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学论文:对经济法学若干理论问题的探讨 随着中国经济与社会的发展变革,经济法学如何发展,经济法理论研究如何深化,已成为学者广泛关注的问题。本期发表的五位青年学者的笔谈分别就经济法理论的问题,从不同的角度作了探讨。诚望有更多学者加入对此类问题的讨论,以推进中国经济法学的发展。 经济法学在中国已有近二十年的历史,(注:马洪:《十年来经济法学基本理论问题争鸣述评》, 《财经研究》1989年第12期;谢次昌:《经济法学的十年及当前亟待解决的一些问题》,《中国法学》1989年第3期,等等 )作为法学领域里的一个新兴学科,它随着国家的经济体制和经济立法的变化和发展,亦相应地得到了快速的发展。但在其发展历程中是充满了波折和艰辛的,就如同整个经济改革历尽曲折一样。随着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从事经济法的教学和研究以及学习经济法的人数也在不断增加,真可谓“为学者日益”,从而使整个经济法学在一定程度上呈现出了繁荣的景象,这是学界有目共睹的。尽管如此,回顾和总结经济法学的发展历程,仍不难看到,在经济法研究方面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和不能回避的问题,这是经济法学发展中的问题,对此已有一些学者在不同程度上有所提及。由于这些问题关系到经济法学在未来能否得到持续的、良性的发展,故在此略作撮要,希与学界探讨。 一、经济法的定位问题 对经济法的地位应如何确定,是许多人非常关注的问题。由于经济法是经济法学的研究对象,因而其定位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到经济法学的定位和发展。对此,许多学者已经认识到,经济法是法律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的、独立的法律部门,有其自身独立存在的理由和价值,是其他部门法不能替代的。但与此同时,经济法也仅仅只是法律体系中的一个部门法,它同样也不能代替其他部门法。因此,对其地位要有适当的定位,既不能过分低估,也不能过分高估。事实上,能否对经济法予以正确定位,会直接影响到人们对经济法的地位、经济法的体系、适用范围等等问题的认识,从而会影响到经济法方面的法学教育、法学研究和法制建设,进而会影响到整个经济法学的未来发展。 恰如其分地估价经济法的地位,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具有现实意义。由于在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产生的诸多经济关系日益复杂,这些经济关系在总体上需要各类法律的综合调整,因此仅靠任何一个部门法都不足以实现法律体系的调整目标,必须由经济法同其他相关的部门法配合,才能共同实现法律体系的输出功能。对待经济法和其他部门法必须本着科学的、客观的态度,而不能出于偏狭的门户之见。这是经济法学者和其他相关部门法学者应注意的。 二、经济法与经济法学的稳定与发展问题 国家和社会有一个稳定与发展的问题,经济法与经济法学同样也存在这样的问题。经济法学虽然在总体上发展较为迅猛,但其发展很不稳定,主要的原因可能是现实的经济法研究与国家的经济政策以及经济立法贴得太近,而经济政策与经济立法又变化太快,致使经济法学的研究也只能亦步亦趋地相应变化。同时,经济法研究人员在研究方法等方面的总体上的不成熟可能也是其中的一个原因。应当承认,在现代市场条件下,国家的经济政策和经济立法是经济法学的重要研究对象,但并不是唯一的研究对象,同时,也不应把它们作为判断学术研究真伪的唯一依据。学术上的评判标准是应与政策和法律的成文规定相区别的,否则也就失去了学术研究的意义。尤其是在我国的经济政策和经济立法都需要随着现实的经济和社会生活不断作出调整以使之日臻完善的情况下,更应注意这一点。 由于建立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的提法受到了广泛的重视,(注:依据“国家加强经济立法,完善宏观调控”的基本精神,国家立法机关非常重视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的构建,制定了大量的经济法方面的法律规范。九届人大仍将继续加强这方面的立法工作。此外,国务院机构的改革的原则也是要重视和强化宏观调控部门的作用。为此,有一些学者认为这有利于经济法和经济法学的发展)因此,我国的经济立法速度是相当快的。这样的立法一方面对于市场经济秩序的形成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但另一方面也确实存在着一些弊端,对此已有许多学者提出了批评意见。(注:可参见李静冰:《盛行的经济立法观在法理学上的检讨》, 《法律科学》1995年第1期; 以及苏力等人的相关论文)上述情况也说明,经济立法(其中包括经济法方面的立法)的发展是应该的,但也应适当地保持其稳定性,这不仅对保障法律本身的安定性和可预知性是必要的,而且对于保障法律的实效,保障真正的法律秩序的有效形成也是十分必要的。不仅如此,从附带的意义上说,在某些学者特别重视成文法研究的情况下,经济立法的稳定也能为经济法学提供较为稳定的研究对象,从而有助于人们在某些基本问题上形成一些必要的共识,这也是经济法学的稳定发展所需要的。 经济法的研究应当深化基础理论研究,否则经济法就不可能得到大的发展,就不可能向深度和广度掘进和拓展。但是,经济法的研究同样要注意经济法的各个部门法的研究,没有部门法的深入、广泛的研究,经济法的基础理论也不可能得到丰富和发展。可见,经济法的理论研究和部门法研究应有良性的循环,但目前这种循环尚未充分实现。此外,在研究部门法时往往会存在仅仅重视具体政策和相关法律规定的问题,由此存在对现行政策和法律依附过重的问题。在此仍需强调说明的是,成文的经济法律、法规等等固然是经济法学的重要研究对象,但那些现实生活中正在起作用的非官方的规则、惯例等等同样也是值得研究的,它们往往直接关系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政策目标、法律的预期目标等能否得到有效实现,关系到成文的经济法的制定者、执行者、受规制者之间的博弈活动,因而会直接影响到经济法的运作过程和实际效果。这些也都是经济法学应该研究的重要问题。 经济法学的发展还需要经济法教学和科研队伍的稳定,还需要学术规范的稳定。在经济法学的发展历程中,随着对经济法认识的起伏不定,经济法的研究队伍也有一些伸缩变动。当然,从学者个人而言,学术选 向是自由的,但一个学科的发展确实需要一批有志于此的高水平的人们。我国经济法学的教学和科研队伍往往是显得有一定的规模的,但低水平的重复研究也并不少见,有些人并不是在进行学术研究,其研究工作并非本于学术的兴趣或忠诚,因而他们只会制造学术对话的噪音,而很难出学术精品。 从一定的意义上说,由于中国的经济法学仅有近二十年的历史,且整个法学研究都较为缺少应有的一些学术规范和学术传统,因而在经济法学方面就更需要建立和健全应有的学术规范,并在稳定的学术规范中展开学术的交流。经济法学的发展需要经济法学者乃至其他领域的学者展开广泛的对话,通过百家争鸣、真正的学术批评来促进经济法学的发展,并经过长期的努力形成一定的学术传统。唯有如此,才能有助于改变目前某些经济法研究中存在的自言自语、各说各话、无的放矢、自以为是的状况,也有助于改变某些不尊重他人着作权的信手拈来、据为己有的状况,或不知他人早有研究且已成通说,还自以为是提出了“新思维”的状况,从而有助于形成真正的学术共同体或学术团体,等等。 三、经济法学的路径依赖问题 经济法学的路径依赖问题是一个容易被忽视的问题(注:对于路径依赖(path dependence),着名经济学家诺斯有精深的研究,他尤其认为“路径依赖”是指今天的选择受历史因素的影响。参见《经济学与中国经济改革》,上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依据诺斯的理论,路径依赖对制度变迁起着制约的作用,因而经济法的变化和发展同样会受其影响,从而也会影响到经济法学。由于一国的经济法学必然会受到既有的各种特定因素的影响,因而会体现出其特殊性)。中国经济法的研究因其依托于中国特定的社会背景、历史文化、特定的经济发展阶段、特定的经济法律制度和特定的学者群体,因而必然会显现出自己的特色。基于中国特定的经济、社会状况而产生的立法、法律运作的环境以及学者本身长期形成的研究习惯,都会构成经济法学的赖以存续和发展的路径。路径依赖的存在,使得中国的经济法同样属于一种“地方性的知识”,它必然不同于体现了“地方性知识”的他国经济法,而这样的经济法正是我国经济法的研究对象,我们正是在这样的情况下来研究经济法。应当看到,各个国家都有自己的特殊情况,因此,各国的经济法往往名称虽然相同,但其实可能相去甚远。有鉴于此,经济法学的研究存在着两个方面的问题,即既有体现共性的、外向的国际化问题,又有体现个性的、内省的本土化问题。这两个方面不可偏废。 四、经济法学研究与相关学科的关系 经济法学研究应注意与其他相关学科的联系,尤其应注意吸收和借鉴经济学、社会学、政治学等密切联系的相关学科的最新研究成果。例如,在经济学领域曾长期探讨关于计划与市场的关系等问题,这些问题尤其有助于认识经济法究竟应调整何种经济关系(如俗称的纵向经济关系或横向经济关系),这些经济关系与民法所调整的经济关系之间是如何此消彼长的,等等。可见,经济学领域的研究成果对于解决经济法的调整对象、调整范围、体系以及与其他部门法的关系等问题,均具有重要意义。 近些年学者还很重视法律的经济分析,尤其是在经济法领域,法律经济学得到了较为广泛的应用。尽管这些应用也有一定的局限性,但毕竟提出了许多新的思路。此外,博弈论、公共选择理论等在经济法领域也是很有应用价值的。不仅如此,社会学、政治学等许多相关学科的其他的一些相关理论,对于经济法学的深化研究都有一定的积极意义。 经济法学同法学的其他分支学科更是存在着非常密切的联系,并能从其他法学学科的发展中吸取大量的营养。例如,法理学近年发展迅速,其中有很多成果是值得经济法学借鉴的。又如,世界经济的一体化和区域化是一个重要的发展趋势,因而一国的经济和法律发展都不可能脱离国外的经济和法律的发展,有鉴于此,一些学者已开始重视把国内经济法同国际经济法相结合,进行综合的研究,等等。这些都是加强“科际整合”研究的有益尝试。经济法学的研究视野必须开阔,在研究的过程中必须注意解决现实的一些理论和实践问题,在研究具体问题时还应打破僵化固守“部门法细分”的藩篱,以使问题的分析较为全面,真正解决一些实际问题,而不是在一些大家都已有共识的问题上继续进行喋喋不休的“同义反复”。 在加强经济法学与其他相关学科的交流和打通的同时,也应看到,同一些相关部门法学相类似,经济法学在以往的某些研究中也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深受概念法学和注释法学影响的问题,基础主义、本质主义、绝对主义的影响是甚为深广的。由于现实的世界和经济关系是非常复杂和丰富多采的,因而在经济法研究中有必要多视角地、非直线地、非绝对地去分析和研究一些问题。这对于改善经济法研究也许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 总之,上述问题都是经济法学发展过程中的问题。只要大力发展市场经济,就必须大力加强经济法的法制建设和经济法学的研究,就必须不断解决法制建设和法学研究中存在的问题,这已是人们的共识。为了促进经济法学的未来发展,在正视和不断解决上述问题的基础上,尤应强调:经济法基础理论的研究要深化,经济法部门法的研究要强化,前者应从后者吸取营养,后者应得到前者的有效指导,从而实现前述的两者之间的良性循环和共同发展,进而促进整个经济法学的发展。 经济法学论文:农村信用社改革的经济法学分析——以管理模式改革为视角 摘 要:农村信用社改革是当前的热点,但遗憾的是改革中经济法学缺席了。本文从信用社的管理模式改革入手,根据经济法学的相关基础理论,运用经济法学的研究框架,从改革中的利益冲突入手,分析了利益失衡的成因,作出了经济法学视角的学术性和制度性回答。 关键词:农村信用社,管理模式,经济法学,基础理论 目次 一、引论 (一) 改革的背景 (二) 改革的目标 (三) 改革中的主要问题 (四) 改革中的法律缺失问题与本文的研究思路 二 ,经济法学视野下信用社管理模式改革的实然分析 (一)管理体制改革中的利益冲突与经济法的法益观 (二)经济法基本原则的背离与管理体制改革中利益失衡的成因 三 经济法学视野下信用社管理模式改革的应然分析 (一) 着眼于整个农村金融体系,从源头上奠定控制政府不当干预行为的法律基础 (二)防止将省级联社的行政化,发挥信用社协会的作用 (二) 基本法律规范作为改革的前提 四 结语 一、引论 (一)改革的背景 自从1950年确定建立信用社以来,半个世纪以来农村信用社已经经历了数次改革。当前,新的一轮信用社改革又开始了。本次改革是在两个交叉的背景下展开的。第一,农村问题。三农问题的持续恶化,其原因之一便是农村资金的极度匮乏和资金的不断外流,缺血与失血并存。而作为农村主要金融机构的农村信用社不仅承担不了资金支农的使命,反而成为一个重要的资金外流管道。第二,金融问题。自从1998年商业银行撤出农村后,一方面作为正式金融的信用社的异化加剧,同时各种非正式金融在政府遏制下无序发展,整个农村金融体系需要重新整合以消除风险、增加活力。信用社的改革必须联系这一背景。 (二)改革的目标 根据国发〔2003〕15号《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以下简称15号通知)的规定,改革的目标是“把信用社逐步办成由农民、农村工商户和各类经济组织入股,为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服务的社区性地方金融机构,充分发挥信用社农村金融主力军和联系农民的金融纽带作用,更好地支持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帮助农民增加收入,促进城乡经济协调发展”值得思考的问题是:这三大目标能否在信用社这一框架内获得协调?目标与信用社本身的功能定位有没有内在的冲突? (三)改革中的主要问题 根据15号通知及历次试点会议的内容,改革中的主要问题如下:一是产权模式问题,即信用社是选择股份制、合作制还是股份合作制。二是组织形式问题,即信用社是采用以县为单位的一级法人、乡镇信用社和县联社的二级法人还是银行形式。三是管理模式问题,这里的管理专指行政管理,15号通知将管理权下放给了省级政府,因而专指省级政府的行政管理职能。四是金融监管问题。四个问题中,前两者为微观领域的改革,后两者为宏观领域的改革。 (四)改革中的法律缺失问题与本文的研究思路 同很多次的重大改革一样,法律及法学界再次缺席。表现在:第一,从学术上看,很难见到法学学者对上述问题做出的对策性或学术性见解;第二,从制度上看,这样一种涉及多层次利益主体的改革,却缺乏一部明确各方根本性权利、义务、责任的法律规范。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经济法学理论,作为调整现代社会多层次利益主体的一套完整的法律体系,其范式、原则、宗旨及规制手段都有极强的学术与实践价值。它的缺席,无疑是改革的不幸。笔者不揣浅陋,在此尝试以经济法学基础理论为指导,对当前的信用社改革给出一个经济法学角度的思考。本文选取“信用社的管理模式改革”这一视角入手,原因在于管理模式在政府主导型改制中的核心与枢纽地位,甚至可以说,在自上而下的强制性变迁改革中,产权改革发挥作用的空间,在很大程度上也受制于管理模式的改革状况。 二 ,经济法学视野下信用社管理模式改革的实然分析 (一)管理体制改革中的利益冲突与经济法的法益观 1、信用社管理模式的演变及其利益冲突 第一,信用社比较明确的行业管理始于1979年,从那时起由农业银行进行管理,行政管理与金融监管合一。第二,1996年进行的改革决定农信社和农业银行脱钩。业务管理和金融管理分别由农村信用社县联社和中国人民银行承担。1第三,2003年,15号通知决定将“信用社的管理交由地方政府负责”,“成立省级联社或者其他形式的省级管理机构,在省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具体承担对辖区内信用社的管理、指导、协调和服务职能。”同时,“不把对信用社的管理权下放给地市和县乡政府、地市不再设立联社或者其他形式额独立管理机构。” 在信用社的改革史上,管理模式始终是备受关注的焦点。综合来看,在这一博弈中,涉及如下的利益主体:中央政府,地方政府,信用社(包括职员、社员)、信用社所在地的与之相关的利益相关人(比如农民、个体工商户、农村中小企业)等等。那么,这一系列的利益主体相互之间的关系如何?有什么层次性的关系?信用社的控制权在各个利益主体间是如何分配的?它的变更说明了什么问题?笔者认为,经济法的利益分析框架有助于我们理性的把握这一系列问题。 2、经济法 的利益观及其运用 众所周知,法是不同利益主体间的博弈。“法并不创造利益,法律只是发现那些急需得到承认和保障的利益。”2利益衡量是每个部门法分析问题的起点。而经济法的三元利益调节模式使其具有了独特的对现代复杂经济社会问题的包容力。 从近代开始,随着经济的发展,传统的二元社会结构逐渐分化,表现在当代学术思想上,哈贝马斯提出了“公共领域-经济-国家”的三元模式、柯亭。 阿拉托提出了“市民社会-经济-国家”的模式等等作为对这一分化的概括。2结构的变迁导致利益的分化,个人利益-国家利益的范式之外发展出个人利益-社会利益-国家利益的范式。多层的利益结构中,公共利益逐渐凸现,与此相关的法律问题也越来越多。现实的变化也催生了民法、行政法等传统部门的现代化,但是行政法、民法过多的向公共利益靠拢,只能导致这两种部门法本身的异化,换句话说,它们可以进行现代化,但却难以完成社会化。3完成这一使命的是经济法学理论。即在以二元利益调整模式为特征的公法私法之外发展出的三元利益调整模式为特征的经济法。4 相比其他的法律部门,这一体系更加符合真实的现实,从而在面对复杂的利益冲突时具有更强的分析能力。 具体到信用社管理模式改革,其中也涉及三重利益,首先来分析第一类利益主体。15号通知在历史上第一次将管理信用社的权力赋予省级政府,因而它们无疑是当前的方案的最大受益者。从历史上看,在建社初期控制权曾短暂的掌握在社员手中,这是符合信用社制度的法律原理的。随后,由于国家发展战略的调整即施行在资金稀缺的条件下优先发展资金密集的重工业的赶超战略,使金融政策发生变化,采取了以财政代替金融的计划体系,加强了对金融组织的控制,5信用社的控制权也转移到中央政府手中。与此相伴,农村信用社逐渐从创社之初的合作金融组织演变成事实上的国家银行基层机构。这种管理模式所导致的后果便是本文开始所描述的两个背景。这一次中央政府将信用社的管理权下放到省级政府,原因之一便是试图尝试一种新的管理方式以扭转局面。只不过,中央政府宁愿把农信社的管理权交给省政府,也不肯还给所有者。6政府仍然掌握着实际的控制权。 其次是第二类利益主体,包括信用社的职员与社员。研究他们的利益变动,需要结合信用社的定位及控制权归属。自从行政机关掌握了控制权后,中国的信用社就有其名无其实,合作金融从来就没有存在过,现在的合作金融是一种没有所有者的合作制,农民也从来不认为信用社是一种互助性合作金融组织,而是把信用社当作政府部门(或国家银行)的某类附属机构。7在这种情形下,社员(分为三种,即个体社员、职工社员和团体社员)的收益主要是股金利息、利润分红和贷款优惠等等,基本上不享有基于投资所享有的选举权监督权等民主管理权。自然的,在改制过程中他们无一例外的被忽视了。大至全省(市)农信社改革整体方案的制定、产权制度的选择、组织形式的定夺,小到各县级农村信用联社清收不良贷款计划、清产核资方案、注册资本额度的拍板,均由上级决定,而与自己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农信社员工,连参与讨论的机会也没有,只是被动地服从和执行。8 第三种利益主体,即是以需要货币资金支持的广大农民、个体工商户以及农村中小企业为代表的社会利益主体。改革过程中,他们很大程度上也被忽视了。从政策出台的程序上看,当前的方案是中央金融部门和省级政府的谈判中形成的,作为这一改革的利益相关人的广大农村干部群众没有途径表达自己的意愿。他们的权利也没有明确的法律的维护。从控制权归属及其后果上来看,省级政一旦完成行政集权,其直接逻辑便是遏制这些利益主体由下而上的自主寻求发展资金的可能。各地的改制现实逐渐的证明着这一点。 从现实来看,这三类利益主体之间有着激烈的利益冲突,并且产生了明显的利益失衡。最明显的一点是,改革中最应该得到维护的农村社会利益反而成为最大的受害者,这样的改革从程序与实体两方面是违背法治原则的。我们不禁会问,为什么本次的管理模式改革最终会出现这样一种利益格局呢? (二)经济法基本原则的背离与管理体制改革中利益失衡的成因 1, 经济法基本原则的功能 经济法理论首先强调分析多元利益冲突,但这只是手段,目的在于:以此为基础,以经济法的基本原则为出发点,分析导致利益失衡的原因,构建合乎基本原则的利益协调与保护制度,最终使各类主体的行为与相关制度符合经济法的精神或者宗旨。 可见,基本原则处于一个枢纽的位置上,既是经济法基础理论链条本身的枢纽,又是理论工具与具体社会现实之间联系的枢纽。关于经济法基本原则内涵的界定,学界目前仍有争议。笔者认为,从逻辑上讲,应该从“规则-原则-价值”的关系中把握,“法律原则即是规则和价值观念的汇合点”。9经济法的价值或精神是在经济社会化的条件下的实质公平正义,核心内容是社会整体经济利益的实现。10作为实现这一理念并贯穿于经济法实践运作全过程的普遍性的基本原则,笔者认为有如下三个:对于政府主体来说,是实现其干预行为的正当性,包括合法性与适度性;对市场主体来说,是保证其获得一种公平竞争的环境;对于社会中间层团体来说,是保证其在自治与管制中获得独立发展的空间,发挥其纠正市场失灵与政府失败的双重作用。 以此为标准衡量信用社管理模式的改革,我们发现,作为政府实施的一种复合干预行为,11在很大程度上却背离了上述的基本原则,从而导致了严重的利益失衡。 2、管理模式改革利益失衡成因的经济法分析 首先,这一改革模式违背了政府正当干预原则。就政府主体而言,通过行政权力取得信用社的控制权缺乏合法性基础。根据2003年9月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农村信用社省(自治区、直辖市)联合社管理暂行规定》,“省级联社是由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内的农村信用合作社市(地)联合社、县(市、区)联合社、县(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农村合作银行自愿入股组成,实行民主管理,主要履行行业自律管理和服务职能,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地方性金融机构。”从法律上看,省联社应是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我约束的市场主体。但是,具有更高位阶的国务院一纸15号通知却将这一省级联社定位成省政府领导下的管理机构。 这明显的违背了法人制度的基本原理。从原理上看,基层信用社法人为解决各基层社之间资金清算、资金融通以及其他跨区合作问题,共同出资设立了联合社,并且共同拥有对联社的控制权;换言之联社是为各个基层社服务、受其支配的法人。这种自下而上控制、自上而下服务的体制符合信用社的运转规律。 但是,在我国的信用社中,一直以来由于所有者的民主管理权力没有得到法律保护,行政人控制与内部人控制成为常态。而此次改革,不仅没有消除原有的信用社管理中的不当行政干预现象,反而以制度化的形式巩固下来,将控制权明确的集中到省级政府手中。这完全是计划经济条件下的逻辑。省级行政权力与联社的结合,必将使联社发展成为披着企业外衣的准政府机构,成为又一个政企不分的怪胎。12在这种状况下,联社及基层社不可能 建立起符合现代法人治理结构的组织模式,社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的内部制衡机制、作为所有人的社员的选举权和监督权必将流于形式,作为社员的股权性的投资必将异化成为债权性的存款。在这一点上,国有企业的曲折经历已经给我们积累了足够多的沉痛教训。 既没有资本出资关系、又没有专门法律授权,省级政府以“支农”的口号取得对信用社资产的控制权,是违背基本的法治理念的,由此而对信用社行使的政府干预行为是缺乏合法性基础的。 第二,管理模式改革也没有遵循维护公平竞争的原则,这必然会使农村的社会公共利益受到损害。因为,地方政府一旦控制了信用社,出于自身利益的本能考虑,必然会将财政支农行为在内的行政行为与对信用社的控制利用紧密结合起来。信用社的未来既不是合作化,也不会是商业化,只能是一种行政化或者官商化。可以说,“农村信用社在当前的种种改制,实际上是地方政府向正规金融部门的再一次扩张。”13与这一过程必然相伴的是,政府对非正式金融14的打击力度将会加大,农村金融的行政垄断性加强,公平竞争的原则遭到背离,反垄断法出台的前夜,又一个行业性的行政垄断系统产生了。结果是各种金融自治与互助团体更加缺乏生存的空间,农村生产发展获得资金更加困难。可见,政府的不当干预,行政垄断的保护、市场竞争的压制、农村资金的恶化有着深层次的内在联系。经济法基本原则的违背必然使改革的走向与目标南辕北辙。“几乎可以确定的是,现有省联社体制的设计将不可避免地成为下一轮改革的对象,农村信用社也不可避免地会有第二次、第三次改制。惟一不确定的是,我们为此将付出多大的代价。”14 三 经济法学视野下信用社管理模式改革的应然分析 通过经济法特有的利益分析框架,我们分析了管理模式改革中的利益冲突;以基本原则为出发点,我们分析了利益失衡的深层次原因。紧接着,我们将根据经济法法律调整模式,就管理体制的应然状况给出一个制度性兼具学术性的回答。 (一)着眼于整个农村金融体系,从源头上奠定控制政府不当干预行为的法律基础 政府在管理模式中的行为失范,相当一部分原因是由于自己在整个农村金融体系中的角色定位不当。换言之,政府在信用社管理方面的行为只是系统性干预失范的一个子项目。因而有必要从农村金融体系的高度来分析,这是解决问题的一个前提。 农村的正式金融,从组织上看,包括有信用社、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等等,从功能上讲,可以分为政策性金融,商业性金融,合作性金融。根据美国金融学家罗伯特·莫顿(Robert C.Merton)和兹维·博迪(Zvi Bodie )的观点,应该从功能视角出发来分析,而不是在现有的金融机构与组织既定的前提下来讨论农村金融组织结构的优化,应该看到,金融功能比金融机构更稳定,即随着时间推移和区域的变化,金融功能的变化要小于金融机构的变化。15这里笔者采纳功能性分类的观点并结合我国的现实来考察农村金融体系,在此基础上具体分析政府干预的正当性问题。 从农村现实来说,功能与组织是不对应的。首先是合作社,原本是一种合作性金融,但是现在它的身上几乎没有多少合作的因子,更多的是一种政府控制下的商业性的金融机构,并且承担了相当部分的政策性金融的功能。其次,本应承担政策性金融功能的农业发展银行,在1998年3月,随着国家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国务院决定将农发行承担的农业综合开发、扶贫等专项贷款业务,以及粮棉企业加工和附营业务贷款划转农业银行,农发行自此专一履行粮棉油收购资金封闭管理职能。16实际上政策性功能严重萎缩,根本承担不了国家层面上支农的使命。 这种混乱的局面危害很大,首先影响各自金融功能的发挥,其次更重要的是必将导致政府对于各种不同功能的金融组织干预行为的基础不清晰。因为对于农业政策性金融来说,一般是由政府全资创办、政府参股或提供国家保证等形式,以保证经营的政策性,有效的贯彻执行政府意图,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基于出资关系或其他法律关系,干预就有了合法性基础;对于商业性金融,无论是国有独资还是股份制,在《公司法》和《商业银行法》等法律的保护下,政府都无权直接的干预(当然可以采用股权式的市场行为);对于合作性金融,由于没有资本纽带,除非基于相关法律的规定,政府是无权干预的。因而,面对不同的金融组织,政府的权限是不同的。如果不从法律上对一个金融组织的上述功能加以区分,基础法律关系的混沌必然会为政府机关的干预提供自由发挥的空间。事实也证明如此,政府对信用社的干预不都是打着“支农”的旗号吗?在这个问题上也显示出法学和经济学在这一问题上的互补性,经济学家多是关注地方政府借支农为名将国家与自己捆绑在一起,进而引发的道德危机和逆向选择;而从经济法的角度,我们更应该关注这种干预行为的违法与合法的三八线,分解其背后的各个法律关系,进而构建起经济功能与法律责任相一致的金融组织体系,从而严格的规制政府针对不同类别金融机构的行为限度。 (二)防止将省级联社的行政化,发挥信用社协会的作用 前文已经详细的分析了省级联社行政化的危害,鉴于政府行政权力的扩张本性,因而在运用政府权力矫正市场缺陷时不得不更加谨慎冷静。现代经济法的发展再一次给我们以启示:经济法既重视国家因素与市场因素的综合,又肯定社会中间层克服政府失灵与市场失灵的作用。17以行业协会为代表的社会中间团体,具有单纯的政府与市场所不具有的功能,在当前主要表现为对政府干预的抵御。换一个角度,可以将其视为政府权力的分权者或替代者。18这种经济法主体的发展壮大,在管制主体中增加了一个分权者,从而由下而上的提供了一种针对政府不当干预的制衡机制。 以美国为例,美国信用社协会(Credit Union National Association,CUNA)是为信用社服务的联合社团,有地区分会、州协会(Credit Union Leagues)和全美信用社协会三个层次。协会与联社之间有比较明确的分工:联社主要为社员信用社提供资金融通、投资、资金清算、证券托管等经营性服务;协会代表会员信用社协调公共关系、进行职业教育、出版行业刊物、政策分析和研究和进行宣传采访等非经营性服务,19协会的一个重要工作便是维护信用社的合作性质,抵御来自政府、银行界的压力。比如维护免税待遇。20目前我国对协会的设立管理的比较严格。原因比较复杂。但从经济法上多个利益主体分权制衡的角度来看,这种做法是短视的。我们有必要确立协会的经济法主体地位。 (三)基本法律规范作为改革的前提 由于我国特殊的国情,信用社的改革离不开政府自上而下的推动,强制性变迁有一定的必要性。但政府应克制自己的权力扩张冲动,遵循基本的经济规律,谨记“农村金融的干预应该始终以完善和促进市场运行为根本目标,所有的干预都应该以最终减少政府干预、增加私营金融服务和竞争为最终目的”21.可是,政府在信用社改革中没有做到这一点。从法治层面讲,原因之一在于缺乏法律的强制性限制。法律,作为一种限权与控权的工具,在信用社的改造过程中缺失了。 与经济法律的缺位相伴的是经济政策的错位。政府的经济政策(比如国务院的各种通知)以灵活性见长,但缺点也是明显的。相比法律,政策缺乏一种公共性,这从政策制定的主体和程序上可以体现出来;缺乏一种基础性,未能从法律层次上规定利益主体基本的权利义务责任的边界;缺乏一种救济性,受到侵害的利益主体无法宣示自己的权利,找不到获得司法力量支持的通道。政策主导下的改革,排除了市场权利主体的发言权,进 而堵塞了司法力量的进入渠道,在很大程度上使改革演变成为了行政机关内部(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政府内的各个部门等等)的利益交易。 反观世界各国的信用社制度,大都是以明确的法律规范为基础来完善信用社制度的。美国1916年通过了一个《联邦农业贷款法案》,联邦土地银行就是根据这一法案成立;1933年又通过了另一个《农业信贷法》,据此建立了另两个农村信用合作机构:生产信贷协会和合作社银行。日本农协是根据1947年颁布的《农业协同组合法》在全国范围内建立的。22法律的重要性还体现在中俄农业改革的实例上,俄罗斯的农业改革由于在初期便确立起了一个基础的法律框架,因而有力的制约了行政权力的膨胀,没有为一个“盈利的官僚部门”的反市场既得利益的形成、扩张和硬化提供土壤。因而有远比我们明朗顺畅的改革前景。 23由此可以说:改革必须法律先行,一项涉及多方利益的改革,必须由法律对各方权利义务责任的分配确立基本的规则及救济渠道。 四 结语 信用社改革是整个农村金融改革的一个突破口,而信用社的管理模式改革又是整个改革的一个枢纽。但当前的改革模式却隐含着许多重大缺憾。发现它并作出学术性的回答,是学界的使命。但遗憾的是,经济法学缺席了。对于改革本身,这是一种损失。24不同的学术研究体系决定了学科之间的功能、价值互补性。经济法对于实质正义、经济民主的追求、对于社会公共利益的维护及相关的分析框架,迥异于经济学,对于改革,二者缺一不可;而由经济法理念制度化形成的经济法律规范,更是改革成功的必备要素,而这是单纯的经济学所不具备的。 笔者相信,理论品性的不同使学科之间不可替代。面对复杂的改制,经济法学研究的缺乏必将影响改革的绩效甚至是方向(事实证明也确实如此)。因而,笔者着眼于农村信用社的管理体制改革,根据经济法学的相关基础理论,从改革中的利益冲突入手,分析了利益失衡的成因,提出了经济法视角下的应对之策。 经济法学论文:经济全球化与国际经济法学 「内容提要经济全球化趋势对国际经济法的发展产生了一系列的影响。21世纪国际经济法发展中的主要矛盾,将仍然是南北国家之间新旧两种国际经济秩序的斗争,但在经济全球化时期,这种矛盾和斗争具有新的内涵和表现形式。中国的国际经济法研究应从国情实际出发,围绕经济发展趋势和国际经济法发展中的主要矛盾,以经济全球化与国家的经济主权原则的关系等重大问题为研究任务,同时要注意运用正确的研究方法。 「关键词经济全球化,国际经济法,国际经济秩序 国际经济法是调整跨国的贸易、投资、金融、税收和运输关系(通称跨国经济交往关系)的各种法律规范的总称,是随着各国政府对经济交易活动干预管制现象的产生和发展,在国际经济现实生活中客观形成的,一个由各国有关的国内法和国际法规范共同组成、彼此联系和相互作用的法律体系。而国际经济法学则是适应解决各种关系错综复杂的跨国经济法律问题的客观需要,在二战后突破传统的部门法学分科界限的基础上融法学和经济学于一体而形成的一个新的综合性交叉学科。(注:对于国际经济法学科的概念和范围,法学界的认识还存在广义说和狭义说的分歧。请见陈安教授的论文《论国际经济法学科的边缘性、综合性和独立性》,载陈安主编《国际经济法论丛》第1卷,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第9-64页。)在中国,国际经济法这一新兴学科是20世纪80年代初随着国家改革开放的形势需要发展起来的。在过去20年历程中,中国的国际经济法学走过了一段蓬勃发展的路程。(注:关于中国国际经济法学在过去20年中的发展情况,可参见曾华群教授《论国际经济法学的发展》一文,载陈安主编《国际经济法论丛》第2卷,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第14-19页。) 在人类社会跨入21世纪之际,国际经济法学界同仁都在关注和思考这样一个问题,即今后一个时期内国际经济法学的发展趋向问题。笔者认为,今后国际经济法的发展与世界经济的全球化趋势密切相关,经济全球化将对新世纪中国国际经济法学的发展方向和研究任务产生深刻影响。现不揣冒昧,拟就此问题谈一些个人的认识,以就教于学界同仁。 一、经济全球化与国际经济法发展的新趋势 法律制度的发展变化,总是由于它赖以生存的社会经济基础的发展变化而引致的。国际经济法作为一个由各国有关的国内法和国际条约与习惯构成的综合的法律体系,要认识和把握它在今后一个时期内发展变化的总体趋势,必须从当前和今后国际经济发展的总体趋势和基本特点,及其对国际经济法产生的影响来考察和分析。 正如众多经济学家共同指出的,进入21世纪,由于资本扩张和科技进步引起的经济全球化发展趋势将进一步明显加强,这是未来世界范围内经济发展的总体特征。经济全球化对人类社会发展可能带来的影响是广泛、复杂和深远的,其意义有待于人们进一步研究和认识。就其对国际经济法发展的影响而言,至少促使国际经济法的发展出现如下几个新趋势: 1.调整跨国经济交易关系的国际统一规则迅速发展 经济全球化的直接结果之一,就是造成各国相互依存关系的不断加深,各国经济关系日渐形成一种“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牵一发而动全身”的相互交织、彼此影响的状态。正如主席所指出的,“当今世界经济已成为一个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的整体。”[1]这种相互依存的客观经济现实,要求各国在追求自身利益的同时,也要照顾到对方的利益和国际社会的整体利益,因此,国际合作与协调成为各国实现经济稳定发展的必由之路。“相互依存带来相互合作的需要”,而加强国际经济合作与协调则“需要有共同遵守的规范”。[2]因此,经济全球化导致的各国相互依存与合作关系的加强,必然促进调整跨国经济交易关系的国际统一规则的长足发展。这一点最突出地表现在,经过乌拉圭回合谈判达成的一系列新的多边国际经贸框架协议的形成,以及负责全面落实和监督这些多边协议规则执行的常设行政机构即世界贸易组织(WTO)的建立。WTO的多边协议规则调整的关系内容不仅扩大了GATT调整的传统的国际货物贸易关系范围,而且涉及服务贸易、技术贸易,以及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和国际经贸争端解决机制等领域,在这些历来属于各国国内法管辖的领域里确立起一套新的国际统一原则规范。我们应该看到,目前通过《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议》(Trims)和《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等多边协议确立的新的国际统一规则,仅是调整有关跨国服务、技术和投资关系的初步法律框架。随着各成员国之间的相互合作与协调关系的进一步发展,这些初步框架如何运作的具体规则和程序将会进一步健全、丰富。同时,WTO已经开始新的“千年回合”谈判,新一轮的多边谈判可能涉及环境保护、劳工标准和竞争政策等议题,从而可能导致上述领域内新的国际统一规范的形成。此外,像欧盟、北美自由贸易区等区域性经济一体化的不断发展,也将会推动区域范围内统一适用的法律规则标准在广度和深度方面的继续发展。上述这样一些因素的存在和作用,决定了新世纪国际经济法的发展中具有国际公法性质的多边统一原则规范的数量比例,将会明显提高,其所调整涉及的领域范围和程度,也会愈益深广。 2.贯穿于国际经济法发展过程的新旧两种国际经济秩序的矛盾更趋激烈 经济全球化发展是建立在南北贫富悬殊并继续扩大的基础之上的,这种不平衡的经济基础决定了我们这个相互依存的世界仍然充满着矛盾和问题。据世界银行报告,在20世纪60年代,全世界20%的最发达国家的人均国民生产总值是相同比例最不发达国家的30倍;而在90年代,这一差距不仅没有缩小,反而扩大成为60倍。“全球经济的发展肯定不能长久地建立在少数国家发达、多数国家落后的基础上。世界经济需要新的动力,世界市场需要新的补充。广大发展中国家经济的兴盛,是世界经济持续增长的希望所在。”[2]因此,未来经济全球化的稳定和持续发展,必须要解决广大发展中国家目前面临的巨额债务负担、贸易条件恶化和外部援助匮乏等紧迫问题,改革现存的造成南北经济发展失衡的旧的国际经济体制,建立新的国际经济秩序。这就决定了在新世纪,国际经济法的发展必然贯穿着新旧两种国际经济秩序的 尖锐矛盾和激烈斗争。这也是我们应该充分认识到的新时期国际经济法发展变化的另一重要特征。 3.作为国际经济法重要渊源的各国国内经济法律制度的趋同性逐渐增强 当前世界经济全球化、一体化发展的一个显著特征是,各国在普遍选择实行了对外经济开放的发展战略的同时,对内也先后进行了市场化的改革,以市场经济作为国内经济动作基础。在早已建立市场经济体制的发达国家,对国内一些尚未市场化的产业领域,如民航、铁路、电讯等公用部门和服务业,进一步实行自由化政策,如放开对服务业部门的价格管制、经营范围和企业进出产业的限制,打破少数企业对一些部门的垄断,以促进资本和其他生产要素的流动。发展中国家也先后进行了允许企业自由进出产业的市场化改革,对外资开放更多的产业部门。经济转型国家则从废除指令性计划入手,解除价格管制,在市场定价的基础上,由企业自主决定投资方向,使产业结构调整逐步从计划调节向市场调节过渡。这种全球经济市场化的发展趋势,促使作为国际经济法渊源的重要组成部分的各国国内经济法律制度,尤其是有关涉外经济法制之间的差异性进一步减弱,而趋同性增强。这不仅表现在各国的合同法和公司法等民商法律部门,而且也反映在像反垄断法、竞争法这类公法方面。[3]各国政府为使国内经济更好地与世界市场机制接轨,必然要参照有关国际经济规则标准来调整、修改国内的经济政策法规。这也是21世纪各国法律制度发展的共同趋势。 4.适用于跨国电子商业交易的法律框架正在形成 促使当前经济全球化形成的重要因素之一是现代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可以说技术的进步是经济全球化的物质基础。跨国界的计算机互联网和信息高速公路的建立,使整个世界变成了地球村。信息技术的突飞猛进在改变传统的生产、销售和经营管理模式的同时,也对现行的适应于传统商业交易活动方式的国际经济法律制度构成了严重的挑战和冲击。例如,电子商务的蓬勃发展产生的合同的成立与履行、知识产权保护、隐私与安全保护、电子货币与网上支付以及税收征管等一系列法律问题,各国现行的法律制度和有关的国际条约缺乏相应的调整手段和规范措施。目前,许多发达国家政府和有关国际组织为适应信息时代的需要,正加紧研究制订解决电子商务发展问题的法律政策和措施。(注:自1996年11月以来,为解决电子商务的税收征管问题,美国、加拿大、荷兰、日本和澳大利亚等国财税部门先后发表了各自的政策研究报告,经合组织也在1998年8月了《电子商务税收框架条件》,这些报告和文件分别就如何解决现行的税法和税收协定适用于电子商务交易的困难,提出初步的对策思路和方案。参阅:Luc Hinnekens,Looking for an Appropriate Jurisdictional Framework for Source-State Taxation of International Electronic Commerce in the Twenty-First Century,Intertax Volume 26 Issue 6-7,1998.)因此,在今后的一个时期里,一个由各国有关的国内法和国际条约构成的,适用于跨国电子商业交易的法律框架的形成,将会是国际经济法发展的重要内容。 二、经济全球化与新世纪中国国际经济法学的任务及方法 中国属于发展中的社会主义国家,中国的国际经济法学是适应国家改革开放的形势发展需要而产生发展起来的。我们国际经济法学研究的宗旨,在于为广大发展中国家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的斗争和中国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制,提供科学的法律理论依据和切实可行的法律对策方案。在新世纪要进一步贯彻这一宗旨,使国际经济法理论研究更好地为我国的改革开放服务。为此,必须从经济全球化这一国际经济发展的总体趋势出发,在分析研究其对国际经济法的发展可能产生的各种影响的基础上,抓住其中的主要矛盾和主要问题,从而在更高的起点上确立新世纪国际经济法研究的战略思想,确定我们的研究任务。 基于前述关于经济全球化对未来国际经济法发展的影响的分析,我们认为,21世纪国际经济法发展中的主要矛盾,仍然是南北国家之间新旧两种国际经济秩序的斗争,但这种矛盾和斗争具有新的内涵和表现形式。在20世纪,尤其是乌拉圭回合谈判之前,南北之间的矛盾主要反映在国际商品的不等价交换之争,国际经济交往的主要障碍是各国在关境边界上执行的关税和进出口限制贸易政策制度。经过乌拉圭回合谈判,各国的进口关税已降到很低的程度,进出口数量限制措施已被明令废除,各国的商品市场将全面开放。因此,21世纪影响市场准入的主要因素已由各国的边界政策制度转为各国边界内的经济政策和法律制度,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的主要矛盾和斗争,也从商品不等价交换之争转向经济政策和规则之争。落实乌拉圭回合谈判达成的一系列新的多边框架协议,需要各成员国之间在国内经济体制和产业政策上更加协调统一。例如,有关农产品、纺织品和服务协议的实施,关系各国的农业和产业政策;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和投资措施协议的执行,则涉及各国的技术政策、投资鼓励措施和企业经营体制;而服务市场的开放将要求改革国内流通体制、金融体制和国有企业管理体制。如何消除各国经济体制和经济政策规则的差异给跨国经济活动造成的障碍,南北国家之间意见分歧。这些分歧本质上是经济全球化背景下新旧两种国际经济秩序斗争的继续。 中国的国际经济法研究应该紧密联系我国改革开放的实践,围绕经济全球化和国际经济法发展中南北国家的矛盾斗争这一主线,抓住中国加入WTO体制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积极进行动态追踪研究,比较借鉴研究和对策研究。这是新世纪我们国际经济法研究应有的战略思想,也是我们确定今后的研究任务的指导思想。 基于上述认识和分析,笔者以为,在新的世纪里,至少在今后10年内,中国国际经济法学界应着重对以下这样一些重大问题进行研究: 1.经济全球化与国家的经济主权原则的关系问题 这是一个关 系到在经济全球化条件下如何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的重要理论问题。经济主权原则是20世纪60年代以来,经过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努力和斗争,在联合国《各国经济权利和义务宪章》、《建立新的国际经济秩序宣言》和《行动纲领》等重要国际法律文件中确定的国际经济法基本原则。此项原则的基本涵义是各国有权自由选择并发展其政治、经济、社会及文化制度;每个国家对其境内的自然资源和经济活动,有制定法律进行管辖和处置的权力。它对广大发展中国家发展民族经济,维护政治独立地位,具有重要的意义,也是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的一项基本原则。[4](P71-82)但是,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深化,这一传统的法律原则正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如前所述,乌拉圭回合谈判达成的一系列新的多边协议的贯彻落实,涉及到各成员国国内经济体制和政策的调整修改。例如,《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议》的执行,要求成员国逐步取消国内外资法中有关当地成分要求、贸易平衡和外汇平衡以及出口比例要求等可能扭曲贸易关系的规定。《农产品协议》的实施,则要求成员国承诺削减对农产品出口的各种直接或间接的政策性补贴。[5](P364,140)而且发达国家进一步主张,新一轮世界贸易谈判议题必须包括与各国国内经济政策和体制有关的问题,如贸易竞争与劳工标准问题;出口生产与环境保护问题;国际多边贸易原则与各国竞争政策的一致性问题等。传统的经济主权领域随着市场的开放,正受到全球经济一体化的不断侵蚀。西方的一些国际法学者认为,经济全球化发展的趋向,是民族国家界限的模糊和主权观念的淡化。[6](P13,151)在这种形势下,如何坚持国家的经济主权原则?是否需要重新认识经济主权原则的涵义?如何协调处理维护国家经济主权与加强国际相互合作的关系?这些都是需要认真研究和解决的基本理论问题。 2.中国“入世”后如何充分有效地运用WTO的法律框架体制趋利避害,在发展国际经贸合作的同时维护国家经济安全的问题 WTO的多边贸易体制庞大复杂,在它目前所确立的基本法律原则框架下,还有许多具体的运作规则将随着国际法律实践的发展而逐步健全和完善。对WTO体制的研究是一个长期的任务。我们过去对“入世”利弊的分析,往往将两者割裂开来看待,其实利与弊是一个矛盾体的两个方面。关键在于我们应如何运用多边协议的有关原则规范,使其利的一面变成矛盾的主要方面,使弊的一面降到次要位置。以《服务贸易总协定》要求成员国开放其金融、证券市场为例,它既有利于中国今后大量吸收外国间接投资的资金,也带来了日后外资对国内银行和证券业的竞争和冲击,以及国际游资引发金融危机的风险。但如果我们能有效地利用市场准入和国民待遇的限制保留条款以及《GATS金融服务附录》中有关慎重措施的规定,就能在逐步放开国内金融服务市场的过程中,使外资的竞争、冲击和金融风险降到最低程度。为此需要充分地认识和研究WTO体制中有关发展中国家的特殊待遇条款和例外条款的运用,追踪分析WTO对有关贸易争端案件的处理,注意吸取有关国家在市场开放过程中的经验教训。 3.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制如何实现与国际经贸惯例和世界市场机制接轨的问题 这是一个内涵丰富的大课题,主要包括如何逐步实现对外资的国民待遇问题,外资企业法与内资企业法、内外两套企业所得税法制的并轨问题,国内证券市场的国际化发展问题等。这些问题的研究,一方面要立足中国的国情和改革开放的实际,正确认识国民待遇原则及其与鼓励、吸引外资的优惠政策的关系,考虑到符合国际惯例规范要求的公平自由竞争、市场秩序的建立和防范金融风险的政府宏观调控机制的必要性;另一方面则应重视对有关国家相关市场经济法律制度的研究,大胆吸收其中反映客观经济规律的科学内容和合理成分。 4.现代科技发展,尤其是信息技术革命引发的跨国经济法律问题 这类问题的产生,主要是由于传统的法律概念原则和规范难以调整和保护建立在现代信息技术基础上的经济关系和利益。例如,传统的商标权概念和反不正当竞争法适用于解决互联网上域名争端的困惑,现行所得法中的所得分类和来源地识别规则在跨国电子商务所得课税方面存在的适用问题。研究解决这方面法律问题的对策方案,要解放思想,随时跟踪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注意运用新的技术手段处理技术法律问题。例如,在解决跨国电子商业利润的国际税收分配问题上,如果局限于从传统的物理存在的概念框架来寻找来源地国家对有关电子商务所得的课税依据,则难以找到公平合理地协调和解决居住国和来源地国税收权益分配问题的方案。因为各国现行税法上的营业机构、场所和履行地等概念用语,是在适应传统的商业活动方式下征税的需要和合理性而形成发展起来的,而跨国电子商务是在虚拟的电子空间市场中进行的。我们应该突破以非居民在境内有某种固定有形的物理存在作为承认来源地国行使征税权前提的传统观念束缚,寻求更能在网络数字经济条件下反映经济交易联系和营业实质的来源地课税连结标志,才能实现跨国电子商务所得的国际税收的合理分配。 中国的国际经济法学要在上述这样一些重大法律问题的研究方面实现突破性的进展,取得具有理论指导意义和实践参考价值的成果,必须善于运用正确的研究方法,尤其注意采用综合联系的方法、比较借鉴的方法和跨学科研究的方法。 我们之所以强调综合联系的研究方法,首先是由于国际经济法本身是一个由国际法和国内法、公法和私法以及实体法和程序法规范组成的综合的法律部门。[7](P26)现代国际经济交往中的法律问题,往往涉及国际法和国内法关系、公法和私法关系的交叉渗透。其次,更为重要的是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各国国内经济政策和法律制度的国际影响增加,对国内经济法律制度的研究,需要联系有关的国际条约和经贸惯例;研究有关国际经济条约,也必须结合有关国家的国内法规范。因此,你们只有突破传统的法学分科界限的束缚,采用综合的研究方法,才能客观、全面地了解和认识错综复杂的国际经济法律问题,探索解决问题的对策。 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制,实现与国际经贸惯例和世界市场机制接轨方面,比较研究的方法具有重要的作用。比较分析各国相关法律制度的异同,有助于我们借鉴国外先进的立法经验,健全和完善我国的经济法律制度;对有关国家立法和司法实践的考察研究,也有助于我们及时了解掌握其动态趋向可能对彼此间经贸交往产生的影响。在当今各种双边和多边性国际经贸条约空前发展的形势下,除了各国国内经济法律制度的比较外,还应重视对同类性质的双边和多边条约的比较研究,尤其是这些协定在缔约国的执行情况,从而对我国谈签和执行类似条约实践应采取的立场、原则和方法,提供有价值的意见。 国际经济法调整规范的对象是跨国的经济关系,研究国际经济法律问题必须结合对国际经济关系和跨国经济活动现象的分析。离开了法律赖以存在发展的社会经济关系基础,就法论法,就不可能掌握国际经济法的发展变化规律。在21世纪,国际经济法的发展将更多地受国际政治、经济、科技和文化等因素的影响。因此,我们必须采用法学与经济学、政治学等相关学科乃至自然科学相结合的跨学科的研究方法,发挥学科交叉渗透的优势,才能更好地揭示国际经济法律的本质和发展变化的规律,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有关法律问题的对策。 经济法学论文:经济法学方法论问题刍议 摘 要:经济法学的深入发展,需要通过创立有效的方法论,来解决传统法学方法论的非自足性问题;需要通过对不同方法类型的拣选与整合,以形成经济法学的方法体系和方法论共识,从而推动经济法学乃至整个法学研究的进步。 关键词:经济法学;方法论;方法类型;方法体系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对于经济法学等新兴学科而言,研究方法尤为重要。事实上,经济法理论纷繁博大,千丝万缕,倘若妙法阙如,则经济法理论就会缺漏百出,凌乱难堪;惟有思虑得法,方能条分缕析,言之成理。 经济法之兴起,意在解决现代社会的诸多“复杂性问题”,由此使经济法学领域需要研究的问题亦较为特殊且复杂。经济与社会越发展,人们就越会认识到:如若研究范式依旧,学科的基本假设、基本范畴、基本共识缺失,研究方法老套,经济法研究就会裹足不前;如果整个学界不转变传统观念,不能从新视角、用新方法去展开研究,则经济法学便难有较大发展,整个法学研究之成熟与自足,亦遥遥无期。 要解决上述问题,迫切需要研究经济法学的方法论问题。但由于诸多原因,学界对该问题的研究尚微乎其微。为此,有必要先探讨经济法学方法论的一些基本问题,例如,经济法学是否需要创立自己的方法论?如果需要创立自己的方法论,则应当如何区分不同类型的方法,并作出适当的方法选择?众多不同类型的方法,如何形成方法体系?在创立方法论方面应当关注哪些问题,形成哪些共识?等等。下面就分别对上述问题展开研讨。 一、经济法学方法论的创立问题 自从英国硕儒培根首创“方法论”(methodology)这一术语以来,众多哲学家、科学家都加入了方法论的研讨①[1](P15),并提出了许多著名的宏论,从而使方法论的内涵日益丰富,对于“方法论”一词也形成了多种不同理解。如或认为它是指科学研究的具体方法,因而与“方法”一词无异;或认为它是指关于方法的理论体系,等等。就一般的方法论研究而言,方法论通常被看作各种方法的综合以及关于方法的基本理论,它以方法为研究对象,是关于方法的规律性知识的体系。[2](P8) 如果按照上述的一般理解,则经济法学方法论,就是研究经济法的各类方法的综合,就是关于经济法的研究方法的基本理论,其核心问题仍然是经济法学的研究方法。对于经济法的研究方法,过去探讨甚微,而一个学科是否有自己的研究方法,有无自己的关于研究方法的理论,正是该学科成熟与否的重要标志。因此,无论是从方法论的积极功能出发,还是从学科的自身完善出发,经济法学界都有必要着力研究方法论问题。 从研究基础来看,目前关于法学方法论的著述已有一些②[3][4],这些著述对于经济法学研究也会有一定的借鉴价值。但从总体上看,由于法学独有的研究方法十分有限,法学方法论的总体研究非常不足,从而会体现出突出的“非自足性”。此外,法学方法论既存的有限研究,对于传统法学研究也许较为适合,但对于具有现代性特征的经济法学研究,却不敷其用。事实上,传统法学理论,并没有提供多种有效的研究方法③,对于方法的研究,则更加不足。因此,即使是传统法学,其方法论也需不断完善,尤其应随着相关学科成果的不断出新而不断调适。 法学研究的沉闷和僵化,可谓由来已久,需要通过范式的有效转换,不断注入清风与活力,使其欣欣向荣。如果说相对成熟的传统法学尚且需要转换研究范式、更新研究方法的话,那么,新兴的尚未成熟的经济法学,就更需要结合自己的特点,不断吸纳新鲜的方法。在研究方法上要吐故纳新,应是殆无异议,但纳新亦不能随心所欲,而必须在对本学科有一定把握的基础上,有所取舍,这就涉及到方法的“借用”与“选择”问题。经济法学的研究,究竟应选择什么样的方法,或者在没有现成可用的方法的情况下,应当如何建立自己的方法体系,如何形成自己的方法论,这首先就是需要面对的一个重大选择。 从研究的风险系数来看,依赖既有的方法,可能是找到了无忧的“高枕”。但是,传统法学既有的方法,本身尚在完善之中,与现代气息浓郁的经济法学似乎也并不完全匹配。尽管传统的法学研究也开始注意到相关学科的方法,如社会学的方法等,但借鉴力度似乎仍然不够,欲套用于经济法学上的一些问题,则更是咫尺天涯。既然传统法学没有给经济法学留下完全适合的方法论遗产,那就需要经济法学者另辟蹊径,创立自己的方法论,以解决法学方法论的非自足性问题。虽然这需要披荆斩棘、披星戴月、披肝沥胆,甚至要甘受垢詈,但若能偶有所得,则不仅是对法学方法论的贡献,而且其影响还会更为广远,泽被后学。因此,在方法论上,经济法学界应当本着创新的精神,选择创立更加适合于自己的方法论。 要创立适合于本学科的方法论,弥补研究方法的不足,就需要明确创立方法论的资源从何处来。 从总体上说,方法论的资源,主要来源于两方面,一是法学方法论,一是非法学方法论④。[5]对于法学方法论,经济法学研究应当根据情况,有选择地“或扬或弃”;对于非法学方法论,则要根据经济法自身的特点,按照“最密切联系”的原则,确定其取舍的“准据”。由于上述两个方面的资源,都离不开共同的、一般性的方法论,因而在经济法学方法论的创立上,有必要对“一般方法论”给予更多的关注。 所谓一般方法论,也称科学方法论,是有关各类科学研究的一般方法的理论,是关于科学研究活动的程序、途径、手段、模式及其规则的理论体系。科学方法论不仅包括研究方法,更包括对这些方法及其相互关系的解释、说明和完善等。作为各类科学研究共通的方法论,它不仅适用于自然科学,而且也适用于社会科学的研究,当然同样也应适用于经济法的研究。这是在学界创立经济法学方法论时不应忽视的一个重要问题。 要创立和发展经济法学的方法论,首先需要明确经济法学可以适用的基本研究方法,在此基础上,才能解释各类基本研究方法之间的联系,说明各类研究方法的价值。为此,下面有必要先探讨各类方法的一般分类,进而提出经济法学的基本研究方法,从而为经济法学方法论的创立和形成奠定基础。 二、方法的类型及其选择 由于方法论是关于方法的理论体系,因此,要研究经济法学的方法论问题,不仅需要明确是否应创立自身的方法论问题,以及如何利用已有的方法论资源的问题,而且还应对不同类型的方法作出选择。而要选择不同的方法,就必须首先明确一系列问题,如何谓方法,方法包含哪些类型,有哪些方法在经济法研究中是可用的,可用的依据是什么,等等。 尽管对习见习闻的“方法”一词并无统一的定义,但一般都认为方法是指为实现一定的目的而采取一定的步骤、手段或选取一定的途径、工具等。⑤[2](P3)对于方法的重要性,人们已经有了越来越多的深刻认识。事实上,现代科学的发展和突破,在很大程度上就是取决于方法。没有方法上的创新,就无法对当代的“复杂性问题”有更深入的研究。许多著名思想家、科学家的成功实践和著名论断,以及民间谚语等,都已经很好地说明了这个问题。 方法是重要的,但在不同领域所适用的方法不可能都完全相同,解决不同的问题,需要用最合适的方法、最有效的“招数”,因而需要对各种方法进行类型划分,以便于人们选择和取舍,从而能够针对不同的问题,根据不同的需要,运用不同类型的方法。而研究不同的方法类型及其所构成的方法 体系,同样也是方法论研究的重要内容。 事实上,对于方法的类型,就像对“方法”一词一样,人们的看法始终未尽一致。特别是由于分类标准不同,立基领域不同,以及思想侧重的不同,人们对于方法类型的划分也不相同(其实,分类本身就是一种方法,尤其是一种重要的研究方法)。从方法体系的构成来看,人们通常对方法做以下几种重要分类: 其一,根据适用的学科门类,分为自然科学方法、社会科学方法、人文科学方法等(这取决于人们对于学科门类的具体划分)。其中,自然科学方法又包括数学方法、物理学方法、生物学方法等;社会科学方法又包括经济学方法、社会学方法、政治学方法、法学方法等。如果再作出人文科学方法的划分的话,则还包括语言学方法、历史学方法等。可见,从大的学科门类上说,相关的方法还是很多的。这种分类方法也是人们通常探讨较多的。 其二,按照人类把握精神世界的不同方式,可以分为哲学的方法、科学的方法(包括自然科学、社会科学、思维科学等)、艺术的方法、宗教的方法等。其中,哲学的方法和科学的方法,对于进行具体的相关学科的研究往往更加重要。而艺术的方法和宗教的方法,在某些情况下往往有特殊的意义。 其三,按照人类与世界的关系,可以分为认识世界的方法和改造世界的方法。其中,认识世界的方法尤其具有指导意义。从广义上说,认识世界的方法还可以包括表述世界的方法和评价世界的方法。此外,由于认识世界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改造世界,因此,改造世界的方法对现实有着直接的重要意义。 以上只是列举了通常人们比较重视的几种有关方法的分类,除此以外,还有多种方法分类,如定量方法与定性方法;实证的方法与规范的方法;认识规律的方法和运用规律的方法,等等。方法分类的多样化,反映了方法的多样性和复杂性,也反映了认识的非至上性。 对于上述难以把握的多种分类,也有学者尝试按照方法应用范围的大小和抽象程度的高低,把方法分为哲学方法、一般科学方法、专门科学方法。[2](P45,48-50)这种分类实际上是把方法分为哲学方法和科学方法两大类,进而又把科学方法分为一般科学方法和专门科学方法,以确定各类科学研究共同适用的方法,以及在某些专门科学上具体适用的方法。从总体上说,这种分类方法是有其积极的意义的,因而有必要对其再做分层说明。 第一,哲学方法。它包括主观与客观相统一的方法、矛盾分析方法、因果关系分析方法等。其中的许多方法对于经济法研究有直接的指导意义。例如,矛盾分析方法中所包含的“一分为二”的思想和方法、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方法等,对于理解经济法学上的“二元结构”假设⑥[6]、对于研究经济法领域的许多理论和实践问题,都很有指导意义。事实上,哲学方法在法学等各类学科研究中的应用都是非常广泛的。 第二,一般科学方法。此类方法比哲学方法低一个层次,主要包括逻辑方法、经验方法、横断学科方法等。对于这些方法在法学研究上的应用,有必要单独作一点说明。 逻辑方法包括比较方法、分类方法、类比方法、证明与反驳方法、归纳与演绎相结合的方法、分析与综合相结合的方法、历史与逻辑相统一的方法等等。这些方法人们普遍较熟,因而在社会科学中,特别是在法学研究中,已经有了广泛应用。在经济法学研究上,上述的逻辑方法也基本上都有应用。 经验方法包括观察方法、实验方法、调查方法、统计方法⑦,以及通过假设、悖论来形成理论的方法等。这些方法特别是调查方法和统计方法在经济学、社会学等社会科学中已经有了越来越多的应用,但是,从总体上看,它们在法学研究上的应用还不够普遍。这与法学学科本身的特点有关,尤其与传统法学研究中更多地强调对“具有稳定性的法律”的注释等有关。在经济法领域,随着相关具体研究方法,如法律经济学、法律社会学方法的引入,诸如统计方法、调查方法等方法应当会有更多的应用。 横断学科的方法,包括系统论、控制论、信息论这“老三论”所提供的分析方法,也包括耗散结构论、协调论等“新三论”所提供的方法等。这些方法在社会科学研究中已有一定的应用,如系统论方法在社会学、政治学的研究中都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信息论的方法在经济学等方面的研究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在法学研究中,横断学科的方法尽管已引起了人们的注意,但是深入的研究还比较少见。因此,横断学科的许多方法在法学研究上还有很广阔的适用空间,它们更有助于解决“复杂性问题”,因而对于经济法上的各类“复杂性问题”。 第三,专门科学方法。即在某些具体学科领域所运用的方法,如语言学方法、考古学方法、力学分析方法、经济分析方法、政策分析方法、社会分析方法,等等。这些方法,有的对于某些领域的法学研究恰恰有重要价值。如语言学方法对于法律解释的研究,考古学方法对于法律史等方面的研究,力学分析方法对法律主体的权力配置的研究,经济分析方法对于法律主体的成本与收益、权利配置和保护等方面的研究⑧,都颇具重要价值。 其实,上述的哲学方法和科学方法,是在把哲学与科学做二元划分的情况下的一种分类方法。无论是哪类方法,从分析的起点和关注的利益来看,还可以分为两类,即整体主义方法和个体主义方法。其中,整体主义方法强调整体的价值,特别是整体对部分的影响,认为整体本身是存在自身的目标的,“整体要大于部分之和”。基于整体主义的方法,看问题要从整体出发,要认识到整体对局部的重要影响力,因此在社会科学中,要看到国家对国民、社会对个人的重要作用。⑨个体主义方法则强调要从独立的个体出发,认为只有个体才有自身的目标和价值追求,强调个体对于整体的巨大影响。⑩ 以上只是试图简略地厘清各种不同类型的方法,并对其在法学研究中的应用略做盘点。从总体上看,各类方法无论其层次高低或适用广狭,多可以依据法学发展需要,依据经济法学的发展水平,而借用到相关问题的研究之中。如前所述,由于一般科学方法对于各类科学研究都有普遍性的指导意义和适用价值,因而恰恰是在构建经济法方法论方面应当利用的重要资源。面对上述如此众多的方法,关键是如何作出选择和取舍,并对相关方法予以整合。 如前所述,在上述方法中,有些共通的方法,如哲学方法、一般科学方法中的逻辑方法等,无论是法学还是其他社会科学,无论是经济法学还是其他部门法学,都不可或缺,而且事实上也一直都是基本的研究方法,因而它们应是经济法学方法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但是,属于一般科学方法的经验方法、横断学科方法,在整个法学中的应用都还相对不够,在发蒙未久的经济法学中,更是罕见其用。特别是经验方法中的通过假设而形成理论的方法,以及横断学科中的系统论等方法,几被冷落,而它们对于新兴而复杂的经济法研究,恰恰确当而重要。因此,如若在经济法学的方法体系中将其遗漏,则不免有遗珠之憾。此外,专门科学方法中的一些方法,应视其与经济法研究的联系是否密切而作出选择。例如,经济法作为调整特定经济关系的法,与经济 生活联系至为密切,因此,经济分析方法自有其用武之地。 此外,由于经济法的宗旨中不仅包含经济目标,而且也包含着社会目标,其有效调整会间接地促进社会问题的解决,因此,经济法的研究同样应当用社会分析的方法,特别是社会学提供的一些有价值的具体分析方法。至于其他学科的一些具体方法,也都应依经济法研究的具体情况而作出选择。 可见,要构筑经济法学自己的方法体系,需要选择适合于经济法研究的特定方法;而要选择特定的方法,就需要在经济法研究与其他法学研究乃至社会科学研究所通用的哲学方法和逻辑方法等共通性方法的基础上,寻找某些有自己特色的研究方法,包括某些经验方法和横断学科等提供的一般科学方法,特别是专门科学方法,这样才可能在此基础上,构筑经济法学自己的方法体系,形成其独特的方法论。 三、方法体系与方法论的形成 前面分别探讨了是否应当建立经济法学的方法论、方法的类型及其选择等问题,这是构建经济法学的方法体系、创立经济法学方法论的重要铺垫。 从方法体系的角度来看,经济法研究中所能够适用的方法并非固定不易,其方法体系恰恰是开放的。如前所述,经济法问题属于“复杂性问题”,对于复杂性问题必须从多个层面、多个视角去透视,所运用的方法自然也应当是多元化的。这样才能对复杂的经济法系统有较为清晰、全面的认识,才不至于“盲人摸象”。 如果把经济法系统作为整个法律系统中的一个特殊系统去进行研究,则应看到,有些方法对经济法和其他部门法研究都是适用的,这些方法可以称为“一般性方法”,如哲学方法、一般科学方法中的逻辑方法、横断学科方法(如系统方法(11)[7])、经验方法(特别是调查方法、统计方法),等等。此外,还有一些是在经济法研究中必须运用的、或称更有特色的方法,如广义的法律经济学方法、法律社会学方法,其中包括交易成本理论、公共选择理论、理性预期理论、博弈论、公共物品理论等所提供的各类分析方法,它们属于“专门性方法”,其有效运用,能够更好地有针对性地解决经济法所涉及到的经济、社会、政治、文化等各个方面的问题,从而能够使相关的研究更加深入。 以上各类方法,共同构成了经济法学的方法体系。在该方法体系内部,一般性方法和专门性方法应当和谐共存,基本方法和特别方法应当相得益彰,以共同发挥其重要作用,体现其应有价值。而各类方法协调互补、内在和谐的方法体系的形成,则有利于经济法学方法论的有效确立和研究。(12)[7](P109) 经济法学方法论,作为以上述各类方法为研究对象的理论体系,应依循何种线索进行深入研究,可能是一个见仁见智的问题。从前述有关方法论的基本问题的分析来看,经济法学方法论的研究应关注以下线索和基本内容:基本假设—基本方法—方法体系—方法整合—方法创新。 依循上述线索,从经济法研究自身的特点出发,应当提出和确定经济法学的基本假设,从而界定经济法研究的基本框架、前提、基础和视角;从基本假设出发,探寻经济法学上的基本研究方法,特别是在经济法学上具有特殊适用意义的,或更有独特价值的研究方法,它们对于经济法研究具有更广泛的适用价值;从基本方法出发,应当再探讨经济法学研究所适用的各类方法,以及这些方法所构成的方法体系,这些方法包括各个法学分支学科普遍适用的研究方法,以及在经济法研究上具有特殊意义的经济法学的基本研究方法;在方法体系之上,还应按照方法论上的一般原则,对上述方法体系中的各类方法之间的内在关联加以明确,以通过其有机整合,找到对经济法研究更有价值的一些研究方法,实现方法创新。而依循上述线索所进行的研究,也就形成了经济法学方法论的基本内容。 在研究经济法学方法论的过程中,不仅应当探讨基本假设、基本方法、方法体系等问题,而且还应当对方法整合问题进行深入研究。事实上,方法整合恰恰是经济法学方法论中的重要内容,在纷纭复杂的各类方法中,如何发现其内在联系,如何对相关的方法进行整合归类,或使其融为一体,以形成新的方法,这既是方法整合的重要目标,也是方法论研究的重要价值,同时,对于重构经济法理论,推进经济法研究,也更有意义。 除了前面探讨的经济法学方法论的一些基本问题以外,在研究或确立经济法学方法论的过程中,还应当注意以下共识性问题: 1 方法体系的开放性。即经济法研究的方法体系,应当具有开放性。随着人们认识的不断深化,特别是随着方法的不断创新,经济法学的研究方法自然也会不断得到更新。与此同时,由于作为经济法学研究对象的经济法系统十分复杂,对于这样的复杂系统,无论某种方法多么重要,也不可能“放之四海而皆准”,必须要采取多种不同的方法进行研究,因而经济法的研究方法必然要体现出一种多元化的趋势。而这种多元化,与对经济法的多维度、多视角的认识是密切相关的。方法体系的开放性与方法的多元化是内在一致的。 2 研究方法的综合性。即尽管研究方法可以是多元化的,但从现代的发展需要和经济法自身的系统协调来说,不仅要强调对具体问题的分析,而且还要强调对相关问题的综合,因而不仅要强调具体的分析方法,而且同样也要强调方法的综合性、系统化,使方法得到整合,使具有综合性的方法能够得到应用。为此,不仅要注意一个个具体方法的应用,还要注意经济法研究方法的系统化。可见,研究者仅会运用一种方法、仅会单兵作战是不够的,还要同时学会综合运用多种方法,学会协同作战,这样才有可能取得更高层次的研究成果。关注研究方法的综合性,也就是强调方法的系统化。 3 研究方法的协调性。强调方法的系统化,进而言之,就是要强调方法的协调性。事实上,事物之间是普遍联系的,经济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也是普遍联系的,与其他部门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也是普遍联系的。因此,在经济法研究过程中,对于研究各类不同事实的方法,尤其应注意其协调性,从而更好地发现事实与事实、方法与方法之间的内在联系,探索相关领域的一般规律,以更好地完善经济法制度和经济法理论。 基于上述要求和共识,要建立和完善经济法的方法体系,整合相关的诸多方法,从方法论的角度说,应当注意各类方法所解决的各类问题之间的内在联系,进而发现各类方法之间的内在联系,在此基础上,才可以提炼出经济法上有特殊价值的重要研究方法,才可以更好地确立经济法学的方法体系。 上述共识说明,经济法学方法论的研究,尤其应当在保持方法体系的开放性的基础上,关注如何对各类方法有效地进行综合、协调,尤其强调在经济法研究上要综合适用相关学科所提供的重要方法。这可以从相关学科的研究方法的借鉴中来得到说明。 例如,经济法研究中涉及很多经济问题,因而自然要吸收在经济学上比较成功的一些方法,特别是个体主义的方法;同时,经济法学又要研究许多宏观问题,因而一些整体主义的方法(如系统的方法等)也要关注。此外,经济法与经济政策有密切的关系,因而需要注意政治学的方法(如政策分析的方法(13)[8]);同时,经济法又有一定的社会性,在其宗旨中包含一定的社会目标,因而有些问题的研究又会与社会学相关。所以,在研究方面,需要综合各类方法。在当今综合的时代,对于综合性问题、复杂性问题,不能指望用单一的传统法学的研究方法去解决。事实上,经济法领域的问题,是综合了经济的、社会的、政治的、法律的等各个层面的问题,是典型的“复杂性问题”,它牵涉的领域比其他传统部门法都要广阔,直接关系到国计民生,关系到国家和民族的未来,因此,就必须用综合性的方法,必须通过多个视角、多个层面的分析,从不同的路径入手,惟此才有可能取得较为全面的认识,才能避免主观臆断和盲人摸象。 中国的经济被认为是世界经济发展中的一个奇迹,与此相关的经济法在中国经济发展的过程中也起到了一定的作用,尽管它还有许多不完善之处,但其产生和发展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同中国改革的征途上所遇到的问题和挫折都是一样的,同时,面临的也都是“前进中”的挫折。经济学家在着重解释中国的经济奇迹,并认为解释成功就极有可能获取诺贝尔奖;与此相应,中国的经济法学者,也应对中国经济法本身做一个很好的解释和说明, 同样也应为世界法学的发展作出自己的贡献,创造出世界法学发展中的一个奇迹。而要很好地解释经济法问题,至关重要的,还是如何找到恰切的方法,不断有效地进行方法创新。 四、结 论 鉴于经济法学方法论问题研究不足的现状,本文着重探讨了该领域的几个基本问题。首先,通过分析法学方法论的非自足性,以及经济法问题的特殊性,指出创立经济法学方法论的必要性;通过分析可借鉴的方法论资源,从一个侧面强调创立经济法学方法论的可行性。其次,探讨了方法的类型以及经济法学研究对不同类型方法的选择问题,透过方法的类型划分,来说明方法体系的内在构成,以及各类方法适用范围的局限性,从而说明在经济法研究方法上应有所侧重和取舍。最后,在前面的探讨的基础上,提出方法体系以及方法论形成的问题,强调尤其应当注意方法体系的开放性、综合性和协调性,并认为这是在方法论研究方面应有的共识,这也是对最初的关于经济法学方法论的宏观思考的回应。 从总体上看,在经济法学乃至整个法学研究领域,对于方法论的探讨仍然是很不够的,特别是对于经济法学之类的新兴学科的方法论探讨,就更是几乎尚付阙如。这可能是由于经济法制度和经济法研究本身尚不够成熟,同时,对于方法或方法论之类问题的研究本来就存在难度和风险,因而鲜有人涉足。但是,由于方法论的研究是一个学科是否相对成熟和完善的重要标志之一,因而随着经济法理论的发展,这些“吃西红柿”(而不是“吃螃蟹”,两者含义近似,但后者成本较高)之类的事也必须有人去做。像西红柿对人类的营养价值一样,经济法学方法论问题的研究,对于经济法理论发展的巨大“营养价值”,同样不应忽视,但尝试长期仅供观赏的“方法之果”的风险也确实存在。如何使研究方法真正能够进入实用,真正能够造福于人们的普遍研究,如何不断对其进行“品种改良”或整合,对于那些缺少“维他命”的新生儿(如经济法学、社会法学等)的成长来说,确实很有必要。 如前所述,经济法研究之所以需要有自己的方法论,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传统法学的方法论是不够用的。对于方法论的形成及其研究,本文提出了一个基本线索:基本假设—基本方法—方法体系—方法整合—方法创新,在依循这一路径进行研究的过程中,不仅可能形成经济法学自己的方法论,而且也可能找到一系列不断创新的、更为有效的经济法研究方法。从总体上说,在经济法研究过程中,应注意整体主义方法与个体主义方法的兼顾,从不同视角、不同层面、不同领域来研究经济法,体现经济、社会、政治、法律的结合,体现应对“复杂性问题”的不同思考路径,体现不同路径在方向上的殊途同归,这样才能实现方法体系的内在和谐,才可能不断取得较为正确的认识。 如同一般的科学方法论的研究一样,仅看到某个学科的方法论还是不够的,还应当强调方法论的共性。因此,基于共同基础的方法,同样在经济法的研究上也是可以适用的;各个学科的发展,也都是基于这样的路径来展开的。在传统的法学方法之外,引进经济学、社会学、政治学等相关学科的方法,有助于更好地解释和说明经济法上的问题。其实,经济法作为新兴的现代法,其研究仅靠传统的法学思维是非常不够的,有时甚至会产生错误的认识,因此,其方法论的更新不仅很有必要,而且对于整个法学方法论的发展也是一个贡献。 本文只是对经济法学方法论基本问题的非常初步的探讨,对于各类重要的具体方法,特别是容易被忽视的具体方法,还需要作具体的、专门的探讨。由于经济法研究方面可能涉及到的具体问题还有很多,因而还需要做一些遴选。基于经济法学的基本假设的重要性,基于横断学科方法对于经济法研究的必要性,还应当探讨经济法学的基本假设问题,以及由基本假设提出的一系列方法。[9]考虑到整体主义方法与个体主义方法的兼顾,不仅应当探讨总体上的、宏观上的方法,如系统分析方法、政策分析方法,而且还应当探讨相对具体的、微观上的方法,如博弈分析方法、本益分析方法,等等。对于这些在经济法研究方面较有代表性的方法,都需要作具体的探讨。这些方法是层层递进的,相互之间有着密切的关联,从而有助于形成经济法学的方法体系。 在具体的探讨中,如果运用前述方法体系中的相关方法,来研究经济法理论上的一些重要问题,特别是本体论、价值论、规范论、运行论、范畴论、发生论等各个方面的问题,则可能使问题的讨论更为深入。这也是整个学界的重要任务。 经济法学论文:经济法学体系理论问题的探讨 1 关于经济法基础理论的完善 1.1 经济法基础理论的问题 目前主流的经济法学理论是国家干预(调制、调节)说,在经济法理论和教材编写方面主要从“市场失灵”因此需要“国家干预”的必要性的经济学假设上,①这种理论往往忽视了市场主体经济自由权在经济法研究和教学中的应有价值,将整个经济法学简化为“国家干预法学”。②可是我国经济法产生于公有制基础上的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阶段。与西方发达国家所面临的“市场失灵”不同,我们的问题主要可能是“政府失灵”,原来是政府完全取消市场,现在的问题是市场发育不全,市场在配置资源中的基础性作用还没有得到真正的释放,政府介入市场太深。而公权力肆意侵犯私权利,是现实中国法治面临的主要问题。如果经济法单纯强调国家干预的理论和体系,就容易为那些在改革的过程中原有体制的既得利益者利用“国家干预”来为自己的既得利益寻找借口,从而可能导致经济法理论和教学不能很好地为我国经济改革和宪政建设服务,同时也使经济法学理论有脱离自由的法律的倾向。 1.2 经济法基础理论应当讨论经济法与宪法的关系, 增加经济自由权的相关内容 目前国内流行的法学专业经济法学教材,一般会讨论经济法与民法、行政法等相邻部门法的关系,但大都不讨论经济法与宪法的关系,这是一个理论上的缺憾。经济法的一个方面常常表现为政府为公共利益而限制市场主体的经济自由权而干预经济,而宪法则是为了保护自由而限制法律的限制。③如何依法保护经济自由权,防止政府干预经济权力的滥用,实现对经济“适度”的干预,是一个经济宪法问题,它应当属于经济法的另一个方面。一个以宪政、法治为导向的转轨经济法理论,应当将经济自由权的保护作为政府干预经济的前提条件。经济自由权主要包括:④第一、财产权。财产权是不让他人使用一项资产的权利,以及使用、向他人出租或者出售该资产的权利,因此财产权是一个权利束:拥有一项资产并持有它(消极运用),将它用于交易或让他人暂时使用某些方面(积极运用)。⑤确认财产权是划定一个保护我们免受压迫的私人领域的第一步,私有财产是自由的基本要素,是不可剥夺的天赋的自然权利。⑥对私有财产权的承认是阻止或者防止国家政府强制与专断的基本条件。第二、竞争自由权。即个体享有依法公平的争取市场交易机会的自由权;第三、职业自由权,即个体有依法选择职业和结束职业的自由权利;第四、营业自由权,即个体有根据自己的意愿设立并经营企业或者从事合法的自由职业的自由,也有拒绝违背自己意愿设立并经营企业或者拒绝从事自己不愿意的个体职业的自由。第五、迁徙自由权,是指公民享有选择居住地的自由。第六、(经济)结社自由权,即公民具有发起设立或者加入各种合法的经济性社团、行会、协会的自由,也有拒绝加入自己不愿意加入的社团、行会、协会的自由。 我国《宪法》没有关于经济权利的直接规定,应当说我国《宪法》是承认和保护经济自由权的。首先,《宪法》第15条规定:“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而只要是实行市场经济,就必须承认最低程度的经济自由权。《宪法》第33条第3款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这里的人权当然包括经济自由权。其次,2004年修订的《宪法》在第13条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对公、私财产权平等保护提供了明确的宪法依据。再次,我国现行《宪法》一系列关于公民基本权利的规定都部分涉及了经济自由权。例如,《宪法》第42条关于劳动权的规定,其实也部分承认了经济自由权,因为劳动权属于职业自由权。最后,我国政府正式签署《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公约》规定的基本人权,当然包括经济自由权。只不过在实际中,由于各种原因,一些下位阶的经济法律、法规、政策对公民经济自由权反倒做了许多限制,实际上部分剥夺了个体的经济自由权,因此经济法学基础理论应当强调保护宪法赋予公民的经济自由权,以划清其与经济行政权的法律界限。 2 维护自由、公平竞争秩序的竞争法应当是经济法的核心 2.1 竞争法在我国现行经济法学中的地位 目前我国比较权威的经济法教材和论着一般有如下特点:第一、内容庞杂、所论范围广泛,体现了我国政府现阶段对经济介入范围较广、较深的现状。第二、大多没有突出竞争法的核心地位。即使一些教材设专编对竞争法进行了论述,也仅仅把它与宏观调控法、市场监管法等法律制度并列,而没有突出其核心地位。也就是说,现行的经济法学体系理论和教材缺乏体系的核心统帅,体系内部各部分关系不清,不能为进一步的市场经济和政治改革提供理论支持,没有充分反映经济法治和宪政的精神。 2.2 应当确立竞争法在经济法中的核心地位 2.2.1 市场竞争是一个发现的过程,经济法本质上是关于国家经济秩序的法 竞争是一个发现过程,它是市场中买方和卖方间相互交 往的演化性过程。购买者们竞相获取涉及购买的知识,供给者们则努力发现、获取产品制造或销售的相关知识,促使产品创新和工艺创新,竞争的全过程会对寻找和试验新知识的行为造成很强的激励。因为竞争者们冒险投入了自己的私人财产,并要对他们的行动和错误负责。⑦从整个经济系统的角度看,竞争性运用的产权有很多益处:第一,竞争推动人们发现有价值的知识和信息,推动经济增长。第二,竞争能够抑制经济权势。竞争一次又一次地向财产所有者发起挑战,在竞争过程中没有一种社会经济地位是不可挑战的。第三,充分的竞争有一定程度上有利于分配的公平,第四,充分的竞争其实是买方、卖方争取交易机会的自由,从而总体上促进了自由。第五,竞争有益于经济安全。竞争经济能够更好地吸收外部冲击,靠自发灵活的价格和数量反映使商业周期变得平稳。因此竞争应当得到经济法的促进和保护。经济法本质上 是关于国家经济秩序的法律。在市场中,经济主体行为是通过市场价格进行协调的,而市场价格又是在竞争和企业自由地参与市场交易的条件下产生的,因此,保护竞争就是市场经济秩序中不可或缺的制度追求,从而也使得竞争法无可争辩地成为经济法的核心。⑧ 从国际比较的角度看,德国着名经济法专家沃尔冈·费肯杰着的《经济法》(第二卷)中,⑨除了总论部分对基本概念和经济宪法问题进行论述外,他把经济法分为:(1)一般经济法,包括:经济人法(即经济法的主体);德国竞争秩序(是核心重点内容);德国经济财产法。(2)特别经济法,包括:在德国经济法中的总体调整;在德国经济法中的个体调整。一般经济法主要是有关在市场经济中的竞争和财产所有之类的法律。特殊经济法与市场干预有关,涉及到超越了市场自我调控的经济调控,一些人称之为计划或指导。显然在该着作里竞争法是作为经济法学的核心的。由日本着名经济法学家丹宗昭信、尹从宽所着的《经济法总论》,将经济法定义为在市场机制下建立的经济政策立法体系,它的核心是维持市场竞争秩序,即国家对自由竞争的限制(市场支配)和阻碍公平竞争(不公平竞争)行为进行规制的法律。⑩韩国的权五乘教授所着的《韩国经济法》,强调反垄断法是经济法的核心。 2.2.2 我国应当以竞争法为核心构建经济法体系 我国经济法理论与其他国家的明显差异,固然有其客观原因,譬如,我国当前的经济是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经济,现行经济体制脱胎于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在经济改革快速推进的同时,政治改革又处于严重滞后状态,政府职能没有根本转变,权力仍然过多地留在经济领域,国家对经济的控制仍然过多,从发生作用的范围和深度看,行政垄断远比经济性限制竞争严重得多。但这些特殊国情丝毫不能影响竞争法的核心地位,相反恰恰说明竞争法在我国应当成为经济法的核心。我国的《反垄断法》是关于市场竞争的基本法律规则,该法不仅规范经济垄断行为,而且规范行政垄断行为,对深化竞争性经济体制改革和民主化政治体制改革都有重要的意义,它应当是我国经济法的核心。但该法目前仍然没有发挥应有的经济法龙头作用,经济法学界应当把竞争法作为经济法的核心来重构经济法理论体系,我国将来的经济法学体系,应当设一编竞争法,放在基础理论之后,使维护自由公平竞争秩序的竞争法处于一般经济法的核心地位。对于不能完全适用竞争法而又与竞争法有一定联系的经济规制和监管法,也可以单独设专编,使其处于从属的特别经济法的地位。 3 宏观调控法的地位 3.1 宏观调控的含义 宏观调控主要是指利用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对经济总体的调控。目的在于克服“市场失灵”,宏观调控的总目标是通过促进总需求和总供给的基本平衡,使现有资源得到较为充分的利用,实现经济平稳持续的增长,这也就是凯恩斯所说的实现“充分就业”的均衡。财政政策手段采取的具体形式有:增加对商品和服务的购买力(例如,公共工程),或者增加转移支付(例如,扩大社会保障福利或失业补贴),或者减税。货币政策指中央银行为实现既定的经济目标(稳定物价,促进经济增长,实现充分就业和平衡国际收支)运用各种工具(如公开市场操作、存款准备金、再贷款与再贴现、利率政策等)调节货币供给和利率,进而影响宏观经济的方针和措施的总合。这一学派的政策要点是,“百姓不买政府买,消费不买投资买”。我国经济实际中存在借宏观调控调控之名行计划经济之实的现象,已经引起了一些学者的注意。 3.2 宏观调控法在经济法学体系中的地位 1993年的宪法修正案作出“完善宏观调控”的明文规定后,宏观调控成为了使用频率越来越高的概念,宏观调控法的称谓是我国的特产,我国经济法中的宏观调控法主要是指金融法(特别是中国人民银行法)、财政预算法、税法等。宏观调控法在经济法学体系中的地位主要取决于它与竞争法的关系。有学者认为宏观调控法是我国经济法的核心。主要理由为:第一,我国实际生活中宏观调控手段作用较多,影响较大。第二,现代经济中金融、财政税收处于极其重要的地位,因此,宏观调控法自然处于经济法学的核心地位。也有学者认为在经济法学中宏观调控法是和竞争法处于平等重要的法律地位。笔者认为,与竞争法相比宏观调控法应当处于辅助的地位。这是因为: (1)竞争作为一种动力机制在制度和秩序的构成和演变过程中处于核心地位。德国的市场秩序政策是比较成功的秩序政策,其理论基础是自由秩序主义理论。该理论对公共政策的基本建议是要分清两种做法:①使保护性职能成为政府的重点,尤其是培养和建立各种有益于竞争性系统的制度已达到保护目的;②干预具体的经济性、社会性过程和后果。该理论认为前者优于后者。政府应当专注于用其强制权力促进和保护作为共享品的竞争。他们对凯恩斯主义者主张用预算政策和货币政策来抵消总需求摆动的政策持批评态度。他们担心,刺激经济发展的政府投资和对总需求的操纵会逐步地腐蚀市场信号机制,改变市场主体的行为模式。 (2)宏观调控的主要手段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手段,本质上是一种“拆东墙、补西墙”的做法,主要是通过间接的手段,解决短期的经济波动问题,而不重点解决经济的长期发展问题,它应当是为市场竞争机制正常发挥作用服务,而不应当干扰市场竞争。 (3)宏观调控法主要应当是为竞争秩序的形成和维护服务的控权法、程序法。我国现实中竞争法的作用没有充分发挥,而所谓宏观调控手段用得较多(其实许多是较少法律约束的行政手段),这与我国市场经济秩序不完善,政府职能没有完全转变,政府权力过多留在市场领域有关。与西方国家经济法先有竞争法不同,我国脱胎于计划经济体制,存在着政府控制经济的惯性,即所谓“路径依赖”, 因此我国经济法是先有宏观调控法。实际中宏观调控的概念往往被滥用,许多政府用行政权力直接干预、甚至操纵经济的方法都称为宏观调控,存在不受控制的调控权侵犯经济自由权的现象。随着市场化、法治化制度改革的深化,宏观调控法将主要是与竞争法相配合,为维护竞争秩序服务的控权法、程序法。 经济法学论文:社会法学研究应当吸取经济法学研究的教训 「内容提要经济法学与社会法学的研究对象和研究方法都具有交叉性和相通性。我国经济法学的研究实践表明,研究范围的选择,调整对象研究的思路,以及对总论与分论、本学科与他学科、求同与求异、实体法与程序法的关系的处理,都存在深刻的教训。在社会法学研究中吸取这些教训,对社会法学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关 键 词社会法学、经济法学、研究方法、教训 经济法学与社会法学都是研究第三法域中的法律现象,介于公法学与私法学之间的学科。在我国法学界,虽然作为社会法学重要组成部分的劳动法学的研究先于经济法学,但作为社会法学整体的研究却晚于经济法学,尤其是鲜见社会法基础理论的研究成果。回顾和总结我国经济法学研究的曲折历程,既有可贵的经验,更有深刻的教训。反思和吸取其教训,对于社会法学的发展,特别是刚刚起步的社会法基础理论的构建,具有重要价值。 一、研究对象的范围 经济法学的研究对象问题,存在窄、宽两种范围和是否承认经济法为独立法律部门两种选择。窄者以作为独立法律部门的经济法为研究对象,主要研究经济法部门内的法律问题,而对于经济法与其他法律部门的关系,大多在部门法总论层次给予研究。这虽然有助于集中资源探索经济法的原理和构建经济法的制度,但不利于将经济法放在法律体系中展开研究。宽者以关于经济的法为研究对象,其中否认经济法是独立法律部门的学者认为,所谓经济法学就是研究各个传统法律部门中涉及经济的法律制度和法律规范的跨越传统部门法学的学科,主张把散见于各个传统法律部门中的经济法律问题作为一个整体进行专门和系统的研究;而在承认经济法是独立法律部门的学者的研究实践中,唯恐经济法失去独立法律部门的地位,故对研究范围多作窄的选择,忽视了经济法与其他法律部门的关系,未能把以经济法为核心的整个法律体系作用于经济建设这一主题作为经济法学的研究对象。所以,不仅经济法学与相关部门法学如何沟通的问题至今未能解决,而且经济法在整个法律体系作用于经济建设的过程中所处的核心地位未能得到论证。 社会法学以社会法为研究对象,然而社会法的外延可作多种理解:(1)作为独立法律部门的社会法,有的限定为劳动法或社会保障法,有的限定为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2)作为法律群体的社会法,即包括第三法域中除经济法之外的其他法律部门,(注:我国官方将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描述为宪法、民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程序法七大法律部门,其中,宪法、行政法、刑法属于公法,民商法属于私法,经济法、社会法属于第三法域。)如劳动法、社会保障法、教育法、卫生法、环境保护法等若干法律部门。(3)作为法域的社会法,即介于公法与私法之间的第三法域。(4)作为法律观念的社会法,除第三法域外,还包括公法和私法中的法律社会化现象。 鉴于经济法学研究的上述教训,社会法学的研究范围宜宽不宜窄,至少应当以作为法律群体的社会法为研究对象,还有必要扩及第三法域,甚至可以将公法和私法中的法律社会化现象纳入其中。社会法基础理论可以有两种模式:一是涵盖社会法群体的社会法基础理论,二是涵盖第三法域的社会法基础理论。由于经济法基础理论已由经济法学界作出较多的专门和系统研究,现阶段应当着力研究涵盖社会法群体的社会法基础理论,而不宜仅依据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甚至只依据劳动法来抽象出社会法基础理论。待涵盖社会法群体的社会法基础理论比较成熟后,再试图构建涵盖第三法域的社会法基础理论。无论构建哪种模式的社会法基础理论,在研究中都不应当忽视公法和私法中的法律社会化现象,因为没有公法的私法化和私法的公法化,第三法域及其各个法律部门都不可能与公法、私法衔接和相容。 二、调整对象研究的陷阱 经济法调整对象是经济法学中耗费学术资源最多的问题,但至今尚未形成共识,被许多人视为一个“理论陷阱”。之所以会掉入这个“理论陷阱”,主要有以下几点教训: 1、过分看重调整对象的地位。许多学者把调整对象视为经济法和经济法学的“生命线”,以为调整对象是经济法区别于其他法律部门的唯一依据和经济法学研究的逻辑起点。也正因为如此,许多学者对调整对象问题锲而不舍。无可否认,研究法律调整对象的确具有重要意义。因为法律调整对象就是法律所要规范的客体,对被规范的客体进行研究,肯定有利于法律自身的设计。并且,明确某法律部门的调整对象,也有助于相对界定相应部门法学科的研究范围。但是,经济法调整对象并未达到成为经济法和经济法学“生命线”的程度。经济法作为现代才出现的一种新法律现象,对它展开研究,首先应当研究的是它何以为“新”的特征,它与传统法律现象的联系,它赖以产生和存在的原因,在这些研究对象中,法律调整对象仅是其中一个因素。 2、互相对立的观点都以“一种社会关系只能由一个法律部门调整”为既定前提。例如,横向经济关系由经济法调整就不能由民商法调整,纵向经济关系由行政法调整就不能由经济法调整,反之亦然。于是,关于经济法调整对象与其他法律部门调整对象的界限,至今未能分清。其实,在法律实践中,一种社会关系不可能只由一个法律部门调整。这是因为处在经济社会大系统中的每一种社会关系 都要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制约从而呈现出多方面的属性,而各个方面的属性都有其不尽相同的法律需求,不同的法律需求往往需要由不同的法律部门来满足。于是,需要不同法律部门分别基于不同的目的、按照不同的原则、运用不同的方法、从不同的方面,对同一种社会关系进行全方位的综合调整。因此,把调整对象作为区分不同法律部门的唯一标准,就不可能分清不同法律部门的界限。 3、对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只作定性归纳而不作实证描述。其实,研究法律调整对象是为了解决法律对调整对象应当如何进行调整的问题。法律应当如何调整,首先取决于调整对象本身的运行规律及其法律需求。因而,法律调整对象研究,就是要对作为或预设为调整对象的社会关系或行为的运行过程进行实证描述,从中探索其运行规律和法律需求。经济法是产生于现代市场经济的新法律现象,研究经济法的调整对象,首先应当研究现代市场经济的运行过程和运行规律,即研究现代市场经济体制的特征、构成、模式和运行机制,研究现代市场经济体制中的主体、关系和行为,研究现代市场经济体制中的资源配置的规律和原理;在此基础上研究现代市场经济的法律需求,即研究现代市场经济体制的正常运行需要法律为其提供什么条件,传统法律部门(特别是民商法和行政法)可满足此需求的程度和局限,需要经济法在哪些方面弥补和如何弥补传统法律部门的不足,以满足现代市场经济的法律需求。 鉴于上述教训,在研究作为法律部门的社会法时,应当摆正社会法调整对象的地位,选准研究社会法调整对象的思路,尽可能避免经济法调整对象的争论在社会法学领域重演。为此,社会法调整对象的研究,应当着重描述在现代市场经济体制的正常运行对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的需求,特别是现代市场经济体制运行中的社会政策需求;在此基础上,研究民商法、行政法等传统法律部门和经济法等新兴法律部门满足这种需求的程度和局限,进而研究需要社会法如何满足其它法律部门未能满足的这种需求,并研究社会法在满足这种需求时与其他法律部门的关系。其中,还要特别重视研究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特殊性以及其中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的特殊问题,描述现阶段经济与社会不协调的种种表现及其形成机制,探讨经济与社会不协调的体制原因、政策法律原因和其他原因,并针对这些原因研究其对体制改革、政策调整和各个法律部门的特殊需求,从而为社会法如何满足这种需求而进行制度设计提供现实依据。 三、总论与分论的关系 各个部门法学都由总论和分论构成,总论的原理应当涵盖和指导分论,总论的分析框架应当为分论提供示范。我国经济法学研究实践中,对总论与分论关系的处理有两点教训值得记取: 1、颠倒了总论与分论的研究顺序。从学科发展史的角度看,民法学、刑法学等传统部门法学都是先有分论后有总论,对于经济法学这样的新学科而言,应当遵循先研究分论后研究总论的顺序,先就个别的突破传统部门法的新法律现象逐个展开研究,有了一定的学术积累,再从若干个案研究中抽象出共性的原理和规则,研究总论的问题。抽象地研究诸如“经济法调整对象应当是什么”之类的问题,不宜成为经济法学研究的逻辑起点。而我国经济法学研究却正是从抽象地研究这类问题开始的。因而,总论的构建特别艰难,虽然对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地位、宗旨、观念、本位、原则等问题,已经取得了许多争议不休、玄而又玄的研究成果,但对主体、行为、责任等制度层次的基本范畴却缺少研究。 2、总论与分论脱节。研究部门法总论的问题,应当与分论问题结合起来,使总论中的各种原理都有相应的具体立法、案例和分论原理作支撑。然而,我国经济法学研究实践中,长期以来存在着总论与分论脱节的问题,呈现出总论与分论“两张皮”现象。在这样的研究中,总论研究难免空洞。可能出于对这种空洞现象的厌烦,有学者提出多研究些“问题”,少谈些“主义”。(注:管斌:《第八届全国经济法理论研讨会综述》,《法商研究》2001年第2期。)笔者认为,这种主张是不适当的。因为,经济法总论在当前仍是薄弱环节,而经济法分论中的问题在经过20多年的实践后已有了一定的学术积累,在这种情况下,应当多一些“问题”与“主义”结合的研究,少一些“问题”与“主义”脱节的研究。 鉴于上述教训,我国社会法学研究,切忌把总论研究放在优先位置,更切忌仅依据某个社会法部门(如劳动法)的素材和研究成果抽象出社会法总论,而应当先研究各个社会法部门的具体制度、案例和对策,在此基础上研究各个社会法部门的总论;然后,再在各社会法部门总论和分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研究社会法群体和社会法域的总论。同时,还应当将社会法总论问题的研究与经济体制改革中出现的社会问题及其法律对策的研究结合起来。例如,对社会法的公平价值进行研究,不仅要研究公平价值的内涵、要求和依据,以及公平价值与其他价值目标的关系,而且还应当研究实现公平价值的制度安排,如我国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和现行立法、执法中存在公平价值实现不足的表现及其原因,为充分实现公平价值在体制改革、立法和执法中所应采取的对策。 四、本学科与他学科的关系 作为一门新兴学科,利用他学科已有的研究成果和研究方法是发展经济法学的必然选择。但利用不等于照搬,也不能毫无选择地利用。正确的作法,应当是选择他学科中适合于经济法学研究需要的原理和方法,并将所选择的原理和方法与经济法学研究对象的特殊性结合起来,即运用他学科成熟的原理和方法来分析经济法学中已经出现而在他学科中不曾有过的新问题和新现象,从而得出突破性的创新,尤其是形成有经济法学特色的研究方法和分析框架。在他学科研究成果和方法的借鉴上,经济法学研究中主要有以下几个问题值得重视: 1、对于公法学和私法学的已有成果存在着不加选择地利用和照搬的现象。例如,由法律关系要素和法律事实所构成的法律关系分析框架,是与民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的单一性相适应的,一直是民法学的特色。这种分析框架不宜为经济法学所简单套用。因为,经济法的内容有别于民法,其调整对象远比民法调整对象复杂、丰富,并且经济法对各种经济关系的调整要同时满足市场机制和政府干预的需求,既涉及微观经济又涉及宏观经济还涉及中观经济,法律关系分析框架不足以对市场规制和宏观调控作全方位和深入的分析。然而,有的学者运用法律关系分析框架来论述经济法律关系一般理论和具体的经济法制度,显得机械和表面化。又如,民法和行政法中的法律行为相对比较单一,民法学和行政法学中,都有一套涵盖各种民事行为或行政行为的一般法律行为理论。但是,经济法中的行为则具有多样性,既有宏观行为,也有微观行为;既有政府行为,也有市场行为,还有以市场行为为形式的政府经济行为;既有交易行为,也有竞争行为,还有合作行为;既有市场规制行为,也有宏观调控行为;既有运用行政手段实施的行为,也有运用经济手段实施的行为。各种行为之间个性多于共性,尽管在本质上有共性,但在制度要素上的共性甚为单薄。因而,在经济法学中极难形成甚至无多大必要形成涵盖各种行为的经济法律行为一般理论。然而,在经济法学研究实践中,有的学者仿效民法学和行政法学,试图研究相当于民事法律行为理论和行政法律行为理论的经济法律行为理论或政府经济行为理论,以此来涵盖经济法中的各种行为。实践表明,这种努力并未取得应有效果,其理论成果在经济法分论中的普适性甚微。因而,在经济法学中,与其着力研究涵盖各种行为的经济法律行为一般理论,不如对各种行为进行分类归纳研究,形成类型化经济法律行为一般理论,这对形成经济法的基本范畴和设计具体的经济法律制度会有更大贡献。 2、利用经济学理论的同时忽视了与法学原理的结合。经济法学需要以经济学为理论基础,但是,经济学理论成果的利用并不能取代法学的分析,经济学理论只能作为说明制度设计的理由,而不能取代制度设计本身,经济学的理论依据与法学的制度设计相结合才是理想的状态。然而,许多经济法学成果在利用经济学理论的同时忽视了与法学原理的结合,甚至反客为主。研究具体问题时,在照搬经济学理论之后,显示不出法学成果的品格和特色。 3、法经济学在经济法学研究中的泛用。对各种法律现象都运用成本与 收益分析的方法来评价其效率目标的实现程度,当然有助于按照效率最大化的目标来设计和选择法律制度,扭转以往只追求法律的公平正义目标的倾向。但其中至少有三点教训值得记取:(1)过分提高效率目标的地位。作为法律制定和实施主体的国家虽然越来越重视经济,但毕竟不是经济人,或者说经济人不是其主要角色,于是在国家的政策目标和法律的价值目标中,公平正义和安全稳定不能不摆在首位。所以,强调法律的效率目标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把效率目标置于法律的整个价值目标体系中来思考。(2)过分扩大经济分析方法的适用范围。效率目标对立法的影响表现在制定法律时就充分考虑法律的效率后果,亦即法律实施的成本和收益;而对执法的影响只宜限于执法者有自由裁量权的场合,公正执法和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是执法的最高原则,执法者追求效率目标时不得超越此原则,这也是近些年来执法过程中地方保护主义、部门保护主义等借口考虑效率目标而执法不严不公的现象盛行的深刻教训。(3)忽视运用来源于我国实践的数据资料进行量化分析。在分析某项法律制度时,如果只是列出其成本和收益的构成因素,而不运用经过调查、统计所得到的数据资料对各项构成因素的数量和比例以及各成本因素与各收益因素之间的函数关系加以分析,那就不是经济学的实证分析;如果虽然进行了量化分析,但所依据的只是外国的数据资料,那其结论对我国仅有参考意义,而不宜用来说明我国法律的成本和收益。在有的法经济学论著中,虽然画出了反映一定函数关系的图像,但未注明其数据和图像的来源,(注:如,吕忠梅、刘大洪:《经济法的法学与法经济学分析》,中国检察出版社,1998 年,第237—238页;周林彬:《法律经济学论纲》,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第402—403页。)那就不可能有说服力。 社会法学同经济法学一样也应当利用公法学、私法学和经济学、社会学等学科的成果和方法。鉴于经济法学研究的上述教训,基于社会法学研究对象的多层次性(社会法部门、社会法群体、社会法法域、社会法理念)和社会法中主体、行为、关系的多样性,社会法学研究在利用他学科的成果和方法时,应当注意以下几点:(1)对他学科的成果和方法的利用,应当有所选择,即只宜选择适合于研究社会法现象的成果和方法。(2)他学科的成果和方法只宜用来弥补法学成果和方法的不足,而不能取代法学成果和方法本身。(3)他学科的成果只宜作为社会法的制度设计和解决社会问题的法律对策的理由,而不能替代社会法的制度设计和对策建议。(4)法经济学的运用应当在社会法的价值目标体系中将效率目标放在次于公平目标的地位,适当限制成本与收益分析方法的适用范围,并且坚持以来源于我国实践的数据资料作为量化分析的依据。 五、求同与求异的关系 异中求同和同中求异,是研究问题的两种路径,各有其学术价值。对于传统学科而言,同中求异更便于学术创新和学科发展;而对于新学科而言,异中求同更便于统一认识和学科完善。经济法学作为一门新学科,起始于理论纷争,几乎各个问题上都有多种不同的观点,共识远远少于分歧;在论战中,批判多而建构少,对异己观点着重批驳、否定、排斥而忽视尊重、肯定和吸收。这在很大程度上给经济法学走向成熟造成了负面影响。究其原因,一是经济法学作为一门年轻学科,缺乏学术积累,无论是理论体系还是基本范畴、基本观点和制度设计,都需要通过争论才可形成共识;二是经济法学由于研究起点低,理论空白点多,创新难度相对小于传统学科,易于激发学者的创新积极性,更易于刺激学者标新立异、建言立说、自成体系的欲望;三是学者中自以为真理的心态甚浓,而宽容异己观点的心态甚淡。于是,许多问题本来可能或者已经达成共识,但却有意自以为是、拒同存异。 在我国社会法学领域,劳动法学虽然是一门老学科,但就计划经济的劳动法理论转向市场经济的劳动法理论而言,面临着内容更新和体系重构的任务,仍然相当于一门新学科;至于社会保障法学、教育法学、卫生法学等学科,则刚刚兴起或起步时间不长。鉴于经济法学研究的上述教训,社会法学研究中,虽然要重视求异,但更要重视求同;虽然要重视批判,但更要重视建构;虽然要重视争鸣,但更要重视宽容。在论战中,尤其应当善待反方观点。因为在反方观点中往往不乏科学性、合理性或与正方观点有共识之处,反方观点所指出的要害往往也是正方观点的缺陷所在,反方观点的理由也往往可成为完善正方观点的启迪和道理。甚至可以说,对正、反两方面的观点,很难用正确与错误来判断。因而,应当重视从反方观点中吸取完善正方观点所需要的理论营养。唯有这样,才有助于社会法学在论战中不断走向成熟。 六、实体法与程序法的关系 经济法是公法与私法相融合的法律部门,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都不可能与其完全对应。因而,经济法学研究应当将实体法与程序法结合起来研究,这样不仅可以给论证经济法的独立性提供新的依据,而且还有助于研究经济法的法律责任和可诉性问题。然而,在我国经济法学研究实践中,一直重视实体法研究,忽视程序法研究。经济法作为一种突破传统法律部门的新实体法现象,对程序法必然有其特殊需求,如果失去程序法的支撑,其实施效果将会打折扣。还可以反过来说,如果没有相应的程序法条件,实体法的某些制度设计就会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行。特别是实体法中的法律责任制度与程序法的联系甚为紧密。正由于经济法学界长期以来未把程序法研究置于适当地位,在近年来司法界发生了将“经济审判庭”更名为数字化排序的民事审判庭的“改革”(注:在已有二十多年改革实践的我国,对“改革”的涵义还值得探讨。如果没有发生体制、机制上的变动,仅是将机构更名,就很难说是真正的改革。)后,在经济法学界引起了一阵恐慌,出现了理论上的批评和论证与情感上的担忧和不满不相称的现象。于是,将实体法与程序法结合起来研究,才引起经济法学界的特别重视,因而,经济法责任和经济公益诉讼被作为当前经济法学界的两大热点问题。但这两个热点问题的结合研究则显得不够,在现有的经济公益诉讼研究成果中,实体法基础仍显得单薄。 鉴于上述教训,社会法学研究应当把实体法与程序法有机结合起来,依据实体法的公私法融合的特点研究其对程序法的特殊需求。在劳动法的既有立法例和理论著述中,其特殊的程序法需求得到了足够的重视。例如,许多国家建立了专门的劳动诉讼制度和劳动法庭或劳动 法院,我国的劳动争议仲裁制度也显示出了不同于民商事仲裁制度的特色,并且还出现了关于劳动诉讼的专项司法解释。但是,我国现有的与劳动法对应的仲裁和诉讼制度,在立法上还不完善,在理论上还很欠缺;而与社会保障法等其他社会法部门对应的程序法制度,无论在立法上还是理论上都处于空白状态。因而,社会法学研究应当将实体法研究与程序法研究置于同等重要的地位,使其相辅相成地同步发展。无论何种实体法制度的设计,都应当考虑其程序法支撑的可行性;无论何种程序法制度的设计,都应当考虑如何满足相应实体法制度的实施需求。 王全兴 经济法学论文:经济法学的基本假设 「摘要法学研究之深入,端赖于范式转换,经济法学研究更是如此。以往之法学研究,较为偏重权利-义务结构分析,这固然重要,但已显不足。本文基于对“复杂性问题”进行多维审视的需要,运用法与经济学的理论对经济法研究的几个基本假设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经济法、经济学、假设 一、问题的提出 提出和确立假设,作为科学研究的重要方法,已被科学史上的许多成功范例所证实。假设作为科学研究的前提,是较为系统的科学研究都需要具备的。尽管对于法学是否属于“科学”尚存争议,但对于广义上的科学可以包括法学,或者说法学中可以包含一定的科学成分的观点,则殆无异议。正是在此意义上,才可以把法学同经济学、社会学、政治学等一起,放入广义的科学之中,并研究其基本假设问题。这对于法学研究的范式转变,具有重要意义。 所谓假设,通常是指在现存的事实和理论的基础上,对某些事物的存在或与其相关的规律所做的推测性的解说或虚拟性的预设。假设只是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一种推断和猜测,但这种推测是建立在一定的事实和理论的基础之上的,因而它既非成熟理论,亦非主观臆测。其重要价值是有助于明确研究方向,提高研究的自觉性。因此,若假设确定得当,就会大大提高科研的效率和水平。此外,假设是建立和发展新理论的重要方法。通过不断提出假设,并不断地证实假设,就能够不断地提高认识,从而形成新的理论;同时,即使假设被证伪,也同样有助于人们纠正错误的认识,从而推动正确的理论的形成〔1〕。 对于假设的重要价值,纽拉特曾指出,“在社会科学中,我们看到的只是假设之网,说不出某些困难究竟是来自哪些假设。”〔2〕事实上,在经济学、社会学等社会科学领域,对于学科的基本假设问题的探讨是相对较多的,因而其“科学性”也相对较强,特别是其中的一些假设由于确定的条件约束以及数学方法、统计学方法的应用等,更是给人以“精确”的感觉。但是,法学因其在传统上往往被视为“正义之学”或关于“正义的艺术”,特别是由于法学学科本身的一些特点以及人们认识上的偏见,致使法学在吸纳相关学科的新成果时总是相对滞缓,即使是在对一些基本假设的判定方面,也几乎未有太大的进展。但是,随着法学的发展,特别是随着法学与相关学科之间的联系的加强,以及法学研究对“客观性”、“科学性”要求的提高,对于法学研究的基本假设问题进行研究的需求也会越来越强烈。 在经济法学领域,基本假设的重要性更为突出。这是因为经济法与经济学、社会学等都密切相关,其专业性更强,现代性也更为突出,因此,在经济法研究上更有必要研究其基本假设问题。但在社会科学乃至各类科学的“假设之网”中,如何找到关键性的“纽结”,以使经济法研究能够借以实现“纲举目张”,实在是一个重要问题。这涉及到假设的提出、选择和确立的问题。 本文认为,从研究路径和框架选择来看,在法学乃至整个社会科学中,存在着具有共通性的基本假设(如“二元结构”假设),它当然也适用于经济法学的研究。此外,在经济法学上,还应关注那些对于经济法研究有特殊意义的基本假设。由此可以把经济法学上的基本假设分为两类,一类是经济法学与其他部门法学共同的基本假设,另一类是在经济法学上有独特价值的基本假设。这些基本假设,对于经济法学研究,有着重要的意义。为此,下面将先提出和确立两类基本假设及其所包含的若干具体假设,然后再探讨这些假设对经济法学研究的价值,并对其局限性作出相应分析,以求对基本假设的价值有一个较为全面的把握。 二、共通性的假设:二元结构假设 各类科学的研究目的,都是揭示和解决一些现实中的基本矛盾。从哲学意义上说,矛盾是普遍存在的,其内含的互相依存,相辅相成两个方面,形成一种二元对立的结构,可称之为“二元结构”。如同中国道家理论中指出的“太极生两仪,两仪生四象,四象生八卦”的思想,普遍存在的二元结构,其本身也可以层层演化,从而形成更多、更复杂的层级系统。 经济法学的研究也要找到自己的二元结构,从而找到研究的基本框架、问题和视角,以为进一步研究提供前提和基础。依据与经济法学关联的紧密度,可以从诸多二元结构,发掘出对经济法研究最为重要的三个层面的“二元结构”假设,即理论-认知层面的二元结构、经济-制度层面的二元结构、社会-文化层面的二元结构。 (一)理论-认知层面上的二元结构 先讨论理论-认知层面的二元结构,是因为它对于从总体上和根本上来认识二元结构问题,并形成相应的理论至关重要。在社会科学的研究中,从较为根本的意义上说,人类的欲望(或称需求)是一个不容忽视的基础性问题。因此,从人类的欲望出发,来研究各个学科的问题,往往被认为是一个非常基本也非常重要的起点和入口。 人类的欲望是永无止境的。从需要与可能的角度说,正因资源有限,而欲壑难填,才产生了各个学科需要研究的相对专门的问题。针对人类的某类欲望及由此产生的问题进行研究,便形成了心理学、经济学、社会学、政治学、法学等各个学科。而在这些学科中,由于人类欲望而形成的各类二元结构尤其值得关注。 事实上,人类欲望尽管纷繁复杂,变幻莫测,但仍然可以分为两类,即公共欲望和私人欲望。其中,私人欲望是独立的私人主体为满足自身的某种需要而产生的愿望;公共欲望则是在各类私人欲望的基础上而形成的各类私人主体所共有的愿望。这样在基本的人类欲望方面,首先就可以分为公共欲望和私人欲望两类,从而形成一个基本的“公私二元结构”。 在上述的人类欲望的公私二元结构的基础上,还会衍生出一系列的公私二元结构,它们构成了社会科学中的几个重要学科得以展开的基本前提- 在经济学领域,由于公共欲望和私人欲望的存在,便有了公共经济与私人经济的划分。人类为了满足私人欲望,在经济上需要有一些物品供自己消费,以维持自身的存续和繁衍,这些满足私人欲望的私人物品,通常是由市场来提供的,由此形成了以满足私人主体的私欲为主要目标的私人经济。此外,由于人类还存在着一些不同层次的公共欲望,因而还需要有一些物品来满足,这些物品便被称为公共物品(Public Goods)。公共物品因其具有消费的非排他性或非 竞争性,而不象私人物品那样具有独占性、消费的排他性和可转让性,因而它不能或不适宜由市场来提供,而通常由政府来提供。经济学上的“公共物品”理论表明,基于人类欲望的二元结构,相应的用来满足人类欲望的物品被分为私人物品和公共物品,经济也被分为私人经济与公共经济。这种经济层面的“公私二元结构”,不仅有助于分析和解决许多经济问题,而且也有助于分析和解决法学、社会学等相关学科领域的许多问题。 在政治学、社会学领域,同私人欲望与公共欲望的“二分法”相联系,存在着政治国家与市民社会的二元结构。其中,政治国家的存在,往往被认为是实现人类的公共欲望的需要;而市民社会的存在,则至少在客观上具有同政治国家相抗衡的功用,从而有助于保护私人欲望的实现,进而使市民社会成为实现私欲的主要领域。这种划分自黑格尔在理论上予以普及化以来,就一直研讨未绝,包括近些年来中国学界对此所进行的相关讨论,都说明人们对此类问题的重视,以及它对相关学科的研究的重要价值。事实上,直到今天,尽管人们对于“国社二元结构”存在着各类不同的看法,包括是否要大力推进“第三部门”(the Third Sector)的发展,是否要推进社会中间层的发展,以弥补国社二元结构的不足,等等,但是,不容否认的是,国社二元结构,仍然是相关分析的基本框架。也就是说,国社二元结构,虽然陈旧,但并未过时。 同上述心理上的、经济上的、政治上的、社会上的各类公私二元结构相对应,在法学上对于法律也有公法与私法的划分,这主要源于法律所保护的利益有公益与私益之分。法律上的这种公私二元结构,对于整个法律制度和法律思想的展开,都是非常重要的。自从古罗马著名法学家乌尔比安提出公法与私法的一般划分标准以来,相关的讨论就一直绵延未绝。其中的一些划分标准,如主体标准、利益标准、权利结构标准等,都可以展开为具体的二元结构,关键是如何把这些有解释力的标准融为一体。由于在法学上关于公法与私法的划分,在两大法系的认同度越来越高,且对于法学的发展已经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因此,对于法律上的公私二元结构,还应当做进一步的研究。无论是否主张在公法与私法之外还存在所谓“第三法域”,无论是否赞同公法与私法的划分,都应当首先对公私二元结构,以及划分的标准等问题做细致的研究,以免轻率地得出结论。 可见,只要存在公共欲望与私人欲望,就会存在与之相应的公益与私益,以及与其相对应的公权与私权、公法与私法、公共经济与私人经济、政府与市场、国家与市民等多种公私二元结构,这些二元结构为相关领域的研究确定了重要的前提和基础。从而为解决认知和理论构筑问题提供了基本的模型。成为理论-认知层面的重要内容。 上述二元结构假设提供了一个理论研究的框架,它已经具备了托马斯?库恩所说的范式(Paradigm)的意义,对于经济法的研究是很重要的。尽管经济法学是新兴的学科,但它也同样要继承法学中的一些共同的东西,这种理论上的二元结构同样也是适用的。对此在后面还将探讨。 (二)经济-制度层面的二元结构 二元结构不仅在理论-认知层面存在,而且在其他层面也存在。其中,在经济层面就存在着一系列二元结构,这些二元结构又影响到制度建设,从而使得相关的制度层面也存在着一系列二元结构,因而可以总称为经济-制度层面的二元结构。 经济-制度层面的二元结构有多种表现,基于其重要性以及对法学、特别是经济法学研究的重要价值,下面主要探讨以下几类: 1.城乡二元结构 在经济领域,存在着一系列的矛盾和问题,也存在着一系列的不平衡。这些矛盾着的两个方面可以形成一系列的二元结构。其中,城乡二元结构是比较重要的。 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刘易斯(W?A?Lewis)早就指出,在发展中国家存在着突出的二元经济结构问题,即城乡二元结构问题。该问题表现在,如果城乡在经济和社会发展方面存在很大差距,就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并带来新的经济和社会等诸多方面的问题。刘易斯的理论被认为是对发展经济学的重要贡献。事实上,经济上的城乡二元结构问题,确实是非常现实也非常重要的问题,这对我国尤其具有现实意义。 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经历了长期的农业社会发展和资本主义的不充分发育阶段,是发展不平衡的人口大国。过去,突出的工农差别、城乡差别、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差别这三大差别,曾广为人知,而其中的前两类差别,基本上都可以归于城乡二元结构的差别,最后一类差别,实际上也在一定程度上与城乡二元结构的存在有关。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化,不平衡规律的作用更加凸现。在过去的几十年,农村和农业已经为城市和工业作出了重要的、有时甚至是牺牲性的贡献。虽然作为一种转机,最初的改革也焕发了广大农民的积极性,从而使劳动生产率大为提高,但毕竟由于诸多原因,近些年来出现了农民收入增长缓慢而又负担过重,以及基层管理不当、违法、涣散等诸多问题。这些问题已经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中国的经济增长和整体目标。因此,如何推进农村、农业的发展,提高农民的收入水平,实现公平与效率的兼顾,是非常现实的问题,也是亟待解决的问题。 城乡二元结构的产生和发展与国家的“区别式”的治理方式有关,即与国家对城乡所实施的不同政策和制度有关。事实上,在古代社会,国家对于农村的统治是较为放松的。例如,从经济层面来看,在自然经济时代,国家的治理或国家与农民的关系,主要是通过税收的形式体现出来的。在很多统治清明的时期,税收负担是比较低的,不仅存在“什一税”,甚至有时税负为“三十而一”。这比许多现代国家的税负都要轻得多。在很长的一段历史时期,限于统治的能力、需要,以及客观的情况,国家的统治主要是到达县一级,而其下的部分则主要是发挥民间的力量。这与近些年来学术界的相关研究是一致的。由此也产生了国家统治与民间治理之间的关系,从而产生了法学需要研究的国家法律规则与民间治理规范之间的关系。在这种延续至今的分级治理的格局下,中央政府在解决农村的很多问题时往往鞭长莫及,一些法律的实施也很难延伸下去,于是不得不搞各种形式的“下乡活动”,其中也包括“送法下乡”。此外,由于财政控制的松弛,较为现代的“税收法定原则”很难贯彻下去,以致于农民负担过于沉重,于是不得不进行号称是农村第三次革命的“税费改革”,以求把具有经济法性质的财政法、税法在农村也推行下去。 从成因上看,城乡二元结构的存在,有经济上的原因,也有体制/!/等诸多方面的原因。它带来的许多经济问题和社会问题,有些是需要通过法律途径来予以解决的,同时它也促进了新制度的形成和变迁。综观历史和现实,恰恰是城乡二元结构,带来了制度上的二元结构或法律上的二元结构。 城乡二元结构对于制度或法律上的二元结构的形成的影响,有多种表现。例如,它带来了实质意义上的城市法与乡村法的划分。在历史上,西方国家曾经有过庄园法、城市法等至少是名称上的划分,而从现代法制来看,现代法律实际上主要更适用于城市,更适用于工商业,而对于工商业不发达的农村往往是不太适用的。在农村,曾经和正在有大量非制定法的适用,它在客观上推动了国家法与民间法、制定法与非制定法的区分,从而推动了法律或制度上的一系列二元结构的形成。 此外,经济发展阶段的差异所体现出的城乡二元结构,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具体制度 的形成。从制度构成上看,同样存在着二元结构的问题。例如,在我国的财政制度上,在工商业成分较高的县级以上城镇,国家财政的约束力、影响力还相对较强,并且至少在名义上各级政权的财政支出是由国家来予以保障的;但是,在农业成分较高的县级政权以下的区域,国家的财政则基本上是不管的,而主要是由乡级政府等基层组织自行解决,由此带来了从基层政权民主建设到政权的合法性,以及官民关系、地方稳定、法治状态等多方面的问题。与之类似,在税收制度上,我国区分工商税制和农业税制,其中,工商税制更主要地适用于工商业发达的城市,而农业税制则主要适用于农业较为集中的乡村。同时,在相关税法的立法宗旨、侧重点等各个方面,都突出地体现了城乡制度的二元结构特征。 与上述财税制度相近,金融制度同样受到城乡二元结构的影响。例如,在银行体制方面,我国有工商银行和农业银行的类别,它们过去曾长期承担政策性银行的职能,这也是城乡二元结构在银行机构设置方面的体现。同时,在各类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设立和布点,业务领域、服务范围等各个方面,也都体现着二元结构的特征。上述在财税、金融制度方面的二元结构特征,在计划制度中当然也突出地存在着。 另外,在市场规制方面,城乡二元结构也有其影响。例如,由于城镇的市场经济更加发达,因而诸如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之类的市场规制法,主要也是在城镇适用。这在一定程度上也有助于说明:为什么经济法在适用范围上客观存在着城乡差异的问题。由此也可以进一步说明:为什么大量的坑农害农事件屡禁不止-这与行政垄断的存在、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普遍存在,以及市场规制法在农村不能有效实行等因素都有重要关系。这同样也是城乡二元结构影响经济法适用的体现。 2.南北二元结构 与城乡二元结构相类似,还存在着一系列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并存的二元结构。如南北二元结构,东西二元结构等。其中,世界范围内的南北二元结构,就是一个突出的例证。发达国家较为集中的北半球与发展中国家较为集中的南半球,形成了国际经济关系中著名的南北二元结构。 南北二元结构的存在表明,国家的发展是不平衡的,国家之间的竞争还将继续存在。在不平衡的发展格局中,广大的发展中国家如何争取主动,如何采取较为一致的行动,争取在确立竞争规则方面作出有利于自己的规定,是很重要的。尤其值得指出的是,发展中国家在国际经济关系中处于弱者地位,对于弱势群体的权利如何作出特殊保护,以维护实质公平,体现经济法的一般精神,恰恰应当是国际经济法的重要任务,因而相关保护制度的确立便非常必要。为此,在一些规则中,已经专门为发展中国家制定了保护性的规定,如“普遍优惠制”等,这是发展中国家不断争取的结果。但是,在世界经济加速发展,经济全球化迅猛推进的形势下,发展中国家正处于一种很不利的地位,在发展中国家之间如何处理好竞争与合作关系,全面加强“南南合作”,也正面临着一些新的问题和困难(这也是集体行动的逻辑或困难的体现)。因此,如何加强国际协调,并在本国经济法的法制建设方面把国家协调的有利成果确定下来,甚为必要。 与上述的南北二元结构相关的是“东西二元结构”。东西二元结构存在于国际和国内两个层面。其中,国际层面的东西二元结构,是由原来的计划经济转为市场经济的诸多国家,同传统上实行市场经济体制的诸多国家所形成的二元结构。由于在这些领域也存在着很多新的问题,因而也很值得研究。此外,国内层面的东西二元结构,即我国较为发达的东部地区与西部地区所形成的二元结构,涉及到区域经济均衡发展、转移支付、地区竞争、转让定价等诸多问题,而这些都与经济法的制度建设有关,都是在经济法研究中需要关注或需要着重加以解决的问题,因此它对经济法的制度形成和法学研究都会带来影响。 可见,无论是经济层面的南北二元结构,还是东西二元结构,都是与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直接相关而形成的二元结构,而这些二元结构的存在,又会提出许多具体问题和需求,从而影响到国际和国内层面的经济法律制度的形成和发展,并对整个经济法研究产生影响。上述对于“地域”上的二元结构的认识,有助于在经济法研究方面,打通传统意义上的国内经济法和国际经济法的人为界限,从而可以在整体上进行更为全面的研究。 3.内外二元结构 上述的各类二元结构,与不同地域的经济发达程度关系更加密切。此外,透过经济活动与相关主体及其所在地域的关联性,还可以发现在经济层面上存在的“内外二元结构”。由于经济包括国内经济与国外经济、内国经济与涉外经济、内部经济与外部经济,因此,在经济层面存在着一系列由上述各种不同类型的经济所构成的内外二元结构。下面分别略做探讨。 从国内经济与国外经济的二元结构来看,一国必须首先发展好国内经济,这是现代国家十分重要的任务。与此同时,现代国家又必须协调好国内经济与国外经济的关系,因为在经济全球化的大趋势下,在开放条件下,国内经济与国外经济已经越来越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了,这不仅导因于市场主体的利益驱动,而且也导因于某些领域法律规则的趋同化在客观上所起到的促进经济交流的作用。事实上,在强调法制的时代精神感召之下,国内经济需要一套法律制度(如民商法制度、经济法制度等),同样,国外经济也需要一套相应的法律制度。由于国内经济与国外经济密切相关,因而对相关的国内经济法制度于国际经济法制度加以协调便非常必要。尽管两类制度总会有许多的差异,但是在某些方面是可以融合或一致起来的。其重要途径,就是把体现相关国家协调意志的有关国际经济法规范,适当地转化为国内经济法规范。因此,国内经济与国外经济的二元结构的存在,对于国内与国际层面的某些法律规则的融合和沟通,对于现代通行的宏观调控法和市场规制法等经济法基本制度的形成,都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 随着中国市场化进程的推进以及中国为融入世界经济大潮而作出的种种努力,在国内经济法的立法上,已经越来越在总体上强调:必须改变过去的经济法制度中普遍存在的“内外有别”的状况,代之以普遍实行的国民待遇(当然也不是毫无差别),从而使各类在中国土地上的市场主体,都能够至少在形式上有一个基本上可以进行公平竞争的外部法律环境。这些立法努力,将使得内国的经济法制度与涉外经济法制度日益水乳交融,两者虽然仍在内外二元框架之下,但“交集”却越来越大。从而使经济法制度上的二元结构呈现出一种不对称的状态。 从内部经济与外部经济的二元结构来看,这种二元结构与特定主体的经济活动联系更为密切。内部经济与外部经济的划分,与地域上的国内与国外并没有直接的关系,而主要是与从事市场交易的主体是否存在某种关联有关。因此,内部经济也可称为“内部市场”,外部经济也可以称为“外部市场”。通常,人们关注和讨论较多的都是假定不存在关联关系的外部市场,而对内部市场的研究则相对较少。特别是对内部市场经济的法律规制问题,则探讨较少。 所谓“内部市场”,是指组织体的内部机构、成员之间通过经济活动而形成的市场。它是在“内部人”之间按照一定的“内部规则”从事交易活动而构成的市场。内部市场的存在,使市场经济所要求的统一市场被分成了内部市场和外部市场,使市场主体所遵循的规则被分为“内部规则”和“外部规则”,这种内外有别的“二元分立”,对经济发展和制度建设已产生了重要影响。 事实上,内部经济的法律规制问题,恰恰是新兴的经济法不同于传统私法的一个重要方面。它有助于更全面地认识经济法的调整范围(如经济法是否调整市场主体内部关系,以及对内部关系应如何界定等),同时,也有助于完善经济法具体制度方面的罅漏。 (三)社会-文化层面的二元结构 社会-文化层面的二元结构,对于法律制度的形成和发展,对于研究经济法的产生和发展等问题尤其具有意义。下面略做一点分析。 从传统与现代的二元结构来看,传统与现代的界定是非常重要的,它会由于人们对“现代”所做界定的不同而不同。如果把“现代”界定为一个时间概念,特别是二十世纪以来的时间段,则可以认为,传统社会曾为一系列传统部门法-民商法、行政法、刑法等-的产生奠定了基础,而现代社会则为现代部门法-经济法、社会法-的产生奠定了基础。经济法作为现代法,其与传统部门法的重要差别就在于它是产生于现代社会,是为了解决现代社会产生的诸多现代问题才应运而生的。从而体现出突出的现代性〔3〕。特别是经济法通过对宏观调控关系和市场规制关系的调整,来实现对社会秩序、社会公益的保障,以及对社会弱者的保护,对社会本位的强调等,都体现出与传统部门法的诸多不同。而传统部门法,如民商法等,对于这方面的保障则很不够。 此外,现代社会由于普行社会化大生产,分工更加细密,节奏更快,并且已经完成了梅因所说的“从身份到契约”的过渡,因而“陌生人社会”迅速形成,并在人们之间产生了一种“互赖而又互动”的关系。陌生人社会的主要问题就是信息偏在问题以及信任、信用等方面的问题,由此带来了导致市场失灵的其他经济问题和社会问题。而解决这些问题,确保现代社会的效率与秩序,本身就是一种公共物品。在私人主体难以提供这种公共物品的情况下,就要求国家建立相应的解决此类问题的制度,调整在现代社会中形成的、同过去存在着很大不同的新型经济关系。由于这些产生于现代市场经济的新型经济关系,是传统部门法所未予预见和未能涵盖的,从而也是其不能充分有效调整的,因此,建立不同于传统部门法的新型法律制度,解决现代社会存在的新型的经济问题和社会问题,便是客观之需。于是,经济法等现代法便应运而生了。这是在经济法产生问题上的一种重要解释。 从工商文化与农业文化的二元结构来看,由于不同的文化直接会影响到不同的制度的形成,因此,许多学者都关注文化对法律制度的产生流变的影响。事实上,工商文化是与大工业、社会化大生产以及商品经济的发达直接相关的,而农业文化是与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相联系的,因而不同的文化实际上对应着不同的经济发展阶段,也可能在总体上对应着不同的历史发展时期。在一个国家,由于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平衡,两类文化极可能同时存在。这种情况,不仅会影响一国在立法上的统一性,而且也会影响统一的立法在适用上的统一性。由于经济法是产生于现代市场经济,是在工商业高度发达的基础上产生的,因此它主要是与工商文化相对应的,或者说在很大程度上对作为工商业中心的城镇经济更加适用,而对于工商经济不发达的农村地区,其适用的空间和效果,都会受到很大的影响,这已经被近些年来相关的研究所不断证实。就我国来讲,经济法的制定,不可能不考虑地区经济、社会和文化的差异,不可能不考虑中国突出的二元结构;同样,在经济法实施方面,如何认识因文化上的二元结构所带来的经济法实施受挫的问题,也是值得深入研究的一个重要问题。因此,上述的二元结构对于分析经济法的产生基础以及所适用的时代等问题,都是很有裨益的。 以上从三个不同的层面提出和探讨了二元结构假设问题,它对于经济法学的研究具有基础性和前导性的意义。但是,作为具体的经济法研究,仅有共通性的二元结构假设还是不够的,因而有必要在下面探讨在经济法学上有特殊价值的基本假设。 三、在经济法学上有特殊价值的基本假设 在经济法学领域,还有一些在研究上具有特殊价值的基本假设,它们立基于上述的共通性假设-二元结构假设,能够为经济法理论的建构提供更为具体的前提和方法,对于研究经济法问题有更为直接的意义。这些特殊性假设主要有: (一)双手并用假设 双手并用假设其实也是一个二元结构假设。其基本含义是,调节经济或配置资源的手段有两个,一个是市场的无形之手(通称“看不见的手”),另一个是国家(或称政府)的有形之手(实际上也是“看不见的”)。一个国家对于经济的调节需要双手协调并用。 双手并用假设的思想不仅在体现在经济理论上,而且在体现在宪法的规定之中。我国宪法修正案实际上已经默认了这一假设①。即要使市场在配置资源方面发挥基础性作用,而国家则要在市场调节的基础上发挥宏观调控的作用。通过双手假设,可以更清楚地说明在经济学上长期争论的政府与市场的关系问题,也有助于更好地说明在法律体系中的私法与公法的关系、民法与经济法的关系等。事实上,经济法上的一系列具体假设,主要是在双手假设的基础上展开的,它为相关问题的分析又提供了一个重要的分析框架。如果只是单用一只手来调节经济,则在相应的法律形式上,可能只有民法或非现代意义的行政法,而不可能有现代意义的经济法。恰恰是在现代国家双手并用的情况下,才会产生协调双手,解决其中可能存在的双手失灵等不足的经济法。 (二)两个失灵假设 与双手假设相一致,在经济法理论上还有“两个失灵”假设,或称“双手失灵”假设。它包括两个方面,一个是市场失灵假设,一个是政府失灵假设。在运用市场的无形之手进行调节的情况下,随着市场经济向纵深发展,妨害竞争、外部效应、公共物品、信息偏在等问题也越来越突出,从而使市场调节的无形之手很难有效地发挥作用;与此同时,诸如公平分配、币值稳定等问题,也是市场机制不能有效解决的,由此便提出了市场失灵的假设。市场失灵假设在经济学界已得到了较为普遍的承认和应用。在假定存在市场失灵的情况下,市场机制本来在配置资源方面应起到的调节作用,在上述诸多领域却不能有效发挥,因此,只能由市场以外的力量去加以弥补。而从总体上的能力、实力和现实可能性的角度来看,一般认为,由国家来解决上述市场失灵问题是更为合适,也更为现实的。从而,国家被推倒了历史的前台,开始了所谓的对私人经济生活的“干预”或称“介入”的新时代。 对于在市场失灵的情况下,是否必然导致国家的介入和弥补,学者的认识不尽相同。这主要是因为政府对资源的配置效果,在一些国家已经出现了许多的问题。由于信息不足、滥用权力、腐败寻租、体制不健、多头管理等诸多方面的原因,政府在资源配置上是低效的甚至是无效的,这被称为政府失灵。也就是说,在某些领域,无论是市场机制,还是政府干预,在配置资源方面都是无效的或低效的。因此,是否要选择政府配置,以及对于政府配置所产生的失灵问题如何来解决,是在市场失灵的情况下必须要直面的问题。而如果选择了用政府配置来弥补市场配置,就应对政府配置资源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各种失灵问题有总体上的把握,特别是应当分析导致政府失灵的具体原因,以便采取相应的解决对策。而对于政府失灵的原因,解释是多个方面的。如公共选择理论、理性预期理论等,都提出了各自的认识。这对于经济法的研究也是非常重要的。 其实,要深入研究两个失灵假设,必然涉及到失灵原因的探讨。对于市场失灵的原因,经济学界已经探 讨较多,并为相关的法学研究提供了一些重要的素材。从经济法所要解决的基本问题或基本矛盾来看,个体营利性和社会公益性的矛盾,以及与此相对应的公平与效率的矛盾,是很基本的矛盾②。无论是在市场机制发生作用的领域,还是在政府干预的领域,这些基本矛盾都存在。在这些矛盾不能有效协调和解决时,必然会产生两个失灵的问题。例如,在市场调节的领域是很强调个体的营利性,崇尚效率价值的,但如果由此忽视社会公益性、漠视公平价值,则必然会加剧垄断、不正当竞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问题,必然会导致宏观经济失序,微观经济失范,经济生活失真,从而使宏观调控也很难有效进行。同样,在政府配置资源的领域,如果政府的工作人员也强调自己作为个体的营利性,并把自己的收益凌驾于社会公益性之上,如果只强调本部门、本单位的经济效率或经济效益,而忽视整体上的经济公平和社会公平,则必然会导致政府失灵。 此外,在研究两个失灵假设的过程中,还会涉及到重要的公共物品假设等问题,从而使公共物品理论、外部效应理论等都会对经济法学乃至整个法学的研究产生重要影响。 需要提及的是,两个失灵的假设也导源于“有限理性假设”。根据有限理性假设,市场主体都是“理性的经济人”,都在为自己的利润或效用的最大化而努力。但是,其理性是有限的,因而并不能有效地抑制市场经济波动,并不能解决市场调节的滞后性、盲目性等问题。同时,政府也同市场主体一样,是“理性的经济人”,但由于它并不能获取全面的信息,并不是全知全能的,因而其理性也是有限的。此外,政府认识的局限性还体现在,政府也是由人来组成的,这些人也都是普通人,既不更好,也不更坏,因而在智力、道德等各个方面,同样也不是完美无缺的。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再有自身的一些利益驱使,就极可能在配置资源方面产生低效率或无效率的情况,从而产生政府失灵。 事实上,即使假设政府的组成人员都是大公无私的,在道德上都是非常优秀的,但由于信息偏在问题的普遍存在,由于政府很难非常迅速地对瞬息万变的经济生活作出相应的调节回应,因而就非常容易导致政府失灵的问题。正因两只手都有自己的缺欠,因而才需要双手并用,才需要综合协调。同时,也正是在这样的框架之下,才有经济法产生和发展的余地。 (三)利益主体假设 利益主体假设,即假定在经济法上,各类主体都有自己的独立利益,为了各自的利益,都会采取有利于自己的行动,都会努力使自己的利益最大化。从利益的性质来看,经济法上的主体,可以大略分为国家一方(调制主体),以及与国家相对应的另一方(调制受体)。 上述的国家一方,要考虑国家(或政府)利益的最大化,同时,还要在一定程度上考虑社会公共利益,也要兼顾个人利益的保护。此外,从公共选择的理论来看,在国家的各类机构中,组成这些机构的成员也有自己的利益。因此,利益实际上是多重的,涉及到复杂的、多层次的法律保障问题。 上述与国家相对应的另一方,从经济意义上说,主要是市场主体(或称之为“市民”),从社会意义上说,主要是社会成员或社会实体、组织等。这些主体都有自己的利益,都按照自己的理性去行事。只有肯定利益主体的存在,才可能有法律规制的可能性。 经济法制度的实施必须尽量对各类主体的利益给予公平的、有效的保护,以实现各类主体利益的平衡。为此,在经济法上,不仅要像传统私法那样更关注私人主体的利益,也不仅要像传统公法那样更侧重于国家利益的保护,而且更要全面兼顾各类主体的利益,即不仅要在总体上兼顾国家与私人主体(企业、自然人等)的利益,也要兼顾各类主体的具体利益,这些具体利益表现为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利益,大企业与中小企业的利益、经营者与消费者的利益,等等。由此使经济法在法益保护方面又具有许多自己的特色。 (四)博弈行为假设 与上述的利益主体假设直接相关,既然各类经济法主体都是利益主体,则必然要为实现自己的利益而采取相应的理性行动。而在行动的过程中,则可能采取合作的态度,也可能采取不合作的行为。不管怎样,行动者都要既考虑自己的情况,又要考虑相关主体的情况,以求在互动的博弈过程中,努力实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 经济法主体之间的博弈可能存在于各个领域。它既可能在国家与国家之间,以及国家机关之间展开,也可能在国家与国民之间展开,还可能在市场主体之间展开。对微观层面的主体行动进行博弈分析是很有价值的。 各类主体之间的行为,既然都属于博弈行为,则参加博弈的主体就需要关注其他行动者是如何思考的。因此,对于各类主体而言,分析“别人的”预期是非常重要的,它直接关系到在博弈活动中的成败得失。与此相关的一个重要假设,便是“理性预期假设”。该假设会提醒人们:任何主体都是有其理性的,特别是在经济领域,当国家要采取某种行动时,必须要分析该行动所影响的主体将会如何思想、如何行动。而这对于确保国家的宏观调控和市场规制的效果,从而对于确保经济法的调整实效,都是非常重要的。 (五)交易成本假设 按照上述的利益主体假设和博弈行为假设,既然各类主体都是利益主体,因而必然会关注自己的产权,必然要求产权界定明晰,也必然会关注为取得产权和保护产权所花费的成本;同时,既然各类主体之间都在进行着博弈行为,则参加博弈的各方,便都会关注自己在博弈过程中的利益得失,而衡量在博弈过程中的利益得失的重要指标,便是交易成本的大小,或者是与其相对应的收益的多少。因此,在利益主体所从事的博弈行为过程中,交易成本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由此便在博弈行为假设的基础上提出了交易成本假设。 随着近些年来学术界对产权经济学或制度经济学研究的深入,特别是法学界对法律经济学认识的普遍提升,人们对于有关交易成本的基本理论已经耳熟能详。基于该理论,在经济法的研究上,不仅要重视微观主体或称私人主体的交易成本问题,而且还要重视国家的交易成本问题,特别是国家与国民之间,以及国家机关内部的交易成本问题。同时,应重视本益分析方法在具体经济法问题上的运用。 以上提出的五种基本假设,在经济法研究方面有特殊的价值,它们具体体现了“二元结构”假设的要旨及其所包含的“非对称性”,有助于学界在达成一些基本共识的前提下,把经济法理论进一步向前推进。当然,以上仅是列举了一些较为重要的基本假设,此外还可以有其他一些假设,但限于篇幅和需要,在此不再展开。 此外,提出上述假设本身并不是目的,重要的是要认识到假设的方法在经济法学上的价值,以及如何将其用于经济法研究。为此,还应研究各类假设在经济法研究上的价值是什么,其相互之间是否存在内在联系;同时,尽管前面在探讨各类假设时也涉及到了经济法学的相关问题,但仍然有必要对各类基本假设在经济法研究上的应用问题做一些探讨。 四、各类基本假设在经济法研究上的价值及其应用 经济法的研究需要有自己的前提,需要有学界所认同的一个大略的“基础”,而基本假设的提出和确立,恰恰主要是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尽管认识需要不断深化,因而对于“基础”的认识也处于不断的变动之中;尽管对于“基础”本身的追求是否恰当也有不同的看法,但从研究的效率,从研究的整体推进的角度来说,对于基本假设这类较为基础的问题,还是应当有明晰的认识。 在法学研究中之所以要提出或借助于上述的基本假设,就是因为这些假设最贴近于一般的个体、最能够反映一般性的情况,与基本的人性、与市场行为的一般情况,也都最为接近。上述基本假设,大都来自经济学(以及相关的社会学),而按照一代宗师马歇尔的理解,经济学是最贴近人类生活的③。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与经济学密切相关的经济法学的研究,或者是整个法学的研究,才需要借助于这些一般性的假设,发挥其在研究理论和实践问题上的独特作用 ,以解决法学研究方法不具有自足性,以及法学(而不是法律)与社会经济生活的距离,比经济学和社会学相对更远的问题。由于法律毕竟只是一种“写照”,毕竟总是存在着相对于现实的滞后性,并且,这种滞后性在片面强调“法制原则”的情况下还可能更加突出,因此,就需要通过借鉴,形成经济法学上的基本假设,来拉近法学研究与现实的距离,以确保法学研究更有价值和生命力。 以上的探讨表明,从直接的价值来看,上述各类基本假设为经济法研究提供了一个基本的前提、框架、范围和基础,这也是上述假设被称为“基本假设”的直接原因。它们对于进一步深入研究相关问题,有着重要的作用,特别有助于理论研究的深化。 此外,上述各类基本假设,实际上也为经济法的研究提供了重要的研究方法,这也是其重要价值的体现。从研究方法上看,对于新兴的、具有突出现代性的经济法来说,尤其应当注意方法的综合性,这本身也是必要的范式转换。事实上,法学研究不仅不能只注重单纯的“阶级分析”,而且也不能仅注重单一的“权利义务分析”。今天的法学研究,尤其应当多注意从其他相关学科的研究成果中吸收营养,其必要性导因于法律调整领域的广阔性以及学科之间的内在联系。由于客观的世界是普遍联系的,法律调整的社会关系,与相关社会科学研究的社会关系存在着内在的联系,因此,相关学科之间自然应当打通。特别是经济学、社会学等学科,与各类主体的“微观特点”更加接近,也更能反映人类的较为根本性的东西,因而往往可以作为法学的某些方面的研究基础。而法学本身则更为“上层”一些,它需要通过相关学科的研究来发现和体现自我。 纽拉特曾指出,从科学史上看,假设总是会频繁地产生和消失,没有任何对它们进行排列的可能性〔4〕。但是,这并不影响对相关假设之间的内在联系进行研究。作为一个走向成熟的学科,其基本假设应当至少在逻辑上是自洽的,并且应当在内在联系上存在一致性。为此,有必要对上述各类基本假设之间的内在联系做一些探讨。这些探讨,有助于更好地认识基本假设对于经济法研究的价值,也有助于更好地认识其应用的问题。根据上述对各类基本假设的分类及其具体内容,可以发现各类假设之间在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在联系: 首先,具有共通性的不同层面的二元结构假设,本身就存在着内在的联系。对相关层面的概括,也仅具有源自不同视角的相对意义。其中,理论-认知层面,更主要考虑了主体的价值;经济-制度层面,更主要考虑了地域或称空间的影响;社会-文化层面,更主要考虑了实质上的不同时间的影响。 其次,具有共通性的二元结构假设,与在经济法上具有特殊意义的其他假设也存在着内在的联系。例如,在二元结构假设中,理论-认知层面的公私二元结构假设提供了一个非常基本的框架,它暗含了政府与市场的对峙,体现了不同主体的重要价值,从而为两个失灵假设、利益主体假设、博弈行为假设等奠定了基础;经济-制度层面的二元结构假设,体现了空间发展上的不平衡问题,即提出了两个失灵假设等各类假设产生的重要现实基础,也是其他各类假设的现实体现;社会-文化层面的二元结构假设,主要体现了时间发展上的不平衡,它是其他相关假设产生的更深层次的现实基础,同时,也是各类假设所需要面对的问题。 最后,在经济法上具有特殊意义的各类假设,在其相互之间,也存在着内在的联系。例如,从形式上看,两个失灵的假设在经济法理论上是很基本的,但两个失灵假设作为一种“对结果的描述性假设”,又与双手并用假设(这是对手段的假设)直接相关。而无论是两个失灵假设,还是双手并用假设,在更深层次上,它们都离不开利益主体假设和博弈行为。而在这两个深层次的分别侧重于主体和行为的假设中,又包含了理性预期假设、不确定性假设等,同时,它们还都与交易成本假设直接相关。 可见,上述各类假设是连为一体的,而不是各不相干的,从而它们可以成为经济法研究的重要基础性假设,使经济法研究可以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展开。 同时,各类假设与一些具体分析方法的内在联系也值得关注。例如,基本的二元结构假设,与系统论上的系统分析,特别是结构功能分析方法,以及整体分析方法等有关;双手并用假设,也与系统论的思想和方法等有关;博弈行为假设,与博弈分析方法有关;利益主体假设,与利益平衡方法和政策分析方法有关,等等,从而使基本假设在经济法研究方面有了更多的方法论意义,提高了基本假设在解决经济法理论问题上的应用价值。现略举几例予以说明: 1.从二元结构假设来看,它为经济法提供了一个从心理到经济,从政治到社会,从法律到文化的基本分析框架。在这样的框架中,有助于人们认识经济法究竟是公法,还是公法与私法交叉的混合法。事实上,二元结构的假设虽然较为宏观,但它毕竟提供了分析框架的边缘,从而使研究者能够以一定的(虽然也可能存在模糊状态)区域为“基地”进行研究。在公与私之间的模糊地带,是否有所谓混合法或第三法域的存在空间,是否能够存在与公法、私法相并列的社会法,人们的认识不尽相同。不过,根据二元结构的假设,结合客观实际,从总体上说,一如往昔,我至今仍认为经济法只能属于公法,而不是属于第三法域或社会法〔5〕。因此,二元结构假设有助于分析经济法的性质问题。 2.从双手并用假设来看,如果一国仅用一只手,就不可能产生经济法。一方面,经济法虽然要保障国家对经济运行的调控,要保障国家对市场秩序的规制,但它并不是传统的行政强制;另一方面,虽然经济法的调整直接作用于市场经济,并直接关系到市场主体的切身利益,但它毕竟不是单纯的市场调节,更不是传统的自由放任。双手的协调并用,使双手都能够更扬其长而避其短,从而体现经济法的调控与规制手段的特点,体现经济法在调整手段上的特殊性。调控与规制所发挥出的调制功能,与传统的市场调节与行政命令有着根本上的不同。事实上,双手并用所体现出的合力,是对传统的调节经济方式所存在缺失的有力矫正。 可见,透过双手并用假设,不仅有助于理解经济法的产生问题,而且也有助于理解经济法的调整手段、经济法与其他部门法对市场经济的综合调整等问题,从而不仅有助于认识经济法的独立性,而且也有助于认识其与相关部门法的内在联系。 3.从两个失灵假设来看,该假设实际上在经济法研究中已经占有重要地位。近些年来,经济法学界一般都把市场失灵的存在作为探讨经济法产生和发展的必要性的重要起点。按照目前较为流行的理论,在市场失灵的情况下,市场机制本身无法解决资源配置的效率问题,因而就需要由国家来介入或称干预。而国家介入的法律形式,则主要是经济法。上述的解释,是目前较为通常的解释。这种解释当然有其合理之处,但有些方面还有待于再进一步细化。从双手并用假设来看,正是由于存在市场失灵,因而对经济的调节才不能仅用市场调节这一只手,而是还要用国家调节这只所谓的“有形之手”。但是,在运用国家之手的过程中,可能会存在政府失灵的问题。而政府失灵的存在,主要导源于政府的失控。从现在影响较大的一些行政法理论来看,一般多是基于政府权力的不断膨胀,才认为有必要强调对政府的权力作出限制。因此,在行政法理论中,全部的或部分的“控权论”主张,实际上得到了很多人的赞同。但经济法不同于传统的行政法,它不是单纯地强调要限制政府的权力或国家的权力,而是要通过如何适度分权,以及如何适用合理的程序,按照经济规律的要求,努力实现既定的经济目标和社会目标。因此,经济法必然会存在一些有特色的方面,并因而不同于传统的行政法。 两个失灵假设表明,经济法不仅要通过政府对资源的配置来解决市场失灵的问题,而且也要通过相关的规范,来解决政府失灵的问题。两个失灵的存在,对于经济法产生和存续必要性的问题,有很强的解释力。因此,两个失灵假设,对于探讨经济法的发生论问题很重要。它更有助于说明经济法产生和发展的必要性,更有助于认识经济法不同于传统部门法的特殊性。 4.从利益主体假设来看,在经济法研究上重视各类主体的利益,真正关注不同主体客观存在的利益,有助于认识经济法调整方面的问题。只有充分地认识到国家利益、企业利益、个人利益;认识到社会公共利益与私人的独特利益;认识到整体利益和局部利益,近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一致的利益和冲突的利益,才能更好地在各类主体之间去平衡利益,才能让各类主体更好地去代表和实现某一种利益。从规范的层面看,经济法主要是规定和解决相关主体的权力或权利的问题,但从更深的层面上看,则是相关主体之间的利益如何协调和平衡的问题。利益既是经济法得以产生和发展的重要动力,也是经济法不断完善的重要源泉。没有代表特定利益的主体,没有相应的利益主 体假设,就无法说明法律的制定、完善的动力机制等相关方面。因此,利益主体假设,对于经济法制度和理论的发展非常重要。 上面的一些举例表明,经济法学的各类基本假设,对于经济法的理论研究和制度建设都很有价值。事实上,在理论研究领域,以上述的“二元结构”假设和其他各类假设为基础,在经济法理论上已经形成了一系列有自己特色的“二元结构”。例如,在调整对象理论上,存在着宏观调控关系和微观规制关系的二元结构;在体系理论上,有宏观调控法和市场规制法的二元结构;在主体理论中,有调制主体与调制受体的二元结构;在行为理论中,有经济调制行为与市场对策行为的二元结构;在责任理论中,有本法责任和他法责任的二元结构,等等。此外,在财税法、金融法、竞争法等相关部门法理论上,也都存在着一些以上述相关二元结构为基础的具体的二元结构。这些都是二元结构假设与其他假设应用的成果,对于增进经济法理论的体系化或严谨度,形成内在和谐统一的“理论”,是很有价值的。 五、各类基本假设的局限性 前面探讨的各类基本假设,尽管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应用意义,但也都存在着自身的局限性,对此也必须要加以分析,以求对基本假设做更恰当的定位。 上述基本假设的局限性,首先来自假设本身的局限性。由于这些假设更多地是源自其他学科的假设,许多假设不仅本身尚需要不断地得到验证,而且是否适合于法学研究,是否有利于推进法学研究,也需要随着实践的发展而不断得到检验。 其次,二元结构假设的局限还体现在,它虽然已是各学科的学者都比较认同的,但并不是法学本身能够有效证明的。限于自身的特点,法学要在很大程度上从其他相关学科吸取营养,其中也包括基本假设等。但在上述假设的可靠性和证实性方面,法学很难大有作为。这对假设方法的应用也可能会产生影响。 再次,各类假设都具有一定的相对性。为此,在运用这些假设的过程中,不应把各类假设绝对化。即应采行“相对论”,而不是“绝对论”。具体言之,一方面,上述这些假设作为经济法的基本假设是否都合适,以及具有多大程度的可行性和必要性、恰当性,还有待于接受理论和实践的检验,还需要接受时间的考验,还有待于人们认识的日益深化。另一方面,上述各类假设实际上是提供了一系列的分析模型。这些模型的主要功用就是使分析更简明,更有说服力,等等。而作为“模型”,其本身就是有局限性的。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任何理论都是有局限性的,任何观点也都是一种“偏见”。为此,就应当以一种开放的、包容的、建设性的考虑,来看待各类基本假设。而在这些假设的基础上,所能够建立的理论框架,也才是可以不断更新和不断发展的。 例如,在对二元结构认识方面,并非要强调“两极论”,即并非认为二元结构中只存在完全对立的两极。事实上,在这两极之间的过渡地带往往是很重要的,按照中国的哲学思想,最可取的是“叩其两端而取其中”的中庸之道。而要“取其中”,首先要知道其两端,要以两端为起点才能知道何为“其中”。但关键是现在的一些研究往往是不知两端为何物,因而也就很难作到全面地认识相关问题。二元结构的假设,恰恰是要给出两端、边界,也就是给出进一步分析的基础。 二元结构假设的相对性是很明显的。例如,经济层面的二元结构假设,曾经包括公共经济与私人经济、公共部门与私人部门、公共物品与私人物品等公私二元结构,而这些划分并不是绝对的。在两极中间还会存在一些混合的领域。例如,在公共部门与私人部门之间还会存在第三部门,在公共物品与私人物品之间,还可能有混合物品等。因此,二元结构只是提供了一个分析的基本框架或平台,对于具体问题必须作具体分析。为此,哈耶克认为,把整个服务领域界分为公共部门和私营部门的业已为人们接受的二分法,是颇具误导性的;对于一个健全的社会来说,在商业领域与政府治理之间(也就是在私营部门与公共部门之间-作者注)保有一个第三领域,即独立部门(Independent Sector,即前述的第三部门)是至关重要的〔6〕。但是,能否因此否定二元结构的基本框架呢?能否因此如同一些论者引申出经济法就应当以第三部门为依托,以社团为主要主体呢?恐怕至少在现实的条件下还不能。尽管第三部门也是很重要的,尽管社团也有其重要的价值,但诚如伯尔曼所认识到的那样,自20世纪以降,教会早已不再构成对世俗权威的有效的、合法的抗衡力量了;在经济和社会秩序内的商人和其他自治团体或行业的习惯,在立法和行政机构的控制下已经失去了效力〔7〕。 因此,尽管需要有第三部门的适度发展,尽管也需要对第三部门的壮大作出一些积极的倡导,但在现实中其地位无疑较为式微,无法和无力全面地替代国家,也无法真正成为社会公益的代表者。 除了二元结构的假设以外,其他的假设也都具有相对性,特别是在经济法研究上有特殊意义的基本假设。这些假设,尽管在经济学等领域都已经成为一些重要理论或重要假设,但是这些假设在经济法的研究上是否完全适用,以及在多大的程度上有助于相关的研究,都还需要经过较长时间的考验。 正因如此,对经济法上的基本假设需要有一个全面的认识。尤其要认识到这些基本假设是经济法理论展开的前提和基础;这些基本假设不仅确定了经济法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宗旨、性质等问题,而且也确定了经济法上的主要研究方法。而这种有针对性地确立起来的研究方法,对于确保经济法研究的深入,是非常必要的。 经济法学论文:经济法学的研究形式 一、经济法中问题与主义的相关争议 在中国,学者们对于经济法学的肇端尚有不同的认识,但经济法学界大体倾向于以1978年为学科发展的起点,并在每个十年前后,推出一些回顾性、反思性的研究成果。对于经济法学这个新兴的学科,各类理论观点纷出,不同声音混响。而在其研究方法上,学者主要侧重于经济法问题与主义的争论上,即经济法学的理论研究与制度构建的分析。 一些学者把经济法基础理论研究比做“鸡肋”,认为其食之无味。他们认为中国经济法学在其发展过程中遭遇了方法论上的“意识形态”化、“概念法学”化和“半殖民地”化的巨大冲击,树立经济法学以问题为导向的研究方法,增强其自足性和开放性,成为经济法学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所在。同时,他们也指出其无意否定那些研究主义的学者所进行的研究价值,只是认为这样的研究偏离了法学本来的研究目的。法律就其作用而言是一种游戏规则,是为了处理人类社会的各种纠纷,法学的任务就是发现以及创新更好的游戏和裁判规则,研究的根本目的是为了更好的解决纠纷。因此,法学研究不只是书斋中的学问,不是为了研究而研究,而是要解决现实问题。从这个意义上讲,目前进行的经济法研究与中国活生生的经济现实、经济改革与立法司法实践不联系,只是热衷于构建抽象的理论框架,将经济法理论变成了高深莫侧的玄学,其研究结果是不仅不能为现实问题的解决提供参考和指导,而且会偏离法学研究的初衷和实质。 但对于那些有“爪牙之利、筋骨之强”的人来说,“鸡肋”同样可以咀嚼、消化和吸收,同样可以“食之有味”。他们认为经济法作为一门新兴的学科,坚实的理论基础是必不可少的,我们应该充分发挥人们的聪明才智,去探求、发现、形成一套科学的经济法范畴体系,这套范畴具有确切的内涵,准确地概括了事物的本质,并成为逻辑思维的基本要素,从而构建一套科学的经济法基本理论原理,只有具备丰厚的理论基础,才能进行有关制度建设的研究。严重冷落法解释学等传统的研究方法,会直接导致经济法理论解释力的削弱和经济法研究法学特质的减损,而未来经济法研究方法必定是多元的,研究手段必然是综合的,研究体系也一定是动态的、开放的,但其核心却应该是恒定的,即传统法学的基本研究方法不应被动摇、更不应该被抛弃。 二、关于经济法问题与主义之争的共识 从第十五、十六届全国经济法理论研讨会来看,目前学者普遍达成了关于经济法的问题与主义之争的共识。这也验证了“合久必分,分久必合”这句古话。现在学界的主流观点是,既要研究“问题”,也要研究“主义”,同时更要注重两者的并重研究。张守文教授用“顶天立地”四个字,对这种研究方法进行了高度的概括。“顶天”指在研究经济法理论的基础上,更注重理论研究水平的提高,强调研究必须能够真正的拔高,要真正体现出一种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的提炼和萃取。因为理论的高度不够,就很难有较为广泛的指导意义,就极易被等同于一般。但是,我们所强调的研究并非只是“形而上”,只是“空对空”或者“空中接力”,而恰恰要强调一定要“立地”即要立足于现实,脚踏实地,而不能使其成为海市蜃楼。“立地”强调经济法理论的研究要同经济法的实践相结合,形成具体的制度,以回应和解决法制建设中存在的大量现实问题。因为对于现实问题的关注和解决是经济法理论研究极其重要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经济法研究能否纵深发展的基础。 三、经济法问题与主义之争的未来发展趋势 在我看来,经济法学是一门新兴的学科,正处于库恩所说的科学发展的四个阶段中的“前科学阶段”,突出问题是没有统一的概念体系,缺乏共同的理论假设与方法论原则,理论尚未成熟,只有理论与实践统一,经济法学才能进入成熟的“常规科学阶段”。所以,目前经济法学界所追求的经济法的“问题”与“主义”并重研究,是经济法发展一个必经的阶段。在未来的研究中,应该相对比较注重有关“问题”的研究,即关于经济法制度建设的研究。因为从中国经济法的发展态势来看,在过去的三十多年中,还是比较倾向经济法理论的研究,需要适度的制度建设来“中和”这种非正常的现象。而在经济法的制度建设上,我们可以借鉴经济学中关于“新制度经济学”的相关研究。由科斯提出的“新制度经济学”是近几十年来兴起的西方现代经济学的重要分支之一,它运用企业组织理论、产权制度理论、制度变迁理论等全新的思路和方法,分析和重新解释许多新古典经济学所无法解决的问题。我们可以借鉴新制度经济学研究方法的成功之处,结合经济法本身的实际,来为经济法学的研究注入新鲜的血液,达到创新的目的。 但同时,我们也必须要保持清醒的头脑,不要过分注重问题的相关研究,要做到经济法所追求的“适度”。我们可以在着重研究具体的、有代表性的经济法文本所构建的制度、规则和经济执法的过程中,从中抽象出经济法的范畴原理、语言符号和思维方式,进而达到经济法理论与制度的互动研究。 试析经济法对利益冲突法学的论文 1.1以社会本位作为平衡与协调利益冲突的价值基础 市场机制是合理配置资源、提高经济效率的最有效手段。与此同时,在正常的市场机制调节下,各市场主体之间也能形成一种相对合理的利益格局。然而,西方市场经济发展的轨迹告诉我们:自由放任经济下市场机制本身极易遭到破坏,随之而来的利益格局也容易受到扭曲。而且市场机制自身的局限也会引发矛盾,产生新的冲突。面对市场难以依靠自身力量对冲突加以平衡与协调的难题,现代经济法产生的一个重要历史使命就是依法调整市场经济中的利益关系。然而,当今社会利益关系错综复杂,利益主体日益呈现出多元化的趋势,在各类利益冲突中,既有国家权力与个体权利之间的冲突,也有社会个体利益之间的冲突,还有个体利益与社会整体利益之间的冲突。要想平衡好方方面面的利益,经济法需要找准自己的价值定位。 如果经济法选择个体利益至上,这样做虽然会刺激个体对利益的追逐,提高经济效率,但却不利于冲突的解决,也不利于社会经济的长远发展。此外,在法律层面上,这种做法还会使经济法难以独立于民商法,自身的独特价值难以显现。但是,如果经济法选择以国家利益至上的原则来协调利益关系,却容易造成国家权力对个体利益的侵害,进而影响了市场经济正常运行的基础。同时,这还会使经济法很难摆脱行政法的案臼,难以成为真正独立的法律部门。在现实的需要面前,现代经济法最终选择以社会整体利益为最高准则,来协调多种利益冲突。而经济法中所指的社会整体利益是与个人利益、团体利益和公共利益都相关的社会利益,是融个人利益、团体利益以及公共利益为一体的社会利益。在具体的调整过程中,经济法正视各经济主体的利益需求。 经济法学论文:经济法学研究成果论述 经济法学自诞生之日起,各种观点异彩纷呈,尤其在经济法学的基础理论方面,争论很激烈,但已经形成了一些能支撑经济法学理论大厦的基本共识。在经济法具体制度的研究方面,也有过很多的争论,这些争论推动了相关法律制度的产生和完善。经济法学的研究方法也正经历着由单一走向多元的过程,多种研究方法提供了多元的视角,共同推动着经济法学理论不断深化。概而言之,经济法学经历的正是一个“和而不同”的发展路径。 一、经济法的基础理论 1.调整对象在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方面,学界形成了许多观点。按照前述发展历程的划分,各种观点大体可以分为“前诸论”和“新诸论”。“前诸论”主要有“纵横统一论”“、纵向论”“、企业法中心论”、“综合法论”、“经济行政法论”、“学科经济法论”等。“新诸论”主要有“国家协调说”“、需要国家干预说”“、管理说”“、国家调节说”、“增量利益关系说”等。总体来看,“前诸论”中有对经济法持否定态度的观点,而“新诸论”对经济法独立法律部门的地位已成共识。尽管曾有学者对经济法抱有怀疑或者否定的态度,但学者们的探索、交流与交锋推动了经济法学的发展,这是值得肯定的。各说虽然分析的角度与表述不尽相同,但实际上都反映了国家依法管理国民经济、协调市场经济运行并统筹社会整体经济利益平衡这条主线。 2.经济法的地位关于经济法是否独立的法律部门,学者们曾有过很多激烈的争论,其中尤以民法与经济法的关系为争论的焦点。80年代初期,大经济法主义和大民法主义相互排斥对方,不承认各自的独立性。此外,还有经济法与行政法关系的争论,有学者认为经济法属于行政法的一个部门法,而不是独立的法律部门。随着实践的深入和理论的发展,人们越来越认识到经济法与民法、行政法对社会发展的独特作用及相互不可替代性,经济法的独立法律部门地位在法学界基本成为共识,并已为国家立法机关采纳,在官方文件中多有体现。 3.经济法的体系80年代初,不少学者主张建立以计划法律制度为核心的经济法体系,《经济合同法》颁布后,所有的经济法学教科书都把这一法律规范作为理论体系的主要内容。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与深化,学者们基本上抛弃了在传统计划经济体制影响下所形成的“大经济法主义”,经济法的调整范围相对缩小,趋向科学合理。目前,经济法学界对经济法应该包括宏观调控法律制度与市场规制法律制度基本没有异议,而对规范市场主体的法律、社会保障方面的法律是否属于经济法范围则尚有争议。此外,还有不少学者认为,经济法的体系包括宏观调控法与市场规制法这两大板块已不足够,有学者提出应当加上“企业发展法”这一板块,以更好体现与维护企业的主体地位,促进企业发展。 二、经济法的基本制度 1.主体制度经济法主体的确定与经济法的地位、经济法的体系密切相关。经过30年的发展,经济法主体理论从单纯强调政府的主体地位到以“政府———社会中间层———市场”为分析框架。例如早期有学者认为经济法的主体包括“决策主体、管理主体和实施主体”,后来有学者提出经济法主体包括“经济管理主体、社会中间主体和市场主体”。在视野方面,形成了两种界定经济法主体的方法,一是“行为界定法”,即根据主体的不同行为列举主体类型,如“经济管理主体和经济活动主体”;另一种是“身份界定法”,即根据主体不同的经济、政治或社会身份来列举主体类型,如“管理者、经营者和消费者”。 2.行为制度 (1)宏观调控制度学界普遍认为,国家对市场经济的宏观调控是十分必要的,宏观调控是经济法的核心内容之一。过去学者们比较强调经济计划的宏观调节作用,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建立,国家对国民经济的宏观调整从过去的以指令性计划为主的调节方式转化为以计划、预算、价格、税收、利率等多种方式对国民经济进行宏观调控,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经济法学界对这方面的理论和实践问题进行了研究,提出了不少见解和建议。学界对宏观调控法的研究主要围绕宏观调控基本理论和宏观调控立法两大部分,至今已经基本上形成了较为完整的理论框架和结构体系。在宏观调控的基本理论方面,对宏观调控的基本概念、目标、采取的手段,宏观调控法调整的对象、原则、地位、体系等都有较深入的研究,提出了很多观点。在宏观调控立法方面,最引人注目的是关于制定宏观调控基本法的研究。2001年3月召开的“关于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宏观调控法》的议案”的小型研讨会,论证了制定《宏观调控法》的必要性,提出了关于《宏观调控法》框架的设计。其后,有学者提出了宏观调控基本法的专家建议稿。在宏观调控部门法方面,经济法学界的研究,填补了法学领域的空白,促进了相关经济法律法规的创制和完善。 (2)市场规制制度学界对市场监管的必要性、市场监管的对象、监管的原则,市场监管法的性质、地位、体系等作了深入的研究,基本认同市场监管法是经济法的又一重要组成部分,以竞争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为典型。竞争法是市场经济发展到较高阶段的产物,包括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反垄断法。经济 法学界自80年代中期即开始引介国外的立法与学说,开展对竞争法的研究。在反不正当竞争法方面,学界对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必要性、目标、原则、立法宗旨、定义、调整范围、执法机构等问题都进行了探讨,为制定《反不正当竞争法》奠定了重要基础。在《反不正当竞争法》颁布后,学界开始关注其在具体实施的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并通过对各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比较研究,对《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健全和完善提出建议。在反垄断法方面,反垄断理论研究的基本框架已确立,基本覆盖反垄断法中的主要问题和制度,如:滥用市场支配地位、限制竞争协议、企业合并、行政垄断等。关于反垄断法的制定,反垄断法1994年就被列入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规划,直到2007年8月才终于通过。十四年的立法历程,出现过很多的争论和反复。比如立法的时机是否成熟、如何看待和处理发展规模经济与反垄断的关系,反垄断法是否规定行政垄断的内容、采用何种规制模式、如何设置反垄断的执法机构等等,许多专家学者都提出了自己的意见。最终学界的研究成果推动了《反垄断法》的出台。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方面,在1993年颁布《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之前,学者们主要致力于论证保护消费者权益和制定全国统一性立法的必要性,提出要用法律手段保护消费者利益。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颁布后,我国在消费者保护方面取得了显着的成绩,但实践中也出现了诸如王海打假、医疗纠纷等许多新问题。现阶段研究的热点问题包括消费者的概念、医疗纠纷的适用问题、欺诈行为与惩罚性赔偿问题、新型消费方式的法律规制等等,学界提出了很多观点,取得了一定的共识,但这些问题仍有待进一步研究。在产品质量法方面,学界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产品概念、缺陷界定、责任主体、归责原则、诉讼时效、抗辩事由、涉外产品责任、法律责任、监督管理等方面,近年来,产品责任的新发展也引起了学界的关注。 (3)对外开放制度我国对外经济贸易的法制建设几乎与外贸事业发展同步,在对外贸易法律的发展过程中,我国学者保持了极大的关注,对对外贸易经营者主体资格的取得、货物进出口配额管理与许可证管理、反倾销、反补贴方面的法律问题进行了探讨,为立法提出了很多建设性的意见。对外资法的研究也与我国引进外资的实践发展紧密结合,学界在外资的待遇、利用外资的形式、加入WTO对外资法的冲击等问题作了深入的研究。90年代以来,在对外开放制度研究方面出现了新特点:结合复关和入世谈判,加强了对中国涉外经济法与WTO规则接轨问题的研究。这直接推动了我国对外开放制度的变革,为中国加入WTO在对外开放制度领域扫除了理论障碍 3.责任制度学界对经济法的法律责任的表述、定义、是否具有独立性、承担形式、构成要件、司法救济等方面也有很多不同的观点。目前较为一致的看法是:第一,要完善经济法的责任制度,使经济法具有可操作性;第二,经济法责任具有独立性;第三,经济法责任具有公益性和形式上的复合性的特点,既包括传统的刑事责任,民事责任、行政责任,也有一些新的责任形式。 三、经济法的研究方法 经济法学界越来越关注经济法学的研究方法和思维路径,基本的共识是:要坚持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为指导,从经济到法,又从法到经济。出发点是现实经济问题,中间经过法律博弈、法律协调,最后落脚点还是回到解决现实经济问题上来。结合就法论法与法外论法的研究范式,在研究中除运用法学研究的一般方法以外,还要综合运用经济学、社会学、自然科学等相关学科的研究方法。在经济法学的论文、着作里,已经出现了多种方法的运用,如,陈乃新教授在探讨经济法的本质时,从增量利益的角度出发,论证只有经济法调整的是人们在社会化大生产中生产和实现增量利益并相应地进行增量利益分配和再分配的关系,采用了经济分析法学的研究方法。又如,史际春的《经济法总论》一书对经济法产生的根本原因从社会的角度予以阐释,并注重从社会实践中提取论据,以社会实践作为理论探索的出发点和归宿,采用了社会实证的分析方法。 我国经济法学的研究虽然起步较晚,但取得的成绩斐然。经济法对于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经济法学应当利用自己的优势,提炼共识,反思过往研究中的不足不断改进、创新,正如程信和教授所说的,“中国应当而且可能在经济法的理论和制度方面对世界现代文明作出较大的贡献。” 经济法学论文:经济法学教学质量的讨论 一、教学质量与施教质量 教学质量的内容首先是“教”的质量,其次是“学”的质量。在“教”“学”质量的关系中,“教”的质量在很大程度上是前提、是关键,因为它决定着“学”的质量;“学”的质量是我们施教的出发点和归宿;“师高弟子强”,这就是它们间的逻辑关系。教学质量问题一直是教学的核心问题,教育战线关于提高教学质量的讨论中,存在下列误区:其一是以为只要改善了教学方法,教学质量就可以提高了,其实不尽然,因为影响教学质量的因素包括教学环境、教学主体、教学环节等,而教学方法只是教学主体因素中的部分内容。其二是把教学方法等同于“教”方法,在教学方法的讨论中常常忽略“学”的方法的讨论,使其讨论“文不对题”,当然,教师在讨论教学方法时,基于“以身作则”的缘故,主要应讨论“教”的方法。其三是把教师的施教过程简单地概括为施教方法,尤其是仅仅局限于课堂的施教方法,更是远远不够的,因为得当、有效的施教方法有赖于充分的施教准备,施教准备还与施教指导思想有关;课堂教学仅仅是整个教学过程的一个环节而已,这无需更多说明。在教学过程中,由于“教”的主体主要是处于教学第一线的教师,因此,在提高教学质量的过程中,对教学组织的探讨,比对教学方法的探讨来得更为重要,其原因之一是教学方法体现于对教学的组织过程之中;之二是对教学组织的探讨,更加强调了教师在教学中的重要责任;之三是从讨论的视域来看,更加关注教师施教的全过程,而不仅局限于教学方法,同时,将学生的学习方法排除在了本命题之外,这有利于集中讨论教师如何施教的问题。 二、经济法学的特点 认清经济法学的基本特点,是确立怎样施教的前提。经济法学的特点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学科特点“经济法”课程在经济管理类专业和法学专业都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在经济管理类专业一般开设“经济法概论”,在法学专业,本科教育阶段一般开设“经济法学”,研究生教育阶段一般开设“经济法基础理论研究”。所以经济法学是法学专业本科阶段所开设课程。在培养方案中,经济法学是法学专业本科阶段的专业基础理论课,它是法学专业的十四门核心课程之一。从法学课程间的关系来看,经济法学具有边缘性的特点:它既包括对法理学、民法学、刑法学、行政法学等学科理论的继承、运用,也包括对它们的理论的扬弃和发展;从经济法学的历史来看,无论在国际还是国内,经济法学相对于民法学、刑法学等课程而言,还很“年轻”,以至于到目前为止,经济法学的基本理论体系和内容体系,尚无一致的认识。经济法学的种种基本特性,给如何实施经济法学的教学,带来了一定的困难,也使经济法学的教学应当具有不同于其他学科教学的特点。 2.课程关联特点经济法学的前置课程通常包括法理学、宪法学等,后续课程一般包括税法、国际经济法、市场竞争法等,此外经济法学还与民法学、刑法学、民事诉讼法学、行政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仲裁法学、证据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商法学、知识产权法学等相关联。由于经济法学与上述课程的关联关系,所以在经济法学的施教过程中必须处理好施教内容的衔接关系,既不能彼此间缺乏照应,又不能出现课程间内容的重复。这就要求教师应当熟悉本专业的培养方案,了解各门课程的教学内容,教师间应当相互沟通和协调,使相关内容———尤其是基础知识等重要内容,既不遗漏,也不重复,而仅限于衔接而已。到目前为止,无论是教材,还是任课教师,对这个问题,往往不是处理得很合理。 3.经济法现象特点经济法是立足于社会整体的意志和利益,借助于各种有效方法对经济关系进行系统综合调整之法。国家调整经济关系的目的在于实现宏观的和可持续发展的经济效益,所以,经济法具有直接的经济目的;在经济法律规范中,经济体制、经济技术规范可以直接构成经济法的重要组成部分,所以,经济法的内容具有很强的经济性或专业性;由于经济法根源于国家对经济的自觉调控和参与,使经济法又具有很强的政策性和政府主导性特点;国家调整经济关系时可借助的法律方法包括各种层级的法律、各种性质的法律规范、规定丰富多彩的法律后果,这就是调整方法的综合性。国家为追求宏观的、可持续的经济效益,在尊重和保护个体合法利益的基础上,对国民 经济运行关系进行综合的调整,故,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具有综合性的特点。 4.教材特点由经济法学的边缘性、年轻性和关联性所决定,迄今尚无比较成熟的《经济法学》教材,《经济法学》教材的不成熟,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总论体系不完整:一般的《经济法学》教材,总论部分仅涉及经济法的调整对象、产生和发展、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和经济法律关系的部分内容,有的教材甚至没有论及经济法基本原则。第二,学界“画地为牢”的门户观念束缚了《经济法学》的教材建设:“经济法”界的专家们在编写《经济法学》教材时常常囿于“学界”的“先占”界限,认为经济法中的某些基本法律和基本范畴,历史上就已“划归”其他法律、法学部门,故《经济法学》不再讨论,于是使“经济法”在法学界就成了“拾遗补缺”之法,从而没有从“经济法”本身的内涵及其外延加以系统论及,这也是总论体系不完整的深层次原因。第三,总论与分论不对应,其表现形式有二:一是总论未论及的一般理论,而分论却有重要篇幅,如市场规制法和宏观调控法等;二是总论的“观点”“流派”虽然较多,但分论的内容大体趋同。第四,总论的“观点”“流派”虽然较多,但实质区分较少,甚至有的“观点”“流派”主要表现为文字上的“游戏”,以至于难于自圆其说。第五,分论任意膨胀,分论任意膨胀的客观原因主要是经济法现象没有“经济基本法”典,主观原因主要是经济法的学科理论不成熟。 三、教师施教环节的组织教师施教环节基本可以分为备课、课堂教学、学生实践认识、课程考核四个阶段。 (一)备课备课是施教的前提。备课之前首先要作好充分的准备工作,然后才能开始备课。所以,备课过程中须作好以下两方面的工作: 1.教师的备课准备教师在备课前的准备工作充分与否,直接关系到“备课”的质量,进而直接影响教和学的质量。备课准备应从以下方面入手: (1)应当熟悉培养方案。