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一、住宅质量保证保险与住宅性能认定制度 住宅质量保证保险在国际上已经是一种成熟的制度,法国是最早开展这项保险的国家之一,主要承保竣工验收之日起十年之内,住宅因主体结构存在缺陷发生工程质量事故而给消费者造成的损失。之后,该保险运作机制逐步被英国、日本、新加坡等国引入,部分国家和地区如意大利、芬兰、印度尼西亚、西班牙、瑞典、突尼斯甚至实行了强制保险。2002年我国也在全国A级住宅项目中推行住宅质量保证保险。保险公司对承保项目的建筑质量进行跟踪和监督,保险费由开发商支付,购房者在购买房屋的同时获得保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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