首页 期刊 上海保险 保险资金增值的新渠道——谨慎投资房地产 【正文】

保险资金增值的新渠道——谨慎投资房地产

作者:余致力 上海人保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司
谨慎投资   资金增值   房地产   保险资金运用   全国人大常委会  

摘要: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已经2009年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届七次会议通过,并将于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新的《保险法》在规范保险合同、市场主体、管理制度、经营规则、监管制度,以及违法行为、法律责任等各个方面作了修改。其中,对于保险资金运用的规定,尤为引人注目。原《保险法》第105条规定:“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限于在银行存款、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资金运用形式”,而新修订的《保险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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