熟悉培养方案的目的在于把握培养学生的社会定位,了解本课程与相关课程的关联性,进而为进行教师间的沟通和协调提供依据,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确定基本的施教内容,以免课程间内容的脱节或不必要的重复,以免施教内容太深、太浅、太宽、太窄现象的发生,从而影响既定培养目标的实现。 (2)应当选用优质教材,“教材”有狭义与广义之分。狭义上一般仅指发给学生而教师又作为主要参考资料的着作,在此可以称之为师生“共用教材”或者“基本教材”;广义上的教材,则应当是除狭义教材以外的其他参考资料,如教师备课参考的着作、论文、案例等,学生学习参考的着作、论文、案例、教师编发的参考资料等。经济法的基本教材版本较多,有的是法律知识读本,有的是非法学专业用的教材,有的是研究生用的教材,有的是对前沿问题进行探讨的专着;有的比较陈旧,有的则较新;有的是经济法学界的专家所编,有的则不然。在选用基本教材时,一般来讲,宜选用经济法学界的专家最新编写的经济法教材。其他参考资料的选用也要遵循新颖、适当、针对性原则。所谓新颖,就是说所选参考资料要能反映本学科的最新成果和学术动态;所谓适当,就是说所选参考资料要适合本专业培养目标,难易适度;所谓针对性,就是说所选参考资料要与共用教材的内容———尤其是任课教师的讲稿的各个“章、节、点”内容密切对应,不要偏离施教任务。 (3)应熟练地把握基本教材内容。一般来讲,教材都在不同程度上存在普适性、教材内容都有自己的体系。熟练把握基本教材内容的意义在于:有利于教师在备课时根据培养方案和课程间的关联性作合理的取舍,进而形成具有本学校本专业特色的课程知识体系;有利于对教材中的陈旧内容进行改造,这主要是因为教材从编写到出版,再到教学使用,总有一定的“时差”,而经济法的理论在不断的发展,经济法律、法规又在不断地立、改、废,使经济法教材具有较强的时效性,所以在备课时必须作到“与时俱进”;同时,基本教材的内容也是我们选用、编写其他参考资料的依据,既然基本教材是代表本学界最新成果和反映学术动态的着作,是师生共用的教材,选用与编写其他参考资料的目的主要在于帮助学生理解、掌握基本教材的内容,在一定限度内扩大学生的视野,所以对于基本教材,必须尊重它、忠实它,其他参考资料的选用与编写,都要围绕基本教材进行,绝不能“喧宾夺主”。 2.备课组织。备课是教师根据培养方案、课程间的关联性、学科特点和学生的需求等具体情况,对教学内容、施教方法进行精心安排的活动。因此,备课的充分程度、备课质量的高低,直接决定着授课质量,即使口才再好的教师,也莫不如此,因为“巧妇难为无米之炊”,相反,只要备课充分、且质量很高,即使任课教师不那么能言善辩,课堂施教质量一定会有基本保障。所以,施教工作的重心是备课,而不是其他施教环节。鉴于“经济法学”所具有的前述特点,培养方案将学生定位于“系统掌握法学专业基础理论和基本方法”的“应用型高级法律人才”的要求,基于此,在此认为在“经济法学”的备课过程中应从以下方面作好相应工作: (1)教学内容的组织:基础理论知识应当相对系统、完整,法律知识的基本含义应当阐述清楚,并在此基础上根据经济法的价值取向和司法实践,分析其科学性与不足,借此,培养学生学习、运用法律知识的技能和素质。教师在组织教学内容时,应根据培养方案将其分为重点内容、熟悉内容、了解内容和扩大视野的内容等不同的层次,尤其要处理好课程间的衔接关系,因为在教学实践中,常常发生课程之间内容的重复问题。 (2)教学材料的组织。教学材料即教学用资料。在外延上大致包括基本教材、讲稿、教案、多媒体课件、参考文献、教学辅导材料(其内容可设计为教学内容要揽、重点提示、疑难解析、认识实践练习、精典案例解析、阅读案例思考等)。教师在组织教学材料时,对于基本教材,要明确重点、难点、熟悉、了解的内容所在;对于多媒体课件,其内容要精;参考文献中的着作、论文要基本体现本学科的水平,选编的法律应当是现行法律,如果是国外法律的介绍,则应当具有代表性和借鉴价值;对于教学辅导材料,其内容要揽要能基本概括知识点,重点提示要准确,疑难解析要深入浅出、令人信服和精辟;认识实践练习要能反映本课程的知识点,并有利于学生牢固掌握和灵活运用;对于精典案例解析、阅读案例思考应来源于生活,并具有教学价值。 (3)教案的组织:在制作教案时,应根据教学内容确定具体的施教方法和施教手段。施教方法是具体而丰富的,不同的内容应有不同的施教方法,同一内容可以设置多种施教方案,以利于教师根据课堂进展情况适时调整;在施教手段上,主要是要注意多媒体课件的制作与应用,使之有助于教学质量的提高。在教案中要注明教学内容的时间分配和要求学生掌握该内容的程度。 (二)课堂教学的组织课堂教学是教师施教和学生学习的中心环节。课堂是教师施教和学生学习的共同场所、是“教”和“学”相结合的主要教学环节。在课堂教学中,教师借助于不同的工具和方法向学生传授本课程的基本知识;学生在课堂教学中,一方面系统地学习 相关知识,另一方面希望自己遇到的疑惑能得以解决。因此,教师在课堂教学中,一方面要发挥其主导性,另一方面要注意师生的互动性,灵活运用各种方法进行施教:比如讲授“经济法的产生”时可以采用历史唯物主义的分析方法和讨论式教学法;在讲授“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时,可以采用演绎法、比较分析法、案例分析法和归纳法;在讲到“经济法主体的权利”时,可以采用重点讲授法,在讲到“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具体法律规范时,可以采用注释法、理论联系实际的实证分析法、师生讨论法;如此等等。总之,施教方法的运用应因“材”制宜,因学时制宜,多种方法相结合,准备充分,信手拈来,切忌教条。良好的课堂教学效果,仅有施教方法的灵活运用是不够的,其他方面的“软件”也不容忽视,比如对学生的尊重和重视,为此,教师不能傲视学生,而应和蔼可亲;教师在课堂上的“精气神”、语言的抑扬顿挫、适度的幽默与诙谐,都有利于调节庄严神圣的课堂气氛。如果课堂教学在内容方面达到了重点突出而知识面又广;课堂氛围方面和谐而不失严肃;施教方法作到了运用得当而又深入浅出,则可以说该课堂组织是成功的。此外,教师应重视学生的认识实践过程,因为它是课堂施教的必要补充。学生认识实践的内容应以课堂教学的内容为依据,认识实践的方式可以是教师编制提供各种类型的模拟练习题、或者课程论文、或者到具体的单位进行短期的认识实习;同时,教师应适时地批阅作业,对学生在练习中的疑难问题,教师应及时地给予解答,对课程论文进行必要的点评,对实习过程进行必要的指导。 课程考核是施教过程的必然延伸,也是对教学效果的检验。目前,经济法学的考核基本采取统一的全卷闭卷考核模式,从实践来看,这种模式是存在弊端的:因为各任课教师的教学在客观上是不尽一致的,这就影响了考核内容的覆盖面;同时全卷闭卷考核不利于考察认识问题、分析问题和运用法律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所以这种考核对教学效果的检验是不全面的,容易造成“高分低能”的现象。针对这个问题,在此建议:对课程的施教可以推行由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担纲的课程负责制,对课程的考核可以推行闭卷和开卷相结合的方式 经济法学论文:商科学院经济法学教学革新 商科院校(或称财经类院校)对各专业本科生均普遍开设《经济法学》这门课程,而且大多作为专业必修课程,但以往的经济法教学存在许多问题,教学理念不够清晰,教学内容针对性不强,教学方法和手段比较陈旧,考核方式较为单一,教学效果不甚理想,因此必须进行深入改革。本文从经济法学的知识体系和商科院校的办学特色出发,结合多年从事经济法学教学的实践经验,对商科院校本科经济法学教学改革进行探讨,以求教于同仁。 一、经济法学教学改革应充分体现商科院校的人才培养特色 经济法学是我国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而发展起来的一门新兴学科,也是一门边缘性和应用性极强的法学学科,经济法学将法学与经济学等学科知识紧密结合,着力培养学生在经济管理、企业经营、市场交易等经济活动过程中的法治意识、法治理念、必要的经济法知识和技能。商科院校的办学目标是培养既精通经济、管理,又有一定法律专业知识和较强法律意识的复合型、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因此,商科院校本科经济法学教学改革应着眼于经济法的学科定位和商科院校各专业的特点及对各专业教学规律的认识,根据商科院校各专业的培养目标制定适应各专业特点的经济法学教学计划、设计课程结构并定位教学理念,进而确定知识体系及选取教学内容,运用适当的教学方法和手段,以实现教育的目的。 商科院校是为了适应现代市场经济与社会发展的人才结构需求以及高等教育大众化而发展起来,是我国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它面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现代化建设的实践,培养满足现代社会需求的高层次人才,“以本科教育为主体,以应用型人才培养为突出特征,多以为行业及所在区域的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教育目标”[1]。商科院校的专业设置具有多学科性、务实性,以经济学、管理学、法学为主体,多学科全面发展,其根本特色就是培养“法商结合”的复合型人才。专业特色是商科院校取得长足发展的必备条件,商科院校必须在专业设置上进行差异、补缺竞争,必须注重课程教学的改革,突出教学特色来达到教学目的,在培养社会所需人才方面体现出自身的特点,才能在高等教育市场竞争中立足,实现学校的长远发展。因此,法学知识的教育,尤其是经济法学知识的培养显得十分重要。 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全社会主义法制,需要大批既懂经济又知法律,既有一定理论水平,又能从事实际工作的实用性人才。但以往的经济法教学与这一培养目标和特色不甚吻合,所以经济法课程教学改革应紧贴我国市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实际,反映当今社会法治建设的需要,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实践性和应用性。根据商科院校的特色要求,我们认为,经济法学教学应着重教会学生以下3点:一是经济法的基本理论知识;二是查阅所需法律信息资料的方法,驾驭应用法律资源的能力;三是经济法学特有的思维方式和判断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掌握和运用经济法知识,是对商科院校学习经济法课程学生的基本要求。经济法课程是商科院校法学专业和经济管理类专业的专业基础课程,长期以来经济法教学侧重理论学习,而经济法学是一门应用性、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具有部门法多、内容广泛的特点,由于经济法教学与实践的脱节,忽视对学生的司法实务操作能力的培养,学生头脑中的经济法支离破碎,以致面对将来工作中的司法实践时往往束手无策、无所适从。 二、经济法学教学内容改革应强调针对性和实效性 由于经济法学是一门新兴学科,经济法学的学科理论尚不够成熟,经济法学学科体系也没有完全定型,实践中对经济法的理解也存在一定的偏差,学术界和实际部门对经济法的诸多内容还存在较大的争议,经济法学科理论的构建与社会实践中具体的经济法律实务存在部分脱节的现象,经济法理论不能对经济法律的实践工作有效地加以指导。导致经济法学教学内容比较杂乱,甚至存在偏差,使经济法的教学内容缺乏应有的广泛性和科学性,使学生不能很好地把握经济法的内涵、本质、价值和功能,影响了经济法学教学目标的实现。因此,商科院校本科经济法学教学更应注重经济法内容的科学性、规范性、应用性和针对性。经济法教学应根据商科院校不同专业所面向的行业、区域,或者专业定位的需要,科学合理地选取经济法学教学的内容,在不忽视经济法的基本理论知识的前提下,注重经济法教学内容的实效性。教学内容要让学生更好地掌握经济活动中迫切需要的经济法基本理论,理解经济法的本质、特殊价值功能,掌握运用经济法律法规解决实际问题的技能,为以后从事经济管理、市场活动等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可依据各专业的特色和学生的知识结构选择具体内容进行专业性经济法专题教学,并与相关的专业知识有效衔接、形成互补,完善学生的知识结构,满足学生对本专业领域经济法律知识的需求。教师要考虑不同专业学生知识结构的差异性,根据各个专业的培养目标制定适应各专业特点的经济法教学计划、设计课程结构,根据听课学生人数、课时等具体情况讨论统一授课基本内容,解决在具体的经济法教学中,课程内容庞杂、课时有限的矛盾。经济法教学要加强经济法课程的体系观念,要把经济和法律、国内和国际、经济法内部与外部关系的相关知识、理论、信息紧密结合,使之能够反映当前国内、国际经济、法律、科技综合发展的总趋势。要通过筛选、精简,重点教授最能体现经济法的内涵和价值的内容,如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等市场规制法、税法等宏观调控法等领域, 使之系统化、体系化、科学化。经济法的一个重要特征是经济法的政策性,国家政策与经济法有紧密的关系,不能脱离国家政策孤立地学习经济法,在经济法教学中分析国家重大经济政策,可加深学生对现实的社会问题的理解,使学生前瞻性地对经济法的发展方向进行预测。由于当前经济形势变化迅速,经济法律实践远比经济法律规则复杂,加之经济法律法规的修订相对频繁,在教学中应注意课程内容动态化,构建主动适应社会需求的创新机制,应及时引入新的信息,更新教学内容,在教学中注意反映司法实践的最新动向及对区域社会经济发展动态与社会热点问题的及时响应。 三、经济法学教学方法改革应体现多样性和灵活性 经济法教学主要是通过课堂教学活动来完成的,而经济法课堂教学的效果主要取决于经济法课堂教学方法。商科院校本科经济法学教学需要科学的教学方法,经济法作为与实践密切联系的学科,尤其要注重与教学目的相匹配的实践教学方法,既要讲解经济法基础理论知识,更要强调经济法应用能力和实务操作能力的培养。经济法教学不仅要有传统的理论讲授法,更要加强实践教学方法的运用,通过协调配合应用多种教学方法,培养经济法律的应用能力。根据笔者多年的教学实践,经济法学教学应注重以下教学方法的综合运用。 1.理论讲授法。理论教学是经济法教学的基础,这种教学方法一直是经济法教学的主要形式。教师的主要任务是系统地讲授教科书,注重阐述经济法中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基本制度等基本知识点,通过准确、详细的理论讲授,使学生准确地把握经济法的核心和精髓。它有助于学生系统地掌握经济法的原理,使学生通过广泛的互相关联的概念和原理理解各种情形的经济法律现象,较容易地运用逻辑思维来推断法律,有助于学生在单位时间的讲授中迅速地汲取经济法的精髓,为经济法的运用打下良好的基础。 2.案例教学法。经济法学具有很强的应用性,单纯的理论和法律条文讲解十分枯燥,对于经济法的重点、热点问题,可以采用案例教学法,使教学显得丰富生动。案例教学法是指以学生对案例的分析讨论为中心的教学方法。在学生掌握有关基本知识和分析技术的基础上,在经济法分论部分,根据教学目的和教学内容的要求,在教师的精心策划和指导下,运用典型案例进行讨论分析,通过学生自身的独立思考和相互协作,提高其分析和解决某一具体法律问题的能力。案例教学法作为一种开放性的教学模式,具有趣味性、生动性、思考性、真实性和可行性,这种教学方法为教学提供了一个真实的场景,缩短了教学与实践的距离,重在引导学生的自主创新思维,使学生学会思考和学习。案例教学给学生提供了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并解决问题的实战演习的机会,学会认真分析案件,找出案件的争议点,从大量的法律法规中找出适用的法律规定,直至形成自己的法律判断和法律意见。在案例教学课堂上,学生针对问题各抒己见,能够集思广益,起到思维互补、开阔思路的作用,使学生对经济法的概念更清晰、结论更准确,也能够培养学生的表达、辩论能力,为学生今后就业提供一个演练场所。案例分析报告的撰写,有利于提高学生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通过案例教学,学生还学会了如何互相点评,如何以建设性的方式向别人提出自己的建议,同时学会了如何接受别人的批评意见,提高了与他人沟通的社交能力。 3.自学研讨法。针对不同专业学生的培养目标需要和对经济法律知识需求的差异性,对于经济法中内容相对简单、便于理解、贴近生活的章节,有针对性地选择不同的内容,实施自学研讨法,根据课时多少确定自学指导部分。对于要进行自学研讨的章节中需要重点掌握的内容,教师可将其当问题先行提出,让学生预习准备,由学生自己通过阅读、观察、思考,上课时由学生进行讲解、讨论,最后由教师进行点评、总结,其他内容则作提示性讲授,布置为自学项目。自学研讨法以学生为主体,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增强学生学好经济法课程的信心,提高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锻炼学生的逻辑思维、语言表达、法律论证等能力。自学研讨法可以科学利用课堂教学时间,把握教学重点内容,能够在有限的课时里传授给学生最有用的知识,增加了教学的有效性,同时教师引导和教会学生合理而充分地利用课余时间进行学习提高。 4.比较教学法。在经济法教学中,通过应用比较法,将相关联的知识点进行对照、比较,可找出其中的共同规律和特殊点,将繁杂的理论知识条理化、简单化,便于学生准确记忆,如将有关知识点做成对应表格,让学生从书本中找出相关内容填入其中,既提高学生的分析比较能力,又帮助学生复习理论知识,极大地提高学生对经济法课程的学习兴趣。 5.讲座教学法。讲座教学法是指聘请有经济法律实践经验的法官、检察官、律师、企业法律顾问、经济行政执法人员等给学生就有关具体问题进行专题讲座。商科院校应加强与经济法律实务部门,如法院、律师事务所、工商部门、产品质量监督部门、税务部门等的联系和协作。经济法课程应当聘请政府部门、司法机关、律师事务所、企业界中既有实际经验又有理论水平的专家讲授经济法方面的案例及办案经验,开办各种经济法的专题讲座等,切实增强学生经济法课程知识的真实感。这些讲座可以弥补教师实践经验不足的缺陷。 6.模拟法庭教学法。模拟法庭教学法是学生在教师指导下,根据精选的典型案例,分别扮演法官、检察官、律师以及当事人等不同角色,按照诉讼程序对经济法律纠纷案件的庭审过程进行模拟演示,以司法实践中法庭审判为参照来模拟审判某一案件的教学活动。学生通过模拟法庭的训练,能熟悉经济诉讼的程序,提高案件分析、法庭辩论、口头表达等综合能力,使经济法的学习形成一个从点到面,从关注现象、思考问题到掌握知识、提高法律实践运用能力,从经济法学的单学科学习到整合经济法律、诉讼程序、 法律文书制作等多学科学习的系统过程。与其他教学方法相比,模拟法庭教学法更具教学过程实践性和公开性,有助于学生巩固所学知识,提高分析和解决经济法律问题的能力。 7.观摩庭审教学法。观摩庭审教学法是经济法学课外实践教学的不可缺少的环节,它能使学生真切感受到经济法在司法实践中的具体应用。教师先与人民法院取得联系,选择一些典型的或者疑难的经济案件,带领学生到人民法院审判庭旁听有关经济纠纷案件的审理,然后组织学生就该案件进行讨论,目的是让学生全面了解诉讼的庭审过程和程序。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以让人民法院把一些有针对性的典型实际案例放在学校的模拟法庭内现场开庭,使学生亲身体验经济法律在实践中的应用,感受市场经济体制下企业运营的真实情况。此外,在经济法教学中,还可以通过其他课外实践活动,如带领学生访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产品质量监督部门等行政执法部门,或安排学生到消费者维权服务中心为消费者提供法律咨询,培养学生的实务操作能力。 四、经济法学教学改革应注重教学手段多元化 在经济法学教学手段上,要由单向性的教师讲授转变为自主式、合作式以及研究式相结合的多样化教学模式。通过运用现代教育技术与设施,在教师的主导作用下,使课堂教学变得生动形象,易于接受。引入计算机多媒体等现代化教学辅助手段,以多媒体教室为载体,可以实现现代教育技术设施与学以致用的结合。应用多媒体技术进行教学更直观、更生动,同时利用图形、声音和动画播放和教学内容有关的视频资料,能加深学生对经济法相关内容的理解,使教学丰富多样,课堂气氛活泼,案例生动有趣,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应用多媒体教学教师预先对课堂教学内容进行提示,要求学生进行预习,授课前提示学生注意本课的知识点和重要内容,使学生在听课前就对本课内容有大概了解,可提高课堂学习效率。教师应该适当运用多媒体技术,注意多媒体的播放只是辅助教学过程。对现成的多媒体材料应根据教学内容的特点加以适当改造,使二者相互匹配。同时,充分利用校园网络资源,给学生提供经济法课程相关课程讲解、练习题、优秀案例、参考文献等教学资料,教师还可以在网上对学生优秀作业进行点评,开展网上辅导,为学生利用网络进行自学和扩展知识提供条件,方便搭建师生交流平台。 PPT课件可以充分利用网络资源,保证教学内容的先进性,加大课堂上传授的知识量和信息量,开拓学生的视野,采用PPT课件教学可节省书写板书的时间,有利于逐渐加深教学内容的深度、广度和综合程度。此外,可以结合教学内容播放教学案例视频,使用电子教材等来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实现教学过程的可视化、互动化、个性化,提高教学效率和教学质量。学生可以通过视频了解经济法律实践,弥补不能到相关部门实习的不足,在一定程度上产生亲身实践的效果。 五、对学生的考核方式应实现多样化 以往经济法课程的考核方式重理论、重闭卷,轻技能、轻应用,平时考核用考勤、作业等方式,期末一般采用闭卷考试的形式,由于受时间、卷面容量的限制,很难全面反映学生对知识的掌握和运用情况,不利于激发学生的求知欲,不利于培养学生的理解能力、表达能力和应用能力。教学应该与考核相辅相成,考核贯穿于整个教学过程符合教学连贯性和逻辑性的要求。因而必须将平时考核与期末成绩相结合,平时成绩在学生科目成绩评定中应占较大比例。教师应当对学生采用多样化的考核方式,建立一套科学的考核制度和激励机制。在平时成绩记录里,对积极参与教学活动、主动获取经济法知识及学习态度端正的学生要有所体现,将学生课堂上回答问题的质量记入平时成绩,在平时的教学过程中,结合各章节的内容给学生布置思考题或讨论题,并围绕讨论题让学生写出专题论文,依据撰写的读书笔记、学生的作业、小论文评定平时成绩,将案例讨论和撰写的案例分析报告作为考核学生的重要指标,以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总之,应将闭卷考试、开卷考试、口头考核、小论文、案例分析、课堂讨论、社会实践等多种方式结合起来,综合评定学生的成绩,以最好地实现经济法学教学的效果 经济法学论文:从经济法学视角,对中国MBO监管之戏说/李华振 从经济法学视角,对中国MBO监管之戏说 李华振 原载《中国证券报》2004年6月18日。此为原稿,后在发表时标题改为《MBO:“打狼棒法”该练练了》。 2001—2003年期间,我在《财经报道》、《人民日报之中国经济快讯(理论版)》等媒体上发表过大约15篇文章,大多是为MBO鼓与呼的。但后来,我在著名经济法专家刘大洪教授主持的国务院司法部“中国公司治理结构及中外比较”课题组中进行了大量的研究工作之后,却发现,各地出现的所谓“MBO”有不少是挂羊头卖狗肉的“盗版MBO”,于是,我又写了《谨防“祥林嫂式的MBO”》、《论“变态的MBO”应该缓行》等文,为MBO的异变提个醒。 记得我曾在《中国MBO的“饿狼传说”》一文中写到:健康正常的MBO应当是遵循市场规律的“等价进行”,但现实中出现的往往是异变成“残吞国资肥肉的饿狼式MBO”。但该文只描述了这种现象,却没写出解决办法。如果说我们有1000个理由进行“等价式MBO”,那么,我们也同样有1001个理由反对这种“饿狼式MBO”。 针对此,必须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打个形象的比喻,就是要练成一套“打狼棒法”。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打狼棒法一:现阶段的MBO处于改革试点期,为了免蹈原苏联剧变之后俄罗斯进行的不成功MBO的覆辙,我国不宜一下子彻底通过MBO来达到国企“完全民有化”,而应限制MBO的规模及进度,以部分的、适度的“虚拟民有化”为宜。对于中国国情来说,激进式的MBO改革只会致命而不能治病,其后果看一看今天的俄罗斯便知。 打狼棒法二:要求经营者提供一定比例的非MBO资金,才能收购本企业股份或分支机构。因为,如果这些资金全部是用本企业资金作抵押借贷来的,经营者实际上没出资金,他们感受不到明显的、直接的“血肉相连之感”,当然就难以产生强烈的“与企业休戚与共之心”,这同样达不到科斯定理所揭示的“外部性内部化”,无法真正调动其“关心自己财产”的积极性。至于自有资金的比例为多少,可视具体情况而定。 打狼棒法三:在进行MBO的同时,一定要保护流通股股东的利益。虽然不可能普遍征得每个流通股股东的同意,但至少必须把有关信息向他们真实地、及时地披露,严禁内幕操作。而且,经营者购买本企业股份时的价格不得低于当时本企业的每股净资产价值。 打狼棒法四:切实保护普通职工的合法权益,分配机制不得向经营者过于倾斜。效率虽然第一,公平也必须兼顾。否则,可能激化社会矛盾,以社会的不稳定作为惨重代价。 打狼棒法五:严格规定MBO的融资100%用于购买本企业股份或分支机构,不得用于其它用途,尤其不得用于经营者私人享受或其它投资。实践中往往发生经营者借MBO之名、借贷用于私人用途之事件,这是严重悖离MBO初衷的。 打狼棒法六:在偿还MBO的借贷资金时,一定要坚持先后顺序:经营者是第一债务人,企业是第二债务人,只在第一债务人确实无力还债时才由企业承担责任。正如国务院司法部“中国公司治理结构及中外比较”课题组负责人、我国著名经济法专家刘大洪教授所说,我国要逐步建立“个人破产制度”(注:我国目前只有法人破产制度),只有在经营者个人宣告破产之后,仍不足以偿还时,才由企业承担偿债义务。这样才能“逼着”经营者不敢利用MBO之机来侵吞国有资产,不敢恶意把企业作为自己逃债的挡箭牌。 打狼棒法七:加强MBO过程中的官员廉政建设,推进“阳光下的政府”之法治进程。官员不仅是MBO的监督者,也是国有资产的人,是MBO的一方主体。所以,禁止权利寻租、设租之任务尤其迫切。反思俄罗斯国企MBO的失败教训和英国国企MBO的成功经验,会发现:在国企MBO的过程中,官员是否廉政决定着改革的兴衰成败。 经济法学论文:我国经济法学研究的反思和深化 一、经济法学的研究目的问题 经济法学的研究目的直接决定着其研究方向,确立正确的研究目的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则性问题。从总体上说,经济法学的研究目的在于揭示和探索经济法产生、变化、发展的规律,促使理论研究的深化和成熟,从而更好地指导我国经济法制建设的实践,更好地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服务。为此,可把经济法学的研究目的具体分解为以下几方面: (一)经济法学作为法学中较新的分支学科之一,首先应把如何建立和完善其自身特有的基本范畴、如何构筑其科学体系确立为其研究目的。 由于“范畴及其体系是人类在一定历史阶段理论思维发展水平的指示器,也是各门科学成熟的标志”[1],因此,经济法学研究的目的首先就应立足于如何完善其自身的基本范畴、如何构筑其科学体系之上,这是构筑经济法学原理的基石。但是,我国目前经济法学界对此方面的研究不够重视,致使经济法基础理论和原理的研究十分薄弱,而在与相关学科的争论、与其他学科划分研究对象及其范围上却投入较多精力。如果说在经济法学产生初期基于为了充分论证经济法存在的独立性,反驳否认经济法地位观点的需要而对有关问题进行争论、并极力确认经济法学的研究对象及其范围确有必要的话,那么,经过十多年来广大学者的辛勤努力而逐步把经济法学的研究引向深入,经过立法机关的勤奋工作而制定的大量经济法律、法规,以及经济法在改革开放中所发挥的极其重要的作用,已足以表明经济法的独立地位和不可替代的价值性。在此情况下,就没有必要再花费过多的时间和精力用于学科之间的论战、争抢研究对象及其范围,否则,不仅不利于经济法学自身的发展和成熟,相反还会阻碍其发展。“任何具体科学都有自己的基本概念和范畴,是否形成由概念和范畴所构成的理论体系,是这门科学能否独立的重要标志[2]”。实事求是地说,经济法学界对经济法学自身究竟应包括哪些基本范畴、每个基本范畴应包含的科学涵义是什么、如何构建经济法学的范畴体系这些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的问题尚没有给予深入、系统的研究,这固然存在经济法和经济法学产生时间短、研究幼稚等客观方面的原因,但也不能否认,存在于人们主观上对经济法学研究目的的认识偏差和对经济法学基本范畴研究重要性的忽视同样对经济法学的研究产生了消极影响,致使经济法学界迄今也未能向理论界提供具有充分说明力的、令人信服的、确能体现经济法学自身独立存在和成熟标志的基本范畴及其范畴体系的框架结构。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与经济法学处于并列地位的刑法学、民法学、行政法学等学科已经建立起来了法学界公认的、并为各学科所特有的比较成熟的基本范畴及其体系[3].所以,经济法学在建立其自身基本范畴及其体系方面可谓任重道远,经济法学界的确应将研究的重点转移到经济法学的基本范畴及其体系构成上来。 (二)经济法学作为法学中内容最为丰富的学科之一,理应把如何深化部门经济法学的理论研究确立为其研究目的。 如果说对经济法学自身基本范畴及其体系的研究构成了经济法学原理的基石和框架,并以此构成了经济法学总论的内容的话,那么,对部门经济法学理论的研究则是经济法学内容的具体展开和体现,并以此构成了经济法学分论的具体内容。研究部门经济法学的内容,一方面,应对已制定出的单行经济法的内容和理论予以研究。我国目前尚未制定一部经济法法典或经济法通则,而制定了大量适用于不同部门、领域、不同种类经济关系的经济法单行法和配套法即部门经济法,它们构成了经济法体系的主干,如何制定、修改、补充、完善、理解、实施、适用各种部门经济法,正是经济法学面临的重要课题之一;另一方面,经济法学的研究又不能仅局限于现行立法的既定范围内,对尚未制定单行法和配套法的部门经济法的理论也应予以研究。由于受多种原因的影响,我国经济法立法带有明显滞后性的特点,许多本应属于经济法学内容的单行法和配套法尚未制定出来,比如,作为经济法核心的计划法、反垄断法等都没有出台,因此,经济法学的研究不能忽略或遗漏该部分内容,加强对它们深入、系统地研究,以更好地指导立法工作,同样是经济法学面临的课题。 (三)经济法学作为法学中实践性最强的学科之一,理应把加强最能体现其实践应用性的经济法立法[4]问题的研究确立为其研究目的。 “实践是认识的来源、动力、目的,也是检验认识的真理性标准”[5],为了使经济法学的研究更能适应实践需要,其研究丝毫不能脱离国家经济生活的重大实践,时刻关注着对我国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法律现象的研究,对经济领域和经济生活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提出相应的法律对策,将它们归结到一点,就是要通过加强对经济问题的法律研究,并以此指导经济法立法活动,从而实现对经济关系的全面调整,达到国家干预、管理经济生活的目的。“法学的产生和发展是以立法的发展和对立法的研究为前提的,没有立法学的发展,不可能有法学体系的真正的完善”[6],同样,如果没有经济法立法学的发展,也不可能有经济法学体系的真正完善。因此,经济法学的研究目的应该立足于加强对经济法立法问题的研究,并把它作为其研究的核心内容之一。尽管自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法立法已经取得了令人瞩目的巨大成就,但是,立法上也有严重缺憾,立法技术水平和立法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这与对经济法立法问题的研究不够重视以及由此导致研究薄弱有着直接的关系。经济法学界对经济法立法问题尚缺乏深入、系统的研究,至今几乎还没有关于经济法立法方面的专著,涉及该方面的论文数量也较少,并且大多是对立法概况的泛泛介绍,而对经济法立法的原理、制度和技术等问题的系统研究却非常薄弱,理论界尚未对经济法立法的专业性、技术性、特殊性引起足够的重视,而是简单把经济法立法与其他部门法立法混同,这种作法很难使经济法立法适应实践的需要。因此,对我国经济法立法进行深刻反思,加强对经济法立法问题的研究,认真总结我国立法中的经验和教训,以更好地指导对现行经济法的修改和今后的经济法立法工作,从而建 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完善的经济法体系和经济法制,无疑具有重要意义。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和完善,迫切需要建立适应市场经济的法律体系,加强经济法立法正是其关键之一。而加强经济法立法和完善经济法制,又离不开经济法立法理论的指导,故随着适应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的建立,经济法立法问题应该、也必将会成为经济法学界关注的重点问题。 二、经济法学的研究对象和范围问题 每门学科都有其特定的研究对象和范围,它决定着该学科研究的内涵和外延,故学科研究应以确立其精确、科学的研究对象和范围为前提。经济法学的研究也应恰当地确立其研究对象和范围,把研究的视野置于适当的限度内,准确地把握其研究对象、范围的广度和深度。如果把经济法学的研究对象及其范围确定得过宽或过窄,都不利于研究的深入和深化。 我国经济法学产生时间较短,学科建设比较薄弱,加之受其他原因的影响,经济法学的研究至今也未能恰如其分地解决其研究对象和范围问题。它自产生之时起即处于与相关学科、尤其是与民法学、行政法学的争论之中,学术争论虽然对经济法学的发展起到了一定作用,但同时也产生了一定的负作用,导致目前经济法学的研究过于看重其研究的对象及其范围问题,且将对象、范围界定的过宽,甚至存在无节制地扩大经济法学研究领域和范围的倾向,这在以经济法学专著和教材所体现的研究对象和范围上显得尤为突出。我国现行的很多经济法学教材或专著,包括颇具影响的几部统编教材或专著,在确立经济法学研究对象和范围上存在一定缺陷:即把本不应属于经济法学而应属于其他部门法学的内容硬性划入其中,如在现行的研究对象和范围中,有的把应属民法学内容、应属商法学内容、应属劳动法学内容、应属环境法学内容[7]列入其中,有的甚至把应属行政法学内容[8]、社会保障法学内容[9]、刑法学内容[10]都划入经济法学的研究对象和范围中,此外,几乎所有的教材和专著中都包括应属诉讼法学的经济司法、经济仲裁[11]的内容,还有的把应属法制史的经济立法史[12]的内容也列入其中,导致现实法与历史法不分、实体法与诉讼法不分,都将它们混为一体,使经济法学的研究对象和范围几乎涉及了法学内容的方方面面,其研究范围近乎于“诸法合体”状态,大大超出了其应该研究的领域和范围,致使经济法学成为了一个“覆盖面最广”的学科,严重阻碍了经济法学理论自身的发展和成熟:一是致使人们难免产生“经济法究竟是什么?”、“以经济法为研究对象的经济法学究竟包括哪些内容?”的疑问,进而引发了人们对经济法能否成为独立法律部门、经济法学体系是否存在、能否建立起来等一系列问题的怀疑,对人们科学地认识经济法和经济法学产生了严重障碍;二是导致经济法学的研究对象和范围过宽、过大,难于集中精力认真仔细地研究其自身内容,致使经济法学成为最为幼稚的学科之一;三是由于其研究对象和范围中混杂着不同性质的其他学科内容,混淆了经济法学与其他部门法学之间的界限,导致了法律学科与法律体系的不必要混乱,致使经济法学难于形成其科学体系。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以及与之相适应的经济法制的日趋完善,为我国经济法学界深入研究经济法学自身的内容和基本范畴提供了良好的契机和条件。因此,经济法学的研究应该首先恰当地界定其研究对象和范围,而“并不是占领别的学科的研究领域。相反,它是开垦同它相邻的学科没有开垦也不能开垦而又必须开垦的领域”[13].“科学研究的区分,就是根据科学对象所具有的特殊矛盾性。因此,对于某一现象的领域所特有的某一种矛盾的研究,就构成某一门科学的对象”[14].据此,确立经济法学的研究对象,并划分它与其他部门法学内容界限的标准就是经济法律现象领域内所特有的某一种矛盾的质的规定性。经济法是调整国家干预、管理商品经济关系或市场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其调整对象是商品经济管理关系或市场经济管理关系,这是经济法的质的规定性,也是划分经济法学对象和范围的标准。简言之,就是以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及其性质(即经济法调整的特定性质的社会关系)来划分经济法学与其他部门法学研究对象和范围的界限,即凡具有商品经济管理或市场经济管理性质内容的,应属于经济法学的研究对象,反之,则不属于其栐象。经济法学的研究应以此为前提条件,下功夫重点研究的确属于经济法学的内容,对于属于其他部门法学的独立性、独有性的内容,也应予以尊重和肯定,使它们各自归位,回到各自所属的部门法学体系中去,经济法学的研究不再涉及。具体说,经济法学的研究对象和范围包括以下几方面: (一)经济法学自身的基本范畴及其体系框架。 “任何一门比较发达的科学,尤其是基础科学,都是由一系列反映其研究对象的相互关系、相互配合的概念(范畴)所组成”[15],所以,确立科学的研究对象和范围仅仅是经济法学研究的前提,经济法学的研究既不能把其研究对象和范围确定得过宽、过大,也不能确定得过细、过小,“过宽过细或过大过小,都有背划分部门法的原意”[16],故应确立其恰当的对象和范围,但又不能只停留在确立和划分其对象和范围的表面上、形式上,而应以确立恰当的对象和范围为基础,进一步把研究深入化、具体化,即通过对经济法学自身内容认识、分析、比较的深化,总结、归纳出经济法学自身独有的基本范畴,“以严格可靠的概念、范畴为依据;形成或引进新概念、新范畴;明确范畴体系的逻辑起点;确定范畴序列和联系链条等等”[17],并以此作为构筑经济法学体系的基石。经济法作为国家干预、管理经济生活的法律手段,对维护和巩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正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它在调整对象、调整方法、基本原则、基本制度和内容方面与刑法、民法、行政法等都存在着明显区别。因此,应通过深入、系统的研究,对构成经济法学基本范畴的经济法概念、调整对象和调整方法、经济法性质和特征、经济法原则、经济法关系、经济法主体、经济法权利和义务、经济法行为、经济法责任等予以细致地探讨,深刻挖掘其内涵,探求它们相互之间的逻辑联系。只要加强研究,善于归纳分析,就能总结、概括出经济法学自身独有的基本范畴,并以之为基础,形成其科学体系。而经济法学自身基本范畴及其体系的科学建立和完善,正是经济法学理论研究成熟的标志。 (二)部门经济法学内容。 在把经济法的调整对象确立为划分经济法学对象和范围的标准的同时,可把以单行和配套经济法律、法规为基础而形成的部门经济法学的内容以经济行为法的体系框架体现出来。经济法是国家干预、管理社会经济生活的法律规范,它以经济法权利、经济法义务为核心。而权利、义务设定的目的在于通过为经济法主体提供行为模式,实现对经济法主体行为的调控和规范,从而实现对社会经济生活的干预、管理。我们把这种经济法基于调整社会经济关系的需要而确认、调控、规范经济法主体行为形成的一系列法律规范,称为经济行为法。经济法就是通过确认、调控、规范主体行为为中介而展开和形成的行为规范体系。该体系所表现的部门经济法学的内容框架可作如下表述: 1.行为主体法。即规定经济法行为主体资格、种类及 其法律地位的制度内容的法律规范。在国家干预、管理经济生活的过程中,形成了具有不同法律地位的经济法主体,主要可分为经济法管理主体(经济管理机关)和管理受体(市场主体)两大类,经济法对该两类主体的资格和法律地位应予以规定。如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集体经济组织法、私营企业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外商投资企业法等。 2.行为管理法。即规定对主体行为进行管理、调控的制度内容的法律规范。如关于宏观经济调控行为管理方面的内容有:计划法、财政税收法、金融法、投资法、价格法、固定资产投资调控法、对外经济管理法;关于行为运行管理方面的内容有: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 3.行为客体(对象)法。即规定经济法管理主体实施管理行为所指向的客体(对象)的制度内容的法律规范。如自然资源管理法、国有资产管理法、市场秩序管理法、产品质量管理法、房地产管理法、证券期货管理法等。 4.行为形式和程序法。即规定主体行为形式和程序的制度内容的法律规范。如预算法、税收征收管理法、企业登记管理法等。 5.行为监督法。即规定对主体行为进行监督的制度内容的法律规范。如统计法、会计法、审计法等。 (三)经济法立法问题研究。 一切经济法都来源于经济法立法,所有经济法制度和理论都应以经济法立法为契机。如果没有经济法立法,就没有经济法,离开经济法立法,经济法学的研究就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只有深化经济法立法理论和技术的研究,才能以成熟的立法理论更好地指导经济法立法实践,指导立法者不断地制定出更科学、更严密、更合理、更符合实际需要的经济法规范,更好地发挥经济法的作用,也才能促使经济法理论研究的深化和成熟。从此意义上说,经济法立法是把经济法学的理论研究与市场经济的实践需要结合起来的最好媒介,它既是经济法学研究的出发点,又是其归宿。因此,经济法立法应是经济法学研究的不可缺少的环节,主要应对以下问题展开研究: 1.经济法立法基本原理问题研究。即运用马克思主义立法学的基本原理,结合我国经济法立法实践的特点,研究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法立法的概念和特征、经济法立法的观念、经济法立法的历史[18]考察、经济法立法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经济法立法的制约因素等,揭示经济法立法的一般规律和原理。 2.我国与外国经济法立法的比较和借鉴。外国经济法立法产生时间比我国经济法立法产生时间要早得多,而且经过多年的探索和积累,已具有比较丰富的立法经验。我国经济法立法不仅时间比较短,并且现行立法大多是为了适应原有经济体制的需要而制定的,与市场经济的要求存在差距,故更有必要借鉴外国经济法立法的成功经验。通过把我国经济法立法与外国经济法立法进行比较,能够发现我国经济法立法存在的差距和不足,以便在立法中把立足我国国情和借鉴外国经济法立法的成功经验和精华结合起来,使我国的经济法立法更具科学性和可行性。 3.经济法立法制度问题研究。我国尚未制定一部统帅、协调所有经济法律、法规的经济法法典或经济法通则,而是形成了由单行和配套经济法律、法规为主干的分散立法体例。这种体例致使各个经济法律、法规之间在内容、级别、层次、效力等方面难于协调一致,既可能导致立法的矛盾和重叠,也可能导致立法空白。为了建立科学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经济法体系,应加强对经济法立法制度问题的研究,主要研究我国经济法立法体制、经济法立法权、经济法立法主体、经济法授权立法、经济法立法程序等,以合理划分不同立法主体之间的立法权限,完善经济法授权立法制度,制定有效、科学的经济法立法程序。 4.经济法立法技术问题研究。经济法立法具有很强的专业性、技术性,又有不同于其他部门法的特殊性,故应研究经济法立法的体例结构、逻辑结构、立法语言和专有名词、术语的规范使用,确保经济法立法结构更加合理化、科学化。 5.我国经济法立法的改进和完善问题研究。即通过对经济法立法问题的系统研究,总结经济法立法的一般规律、特点和经济法立法的技术规则,借鉴外国经济法立法的成功经验,对我国现行经济法立法做出客观评析,发现其欠缺和不足,进而提出改进和完善我国经济法立法的方法和措施。 三、经济法学研究的方法论问题 不同学科的研究对象不同,其研究方法当然有别。方法论上的差别,往往会导致理论观点和理论体系的重大分歧,甚至是根本分歧。经济法学的研究不仅要确立其正确的目的、对象和范围,而且要确立其正确的方法论。选择和运用正确的研究方法,往往会使研究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在经济法学研究中,除了要坚持法学的一般研究方法外,还应结合经济法学的自身特点,运用以下方法论: 首先,应采用统一、科学标准的方法论。如前所述,经济法学理论是否成熟与完善,并不取决于其体系内容的杂而全,而取决于构筑体系基础和标准的统一性、科学性,恰恰相反,杂而全的体系内容只能说明理论及其体系的幼稚与欠缺。我国现行经济法学体系内容繁杂、体系混乱的原因就在于,没有确立建立经济法学体系的统一、科学的基础和标准、并始终如一地予以贯彻和实施,学者们往往出于各自不同的研究、教学目的和需要,出于各自不同的兴趣和爱好,确立自己的体系基础和标准,并据此建立各自的体系,致使体系杂乱,随意性大。为了促使经济法学研究的深化和成熟,应该克服那种随意确立体系标准的作法,在研究中坚持统一、科学的标准,把用以划分经济法与其他部门法界限最重要根据的经济法调整对象及其法律性质作为准确界定经济法学的研究对象和范围的标准,作为确立其体系的基础,净化体系的内容,把已经由其他部门法调整的诸种经济关系、并应属该部门法学的内容均排除在经济法学的研究对象和范围之外。“如果只是简单地把已经受到其他部门法调整的诸种经济关系都归经济法调整,并以此建立经济法部门,这不仅违背了唯物主义法学关于以社会关系本质属性作为划分部门法的基本理论,而且必然是以否定或贬低其他部门法为代价的,这势必会有害于我国法律体系的和谐统一”[19]. 其次,应贯彻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方法论。既注重经济法的实用价值,又注重其理论研究深度。一方面,为了注重其应用价值,经济法学的研究首先不能脱离现行经济法立法内容,应以现行立法为基础,对主要立法进行较全面地概括和论述,避免纯理论的空泛议论;另一方 面,又要重视研究的理论深度,不能把研究内容只局限于现行立法内,也不能只是对立法内容予以简单介绍,而应在立足于对现行立法内容予以概括的同时,进一步根据经济法的性质和特点,对立法规定中的不足或欠缺、立法未能全面规定的内容进行评析、反思,进行超前性的理论概括和研究,避免只对立法予以简单、肤浅解释的作法,摆脱纯注释法学方法在研究中的影响。同时,应加强对经济法立法问题的研究,以更好地指导立法实践,提高立法质量,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对经济法调整的要求。 再次,应采用比较借鉴的方法论。经济法学是一门新兴的边缘性学科,在研究中要借鉴相关学科的知识和理论,尤其要运用和借鉴经济学、民法学、行政法学等知识和理论。但是,运用和借鉴仅仅是研究问题的方法和手段,其研究的目的在于科学地建立经济法学自身的基本范畴及其体系,深化部门经济法学、经济法立法问题的研究,进而完善经济法学体系,促使理论研究的成熟,指导经济法制建设的实践。因此,在研究中应避免对相关学科基本范畴的简单、机械地照搬照抄,或者进行一些形式上的“创造”,诸如把民法学中的法人改造成为“经济法人”[20],并作为经济法学的范畴的作法是值得商榷的。此外,有些学者还把“经济权利”、“经济义务”、“经济责任”[21]、“经济行为”[22]、“经济立法”[23]等这些含糊不清的概念作为经济法学的基本范畴,笔者认为,这种作法同样不可取,因为它将使经济法学的基本范畴很不科学、很不规范,不利于经济法学研究的深化和理论的成熟,故应予克服。同时,对外国经济法学研究中的成功经验和精华,应予大胆借鉴和吸收,不能盲目排斥,但也应注意鉴别和选择,不能盲目照搬照抄。 最后,应重视系统论、控制论在研究中的运用。一方面,经济法是各种经济法律、法规的统称,是由一切经济法律、法规有机结合构成的统一体。从系统论的角度看,经济法是由诸多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经济法律、法规和经济法律制度(要素)所构成的系统或整体,但又不是各要素的简单相加,所以,以经济法为研究对象的经济法学不能单纯地研究某一个经济法律或法规,更不能仅仅研究经济法的某一个具体制度,而应把由各种经济法律、法规构成的集合体、把所有经济法律制度构成的集合体作为一个整体来系统加以研究,揭示不同经济法律、法规或某一具体经济法制度在整个经济法系统中的不同作用,并进一步揭示经济法的产生、发展规律,进而充分认识经济法对社会经济生活所发挥的整体调整作用,防止和避免在研究中产生孤立、片面的的认识。因此,应该重视运用系统论的研究方法,只有这样,才能形成科学的经济法学体系。另一方面,为了有效地实现经济法对社会经济生活的干预、管理目的,实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高效、有序运行,经济法学的研究应注重对经济法主体行为的有效控制的研究。控制论中突出了其最基本的概念-控制[24],并且认为“控制概念中最基本的属性就在于它必须具有目的,没有目的,无所谓控制”[25],“一切有目的的行为都可以看作需要反馈的行为”[26],揭示出控制、行为和目的之间的关系。这对经济法学的研究颇具启迪意义。经济法通过规定经济法主体的经济法权利和义务,为经济法主体设定行为模式,借以实现对主体行为的法律调控和控制,进而达到对社会经济生活予以干预、管理的目的。因此,研究经济法学,不能只停留在静态的社会关系之上,而应该重视对主体行为的调控,通过研究经济法主体行为的特点和规律,有针对性地制定出能够有效控制主体行为的法律、法规,以实现经济法的目的。 经济法学论文:经济法学方法论问题刍议 摘 要:经济法学的深入发展,需要通过创立有效的方法论,来解决传统法学方法论的非自足性问题;需要通过对不同方法类型的拣选与整合,以形成经济法学的方法体系和方法论共识,从而推动经济法学乃至整个法学研究的进步。 关键词:经济法学;方法论;方法类型;方法体系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对于经济法学等新兴学科而言,研究方法尤为重要。事实上,经济法理论纷繁博大,千丝万缕,倘若妙法阙如,则经济法理论就会缺漏百出,凌乱难堪;惟有思虑得法,方能条分缕析,言之成理。 经济法之兴起,意在解决现代社会的诸多"复杂性问题",由此使经济法学领域需要研究的问题亦较为特殊且复杂。经济与社会越发展,人们就越会认识到:如若研究范式依旧,学科的基本假设、基本范畴、基本共识缺失,研究方法老套,经济法研究就会裹足不前;如果整个学界不转变传统观念,不能从新视角、用新方法去展开研究,则经济法学便难有较大发展,整个法学研究之成熟与自足,亦遥遥无期。 要解决上述问题,迫切需要研究经济法学的方法论问题。但由于诸多原因,学界对该问题的研究尚微乎其微。为此,有必要先探讨经济法学方法论的一些基本问题,例如,经济法学是否需要创立自己的方法论?如果需要创立自己的方法论,则应当如何区分不同类型的方法,并作出适当的方法选择?众多不同类型的方法,如何形成方法体系?在创立方法论方面应当关注哪些问题,形成哪些共识?等等。下面就分别对上述问题展开研讨。 一、经济法学方法论的创立问题 自从英国硕儒培根首创"方法论"(methodology)这一术语以来,众多哲学家、科学家都加入了方法论的研讨①[1](P15),并提出了许多著名的宏论,从而使方法论的内涵日益丰富,对于"方法论"一词也形成了多种不同理解。如或认为它是指科学研究的具体方法,因而与"方法"一词无异;或认为它是指关于方法的理论体系,等等。就一般的方法论研究而言,方法论通常被看作各种方法的综合以及关于方法的基本理论,它以方法为研究对象,是关于方法的规律性知识的体系。[2](P8) 如果按照上述的一般理解,则经济法学方法论,就是研究经济法的各类方法的综合,就是关于经济法的研究方法的基本理论,其核心问题仍然是经济法学的研究方法。对于经济法的研究方法,过去探讨甚微,而一个学科是否有自己的研究方法,有无自己的关于研究方法的理论,正是该学科成熟与否的重要标志。因此,无论是从方法论的积极功能出发,还是从学科的自身完善出发,经济法学界都有必要着力研究方法论问题。 从研究基础来看,目前关于法学方法论的著述已有一些②[3][4],这些著述对于经济法学研究也会有一定的借鉴价值。但从总体上看,由于法学独有的研究方法十分有限,法学方法论的总体研究非常不足,从而会体现出突出的"非自足性"。此外,法学方法论既存的有限研究,对于传统法学研究也许较为适合,但对于具有现代性特征的经济法学研究,却不敷其用。事实上,传统法学理论,并没有提供多种有效的研究方法③,对于方法的研究,则更加不足。因此,即使是传统法学,其方法论也需不断完善,尤其应随着相关学科成果的不断出新而不断调适。 法学研究的沉闷和僵化,可谓由来已久,需要通过范式的有效转换,不断注入清风与活力,使其欣欣向荣。如果说相对成熟的传统法学尚且需要转换研究范式、更新研究方法的话,那么,新兴的尚未成熟的经济法学,就更需要结合自己的特点,不断吸纳新鲜的方法。在研究方法上要吐故纳新,应是殆无异议,但纳新亦不能随心所欲,而必须在对本学科有一定把握的基础上,有所取舍,这就涉及到方法的"借用"与"选择"问题。经济法学的研究,究竟应选择什么样的方法,或者在没有现成可用的方法的情况下,应当如何建立自己的方法体系,如何形成自己的方法论,这首先就是需要面对的一个重大选择。 从研究的风险系数来看,依赖既有的方法,可能是找到了无忧的"高枕"。但是,传统法学既有的方法,本身尚在完善之中,与现代气息浓郁的经济法学似乎也并不完全匹配。尽管传统的法学研究也开始注意到相关学科的方法,如社会学的方法等,但借鉴力度似乎仍然不够,欲套用于经济法学上的一些问题,则更是咫尺天涯。既然传统法学没有给经济法学留下完全适合的方法论遗产,那就需要经济法学者另辟蹊径,创立自己的方法论,以解决法学方法论的非自足性问题。虽然这需要披荆斩棘、披星戴月、披肝沥胆,甚至要甘受垢詈,但若能偶有所得,则不仅是对法学方法论的贡献,而且其影响还会更为广远,泽被后学。因此,在方法论上,经济法学界应当本着创新的精神,选择创立更加适合于自己的方法论。 要创立适合于本学科的方法论,弥补研究方法的不足,就需要明确创立方法论的资源从何处来。 从总体上说,方法论的资源,主要来源于两方面,一是法学方法论,一是非法学方法论④。[5]对于法学方法论,经济法学研究应当根据情况,有选择地"或扬或弃";对于非法学方法论,则要根据经济法自身的特点,按照"最密切联系"的原则,确定其取舍的"准据"。由于上述两个方面的资源,都离不开共同的、一般性的方法论,因而在经济法学方法论的创立上,有必要对"一般方法论"给予更多的关注。 所谓一般方法论,也称科学方法论,是有关各类科学研究的一般方法的理论,是关于科学研究活动的程序、途径、手段、模式及其规则的理论体系。科学方法论不仅包括研究方法,更包括对这些方法及其相互关系的解释、说明和完善等。作为各类科学研究共通的方法论,它不仅适用于自然科学,而且也适用于社会科学的研究,当然同样也应适用于经济法的研究。这是在学界创立经济法学方法论时不应忽视的一个重要问题。 要创立和发展经济法学的方法论,首先需要明确经济法学可以适用的基本研究方法,在此基础上,才能解释各类基本研究方法之间的联系,说明各类研究方法的价值。为此,下面有必要先探讨各类方法的一般分类,进而提出经济法学的基本研究方法,从而为经济法学方法论的创立和形成奠定基础。 二、方法的类型及其选择 由于方法论是关于方法的理论体系,因此,要研究经济法学的方法论问题,不仅需要明确是否应创立自身的方法论问题,以及如何利用已有的方法论资源的问题,而且还应对不同类型的方法作出选择。而要选择不同的方法,就必须首先明确一系列问题,如何谓方法,方法包含哪些类型,有哪些方法在经济法研究中是可用的,可用的依据是什么,等等。 尽管对习见习闻的"方法"一词并无统一的定义,但一般都认为方法是指为实现一定的目的而采取一定的步骤、手段或选取一定的途径、工具等。⑤[2](P3)对于方法的重要性,人们已经有了越来越多的深刻认识。事实上,现代科学的发展和突破,在很大程度上就是取决于方法。没有方法上的创新,就无法对当代的"复杂性问题"有更深入的研究。许多著名思想家、科学家的成功实践和著名论断,以及民间谚语等,都已经很好地说明了这个问题。 方法是重要的,但在不同领域所适用的方法不可能都完全相同,解决不同的问题,需要用最合适的方法、最有效的"招数",因而需要对各种方法进行类型划分,以便于人们选择和取舍,从而能够针对不同的问题,根据不同的需要,运用不同类型的方法。而研究不同的方法类型及其所构成的方法体系,同样也是方法论研究的重要内容。 事实上,对于方法的类型,就像对"方法"一词一样,人们的看法始终未尽一致。特别是由于分类标准不同,立基领域不同,以及思想侧重的不同,人们对于方法类型的划分也不相同(其实,分类本身就是一种方法,尤其是一种重要的研究方法)。从方法体系的构成来看,人们通常对方法做以下几种重要分类: 其一,根据适用的学科门类,分为自然科学方法、社会科学方法、人文科学方法等(这取决于人们对于学科门类的具体划分)。其中,自然科学方法又包括数学方法、物理学方法、生物学方法等;社会科学方法又包括经济学方法、社会学方法、政治学方法、法学方法等。如果再作出人文科学方法的划分的话,则还包括语言学方法、历史学方法等。可见,从大的学科门类上说,相关的方法还是很多的。这种分类方法也是人们通常探讨较多的。 其二,按照人类把握精神世界的不同方式,可以分为哲学的方法、科学的方法(包括自然科学、社会科学、思维科学等)、艺术的方法、宗教的方法等。其中,哲学的方法和科学的方法,对于进行具体的相关学科的研究往往更加重要。而艺术的方法和宗教的方法,在某些情况下往往有特殊的意义。 其三,按照人类与世界的关系,可以分为认识世界的方法和改造世界的方法。其中,认识世界的方法尤其具有指导意义。从广义上说,认识世界的方法还可以包括表述世界的方法和评价世界的方法。此外,由于认识世界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改造世界,因此,改造世界的方法对现实有着直接的重要意义。 以上只是列举了通常人们比较重视的几种有关方法的分类,除此以外,还有多种方法分类,如定量方法与定性方法;实证的方法与规范的方法;认识规律的方法和运用规律的方法,等等。方法分类的多样化,反映了方法的多样性和复杂性,也反映了认识的非至上性。 对于上述难以把握的多种分类,也有学者尝试按照方法应用范围的大小和抽象程度的高低,把方法分为哲学方法、一般科学方法、专门科学方法。[2](P45,48-50)这种分类实际上是把方法分为哲学方法和科学方法两大类,进而又把科学方法分为一般科学方法和专门科学方法,以确定各类科学研究共同适用的方法,以及在某些专门科学上具体适用的方法。从总体上说,这种分类方法是有其积极的意义的,因而有必要对其再做分层说明。 第一,哲学方法。它包括主观与客观相统一的方法、矛盾分析方法、因果关系分析方法等。其中的许多方法对于经济法研究有直接的指导意义。例如,矛盾分析方法中所包含的"一分为二"的思想和方法、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方法等,对于理解经济法学上的"二元结构"假设⑥[6]、对于研究经济法领域的许多理论和实践问题,都很有指导意义。事实上,哲学方法在法学等各类学科研究中的应用都是非常广泛的。 第二,一般科学方法。此类方法比哲学方法低一个层次,主要包括逻辑方法、经验方法、横断学科方法等。对于这些方法在法学研究上的应用,有必要单独作一点说明。 逻辑方法包括比较方法、分类方法、类比方法、证明与反驳方法、归纳与演绎相结合的方法、分析与综合相结合的方法、历史与逻辑相统一的方法等等。这些方法人们普遍较熟,因而在社会科学中,特别是在法学研究中,已经有了广泛应用。在经济法学研究上,上述的逻辑方法也基本上都有应用。 经验方法包括观察方法、实验方法、调查方法、统计方法⑦,以及通过假设、悖论来形成理论的方法等。这些方法特别是调查方法和统计方法在经济学、社会学等社会科学中已经有了越来越多的应用,但是,从总体上看,它们在法学研究上的应用还不够普遍。这与法学学科本身的特点有关,尤其与传统法学研究中更多地强调对"具有稳定性的法律"的注释等有关。在经济法领域,随着相关具体研究方法,如法律经济学、法律社会学方法的引入,诸如统计方法、调查方法等方法应当会有更多的应用。 横断学科的方法,包括系统论、控制论、信息论这"老三论"所提供的分析方法,也包括耗散结构论、协调论等"新三论"所提供的方法等。这些方法在社会科学研究中已有一定的应用,如系统论方法在社会学、政治学的研究中都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信息论的方法在经济学等方面的研究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在法学研究中,横断学科的方法尽管已引起了人们的注意,但是深入的研究还比较少见。因此,横断学科的许多方法在法学研究上还有很广阔的适用空间,它们更有助于解决"复杂性问题",因而对于经济法上的各类"复杂性问题"。 第三,专门科学方法。即在某些具体学科领域所运用的方法,如语言学方法、考古学方法、力学分析方法、经济分析方法、政策分析方法、社会分析方法,等等。这些方法,有的对于某些领域的法学研究恰恰有重要价值。如语言学方法对于法律解释的研究,考古学方法对于法律史等方面的研究,力学分析方法对法律主体的权力配置的研究,经济分析方法对于法律主体的成本与收益、权利配置和保护等方面的研究⑧,都颇具重要价值。 其实,上述的哲学方法和科学方法,是在把哲学与科学做二元划分的情况下的一种分类方法。无论是哪类方法,从分析的起点和关注的利益来看,还可以分为两类,即整体主义方法和个体主义方法。其中,整体主义方法强调整体的价值,特别是整体对部分的影响,认为整体本身是存在自身的目标的,"整体要大于部分之和"。基于整体主义的方法,看问题要从整体出发,要认识到整体对局部的重要影响力,因此在社会科学中,要看到国家对国民、社会对个人的重要作用。⑨个体主义方法则强调要从独立的个体出发,认为只有个体才有自身的目标和价值追求,强调个体对于整体的巨大影响。⑩ 以上只是试图简略地厘清各种不同类型的方法,并对其在法学研究中的应用略做盘点。从总体上看,各类方法无论其层次高低或适用广狭,多可以依据法学发展需要,依据经济法学的发展水平,而借用到相关问题的研究之中。如前所述,由于一般科学方法对于各类科学研究都有普遍性的指导意义和适用价值,因而恰恰是在构建经济法方法论方面应当利用的重要资源。面对上述如此众多的方法,关键是如何作出选择和取舍,并对相关方法予以整合。 如前所述,在上述方法中,有些共通的方法,如哲学方法、一般科学方法中的逻辑方法等,无论是法学还是其他社会科学,无论是经济法学还是其他部门法学,都不可或缺,而且事实上也一直都是基本的研究方法,因而它们应是经济法学方法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但是,属于一般科学方法的经验方法、横断学科方法,在整个法学中的应用都还相对不够,在发蒙未久的经济法学中,更是罕见其用。特别是经验方法中的通过假设而形成理论的方法,以及横断学科中的系统论等方法,几被冷落,而它们对于新兴而复杂的经济法研究,恰恰确当而重要。因此,如若在经济法学的方法体系中将其遗漏,则不免有遗珠之憾。此外,专门科学方法中的一些方法,应视其与经济法研究的联系是否密切而作出选择。例如,经济法作为调整特定经济关系的法,与经济生活联系至为密切,因此,经济分析方法自有其用武之地。 此外,由于经济法的宗旨中不仅包含经济目标,而且也包含着社会目标,其有效调整会间接地促进社会问题的解决,因此,经济法的研究同样应当用社会分析的方法,特别是社会学提供的一些有价值的具体分析方法。至于其他学科的一些具体方法,也都应依经济法研究的具体情况而作出选择。 可见,要构筑经济法学自己的方法体系,需要选择适合于经济法研究的特定方法;而要选择特定的方法,就需要在经济法研究与其他法学研究乃至社会科学研究所通用的哲学方法和逻辑方法等共通性方法的基础上,寻找某些有自己特色的研究方法,包括某些经验方法和横断学科等提供的一般科学方法,特别是专门科学方法,这样才可能在此基础上,构筑经济法学自己的方法体系,形成其独特的方法论。 三、方法体系与方法论的形成 前面分别探讨了是否应当建立经济法学的方法论、方法的类型及其选择等问题,这是构建经济法学的方法体系、创立经济法学方法论的重要铺垫。 从方法体系的角度来看,经济法研究中所能够适用的方法并非固定不易,其方法体系恰恰是开放的。如前所述,经济法问题属于"复杂性问题",对于复杂性问题必须从多个层面、多个视角去透视,所运用的方法自然也应当是多元化的。这样才能对复杂的经济法系统有较为清晰、全面的认识,才不至于"盲人摸象"。 如果把经济法系统作为整个法律系统中的一个特殊系统去进行研究,则应看到,有些方法对经济法和其他部门法研究都是适用的,这些方法可以称为"一般性方法",如哲学方法、一般科学方法中的逻辑方法、横断学科方法(如系统方法(11)[7])、经验方法(特别是调查方法、统计方法),等等。此外,还有一些是在经济法研究中必须运用的、或称更有特色的方法,如广义的法律经济学方法、法律社会学方法,其中包括交易成本理论、公共选择理论、理性预期理论、博弈论、公共物品理论等所提供的各类分析方法,它们属于"专门性方法",其有效运用,能够更好地有针对性地解决经济法所涉及到的经济、社会、政治、文化等各个方面的问题,从而能够使相关的研究更加深入。 以上各类方法,共同构成了经济法学的方法体系。在该方法体系内部,一般性方法和专门性方法应当和谐共存,基本方法和特别方法应当相得益彰,以共同发挥其重要作用,体现其应有价值。而各类方法协调互补、内在和谐的方法体系的形成,则有利于经济法学方法论的有效确立和研究。(12)[7](P109) 经济法学方法论,作为以上述各类方法为研究对象的理论体系,应依循何种线索进行深入研究,可能是一个见仁见智的问题。从前述有关方法论的基本问题的分析来看,经济法学方法论的研究应关注以下线索和基本内容:基本假设-基本方法-方法体系-方法整合-方法创新。 依循上述线索,从经济法研究自身的特点出发,应当提出和确定经济法学的基本假设,从而界定经济法研究的基本框架、前提、基础和视角;从基本假设出发,探寻经济法学上的基本研究方法,特别是在经济法学上具有特殊适用意义的,或更有独特价值的研究方法,它们对于经济法研究具有更广泛的适用价值;从基本方法出发,应当再探讨经济法学研究所适用的各类方法,以及这些方法所构成的方法体系,这些方法包括各个法学分支学科普遍适用的研究方法,以及在经济法研究上具有特殊意义的经济法学的基本研究方法;在方法体系之上,还应按照方法论上的一般原则,对上述方法体系中的各类方法之间的内在关联加以明确,以通过其有机整合,找到对经济法研究更有价值的一些研究方法,实现方法创新。而依循上述线索所进行的研究,也就形成了经济法学方法论的基本内容。 在研究经济法学方法论的过程中,不仅应当探讨基本假设、基本方法、方法体系等问题,而且还应当对方法整合问题进行深入研究。事实上,方法整合恰恰是经济法学方法论中的重要内容,在纷纭复杂的各类方法中,如何发现其内在联系,如何对相关的方法进行整合归类,或使其融为一体,以形成新的方法,这既是方法整合的重要目标,也是方法论研究的重要价值,同时,对于重构经济法理论,推进经济法研究,也更有意义。 除了前面探讨的经济法学方法论的一些基本问题以外,在研究或确立经济法学方法论的过程中,还应当注意以下共识性问题: 1 方法体系的开放性。即经济法研究的方法体系,应当具有开放性。随着人们认识的不断深化,特别是随着方法的不断创新,经济法学的研究方法自然也会不断得到更新。与此同时,由于作为经济法学研究对象的经济法系统十分复杂,对于这样的复杂系统,无论某种方法多么重要,也不可能"放之四海而皆准",必须要采取多种不同的方法进行研究,因而经济法的研究方法必然要体现出一种多元化的趋势。而这种多元化,与对经济法的多维度、多视角的认识是密切相关的。方法体系的开放性与方法的多元化是内在一致的。 2 研究方法的综合性。即尽管研究方法可以是多元化的,但从现代的发展需要和经济法自身的系统协调来说,不仅要强调对具体问题的分析,而且还要强调对相关问题的综合,因而不仅要强调具体的分析方法,而且同样也要强调方法的综合性、系统化,使方法得到整合,使具有综合性的方法能够得到应用。为此,不仅要注意一个个具体方法的应用,还要注意经济法研究方法的系统化。可见,研究者仅会运用一种方法、仅会单兵作战是不够的,还要同时学会综合运用多种方法,学会协同作战,这样才有可能取得更高层次的研究成果。关注研究方法的综合性,也就是强调方法的系统化。 3 研究方法的协调性。强调方法的系统化,进而言之,就是要强调方法的协调性。事实上,事物之间是普遍联系的,经济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也是普遍联系的,与其他部门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也是普遍联系的。因此,在经济法研究过程中,对于研究各类不同事实的方法,尤其应注意其协调性,从而更好地发现事实与事实、方法与方法之间的内在联系,探索相关领域的一般规律,以更好地完善经济法制度和经济法理论。 基于上述要求和共识,要建立和完善经济法的方法体系,整合相关的诸多方法,从方法论的角度说,应当注意各类方法所解决的各类问题之间的内在联系,进而发现各类方法之间的内在联系,在此基础上,才可以提炼出经济法上有特殊价值的重要研究方法,才可以更好地确立经济法学的方法体系。 上述共识说明,经济法学方法论的研究,尤其应当在保持方法体系的开放性的基础上,关注如何对各类方法有效地进行综合、协调,尤其强调在经济法研究上要综合适用相关学科所提供的重要方法。这可以从相关学科的研究方法的借鉴中来得到说明。 例如,经济法研究中涉及很多经济问题,因而自然要吸收在经济学上比较成功的一些方法,特别是个体主义的方法;同时,经济法学又要研究许多宏观问题,因而一些整体主义的方法(如系统的方法等)也要关注。此外,经济法与经济政策有密切的关系,因而需要注意政治学的方法(如政策分析的方法(13)[8]);同时,经济法又有一定的社会性,在其宗旨中包含一定的社会目标,因而有些问题的研究又会与社会学相关。所以,在研究方面,需要综合各类方法。在当今综合的时代,对于综合性问题、复杂性问题,不能指望用单一的传统法学的研究方法去解决。事实上,经济法领域的问题,是综合了经济的、社会的、政治的、法律的等各个层面的问题,是典型的"复杂性问题",它牵涉的领域比其他传统部门法都要广阔,直接关系到国计民生,关系到国家和民族的未来,因此,就必须用综合性的方法,必须通过多个视角、多个层面的分析,从不同的路径入手,惟此才有可能取得较为全面的认识,才能避免主观臆断和盲人摸象。 中国的经济被认为是世界经济发展中的一个奇迹,与此相关的经济法在中国经济发展的过程中也起到了一定的作用,尽管它还有许多不完善之处,但其产生和发展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同中国改革的征途上所遇到的问题和挫折都是一样的,同时,面临的也都是"前进中"的挫折。经济学家在着重解释中国的经济奇迹,并认为解释成功就极有可能获取诺贝尔奖;与此相应,中国的经济法学者,也应对中国经济法本身做一个很好的解释和说明,同样也应为世界法学的发展作出自己的贡献,创造出世界法学发展中的一个奇迹。而要很好地解释经济法问题,至关重要的,还是如何找到恰切的方法,不断有效地进行方法创新。 四、结 论 鉴于经济法学方法论问题研究不足的现状,本文着重探讨了该领域的几个基本问题。首先,通过分析法学方法论的非自足性,以及经济法问题的特殊性,指出创立经济法学方法论的必要性;通过分析可借鉴的方法论资源,从一个侧面强调创立经济法学方法论的可行性。其次,探讨了方法的类型以及经济法学研究对不同类型方法的选择问题,透过方法的类型划分,来说明方法体系的内在构成,以及各类方法适用范围的局限性,从而说明在经济法研究方法上应有所侧重和取舍。最后,在前面的探讨的基础上,提出方法体系以及方法论形成的问题,强调尤其应当注意方法体系的开放性、综合性和协调性,并认为这是在方法论研究方面应有的共识,这也是对最初的关于经济法学方法论的宏观思考的回应。 从总体上看,在经济法学乃至整个法学研究领域,对于方法论的探讨仍然是很不够的,特别是对于经济法学之类的新兴学科的方法论探讨,就更是几乎尚付阙如。这可能是由于经济法制度和经济法研究本身尚不够成熟,同时,对于方法或方法论之类问题的研究本来就存在难度和风险,因而鲜有人涉足。但是,由于方法论的研究是一个学科是否相对成熟和完善的重要标志之一,因而随着经济法理论的发展,这些"吃西红柿"(而不是"吃螃蟹",两者含义近似,但后者成本较高)之类的事也必须有人去做。像西红柿对人类的营养价值一样,经济法学方法论问题的研究,对于经济法理论发展的巨大"营养价值",同样不应忽视,但尝试长期仅供观赏的"方法之果"的风险也确实存在。如何使研究方法真正能够进入实用,真正能够造福于人们的普遍研究,如何不断对其进行"品种改良"或整合,对于那些缺少"维他命"的新生儿(如经济法学、社会法学等)的成长来说,确实很有必要。 如前所述,经济法研究之所以需要有自己的方法论,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传统法学的方法论是不够用的。对于方法论的形成及其研究,本文提出了一个基本线索:基本假设-基本方法-方法体系-方法整合-方法创新,在依循这一路径进行研究的过程中,不仅可能形成经济法学自己的方法论,而且也可能找到一系列不断创新的、更为有效的经济法研究方法。从总体上说,在经济法研究过程中,应注意整体主义方法与个体主义方法的兼顾,从不同视角、不同层面、不同领域来研究经济法,体现经济、社会、政治、法律的结合,体现应对"复杂性问题"的不同思考路径,体现不同路径在方向上的殊途同归,这样才能实现方法体系的内在和谐,才可能不断取得较为正确的认识。 如同一般的科学方法论的研究一样,仅看到某个学科的方法论还是不够的,还应当强调方法论的共性。因此,基于共同基础的方法,同样在经济法的研究上也是可以适用的;各个学科的发展,也都是基于这样的路径来展开的。在传统的法学方法之外,引进经济学、社会学、政治学等相关学科的方法,有助于更好地解释和说明经济法上的问题。其实,经济法作为新兴的现代法,其研究仅靠传统的法学思维是非常不够的,有时甚至会产生错误的认识,因此,其方法论的更新不仅很有必要,而且对于整个法学方法论的发展也是一个贡献。 本文只是对经济法学方法论基本问题的非常初步的探讨,对于各类重要的具体方法,特别是容易被忽视的具体方法,还需要作具体的、专门的探讨。由于经济法研究方面可能涉及到的具体问题还有很多,因而还需要做一些遴选。基于经济法学的基本假设的重要性,基于横断学科方法对于经济法研究的必要性,还应当探讨经济法学的基本假设问题,以及由基本假设提出的一系列方法。[9]考虑到整体主义方法与个体主义方法的兼顾,不仅应当探讨总体上的、宏观上的方法,如系统分析方法、政策分析方法,而且还应当探讨相对具体的、微观上的方法,如博弈分析方法、本益分析方法,等等。对于这些在经济法研究方面较有代表性的方法,都需要作具体的探讨。这些方法是层层递进的,相互之间有着密切的关联,从而有助于形成经济法学的方法体系。 在具体的探讨中,如果运用前述方法体系中的相关方法,来研究经济法理论上的一些重要问题,特别是本体论、价值论、规范论、运行论、范畴论、发生论等各个方面的问题,则可能使问题的讨论更为深入。这也是整个学界的重要任务。
经济法课程论文:《经济法》课程案例教学法改革 【摘要】 会计学专业《经济法》课程既是通识教育课程,又是必修的专业基础课。面临着课程内容多,课时少,学生基础法律知识薄弱,专业教师培养难度大等问题,文章从会计学专业《经济法》案例教学现存问题与教学目标的冲突问题切入,分析现存问题对会计学专业教学的影响,进而在教学目标确定的基础上提出教学改革的路径。 【关键词】 经济法;会计学专业;教学改革;案例教学法 一、案例教学在会计学专业《经济法》教学中的重要意义 《经济法》是会计学专业的一门必修课,内容涉及面广,教学容量大。经济法课程的内容大多是我国现行的经济法律制度,包括市场主体法、市场行为法、市场秩序法、社会保障法等,通过该课程的学习,可以让学生进一步认识经济法律现象、了解经济法律关系,也能把学到的知识运用到日常生活生产中。那么,在我们经济法的教学中,如何有效实现教学效果就成为教学的重中之重。案例教学法的意义在于,较之于法律专业,会计学专业学生法律理论基础较差,用案例教学法能起到较好的引导作用,帮助学生理解专业知识,学以致用。培养分析问题的能力。 二、《经济法》在会计学专业教学中现存的问题 1、教材选用不符标准,教材内容不统一,能为案例教学服务的教材偏少 教材选用标准上存在着重教材口碑轻教材内容的现状。随着市场经济不断深入,经济法律现象不断复杂,经济法律不断制定和修订。这就要求经济法教材要能适应教学需要,适时修订和完善。但是有一些规划教材、获奖教材或者是专用教材长时间不修订,内容编写水平虽高,但不能满足教学的需求;会计学专业《经济法》教材到底应该编写那些内容?市场上各种版本教材无法相对统一。很多高校只能根据自己专业课程学时数来选用适合自己的教材;能为案例教学服务的《经济法》教材就更为罕见,大多教材都是理论讲授,或者有一些案例也是历年司法考试或者注册会计师考试的专业案例,实际操作和认知性都比较差,没法帮助教师和学生完成案例教学任务。 2、相关教师缺乏培养,专业性缺失,缺乏案例教学的素养 授课教师是法律专业还是会计专业更适合?这决定着这所高校的师资。经济法开设在会计学专业,配备的师资都是会计学或者财务管理专业教师,为了避免借调老师的麻烦,往往就那么顺理成章的讲授了经济法。这些教师如果没有系统学习法律或者经济法课程,很难把握经济法法律关系的复杂性,很难驾驭其中的理论知识,因为经济法所涉内容繁杂、复杂和深厚。如果要讲好和分析好案例那就是更难的事情。 3、实践教学环节不鲜明,不突出,案例教学无法体现 会计学专业的实践教学环节大都集中在会计学专业方向的实训或实践上,大多数学校根本无暇开展有效的经济法实践教学环节,就使得经济法教学的效果大大缩水,也让很多对经济法有点兴趣的学生失去兴趣。目前,大多民办高校或者独立学院会计学专业都强调实用性,开展有效的经济法实践教学环节无疑将增加这种实用性的说理。因为没有实践环节,案例教学环节的内容就无从体现,价值也就无法实现。 4、教学方法单一,教学手段落后,案例教学推行困难 目前经济法课程教学方式基本采用传统教授方法,教学方法单一。加上法律、法规本身的抽象和枯燥,使学生处于被动的学习状态,只满足于理解和记忆教师讲授的教学内容,把精力投放到记录、整理和背诵课堂笔记,很少深人思考,脱离实践。这种单一的教学方法,使该课程失去了鲜活的生命力。教学手段落后表现在很多教师仍未摆脱传统的以教师、教材为中心的教学模式,现代化的教学手段如多媒体教学设备没能充分运用,实践教学环节比较薄弱,使得经济法教学理论与实践相脱节,学生走向社会后难以适应工作岗位的要求。有些教师觉得案例教学比较麻烦,学生参与会延误课程的学时,课前需要大量的备课工作量,需要学生提前预习相关知识等因素而抵触案例教学的开展。 三、改革的思路和构想 1、培养方案改革,体现案例教学的思路 统筹把握制定或修订教学计划,体现案例教学的教学方法和思路。应考虑三个方面。一是考虑经济法课程在法律基础和财经应用文写作中承上启下的作用;二是考虑经济法课程需要会计的基础知识,所以要先行开设基础会计课程;三是考虑学生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和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的需要。完善学习效果评价机制。鉴于经济法的实践性较强,可以适当放大平时成绩的分值比例,如占总成绩的40%—60%,组织学生对典型案例进行讨论,综合测评学生的实际案例分析处理能力。对于需要学生记忆的知识可以统一闭卷考核,仅作为考核的其中一个小方面,最终以考试成绩和学生的平时实际案例分析处理能力和专业知识的运用能力综合评定学生的学习效果。 2、教材改革,为案例教学找对支撑点 近年来会计学专业教材很多,教材的选用要把握几个重要的原则:首先经济法教材必须属于经济管理专业,坚决杜绝错误的将用于法律专业的教材用在会计学专业学生;其次教材内容能及时修订,教材在其他高校反复使用评价较高;再次就是教材所涉内容。经济法课程教学内容要体现实用性,所以教学内容应有逻辑性。包括经济法的基本理论,企业法(包括公司法、合伙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外商投资企业法、全民所有制企业法等),破产法,合同法,知识产权法,市场秩序管理法(包括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证券法,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票据法,经济纠纷的解决。需要说明的是,以往教学没有安排支付结算法律制度,但是考虑学生考核会计从业资格证以及在今后工作中的需要,有必要增加这一内容;最后就是尽量选用或者编写适合案例教学的教材,这些教材可以组织双师型教师编写,也可以组织校企共建教材,都能取得良好的效果。 3、教师培养改革,让案例教学方法得以推广 纯粹的法律科班教师担任会计学本科《经济法》课程教学,还需一定时间的培养和适应。他们具有法律专业基本的理论素养,了解经济法律关系、熟悉经济法律现象,但是缺乏认识会计学专业学生无法律基础的现状、缺乏理解经济法课程和会计学专业课程之间的关系、缺乏了解会计学专业学生的学习习惯和方法。所以针对会计学专业学生讲授经济法知识,更需要教师具备会计学专业和法律专业两方面的专业理论和实践经验,这对教师的综合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引进教师时考虑双师型教师的作用,他们既有法律专业素养也有实践案例的操作实务,将自己实际案例带进课堂能有效激发学生分析问题的热情,培养学生分析法律现象的能力。 4、实践教学环节改革,是对案例教学的检验 对于会计学专业学生就不能开展模拟法庭、法律宣传这样专业性太强的实践项目。但是组织观看经济法律方面的审判案例实况、参加经济法律审判庭审、开展经济法律文书写作实训、组织一些涉及经济法律内容的沙龙、要求完成一项经济法律调研报告等都是不错的选择。这些环节可以使课内实践环节、也可以是校外实践环节,都能激发学生学习经济法律的热情,也增强了学生的实践能力。 5、教学方法、教学手段和教学理念改革,助推案例教学不断探索 推行案例教学法。《经济法》涉及的法律条文十分枯燥,教师只有运用有效灵活的教学方法才能充分调动学生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案例式教学是启发式教学的一部分首先要选择合适的案例。本着“新颖、典型、综合”的原则,通过有代表性的案例来阐述经济法理念、本质、原则以及经济法的具体制度。选择的案例既不能太简单,也不能故意编造,这样会降低学生的认真度。其次要正确合理的运用案例。要求列举的案例要能准确诠释相应理论知识,比如一个关于合同法的案例,却在上公司法的课程中运用,可想而知,这种运用根本就是多此一举。 四、结语 进行经济法课程改革,涉及诸多方面因素,改革路程艰辛和曲折。专业教研室形成科学的改革思路,制定有效的改革措施,明确责任、步骤鲜明、保持计划、齐心合力,才能实现经济法教学改革目标的实现。案例教学法教学方法的推行,从培养方案的制定或者修改、师资引进或者培养、实践环节的开设、案例教学法的推行与实施是一个完整的教学链条,需要逐步推行和实施。 作者:赵联果 袁显朋 单位:西京学院 经济法课程论文:商贸类专业经济法课程思考 摘要: 贵州商学院是2015年经教育部批准,在贵州商业高等专科学校基础上建立的省属公办全日制应用型普通本科高校,由贵州省人民政府举办。学校以管理学为主体,经济学、工学、人文学科互相支撑、互为依托,重点打造了面向商务服务业、商贸流通业、生活服务业、商业信息化和大数据应用的核心专业群,形成了结构布局合理、行业特色鲜明、品牌优势明显、全面覆盖商贸流通业、现代服务业的专业体系。 关键词: 商贸类专业;经济法课程;思考 经济法基础是商贸类专业的一门必修课,贵州商学院也非常重视经济法在市场营销、工商管理、会计等专业中的地位,但由于贵州商学院的前身是贵州商业高等专科学校(一所高职高专院校),在经济法这门课程使用的教材体系、教学内容以及教学方法等方面仍存在一些不足,为此,本文以贵州商学院为例,对该校商贸类专业经济法课程进行了探讨。贵州商学院(原名“贵州商业高等专科学校”)组建于1952年,前身为创建于1947年的“贵阳市尚信高级会计职业学校”,1987年升建为贵州省商业专科学校,1993年更名为贵州商业高等专科学校,2015年1月通过高等学校设置委员会投票,升格为全日制本科学校,并更名为贵州商学院。截止目前学校设有财政金融系、工商管理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系、会计系、旅游系、贸易经济系、设计艺术系、艺术教育系、传媒系以及社科部、基础部、体育部、职教部、继续教育部等13个系部。现有4个本科专业,41个专科专业,其中国家级精品专业建设项目市场营销(1个),国家级教学改革试点专业市场营销、酒店管理(2个),省级示范专业市场营销、会计、酒店管理(3个),省级特色专业电子商务(1个),首批本科专业物流管理、国际商务、会展经济与管理、市场营销(4个)。学校目前正处于由专科职业技术学校转变为应用型普通本科高校的特殊阶段,基于此,笔者认为学校对商贸类专业学生开设的经济法课程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一、贵州商学院商贸类专业目 前使用的经济法教材体系不合理。现大多数经济法教材均是以法学专业经济法课程的教材体系为模板的,难免有将与经济有关的法律法规简单罗列的嫌疑。当前,学校只有4个本科专业,其余41个专业仍属于专科专业,在学生的知识背景、学习能力以及对学生的培养目标、教学计划等方面都是不同的,如使用相同的经济法教材来构建所有商贸类专业学生的体系,势必缺乏经济法在商贸专业培养目标、教学对象、职业素养等方面差异性的深入研究。与此同时,这样欠缺逻辑性的教材体系,也将增加商贸类学生在理解上的难度,无法满足该类专业学生的特殊需求。 二、贵州商学院商贸类 专业经济法的教学内容多、涉及面广、与学校各商贸类专业的融合度不高。商贸类学生从未接受过系统的法律知识教育,缺乏相应的法律基础知识。虽然学校已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开设为公共基础课,但由于此门课程侧重思想道德修养,对学生法律基础的构建作用甚微。致使经济法老师在授课时,常常需补充大量的法律基础理论及民事相关制度等基本知识,使不同专业的教学内容雷同,教学内容的专业实用性不强。 三、实践教学环节,理论与实践 相脱节。贵州商学院作为贵州省一所有着近30年专科办学历史和近70年行业办学特色的商科院校,作为商贸类应用技术型人才培养基地和服务于贵州商贸流通和现代服务业的协同创新基地,学校对商贸类专业开设经济法课程的人才培养目标应以应用型、创新型为主,需要教师在教学过程中采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教育模式,而学校搬迁至新校区,缺乏进行实践教学的条件,导致法律宣传、实地调研、参加庭审旁听等实践教学方式很难开展。 根据以上观点,笔者鉴于经济法课程的实用性,与社会实际生活联系的紧密性,在充分研究学校实际情况的前提下,针对学校目前经济法课程设置存在的问题,进行了以下几方面的思考。首先,选用的教材应具备以下特点:1、定位准确,针对性强。针对应用技术型商科类本科院校应以岗位为基础、以能力为本位、以“理论必需、实用为度”的原则,突破传统经济法教材以完整性、系统系、学术性、理论性见长的框架,同时在知识体系的编排上还应注意与商贸类职业资格考试相结合;2、结构合理,实践性强。使用的教材除高度重视理论联系实际,将基础知识与实务有机结合起来外,还应配有讨论案例及同步课后思考,突出教学做一体化。其次,针对学校商贸类专业学生的不同专业培养目标和职业特点,讲授经济法课程的老师对授课内容要有所区别。贵州商学院目前的商贸类专业包含工商企业管理、市场营销、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管理和物流管理等专业。对于上述专业,劳动法、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制度直接涉及到学生实习、就业、日常生活消费等问题,为更好地帮助学生维护自己的权利,学以致用,这类法律知识在商贸类所有专业中均需加以介绍。而对于市场营销、工商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旅游管理、税务等专业时还需分别着重介绍民事制度、合同法、法人制度、知识产权法、税法等法律制度。最后,经济法授课教师在讲到不同法律制度时,应将理论与实践有机结合起来,这样才能保证学生将所学的理论知识快速地融入到工作、生活中。例如:讲到企业法律制度时,可以让学生到企业去调查,了解实际情况,也可安排学生参加相关案件的法庭庭审;涉及税法时可以聘请税务部门的相关业务人员向学生介绍税收立法、执法等有关问题。 作者:蔡艳 单位:贵州商学院 经济法课程论文:经管类经济法课程混合式教学 摘要: 经济法是高校经管类专业的核心课之一,但教学实践中却普遍存在师生缺乏互动、学生学习参与度低等问题,在经济法教学中引入混合式教学模式具备可行性和必要性。在教学实践中贯彻新型的混合式教学,包括利用信息技术打造随时随地的线上教学、灵活设计翻转课堂增加参与互动、在实践中引入模拟法庭等,即改变单一的固化的教学模式,构建实体课堂、网络课堂、实践课堂等多重课堂来组成教学活动,提高教学效果。 关键词: 经济法;混合式教学;翻转课堂;互动参与 在高校经管类本科专业课程中,经济法几乎都被设置为专业必修课,但是目前在许多高校的教学实践中,经济法课程的教学效果却不理想,普遍存在教学模式单一、学生“临时抱佛脚”应付考试、学习参与性低等问题,课程“鸡肋”性质凸显。随着教育技术信息化和互联网工具的普及,大学生是率先接受并积极应用的群体,针对于他们的教学活动更是亟待改变以教师单向讲授为传统的授课模式,在当前的互联网+时代,多元互动、自主学习、依托技术成为当前高教中理论与实践探索的热点,其中“混合式教学”便代表了目前教学发展的趋势之一,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 一、混合式教学的理念 混合式教学最早于2002年由美国学者斯密斯•J和艾勒特•马西埃提出,将E-Learning的纯技术环境与传统的学习理念相结合,北京师范大学何克抗教授在国内首次正式倡导混合式教学,给出了更通俗的定义:即把传统学习方式的优势和e-Learning(即数字化或网络化学习)的优势结合起来,既要发挥教师引导、启发、监控教学过程的主导作用,又要充分体现学生作为学习过程主体的主动性、积极性与创造性[1]。体现在教学实践中,既包括教师在课堂上的讲授形式、互动讨论形式,也有学生课前课后的网络自主学习和集体实践环节等,既有教材书本知识的学习,也有网络资源的搜集,这种教学方式要求老师在课程设计和知识传递中,将课堂教学与信息技术进行融合,使教学过程“线下”与“线上”有机结合。最终能让学生达到深层次的泛在学习状态,即随时随地、无处不在的普适学习[2]。混合式教学强调在教学设计中要变传统的“以教师教为中心”为“以学生学为中心”,既体现教师的教学主导性,不忽视传统教学的功能,又要构建新的课堂平台,用多元的教学方式引导学生参与互动,激励学生主动学习。 二、混合式教学应用在经济法课程中的优越性 经济法是一门实践性较强的学科,面向经管类专业学生的经济法课程在教学侧重点和培养目标上都不同于法学专业,但至今普遍的教学方式还是教师“灌输说课”,虽然加入多媒体、案例教学等,学生参与、师生互动仍然欠缺,经济法课程性质与授课对象等决定了混合式教学在经济法教学中有良好的适用性和优越性。 (一)有助于解决教学中学时紧张的普遍问题 在经管类专业的必修课中,经济法是唯一的法律课程,因此被赋予了过多的教学内容和教学目标。学生的法律教育都被寄托于此课程,经济法内容本就繁杂,涉及多个领域的部门法,而为了向这些非法学专业的学生普及法律知识,目前几乎所有面向经管专业的经济法教材都又加入本不属于经济法范畴的内容,诸如合同法、诉讼仲裁法、甚至民法总论的内容,教学章节“臃肿不堪”,教学时间却只有50左右课时甚至更少,面对完全没有法律基础的经管专业学生来说,学完所有章节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引入混合式教学,则可以把一部分教学内容转移到“线上”进行,或者让学生提前预习,节省课堂讲授时间,或者直接让学生课下自学,只需在线提交接受教师的网络评价检测,这种多重课堂的同时学习,可以缓解捉襟见肘的教学时量,同样学时下可以达到更多的教学容量,节约教学时间,提高效率。 (二)有助于解决教学中教材内容滞后的问题 法律课程尤其是经济法都会面对制度更新的问题,我国目前快速的市场经济建设和城镇化进程决定了相当长的时间里经济法的相关制度内容(比如公司、证券、社会保障等方面)会更新较快,而教材往往有一定滞后性,在教学中经常会出现某些章节不能依赖教材、内容需要修正的现象,而开放在线学习则无须顾虑这个问题,教师可以让学生自己从网络中获得最新的法条、资讯,充分利用网络数据库的及时更新为教学所用,能有效减少教材内容的滞后单一,海量的网络资源可以给予学生更大的信息量和最新的知识视野,对学生来说时效性与生动性兼具。 (三)有助于解决法律课堂中案例教学事倍功半的问题 案例教学已经成为法律课堂必不可少的环节,而案例的选择、问题的提出、环节的设计、时间的把控等都是需要教师考虑的因素。传统教学中,案例及问题一般选自教材或参考书籍,课堂上对于案例的陈述和熟悉就要花去一定时间,且案例往往老旧。而加入互联网工具,则教师可以事先从经济法的案例数据库或直接网络搜索最新的热点案例,按章节师生共享,上课时教师甚至无需事先准备,随机调取,或者要求学生课前了解数据库中某案例,课堂时间直接开展讨论,完成问题。教师可以及时更新补充案例数据,可以将社会热点、最新典型案件纳入其中,改变传统教学中开展案例教学耗时耗力事倍功半的局面。 三、构建经济法教学中的新混合式教学 混合式教学模式虽然是目前高教研究中的热点,但也不能一概而论,其适用仍应因课而异、因人而异。经管专业的经济法课程更强调的是应用性和启发性,避免过多抽象的法律原理的研究,针对目前经济法教学中普遍存在的教学模式单一、实践性教学欠缺、课程内容设置不当等问题,引入新型的混合式教学,即改变单一的固化的教学模式,构建实体课堂、网络课堂、实践课堂等多重课堂来组成教学活动,提高教学效果。既不能忽视教师在教学活动中的主导和监控作用,又注重激发学生自主学习的参与热情,增加教与学各种形式的互动。 1.利用网络工具,传统课堂与网络课堂并重。 混合式教学的亮点即充分利用信息技术、互联网+,教师在实施课堂传统授课的同时可以开拓另一阵地,利用手机APP应用、网络教学平台,实现学生课下的自主学习,随时学习。如今已有不少高校购买网络平台产品供教师登陆使用,教师把经济法中的热点案例、重要原理、可以由学生自学的内容,用文字或微课的形式放在平台上,或者把教学内容分章节和知识点录制成微课程,要求学生课下点击学习,教师布置作业和任务,学生要及时完成作业并提交到平台上,教师应对学生上传提交的作业进行评价与反馈,通过监控学生登陆时长、点击次数、提交作业等进行评测和排名,作为教学评价的依据之一。另外,教师可以通过设立个人微信公众号或APP应用的方式,打造互动平台,把所需讲授的知识点或者是与经济法有关的案例视频、法律动态、学术研究做成专题,推送到手机客户端,学生只要关注该公众号,即可随时随地学习查询,并且可以和老师实时语音或文字沟通,便于提问和答疑,师生互动相较于传统更为便利和频繁,对于教与学都有积极的促进作用。增加学生平时的碎片化学习,也能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参与度。更深层次的作用,可以模糊传统课堂界限,打破时间和空间的桎梏,构建课上课下随时随地学习———即泛在学习理念。 2.实施翻转课堂,增加互动参与。 翻转课堂的理念最早由美国科罗拉多州林地公园高中的两位教师提出:即把传统的学习过程翻转过来,让学习者在课外时间完成自主学习,课堂则变成师生解答疑惑、汇报讨论的过程,即形成了一种“学习知识在课外、内化知识在课堂”的新型教学结构[3],也是混合式教学模式的一种典型体现。经济法课程自学性较强,又可以进行案例教学、分组讨论,因此比较适合尝试翻转课堂。首先,教师把本次授课的知识点讲解通过各种形式制作,或者让学生自行搜索下载相关资料,让学生提前在线学习,这些学习资料可以是教师自己的课件、录制的微课,也可以是网络开放搜索的教学资源、案例视频,对于抽象枯燥的法律原理通过各种形式更加生动、通俗的传达,保证学生学习兴趣和接受能力。进入到课堂教学阶段,教师不必再重复理论,提出本课要解决的任务即实践案例,可以让学生对照理论尝试适用法律进行分析,教师可以设置不同的难度层次,案例先易后难,学生可以分组也可以单独陈述自己的判断和理由,教师在课堂上更多的是扮演旁听者和节奏的掌控者,必要时给予启发或者发起辩论,在知识的反复陈述和观点的反复碰撞中,尽量由学生自行得出接近正确的结论,最终教师回答疑问,强调教学的重点并布置下次翻转课堂的资料。当然这样的翻转课堂效果如何,关键还是教师应有充分的课前准备,对于课堂讨论中题目的设计、讨论模式的选择都应事先考虑,并预想整个过程以及可能出现的意外问题。 3.在实践课堂中引入模拟法庭。 模拟法庭作为法律实践教学的常见模式,在许多法学专业里普遍设置,但在非法学专业中应用较少,在此加入模拟法庭的教学环节,对于提高学生学习兴趣和主动参与度都是很好的途径,也能够间接督促学生掌握相应实体与程序法,提高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是能够达到教学效果的生动方式。在经管类专业学生中开设模拟法庭需要注意面对几个问题:首先,要求教师要有较强的法律实务经验和法律原理知识,从模拟审判的案例选择、诉讼流程、法律适用、分组讨论、评析总结,都需要教师事先作出周密安排和精心设计,教师是模拟法庭活动背后的主导,把控好节奏和时间,在庭审中如果学生出现错误、卡壳等问题时,可就地分析纠正。其次,给学生充分的庭前准备。因为是非法学专业,学生应提前熟悉诉讼流程,教师可以带领学生去法庭旁听或者播放庭审视频,也可以布置学生事先从网络平台自行查找学习,在案例选择上可以选择经管类学生较为熟悉的公司企业、合同类的典型案例,若有教师本人经历或者的案件则更合适,对于案例涉及到的理论和法条,学生应理解熟悉。第三,角色分配的问题。鉴于模拟法庭参与人员毕竟有限,在角色分配上尽量做到全员参与,避免一部分学生只能旁听的局面,可以设置调解程序、一审、二审程序,每段程序换不同的同学[4],增加第三人、证人、鉴定机构、律师助理等出庭人次。最后,教师应注意庭审结束后的总结评价环节。从程序操作、司法文书、语言表达等方面进行点评和纠错,并给学生打分评级,作为课程考核评价依据之一。 四、结语即反思 总之,在经济法教学中实施混合式教学模式,可以大大增强学生自主学习的意识和兴趣,教与学和谐互动,提高教学效率。其具体的教学方法还可继续探索尝试,但是显然不管如何这种教学活动的成功,都需要教师精心的课前准备和设计,也需要依靠互联网软件技术,这对于教师便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意味着教师不光要有深厚的专业知识,还要与时俱进的学习教育技术,更新教学理念,实际要付出更多的劳动。另外值得思考的是,针对于经管专业的经济法课程,其混合式教学模式中的“混合”应该并不仅仅是线上和线下两种学习形式的结合,即便线下,实践中也可以拓展不同类型的课堂和手段;而对于互联网,不管何时网络资源和各种平台之于教学只是工具之一,依赖或是拒绝都不是明智之举。当前混合式教学模式的备受推崇告诉我们,教学者应该在尊重教学规律的基础上,在教学环节、培养目标、实践应用等各方面,打破过去孤立、固化、单向的形态,构建更加开放、更加注重学生个性、更加有利实际应用的教学模式。 作者:王一帆 单位:阜阳师范学院 商学院 经济法课程论文:会计经济法课程教学思考 摘要: 《经济法》课程在会计专业人才培养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不应被忽视;任课教师应当在《经济法》课程第一堂课上对学生强调《经济法》课程的重要性,让学生对《经济法》课程有清晰的认识。《经济法》课程的教学内容应以会计各类资格考试的内容为基础,并与其他的课程如《税法》、《财经法规与职业道德》等相衔接。 关键词: 三本院校;会计专业;《经济法》课程 一、《经济法》课程在会计专业人才培养体系中的重要性被忽视 《经济法》课程是会计专业的核心课程之一,其在会计专业人才培养体系中具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和作用。首先,《经济法》课程是会计专业各类考试的必考课程之一。从学生选择会计专业开始,就注定了与《经济法》课程一生相伴;《经济法》课程贯穿会计专业学生会计职业生涯的始终,《经济法》课程能决定会计专业学生会计职业生涯的高度。会计专业的资格考试,从低到高,可以分为五个层次,分别是: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初级会计师考试、中级会计师考试、高级会计师考试、注册会计师考试。这五个层次中,目前有四个层次需要考试《经济法》课程,即:在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初级会计师考试、中级会计师考试、注册会计师考试中,《经济法》课程是必考科目,只是在不同层次的考试中,名称不一样而已。在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中,名称为《财经法规与职业道德》;在初级会计师考试中,名称为《经济法基础》;在中级会计师考试、注册会计师考试中,名称为《经济法》。由此可见,《经济法》课程在会计专业人才培养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其次,《经济法》课程能决定会计职业人员的执业质量。会计职业的特点决定了会计职业是“在刀尖上跳舞”的职业,具有一定的风险性。会计岗位是社会上所有单位不可或缺的工作岗位,会计人员每天在与数字、金钱打交道。很多单位存在的违法乱纪现象,均需要通过会计岗位进行账面上的“合法化处理”。众多会计从业人员,或者迫于单位领导的压力、或者出于法律观念淡薄,或提供虚假的会计证明、或疏于履行该有的监督之责,使得违法乱纪行为屡屡得逞。因此,会计岗位的特殊性要求会计专业的学生不仅具有娴熟的会计专业知识,还要有较强的法律观念。从某种程度上讲,经济法律知识能决定会计职业人员的执业质量和职业生涯。与《经济法》课程在人才培养体系中重要性形成鲜明对比的情形是:《经济法》课程的重要性却被实实在在地忽视了。《经济法》课程重要性被忽视的体现就是课时的缩减。笔者曾在多个三本院校做过调研,《经济法》课程的课时被缩减是众多三本院校会计专业共存的现象。 二、会计专业《经济法》课程的教学方法需要改进 (一)任课教师须在《经济法》课程的第一堂课上对学生强调该课程的重要性 虽然每所三本院校均会在新生入学后对新生进行专业教育,但是入学专业教育的效果并不理想。众多三本院校将《经济法》课程开设在第三学期或者第四学期。经过一年多的大学生活,学生已经开始思考自己的专业出路、考虑自己的职业规划,很多学生也已经参加了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甚至有的学生已经开始筹划初级会计师以及中级会计师的备考事宜。此时再对学生强调《经济法》课程的重要性,相信学生会有切身的体会。更有甚者,不用任课教师强调,学生自己也会明白哪些课程是会计专业的核心课程。笔者从事三本院校会计专业《经济法》课程的教学工作已经5年有余。在笔者的《经济法》课堂上经常有学生带着初级会计师考试的复习资料,并在课间休息时间向任课教师咨询不懂的题目或者知识点。因此,任课教师在第一堂课上强调《经济法》课程的重要性,要比在入学专业教育时强调《经济法》课程的重要性,其效果更加明显。 (二)任课教师须注重培养和激发学生学习《经济法》课程的兴趣 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学生对该课程没有兴趣,学习效果会大打折扣。笔者曾经在武昌工学院和武汉工商学院做过问卷调查,学生对《经济法》课程的看法惊人的一致:《经济法》课程理论高深、内容枯燥,没有学习的兴趣。学生对《经济法》课程产生如此误解,责任在于任课教师。任课教师讲授的内容空洞,如何让学生产生兴趣?任课教师单一的教学方法,如何激发学生的兴趣?有的任课教师自己没有理解知识,又如何让学生理解知识?又如何向学生传授法律条文如何应用?有的任课教师上课就是念PPT,以至于学生戏言:《经济法》老师就是念经,《经济法》课程就是催眠。其实不然,法律是社会生活的反映,经济法亦然。社会生活丰富多彩,经济法也应该很精彩才对。因此,作为《经济法》课程的任课教师,提高自己的专业素质、专业技能是第一要务;运用自己的知识魅力、人格魅力吸引学生,让学生对《经济法》课程产生兴趣则是《经济法》课程任课教师的迫切现实。 三、会计专业《经济法》课程的讲授内容需要厘清 在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初级会计师考试、中级会计师考试、注册会计师考试中,《经济法》课程的考试内容各有不同、各有侧重。在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财经法规与职业道德》中主要涉及的法律制度有:会计法律制度;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税收法律制度;财政法规制度等。在初级会计师考试的《经济法基础》中主要涉及的法律制度有:经济法概述;劳动法律制度;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税收法律制度等。在中级会计师考试的《经济法》课程中主要涉及的法律制度有:经济法概述;公司法律制度;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合伙企业法律制度;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制度;证券法律制度;票据法律制度;商业银行法律制度;保险法律制度;外汇管理法律制度;合同法律制度;担保法律制度;税收法律制度;其他法律制度,如专利法律制度、商标法律制度等。在注册会计师考试的《经济法》课程中主要涉及的法律制度有:经济法概述;基本民事法律制度;物权法律制度;合同法律制度;合伙企业法律制度;公司法律制度;证券法律制度;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票据与支付法律制度;企业国有资产法律制度;反垄断法律制度;涉外经济法律制度等。三本院校会计专业《经济法》课程的教学内容应以会计资格考试的内容为基础,与其保持一定的衔接。鉴于会计专业已经专门开设有《财经法规与职业道德》、《税法》等课程,《经济法》课程的讲授内容就无需再涉及财经法规、税法的内容;《经济法》课程应以经济法概述、企业法律制度、合同法律制度、劳动法律制度、票据法律制度等为主要内容,适当兼顾初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基础》以及中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的内容,以培养初级会计师为主要目标。 作者:张荣健 单位:武昌工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 经济法课程论文:案例教学经济法课程优化 摘要: 案例教学法,以案例教材的具体事实与经验作为讨论的依据。在经济法教学中引入案例教学法,协助学生进行问题回答、倾听、回应挑战、鼓励学生发言、问题解决的引导、预定假状况,最后并能归纳与总结,是多重角色扮演者。 关键词: 案例教学法;经济法;高职院校 1应用于经济法课程教学的必要性 (1)提高经济法的教学质量。 高校经济法课程教学中主要采用的是传统的教学方式,课堂气氛枯燥无味,难以激发学生的积极性。同时,很多教师会选择使用多媒体技术手段辅助教学,但也只是通过多媒体设备向学生传授教材中的知识内容,容易造成学生视觉疲劳,不能调动学生对学习的兴趣,降低了课堂教学效率。将案例教学法应用于经济法课程教学中,可以将理论与实践有机结合,不再迫使学生依靠记忆力记住枯燥的法律条例,通过真实案例使学生主动思考问题,切身体会案例分析的过程,由教师引导学生掌握经济法教学内容中的重点知识,提高了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课堂教学质量。 (2)贯彻经济法的教学理念。 基于案例教学法的经济法课程教学主要是将枯燥无味的理论知识与真实生动的经济案例结合,使学生能够深入理解经济法相关的知识内容,改变了传统枯燥无味的课堂氛围,为学生创造良好的学习气氛,学生可以在真实的情境中学习经济法课程的理论知识,同时有利于教师深入贯彻主动思考、积极探究的教学理念,促进经济法课程教学模式的创新和改革,从根本上提高经济法课程的教学质量。 (3)有利于培养创新型人才。 目前,大部分高校学生对经济法理论知识的学习只是依靠强行记忆的模式,不会重视理论知识的本质和内涵,不能透彻分析和理解经济问题,无法将经济法理论知识很好地运用于实践中,只是为了通过考试而勉强学习,这些问题都导致了学生在进入工作阶段之后的创新和实践能力不足,制约了经济法课程教学的可持续发展。案例教学法在经济法课程教学中的应用可以有效提高学生主动思考的积极性,在对真实经济案例进行剖析的过程中培养学生形成发散性思维方式,转变传统落后的教学理念,使学生能够表达个人对案例的想法。由此,基于案例教学法的经济法课程教学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提高学生的综合实践能力,为社会培养更多的创新型专业人才。 2应用于经济法课程教学的实施过程 (1)案例选择。 案例教学法在经济法课程教学中的合理应用的前提是正确选择教学案例。教师获取经济案例的渠道较多,包括网络、电视、报纸杂志等。教师在看书看报的过程中要注意摘录与经济法相关的案例,在收看与经济法相关的电视节目时也要注意记录有利于实施课堂教学的案例,例如《今日说法》、《法制进行时》和《经济与法》等。教师在收集案例的过程中可以将能够应用于课堂教学的案例筛选出来,为教学准备积累案例资源。 (2)案例展示。 教师在课堂上将精心选择的经济案例向学生展示,可以有效吸引学生对课堂教学的注意力,激发学生主动思考的积极性,使学生能够带着疑问深入分析案例内容,为学生的理论知识学习拓展思路。同时,教师可以利用多媒体技术手段的支持,将案例以视频、音频、图像、文字和动画的形式展示给学生,改变传统枯燥无味的灌输式教学模式,提高案例展示的真实性与生动性。视频、音频等教学素材能够为学生创建真实的案例情境,从根本上提高案例的趣味性。教师还可以将学生在业余时间喜欢观看的经济法电视节目引入到课堂教学中,作为课堂案例辅助教学活动的实施。 (3)问题设计。 问题设计是基于案例教学法的经济法课程教学中的重要环节,在该教学过程中不但可以使学生回顾和理解已经学过的相关知识,又能够使学生运用掌握的知识解决实际问题,是综合运用知识进行实践的过程。当学生面对教师精心准备的教学案例时,第一反应是被案例吸引,紧接着提出各式各样的开放式问题。教师通过将学生问题的整合、分类,与教学案例中的经济法知识进行有机结合,激发学生提出更深层次的问题,总结出案例中必须解决的问题,再组织学生开展分组讨论。 (4)课堂讨论。 课堂讨论是案例教学法应用于经济法课程教学中的关键部分,更是学生参与程度最高的教学环节。课堂讨论可以包括全班共同讨论和分组讨论两种模式。在课堂讨论中,教师作为引导者和评价者,一是要注意观察学生分组讨论的情况,对于偏离案例的讨论要及时引回主题;二是在小组代表发言时要适当点拨,引导学生从更深层次的角度思考问题,提高学生判断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3应用于经济法课程教学的反思 在案例选择方面,由于目前高校经济法课程教学教材并没有完善的案例配套,即使教材中有些经济案例,也仅仅限于文字描述案例,甚至案例已经过时,不在适用于课堂教学。案例教学法在经济法课程教学中的应用仍然存在案例明显不足的问题,因此,教师要积极准备科学合理的教学案例,确保课堂教学质量的有效提高。在学生学习方面,教师要积极主动地与学生进行沟通,提高学生的主体地位,使教师与学生处在相互平等的位置上进行交流,及时改变学生传统的学习观念,防止学生为了应付考试而被动学习,从根本上提高学生主动学习的积极性。同时,案例教学法的应用可以帮助学生在剖析案例的过程中形成良好的创新思维意识,为学生顺利就业奠定坚实基础。在教师教学方面,高校要注重教师自身的实践经验,定期组织开展培训活动,或者以轮岗方式增加教师的实践经验,使教师能够充分适应教学改革背景下的创新型教学模式。尤其是基于案例教学法的经济法课程教学,注重的是案例分析的实践技能提高,理论知识教学只是起到辅助作用,培养了学生运用已经掌握的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有效解决了传统理论与实际脱节的瓶颈问题。 4结语 基于案例教学法的经济法课程教学模式能够从根本上提高课堂教学的质量和水平,帮助学生形成良好的创新思维意识,激发学生主动学习、深入探究的兴趣,提高学生运用理论知识解决实践问题的能力。由此,高校要加强案例教学法应用于经济法课程教学的重视程度,教师也要积极转变传统的教学理念,精心准备科学合理的教学案例,确保案例的真实性和趣味性,为学生创建良好的学习情境,使学生在案例分析和问题解决的过程中提高自身能力水平。 作者:李菁 单位:湖南财经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会计系 经济法课程论文:高校经济法课程教学改革探索 摘要: 应用型本科高校经济类专业经济法课程面向学生专业广泛,课程内容涉及面宽,与法学专业相比,教学目标具有差异。当前,学生学习经济法课程基础薄弱,对课程认识不足,教师教学方法传统、陈旧。因此,在经济法课程的教学实践中,应根据不同经济类专业学生的需求,合理设置经济法教学内容,不断改革和创新教学方法,提高经济法课程教学的质量与效果。 关键词: 应用型本科高校;经济类专业;经济法课程;教学改革 一、应用型本科高校经济类专业经济法课程教学的特点 应用型本科高校经济类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定位在“懂经济、懂管理、懂法律”复合型人才的培养上。经济类专业经济法课程与法学专业经济法课程之间存在多方面的联系,如两门课程在名称上相同,在内容上也存在一致性和共通之处,而且往往都是由法学专业的教师教授。但是,与法学专业经济法课程相比,经济类专业经济法课程有其自身的特点。 (一)学生所涉专业广泛,课程内容涉及面较宽 应用型本科高校吻合经济类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在财务会计、工商管理、市场营销、金融及电子商务等经济类专业都开设了经济法课程,开设该门课程的专业非常广泛。经济法课程体系本身比较庞杂,涉及到法学基础理论、民法、商法、行政法、诉讼法等知识,虽然从理论深度上讲要求不高,但其所涉及到的内容甚至超过了法学专业的经济法课程。 (二)与法学专业相比教学目标具有差异性 应用型本科高校经济类专业主要是将学生培养成符合社会经济发展需求,能从事经济、管理工作的应用型人才,而法学专业的培养目标是学生从事法学研究或法律实务工作,决定了两个专业的教学目标具有较大的差异性。经济类专业经济法课程首先要培养经济类专业学生的经济法律意识,在具体的经济实务工作中增强守法、用法意识,牢固树立“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的理念;其次,在课程内容上,要注重增加知识面的宽度,降低理论深度,将课程目标定位为使学生“懂”法“、用”法而不是“精于”法“、研究”法。 (三)要求教师具有法学和经济学专业的复合型知识体系 授课教师应在扎实法学理论知识体系的基础上,熟悉经济、管理等经济学领域的知识,将经济法律法规的学习和理解融入经济类专业学生所熟悉的经济专业知识体系内,既可以解决学生学习经济法入门难、缺乏学习兴趣的问题,更重要的是为经济类专业培养通经济懂法律的应用型人才目标的实现提供保障。 二、应用型本科高校经济类专业经济法课程教学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学生对课程认识不足 经济类专业的学生学习经济法课程时存在着一些问题:从客观层面来看,经济类专业学生欠缺法学专业的基础知识背景,在学习过程中有些内容理解起来相当吃力,结果使部分学生逐渐失去了对经济法课程的学习兴趣;从主观方面来看,有些经济类专业学生并没有把经济法当作一门重要的专业课程看待,缺乏学习热情和动力。 (二)教学内容缺乏专业针对性 不同的经济专业对经济法知识的内容要求也是不一样的,应该各有侧重。如市场营销专业,除了要重点学习市场规制法方面的重点内容外,还需要着重介绍民事制度、合同法、广告法等法律制度;财务管理或会计专业,则应当着重介绍财政法、税法、会计审计法、票据法等法律制度。然而,在实际教学中,学校及教师却忽视了不同经济类专业学生对经济法知识需求的差异性。 (三)传统的教学方法缺乏实效性 理论传授是传统经济法课程的主要教学方法,教师往往只注重对现行法律规定的解释和阐述,只注重教材上的理论内容,不能引导学生理论联系实际。教师的“满堂灌”使得教学过程沉闷乏味,即使偶尔组织一些课堂讨论、案例分析,也是教师分析为主,经济类专业学生因为缺乏相关的基础知识和法律思维而无法参与,不能形成良性互动,难以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 三、应用型本科高校经济类专业经济法课程教学改革的建议 (一)正确引导,注重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 要使经济类专业学生在通晓经济法律的基础上,具有分析和处理经济活动中法律事务的能力,仅仅依靠课堂上教师对经济法知识的讲授是远远不够的,必须注重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重视学生自主学习能力的培养。要在经济专业经济法课程教学中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首先要“教”“学”并重,改变“教师讲、学生听”的单向教学模式,运用恰当的教学方法让学生参与到教学过程中。其次,实践应用能力的培养是经济类专业学生自主学习能力培养的一个重要的落脚点。培养学生的自主分析思考能力和探索实践能力,最具实效的途径是案例教学法在课程教学中的应用。教师应根据具体的教学内容进行案例素材的选择,同时考虑到经济类专业学生贫于法律知识和法律思维,要对案例的内容和难易程度作一定的处理,循序渐进地引导学生对案例进行分析和展开讨论,寓理论于案例之中,通过讨论让学生积极地参与进来,变被动学习为主动学习。 (二)根据专业特点恰当选取和处理教材,合理设置教学内容 在经济法课程教学过程中,教材的选取直接关系到教学内容和教学质量的选择,选择教材的时侯,要考虑到不同专业学生的特点。同时,要根据专业特点合理构建课程教学内容。经济法课程涉及的法律、法规众多,教师必须针对不同专业的培养目标,有选择、有重点地设置教学内容,关注不同专业对经济法律知识需求的差异性。授课教师要对每一章节的内容都要进行精心的设计与安排,不断改革和完善教学内容。这样的课程设计与专业结合紧密,能够在有限的课时里将最需要的、最实用的知识传授给学生,从而达到增加教学的有效性。 (三)契合应用型人才培养的教学目标,不断改进传统的教学方法 教学方法是影响教学质量的重要因素。在应用型本科院校经济类专业经济法课程教学中,常用到的教学方法有讲授法、案例教学法、讨论法。讲授教学法中,教师应善于置疑设问,启发学生思考,帮助学生掌握知识。除此之外,教师还应在掌握学生学习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对难点进行针对性的讲授,为学生系统地获取知识提供保障。教师在教学中应使用多媒体设备,将有关经济法的新知识、新信息直观地传递给学生。在经济类专业的经济法课程教学中使用多媒体,要合理安排内容,科学把握每节课的课程容量,给学生留出思考和接受知识的时间。生动的案例对学生更具吸引力,可以增强学生对法律的感性认识。在案例教学法中,选择恰当的案例是很重要的。教师应根据具体的教学内容进行案例选择,围绕专业特点尽可能选取贴近学生实际的案例,同时要对案例材料的内容和难易度作必要的处理,循序渐进地对案例展开分析和讨论,教会学生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法律问题。组织课堂讨论可以让学生参与到教学中来,还可以活跃课堂气氛,使学生在讨论过程中深化对知识的理解。讨论教学法由教师给予启发性的提问,以引导学生的思路为主。但是讨论法的运用除了需要提前布置学生预习之外,还需要充裕的课时,并处理好学时过少和教学进度的问题。讨论过程中,教师要注重组织和引导对问题的分析,及时总结学生讨论的核心和重点,使学生的讨论有始有终。 作者:王艳 单位:长治学院法律与经济学系 经济法课程论文:高职经济法课程教学改革分析 [摘要] 经济法概论作为经济类和管理类专业普遍开设的一门专业基础课,它的专业性和综合性较强,内容极其繁杂,且难以掌握,相应地,授课难度就比较大。因此,如何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更好地学习和掌握这门课程的相关知识,进而提高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是教学中的首要问题。案例教学法无疑是一种有效措施,本文将通过分析该课程目前的教学现状,分析案例教学法在经济法教学中的必要性,提出该门课程在教学中的创新探索。 [关键词] 案例教学法;经济法;教学方法 传统的经济法课程教学多以教师和教材为中心,在课堂上,教师以经济法教材作为授课的唯一基础,注重对学生进行基础理论知识的灌输,追求将教材中的全部内容都无遗漏地讲到。这种填鸭式的教学方法忽视了学生的主体地位,缺乏师生在课堂上的有效交流和互动,不能全面启发学生的思维,同时,导致学生所学的理论知识不能灵活运用到实际问题的解决中。笔者认为:在经济法教学中引入案例教学法不失为一个好的选择,它可以激发学生的潜能,有助于提高学生灵活运用知识的能力。 一、目前高职院校经济法课程教学的现状 对于经济管理类学生,经济法课程是一门必修课,必须认真对待。但面对如此枯燥的课程,学生往往不知从何入手,学习效果较差。就经济法课程的教学内容来看,笔者认为主要有以下两方面的原因。 (一)学生基础薄弱,教学手段陈旧,教学效果欠佳 高职院校的学生学习基础普遍较差,知识基础薄弱,学习主动性、积极性较差,让他们学习单纯的理论知识和一些法律条文有相当大的难度。经济法概论这门课程的教学内容多,但教学学时较少,有限的课时无法容纳经济法浩瀚的内容,任课教师因学时过少和教学进度的压力,往往是传统的填鸭式教学。教师在讲台上一个人滔滔不绝地讲,但学生基础弱,听不懂,就会觉得这些法律条文枯燥无味,抽象无趣,缺乏学习的积极性,学习效果必然无法令人满意。 (二)传统学习效果评价方式阻碍了对学生素质的提高 传统的应试教育观念一直影响着对学生的学习效果评价体制,学校的一切工作都围绕着考试这个中心而展开,学生的任务主要在于积累与考试有关的知识、应试技能,考取高分,让分数来作为测评师生成绩的重要依据。在这样的传统学习环境中,学生的主要任务就是考高分,这样就使得学生的实际运用能力无法得到很好的锻炼与提高。 二、经济法课程教学中应用案例教学法的必要性 经济法是一门理论性与实践性结合得比较紧密的课程,它对教学要求比较严格,离开具体实践,理论会显得抽象、空洞、枯燥,无法将理论阐述得透彻、准确到位。所以,教师的教学活动要始终围绕学生自主学习能力和自身业务能力提高而进行。特别是针对高职学校的学生,更应以就业为导向,充分培养他们的动手能力,如果能在教学过程中运用案例教学,培养学生的应用能力,激发出积极主动地获取知识的意识,就可以更好地实践互动式的教学理念,形成必要的职业技能和养成正确的职业观念。例如,在讲完了企业法和公司法这两章后,结合学生就业的情况,让学生思考:如果自主创业的话,你会选择哪一种企业形式?大学毕业以后参加工作,很多学生会选择租房子,那么在签订租房合同的时候应该注意哪些事项?如果发生了合同纠纷,应该如何处理?因此,在讲授合同法这一章的时候,所选取的案例不光要让学生有兴趣,更主要的是使他们重点了解合同的订立、解除和发生纠纷时的解决途径,建立起自身的维权意识,掌握好维权的方法。因此,真实的并相对容易理解的案例可以增加他们对现实生活中风险的了解,使他们运用已有的法律知识进行案例分析,更好地达到学以致用的目的。 三、案例教学法在经济法课程教学中的组织实施 (一)精心设计组织案例 案例的选取直接关系到案例教学效果,结合高职经济法课程的教学特点,教师在选取案例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案例必须来源于真实的事件,源于实践。教学案例必须源于现实的社会实践,在编写和选择案例时,遵循“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的规律,使教学案例源于实践又高于实践。最终使学生能够把在案例教学中所学到的理论运用于实践。 2.案例内容要跟教学知识点相吻合。这一点就要求教师做好充分的备课,要根据所选案例的主题,将案例的内容和理论知识有机结合起来,两者相辅相成,方能起到预想的效果。 (二)引导学生分析案例 在确定了教学使用的案例之后,就要引导学生分析案例。教师在介绍案情后,提出有关问题,要求学生运用所学的经济法理论和有关法律规定解决实际问题。可分小组讨论,也可以大班讨论;可以先合后分,也可以先分后合。通过大家的群体智慧力量,将案例分析得多样化、透明化、观点全面化以及方法周全化。要让每一个学生都有表达自己见解的机会。这种方式可以培养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采取多种形式进行案例教学 案例教学是一种具有极大发展潜力的教学模式。案例的选择应重视符合“三实”(实战、实用、实务)带动“三基”(基础知识、基本概念、基本理论)的要求,尤其要重视一个“实”字,要引导学生运用所学到的知识解决实际问题,让学生意识到自己所学的知识是可以有实际作用的,这样学生的积极性及探究欲就会得到极大的提高。常见的案例分析法有三种:列举案例法、讲评案例法、讨论案例法。 1.列举案例法。是指在授课中,教师为了更具体形象地阐述重点难点而列举一个或一组典型案例,列举的案例可以是现实生活中发生的真实事件,也可以是为教学需要对真人真事进行加工修改后的案例。比如,在讲到《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时,我会让学生关注一下中央电视台的《今日说法》,这个节目里面的案例都值得大家去深思,而且通过电视把整个案例形象逼真地表现出来,特别能吸引学生的注意力。 2.讲评案例法。是指教师为了帮助学生理解某一教学内容而对某一案例进行深入剖析,从中挖掘出比较深刻的内涵,并通过讲评案例使学生掌握教学内容。在进行这样的教学时,可以使用电化教学方式,比如播放民事审判的录像片,边看边讲评。 3.讨论案例法。为了加深学生的学习印象,巩固教学效果,教师可以在某一主要章节讲授完后,组织学生进行案例讨论。教师需要事先准备有针对性和难度的案例。可以采用分组研讨、课堂上辩论的教学方式,让学生从各自的角度剖析案例,阐述自己的观点、见解。讨论结束后教师应当指出本次案例讨论所运用的理论知识,分析学生的讨论思路是否正确,分析解决问题的途径、手段是否得当,以加深学生对知识的理解和把握。 四、案例教学中应注意的问题 要想充分实现案例教学法在高职经济法课程教学中的作用,还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一)处理好理论教学与案例教学之间的关系 案例教学法既注重理论教学环节,又注重实践教学环节。就理论教学与案例教学之间的关系而言,理论教学为案例教学提供了分析问题的基础,而案例教学有利于加深对理论教学内容的解决。在教学过程中,既不能采取传统的讲授法从头讲到尾,也不宜将整个课程全部都使用案例教学。 (二)正确处理案例教学与其他教学环节的关系 案例教学固然重要,但不能替代其他的教学环节,也不能与其他教学环节以及相关学科的教学环节重复,两者之间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相互补充,互相促进,以提高会计专业整体的教学水平和教学效果。 (三)在案例教学中应树立以学生为主体的教学理念 在案例教学中,教师要组织案例讨论过程。在课堂上,教师要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激发学生的主动参与性与积极性,引导学生分析案例,并阐述自己的观点。要尽力营造一种让学生身临其境、积极参与讨论以及乐于表达自己的判断和看法的氛围,引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挖掘学生的思维潜能。 作者:方英 单位:江苏省宜兴中等专业学校 经济法课程论文:经济法课程教学问题反思 摘要: 经济法是我校非法学专业的一门学科基础必修课。从任课教师及学生的反映来看,该课程的教学效果不尽如人意。通过问卷调查,考察我校非法学专业经济法课程教学的基本情况,从教材、教师、学生、教学方法等几个方面分析目前教学过程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路径。 关键词: 经济法教学;问题反思;解决路径 经济法是高校经管类专业普遍开设的一门专业基础课。经济法无论是作为必修课还是选修课,开设的目的均为使学生通过学习经济法的基本理论和具体法律规定,掌握市场经济运行中所涉及的法律知识,能够在将来本专业的实际工作中解决相关法律问题。这种培养目标的设置符合目前高校提出跨专业培养的“复合型”人才培养目标,所以很多高校普遍重视非法学专业经济法课程的教学工作,也积累了很多教学经验。我校非法学专业的经济法课程教学由政法学院教师担任,虽然积累了一定的教学经验和成果,如进行经济法精品课程建设、出版了两本经济法教材,但由于学生法律基础、师资力量、教学设备等的限制,目前在经济法教学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如何解决这些问题以提高经济法课程的教学质量,是我们今后经济法教学工作要研究解决的问题。为了更好掌握仰恩大学非法学专业经济法课程教学现状,笔者对13级和14级的会计、工商、财管、物流等专业学生进行问卷调查,共发放200份,回收有效问卷184份。同时针对个别问题对学生和授课教师进行访谈。问卷和访谈的内容涉及教材、学生、教师、教学方法等课堂教学要素。 一、我校非法学专业经济法课程教学基本情况 目前,仰恩大学非法学专业中开设经济法课程的有工商管理、会计、财务管理、审计学、市场营销、物流等共计6个管理类专业。从这些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来看,经济法课程较受重视,均被设为专业必修课,总课时为48学时。近三年来,非法学专业经济法教学的教材均采用政法学院老师编写的教材并由该学院教师承担教学工作。经调查,经济法课程普遍受到非法学专业学生的重视。2014级和2013级的管理类学生的问卷调查显示,有89.44%的学生认为经济法课程对自己重要,只有10%的学生认为不重要。对学习经济法的目的,绝大部分学生也形成了积极正面的认识。此次调查结果显示,有90.22%的学生认为学习经济法有利于将来的就业及自身权益的保护,只有9.78%的学生认为学习经济法是“学校规定必须上”的事情。笔者于2014年参加福建省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的经济法学教学研讨会,与厦门大学、集美大学、华侨大学、福州大学、嘉庚学院等12所省内高校的教师代表进行了经济法教学情况的交流。相比其他高校,仰恩大学非法学专业经济法教学有自身特色:一是使用自编教材。当其他与会高校代表还在讨论计划出版适用于非法学专业经济法教材时,我校政法学院已出版了两本适用于经管类专业的经济法教材,《通用经济法》和《实用经济法》,分别于2010年和2013年由厦门大学出版社出版。而后者是在完善前者的基础上,为我校非法学专业本科生“量身定做”的经济法教材。二是重视经济法教学。目前我校非法学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均把经济法放在专业必修课里,而与会的绝大部分高校的非法学专业经济法课程性质定为选修课。三是经济法的教学契合非法学专业的专业课教学。例如管理专业的“三创精英班”的经济法教学,紧跟“三创精英班”专业课的教学,强调经济法的教学也要为管理专业的创新、创优和创业人才培养服务。 二、非法学专业经济法课程教学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尽管我校非法学专业经济法课程教学有一定的特色,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问题有: (一)教材不能满足教学需要 教材是教师授课和学生学习的依据,一本好的教材可以达到事半功倍的教学效果。目前,我校非法学专业的经济法教学中使用的教材是学院老师编写的专为经管类专业使用的经济法教材。这本教材虽然注意到了法学专业与非法学专业在学生的法律基础和人才培养目标的不同,注重实用性,但在内容上仍有不足:一是只考虑了一般教学需要,而没有具体的专业针对性,即没有跟授课学生的专业紧密联系起来。二是落后于现实生活。由于国家经济发展迅速,国家在进行调控经济时出台了大量的经济政策,而且随着国家发展方针的调整,经济政策也随之发生变化,但这些经济政策及其变化不能及时反馈到教材中。 (二)教学内容没有专业针对性 正如上述所讲,我校非法学专业使用的经济法教材充分考虑了非法学专业的一般教学需要,在内容安排上不限于部门经济法,还包括民法、商法的一些内容,体系庞大而丰富。那么我们授课教师在具体教学中是如何选择教学知识体系的?笔者收集查阅了学院担任非法学专业经济法课程的教师制定的教学大纲和教案,发现存在三个问题:一是按教材编写教学大纲,把教材所有内容都列入教学大纲内,不符合课程教学大纲编写原则———依据人才培养目标制定的要求;二是不同专业,包括经济、工商、市销、会计等专业使用统一的教学大纲和教案,而没有注意到不同专业学生的知识结构的差异性和对本专业领域法律知识需求的不同;三是同一教师在不同时期担任不同专业的经济法课程,仍然使用同一教案、教学大纲,完全忽视了不同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不同以及法律、国家政策的变化。上述问题归为一点就是教学内容没有针对性,即没有根据授课学生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及在专业领域对法律知识需求来确立教学知识体系,而这一问题所带来的后果有二:一是难以在有限时间(54课时)内完成教学任务;二是难以实现非法学专业经济法课程所承担人才培养目标的基础性课程的任务。 (三)教学方法较为单一 此次问卷调查显示,教师在经济法教学中使用的教学方法主要是讲授法和案例分析法,分别占到100%和74.46%。对不同专业的学生进行访谈得知,讲授法主要是针对理论基础知识的讲授,注重法律概念、原则的讲解。这不容易引起没有法理、民法等先修课程基础的学生的注意和兴趣,容易变成满堂灌,最终使学生失去兴趣,影响教学效果。而案例教学是法学教学中普遍采用的教学法。从调查结果来看,老师们也注重案例教学法的运用,但从实施的效果来看却不尽人意。主要原因还是在于教师对于案例教学认识不足,所选取的案例有的比较简单,主要用来说明概念、分类等简单的知识,使案例教学变成了举例说明;有的案例过时没有时效性,远离学生生活;而有的案例涉及问题简单,不能引起学生的兴趣,难以达到通过案例掌握相关法律知识的目的。 (四)授课教师缺乏相关经管专业知识背景 经济法课程具有“经济性、政策性”,内容丰富,且涉及经济学、管理学、会计学等多学科知识,授课教师不仅要有法学专业知识,还需要有一定的经济学、管理学等相关专业知识。目前我院担任经济法教学任务的老师都不是经济法专业的,同时也无经济、金融、会计等方面的知识,在知识结构上显然不能满足上述要求。经调查,这些任课教师均反映,当讲授涉及其他专业领域的法律制度,如税法、金融法、财政法等时普遍感到困难重重。如果老师上课都讲得吃力,可想而知,学生也会听得吃力,既无法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也不能实现应有的学习效果。任课教师对经济、金融、会计等其他专业知识的学习并不是短时间内就可以一蹴而就的,如何解决这一问题值得我们深思。 (五)学生欠缺经济法先修课程知识,普遍缺乏学习兴趣 此次问卷调查表明,非法学专业学生对经济法的学习兴趣还不够高,只有27.17%的学生喜欢上经济法课,63.04%的学生对经济法课兴趣一般,还有7.07%的学生不喜欢经济法课。授课教师在学院教学座谈会上对经济法教学情况的反映(课堂气氛沉闷、学生注意力不集中、教学活动参与度低等)也印证了问卷调查结果。从学生角度,分析学习兴趣不高的原因,归纳起来主要有三点:一是缺乏经济法先修课程知识。虽然非法学专业学生在大一学习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但该门课程的法律基础部分内容较少,只对我国法律体系作简单介绍,内容上远比经济法课程的先修课程———法理、宪法、民法、行政法和刑法粗略。所以思修课中的法律基础的教学仅为一般的普法教育,而不是经济法课程的先修课程的学习;二是对经济法课程性质及其在专业人才培养中所起的作用认识不足。否认经济法专业必修课性质,把经济法的学习当成了普法教育,忽视了经济法课程已成为非法学专业学习的一部分,对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起着基础性课程的作用;三是学习方法不当。经调查,41.18%非法学专业学生对经济法的学习基本只有课堂的听课,21.57%有预习,28.10%有复习和17.65%有看辅导书。即使对老师布置的作业也有79.89%的学生承认只能完成部分。上述原因造成学生对经济法的学习有畏难情绪,进一步降低了对学习经济法的学习兴趣。 三、非法学专业经济法教学问题的解决路径 (一)结合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合理构建教学知识体系 正如前述所讲,我们目前使用的教材存在不足,不能完全按照教材来授课,同时经济法课程的课时不超过54课时,要在有限的课时内顺利完成教学任务,实现教学目标,需要确定合理的教学知识体系。在确定教学知识体系,需要从几个方面着手:首先要根据授课学生的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确定经济法教学目标。我校办学定位是教学应用型本科高校,各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都立足于培养本专业领域内的应用型人才,要以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经济法基础理论和法律知识,并能运用这些理论和知识分析解决本专业领域的法律问题的实务能力作为经济法课程目标。其次,要根据具体专业的经济法教学目标选取教学内容,构建教学知识体系。如对工商管理专业学生,可以重点讲授与工商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法律制度,如公司法、合同法等。会计专业的学生,税法、财政法、金融法应重点讲授,而对于市场营销专业的学生,合同法、产品质量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应当作为重点章节等等。再次,需要考虑教学内容体系的完整性。经济法基本理论部分要保留。最后,还需要处理好经济政策与经济法规之间的关系。国家在管理社会经济生活过程中会不断出台相关经济政策,如对国民经济进行宏观调控的货币政策等。这些经济政策有些是贯彻执行经济法规的,有些则与现有的经济法规相矛盾,这需要授课教师作出解释,以免使学生产生混乱。对相关法律的立、改、废情况也要关注,及时补充相关法律知识,不断更新教学。 (二)综合运用多种教学方法,加强实践教学 目前教师在非法学专业经济法教学中采用的教学方法主要是讲授法和案例教学法,正如前述所分析,这两种教学方法均有不足的地方,其实“教学有法、教无定法、贵在得法”,在经济法教学中还可以采用讨论法、参观法、实践法等多种教学方法。任何一种单一的教学方法都不能满足教学需要,而是根据教学内容和教学目标选择使用不同的教学方法,多种教学方法要相互协调和配合运用。在上述多种教学方法中,笔者认为要加强实践教学。早在1999年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5条就规定了高等教育的任务是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21世纪高校教育也提出了高素质的人才培养目标。高素质的培养包括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培养。由此可见,实践教学是本科教育培养目标的要求,这也与我校的应用教学型的办学定位和各专业的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相符。同时经济法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也需要在该课程的教学中加强实践教学。实践教学不仅是一种教学方法,也是实现教学目标的手段。按照现代教学理论和有效教学模式,有效教学是学生高度参与的教学①,而实践教学能使学生最大程度参与到教学活动过程中来。如何进行实践教学呢?授课教师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做好案例教学。 正如调查显示,案例教学是我们在经济法教学中常用的教学方法。做好案例教学,要做好三个环节。首先要精选案例。在选择案例时:一是尽量选择综合性案例,内容能涉及到某章或某几章的主要知识点。案例如果过于简单仅涉及某个法律概念而没有难度,难以激发学生解决问题的兴趣。二是选用法院公开的与授课学生专业有关的案例。这种已经法院判决的案例有三点优势:(1)真实又与专业有关,学生有熟悉感,能引起兴趣;(2)附有判决,通过判决可以帮助学生发现实务中法院对法律规定的理解以及法律原理的运用(如泸州二奶继承案);(3)引发学生的思考。通过司法案例,若发现判决与原理不同时,启发学生思考这种不一致究竟是理解的错误还是原理本身的问题。三是在选择案例时,还要注意案例的时效性。由于法律的修改,有的旧判决已不符合法律的规定了,这种司法判案就不能再使用。其次,导入案例。案例既可以在新知识讲授前引入,由此提出问题,让学生带着问题听课,寻找解决问题的办法;也可以在新知识讲完后引入,提出问题,让学生用所学过的知识,来分析和解决问题。此外,在进行案例教学时,可以结合讨论法。让学生分组讨论分析案例,在讨论过程中可以进行角色转换,让学生站在不同当事人的角度考虑问题,有效提高学生的参与度。在讨论过程中,教师只作指导,不给答案。最后,教师结合授课内容及法律规定点评案例。 2.采用模拟法庭教学。 选用典型的经济法案件,对学生进行角色分配,在法庭上运用经济法解决实际问题。这种实践教学方法对于非法学专业学生是比较新颖的,能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和兴趣,可以获得较好的教学效果。 (三)多措并举,完善教师背景知识结构 教师的教学素质直接影响课堂教学质量。教师的教学素质包括教师的专业素质和教育能力素质。在专业素质提高方面,作为担任非法学专业经济法课程的教师,除了要具备法学专业知识外,还需具备一定的经济、管理类专业知识。作为法学专业教师,往往缺乏的是经济、管理类的专业知识。法学专业教师如何提高这方面的知识?笔者建议,授课教师可以通过看书或网络教学视频学习,如MOOC等。还可以去经济学院或管理学院旁听相关经济管理类课程,完善自身的知识结构。另外,在日常生活中还要关心国家社会经济发展,了解当前经济生活热点问题,敏锐捕捉经济热点事件所包含的经济法律制度问题,把涉及相关经济法律制度的经济热点事件引入教学中。 (四)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帮助学生树立学习信心 兴趣是学习的第一动力。“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心理学研究表明,如果学生对所学的学科本身感到兴趣,他就会深入地、兴致勃勃地去掌握这方面的知识。否则,学生就可能只是形式地、勉强地去掌握所学的知识。①所以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对做好经济法教学很重要。学习兴趣既可以是学习的原因也可以是学习的结果。对于授课教师而言,授课教师可以通过课堂讲授使学生在课堂学习过程中产生对经济法学习的兴趣:首先要让学生明白学习经济法的意义,明确经济法的教学目的就是学习有关经济的法律知识用以解决经济管理领域的法律问题,这有助于将来的就业工作;其次,综合运用多种教学方法授课,仅采用传统的讲授法,很难让欠缺经济法先修课程基础的学生产生学习兴趣;最后,充分运用多媒体教学,使用图片、表格、动画等技术展示教学内容。能让学生更容易理解授课内容,容易有成就感,自然就会有学习的兴趣和信心。我校非法学专业经济法教学效果的提高,除了要解决上述主要问题外,还需要注意两个方面:一是完善经济法课程的考核。单纯依靠期中、期末考试来评定学生的成绩,过于简单,也不科学。应采用多种考核方式全面评价学生成绩,注重平时考核,包括出席、回答问题、作业、课堂讨论等,既要考核理论能力也要考核实践能力。二是合理安排经济法课程的教学时间。目前我校非法学专业经济法的课程排在大二上学期,这种安排不尽合理。因为经济法的教学内容要与授课学生的专业相结合,而这时候授课学生的专业课程学习基本还没开始,既无本专业知识又没有专业意识,这必然会影响到经济法课程的教学效果。所以,非法学专业的经济法课程最好安排在本专业课基本学完之后。 四、结语 随着我校教学改革的深入,积极有效地解决非法学专业经济法课程教学问题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上文对我校非法学专业的经济法课程教学的基本情况进行了实证分析,从课堂教学要素:教师、学生、教学内容、教学媒体等四个方面分析了经济法课程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从构建合理的经济法教学知识体系、综合运用多种教学方法、完善教师知识结构、激发学生学习兴趣等路径来解决。上述路径的采用,要紧紧围绕提高经济法教学质量、实现人才培养目标来进行,使经济法课程真正为非法学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发挥基础课程的作用。 作者:王晓丽 鲍莹玉 单位:仰恩大学 经济法课程论文:高校经济法课程教学改革 一、经济法课程改革的现实意义 《经济法》课程是高职院校市场营销、工商管理、电子商务、财务会计等经济管理类专业的一门重要的专业基础课。经济法的教学目标在于培养学生知法、守法、用法的本领,运用经济法律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培养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而“以就业为导向、以能力为本位”是高职教育应当遵循的基本理念,对高职院校学生而言,经济法课程具有很强的实践性、职业性。经济管理类学生就业于营销类岗位上需要掌握合同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相关知识,在工商管理就业岗位上需要掌握企业法、合同法、劳动保障等法律知识,大学生自主创业需要重点掌握公司法、工业产权法、合同法等。因此,培养高职学生“职业相关能力”和实践能力应当成为《经济法》课程教学的重点目标,同时培养学生的实践应用能力和创新精神。作为一名担任高职经济法课程教学的教师,与课程组的其他教师一起,希望通过经济法课程教学改革,适应将来就业岗位对学生的要求,培养学生的职业能力和职业素养,增强经济法课程教学水平,提高教学质量。 二、经济法课程改革的思路 (一)教学目标的定位 坚持“以能力为本位”,针对高职经济管理类学生将来参与社会经济活动必需的知法、守法、用法的本领和基本的法律意识,以及从事企业相关法律实务的基本操作能力,注重对学生运用所学经济法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的经济法律问题能力的培养。 (二)教学内容的设计 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突出实用、够用的原则。教学内容涵盖了学生将来的就业岗位中需要具备的经济法知识,每个教学内容的内容设计,都是根据学生专业培养目标和岗位要求,做到按需施教,培养学生在企业经营、合同交易、市场竞争等方面相关法律实务的基本操作能力,能够运用相关法律解决工作岗位上的有关问题。在有针对性的同时,还注重法律内容的普适性,目的是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和基本素质。 (三)教学方法的运用 注重职业能力的培养,授课内容上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边学边练;方法上采用多种教学模式,既有理论教学也有案例教学、案例讨论、情景模拟、角色扮演、实战演练等学生参与性的教学。通过合理选取教学内容开展理论教学,推行与职业能力相结合的实践教学环节,让学生既能学习和掌握经济法的基本原理,又能真实感受到经济法在提升职业技能以及现实经济生活中的重要作用。 三、经济法课程改革的具体目标 (一)课程内容改革 经济法课程涵盖的内容多、涉及面广,加上课时有限,应当根据课程在专业人才培养中的定位与作用构建课程体系。围绕课程目标细化课程各单元教学内容,科学合理布局课程知识点、重难点与能力点,并规划教学资源。以学生职业能力培养为依据科学设计教学内容和学习任务,教、学、做结合,理论与实践一体化。 (二)教学方法改革 根据课程内容和学生特点,有针对性地采取任务驱动、课堂与实训一体化的教学模式。灵活运用案例分析、实物展示、情景模拟、角色扮演、实战演练等教学方法,引导学生积极思考、乐于实践,提高教、学效果。运用现代教育技术,优化教学过程,提高教学质量和效率,取得实效。 1.加强互动式、参与性案例教学,提高学生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案例教学是经济法课程教学的重要手段,是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有效方式。教师通过选取典型、适合的案例,或用于导入学习任务,或在课堂讲授中举例,或以课后作业的形式留给学生。案例应当具有针对性、代表性和现实性。最终教师应组织学生并和学生一起,相互交流,分组讨论,最后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或思路。案例教学能够使学生在分析和讨论的过程中,加深对知识的理解,发挥团队合作作用,锻炼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达到现学现用。 2.以学生为主体,丰富实践教学环节,提高学生实践应用的能力。 有针对性地设计情景和工作任务,让学生进入角色,利用所学的知识开展技能训练。例如让学生模拟创业过程中的企业形态选择,制定或修改公司章程,或者签订合伙企业协议。在商务谈判中或者经济生活中起草合同,修改合同条款等。起草在经济诉讼活动中的起诉书、答辩状;以及在就业过程中签订就业协议。这样的课程实训环节设计,相比于理论知识的讲解学生会更感兴趣,既让学生熟悉和掌握了经济法律知识,又锻炼了实践应用能力和创新能力,达到活学活用。 3.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提高学生学习兴趣和教学效率。 运用集文字、声音、动画、图片于一体的多媒体教学,给学生提供多样化的感官刺激,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运用微课、视频录像等形式的课程资源,提高学习效率。利用信息化教学平台,将教学课件、案例资料、习题集等共享在平台上,启发和诱导学生进行课堂内外的学习,提高学生自主学习能力。 (三)考核方法改革 高职院校培养技能型人才的目的,决定了经济法课程考核的目的是检验学生是否具备基本的经济法知识和解决实际问题的基本技能。因此,传统的重理论知识考核、单一的闭卷试卷不应当成为考核方式的首选,而应当综合运用多元化的考核方式,加强对过程的控制。例如,评价学生在平时的课堂案例分析和讨论中的参与力度以及实践环节的参与度;各单元练习题和课后作业的完成情况。期末还可以采用开闭卷相结合、小论文、课程报告、口头答辩等形式对学生进行考核,考核学生的口头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法律运用能力。将学生的课堂表现、小组讨论、作业、完成实训环节情况等作为评定成绩的重要依据,注重教学过程考核的权重,降低期末考试卷面成绩在总评成绩中的比例。高职院校培养技能型人才的教育目标对经济法课程提出了实践性、职业性的要求。经济法课程教学改革应当坚持以职业能力的培养为核心,探索新的模式和方法,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 作者:刘艳 单位:无锡职业技术学院管理学院 经济法课程论文:会计专业经济法课程教学论文 一、经济法课程的内容 一直以来,经济法被学界戏称为“大杂烩”。法学部门的划分,一个主流的标准就是调整的社会关系的不同。而经济法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它和其他学科存在一定承担的交叉,比如经济法主体包括国家经济管理机关、经营主体、消费主体和社会中间层,其中国家经济管理机关涉及行政法内容,作为经营主体的公司涉及商法内容,作为经营主体的合伙企业涉及民法内容。而作为经济法重要内容的劳动法又与社会保障相重合。经济法作为国家调整经济运行的法律规范,其内容十分庞杂,包括总论、经济主体法、市场规则法、宏观调控法和社会保障法,且不像民法、商法那样法规集中,仅作为土地、水、森林、草原等自然资源保护法的土地部分就包括《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办法》、《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基于经济法课程本身的特性,不同专业的教师应当对经济法的课程内容进行相应的调整,做到与专业相呼应,有的放矢。以笔者为例,笔者在给法律专业的学生讲授经济法时,必须做到紧扣司法考试,面面俱到。由于法律专业的学生有一定的民法和商法基础,所以经济主体法重点讲授社会中间层,社会保障部分重点讲授劳动法,其他内容简单介绍一带而过,市场规则法重点讲授,宏观调控法选择讲授。而笔者给会计专业的学生讲授经济法时,往往围绕会计职称考试内容,主要集中介绍公司法、合伙企业法、合同法、金融法、税法等内容。 二、会计专业学习经济法课程的问题 笔者作为专职老师长期活动在教学第一线,为我校医事法律专业的学生讲授经济法。笔者曾受邀给其他院校的专业比如会计专业教授过经济法,在讲授过程中发现了一些问题。 1.培养目标不明确 对于一个专业来说,其所有的课堂设置都应当围绕着专业本身来建设。这个专业的培养目标是什么,要为社会培养什么样的人才,这个专业设置了什么课程,课程在不同学期具体安排,所设课程对这个专业有什么意义,这门课程要达到什么目的、取得什么教学效果,都应当是学校预设好的。所以,在讲授前首先应当明确专业的培养目标,对不同专业的学生,应当根据其培养目标设计合理的授课内容。而一些高职院校培养目标并不明确,笔者在受到一次民营学院的教学邀请时,为进行合理的教学安排,向其教务部门详细询问授课专业、授课学时、相关课程,而其教务部门觉得奇怪,他们认为只要是同一课程内容应该是一样的。 2.法律基础欠缺 笔者受邀给其他院校的会计专业教授经济法时发现,学生对一些基本的法律常识十分陌生。过去高等院校的《思想道德修养》、《法律基础》是分别设置的,《法律基础》在高等院校中的时间安排一般是30-40学时,而2006年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各大高等院校将这两门课合二为一———《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据统计授课时间还是30-40学时,以我校为例,总学时48学时,但理论课时仅有32学时,而法律基础部分一般是8-10学时,类似基本的普法教育,所以学生大都只了解一些皮毛,对专业法律知识所知甚少,没有积累法律语言,更没有形成法律思维。笔者在讲授经济法时发现,学生对课堂上老师所提到的法律名词十分陌生,光介绍一些基本的法律名词就占用了大量的教学时间,教学时间十分紧张。 三、会计专业经济法课程的教学安排 笔者认为,对会计专业的学生来说,基于专业的特殊性,在经济法课程的讲授过程中应当进行科学、合理的教学安排。 1.确定教学内容 对会计专业的学生来说,经济法是工具,学生应当灵活掌握未来职业过程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了解基本的规范,处理相关的问题。与此同时,经济法是开启未来职业资格的“敲门砖”。我国对会计职业资格有一定的要求,无论是初级会计职称还是中级会计职称,甚至高级会计职称、高标准的注册会计师等,经济法都是其中必考科目之一,不容回避。比如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需要考两门,其中一门就是经济法基础。由于学时有限,经济法课程的教学安排较为紧张,整个课程围绕会计职称考试内容,以在章节中介绍重要知识点的形式进行,通过真题和练习题的辅助加深记忆。在教授中按照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大纲安排章节内容,今天包括总论、公司法、合伙企业法、合同法、金融法、税法、反垄断等内容。 2.明确教学目标 针对相应的授课对象,应当明确本课程的讲授希望达到什么样的目标。首先,要求学生理解基本的法律条文。针对大量陌生的法律词汇,了解其基本含义。对复杂的法律条文,不要求学生理解为什么这么规定,只要知道是什么即可。其次,培养基本的法律思维。在讲授过程中,要注意加强案例教学,要求学生面对具体的案件,有独立的分析和解答能力。最后,有基本的实践能力。例如:能够制作简单的合同,懂得基本的劳动权利和维权路径。 作者:连婷 单位:辽宁医学院 经济法课程论文:经济法实践课程改革初探 1经济法实践课程教学改革的依据 经济法作为独立学院工商管理、财务管理专业的主干课程,也是吉林建筑大学城建学院所有工程类专业的选修课,是高校中开设最广泛的法学课程。为了能保证完成经济法课程的教学目标,满足人才培养目标,经过若干年的教学探索和实践,逐步建立并完善经济法课程体系,形成以日常实务性教学内容为主,将真实案例纳入课程教学,引导学生进行思考、讨论和演练,采用现代化信息技术为支撑,有效配合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新教学模式。在实践中,在独立学院已经开始的“3+1”人才培养模式的大背景下,首先根据教育部关于经济法课程教学改革的具体规定,针对不同课程模块,根据不同专业不同的前后续课程,修改、制定适合不同专业使用的《经济法学教学大纲》,根据不同的专业在教学内容上不仅要保证经济法整体内容的完整性,又要力求理论和实践充分结合,体现出广泛性、开拓性和前瞻性。经济法作为一门新兴的法律部门,具有较强的时势性、开放性及回应性,理论体系包含了法学、经济学、政治学、社会学等多个学科的知识和原理。与传统的法律部门相比较,经济法体系化程度与规范性程度存在明显差异。 2经济法实践课程改革前期工作 2.1根据“3+1”模式修订经济法实践教学人才培养方案 所谓的“3+1”人才培养模式即将传统的三年半理论课程和半年的实习及毕业论文(设计)教学模式,改成三年时间完成公共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选修等课程的教学,一年的毕业实习及论文提前到第七学期开始,七八学期主要是实践教学环节。人才培养方案中的课程结构决定着学生的知识、能力和素质。独立学院应用型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具有特殊性,既要保证理论知识的系统全面,又要保证实践环节切实可行,真正做到理论和实践相结合。在修订后的人才培养方案中,第七学期增加了法学类课程的实践环节,其中经济法课程实践环节占有大部分比重。在整个课程体系中,把实践环节作为一个独立的模块,是一个单独授课、单独考察、相对独立的实践体系。同时要求学生结合本校的实践条件,利用模拟法庭、法律诊所撰写案例分析报告、实践调研报告;聘请法律实务专家担任校外兼职导师,邀请他们实质性地参与学生培养方案制订、课程设置和日常教学工作等培养工作。 2.2重构课程体系,制定新的实践教学大纲 新的培养方案的修订必然要重新修改教学大纲,应用型人才的培养应当侧重于实务能力的培养,既要掌握扎实的法学知识,更要具备丰富的法律经验。在教学过程中充分体现实务的理念,将法学原理与法律实践密切结合,将学生对法律实践的零散认知升华为系统的法律实务能力训练,成为实务课程教学的重要任务。 2.3编排合理的、实践性强的指导教材 经济法是一门实践性、指导性很强的法律类课程,要重新选定配套教材,并且编写具有针对性、指导性的《经济法实务实训规范》,一同作为同步配套教材。教材内容要注意设计合理,实用性强。实践指导的内容要与经济法基础课程的教材结构对应设置,每章都有突出重点及难点、实训和实践项目、实务操作和实际判例。教材框架上要便于学生了解总体内容结构,重点、难点是对理论教材重点、难点内容的浓缩,便于学生在学习时抓住重点。 3经济法实践性课程改革具体措施 3.1争取校外更多的支持和资助 在经济法实践教学改革具体实施过程中,必然会遇到多种阻碍,不少问题不是在校内凭借学校和教师的努力就能够解决的,并且实践教学往往也是管理类、法律类、工程类课程回馈社会的一种方式,因此可以采取各种方式来争取校外更多的支持和资助。 3.2重视社会实践的实践模式 社会实践是一种重要的实践教学模式,通过学校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把经济法课程内相关章节所涉及的具体内容和问题,在实践中去进行检验、验证,从经济法的实践教学模式中深化课程内容的学习。这就要求增强普法宣传,让学生学会运用已学到的经济法律知识去解决实践问题,提升学生独立思考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深入企业、法院进行实践性学习,积极参加法律援助活动,使学生具备灵活应变的实践应用能力。近年来,以法律援助为核心的实践模式在一些专业类法律院校中较为流行,以专业实习和模拟法庭模式成为实践教学探索的主要内容。工程类院校在学习完经济法理论课程后,可以到施工企业为农民工做相应的法律援助和法律宣传,把培养服务社会的观念和高度社会责任感作为实践教学的重要目的。实践性教学应当重视和支持法律援助活动的主导作用,并以此推进经济法实践性课程的改革与创新,同时要努力获取国家、社会和学校的有力支持。然而,重视社会实践的实践教学模式并不是无章可循的,需要遵循一定的章程,并配备必要的机构和专业教师进行指导、帮助。 3.3建立实践教学评估体系和激励机制 传统的对于学生的教学评估体系一般包括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两个部分,但是由于实践教学在整个教学评估体系中没有详细的评估标准,对实践教学的评估体系没有详细的评估标准,因此,以往的实践教学评估常常流于形式,表面化现象严重,无法发现教学问题所在,也就不能有效促进实践教学的发展与进步。实践教学从锻炼学生的实际应用能力出发,积极开展实践教学活动,让学生在面对实践问题时带着问题去思考、去学习,使法律知识得到升华,应用能力得到培养,这是实践教学的优势所在,也是其与众不同之处。实践教学与传统的实习课程相对比而言,不仅增加了实践性,还加强了教师对学生实践活动的监督和指导,能够达到更好的教学效果。实践性教学模式的关键在于形成自身优势,追求卓越的教学效果,促进课程教学模式的深化改革。为此,在给学生评分的问题上,要建立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两套独立平行的教学评估体系。传统的对于教师的包括职称评定在内的评估和评价体系主要是看教师、出版专著的数量和级别,至于教师的教学效果仅是参考项目。而专职于实践教学工作的教师,必须而且应当花费大量的经历与时间于学生和教学之上。因此,对于专职实践教学的教师在学科定位、考评制度方面也应设立与理论教学独立平行的评价体制。另外,为了提高指导实践类课程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应当将实践教学的工作量计入教师教学的总工作量中,并针对教师的实践教学能力及指导学生改革创新的情况设立一定的奖励基金,从而建立一套实践教学激励机制。 作者:刘晓旭 单位:吉林建筑大学城建学院 经济法课程论文:中药营销经济法课程教学应用 一、《经济法概论》传统教学模式 长期以来,教师在教学过程中总在不断地探索、尝试、改进教学方法,但由于经济法课程的诸多特性,很多方法仍在尝试阶段,没有形成统一的模式。 (1)实践教学欠缺。 经济法课程实践性强,然而,学生未能走出校门,对法律实际应用没有一个深刻的认识,只靠死记硬背。即使学校有实践教学设备,比如模拟法庭,专业性强,不适合中药营销专业的学生。 (2)理论知识枯燥。 经济法课程有大量的法律法规,很枯燥,如果采用填鸭式灌输,结局就是教师一个人在讲台唱独角戏,学生在下面睡觉、玩手机、耗流量,精力不集中。 (3)缺乏学习交流。 上课时,教师认真完成教学任务,下课后,教师乘坐校车回家。学生课上课下很少看书理解,很少交流、讨论,更谈不上将这些经济法知识进行运用。由于存在这些弊端,传统的教学方法远不能满足当前经济社会对营销专业学生的要求。因此,必须尝试转变教学模式,使学生通过学习经济法的知识,将理论与实际很好地结合,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为此,我们可以考虑将CBL与PBL教学模式运用到经济法教学过程中。 二、CBL与PBL教学模式 CBL模式即案例教学。这种模式可在章节知识点讲解完成后,加深学生对相关知识点的理解。教师选取一个能够把控的现实生活中的典型案例,给学生提供一个类似真实的虚拟场景,让学生利用已经学习过的知识,认真思考讨论,并发表观点,进行自主分析决策。PBL模式是问题引导学习的模式。这种方法的核心是强调以学生为主导,教师提供辅助服务。具体来说,就是在章节课程开始之前,教师先抛出一个问题,给学生一定的时间,让学生带着问题去自学相关章节的知识,以小组讨论的形式去发现知识点,并解决这一章节遇到的问题,最后学生自我评价、教师点评,再引出知识点。两种方式目标一致,注重学生课程知识点的理解和运用,注重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运用多种方法锻炼学生,通过经济法的学习达到知法、守法、用法,用法律来保护自身的切身利益。 三、CBL与PBL模式在《经济法概论》课程设置中的实现 《经济法概论》内容概括起来为三个部分,第一,理论部分,主要是基本概念、发展历史、现状等;第二,专业基础部分,主要是对经济运行过程中可以遇到的相关法律的介绍;第三,专业方向部分,比如,税法、金融法、劳动法、会计法与审计法、经济纠纷的处理方式等。针对不同的教学内容,我们可以采用不同的教学模式。 (1)基本理论部分,可以采用PBL模式进行教学设计。 比如,第一章,认识经济法,教师作了简单介绍之后,可先设计问题,然后把学生分为若干组,让学生利用互联网、图书馆、教科书等下去认真查资料,第二次上课时学生分组上来讲述,每一组都可以进行补充直至知识点理解清楚。各组陈述完后小组派出代表进行总结评价,然后由小组交叉点评。最后教师总结,并再次给学生强调本章的重要知识点。 (2)专业基础和专业方向部分。 这部分内容较多,章节相互独立但又相互联系。每一章节内容都与现实经济运行密切相关,为了能更好地理论与实际结合,这一部分内容可采用CBL模式与PBL模式的灵活组合,通过案例、问题教学的方式让学生更深刻地学习并掌握各章节知识。比如,在合同法这一章,教师讲完课程内容之后,可以提供一个案例场景,然后让学生分组分别扮演订立合同的双方,双方要分别安排合同制定人、合同谈判人等,谈判人要运用商务谈判的知识进行报价、讨价还价、签约等,将商务谈判与经济法进行很好地交叉。 四、CBL与PBL实施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CBL与PBL教学模式确实能通过角色的转换,增加课堂互动,提高学生兴趣,但在运用的过程中还有一些注意事项。 (1)教师的理论与实践知识需要全面提高。 运用案例教学或者问题教学对教师会提出更高的要求。案例或问题教学后,学生会认真学习各章节内容,积极思考,会引发出很多问题,包括相关学科的其它知识点,需要教师一一解答,所以教师需要不断学习,多看书,增加理论知识,同时,也要能融入到企业等实践中去,扩大自己的内存,才能解答学生提出的各种问题和进行知识点的详细精准的讲解。 (2)案例的选择或者设计的问题要有一定的时效性和开放度。 案例时间上要新,关注度高,而且一定是与本章节联系比较紧密且没有明确答案的,学生可以从多角度进行讨论、认真思考,最后由教师点评,和学生一起选择出一个最接近合理的答案。 (3)案例、讨论课程上时间的把握。 一个案例有时会讨论很长时间,教师对时间要有很好地控制,不偏离课程教学大纲,在有限的时间里让学生对相关知识点有很深入地理解。 (4)课程气氛的控制及学生能力的培养相结合。 在选取表演案例的学生时,虽然是随机的,但也要考虑学生能把握节奏,控制教学进程。作为营销班的学生,每个学生都应该培养自己语言表达能力、沟通能力、演讲能力等综合素质,针对较内向的学生,需要教师在上课的过程中多鼓励他们锻炼,培养他们的自信心。 作者:胡期丽 刘维蓉 胡奇志 曾振兴 单位:贵阳中医学院 经济法课程论文:经济法课程实践教学改革 一、我院《经济法概论》课程教学的特点 《经济法》课程是面向我院药学院中药学(营销方向)专业学生开设的一门专业课程。作为非法学专业开设的课程,《经济法概论》课程具有其特别之处:第一,教学定位与培养目标特殊。我院营销方向经济法概论课程教学的教学目标定位于提高中药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及营销人员追求交易稳定,确保交易安全,事前防范交易风险的知识和能力。其对中药学营销方向学生经济法教学课程的要求要低于法律专业学生的教学要求。第二,前期理论基础知识较为薄弱。我院营销方向的学生前期开设的课程仅有法律基础一门。要使学生在无太多法学基础、课业负担沉重的情况下尽可能掌握与企业经营有关的可操作和实用的经济法知识,要求就更高。第三,内容多、课时少。《经济法概论》课程中,需要把握的法律知识涵盖了民法、商法、经济法等多个领域的内容,仅单行法就有二十个左右,而课时数仅72学时,呈现出内容多、课时少的局面。 二、我院《经济法》概论实践教学现状 实践教学是巩固理论知识和加深理论认识的有效途径,是培养具有创新意识的高素质人员的重要环节,是理论联系实际、培养学生掌握科学方法和提高动手能力的重要平台。在高等教育中,实践教学的地位正愈显重要。从我院目前的专业计划来看,《经济法概论》课程总课时为72学时,其中,理论课68学时,实践课4学时,课程设置中理论课与实践课的分配比例悬殊过大,基本上是纯理论课程。由于实践学时的单薄,使得教学模式及教学方法过于单调。在教学模式上,多采用传授—接受式、探究式、现象分析式、合作学习式等较为简单的教学模式,没有切实地做到以学生为教学中心、教学模式多样化的要求;在教学方法上,多是案例讨论或给学生播放庭审录像等,不适应新形势下高等教育中关于课程设置的要求。 三、对我院《经济法概论》实践教学的探索 (一)以实际应用为切入点,加大实践教学课程比例 目前的教学大纲中,我院《经济法概论》的实践教学环节仅涉及两个章节,即合同法2学时,诉讼与仲裁2学时,共计4个学时。合同法是本门课程教学的一个重点,也是学生在今后的工作中会广泛接触到的。诉讼与仲裁是程序法,实践的目的主要是要求学生把握庭审的程序及相关环节。从近年来营销方向毕业学生的反馈情况来看,在实际生活和工作中,大学一毕业就面临着与相关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之需。由于创业的需要,大学生创业之初还会涉及到合伙企业的设立、公司的设立,可能需要向银行等相关金融机构进行借贷,会涉及到抵押等担保问题。可见,在今后的工作生活中,实际运用到的法律知识越来越复杂,对学生对法律知识的实践要求也越高。而从现实情况来看,由于网络的兴起,学生在营销工作中涉及的票据关系量并不大。因此,以实际应用为切入点,对教学大纲的整体结构应及时作出修订,加大实践教学环节及课时比例。具体修订为,除原4个实践学时外,企业法、公司法、担保法、保险法、知识产权法、劳动法各增加1学时,共计10学时。 (二)切合实践教学内容,做到以学生为教学中心 如今,网络信息资源丰富,在实践教学中,教师与学生的角色可适当互换,学生要变为课堂的中心角色,以突出学习的主体性和必要的主动性。在《经济法概论》实践课中,对于部分知识,可由学生下去广泛查阅资料自学,而老师布置实践作业穿插其中。如合伙企业法中对于合伙企业协议的签订,即可采用课下查、课中做的方法,让学生分组演示协议的磋商及签订过程,最后由老师进行点评。 (三)切合实践教学内容,做到实践教学方法多样化 在《经济法概论》实践教学的课堂设计中,不仅要运用好传统的案例教学,更要运用多种教学方法来保证教学的有效性。对于学生毕业后在工作中最有可能接触到的相关内容,如合伙企业协议的签订、劳动合同的签订等,可采用分组角色扮演的方法来进行,让学生切身体会,增强学生的学习兴趣,加深对知识点的印象。对于程序性的知识,如庭审过程,可运用视频或外出观摩先把握后再设计相关案例让学生进行实际操作,让学生从理性认识到感性认识再到切身体会,更符合学习的渐进性。此外,在教学中,还可采用小型社会调查等形式让学生融入社会经济生活,运用法律知识解决社会经济问题。 作者:刘维蓉 胡期丽 胡奇志 曾振兴 单位:贵阳中医学院 经济法课程论文:高校法律经济法课程教学 一、《经济法》的教学思路 高职教学的特色在于侧重实务性,认为理论知识“够用”就好,职业技能更为重要。何为“够用”呢?学生所掌握的理论知识足以支撑其将来所对应的职业岗位所需要的职业技能就可以了。而学生需要掌握哪些理论和职业技能技能,取决于市场对该专业适应的职业岗位的要求。因此,要探讨法律文秘专业《经济法》课程的教学思路,必须先观察法律文秘专业适应的职业岗位。法律文秘专业的设置,是立足社会对既懂法律又懂文秘的应用型人才的需要。但法律文秘专业的培养目标和本科院校的法学专业培养目标又不一样。法律文秘专业所要培养的是面对基层的初级层次的应用型人才,其所面对的岗位主要有三类:第一类是低层次的律师助理,要求从业人员要有基本的法律知识,要懂得帮助律师准备简单的诉讼或非诉讼的法律文件,处理各种辅助性的事务;第二类是中小民营企业的法务人员或者懂得处理简单法律事务的文秘人员,一般来说,企业遇到法律纠纷的时候都会考虑找法律顾问来处理,所以企业中的相关法务人员其实还是起到辅助的作用;第三类是法院、检察院的司法辅助人员,高职毕业生在这类岗位上主要是负责整理文件、速录等,尤其是速录工作,法院检察院的速录岗位要求速录人员要懂得各个部门法的术语和基本规则,目的是提高记录的速度和避免出错。从上述三类岗位来看,法律文秘专业的学生从事的都是与法律相关的辅助性工作,这些岗位对学生的理论水平要求不高,只要求懂得基本的规则,懂得简单的实务操作技能即可。因此,在法律文秘专业的法律专业课程的教学中,没有必要要求学生掌握太多太深奥的理论,只要掌握与相适应的岗位会遇到的法律实务相关的一些基本理论即可。根据这种职业岗位的要求,我们确立的《经济法》教学思路就是,以法律文秘专业适应的职业岗位为核心,根据职业岗位业务活动范围来确定《经济法》教学内容,根据职业岗位要求的技能来设置实操训练,使学生不但知法、守法,还懂得在工作中用法。 二、《经济法》教学内容的取舍 目前市面上很多经济法的教材在内容体系上都倾向于,先花大篇幅讲述经济法的基本理论,包括经济法的产生、概念、特征、调整范围、作用、地位、基本原则、体系、渊源、经济法律关系、经济法律责任等,再讲各个部门法。对于高职院校的学生来讲,教师完全没有必要在课堂上讲述各种学术争议,只需要掌握通说即可。在总则部分,教师需要给学生简明地讲述经济法的概念、特征、调整范围、作用、基本原则、渊源、总的体系、经济法律关系构成要素、法律责任的性质,其他的内容没有必要赘述。因为作为经济法学习的基础,上述内容已经足以支撑学生进入分则的学习。在分则的教学内容选择上,我们需要考量职业岗位业务活动的需要。以企业中的法律文秘人员为例,作为企业中的法务人员或者准法务人员,从业人员需要掌握如何设立企业,需要掌握企业内部组织机构的组成和运行规则,需要掌握企业破产的基本流程,需要掌握参与市场竞争的法律底线、经营者在与消费者交易中的义务和责任、法律对产品质量责任的规定、法律对于产品价格的规定、财务税收制度以及政府采购的规定等,根据这种岗位的需求,教学内容可以这样安排:在市场主体法的部分,企业法是必须讲述的内容,尤其是企业登记制度和企业组织法的内容,还需要讲《企业破产法》;在市场规则法的部分,《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责任法》都必然是教学的重点内容,尤其需要理论结合实训;《价格法》、《会计法》、《审计法》也需要让学生掌握基本的规则;在宏观调控法方面,大专层次的法律文秘学生进入政府部门管理层的可能性较小,进入广东地区的金融机构法律相关岗位的可能性也不大,因此,宏观调控法、金融法等内容可以略讲或者不讲,由学生根据兴趣选择自学,但税法、政府采购法等内容与企业关系密切,应当把基本规则纳入教学内容;在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的领域,《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与学生自身以及将来面对的工作岗位都有密切联系,也应当作为主要的教学内容。另外,根据社会发展的需要,广告法律规范和环境保护法律规范也可以纳入教学内容。总的来说,在《经济法》教学内容的安排上,应当根据职业岗位要求来设置,并且根据社会生活的发展弹性安排教学内容。 三、《经济法》课程的实训安排 高职院校普遍要求在教学中安排相当大比例的实训课时。《经济法》课程的实训课安排应当尽可能模拟学生将来走上职业岗位的工作状态。以律师助理岗位为例,假设律师要求律师助理帮忙给客户准备设立合伙企业或者公司的文件,向客户解释设立企业的流程,如果学生在学校就曾经模拟设立合伙企业或者公司,体验过相关的流程,就能够比较好地完成这个任务。因此,教师应当根据法律文秘专业所适应的岗位要求来安排实训。在市场主体法的部分,可以设置企业申请设立登记的实训项目,要求学生模拟设立企业,也可以设置企业破产申请的项目,要求学生绘制破产流程图等;在市场规制法部分,可以要求学生模拟模拟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断定与投诉、模拟质量侵权的申诉与处理、模拟撰写投诉书、模拟为企业被消费者投诉做法律风险分析、模拟撰写律师函、模拟法庭等;在宏观调控法部分,可以要求学生模拟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和咨询等;在社会保障法方部分,可以要求学生撰写劳动合同或者模拟处理简单的劳动合同纠纷等。这些课堂实训项目虽然和学生日后遇到的实际工作任务内容不完全一致,但在方法和要求上是一致的,学生在完成任务的过程中能获得知识和技能的提高,日后参加实际工作可以尽快上手。需要说明的是,《经济法》教学中的实训项目并不是单纯为了让学生学会解决某个具体问题,还要在这个过程中培养学生在以后的职业生涯中所需要的职业素养。 四、《经济法》教学方法的优化 法律规则的学习和理解往往需要生活经验的积累。而在校学生恰恰缺乏生活经验。《经济法》课程的很多内容,在学生看来是比较遥远和无趣的,例如企业组织法,学生往往觉得枯燥无味,认为不如民法和刑法贴近生活又生动有趣。然而,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应当运用多样化的教学方法,调动学生的兴趣和好奇心,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配合度,师生共同完成学习任务。 (一)案例教学法 案例教学法在《经济法》教学中的运用是非常广的。可以在一个新的知识点讲述之前,以真实案例来引发学生的讨论,共同总结出法律原理;可以在一个知识点讲述过程中,举例帮助学生理解;可以在一个知识点讲述完之后,设置案例分析题来帮助学生检验和巩固知识。从教学实践的效果来看,教师在采用案例教学法的时候,要注意三点,一是挑选案例要与时俱进,要尽可能采用最新的真实的典型案例,毕竟如今的授课对象是在发达的信息网络环境中成长的一代人,最好避免用陈旧的案例;二是讲述案例的时候注意设置一系列小问题,引发学生进行阶梯式的思考,避免教师一直讲,学生不动脑筋等答案;三是在案例讨论完毕之后,应当有总结和深化的环节,引导学生举一反三,培养学生独立思考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项目教学法 项目教学法实质上是要求学生带着任务去学习。对于《经济法》教学来讲,就是给学生布置相应的职业岗位中真实具体的工作任务,围绕这个工作任务,师生共同学习与这个任务相关的知识点和原理,共同讨论解决问题的方案,并执行方案,最后检查和评价工作过程以及工作结果。使用项目教学法的时候要注意三点:第一,项目的挑选既要符合职业岗位的实际,也要难度适中,避免太难的项目打击学生效能感或者太容易的项目无法引发学生的好奇心;第二,项目的设置要突出培养的能力目标,选择合适的教学组织形式;第三,项目教学法不能承载《经济法》的全部教学内容,因为法律课程毕竟还是文科的课程,需要法学理念和人文素养作为基础,不能把所有的教学内容当成机器零件,只做简单的拼接,这是不符合法律学科的特点和实际的。 (三)实物展示法 由于学生的生活经验很有限,对于经济法所涉及的某些概念理解上会存在困难,如果教师能够给学生尽可能提供实物或者进行直观的演示,既能帮助学生理解,也能增加课堂的趣味性。例如,讲述企业登记制度的时候,可以向学生展示真实的企业营业执照图片;讲述非现场购物的无理由退货的时候,可以向学生展示淘宝的“卖家秀”和“买家秀”的图片;讲述不正当竞争的时候,可以向学生展示侵权产品的图片或者实物等。除此之外,还有多种教学方法可以灵活穿插运用于《经济法》的课堂教学中去,有助于营造生动活泼、师生互动良好的课堂氛围,引发学生的学习兴趣,达到课程教学目标。 五、《经济法》课程的考核方式 课程考核方式有学生学习的指挥棒的作用。如果按照传统的考核方法,重理论而轻实践,学生只要期末背背书考过笔试就可以,学生的学习主观能动性往往难以被调动起来,多半是平时不学习,考试前突击。因此,《经济法》课程的考核也可以灵活设计,可以把学生平时参加实训的成绩作为考核指标,并加重平时的实训成绩在期末总评成绩中的比重,可以达到50%以上,迫使学生必须保证平时要积极参加实训项目;同时,还可以以小组协作完成的项目作为考核内容,培养学生在工作中团结协作的能力,通过这些灵活的考核方法,引导学生主动学习职业技能,培养学生职业素养,达到教学的目的。近几年来,《经济法》项下的子部门法修改幅度比较大,社会岗位对法律文秘人才的的职业能力和职业素养的要求也越来越高,职业岗位的需要就是高职院校课程教学的指挥棒,教师应当关注法律和现实的发展变化,与时俱进,立足于培养应用型法律文秘人才的培养目标,对《经济法》教学做更多的思考和改革。 作者:庞静 单位:广东农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经济法课程论文:经济法课程案例教学探讨 一、民办高职高专经济法课程案例教学的作用 案例教学法受到老师和学生的普遍欢迎,据统计,超过八成学生认为案例教学非常有必要,可以说案例教学在民办高职高专经济法课程中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一)案例教学寓教于乐 对于高职高专的学生来说,基础相对较差,且很多学校都是入学第二学期开设经济法课程,其他的财经类专业课程尚未学习,要理解抽象的法律术语和专业性极强的法律条文,确实存在一定难度。而案例教学通过一个简单的案例让学生迅速理解并掌握,使繁琐无味的经济法更加易懂。同时,案例教学能够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兴趣,让他们愿意去学习。以广州华商职业学院为例,讲授纯理论章节时,学生大多低头玩手机、睡觉或者干脆翘课,学生兴趣不高,参与度不强;而一谈到案例分析时,学生举手发言活跃,兴致高涨,互动性很强。 (二)案例教学可以培养学生活学活用 以往的经济法教学中,大部分时间都是老师在讲理论知识,与学生的交流较少。而案例教学则将填鸭式的灌输转变为双向互动,很好地调动学生的参与,改变他们被动学习的状况。与此同时,案例教学还有助于培养学生独立思考的习惯和分析推理、表达和社交等各方面能力,使其全面发展成为应用型学生。 二、民办高职高专经济法课程案例教学的现状 案例教学法是一种具有悠久历史的教学方法,上世纪80年代,它从英美法系国家介绍到中国。现在经济法课程教学中,案例教学法逐渐被越来越多的老师使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也更强。但是,对于案例教学高职高专经济法课程中的应用效果,仍存在不少问题。比如,案例教学形式缺乏新意,很多老师的案例教学仍局限于口头讲授;选取的案例质量较低,据统计,68.8%的学生认为老师在经济法课程中选取的案例一般,实践性和时效性都不够强;教师参与度、学生主动参与度不足,使得课程气氛不是过于沉闷,就是泛泛而谈。 三、民办高职高专经济法课程案例教学的完善 完善和改进案例教学是民办高职高专经济法课程教学改革的新要求,不能在以往填鸭式灌输教学的基础上加几个案例就是案例教学,也不能过于简单化理解案例教学,而是应当在教学理念上有所转变,以学生为主体,着重培养学生自主参与学习意识和分析解决问题能力。 (一)案例教学要与讲授教学相结合进行 运用案例教学法开展教学活动,是在学生已经具备了一定的理论知识基础之上的,因而,案例教学还要与讲授教学相结合进行才可以。否则,学生还没有完全理解和掌握基础知识和相关的专业知识就进行案例教学的话,难以对案例中的知识点作出准确判断,对于案例的理解也仅局限于表面,也不能很好的运用相关法律法规或原理解决实际问题,更无法形成完整的知识体系结构。 (二)案例选取要有针对性、时效性和实践性 在民办高职高专经济法课程教学中引用案例的目的是让学生通过分析案例能更好的掌握知识点,因而,案例的选择必须具有针对性,否则不仅没有起到应有效果,反而让学生更加疑惑。同时,民办高职高专开设经济法课程不仅是让学生掌握基础的理论知识,更重要的是让他们在实践中得到锻炼。如,合同法一章学习时,可以选取跟高职高专学生自身相关的案例,毕业后如何签订、解除合同,发生纠纷如何维权等。选取这些时效性和实践性都比较强的案例能让学生更好的投入学习,增强他们对现实生活的风险防范和运用已学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从而实现活学活用。 (三)案例教学形式可多样化 从案例总向实践,是民办高职高专经济法课程教学的必然结果。因而,我们要采取多种形式将案例呈现到我们的现实实践中。除课堂讲授案例、案例讨论等形式外,还可以通过情景模拟建立模拟法庭的形式,组织学生扮演不用身份的当事人模拟案件,让学生在真实的体验中学会分析并提高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与当地法院联系建立校外实践基地也不失为一种案例教学的好方法,通过组织学生旁听庭审,让学生在现实的案件中了解如何分析案件,从而提高他们的学习积极性和实践分析能力。 作者:李平 单位:广州华商职业学院
