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山东科技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略论宋代再嫁妇女的婚姻自主权 【正文】

略论宋代再嫁妇女的婚姻自主权

作者:李伟; 李紫月 山东科技大学文法学院; 山东青岛266590
宋代妇女   再嫁现象   婚姻自主权   再嫁请求权   不嫁请求权  

摘要:据史料梳理可见,宋代妇女的再嫁现象较为普遍,所涉及到的再嫁妇女婚姻自主权可分为再嫁请求权和不嫁请求权。再嫁请求权较为充分,丈夫逃亡或移乡编管,妇女即可提出再嫁;若丈夫死亡,法律规定出服丧期的贫寡可再嫁,但在实际操作中,提前再嫁或富寡再嫁也会得到官府认可。而不嫁请求权则会受到本家、夫家等因素的干涉,相对于再嫁请求权来说并不充分。宋代商品经济发展迅速,社会风气较为开放,妇女的守节意识比较淡薄,再加上当时的法律允许妇女再嫁,使得宋代再嫁妇女婚姻自主权较为发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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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科技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影响因子:1.86

期刊级别:北大期刊

发行周期:双月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