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4月13日,农民工唐某到泸州市江阳区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称其在纳溪区大渡口镇一工地务工,如今被拖欠工资。由于工地的施工企业注册地在江阳区,大队立即对该案进行立案。4月19日,大队约谈了施工企业负责人郭某和财务总监陈某。郭某称之所以拒绝支付劳动报酬,是因为唐某在看管工地时有抽水机、水泵、电线等失窃,他要求对失窃物品进行折价后再支付工资。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热门期刊服务
影响因子:--
期刊级别:省级期刊
发行周期:月刊
期刊在线咨询,1-3天快速下单!
查看更多>
超1000杂志,价格优惠,正版保障!
一站式期刊推荐服务,客服一对一跟踪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