系统科学论文:经济法基础理论研究中系统科学应用初探 一、经济法理论中的系统科学思想 经济法思潮的出现和发展乃至走向初步的理论成熟,与系统科学几乎完全同步,这决非偶然巧合。应该说,经济法理论是系统思想被自觉、不自觉地运用到法律调整领域的结果,或者说是在法学领域对系统规律独立认识的成果。经济法学的一些概念和原则,实质上是系统科学的概念和原则在法学领域的不同语言表述。 (一)从对经济法产生的根源和本质的揭示看经济法理论中的系统科学思想 本世纪初,资本主义各国在经济政策上,都开始将国家调节与市场调节相结合并逐步协调起来,在实践中根据经济形势的变化不断地调整二者作用的范围、力度及彼此的配合。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尤其是自70年代末始,包括社会主义国家在内的各国政府,一直都在探索把两种手段结合起来的最佳方案。这种经济政策的大调整使社会经济关系的特点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此前,纵向经济关系与横向经济关系只是板块式结合,彼此孤立且有我无你,因而都是纯而又纯的纵向或横向关系,即行政管理关系和完全意思自治的契约关系;此后,二者彼此制约、彼此配合、相互转化和融合,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此前,行政法与民法能对板块式构成的整个经济关系进行有效的分割调整,在上述变化过程中,这两个传统的法律部门虽然已进行了相应的调整,即公认的“私法公法化”和“公法私法化”,但行政法终不能放弃其命令与服从的方法及“国家权力本位”的精神,民法也终不能抛弃其意思自治、契约自由的理念及追求个体效益最大化的价值取向,因而二者对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整个经济关系的调整便渐感吃力而终至不能,必须要有一个新的法律部门或公法、私法性质兼具的法域来补充原经济关系法律调整体系之不足,经济法便应运而生了。尽管在经济法产生的根源问题上学者们的观点不尽一致,但主张国家干预论的学者丝毫不否认:导致经济法产生的国家干预是以市场机制为前提条件的。 法制史上,经济关系法律调整模式的演变经历了三个不同的阶段:即古代诸法一体并统一于刑法阶段,近代民法、行政法分割调整辅之以刑法阶段和当代民法、经济法、行政法协作调整辅之以刑法阶段。这三个阶段分别反映了统治阶级在法律调整问题上所采用的不同思维方式:即古代朴素的整体观、近代机械的还原论和当代系统科学的思想。经济法现象的出现,标志着第三个阶段的开始。经济法思想扬弃了过去把经济关系简单地分为纵向与横向两种并分别交由行政法和民法独立调整的做法,把它们看作一个整体,主张对其予以综合、系统的调整,整个调整经济关系及相关社会关系的法律部门应相互协调和促进,形成整体的合力。前者把纵、横经济关系看作完全孤立、封闭的两个系统,简单地认为纵向+横向=经济关系整体;后者则把它们既分别视为一个系统,又看作整个经济关系这个更大系统的子系统,更强调二者的相互联系:“它们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相互转化、相辅相成”,(注:潘静成、刘文华主编:《中国经济法教程》,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第28页。)主张既要“以纵制横”,又要“以横制纵”,认为经济关系的整体大于其各组成部分(纵向与横向)之和,即经济关系整体=纵向+横向+纵、横间的相互联系。如果不能正确认识和处理纵向与横向的矛盾问题,对经济关系整体进行调整的法律整体的功能就会小于各相关部门法功能的简单相加。这也是经济法学强调要对纵、横经济关系的联系进行深入研究的原因。 有学者说得好:“经济法既是国家全面调控经济、实行综合治理经济的法律部门,也是体现法制系统工程的法律部门,综合调整与系统调整是经济法特有的调整机能。”(注:潘静成、刘文华主编:《中国经济法教程》,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第39页。)并指出,经济法的本质可从以下不同的侧面来揭示,即经济法是“综合、系统调整法”、“平衡协调法”、“经济集中与经济民主对立统一法”、“社会责任本位法”、“以公为主、公私兼顾法”。(注:潘静成、刘文华主编:《中国经济法教程》,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第38~43页。)这些本质特点是经济法完成其根本任务所必需的,同时也都体现了系统科学的整体性、有机关联性等重要原则和规律。 (二)从对经济法宗旨的揭示看经济法理论中的系统科学思想 经济法的宗旨是“社会本位”,这是经济法各种理论观点的共识。“社会本位”可理解为社会整体利益至上,体现为有利于每个社会个体维护和实现其合法权益的良好的社会秩序以及对国家、地方、集体和个人等各种主体的权利(力)和物质利益、当代利益和未来利益的兼顾与协调。 笔者认为,经济法宗旨中的“社会”不是国家,也不是国家、地方、集体和个人等的简单相加,除这些内容之外,它还包括上述各利益主体间相互促进、相互制约的联系,而且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它还会越出国界,成为多个国家(地区)、多种因素构成的更大的整体。另外,它也不仅仅指当代的、我们生活于其中的静态的社会,而且还包括发展中的、将来我们的后代还要生活于其中的动态的社会。因此,在这个“社会”中,既有“人际关系”,又有“代际关系”。这种理论不是对经济法宗旨的简单“过奖”,因为“可持续发展作为一种新的发展观、发展战略和发展模式,已被世界各国所肯定和接受。为实施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的《21世纪议程》(1992年),我国制定了世界上首部国家级可持续发展战略-《中国21世纪议程》(1994年)。其第一批优先项目计划中的首位项目,就是《中国可持续发展的法律制定和实施》。”(注:王全兴、 樊启荣:《可持续发展立法初探》, 《法商研究》1998年第3期。 )经济法在市场经济体系中的地位和根本任务决定了它应该,并且其本 质和特有的价值取向也使它能够在法律调整领域解决好可持续发展问题。 经济法的宗旨要求:在建设现代市场经济的实践中,要兼顾效率和效益、近期利益与远期利益、个人与集体、局部与整体的利益,既要保障每个市场主体参与竞争的权利,又要维护整个经济领域自由竞争的公共秩序;国家的各种宏观经济政策,如对计划手段和市场机制的使用、区域经济政策、产业政策、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与保护政策以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等,均应符合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的要求。一切经济行为都应符合社会整体利益的要求,行为人应承担对整个社会的责任。任何主体,包括国家、企业和个人,都应对发展社会生产力、提高整个社会长期的经济效益负责。在这个前提下去实现个体和局部的经济利益,并处理好各方面的关系。 部门法的宗旨是其本质、根本任务、价值取向以及基本原则的高度概括和总结,是该部门法基本精神最凝炼的表述。因此,它同时又是该部门法建设的根本指导思想和该部门法理论思想的最集中体现。经济法宗旨的上述内容,集中体现了系统思想的基本原则和规律,如“整体性”、“有机关联性”、“动态性”、“有序性”及结构与功能关系规律等的要求。实际上,“社会”本身就是一个系统科学的概念。经济法的宗旨也要求,在经济法理论研究和经济法制实践中,要自觉地运用系统科学的思想和方法。 二、在系统科学指导下对经济法若干理论问题的反思 (一)经济法的地位问题 部门法的地位,即部门法在一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包括它能否成为独立的法律部门及其重要程度。研究这一问题,首先应有全局和整体的观念,把部门法作为法律体系这个大系统的子系统,从系统整体的功能和要求出发,结合它与相关部门法即其他子系统的联系,找准它在法律体系中的位置,最终目的是要使整个法学研究能为建设法制大系统的实践提供科学的理论指导,因此不能带有狭隘的部门法偏见。如果必要的法律部门被人为地取消了,或一个部门法不能取得应有的地位以及取得了不应有的地位,那么这种理论就不能指导建成功能最优的法制系统,应该说这不仅是该部门法学研究的失败,而且是所有相关的法学学科的研究缺乏科学性的表现。经济法与其他部门法之间是系统内部元素间的协作关系,而决不能被看成是互斥关系。 经济法的地位,首先是它在由调整经济关系及其他相关社会关系的各部门法构成的市场经济法律体系中的地位。本文主要从经济法与民法、行政法的相互关系中来探讨这个问题。 民法的主体平等、契约自由精神与市场经济有着天然的内在和谐。此外,市场的繁荣必须要有个体的活跃,而“权”是其活跃的前提,“利”是其活跃的动力。因此以保护个体权益为目的的民法至关重要,没有民法就不可能建立真正的市场经济。行政法主要调整国家在权力分配和行使过程中产生的社会关系。“控权”与“限权”已成为当代行政法的根本任务之一。在行政权极度扩张的当今社会,没有行政法对其作出限制,市场经济就不会有健康运行的环境。特别是我国目前正处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时期,将计划经济时期政府权力中本应属于企业的权利归还给企业是这一过渡时期的根本任务,依法行政显得更为必要。 然而,现代民法虽强调公序良俗、社会公共利益,但它在公法化的道路上不能走得太远,否则它就不是民法,就不能很好地完成其根本任务。所以,民法对个体权利的限制只能停留在上述原则规定的水平上,并因无具体的制度及规范作支撑而无法靠自身去实现。它无力解决公共竞争环境遭到破坏而最终导致整体及个体的低效率或无效率问题;行政法则因其根本任务及调整方法的限制,对市场经济的调整只能以一种外在的力量发挥作用,对这一问题也爱莫能助。另外,行政法也不能根本解决政府对经济干预过多、管理方法不当的问题。行政行为的“合理性”也只能是一种缺乏具体制度或规范保障的原则,因为行政事务的复杂性和多样性使法律不得不赋予行政机关很大的自由裁量权。 正是这两个重大问题的出现使经济法的产生成为必然。经济法的“社会本位”宗旨使它能够平衡和协调各种主体包括民事主体的权利与义务,其具体的法律或制度如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为民法的遵守“公序良俗”、“不得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的原则提供了具体的、可操作的制度和规范;经济法调整纵向经济关系,它的“责、权、利、效相统一”原则使政府机关在经济管理过程中有权必有责,其管理行为必须从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出发,并以此作为正确、合理与否的评判标准。经济法还用各种经济责任制和法律责任来保证经济管理行为的正确性和合理性,从而为行政法的合理性原则提供具体的保障。 经济法调整对象的重要性,它的宗旨和本质以及它对对经济关系应该综合、系统调整的主张,都使经济法思想对经济关系的整体法律调整应该并能够起指导作用。也正因此,80年代初,就有学者指出,应在适当的时候,由经济法理论指导,制定一部能够统一调整纵、横经济关系的,效力仅低于宪法的“经济小宪法”,在其之下,各个调整经济关系的法,都可以是独立的法律部门,分别调整各类经济关系。(注:参见潘静成、刘文华主编:《经济法教程》,文化艺术出版社1987年版,第42~43页。)目前,“建立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的提法受到了学界及立法机关广泛的重视。(注:参见张守文:《经济法学发展中的若干问题》,《中外法学》1998年第3期。)在这一理论研究和立法实践中, 经济法理论无疑应承担起指导或领导责任。经济法在市场经济法律体系中应有类似于“足球队长”的地位。 经济法通过以下途径实现其在市场经济法律体系中的指导或领导作用:第一,对经济关系进行现实的调整,并因此影响相关部门法的调整对象和调整过程本身;第二,通过规定基本原则来指导相关部门法的立法和调整;第三,通过与相关部门法学理研究的合作,指导建立协调统一的市场经济法律体系。 有人认为“经济法属于‘二次调整’的法律,是对已经由传统的民商法调整而形成的经济关系再次调整的法律”,类似于英美法系中的衡平法。(注:参见王志勇:《关于经济法概念和调整对象的再思考》,《厦门大学学报》1997年第2期。)这种观点值得商榷。 从系统的功能与结构的关系来看,最优的系统应该有且仅有其必要的元素,各元素之间只能相互合作而不能相互抵触,“二次调整”现象是法制建设中的败笔。正是由于这个原因,1875年生效的英国《最高法院审判法》已废除了普通法院与衡平法院之分,并明确在普通法与衡平法规则发生抵触或不一致时,以衡平法规则为准。(注:参见《中国大 百科全书》(法学),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84年版,第283页。) (二)经济法的价值问题 价值一般可理解为客体满足主体需要的作用或积极意义。(注:参见孙国华主编:《法理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94页。)在法学研究中,“法的价值”这一概念主要在三种含义上使用,可分别称为法的“目的性价值”、“评价标准”和“形式价值”。其中“目的性价值”居于主导地位,反映立法所追求的社会目的。(注:参见张文显主编:《法理学》,法律出版社1997年版,第281~282页。)笔者认为,法的目的性价值也可称为法的价值取向,而其他两种价值分别指法是人们行为的评价标准和法本身所具有的简洁、准确、严谨等特点,属于法的“工具性价值”,是法为实现其目的性价值(法的理想)应具备的基本属性或共性价值。所以,研究经济法的价值,主要是要揭示其价值取向,这是它区别于其他部门法的特有的价值。 速度(效率)和质量(效益及更多物质保障的公平)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主要矛盾。作为国家经济政策贯彻实施主要保障手段的经济法,无疑应把它们作为确立自己价值取向的最高层次的决定因素。“效率”是个客观的概念,可分为个体效率与整体效率:“效益”有两方面的含义,即效果(体现为效率)及其给主体带来的利益,也可分为个体效益和整体效益:“公平”也可称为“公平观”,与效益一样,是个主、客观统一的概念。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公平观具有多层次的含义,即基本需要公平、经济公平(包括机会均等和结果的对称性)和社会公平-在前两个层次公平的基础上,国家通过再分配,把不同个体收入和差距调节或控制在一个社会多数成员能够承受和接受的范围内。社会公平是最高层次的公平。(注:参见李龙主编:《法理学》,武汉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150~151页。)经济法由其根本任务和宗旨决定,其价值取得中的公平因素应是社会公平(体现为整体的利益)。 经济法在对经济关系进行综合调整时,应以促进整体的高效率和整体的共同获益即共同富裕为理想目标。也就是说,它把整体的效益作为自己的价值取向。这种对经济法价值的认识符合系统科学的整体性原则。同时,系统还具有开发性和动态性,即系统总是不断地与其环境进行着物质、信息和能量的交换并不断地变化和发展的。系统的生存和发展是通过不断从其环境系统中吸取负熵来维持的。经济关系也是这样。例如,通过国家经济政策的调整,资本主义经济关系能够在一个较长的历史时期内存续,并且会不时出现繁荣景象;社会主义经济关系也在改革中不断地焕发出新的活力。因此,经济法还必须考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即经济关系存续和发展的环境问题。目前人们一般认为这个环境包括自然环境条件和自然资源条件,这是不够的,还应包括国家经济政策及其结果-经济结构条件等。如在产业结构、地区经济布局等方面要为未来提供可持续协调发展的条件。这也是系统思想对经济法应考虑的“可持续发展”的不同理解。 考虑到这个制约因素,经济法的价值就可表述为“整体的、长期的、对人类有益而无害的高效率”,或“整体的、长期的效益”。这里的“整体”也应作发展的理解。目前一般仅限于国家,将来还要发展成为全球。欧盟等区域经济的一体化已体现了这一趋势。 但不能将“可持续发展”作为经济法的最高价值取向。因为可持续发展只是决定经济法价值的多个因素中的一个,它强调的中心是经济发展的“可持续”而不是“效率”,以此为价值,经济法则沦为片面的“公平法”,而实质上,经济法是效益法,更强调效率。 还应指出的是,经济法价值是一个由多层次价值构成的系统,上述结论只是经济法的最高价值,即经济法系统的价值。经济法系统要使其整体的最高价值得以实现,必须靠其元素-各个部门法及具体的法律、法规乃至规范对经济关系的实务调整。它们又具有各自不同的最高价值。如企业、公司法重效率;金融、保险法重安全;社会保障法重公平;国资法重效益;等等。下一层次的价值是上一层次价值(目的性价值)的手段性价值。只有同时对经济法各亚部门法、具体的法律、法规甚至具体的制度或规范的价值进行研究,才能得出对经济法整体价值的既完整又充实的认识。但是,经济法的最高目的性价值只有一个,不能将其亚部门法甚至具体法律、法规的价值或法所共有的一些工具性价值视为经济法的价值,如“安全”、“秩序”、“公平”、“正义”、“效率”、“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等。 (三)经济法的调整对象问题 经济法的调整对象问题一直是经济法理论研究中争议的焦点,目前主要又集中在经济法是否应该并能够调整部分横向经济关系上。因此,研究这个问题,应首先解决一个部门法能否调整两种以上的社会关系问题。笔者同意这种观点:部门法与各类具体的社会关系并非一一对应的关系,即一种社会关系可以由不同的法律部门来调整,一个法律部门可以调整不同性质的社会关系。(注:参见潘静成、刘文华主编:《中国经济法教程》,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第26~27页。) 从系统科学的观点来看,系统各元素总是相互关联的,即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地彼此相互配合、相互制约,并共同或分别作用于系统的对象之上。其中,分别作用也是以各元素间的联系为前提的。对于法制系统来说,各部门法(子系统)间应相互配合,包括它们在总的原则指导下对各部分社会关系进行分别调整。但仅此还不够,还必然包括有时又共同对某种社会关系进行综合调整。当然,由于各部门法宗旨不同,其调整的目标、层次、角度、程度及方式等均有所不同。一种社会关系由几个部门法调整,不仅是可能的,而且往往是必需的;一个部门法调整多种社会关系也是如此,刑法就是既调整财产关系,又调整人身关系,既调整横向关系又调整纵向关系的法律部门。把相互联系的几个对象和相互联系的解决问题的几种手段看作一个整体(系统),正是系统方法的精髓。 本文无意否定部门法及其调整对象划分的必要性和重大意义,笔者只是想说明,有必要允许一定程度上模糊性的存在。部门法及其调整对象之间往往有部分程度不同的交叉,只能“界定”而无“界线”。 经济法因纵、横经济关系之间的联系日益密切,传统部门法无法继续对其有效地分割调整而产生,其历史使命就是要解决好经济关系的法律调整中这一新出现的重大矛盾问题。因此,它必须有整体性的思维和综合调整的方法,它在实际调整过程中也必然涉足传统部门法的调整对象,即已构成大系统之子系统的纵、横两种经济关系。 1.纵向经济关系应完全由经济法来调整 当代国家的管理应分为行政管理和经济管理两个相对独立的部分,由此产生的行政管理关系和经济管理关系应分别由行政法和经济法调整。 首先,经济关系日趋复杂化:经济关系运行的范围由地区至国家至全球,显著扩大;经济运行的形式由实物形态(有形)至价值形态(形)发展,目前以无形形态为主,知识经济将逐渐成为经济的主流;生产力及经济的发展由低速度至几何级加速度飞跃;经济运行节奏由慢至快现已远非过去可比……这些变化使经济管理的决策要考虑更多且瞬息万变的信息,决策越宏观需要处理的信息就越多。决策必须以最快的速度形成和实现;否则会因不合已变化的形势而失效。这样,“生产队长分工”式的、以命令与服从为手段的行政管理是不能胜任的,即经济的“行政管理失灵”。 其次,计划体制向市场体制的转轨及公有制观念的突破,使经济生活中主体及其经济利益日趋多元化和平等化,国家日益成为社会利益主体中平等之一元;各种利益的增减主要通过市场规律的作用来实现,对经济生活的管理必须由“国家管理”向“社会管理”转变。管理者虽仍是国家,但它应是整个社 会各种利益主体的代表而不能仅反映自己的利益,管理的方式也应由“管制”、“控制”转变为“调控”或“协调”,行政管理是不能满足这种转变要求的。 不能放弃对经济的国家管理而将其完全交由市场自由调节。社会化大生产一方面要求有生产力诸要素配置的更大自由,另一方面又要要求加强超然于市场主体之上的公共权力的管理。这种权力只能由国家行使。经济管理从行政管理中独立出来后,必须尽快形成一套有效的程序和方法,经济管理必须考虑它与市场机制的关系问题。因此,管理中的决策本身就含有市场机制的制约因素,由此形成的纵向经济关系本身就含有横向的因素,纵向关系在运行时又要受到横向关系的再次制约(其运行内容就是制约后者并受后者的制约)。所以说,纵向经济关系受到的横向经济关系的制约是从内在到外在、内外兼有的。因此,行政管理失灵导致了对纵向经济关系的“行政法调整失灵”。 2.部分横向经济关系也应由经济法调整 横向关系如果不制约纵向关系,就会导致纵向关系的专断(如社会主义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前),从而最终失去其自身存在的条件;纵向关系如不制约横向关系,则无存在的必要(如自由资本主义时期),横向关系会破坏其自身运行的环境并最终灭亡。实际经济生活中,不管是否承认,纵对横的制约已遍及每个领域,市场行为在某种意义上讲,是个体意志与社会整体的意志(体现为国家意志)协调的结果,只是在不同的行为中后者在量和力度上有所不同。但是,将国家经济管理只视为对市场个体权利和自由的限制,是自由资本主义时期的认识。当代国家的经济管理,更多的是为市场主体服务,为其追求个体效益的最大化创造更好的环境。所以,国家在经济生活中的作用,用“调控”、“管理”来表示更好,而“干预”一词,不论作何解释,都免不了让人产生“外力管制”、“干涉”的联想,它体现了自由资本主义时期对政府在经济生活中作用的否定评价。 上述情况说明,纵对横的制约也是内在、外在都有的。经济关系的这种变化是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单独调节“失灵”和民法不能单独调整全部横向经济关系的根本原因。 横向经济关系又可依其与纵向关系联系的密切程度分为两部分:与纵向关系相互作用较直接的由经济法调整或由经济法与民法共同调整,与纵向关系相互作用间接的由民法调整。从形式上看,前者一般是宏观的或有关影响整体利益的主要产品和服务的横向关系。当然,这一标准也是相对的,因而民法与经济法在这一领域既有分别调整,又有共同调整。 应指出的是,经济法的调整对象也是一个动态的、开放的系统,其内部元素及元素间相互联系的方式在不同时期会有所变化。特别是我国正处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时期,新的经济关系会不断产生,许多存量经济关系也会发生性质的变化,因此经济法调整的具体经济关系在量上必然会发生较大的变化。但是,两种手段协调运用是现代市场经济的基本内涵和要求,经济法不会因无调整对象而先于法的整体消亡。 系统科学和经济法都是内涵丰富、博大精深的新学科。系统科学对经济法学研究的方法论意义也体现在经济法学大小不同的各种理论问题之中,除上述基本问题外,它对于正确地认识经济法的调整方法、经济法律责任、经济法基本原则、经济法的主体体系等其他经济法的重大理论问题,也有着科学的和现实的意义。例如,目前法理学已认为法的调整方法也应作为划分部门法的标准。(注:参见孙国华主编:《法理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380~381页。)笔者认为,经济法之所以能够成为独立的法律部门,主要就是因为它提出了对经济关系法律调整的不同主张,并综合运用了多种调整方法,其中包括民事制裁、行政制裁和刑事制裁的方法。但是,经济法方法是否具有独特性?这一重大理论问题还未得到根本的解决,持不同观点者知无不言,言已殆尽,却莫衷一是,至今仍无突破。依笔者愚见,根本原因在于方法论的局限性,经济法学研究中一直存在的最大的问题也许就是未能自觉地使用科学的方法论。生产力的发展和生产的社会化程度都要求我们用整体的和联系的观点来认识和处理当代经济关系,只有抛弃那种认为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仍应对纵、横经济关系分而治之的机械的还原论思想,代之以辩证的系统观,经济法学才会有新的发展和重大突破。 系统科学论文:系统科学在校内教导中的实用性 作者:王浩 单位:太原科技大学哲学研究所 学生在实践过程中,会适时通过个人情绪等形式进行反馈,这就要求教师要及时获取教学反馈信息,随时调整教学计划。在整个教授过程中,教师引导学生完成情感转移,使师生间的感情渐渐趋于一致,进而完成知识的反馈。特别值得注意的是,教育要重视前馈,教师应该预见到偏差提前加以干预,而不是等到学生出了偏差来纠正,以保证其不要出现大的偏差。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进行有针对性的给予前馈信息,对提高教学质量大有益处。有序原理在高校体育教学中的运用在高校体育教学中,只有处理好系统内部各要素之间,以及内外部环境间的关系,让整个系统处于有序开放状态下,以保证教学的有序。为了使课堂教学成为开放的系统,就要求高校体育教师在教学过程中,按照有序原理组织教学。在这个过程中,就需要教师保证每个个体之间畅通的信息交换。教师应给学生充足的时间去思考、分析各要素关系,使其找出规律,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培养学生的独立自主能力。在教学过程中,教师应尽量保证教学信息在内外部之间的交换,使学生的思维积极活跃,保证其处在非平衡状态。在有序原理的指导下,教师应在传授知识的过程中,把结构化的知识信息传递给学生,让学生将记忆中相关的信息都联系起来,使之组成一个更复杂、更有序的结构。整体原理在高校体育教学中的运用整体原理对高校体育教育有着重大的理论指导意义。在教学理论中,强调系统性、完整性、连贯性。高校体育教师对知识体系的整体结构把握,形成一个内在联系,进而形成一种对抽象形态的构架的准确把握。在体育教学过程中,教师要注意知识间的内在联系,把每一个独立的知识联系起来,让学生可以对在体育教学过程中所学知识有一个整体性的认识。还需要教师有较宽的知识面,在教授本学科知识的同时,穿插讲授其他学科和体育学科的外在联系,让学生分析思考,最终使学生具备复合知识。高校体育教学各要素如教学设计、教学目的、教学方法之间一定要协调配合,这就要求在教学环节中,教师要对整个教学过程进行系统分析,以发挥系统的整体功能。教师在教学过程中使学生大脑中各子系统所储备的信息联系起来,不断促进学生的成长。 系统科学可以使高校体育教师发现,大学生也是一个动态和开放的系统,在这个系统中每一个学生的具体情况都不一样。随着生活和学习环境的不断改变,大学生在思想上也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所以,高校体育教学应从实际教学情况出发,按照系统科学的结构性和层次性的原理,根据不同对象,采取相应的教育方法,对大学生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把学生为主体的思想真正体现到教学中。有助于学生对高校体育教学的重新认识高校体育教学的主要任务是增强体质、陶冶情操、提高学习效率,使大学生身心健康,实现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人才。如果只是单纯片面发展智力而忽视体力发展的教育是有缺失的,就不是全面的教育。体育运动可以有效调节大脑的兴奋和抑制,能使大脑供氧更加充足,获得更高的营养物质,提高脑细胞的反应速度,从而促进智力的发展。高校体育教学不是独立于社会大系统外的系统,它也是其中的一个子系统。为了保证高校体育教学的顺利开展,就需要不断与社会进行有效的信息交换,不断把能量充实到高校体育教学系统中来。高校体育教学必须树立未来教育的观点,未来教育就是从空间和时间上来探索研究。研究未来高校体育教学,要以大量统计数据为基础,运用系统科学的方法,把高校体育教学放在社会大系统中去考虑,最终让学生可以系统的、科学的对高校体育教学有一个新的认识。有助于完善高校体育教学模式解决某一类问题的方法论就是模式,一般指可以作为模板、模本。美国学者乔伊斯和韦尔最先将模式一词引入到教学领域加以系统研究,是研究教学模式的先驱。他俩在《教学模式》一书中认为“:教学模式是构成课程和作业、选择教材、提示教师活动的一种范式或计划。”通过教学设计,将教学系统各要素在一定教学理论思想指导下,进行科学的安排,建立起来的较为良好、稳定的教学活动结构和活动程序就是教学模式。 引导示范和自主学习要穿插进行,循序渐进,查缺补漏,及时获取学生反馈信息,提高教学质量,使不同的学生在体育教学过程中素质得到全面的发展。在高校体育教学过程中,教师应该积极创新。由于学生存在个体差异,其学习能力、运动技能、身体素质等都存在着一定的差距,其生理、心理是在不断变化的。这就需要教师针对不同的情况要选择与其相适应的教学模式,做出相应调整,促进学生向更高层次发展。这样体育教师的综合教学能力就显得十分重要,就要求教师在不断加强自身能力的同时,灵活运用教学手段,应用体育教学模式的不同特点,最终达到教学优化的效果。 系统科学论文:系统科学理论在煤矿中的体现 作者:李林 姜德义 单位:西南资源开发及环境灾害控制工程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系统科学是一门新兴的边缘科学,也是一门极为庞大的学科,系统一词的定义或解释是多种多样的,共同点是把系统看作一个整体,由许多部分或许多因素组成,这引起因素或部分彼此之间有密切的关联。系统具有整体性、相关性、目的性和环境性等特点。以此科学为指导,并应用于我们的各项管理工作中,必将使我们的资源规划管理水平走向规范化、科学化。 1系统及其结构 系统是存在于一定环境中,由若干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要素构成的,具有特定功能的整体。系统在整个自然界中普遍存在。无论是自然界,还是人类社会或思想领域,大到整个银河系,小到微观世界的原子,系统无处不在,无时不有。万事万物都自成系统,而又互成系统。 1.1系统应具备的条件(1)系统都是由两个以上的要素组成,按照一定的方式组合成,而这些要素本身也自成系统。如在整个人类资源中,由矿产资源、人力资源、水资源、生物资源等组成;而每种资源又是一个独立的系统,分别有各自的组织结构。(2)系统中的各个要素之间,都是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其中任何一个要素的性质和行为发生变化,都会影响其他要素,甚至系统整体的性质和行为发生变化。例如,对于矿产资源来说,如果不对其进行科学的规划开采,将直接对水资源、生物资源构成极大的威胁;同样的,水资源的泛滥,也影响着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3)系统总是存在于一定的环境中,并且与环境不断的交换物质、能量和信息。世界上没有绝对意义上的封闭系统。正如我们进行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一样,资源的开发处在生物环境、水资源环境、大气环境和人类本身的环境之中。 1.2不同结构的系统具有的特征系统的组成是通过其自身的特定的结构而组成的,而结构是系统内各要素联系的全体和集合。同样的要素可以有多种不同的组合,而这些不同的组合,可以直接影响到整个系统的总体功能,可能会产生1+1 2或1+1=2甚至于1+1 1的结果,这取决于系统的结构。(1)稳定性。任何系统都具有自稳、自组的功能。这就是说,系统内各个要素之间,只要保持稳定的相互联系和有序的相互作用,就能构成相应的自我稳定、自我组织的状态。(2)层次性。任何一个复杂的系统,都可以在纵向上把它分为若干等级。如:教育管理系统可以分为国家教委、地区教委、院校、年级、班主任。同样的矿产资源规划也可以划分为国家级规划、市省级规划、区县级规划。这样将系统在纵向上的线性划分,可以使复杂的问题简单、清晰化,便于问题的梳理和研究解决,而避免“胡子、眉毛一把抓”。(3)开放性和动态性。在系统的世界里,任何类型的系统结构,都不会是绝对封闭和绝对静止的,它总是存在于一定的环境之中,与外界保持着不断的能量、物质和信息的交换,总是处于由量变到质变的动态之中。 2矿产资源规划中的系统体现 2.1矿产资源规划与环境保护当今,环境与发展是全世界人民共同关注的问题。环境的好坏直接或间接地影响到地球上的生态环境的平衡程度,最终会影响到人类自身的生存与发展。可持续发展战略要求人类在发展的过程中,要受到环境的制约,良好的环境会又促进可持续发展的进程。地球系统科学是一门崭新的科学,它是可持续发展的理论基础,同时也为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方法论。在矿山的露天开采中,需要大面积剥离岩土岩。所以,露天开采会大面积的破坏矿区周围的生态环境。所以,如何在开发矿产资源的同时,保护好我们子孙后代赖以生存的土地和环境,是矿产资源规划过程中要注意的重要一环。利用地球系统科学的方法与手段,对各种影响环境变化的因素进行分析,可以对环境变化进行预测、评估和治理或控制。在矿产资源规划中,应该坚持“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并重,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 2.2矿产资源规划与水资源随着矿产资源的不断开采,整个矿区范围内的生态环境进一步恶化,煤矿的开采使地下水急剧下降,季节性河流断流。露天开采更加会在一定范围内破坏仅有的一点植被,加剧了水土流失。矿产资源开发对水资源的破坏,主要表现在对地表水的污染和造成地下水资源减少甚至枯竭三个方面。有的矿业开发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不重视环境保护,将生产过程中的矿渣、尾矿、废石、弃土直接倒入江河中,造成地表水严重污染。有的将矿渣、尾矿等堆放在江河岸边,长期受到阳光、雨水和空气的作用,会产生有毒有害的液体,排入江河水中,引起水资源严重污染。为了控制环境进一步恶性变化,在矿产资源规划过程中,要注意水土资源的流失而造成的环境污染。污染的种类繁多,涉及面广。要治理与预防环境污染,必须针对不同的污染采用不同的治理与预防措施。在矿产资源规划中,新建矿山的准入条件中有一条:应该具有矿山开采过程中的地下水源的保护措施。 2.3矿产资源规划与生态资源大规模的矿产开发活动,引起地形地貌发生改变,破坏了风景名胜,地质遗迹受到破坏。如在四川龙门山一带的石灰石矿开采,对龙门山推覆构造、冰川遗迹的破坏;又如在云南澄江帽天山动物化石群自然保护区附近大规模露天开采磷矿的行为,造成对地貌景观与地质遗迹的破坏。所以,在矿产资源开采规划中,将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重要地质遗迹、重要文物古迹、机场、军事设施、桥梁等列为禁止开采区,这就是对重要地形地貌的一种保护。 2.4矿产资源规划与大气污染矿业开发引起的环境污染是比较普遍的现象。主要是矿产资源开发中形成的废气、废水和废渣中的有毒有害物质。如烟尘、灰尘、二氧化硫、硫化氢、氰化物、重金属等,对大气、地下水、地表水、土壤和农作物等的污染,使矿区生态环境遭到破坏,造成对人、畜生存的危害。所以,在矿产资源规划中,新建矿山准入条件中有一条:具有矿山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价报告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2.5矿产资源规划与可持续发展现在存在相当数量的集体、个体矿山,正在进行掠夺式采冶矿产资源。这些小型生产企业往往设备简陋,对矿产资源采用“采富弃贫”的开采方式。矿产资源浪费严重,使宝贵的矿产资源受到破坏,甚至严重影响到国有矿山的正常生产。可持续发展包含两层含义:首先它应列属于发展的范畴,发展应同时涉及经济效益的增长与社会进步等方面。目前,许多国家与地区以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系统为代价所带来的暂时性的经济效益之活动,不应作为发展的范例。其次,它具有可持续性,说明了人类在满足自身目前的物质生活条件与精神享受的情况下,应该为自身的未来以及子孙后代,创造一些便利条件或机会,至少应不以损害后人的利益为前提。在发展的可持续性过程中,必须保持环境、社会、经济发展的协调性,才能使发展达到优化。发展的可持续性,要求当代人之间,以及当代人与后代之间在自然资源的利用与获得效益上,应该体现出机会均等性。在矿产资源总体规划中,矿山资源的开发要在统一规划中进行,要坚持大中小矿体、高低品级矿体统一规划,不能滥采乱挖,长远与短期规划相结合,不能“急功近利”。 3结语 我国矿产资源总量丰富,但人均占有量少,人均占有矿产资源为世界人均占有矿产资源的58%,居世界第53位,从人均占有矿产资源量的角度来看,我国是一个矿产资源相对不足的国家。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过程中,我们要眼观全局,利用系统科学的观点,来进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可持续发展要以大自然的承受能力为限度,不能以牺牲环境为代价去换取经济的发展,所以要努力实现矿产资源的有效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在进行规划的过程中,要兼顾环境问题和生态问题等。这样,我们的规划才能为社会经济发展服务,才能满足可持续发展的要求。 系统科学论文:中医系统科学理论论文 1系统科学概况 系统的概念最早来源于古代人类的社会实践经验,自人类有生产活动以来,就无时无刻不在同自然系统打交道;在人类知道系统科学之前,就已经在进行辨证的系统思维了;我国古代的农事、医药、天文、工程等方面的成就,都不同程度地反映了朴素系统科学思想的自发应用。作为现代科学技术结构体系中的系统科学,是我国著名科学家钱学森在总结概括已有科学技术分支并根据现代科学技术发展的特点提出和创立的。他从三个层次概括了建立系统科学的重要意义,一是直接改造客观世界的科学指导;二是为工程技术直接提供理论基础;三是在技术科学的基础上进一步抽象概括为认识、揭示客观事物规律的基本理论。系统科学的学科结构包括一门基础科学,即系统学;三门技术科学,即控制论、运筹学和信息论;以及一门工程技术,即系统工程。总体而言,系统科学是以系统为研究对象,研究系统内部诸要素之间规律的科学,其研究对象十分广泛,从研究物质运动规律的自然科学,到研究人类社会活动规律的社会科学,只要具有系统的特点,均可作为研究对象。 2中医理论与系统科学理论的契合点 系统是指由相互关联、相互制约、相互作用的一些部分组成的具有某种功能的总体,其共性特点可以概括为整体性、关联性、动态性、有序性和预决性。而中医学理论具有强调整体观念、遵循阴阳五行规律、重视脏腑经络联系等特点;因此,体现我国古代医疗实践经验和规律的中医学完全具备系统的特点,可以成为系统科学的研究对象,就理论实质而言,两者亦十分相似。 首先,就系统的整体性而言,是指系统具有其组成部分所没有的功能,即“整体大于各孤立部分之和”。中医强调人体是一个有机整体,由五脏六腑、四肢百骸所构成,各部分有机配合,共同实现人的形体完整和功能正常。并且,人体还与所处的自然环境、社会环境构成一个系统,从而影响人体的健康。 其次,系统的关联性,是指系统各组成部分之间以及系统和其环境之间具有相互关联、相互制约、相互作用的关系,并且这种系统的关联性决定了系统整体性的存在。不难理解,人体五脏六腑的功能都不是独立的,比如脾与肝虽功能各异,但相互影响,情志不遂,肝气郁滞乘脾,形成肝郁脾虚证,就是很好的例证。人体中的气、血、津液等物质可以将各组织器官有机地联系起来,相互联系、促进和滋生,共同决定人体的整体功能水平。 再次,系统具有动态性和有序性的特征。动态性是从时间的维度来观察系统,其每时每刻都在运动变化,不存在绝对的静态;而有序性则是系统关联性在空间上所表现出来的结构层次,以及动态性在时间上所表现出来的演化方向,使得系统具有在空间、时间和功能上的有序性质。总结起来,即是系统的整体和各个部分都是在不断发展变化的,而且这种运动越是有序,其组织化程度也就越高。人体的生理功能变化和病理演变过程都充分体现了这种动态性和有序性的特征。比如,中医理论中有“女子二七而天癸至,任脉通,太冲脉盛,月事以时下,故有子;……;七七任脉虚,太冲脉衰少,天癸竭,地道不通,故形坏而无子也”的描述,充分体现了人体的动态特性。而根据中医的阴阳五行学说,人体五行之间的生、克、制、化都按照一定的规律进行,则是人体有序性的真实反映。 最后,系统的预决性表现为系统的有序性能够使其自动导向它的终极状态,这一特性在生命和生物系统中表现得尤为明显。生理学中的正反馈概念,就是对人体系统这一特点的真实反映。不仅如此,人体的预决性在中医学理论中也有充分的体现,比如"久病入络"的理论,就描述了人体久病必然导致病邪逐步由外向里,由浅入深,最终导致络脉损坏、脏腑衰竭的病理变化规律。从以上阐述,可以看到中医理论中的阴阳学说和五行学说,藏象学说和经络学说,六淫、七情致病理论,以及中医的辨证论治思维过程,这些都无不强调了人体的整体观和人体与环境、社会的整体观,也就是系统的观点。因此,运用系统科学的理论开展中医学的结构化和规律性研究是可能的。前面提到,医案是中医名家临床经验的结晶,是传承中医学术思想和经验理论的重要载体;因此,医案的系统研究就是应用系统科学开展中医研究的重要内容。系统科学理论的引入,使我们能够从宏观的角度,透过极其复杂的医案信息表达,把握中医辨证论治的总体发展变化趋势,以及医案中各要素间的内在有机联系;从而能够确定宏观的医案结构,并且细致地描述医案中各信息的发生规律;因此,系统科学思想为中医医案的研究提供了可靠的科学依据和理论基础。 3展望 迄今为止,中医医案的系统研究方法还处于起步阶段,如何更好地改良以适应中医医案研究的需要还应不断探索。通过分析,我们认为运用系统科学建立医案结构化模型并进行规律性研究,具有重大的理论和实践意义。开展这一研究,能够使我们从宏观上把握医家的学术思想和理论风格,充分展示其临床辨证论治的丰富内容和思维特质;亦能够变革中医医案的现有形态,使医案的研究和学习真正成为与中医学性质相一致的系统工程。总之,这种研究方法能够集中医专家、系统科学家和工程技术专家的共同智慧,为医案研究的发展提供广阔的前景和余地,也为医案研究同临床医学、基础医学的有机结合创造了更加有利的条件。综上所述,系统科学对思维科学的深入认识,将有助于将医案研究引向更深的层次,运用系统科学理论的原理和方法研究中医医案具有科学性和可行性。 作者:熊丽辉 单位:长春中医药大学基础医学院 系统科学论文:系统科学理论在医疗管控中的应用 作者:张秋民 单位:永煤总医院 一、系统科学的基本思想及基本方法 1.系统论、控制论和信息论。系统论的创始人是美籍奥地利生物学家贝塔朗菲。系统论要求把事物当作一个整体或系统来研究,并用数学模型去描述和确定系统的结构和行为。所谓系统,即由相互作用和相互依赖的若干组成部分结合成的、具有特定功能的有机整体;而系统本身又是它所从属的一个更大系统的组成部分。贝塔朗菲旗帜鲜明地提出了系统观点、动态观点和等级观点。指出复杂事物功能远大于某组成因果链中各环节的简单总和,认为一切生命都处于积极运动状态,有机体作为一个系统能够保持动态稳定是系统向环境充分开放,获得物质、信息、能量交换的结果。系统论强调整体与局部、局部与局部、系统本身与外部环境之间互为依存、相互影响和制约的关系,具有目的性、动态性、有序性三大基本特征。控制论是著名美国数学家维纳(WienerN)同他的合作者自觉地适应近代科学技术中不同门类相互渗透与相互融合的发展趋势而创始的。它摆脱了牛顿经典力学和拉普拉斯机械决定论的束缚,使用新的统计理论研究系统运动状态、行为方式和变化趋势的各种可能性。控制论是研究系统的状态、功能、行为方式及变动趋势,控制系统的稳定,揭示不同系统的共同的控制规律,使系统按预定目标运行的技术科学。信息论是由美国数学家香农创立的,它是用概率论和数理统计方法,从量的方面来研究系统的信息如何获取、加工、处理、传输和控制的一门科学。信息就是指消息中所包含的新内容与新知识,是用来减少和消除人们对于事物认识的不确定性。信息是一切系统保持一定结构、实现其功能的基础。狭义信息论是研究在通讯系统中普遍存在着的信息传递的共同规律、以及如何提高各信息传输系统的有效性和可靠性的一门通讯理论。广义信息论被理解为使运用狭义信息论的观点来研究一切问题的理论。信息论认为,系统正是通过获取、传递、加工与处理信息而实现其有目的的运动的。信息论能够揭示人类认识活动产生飞跃的实质,有助于探索与研究人们的思维规律和推动与进化人们的思维活动。 2.耗散结构论、协同论和突变论。耗散结构理论是比利时物理学家普利高津于1969年提出来的。一般说来,开放系统有三种可能的存在方式:(l)热力学平衡态;(2)衡态;(3)远离平衡态。耗散结构论者认为,系统只有在远离平衡的条件下。才有可能向着有秩序、有组织、多功能的方向进化,这就是普利高津提出的“非平衡是有序之源”的著名论断。在长期的研究工作中普利高津发现,当一个远离平衡态的开放系统,由于许多复杂因素的影响而出现非对称的涨落现象,当达到非线性区时,在不断与外界进行物质和能量交换的条件下,系统将可能发生突变,由原来的无序混沌状态自发地转变为一种在时空或功能上的有序结构。事物的这种在非平衡状态下新的稳定有序结构就称为耗散结构。而耗散结构论则是探索耗散结构微观机制的关于非平衡系统行为的理论。系统论所要寻求的也就是这种具有有序性的稳定结构,从这个意义上说,耗散结构论与系统有异曲同工之妙。协同论是20世纪70年代联邦德国著名理论物理学家赫尔曼•哈肯在1973年创立的。他科学地认为自然界是由许多系统组织起来的统一体,这许多系统就称为小系统,这个统一体就是大系统。在某个大系统中的许多小系统既相互作用,又相互制约,它们的平衡结构,而且由旧的结构转变为新的结构,则有一定的规律,研究本规律的科学就是协同论。协同学理论是处理复杂系统的一种策略。协同学的目的是建立一种用统一的观点去处理复杂系统的概念和方法。协同论的重要贡献在于通过大量的类比和严谨的分析,论证了各种自然系统和社会系统从无序到有序的演化,都是组成系统的各元素之间相互影响又协调一致的结果。它的重要价值在于既为一个学科的成果推广到另一个学科提供了理论依据,也为人们从已知领域进入未知领域提供了有效手段。突变理论是比利时科学家托姆在1972年创立的。其研究重点是在拓扑学、奇点理论和稳定性数学理论基础之上,通过描述系统在临界点的状态,来研究自然多种形态、结构和社会经济活动的非连续性突然变化现象,并通过耗散结构论、协同论与系统论联系起来,并对系统论的发展产生推动作用.。突变理论通过探讨客观世界中不同层次上各类系统普遍存在着的突变式质变过程,揭示出系统突变式质变的一般方式,说明了突变在系统自组织演化过程中的普遍意义;它突破了牛顿单质点的简单性思维,揭示出物质世界客观的复杂性。突变理论中所蕴含着的科学哲学思想,主要包含以下几方面的内容:内部因素与外部相关因素的辩证统一;渐变与突变的辩证关系;确定性与随机性的内在联系;质量互变规律的深化发展。 二、医疗质量管理的特殊性 1.影响医疗质量的因素众多且关系复杂,如环境、设备、员工心理与专业素质、服务对象、管理与关系协调、勤务保障等构成复杂的网络系统,各因素之间不是简单线性关系。 2.医疗质量全面、动态优化控制难度较大,一时一点一人的质量状态达标易,全面、动态的实现“时、点、人”最优难,而病人对质量要求确是全面、动态最优且不断进步提升。 3.高度的个体生理、病理与服务需求差异性大、随机性强,质控团队与技术团队之间信息不对称,不能简单套用宏观统计规律。 三、系统科学思想与方法在医疗质量管理中的具体应用 1.建立完善的医疗质量管控的组织体系。实行院、科(病区)个人三级质控组织体系,明确职责分工和活动方式。组织层级与幅度要结合医院业务规模、经济规模等实际情况而定,追求组织体系简洁灵活、响应有力、经济实用、可控可变,反对形式复杂、体制僵硬、反应迟钝的官僚组织形式。 2.建立科学的医疗质量评价标准的指标体系(见表1)。从员工素质、行为规范及执行力、环境条件、设施设备状态、制度标准、服务对象认知度、终末事件等方面入手设计质控指标体系,特别注意预警指标即红线指标为安全保底指标,蓝线指标为质量优秀指标。衡量质控指标体系设计科学与否的标准是层次分明、重点突出、表达有效、可客观测度、过程与结果相统一,防止指标繁杂、相关性差、观测成本过高情况。 3.建立明确的、可追溯、能追究的医疗质量)管控的责任体系。建立质量管控的责任体系就是回答“谁?干什么事?什么时间干?干好吗?”的问题,做到人人有事干、事事有人干、做事要负责、失职可追溯、应追究。影响医疗质量诸多因素中,人是最关键的因素。影响人的因素中责任心占据重要地位,个人能力的发挥好坏与个人责任心密切相关,因此建立明确的、可追溯、能追究的医疗质量管控的责任体系是质量管理的基础,一定要高度重视。在建立责任体系时要注意岗责、人岗、责权利的科学匹配,才能最大限度发挥责任体系协同效应。 4.建立持续有效的医疗质量管控的内生动力机制。严把员工入口,加大全员培训,增强质量意识,树立“质量就是效益,质量就是品牌、质量就是荣誉”的价值观念和质量导向,形成全员质控自觉意识和内心自我激励,这是质量管控的可持续内生动力源泉;加大质量管理奖罚力度,建立质量淘汰机制,强力约束质量管理失职失范行为;实行质量考评累计积分制,积分数量与劳动合同续签、转正,职称职务晋升、岗位调整、荣誉称号、薪资提升等长期切身利益适度挂钩,责、权、利保持一致。加大医疗服务过程质量监控力度及透明度,防止质量死角和细节盲区,消除侥幸心理和偷懒、敷衍了事行为。 5.建立完善的医疗质量信息化测控考评分析系统。面向服务需求,面向实际问题,以病人为中心优化医疗流程,引入现代信息化技术手段上线入网全面整合信息流、物流、人流,实现关键数据存储、测量、分析、控制、预警的自动化、连续化、信息化,建立电子质量监控中心对病历、医嘱、处方、医技报告单、手术麻醉记录、护理记录、医疗管理等集中中央监控,设定标准和逻辑流程、逻辑关系,自动检测、分析判定,结合现场人工监督检查结果对分级(院、科、个人)、分质控单元实时动态质量评价,评价结果与动力机制联动推进质量状态稳步上升,通过现代技术手段提升质量管理水平。 6.重视系统分析与整合及分类管理与动态化管控,增强质控实效性。人、财、物,制度规范、信息监控、激励机制等相互作用使得质量管控系统行为复杂多变,甚至微小变化导致质控系统紊乱失控。通过系统分析和系统整合,针对不同环境、不同状态抓系统主要矛盾或矛盾主要方面采取动态化管控手段和纠偏机制,力争使系统目标保持在最优区间;不断优化管控路径保持最小资源消耗(投入)最佳输出的状态,增强质控实效性和经济性。 系统科学论文:系统科学下工业产品构造观 人们对事物的认识是与当时的科技和哲学思想相关的。工业产品是随着工业革命的发展而发展起来的,并且受到此阶段科技和哲学认识的制约。从工业革命时代一直到20世纪末,机械唯物主义是占据一定地位的,人们对事物的认识具有孤立、静止、片面的一面。而系统科学的出现给现代人的认识带上了一个新台阶。从系统科学的角度研究工业产品,将给产品的设计带来新的视野。 1工业产品系统、元素与环境 工业产品是个复杂的系统,它由许多元素组成,同时又处于一定的环境中,受到各种因素的制约。同时工业产品系统与环境之间不断进行物质、能量、信息的交流,离开了环境,工业产品系统就成了孤立的、封闭的系统。因此,元素和环境对研究工业产品系统具有重要的意义。 1.1工业产品系统概述工业产品是否是系统,是否具有系统的特性?让我们先来看看系统的定义。一般系统论的创始人贝塔郎菲定义为:“处于相互关系中并与环境相互联系(从而形成组织整体)的元素的集合。”这说明,系统与环境的相互联系和作用,具有整体性的行为和功能。每个工业产品都是由一定的元素组成的,各元素之间的相互联系和作用组成了一个新的整体,具有新的产品功能。如工业产品冰箱的各个组成部分由压缩机、冷凝器、温度控制器、箱体等,组成一个有机系统,就成了一个具有冷冻、保鲜功能的新产品。而如果把这些零件单独的扔在一起,就成不了特定的产品为人们所使用。这表明,工业产品是一个系统,它符合系统的一般定义,具有系统的普遍特性。因此,我们因从系统科学的角度对工业产品进行系统的考虑与研究,以便工业产品更好的为人类服务。 1.2工业产品的元素系统科学认为:“构成系统的最小组成部分或基本单元,即不可再细分或无须再细分的组成部分,称为系统的元素。”并且,“系统内部诸元素不是毫无关系的偶然地堆积在一起的,而是有着紧密的相互联系和相互作用,否则它就不是一个系统。”如冰箱中各元素(压缩机、冷凝器、温度控制器、箱体等)相互作用,通过物质、能量、信息的交流才使这个整体产生保鲜、冷冻新的功能,否则只是一堆普通的工业零件。 1.3工业产品的环境任何工业产品都存在于一定的环境中,并和环境保持着密切联系。长期以来,人们对产品环境的理解只是从产品使用的自然环境着手,把产品使用的地点当成了产品的唯一环境,而忽略了其他因素。这是简单的、线形的环境观。为了更加全面理解工业产品的环境,先来看看系统科学中环境的含义。“所谓系统的环境,指的是与系统组成元素发生相互影响、相互作用而又不属于这个系统的所有事物的总和。”这说明环境是系统之外所有与之相关联的事物。可见,产品的环境并非仅仅指产品使用的地方,而是产品系统之外的所有与它有关联的因素,包括自然、社会、经济等等因素。当我们分析产品与其环境的关系时,应当将产品作为其环境所构成的大系统的元素,从而使环境的功能最优化。因此,工业产品系统、元素以及环境,这三者之间关系十分紧密。工业产品系统决定着产品元素,同时元素的组成制约着产品系统。环境对工业产品系统也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产品通过与环境之间的物质、能量和信息交换,可以使产品自身更加稳定,从而给产品用户带来方便,给人类带来舒适的生存环境。 2工业产品系统的功能 “凡系统都有自己的功能,这是功能的普遍性。”前文已说明工业产品是系统,那它就有功能。如手机的功能是通信,并且系统的功能不是单一的,而是有多种功能。手机不仅满足通信功能,还有娱乐功能等。另外“,系统的功能还与环境有关。同一系统对不同功能对象可能提供不同的功能服务。对象选择不当,系统无法发挥应有的功能,即所谓‘大材小用’。”冰箱具有保鲜冷冻的作用,但我们不能在夏天的时候把冰箱门打开来降低房间的温度。这会对产品系统功能的发挥产生不利的影响,从而影响产品的使用寿命。总之,系统的功能由元素、环境共同决定。 3工业产品系统的特性 工业产品是一个复杂的整体,它由许多部分组成。由于人们长期受线性思维的影响,把工业产品看成是线性系统。在这种思想下,人们往往只注重产品的各个部分,而忽略了对各个部分之间关系的重视。工业产品作为一个有机整体,它主要有整体性和自组织性等特性。 3.1工业产品的整体性在工业产品设计中,往往有这种现象,设计师在遇到一个自己喜欢的结构或外观时,总喜欢把这种样式附加到其他产品中去,即便这种样式与该产品的功能不符合。为什么一个工业产品的组成部分均来自于其他经典产品样式,而整体效果却并不理想呢?那是因为工业产品系统的整体性强调的是综合性,目的是总的效果,而不是简单的组分叠加。设计师陷入了对产品局部功能的追求,而忽略了对整体的考虑,从而破坏整体功能。只有处理好各部分的关系,才能使产品的整体功能得以发挥。仅仅认识部分不可能真正地认识整体,单单从整体来把握对象而不深入到部分也不可能全面地认识整体,必须将两者统一起来。 3.2工业产品的自组织性在产品设计中,设计师经常抱怨,自己满意的设计作品却得不到市场的认可,只是主观的认为是消费者对产品的欣赏能力有问题。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是设计师没有认清产品自身的规律,把自己的意志当作产品本身的规律。工业产品作为系统,有它自己特定的规律。如果设计师能按照产品自身的规律去设计,那么上面的现象将会得到根本好转。按工业产品自己的规律进行设计,在系统科学中称作自组织性。“自组织是开放系统在内外因素的非线性相互作用下,自发地组织起来,使系统从无序到有序,从低级有序到高级有序的活动。”并且“自组织表示系统的运动是自发地、不受特定外来干预地进行的,其自发运动是以系统内部的矛盾为根据、以系统的环境为条件的系统内部以及系统与环境相互作用的结果。”系统的自组织常常与系统的自发运动相联系,是系统本身存在的客观规律。工业产品系统的自组织作为一种客观现象体现在产品处在自发运动、自发地组织起来、自发地形成结构的过程之中。 4系统科学的工业产品设计方法 4.1工业产品的整体性设计工业产品的整体性特性要求产品的整体性设计,整体性设计原则就是各组成元素相互协调,相互合作,平衡各个方面,而不是只求一点。我们在设计时应该从产品的各个组成部分构成的一个整体来研究产品的功能以及它的运转规律。那种只追求经济不注重质量,或者只追求外观而不注重实用的产品都不是一个好的产品。只有各种元素相互和谐的产品才是好的产品,并且我们追求的是产品的整体优化。系统科学认为“优化是在一定条件下对系统的组织、结构和功能的改进,从而实现消耗最小而效率最高、效益最大的过程。”优化的最终目的是生成后的产品消耗最少、功能最大,使它在竞争中取得有利地位,否则就会被淘汰。这就要求设计师在设计时把握每个细节,做到产品整体最优化。 4.2工业产品的自组织规律设计工业产品系统的自组织规律是客观存在的,我们应该利用它。目前,产品的设计与开发大致分为6个阶段:(1)方案的提出:寻求产品构思,是产品创新过程的一个必经阶段。(2)可行性分析:包括市场需求分析,经济分析以及技术分析。(3)样品开发:试制少量产品,看看在产品和工艺规格方面是否存在问题。(4)设计审查:进行必要的修改,或者放弃。(5)市场检验:通过市场检验确定顾客的接受程度。(6)后续评估:确定是否需要对产品做一些改进。以上是产品的设计开发流程,设计师应该按照产品的自组织规律来设计开发产品。协调好每一个步骤,而不是人为的干预其自组织规律,最后使其功能最大化。 4.3对工业产品功能设计的要求系统都具有功能,并且功能不是单一的。最主要的是以下几个功能:目的功能:这是最简单也是最重要的功能,如前文提到的汽车的功能是代步,冰箱的功能是保鲜冷冻。这是产品的主要矛盾,在设计时尤其考虑这一点。社会功能:这是针对产品的社会环境决定的。例如现在都讲究环保,在设计时就需要考虑这点,以满足人们的消费心理和国家政策。混合动力汽车和太阳能汽车就是最好的例子。另外,在社会功能中还具有文化功能。人类的设计活动所创造的产品已经不仅仅是一种物质性的存在,而且已经成为了一种重要的文化形式,产品可以传播文化。审美功能:为避免视觉疲劳,产品在获得使用功能外,还应具有美观性。这样产品外观就非常重要:古典的、现代的、后现代的,以及产品的色彩都应在设计时考虑清楚,以满足不同用户需求。人机工程:人对于产品来说是一个特殊的群体,因为人不仅是产品的设计者,更是产品的使用者。这就需要在设计时考虑人的因素,使人的生理尺度与产品尺寸协调起来,从而设计出更宜人、更有效的产品。因此在设计产品时应注意以上这些功能的协调性,不是简单的功能叠加,而是对产品的整体考虑,以便获得产品功能优势最大化。 5结束语 总之,系统科学极大地改变了人类的思维方式,并在自然科学、社会科学等各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果。系统科学作为一个有效的研究工具,从不同的角度对工业产品系统进行剖析,对工业产品具有积极意义,并具有十分广阔的前景。 系统科学论文:系统科学与系统工程学科发展战略模式探索 【摘要】在系统科学同系统工程学科于我国不断发展的几十年里,系统科学同系统工程学推广及其应用已逐渐渗透到社会各领域中,并对我国生产和社会活动产生较为深远影响,与此同时,也出现更多亟待我们解决的问题。 【关键词】复杂系统结构;系统科学;系统工程;复杂网络 在社会不断发展与进步过程中,环境、生态等自然问题以及社会工程技术等经济问题逐渐引起国人关注。社会研究人员与环境管理等工作人员曾多次对问题进行分析并解决,同时遇到很多本质问题,进而模糊了人们对问题客观认识。 一、学科发展趋势分析 对于系统科学而言,主要对系统一般属性及系统运动规律、系统与系统之间结构和功能关系等进行细致研究并进行有效分析。不论何种系统,系统内部结构及系统外部环境共同决定着系统性能;系统内部结构和系统外部环境所发生的改变都将对系统功能产生或多或少变化。系统工程,主要在于对人工系统抑或是对人工系统同人类相关系统进行的研究。 系统工程较系统科学涉及领域广,具体包括军事方面、工业方面、农业方面、交通运输方面、经济方面、能源方面等。我国所拥有系统科学及系统工程学科在科学技术飞速发展的今天正面临重要挑战,如何准确确定我国系统科学同系统工程学科发展策略与方向,对我国系统科学同工程学科在未来社会发展具有深远影响和重要意义。 二、学科重要问题及学科优先发展方向 1.复杂系统结构及其功能涌动机制以及进化历程 涌现作为复杂性科学较为核心议题,其研究充分体现我国系统科学最为基本思想,部分之和略小于整体,并由此产生新层次系统功能及结构。层次问题也是复杂性科学较为核心议题之一,涌现问题与层次问题息息相关。层次问题主要研究对象即为层次形成条件、层次区分方法及层次稳定条件。系统涌现与系统演化过程在管理方面、引导方面以及控制方面共同组成系统涌现与系统实际应用完美结合的桥梁。涌现现象具有普遍性且其实践意义较为清晰。针对环境和文化等不同类型系统所产生涌现现象,并通过理论与实际有效结合方式,揭示了涌现现象存在的普遍规律。这一规律在许多学科中均可得以充分有效利用。 2.复杂群体系统行为机制、模拟及调控 群体系统作为较典型的复杂系统,指的是通过系统科学有效方法对自然群体、工程群体及社会群体等进行定量建立有效的群体行为模型,进而对此类群体实施调控,令群体内涌现我们期望的行为。涌现是由于个体和其周边个体以及环境之间相互作用而产生,而群体行为产生需要通过建立有效模型并进行分析。群体协作机制及其调控作用在工程运用过程中同样具有重要意义。 3.复杂网络在其结构、功能、性质及其应用等方面分析 复杂网络指的是拥有复杂拓扑结构及复杂节点等行为网络系统,复杂网络对于现实世界是一个涵盖各种较大规模网络的抽象概念。复杂网络在理论上需要研究的内容为各种各样看似毫无关系可言的复杂网络相互之间存在的共性问题及其相应解决办法。当前复杂网络在研究方面存在的较为重要问题即为对于网络结构和性质以及网络演化机理等方面依然欠缺可靠系统性理论支持,而网络结构和网络功能相互之间存在的关系研究依然存在其片面性,针对有效调整网络结构及网络性能缺乏及时可靠办法。各工作人员从不同角度出发对相同问题进行探讨研究,使得在对复杂网络进行研究过程中出现越来越多矛盾、互不相容、甚至完全对立结果。 4.面向复杂任务进行有效调度、规划和决策理论及方法 诸多领域均或多或少包含复杂任务。复杂任务在进行有效调度、规划和决策等问题过程中应以实践为基础,且以实际运用为宗旨,此类问题大多具有较强随机性、动态性及其不确定因素。就目前而言,解决具备复杂任务进行有效调度、规划和决策问题过程中涉及相关问题具体包括以下几方面: 面向具备不确定因素、定性和定量信息共享、多决策目标等特性复杂任务进行合理规划及决策问题多个领域内知识获取与表达方法;面向具备结构化或非结构化、信息不确定性、目标相互冲突等相关特性复杂性任务决策问题方法与理论;面向具备递阶、分层、多人决策等特性复杂任务决策方法及理论;在进行复杂任务有效调度、规划和决策过程中,具备任务连续性以及任务时变性等重大问题。当前多数人凭借经验解决问题,显然无法适应现代化问题,然后动态算法则是解决此类问题的有效手段。 三、系统科学同系统工程学科发展战略建议要点分析 1.重视复杂系统和复杂性科学有效研究 自动化学科发展特点大致分为数字化、信息化、智能化及网络化,自动化学科研究系统在其复杂程度方面也越来越高,急需在理论及研究方法等方面进行相应改善,复杂性科学地位及其作用越来越重要。 2.重视真实且复杂的系统研究 复杂性科学在研究方面重点在于以下几点:(1)首先研究具备复杂性这一特征真实系统;(2)其次对具备复杂性这一特征机理进行揭示;(3)寻找描述复杂性系统演变过程中进化方法;(4)最后将理论与实践进行有机结合。 3.注重学科之间相互融合与交叉 复杂性科学在研究对象方面涉及许多领域,这一特点使其成为宏观意义上具备一定基础性的复杂学科,该学科在发展过程中应不断汲取相关学科成果,并与相关学科进行有机融合和交叉,促进自身不断发展与进步。 4.明确系统科学与系统工程学科的定位 在系统科学同系统工程学科研究过程中,更多强调较为常见的理论及方法步骤,符合自动化学科以应用基础学科定位这一理念,而且其研究基础方法及其理论同自动化学科具有极大共性。 四、结束语 在科学技术不断发展的今天,信息技术发展愈加重要,系统科学同系统工程学科地位日益提升,系统科学同系统工程学科所产生的新理论及实践运用等问题层出不穷,急需较为有效解决方案,希望更多有识之士投入到系统科学同系统工程学科发展研究课程中来。 作者简介:黄志伟(1977―),男,江西南昌人,硕士,工程师,现供职于江西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从事计算机与系统工程、决策支持等问题研究。 系统科学论文:“系统科学”视角下做好高校信访工作的思考 摘要:高校信访工作是高校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由于所处环境相对独立,与社会信访工作相对比,有其特殊之处。而高校信访问题的产生,也有其历史、现实和未来三个维度的原因。系统科学的整体优化、合理组合、动态平衡、环境适应、开放与闭合统一五项原则,对于高校构建大信访格局,实行网上受理制度,做好信访工作具有非常有益的借鉴意义。 关键词:系统科学;高校;信访工作;网上受理 信访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来信、走访等形式向国家机关反映情况,表达自身意见,吁请解决某些问题的活动[1]。信访工作是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各级领导机关了解基层情况、获取有关政策和规定实施情况的重要渠道。高校信访工作作为高校管理服务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既是高校党政领导联系广大师生员工的桥梁,也是广大师生员工参与学校各项管理、向学校反映心声和沟通信息的重要渠道。同时,高校信访工作对于妥善化解学校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各类纠纷矛盾,维护高校稳定发展,创建和谐校园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然而,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飞速发展和高等教育改革的逐步深入,复杂的形势给高校信访工作带来了新的压力和挑战。如何在“系统科学”视角下,维护好和谐稳定的校园环境,积极促进解决改革过程中遗留的老问题,及时化解发展过程中遇到的新问题,成为高校信访工作人员必须思考的课题。 一、高校信访工作特殊性分析 高校是进行人才培养和开展科学研究的地方,所处环境相对独立,因此高校信访工作有其特殊之处。与政府部门的信访工作相对比,高校信访工作的特殊之处有以下四点:一是信访问题的来源和产生地域相对单一,主要以校园内或与校园生活相关为主。二是信访人员的构成相对简单,主要以学生、教职员工以及部分与学校工作关联的社会相关人员,缠访、闹访者相对较少。三是信访人员的受教育层次普遍较高,民主意识和维权意识普遍比较强,并且善于利用各种途径维权。四是高校人员集聚度高,加上青年学子辨别能力不强和网络传播的便捷性,校园中的事件可以迅速成为网络上的热点话题,短时间内就能造成大范围的社会影响。 二、高校信访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 高校信访问题的产生,可以从历史、当前和未来三个维度来寻找原因。 一是历史维度,主要指高校管理体制改革深化和利益格局调整所遗留的问题。近年来,随着国家政策调整以及高校各项改革的进行和深化,高校合并、整合、划转、兼并等带来的工作安置、住房待遇、事故纠纷等历史遗留问题,以及劳动人事制度改革、后勤社会化、校办企业改制等,实质上都是涉及对原有格局的改变和人们实际利益的调整,在收益分配、人员安置等问题上如果论证不充分、考虑不全面,或思想工作不到位,都有可能引发信访问题。 二是当前维度,主要指高校在运行过程中,因涉及到师生员工的利益或职能部门工作不到位、政策和规定不完善等原因产生的信访问题。有学者做过调查,信访事项反映最多的问题主要是学生的管理,所占比例为69.1%,其次为住房和职称等问题,所占比例分别为27.6%和24.1%[2]。此外,在教学管理、后勤服务、校园治安、学生评奖评优、推荐免试研究生、党员发展等方面,也产生了许多信访问题。 三是未来维度,主要指师生员工以及关心高校的社会人士,为高校未来事业的发展建言献策,从提高学校的声望与管理水平出发,通过信访渠道检举揭发个别违法乱纪行为,对高校事业的发展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高校建设和发展等[3]。 三、系统科学理论概述 系统科学[4]是20世纪40至50年展起来的一组新兴的科学技术群,包括贝塔朗菲提出的系统论、维纳提出的控制论、香农提出的信息论、普利高津提出的耗散结构理论、哈肯提出的协同理论以及托姆提出的突变论等。系统科学属于一般科学方法论层次,它的概念、原理和方法对若干个领域、若干门学科具有普遍适用性。它对教育管理理论和实践的发展起了重要作用,推动了教育管理理念的更新,为解决教育管理中的复杂问题提供了分析工具,促成了教育管理新模式的出现。 系统科学理论包括五项原则,即整体优化原则、合理组合原则、动态平衡原则、环境适应原则和开放闭合统一原则。整体优化原则认为,任何系统的整体功能(E整),等于各部分功能(E部)之和,加上各部分相互联系形成结构产生的功能(E联)。合理组合原则要求对管理中的各个要素(人、财、物、时空、信息)之间进行合理的搭配和组合。如果各要素之间的结合方式不当,就会制约各要素能量的发挥,甚至会产生内耗,降低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益。并且,由于环境的变化影响着系统的有序、稳定与平衡的状态。因此,要使系统在外界相对微小的干扰之下,系统的状态和系统内部秩序(即结构)保持不变或经过调节控制而保持不变,从而达到一种动态的平衡。而环境适应原则要求系统应具有根据环境变化不断调整自身、保持稳定的能力。因为环境在吸收系统的产出,为系统提供资源和机会的同时,又给予了系统许多约束条件。最后,开放与闭合是系统运动的两种方式。开放是指系统与系统之间或系统与环境之间相互进行物质、能量、信息的交流的方式。系统都具有开放性,系统与其外部环境的有机关联保证了系统的开放性,是系统与环境之间有物质、能量与信息的交换。闭合也是系统的一种属性,系统内部各个要素的有机关联保证了系统的闭合性,使系统实现自我调节、自我控制。 四、系统科学理论在做好高校信访工作中的借鉴与思考 (一)构建大信访格局,实现高校作为一个系统的整体优化和合理组合 按照系统理论的观点,从“功能”的意义上讲,系统作为一个整体具有其各组成部分所不具备的功能,整体不等于各部分简单相加。由于高校这个系统整体不是各个单位、部门杂乱无章的堆积,而是各个单位、部门之间合乎规律的有机集合体。这样的整体具有调节和控制功能,它不仅使各个单位充分发挥自己的功能,而且通过部门间的相互作用,发挥其结构的功能,减少相互之间的摩擦与损耗。 高校作为一个系统,按照整体优化原则,在这里,我们可以将信访部门的作用视作E联,如果信访部门作用发挥比较好,则E联的取值就大于0,所以整体大于各部分功能之和,就实现了整体优化。否则,就很可能产生非整体优化的局面。 构建高校大信访格局,即建立高校内部各个部门共同参与校内校外互相联动、网上网下相互结合的信访工作格局[5]。一方面,要充分发挥高校办公室等部门的综合协调、整合资源、督查督办的职能,对信访所涉及的问题“横向联系到边” (相关职能部门及负责人)、 “纵向负责到底”(信访人员的诉求处理情况);另一方面,需要各单位共同参与、各负其责,从合理组合的原则出发,将信访工作列入部门工作职责范畴,建立责任追究制度,使信访工作中所涉及问题的解决得到体制上的保障,促进各部门职能和关系的理顺。同时,各单位和部门要规范和明晰工作流程、工作的注意事项,对于办理所需材料、办理流程、所需时间等提前在网上或者公告告知。对于涉及多部门的事项,信访部门要从整体优化的角度出发,加强职能部门间的横向联动,协调相关部门形成合力,更妥善地处理好师生诉求,避免信访问题拖而不议、议而不决、决而不办、办而不结,要“案结事了”,不留后遗症。 (二)以开放的观点主动适应校内外环境变化,在动态平衡中推进信访工作 系统科学认为,管理就是求得系统与环境的平衡。对于开放的高校来说,校内外环境的变化影响着学校各项工作的有序、稳定与平衡的状态。无论是历史遗留问题,还是现实发生的和未来可能要发生的问题,都需要高校管理者具有动态管理观念,从历史中得到经验教训,从现状中剖析本质联系,从未来中看到变化趋势,不断地对高校内部进行整顿、调整、改造,以便建立新的秩序、新的稳定、新的平衡。相对稳定的状态是高校各项功能发挥的前提条件。要达到动态的平衡,就需要有相应的调节控制机制。从信访部门承担的职责出发,我们认为,调节控制作用的发挥就要依靠信访部门的横纵向联系与协调沟通。 在具体工作方法上,要抓好信访工作机制建设,预防和化解信访问题。一是建立健全领导机制。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密切联系群众的政治优势,抓好组织领导,确保信访责任落实到位。坚持分级负责制,各级领导要按照工作分工统筹部署和调度协调分管系统、部门的信访问题,特别是突出信访问题的化解工作。二是完善保障机制。从人、财、物三方面入手,做好信访工作基础保障。加强信访干部队伍建设,通过开展信访业务培训等方式,提高信访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提供资金经费保障,专门用于信访突出问题的解决和救助;建设完善信访工作平台,包括实体信访平台(信访接待室等)、虚拟信访平台(信访网络服务平台)及相关设施、设备,为信访工作开展提供物质保障。三是创新工作机制。要大力推进信访工作创新,以“畅通、规范、公开、有效”为指导,从畅通拓宽信访渠道、规范信访工作、推行“阳光信访”、推动合理诉求有效解决着手,创新工作方法,千方百计推进信访事项解决,严谨细致地做好矛盾化解工作,增强信访公信力。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改革信访工作制度,实行网上受理信访制度,健全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机制。把涉法涉诉信访纳入法治轨道解决,建立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6]就我校工作实践来说,当前重点是要做好信访网络服务平台“师生e线”的运行推广工作。首先,要积极推进信访网络服务平台“师生e线”的功能整合和运行机制建设,以全方位的服务功能和健全的规章制度提升工作效果,从源头上减少信访问题的发生。其次,做好“师生e线”的推广宣传工作,引导信访人员多上网、少走访,让“数据多跑腿,群众少跑路”,逐步把网上信访作为解决信访问题的主渠道。再次,还要注意网上信访和网下督办相结合,既要做好师生诉求网上受理、在线流转办理工作,更要做好跟踪服务,督促各业务部门和单位及时回复信访人员所反映的问题,限期予以解决,责任到人,力求“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系统科学论文:系统科学视角下职业教育城乡统筹发展 [摘要]破解城乡二元教育结构,赋予城乡居民以平等身份来获取接受职业教育的机会,促进城乡职业教育资源要素的双向流动和优化配置,是当前职业教育系统关注的热点和难题。文章从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定格城乡职业教育二元格局困境、城乡职业教育内涵式发展方向背离城乡统筹发展趋势、城乡职业教育与区域经济结合度失调导致职业教育供需失衡三个方面揭示了城乡职业教育统筹发展过程中面临的问题,并基于公共服务均等理论、资源集约理论及产业关联理论提出了支持城乡职业教育统筹发展的可行策略。 [关键词]职业教育 城乡统筹 产业转移 二元格局 城乡职业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有助于深度挖掘我国丰富人力资源的内蕴价值,提高我国职业教育体系服务区域经济的能力。从城乡经济统筹发展角度分析,当前制约我国国民经济的健康与可持续发展的主要问题是就业人口问题和区域产业升级问题。就业人口问题主要集中体现为农村富余劳动力向城镇地区的非农产业转移问题。大力建构适应现代区域产业发展特点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着力促进农村职业教育事业的规模扩张和质量提升,有助于将众多的农村低素质劳动力人口转变为适应现代生产力发展所需的高素质产业技术人才,从根本上解决农村富余劳动力对农村经济稳健发展的制约问题。我国国民经济正迈向稳步增长的新常态发展阶段,制约产业结构升级的关键障碍是高级技术工人的匮乏。城市职业教育系统的办学资金和教学设施设备实力相对雄厚,技术娴熟型教师资源丰富,但城市生源受传统教育价值观的影响,多数不愿入读职业院校。农村职业教育系统的教学设施设备数量充沛但质量相对低下,教师总量庞大但对先进专业技术的掌握水平有限。城乡职业教育系统应当基于合作共赢理念来优化职业教育资源配置,结合地方政治与经济发展现状来制定城乡职业教育统筹发展策略,以有效促进城乡职业教育事业与城乡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 一、城乡职业教育统筹发展过程中面临的问题 (一)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定格城乡职业教育二元格局困境 1.城乡二元经济体制环境奠定城乡二元化职业教育发展格局。城乡职业教育发展水平失衡问题是我国城乡经济快速发展过程中难以避免的阵痛,其背后的核心逻辑在于城乡居民身份的差异性,以及由此引致的与城乡居民身份相挂钩的城乡居民所享有的福利差异性。国家在一定时代背景下实行的城乡户籍制度、集中发展城市工业战略和农产品统购统销政策,是导致城市与乡村地区经济差距加大的制度根源。由此造成的城乡二元分裂问题扩散到职业教育领域,最终表现为传统的相对落后的农村职业教育与少数较发达的城市职业教育并存的二元化职业教育发展格局。受城乡分割的二元经济社会结构的制约,在职业教育资源的投放上也呈现重城市、轻农村现象和东多西少的阶梯状。虽然职业教育主管部门认识到该发展模式的问题的严重性并力图消弭二元化格局的恶果,但在相对稳定的宏观政策格局约束下,其政策缺乏实效性。 2.城乡二元化职业教育格局下的农村职业院校在职业教育领域的话语权缺失,进而冲击农村社会与经济发展的人才基础。职业教育界对农村职业教育发展水平的相对落后性有着一定水平的认识,并采取积极措施来缩小城乡职业教育发展水平间的差距。凭借城市的政治与经济优势,城市职业教育管理者享有对农村职业教育发展方向和发展内涵的决策权。但是,当前职业教育宏观发展规划决策者多具有城市背景,缺乏农村职业教育经历,这使得其所制定的城乡统筹发展规划更多的是基于城市职业教育知识,其政策实质是将农村职业教育视为对居于相对发达地位的城市职业教育的补充。城市和农村的社会与经济发展资源基础不同,社会与经济发展逻辑也有较大差别,依据城乡统一的职业教育发展模式而非城乡统筹的职业教育发展模式来发展两地的职业教育事业,对于我国富有农村文化传统的职业教育而言是一种缺憾。农村职业院校对其自身发展战略话语权的丧失,使得掌握职业教育发展政策话语权者将农村职业教育的发展战略定格为培养城市工业化进程所需技术类人才的方向上,这种定位将农村职业院校排除在农村职业教育事业发展战略决策权外,缺少自主参与、自我决策的农村职业教育的改革历程势必艰辛,由此导致的农村职业教育发展严重滞后的现实势必影响城市职业教育发展的后劲,破坏城乡职业教育的和谐发展。 (二)城乡职业教育内涵式发展方向背离城乡统筹发展趋势 1.农村职业教育内涵式建设滞后于城市职业院校内涵式发展。城市产业化进程的加速吸收了大量农村富余劳动力,而城市产业升级则对农村富余劳动力提出了技术升级的要求。大力发展职业教育事业符合我国当前宏观经济发展的现实需求,国家教育管理部门为促进职业教育的发展而将职业教育机构设置权限下移到省职业教育主管部门,由此催生了职业院校办学规模的大幅扩张。但是,职业教育质量并未随着职业教育规模的扩张而同步提升,新建及扩建职业院校的教务管理水平和教学软硬件设施都处于相对短缺的状态,生均教学资源的严重匮乏影响了职业院校毕业生的素质与能力,进而降低了职业教育服务区域经济的能力。城市工业化所引致的技术类人才供不应求的职业教育现状提升了城市职业院校吸纳包括农村职业教育资源在内的各类职业教育资源的能力。由于农业产业的生产效率相对较低,在与城市职业院校展开职业教育资源竞争的过程中,传统的服务农村社会和农业产业的农村职业院校缺乏竞争资本,由此导致农村职业院校的专业职业教育教师的大量流失。因支持农村职业教育发展的宏观经济格局未改观,农村职业院校缺乏吸引新职业教育人才的经济实力,造成农村职业院校将其更多的办学精力放在了维系生存而非内涵式发展上,从而导致城乡职业教育内涵发展差距的进一步扩大。 2.城乡职业教育的内涵式发展方向与职业教育的城乡统筹发展方向相背离。职业教育系统的人才培养结构类型与城乡统筹发展战略所要求的人才需求结构不一致,其根源在于职业院校的专业设置理念短视化问题严重,缺乏对城乡统筹发展格局下的长期人才需求结构的有效预期,从而导致城乡职业教育的人才培养结构脱离社会与经济长期发展趋势所提出的人才需求结构。具体而言,部分职业院校片面地迎合当前区域经济发展热点来设置专业或者改造旧专业,其专业建设的基本出发点是谋求职业院校自身利益的最大化,但在经历短期的火热招生洗礼后,却又陷入了毕业生就业难的尴尬境地。 (三)城乡职业教育与区域经济结合度失调导致职业教育供需失衡 1.城乡职业教育的总量供需失衡和结构化供需失衡问题并存。自我国正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来,国民经济的快速增长拉动了职业教育需求,我国职业院校技术人才呈现供不应求的状态。但是,区域经济对技术人才的需求与职业院校的技术人才供给之间并非简单的线性关系,现实社会中的技能型人才供需关系的影响要素呈非线性关系。部分职业院校缺乏对人才市场的深入调研,对区域经济发展所需的特定专业技术人才的规模和质量缺乏必要认知,这导致职业院校的专业技术人才供给结构与区域经济发展所需专业技术人才结构之间产生错位。解决技术型人才供求均衡问题的要点并非在于作为供给方的职业院校,而在于技术型人才需求方。技术型人才需求方需求信息的不透明性导致人才供给方难以清晰直观地了解到需求方信息,从而延长技术型人才供给方和需求方的信息匹配时间。另外,从技术型人才需求信号发出到人才需求得以满足之间的时间间隔较长也导致职业教育人才供需失衡问题。区域经济的人才市场对技术型人才的需求信息呈现动态变化态势。技术型人才需求与供给匹配结果虽可迅速反映为技术型人才的市场价格,但职业院校从获悉特定专业的人才短缺或人才过剩信号到学院做出调整该专业人才培养规模决策,再到该专业职业技术人才的成功培养所需的周期较长。考虑到职业院校人才培养的长周期属性,由供需双方信号传递时滞问题所引致的技术人才市场的供需失衡问题难以被消除。 2.城乡职业教育系统缺乏与区域经济互动的有效平台。城乡职业教育系统服务区域经济企业的过程是职业教育系统人才服务功能的发展与完善过程,横亘在二者之间的主要问题是沟通平台缺位制约了技术人才供需信息的顺畅交互。从政府层面而言,职业教育主管部门惯于采取过分强调政府行政干预的传统方法来治理区域产业经济与城乡职业教育统筹发展问题。由于企业参与职业院校技术型人才培养的过程实质上是企业对其所需人力资源类型的投资行为,这决定了利益基础在促进企业与职业院校间建立合作关系中的核心地位。而在单纯行政干预下的职业院校与企事业单位的互动关系缺乏利益交集基础,难以建立深入和持久的合作机制。 二、系统科学审视城乡职业教育统筹发展策略 (一)基于公共服务均等理论的城乡职业教育统筹发展策略 1.推动政府主导型职业教育发展模式。城乡统筹职业教育发展战略目标是统筹职业教育规模及职业教育质量,确保城乡职业教育办学结构与城乡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城乡职业教育办学效益与职业教育的社会投入成比例。职业教育在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实现社会公平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从这个意义上讲,农村职业教育具有半公共产品属性,需要政府公共力量的支持。职业教育主管机关应坚持以政府为主导的市场调节式职业教育发展模式,结合各地的区域经济发展现状来定位本地职业教育统筹发展方向,并根据各地的职业教育发展基础来稳步提升职业教育发展质量。地方政府应当从财政拨付办学经费层面有效调控城乡职业院校的发展水平。各地职业教育主管部门对上级政府拨付的用于职业教育的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和本级政府的财政拨付款实施统收统支式统筹管理。职业教育主管部门通过深入调研生均所需实际办学经费来确定财政拨付办学经费的实际额度,并按资金用途足额拨付给各职业院校。针对农村职业院校贫困生较多的问题,地方职业教育主管部门应当在落实国家对职业教育的财政支持政策基础上,对职业院校中的农村生源贫困学生给予学费减免和生活费补助支持。地方政府对农村贫困生的财政支持并非单向的财政资源耗费,而是对促进区域经济长期发展的人力资源投资。这是由于农村职业教育可以有效提升农村居民的职业技能,消除农村劳动力转移的技术障碍,促进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高效农业产业领域转移。 2.以城乡职业教育机会均等化为切入口来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进程。城乡职业教育事业发展有助于提升城乡居民掌握社会化大生产所需技能的能力,增进区域经济社会各界成员间的融合,以有效应对新技术进步对弱势群体所提出的生存挑战。城乡职业教育公共服务均等化本质是指在政府职业教育主管部门主导下,以城乡职业教育资源统筹规划方案为指导,通过城市与农村地区的职业教育资源的优化配置方式,实现城乡居民享有大致公平的职业教育机会的权利。城乡职业教育基本公共服务的有效供给应当注意如下要点:一是城乡职业教育基本公共服务的有效供给要求政府转变以经济为中心的单调式政绩评估方式,转而建立起以政府提供公共服务水平为标准的政绩衡量新体系。二是城乡职业教育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均等化并非简单的人人享有同样的职业教育服务,而是城乡各阶层民众享有均等的接受职业教育的机会,其均等化落脚点在于城乡居民享有职业教育的机会权的相对均等性,其公平性则内蕴着相对性的含义。三是城乡职业教育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均等化要求突出对包括农村生源在内的弱势群体的人文关怀性。地方政府要保障包括城乡居民在内的全体公民接受职业教育的均等机会,使得出身境遇不同的城乡居民都能有尊严地从事各类社会工作。将职业教育纳入政府供给的城乡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的发展战略的首要内容是拓宽接受城乡职业教育人口的基本覆盖面,将城市与农村地区的失业和半失业者、失学者、妇女群体和残障群体纳入城乡职业教育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对象。 (二)基于资源集约理论的城乡职业教育统筹发展策略 1.实施区域范围内城乡职业教育资源的集约化统筹发展战略。在城乡区域职业教育资源总量有限的约束下,城乡职业教育资源的粗放式配置模式将增加职业教育存量资源配置的无序性和职业教育增量资源的无效性。各地职业教育主管部门应当积极推进区域职业教育资源集约化战略,通过优化区域职业教育资源配置方案的方式来积极推进集约型职业院校建设,使本地区职业教育事业步入良性发展循环系统中。职业院校的常设专业在长期办学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办学经验,城市与农村职业院校应当结合自身办学特色,集中其职业教育优势资源,形成支持区域范围内城乡统筹发展的精品职业教育专业。由于职业教育资源的生均办学经费开支高于基础教育阶段的生均办学经费支出水平,办学经费短缺势必对职业教育质量造成持久性冲击,削弱职业院校毕业生对用人单位的吸引力,降低学生报考职业院校的积极性。职业教育资源集约化战略有助于城乡职业院校消除专业重复性建设所造成的办学经费开支浪费问题。职业院校可将削减的重复性专业建设占用的办学经费开支用于打造特色化精品专业,增强职业教育资源的利用效率,提升职业院校特色专业的人才培养质量。 2.推进跨区域职业院校师资力量统筹配置战略。职业教育管理部门应畅通城乡职业教育互动渠道,建立有序的职业教育资源流动机制。城市与农村职业院校应当统筹职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通过城乡职业院校间的职业教师交换工程来促进农村地区职业教师队伍从业素质的提升和师资队伍结构的优化。由于城市与农村地区职业院校的薪酬待遇和工作环境存在显著的差异性,在推进城乡职业教师交换工程时,职业教育主管部门应充分考虑教师的切身经济利益,在保障参与城乡职业教师交换工程的职业院校教师的薪酬福利水平不降低的前提下,优化农村职业院校的既有师资队伍。农村职业院校可在专任教师整体队伍相对稳定的基础上,适当加大兼职教师占比,以形成专兼教师合理搭配的师资力量格局。通过引入城市职业院校优质教师资源,可以对农村地区原有职业院校教师施加良性的竞争压力,为农村职业院校培育掌握新知识和新技术的师资力量。农村职业院校还可大量吸收社会各界优秀的管理人才和工程技术人才,以有效弥补农村职业院校实践类教学实力相对不足的缺陷。 (三)基于产业关联理论的城乡职业教育统筹发展策略 1.与区域经济支柱产业之间建立起关联发展机制是统筹城乡职业教育发展战略的重点。当前我国改革事业步入深水区,宏观经济发展基本面从过去的高速增长向新常态的稳定增长方向转型,调整产业结构成为促进区域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的新主题。这要求城乡职业院校采取可行的因应策略以配合当前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型和区域产业结构的升级需要。当前区域经济产业结构正朝着高技术化、高经济附加值的方向发展,各种基于新兴技术的新兴产业层出不穷。城乡职业院校应与区域产业建立起有效的信息沟通机制和工作关联机制,通过创新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的方式来适应区域经济产业结构的调整。同时,随着区域产业结构升级,产业链内部分工合作关系日益复杂,产业内部各企业资源的整合度和产业外部的跨产业关联度日臻强化,区域经济以实现产业链整体竞争力的方式来参与全球化的产业竞争。新的产业链竞争格局决定了单所职业院校的有限办学资源难以独立担负全产业链竞争所需人才的培养工作。城乡职业院校需强化区域范围内的校际合作,增强其服务区域产业链系统的能力。地方职业教育主管部门可以按产权市场规律来将地方各职业院校整合为职业教育集团,以产权为纽带来强化城乡职业教育系统内部成员间的有机联系。城乡职业院校可通过行业协会等形式来建立起松散型城乡职业教育联盟,以增强城乡职业教育系统的自组织能力。同时,城乡职业院校也可基于职业教育集团或职业教育联盟平台来与区域产业链企业签订人才培养订单,强化职业教育系统与区域产业系统之间在人力资源培养领域的协调力度。 2.促进就业结构与产业结构互动是城乡职业教育统筹发展的要点。职业院校毕业生的就业结构揭示了区域产业结构的内在特征,职业院校毕业生的岗位收入水平则直接揭示了区域产业发展水平。基于职业教育的人才培养目标来讨论,职业院校的办学终极目标指向解决学生就业问题,以有效满足区域经济发展对技能型人才的需求。这决定了城乡职业教育事业统筹发展策略的制定应当以深入调研区域经济的人才市场需求为前提。当前制约城乡职业院校统筹发展的首要障碍在于城乡职业院校之间存在围绕生源争夺和就业市场竞争问题的冲突。诱发城乡职业院校冲突的根源在于各职业院校的办学方向重叠,以及因办学实力相对薄弱使得各职业院校停留于低层次的招生就业竞争。城乡职业院校的低技能型人才培养模式限制了区域产业升级的空间,区域产业升级受困则反向作用于城乡职业院校,迫使其通过持续培养低技能型人才来满足区域经济的低级产业的发展需求。为此,城乡职业院校需增强在高技能型人才培养领域的合作,以大规模的高技能型人才供给来推动区域经济形成新兴高技术产业链条,以新兴高技术产业来促使区域经济体内的人力资源需求结构变迁,进而以大规模的高技术型人力资源需求来拉动区域职业院校的人才培养层次升级。上述区域经济的产业演进与就业结构之间良性互动关系促成了地方职业院校的高技能型人才培养和区域产业企业的高技能型人才需求之间在新技术水平上形成新供需平衡关系。 系统科学论文:系统科学哲学研究论纲 [摘要] 从本体论、认识论和方法论三个方面构建系统科学哲学论纲:系统科学哲学之本体论研究包括系统科学的“语词系统”、系统的存在状态及其特征和系统科学的元研究;系统科学哲学之认识论研究包括系统如何可能、系统科学知识如何可能和系统科学的认识如何可能;系统科学哲学之方法论研究包括系统科学方法的具体内容及其相互关系、系统科学方法的性质及其原则、系统科学方法论的元研究和系统科学知识是如何获取的。三个方面具有内在一致性,共同构成系统科学哲学研究论纲的有机整体。 [关键词] 系统科学;系统科学哲学;论纲;本体论;认识论;方法论 系统科学哲学的研究是系统科学相关研究的思想基础。系统科学哲学不同于贝塔朗菲、拉兹洛等人提出的系统哲学,从学科定位看,前者属于具体科学哲学问题的探讨,后者属于自然哲学的探讨,也有学者把二者等同对待。[1]论纲可以成为系统科学哲学展开研究的重要框架,苗东升曾经做过相关研究[2]1820,从国际视阈看尚显不足。随着近些年来系统科学的高速发展,系统科学哲学研究的重要性日益凸显。本文将在国内外系统科学研究差异比较[3]的基础上,从一般哲学的本体论、认识论和方法论三个方面系统阐述系统科学哲学研究的主要内容,尝试为系统科学哲学的研究提供研究纲领。 一、系统科学哲学之本体论 系统科学哲学本体论的研究是以一般哲学的本体论研究为基础的。“本体论”这一范畴最早是由德国经院学者郭克兰纽首先提出来的,他将其解释为“形而上学的同义语”[4]35。简单来讲,本体论是“研究存在的理论”[5]6667,“是对是、存在和实在的最一般的学科或研究。 这个术语的一个非正式含义是指,……即哲学家思考世界由什么构成。……但是,更正式的含义,本体论是通过确定所有本质范畴和阐明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来表征实在的形而上学方面。”[6]2122 “本体论的首要任务是提供范畴的详细目录,即实在的最一般分支。”[6]23 系统科学哲学之本体论研究比一般哲学本体论研究要具体一个层次,或低一个层次。系统科学哲学本体论研究从系统科学基本范畴开始,涉及系统及其系统的关系性存在本身的问题、系统演化与生成问题,以及对系统科学的元研究等问题。以哲学上的本体论范畴为基础,本文把系统科学哲学之本体论的研究内容总结为以下三方面: 第一,系统科学基本范畴或“语词系统”。吴彤在复杂性科学研究中,提出学术研究应该从基本概念开始的思路,他认为对于复杂性科学或非线性科学的研究应该从复杂性、非线性的概念或含义开始。[7]系统科学涉及范畴很多,尤其是在不同学科中又存在不同含义。库恩后期试图在某种程度上用“语词系统”代替其有重要创建但富有争议的“范式”范畴,对系统科学语词系统的研究,是作为范式的系统科学研究的重要内容。库恩意义上的科学革命就是用一套新的语词系统代替原来旧的语词系统。[8]金吾伦对库恩语词系统的主要性质进行过总结,总体上说就是“由一套具有结构和内容的术语构成;诸术语构成一个互相联系的网络。一本辞典就是具有一套特定结构的词汇”[9]。系统科学范式已经逐渐形成[10],一种新的语词系统将逐渐代替经典科学的语词系统,最明显的体现就是诸多系统科学范式下的术语或范畴开始出现并逐渐代替经典科学的诸多范畴。Flood和Carson在系统科学研究中,简要介绍了61个系统科学范式内的术语和概念,如组织整体、关系、反馈、输入、输出、环境、开放系统、内稳态、熵、适应性、控制论、黑箱、正反馈、负反馈、整体论、系统方法论等。[11]521Ackoff早在20世纪70年代就认识到了“系统”这一概念在当今科学中的重要地位,他试图建立起一个系统概念的系统,在他的体系中,主要介绍了11种系统类型、4种系统变化、11种系统行为类别,另外,他还对系统及其元素之间的关系、适应性和学习、组织等涉及的共32个范畴或术语进行了系统探讨。[12]吴彤也对系统科学涉及的一些基本概念进行了深入研究。[1314]语词系统的研究是伴随着系统科学发展而发展的,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术语或范畴的扩展;二是术语或范畴之间组成的网络关系的发展。 第二,系统的存在状态及其特征。这里的系统包括贝塔朗菲提到的“实在系统和概念系统两类”。[15]460国外诸多学者都在这方面进行了深入研究,贝塔朗菲对系统的界定以及对系统特征的研究[16]、拉兹洛《系统哲学引论》中第一部分“一般系统论”的探讨[17]、邦格的科学唯物主义以及系统本体论的探讨[1819]等都属于这方面的研究。国内也有诸多学者对系统进行了研究,如陈忠等人的《现代系统科学学》的第一部分“基础系统论”基本上都属于这方面的研究[20]3165;苗东升在《系统科学大学讲稿》中对系统的概念、系统的结构、系统的环境、系统的功能、系统的属性、系统的形态与状态等问题进行了系统说明,比较全面地介绍了存在的系统的状态及其特征。[21]系统的演化也是系统的重要存在状态,所谓系统的演化,“包括系统的孕育、发生、成长、完善、转化、消亡等”[22]42。演化特征是系统科学区别于经典科学的重要特征,因此,对系统演化特征的研究也是系统科学本体论研究的重要内容。对系统的存在状态及其特征的研究为系统科学哲学的探讨提供了现实材料,同时它也是系统科学基础理论研究的逻辑前提。 第三,系统科学的元研究。这一方面的研究主要包括:系统科学的学科定位、系统科学的存在状态、系统科学的发展演化、系统科学的理论体系等。诸多国内外系统科学研究的学者几乎都涉及了这方面研究,只是研究视角、问题不同。几乎每本系统科学著作在开篇或第一章都会直接涉及这方面的内容。自钱学森以来,诸多国内外学者都构建了自己的系统科学理论体系,这些研究都属于该方面内容。Gigch在20世纪80年代初做的系统科学分类学研究也是这方面研究的重要代表,他以系统科学主要关注的问题为出发点,依据两个不同的标准对系统科学进行了分类学研究,把系统科学分为理论本体型、应用本体型、理论概念型和应用概念型四种不同类别,并对应着不同的系统理论类型。[23]179191当然,在这个方面,对系统科学各论,如一般系统论、控制论、耗散结构理论、混沌学等相关学科存在状况的研究,也属于系统科学哲学本体论研究的范围。 二、系统科学哲学之认识论 认识论是由“苏格兰哲学家J.F.费利尔在《形而上学原理》(1854年)一书中首先使用的”。[4]719在《剑桥哲学辞典》中对认识论进行了明确阐述:“认识论:知识和辩护的本质的研究;具体说,是对知识和辩护的(1)定义特征、(2)存在的条件和来源、和(3)限制的研究。这三个范畴代表了传统哲学三个方面的争论:知识和辩护的分析、知识和辩护的来源(如唯理论和经验论)和关于知识和辩护的怀疑论的生存能力。”[24]273“认识论试图解释知识和理性信仰的本质和范围。它的范围也包括阐述和评价各种怀疑论结论的论据。”[6]270徐向东把传统认识论的研究归结为五个问题:分析问题、划界问题、方法问题、怀疑论和认知辩护问题以及价值问题。[25]简单总结为一句话:认识论回答认识或知识如何可能,主要探讨作为存在的认识的本质及发生、发展的规律,以及对认识的辩护等。 系统科学哲学之认识论研究的主要内容可以简单概括为系统科学知识如何可能的问题。这里的知识主要指系统科学科学学科(钱学森等人称之为系统学)的知识,也包括技术学科和工程学科。系统科学哲学认识论的建构论转向使其在研究内容方面明显区别于经典科学。系统科学的认识论研究在学科内部具有重要地位,甚至Gigch直接把系统科学称之为认识论领域的学科。[26]对于该问题的探讨主要包含以下三方面内容: 第一,系统如何可能。系统的存在是系统科学知识可能的基础,因此对于该问题的探讨是系统科学之认识论研究的首要内容。和经典科学的研究类似,国内外对于该问题的研究也主要存在两个对立的观点:实在论与建构论,部分观点处于二者之间。实在论观点认为,系统客观存在于现实世界,系统科学是对现存的系统进行研究的科学。部分国内外学者坚持实在论观点,国外较有代表性的是加拿大系统哲学家邦格,他认为:“每个事物都是系统或系统的成分。这一原理对具体事物和观念都同样适用。原子、人、社会以及他们的成分和由它们所组成的事物都是这样。”在他看来没有孤立的事物,“世界是系统的世界”[18]1120。马克思的辩证唯物主义系统观也是典型的实在论观点。国内学者中,大多数都持实在论观点。如苗东升认为:“现实世界中系统是绝对的、普遍的,非系统是相对的、非普遍的……一切事物都以系统方式存在”[22]22;许国志等人编辑的《系统科学》也持这样的观点,认为“系统是一切事物的存在方式之一”[27];另外,李曙华[28]、陈忠[20]、邹珊刚[29]等人的著作也都是建立在实在论基础之上。持建构论观点的代表人物是Klir,他认为:“所有系统都是人工抽象物。它们不是自然呈现给我们被我们发现的,而是我们通过我们的感知和精神能力在经验领域内的建构。要求与真实世界对应的系统概念是虚幻的,因为没有办法核实如此的对应。除了通过经验以外,我们没有机会接近真实世界。”[30]88,[31]Bhola同样认为系统“边界”不是先验存在,而是被系统思考者在主观内容上为了专门的需要建构起来的。[32]Boulding认为:“系统没有必要与我们周围的真实世界相联系。它研究所有从任何具体情景和经验知识中抽象出来的可以想象到的关系。”[33]当然,除了坚持这两种观点的学者以外,还存在大量学者像哲学认识论研究一样行走在实在论与建构论之间,本文不再多述。总之可以说,对该问题的回答,两种观点并行,国内实在论观点占优,国外建构论观点占优。 第二,系统科学知识如何可能。知识如何可能的问题是哲学认识论的核心问题,当然在系统科学哲学这里也必然是一个重要的需要探讨的问题。哲学认识论对于知识如何可能的探讨是不区分经典科学与系统科学的,但是以前哲学探讨所针对的或主要使用的基础性资料都属于经典科学知识。无论是从知识本身的特征还是从知识的获得途径看,系统科学知识相对于经典科学知识都发生了重要变革,这必然为系统科学知识如何可能的问题提供新的材料。系统科学知识的出现和发展必将改变传统认识论中的某些观点,同时,也使新的认识论观点成为可能。国内外对该问题的具体研究现在还比较少,日后有待研究的进一步展开和深入。对于该问题的回答,同样主要存在两种观点:实在论或建构论,以及行走在二者之间。在经典科学界,实在论观点明显占据主体,但是,在系统科学界则明显不同,建构论已经逐渐成为了系统科学界的主流观点。[30]对系统持实在论或建构论观点的人基本上对系统科学知识持相同的观点。在系统如何可能问题的探讨中已经对主要代表人物进行了说明,不再重复。国内系统科学界大多数学者都坚持实在论观点。对于系统科学知识如何可能持建构论观点的人除了上文提到的Klir以外,Vmos也是系统科学建构论的重要代表。[34]总之,对于该问题的回答构成了系统科学哲学之认识论的重要研究内容。 第三,系统科学的认识如何可能。认识如何可能是对系统科学认识本身的探讨。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认识论主要研究认识自身,认识的本质、结构、过程等。系统科学哲学认识论的这部分研究内容即是建立在马克思主义哲学认识论基础上对系统科学认识进行哲学探讨。苗东升系统科学哲学论纲中的认识论即是在这个方面的研究。[2]1820系统科学的认识过程相对于经典科学的认识过程而言已经发生了显著变化,它不再依托传统的获取知识的模式――“观察―归纳”或“假说―演绎”。系统科学认识模式逐渐转化为哲学思辨、系统仿真建模等方式,如一般系统论就是通过哲学思辨获取系统的相似性或同型性,从而建立系统的一般理论;控制论也是通过思考动物与机器的结构同型性或相似性而创立的理论。正是由于系统科学认识方式已经发生了明显变化,因此必然要求对系统科学的认识进行专门探讨,通过对认识的结构、认识的过程、认识的方法等的深入研究洞悉系统科学认识的本质。这种研究不仅可以推进系统科学认识方法的发展,进而推进系统科学理论和方法的进步,还可以反过来影响哲学认识论的发展。系统科学认识论相对于一般哲学认识论而言,更加接近具体科学,必然为更一般层次的哲学认识论的发展提供重要例证,推进哲学认识论的发展。国内外系统科学界对这个方面的研究都不是太多,且有待深入。国外系统哲学界基本上不在这个视角上进行探讨,但是他们在系统科学方法论的研究中渗透着诸多这方面的内容。国内这方面的研究也不是太多,李建中对系统认识论的研究属于这个方面,他在比较了黑格尔、马克思的认识论基础上对系统认识论进行了一定探讨。[35]苗东升对这个问题也进行了初步探讨。[2]1820,[36]在这一角度上,系统科学认识论与方法论的研究存在诸多交叉之处,某种程度上具有一致性,对认识过程的研究事实上就是对认识方法的研究。因此,这方面的研究可以成为沟通系统科学哲学认识论与方法论的桥梁。 从系统科学哲学认识论的发展和研究内容、问题来看,它并没有带来认识论领域的根本变化,只是为认识论的研究增加了新材料、提出了新问题。或者说它并没有带来认识论模式的变革,只是改变了不同观点在认识论中的地位。系统科学认识论的研究会伴随着哲学认识论的研究永远进行下去,也许人类理性永远无法得出确定性的结论,正像哲学也许正在做一件注定失败的事情一样。[37] 三、系统科学哲学之方法论 一般来讲,方法论是“关于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方法的学说和理论”[5]8。20世纪中叶以来,西方科学哲学界关于方法论的研究出现了一股新趋势,主要表现在冲破对科学理论静态的逻辑分析,从而把对方法论的研究同科学发展史联系起来,如波普尔、库恩、拉卡托斯和费耶阿本德都试图从方法论角度说明科学理论的革命和发展。[4]205在《剑桥哲学辞典》中给出了一个兼容以上但更偏重于后者的论述:“方法论是科学哲学的一个分支,它与知识论密切相关,探究科学达到关于世界的预置真理的方法和批判性地探究这些方法的基本原理。在科学中理论被承认的问题,证据和假说之间确证关系的本质,科学断言能被观察数据证伪的程度等这些问题都是方法论所关注的问题。”[24]700总之,在当今科学哲学界,方法论在两种含义上被使用:一是论“科学研究的方法”,即对科学研究方法的研究;二是科学的规范性研究。从亚里士多德的《工具论》到培根的《新工具》,以及国内李志才等的《方法论全书》、吴彤的《自组织方法论研究》、黄欣荣的《复杂性科学的方法论研究》等都是在第一种含义上使用方法论的。第二种含义是知识如何获取或为获取的知识进行逻辑辩护。从波普尔、库恩,到拉卡托斯、费耶阿本德等都是在这一意义上使用的。 系统科学哲学之方法论即是以系统科学方法为研究对象,探讨获取系统科学知识的路径及其特征。“系统科学首先具有科学方法论的意义”[2]1820,进一步讲,系统科学就是一门方法论性质的学科。[20]13,[23],[29]1,[3840]Klir把系统科学方法论看作通常意义上一门学科三个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之一[41],Flood等人也提到“系统科学的一个重要研究领域是通过方法论把它的概念应用到当今的解决问题、计划和决策当中”[11]5。国外系统科学界探讨的系统科学方法论主要涉及硬系统方法论、软系统方法论、批判系统方法论等,但主要是介绍解决问题的方法,而非对方法进行系统的哲学研究;国内相关研究刚刚展开。本文把系统科学方法论的研究内容总结为以下四方面: 第一,系统科学方法的具体内容及其相互关系。方法论的核心内容是论方法,因此,对系统科学方法具体内容的探讨就成为了系统科学方法论的首要也是基础性内容。从时间顺序来看,系统科学方法的内容可分为三个阶段,传统系统科学方法(一般称老三论时期的系统方法)[42]、自组织系统科学方法[43]和各种系统思考方法。系统科学方法之间的关系、方法体系即分类学探讨是该部分的第二个研究内容,即以具体方法的研究为基础系统梳理系统科学各种方法之间的关系,并尽可能建立起系统科学方法体系。国内外对系统论、信息论、控制论方法相互关系的研究相对比较深入,但是对于所有的系统科学方法而言,这方面的研究还刚刚起步,国内外少有系统研究。陈忠把系统科学方法论内部方法的相互关系进行过初步分析,划分了三个层次:“系统科学方法论原则”;“以各种理论为出发点的各种认识系统规律性的方法,处理系统一般问题的方法”;“针对某类具体的系统问题的方法”。[20]613614对系统科学具体方法的分类学研究为方法论的后续研究提供了体系化的研究对象。 第二,系统科学方法的性质、特征及其原则。系统科学各方法之间存在着内在联系,构成一个有机体系。对这些方法的性质、特征以及原则的探讨有利于更全面地认识系统科学方法的整体特征,有利于系统科学方法的普遍运用,也使得系统科学方法自身更加系统。魏宏森在20世纪80年代初的时候就对“系统科学方法论的基本特征”进行了探讨,提出了系统科学方法论具有的八大特征[42]6470,但是笔者认为,作者所谓的特征应该是系统科学方法的特征而非方法论的特征。当前学界诸多对系统科学方法论性质、特征和原则等的研究事实上都是对系统科学方法的相关研究,对方法的研究恰恰是方法论研究的重要内容。吴彤在具体阐述自组织方法的基本内容基础上研究了自组织方法论的几个重要特性[43],朴昌根对系统方法的基本原则进行了简要总结[44],Laszlo对系统哲学方法论的原则以列表的形式进行了说明[45]。对系统科学诸多性质、特征等的研究对于方法的实践应用以及方法论研究都能起到巨大推动作用。 第三,系统科学方法论的元研究,即系统科学的学科地位、特征及其哲学意义。这部分内容属于系统科学方法论的元研究,即对系统科学方法论自身进行的研究。系统科学方法论是以哲学上的方法论为基础,区别于经典科学方法论发展起来的理论体系。系统科学方法论学科地位的研究涉及其与系统科学哲学、系统科学的具体科学之间的关系,认清它们之间的相互作用对于系统科学的整体发展大有益处。所谓系统科学方法论的特征是指与经典科学方法论的差异,深入理解两者的差异才能从根本上弄清系统科学方法论相对于经典科学方法论所引起的革命性变革所在。对这种变革的探讨是系统科学哲学研究的重要内容。对系统科学方法论学科性质的认识反过来会促进系统科学方法的发展和完善。总之,对方法论的元研究至关重要,Warfield认为,科学由两部分组成,“主体”和“方法论”,他认为:“没有方法论的主体就像没有身体的脑袋;没有主体的方法论就像没有脑袋的小鸡,在血腥的牲畜棚里戴着枷锁扑腾。”[46] 第四,系统科学知识是如何获取的。以系统科学知识为对象的方法论研究在学术界尚未引起重视。传统科学哲学主要就是探讨方法论问题,从孔德等人的实证主义到波普的证伪主义,再到库恩的范式理论、费耶阿本德的反对方法等都是为知识如何获取提供理论辩护,但是他们的理论主要针对的是以实在论为认识论基础的经典科学知识。对于部分坚信实在论的系统科学家而言,传统科学哲学的方法论虽然存有诸多争议但依然适用。系统科学认识论方面的建构论转向必将引起方法论的重要变革。以建构论为基础的系统科学知识如何获取,或者说是否存在获取这种类型知识的原则或方法就成为了系统科学方法论的重要研究内容之一。笔者认为,由于系统科学知识及领域的特殊性,相关的方法论研究前景广阔,甚至有可能在某种程度上复苏传统科学哲学,笔者将另文专门探讨该问题。 四、结语:研究纲领的一致性 正像哲学上的本体论、认识论和方法论具有内在统一性一样,系统科学哲学之本体论、认识论和方法论研究也具有明显的内在统一性。本体论的研究提供“是什么”的问题,即系统、系统科学以及系统科学知识是什么的问题;认识论回答系统科学知识“如何可能”的问题,为获取系统、系统科学知识的合理性进行辩护;方法论的研究提供知识“如何获取”的问题,即获取知识方法的研究。这种内在统一性,相互影响、相互促进,共同推动系统科学哲学乃至具有跨学科统一性的系统科学的发展。系统科学哲学除了以上三方面主要内容之外,还包括其他一些哲学问题的探讨,如系统科学价值论、系统科学引起的观念变革、系统科学及其技术与社会的关系等问题。对所有相关哲学问题的探讨必将加深对系统科学理论、方法及其技术成果的认识,同时推进系统科学哲学的研究进程,为哲学知识论的探讨提供重要的基础原料。诸多因素之间的相互作用可以形成一个正反馈回路,最终推动系统科学的发展。 系统科学论文:面向MPA学员开设系统科学课程的探索与实践 摘 要 探讨了面向MPA学员开设系统科学课程的必要性及意义,从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方面介绍了国防科技大学面向MPA学员开设系统科学课程的教学实践,为完善MPA教育课程体系提供有益的参考。 关键词 公共管理硕士 系统科学 复杂系统 公共管理硕士(Master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缩写为MPA)是为适应社会公共管理现代化、科学化和专业化的要求而设立的,其培养目标是为政府部门及公共机构培养德才兼备、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的管理人才。课程设置在MPA教育中起着十分关键的作用,合理的课程设置有利于学员知识结构的构建以及指导学员的工作实践。我国MPA课程设置尚处于初步完善阶段,课程结构一般分为核心课、选修课、社会实践与研讨。本文讨论了面向MPA开设系统科学选修课程的必要性及意义,并介绍了国防科技大学在开设相关课程方面的探索与实践。 1 面向MPA学员开设系统科学课程的必要性与意义 MPA专业学位教育的学科基础是作为公共部门管理及政府管理研究领域的公共管理学。公共管理学研究的是公共组织尤其是政府组织的公共管理活动,是研究公共管理机构的组织机构设置、管理过程、管理手段、管理效能及其规律性的科学。随着信息化、全球化和科学技术发展,公共管理问题日益复杂,其理论和实践都已经发生了深刻的变化。① 公共管理研究对象复杂是公认的,而且其研究重点、范围还在不断发展变化,有学者形象地将其比喻为“变形虫”。②单一学科、简单还原论的方法是难以满足公共管理科学这种“变形虫”式发展的需要。事实上,围绕社会公共事务的解决,研究者已经自觉或不自觉地整合来自各学科的知识和方法,包括政治学、经济学、社会学、管理学、数学、统计学、运筹学、未来学和系统分析等。多学科交叉与方法融合始终伴随着公共管理的发展,非还原论研究策略也为公共管理研究提供了新的思路。但是,由于公共管理研究是以问题为导向的,目前对方法的关注主要来自统计学、数学、管理学等其他领域的研究者。当以复杂系统为研究对象、方法论研究为特点的系统科学发展并日益受到其它研究领域关注的时候,公共管理学相关的研究还不多见,也不十分系统,这样的情况在国内尤为突出。③④ 系统科学是一门研究事物整体的学科,是一门从事物整体性的角度观察世界、研究事物、认识问题的学问,是人类对于系统规律认识的总结。⑤系统科学作为横断学科,比一般的交叉学科如生物物理等涵盖的范围更宽。系统科学把事物看做系统(物理系统、化学系统、生物系统、经济系统、社会系统),在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各领域的大量实际经验的基础之上,总结出人类认识、描述、设计、管理、控制系统的一般性的理念、方法与具体步骤,是各门学科的方法论和基础。系统科学以系统论为哲学基础,一般系统学作为基础理论,运筹学、控制学、信息学等为基本方法,以系统工程为工程技术,为人类从整体的观点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提供了一整套的思想理论和技术方法。 面对当今世界,科学技术迅猛发展,经济全球化,各国的高等学校都在进行教育改革,探索如何培养适应时代要求的人才。加强通才教育,提高学生的思维素养,重视文理相通,扩展学生的视野,已成为高等教育界的共识。MPA学员作为政府部门以及非政府公共机构的高级管理人才,除了学习公共政策分析、公共管理学等专业选修课程,还非常有必要学习系统科学这类通识性选修课程,其意义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层面:(1)系统科学的思维。通过系统科学课程的学习可以培养MPA学员从整体出发、从全局出发考虑问题的系统思维以及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2)系统科学的方法。通过系统科学课程的学习使得MPA学员掌握构建、管理、运行公共组织以及合理高效处理公共事物的方法。(3)系统科学的工具。通过系统科学课程的学习使得MPA学员掌握相关系统建模、分析、仿真的工具。 2 面向MPA学员开设系统科学课程的教学实践 国防科技大学是在钱学森倡导下在国内最早开设系统工程专业的高校之一,遵照钱老的专业建设思想和规划,经过20多年建设和发展,取得了丰硕的教学科研成果。⑥依托相关学科优势,作为全国首批试办MPA的院校之一,国防科技大学自2001年招生以来,开始面向MPA学员开设系统科学课程,不断探索、积极改革,取得了良好的教学效果。 2.1 教学目标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员熟悉系统科学的基本概念和发展历程,重点掌握动态系统理论、自组织理论、复杂适应系统理论、复杂网络理论以及系统工程方法论,使学员具备初步运用系统思想、理论、方法分析和解决公共管理中的复杂系统问题的能力。 2.2 教学内容 按照钱学森提出的系统科学体系结构,系统科学可分为“三个层次一座桥梁”,其中系统学为基础科学层次,信息学、运筹学、控制学等为技术科学层次,系统工程为工程技术层次,系统科学哲学为连接系统科学与哲学的桥梁。具体教学内容包括如下。 第一讲:系统科学的基本概念。 重点介绍系统的定义及其相关概念,包括系统的分类、结构、行为、功能、状态、演化;系统科学的概念及内涵;系统科学的体系结构。 第二讲:系统科学的发展历程。 主要介绍古代系统思想的萌芽;近代科学中的系统思想;现代系统科学的兴起与发展;系统科学在中国的发展。 第三讲:系统学基础理论。 主要包括确定动态系统理论,包括轨道、暂态和定态解、轨道稳定性与结构稳定性;随机动态系统理论,包括随机过程与随机涨落、主方程与福克普朗克方程;自组织与他组织、序的概念与内涵;静态有序、动态有序;耗散结构与协同学;自组织理论的应用等。 第四讲:复杂适应系统理论。 主要介绍复杂适应系统理论的基本概念,包括Agent及其相关概念,包括聚集、非线性、流、多样性、标识、内部模型、构筑快;复杂适应系统的基本观点,即适应性造就复杂性;复杂适应系统的主要特点。复杂适应系统整体建模方法,包括刺激响应模型,包括规则的表示、适应度的修改与确认、新规则的产生;回声模型,包括资源、位置;复杂适应系统软件平台等。复杂适应系统理论在经济领域的应用;复杂适应系统理论在军事领域的应用;人工生命等。 第五讲:复杂网络理论。 该部分内容主要有复杂网络的结构属性,包括度分布、小世界性、积聚性、度关联性;复杂网络的结构模型,包括规则网络模型、随机网络模型、小世界网络模型、无标度网络模型。复杂网络同步动力学、复杂网络传播动力学、复杂网络交通动力学、复杂网络抗毁性等。 第六讲:控制论、信息论、运筹学。 控制、控制论、控制系统;控制的任务,包括定值控制、程序控制、随动控制、最优控制;控制的方式,包括简单控制、补偿控制、反馈控制。信息的概念、信息的度量、信息的传递;信息论的概念、信息论的历史、信息论与其他学科的关系。运筹学的概念、运筹学的发展、运筹学的分支。 第七讲:系统工程概述。 系统工程的基本概念及发展历史,系统工程的基本方法等。 第八讲:系统工程案例。 系统工程发展史上的典型案例,以及当前国内外的热点大工程项目等。 2.3 教学方法 理论、技术、方法与实践的有机结合,是MPA教育质量与效果的重要保证,其中理论、技术与方法是核心,实践是理解消化理论、技术、方法的重要途径。系统科学是一门理论性、技术性都很强的课程,甚至被学员戏称为“MPA的哲学课”和“MPA的数学课”,很容易陷入“听不懂、没有用”的尴尬境地。 考虑到MPA学员哲学、数学基础普遍较差的实际情况,我们在教学过程中采取了案例驱动的教学方式,除了第一讲、第二讲以理论讲述为主外,本课程教学内容均以实际案例作为入手点,通过案例引出理论、技术、方法,通过理论、技术、方法归纳总结实际问题,引导学生举一反三。例如,第三讲动态系统理论我们从计划生育政策讲起,第三讲自组织理论我们从市场经济和计划经济的区别讲起,第四讲复杂适应系统理论我们就从股市震荡、大规模群体性事件讲起,第七讲系统工程我们就从三峡工程讲起。 此外,我们还引导学员结合现实世界中的热点问题利用系统科学的相关知识进行思考和讨论。例如,我们在课程中讨论了“从系统科学角度看中医”、“从系统科学角度看风水”、“从系统科学角度看科学发展观”、“从系统科学角度看全球金融危机”等等。同时,我们还鼓励学员结合自己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去理解和认识系统科学,并把它作为开卷考试的论述题。 3 结束语 MPA教育作为一种全新的学位教育,为培养我国公共管理领域的高层次、复合型人才开辟了一条新路。但同时也应看到,MPA教育在我国尚处于方兴未艾的发展时期,特别是课程体系建设方面尤其薄弱。为此,必须不断进行教育创新,以促进MPA教育的持续健康发展。本文探讨了面向MPA学员开设系统科学课程的必要性及意义,从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方面介绍了国防科技大学开设相关课程的教学实践。希望与广大从事MPA教育的工作者们一同探讨。 系统科学论文:在实践中完善形成系统科学的工作方法 一、亲近学生,研究学生;展现自我,树立威望 班主任要善于接近孩子,体贴和关心学生,和他们进行亲密的思想交流,让他们真正感受到老师对他的亲近和爱,这是班主任顺利开展一切工作的基础。研究学生是教育取得成功的必要条件,最好的途径是首先通过活动观察了解班风、学风,了解全班主要的优缺点并分析其原因所在,了解家长普遍的文化层次,找到亟待纠正的弱点;其次要研究学生的个性特征,了解个人的生活环境,掌握哪些是积极分子,哪些是特别需要注意的学生等等。 在亲近与研究学生的过程中,我们班主任要努力展现自身广博的文化与高尚的道德情操,使学生对你既亲近又崇拜,既认定你是值得信赖的老师,又把你当作好朋友,树立起班主任崇高的威望。那么,你的教育可能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二、班干部队伍的组建和培养 一个班的集体面貌如何,很大一部分是由班干部带头作用和管理能力决定的。小干部对班集体有着“以点带面”和“以面带面”的作用,他们是“班主任的左右手。”所以唯有慎重地选拔和培养干部队伍,班主任工作才能逐渐从繁重走向简单与轻松。 当选的干部应具有较强的号召力和自我约束和管理能力。干部队伍的组建不能仅仅作为一种形式存在,班主任必须精心培养:其一,要大力表扬学生干部优点,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帮助小干部树立威信;其二,在鼓励班干部大胆工作,指点他们工作方法的同时,要更严格要求班干部个人在知识、能力上取得更大进步,在纪律上以身作则,力求从各方面给全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其三,培养干部团结协作的精神,要能够通过干部这个小集体建立正确、健全的舆论,带动整个班集体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形成集体的组织性、纪律性和进取心。 三、以强化常规训练带动教育教学工作 良好的常规是进行正常的学习和生活的保障,一个学生调皮捣蛋、不合常规的举动往往会使一堂好课留下遗憾,使整个集体活动宣告失败,甚至使全班努力争取的荣誉付诸东流,直接影响到班集体的利益。因此,要扎实有效地加强一个学生的常规训练。训练的内容包括《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要求的常规、课堂常规、集会和出操常规、卫生常规、劳动常规、参观常规以及路队常规等等诸多方面。并且还要根据学生的特点,结合我国多种优秀的启蒙学书籍的学习,强化学生内在素质。日常行为的训练要通过集体或个人、单项强化或全面优化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务必使每个学生具有“服从集体,服从命令”的思想,具有自我约束力,形成习惯,保证整个班集体随时表现出“活而不乱,严而不死”的良好班风班貌。 四、拟定集体与个人的远、近期目标 有目标才有动力。班主任要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和本班实际情况,拟定全班与小组在知识、能力、情感等方面的远、近期目标,让每一个学生明确我们全班和小组正在努力奋斗的目标是什么,避免盲目、低效地学习和生活,从而增强班集体的凝聚力和动力。然后,要引导每一个学生拟定切实的个人远、近期目标,将班集体的动力落实到每个学生身上,帮助和鼓励每一个人进步,使每个人都在明显而又易于承受的压力下自觉要求自己。 目标的制定不是目的,如何通过努力去实现目标,提高学生的素质才是目的。因此,鉴于小学生年龄与心理特征,有两点需注意:一是近期目标较之远期目标更有激励作用;二是目标的制定必须切实,要让孩子能“跳一跳摘到苹果”,不能好高骛远,以免丧失孩子信心。 五、激发学生竞争意识 竞争是一股巨大的、潜在的、其它任何外力都不可能达到或替代的动力。班主任应在班内掀起激烈的、持久的竞争活动。必须强调,这是“互助”、“友好”的竞争而不是“敌视”和“保守”的竞争,其目的是为了取得共同的、更大的进步。 一是激发与其他班级学生的竞争意识:从集体活动的表现、班级荣誉的争取、留给老师的印象以及个人获将情况等等多个方面激发全班由整体到个人的与外班的竞争意识。这也是一种集体主义精神的培养。二是设立定期评价制度:以班报“小红花”等相对固定的评价模式,对学生个人和小组的各种表现定期评价,使每个学生和小组明确近期优缺点何在,在班上居何位置,从而增强警惕性和进取心,培养学生的自觉性。三是建立互助组:以互助小组、1+1小组、小组帮助组员等等多种互助方式促使差生取得更大进步,共同实现个人、小组与集体奋斗的目标。四是奖励和批评:奖励与批评的方式各种各样,目的都是鼓励先进、指出缺点、激励所有学生争取更大的成绩。奖励比批评的教育效果更明显。 六、重视主题班会与主题队会的开展 要注重每次活动的实效性,使每次活动都让学生得到一次思想和灵魂的洗礼,留下深刻印象并指导自己以后的言行。其主题可以根据社会影响、学生思想动向以及偶发事件拟定。比如激励学生好好学习的班会《古代勤奋学习的故事》,教育学生正确对待金钱的班会《一分钱》以及教育学生讲究卫生、预防非典的队会《非典可防也可治》等等,主题都非常优秀。 七、学生个性特长和创造能力的培养 素质教育应时代需要所培养的人才应是高素质的,是有创造性的人才。班主任在使素质不同的全体学生在各自原有基础上都得到尽可能大的提高和发展的同时,更要努力发掘学生的潜能,充分发展学生的个性特长、培养创造能力,培养他们成为班上各方面的顶梁柱和带头人,也为培养21世纪的专业人才奠定基础。 诚然,在我国的班级授课制度下,在教育学生“学会生存,学会学习,学会关心,学会做事,学会生活”的过程中,小学班主任工作的内容是复杂的,任务是繁重的。但是,只要我们真诚地捧着一颗“爱心”,加深理论修养,在实践中不断完善自己,形成系统科学的工作方法,是完全能够出色的完成班主任管理工作的。 【作者单位:漾濞县上街完小 云南】 系统科学论文:系统科学方法探赜 [摘 要] 系统科学方法是以系统科学相关学科理论为基础,处理各种类型系统问题的方法的集合。在内涵的规范下,外延涉及国内外代表性的系统科学方法,包括“综合集成方法论”、“物理―事理―人理方法论”、“硬系统方法论”、“软系统方法论”和“批判系统思考”等。 [关键词] 系统科学方法;内涵;外延;综合集成方法论;软系统方法论 方法论研究一直是科学哲学研究的核心问题,在科学世界中也占据着非常重要的地位,被认为是科学的两个重要组成部分之一[1],或“必不可少的要素”[2]80。系统科学是一个具有较强方法论性质的学科,系统科学方法在诸多学科领域(如管理学、教育学、生物学等)都产生了重要影响,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但是,对系统科学方法的认识却存在着一定混乱,本文在结合学界观点的基础上,将通过对内涵与外延的探讨全面分析系统科学方法,为它的广泛运用奠定理论基础。 一、方法与方法论 方法与方法论在国内外学术界经常被混用。吴彤把方法定义为:“探索事物的一种途径,其字面的含义也是‘论述行动的途径’。方法也是一种运用手段的认识活动过程。”所谓方法论,“就是讨论、研究方法的理论,也是关于方法的合理性的理论,即关于方法的哲学。”[3]李志才用“五个有机联系着的层次或要素”表征方法的内涵,并进一步指出“方法论,是关于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方法的理论系统。它的原理应包括方法的内在结构、方法的本质特征、方法的来源和发展、方法的分类、方法的功能评价、方法的选择和运用等等一系列问题”[4]。这两个概念看起来非常简单,但在国内外学术界经常被混用。 Klir在探讨系统方法论时,“把系统方法论定义为研究各种类型的一般系统类别及其处理与这些类型系统相关问题的具有内在一致性的方法的集合”。简单讲,他把方法论看作是方法的集合,另外,他进而提出了“系统元方法论”概念,“即对系统方法和方法论(整合的诸方法之集合)的研究”,“它的研究目的是确定一种方法(或方法论)的一些专门的特点”,“系统元方法论的主要功能是评价和比较处理系统问题的各种类型的方法,同时去除那些不适宜的方法”[5]。从物理学的量纲来讲,方法的集合一定只能是方法,因此可以看出,在Klir这里的方法论更接近于通常意义上的方法,元方法论接近于方法论。国内的几本科学方法论史的著作也存在着这样的问题,几乎每本方法论史准确的说都是方法的历史。在系统科学领域,这种方法与方法论的混乱更加明显,诸多冠之以方法论的内容基本上都属于方法范围之内。比如,硬系统方法论、软系统方法论等,以及国内学者钱学森、顾基发、吴学谋等人的方法论,某种程度上更像某种研究方法,后文会具体说明这些方法。但事实上,对于方法和方法论这两个范畴的说明在国内还是比较清晰的,如上文吴彤的观点,再比如陈忠的观点:“方法就是人们看事物、想问题、办事情的思路、原则、程序、步骤和技巧。……方法论则与方法不同,它表现为一系列方法论原则,是比方法高一个层次的东西,方法论要回答的问题是方法的客观基础,以及各种方法的相互关系等等。……方法论研究的一个直接目的就是要获得好的方法。……方法论研究的另一个重要方面是各种方法的相互关系,即体系结构。”[6]612-613另外,朴昌根论述系统方法和系统方法论所提出的观点,也是笔者所赞同的,只不过他称方法论为方法学。[7]79-81 笔者同意吴彤、陈忠等对一般意义上方法以及方法论的界定。诸多学者探讨过的实验方法、观察方法、归纳方法等,或者各种方法的组合,观察实验―归纳方法和假说―演绎方法等都是科学方法,并非方法论。这种界定的直接结果就是当前许多书名为方法论的著作可能都要改称为方法的研究,这种研究本身即是方法论,或论方法。如果方法论是关于方法的理论[6]613,那么方法论研究就应该是对“关于方法的理论”的研究,笔者认为这种研究尚不存在,因为研究方法的理论还不存在,谈何对之进行研究。Klir的元方法论在这种意义上很明显更应该称之为方法论。因此,很多文献中提到的方法论研究、方法论变革等也就失去了指代的意义。换个角度说,当前学界提到的方法论变革指的主要是方法的变革,是在做方法论,研究方法,理解其意即可。也正是在这种意义上,本文是以方法为研究对象,做方法论研究。 进一步讲,与科学发现相对应的是方法,与科学辩护相对应的一般是方法论。以波普为例,他提出的解决问题获取知识的四段图示[8],是向人们展示他提出的获取知识的方法,告诉人们如何做,即方法;他进而把这种思想上升为与实证主义相对立的证伪主义观点,即进入了科学辩护的层面,即方法论。因此,包括库恩的范式理论、拉卡托斯的科学研究纲领方法论、费耶阿本德的无政府主义等都属于方法论,或者说是通过对获取知识的科学方法的思考总结出的一些思想理论。 二、系统科学方法的内涵 (一)系统方法与系统科学方法辨析 当前学术界提到最多的是“系统方法”,所指的含义却有所不同,事实上是在两种含义上使用该术语。一是以贝塔朗菲的一般系统论为理论基础形成的系统方法,魏宏森的观点是其典型代表:“系统方法,就是按照事物本身的系统性把对象放在系统的形式中加以考察的一种方法。即从系统的观点出发,始终着重从整体与部分(要素)之间,整体与外部环境的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相互制约的关系中综合地、精确地考察对象,以达到最佳地处理问题的一种方法。它的显著特点是整体性、综合性、最佳化。”[9]另一种含义是在系统科学方法意义上使用的系统方法,如朴昌根即是如此。[7]80丁把它总结为:“以一般系统论、信息论、控制论以及耗散结构、协同学、超循环理论等众多现代科学理论为科学基础而形成和发展的一种科学研究方法。”[10]19-22或者说,是以系统科学的相关理论为基础发展起来的方法的集合。为了避免混乱,后文把以贝塔朗菲一般系统论为基础的系统方法称之为系统论方法;把以系统科学理论为基础的系统方法称之为系统科学方法,前者是后者的真子集。 国内第二个具有代表性的方法体系是由顾基发、朱志昌等人提出的“物理―事理―人理系统方法论(WSR)”,它是把物理、事理、人理有机融合解决复杂的社会问题的方法体系。 [22]8在该方法体系中,“‘物理’指涉及物质运动的机理,它既包括狭义的物理,还包括化学、生物、地理、天文等等。……‘事理’指做事的道理,主要解决如何去安排。通常运用运筹学与管理科学方面的知识来回答‘怎样去做’的问题。……‘人理’指做人的道理,通常要用人文与社会科学的知识去回答‘应当怎样做’和‘最好怎么做’的问题”[22]15。物理―事理―人理系统方法论的实践准则是“懂物理、明事理、通人理”[22]16,它的基本原则主要包括:综合原则、参与原则、可操作性原则和迭代原则。[22]20苗东升通过对这种方法或方法论进行分析,把它归于软系统方法论名下。[23] 邓聚龙创立的“灰色系统理论”在国内外已经产生了重要影响。该理论中的灰或灰色指“信息不完全或不确定或者二者皆有的现象。灰或灰色亦可称为贫信息现象”[16]231。“灰色系统是指信息不完全,信息不确定,或二者兼有的系统。”[16]239以此为基础,灰色系统理论就是“处置少数据不确定性问题的理论”[24],“灰色系统理论属系统论范畴。灰色系统理论以信息不完全,不确定系统的行为表现、行为内涵、行为关系、行为环境的层次性、动态性、信息性、量化性……为主要研究目的。”[16]239它的主要内容包括:灰观念、灰生成、灰建模、灰预测、灰决策、灰控制、灰数学、灰哲学等。[16]240相对应的,应用灰色系统理论处理灰色系统各种问题的方法就构成了灰色系统方法。 吴学谋创立的泛系理论与方法也已经在国内外诸多领域得到了广泛的认可和应用。泛系方法论是“泛系哲学的主要组成之一”,它是将“泛系理论(泛系哲学、泛系数学、泛系工学等)运用于科学认识和科学研究过程,运用于认识与实践”形成的各种泛系方法的总和。[16]112或者可以把泛系理论与方法简单总结为“研究广义系统、关系的理论和方法,……它的特点是宏观、微观兼顾并具有多层次网络体系”[25]。 (二)国外提出的系统科学方法 国外提出的较有代表性的方法或方法论体系,主要包括系统工程、系统分析、系统动力学等方法在内的硬系统方法或硬系统思考,切克兰德提出的软系统方法论,Ulrich的“批判系统启发法”(CSH),还有“全面系统干预”(TSI)和“批判系统实践”(CSP)等在内的批判系统思考(CST)方法,以及Klir创立的被称之为“一般系统问题解决者”的方法体系等。 系统工程自从20世纪中叶由贝尔公司提出以来,在国内外都得到了广泛运用和发展,已经成为管理学及其相关领域的重要方法。系统工程可以简单总结为:“系统工程是一门纵览全局,着眼整体,综合利用各学科的思想与方法,从不同方法和视角来处理系统各部分的配合与协调,借助于数学方法与计算机工具,来规划和设计、组建、运行整个系统,使系统的技术、经济、社会效果达到最优的方法性学科。”[26]7当前系统工程已经形成了一套比较严格的、可操作的程序处理复杂的系统问题。系统分析方法、系统动力学方法等经常被认为是包含在系统工程大的方法体系内部处理问题的具体方法。关于系统工程的具体操作与实践问题,在任何一本系统工程的教材和著作中几乎都有详细说明。在国内外各个高校的相关院系也都开设了相关课程,表明了这一学科在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尤其是管理学中已经得到普遍认可。这些切克兰德笔下的硬系统方法论主要是解决问题比较确定的问题,随着系统分析方法在诸多领域的广泛运用,问题本身就成为了问题。[26]27-28用切克兰德的话讲,软系统方法论是专门处理不良结构的问题[27]161,或者说为这种问题本身不确定性的问题的解答提供一种方法论的指导。切克兰德提出的七个步骤的方法循环图是其方法思想的集中代表。[27]163切克兰德虽然也给出了他的方法的具体操作步骤,但是也正如他所说,他的方法更多的具有方法论的意义,提供解决问题的基本原则。[27]161-162 近些年的学术界,在切克兰德软系统方法论以及诸多系统思考相关思想与方法的基础上发展起来了多种应用于管理学的系统科学方法。其中Ulrich提出的“批判系统启发法”、Flood和Jackson创立的“全面系统干预”以及在这些思想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批判系统实践”是最有代表性的思想和方法。后两种方法是“批判系统思考”(CST)的典型代表,Jackson用“创造性整体论”一词表示这些方法或方法论思想。[28]在Jackson的《系统思考》中对这些方法的形成与发展、方法及方法论的理论与实践、哲学根源与影响,以及对实践管理人员的具体价值都进行了深入分析与阐述,此处不再重复。Klir为了处理各种具有关系性的系统问题,提出了他称之为“一般系统问题处理器”(GSPS)的方法论体系结构。包括三个部分:概念框架的执行部分、操作部分和两个交界面。[29]该方法论可以被应用于诸多一般系统问题的处理与解决。Klir和Elias专门撰写《系统问题解决的体系构建》,详细阐述了该问题。 除了以上具有代表性的系统科学方法之外,应用各种系统科学理论处理问题形成的方法都属于系统科学方法的范围之内。比如应用一般系统论、控制论、信息论、耗散结构理论、协同学、混沌学、CAS理论等分析问题形成的方法。魏宏森的《系统科学方法论导论》和周昌忠《西方科学方法论史》对所谓老三论基础上形成的方法进行了研究,吴彤的《自组织方法论研究》则对之后的自组织理论、非线性科学形成的方法进行了深入研究。CAS理论与方法在国外的诸多领域都已经得到了广泛发展和运用。另外,像黑箱方法、模型方法、复杂网络方法等也在诸多领域得到了广泛运用。由于本文的重点不在于介绍这些方法,而在于通过对这些方法的分析进行方法论探讨,因此不再对具体方法做一一阐述。 系统科学论文:系统科学引领英语系统教学 摘要:系统科学是信息时代人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方法论。研究事物系统性的科学是系统论。课堂教学是一个整体,也可构成不同的系统。我们试图运用系统科学理论,打开课堂教学改革之窗,为一线教师深入教学改革的深水区探路提供便利,获得有益的启示。 关键词:系统科学;改革;启示 英语系统教学就是运用系统科学理论的观点和方法指导教学设计和实施教学改革。事物系统性特征表现在多方面,如非线性特征、涌现性特征、不确定性特征、整体性特征、有序层次性特征等,但与英语系统教学密切相关的,又能给教改有一定启示的特征,主要有整体性特征、有序层次性特征、反馈控制性特征,我们依据自己的实践具体阐述如下: 一、英语系统教学的特征 1.教学整体性特征 教学整体性原理是系统教学的核心理念。教学整体性原理要求教师把系统教学看成是个整体,以系统科学理论为指导进行教学设计和施教。 整体是由部分(要素)组成的。需要指出的是系统整体并不等于部分的总和。系统教学的整体是一个有机体,会产生新质的活力和生命的美感,即整体大于部分功能之和。英语教学整体由教学目的、教学主体(师生)、教材体系等要素组成,教学方法和手段是为教学目的服务的,他们之间的联系和相互作用,构成了一个具有新质的整体。 英语课文是一个整体。课文内容由词汇、词句、语段构成语篇整体。作为一个整体,它不仅是词、句、段的总和,这是编者把学科知识系统化的结果。当一篇文章进入课堂教学,反映了主体与客体相互作用的教学要求,代表着学生认知水平的变化,也体现了一定的教学行为要求的新意涵。所以课文教学也是个整体,整体是由要素组成的。进入课文教学就会形成一定的结构,结构是功能的基础,所谓结构就是指系统要素的组合方式。不同的结合方式就会有不同的组合结构,不同的组合产生不同的功能,于是教同一篇课文因结构差异就会形成低效教学、有效教学、高效教学、优质教学的不同功能。爱迪生最早研制的灯炮只能连续照明40小时,而现在的节能灯可以照明6000小时,这是因系统结构中的要素改变了,功能也就显著提高。同样,生物系统之有以有生命,就在它与环境之间的新陈代谢,以完成自身的不断更新。因此任何开放系统都是相对稳定而又在不断进化的。我们的教学改革和教学设计也应遵循这一规律,要求教师要不断地优化教学结构,把主体、主题、主线等教学要素融为一体,以获得最佳的教学功能。 2.教学有序层次性特征 整体是由要素或系统组成,系统是一个多层次概念。教学过程需要有序的层次发展,如果把客观世界视为一个大系统,它包括许多小系统,每个小系统又包含许多更小的系统,层层分化,乃至无穷。系统论创始人贝特兰菲指出层次结构是系统的部分秩序。这就是通常所说的一个系统总是把它当作一个层次系统来对待,因此系统的发展总是有序的,系统从无序走向有序就是系统的进化发展,反之则为系统的退化消亡。系统的发展进化是一个不断从简单到复杂,从低级到高级的有序化的组织过程。人的学习也是一个从易到难,从低级到高级的运用实践过程。教学就是一个人工的有序开放系统,其概念可以从以下几方面认识: a.层次系统的分类:系统可以分为自然系统和人工系统。自然系统是自然形成的,是一种自在的运转。外语教学不是自然存在,而是人们依据认识建构起来的,是由自为目的控制运转的。它还是一个开放系统,与外界有物质、能量和信息交换,是人工可控系统。 b.教育系统是个大系统,又是社会系统中的一个子系统,也可分为各个层次系统,如:1.国家教育层面,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人才。2.学校教育层面,由教育、科研、管理层次系统,完成培育人才的任务。3.跨学科层面,主要组合学科知识,促进有机融合。4.学科教育层面,协调知识系统层面的联系与组合。5.课时教学层面,优化课时结构,获得最佳功能,实现教学目标。 c.课时系统教学层面:课时系统教学是最基本的工作时段。一篇课文结构复杂,内容丰富,不可能在一课时内完成。在新知识处理中,我们可以分为三个层面,课内学科教学层面主要解决知识的理解与掌握。校内学科层面把所学的知识通过变式练习,转化成技能。校外社会实践层面把知识和技能转化成为解决问题的能力和社会交往能力。教学设计必须以系统论的观点和方法为指导,依据教学目标和计划,系统教学的过程设计就成为整体认知(W)、层次切分(L),课时设计(C)、反馈调控(F)、教学目标(O),详见系统教学的设计图:整体认知(W)层次切分(L)课时设计(D)反馈控制(F)教学目标(O) 在系统教学的设计过程中,一篇课文仅是学科系统的小整体,一课时仅是课文中的小整体。教师在施教过程中必须关注系统之间的内在联系,从教材编写、课程标准、课程设置、教学设计等内容上去盘算思考,有时还会受到国际教育发展的影响,如果语言学、认知学科有了新发展,那么课时系统教学也会受到影响,教学过程中教师还必须注意到,有时教学要素不变,但是组合方式变了,功能也会产生变化。 3.教学反馈性控制特征 反馈控制原理普遍存在于自然、社会、思维之中。反馈在系统中起十分重要的作用,所谓反馈则是通过系统信息反馈,调控要素之间相互作用,使系统按照预定的最佳目标发展的必要条件。任何系统只有通过信息反馈,才能实现对系统的有效控制。2013年中国的神州十号飞船与天宫一号成功实现交会对接,是由于地接受反馈信息,不断地对他们的飞行轨道进行调控的结果。女航天员王亚萍在飞行中向6000万中小学生授课,展示在失重条件下一些奇特的物理现象,也是依靠信息的反馈和调控,让学生去感知神奇而奥妙的太空,品味蓝天深空的美妙。 反馈控制原理也存在于教学系统之中,而且处于相当重要的地位,只有用好反馈反思控制原理,才能使教学系统不断进化和稳定运行。教学系统还是一个开放系统,系统的开放性是系统从无序走向有序的必要条件,但它不是系统发展的根本原因,其根本原因是系统内各要素按照一定的目标协同运动的结果。只有协同运动,才能取得最佳效果。正是有些老师所说,如果学生不想学,老师再绞尽脑汁也与事无补。因为要素间缺乏协同运动,教学系统很难稳定有序发展,有序稳定地发展需要师生不断地反馈、反思,适当进行调控。 系统科学论文:基于高速铁路牵引供电系统科学管理及安全预警体系的探讨 摘要:牵引供电系统在高速铁路安全稳定运行过程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一旦牵引供电系统发生故障将引起高速列车的全面停运。文章对高速铁路牵引供电系统基本组成进行介绍的基础上,对当前高速铁路牵引供电系统故障诊断以及管理存在的重要问题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对确保高速铁路牵引供电系统实现更加科学化管理的措施进行了深入探讨。 关键词:高速铁路,牵引供电,科学管理,安全预警 前言 进入新的历史阶段,伴随着我国铁路事业的高度发展,高速铁路呈现出蓬勃发展之势;据统计,“截至 2010 年底,我国高铁投入运营里程达8358千米,高速铁路运营里程已居世界第一,2012 年底我国高速铁路总规模达到13000千米,我国已成为世界上高速铁路发展最快、系统技术最全、集成能力最强、运营里程最长、运营速度最高、在建规模最大的国家。” 伴随着高速铁路事业的飞速发展,其安全性、稳定性也日益引起整个社会的广泛关注。在高速铁路整个系统中发挥核心作用的供电牵引系统的重要性也就不言而喻。 一、高速铁路牵引供电系统基本组成介绍 第一,高速铁路牵引供电系统外部电源。牵引供电系统外部电源在整个高速铁路系统中发挥着“源头”作用,为整个高速列车提供能量持续性供给;供给的方式和途径是通过牵引变压器从电力系统到牵引供电能量的转换来实现的。不同于普通铁路,高速铁路牵引供电系统所接入的电压一般为220千伏。高速铁路牵引供电系统外部电源的主要功能是为高速铁路持续性供电提供更加完备供电保障。 第二,高速铁路牵引供变电所。如果外部电源发挥的作用主要是提供持续性的保障,那么牵引变电所将外部供电根据电力牵引对电流以及电压的不同需求,转化为适用铁路牵引需求的电能,之后将转化后的电能输送到接触网。高速铁路牵引变电所所在整个牵引供电系统发挥着“心脏”般的功能。在整个高速铁路运行线路中,一般每间隔40-50千米就会设立一个变电所,每个变电所所中安装两套设备,确保铁路稳定、持续运行。牵引变电所包含牵引变压器,除此之外也包括给牵引变压器配套的其它相关设备,如开关设备、电压电流、测量设备等。 二、高速铁路传统牵引供电系统故障诊断及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第一,传统牵引供电系统故障诊断及管理的主要特征。传统模式下,对牵引供电系统故障进行的管理主要是对已经出现的故障,是对已经发生故障的诊断、维修,而当故障出现之前,证明系统已经在非常不健康的运行条件下运行过一段时间;传统条件下的对牵引供电故障发生位置以及原因进行排查后也能够使系统恢复到以前状态,但是从很大程度上对铁路运行秩序产生不利影响,对铁路运输带来一定损失,其经济性、时效性不强。 第二,传统牵引供电系统故障诊断及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对出现的故障难以查找到真正原因。二是只是针对故障发生后进行的处理。传统条件下的故障诊断只能是对已经出现的故障进行诊断管理,难以实现事先性、预警性预见。三是排除出现故障的时间较长,影响铁路运行秩序。由于只能是针对故障发生之后进行的处理,故障排除需要一定的时间,在此过程中会对铁路运行秩序产生诸多不利影响。 三、高速铁路牵引供电系统科学管理及安全预警的主要措施 第一,采取多元化的牵引供电数据采集与处理技术。该种技术包含对牵引变电所各自动化系统、数据采集与监视控制系统、故障录波装置、接触网检测车等监测数据的精度、正确率以及各系统监测数据相互之间的关联性进行管理,获取高铁牵引供电变压器的局放以及互感器介质损耗信息,并对不同数据的来源以及特征进行综合分析,例如,数据发生的时间与空间等,在相关数据分析处理的基础上建立起多元化的故障预警与诊断数据模型。多元化的牵引供电数据采集处理技术所涉及到的主要层面包含四个板块,分别为数据的采集与处理、牵引设备状态的信息采集与处理、牵引设备基础性的信息采集与处理以及牵引维修信息的采集与处理,在相关数据与信息采集处理的基础上,作出对故障性相关分析、监测特征量的选取以及故障特征的提取等方面的分析结果。 第二,高铁牵引供电正常状态下的综合评价技术。对高铁牵引供电正常状态下的综合评价,主要涉及通过建立相关标准对供电系统正常运行的结构、特征、运行等进行诊断定义,建立包括各项数据指标的重要度和时效性的动态评估指标、设备的重要度评估指标、元件及网络的健康程度指标等一系列指标体系,在此基础上对高速铁路牵引供电系统的正常运行状况是否健康、良性作出全面的评估。 第三,高铁牵引供电故障预警技术。对于高铁牵引供电系统出现的故障,具有一定的必然性,是诸多因素予以累计的结果。当故障发生时,其前期必然经过一段时间的不健康运行状态,当不健康运行状态难以承受正常工作负荷的时候,故障必然发生。究竟故障在哪个环节发生、在哪个设备中发生,则难以作出预先性的判断。如果建立起高铁牵引供电故障预警技术体系,则能够在故障发生之前就能够识别出设备的异常,对潜在发生的故障予以避免,建设事故发生的概率。高铁牵引供电故障预警技术,重点包含两种:一种是对潜在的隐形故障予以预警;第二种是对早期出现的、或已经初露的故障端倪进行的额预警。潜在的隐形故障主要是已经发生却未直接表现出来(或未被发现)的故障,由于其具有随机性和隐蔽性,对于该类故障可以借助于牵引供电故障预警技术中的各设备相互之间关联所形成的制约关系技术予以解决。对于对早期出现的、或已经初露的故障端倪的这种情况,早期故障的特征比较微弱,提取往往比较困难,主要采取保证数据间几何关系和距离测度不变的前提下,展开观测空间卷曲的流形来发现内在主要变量的技术措施。 第四,高铁牵引供电故系统维护技术。对于高铁牵引供电系统而言,采用科学、规范的系统维护技术能够有效延长系统寿命,提高设备性能,提高牵引供电系统的稳定定与安全性。高铁牵引供电系统维护技术包含以下两种:一是主要涉及运行状态检修技术,在科学降低维修成本、提高系统稳定性基础上实现二者的协调;二是主要采用定量方法,对不同线路等级的牵引供电系统维护费用和故障后果损失费用之间实现最优化。高铁牵引供电故系统维护技术,能够有效降低维修保障费用,提高牵引供电系统运行的经济性与可靠性。 四、结语 伴随着经济社会的飞速发展,高速铁路在整个国民经济秩序中所发挥的作用越加突出。而高速铁路牵引供电系统是确保整个高速铁路系统稳定、健康运行的关键环节,尤其是作为高速铁路上电力机车能量的来源,高铁牵引供电系统的安全可靠对整个高速铁路的可靠运行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牵引供电系统一旦发生故障,不仅会影响到铁路运行秩序,为铁路系统带来一定的经济损失,而且在很大程度上也影响到铁路的安全稳定运行。确保高速铁路牵引供电系统管理的科学化,必须要综合采用采取多元化的牵引供电数据采集与处理技术、供电正常状态下的综合评价技术、故障预警技术、供电故障排除与处理技术,以更好的确保高速铁路稳健、安全运行。
