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培根的《论法律》一文论证了司法与诉讼、律师、警吏以及君主和国家之间的关系,几乎论证的每一部分都提出了对法官职业的要求,这种要求既包括对法官职业道德的要求,也包括对法官职业行为的要求。培根提出的要求正是对法官这类特殊职业修养的要求,对我们现阶段加强司法职业伦理建设很有启发。司法改革的顺利推进,也正需要作为法律实施者的法官的努力。因而,有必要探讨法官职业修养的内容,从法律思维、法官能力、法官道德、法官责任四个方面出发探索法官职业修养的建设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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