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山东审判 员额法官养成机制的逻辑分析与范式构建 【正文】

员额法官养成机制的逻辑分析与范式构建

作者:杨富元; 吴昊; 宋震 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员额法官   养成机制   候补法官   法律职业   范式  

摘要:员额制改革落地后,法官养成面临两大焦虑:经验型法官助理“重披法袍”是否会拉低员额队伍的整体水平以及法官助理岗位业务辅助与经验习得之“功能悖论”。鉴于此,本文对法官养成与员额制的接续关系、制约法官养成的内外变量因素以及法官养成的“精英化”目标进行了初步的逻辑检视,以明确完善法官养成制度的必要性。见贤思齐,我国法官养成机制还需要学习域外先进的经验,构建适合国情的分阶段“养成范式”。在主要分析英美法系职业进阶模式、大陆法系职业考训模式基础上,又考察了德、日等大陆法国家、地区的“候补法官”制度及学者兼任法官、律师转任法官制度。提出了法官养成机制的范式构想:以改革过渡期为界,在过渡期内,采取法院内部“逐级递进”养成范式,即以经验型法官助理为对象,有序定级,合理安排辅助工作,并经一定程序,授权部分助理特定案件审判权;过渡期后,法官养成要采“司法实训、实践+候补法官”的范式,即借助预备法官培训的平台,对非经验型法官助理进行一年左右的集中式司法训练,在司法实践中依据助理级别,安排其具体的辅助事务,对有志于审判的高、中级助理,选拔后授予“候补法官”资格,让其具体承办部分案件,获得司法亲历性体验,以加速其审判经验之习得;为破解法官群体同质化现象,应重视拓宽法官来源,提升法官职业前景,吸引优秀的律师、学者进入员额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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