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上海保险 关于实施见费出单制度的几点思考 【正文】

关于实施见费出单制度的几点思考

作者:张云 高垒 湖南大学金融学院
应收保费   机动车辆保险   违法违规行为   保费管理   保险公司  

摘要:为有效解决财险应收保费问题,2008年1月1日,北京市针对机动车辆保险(交强险和商业车险)实施“见费出单”制度。6月30日,保监会出台了《关于加强保险公司应收保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各保监局及各保险公司高度重视应收保费的管理,并建议推广“见费出单”,从源头上防范应收保费风险以及相关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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