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时代人物 从《论法律》一文谈对法官职业修养的认识 【正文】

从《论法律》一文谈对法官职业修养的认识

作者:周飞宇 安徽师范大学法学院
法官职业道德   职业修养   法律思维   司法改革   职业行为  

摘要:培根的《论法律》一文论证了司法与诉讼、律师、警吏以及君主和国家之间的关系,几乎论证的每一部分都提出了对法官职业的要求,这种要求既包括对法官职业道德的要求,也包括对法官职业行为的要求。培根提出的要求正是对法官这类特殊职业修养的要求,对我们现阶段加强司法职业伦理建设很有启发。司法改革的顺利推进,也正需要作为法律实施者的法官的努力。因而,有必要探讨法官职业修养的内容,从法律思维、法官能力、法官道德、法官责任四个方面出发探索法官职业修养的建设途径。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学术咨询 免费咨询 杂志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