教学方法类论文:谈文化人类学的教学方法创新 互动教学既要有知识的互动又应有情感的互动,为学生营造一种轻松的学习环境.就这一点,我们应借鉴国外高校的经验,在英国课堂教学环境非常轻松,教师对学生不做过多的指责,在确实需要“干涉”时,也会用非常幽默、绅士的方式.课上学生可以随意打断老师的讲话,提出自己的疑问,而中国受传统文化因素的影响,让认为课堂上学生保持沉默,保持安静是对老师的尊重,很少有学生在课堂上质疑老师所讲的.在我们的课堂上教师起主导作用,滔滔不绝的讲,学生很难或者不敢插话,会让学生感觉模棱两可的问题一直模糊下去. 传统与现代教学方法结合 随着计算机技术的普及和教改工作的不断深入,现代的教学方法也日益多样化,其中多媒体技术作为现代教学方法的代表涌入各大院校,在取得一定教学效果的同时,也出现了很多问题,有的教师不分课程、不分授课对象一律采用课件教学,结果并未达到预期的目的;有的教师认为利用多媒体课件教学就是教学方法改革,就是提高教学质量,而在实际中只是将黑板换为了多媒体屏幕,结果恰恰事与愿违;还有很多教师属于盲目赶时髦,觉得别人用我也应该用.针对上述情况,首先我们应肯定多媒体教学确实是一种现代的教学手段,它将文字、图像、动画、声音等直接作用于人的感官,使教学形式更加新颖,一改传统教学方法的单一性,能够很好的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学习主动性;通过多媒体向学生们展示的知识更加丰富、形象、知识面更广,同时也能促使教师不断学习.但在实际教学过程中采取什么样的教学媒介应因课而异,课程的类别、内容不同,运用的方法也应不同;应因人而异让教师的个性、特长能够发挥出来:针对于从教多年的老教师而言,他们在几十年的教学工作中针对不同的学生群体,基本上已经总结出一套很好的教学方法,并且取得了很好的教学效果,如果改做以课件教学为主,则由于技术、适应性等问题反而会影响教学效果;对于青年教师而言,虽然教学经验不足,但他们能够熟练运用计算机,以课件教学为主能够发挥其优势.所以,究竟在教学过程中采取传统还是现代的教学方法,要因课程类别、内容、教师、学生的具体情况采取灵活的教学方法,做到“百花齐放”,才能取得更好的教学效果.在文化人类学课程的授课过程中,采用传统与现代教学手段相结合的方法,对于一些理论性、学术性强的章节和问题采取传统的教学方法,如人类学的基本理论流派、文化相对论、整体观文化人类学在21世纪的发展趋势等问题.对于一些需要展示的内容用课件教学,如民族、种族、族群一章中的民族、种族的内容、婚姻形式、经济文化类型、城市人类学中的城市问题等,可以通过影像、图片等资料的展示将知识点更加直观的展现给学生,同时还可以激发学生的兴趣,提高学生对一些社会问题的关注度,激发他们用所学知识分析一些社会问题.所以,在文化人类学的教学过程中,只有将板书与多媒体屏幕有机的结合起来,才是科学合理的教学方法,这也同样适用于其他课程. 成绩评定综合化 通常情况下,评定教学效果的一个重要指标是学生成绩,特别是指试卷成绩.事实上,这样的考核方式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教学质量的提高,不利于高校素质教育、创新教育的开展,因为答案的唯一性会扼杀学生的创新思维、不利于学生的个性发展和综合素质的提高.故在文化人类学课程中采用多样化的、综合的考核方式.首先,平时上课出勤占10?.虽然在西方的很多高校学生有选择上与不上课的权力,老师不会去干涉,但是在中国的教育背景下是不同的.大学当中很多学生养成了自由、散漫的习惯,通过对上课出勤的考核来对他们形成一种约束机制,让学生养成一种正确的学习态度,起到一个敦促的作用.其次,平时作业占20%.学期期中,在所讲授的内容中让学生任选一方面撰写论文作为期中教学论文,制定评分标准,计入期末成绩.再次,期末考试以试卷形式出现,占70%.在严格执行教学大纲的基础上,试题除基本概念、理论等客观试题外,不断增加综合能力试题,以此检查学生对知识的掌握运用能力、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能力、思维创新能力.在主观性试题中,鼓励学生提出自己的见解,培养学生独立思考.另外,在试题当中也对作为参考文献的本学科的重要著作进行检查,如在文化人类学这一学科的发展过程中的重要的著作《文化模式》、《原始文化》、《古代社会》等通过试题可以检查学生是否对这些著作有所掌握. 结语 《文化人类学》是高校的一门重要课程,它的基本理论对学生学习相关学科提供了理论基础,它的文化应用实践能够更好的为学生提供理论联系实际、分析解决问题的机会.在当今教改大潮的推动下涌现出了一大批新的教学方法,但在教学的实践中不能原封不动地照搬照抄,要据课程的类型、性质、内容、授课教师实际情况、授课对象加以区别运用,探索适合教师、适合学生的教学方法,在教给学生知识的同时教会学生学习方法,实现“授人以鱼向授之以渔”的转变. 作者:于晓娟 单位:赤峰学院 教学方法类论文:职校美术类专业历史教学方法革新 【摘要】职中美术类专业历史课程由于是一门文化辅导科目,不纳入期末考试范畴,难以引起学生的重视,面对稀缺的课时和浩繁的书本知识,许多老师只能照本宣科,师生难以形成课堂共鸣,革新课堂教学方法,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已经显得十分必要。 【关键词】职业中学;美术专业;历史教学;方法革新 职中美术类专业历史课程由于是一门文化辅导科目,不纳入期末考试范畴,难以引起学生重视,面对稀缺的课时和浩繁的书本知识,许多老师只能照本宣科,师生难以形成课堂共鸣,大多数学生对历史课程都没有兴趣。因此教师要起—个引导者的作用,改革传统的填鸭式的历史课堂教学方法,激发学生对历史的学习兴趣,把学生引入历史的殿堂.让他们自己去探索发现。 一、结合学生个性特征和专业特色 美术专业职中生大多活泼好动、思维活跃、性格外向、想象力丰富。特别渴望展现自己的长处以引起他人对自己的欣赏和称赞,对感性和形象的东西尤其感兴趣,但虚荣心强、情绪波动较大、自我约束能力相对较差、注意力难以持久,对理性和抽象的知识往往会敬而远之。所以在历史课程的教学过程中,我们要充分的利用教学内容,结合职中美术类专业学生的个性特征和美术专业特长,让他们能够通过历史课程的学习展现自我的能力和特长,品味成就感,这样就能有效地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 作者在给学生讲授《祖国的统一大业》一课时,安排了一个课前预习的教学活动:请学生临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区旗,并设计今后台湾统一后台湾特别行政区区旗。所教的两个班级的学生都积极参与了该活动自觉设计了未来的台湾区旗,而且在活动中这些学生都主动了解已有的香港、澳门区旗的设计特色和理念,查找能体现台湾地域特征的标志性物体,设计出的区旗有的还十分优秀,我立即将该活动升级为一次竞赛活动,对优胜者进行一定奖励,该次活动一方面转变了学生的历史课程学习观念,另一方面也较好地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 二、丰富课堂教学内容 “历史不仅是客观存在过的事实。也指人们对客观存在过的史实有意识有选择地记录,故而历史内容生动具体丰富多样,故事性强,趣味性足,知识面广,容易激发学生感情,激励意志,又因其内容都是真人真事,有血有肉,富哲理于史实,寄智慧于真理,有利于激思明理,获取人生启示。”但在教学中过程,教师往往因为教材的制约,突出政治制度、经济形态、思想意识等内容的讲述,使历史失去了生动性,变得枯燥、艰涩,学生难以产生学习的热情。所以,教师要积极丰富教学内容,拓宽学生视野,增强课程趣味性,具体来说可以通过以下的方法: (一)补充与美术专业有关的课外内容,拓宽学生视野 教师要注意学生美术专业的学习热情极大高于文化课程的学习,尽量补充与专业有关的内容以迁移学生的学习热情。例如,在讲授《古代手工业的发展》一课时,讲授到商周时期的青铜文化时,挂出司母戊鼎、四羊方尊、三星堆青铜礼器的挂图,讲授完他们的基本状况后,让学生寻找与其他两者具有不同风格的青铜器,当学生找出是三星堆青铜礼器时,就向他们讲解三星堆青铜礼器的设计风格来源于印度,从而再引入现在史学研究领域从三星堆青铜礼器的设计风格探索出远早于西汉张骞的丝绸之路的由四川蜀道到印度的“南方丝绸之路”的最新研究成果。这样来丰富课程内容,能通过专业内容(设计风格)学习热情的迁移激发学生探究热情,同时也增强了历史课程的趣味性和可读性,而且可以使学生感到历史课程的学习有利于自己美术技能和专业素养的提升,从而强化历史课程的自觉性。 (二)增加社会生活史的内容,提高学生人为素养 历史上,古代居民的衣、食、住、行方面的知识,一方面能引发学生的兴趣,另一方面也与美术设计有较大的联系,是我们可以在教学过程中予以丰富、加强的内容。例如:在讲述民族融合史的时候,我们可向学生补充胡、汉服饰比较的历史知识:赵武灵王学习北方游牧民族的服饰优点,对汉族的衣服进行改进,现在汉族仍然使用的马靴、马甲等物品最初来源于少数民族。这样来丰富历史教学内容,既能增强历史知识与现实的联系,增强历史知识的可读性,激发学生对历史课程学习的兴趣;也能促使他们掌握更多的与美术专业技能相关的历史知识,至少在他们今后进行影视剧务服务和舞美设计时,再也不会出现让曹操大军踩踏玉米地的谬误了。 三、革新课堂教学手段 教学手段的落后,是职中美术类专业学生不愿意学习历史课程的主要原因之一,所以在教师要积极革新课堂教学手段,让学生成为课堂的主人,增强他们的认知途径。 (一)改变教师一言堂局面,让学生参与到课堂中来 教师要做的就是精心设计好课堂活动方式、认真选择学生容易上手的活动内容,做好活动后的反馈。笔者曾经在学校组织的面向苏南地区公开教学活动课中展示过一节“殖民主义与殖民地发展之我见”的历史活动课,要求学生先利用网络查找资料定位自己观点和写好维护自我观点的辩论稿,在课堂上先设立三个投票箱,分别标上“促进说”、“阻碍说”、“促进、阻碍并存说”,然后由学生进行投票,将自己归入三个阵营中的一个,然后唇枪舌辩进行论战,活动效果十分明显,学生感到自己成为了课堂主人,而且通过活动使分析问题和阐述观点的能力获得较大提高,学生在课后的反馈中希望老师多组织类似活动,可见,将学生纳入教学过程是一种成功的方法。 (二)运用现代教学手段,加强学生历史感性认识 美术类职中学生由于其专业学习内容的特殊性,对声音、动作、色彩等形象的东西具有特别的敏感度,采用具有声、形、色等立体感受的多媒体教学手段更能调动起他们对学习的兴趣。如讲授中国古代制瓷业的发展状况,我们就可以用多媒体课件来向学生呈现历代的瓷器精品图片,用表格展示近年各大拍卖行进行的公开拍卖的古代瓷器的价格,这样就可以通过感性认识使学生对中国制瓷艺术的博大精深和精妙绝伦形成认同感和自豪感。近年逐渐流行的建构主义教学理论要求教师能够为学生创设情境引导学生自我构建知识体系,现代化教育手段无疑是历史课程教师帮助学生构建真实的历史情境,吸引学生入境学习的有效手段,也是加强职中美术类专业历史课程建设的有力助手。 总之,“当前课改在课堂教学层面遭遇到的最大挑战就是无效和低效的问题。……提升课堂教学的有效性是当前深化课程改革的关键和根本要求”,中职美术类专业的历史课堂教学并无定法,贵在有效,只要我们认真钻研,肯定能够找到激发中职学生课堂学习兴趣,提高课堂教学有效性的教学方法。 教学方法类论文:高校工商管理类案例的教学方法 [摘要] 案例教学法作为管理类课程教学中的一种方法,既有助于培养学生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又能提高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分析了目前案例教学中的一些问题,并提出了几点注意事项,实施案例教学的实践意义。 [关键词] 案例教学,管理类,学生 教学改革与方式是人才培养模式的关键点,同时还是教学改革的重中之重。由于受传统教学范式的长期影响,高校工商管理类课程在教学内容与方法上存在很多问题,严重制约了学生创造性思维的发展与创新能力的培养,没有办法顺应知识信息经济时代对人才特殊的要求。 一、管理信息系统课程的理论基础与体系结构 本研究结合管理信息系统课程的理论基础和体系结构,结合现有文献提出的管理信息系统改革方法,提出以下改革建议。根据工商管理类专业的特点,减少MIS开发方法和开发过程内容所占的比例,添加MIS与企业竞争优势、MIS管理、经管领域MIS应用等知识模块。工商管理类专业MIS理论教学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四部分: 第一部分:管理信息系统基础理论篇 (1)管理信息系统基本概念:信息、系统、信息系统以及管理信息系统的概念,管理信息系统的发展历程。 (2)管理信息系统理论基础:管理理论、信息论、系统论、控制论、行为科学、数学以及运筹学等基础理论学科的把握。 (3)管理信息系统的分类:基于管理层次的分类、基于管理职能结构的分类、信息资源的空间分类以及技术架构分类。 (4)管理信息系统的系统结构:概念结构、层次结构、功能结构、软件结构和硬件结构。 第二部分:管理信息系统的开发基础篇 (1)管理信息系统的技术基础:计算机硬件系统、计算机软件系统。 (2)管理信息系统的开发条件:企业业务流程分析与企业业务改革,领导的支持与参与。 (3)系统的开发方法:结构化开发方法、原型法、面向对象的开发方法和计算机辅助工程。 (4)数据库技术基础:概念模型、关系模型、概念模型和关系模型的转换、关系模型的规范化。 (5)通信与网络:数据通信与计算机网络。 第三部分:系统开发与管理篇 (1)管理信息系统规划:管理信息系统规划的必要性、目标、内容与组织管理,管理信息系统规划模型,系统规划的主要方法。 (2)管理信息系统的分析:系统分析的目标、任务及步骤,系统详细调查与分析,新系统逻辑方案的建立。 (3)管理信息系统的设计:系统设计的任务与原则,系统功能结构设计,系统配置方案的设计,系统流程设计,代码设计,数据库设计。 (4)管理信息系统的实施:系统设计的任务与原则,系统功能结构设计,系统配置方案的设计,系统流程设计,代码设计,数据库设计。 第四部分:典型应用篇 (1)生产管理信息系统:生产管理系统的发展、物料需求计划、制造资源计划、企业资源计划。 (2)决策支持系统:决策支持系统的概述,决策支持系统的发展历程,决策支持系统功能与支持,智能决策支持系统,群体决策支持系统。 (3)电子商务:电子商务的概念、分类,电子商务的应用框架,电子商务中的支付,电子商务的安全问题。管理信息系统的理论体系如图所示。 二、管理信息系统案例教学的现状 (一)课程之间差异性小,知识创新速度缓慢在知识经济时代,学生必须通过最新的、最快的信息快速填补自己的知识储备量。然而,由于管理类知识理论来源于早期的理论观点,因此学生所掌握的知识一直局限于此。尽管一些管理理论和观点堪称经典,但理论也许与时俱进。很多高校学者们也在不断地通过学术论文推陈出新,不断创新。但这些观点和想法却不能及时通过教材更新,理论界的最新研究成果及观点不能在课堂上得到运用。学生所用的教材与任课教师的课件一直沿用很多年,几乎不更换。教学内容与时展脱节,学生所掌握的专业知识难以满足社会和时展的要求。工商管理类课程,如管理信息系统课程,由于实践性较强,知识点和内容重复性较高。但由于课程设置对优化整合关注少,致使同一内容通常在不同的学科中出现,比如会计信息系统、人力资源信息系统、ERP系统等课程会重复出现在课堂上。由于讲解管理信息系统的教师一般是管理类教师,他们缺乏计算机和信息论等方面的知识,对知识点讲解不够深刻。这些现象不但会使学生掌握知识不够系统,而且会使学生产生厌倦,上课不专心听讲、困倦等。 (二)理论讲解比重大,实践少目前,管理信息系统的本科阶段教学一般以讲解理论知识为主。任课教师将知识点灌输给学生,学生对于抽象的概念及知识无法理解。 (三)教师的教学方式单调尽管现在教学可以通过多媒体的教学手段展现教学内容,但教师经常对多媒体中展现的文字和理论知识进行简单的讲解,每节课灌输给学生的知识量很大,学生之前的知识点还未理解,教师已经提出了新的知识点,如此循环,学生对知识点的掌握不深入,理解不透彻。管理信息系统课程是一门实践性较强的课程,理论知识点抽象模糊,尽管通过简单的多媒体进行演示,但是学生仍不能透彻理解,只有通过实践真实体会,才能悟出其中的道理。但是,高校本科的教学大部分实践集中在理论讲解上,给学生的实践课时极少。在这种教学体制下,为了让学生更加透彻地理解知识点,教师必须精心准备与所讲知识点密切相关的案例作为支撑。通过案例的讨论、讲解与总结使学生理解抽象之后的奥秘。 (四)案例稀少调查表明,教师不是不愿意使用案例教学,而是与所讲知识点密切相关的案例较少。而且很多学校把案例教学当成是教师个人的事情。经费少,案例开发人员力量薄弱,组织上也不给予重视。因此,教学案例不能进行有效开发。尽管国外优秀的案例很多,但适合于中国本土教学的案例少之甚少。近几年来,很多高校也在不断投入经费,组织教师开发本土化案例,也收到了一定的效果,但还处在开发阶段。管理信息系统设计的领域较多,案例的综合性较强,例如一个完善的案例会涉及信息领域、网络组织、通讯领域以及电子商务等方面的研究。综上所述,案例教学作为一种实践性的教学手段,将成为未来高校课堂教学的趋势。 三、管理信息系统案例教学的引入 鉴于管理信息系统的课程体系和课程性质,引入“案例教学法”能提高学生对其知识点更深入的理解和把握。为了能够较好地将案例引入与管理信息系统的理论体系相结合,本研究提出以下应注意的问题。 (一)案例分析与理论知识点的有效衔接在教学过程中,教师需要处理案例引入与理论知识点的衔接,有效衔接两者之间的关系,既要注重案例教学,但又不能完全取论讲授。通过案例的引入辅助学生了解知识点,通过企业实际的背景资料了解企业实际,在有企业情景的背景下学习管理信息系统中错综复杂的知识衔接关系。 (二)合理安排案例教学的比例现实教学中,由于教师授课的风格和讲授的方式不同,引入案例教学的比例也不尽相同。而且在不同的高校实践案例教学的比重差异很大,很难找到一个统一标准的范式指导教学。因此,教师应该灵活地引入案例,通过案例引入辅助学生对知识点的掌握。 (三)建设案例库在中国,现阶段很多高校在开发自己的案例库,同时也有鼓励教师编写案例的平台。大连理工大学组建全国百篇优秀案例的投稿平台,通过评选,选出百篇优秀案例,并装订成册,供各高校老师使用。同时,也会将投稿的案例经过评审入选到优秀案例集里。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可以挑选适合课程教学目标的案例,实现案例资源的共享。 四、管理信息系统课程案例教学实施的流程 案例教学可以作为专门的案例讨论课来进行,根据案例的长短合理安排预习时间,让学生提前了解案例的背景资料,熟悉案例。较长的案例建议提前将案例发给学生,使学生有足够的时间学习和了解相关知识。案例中未能全部提供的信息,学生可以借助于网络查询了解。一般在案例讨论环节应按以下环节进行。 (一)教师明确讨论主题根据教学计划的要求,教师对问题适当的筛选,明确案例中所提到的思考题中的一个或几个作为主题。 (二)小组讨论案例在课堂讨论前就教师提出的问题进行充分的小组讨论,最后形成小组意见。 (三)课堂讨论小组讨论结束后,每组的组长向全班陈述本组的讨论结果。教师应及时引导学生就分析结果进行交流、讨论和争辩。 (四)教师点评最后教师就案例所涉及的知识点进行讲解,就每组的意见总结归纳。案例教学流程:案例教学的准备案例教学的组织与实施过程中的评价与反馈课后的评价与反馈。案例教学是一种工商管理类课程必不可少的教学手段,当前正处在推进阶段。目前我国所面临的管理案例教学中的困难是如何借鉴国外案例教学模式,将国外案例转换为国产化和本地化的案例,最终形成完整的中国管理案例教学体系。要实现管理案例本土化和国产化,最根本的是要有一大批懂得如何去写作案例、进行案例分析和使用案例组织教学的教师队伍。同时,从案例的编写、选取以及教学环节的把握力求严谨、科学,力争最大限度地提高案例教学法在管理类课程中的教学效果。 作者:王剑 段妍 单位: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 教学方法类论文:影视应用类专业传播学教学方法研究 【摘要】 传播学课程在广播电视编导及播音与主持这两个影视应用类专业本科班与新闻学本科班,有着不同的授课计划、内容及方法,对这两个专业的学生讲授传播学课程要因人制宜,内容素材选取上应该偏向与这两个专业相关的传播学案例,兼用传播学的讲述方法与技巧,促进学生对知识的吸收与掌握,提高课程教学效果。 【关键词】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播音与主持专业;传播学;实证研究 为响应国家培养多品种应用型人才的号召,高等教育课程及教学改革步伐加快,影视应用类专业的传播学课程的课时数被大量缩减,因此对于该类课程的讲授势必要采用新的内容及方法,以达到最优的教学效果。① 一、以经典案例为基础,结合影视类专业学生特点,因业制宜 传播学这门课程作为舶来品,它最初提出和形成在美国,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方面是为美国政治竞选宣传服务,另一方面是为两次世界大战的战时宣传服务,而传播学的经典案例与这两方面密切相关,这就决定了该类案例在整个课程中的地位及作用非一般案例所能匹及。比如说,在讲“议程设置”这一章节时,必然绕不过1967年麦克斯韦尔•麦库姆斯和唐纳德•肖一起进行的一项关于大众传媒各种认知效果的研究与1968年的总统竞选,以及对于1972年总统竞选的重要研究成果——《美国政治议题的出现:新闻的议程设置功能》的讲解,只有这样学生才能准确把握“议程设置”这一理论的由来及发展过程。尤其在一些重要概念的讲解上有着深厚的政治背景,如“个人议程的信息源”问题,其信源主要来自电视网以及报纸报道的竞选新闻,并得出结论——新闻媒介对议程设置起了较大的作用,但为了讲清这一论证过程,还需要提到“电视上的付费政治广告”以及“人们之间对于候选人和议题的谈论”这两个环节所起到的作用。为了讲透该知识点,不可避免地就要谈到美国的政治竞选与麦库姆斯及肖在做“媒介认知”研究的时代背景,只有如此,学生方能深刻理解而不至于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而在讲“传播效果”这一章节时,不得不提卡尔•霍夫兰的“二战中对美国士兵的说服研究”,不仅因为该研究是有限效果论的奠基性成果,而且是理解“说服研究”时代大背景的重要注脚。尤其是霍夫兰对于四部影片《战争的序幕》、《纳粹出击》、《瓜分与征服》、《不列颠之战》的分析研究,是说服传播必讲的经典案例,该研究不仅得出“受众的个体差异导致选择性接触、选择性理解和选择性改变”这一重要结论,而且从方法上看,电影评估研究在军队中的研究采用了“带控制组的前/后测设计”,为传播研究建立了新的标准,在《我们为何而战》的实验中注重细节控制,也成为后来者学习的典范。由此可见经典案例在整个传播学教授过程中的重要性,但是光做到这一点还远远不够,广播电视编导与播音与主持专业学生毕竟不同于新闻学专业学生,他们的专业侧重点各不相同,课程讲授过程中要做到因业制宜,结合编导与播音专业的不同特点进行讲授,例如编导专业学生对镜头语言比较敏感,因此本人将霍夫兰的四部影片分别截取一个小视频片段,在课堂上放映给学生,并与学生进行互动交流,学生对此种教授方式颇为接受;而播音专业学生对解说词等文本语言兴趣浓厚,为此在截取视频片段播放的同时,将解说词文稿摘出来进行解读就显得尤为重要,从上课效果来看,学生反馈良好,这其实也从侧面印证了受众个体差异(如个体偏好、兴趣、价值观等)在他们接收信息时选择性接触行为的不同。 二、注重内容时新性与影视专业的贴近性,因人制宜 广播电视编导与播音主持专业的学生都属于传媒艺术类学生,他们与其他专业相比更追求讯息的时新性、及时性,因此对传播学理论的案例分析不仅需要经典案例,还得及时补充一些当下热点话题及热点事件,做到课程内容的与时俱进。如在讲到把关人理论时,结合当时热点事件李光耀被去世来反观媒体从业者报道新闻过程中专业标准的缺失与操作流程的失误,对该事件的分析不仅可以引出门区的概念,还可以将怀特、巴斯等把关模式研究融入案例中进行讲授。如李光耀被死亡之所以搞出这个大乌龙,是由一个冒充新加坡总理公署的网站截图引起的,凤凰网、CNN、网易等媒体在没有核实清楚信源的情况下不负责任地转载,造成虚假信息扩散,归其原因主要是在新闻采写过程中为追求所谓的轰动效应而放弃了自我约束以及编辑把关不严造成的。如此一来,学生对何为把关、它在现实社会生活中的体现及把关过程等理论要点进行把握,才能更为深刻。但仅仅做到内容的时新性还是远远不够的,要想让编导及播音专业学生产生知识点的共鸣,还需要结合他们各自的专业偏好选择一些贴近其专业特色的案例作为补充,比如说在为编导专业学生授课时,可以从电视节目的角度做解读,尤其是当下最受学生追捧喜爱的节目,比如说“奔跑吧兄弟”、“爸爸去哪儿”等,如讲到“大众传播的功能”,可以结合电视节目进行讲授,而播音专业学生对各电视台主持人比较熟悉,切入点可以选择某个主持人所主持的节目,如在讲授“议程设置”这一节时,本人将白岩松主持的“新闻1+1”作为引子,引出“议程设置的基本假设——新闻报道影响人们对每天发生的重大事件的感知,进而对公共舆论产生影响”,接下来对比媒体报道的公共话题与民众探讨的坊间议题得出结论:媒介在有意无意地建构公共讨论与关注的话题。 三、充分运用新媒体表现形式,辅助传播学实证研究方法,因物制宜 社会已进入全媒体时代,传媒专业的学生对于新媒体的应用相比于其他专业的学生更为热衷与熟络,如微信、微博等网络社交媒体在传媒专业学生中已经相当普及,为更有针对性地开展传播学理论教学,在该课程讲授中引入新媒体的技术手段颇为必要。比如说讲述麦克卢汉的媒介理论时,本人以微信来阐释媒介是人体的延伸,从微信的基本功能出发,讲述其对于人类感觉器官及身体功能的延伸;如其独有的语音短信、语音通话功能是人体耳朵的延伸,视频功能是人体眼睛的延伸。除了微信这一媒介工具外,本人还讲述了一些新兴的媒介技术手段,如虚拟现实技术在媒体的应用,全方位提升了受众的体验,并放一些视频片段给学生,以使学生能对“麦克卢汉的观点:媒介的主要作用和功能是改变人类的生活方式”有个更为全面、深刻的理解。②与此同时,本人还在课下利用微信、微博等社交媒体建立师生交流平台,将课堂学习探讨延伸到线上,与学生展开互动交流,并且将课堂上未讲授的内容在平台上共享,供学生课下自主学习。然而,要想让学生充分领会传播学的精髓,仅仅利用新媒体形式还远远不够,还需要借助一些实证研究方法,如小组讨论法、社会调查研究法、问卷调查法等来辅助教学。在基本的传播学理论讲述完毕之后,可根据班上人数将学生分成若干小组,让各小组自选题目,结合所学传播学理论知识分析当下的新闻传播现象。学生在确定好选题后,要经过选择相关理论、提出假设、问卷设计等环节来验证其结论。③通过这种方法,不仅可以巩固所学的基本理论,还可以训练学生实证研究的思维。 作者:郭倩 单位:山西工商学院传媒学院 教学方法类论文:工程类课程设计教学方法探索 摘要:文章以《汽车制造技术课程设计》课程为例,对工程类人才的能力需求进行分析,总结了目前课程设计教学在工程能力培养中存在的问题,如选题题目欠新颖、缺乏过程质量评价、教学方式单一等问题,探索新的课程设计教学方法与质量保证方法:包括建立详细的课程质量目标、采用互动讨论的教学方式、制定阶段性的过程监控措施以及创新学生成绩的评价方法等。同时在教学方法上拟采用互动式选题,引入组别与组内同学的竞争机制提升学生参与度与主动性,锻炼学生的决策能力、沟通能力与工程实践能力,为车辆工程系学生的就业水平提高奠定基础。 关键词:工程能力;教学方法;课程设计;实践 一、概述 工程实践能力是评价车辆工程系本科生对专业基础理论掌握程度的重要手段,同时也是衡量学生未来就业水平的关键指标。作为应用型本科教育的主体之一,上海理工大学近年来一直践行创建“精品本科”教学目标,为社会提供优秀的应用型本科技术人才。应用型本科教学的实践教学,是应用型本科教育的核心,同时也决定了高校对学生培养目标的顺利实现[1-3]。在车辆系本科教学中,除了专业基础课程外,实践类课程的教学目标达成与否在很大程度了决定了学生的培养水平。在上海理工大学车辆工程系本科生的培养计划中,有专门的12门专业实践课程,用以提升学生对专业理论知识的掌握水平以及工程实践能力。然而,在实际的实践类课程中仍存在一些问题,本文通过分析当前课程设计工作中存的若干问题,从课程设计的题目、学生的参与状况、课程设计的教学形式和评分机制等方面,提出了进一步规范课程设计教学环节。同时以课程《汽车制造技术课程设计》为对象,通过对提出新的教学方法的实践应用,从而提高教学质量。 二、目前工程类课程设计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从整体上来说,目前实践类课程教学中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选题方式单一,选题题目欠新颖 目前课程设计的选题方式一般采用教师出题目,学生被动选择的情况,这就导致部分学生对选题内容不感兴趣,对课程设计的参与度差,因此如何在课程基础上,鼓励学生自己命题,激发学生的课程兴趣等是支撑学生是否能够积极参与的重要手段。另外,目前课程设计的题目欠新颖,缺乏多变,学生往往能根据往届学生的设计结果修修改改以应付答辩,这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学生的学习效果。因此,课程设计选题需要定期更新并注重与时俱进。题目的深度、广度和难易度要适当,使学生在计划时间内经努力能够完成任务。注重理论联系实际,优先选择与生产、科研等密切相关,具有实际应用价值的题目[4]。同时要丰富题库中题目的数量让学生能有更多的选择空间。 (二)学生对课程设计的参与积极性不高,部分同学存在抄袭现象 课程设计全过程的认真实践能够培养学生对工程问题的分析能力、问题解决思路、工程绘图能力以及成果答辩中的表达与沟通能力等,这些能力的达成对于学生未来就业水平的提升均具有重要的作用。然而,由于选题题目比较集中,分组设计及答辩的形式使得小组内部分同学注意力分化,另外在对课程设计成绩评定方面仅根据答辩结果进行评分,导致学生对课程设计的参与积极性不高。因此如何从上述几个方面的教学方法上进行改革提升学生对实践类课程参与度是待解救的关键问题。 (三)课程设计教学形式传统,缺乏详细可操作的教学流程,过程管理松散 目前课程设计的教学形式一般采用教师给出备选题目,学生分组后被动选题形式;在设计过程中主要是学生自身在课下完成,同时教师在固定时间的答疑环节;最后通过小组答辩形式给出评价成绩。在以往的教学过程中,课程设计结果抄袭现象严重[6],另外有的课题小组内部成员除了答辩小组长对设计结果能够较好答辩外,其余成员对问题解决思路、工程图纸制作过程以及设计说明书内容等均不能给出合理解释。另外,课程设计答辩过程太过松散,导致小部分学生在课程设计中抄袭,蒙混过关。因此,除了在答辩环节的教学方法改革外,如何在课程设计的实施过程中,加大过程监控,确保每一位同学都在认真的开展自己的课程设计是目前存在的又一关键问题。 (四)课程设计评分机制不合理 由于以往课程设计成绩均是基于最终答辩环节给出,如小组内学生共同完成一个变速器箱体的机加工工艺设计规程与对应的夹具设计工作,但小组内每个学生对课题的参与程度与完成度都是不一样的,但在小组答辩后的成绩相差无几,这就导致了课程设计中学生得分大多比较集中,区分度不够,自然这种评分机制不能够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同时学生的得分多少多依赖于学生最终上交的课程设计,这种评分机制评分方法不能体现出学生在整个课程设计过程中每一个阶段的表现。因此,制定详细可操作的评分机制,能够分阶段的给学生对课程设计的参与度与完成度打分,同时确定每一个阶段的得分在最终评分中所占的权重,是提升学生实践能力的关键步骤,也是激发优秀学生创新性的重要手段。 三、工程类课程设计课程教学方法的探索 针对上述课程设计实践类课程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如下新的教学环节与实施办法,同时通过对企业工程项目实施中管理方法的引入,使得学生及早熟悉工程项目开发流程与时间管理方法,增强学生对课题的参与度,提升上海理工大学车辆工程系本科生的就业水平。 (一)压力下的选题决策环节以提升团队协作的能力 目前,课程遇到问题时主要由老师一人评判或决策,在方法层面上可以统称为Delphi专家决策。该决策在课程设计中的会导致学生过于依赖老师的指导,而头脑风暴法可能导致长时间达不到共识。因此,为了调高学生的参与度和学生的协作能力,在选题阶段,提出压力选题决策法,该方法是名义小组法的衍生,提高了决策效率的同时,也可以提升了学生和老师的参与度。具体做法如下:通过学生辅助资料的快速研读,让划分为一组的同学在规定的时间达成一致,如课题分析离合器设计和变速箱设计,平均分为两组人,分别给4种离合器和变速箱的设计结构,并提供混乱的复杂调研数据,让每个组必须在规定时间达成设计理念共识,并由一人进行设计说明。能达成共识的小组,并能说明结论的小组本轮高分;如最后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各个设计理念派一个人进行说明,教师决策最终设计理念,并依据展示的好坏本轮得不同的成绩。 (二)设计结果的持续性改进报告———提高学生工程问题分析能力 设计方案决定后,操作层面上分为更小的小组,每组的设计参数不同。进行答辩后获得基本成绩,对于每个小组设计出现的问题,目前主要的方法就是老师指导后改正,学生被动改正后,很多往往不知道原因,也没有动力做进一步的分析。为避免此类问题,对于设计的问题,要求学生提供改正报告,对于同一个小组,可以将不同问题分给小组不同的成员,分别提供最终的报告,并将报告的内容作为一项重要评分点。 (三)学生表现的阶段性过程监控———提升学生参与度与积极性 让学生能够主动的参与到课程设计中能够很好的锻炼学生搜索相关资料,挖掘资料和利用资料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能够将尝试将所学理论知识运用到工程实际中[5],并且深化其对课本理论知识的认识。在学生做课程设计的过程中要对学生进行阶段性测试,这样能够循序渐进的引导学生来参与到课程设计中,阶段性测试中要多以小组成员逐一论述的方式进行,确保每一位同学能够参与其中。同时要促进各小组间的竞争来让一部分优秀的学生能够得到充分的锻炼。 (四)竞争性答辩与评优环节———提升学生逻辑性与沟通展示能力 对于评优的团队,答辩过程中,除了在问题改进中的成绩,也要进行相互辩论,获得进一步的评优成绩。首先,均按照一定的规范(如5W1H)的逻辑进行课题设计展示,然后进入自由辩论环节,在自由辩论环节,最后,双方各派一人进行总结。最终老师决定各个评优团队的胜负,并对各个辩论者评分。 (五)面向全过程的加权评分机制———有效考评学生完成度,营造良好学风 针对目前课程设计评分集中,区分度不够,无法有效考评学生完成度的问题,可采用面向全过程的评分机制,即采用多阶段评分,并给出最终加权成绩作为最终评分的形式,督促学生积极参与到课程设计中,让学生的工程实践能力得到有效提升,营造良好的实践类课程学习风气,不断加强后续选课学生的学习效果。在课程设计成绩的具体评价方法主要采用三阶段的成绩,而最终的成绩为三个环节加权后的综合成绩。综合评分体系如下:压力选题环节占比20%,问题改进环节70%,竞争性评优10%。以汽车变速器箱体的机加工工艺规程和夹具设计任务为例,具体操作过程可按照如下形式进行考评:1.压力选题环节具体评分如下(满分100分):针对该零件的加工工艺方案,可通过小组讨论预选2-3种,然后给定时间期限内,对不同方案的优劣性进行对比分析,小组达成一致70分,不能达成一致50分;发言者1-20分,满分20分 ,设计理念说明者1-10分,满分10分。2.问题改进环节具体评分如下(满分100分):在初始确定的设计方案基础上,根据教师的改进建议或者小组内部的方案改进措施的实施情况与总结进行答辩,改进措施与报告成绩1-40分,40分满分。设计质量1-30分,满分30分。问题报告质量1-25分,满分25分,报告格式5分。3.竞争性评优环节具体评分如下(满分100分):对于该任务的完成程度进行展示与问题答辩,并根据答辩表现进行评分,表现优秀70分,表现成绩良好60分,表现不佳40分,答辩过程中发言者1-20分,20分满分,总结者1-10分,10分满分。进一步按照上述各阶段的表现进行综合加权,具体权重值可根据教师对阶段性结果的重视程度而定,最终即可获得课程设计中每位同学的最终成绩。上述改进的课程设计类教学方法改变老师选题的金字塔模式,在时间和方案的双重压力下选题,提高学生的参与度[7];同时,该问题也是未来就业中实际工程项目在时间节点与方案的抉择中实际存在的问题;同时能够在互动讨论环节迫使学生更深入理解设计与流程,对于出现的问题,采用实际工程中常使用的设计变更流程与质量控制的报告,使学生初步了解汽车制造企业正规的工作流程;而竞争的答辩提高了学生的表达与逻辑思维能力。而在实际工作中,都会受到竞争对手或者客户的压力,通过竞争的答辩环节,可以让学生对压力面试以及工作陈述等有更真实的体会。 四、结束语 本文通过对工程实践类课程教学过程多环节的教学方法改革,如选题内容紧密结合汽车制造工程实际,此外通过互动选题、阶段性评分以及紧促的教学节奏提升学生对课程设计课程的参与度与兴趣;结合企业实际工程问题的解决方法,将课程设计案例以实际工程项目进行实施,加深学生对课堂制教学知识点的兴趣与理解程度,提升车辆系学生的工程实践与创新能力。在课程设计全过程中执行详细可操作的教学规则与流程,锻炼学生在压力决策、团队协作、问题解决思路以及沟通展示等各方面的能力,提升车辆工程系学生的就业水平和工程能力。 作者:刘银华 周萍 单位:上海理工大学 教学方法类论文:工业工程类教学方法改革 通过理论学习、沙盘模拟、校企合作、项目实践等多元教学方式将IE理论和方法创新性地应用于矿冶机电类的典型企业实际问题的解决,培养理论和知识相结合的创新型人才。具体实施上,以核心课程群协同教学为主线,基于网络集成教学平台,校企合作,注重创新实践教学环节,优化课程教学内容。第三,构造多类型模块化课程体系,充分利用学校及企业科研平台,在理论教学基础上,引导学生参加科研项目、科技竞赛、社会实践和课外文化活动,培养动手动脑的好习惯,激发学生的兴趣,开发学生的潜能,着力提高学生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实践能力、交流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 IE人才培养方案及课程体系结构 1.IE人才培养方案通过对IE教育办学定位与特色的研究与思考,按照“突出实践教学,办出学科特色,培养高素质应用创新型人才”的教学改革思路,本着“必需、够用”的理论教学基本要求,遵循素质教育的“多层次、全过程”原则,按照“强化应用、提高创新能力”的实践教学目标,根据专业涵盖的岗位、业务范围、基本能力要求等,以能力培养为本位,深入论证、认真研究、科学设计人才培养方案,制定专业教学计划,形成了由“理论教学、实践教学、素质教育和综合创新”四个模块构成的应用创新型IE人才培养方案。 2.IE课程体系结构课程体系是基于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而设计和构建的、由既各自独立又相互关联的一组课程所构成的有机整体,课程体系的设计与构建是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实现的首要任务。[5]目前典型的课程体系结构有层次化课程体系和模块化课程体系两类:[6,7]层次化课程体系课程之间逻辑性强,有利于学生系统地掌握专业工作所需的专业知识,但知识面狭窄,综合素质较差;模块化课程体系突破学科专业领域的界限,灵活地设计和组织具有不同作用的课程模块,从而构建具有不同价值取向的课程体系,以满足学生的全面发展和个性发展需要。基于大工程观和矿冶机电特色工程背景,打破传统的学科系统,按IE岗位工作需求和全面能力素质要求为导向,设置相应的模块化课程群,弱化课程体系的学科性,对教学计划中具有相互影响、互动、有序作用的相关课程进行重新规划构建,在课程内容上,积极引进学科与技术发展的新方向新动态。 课程群多元化协同教学方法 我校工业工程专业自2000年创办招生开始,由于教学资源及教学条件的限制,教学模式主要是基于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采用“传递─接受式”教学,重视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的同步进行,以传授系统知识、培养基本技能为目标。通过近些年的专业教学实践和毕业生就业信息反馈来看,传统教学模式及方法面临着一些亟待突破的瓶颈:首先,近年来随着高等教育从“精英教育”向“大众教育”的转变,人才的培养模式也从“专才”培养转向了“通才”教育,教学内容也朝着“厚基础、宽口径”的方向发展,[8,9]相应地专业课的课程门类与学时数都大幅度受到精简,不仅课程内容与学时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而且也迫切需要对相关课程的群体性从时间、空间以及其功能上进行整体融合和规划;[10-12]其次,随着多媒体技术和计算机网络的发展,交互式教育环境的引入,教育模式正发生深刻的变化,网络化交互教育已成为现实,[13]基于网络化的教育方式不受时间、空间和地域的限制,能真正实现自主学习和网络教育。 IE模块化的课程群体系结构对教学模式及方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教学实施中基于核心课程群构建协同教学团队,利用多媒体信息和网络技术设计构建网络集成教学平台,对课前预习、自主学习、课堂教学、案例讨论、作业管理、实践教学、测试反馈、沙盘模拟、交流论坛和课外拓展等多个教学环节进行一体化集成;同时设计构建了丰富多样的教学资源库,包括图像、声音、动画以及影像等多媒体素材,为网络教学提供丰富的资源选择。以IE专业ERP原课程群为例:该课程群包括“数据库原理”、“WEB开发技术”、“生产计划与控制”和“ERP原理与应用”四门课程,利用四门课程的内在联系和密切关系构建ERP课程群协同教学体系,达到以数据库原理为基础、以WEB开发技术为手段、以生产计划与控制为核心、以ERP综合应用实践为目标的ERP课程群教学体系。 结论 针对现代高等教育教学内容与教学方法面临的新形势以及应用创新型人才培养这一中心任务,通过研究,对IE专业2009级、2010级教学计划和课程体系进行了系统的革新和完善,按照课程群网络协同教学的思想设计构建了IE专业课程群教学体系,基于网络集成教学平台,在教学实践中从教学体系、课程设置、教学内容、教学手段、师资队伍、教学条件、管理体系等方面进行了全面改革与建设,并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效果。基于大工程观和矿冶机电特色工程背景,按IE专业全面能力素质要求为导向,构建了相应的模块化课程群体系,采用网络化协同教学模式培养理论和知识相结合的IE创新型人才,通过该教学方法的实施,学生经过系统性的学习和实践,普遍具有丰富的理论知识、很强的实践动手能力和较好的创新意识,有效地提高了人才培养质量。我校IE专业学生近几年在全国ERP沙盘模拟大赛,创业之星大赛,机械设计创新大赛等一系列竞赛中取得了佳绩,95%以上的学生参与了专业的科研实践项目,硕果累累;学生年均就业率95%以上,IE专业特色人才的培养初步形成了规模效应。 基于网络资源库的课程群集成协同教学平台的创建,为学生提供了生动、丰富的学习素材,拓展了教学的空间、深度和广度。在协同教学平台上,学生、教师、领导和管理人员各司其职,协同进行教学与管理活动,同时注重学习知识的共享、评价、反馈和再利用,对课程进行规范化、系统化、智能化处理,有效地促进了教学质量的提高。课程群网络协同教学模式及教学平台的有效应用,使师生之间、学生之间和教师之间有更多机会互动交流、相互讨论、相互帮助、相互提示或进行分工合作,促进了教师与学生之间的合作、交流与分享,促进IE专业以协同合作为特征的教学文化的形成和发展。 作者:余建国冯梅琳黄鹏鹏伍建军张启忠单位:江西理工大学机电工程学院江西理工大学机电工程学院 教学方法类论文:经济管理类教学方法探索研究论文 摘要:高校的人才培养模式正在悄悄的发生变化,这种变化表现在越来越重视学生动手能力的培养,而对于经济管理类的学生来说,动手能力表现的又与工科学生不一样。研究探索经济管理类实验教学方法,特别是用计算机软件进行模拟的实验教学方法,并以此提出开放性实验在经济管理类中如何开展的问题。最后结合我们开展的一系列实验教学活动的情况介绍经济管理类开放性实验的开设方法及开设效果等相关问题。 关键词:经济管理类实验;开放性实验;教学方法 1引言 我国高等教育正在高速发展,高校正在朝平民化、大众化方向发展,连续几年的扩招,每年大量的毕业生涌向社会,给就业市场上越来越大的压力。与此同时,社会各界也纷纷对我国目前的高等教育质量提出了质疑——一方面是高等教育的高投入,另一方面是毕业学生在人才市场上的低薪酬,应届毕业生的低就业率。在这种情况下,各高校纷纷进行改革,以期望能缓解这种矛盾。这些改革中的重点都落在“高校如何培养出符合市场需要的人才”这个根本的问题上来。因此,在高校人才培养的过程中,实验作为一种教学手段,越来越被广大师生所青睐。实践教学环节对于大学生全面掌握和深入融会知识,培养科学思维和创新能力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实验教学可帮助学生感受、理解知识的产生和发展过程,学习和掌握学科的基本研究方法,培养学生的科学精神和创造思维习惯,以及收集、处理信息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实践教学是一种培养人的活动,是根据社会要求和人的发展需要,有计划、有组织地把科学知识、思维方法、操作技能等传递给学生,从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考虑,让学生去创造、去设计,创造性地提高其素质,开发其潜能,发展其个性通过实践教学,不但可以培养学生的能力,还启发了他们的创造精神和创造意识,实践教学是现代高等学校人才培养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 实验教学按其开设方式来分,可以分为与理论教学结合的实验和独立实验课程两种。与理论教学相结合的实验多为验证型实验,一般这种实验在与理论教学进行的同时进行,表现为完成理论教学中某些内容之后,为了验证理论并加强记忆而进行此类实验,比如高校中的物理、电子电工等基础性实验。独立实验课程是指实验课程的开设不依附于某一门理论课程,而是根据前面已经学习的一门或几门相关课程之后进行的一种实验。这种实验综合性比较强,往往需要集中所学的相关知识,并进行相关的分析连接才能完成。本文中主要结合经济管理类实验讨论独立实验课的问题。 2经济管理类传统实验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对于经济管理专业方面,以前面向学生开放的实验极少,且多为验证性实验,主要是熟悉实验的流程,按照实验课程所设定的实验方案与实验步骤去完成实验。这些实验操作机械,没有创造性,学生也对此种实验毫无兴趣,通过模拟软件完成的实验,多半如此。按照模拟实验软件公司所设计的实验流程,学生基本上只需要点鼠标,按照实验指导书设定的流程就可以完成,有的甚至不用键盘输入任何内容就可以完成。这种实验教学显然与生产生活实际相去太远,学生在做这类实验的时候也多半只是应付,因而实验教学也不能达到预期的目的。 3开放性实验方法在经济管理类实验教学中的应用 3.1开放性实验方法介绍 开放性实验教学模式不仅要求时间上向学生开放,而且教学内容上也要向学生开放,真正实现因材施教。这样,学习较差的学生随时可以补做一些基本训练的实验,学有余力者可进行设计性、综合性实验或在教师的指导下进行研究性实验。因此可以这样说,开放性实验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是当前工科院校实验教学改革的方向。 经济管理类实验多为验证性、掌握流程型的实验,学生是否能完成实验,一方面要靠实验的本身的“吸引能力”,另外一方面还要突出实验的可控制性.即对学生完成实验的掌握和评价手段,在这类实验中,实验教师通常通过学生的实验报告来衡量学生实验完成情况。 经济管理类实验多采用软件模拟的方式。 实验软件的选择问题,多采用B/S结构软件,这样一方面可以方便实验教师进行集中的管理和控制,另外一方面可以借助高校的校园网络,更好的服务学生,更好的去尝试开放性的实验。根据经济管理类实验特点,作者认为开放性实验方法比传统经济管理类实验教学模式更适合学生。 3.2在实践中探索并开发开放性实验教学模式 开放性实验更强调个性化的实验,而不是大众化的实验,更强调学生的兴趣与因材施教。如果一个实验几乎所有人都要进行,且实验的过程要求保持一致的话,此类实验采用以前按班级完成实验更加合适一些。而开放性实验最好与学生的课外科技创新活动,与实验室提供的助学助研活动联系起来,学生可以通过相关课题共同研究开放性实验的开放方法。对于今后如何更好的开展开放性实验,我们可以从如下方面来进行实践: (1)实验前的准备。 开放性实验前的准备工作相当重要。实验开始前要加强实验相关知识的整理与积累,要做好实验指导书,实验报告的设计,多结合实际业务设置相应思考题,思考题应该来源于生产生活实践,而不应该是凭空想象。 (2)实验的方法。 兴趣实验法:由于经济管理类实验自身的一些特点,导致这类实验本身对学生是没有太大吸引力的,因而在实验中要想方设法提高学生的兴趣,我们可以在实验中加入竞争,加入生活中的常识知识,加入各实验的补充知识等等。 讨论实验法:讨论可以说是相当经典的一种教学方法,通过探讨,学生可以对所学的知识掌握更深,而在实验教学中,讨论的作用显得尤其突出,经济管理类学生的能力培养中很重要的一种能力就是表达能力及与人交往的能力,通过讨论,学生往往在某些方面试图说服对方,在这些活动中,对学生的自我表达能力的提高有较大的好处。同时,为了达到较好的讨论效果,大多数学生会更加认真去完成实验,通过掌握一些实验的技巧并与大家一起分享。在这种教学方法中,教师应该有目的的创造条件让更多的同学参与讨论中来,比如设置实验课程论坛,并对大家讨论的话题及时总结并加以引导。在实验课成绩评定时适当倾斜,对讨论积极的同学及能对某些问题提出自己独到见解的同学给予适当的奖励。 设计教学法:如果一件事情太难,可能很少有人愿意去做,如果一件事情太容易,我认为喜欢做的人也不会多,对于经济与管理类的实验刚好就类似这种情况。如果按照最初设定的流程去做实验,学生可能觉得太简单而失去兴趣,如果让学生根据所学的相关专业知识去设计实验流程完成实验,学生又觉得无从下手,正是因为如此,设计教学法才更需要突破。 (3)实验的考核。 实验的考核应该更加严格而有序。对于经济管理类的实验考核一直不好规范,多数教师都采用写实验报告的方法进行考核。实验报告的内容,主要是要求学生写出实验原理,记录完成实验的步骤以及回答相应思考题。对于平时的考核主要以教师点名为主。这种考核方法一是手续比较麻烦,二是效果并不太好。对于实验报告中的内容,抄袭现象比较严重,而且学生对这类的实验报告产生明显的抵触情绪。在开放性实验的条件下,实验的考核主要软件记录学生的实验过程,并依据学生实验的过程考查学生完成实验的情况。实验分为练习与考核两个阶段,练习只记录学生实验过程,不记成绩,只记录考勤;考核部分设置时间限制,并将学生完成的过程做好记录,软件评分。实验报告就可以省略大部分的内容了,学生对照实验报告中的思考题去完成实验,这样印象会更深刻。这样实验的考核就包括了平时成绩、实验成绩和实验报告成绩三个部分,三个部分的成绩按一定的比例加权平均,得出此实验课的总成绩,这个成绩会更加公正,更加客观。 3.3开放性实验教学模式的效果 实验教学要突出培养学生的个性及独立思考问题的能力,我们认为有些模拟实验软件有部分是不成功的,主要原因是这些模拟软件在这方面是失败的。一样的实验流程,一样的实验指导书,一样的实验过种,甚至有一样的实验报告,这也难怪会出现有同学将别人的实验报告复印一份交上来的情况了。当然在培养独立思考能力方面,除了选用较好的模拟软件外,另外一个很重要的方法就是适当给学生置疑,并且这些思考题是要能够激发学生思考的,还有这些问题的答案不应该是固定的。当然,这种实验方法的改变对于实验教师的要求更高,实验教学的工作量会更大,对实验教师提升的帮助也会更大,对于创建科研性的实验室也更加容易。公务员之家 培养学生的竞争意识,在实验过程中营造竞争的环境,可能使实验的效果更好。俗语说“生于忧患,死于安乐”,由于实验环节及实验内容的平淡,学生在实验中也不能感受到现代社会竞争的你死我活,这也不可能达到较好的实验效果。当今的一些网络游戏为何如此让人着迷,我认为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这些游戏中充满了竞争,有了竞争才会有胜利的喜悦和奋争的快乐,而这些又恰好是当代大学生所津津乐道的。 现在的实验教学,还要突出培养学生的团队合作精神,虽然我们一致认为培养学生的个性是符合时代要求的,但我们更需要学生有较强的合作意识,并有较强的组织与管理能力,培养学生的责任感,比如在我们的“现代企业经营决策仿真实验中”,在一个竞争市场上,如果有部分同学有不负责任的态度,把市场价格定到一个比较低的位置,这样会导致这个市场竞争的无序,甚至是这个市场中的所有企业都受其害,所以在这个实验中,要不失时机的对学生进行责任心的教育。 4结论 现代的大学教育是开放式的教育,我们主张培养学生学习能力的同时一定要注重学生个性的发展,大学生的生活灵活而又紧凑,特别是在实行学分制改革的高校,学生自主安排自己的学习生活的要求越来越强烈。为了适应发展的趋势,一方面要加大开放性实验的实施力度,扩大开放性实验的范围;另一方面要推出更多品种的实验,推出更多与生产生活联系密切的实验。最后还要更大力度的加强与企业的联合,因为只有企业才知道什么样的人才才是社会最需要的。 教学方法类论文:高职院校工商管理类教学方法改革的探索论文 【摘要】工商管理专业作为高职的一个重点专业,其教学课程改革是高职教学改革的一个重点。本文在工商管理专业课程的教学改革方面提出了自己的看法,认为高职教育应主要突出学生的实践、技术能力的培养。 【关键词】工商管理教学改革思路 我国高职教育强调和倡导的是“能力本位”模式,以培养学生技术和职业岗位应用能力为主,具体体现为培养“基础理论知识适度、技术应用能力强、知识面较宽、素质高”的专门人才。所以,工商管理专业的课程要根据这一思想进行教学课程的调整。 一、高职院校工商管理课程体系改革的目标 1.突出专业课程的职业定向性 以职业能力作为配置课程的基础,使学生获得的知识、技能真正满足职业岗位的需求。 2.注重知识和技能的结合 基础理论以应用为目的,以必需、够用为度,以掌握概念、强化应用为重点;专业知识强调针对性和实用性,培养学生综合运用知识和技能的能力。高职教育的培养目标是生产、管理、服务第一线的技术应用型人才。高职培养方向一般是科技含量高,涉及知识广,技术实践性强的职业岗位。高职培养目标决定了课程具有技术实用性,对于工商管理专业的课程也应该从实用性出发进行调整。 3.强化学生职业能力训练,综合开发学生的职业能力 强化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提高学生就业上岗和职业变化的适应能力,实现“双证书”制度。高职教育与普通高等教育比,入学分数起点低。坚持“人人有才观”必然应重视学习主体的个性特点,多种形式地挖掘个体潜能,调动个体积极因素,强调研究和开发学生的智力和非智力因素。 4.增强课程的灵活性,形成模块化、弹性化的课程体系 适应行业和社会对应用人才规格多变的需求,由企业、院校联合调整、选定专业基础课程和专业课程,坚持以服务社会为导向、以产业需求为中心,产学研结合,走“订单式”培养之路。高职教育不仅要研发物质客观世界,更重视研发主观世界。使培养对象成为高素质的技术实用型人才,为经济服务。职业教育直接为区域社会经济服务,贴近劳动力市场。以就业为导向,其职业性区别于普通教育。职业劳动是综合的,贴近企业和行业职业岗位群的高职教学内容也应是综合的。 二、高职院校工商管理课程教学体系改革的要点 高职高专院校专业的课程结构要努力实现模块化,把教学改革与教学方式改革结合起来。转变传统的相对封闭的知识教育和比较狭窄的专业教育思想,变对口观念为适应观念,变专业对口教育为增强适应性教育。特别是工商管理类的课程,要结合对口企业的案例、工艺流程,让学生在学习过程中早一点适应社会,提高动手能力。 1.改“学科本位”为“能力本位” (1)按能力需求精简课程内容,摆脱“学科本位”的课程思想。如经营管理、销售管理、市场营销等课程的理论部分基本相通,从而可加强实际操作,增加市场调查的时间,丰富他们的实践经验。同时,课程体系的设置要以能力培养为主线,以能力训练为轴心,淡化公共基础课、技术基础课和专业课的界限,重新整合课程。 (2)改革考试、考核方法。新课程体系以用人单位岗位需要为考试、考核内容,要求学生毕业时获得“双证”,即毕业证和至少一门职业技能工种资格证。在改革考试、考核方法上,新课程体系改变传统的答卷考试、考核方法,采取答卷与口试、理论考试与操作考试、答辩和现场测试相结合等多种方式。对基础课程,重点考核学生对知识的接受程度和理解能力;对专业课程,重点考核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如:对于理论基础课可以用传统的考试方法,对于专业基础课可以用操作考试,专业课可采用社会调查与案例分析相结合的方式。通过这种方式,依据企业(行业)生产的实际和特点,以素质为基础、以能力为中心,采用理论教学体系与实践教学体系相互融合的人才培养模式。 (3)建立专业课程的能力培养模式,以行业组织制定的职业能力标准和国家统一的证书制度为依据,根据就业市场信息和岗位技能要求确定专业课程的具体实施内容。如:物流师、营销师、经济师各种岗位技能要求都有所不同,可以根据其岗位要求,确定专业课程的内容。 (4)以专业技能培养为中心,建立实验课课程体系。以校内、外实验、实训基地为基础,部分课程到企业去完成,学习环境与工作环境相结合,部分课程到实验、实训基地完成。学习环境模拟工作环境,提高学生社会实践能力,走产学合作的道路。 2.改变课程结构 将相关学科适当综合化,既发挥学科课程的特长,又克服了原有单科分段的弊端,可构建人才合理的知识结构和智能结构,培养更多应用型和创造型人才,以适应课程个性化的要求。 (1)进行教学计划的修订,压缩必修课如数学、哲学,增加选修课,与工商管理类的课程相关的都可增加,精简专业课,加强和拓宽专业基础课,强化计算机应用能力,保证计算机和英语课程三年不断线,使学生有较宽知识面和较强的适应能力。 (2)课程设置改变原来的结构变为一体两翼的课程结构,打破传统的考试课、考查课、主干课、非主干课的体系,建立核心课程、目标课程、非核心课程的一体两翼的体系。工商管理专业限设10门以下的核心课程,主要是一些重要的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如管理学、管理经济学、会计学原理、物流基础等,目标课程是英语和计算机课程,其他课程为非核心课程。课程要尽量小型化、丰富化,总学时不能太多,要体现比较宽的专业面,尽可能及时反映科学技术的最新发展。 (3)课程设置要紧扣专业培养目标,满足行业岗位对知识和能力的需求。一方面,课程要满足行业多岗位转换甚至岗位工作内涵变化、发展所需的知识和能力,另一方面,课程要使学生具有知识内化、迁移和继续学习的基本能力。 (4)采取“学习——工作——学习”的方式提高学生社会实践能力,重视实践课程体系,走产学研合作之路,保证理论课和实验课教学学时之比约为1:1。 3.对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进行整合,培养学生获取知识的能力 教学内容的改革和课程体系的改革是人才模式改革的重点。教学内容由理论知识、职业技能和学习态度构成,对于高职高专院校,课程体系的合理构建决定教学方法、教学手段的改革方向。 (1)在知识领域,基础理论以必需、够用为度,以掌握概念、强化应用为重点,专业课教学强调针对性和实用性。多用案例进行教学、多给学生下厂锻炼实习的机会。公务员之家 (2)在职业技能的培养方面,要提高创造性技能的比重,弄清专业覆盖的岗位应具备的能力,以突出应用型、技术型人才培养的目标,对学生进行更多如何解决问题的能力训练。教师在上实训课时,应和学生一起操作,一起做项目,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3)要针对工商管理专业特点、职业特性、技术要求、岗位能力开展实践活动,让学生用基础理论、基础知识指导实践。从实践中深化对知识的理解,实现知识与能力的融合。 三、结束语 工商管理教学改革任务还任重而道远,我们要结合高职教育的特点,提出更多适合高职工商管理教学改革的思路。 教学方法类论文:实践教学方法在法律类高职院校的可操作性 摘要 本文通过分析我国高职院校实践性法律教学法的应用现状,并与传统法学教育模式相比较,重点讲了诊所式法律教育方法在法律教学中的应用,以此来阐述实践教学法在法律类高职院校教学中的可操作性,最后对实践性法律教学方法的完善提出建议。 关键词 高职 实践性法律教育 诊所式法律教育 教学法 1 实践性法律教学法的应用现状 目前,高职院校法律专业实践性教学环节实现的常用方法: 一是在日常授课中鼓励教师多讲一些案例;二是让学生走出学校,进社区、进单位、在大街上搞法律咨询;三是安排学生到司法机关和律师事务所实习。这些做法存在观念上的误区和操作简单化的问题。对于第一种,目前案例教学普遍存在问题就是操作太简单。上课教师在教学中也举了一些案例,但这仅仅是为了说明课堂上的一个问题,使学生更容易理解,并没有把案例教学单独拿出来研究。由于案例事实简单,操作上的随意性,听课学生不必动脑筋就能直接明白案例性质、涉及的法律关系等内容。对于第二种和第三种做法,如果没有很好的组织管理,实践性教学环节就相当于摆设,难以达到预想的训练效果。从实际效果和社会对法律毕业生的看法来说,能够熟练地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实际法律问题的能力欠缺。因而,法律毕业生真正从事法律工作的难度较大,就业前景也不容乐观。 2 实践性法律教学方法与传统法学教育模式的区别 我国高职法律院校的实践性法律教育课程还要探索和完善,还要找准其在法学教育中的定位以及与其传统课程教学方法的区别,才能走出我国法学教育的新路。在各种形式的实践性法律教学方式里,诊所式法律教育和情景式模拟训练是很值得我们学习的。诊所式法律教学和情景式模拟训练与传统法学教育模式的主要区如下:一是实践性法律教育模式主要是要培养学生主动学习和运用法律知识的能力,传统法学教育模式则是给学生灌输知识。二是实践性法律教育模式能使法学教育更真实,更具有实务价值,传统法学教育模式没有将法律体系和法律实践看做成一个整体,把法律分开进行传授。三是实践性法律教育模式能让使学生进入真实的社会角色,身临其境的体验律师担负的社会责任和应遵守的职业道德。但是传统的传统法学教育模式是绝做不到的。四是实践性法律教育模式注重培养学生发散思维,让学生根据案例和问题寻找不同的答案;而传统法学教育给学生的只有一个正确的答案,限定了学生思维发展与创新。 3 诊所式法律教育教学法的应用 (1)诊所式法律教育教学法含义。所谓诊所式法律教育就是指学生在法律诊所中,在教师的指导下为处于困境中的委托人提供咨询,诊断他们的法律问题,为他们提供解决问题的途径,并为他们提供法律服务。通过在法学专业教学中采取诊所式法律教育的教学形式,可以更好的培养学生适用法律的实践能力,加深学生对法律的理解,培养学生的法律职业意识观念,让学校法学教育与实践法律运用技能更好的结合在一起。高职院校法律专业之所以采取实践教学法特别是诊所式法律教学法,目的在于培养出职业道德好、基本功扎实和实务能力强的高素质人才,以便为社会企业和单位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工作的 (2)诊所式法律教育的教学方法。高职院校诊法律教学中的诊所式法律教育主要在课外发挥作用。诊所式法律教育由两位或者更多的老师共同完成的,人员构成通常学生人数是教师人数的五倍,学生指导老师的指导下,作为法律工作者当事人办理实际的案件,办案的地点不局限于教室内,可以是校园内、宿舍里、办公室和接待室等地方,指导老师和学生可以通过面对面或者是电话、手机随时随地的进行案件交流,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教学内容进行调整。通过此种方式,加深了老师对学生学习情况的了解。 (3)诊所式法律教育的教学步骤诊所式法律教育的教学操作步骤:第一步选定对象:法学三年级学生经过两年的法学专业学习,已掌握基本的法学理论知识具备一定的法律理论基础,因而可在大学三年级学生中选取一部分学生接收诊所式法律教育;第二步是人员分配:先将参加获得的学生分成若干组,每组再安排一名指导老师。第三步是开展法律服务活动:参加诊所法律教育的学生在指导教师和外聘业务指导的直接指导和决策下,直接到社会上承接各种法律事务,采取适当的方式来提供各种法律服务,如果指导老师同意,学生可以直接对外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办理案件。具体操作是先由已承办案件的学生向诊所中的各小组的同学讲述案情,并提出拟解决办法(提倡方案多样化);然后每个小组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各小组之间相互交流与探讨;最终形成意见一致的解决方案,交由承办小组具体实施办理。第四步是对整个活动进行评价总结:这里面既有指导老师和客户评价对学生的评价,又有办案小组以及学生的自我评价。 4 高职院校实践性法律教学方法完善 目前,我国已有100多所高校已经推行了诊所式教学法这种实践性法律教学方法,但是这里面绝大多数是大学本科院校,高职院校的法律专业加入的比例还不高,主要因为是目前诊所式教学在法律类高职院校教学推行中遇到阻力还比较大,难以广泛推广与应用。具体原因如下:一是改变现有的法律教育模式尝试新的教学方法,既要加大资金投入,又要承担风险,导致许多法律类高职院校不愿冒风险,因而保持观望的态度驻足不前。二是由于受到师资力量影响、教育的成本增加、学校经费紧张、且学生身份的尴尬以及有限的案件来源等客观问题的影响。鉴于以上原因,建议从以下方面进行完善,提高高职院校实践性法律教学方法可操作性:一是高职院校及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高职院校要重视诊所式法律教学方法,在培养学生丰富的法律理论知识的同时也要注重培育学生的法律实践的操作能力,适应社会的需求;为了减少风险,相关主管部门选定部分高职院校进行试点,来开展诊所式教学方法改革,从试点中不断积累摸索并总结经验,在取得实质性成功后在高职院校进行全面推广。二是增强高职院校的诊所式教学师资力量。可以重新选用或者配备上一批既具有一定的理论水平又具有相应的实践工作经验双师型教师。也可以借助当地的法律诊所和律师事务所等法律机构,不断地向这些法律机构选派诊所的学生,让这些学生接触并尝试办理的法律援助案件,办理完结后有学生向指导老师汇报办理情况,指导老师只需要给予评价。还可选择请上级诊所学生辅助指导教师的工作,减轻指导教师的工作负担,缓解学校师资力量薄弱的问题。第三,将法律诊所课程写入学生法学教学的计划,由学校统一拨付实习经费,不足部分通过多方途径解决,以此来增加诊所式教学的经费保障。司法行政主管部门为具备一定办案素质的诊所的学生开辟绿色通道,赋予这些学生特俗的身份可以畅通无阻的进行案件办理,这样就避免了学生身份尴尬的问题,为学生开展活动提供有利了条件。第四可以通过诊所同法律援助中心签订协议的方式解决案源少的问题。 5 结语 我国高职院校现行的法律教育模式注重法学原理和基于现行规范的法律知识,对于法律实践性环节重视的还不够,导致高职院校法律教学效果不是很理想,毕业学生解决法律实践问题能力不强,加强对是实践性法律教学方法研究和切合实际的引入,大胆尝试,有着重大的现实意义。 教学方法类论文:工科设计类学生色彩教学方法初探 摘 要 本文旨在探讨工科设计类学生的色彩教学内容和方法。针对工科类学生纯理科的学习背景以及没有任何美术基础的特点;复杂的色彩理论与实践之间的沟通;学时时间的限制;以及与前后的课程如何衔接等问题展开探讨,以期望能够找到一种合理、高效的色彩学习模式来帮助工科学生尽快的理解和掌握色彩设计规律,并能将其应用于实际的设计当中。 关键词 色彩 设计 教学方法 课程衔接 从艺术史的角度看,传统古典绘画的棕褐色调强化了画面的写实感和立体感,这是一个感性认识色彩的过程,即画眼睛所看到的色彩。17世纪受到牛顿的光色理论影响,印象派开始采用鲜明的色彩和笔触进行户外写生,以修拉为代表的新印象派发明了新的表现形式方法“点彩画法”;后印象派艺术家逐渐发展到全凭思想和直觉进行表现;现代热抽象绘画的始祖康定斯基让色彩不再依附于任何具体的物象而独具价值;以致完全理性抽象探索色彩表现形式的冷抽象派代表蒙特里安,只用三原色构成画面,色彩终于从绘画要素中完全独立出来,极大地推动了现代绘画和现代设计艺术的色彩理论及设计应用的发展。现代意义上的色彩设计教学体系始现于1919年德国魏玛包豪斯设计学院,后由日本发展为“色彩构成”科目,其目的是理性的研究、分析色彩搭配的规律并创造性的加以运用。 总体上西方色彩的发展是沿袭了一条有感性到理性再到商业应用的认识过程,其表现形式也是如此。我国的色彩教育也是采用了西方的色彩教学模式,但是在工科院校设计类教学面临的问题是:一是学生没有任何美术基础,换言之也就是学生没有对色彩的感性认识训练。二是学时限制,以我校为例只有的色彩设计课程只有64学时。在这短短64学时内如何让没有美术基础的工科学生由感性到理性的去全面认识色彩是教学中面临的巨大挑战。 1 色彩赏析能力的培养 色彩设计课程教学目的就是要让学生最终学会在设计设计实践中合理的运用色彩。针对工科学生理解力强、逻辑思维缜密的特点,其色彩教学可以直接从理论入手,加强理论的延伸性,结合色彩理论多做世界名画、著名设计案例的色彩应用分析讲解。 色彩赏析能力来源于色彩理论和美术史、以及设计史,许多著名的设计史论大家、评论家本身并不一定是绘画大师,但是也具有高度的鉴赏能力和评判能力,因此工科设计类学生更应该加强理论的学习,以此来弥补感性认识的不足。从长远来看,设计史论则是指导学生长久发展的和进行创新设计的原动力。 2 色彩理论与实践教学平行推进 做作业的过程是学生对色彩理论知识的运用和再理解的过程,也是对色彩理性思考下的感性运用。因此整个色彩设计课程的作业设置上应由浅入深,按照从感性体验到理性思考的认知规律来设计作业内容,有助于学生对色彩理论知识的理解和运用,提高色彩修养和创新能力,同时也能训练学生的一定的表达技能。传统教学由于长期片面强调技能训练,使学生将大量时间投入到手绘制作环节,把大量的精力放在画面的精工细做上、技法的表现上,而忽略了对色彩关系的研究与探讨,从而削弱了观察、思考和创新等思维方面的训练提高等不良倾向。而缺乏对色彩设计的系统的、整体的认识,是一种舍本逐末的训练方式。色彩设计的作业设置应处理好以下几个问题: 2.1 色彩感性认识训练 加强学生对色彩的直觉体验训练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这是最基础的训练。可以采取两种形式来进行练习。第一种形式,利用色卡来进行色环的排列练习,让学生直观的了解色彩的三个基本属性、色环、色立体、色调等基本概念。第二种形式,可以借助成品的DIY油画,让学生选择自己喜欢的画面练习涂色,直观的感受色彩。完成后要结合配色谱、色卡做色彩分析,是学生完成一个有感性到理性的认识。 2.2 配色工具的合理使用 数字化时代的来临改变了人类的生活方式,也改变了人类的工具,色彩设计也不例外,现代化的工艺使得传统手工调色的使用几率越来越小,电脑选色、调色成为一种最为普遍的方式。特别是工业生产当中,产品的色差控制非常严格,所以在客户、设计师、生产商之间交流时,必须借助国际标准化色彩体系才能准确的沟通,以此学会使用一种标准色彩体系是非常必要的。色卡有三大功能:对色、选色和调色。色卡在接单、设计、生产和验货时都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特别是在国际交流合作中,我们的设计、生产方式也必须和国际接轨。 目前世界上的两大色彩体系是美国的潘通色彩系统和瑞典的NCS色彩系统。PANTONE色卡是享誉世界的色彩权威,涵盖印刷、纺织、塑胶、绘图、数码科技等领域的色彩沟通系统,已经成为当今交流色彩信息的国际统一标准语言。NCS(Natural Color System)色彩系统的研究始于1611年,完成于1979年,目前已经成为瑞典、挪威、西班牙、南非等国的国家检验标准,它是欧洲使用最广泛的色彩系统,并正在被全球范围采用。NCS广泛应用于设计、研究、教育、建筑、工业、公司形象、软件和商贸等领域。NCS色彩系统建筑、工业生产、科研教育领域应用尤为广泛,欧洲大多数内外墙涂料厂生产的产品均标有NCS编号。NCS作为产品质量标准被全球众多厂家用于色彩生产控制及管理,如涂料油漆、汽车、家电、移动电话、计算机、纺织品、家具、建材等行业。 配合这些色卡、色谱、计算机色彩插件等的运用,可以是学生更加便捷、直观的了解色彩变化的规律,进而容易更高效的掌握色彩设计的规律。 2.3 色彩设计应用能力的培养 一般的色彩设计都会进行一些基础配色练习,诸如原色对比、间色对比、复色对比等、这一组色彩练习之后再指导学生分析,原色对比的效果特点,和配色风格符合哪些目标人群,符合哪些类别的产品使用等。与此同时进行色彩心理、文化心理的分析等理论讲述,学生也不就会觉得枯燥。 图1 原色对比-调和-设计应用 以图1中的红绿对比色为例,通过同时添加黄色,增加黑度,用黑、白无彩色作为过渡色等手法,原来的对比色变的和谐统一且富有变化,其色彩情感也由原来的热恋、莽撞变得古朴、优雅,同时可以联想样的产品需要这样的色彩来包装,咖啡就是其中一种产品,因为它具有悠久的历史和优雅的品味,正好符合了这组色彩的特征。 对色彩设计理解和应用不可能在一朝一夕就完成,针对这一问题可以借助课程体系和授课模式的完善来弥补这一不足之处。例如在后续的设计课程中,牵扯到色彩搭配问应用题的,仍然有色彩设计老师来进行答疑或课堂指导,结合实践不断的循环深化色彩理论知识。 2.4 合理的课程管理机制 合理的管理机制和督促机制是提高学习效率的方法,但是又不能让学生有被迫的感觉,所以这个强度的控制要适当,举办课程作业展览不失为一种良好的督促机制,公开展览会使学生更加注重作业的质量。 总之,新时代和新技术赋予我们新观念,数字媒体的兴起也为色彩教学提供了一种全新的设计表现形式和巨大的创新空间、合理的课程体系支持,色彩设计教学只有符合了学生的学习类型,有效调动起学生的学习兴趣,才能最大程度的保证教学效果的实现。 教学方法类论文:如何实现制作类工具软件“学做合一”教学方法的思考 摘要:本文根据制作类工具软件的设计思想与特点,在科学地使用“学做合一”的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效率与效果,符合高职学生的认知规律等方面进行思考。最后形成基于制作类工具软件,采用“学做合一”教学方法的教学方案。 关键词:学做合一;软件;教学项目;设计思想;认识论 在高职院校的信息类专业或非信息类专业,开设了很多制作类工具软件。如:办公文档制作Word软件;电子表格制作Excel软件;幻灯片制作PowerPoint软件;平面动画制作Flash软件;三维动画制作3DMAX、Maya软件;网页制作FrontPage、Dreamweaver软件;各类图纸制作AutoCAD软件;图形处理Photoshop软件等。这类课程的教学的场所基本在机房中进行,实行教师边教,学生边练的教学模式,初步体现了“学做合一”的教学方法。 一、目前制作类工具教学模式现状与存在的问题 大多数制作类工具软件的教学基本是以介绍功能菜单为主,适当举些素材作为演示例子,来理解工具的含义,经过一段时间的教学,搞一、二个小样例让学生去操作,从而达到会操作功能菜单操作的教学要求。也有一些老师,先教学生制作一个具体的样例,然后让学生模仿去完成样例的制作。但凡这种教学方法,都认为是“学做合一”的教学方法。 实际上,这两种教学模式都会带来一些问题,前者学生在学习功能菜单的操作时感到枯燥无味,并且学到的知识是零散的,在解决实际问题时往往会束手无策;后者以应用实例引进,虽然体现了综合应用软件的能力,但学生对基本功能菜单不是很娴熟,往往在制作实例的过程时感到无从下手,只能模仿老师的教学演示,一旦换一个实例就不会做了。 二、“学做合一”的基本思想及在制作类工具软件教学中的困惑 “学做合一”的教育理念最早是由美国近代著名的哲学家、教育家杜威提出的,他强调学生应从“做中学”(learning__by__doing),也即“从活动中学”、“从经验中学”。我国著名的教育家陶行知在借鉴和改造杜威思想的基础上,提出了“学做”合一的思想,即要求学习者以实践的目的去学,在实践过程中去学,从而学到书本上学不到的东西[1]。 从认知论的角度来思考,人们总是从具体到抽象,从感性到理性。要使用制作类工具软件制作出具有一定复杂度实样,首先要娴熟地操作软件,然后根据制作实样的要求,分解出实样的各个部位,然后用软件的功能操作实现。正如要制作一张木椅子,必须要先掌握斧子、锯子、刨子、凿子、锤子等工具的使用方法,当然还要知道椅子的造型结构、尺寸比例等。只有在基本功达到娴熟的程度上,才能做出合格的椅子,而在没有掌握木工工具的操作方法与技能基础上,往往是做不好椅子的,更谈不上做更复杂的木器。如很多学生在学习数据结构时感到很困难,其实不在于对算法的理解有多难,而是实现数据结构算法的工具语言C不够娴熟,从而导致学习数据结构感觉到很困难。曾经一批中职考上来的学生,对QBASIC的编程非常娴熟,但在学习C语言时感到困难,最后在数据结构课程设计时,很多学生用QBAISC语言去实现,因些表明,要解决实际问题,首先要掌握好工具的娴熟使用。 解决实际问题,除了总体分析与设计的能力外,同时也要会使用工具。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有可能会遇到个别你没有学过的知识与技能,此时你必须要先学好这方面的知识与技能后,才能解决问题。 在制作类工具软件教学过程中同样会遇到相似于以上出现的问题。当前高职教育提倡用项目化驱动教学,直接拿实际的样例给学生做,以致使学生无从下手,并对工具软件学习与认识以及操作,缺乏系统性,在使用工具软件时缺乏科学性,不是按最佳的途径去解决问题。 三、制作类工具软件设计思想与特点 制作类工具软件其实是一种工具,是为解决实际问题而设计的。其形成分为以下几个过程。 1.需求分析 这一阶段,主要是搜集工具软件对应解决的问题领域的实例,对大量实例进行分析,分解出实例中的共性问题与异性问题,确定应用软件的功能需求。 2.软件设计 这一阶段,根据需求分析的结果,进行应用软件的架构与功能体系的设计。除功能实现外,还要考虑软件操作的方便性,使功能菜单体系与工具栏得到合理布局。 3.编码 这一阶段,软件工程师根据软件设计的要求进行编码,用计算机程序来完成软件设计中提出的各项功能。 4.软件测试 这一阶段,主要对形成的应用软件进行功能测试、可靠性测试、操作方便性测试等。在整个应用软件操作的过程中是否存在漏洞,是否能解决问题领域中的实例。 5.软件评价 这一阶段,主要是对形成的应用软件进行各项指标的评价,找出待解决的问题。目的是为下一个软件版本提供依据。 由于制作类工具软件在形成的过程中采用软件工程方法,对问题领域的调查、分析、功能实现都具备了科学性,采用最佳的解决问题的方法与途径[2],设计的功能体系既灵活,又完整。如图形制作软件,设置画各种几何图形的工具箱,用于改变色彩的调色板,还具备很多素材供用户选用,各种在实际手工绘画过程中所需要表现手法,软件功能均可实现。 四、制作工具类软件如何实现“学做合一”教学模式 通过软件设计思想与特点的分析,制作工具类设计框架基本是根据计算机应用软件的特点,一是重复使用现有资源,如标准素材;二是归纳典型的例子组成,找出共性部分,制作模板或样式框架,提供参数设置功能,快速完成一些标准性的项目制作;三是提供功能菜单,让用户自行通过功能菜单的操作,去制作项目。因此一个制作类工具软件,包括了很多学习内容,要通过一定时间的学习与练习,才能初步掌握软件的使用。只有掌握了软件的基本使用能力,才能做出实际项目,否则直接采用项目化驱动教学,是违背教学规律的。但制作类工具软件教学内容大部分为直观教学内容,必须采用“学做合一”的教学模式,才能达到良好的教学效果,因此在教学中如何灵活应用“学做合一”的教学方法,根据本人多年的教学经验总结,形成如下的“学做合一”的教学方式。 “学做合一”的教学方式,可以采用“学中做”和“做中学”两种方式。 当学生初步接触软件时,采用“学中做”,也就是边学边做。教师可以根据软件的特点,介绍常用功能操作步骤与方法,并说明其应用场合,然后选择一些与教学内容相密切的样例让学生去完成。这个阶段主要以熟悉软件为主,让学生能够达到时解决小问题的能力,基本功能操作达到娴熟,其它不常用的功能要有所了解。 当学生对该软件有一定的操作水平时,可使用项目化驱动教学,此时采用“做中学”方式。学生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由于已经掌握了软件的基本功能使用,因此在解决问题时不会感到无从下手与茫然。由于要培养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要制作的项目不可能是基本功能就能解决的,需要重新对该软件做进一步的认识与学习,尤其是软件解决问题的方法与途径、软件的高级应用功能,必须在这一学习阶段得到体现,同时对前面学过的知识与技能得到进一步的深化。 在现实工作中,许多项目不是靠单个制作类工具软件就能完成,可能要用了多个制作类工具软件或其它工具软件。如Word软件的邮件合并功能,若使用Word表格的数据源显然不符合实际应用,若采用Excel数据表或其它数据库作为数据源显然会符合实际。对于综合类的项目化教学,首先用“学中做”的教学方式实现,对相关的软件进行学习与练习,在学完这些相关的软件后,再进行综合性项目的教学与训练,也就要采用“做中学”的教学方法来实现。 五、结束语 做任何事都不能违背规律,同样在教学的过程中一定要符合学生的认知规律,一定要按科学规律进行。当职业教育推出轰轰烈烈的项目化驱动教学的今天,很多教师与专家用“学做合一”的口号,简单地采用项目化驱动教学制造空中楼阁,是提高不了教学质量。本人也在这个方面有过经历与教训,学生对没有任何基础的情况下,采用项目驱动,直接采用“做中学”的教学方式,其教学效果不是很好。 “学做合一”教学方法比较适合于制作类工具软件的教学,何时“学中做”,何时“做中学”也要根据教师、学生、实训场所的实际情况进行灵活应用。 教学方法类论文:高职建筑类专业计算机基础课程教学方法的创新与实践 摘要:目前,高职院校已经开设了针对非计算机专业学生的计算机基础课程,以培养非计算机专业学生的基本计算机应用能力。但是,仍然存在各种弊端和困境,无法满足非计算机专业学生的学习需求。本文将主要针对建筑类专业的计算机基础课程教学方法的创新与实践展开讨论,力求找出一条适合培养建筑类专业学生计算机应用能力的有效途径。 关键词:建筑类专业;计算机基础;教学方法;创新 一、前言 我国高职院校对培养非计算机专业学生基本计算机应用能力的重视,源于1997年教育部高教司颁布的《加强非计算机专业计算机基础教学工作的几点意见》,越来越多的高职院校将计算机基础作为一门或一系列必修课的基础课程,处于与数学、英语等课程重要性相当的地位。作为一门工具性学科,非计算机专业应当结合自身特点在计算机基础课程的教学内容上有所侧重,教学方法要与之相适宜,才能更好地将计算机技术应用到本专业的学习和实践中去。针对理工类专业的学生,计算机基础课程应侧重数据库、多媒体制作和实用软件的应用与开发等能力的培养,并且结合实际需要引导学生掌握相关的技术和方法。而建筑类专业在工程造价、工程经济、工程设计、施工技术等方面为减少工作量常常需要运用相关的计算机技术和方法。因此,高职院校在针对建筑类专业的计算机基础教学中应当适应该专业的需求,对传统的教学方法予以改进,最终达到培养复合型人才的教学目标。 二、高职院校建筑类专业计算机基础教学的现状与困境 (一)“一刀切”的教学模式,忽视了建筑类专业对计算机技术的特殊需求。目前,大部分高职院校的非计算机专业的计算机基础教育实行的是“一刀切”的模式,统一的教学内容和统一的考核标准,根本无法适应不同专业学生对于计算机技术的不同需求。与文科专业的学生相比较而言,建筑类专业的学生需要掌握更深入的计算机知识和操作方法,尤其是与专业相关的软件的操作和运用,比如CAD软件、PS软件、SU软件。 (二)教学对象水平参差不齐,兴趣差异大。这方面的差距主要是源于高职院校的生源,表现在普通高中学生和“三校生”之间计算机基础和起点不同。前者由于在高中阶段便学习了中学生信息技术课程,与高职院校开设的计算机基础课程的内容存在很大程度的重复,而后者在中等职业教育中也已经接受了一部分计算机课程教育,因此学习的兴趣有所降低。另外,还表现在城市学生和农村学生对接受计算机基础教育的需求也不同。 (三)教学手段单一,教学内容偏重理论部分。主要表现在课程的教授仍然是以教师为中心,学生处于被动学习状态。又由于学生的接受能力和计算机基础不同,容易造成听课效果的不一致,从而影响总体的教学效果。另外,计算机基础的课程内容随着时代的发展不断更新与扩充,讲授的内容越来越多,课时的安排满足不了实际教学需求,造成教师偏重理论教学,而忽视学生进行实际操作的教学环节,使得学生计算机操作能力普遍较弱。 三、高职院校建筑类专业计算机基础教学方法的创新 (一)分级教学法。分级教学就是指在入学之初,通过对学生的知识水平、基础能力、学习兴趣等方面的差异的了解和考核对学生进行分班,可分为初级、中级、高级三个等级,进行差别式教学。分级教学适应了学生不同的学习需求,易于掌握相关的知识和技能,激发学习兴趣和积极性,教师则可根据层级的不同,设置不同层次的教学内容和任务,一定程度上减轻了教学负担,也更能提高教学质量和效率。需要说明的是,不同等级的划分是动态的,必须根据学习情况予以适时调整,更大的激发学生热情,尤其是初级班。运用到建筑类专业计算机基础教学中,可以设置计算机文化基础、计算机软件技术基础和计算机应用基础三个教学模块,不同等级的学生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对课程进行自主选择,并完成相关的课程任务。 (二)项目驱动法。项目驱动法是指通过实施一个完整的项目进行的教学活动,其特点是由教师对项目进行选择和优化,并进行示范操作,由学生负责对项目进行具体实施,最后以完成项目的情况来评价学生的一种教学结合的模式。项目驱动法能够很好地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掌握与专业有关的必要的计算机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运用到建筑类专业计算机基础教学中,以工程预算项目为例,就要求掌握EXCEL软件的操作方法,在完成投标报价表时需要进行内容输入、基本样式及单元格数据的引用、公式、数据间的运算等。在项目完成过程中,教师应适时予以引导,培养学生独立思考的能力。 四、小结 总之,高职院校建筑专业计算机基础教学方法的创新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必须根据社会的需求和学生的需求进行逐步完善,如何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是探索教学方法创新的关键。目前,我校计算机基础课采用的是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B统考作为期末考试成绩形式的考教分离形式,对于建筑类专业的计算机基础课程的教学,各班已经尝试分别制定了与建筑类专业相结合的项目实例。实践证明,分级教学法和项目驱动法具有可操作性和可行性,能够有效地将计算机基础教育融合到专业需求中去,不过二者并不是孤立的,在实际运用过程中完全可以考虑将两种方法的优点予以结合,使之更好地发挥作用,达到预期的教学目标。 教学方法类论文:经济类院校管理信息系统课程教学方法探讨 摘 要: 本文提出针对目前“管理信息系统”课程教学中的问题,经济类院校应充分利用资源和学科优势,借助经济和管理类学科的支撑,通过利用特别设计的部件库最小系统软件,将计算机科学实践与经济管理实务结合在一起,创建特色鲜明的课程建设与教学内容改革方案。 关键词:管理信息系统;实验;部件库最小系统;课程建设;教学改革 信息社会尤其需要既懂技术又通管理的复合型人才。管理信息系统课程综合计算机科学、通信技术、运筹学、管理科学、统计学、系统科学等学科的相关知识,形成了一门独具特色的综合性边缘学科以培养社会所需的复合型人才。鉴于此,大多经济类院校都将管理信息系统课程列为了经济管理类专业的专业基础课,这充分说明了管理信息系统课程的重要地位。但在实际的管理信息系统课程教学中,却出现了学生学习积极性不高、学习被动以及课堂教学效果不佳等令人尴尬的一面[1]。笔者根据多年的教学实践,认为这种社会需求与管理信息系统课程教学的反差问题与实践环节设计有很大关系。学生没有社会实践的经验,尤其是管理经验,因此难以联系实际主动地学习。实际教学中,可以用部件库最小系统,快速搭建管理系统原型,让学生身入其境,进入管理信息系统开发者的角色,融会贯通,从而取得良好的教学效果[2-3]。 1管理信息系统课程基本特点及目前教学中的问题 1.1基本特点 (1) 要求学生具备多个学科的基础知识。管理信息系统课程涉及的知识不仅涵盖了管理学、运筹学、统计学、系统科学等各专业前期课程的基础知识,还包括计算机技术、网络通信技术、系统工程等方面的知识。 (2) 实践性强。课程包含的很多概念和方法需通过实验和课题设计等才能深刻理解和掌握,需要学生了解企业具体业务流程,能动手利用软件工具做出模拟系统[4]。 1.2目前教学中的问题 1.2.1培养目标定位不明 社会既需要管理信息系统的分析人员和开发人员,也需要系统维护人员和实际操作人员。经济类院校开设管理信息系统课程的各专业,在规划教学内容时,应认识到本专业的人才培养方向。经济类院校不能忽视与管理学、经济学、系统工程等知识的整合,而把管理信息系统变成简单的开发课程。 1.2.2教学内容滞后 目前国内的管理信息系统教材内容、理论相对比较陈旧。 例如国外发达国家,管理信息系统的研究方法主要以原型法和面向对象方法为主流,而我国的大多数教科书仍以传统的生命周期法作为主线,对原型法和面向对象的方法只作一般的介绍。可以说,教材内容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教学目标的实现,造成了课程学习内容严重滞后于当前管理信息系统的发展水平。这就使得学生掌握的开发工具与社会的需求严重脱节[1,5]。 1.2.3实验安排不合理 由于经济类院校学生编程能力普遍有限,有些学校只能安排一些认识性的实验,流于管理类课程的范畴;有些学校采取案例教学法,以要求学生能独立完成一个系统设计的实验为全部目标。这种安排过于偏重理工、偏重软件开发,由于学生在程序设计方面耗费过多精力,忽视了WEB-MIS、ERP、DSS等新内容,不能为全面学习管理信息系统的基本理论与基本知识服务,无法让学生全面掌握管理信息系统的开发技能。 2经济类院校管理信息系统课程教学建议 经济类院校应充分利用资源和学科优势,借助经济和管理类学科的支撑,开设有自己特色的管理信息系统课程。对经济管理类专业本科学生来说,他们的目标是成为能够适应现代信息化社会需要的、具备现代经济管理理论基础、掌握计算机科学技术知识及应用能力的具有宽基础、强能力的复合型优秀经济管理专门人才[1,5],这就要求本课程要与时俱进、定位明确。 2.1教学目标 经济类院校经济管理类专业本科学生应具备以下能力: (1) 应当掌握管理信息系统所涉及的基本概念知识,例如管理信息系统的意义与功能、一般管理信息系统的基本构成、设计过程与一般设计方法、某些典型系统的特点与关键技术、管理信息系统的实施与维护知识等。 (2) 应具有信息意识,具备在信息化环境下收集信息、处理信息和有效利用信息的能力。 (3) 利用软件工具,以原型法为研究方法做出一个系统,真正弄明白管理信息系统的实质。 但是,要实现这些能力决不是将本课程变成代码设计课程,而应该掌握系统的科学思想和管理信息系统的规划、分析、设计的技术方法,并能将信息管理,管理信息系统规划、分析、设计、实施、管理、评价和维护等方面的知识应用于实际经济管理工作中。 2.2引入部件库最小系统辅助教学 部件库最小系统是在总结大量信息系统结构普遍规律的基础上,抽取其共同特征,研究设计的一套信息系统即插即用型软部件,可以用于多种应用系统,使原来极为烦琐的一些程序代码设计工作几乎无须时间就可以完成;使得原来必须专业人员才能做的编码与系统维护工作,普通未经特别训练的人员也能进行。在管理信息系统教学上使用这种软件,可以使学生从代码设计中解放出来,更好地对管理信息系统有一个整体的概念。 传统的管理信息系统教学往往在与实际问题联系不够紧密的情况下用大量时间讲解管理信息系统的基本理论、基本概念。内容枯燥,学生学了不知有什么用,也不知道在计算机上如何操作。 引入部件库最小系统制作范例教学,第一次课就结合学生比较熟悉的学生管理,先由老师提出相应的数据库结构,让学生利用部件库最小系统中的部件自己动手构建一个具体的管理系统,并具体对系统进行操作,使学生了解什么是管理信息系统,它是做什么用的,是怎样构成的,一般功能要求有哪些。这样学生对本课程就建立了一个整体的概念,了解了课程的基本要求。 接着,教师和学生一起讨论与上机实践:通过对部件库中各个部件的使用,了解管理信息系统常见界面的设计需求以及对性能的一般要求。学会利用ROSE完成一个实际应用系统的需求分析与概要设计,并根据需求分析的内容利用部件库建立一个具有自适应性的管理系统。可以进行ERP和电子商务系统模拟,了解ERP系统构成及其基本原理以及电子商务系统的一般体系、结构、流程。 在教学全过程中,我们准备了数十个课程设计题,要求学生随着教学进程实地进行设计应用系统[4]。设计工作由模仿逐步转向创新,开始时由教师指定数据库结构与功能要求,学生自选部件建造系统。随着教学的深入,进一步提出实际课题的工作过程与数据要求,放手让学生自行设计管理信息系统。 在关于系统功能要求、性能要求、数据模型、关系数据库特性、函数依赖、范式、数据完整性与安全性、数据库设计等理论教学中,我们都提供一些典型的实例,要求学生使用部件建造系统,并总结体会数据库的概念与设计理论的具体含义。 经济类院校经济管理类专业本科学生本身已经具有一定前导经济、管理专业知识,通过部件库最小系统范例教学,可以使学生将以前所学知识运用到管理信息系统中,看到一个具体的系统,而不是枯燥的理论,既增加了学习兴趣,又更好地理解了前序课程,真正达到管理信息系统课程开设的要求。 3结语 我们按照以上设计组织了一届教学实践,涉及会计、财务管理、公共管理等多个专业本科教学,均取得满意效果。代码设计薄弱的学生也只需要几次上机,就能实地动手开发系统。成功的实践能激发学生高度学习热情,也引导学生根据实际应用的需要组织学习,取得良好教学效果。学生学习积极性提高,动手能力加强,对本课程基本理论与基本概念掌握也就加深。通过实验环节,学生进一步了解了企业具体业务流程,对管理信息系统设计有了整体认识。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学生更好地理解了各自专业在管理信息系统的作用。
经济学论文:节水型社会建设的经济学分析 摘要:本文从资源的稀缺性出发,提出了“丰水”地区优化水资源配置的必要性,进而指出“丰水”地区建设节水型社会的重要意义;然后,通过对生产函数的描述,直观反映了“丰水”地区建设节水型社会的过程与效果;最后,在前面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丰水”地区建设节水型社会的建议。供都江堰灌区等“丰水”地区参考。 关键词:丰水 节水型 社会建设 经济学 目前,全社会对于水资源形势和节约用水的认识正在不断提高,然而在“丰水”地区是否应建设节水型社会的问题上,人们却仍存在着不同的看法。对于“丰水”地区建设节水型社会,有的人不关心,有的人不支持,甚至还有的人只把它作为要项目、要资金的“口号”……“丰水”地区为什么要建设节水型社会,如何建设节水型社会?是一个十分重要的理论与实践问题。本文试图运用经济学方法分析“丰水”地区节水型社会建设的必要性和动力等问题,推进人们对“丰水”地区节水型社会建设的认识。 一、资源稀缺性与“丰水”地区优化水资源配置 水作为人类生存不可或缺的战略资源,其总量与可利用量是十分有限的。随着自然环境的变化,人类生产、生活水平的提高,可用水资源(下称水资源)已经变得越来越稀缺。对水资源稀缺性的认识决定了我们必须要对水资源进行优化配置。 水资源的稀缺是长期的、全局的、绝对的,水资源的丰沛是短期的、局部的、相对的。个别地区虽然习惯上被称为“丰水地区”,但并不意味着其可以利用的水资源是无限的。第一,“丰水”是相对的,它只是相对于其它地区“不缺水”,也就是说该地区可能是“相对缺水”。(“丰水”是一个大家广泛使用却没有严格界定的术语,水文学在多年平均径流量的基础上提出了丰水年(期)、平水年(期)和枯水年(期)的概念,现实中,人们约定俗成地把长江流域以南称为“丰水”地区,这是相对而言的。笔者认为是否“丰水”应视水资源的供需两方面而定,同时这是一个具有动态性质的概念);第二,该地区水资源在时空分布上极可能是不平衡的,例如四川省水资源就具有时空分布不均的特性;第三,水资源形势正在由“丰水”向“缺水”转化,这不仅包括自然条件的变化,用水需求量的提高,还包括人为污染造成可用水资源量的减少;第四,如果水成为商品,那么该地区对水商品的供给将是有限的。 因此,就“丰水”地区而言,虽然在某些情况下无用水之忧,但并不等于水资源不稀缺。既然水资源稀缺,那么就有必要优化配置。这里的优化既包括局部的优化,也包括全局的优化。局部的优化指在“丰水”地区内的不同地方和时期之间优化水资源配置。全局的优化则是指在“丰水”和缺水地区之间实现水资源优化配置。 二、优化水资源配置与“丰水”地区建设节水型社会 建设“节水型社会”的提出有其深刻的社会历史背景。在此之前,人们首先提出的是“节约用水”。作为“缺水”的应对之策,其目的主要是节约水资源用量。随着对水资源形势和经济社会发展认识的进一步深化,“建设节水型社会”作为一项重大战略,提上了议事日程。 “节水型社会”充分地体现了优化水资源配置的思想。节约水资源用量只是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浅层特征,而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实现用水效益的最大化,促进水资源的优化配置,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最终保障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才是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根本目标。 “节水型社会”是实现水资源优化配置的有效战略措施。传统的主要依靠行政措施推动节水的做法,手段单一,管理体系不健全,公众参与程度不够,已经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节水型社会”通过建立以水权、水市场理论为基础的水资源管理体制,形成以经济手段为主的节水机制,能够提高全社会的自觉节水意识,把节水工作贯穿于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产生活的全过程,从根本上改变节水乏力的状况。 “丰水”地区建设“节水型社会”是其优化水资源配置的必由之路。 首先,就局部优化而言,“丰水”地区建设节水型社会势在必行。由于“相对缺水”的存在、水资源在季节分配上的不平衡、“丰水”向“缺水”转化的动态性,“丰水”地区同样面临着节约用水、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和效益,促进经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任务。那种认为“我们这里不会缺水,没必要建设节水型社会”的观点是一种短视的行为。 其次,就全局优化而言,节水型社会建设是“丰水”地区优化水资源配置的动力和保障。全局的优化并不必然带来局部的优化。局部的边际成本和收益不等于全局的边际成本和收益,“丰水”地区就没有自觉、自愿节约用水的动力。初始水权的确立和水市场的建立,使节约出来的水转化为商品,转化为经济效益,从而使“丰水”地区的边际成本和收益与全局的边际成本和收益趋于一致,为“丰水”地区节水提供了动力,同时也保护了“丰水”地区节水的积极性。 三、“丰水”地区建设节水型社会的经济学描述 为了对“丰水”地区建设节水型社会的情况进行直观的反映,笔者将“丰水”地区节水型社会建设的经济效果描绘如下。 (一)静态的初始生产曲线 设静态下全社会初始生产函数为F(X),其中F(X)代表产量,X代表水资源用量。 一般情况下,图中横轴代表水资源用量,纵轴代表产量。生产函数曲线BAC代表了在一定的生产水平下,水资源用量与经济效益的关系。 BA段边际产量递增,随着水资源用量的增加,产量逐渐增加;水资源用量达到A,产量达到最大;AC段边际产量递减,随着水资源用量的继续增加,产量逐渐减少。由于AC段中,水资源用量是可控的(用多少水,由人决定,用多了,可以把用水量减下去,洪涝灾害除外),故用虚线表示。 (二)缺水地区建设节水型社会描述 假设缺水地区生产函数与全社会相同,水资源用量受到水资源量的限制,最大水资源量为d,那么其产量只能达到D点,无法达到A点。该地区通过建设节水型社会,提高了水资源利用效率,改变了初始的生产函数,则形成了新的曲线B‘A’C‘。 该社会通过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生产函数变为F‘(X),生产函数曲线改变为B’A‘C’,从而在可用水资源量为d时,实现了比过去D点高得多的产量D‘。我们把BAC向B’A‘C’的转变视为节水型社会建设的过程。 可从我国的现实中找到例证。1991年以来,我国耕地平均每年因干旱受灾减产粮食280亿公斤,城市、工业缺水60亿立方米,影响工业产值2300亿元。由于缺水,我国的生产函数曲线达不到最优点A.与此同时,我国万元GDP用水量2002年为537立方米,是世界平均水平的4倍,这说明我们完全有可能改善生产函数,在缺水的情况下,通过建设节水型社会,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实现高得多的GDP. (三)“丰水”地区建设节水型社会描述 以都江堰市为“丰水”地区代表,在现有的用水水平或者说生产函数下,可用水资源量有时为d(不妨设为最小值),小于最佳需求量a,有时为e(不妨设为最大值),大于最佳需求量a.在后一种情况下,为了达到经济效益的最大值,都江堰市放弃了多余水量,故其产量在D和A之间变动。 都江堰市建立节水型社会也可能会出现两种不同的效果。 建立了如缺水地区的生产函数,通过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益和效率,实现在较少的可用水资源量X下的较高产量F‘(X),如:在d下的产量D’。这时,一方面,实现了较高的产量F‘(X),(F’(X)属于[D‘,A’]);另一方面,节省了水资源e-X((e-X)属于[0,e-d]),进入水市场,带来了直接经济效益(未考虑初始水权界定限制)。 另建立了新的生产函数,通过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实现在较多的可用水资源量X下的较高的产量F‘(X)。这时,一方面,实现了较高的产量F’(X) (F‘(X) 属于[D’, E])‘;另一方面,节省了水资源e-X ((e-X ) 属于[0,e-d]),进入水市场,带来了直接经济效益(未考虑初始水权界定限制)。 总之,促使生产函数优化的过程就是“丰水”地区节水型社会建设的过程。虽然这个过程漫长而复杂,需要应对各种影响因素的变化以及带来的各种风险,但是描述,我们可以看到,“丰水”地区建设节水型社会的经济效益是显而易见的。 四、推进“丰水”地区节水型社会建设的对策思考 上面的分析对生产函数进行了简化,以直接地描述节水型社会的过程。实际上产量不仅是用水量的函数,更是其它多个自变量的函数F(X1,X2,X3,X4,X5…),我们可以把X1、X2、X3、X4、X5分别定义为水资源用量、劳动力素质(包括用水意识)、生产技术(包括用水技术)、生产结构(包括用水结构)、经济体制(包括管水体制)等。生产函数之所以能够变化,是众多自变量共同作用的结果。优化生产函数,建设节水型社会也必须从以上众多因素入手。 当前,推进“丰水”地区节水型社会建设首先要提高“丰水”地区政府、企业、公众对水资源形势的认识,充分认识水资源的稀缺性,克服“我们不缺水,不需要节水”的片面观念,增强人们对“丰水”地区建设节水型社会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 其次,进一步完善已有的工作手段,改进节约用水工作,提升用水技术和生产结构。制定好流域水资源规划、产业结构调整规划,加大节约用水投入,加强水资源项目建设,实施总量控制定额管理,推行计划用水超计划累进加价制度、推广应用节水技术和器具、实施节水三同时四到位等,充分利用现有的法律、经济、行政手段优化水资源配置。 第三,加大制度创新力度,加快节水型社会建设,建立以水权、水市场理论为基础的水资源管理体制,形成以经济手段为主的节水机制,解决“丰水”地区节水型社会建设成本收益不对称的问题,从根本上建立“丰水”地区优化水资源配置的长效机制。在水权、水市场制度建立之前,建议国家考虑对“丰水”地区节水、调水区调水给予适当的转移支付。 第四,建立健全专职节水工作机构和投入机制,加大节水行业的科研和培训力度,培养高素质的管理队伍,加快节水型社会的建设步伐,提高节水型社会建设的管理水平和质量。 经济学论文:有关计量经济学的国民经济论文 一、影响因素分析 安徽省作为中部振兴大军中的中坚力量,其经济结构有着不可或缺的代表性,我们搜集到2000-2010年安徽省的部分经济数据,并据此对安徽省的经济结构进行分析。 1.人均GDP:它是衡量经济发展水平的指标,人均GDP指标越高,人民的生活水平就越高,一个地区越发发达,它的人均GDP就越高。 2.农业:众所周知,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命脉,一个国家的农业越发达,它的经济也就越发达,并且安徽是农业大省,农业的发展状况更加影响到经济的发展水平。 3.工业:工业是一个地区兴盛的标志,一个地区工业越发达,文明程度就越高,因此工业的发展对国民经济的提升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 4.运输业:运输业就像是经济发展的加速器,它使得各个地区的资源得以融合,促进了资源利用的效率,加快了经济的发展速度,并且在运输业发展的今天,它给国民经济增长所带来的贡献更是不可忽视。 5.旅游业:旅游业是一个新兴产业,它作为第三产业的重要代表,作为经济发展的新兴行业,其发展程度也反映了一个地区的发展水平,所以其对国民经济的贡献同样不可小视。 二、回归结果分析 由回归结果可以看出,可决系数为0.9999,修正的可决系数为0.9998,说明模型对样本拟合得非常好。F统计量为18232.79,或其概率值P=0.0000,说明在显着性水平0.05下回归方程在整体上是显着的,模型对人均GDP的解释程度几乎接近99.9%,。T统计量除了X1因素以外,其他因素均大于2,说明另外三个因素对模型影响显着。结果显示:在其他因素不变的情况下,农业总产值每增加1亿元,平均来说人均GDP就增加0.5991元;在其他因素不变的情况下,工业总产值每增加1亿元,平均来说人均GDP就增加2.5484元;在其他因素不变的情况下,运输业总产值每增加1亿元,平均来说人均GDP就增加2.9083元;在其他因素不变的情况下,旅游业总产值每增加1亿元,平均来说人均GDP就增加0.4075元。 三、计量经济学检验 1.多重共线性检验。可以看出每两个简单相关系数均大于0.8,说明模型存在严重的多重共线性。由回归结果可以看出,可决系数为0.9999,修正的可决系数为0.9998,说明模型对样本拟合得非常好。F统计量为22115.46,或其概率值P=0.0000,说明在显着性水平0.05下回归方程在整体上是显着的,模型对人均GDP的解释程度几乎接近99.9%,T统计量各个因素均大于2,说明每个因素因素对模型影响显着。 2.异方差性检验。通过White检验检验模型,得出nR^2的值为9.9376且P(nR^2) 0.05,说明模型不存在异方差。 3.自相关性检验。通过布罗斯-戈费雷或拉格朗日乘数检验,可以看出模型不存在自相关。 四、总结 最终模型为:Y=1012.6200+2.6382X2+3.0338X3+0.4557X4结果显示:在其他因素不变的情况下,工业总产值每增加1亿元,平均来说人均GDP就增加2.6382元;在其他因素不变的情况下,运输业总产值每增加1亿元,平均来说人均GDP就增加3.0338元;在其他因素不变的情况下,旅游业总产值每增加1亿元,平均来说人均GDP就增加0.4557元。 五、政策建议 由计量经济学建模过程及结果可以看出,农业对于人均GDP的增长可以忽略,工业,运输业,旅游业对人均GDP的影响比较显着,我们应当大力发展这三个产业。鉴于安徽省自身的区域优势和资源优势,我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建立以马鞍山,芜湖,铜陵等省内工业城市为首的工业特区,发挥其临近长江,靠近南京等重要二线甚至一线城市的的优势,紧跟长三角城市经济带的政策领导,以及高效地利用地理资源,政府可以投入重资打造长江中下游城市工业区(园),开发高新技术,不断促进工业高速高效地前进。 2.皖北有个交通运输业的重市-蚌埠,号称是火车皮拉出来的城市,其地势平坦,并且又有交通运输枢纽的历史,只是近些年发展有些缓慢甚至停滞。政府可以投入资金,大力发展一蚌埠为首的皖北交通运输特区,兴修铁路,并提供一些便利支持和帮扶政策,加速皖北的兴起。并打通与北上广的交通脉络,加速省内外的交流,带动安徽省的经济向又好又快的方向发展。 3.安徽还有很多的旅游资源,比如黄山,天柱山,九华山等等,政府应当出资,好好利用这些自然资源发展旅游业,并带动当地经济的发展与腾飞。比如为相关的旅游项目提供政策支持,为相关的自然资源保护提供资金支持,大力宣传省内的旅游景点等等,让旅游业成为带动省内经济高速发展的支柱产业,并使其成为循环产业,向着可持续的方向发展。 经济学论文:经济学视野下企业人力资源开发问题研究 摘 要:人力资源开发是企业的一种投资行为,能为企业发展提供所需的专门人才,同时也会产生开发风险,由于它是一项长期而系统的工程,必须根据企业的发展战略确定好人才开发规划,优化制度建设,提高执行效果,从而有效地降低开发风险。 关键词:人力资源 投资风险 规划 从经济学角度来看企业人力资源开发是一个投资与收益比例关系问题,企业在进行人力资源开发投资时将面对一系列的风险,当然企业在人力资源上的投资是为了获得利益的最大化,所以企业在进行人力资源开发时将最大限度的评估投资的风险和回报,然后采取相应措施降低风险,争取利润的最大化。 一、企业人力资源开发的风险 人力资源开发对于企业而言也是一种投资,市场经济条件下既然是一种投资就必然会有一系列的风险,总的来看企业人力资源开发过程中的风险主要是员工流失和开发低效或无效。 (一)核心员工流失 企业人力资源开发出现的最大的风险后果就是核心员工、骨干员工的流失,这些员工的离职带走了企业发展所需要的知识与技术,特别是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的离职往往伴随的是企业中一个精英团队地流失,同时由于岗位的空缺,会影响到企业生产与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也会对士气产生较大的负面影响,使生产效率降低,并导致员工不配合企业后续的人力资源安排,对于一些掌握了企业技术、客户等资料的核心员工,他们的流失将对企业的市场竞争带来更大的威胁。 (二)开发低效或无效 人力资源开发的目的是实现员工综合素质的提高,为企业的发展提供相应的员工是一个企业与员工双赢的过程。企业人力资源开发没有实现预期目标,或者是员工的知识与技能未得到提高;或者是开发的转化不到位,员工未将其获得的知识与技能服务于企业,都会会产生经济、时间、市场资源等方面的损失。企业没有获得相应知识与技能要求的员工,原计划的工作会随之受到影响,导致的直接经济损失可以通过开发成本测算出来,而间接的经济损失和其他方面的损失则无法准确计量,但可以通过开发前后员工的工作态度、工作效率及其他企业生产经营的指标的变化进行间接反映。 二、企业人力资源开发风险的成因 (一)外部环境的风险 由于人力资源开发周期较长,而企业所处的外部环境是快速变化的,且具有很强的不确定性,企业在制定及实施人力资源开发方案过程中,始终会面临着政策的规范与管理、面临着知识与技术的更新变革、面临着行业的变化调整、面临着人才的竞争等方面所产生的影响,如果企业没有认真研究外部环境的变化情况,并以此为依据及时调整人力资源开发策略,就会导致开发滞后或开发不对路,造成重大损失。 (二)零开发的风险 零开发是指企业对员工的职业培训和开发不做任何投入的做法,由于主客观因素的影响,许多企业仅仅是对员工组织了岗前培训,而不考虑员工上岗后的培训和开发,有一些企业家往往将开发成本转嫁给社会和员工个人,对员工进行一种掠夺性的使用,仅仅是对其支付劳动报酬,不考虑员工的职业发展,人员结构的优化,更多的是倾向于从外部人才市场聘请,员工的岗位技能未得到提高,相应的工作效率会直接受到影响,员工职业危机感加强,对企业的认同感减弱,形成了不稳定的因素。这种零开发观念指导的管理行为很难为企业提供相应的人力资源保障。 (三)人力资源规划不当 没有制定人力资源开发规划的企业,员工的开发是一项非常规性的工作,呈现出临时性、简单化的特点,由此,人力资源配置会进入一种非常规的局面,在解决人才供求缺口问题时捉襟见肘,不利于企业积极、灵活地应对内外部环境的变化。人才开发规划中存在的较普遍的问题是开发的盲目性、开发内容不够全面、缺乏系统性,对实际工作没有什么指导意义。目前大多数的企业都存在着重培训轻开发、重眼前轻长远的问题,开发手段单一,缺乏整体的开发部署,导致员工的职业方向不够明晰;在选择开发项目时,没有充分考虑技术条件、经营环境的变化、目的性不明确,开发的知识与技能不适应企业发展的需要。 相对于零开发的风险,企业人力资源开发中另一种极端的做法是认为开发是万能的,管理者急功近利,希望通过一两次的开发项目就能获得一支精英队伍,能够一劳永逸,在做规划时没有考虑企业实际发展阶段的需要、开发对象的具体情况等因素,开发目标好高骛远、不切实际,完全由管理者一厢情愿的强制推行,这样会使员工面临较大的压力,且产生一定的抵触心理,因此效果不会很理想。 (四)人力资源开发的执行不力 在开发项目实施的全过程中,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困难影响到项目的落实,如工作时间、个人时间与开发时间的矛盾;开发创新与抵制变革之间的冲突;其它环境和条件的变化等。如果上述问题在项目执行时没有进行充分的考虑,在项目执行时没有给予及时的调整,就会影响到项目正常进程,使整个工作偏离预期的开发目标,导致开发低效或无效。执行中出现的问题主要是规划与执行之间的协调与控制不到位,在一定程度上也反映出执行人员的工作态度、专业技能等方面未达到相关要求。 (五)缺乏内部成长通道 人力资源开发除了提高员工的知识与技能,还要明晰员工的职业发展目标,这样能够有效地激发员工自我超越的潜能,经过开发知识与技能得以提高,员工会自觉主动地向更专、更精的领域去学习与探索,会产生更高层次的追求。相应地也会需要更多的提高综合素质的机会和施展才能的舞台,希望自身的价值在薪酬待遇、工作职位、工作条件等方面获得认可,如果管理者不关注员工变化了的需求,企业内没有明晰的职业发展规划,员工进一步发展和提高的自我追求受到压抑,在较长时间的失望过后,其产生的结果或者是辞职转而寻求更好的发展机会,或者是员工意志消沉,丧失了追求个人理想的执着,丧失了对工作的热情,使前期的开发效果归于零。这样的结果亦会对其他员工产生一个示范效应,使他们对企业的人力资源开发持怀疑态度,对企业的人力资源政策产生不满,后期的开发工作会更难开展。 三、企业人力资源开发风险的防范措施 (一)制定有效的人力资源开发规划 一个好的规划应该目标明确、系统完整,可以动态调整。开发的目标要明确指向企业战略发展的方向,为企业的发展预先储备专业人员;系统完整则要考虑开发内容、时间上的要求,从内容上来说要根据企业发展规划的需要有计划地进行职业技能开发,时间上对一名员工的培养要结合他本人的职业生涯规划,进行长期的开发,在职业发展的不同阶段,为其提供 有针对性的开发项目;动态调控意味着管理者要密切注意企业经营环境、技术环境、人才供求、开发对象等主要因素的变化情况,对开发项目的目标、内容、步骤、对象等方面进行调整,保证开发效果。 (二)签订保证企业权益人力资源开发合同 确定好开发对象后,企业要与之签订开发合同。合同条款一般包括开发内容、形式、时间及企业与员工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等,为防止员工专业技能提高后另谋高就,合同中要注明开发后的员工应在企业服务的时间、违约后的经济责任,对员工产生纪律和经济方面的双重约束,假使员工离职,企业还可获得一定的经济赔偿,减少企业的投资损失。开发合同中一个重要的条款就是竞业禁止条款,如果在员工的聘任合同中未进行有关规定,则在开发合同中,一定要和掌握了商业秘密的核心员工签订竞业禁止的内容以保障企业的权益,在发生核心员工离职、侵犯到企业的商业秘密时可通过法律手段进行保护。 (三)注重人才储备 管理者要提前做好人才储备的工作,这样可以有效防止员工流失后出现的岗位空缺导致工作出现混乱的局面。在企业内部组建工作团队,避免出现个人控制某个工作项目的状况,工作就不会因为个人的离开而出现中断;除了团队建设还应该注意人才的梯队建设,以师徒的“传、帮、带”方式形成同一岗位的储备人才,当第一梯队人员离开时,后续梯队的人员能够迅速补充上来,保证工作能够顺利进行。管理者要注意更新用人观念,处理好人才为我所用与为我所有的关系,积极探索各种灵活的用人机制,建立人才信息库,在需要时可迅速与相关人员取得联系,通过聘请兼职员工、短期工,解决企业在不同情况下出现的人员缺口。 (四)加强企业文化和管理制度的建设 通过加强企业文化的建设,并进行配套的制度建设,以形成企业倡导的价值体系,从精神层面上给予激励,增强企业凝聚力,引导员工的行为方式,降低流失率。企业可建立内部竞争机制,改变主要取决于上级决定的“伯乐相马”式的人才选拔方式,更多的是通过“赛马”的方式由员工自己的才能来证明实力,为员工提供展示才能的“赛场”,为其提供广阔的职业发展空间。 (五)提高专业人员的业务水平 企业要有效的进行人力资源开发就离不开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专业人员的工作保障,这些人员的业务水平高低将直接影响到规划制定的是够合理、相关制度执行是否规范、开发项目能否有效落实等问题,对他们的开发特别是更新相关专业知识与技能是企业人力资源开发的重中之重。 经济学论文:经济学下企业人力资源开发问题研究 摘 要:人力资源开发是企业的一种投资行为,能为企业发展提供所需的专门人才,同时也会产生开发风险,由于它是一项长期而系统的工程,必须根据企业的发展战略确定好人才开发规划,优化制度建设,提高执行效果,从而有效地降低开发风险。 关键词:人力资源 投资风险 规划 从经济学角度来看企业人力资源开发是一个投资与收益比例关系问题,企业在进行人力资源开发投资时将面对一系列的风险,当然企业在人力资源上的投资是为了获得利益的最大化,所以企业在进行人力资源开发时将最大限度的评估投资的风险和回报,然后采取相应措施降低风险,争取利润的最大化。 一、企业人力资源开发的风险 人力资源开发对于企业而言也是一种投资,市场经济条件下既然是一种投资就必然会有一系列的风险,总的来看企业人力资源开发过程中的风险主要是员工流失和开发低效或无效。 (一)核心员工流失 企业人力资源开发出现的最大的风险后果就是核心员工、骨干员工的流失,这些员工的离职带走了企业发展所需要的知识与技术,特别是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的离职往往伴随的是企业中一个精英团队地流失,同时由于岗位的空缺,会影响到企业生产与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也会对士气产生较大的负面影响,使生产效率降低,并导致员工不配合企业后续的人力资源安排,对于一些掌握了企业技术、客户等资料的核心员工,他们的流失将对企业的市场竞争带来更大的威胁。 (二)开发低效或无效 人力资源开发的目的是实现员工综合素质的提高,为企业的发展提供相应的员工是一个企业与员工双赢的过程。企业人力资源开发没有实现预期目标,或者是员工的知识与技能未得到提高;或者是开发的转化不到位,员工未将其获得的知识与技能服务于企业,都会会产生经济、时间、市场资源等方面的损失。企业没有获得相应知识与技能要求的员工,原计划的工作会随之受到影响,导致的直接经济损失可以通过开发成本测算出来,而间接的经济损失和其他方面的损失则无法准确计量,但可以通过开发前后员工的工作态度、工作效率及其他企业生产经营的指标的变化进行间接反映。 二、企业人力资源开发风险的成因 (一)外部环境的风险 由于人力资源开发周期较长,而企业所处的外部环境是快速变化的,且具有很强的不确定性,企业在制定及实施人力资源开发方案过程中,始终会面临着政策的规范与管理、面临着知识与技术的更新变革、面临着行业的变化调整、面临着人才的竞争等方面所产生的影响,如果企业没有认真研究外部环境的变化情况,并以此为依据及时调整人力资源开发策略,就会导致开发滞后或开发不对路,造成重大损失。 (二)零开发的风险 零开发是指企业对员工的职业培训和开发不做任何投入的做法,由于主客观因素的影响,许多企业仅仅是对员工组织了岗前培训,而不考虑员工上岗后的培训和开发,有一些企业家往往将开发成本转嫁给社会和员工个人,对员工进行一种掠夺性的使用,仅仅是对其支付劳动报酬,不考虑员工的职业发展,人员结构的优化,更多的是倾向于从外部人才市场聘请,员工的岗位技能未得到提高,相应的工作效率会直接受到影响,员工职业危机感加强,对企业的认同感减弱,形成了不稳定的因素。这种零开发观念指导的管理行为很难为企业提供相应的人力资源保障。 (三)人力资源规划不当 没有制定人力资源开发规划的企业,员工的开发是一项非常规性的工作,呈现出临时性、简单化的特点,由此,人力资源配置会进入一种非常规的局面,在解决人才供求缺口问题时捉襟见肘,不利于企业积极、灵活地应对内外部环境的变化。人才开发规划中存在的较普遍的问题是开发的盲目性、开发内容不够全面、缺乏系统性,对实际工作没有什么指导意义。目前大多数的企业都存在着重培训轻开发、重眼前轻长远的问题,开发手段单一,缺乏整体的开发部署,导致员工的职业方向不够明晰;在选择开发项目时,没有充分考虑技术条件、经营环境的变化、目的性不明确,开发的知识与技能不适应企业发展的需要。 相对于零开发的风险,企业人力资源开发中另一种极端的做法是认为开发是万能的,管理者急功近利,希望通过一两次的开发项目就能获得一支精英队伍,能够一劳永逸,在做规划时没有考虑企业实际发展阶段的需要、开发对象的具体情况等因素,开发目标好高骛远、不切实际,完全由管理者一厢情愿的强制推行,这样会使员工面临较大的压力,且产生一定的抵触心理,因此效果不会很理想。 (四)人力资源开发的执行不力 在开发项目实施的全过程中,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困难影响到项目的落实,如工作时间、个人时间与开发时间的矛盾;开发创新与抵制变革之间的冲突;其它环境和条件的变化等。如果上述问题在项目执行时没有进行充分的考虑,在项目执行时没有给予及时的调整,就会影响到项目正常进程,使整个工作偏离预期的开发目标,导致开发低效或无效。执行中出现的问题主要是规划与执行之间的协调与控制不到位,在一定程度上也反映出执行人员的工作态度、专业技能等方面未达到相关要求。 (五)缺乏内部成长通道 人力资源开发除了提高员工的知识与技能,还要明晰员工的职业发展目标,这样能够有效地激发员工自我超越的潜能,经过开发知识与技能得以提高,员工会自觉主动地向更专、更精的领域去学习与探索,会产生更高层次的追求。相应地也会需要更多的提高综合素质的机会和施展才能的舞台,希望自身的价值在薪酬待遇、工作职位、工作条件等方面获得认可,如果管理者不关注员工变化了的需求,企业内没有明晰的职业发展规划,员工进一步发展和提高的自我追求受到压抑,在较长时间的失望过后,其产生的结果或者是辞职转而寻求更好的发展机会,或者是员工意志消沉,丧失了追求个人理想的执着,丧失了对工作的热情,使前期的开发效果归于零。这样的结果亦会对其他员工产生一个示范效应,使他们对企业的人力资源开发持怀疑态度,对企业的人力资源政策产生不满,后期的开发工作会更难开展。 三、企业人力资源开发风险的防范措施 (一)制定有效的人力资源开发规划 一个好的规划应该目标明确、系统完整,可以动态调整。开发的目标要明确指向企业战略发展的方向,为企业的发展预先储备专业人员;系统完整则要考虑开发内容、时间上的要求,从内容上来说要根据企业发展规划的需要有计划地进行职业技能开发,时间上对一名员工的培养要结合他本人的职业生涯规划,进行长期的开发, 在职业发展的不同阶段,为其提供有针对性的开发项目;动态调控意味着管理者要密切注意企业经营环境、技术环境、人才供求、开发对象等主要因素的变化情况,对开发项目的目标、内容、步骤、对象等方面进行调整,保证开发效果。 (二)签订保证企业权益人力资源开发合同 确定好开发对象后,企业要与之签订开发合同。合同条款一般包括开发内容、形式、时间及企业与员工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等,为防止员工专业技能提高后另谋高就,合同中要注明开发后的员工应在企业服务的时间、违约后的经济责任,对员工产生纪律和经济方面的双重约束,假使员工离职,企业还可获得一定的经济赔偿,减少企业的投资损失。开发合同中一个重要的条款就是竞业禁止条款,如果在员工的聘任合同中未进行有关规定,则在开发合同中,一定要和掌握了商业秘密的核心员工签订竞业禁止的内容以保障企业的权益,在发生核心员工离职、侵犯到企业的商业秘密时可通过法律手段进行保护。 (三)注重人才储备 管理者要提前做好人才储备的工作,这样可以有效防止员工流失后出现的岗位空缺导致工作出现混乱的局面。在企业内部组建工作团队,避免出现个人控制某个工作项目的状况,工作就不会因为个人的离开而出现中断;除了团队建设还应该注意人才的梯队建设,以师徒的“传、帮、带”方式形成同一岗位的储备人才,当第一梯队人员离开时,后续梯队的人员能够迅速补充上来,保证工作能够顺利进行。管理者要注意更新用人观念,处理好人才为我所用与为我所有的关系,积极探索各种灵活的用人机制,建立人才信息库,在需要时可迅速与相关人员取得联系,通过聘请兼职员工、短期工,解决企业在不同情况下出现的人员缺口。 (四)加强企业文化和管理制度的建设 通过加强企业文化的建设,并进行配套的制度建设,以形成企业倡导的价值体系,从精神层面上给予激励,增强企业凝聚力,引导员工的行为方式,降低流失率。企业可建立内部竞争机制,改变主要取决于上级决定的“伯乐相马”式的人才选拔方式,更多的是通过“赛马”的方式由员工自己的才能来证明实力,为员工提供展示才能的“赛场”,为其提供广阔的职业发展空间。 (五)提高专业人员的业务水平 企业要有效的进行人力资源开发就离不开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专业人员的工作保障,这些人员的业务水平高低将直接影响到规划制定的是够合理、相关制度执行是否规范、开发项目能否有效落实等问题,对他们的开发特别是更新相关专业知识与技能是企业人力资源开发的重中之重。 经济学论文:新婚姻法对城市青年婚恋观影响的经济学分析 社会价值观念是指人们的行为规范和思想体系, 指导着人们的一切社会活动,社会价值观念的变化往往成为整个社会变迁的先声。〔1〕 而婚恋观指导着人们的一切婚恋行为,婚恋观的变化在家庭的构建和维持中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其外在表现形式是择偶标准的变化。家庭是社会的基本单元,家庭的和谐稳定往往对一个社会的良好运行和发展发挥着重要影响。我国当前处于社会的急剧转型期,尽管婚恋观日趋多元化、复杂化,在不同环境下的择偶标准不一。其中在择偶标准中一直存在一个基本矛盾:物质与爱情的矛盾,“注重追求个人的情感需求还是注重经济等物质因素的作用,成为现代人择偶时的一个两难选择”。〔2〕然而主流的婚恋观应该是符合整个社会发展所需的,有利于家庭稳定和社会的可持续进行。从这一角度来讲,扭曲的婚恋观是指不利于人类社会良好发展和延续的,通过不合时的择偶标准具体形式指导人们进行婚恋行为选择的社会价值观。在当前主要表现为大部分城市青年(这里的城市青年主要指达到适婚年龄,在城市长期居住工作的青年,这部分人才是面临房价和婚房问题的主要群体)婚恋观的日趋物质化、世俗化,在择偶的过程中经济因素超越了感情因素的考虑,尤其体现在婚房成为结婚的首要权重因素。 扭曲婚恋观的直接后果之一是造成城市青年在婚恋市场二元化,出现供需结构性失衡,笔者将其概括为结构性无偶现象。本文所谓的婚恋市场二元化是指,与贝克尔“高质量的男子和高质量的女子结婚,低质量的男子和低质量的女子结婚”相对应过来的概念,把婚恋市场分成“有房适婚男性”和“无房适婚男性”两个市场,具体展开见下文。结构性无偶是指,尽管婚恋市场上存在较多的求偶需求,但由于处于不同区域、不同阶层以及个人特质的差异,适婚男女出现供需不匹配,导致无偶男女在较长一段时间内比例过大,给社会运行带来诸多不良影响。 一、城市青年婚恋观的扭曲现象 在中国,买房结婚是一种固有的情结。中国自古以来就是一个农业大国,不同于西方工业文明,中国人更注重安土重迁,房子能给中国人带来巨大的安全感和归属感,置业情节严重,“婚房”也就自然成了结婚的“必备品”。结婚买房本无可厚非,但在高房价形势下,婚房却引出了一系列社会问题。房价的一路攀升,大大超出了城市青年的支付能力。有学者利用全国的数据,创建了一个以房价收入比为核心的住房压力指数,实证分析得出,2007 年中国住房压力最低的是呼和浩特,指数为29%,而西方学者认为合理的家庭负债比例不超过1/3,中国当前有一半以上的大中城市住房压力指数超过这一标准。〔3〕作为工作刚起步的青年工作者,收入相对而言比较低,积蓄非常薄弱,住房压力自然更大。 中国结婚形式一直以来还是女性脱离父母,进入男方家庭或重新组建家庭。在这一过程中,女性对住房的需求得到进一步的强化,在沉重的住房压力下,女性在择偶过程中把是否拥有住房作为衡量配偶的一大重要甚至第一标准的现象越来越普遍,“物质型”婚恋观对当下青年影响愈发严重。〔4〕《2010中国人婚恋状况调查报告》显示,“70.8%的女性认为男性必须有房才能结婚”。〔5〕另据2010年“首都市民价值观调查模型建设研究”课题调查发现,高达43.7%的青年女性认同“有车有房是当今择偶的基本条件”。“拜金女”“闪婚族”“房奴”“恐婚族”“大龄未婚女”等群体随之增加, “宝马名言” “房奴”“蜗婚族”等辞藻不仅在网络上频频使用,在现实中也广为流传。高房价对女大学生的婚恋观影响尤为明显,这一群体流行着“男靠家,女靠嫁”的说法, 即将毕业的女大学生们将婚姻视为就业的一条捷径,戏称为“曲线就业”。〔6〕婚恋观世俗化、物质化现象严重。尽管关于此问题争论颇多,但目前为止学术界还没有真正对其进行深入探讨。本文运用婚姻经济学的理论对其展开分析,探讨婚恋观扭曲导致婚恋市场结构性无偶的过程及其影响,进而提出相关的对策。 二、结构性无偶形成过程及其影响分析 婚恋问题的研究广泛存在于社会学、心理学和人类学领域,然而作为婚恋主体的男女双方大部分情况下是具备劳动能力的人,是资源的一种。从整个社会范围来看,他们之间的匹配和结合,实质是资源配置的一种。从男女个体来讲,他们的择偶过程,实质是把对方作为一个消费品进行选择购买的过程。因此,基于经济学的理论来研究婚恋问题,赋予了对此问题的认识较社会学、心理学和人类学更多的理性成份。 (一)婚姻经济学理论基础 学术界最早开始从经济学角度来探讨婚姻是亚当·斯密。在1776 年出版的《国富论》一书中, 亚当·斯密(Adam Smith)就讨论了在工人阶级中, 贫穷如何抑制婚姻这一问题。运用经济学工具和技巧来探索为何结婚、何时结婚以及与谁结婚是近期的发展。大卫·戈尔和劳伊德·夏普利( David Gale and Lloyd Shapley 1963)最早发展了一个婚姻匹配模型。〔7〕 英国学者詹姆斯·费雷泽则通过社会交换理论来分析婚姻关系。〔8〕而国内学者从经济学视角探讨婚姻的典型代表有王宇中的“美满婚姻二维匹配模型”理论,强调男女双方资源的对等性和特质的契合性〔9〕。李煜、陆新超着重从先赋性和自配性两个角度分析了婚配的变迁。〔10〕然而对婚姻经济学概括较为系统的还属加里·贝克尔,下面笔者就其婚姻经济学的部分理论作一个简单的梳理,主要包括两部分:选择结婚的动机和婚姻匹配的对象选择。贝克尔假设家庭产出对于夫妻双方来讲是单一的同质商品,换言之,男女双方从婚姻中所获的收入是相等的。那么对于所有结婚者来说则有下列等式:〔11〕 另外贝克尔还对婚姻匹配的对象选择进行了分析,得出结论“高质量的男子和高质量的女子结婚,低质量的男子和低质量的女子结婚”“这样的婚姻市场才会是家庭产出最大化”。从单个人追求利益最大化的角度,他们往往追求的是比自身等价或者更优者结合。 在已有的婚姻经济学研究成果中,大部分学者在讨论婚姻市场供需平衡问题时,主要考虑的是婚恋市场上的市场因素怎么影响供需平衡的。诸如个人特质(商品特性)、男女比例(供需数量变化)、择偶偏好(消费者偏好)等。即在充分自由的婚恋市场上,结婚的双方基本上是对等的质量。但考虑到区域隔阻、时间等交易成本和机会成本,还是会出现诸多婚配失败的现象,这些都是由于婚恋市场自身缺陷造成的,只是暂时性的供需不平衡,能靠婚恋市场内部进行调节的。然而,在一些 特定的环境下或特定时期,非市场因素通过影响市场因素往往会给婚恋市场造成巨大的冲击。对于婚恋市场来说,居高不下的房价便是一个影响强烈的非市场因素。它的出现导致了婚恋市场供需出现结构性失衡,是婚恋市场本身所不能自动调节的。 (二)结构性无偶的形成及其影响 本文主要是从城市女青年的角度进行分析的,因此笔者把适婚女性看作是婚恋市场上的需求方D,男性为供给方S,而女性在婚配时的心理预期收入为市场价格P。为进一步展开分析,明确几个限定条件是很有必要的:1)在新婚姻法出台前后,适婚男女的收入维持在一个稳定的水平(可以忽略极小部分的暴发户),换言之,他们的绝对支付能力在这一时期是稳定的;2)贝克尔把男性区分为高质量男子和低质量男子,本文则根据有没有住房将其分为“有房适婚男性”和 “无房适婚男性”。前者既包括在城市已经拥有住房,或者已经具备购房的实际支付能力(不管这种实际支付能力是自身具备的还是遗赠得来的),后者则相反。3)假设“有房适婚男性”和 “无房适婚男性”两群体可以看成是能够区分的两个市场。4)P在一段时期内保持相对地稳定,即女性对于婚配结果的心理预期较为稳定,例如获得和谐的婚姻,美满的家庭等。 假设在房价虚高(以超出平均居民实际支付能力为分界点)的态势前,如图(1)、(2)分别为MH 、MNH市场,P为购买方(即女性)对其能支付的对价,即购买方能从婚配中获得合理的预期收入水平,此时MH 、MNH市场在价格P0水平均达到均衡状态。即在房价虚高前,婚恋市场正如贝克尔所假设的“高质量的男子和高质量的女子结婚,低质量的男子和低质量的女子结婚”达到较为均衡的状态。然而随着房价这一非市场因素,导致了需求方(女性)消费的偏好产生了转移。这一转移过程是这么进行的:在中国传统婚姻模式下,一般是由女性脱离父母,嫁入男方家庭,也就是婚姻剥离了女方的原居住地,此时女方在婚配中必须衡量男方有没有住房,但随着房价的虚高,大大超出人们实际支付能力时,拥有住房的男性相对在减少,而没有住房的男性相对在增加。从女性角度来讲,由于价格P在一段时期内保持相对地稳定,即女性对于婚配结果的心理预期较为稳定。然而房价的虚高大大地增加了继续维持这种心理预期的成本,如果把目光从“无房适婚男性”转移到“有房适婚男性”,就可以消除这增加的成本。女性在婚配中对住房的需求,这种心理变化投射出来的是对 “有房适婚男性”的需求绝对和相对地增加。相应地,婚恋市场会发生如下变化:在MH市场上,供给曲线减少到S2,需求曲线增加到D2,从而出现需求过热,产生缺口QH2-QH1;而在MNH市场上,供给曲线增加到S2,需求曲线减少到D2。从而出现供给过剩,产生剩余QH2-QH1。只要其条件保持稳定,这种缺口和剩余在短时间内是不会消除的,仅靠婚恋市场自身是无法调节的。在“有房适婚男性”市场上,大比例的无偶女性增加,而在“无房适婚男性”市场上,大比例的无偶那男性增加,形成结构性无偶现象。 结构性无偶带来的社会问题颇多,最为直接的是大量刚毕业的男大学生、进城务工的农村男青年、收入微薄的适婚男性群体求偶难, 大龄未婚青年增多,退后了整个社会的结婚年龄, 进而影响到我国生育率下降、人口老龄化加速。另外由于在择偶过程中过于注重经济因素,导致婚姻质量下降,离婚率逐年增长,社会不稳定因素增加。最后,扭曲的婚恋观会给整个社会风气带来长久而且深远的不良影响,对国人的价值取向产生误导,不利于我国精神文明建设。 三、新婚姻法对结构性无偶的调整 2011年7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25次会议通过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以下简称新婚姻法)于同年8月13日开始实施,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其中关注的焦点在新婚姻法的第七条和第十条。前者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被网友俗称“谁父母出资,房子归谁”。后者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被网友俗称“谁首付,房子归谁”。 有网友称新婚姻法的出台使“婚姻在拜金路上刹车”,看似调侃,其分析起来不乏几分道理。新婚姻法的第七条和第十条无疑给广大女性一个申明:法律上不再承认仅仅通过婚姻缔结而获得的房产权(夫妻之间的遗赠除外),通俗讲就是如果房产权当时或将来归男方所有,结婚后女方并不能自动获得部分房产权。对于婚恋市场而言,新婚姻法属一个非市场因素,它的到来使得“有房适婚男性”弥补房价给女性带来的成本这一功能大打折扣,或者弥补的风险性大大增加。相反,与情投意合男性结婚,尽管房价带来的成本依然存在,但对婚后婚姻稳定的预期会提高。不管嫁给“有房适婚男性”还是情投意合的男性,房价带来的成本都等价存在,但后者的婚姻稳定性更高,这就使得女性的目光从“有房适婚男性”转移到情投意合的男性身上,即贝克尔说的“高质量的男子和高质量的女子结婚,低质量的男子和低质量的女子结婚”的均衡状态。如图(3)、(4)所示, T0表新婚姻法出台时间, L1 、l1分别反映“有房适婚男性” 和“无房适婚男性”需求量的变化,L2、l2分别反映“有房适婚男性” 和“无房适婚男性”供给量的变化。T0时,需求量下降,出现拐点,房价的上升导致供给量缓慢下降,但幅下降幅度比需求量曲线小,因此MH市场缺口逐渐缩小。由于女性对MH的需求量减少,则会转移到MNH市场进行挑选,则对“无房适婚男性”的需求量增加,l1出现拐点,这一市场上的剩余逐渐减少。 由上述分析可见,新婚姻法的出台在一定程度上对结构性无偶进行了调整。最新出炉的《2011中国人婚恋状况调查报告》写道:“2011年的调查中68.3%的女性认为男性要有房才能结婚,2010 年的调查中 70.8%的女性认为男性要有房才能结婚,比例有微弱下调。” 〔12〕 但报告同时表明, 46.8%的人表示对新婚姻法的“具体内容不是太了解”,可见新婚姻法的影响范围和程度还是比较小的。 四、结论 婚恋观涉及到我国社会稳定以及未来人口结构发展等社会问题,扭曲的婚恋观及其带来的结构性无偶问题不利于社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因此采取一定的措施是必要的。 (一)加大新婚姻法的宣传力度。新婚姻法的出台,让已经变形了的婚恋观得到了一定程度上的扭转,对结构性无偶产生了一定的调整。然而由于新婚姻法出台的时间 较短,知晓度相对较低,因此为进一步加速扭转趋势,有必要加大新婚姻法的宣传力度, 使更多的城市女青年了解新规定,逐渐降低房价在婚恋条件中的权重,进而对自身的婚恋行为作出慎重选择。在基于情感和经济因素的综合考虑上,选择更为稳定的婚配对象,提高整个社会的婚姻质量,在一定程度上延缓离婚率的上升,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其健康持续发展。 (二)减轻青年住房压力, 弥补婚恋二元市场的鸿沟。由上述分析可知,婚恋市场出现的结构性无偶主要是由巨大的住房压力带来的。因此作为宏观调控的主体,政府务必要采取一定措施减轻青年的住房压力,加大和完善住房保障体系的建设,健全房地产市场机制。另一方面加大贫富差距调节力度,使低收入青年在绝对和相对意义上增加收入,逐渐弥补婚恋二元市场的鸿沟,提高适婚男女的匹配率,促进婚恋市场有效运行。 (三)积极健康的婚恋观引导。自然婚恋问题不能仅靠一纸文书就能决定走向的,还应结合“本质上在全社会推动忠贞、责任、和谐、挚爱的家庭情感和婚姻观”双管齐下,引导我国青年形成积极健康的婚恋观,进而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其可持续发展 经济学论文:计量经济学教学改进建议论文 一、计量经济学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1、课程教学定位不明,缺乏专业针对性。以我校为例,《计量经济学》是工商管理、国际贸易、信息管理、会计、物流管理、市场营销等专业的必修课程。然而不同专业对计量经济学课程的要求不同,如信息管理、物流管理、国际贸易等专业要求定量分析较多,应以理论方法为主,而工商管理、会计、市场营销等专业则应以实际应用为主。并且,每个专业都有其专业特点和要求,必然导致计量经济学在各专业的应用和应用程度有较大的区别。然而,现有计量经济学课程的设置、教材建设、教学大纲的规范都过于泛化,难以适应专业需求。特别是教学案例的分析,此专业学生听彼专业的案例,往往会听得云里雾里的,结果不能激发学习的兴趣,所以学校在安排课程时应尽量一个专业一个班,而不是多个专业一起,应根据不同专业学生设置教学案例。 2、教学方法与教学手段单一化。目前,计量经济学教学方法或教学手段大体经历了由黑板教学到黑板与多媒体结合,再到多媒体教学的过程。黑板教学多侧重于计量经济学基础方法的数学推导和逻辑推理,而多媒体教学则更多以PPT的板书方式、计量软件辅助教学来展开计量经济的学习。现在比较受推崇的教学方式是黑板与多媒体教学相结合的模式,只有在必要时才会用黑板表达相关方法的基本数学原理。一般院校要求计量经济学课时至少要48课时,有的甚至要96课时。那么,对于如此复杂的课程来说,要想在短短的48课时内讲完一元或多元线性回归、非线性回归、虚拟变量、异方差、自相关、多重共线性、联立方程和时间序列等内容,来配合事先拟定好的教学进度计划,就算是从事多年计量经济教学的教师也要花费大量时间来掌握教学内容、各知识点之间的逻辑、重点和难点,何况那些专业基础知识不是很扎实、刚刚接触计量经济学的学生,他们只能被动地去接收老师所要传达的所有信息,难吸收、理解这些信息的内容和作用,更无从谈其应用。 3、轻能力培养与实际应用。学习计量经济学的最终目的是要学会应用。然而,现在普遍存在的现象:大多数学生不会应用倒还算是小事,更甚者是根本就忘记计量经济学内容。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可能有:(1)缺乏研究创造性培养,这一点主要体现着案例教学上。现有计量经济学所提供的案例都是与章节内容紧密相连的,但多数案例仍然过于简单化和抽象化,没有给予学生充分挖掘的计划,而使案例教学流于形式。我们知道,计量经济学讲究的是由问题入手,然后选择变量—设计模型—收集、处理数据—建立模型—模型检验的过程。以GDP数据处理为例,学生首先应该判定GDP是按可比价格计算,还是按现行价格计算的;然后要检验这个数据是不是存在异方差性、自相关性等问题;最后,通过相关方法的解决处理,才能用这个数据去分析问题。而事实是,我们把所有可能面临的问题都想到了,都提前做好了,那么学生在做案例时就像填空一样,机械地完成教学内容的每一步,仍过多采用死记硬背的方式,这样既达不到计量经济学习的目的,也不能锻炼学生研究问题、分析问题的能力。(2)计量经济学的理论课与实践课衔接性不强。应用计量经济学除了要学会计量方法,还要学会相关计量软件(如Eviews,Stata,SAS等)操作与分析。然而,现在问题是计量经济的理论课与实践课衔接性不强:一方面是由于教学计划导致的,48课时除了要上理论课,还包括实践课,这就很难两者兼顾;另一方面就是学校的教学条件跟不上,如实验室太小,计算机太少,一次安排不下很多人上机等情况,这样分批次就会影响教学内容和教学进度。再者,课堂上老师与学生互动环节较少,学生演示机会不多,也会降低其学习计量经济的兴趣,课后不愿动手去练习操作。 二、计量经济学教学的若干改进建议 1、合理安排课程设置。《计量经济学》是一门综合性较强的课程,要求学生具有宏微观经济学、高等数学、矩阵代数、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济统计学 等先修课程的良好基础。许多老师都会有“难教”的感觉,一方面可能是因为学生的基础知识不够扎实,但作者认为也与专业培养方案的设置有关。比如大一、大二期间学习高等数学、宏微观经济学、矩阵代数、概率论与数理统计和统计学的学习,大三第一学期就应该紧接学习计量经济学,而不是将计量经济学安排在大四,这样学生就会很快投入到计量经济学的学习中,容易理解和吸收,而不是找寻或重拾学过但已忘记的内容。再者,我在教学中就碰到过将统计学与计量经济学安排在同学期同时开课,甚至统计学比计量经济学晚开课,这样就给计量经济学老师授课时带来很大的困难,在讲授过程中还得兼顾统计学基础知识的讲解,不但占用计量经济学的授课时间,也会打乱教学大纲安排,严重影响教学效果。公务员之家 2、强调专业教学。这样做主要是比较有针对性,将计量经济学的理论内容与专业案例相结合,激发学生学习的兴趣,了解计量经济学在本专业哪些领域应用,如何应用,怎么实践等,从而克服计量经济学“难学”、抽象而模糊或无从下手的局面。以国贸专业为例,就会根据专业背景选取实际利用外资额(FDI)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影响等问题来研究,既从定量角度让学生真正了解贸易对中国的影响情况,又将所学计量经济的内容融会贯通,并且一个案例的分析还能启发、衍生出新的问题,就可以跟学生共同探讨、研究,增强相互之间的沟通,有利于促进学生自发去学习本门课的兴趣。 3、重视启发教育。计量经济学本质上是一种分析问题的工具,那么就需要去激发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去激发学生的探索精神,才能充分展示计量经济这门工具的有效性。为此,要重视研究性学习、探究性学习、协作学习等现代教育理念在教学中的应用,如展开课程论文研究与写作等形式。老师通过有针对性地讲解哪些是好的选题,哪些是不好的选题,这一选题的目前研究现状及存在问题,然后以问题出发,结合所学的计量经济内容让学生参与、判断、分析这些问题,这样一方面可以培养学生独立思考的能力,另一方面学生就会改被动变主动,积极去学习。此外,计量经济学教材的选取也是很重要的,一本好的教材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效用。因此,对于非统计专业学生来说,教材的选取应当注意以下几点:(1)内容简练,深入浅出,避开复杂的数学推导过程;(2)重点介绍计量经济方法、计算结果的统计与经济意义分析;(3)详细介绍计算机软件操作步骤,帮助学生理解计算结果,学会计算操作;(4)教材结构和内容设计要具有继承性和集成性,要能兼顾国内外同类教材的精华,介绍计量经济的前沿知识,体现计量经济学的发展趋势。 经济学论文:世界与计量经济学探讨论文 在这篇文章里,我试图论说以下几个问题:第一个是科学史上关于宇宙本质的争论。这个问题十分重要,因为对宇宙是有序运转的,还是无序地紊乱地运转的认识支撑了我们对于科学的信仰、我们的情感和某种程度上我们的人生 哲学 。也是对这个问题的认识,计量 经济 学 得以建立。第二个问题是关于学习计量经济学的几个基本问题。第三个问题,我将之称为“计量之美”。我一直相信任何一个学科都是极其美丽的,因为,它们不仅告诉我们很多关于世界是如何运行的真知灼见,更重要的是教会我们许多世俗智慧甚至一种人生哲学。因为我一直坚信,即使是读同一本书,不同的人也会得到不同的读书体会。因此,在这个问题之下,我仅就自己的体会谈谈计量经济学的世俗智慧和对我们人生态度的启迪。 一、随机行走的世界 对我们所生活于其中的宇宙的认识和思考,一直以来吸引着各个时代思想家们的智慧。我们生活的这个宇宙本质上是什么样的呢?是以一种有序的、有规律的方式在运转还是无序的、杂乱无章的运转?这种运转能否为我们的智慧所认识?人们对这些关于宇宙问题的渴求正是造就了人类自身的智力进化和卓越品质的重要动力之一。 在我们今天的视野所及的范围,我们知道对这些问题思考的最有影响力的思想是由18世纪的思想家们做出的。18世纪的思想家们建立了近代最有影响力的哲学体系,他们设计了一个“有序的”世界。在某种程度上,他们的世界观是一种“决定论”的世界观,坚信这个世界正在按照某种已经设计好的秩序在运行。持有这个“决定论”观点的人包括诸如牛顿、爱因斯坦等最伟大的自然科学家。这个体系的科学性则是由牛顿定律和对牛顿体系进一步思考的 数学 定律所保证的。当然,自然科学家们这种关于宇宙的信念和洞见不可避免的影响到了从事 社会 科学研究的思想家们,其中也包括经济学家。 经济学的创始人,亚当?斯密的思想根基也是源于这样的一种信念。他把这种自然科学的有序世界的观点应用到人类社会里,形成了一种从看似“无序”到“有序”的观念,提出了一个“和谐的经济系统”的观点。这种和谐的经济系统的动力则是人的自利动机。 我们决不应该低估这种关于世界的观点的影响力和洞察力。事实上,我们一直在这种“决定论”的世界观下生活并做出各种与我们自身息息相关的决策。一种对于人类经济社会的“完美和谐”的信念直接导致了大家对政府干预经济的效果的质疑,并且主导了许多关于政府问题的争论。这种“决定论”的观点在很大程度上支撑着我们对于自由经济的信心和我们对于世界的信仰。 但是这一体系在历经几个世纪之后,遭到了怀疑。对于这种“决定论”的世界观的挑战来自于 统计 观点,尤其是概率论的成功。我们可以举一个简单的例子来说明这二者对于世界的看法的分歧。比如我们说,消费函数是 ,其中, 是自发消费, 是可支配收入,c是边际消费倾向。进而我们可以把消费函数 写作 是可支配收入的函数: 。这个消费函数是更加广泛意义上的数学若干函数中的一个。这个函数明白无误地说明,居民的消费量将精确地取决于可支配收入、自发消费和边际消费倾向。这种函数关系是一种确定性的关系。但是,我们知道,这种关于居民消费的断言在现实中毫无疑问是会受到质疑的,居民的消费量并不是精确地取决于这几个因素。在很大的程度上,这种消费关于自发消费、可支配收入和边际消费倾向的关系是不确定的,或者说是随机的,有着概率分布的。这就是二者之间的差别,持有决定论观点的人依据一种确定性的函数关系认为,这个世界将会精确地按照数学定律所描述的那样运转。而持有统计观点的人却认为,即使是知道了这种关系,消费与其他几个因素之间仍然是一种偶然的,不确定的,有着概率分布的关系。 我们把后一种对于世界的观点叫做统计观点,正是这种统计观点,打破了原来思想家们头脑中的有序结构。但是,这二者之间的分歧似乎是让人迷惑的。因为,当我们在利用统计方法的时候,我们却得出了一些几乎完全可靠的定律。而且,统计总体越是偶然、紊乱,就越能更好地表现出统计规律和必然性。比如,我们投掷硬币,当我们投掷的次数足够多的时候,我们发现,出现正面和反面的概率竟然惊人地各是.5。再比如,我们对于某种考试成绩的统计发现,如果样本足够的大的话,成绩分布将会呈现一种正态分布。并且,人数越多,成绩就越呈现标准正态分布。更加令人惊奇的是,看起来我们做事情可能犯错误的情况也是有规律可循的,人几乎不能随意地犯错误!总之,某些看起来是无迹可寻的东西,似乎又都可以找到规律。这样,决定论和统计观点二者之间又有什么差别呢?事实上,二者之间的差别仅在于,统计观点认为不存在绝对的定律,任何所谓的定律其实都是有着某种概率的“可能的”情形。在这个意义上说,没有什么事情是确定无疑的。也就是说,这个世界是随机行走的,各种情况都有可能发生。尤其是在人类社会中,如果我们相信独立于人的意识而存在的物质世界都是随机行走的,那么人类社会也会表现出这种随机性看来并不是不可以接受的。 但是,这并不就意味着随机行走的世界会因为其不确定性而无法认识,即使这种随机行走的世界确实可能形成一种混沌状态。我们能够在“决定论”和关于世界的“统计观点”那里架起一座桥梁。那就是:我们相信,我们可以得到一些定律,这些定律是对某些事情本质的一种最好近似,即使这些事情的本质可能并不是一元的。或者说,这个世界会从无序走向某种程度上的有序。对这些统计定律的发现,在我们的专业范围内,就是计量经济学的任务了。 二、随机行走的世界与计量经济学的任务 事实上,统计的成功应用在很早就已经开始了。大约在17世纪,有一位叫做格兰特的英国商人就通过研究注意到:因事故、自杀、各种疾病而死亡的人的百分比是固定的。这几乎叫人感到惊奇!而且也是统计学的成功使得人们日益认识到,一个国家的定量 材料 应该得到应有的重视,无论是经济学家还是政府决策者,都应该思考数据。 计量经济学就是为了在一个随机行走的世界中探讨统计性规律!因为只要知道了这个规律,我们就可以在某种程度上认识这个世界。但是要记住这种认识肯定是不完全的。而且根据需要,我们还可以根据这个规律来进行预测。进行预测是我们关心规律的一个十分重要的原因。更加值得称道的是,计量经济学在推断统计规律时所用的方法和理念。因为,我们对于这个世界的认识永远是不会完全的,我们只能根据部分“样本”来推断这个世界的整体状况。可以假设这样一种情况:如果我们能够对这个世界的方方面面进行完全的观察,我们就期望可以得出一个关于这个世界本质的定律。可是,我们不能把这个世界的方方面面都观察到,也可以说,我们认识的局限是不确定性的来源。能否由样本近似地认识整体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如果,我们没有一种坚信可以由样本来推断整体规律的信念的话,我们就不能建 立这门学科。 这种由样本来对整体进行推断的方法是计量经济学的主要方法。我们要通过一种叫做回归分析的技术来达到这个目的。“回归”这个词最先由F.加尔顿(Francis Galton)爵士引入。加尔顿研究发现,父母和孩子的身高有这样的一个趋势:父母高,儿女就高;父母矮,儿女也矮。但是高个父母的儿女们在同龄人中并不像父辈那样在同龄人中显得那样高,儿女辈的平均身高将“退化”到或者说“回归”到全体 人口 的平均身高。这也叫加尔顿的“普遍回归定律”。加尔顿在智力遗传的方面也得到了类似的结果:一般来说,天才是要遗传的。但是天才的后代却要比他们的父辈们平庸,也就是他们的智力水平将“回归”到中等水平。但是,对于这种回归背后的动力分析可能已经超出了计量 经济 学 这个学科的研究范围,即使这种研究也许会导致一种有意思的 哲学 的建立:所有的有机组织都将趋于标准状态! 回归的现代意义则稍微有点不同。现代意义上的回归是指,一个叫做因变量的量和其解释变量之间的依赖关系。也可以说是一种相关的关系。实际上,回归和相关是两个极容易混淆的概念,容易混淆的原因既是因为这两个概念的相近性,更重要的是因为这个世界的复杂性。哲学上宣称,这个世界是普遍联系的。这个宣称的深刻性在于确认了世界上没有什么是完全独立的。比如,我们可以发现在现代 社会 死于癌症的人逐渐增多,这二者是相关的。但是我们并不能就此认为,是现代社会导致了更多的人染上癌症。再比如,这也经常被用来反驳 统计 结论,一个国家的经济繁荣的情况可能和这个国家一个时期的太阳黑子出现的情况存在一种相关关系,但是这种相关关系却不能作为我们行动的任何 指导 。在这个问题的区分上,就是计量经济学和统计学之间的分歧了。计量经济学讨论的是回归关系,这种回归的特点在于,我们试图根据某些变量的数值来估计另一个量的数值,我们要依据这种关系进行预测。比如,我们试图通过研究父母的身高来估计其孩子的身高。这种估计就要依赖于我们所关心的两个量之间存在的一种理论上的联系。而相关关系则充斥着统计学的各个方面。并且因为世界的普遍联系性,相关关系是一种常态。 基于上面的差别,在回归中,我们要求解释变量是确定的,可以控制的,但是被解释变量(因变量)可以是随机的(被解释变量正是我们要估计的)。但是在相关关系中,这二者并不加以区分。之所以说这两个概念容易混淆是源于这个世界的复杂性,是因为,这个世界本质上就存在一种难以言明的精密联系。我们实在不能够足够自信地认为我们可以确定哪些变量可以控制,哪些变量之间可以精确地被认为是一种回归关系。比如,事实上,我们也可以找出一种机制使得癌症和现代社会之间存在一种回归关系,就像我们可以发展一种理论来说明,太阳黑子的活动和一个国家的经济繁荣存在着回归关系。这个世界的复杂性要求我们必须对我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能力保持谦虚。同时请记住:具有回归关系可能并不必然地意味着具有因果关系。在判断因果关系时,我们必须要很小心。因为,这个因果关系很不好说,也许看似因果的两个事件,实际上可能是互为因果的。就像佛经中认为的那样:因果是循环的。 我们讲了这么多关于计量经济学的性质,实际上是为了表达我们这样的信念:我们可以在一定的层次上认识世界,我们坚信这个世界存在着某些统计规律,应用这些规律我们可以在“一定程度的错误”的前提下认识和改造世界。计量经济学可以帮助我们达到这个目的。我们可以借助近似地描述了具有相关关系的变量间联系的函数,主要是回归函数,来描述这种关于世界运行的定律。 但是,计量经济学在得到这个回归函数时所使用的复杂的 数学 推导可能会让我们在特定的时段感到计量经济学的混乱和无序,即使在最后我们坚信可以实现一种理解上的有序。但是,过程中的痛苦可能会让很多人驻足。这里,我们想提前接触一下,那条驾驭计量经济学研究内容的灵魂。 因为,认识世界的理论的建立来自于对世界本质表现出来的现象的分析。有两种对现象进行分析的方式:一种是对现象直接进行操作。这种操作极其便捷,简单而且有洞察力,但是对天赋的要求非常高。其不利之处在于这种对现象的思考得出的结论可能广受争议。另一种方式则是对现象的属性——数据来进行操作。过程中要遵循严格的科学方法。第二种方法就是计量经济学的方法了,这种方法因为是用数据说话,可能争议较少。但是,不利之处却是,这种分析结论却要严格的依赖于数据的质量,也就是说,这种方法得出的结论的质量不会比数据的质量更好。 尽管有这样的困难,我们还是推荐计量的方法。因为,数据的质量可以通过统计手段和统计工具的完善加以解决。并且,根据我们的概率知识,即使这种有误差的数据,其误差也是有规律的,误差情况总是会表现为正态曲线。那么如何来对数据进行操作呢?计量经济学的思路通常是这样:最简单的情况下(双变量回归),在一个坐标平面上画出散点图,发现其大致的规律,通常我们可能发现,我们关心的两个简单量之间呈现一种类似于线形的关系(当然,也可能不是线性的,这种情况下需要更高深的数学工具)。把这种线形的关系利用解析几何的知识转化为直线方程并不困难。获得了这样的一个直线方程是一个极大的成功。因为,这个方程,就是在“某种程度的错误”的前提下的一种描述世界如何运行的定律。事实上,计量经济学的任务在很大的程度上,就是发现这样的关于世界如何运行的定律。 但是,在从数据那里获得一些关于变量间“规律”的方式也可以通过另外的方式来进行。也就是在使用数据之前,通过对先验的知识进行演绎和推理从而得出一系列“定律”。这就是我们在数理经济学中所看到的那些数理方程式。这些数理方程就是我们对世事认识的理论,这种理论能够给我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以指导。尤其是在确定我们所考虑的变量之间的可能具有的关系时很有作用。但是我们是否可以应用这些方程式来指导我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活动并没有得到证明。计量经济学提供了一种这样的证明。我们可以利用数据来 检验 这些先验的定律是否符合实际,或者得出一种明确的可以应用于实际的形式,从而对数理方程做出了适合实际的修正。尤其是在不同的国家中,因为不同的 文化 等隐性的制度因素,这些定律可实施的情况是完全不同的。事实上,始于一种对世界认识的先验的推理,建立一种解释世事的假说并用以改造世界,是每一个学者的虚荣心。 因此,计量经济学的研究的思路或者说计量经济学的灵魂是:通过先验的演绎和推理得出理论模型,最好是数理模型。数理模型中会有参数,那么利用数据对这个模型的参数进行估计得出一条回归方程,并通过假设检验来确认这个方程式。如果这个方程式满足了理论建立时的要求,那么就证明了那个先验的理论是正确的并且能够利用这种理论进行预测。接下来的计量分析就是在这些思路下进行的技术探讨了。 公务员之家 对计量经济学这套思想方法和其技巧的同时掌握,是掌握这门学科并加以实际运用的重要素质。尤其是计量经济学的技巧,是一个计量人的必备素质。因为我们一直坚信,伟大的思想来源于熟练的技巧。就像武侠中的“打狗棒法”虽然只有十八路,但是,一个使过无数次“打狗棒法”的丐帮帮主足可以因这十八招而笑傲江湖了。但是,如果过于沉迷于高级计量的数学推导,我们就很可能失去欣赏这门学科所固有的魅力的机会,并且因为数学知识的缺乏而造成的沮丧可能会阻碍对其进一步的学习,从而失去了领悟计量经济学所蕴含的大量关于生活的智慧的机会。因此,这篇文章里,我们不对计量经济学的技术过多的论及,而主要是看其蕴含的智慧之美。 三、计量经济学:智慧之美 最能让我们感受到美感的就是计量经济学这种从样本推断整体的思想。如果能够认识到我们生活的这个世界的复杂性的话,我们对这种思想可能会更加珍视。比如,如果我们有一种信念,比如相信我们能够通过努力成为一个书法家。那么我们能够怎么做呢?计量经济学和书法家们都会这样建议你:先选取几十个字来,集中精力把这几十个字练好,最好是临摹以往大师们的作品。这样,你就几乎能够发现写好 字的要领。因为,我们不能够把这个世界上的字都练习到,我们只能够由“样本”来推断所有字的写法。并且,我们坚信这些“样本”蕴含了足够多的关于写字的要领或者说是写字规律的信息。这就是计量 经济 学 的智慧之一。从这个角度出发,我们几乎将这种计量经济学的思想推广到生活的各个方面,并且可以 指导 我们成就卓越。无论是学习、应试、还是搞 艺术 ,甚至想要成为武林高手,都可以应用这种思想。“样本”往往是我们窥看世界本质的窗口!有心人自会从这里得到无尽的启发。 计量经济学就像从一个古老的神谕里蹦出来的智慧精灵,它几乎全面的改变了我们对于脚踏实地的看法!掌握一种过硬的分析数据的能力,无疑会全面的改变你的工作方式和效率。这在一个人的职业生涯中是极其重要的。经济理论经常地被认为是一门空洞无用的理论,这是在未有数据之前做出分析的常见批评,先验和演绎的方法,很多人认为,不能够对 社会 科学的研究有什么意义。但是,有了计量经济学就完全不一样了,我们就可以从数据出发来进行我们的分析和预测,这种工作方式无疑会培养我们踏实做人的人品。并且因为处理问题的独特技巧和思维,掌握计量工具的人会得到青睐——来自上司和运气。 在我看来,计量经济学还对我们的人生 哲学 有着指导意义。人的一生其实只是一个短暂的瞬间,就好像那滑过天际的流星,留下的只是瞬间的美丽。这瞬间如何解释?采用一种什么样的方式来度过这一个瞬间? 人不过是苍茫宇宙中的一粒尘埃,如果这个宇宙尚且遵循着从无序走向有序,那么我们是不是可以将这个信念加以演绎到我们每个人的人生中呢?!其实我们每个人的人生也只是在一个随机行走的世界中的随机行走过程。 我们永远不会知道,在下一个时段,我们会经历什么、会遇到什么,甚至我们对于我们未来的规划都是不确定的。这个过程是随机的、紊乱的、偶然的和无序的。但是,这种无序和紊乱最终会走向有序。用计量经济学的说法,我们会从这些紊乱偶然的样本中得到一个回归方程。这个回归方程就是我们的人生轨迹! 当然我们对于这个轨迹的认识永远是后验的。我们不可能在这人生的每一个阶段之前就得出一个回归轨迹作为我们人生的预测,这种东西没有预测意义。那么这种有序的观念究竟能给我们什么人生启发呢? 那就是:我们实在没有必要对于发生于我们周围的看起来是好事或者坏事的东西耿耿于怀,我们实在没有必要太过挑剔上天对我们的似乎是不公正的待遇,中国自古就有“福祸”的智慧之言。以一种应有的宽容心态来对待我们的人生无疑会让我们感到快乐。甚至我们的职业追求也是如此,没有什么绝对的好或者不好,我们的人生轨迹在我们某些年里需要紊乱和无序,根据计量经济学的思想,越是紊乱和无序的样本,我们就越容易得出稳定的 统计 定律——一条稳定的人生轨迹!假如大家去看看人物传记就可以发现,在那些人的人生里,他们可能做过记者,参过军,被抓到过牢里,看起来和其最终的路径有了很大的背离,可是这些背离最终回归到这条路径上。事实上,我们并不好确定,是不是这种每个阶段的紊乱和无序最终造成了他们稳定的人生轨迹?! 人生需要这种随机性。并且如果我们要想有一条稳定的人生轨迹,依照计量经济学的理念,我们还要让我们的人生经历这一样本足够大。如何让自己的人生经历更多?如何让自己的人生有更多的随机性?那就是:我们要过主动追求的人生。当我们在生活中有意识地主动去追求时,我们就在客观上丰富了自己的经历,并且扩大了自己的人生经历样本。因为,在你主动追求的时候,才能够发现惊喜和奇遇。消极和封闭的人生态度不利于扩大自己的人生经历样本,样本不具有变异性,就难以得出好的回归方程。我们都应该学学“苍蝇的哲学”,苍蝇的四处乱撞让苍蝇即使在被困的时候也有机会逃脱。这也许是更有含义的古语的一句话的意思吧:树挪死,人挪活。但是,在我们的追求中,因为,我们应该珍视随机性,因此,对于得失就不必太让自己负累。得失是随机的。我们在生活中得到了什么、失去了什么,也许在这冥冥之中的东西面前,可能只是一个慈悲的玩笑。太过于在意也许是失去了更多。 经济学论文:对公共经济学在公共管理类本科中的教学研究 公共经济学作为公共管理类本科阶段的公共基础课,其在公共管理专业教学中的学科地位已经越来越重要。公共经济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经济学分支学科,它的教学对于提高公共管理类本科毕业生的社会适应能力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也为不同层次的学生理解与关注公共管理实际问题提供了新的视角与思维模式。〔1〕然而,在公共管理类本科教学实践中,公共经济学的教学实践出现一些问题,对这些问题的分析与解决将直接影响其教学效果。本文针对公共管理类本科生的公共经济学教学存在的问题,对公共经济学教学问题作出基础性框架分析,可望对公共管理类的公共经济学教学产生一些有益启示。 一、公共管理类本科教学中对公共经济学的学科再认识 公共经济学脱胎于财政学,在与政治学交叉后又分支出了政府经济学。公共经济学在发展过程中与财政学、政府经济学、当代西方经济学、公共管理学等多个学科有着较为密切的关系,同时与福利经济学、公共政策学、政治学、管理学、伦理学等也有着交叉、渗透和关联。 根据最一般的定义,公共经济学是对经济效率、分配和政府经济政策的研究。这一学科包含的主题相当分散,如应对外部性存在而导致的市场失灵、逃税的动机分析,以及对官僚决策的解释。为了涉及所有这些方面,公共经济学已经从原先仅仅注重研究政府征税和支出,演变为现在关注政府与经济互动的每一个方面。公共经济学试图同时理解政府如何以及应该做出什么决策。〔2〕 新公共管理运动以经济、效率、科学和理性作为公共部门管理的价值取向,凸显管理技术和专业管理在公共部门与公共领域的运用,认为公共部门应引入私人部门的管理方法、模式和思想。〔3〕信息不对称和经济人行为往往使得公共产品提供者抬高公共产品的提供成本,抑或通过权力寻租以谋取部门和私人经济利益,加上政府经济活动的成本软约束带来公共部门高昂的运行成本,致使公共部门效率低下。针对这些弊端,新公共管理的倡导者呼吁必须革新与再造公共管理的流程和模式,于是管理学与经济学开始强强融合,相互渗透。〔4〕基于这样的背景,公共经济学在公共管理类的教学中也因此就显得非常的必要和重要。 公共经济学是以政府或其他公共部门直接配置资源的经济活动及决策过程为研究对象的一门经济学分支学科。〔5〕需要强调指出的是,作为公共管理类公共基础课的公共经济学学科有其特定的属性,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了解它的特定涵义:第一,它是一门经济学,但却不同于传统财政学仅着重制度描述,而注重运用经济学的分析工具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第二,公共经济学研究公共部门直接配置资源的活动,不包括政府使用经济杠杆引导资源配置的间接调控行为;第三,公共经济学研究公共部门活动的决策机制,突显公共产品与公共选择理论的内容;第四,活动的主体是政府,但同时也包括公共企业和其他公共部门。 二、公共经济学在公共管理类本科教学中的问题与成因分析 公共经济学以政府为主体的公共部门的经济活动为研究对象,研究公共部门从事经济活动的方式方法、主要经济效应及其与社会管理目标的关系,研究体系以公共产品和公共选择两大理论作为支柱,以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公共收支、预算管理、公债管理、收入再分配和国民经济宏观调控作为主要内容。 目前,在公共管理类教学实践中,公共经济学的教学存在问题较多,如教学目标比较模糊、教学内容与专业特点衔接不够、缺乏专门针对公共管理类的本科教材、教学模式单一、学生知识背景不同造成接受程度不一、考核方式不够科学等问题,不过最突出的问题归结为一点就是公共经济学的教学效果不尽人意。造成这一问题的原因,可以从两个方面进行解释:从学生层面来讲,在学习过程中,公共管理类学生普遍感到这门课程理论性很强,对数学基础要求较高;而公共管理类专业的学生文科出身较多,他们对公共经济学中出现的模型公式以及数理推导理解上存在困难,这在一定程度上不利于对政府经济行为及其经济社会效应的正确理解,也因此降低了同学们对公共经济学的学习兴趣。另外,公共经济学的先修课程是西方经济学(微观经济学和宏观经济学),公共管理类本科生接受的西方经济学多是在一个学期讲完,而经济类本科生往往用两个学期来讲授,因此公共管理类学生的经济学思维训练和熏陶方面不如经济类本科生那样规范和熟练,加上公共经济学教学内容体系庞大,综合性较强,这也无形中降低了学生的学习积极性,进而影响了教学效果。从教育工作者层面来讲,由于公共经济学在中国尚属一门崭新的学科,多数教师对其教学目标还不是很清晰,对教学内容体系的认识与把握尚不够清晰准确,教学方法的运用还不够科学,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公共经济学的教学效果,阻碍了该学科合理的理性发展。这就要求公共经济学的教育工作者对以上问题进行认真思考,拷问我们现行的教学体制,建构一套完整科学合理的公共经济学教学体系,在此基础上探讨适用于公共管理类本科生的教学方法,以促进公共管理类学生的公共经济学整体教学水平的提高。 三、直面公共管理类本科生的公共经济学教学建议 笔者在高校从事公共管理类本科生公共经济学一线教学多年,从教学实践中有一些切身体会,认为公共管理类的公共经济学教学效率的提高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联动: 首先,应根据公共管理类不同专业就业取向制定不同教学目标。例如, 行政管理专业学生就业取向:进入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中介组织从事人事行政管理工作与其它相关管理工作者居多,当然也有诸多选择继续深造。因此,我们可以将行政管理专业的公共经济学教学目标设计为:扎实掌握公共经济学的基本理论,了解政府在公共收入与公共支出方面的职能及其原理,学会分析政府现行的公共政策目标和原理,着重培养学生敏捷的思维、组织协调能力与良好的沟通交流技巧。公共管理专业学生的就业取向:进入文教、体育、卫生、环保、社会保险、民政、城市管理等行政事业单位从事管理工作,当然也有不少选择继续深造的。因此,该专业的教学目标可设计为:掌握公共经济学的基本理论,了解政府公共收入与公共支出职能、相关公共政策及其原理,了解政府税收制度和政府管制制度,擅长组织协调、规划及人际交流等。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学生的就业取向:进入政府机关、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门、民政部门、各级工会组织、大中型企事业单位、社区部门以及非政府组织等从事劳动与社会保障工作与管理,选择继续深造的学生也不少。因此,我们将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的公共经济学教学目标设计为:掌握公共经济学的基本理论,了解政府公共收支职能与原理,掌握劳动与社会保障方面的支出安排与国家相关政策法规,掌握税收、预算、公债、国家管制等基本原理与制度,着重培养扎实的理论分析能力、良好的社会沟通与实践能力。当然,在总体教学目标上,还应体现多维度,使学生对公共经济学中的基本原理、基本知识及其在现代社会中的应用有较深刻的理解和认识,同时学会观察公共经济问题,培养分析解决实际公共部门运转中存在问题的能力。 其次,不同专业教学内容应灵活设置,体现不同的教学重点。依据公共管理类不同专业教学目标,行政管理专业的教学重点应为公共产品理论、公共选择理论、公共支出理论、税收理论、税收制度、预算管理、公共管制、政府间财政关系等内容;公共管理专业的教学重点应为公共产品理论、公共选择理论、税收制度、预算管理、公共管制、财政政策等内容;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的教学重点应为公共产品理论、公共选择理论、公共支出理论、公共收入理论、预算管理、公债理论等内容。同时,注重培养学生综合运用基本理论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第三,公共经济学教学过程中,要注重把经济活动思维与公共管理问题结合起来。对于本科阶段的教学应该让学生掌握公共经济学的基本原理的同时,学会应用经济学的方法分析公共管理问题。一般公共管理类的本科生都已经学过初级的西方经济学,具备一定的经济学知识,但是并未真正学会运用这些知识分析现实问题,公共经济学作为经济学的分支学科,具有很强的实践性,因此,在教学过程中更要注重培养学生运用经济学的基本原理来分析解决现实问题的能力和思维惯性。 第四,必须合理区分公共经济学和公共财政学教学内容方式方法等的不同。我国的财政学教学往往以制度描述为主,教学的重点多是放在用经济学原理分析财政现象上。而公共管理类本科生的公共经济学教学,要凸显公共产品理论与公共选择理论,学科外延上要着重分析如何建立廉洁高效同时又兼有地方与中央两个积极性的政府公共部门,这就需要教育工作者在教材编写与选用时审慎选择。与此同时,也应在公共经济学的考试方式方法与考察重点上有所侧重。 经济学论文:世界经济双重经济学分析 一、考察世界经济的双重经济学视角 曼德尔指出:“《资本论》第一卷最初出版时,资本主义工业虽然在西欧少数国家中居支配地位,但是在包括西欧大部分地区在内的整个世界上,它还是独立农民和手工业者大海所包围的孤岛。”④因此不难理解,马克思为什么选择英国作为典型进行剖析。《资本论》所阐述的,主要是为了追求私人利润并把这种利润用于资本积累的生产方式所具有的无情的和不可抗拒的增长趋势。《资本论》问世以来,资本主义的技术和工业已传播到全世界,不仅物质财富以及把人类从无意义的机械重复劳动的重压下解放出来的可能性增加了,而且社会的两极分化也扩大了,资本的所有者越来越少,被迫向他们出卖自己劳动力的体力和脑力劳动者越来越多。财富和权力越来越集中在少数工业巨头和金融企业手中,这使得资本和劳动之间展开了越来越广泛的斗争。曼德尔指出,资产阶级为挽救资本主义制度作出了巨大的努力,“但是,尽管采取了凯恩斯的办法,尽管实行了各种各样企图使工人阶级与晚期资本主义一体化的措施,最近十几年来资本主义制度如果说发生了什么变化的话,那就是变得比马克思写《资本论》时更加危机四伏了”⑤。从越南战争到世界货币制度的混乱,从西欧1968年以来激进工人斗争的高涨到全世界大量青年人对资产阶级的价值和文化的拒绝,从生态危机和能源危机到周期性的经济衰退,随处都有迹象表明资本主义的黄金时代已经过去。曼德尔总结道,“《资本论》说明了为什么这个制度的日益尖锐化的矛盾同它的迅猛发展一样不可避免”⑥,也就是资本的内在否定性———资本主义生产的真正限制是资本自身。 曼德尔的看法是完全正确的。由于像19世纪的英国那样实现工业化的国家越来越多,今天的世界远比写作《资本论》时的世界更接近《资本论》中的“纯粹”模型。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与一般公认的信念相反,马克思与其说是19世纪的经济学家,还不如说是20世纪的经济学家。众所周知,《资本论》研究的是生产关系,用马克思自己的话说:“我要在本书研究的,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以及和它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⑦《资本论》第一卷研究的是“资本的生产过程”,第二卷研究的是“资本的流通过程”,第三卷研究的是“资本主义生产的总过程”。全部三卷所讲的“资本”都是一个生产关系概念,而不是生产力概念。这与我们通常所理解的“资本”,特别是西方经济学所理解的“资本”是根本不同的。西方经济学大多把资本当成了生产力概念,它讲究的是投入、产出的效率,在很大程度上混淆了“剩余价值”和“剩余使用价值”这两个不同的概念。从生产关系的角度看,资本是能够带来剩余价值的价值。这里的“价值”和“剩余价值”都是通过交换实现的抽象劳动,因而表现的是人与人之间互相交换劳动的关系,它只适用于私人劳动与其他私人劳动在相互对立、相互统一中构成整体社会劳动的市场经济。从生产力的角度看,资本是能够带来剩余使用价值的使用价值,因此不涉及抽象劳动,只涉及具体劳动。 具体劳动是人与自然的关系,不需要同其他人的具体劳动进行比较,不涉及与其他人的关系。在生产力经济学中,资本创造的不是剩余价值,而是剩余使用价值。按照这种眼光,资本在一切时代都存在———只要使用价值通过一个生产循环,能够生产出更多的使用价值,它就是资本。在马克思看来,正是这种理解,把资本这种特定时代的生产关系当成了永恒的自然关系。马克思真正主张的是,在特定的生产关系中考察生产力的发展。尽管马克思强调,资本要追求的并不是使用价值即劳动产品,而是剩余价值即多余的货币;利润是剩余价值的转化形式而不是剩余使用价值的转化形式。但是,在《资本论》第二卷研究资本的流通过程和第三卷研究利润、利润率的时候,马克思恰恰是从价值补偿和实物补偿两个方面来考察资本的循环和周转的。实物补偿实际上就是使用价值的补偿。马克思指出,社会总资本的再生产运动,“不仅是价值补偿,而且是物质补偿,因而既要受社会产品的价值组成部分相互之间的比例的制约,又要受它们的使用价值,它们的物质形态的制约”⑧。因而,从生产力经济学和生产关系经济学两个方面来考察社会总资本的再生产和流通,才是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题中之意。今天,我们无论是研究资本内在否定性的外在表现,还是研究当今的世界经济,都应当着眼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这两种经济学视角。 二、资本内在否定性的外在表现 罗莎?卢森堡在研究资本积累时发现一个问题,作为一部未完成的着作,《资本论》没有顾及资本主义经济的非资本主义环境:“我们在《资本论》全部三卷中看出,马克思的分析的理论前提,是假定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占着普遍而唯一的统治地位。”在她看来,“这个前提,乃是理论上的权宜之计。现实上,从来没有过那样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唯一支配之下的自给自足的资本主义社会。这个前提,如果只是作为论证纯粹形态的问题之助,而不变更问题的条件,那么,它是一个完全可以允许的理论上的权宜方法”⑨。然而一旦涉及现实的世界经济,这一前提就不成立了。实际上,到罗莎?卢森堡的时代为止,资本主义经济总是在一个非资本主义环境中,即在与殖民地、半殖民地的联系中得到发展的。卢森堡要考察的,正是在存在资本主义经济与非资本主义经济尤其是前资本主义经济之间的价值循环和使用价值循环的情况下,资本积累的实现条件问题。卢森堡的研究可以视为对《资本论》的发展。它把《资本论》关于资本内在否定性的论述和《共产党宣言》关于经济全球化的论述沟通起来了。人们公认,《共产党宣言》最早描绘了经济全球化的图景:“不断扩大产品销路的需要,驱使资产阶级奔走于全球各地。它必须到处落户,到处开发,到处建立联系。”“资产阶级,由于开拓了世界市场,使一切国家的生产和消费都变成世界性的了。”“资产阶级挖掉了工业脚下的民族基础。 古老的民族工业被消灭了,并且每天都在被消灭。它们被新的工业排挤掉了,新的工业的建立已经成为一切文明民族的生命攸关的问题。”“过去那种地方的和民族的自给自足和闭关自守状态,被各民族的各方面的互相往来和各方面的互相依赖所代替了。”卢森堡所关注的正是《资本论》中资本的内在否定逻辑在世界市场中的现实表现。在《资本论》的最初计划中,马克思是把世界贸易、把生产和消费的世界性、把各民族的相互依赖排在“资本主义生产的总过程”,也就是现行的《资本论》第三卷之后来考察的。如果这一计划得以实现,我们就能够看到,资本的内在否定性是如何从抽象过渡到具体,表现在世界经济的全景中的。遗憾的是,这个宏伟的计划未能完成。马克思生前只出版了《资本论》第一卷,第二卷和第三卷是由恩格斯整理出版的。从形式上看,考茨基根据马克思遗稿编成的《剩余价值理论》可以视为《资本论》的第四卷,但从内容上看,卢森堡和列宁的世界体系论才是名副其实的《资本论》续篇。在马克思看来,从资本主义到共产主义,并不是一种外部否定,而是资本的自我否定。任何生产力的发展,都必须采取一定的生产关系形式。 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之所以能够战胜其他生产关系,恰恰是由于它能带来生产力的巨大发展。资本主义生产的目的是获取利润,而不是生产使用价值,但对利润的追求迫使资产阶级生产更多的使用价值,从而推动了生产力的发展。一旦 这种发展不再能带来利润,资本就不再是资本,而还原为货币,资本的生产就还原为使用价值的生产。这也就超出了资本的限度。于是,资本的内在否定性就转化为它的外在否定性。马克思对资本内在否定性的分析主要是一种逻辑限度的分析。如果把卢森堡的研究和列宁的研究加进去,我们可以发现,资本内在否定性所表达的逻辑限度,实际上是在现实的时间限度和空间限度里表现出来的,即在资本积累的世界历史中,资本的内在否定性必然会外化为具体的时空限度。卢森堡指出,“资本主义是第一个具有传播力的经济形态……但是,同时它也是第一个自己不能单独存在的经济形态,它需要其他经济形态作为传导体和滋生的场所。虽然它力求变为世界普遍的形态……然而它必然要崩溃,因为它由于内在原因不可能成为世界普遍的生产方式。在自己的生命史中,资本主义本身是一个矛盾,它的积累运动带来了冲突的解决,但同时,也加重了冲突。”⑩帝国主义的海外殖民扩张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赢得了世界市场,大大拓展了工业资本的发展空间,缓解了资本主义宗主国国内的经济危机。 但是,这种空间的拓展相对于生产无限扩大的趋势而言是远远不够的,迟早还是会出现宗主国国内的那种生产力与购买力之间的矛盾,只不过原先一国范围内的矛盾升级到世界范围内而已。而且,在世界市场上,除了原有的劳资矛盾之外,又增加了殖民地和宗主国之间的矛盾、不同宗主国之间的矛盾。而作为资本扩张的无限性与扩张空间的有限性之间矛盾的极端表现,就是世界范围的革命的爆发。因而,以卢森堡和列宁为代表的国际共产主义认为,在资本积累的世界历史中,“国内外资本积累的条件将变为自己的对立物,那就是它们变为资本没落的条件”瑏瑡,到了那个时候,除了实现社会主义外,没有其他的出路。这就是资本主义发展的时间限度和空间限度。到《资本论》第一卷出版时,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典型地点主要是英国,因此,马克思“在理论阐述上主要用英国作为例证”瑏瑢。但19世纪的英国同其殖民地特别是同印度的关系,无非是20世纪的资本主义世界与前资本主义世界关系的缩影,或者说,前者向后者展示的,无非是后者未来的景象。然而,20世纪还是有两大现象超出了《资本论》的范围:一是社会主义阵营的出现和瓦解,二是虚拟经济的出现和繁荣。这两大现象同样必须从生产力经济学和生产关系经济学两个视角加以理解。 三、双重经济学视角下的国际分工与中国发展道路 《资本论》所反映的资本主义的内在危机,主要是生产关系的危机。但是,20世纪末,国际共产主义运动所遭遇的困难,特别是苏东剧变,却属于另一种危机:生产力发展的危机。中国的社会主义之所以能够坚持下来,并且不断发展,与坚定不移地奉行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坚持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是密不可分的。在20世纪,资本主义没有灭亡,原因在于通过生产关系的调整,使得资本主义社会的生产力获得了进一步发展。在美国,这是通过罗斯福“新政”、创立“宏观经济”实现的;在欧洲,则是通过社会党创办“福利国家”、建立“消费社会”实现的。而另一方面,社会主义阵营的崛起和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挫折,则与卢森堡分析的资本主义世界体系的扩张联系在一起。俄国十月革命,与其说是马克思《资本论》的革命,不如说是卢森堡《资本积累论》和列宁《帝国主义论》的革命。现在回过头来看关于“一国能否建成社会主义”的争论,我们可以发现:这场争论之所以没有成效,恰恰是由于忽视了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之争不仅应当在生产关系的层面上进行,还应当在生产力的层面上进行。斯大林混淆苏联的社会主义与马克思所说的作为共产主义第一阶段的社会主义的区别,误把比资本主义还低的生产力水平上建立的苏联社会主义混同于作为共产主义第一阶段的社会主义,这确实带来了严重的后果。 二战以后,斯大林甚至试图建立平行于资本主义世界市场的社会主义市场。实际上,苏东剧变并没有证明社会主义的失败,它只是证明了斯大林模式的社会主义的失败。这种失败的理论原因在于只是从生产关系经济学的角度看待世界经济,没有从生产力经济学的角度,特别是没有从国际分工的角度看待世界经济。相反,中国采取改革开放政策,紧紧依靠世界市场,仅用了30多年时间,经济总量就跃居世界第二,这一事实表明,积极参与国际分工,对于自身的经济发展具有无比重要的意义。然而,一旦融入世界经济,资本的内在否定性所导致的种种问题就不再仅仅是资本主义世界的问题,它也成了中国的社会主义制度生死攸关的大问题。尤其是面临虚拟经济的挑战,中国必须拿出自己的对策。这同样要从生产力经济学和生产关系经济学两个角度着眼。在卢森堡看来,按照与资本主义世界经济的关系,非资本主义国家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自然经济国家,一类是商品经济国家。对后者,资本主义需要购买其原料和向其倾销产品,因此是一种“正常”的贸易关系;对前者,首先必须瓦解其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纳入商品经济体系,然后才能用市场交换的办法进行剥削。因此,对自然经济国家的经济,首先采取的必然是原始积累时期的暴力掠夺手段。但是,如果非资本主义国家出现了强有力的民族国家政权,利用后发优势主动融入世界经济,那么这种发展顺序就可以被打破,这些国家就可以为自己在世界分工中争取到相对有利的位置。至于这些民族国家政权采取的是社会主义制度,还是资本主义制度,并不影响它们在世界分工中的地位。在成功实现工业化的国家中,德国和日本建立了资本主义制度,而中国则建立了社会主义制度。这些国家的成功,都与自觉进入世界历史进程有关。意大利着名的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家阿锐基(又译阿瑞基、阿里吉)在《漫长的20世纪》中追述了从文艺复兴到当代的资本主义扩张和霸权大国的逐次循环。在他的论述中,资本的物质扩张阶段最终在过度竞争压力下逐渐消失,让位于金融扩张阶段,而后者的消亡又促成了国家间混乱的年代的出现。在新的社会集团的支持下,一个能够恢复全球秩序并再次重启物质扩张循环的新兴霸权大国的出现,将消除国家间的混乱状态。 热那亚、荷兰、英国和美国依次被称为这种霸权国家。在《亚当?斯密在北京———21世纪的谱系》中,阿锐基断言,世界霸权从美国转到中国的时代来临了。由于中国是一个非资本主义传统的市场经济国家,因此,这一次权力转移将给人类带来曙光。从资本内在否定性的内在逻辑和外在表现来看,我们不得不说,阿锐基过于乐观了。他忽略了美国马克思主义学者威廉?I.罗宾逊在《全球资本主义论:跨国世界中的生产、阶级与国家》中所关注的全球资产阶级的大联合。这是一种超越民族国家的势力。新自由主义的意识形态不过是这种势力扩张自身的理论反映而已。这种联合不仅改变了《资本论》的语境,而且改变了《资本积累论》和《帝国主义论》的语境。在《资本论》中,马克思期待的是《共产党宣言》中号召过的那种“全世界无产者”的国际联合。这种联合被第二国际的修正主义者破坏掉了。在《资本积累论》和《帝国主义论》中,卢森堡和列宁期待的是全世界无产者和被压迫民族的联合,这种联合被第三国际的大国沙文主义者破坏掉了。在整个20世纪,对资本主义构成制约的,一是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特别是社会主义国家的外部压力,二是受到社会党影响的民族国家对资本主义进行社会治理的内部压力。遗憾的是,苏东社会主义的解体,使资本主义失去了外部压力;经济效率的降低迫使社会党放松管制,使资本主义失去了内部压力。尤其是发展中国家大量引进外资,客观上使得发达国家降低税收,以便把资本留在国内,从而使全球资本获得了空前的主动权。在这种背景下,已经进入小康社会的中国显然不能延续旧的发展思路。 从热那亚到荷兰,再到英国和美国,经济霸权的转移都与全球资源和生态的容纳能力密切相关。中国既没有卢森堡所说的前资本主义经济水平国家作为资本输出和商品输出的目的地,也没有发达的、足以吸纳全球过剩资本的金融市场。唯一的出路是从使用价值生产和价值生产两种经济学的角度,来分析中国的实体经济与发达国家特别是美国的虚拟经济的力量对比,力图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两个方面全面超越传统发展模式的局限性。只有这样,才能在国际分工中占据主动。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三卷中曾经研究过虚拟资本。从生产关系经济学角度看,虚拟资本仅仅是资本的虚拟化。由于整个国际货币体系仍然建立在金属货币即抽象劳动的物化形态上,虚拟资本并未从根本上影响到资本主义的金融市场,反而对通常的所谓“物质资本”即从生产力经济学角度看的资本的发展有一种促进作用。但随着布雷顿森林体系的瓦解,随着美元与黄金脱钩、各国货币与美元脱钩,货币也被虚拟化了。这就为虚拟资本成长为虚拟经济,从而使金融市场空心化准备了前提条件。因此,中国目前面对的,一方面是国内随着生产力的巨大发展所积累的使用价值的堆积,另一方面是在国际金融战争中所处的劣 势地位。中国必须既通过经济结构转型、技术创新推进实体经济的发展,又通过金融创新推进虚拟经济的发展。只有在两条战线上都取得胜利,阿锐基所期待的人类曙光才会显现。这就需要我们同时既在生产关系经济学、又在生产力经济学上实现理论创新。 经济学论文:信用问题的行为经济学分析 摘 要:信用问题随着经济的发展而日益彰显重要,传统主流经济学对此已有诸多分析,“经济人”假设是其分析的基石。但现实经济活动中,交易主体的信用行为并非完全理性,常呈有限理性状态。运用行为经济学理论来分析信用问题,是一个新的尝试,能使信用问题的研究更趋完善和全面。这里运用确定性效应、分离效应及对前期决策的依赖、从众行为的原理,对信用的有限理性行为进行了分析,并据此从三个层面提出了信用问题治理思路。 【关键词】信用;确定性效应;分离效应;从众行为。 信用是市场经济的产物,市场经济可以说是信用经济。信用的好坏是衡量、制约或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主要指标。针对信用的经济学分析,传统主流经济学已有诸多的阐述,笔者在此首次运用行为经济学理论来对我国市场经济建设中遇到的信用问题进行诠释。 一、信用问题概揽 在日常经济活动中,我们的交易各方,都在抱怨别人信誉差,希望有一个良好的信用环境,使得社会交往和经济交易活动能在一个有序、安全的氛围中进行,但对自己这一方是否会遵守约定、恪守信用,却并不严格要求,甚至自己在交易时就预留了不守信的伏笔。也就是说,在社会交往和经济交易活动中,人们均希望别人守信、社会诚信,而惟独自己可以不完全诚信。当大多数人都是这种思维时,整个社会信用状况差也就成为一种自然的普遍现象了。北京市工商局统计的数据显示,2004年,北京市被列入“黑名单”的个人及企业近七万,其中,自然人占两万七千八百七十六人,企业有三万九千两百七十五户,这些个人及企业,因为失信,被锁进“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他们将为各自的欺诈、哄瞒等失信行为付出沉重代价。在全国各地,因失信而导致的经济纠纷,甚至恶性案件,拾俯皆是;有些地区因信用度普遍低下而严重阻碍区域经济的发展,如汕头经济特区因90年代以前不太重视经济活动中的契约信用,甚至在90年代末因国税部门开出的增值税发票可信度低,而被国家税务总局通报不能作为出口退税之用,致使汕头特区1000多家外向性企业不得不外迁,严重影响了汕头经济发展。 信用问题随着经济的发展而日益彰显重要,传统主流经济学对此已有诸多的分析,“经济人”假设是传统经济学的基石,其核心内容是:人是“理性经济人”,“经济人”的目标是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传统经济学的“经济人”假设揭示了市场利益原则,把道德、情感等因素排斥于经济动机分析之外,使“经济人”成为纯理性的人,忽视非理性因素在经济主体行为中的作用,“经济人”的一切行为都围绕着市场利益原则,并以此作为行为(包括信用行为)的动机。信用是商品货币交换关系的一个经济范畴,信用行为作为“经济人”的市场行为,其出发点是利益预期,利益成为信用行为的经济杠杆,“商人是否愿意使用信用,则取决于他对赢利的预期。” 传统主流经济学对信用问题,特别是行为主体优选守信还是失信行为,从理论上归纳为以下几种解释:一是信用的成本收益核算。行为主体(个人、企业和政府)在经济活动中是否恪守信用契约,关键在于守信或失信可能给他带来的成本收益预期,当经济主体守信的收益大于守信的成本,则优选守信,反之,则失信;当经济主体失信所得到的收益大于失信的成本(包括受到惩处的成本),则优选失信,反之,则宁愿守信。如医疗行业中,正规大型医疗机构中的少数医务人员做“医托”,把来就诊的病人介绍到私人机构就诊,从中提取回扣,这种现象一经发现,在西方国家则是吊销医疗执业资格而永不能从事医疗职业,失信成本远大于收益;但在中国则是通过一番教育或罚款惩处后,仍继续原医疗职业,失信成本小于收益,并有机会在以后的继续失信中弥补失信成本。这就是同一事件采取不同的惩处方式,导致行为主体选择守信或失信的不同行为取向。二是信用行为的“劣币驱逐良币”(又称二手车市场或柠檬市场)现象。“劣币驱逐良币”是经济学上“信息不对称”所导致的结果,在这种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人们采取“舍优取劣”的行为取向以保证经济交易时收益最大化、损失最小化。在实际经济交易时,假设有甲、乙两方,尽管双方均深知守信是一种美德,若双方守信都会带来各自效益最大化,但因信息不对称而不知对方会采取守信还是失信的行为取向,为防止对方失信并规避己方守信可能带来的损失,而采取失信的行为取向是己方的较优选择;假如甲方决定采用失信行为,交易的可能性是:乙方若守信,则损失;若失信程度与甲方一致,则双方各不沾对方便宜;若乙方失信比甲方更甚,则甲方损失。此后,甲方再与乙方或其他人交易,则会以失信行为为优选。市场交易的结果是失信行为获得较大收益,守信行为遭受损失,其导向是守信者逐渐减少,失信者逐渐增多,失信者逐渐把守信者驱逐出市场。三是信用行为的重复博弈减少。 交易主体的重复博弈是诱导人们采取守信行为的有效机制之一,重复博弈机制在相对封闭的农耕自然经济社会是诚信维护的最有效机制;但随着商品经济发展,特别是我国市场经济的逐步建设过程中,人们的经济活动范围扩大、交 易对象众多,交易主体之间重复博弈次数减少,甚至由重复博弈向一次博弈演变,在信用体系尚未完善之前,优选失信行为是相对“明智”之举。 二、信用问题的行为经济学诠释 传统主流经济学对交易主体的信用行为取向的解释是建立在理性经济人假设的基础上,但现实经济活动中,交易主体的信用行为并非完全理性,常呈有限理性状态。运用行为经济学理论来解释信用问题是一种新的尝试,能使信用问题的研究更趋完善和全面。 1、确定性效应。 行为经济学中的前景理论认为, 人们是厌恶风险的,与可能的结果相比,人们更青睐于确定的结果,既便可能的结果有更好的预期价值。例如在以70%的概率获得300元和100%概率获得150元之间选择,前景理论认为人们会选择后者;又如,纳税人在分项扣除和标准扣除之间选择时,预期效益理论认为人们会选择节税最多的结果,而前景理论认为,在风险与安全之间,纳税人更应选择后者,尽管两种都节税,但与标准扣除相比,分项扣除更缺乏保障、更不确定,故更有可能选择标准扣税。 对信用问题的分析,也存在确定性效应。交易主体在交易过程中是优选守信还是失信行为,关键在于哪一方的收益更有保障就易于选择哪一方,假如当选择守信时收益500元的概率是70%,选择失信时收益300元的概率是100%,此时,该交易主体会倾向于选择失信行为,因为守信时有30%被蒙骗的可能性;当选择守信时收益300元的概率是100%,选择失信时收益500元的概率是70%,此时,该交易主体会倾向于选择守信行为,因为失信者有30%被惩罚的可能性。 我们可以推定,假如一个国家的社会信用制度规范、简明、易于操作,且对失信行为的社会惩罚严厉,威慑作用强大,守信或失信的风险和收益易于辨析,使守信者的收益确定性大于其风险,使失信者的风险确定性大于其收益,这样,就促使交易主体优选守信行为取向; 反之,如果一个国家的社会信 用制度不健全、不规范、繁琐、难以操作,且对守信行为的保护性差,对失信行为的惩罚不力,守信或失信的风险和收益难以辨析,使守信者的风险确定性大于其收益,使失信者的收益确定性大于其风险,甚至守信也会面临一定风险,且失信的风险小,在这种扭曲的情形下,交易主体就会优选失信行为取向。 2、分离效应及对前期决策的依赖。 人们在最终决策时依赖于信息显示,尽管这些信息对决策并非真正有用。由于人们对信息处理的方法是多样化的,这可能导致其偏好与选择的不一致,即产生所谓的分离效应。如抛硬币就表明了分离效应对决策的影响:在第一次抛硬币打赌的结果出来以后,问所有参赌的人是否愿意再赌一次,大部分的回答是“第二次赌取决于是否赢了第一次赌”,尽管第一次赌的输赢与第二次赌的实际结果的影响不大;若第一次赌赢了,大多数人愿意再赌一把,否则,大都不愿再赌。 当期的风险态度和决策受前期决策实际结果的影响,前期盈利增强人们的风险偏好,以平滑当期的损失;前期损失会加剧以后损失的痛苦,人们的风险厌恶会增强。如果失信者在前期的收益经常大于成本,会助长其失信偏好,不断重复失信行为。如股市中的“黑幕”,就是因为违规者造假获得的收益远大于违规成本,利润颇丰,且每次违规后所受到的处罚很轻,所以,股市上存在不少职业造假违规的专业人士。股市中因不诚信而造假的触目惊心的案件,在初期只是小规模的造假失信行为,但因屡次造假成功而受到激励,以致愈演愈烈,演化成数额巨大、情节严重的造假案例;相反,若伸手必捉、严惩不怠,失信者就会被强化为风险厌恶者,失信行为就会受到抑制,守信行为就会受到弘扬。 3、从众行为。 不守信用的从众行为源于行为主体的内因和外因两个方面。从内因看,行为经济学由心理角度分析得出,人们在模棱两可的情况下做出的决定往往受到身边因素的影响,即人们通常所说的从众行为。我们可用下面的例子来具体说明。有两家饭馆相互紧挨着,每个顾客都要从中选择一家来就餐。第一位顾客选择在哪家就餐是完全根据他自己的意愿,而下一位顾客除了按他自己的喜好来做决定之外,还可能受第一个顾客的影响,如果前两个顾客的选择相同,则第三个人看到其中一家饭馆有两个人在用餐,而另外一家却没有顾客,也可能会选择人多的饭馆。最终的结果是,很可能所有的顾客都会选择同一家饭馆就餐。但是实际上,选中的那家饭馆很可能是差的。上述理论可用来分析信用问题,失信者通过观察别人的信用选择行为,或通过不合理的推理认为他人选择失信行为而获得了利益,并且看到失信后被惩处的代价低于失信所获得的收益,即使被惩处,大多只是被要求弥补对方成本或罚点款了事,个人受到制裁甚少,这样,无形中诱发和刺激了消费者个人或企业管理者们产生了“法不责众”、“跟风无过”的心理,这种从众心理所导致的行为,不是其他失信者的简单复制和添加,而是不断总结和提高失信的技巧,后果更严重。人总是处于一定社会经济活动之中的,周围环境对自身的影响是非常重大的,从众心理在很多人的脑海中根深蒂固。根据行为经济学家的观点,人的行为不仅仅受到自私心理的支配,而且受到社会价值观的制约。价值观是用以指导人们行为的心理倾向系统,是浸透于个性之中支配人的行为、态度、观点、信念、理想的内心尺度。市场经济下,经营环境日益复杂,各种诱惑随之产生,相应地,一些丑陋现象也相伴而生。一部分人以个人的利益为核心,直接或间接不守信用而欺骗另一方交易者。 从外因看,产生这种从众行为的外部原因在于对失信者的惩罚力度太小。行为经济学家指出,人们作决策、作判断时并非完全理性,而是有限理性的。法律是神圣不可侵犯的,违法必定要受到惩罚。如果在完全理性的情况下,人们不会选择触犯法律。失信者之所以“以身试法”,在于他们觉得失信带来的收益可能大于所付出的成本。正是这种侥幸心理的存在,使得交易主体在作决策判断时,不会是完全理性的。正如一个小偷在他第一次行窃“成功”后,发现获得的“收益”远大于所付出的成本,那么尝到甜头后胆子会越来越大,罪行也会越来越严重。同理,当交易一方发现不守信用带来的收益远大于失信行为暴露后所付出的成本,那么非完全理性的一方交易者会为了收益而放弃诚信操守。另外,监督成本过高,违规成本、诉讼收益太低,这就诱致众多行为人选择失信,失信案例层出不穷,社会信用普遍较差。 三、基于行为经济学的信用问题治理 信用问题治理是国内外理论界和实务界不断探索并力求予以解决的课题,构建合理的信用制度是解决信用问题的主题。笔者根据以上对信用问题的行为经济学分析,从三个层面提出信用问题治理思路。 1、第一层面是根据确定性效应,构建规范、简明、易于操作的信用体系,交易主体易于辨析守信或失信的风险和收益,把自己规范在自觉守信行为层面。按照前景理论中的确定性效应,人们面临“获得”,倾向于“风险规避”,所以,应创造条件,增加人们面临“获得”的概率。为使守信的“获得”概率增加,可从三方面着手:一是建立社会征信机制,使人们易于获得全社会的行为主体的信用信息,降低单一行为主体之间的信用信息获取成本;二是在操作上,尽量使社会征信机制和信用交换机制在规范的基础上简单明了,易于操作;三是引导尽量多的大众在社会经济交往过程中,尽量通过正式规范信用体系渠道获取各行为主体的信用信息,减少通过非正式渠道获取信用信息,如通过亲朋好友打听或道听途说。 2、第二层面是根据分离效应及对前期决策的依赖,使交易主体之间一对一的失信行为演变为失信者与整个社会的信用对抗,通过与整个社会的信用对抗机制把失信者的失信行为强化为守信行为,使介于失信后至法律惩罚之间的灰色地带的失信行为得以递减。培育发达的信用信息交换和扩散机制,是这种分离效应及对前期决策的依赖能够中断的关键,也就是在征信制度基础上,生产出可以交换的市场能够接受的信用产品,同时建立规范的信用产品交易市场。这样,一旦某一交易行为主体不守信用,其失信行为很快通过信用信息交换和扩散机制,也即通过信用产品在信用交易市场上交换并扩散出去,导致失信者对交易另一方的失信行为转化为对整个社会的失信行为,失信者将会丧失与社会中任一交易主体之间的交易机会,作为他不守信用的代价,这种代价会伴随他较长时间甚至一生,其惩罚和威慑作用是很显着的。这样就能中断失信者的这种分离效应及对前期决策的依赖。 3、第三层面是根据从众行为特性,完善失信行为的法律机制,强化失信行为的法律惩罚力度,弱化失信行为的示范作用,使失信的跟随者摄于法律的严惩,而由失信行为取向转变为守信行为取向。行为经济学家们研究发现,在非理性的情况下,人们面临“获得”,倾向于“风险规避”,故处罚比奖励对人的“刺激”更大。根据该理论,让失信者彻底放弃侥幸心理的最根本措施就是要加大惩罚力度,让违法者们意识到不守信用必将付出沉重代价。为此,一是要加快我国的法制建设,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强化执业监管,加大惩罚力度,以解决行业中的“劣币驱逐良币”问题。二是要加强执法机关队伍的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促使他们在工作中做到“执法必严”,对违反法律的失信行为,要严肃处理,决不能姑息迁就。 目前国内加快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步伐,如上海、北京、深圳的个人征信系统运行,浙江、江苏、湖北等省市的区域信用体系构建等,随着信用制度的完善,失信所获收益的成功率逐渐变得更为不确定,客观上强化了交易主体守信收益的稳定性,引致社会交往、经济交易中个人、企业守信行为趋于强化。 经济学论文:国际经济学最新理论概述 国际贸易理论和政策 世界经济一体化程度的进一步加快和各国经济参与世界大市场的进一步深入,对国际贸易理论和国际贸易政策理论提出了新的课题,以下是这一领域的最新理论成果。 国际贸易理论的新发展 1 新李嘉图主义的国际贸易理论 以斯蒂德曼为代表的新李嘉图主义的国际贸易理论坚持并继承了李嘉图的比较利益论,认为贸易的真正来源在于各国的比较优势的差异,而并非资源禀赋的差距。