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上海保险 交强险“伤而未残”误工费该不该赔偿? 【正文】

交强险“伤而未残”误工费该不该赔偿?

作者:海涛
损害赔偿   误工费   交通事故   a公司   全部责任  

摘要:最近,看到某省一则案例,反映车主王某去年在A公司投保交强险后,在一次两车相撞的事故中,致对方车辆受损、对方车主刘某受伤(未致残),车主王某被定为负事故全部责任。A公司进行了理赔处理,对医疗费用和车损等各项赔款,受害人刘某均无异议,但对A公司剔除刘某受伤治疗期间发生的误工费的做法存在异议。其理由有二:一是受害人在事故中受伤发生误工费是事实,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也做了认定,A公司没理由不赔。二是本地办理交强险业务的B公司,在交强险理赔中对这种“伤而未残”情况进行限额内赔偿时却包含了误工费,而我的误工费赔偿也在限额内,A公司为啥要剔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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