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一、欧盟竞争法与欧盟保险业的种类豁免 欧盟竞争法起源于法国等六个欧洲国家1957年在罗马签署的《欧洲经济共同体条约》(后被《建立欧盟条约》所延承)。其竞争法律体系除欧共体条约外,还包括据此制定的部长理事会和委员会的条例、指令和决定,以及欧洲法院的相关裁决。其目的是为了确保欧共体内部市场竞争不被扭曲,鼓励所有经济资源如货物、人员、服务和资本的自由流动,不受国界的限制,建立一个单一和统一的市场,维持合理的市场结构,提高经济效率。其内容主要包括禁止限制竞争协议、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原则禁止国家补贴和企业兼并控制等方面。欧盟竞争法的适用范围包括欧盟的保险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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