新李嘉图主义以一种比较动态的、长期均衡的分析来解释国际贸易。新李嘉图主义贸易理论把收入分配置于突出位置,并贯穿分析的始终。新李嘉图主义的国际贸易理论与李嘉图理论不同主要在于:李嘉图是从各国生产的角度即从各国的生产特点不同和劳动效率的高低不同上来解释比较优势的差异;新李嘉图主义不仅从各国生产的角度来分析和比较各国的比较优势的差异,而且强调要从各国分配领域,从经济增长、经济发展的动态角度来分析和比较各国比较优势的不同。 2 克鲁格曼的贸易理论 保罗·克鲁格曼提出“规模经济作为国际贸易产生原因”的解释,他在产业内贸易理论有关基本假设和结论的基础上,通过建立各种模型深入阐述了规模经济、不完全竞争市场结构与国际贸易的关系,成功的解释了战后国际贸易的新格局。克鲁格曼认为在“张伯伦垄断竞争”模式下的市场体系中,产业部门的扩张是通过更大的规模经济而实现的,在这种情况之下,每个国家都以其产品供应世界需求,因而得到了双向的产业内贸易,若各国拥有相同的要素禀赋,就不存在产业间贸易,而存在大量的产业内贸易。克鲁格曼又考察了规模经济、产品差异与贸易型式的关系。其“产业内专业化分工与得自贸易的利益”理论模型从根本上打破了传统理论中完全竞争和规模收益不变这两个基本假定,使新贸易理论向规范化方向迈进了重要一步。 新贸易政策理论的发展 贸易政策理论是较早发展起来的国际经济学理论之一。早在20世纪20年代末,作为“新重商主义”代表的凯恩斯在国际贸易方面主张政府干预对外经济贸易活动,利用贸易顺差保持国内充分就业。20世纪70年代之后,以弗雷德曼为代表的新自由主义占据了经济理论的中心位置,主张政府应该对国际贸易进行适度的干预。 1 贸易保护理论的新发展 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国际贸易的扩大和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各国在贸易领域的竞争日趋激烈,在这种形势下,各种形式的保护主义纷纷出现。目前较为代表性的新贸易保护主义包括: (1)以英国学者蒂姆.朗和科林.海兹为代表的地区经济主义新贸易保护论认为:自由贸易无法解决贸易与发展、贸易与环境等问题,因此必须用新的贸易保护主义取代它。新贸易保护主义主张首先要加强地区间合作,实行地区性贸易保护主义。新贸易保护主义还主张一国根据预期的出口量控制进口量并且要使两者严格平衡,并制定高标准的进出口限制规则。 (2)国际劳动力价格均等化新贸易保护论的基本观点是:由于西方发达国家的工资水平远远超过发展中国家,如果西方国家不对发展中国家实行贸易限制,将会造成发达国家工人的工资水平向低收入国家的工资水平看齐,从而导致发达国家生活水平的下降,因此发达国家应该对发展中国家的劳动密集性产品实行贸易限制。 (3)环境优先新贸易保护论主要表现在借保护世界环境之名限制国外产品的进口,保护本国衰退的劣势产业,其主要论点是:由于生态系统面临巨大威胁,在国际贸易中应该优先考虑保护环境,减少污染产品的生产与销售,为了保护环境任何国家都可以设置关税和非关税壁垒控制污染产品进出口,同时任何产品都应将环境和资源费用计入成本,使环境和资源成本内在化。 2 国际贸易的内生性增长的新理论 以哈伯勒代表的经济学家认为,国际贸易是新观念、新技术、新管理和其他技能的传播媒介,国际贸易可以充分利用没有开发的国内资源,刺激国内生产者提高效率,同时通过市场规模的扩大,贸易使劳动具有了经济规模性,因此国际贸易可以称为“经济增长的动力”。为了从国际贸易和经济增长的长期关系角度进一步揭示国际贸易产生的正面作用,经济学家罗莫和卢卡斯提出了内生性增长理论,他们认为一国减少贸易壁垒并促进国际贸易后,将长期取得加快经济增长和发展的效应,这主要因为国际贸易可以使该国加快技术引进、吸收、开发以及创新过程,扩大生产经济规模,减少价格扭曲提高资源利用率等。 3 不完全市场竞争下的新贸易政策理论 不完全竞争的贸易政策理论认为市场结构的类型决定了行业的竞争程度和贸易形式,因此依据国内外市场结构的状况来选择指定贸易政策可以在贸易自由化进程中最大限度的保护国家利益。80年代初以来,以布兰德、斯本色、赫尔普曼和克鲁格曼等为代表的经济学家提出了以“战略性贸易”为核心的新贸易理论,新贸易理论认为,在规模收益可变和不完全竞争的市场结构下,政府干预的贸易政策只要使用得当能够使一国从相对自由贸易中获益。新贸易理论对市场运行的优化、干预政策的制定等均具有积极的理论意义。 国际金融理论和政策 1997年发生在东亚地区并波及到整个世界的金融危机,推动国际经济学界对国际金融一体化发展、国家货币政策、国际资本流动、汇率制度等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和探索,目前具有代表性的国际金融和政策理论有国际金融安全、克鲁格曼的货币汇率理论、国际货币一体化等。 国际金融一体化 世界经济的一体化趋势已然是世界经济发展的重要特征之一,世界金融一体化则是世界经济一体化发展的必然结果。世界金融一体化是指各国或地区在金融业务金融政策等方面互相依赖、影响而产生的逐步联合成为一个整体的趋势。国际金融一体化的表现是:各国金融政策倾向一体化;全球金融市场一体化;资本流动自由化、国际化,这是世界金融一体化最突出的表现,它包括货币兑换自由、资本在行业间转移自由和资金进出自由。 国际金融一体化的发展对国际经济体系也构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首先,世界金融一体化使得主权国家金融政策的独立性受到削弱。在特定的时期和特定的场合下,资本力量已经超越了国家力量。包括最发达的国家,无论从实力、理论、法律还是从技术上都难以控制国际游资的冲击。世界金融一体化提升了国际金融组织在全球政治经济中的权力地位,在特定的时期对于民族国家,特别是发展中国家的主权提出了挑战。 二战结束以来,金融霸权已具有极其重要的战略地位。这一概念是以格拉斯为首的美国左派经济学家首先提出的,所谓金融霸权是指以大银行家和大机构投资者为核心的金融寡头及其政治代表,通过控制经济活动施以重大影响并以此牟取暴利或实现其他政治、经济目的的一种社会关系。由金融霸权所主导的国际金融秩序呈现两种趋势:一方面是发达国家内部对金融权力的争夺日趋激烈,另一方面,西方金融霸权又联合起来加强对发展中国家的金融控制。金融霸权对国际关系影响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控制国际资本流动,二是进行国际金融投资,三是操纵各种国际经济组织。从对国内经济结构影响来看,金融霸权通过控制资本流动,不仅可以改变左右一国的产业结构对各个部门的经济发展起着决定作用,还会促成 泡沫经济的形成,降低政策的效力并影响政府的行为。从对国际经济影响看,金融霸权控制国际资本流动的直接后果是加剧了国际经济发展的不平衡。金融霸权会通过各种形式从发展中国家抽走极为稀缺的资金,同时又会扭曲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增长模式,使其经济与社会失衡加剧。 克鲁格曼的“萧条经济学回归” 保罗·克鲁格曼提出了一个国家经济在全球化时代面临的所谓“三难选择”,即克鲁格曼早些时候所说的“永恒的三角形”。它指的是下述三个目标中,只能达到两个,不能三个目标同时实现:①各国货币政策的独立性;②汇率的稳定性;③资本的完全流动性。“永恒的三角形”的妙处,在于它提供了一个一目了然地划分国际经济体系各形态的方法。克鲁格曼认为欧洲货币联盟和历史上的金本位制,均选择“汇率稳定”和“资本自由流动”,牺牲本国“货币政策的独立性”。而中国则是选择“汇率稳定”和“货币政策独立性”,放弃“资本的完全自由流动”,即只开放“经常帐户”,不开放“资本帐户”。克鲁格曼认为,“三中择二”是国际经济体系内在的“三难选择”的体现。他高度赞赏中国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对于防止世界重演1930年代的大萧条意义重大。 货币一体化理论 货币一体化就是各成员国联合起来,结成固定的汇率,执行共同的货币政策。货币一体化理论认为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之间越不能靠经常的汇率变动来改变相互之间的贸易条件和本国的国际收支地位,这两国或多国走向货币一体化的可能性也就越大。货币一体化的主要收益来自于汇率稳定。汇率的经常性变动会影响正常贸易和投资的开展,使用单一货币能减少外汇风险,而外汇风险会像交易成本一样减少一国的进出口。当前货币一体化理论的最新进展就是运用理性预期的形成、时间不一致性、信誉问题,以及汇率决定等宏观经济学的新概念、新理论及分析方法,对货币一体化的成本、收益进行分析。 国际汇率问题 所谓汇率即外汇买卖的价格,它等于一国货币与另一国货币交换的比率,国际汇率问题在国际经济学理论中一直处于较为重要的位置。从历史上看,关于汇率的理论有汇率决定的贸易论或弹性论,汇率决定的购买力平价论、汇率决定的货币主义理论、汇率决定的资产组合平衡理论等。最近十几年来,对汇率的模型与动态分析、汇率与购买力平价关系、资本帐户研究分析等较为吸引经济学界的关注。 1 汇率的模型分析 汇率决定理论是西方外汇汇率理论的核心,70年代以来,由于浮动汇率制取代了固定汇率制,汇率的变动幅度以及影响汇率变动的各种因素方面,出现了固定汇率制下从未出现的异常现象,为了从理论上解决这一问题,西方学者构建了许多模型,主要包括:(1)浮动价格的货币模型——弗兰克尔模型;(2)粘性价格的货币模型——多恩布什模型;(3)罗伯特·卢卡斯以及斯托克曼的一般均衡的汇率决定模型;(4)布兰森的资产组合模型 2 保罗·克鲁格曼的汇率动态研究 保罗·克鲁格曼认为贸易流量对汇率变化反应迟缓,为进入一国市场,进口商和出口商必须承担一定的沉没成本,他们的未来收益采取一种货币形式,而成本则采取另一种货币形式,当汇率的未来变化不确定时,未来赢利也不确定。在短期内汇率对贸易流量没有什么影响,因为不确定性诱使贸易商继续等待,但此后为回应基本冲击,汇率必须发生大幅变动才能使市场出清,这样,最初的波动就会对汇率变动产生放大的影响。 3 南方国家的汇率风险 目前发展中国家汇率所面临的风险极为巨大,这是因为流入发展中国家的国际资本对于发达国家的利率变化极为敏感,而后者完全处于发展中国家的控制之外。研究揭示,从1975年到1992年,100个发展中国家的银行危及的触发,与发达工业化国家的利率(简称“北方利率”)变化密切相关。“北方利率”每增长1%,“南方”银行危机的可能性就增长3%。这是因为国际资本(尤其是证券资本)流入主要是在“北方利率”降落之时,一旦“北方利率”上升,国际资本就有可能掉头回转。“北方利率”的上升,不仅提高资本回转的可能,而且增加了对“南方”银行的“逆选择”:高利率只吸引过度乐观的“南方”借款者,从而加剧金融危机的爆发。 4 购买力平价对国际汇率的影响 目前对一个经济发展衡量指标有计算国民生产总值(GNP)、国内生产总值(GDP)的传统计算方法以及购买力平价(PPP)方法,传统计算方法是根据本国货币与美元的汇率,把按本国货币统计的国内生产总值(GDP)或国民生产总值(GNP)折算成美元来计算国民经济的规模,其缺点是在计算一个国家国民生产总值时,把国民生产总值以美元汇率计算,而没有把该国货币和购买力因素计算在内。购买力平价方法与传统的汇率计算方法完全不同,购买力平价的方法,利用购买力平价作为转换因素,将本国货币在国内市场上的购买力按国际市场价格折算成美元,来估算一国的国民生产总值。 经济学论文:谈国际经济学教学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论文关键词:国际经济学 教学方法 教学质量 论文摘要:作为经济学的基础学科,国际经济学具有以西方经济学的研究方法为基础、课程体系比较庞大、与其他专业课程互为依托、对数学能力要求较高等特点。但目前国内很多高校在国际经济学教学实践方面仍存在一些诸如学生的专业基础和数学能力较弱、教学方式较为传统以及教学质量不高等问题。因此,为了进一步提高国际经济学的教学质量,仍需从不断提高教师素质、创新教学方法、加强理论联系实际等方面入手。 伴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发展,各国(地区)之间的国际经济关系也越来越密切,国际经济学在经济学中的地位也得以不断提高,且已成为经济学类各专业的一门核心课程。因此,结合国际经济学的自身特点,不断探索该学科的教学改革,对提高国际经济学的教学质量以及学生运用该课程分析和解决国际经济问题的能力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国际经济学学科的主要特点 自20世纪90年代中期起,中国部分高等院校才开设国际经济学这门课程,之后越来越多的高校也陆续引入这门课程。作为一门在中国发展时间仍不长的经济类专业基础课程,国际经济学主要具有以下特点: 1.以西方经济学的研究方法为基础。国际经济学以经济学的一般理论为基础,研究国际经济活动和国际经济关系,是一般经济理论在国际经济活动范围中的应用与延伸,是经济学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在研究方法上,国际经济学主要是以西方经济学的研究方法为基础。从研究内容来看,国际经济学主要包括微观部分(国际贸易部分)和宏观部分(国际金融部分)两大块。其中,国际贸易部分在研究方法上主要是以微观经济分析为基本工具,属于实物面研究;而国际金融理论在研究方法上主要是以宏观经济分析为主要工具,属于货币面研究。 2.理论体系比较庞大。国际经济学的研究内容比较广泛,并且涉及到很多当前国际经济中的现实问题。微观部分主要研究国际贸易纯理论、贸易政策、贸易与经济增长、要素国际流动等问题,侧重于解释国际贸易的起因与利益分配以及国际贸易政策的影响及其依据等。宏观部分主要研究国际收支理论与政策、汇率理论与政策、开放经济下的宏观经济政策和国际货币制度等问题。从国际经济学所涉及到的理论派系来看,微观部分主要涉及到绝对优势理论、比较优势理论、要素禀赋理论、重叠需求理论、产品生命周期理论、规模经济理论等,宏观部分主要涉及到货币模型、资产组合平衡模型、蒙代尔—弗莱明模型等,可谓是理论派别林立。此外,国际经济学是一门发展的学科,如克鲁格曼等人仍致力于国际经济学体系的进一步发展和完善。 3.与其他专业课程互为依托。国际经济学和经济类专业的其他专业课程,如西方经济学、《财政学》、《金融学》等课程互为依托。在本科专业的课程体系中,国际经济学作为一门理论性较强的专业基础课,一般都是安排在其他专业课程之前或者与其同时开设。在国际经济学教学过程中,将会涉及到一些财政、金融、投资和贸易等学科的基础知识,因此以前所学习的西方经济学、财政学、金融学、投资学等基础课程是国际经济学学习的基础。与此同时,国际经济学的学习也将为国际贸易理论与政策、国际投资学、国际金融学等专业课程的学习奠定了基础,并有利于学生以更为开阔的国际视野来学习和研究理论和现实中所涉及的财政、金融、投资和贸易等方面的问题。 4.对数学能力的要求较高。国际经济学是一门逻辑性非常强的学科,其内容涉及到比较多的经济数量关系。国际经济学之所以能够形成关系密切且相互支持的理论体系,是因为它体现了数学的基本特点,即概念、方法的抽象性和逻辑的严密性。一般来说,经济学的学习和研究都需要一定的数学知识作为支撑。而在其中大量采用数学模型进行论述的国际经济学,更是要求学生具有比较扎实的数学基础。 二、国际经济学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国际经济学同西方经济学一样,都是从西方发达国家引入的经济类课程,这些西方经济理论在解释或应用到中国经济发展实际的过程中仍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当然,在国际经济学的教学实践中,也存在诸多问题,主要表现为: 1.学生的专业基础较为薄弱。作为经济学类专业的基础学科,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财政学、金融学等也是国际经济学学习的基础和前提。尽管这些课程在教学计划中都有所安排,但学习效果并不理想,这一问题在国内大多高等院校的教学实践中都是存在的。再加上受应试教育这一传统思维的影响,学生在学习的过程中很难将所学的理论同经济发展实际联系起来并加以理解和记忆,致使专业基础不够牢固。而这势必会影响到国际经济学的教学效果,难以提高学生的专业素养。 2.学生的数学思维能力较弱。数学是经济学的重要分析工具。在国际经济学的理论体系中,更是涉及到了较多的数学模型和逻辑分析。在教学的过程中明显发现,学生对数学工具的运用还不够熟练,数学思维能力较弱,对逻辑推导、数学证明等比较生疏,尤其是难以理解理论模型的经济意义,不能将数学模型与其经济含义联系起来。因而,学生的数学基础和逻辑思维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 3.教学方式比较传统。目前,很多国内高等院校在国际经济学的教学过程中仍普遍采用“满堂灌”这种较为传统的教学方法。“满堂灌”式的教学方法将讲授知识作为主要的教学目标,而忽视了学习方法的引导,更忽视了“教”和“学”的互动,这种教学方式难以提高教学质量。在教学实践中也发现大多学生仍倾向于“被动”学习,缺乏“主动”的思考。 4.理论与实际脱节较为严重。在国际经济学的教学实践中,大多高校仍倾向于由教师选取相应的教材并以该教材为中心进行教学,这有利于教师完成备课、讲授等教学环节,也有利于学生对该课程理论体系的理解和掌握,但这也使得教师和学生过分依赖教材,进而忽视了国际经济理论与经济发展实际之间的关系,难以将理论应用于实践。众所周知,理论来源于实践并要接受实践的检验,因而以教材为中心开展教学可能会导致“教”、“学”双方思维僵化,难以引导学生进行批判性学习并调动他们学习的主动性,更难以增强学生用所学理论来分析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国际经济学教学改革的对策和建议 作为发展中国家,国际经济学课程的定位应立足我国实际,借鉴发达国家(地区)的经验教训,不断完善 该课程的教学方法,提高其教学质量,进而增强学生用所学的国际经济理论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并致力于中国经济的改革和发展。 1.不断提高教师队伍的综合素质。为有效提高国际经济学的教学质量,必然需要一支科研和教学能力较强的师资队伍。而建设好国际经济学师资队伍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1)加强学科内任课教师的定期交流,不断提高团队意识,此外还要积极同兄弟院校的相关师资队伍进行沟通和交流;(2)鼓励任课教师到国内外其他高等院校进修和深造,不断提高师资队伍的知识层次;(3)鼓励任课教师进行科学研究,不断提高师资队伍的科研水平;(4)加强师资队伍的培训,使之能够熟练运用各种教学方法,并将其有效地应用于国际经济学的教学实践。 2.引入比较先进的教学方式。针对目前国际经济学的教学实践,目前国内有很多高校已经在国际经济与贸易等专业开展双语教学。因此,在我校国际经济学的教学方面,可先尝试在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实行双语教学,然后逐步推广到经贸学院的其他经济类专业。此外,可以采取诸如课堂讨论、案例分析、实验教学等先进的教学方式,有意识地培养并提高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在国际经济学的教学过程中,可尝试将所涉及的理论同现实热点问题结合起来,这样不但能调动学生的积极性,活跃课堂气氛,更能通过理论联系实际,不断提高学生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注重充实新内容。当前,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发展,国际经济发展中的新现象层出不穷,国际经济理论也在不断发展,而教材里面知识的更新却显得有些滞后。因此,在结合教材讲授国际经济学的过程中,一定要密切关注国际经济的发展动向,并及时充实新内容和引入新数据。如在讲授国际贸易理论的时候,要引入当前国际贸易研究领域中出现的新思想和新理论;在讲授欧盟区域经济一体化实践的时候,要引入新数据并介绍欧盟发展的最新动向等等。此外,还应将中国经济发展的实际同课程教学结合起来,坚持学以致用,并立足于为中国经济发展作贡献。 4.处理好同其他学科之间的关系。在国内不同高校的经济类专业中,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以及高等数学等是国际经济学的基础课程,而国际经济学又是国际贸易学、国际投资学、国际金融学等其他专业课程的基础课程。在经济类专业的教学体系中,国际经济学起到了重要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因此在教学实践中更应认识到国际经济学这门专业基础课程的重要性,对国际经济学这门课程的课时量及其开课时间等进行科学安排,对于学生已经修过的课程的知识点要加以回顾,对于学生尚未修过的其他专业性课程的知识点要予以介绍,以体现学科之间的承接性和过渡性,并不断帮助学生去认知整个经济学知识体系。 5.针对不同的学生采取相应的教学方案。作为一门对数学思维能力要求较高的课程,如何处理好理论模型和经济发展实际之间的关系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因此,在国际经济学的教学过程中,授课教师应该根据学生的不同层次和专业方向以及学时安排等具体情况加以区别对待。例如,对于数学基础较为薄弱的班级,应根据其专业特点和教学计划等有所选择地讲解模型,并着重讲解相关的基本概念和基本原理。而对于数学基础较好的班级,在讲授基本概念和基本原理的基础上,应着重培养其逻辑思维能力,使其理解数学模型的假设前提、论证过程和经济含义等。学以致用!在国际经济学的教学过程中,要不断引导学生用所学的理论知识来认识现实中的国际经济问题,然后去寻求解决问题的途径。只有这样,才能提高教学效果并增强学生的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 经济学论文:社会欲求的法律经济学 ——《法律的经济分析》译者序 法律经济学被引进到中国已经三十多年了,但是在中国的发展却不理想。这肯定与传播者与接受者都相关,但是主要责任在传播者。 随着波斯纳的《法律的经济分析》的翻译和朱苏力所组织的“波斯纳文丛”的翻译,不知道“法律经济学”或者“法律的经济分析”的中国法律人恐怕很少了。由此,人们几乎把波斯纳看作法律经济学的代名词。然而,大多数学者和学生反映波斯纳的《法律的经济分析》非常难读和难教,法律人对于法律应该追求“价值最大化”的标准嗤之以鼻。法律经济学在中国只是一种表面的繁荣,说得准确一点,在大多数法律人眼里,法律经济学只不过是法律追求效率或者价值最大化的工具,这一点自然引起“正义”的法律人的反感,加上很多法律经济学论文和着作中的数学模型,很多法律人厌恶法律经济学就不奇怪了! 法律经济学这门学科有各种叫法,大致有四种,所强调的方面各不相同。Legal Economics 法律经济学(类似于 Institutional Economics制度经济学);The Economics of The Law(特定)法律经济学。强调学科性,但好像是经济学。Law-Economics 法律-经济学;Law and Economics 法与经济学。强调法律与经济学的关系和相互影响,但不像一个学科。 Economics Analysis of Law 法律的经济分析;Economic Approach to Law法律的经济方法;强调在法律中经济方法的应用,降低了该学科的地位。Jurisprudence of Economics经济分析法学; Economic Jurisprudence经济法理学。强调是法学学派,比如分析法学、历史法学,但其应用性不够,而法律经济学本身的应用性是非常强的。 麦乐怡将法与经济学(Law and Economics)和法律的经济分析(Economics Analysis of Law)[①]区分为两种不同的学科。麦乐怡认为,一个人对法和法律制度的理解来源于他对经济关系的基本观念。法与经济学不是传统法学所讲的寻求法和社会问题的“科学”或正确的答案,而是一个包容各种意识形态之间互相竞争的理论体系,通过比较、评价和选择意识形态界定法和经济学的对话过程,从而导致法的结构和内容方面的真正的主观性的变化。法与经济学要求我们评估可供选择的多种社会模式,并探索这种选择对法律与经济关系的后果。法律的经济分析则采用经济学的方法,用经济学的术语来作为分析特定社会所实行的法律的理论工具。而且,在这些分析中,新古典主义经济模式被视为一种既定的模式。[②] 麦乐怡的这种观念实际上将法律经济学区分为意识形态和工具两个层面。麦乐怡分析了保守主义、自由主义、马克思主义、自由意志论和古典自由主义等各种意识形态下讨论法与经济学问题的可能性。但是,每一种工具背后可能暗含着哲学或者意识形态,工具总是与目标联系在一起的,两者不可能分开。敝人认为要发展法律经济学,三个层次一个也不能少:法律经济学的哲学基础;法律经济学的理论与分析工具;部门法的经济分析。缺少任何一个方面法律经济学都会受阻。实效主义法学[③]对于美国人是常识,一般法律经济学着作中不会涉及,这大大影响了中国法律人接受法律经济学。我甚至认为,法律经济学的思维方式在美国天经地义,只是到二十世纪六十年代法律经济学才成为一门学科是一件遗憾的事情,法律经济学精神在霍姆斯、卡多佐和庞德等人的着作中可以找到。只是在科斯1960年那篇经典论文《社会成本问题》中提出科斯命题[④]后,我们才找到了突破口,也就是说,找到了适当的工具。然而,法律经济学的精神蕴含在论文标题“社会成本”中。 波斯纳的那本着名的专着性教材《法律的经济分析》出版后,出现了各种法律经济学教材鲜有以“法律的经济分析”命名的教材。斯蒂文·萨维尔(Steven Shavell)教授,法律经济学的重要贡献者之一,在2004年出版教材《法律的经济分析基础》[⑤],同时在“法律人的分析方法”系列丛书中出版小册子《法律的经济分析》。后者可以认为是任何想了解法律经济学的必备入门教材。[⑥]本人读完该书就有翻译的强烈冲动,不仅仅因为其通俗易懂,更重要的在于萨维尔教授在本书中纠正了波斯纳的意识形态倾向。萨维尔指出,有一种强烈的批评是法律经济学有着持一种保守的、企图维持现状的观念的特定政治倾向。波斯纳可能就是这种保守主义的代表人物。[①]可以说,萨维尔恢复了法律经济学的本来面目。萨维尔的精神与科斯范式一脉相承。 我下面将问题集中在对科斯命题的分析上。科斯范式到底预示了一种保守主义还是改良主义?波斯纳牌号的法律的经济分析为什么会成为保守主义?我们试图从对实证科斯命题的理解、两个规范科斯命题的选择以及对于效率的理解三个方面来分析这个问题。 私有化、分配与效率 科斯最初提出所谓科斯命题是在1959年发表的《联邦通信委员会》和1960年发表的《社会成本问题》,但是这两篇文章对科斯命题的表述是不同的。1959年的版本是:“新发现的山洞是属于发现山洞的人,还是属于山洞入口处的土地所有者,或属于山洞顶上的土地所有者无疑取决于财产法。但是法律只确定谁是想获得山洞使用权的人必须与之签约的人。至于山洞是用于贮藏银行账簿,还是作为天然气贮存库,或养殖蘑菇与财产法没有关系,而与银行、天然气公司、蘑菇企业为使用山洞而付费多寡有关。”[⑦] 这里仅仅是对于一个事例进行判断,可以说这一判断是在一个自由交换社会中有 生活经验的人都懂得的道理。接着,科斯指出这一观点适用于发射无线天波、排放烟雾、土地的使用等领域。后来科斯又通过“斯特吉斯诉布里奇曼案”表明了:一旦建立了当事人的法律权利,谈判就能够改变法律规则程序,只要有迹象表明在谈判中所花费的费用有益于问题的解决。从这一假设例子可以看出,“权利的界定是市场交易的基本前提,但是最终结果(产值最大化)与法律判决无关。” [⑧]可以将此命题称为产权版科斯命题。 但是张五常对产权版的科斯命题表述是不同的:权利的界定是市场交易必不可少的前提。张五常多次强调这是产权版科斯命题的核心,是一个标准意义上的定理。[⑨] 事实上这两个命题不同,在我们看来,产权版科斯命题是一个实证命题,而张五常想提出的实际上是一个规范命题。产权版科斯命题的核心命题是后一部分:最终结果(产值最大化)与法律判决无关,而不是张五常说的前一部分。如果把张五常的命题作为实证命题看待就是一个假命题。因为权利的界定既不是市场交易的充分条件,也不是市场交易的必要条件。权利界定后,如果缺乏对交易的保护,市场交易不会存在或者很少存在。按照巴泽尔的理论,权利的界定的是一个演进过程,从不界定到清晰界定都是合理的,而且由于信息成本,任何一项权利都不是完全界定的。[⑩]但人类社会从一开始就进行市场交易。当然我们这里并不是说权利界定没有好处,产权界定不会出现扯皮现象,确实可以减少交易成本。而是说,界定权利本身也需要成本,在界定权利的边际成本比没有界定或者界定不清晰时的扯皮等边际成本小时应该进行界定。当然这并不证伪张五常的主张:权利的界定应该是市场交易必不可少的前提。实际上这是古典经济学的法律基础,也是市场经济的法律基础。休谟、斯密就曾经详细论述了这个问题。休谟确立了人类社会的三条基本自然法则,即稳定财物占有的法则,根据同意转移所有物的法则,履行许诺的法则。指出“人类社会的和平与安全完全依靠于那三条法则的严格遵守,而且在这些法则遭到忽视的地方,人们也不可能建立良好的交往关系。社会是人类的幸福所绝对必需的;而这些法则对于维持社会也是同样必需的。”[11]斯密接受了休谟的基本观念,将国家确立个人财产权作为考察国民财富性质和原因的出发点。[12]但是不管休谟和斯密怎么强调财产权的重要性,他们知道这是一个价值判断。斯密承认,财产权和政府在很大程度上是相互依存的。财产权的保护和财产的不平均是最初建立政府的原因,而财产权的状态总是随着政权的形式而有所不同。[13] 事实上,对科斯该命题的仔细分析看,该命题应该是:不管法律把权利界定给哪一方(但要清晰界定),最终结果(产值最大化)与法律判决无关。也就是说,最终结果依赖于市场的交易。为什么张五常把科斯原初的实证命题变成了规范命题,而且认为是一个标准意义上的定理?这是因为产权明晰的潜台词是古典经济学主张的财产私有化,张五常就是其坚定的支持者。[14]因此,我们认为,张五常版本的科斯定理不过是一种意识形态或者是新古典经济学的“公理”。对于财产权到底应该私有还是公有的问题,Shavell正确地指出,我们能够解释为什么财产权可能是社会意义上有价值的,但是它们并不支持一种特定的财产权形式,尤其是并不构成私有财产权的一个论证,私有财产权意味着财产广泛地被私人而不是被国家所拥有(且能被转让)。财产权的好处可能通过不同的财产权制度得到实现。譬如,社会主义国家里对所有权的保护不会引发纠纷,并能避免在财产获取与维护上的浪费,这点与资本主义国家一样。此外,在社会主义国家的企业中,即使工人不拥有他们生产的产品,通过对工人的监督和建立适当的工资结构,对工人工作的激励也是显而易见可以达到的。就此而言,这与资本主义制度下的公司并无二致。[15] 1960年发表的《社会成本问题》中,科斯再次通过“斯特吉斯诉布里奇曼案”和牛损害谷物的实例表明:在市场交易的成本为零时,法院有关损害责任的判决对资源的配置毫无影响。接着科斯又通过“库克诉福布斯案”、“布赖恩特诉勒菲弗案”等说明:通过市场交易修改权利最初的合法限定通常是有可能的。当然,如果这种市场交易是无成本的,那么通常会出现这种权利的重新安排,假如这种安排会导致产值的增加的话。[16]这就是着名的无交易成本版科斯命题。 对无交易成本科斯命题的理解要注意两个问题:首先,这里所说的无关紧要是指究竟配置给哪一个是不重要的,但是权利的初始配置行为本身是重要的。科斯明确地指出:“法律体系的目标之一就是建立清晰的权利界限,使权利能够在此基础上通过市场进行转移与重新组合。”[17]权利界定本身也是有成本的,这是为什么很多权利不清晰界定的原因。其次,把权利配置给哪一个对个体来讲是重要的。从收入分配的角度来看,权利的最初分配一直是举足轻重的。这个时候,法律只具有传统意义上的分配功能。因此,我们确实可以证明法律与效率问题无关,但其前提是交易成本为零。 市场交易为零的假定是很不现实的。科斯指出,为了进行市场交易,有必要发现谁希望进行交易,有必要告诉人们交易的愿望和方式,以及通过讨价还价的谈判缔结契约,督促契约条款的严格履行,等等。“这些工作常常是花费成本的,而任何一定比率的成本都足以使许多在无需成本的定价制度中可以进行的交易化为泡影。”[18] 科斯在《社会成本问题》中进一步指出“在市场交易中不存在成本的假定是很不现实的。在有交易成本时,合法权利的初始界定会对经济制度运行的效率产生影响。”[19] 该命题称为有交易成本版科斯命题。 自此法律就具有两重功能:分配与效率。可以说法律经济学涵盖了传统法学的范围,强调法律经济学仅仅强调法律实现效率的一面无疑是矫枉过正。[20]现实中的科斯范式并不仅仅表明效率方面,而且其涉及权利的分配。有交易成本版科斯命题实际上说明法律在分配与效率两方面的功能,有交易成本的状态正是现实的状态。但是在怎么实现分配的问题上却是有争议的。一种是每一个法律都既考虑效率问题又考虑分配问题。另一种就是Cooter和Shavell提出的间接分配问题。Cooter和Shavell等人认为,法律确实应该考虑公平分配问题,目标是社会福利。但是他们从实效性角度认为通过收入税可能比私法更好地实现这一目标。Cooter认为我们必须区分分配正义(Distributive Justice)和矫正正义(Corrective justice)。他认为,分配正义关涉社会群体的经济状态,我们可以通过税法和社会福利法来追求分配正义。矫正正义关涉私人法律上的争议,特别是损害赔偿诉讼。在法律纠纷中利益的分割可能影响相似境况的群体。例如,如果原告是某一特定商品的消费者,或者某一特定股票的投资者,或者小汽车司机,那么偏向原告的判决可能有利于消费该商品、投资该股票或者开小汽车的每一个人。相反,收入再分配的鼓吹者通常目标在于穷人、妇女或者少数派。[21]私法应该通过配置(Allocation)达到资源的有效率使用,而税法通过分配(Distribution)实现财富在不同群体之间的公平分割。诉讼当事人被视为是应该得到正义的个体,而不是社会群体的代表。通过私法去实现分配正义是无效的方法,而实现矫正正义的税法正好实现效率的目标。[22]Shavell系统总结了这些原因。Shavell认为主要原因在于,采纳所得税制度可以原则上满足分配目标,而采用法律规则可能会妨碍到规则的其他目标。例如,假设在一些领域,过错责任是比严格责任成本更低的规则,因为,过失规则会导向更少的诉讼量。但是,比起严格责任来,过失规则使一部分贫穷的诉讼主体的境况变得更糟,这是因为在过失规则下,贫困群体常常不会为其所受到的损害收集证据,而在严格责任下恰好相反。如果对穷人收入的这种影响降低了基于分配目标(grounds)的社会福利,这一问题可以通过在所得税上适当的调整进行补救(例 如,对那些改善较少的一方进行减税或者补贴)。如果代之以严格责任来帮助他们,那么诉讼量将无谓地增加。在帮助穷人方面,最好直接通过所得税制度来实现而不是选择严格责任,因为严格责任有其不欲求的一面——就是对诉讼量的影响。第二,法律规则通常影响所及仅仅是众人中的少数部分,因此,与所得税相比,能从法律规则中受惠的人很少,而所得税制度能够帮助任何由个人组成的大型群体。第三,法律规则影响的群体有其独特性(例如,某类事故的受害者),他们的财富或对钱的需求方面是各不相同的,因此,与所得税相比,选择法律规则作为实现分配目标的手段常常不得其功。第四,将法律制度用作实现分配目标的手段,其代价是非常昂贵的。通过法律制度将现金(funds)转移给个人花费的成本可能是被转移额的一倍,税收制度的行政成本少于税收额的5%。第五,选择法律规则产生的功效可能被价格的变化所抵消。例如,如果为了帮助某些人购买某种产品,法律严格规定了产品的质量水平(比方说,将提供给穷人的住房的质量强制规定为更高标准),结果是,购房的价格就会相应提高,因此,预想的受益人最终并没有得到改善。所有这些论据都表明:虽然在考虑衡量社会福利的标准时,分配目标很可能是(像我们通常所感觉到的那样)重要的;但是广义的社会福利标准下,他们不应该影响法律规则的选择。[23] 因此,并不是说法律经济学仅仅考虑效率问题,而不考虑分配问题。实际上,科斯范式既关注效率也关注分配,只是从实现分配的实际效果角度法律经济学绕过了通过法律规则直接分配的难题。 两个规范命题的意识形态 在一个交易成本大量存在的现实世界里,我们试图通过法律制度来创设有效率的结果。 波斯纳将科斯定理表述为,在市场交易成本为零的场合,法律对于权利的最初配置与效率无关,因为如果权利配置没有效率,那么当事人将通过一个矫正性的交易来调整它。由此可以得出两个重要的推论。第一个推论是,法律在注重提高经济效率的意义上应当尽可能地减少交易成本,比如通过清晰地界定产权,通过使产权随时可以交易,以及通过为违约创设方便和有效的救济来减少交易成本。科斯定理的第二个推论是,在法律即使尽了最大努力而市场交易成本仍旧很高的领域,法律应当将产权配置给对他来说价值最大的使用者,来模拟市场对于资源的支配。[24] Cooter和Ulen仅仅将波斯纳的第一个推论叫做规范的科斯定理:建构法律以消除私人协商的障碍,即润滑交易。而把波斯纳的第二个推论叫做规范的霍布斯定理:建构法律以最小化私人协商失败导致的损害,即纠正错误配置。[25] Avery Katz把规范的科斯定理称为“私人合作模型”,交易的前提是有合作剩余。规范霍布斯定理的思想最初由卡拉布雷西在《关于风险分配和侵权法的一些想法》中提出来的。不是通过庇古税或者补贴的方式来内化外部成本,而是通过称为“庇古责任规则”来内化成本,就是要求避免外部成本最低的那一方承担责任,从而满足效率要求。卡拉布雷西的模型被称为“市场失败模型”,也就是外部性应该内部化:商品价格要真实地反映出它们的全部成本。[26]对于侵权损害可以通过保险的方式来避免。在现实世界中,并不是所有的参与者都平等地评估损失。例如,在劳工损害赔偿之前,单个的劳动者一般无法评估出伤害风险的真实大小。承担风险的应该是支付保险费较少的那一方。企业保险比雇员保险花的钱要少,所以雇主应该为其雇员的侵权行为承担责任。 当讨论外部性与效率的关系时把所涉及的主体放在平等位置,然后考虑谁承担避免外部性的成本更低。科斯范式是让当事人交易解决,卡拉布雷西范式是重新进行权利配置。现实世界中有交易成本,科斯范式遵循规范科斯定理:尽可能减少交易成本以便当事人交易解决,卡拉布雷西范式遵循规范霍布斯定理:纠正错误配置,消除交易成本。目标都是为了包含施加外部性的个体及其承受外部性的主体在内的整体的利益,也就是我们的效率目标。表面看来,卡拉布雷西范式比科斯范式更能促进效率,因为后一种方法可以消除交易成本,前一种方法可能仅仅降低交易成本。但是,交易本身仅仅涉及两者之间的关系,而纠正错误配置本身涉及三方关系,首先,立法者或者法官的公正性是个问题。更重要的是,即使没有公正性问题,这种重新配置也是有成本的,这表现在由立法者或者法官来界定谁是避免外部性成本更低的一方有信息成本。所以,仅仅从效率角度看,规范科斯定理和规范霍布斯定理的优劣依赖于具体情况下交易成本和纠正配置成本的高低。Demsetz 认为统一市场失败模型和私人合作模型的是交易成本:当交易成本低时适用科斯范式,当交易成本高时适用卡拉布雷西范式[27]。 对于这两种范式的选择是与意识形态密切相关的。 Katz强调科斯的方法突出了法律只需要界定好权利,其他的事情由当事人通过交易去解决:因为双方行为的相互关系比初看起来更为复杂,私人规则有可能比公共管制在协调当事人行为上做的更好。也就是说私人秩序有可能比公共管制在协调当事人行为上做的更好。[28]Katz的观点在张五常对科斯命题的曲解中表现到了极致。此时,法律能做的仅仅是润滑交易。 Katz是在与卡拉布雷西的模式的比较时强调科斯范式是“市场交易模式”。那么,科斯本人的基本观念又是怎样呢?实际上,科斯范式并没有这种保守的价值观念,科斯范式是典型的改良主义的。 科斯在“对市场交易成本的考察”一节明确指出,《社会成本问题》前几节中,在研究调整合法权利时强调只有通过市场进行,才会导致产值的增加。但是这一论点假定了市场交易的成本为零。如果交易成本不为零,那么,“合法权利的初始界定会对经济制度运行的效率产生影响,权利的一种调整会比其他安排产生更多的产值。”也就是说,在正的交易成本时,权利的适当初始界定能够提高效率;当初始界定无效率而且交易成本高时,权利的重新配置也能够提高效率。 科斯命题的价值是通过科斯方法与庇古方法的比较得到的。我们知道庇古方法的单向思维和政府干预意识。科斯的方法与庇古的方法的区别就主要表现在这两个方面: 科斯的方法特别强调相互性,外部性不是一方对另一方的侵害,而是相互产生的。科斯开篇就提出“问题的相互性”,正是这种视角的转变使得我们“不言而喻,必须从总体的和边际的角度看待这一问题。”[29]庇古将负外部性称为是“无负责的行为”,因而是“反社会的行为”。科斯非常明确指出将负外部性称为是“无负责的行为”是非常正确的,但是认为这些行为必定是“反社会的行为”则是错误的。这些行为或许是,或许不是“反社会的行为”,有必要权衡一下它所引起的危害和好处。反对任何引起危害他人的行为才是真正的“反社会”行为。[30]“相互性思维”是科斯范式的特点,但是这个思维方式是服务于更高的“总的效果”,这就是科斯在文章最后提出的“方法的改变”。“较好的方法看来是,将我们分析的出发点定在实际存在的情况上来审视政策变化的效果,以试图决定新情况是否比原来的情况好或坏。”“显然,只有得大于失的行为才是人们所追求的。但是,当在各自为政决策的前提下,对各种社会格局进行选择时,我们必须记住,将导致某些决策的改善的现有制度的变化也会导致其他决策的恶化。而且,我们必须考虑各种社会格局的运行成本(不论它是市场机制还是政府管理机制),以及转成一种新制度的成本。在设计和选择社会格局时我们应考虑总的效果。这就是我所提倡的方法的改变。”[31]相互性的考虑导致我们从团体角度、国家角度考虑问题,因为它不预设哪种权利是天经地义的,一开始把权利放在平等地位,这样可 以考虑不同的权利配置产生的总的效果,通过比较总的效果来决定权利的配置。科斯也没有预设哪一种模式就是绝对合理的,一切都应该放到具体场景下对于总效果的考量。对总量的追求是法律经济学的目标,而相互性思维是实现这一目标的策略。 科斯的“方法的改变”并不是说一定要采取市场交易或者政府规制,也没有说到底是润滑交易还是重新配置更好些。科斯范式,简单说就是,具体情况下哪种方法总的效果好就用哪种方法。 在存在交易成本的世界里,法律不仅仅可以润滑交易,而且法律可以进行权利配置。而且法律不仅仅可以一次性配置权利,也可以多次配置权利。效率的追求涉及到初次分配和重新分配及其后果。首先,权利的初次配置应该基于什么原则?这是一个政治问题,法律只不过是其具体实现。任何财产权的配置表达了对本人或他人受益或受损的权利,所以总是与外部性联系在一起的。[32]庇古方法、“市场交易模式”与卡拉布雷西范式都是为了解决外部性。由于资源的稀缺性,侵权总是在发生。只不过在于哪些是直接的或间接的,哪些是允许的或不允许的。庇古的侵权法理论,谁损害,谁赔偿;损害多大,赔偿多少,要求恢复原状。这里的逻辑只不过是机遇先授权原则,保护的是先在者的利益,可以说是一种保守主义。科斯范式把侵权者和被侵权者放在同等位置,认为侵权是相互的,制止也是相互的。制止张三的行为以避免对李四的侵害反过来对张三是一种损害。试图为侵权行为找到正当性。如果先在者对权利的估价较低,侵入者可以通过自愿交易达到帕累托改善,但必须付费购买权利,仅仅强调润滑交易的“市场交易模式”仍然是保守的。由于“市场交易模式”考虑到了两者避免外部性的成本可能不同,被侵权者避免外部性的成本可能比侵权者的成本要低,所以“市场交易模式”比庇古方法更有效率。此时,如果我们认为初次的权利配置是正义的,那么“市场交易模式”就不仅有效率的,也是正义的。如果由于交易成本过大使得这种对双方有利的交易不可能实现怎么办?如果维持原状,那么就损害了效率。此时有两种情况,如果坚持原初的权利配置是正义的,那么这时是正义的;如果坚持原初的权利配置是非正义的,这种情况也就是非正义的。如果采取卡拉布雷西范式,法律重新配置权利,那么包括侵权者和被侵权者的整体就得到改善,满足了效率目标,但是其正义性与原初的权利配置的正义性正好相反。正如我们上文指出的,科斯范式实际上包含“市场交易模式”与卡拉布雷西范式,将规范命题称为“科斯规范命题一”和“科斯规范命题二”更合理一些。 科斯在《社会成本问题》中因为强调他的方法与庇古方法的不同,庇古方法既是单向性思维又是政府作为的,这容易导致我们将科斯范式理解为“市场交易模式”。但是,如果我们联系科斯的两篇论文《企业的性质》和《社会成本问题》来理解科斯范式就会发现,科斯所强调的是一种根据交易成本进行比较取舍的理性选择,科斯范式并没有预设哪种制度的优越性。科斯指出,“建立企业有利可图的主要原因似乎是,利用价格机制是有成本的。”具体来说,导致企业出现的两种主要成本是:1、发现相关价格的成本。2、谈判和签约的费用。科斯认为,“如果协作是价格机制起作用的一个直接结果,那么(要素之间的)一系列的契约就是必需的”,而企业的存在使“一系列契约被一个契约替代了”,从而降低了谈判和签约的费用。正是交易费用导致企业的存在。但是企业为什么又不能非常大,像社会主义整个作为一个企业?这是因为行政成本的存在。[33]所以,将交易成本和行政成本进行权衡才能理解在现实社会中既有企业也有市场的存在。在这里特别强调了不论是市场机制还是政府规制都是有成本的,我们要做的是在不同领域比较这两种成本,选择总的效果好的制度。用邓小平的话说来讲就是:计划多一点还是市场多一点,不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资本主义也有计划;市场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也有市场。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手段。[34] 总效果与价值最大化的意识形态 法律经济学的意识形态与法律追求的价值直接相关。毫无疑问,法律经济学的价值目标是“效率”,但是,主张哪种效率却是至关重要的。[35] 波斯纳把法律的价值界定为“价值最大化”。波斯纳将价值与效用对立起来,而且把价值界定为交换价值,即在市场上测度的或者至少是可以在市场测度的价值。将社会价值定义为社会中以价值测度的所有物品和服务的总和。波斯纳特别强调,价值是人们愿意为某个东西所支付的东西,而不是人们可能从拥有此物中所获得的幸福。在实际操作中,愿意支付又变成了实际支付。“一个个体,他会很想获得某种物品,但又不愿或无法为此支付任何东西,也许因为他很穷,那么在我使用的‘价值’这个术语的意义上,他就不是看重该物品的价值。……社会的价值就是由货币支撑的诸多偏好的总体满足。”[36]波斯纳为什么反对功利主义而倡导财富最大化呢?在波斯纳看来,基于自愿的市场交易模型而言,追求财富最大化要比古典功利主义更尊重个人的选择,经济自由可以更坚实地建立在财富最大化而不是在功利主义基础上的价值。财富最大化的目标与保护自主性的目标刚好一致。[37] 在波斯纳看来,只有能够实际上拿出货币购买好处或者预防损失的人才有发言权。例如,对于一位几天没有吃饭的乞丐来说,获得一块面包的效用肯定很高,但因为他没有钱购买所以面包就对他没有价值。权利的变化也是如此,比如说现在有一项法案准备授予奴隶最基本的人权(生命、财产和自由),这些权利对于他们是宝贵的,但如果按照波斯纳的理论,只要奴隶主能够拿出足够的货币(高于奴隶实际上能够支付购买这些权利的货币),那么就可以阻止此项法案的通过,标准就是所谓的价值最大化。波斯纳牌号的法律经济学倾向于依赖一种新古典主义经济模式,这种保守主义将权利和义务化解到数学公式之中,他们认为,一个有效率的结果将实现社会财富的最大化,而财富最大化将产生最后的可行的社会安排。波斯纳认为,财富最大化原理的另一个含义是,那些没有足够收入能力来支持其甚至最低程度的体面生活的人们是无权言及分配资源的,除非他们被视作拥有财富的人的使用功能的一部分,如果一个人生来是弱智者,或者他对社会无所贡献,那么他便不存在获得社会支持的权利,尽管由于他的低能而无法自理是无可指责的。 波斯纳并不仅仅坚持“市场交易模型”,他也主张,在法律即使尽了最大努力而市场交易成本仍旧很高的领域,法律应当将产权配置给对他来说价值最大的使用者。但关键在于由谁来决定将产权配置给对他来说价值最大的使用者。例如,我们认为,富人捐出一元钱给穷人肯定是能够提高效率的,但如果交易成本很高时,政府通过累进税制将富人的一块钱转移给穷人就是一种有效率的权利配置。[38]但是波斯纳要求重新配置权利的基础是“模拟市场对于资源的支配”,所谓模拟市场就是能够实际用货币或者财产对其权利评价的人,显然只有富人。这种情况下的权利配置只会把权利都配到富人那里去,其意识形态性显而易见。 波斯纳以货币的实际支出来界定权利的重要性实质上是一种富人的经济学,因为富人拥有更多的财产或货币。财富最大化就是要将资源或者权利分配给能支付最高的价格的人,那些人必定是富人。波斯纳为了避免效用概念的主观性而提出这种主张的,但掩盖不了他政治上保守主义的意识形态:仅仅既得利益者才有可能是最珍视权利的人。 波斯纳的哲学是实用主义的。但是波斯纳主张的实用主义哲学却与他的保守主义有些冲突:“我说的这种实用主义的态度是能动主义的(渐进的、“能办事的”),它既否定保守主义的‘现有一切都最好’的说法,也反对命定论的‘一切后果均非人所意图’的观点。这种实用主义相信进步,但又不自称能够界定进步;它相信深思熟虑的人类活动能够影响进步。……它是一种强调行动和改进的哲学……除了强调可行、向前看和后果外,实用主义者……都重视经验。”[39]可以说,实用主义是改良主义的,是与自由放任政策和达尔文主义对立的[40],而波斯纳的规范法律经济学采取财富最大化作为标准,是社会达尔文主义的。 科斯认为,法律追求的目标是“总的效果”。尽管在《社会成本问题》中的分析限于比较由市场衡量的生产价值。但是,科斯明确指出,“在解决经济问题的不同社会安排间进行选择,当然应在比此更广泛的范围内进行,并应考虑这些安排在各方面的总效应。正如弗兰克?H?奈特常常强调的,福利经济学的问题最终必然归结为美学和伦理学问题。”显然, 科斯的“总的效果”并不是赤裸裸的货币最大化或者价值最大化,而且有伦理的内涵。 很多重要的法律经济学家并不把价值最大化作为法律追求的目标,而是赋予其社会的伦理的内涵,包括公平分配的观念。Shavell明确拒斥波斯纳的财富最大化,而将社会福利最大化作为规范标准。社会福利实际上就是社会欲求[41],是一种理想,因而是可变的。“基于福利经济学的法律的经济分析并没有这样的倾向,尤其显着的是,它与那种认为在社会福利标准下的公平分配具有优势的观念无关。” [42]社会福利的测量通常并不依循收入分配的重要性以求与之一致,这意味着法律规则对收入分配的影响将与它的评估无关。这样做的理由肯定不是因为收入分配是不重要的,而是考虑到法律规则对收入分配的影响将使我们的分析复杂化,而这种复杂化最终并不改变我们的结论。为什么已知收入分配具有重要性,而将收入分配考虑进来却不会改变我们的结论?答案是我们可以使用所得税和转让机制实现社会再分配。[43]首先,个人的效用概念(utility)或个人的福利概念(well-being)完全是普遍性的,可以包括他所关心的任何东西。第二,个人的效用是建立社会福利衡量标准的唯一依据,与该效用无关的因素都不在考虑之列。第三,并不存在首选的或客观的社会福利衡量标准。一位分析人士可以参考任何一个社会福利衡量标准,然后决定根据所选择的提高[福利]标准,得出什么样的社会政策将是可遵循的。第四,研究表明,很多社会福利衡量标准都反映了对分配公平(distributional equity)的偏好,产生这种偏好的原因是:社会福利在个体之间的公平分配将有利于导向其他方面的公平。第五,在任何一种社会福利标准下,通过所得税(和福利)制度实现分配公平都比其他社会政策要好。[44]Schelling说,所谓效率就是更好的代名词:关于替代性后果,一些替代性的状况或政策或计划是不是更好。“更好”有特殊的含义:作为结果,对于每一个相关的人是最好的,或者对于所有的确定的利益是较为平衡的。[45]Cooter也指出,从本质上说,经济学家用的正义概念通常与效率一致,经济学家之间关于正义的争论在于怎么解释效率概念。[46]效率概念实际上依赖于处于团体中的人的观念,而且是动态的,只不过是对于总量追求的改善。前面指出,可以通过税法实现分配正义。我们知道高税率会减少工作和投资,以至于减少社会财富的生产。按照边际效用递减原理,这样可以增加总效用。总效用比再分配前是增加还是减少依赖于再分配税率的高低。理想的税率应该使得税收在生产上的负面影响被再分配增加的效用所补偿。在现实中,效用是可变的。某一个时期可能更重视经济效率;而另一时期则重视收入的相对平均,标准都是总的社会福利。分配正义所实现的群体之间相对的平等好像与经济学的效率原则相悖,但是考虑到极端的不平等可能导致动乱, 对穷人和富人都没有好处,因此基于民主判断的总效用的增加比“财富最大化”更有效率。法律经济学并没有预设某种固定的规范标准。如果将法律经济学的价值标准定位为动态的效率,那么科斯范式的法律经济学显然是一种改良主义。 结语 关于自然界或者社会的规律本身是没有意识形态的,但是我们怎么看待这些规律可能非常不同,特别是将这些实证的规律上升作为社会政策的规范时,其背后蕴含很强的意识形态。 Shavell针对人们强烈批评法律经济学中的政治偏见指出,必须把在某个领域中有影响的某个特定专家在其作品中明确表示的政治观念和政治主张与这个领域本身固有的政治主张区分开来。很明显,基于福利经济学的法律的经济分析并没有这样的主张,尤其显着的是,它与那种认为公平分配在社会福利标准下具有优势(virtue)的观念无关。[47]科斯范式不仅仅没有那种保守的“价值最大化”的法律价值目标,而且科斯命题包含了分配与效率两个方面。从有交易成本的科斯命题所得到的两个规范命题表明,科斯范式仅仅是一种理性选择理论:任何制度都是有成本的,我们应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比较不同制度下的成本大小,目标是“总的效果”。尽管可能从科斯反对庇古传统中得出科斯反对政府规制而主张私人交易模式。但是,我们不能把科斯范式归为另一种像庇古一样的单向思维方式,好像“私人交易模式”是绝对好的。如此理解科斯或许是因为“庇古的研究方法在现代经济学家头脑中根深蒂固。”[48]当然,也包括法学家在内。科斯范式的根本改变是一种相互性思维,指向未来的改良主义。 Shavell在面对人们对法律经济学的批评时的观念可以说是法律经济学最基本的精神,“只有存在一个比经济分析家所持有的、更好的预测方法时,这才构成一个真正的批评。”[49]当学者们发现某个理论或者制度有缺陷时当然是好事,但是这种批判性的思维不应夸大,因为任何有关社会问题的理论和制度都是有问题的,当你发现其缺陷时并不表明你找到了更好的理论或制度,因为把那个缺陷改正过来时,可能该理论或制度的好的方面也失去了,总的效果可能更糟。存在的不一定合理,但存在一定有存在的理由。当我们判断存在的是不合理的时,意味着我们能够通过有效的工具去实现更好的合理性,使其成为新的存在。当我们不能够通过有效的工具去实现这一目标时,我们不如待在目前“不合理”的存在中,尽管有些无奈,因为改变有时意味着更糟。例如,当我们谈到改革问题时常常把“要不要改革”、“怎么改革”与“改革的效果如何”分开,而在实效主义看来这三者是不可分的。因为要不要改革的问题是对于现状是否满意的问题,如果不满意意味着我们有更好的欲求,而更好的欲求能否实现是与改革的路径联系在一起的,改革的路径有一个预期的效果,这个预期的效果是指向更好的欲求的,而不是相反。最终的判断是改革以后的实际效果。所以改革时我们应该考虑改革的路径与预期效果,否则,很可能改革的结果使得我们的境况变得更糟,此时就不如不改。经济学是理性选择的学科,法律经济学无非是要求法律制度的选择是理性的,是社会所欲求的,法律经济学是建立在改良主义哲学基础上的,显然是一种建构式的思维方式。但是波斯纳的整个法理学是批判式的。波斯纳以伏尔泰批判基督教的态度自称,伏尔泰当年只是抨击了基督教,而没有提出一个替代,伏尔泰对此的回答是“我从凶残的野兽口中救了你们,而你们却问我以什么替换这个野兽!”[50]我认为,打破一个信仰是容易的,关键在于能不能找到更好的信仰,如果没有的话,让我们被“凶残的野兽”吃掉可能会更加幸福! 经济学论文:制度经济学在中国的崛起 更广义地看,制度经济学不仅包括新制度经济学。历史地看,还有在它之前的所谓旧制度经济学和后制度经济学。横向看,则有公共选择理论,法与经济学,“集体行动的逻辑”等相近理论。早在六十年代,一些旧制度经济学的代表作品就被介绍到了中国,如康芒斯的《制度经济学》(1962),凡伯伦的《有闲阶级论》(1964);后来后制度经济学的主要代表人物熊彼特和加尔布雷斯,也有着作翻译成中文,如前者的《资本主义、社会主义和民主主义》和《经济分析史》等;到了八九十年代,公共选择理论的大师,布坎南的《自由、市场与国家》,《民主过程中的财政》,《同意的计算》等,利益集团理论的先驱,奥尔森的《集体行动的逻辑》和《国家兴衰探源》,以及“法和经济学”的着作,等等,也出现了中译本。 强调“生产关系革命”的马克思主义事实上是承认制度变迁的。然而虽然马克思注意到了流通费用的存在,由于没有将政府的组织费用和企业的管理费用一般化,没有建立起交易费用概念,不仅误判了市场制度的效率,而且缺少了分析制度或“生产关系”及其变迁的有效的经济学工具。更加上马克思主义认为,在生产关系中处于对立地位的阶级之间的冲突无法调和,“生产关系革命”只能建立在暴力革命的基础上,其形式是将旧制度打碎,然后再建立起新的来。这种思路显然不能为和平的渐进改革提供帮助。由于有了交易费用的概念,新制度经济学就完全不同。不仅作为“制度运转的费用”,交易费用可以判别制度的效率高低,而且可以用“制度变迁的成本”或“改革成本”来判别不同改革道路的优劣。由于制度经济学更注重人与人之间的利益冲突,所以“改革成本”就多来自改革导致的利益再分配对某些人的损害,以及这些人很自然的对改革的反对。因而,改革方案越是能够在改变规则时减少损害的人数或受损害的程度,改革成本就越低,改革也就越容易成功。这种理论为中国渐进改革的成功提供了有力的解释,也为进一步的改革方案提供了思考框架。 尽管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主张很不同于制度经济学,它实际上是后者的先驱之一。马克思主义不仅看重生产力,而且强调生产关系;不仅研究生产方式,而且分析交换关系。即它强调在生产过程中的人与人的关系。继承古典政治经济学的传统,它关注人与人之间利益冲突的一面。它认为后来形成的制度是解决冲突的结果。例如国家就是阶级斗争的结果,虽然它也是阶级压迫的工具。尤其有意思的是,马克思主义认为所有制是生产关系中最重要的一个组成部分,这虽然导致了对私有产权的否定,但在强调所有权方面与制度经济学是高度一致的。最后,用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生产方式和交换方式的互动,以及生产关系的变革来解释历史,就是用制度变迁来解释历史。在这方面,新制度经济学在很大程度上继承了马克思主义的传统,以致道格拉斯·诺斯对西方历史的解释,至少在前现代部分都与马恩的解释极为相仿(对比一下诺斯的《经济学史中的结构与变迁》(1991)和恩格斯的《反杜林论》(马克思和恩格斯,1973,第198~203页))。由于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经济学界主导了数十年,在学者中有着广泛的影响和深厚的基础,因而很容易提供理解和接受制度经济学的台阶。 最后,尽管新制度经济学是在批判新古典经济学的若干缺陷中发展起来的,但正如科斯所说,新制度经济学就是用主流经济学的方法分析制度的经济学,它的分析方法仍然是以新古典经济学为基础的。在改革开放后,新古典经济学逐渐进入了我国大学的经济学系,并在某些地方成为主流理论,从而为新制度经济学进入中国铺平道路,并提供了分析方法的基础。在问题主导下,在各种理论资源的滋养和互动中,制度经济学崛起了。 虽然在现阶段,应该承认,我们的学术成就还远远比不上美国,然而我坚信,中国深厚的文化资源和几千年的学术传统,加上在对经济学理论最新进展及时吸纳基础上的创新能力,使得中国有可能出现出类拔萃的领先于世界的经济学家。在这个集子中,我们可以看到中国经济学家的努力。我们大致可以把这个选集的论文分成几个部分:对美国为主的西方制度经济学的评论和批评;用制度经济学的方法对中国经济问题,尤其是过渡经济和国有企业问题的讨论;以及用制度经济学的研究取向对一般经济问题的讨论。 在介绍和转述的基础上,中国经济学家首先要做的,就是对这一理论的评论和批评。由于篇幅限制,本书只在大量的评论中选择了一篇正面评价的文章(盛洪与陈郁的“新制度经济学在制度经济学发展中的作用”)。在这篇文章里,新制度经济学运动显然是一场经济学的革命。至于批评,中国作者首先注意到了美国经济学界的批评(见方绍伟的“科斯定理对吗?”),进而又对新制度经济学的一些概念和命题提出了疑问并加以讨论。如盛洪指出,在零交易费用的假定下,产权概念就是多余的;以及如果产权总是不断地随着世代更替而消失和产生,即使在零交易费用下,也并非任意的界定都会通过交易导致资源的最佳配置(见“‘社会成本问题’的问题”)。汪丁丁则发动了更为猛烈的攻击。他在“从‘交易费用’到博弈均衡”一文中指出,交易费用作为一种成本,应服从于“成本就是机会成本”的定义,但当一般均衡下对制度别无选择时,就不存在机会成本,也就没有交易费用。这种对交易费用的否定性结论显然在动摇新制度经济学的根基。 中国学者最有理论增量的地方,是运用制度经济学的方法对中国经济问题的分析。一个比较有成就的方面,就是对国有企业的讨论。除了用产权理论和委托-理论解释国有产权制度为什么缺乏效率以外,作者们还注意将市场价格机制和竞争引入到理论中。如张军强调自由退出对企业制度的影响。计划经济国家中,政府为了“工作权利 — 过度就业”的目标,以及存在着眼前的“退出成本”,而不能自由退出与企业间的隐含的合约,以惩罚“违约”的企业,是国有企业缺乏效率的重要原因(“社会主义的政府与企业:从‘退出’角度的分析”)。周其仁则指出,对私人产权的否定,最要害地是剥夺了要素所有者自由签约的权利。不能自由签约,包括从以前的合约中退出,选择新的合约的权利,就不可能形成市场,反过来也就不能参照市场价格机制进行决策。尽管在国有企业体系内部,可以设立行政级别来激励企业家,但与市场制度的激励相比要逊色得多(“公有制企业的性质”)。 应该说,制度经济学在中国更大的用武之地,是对过渡经济的研究。然而由于已经有很多专集和专着,如 林毅夫等人的《中国的奇迹》,盛洪编《中国的过渡经济学》,天则所的由张曙光主编的《中国制度变迁的案例研究》(第一辑,第二辑),樊纲的《渐进改革的政治经济学分析》,张军的《中国过渡经济导论》,本书不拟收集更多的这方面的论文,除了个别论文,如樊纲的“公共选择与改革过程”,它的特点是对市场化改革的政治过程进行分析。关于中国经济学家在这方面成就的综述,可参看盛洪为《中国的过渡经济学》写的序和 “关于中国市场化改革过渡过程的研究”一文。 应该说,在一般经济问题的研究方面,中国经济学家有更为精彩的贡献。例如汪新波“对企业性质的重新思考”,就是用时间要素超越雇主与雇员、资本与劳动的对立,来进一步思考企业的性质。在作者看来,企业中不同要素的主要区别,是时间的区别。即有些要素与企业签订长期合约,有些是中期合约,有些则是短期的。签订合约期限越长,要素所有者承担的风险越大,包括承担短期要素使用不当所造成的损失,越应在企业中处于主导的或权威的地位。因此企业的性质可以被理解为是长期要素雇用短期要素。作为一个特例,资本之所以雇用劳动,是因为相对于劳动来说,资本是长期要素。这篇论文不仅具有以新视角和新因素重构理论的创新意味,而且具有对已有理论的整合功夫。所欠缺的,是作者还缺少经验积累。可惜的是,在这篇以后,较少受到人们的注意。 在另一篇对企业理论有增量贡献的论文,周其仁的“市场里的企业:一个人力资本与非人力资本的特别合约”中,作者提出了同样有创意的、却大不相同的结论。尽管制度经济学早已将人力资本纳入视野,但更多地是强调其作为一般资产的共性,以便于与其它资产放在一起讨论。而周其仁则着重人力资本的自然法性质,即它只能属于它的自然载体—— 活生生的个人,即使法律制度将一个人的人力资本的产权赋予另一个人,前者也可以通过“关闭”自己人力资本的对外通道来对抗。当人力资本与非人力资本结合起来才能生产时,对具有特殊性质的人力资本的事后激励,就要构成合约的主要内容,因而企业就是人力资本与非人力资本的特殊合约。作者据此认为以往“资本雇用劳动”的教条,是误将货币资本所有者和企业家才能所有者混为一谈时的假象。从古至今,真正稀缺的、从而真正起主导作用的是企业家才能。这种强调人力资本的特性、进而重构企业理论的努力无疑具有独创性,只是这篇论文忽视了可以想见的反驳,而缺少完整性。由于人力资本与非人力资本的结合也可以采取市场交易的形式,从短工市场到信件快递,从财会与法律服务到相当于企业家能力的管理咨询,人们很难认为企业是将两者结合起来的唯一形式。这似乎暗示着,还有该文没有涉及到的因素在起作用。 在更多的时候,中国学者表现出了敏锐的问题意识和上乘的理论悟性,只是或者缺少形式化的努力,或者没有总体的突破。例如唐寿宁沿着布坎南的思路,提出了市场制度本身也具有立宪性质,即它不仅是一个价格形成机制,更是一个制度形成机制。只是他的这篇论文,“论市场的立宪功能”,表述得过于散文化,没有对这一命题作严格的论证和深入的讨论。林毅夫的“关于制度变迁的经济学理论:诱致性变迁与强制性变迁”,则对论题作了较完整的理论回顾、文献引证和分析论证。尽管他的结论大多建立在已有研究的基础上,“诱致性变迁”和“强制性变迁”这一对概念的提出,还是为后来的研究提供了一个简便的分类和分析的维度。虽然在奥尔森的理论中,“利益集团”作为一个负面的概念,引伸出了整个分析框架,但运用利益集团理论进行分析的张宇燕,却在对中国制度变迁问题时发现,利益集团的存在有时也有正面意义。他在“利益集团与制度非中性”一文中指出,在进入市场的权利被政府垄断的计划经济中,如果出现了一些新兴利益集团,通过政治过程“撬动”森严壁垒的进入障碍,将竞争引入,会产生市场化的积极结果。他后来依据这一思路考察了联通公司进入电信业的情况,也将在该文中提出的“贾谊定理”,即创造更多的利益集团是对付利益集团的良方,(与他人合作)作了形式化的阐述。美中不足的是,这一命题在这篇文章中并没有展开,后来也没有得到专门的讨论。在将科斯传统和布坎南传统比较时,盛洪发现它们之间的冲突,即所谓“精英论”与“一致同意原则”的冲突。运用交易费用的概念,他发现偏离一致同意原则的“法官裁决”存在的合理性,并认为强调精英作用的“法官裁决”和遵循一致同意原则的“公共选择”是相辅相成的(见“法官裁决与公共选择”)。可惜这篇文章过于简略,缺少形式化的功夫。 应该说,还有不少有理论增量的论文没有被收集进来,因为本论文集还具有某种“基础性”;更有可能的是,它们超出了编者的视野。然而就已经看到的这些论文,我们一方面应该承认,它们与国际水平的经典论文尚有差距;另一方面我们也看到中国学者们有着巨大的理论潜力,他们正在逼近领先水平。 从更大的背景看,中国有着制度经济学成长的丰沃的土壤。尽管我们说,经济学是一般的,然而它必是在特定经验积累基础上发展起来的,缺少中国的经验,经济学就缺少一般性;尽管我们也清楚,制度经济学也只是经济学理论体系中的一支,但如果我们认为制度是经济学研究的主要问题,我们不仅覆盖了经济学的大部分视野,而且对所有的经济学分析方法持开放态度。 具体而言,能够滋养制度经济学的中国资源包括,中国问题,中国文献和中国历史。所谓中国问题,不仅包括中国目前面临的经济政治文化问题,也包括从中国角度提出的问题。比如关于制度变迁的理论,中国经济学家有着比道格拉斯·诺斯更为优越的条件,因为不仅可以从历史文献中了解制度变迁,而且可以身临其境地观察制度变迁;我们有幸生活在一个制度变迁的时代,我们正亲眼看着猿变成人。中国的市场化道路也呈现出了一些原有理论所不曾想象得到的特征。如渐进式改革的成功,已使人们怀疑“要么不改,要么全改”的次优理论,然而它的理论含义还需人们进一步探索。这一成功也同样使人们推测,交易也许是比暴力革命更为有效的改革方式。它在制度变迁中的重要作用还等待着人们去挖掘。从更大范围看,中国的制度变迁应包括近代以来中国从传统社会走向现代社会的转变。其中包括对中国传统制度资源的重新理解,和这些资源如何与外来的制度资源结合起来,构成中华民族新的制度结构。谈到近代,不能不谈中西冲突,也不能不正视由于这种冲突所导致的对问题的不同看法。这种不同的角度,会使西方学者有意无意忽视的一些问题,被中国学者所重视。例如,假如没有自由迁徙的条件,自由贸易和资本自由流动并非像西方主流经济学所坚信的那样,会带来全世界的皆大欢喜。再比如,在研究国际经济时,西方学者多是暗含地假定国际的政治秩序与一国之内无异,这大概与西方世界在这一秩序中占有优势有关;而中国学者可能更会敏感地意识到国际政治秩序中的问题。正是这样一个国际无政府状态,也许才是制度经济学家应该全力面对的。 尽管有关制度经济学的中国的经济学文献还是很少的,但在一个较窄的领域中,还是相对丰富的,这就有关中国式改革的过渡经济学的文献。除此之外,我所指的中国文献是对制度有所描述的古典文献。数千年的历史,使重视人与人关系的中国人在这方面积累的文献浩如烟海。从中国最古老的书《尚书》开始,就有了对制度的记载;号称“三礼”的《周礼》、《仪礼》和《礼记》,就对夏、商、周三代的礼乐文化作了大量描绘和评述;怪异的《山海经》被有些作者认为是上古政治制度的记录,《春秋公羊传》则是儒家政治制度经典 。后人所编《十通》和《五礼通考》都是资料全备的制度史。更有数不清的政府档案和民间合约资料。当我们研究制度时,这些有关制度的资料极为重要。当科斯为了研究企业制度,用自己的诺奖资金建立了匹兹堡大学契约和企业结构研究中心时,他期待着这些企业合约资料能为研究者提供经验素材;张五常教授在酝酿他的《佃农理论》时,芝加哥大学图书馆中来自南京的几张租佃合约帮了大忙(2000,第20~21页)。因为有关制度的理论要建立在经验的基础上,对制度的评判,也要参照它的社会结果。而要发现其中的逻辑,不仅要有互动的广泛性,还要有较长的时间跨度。中国的有关制度的文献,对比只有两百多年历史的美国,对比从中国获得的零星片断来说,无疑丰富得多。 谈到中国文献,中国历史文献也包含其中。而这里讲的中国历史,应是指中国历史的相对于西方的独特道路。中西历史发展轨迹在上古时期就有分野,明显的分道扬镳,也许是在所谓第一轴心时期,即儒学和基督教诞生的时期。在以后,中国和西方走着大不相同的道路。不应否认,制度经济学作为西方经济学的一种,是以西方经验和西方历史造就的文化取向为基础的。这种文化取向潜移默化地塑造了西方经济学的性格,又被误认为具有普适的性质。例如,西方经济学多是假定经济活动是在较为“纯粹”的制度安排,如法律,市场,企业的条件下进行的,这与西方社会不同制度安排间的对立和紧张不无关系。将人类历史划分成截然不同的几个阶段,也是西方历史阶段在这一理论中的反映。将中国历史考虑进来,不仅可以用制度经济学的方法重述中国历史,更重要的是,中国历史不同于西方的特征,会为这个一般理论注入新的因素。例如,“礼”可能作为一种制度安排受到关注,并可能冲击原有的制度概念;区别于对立且互补的希腊-希伯来传统结构,以儒学为主的浑然一体的制度结构可能启发人们关于制度结构特征的思考;中国将道德适用于国际关系的传统,也许会为我们解决今天社会达尔文主义的国际秩序提供某种可行的方案。 当然,处于一个信息革命的时代,中国学者不仅会受益于中国资源,他们必将把全世界的资源视为自己的资源。他们不仅同样关注西方学者关心的问题,也将会关注以往被忽视的其它文明,如印度和伊斯兰的资源。善长数学的中国学者,如果再加上对制度的深刻理解,也有可能在用博弈论的方法构造制度理论方面有所建树。更为重要的是,我们与其他国籍的学者一起面对着共同的问题,它们包括:(1)制度变迁问题; (2)市场经济自身的问题,包括外部性问题及其它市场失灵的问题; (3)全球的外部性问题,如全球环境,公海捕鱼,南极问题,太空问题等; (4)国际经济政治秩序问题,即能否在没有世界政府的条件下,建立公正的国际经济政治秩序,和平解决国家间冲突的问题; (5)政府的起源、性质和演进的问题; (6)道德与宗教问题,即这些无形制度的起源、性质和演进,以及与有形制度间的互动问题; (7)将智力活动纳入产权体系和市场体系的制度创新,以及这种活动在市场经济中的特殊性质; (8)不同文明间的冲突、融合和整合的问题。 目前我们所欠缺的,是金融资源和学术机制。由于缺少金融支持,对制度经济学的研究相当零落。许多有理论价值的论文,多是发表出来就没有下文了。而理论的发展,如同美国制度经济学那样,正是一篇论文激起了别人的灵感,通过相继的讨论甚至争论,以及进一步的发挥,才能形成有阵容的理论学派。而在中国,不少有潜力的学者却因为生计问题分散精力,从而缺少对重要问题的持续攻击。从学术组织角度看,虽然制度经济学在中国风靡一时,但还缺少有资金实力的研究机构支持系统的研究。也许,制度经济学家首先应该解决的,是自己的制度问题。包括融资制度,学术组织,研究纲领和分配机制。随着中国在经济上走向繁荣,当有更多的资源通过有效的机制注入到研究中来,我们也许会迎来一个中国制度经济学与中华学术发展的鼎盛时期。 经济学论文:解说体验经济 美国战略地平线LLP公司的共同创始人约瑟夫·派恩和詹姆斯·吉尔摩撰写的《体验经济》一书1999年4月问世以来,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的反响。它告诉人们,新经济体系中的一个重要内涵就是“体验经济”。体验经济是一种全新的经济形态,它的出现改变了企业的生产方式,更改变了消费者的消费方式。体验经济带来人们更多的思考,给企业的经营活动带来了更新的思路。体验经济是市场经济完备化的标志 体验经济产生于市场经济的大背景之下,但与工业经济和服务经济的特性相比,它是一种更加完备的经济形态。 第一,体验经济以满足消费者个性需求为出发点。在体验经济条件下,企业的经济运行首先要考虑的是消费者的个性要求,企业在提供体验的运行思路、程序和方法时,也必须要保证给消费者以更大的想象与愿望的空间。企业所主张的是消费者个性的张扬,并竭尽全力保证消费者需求个性的全面满足。 第二,体验经济为消费者提供定制化服务。定制化服务是指按消费者自身要求,为其提供适合其需求的,同时也是消费者满意的服务。其基本特征是: 1、定制化服务是一种劳动,并且是一种高水平的劳动。它需要“劳动者”有更高的素质,更丰富的专业知识,更积极的工作态度。因此,这种劳动较有形的生产劳动和无形的服务具有更大的价值。 2、定制化服务带给消费者的是个性的感受,“结果是没有哪两个人能够得到完全相同的体验”。因此这是一种量身打造,有需有供的活动,它不会出现生产过剩,也不会出现需求抱怨,进而保证经济运行的平衡与稳定。 3、定制化服务所产生的“体验”效应是带给消费者美好的感觉、永久的记忆和值得回味的事物与经历。消费者对这种美好的感受不会独自享有,而会与他人分享,即积极地传播,进而产生放大效应。 第三,体验经济遵循的原则是“以顾客为核心”。企业在体验经济运行中扮演着策划者的角色,发挥着为顾客提供“舞台”的作用,真正在舞台上表演的人是顾客。顾客去“体验”所需物的设计工作、定价工作,并进行直接使用,以品尝消费的感受。这说明,顾客是体验经济的主体,顾客对企业的经济运行工作参与度越高,说明顾客对企业越信任,企业品牌价值的实现程度就会越高。 第四,体验经济使企业的经济运行更加开放、更加健康。体验经济的发展促使企业不断提高自己的开放程度,使企业在社会公众的关注与监督之下开展各项经济活动。这为拥有优质品牌的公司提供了更大的发展空间与机会,而对于那些劣质品牌的公司则发挥的是矫正其思想与行为,约束其经济运行的作用。因此体验经济的运行具有着一种积极的功效,它可以保证企业建立良性的运行机制,完善运行程序,满足更广阔市场的需求。 市场经济的发展走到了体验经济的时代,企业就必须按照体验经济的要求规范思想与行为,这是企业发展的最佳途径。从自由地满足消费者个性需求,到对企业经济运行的严格约束;从顾客创造性地选择消费模式,到企业创造性地为顾客提供舞台;从顾客可以不断地获取消费满足、留存美好记忆,到企业可以获得更大的发展空间与机会,可以说,体验经济是市场竞争的更新形式,体验经济的发展,使市场经济更加完备,因而更加有利于市场经济的运行。 体验经济是服务经济的延续 服务经济是市场竞争发展的必然产物。当微观经济主体——— 企业向市场提供的产品在标准化方面均达到要求水准后,同样品质的产品只有通过企业的不同品牌才能给予区别,但当顾客难以鉴别不同品牌之间产品的差异与优劣时,竞争的焦点自然会转向企业向市场提供服务的质量与数量,而顾客则以此作为判定与选择品牌乃至企业产品的标准,顾客关系由此得以建立。 服务经济的发展使企业已经给了消费者以更多的承诺与兑现,同时,也使消费者感受到了服务经济带给他们的方便与舒适。服务经济的运行,使企业在其经济活动中,不仅要提供有形产品,还要提供无形服务。商品是提供服务的依托。而在纯粹的服务产业中,服务本身就是一种商品。 在服务经济条件下,消费者通常发现不了商品之间的差别,所以,企业为了争夺更高的市场占有率,不可避免地跳入低价竞争的陷阱。为了避免低价带给企业的利益损失,和给经济发展带来的制约,制造商们不断挖掘服务中更深层次的内涵,“一旦一个公司有意识地以服务作为舞台,以商品作为道具来使消费者融入其中,这种刚被命名的新的产出———‘体验’就出现了”。“体验”的出现给消费者带来了极好的感觉,从而形成了巨大的拉动性需求,带来了巨大的市场潜力。同时也使服务经济的内容更加丰富,更具有延展效应。因此,就像服务经济的出现不是对工业经济的否定,而是对工业经济的延续,不是对工业经济的替代,而是对工业经济的完善一样,体验经济的出现是服务经济的一种延续,是服务经济走向更大市场空间的必然结果。 体验经济是网络信息时代的产物 体验经济在延续服务经济的发展中,使市场竞争跳出了低价的陷阱,企业在经济运行中由于需要按照消费者的个性要求创造出不同的提供物,因此不同提供物之间的价格不具有可比性,自然不能统一定价。然而,使企业创造不同提供物这种愿望,从设想到现实之间还有相当长的距离。这种距离在大规模经济发展阶段永远也不能缩短,从而其目标不能得以实现。只有在信息网络时代,这种距离才能逐渐缩短,并促使其目标得以实现。这说明信息网络时代使体验经济成为一种必然。迈克尔·穆恩和道格·米利森在描述网络信息时代公司的商业模式和运作流程时说,网络信息时代,公司运行的方式是:“鼠标点击”。而这种“鼠标点击”时代,使经济运行的一切都简单化了,如产品开发可以通过“鼠标点击”,顾客定货可以通过“鼠标点击”,市场调查可以通过“鼠标点击”,信息处理可以通过“鼠标点击”。这种简单的运行方式是以复杂的科技发展和网络信息技术为依托的,同时也使其成为体验经济的依托。 随着经济的发展、信息技术的成熟、网络经济的普及,体验经济所要求的专门为顾客设计和生产工作,其成本增加值会远远低于工业经济和服务经济时代的个性服务成本。正如一个鞋业公司的老总说,“过去批量生产很难满足顾客的个性需求,现在的网络经济、信息技术,使我敢承担为任何一个顾客定制一双鞋的委托,同时成本也不会大幅度上升”。这种定制服务只有在信息网络时代才会产生,因此,信息网络时代为体验经济的形成和发展提供了必要的手段
教育革新论文:存在主义职业教育问题与革新 一、树立育人为本的教育理念 从存在主义出发探索职业教育理念,就是要唤醒职校生作为人的存在的意识,培养职校生作为人的存在的能力,提升职校生作为人的存在的价值,使职业教育回到人的存在这一本真。“生存教育”需要重视,活下去是人需要解决的首要任务,但“存在教育”也必不可少,因为培养一个“完整意义上的人”始终是职业教育无法推卸的责任,这也是职业教育的最终使命。这就要求职业学校剔除教育过程中的功利主义以及工具主义思想,树立育人为本的教育理念。要明确职业教育不是为了应付检查评比,不是为了提高学校的知名度,也不仅仅是为了学生更好地生存,而是为了回到人本身,为了职校生作为人的存在。职业学校要做到不唯理性主义是论,要看到职校生作为人的存在的主观性和差异性,尊重职校生自我选择、自我决定的权利,肯定职校生创造自我价值的能力;要强化职校生作为人的存在的尊严,提高职校生作为人的存在的智慧,提升职校生作为人的存在的意义,引导职校生对人的存在进行积极的思考“。 二、明确成人成才的教育目标 总的来说,学校教育的目的就是要使学生意识到自己的存在,并形成独有的生活方式,也即美国当代着名教育哲学家乔治?F?奈勒所说的“让教育教会个人像他自己的本性要求他那样的自发而真诚的生活”[2]。在强化学生专业技能的同时,一是要培养学生自由选择的意识。向学生展示未来种种的可能性以及人的存在的种种可能性,从而引导学生做出自己的决定。二是要培养学生选择过程中的责任意识。任何人都无法代替其生活,生活是他自己的,他要对他哪怕是漫不经心的选择承担所有的责任。同时,教师要密切关注学生在选择过程中产生的焦虑、苦恼以及恐惧等情绪,让学生意识到产生这些情绪是因为其心中有了“责任”二字。要通过对死亡话题的呈现和探讨来使学生关注个人存在的短暂性,唤起他们的紧迫感,鼓励他们通过自己的选择来创造、实现自身的价值。三是要引导学生养成真诚的个性品质。要使学生既不随波逐流,同时又不自欺欺人,而是遵从内心的意愿做出真实的选择。要鼓励学生勇敢地面对真诚可能带来的孤独,坚守自己的信念,避免丧失自我价值。职业学校要坚持成才先成人的教育目标,在成人的基础上引导职校生成才。 三、选择灵活适切的教育方式 存在主义强调人的主观性,不仅仅是强调学生的主观性,同时也包括教师的主观性。因此,教师在教育过程中要有所为有所不为,既要看到学生作为人的存在,同时也要看到自己作为人的存在。教师首先要意识到自己作为人的存在,其次才是一个教师,这样才能保持教育活动中真实的自我,进而才能更好地理解学生作为人的存在,才能知道如何把学生培养成人而不是功能的集合体。教师要看到学生的独特性,不从智商、学习成绩等角度对学生进行分类,避免抹杀学生的个性。同时,教师要看到学生的主观性,不以权威和专家的身份迫使学生接受自己的观点,避免课堂个人专制。既然存在主义肯定了人的存在的主观性以及选择的重要性,教育就不能像传统的学科教育那样死板和生硬,更不能灌输和“填鸭”,而是要富于情境性和变化性。教师要意识到自己作为人的存在的主观性和能动性,自己不是教学的机器,而是活生生的人,因此不必严格恪守教材,而是要根据教学的目的结合自己的理解对内容和教法加以选择,并对自己的选择负责。知识可以复制,但是对知识的理解和选择不可复制,所以教师不是把知识“传授”给学生,而是“提供”给学生,让学生自己去选择和做决定。要从学生的需要出发去确定知识的范围,而不是盲从既有的所谓客观的知识体系。要随着教育内容、学生体验的变化来确定教育的过程,而不是拘泥于某一固定的程式,这是一个“创造”的过程,而不是“复制”的过程。要在教育过程中给予学生独立思考、相互讨论以及自由发挥的时间和空间,即给学生“留白”,而不能把教育变成教师个人的“独白”。 四、构建积极和谐的师生关系 根据存在主义的观点,师生之间要从“功能性关系”转向“存在性关系”,即师生之间的首要关系不是“教师”和“学生”的关系,而是“作为教师的人”与“作为学生的人”的关系。在功能性关系中,师生之间是不平等的,教师作为权威以专家的姿态出现在学生面前;而在存在性关系中,由于师生面临着共同的作为人的存在问题,彼此间的差异被消减了,双方处于对等的地位,因此可以进行真诚的沟通与交流。存在性关系包括“对话”关系以及“我与你”(I-You)的关系。所谓对话关系,是对传统“传授”关系的一种颠覆,即从“我讲你听,我说你做”的“单向命令”转变为师生之间的“双向沟通”,也即从垂直关系变为平行关系。师生双方各自从自身的角色背后走出来,展开“人与人”之间的平等对话。再者就是要建立“我与你”的关系,即教师不把学生当作一个可以随意塑造、任意施加影响的“物”,而学生亦不把教师当作是试图征服自己、压制自己毫无情感的教育机器。要建立这样的存在关系,教师就要充分信任学生,并以自己作为“人的存在”而不是“教师的存在”去感染学生,这样学生才会信任教师,才能真正展开“人与人”的沟通。建立存在性师生关系是顺利开展教育非常重要的一环。教育不是说教,不是灌输,而是人与人的交流,心与心的沟通。只有师生双方从各自扮演的角色里走出来,从人的存在出发,彼此才会真正欣赏、欢迎和肯定,教师才能走进学生的内心世界,学生才能更好地理解教师,从而推动教育活动的顺利开展。 教育革新论文:职校企业管理教育革新思路 一、根据培养目标,指导教学改革 高职院校企业管理教学内容、教学手段及方法应以培养目标为前提,高职教育不是本科的压缩饼干,必须能够面对现实,在教学内容上有所选择、有所突出,跟普通本科院校实行差别教学,专业理论知识是必须的,但对职业院校的学生来说,理论知识只需“够用”;应该以应用能力为主线,以双证书为框架,以就业为导向,培养创新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应用型、技能型管理人才。企业管理课程要求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要求学生系统地掌握企业管理的活动规律,能灵活地运用有关原理方法和策略来解决实际问题,以提高自身的实际能力。这就要求在企业管理课程内容安排上要注重以应用为主,选择适当的内容,用浅显易懂的语言与现实生活中的例子来说明相关理论,并把重点放在如何用这些原理解决实际问题上。现代高职教育不仅要教授理论知识给学生,更重要的是要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在企业管理的教学中,用“授人以鱼不及授人以渔”的理念来引导教学改革。在教学活动中,着重把注意力放在如何分析实际问题,得出解决实际问题的方法与步骤,并把这些方法与步骤在实践活动中加以运用和实现上来,让学生在实践中自己去摸索这些细节和体会不同细节间的差别,更能让其掌握知识的内涵,在教学过程中应重点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能力。企业管理学的教学工作应该结合企业及其他非盈利组织对毕业生知识与才能的终极需求特点,以及受教育者的兴趣爱好特点,来设计和组织教学内容。在教学目标的确定上应彻底抛弃以传道解惑为本的传统教学理念,注重方法教育、实践教育与创新教育。树立一种培养学生的学习能力,塑造学习品质的现代教学理念。在《企业管理》教学过程中由过去注重讲授具体管理策略与措施,转向培养学生分析企业管理环境、制定企业管理战略规划的能力,提高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也就是说,我们的教学工作不仅要告诉学生具体的理论与方法,更要告诉学生这种理论与方法是如何形成、如何应用、如何在变化了的管理环境中去对理论与方法进行创新和发展。 二、改革教学内容,更新教学手段 我国企业管理课程体系框架不很成熟,教材多为“引进”而来,教学内容较为陈旧,缺乏前瞻性,且现实与实务脱离。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和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使企业管理的内容不断丰富,企业管理学的理论更加丰满。因此,如何改革职业院校企业管理学的教学内容体系,使之能更好地为企业服务,更好地适应中国经济发展的需要,就成了摆在我们教师面前的重要课题。解决这个问题的关键就在于教师要实现教学手段的创新。要求教师及时掌握管理市场的新特点、新变化、新发展,了解管理职业的新要求,及时研究并运用新理论,改革教学内容,实现教学内容与职业需求的零距离贴近。教师在教学中应将最新的管理观念、管理实践经验以及管理研究的新成果编写成补充教材或讲义,使管理教学紧密联系实践。同时,要协调好交叉课程的教学内容,避免重复教学。另外,教师还要为扩大学生知识面创造条件,布置课外阅读书目,指导学生网上阅读。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传统的教学已很难适应当今社会的教育。而多媒体教学的手段是现代教育教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教学改革的一个突破口。采用多媒体软件教学,充分发挥多媒体知识容量大、直观性强的优势。在企业管理教学中运用多媒体手段进行教学,可以更好地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发挥学生的想象力和创造力,以达到最优化的教学效果。 三、转变教学模式,改革教学方法 我国的高职教育在很大程度上沿袭了过去以教师为中心的教学模式,其教学的中心主要放在教师的“讲”上,而忽视了学生主动的“学”,在这种教学模式的指导下,必然会导致学生缺乏学习积极性、出现高分低能的现象,这种现象显然是不适应高职教育培养目标要求的。教师要灵活运用多种有效的教学方法组织课堂教学,实现教学方法创新。教学中应该以学生为主体,倡导自主学习、合作学习、探究学习的教学方法;使学生在教师的辅导下,将多种学习方法结合在一起进行自我为主的知识吸收、消化和创新;使教师成为学习的组织者、辅导者、合作者和促进者;使学生和老师之间形成相互尊重、相互信任、相互理解、相互沟通、交流补充的新型的平等、民主、合作的关系;使教学变成师生相互合作、共同发展的互动过程。教师可采取课堂讲授法、课堂分组讨论法、课堂辩论法、学生自学法、企业管理调查活动等多种教育方法培养学生解决问题能力,提高教学质量。教师对于学生容易理解的内容,可预先提出若干问题要求学生思考,上课时先让学生讲解自己的体会和分析结论,营造积极民主的课堂气氛,鼓励学生从各个角度向教师提问、假设和陈述,组织好课堂小组讨论,提倡富有理想和健康人文精神的争辩,对学生提出的具有创意性的问题及时指导。对于较抽象的内容,可运用案例教学法,精选案例,围绕特定案例讲授;也可将选编好的案例发给学生阅读,以小组为单位开展讨论,允许学生充分发表意见甚至展开争辩。教师不轻易否定学生意见,对正确独到之处要充分肯定,对模糊错误认识要加以纠正,引导学生走向案例分析的既定目标。这时的案例综合性较强,带有启发性和决策性。此外,案例教学法也可引入竞争机制,对有争议的企业管理问题可采用 辩论形式。使学生在辩论中既能增长知识,又能提高合作能力和应变能力。 四、加强实践性教学,培养综合能力 高职学生要想适应未来社会和经济发展需要,仅掌握一项或几项技能是远远不够的,必须具备包括跨岗位和跨行业的学习能力、竞争能力、创新能力、独立生存能力、团结协作能力等在内的综合能力。企业管理课程在进行课堂教学传授理论知识的同时,要创造条件进行情景教学和模拟教学等实践教学以增强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要培养学生的综合能力,必须强化实践性教学。实践性教学可以帮助学生理解和消化已经学习和掌握的书本知识。在实践性教学中,学生必然会遇到新的情况和问题,这些情况的处理和问题的解决有助于学生学到新的知识、甚至是书本上学不到的知识;实践性教学是学生将知识转化为能力的中介,有助于提高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教师根据企业管理课程教学内容组织学生到企业参观考察,或者在课堂进行案例分析讨论,也可在课堂开展模拟演示训练,培养和锻炼学生的思维能力和实际业务能力。教师要灵活运用实践性教学形式,促进学生自身素质的提高,做到“会讲会做”。同时,要争取院校加大实践性教学投资力度和规模,建立管理实习基地和不同形式的校企联合体,并加强校际间管理教育的沟通与合作。 五、改革考评方式,实现考核创新 在传统的管理教学中,企业管理课程的考试形式基本上是按照传统的考试方式进行的,侧重于对理论知识的考核,然而企业管理课程本身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课程,对学生实际操作能力的培养是这门课程的基本要求。如果还是沿用以前的考核方式显然不能适应这个要求。企业管理课程的考试要体现高职教育的培养目标,考评要点考核学生的技能,因此,要实现多种考评方式并存的考核机制。应对考试进行改革,主要是取消原来所进行的传统的以理论为重点的闭卷形式的期末考试,以体现考评的经常性、全员性、灵活性、客观性。企业管理课的综合分数不仅仅只是考试成绩,还应包括课堂提问、案例分析、作业、实习成绩等。同时,如果学生利用业余时间进行社会调查、推销商品成绩较突出的,可以给管理课程适当加分。在确定考核标准时,要重实效而不重形式,使学生在考核中尽量发挥创造性及其运用专业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要重视个性的发展,在保证公平合理的前提下,问题可以有不同答案,评分体现学生的创造能力,并激发学生充分发挥自己的特长和个性。总之,企业管理学教学的改革与创新对于提高教学质量,为企业培养高素质的应用型、技能型管理人才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教育革新论文:革新法学教育模式强化法学实践教学 [摘 要]我国现行的法学教育模式比较注重向学生传授法学原理和基于现行规范的法律知识,相对轻视对学生实践能力、操作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对现行的法学教育模式必须进行实质性的、全方位的改革,要推行“实践性法学教育的模式”,强化法学实践教学。 [关键词]法学教育; 实践教学; 教学模式 法学教育模式的确定应与大学生的培养目标相适应。当今世界各国的法学教育,只有美国是纯职业教育并设在研究生阶段,其培养目标是职业律师。多数国家的法学教育则是设在本科阶段,实施的是“通识教育”,我国也是如此。我国高校本科阶段的法学教育是素质教育,核心是培养学生的职业品质,而职业品质内在地表现为一种共同的职业信仰和思维方式,外在地表现为处理实际问题的职业能力。 一个合格的法学本科生应具备什么样的素质呢?笔者认为起码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思想素质,即追求真理、维护正义的崇高理想,崇尚法律、法律至上的坚定信念和认同职业伦理、恪守职业道德的自律精神;(2)法律素质,即法律思维能力、法律表达能力和对法律事实的探索能力;(3)人文素质,即广泛的知识背景、工具性技能和人际沟通能力,其中外语和计算机是最重要、最普遍的技能。人际沟通是法律工作者经常遇到的问题,每一个法律工作者都需要具备良好的人际沟通能力。从某种意义说,不能有效地进行人际沟通的人不可能成为好的法律职业者,甚至无法从事这种职业。 我国现行的法学教育模式比较注重向学生传授法学原理和基于现行规范的法律知识,相对轻视对学生的实践能力和操作能力的培养。这种模式不利于大学生素质的提高,不能适应时代的要求,因为现在法学教育的培养目标较以前宽了许多,法学本科毕业的学生不一定都从事专门的法律工作,有许多会充实到各行各业中去。与此同时,建设法治国家,要求法学教育大众化、普及化,并将普及与提高紧密结合起来。法学教育的大众化、普及化是现代法治的基础工程,没有全民法律意识的提高,便没有现代法治的根基。因此,对现行的法学教育模式必须进行改革与创新。 一、我国现行法学教育模式存在的缺陷与革新的基本思路 综观我国现行的法学教育模式,其缺陷与不足主要是:其一,法学课程的开设主要以部门法学科的划分或国家颁布的主要法律为标准,而以培养和训练学生实际操作能力为主要目的的课程开设的很少。也就是说,这种课程设置主要是以传授知识为主,而不是传授知识和训练学生的能力并重,不是理论性和职业性相结合的模式。其二,大多数教师在课堂上所讲授的主要是如何注释现有的法律条文以及各门课程的体系和基本理论,其目的是引导学生掌握系统的知识体系。这种方法培养出来的学生实践能力和操作能力比较差,因为在现实生活中,条文的分析必须与事实的认定、人际关系的处理、利益的冲突、特定的文化和道德风尚以及种种社会状况相联系。其三,我国法学教育重视理论课的开设而轻视应用部门法学课程的开设,涉及市场经济、比较法和国际商法的课程所占的比重不够,有些课程的内容也急需要改进与充实,与此同时教师的知识结构也存在一定问题。 基于以上存在的缺陷,对现行的法学教育模式必须进行实质性的改革。课程设置和教学方法的改革必须以法学教育宗旨的改革为前提,即法学教育不仅要传授法律知识,同时要培养和训练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能力的培养应当提高到与知识同等甚至更高的地位,不仅要传授给学生必要的、精深的法学原理和基于现行法律规范的法律知识,而且要使学生掌握现实生活中灵活运用法律的各种技巧、方法、能力和素质,学会如何与各种人物和机构打交道的能力,学会如何分析、查证事实的能力。 二、强化法学实践教学,培养学生创新能力 现代法治社会中,法律条文的数量以令人震惊的速度不断增加,其修改和变化的速度同样令人目瞪口呆。倘若要把这些知识都灌输给学生,不仅是不现实的,而且也是不可能的。其实,法学教育的真谛是使学生学会如何学习和使用法律,而不是单纯地灌输某种既定的、凝固的知识。如果我们现在只给学生灌输这种既定的、凝固的知识,在他们毕业后这些知识的实用性就会大打折扣。与其相反,实践性法律课程则致力于训练学生如何在解决具体案例中学习寻找法律、分析法律、解释法律和使用法律,课程的目的是培养学生持续学习的能力。经过这种训练,学生掌握的是如何找到和使用法律的方法,而不是单纯地背几条法律条文。也就是说,学生学到的是能动的方法,而不是机械的公式。这种实践课的主角是学生,由学生通过实际动手操作解决实际案件来学习法律和技能。它不同于传统的“社会实践”和“实习”,学生不再是作为旁观者去听、去看、去跟随,而必须主动去做。由于这种模式给学生的主动性大,从而使其收获也大。 我国现行的法学教育模式基本上是一种传统的法学教育模式,而传统的法学教育模式是一种由上向下灌输式的模式,总是力图引导学生找到一个唯一正确的答案。学生很少坚持自己的观点,他们生怕因自己的观点与教 师的观点有出入而不能通过考试。久而久之,学生便习惯于服从教师给予的真理,而不去思考“真理”的多样性和现实生活的丰富性和变化性。他们习惯于被动的思考而不是主动的思考,习惯于寻找“标准答案”而不会想所谓的“标准答案”并不存在。实践性法律教育模式并不追求一个唯一正确的答案,相反,它引导学生对案件和问题中的各种变化因素进行深入具体的分析,启发学生的思路。教师的教案不能随意改变案件的实际情况,教师的分析也不一定是最好的方案。这种模式对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大有好处。 传统的法学教育模式灌输的是一种既定的、凝固的知识体系,而实践性法学教育模式则力图使学生学到各种法律条文之外的实际知识、能力和技巧。法律条文的运行并非是真空中的逻辑推导,它涉及到如何与法律运行中的各种人物和机构打交道,如何收集、分析、判断和确认事实,如何运用心理学、语言、行为分析的方法以及经济、文化、社会、道德等分析方法分析法律的实际运行和操作。传统的法学教育模式无法提供这种能力、技巧和素质的系统训练,而实践性法学教育模式则非常注重这些综合素质的培养。 总而言之,实践性法学教育模式是我国法学教育革新的一个方向,推行实践性法学教育模式是时代对我们提出的要求,要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必须强化法学实践教学。革新法学教育模式可以概括为五句话:关键在于转变教育观念;出路在于拓宽专业口径;重点在于优化课程结构;核心在于更新教学内容;目的在于培养高素质、复合型人才。这无疑对法学教育工作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甚至是挑战,工作的难度大大增加了。我们正在做的或者将要做的是我们原本不熟悉的东西,是一个全新的课题。为此,我们必须先当学生,后做先生。 田肇树 教育革新论文:对护理教育革新思考 1医学模式的转变带来护理工作的深刻变化 护理学是医学领域中的一门学科,不仅具有医学的特征,而且也具有独立和完整的理论体系。世界上护理工作的发展经历了以疾病为中心到以病人为中心的过程,今后还要继续发展至以人的健康为中心的护理。1977年新的医学模式提出后,护理强调了人的整体观。护理工作重点从疾病护理转变到以病人为中心的护理方式。其特点是以人为中心进行身心护理,重视社会生活和环境因素在疾病中的作用,强调护理工作的独立性、科学性和整体性。护理工作的全程是以解决人的需要为目的,按照科学的护理程序所实施的系统护理行为,绝非发药、打针、铺床等简单操作的概念,而是从家庭、社会环境、心理、病情的多方需求出发,实施系统化整体护理。 2护理教育改革必须适应新医学和护理模式的转变 医学模式的转变要求医学教育模式发生相应的转变。迄今我国的医学教育基本上仍旧沿袭50年代生物医学的课程设置,指导思想上重知识技术教育,忽视素质教育,方法上重知识传播灌输,轻能力培养,忽视人文知识教育和非智力因素的作用。(马学博.医学与哲学,1996,(17)10:512)100多年来护理教育改革也一直注重于学制、课程的增加,其模式处于与生物医学教育模式相匹配的,以教师———课堂———书本为中心的状态。近二十余年来,护理学逐步发展成为一门独立的现代学科,护理教育要按照新医学、护理模式的要求,重新设计面向21世纪的护理人才。 2.1更新护理教育观念医学、护理模式转变首先要求护理教育工作者在思想观念上完成这一转变,如实地把护理服务对象的人,看成具有自然属性、社会属性,其健康和疾病的转化受生物、心理、社会诸因素共同作用的客体。只有这样,才有可能建立起与对象性质完全适应的现代护理体系,满足现代社会保健的实际需要。新医学模式的健康观认为健康应包括躯体和心理两方面健康以及具有良好的社会适应状态,它体现了现代社会卫生保健事业正朝着高度社会化的“大卫生”发展。1977年WHO提出了“2000年人人享有卫生保健”的目标,正是保证社会进步,普及卫生保健服务的战略目标。护理学作为近30年来发展起来的一门年轻独立学科,逐渐摆脱了医疗服务传统的从属地位,正以积极的姿态迎接这一新目标的挑战。护理教育必须适应新的医学模式和整体论的健康观要求,跳出单纯疾病护理教育的圈子,向心理、社会、环境和预防、医疗、保健三位一体的大卫生观转变。 2.2更新扩大护理教育内容与新医学模式相适应,护理教育的内容应扩展到参加人群的预防保健工作和研究各种促进健康的方法,重点教学应包括社会性疾病和心因性疾病。相应调整课程结构,适当增设社会科学和人文科学课程,优化课程结构。注意课程和内容的整体功能,扩大学生知识面,着眼于提高学生的整体素质。删减不必要的生物医学内容,突出主干课程体系,增加选修课,力求早日与临床和社区实践接触。加强预防医学、自我保健、健康教育等课程。同时,护理学是一门独立的学科,有其自身的发展规律特点,课程设置要充分考虑到护理科学本身的发展。以往护理沿袭的是以医学为主线的课程体系,护理课程中医学和医学基础课程偏重。当今护理已发展到以病人为中心的系统化整体护理模式,它的核心是贯彻执行护理程序。护理教育模式应尽快转到这一轨道上来,充分认识护理科学发展并在现代护理理论指导下,组织课程,形成突出护理的独立的课程体系。 2.3建立正确的护理教育思想护理教育虽具有其特殊性,但护理教育的许多问题,尤其是重大的理论问题与整个教育研究的问题并无本质的差异,对教育的本质以及学习过程的认识,无一不与普遍的教育研究结果密切相关。素质教育是时代的要求,目前已成为整个教育界的共识,其内涵也不断得到充实和丰富。加强素质教育是针对单纯专业教育提出的。培养专门人才,除专业教育外,对于思想道德、文化、身体、心理等方面的素质,应当有更高的要求。随着教育改革的深入和发展,一些新颖的教育思想应运而生,并逐步应用到了护理教育实践中。如实用教育思想,创造教育思想,全才教育思想和终身教育思想等。素质教育等新的教育思想为现代护理教育改革指明了方向,它要求彻底改变课堂与教师为中心的传统教学模式,革除三中心即教师、教材、课堂为中心,体现三体即学生整体、个体发展、学生为主体的作用。着眼于启动学生的积极思维,发挥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加强自学,让学生有一定的创造力、竞争力和变应能力,提高以后解决实际问题和自学更新的能力,将灌输知识型教育模式向促发能力型教育模式转化。 教育革新论文:护理教育革新思考 1医学模式的转变带来护理工作的深刻变化 护理学是医学领域中的一门学科,不仅具有医学的特征,而且也具有独立和完整的理论体系。世界上护理工作的发展经历了以疾病为中心到以病人为中心的过程,今后还要继续发展至以人的健康为中心的护理。1977年新的医学模式提出后,护理强调了人的整体观。护理工作重点从疾病护理转变到以病人为中心的护理方式。其特点是以人为中心进行身心护理,重视社会生活和环境因素在疾病中的作用,强调护理工作的独立性、科学性和整体性。护理工作的全程是以解决人的需要为目的,按照科学的护理程序所实施的系统护理行为,绝非发药、打针、铺床等简单操作的概念,而是从家庭、社会环境、心理、病情的多方需求出发,实施系统化整体护理。 2护理教育改革必须适应新医学和护理模式的转变 医学模式的转变要求医学教育模式发生相应的转变。迄今我国的医学教育基本上仍旧沿袭50年代生物医学的课程设置,指导思想上重知识技术教育,忽视素质教育,方法上重知识传播灌输,轻能力培养,忽视人文知识教育和非智力因素的作用。(马学博.医学与哲学,1996,(17)10:512)100多年来护理教育改革也一直注重于学制、课程的增加,其模式处于与生物医学教育模式相匹配的,以教师———课堂———书本为中心的状态。近二十余年来,护理学逐步发展成为一门独立的现代学科,护理教育要按照新医学、护理模式的要求,重新设计面向21世纪的护理人才。 2.1更新护理教育观念医学、护理模式转变首先要求护理教育工作者在思想观念上完成这一转变,如实地把护理服务对象的人,看成具有自然属性、社会属性,其健康和疾病的转化受生物、心理、社会诸因素共同作用的客体。只有这样,才有可能建立起与对象性质完全适应的现代护理体系,满足现代社会保健的实际需要。新医学模式的健康观认为健康应包括躯体和心理两方面健康以及具有良好的社会适应状态,它体现了现代社会卫生保健事业正朝着高度社会化的“大卫生”发展。1977年WHO提出了“2000年人人享有卫生保健”的目标,正是保证社会进步,普及卫生保健服务的战略目标。护理学作为近30年来发展起来的一门年轻独立学科,逐渐摆脱了医疗服务传统的从属地位,正以积极的姿态迎接这一新目标的挑战。护理教育必须适应新的医学模式和整体论的健康观要求,跳出单纯疾病护理教育的圈子,向心理、社会、环境和预防、医疗、保健三位一体的大卫生观转变。 2.2更新扩大护理教育内容与新医学模式相适应,护理教育的内容应扩展到参加人群的预防保健工作和研究各种促进健康的方法,重点教学应包括社会性疾病和心因性疾病。相应调整课程结构,适当增设社会科学和人文科学课程,优化课程结构。注意课程和内容的整体功能,扩大学生知识面,着眼于提高学生的整体素质。删减不必要的生物医学内容,突出主干课程体系,增加选修课,力求早日与临床和社区实践接触。加强预防医学、自我保健、健康教育等课程。同时,护理学是一门独立的学科,有其自身的发展规律特点,课程设置要充分考虑到护理科学本身的发展。以往护理沿袭的是以医学为主线的课程体系,护理课程中医学和医学基础课程偏重。当今护理已发展到以病人为中心的系统化整体护理模式,它的核心是贯彻执行护理程序。护理教育模式应尽快转到这一轨道上来,充分认识护理科学发展并在现代护理理论指导下,组织课程,形成突出护理的独立的课程体系。 2.3建立正确的护理教育思想护理教育虽具有其特殊性,但护理教育的许多问题,尤其是重大的理论问题与整个教育研究的问题并无本质的差异,对教育的本质以及学习过程的认识,无一不与普遍的教育研究结果密切相关。素质教育是时代的要求,目前已成为整个教育界的共识,其内涵也不断得到充实和丰富。加强素质教育是针对单纯专业教育提出的。培养专门人才,除专业教育外,对于思想道德、文化、身体、心理等方面的素质,应当有更高的要求。随着教育改革的深入和发展,一些新颖的教育思想应运而生,并逐步应用到了护理教育实践中。如实用教育思想,创造教育思想,全才教育思想和终身教育思想等。素质教育等新的教育思想为现代护理教育改革指明了方向,它要求彻底改变课堂与教师为中心的传统教学模式,革除三中心即教师、教材、课堂为中心,体现三体即学生整体、个体发展、学生为主体的作用。着眼于启动学生的积极思维,发挥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加强自学,让学生有一定的创造力、竞争力和变应能力,提高以后解决实际问题和自学更新的能力,将灌输知识型教育模式向促发能力型教育模式转化。 教育革新论文:论工商管理国际化教育革新 1经济全球化趋势对管理人才培养理念的影响 从企业内部管理来看,现代企业的经营范围逐渐扩大,涉及面广而宽,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平行发展,投融资渠道和领域多元化;从外部环境来看,世界经济形势错综复杂,企业生存发展相互关联,相互影响的程度逐渐加深,面对复杂多变的内外经济环境,企业间的竞争日益激烈,传统的管理理念和管理模式受到空前挑战,新的管理经验和管理理念不断涌现,企业管理人员需要多元化的知识体系、敏锐的洞察力和果断沉着的应对能力。这就要求工商管理教育能审时度势,以市场需求为基准,适时调整人才培养的理念和目标。 1.1专才教育向通才教育的转变 国际高等教育发展表明,为适应现代经济发展对管理人才多方面能力的要求,管理教育应该从传统的专才教育向通才教育转变,通过使用经济学、统计学、行为科学和其他学术领域的分析手段和概念工具,学生逐渐善于解决复杂的商业问题及明确商业机会。 1.2创新意识、创新思维及企业家精神的培养和灌输成为当今工商管理教育的基本方向 随着现代科学管理技术和生产力的高度发展,尤其是高新技术发展的突飞猛进,知识经济已经成为当今世界经济发展的主流,企业要获得成功与发展,提高竞争力,就必须适应科学技术、经营环境的急剧变化,不断进行技术创新、战略创新、观念创新、制度创新、组织创新和市场创新,把创新渗透到管理全过程中,并以此作为企业管理的核心。因此工商管理教育也应以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创新意识为目标。 1.3由传统的知识传播到技能的培养,注重综合素质高的复合型人才的培养 21世纪是知识经济、信息经济的时代,企业管理人员不仅要有先进的管理理念、管理意识,还要有迅速应用信息技术和统计分析工具获取信息、解释和分析统计数据的能力。 2实现工商管理教育国际化的途径 目前我国一些高校在教育教学中通过使用原版教材进行教学,并引进外教进行口语教学,以追逐教育的国际化趋势。其实,工商管理教育的国际化并不仅仅是采用国际原版教程,或聘请几位不懂国际管理的外国教师进行英语语言锻炼,实现工商管理教育的国际化需要多方面着手,从培养目标到课程设置以及师资的构建、教学管理和教学方法的配套等均需要符合全球化经济发展对管理人才的需求。 2.1人才培养标准国际性 在全球化经济背景下,应培养适应全球化的、有国际意识、国际交往能力和国际竞争能力的,能够驾驭国际、国内市场,快速决策的高级管理人才,应具有较强的管理理论功底和外语水平,以及对国际市场规则和法则的深入研究与了解。这样,根据人才的国际性标准,我们应对高等教育中人才素质和培养目标做出新的调整。 2.2课程国际性 课程国际性包含两方面的含义:一是在课程体系设计方面,尽量与国际接轨,符合国际性复合人才的培养目标;二是教学内容与教材选用上与国际接轨,既要选用本学科在国际上最先进的教材、注重国际案例分析的训练,同时也要结合我国的国情,将具有国际化内容的教材本土化。 2.3师资国际化 师资队伍的国际化,是实现工商管理教育国际化的前提条件。工商管理教育国际化,首先要有一支熟悉国际经济管理的理论知识、具有分析研究和解决国际工商管理实际问题的能力、能胜任国际化教育的师资队伍。 2.4教学管理、教学方法国际化 教学方法是达到教学目标的手段,为培养适应国际经济形势的管理人才,在教学方法上我们一方面要总结自己的经验,提高教学水平,同时也要研究和学习别人的先进教学方法,将国际上先进的教学理念、教学手段与我国特定的教育环境相融合。 2.5工商管理教育评价的国际性 为适应经济全球化、跨国经营、国际经济往来频繁的发展趋势、人才的跨国流动和服务,需要逐步建立与国际接轨(或认可)的质量评价标准,以促进工商管理教育体制的健全和促进办学方向的市场化需求。 3工商管理教育的改革 3.1课程建设问题 专业建设首先考虑的是应当培养什么样的人才和怎样培养这样的人才。工商管理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应定位于:培养适应全球化的、有国际意识、国际交往能力和国际竞争能力的,能够驾驭国际、国内市场,快速决策的高级管理人才。专业建设的核心问题是课程设置和规范课程内容。从课程体系的设置来看, 通过课程的合理设计,不仅要传授给学生专业知识,而且要传授给他们一定的知识转换技能和通用技能(genericskills)。根据这样的培养目标和课程设置理念,在工商管理课程设置上至少应包括以下几方面的知识:(1)经济理论课程,企业经营管理者的目标是为企业和员工获取更大的利润,在国际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因此首先必须让学生熟悉经济活动的基本规律。(2)管理理论课程,管理理论知识是一个管理者必须具备的基础知识。(3)通用电脑技术和统计方法知识,让学生掌握运用电脑进行统计数据处理和分析的基本理论和技能,以快速及时地获取管理所需的统计信息。(4)国际案例和国际前沿性问题,通过案例分析或对国际前沿性问题的讨论,让学生了解国际管理和实践中的发展动态,了解国外企业经营理念和管理理念以及国际经营法则法规,提高学生处理实际问题的应对能力。 除本科教学外,MBA教育是培养高级管理人才的重要途径,目前国际上普遍将MBA的核心课程体系分为四个大类:即管理信息系统类课程、决策科学类课程、会计类课程和操作管理类课程。统计、数据分析方法、决策等课程包含在决策科学类中。美国一项调查表明:在调查的26所学校中有25所学校要求必修决策科学课程,财经和管理会计课程包含在会计类中,在调查的26所学校中有25所学校要求必修会计类课程,生产管理和供应链课程包含在操作类课程中,100%的学校要求MBA的学生必修该类课程。可见从课程的设计上来看,MBA教学应培养学生除专业知识以外的如下技能:(1)信息技术与分析技能;(2)理解和解释统计数据的技能;(3)解决问题的技能。这些技能的培养有助于提升学生的综合管理能力,有助于复合型人才的培养。与欧美等国家相比较,目前我国工商管理专业教育中课程设置存在两方面的问题:(1)专业课程体系需要增加管理沟通、物流与供应链管理、企业家精神等课程。(2)统计、数据分析方法、决策等课程的选择余地较小,开设的课程较为单一,学生不能根据自己的知识结构要求灵活选择所需的数据分析工具课。因此,在MBA教育中为培养国际化的管理人才,在借鉴国际先进的课程设计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实际情况,设置不同于本科教学的立足于培养高级复合型管理人才的目标设置课程体系,选用既国际化又适合我国生源状况的教材,必修中设选修,即同一大类中设置多门可供选择的课程,以便学生根据自己的知识需求做出选择。 3.2构建国际化的师资队伍 随着社会的进步以及经济全球化程度的进一步深入,工商管理教育的培养目标在逐步提升,培养适应国际市场的国际化管理人才是每个工商管理教育者追逐的目标,而实现该培养目标首先需要有一支知识过硬、技术过硬的国际化师资队伍。其次,随着知识半衰期的缩短和新知识的迅速发展,开发一些能展示给学生交叉学科间的关键联系和多学科视野的内容和方法显得更为重要,从而相应要求具备多种知识技能的师资力量。国际上对工商管理教育的师资普遍有三个条件:第一必须有博士学位;第二要有研究成果;第三要有综合实际能力,教师既是大学教授,又是咨询公司的专家,或在金融机构、公司里任职。台湾大学管理学院庄正民教授认为,台大工商管理教育的师资团队拥有其他大学管理学院不具备的三个特点:(1)师资队伍除管理或商业专长之外,还需具备涉及经济学、心理学、数理研究、工程领域等专长的知识,这种知识结构有利于培养跨学科的通才管理人才;(2)师资队伍中有丰富的实际管理经验的人才,这些人才一方面能为学生提供丰富的教学案例素材,另一方面能为学校与企业界、政界的互动牵线搭桥;(3)师资队伍要求来源多样化,聘请教授时不偏重特定地区、特定学术机构、特定专业。由于长期以来台湾各大学管理学院的师资多出自于北美大学商学院,近年来台大开始注重到欧洲或日本招聘教授,以资互补。根据国际师资队伍的构建经验,结合培养目标和多元化的培养趋势,组建一支国际化的师资团队,应从以下几方面着手:(1)引进吸收具有国际管理经验或国外知名管理学院的学者,借助于国际师资力量引入先进的国际管理经验和管理理念。(2)派教师到知名企业或国外进修。派教师到知名企业参与企业的决策与管理,有助于积累实际管理经验和教学案例,提高教师的业务水平。到国外进修可学习国外先进的教学理念与管理理念,将国际化的管理知识引进来。(3)鼓励教师跨领域开展研究或撰写论文,以培养具备多领域知识的教师。(4)实行多元化的人才引进机制,一方面在人才引进时不偏重于任何地区和任何机构,以实现不同学术机构知识结构体系的互补,避免近亲繁殖,导致知识结构的单一化。另一方面,根据课程设置体系,引进不同学科、不同专业的高级人才,以实现专业知识的相互融合和交叉。 3.3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的改革 配合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的改革,培养掌握独立获取知识,自己处理和获取信息,并运用科学方法去适应社会且具有创新能力的学生,需要改革传统的教学模式。通过教学模式的改革,提高学生在教学过程中的参与意识和主体地位,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和培养学生的学习技能。为此,教学模式应从传统的以教师为中心向以学生为中心(以教为本向以学为本)转移,在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方法中,教师可以通过营造、控制学习环境,鼓动学生积极参与、相互学习,从而逐步引导教学方法从系统讲授向边学边用转移,教学环境从课堂向真实的工作环境转移。 3.4建立国际化的管理教育评价体系 目前国内对高等教育的评价主要有两种渠道,一是教育部组织的高校评估,二是一些机构根据学术论文的发表情况对高校的排名,至今还没有专门的对高校工商管理教育的专门评价。工商管理教育要走得远,走得快,还需要建立一套专门的管理教育评价体系和标准,评价体系可借鉴国外经验,根据管理教育在市场环境中的生存能力和市场化程度,在教育体系中的自身发展和持续发展能力,以及教育绩效水平等方面建立多元化的符合国际发展趋势的评价指标体系。评价体系的构建将有利于工商管理教育的改进和提升。 4结束语 世界经济形势的变化改变着工商管理教育的培养理念和培养目标,然而培养理念和目标的贯彻与实现并非一朝一夕的事情,需要广大管理教育者从自身做起,以适应国际市场人才需求为基准,培养适应全球化的、有国际意识、国际交往能力和国际竞争能力的,能够驾驭国际、国 内市场,快速决策的高级管理人才为目标,不断充实扩大自己的知识修养、综合素质,根据学生对象的不同适时调整教学手段和教学方法,根据学生需求与市场环境的变化适时调整教学内容 教育革新论文:革新法学教育模式强化法学实践教学 [摘 要]我国现行的法学教育模式比较注重向学生传授法学原理和基于现行规范的法律知识,相对轻视对学生实践能力、操作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对现行的法学教育模式必须进行实质性的、全方位的改革,要推行“实践性法学教育的模式”,强化法学实践教学。 [关键词]法学教育; 实践教学; 教学模式 法学教育模式的确定应与大学生的培养目标相适应。当今世界各国的法学教育,只有美国是纯职业教育并设在研究生阶段,其培养目标是职业律师。多数国家的法学教育则是设在本科阶段,实施的是“通识教育”,我国也是如此。我国高校本科阶段的法学教育是素质教育,核心是培养学生的职业品质,而职业品质内在地表现为一种共同的职业信仰和思维方式,外在地表现为处理实际问题的职业能力。 一个合格的法学本科生应具备什么样的素质呢?笔者认为起码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思想素质,即追求真理、维护正义的崇高理想,崇尚法律、法律至上的坚定信念和认同职业伦理、恪守职业道德的自律精神;(2)法律素质,即法律思维能力、法律表达能力和对法律事实的探索能力;(3)人文素质,即广泛的知识背景、工具性技能和人际沟通能力,其中外语和计算机是最重要、最普遍的技能。人际沟通是法律工作者经常遇到的问题,每一个法律工作者都需要具备良好的人际沟通能力。从某种意义说,不能有效地进行人际沟通的人不可能成为好的法律职业者,甚至无法从事这种职业。 我国现行的法学教育模式比较注重向学生传授法学原理和基于现行规范的法律知识,相对轻视对学生的实践能力和操作能力的培养。这种模式不利于大学生素质的提高,不能适应时代的要求,因为现在法学教育的培养目标较以前宽了许多,法学本科毕业的学生不一定都从事专门的法律工作,有许多会充实到各行各业中去。与此同时,建设法治国家,要求法学教育大众化、普及化,并将普及与提高紧密结合起来。法学教育的大众化、普及化是现代法治的基础工程,没有全民法律意识的提高,便没有现代法治的根基。因此,对现行的法学教育模式必须进行改革与创新。 一、我国现行法学教育模式存在的缺陷与革新的基本思路 综观我国现行的法学教育模式,其缺陷与不足主要是:其一,法学课程的开设主要以部门法学科的划分或国家颁布的主要法律为标准,而以培养和训练学生实际操作能力为主要目的的课程开设的很少。也就是说,这种课程设置主要是以传授知识为主,而不是传授知识和训练学生的能力并重,不是理论性和职业性相结合的模式。其二,大多数教师在课堂上所讲授的主要是如何注释现有的法律条文以及各门课程的体系和基本理论,其目的是引导学生掌握系统的知识体系。这种方法培养出来的学生实践能力和操作能力比较差,因为在现实生活中,条文的分析必须与事实的认定、人际关系的处理、利益的冲突、特定的文化和道德风尚以及种种社会状况相联系。其三,我国法学教育重视理论课的开设而轻视应用部门法学课程的开设,涉及市场经济、比较法和国际商法的课程所占的比重不够,有些课程的内容也急需要改进与充实,与此同时教师的知识结构也存在一定问题。 基于以上存在的缺陷,对现行的法学教育模式必须进行实质性的改革。课程设置和教学方法的改革必须以法学教育宗旨的改革为前提,即法学教育不仅要传授法律知识,同时要培养和训练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能力的培养应当提高到与知识同等甚至更高的地位,不仅要传授给学生必要的、精深的法学原理和基于现行法律规范的法律知识,而且要使学生掌握现实生活中灵活运用法律的各种技巧、方法、能力和素质,学会如何与各种人物和机构打交道的能力,学会如何分析、查证事实的能力。 二、强化法学实践教学,培养学生创新能力 现代法治社会中,法律条文的数量以令人震惊的速度不断增加,其修改和变化的速度同样令人目瞪口呆。倘若要把这些知识都灌输给学生,不仅是不现实的,而且也是不可能的。其实,法学教育的真谛是使学生学会如何学习和使用法律,而不是单纯地灌输某种既定的、凝固的知识。如果我们现在只给学生灌输这种既定的、凝固的知识,在他们毕业后这些知识的实用性就会大打折扣。与其相反,实践性法律课程则致力于训练学生如何在解决具体案例中学习寻找法律、分析法律、解释法律和使用法律,课程的目的是培养学生持续学习的能力。经过这种训练,学生掌握的是如何找到和使用法律的方法,而不是单纯地背几条法律条文。也就是说,学生学到的是能动的方法,而不是机械的公式。这种实践课的主角是学生,由学生通过实际动手操作解决实际案件来学习法律和技能。它不同于传统的“社会实践”和“实习”,学生不再是作为旁观者去听、去看、去跟随,而必须主动去做。由于这种模式给学生的主动性大,从而使其收获也大。 我国现行的法学教育模式基本上是一种传统的法学教育模式,而传统的法学教育模式是一种由上向下灌输式的模式,总是力图引导学生找到一个唯一正确的答案。学生很少坚持自己的观点,他们生怕因自己的观点与教师的观点有出入而不能通过考试。久而久之,学生便习惯于服从教师给予的真理,而不去思考“真理”的多样性和现实生活的丰富性和变化性。他们习惯于被动的思考而不是主动的思考,习惯于寻找“标准答案”而不会想所谓的“标准答案”并不存在。实践性法律教育模式并不追求一个唯一正确的答案,相反,它引导学生对案件和问题中的各种变化因素进行深入具体的分析,启发学生的思路。教师的教案不能随意改变案件的实际情况,教师的分析也不一定是最好的方案。这种模式对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大有好处。 传统的法学教育模式灌输的是一种既定的、凝固的知识体系,而实践性法学教育模式则力图使学生学到各种法律条文之外的实际知识、能力和技巧。法律条文的运行并非是真空中的逻辑推导,它涉及到如何与法律运行中的各种人物和机构打交道,如何收集、分析、判断和确认事实,如何运用心理学、语言、行为分析的方法以及经济、文化、社会、道德等分析方法分析法律的实际运行和操作。传统的法学教育模式无法提供这种能力、技巧和素质的系统训练,而实践性法学教育模式则非常注重这些综合素质的培养。 总而言之,实践性法学教育模式是我国法学教育革新的一个方向,推行实践性法学教育模式是时代对我们提出的要求,要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必须强化法学实践教学。革新法学教育模式可以概括为五句话:关键在于转变教育观念;出路在于拓宽专业口径;重点在于优化课程结构;核心在于更新教学内容;目的在于培养高素质、复合型人才。这无疑对法学教育工作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甚至是挑战,工作的难度大大增加了。我们正在做的或者将要做的是我们原本不熟悉的东西,是一个全新的课题。为此,我们必须先当学生,后做先生。 教育革新论文:强化改革新生心理健康教育建议 学生的全面发展包括身心两方面内容。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是学校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也是加强和改进学生思想教育工作的重要任务。心理健康教育对全面提升学生整体素质、可持续发展所具有的重要意义,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塑造学生优良思想品德的先决条件 性格健康是心理健康的首要必备条件。一个人的性格具体地标志着一个人的品德和世界观,即人的性格特征和人的思想品质是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的,没有健康的性格就谈不上优良思想品德的形成。心理健康教育对学生个性的形成、思想和品德的训练均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二、促进学生智力发展,提高心理素质的基础 在学生学习中,如果一个学生心情愉快,就会调动其智力活动的积极性,易于在大脑皮层形成优势兴中心,也易于形成新的暂时神经联系和使旧有的暂时神经联系复活,进而促进智力的发展。反之,若是在烦恼、担心、忧虑等情绪状态下学习,就会压抑其智力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使其感知、记忆、思维、想象等认知机能受到压抑和阻碍。事实上,一些大学生因情感、人际关系等问题而致使成绩一落千丈、因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冲动而违法违纪等,说明了健康的心理对智力的促进作用,也表明心理是人的一切活动的根本。 三、预防学生精神疾病的发生,提高心理素质 学生是民族的希望,其身心健康状况不仅影响本人、家庭、学校,更重要的是关系到我国现代化事业的兴衰成败。学校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既可以起预防作用,又可以使学生中暴露出来的某些心理问题得到及时解决,这对于他们的健康成长将起到积极作用。 发挥学生自我教育的功能与作用,学校在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中,要充分发挥学生自我教育的功能,可在学生中成立心理健康协会等学生社团,建立起学生心理互助机制,调动学生自我教育的能动性。心理健康咨询中心可定期对学生心理协会会员等进行培训,使他们了解常见心理问题产生的原因及主要表现,提高他们的心理咨询技能,使他们能够更好地开展助人自助的群众性心理健康教育活动,使其成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朋辈辅导员”。 总之,学校要高度重视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不断完善预防性心理健康教育体系,将个体辅导与团体教育相结合,心理健康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学习相结合,探索高校心理健康教育的规律,培养大学生良好的心理品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教育革新论文:高校生法制教育革新途径与模式 当今大学生,有相当一部分人法律意识淡薄。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完善,普及法律知识尤为重要,众所周知,市场经济从某种意义上讲就是法制经济。这就要求全体国民普及法律知识,党的十五大报告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1]当代大学生肩负着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使命。他们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主力和后备军,大学生学法、知法、懂法、守法,尤为重要。 1法律意识淡薄的危害 法律意识是人们对于法(特别是现行法)和有关法律现象的观点、知识和心理态度的总称。法律意识是一种观念的法律文化,对法的制定实施是非常重要的。近几年来,大学生犯罪率呈现不断攀升的趋势,从清华大学刘海洋泼熊事件到云南大学马加爵杀人事件,从伤动物到杀人,说明了大学生法律意识淡薄。不知道硫酸泼熊是违法的,说明法律知识的缺失;另一个就因为一次打牌吵架,因为不满而痛苦,杀害了同寝室的四名同学,无知、荒谬、残忍、悲哀!当代大学生缺乏应有的法律知识,对现行法律法规知之甚少,法律意识淡薄,导致高校学生违法乱纪,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 1.1危害自己 由于大学生法律知识欠缺,一方面因为不懂法,违反法律法规,有着大好前程的大学生锒铛入狱甚至被判处死刑,害人害己;另一方面,因为不懂法,不能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譬如:有些大学生利用寒暑假打工,结果工期到了拿不到工资;有些学生对最基本的试用期都不清楚,毕业后找工作,合同也不签,有的签了合同也不规范,合同期两年,试用期6个月。这就违背《劳动法》规定不超过60日的规定。究其原因就是对《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基本法律常识不了解。 1.2危害家庭 大多数的中国家庭都是独生子女,孩子带着父母的期盼、带着自己未来的梦想去上大学,去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他们是父母的希望,是家庭和谐的纽带。孩子犯罪,会毁灭一个家庭甚至更多的家庭,酿成家庭悲剧。马加爵事件造成四个家庭的悲剧,给他们的亲人造成永远的伤害,从而给社会造成不安定的因素。 1.3危害国家社会 大学生犯罪率的不断攀升,且大学生犯罪属高智商犯罪,给社会造成不良的影响,所以越来越多的人质疑我们的教育到底为哪般。因为大家都知道,大学生是祖国的未来,他们担负国家民族复兴的历史使命,培养大学生目的是为了建设小康社会、强盛中国。而少数大学生却是利用所学的知识进行高科技犯罪活动,比如:卢某系北京某大学计算机应用专业的学生。2000年6月,卢某从网上下载了“黑客”软件,破译并盗取了北京创原世纪公司的上网账号及密码。卢某不仅自己使用该公司的上网账号及密码,还得意地告诉同学:“这个账号是黑来的,不要钱就可以上。”2000年10-11月间,卢某在网上消息,以每100元使用三个月的形式,将该公司的账号及密码在网上销售,从中获利4000多元。卢某行为获利4000多元,给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6万元。当卢某因涉嫌盗窃罪被追究刑事责任时,他自己辩解并没有偷东西。在忏悔时卢某痛哭流涕地说:“要是知道是犯罪,也不会向同学、好友宣传此账户,更不会去叫卖了,以致对该公司造成重大损失。”[2] 从上面的事例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当代大学生法律知识缺失,法律意识淡薄,不懂法,不知道自己做的事情是违法的,多么的无知,多么的令人痛心。所以,笔者认为加强大学生法律知识、法律意识教育迫在眉睫。 2加强法律教育对策 2.1学校重视 首先,思想上重视。法律教育不仅是政治教师的事情,更是学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应制定相应的措施,加大学生的法制教育。其次,课时上满足法律理论教学。再次,实践教学。比如:宣传策划法制专栏、请法律专家开讲座、《今日说法》、《法治在线》讲课等措施,加强学生对法律理解的直观性。 2.2教师素质的提升 作为法律基础课的老师,首先要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不断地提升自己的理论和实践水平。其次,建立对法律教师长期的培训体制。社会在进步,知识也是日新月异,教师如果不进行定期培训,知识就会短路。所以要定期对教师进行培训,以适应时展的需要,更重要的是满足学生的需要。再次,善于接受新生事物。对新公布的法律法规要有高度的敏感性,及时地传授给学生。 2.3教材改革 法律基础知识教材进行不断的改进,从开设“法律基础”改成“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法治社会应该加大法律教育、教材的改革,使教师在教学的过程中有意无意地减弱对法律知识的教育,原来的一本书现在改成主要两章内容,即:“增强法律意识弘扬法治精神”和“了解法律制度自觉遵守法律”,课时各高校不同,从4课时到14课时不等,在有限的时间内要把教材的法律知识讲授给学生,就只能是个大概,教师讲大概学生就更糊涂了。笔者以为“,法律基础”课应独立开设,使学生更好地了解法律知识,降低学生因无知而犯罪的几率。 2.4改善教学环节 首先,丰富课堂内容。不照本宣科,注入新的内容,加大信息量,补充内容应与学生所学专业结合起来,具有针对性。其次,案例教学。课堂教学,案例要结合大学生的特点,要以案例说明法理,使学生对法律产生兴趣。再次,互动教学。课堂引入讨论机制,让学生课后查找案例,师生分析、讨论相关的案例,从而调动学生学习法律的主动性,增强法律意识。 2.5加强大学生自身素质教育 首先,加强大学生的德育教育,要学生树立要做事先做人的观念;其次,加强大学生的文化素质教育,掌握一技之长,为将来走向社会打基础。再次,认识法律的含义,加强学生法律意识教育,认真学习法律知识,掌握法律方法,积极参与法律实践,从而培养法律思维方式;树立法律信仰,宣传法律知识,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自觉维护社会主义法律权威。最后,加强心理素质教育,培养学生健全的人格,在做违法乱纪的事情时不要抱着侥幸的心理,中国古语说得好“: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百密必有一疏。”更不要为了泄愤而走上犯罪的道路,要知道“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卢梭说过:“一切法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铭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铭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它形成了国家的真正宪法,它每天都在获得新的力量,当其他法律衰老或消亡的时候,它可以复活那些法律或代替那些法律,它可以保持一个民族的精神。”所以,增强大学生的法制观念至关重要。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每个公民都应该知法、懂法、用法、守法。大学生是祖国未来的建设者,必须学好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不仅自己要遵纪守法,而且要做普及法律知识的宣传者,所以加强大学生法律教育势在必行。 教育革新论文:关于知识社会的教育革新 论文关键词:知识社会;改革;创新 论文摘要:论述当今社会教育要发展就必须改革、创新。 现代社会拥着现代教育的技术手段,使教育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也为教育提供了千载难逢的发展机遇。社会已经进入知识信息与知识经济的时代——即科技份量加重,知识价值上升,创新能力提高,合作精神增强。知识社会对教育模式的要求必然对中国传统应试教育提出挑战,对中国高等学校的教育方式、现存的落后的教育理念发出了革新的警示。 社会要发展,教育必须以人为本,打破旧的传统的教育模式,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大批合格的适应当今社会发展的人才。在全面推行素质教育的今天,几乎所有学校,尤其是中学都在进行着相应程度的应试教育,有的抓得相当扎实,而口头上都在批判应试教育,在文件上进行批评。 应试教育是一种社会历史现象,在其发展过程中,科考制是导因,人事制是关键,社会差别是土壤,而教育界则起着推波助澜的作用。只有深化改革,才能清除其生存基础,使应试教育退出历史舞台,使素质教育勃然兴起。我国高等学府在招收学生时并没有自主的权力,所谓学校选拔职能实际上是国家教育权力在学校的表现。学校选拔新生不过是国家的一种职能,是国家教育权力的表现,所以在社会中并不是所有学校都具有选拔职能。现存的社会状况与学生接受的社会影响有着相当大的应试教育继续生育的空间,对于整个社会的压力以及矛盾,加上现存的根本不完善的教育新型理念,导致新型知识社会所迫切需要的与之相适应的素质教育无法深入和发展,教育体制的表面改革更是让应试教育更加顽固地阻碍着学生发展与教育发展。 应试教育的淘汰选拔教育模式,它以片面追求升学率来指导学校的教育工作;素质教育是以全面提高全体学生素质来指导学生教育工作的一种新型教育模式。素质教育对应试教育具有批判继承的关系,也是当前我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方向。素质教育的特定内涵在于“素质”内含的特定性。在内容上指适应时代要求的,利于人的全面协调发展的必须具备的各种内在要素的总和;在特征上具有基础性,层次性、可塑性、持续性、时代性、民族性和战略性。应试教育的弊端不在于“应试”,更不在于“试”本身,而在于特定的“应试教育”模式。从这层意义上讲“素质教育”的正确性正是在于坚持对培养适应时代要求的,具有国际竞争能力人才的教育模式的追求与探索。 在素质教育下,优秀的教育工作者从新型教育体制中的教育模式提炼出了全新的教育方法,即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引发学生对学习知识的兴趣,并提出问题和疑惑,开展讨论以寻求解决方法,由教师在纲领上进行点播和点评,使学生在原有基础上得到提高以促进学生进一步探索的兴趣。这种遵循着以疑促学,讨论激学,启迪创造,精博内化方法的教学方式,把学生创造能力,横向思维和纵向思维全部开发出来,拓展知识领域,把知识精化,便于学生理解和吸收,所以学校的素质教育是培养学生的观念、知识、能力在教学过程中的有机结合,也就是内外相结合来实现自我学习。而实现自我学习正是培养学生自我学习的能力,只有学生掌握了自我学习的能力,知识才能在自我独立走向未知领域中得到有效和必要的学习和运用。1995年,原国家教委在选取52种高校试点的基础上,提出加强高校文化素质工作,立即引起众高校积极响应,形成高校教育改革一个新亮点,新热点。2001年l0月23日的《中国青年报》上刊登了一篇题为《四川棠湖中学——素质教育一样有高升学率》的文章,作者在评细介绍了四川省双流县崇湖中学实施素质教育的做法时,引用了该校黄光成校长的话说“中学要生存,就必须面对高考,实际上即使在目前情况下,我们也通过实施素质教育达到了一些热衷应试教育者梦寐以求的高升学率。” 教育创新与素质教育使高等教育经历着一场极其深刻而伟大的变革,它给教育工作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学生工作应在观念创新、机制创新、评价体系创新、方法和手段创新,建立有创新意识的学生工作队伍等方面进行着手改进。应该变闭门灌输为开放疏导;变强调共性为尊重个性;变以理服人为以情感人;变被动应付为超前开发的创新思路。在这一改革过程中,不仅仅应该将重点集中到学生、教师、学校以及社会上,更应该将深层教育理念、人文精神的层面和创新变革的迫切性加以整理、整合、使整个社会在变革过程中共同运作。 人的全面发展是马克思主义的出发点和归宿,而教育是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重要途径。现代教育的观点是强调综合素质的提高,教育所要达到的终极目标就是全面提高全体学生的综合素质,即以人的全面发展为宗旨的素质教育,而不是应试教育! 素质教育取代应试教育已成为一种趋势,也是历史在发展过程中找到的出路。素质教育已经成了新式教育的代称,并在逐步地走近学生和进入学校。追求升学率不是非要用传统灌输填鸭的手段来达到,素质教育也一样可以办到,并且可以培养各方面素质均衡俩面发展的新世纪人才。这才是可以竞争,可以带动民族发展的人才,也是教育的最终走向。 素质教育的灵魂和核心就是创新教育,学生思想品德、人格、动理、尝实践等方面的能力必将在这种新式教育下得到更大地挖掘、发挥和展现! 教育革新论文:应对大学生心理特征变化的思想政治教育方法革新 [摘要]高校教育要对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论文进行富于创造性,增强实效性的创新,以体现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时代性。本文仅就应对新时期大学生心理特征变化的思想政治教育方法革新作初步探讨。 [关键词]心理特征思想政治教育方法革新 社会的快速发展导致大学生的心理特征变化,高校教育针对大学生心理特征的新变化,不断探寻思想政治教育的新方法、新手段,才能把大学生培养成合格人才,使他们能够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明确自己的历史使命,成为理想信念坚定、道德品质优良、知识结构完善、技能素质全面的复合型人才。 一、大学生的心理特征及其表现 1.批判性思维增强。当代大学生是一个活跃的群体,接受、理解能力强,对信息接收快,对问题有自己的见解,对社会上的事情能做出较理性、辩证的分析。 2.感情脆弱、意志薄弱、依赖性强。大学生虽然素质较高,辨别是非能力较强,但因其年轻、意志薄弱,很容易走向犯罪。 3.价值观念发生变化。大学生崇尚享受,有不正常的消费观念,超前享受生活的价值观念已得到认可。 4.思维活跃,主体意识增强。大学生注重自我挑战、亲身经历,关注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对社会实践活动有极大的兴趣。 5.政治方向的双重个性。当代大学生的价值观发生了深刻变化,一方面他们关心政治和社会发展;另一方面又试图远离政治,专心读书,尤其热衷出国谋求个人发展。 二、当代大学生心理特征形成的原因 1.经济文化环境的变化。市场经济的确立不仅引起经济的变化,也有个人与社会、国家关系的变化,改变了大学生的思维习惯和行为方式。商品经济的发展中,人的自主意识和独立人格的形成,但同时助长了实用主义、利己主义价值观的形成。 2.信息网络的普及。网络提供了人们接触的另一种方式。交流情感、浏览信息、使用“电子邮件”、下载软件和网络游戏成为大学生的生活不可或缺的部分,在虚拟性的网络中,宣泄自己的情绪,结果会使心理变得更加内敛、封闭、孤僻。 3.意识形态。大学生在心理上很难再接受传统的灌输教育,他们不仅要学习马克思主义和中国传统文化,还要学习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使大学生的心理更加开放,批判性思维加强,自我意识增强,对待一件事物喜欢用自己的思维思考,进行古今、中西比较,做出自己的判断。 4.角色的变化。入学期的角色转换,大学新生所遇到的环境变化非常突出,在摆脱在过去环境中的生活及行为模式,逐渐形成适应新环境,会产生较多的思想问题,对心理健康产生重要的影响;在读期角色转换,在读时期大学生在学习上开始入门,转变了学习态度,找到了适合自己学习的方法,并在生活实践中学会了照顾自己,还使人生观、价值观开始趋向成熟;毕业期的角色转换,又让毕业生将面临着毕业分配选择职业的考验、感情考验和做论文实习的考验,心理变得急躁、不安、无奈。 5.个人面临的种种问题。当代大学生多数是独生子女,个人主义强烈,与人合作能力差,生活中处理不好复杂的人际关系;在学习上,发现自己在中学阶段的优势已经不再;感情问题也变得突然重要起来,面对感情变故时,往往束手无策,甚至走向极端。 三、当前思想政治教育方法的革新要遵循的原则 当前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方法的革新要遵循事实求是的思想路线原则;市场经济积极面的原则;利、义、情的“三性”原则;针对性、主动性、实效性的“三性”原则。 只有在掌握了思想政治教育方法的原则下,把思想政治教育落到实处,才能真正做到教育体制上的观念更新,并利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标尺来规范大学生行为,正确引导大学生朝着积极健康的方向成长。 四、思想政治教育方法的革新 1.以人为本,教育理念创新。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必须结合大学生的实际,将思想政治教育寓于为学生全面发展的服务之中,渗透到思想政治教育的每一个环节,帮助他们处理好学习成才、择业、健康生活、交友等各方面的具体问题,在解决实际问题中不断丰富大学生的精神世界,强化思想政治教育的感召力和实效性。 2.重在实效,教育方法创新。(1)可以优化课堂教育。在教学内容上,把教学内容的思想性、理论性和知识性有机地相结合;在教学目标上,要从传统的只注重传授专业知识转变到以培养大学生辩证唯物主义的世界观以及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不断提高为重点的目标上来;在教学方法上,培养他们养成独立思考,用辩证的思维方式观察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从而使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取得实效。(2)优化活动形式。通过生动活泼的活动吸引学生,使学生的聪明才智在活动中得到发挥,兴趣爱好得到满足,从而使他们获得的感性认识逐步发展为理性思维,升华为大学生内在的理想和信念,最终达到在自我参与中实现自我教育。(3)强化社会实践。要积极组织大学生多加社会调查、生产劳动、志愿服务、公益活动、科技发明和勤工俭学等社会实践活动,不断丰富社会实践的内容和形式,到社会实践的大课堂中经风雨见世面,从而增强他们的社会责任感。 3.形成活力,管理机制创新。积极营造并创造性地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的新局面,同时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师资队伍、党政干部队伍、辅导员和班主任队伍,完善激励机制,要确立科学的奖惩机制,必须以公平、公正、公开的准则,为每个大学生提供和创造均等的竞争机会。 4.结合时代,校园文化创新。高校要充分利用社会教育资源,增强教育者与受教育者心理环境的有效互动,积极构建一个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以爱国主义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为重点,以深厚的校园人文底蕴为支撑,以健康向上、形式活泼、主题鲜明的校园文化活动阵地为载体,营造一个教书育人、服务育人、管理育人和促进大学生全面发展、互动对话的生态教育环境。 5.有针对性地解决大学生实际问题。首先,是完善国家助学贷款制度同加强大学生诚信档案建设相结合,确保每一个贫困大学生都能通过助学贷款来顺利完成学业;其次,是将对大学生的经济助困与精神助困相结合。同时要帮助学生解决就业压力问题,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念,增强大学生的社会适应能力。 教育革新论文:试论革新高等教育提高大学生素质 [论文摘要]通过对贵州两所大学的在校大学生进行问卷调查,对大学教育的满意度、教学方式、教学手段等方面进行了客观描述和分析,最后从大学与社会的关系、大学在教学中应坚持的原则、大学的师资与教学模式、大学的教学手段等多个角度来探讨如何革新现行的高等教育,从而提高大学生的素质。 [论文关键词]高等教育;大学生素质;教学 一、引言 自1999年大学扩招以来,大学生的数量日益上涨的同时,大学毕业生就业难问题也变得越来越突出。正因为如此,社会中出现了一种“新读书无用论”,甚至这种“新读书无用论”越演越烈,引起了社会各界尤其是教育界对这一现象的重视。不少的专家、学者们纷纷深入大学教育模式、大学课程设置等方面对我国的高等教育进行剖析,以求创新大学教育,培养出更多具有创造性和实用性的人才,从根本上解决大学生就业难问题。 从大学的教育目的来看,认为大学应该面向社会“培养大量的实用型人才,当是中国很多大学必须担当的重任”。而瑞士教育学家裴斯洛齐曾说过,教育的目的在于发展人的一切天赋力量和能力。 从高等教育本身和大学教学来看,第一,高等教育的教学管理观念应该“从注重群体化、单一模式化管理转向个体化和多样化管理模式”。关于大学的教学模式,有人认为,大学课程应实施研究性教学的模式——“1二3三”教学模式。第二,关于大学教育的若干观点。有人认为传统的教学模式往往“重视学会,忽视会学,重视知识,忽视能力”,所以大学应该提倡“创新教育”。出于对人与社会关系的考虑,大学教育应该提倡“通识教育”。而从塑造大学生道德品质来看,大学应该重视人文教育,“加强大学的人文教育已到了紧要关头,没有这样的教育中国大学生是非常危险的”。 我们不难发现以上的研究人员、专家、学者们都从理论上对教育和教学的多方面进行了探讨。而本报告是建立在对贵州两所高校150名在校大学生对现行大学教育与教学的若干认识与感受的调查基础上,通过数据分析对中国现行教育、教学方式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客观描述,最后有针对性地就所反映出来的问题提出自己的一些建议,希望“以大学生为本”的高等教育理念能够得以更充分的体现。 二、方法 (一)调查方法 本调查采取偶遇抽样和分层抽样获取样本信息,然后对问卷信息核实后进行编码,输入计算机,利用excel数据分析软件进行统计分析。 (二)调查资料的搜集和调查对象的基本情况 调查中,使用发放封闭式问卷的方式来获取信息。向被调查者说明此次调查的目的和意义的前提下,要求他们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填写问卷,当场发放当场收回。本调查发放问卷共150份,回收145份,回收率为96.7%,有效问卷为139份,有效率为95.9%。 调查对象为在校本科大学生,其中,在贵州大学调查85人,在贵州民族学院调查65人,总共有139人为有效调查对象。其中文科生为83人,理科生为56人,分别占60%和40%。 三、结果与讨论 本调查涉及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大学教育若干问题的认识。二是大学开展学术讲座活动、组织学生参与实践活动等问题。三是关于优秀教师应具备哪些条件、怎样才能提高学生学习积极性等与教学相关的问题。下面对统计所得数据及图表进行分析来说明当今在校大学生对现行高等教育的认识与感受。 (一)大学教育方面 1.调查的139名大学生中44%的大学生认为,希望通过大学教育“能够学习更多科学文化知识,提高自身道德修养”。但是也有25%的学生认为上大学的最主要目的是“拿毕业文凭,毕业后好找工作”,其中,文科生占其总人数∞的20%,理科生占其总人数的32%,理科生比文科生高出12个百分点。可见,理科生更强调大学教育的实用性。 2.对大学教育相关问题的认识与评价(表1)。虽然素质教育已提出多年,但大学生中认为高等教育“改善非常大”的只有7人,只占5%,而普遍认为“有所改变”和“几乎没变”。对于“大学所设某些课程是否与市场需求相脱节了”的回答,有112人持肯定态度,占总人数的78%。至于对“现行教育方式是否经常让大学生感到压抑、忧虑或无聊”这一问题的回答,有高达93%的大学生认为会出现以上不良情绪,其中,40%的大学生认为“经常会”,53%的大学生认为“有时会”,仅有l%和4%的学生认为“很少”和“不会”。从“大学教育满意度”来看,统计数据显示,选择“不满意”的有72人,“非常不满意”的有23人,分别占总人数的51%和17%。由上可见,无论从确凿的满意度调查来看,还是从高等教育的改善度、大学课程设置的合理性或不良情绪发生的频率来看,当前大学生对现行高等教育是普遍持“不满意”态度的。 3.民办教育的支持率。除了10%的学生认为不必要和16%的学生持中立的态度外,高达74%的大学生是支持民办教育的。因此,从大学生对民办教育的认同度来看,民办教育对于促进我国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是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的。 (二)大学生对课外实践活动、开展学术活动以及开立考证培训班的态度 1.假期专业实践活动的必要性。关于“学校是否有必要组织学生在假期参加一些与专业学习有关的实践活动”这一问题的回答,从总体来看,有高达96%的大学生认为是必要的,其中有63%的大学生态度更为强烈,选择了“非常必要”。从文、理科的对比来看,理科生认为“非常必要”的人数占其总人数的67%,而文科生只占其总数的58%,理科生比文科生高出了9个百分点。可见理科生更为强调学习的实践性和知识的实用性,这与前面所提到的在理科生中有相当一部分大学生认为上大学的最主要目的是“拿毕业文凭,毕业后好找工作”这一观点无疑形成了一定的因果呼应关系。 2.大学生对学术讲座和考证培训班的态度。对于“学术讲座对大学生学习有多大帮助”的回答,有83名大学生认为作用“一般”,占总人数的60%,面认为“非常大”和“很大”的人数分别为10人和27人,总共37人,仅占总人数的26%。不难发现,大学生对学术讲座的作用评价是不高的。至于“学校是否有必要开立考证培训班”这一问题,仅有35%的人认为是必要的,持中立和反对态度的居多。但是这并不能说明大学生不热衷于考证,充其量只能说明他们普遍认为,考证通过率与考证培训班没有必要联系。换言之,培训班虽然对提高通过率有所帮助,但所起的作用是一般的。 (三)大学生对高等教育教学相关问题的认识与评价 1.大学生对教学方式、教学手段等方面的认识。大学生普遍认为“对所学的学科不感兴趣”或“老师教学方式呆板”或“教学内容枯燥乏味”是促使他们旷课、逃课或借故请假的最主要原因。同时指出“在教学中加大师生互动的频率”、“教师经常将书本知识联系实际生活来授课”、“老师使用幽默的语言进行教学”、“在理科的实验课教学中,老师经常组织学生做实验”,以上四点在教学过程中都是值得提倡的,其中,前两点几乎为所有的大学生所认可。至于对教学手段的认识,绝大多数大学生认为“写论文或搞ppt的方式来考察学习情况是可行的”,其中,被调查的大学生中认为“十分可行”和“可行”的共有86人,认可度达到61.5%。对于“ppt教学是否比传统板书教学更有效”的回答,文科生和理科生的意见出现了分歧。笔者发现,在不考虑持“不知道”态度的大学生前提下,持“同意”态度的大学生中,文科生和理科生分别占其总人数的57%和32%,文科生比理科生高出了25个百分点。相反,持“不同意”态度的大学生中,理科生比文科生高出了21个百分点(图1)。但总体而言,有较多的大学生是支持pit教学的。 ppt教学与传统板书教学的评价 2.大学生对“优秀教师应具备哪些条件”的认识。教师作为教学的主体,他们的素质与处事方式直接影响到教学的质量。调查结果显示,“教师除了完成教学任务外,还给学生带来一些新知识”、“老师在课余时间经常和学生交流学习和生活上的经验”、“能够客观理性地把握教学内容,并能以通俗的方式进行讲授”、“不时地组织学生讨论问题,能让学生各抒己见”这四点都被作为考核老师是否优秀的指标,其中,前三个指标学生更为重视。 3.以上面数据分析所反映出来的问题或现象为基础,下面主要从教育的最终实现途径——教学这一角度来提出若干关于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建议。 (1)加强学校与社会各界之间的交流,逐步实现在坚持理论教育为基础的前提下,努力寻求各专业的社会性。目前,社会中存在的“新读书无用论”并不是空穴来风,毫无根据的。即使造成大学生就业难的因素是多方面的,但是大学教育出现的“学与用相脱节”的现象也是造成大学生就业难的主要原因之一。因此,大学应该加强与社会各界尤其是企事业单位的联系,以获知社会需要怎样的人才,而选定合适的教材进行教学。这样就可以避免教学的盲目性,使学生所学知识能够在毕业后有用武之地,而不会出现虽是学某一专业,但对这一专业领域的应用性知识知之甚少或者一问三不知的尴尬场面。 (2)教学中,坚持理论与实际生活相结合的原则。除了课程设置内的专业知识与非专业知识的理论学习外,学校要多开展高质量的学术讲座或学术报告。有条件的学校,多组织学生参加一些与专业学习有关的实践活动也是十分必要的。为了促进这一思想的实现,学校或许可以考虑将平时考核分为平时上课表现考核和参加实践活动表现考核。平时成绩比例可以定位于等于或大于40%,而笔试成绩比例可以定位于等于或低于60%。至于平时成绩如何考核,任课老师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考核表,如果条件允许,任课老师还应该多向实习单位咨询学生的表现。 (3)提高大学教师素质,创新教学模式。作为一名优秀的老师,要尽可能地站在学生的立场来考虑如何才能使学生学到更多的理论知识和应用性知识,不要仅仅停留在为了完成教学任务而教学。进一步来说,教师要在教学过程中不断摸索出创新的教学模式,使高等教育逐步摆脱应试教育的束缚,逐步改变传统“灌输式”的教学方式。通过加大师生的互动频率来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通过将书本知识联系实际生活来增强学科的趣味性和实角性。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杜绝学生的厌学情绪和不良学风。 (4)逐步更新教学手段和学习情况考核方式。根据文科教学讲究传授“思想观点”的特点,老师可以多采用ppt教学,给学生带来更多的书本知识和前沿信息。而对于理科来说,特别强调的是逻辑思考和思维能力,所以,它讲究的是学生对知识的实实在在的理解与吸收,而非信息量。因此,任课老师应该根据教学内容的特点,灵活地将ppt教学和板书教学有机结合起来,从而不但可以缓解板书教学所带来的枯燥乏味,还可以避免ppt教学中学生跟不上进度的情况。与此同时,要拓宽学生学习情况的考核方式,除了采用传统笔试方式来考核外,老师可以根据课程的特点和需要,要求学生写论文或分组围绕某一主题通过pi t做报告的形式来进行考察。除了以上四点外,为了更好地提高高等教育水平,教育界、政治界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人士应该鼓励和支持民办大学教育,把竞争机制弓1人到高等教育中,逐步形成公立高等教育与民办高等教育相互竞争的局面,促使公立大学兼并办学不力的大学,追求大学质量的不断提升,进而加速应试教育退出高等教育舞台的步伐,早日实现我国大学的素质教育。 教育革新论文:房秩五蒙学教育革新思想 摘要:房秩五以“开通民智、救亡图存”为其蒙学教育的宗旨,认为蒙学是“学堂中第一要紧的”,并且尖锐地批判了传统蒙学教育的诸多积弊。在此基础上,他提出了改革蒙学教育的具体措施:“蒙学的管理要整齐”;“课本的程度要相当”;“教授的法子要活泼”以及“教师的性情要平和”等。其蒙学教育革新思想不仅在当时具有极大的实践意义,即使在今天,仍有重要的借鉴价值。 房秩五(1877-1966),名宗岳,字秩五,晚号陟园老人,安徽枞阳人,是我国近代教育史上著名的爱国教育家。他诞生于晚清动荡的年代,水深火热的生活处境和强烈的爱国热忱赋予了他要兴国强邦的时代责任感。[1]41房秩五早年曾襄助吴汝纶创办桐城县学堂,兼任学长,后与陈独秀创办了《安徽俗话报》,并负责教育栏目的编撰。民国初期,曾任安徽省教育总干事、安徽提学使署学务公所文案等职。1923年,辞官回乡,潜心办学,先后创办了浮山小学和浮山中学,自任董事长。房秩五的教育研究与实践包罗甚广,家庭教育、蒙学教育、女子教育、学校教育乃至社会教育,皆有涉及。本文就他的蒙学教育思想作初步探讨,以就正于方家。 开通民智、救亡图存:蒙学教育的宗旨 19世纪末叶的中国,内外交困,社会动荡不堪,百姓民不聊生。甲午战争、、义和团反帝运动相继失败,帝国主义的侵略势力日益深入,晚清政府日渐腐朽黑暗。“横流浩浩沉千古,残日阴阴覆九州。”[2]292在此国将不国,岌岌可危的乱世之秋,房秩五虽为一介书生,然一腔救国保种的热心不减。他时常与友人陈独秀、葛温仲、潘晋华等人纵谈时事,相约积极从事革命活动。当丁同宣等在安庆藏书楼组织学会,宣传革命时,房秩五闻讯也经常参加会议,时而登台演讲,情辞激昂,听者无不为之动容。当时社会风气败坏,国民愚昧麻木而不知自强自立,受先师吴汝纶“教育救国”、“教育兴国”等思想的影响,房秩五以为若要救国图存,强我中华,当务之急是启民智、兴教育,而决定教育成败的关键则在于蒙学教育的发展如何。因此,房秩五关于蒙学教育的所有思想均是建构在兴国强邦、启发民智的信念之上的。 房秩五乃晚清秀才,曾为塾师八年,对蒙学及蒙学教育有着深刻的体验和认识。其蒙学教育思想则集中体现在《安徽俗话报》等有关蒙学教育的署名文章中,而“该报以开通民智、救亡图存为宗旨”[3]41。他以白话为文,直陈教育时弊,问题发人深省,内容新鲜活泼,形式图文并茂,简易平实,通俗易懂,深受读者欢迎。“开通民智,救亡图存”的教育宗旨虽是时代的呼唤,也是彼时房秩五教育信念的真实写照。此宗旨在兼顾教育的个体与社会功能的同时,更加侧重于教育的社会功用,具有浓郁的社会使命感和责任感。“开通民智”,使人人皆有知识,皆有本领,皆能自食其力、丰衣足食,此谓教育之个体功能;“救亡图存”,保国保种,拯救国家和民族于危难之中,此谓教育之社会功能。且“开通民智”和“救亡图存”二者又是相互联系、密不可分的统一体。其中,前者是后者的基础和根本,而后者则是前者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需要说明的是,因其时清廷敕令废科举,兴学堂,蒙学这一延续了上千年的儿童教育形式表面上遂告完结,但国力孱弱从而无法普遍建立小学堂,蒙学馆即临时扮演了新式小学堂的角色。房秩五生逢此时,深知这一改革举措对振兴我积弱之中华的决定性意义,故其虽表面上论蒙学,本意却旨在解决当时小学堂之教育难题。 蒙学是学堂中第一要紧的:蒙学教育的作用 基于“开通民智、救亡图存”的蒙学教育宗旨,房秩五在评说蒙学教育作用时,最终总是复归到民族兴衰与国家强弱这一出发点上。他尝道,“近来有识见的人,大半以学堂的多少,定他国家的强弱。学堂办得多的,那国家必定是强。学堂办得少的,那国家必定是弱。蒙学又是学堂中第一要紧的。”[4]22房秩五明确地将蒙学摆在学校教育的首要地位,他的思维逻辑是沿着“国力强弱——学校教育——蒙学教育”这条线展开的。国力强盛则说明教育事业发达,而教育事业的成败则是由蒙学教育决定的。反言之,蒙学办得好,势必给整个教育事业的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而发达的教育又会极大地促进国力的提升、国家的强盛。 房秩五之所以秉持蒙学“第 一要紧”的观点,原因就在于他十分清醒地认识到儿童是国家的未来,儿童的身心发展对一个国家未来发展的奠基作用。他认为,“世间小孩子,勿论贫和富,都是我国家一个国民。若有一个小时先生教得不好,就坑害了一个国民。”[5]21-22换言之,教师现在教授的对象不仅仅是“小孩子”,也是将来要承担民族振兴大业的“国民”。一国之国民如若萎靡不振,愚昧不堪,又何来国家的强盛兴旺呢?在这里,房秩五将“小孩子”与“国民”挂上了钩,蒙学教育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便会油然而生,其重要性也就自不待言了。 不仅如此,房秩五还把中外学龄儿童的学识做了一番比较:国外的儿童懂得许多诸如天文、地理、政治、社会、教育等“普通的学问”,而中国的儿童只“学些无用的时文试帖”。“中国的古制无奈相沿既久,人心渐坏,这些制度都废掉了。”[4]22古今中外蒙学教育状况的鲜明对比,呈现出当时中国蒙学教育的颓废,这也更加坚定了房秩五改革和振兴蒙学教育的信念。也正因为如此,在不惑之年的他辞官返乡后,他为发展家乡的教育事业,历尽艰辛、费尽周折,首先创办了浮山小学,而不是浮山中学。 由上可见,房秩五关于蒙学教育作用的阐发是完全建基于“开通民智,救亡图存”的蒙学教育宗旨之上的。国人只有重视蒙学教育的发展,方才能期待国民教育的发达,最终也才能迎来国家的强盛。他站在时代的风口浪尖,顺应历史潮流,为复兴蒙学教育振臂高呼、摇旗呐喊,满腔热忱,可谓难能可贵。 旧蒙学是“地狱”,旧先生是“阎王”:对传统蒙学教育的批判 历史上传统的蒙学教育历经千年而生生不息,如此强大的生命力本身就说明它具有某些优异的内在特质和必要的外在规定性。我们可以批判蒙学教育的弊病,但不能全盘否定它存在的现实意义和历史作用。批判中有继承,继承中有批判,最终达到“批判地继承”之目的。房秩五曾主要以村塾为例,详列了旧蒙学教育的三大积弊。 管理混乱,毫无章法。房秩五在文中给我们描摹了当时蒙馆混乱场景,言辞之外,不乏愤慨与无奈。“都是借几间小茅屋,黑暗暗的,也不很大亮;地上堆积些灰尘,也不肯洒扫;壁上涂污些墨水,也不肯刷去;这个桌子摆在东,那个桌子摆在西;这个拿了百家姓,那个拿了千字文;今日这个学生来,明日那个学生去……”[4]23教学环境恶劣,课堂秩序紊乱,学生来去自如。教学管理如此乱杂无章,毫无层次,显然不利于组织和开展正常的教学活动。 其次,蒙学课本稀缺,深奥难懂。《三字经》《百家姓》《千字文》几乎是当时蒙学教育的唯一入门读本。学童们整日对着那些莫名其妙的“圣经贤传”,摇头晃脑,依依呀呀,不知所云。诚如房秩五所言,“中国蒙学书向来没有好课本,不是太鄙俚,就是太艰深了。”[5]18贴近学生生活实际,联系本地风俗人情的蒙学课本少之又少,再加上教习固守经传,不愿变化求新,学生们就只能无奈地读着“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和“天命之谓性”这些生涩而又神秘的“天语”了。 第三,教师消极怠工、教不择法。教学管理的混乱和蒙学课本的稀缺,这些都是影响教学成效的外在消极因素,而教师的消极怠工、教不择法则从根本上导致了蒙学教育质量的低劣。房秩五将当时的蒙学教习分作两种,一种是“全不过问学生”,“只想弄他几个学俸钱”;另一种是严厉古板,不讲方法,热衷体罚,“错一点儿,便一板子抽下去”[4]24。除此,他还给我们描绘了一幅“教习百态图”。“天气阴了,整天地打打瞌睡,就是睡扁了头,也不知道。天气晴了,穿一件破大褂子,拿一把小洋伞,走到街上去望望,跑到朋友家里谈谈。”还有,“一屁股坐在那张太师椅子上,愁着眉儿,瞪着眼睛,黑着脸,好像那阎王待小鬼一般。手上拿着五寸长的小木头,拍来拍去……”[4]23真真形象生动而又不乏讥讽调侃之意味!试想,如此鄙俗龌龊的教习,怎么能担当得起振兴教育、培植国民的重任呢?无怪乎,房秩五痛呼道:“唉!这些蒙学,真真是地狱。这些先生,真真是活阎王。你道这班小孩子怎么能够有成才呢?”[4]24 从课堂到课本,从教师到教法,房秩五对旧蒙学的批判是全面的,几乎涵盖了蒙学教育的所有核心要素。不仅如此,他的每一条批判都遵循着教育、教学的内在理路和规律,因此,它又是深刻而令人信服的。比之前人对旧教育的批判,房秩五的论断更加富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而且极具现代 育的意蕴。当然,恨之切,方显爱之深。房秩五对旧蒙学的无情严厉的批判,却恰恰映照了他振兴教育、救国救民的良苦用心。 多管齐下,“尽心”为要:蒙学教育革新的路径 针对当时旧蒙学教育的颓败惨状,房秩五本着救国兴邦、启蒙民智的坚定信念,并结合自己多年的教习经验,在揭露蒙学教育诸种弊病之后,又为改革蒙学教育开了一张精细而周到的“处方”。该“处方”集中反映了房秩五改革振兴蒙学之要义,同时也进一步折射出其整个教育思想体系之旨归。其蒙学教育革新的途径主要有四,分述如次。 (一)“蒙学的管理要整齐” [5]17 房秩五以为,“中国这个时候,学堂的风气,没有大开。必定把乡间的蒙馆一律改做学堂是很难的事。救急的法子,只有就蒙馆变通些,略像那学堂的样子一般。”[5]17有鉴于学堂新兴,无法普遍设立,而彼时蒙学教育又零散而不成系统这一窘境,应急的办法只有以蒙学馆为基础,在教学管理上最大限度地向新式学堂靠拢。这的确不失为一个变通的法子。具体的实施办法概括起来,主要有两大“讲究”。 其一,讲究教学的样式。“授讲的时候要另拣一处,摆几条桌子,先生桌子高些,学生桌子低些;先生桌子向前面,学生桌子就向后面;先生桌子向左边,学生桌子就向右边。先生和学生总要紧相对,那先生的精神才能够照顾学生到。”[5]17这一颇具现代班级组织的课堂教学形式要求师生时刻相对,为的是教师能够更好的观察学生的表现,及时地了解学生的动态;同时,学生在下面也不敢懈怠,必也时时专注用心。教师外部的教学管理活动,其终极目的是为了实现学生的自主管理。换言之,“管”是为了“不管”。如此组织课堂教学,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保持课堂教学秩序,提高课堂教学效果,更好更快地培养人才。 其二,讲究教室的布置。房秩五是从室内和室外两方面来讨论教室布置的具体要求的。室内,诸如“屋里朝南方的处所,必多设个窗子,好通光亮。窗子要能开能闭的,尽那空气好流通。……壁上不可太黑,也不可太白,灰色好,淡黄色也好;太白太黑了,都于学生的目力有害。”[5]17室外,则诸如“四围要栽常年不落叶子的树,但不可太近,反遮却屋里的光;也不可太密,反遮却外面的风。”[7]18行文所限,实难穷举。房秩五对教室布置的要求真可谓细致入微,面面俱到。室内室外,窗子座位,桌椅行李,甚至树木茅厕,尽皆囊括其中,且每一项布置都有其缘由,实为难得可贵。其实,讲究教室的布置,实际上反映的是教育者对教育环境影响学生身心发展的高度重视,体现了以生为本的理念。教育环境或者“学校活动场所”,“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是一定教育观的物质体现”。[9]19对此,房秩五早有精辟独到的论断,他说:“教育必注重环境,乃足以养优美之感情;学校必远离尘嚣,乃足以发高尚之思想;盖自然境与自然人影响极大,地文学与人文学感召至灵,其理易明,其效至速。”[11] (二)“课本的程度要相当”[5]18 当时诸如“三、百、千”之类的蒙学读本鄙俗艰深,毫无意味,难以达到启迪智慧、增长见识的目的。因此,房秩五强烈要求各蒙学馆应慎重选择蒙学课本。他所讲的“课本的程度要相当”实际上有两层意思。一是蒙学读本的内容难度要契合儿童的的心智发展规律,紧密结合当地的风土人情习俗,“由浅入深,由简入繁”,“循序渐进……无一毫躐等的工夫,并无一毫无用的学问” [5]18。二是教师应按照学生学业水平将他们分成若干班级,每班的学生当学习难度相同的课本,以便于教师的教学和管理以及学生之间的相互讨教。 因其时“中国学堂未齐,亦无一定的课本”[5]18,房秩五通过调查分析,向蒙学馆分别推荐了当时较为完备、适宜的蒙学课本,并在此基础上,初步普及了这些学科的知识及各门学科的教授方法。在《蒙学应用各书的说》一文中,他依国文、历史、地理、物理、算学、卫生六科,将所推荐的蒙学读本的名目、册数、价金和发卖所以表格的形式呈现出来,图文并茂,夹叙夹议,浅显易懂。例如,在讲到国文读本时,房秩五认为国文是其他所有学问的基础,“国文不通,譬如那做屋的一般,墙角不打造好了,怎么能够架屋呢?就是架起屋来,怎么能够经久呢?”[8]14同时指出了传统国文教育的失败,“乡间小孩子,常有念了七、八年的长学,还是一个信也写不来,一笔账也记不来。有了这种 ,那一些不念书的人,都当这念书是好难的事。大家都怕把子弟念书了。”[8]14究其原因,则在于“那些先生,既不懂得教法,又没有好课本”。[8]14再如,卫生(体育)一科对时人来说是一门新鲜的学问,房秩五却不以为然,认为“就是我们中国书上,也曾说道童子舞象、舞勺”[9]19。体育卫生的知识自古就有,只是人们不注重宣传和实践罢了。他以为,孩童的身体正处在“生长力鼎盛的时候”,“神经发达”,活泼好动,大人们既不可“过束缚他”,亦不可“过放任他”,而应依据卫生学之相关读本,教他体操活动的方法和浅近的生理卫生知识。[9]19此外,他还就衣服、饮食、沐浴、空气等方面分别做了简要的阐发。 降,直至清朝末年,两千多年间,锐意教育改革者大有人在,然明确而彻底地主张冲破儒学藩篱,改换教育内容之人寥寥无几。“先生器识宏远,思想与时俱进。”[10]8在清廷统治摇摇欲坠、封建主义行将枯朽之际,他能大胆地提出学校教育应随着时代的发展主动更新教育内容、置换教学课本这一改革之举,不仅在当时有着革命性意义,就是现在看来,先生之慷慨激昂、敢为人先的豪迈气概依然让我辈叹服不已。 (三)“教授的法子要活泼”[5]19 传统的蒙学教育更多的是要求学生死记硬背、不求甚解,标榜“书读百遍,其义自见”的读书之道。蒙馆先生的课堂教学,除了机械地重复着读书——背书——读书的单一步调,根本谈不上任何教学方法的选择和使用。现代教育科学认为,教学方法是教学原则的具体形式,而教学原则是教育规律的直接体现。进言之,即教学方法的单调是没有遵循教学原则的反映,亦即没有充分把握和尊重教育教学规律。试想,一种不遵循教育规律而进行的教学活动如何能达到教化的目的呢? 教学方法单一可谓是传统蒙学教育的积弊和硬伤,对此,房秩五深以为痛,并将其上升到国家强弱的高度。他指出,“中国致弱的病根总由于太文”,而“乡间做蒙馆的先生更甚。终日坐在学堂内,几同泥塑木雕的一般,生怕活动点儿,便失了斯文体。不知教小孩子,太拘板很了,便不能长小孩子的记性,发小孩子的心思”[5]19。这里,房秩五不仅道出了教学方法应用的重要性,而且揭露了教学方法单一的恶果,即不能长其记性,发其心思。不仅如此,他还提出了丰富教学方法的几条要则。一是教师应针对不同的学科内容采取不同的讲解方式。比如地理教学,教师应“先要教他晓得自己的乡里,晓得自己的国家,渐渐推到外国和本国的关系,地球和天体的关系,这才是有层次咧!”[9]18而且要“随时指点,随地指点,那小孩子自容易领略了”[9]18。房秩五还特别谈到了教师肢体语言的使用。“譬如教授历史时,讲到张飞,便要学那虎跳龙拿、男气凌然的样子;讲到孔明,便要学那羽扇纶巾、儒将风流的样子。”如此以来,“那小孩子自不知不觉地把这段历史印入脑筋了”。[5]19二是学生的日常学习应注重劳逸结合,张弛有度。房秩五先是从生理学的角度来阐述道:“人的脑筋都不止一条,用了这条,就要换那条,用了那条,又要换这条。专用一条,那脑力便容易疲倦。”[5]19“且伏案的时候过久,周身气血就有郁滞不行的弊病。不时时活泼他筋骸,便于儿童的身体发达有害了。”[17]20又从心理学的角度分析指出:“凡小孩子念书,总要使他心上常欢喜,切不可使他觉得愁苦。一觉愁苦,那躲学的弊病就出来了。就是勉强在学中,也不能得念书的益处。”[5]20他继而进一步提出实现劳逸结合、张弛有度的具体做法:(1)每日教授时刻“不可不少”,教授科目“不可不多”;(2)“以繁难的课目教在先,以平易的课目教在后”;[5]20(3)教师应带学生做各种课外活动,或出游,或赏花,或做游戏、或练体操。话虽朴实平易,但道理深刻,发人深省,极尽微言大义,言近旨远之能事。 (四)“教师的性情要平和” [5]20 “学校工作有三个主题,教材、方法和行政或管理,这三者是三位一体的。”[18]175上面提到的三条改革方法已经很好地涵盖了“管理”、“教材”、和“方法”这三个方面,但是,教师作为学生的引路人,在教育活动中始终扮演着具有决定意义的重要角色。无论是教学活动的组织与管理,还是教学内容的甄别与筛选,抑或是教学方法的采择与使用,都离不开一个敬业而优秀的教师。而在师生之间的交往与沟通中,教师的性格和情操又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教师如何做到性情平和呢?他以为,“作先生的,平心静气,把话诱他,把情感他,那小孩子们才有一种依恋先生,不肯舍去的意思。有这种意思,将那先生说一句话儿,讲一句道理,他自看同圣旨一样,时刻在心了。”[5]20具而言之,教师应同时具备“热心”和“耐心”这两种心态。“热心”指的是教师要从心底热爱教育事业,心存“造就国民”之念,对学生一视同仁,敏而好学,循循善诱,乐此不疲。房秩五本人就是一位热衷教育事业、眷恋学校生活的典范。他“少时应试府县,一时才气卓然,吴挚甫先生拔为桐城县学堂学长。一九四年,留学日本,习速成师范”[10]8。后来因“愤时事不可为,思以教育植国本”,遂辞官回乡,“与友人李晦庐先生创办学校,由小学而中学,凡筹集经费、建筑校舍皆出先生之手,虽屡遭挫折而志不稍衰,维护发展,三十年如一日,培养革命人才甚众。”[12]391房秩五曾感校事,作《饲蚕吟》诗一首,“一叶复一叶,叶叶恣如啮。叶稀汝身肥,缠绵心不绝。一枝复一枝,枝枝疗汝饥。枝枝汝身老,辛勤汝自知。谓汝能利人,汝胡先自缚?谓汝善藏身,汝胡不解脱?牵缘汝自累,苦恼汝自寻。抵死汝无悔,恙谁鉴汝心?”[12]275他以饲蚕人自比,“虽苦恼而不求‘解脱’,虽劳累却‘抵死无悔’”,质朴而本真地表达了自己献身教育、死而后已之崇高情怀。 “热心”是教师从教之先决条件,但徒有热心是不够的,在具体的日常教学中,教师还要有“耐心”。耐心指的是教师应针对不同资质的学生,施以不同方式和程度的教育。尤其对于资质鲁钝的学生,教师既“不可发烦”,更不可“信口辱骂”甚至拳脚相加;而应“总把好言劝导他”,莫要“失他的羞耻心”,“伤他的脑气筋”。[5]21-22何以如此?原因在于“小孩子们,心花未发,总要委曲训他,好启他的灵性。过于急迫,生他畏惧的念头,便是窒他的思路了。”[5]21-22概言之,教师只有同时拥有“热心”和“耐心”两种精神,才能做到心性平和,不急不躁。而教师一旦做到了这一步,教育事业的成功便指日可待了。 房秩五的蒙学教育革新的方法完全是建立在其对旧蒙学教育的批判上的,主要涉及教学管理、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师素质四大方面,内容不可谓不全面翔实,观点不可谓不新颖独到。照房秩五的话说,“以上四条,不敢说蒙学改良法子已尽于此,但照此做去,尽一分的心力,自有一分的效验。总望天下有蒙师责任的人,切不可以我所说的太俗漫不经心,这就是后来儿童的幸福了!”[5]21-22 结语 列宁曾经指出:“判断历史的功绩,不是根据历史活动家没有提供现代所需要的东西,而是根据他们比他们的前辈提供了新的东西。”[13]150以上所述房秩五的蒙学教育革新思想是他教育思想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而其整个教育思想体系又是建立在他的“救亡图存、开通民智”的基础之上的。也正因如此,他的教育革新思想在当时很受广大人民的欢迎和认可,其对蒙学教育的发展及对新式教育的宣传均产生了积极的社会效果。这从《安徽俗话报》在当时的发行量上可以体现出来。房秩五曾坦言当时此报“风行一时,几与当时驰名全国之《杭州白话报》相埒”。[12]389当然,受彼时历史环境的局限,他在论述蒙学教育的某些问题时,更多的还是停留在经验的描述和总结上。尽管如此,他的蒙学教育革新思想在今天对于素质教育视域下的儿童教育仍有着重要的借鉴价值。 教育革新论文:高教转型期音乐教育革新策略 【摘要】当前我国各个领域都处于深化改革阶段,高等院校的教育改革也势在必行。高教音乐专业应当从各个角度分析自身、改善自身,使得自身不断进步,为社会培养出更多的实用型技能人才。本文对转型期高教音乐教育的发展和策略进行简要分析。 【关键词】高教;转型期;音乐教育;革新 高教音乐专业在国家深化改革阶段面临着很多困难和挑战,因此深化改革自身,进行教育转型势在必行。如何在教育转型的过程当中发展自身,为社会培养出更多、更好的人才,便成为了高教转型期音乐教育所要面临的首要问题。 一、高等教育转型的意义 我国经济正处于深化改革时期,新增劳动力在就业问题上出现了非常多的矛盾,其中高等院校毕业生的就业困难问题以及专业性技能人才缺失成为了主要矛盾。这一矛盾的出现,促使我国高等院校在教育改革上必须要做出更为有效的行动,培养出更加符合社会设计需要的高等人才。 二、高教音乐教育专业的发展现状 我国高等教育体系的发展还有很多问题,整体发展并不平衡,体系也还有待完善。高校当中对于高等技术技能人才的培养工作并没有全面性地取得成效,始终没有形成完整的教育结构体系,这便在很大程度上对于社会各个行业的发展以及学生本身的发展都造成了非常不利的影响。当前我国高等教育的普及工作已经开展了很长时间,大量的高校毕业生已经进入社会并逐渐填充到各个行业、各个岗位之上,致使各行各业对于高校毕业生的需求量急剧减少,出现了很大的基础型人才供求不平衡问题。因此高校在教育工作中必须要进行转型,培养更加符合社会实际需求的优秀人才。 三、高教转型期音乐教育革新的有效策略 (一)转变音乐教学理念 音乐专业的健康发展首先要将音乐专业的特点发挥出来,在教育理念上进行积极的调整,坚持将培养应用型人才作为主要教学目标,大力推行通识教育。教育教学过程中要重视能力培养,将技巧培养的传统教学理念抛弃。音乐专业要想进行有效的转型,就必须要融入新的教育环境当中,用新的教育理念去培养学生,以社会的实际需求为主进行培养,构建全新的教学模式并制定新教学标准和评价体系,真正走上音乐专业的实用之路。 (二)重视培养创新专业人才 高校音乐专业的学生在就业问题上所面临的挑战越来越严峻。很多学生在毕业后难以找到符合自身能力和专业的工作,致使很多学生为了生存不得不跨专业就业。因此高校办学目标的重新定位以及局部调整便成为了必须要采取的措施。人才培养的目标应当从研究型向应用型转变。当今社会所需要的是复合型音乐人才,因此必须要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音乐教育复合型人才的完善培养体系,使得学生能够通过更多的实践提高自身技能,用过硬的技能在竞争当中争取更多的机会。在培养模式上,音乐教育应以实用型人才作为最主要的培养方向,使得高校学生能够具有扎实的基础理论知识,有更大的发展空间,符合社会对于音乐专业人才的实际需求。在知识结构上,要有更为广泛的迁移性,要具有更强的学习能力。音乐专业在应用型人才培养过程当中,应当大胆地进行实践,以学生的专业实践作为主要的教学方式。同时,要注重学生多门类课程和能力的结合,例如:将声乐、钢琴、和声等课程相结合,不断地提高学生自身的弹唱能力以及即兴演出能力。相关专业的教师应当积极开展教研工作,让不同门类的课程之间形成协调、连贯能够持续进行的良好节奏。 (三)推动师资队伍特色化建设 音乐专业的改革与发展离不开教师队伍自身的进步和发展,因此要将教师队伍自身的能力与特色发挥出来,并不断地进行能力强化,积极地在教师队伍的特色建设工作当中给予便利,使得教师队伍能够更好地强化自身。首先应当引进具有实际舞台经验的教师,以其作为实践课程的核心对待,积极地在教师队伍当中进行交流。同时对于众多的音乐教师,应当加强其舞台表演能力和经验。高校应当尽可能地为音乐教师创造表现自身的舞台表演机会,在实际表演当中,印证自身的教学理论,找出与实际表演当中所存在的偏差,不断完善自身。同时,通过舞台合作表演,与学生之间形成良性的师生关系,通过合作性的舞台表演,相互学习对方的特色与优点,相互促进共同进步。每一个学生都有自己的特色与特长,在舞台锻炼的过程中必然有很多超常发挥或者灵光一闪的表演,这些都能够为教师提供更多的灵感。 四、结语 高教转型期的音乐专业应当从理念上进行全面改革,重新定位自身的人才培养目标,不断加强学生的应用型能力,使得学生能够在扎实的理论基础之上,锻炼出更好的技能水平。
会计职业道德论文范文:高校会计职业道德教育的课堂实施策略 2017年6月,财政部办公厅了《关于加强会计人员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贯彻落实国务院加强社会诚信建设的工作部署,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应对会计人员管理工作的转型升级,要求加强会计人员诚信建设。并着重提出财会类专业教育应当开设会计职业道德课程,努力提高会计后备人才的诚信意识。高等院校是培养会计人才的重要场所,也是对潜在会计人员进行系统会计职业道德教育的重要环节,我们理应关口前移,在高等院校会计专业开展会计诚信教育。由此,加强会计职业道德教育势在必行。但目前国内高校普遍对职业道德教育的重视程度不高,职业道德教育缺乏系统性与实践性。因此,文章旨在探讨将会计职业道德渗透到教育的各个环节之中的实践育人体系,培养大学生的会计情感和会计道德观念,增强社会责任感,培养出“知、情、意、行”合一的会计后备人才。 一、第一课堂固化认知,系统学习掌握职业道德教育 第一课堂又称课堂教学,一般由专业教师主导,依据教材及教学大纲,在规定的教学时间里进行的课堂教学活动,具有侧重固有系统性知识的传递,以考试为考核手段等特点。尽管近年来高校教学模式时有突破,但整体说来会计专业大学生在第一课堂的学习过程中还是较难激发自身学习的主观能动性,学生往往被动接受知识,以获得学分为目的,以考取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为目标,职业道德往往不能成为学生的关注点。此外,根据对全国各大高校的财会专业培养方案进行比对发现只有少数几所高校将《会计职业道德》设置为专业选修课程,绝大部分高校职业道德教育仍然依赖于《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等公共基础课程或者是《经济法》等专业必修课程,未单独设置“会计职业道德教育”课程和学分。但毋庸置疑第一课堂是大学生系统掌握理论知识,固化知识结构和理论体系的主要阵地。因此,高校针对第一课堂的会计职业道德教育应做如下改进:首先,在课程定位上,应确定单独开设专门的“会计职业道德”并将其列为专业基础课、主干课和必修课程写入培养方案,每个财会专业的学生均必须修读,扩大课程教学的受众面。其次,在课程设置上,整合教学资源,完善职业道德体系,将“职业道德”理念贯穿始终,促进大学生对职业道德的理解。利用专业知识与职业道德的耦合,发挥两者互补的作用。可以借鉴职业生涯规划课程的设计,针对不同时期开设不同的课程。如第一学期开设偏重于知识的《会计职业道德范畴》、第三或第四学期开设偏重于实验模拟的《会计职业道德模拟实验》、第五或第六学期开设偏重于实践调研的《会计假账的道德透视》等,让学生形成系统的职业道德知识体系。最后,在授课方式上需要不断的创新教学方法,如案例教学法、系统讲授法、模拟实验教学法等,我们应该在教学环节中充分运用各种教学方法。如以系统讲授法为基础使学生通晓会计职业道德的相关法规和流程,以问题为导向生动的开展案例式教学并广泛地开展融合性讨论,模拟实验教学则可以通过实验模拟指导学生将自己的理论知识转化运用于实践,从而提高学生自主思考的主观能动性。 二、第二课堂升华情感,与文化人内化职业道德教育 第二课堂是指在专业培养方案或者教学大纲范围以外的由学生自愿参加的各类具有教育意义的活动的总称,它是对第一课堂的有益补充。第二课堂一般由学团工作者主导居多,涵盖科技竞赛、主题班会讲座等系列活动。其具有内容的体验性、时空的开放性、参与的互动性、手段的多样性等特点在大学生成长成才中处于不可或缺的重要位置。但第二课堂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也存在未与第一课堂理论教学有效衔接、场面热闹实效不佳等情况。尤其是现阶段大学生即将迎来00后,其自我意识更强,市场经济社会总体的会计诚信环境较差,甚至存在着学生从潜意识拒绝接受会计职业道德教育的情况。近代道德哲学家休谟就曾强调,在道德的范畴里感觉和情感比理性更加重要。因此,高校针对第二课堂的会计职业道德教育应做如下改进:一要转变教育观念,传统观念认为学团工作者不管专业,只管思政。2013年党中央公布的《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就明确指出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是个人层面的要求,从而指导职业道德教育的开展。因此第二课堂的设计应与会计专业培养方案挂钩,凸显学生的主体作用,通过较为轻松的方式进行职业道德情感的升华;二要在内容设计上突出较强的情感体验。主题班会等设计应渗透职业道德教育,如模拟招聘环节面试中被问到“你是否会做假账”应如何面对,可以通过小品、影片等情景再现的方式引发思考;主题辩论赛可以设置道德两难问题进行辩论,如以”会计不做假账是会计的最高要求还是最低要求”等;各类专题讲座和座谈会可以事先与主讲人沟通,特别是这些职业人士分享他们的职场经验。重庆工商大学会计学院近年就打造了“会计名家大讲堂”“会计高端实务访谈”等品牌活动。三要在形式上注重仪式感增强学生道德体验。其一各类的科技竞赛活动要安排适宜的指导老师进行专业的技能和仪态指导以提升学生的综合素养,达到“以赛促训”的效果;其二针对大四即将走向工作单位的毕业生组织开展模拟财务部公布的《注册会计师诚信宣誓办法》的诚信宣誓活动强化学生从事会计行业的神圣庄重体验。事实证明,庄严的宣誓活动,不仅可以使宣誓者本人,还可使参加仪式的同学也能从仪式中体味职业道德的神圣感。四要营造优质教育环境。发挥学院甚至是公寓文化育人的功能。可以细致到班训班规班歌班徽的制定,如重庆工商大学会计学院学团就提出“会计不做假账,从考试不作弊开始”,并坚持十余年每学期开展免监考活动,免监考专业覆盖率达到100%。五要建立学生诚信档案。建设在校生信用档案。以在校大学生为对象,以在校生日常贷款、科研、考试、社会实践、就业等为依据,以在校大学生学号为基础,及时采集、如实记载相关的信用信息,逐步形成该生的信用档案。此信用档案可以用作学生评优评奖、就业的有效凭据。 三、第三课堂磨练意志,虚拟与实体双管践行职业道德教育 第三课堂又被成为实践课堂。教育部文件明确指出“实践教学对于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具有特殊作用”。实践教学具有综合性、现场性、开放性和双主体性等特点。在这里,我们需要厘清课堂教学和实践教学的关系。二者相互联系、相互作用、辩证统一。一方面,课堂教学是实践教学的理论基础和必要前提,学生只有学习了解了课堂教学中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以及职业道德立场,才能将其用于指导社会实践;另一方面,实践教学是课堂理论教学的延伸和补充,通过实践教学,巩固和深化课堂教学的效果,提高学生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同时磨练他们的毅力、锻炼他们的综合素质,促进学生的知行合一。一般来说,高校针对第三课堂的会计职业道德教育应做如下改进:一要努力建设教学与科研紧密结合、学校与社会密切合作的实践教学基地,基地建设可采取校所合作、校企联合、学校引进等方式。特别是针对招聘会计专业学生较多的会计事务所、银行等单位签署实习协议,有条件的高校还可以强化现场教学环节,甚至可以开展法庭旁听的方式。二要打造学校与就业单位合作的实验班、订单班。如近年重庆工商大学会计学院积极聘任业内优秀人士为学生事业导师,通过学院内部选拔建立班中班形式的“卓越人才班”、“天健班”、“大信班”等一系列校企合作品牌。三要加强实践教学方法改革作为专业建设的重要内容,重点推行基于问题、基于项目、基于案例的教学方法和学习方法,加强综合性实践科目设计和应用。其教学手段可以通过现场教学、课题式社会调查、主题课件展示与宣讲等方式进行集中与分散、团队与个人的实践体验。在此过程中学生不仅可以掌握文献搜集、问卷调查、访谈和观察等社会调查方法,还能通过实习实践,实现了对校内职业道德教育的印证、检验、完善,使得职业道德教育入脑入心入行,完成从认知到实践的过程。四要从社会调查、生产劳动、志愿服务、公益活动、科技发明和勤工助学等其他社会实践活动中体现出实践育人的有效载体。 四、第四课堂创新延伸,营造立体职业道德教育环境 网络正成为大学生的“第四课堂”。据《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2015)》截至2015年12月,网民中学生群体的占比最高,为25.2%,学历程度越高的网民对互联网的依赖比例越大,大学本科及以上的网民中这一比例达到63.9%。互联网已经成为大学生日常学习、生活和娱乐的“基础元素”。第四课堂具有的开放性、交互性、即时性以及多媒体性拓展了职业道德教育空间。现阶段,各大高校的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开展的实践探索较多,但怎样结合学生成长成才的深层次需求的探索还略显不足。因此,高校针对第四课堂的会计职业道德教育应做如下改进:我们就是要着力探索学生喜爱能够黏住学生的多种网络形式。一要专业打造“职业道德教育实践案例库”。把社会上的热点事件进行互联网改造,成为网络平台上的学习素材。二要整合名师资源。可以将学生身边一票难求的名师转化成触手可及的网络教育资源,通过专栏、微课堂等形式强化职业认同,三要整合校友资源。着力打造包括“职场面对面”、“菜鸟先飞”等有趣有料的网络平台营造立体育人环境,前期搜集学生热点问题,从学生关心的问题切入,在交流中化解矛盾与困惑。四要运用榜样的力量,抓好典型示范。《关于加强会计人员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就提出要大力发掘、宣传会计诚信模范等会计诚信典型,深入剖析违反会计诚信的典型案例,教育引导会计人员不断提升会计诚信意识。我们可以通过开展“会计之星”等选拔活动来树立榜样,“会计之星”的产生可以通过自我申报—组织推荐—网络投票—自我展示等多个环节选拔出德才兼备的同学。总之,高等院校不仅应该传授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同时也应把会计职业道德渗透到学校教育的各个环节之中,把教育引导作为提升会计人员诚信意识的重要环节,使会计诚信真正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成为广大会计后备人才的自觉自愿行为。 作者:王婷 周兵 单位:重庆工商大学会计学院 会计职业道德论文范文:财经法规及会计职业道德教学题库的建设 摘要:为改进学生学习方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我们要了解现有教学和考试中的不足,从应用环境、维护成本和动态管理上进行题库建设的优缺点分析,选择在教之初平台上自主建设《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教学题库并加以应用。使其能够适应不同的教学情景,同时实现资源的有效和定向共享。 关键词:会计;题库;财经法规;会计职业道德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是会计专业必修的基础课程之一,同时也是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科目。日常教学过程中为应对课程考核和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学生需要完成大量的章节习题以作备考之用。章节习题以课本后面的章节练习为主,而往年真题以教师打印并课堂分发为主。由于受到出版物的出版周期、资源来源和打印等因素的影响,资源的数量和更新速度受到限制。随着财政部于2008年12月18日了《关于推进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的指导意见》(财会〔2008〕16号),并于2010年1月15日印发了《全国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题库建设方案》,桂林电子科技大学职业技术学院财经与外贸管理系会计专业学生数量多,绝大部分需要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证考试。为响应财政部的考试无纸化要求,总的来说,现阶段的教学和考试题目有以下欠缺之处。(1)书本背后习题集自主性和灵活性差,不能按照教学进度的要求选择试卷。(2)试题库开放性和可扩充性差。考试每年都会添加新的内容,而题库中的试题必须能够不断得以补充,同时淘汰已经不做考试要求的试题。即考试题库必须是动态的,同时另一方面,作为会计专业网上试题库没有自主维护的权限,新出现的试题无法录入,而陈旧试题无法删除,这样的试题库在较短的时间内就会逐渐老化,失去活力。(3)题库资源信息不能适应现在的互联网+的要求,能够同时满足web端和手机端登陆访问的题库资源少之又少。因此,建设适合老师教学考核和学生应对考证需求的题库势在必行。本文以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校级项目为例,阐述如何建设教学题库。 1资源试题库的收集以及格式 1.1试题库资源的收集和整理 由于互联网的便利,可以在一些文档分享类站点进行试题收集下载和整理,例如百度文库和豆丁,这些试题往往其他人已经经过了初步整理,是题库题目的主要来源,而对于需要增改的试题主要来源于近年的真题。 1.2题库的保存格式 建议以excel格式按照章节和题型进行分类保存,例如,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考试试题类型分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计算分析题、案例分析题等。相比起word格式而言,excel格式在后期的题型适应性和增减上有更大的优势。 2资源试题库平台的选择 待资源整理完毕后,可以选择现有的题库资源平台(教之初)或者对开源的题库考试平台进行二次开发(如TCtest等)。两种类型的资源平台可以从应用环境、维护成本和动态管理上进行题库建设的优缺点分析: 2.1应用环境上 开源的题库考试平台自主度高,可以按照项目的要求进行题型的增添,同时支持视频文件和图片文件的上传。由于开源考试平台利用MYSQL进行数据库管理,后台为PHP编写管理和应用程序,使得其他科目的试题教学资源可以通过计算机进行管理和整合,方便教学应用,但对于手机浏览支持差,对教师的编程开发水平要求较高。而现有的第三方题库资源平台可选项较少,只支持特定的题型,但平台开发规范,对手机浏览可以实现自适应。 2.2维护成本上 开源题库考试平台成本较高,除日常题库维护外,在学校无法提供服务器的情况下,需购置域名和租用网络服务器。现有的第三方题库资源平台可直接申请账号使用即可,无需日常硬件和网络维护,只需支付每年的账号使用费用。 2.3动态管理上 开源题库考试平台的数据库和第三方题库资源平台均可以支持ecxel文件的导入操作,方便资源库的内容增加、删减和完善,使得更加适应教学改革的需要。综合上述,出于对自身项目的定位以及实际成本考虑,本项目使用现有的题库资源平台(教之初)进行题库的开发与建设。 3教学资源试题库的组成 根据《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考试大纲要求以及课本章节安排,为满足日常学习和教学需要,题库设计带有答案以及答案解释的标准题目共计1961题,共计2套题库,30套试卷。其中题库一为1162题,单选(含计算题)为288题,多选题为249题,判断题339题,不定项(案例)286题;题库二(备选)为799题,单选(含计算题)287题,多选221题,判断题291题。 4教学资源库的应用 由于题库系统是按照课程的要求同时结合学校的具体教学情况进行建设的,在实际的使用过程中发现其针对性较强,实际应用价值大。现以日常教学应用以及考前突破两种情景进行介绍 4.1日常教学应用 教师前期对教学章节进行预准备,将学生名单导入到系统中;正常授课,预留越20分钟进行课堂习题巩固,在PPT中展示二维码;学生拿出手机扫码,使用自己的姓名学号登陆题库;题库根据所选章节随机抽出约20题左右供学生限时作答;学生作答完毕后教师手机端得到成绩;教师根据学生的成绩对课程后续内容进行调整和重点讲评。 4.2考前突破应用 教师将考证学生名单导入系统,同时开放所有习题供学生备考刷题所用;系统统计错题反馈给教师,教师考前加强复习。借助于各种各样的终端设备,学生可以随时在习题库中进行练习,通过在线的学习与复习,充分发挥学生学习的自主性。教师端通过导入学生名单的做法,可在自己的教师账号上调用和统计信息,同时也在日常和备考前充分利用资源库中的各种资源进行教学活动,赋予了教师对教学资源应用的灵活性,能够多层次、多角度地呈现教学内容,创造立体的教学空间,便于学生理解和掌握知识点,从而提高教学质量。 5结语 教学习题库资源是利用现有的web技术,对教学习题资源的再次优化和整合,使其能够适应不同的教学情景,同时实现了资源的有效和定向共享。当然,如果仅仅从一门《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课程来看的话,这对于整个专业的教学质量提高时不够的,建设多门习题资源库并进行整合是一个相对复杂的系统工程,包括前期的技术选择,习题删减和后期的维护应用,这也为奋斗在教学一线的教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作者:程茜 易烽 单位:桂林电子科技大学 会计职业道德论文范文:会计职业道德的探讨 摘要:本文展开对会计职业道德的研究,其主要目的在于了解当前会计的普遍职业道德情况,明确会计的发展现状。在当前经济文化迅猛发展的现阶段社会中,社会各行业均取得快速的发展,会计作为企业财务计算、报表规划等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在企业生产经营中,占据十分重要的地位。近年来,受诸多因素的影响,部分企业的会计普遍存在职业道德问题,严重影响了企业的健康发展。为此,本文在研究中,首先对会计职业道德的危害加以分析;其次,探讨了会计职业道德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具体原因;自后,重点研究会计职业道德改善的措施。 关键词:会计;职业道德;综合能力 自对外开放深入实施后,各中小企业如雨后春笋般不断增多,在一定程度上完善了我国市场经济环境。通过对企业发展的分析,能够明确会计是企业生产经营中十分重要的人才,通过对企业各部门对财务总结,报表分析等,对企业的未来持续发展,具有重要影响。现阶段,不少企业在生产经营中,缺乏对会计人员的关注和重视,导致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素质相对较低,严重影响企业的健康发展。为此,本文通过对会计职业道德危害、问题、原因及对策的探究,为日后促进企业会计道德的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具有一定的现实研究价值和意义。 一、会计职业道德问题的危害分析 1.干预国家经济政策 在当前社会发展进程中,会计职业道德对企业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影响。会计职业道德问题的存在,对国家经济政策的发展,具有一定的干预性。通过对会计的深入分析,能够明确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会计在企业生产经营中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反映企业经营现状和生产能力。根据企业的实际生产情况而形成的财务报表等相关数据,对国家财政部门实施宏观调控,具有重要的依据性作用。而会计人员在企业发展中,存在相应的职业道德问题,对企业财务相关数据实施违规操作,将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企业财务报表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从而影响国家经济政策的科学性。 2.影响市场经济秩序 会计职业道德问题的存在,不仅干预了国家经济政策,同时也影响了市场经济秩序。在以往社会发展进程中,我国采用的是计划经济体制。在经济不断发展的新环境下,逐渐由计划经济体制转为市场经济体制。通过对市场经济体制的分析,明确在此体制发展形势下,信用是其发展的重要影响因素。而近年来,不少企业在生产经营中,普遍存在做假账、偷税漏税等问题,尤其是贪污现象较为严重。上述会计职业道德问题的存在,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企业在生产经营中,忽视了会计的重要作用,由此影响到市场经济秩序的稳定。 二、会计职业道德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1.监守自盗 在市场经济环境下,会计职业道德建设问题相对普遍。部分企业的会计人员在从业过程中,通常存在监守自盗的现象。主要表现为,企业的会计人员在对企业财务报表进行数据收集时,享乐主义和拜金主义膨胀,过度关注金钱利益,在一定程度丧失了基本的会计法治观念。在金钱利益的熏陶下,会计从业的职业道德丧失,存在财务数据故意伪造、隐匿或是损坏等现象,尤其是部分企业会计从业人员,在工作中利用职能的便利,挪用公款,最终造成企业和国家的经济损失。由此能够看出,目前会计职业道德建设中存在监守自盗的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企业会计职业道德的建设水平。 2.弄虚作假 在会计职业道德建设过程中,企业会计从业人员不仅存在监守自盗的现象,同时也存在弄虚作假的现象。在当前社会发展进程中,弄虚作假遇监守自盗的原因基本相同,主要是由于企业会计从业人员缺乏职业道德素养,对职业道德的认识能力不足。弄虚作假主要体现在,部分企业的会计人员在审计业务开展中,缺乏对审计业务的独立客观评价,忽视了职业道德准则在此项工作中的重要性,同时不科学、不合理的审计报告,与财务会计作假行为基本相同。此外,部分企业的会计从业人员存在故意编造数据现象,发现错误财务数据并不指明的现象,根据错误数据做出虚假报告的现象等。上述弄虚作假现象的存在,极大程度上限制了企业会计职业道德的发展。 三、会计职业道德问题的原因探讨 1.缺乏完善的会计法律法规 通过对会计职业道德问题的分析,明确当前社会发展进程中,会计法律法规相对缺乏。根据对会计法律环境的掌握,了解到与会计相关的法律法规主要为《会计法》、《总会计师条例》等。现阶段以会计为主的法律法规相对较少,其法制环境相对较差。同时,虽然当前有部分法律以会计为主,但是其所出台的法律之间缺乏协调性,部分法律中并未对会计行为和责任进行明确的规定,导致会计职业道德问题发生后,存在相互推诿责任的现象。此外,会计法律法规中也并未针对会计行为,制定出相应的惩处方案,惩处执行力度不足。由此可见,会计法律法规的缺乏,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会计职业道德问题,限制了企业的全面快速发展。 2.会计人员的综合能力不足 在企业会计职业道德发展进程中,会计人员的综合能力,对于其职业道德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影响。会计人员的综合能力不足主要体现为三方面。其一,会计人员的学历水平相对较低。部分企业的会计从业人员为非专业毕业生,对财务相关内容和工作的了解程度较低,无法单独完成相应的财务工作。其二,会计人员的法律意识相对淡薄。受学历和见识的影响,部分会计从业人员拜金主义较为明显,缺乏对会计行为的法律关注。其三,会计从业人员缺乏系统的培训。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并未针对会计从业人员的实际情况和工作水准,对其实施系统正规的培训,导致会计从业人员的专业性不足,缺乏对工作的具体认识,由此限制了企业会计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 四、会计职业道德问题的改善措施研究 1.建立完善的会计法律法规 根据当前企业会计职业道德问题产生的法律原因,应建立完善的会计法律法规。一方面,完善会计法律法规。国家相关部门应根据当前企业会计的发展现状,以及现有的会计相关法律条款,制定与会计工作相符合的会计条款。包括《会计电算化管理办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等,从不同程度上完善我国会计职业道德的法律法规。另一方面,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中的条款内容。对现有和新出台的会计法律法规内容加以分析,明确其内容的完善性。政府相关部门应充分加强对会计职业道德现有法律的分析,探讨相关法律中关于会计职业道德内容的规定。在了解相应问题的基础上,针对会计行为和责任等相关问题,明确具体的职能和责任,将责任分配到个人,从而避免出现会计行为推诿责任的现象。此外,要针对会计法律法规,制定出与之相适应的惩处机制,以此提高会计职业道德行为的惩处力度。 2.加强会计人员的综合培养 针对当前企业会计从业人员综合素质的现状,应从不同方面实现对会计人员的综合培养。第一,应充分加强对企业会计人员学历水平的关注。企业管理者要加强对会计从业人员聘用的重视,在聘用时,应坚持择优录取的原则,关注会计从业人员应聘者的学历、经验等。通过笔试、面试和实际考察的方式,实现对会计从业人员的了解。其二,应充分提高会计人员的法律意识。通过条幅、公告说是群公示的方式,向企业会计从业人员讲会计职业道德法律意识,提高企业会计从业人员对职业道德的关注。第三,应充分加强对在岗会计从业人员的培训。针对会计从业人员的实际情况和工作水准,对其实施系统的培训,从根本上提升会计从业人员的专业性,明确会计具体工作,由此提高企业会计职业道德水平。 五、结语 目前,我国经济文化发展日益呈现全球化的趋势。在此新的发展环境下,会计人员逐渐成为企业全面发展的重要影响因素。从某种角度而言,会计人员的专业能力和职业道德,对于企业财务报表和资金数据等,具有重要的意义。针对当前部分企业会计人员职业道德问题,本文在研究中主要从监守自盗和弄虚作假方面,展开对会计职业道德问题的分析。同时从会计法律法规和人员综合能力方面,展开对会计职业道德问题的原因分析,并从上述指标角度出发,重点研究解决会计职业道德问题的措施。期望通过本文关于会计职业道德相关内容的研究,为日后提升企业会计职业道德水平,提供宝贵的建议。 作者:许乐鑫 单位:武汉大学财务部 会计职业道德论文范文:会计信息化的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研究 摘要:科学技术的发展推动了会计电算化的出现,而会计信息化是以会计电算化为基础发展起来的。众所周知,电子记账的模式逐渐取代了手工记账,会计工作的应用环境由此发生很大变化,这种变化必然对会计信息化人才提出更高的要求,由此对于会计职业道德的约束要求也会更加严格。本文主要以专家学者的研究成果为基础,广泛收集国内外有关文献,综合各方面案例,对会计信息化环境与会计职业道德的内涵、国内外现状差异、相比传统会计环境对职业道德的约束差异、应用现状及存在的问题、解决的方案、未来发展趋势等相关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并得出一些体会及结论。 关键词:会计信息化;会计职业道德;传统会计 一、引言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时代的进步,信息技术的应用在各行各业中日渐广泛。从会计行业来说,会计信息化逐渐取代传统会计,记账方式及信息共享的手段也有了很大的改变。这样的改变对于会计人员来说是一次重要的挑战,由此他们的职业道德水平也面临着重大的考验。 二、会计信息化和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的基本含义 1.会计信息化会计信息化是基于计算机技术和具体的会计理论发展的,它所利用的计算机技术自动计算数据功能、自动汇总数据功能、自动存储数据功能等都是会计信息化的基础,或者可以说它们就是会计信息化的前身。此外,会计信息化还利用了网络技术扩大其内涵,使其不仅局限于简单的数据处理。网络技术特有的共享性以及它所连带的一系列特殊性能带动了企业财务信息固有的孤立和滞后,积极的将企业中的业务、资金、信息等方面的信息融为一体。电算化属于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必要学科,笼统来说,会计电算化是在原本的手工记账模式中发展起来的,主要用计算机技术将会计信息输入电脑,从而由此实现了会计工作的快速与便捷。而会计信息化作为一种全新的概念,可以说是以会计电算化为基础的发展,它像一张网,将会计电算化的信息所存在的不及时、静态、孤立等缺点加以弥补,由此形成了一个完备的会计环境。总的来说,会计信息化是一种全新科学,它将会计理论与网络技术相结合,主要利用先进的网络技术把企业中各方面的财务信息包括各类物流管理信息和人力资源信息等充分收集,并且将这些信息充分加工运用以实现资源共享。从客观的角度来说,会计信息化有益于企业管理,它所符合的主要是管理者的需求。它将企业的各类信息整合加工,然后按照管理者的需求实时提供全方位的信息。因此,会计信息化在传统会计核算职能的基础上实现了质的飞跃,它将会计原有的控制和决策加以强化。当然,随着科技的进步,会计信息化的出现符合历史的发展,也具有其必然性。2.会计职业道德会计职业道德作为一种职业道德而言,主要是在会计的工作中逐步形成的,用以衡量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等活动所产生的行为规范与准则。它是会计人员在进行会计活动时从会计人员的职业认知角度产生并遵循的职业行为准则和规范,这不仅是会计人员在会计活动中的行为底线,也是他们的会计行为对社会所承担道德责任以及所要尽的道德义务。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规范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中被具体要求。所有的会计人员在从事会计工作时都应该保持着爱岗敬业的工作态度,热爱这份工作,并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基础上好好学习、努力钻研,完善自己的各方面会计业务知识,让自己的技能符合岗位要求。另外,会计人员需要在熟知会计知识的同时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一方面要严于律己,约束自己的会计行为,使其所提供的会计信息被限定在法律规范之内,另一方面要“严以待人”,即在约束自己的同时也要严格监督他人,广泛宣传相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会计制度等。由于会计人员接触到的是公司的财务信息,这样的工作职能相当敏感,这就需要会计人员在进行会计活动时保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工作态度,并且要义务的保守本单位的商业秘密,不能向法律规定的其他人透露相关的会计信息。会计人员在进入一个单位工作时应当熟悉该单位的内部运作以及生产经营状况等,积极运用自身的知识为单位提供有益于内部管理和经济效益的服务。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相对来说是一项比较复杂的工程。加强与改善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的组织与领导,并且将相关的政策加以贯彻和实施在会计职业道德建设中起到关键作用。对会计职业道德建设起到重大作用的机构与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的重要性,由此采取相应措施以确保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的各项任务和要求都能够落到实处。 三、会计职业道德建设发展的国内外差异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美国和英国的市场经济相比其他国家来说比较领先,所以他们在会计准则的制定和会计职业道德规范上有着独特的见解。会计职业道德规范在世界范围内的其他国家和地区虽然都不尽相同,但是都表现出了以英美为基础的延伸与发展。其中,美国对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研究开始较早,他的会计职业道德体系主要有政府加以干涉与监管,而当地的注册会计师只负责相关资格的认定或者标准的制定等。美国将会计师划分为不同领域并且针对领域划分职业道德规范,由此可以看出美国的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相当的全面。在这样的划分下形成了包括注册会计师、管理会计师、财务经理、内部审计师甚至会计教师在内的会计职业道德规范体系。美国的会计教育变革委员会指出,会计人员在熟知职业道德规范的前提下进行正确的价值判断,保持客观正直的工作态度,积极关注公众利益。美国的会计人员所体现出来的会计职业道德标准都相当高。美国管理会计师协会于1983年的《管理会计师道德行为准则》提出管理会计师应该同时具有工作能力、保密、正直和客观的职业道德。甚至要求管理会计师在于企业管理当局发生道德冲突时,他们有必要辞职以维护其职业道德。美国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管理都归结于美国的那套完整的会计职业道德规范体系和相对规范的外部环境。而英国的会计职业道德体系中可以看出当地的注册会计师的自律度非常高,主要靠各大会计职业团体来制定,很少由政府干涉。英国的各大审计委员会和会计职业团体都有其各自的职业道德准则,而准则内容与国际会计师联合会相同。英国在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建设中比较注重真实公允、客观公正、职业能力和保密性等方面。同样的,英国管理会计师协会也有着和美国相类似的职业道德要求。英国会计人员的底线是真实和公允,随着欧盟第四号指令的出台,这两项原则亦被成员国纳入各国法律,由此各成员国的会计人员也受这两项准则的约束。在我国,经济的发展对于会计职业道德规范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以中国香港会计师公会为例,我国香港会计师公会的《职业道德指南》主要针对会员所负的责任,提出正直、客观等职业行为。同时还对部分具体的会计行为做出详细阐述,当然,最具体的还算是最后一部分的指南,对会计人员的会计行为起到了引导的作用。但是仍然避免不了存在道德观念淡薄、道德体系不规范、以及行业环境混乱等问题。 四、会计信息化环境与传统会计环境对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的约束差异 现代的会计模式基本都是由传统会计发展而来的。传统会计主要依靠手工会计利用纸张、笔墨、算盘等进行手工的计算、整理、核对、分类、登记、制表等会计工作。因此,在这些繁复并且机械的会计步骤中,对于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要求相比会计信息化环境下会有一定的差异:1.知识储备需求差异会计信息化主要是利用先进的计算机网络技术处理日常的会计业务,无论从哪方面来看都在传统会计的基础上加以扩充。传统的会计只需要掌握基本的手工记账方法,而会计信息化需要会计人员多方面掌握计算机技术,从基础知识的角度来说,会计人员的知识储备要求有了某种程度的提高。2.信息泄露难易程度差异从信息共享的角度来说,会计信息化不仅仅局限于传统会计的基本理论与方法,它将传统会计的各项会计信息都进行了信息化的处理,也就是说企业的整个生产经营活动的各方面信息都会被输入进会计信息化系统中,由此而直接生成会计信息。但是会计信息化是依靠网络技术实现信息共享的,这样的信息就不是封闭的,如果某个部门需要抽调数据,在取得授权以后,这些信息就可以通过网络从系统中被直接抽调。传统会计对于会计职业道德的要求主要侧重于会计人员的义务保守秘密,而由于会计信息化环境下的信息共享力度,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的难度更大。会计信息化环境下的会计职业道德建设需要采取更强力的措施来防止重要的财务信息泄露。3.数据输入繁琐程度差异传统会计的工作方式主要是在手工记账汇总数据以后才能得到最后的会计数据,这对会计人员的会计职业道德要求比较高。一方面手工记账的工作量比较大,另一方面这样纯手工的记账统计方式更容易出现错误或者失误,每一个小错误都会导致最终数据的差异。所以,会计信息化环境中,计算机技术的加入有效的减少了会计人员的工作量,另外,各类科目名称的自动选择以及最终数据的自动统计汇总都有利于避免差异的产生。从这方面来说,会计信息化环境下的会计职业道德建设显得更加便捷、利索。4.信息披露即时性差异会计信息化系统是一个共享信息的智能系统,它会把会计信息及时披露给利益相关者。传统会计的手工核算由于会计人员工作量很大,所以会计信息的提供基本会依靠每年的会计报表,这样的会计信息基本都是事后披露,利益相关者们很难根据这样的过期信息进行有效的会计监督。因此,通过这样的渠道进行会计职业道德的监督不能起到应有的作用。会计信息化环境下,会计信息的及时披露让利益相关者能及时根据会计信息进行有利的预测和估计,同时也可以实现对会计人员的监督,会计职业道德建设可以由此得到很大的提升。 五、会计信息化环境下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的应用现状以及存在的不足 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促进了会计信息化环境的形成,与传统会计相比,会计信息化环境下的会计职业道德建设在中国政府的重视下,通过会计制度建设以及执业人员培训等,在原有的会计职业道德标准的基础上更加严格要求,使其能够良好的贴合会计信息化的新环境。因此,不管是传统会计还是会计信息化环境下会计职业道德建设都要求会计审计人员做到“诚信为本,操守为重,坚持准则,不做假账。”同时也要严格遵守客观、独立、公正的原则,做到不屈从、不迎合。会计信息化环境作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的新背景,对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提出了一系列要求。然而我国目前的会计职业道德缺失现象仍然较为严重和普遍,其具体表现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爱岗敬业意识缺乏会计信息化环境为会计工作提供了开放的网络环境,然而部分会计人员缺少爱岗敬业的意识。在信息化环境下,会计信息实现了一定程度的共享。为此,会计信息的传递与传统会计相比将途经从纸张转移到了计算机,而会计信息共享也是公司生产业务的信息共享,会计不再是传统会计时期的记账工具。然而部分会计人员对会计工作的认识仍然处于一个很不成熟的状态,没有随着信息化的发展而得到相应的提升。他们没有根据计算机技术的发展,顺应时代潮流,积极进行专业知识的更新以及与目前职位相匹配的其他能力的提升。他们没有认识到在会计信息化的条件下,他们的服务对象早已经从单位或者公司转向了更为广阔的利益相关者。2.职业底线难以防守信息技术在不断发展,但是依然有很多会计人员违背准则,在面对经济利益的时候守不住底线。从传统会计到会计信息化,一直会有不少会计人员在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甚至是国家利益相冲突的时候,不能坚持准则。在面对教唆、威胁、甚至是金钱诱惑的时候,部分会计人员会忘记职业道德规范和相关的法律法规,对财务报表、会计凭证等等加以粉饰,弄虚作假。很多人为此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在信息化环境下,大部分的会计工作需要在计算机软件上完成,这样的会计信息化系统相比之前的传统环境很容易导致信息的泄露,部分会计人员在这样的情况下做不到保护好会计软件的职责以及保守秘密的义务。3.专业技能有待提高信息化环境对会计人员的专业技能有更高的要求,然而部分会计人员仍然保持着在传统环境下的会计技能与追求。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会计人员也应当与时俱进的积极提高自身的专业技能,使其适应时代潮流。在信息化环境下,很多会计人员没有创新与学习意识,缺乏自我学习的内在动力,不能够及时更新自身的知识储备,也不知道要去学习与新时展相适应的计算机技术。这样会导致很多会计工作不能够很好的进行,也达不到预期中及时向利益相关者提供会计信息的任务。4.监督机制仍不健全由于信息化环境是相对于传统环境发展起来的,与之相匹配的监督机制还不是非常健全。之前提到了会计信息化实现了会计信息的共享,为此会计信息在其他部门得到申请认可以后就可以被随意提取,同时会计信息也可以通过会计信息化系统及时披露给利益相关者。这虽然从该某种程度上来说实现了利益相关者以及各部门对于会计工作的监督,但是相关过程中的信息流通却不能得到监督,很容易产生秘密泄露。 六、加强会计信息化环境下会计职业道德建设需要采用的方法或措施 1.积极宣传爱岗敬业的意识,加强对会计人员的职业教育加强会计人员的在职教育以及后续教育,积极宣传爱岗敬业。在信息化环境下,对于会计人员的专业要求不能仅仅局限在传统环境下的会计知识技能,而应该督促他们学习新的更能适应会计信息化环境的新知识,一方面提高专业技能,另一方面加强计算机技术等辅助技能的培训。2.进一步完善会计职业道德规范体系,使其适应信息化环境传统环境中的会计职业道德规范在约束会计人员道德、防止他们在会计工作中出现不符合职业道德规范的行为提出了有效的措施。总体来说,会计人员不仅需要组织会计工作,也需要在组织过程中执行相应的会计制度。会计信息化环境要求会计人员认真守法,在必要的过程中严肃执法,在其本职的会计工作中不因个人利益而徇私枉法、弄虚作假,积极做到清正廉洁、诚实守信。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和法律法规应当成为会计人员进行会计工作的宗旨和灵魂,一切从会计职业道德出发,确保所提供的会计信息符合法律要求,并且能及时满足利益相关者的需求,为管理者提供准确、真实、完整的决策依据。会计人员在会计信息化环境中必须符合会计真实客观的要求。会计确认必须以实际经济活动为依据。会计信息的记录对象必须是真实的生产经营活动。最终所得出的会计数据应当如实反映会计对象的生产经营状况,确保会计信息真实可靠、没有弄虚作假,对于不符合实际的会计数据要坚决加以纠正。另外,会计人员还需要做到诚实守信,除了出于相关法律要求、职业责任等方面的需求之外,不能以个人为单位未达到某种利益需要向其他人泄露该会计对象的会计信息。3.完善会计法律监督机制,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加强监督机制需要运用企业内部监督以及社会监督。企业内部监督应该通过对确认、核算、分析、记账、报告等会计程序的审查对会计人员进行监督,看其是否符合国家的财经法规以及企业的财务管理制度相关要求,以便真实反映企业的经济活动。社会监督也可以从各大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机构入手,从某种程度来说,他们也是熟知会计知识的专业人士,他们对于企业或单位的会计人员以及会计业务的监督更能督促其符合相关的会计职业道德规范,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对于我国会计人员专业水平的提高有很大的推动作用。其次在加强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建设上,还需要建立健全企业对会计人员违背职业道德建设的惩罚机制。对于违反纪律的会计人员应当严加惩罚,而对于遵纪守法、表现突出的会计人员要适当给予奖励。4.优化社会环境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不仅受其工作领域的影响,由于每个社会人都生活在社会的大环境中,会计人员的会计职业道德避免不了会被社会所存在的形形色色的不良因素所干扰。即使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相当的标准,在经历社会这个大染缸以后,都免不了会受其影响。目前的社会环境中,虽然有很多三观端正的模范,但是依然会存在道德意识薄弱、个人利益第一的不良风气。创造美好和谐的环境不是光靠会计职业界的努力就能做到的,而是依托于社会各方面的变革与协调,尤其是应与法律及各行业的职业道德同步,才能建设好会计职业道德。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的各项要求放在社会环境中来说就是向社会提出了提高道德觉悟和修养的要求。当下,各行各业都在强调要提高职业道德,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这对会计行业的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十分有利。当然,会计人员也不应该将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的条件和要求全部加诸于外界的社会环境上,而是应当从自身出发,有出淤泥而不染的觉悟。只有这样才能在自身修养提高的同时,借助外部环境优异的东风,推动会计行业的发展,由此赢得人们对于会计行业的信赖。 七、会计信息化环境下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的未来发展要求以及相关注意事项 会计信息化环境要求会计人员在进行会计工作时严肃认真,尽职尽责。虽然“八审八看”是传统环境下对会计人员审核凭证的时候的要求,在会计信息化环境下这些要求由于客观原因发生了不可避免的改变,会计人员仍然需要按照当前的会计信息化系统工作流程一丝不苟的工作。在做好自己本职工作的同时,要时刻认识到自身的服务对象相比以前更加开放,增加了很多的利益相关者。因此,会计人员要树立服务意识,及时为需要会计信息的利益相关者提供他们所需要的会计信息和服务。另外,会计人员需要利用会计信息化背景下的先进手段,不仅仅局限于为利益相关者提供信息与服务,更要提供精准的信息和更加优质的服务。在做好自己分内工作的同时,也要积极参与到管理决策中来,结合自身的专业知识为管理者提供科学的决策方案。会计人员在进行会计工作时,需要熟悉服务对象的生产经营活动,以确保所提供的决策方案更加针对实际并且达到预期效果。会计人员提出的管理决策都是建立在充分掌握了服务对象的生产经营状况以及市场资源状况等信息的基础上的。从另一个角度来说,会计人员需要努力钻研业务,熟悉财经法规和法律法规,同时加强自身的业务能力培训,只有在自身能力达标的情况下,充分运用信息技术分析企业的运营管理,这样的情况下所提出的管理决策才是真正有效的。从会计人员的个人角度来说,他们需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会计职业道德建设应当从会计人员个人出发,他们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都应该与时俱进,在端正的同时加以升华。在我国目前的大环境中,会计人员要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学习,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做到公私分明,不贪不占。会计信息化环境为会计人员提供了更加频繁的犯错机会,而共享的会计信息让会计人员的作案手段更加隐蔽,社会的发展让金钱更加具有其价值,在这样的条件下,会计人员的严于律己就显得尤为重要。由于有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会计人员需要遵纪守法,依法办事,不断学习会计信息化环境下的法律法规的新内容,并且正确使用法律赋予的职业权利。同时在必要的时候履行会计人员的义务。在处理会计业务时做到实事求是,提出客观公正的职业判断。信息化环境要求会计人员在提高自身业务能力的同时,充分了解与会计相关的法律法规,积极了解会计对象的生产经营状况,从客观的角度出发实事求是的工作。由于会计信息化实现了会计信息的共享,众多的经济利益也会牵涉其中,会计人员需要时刻保持独立性,坚持自己客观的立场,在不弄虚作假的同时也要及时有效的提供客观公正的会计信息。 作者:吉欣悦 单位:英国南安普顿大学商学院会计金融系 会计职业道德论文范文:事业单位会计职业道德建设探析 摘要: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会计在各行各业都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在我国的行政事业单位,尤其要注重对会计的职业道德建设,因为它关乎到了整个单位的机密问题。本文主要介绍了会计职业道德的概念和原则要求,并进一步分析了行政事业单位会计道德建设的优化策略。 关键词:会计;行政;事业单位;职业道德;优化策略 一、会计职业道德的概念和原则要求 会计人员作为企业当中不可缺少的一份子,不仅要有较强的专业素养,还需要拥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水平,拥有责任感,这对于提升会计信息的质量大有裨益。会计职业道德的原则主要包括了:爱岗敬业,要会计人员能够热爱本职工作,努力钻研业务,可以适应工作需求;熟悉有关的法律法规,了解国家的规章制度,并且结合会计工作进行广泛地宣传;依法办事,会计根据会计法律和规章制度,确保工作的真是和完整性;公正客观,会计人员在办理有关业务时,应当病症实事求是的态度;搞好服务工作,会计人员需要熟悉本单位的生产经营以及业务管理的有关情况。最重要的一点,即会计人员应保守本单位的商业秘密,不得私自地向外界透露本单位的信息。 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的策略 (一)严格落实审计监督工作 事业单位的职能、性质都决定了事业单位在成本核算上不需要花费太大的经历,但是任何时候,任何一个行业都需要讲究效率。当下,一些事业单位已经有了企业的性质,但是和企业的运行方式相比,还存在着诸多的不足。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可以分为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的经营活动。财务监督工作的目的在于有效地遏制一些违反会计职业道德的法律行为,及时地发现职业活动当中存在的各项问题和偏差,督促财务人员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一方面,行政事业单位要严格落实内部控制制度,不能以情分的大小来管理他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可以有效地堵塞财务管理当中的各项漏洞进一步提升财务管理工作的效率。真正地形成以制度约束人,让工作人员可以相互监督,维持正常的工作秩序。鼓励财务人员自觉遵守纪律,规范自身的行为,避免走形式主义的道路。审计监督的工作作用就是要发现会计在经济管理活动当中存在的问题,对其进行有力的批评与教育,并产生一定的震慑作用。在对行业的管理上,采用双重组合的方式,可以更好地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求,进一步提升本单位的经济管理效率,为今后的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强化会计工作人员的道德意识 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工作人员要加强自身的思想政治学习工作,坚持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与世界观,培养自身健康的职业情感和社会责任感,将职业道德建设摆在第一位。自觉约束自己的行为,从事自己的工作,就要热爱自己的工作,不断提升自身的服务意识。除此之外,行政单位的会计人员也需要进一步强化自身的学习技能,提升自身的理论水平、业务技能,更新自身的工作结构与方法,提升工作的积极性。事业单位的财务分析和每个在事业单位工作的人都密切相关,实现对财务人员的定期培训,确保工作人员可以熟练地掌握自身的本质工作,严格按照相关的方式方法操作。最重要的一点,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人员要进一步强化自身的保密意识,坚决杜绝因一己之私而泄露企业的财务秘密,坚持良好的原则,从而真正地走向合格的服务型工作人员。让群众满意,让领导放心,做好自身的工作职责。 (三)建立会计职业道德评价机制 在《会计法》中存在着明确的规定,工作人员要认真执行会计法、恪尽职守、拥有正确的原则,对于一些精神可嘉的会计人员要做出物质上的奖励。行政事业单位也应该积极地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建立切实可行的评价机制。一方面要对自觉遵守职业道德的会计基于物质或者精神上的奖励,鼓励他们在不断学习中提升自身的道德素养,另一方面,要让职业道德和会计评优工作相融合,产生良好的激励效应,使得财务会计人员在追求成绩和职称的同时,也会关注自身的职业道德形象,改进自身的工作作风,提升服务的水平。除此之外,行政事业单位还要进一步完善自身的人事考核制度,真正地做到依法办事。财务管理部门要实现对项目成本、收入等问题的进一步管理。财务管理人员要严格执行权责制度,结合具体的项目工作量确定工作成本,根据实际的收入管理区分析,确保工程项目在财务方面科学、合理、准确。不仅如此,财务部门也要做好精细化核算,实现对项目工作人员的精细化考核,根据按劳分配的原则,将工作人员的收入与其绩效挂钩。 三、结语 总的来说,会计可以有效地提升企业的管理效率和水平,进而为其企业获得更强的市场竞争力。但是,当下的会计行业存在的失真问题已经成为了一个普遍的现象,为了进一步稳定我国的经济发展,加强会计行业的职业道德建设刻不容缓,我国政府将会计行业存在的问题已经提到了一个空前的高度,这无疑对于我国的经济发展有着重要意义,但是真正地实现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的达标,还需要采取一些有效的、必要的措施。 会计职业道德论文范文: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的必要性分析 摘要: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科技的不断进步,作为政府宏观决策的依据,越来越多的投资者、决策者开始重视会计信息。而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水准高低会对会计信息的质量的好坏产生直接的影响,因此,如果要想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必须加强会计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建设。 关键词:会计职业道德;会计信息质量;主要措施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随之而来的是人们欲望的膨胀和职业犯罪率的上升,因此,人们越来越关注职业道德问题。作为会计信息的提供者,会计从业人员如果具有良好的职业的道德,不但有利于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而且有利于贯彻执行我国的财经法规制度和维护我国的经济秩序。因此,会计从业人员必须增强自己的职业道德,通过良好的职业品质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一、会计职业道德的基本内涵 会计职业道德的基本内涵可以从广义和狭义两方面来理解。从广义上来理解,会计职业道德是指会计从业人员在其职业活动内必须遵循的一种行为准则和规范,它不但体现了会计的职业特征,还能够调整会计的职业关系。它包括了会计职业与会计从业人员、其他职业以及会计从业人员和所服务的对象之间的关系;从狭义上来理解,会计职业道德仅仅指会计从业人员个人在其职业活动中所要遵守的职业行为准则和规范。会计职业道德不仅是会计法律制度的重要补充形式,还是会计行为规范的基础,与此同时,会计职业道德还可以充分保证会计目标的实现以及帮助会计从业者素质的提高。 二、增强会计职业道德的建设必要性 第一,提高会计工作质量要求增强会计职业道德的建设。作为政府宏观调控、企业经营决策的重要依据,会计信息的真实与准确与否,关系着能否提高会计工作的质量以及会计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作为会计从业者,如果要成为德才兼具的管理者与理财着,必须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第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增强会计职业道德的建设。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建立强有力的宏观调控体系是建立社会主义经济市场体制的两大核心任务。会计管理和会计信息则恰恰是这两大任务所必需的。但是,由于受到某些会计从业人员职业道德素质低下的影响,在实际的会计工作中,会导致会计信息严重失真以及在许多领域与环节出现造假的问题。第三,树立会计行业良好社会形象要求增强会计职业道德的建设。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会计从业人员也在不断面临着外界的各种利益诱惑,加上受到社会上一些不良吸气的影响,在部分会计从业人员中,出现了贪污、奢侈浪费、弄虚造假等不良现象,对会计良好形象产生了严重的影响。会计行业如果要想让社会改变对其看法,会计从业人员唯有加强自身修养,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从而建立一个良好、和谐的工作环境。因此,如果要想会计信息质量得到切实提高,亟需增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 三、增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的主要措施 首先,加强会计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提高其自身素质。会计作为一种核算和监督经济活动的管理活动,其主要单位是货币,在核算和监督时需要采用专门的方法。会计人员作为这种管理活动的管理者,需要切实提高自己的职业道德素质。通过专业教育使会计从业人员的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得到培养。及时更新知识、增强理论联系实践的能力可以通过继续教育来完成,而让会计从业人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则可以通过社会教育来完成。目前,会计从业人员每年必须对自己的专业技能进行再学习,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让其业务素质得到提高,但仅仅依靠这种方式还是远远不够的,必须让会计从业人员走出去,通过参观学习、经验交流会等多种形式来开拓其视野,自觉加强职业道德的素养,提高自身的素质,从而认识到会计职业道德在会计信息中的重要作用。其次,建立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会计行业的监管。对会计行业的规范,除了运用道德约束之外,还需要法律对其进行强有力的监管。如果要想把全部道德规范全部法律化是完全不可能的,原因在于把道德规范全部法律化之后所需的执法成本是任何国家财力都无法承担起的。然而,随着我国经济实力的不断增强,科技的不断进步,那些基本和重要的道德规范需要国家尽可能地将其法律化,从而使会计职业道德法律法国体系得到完善。与此同时,国家还需要加强对会计行业的监管,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提高其违法成本。要严厉惩处那些不遵循行业规则、失信的企业或个人,对于那些会计造假的上市公司要让其马上退市,并且取缔参与造假的中介结构,对涉及造假的相关会计人员的资格证书予以吊销,禁止其再从事相关的职业等。除此之外,还可以建立相关的民事赔偿制度,为了维护会计信息使用者的合法利益,使用者可以根据相关规定,对因相关人员造假对其造成的损失提起诉讼,要求得到合理的赔偿。再次,完善监督机制,营造良好的会计职业道德氛围。由于我国目前的会计职业道德准则内容还不够全面,可操作性还有待加强,因此,完善会计从业人员职业道德监督机制十分有必要。如果要想提高会计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必须加大监督和检查的力度。通过检查,对于那些违反会计职业道德的会计人员要予以严惩,除了取消其从业资质之外,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而对于那些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的从业人员,各级会计管理部门要对进行奖励。以反面案例为借鉴,以正面典型为标杆,加强对会计从业人员的教育,营造一种会计职业道德评价的良好氛围。最后,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内部控制系统是一种自我控制、自我约束的重要手段,它是对各级会计管理部门所制定的措施、方法进行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通过内部控制体系,与会计业务相关的各个环节如会计记录、授权批准等可以通过互相联系和互相制约来自动防止错误、查找错误和纠正错误,进而实现遏制造假的目的。作为会计工作与会计从业人员生产出来的“产品”,会计信息质量的好坏与会计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业务素质能力息息相关。因而,只有不断增强会计从业人员的道德素质的建设,才能充分保证会计信息的质量。 作者:王秀芹 单位:内蒙古大兴安岭林业学校 会计职业道德论文范文:会计职业道德建设反思 摘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获得了极大发展,同时,会计人才缺口越来越大。纵观我国会计人员素质,其职业道德水平并不能完全满足现代社会发展的需要,要想促进会计行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更好地为企业服务,就必须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本文对当前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的意义做了分析,并对会计职业道德建设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建议,以期切实提升我国会计人员水平,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 关键词:会计;职业道德建设;意义;建议 一、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的意义 (一)是对现代会计法律制度的补充 对会计这一职业而言,法律制度是对从业人员行为的约束,属于最低要求,而会计职业道德是对会计人员高层次的要求,是对会计法律法规的补充,而且其具有法律法规无法达到的作用。例如,会计人员如果在工作中出现违法行为,则属于会计法律制度约束的层面,会计人员在工作中的态度、专业水平的提升等法律法规无权干涉,属于职业道德建设的层面。如果会计人员在工作中缺乏爱岗敬业精神、服务意识以及专业素养,那么会计信息的真实性与完整性便得不到保障。因此,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对于加强会计人员素质、提升其专业水平等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是对会计法律制度的良好补充。 (二)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规范会计行为 在行为的产生过程中,动机起着决定性作用。这一规律对于会计行为同样适用,会计人员的动机决定了其行为,动机的好坏与行为的优劣有直接影响。在会计职业道德要求下,会计人员必须养成诚实、公正的优良品德,对会计人员具有引导与规范作用,能够促进会计人员形成优秀的职业习惯,并且按照职业道德的要求规范自身行为。现代经济形势下,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不仅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会计人员的工作质量,而且也是现代会计人员素质与水平提升的要求。对于企业发展而言,会计工作对于管理者的决策、判断等提供着重要信息,其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会计人员作为会计信息的制定与提供者,其工作质量高低与其职业道德水平是密不可分的。由此可见,会计职业道德建设不仅能够促进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水平的提升,而且能够帮助其成为德才兼备的优秀工作者,对于其整体素质和水平的提升有着重要作用。 (三)能够促进会计目标的实现 对于会计职业而言,其目标在于为会计信息需求者提供必要的信息,而所提供信息的质量与会计人员的执业行为准则的履行情况是息息相关的。如果会计人员在会计信息的制定与中操作不当,会计信息便会成为无效信息,不但不能实现会计目标,而且也会由于信息无效致使使用者作出错误决定,为企业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因此,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能够对会计人员的行为进行有效约束,从而有利于会计目标的实现。 二、对于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的建议 (一)必须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可以通过以下几方面来实现;第一,对会计人员展开有效的职业道德教育,在教育过程中,引入典型案例增加真实性,使得枯燥抽象的说教转变为形象生动的案例教学,使会计人员能够对职业道德规范有感性的认识,提升教育质量;第二,加快信用档案的建立进程,涵盖企业、单位、中介以及会计人员,对于诚实守法者作出鼓励,对于不信用人员作出惩罚,加强会计人员对职业道德的信仰与遵守;第三,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以及媒体的宣传作用,在社会范围内普及诚信思想,使诚实守信成为人们心中的信仰,营造诚实信用的社会环境。 (二)加强监督力度 对于会计职业道德建设而言,加强监督工作是其中的关键因素。为此,必需成立专业监督部门,实时掌握会计人员的工作状态,保证其工作能够正常开展。对会计人员在财务处理方面的工作要严格审查,以便及时发现处理不当的问题,并对其进行纠正。如果发现会计人员在工作中有不诚信行为,必需严肃处理,防止危害继续发展。让会计人员意识到信息真实性的重要程度,不断提升其工作责任感。 (三)加强会计职业道德体系的规范化建设 尽管当前我国的会计职业道德体系已经初具规模,但是相关的法律建设并不完善。为了满足现代社会发展的需求,保障会计行业能够健康可持续发展,必需对会计职业道德体系进行规范。充分研究会计职业道德和社会发展、个人与集体利益之间的关系,在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的过程中融入我国传统道德因素,使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的内容更加丰富。 (四)不断提升会计职业道德教育的质量 作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的前提与基础,会计职业道德教育能够使会计人员对职业道德建设有更明确的认知,有利于会计职业道德建设工作的开展。在会计职业道德教育中,要包含上岗前、上岗中以及上岗后教育这三个阶段。其中,上岗前教育主要是为即将工作的会计人员宣传有关职业道德建设方面的内容,确保他们能够对职业道德建设有正确的认识,并初步掌握会计工作的基本原理。上岗中教育指的是会计人员必须在工作中严格按照工作规范来约束自身行为,并不断加强自身的职业道德建设。上岗后教育指的是要定期对会计人员展开培训,增强其业务能力,分析总结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确保员工时刻保持端正的思想。此外,为了增强教育的作用,相关管理部门也应该加强对教育机制的管理,推动会计职业道德建设工作的进程。 三、结束语 会计工作对企业发展有着特殊意义,我们必须对会计工作提高重视,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不断提升会计工作的质量,为信息需求者提供真实、可靠的信息。 作者:王子涵 单位:天和城实验中学 会计职业道德论文范文:高职院校会计职业道德教育的探讨 摘要:作为专门培养应用技能型会计专业人才的高职院校,在会计职业道德建设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本文以此为研究背景,在分析高职院校会计职业道德教育未受到应有重视的原因的基础上,提出从五个方面加强高职院校会计职业道德教育的对策。 关键词:高职院校;会计专业;职业道德教育 会计职业道德是指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应遵守的行为规范和道德准则,是在向社会提供财务信息的过程中形成的职业道德规范。会计职业道德是会计工作的灵魂。会计工作人员是否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直接关系到对外提供的会计信息质量的可靠性,对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具有重要影响。作为专门培养应用技能型会计专业人才的高职院校,在会计职业道德建设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然而,在当前高职院校的会计专业教学中,会计职业道德的受重视程度却不容乐观。本文从会计职业道德教育的紧迫性入手,在分析会计职业道德教育未受到应有重视的原因的基础上,探讨如何加强对高职院校会计专业学生的职业道德教育。 一、高职院校会计职业道德教育的紧迫性 教育部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中提到:要高度重视学生的职业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重视培养学生的诚信品质、敬业精神和责任意识、遵纪守法意识,培养出一批高素质的技能型人才。体现了国家层面要求高职院校要重视学生的职业道德教育。但目前高职院校在会计专业的实际教学中,无论在课程设置方面还是在教学内容方面,普遍存在对会计职业道德教育重视不足的问题。经笔者对云南省8所知名度和生源率均比较好的高职院校会计专业进行调查(包括5所公办高职院校和3所民办高职院校):课程设置上仍以会计理论知识和会计操作技能培训作为重点,而会计职业道德在教材内容和日常教学中仍处于次要地位,普遍存在“课本上有多少则讲多少,没有则不讲”的现象。由此可以得出,高职院校加强会计专业学生的职业道德教育势在必行。 二、高职院校会计职业道德教育未受到重视的原因分析 对于高职院校会计职业道德未受到重视的原因,本文认为应当从国家层面、学校层面、教师层面和学生层面四个层面进行分析。 (一)国家层面 1.会计法律法规和准则规范缺少实践体系的支撑,在引导高职院校积极开展会计职业道德教育方面未充分发挥其导向作用。随着相关会计法律法规和准则规范的相继出台和实施,会计职业道德在法律层面得到不断完善,也为高职院校开展会计职业道德教育指明了方向。但由于国家有关部门未制定配套的实践体系支撑,相关的法规和准则规范与高职院校会计职业道德教育并没得到很好的衔接。如近年来各级教育部门组织举办的会计职业技能大赛,在比赛科目的设置上主要以会计业务手工处理和会计业务信息化处理等技能性科目为主,而未设置与会计职业道德相关的比赛科目。这就导致会计法律法规和准则规范在引导高职院校加强会计职业道德教育方面因未得到很好衔接而存在导向力不足的问题。2.考评机制缺乏全面性。目前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会计类证书成为评价会计专业学生业务水平高低的一个重要标准,而这些证书主要侧重于考核学生的专业知识。如注册会计师考试、会计职称考试、会计电算化考试等,考试内容主要以考察会计专业知识为主,对与会计职业道德相关的内容考察比重较低。这就导致学生潜意识中不自觉的将学习重点放在会计专业知识的学习上,而忽视对会计职业道德内容的学习。 (二)学校层面 当前高职院校面临的一个普遍问题就是:生源问题。随着学生数量的下降以及本科院校的扩招,给高职院校的招生带来较大的压力,抢生源成为一个普遍现象。为提高本校生源,各高职院校普遍将“毕业生一次就业率”作为吸引学生的一个重要宣传指标。为提高毕业生的一次就业率,各高职院校片面强调学生职业技能的培养,导致无论在课程设置上还是在教学内容上,均把对学生专业技能的培养作为重点,而忽视了职业道德方面的教育。 (三)教师层面 一方面,从思想理念上,会计专业教师对与会计职业道德相关的内容重视程度不足。在日常教学中,会计专业教师普遍存在“课本上有多少则讲多少,没有则不讲”的现象,教学方法也主要以“灌输式”教学为主,导致学生认为会计职业道德内容太抽象、缺乏实用性;另一方面,我国高职院校存在的一个普遍特点是:“起步晚、发展快”,经历了2007年—2009年招生规模快速扩大的时期,这就导致高职院校中年轻教师占比较大,其中不少是毕业后就进入学校从事教学的。这些会计专业教师理论知识丰富,但实践经验不足,未深刻领会会计职业道德的重要性。 (四)学生层面 会计专业作为一个热门专业,近年来毕业生数量逐年增加,就业压力越来越大,为了能够顺利就业,在校学生普遍将主要精力都放在考证和专业技能学习上;同时社会上的不良风气,如“明星的各种绯闻炒作”,无不在一次次的冲击着人们的道德底线,这些都导致学生从潜意识里轻视会计职业道德教育。 三、加强高职院校会计专业职业道德教育的对策 (一)丰富实践体系,完善评价考核机制 1.国家有关部门应当丰富与会计职业道德教育相关的实践体系,使会计法律法规和准则规范与高职院校会计职业道德教育之间能够得到更好的衔接。如国家教育部门可以在组织举办的会计职业技能大赛中,设置与会计职业道德相关的比赛科目,或者组织举办会计职业道德辩论大赛等多种多样的形式,来增强对高职院校在加强会计职业道德教育方面的导向力。2.国家应建立全面的考评机制。一方面国家可以考虑逐步为会计从业人员建立诚信档案;另一方面,对于会计专业职称证书的授予,国家可以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环节主要考核专业知识,面试环节则主要用来评价申请者的会计职业道德素养,两者均合格后方可授予会计职称证书。从而使会计专业学生意识到会计职业道德教育的重要性。 (二)明确教育目标,转变教育理念 1.根据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的相关要求可看出:高职院校的教育目标不仅是单纯的为社会培养只懂技能的专业性人才,而应是为社会培养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因此高职院校应纠正为提高学校生源,以就业为导向,片面强调学生专业技能培养的错误做法,明确教育目标,转变教育理念,切实担当起自身的社会责任和教育责任。2.高职院校及会计专业教师应转变过时的教育理念,重视会计职业道德教育。在课程体系方面,进一步完善会计专业课程体系,开设与会计职业道德相关的必修课程,系统地讲授会计职业道德相关知识,帮助会计专业学生树立正确的职业道德意识和信念;在专业课教学方面,要求在专业课教学中不能仅仅讲授专业知识,而应将专业知识和职业道德知识有机结合起来;在期末考核方面,进一步提高平时考核成绩的比重(目前占总成绩的比重一般为20%,建议提高到40%~50%),平时考核除了考勤、课堂表现和课外作业等考核以外,还应对学生的思想品德(如:诚信、纪律意识等)进行考核。 (三)营造崇尚诚信的校园风气 高职院校应重视崇尚诚信的校风建设,通过营造崇尚诚信的校园风气,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可以考虑从以下几个方面建立崇尚诚信的校园风气:(1)加强考风建设。学校可以尝试采用“无人监考”的方式,即让学生自己给自己监考,自己即是监考官又是考生,培养学生的自律意识,让学生认识到成绩固然重要,但诚实守信更是做人的根本;(2)学校可以为每一个学生建立个人诚信积分档案,设定最低标准,并与学生的档案及毕业证挂钩;(3)标语宣传,实现潜移默化教育。可以在校园、教室等场所悬挂崇尚诚信的标语;(4)宣誓教育。在会计专业学生入学和毕业时,进行会计职业道德方面的宣誓,增强学生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四)建立会计专业教师的企业实践制度 当前高职院校采取的“校企合作”模式取得了良好实效,大大提高了学生的技能操作水平和岗位适应能力。高职院校可以借鉴这一模式对会计专业教师进行相应培训,以解决当前高职院校会计专业教师尤其是年轻教师缺乏会计工作经验,对会计职业道德理解不够深刻的问题。如通过利用寒暑假的时间,分批派遣会计专业教师到会计师事务所或“校企合作”的企业中进行短期进修。 (五)创新教学方法 会计专业教师在进行会计职业道德方面的教学时应积极采用项目化教学法,一改过去会计职业道德教育古板枯燥的现象。通过教师设定项目案例,学生采取小组讨论、分组辩论的方式,鼓励学生积极发言,提高学生的课堂参与度和学习主动性,从而使学生对会计职业道德有着更深刻的体会,强化学生的职业道德意识。总之,高职院校开展会计专业职业道德教育是十分必要的,但是改变当前的现状也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够完成的。上述对策是笔者在会计教学中的一些感悟,希望能够为高职院校更好地开展会计专业职业道德教育提供有意义的参考。 作者:王敏 单位:云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管理工程系 会计职业道德论文范文:高职教育中会计职业道德教育改革 摘要:近年来会计犯罪现象屡屡出现,并呈现出学历高、年龄低的趋势,原因之一是大部分的高职院校缺乏对学生会计职业道德的培养教育。因此,加强学生在校期间的会计职业道德教育尤为重要。当前高职院校职业道德教学存在一些问题:重视会计实务技能,忽视职业道德教育;授课方法陈旧,教学手段单一;职业道德教育内容空洞,缺乏有效的考核方法。针对上述问题,会计职业道德教育需要转变教学理念,将职业道德教育贯穿专业课程;开创教学新思路,完善教学方法;提高会计职业道德教育的针对性,加强职业道德考评。 关键词:高职院校;会计职业道德;教学改革 近年来,我国高职院校培养出大批的会计专业人才,有许多学生毕业之后,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获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会计犯罪、违规事件也屡屡发生。究其原因,是因为大部分的高职院校缺乏对学生会计职业道德的培养教育。高职院校的学生毕业之后多数进入到中小企业工作,而中小企业作为国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持续稳定的发展至关重要。企业的发展离不开财务正常运作,这就要求财务人员必须具备专业的会计技能和职业操守,为企业提供准确、真实的会计信息,保证企业的财务安全。因此,学生在校期间的会计职业道德教育尤为重要。 一、案例分析 1.案例介绍。案例一:“王某,23岁,会计专业专科毕业后到某市某国债服务部工作,担任柜台出纳兼任金库保管员。任职期间多次从金库偷取出国库券用于炒股,截至案发,王某共贪污国库券94.03万元,折合人民币118.51万元。案发后,当地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王某迫于各种压力投案自首,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案例分析:案例二:“陈某,22岁,利用其担任广州市番禺区某电子厂财务会计,负责该厂员工工资计算和发放的职务之便,每月在工资表格合计栏上,加大几百元至几万元不等的金额。两年期间,陈某加大工资额共计人民币78万元转入账户并占为己有。陈某被判处犯职务侵占罪,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并处没收财产2万元。”案例三:“刘某,29岁,担任某公司出纳职务。陈某喜欢奢侈消费,但收入不高,她便将犯罪的手伸向了公司的财务上。陈某的异常引起了公司怀疑,公司悄悄安排人查账,发现她挪用了公款44万元。江北区检察院指控,其中19万余元,是她用作废的支票存根记账的手段非法侵占,另外20余万元是她直接挪用的。”③ 2.分析总结。从上述三个案例可以看出,犯罪人员特点正是风华正茂的年龄,毕业不久,刚找到工作就走上了犯罪的道路。究其原因,除了自身问题之外,也说明大部分的高校缺乏对学生会计职业道德的培养教育。学生在校学习阶段,仅掌握了会计的专业技能,对法律法规、职业道德没有清楚的认识。以至于刚刚步入社会,经不住外界诱惑,道德防线不堪一击,最终走上犯罪之路。面对当前会计犯罪出现学历高、年龄低的趋势,高职院校对学生会计职业道德教育培养是当务之急。 二、高职院校职业道德教学存在的问题 1.重视会计实务技能,忽视职业道德教育。近年来,虽然高职教育不断地改革创新,但基本都是围绕着应该怎样提高学生的专业技能方面。特别是近年来,不断兴起的会计专业技能大赛,使得高职院校更加坚定走技能教育路线。学校重点传授的是会计记账的方法与电算化操作的技能,鼓励学生参加技能大赛,对大赛成绩也非常重视。与之相比,高职院校对会计职业道德的教育重视程度相差甚远。一名真正合格的会计人才,不仅要求有扎实的专业技能,更重要的是应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将会计职业道德的规范作为标准要求自己。 2.授课方法陈旧,教学手段单一。目前,大部分高职院校在会计专业课程中,与职业道德相关的课程仅有一门———《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简称《财经法规》)。虽然该课程是会计从业资格证的必考科目之一,也是专业必修课,但由于本课程涉及法律条款的内容比较多,教师感觉比较难讲,在授课过程中采用较为陈旧的灌输式教学。由于课堂上讲授的是比较枯燥且理论性很强的法律条文,教学手段单一,缺乏生动的案例,再加上学生没有机会去企业亲身体验,无法真正理解会计职业的意义。这导致学生只是死记硬背法律条文,课程内容枯燥,难以记忆,仅仅为了考试背诵,缺乏学习积极性。 3.职业道德教育内容空洞,缺乏有效的考核方法。高职院校在会计职业道德教育方面,更多的是在讲授空洞的法律条款。对于如何培养学生形成良好的职业道德方面,缺乏有针对性的教学内容。除了在《财经法规》这门课上讲授法律条款,就是教师在专业课上寥寥几句,蜻蜓点水一样地提一下“职业道德”。对于应该如何提高学生的会计职业修养,要怎样让学生树立正确的会计职业操守,如何增强学生的会计职业荣誉感等,很少有人认真思考这类问题。④在考核学生职业道德方面,缺乏行之有效的手段。由于没有完善的考评体系,学校无法将学生在职业道德方面的表现进行量化,这导致会计专业的道德教育流于形式。而学生因为职业道德无需与成绩挂钩,更加认识不到职业道德的重要性,对其不予重视。 三、会计职业道德教学改革方法 1.转变教学理念,将职业道德教育贯穿专业课程。高职教育作为高等教育的重要内容,不仅要侧重职业技术的教育,培养学生的专业技能和工作适应能力,也要注重学生良好职业道德素养的培养。应该将与职业特点要求的道德准则、规范和品质贯穿于整个教学过程中,使学生在专业知识的学习中时刻不忘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这样更有利于学生在日后工作中积极贯彻执行相应的规章制度、法律法规,也更自觉地约束自己的行为,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会计职业道德教育不应该只停留在专业道德教育课程上,应该贯穿整个财会专业知识的讲授过程。例如:在《基础会计》课程教学中,要教育学生热爱本职,坚持原则,要教育学生充分认识会计在经济管理中所处的重要地位,使学生热爱会计职业;在《成本会计》课程的教学中,要教育学生开源节流,讲求效益,保守秘密。在《经济法》和《税法》课程的教学中,要使学生认识到法律法规的严肃性,清楚法律条款,增强法律观念,提高法律意识。 2.开创教学新思路,完善教学方法。改变填鸭式的教学方法,可以在教学中加入案例教学法,通过互动、开放的方式将职业道德知识贯穿课堂,把抽象的条例条文形象生动地通过案例分析的形式展现给学生,更有利于学生理解、记忆、消化,活跃课堂气氛,提高课堂效率。教师要不定期地去搜集会计违规违法案例,将案例贯穿于授课过程中,在讲授案例时,可以让学分组讨论,增加与学生的互动。讲座教学是会计职业道德教学的特色教学方式之一。学校可以定期邀请会计实务界资深专家、专业人士对学生讲授会计实务,通过真实发生在身边的事例进行职业道德相关知识的讲授,吸引学生的注意力和关注度,以此达到自警自省的目标。同时,学校也可以聘请相关法律人士和中介机构审计人员来校进行《会计职场舞弊案》的专题讲座,对学生进行职务廉洁警示教育。此外,增强与企业间合作,为学生创造更多校外实习机会,使学生在实践中了解会计职能、企业内部会计业务流程等相关事项,在实践中提高会计实操技能,领会会计职业道德的内涵,真正理解会计人员担负的责任和意义。 3.提高会计职业道德教育的针对性,加强职业道德考评。提高会计职业道德教育,要遵循教学规律,要主次分明,有侧重点,不可盲目地一把抓。因此,需要对会计职业道德内涵逐一进行分析,有针对性的进行讲解,更有效地发挥学校在会计职业道德教育中的作用。通过调查和研究结果表明,学校发挥会计职业道德教育的重点集中在:“提高技能”、“坚持准则”、“诚实守信”三个方面。⑤其它内容由于受学校教育的限制相对要弱一点。作为教育主体,应该将“诚实信用”的教育列为教育的重中之重,作为会计职业道德教育中的核心内容。此外,应该在学生考评体系中加入职业道德素养内容。可以追踪学生各个阶段的职业道德素养水平,发现问题,及时对学生进行指导和教育。通过学生日常的一些表象,进行评价考核。如对学生抄袭作业、迟到早退、旷课、课堂表现、考试作弊等与职业道德相关行为进行考核,综合评价学生思想道德水平;签写“考试诚信承诺书”,模拟无人监考方式来测试和锻炼学生的坚持准则、诚信、公平公正等方面的意识。 作者:郭悦超 单位:山西青年职业学院 会计职业道德论文范文:中小企业会计职业道德问题及对策 摘要:对于会计人员而言,会计职业道德是必须遵守的基本原则以及道德底线。现如今,我国中小企业层出不穷,会计职业道德也随之呈现出不断滑坡的现象,针对这种情况,本文从分析我国中小企业会计职业道德的发展现状入手,剖析会计职业道德实际存在的问题以及产生问题的原因,最终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对策,从而不断提升我国中小企业会计人员的执业水平。 关键词:中小企业;会计;职业道德 在本文当中提到的会计职业道德,是会计从业人员在会计活动当中需要遵守的行为规范,会计职业道德将会计人员的个人品德作为基础,一方面能够协调会计活动当中的各种利益关系,另一方面又因为会计行业的独特性质具有了一定的稳定性。现如今,我国对于会计职业道德的研究主要是从道德示范的角度来进行,但这种研究却缺乏一定的针对性,同时也并没有对会计行业进行具体的分析。本文结合自己的多年现状研究,将会计作为抓手,针对会计行业的特征,对现如今我国中小企业会计行业当中的人员道德问题进行了分析,并以此为根据提出了实际的对策。 一、我国中小企业会计职业道德的发展现状 1.案例分析 2016年7月3日,一度撑起慈溪外贸半边天的慈溪进出口公司宣布倒闭,其原因起源于其旗下的恒源职业资金链断裂。据知情人透露,悦城总建筑面积30万平方米,由悦城1号和9号组成,两地成交价总价为31.3亿元,创下慈溪文化商务区内土地出让的天价,投入巨资开发,这个项目光是利息就是一个巨额数字,恒源职业资不抵债导致资金链断裂,财务萎缩,层层传导,这意味着恒源职业一旦倒闭的话,慈溪进出口贸易公司也是岌岌可危。从实际的调查结果中我们发现:投资错误,预算失败是大多数高管人员认为此次中小企业倒闭的必然因素,许多财会人员则表示危机来临之前已经嗅到了“寒潮”气息,部分财会人员则表示自己能力不足经验不够丰富而没有做出准确的财务预算和防范措施,部分会计人员声称公司的获利和损失是老板和高管的事情,本着“枪打出头鸟”“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心态,他们选择闭口不言,大隐隐于市。还有部分会计人员则不顾法律法规违背职业道德,私相授受趁机获利。而底层工作人员则表示公司不断推迟发放工资时,他们才感受到危机意识,并表示深深的无奈,同时对老板拖欠员工工资甚至携款潜逃的行为进行深深的斥责。由此可见财务漏洞,财会人员的职业道德对此次案例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同时也可以看出会计职业道德严重滑坡的现象。 2.我国中小企业会计职业道德中存在的问题 由于我国会计制度的透明度较低,加上中小企业有着较大的经营状况变化,这就使得企业以及自身的会计业务充满了复杂性以及不确定性,这同时也会使得会计从业人员在职业道德上出现一种不稳定的情况。具体中小企业会计职业道德存在的问题有以下几个表现方面:(1)“爱岗敬业,诚实守信”方面问题。在现实社会中,很多会计人员在遇到自己的公众利益与私人利益发生冲突之后,一些会计人员难以遵照道德良知,做出会计造假、作弊等行为,于是,出现了所谓的萝卜章,假公文,伪合同等掩盖报表,虚增利润的行为。甚至为了利益没有底线的参与到违法活动当中,为其出谋划策,从中谋取自身利益。一些单位的负责人为了个人的利益而无视法律法规,强行收益会计人员对数据进行篡改,一些会计从业人员经受不住压力,放弃了坚持的准则,做出了有悖于会计道德的行为,最终走上违法的道路。“诚信危机”亦是会计道德缺失的一个重要特征。“诚信”是企业会计人员安身立命的基本,对于会计从业人员来讲,也是职业准则的基石,会计职业道德的树立与坚守,能够有效的保证诚信度的提升以及公信力的加强。然而,现今社会许多会计从行者为了集中资金,保证现金流通最大化,甚至违背合同约定,推迟应当交付的往来款项,在会计界也就流行着“能拖一天是一天”“债主最大”的潜规则,这在严重影响公司正常贸易的同时也,在消耗着公司信誉,同时,这也是为什么经济危机时,出现连锁反应,许多中小企业纷纷破产。(2)“廉洁自律,客观公正”方面问题。物欲横流的社会,无时无刻不充斥着各种各样的诱惑,对于会计讲也同样如此,由于受到各种错误观念的影响,一些会计人员选择无视法律法规,并最终走上了违法的道路。一些会计人员为了追求一己私欲,利用自己的职位以身试法,通过对会计资料的故意伪造、毁损,或者是贪污、挪用公款等来获得自身的利益。还有一些人为了谋取不正当的利益,甚至走上了犯罪的道路。这些行为,都反应了会计人员的错误思想。(3)“坚守原则,提高技能”方面问题。现如今,在许多高校当中,由于教学工作者一味追求训练学生专业技能,而忽视会计道德以及相关会计法律教育的重要性,将《会计职业道德》作为选修课,或者讲师不进行深入讲解,读读大纲,一概而过,会计职业道德培育在实际的教学环节中缥缈而过。这样,使得许多会计学生进入社会后不懂得坚持原则,亦不知道用法律知识维护自身权益。而社会上,由于大部分会计人员提高自身技能的意识浅薄,同时忙于工作,进而没有进行会计继续教育,替考现象屡见不鲜,这样,会计技能的提升止步不前,随着社会的进步,会计人员的职业水平逐渐出现捉襟见肘的尴尬局面,为了保住工作,一些会计人员不得不依赖制假造假而取悦老板。(4)“参与管理,强化服务”方面问题。会计学是管理学的一部分,参与管理,强化服务是会计人员的职责所在。我国中小企业起步晚规模小管理较为混乱,无疑加大了会计人员的工作难度。财务工作繁琐赘余,财务预算以及财务审批迟缓,财务工作漏洞大,工作效率低下。这就要求会计人员参与管理,制定相应的财务审批流程,使得财务各项审批条理清晰,步骤齐全,有据可依。同时制定相应的监督管理制度,使得财务工作规范化透明化公开化,让财务不再是老板的私人小金库,而是与其他部门一样,是公司管理的一个流程,仅此而已。 二、我国中小企业产生会计职业道德问题的原因 1.监管体制疏漏 现如今,我国正在不断加大会计行业的监管力度,从我国的实际情况来看,目前也推出了很多会计监管的法律。这些法律主要是针对监管的主体、重点等做出明确规定。尽管通过多年努力,我国的监管体制有了一定的出行,但在监管过程当中依然还有很多问题。这主要是因为不同的部门在管理过程当中各自为政,使得多种监管措施难以结合。一些部门甚至有矛盾的政策,这就会阻碍监管的效率。内审机构是代表国家形式内部审计职能的机构,但实际上内审机构的权利并不能有效的实施,其作用也难以履行。 2.利益的驱动,企业管理层利益冲突 自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经济方面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是与经济建设相比,精神文明则还远远落后,虽然我国一直在强调要精神和经济“两手抓”,但在实际的行动当中,却往往用牺牲精神文明建设的方式来加强经济发展,在加上西方观念的影响,这就使得很多人在物欲面前失去了自我。在这样的背景下,很多企业在资本主义当中学到了不择手段,却没有注意到西方企业是十分重视对员工德行修养的培养以及自我约束的。因此,很多企业当中的会计从业人员自然就会忽视道德,从私立的角度来谋求最大的利益,监守自盗则成为了其最好的选择。 3.会计人员自身道德素质缺失 现如今,会计行业的职业道德主流思想是正确的,大部分的会计人员有着健康的思想状态,有着端正的职业态度,他们能够坚守职业操守和职业准则,但与此同时仍然会计人员的荣辱观受到不良风气的影响,在受到利益的诱惑时难以正确的拒绝,导致信息失真的情况出现。 三、解决我国中小企业会计职业道德问题的对策 1.加强中小企业会计行业监督管理力度,严惩严治会计行业制假造假行为 在本文的研究当中,认为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首先,加强会计行业社会监督力度,充分发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社会媒体舆论等监督作用。健全会计制度,近年来,我国为了适应社会发展,在以往会计法律基础上,相继《总会计师条例》、《企业会计准则》等细则,但其中仍然还有一定的不足,对会计诚信惩罚力度不足,使得会计人员屡教不改。完善相关法案,加大处罚力度,能够进行会计从业人员。其次,确保行政机关及工作人员能够按照相关规定执法,坚持执法必严的原则,发挥法律法规的威慑作用,保护公众利益。最后,企业需要对自身的内部控制制度不断的进行完善,从而促使会计人员能够按照规定程序办事,从而约束会计人员的信用意识,企业要对自身的用人制度以及组织机构不断的健全。企业的组织结构能够对会计人员的地位起到决定性的作用,一般来讲,会计人员在单位当中有更高的地位就越能够提高会计人员的道德素质,与此同时,会计人员的选拔方式也会对会计人员的到道德起到影响的作用。 2.实行“高薪养廉”制度 会计人员的物质难以得到保障,是会计人员在从业过程当中出现会计道德缺失的一个重要因素,而对于中小型企业来讲,则更是如此,企业经营状况的不稳定常常会使得会计人员受到一定的风险。面对这样的情况,企业的领导者应该正确的认识到会计从业人员对于企业的重要性,提高会计人员的基本工资,并给予适当的福利待遇,利用“高薪养廉”的方式来强化会计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会计从业人员物质能够得到保障,受到的物质的诱惑就会变小,这也会促使其更加公平、公正的完成会计工作。 3.加强会计人员素质教育,提高企业会计职业应聘要求 会计德育教育对会计职业道德的培养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其最为主要的目的就是通过对会计人员职业道德的灌输,使得职业道德能够成为会计人员的思想,最终实现对自身的约束,遵守职业操守。会计人员需要主动学习职业道德的内容,强化职业建设,这是因为个人的水平会在实际工作当中得到表现,这也需要会计人员不断努力,强化自身道德建设,按照该法律法规严格办事,保证企业的经济活动的公平公正。会计人员需要具备一定的学习意识,并不断的接受后续教育,加强自身对于会计业务的学习,能够紧跟时代变化,熟练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只有这样才能够更好的开展相关工作。同时,企业应提高会计行业的准入规则,除了具备会计从业资格证外,还应当对其进行测试,增加面试笔试内容,通过面试笔试来部分了解从业人员的执业水平以及道德素养 4.建立监管机制,加强法规监管 《会计法》是针对会计职业制定的法律,《会计法》不仅对我国的会计职业人员自身道德素养提出了要求,也能够有效的维护会计人员的合法权益,保证会计从业人员在正常的工作过程当中,不会受到打击以及保护会计人员的合法权益。然而随着社会的发展,现有的法律法规也应当随之完善,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是会计人员的基本要求,完善会计行业法律法规成为了加强会计职业道德的硬性要求。同时根据我国会计行业实际情况,借鉴发达国家会计行业管理经验,按照国际会计行业标准,我们应当设立相应的自我管制组织,自我管制的组织能够对国内市场进行严格把控,充分发挥枢纽的作用。除此之外,在日常工作当中,行业、企业可以利用组织活动的举办来加强会计人员对自身职业道德的不断反思以及评价,使得会计人员能够明辨是非,建立更好的职业道德。 四、结束语 总而言之,要对中小企业会计人员的行为进行规范,除了要不断的加大执法力度,更要各方通力努力,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并不断提高会计人员的职业素养。 作者:张圣男 单位: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 会计职业道德论文范文:会计职业道德与社会发展的关系 会计工作是经济的基础,世界经济迅猛的发展,使会计工作显得尤为重要。会计信息对决策者的决策起着决定性的作用,所以会计信息真实与有效性对决策的发展有着巨大的作用,直接影响着企业、国家与社会公众的经济利益。因此,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承载着广泛的社会责任。为了能够正确的引导社会各界对会计信息的使用,会计人员必须坚持以诚信为本,有原则有立场有信念,不为私利多动摇。但是,现在社会中仍然存在着一些会计人员,他们只为自己的私利着想,使会计职业道德水平严重下降,会计信息严重失真,对社会的发展造成了极坏的影响。当年的三次会计诚信危机在我国引起了非常大的轰动,朱镕基总理提出了会计职业道德要求“诚信为本,操守为重,坚持准则,不做假账”的要求,进一步引起了中国乃至世界对会计道德失真的问题的极大关注,加强诚信教育,有效阻止会计失掉职业道德,已成为社会各界对会计人员的一项迫切要求。 一、会计职业道德的概念及特点 1、会计职业道德的概念。 会计职业道德,指则在会计职业活动中应当遵循的、体现社会职业特征的、调整会计职业关系的各种经济关系的职业行为准则和规范。会计职业道德是规范会计行为的基础,是调整会计职业活动利益关系的手段,会计职业道德不仅具有相对的稳定性而且具有广泛的社会性。 2、会计职业道德的特点 (1)会计职业道德是规范会计行为的基础,对会计法律制度的重要补充。会计职业道德作为一个职业的规范,也是会计人员最基本的规范。会计法律制度只能对会计从法律层面上进行约束,有很多道德层面上的问题是没有办法约束的,不宜对爱岗敬业等提出具体要求。但是,如果缺乏爱岗敬业的态度,职业技能水平有问题,则很难保证会计信息达到真实、完整的要求。中国作为一个历史悠久的文明古国,讲究做事讲道,以德服人,这是做人的基本规范。很显然,会计职业道德的补充作用非常重要。 (2)会计职业道德是实现会计目标的重要保证,有着鲜明的政治性目标。会计目标是:①反映企业管理层受托责任履行情况;②向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提供决策信息。会计工作与国家政治和经济生活密切相关,具有鲜明的经济目的,同时又具有非常明确的政治目标 (3)会计职业道德应具有廉洁无私美德,为公众服务,把公众利益放在第一位。会计工作就是为会计职业关系中各个服务对象提供有用的会计信息。为人民服务是所有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根本,人是需要互帮互助,互相服务的。会计工作尤其显得重要,在工作中应该勤勤恳恳,不辞辛苦,淡泊财利,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而努力。 (4)会计职业道德具有相对的稳定性和广泛的社会性,是经济活动中的特殊职业。随着企业结构的不断进步,会计不仅仅为政府,企业管理人员提供有效信息,还有像投资人提供有效信息,帮助投资人选对发展方向。会计信息会直接影响社会经济的发展方向与经济命运,具有广泛的社会性。作为会计人员时时刻刻面对着挑战与诱惑,不仅要依法办事,还要搞好服务。 二、会计职业道德的缺失与危害 1、会计职业道德缺失原因 (1)会计职业道德规范不够完整。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完善程度是指形成和约束会计人员职业道德的行为机制的完成程度。在我国的目前仅仅有适用于只有规范注册会计师的《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基本准则》,但是没有适用于其他会计从业人员的具体的职业道德准则,只是零星的见与有关法规和制度中,会计的正常教育和继续教育也缺乏足够的职业道德内容,机制尚未有效形成。 (2)社会环境。现在的社会,标示着多一分优势多一份就业机会。大多数人不再是为真正丰富自己的能力,而是为了生存方向的多元化选择一个技能。会计是一个看起来简单易上手的工作,所以成为了众多人的后备的生存选择,抱着侥幸的心理选择取得会计从业资格。所以,在充满诱惑的现实工作中,暴露出职业道德缺失的尾巴。个人主义,享乐主义等意识占据主要思想,重利轻义的现象在社会上滋生蔓延 (3)会计从业的需要。会计隶属于一个团体,会计的经济来源,奖惩都依赖于此。当这个团体需要达到非真实的经济数据时,企业领导就会要求会计人员做出一些违背会计职业道德甚至是法律法规的行为,对企业的财务状况进行“包装、美化”,如果会计人员拒绝,害怕打击报复。或者进行利诱,走上了同流合污的路。所以,一个团体的领导者的职业道德水平也会对业会计的道德水平的发展有着不可小觑的影响。 (4)会计人员本身的道德意识薄弱。会计从业人员,大多数在从业之前都不会进行从业道德的培训,在社会中开始养成什么样的道德品质,都会带到工作之中。部分道德意识薄弱的工作人员将继续发展自己的坏品质。另外一方面,会计人员的薪资普遍较其他职业的低,由于道德意识薄弱,会出现“借用、挪用”的现象,最后无法补缺,酿成大错。 2、会计职业道德缺失的危害 (1)阻碍了国家经济的发展。会计职业道德的缺失严重影响了会计信息的质量,导致部分会计信息失真,小不追则大。会计信息层层递进,多个小部的决策错误,有可能造成大方向的错误,最后错失大好的发展的机会。 (2)危害了企业发展的需要。会计职业道德的缺失还反映为损害企业利益为代价。为了追求个人或者小团体的利益,从而成为企业的蛀虫,不断侵蚀着企业的发展。另外会计信息的失真也无法令企业找到正确的发展方向,严重阻碍了企业的发展和壮大。(3)对会计人员自身伤害。会计工作是为使用者提供决策信息,如果会计信息失真,造成企业损失,会计人员也将会受到相应的惩罚。如果同企业管理者一同制作假账,蒙骗相关审计部门,一经查出也是要负相应的法律责任。这将造成偷鸡不成蚀把米,将自己的前途葬送。 三、改善会计职业道德缺失的方法 1、完善会计职业道德规范。 国家根据社会的发展及经济发展中出现的问题,对应不同会计职业,制定不同的会计职业道德规范,让各行业的会计人员有据可查,有理可说。同时企业可以企业现状为根本,以国家为限,制定一些适合自己企业发展的企业道德规范。 2、会计人员在接受专业知识的同时,要注重职业道德的培养。 前辈在教授后辈专业知识的同时也要注意后辈的职业道德培养,从开始接触会计知识开始培养,专业知识与道德素养齐发展,养成一个良好的会计职业习惯。在校学生,生活在象牙塔当中,可以利用网络媒体学习好的职业道德习惯,以道德败坏的职业例子为警示,从学习开始培养自己的职业素养。 3、加强会计职业道德教育培训。 每个会计从业人员入职前可以进行会计职业道德的培训,培训后进行考核,把会计的职业道德作为一份工作需要,考核通过可入职工作。在工作期间机关团体根据自己的现状,安排在职人员培训的机会。 4、强化企业问责、奖惩制度。 对会计从业人员的工作制定奖惩问责制度,勤则加冕,无则鼓励。对有错误出现的从业人员追究其责任,实施惩罚。对待积极上进,工作效率与质量并存,一丝不苟的工作人员要实施奖励。用实际的行动证明好的道德水平会的到好的发展,反之,则需要责罚。 5、强化关键人的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 作为一个领导者需要有一个高水平的道德素养,影响其下属。如果下属犯错将影响领导的业绩与评比。每一个部门,层层递增。让领导的责任和风险意识带动个人的责任和风险意识,最后带动企业蓬勃发展。 6、自我提高道德水平,严于律已。 我们说,江山易改禀性难移。这说明一个人的养成的习惯是很难改变的。只有自己下定决定,才能将自己的坏习惯改掉。在平时的学习过程中,应该多注重自身的道德修养,使自己努力成为一个德才兼备的好人才。重视会计职业道德教育和培养。加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将职业道德教育作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主要内容,监督所有会计人员对相关教材的内容进行学习;加强会计人员的职业节操教育,使之能够不畏强权,抵制诱惑,诚信为本、尽职尽责;建立和实施会计人员诚信档案,对不道德行为建立惩罚性赔偿制度,定期监督制度的执行情况,推动职业道德教育的规范化、法制化,为我国的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作者:雷秀慧 单位:北京银海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教育法学论文:教育法学理论体系现状探讨 一、我国教育法学研究现状 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我国教育法学的研究进入了萌芽阶段,教育界和法学界开始考虑对教育立法,标志着我国真正意义上开始对教育法学进行研究。在今后这三十多年的发展中,教育法学的研究由最初的设想到现在的深化以及分化研究阶段,致使现如今已经写形成了符合我国基本国情的教育法学理论和体系。对于我国教育法学的研究现状我们可以通过对《评论》杂志和教育法学年会论文集这两本期刊进行分析。《评论》是我国在教育法学研究上对具有影响力的期刊,教育年会论文集是由教育法学的研究人员在年会上交流讨论的论文组成,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并且信息量比较大。通过这两本渗透出来的信息分析,我们不难发现我国对教育法学理论的研究在不断的深入,研究人员的视野也在扩展,将更广的领域纳入到研究中来,教育法学研究已经进入到发展阶段。但是与一些成熟学科如社会科学相比,教育法学还显得比较年轻和稚嫩,还需要不断的去探索。 二、我国教育法学既有理论体系研究 在我国教育法学发展的这三十年里,教育法学中涉及的概念、概念体系、教育法学主体以及主体间的关系都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是也存在这一些问题如:1)教育法学研究对象不明确;2)教育法学研究方法单一;3)教育法学性质界定不清;4)教育法学理论体系不健全;以下将对这些问题作简要探讨。 1.教育法学理论体系的选择标准 由于我国教育法学这门学科的建立比较晚,发展时间也比较短,就必定存在着一些问题需要依据理论来进一步说明。而缺乏理论说明将会使得学者们对教育法学的研究无法用理论体系来标示。教育法学是一门独立的学科,具有:自组织其理论、自固化其思维、自健全其机构和自外化其理论等功能。学者们在满足这些功能的过程中对教育法学理论体系进行探讨研究,然后以《教育法学》的名义出版,这将是教育法学理论体系建立的必要过程。 2.既有理论体系分析 我国以《教育法学》为名的教育法学类著作截止到现在已经有23本之多,作者都以不同的角度对我国教育法学的学科属性、概念、理论和法制形成体系进行分析探讨。本文借用申素平教授编写的《教育法学》进行分析。申素平教授编写的《教育法学》一共分为八章,由教育法语受教育权、教育主体与教育的法律关系、主体制度论和弱势群体受教育权这三部分组成。是以一种新的视角来研讨教育法学理论体系。根据内容我们进行分析,作者首先对教育法和受教育权的概念进行系统阐述,然后在对教育法的内涵以及受教育权的法律规范作为基础,对社会个体与教育的法律关系进行讨论,最后通过对学生、老师、学校的制度问题进行分析,从而达到对我国教育法学理论体系的研究。 三、以“受教育权”为逻辑起点的教育法学理论体系的构建 理论体系的起点也是终点,以受教育权作为逻辑起点,那么在对教育法学理论体系的构建过程中,它的终点也必将是受教育权。对教育法学理论体系的构建应注意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1.理论体系的基本特征 教育法学理论体系的基本特征应包括客观性特征、系统性特征和动态性特征。客观性特征是由体系特点决定的。系统性特征是理论体系的首要特征,最为关键的特征。动态性特征是说明在微观结构上理论体系是动态的,而在宏观上表现为相对静止的。 2.理论体系的基本结构 教育法学理论体系的基本结构由核心层面和外部层面组成。核心层面是理论体系逻辑演变的载体,外部层面是理论体系中各个元素的分解。核心层面与外部层面在伴随着社会的发展不断扩大丰富,各自之间都相互作用,相互影响。 3.理论体系的研究框架 对于教育法学理论体系研究的目的就是构建一种一般性意义的,属于教育法学自己的研究框架。 作者:高婵单位:郑州华信学院 教育法学论文:大学教育法学课程教学的反思 一、变“教教材”为“用教材” 教材的选择和使用是大学教师教学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教材的重要地位不言而喻,它不仅关系到教师对课程内容的组织、设计与教学实施,也关系到教学目标的达成。但是对教材如何使用是一个有关教师教学理念的大问题。笔者在教学过程中注意做到以下几点。一是按照以知识带动学生能力发展的基本思路,依照课程自身的逻辑体系和教育法律现实要求重新对教材内容进行组织,在所选用教材的基础上,重新构建自己课堂教学内容框架,突出“教育法学”课程的理论严谨性和实践应用性;二是根据大学生的学习思维特点和发展需要,在部分章节设计和使用学案,学生依托教师推荐的教材、其他参考教材或教育法学著作、期刊论文、网络资源等进行小组合作下的自主探究学习。改革实践表明,使用精心编制的学案,能够实现从学生“被动学”到“主动学”的转变。笔者作为教师,在学生进行学案指导下的分组合作学习和互动交流检测过程中,主要充当倾听者、帮助者、引导者的角色,有时也是权威解说者。可以说在学案理念下,不仅教师传统教学角色发生转换,从知识的告知者成为学生知识学习和能力发展的引导者、促进者和帮助者,而且对学生来说,这不仅仅是一个自学过程,更是一个学生学会学习、学会合作、学会思考、尝试学习成功与分享学习快乐的过程。大学是研究高深学问的场所,大学教材本身也反映了多样化的学术观点,因此大学课程不可能是一统教材,而且教师对教材的选择上具有自主性。这些都决定了大学教师在教学中要坚持“用教材”而非“教教材”的基本教材观。如果只是“教教材”,显然教学重点在于课程知识的传授。相反,如果坚持“用教材”,则不仅传授了课程知识,同时还会把课堂知识延伸到课堂之外,也更注重大学生各种能力的培养。 二、变“接受性学习”为“研究性学习” 在我国,传统的大学课堂以接受性学习为主。它是以听讲、记忆、模仿和练习为特征的学习,教师主要通过讲授法引导学生在短时间内掌握大量的知识或技能。虽然诸多教学实践表明,接受性学习并不必然导致学习过程的枯燥乏味,但在现实中确实存在大量被动机械和无意义的接受性学习。在当前大学培养目标和社会发展要求下,这种情况下的接受性学习显然不能培养社会发展所需的人才,因此是要必须改革的。在“教育法学”课程教学中,笔者主要采取的一种方式就是通过学生分组,然后各组进行教育法制与法治的社会实践主题调查。这实际上进行的就是研究性学习。在授课之初,笔者首先就主题调研这一研究性学习的重要意义、实施步骤规划、调研结果呈现方式等进行说明,还结合对教育法制与法治的现实侧面考虑,先行拟定若干个调研主题,学生可以选择教师拟定的主题进行调研,也可以根据小组的兴趣自行设计和确定调研主题,最后学生进行多个主题的调研,比如法学体系中教育法的地位调查、非教育类专业教师的教育法治和法制观念调查、家长教育法制与法治意识调查、中外大学生教育法律法制意识现状调查、大学生教育法制与法治意识调查、小学教师教育法制与法治意识调查。各小组根据主题需要,自行设计问卷,并经过试测后正式发放问卷调查,后期利用SSPS进行数据统计和分析。在调研结果呈现过程中,各小组不仅完成了正式调研报告,还制作了PPT,在全班进行调研结果的分享和交流。学生非常喜欢这种学习方式,虽然调研过程中遭遇很多困难,但是他们一致认为这样的学习活动不仅对现实教育法制和法治问题有了更具体的了解,也深化了对教育法学知识的掌握和理解,而且科研能力、思维能力、合作能力、人际交往能力等方面都得到锻炼,是一种自我发展、自我负责、自我完善并体验学习成功的过程,感觉受益匪浅。 要打破大学教师“满堂灌”的教学方法,就必须让学生真正“动”起来。这里的“动”不仅仅是动“手”,更包括动“脑”。研究性学习,就是这样一种新的理念。它是专业理论学习与实践研究的有机结合,是以学生为主体的积极主动、自主的有意义学习。这种学习“具有明确的专业方向,趋向于对深层次理论学习的理解,是以全面学习专业的基础理论为基石,向专业前言理论的循序积累,进一步强化专业理论的实践意义”。研究性学习主要以小组合作方式进行,通过为学生提供更多地动手动脑的实践学习活动,例如实验、观察、课题研究等来发展学生多方面的能力,是一种融合体验、探究和创新的现代教育理念下的学习方式,应当为大学教师在教学中所掌握和践行。 三、变“单打独斗式学习”为“合作互动学习” 传统的大学课堂学习仍倾向于学生个体的单打独斗式学习,即学生之间在学业成绩和能力发展方面没有更多的相互影响。近几十年,课堂中的合作与互动学习理念被认为是最重要和最成功的教学改革理念。笔者在“教育法学”课程教学中,就注意到以下几点。一是注重师生之间的互动学习,不仅注意打破教师满堂讲的传统局面,而且特别注意通过精心设计与实际联系密切的问题与情境,激发学生的探究与讨论的欲望。有时就某个教育法律问题,学生之间有非常激烈的争论,积极发表自己的观点和论据,试图说服别人。笔者作为教师,在这种情况下,往往不会轻易做出评判,而是在不同观点中给予点拨或引导,最终的正确性认识和问题解决方案往往就在这种争论中被清晰认识和呈现;二是注重学生个人之间、学生小组内与小组间的合作互动学习,特别是借助上文所谈到的学案学习,学生小组的积极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大大增强,小组内部成员之间以及各小组之间的交流都得到加强,而且学会在积极的竞争中进行合作与协作,学生感觉收获很多;三是注意借助现代信息技术,即学校教务处提供的BB网络平台实现师生之间、生生之间的课外学习互动。正是通过这些课内外的互动探讨、合作交流与学习,学生学会如何发表自己的意见,学会如何倾听别人的看法,学会如何深化对某一事物的认识,学会如何对学习进行反思。在大学教学中坚持合作与互动学习的理念,不仅能够成功改变传统课堂教学中师生之间的单维交流,也能够打破学生之间彼此漠不关心的学习状态,同时也可以积极发挥学生群体在知识学习和能力构建中的功能。因此,大学教师要深入了解这一新教学理念的内涵,并积极更新自己的教学理念,把大学生的能力发展要求和自己的教学实践方式变革真正结合起来,使教学成为富有时代气息的现代教学。五、变“知识学习”为“多元智能学习”大学是引领社会发展的导航器,大学目标的达成远不是通过培养掌握很多所谓“知识”的人才就能实现的,大学教学不能仅仅局限在知识教学上。当前最重要的一种人才理论是多元智能人才理论。多元智能理论是美国心理学家加德纳教授在20世纪80年代提出来的,他认为每个人至少都有7项智能,包括语言智能、数学逻辑智能、空间智能、身体运动智能、音乐智能、人际关系智能、自我认识智能。 20世纪90年代,加德纳又增加了自然智能与存在智能,由此人的智能至少包括9项。正是基于对多元智能理论的理解与欣赏,笔者在“教育法学”课堂教学中,首先是实现课堂教学观念的转变,其次是实现课堂教学设计的多元化,再次是实现学生学业成绩评价方式的多元化。笔者依托多元智能理论带来的教育教学启示,不仅关注到学生的智能差异,而且尝试积极促进学生多元智能的发展。比如课堂上大量的案例分析与所提倡的问题辩争,注重学生语言智能、逻辑智能的训练;切实开展的小组合作学习,是在充分考虑到人际关系智能发展和自我认识智能发展的基础上积极推进的。事实也证明,通过有效的小组合作与协作学习,学生都有很大收获,特别是那些原本不善于与他人交流的学生,在小组合作学习中,逐渐建立起自信和掌握与他人交往的一些技巧。此外,在平时学业成绩评价方面,笔者打破传统小测试等方式,尝试组织学生以小组合作方式进行教育法学实际问题调研、办教育法学手抄报,或者在全班举办教育法学案例分析答辩会,或由学生独立创作教育法制与法治漫画等,这些形式的采用都是试图对学生语言智能、逻辑智能、人际关系智能、空间智能等进行的系列训练。大学是青年学生心智发展成熟、世界观和人生观确定、个性形成以及职业生涯定向的重要阶段,因此在大学教学中,应该清晰认识到学生的多元智能,用全面和发展的观点去对待学生,并在反思这一理论的基础上来进行教学。多元智能教学是强调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它不仅关注每一个学生,而且关注每一个学生的智能强项与弱项,关注教学过程的生成性,并最终促成有效学习的达成,实现学生知识与多种能力的有效提升。 作者:薛国凤单位:河北大学教育学院 教育法学论文:九年义务教育法学习心得体会 新义务教育法的诞生,标志着我国义务教育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它是在对我国依法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经验总结的基础上,形成的一系列指导和保障义务教育事业发展的制度与准则。法律将维护教育的公平公正、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一项重要指导思想,并重点对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保障义务教育投入、提高义务教育质量、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等方面问题作出了规定。新法律着力建立和完善促进义务教育发展的各项制度,在很多方面有创新、有突破,为我国义务教育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证。 新《义务教育法》的颁布实施,对于进一步深化教育体制改革,促进义务教育的发展,是一件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新《义务教育法》的诞生标志着我国义务教育进入到一个新的阶段,对全民族素质的提高和国家未来的发展,都将产生积极的作用。 真正以人为本,保障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孩子、所有学校、所有老师的基本权利,这是我读新《义务教育法》第一条到最后一条最深刻的感受之一。新《义务教育法》立法的理念有了较大的突破,其中最基本的一个立法理念是以学生发展为本,真正给学生以发展的空间,同时给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充分的发展空间。“新的《义务教育法》更加突出公益性,还有统一性和强制性。这三个基本支点,虽然不是直接的教育行为,但是对于教育工作者转变观念却非常关键。” 新法明确了对义务教育质量的要求,第一次将素质教育明确写入法律,提出要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强调要把德智体美有机地统一在教学的活动中。这些内容必然影响到校长的办学思想和教师的教书育人行为。同时,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也必须肩负起提高义务教育阶段质量的责任。在实施新《义务教育法》过程中,我有这样的思考。 总之,新《义务教育法》要求我们在教育教学中要为学生创设主动参与的机会,提供主动发展的空间,引导学生主动参与,从而落实学生的主体地位,促进学生的主动发展,使学生的素质得到提高,成为一名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孩子。 我们应该熟读新的《义务教育法》,在不断的理解和应用中,为学生们真正的发展和成长尽一份心,效一份力。 教育法学论文:开放教育法学 1999年,经教育部批准中央电大推出“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北京电大作为开放教育试点举办了本科开放教育法学专业。经过三年左右的教学,我深深感到开放教育与传统教育有很大的不同,是一种全新的教学模式,它“不仅意味着教育对象的开放,更重要的是教育观念、教育资源和教育过程的开放。”开放教育对电大的传统教学模式提出了挑战,它对电大教师的教学方法提出了新的要求。因此,分析研究开放教育的教学方法,寻求最佳的教学方式,便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本文通过对我在开放教育法学专业《证据学》课程中进行案例教学的实践,对开放教育的教学方法作一些探讨。 一、“开放教育”教学模式下进行教学方法改革的必要性和可能性 开放教育人才培养模式要求教师“运用广播、电视、文字教材、音像教材和计算机课件及网络等多种媒体进行现代远距离开放教育”。为适应开放教育的需要,电大教师首先要转变教育思想,要掌握先进的教学手段,同时还要积极探索新的教学方法,使教学方法向适应开放教育人才培养模式的方向转变。 首先,开放教育冲破了传统教学在时间和空间上的限制,网络教学打开了教师、学生、教材、教室、黑板之间的不可分割性,教学以实时和非实时的不同方式同步进行。这使以广播电视教学为主体、集中面授辅导和个人自学为主要形式的传统电大教学模式要逐渐转化为以多媒体技术和计算机网络教学为主体、自主的个别化学习与交互式的集体协同学习相结合的教学模式。在这种教学模式下,“以教师为中心、以教材为中心、以课堂面授辅导为中心”必须向“以学生为中心、以多媒体网络教学为中心、以自主的个别化学习为中心”进行转变。随着这种转变教学出现了许多变化:1多媒体远程网络教学的广泛运用,网络教学平台上教学资源的大量建设,学生可以随时随地自主上网学习;2电大教师所熟悉的面授辅导课的比例大幅度削减,教师再按照传统的教学方法,在面授辅导课堂上就课程内容进行系统的讲授已不可能;3教师的面授辅导课不再是系统讲授,而是重点难点的提示,组织学生进行教学讨论,对讨论结果进行总结及对易错处知识点讲解,以帮助学生理解和吸收教材的内容等等。教学模式的转变及带来的诸多变化,对电大教师传统的教学方法形成强烈的冲击,迫使我们对此进行研究和探索。 其次,中央电大“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项目的目的是“旨在通过课题的研究和试点工作,探索并构建广播电视大学在现代远程开放教育条件下专科教育和本科教育人才培养模式的基本框架以及相应的教学模式、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为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培养大批高质量的、适应地方和基层需要的应用性高等专门人才。”根据这一目标,电大教学在培养学生的知识、能力结构和培养规格上,应更为强调知识、能力、素质的协调发展,重视实践性教学环节,注重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以增强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电大开放教育法学专业主要是培养法官、检察官、律师以及其他从事法律工作的应用性高等专门人才。从这一目标出发,就要求学生在毕业后要具有较强的实际工作能力,能满足处理复杂的法律事务的需要。实践证明,在现代社会,仅仅掌握一定的法律知识是远远不够的,法律工作者还应当善于运用法律和法律知识来分析和处理各种法律事务,为此就必须精通(至少是某一领域内)法律规定和法律解释,谙熟诉讼程序和诉讼技巧等等。而在传统电大教学中,教师大多采用系统讲授的方法,注重课程内容的全面性、系统性、逻辑性,缺乏对学生的法律技巧、实际操作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思维的机敏以及雄辩的口才等方面的训练;同时强调以教师为中心,教学中缺乏启发性、互动性和实践性。从这种教学模式中毕业的学生,虽然掌握了一定的法学理论和法学知识,但由于缺乏实际操作能力和实践经验,在相当一段时间内是无法适应社会需要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正是针对电大教学中的这种现状,提出“为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培养大批高质量的、适应地方和基层需要的应用性高等专门人才”的目标,对此必须改变教学方法,加强对学生素质或技能的培养,这应是电大开放教育的重要职责。 最后,开放教育法学专业是一门实践性应用性很强的学科,它需要理论联系实际的教学方法,单纯的系统讲授效果往往不好。学习法学的目的,就是为了在现实生活中运用法律去解决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然而法律是抽象的、一般的,现实则是具体的、复杂的存在各种各样的变异。要将抽象的、一般的法律规则学通、学懂、学好、会用,就必须联系实际,结合具体事例进行案例教学。例如,在证据学教学中,相当部分教学内容与具体诉讼程序有关,这些内容程式化特征明显,单靠教师进行系统讲授,既枯燥又缺乏直观感觉,学生往往不感兴趣并难以掌握,而结合实例进行案例教学在传统教学模式下又有许多困难。而开放教育的出现为解决这一难题提供了条件。多媒体远距离教学手段的大量采用使教师可以在网络教学平台上建立案例库在课堂上使用网络、电子课件,结合案例、结合法院开庭现场的录像来进行讲授,介绍诉讼当事人在诉讼中如何运用证据来证明有关的案件事实,司法机关如何审查判断和认定证据,从而使抽象的、一般的法律规则变为直观的、形象的具体案例,可以大大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减少其学习的难度,增强实践经验,教学效果就会大为改观。 教学方法从属于教学模式。适应开放教育人才培养模式的需要,探索新的教学方法时,案例教学以其特有的优势而在诸多教学方法中受到重视。案例教学起源于美国哈佛大学法学院,盛名于哈佛大学商学院,现已成为美国大学所有专业和职业教育的主要教学方法,并为世界各国教育界所仿效。案例教学的基本特点是:它以精心选择、合理编组、相互联系的若干个(组)案例为基本教学内容教师根据教学的目的,选取有代表性的案例特别注意选取相互冲突的案例,交给学生课前预习。上课时,教师不进行系统的课堂讲授,而是对所选案例提出问题和学生共同讨论。教师要求学生在课堂上运用原始资料,陈述、分析、论证,并提出自己对案件的处理方案。案例教学法与传统系统讲授法相比较,教学主体是不一样的,传统讲授法是以教师为主体,而案例教学法却是以学生为主体。在案例教学中,案例的阅读、理解、思考、分析、讨论、总结、归纳等环节,都是由学生自己来完成。从完成案例教学任务的角度看,学生成为学习的主体后,能积极主动地投入教学过程,能对教学内容有深刻的领会,并获得相应的知识和能力,在分析案件、进行辩论、起草有关文书等技能方面的训练得到强化,在毕业后很快地适应实际操作。案例教学法以学生为中心,重视对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适应并可以充分发挥多媒体远距离教学的特点,因此成为我在进行开放教育法学专业教学的首选,并在《证据学》课程教学中予以采用。 二、“开放教育”教学模式下进行案例教学的教学措施和教学支持服务系统 案例教学是一个系统化的教学过程,应该有一系列教学措施和教学支持服务系统与之相配合。其中比较重要的教学环节有:编辑专门的案例教材,建立网上教学平台的案例库;制作电子课件,选用电视、录音、录像、电脑网络等多种教学媒体进行案例教学;增加案例分析在形成性考核中和期末考试中所占比例;相应的交互式学习支持服务系统(如E-mail电子信箱、BBS网上讨论和答疑、双向视频讨论、留言板、电话答疑等等)。我在《证据学》教学中采用这些教学环节并进行了一些实践。 1.编辑案例教学教材,在网上建立教学案例库 目前,北京电大尚不具备编辑、出版用于案例教学的教材的条件,但是多媒体网络教学的出现,给我们提供了这一条件。我在北京电大的教学平台上把《证据学》课程中需要学习和研讨的系列案例(部分)向广大学员,供下载学习。为了帮助学员学习,除了案件事实材料、思考讨论的问题外,还在网上给学员提供了案例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参考资料,以及难点提示等。学生进入北京电大的网站后,可以按照教学大纲和教学进度,对各章节的相关案例进行阅读、理解、思考、分析、论证,结合案例内容和教师所提问题学习教材相应的内容,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加深对教材内容的理解。在上辅导课时,教师可以结合教材对有关案例组织学生进行课堂讨论。 2.课堂上使用多媒体网络和电子课件进行教学 过去,在教学中讲解案例是比较困难的。通常情况下,一个案例的文字都比较多,在黑板上抄写要花费大量的时间。而简单地读一遍,学生又往往难以理解和解答。现在电脑教学的大量运用,为课堂进行案例教学创造了条件。为此,我制作了《证据学》案例教学的系列电子教学课件。课件按章设立,每一章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按照教材的内容,搜集、选择相应的案例材料进行整理、改写、编辑,并提出讨论的问题。上课的时候,在讲解完教材相关内容以后,可以在电脑上演示制作的案例电子课件或者上网选择网上相关的案例,组织学生们进行课堂讨论。讨论的形式可以是集体讨论、分组讨论,也可以是控辩双方的对抗式讨论。当然也可以将案例分析作为课后作业,留待下一次上课时再讨论。 3.网上BBS讨论 利用BBS网上讨论,教师可以进行实时答疑。2001年秋我共组织、参加了三次BBS网上讨论,其中最后一次较为成功。在讨论中,学生除了就期末复习的重点和难点进行询问外,还就网络平台上的案例提出了问题,许多同学对案例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和处理意见。我对学生的看法给予了解答和分析,学生感到较为满意。 4.通过电子邮件实现交互教学 开放教育开办以后,电大教师都有了自己的电子信箱,而随着上网人数的增加,越来越多的学生也建立了自己的电子信箱,这样通过电子邮件,学生可随时将案例分析时遇到的疑难问题发送到教师的电子信箱中,教师收到邮件后即可针对学生的疑难问题进行解答并发回学生信箱。2001年秋,我收到了学生的十余封电子邮件,多数邮件是就网络平台上公布的案例提问题,要求解答;其余邮件是索要相关的法律文件。我都给予了答复。 上述 一、 三、四三种现代远程教学方法的采用,打开了各个教学班的限制,极大扩展了教学的空间,使电大的课程责任教师除了在任课的教学班以外,能够在全市教学班的范围内进行教学方法的试验和改革。 5.改闭卷考试为开卷考试,增加案例分析在平时形成性考核中和期末考试试卷中所占比例。 教学方式的改变必然要求考试方式的相应改变,否则,教学方式的改变就是一种空想。目前电大法学专业期末考试以闭卷答题为主要方式,其中案例分析一般占10%至15%的分数比例。学生为了考试,要背大量的概念、简答题和论述题,考试成了一种记忆的较量,而综合分析能力考核则被放在次要的地位。但是,对于电大法学专业绝大多数学生而言,提高其法律实务的综合分析能力是最为重要的问题。而案例分析主要是测验学生掌握法律知识,运用法律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它所考查的不仅是教学中的点,而且包括教学中的面;它不仅关注学生了解了多少法律知识,更关注学生理论联系实际和综合分析问题的能力。此外,《证据学》这门课程与其他部门法学相比,有其独特的研究对象和范围,它是专门研究在刑事、民事、行政等三大诉讼中如何根据有关法律规范灵活运用诉讼证据的学科,其实践性、应用性极强。为此,我将《证据学》这门课程定为开卷考试,增加试题中案例分析的比例。本门课程至今已经进行了七次考试,考试题由三部分组成,其中案例分析题40分,选择题40分,问答题20分。选择题中也有相当比例的题属于小的案例分析,从而使案例分析题在整个试题中的比例超过50%.在平时的形成性考核中,也采用了类似期末考试的方法,作业中安排一至两个较大的案例分析。这种考试方式的采用,配合了平时的案例教学,督促学生在学习时主动理论联系实际、注重学习的系统性;同时改变那种死记硬背的应试方法,提高了学生综合分析的能力。 三、“开放教育”教学模式下进行案例教学对学生和教师提出了新的要求 案例教学法的采用使学生由被动地位转为主动地位,由单纯接受知识转为有创造性地运用知识,从以应试为目标而形成的背书、背笔记的机械式学习方式的桎梏中解放出来,转变为以运用法学理论、法律知识分析和处理案件为目标的能力培养和锻练,学生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均可得到较快提高。但案例教学在转变学生角色的同时,也对学生的学习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案例教学减少了常规面授课系统讲授的时间,增加了学生在课堂上研究、讨论的时间,这就要求学生必须加强自学,对教师没有讲授的教材内容自行阅读、分析和理解。此外,学生在课后还要上网去查阅材料,下载并研究案例,进行大量的预习和阅读。而这些学习任务的完成完全依赖于学生的自觉性。据了解,极少学生能达到上述的要求,绝大多数的学生只在上课时跟随教师的教学进度,对有关的案例进行讨论,自学的积极性较差。此外,大多数学生还没有上网学习的习惯,要求他们上网去获取各种学习材料还较难完成。据北京电大崇文分校《消除学生心理障碍和克服学习困难的研究》课题组对139人的调查:“在问及希望学校提供的学习模式时,有99人选择固定组班教学,23人选择自主安排学习方式。在问及所采用的学习方法时,有99人选择面授教学,14人愿意自主学习。”北京电大《在学习支持服务系统中多媒体学习资料应用的研究与实践》课题组所做的《学生自主学习问卷调查》的统计显示:“80.7%的学生认为系统讲解教材的面授教学是较好的助学方式;87.5%的学生选择面授辅导。随着发展学生拥有计算机的数量预计可达60%,但也有38.6%的学生表示暂时不购买计算机;专为参加试点学习在入学后购买计算机的学生仅占4.9%.”这都表明,学生尚未从传统教育的模式下转变过来,还不适应开放教育的教学模式。而上述问题的存在,极大地影响了学生们参加案例讨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得在课堂上讨论的案例较少,案例教学的效果受到一定的影响。而据有关材料介绍,美国哈佛大学高级管理班(教学对象都是有两年工作经验的经理)所有课程基本上都采用“案例教学”法,在13周的教学时间内,要学习研究180个案例,大约平均每天要研究学习2个-3个案例。在学习案例的同时,还要指定一批参考书或参考材料要求学生阅读,以帮助学生吃透案例和更好地分析案例。 “开放教育”教学模式下进行案例教学对教师同样提出了新的要求。长期以来,电大教师的教学主要是制作录音课、录像课在广播电视中播放,在教学班进行系统面授辅导。对于这种教学模式,电大教师是熟悉的,并运用自如。但中央电大开展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以来,新的教学模式对电大教师的传统教学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信息技术、多媒体技术和计算机网络技术在教学中的广泛应用,要求电大教师不仅要掌握学科知识,还要熟悉多媒体远程教学的操作技能,能够进行网上教学,包括制作电子课件,在网上接收、批改、回复作业、论文,浏览、下载教学所需的资料,制作教学网页并上传至教学平台,利用BBS和双向视频系统与学生进行远距离互动式的教学交流,答疑、解惑。进行案例教学,教师还需要在网络上建立案例教学库,制作CAI案例教学课件等等。面对新的教学模式,电大教师业务素质必须重新定位:1要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功底。电大教师应该成为熟悉本专业、本学科知识的行家;2要有较为丰富的相关学科的实践经验;3有驾驭网络技术进行导学的能力;4具有与现代远程教育技术相适应的科研能力。对此,电大教师还有较长的路要走。 开放教育运用多媒体网络教学手段,冲破了传统教学在时间和空间上的限制,使教学规模扩大,空间延伸,极大地提高了教学效率。这类教学形式灵活机动、富有弹性、充分利用先进的教学手段,充分调动了学习者独立、自主的学习积极性,受到了广大成人学习者的青睐。但同时,开放教育又是一种全新的教学模式,与传统教学有较大的区别。我们在运用各种先进的教学手段的同时,还要注意寻求和采用最佳的教学方法,以适应教学模式的变化。当然,本文所研讨的案例教学只是诸多教学方法中的一种,案例教学不可能完全代替或取消其它的教学方法,案例教学也不完全适用于所有的课程,我们只能根据教授课程的性质来选择最佳或较佳的教学方法。 教育法学论文:教育法学本科教学改革 一、成人教育法学本科教学存在的问题 1.教育观念陈旧,教学质量得不到保证 成人教育在创造了良好的经济效益的同时,也暴露出个别学校在社会效益上的重视不足。他们只注重学校招生规模的扩大,学生人数的多少,却忽视教学质量的提高;片面强调了成人教育中的“函授”、“业余”、“夜大”等特点,而忽视了终身教育的“教育”理念,在设置师资力量、安排教学课程等方面大打折扣;而成教学生本身工学矛盾的存在又使得学生的自学环节必然缺失,两相结合必然使得教学质量得不到保证。 2.教学手段落后,教学模式缺乏 在部分学校的成人教育中,受传统教育观念的影响,仍然沿用老一套的教学手段,未能采取先进的、多种类型的教学模式进行教学。目前的成人教育法学本科教并没有充分认识到现行教学模式对提高教学质量的障碍,往往沿用单一化的教学模式,或者照搬普通高等教育法学本科的教学方法进行教学。 3.课程设置不合理,教材选用不恰当 在课程设置上,成人教育法学本科课程也没有考虑到成人教育的特点,照搬普通高等教育法学本科教学的课程设置,使课程设置与成人教育学生的期望相差甚远。在选用教材的时候,没有经过慎重考查,教材“过时”,无法很好的开展教学,不能及时吸收最先进的理念,不能最大程度的满足成人教育学生的求知欲望。 二、教学改革的途径探讨 1.转换观念,明确定位,严把教学质量关 充分认识成人教育法学本科教学存在的问题,建立有别于普通高等法学本科教育的教学质量标准体系,明确定位成教法学本科教育的教学目标,提高教师和教育管理者的素质,保证和加大物质资源的投入,包括经费投入、教学内容、教学时间、教学手段、设备等等。 正如美国教育学家达肯沃尔德·梅里安在《成人教育》中指出的那样:“成人学习,是以问题为中心,而不是以教材为中心。”由此我们应改变“成人本科教育就是高等学历教育速成班的看法”,应该看到,成人教育法学本科教学新的发展趋势根据成人高等教育及成人学习的特点,选购好既不影响学科专业课程的规格档次和水平、又适合于成人学习特点的正规出版社出版的教材;教学内容上要注重实用,教学方法上灵活多样,让接受成人法学本科教育后的学生真正做到学以致用即可。 2.借鉴普通高等教育先进模式,促进成教法学本科教学水平的提高 (1)诊所式教学模式的试行 法学界大多数学者认为,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法学教育必须体现素质教育的要求,换言之,新时期的法学教育,从根本上讲就是法学素质教育,法学教育的首要任务是培养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法律人才。这种观念放在成人法学本科教学中亦适用。 2000年以来,我国普通高等教育法学教育改革中,引进了美国的诊所式法律教育(Clinicallegaleducation),并结合中国国情加以改造,以创立法学教育的新方法,促使法律诊所教育本土化,在清华大学、武汉大学等学校试行后收到了较好的效果。所谓的诊所式法律教育是一种从案例教学法发展而来并借鉴医学院临床教学方法的一种全新法教育模式。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首先在美国各法学院兴起。诊所式法律教育,一方面,吸取了案例教学法的精髓,即经验式的教学方法,另一方面,又在形式上借鉴了医学领域的临床教学模式,强调通过教师指导学生参与实际的法律运用过程来培养和提高他们的法律实践能力,从而加深对法学理论和法律制度的理解。在成人教育法学本科教学中推广“诊所式教学”,虽然存在成人教育学生有工学矛盾等问题,但是经过改良后的诊所式教学,在成人教育法学本科教学中也能收到意想不到的效果。 (2)多媒体教学技术的充分运用 目前,在普通高等教育法学本科教学中,多媒体教学技术的运用已经越来越普遍,而在成人教育中则相对教薄弱。囿于成人教育短暂的面授教学时间,更多的教师为了完成教学计划,赶教学进度,只能够加快理论知识的泛泛讲解,“演讲”式的教和廖廖几行板书的效果远远不及多媒体教学手段的充分使用。 在成人教育法学本科教学中,理论知识的掌握和实践能力的培养在教学目标中几乎各占一半的比重,多媒体教学模式的优点可以很好的满足教学的多种需要。作为一种媒体技术,它所承载传输的信息是丰富的,形式是多样的,覆盖了教学系统的各种要素,具有全面性、形象性和使用的方便性,能提供最新的信息和各种便捷的服务,它提供了各个部门、环节和各种要素信息之间联系的信息通道,具有多向性和交互性。因此,在法学教学中可以通过应用多媒体教学模式,针对不同的教学内容和教学对象,在不同的教学环节合理配置教学资源,充分、形象地模拟教学环境,组织学生采用多种有效的学习方法,以最经济、最直接的方式达成学习目标。如通过网络,将校园课堂和法院审判庭联接起来,以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案例教学;通过网络,学生可以收集相关法学资料并参加讨论,实现互动开放式教学。 三、进行改革的可行性 虽然,普通高等教育法学本科教育仍然是我国法律人才培养的主渠道,但是,在目前终身教育、终身学习的大环境下,越来越多的人热衷于自我增值及终身学习,参加成人法学本科教育则是其中的一个重要途径。对于期望进行法学本科再教育的群体来说,办学机构的办学能力、教学质量、社会效益等是其选择的首要条件。办学机构只有适应教育潮流的发展,认真思考法学本科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改变滞后的教学培养模式,不断提升办学能力,办学才能长盛不衰。在教学实践中,由于大部分成人教育都依托于普通高等教育的教学资源,完全具备进行教学改革的软、硬条件。 当前,参加成人法学本科教育的学生怀着新的求学理念,选择学校时候更看重的是教学质量的情境下,加快法学本科生教育教学模式,摈弃成人教育法学本科教学中存在的低水平,泡沫化,理论与实践脱节、教学与法律职业脱节等弊端是非常必要的。培养实用创新型的法律专业人才,使经过成人教育法学本科学习的学生具有“法律人”应有的法律职业道德素养、法律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是办学机构增强办学竞争力的最好手段。成人教育学生的培养质量标志着一个办学机构的核心竞争力,不断探索和创新法学本科教学模式,才能从根本上增强办学机构的竞争力,为社会提供优质法律教育产品,从而进一步提高办学机构的社会效益。 教育法学论文:法理学在教育法学的应用 一、双重身份要求加大教师教育专业学生法学素养 2013年6月,教育部等五部门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的若干意见》,强调“法律素质是现代社会公民健康成长、参与社会、幸福生活的核心素质之一”。要求“加大工作力度,全面提升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水平”[1]。教师是青少年法制教育的主要承载者,教师自身的法学素养直接关系到法制教育的成效,所以,作为未来教师的教师教育专业的学生仅仅了解教育法律部门的相关法律条文是不够的,需要获得法理学的支撑。同时,教师教育专业学生当下的身份是“高等学校学生”,依据《意见》对提高高等学校学生法律意识的规定,他们也需要“了解现代法学的基本理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基本法律原则、法律制度及民事、刑事、行政法律规范,提高运用法律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意识和能力”[2]。双重身份要求在教育法学课程中贯穿法理学的内容,而高教版《法理学》“用实践揭示法理,以法理透视实践”的主旨正与这一需求契合。提高教师教育专业的学生教育法学课上对法理学的学习是不可或缺的。高教版《法理学》对教学的影响还反映在一定程度上补足实习、实训的不足,给学生一个想象的空间,通过现实的教育法律案件接触教育实践,在模拟学校的环境中体验为师的感觉,使教学具有针对性。 二、用教育实践揭示法理,以法理透视教育实践 《法理学》揭示了日常生活与法学理论之间的关系,“善于从生活中的具体事例或案例出发进行法理学思考,提炼或检验法理学理论。用生活揭示法理,以法理透视生活”[3]。教育实践中的法律问题也是法理学研究的重要现实源泉,也需要法理的提升。 (一)教育是一种秩序 教育领域的一些违法行为,与教师的法律素养缺乏、法律意识淡漠直接相关。当教师把体罚当作“正当管理”、把侮辱性斥责当作“忠言逆耳”时,他已经毁坏了教育秩序。卢梭说,有人把自己看成是别人的主人,但他比别人更是奴隶。即使他并非总是果真如此,他也毕竟确实具有奴隶的灵魂,并且在遇到奴役他的强者面前,他会奴颜婢膝[4]。对学生权利忽视的教师,也会在教育管理中轻视自己的正当权利,陷入“在自己的权利上缺位,而在学生权利上越位”的怪圈。为此,在教育法学教学伊始,我们选择把“法的价值”补充到教学内容中。《法理学》第二十一章“法的基本价值”中强调了法对秩序的维护作用和对自由确认保护作用。“秩序是指事物存在的一种有规则的关系状态”[5]。某种程度上的一致性、连续性和稳定性是秩序的具体特征。抽象地说,社会秩序表示在社会中存在着某种程度的关系的稳定性、进程的连续性、行为的规则性以及财产和心理的安全性。依据《法理学》教材,我们从“历史上的几种主要秩序观”入手,分析当下在教育领域特别是在中小学中,学校领导与教师之间、教师之间以及教师与学生和学生家长之间的秩序关系。 (二)以教材自身的学术性提升学生学习兴趣 教育法学的教学目的在于促进教师教育专业学生法制精神的养成,使未来的教师能够知法、懂法、守法、依法执教。现有的教育法学教材,对法律规定“是什么”解释的比较多,但对于“为什么”和“怎么办”讲解的比较少,很难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学科的悠久历史和具有挑战性的研究内容可以有效地提升学生对该课堂的学习兴趣。《法理学》教材关于三种形式划定权利和义务的界限的学理分析,使学生可以把教育法律部门中的相关权利和义务规定进行分类。如:我们以把《教师法》中关于教师的六项权利和义务归为一类,即“由法律直接设定权利义务,并赋予以明确的内容”;我们可以把《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关于未成年人生存权、发展权和参与权的规定及未成年人工作原则的规定归为第二类,即“法律只提供依据或规定某种标准,由当事人自行设定权利义务确定具体内容”;另外一些偶发性事件的权利与义务模糊之处,可以归为第三类,即“法律设定了权威解释制度”。法学专业以及教师教育专业的学生“不仅要知道有关的法律规范,而且必须知道它们是怎样成为这样的法律规范以及为什么是这样的法律规范;不仅要知道解释和运用法律规范的技术,而且必须知道解释和运用法律规范时应当坚持的价值标准”[6]。学习法理学,掌握适当的法律方法、培养法律理论素质和法律思维能力,比仅仅习得具体的法律知识重要得多。 (三)以法律思维分析教育法律条文 通过教育法学课程教学,不仅要使学生掌握基本的法律知识特别是教育法律知识,而且要锻炼学生运用法律思维分析教育法律条文的能力,懂得运用法律武器维护学校、学生和自己的合法权益。我国的教师教育,无论是教学方法、教学内容还是课程设置,都是以教育学理论体系构建为核心,正是基于这一点,学科交叉解决教育领域的实际问题就难以实现。教师教育专业学生是未来的教师,他们在学习期间所接受的课程内容将直接影响他们未来的研究思路和审视问题的视角。为此,借助教育法学课程平台,把《法理学》的思想贯穿其中,提升学生的法律素养和法学思维能力,为日后依法从教奠定坚实的基础。高教版《法理学》特别关注法律的执行环境,弥补了当下教育法学教材偏重于法律条文解释说明,而缺少现实操作性的不足。在第六编“法与社会”中强调了法与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建设之间的关系,明确了法律的制定与执行不仅仅是法律系统本身的事务,任何法律规定的落实都离不开环境的影响,正如教育法律问题不能仅仅从学校、学生、教师、家长的微观层面来看一样。“法的生命在法的实施”,《法理学》在第四编“法的运行”中突显“法的实施”的重要性,详尽分析了守法的影响与制约因素,为分析教育法律条文提供了社会环境依据。“社会认同”走进教师教育学生视野,在没有补充法理学理论之前,针对《教师法》规定的六项基本权利,学生们通常从“带薪休假”等显性权利着眼,而没有认识到“专业人员”在身份认定中的重要意义;没有考虑到只有确定了教师的专业人员地位,才能使其他权利的实现成为可能。通过学习“法的实施”,学生不再把权利相对方固化,开始从更大的体统中寻找解决教育中主体利益受损问题的办法。(本文来自于《黑龙江教育》杂志。《黑龙江教育》杂志简介详见.) 三、提升教师教育专业学生的“身份荣誉意识” 德国思想家雅斯贝尔斯在论及“什么是教育”时说:“教育须有信仰,没有信仰就不成其为教育,而只是教学的技术而已。”如何在教育法学课上,通过学习《教育法》、《教师法》等有关教育的部门法提升教师教育专业学生的荣誉感?《法理学》关于“法律职业伦理”的论述为我们提供了有效的路径。“在法律活动促进法律职业形成之前,其内部就已经开始酝酿着一种‘身份荣誉意识’,进而发展为一种传承后世的法律职业伦理,它从集团内部维系着这个共同体的成员并保证共同体的社会地位和声誉”[7]。教育职业共同体与法律职业共同体一样不是行业,而是职业。它不仅需要有专业学识与资质资格,而且需要践行特殊的职业伦理,成为这个社会中最崇高的人群。这一人群的特征是什么?《法理学》教材弥补了已有《教育法学》教材的不足,明确了现代公民应具备的基本素质。首先是主体意识,即明确认识到自己是一名教师,职业平凡而又不平凡,肩负着教书育人的使命,为此自己是社会政治生活和公共生活的主体,而不是无足轻重的客体,要有独立意识和独立地位。其二是权利意识,即清晰地懂得权利的正当性、可行性、界限性,在法定范围内主张和行使自己的权利,勇敢地捍卫自己的权利,同时对一切合法的权利给予同等的尊重和维护。其三是参与意识,教师和法律人一样应对社会更具责任力,并且积极参与社会建设和公共事业管理。其四是平等意识和宽容态度,只有具有宽容品质的教师才能营造一个民主的学习生活氛围,只有讲民主的教师才能培养出具有宽容胸怀的学生。高教版《法理学》教材鲜明的理论引领特色,使教育法学教学突破对教育法条文的解释和讨论局限,使教育法律实践与法学理论有机结合起来,真正实现了为教师教育专业学生“依法执教”奠基的课程目标,也为今后教育法学教材建设提供了一个新的思路。 本文作者:李洪波工作单位:黑龙江大学 教育法学论文:现代开放教育法学的教学模式初探 一目前的开放教育法学专业课的教学现状 自上个世纪90年代以来,法学专业被添加为开放教育的一门重要专业。为了保证法学专业的继续存在和发展,开放教育的相关领导和责任教师一直很重视法学专业课的教授。从课前准备到课堂教授,最后到考前复习,老师们都积极参与,勤奋认真。经过20年的发展,开放教育的法学专业越办越红火,法学课程越上越有水平。而且培养了一批又一批的优秀毕业生,他们在各自的岗位上都相继成为了骨干,成为了社会跨越和单位发展中不可或缺的人才。客观的说,在前些年的法学专业课的教学中,成功的做法和经验还是不胜枚举的,并且也曾经多次被其他形式的办学模式所采用。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法学专业队伍的不断壮大,法学专业的办学领域不断拓展,一些新兴的办学模式逐渐兴起,他们及时观察社会的发展动态,不断发现新现象,总结新经验,提出新问题,许多具有法学课程教学前沿的进步观点层出不穷,对原来的教学秩序和教学方法,进行了冲击,形成了独具特色的、更加适合现代社会的法学教学的新模式。对比现有的新模式和开放教育原有的法学专业课教学模式,不难看出,传统的暴露出来的问题很多,概括总结如下: (一)教学形式原始而单一 长期以来,我国的高等教育与基础教育一样,都是以传统的课堂讲授为主,近些年辅之以细微的为数不多的社会实践。基础教育的教学内容与学习要求决定了,它必须以课堂灌输为重要教学方式,更多的将基础知识传授给学生,以不断增加学生的学习内容,开发学生的智力,提高学生的学习成绩。但是,高等教育与基础教育的根本区别在于知识的专业性和应用实践性,学习是为了将知识转化为工作实践,提高工作效能。尤其是对于开放教育的学员,他们基本上都是在一线从事劳作,他们学习的出发点是为了掌握更多的专业技能,以更好地应用于所从事的工作,适应社会职业技能的发展。因此,单纯的课堂教学会在一定程度上束缚专业的学习范围,限制技能的拓展。法学本身就是一门应用性学科,必须更多地将书本知识联系到司法工作的实际。原有的单一课堂面授持续了十多年,这种局面必须被打破。 (二)教学方式古老而机械 原先的开放教育的法学专业课教学方式遵循了祖先留给我们的单一方式,即在课堂上,老师的作用就是根据所备课的内容,系统连贯的讲授,时而提问学员,时而独自讲解。作为传道授业解惑的专业教师,单纯的追求课堂的教学完整性以及学员的出勤率和课堂学习的情况等。对于讲学的最终效果如何,学员乐不乐意听,实际上掌握了多少专业技能,这些都被抛之云外,甚至被一些老师当作可有可无,甚至认为不是他们的责任。这些在一定程度上对学员的学习会带来一些负面效应,或者说,已经严重落伍于现代教育技术背景下的教学方式的发展,阻碍了教学的改革。 (三)教学内容表面化和主观化 传统的以讲授为主的面授教学,在教学的内容上,追求的是知识的肤浅散布。反映在教学的理念上,仅凭主观的意愿出发,或者自认为很科学、很完美、无懈可击。客观的深入思考,可以看出,这种教学内容实际很肤浅,只是从形式上规范了自身的教学,而实质上却忽略了教学的真谛,破坏了教学的效果。教学的实质应当定位于学生掌握了多少,真正能够应用于工作的概率有多大,而不是老师教了多少,教的内容广不广泛。 二改革开放教育的法学教学原有模式,实施现代模式的重要意义 随着现代教育技术改革的不断深入,以及原有的教学模式产生的负面影响,改革开放教育法学教学模式势在必行。必须牢固树立改革是为了顺应社会发展和提高学习效率的意识,使改革的成果普遍应用于工作实际,提高教学效果。(1)改革开放教育的法学教学原有模式,实施现代模式是社会经济的发展对高等教育提出的迫切要求。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经济突飞猛进的增长。百年大计,教育为本。经济的快速增长必然带来社会政治、文化等方面的全面发展。教育是促进经济持续快速全面发展的动力,没有教育的改革和现代化,就不会有整个社会经济的现代化,对于在高等教育特别是成人高等教育的主力军之一的开放教育中,率先改革教学模式,尤为重要。“依法治国”理论的提出,在全社会形成了强烈效应。法学作为开放教育的重要专业,承担了改革教学模式的重任。(2)改革开放教育的法学教学原有模式,实施现代模式是落实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的重要体现。高等教育教学改革是国家发展的中长期规划,是实现教育现代化的重要保证。高等教育是与我国社会的各个领域直接联系的一个桥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的成败,直接会影响到其为社会各行业输送的人才的整体素质,进而涉及到各项工作的优劣。开放教育的法学教学也应紧紧跟随教育改革的洪流,不断前进。(3)改革开放教育的法学教学原有模式,实施现代模式是提高教学水平的直接砝码。法学专业作为开放教育的一个重要专业,在整个的开放教育教学中,举足轻重。法学专业一直是开放教育的主打专业,要想提高整个的开放教育教学水平,改革法学教学势在必行。(4)改革开放教育的法学教学原有模式,实施现代模式是提高执法者的执法水平,实现依法治国的重要前提。开放教育的法学专业的学员,大多是正在或者即将进入司法部门工作的法律工作者。学习效果的好坏会直接或者间接的影响到未来执法的水平和效率。社会的发展,也必然带来司法执法的进步。社会上的新现象层出不穷,这就必然要求不断提高司法执法人员的素质和水平。作为直接培养法律工作者的阵地之一的开放教育的法学专业,要不断改革原有的落后的教学模式,提高教学技能,为学员的良性学习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现代开放教育法学专业课的教学模式 开放教育的法学课程要紧跟时代潮流,尤其是要跟随高等教育的教学改革潮流,主动学习现代教育技术背景下的专业教学理念,结合自身的学科特点,努力探讨,认真总结,形成独具特色的、科学高效的、能够深入广泛的应用于法学实践的教学新模式。(1)坚持教学形式的多样化、教学手段的现代化和教学方式的灵活性的统一。开放教育法学专业课的教学,必须突破原有的单一课堂面授的限制,充分学习和掌握现代科学技术手段,推广多媒体教学,发挥网上优势,全面搜集、查询和整理教学资源,灵活多变的采取适当的教学方式,激发学员的学习兴趣,科学的传授教学内容,充分调动学员的学习主动性和创造性,提升教学的层次和水平。坚持普遍性和特殊性的统一,既要将开放教育的法学教学融入到整个高等教育教学的体系中,又要在实施教学的过程中,根据其特殊的专业学科特点和组织教学的特点,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有针对性的实施特色教学。法学是一门工具性能很强的学科,尤其是倡导依法治国的当今,教学思想中要始终贯穿着学以致用的主体理念。充分思考和挖掘一切科学的教学方法,理论联系实际,大范围的展开案例和司法实践教学。努力创设不同的情境,多方面获得教学资源,全方位引导学员开发潜能和智力因素,提高学员的司法实践的能力和素质。(2)深入组织实施教学,客观地传授法学专业知识。在组织实施教学中,教师首先要全面熟练地掌握相关学科的知识,充分保证传授知识的内容的准确性。开放教育法学专业课的任课老师,不仅要在上课前认真备课,更要到相关的司法和执法部门去深入调查和实践,获得最直接的法学知识,深入思考,及时全面的总结,最后集中教材内容和实践认识,形成最终的教学内容。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杜绝知识的主观化,确保教学内容的真实可靠。对宏观的法学知识和内容要进行分解,形成系统的具体的知识点结构,将每一个知识点辅助相关的案例,组织实施教学,以强化学员对知识点的了解。开放教育的法学教学模式的创新是一个循序渐进的发展过程,各个组织实施教学的老师,必须严格对待自己,不断更新知识内容和教学理念,贯彻教学相长的工作态度,实现教与学的有机统一。 本文作者:田露工作单位:徐州市广播电视大学 教育法学论文:开放教育法学人才培养的创新 1推行“诊所式”法学教育,加强法学实践教学,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 电大作为一所的开放性大学,也应尝试开展诊所法律教育,通过设置诊所法律课程,来推进中国的法学素质教育,培养适应社会需要的法学应用型人才。电大探讨将“诊所式”法学教育模式改革,与修订人才培养方案、课程设置、教学大纲等具体工作结合起来,来加强法学实践教学,推动电大法学实践教学创新团队的建设,凝炼出广播电视大学法学的实践教学上的特色。 2进行法学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推行“诊所式”法学教育的具体做法 (1)结合成人学习特点,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大学法学资源,试点开设“诊所法律教育”课程。试点开设课程首先以劳动法、合同法、婚姻家庭继承法、未成年保护法的内容为主。目的是让学生学习相关知识以后能深入到本职工作中或者法律实习岗位为需求者提供法律服务;(2)把诊所法律教育课程的开设与教学计划的修改结合起来,将诊所式法学教育贯穿到法学人才培养计划中。结合开放教育培养实用型人才的需求,对法学教学计划进行修改,在加强法律基础教育的同时,强化增加本学科课程的素质。(3)开设诊所法律教育课程,进行教学方法改革。改变传统法学教育的模式,在重视系统讲授法的同时,大力提倡案例教学法、课堂讨论法。(4)加强实践教学,建立起一套系统的实践教学体系。把诊所式法律课程与毕业实习结合起来,建立起一套系统的实践教学体系。加强实践性教学。通过学生小组学习、BBS讨论,及实地模拟课堂,并开展法庭论辩赛,模拟审判等方式进行学生创新和实践能力的培养,围绕实践环节展开实践教学。并设立法律服务中心为需求者提供法律援助服务。(5)利用广播电视大学的资源,建立诊所法律教育的平台。 3推行“诊所式”法学教育的具体策略 (1)设置“诊所法律教育”课程,由具备律师执业资格的教师组成诊所法律教师团队,负责提出课程设计方案。设置出一系列的实践性法律课程。有必修实践性课程、选修实践性课程,校内实践性课程、校外实践性课程。(2)开设法学实践教学中心,设立相应的平台以便开展诊所法律教育。聘请在法律实务部门活跃的律师、具有丰富的法律实践经验的资深的法官、检察官来学校举办法律讲座,或者不定期地进入课堂讲解典型案例,让学生通过律师、检察官、法官来了解社会、了解自己今后将从事的职业,为其自己以后从事法律工作奠定心理上和能力上的基础。 4结语 推行“诊所式”法学教育,加强实践教学的法学人才培养模式思路。在教学过程中,以学生为主体,注重学生参与,自主学习,并在实施中进行适当的辅助指导,充分发挥好教师的“辅助”作用,引导学生积极发现问题、主动思考问题,寻找解决问题方法,训练学生主动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既具有一定的法学理论基础,又能适应现在社会发展需要的专家型、技能型法律人才。总之,法律诊所式教育是一种行之有效的教学模式,在今后开放教育的法律教学中,应该将这种教学模式贯穿于教学的始终,使学员真正从中获得知识并更好的服务于社会。 本文作者:才玉娜工作单位:辽宁广播电视大学 教育法学论文:教育法学是从受教育权出发 教育法学是一门新兴的边缘学科。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以后,随着我国教育法律体系框架的形成和人们认识、评价教育法律现象的能力以及作为这种认识、评介成果的文化逐渐成熟,教育法学学科建设不断取得突破性进展。由教育科学出版社出版的孙霄兵博士所著《受教育权法理学:一种历史哲学的范式》,就是近期有代表性的一项重要研究成果。 概览该书,最突出的印象是著者提出了以受教育权为核心构建教育法学乃至研究教育学、教育史的新视角。该书认为,受教育权是更重要的教育法学概念,教育法学应当是教育法律权利学,应当从此出发强调教育本身的基本因素和动力,构建以人的受教育权利的实现状态为起点和标准来探索、构建和反映的教育法学体系。这一立论及其理论框架构建符合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原理。就法理学而言,法是以权利和义务规定人们的行为规则和调整社会关系的。权利和义务是法律规范的核心内容,是法律关系的关键要素,贯穿于法律现象逻辑联系的各个环节、法的一切部门和法律运行的全部过程。从更深层次来说,权利和义务全面表现和体现了法的价值。人类的教育现象从总体上包括举办、实施、接受、管理和参与教育的五大类活动,涉及到国家机关、社会组织、个人、教育机构和家庭等众多的主体。抓住受教育者这个主体,突出其接受教育活动中的权利,并以此为原点构建教育法学,这是该书的一大理论贡献。 基于同样的原点,该书进一步延伸到教育学和教育史的领域,提出从人的受教育权利角度研究教育,解读、分析教育思想、教育理论、教育体制、教育教学方法等,提出通过对受教育权发展变化特别是与不同文明形态发展关系的研究,透过受教育权发展变化的历史,揭示教育发展的必然规律。这无疑将催生出教育研究的新领域,产生新的突破。 正是基于上述全新的视角,该书以哲学、法学、历史学、教育学和政治学为理论基础,对受教育权的时态和走向进行了跨学科的全景式的扫描,概括出受教育权的经济学范式、哲学范式、法学范式和政治学范式的基本类型,并就受教育权的辩证互动关系做了系统的理论描述,详尽分析了受教育权范式的历史运动及其相应的发展方式、保障体制、管理制度、进步作用和历史局限,指出了受教育权范式的四个基本特征:(1)受教育权范式是权利本位范式,权利主体是决定一个社会教育性质的基本因素,是受教育权范式的核心和基础,居于中心地位,受教育权权利主体是受教育权范式发展变化的根本动力;(2)受教育权范式是受教育权权利主体与权力主体结合的范式,是权利发展与生产力发展相互作用、相互促进的范式;(3)受教育权范式既是历史的,又是逻辑的,是历史哲学范式;(4)受教育权范式呈现出既是一元的又是多元的范式,是实践本位范式。这些研究,使该书提炼出的受教育权问题的概念体系和范式模型具有扎实的理论和实践基础,比较系统地揭示了受教育权的历史发展、逻辑发展和当前实态,在逻辑(哲学)、历史和实践三者间实现自洽和互洽,从而促进人们对受教育权问题的深层把握。 该书在构建受教育权范式理论的基础上,透过漫漫的历史长河,从文化发展和文明演变角度对受教育权予以哲学形态研究,归纳出五种范式,即:以身份和地位的同一或认可为获取教育权的条件,以君权或王权为后盾,以培养特权人为目标和法律现象的特权化范式;以信仰的同一或认可为获取受教育权的条件,以神权为后盾,以培养宗教人为目标和法律现象的宗教化范式;以行为的同一或认可为获取受教育权的重要条件,以政权为后盾,以培养政治人为目标和法律现象的国家化范式;以经济利益(能力)的同一为获取受教育权的主要条件,以物权和产权为后盾,以培养经济人为目标和法律现象的社会化范式;以人的自由和个性发展需求为获取受教育权的主要条件,以人权为后盾,以自由人为培养目标和法律现象的个性化范式。 著者还深入探讨了受教育权的法理学。并对其具体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同的立法、司法和行政特点进行了论述,使抽象的法理与具体的历史阶段中的受教育权有机联系起来,深化了受教育权的法理学。同时,初步分析了受教育权范式变化的社会、政治和文化因素,论述了上述五种范式的依次性、继承性、兼容性和主导性的关系,结合史实指出了受教育权跨越式发展的可能性和现实性。 更为难能可贵的是,该书在阐述上述五种范式过程中,解析了特权、神权、政权、物权和人权五种权力和与这些权力相适应的五种社会(特权社会、宗教社会、政治社会、商业社会和人性社会),进而提出了与五种社会形态相适应的五种文明形态:军事文明、宗教文明、政治文明、商业文明和教育文明。指出这五种文明构成了人类文明史的全貌,五种权力、五种社会、五种文明的互替嬗变,根本动力在于权利主体不断要求扩大权利引起的,权利斗争是推动人类文明进步的根本动力。这是个首创。尽管关于“教育文明”的内涵及其据以立足的依据尚需要进一步论证,但该书首开先河的“教育文明”之说,对我们加深对教育的认识,还是有启迪的。 著者在书中大声疾呼:“当新的教育文明展露之际,发展教育及其所带动的科技发展和政治建设,是抓住新的文明兴起机会的关键。中华民族在历史上错失了工业革命、商业文明发展的先机,现在必须抢占教育文明这一制高点”。这一见识,角度新颖,见解独特,足以引起我们认真思考和深入研究。 该书虽然是探讨教育法学原理的理论著作,但著者强调它是把实践作为最初起点、最高抽象点和最后归宿点的实践哲学,注重主体、注重价值、注重历史、注重实践,追求的是哲学论、历史论和实践论的有机结合。书中专辟一编,就当代中国受教育权的现实和未来、受教育权的立法、受教育权的行政实施、受教育权的司法保护四个层面,剖析了受教育权的实现前提和要素、受教育权的原则确认、受教育权的国家保障和受教育权的法律救济等实务性问题。书中还精选了17个案例,涉及到因成绩原因、身体原因发生的高考录取诉讼,因入学年龄而发生的义务教育入学诉讼,因对学生的处分引起的诉讼,因颁发学业、学位证书引起的诉讼,受教育权作为宪法权利的诉讼等。由于著者身在中央教育行政机关主管政策法规司局的特殊和便利位置,这些案例不仅很好地支持和诠释了书中的观点,而且对于我们从深层次认识受教育权、恰当处理相关事项很有参考价值。 在该书实践论编中,著者还论及了当代中国教育发展不平衡、多种范式并存的国情及其历史由来,提出了中国受教育权范式转型的七条建议:(1)明确转型的原则———领先或同步于社会转型;(2)严格限制特权化范式,防止教育腐败;(3)严格限制宗教化范式,教育与宗教相分离;(4)积极合理发展国家化范式,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国家在教育投入、加强教育公共体系建设、促进教育公平公正等职责;(5)积极合理发展社会化范式;(6)大力促进个性化范式;(7)正确处理受教育权国家化范式到社会化范式和国家范式、社会化范式到个性化范式这两个转型之间的关系和步骤。这些建议触及了当前教育的弊端,基本上体现了教育的今后走向,对制定教育政策、实施教育活动的各方都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实践意义。 诚然,构建中国特色的教育法学学科体系尚在过程之中。有些问题,如书中提出的国家化范式在当代的作用、受教育权范式的转型等,还有待理论界做深入的研究。但《受教育权法理学》的问世,无疑对我国教育法学基础理论的发展注入了一股具有浓重理论色彩的清新空气,为该学科今后的研究提供了一个新的起点。 教育法学论文:教师新义务教育法学习心得 我们都知道,教育能够决定和改变一个人的未来和命运,教育也能改变一个国家未来的发展前景。新《义务教育法》的颁布实施,对于进一步深化教育体制改革,促进义务教育的发展,具有里程碑意义。它的诞生标志着我国义务教育进入到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对全民族素质的提高和国家未来的发展,都将产生积极的作用。 作为学校中的一名普通教师,在学习了《义务教育法》之后,对提高师德修养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它是时代向我们提出的要求,也是《义务教育法》赋予我们的义务。在实施素质教育的今天,我们必须转变观念,树立教育新风。教育原理告诉我们,教育必须有明确的指向性和目的性,主要解决人的发展问题,唤起学生精神世界能动、自主的能力,培养学生成为社会所需的人才。《义务教育法》要求我们教师必须热爱教育事业,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文化。业务水平,爱护学生,忠于职守。教师必须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明确自己的职责所在,也深感肩上担子的沉重。 我是一名教师,肩负着育人的重任。于是在学习之余,更应从自己过去的工作中找出不足,必须全身心地去爱自己的学生。喜欢学生,爱护学生,服务于学生,这是一名教育工作者的天职。师魂即师爱。要在实际工作中,时时处处体现师爱其实并不简单。有时,细小的一个工作,看似简单的一种举动,也许会折射出我们教师的教育理念。班级中的王新博同学,知识欠缺的太多,为了使他尽快的追上队伍,就利用课余时间给他补课,同时发动班级学习好的同学帮助他,他的成绩提高的很快。既方便了学生,切实减轻了学生的负担,又节省了时间,提高了效率,更增强了困难学生学习的自信心。我想,这小小的改变中,就蕴涵着老师以学生为本的理念,也是大家在学习了《义务教育法》之后的一种新的有效尝试。教师站在了学生的立场上,改变了自己原本已经习以为常的一些教学行为,目的则是为了切实帮助学生解决困难。作为教师,必须要对学生的发展负责,尊重他们的人格,在求知的过程中,关注学生原有的基础与能力,因材施教地帮助他们学会学习,因地制宜,潜移默化地帮助他们学会做人,培养他们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这样才称得上不辱使命。 在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地今天,作为我们教育工作者,不能抱着过去的应试教育一套而不放,应该让学生走进更广阔领域学习,力求全面发展。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具备高尚的道德品质和师德风范,不断更新自己的学识。在思想上,政治上,文化上充实自己,为形成良好的师德风尚而出力,更好地为学生服务,爱岗敬业,使自己成为一名高素质的教育工作者。 教育法学论文:教师新义务教育法学习心得体会 编者按:本文主要从教师应当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文化、业务水平,爱护学生,忠于职守。《新义务教育法》颁布后,我校教师在学校领导的组织下,通过多种形式,进行了广泛深入的探讨和交流,对如何才能强化师德,树立教育新风,每一位教师都有了自己更深刻的体会于是在学习之余,仅靠着自己从教以来点点滴滴找出了工作中的不足和以往教学中留下的遗憾,终于明确:身为教师必须要做到全身心去爱自己的学生。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已经成为学校教师势在必行的工作、通过学习,我深知作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必须具有高尚的道德品质,对学生要有慈母般的爱心,且不断更新、充实自己的知识,做到与时代同步等,具体材料请详见: 《新义务教育法》颁布后,我校教师在学校领导的组织下,通过多种形式,进行了广泛深入的探讨和交流,对如何才能强化师德,树立教育新风,每一位教师都有了自己更深刻的体会。下面我就谈一谈我的认识和感受。 《新义务教育法》对教师提出了以下要求:教师应当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文化、业务水平,爱护学生,忠于职守。《教师法》告诉我们: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和使命。教师应当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明白了自己的职责所在,也深感肩上担子的沉重。虽然我是一名普通的教师,却肩负着为祖国的未来夯实基础的重任。于是在学习之余,仅靠着自己从教以来点点滴滴找出了工作中的不足和以往教学中留下的遗憾,终于明确:身为教师必须要做到全身心去爱自己的学生。因为当你走进学校大门时,你的一切就已经不属于你自己了,而是属于孩子们。喜欢学生、爱护学生,应当是教师的天职,正所谓:师爱即师魂。可是在实际中真正做到这一点,尤其是做到喜欢每一个孩子,却是非常不易的。教师不应因为学生的家庭背景、人情的亲疏、智力水平的高低等因素而对学生另眼相看,应尊重学生的人格,公正合理地对待每一个学生。教师只应在乎学生是否学会做人,是否学会求知,在教学中应本着求真、求善、求美,最后才是求知这样一个原则来教书育人,必须把德育放在首位,培养学生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 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已经成为学校教师势在必行的工作。如何做到真正减负?怎么样做才能减到点子上?每一位教师都在思考探索。为了打破传统教育模式,让学生在更为广阔、宽松的学习和生活空间里,接受全面的培养,获得真正的全面发展,除了针对课堂教学加以改革之外,我对学生的作业布置中也丢掉了以前的简单重复的内容,改为根据学生的水平差异分层次设置不同的作业。 导致师德失范现象的因素很多,我认为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教师教育理念陈旧,其理念还停留在应试教育的框框里,只注重学生的智育发展,忽视了学生人格培养,没有注意心灵的沟通。二是教师缺乏良好的心理品质,而教育学生需要良好的心理品质,心理品质的缺乏轻者对学生恶语中伤,重者对学生体罚。三是在利益的驱使下急功近利,缺少爱心,不会关爱学生。四是教育评估机制,仍以应试成绩为核心,教师面对各方面的压力,延缓了师德建设的进程。师德形成决非一种表面的具体行为。任何一种师德表现都能折射出深层的东西,它包含着人才观、学生观、质量观、管理观、学习观、评价观等一系列相关理念在内的综合观念。一句话,有什么样的教育理念,就有什么样的师德表现。 教师要不断更新充实自己的学识。博学多才对一位教师来说当然很重要。因为我们是直接面对学生的教育者,学生什么问题都会提出来,而且往往“打破沙锅问到底”。没有广博的知识,就不能很好地解学生之“惑”,传为人之“道”。但知识绝不是处于静止的状态,它在不断地丰富和发展,每时每刻都在日新月异地发生着量和质的变化,特别是被称作“知识爆炸时代”、“数字时代”、“互联网时代”的今天。因而,我们这些为师者让自己的知识处于不断更新的状态,跟上时展趋势,不断更新教育观念,改革教学内容和方法,显得更为重要。否则,不去更新,不去充实,你那点知识就是一桶死水,终会走向腐化。 通过学习,我深知作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必须具有高尚的道德品质,对学生要有慈母般的爱心,且不断更新、充实自己的知识,做到与时代同步,才能培养出符合社会发展需要的人才,挑好肩上这付教书育人的重担。 这段时间的学习与实践,让我深刻地认识到:要想成为一名合格的教育工作者,就必须不断地在思想上、政治上、文化上充实自己。二十一世纪的学校教育需要的是对学生有爱心,对工作敬业,对自身不断充实的高素质、强潜能和综合知识能力完备的教师。希望我能在自己的努力后,早日成为这样一名高素质的、合格的教师。 教育法学论文:新义务教育法学习心得体会 义务教育法实施20年后重修,增加内容很多。做老师就应该是懂法、守法的老师。因此,利用空余时间,我认真学习了《义务教育法》。进一步感受到,作为一名教师,应严格遵守义务教育法,依法执教,爱岗敬业,作到既教书又育人,为培养新一代而作出最大的努力,这样才得以使我们的事业走向辉煌,使我们的教育对象健康成长。 新义务教育法的诞生,标志着我国义务教育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它是在对我国依法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经验总结的基础上,形成的一系列指导和保障义务教育事业发展的制度与准则。法律将维护教育的公平公正、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一项重要指导思想,并重点对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保障义务教育投入、提高义务教育质量、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等方面问题作出了规定。新法律着力建立和完善促进义务教育发展的各项制度,在很多方面有创新、有突破,为我国义务教育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证。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不断丰富自身学识,努力提高自身能力、业务水平,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规程,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爱岗敬业。坚持“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树立正确的人才观,重视对每个学生的全面素质和良好个性的培养。 修订的《义务教育法》是改革开放以来教育上的重大成果,也是改革开放、社会发展进步的一个必然,为学校办学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在新《义务教育法》中,四处提到非凡教育,充分体现了这届政府人文化的关怀和亲民的思想。在构建和谐社会中提升对弱势群体的法律保障,让这些有残障的孩子、这些家庭看到希望,看到党对他们的这种关怀。从这一点上看,新《义务教育法》凸显了政府构建和谐社会和以人为本的理念,让教育工作者感到振奋和欣慰。 新《教育法》真正以人为本,保障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孩子、所有学校、所有老师的基本权利,这是我通读新《义务教育法》最深刻的感受之一。新《义务教育法》立法的理念有了较大的突破,其中最基本的一个立法理念是以学生发展为本,真正给学生以发展的空间,同时给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充分的发展空间。“新的《义务教育法》更加突出公益性,还有统一性和强制性。这三个基本支点,虽然不是直接的教育行为,但是对于教育工作者转变观念却非常要害。” 新法明确了对义务教育质量的要求,第一次将素质教育明确写入法律,提出要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强调要把德智体美有机地统一在教学的活动中。这些内容必然影响到教师的教书育人行为。在实施新《义务教育法》过程中,我有这样的思考。 目前,整个社会对考学越来越重视。为了让孩子上一所好的中学,很多家长不惜重金买学区房,北京的一个妈妈甚至花十万元买了个门洞,为的是孩子有个好学校上。再有就是家长为了孩子能择校,周六、周日给孩子报很多班,为的是拿这证书和那证书,使他们成为进中学的敲门砖。 针对近年来义务教育发展中出现的“择校热”等新问题,新义务教育法明确“不得将学校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学校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我相信在新法的保护下,每个孩子都会受到同等的教育的。 教育中的热点问题,在《义务教育法》中都有了明确的说明,我相信教育将走上规范的法制化的道路。 教育法学论文:新义务教育法学习心得体会 这两天,新的《义务教育法》发到了手边。细读那上面的六十三条法律法规不难发现新的《义务教育法》在很多方面都发生了变化。九月一日,与全国两亿中小学生有关的新版《义务教育法》已经正式实施。这是我国继1986年版的《义务教育法》颁布实施以来,首次启用修改后的新法。 对于所有的中国孩子们而言,这部新法对他们今后受教育的生活有了新的规定。通过学习新版的《义务教育法》,不难发现这部法律法规在九个方面实现了突破。 第一,指明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这个根本的方向。上个世纪,由于各地经济、文化水平的差异,使得义务教育阶段形成了地区之间、城乡之间乃至学校之间较大的发展差距。随着经济的发展,这种差距越来越大。新《义务教育法》将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纳入了法制的轨道,将均衡教育思想作为新《义务教育法》的根本指导思想。 第二,明确了义务教育承担实施素质教育的重大使命。我们过去推进义务教育时,主要是解决孩子有书可读、有学可上的问题,还谈不上素质教育。新《义务教育法》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把义务教育纳入到实施素质教育的轨道上来,把实施素质教育作为义务教育的一项新的历史使命。新《义务教育法》同时把注重培养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作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重点,并且提出了一系列实施素质教育的措施。 第三,新的《义务教育法》回归了义务教育免费的本质。普及教育、强制教育和免费教育是义务教育的本质特征,免费的步骤可以根据国情来分步实施,但必须坚持免费的特点。公益性是整个教育事业的特征,义务教育要更彻底一些,不仅仅是普及的、强制的,还应该是免费的。新《义务教育法》在免费教育上又迈出了一大步,在1986年不收学费的基础上增加了不收杂费的内容。中心财政将从今年开始,用两年时间免除农村地区义务教育阶段的杂费;城市地区还要深入调查研究、制定方案、加快进程。 第四,进一步完善了义务教育的治理体制,强化了省级的统筹实施。此次新《义务教育法》一个很大的突破,就是在“以县为主”治理体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了省级政府的统筹和责任,实践着从“人民教育人民办”到“义务教育政府办”的转变。原来看到乡镇一级难负其责,就将统筹责任放到县一级;现在县级基本上是吃财政饭,也无力承担,事业的发展必须要加大省级的责任。对教育的均衡发展、加大对农村教育经费保障的力度、加强对贫困地区的支持而言,省级的统筹都非常重要,这也是新《义务教育法》的一大亮点。 第五,确立了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再一次明确了义务教育经费的“三个增长”;建立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的分担机制,分项目、按比例分担;义务教育经费预算单列;规范义务教育的专项转移支付;设立义务教育的专项资金。通过这样几个渠道,建立起义务教育比较完善的经费保障机制。 第六,保障接受义务教育的平等权利。新《义务教育法》强调了对非户籍所在地,非凡是流动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问题;确定了流动人口子女居住地人民政府要为他们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这将会对城市化进程的平稳推进起到要害性作用。 第七,规范了义务教育的办学行为。过去我们对义务教育的办学行为主要是从政策上进行规范,新《义务教育法》对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为出手是比较重的:一是不得将学校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学校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要害是要对学校在资源、政策上进行公平的分配,不得有政策、资金、资源的倾斜,这一条体现了全社会对教育公平的强烈愿望。二是不得以任何名义改变或变相改变公办学校的性质,也就是“名校不能变民校”。三是第25条的规定,“学校不得违反国家规定收取费用,不得以向学生推销或变相推销商品、服务等方式谋取利益”。 第八,建立了义务教育新的教师职务制度。过去我们中小学的教师职务序列是中、小学分设,中学的初级、中级、高级与助教、讲师和副教授相对应,而小学则达不到。新《义务教育法》将义务教育阶段的教师职务序列打通,小学和中学的差别不复存在,初级、中级、高级都与助教、讲师和副教授相对应,小学教师也可以评副教授,对小学教师是很大的鼓励。这一新规定对调动教师的积极性,发挥聪明才智是一个很大的激励。尤其是让小学教师看到了自身发展提高的前景,对小学教师是个福音。这个全新的制度,在教师职务制度上有了新突破。当然还需要一些配套性的规定。 第九,增强了《义务教育法》执法的可操作性。全面规定了《义务教育法》的法律责任,63条中有10条规定的是法律责任,将《义务教育法》的执法性、操作性提到一个空前的高度。而且规范了22种违反《义务教育法》的违法行为及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过去的18条《义务教育法》虽然起到了很大的历史作用,但操作性比较差,新的《义务教育法》则完全弥补了这种缺憾,大大增强了可操作性,加大了执法力度。 新的《义务教育法》具有强烈的时代性。经过在构建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时代背景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的新《义务教育法》,体现出鲜明的时代特色和均衡发展的思想等等。 作为一个工作在教育一线的教师,我们不应仅仅做到自己学好这部法律,更要在平时的工作中注重做到依法办事,依法执教,从自己做起,把法律条文中的规定落到实处。做个懂法、守法、宣传《义务教育法》的好教师。 教育法学论文:新义务教育法学习心得 新义务教育法的诞生,标志着我国义务教育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它是在对我国依法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经验总结的基础上,形成的一系列指导和保障义务教育事业发展的制度与准则。法律将维护教育的公平公正、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一项重要指导思想,并重点对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保障义务教育投入、提高义务教育质量、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等方面问题作出了规定。新法律着力建立和完善促进义务教育发展的各项制度,在很多方面有创新、有突破,为我国义务教育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证。 新《义务教育法》的颁布实施,对于进一步深化教育体制改革,促进义务教育的发展,是一件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新《义务教育法》的诞生标志着我国义务教育进入到一个新的阶段,对全民族素质的提高和国家未来的发展,都将产生积极的作用。 修订的《义务教育法》是改革开放以来教育上的重大成果,也是改革开放、社会发展进步的一个必然,为学校办学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在新《义务教育法》中,四处提到特殊教育,充分体现了这届政府人文化的关怀和亲民的思想。在构建和谐社会中提升对弱势群体的法律保障,让这些有残障的孩子、这些家庭看到希望,看到党对他们的这种关怀。从这一点上看,新《义务教育法》凸显了政府构建和谐社会和以人为本的理念,让教育工作者感到振奋和欣慰。 作为一所普通初中学校的校长办好每一所学校,让贫困家庭的孩子上得起学,不因为家庭条件的差异和学校条件的差距影响到孩子的健康成长。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们是新《义务教育法》的最大受益者。农村蕴含着大量的人才,还有待开发的人力资源,从法律的角度给他们一个平等就学的机会,未来,国家和民族也将是最大的受益者。” 我探索打工子弟如何接受义务教育12年了,新《义务教育法》的出台,消除了我这些年的一些困惑,盼了这么多年,新《义务教育法》第二条第三款规定义务教育阶段不交学费和杂费,这对农民工子女来讲意义重大。缴纳学杂费,这些钱对于城里孩子可能不算什么,但是对于打工子弟家庭来说,每月的收入是800元至1200元,学杂费是一个不小的负担。现在西部地区已经实行了“两免一补”,但打工子弟走进城市来以后,什么时候也能够免费入学,这是孩子们和他们家长共同关心的问题。 真正以人为本,保障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孩子、所有学校、所有老师的基本权利,这是我读新《义务教育法》第一条到最后一条最深刻的感受之一。新《义务教育法》立法的理念有了较大的突破,其中最基本的一个立法理念是以学生发展为本,真正给学生以发展的空间,同时给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充分的发展空间。“新的《义务教育法》更加突出公益性,还有统一性和强制性。这三个基本支点,虽然不是直接的教育行为,但是对于教育工作者转变观念却非常关键。” 新法明确了对义务教育质量的要求,第一次将素质教育明确写入法律,提出要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强调要把德智体美有机地统一在教学的活动中。这些内容必然影响到校长的办学思想和教师的教书育人行为。同时,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也必须肩负起提高义务教育阶段质量的责任。在实施新《义务教育法》过程中,我有这样的思考。 目前,整个社会对考学、对分数越来越重视。前几年当校长,考分只是家长关心,社会关心,近几年,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主要领导也十分关注,将一些考分指标压到中学校长身上;指标逐级分担,任课老师也承担着很大的压力。一旦中考成绩滑坡,社会不认可,领导也责难。怎样处理好文化课的学习考高分和学生全面发展的关系,对于一个校长来说,确实很难。 提高教育质量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就是要提高教师质量。教师专业化的问题也正影响到学校的教育质量。“素质教育必须由高素质的教师来实现,但是农村初中校面对很多教师自身素质不高的现实问题。不能否认,素质教育在实施过程中阻力很多,困难重重。尽管如此,并不是说素质教育一定要等到教育均衡以后才能实现,在现有条件下学校也应该有所作为。多年来,××中学在推进和落实素质教育上就进行了很多有益的探索,关于学生素质的评价就已经坚持了十年没有中断。目前学校将学生德智体美劳几方面素质,分成可操作的92个评价点,每两周自评一次,时间在8分钟左右,使学生在不断地内省过程中,收到以评促行的良好效果。我相信,不管在什么样的办学条件下,开展好德、智、体、美、劳、心理等多方面行为素质评价,是实施素质教育一个有效途径。 素质教育不是一种运动,也不是一阵风。素质教育的落实需要细致的工作,落实在每一个孩子在学校中的每一天,体现在学校各项日常的教育教学工作当中。素质教育不应该是难以作为,只要能静下心来,仔细地去思考如何在一些细节上、在各个学科上下功夫,脚踏实地去研究教育教学、课程以及学校活动设计,就能够更好地促进学生的发展。 结合学校自身实际贯彻落实新《义务教育法》,在学校层面需要做的工作很多。首先要领会新《义务教育法》的精神实质,特别要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加以落实。从法人的角度,把教学质量作为办学的一个核心,通过学校教育教学的实践,体现《义务教育法》对残障孩子享受均等和优质教育资源的权利。在管理的保障层面把新《义务教育法》作为一个课题去研究,在落实中发现和解决问题。 多年来,打工子弟学校始终在漂泊状态,办学条件差,校园都是租赁的。目前北京近360所打工子弟学校,其中经过审批的只有54所。实际上解决这个问题并不难,只要政府能够按照新的《义务教育法》,来给这些孩子提供和创造条件,将部分闲置公办中小学的校舍给打工子弟学校使用,就能解决很多困难。 贯彻实施新《义务教育法》,教育工作者首先要感悟法律条文背后的基本的价值取向是什么。其二是按照法律要求,依法办学,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不折不扣地执行法律。第三要不断发展法律条文的内涵。针对学校现在面临的一些热点问题和瓶颈问题,必须用发展的眼光,创新的方法执行法律条文,根据各地方的不同情况来处理。将只要学业分数的评价向多元化评价推进,将终结性监控向过程性监控推进,都是确保素质教育稳步实施的基础。××市教委也一直在思考探索建立义务教育阶段的质量监控体系,使区县政府正确看待区域内义务教育的质量内涵。贯彻落实新《义务教育法》,不是教育行政部门教校长怎么去做,而是取得广泛共识以后,校长自发地学法、守法和用法。同时也会产生出各种各样创造性的做法,新《义务教育法》为教育工作者提供了广阔的学习空间和执行空间。 我们在追求一种教育理想,一种发展的理想,这种理想我们并不强求最后百分之百地实现,事实上,在追求的过程中,每个人、每所学校都会得到真正的成长,而每个人、每个学校真正得到发展了,才是实实在在的素质教育目标实现。 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提出缩小办学差距,不分重点校、重点班,非常人性化,体现了对所有人的尊重;不管什么样的家庭背景和经济实力,每个孩子都可以享受均等的教育,体现了人与人之间的和谐。 我最关注的就是重点班的问题。相对于其他教育人群而言,校长们更为关注的是学校层面的教育均衡问题。高铁忠认为,传统的“重点班”划分不利于学生的均衡发展。根据学生考试的成绩划分为重点班、普通班以后,有些普通班的教学就非常困难,老师教学积极性不高;由于学生中缺乏“领军”人物,无论是班级管理也好,德育也好,都是一潭死水。新的《义务教育法》实施后,“重点班”被以法律的形式禁止,但高铁忠同时也担心这可能会使学校流失一批优秀生源。 作为基层工作者,感觉到学生的差异的确很大。在我们学校今年有30多个学生公共英语过了二级,也有的初一的孩子,一百以内加减法都算不清楚,如果把他们全都分到一个班级,老师的因材施教就比较难,往往是照顾到这儿就顾不到那儿。近年来,中关村中学就办了一些实验班,而不是平均分班,让孩子在差不多水平的情况下,在教师的因材施教中得到比较好的发展。邢筱萍认为,教育均衡就是让所有的孩子,同在蓝天下,都应该享受到同样的教育,但不可能做到绝对的均衡,因为不均衡是绝对的,百分之百的均衡是不能完全做到的。 教育法学论文:读《教育法学》有感 【摘要】教育法学对当今的教育事业具有重大的推进意义,作为现代从事教育方面的工作者,有必要从多角度、多侧面的去了解和认识教育法学这门学科,因此对教育法学的认识也不因只限于其本身,还因有对其体系的思考,所以在学习教育法学的过程中还应对教育法制、教育立法等进行研究。同时,也将法学知识运用于实践活动中,更好地看待问题、处理问题。 【关键词】教育法学教育法制教育立法 近期对《教育法学》的学习,让我收获颇丰,感触尤深,我对教育法规及其发展、各类教育法律和现阶段的国内外教育发展现状也有了一定的认识。下面就教育法学的各个方面谈谈我的一些感悟。 一、教育法W 教育法学是一门新兴的边缘性综合学科,是法学原理和教育学原理的有机结合。作为现代教学工作者应紧跟时代潮流,与时俱进。所以在此,我们也有必要了解教育法学的发展趋向。在位的教育法学研究中主要侧重于已下三个方面:注重开展教育法学微观研究课题;在一定范围内形成研究热潮,促进教育法学的普及与提高;成立有关学术团体,提高教育法学研究水平。了解这些发展趋向也将有利于学校相关活动的展开。 马克思之以理论一直强调实事求是即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的原则。为进一步突显教育法学的意义,我将结合实际事例进行剖析: 例如,1998年3月20日,星期五,黑龙江勃利县新起小学。一名叫王贺的小学生在教室见到一条金项链后,发扬“拾金不昧”的精神将项链交给老师,而老师却谎称这是一条镀金的假项链就将其占为己有。事发后,虽然事情的到圆满解决,项链物归原主,王贺也被评为三好学生,一向想受人敬仰的老师的不正行为却给这颗幼小的心灵留下了永恒的阴影。他自己都不知道下次再遇到这样的情况自己该如何面对。 这一案例就充分说明了一个教学人员不懂教育法学,不能依法行教给社会带的严重后果,他对学生心灵的不良影响有可能是终生的。所以作为同一名合格的教学工作者应认真总结、体会上述中归纳的教育法学知识,为自己的学生做出表率。 二、教育法制 教育法制是国家法制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教育法制的存在与其它所有制度一样有它存在的社会基础,即社会整体法制建设水平和道德水平的提高;教育资源的合理整合与配置;教教育观念现代化;全体公民具有较高的教育法律的意识。 例如,1999年9月6日上午,河北省保定市安新县北喇喇地村小学发生重大集体中毒事件,师生共有150多人出现中毒症状,被送医院救治。那是星期一,是该校例行召开全体师生大会的日子,大约从8点10分开始,该校陆续有学生和老师出现中毒现象,送来医院检查后发现是“砷化氢中毒”,经相关部门调查发现,原来是北喇喇地村小学周围的小冶炼厂在冶炼铜、铝、铅、锡等有色金属中挥发出的砷和硫等有毒气体所致。 在该案中的小冶炼厂本应是被国家明令禁止,但由于“小冶炼”在该县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所以一直被当地政府所“默许”。试问在经济发展与师生安全两者间孰轻孰重,难道当地政府不该为此事件负责吗?针对这个事故,很显然责任不在校方,当地主管部门、环境监察部门等没有严厉治理清查违法小冶炼,从而致使空气里有毒气体严重超标,造成严重的影响。但学校也不是可以完全置身事外,学校也要起到监管的作用,毕竟校园也算是学生的避风港湾,学校也理应为学生维持一个至少安全的学习生活场所。依据教育法制的相关规定,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对教育执法负有一定的职责,要及时纠正教育违法活动。 由此,我们应该的出两个重要结论:一是教育法制在我国教育体系中地位重大,如果没有健全的教育法制,师生的合法利益将得不到有效的保障,其后果之严重,甚至可能危及其生命安全;二是我国的教育法制现今仍然存在诸多的问题,还需要不断的完善和深入的贯彻。这就要求我国在健全教育法制事业上投入更多的精力。 三、教育立法 教育法制的首要工作是教育立法,教育立法的质量又直接影响着教育法规的实施程度,影响教育法规的权威性和实施效果。特别要注意的是,处于教育法学学科深入发展时期我们尤应重视教育立法的科学性。法律是主观见之于客观的产物,要做到科学化就必须符合两个标准:是否符合教育规律,是否具有可行性。而其制约因素在于:教育立法科学化受国家主要方针政策的制约;教育立法科学化受人们对教育规律认识程度的制约;受社会物质条件的制约。而我们要实现立法科学就要建立科学民主的教育立法机制;就要依法清理修改现行教育法制、法规和规章,维护教育法制的统一;就要加快制定、实践迫切需要的教育法律,建立完善的、科学的教育法律体系。 例如,2005年9月1日,是广州增城市新镇联安村材育小学开学的日子,这一天,学生家长不仅要带孩子交纳学费进行注册,还要“义务”向学校缴纳几十到上百公斤的木材,这在该村已经竟形成了一个传统,但随着时间的发展,学校的这一行为越来越受到家长的反对,觉得这样给家听带来不必要的压力和负担,同时认为自己没有这样的义务,而校方则认为学校财政自己支付不起学校用柴,且交柴从三年级开始交起,四年级每人交50公斤,五年级每人交75公斤,六年级每人交100公斤,若不愿交柴家长可以以每50公斤10元的现金抵交木柴,校长觉得也是在按规矩办事,学校经济有困难,自己也很无奈。 如上述案例属于教学工作中的棘手事件,从事件的主客方和学校的角度理解,双方的观点都各有道理,这时该如何判定就成了一个问题。很明显校方的这一制度是不合理的,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但要推翻校方的这一观点则必须要在教育立法中建立完善的立法制度,有严谨的态度,考虑到社会的方方面是法律能在现实社会中做到行之有效。 总记 教育法学是一个系统的知识体系,它由一系列的相关知识构成了一个整体。如教育法学是框架、是理论指导;教育法制是教育法学的具体实施,而教育立法则保障了二者的现实可行性,凸显了其法律强制性,它们与现实生活联系密切,所以也应有所阐释,对它们的深入理解有助于我们对实际问题的合法处理。在以后的日子里,我会更投入的学习,是自己对教育法学有系统、清晰的认识,使自己在今后的日子里对实际问题能有更好的见解和解决能力。
国际法学论文:马克思主义法学对国际法研究影响 一、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国际法思想中所体现的法学研究方法 (一)历史唯物主义的经济分析方法 历史唯物主义的经济分析方法在法学领域内主要表现为:不同性质的经济制度决定不同性质的法,经济制度的变迁决定法的不同历史发展阶段及各阶段主要的性质和特点。①根据马克思和恩格斯的论述,近代国际法就是随着殖民主义在世界范围内的扩展而形成的,并随着世界历史的发展而发展。国际法作为资产阶级进行世界扩张的工具和幌子越来越偏离公平和正义的价值轨道,早已失去其调整正常的国际关系和国际秩序、促进和平的应有目标。但马克思和恩格斯并没有彻底抛弃和否定国际法,而是根据历史唯物主义的经济分析方法预测当世界历史发展到一定阶段时,随着私有制的消灭,剥削和压迫将退出历史舞台,“和平”、“私人间的道德和正义原则”将成为国际法的主要原则。② (二)阶级分析法 马克思主义认为,社会的阶级性质决定了法的阶级性质。法的阶级性就是法的社会属性,亦即法的社会功能和价值所表现出来的最终利益归属。马克思主义所主张的法的阶级性并不意味着以阶级斗争为纲,以阶级斗争为纲是以阶级斗争来观察一切事物和一切过程的始终,并将尖锐的阶级矛盾外化为对抗的形式。而法的阶级性则是强调法的社会经济基础的特定利益归属,强调通过法将阶级斗争控制在一定秩序的范围内,使社会得以存在和发展。马克思和恩格斯认为国际法也有鲜明的阶级性的特点。国际法调整的是国家之间的关系,并主要由国家来制定和发展,国家的阶级性决定了国际法的阶级性,没有超阶级的国际法。在他们生活的时代,资产阶级为追求剩余价值进行世界范围内的资本扩张,使其压迫和剥削具有了世界性,因此导致了世界范围内的阶级分层现实,这种国际关系的结构形式呈现出西方与非西方,世界范围内的压迫民族与被压迫民族的不平等国际秩序特征。国际法的制定和发展主导权都掌握在资产阶级手中,因此这种国际法必然反映和维护资产阶级的利益。 (三)批判的方法 阶级分析的方法必然会伴随着批判的方法,马克思、恩格斯通过批判国际旧秩序,揭露了西方列强之间的秘密外交和政治同盟的频繁变换使国际关系充满了欺诈和变数,批判了近代国际法的局限性。批判的观点贯穿着马克思恩格斯研究和看待法律现象的始终,在批判和阶级分析的过程中,他们提出要以公平和正义为国际法的宗旨和价值目标,恢复国际法的尊严与权威。马克思主义倡导的批判方法与20世纪60年代产生的批判法学思考问题的角度上有相同之处,如批判法学也持批判的观点,从最坏的方面透视法律,揭露实质性的阶级矛盾,但批判法学在批判的同时并没有进一步提出可以操作的改革法律制度的方案,也没有提出对批判对象实行革命性改造的主张,因此它的批判缺乏持久的力量,仅仅靠否定性的批判并不能从根本上破坏它所批判的对象,因此批判法学派仍然属于资产阶级法学的范畴。①二、当代外国国际法学者对马克思主义法学研究方法的应用周鲠生、刘丰名等老一辈国际法学者坚持用马克思主义的法学研究方法来研究国际法,其成果对于我国建国后对外政策的开展起到重要的指导作用。但苏联解体一度使马克思主义受到质疑和批评,加之中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等国内外因素的影响,导致在当代中国法学领域内,淡化意识形态色彩,否认法的阶级性的观点日益增多,在国际法研究领域内更是普遍存在否认马克思主义法学研究方法指导作用的倾向。相比之下,国外国际法学者对于马克思主义法学方法论在国际法领域内的运用却保持了勃勃生机,一批国际法学者在运用马克思主义进行国际法的研究方面作出了突出贡献,其代表学者有印度的B.S.契姆尼,英国的苏珊•马克斯,芬兰的马尔蒂•科斯肯涅米等人。下文以马克思主义的主要研究方法为线索对相关学者的研究成果进行论述。 (一)用历史唯物主义的经济分析方法研究国际法的发展史 学者们认为,根据马克思主义历史唯物主义的经济分析方法,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国际法与国际关系密不可分,而国际关系则取决于各国生产力发展的对比状况。各国的外交政策与其国内政策密切相关,都由建立在特定生产方式上的社会经济决定。国际法的发展阶段是与全球资本主义的不同阶段相契合的。资本主义学者将世界经济的发展分为以下四个阶段:(1)1600~1760年,旧殖民主义发展阶段;(2)1760~1875年,自由资本主义时期;(3)1875~1945年,帝国主义时期;(4)1945年~,新殖民主义时期。②无独有偶,英国著名国际法学者布朗利也将国际法发展阶段分为1648~1750年,1750~1850年,1850~1950年,1950年~。B.S.契姆尼也认为世界经济的不同发展阶段产生了相应的国际法律体系,具体可以划分为:(1)1600~1760年,在旧殖民主义发展时期,由封建国际法发展为资本主义国际法;(2)1760~1875年,在自由资本主义发展时期,国际法为资本主义(殖民主义)国际法;(3)1875~1945年,在帝国主义时期,国际法主要体现为帝国主义国际法;(4)1945年~,国际法经历了从资本主义民主国际法到资本主义帝国国际法的转变。③在资本主义发展的各个阶段,西方国家相互之间、西方国家与亚非拉国家之间的关系决定了国际法发展的阶段性特点。在旧殖民主义发展时期,资本扩张的趋势打破了东西方之间完全隔绝的状态,西方世界和东方世界以征服和被征服的形式开始了不平等的交往,资本主义的经济发展呈现为对外剥削和征服,这种世界范围内的经济发展特点决定了国际法由调整欧洲封建国家关系的封建国际法发展为真正具有世界性的资本主义国际法。在自由资本主义时期,资本主义进行殖民扩张的过程中利用国际法作为幌子,该阶段的国际法呈现出强烈的殖民主义的色彩。在帝国主义时期,使用武力或武力威胁进行资本输出和对外剥削也影响到国际法,该阶段的国际法中出现的大量不平等条约就反映了这一时期的特点。1945~1975年间,二战后广大亚非拉国家纷纷独立,这些新独立的国家在国内社会和经济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方面享有了一定程度的自主权,并在国际舞台上享有了一定的发言权,新生民主力量的加入使该时期的国际法具有了一定的民主性,因此该阶段的国际法被称为资本主义民主国际法。但在20世纪70年代后,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却改变了这一民主化的发展趋势。世界经济的发展使跨国资产阶级的经济实力和地位上升,他们拥有世界范围最先进的生产方式,拥有跨国公司和全球化的金融机构,控制着世界上的大部分财富,甚至影响到不同国家的主权行使,在这些跨国资产阶级利益的影响下,当代国际法处于从资产阶级民主国际法向资产阶级帝国国际法转变的进程中,致力于推动经济的全球化发展。 (二)用阶级分析的方法来研究国际法 马克思主义国际法学者认为,国际法也是有阶级性的,国际法所要实现的抽象的国家利益事实上是特定团体和阶级的利益。作为国际法的社会存在基础的国际社会分层的现实决定了国际法的阶级性,国际法由跨国资产阶级利益主导,主流国际法学者也代表着跨国资产阶级的利益,因此,当代国际法主要是服务于跨国资产阶级利益的。 1.国家及国际法的定义和国际法民主化发展的制约因素 主流国际法学者关于国家的定义主要围绕国家的四要素而展开,关于国际法的定义方面,马克思主义国际法学者认为主流国际法学者总在谈“国家利益”,试图掩盖国际法所代表的特定阶级利益的性质。马克思主义国际法学者指出,资本无限扩张的欲望是国际法民主化发展的外部制约因素,僵化的、受权力驱使的国际法的渊源,是国际法民主化的内部制约因素。主流国际法学者主张当代国际法的主要渊源包括条约和习惯。马克思主义学者认为,条约是特定社会秩序的表达,反映集团利益的一定程度上的平衡。这一条约的定义揭露了条约的阶级利益的本质。习惯法的构成要素包括各国反复一致的实践和法律确信,大国的一致实践则往往被要求作为构成国际习惯的必要要素,加之国际法富有弹性,因而更能反映资产阶级的利益。国际组织的决议等“软法”由于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参与而具有民主化的因素,更能反映广大第三世界国家的普遍利益,但主流国际法学者则认为“软法不是法”。①这种国际法渊源的界定方式剥夺了低层阶级在国际法制定过程中的话语权,使国际法完全受制于跨国资产阶级。② 2.国际法具体制度中阶级性的体现 由于代表跨国资产阶级利益的发达国家把持着制定国际法的主导权,为了保障跨国资产阶级在全球范围内获得更多的利益,国际法的各个分支中都体现了跨国资产阶级利益主导的倾向。国际知识产权保护与公共健康权之间的冲突、东西方国家关于征用时的赔偿标准界定的冲突、对于东道国的义务规定等都体现了跨国资本的利益。自由贸易体系不是服务于低层阶级利益的,其所倡导和推进的全球化在全球范围内遭到了低层阶级的抵抗,①就是这一结论最有力的证明。一些当代国际法学者认为国际法没有阶级性,因此,没有必要用马克思主义去指导国际法的研究。如有学者认为马克思主义关于法的阶级性的科学论断,主要是针对国内法讲的,而国际法是无法用阶级性去分析的。②还有学者认为,国际法的阶级性很难论证,国际法律关系并不直接表现为明显尖锐的阶级对立。③马克思主义认为,研究法的阶级性实质是在分析法的社会功能和法所最终体现出来的社会某一团体的利益。国际法是由国家制定的,主流国际法学者宣称国际法反映的是国家利益,但国家利益太过空洞和抽象,因为国家意志仍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因此,国家利益实质上反映的仍是特定阶级的利益。在当代国际社会中,主导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统治阶层无一例外地是跨国资产阶级的代表,在这些发达国家主导之下所制定的国际法规范也反映着隐藏在国家的“面纱”之下的跨国资产阶级的利益,这一点在上述关于当代马克思主义国际法学者的观点的论述中已经可以很清楚地看到了。通过国际组织而形成的国际法也同样体现着阶级利益,因为国际组织同样是由国家所创建和主导的,除了极个别的第三世界国际组织外,西方发达国家垄断了绝大部分的国际组织并将跨国资产阶级的利益渗透其中。当代国际法中出现了一些新的民主化的因素,如国际强行法的出现和普及,对一切义务等新概念的出现等,有人提出这些民主化的因素突破了国际法的阶级性。马克思主义认为,统治阶级为了维持统治,总是会作出一定让步从而把阶级冲突控制在秩序允许的范围之内。④但更多的是被统治阶级的让步,矛盾的主要方面决定了法的阶级性并没有变化。国际法也是一样的,跨国资产阶级进行资本扩张、实现其经济利益也需要有一定程度上的和平稳定的国际环境,反映跨国资产阶级利益的经济全球化浪潮、贸易自由化趋势需要建立在一个相对和平和平等的国际社会的基础之上。同时,低层阶级的力量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跨国资产阶级的行为,因此,国际法体系中的国际强行法、对一切的义务等民主因素并没有消除国际法的阶级性。⑤ (三)以批判的眼光来看待国际法 以批判的眼光来看待国际法,有助于纠正主流国际法的不公正和盲目性,有助于让低层阶级认识到当代国际法的性质和特点,有助于国际法的民主化、合理化发展。事实上,阶级分析的方法必然会伴随批判的方法,因为马克思主义国际法学者正是通过批判当代国际法的不公正进行阶级分析的过程。以批判的眼光来看待国际法要求马克思主义学者关注其他非主流的国际法学流派,共同形成对主流国际法学派的批判和监督。在当代国际法的研究队伍中,具有左倾倾向的学者正是以批判的方法来分析和看待各种国际法现象,对国际法的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面对西方国际法学的主导地位及其对第三世界的渗透,以批判的精神进行国际法的研究可以使国际法在批判中前进。B.S.契姆尼将自己的研究方法称为批判的马克思主义国际法方法。①但要注意在批判主流国际法时,要在批判的基础上建立起新的主张和理论,否则容易重蹈批判法学派的覆辙。 三、马克思主义法学研究方法用于当代国际法研究的时代意义 (一)有利于当代国际法朝着民主化的方向改革和发展 马克思主义法学研究方法在当代国际法研究中的运用,在分析国际法阶级性的基础上,批判了大国在国际法制定过程中的主导权和控制权,指出跨国资产阶级利益在背后的操纵是当代国际法偏离公正和正义价值的主要原因,而大国对国际法的违反是当代国际法民主化发展的真正障碍,有助于引导低层阶级、第三世界国家认清当代国际法的性质,鼓励第三世界国家积极参与国际法的制订过程,抵制霸权主义,促进国际法的公正合理和民主化发展。 (二)有利于对国际法理论进行反思与审视 作为一种非主流的国际法学观点,其批判的研究方法可以启迪人们对主流国际法学进行反思,阶级分析的方法有助于揭露当代国际法的实质和价值追求,历史唯物主义的经济分析方法通过分析国际经济体系的变迁与国际法发展之间的决定与被决定的关系,揭露了殖民主义和霸权主义在近代国际法与当代国际法中所产生的影响。这些与主流国际法学者的研究方法和角度完全不同的分析方法给国际法理论研究带来了一个彻底的革命,可以启迪学者们用各种不同的角度和方法进行国际法的分析研究,并促使主流国际法学者对自己的研究成果进行反思和审视。 (三)有利于维护国家和民族利益,服务于中国的外交实践 在当前的时代背景下,法学研究中普遍存在着淡化意识形态色彩的倾向,国际法领域的研究最主要的趋势是追求与西方接轨,西方主流国际法学者的理论和观点被大量地引进和宣扬。运用马克思主义的法学研究方法,将阶级的、批判的、历史唯物主义的经济分析方法引入中国国际法理论研究中可以让中国的国际法学者保持清醒的头脑和立场,让中国的国际法理论研究更好地服务于中国的外交实践,更有力地维护国家和民族利益,维护第三世界国家和低层阶级的利益,为建立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维护世界和平和安全作出贡献。 马克思主义国际法学者作为一种非主流的国际法学流派,是与主流国际法学流派截然不同的一种流派,不同声音的呼喊可以启迪人们对主流国际法学进行反思和改革。但现阶段,将马克思主义法学方法用于国际法研究仍有许多局限性。运用马克思主义法学方法进行国际法研究的队伍势单力薄,其研究成果也仍处于分散的、非体系化的阶段,一些概念的界定仍不太明确,对于国际法基础理论的研究和对于各个部门法的研究都不够充分和完善,在批判主流国际法的基础上进行的构建新的国际法理论体系的努力仍不够充分。马克思主义在当代国际法研究中的运用还要警惕过于“左”的倾向,否则无异于作茧自缚。 国际法学论文:浅析国际法学方法论的体系理解 方法论领域的每一次突破与创新对于法学的成熟与发展都是一次难得的机遇,这一点对于国际法学而言亦是如此。同对各种具体方法的简单描绘和罗列不同,方法论侧重的是揭示如何合理有效地使用各种具体认识方法的方法,是“方法的方法”或者说是方法论原则。由于“方法论”一词在我国法学领域本就属于一个“时髦”的词汇,如何界定国际法学方法论国内目前尚无权威、一致的结论。但是,从方法论的本质不难看出,国际法学方法论应当是关于国际法的本质的抽象存在和发展变化的包含国际法的性质、渊源、效力依据、运作模式等基本内容在内的综合性方法体系。与法学其他部门法的方法论相比,国际法学方法论应当既含有法学研究方法的普遍性,又具有相对于其他部门法认识方法的特殊性。具体而言,这种“普遍性”表现在国际法学方法论和一般方法论相同,主要涉及研究者思考问题的立场选择、研究对象范围的确定、研究途径的科学考量等内容;而这种“特殊性”则表现在国际法学方法论内容体系的上述三个主要方面所呈现的国际法学科专业特色。 一、国际法学方法论的体系理解 如上所述,国际法学方法论是“普遍性”与“特殊性”相互结合的综合性体系,而对于这一复杂综合体的理解主要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具体展开: 1.国际法研究的主体立场———实证主义与价值主义 方法论作为研究者论理所使用的方法、手段和程序的体系,不仅无可避免地受制于研究者的主观思维,并且深刻反映着研究者的思想活动。从研究者所持立场划分,对国际法的研究可以划分为实证主义研究与价值主义研究两大类。 其一,国际法研究的实证主义。国际法研究的实证主义,是指在对国际法规范、国家实践、国际司法判例等素材进行价值无涉地实证分析的基础上,客观、中立地描绘出某一国际法问题“是什么”的方法论体系。它强调事实与价值、法律因素与非法律因素的严格区分,强调以国际法规则、国家实践等实际的国际法制度为研究对象,从而有效排除道德、正义和价值等自然法要素对于国际法研究的干扰与渗透。普遍认为,实证主义方法的研究对象———“实然法”,起源于边沁对“实然法”和“应然法”概念的区分;而就实证主义方法本身则根植于以奥斯汀、哈特、凯尔森为代表的实证分析法学派的研究。具体到国际法学领域,以宾刻舒克、奥本海为代表的实在法学派(Positivist)是实证主义方法的积极倡导者和践行者。自17世纪首次被提出至19世纪占据压倒性优势,实在法学派自产生至占据主流地位经历了长达两个世纪的发展。在实在法学派看来,国际法的效力根据来自于体现各国共同意志的国际条约或国际惯例。他们肯定“公认”是国际法的唯一基础,强调法律只能是被创制出来的,不存在人定法之外的其他法律,如自然法。实证主义的研究方法,将国际法作为一个独立的客体,在对大量的国际法规则、国家实践和司法判例进行客观中立的解释的基础上,从个别到一般,归纳出国际法的本质属性。主张实证主义方法论者的主要理由在于:“第一,国际法的研究如果不基于实证,会让国际法看起来不像‘法’,而更像国际政治、国际关系;第二,国际法研究如果缺乏实证,会使结论缺乏说服力。”[3]51-52 其二,国际法研究的价值主义。国际法研究的价值主义,是指在以价值批判为分析方法研究国际法的效力根据、国际法的正当性和价值取向以及国际法的发展趋势是否符合正义标准的基础上,带有主观性地解决国际法“应当是什么”的问题。同实证主义不同,价值主义认为法律应建立在“理性”、“正义”、“道德”等抽象的概念之上,强调法律的合理性。国际法研究的价值主义根植于16世纪摆脱基督教神学束缚的自然法学派(Naturalist)。关于国际法的效力根据,以普芬道夫、维多利亚为代表的自然法学派学者认为国际法是自然法的一部分,其效力来自于人的本性、理智,因而不承认实在法规则及其效力。然而,建立在自然法基础上的国际法体系不禁使人疑虑重重:一项国际法规则,怎样证明其体现了人类理性?国际法中“正义”的标准又为何?这些通过演绎方法推导出的自然法规则,给人以空中楼阁的感觉,使国际法体系岌岌可危,因此自19世纪开始,自然法学派开始逐渐衰落,并最终被实在法学派所取代。 价值主义的研究方法侧重于通过运用演绎推理的方法,寻找国际法规则有效之“理性之命名”。而对于国际法本身,价值主义更是认为需要从国家的本性或国家存在的目的上去推求。尽管主张价值主义的自然法学派已经衰落,但是价值主义本身仍然是与实证主义相对应的一个重要的方法论范畴。价值主义的拥护者认为:“首先,‘事实’的丰富性或者说现实世界人们关系的复杂性、多样性,迫使研究者或立法者不得不选择一些关系进行研究或规范,而选择总是与选择者的价值取向有关;其次,观察者和等待解释的客观事实之间是相互作用的,因为人们能够观察到什么东西在相当程度上取决于他所接受和拥有的理论结构。”[4]47因此,通过价值主义方法研究国际法时,就同一法律制度,不同学者往往会站在不同的立场进行分析,如对WTO体系的理解和评价,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学者因立场不同得出的结论就会有所不同,甚至截然相反。除了分析现行的国际法外,价值主义还着眼于对当下的国际法进行反思,提出批评和改进的建议,并预测其发展趋势,其典型代表为:如就国家间民商事判决承认与执行问题,遵循价值主义的学者在总结当下制度存在的缺陷的基础上,往往也会探讨其相应的解决策略,例如将其纳入WTO机制解决的可行性等。 2.国际法研究的素材客体———学说研究、规则研究与实践研究 “进行国际法领域的各项研究,首重资料。”[5]74因此,无论是实证主义还是价值主义方法论,除了确定研究者的主观立场外,还需要根据学科特点明确把握国际法的主要研究对象。 其一,学说研究。学说或学说史研究,是研究该学科产生、发展与演变的学问,体现了以历史视角把握该学科发展脉络的内在要求。[6]13在国际法领域,许多权威法学家的学说都曾经在历史上对国际法规则、制度的建立和发展产生过重要的影响。例如,在国际公法领域,欧洲近代国际公法的奠基人格老秀斯的著作《战争与和平法》就曾对近代国际公法的整体发展产生过突出影响;又如“在条约解释上,瓦尔特的‘无需解释的事项不须解释’的学说竟成为习惯国际法规则,并且也成为《维也纳条约公约》第31条解释通则的组成部分”[7]78。而回顾国际私法的发展历程,我们不难发现,从没有一个学科像国际私法一样创造出如此多的学说和理论,例如就一国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何以适用外国法这一国际私法核心问题之一,自12世纪以来先后涌现出了一大批杰出的学者及其学说,这其中包括巴托鲁斯及其意大利法则区别说、以胡伯为代表的国际礼让说、萨维尼及其法律关系本座说以及里斯提出的美国《第二次冲突法重述》等等,可谓数不胜数。至于学说能否作为国际法渊源的问题,《国际法院规约》第38条规定,权威公法学家学说只能作为确定法律原则的补充资料,其本身并不是法律渊源,不能产生法律拘束力;而在国际私法领域,学说也被普遍认为一般不能成为国际私法的渊源;在国际经济法领域这一点更是没有争议。尽管学说一般不能被视为国际法渊源,但是可以肯定的一点是,学说无论是对国际法的规范体系建立还是对国际司法实践都曾发挥过重要的指导作用,在一些普通法国家,学说甚至是法官据以裁判的根据。因此,对于学说的研究有利于我们在重新审视历史的基础上,将国际法研究推向一个更高的水平。 其二,规则研究。对于国际法规则的研究,既包括对国际法现行有效的法律规则的研究,也包括对国际法“软法”的研究。就研究现行有效的国际法规则而言,需要从法律渊源角度入手。根据《国际法院规约》第38条规定,国际公法的渊源包括国际公约、国际习惯和一般法律原则以及作为辅助性材料的公法学家学说和司法判例。国际私法的渊源,一般而言,除了国际公约、国际习惯和一般法律原则外,还包括国内立法和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国内判例,其中国内立法不仅是国际私法规则的最早表现形式,也是迄今为止国际私法最主要的渊源。比较而言,国际经济法的渊源则主要包括国际公约、国际惯例以及国际司法机构和准司法机构的有法律拘束力的裁决。以上这些构成了现行有效的国际法规则的基本内容,在具体研究这些规则时笔者认为有以下几点值得特别注意:(1)鉴于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和国际经济法本身所具有的特殊性,其规范呈现出的各自特点,在研究国际法规则时,我们必须准确把握它们之间的共性与特性,不可一概而论。以国际习惯和国际惯例为例,前者常出现在国际公法的概念中,要求必须是国家实践的产物;而后者则常出现在国际私法和国际经济法中,常常指向国际民商事私主体实践的产物。在国际公法中,习惯只要一经证实,即可直接作为法律执行;而在国际私法和国际经济法中,惯例只有在经当事人选择或法律和法院认可的情况下,才能作为法律执行。(2)即使是已经明确的国际法渊源本身也呈现出一定的规则模糊性,这无疑给研究国际法规则造成一定的困难。以国际公法中的国际习惯为例,如何确认某一事项构成国际习惯,需要考虑两个因素,即国家的确信和国家的实践,而这两项标准往往不能轻而易举就得出结论。除此之外,即便是得到缔约国共识而广为使用的国际条约,也可能会表现出模糊性,如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CISG),由于各国无法在实际履行等问题上达成一致,因此对于合同的效力、合同的转让、营业地在非缔约国的当事人能否通过意思自治选择适用公约等重要问题,CISG都没有涉及。(3)随着国际交往的日益密切以及国家和跨国民商事主体的实践累积,国际法在不断发展,而国际法规则也始终处在变动之中。以一直不断更新的《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和《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CP)为例,尽管这些改变在某种程度上造成了国际法规则的不稳定性,但是我们应当看到,这些更新后的惯例因切合国际商事交往的实际需要,不仅在全世界范围内获得了普遍认同和接受,而且也不断完善着国际经济法的规则体系。所谓国际法上的“软法”,是指不具有强制力的某些宣言和国际组织的决议,以及尚未生效的国际法公约等等。这些“软法”虽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国际法渊源,但是他们在调整国际关系中的地位也不容忽视。如2005年海牙《选择法院协议公约》,尽管该公约目前尚未生效,但是通过该公约,我们可以看到各国在国际民商事管辖权方面表现出的加强司法合作的意图,而这一意图又充分反映了该领域的最新立法成果。由此可见,国际法中的“软法”为处理国家关系、国际民商事关系和国际经济关系提供了一定的指导原则和磋商基础,以联合国1974年《各国经济权利和义务宪章》为例,尽管其内容多为建议性的规范,但是其仍然可以称得上是国际经济法的辅助渊源或准渊源,理所应当纳入国际法规则研究的范畴。 其三,实践研究。通常而言,国际法中的实践包含司法判例和国家实践这两大类。其中一国的国内司法判例因体现的是一国的国家意志,因此除具有判例属性外也是国家实践的一种具体形式。由此,“国际法判例”和“国家实践”这两个概念便在“国内司法判例”领域存在内容上的重合,其具体关系。 有鉴于此,关于国际法的实践研究,笔者也将按照图1所示,将其划分为国际司法机构和准司法机构等的判例、一国国内判例和非判例的国家实践三部分展开分析。 (1)对于国际司法机构和准司法机构等作出的判例,按照国际法的一般原理,它只对个案当事人和当事国有效,对其他案件或当事人和国家并无拘束力。但是,随着国际法的不断发展,司法判例在国际法上的作用越来越受到重视。在国际公法领域,尽管根据《国际法院规约》第38条和第59条的明确规定,司法判例只是辅助性渊源,但是国际法院等国际司法机构在判案时还是会经常援引先例,其中以1949年“科孚海峡案”和1953年“诺特鲍姆案”最为典型。此外,除了为法院今后审理相似案件提供可援引的依据外,某些判例甚至创造出新的国际法规则,并且这些规则为一般国际实践所承认和遵循,例如领海直线基线的确立就来自于1951年“英挪渔业案”的判决。除国际法院、海洋法法庭等国际司法机构外,一些准司法机构的实践也越来越受到理论和实践界的关注,这其中以解决投资争端的国际中心(ICSID)和WTO争端解决机构(DSB)最具代表性。就ICSID而言,其仲裁裁决本身并不存在遵循先例的原则,如就两国双边投资协定中的最惠国待遇条款是否包含对ICSID仲裁的同意的问题,ICSID先后裁决的“玛芬兹尼诉西班牙案”和“普拉玛诉保加利亚案”得出的结论完全相反,然而这两个案子最后都得出ICSID享有管辖权的结论又反映出它们在扩大ICSID管辖权方面起到的先例指导作用。如果我们研究WTO框架内的争端解决,我们会发现它更是如某些学者所言“明显地表现出了案例法的方法或特点”。[8]123以1995年至2001年7月为例,DSB形成的54个专家组报告和38个上诉机构报告中,阿根廷鞋保障措施案、日本酒税案、美国汽油案、美国羊毛上衣案和欧盟荷尔蒙案在40个以上的报告中被引用,欧盟香蕉案和印度专利案被引用的次数也超过30次,而美国虾案、美国内衣案和澳大利亚鲑鱼案也被引用过20多次。[9]276由此可见,这些具有代表性的案例,不仅已经成为国际经济法领域的经典案例,而且为DSB处理以后相关的争议提供了参考和依据。 (2)一国国内判例作为国家意志的体现,在国际法实践中也占有一席之地。在国际公法领域,国内司法判例可以在某种程度上作为国际习惯法的证据,尽管其证据效力与国际法院等国际司法机构作出的判决相比要小得多。而在国际私法领域,国内判例对于国内法院审理案件更是具有重要意义,在秉承“遵循先例”的普通法系国家,国内判例更是重要的法律渊源。除此之外,一国国内判例同样有助于促成国际法新规则的形成,这方面的例子有:1812年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判决的“斯库诺交易号案”开启了美国历史上坚持“绝对豁免主义”的时代;1878年法国最高法院判决的“鲍福莱蒙案”引起了人们对法律规避问题的广泛关注和深入研究;1926年英国法院审理的“安斯利继承案”正式确立了双重反致原则,等等。 (3)非判例类的国家实践既包括单一的国家实践也包括国际社会的共同实践。研究这些国际实践的意义在于,它们深刻地反映着当前一些国家的利益诉求和国际关系的最新趋势,表明着某些规则正面临的挑战或者在某一领域出现新规则的可能。一方面,需要肯定的是有些国家的单一实践已经形成了新的国际规则,典型代表如“即时国际习惯法”(in-stantcustomaryinternationallaw),与通常意义上的国际习惯法强调国家的长期反复实践和各国的内心确信不同,即时国际习惯法只需要一国采取一次性的国家行为,如果没有遭到其他国家的反对,其合法性一般就会得到国际法的承认,如某一国家向太空发射卫星的行为便是即时国际习惯法的典型代表。另一方面,我们也需要注意到一些国家的实践由于不符合当前的国际法规则,非但无法构成新规则反而有可能成为国际社会制定新规则加以规制的对象,例如“预先性自卫”。所谓预先性自卫是指一国对其主观认为即将来临的攻击率先采取军事打击的行为。近年来,美国以打击恐怖主义的名义采取了许多预先性自卫行为,对此,各国普遍感到不安,不仅强烈反对这种扩大自卫权范围的主张,并且希望能够在联合国框架内利用一切办法应对这一国家实践。[10]51 3.国际法研究的阐述路径———单独研究与比较研究 在进行国际法的阐述时,有两种可遵循的研究路径:单独研究和比较研究。前者的优势在于这种研究方式能够有效把握问题的核心,始终围绕问题本身分析,不会造成思维和叙述上的混乱;而后者的优势则在于发散思维,通过比较从不同侧面分析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更为全面的认识。支持单独研究的学者认为:国际法具有自成一体的特征,注定与国内法或一般法学有所不同,比较方法并不适用于国际法。事实上,国际法中的“联合国”、“WTO”等概念及制度确实与一般法学或国内法不具有可比性,因此在研究这些国际法特有的制度上,有必要通过单独研究展开具有针对性的讨论。与之相反,支持比较研究的学者则认为,国际法总是处在不断变化之中,而且其概念本身都是在和国内法进行关系比较的基础上形成的,因而比较法更适合说明国际法问题。而事实上,这两种研究路径由于侧重不同,在不同的国际法问题研究中都各自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1)单独研究。通常而言,单独研究可以划分为对某一制度整体进行的宏观研究和对该制度中某一个体进行的微观研究。以WTO为例,作为当前国际社会协调和约束各成员贸易政策、法规、措施等关涉多边贸易关系的最大的政府间国际组织,WTO在性质上的唯一性决定了对其从宏观角度进行单独研究的可能性与必要性。与此同时,WTO的机构设置、法律体系、争议解决机制以及众多国家和地区的参与成员等客观现实又天然地要求对它的研究必须着眼于微观。因此,如果说宏观的研究模式使人能够对WTO有一个全面的、综合的认识和把握的话,那么,微观的研究模式则使人能够更加深入理解WTO的各项具体规则,更有助于实践操作。 (2)比较研究。“早在1900年,就有学者指出比较法的两大作用:它既是‘解释法律的宝贵工具’,又是‘立法进步的有力工具’。”[11]54在笔者看来,用这句话来说明比较研究对于国际法的重要性也同样正确。由于国家法本身的国际性和多元性,国际法学比较研究本身也具有多种形式。例如,在研究作为国际私法渊源之一的国内法时,常会涉及各国国内法之间的立法比较,而由于各国语言的不同,立法比较又会建立在对各国立法文意和对国际私法规则理解的比较基础之上;在研究海上货物运输的相关规则时,我们总是会将调整提单运输的国际公约海牙规则、维斯比规则、汉堡规则、鹿特丹规则放在一起进行前后比较,以便思维得到清晰的梳理;在研究国家责任时,历史比较的眼光又会使我们充分了解国际法不加禁止的行为责任对传统国家责任的补充和完善。总之,比较式的阐述方式早已深入国际法研究的各个领域,成为国际法学方法论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国际法学方法论研究之我见 关于方法论对于法学研究的基础性地位及重要意义,拉伦茨教授在《法学方法论》一书中曾经给予高度评价———“法学之成为科学,在于其能发展及应用其固有之方法”[12]21。笔者认为,这些评价也可以适用于国际法学和国际法学方法论之间的关系。自奥本海在1908年撰写《关于国际法的任务与方法》[13]313的论文以来,越来越多的学者注意到国际法领域正在发生的两点根本性转变:“第一,国际关系尤其是新生领域的国际关系越来越多地受到国际法规则和制度的制约和影响;第二,理论和方法上的创新为解决以上新生问题提供了新的思路。”[14]291这种转变在笔者看来,深刻地展现着国际法学方法论对于国际法发展的重要意义。目前我国关于国际法学方法论的研究尚不够成熟,未形成任何研究体系,而就其发展笔者愿意提出自己的拙见,即:从方法论角度研究国际法学,应当在坚持实证主义立场的基础上辅之以价值主义,并且结合多种方法选择合适的阐述路径展开分析。 其一,面对实证主义与价值主义之争,纵然有学者认为价值主义的意义在于:“法学中弥漫着意识形态,并在某种意义上讲,意识形态一直哺育着法学理论,事实上不受意识形态约束的实证法学根本上不存在。”[4]47然而,我们应当注意到国际法学本身方法论上的特殊性:一方面,国际法规则大多是国家间利益妥协与平衡的产物,是国家的现实实践,在研究时不应涉及价值判断;另一方面,我们必须认清国际法的发展并非是普通人甚至专家学者可以预测的。仅以国际公约为例,很多时候只要符合公约要求的缔约国之间同意,随时可以修改公约,但是缔约国家间在什么情况下会达成一致意见则涉及诸多不确定因素。因此,在研究国际法时,笔者认为最好将其限定在当下的国际法框架内,坚持实证主义的方法,既不对现行有效的规则作过多的“善恶”判断,也不要动辄就修改国际规则或预设国际法的发展方向。但是,这并不是说要完全放弃价值主义的立场,相反,在坚持实证主义的前提下,国际法的研究也应当适当考虑价值主义的方法,在立足现实的基础上,把握“适度”原则合理批判,准确理解国际法学的现在和未来。 其二,在具体研究国际法问题时,应注意灵活运用多种方法,选择合适阐述路径。(1)以现行国际法为核心展开的国际法研究,要求我们观察、分析实际的法律制度及其运作,而且必须注重采取规则研究、实践研究等多种方法。这种围绕国际法规则、案例等法律因素展开的讨论和研究,恰恰是实证主义所倡导的。(2)除了现行国际法外,研究者还应当以动态的历史眼光审视国际法的过去,建构国际法的未来,因此除以上方法外还有必要对国际法展开学说研究。尽管学说不具有法律效力,不能成为国际法的渊源,而且随着国际法的不断发展和国家实践的积累,以学说作为国际法的证据或者调整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依据的情况正在日趋减少,然而权威的国际法学者提出的理论学说仍然为我们研究现行国际法提供了多角度的思路与可靠的资料,而且近些年出现的独具视角的新国际法学说也为我们解决当下国际法面临的问题提供了新思路和新途径,应当善加利用。(3)在前两点的基础上,我们应当注意分析所研究问题的特性,在单独研究和比较研究中选择更有利于清晰阐述观点的方法,从而完成揭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研究过程。 因此,尽管国际法学方法论涵盖内容之广泛不是一时一刻就可以罗列完全的,而我国国际法学研究方法及其方法论体系“先天不足”的缺陷也不是短时间可以弥补的,但是从现在起不断完善我国国际法学方法论的体系架构却是可以做到的。鉴于对国际法学方法论的研究,其他国家比我国开展的时间要早得多,甚至有些国家已经在大学开设了具体的国际法学方法课程[16]388,我们可以充分利用这些资源一方面对国外学者成熟的理论加以借鉴移植,另一方面针对我国的特殊国情和法律制度完善我国独有的国际法学方法论体系。总之,所谓“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国际法学方法论作为今后国际法学研究的一个重要维度,为我们开启了研究国际法的一扇新的大门。相信只要我们善加利用,其必将为我们研究国际法拓宽思路,使国际法的研究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本文作者:刘畅单位: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 国际法学论文:论国际法学教育的发展 在这一阶段,国立北京大学、国立中央大学、朝阳大学、东吴大学、北京法政专门学校的法学教育中似最具规模、影响力最盛。节取上述各校的课程设置,以及20世纪40年代国民政府所修正的法律学系科目表,可有如下观察: 首先,国际法课程在得到一如既往的重视的同时,也在教学上有了更为精细的授课安排。除在课程中普遍将国际法区分为国际公法与国际私法独立授课外,一些学校也进一步将国际公法区分为平时国际法与战时国际法在不同学年各自讲授。虽然这种课目划分并非此阶段的新兴现象,但更多学校对这一国际法课程设置的采用,既是国人对国际法学的认知更为系统全面之体现,也意味着法科学校愿意给予国际法更为充分的学习时间,显示出对国际法教育有了更高的评估与偏重。如,国立北京大学20世纪20年代的法学专业课程中,在第二、三学年开设国际公法,而在第四学年开设国际私法。国立中央大学从第三学年划分组系,而无论是司法组、行政法组,还是法学组,都将在这一学年开设国际公法课程,而在第四学年开设国际私法课程。其中,国立北京大学的国际公法课程更细分为平时国际公法与战时国际公法,前者讲授于第二学年,后者则讲授于第三学年。 其次,国际法课程得到授课时数或年限上的较好保证。在多数学校,国际法课的授课年限至少为一年。如,中央大学法学院为三个不同组系所安排的国际公法授课时间均为一年,即使是列为选修课目录中也未缩减。东吴大学的国际公法课程的学习年限也为一年,且在那一学年中所占学分最高。较之同校一些仅开设半年的基本法学课程,如中国宪法、中国刑事诉讼法、中国刑法总则、中国民法总则等等,国际法一年的学习时限在一定程度上体现出其在中国法学教育中所占之地位。而在北京大学法科,由于平时国际法与战时国际法的分开授课,实际也分配给国际公法两年的学习时间。 最后,国际法出现从法学教学科目向法学教育专业上升的迹象。作为法学教育的必要构成,清末以来的国际法教育一直是作为教学科目之一得以重视并渐为发展。而至20世纪40年代,按国民政府教育部1945年修正之法律学系科目表所示,中国国际法教育有了性质与地位的又一次提升。据此科目表,除共同必修科目以外,法律系可采两种学分制度,一为混分制,二为分组制。在分组制教学中,四大组系分别为:司法组、行政法学组、国际法学组、理论法学组。在这种分组制的科目列表中,对于司法组、行政法学组以及理论法学组而言,国际法仍作为共同必修课之一门;但对于国际法学组而言,国际法教育不再单单体现于一或两门法学课程,而成为了一个法科教育的专业或培养方向。国际法教育由此开始了从法学学科下的一门课程向高等教育的一个独立学科的演进轨迹。 国际法学师资构成的演变与充实 早期从事中国法学教育的多为西方传教士,丁韪良无疑是在中国教授国际法课程的第一人。至清末修律,大量外国法律专家被聘来华执教,日本学者则成为其中之最。据载,清末京师法政学堂、京师法律学堂、直隶法政学堂、山西法政学堂等22所法政专门学堂均有延请日本教师,达311人之多。以京师法律学堂的课程开设为例,包括法学通论、宪法、国法学、刑法、民法、商法、法院编制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破产法等在内的全部法学主干课程都由日本学者担纲。其中,担任国际法教学的为岩井尊闻,而教授国际私法的则为志田钾太郎[2]116,726。时至民国,国际法教学的师资队伍开始出现明显的本土化趋势。随着法科留学生的陆续回国,以及中国各类法科学校所培养人才的日渐出炉,民国时各大学法科或专门法政学校中执教的中国教师越来越多,国际法师资队伍中的中国教师比例也日益提高,至20世纪30年代后已经开始占据主导地位。以当时法学教育界享誉盛名的“北朝阳南东吴”为例。从民国元年发展至20世纪20年代前后,朝阳大学的法学教员中尽管仍有冈田朝太郎、岩谷荪藏等外国教师,但其主要教学任务已交由中国教师来完成,所聘请者不乏当时中国各知名法家,如余棨昌、钟赓言、程树德、陈镐生、王家驹、李怀亮等等。最初在该校教授国际公法的为来自日本早稻田大学的巽来次郎,但据1917年《教育部视察朝阳大学报告》,当时亦有中国教员承担此门课程的讲授。报告中提及,检查当时正逢中国教师钱泰在讲授国际公法课程,报告评价其教学为“讲解详明,学生尚能注意”[3]464。而作为与朝阳大学齐名的又一著名私立高校,东吴大学的本土师资也得到明显充实。由于创建东吴大学法科的美国人兰金本是律师出身,为在中国培养具有现代专业素养的司法人才,东吴大学最初所聘教员都为实务界人士,并有不少外籍专家,如“大美国按察使衙门”的罗炳吉(CharlesS.Lobingier)。而随着学校的扩充,如董康、吴经熊、梅华铨、张君励等中国法界名人都陆续受聘开始于东吴大学法科执教。至20世纪30年代,在东吴大学法学院执教各主干课程的人员中,除教授英美法的萨莱德(GeorgeSellett)与教授国际公法的路义斯(Robert.E.Lewis)外,其他如法理学、宪法学、罗马法、法制史、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民事诉讼法等各门课程的授课教师均为中国人。而在路义斯外,其他担任国际公法教学的都为中国教师,如梁鋆立、姚启胤、夏晋麟、倪征燠。就当时在各校教授国际法的中国教师的学历构成来看,其大部分都具有外洋留学背景。其中,小部分人求学于东洋日本,如周鲠生曾于1906年赴日本早稻田大学留学,并在那里加入中国同盟会;更多人则选择远赴欧美,如在东吴大学教授国际法之钱泰就留学于法国巴黎大学,并获博士学位。不过,这些后来活跃在中国国际法教育舞台上的身影,留学前多已在国内研修过法律,往往同时具有中外两方的法学教育背景。可以认为,对于曾积极参与过民国时期国际法教学研究的上述各人,留学是对其学识的提升与眼界的拓展,但这种收获与国内法学教育所提供的有益导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息息相关。这也从又一侧面印证了民国时期中国国际法教育的成长与收效。 国际法学教育对国际法理论研究繁盛之促成 外国著作或教材的翻译无疑是中国国际法教学资料的第一来源。早在京师同文馆开设国际法课程的最初,丁韪良主导下的一系列国际法译著就作为同文馆之授课教材而集中出现。据《同文馆题名录》所载,除丁韪良所译之《万国公法》外,当时既为早期国际法输入中国的代表作品,又作为同文馆授课教材使用的还有《星轺指掌》、《公法便览》、《公法会通》、《中国古世公法论略》。至20世纪上半叶之法科大学与法政学堂中,外国国际法著作及教科书的翻译更为活跃,劳麟赐所著《万国公法要略》、今西恒太郎所著《国际法学》、高桥作卫所著《最近战时国际公法论》、中村进午所著《战时国际公法》及《平时国际公法》、今井嘉幸所著《中国国际法论》、横田喜三郎所著《国际法》等的中译本纷纷现世。一些编撰者在书中甚至连教材资料来源、适用学校、建议课时或学分都进行了专门交待。如宁协万在其《现行国际法》中称:本作为“著者历年关于国际法之札记、杂录、论著、译述、及讲演各稿,为有系统之整理,而仿德国黎斯特国际法与英国罗连士国际法之例,分作四部以成本书”。著者在“国立北京法政大学专任教授,在职八载,逐年将新得材料,加入本书,讲授学子”,而其在“中国大学、朝阳大学、中央大学之讲座,均以本书为讲授之资”[4]1。周纬《新国际公法》中也谈及,其先“担任北大法科国际公法教授、旋南下改任中央大学国际公法教授”“,今以其两处讲义”,“出版问世”,“不负国际法学院之期望”[5]11。谭锡庠在《新编平时国际公法》中介绍,“本书原为民国十九年时之讲稿徒以材料及编制未妥善故特重行增删之”“,本书可供大学教本或参考书之用”[6]7。朱建民的《侵略问题之国际法的研究》中附有说明称“,本丛书每册各附导言或编后记,并各跋以讨论大纲,以便各训练班或小组讨论会之应用”[7]3。张道行的“部定大学用书”《国际公法》则有更具体的指导:“本书力求深入浅出,以冀能合于初学者的应用,若采而为教科书,则以四学分至六学分为宜,每周讲授两章,适可供一年的学程之用,书中所引成案,已不算少,苟有不足,则Scott,Evans,Briggs,Dickenson的编本都可补充,实则各生如能于上述各种成案的课本中,详研其内容,成为有用。”[8]6 由此,国际法教育的需求牵动了国际法学研究的进步:教材的编写是教学开展的要件,也成为国际法理论延展的基础与构成;学校刊物的创办是国际法教研成果的展示,也是国际法学科成长的助力与印证。可以说,中国国际法教育为中国国际法学生长不可或缺之内容,其前行之步伐与国际法学之成长丝丝相扣,为近代中国国际法学体系的生成贡献良多。(本文作者:刘畅单位:西南政法大学) 国际法学论文:国际法学教育模式研究 当前我国法学教育,存在理论教学力量雄厚,实践教学力量薄弱的重要现实。法学院不乏具备博士学历和高级职称的法学专家,但是法学教学实践基地却较少,尽管有些院校也对外宣称建立诸多法学教学实践基地,但是由于资源的限制,大多数也是徒有其名,这对学生法学实践技能的培养造成不利的后果。 英美法系国家的法学教育模式 英美法系国家的法学教育模式,基本使用“案例教学法”。“案例教学法”主要通过引导学生之间对法律问题的辩论,逐渐的发现各自的错误,进而达到对法学问题认识深刻,并提高法学思维和法学素养的目的。在英美法系国家,法学专业学生主要通过学习上诉法院裁决编写的案例教科书来提高自身的法学素养和技能。案例教学法的特点是,学生主要通过学习和研究大量的司法案例来研究法律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精神。英美法系法学院的教师大多由具备多年司法经验和实践的法官和律师担任,这样他们在传授学生法律知识的时候,能够做到法律知识和司法实践的有效结合,真正培养学生的法律分析能力和应用能力,对学生的法律职业能力的提升具有重要作用。但是英美法系案例教学也存在一些弊端,由于司法判例不能囊括所有的法律问题和法律知识,因此这种教学方法不能使得学生系统地掌握法律的知识体系。 大陆法系国家的法学教育模式 大陆法系的法学教育模式,采取课堂讲授和课外课程讨论的学习,学生不仅要在大学校园里学习书本上的法律,通过系统的科班教育,掌握法律的基本原理、基本体系和基本原则;还要到司法、行政部门去练习运用法律的能力,并且最终检测学生学习成绩是否合格考试,不是由大学教授而是法官、高级行政官员主持的。大陆法系国家注重对法学理论和原理的研究,实践以理论知识的掌握为基础,在理论知识的基础上展开。 建构我国实践性法学教育模式的建议 我国传统的法学教育在教育体制、教育方式与培养目标与英美法系国家有显著区别,不可能照搬西方国家的“判例教学法”,也不可能完全照搬大陆法系的职业教育模式。在当前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我国社会对法学人才越来越缺乏,我国法学教育模式的改革也势在必得。 1.提高教师使用案例教学的能力和水准 案例教学要求法学教师具有掌握司法案例的能力和水平,能够根据法学问题和社会发展选择具有“典型性”和“针对性”的案例,从而适合法学教学内容的需要。另外,在法学讲授的课堂上,法学教师在运用案例教学的时候,要具有掌控和引导学生对案例产生兴趣的能力,能够激发学生对司法案例分析和探究的兴趣和积极性,提高学生掌握运用法律原理,分析和解决实际案例的能力。 2.重视法学模拟教学的推广和使用 “法律的生命力始终不是逻辑,而是实践”。法律如果制定出来不出执行,不去规制社会经济秩序,保障社会权利,那么法律就会成为“死法”。因此,在法学教学中,要注重将死板的法律教活,这样法学模拟教学便应要求而受到广大法学教师的应用。因此,重视法学模拟教学,具体可以利用模拟法庭、庭审观摩等形式使学生置身于模拟和现实的诉讼活动,使得学生真正体验诉讼主体的角色和诉讼程序,进而掌握和理解模拟过程体现的法律精神和法律原理。 3.实行法学专业学生双导师制 法律是实用性的科学,英美法系国家的教师多数都是法官和律师,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能有效的促进实践和理论相结合。我国大多数教师没有司法实务经验,这对于学生法律职业素养的培养是很不利的,因此高校可以对法学专业培养采取双导师制度。具体来说,就是对现行法学专业教师侧重于对学生法学知识的传授,校外导师(法官、检察官、律师、企业法务人员)侧重对学生法律职业素养的培养。(本文作者:佟曾单位:沈阳建筑大学) 国际法学论文:国际法学家对国际关系学科理论贡献 自1919年国际关系作为独立学科成立以来,它经历了92年的变迁,其中包括20-30年代的初创时期,二战之后的重建与美国支配时期(1945-1990),以及苏联解体后对国际关系重新认识的现阶段(1990-)。由于美国的学术理论与研究方法在该领域的影响近半个世纪,以致当今人们谈论起国际关系研究时,首先想到的是古典现实主义理论的集大成者摩根索(HansMor-genthau)、结构现实主义理论家沃尔兹(KennethWaltz)、新保守主义代言人米尔斯海默(JohnMearsheimer)、新建构主义理论新秀温特(AlexanderWendt)等,甚至连国际关系学科也常被称为“美国学科”。可是对那些在国际关系学科初创时期有过重要理论贡献的国际法学者及其学术思想却论述甚微。其实,在第一代国际关系学者中多为知名的国际法学者和历史学者。 本文以20世纪20-30年代国际关系学科形成时期为背景,分析当时三位国际法学者诺尔-贝克(Phil-ipNoel-Baker)、曼宁(C.A.W.Manning)、劳特派特(HerschLauterpacht)关于国际关系的论述,旨在论证他们对国际关系学科的内容、理念以及研究方法做出了奠基性的贡献。实际上,作为国家间行为的规范,国际法与国际关系研究的内容常为混同之形。无论从国际法学史还是从国际关系学视域,两者具有的共同点甚多,只是其着眼点迥异。这也就不难理解为什么国际关系学科的奠基之辈多有国际法学者了。然而,由于二战后的国际关系研究在当时特殊历史条件下被武断地“科学化”、简单化,其结果导致了后来国际关系学者过于追求抽象理论的研究,从而忽视甚至歪曲了国际法与外交史在理解与研究国际关系中的作用。从此导致了国际关系学科陷入长期低迷的状态。这一现象值得中国学者和其他国家的相关学者们认真地反思和总结,以求推动和繁荣国际关系学科体系向多元化的方向发展。 第一次世界大战不仅给欧洲带来了空前的破坏,而且也使其部分地丧失了世界上的主导地位。随后,渴望避免再次发生此类战争演变成社会的要求,并推动了国际关系学科的创建。不言而喻,对和平的普遍期待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国际关系学科初建时期的学术方向与研究方法。当时英国仍拥有世界上一流的海军和庞大的海外属地。此外,它的高等教育制度暨学术传统,包括对国际问题研究的理念不仅内容丰富,而且对国际秩序中的传统机制———外交、国际法、均势原则更有系统的理论体系与丰富的实践经验。〔2〕学术界普遍接受1919年英国创立了国际关系学科,而第一代学者开始探讨如何构建国际秩序并为后人的研究提供了宏观的视角。〔3〕由于国际关系研究产生的历史条件是在当时仍为世界近现代文化、教育重镇的欧洲,所以初创时期的奠基者多为欧洲学者、尤为英国法学者和历史学家。这一群体中较为影响的是伦敦经济学院(LSE)的诺尔-贝克、接替诺尔-贝克并在伦敦经济学院任教34年的曼宁,以及同在伦敦经济学院讲授国际法与国际组织的国际法学界新秀劳特派特。1919年,诺尔-贝克以英国首席谈判代表塞西尔(SirRobertCecil)的高级助理身份同往巴黎和会,他目睹了主权国家、尤其是大国之间在构建国际秩序问题上面临的困境。不久,基于他的外交经历以及长期从事集体安全和裁军问题的研究成果,诺尔-贝克被伦敦经济学院聘为首任国际关系教授(1924-1929)。他在相继出版的代表著《裁军》、《论国联的作用》中阐述了他对国际社会与集体安全的思考,这一论述曾引起摩根索(HansMorgenthau)等国际关系学者的重视。〔4〕的确,诺尔-贝克的教育背景很具国际化,这使他在看待国际问题时更注重国家间的了解与合作。不过,他在晚年谈到裁军时也曾伤感地说:“在人类已经成功地掌握了原子能技术、成功地探索了月球、成功地控制了某些险恶疾病的时代,如果裁军问题还是如此难以实现的话,那就意味着人类的未来是黯淡的。” 历史上,集体安全的理念与实践早已存在于国家间的互动中。就其性质而言,摩根索认为:“建立集体安全的目的就是为了克服由于没有执行国际法的权威机构,从而存在国际社会中的无政府状态。”〔6〕而诺尔-贝克强调,集体安全是在无政府状态存在的情况下,各国有义务以集体而非个体的名义维护国际法与国际秩序的尊严,从而“让潜在的侵略者意识到,他们的行为必将面临世界其他国家———国际社会的反对。”〔7〕一战后,集体安全在欧洲被看作是“世界政府”的理念与现实中存在的主权国家体系之间的妥协。由于当时“世界政府”的理念被视为过于理想主义,而“均势政治”又在战后备受指责,因此,集体安全的提法似乎更为人们所接受;随之,也就成为战后欧洲各国谈论最多的议题之一。那么,什么样的集体安全才是当时自由主义理论家的期望?对此,诺尔-贝克指出:集体安全的目标必须是满足各国的安全需要,即带有普遍性,因为“一个不能消除战争威胁的集体安全机制是不可能解决任何国际问题的。”就思想传承而言,诺尔-贝克属于格劳修斯代表的欧洲古典自然法学派,他们相信国际法与集体安全最终能够取代国际关系中占支配地位的强权政治规则。他的思想与已故的国际法学家奥本海(Lassa.F.L.Oppenheim)和当时的法学新秀劳特派特的主张较为接近,即倡导国联发展成为集体安全机制的最高形式,并以国联公约作为国际法的基本准则。作为英国政府派驻国联的常任代表(1929-1932),诺尔-贝克建议各国政府遵循体现集体安全精神的国联公约。他指出,集体安全的意义在于各国政府能够、也应该一起探讨并解决他们面临的共同问题,而其成功则取决于各国间的信任与合作。这种合作不仅要体现在移民、跨国税收、医疗卫生、万国邮政等社会问题上,更应该以集体安全来取代传统的军事同盟。诺尔-贝克的主张在当时有着广泛的社会认可,英、美乃至欧洲知识界、政界中不少人赞成国联公约应成为国际社会的法典,并将它独立于任何国家的意志,其最终目的是取代各国的国内立法机构。 然而,外交经历丰富的诺尔-贝克深知理念与现实之间的巨大差别。生活于现实中的国家通常首先关心的是自己的安全,故集体安全的首要任务是使“排他性”的国家利益具有“兼容性”和“共性”。这样才有可能促使各国相信:构建国际社会并使其制度化是实现各国的共同利益———集体安全的必要条件。为此,诺尔-贝克主张在和平时期就应当制定一个全面可行的裁军方案,以落实国联公约第8条规定的,“普遍裁军计划将由国联委员会起草,其成员国须承认该举措为维持和平之必要。”〔10〕近代历史上,欧洲思想家孟德斯鸠、康德等人早已指责过军备竞赛可能产生的严重后果,例如对经济资源的挥霍以及在民族心理上产生的恐慌。1899和1907年相继在海牙召开的国际裁军会议,更是旨在消除大国间的军备竞赛以及必然产生的恶性后果。但是,由于国家间的合作不甚理想,上述理念和实践并未能真正消除普遍存在的“安全困境”。针对30年代中期出现的军备竞赛及其导致的国际困境,诺尔-贝克这样写道:“当一国开始在与他国对抗(rivalry)中武装自己时,新一轮的扩军便会出现。首先是这一方,而后是另一方。国家间的对抗情形还会导致军事同盟的形成。同盟各方必然会不断地怀疑对方想要实行军事打击,或者是正在发展超越捍卫自身的实力,于是便力图重新调整彼此间的力量对比。欧洲国家应该明白,正是相互对抗才致使他们陷入战争的灾难;各国实行的自我防卫的军事准备摧毁了他们苦苦追求的和平。”〔11〕诺尔-贝克的集体安全理念是战后欧洲时代精神的一种体现。鉴于1919年后的欧洲均衡政治已无法通过自发调节来维持和平,集体安全则取而代之、并受到了欧洲社会的普遍重视。新诞生的国联不是传统意义上的临时性组合,其实质是为了遏制未来敌人的潜在联盟。后来,马丁•怀特(MartinWhite)的观点十分接近诺尔-贝克的这一看法,他们把集体安全定位为国际社会的联合防御体系,并分别在1936年和1946年提出,集体安全意味着它最终成为国际安全组织的基石。同样在裁军问题上,诺尔-贝克与怀特也先后主张各国接受裁军以表示对未来国际社会的高度信任,同时呼吁《国联公约》第8条应对各国发展军备予以法律上的限定。的确20-30年代要求裁军的呼声高涨,各国政府不得不举行多次谈判并签有条约;其中包括1921年华盛顿会议上的《四国海军条约》、1927-1934年间的国联裁军计划和筹委会的建立,这些都反映出当时国际社会致力于裁军的努力。为此,诺尔-贝克、劳特派特与当时著名的历史学家齐默恩(AlfredZimmern)、汤因比(ArnoldToynbee)等统被称为自由主义理论的代表。 但凡一个新学科的建立都应该有较为明确的教学体系,其中包括课程设置与相应的研究方法。国际关系研究也是如此。深受一战后欧洲渴望和平与避免战争的影响,诺尔-贝克积极推动了国际社会对集体安全与裁军的关注。毫无疑问,它们均是当时亟待解决的紧迫问题;同时也是国际关系、尤其是国际安全关注的核心议题。但是这也表明诺尔-贝克的研究方法仍然袭用传统的历史学和国际法来解读20世纪、特别是一战后的国际问题。〔12〕这就很难给这一新生学科定位,即它属于传统的人文学科还是社会学科,因为这涉及到该学科的研究方法与发展方向。为此,学界认为诺尔-贝克的继任者———查尔斯•曼宁则是提出国际社会为国际关系学科研究对象的第一人。〔 曼宁1894年出生在时属英帝国自治领的南非,那里仍实行着严格的“种族隔离制度”。年轻时的曼宁深受影响,并接受这一制度是“文明的西方对非文明的非洲土著人文化的保护”。〔14〕他甚至在民族解放运动方兴未艾的60年代依然为这一制度辩护。不过,曼宁在种族问题上的偏见并没有妨碍他对国际关系的兴趣。他在南非完成大学学业后,获得了罗兹奖学金(RhodesScholarship)前往牛津大学攻读法律(1920-1922)。毕业后,他被派往日内瓦担任国联首任秘书长迪拉芒(JamesE.Drummond)的助理。在此期间,曼宁参与了处理战后海外殖民地的托管事务(Mandatesystem)。这六年的工作经历以及他对国际事务的理解促使曼宁支持国联的作用,并一直关注这一新创立的国际关系学科的建设与发展。1928年,他先是受聘于牛津大学,但不久转往伦敦经济学院接替了资深的国际法学者、国际关系教授诺尔-贝克,并在那里执教至1962年退休为止。曼宁属于第一代国际关系学者中从事教学时间最长、最早探求国际社会的学者。据菅波英美(HidemiSuganami)追忆,他是第一个潜心把国际法中的国际社会理念扩大到国际关系研究领域,并借用社会学方法研究国家间的问题。〔15〕与同时期的其他学者,如齐默恩、诺尔-贝克、卡尔(E.H.Carr)等人相比,曼宁的理论贡献主要是他把国际社会明确定为国际关系研究的核心概念,而非一般意义上的国家体系。他在研究国际关系时强调不能忽视国家间的外交承认与均衡政治的作用,但更应该关注国际法体系与集体安全机制的构建。〔16〕显然,曼宁的学术论述体现了西方政治思想的传承,也反映出当时流行的自由主义政治倾向。〔17〕因此有人认为,曼宁的学术思想源于其法律的训练和对欧洲文化的理解。他本人也坚持,在理论与实践上,由主权国家构成的国际社会必须受到国际法与集体道德的约束。〔18〕这一观点显然来自他本人的信念和在国联的实践,同时也还深受英国近代法学家奥斯汀(JohnAustin)的影响,即国际法体系虽然缺少“宪法”特征以及强制的执行手段,但它毕竟能够在主权国家间的互动中促进稳定、规范和安全。〔19〕1962年曼宁在退休之际,完成并出版了其代表作《国际社会的性质》一书。其中收录了他对国际关系、特别是如何构建国际社会的思考以及他30年来的教学总结。回顾与探讨曼宁的学术观,我们不难发现他对国际关系学科建设的贡献是具体而有远见的。首先,曼宁十分重视国家主权与国际法原则之间的兼容或和谐。当面临如何解释二者可能出现的冲突时,他则从社会学的视角考虑构成国际社会的基本准则、国家身份认同,其中包括国际法在内的国际环境的变化所产生的后果。曼宁认为,国际法应该是整个国际社会成员相互遵守的行为准则,而非超越主权国家之上的法规。正如法泰尔(EmerichdeVattel)解释的那样,“如果没有规范各成员国之间的法律体系,也就没有所谓的社会。这是因为法律只能存在于具体的社会形态中。”〔20〕在国际关系理论层面,曼宁坚持主权国家、国际社会和国际法规的三重关系;并认为他们虽是三个不同的概念,但是只有将其一同使用才能够理解国际关系问题的本质。〔21〕曼宁分析了主权国家的性质,并认为由此构成的国际体系是一个独特的现象。这不仅是因为没有任何超国家的权威能够提供给各国必要的安全或约束;同时也正是主权国家的存在才构成了国际秩序的前提。为此,曼宁把对国际关系的理解建立在两个假设上。首先,无论是君主国还是共和国,其实都是由人来制定国家内外政策的。在国家的互动中,各国政府不仅必须考虑到它们的名声和信誉,而且更会以体系成员的身份进行交往。历史上,从来没有任何国家政府拒绝获得外交承认和必要的援助。其次,主权国家通常在一定程度上自愿接受国际法和国际惯例的约束;这与股票市场的游戏规则差不多。〔22〕因此,纵观欧洲国家体系演变的历史,当前的国家虽为主权实体(sovereignentity),但其性质不应与国内君主(sovereignperson)相混淆。曼宁认为,主权国家的对外权限仅仅指它在缺少“超国家治理”时拥有独立的、不受外来干涉的权利;但这并不意味着主权国家或君主可以在国际上同样行使其在国内政治中享有的最高权利。在国际交往中,国家只能在受到国际法原则制约的同时,享有所规定的权利与义务。说到底,国际关系需要一种共同接受的社会准则(socialnorms),才能保障整个体系或秩序的平稳运转。〔23〕对此,他明确强调国际关系的教育对象应该是包括民众在内的国际社会,特别是国家政府所应该承担的集体责任。〔24〕曼宁的学术理论对国际关系学者、特别是“英国学派”成员,如布尔(HedleyBull)、詹姆斯(AlanJames)影响颇深。他们坚持国际社会已经存在,并解释它实际上更多地是存在人们的共识以及相互遵守的国际法规中。例如,那些来往于国家间的外交官员、跨国企业人员或者是穿梭于国家间的文化艺术人士。〔25〕尽管目前国际社会在功能上存有问题,但它存在本身则表明,人类有责任去思考如何构建一个基于法治、道德与合作的世界秩序。 与诺尔-贝克、曼宁直接从事国际关系教育的经历不同,劳特派特则是位国际法学者兼律师。虽然他未担任过国际关系教职,但却一直心系国际关系学科的建设。特别是劳特派特在思考战后国际法与国联的作用时,往往会从构建国际社会的视角进行探讨。如果用学术成果和影响衡量的话,国际关系学者———从卡尔、摩根索到曼宁、布尔———都会提及或引用劳特派特的观点。1897年8月16日,劳特派特出生在奥匈帝国的加利西亚省(今属于波兰)。他在维也纳大学读书的岁月恰逢一战期间;虽然劳特派特的天资与勤奋让他荣获法学和政治学博士学位,但是战后奥匈帝国的解体、以及中东欧出现的社会动荡迫使他和一些同代人前往社会稳定、学术氛围宽松的英国。1923-1937年间,他先在伦敦经济学院做访问研究;然后得到了讲授国际法的教职(但1938年转入剑桥大学)。1933年劳特派特出版了他长期研究的《法律在国际社会中的职能》一书,并于1935年在日内瓦国际关系论坛上发表了题为“国联公约对国际法之影响”的报告。这时期完成的学术成果基本上体现了他对国际关系的理解及其学术思想。〔26〕从学术传承上讲,劳特派特属于维也纳学派(theViennaSchool),即反对国家主权至上并否认国家意志创造法律之说。就像该学派的创始人凯尔森(HansKelson)一样,他认为全部法律应该归纳于一个体系,在其最上端为国际法;而它的效力溯源于一个“最高的规范”或称“原始规范”(normeoriginaire)。〔27〕劳特派特本人通过考察国际审判案例的历史轨迹,来论证国际法是一个完整的法律体系,以此增进法律在国际社会中的实效性。他实际上一直以此作为从事国际法所肩负的使命。劳特派特当时已开始思考国际人权与国际法庭的作用,并视其为研究国际关系的重要内容。他二战后出版的《国际法与人权》一书是这一领域里的早期成果。〔28〕深受20-30年代集体安全与裁军呼声的影响,劳特派特主张国联必须在未来国际社会中扮演一种“超越主权国家”的角色。他写道“国联公约应该是整个国际社会的法律基石并独立于或超越国家的意志。”〔29〕这是因为《公约》的核心理念是通过集体强制措施来执行和平解决争端。为此,劳特派特与齐默恩、曼宁等人极力反对把国联变为各国政府代表定期会晤的国际会馆而非有实际效果的国际组织。他试图从国际法的视角理解国际关系、特别是国联的性质与作用。 鉴于当时国联的使命是“维护和平与推动国际合作”,他努力提高这一国际组织的权威以及赋予其权威的合法性。而国联公约在事关主权国家传统的核心利益上应该具有束缚某些国家权利的权威,这就要求《公约》须有相应的执行力度。劳特派特倾向把《国联公约》看作是一种强制性的法律体系,以代表国际法体系上的根本性变革。〔30〕他在曼宁主编的《和平转变》一书中写道:“如何使国际法在国际社会中‘和平转变’成一种有效的机制,答案只能是各国政府需接受国际法规定的责任职责,并承认由国际组织做出的对国际法的裁决或修改。”〔31〕如果我们分析劳特派特思想的话,会发现他实际上相信国际冲突不是来自人类的邪恶或国际体系本身的不健全,而是来自国际法律机制的不完善或者说国际法缺少应有的“实效性”。因此,这里包括建立一个真正意义的国际法庭,因为它是“维护国际和平正常机制的必要条件(sinequanon)”。〔32〕显然,致力于国际法研究的劳特派特一直坚持“条约必须遵守”(pactasuntservanda)这一欧洲古老的惯例,而任何国际秩序的“破坏者”必须受到应有的惩罚。值得注意的是,在国际法与国际关系的问题上,劳特派特与格劳秀斯、卡尔森、特别是他的学术前辈奥本海一样认为,国际社会与其受约束的成员国之间关系的法律是存在的。他坦承地写道,国际关系学科的建设需要不懈的努力和长远的眼光,如果国际法不能“变革”成为一门真正的“科学”,就很难为国际社会的治理做出理论与实际的贡献。〔33〕这一观点对当今国际关系学者而言仍然值得深思。劳特派特的学术思想得到学界、包括当时自由主义学者的认可;不难理解也同时招来了指责。历史学家卡尔对他的抨击最为严厉。作为当时现实主义理论的代言人,卡尔对齐默恩、诺尔-贝克和劳特派特等人观点的批评,主要是认为这一群体对国际政治现实报以盲目乐观,并且分析方法上多有纰漏。在20-30年代的不稳定期间,这种态度会导致极其危险的后果。可是,卡尔对上述学者的批评显然带有很深的误解。正如劳特派特所言,双方的分歧实际上来自对问题关注的视角不同,即目前的危机处理还是长远的理论探究。 劳特派特的理论体系形成于1938年慕尼黑协议签订之前,当时他对国联的信心主要来自三个层面。就欧洲近代历史发展而言,这一国际组织是欧洲外交体系长期演变的结果,即从国家间的冲突发展到相互制衡;再从19世纪的大国协调演变到20世纪初提倡的集体安全。因此,集体安全意味着主权国家分担共同的责任与义务,这是国联存在的核心基础。就国际舆论而言,国联是由新崛起的美国、特别是威尔逊总统提议、并由巴黎和会批准成立的国际组织。劳特派特相信20世纪的国际趋势只有一个可能的方向,那就是推动各国间的普遍合作与磋商而非抗衡。国联是集体合作的形式,而非传统意义上的军事同盟;因此它没有明确的假想敌,只是根据国联公约第16条规定,“所有成员国家有义务对进行侵略国家予以各种可行的制裁;其中包括授权国联统率其成员国的军事力量去恢复现状”。〔34〕就现实利益而言,一战中暴露出来的残酷性、破坏性,让当时有识之士意识到,任何国家试图通过战争手段来追求排他性的国家利益,到头来必然是适得其反。同时,劳特派特也表示,法律对世界和平虽是必不可少的,但它并不是万能的。 可是,鉴于欧洲仍处于战后的痛苦中,他相信,只有当各国政府与人民意识到他们的职责是维护国联,并通过这一国际组织在全球范围内建立公正的国际秩序时,这种痛苦与迷茫才有可能消失。国联的使命在于不仅要防止世界战争,而且要努力消除未来所有的战争。〔35〕他支持设在海牙的国际法庭,并期待通过国联与国际法来处理国家间的关系。如果能实行的话,这将意味着各国最终会迈向一个稳定、公正的国际社会。这里需要指出的是劳特派特并未忘记,没有实力保障的国际秩序只能让侵略者产生错觉,有效治理无政府状态必须拥有“世界警察”的能力,当然也需要各国认同的道德准则和法律。为此,他希望国联成为一个真正有效、公正的国际组织,诚如英国政治家索尔特(ArthurSalter)指出地那样,国联将应扮演一个“抗击未知敌人”的永久性的潜在联盟。 国际法学论文:国际法学科教学若干疑问思索 摘要:本文从目标的确立和兴趣的激发、教学风格、讲授方法、内容设计和因人而异以及爱国主义情愫和思维方式的培养等方面对国际法学科的教学特点和规律以及经验进行了初步探索和思考。 关键词:国际法学;教学;思考 自改革开放恢复法学教育以来,国际法学科在许多高校本科阶段更不用说研究生阶段划分为三个专业细分为众多方向,后经教育部调整为一个专业(即大国际法学)三个方向(原先的专业变为方向)。笔者曾较长时间从事过国际法学科诸多课程的教学,后集中到国际法,加上现已转入新的领域,所以,有必要对这一教学旅程予以总结,并有助于探讨和求教于同仁。作为教研论文,又限于篇幅,不得不对写作目的予以限定:一,围绕教学效果和教育质量这一中心;二,紧扣国际法学科教学的应有特点和规律;三,突显个人特色和风格。有鉴于此,笔者认为必须着重体现和把握好以下方面: 一目标的确立和兴趣的激发 教好一门课就要善于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使其明确学习目标。在目标的确定上,笔者注意因人而异,定位实际。对大部分学生来说,达到本科教学程度即可;对少数有志于外交外事工作和考研学生(包括报考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者),适当加宽、拓深其知识,并介绍外交工作的重要性、特点和优势等。因为外交部是一个大部包括其所辖驻外使领馆和国际组织代表,另外国务院其它各部委局和金融机构均有条法司以及省市外事部门,而进入这些单位的大都须是国际法包括国际私法和国际经济法专业的研究生才有可能。在兴趣引发方面,笔者注意以下几点:(一)强调学习这门课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客观澄清并明确强调国际法的性质;①国际法是有别于国内法的一个丰富而独立的法律体系,仅具有国内法知识而缺乏国际法知识则于法学本科生知识结构不完整;它是学好国际私法和国际经济法的前提和基础,因为后者孕育于前者,它们的一些基本概念、原理和制度具有相通性,前者对后者具有普遍指导意义;对学好国内法课程的作用也不可小觑,因为国内法各部门几乎都有相应的国际法律制度的存在,主要表现为条约形式,有些更健全和超前,两者紧密相关;在经济全球化、区域一体化、信息网络化时代,国家间交往和人员往来更加频繁,“地球村”和“世界公民”概念渐显,涉外事务、涉外案件日益增多,缺乏国际法知识将难以正确应对和处理;国际事件频繁发生,常见诸于报端等媒体,对其正确认识和评价非运用国际法知识不成。因此,学好国际法有助于培养学生科学、全面和宏观的思维方式。(二)深入浅出、通俗易懂的讲授法,注意生动形象性,既有助于学生对比较陌生的国际法概念、原理和知识的理解和接受,又有利于增强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此点下文再议。(三)时常穿插国际时事点评,既活跃了课堂气氛,又有助于引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此点下文再议。 二符合学科特点的气质、风格和语言特色 教学风格和语言特色因人而异,但也会因学科而有别。国际法在内容、适用范围和运用人员上不大同于国内法,主要适用于外交场合,大都由专门外交人员运用。这一专门职业群体形成了其特有的气质、风格和语言特色,主要体现为端庄、整洁、潇洒、大度、严谨而又不失洒脱、轻松之风,外交辞令具有不同于其它场合辞令特色,具有专业性、特定性、严肃性而又不乏技巧性、轻松感和特有魅力。所以,笔者在教学实践中自觉不自觉地适当体现和保持这种特有教学气质、风格和语言特色,既体现了学科特点,又增强了教?42?学魅力。 三深入浅出,通俗易懂的讲解法 鉴于国际法概念、理论和制度于学生比较陌生,更难领会,笔者注重采用深入浅出、通俗易懂的讲解法。既有助于学生理解和接受,又增添了生动性和形象性。例如,对“主权”概念(乃国际法最基本概念,可谓国际法基石)的诠释,将其概括为“六性”,这样不但便于学生理解,而且使其印象深刻;在讲解“斡旋”、“紧追权”、“国际法上的承认和建交”、“国际习惯”、“反报和报复”等概念和制度时,笔者联系到朋友关系的处理等日常事例;在讲解国际法的特征(即与国内法的区别、外交特权与豁免和领事特权与豁免包括外交职务与领事职务及其任职资格和履职时间等理论和制度时运用对比分析法,辨析其异同,虽打破了教材体例,但易于学生把握,使学生记忆深刻;在分析国际法特征、领土组成部分、海洋区域划分、大陆架划界等内容时,则利用图表予以展示,增强了直观性,自然使学生易于领悟,印象颇深;在讲解安理会强制解决国际争端的程序和方法等制度和概念、理论时,结合一些典型案例进行:例如,对利比亚因“洛克比空难案”的制裁,对南非曾推行种族歧视和隔离政策的制裁,尤其对伊拉克因发动对科威特战争的制裁全面展示了安理会职权特色。另外,还有“中美撞机事件”、“美炸毁我驻前南联盟使馆事件”等。这样便于学生清晰理解,全面掌握所学知识点并学会学以致用。对于颇难理解的联合国国际法院诉讼管辖权类型,笔者撇开教材用语,用自己的话予以概括,使学生一下子抓到了问题的精髓,吃透关键;在讲解“缔约权”和“缔约能力”等概念和原理时,适当结合已学的有关国内法概念和原理对比进行,既使学生融会贯通,又使其理解得快。 四联系时事,穿插点评 理论讲授若脱离实际,不仅枯燥无味,而且听者难以领会,印象不深,所以,法学课大都注重联系案例和事例。笔者时常联系国际时事,穿插点评,不但活跃了气氛,激发了学生学习兴趣,而且加深了学生对所学知识点的理解,有助于培养学以致用之风。例如,笔者在讲领土主权、海洋法、国家管辖豁免制度、国际责任法和国际航空法时就联系到“中美撞机事件”;“美国炸毁我驻前南联盟使馆事件”就涉及到外交关系法,国际犯罪和国家责任法;伊拉克发动的吞并科威特战争,以美国为首的多国部队先后发动两次对伊拉克战争以及联合国对伊武器核查就涉及到国际法基本原则、战争法规、安理会解决国际争端的职权、程序和方法、战争犯罪、国家责任法、单边主义对联合国和国际法的挑战以及有关禁核包括其它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国际习惯法规则;巴以冲突和各种国际恐怖主义事件就涉及到国家领土法、民族自决权原则、和平解决国际争端法、安理会和国际法院的职权、国际刑法、对国际和平与安全的新威胁———国际恐怖主义犯罪以及国际合作反恐机制的建立等;“前南刑庭”和“卢旺达刑庭”等就涉及到安理会职权、武装冲突法、国际人道主义犯罪和国际刑事司法机构的管辖权等国际刑法问题,尤其是国际刑事法院的成立对有关国际法和国家带来的影响和冲击,例如对国际刑法、武装冲突法、国际人道主义法、国际组织法和某些国际习惯规则(如“条约相对效力原则”等)以及美国和中国的立场和态度。再如,中越北部湾划界,中越、中国和南海邻近岛国关于专属经济区、捕鱼和油气资源开发以及某些岛屿领土之争的协议和谈判,东海大陆架与日、韩划界问题,钓鱼岛事件等就涉及到领土法和海洋法;“10+1”和“10+3”、APEC、上海合作组织就涉及到国际组织法、区域经济一体化和反恐等问题等等。 五重点突出、详略得当的设计 鉴于国际法内容丰富繁复,已有十几个部门法,几乎每一个都可独立成科,又受限于学时,所以,不可能面面俱到,平均使用力量,而应进行重点突出、详略得当的设计。笔者的设计标准主要有:是否紧扣学科特点;是否达到本科教学程度;是否照顾到绝大部分学生的要求和兴趣;是否能更多地联系本国和本地实际;其制度是否足够健全和成熟;是否能更多结合国内法现实;是否适当顾及自我优势和特色;其难易程度是否具有时代性。因此,笔者将具有统领各部门法作用的基本概念、原理和理论即“总论”部分作为重点予以详讲;另外还包括:海洋法,因为海南省是全国最大的海洋省;条约法,因为它乃国际法最主要的渊源,各部门法包括国际私法和国际经济法都离不开它;国际争端解决法,因为它有助于学生学以致用,正确认识和评价国际事件,另外具有触类旁通于人际关系、社会关系之用;国际组织法,因为国际组织众多,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早已成为国际法的又一大主体,预示着人类组织化趋势以及我国在国际组织中的地位和作用;国际人权法,因为其中包含着众多人权规则和刑事诉讼基本准则,而这些正是我国目前大力提倡且有待完善的地方;外交关系法,因为它有助于鼓励有志于外交外事工作和考研生的积极性,同时有助于学以致用,以之评判国际关系,另外,运乎处世为人也有相通之妙;主权和国家管辖权,因为主权是国际法最基本和最重要的概念,国家管辖权的行使具有经常性和现实性且与他国易生冲突,这就涉及到如何妥善处理的问题;国际习惯,乃国际法的特有渊源且不大好理解,所以,应当详讲;国际知识产权法,乃国际法的一个新型部门法,在知识经济时代意义重大,知识产权在我国已上升到战略高度,也是我国比较落后的制度,所以,也安排为重点讲解内容。非重点和略讲的部门法和内容有:外层空间法,因为相对离现实较遥远且其制度尚未健全;国际法中的居民法,因有些内容也属国际私法范畴;战争法,和平和发展已成时代主流;国家的构成及其类型,已为有关国内法所包括且易于理解等。对于这些非重点和略讲的部门法,主要由学生根据兴趣自学。 六量体裁衣、因人而异的点面平衡 学生的基础和理解力参差不齐,学习兴趣和动力也存在差异。因而,在教学中,都应当注意量体裁衣,因人有别,因材施教,点面结合,综合平衡,无论是内容的安排,还是方法的设计以及语言风格。这里关键是点面关系的处理,就本人体验,所谓面就是绝大部分学生的水平、要求和兴趣,这是需要首先照顾的。于他们千万不可高估和拔高,而应专注于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和基本知识的理解和掌握即可。对他们,教师应不厌其烦,耐心细致,反复强调,语速舒缓。否则,难以收到好的教学效果。所谓点就是极少数基础较好,感受力较强,学习用功,立志较高(例如准备报考研究生包括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以及树立其它涉外志向等)的学生,于他们可适当拔高要求,即适当拓宽、加深其知识面,同时语言简洁、轻快,少重复。但点的照顾只能放在其次或通过单独辅导补之,否则教学效果难优,因为忽略了多数人利益。另外,还有对学生的亲和力等问题。这些都是需要注意和改进之处。 七爱国主义情愫的培养 国际法主要是调整国家间关系的法,自然言必称国家,?43?因而也就是最宜于寓爱国主义教育于教学中的一门课程。培养爱国主义情感于国家和学生都十分必要和重要。目前,我国经济迅速发展,综合国力日益增强,国际地位显著提高,“弱国无外交”已成历史。但是,我国在国际生活中发挥的影响和作用与作为安理会常任理事国之一的大国地位还很不相称。我们正在走和平崛起之路,这就需要薪火相传的青年一代满怀爱国热忱努力学习,掌握本领,为国家的更加富强,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为我国国际地位的进一步提高而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直接从事国际事务的人,更应时刻注意维护国家形象,运用好国际法维护国家利益,同时为国际社会的整体利益和人类共同事业发出中国最响亮声音;不直接从事外事工作的人,也不要小觑自己的工作与国家利益和前途的关系,应认识到自己的工作也是在为国家利益和前途添砖加瓦,也体现着爱国主义精神。同时,我们要有大国民意识,在涉外场合,要表现出大国民风范。爱国是一个国民或公民应具备的基本品格,就如同儿女爱母亲一样。在目前市场经济环境下,爱国情操的培养更应从青年学生着手。基于上述理念,笔者在教学中时刻注意激发学生的爱国热情,培养学生的爱国情愫。例如,在讲国际法史和条约法时,近代中国“无外交”,不懂国际法或无权运用国际法来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而被迫接受含有“割地、赔款、领事裁判权、租借地和势力范围”等反动国际法原则和制度的不平等条约,其根本原因就在于当时的中国积弱积贫;在讲国家的构成要素时,笔者就联系到其它国家国民的爱国意识和表现……,我国历史上主权和领土残缺的屈辱事件……,引用“我是中国人民的儿子,我深深地爱着我的祖国和人民。只要我能活到九七年,我就要到回归的香港去走走”———中国改革开放总设计师邓小平同志执著的爱国情怀……等;在讲外交关系法时,联系美国炸我驻前南联盟使馆事件,青年学生如何正确地表达爱国情感;在讲到国家领土法、国际航空法、海洋法、国家管辖豁免法和国际争端解决法时,联系到中美撞机事件,也涉及学生如何正确表达爱国情感;在讲领土法和海洋法时,结合南海诸岛有关领土纷争、钓鱼岛事件和东海大陆架划界问题有意识引发学生爱国热情,甚至联想到二十世纪七十年代一部影片———“西沙儿女”(“西沙保卫战”)中的主题曲“美丽富饶的西沙,我可爱的家乡”;在讲外层空间法时,联系到“神州五号”圆飞天梦和航天英雄杨利伟;在讲国际法的居民法中的无国籍人和海洋法中的“方便旗”时,在讲武装冲突法中的战争法规和日本遗留在华的“毒气弹”事件以及中国民间因侵华战争受害向日本政府索赔诉讼时都自觉引发学生的爱国激情,联想到母亲、祖国之意,等等。另外,设有专题讨论:引导大家思考探讨在和平崛起,靠自身力量实现祖国的腾飞和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的时代,青年学子应肩负什么样的历史使命,我们的爱国思想应如何确立,爱国情感应如何培养和表达,爱国行动如何表现等。如此寓爱国主义教育于知识传授中,引起学生的极大共鸣,更直接、生动地引发了学生的爱国热情,有助于培养学生的爱国意识、爱国情操和爱国理念,从而使他们心中时刻装着祖国,进而为国奋发。 八思维方式的培养和为人处世之道的感悟 科学、正确的思维方式和习惯与通达、合宜的为人处世之道于青年学生的成长和发展至关重要,而这可从国际法的学习中得到培养和感悟。国际法是放眼全球,适用于世界的法律,所以,通过学习国际法有助于学生养成登高望远、放眼世界、立志高远的宏观视野和思路。国际法与国内法具有密切联系(几乎所有国内法部门均有相对应的国际法律制度,国际法所涉范围上至外层空间,下至海床洋底,几乎包括了人类生活的各个领域),这样,可以有意识地培养学生习惯于从国际和国内两个层面,即将国际法和国内法结合起来进行学习、观察事物\思考问题、钻研和写作的思维方式,而这才是符合时宜的全面和科学的思维方式和观察视角。如果仅仅将目光局限于国内,则不仅思维单一、视野狭窄,而且难以知识全面,有所创新和突破。因此,笔者在教学中总是注意引领这样一种思维方式,例如在讲国际法和国内法的关系理论、各部门法和论文写作时,都适当联系有关国内法,结合国内层面事宜。国际法的调整对象主要是国家间关系(即国际关系),国际关系和人际关系有许多相通之处;作为国际社会主体的国家和作为国内社会主体的个人也具有相同或类似的思想、秉性、风格和情感,可以概括为国家性(民族性)和个人性(个性),它们都是法律人格者,只不过前者可拟制为活动于国际社会的抽象的“人”。那么,通过对国际关系的理解和把握,就可获得一些为人处世的启示,感悟其真谛,从而触类旁通,有助于正确、合理地运用于人际关系、社会关系。例如,曾被誉为“日不落”帝国的大不列颠被其后裔美国取代,这体现了后来者居上、青出于蓝而胜于蓝之律,日韩与中国有类似之处。美国在当今世界的声音最响凭借的是其强大的综合国力,所以,青年学子想要今后于国于民于己有所作为,就必须充实自己、增强实力、提高自己、完善自我,具有真才实学。因二战惨败以致几乎一片废墟的日本和德国短短几十年一跃而为世界经济强国,启发我们在逆境中要心中充满太阳,卧薪尝胆、励精图治、韬光养晦、积蓄力量,同时注意从自身实际出发,扬长避短,敢于和善于学习和借鉴他人之长;国际纠纷的处理最提倡用和平方式,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是国际法的基本原则。营造安宁、友好的周边环境和良好稳定的国际局势有利于国家建设和发展,于不同类型的国家(大小、强弱、贫富、远近、特征和与其历史现实关系等)和事件采取不同的外交政策、对策和行动(总方针是既坚持原则又灵活务实,包含着丰富的外交智慧),对我们理性、友好处理人际矛盾,与人和睦相处,营造良好氛围和适应环境,培养原则性和灵活性不无启迪;国际舞台往往是你方唱罢我登场,凭实力说话,均势打破又平衡,力量对比常转换,这启示我们要有竞争意识。尤其在市场经济环境下,接受和遵循优胜劣汰、物竞天择、适者生存之律,培养坚强意志和善于平衡、调适和重塑的良好心态和习性。当某国遭遇灾难,他国出于国际人道主义往往施以援手,我们的人际关系中不也应提倡助人为乐,同情弱者,援助弱势吗?国家人格和尊严不容侵犯,我们个人也要注意维护自身尊严,切不可为贪图名利而置人格和自尊于脑后,而应自尊自爱;国家利益是国家考虑国际事务的出发点,但同时有责任的国家也还要为他国、国际社会和人类的共同繁荣和发展作出本国的贡献,这启示着我们个人在实现自我时还要兼顾他人、社会和国家利益并对之有所贡献,就是所谓的“人人为我,我为人人”之理,否则就会陷入极端个人主义泥潭,自然也难以有利于自己的全面发展。外交场合,国际关系中充满着礼仪规则,十分讲究外交礼节,同样,我们人际关系中亦应以礼相待,文明交流与合作。相反,粗暴、盛气凌人、无礼不但于事无补,而且会引发矛盾和问题,等等。因此,通过国际法教学有意识地培养学生科学全面的思维方式和通达、合宜的处世为人之道将会大有裨益,并能使其受益终身。因此,不能不说国际法是最适宜于寓教于乐的学科之一。 国际法学论文:国际法学研究论文 “倾销”(DUNMPING)一词,实际上是经济学中的概念。是指出口商在海外市场的波动导致了该市场上其他竞争者的销售困难,并以掠夺性的价格消灭进口国的竞争对手,进而图谋垄断进口国市场。作为法律上的名词,《布莱克法律辞典》(Black''''sLawDictionary)是这样定义倾销的:倾销是以低于国内市场的价格在海外市场大量销售商品的行为。经济学家根据维纳(VINER)的理论将倾销分成三类:偶然性倾销、掠夺性倾销和连续性倾销。对于第一种,不必介意。对于第二种,各国是一致反对。因为这是超贸易保护的工具,具有侵略性,自然不“公平”,应予惩罚。对于第三种持续性的倾销,有人认为该倾销行为对进口国工业的损害就只有一次,即受到冲击抑或被迫转产,而进口国消费者从中却可以长期获利,此消彼长,无须抵制。有一部分专家却认为,在现代国际贸易中,由于各国都采取以出口带动经济发展的战略,使其生产能力大大超过了国内需求。过剩的生产能力在全球各国已经比较普遍,因此生产商为了扩大或保持生产规模,在维持国内高价水平的情况下,也常常在国外市场进行长期性的倾销。这种倾销会造成全球资源分配和使用上的误导,从而给进口国产业造成损害。据反倾销专家帕米特(PALMETER)统计,1980—1986年,澳大利亚、加拿大、欧共体和美国所发起的767起反倾销诉讼案中,没有一起是掠夺性倾销,而绝大部分为长期或连续性倾销。①因此,我们下面讨论的反倾销指的就是反长期或连续性倾销。 一、反倾销的立法概述 (一)WTO反倾销规则的形成 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一些欧洲国家就制订了反倾销协议。当时以英国、荷兰为首的欧洲国家不满来自其他国家的食糖倾销,于1920年签定了关于反倾销的国际条约。并先后有10个欧洲国家加入,首开反倾销先河。美国反倾销法是世界上较为完备的反倾销法。以该法为蓝本,产生了1948年《关税和贸易总协定》第六条“反倾销和反补贴税”的规定,把各国反倾销法纳入国际统一化轨道,为各国制订反倾销法设立了基本框架。其宣称:倾销行为应当受到谴责,各缔约国均享有对倾销的单方抵制权。但是,关贸总协定的反倾销条款仍是一个总原则,缺乏具体内容和操作性。各国都从本国利益出发对反倾销条款加以解释。因此,反倾销条款没有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为改变这种状况,关贸总协定成员国于1967年6月30日在日内瓦讨论通过第一个《反倾销协议》,该协议是对关贸总协定第六款的解释和具体化。1979年在“东京回合”多边贸易谈判中,该协议又被进一步修订和补充,形成了《实施关税和贸易总协定第6条的协议》(简称《反倾销协议》)。但是,80年代以来,反倾销法的适用愈来愈走向极端,反倾销措施也成为一种新的贸易壁垒。“乌拉圭回合”谈判再次将修改反倾销协定提到了日程上。首先提议在乌拉圭回合中加入反倾销内容的是韩国。当时,韩国出口增长最快的“现代汽车”正在加拿大遭受反倾销调查,因此韩国政府谈判代表决定在1987年5月21日提议修改反倾销协议。1990年6月6日以关贸总协定副总干事Carlisle为组长的一个非正式起草小组拿出了反倾销协议第一个草案《CarlisleI草案》。该草案做了很多的规定来迎合欧美,因此,受到了大多数发展中国家的反对。此后,尽管关贸总协定作了很多的努力来协调发达和发展中国家的冲突,直到《邓克尔文本》的出现,仍无法达成一致。《邓克尔文本》充分考虑到了美国和欧盟这两个最大成员方的要求,但该文本也未完全采纳欧美的提议,特别是美国要求对第三国组装产品进行规避的情况做出规定和要求建立特别争端解决机制这两方面没有得到满足。②因此在该文本的基础上,1994年,“乌拉圭回合”顺利结束并达成了《关于履行1994年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第6条的协议》。该协议为WTO现行的反倾销法。它是WTO法律框架中非关税壁垒的多边协定中的一部分,为WTO的各成员国制订了一个总的框架。同时,它也进一步放宽了反倾销措施适用的条件,扩大了反倾销法适用的范围,增强了国际反倾销的透明度、预见性和可操作性。更为重要的是,不同于肯尼迪回合和东京回合达成的反倾销协定只对签约国产生效力,它是作为WTO众多多边协定中的一个而存在的,对WTO全体成员国都有约束力。其影响力要比以前的反倾销协议大得多。显而易见,《1994年的反倾销协议》是世界经济一体化的重大成就。 (二)我国反倾销立法概况 自1994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实施生效以来,我国已初步建立了反倾销法律制度。该法第30条明文规定了中国的反倾销规则,即“产品以低于正常价值的方式出口,并由此对国内已建成的相关产业,造成实质损害或者产生实质损害的威胁,或者对国内建立相关产业造成实质阻碍时,国家可以采取必要措施,消除或者减轻这种损害,或者损害的威胁或者阻碍。”其第32条规定:“当发生上述情况时,国务院规定了有关部门依法做出调查,并做出处理。”上述规定和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第6条规定几乎一样。1997年3月25日国务院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和反补贴条例》。该条例将反倾销实体法和程序法集于一身,对于从申请、立案开始到终裁,征收反倾销税为止的每一个具体环节,均作了相应的规定,为我国的企业针对外国产品的倾销提起反倾销诉讼,提供了切实可行的法律依据。此外,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还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产业损害裁定听证规则》,该规则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和反补贴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的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在反倾销和反补贴程序中组织的产业损害裁定听证。它较全面、系统的规定了产业损害裁定听证的原则及当事人、听证主持人、回避以及听证程序等问题。③但这些法规与WTO的有关基本原则仍然有不尽符合之处,因此,2001年11月26日我国又颁布了新的一部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废除了97年《条例》中的有关反倾销的规定。该法律是参考国外发达国家和世界贸易组织比较完善的法律规定而出台的,较之以往,有了很大的进步。但其还有许多地方需要再商榷,以便更好的保护我国工业的发展。WTO的成立,尤其是1994年的《反倾销协议》的签订,对世界各国的反倾销立法都起了推动作用。我国正处于经济转型期间,又才迈进WTO大门,如何运用WTO法和与WTO接轨直接关系到我国在日益激烈的国际贸易中的利益得失。同时,我国正承受着倾销和反倾销的严峻现状,这些都对我国反倾销立法的制定提出了新的要求。 二、WTO反倾销规则及对我国立法的约束 WTO是世界上一个处理国家与国家之间贸易规则的国际组织,其宗旨是为了保护世界贸易自由化以实现提高生活水平保证充分就业,保证实际收入和有效需求的增加,扩大世界资源的充分利用以及产品的生产和交换,实现这一目的的办法就是通过互惠互利的协议,导致各成员国大幅度地削减关税及其他贸易障碍,取消的国际贸易中的歧视待遇。为了达到这一目的,WTO实施了一系列的保障机制:〈一〉世贸组织规则的透明度要求它要求各成员国应迅速公布有关法律、法规等,无法公布时,必须提供公众可以获得的条件。旨在使各成员国及贸易者对成员的法律、法规、司法判决、行政决定及相关的其他国际协议有充分及时的了解和熟悉,为贸易机会提供可靠性和预期性。〈二〉通知要求其要求成员国向世贸的有关机构通知其法律法规的情况,通知要求进一步促进了成员法律法规的透明度与世贸规则的一致性。通知的事项既包括现有的规定,也包括对现行法律规章的修改和新颁布的规定。〈三〉贸易政策评审制度该制度是“乌拉圭回合”中达成的新协议。贸易评审机构每隔一段时间对成员的贸易政策进行审查,审查的频率依据成员的贸易量确定,贸易政策制度是确保透明度和一致性的重要环节和组成部分。虽然评审结果和提出的建议对被评审方没有约束力,但该制度提供了一个监督和反馈的机会,有助于其他成员利用争端解决程序提出指控。〈四〉争端解决机制世贸组织的争端解决制度是保证成员的国内法律法规与世贸组织规则要求一致的最有力的措施和制度。争端解决制度将成员间的贸易争端解决置于多边制度的约束之下,成员在寻求解决违反义务和利益损害途径时,应诉诸并遵守争端解决体制的规则和程序。对争端解决机构的裁决和建议,申诉方可请求赔偿或要求争端解决机构授权中止对有关成员的减让或其他义务,甚至采取“交叉报复”的手段。 世贸组织协定是各成员机构依宪法程序正式批准的国际条约,各成员国的立法机构在批准这一协定时也应承担使国内立法同世贸规则接轨的义务。任何国家的经济立法与世贸规则相抵触,就可能被裁定违背世贸规则并受到制裁。《世贸组织协定》第16条第4款明确规定:各成员国应保证其法律、规章与行政程序符合附件各项协议规定的义务。这也表明世贸组织成员有义务使其国内立法与世贸协议相一致。④ 我国加入WTO后,可以享受一系列权利,但同时,我们也要承担相当的义务。而在法律上,我们首先面临的问题就是如何使我国法律法规和WTO的系列规定不相抵触。人们常常把国际法称为“软法”,因为国际法的遵守主要是通过国际社会舆论形成的,依仗人们内心的信念、道义力量来实现,是一种不确切的规范。此外,各国为了彼此尊重,交往方便和友好合作,往往相互之间也采取各种国际礼让。但这些一旦与某个国家的实际利益相抵触,那么利益至上的原则,就会阻挠国际法效力的实现。同时,当事国也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就这一方面而言,它不像国内法那样具有强制实施的保障和有力措施,确实是“软法”。但实际上,从上两个世纪以来,国际法一直在作为国际交往中有法律约束力的行为规则而不断发展的。各国不但通过其议会和政府宣示愿意遵守作为国际行为规则的国际法,而且各国为了使国际法更好的在国内有效的加以适用,不是采用“转化”的方式使国际法变成国内法的具体规则,就是采用“并入”的方式直接在宪法里承认国际法的效力。我国的做法就是“转化”法和“并入”法兼用。我国的宪法虽然没有就国际法在国内的适用和地位做出一般性的规定,但在若干部门法中已为此设有专门条款。如《民法通则》第八章“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中规定: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同我国的民事法律有不同规定的,“适用国际条约的规定”,我国法律和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国际惯例”。此外,为了履行我国加入的国际条约,还制定了一些专门条例,以便将国际法“转化”为国内法。我国为履行有关外交关系和领事关系的两个维也纳公约而制订的《外交特权与豁免条例》和《领事特权与豁免条例》,就是这方面的典型例子。⑤显然,我国是遵守国际法的规定的。WTO作为一个国际性的组织,其制定的规则也是我国所尊重和执行的。实际上,根据世界贸易组织的规则采取相应的立法措施与建立和完善我国市场经济的法制目标是相一致的。只是加入WTO对我国现行法律的修订、补充提出了更快更全面的要求。 中国在改革不断深化之际,在摸着石头过河的长期实践中,已深刻的认识到了反倾销法的必要性:1、自从1948年总协定文本的生效以来,反倾销措施已被现行国际贸易制度确认为一种合理合法的保护国内相关产业的手段。2、反倾销法作为维护国际贸易秩序,保护国内产业的一种合法手段,与其他同样被认可的反补贴法、反托拉斯法、保障条款等相比较,有着其不可替代的作用。3、反倾销法的实施可以有效的防止和消除倾销造成的侵害。它使进口商品在没有倾销性影响的前提下,进入中国市场。使进口商品真正体现市场价格,参与市场的公平和正当的竞争。4、在反倾销生效期间,进一步提高中国企业自身的竞争实力。客观上,国外进口商品因其被征有反倾销税,而不得不提高产品价格。这对倍受损害的中国国内产业来说,给了它们一个喘息和调整的时机。⑥ 三、完善我国反倾销法的建议 《反倾销条例》的出台,是顺应了我国经济发展的需要,是我国加入WTO后对我国法律逐步进行修改的一个方面,是我国立法技术不断提高的一个证明。应当说,反倾销法的制定非常有意义。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囿于我们反倾销的实践不多,还有其他诸多的现实问题,新颁布的反倾销法仍有很多的不足。可以想象,随着我国进入WTO,外国的企业与我国各个领域的企业面对面交锋的机会不断增加,我们的反倾销法在发挥其作用的同时也会日益暴露它的不足。因此,笔者认为,应当积极着手反倾销法的修改工作。在修改的过程中,我们可以考虑以下几方面: 1、提高反倾销法律的“档次”。如前所述,我国《反倾销条例》为国务院颁布的行政法规,这种行政法规效力毕竟不如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颁布的法律。鉴此,结合我国几起反倾销调查案件的实践,在现行《条例》的基础上,加快研究和制定一部经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的反倾销法律,对于促进我国反倾销法的不断完善和趋势稳定,并与国际接轨都十分重要。 2、配套法规的完善。我国除了出台专门的反倾销条例,还应该考虑到法规之间的相互作用和影响的关系。我国对《价格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对外贸易法》和《关于处罚低价出口行为的暂行规定》等法条也要做相应的修改。譬如,在《关于处罚低价出口行为的暂行规定》中就要充分补充对低价倾销产品的企业的法律责任和制裁措施。对出口企业相互倾轧,低价竞争的做法给予严厉制裁,以维护出口秩序,打击倾销行为。而在完善《价格法》时,就要调整关于价格调节基金制度的规定。在全国或一省制定统一的价格调节基金制度的规定,使其逐步走向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⑦ 3、因果关系及附加条件。GATT《1994年反倾销协议》对与倾销与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采取了列举式和排除式相结合的做法,即应当审查提交给当局的所有相关证据,并排除倾销产品外的、同时对国内产业造成损害的其他因素,如非倾销价格出口的进口产品的数量和价格、国内需求的减少或消费模式的变化等。这些都是值得在修改我国反倾销法中予以借鉴的。而对于附加条件,笔者则认为,必要的附加条件,诸如对国家总体利益的考虑,国内消费者可能因该产品被征收反倾销税而增加的负担与国内产业所受损害的程度相比较等等,有益于:(1)增加有关调查当局实际操作中的灵活性;(2)避免因片面保护某一产业部门而招致国家总体利益、对外贸易大局以及广大消费者利益的巨大损失;(3)有利于我国加强对外贸易经济谈判,因为征收反倾销税并非唯一的、最优先的抵制倾销的方法。当然,对“附加条件”必须严格加以限制,以防止有关调查部门的主观随意,增强反倾销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4、进一步明确和规范反倾销调查程序。(1)明确规定“申请人”、“国务院有关部门”、“利害关系方”等规定;(2)依照《协议》的规定,完善我国反倾销复审与审查制度;(3)在调查程序中,主管当局要向当事人披露重要事实,使当事人有充分的时间发表意见,陈述看法,提供相关的资料以求的最大程度的捍卫自己的合法权利。这是各国规定,我国亦如此。但我国对何为“重要事实”却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我国反倾销法对此应有具体的操作标准。(4)参照《协议》第10条的规定进一步明确追溯征税的效力、期限、程序及限制等;(5)进一步明确规定反倾销案件在调查过程中的期限,各部门调查和做出初步裁定的期限,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根据外贸部的建议做出是否同意征收(临时)反倾销税的期限,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调查或做出裁定的阶段的规定,中止或终止反倾销调查的效力期限,复审和审查以及多征退税的期限等等。 5、建立与完善我国反倾销诉讼体制。 (1)、合格的诉讼主体。一般而言,原告是指反倾销诉讼中“利害关系方”。虽然我国《反倾销条例》也有“利害关系方”的概念,但是却没有对其做出明确界定。从现行《条例》第19条的规定来看,所谓“利害关系方”似乎仅限于反倾销调查对象——被控告倾销产品的出口商及其进口经营商以及相同或类似产品的国内产业,而并不包括其他各方。笔者认为:“利害关系方”的范围应当包括现行《条例》第11条之反倾销调查案的申请人所包含的“有关组织”,因为从利害关系角度考察,一个反倾销案件不仅事关该产品的出口商、进口商与国内同类产品产业的利益,而且也同我国各产业部门公会、工会以及消费者密切相关。而在当前我国国内产业与企业法律意识不强,市场本身尚缺规范的情形下,尽可能地拓宽“利害关系方”的范围则更加有利于尊重和维护各方利益,保护我国市场。同时,鉴于我国的行业组织的发展还不具备一定规模,为了更好的保护我国经济,我们还可以规定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有权提起反倾销诉讼。 (2)、管辖法院。参照我国《行政诉讼法》第14条、17条以及相关司法解释,受理反倾销调查案件之诉的法院应当是被告所在地——外经贸部、国家经贸委机构所在的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样,有权对反倾销调查案进行二审的就理所当然地是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了。我国《反倾销条例》对反倾销调查案的管辖法院没有规定成为一大缺憾,按《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这种管辖也令人质疑。由于反倾销调查是技术性强、专业化要求高、程序复杂的工作,对其进行司法审查也是一项艰巨的任务,普通法院处理可能有时间和精力乃至能力上的困难;况且,地方中级人民法院和中央部委地位上、权威上的实际反差在当前的司法体制下,也难免影响国内外当事人对反倾销司法审查的独立性,公正性和准确性的信心;再者,所有对国务院部门所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都由北京的某一中级人民法院初审,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那么,这两级法院将会面临着越来越沉重的负担,也难免会影响到司法效率。鉴此,有必要在反倾销立法中建立我国反倾销诉讼制度,包括管辖法院。参照各国经验暨我国实践,比较理想的法院管辖模式为:在最高人民法院下设专门法院——国际贸易法院,由该院受理反倾销调查案的初审;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国际贸易庭)负责二审即终审。这样设置的优点在于集中专业法官审理技术性强、影响性较大的反倾销案(实际上,国际贸易法庭不仅审理反倾销调查案,还可以审理涉外贸易的其他案件),更加体现效率与公正。 (3)、法院的受案范围。参考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有关立法实践和我国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的具体规定,笔者以为我国的反倾销诉讼的受案范围可以是以下几项:反倾销调查申请做出的不立案调查决定;对倾销和反倾销幅度做出的最终的决定;对损害和损害程度做出的最终的决定;对是否征收反倾销税做出的最后裁定等等有关的具体行政行为。⑧同时,我国也应该参考欧洲国家的做法,不允许对我国的法律规定提起诉讼,这是对我国法律尊严和国家主权的维护。 四、基本认识 反倾销具有两面性,它既有制止倾销达到公平贸易的目的,但它又有可能因被滥用而成为另一种非关税壁垒。因此,我国应在符合世界贸易组织反倾销法律框架内构筑反倾销机制:一方面,利用贸易组织法应对外国对我国出口产品的反倾销,努力消除外国对我国的歧视性待遇,以促进出口贸易的发展;另一方面,我国应该修改、完善我国的反倾销法,并据此对外国产品在中国的倾销采取措施,以保护我国的民族产业。而综上所述,我们必须依据WTO的有关规定修改和完善我国反倾销立法。首先,符合WTO反倾销规则的反倾销法是我国善意履行国际条约、承担国际义务的体现,可以避免因为国内立法与WTO规则不符引发的贸易争端——协商、调解、仲裁、专家小组直至报复和制裁。其次,科学、完善和高度透明的反倾销立法、司法体制有利于树立和维护我国反倾销法律与实践的公正和权威性。其三,明确详尽、易于操作的反倾销法可以促进我国反倾销实践的规范化,以适应可能日益增多的反倾销案件。其四,修改和完善反倾销立法有利于进一步实现反倾销法的宗旨,有效地保护国内市场,维护正常的竞争秩序。最后,它还可以为我国产品打入和扩大国际市场争取更为公平有利的环境,促进我国对外贸易。 国际法学论文:国际法学研究会论文 “倾销”(DUNMPING)一词,实际上是经济学中的概念。是指出口商在海外市场的波动导致了该市场上其他竞争者的销售困难,并以掠夺性的价格消灭进口国的竞争对手,进而图谋垄断进口国市场。作为法律上的名词,《布莱克法律辞典》(Black''''sLawDictionary)是这样定义倾销的:倾销是以低于国内市场的价格在海外市场大量销售商品的行为。经济学家根据维纳(VINER)的理论将倾销分成三类:偶然性倾销、掠夺性倾销和连续性倾销。对于第一种,不必介意。对于第二种,各国是一致反对。因为这是超贸易保护的工具,具有侵略性,自然不“公平”,应予惩罚。对于第三种持续性的倾销,有人认为该倾销行为对进口国工业的损害就只有一次,即受到冲击抑或被迫转产,而进口国消费者从中却可以长期获利,此消彼长,无须抵制。有一部分专家却认为,在现代国际贸易中,由于各国都采取以出口带动经济发展的战略,使其生产能力大大超过了国内需求。过剩的生产能力在全球各国已经比较普遍,因此生产商为了扩大或保持生产规模,在维持国内高价水平的情况下,也常常在国外市场进行长期性的倾销。这种倾销会造成全球资源分配和使用上的误导,从而给进口国产业造成损害。据反倾销专家帕米特(PALMETER)统计,1980—1986年,澳大利亚、加拿大、欧共体和美国所发起的767起反倾销诉讼案中,没有一起是掠夺性倾销,而绝大部分为长期或连续性倾销。①因此,我们下面讨论的反倾销指的就是反长期或连续性倾销。 一、反倾销的立法概述 (一)WTO反倾销规则的形成 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一些欧洲国家就制订了反倾销协议。当时以英国、荷兰为首的欧洲国家不满来自其他国家的食糖倾销,于1920年签定了关于反倾销的国际条约。并先后有10个欧洲国家加入,首开反倾销先河。美国反倾销法是世界上较为完备的反倾销法。以该法为蓝本,产生了1948年《关税和贸易总协定》第六条“反倾销和反补贴税”的规定,把各国反倾销法纳入国际统一化轨道,为各国制订反倾销法设立了基本框架。其宣称:倾销行为应当受到谴责,各缔约国均享有对倾销的单方抵制权。但是,关贸总协定的反倾销条款仍是一个总原则,缺乏具体内容和操作性。各国都从本国利益出发对反倾销条款加以解释。因此,反倾销条款没有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为改变这种状况,关贸总协定成员国于1967年6月30日在日内瓦讨论通过第一个《反倾销协议》,该协议是对关贸总协定第六款的解释和具体化。1979年在“东京回合”多边贸易谈判中,该协议又被进一步修订和补充,形成了《实施关税和贸易总协定第6条的协议》(简称《反倾销协议》)。但是,80年代以来,反倾销法的适用愈来愈走向极端,反倾销措施也成为一种新的贸易壁垒。“乌拉圭回合”谈判再次将修改反倾销协定提到了日程上。首先提议在乌拉圭回合中加入反倾销内容的是韩国。当时,韩国出口增长最快的“现代汽车”正在加拿大遭受反倾销调查,因此韩国政府谈判代表决定在1987年5月21日提议修改反倾销协议。1990年6月6日以关贸总协定副总干事Carlisle为组长的一个非正式起草小组拿出了反倾销协议第一个草案《CarlisleI草案》。该草案做了很多的规定来迎合欧美,因此,受到了大多数发展中国家的反对。此后,尽管关贸总协定作了很多的努力来协调发达和发展中国家的冲突,直到《邓克尔文本》的出现,仍无法达成一致。《邓克尔文本》充分考虑到了美国和欧盟这两个最大成员方的要求,但该文本也未完全采纳欧美的提议,特别是美国要求对第三国组装产品进行规避的情况做出规定和要求建立特WTO规则与我国反倾销法的完善 ■广东南国德赛律师事务所张志兵 “倾销”(DUNMPING)一词,实际上是经济学中的概念。是指出口商在海外市场的波动导致了该市场上其他竞争者的销售困难,并以掠夺性的价格消灭进口国的竞争对手,进而图谋垄断进口国市场。作为法律上的名词,《布莱克法律辞典》(Black''''sLawDictionary)是这样定义倾销的:倾销是以低于国内市场的价格在海外市场大量销售商品的行为。经济学家根据维纳(VINER)的理论将倾销分成三类:偶然性倾销、掠夺性倾销和连续性倾销。对于第一种,不必介意。对于第二种,各国是一致反对。因为这是超贸易保护的工具,具有侵略性,自然不“公平”,应予惩罚。对于第三种持续性的倾销,有人认为该倾销行为对进口国工业的损害就只有一次,即受到冲击抑或被迫转产,而进口国消费者从中却可以长期获利,此消彼长,无须抵制。有一部分专家却认为,在现代国际贸易中,由于各国都采取以出口带动经济发展的战略,使其生产能力大大超过了国内需求。过剩的生产能力在全球各国已经比较普遍,因此生产商为了扩大或保持生产规模,在维持国内高价水平的情况下,也常常在国外市场进行长期性的倾销。这种倾销会造成全球资源分配和使用上的误导,从而给进口国产业造成损害。据反倾销专家帕米特(PALMETER)统计,1980—1986年,澳大利亚、加拿大、欧共体和美国所发起的767起反倾销诉讼案中,没有一起是掠夺性倾销,而绝大部分为长期或连续性倾销。①因此,我们下面讨论的反倾销指的就是反长期或连续性倾销。 一、反倾销的立法概述 (一)WTO反倾销规则的形成 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一些欧洲国家就制订了反倾销协议。当时以英国、荷兰为首的欧洲国家不满来自其他国家的食糖倾销,于1920年签定了关于反倾销的国际条约。并先后有10个欧洲国家加入,首开反倾销先河。美国反倾销法是世界上较为完备的反倾销法。以该法为蓝本,产生了1948年《关税和贸易总协定》第六条“反倾销和反补贴税”的规定,把各国反倾销法纳入国际统一化轨道,为各国制订反倾销法设立了基本框架。其宣称:倾销行为应当受到谴责,各缔约国均享有对倾销的单方抵制权。但是,关贸总协定的反倾销条款仍是一个总原则,缺乏具体内容和操作性。各国都从本国利益出发对反倾销条款加以解释。因此,反倾销条款没有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为改变这种状况,关贸总协定成员国于1967年6月30日在日内瓦讨论通过第一个《反倾销协议》,该协议是对关贸总协定第六款的解释和具体化。1979年在“东京回合”多边贸易谈判中,该协议又被进一步修订和补充,形成了《实施关税和贸易总协定第6条的协议》(简称《反倾销协议》)。但是,80年代以来,反倾销法的适用愈来愈走向极端,反倾销措施也成为一种新的贸易壁垒。“乌拉圭回合”谈判再次将修改反倾销协定提到了日程上。首先提议在乌拉圭回合中加入反倾销内容的是韩国。当时,韩国出口增长最快的“现代汽车”正在加拿大遭受反倾销调查,因此韩国政府谈判代表决定在1987年5月21日提议修改反倾销协议。1990年6月6日以关贸总协定副总干事Carlisle为组长的一个非正式起草小组拿出了反倾销协议第一个草案《CarlisleI草案》。该草案做了很多的规定来迎合欧美,因此,受到了大多数发展中国家的反对。此后,尽管关贸总协定作了很多的努力来协调发达和发展中国家的冲突,直到《邓克尔文本》的出现,仍无法达成一致。《邓克尔文本》充分考虑到了美国和欧盟这两个最大成员方的要求,但该文本也未完全采纳欧美的提议,特别是美国要求对第三国组装产品进行规避的情况做出规定和要求建立特别争端解决机制这两方面没有得到满足。②因此在该文本的基础上,1994年,“乌拉圭回合”顺利结束并达成了《关于履行1994年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第6条的协议》。该协议为WTO现行的反倾销法。它是WTO法律框架中非关税壁垒的多边协定中的一部分,为WTO的各成员国制订了一个总的框架。同时,它也进一步放宽了反倾销措施适用的条件,扩大了反倾销法适用的范围,增强了国际反倾销的透明度、预见性和可操作性。更为重要的是,不同于肯尼迪回合和东京回合达成的反倾销协定只对签约国产生效力,它是作为WTO众多多边协定中的一个而存在的,对WTO全体成员国都有约束力。其影响力要比以前的反倾销协议大得多。显而易见,《1994年的反倾销协议》是世界经济一体化的重大成就。 (二)我国反倾销立法概况 自1994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实施生效以来,我国已初步建立了反倾销法律制度。该法第30条明文规定了中国的反倾销规则,即“产品以低于正常价值的方式出口,并由此对国内已建成的相关产业,造成实质损害或者产生实质损害的威胁,或者对国内建立相关产业造成实质阻碍时,国家可以采取必要措施,消除或者减轻这种损害,或者损害的威胁或者阻碍。”其第32条规定:“当发生上述情况时,国务院规定了有关部门依法做出调查,并做出处理。”上述规定和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第6条规定几乎一样。1997年3月25日国务院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和反补贴条例》。该条例将反倾销实体法和程序法集于一身,对于从申请、立案开始到终裁,征收反倾销税为止的每一个具体环节,均作了相应的规定,为我国的企业针对外国产品的倾销提起反倾销诉讼,提供了切实可行的法律依据。此外,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还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产业损害裁定听证规则》,该规则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和反补贴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的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在反倾销和反补贴程序中组织的产业损害裁定听证。它较全面、系统的规定了产业损害裁定听证的原则及当事人、听证主持人、回避以及听证程序等问题。③但这些法规与WTO的有关基本原则仍然有不尽符合之处,因此,2001年11月26日我国又颁布了新的一部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废除了97年《条例》中的有关反倾销的规定。该法律是参考国外发达国家和世界贸易组织比较完善的法律规定而出台的,较之以往,有了很大的进步。但其还有许多地方需要再商榷,以便更好的保护我国工业的发展。WTO的成立,尤其是1994年的《反倾销协议》的签订,对世界各国的反倾销立法都起了推动作用。我国正处于经济转型期间,又才迈进WTO大门,如何运用WTO法和与WTO接轨直接关系到我国在日益激烈的国际贸易中的利益得失。同时,我国正承受着倾销和反倾销的严峻现状,这些都对我国反倾销立法的制定提出了新的要求。 二、WTO反倾销规则及对我国立法的约束 WTO是世界上一个处理国家与国家之间贸易规则的国际组织,其宗旨是为了保护世界贸易自由化以实现提高生活水平保证充分就业,保证实际收入和有效需求的增加,扩大世界资源的充分利用以及产品的生产和交换,实现这一目的的办法就是通过互惠互利的协议,导致各成员国大幅度地削减关税及其他贸易障碍,取消的国际贸易中的歧视待遇。为了达到这一目的,WTO 国际法学论文:世界新格局下的中国国际法学研究 关键词:世界新格局;中国国际法学研究;挑战;应对 摘要:近现代国际法发展表明,实证国际法制度本身多源于经济贸易发展到一定阶段特定国家学者的国际法理论;格劳秀斯的思想对近代国际法的形成及杰克逊的观点对世界贸易组织建立的影响便是例子。中国已经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我们的国际法理论尚难满足国家在国际社会应对相关事务的需求,中国国际法学者面对诸多挑战。为此,我们的国际法学研究应以“和平、发展、合作、共赢”作为这个特定时代国际法理论创新的指南,努力增加国际法体系中的中国元素,提高中国在国际法规则制定方面的话语权,在维护国家正当利益的同时,也为人类做出积极贡献。 一、引言 本文所说的世界新格局是指中国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实体、第一大贸易体对全球经济、政治等格局带来变化的状况。大国要靠经济实力说话,也需要有能够维护自己正当利益的国际法律制度。多年来,中国在国际法规则制定方面处于难以与其地位相称的位置,多是被动接受已经形成的所谓的国际规则,特别是在经济贸易领域。毋庸置疑,世界新格局对世界的发展带来了一些影响,这些变化也必将反映到国际法及国际贸易制度中。 回顾近四百年国际法发展的历史,可以看出,一国国际法理论对世界的影响与该国的经济、政治等综合实力及国际上的影响力是密切相关的;而且,诸多的国际法规则总是最先产生于学者的理论,尽管国家之间的冲突往往在先;正是因为国家与国家之间的冲突不同于国内主体之间的冲突,结合国际社会的无政府状态,使得很多的国际法规则不可能先于冲突而产生;针对这种情况,解决问题的规则往往只能以学者的理论为依据来确定了。而且,自从主权概念诞生以来,其对内最高统治权和对外独立权的本质及1648年《威斯特伐利亚和约》确定主权国家平等原则,使国际法的本质最终体现就是各国之间意志的妥协,而这又不同于国内法。因此,通常在特定的时代,强国的国家意志多能左右着国际法的制定、执行与发展,而最终规则制定背后的依据均是相关国家国际法学家们的理论与学术观点。 大国国内产生的国际法概念或规则,常多源于其国内学者的观点和理论,这已经被历史所证明。国际法中最为重要的“主权”概念源自16世纪法国的博丹与该国当时的综合国力及其在欧洲的影响有很大的关联,实力强大要求世俗世界国家君主的权力有合法来源,主权应之而生。荷兰17世纪初中叶的崛起导致它与其前的强国西班牙和葡萄牙发生冲突,以致时代为格劳秀斯推动近现代国际法形成创造了条件。格劳秀斯能够写出《捕获法》《论海洋自由》及《战争与和平法》等划时代的巨著与荷兰当时的经济贸易状况及格劳秀斯的人生经历等密不可分。他所主张的“海洋自由”就是为荷兰在为荷兰人争取利益寻找国际法依据;在他国的航海技术、贸易技术没有达到荷兰水平的情况下,荷兰对已有既得利益者西班牙、葡萄牙形成的秩序之挑战,会让自己成为最大受益者。“海洋自由”这一规则被普遍接受成为海洋法的重要原则。此外,格劳秀斯在1625年出版的《战争与和平法》对其去世后3年结束欧洲30年战争所达成的《威斯特伐利亚和约》产生了一定的影响,恰如学者赫德利.布尔所言,格劳秀斯所提倡的国际社会的观点在《威斯特伐利亚和约》中给出了具体的表达,格劳秀斯可能被认作是近代史上这一划时代的首次普遍和平解决争端的思想之父。这说明该著作对《威斯特伐利亚和约》之签订做出了贡献,也为后来国际法的发展打下了一定的基础。此后强大了150多年的英国取代了荷兰,在国际法的制定和执行中起到了主导性的作用,直到第二次世界大战的结束。该阶段英国产生很多个知名国际法学者,如约翰・塞尔登(1584-1654)、边沁(1748-1832,最早提出“国际法”一词、戴西(1835-1922)、奥本海(1858-1919,被誉为“现代国际法之父”)等;英国鼎盛时期的国际法学家有很多,他们为英国在国际上的殖民主义扩张行为寻找国际法依据,并推动相关国际规则的形成与发展。 美国在20世纪初逐渐成为世界上头号强国之后,开始注重国际法学的研究。在钢铁大王卡耐基的支持下,美国国际法学会组织一批学者陆续将欧洲大陆的一些非英文版的国际法经典之作译成英文,在美国学术界引起极大反响。事实证明,美国的国际法也是在学习借鉴他国的理论的基础上,并结合本国实际发展及在国际上的地位和影响而日渐形成的,并对他国产生了影响力;但其不变的一条就是:在全球争取和维护本国利益,服务本国国家利益的需要。国际法规则的背后预示着国家利益,一直遵循着国家利益导向主义。二战以来国际贸易规则先由学界推动制定,进而进入政府国际谈判桌上,最终多数成为国际条约的内容。20世纪美国的国际法学者很多,知名的有美国前总统威尔逊(1856-1924)、鲁特(1845-1937)、修斯(1862-1948)、赫尔(1872-1955)、哈德逊(1886-1860)、杰塞普(1897-1986)、沙赫特(1915-2003)、路易斯・亨金(1917-2010)、杰克d(1767-1845)等。美国的国际法学者今天仍占据着国际法研究的主流地位,主导着国际法的发展方向,其国际法制定的霸主地位仍无人撼动。 国际法在无政府国际社会中通常是强国意志的体现,这已无需太多的证明。近代国际法的产生与发展的重地欧洲直到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随着欧洲内部的法西斯主义德国、意大利的失败及老牌资本主义国家英国、法国的衰落才日渐减弱了其对国际法的影响。二战后,国际法发展的重心由欧洲转向了借助于两次世界大战迅速崛起的美国。罗斯福总统在二战结束前设想的政治、金融和国际贸易的三大国际组织中,联合国(政治性组织)、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先后如期设立,而尽管他设想的国际贸易组织因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两大阵营的经济贸易制度的根本对立未能建立,但《关税与贸易总协定》却起到了临时性的国际组织的作用。1995年1月1日世界贸易组织的成立,最终使美国在战后主导国际社会的意图得到了实现,其国家意图在国际法层面得到充分反映。这些脱离不了学者的贡献,如被称为世界贸易组织之父的杰克逊教授的相关理论被当做WTO建立的重要理论依据。与此相适应,国际法学随着一国经济发展及在世界经济、政治和贸易中的作用因本国在国际社会的影响及国际法规则形成中的作用也日益得到彰显。17、18世纪欧洲大陆的国际法思想较为发达和有影响力,而整个19世纪及20世纪初,英国国际法学者的思想在国际社会有较大的影响力;美国则在二战后至今,其国际法思想在世界发挥着主导作用,其重要表现就是美国的国家政策及在有关国际法规则的制定及执行中的表现就是明证。尽管其中不乏欧洲、日本甚至韩国等国际法学者的一些论点偶尔点缀,但美国的国际法思想主导着国际法领域的发展。 二、中国国际法学研究面对的挑战 中国国际法学的发展与本国经济发展几乎同步,但与国家的实力、经济增长速度及其在国际上的地位似乎未能同步,与我们在国际立法中的话语权及应对国际纠纷的效率还有差距。除了通过战争解决冲突之外,我们在国际社会中纠纷处理中,尤其是与西方列强的冲突中,政治形式的和平解决常使我们处于有些被动的地位,不能最为有效地保护我们的利益。国际社会是一定程度的无政府社会;国际法向来与政治、经济等难以分离。中国百年国际法发展的挫折坎坷之路随着中国和平发展和日益强大,应不再重现,而应让中国及其学者担当起中国国际法随着国家的强大而获得其在国际法领域中应有的地位。要做到这一点,我们需清楚我们面对的挑战。我们已经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实体,政治上大国地位早已为世界所认可(常任理事国是其标志之一),但在国际法的创制、理论及实践方面,似乎还显得较弱,与中国的国际地位严重地不相称。 在国际实践活动的某些方面,我们走在世界前面,2008年北京奥运会及2010年上海世博会彰显中国的影响力,2015年8月北京又成功申办2022冬奥会;上海合作组织于1996年在上海成立,2015年6月29日,《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协定》签署仪式在北京举行,亚投行57个意向创始成员国财长或授权代表出席了签署仪式,其中已通过国内审批程序的50个国家正式签署《协定》,2015年底符合生效条件,亚投行届时正式成立,总部设在北京。然而,尽管近年来中国国际法学者产生了一些新观点、形成了一些新思想,并在服务着我国的外交、国际贸易等实务,但我们原创的国际法理论不多,限于语言等因素,与老一辈学贯中西的世界级国际法学家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与中国的大国地位对国际法理论提出的要求尚有差距,特别是在有国际影响力的理论、学术思想或流派方面,我们尚难于有所建树。 (一)领土、海洋主权方面面对的挑战 中国今天在世界上政治、经济的地位,需要有与之相应的国际法思想与理论。然而,近来中国南海诸岛主权不断遭到周围实力不强、国家不大的8个国家的不断挑衅,日本、韩国在东海大陆架与中国不断产生摩擦,如何利用现有的规则和国际法理论维护国家利益是一大挑战。美国等西方国家对中国南海地区的干预,增加了问题的复杂化。至今我们在国际法理论和学术中未能为政府主张中国合法权益找到具有较强说服力的国际法依据。中国当下需要适合其要求的国际法学理论来为上述争议的解决提供路径。 平等、互利及互相尊重领土主权是国际法的基本原则。在形势变化的国际背景下,通过国际司法路径解决中国与他国如日本就钓鱼岛事件等产生的争议,是否是一条可以考虑的路径?依赖政治途径难以解决时,久拖不决,可能会使争议变得更为复杂:历史越久远,证据、事实会变得模糊,争议会变得更不容易解决。就如同在WTO框架下解决问题一样,可以据理力争,并在国际社会赢得尊重;而且,依据国际司法路径,未必一定对中国不利。国际社会日渐走向法治化,在法治观念被越来越多的国家接受下,我们是否须有所突破?就这一点而言,我们需要充分的研究;就算结论是不借助于国际司法路径,在理论上也需为解决这类领土、海洋之争找到切实的解决方法。 (二)国际贸易领域中国际法研究面对的挑战 苏联解体后,美国通过新的贸易规则及知识产权制度,仍在干着殖民主义时期的事情,只不过今天不再是通过武器和战争,而是依赖于知识产权、国际制度与市场。我们以中国的铁矿石进口和稀土资源出口为例:在铁矿石上,中国作为全球最大的买方,在买方市场情况下,应该掌握着较多的主动权,但实际情况不是,我们对价格没有话语权;在稀土矿上,中国作为全球最大的卖方,在稀土资源严重稀缺的情况下,我们也应当有主动权,但也没有话语权,在WTO争端解决机构遭诉后败诉的案件较多。2007年4月,美国就中国著作权法“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不受本法保护”之规定申诉到WTO争端解决机构,最终以要求中国修改著作权法而告终;2012年和2015年WTO争端解决机构分别裁定中国9种原材料和稀土出口限制措施违反WTO规则。这些均是典型例子,且现在还面临着更多被诉的危险。不论是作为买方还是卖方,我们均无话语权,或说我们均是处于被动地位。这样的国际贸易规则到底给我们带来了什么?随着中国的全面发展,我们面对的国际法的挑战也越来越大。看看稀土领域,在中国投资的企业是哪些?是日本企业。20世纪,日本发动侵华战争的罪恶意图就是抢夺中国的资源,今天依然是这样。只不过战争对它来说是失败的手段,但今天的投资手段却是成功的。有资料表明,日本在东海海底的稀土存储量至少够其用40-50年;其储存量是中国的10倍。难怪有人发出惊叹:日本通过侵华战争实现不了的东西,在我国改革开放后通过投资、技术转移和其他的知识产权战略在一一的实现;日本仍在续写着“侵华”的梦想,不过不再是血淋淋的战争,而是温情脉脉面纱下的和平掠夺。 在国际贸易中,我们日渐成为贸易争端中的大国,争端案例从反倾销、反补贴到知R产权再到稀土出口等,几乎涉及所有贸易领域,在国际法以保护主权国家利益为重要宗旨之一未改变的今天,如何利用国际法维护国家利益,俨然成为严峻话题。 很多人以为,1991年苏联解体,“冷战”的历史可以画上句号了。但接下来,人们发现,美国开始“张着大嘴吃世界”,对全球实施“新殖民主义”。美国的富足,多是建立在掠夺他国的基础上。1997年,亚洲爆发了金融危机,美国坐收渔翁之利。比如,很多韩国企业都被美国收购了。 上述国际贸易领域的问题的解决,维护自己正当合法权益,对形成贸易规则增加自己的话语权,显然需要国际法学者的理论突破及为此付出的不懈努力。 (三)全球环境保护、气候变化控制等公共问题方面面对的挑战 处于工业化、城镇化阶段的中国对能源(尤其是石化能源)的大量需求和使用,既给中国带来环境污染问题,也让中国成为世界头号排放大国。在各种相关会议上,中国温室气体减排及环境保护成为其他国家关注的焦点。这些也给国际法研究人员提出挑战。尽管温室气体排放控制、环境污染治理等是一个复杂的问题,但从国际法的角度,我们应当探索找到充足的理由为正在谈判的后京都议定书时代气候条约的制定寻求更为公平合理的方案。这也需要理论上的探索。比如,我们的直接目标常放到“减排指标”分配上,但忽略导致排放的原因在于先进技术没有得到充分的使用,原因是我们没有充分认识到“排放”是果不是“因”。为此,我们如何在后京都议定书时代谈判的条约中将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先进技术的转让和使用作为条约的重要内容纳入进去,可能比只看减排指标分配更为有效;但这需要充分的理论论证,也需要相应的文本草案。这对我们而言是一个挑战。 在国际环境法、国际海洋法及外层空间法等新兴领域也尚有很大的拓展空间,特别是涉及到“人类共有财产或遗产”的使用与分配方面,尚需要我们付出更多的努力。随着中国的技术发展,过去我们“鞭长莫及”的领域现在也有能力介入。我们如何利用现有的制度,或创造出一个既有利于本国又有利于人类的制度来获得国家的正当利益,并在特定领域有话语权,也需要有关国际法理论的丰富和发展。显然,在这些领域,我们需要付出更多的努力,积极谋求有中国声音的国际法研究方向。 (四)其他方面面对的挑战 笔者在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访学时,一位来自英国在该法学院从事教学的教授认为,至今为止,中国经典国际公法教材主要参考了奥本海国际法,而且诸多教材中涉及中国的国际法案例甚少。她问:“为什么中国的国际法教材中很少使用与本国有关的案例?要知道,美国的国际法教材,55%以上的案例与美国相关。英国的教材也有1/3以上的案例与英国相关。”她还问:自己本国的教材都不以本国的国际法案例为主要研究对象,那么你们的学者研究国际法的意义何在?这些问题,让我一时不知如何回答。的确,我们研读的中国法学院使用的很多国际公法教材,包括案例分析,除了老掉牙的“湖广铁路债券案”及“光华寮案”外,少有案例与中国相关,其他案例似乎与中国没有直接联系。如果国际法教材与本国无关,那我们用这样的教材培养的学生们,将来会关心国际法与中国的关系吗?这从一定层面说明我们目前的国际法教材存在的普遍问题。好在近来WTO争端机构处理的涉及中国的案子已经引起学者们的广泛关注及充分的讨论,并在相应的教材中体现。尽管如此,完善教材使其更为合理、符合中国需求仍是国际法学人面对的挑战。 至于其他方面,如国家主权相对论挑战传统的国家主权绝对论、国际法主体的拓展(非政府组织、私人主体特别是跨国公司国际法主体地位等)的讨论,都是我们在理论上需要完善和拓展的领域。 不同阶段的学者,对当时的国际法探讨和国家利益维护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由于种种原因,他们作用很有限,因为国际法与政治向来很难分离,国际法建立在国家实力的基础上。但我们也必须承认:国际法理论的扎实对维护国家利益也能超越于国家实力而发挥作用,如冷战时期南斯拉夫一些国际法学者、印度、巴西甚至非洲的尼日利亚等国的国际法学者可以不受国家实力的影响而依据国际法理论起到维护国家利益和国际秩序的作用。因此,应对挑战,创新自己的国际法理论,与国家和政府而言意义无疑是重大的。 三、未来中国国际法学发展的思考 随着中国在国际事务活动中参与的V度和深度的不断拓展,中国对国际法理论的诉求毫无疑问也在不断增加。这是全体国际法学者面对的大好时机,也是国际法学者促进中国国际法发展的时代使命。如何利用现有的国际法规则维护国家利益,并修正不公平的国际法规则及对正在形成的新国际法规则产生积极影响,以听到更多的中国声音,体现中国国际法学者的智慧,是21世纪国际法对中国学者提出的要求。 中国错过了国际法发展的几个较为关键的时期:一是60、70年代,发展中国家纷纷崛起并提出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中国由于刚刚全方位介入国际社会,再加上国内的混乱,对国际规则尚未充分了解和掌握,没有能力,也没有动力对当时的活动施加影响。二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会议上的中国谈判力量的影响没有得到充分发挥;由于此前国际法尤其是海洋法研究被荒废近20年,人才培养没有跟上,在国际谈判中显然难以收到理想的预期效果。三是乌拉圭回合谈判等。考虑到法学的继承性,老一辈为我们打下的国际法学基础,我们需要在其上适应时代的发展做出满足国家现实的需求的努力。尽管国际法的基本原理、原则与规律是不变的。我们今天遇到的问题是前辈们没有遇到的问题,既要继承,更要有所突破和创新,这是时代赋予当今国际法学者的使命。 (一)加强国际法理论的研究,为实务提供依据 我们需进一步加强学习西方现有的相关理论及现行国际法律制度,把握国际法学的原理及制度的本质,充分利用国际法的效力根据原理,在掌握他人理论基础上,结合国内国际实际,形成自己的国际法理论体系或流派,为国家的国际事务需要服务。近现代国际法其诞生本身源于学者的理论,然后将其上升为实证的条约或规则,尽管产生理论的缘由是实际生活中纠纷;今天依然如此,国际法理论研究走在前面,甚至公法学家们的观点可以作为国际法院判案的补充性渊源。有史料表明,中国1689年与俄国签订的《中俄尼布楚条约》也是在徐日升等传教士在参阅早期国际法学者如荷兰格劳秀斯及西班牙苏阿瑞兹等的著作下为中国的钦差大臣提供建议而签订。 对中国而言,由于历史原因,我们对国际法的接受由被动变为主动,且也是从翻译有关学者的学术专著开始的。林则徐因禁烟及处理英国人在中国的违法行为,他被迫请人译出了《各国律例》;清政府各国事务衙门因处理与各国之间的关系,被迫出版丁韪良翻译的《万国公法》;西方列强将各种不平等条约强加在中国人的头上,引起了各种自强运动和革命,我们被迫利用国际法的合理部分为自己挣得生存权益。新中国成立后,基于特定的环境,我们被迫接受苏联的国际法的影响;经济全球化下,为了加速中国经济的发展,我们加入WTO,被迫去适用西方列强主导下的贸易规则,它虽然给中国带来很多利益,但也在严重伤害中国利益(如反倾销、反补贴、知识产权案及稀土出口案等)。这些都是我们被动的体现。尽管近百年史上,我们曾经有过很大贡献,如总理提出的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主席关于三个世界的划分、邓小平关于一国两制理论等对国际社会和国际法的发展产生了巨大影响,但与泱泱大国应有的地位相比,这是远远不够的。今天中国在逐渐强大,我们在国际立法中的地位和话语权也应该提升。它除了各种有利因素支持外,依赖于国际法学者努力。 学者理论研究的深度一定程度上影响该国利益在国际社会得到保护的程度。笔者曾经参加2014年4月7日至14日在华盛顿召开的第76届国际法学会年会和第108届美国国际法学会年会,体会到发达国家学术界对时下国际法问题的关注、研究的深入及为政府提供应对策略探讨的投入。这里仅从他们对后京都议定书时代全球应对气候变化条约的《气候变化相关法律原则》的起草便可看出端倪。国际法学会为负责起草该条约的原则部分(共10条),学会专门成立一个委员会(约30人),至少自2010年就开始进行研究;每一条由来自不同国家法学院、律师事务所及政府部门的3-4个专家(教授60%以上)负责。在该次大会上,小组人员展示他们的草案,说明理由,并请与会者参加讨论,提出建议,然后他们再去修改。最终他们会将修改后的草案提交给有关的谈判代表。在谈判时,经过充分研究的条约,与那些仓促上阵、提出的没有经过深思熟虑研究的约文草稿相比,哪一个更具说服力,不言而喻。 国际法学理论的薄弱,会让我们在国际谈判及国际规则制定及国际事务应对中处于劣势。美国国际法的强大,除了其自身的国力之外,学者为其政府提供充分的论证和理论依据,是美国在国际社会及国际法产生影响力方面进退有余的重要条件之一。美国学界与实务界(如政府机构、律师及法院等)之间流动十分频繁,学术与实务问题解决结合紧密,能够满足实际需求,又对相关理论提供证据,推动理论的形成。 这种行为为我们提供一定的借鉴,我们的学会可以变得有组织,并且划分不同的专题组,平时加强研究,为国家的有关外交政策乃至世界范围内的相关法律事务服务。 (二)国际法理论研究拓展的原则 1.以“和平、发展、合作、共赢”作为国际法学研究发展的基本指南 中国强大了,我们要有自己的国际法理论,不能跟着别人的理论转圈,有自己的国家利益和国际法准则。有学者提出,面对大数据、网络时代,中国在新的国际规则的形成过程中,要提出“中国方案”、体现“中国智慧”,这指明了中国国际法未来可能发展的方向。但“中国智慧”、“中国方案”指的是什么?其具体内容如何?我们提出后如何使他国接受并成为国际规则?这些都为研究留下了巨大的空间。 中国经过160多年的国际法实践探索,构建的方案涉及的国际法理论应当包括和平发展、和谐国际社会构建与以人为本等要素。它要求我们在国际社会高举和平、发展、合作、共赢的旗帜,始终不渝走和平发展道路,始终不渝奉行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致力于同世界各国发展友好合作,履行应尽的国际责任和义务,继续同各国人民一道推进人类和平与发展的崇高事业。这种理论的形成有其必然性。新中国成立之初面对当时的处境,第一代领导人、等提出“和平共处”五原则,关键在于和平,以为新中国赢得生存机会,站稳脚跟。第二代、第三代领导人针对结束后,中国落后于世界的状况,亟需和平的发展环境,邓小平与大树“和平与发展”旗帜,既主张中国的和平发展、也期待世界和平发展。时代,国际社会已经走向“合作社会”而非“共存”,面对公共问题,各国需要合作。全球化日益深入,商品价值链分布于全球,技术使世界联系更为紧密,任何一个区域性的问题都是世界性的,合作是本世纪以来的必然选择,因此“和平、发展、合作(包括技术共享等)”成为我本世纪前十年处理国际关系的基本指南。在几代领导人取得成就的基础上,将“共赢”融入到国际关系行动指南中,彰显出负责任大国与世界共同前进的胸怀:中国的和平发展与合作,不是出于中国一国之利,而是兼顾天下之利。因此,“和平、发展、合作、共赢”成为国际法理论研究的指导思想也是顺应这种规律;为此我们要慎提“崛起”而多谈共赢。 在“和平、发展、合作、共赢”思想指导下,我们以实证的研究方法,探索工业革命以来,人类遭遇的种种不幸,尤其是面对气候变化等可能给人类带来灾难的情况及其根本原因,以分析已有的国际法理论或制度已不合时宜;现在需要有足够的勇气以人类共同利益为导向,以和平、发展、合作与共赢及构建和谐世界为指导思想,创设中国的国际法理论。在经济全球背景下,以70年展中国家提出的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为诉求,根除新经济条件下“新老殖民主义”再生的土壤,为国际社会和平发展提供依据。 世界发展趋势也证明“和平、发展、合作、共赢”成为当下的主题。20世纪上半叶两次世界大战给人类的巨大灾难使人类深恶战争,渴望和平,“和平”成为人民的当然选择。只有和平没有发展,难以改善人们的生活,也不符合人类发展规律,所以发展也成为上世纪后半叶人类共同关注的议题。20世纪90年代末经济全球化及技术的突飞猛进,使国与国之间的依赖更加紧密,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相互依存的利益格局。世界已经连为一体,任何一个单个国家的行为都有可能成为全球性的行为,进而对全球造成影响:如气候变化、环境污染、疾病传播等。一荣俱荣、一损俱损,谁也离不开谁的“地球村”意识似乎正在取代狭隘民族主义的纷争意识。人们越来越认识到,通过市场交易和民主协商来解决资源匮乏、领土争端、民族纠纷等各种问题比通过战争解决好得多。这些客观上要求国家与国家或其他国际法主体之间进行密切合作,并为这种合作准备了条件。合作、尊重民主的行为准则和全人类价值成为新的国家间相互关系的实质。所以本世纪以来合作一直是中国政府提出的重要原则。国际条约及国际组织在国际社会中发挥作用越来越大就是各国“合作”的重要体现。然而,国际组织的形成及国际条约的作用并非只是让部分国家受益,而是要让所有有关条约缔约方或国际组织的成员都从中受益,分享文明及科技进步带来的积极成果;这就是“共赢”“互利”。比如,加入WTO,并不意味着其成员放弃其国家主权或地区经济权益,而是要求通过较为合理、公平、透明的规则不要把弱势成员变为他人刀俎上的鱼肉。在越来越多发展中成员参与的情况下,它要改变殖民主义时期“你的东西,通过不公平的规则,要变成我的”之强盗逻辑,让各成员在合作中互利共赢。当然,WTO中仍有很多有待进一步完善的规则,如技术贸易方面,在知识产权保护的政策下,在所谓的国家技术出口管制法规下,技术后进国没有办法从公平的贸易规则中分享到技术进步的成果,但有谁会说西方国家因控制的“高端技术”未让发展中国家分享而当上被告?而中国出于保护环境、遵循可持续发展原则,对九种原材料如稀土等不可再生资源进行出口限制时则遭到美国等国家的申诉,进而在所谓的WTO规则下裁定这种行为违反WTO规则;这是否有承袭老殖民主义时期政策的迹象:只不过当时是通过战争来占领他国领土、武力迫使他国提供原材料和农产品,而今天是通过贸易制度?可以看出,美国等发达国家借助于WTO规则,利用中国等成员方的技术后进、国际贸易经验不足等因素,实行新殖民主义政策,以所谓文明的方式强迫其他国家继续为它们供应原材料,使后进国仍然成为它们廉价的加工地。这种合作显然有违公平正义精神,难以带来共赢的积极效果。因此,当下国际法理论的研究,必须在“和平发展合作”原则下,强调“共赢”,这是我们要积极改进或完善国际规则的重要出发点。 2.主张人类共同利益与国家利益相结合为原则 21世纪国际法与国际秩序的主旨是:人类共同利益至上,在国际法的价值取向上,当使人类的共同利益优先于狭隘的民族利益。全球化下,任意一个消极的影响会波及全球,如环境污染、气候变化、核事故等,这些使人类共同利益变得更为突出。对恐怖主义、人类认定的国际犯罪如奴隶贩卖、种族灭绝、海盗等行为的遏制和打击需要各国国家的共同努力。技术发展已经使国际法理论创新变得更为迫切:在人类可用陆地资源基本耗竭的情况下,南、北极及海洋(特别是专属经济区、公海等)、外层空间将成为人类竞争的主要领域。人类共同财产(南北极、公海、电离层空间、外层空间――含月球及人类目前所发现的天体――及其所拥有的物体、生物、天梯等)、公共空间(含公海、外层空间、南极等)、人类共同利益在今天显得更为重要。 处于伟大复兴进程中的中国,在追求本国利益、争取国家利益最大化时,兼顾他国合理关切,维护人类共同利益,在谋求本国发展中促进各国共同发展;坚持把本国人民利益同各国人民共同利益结合起来,以更加积极的姿态参与国际事务,共同应对全球性挑战,共同破解人类发展难题。这是我们在发展自己国际法理论时应当坚持的态度。 在追求人类共同利益的同时,我们需要警惕某些国家假借国际法之名而行“单边利己主义”及貌似合法实质上损害他国权益的行为。它们试图努力地让全球国家碎片化或实行它们所设想的民主化,这背后都其不可告人的意图:被肢解的国家没有足够的强大的实力与其相抗衡,通过它们扶持的国内人实现对他国的战略资源的掠夺,奴役、剥削这些被肢解的国家。无论是科威特在西方操纵下从伊拉克独立,还是科索沃从塞尔维亚独立出被宣布不违反国际法、阿拉伯国家发生的茉莉花革命,更不用说苏联和南斯拉夫的解体等事件在西方引起的欢呼雀跃:被视为民主的伟大胜利。但我们必须看到:这些国家变化后,并没有给其本国带来真正的福音,如茉莉花革命没有给埃及和利比亚人民带来安宁、民主和幸福;伊拉克战争及阿富汗在美国干预后并没有给两国带来和平,相反它们的国内战争、贫穷依然如影随形;美国对中东地区的干预没有带来进步,反而刺激了伊斯兰国的恐怖主义活动等,以致给欧洲国家带来了一波又一波的难民潮。虽然这些国家的变化短期看都反映西方意图的实现,但长期地看,都留下了祸根。在意识形态高压之下,某些国家借助于所谓的民主、人权,满足本国人民的需要(准确地说,一小部分统治集团利益的需要),在全球扩张自己的利益。短期地看,它损害的是部分国家的利益,但长期地看损害的是人类的整体利益。特定制度下的跨国公司行为给人类带来的公共问题越来越多,如果它们的行为仍得不到控制或引导,最终会毁坏全球环境和气候,最终使人类像恐龙一样遭遇突然的气候变化一夜间从地球上消失。无论从维护国家利益还是人类利益,我们都必须坚守最起码的原则:在国际社会尚处于无政府状态之下、在国家作为最根本的利益单元存在背景下,任何国家都应当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要在西方利益集团的叫嚣下,毁了自己的环境和可持续发展,而纵容跨国公司的猖獗行为,最终毁了它们自己,也毁了人类。美国对我国西藏等问题一直或明或暗地染指或干预,并利用一小撮看不到美国险恶意图的分裂主义者来让自己的利益最大化,也是这种行为的表现。 己所不欲,勿施与人。在全球化背景下,人类的总体利益高于单个国家的个别利益;而主权国家在强调自己主权和利益的同时,不应侵犯或损害别国的主权及人类整体利益。有学者将民法原理运用于分析国际法的法学理论部分,并提出全人类总体利益原则作为国际法原则的新发展(和平权利、生存权利、自由权利、发展权利、物质文明权利及精神文明权利);这是很有道理的。 在国际社会,长期以来强国对国际法的态度是:根据其利益需要来遵守或要求他国遵守,规则只是约束弱者,强者都会根据规则来做出利于自己的解释。美国对有关关键产品、涉及国家安全与国家利益的高端技术等出口实行管制,但有谁对美国、西方国家的出口管制提出过质疑?这种国家利己主义或单边主义与时代赋予国际法所要求的合作、共享、共赢等原则相违背。各国间的共同利益应该是我们的追求,但它不是共同意志而是各国问意志的妥协,即出于人类利益的需要,各国问在利益方面一定的妥协,它遵循人类发展的客观规律,寻求的是安全、有序、和平、公平和正义。因为国际法不是超国家法,不是各国的共同意志,而是各国协调的意志。环境保护、可持续发展是WTO框架下必须遵循的原则,而这些目标的实现需要以环境友好技术作为基础,在人们普遍关注货物贸易、金融等服务贸易的时候,又有多少人关注技术贸易中的公平?发达国家将要求他国“公平”开放原材料、廉价劳动力等市场时,何时要求过他们的技术市场也要公平开放让他人容易获得?因此,将技术贸易纳入WTO体系中,制定相应的规则,应该是经济、技术后进国力图突破的领域,以便于我们也可以利用类似的公平规则制约西方。 在探寻人类共同利益的同时,对有关私人主体在国际法中的地位与作用也颇值探讨。在全球公共问题日益严峻情况下,企业和其他私人主体在相关的国际关系或国际活动中也在积极介入。有些国际条约中直接或间接地反映了诸多的私法行为主体的意志(如《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最早就是十二家跨国公司率先提出的)。充分利用非政府组织等其他非国家行为体在国际法制定、实施中的重要作用。与广大发展中国家及各种利益趋同者共同维护国际正义。 3.充分挖掘中国本土的“国际法”元素 随着中国国际法研究水平的提高,对外交流的日益深入,专著、论文等研究成果的不断提升及中国影响力的日益增加,国际法中应当有更多的中国元素。基于国际法的本质及其形成规律,我们不能盲目提倡与“与国际接轨”,涉及某些特定领域,如主权、国家政治利益等,提与国际接轨是危险的;但在商事、贸易领域,技术性规范或商业运行规则,与国际接轨,可能并无害处。但不论何种情况,需增加中国的话语权。与国家的国际法实践相一致,我们的国际法学只是处于被动的翻译、学习、接受和消化阶段,未能产生出真正对国家发展有用的、有自己特色的国际法理论。国际法领域创新是一个艰难的过程,特别是在西方经过400多年的实践与理论研究形成的规则对后来者形成较高门槛,突破原有的不公平做法,形成既能体现中国意志、维护中国利益又能被多数国家接受、体现公平正义精神的新理论与新规则,需要国家良好实践及学者们的理论挖掘与创新,这并非易事。 中国本土(并非仅限于传统文化)文化中国际法思想的挖掘十分重要:如和平共处的“和而不同”“大同社会”和谐相处,墨子的“兼邸薄胺枪ァ薄敖焕”的崇尚和平互利思想(强不执弱,众不劫寡,富不侮贫,贵不敖贱),“仁者爱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如不希望战争在本土上发生,同样他国人民也不希望战争在本国领土上发生;自己不想环境被污染,他国也同样);“不战而屈人之兵”(发动战争的目的主要是获取财富与利益,而通过非战之措施同样可以实现类似目的,并共同促进人类的繁荣);“伐交”对于利益冲突,可以通过和平方式解决,即外交、和平争端解决机制等。 我们应该用中国的“和”文化来解决人类面临的共同难题,并将其体现在国际法理论与规则中。和文化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深知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首先必须让世界了解中国、了解中国的“和”文化,所以他不仅反复强调要“讲好中国故事”,而且他本人就是最好的中国故事讲解员。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就是要攻克人类的共同难题。指出:“当代人类也面临着许多突出的难题,比如,贫富差距持续扩大……人与自然关系日趋紧张,等等。要解决这些难题,不仅需要运用人类今天发现和发展的智慧和力量,而且需要运用人类历史上积累和储存的智慧和力量……包括儒家思想在内的中国优秀传统文化中蕴藏着解决当代人类面临的难题的重要启示,比如,关于道法自然、天人合一的思想,关于天下为公、大同世界的思想,关于自强不息、厚德载物的思想,关于以民为本、安民富民乐民的思想……关于仁者爱人、以德立人的思想,关于中和、泰和、求同存异、和而不同、和谐相处的思想,等等。”我们要以此为指导结合中国、世界的现实,并将它们同相关的国际法理论结合起来,形成自己的国际法思想体系,这对利益冲突纷繁的现实问题的解决有着积极意义。 (三)国际法理论的实践基础 学界与实务界的专家学者应该可以进行双向流动,以促使国际法理论研究与国家国际事务实践的结合。这方面最成功的例子是美国。美国最著名的国际法学者都不同程度担任过政府部门的要职。这样的结合,使现实问题对理论的需求直接变成动力并为理论研究提供第一手资料。对国际法而言,实务和理论之间的关系更为紧密:实践是理论产生的源头又要求理论服务于其,而理论是实践的先导并高于实践,但它必须服务于实践。国际法本身的发展验证了这样的判断。 国际法史证明:国际法学强大了,该国在国际法领域的影响就会强大;国际法案例,最终的解决均是源自国际法理论,其中最典型的就是对条约的解释,而条约的解释实际上就是理论的诠释。国际法理论的创新十分重要。百年来中国的国际法学理论基本上还是处于学习国外尤其是西方与苏联国际法理论阶段;我们原创的国际法理论较少,适合中国国情的国际法理论更少。但国际法理论不是一个独立发展的学科,它也依赖于其他社会科学的发展;如美国,国际关系理论、社会学、哲学等学科的发展为其国际法理论打下了一定的基础,结合其实力,使其国际法理论处于一种较为突出的优势地位,其实用主义哲学指导的特征较为明显,现实主义国际关系理论在其国际法中占据主导地位。占据传统国际法优势地位的欧洲,在自然法与实证法理论交融的体系下发展着自己的国际法理论。在中国的未来,经过国际法学界同仁的共同努力,会在研究国际法的方法、基础和理论等方面形成自己的特色。 四、结论 总体上,国际法在中国演进的轨迹是:先是被动接受国际法,但在西方列强主导的国际法下,中国遭受到不公的国际待遇,未能利用国际法真正维护自己的权益;北洋军阀及国民政府时期产生过一批杰出的国际法学家,他们在相关活动中维护中国利益,在重要的国际法文件形成中发挥过积极作用,同时也为新中国的国际法发展准备了人才。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至80年代,由于特定的历史背景,在国际社会意识形态影响下,迫于自己的生存空间及马克思、列宁、斯大林等阶级斗争思想的影响,中国对西方传统国际法的主要内容扮演着革命者、挑战者的角色,给予批评和否定,但对于《联合国宪章》等国际法律文件中的合理部分及西方一些学者较为公允的国际法理论也在充分利用,并阐释自己的国际法思想。在1978年之前,几乎没有国际法的教学和研究活动,国际法理论研究较为单薄,主要以服务国际政治斗争和外交政策为目标。不过也收到一些实际效果,在法学家努力和参与下,国际化研究有了一定基础,形成了“和平共处”国际法思想。80年代以后,改革开放的实际需要及世界技术、经济、贸易一体化进程的加快,中国开始对现存国际法采取接纳并积极参与的态度,虽然对其中不合理的部分在努力改变,但是,国际法中中国元素还是较少,中国声音较为做弱,这种局面亟待改变。 在国际法研究中存在着上述问题,也是可以理解的。中国逐步开放并融入国际社会才近40年,我们对许多规则还有一个认识的过程。规则是别人先制定好的,我们能做的就是先接受、参与,再在学习、分析和适用的基础上,参与更多的立法、修法活动,逐渐增加中国的影响,增加中国的元素,展现中国人的智慧,为世界的和平与和谐作出中国人的贡献。问题的关键在于我们如何缩短这样的时间。在中国已经成为第二大经济实体、日新月异的技术等改变世界交往方式及经济一体化更为深入等背景下,形成适合新形势发展、富含中国元素的国际法理论和国际法思想是对当下国际法学人的重大挑战。 国际法学论文:议国际法学之方法论 摘 要:国际法学的研究方法要依据其所调整的法律关系和研究对象的特点有针对性的选择,不仅要借鉴国际关系、政治学、经济学等社会科学知识,还要以相关学科的自然科学知识为基础,综合运用逻辑思维和实证分析、自然分析等方法来研究问题。 关键词:国际法学;方法论;研究对象 引言 法,大体上可以分为国内法和国际法两部分,相对应的,也就分为国内法学和国际法学。从国际法本身的产生、发展和壮大来看,它是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和各国联系的日益紧密而产生的,伴随着各国之间的经济文化交往的日益增多而发展起来的。在不存在一个有效的国际政府的现状下,国际法的研究注定与国内法大不相同。 国际法学的研究方法离不开其所调整的法律关系,某种意义上,正是研究对象的特点才决定了国际法学的研究方法。尽管国内学者对国际法的定义各有千秋,但争议较少的一点是,国际法的发展趋势是调整不同的国家、国际组织、法人乃至自然人之间相互关系的法律规范。即“国际法已不是传统的国际公法,而是反映国家意志的协调,调整一切国际关系(不仅仅限于国家之间的政治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行为规范的总和”。① 国际法学的研究对象与国内法研究对象有显著的不同。国内法的研究,比如一国的民法、刑法等实体法,以及各部门法的程序法,都不可避免地由本国的统治阶级或者说是立法机关的立法目的决定,其范畴大体在一国范围内,而很少涉及与其他国家、国际组织以及法人、自然人之间的关系。而国际法的研究应该从宏观上,以更广阔的视野来看待不同国家之间的国际法主体,其各自的诉求不同、立场不同、知识背景或者生活环境不同,也决定着国际法主体之间的关系调整达成统一、协调的过程更难。 一、国际法学的传统研究方法 鉴于国际法与国内法的不同,以及国际法学所调整的法律关系的不同。其研究方法应该更侧重于比较研究(包括横向的各国之间比较和纵向的历史比较),价值研究,体系研究,实证研究,演绎与归纳研究,以及结合运用系统论、控制论、信息论的研究方法等等。以上这些研究方法在国际法学的学习中不可或缺。诚然,国际法学的研究方法必定是建立在普遍的法学研究方法之上的,但也有特殊之处。下面就作者发现的应当受到重视的几种研究方法或者国际法学的学习方法做一些理解和阐述。 首先,从理论对实践的指导作用角度来看,有学者认为,“国际法学研究的确对我国的涉外实践―广义上的―未起到有力的指导作用”[1],尽管大体如此,但也应该看到我国的国际法学已经在处理WTO争端、松花江跨界污染、解决钓鱼岛争端、大陆架的主张等等领域起到了一些作用。普遍认为,国际法学始于西方,发展于西方,我们所要做得更多的是消化吸收,才能有所创新。孙世彦研究员认为,当前的国际法学研究过多侧重于理论研究,理论创新只能作为我们长期的目标,而不能每日追逐的目标。从这一角度来看,国际法学的研究更应该从实践入手,从案例入手,从我国所面临或可能面临的国际法问题入手来做一些研究。从历史上来看,国际法在中国的产生发展,正是现实所迫,才得以引进。在晚清和民国时期,针对理论研究较少,而主要是针对中国面临的国际问题寻找解决办法。中国那段时间“面临着收回租界的斗争、日本侵略、两次世界大战、联合国成立等重大事件”[2],因而当时的研究重点放在“国家主权(领事裁判权)、条约法、战争法等国际法领域”[2]等领域。尽管当时的研究是被人牵着鼻子走,是不得不为之举,却奠定了中国国际法研究的良好基础,产生了一批国际法学巨著,如1932年周鲠生先生的《国际法大纲》,1943年的王铁崖先生的《新约研究》,1948年李浩培先生的《国际私法总论》等等至今仍被国际法者视为经典大作。所以,无论从理论研究,还是实践研究的角度来看,可能还是侧重于实践研究能取得更好的效果。从这一角度来看,目前我们学习国际法学还是要多从实践入手,多从我国遇到或可能遇到的国际法问题入手,多关注我国的经济贸易发展现状和前景,才能更有可能主动地学好国际法学。 其次,由于“国际法学看起来不像‘法’的特点”[3],国际法需要运用更多的实证方法来充实研究,使国际法学也更有血有肉一些,不是仅仅有国际法原则和国际条约的骨架。国际法着眼于国际法主体之间法律关系的调整,相对更抽象,运用好实证研究的方法,才能更好地为国际实践服务。从实证方法本身来看,其经典论点是“恶法亦法”,侧重于研究对象“是什么”,注重于还原研究对象的本来面貌,因此,首先要获得大量真实确切的第一手资料,才能进而加工提炼。那么,如何搜集资料,显得尤为重要了。尽管现在搜集资料的方式很多,如文章检索方面可通过Westlaw、Lexisnexis、Heinonline、JS-Tor等外文数据库,中文的CNKI等数据库以及WTO、ICJ等判例,而一些核心的第一手资料的确很难掌握,比如近期中国与欧盟的光伏谈判,由于是闭门谈判,以至于基本不可能拿到未公布的第一手资料。看来,要用实证方法必须要多下功夫,仅仅依靠书籍、检索文献、判例等还是不够的。因为,缺乏第一手资料区还原、分析该问题的实际情况。然而,宋连斌教授认为“就算是纯基础理论构建,也并不排除实践”,因为“没有一个时代像美国冲突法革命那样,选法理论与方法层出不穷,但其中有影响力的,还是那些从实证中来,到实证中去的。”[3]实证研究对国际法学的学有裨益,不过确实需要下苦功夫,否则即使有大量翔实的第一手素材,也不能做出创新的结论来,以至于有学者认为“实证阐释是国际法学的看家本领”[4]。 从传统国际法学的角度来看,自然分析法对于国际法学的研究,地位与实证分析法基本相当。自然研究的方法,解决的是国际法“应当怎么样”,它主张国际法应该体现普遍的价值,应该是正义的、公正的,对国际法主张进行价值评判。对于当前国际法的现状,不存在一个行之有效的国际政府的情况下,国际法在判定国际法主体的行为上,更多的是运用评价的方法,包括肯定性评价和否定性评价等,来影响国际法主体的行为。因此,对于研究国际法本身来说,不仅仅在于要重要国际原则、国际习惯等准则,更要抓住国际事件和国际关系的内在主线进行分析,也要注意价值评判和道德评判本身就具有“立场”,因此在研究中,分清事实是什么,立场是什么对研究的中立性格外重要,更进一步来说,自然分析与实证分析并重,才能改变一些学者认为的目前国内国际法研究上的“注释法学”趋势。 二、跨学科研究方法 从国际法与其他学科的关系来看,国际法天生与其他学科不可分割,需要借鉴其他学科的知识,甚至于要以其他学习为根基。比如国际经济法,天生与国际贸易相关联,不熟悉国际贸易的规则和实物,无异于闭门造车。正如周忠海教授所言,不知道什么是波、什么是涛,怎么作好海商法的研究?因此,有学者主张国际关系与国际法是包容与被包容,一般与特殊的关系,提出一条从国际关系理论入手来分析国际法的新路[5]。这种理论认为,不能仅仅关心,何时、何地以及什么,而是要分析如何、为何。该理论主张,要避免实证分析所带来的国际法学趋向“注释法学”的危险,避免脱离国际关系的现实来论国际法,要以国际关系入手,分析原因,进而真正繁荣国际法学。在国际关系理论看来,国际法的产生、发展等要从历史角度、政治角度来衡量,要国际关系入手作为研究主线。如“一战”以后“巴黎和会”的召开,国际联盟的建立,这都与国际关系中的理想主义密不可分,也就是说为了形成战后新的国际局势,避免战争,从而促进了“一战”后国际法的繁荣局面。而“二战”后,联合国、关贸总协定等国际组织的建立,以后随之的联合国法律体系的制定与遵守都受国际关系理论的影响很大。 从国际关系理论中的博弈论来分析,国家之所以遵守国际法,是因为国家在合作中关心的是相对获益,也就是本国所得利益多于还是少于其他合作国家。国家并不在意是否所有参与方都能获益,而关注的是谁获益多。这种博弈论可以很好地解释国际立法博弈的失败原因,以及一些国际条约迟迟不能生效的原因。与博弈理论不同的是,国际关系中的新自由主义认为,理性国家关注的是本国的获益,而不是其他伙伴获益的多少,因而在一次博弈中,一国不惜代价获得利益,容易导致欺诈的产生,从而忽视了长远利益。又如,在GATT乌拉圭回合中引入的“议题挂钩”理论,即同时构建和谈判多个领域的国际规则,用国际关系的理论来看,它避免了在蛋糕做大之前而分割蛋糕,满足了利益的分配和平衡,取得了很好的效果[5]。诚然,国际关系的理论对于理解国际法中国家之间的合作与协助提出了独特的看法,加强了对国际规则制定的客观认识,不失为国际法理论的很好补充,似乎看来为构建国际法上的法理学提供了可能。 除国际关系外,国际法学与逻辑学、经济学等天生存在密切联系,国际法学无论采取何种研究方法都离不开逻辑的基本规则,而经济学是进行国际经济法研究的必备工具。还有一些基础学习,如外语,在国际法发展的今天,不掌握一门以上的外语,想研究好国际法已经不存在可能。在一国法律体系内,还需要具备民商法、仲裁法等国内法律学科来促进国际法的研究。除此之外,社会学、心理学、政治学等学科的知识和研究方法都对国际法学研究有重要意义。 三、综述 由于国际法学的研究对象相对分散,研究领域广阔,因此选取何种研究方法,还得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从总体上来说,要遵循实证分析、自然分析的原则,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从思维上来说,要有强的逻辑思维能力,有客观国际关系的分析能力;从研究工具来说,要必备一定程度的外语知识,掌握与研究对象相关的经济学、政治学等理论;从研究对象上来说,国际法学要借鉴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知识,如果研究海商法,要掌握潮汐、水文反面的自然科学知识,研究外空法,要掌握航天领域的知识等等。从研究的态度上来说,还需保持不怕吃苦,不能偷懒的态度深入研究。 在国际法哲学中,有学者提出了呈倒金字塔状排列的五个层次的知识结构,最底端是哲学,往上依次是社会学、经济学、国际关系等社会科学,法理学,民商法、宪法等部门法学,最顶端是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等国际法学[4]。可见,国际法学要想有所创新,必须要实现与其他学科融会贯通,具备更加开放的视野和视角来分析国际法问题。 国际法学论文:严峻国际局势下的国际法学教学改革 摘 要:国际争端的不断涌现,对国际法学专业人才提出极大需求和更高要求,但当前的国际法学教育模式使得国际法学专业人才出现断层,亟需进行改革。对此,应以先进的教学理念为指导,明确教学目标,从教学模式、教学语言、考核方式等角度,深化国际法学教学改革,以应对国际局势严峻挑战。 关键词:国际法学 教学改革 指导思想 具体措施 法学教学改革一直都是高等教育界非常热衷研究的问题,这是社会政治经济发展对法学教育的必然要求,因为法律是正义的象征,法律人才是实现正义的主体,法律人才队伍的建设水平则代表着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文明程度和法治化进程,这就要求对传统的法学教学模式进行改革,从而为社会提供最专业的法律人才。 1 国际法学教学改革的必要性与迫切性 随着全球化的不断深化,国家间在政治、经济、军事等领域的联系日益密切,整个国际社会在各个领域呈现出“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态势,而且在日益频繁的国际交往中,各个领域的国际争端不断涌现,国际法的地位和作用日益凸显,对国际法学专业人才提出极大需求和更高要求。然而,令人遗憾的是,受传统教学观念的影响,国际法学在大多数高等院校法学教育中并未受到应有的重视,导致国际法学专业人才出现断层,根本无法满足国际局势对国际法学专业人才的需求。基于此,国际法学教学改革引起了各高等院校的重视,逐步成为法学教学改革研究的重点领域。 1.1 国际法学在法学高等教育体系中的地位 国际法是以国家间关系为主要调整对象的、有法律拘束力的原则、规则和制度的总体,在规范国家行为和调整国际关系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是国际关系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1]1998年,教育部将国际法学纳入到法学高等教育专业核心课程体系,具体包括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和国际经济法三个分支,各高等院校国际法学方向课程围绕这三个分支开设;2002年开始的国家统一司法考试亦将这三门法学高等教育专业核心课程纳入到其考查范围。 由此可见,国际法学无论是在中国法学高等教育体系中,还是在中国法律人才筛选体系中,都居于极其重要的地位。[2]但是,正如开篇所述,由于中国大多数高等院校法学教育未给予国际法学应有的重视,致使中国国际法学学科的发展非常缓慢,而且国际法学专业人才的培养出现了断层。这些都要求我们对传统的国际法学教学模式进行深入改革,进而使国际法学得到其作为中国法学高等教育专业核心课程的应有尊重,并培养出适合国际社会发展需求的国际法学专业人才。 1.2 迎接国际局势严峻挑战的迫切要求 进入21世纪,国际社会在各个领域面临重大的机遇和挑战,国际关系进入重新整合的新时代,新的国际秩序将建立和发展,在这个过程中,国际法将发挥至关重要的作用。为了能够在新的国际秩序建立过程中更好地反映本国的立场和主张,世界各国对国际法学的研究和国际法学专业人才的培养愈来愈重视,尤其是西方发达国家,因为先进的国际法学理论和专业的国际法学专业人才,能够为其本国外交政策的实施提供各种合理有效的借口,进而为其实现本国的外交目标提供各种有利条件。 中国是世界文明古国,有着五千多年的悠久文化,从汉朝“丝绸之路”开始,中国就开始了广泛而频繁的对外交往。在当代,中国的对外交往更加频繁,在整个国际社会居于极其重要的地位。政治上,中国是联合国安全理事会常任理事国;经济上,中国是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世界第一大出口国、世界第二大进口国,并拥有最多的外汇储备;军事上,中国是世界上军队规模最大的国家,拥有各种自主研发的先进军事设备傍身;文化上,中国是世界人口最多的国家,拥有世界上最悠久的历史文化和最丰富的人力资源。中国如此显耀的优势,使其在国际社会颇受关注,同时也使其遭受诸多挑战,这从近期的国际局势就可窥探一二。政治上,黄岩岛、钓鱼岛的领土主权问题;经济上,欧盟针对中国出口的光伏产品反倾销、美国针对中国出口的汽车及汽车零部件进行反补贴;军事上,美日、美韩在我国周边进行军事演习,妄图威胁我国。所有这些都彰显着对国际法学专业人才的迫切需求。 2 国际法学教学改革的指导思想 基于国际法学在中国法学高等教育体系中的重要地位,以及当前国际局势对国际法学专业人才的迫切需求,我国传统的国际法学教学模式亟需加以深入改革。为此,我们应该以社会需求为本位,明确国际法学教学改革的指导思想,为具体实施国际法学教学改革奠定思想基础。 2.1 树立正确的国际法学教育理念 深化国际法学教学改革,首先要明确国际法学教育理念。国际法学与国内各部门法学是法学的两个相互独立的平行领域,两个领域解决的问题迥异,社会对相关人才的需求亦大不相同,这就决定了两个领域法律人才的培养模式大相径庭。在国际法学教学改革中,应注重国际法学专业人才与国内各部门法学专业人才的不同,以当前国际局势对国际法学专业人才的迫切需求为导向,紧跟世界国际法学学科的发展前沿,在培养模式、专业结构、课程体系、评价机制等方面进行优化,采用先进的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和国际竞争力的国际法学高质量、高层次人才。 2.2 引入先进的国际法学教学方法 在国际法学教育领域,一大批国际法学学者一致致力于国际法学教学改革研究,他们开拓创新,先后提出了一系列先进的教育方法,其中,最为典型的当属中国政法大学校长黄进教授和武汉大学肖永平教授所提出的教学方法。这些国际法学教学方法,经其本校实践取得了很好成效,应将其推广运用到整个国家的国际法学教学中。 2002年9月,在华东政法大学召开的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年会上,黄进教授针对国际法学的分支之一―― 国际私法的教学提出了一系列先进的教学方法,具体包括“国际私法教学与5H人才培养观、国际私法教学与3D课堂教学模式、国际私法教学与实践教学、国际私法教学与双语教学”等。其中,“5H人才培养观”是指在国际私法教学活动中教会学生how to be(如何为人)、how to do(如何做事)、how to learn(如何为学)、how to be with others(如何与他人相处)、how to enjoy life(如何享受生活的乐趣);“3D课堂教学模式”是指在课堂教学中广泛使用discussion(讨论)、dialogue(对话)、debate(辩论)方式进行教学。[3] 武汉大学肖永平教授在国际法学教学方法上提出要实现“五变”,具体是指变“以教师为中心”为“师生共同探索”,变“以教材为中心”为“教材和课外读物并重”,变“以课堂为中心”为“课堂与课外并重”,变“以传授知识为中心”为“传授知识与培养能力并重”,变“以学会为中心”为“以会学为中心”。同时肖永平教授还提出了“五I学习法”,指出在国际法学学习过程中,要做到正确识别法律争诉点、准确解释法律规则、善于确定关键事实、养成不断追问的习惯和得出自己的结论。[2]而“五I学习法”的养成,则离不开国际法学教学过程的引导。 3 国际法学教学改革的具体措施 国际法学的教学改革,应充分调动教师和学生的主观能动性,整合一切可利用的教学资源,从教学模式、教学语言、考核方式三个方面深入进行,从而培养出具有国际视野和国际竞争力的国际法学高质量、高层次人才。 3.1 改革国际法学教学模式,采用新颖教学方式 国际法学的教学改革首先需要对教学模式进行改革,在传统教学模式的基础上,结合国际法学教学内容的特殊性,引入新的教学方式。由于国际法学内容繁杂,涉及公法、私法的各个领域,为保证学生学习国际法学知识的系统性和连贯性,在国际法学教学体系和教学结构上必须由专业教师主导,因此,传统的“灌输式”的教学模式不可抛弃。但基于传统教学模式过于抽象枯燥,教学效果会因此受到印象,因此,国际法学教学改革过程中需要引入各种新颖的法学教学模式,主要包括多媒体教学模式、案例分析教学模式、模拟国际组织教学模式等,这些新型教学模式使原本抽象枯燥的课堂讲授变得生动形象起来,有利于提高学生的听课兴趣,加强专业教师和学生之间的互动,促进学生的自主学习和思考,进而使学生能够自主分析当前的国际局势与国际争端,把这些枯燥的国际法规则灵活运用到保护国家利益的实践中。 3.2 改革国际法学教学语言,引入双语教学因素 国际法学与国内各部门法学相比,最大的特点在于其国际性,这就使得对于国际法学的研究不应局限于国内领域,而应走出国门进入国际领域,这需要有非常高超的语言能力作为研究手段才能完成,因此,在国际法学教学改革中引入双语教学因素是不可避免的。尤其是随着我国加入WTO和全球化进程的不断深化,我国在国际社会上的地位越来越重要,国际交往越来越频繁,国际问题和国际争端相应的也越来越多,这些国际问题和国际争端的解决迫切需要一大批掌握国际局势发展动态、具有坚实理论基础和开阔视野的高素质国际法学专业人才。为了满足这一需求,培养高素质国际法学专业人才,对国外相关知识的涉猎是必不可少的,双语教学因此应运而生。所谓的“国际法学双语教学”是指在教师讲授国际法学的相关概念和规则,应该提供标准的英文注释,尤其是对于其中的专有名词,必须能够标注准确的英文翻译;在介绍相关国际条约时,对于其出处和原文内容必须向学生加以介绍;在介绍经典的国际法学案例时,应将裁决原文中的关键部分向学生展示。[4]通过以上双语教学途径,在教学过程中潜移默化地提高学生的国际法学专业外语水平,从而为其自主学习国外先进的国际法学专业知识提供便利,以进一步培养出高素质的国际法学专业人才。 3.3 改革国际法学考核方式,进行多角度效果考查 教学过程分为授课和考核两个阶段,对学生的学习效果进行考核是督促学生认真学习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手段,其中,期末考试时最传统的验收学生学习效果的考核方式,但从培养应用型人才的角度出发,考核方式不应局限于此。基于培养高素质国际法学专业人才的要求,国际法学的考核方式应该多样化、灵活化,从多个角度对学生的学习效果进行考察,从而提高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除了期末考试之外,国际法学的考核还可以通过布置案例分析式作业、设置模拟法庭或模拟仲裁庭、针对热点问题撰写毕业论文、分小组讨论并展示探讨结果、组织辩论等多种方式灵活进行。通过对国际法学教学效果进行多方位、多角度考核,保证学生既能够掌握国际法学的基本理论知识,同时又能够灵活运用国际法学专业知识分析国际局势、解决国际争端,进而使他们成长为具有国际视野和国际竞争力的国际法学科高质量、高层次人才,满足国际社会对国际法学专业人才的需求。 法学高等教育的目的是培养信仰法律、熟练掌握法学理论知识并能将“教条化”的内容“务实化”的法学专业人才,作为法学高等教育体系的一个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国际法学的教学目的亦是如此,但是当前中国的国际法学虽然取得了前所未有的大发展,但无论是人才的数量和质量还是研究成果的水准,仍然远不能适应中国对外开放的速度与规模。为了应对国际局势的严峻挑战,满足国际社会对高素质国际法学专业人才的需求,我们应该通过国际法学教学改革,调动学生自主学习和运用国际法学知识的积极主动性,从而培养出高层次的国际法学专业人才。 国际法学论文:案例教学在国际法学教学中的运用 摘 要:目前,案例教学已成为国际法学教学过程中的重要方法。然而在国际法学案例教学过程中出现了将案例教学等同于举例教学、对案例教学不够重视、案例选择不恰当、以学生为中心的模式很难达到等诸多问题。国际法的案例教学应当合理选择案例,教师应当恰当运用讲授案例的技巧,在课程设计方面应增加实践性教学环节时间。 关键词:案例教学;国际法;课程实践 国际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但现阶段我国学生普遍缺乏锻炼和实践的机会,接触国际法实例很难,学习过程中理论与实践严重脱节。在国际法教学中采用案例教学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弥补这方面的缺陷,提高学生学习国际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案例教学法,就是运用典型事例进行教学,目的在于通过对典型事例的分析和解决思路、方法等的掌握,使学生进一步理解一般的分析原理,并借助这一原理独立分析和解决问题 [1]。其本质是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互动式教学。 一、国际法案例教学易出现的问题 (一)将案例教学等同于举例教学 案例教学成功的重要基础之一是案例报告的规范化和权威性。在目前的国际法教学实践中,有的教师将案例教学理解为简单的援引案例来说明理论知识。虽然在系统知识的讲解过程中穿插案例有助于提高课堂气氛和加深学生的理解,但是这仅仅是系统教学的手段之一,而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案例教学。案例教学作为一种教学方法,具有丰富的内涵,包括从案例选择到课堂设计的一系列过程。 (二)对案例教学不够重视 案例教学作为一种教学方法,与其他的教学方法处于同等地位。引进案例教学方法却将其作为一个可有可无的存在,不给予足够的重视,或者过于依赖案例教学方式都是不正确的。案例教学应当与其他方法并重,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在课程分配上的均匀。案例教学有其自身的特点,需要将其与其他教学方式进行合理的搭配。 (三)案例选择的不恰当 案例的选择存在有难度,一旦选择不当,会直接影响案例教学的整体效果。案例选择困难的局面,一方面是因为案例来源不充足,另外一方面因为教师在选择案例时没有把握好标准。在案源上,困难的不是案例的数量问题,而是符合案例教学要求的案例质量问题;在教师选择案例方面,既要顾及到案例自身的价值,还要考虑到学生的基本情况,考虑到教学的进度和整体的教学状况,这些因素处理不好,就会降低案例教学的质量。 (四)以学生为中心的模式很难达到 通常的讲授式教学,以教师讲授为中心,教师处于课堂的中心地位,学生只是单纯的听课、记笔记,在课堂上没有主动性。这种影响呈现在案例教学中表现为教师在台上陈述案件事实,讲述案件涉及的法律知识,总结案件的意义,其中插入学生对于问题的看法。这种模式实际上是案例讲解,是传统的讲授式教学的一种,只是将系统知识换成案例,而不是案例教学。案例教学要求以学生为中心,要求学生与教师之间的互动以及学生之间的互动。教师的角色转换不当,过于主动,就会削弱学生的主动性,同时也会限制学生的思维活动,达不到案例教学的目的和效果。 二、国际法案例教学的课堂实践 选择精确、有效、典型的案例,是实行国际法案例教学成功课堂实践的第一步。所谓精确,是指所选案例内容要与有关国际法理论相吻合;所谓有效,是特指国际法案例的政治性。国际法调整的国际法律关系除了包含法律因素外,更多的还要包括国际政治因素和国际关系的现实,与国际政治太过脱节的案例是没有生命力的。所谓典型,是指该案例在相关法律领域具有代表性。 实例演示:以WTO海龟海虾案为例 该案件的案情如下:印度、马来西亚、巴基斯坦、泰国投诉美国对某种虾和虾类制品的进口限制(WT/DS58)(禁止进口没有使用排除海龟捕捞装置捕捞的虾)。1996年10月8日,上述联合投诉方提出磋商要求。争端起因是1996年5月美国颁布609条款,禁止在捕虾时没有安装防止误捕海龟的装置TED的虾类产品进口。投诉方认为美国违背了GATT1994第1条、 第11条和第18条,并造成了利益的丧失和损害。1997年1月9日,马来西亚和泰国要求设立专家组。1997年1月30日,巴基斯坦也提出这一要求。1997年2月25日,DSB设立了一个专家组,澳大利亚、哥伦比亚、加拿大、菲律宾、新加坡、危地马拉、墨西哥、日本、尼日利亚、斯里兰卡、中国香港等11个国家(地区)保留第三方的权利。1997年2月25日,澳大利亚也要求就同样的争端事由设立专家组;1997年4月10日,DSB同意这一要求,决定由同一专家组合并审理澳大利亚的要求。专家组认为,美国禁止早虾和虾类进口的措施违反了GATT1994第11条第1款,不能被认为是GATT第20条中的例外。1998年5月15日,专家组报告由成员各方传阅。1998年7月13日,美国对专家组适用法律和法理解释问题提起上诉。随后,专家组推翻了专家组的一项调查结果,即专家组认定美国的被诉措施不包括在GATT1994第20条的序言允许的范围内。上诉机构推断出,美国被诉措施虽然符合第20条g款的要求,但却不能满足第20条序言中的要求。1998年10月12日,上诉机构报告由成员各方传阅。 该案若实践案例教学,大致可以分成如下步骤: 第一步,教师先将海龟海虾案分配角色,角色的分配应尽可能使大多数学生参与进来。在该案中,教师可以设定主持人1人,该主持人负责介绍案情,并以一段开场白开始这个案件的模拟。教师设定申诉方4人,分别代表印度、马来西亚、巴基斯坦、泰国四方;设定被申诉方2人,均代表美国,由其2人共同搜集资料加以抗辩;设定第三方11人,这11人分别代表澳大利亚、哥伦比亚、加拿大、菲律宾、新加坡、危地马拉、墨西哥、日本、尼日利亚、斯里兰卡、中国香港等国家或地区;设定专家组成员3人;设定上诉机构成员3人;设定一定的评委(最好基数),由评委对上述人员进行打分。 第二步,专家组审理程序。这个过程先由申诉方发言,然后由被申诉方抗辩,期间听取第三方的意见,最后由专家组做出裁决。这个过程评委应该对各个人员的表现进行打分,然后取平均值。 第三步,上诉机构审理程序。这个程序是上诉程序,具体设计跟第二步大致相同,最后由上诉机构做出终裁。 第四步,由评委进行核分,并将结果予以告知。同时,旁听观众(未分配任务的同学)可以向任何发言的同学就其所陈述的相关问题进行提问,这个环节要求准备案例的同学需要课下认真准备,确保就自己负责的部分了然于心。 第五步,由教师进行最后总结,并就相关知识点进行讲解,讲解的过程中需要将核心争讼点详细阐释,并积极给学生提供参考资料或推荐相关书籍、论文,以便学生在课后能够及时查阅。 第六步,由学生课下及时查阅资料并进行复习,教师可以在下一堂课时检查学生阅读资料的情况。 值得注意的是,国际法教学中可以援引案例的选择范围不仅仅局限于国际法院的判决。国际法院对国家的管辖权是建立在国家自愿的基础上的,由它审理的案件数量、范围有限,但根据国际法对国际法院职能的规定,国际法院除了拥有诉讼管辖权外,还有咨询管辖权。所以国际法中的教学案例除国际法院审理的成案外,还应该包括国际法院的咨询意见、仲裁机构的裁决、以及国际关系中发生的重要事件等等。这些意见、裁决和事件虽然不同于法院审结的成案,但它们都可以说明与论证国际法的原理、原则的产生和存在,同时也能说明国际法的现实性和复杂性,所以都应该在国际法案例教学中得到合理的运用。 三、国际法案例的教学设计 国际法案例教学设计大致上可以分为以下步骤: (一)案例的选取和整理 “法学案例教学以法律案例为课堂教学的起点,选择恰当的典型的案例是成功实施案例教学的先决条件。”[2]一个好的国际法案例必须具有实际价值,从法学教育来讲,首先,国际法案例的价值集中体现在案例中体现出的法律知识与法律运用;其次,国际法案例必须具有现实性,教师所选择的案例必须具有现实性和真实性,避免凭空虚构案例;再次,国际法案例必须具有启发性,这是案例教学目的的要求,启发性强的案例可以促进学生的思考和分析能力;最后,国际法案例的选择还要考虑学生的心理要求,具有较大影响力的,争议性强的案例能引发学生的学习热情,提高案例教学的效率。 (二)课堂讲授的技巧 国际法案例教学的方式可以多样化,可以有不同的课堂讲授方式和手段,恰当的形式可以使得课堂教学达到意想不到的结果。讨论法和质疑法是案例教学中常见的方法,组织学生就案例所涉及的法律知识进行讨论,发现案例中涉及的法律知识;不迷信案例中的结论,在论证结论的正确与否的过程中达到对案例知识的深刻认识和体会。在此过程中,教师要随时把握课堂进程,在应当给与提示、启发或者进行总结的时候能适时地做出反应。除了这些一般的方式,组织学生观看法庭审判或者邀请非课堂人员参与课堂讨论都是可以采取的方式。 (三)增加实践性教学环节时间 由于法学课是一门理论和实践结合较为紧密的课程,因而针对这一特点,教学管理部门在制订教学计划时,要充分考虑实践性教学环节。然而目前对实践性教学环节似乎并未引起足够的重视,它还处于可有可无的地位,或者虽有少量安排,却是杯水车薪。这样要想把学生培养成动手能力强的应用型人才恐怕会成为美丽的肥皂泡。所以,对现行教学计划也应进行改革,要把实践性教学环节时间增加到总课时的1/4甚至1/3,并加强检查落实,让学生有更多的时间讨论案例,有更多的时间进行法律操作训练,这更有利于将其培养成应用型法律人才。 国际法的学科理论和实践在普通高校的法学或国际政治学专业的大学生看来是充满吸引力的,但同时又难免产生隔空喊话的距离感,因为他们生活的空间终究与风云变幻的国际社会相去甚远。[3]案例教学是行之有效的教学方法,应当在国际法法学教育中予以广泛采用。我国不是普通法系国家,案例教学不可能成为主要的教学方法,但是吸收案例教学方法可以弥补目前我国法学教育的不足。要使案例教学在我国的法学教育中达到良好的效果,必须将其与传统的教学方法结合起来,使二者能够相辅相成,同时应当正确认识案例教学,采取科学合理的方式使案例教学达到最佳的效果。 国际法学论文:国际法学方法论中的分析实证主义 【摘要】面对国际法学方法论的选择,历史上的东西方法律文化都倾向于在国际关系上采用道德哲学的进路,将问题的解决诉诸于抽象意义上的原则与教义。近现代以来,国际法上道德哲学进路与社会科学进路的冲突集中表现在自然法学派与分析实证法学派两种不同的国际法学方法论中,社会科学的明显优势使得分析实证主义在方法论中处于主导地位。国际法学的发展需要法理学的理论支撑,在分析实证主义方法论的统治下,中国的国际法发展需要更多的吸收借鉴包括国际关系在内的多种社会科学进路,在融会贯通的基础上追求创新与突破。 【关键词】国际法;法学方法论;分析实证主义;社会科学进路 一、历史上国际关系中的道德哲学进路 传统意义上,自然法学家们认为道德原则是比法律更高的标准。传统法学确实乐于接受道德哲学的教诲,这来源于道德高于法律的基本假设,道德可以为法律提供评价标准和合理性依据。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里,道德哲学被认为是永恒不变的,这种进路在国际关系处理中不可替代。随着国家不断的强大,世界上每一个君王或政府不论对内统治或者对外交流都无法离开道德哲学的帮助,道德哲学成了统治一个强大的专制国家并有效进行国际交往的必然选择,古代的国际法带有了明显的道德哲学色彩。 在古代中国,周朝就出现了“天命靡常,惟德是辅”的统治思想,随后的国际交往制度中,“朝贡体制”占据了绝对的统治地位。“朝贡体制”起源于先秦的服事制度,《尚书·禹贡》所载“五服”制和《周礼·秋官·大行人》所载“六服”制,依据血缘亲疏、尊卑高下、地理远近,确立了一套以王畿为中心向周边层层扩散的统治结构,将夷狄置于边远地区。在朝贡体制下,中央王朝有抚驭、开化夷狄的责任,而夷狄则有义务向中央王朝进贡。这样,在高尚德行的感召下,中央王朝和夷狄之间将处于和平的状态。这既体现了华夏民族高度的政治智慧,又体现了道德哲学在冷兵器时代处理国家关系问题中的强大作用。 在西方社会,传承千年的古老文明抵挡不住野蛮人的入侵,黄金时代和民主政治消散在马其顿王朝的铁蹄之下。人们惊奇地发现,经济的繁荣和政治的先进无法转化成一种绝对的强大。在生产力尤其是军事科技无法取得压倒性超前的时代,专制集权的制度才能保证集结全社会的力量。于是,按照马斯洛的需求划分,人们为了生理和安全的需求,不得不在一定程度上放弃更高层次的需求,抛弃了诸如“品德”、“节制”、“荣誉”等美好的词汇,甘心在“恐怖”下“幸福”地活着。顺势而为,道德哲学披上了神学的外衣,成为专制统治的精神载体,恰如其分地渗透社会的各个阶层的每个细微的角落,把脆弱的国家沾粘起来,创造了一个看似稳定实则压抑了诸多矛盾的秩序。从西欧封建社会的形成过程中可以清楚地看到,自然法在古代社会可以给一个区域带来和平,只有当国家和民族的棱角被道德哲学所磨平,才能真正带来国际社会的稳定。相对于灿烂不朽的古希腊文明,运用道德哲学伪饰的宗教统治来处理国际关系有着一种不可逆的进步性。古代中国的“朝贡体制”和古代西欧的宗教统治都同样体现了道德哲学在其处理国际关系上的重要作用。 二、国际法学方法论的思想定位 (一)近现代两种不同视角下的国际法 1、自然法学派的国际法学方法论 从历史上的国际关系可以看出,自然法学派带有明显道德哲学价值判断的思想一直是确立国际法的指导理论,这种普遍的道德原则和宗教教义在处理国家之间关系时被理所当然的顺从。格老秀斯作为“国际法之父”,在《战争与和平法》中明确支持国际法学中的自然法理论,认为国内法、国际法甚至战争法都应当遵循自然法的基本原则。近代以来,特别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带来的东京审判和纽伦堡审判,对人权的呼吁让人们切实感受到了自然法中的“恶法非法”思想。20世纪的新自然法学派同样传承了这种对法律应然性的推崇,马里旦所谓的尊严,富勒的道德,德沃金的权利,罗尔斯的正义等等无不体现了他们的价值评判标准,即那种抽象意义上的道德哲学。 面临对国际法问题的评价时,自然法学派主张的道德哲学进路要求人们去考虑国际法“应当”如何,这种预设带有明显的价值衡量倾向。不可否认的是,国际法应当具有道德性,但在复杂的国际关系背景下,道德标准如何确定?法律应然性的具体表现在哪个方面?这种抽象的原则教义无法解决真正的国际法难题,如国际争端的具体解决机制、WTO的具体贸易规则等,道德哲学无法为人们提供一个切实可行的解决思路,自然法学派的道德标榜与口号在面临现实质疑时只能偃旗息鼓。 2、分析实证法学派的国际法学方法论 与自然法学派的国际法“应当怎么样”相对应,分析实证在解决国际法问题时更多的关注其具体“是什么”以及“如何解决”。分析实证的方法论要求人们将国际法从实然之法的角度去研究,进行最基本的实证阐释,从国际条约、国际判例中寻找最基本的逻辑起点和规则。所谓国际法的实证分析,即“对于国际法的规范、实践所进行的描述性研究,解决国际法某个领域、某一方面、某一问题上的规则或者实践‘是什么’的问题。”这种方法论以奥斯汀、凯尔森、哈特等人为代表,在不考虑道德的同时注重研究法律规则、文本和体系。 分析实证主义认为,国际法不仅存在于高层次的道德原则和教义之中,更存在于具体的“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之中,软法便是国际法的重要研究对象。这种方法论要求我们的关注点在于实际起作用的法律究竟如何,能够切实解决国际纠纷的国际法才能最大程度上满足现实的需要。“一项法律的制定过程就是力量博弈的过程。 (二)社会科学进路的理论优势 抽象的教义原则高于具体的法律规则,前者可以为后者提供评价标准或正当化依据,这种被德沃金称为“正当化追溯”的道德哲学学术进路源远流长,道德哲学所推崇的正当化基础和“公平正义”的理念在人们心中占据着重要地位。但不可否认的是,道德哲学在法律甚至是整个人类历史的发展过程中产生了极大的影响,给予了人类社会一个简单而又稳定的是非评判标准,但它的局限性也随着社会生产力的提高、社会矛盾的增加而日益暴露。抽象的原则在不断涌现的实际问题面前显得无比乏力,一个笼统的、普遍的、神圣的教义被证明根本不是适用于所有时代的万能钥匙,道德哲学不再像之前的一千年一样高高在上,国家统治者作为法律决策者开始注意更为细节的东西,他们思考并论证着每个棘手的问题,从中获得更为珍贵的价值判断。 道德哲学所说的更高的原则教义,比如对权利话语的推崇或者对自然法、对公平正义的追求,仅仅是意识形态上的,并不能指导具体的法律制度,最多算作是最后的保障或检验标准。在国际法学领域甚至整个法学理论体系中,真正能够改善人民生活和解决法律疑难问题的只能是社会科学。毕竟,法律作为一种社会控制的工具,解决问题才是王道。国际法学的时代任务不是单纯的寻求正当性基础和标准,而要努力解决国内统治和国际交往关系运行中的一系列问题,特别是疑难问题。莎士比亚说过,“简洁是智慧的灵魂”。社会科学并没有道德哲学如此繁琐和夸张的法律修辞,然而却能提出最简洁的方案和策略去化解法律面临疑难问题的尴尬,因此获得了解决问题的指导权。 国际社会的客观现实日益复杂,在处理日常法律问题尤其是国际法问题上,人类需要一种更犀利,更高效,更能直指问题本质的思考方式,这就是社会科学进路。道德哲学所统治的生产力低下的古代社会相对稳定,但法经济学中的理性选择理论让当前商品经济高度繁荣、社会制度日趋完善、社会矛盾增多、文化多元、道德分质的现代必须抛弃这种进路,道德哲学的传统进路已经不能给予复杂的国际问题以充分的援助,法律决策者必须采用社会科学进路,以应对法律发展的需求。当然,社会科学的各种实证分析方法并没有要通过研究法律疑难问题本身的各种经验要素去取代法律实践中的价值判断,因为毕竟道德哲学的进路解答了人们为什么要受到某种约束的原因。社会科学在解决法律疑难问题时并不能忽视道德哲学的存在,比规则更高层次的法律原则和教义仍然具有指导性,又或者在疑难问题得到解决时用来验证判决和解决方案的合理性和正当性。社会科学和道德哲学一样,都不可能包含所有的思考。其实,没有哪种进路可以囊括所有问题的复杂性并且完全取代其它的理论竞争者。 三、分析实证主义统治下的国际法学与中国 (一)国际法研究中的法理学基础 与各部门法不同,法理学为法学研究提供的是一种共同的基础理论,国际法的方法论研究需要法理学基础作为强大支撑。有学者已经用法理学的理论来分析论证国际法中的基本问题,如从不同流派的视角分析人道主义干涉的法律框架,特别是《联合国宪章》中的部分规定;从法理学的角度分析国际习惯的构成要素等初步探索,但这远远不够,整个法理学的理论框架仍然架构在国内法的研究基础之上,国际法的法理基础与国内法相比明显缺失。 十九世纪,伴随着工业革命的轰隆声,孔德的实证主义和边沁的功利主义把古典自然法学拉下神坛。随后,奥斯丁把两者结合,创造出了分析实证主义法学,并把法学从伦理学中独立出来,使其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近代以来,分析实证主义已经取代了自然法理论,在国际法学中占据了主导地位。“到了当代,虽然在国际人权法等领域,自然法理论有所复兴,但实证分析仍然是大多数国际法学者采用的研究方法。”虽然有学者曾提出质疑:“独木不成林,倾分析实证主义国际法理论一派之力,尚难以支撑起一个国际法之‘法理学’学科。”但这并不能改变分析实证主义“一派独大”的现实局面,国际法学方法论的法理学基础处于并将长期处于分析实证主义的社会科学进路之中。分析实证主义需要不断的丰富和扩充基本理论知识,进入一个更广阔的发展平台,以此来弥补相对于国内法“百花齐放”的理论缺失。 (二)分析实证主义与我国的国际法理论 中国传统文化的模糊性与不确定性使得传统的法文化并不具备分析实证的特点,分析实证作为一种外来的法学方法论,从近代开始传入我国。有学者将其在国内传播以1919年的“”为界分为前后两个时期,前期是一个初步传人阶段,之后进入深入的探索研究。梁治平先生明确肯定了分析实证主义对我国的影响:“20世纪初输入于中国并且很快在中国思想界取得支配地位的,是19世纪在西方达于鼎盛的科学实证主义思潮,而中国法律学的出发点正是法律的实证主义。”然而中国的现实情况并不如此乐观。分析法学强调法律的概念和规则分析,试图使包括国际法在内的法学理论成为一门与道德分离开来的独立科学,这本身便与中国本土的意识形态存有隔阂。尽管司法实践中一直在强调法官的中立性,但注重情理的儒家传统文化与政治政策压力使得分析实证主义并没有很好的在中国社会生根发芽,在国际法方法论体系中的作用更加微乎其微。但是,“从研究方法上看,分析实证主义最具国际法律思维的特色;而且在对国家权利和义务的精确界定上,离不开实证主义依概念和逻辑的技术分析方法。”面对中国的国际法理论,实证分析的方法论仍然需要处于主导地位。 道德哲学占统治地位的时期,中国在处理国际关系时更多的采用政治艺术和道德感召。面对如今的分析实证主义,国际关系理论或许会为其在中国国际法的方法论发展中提供新的思路。国际法学的方法论作为整个国际关系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将其与其他领域的社会科学进行融会贯通更有利于我们找到最为正确的社会科学进路。在运用分析实证主义的方法论中,国际关系理论可以更好的研究国际法律制度,实现与国际法学的有效融合。随着新现实主义、制度主义、新自由主义和建构主义等国际关系理论的产生与发展,国际关系中对国际法律制度的体现也越来越深入,美国的实用主义法律价值观已经使得多种社会科学方法并存的国际法学理论拥有广阔的用武之地。目前的中国国际法律制度并不处于学术高位,要想取得突破性进展,在坚持分析实证主义的基础上,要广泛吸收借鉴各种社会科学进路的优秀理论成果,在总结归纳的基础上谋求创新与提高,用科学的方法论来更好的指导国际法学理论和实践。 国际法学论文:中国国际法学会在西北政法大学召开年会 李适时、娄勤俭出席 2012年5月26日,中国国际法学会2012年学术年会在西北政法大学召开,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中国国际法学会会长李适时,陕西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娄勤俭出席开幕式并讲话。 西北政法大学党委书记朱开平致欢迎辞。朱开平说,这次大会的主题选定为“当代中国与国际法——国家实践及理论思考”,非常契合当前我国的外交法律实践,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会议选题立足于当代中国的具体情境来解释和适用国际法的原则和规则,将为我国更好地参与国际实践提供良好的决策建议,必将对我国国际法学科的发展和进一步提高我国在国际法框架内的外交政策水平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他希望中国国际法学会和国际法学界的专家学者和西北政法大学建立更进一步的交流与合作,为我国国际法学科建设发展和我国教育事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娄勤俭首先代表陕西省委、省政府对年会的召开表示热烈祝贺,对中国国际法学会长期以来对陕西经济社会发展所给予的关心与支持表示衷心感谢,他说,陕西文化资源丰富、自然资源富集、科技资源优越、工业门类齐全。近年来,陕西抓住西部大开发的历史机遇,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着力推进结构调整,经济社会发展处于上升通道。当前陕西正处于全面建设以经济强、科教强、文化强、百姓富、生态美为主要标志的西部强省的关键时期,诸多知名国际跨国公司纷纷来陕投资,设立研发中心、建设生产基地,迫切需要更加完善的、符合国际惯例的税收、信用、监管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体系作保障。他希望中国国际法学会进一步加强对西部地区特别是陕西对外开放的国际法律问题研究,进一步加大对西北政法大学的支持力度,为陕西培养更多的涉外法律理论与实务人才,为政府决策提供更多更好的法律服务和智力支持。 李适时在讲话中指出,当前国际法在国际交往中的重要性日益显现。应对挑战,加强研究,快出成果,既是客观形势的迫切需要,也是国际法学人不可推卸的历史责任。他强调,加强国际法研究,要时刻保持清醒头脑,“以我为主”,冷静分析、理性判断,准确把握国际关系发展演变的特点和规律;要始终服务国家利益,“为我所用”,立足实际、着眼长远,紧紧围绕我国对外发展战略的现实需要,不断拓展国际法研究的广度和深度;要着力培养青年人才,努力造就一批适应形势需要的高素质、复合型、专业化人才,为我国的对外发展提供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智力支持,要不断加强学会建设,促进学会与政府部门及企业的沟通,进一步强化桥梁纽带和服务作用。 据悉,本届年会是中国国际法学会第一次在西部地区召开的学术年会。在为期两天的活动中,会议围绕当前国际法领域若干前沿问题,就中国国际法事业的繁荣发展面临的形势、挑战和任务等进行交流探讨。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外交部、商务部及省人大常委会、省级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全国各地国际法教学科研机构的二百余名专家学者参加了会议。在开幕式上,中国国际法学会与西北政法大学签署了共建“中国西部涉外法律人才教育培养与科研创新基地”协议。 来源:西北政法大学 国际法学论文:国际法学方法论探究 【摘 要】国际法学的深入发展,需要以建立有效的方法论为基础,来解决传统法学方法论的问题;通过对不同方法类型的选择,以形成国际法学的方法体系,同时结合本专业的特点提出一些具体的学习方法。 【关键词】国际法学;方法论;方法体系 对国际法的研究,像对任何社会科学的研究一样,有它的不同的研究方法。这些研究方法表明了国际法与其他学科的关系,如历史方法、政治学方法、经济学方法、社会学方法以至于各种自然科学的研究方法等。这些研究方法对于国际法问题的深入分析起了重要作用。本文从方法论界定入手,阐述了法学研究方法的类型,进而论述了国际法方法体系的构建,并介绍了相关的具体研究方法。 一、方法论概述 方法论,也称科学方法论,是有关各类科学研究的方法的理论,是关于科学研究活动的程序、途径、手段、模式及其规则的理论体系。方法是重要的,但在不同领域所适用的方法不可能都完全相同,解决不同的问题,需要用最合适的方法、最有效的“招数”,因而需要对各种方法进行类型划分,以便于人们选择和取舍,从而能够针对不同的问题,根据不同的需要,运用不同类型的方法。而研究不同的方法类型及其所构成的方法体系,同样也是方法论研究的重要内容。 二、国际法方法体系的构建 国际法作为法律的一个部门,除了上述这些研究方法以外,特别重要的、也是首先要使用的研究方法是法学方法。所谓法学方法指的是在阐述和分析问题中运用法律概念和法律逻辑。法律概念和法律逻辑不是抽象的、空洞的,而是以法律的拘束性为依据的。在国际法上,主要是指对国家的拘束性,在研究的过程中,不能脱离对国家的法律拘束性这个基本点:概念是对国家有拘束性的概念,逻辑是以对国家的拘束性为其特点。因此,深入分析需要善于使用法学方法。然而在研究或确立国际法方法论的过程中,还应当注意以下问题: (一)方法体系的开放性。即国际法研究的方法体系,应当具有开放性。随着人们认识的不断深化,特别是随着方法的不断创新,国际法学的研究方法自然也会不断得到更新。与此同时,由于作为国际法学研究对象的国际法系统十分复杂,对于这样的复杂系统,无论某种方法多么重要,也不可能“放之四海而皆准”,必须要采取多种不同的方法进行研究,因而国际法的研究方法必然要体现出一种多元化的趋势。 (二)研究方法的综合性。即尽管研究方法可以是多元化的,但从现代的发展需要和国际法自身的系统协调来说,不仅要强调对具体问题的分析,而且还要强调对相关问题的综合,因而不仅要强调具体的分析方法,而且同样也要强调方法的综合性、系统化,使方法得到整合,使具有综合性的方法能够得到应用。为此,不仅要注意一个个具体方法的应用,还要注意国际法研究方法的系统化。 (三)研究方法的协调性。强调方法的系统化,进而言之,就是要强调方法的协调性。事实上,事物之间是普遍联系的, 国际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也是普遍联系的,与其他部门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也是普遍联系的。因此,在国际法研究过程中,对于研究各类不同事实的方法,尤其应注意其协调性,从而更好地发现事实与事实、方法与方法之间的内在联系,探索相关领域的一般规律。 三、国际法学习的具体方法 任何学科都需要掌握外语,以便扩大知识,打开眼界。而国际法尤其如此,因为国际法研究的对象是国际问题,需要广泛地了解外国情况和国与国之间的关系,把知识只限于一国之内是根本不行的。掌握外国语言,当然是越多越好,至少也要通晓一种外国语文。如果是一种外国语文,最好是英语。因为英语在当前是国际上最为流通的语文,英语国际法材料是最为丰富的。 其次是广泛的基础知识,任何一个部门科学都不是孤立的,它必定与其他部门有不同程度的联系,国际法也不例外,因此,对某一部门科学进行研究,必须涉及到一些其他有关的部门,所以较广泛的基础知识是十分必要的。以前,国际法除了作为法学的一个部门以外,主要与历史和政治学有密切的关系。现在,国际法所涉及的学科更多了,它与经济学的关系越来越密切了,它的一些分支逐渐与一些自然科学部门发生了关系,例如海洋法、外层空间法、国际环境法等等就需要一些自然科学和技术的知识。因此,研究国际法要求有相当广泛的学识,包括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的一些学科的知识。当然,这并不是说,国际法研究工作者必须是其他有关学科的专家,但是,为了深入地进行研究,对于一些有关学科具有一定的知识,却是必要的。要对国际法进行研究,当然必须有国际法的专门知识。这里应该提及,国际法是一门范围很广的学科。在传统上说,国际法的范围已经很广,其中有国际法的基本理论、国家作为国际法主体的地位、国家领土、居民与个人、国际条约、外交及领事机关、解决国际争端以及战争与中立等方面。 四、小结 对国际法的研究,像对任何社会科学的研究一样,有它的不同的研究方法。这些研究方法表明了国际法与其他学科的关系,如历史方法、政治学方法、经济学方法、社会学方法以至于各种自然科学的研究方法等。这些研究方法对于国际法问题的深入分析起了重要作用。阐述国际法问题的历史发展,或者从政治或经济的角度来研究国际法问题,或者以国际社会结构为背景或以各种自然科学知识为基础来探讨国际法问题,无疑都将使国际法问题得到深入的分析。然而,一个国际法研究者不易同时使用各种方法,而往往偏向于某种方法,从而使自己的论点在理论上成为一个学派。
法律逻辑论文:深究法律逻辑学教育方式 法律逻辑学没有探讨法律的逻辑(此处的逻辑意指客观事物发生、发展变化的规律),但它告诉我们批判性地分析法律的逻辑(此处的逻辑意指思维规律、规则和方法,主要是推理和论证的规则与方法)。后一种逻辑理性地看待前一种逻辑的现有观点,思考其未来走向。 在法律教育和学习中,法律逻辑不但是基础,是工具,而且更是目的。这正如台湾著名的民法学家王泽鉴先生所言:“学习法律,简单言之,就在培养论证及推理的能力”。 当前,法学教育困惑于怎样提高学生的法律思维能力,法律逻辑学教学困惑于怎样对学生进行有效的法律思维训练。对此,本文结合讲授法律逻辑学的体会,总结一些法律逻辑学的教学方法,就教于同仁。 一、强调逻辑自律意识,引导学生重视逻辑思维 人从2岁左右就开始逻辑思维,在成长的过程中,逻辑思维能力不断提高,但是逻辑自律意识淡薄却是大家的通病。有一些人,我们不能说他逻辑思维能力欠缺,但在写论文、教材、专著中,在讲话、演讲、辩论中,在处理一些重要问题时,却犯了一些不该犯的简单错误。例如:《中国法学》、《法学研究》中的两篇文章。 《中国法学》2002年第2期《社会危害性理论之辩正》第167页:“根据通说,犯罪的本质在于它是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行为,简单地说,犯罪是危害社会的行为。显然,它是一个全称判断,即所有危害社会的行为都是犯罪。于是,反对者很快反驳”这里,作者明显在偷换论题,从“犯罪是危害社会的行为”推不出“所有危害社会的行为都是犯罪”,只能推出“有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是犯罪”(全称肯定判断不能简单换位,只能限制换位)。 《法学研究》2004年第1期《证据法学的理论基础》第109页:“客观真实论者一方面声称‘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惟一标准’,另一方面又将刑事诉讼定义为认识活动与实践活动的同一,这样一来,在诉讼中,所谓的‘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惟一标准’这一命题可以替换为‘认识是检验真理的惟一标准’。而所谓真理无非是符合客观实际的一种认识,因此,上述命题可以进一步替换为‘认识是检验认识的惟一标准’。”作者在这里混淆了概念,将辨证思维中的“同一”理解为普通思维中的“同一”,依此作推理,结论肯定不正确。“认识活动与实践活动的同一”指的是辨证思维中的“同一”,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相互依存的同一,而不是普通思维中你就是我,我就是你的同一。 当然,讲到这里,老师还要告诉学生:出现逻辑错误只是作者和编辑缺乏逻辑自律意识的结果,核心期刊还是核心期刊,法学专家还是专家,我们不能因此而否定全部(作者的文章还是有创新之处,这个例子还可以用来讲解思维形式与思维内容的关系等),需要注意的是,核心期刊的编辑、专家尚且出现这样的错误,我们更应该培养和提高自己的逻辑自律意识,把自发的逻辑思维转变为自觉的逻辑思维。这是学习法律逻辑学的第一个目的。 二、用法律逻辑学理论思考,引导学生提高法律思维能力 法律思维由法律思维形式和法律思维内容组成,法律思维形式和法律思维内容相互依存,但又具有相对独立性。法学专业课讲授法律思维内容,法律逻辑学讲授法律思维形式,各有侧重,但在培养和提高法科大学生的法律思维能力,对学生进行法律思维训练时,法律思维形式和法律思维内容彼此相依,形式离不开内容,内容也离不开形式。法律逻辑学教学中融入法律思维内容,法学专业课讲授时注意法律思维形式、方法和规律,将会大大提高学生的法律思维能力,实现法学教育的目标。举两个例子: 在法律逻辑课堂上,我让学生把“合法行为”、“违法行为”、“行为”、“犯罪行为”四个概念之间的关系用欧拉图表示出来,大部分学生把行为划分为合法行为和违法行为,在违法行为中划分出犯罪行为。他们认为,一种行为,要么合法,要么违法,为什么?他们说“不违法的就是合法”,“法不禁止即自由”嘛!且不说这样给合法下定义不合逻辑规则,也先不提合法的定义到底应该是什么,就举个例子,一个人坐在座位上,另一个人上来打他一下,不重,也不轻,违法吗?不违法。合法吗?没法回答,说是说不是似乎都有问题,但你肯定不能说这种行为合法。还有更多的例子,不违法的并不能说合法。“合法行为”、“违法行为”、“行为”、“犯罪行为”四个概念之间的关系用欧拉图应该这样表示:先将行为划分为法律调整的行为和法律不调整的行为,然后,再将法律调整的行为分为合法行为和违法行为,违法行为中有一部分是犯罪行为。想一想,“法不禁止即自由”是多好的一个借口啊,法不禁止的就是自由的,但逻辑理性告诉我们,不是所有时候都这样。 在和学生一起聆听的一次学术报告中,一位教授将“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修改为“科学立法,依法行政,司法公正,执法公平”。目的是希望“依法治国”落到“依法治官”、“依法治权”上,而不是“依法治民”。但是如果要“依法治官”、“依法治权”,那么,凡是官和权都要依法而治。行政是权,我们呼吁依法行政,司法也是权,为什么不说依法司法呢?是现在我国的司法已经依法了,还是司法需要凌驾于法律之上,还是司法依不依法并不重要,至少不如行政依法重要,只要公正就可以了?而什么是公正?司法官说了算吗?这是从逻辑三段论推理想到的质疑。当时,正好讲到三段论推理,学生感触非常深刻。 以上说明尽管法律逻辑学没有探讨法律的逻辑(此处的逻辑意指客观事物发生、发展变化的规律),但它告诉我们批判性地分析法律的逻辑(此处的逻辑意指思维规律、规则和方法,主要是推理和论证的规则与方法)。后一种逻辑理性地看待前一种逻辑的现有观点,思考其未来走向。 三、从法律逻辑学的角度分析案件,让学生产生学习期望 “案件分析是指对案件事实进行分解、条理剖析,并提出应如何适用实体和程序法律意见的活动。”案件分析是法学专业教育中一种重要的教学方法。案件分析在于揭示案件中的法律理由,包括事实根据、法律依据和二者在法律上的逻辑结合。事实和法律都是由概念组成命题,由命题进一步组成推理,以此来论证法律理由。所以,案件分析也可以从概念、命题和推理入手。 例如,某地方法院判决的婚姻关系上的违约金案。原告和被告结婚时订立书面的婚姻合同,上面约定了违约金条款:任何一方有第三者构成违约,应当支付违约金25万元给对方。现在被告违约,原告起诉请求违约金。法院审理本案,遇到的难题是:本案是婚姻案件,应当适用婚姻法,但婚姻法上没有违约金制度。违约金是合同法上的制度,而合同法第二条第二款明文规定:婚姻关系不适用合同法。 怎样解决这一难题?从法律逻辑学的角度讲,合同和婚姻,一是财产法上的行为,一是身份法上的行为。但两者均属于法律行为,法律行为是其属概念。法律行为与合同、婚姻两个概念之间是属种关系。因此,法官可以适用关于法律行为生效的规则,具体说就是:其一,意思表示真实;其二,内容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其三,内容不违反公序良俗。审理本案的法官认为,本案婚姻关系上的违约金条款,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现行法对此并无强制性规定,并不违反"公序良俗",因此认定该违约金条款有效,并据以作出判决:责令被告向原告支付25万元违约金。 四、提问式教学,使学生学会思考 提问式教学法,又称苏格拉底式教学方法,是老师不断向学生提出问题,务求达到学生被穷追猛问,难以招架的地步。其目的是促使学生思考,通常不会问问题的人,也就不会发现问题,不会提出问题。因此,要在不断的提出问题的过程中,促使学生不仅会回答问题,更主要的是会注意问题、发现问题、并以适当的方式提出问题。 有人说,律师的作用就是重新组合案件事实,寻找法律理由,维护当事人的利益。而怎样在复杂的案件事实中找到突破点?借鉴MBA逻辑考试的方式,针对一个案件,请学生总结各方当事人的可能观点及证据,思考怎样支持、加强、反驳、削弱某一方的论证,怎样解释、评价某一方的观点和论证。同学之间可以假设案情,展开辩论。 在个案分析中,不断提问的方式可以启发学生的思路,鼓励学生们积极思索,互相反馈信息,并与教师沟通,在提问、反问、自问自答、互问互答中,探求解决问题、难题的路径与方法。 五、适当课堂辩论,引用典故事例,设计课堂游戏,激发学生听课的兴趣 逻辑学是在“辩”的基础上产生和发展的。我国古代,逻辑学也称为“辩学”。“诉讼”的目的就是找到法律理由,说服别人,维护自身利益。故辩论对于学好法律逻辑学而言,不失为一个行之有效的方法和手段。辩论的题目可以是学生生活、学习中的热门话题。辩论要求语言流畅,有的放矢,持之有故,言之成理,以理服人,分正反两方进行。如“法学教育应侧重于理论(实践)”等。这是一大部分大三学生所困惑的问题,大一、大二学习了一些专业知识,大三开始思考未来发展时,发现所学的理论与实践之间有差别,而又不知道怎样解决。辩论的过程中,我发现,他们自己可以解决这个问题。这是辩论的一个作用。此外,辩论中,学生的思维过程展现出来了,逻辑问题也出来了。如:概念的内涵外延不明确,机械类比、循环论证、诉诸无知等等。往往是当局者迷,旁观者清,也往往是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老师可以提醒学生注意,引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法律逻辑学是一门研究法律思维的形式、规律和方法的工具性学科,学好它对于我们的法律学习、司法实践大有裨益;同时,它又是一门交叉学科,高度抽象的逻辑学学科溶入具体的法学学科,概念多、规则多、符号多、公式多,法科学生学起来有一定难度。鉴于课程的抽象性和应用性,有必要设计一些课堂游戏,活跃课堂气氛,深化学生对知识的理解和应用。例如,为强化学生对等值命题的理解和运用,在课堂上用10—15分钟做“换一句话说”的小游戏:第一排学生写一个命题,后几排学生换一句话说,然后在传回来,前排学生评价是否等值;讲到法律规范逻辑时,为了引起学生对“应当”、“允许”等规范词的重视,请学生们课后研读法律条文,寻找三个相关法律条文,编造“两个事实与一个谎言”,上课时,请其他同学判断那一个是谎言;讲法律概念时,请学生用三个词语编一段故事;讲推理时,做“谁是作案者”、“故事接龙”的推理游戏等。 六、既讲普通逻辑学的知识,又讲辩证逻辑学的知识,寻找法律的生命 对思维形式和思维规律可以从不同的视角加以研究,因而逻辑学本身是一个庞大而又多层次的学科体系,如今人们通常把逻辑学分为普通逻辑、辩证逻辑。普通逻辑形成最早,它侧重于静态地研究思维形式的逻辑结构及逻辑规律,研究单向的思维;辩证逻辑研究动态的思维,研究多向的思维;恩格斯说“普通逻辑和辩证逻辑就象初等数学和高等数学的关系”。辩证逻辑思维时针对某一方面的论述同样要遵守普通逻辑思维的形式和规律。在通常情况下,对于简单案件,人们使用普通逻辑思维就可以了,但对于复杂案件,必须使用辩证逻辑思维才可以维护法律的正义。毕竟,人类已经进入辩证逻辑思维时期。 从某种意义上讲,法律、道德、经济、政治是统一的,经济效益有国家、集体、个人之分,有近期、中期、长远之分;道德上善与恶的标准、政治上利与弊的权衡也因出发点的不同而有差异;谈到法律,当它确定时,我们以合法性为标准进行法律思维,当它不确定时,我们怎么进行法律思维呢?而什么是合法?为什么法律如此规定呢?答案是,以当时的政治、经济、道德为标准所制定。所以,当我们讲用法律来思维时,我们仍然要考虑到政治、经济、道德的因素,当法律确定时,是立法者考虑;当法律不确定时,是司法者考虑。这样,法律就是活的法律,而不是死的法律;合法性仅仅是法律思维的重心,而不是法律思维的唯一前提。 因此,既要讲普通逻辑的知识,又要讲一些辨证逻辑的知识。这是一个不能回避的问题。必须告诉学生,形式推理重要,但仅有形式推理是不够的,在形式推理解决不了的地方,需要使用辨证推理。这样,学生分析案例发现逻辑知识并不能简单地应用时,就不容易产生“法律的正义是个变数”等消极看法。 法律离不开逻辑,法律的长足发展要求每一个法律人思考逻辑、应用逻辑,寻找法律的逻辑。法律逻辑学还是一个不成熟的学科,它的成熟需要逻辑学者和法学学者的共同努力,这也是法律发展的要求。 法律逻辑论文:法律逻辑学概述论文 1法律逻辑学教学改革方案 通过笔者研究,在解决法律逻辑学教学中存在的问题上可以有以下几种解决方案。 1.1分清法律逻辑学和普通逻辑学的关系 作为区分法律逻辑学和普通逻辑学的关系的方法,首先搞清楚普通逻辑学和法律逻辑学的整体和个体的关系,然后再加以区别,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 1.1.1抽象和具体的关系显然普通逻辑学属于逻辑学中较抽象的问题,而法律逻辑学则属于抽象中的具体个例。 1.1.2理论和应用的关系普通逻辑学属于理论逻辑范畴,更多的是进行形式和方法的理论研究;法律逻辑学则更倾向于逻辑学在实际中的应用,而应用的正是普通逻辑学中的理论结合法学理论。 1.1.3广泛和个体的关系在普通逻辑学中并不涉及固定的应用领域里的个性化问题;法律逻辑学则必须应用到法律领域内的各种具体化的思维方式和思维方法。所以在讲授法律逻辑学的过程中既要讲授普通逻辑学的思维方法,又要讲授法学中对普通逻辑学的应用。在概念的讲述上既要讲述法律术语的主观规定与客观现实的矛盾,也要讲法律的稳定与灵活的统一,而判断的真假特征与判断的断定上更要明确法律条文的意义,同样的推理要注重法律辩证推理和形式推理的统一。 1.2解决法律逻辑学和法理学的关系 在这方面对于法理学、法律方法论和法哲学等学科的理论成果要经过辩证判断之后吸收,再避免出现照搬其成果的情况。法律逻辑学必须坚持在法律逻辑研究基础之上的法律思维方法和法律思维形式。在进行法律辩证推理的讲解时不能完全不顾形式而只考虑内容,这都是一些普通综合性高校在法律逻辑学课堂上容易出现的错误。总之,这二者的关系不能是脱离开来的两个孤立部分,而应该是互相结合融为一体的两个相辅相成的关系。所以,采用这种逻辑统一的方式实现法律逻辑学术语的规范化是法律逻辑学教学改革内容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 1.3重视“法律”在法律逻辑学中的特色 目前大部分法律逻辑学课程中所讲述的都是普通逻辑学在法律工作中的应用问题,采用的方法大多是“案例分析+普通逻辑学原理”,这在整个法律逻辑学中是属于个体与整体的关系,目前的方法必须采用,但是仅采用目前的办法还远远不够。法律逻辑学的内容应该包括应用逻辑学和特殊逻辑问题在法律实践中的应用,这些情况中不仅有法律适用过程中存在的逻辑问题,还有法律逻辑规范中自身存在的逻辑问题。总之在教学过程中,应该多采用法律实践的研究形式提高学生的法律思维能力,明确法律逻辑学中法律的重要性。 1.4重视法律推理的地位 既然是法律逻辑学就应该凸显法律推理的重要性,以法律推理为主要依据。根据逻辑学界的通用说法就是逻辑学就是推理学。尤其是法律逻辑学,更应该在重视法律的基础之上重视逻辑推理。事实上,法律推理是法律工作者在执法过程中广泛使用的法律思维方式,尤其是在法律事实明确、而法律动机不明的情况下,通过法律推理对案件进行分析和侦查的过程,对案件的认定存在必然关系。在具体讲授过程中,特别应该强调以下几点: 1.4.1法律推理的定义和特点只有弄清法律推理的定义和特点才能明确使用的适用范围。 1.4.2法律推理的种类通过对种类的详细描述,才能让学生了解在具体情况中应该采用何种方法和手段进行有效的推理。 1.4.3法律推理的要求对事实的可信性进行分析之后采用正当的形式和合法的手段进行法律推理是法律推理必须遵照的要求,以维护法律的公正性。 1.4.4法律推理的作用法律推理的使用可以弥补法律的漏洞,在案件侦查过程中可以找到正确的方向,从而实现司法公正。 1.5理论与实际相结合 目前国内的学术氛围就是重理论而轻实际,这在学术探讨中无可厚非,但是大部分学校培养的人才是要到社会中去实践自己的理论,而不是去研究机构进行更深层次的研究的。这就造成大部分刚刚步入社会的学生空有一身理论而无法进行实践操作。所以在教学过程中一定要注意理论和实践的结合,这正是出于法律逻辑学的特点———经验性学科而得出的结论。经验在实际操作中往往会更胜于理论。 2法律逻辑学的应用(密室逃脱策划方案) 2.1活动主题 本次活动的主题就是通过实践教学提升学生的逻辑推理能力。 2.2活动目的 “普通逻辑学”是一门关于思维的基本形式、思维方法及其发展规律的科学。为提高学生思维的准确性和敏捷性,它注重培养学生准确判断、精确推理的能力,因我院是培养执法工作者的摇篮,执法工作者需要有较强的逻辑思维素质,而且逻辑学来源于实践,最终也要回到实践中去,因此未来的执法工作者学习逻辑,更应该结合实际思考和体会。根据我院学生所学专业需要,培养学生逻辑推理实践应用的能力是有必要的,特在2012级本科大队开设“普通逻辑学”的实践活动,在学习理论知识概念、判断和推理的基础上,合理运用理论知识联系实际,最大程度地锻炼参加者的观察能力、逻辑推理能力、抽象思维能力,以及团队协作能力。 2.3活动过程 2.3.1准备工作人员准备:活动参与人员从2012级本科大队7个开设普通逻辑学科目的班级中选出20名学员分两次参加此项活动。活动地点准备:新疆警察学院北校区1号教学楼二楼全部行政班级教室(202~208)。(注:活动当天需学生处领导配合安排各区队教室)活动器具准备:根据设计关卡,列出项目活动器具清单,上交至基础部综合教研室教师处审核,统一配备。(注:因活动设计需要向警体训练部借用手铐) 2.3.2正式活动部分参加人员先聚集在一号教学楼阶梯101教室统一进行对本次活动的全面介绍和规则的学习,再随机分组,由每组负责学生分别带到202-209教室统一开始第一关:心有灵“析”、心心相印。活动中,所有参与学生必须在学习理论知识的基础上联系实践,紧密配合,能够在规定时间内,人人参与其中通过团队合作寻找线索,推理、联想、破解谜题获取最终密码,才能全部成功逃脱。随后由第一名逃脱的小组再进入终极关卡:越狱终极大Boss。最后评出逃脱最快、使用提示最少的小组为冠军进行奖励。此次活动,教师只是指导,学生自主设计密室关卡,不仅学生参与积极性很高而且还专门单设一间供邀请嘉宾闯关,让我部全体教师与学生同时参与活动,真实切身体会其中的奥秘。 2.4活动总结 通过这种多样的实践教学活动,最大程度地锻炼参加者的观察能力、逻辑推理能力、抽象思维能力,以及团队协作能力。无论是推出了成功经验还是发现了存在的不足,都会对学院的本科实践教学模式产生积极的影响,这类实践教学活动可长期坚持下去,并在实践中不断改进和完善。 3总结 综上所述,可以看出在法律逻辑学的教学过程中,要做到大胆革新必须坚持全面系统的讲解逻辑学原理,并结合法律学原理进行综合应用,保证学生在掌握原理的情况下能有更多的实践机会。本文中提到的密室逃脱策划方案就是在教学中的大胆革新,通过这样一个活动有效地提高了学生对于法律逻辑学的理论理解,并能够真正运用法律推理制造问题和解决问题。由于笔者水平有限,问题的阐述过程难免存在不足之处,欢迎指正。 作者:王君单位:新疆警察学院 法律逻辑论文:逻辑缺乏对古代法律文化 摘要:首先,分析了中国传统法文化的非逻辑特征;其次,探讨了中国传统法文化中的非逻辑特征对我国立法、司法以及法制现代化的影响,呼吁在法文化的比较研究中应重视逻辑的作用。 关键词:逻辑;法律文化;中西方法律文化 一、中国古代法律文化中的非逻辑特征 西方人习惯将法律称为“政治技术”、“治理城邦的原则”,认为法律是免除一切情欲影响的理智的体现,是有关公共幸福的合理安排,是理性的命令。这些都强调了法律的科学性,强调了理性和智慧是法律的本质。如,亚里士多德就认为,“凡是不凭感情因素治事的统治者总比感情用事的人们显得较为优良,法律恰恰是没有感情的”。他认为,法律是最优秀的统治者。他还有一个有趣的比喻:法官理案就像医师查医书给病人开处方一样。这给西方的法学开了一个好头。此后,历代法学家都强调法律的科学性,并以提高法律的科学性为己任,反对以情感因素扰乱法律的严格性。中国人则恰恰相反。他们强调法律的情感因素,强调立法和司法都应当合乎“人情”。我们常常将“情、理、法”三字放在一起,并列使用,似乎是强调它们同等重要。诚然,这三者对于人的生活是必不可少的。但是,从法律和社会公共领域的角度看,它们的排序应当是“理、法、情”,西方在处理三者关系时正是合乎这一次序。但是,中国人实际上是将“情”排在首位的。这在法律领域就表现为“情大于理,情大于法”。在立法方面,中国人特别强调合人情,顺人心。如,《文子.上义》上说:法生于义,义生于众适,众适合于人心。晁错也说:古圣王治天下,“其为法令也,合于人情而后行之。”?类似的论述在中国古代思想中可谓累见不鲜。那么,何谓“人心”,“人情”呢?显然指的是大众的道德心理倾向和心理需求。 为什么中国立法传统中强调“情”的因素呢?这还要从中国法律传统的儒家化说起。中华帝国的法律不是法家的法律,而是儒家的法律。传统的中国法律在西汉以后逐渐为儒家伦理所控制,儒家伦理的精神和原则逐渐成为法律的基本原则,到隋唐终使中国法律完全伦理化。而儒家的法律认为立法应当根据“情”而制定法律。对于儒家来说,由于法律包容了“情”,才使法律具有活力。按照儒家的观点,考虑刑事案件中的“情”,就使得法律与礼制紧密而恰当的结合起来,而礼制在中国的家庭生活和社会生活中极为重要。法律考虑“情”的程度,也就是法律真正合法合符合正义的程度。“情”影响中国法文化之深可从中国古代现实的立法中看出一斑。中国古代立法时经常通过改变刑罚的方式来考虑“情”。如,历代的刑法典,包括《宋刑统》都确立了对某些特定犯罪的处罚标准,但是这些处罚又可以根据“情”有所改变。强调立法要合乎情,这种影响根深蒂固,以至清末法学家沈家本在制定大清刑律时,为了照顾当时的礼教派,不得不在新刑律中加入一些符合当时的大众道德心理倾向和心理需求的规定。如,在与“正当防卫”有关的规定中,加上了“卑幼对尊亲属不得适用正当防卫”。由此可见,“情”在人们心目中的影响之深,这种影响在今天仍然没有消失。现代的观点普遍认为,虽然立法不能不照顾到大众的心理倾向和一般的社会习俗,但是如果一味地迎合大众的心理需要,则必将有损于法律的科学性。在司法领域,中国古人更特别强调情感艺术,强调在千差万别的具体案件中实现人情和大众道德。《盐铁论.刑德》篇说:“法者,缘人情而设,非设罪以陷人也。”故“春秋之治狱,论心定罪,志善而违于法者免,志恶而合于法者诛”。这里说的是司法的时候要充分的考察人情。荀子主张司法应“法而议,职而通,无隐谋,无遗善,而百事无过”,也就是要求司法时不应当受僵化的法律条文所约束。《傅子.问政》也说司法要考虑人情,“刑罚不用情而下从者未之有也”。美国学者兰德彰通过考察《宋统赋》及其注疏的一些章节得出这样的结论,中国人在定罪时会援用“情”。如《刑统赋疏》中有这样的论述:“古之制律,因字立法,缘情定罪,是以轻重得中”。“盖情有万殊,事有万变,法岂能尽情、人之事哉?执法之吏,知之虽不为难,而得之尤为难也。议刑之际,若能用故之法,续时之宜,量事之大小,推情之轻重,尽心而宜之,然后法无废而失矣,事无失则刑不滥矣”。这是《刑统赋疏》结尾的一段话,它概述了法官必须具有的思想态度和必须坚持的价值观念。下面的注疏对之进行了进一步的说明:“圣人制礼以分尊卑,制服以别亲疏,因服之亲疏以定刑之轻重,此立法之大意也。其有服轻而恩义深重,有胜于服者,苟犯于此,则罪不称情也。凡此类者,又舍服而论恩义焉。——由是观之,以服制亲疏定罪之轻重者,法之常;以恩义厚薄为罪之轻重者,法之变也”。 从上可以看出,在中国古代的司法过程中,“情”是判决案件的关键。所以,每一个法官应当努力,彻底了解每一桩案件中所涉及的“情”,并知道什么时候援引合适的原则,以达到正义的目的。综上所述,中国古代无论是立法,还是司法都非常重视“情”的作用,这是中国法律传统的特色。其实,强调“情”的作用也并没有什么错。问题的关键在于中国古代“情大于法”,往往为了照顾“情”而牺牲法的稳定性和确定性,这是不恰当的。这又涉及到下一个问题:情和“逻辑”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 “情”在汉语里是一个多义词,它至少有四层含义:一是指情感,它是与逻辑相对的概念;二是道德意义上的情理;三是指情面,即乡土社会中的人情和人际关系;四是与法律相对应的事实,接近于“情节”一词。从以上与“情”有关的含义可以看出,情是与逻辑相对立的。逻辑常常被认为是理性的代名词,逻辑即理性,理性即逻辑。而理性与情感是对立的,情感是主体的一个主观感受,而逻辑是一种客观的分析方法,因此,从这一含义上说,逻辑与情感也是对立的。情感具有很大的变动性,难以客观评价,难以捉摸,因此强调在立法和司法中,重视“情”的作用,必将置法律于一种难以捉摸的境地。由于中国法律传统过分强调情感,因此可以说中国法律传统是排斥逻辑、排斥理性的,亦即,中国法律文化是非逻辑的。这种非逻辑特征表现在法律的每一方面。综上所述,我们得出这样的结论:西方的法文化中,逻辑占有重要的地位,逻辑是分析法律的重要工具,它对西方法律思想的完善和法典化都具有重要的作用。因此,西方的法文化也具有分析性的特点。由于分析的技术的缺乏,中国的法律哲学最终没有从道德哲学中分离开来,因此,法律文化没有独立的精神。 二、逻辑的缺乏对中国古代法律文化的影响 第一,从立法方面看,逻辑的不发达不利于制定出严谨的法律。 律是中国封建法的基本形式,纵观历朝修律,直到唐朝,律都并无严格的体例和明确的内容、范畴,逻辑性不强。从史料考证来看,秦律内容庞杂,体例无序,律的稳定性难以保证。汉律分为“正律”和“非正律”,“正律”的稳定性有了一定的增强,但是律制并不是整齐划一的。只有被尊为中国古代法律典范的唐律,其体例才比较规范,内容详略得当,有了一定的逻辑性,但是与西方发达的立法科学相比还是相形见绌的。中国古代法律渊源十分庞杂,有:律、疏、令、科、比、例、敕、诰、格、式、典等等,法律的渊源和名称多种多样,这也说明了法律不统一,立法水平不高。我国古代立法的另一个重要特点是:诸法合体,刑民不分,这也是中国古代逻辑水平不高的一种体现。只有逻辑上具有较高的分类水平,各部门法才能够进行严格的划分。有人说过,直到19世纪,中国的法学仍然停留在列举法的功能、用途以强调法的不可缺少的低水平上,立法仍然停留在将审判经验纪录,按照六部的职权范围分类编纂的水平上,仍然没有一套科学的法律概念体系,没有从具体的罪名之中抽象出一套通用的法律概念。如何才能从具体的法律实践中抽象出一般的概念呢?我认为,只有依靠逻辑的力量。如果不能抽象出一般的法律概念体系,那就不能形成严格的法律体系。 在西方法律史上,法学家们就特别注意对法的概念、范畴的研究,意图建立一个内在一致的法律概念体系。这种倾向最早可以追溯到古罗马。如古罗马时代就创造出了包括债、契约、所有权、侵权责任、委托、、过错、不当得利、无因管理、监护权、亲权、抵押权等在内的一整套科学的法律概念体系。罗马法就是建立在这样一个科学的概念体系基础上的。如果没有如此一套科学的法律概念体系,则肯定不会产生对后世影响巨大的罗马法。 第二,从司法方面看,逻辑的不发达会导致司法领域的随意性大,法律常常被弃置一边,更可能导致“人治”的结果。 如前所述,在中国古典社会中,司法官判决案件往往是有法不用,而是先诉诸儒家学说中得相关论述或者社会的人情,这导致法律的随意性增大,此种例子不胜枚举。学者贺卫方认为,这种非逻辑化的倾向在司法领域中常常表现为外行知识的统治。这样外行知识的统治还派生出一个后果,就是在具体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决定案件胜负的不是理由的充分与否,而是力量和实力的大小。直到今天我们中国人还是习惯于到京城告状,因为他们在地方很难获得正义的保证。这就促使我们反思:逻辑在司法领域到底起一个什么样的作用呢? 我认为,逻辑在司法领域中的作用可以概括为:逻辑是实现法律正义的重要手段和工具。逻辑研究的是如何从真前提推导出真结论,亦即,逻辑探讨的是形式的保真性。如果你提供给我们正确的结论,那么按照逻辑推理的规则,就能够推导出真结论。在司法领域表现为,如果法律的规定十分明确,案件事实也很清楚,那么就可以推导出判定结论。这种判定结论是客观的,不因为法官的不同而不同。这正是我们所长期追求的“相同的案件相同的结果”。无论是英美法系,还是大陆法系在司法实践中都共同遵守这一原则。如果法律规定不明确或案件事实不清楚,这是当然不能进行如此简单的推理,但是逻辑在这时照样起作用,逻辑可以帮助你明确法律规定和确认法律事实。当然,逻辑不能满足实体正义的需要,但是它是形式正义的工具保证。由逻辑在司法领域中的这种作用,我们认识到中国法律传统中没有逻辑真正是一种缺憾。 第三,逻辑对于法律理论的完善和发展也有着重要的作用。 这可以从西方法律思想的发展过程可以看出。 在中国传统的观念中,往往将法律看成是一种艺术,是如何恰当的抒发情感的艺术。有时甚至不承认法律的科学性特征,而片面强调法律的艺术性。法律长期被当成了实现社会和谐的艺术。作为中华法系法律的指导思想是“息争化讼,强调和谐”,法律为盛世不能废,但是也不为盛世所崇尚。法律成为社会和谐的调和剂,因此不能没有,也不能太明白。司法的过程更是一种艺术,是依靠这些并不明白的法律来定分止争,从而解决社会纷争。在这种法律太不完善的情况下,依靠逻辑确实无法解决问题。因此不得不诉诸人情等法律以外的因素。这大概也是中国法律传统中的一种不得已之举吧!西方的法传统,自从分析法学产生以来,一直追求法律的科学性。因此才有边沁、奥斯汀等人的“应然的法”和“实然的法”的分离主张,才有凯尔逊的“纯粹法”理论。当然,西方的法律也并不是不讲“人情”,如西方有一句法律格言“法律不强人所难”,这正说明了立法要考虑可行性和实践正义。真正的法律应当是科学性和艺术性的一种统一。学者范忠信认为,法律首先是科学或主要是科学,其次才是艺术。或者,法本质上是科学,但在具体适用中需要一些艺术,艺术仅仅是对科学性的一种补充。 那么,如何使法律成为一门科学呢?回答只有一种:要重视逻辑的作用,除此别无他途。逻辑可以实现法律体系的一致性,可以消除法律体系中的矛盾;逻辑可以实现法律规范的确定性和明确性;逻辑可以使司法过程更有理性和可预期性,消除法律的随意性而导致的不公正的结果。既然逻辑对法律有如此多的作用,我们还有什么理由不重视逻辑在法律领域中的作用呢?既然我们传统的法律思维方式中缺少逻辑这一环,那么在未来我们将补上这一课,应是法制现代化的题中应有之义。 三、学习西方先进法律经验 中国的法制历史源远流长,可以上溯到公元前21世纪的夏朝。自此以下,一脉相承,至唐朝形成以唐律为代表的中华法系,并对周边国家产生了很大的影响。但是从清朝末年以来,传统的中华法系发生了重大的变化,西方国家的法律思想对中国近现代的立法和司法产生了重大的影响。我们国家的近现代法律近取诸于日本,远的曾效法欧陆,到新中国成立以后,又受到了苏联的社会主义法律的影响,改革开放以来又受到英美法律思想的影响,因此,我们近代以来一直在学习国外先进的法律思想和经验,最终终于建立了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在学习这些先进的法律思想,引进先进的法律制度的过程中,我们也走了不少的弯路。特别是有些学者感觉到,西方一些先进的法律思想在引入中国的时候,往往会遇到一些阻力,甚至是在实施过程中,会产生一些预想不到的变化。这到底是为什么呢?比较法学家奥托.科恩.弗龙德对此作了回答:“法律制度可能在不同的程度上深深地扎根于一个国家的生活之中,因而或多或少地易从一个法律制度移植于另一个制度中。然而,在这个范围的另一端是,如果法律扎根太深,移植实际上成为不可能”。这段话揭示了这样一个问题:文化是一个整体,法律文化仅仅是某一国家或民族文化传统的一部分,不能将它从整体中割裂开来、孤立开来。因此,我们在引进国外先进法律制度和法律思想的时候,应当充分了解国外法律思想发展的源与流,了解国外法律实施的具体人文环境。 我国传统的法文化中缺少逻辑这一板块,我们应当重视逻辑在法律思想的发展、立法和司法中的地位和作用的研究。只有这样,才能够将“依法治国”的理想落到实处,摆脱立法的不严谨局面和司法的主观随意性状态。 法律逻辑论文:形式逻辑和法律历史渊源 一、希腊的政治体制捍卫民主的同时牺牲了法律 希腊的政治体制捍卫了民主。在民主的雅典,人数众多的公民大会象征着雅典的民主,也保障着雅典的民主。原则上年满20周岁的男性公民都可以参加。但证据显示,公民大会开会时,柏尼克斯的大会堂经常座无虚席。公民大会每年召开40余次,每次会议都讨论一些关系城邦的诸如国防与法律等的重要事宜。每个公民都可以针对当时讨论的议题到讲坛上发言,这使得雅典公民的参政热情大为高涨。而今尽管不所有的人都把希腊政治体制看作是现代民主制度的源头,但雅典的民主制度依然令人向往。但任何一个体制在彰显特色的同时,也会缺失另一些东西。希腊的民主恰恰是以牺牲法律为代价的。在民主的雅典,几乎所有的事情都要经过陪审法院的审判。但只要男子年满20周岁一个条件就可以去做陪审员甚或法官,他们中很多公民不认字,更别说受过什么法律方面的培训。而他们听完原告与被告双方的控诉与申诉后投票决定判决结果时却是威严的法官。由于判决是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来进行的,故诉讼者需要感染性极强的语言,甚至是哀求和哭诉或是壮烈和令人同情的泪水。除此之外,赢得诉讼的一方更要有激情的辩论和雄辩的演说。因此,希腊的法律没能与政治保持恰当的距离,最终被淹没在造就它的政治体制中。以至一位现代研究者很不客气地写道:“虽然希腊人有司法制度,却很难说他们有法律制度(就这个词的罗马和现代意义而言)。他们没有制定出法典。他们没有报导推理缜密的判决。他们没有写出富有学理的论著。他们产生了建筑师、哲学家、雕刻家和画家,但却没有职业的法官或法学家。他们在司法上的一个贡献——民主陪审法庭,采取了最易流于任性的形式,而与任何法律科学根本地不相容。他们将巨资耗费于寺庙(如奥林匹克的寺庙),而不是像罗马人那样,用在法院建筑上面。” 二、智者学派——古希腊的法学家直接导致了形式逻辑的产生 智者学派一词源出古希腊文sophists,出现于公元前5世纪,公元前4世纪开始衰弱。有学者认为译为智者不足以分清是非或不足以还原他们在历史上的真实面目,所以主张译为“诡辩学派”。这个学派留下的文献甚是匮乏,但仅有的资料显示:他们的理论和行为无疑是一种全新的思维方式,而这种新的思维方式给后人提供了一个新的思路和方向,而且直接导致了亚里士多德形式逻辑的出现。 (一)智者学派的产生背景 从历史背景看,智者学派的产生决非偶然,而是有社会根源和思想根源的。这个学派的全盛时期是公元前五世纪的后半期。在此之前,希腊哲学有两个中心。一个是爱奥尼亚,另一个是爱菲苏,它们都是希腊殖民地。到了公元前5世纪,古希腊哲学逐渐移入希腊大陆本部,并以雅典为中心。当时各城邦的许多著名学者都到过雅典或定居雅典。这时雅典的经济、政治、文化等在不断发展、进步,实际上成了整个希腊世界的中枢。随着社会制度的演变,社会生产的发展、社会实践的需要,各个领域都产生了许多新的矛盾,提出了不少新鲜的问题。自然科学方面如此,社会科学方面如此,人类的认识能力方面也是如此。这许多新问题已不能用传统的学说加以解释,传统的理论也无法适应新时代的要求。这一矛盾似乎是越来越尖锐了。智者学派就是在这种情况下敢于发表己见,试图加以解决的许多学派之一。其次,当时雅典在政治上已发展到民主政治的全盛时代。公民们为了行使他们的民主权利,必须学习一些新的本领,包括论辩术、修辞术、雄辩术、讲演术等,以便恰当地抒发己见、驳斥论敌或在法庭中赢得诉讼。智者学派就是应这种新教育的需要而产生的。他们当中有不少人本来就是擅长论辩、讲演和修辞的。他们公开招收学徒,收取学费,并教以“本领”。 (二)智者学派的理论和行为 公元前5世纪左右,智者学派的活动常见于希腊各个城邦。他们以收取学费的方式来教授雄辩术和政治、法律思想等知识。从普罗泰格拉提出著名的命题“人是万物的尺度”之后,古希腊关注的重点从神和天转向了人,重新审视了道德、法律和人类社会,以至于他们倡导的人本主义到今天还是令人敬仰。智者学派的活动是当时陪审法院制度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智者学派帮诉讼者撰写的辩护词,给后人留下了重要的了解古希腊法律思想的遗迹。但是,出色的辩护词毕竟不是“推理缜密的判决”或“富有学理的论著”,智者们也绝非现代意义上的律师。事实上,他们是一种民主审判制度的产物。他们在法庭上发言,跟在公民大会、议事会里的演说、论辩并无不同。滔滔雄辩,目的都是要打动乃至征服对面众多的听众。对面的听众,也就是陪审员,与现代法庭上的陪审员有很大不同。因为他们不是以法律为准绳,而是以自己所谓的正义感,多数情况下是有失偏颇的一己之言来决断。还有,因为陪审员人数可以多大六千人,一方支持者众多,则多数陪审员会以人民的名义都倒向一端。法庭审判就是这样进行的。古希腊逻辑史上相传有这样一个故事:大名鼎鼎的智者学派首领普罗塔哥拉招收了一个名叫欧许勒斯的徒弟,准备教他学会诉讼。二人相约:在授课前先缴一半学费,另一半学费则待欧许勒斯第一次出庭胜诉后才缴。如第一诉讼失败,则免交。不久,欧许勒斯学业告成,但他迟迟不去从事诉讼事业。普罗塔哥拉无奈,向法庭起诉,他的打算是:“如果欧许勒斯胜诉,便应按合约规定交学费;如他败诉,则应按法庭判决交学费。因此,无论如何他必须交学费。”欧许勒斯也有他的打算:“如果我胜诉,则按法庭判决不用交学费;如败诉,则按合约规定亦不用交学费。因此无论如何,我都不用交学费。”这即是著名的“半费之讼”。“半费之讼”是典型的二难推理,它表明了智者学派是如何在法庭辩论的过程中提升了逻辑技巧。在论辩中,固然高超的逻辑技巧,如归缪法、二难推理等是克敌制胜的得力手段,而对某些论辩形势的正确运用与滥用二者的对立也必然引起人们对导致种种规范、约束辩论本身的普遍认识,其结果也必然导致在论辩中自我规约的论辩术,即导向规范推论本身的形式逻辑。智者学派的各种学说,作为一种社会思潮把雅典奴隶主民主制对于教育和论辩技巧的需要,同根据哲学原则对各种理论进行的广泛批判结合在一起,而形成论辩术及有关方法。虽然其末流成为纵横驰说、强词夺理的诡辩,把论辩引向邪路,但是,智者学派为使“柔弱的议论变为坚强”,而讲究语言修辞的技巧,注重论辩中内在的、形式的、必然的逻辑联系,注重于把论辩术运用于辩论以及争辩的诡辩,这对形式逻辑的产生却有直接的推动。可见,对于论辩术的探讨当是启动古希腊形式逻辑产生的另一重要杠杆。在这一意义上,古希腊的智者学派虽然未能创立形式逻辑,但实际上却已经提出了创立形式逻辑的任务。 三、小结 希腊的政治体制确实很好地保卫了民主,但是牺牲了法律。希腊法的悲剧——古希腊没有制定出法典,没有报导推理缜密的判决,没有写出富有法理的论著——发生了,在没有准确的法律依据的情况下,要赢得诉讼,只有靠高超的论辩技巧。高超的论辩技巧,必然导致形式逻辑的产生。也正是因为希腊法的悲剧,才使得智者学派钻研辩论技巧,导致了形式逻辑的产生。法律和逻辑在古希腊就这样历史的联系在一起了。 法律逻辑论文:逻辑学在法律运用 一、逻辑学教学方法改革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改革开放以来,在逻辑学教学现代化的召唤下,特别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逻辑学教材的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一批以现代逻辑内容为主、并保留传统逻辑精华的逻辑教材相继出版。这些优秀教材,内容颇为丰富,体系各有特色。这些教材的出版,有力地推动了我国逻辑学教学现代化和与国外逻辑学教学接轨的进程。然而,这些教材,主要是作为哲学学科基础课的教材,教学对象主要是面对哲学专业的学生。而且,在内容上,比较注重逻辑理论的阐述,内容比较抽象。 日前,高等院校文科非哲学专业开设的公共基础课或公共选修课——“逻辑学”(国内称为“普通逻辑”,国外称为“大学逻辑”)课程,主要是为学生学习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打好方法论基础,为学生日常生活的正确思维和社会交际提供逻辑方法。我们的教学计划学时只有36学时左右,因此,如果在公共课或选修课中使用哲学专业课的教材,教师只能有选择性地讲解其中的部分内容,势必影响课程体系的完整性。该课程由于抽象程度高,其中包括符号化的形式推演,往往使学生感到难学、费解,教师感到难教。 从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上讲,在逻辑学教学中使用人工符号来表示命题和推理形式,是非常必要的。但是,在讨论命题形式和推论形式时,如果不从自然语言逐渐向形式语言过渡,上来就给出形式语言,就讨论形式语言的语法和语义,或上来就构造规范、严谨的自然推理系统甚至是公理系统(这种方法虽然也是构造现代逻辑系统的一般方法),实践证明,这是非哲学专业大学一年级本科生难于接受的,甚至会造成这样的印象:逻辑学研究的是与人们日常生活无多大关系的符号和符号的推演,逻辑学在现实中是无用的。总之,使用理论性非常强的逻辑学教材,教师不好教,学生不好学,教学效果很难得到保证。 经过多年的教学实践,我们认为,必须编写出符合非哲学专业特点的、以应用为主的符合案例教学要求的逻辑学教材。2007年3月,由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的“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逻辑学基础教程》,就是一部采取案例教学法编写的教材,这是我们在逻辑学教材改革方面所做的尝试和探索。这种尝试和探索,已经在“逻辑学”教学中产生了深刻的影响,改变了我国高校非哲学专业“逻辑学”的教学观念、教学体系和教学方法,推进了“逻辑学”的教学改革。 二、在逻辑学教材和教学中采取案例教学的理由 我们在逻辑学教材和教学中,采取案例教学的理由如下: 1教学对象。我们的教学对象是大学一年级非哲学专业学生的公共课和通选课,或数学专业学生的基础课。 2教学目标。我们的教学目标是提高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特别是批判性思维和创新思维能力,为学生学习其他课程提供必要的逻辑学基础知识,为学生识别、分析、重构和评价日常语言中的论证提供理论和方法。 3教学内容。和任何科学一样,逻辑学也是不断发展的。因此,对国内外逻辑学研究的最新成果给予引进、吸收最新成果,只要提高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我们尽量囊括在教学内容中。 4教学方法。逻辑学理论与人们的日常思维和社会生活紧密相关,教师注重收集生活中的示例(笔者称为逻辑学课程案例)讲授逻辑学课程。这种方法,被国外非形式逻辑学者称为“基于实例的方法”(example-basedmetllod)。从日常生活中寻找的案例,教师通过分类、筛选、加工,形成逻辑学教学的案例库,以供教学时参考。 5教学定位。该课程的教学定位做到理论联系示例,符号化的形式推演与生活或社会实际案例相结合,极大地克服了以往学生认为难学、费解,教师难教的状况。 6教材的编写原则。根据该课程的教学对象及课程定位,在教材的编写原则上,我们确立了“三个为主”的原则,即“以现代逻辑、案例教学和逻辑应用为主”,把逻辑学的教学和应用紧密挂钩,把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的培养放在首位。 三、《逻辑学基础教程》的结构和特点 在结构上,我们这部教材具有自己独特的结构。在这部教材中,我们可以看到,“案例”和“案例分析”具有突出的地位:“基本知识”和“知识拓展”是通过“案例”和“案例分析”而展开的;而“逻辑趣话”则是留给学生分析的“案例”:“习题”和“参考答案”则是学生巩固所学知识和培养能力的“案例”和“案例分析”。因此,我们的这部教材,在教学方法设计方面,是围绕案例教学法展开的。 与其他逻辑学教材相比,我们的这部教材具有以下特点: 1以现代逻辑为主。在教学内容方面,我们提倡“以现代逻辑为主”。众所周知,传统逻辑的知识无疑是有用的,但是,传统逻辑的知识在日常思维中也是远远不够用的,而现代逻辑是逻辑学发展的必然阶段,现代逻辑对概念、命题、推理和论证的研究,无论从深度和广度方面讲,传统逻辑根本无法相比。因此,我们不能仅仅满足于给学生讲授传统逻辑的知识,而是要以现代逻辑的精神来整合传统逻辑和现代逻辑的内容,反映逻辑学对概念、命题和推理条分缕析的逻辑分析精神,这是我们在逻辑学教学中必须坚持的基本方针。至于怎么贯彻这个方针,可以有不同的方法和措施。特别在引入多少现代逻辑知识,怎么引入,是值得研究的问题。我们采取的方针是,使现代逻辑与传统逻辑有机融合,并在传统逻辑的基础上自然延伸到现代逻辑,并且尽可能使到两者的有机衔接起来。特别值得指出的是,我们还吸收了“非形式逻辑”和“语用论辩学派”关于论证和论辩的最新成果。从宏观方面来识别、分析、重构和评价论证与论辩。 2以案例教学为主。在教学方法的设计方面,我们强调了“以案例教学为主”。这种教学方法,由于其生动活泼的讲授形式,充分调动了学生的积极性,真正做到学生好学、老师好教,因此,受到了普遍欢迎。 逻辑学、特别是现代逻辑给人们的一般印象是,抽象程度高、枯燥难懂,远离人们的日常思维实际。以数学方法和形式化方法研究人类日常活动,例如,谈话、演讲和论辩后面的思维规律、特别是推理的规律,固然有其抽象性的一面。然而,逻辑规律既然来源于人们的日常思维实际,它就必须能够回到日常思维中去指导人们的思维实际,否则,逻辑规律只不过是空中楼阁。我们的教材,采用大量来源于人们日常生活实际中鲜活的案例,希望把似乎抽象程度高、枯燥难懂的逻辑原理和方法讲得新鲜活泼,生动有趣。 3以逻辑应用为主。在逻辑理论和逻辑理论的应用方面,我们强调了“以逻辑应用为主”。“以案例教学为主”是教学方法,这个方法要达到的目的,则是要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真正提高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包括批判性思维能力和创新思维能力。如果我们的学生在长期的思维实践中,通过反复应用逻辑知识去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就可以使逻辑知识转化为逻辑思维能力,并且最终内化化为较高的逻辑思维素质。而逻辑思维素质,在人的各种素质中处于核心地位。因此,“以案例教学为主”,改变教学方法,实行逻辑学的教学目的,是提高学生的逻辑思维素质。而提高学生的逻辑思维素质,在我们今天提倡的素质教育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和意义。 逻辑学的生命力在于逻辑学的应用,在于能够提供分析和评价人们日常论证的原理和方法。在人们的思维实践中,论证是用日常语言表达的。因此。我们在教材中增加了“语境和预设”、“合作原则和准则”等涉及日常语言的语用推理方面的知识。更为重要的是,吸收了非形式逻辑和语用论辩学派的研究成果,把对自然语言表达的论证纳入我们的教学体系,从而大大丰富了逻辑学关于论证的内容,从语用层面丰富了关于论证的知识,在大学逻辑课的教学中实现了逻辑理论和逻辑应用的有机结合。 四、采用案例教学法的初步成果 《逻辑学基础教程》采用了大量来源于人们日常生活实际中鲜活的案例,把似乎抽象程度高、枯燥难懂的逻辑原理和方法讲得生动生动活泼,趣味盎然。而且,在课堂教学中,用来源于现实生活中的案例,可以时学生深刻体会到逻辑学在社会生活中无时不有,无处不在,是与他们的生活息息相关的,而且,这些妙趣横生的案例,能够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课堂气氛热烈活泼。课后,学生能主动应用逻辑原理去分析和解决日常思维中的种种逻辑问题,真正做到了切实提高学生逻辑思维能力、特别是批判性思维能力和创新性思维能力的目的。 我们这部教材,只是在案例教学方面取得了一些初步成果。我们希望,将来有越来越多的教师采用这种方法编写具有自己专业特色的逻辑学教材。我们下一步将采取如下措施,进一步推进逻辑学的案例教学: 1建立案例库。案例教学法要能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首先要建立具有时代特色,符合逻辑学科要求的“案例库”。教师要不辞辛苦,从报纸杂志、电视电台,互联网以及人们的日常生活中收集大量的案例,而不是关在书斋中闭门造车,然后到课堂上讲那些生造的例子。逻辑学要面向社会,面向现实生活,怎么面对?这就需要我们做一个有心人,在人们实际生活中谈论各种各样的问题时,在读书、看报、听广播和看电视时,搜集人们使用的概念、命题、推理、论证中的例证作为原始案例,回来后经过反复加工整理,精心设计出理论联系实际的案例。 2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让学生参加到案例的收集、整理工作中来。由中国逻辑与语言函授大学与中国逻辑学会组织发起的“找逻辑与语言病句”活动,其实是进行案例教学的一个好主意,而有的学校的老师,例如,上海师范大学的曹予生教授,则主张把这种一次性的活动常规化。这些活动,已经提出了案例教学法的思想,只不过还仅仅停留在寻找反面案例的范围内。 我们认为,以布置作业的方式让学生搜集、整理、分析正面和反面的案例,对培养国民(尤其是大学生)的逻辑意识,提高他们的逻辑思维能力和逻辑思维素养,是十分有意义的。在这个过程中,一方面锻炼了学生搜集资料,整理资料和分析资料的能力,另一方面也锻炼了学生们的运用逻辑知识去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而这正是逻辑学的教学目的。因此,这项工作是一举两得的好事。 在搜集案例的过程中要特别注意,案例要为专业教学培养方案服务,应根据不同的专业应用不同的案例。 3要围绕不同专业的培养方案,有计划地实施案例教学法。案例的选择,往往带有专业特色。案例教学法是教师教学的一种方法,而方法是要为完成这门课程的教学目的和要求服务的,因此,使用案例教学法,一定要紧密结合学生的专业的培养方案出发,使逻辑学尽可能地与法学、经济学、管理学、文学等等学科的内容结合起来,增强“案例教学法”的计划性,目的性。 4要与其他教学方法结合起来应用,收到最佳的教学效果。案例教学法无疑是一种非常好的和比较先进的教学方法,它在培养学生的能力方面起到了很好的作用。但是,任何方法,如果运用不当,也会产生一定的弊端。例如,案例教学法在知识体系讲解上可能不是特别系统。所以,怎么运用案例教学法,运用到什么程度,教师要认真仔细地研究。同时,我们要清楚地认识到,其他的教学方法也有重要的作用,如对基本概念、基本原理的讲授方面,讲授法等方法还是必不可少的,因为,这些教学方法具有连贯性,条理清楚,讲解连续。所以,在逻辑学的教学中,各种教学方法也要取长补短。我们要综合运用各种教学方法,使它们互相结合,各取所长,服务于我们的教学任务。 法律逻辑论文:我国传统法律思想组成以及内在逻辑 中国传统法律思想在春秋战国时期奠定基础,经过秦及汉初的发展,终于在汉武帝时期经过"罢黝百家,独尊儒术"得以确立,形成了以懦学为主,儒法合流的"德主刑辅"为核心的新儒学法律思想.这种法律思想具有很明显的伦理特色,情理法是其内在逻辑.情理法的冲突与整合贯穿于中国传统法律思想发展的始终. 一、中国传统法律思想的奠基-法家思想的成熟法家的法律思想,尤其是法治思想是中国传统法律思想发展的高峰.法家思想的成熟在中国法律思想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为中国传统法律思想形成起到了奠基作用. 法家认为"法者,天下之仪也"、"法者,国之权衡者也"①、"法之所加,各以其分"势、"国皆有禁奸邪、刑盗贼之法"③,即法是民众的行动规则、是山国家制定和公布的成文法令、是确定等级名分的制度、是关于赏罚的规定.法家认为法应该具有强制性和制裁力、客观性和公平性、等级性的规范.法律的功效应该是"法者,所以兴功惧暴也:律者,所以定分止争也;令者,所以令人知事也,法律政命者,吏民规矩绳墨也."④法家"法治"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公布法律,"法者编着之图籍,设置于官府,而布之于百姓者也."以此打破"刑不可知.则威不可测''''心的法律秘密状态:二是厉行法治,"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于法''''心也就是说不论是谁,只要违法犯罪,都要按照法律论刑定罪:三是轻罪重刑,"fi示刑,重其轻者,轻者一不生,则重者无从至矣." 二、中国传统法律思想的形构-儒家思想的注入在百家争鸣时期,孺、法处于并立地位.着一来格格不入的注重德行教化的儒学.与严刑苛法的法家在西汉时期却出现了儒、法合流,礼入于法的趋势,并对后世两千年的法律文化产生了深远影响. 孺、法实现合流并不是机械的相加,而是产生了一种新的法律思想形式,即董仲舒的"新孺学"思想.这种"新儒学"是以濡家学说为主,儒、法结合的产物,并吸收了道家、阴阳五行学说以及殷商西周以来的天命神权思想等各种有利于维护封建专制统治的思想因素.其核心理论就是建立在天命神权、大人合一和阴阳五行等学说基础上的"天人感应"思想.儒、法合流对后世法律文化的发展产生了重大的影响.其中一个重要方而就是实现了法律的儒家化.以礼入法使得礼教的伦理纲常具有了法律上的效力和强制力,同时,法律也反过来维护着礼教的存在和权威.二者相互结合,共同维护和强化着传统宗法礼制的社会制度.这就形成了中国传统法律思想的内在逻辑. 三、中国传统法律思想的内在逻辑-情理法儒、法合流的一个重要结果就是法律的儒家化,使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具有很强的伦理色彩.中国人心目中理想的法律是天理、国法、人情三位一体.这种三位一体理念是古代中国占支配地位的法观念.情,即亲情、人情;理,即天理.法,即国法.情在中国古代法律中代表一种可变的人的因素,可作亲情、人情.中国传统法律思想是融合了儒家和法家的思想,尤其是儒家思想的注入,使中国的法律思想具有伦理法的特点.儒家思想以亲亲、尊尊作为其维护宗法秩序的工具,强调君臣、父子、夫妇之间的等级关系,因此中国的法律思想不可避免的具有亲情伦理性.理即天理,而从古至今的中国人所理解的"天理"就是儒家的纲常伦理道德.法即国法,是人所制定的严格的行为规范,它不同于情和理,是具体的、稳定的.在古代封建社会,国法即"王法","礼乐征伐自天子出''''心、"法政独制于君而不从臣出"气中国传统法律思想这样突出的伦理色彩决定了中国传统法律的内在逻辑-情、理、法,而区别于西方的法、理、情.我们常说情理法兼顾和合情合理合法,这样的法才是我们认为的好的法律,三者缺其一,都不能称为完整意义上的法.情理法的三位一体,并不是简单的机械相加,有着亘古未变的排列顺序-情、理、法,这种排位顺序具有中国特色,是中国传统法律思想的内在逻辑.在长达少L千年的法律发展史上,情与理始终凌驾于法律之上,情与理位于第一位阶,法位于第二位阶.当法与情理发生冲突时,要舍法而取情理,是谓"法不外乎人情"或"人情大于法". 形成这种内在的逻辑是由中国传统法律思想德主刑辅思想的理论核心相一致的,这一核心理论要求法律在建立和实施的过程中必须遵循"合情合理合法",三者排列顺序亘古不变. 总之,中国传统法律思想的形成过程的特殊性决定了其内在的逻辑性,情、理、法的发生发展过程始终贯穿在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发展过程中,在这一过程中情、理、法相互冲突又相互整合,直至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社会的今天,情、理、法仍然发挥着它的作用,对我们产生既积极又消极的影响. 法律逻辑论文:功利主义视角下法律价值的认知逻辑 摘 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良法是善治的前提。以功利主义为视角重新检讨法律价值(公平与秩序)这一法理学基本命题,具有理论与实践的双重意x。公平要素基于正当性证明命题、共同体的正义命题、功利主义原理而展开,秩序要素依赖法律实证主义基本命题来表达。公平与秩序通过自然法层面的“分”与“合”揭示了法律价值的内在意蕴。秩序要素所涵摄的法律实用性问题在功利主义的指引下演化为法律与社会的关系问题,利益法学的引入则实现了法律价值与功利主义的对接,从而拓展了法律价值的研究思路。 关键词:法律价值;功利主义;公平;秩序 自上世纪末依法治国被写入宪法,法治日渐凝聚为全社会基本共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意味着在规则之治层面的中国法治建设取得了重要成就。此后,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法治体系”这一全新命题,不仅愈发丰富了法治的内容,更开示出一种鲜明的立场,即当下中国法治建设将重点聚焦在全面推进和深入践行法治,使得表征良善之治的法治理念及法治原则,全方位融入到国家和社会的运作以及人们的日常生活中。法治作为一种广泛时空场景下人类实践经验与认知逻辑相结合的治国理政方式,其正当性已不证自明。法治的实现离不开良善的法律,探讨何谓良善的法律必然牵涉到法律价值问题。因此,在大力提倡法治的时代背景下,重新回顾和检讨古往今来的知识人对法律价值这一法理学基本问题的追问与玄思就显得尤为必要。法律价值作为价值判断在法学领域的具体表现形式,在现有研究中通常基于道义论的先验主义视角和唯理主义认识论来进行论述。这导致法律价值常常止于诸多教条式的形而上学命题,不免显得空洞或相互矛盾。功利主义作为一种与道义论相对立的哲学流派,为法律价值问题的探讨提供了迥异于道义论的视角和方法:一方面,从经验主义出发,功利主义使法律价值理论更具现实关怀,更契合日常生活的逻辑;另一方面,功利主义为法律价值之间可能出现的冲突提供了一种判断标准。 法律价值具有何种耦合因素(名目、子项),历来存在诸多争论。1这主要是源于不同时代、不同国家和社会的法律文化不同,导致人们对于法律价值的认知有别。但考虑到法治已经成为当今世界一种全球共享的意识形态,法律价值作为与法治密不可分的话题,势必呈现出一般或普遍意义上的共性。作为研究法律价值的经典文本,《西方社会的法律价值》一书便将秩序、公平和个人自由三个要素作为一个整体加以综合考察,这三个要素集合了古往今来的人们对于法律价值的一般认识。人们希望法律能够确保社会秩序,同时希望法律能够促进公平;而公权力在维护良好秩序、增进民众福祉以及实现社会公平的过程中,难免会存在不合理不合法地限制个人行为和言论自由的可能。因此,人们期待法律能够将政府的权力关进制度的牢笼内,进而使得任何逾越法律界线的行为都归于无效。一般而言,公平、自由、秩序三要素是西方学界对法律价值基本观念的主流看法,它们构成了法律价值研究的最小公分母,同时也可视作是人们认知法律价值的逻辑展开。由于学术界对自由要素的探讨较为繁多且深入,因此本文着重考察公平与秩序这两个要素。 一、法律价值的内涵开示:公平 (一)公平是法律价值的伦理基础 公平一词是一个不断嬗变的概念,其基本语义包括正义、公正等,在有些哲学家的著述中,就直接用正义、公正来表征公平,或者直接将公平等同于正义抑或公正。探讨公平何以能成为法律价值的伦理基础,需要明确公平因素关系到法律的正当性问题,关系到公民是否服从共同体的问题,因而是一个先验命题。正如自然法理论这一理论体系所展示出的,它将伦理道德视作法律的根基所在,并凭借道德来检视法律的正当性;法律实证主义虽然不断强调道德与法律的分离这一命题,但“开放社会”和“自由批评”的理念明确伦理之于法律具有先在性或基础性。因此,哈特认为,法律的出现与成长是以一定的道德背景及道德动机为基点的,可以说,如果脱离了特定的道德支配,法律也就无从产生。1英国学者鲍桑葵更是直接指出了法律价值与正义的因果关系,认为法律附有某种公认的并值得人们去维护的价值,对这些价值的违背被视作有损公共利益的罪恶行为。法律涉及对正义的维护,区分出正当行为与错误行为,并要求人们以此去理解及评价它。法律的一个主要理想即在于承认正义。2因此,将公平作为探求法律价值的一个重要因素加以考察,并以此作为法律正当性依据,有其现实意义。 (二)伦理基础之一:共同体的正义 亚里士多德在《尼各马可伦理学》第五卷中专门讨论公正的问题,亦即探讨正义的问题。他指出公正是指使一个人“倾向于做正确的事情,使他做事公正,并愿意做公正的事的品质”,因此该种公正属于个人伦理范畴。 亚氏还考察了公正与法律的关系问题。他认为,公正是守法和平等,相对地,不公正即是不守法和不平等。3展开来讲就是,首先,公正是一切德性的总括,而守法的公正是德性的一个侧面表现,守法就是公正;4其次,合法的行为之所以公正,是因为经过立法者的规定,而且这些规定都是公正的;再次,法律能够促进共同体以及个体的进步与幸福,而这些“产生和保持政治共同体的幸福或其构成成分的行为”5就是公正;最后,法律“要求我们实行所有德性,禁止我们实行任何恶。为使人们养成对公共事务的关切而建立的法规也就是使人们养成总体的德性的规则”。6这在柏拉图的对话录中也可以找到类似线索。在《申辩篇》中,苏格拉底与美勒托进行的辩论也从一个侧面明确法律能够使青年人“学好”;而“好”的含义,恰恰就是信奉国家的诸神,遵循神谕,并促进城邦共同体的幸福。1因此,公正的理念以促进他人利益为首要法则,做到公正即意味着行整体的善,即时刻以城邦的共同体的利益为首要目标。 在亚里士多德所给定的知识架构中,公正属于个人伦理的范畴,存在总体公正与具体公正两分;总体公正以共同体这一整体为基础,其构成成分(个体)与共同体之间依靠德性维系;2具体公正是公正在各构成成分上的体现,具有多种形式,但与总体公正之间是总体与个别的关系,意味着个体与共同体是单纯的天然服从关系。 需要注意的是,亚氏明确总体的德性基本上就是法律要求的行为,亦即从逻辑上契合了他在《政治学》中所开示出的法治定义,即“已成立的法律获得普遍的服模而大家所服从的法律又应该本身是制订的良好的法律”,3概括起来也就是包含“良法之治”和“普遍服从”两重意义。“普遍服从”讲的是法律至上权威性的问题,在近现代的表达就是法律主治。由于法律体现德性的要求,因此,立法者必须是具备德性的人物,惟有如此才能制定良好的法律。而且守法的公正就是德性,所以“普遍服从”的依据不单是法律的强制力,还因为法律背后的德性教化,意指法律的目的在于促进共同体的幸福。另外,亚氏还谈到分配的公正、矫正的公正、回报的公正等三种具体的公正形式。在私人交易的矫正正义中,法官或法律不考虑行为人是否是公正的人,只是考虑行为所招致的伤害和不公正,而法官致力于平复行为给双方之间产生的不平等。4由于矫正的公正既要符合不多不少、各得其所,又要讲究得失有道,实质上是蕴含着意思自治的理念,实质上是现代民法“填平”原则的体现;更为重要的是,这类公正与行为主体的品质是否公正(身份法)无关,而是与该实行行为是否公正(契约法)有关,实际上已经蕴含着在商品经济发展的情况下身份法与契约法的分离倾向。 (三)伦理基础之二:功利主义原理 公平原理随着历史的推进,其实质内容也发生了微妙的变化。有观点认为,在西方伦理学视阈中,公正这一概念逐渐从对个体道德的评价向对社会制度的评价转移。欧洲法律传统(如罗马法和衡平法)普遍认为,正义构成了一切合法统治的基础。正义在此种意义上是国家法律,特别是制定法的检验标准。5但这些法律传统都更多关注正义的形式,至于正义的实质内涵,则随着社会的演变而不同。也有观点指出,在古希腊尤其是亚里士多德的伦理学知识体系中,正义主要是被用作评价人的行为。但到了近现代,正义的概念基本成为一种用以评价社会制度的道德标准,并被当成社会制度的首要价值。6因此,人们对公正的认识发生了最明显的变化:随着价值立足于对共同体的整体判断演变为立足于对个体情况的判断,亦即价值的主观化趋势,化解自利主义者之间存在的利害冲突、使人人都能从制度中受益成为道德伦理的主要调整目的。7因此,法律价值中的公平因素也发生了实质性变化,从强调共同体整体公正的德性伦理演变为重视规则或制度伦理。也就是说,法律价值的公正因素正在逐步转变成以功利主义为基础。 作为功利主义的代表性学者,边沁用经验主义的思维方式和写作手法阐述了功利主义的基本原理和社会基础。功利主义原理(或曰“最大幸福或最大福乐原理”)承认主宰人类两大因素(快乐和痛苦)的地位,将其视为凭借理性与法律来构建幸福世界的制度基石,并宣称用经验主义的立场来排斥逻辑推论和雄辩术在伦理科学当中的作用。1 边沁的功利主义原理的叙事同样充满着经验主义的思维模式。边沁与亚里士多德的公正观截然不同,带有一定的契约论色彩。不同于国家主义者,他反对抽象的共同体利益,认为在共同体“确有意义时”,是指“共同体是个虚构体,由那些被认为可以说构成其成员的个人组成”,2而共同体的利益就是“组成共同体若干成员的利益总和”,因此明确快乐主义不再是主观性的道德学说,而把视野拓展到与参与各主体相关的全体利益,从而提升了个体在共同体中的地位,祛除了个体与共同体之间的德性服从关系,并为共同体奠定民主制基础。而符合功利原理的政府措施背后都应当具有符合功利原理的法规和命令,亦即提出了政府行为合法性与功利主义相契合的问题。3边沁的功利主义原理业已展现出政治国家和市民社会二元的理论雏形,使法律价值的公正因素转变为个体对共同体的正当性判断问题。边沁宣称,功利主义语境下的判断标准适用于私人的每项行动和政府的每项措施,而这一标准的适用前提是政府与政府之间、个人与个人之间的平等。正如格老秀斯所认为的那样,国家之于国家的自然法即是国际法的源头,边沁的功利主义原理则是进一步发展并体现了“私权神圣”的理念,将自然法的观念与国际法的发展相契合。尽管边沁并没有明确提出功利原理是政府措施的指导思想,因此很难说边沁笔下的功利法规和功利命令是英国法的全部,也没有足够的依据说政府的所有措施都必须符合功利原理的要求,但就应然状态而言,功利原理的出台,以及功利法规和功利命令的提出,使法律价值当中的公正因素近乎完成了一次华丽的转变。边沁的功利原理标志着法律价值的公正因素进一步明确了个体的独立地位,更加注重个体的自由与幸福,标志着利益划分原则在道德和法律领域的崛起。 二、由“分”到“合”的自然法嬗变 由于公正首先是一种价值判断,随后才是注入法律的价值,因此单纯看待边沁的功利原理,似乎还不能够完全理解法律价值体系与仁慈和爱的联系。很显然,将法律价值与仁慈和爱等“超法律”价值联系在一起,不完全是因为道德的强势,也有法律自身的要求,即道德法律化的趋势。但道德法律化与以公正为基础的法律实践所不同的是,公正只是一种价值理念,而法律化的道德业已成为一种法律规范。这样运作导致的后果,事实上有利有弊。好处是法律能够起到敦化风俗的作用,依据古典自由主义的释读,这实际上起到了维系共同体德性的作用。坏处是道德作为一个社会历史性概念,正所谓“法律不强人所难”,以及“法律对不仁无可奈何”,道德一旦与法律发生规范联系,即意味着上述法谚失效,道德以法律为界限被化约为可以施加强制和不能施加强制两种,也就失去了某些性质。因此,将道德融入法律程序当中所能起到的效用,尚且比不上法律的连贯性和一致性的效用大,而这恰恰是经验主义的技艺所营造的法律效果。4 但法律的连贯性和一致性只是一种法律运作的技术,这种融实践与本体价值于一身的技艺,背后实际上彰显着西方社会从公共(血缘、地域)到个人的消解过程。这从法律与爱的关系中也可见一斑。从普遍层面来说,西方社会法律与爱的联系,与“政教合一”的追求密不可分。这又往往导致西方法律价值在公正面前变得不可逾越,演变为超越何以可能的问题。古典政治哲学认为法律作为共和国德性的体现,是法律与公民宗教融合的表现;而在基督教后的西方社会,即使法律不对人的内心施加强制,但宗教的教化作用使道德法则变成了爱的双重告诫,即爱上帝,爱世人;为此卢梭疾呼破除教会统治的共同体需要公民宗教复归,从而使得个体以政治共同体或宗教共同体为依归。正因此,西方法律如《德国刑法典》第323条c项对特定情况下一般主体“见死不救”设立入罪标准,对“可否根据一个非义务性不作为提起诉讼”作出了肯定的说明,成为了能否因为爱而赋予其法律强制力的说明。但从另一个侧面来说,之所以乐此不疲地强调共同体对于个人的优越性,正是因为社会原子化的命题不可避免地在西方社会的历史嬗变中上演。1 这种社会原子化的命题,有学者曾用带有浓郁中国色彩的“分”来形容,但是又提出了不同于西方的因素。现代社会法律(“人在法”)的伦理基础,是人域秩序,是一个“互助协合和利益冲突的同构体”,2而现在普遍适用的实在法是“以恶制恶”的身份法和契约法的总和。在社会的演变趋势是从共同体演变为集合体的背景下,主体的区分意味着秩序的产生;于是符合这种情况的正义第一层级是分构的正义,第二层级是分配正义,即各得其所,第三层级是交易正义,即信守契约,这些都是“分的正义”。因此“人在法”的本意是把人类社会区分清楚,于是契约法把“分”作为定纷止争的手段,“分”就是“合意、妥协、和谐、同构”,而身份法把“分”作为层级差序的基础,即男女、夫妇、父子、长幼、君臣、上下。3身份法背后带有高度的政治化,以“某种理想化的善或强势价值观意识形态化,并以善来修饰所有的不公平和不平等”,此即中国传统的“礼”的理念。4即便是以“善”为核心理念的伦理法,也因“在”的特化进化而不断收缩着范域,即使是血缘这样的“亲其所亲”的对象也都被突破,最终身份为契约所笼罩,人们“或只亲非对象的自己,或只善自己”。5简言之,就是只以个人利益为目的,人类的德性或者道德观念都被弱化和消解;而从社会来说,整体的社会秩序被瓦解,并立足于个体进行新的秩序重构。这种新的秩序重构,正是西方“再造社会”运动的滥觞,有学者称其为“合”,也就是在人们放弃原质性的善的时候,“将善的领域由血缘扩大到地域,及至人域”。6 这种从个体重新演变为集体的“合”的过程,实际上也是公正重新证成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类比哈特的说法,具体的契约权威是第一性规则,同时对双方课以权利义务。普遍的公正伦理是验证契约权威是否正当的第二性规则,这是“善”的具体化和体系化,也是中西方关于公正以及正当性证明的契合。同时,构建人际秩序的正义成为首要目的,取之有道、用之有理的摄取正义成为主导,与之同行的还有生态多样性和复杂性的正义、同构和守恒的正义、互养互助和循环的正义,以求达到天人和谐的目的。7尽管这种观点更多的是一种儒家法文化在正义观念上的宣示,但从比较法的角度来说,它已经超越了西方单纯的再造社会模型。这些模型更多的是对当前西方社会结构构成因素的再组合,比如有学者列举出的“伙伴关系”、“契约关系”、“权力关系”、“冲突关系”等,然后法律在不同社会关系中起到不同作用。8这些描述多半未能突破当前西方社会的多元构成,也与中国传统主张“天人合一”的伦理观念存在较大差异。但是无论怎样,社会的演变与法律的价值、公正的关键连结点就是“符合人类本性的法律规则本身成为自己有效性的衡量标准……人类本性所要求的,与为整个社会谋求普遍利益的实用性观点越来越一致了”9,而这正是边沁功利主义因成员“谋求最大幸福”而共同体得以“谋求最大幸福”理念的根本归宿。 三、法律价值的内涵开示:秩序 (一)秩序与法律实证主义 在社会治理的背景中,寻求一种具有社会普遍意义的治理规则至关重要。所谓的治理规则,或称之为秩序,强调的是社会治理的有效性和规则秩序的实效性,旨在维持社会秩序的稳定与和平,因而需要为规则秩序的效力提供理论支持,法律实证主义正是将法律作为社会治理规则之全部或基础的思想流派。法律实证主义最基本的立场,就是将法律作为一种社会结构抑或社会事实。1因此,法律实证主义以社会事实和社会结构(也就是广义上的秩序)作为前提,探讨法律价值与秩序因素的内在关联,首先要回顾法律实证主义的基本情况。 (二)法律实证主义的基本命题 法律实证主义将法律认定为制度事实,由此推导出谱系命题、因袭命题和分离命题这三个命题。其中最为基本的是谱系命题,它认为法律效力最终是某种社会事实的功能,这种社会事实使法律成为一种“制度事实”,因而能够统一法律权威的事实与规范。2法律作为一种独立的客观存在,而且可以为人所认识,因此这种认识是一种经验式认识。因袭命题凸显了法律的因袭特质,认为社会事实凭靠某种社会惯例而取得权威性,也恰恰是这些社会事实将效力赋与法律,因此判断法律的正当性不能根据先验形式,而是依据社会习惯,因此法律源自社本身。分离命题主张在道德观念和法律观念相分离,这与自然主义的重叠命题相对应。分离命题经常被认为与谱系命题有着必然联系,因之判断法律作为社会事实的事例并不涉及道德评价,因此法律并不一定需要符合道德要求,亦即法律与道德的联系出于偶然。 (三)“主权者命令”:秩序与法律实证主义的嬗变 强调社会秩序与法律实证主义的关系,事实上是认为规则即法律,因为法律是由主权机构制定的,这种“主权者命令”说被看作是法律实证主义的经典延伸。柏拉图笔下的色拉叙马霍斯认为,“正义”也好,“权利”也罢,都是掌有国家权力的人为其所认为与目标相符的行为方式所起的名称。因此法律也不外是为了促进掌权者的利益才制定出来的。3这种思路与理性主义的盛行产生了相互作用,如16世纪法国思想家博丹就提出绝对的主权主义原则,认为规则之所以成为法律,是因为它本身是职权意愿的产物,因此法典化的法律是主权者或主权机关所颁布的通告或法令,而习惯法只有在得到主权者或主权机关的认可之后才能获得法律效力。4 在经验主义盛行的英国,霍布斯也重申了主权者命令的说法,认为主权者制定法律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和平,而这正是利维坦得以建立的根本动力。因为在社会结构被彻底摧垮的极端情况下,任何社会秩序最终所凭靠的稳定根基就清楚地呈现出来,即对死于暴力的恐惧,它构成了人类生活中最为强大的力量。5但是,从经验主义立场来完备主权者命令说的,则是后来的边沁和奥斯丁。边沁一方面承认习惯法的效力,另一方面主张立法机关要尽量使法律法典化,减少法官僭越立法权的机会,从而获取一种系统的法律体系。奥斯丁则发展了这样的思想。奥斯丁在“主权者命令”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法律命令说”,认为法律的存在和法律的优缺点不是一回事,法律的存在与否和法律是否符合某个假定标准也不是一回事。任何一部法律,无论我们是不是喜欢它,抑或它是不是符合我们用来认可和确定法律的标准,但只要它确实地存在着便就是法律,这是一个事实,6因此提出法律的存在与效力取决于社会事实而非法律价值。 法律逻辑论文:法律文本及其翻译中的逻辑连接 【摘要】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科技的不断进步,我国各个领域均得到了很好的发展,在此过程中人们也越来越关注语言方面的发展和应用,尤其在经济全球化趋势越来越明显的今天。法律文本属于一种特殊体裁,在应用的过程中,需要保持条理清晰以及结构严谨,只有充分了解其中的逻辑连接,才能够更好的发挥出其作用。本文通过查阅相关资料,简要介绍了衔接中的连接词,法律文本及其翻译中的逻辑连接差异方面的内容,以期能够为促进我国法律文本翻译的发展提供有价值的参考。 【关键词】法律文本 翻译 逻辑连接 前言 如今我国经济实力不断提升,这与各行各业的飞速发展有着密切关系,如今无论在经济发展中,或是在教育方面,Z言的学习和应用依然占据着重要地位。法律文本是一中特殊的工具性语言,并且其具有多种特点,如准确性、复杂性以及严肃性等,此种情况下也使得法律英语的翻译工作变得更加困难。因此应针对该方面的中西翻译逻辑连接作出深入分析,只有充分明确此方面内容,才能够更好的进行翻译工作。我国在此方面不断加大资金、技术以及人才方面的支持,且小有成就,但依然存在不小的上升空间。 一、衔接中的连接词 衔接是系统功能语言学的重要研究对象之一,其发展历程可以大致划分为三个阶段:1.在60年代初,Halliday提出该概念,并对其进行划分,一种是语法衔接,而另外一种是词汇衔接;2. 70年代中,Halliday与Hasan继续该方面的研究,并将原本的划分进行了更深层次的划分,于是出现了指称、替代以及省略等;3. 80年代中,Hasan再次将衔接进行重新的划分,主要有结构衔接和非结构衔接两种。 连接词的类型和样式能够直接反映出语篇中连接关系的多样性,在使用连接词时,若使用频率过高,则表示相关人员对此类词语具有较高的依赖性,因此在对此方面进行研究时,不仅要完成对类型的研究,同时也要对其所展现的样式方面进行研究。如表示添加关系的连接词样式在英文中有多个,and、or、also等,在中文方面,其可以翻译为和、或者以及还有;表示转折意思的时候,英文中会使用but、however等,在中文中则表示但是、然而等意思。不难发现,其实转折性连接具有多个,但在法律文本翻译中却很少能够发挥作用。 二、法律文本及其翻译中的逻辑连接差异 1.语言差异。世界上的国家数量众多,且各个国家均有自己的语言,不同国家的语言具有非常大的差异,在对传统英汉语法进行对比分析时可以发现:中文重意合,在文章中并不会大量使用连接词,而英文重形合,大多数文章中均会应用到大量的连接词,以达到构架全文的作用。相关研究人员表明,这也是导致语言差异过大的原因之一。鉴于各种语言自身即拥有不同之处,在进行翻译的时候也就无法很好的做到统一,如在进行英译汉时,很多翻译人员为了能够使翻译文本符合中文表达习惯,只能够将原文中的显性衔接方式生搬硬套到译文方面,并将衔接方式隐含在译文中,如此一来不仅不会改变原本的意思,也不会导致缺少衔接词的情况出现。 2.约定俗成的体裁特点。在进行法律文本的翻译过程中,无论是哪种语篇、体裁均会有其固有的特点,这也是翻译人员开展工作的依据,具体可以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一,连接词分布情况。这会直接影响到整个文本的结构,并且不同的语步所适用的语言环境不同,所产生的作用也有所差异,很多语步中也会将假设关系连接词应用其中,而导致此种情况产生的原因多为小节之间的相互独立,此种情况下,各个小节之间所需要讲述的内容不会出现混合。正是此种结构特点使得整个翻译文本中在进行表达条件关系、假设连接词的使用中才会更加自然。另外,体裁在整个翻译中也占据着重要地位,在应用此种模式时,主要是为了避免出现视觉疲劳,多元化的表达形式才能够使读者在阅读时增加兴趣,译文应比原文更加具有丰富性,尤其在连接词的使用样式、频率方面。 3.社会文化背景。社会文化背景也是影响该方面的重要因素之一,不同的翻译文本中虽然会有很大的不同,但在“双语起草”方面也会有共同处,所谓“双语起草”,其主要指的是翻译人员将其加入到文本的起草和修订过程中,并且在此过程中能够完成实时沟通工作,甚至可以成为整个翻译工作中的决策人之一。此种方式之所以能够得到广泛应用,主要是能够促进翻译者与原作者之间的合作,并且使其在翻译后能够保持相似的社会文化背景。社会文化背景中的差异或多或少会影响到整个翻译工作的质量,因此今后翻译人员应针对该方面作出更多了解,以便于能够更好的开展此方面工作。 三、总结 综上所述,研究关于法律文本及其翻译中的逻辑连接方面的内容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不仅关系到我国法律文本的翻译质量,也与世界语言的发展、交流方面息息相关。如今人们对各个方面的要求均越来越高,现实生活中需要依靠法律力量来解决的问题也越来越多,然而我国法律文本方面的建设还不够完善,导致在进行翻译的过程中往往会有所出入。文本逻辑在应用过程中往往会受到其他因素影响,如语言差异或是社会文化背景等,若要充分将此方面问题了解透彻,还需要相关机构和人员继续加强此方面的研究。 法律逻辑论文:军校法律教学中法律逻辑专题设计初探 摘要:聚焦军队院校任职教育转型,强化学员在实战化训练中的思维能力,提高学员在涉法涉诉实务中的认知能力与实操能力,军校法律教学中对学员逻辑思维培养与锻炼的重要性日益凸显,将逻辑分析能力与法务实践能力相结合无疑是提高学员综合素质的重要措施,具有实际的教育功能。 关键词:逻辑思维;法律逻辑 逻辑学教育在西方高校中有着悠久的传统,我国学界在70年代末 “逻辑现代化”口号的倡导下逐渐把逻辑学教育重新纳入高校课程中。在目前军队院校向任职教育转型的过程中,特别是更多的关注实战化训练要求,在总结日常教学经验的基础上,在法律教学中增加逻辑学专题有其必要性。 首先,近30年来,随着逻辑学科学术和教学实践的发展,我们的社会对逻辑学教育的认知正处于不断自我反省和自我完善的过程中。但飞速膨胀的社会财富给人们带来普遍的浮躁情绪,使得身处政治、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与改革的社会大众在面对诸如阶级固化、道德滑坡、贫富分化等等关乎社会发展所带来的负效应的公共争论面前,让逻辑非理性情绪的社会风气占据了思想上风。使得不讲逻辑在某些时候变成了一种“集体无意识”的表现,而这种“集体无意识”很明显的给学员的思维方式带去了不利影响。 其次,部分军校没有将逻辑学作为通识教育基础课纳入教学体系,这和逻辑学当前在军校教育中的学科地位有关。但把逻辑学作为通识教育,来辅助或弥补军校专业化教育和职业化教育的不足却非常必要。因为,逻辑学的教学目标从认知转化的角度讲,是为了培养具有独立思考能力,能够对多领域专业技能和知识做出思维衔接,人格健全,行为得体的人,并使之通过主动地思维训练发展自身心智,拓宽认知视野,从而提高处理实际问题的思考力和判断力。 再次,就目前军校法律教学效果反馈来讲,学员在课堂案例分析、命题讨论和论文撰写过程中,大部分失误和漏洞都与逻辑混乱直接相关,常常表现为:对案例的通篇感知能力差,重点信息捕捉不全,语言表达含混不清,内心法律价值体系相互矛盾,对法律现象客观事实的认知采取双重标准等等。加上网络和智能手机的普及,词条搜索的便捷和随意获取的零散观点催生了大众的惰性,使得大众的逻辑能力普遍下降。而学员对从网络获取的信息又缺乏筛选与甄别,入学前也较少甚至尚未经过系统的思维训练,对碎片化知R与信息的分析和整合能力偏弱,使得逻辑思辨能力更是直线下降,直接影响着法律教学的效果和解决涉法问题的实践能力转化。 面对军校学员在法律教学过程中存在的种种逻辑问题,作者认为,在部分没有把逻辑学作为基础通识课的部队院校,在法律教学中安排相应的法律逻辑专题,用逻辑学的知识分析和解决法学领域的问题,能够提高军校法律教学的应用价值。因为法律逻辑本身就是交叉学科,能够通过两种不同学科间的交叉渗透,完成学科价值优化和教学的实效性。把法律逻辑学专题引入法学教育的课堂,能够让逻辑学知识成为工具与基础,法学知识作为目标与载体,有助于学员在分析涉法问题和处理涉法事件时做到灵活自如、井然有序。 在军校法律教学中设计法律逻辑专题主要出于以下几个方面的考虑: 第一,从军校教育向任职教育转型这个大背景来看,任职教育学员培训时间相对较短,比起生长干部学员四年的学习时间,为任职教育培训单独开设课时较长的逻辑学课程时间比较局促,学员短时间接受起来也比较吃力,容易导致学习热情不高,影响教学效果。在部队教育培训贴近实战化的要求下,从学员需要的更多的是可以直接完成能力转化或者易于能力转化的知识。所以淡化学科边界,将逻辑学内容分散进其他课程,实现与其他主干课程相辅相成的手段性作用是目前比较现实的教学设计。 第二,从以往教学反馈得到的经验和学员需求的角度来看,逻辑学的内涵与外延非常广,而学员在任职教育培训期间所需要的逻辑思维训练更多涉及到的是数理逻辑和语言逻辑,而在法律教学中需要的更多的,首先是形式逻辑对法律的描述与解释,能够帮助学员科学的认识和理解法律法规本身和法律现象表征。其次是实质逻辑的辩证推理功能,能够帮助学员在发生实际涉法问题时综合分析现实状况,权衡利弊,作出正确的选择来解决和处理核心问题,达成自身诉求,让法律彰显出真正的实用价值,从而使学员获得课本教学外能力素质的发展。 第三,从军校法律教学效用的角度来看,开设法律课程本身,就并不单纯是对学员进行法律基础知识、法律运行规则、法律框架体系的讲解与传授,更多的是让学员具备在实战化训练和社会生活中,面对道德、法律、情理相交织的涉法涉诉问题的时候,有着更加沉着冷静的态度,更加细致缜密的思考,更加全面周到的解决途径。而法律逻辑能够在更深层次培养起学员的逻辑思辨力,使学员在与人沟通,是非判断,价值取舍的过程中少犯错误、少走弯路。毕竟,一个缺乏逻辑的人很难做出真正理性的判断与选择。 把法律逻辑专题设计在军校法律教学中,还需要重点关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必须提高学员对法律逻辑思维作用的认识与认同,承认逻辑是人类文明的体现,而法律逻辑是具备实际效用的工具性思维。其次,合理安排教学内容,将法律逻辑融入案情介绍、案例分析、案件讨论等各个环节,力求让学员培养起把逻辑思辨的方法运用到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中去。第三,以锻炼学员法律思维为主旨,同时帮助学员提升表达能力,加强批判性思维,避免人云亦云。另外,利用对法律逻辑的训练激发学生的创新思维,帮助学生寻求思维的自我突破。最后,鼓励学生通过进一步学习逻辑学的相关知识,获得在其他学科学习中新的思维体验和感受。 法律与法治是由理性构筑的逻辑体系,在军校法律教学中设计法律逻辑专题的意义在于培养学员的法律思维能力,进而期望学员能够将法律知识和逻辑思辨力更好地用于解决实际问题。 法律逻辑论文:浅析法律逻辑的研究对象及性质 摘 要:法律逻辑是一门学科, 有其独立的研究对象, 是一门主要研究法律思维形式及其逻辑方法的科学, 法律逻辑可归属于应用逻辑之列。法律逻辑的研究包括两个层次逻辑在法律中的应用与系统化的法律逻辑。 关键词:法律逻辑;应用逻辑 一、关于法律逻辑的研究对象 对于这个问题, 我国的逻辑界与法学界主要有两种不同的看法。第一种观点认为法律逻辑就是普通逻辑在法学领域中的具体运用, 其理论基础就是普通逻辑即形式逻辑所阐述的原理。法律逻辑是形式逻辑或普通逻辑原理在法的理论、法的规范和法的实践中的应用。因此法律逻辑的研究对象就是法律中的逻辑问题。法律逻辑是普通逻辑或形式逻辑在法律规范或法律活动中的应用。第二种观点则认为法律逻辑作为一门学科, 有其独立的研究对象。我们原则上同意第二种观点,作为一门学科, 法律逻辑是应该有其特定的研究对象的, 而作为一门逻辑学的分支学科, 它的研究又应是与一般逻辑学的研究对象相对应、相关联的。法律思维就是在法律的理论与实践中所运用的思维, 法律思维的形式, 则是指法律概念、法律命题与法律推理。 普通逻辑或形式逻辑把概念作为其重要的研究对象, 法律逻辑也要研究概念, 法律逻辑中研究的是法律概念, 即立法、司法与守法思维中的概念。一般地说, 法律概念与普通概念既有一致性也有特殊性, 以大量的法律概念为素材, 以普通逻辑的一般概念理论为工具研究法律概念与一般概念的同一性及差异性, 揭示法律概念的特殊逻辑性质与作用, 从而为法律概念的制定、规范、解释提供一般的逻辑原则, 这是法律逻辑中关于法律概念研究的主要内容。法律命题也是法律逻辑的重要研究对象, 以一般逻辑中的命题理论为墓础研究法律命题的特殊的逻辑性质及其在法律实践中的特殊作用,给予法律命题以科学的分类, 这应该是法律命题研究的主要内容。 一般而言, 法律工作是由立法、司法两大环节组成。一个立法过程就是对构成法律的每一个概念、命题进行严密分析的过程。关于法律概念与命题的研究, 其主要目的是为了用于立法中的思维。至于司法主要指的是法律的实施, 而法律的实施主要是围绕诉讼活动的司法侦查与司法审判工作, 它主要表现为对法律命题的逻辑推导以及寻找因果的各种逻辑方法。因此,与司法思维相对应的法律逻辑还要研究法律推理及各种法律实践中的逻辑方法。法律推理则是从已有的法律命题或法律知识推出新的法律命题的过程。一般地说, 法律推理与一般逻辑的推理是有区别的。一般推理理论以演绎推理为主, 特别强调从前提到结论的必然性推理, 比较轻视“ 可能性的” 、或然的推理而法律逻辑既重视必然性推理, 也重视“可能性的”、或然的推理。比如, 法律推理中的回溯推理是很有用的、法律逻辑很重视的推理, 但这一推理的形成在一般逻辑理论中是予以排斥的。 二、关于法律逻辑的性质 法律逻辑是属于逻辑学还是法律科学,是应用逻辑还是法律中的逻辑的应用?一方面,作为一门介于法律与逻辑之间的边缘学科, 法律逻辑既有法律的内容亦有逻辑学内容, 它是一门法律与逻辑相结合而形成的新学科。另一方面,由于法律逻辑研究的是法律中的逻辑问题―法律思维形式与法律思维的逻辑方法, 因此, 它的重点是逻辑而非法律, 所以, 它实质是一门应用逻辑新学科―将逻辑原理应用于法律领域而形成的学科。那么,作为法律逻辑的应用工具与基础的“纯逻辑”是普通逻辑还是现代数理逻辑或者辩证逻辑呢?普通逻辑、数理逻辑与辩证逻辑均可以运用于法律领域。因此, 在目前关于法律逻辑的研究中我们应该允许将辩证逻辑普通逻辑、数理逻辑等运用于法律的各种尝试。当然, 由于逻辑学的发展趋势是现代逻辑即数理逻辑, 由于科学的发展趋势是定量化与形式化。因此, 我们关于法律逻辑研究的最终目标应该是用现代逻辑为工具来研究法律中的逻辑问题, 形成关于法律逻辑的逻辑演算系统。法律逻辑作为一门应用逻辑,它的研究应该是有层次的, 这个层次是由“应用逻辑”与“逻辑的应用”的区别而决定的“逻辑的应用”强调的是“应用”,而“应用逻辑”的主体是“逻辑”,因此,只要是将逻辑原理不管是系统的还是零散的传统的还是现代的应用于某一学科,便可谓之“ 逻辑的应用”但应用逻辑则不同,除了要求将逻辑应用于某一领域或学科,还要求这种应用是系统的、具有逻辑科学性质。所以,“逻辑的应用”是“应用逻辑”的初级阶段,“应用逻辑”则是“逻辑的应用”的最终目标。从这一区分出发,法律逻辑的研究也包括两个层次逻辑在法律中的应用与系统化的法律逻辑。前者是低层次的只要是将逻辑知识应用于法律,均可谓之逻辑在法律中的应用,后者则是高层次的在低层次应用的基础上,以现代逻辑为工具,形成系统的严格的“关于法律的逻辑”。 法律逻辑论文: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下农地产权结构的法律逻辑 摘 要:农地产权的结构是当前创建我国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基础,在目前我国的土地公有制系统中农地产权结构主要集中了与土地所有权相关的问题,因此新型的农业经营体系能够通过相关联系在我国农业土地所有权的法律法规上表现出一定的物权关系。所以想要促使农业土地承包关心稳定发展,需要打破2元化土地结构的相关问题,而进行农业用地的转换知识,使其具有一定的法律效果,并且能够起到相应的物权转移效果。但是这种方式具有一定的强制性,所以在施行时需要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约束。 关键词:农业经营体系;农地产权结构;法律逻辑 根据相关资料显示,建设新型的农业经营体系能够有效的解决当前我国农村面临的相关问题。在新兴农业经营体系下完善农地产权机构,主要目的就是优化农村土地的资源配置,促使农业产权的合法化与规范化,创建健全的法律监督系统,深化农村土地产权的改革,进一步的提升农村经济的发展进程。 1 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下农地产权结构中出现的问题 1.1 农村土地产权制度与土地所有权不够明确 农村土地除了国家所有权外,其他都归农村集体组织所有,并由这一组织进行相应的经营及管理。在实际的发展运营过程中,通常是由农村村委会进行统一的规划及管理,按照人口进行土地的分配,但是这一组织通常会忽略农民自身的经济来源,从而导致土地产权及所有权不够明确[1]。 1.2 农村田地的分化趋于细碎化 随着经济建设进程的不断发展,我国的农业土地产权制度制约了现代化新型农业经济发展进程,使得农业用田逐渐呈现分散化。因为农业经济的发展形势较为单一,所以农村无法对农田基础设施进行综合化的管理,从而导致在农业生产过程中出现“靠天吃饭”的问题。 1.3 农村土地逐渐呈现荒废化 近几年我国大力推行了城镇化的建设,深化了农村经济发展的改革,使得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逐渐的呈现工业化与城镇化。但是根据相关资料表明,现如今,我国很多农村地区的经济发挥仍然没有变化,人口呈现老龄化,缺乏劳动力,土地呈现荒废化。随着国家劳动力发展水平的不断提高,农村经济水平得到提高,因而导致了农村生产投入力度降低。 2 新型农村经营体系下农地产权结构的法律权益 新型的农业经营体制下农地产权管理制度的原则受到了农业用地产权制度的制约,同时也是农地使用权及所有权的问题。主要问题就是农业用地财产与财产管理体系问题,这也是农业用地管理制度中最重要的问题,因为这一问题涉及到了土地产权的的规定与管理,以及关于农村用地相关经济法规所属权的问题。采用合理的图例产权管理制度能够科学的分配农村土地资源,这样既能改善农业生产要素的分配原则,也能促使农村土地所有权趋于合理化。严格的规范农村土地的使用权与收益权,能够有效的调整农地产权管理制度。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与《农村土地承包法》的相关规定,只有完善农地的承包管理权以及住宅基地的使用权,才能进一步的促进农村经济的综合发展。 深化农地产权制度改革,可以确保农民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可以进一步的健全农村经营及管理制度,明确农村用地的产权关系,达到保护农民的目的。提升对农村土地的使用效率,不仅能确保农村土地资源的合理化应用,还能深化农业产业化改革。 3 新型农村经营体制下农地产权结构的法律逻辑 3.1 明确农地产权制度 农村用地产权指的就是农村土地的占有权、所有权、使用权以及处理权,属于农民财产的主要权利。在贯彻落实土地集体所有权的同时,应确保农民具有土地处理权以及使用权,从而达到减少土地集体所有权的问题的目的,加快农村土地流动要素的重组,明确农村用地主体。 3.2 健全农村用地的法律法规 尽管我国制定了与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相关的法律法规,但是在很多方面仍然存在着制约问。在征用农地时需要确保土地市场能够正常运行,健全新型农村土地管理制度,确保农民的合法权益,面对相关问题应及时予以解决,不能阻止农民进行土地交易,不能减弱农民合法权益。 4 结 论 当前我国的新型农村经营体系在土地产权制度方面存在着相关的问题,因此需要了解产权结构,明确土地所有权的主体,确保土地等农业经济发展要素能够正常运行,充分发挥农村经济市场中资源分配的合理化,健全相关法律规定,促使农村相关土地问题能够得到有效的解决。还需要创建完善的监督管理系统,确保农民的合法权益,并进一步的提升农村经济的发展进程。 法律逻辑论文:中国公立高校与学生法律关系变迁的多重制度逻辑 摘要:20世纪90年代以前,我国公立高校与学生的法律关系属于典型的特别权力关系,它被排除在“法治国”的基本精神之外而成为法治的“真空地带”。此后,该制度场域受到国家逻辑、法院逻辑、社会逻辑、大学逻辑以及学生个体逻辑等多重制度逻辑互动的深刻影响而不断演进。当前,我国公立高校与学生法律关系整体上还属于修正的特别权力关系,公立高校学生权利的法律救济还存在诸多现实障碍。需要通过国家监督(包括立法规制、政府监督与司法审查等)、社会干预与大学自治之间关系的动态平衡,形成多重制度逻辑的良性互动关系,从而推动公立高校法治秩序之建构,并最终促使公立高校与学生的法律关系从“隶属”走向“平权”,从“高校权力本位”走向“学生权利本位”,从“制度文本”走向“权利实践”。 关键词:公立高校;学生;法律关系;制度性场域;多重制度逻辑 一、变革中的制度性场域:中国公立高校与学生法律关系 公立高校与学生法律关系的变迁,是观察公立高校法治秩序建构的重要窗口,它深刻地影响着公立高校学生权利的法律保护状况。“在我国,由于长期受学校属于事业单位法人观念的影响,学校对学生的各种管理行为被视为一种内部管理行为,学生对此不得提起行政诉讼。这种观点,就其实质是特别权力关系理论的翻版。”我国高等学校与学生传统的行政法律关系虽无特别权力关系之名,却有特别权力关系之实。无论在立法还是在司法实践中,都一直受到特别权力关系理论的深刻影响。 特别权力关系是一种相对于“一般权力关系”而言的行政法律关系。它是指,“人基于特别原因,即法律的直接规定,或自主同意,服从于国家或公共团体的特别支配权这样一种关系。”该理论最初由德国法学家拉班德(Paul Laband)提出,此后,奥托・迈耶(OttoMayer)对其加以发展完善。二战后,特别权力关系理论在德国的演进日益受到宪政理论与现代法治观念的冲击。1972年,德国联邦宪法法院的判决,宣布取消监狱管理方面的“特别权力关系”规则,提出了“重要性理论”。而特别权力关系在日本以及我国台湾地区的发展,近年来也逐渐受到法治理念的规约并不断修正。无论是德国的基础关系与经营关系理论、重要性理论以及日本的在学契约关系理论,还是我国台湾地区的382号和684号司法院大法官解释,其共同的特征都是在传统的特别权力关系理论中引入学生权利的制约因素,允许司法审查介入高校学生管理纠纷。台湾地区吴庚大法官指出,“特别权力关系,并非放诸四海而皆准之理论,行政法素来发达之法国,即不存在此种概念。” 当然,也有研究者认为特别权力关系在高等教育领域具有其特殊的价值,不应该将特别权力关系理论作为法学垃圾完全抛弃。与其他大陆法系国家与地区对特别权力关系的修正类似,我国自1998年田永诉北京科技大学案以来,公立高校与学生的法律关系也正在发生深刻变革,即“高等教育领域的特别权力关系在立法与司法两个方面获得了突破。”通过对我国公立高校学生管理领域立法、司法以及大学校规变迁的考察和域外理论的检视,学界总体上认为修正的特别权力关系符合当前我国公立高校与学生法律关系的基本表征。从“隶属”走向“平权”,从“高等学校权力为本”走向“学生权利为本”是其演进的总体趋势。然而,学界关于何种因素与机制影响公立高校与学生法律关系变迁缺乏深度的研究,这已经成为当前我国教育法学、行政法学界迫切需要回应的重要问题。 对此问题的回应,传统的研究观点往往认为,公立高校与学生的法律关系受到国家主义的主导,体现出“国家主导”的强制性制度变迁的特征。这种研究观点反映了我国公立高校与学生法律关系变迁的重要特征,认识到国家对大学的“放权”以及公立高校办学自主权的“国家授予”特征。然而,这种研究忽视了我国高等教育场域中行动者互动关系的多元性和复杂性,对中国高等教育场域变革的现实图景缺乏“中层机制”的深层次透视与考量,对公立高校与学生法律关系变迁过程中制度、环境与行动者的复杂互动关系缺乏关注。多重制度逻辑的分析框架认为:“第一,制度变迁涉及多重制度逻辑,必须从这些制度逻辑的相互关系中认识它们的作用和影响。第二,制度逻辑诱发了具体的可观察的微观行为。第三,需要关注制度变迁的内生性过程,才能对制度变迁提出令人满意的解释。不同群体和个人带着各自的利益参与制度变迁的过程,反映了各自领域的制度逻辑而他们之间相互作用的状况和时间性也制约了随后演变的轨迹和途径。”中国公立高校与学生的法律关系,本质上属于处于变革之中的制度性场域。场域作为不同行动者之间博弈互动的空间,受到多重逻辑、规则与惯习的深刻支配。公立高校、政府、法院、立法机构、民间社会以及学生个体等行动者之间基于各自不同的制度逻辑展开复杂的交锋与互动,进而形塑了中国公立高校与学生法律关系的变迁格局。 二、中国公立高校与学生法律关系变迁中的多重制度逻辑 中国公立高校与学生法律关系的变迁受到多重制度逻辑的影响,在国家教育立法与高等教育领域的司法判决等外部力量的驱动下,公立高校的学生管理开始逐步纳入法治的轨道。自20世纪90年代初以来,我国公立高校与学生的法律关系开始摆脱计划经济时期“单位制”大学背景下典型的“特别权力关系”,学生的主体地位逐步得到确立。然而,对我国公立高校与学生法律关系变迁这一制度场域的观察并不能简单地依据某些政策文件的表述变化,而应该依据学生权利的法律救济状况进行判断。中国公立高校与学生法律关系的变迁是国家逻辑、法院逻辑、大学逻辑、民间社会逻辑、学生个体逻辑等多重制度逻辑复杂互动的结果。通过对不同制度逻辑运行状况的考察可以发现,某种制度逻辑的转换与变革往往受制于其他制度逻辑的影响。制度、行动者与环境的互动过程,演绎了中国公立高校与学生法律关系变迁的现实图景。 ㈠从行政主导走向法律监督:国家的逻辑 20世纪90年代以来,公立高校与政府的关系发生着深刻的变革,逐步从行政主导向法律监督转变,这深刻地影响着公立高校学生管理中学生权利的法律救济状况。在20世纪90年代以前,“公立高校对学生具有一定的学业处分权和完全自由裁量的纪律处分权。部门规章对学校在学业处分权方面的裁量权有了较为明确的限制,但学生对于学籍管理处分措施仍然没有权利救济手段。”国家对公立高校与学生法律关系的调整总体上还表现为行政主导的特征,这无疑与该时期公立高校与政府的法律关系和法律地位密切相关。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后,随着行政法体系的重建,公立高校与学生法律关系与学生权利的法律保护等问题开始凸显。“随着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之间的一般法律关系的出现,尤其是1989年具有‘民告官’意义的《行政诉讼法》制定以来,在高校、行政机关内部等特定领域的权力关系以其排除法律保留、拒绝司法救济等特征开始显现其‘特别性’,即高校的特别权力关系开始重新作为一个问题而出现。”国家逻辑从行政主导向法律监督的转变并非一蹴而就的,而是与法院逻辑、民间社会逻辑等制度逻辑长期互动的产物。 法律逻辑论文:法律内外在面向的逻辑结构 [摘 要] 哈特认为基于法律外在面向的理解不能完全解释法律的有效性,内在面向是作为社会规则的法律的核心特征。笔者据此提出并分析了法律内外在面向的逻辑模式,以期说明法律在指导人的行为时,必须依赖受实践者对于法律的内在认知。 [关键词] 法律;内在面向;外在面向;逻辑结构 “内在观点”和“外在观点”无疑是哈特《法律的概念》一书中核心的概念之一。哈特之所以提出了该对概念,旨在说明三点:“‘被强制的’(being obliged)与‘负义务的’(have an obligation)如何区别;一项有效的法律规则与对于官员行为的预测有何区别;一个社会团体遵守一项规则意味着什么,这与声称该团体之成员习惯性地做某些事有何不同和相似处”。 一、哈特集中论述使用“内在观点”和“外在观点”的三处整理 (一)社会规则和习惯之区分 哈特认为社会规则和习惯之间虽然有如此相似之点,但是两者之间仍有三个显著的差异。“(习惯)这种行为一般的群体性趋向性,或甚至是行为的同一性,并不足以构成一个规则的存在。”“对偏离(规则)的行为批判是被视为正当的,或是被证立的;当有偏离之虞的行为出现,从而发生要求遵从标准的情形,亦是如此。”而关键的第三点区别即为规则的内在面向(the internal aspect of rules)。 (二)对预测理论的驳斥 哈特在《法律的概念》第五章中区分了“被强制的(being obliged)”和“有义务的(have an obligation)”的区别以说明抢匪的命令和法律的要求的不同。哈特认为最二者最重要的区别在于其背后的社会压力:“人们对规则背后之社会压力的重要性或严重性的坚持,是这些规则是否产生义务的主要因素。”此处从而引出了法律现实主义的观点――法律的预测理论。预测理论是通过违规行为所招致之惩罚或敌视之反应发生的可能性来定义“义务”,哈特认为预测理论的拥护者忽略了法律规则的内在面向。 (三)对法律效力的来源――承认规则的论述 “如果我们能够了解内部陈述乃是,直接使用公认的承认规则而做出的陈述,并且有别于之处‘该规则被大家所接受’这个事实的外部陈述,那么围绕法律‘效力’这个概念的许多困惑便可迎刃而解。” 二、内外在面向的逻辑理解 笔者认为,在哈特主要论述内外在面向或者运用其所表述的内外在面向作为主要工具论述其他相关事物的三处,均可用一种逻辑的思路来理解哈特的观点。 笔者认为,哈特的内在面向即为逻辑上的必然性,而外在面向则为逻辑上的非必然性。此种观点可以用公式表达(公式I),即: 内在面向①A+B+C+D+……+G=Ω 外在面向②A+B+C+D+……=Ω “A、B、C、D”等我们可以视为法律规则所规定的行为模式要素,“=”可以视为法律规则将特定行为涵摄至自身的过程,当然这个过程并非客观,而是由产生此涵摄判断的特定人的主观思维判断。而“Ω”则是法律后果。 持内在观点的人会认为,一定的行为根据法律规则必然会产生某种特定的后果,因为其对法律规则本身是承认并且知晓法律规则所涵摄的所有行为模式要素;而持外在观点的人则会认为,根据以往的经验或者习惯,一定的行为很可能会导致某种后果,但是这种推断充其量是一种极高的盖然性。 例如,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我们对故意和杀人的判断足够清楚,那么很显然,持内在观点的人能够明确根据此条判断“故意杀人”应当受到惩罚;而持外在观点的人则只能大概地认定以故意方式剥夺了他人生命的人会受到处罚。或许此处这两者的区别还不甚明显,但以下的分析将彻底区别二者。当警察因为公务需要而执行枪决时,内在观点持有者会认为这不是一种犯罪,也不应当受到刑法二百三十二条中规定的处罚,而外在观点持有人则依然会简单地认为执行枪决的警察符合“故意杀人”的模式,因而该警察应当像往常和其他故意杀人的行为人一样,受到某种处罚。 归根结底,内在观点是对规则系统的承认和接受,而外在观点则是对现象的归纳推理。在上述例子中,持内在观点的人懂得公务行为是违法阻却事由,所以警察执行枪决虽然满足了刑法二百三十二条的所有要件,但其行为却不具有违法性和社会危害性;而持外在观点对于这种法律规则的适用只是模糊的现象归纳:前99个或者999个或者更多的人因为“故意杀人”的行为而受到了处罚,那么在此次的“故意杀人”事件中,这个警察也应当受到同样的处罚。所以,持内在观点的人能够穷尽知晓导致法律结果的行为模式因素;而持外在观点的人只能从盖然性的角度归纳出某结果常见的行为模式因素,但如果在某次特定的结果中出现了一些不常见的行为模式因素,那么这种归纳推理就会存在问题。 根据以上论述,内外在面向也可以表示为一下公式(公式II), 内在面向①A+B+C+D=Ω 外在面向②A+B+C+D≈Ω 其中,“≈”是一种盖然性的推论,因为持外在观点的人不能确信自己是否已经穷尽了“Ω”出现的所有因素。 三、逻辑模式的检验 笔者为哈特的内外在面向总结的逻辑模式能否适用,还需要通过《法律的概念》中的内外在面向相关论述的检验。如上文第一部分所述,哈特关于内外在面向的论述或者集中适用该观点的论述主要有三处。下面笔者将对逻辑模式进行一一对应地检验。 (一)规则和习惯区分 “当某个习惯在社会群体中是普遍的,这个普遍性(generality)只是一个关于群体大多数人可观察之行为的事实。为了使这样的习惯存在,群体的任何成员并不需要以任何的方式想到普遍的行为,或者即使知道所涉及的行为是普遍的;他们仍旧不太需要努力去教导它,或意图去维持它。只要每一个人自身以及他人事实上也在做的方式,来行为举止就足够了。如果社会规则要存在的话,至少某些人必须将该行为,视为整个群体所必须遵从的普遍标准。社会规则除了外在面向之外,上有‘内在’面向,而外在面向是与社会习惯所共享,并且外在面向表现于观察者所能够记录之规律统一的行为”。社会群体大多数人可观察之行为的事实作为习惯具有一种普遍性,那么这在逻辑公式II中就表达为“≈”――高度的盖然性;而社会规则的存在则体现为有人将规则视为一种必须遵守的普遍标准,这在逻辑公式中体现为“=”――普遍的确信。 (二)驳斥预测理论 “一种看法(预测理论)将义务陈述视为对违规行为之敌对反应发生可能性的预测或评估;而另一种看法,也就是我们的看法,认为虽然义务陈述预设了违规行为一般而言会遭到敌对反应这个背景,但是其电影的用法并不是去预测这一点,而是去说某个人的情况落在此种规则的规定底下。”“(规则的)观察者满足于记录可观察之行为的规律性,以及进一步地,伴随违规行为而来之敌对反应、谴责或惩罚的规律性。在一段时间后,外在的观察者就可能在观察到之规律性的基础上,将违规行为与敌对反应关联起来,而能够在相当程度上成功地作出预测,并且评估违规行为遭遇敌对反应或惩罚的机会。”“然而,如果观察者真的严守这个极端的外在观点,并且对接受规则之群体成员如何看待他们自己的规律行为,没有提出任何的说明,他就没有办法从规则的角度,也不能从建立在规则上的‘义务’及‘责任’的角度来描述他们的生活。”这说明,外在面向将特定行为和敌对、谴责或惩罚的联系是不具有必然性的,持外在观点的人只能知道ABCD等生活常见的情况会导致某种结果Ω,但其无法逆向推导,即说某种结果的出现是因为有ABCD的因素,因为很有可能还没有出现过的E也会导致Ω的出现。而通过内在面向的规则我们可以确定产生Ω的全部行为模式因素。(公式I) (三)法律效力 “内部陈述(internal statement)表明的是一种内部的观点(an internal point or view),并且乃是由那些接收承认规则,而不多加说明便加以使用与确认法体系内有效规则的人所使用。外部陈述(external statement)是一个法体系的外部观察者自然而然会使用的语言,这位观察者自己并不接受该规则,而仅仅说出他人接受该规则的事实。”“只有在内在观点的基础上,才能有效解释义务人对于义务的服从,他既不是将义务等同于被强迫,也不是将义务视为对于不利后果出现的预测,更非某种神秘的心理压迫感,义务只不过是规则提供的行为标准之一。”“‘有效力的’这个词最长被用在内部陈述中,把未被说出但被大家所接收的承认规则运用于法体系中的特定规则上。”笔者所总结的逻辑模式在外部观察者自己是否“接受”该规则上并没有判断。 在此,笔者认为此中文版本(许家馨,李冠宜译,北京:法律出版社2011年版)的翻译在此处翻译有欠妥当。哈特原文中此处对于external statement的描述是“The second form of expression we shall call an external statement because it is the natural language of an external observer of the system who, without himself accepting its rule of recognition,states the fact that others accept it.”译者将此处的“accepting its rule”直译为“接受该规则”我觉得容易引起误解。因为根据笔者对哈特外在观点的理解,外在观察者并没有能力认识到“规则”的存在,更无从谈及接受该规则。所以我认为此处的“accepting its rule”翻译为认知或识别该规则更为妥当。 如果外部观察者能够很好的将惩罚或敌视结果Ω与某些特定的行为ABCD等用≈联系起来,那么如果该观察者想要在这个环境中较好地生存,其明智的做法当然是尽量避开一些可能导致不利结果Ω的ABCD等行为。上述的“遵守规则”只是行为人认为自身行为在这个环境中比较妥当,行为人并没有认识到“有效力的规则”,所以该逻辑公式完全符合哈特的论述。 四、结语 笔者提出了哈特内外在面向的一种逻辑模式,并通过哈特在《法律的概念》一书中的相关论述验证了该逻辑模式。“单纯关注行为”与“借助规则理解行为的分野,就是哈特得以区别“外在观点”或“内在观点”这对范畴的前提条件。”所以,只有公式I和公式II的①逻辑模式才能称为一个社会的规则,一个有效力的,明确的社会规则,也就是是哈特的“内在面向”概念功能所在。 法律逻辑论文:论法律逻辑在法律案例教学法中的应用 【摘 要】作为推进素质教育,培养高水平的应用型法律人才的重要途径,案例教学法获得了越来越多法学教育工作者的认可,而在做案例教学的同时,由于法律的知识体系在很大程度上借助逻辑的严密性,故法律逻辑学的应用也不容忽视。本文从其具体应用、作用及应注意的问题三个方面浅析法律逻辑在法律案例教学法中的应用问题。 【关键词】法律逻辑;法律案例教学;应用 当法学教育被列入规范教育的行列时,与其他专业一样法律专业也进入了批量化生产的行列。作为一项实用性学科,法律逻辑的方法、技艺、逻辑思维能力都是十分重要的,因为我们一走出校门就可能直接面临法律的操作问题,如果在学校我们没有学会察觉一些低级的逻辑错误的能力,就很难在短时间里适应社会的需要,陷入“怀才不遇”、空有一肚子理论的尴尬境地。 一、 法律逻辑在法律案例教学法中的具体应用 (一)法律逻辑简析 分析其应用,应先了解法律逻辑是什么的问题。从理论来讲,法律逻辑学既是逻辑学研究的一个专门领域,又是法理学的一个重要分支,以一个例子来说,审判是有原告和被告两个立场,原告和被告都各有主张,而且是相互矛盾的。其实根本不可能有什么事情是某一方绝对正确或某一方绝对错误。但是法官却必须假装可以使这种不可能的事情变为可能。然而数学上的证明不是“对” 就是“错”,一定要从这两个答案中找出一个。但法学和数学这看似永远不可能相交的平行线却可以通过逻辑联系起来。所以说,法律逻辑是一门主要研究法律思维形式及其逻辑方法的科学,它加强了学生的法律思维逻辑性及司法实践中的公平性,在法学教育及应用中是占有十分重要地位的。 (二) 法律逻辑的具体应用(从法律判断、法律推理和法律论证三个方面简析) 1、法律判断在法律案例教学法中的应用 法律案例教学法,指在法学专业课、专业基础课的授课过程中,教师按照教学大纲的要求,根据教学内容的具体情况,采用列举案例、讲评案例、讨论案例旁听案例、实习案例等方式,完成教学过程的教学方法。其案例中案件事实形成包括两个互相交错的方面:一是对事实进行实体法律意义的判断;二是对事实之真假进行认定。 2、 法律推理在法律案例教学法中的应用 如上所述,法律推理被有些法学家是为法律逻辑或法律方法论的核心,说明了法律推理的重要性和学生应掌握其运用的必要性。不论是必然推理的简单命题推理、复合命题推理还是或然推理的归纳推理、类比推理、溯因推理,其都可以看为一组命题序列,可以从一个或一组命题推导出另一个命题。 在案例教学中,可以通过对一个案例的分析以命题的形式展示给大家,对同学们逻辑思维的培养十分有效。 理性是司法必备的品性,然而理性又是我国司法中稀缺的资源。法律推理实质上是在一定原则提导下的价值判断与行为选择,使我国司法更加理性的品质,价值判断与利益权衡使得法律推理不再是一种机械性操作,而是作为一种有目的的实践活动,正是由于实践理性的作用,才有可能防止司法专横。在案例教学中给学生教与这些逻辑技能为以后应用型甚至复合型法律人才的培养奠基。 3、法律论证在法律案例教学法中的应用 在法律逻辑中法律论证应用时应让学生要弄清法律论证是什么,首先必须弄清“推理”、“推论”和“论证”的关系。除此之外,法律论证是法律诉讼的重要组成部分。法律论证有三个主体(论证参与者),即控方、辩方和审方。以我国现行法律制度为例,在刑事诉讼中,三个论证主体分别是公诉人(控方)、被告人(辩方)和法官(审方);在民事诉讼中,三个论证主体分别是原告(控方)、被告(辩方)和法官(审方);在行政诉讼中,三个论证主体是原告(控方)、被告(辩方,即国家机关)和法官(审方),这些知识的穿插对当前案例教学中学生的理解有重要帮助。 二、在法律案例教学中应用法律逻辑的重要性及必要性 (一)增强学生逻辑思维方式及法律方法应用,为未来奠基。 将法律逻辑应用于平常的教学中,在课堂上教与学生正确严谨的逻辑思维,不论以后学生从事任何行业都会有帮助。美国学者鲁格罗.亚狄瑟曾经说过:“所有的法律人都必须了解基本的演绎推理概念,特别是直言三段论和假言三段论法。他们也必须了解归纳概括与归纳类比这两个面向。与此同时,他们还得形式谬误和非形式谬误。这是法律专业人士所必须掌握的逻辑基础知识。” 不论学生最后是成为检察官、律师、警察,甚至是作为当事人,法律逻辑的理解与掌握都会让自己更胜一筹,有助于人们准确地表达观点以及识别谬误、驳斥诡辩,也有助于所学其他部门法的运用,培养训练法科学生的法律思维方式。 (二)更助于学生对法律知识的理解和掌握。 法律法规的规定既抽象又原则,案例是理解法律的基础,法律逻辑的目的是让学生理解基础的法律知识,是为了在生活中不断增强学生的法律思维和法律技能。在处理和判断有关问题时,能够活学活用所学的法律基础知识做出相应的分析和判断。在案例教学法中应用法律逻辑,学生可以接触到大量的案例,通过教学不但培养了学生的分析判断能力,而且使学生了解了法条指定的初衷,这样就能使学生更加深刻地理解法律条文的具体含义。 三、 法律逻辑在法律案例教学法中的应用应注意的问题 (一)告诉学生法律逻辑的重要性。 如果你不知道法律逻辑,你永远不会知道为什么要立法,应该怎样立法,立法的背后包含哪些东西,同样的,在适用法律、解释法律时,也会毫无头绪,如古代的糊涂官一样。要让学生在潜移默化掌握法律逻辑的同时不忽视法律逻辑本身的重要性,认识到掌握逻辑与修辞能力对法律职业的重要性,促使其掌握必要的方法和技能。 (二)帮同学们辨别易混点。 例如法律逻辑中的法律推理和法律论证,推理是一个链接在一起的推论序列,在这个推论链中,一个推论的结论充当下一个推论的前提;论证是一个推理序列,包含了一系列推理,且一个推理的结论也许充当了下一个推理的前提。一个论证可以包含有很多推理,而一个推理又可以包括许多推论;推论存在于推理之中,推理存在于论证中。当然,并不是所有推理都存在于论证之中,推理还有解释中的推理和论证中的推理之分,等等。 法律逻辑论文:法律变革的逻辑 摘 要:法学是对某一民族某一时代法律现象的认知,民族性和时代性必然反映在某一个具体法学门派之中。当前关于教义法学与社科法学的争论只有放在中国特定历史条件下来理解才具有意义。文章通过对社科法学与教义法学在立法与司法中功能的揭示和对霍姆斯两个命题的解读,得出五个命题:法律的生命是经验,法律的成长靠逻辑;法律的生命是现在的经验,不是过去的经验;法律的生命是本国的经验,不是他国的经验;法律的生命应该遵循探效逻辑,法律的成长应该遵循演绎逻辑;社会稳定时期,教义法学占主导地位,社会变革时期,社科法学称雄。 关键词:教义法学;社科法学;社会经验;演绎逻辑;探效逻辑 法律制度是规范社会关系的工具。法律的生命来自社会经验,社会关系的产生和变革必将导致法律的产生和变革。法学是对某一民族某一时代法律现象的认知,民族性和时代性必然反映在某一个具体法学门派之中。自然法学着眼于“法律应该是什么”的问题,对于现实中的法律持审视态度。古典自然法学派是“新教革命引起的改造欧洲的各种力量在法律方面的副产品”[1],成为欧洲文艺复兴颠覆罗马天主教会神学统治的工具。教义法学(在英美通常称为分析实证主义法学或者规范法学派)基于某种特定的法律制度作为出发点,分析法律概念、探究法律命题之间的逻辑关联和在现行实在法之下解决所有案件,维护实在法的权威性。教义法学是法律人走向自治的产物。历史法学派强调法律不过是特定地域人群的行为方式、共同信念和共同意识的形式表达,随着民族的成长而成长,随着民族的壮大而壮大,随着民族个性的丧失而消亡[2]。历史法学派是德意志民族逐步走向统一之时到底应该采取何种法律规则来实现统一的观念表达。社会法学派或者实用工具主义法学强调,法律只是社会控制的工具,法律的价值不在于其形式,而在于应用[3]。实用工具主义法学是美国在激烈的社会变革时期对于法律功能的总结。实效主义法学着眼于将法的实然效力与应然效力统一起来,试图通过法律经济学和法律博弈论等实证科学工具来实现社会欲求,最终追求法律目标的有效实现。实效主义法学源于中国改革开放过程中继受古代法和移植外国法时面临严重的“实效性危机”和现实中潜规则横行,试图通过实证科学方法来创设未来之法,以实现全体人民的共同意志,维护实在法的统一和尊严[4]。 一 在中国,教义法学和社科法学都是舶来品,教义法学为熟悉德国法传统的法学者所坚持,而社科法学为喜好美国法传统的法学者所倡导。教义法学和社科法学都可以称为实证法学,教义法学遵循分析实证主义,而社科法学坚持社会学实证主义。虽然教义法学和社科法学都坚持实证,但所指向的实证对象不同,教义法学的实证对象是实在法,社科法学的实证对象是社会现实。由于教义法学的实证对象是实在法,法律是规范,所以教义法学或实证分析法学也被称为规范法学,从词意上似乎矛盾。然而,如果我们理解规范法学中的“规范”是相对于社会实证中的“实证”而言,一切就顺理成章了。人们之所以接受一种观念或者学问多多少少与其所处境遇有关,当前关于教义法学与社科法学的争论只有放在中国特定历史条件下来理解才具有意义,因为法学毕竟是一种实践科学,离开主体和语境来讨论无异于纸上谈兵。 教义法学要解决的问题是现行实在法的权威性。要理解教义法学首先要理解“教义”的内涵。尽管在柏拉图甚至更早的学者就对“教义”有论述,但一般人常常将“教义”与神学相关联。在优士丁尼那里,教义是信仰学说的有约束力的组成部分,更准确的说,是宗教大会的决定[5]。教义的字面意思是宗教的涵义。每一个教派都有经典,例如基督教的经典是《圣经》,包括旧约和新约。佛教的经典是《大藏经》,伊斯兰教的经典是《古兰经》,儒教经典经历了从先秦六经到南宋十三经的转变。经典难免简单和有歧义,所以需要解释,于是就有对于经典的解释问题,但这种解释必须基于经典,只能“我注六经”。按照康德的说法,教义学是“对自身能力未先予批判的纯粹理性的独断过程”,教义学者从某些未加检验就被当作真实的、先予的前提出发[6]。教义法学就是将实在法作为像《圣经》一样的经典出发。周升乾博士认为,教义法学作为一种思考模式,它以尊重现行实在法的权威为基础,以法学方法论为工具,以解决法律实务问题为己任,最终维系并不断重构一个统一的法律秩序[5]。教义法学以信仰现行实在法为基础,但它对于现行实在法不仅仅是描述,更重要的是通过概念分析、语义解释和命题推导,试图建构一个具有一致性和完备性的法律规范体系。教义法学不仅仅要关注法律规范系统内部的事情,而且需要关注按照现行实在法怎么解决案件,因为法律毕竟不能仅仅停留在书本上,而且需要应用于解决现实中的纠纷,这样一来就有一个事实与规范之间的关系问题。怎么通过现行实在法律体系来解决具体案件的问题就是法学方法论。法学方法论必须解决所有案件都能够按照现行实在法之内作出判决。即使有些疑难案件看起来不能通过现行实在法解决,但是教义法学者必须想办法通过法律解释、法律论证、涵摄、等置等等复杂的程序作出判决,以维护现行实在法的权威和统一。 原来我们只说“社会学法学”,即对于各种影响实在法之制定的社会因素进行描述和研究,可以说是社会学实证主义在法学上的体现。自20世纪60年代开始,首先在美国,然后在全球,兴起了法律经济学运动。实证法律经济学通过假定理性人提供了一个行为理论预测人们如何对法律的变化作出反应,同时规范法律经济学提供了一个评估法律的规范性标准和实效法律经济学致力于如何通过实证研究实现社会规范[7]。法律经济学在法学中的地位大大扩展了社会科学研究法学的范围。除了经济学和社会学,政治学、人类学、心理学和历史学都不同程度可以用于分析法律现象,这样一来,原初的社会学法学就扩展为“社科法学”。社会科学是全面地研究人类群体生活的知识,关注于人类行为的一般模式,其基本研究方法是实证方法。实证方法包括描述、解释和预测三个方面的内容。自然科学除了理解世界之外就是用于改造自然,社会科学除了描述、解释和预测社会,更重要在于改良社会。改良社会的前提是我们有一个良善生活的标准,正如罗素所言:“科学能够告诉人实现某种目标的最佳方式,却不能告诉人应该追求什么样的目标。”[8]更重要的问题在于我们怎么通过实证科学的成果来实现良善生活。所以,社科法学不仅仅只有实证,还有规范和通过实证规律实现规范的目标。 二 社科法学与教义法学的关系是法理学争论的主线之一。一切法律都源于行为方式,社会科学正是研究社会现实的,所以社科法学理应是法学的基本方法。然而,现实中的法律人基本上是教义法学思维方式。波斯纳激烈抨击教义法学,但是他客观描述了美国法律界的现状:“美国的法律专业人员将法律看作是一个逻辑概念的自主体,而不是一种社会政策的工具。”[9]“在法律职业中,有许多最强有力的思想家都是形式主义者,而不论他们是否使用了这个标签;并且就在我写作本书时,形式主义风格也正在联邦最高法院以及在下级联邦法院重新崛起。形式主义既是法律人的也是普通人的,既是实在法法律家也是自然法法律家的正式法理学,尽管并不是这两大阵营中每个人都接受它。”[10]社会法学派奠基人庞德认为,教义法学或者说机械适用法律正是法律人的合理本能:如果司法行政可以在要么全然机械适用、要么全然自由裁量之间进行选择,在成熟的法律制度下,法律工作者一定偏爱前者,这是他们的合理本能[11]。为什么会出现这种实然与应然的不一致呢?关键在于立法者和司法适用与实施者之分,法学家和法律人之分。如果说社科法学应该是立法者的法理学,那么教义法学应该是司法者的法理学。如果说社科法学常常是法学家的法学,那么教义法学应该是法律人的法学。绝大多数法律人不是立法者,也不是法学家,所以法律人基本上是教义法学思维方式并不奇怪。 社科法学与教义法学的关系必须放在立法与司法过程中才能理解。任何立法者都会考虑法律的社会意义,因为法律是社会生活方式的抽象,系统研究社会生活本身,提炼出合理社会规则正是社科法学关注的问题。尽管在立法之时,对于到底应该采纳哪一条法律规则,立法者之间可能大动干戈,然而,在立法之后,法律人就会信仰法律,一切以现行实在法为宗旨,似乎法律就是社会现实本身。实在法的独立性和权威性是法治的基础,也是法律人安身立命之所。在法治国家,法律人,也就是司法者,事实在也应该在实在法这个笼子里跳舞。教义法学是法治和法律人自治的法理学。法治即规则之治的预设是社会的相对稳定性和社会关系的同质性,它意味着某一时代社会经验的不变性。所以,法律人的教义法学或者说教条主义是正统的法理学。任何时代的绝大多数法律人都会也应该遵循教义法学的思维方式,将现行实在法作为信仰,所做的工作是怎么完善现有法律体系和在现行实在法律体系之下对于案件做出合法的判决。如果法律人一直对于法律的正当性持有异议,那么法治就不可能实现,法律人的地位就岌岌可危。 庞德的著名观点“法律必须稳定,却不能静止不变”恰当地表达了法律的出生和成长逻辑。我们可以将法律变革的逻辑与科学革命的逻辑做一个对比。正像没有范式是前科学时期,没有对现行实在法的信仰就不是法治社会。每一个法治社会的法律体系类似于科学中的范式,法律变革类似于科学革命。绝大多数法律人就相当于常规时期的科学家,立法者相当于科学革命时期的革命科学家,法律人群体类似于科学共同体[12]。常态科学时期的科学家仅仅在范式之内解难题,法律人通过法学方法论解决疑难案件。正像没有在范式中解决难题科学家只能怀疑自己的智力,而不是题目本身无解或者出错了题,法律人没有在现有法律体系中给予案件合理判决只能怀疑自己对法律的理解不到位。法律人的世界中只有法律,没有社会,或者说法律人将法律当成社会。可以说,法律人是“两耳不闻社会事,一心只看实在法”。法律变革起源于合法不合理的判决,但是单个合法不合理的判决不能构成对现有法律体系的挑战,只有当这样的案例越来越多,部分法律人才将视角从法律移到社会,此时才想到法律来源于社会,社会变了,法律也应该随之发生变化。立法者和法学家就会对社会重新产生兴趣,社科法学兴起,法律人争论各种可能的新的立法,在竞争之中确立新的法律体系,于是绝大多数法律人又在新法律体系中找到安身立命之所,做着法学方法论的事情,给予所有案件一个合法合理的判决。 法律来自于社会,但法律独立于社会之后有一个自主发展的过程,这可以说是法治的基础。社会每时每刻都在变化,有的变化大有的变化小,当社会变化不太大之时,现行实在法可以与社会现实大体适应,通过现行实在法判案可以给出合理合法的判决。当社会变化已经进入到一个新的阶段,如果我们仍然信仰法律,将法律的手段功能变成了目的功能,那么法律人或者法治就成为社会发展的障碍。 法律人是且应该是形式主义者,遵循教义法学思维方式。“形式主义从骨子里就有一种反对法律变化的偏见。”[10]52当社会发生变化的时候,社会经验也随之发生改变,权利与价值观念可能随之发生改变。法律,作为一种服务于建立秩序、增加社会福利的工具,也应该发生改变。当社会发生变化时,如果要求严格遵循现行实在法来判决案例,那么就是要求新的社会经验适合旧的社会经验体系,就像要求年轻人要按照老年人的规则办事一样。我们常常说法律人是且应该是保守主义者是有道理的,因为社会总是在变,而法律不能经常变,这是法治的代价。但是我们同时应该认识到法治的代价是以法治的收益为基础的。如果法治只有代价而没有收益或者法治的代价大于收益,那么法治就没有存在的正当性。法律和法治都不是人类的目的,而只是特定时期特定领域中“两害相权取其轻”时的手段。如果社会急剧变化,而法律一直变化,那么法律或者法治的成本就会大于收益,我们就没有理由让死的法律或者法治来窒息我们追求美好生活。 三 理解了教义法学与社科法学在法律中发挥的功能就可以对霍姆斯的两个命题作出评价。 霍姆斯在《普通法》中有一句名言:“法律的生命是经验,不是逻辑”。霍姆斯生活在美国进步运动时期,美国社会正发生从农业文明到工业文明的剧烈变革时期。美国的法律继受英国法,形式主义思维在美国法律界盛行。在这种情况下,霍姆斯特别强调美国法律的主体性和时代性。霍姆斯所说的“经验”是一种社会经验:“一个时代为人们感受到的需求、主流道德和政治理论、对公共政策的直觉――无论是公开宣布的还是下意识的,甚至是法官与其同胞们共有的偏见,在决定赖以治理人们的规则方面的作用都比三段论推理大得多。”[13]霍姆斯所说的逻辑是指法律制度“能够像数学那样从某些行为的一般公理中推导出来。”[14]因为美国当时的法律主要来自于继受英国法,所以可以说美国法律来自于英国过去的社会经验。严格遵循英国法律的先例来判决美国当时的案子,无异于要求美国当时的经验要与英国过去的经验相匹配,自然会导致判决遵循了先例,但不合情理。由此我们可以将霍姆斯的“经验”解释为“美国当时的社会经验”。逻辑可以分为基于前提的逻辑和面向目标的逻辑。霍姆斯所说的逻辑是基于前提进行推理的演绎逻辑,用在判例法国家就是严格遵循先例。面向目标的探效逻辑则以实现目标来选择手段、选择法律规则。霍姆斯在《法律的道路》还提出了另一个命题:“对法学的理性研究来说,当前称雄的人或许还是法条主义者,但未来称雄的法律从业者将会是能够驾御统计学和经济学的人。”“我们不应去进行文过饰非、投机取巧的研究,相反,应将精力用来探究应予追求之目的与如此追求之理由。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在我看来,每一个法律从业者都应该努力驾御经济学。”[15]我们将此命题称为“霍姆斯经济学统计学命题”,相应前面的命题可以称为“霍姆斯逻辑经验命题”。霍姆斯是法律经济学的鼻祖。霍姆斯在Vegelahn v.Gunter一案的反对意见中强调,“判决的真正基础在于政策与社会利益的考量,假定判决仅仅通过无人争议的逻辑或者一般命题得到是徒劳的。”[16]为什么“未来”的法律从业者必须掌握经济学和统计学呢?这是因为现代社会是一个急剧变化的社会,而近代社会是一个相对稳定的社会。由此,我们可以将霍姆斯的两个命题解读为下列五个命题: 第一,法律的生命是经验,法律的成长靠逻辑; 第二,法律的生命是现在的经验,不是过去的经验; 第三,法律的生命是本国的经验,不是他国的经验; 第四,法律的生命应该遵循探效逻辑,法律的成长应该遵循演绎逻辑; 第五,社会稳定时期,教义法学占主导地位;社会变革时期,社科法学称雄[17]。 至此,我们只是初略将法律变革的逻辑类比于科学革命的逻辑,由此可以看出教义法学与社科法学的社会基础。如果我们稍微细致一点考虑问题。我们很容易发现在不同部门法、不同时代、不同民族中看出法律稳定和法律变革的频率不同、教义法学与社科法学的地位不同。由于宪法、民法和刑法所揭示的社会关系相对比较稳定,所以其中的教义法学思维肯定比经济法、知识产权法等要强得多。由于不同国家对于社会变革的态度不同,所以,尽管都是判例法国家,英国法律人的教义法学思维比美国法律人要强[18]。19世纪法律人的教义法学思维肯定比21世纪的法律人要强得多。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历着剧烈的社会变革,这导致中国的法律人面临着两难的处境。一方面,法律人必须走向自治,所以教义法学必须成为法律人的思维方式;另一方面,如果法律人看看我们仓促从西方发达国家移植而来的现行实在法,他们确实没有信心信仰这样的法律。中国法律人不可能像西方发达国家的法律人一样只看着法律判案,中国法律人实际上同时扮演了司法者和立法者的双重角色,他们必须两只眼并用,一只眼看法律,另一只眼看社会,是双轨制。近几年对于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争执正是这种现实处境的表现。在当前的中国语境下,教义法学与社科法学打得你死我活是正常的事情,因为教义法学和社科法学都是我们中国法律人所需要的。然而我们发现,中国的教义法学者与社科法学者还没有真正交锋,这是因为教义法学者还没有真正研究中国的现行实在法,而只是介绍西方的教义法学和法学方法论,中国的社科法学也未能真正研究中国法律的社会基础,仍然停留在消化吸收阶段。可以大体上说,中国法律人还没有真正进入实证阶段。中国法学家所言的是英国的法律的概念,不是中国的法律的概念;所言的是美国法律的经济分析,不是中国法律的经济分析。社科法学与教义法学的真正较量将在实证的法律分析之中。
经管类论文:经管类专业经济法论文 一、经济法教学课程改革的背景与意义 经济法在我国高等院校开设始于20世纪80年代,目前已成为一个独立的二级学科。基于该课程的实用性,与经济生活联系的密切性,一直以来各高校财经类专业都非常重视经济法的教学工作,经学者和教师多年的努力在教材建设及教学方法的改进实践方面上都有了较大的提高。但是在非法学专业经济法课程的教学中,譬如:在专业针对性、教学内容设置、教材编辑选用、教学计划安排、教学方法、教学效果及学习考核评价体系等方面还存在诸多问题。作为一门专业性、理论性与实践性极强的学科,经济法课程中包括了经济学、管理学、法学等多个学科的基础理论知识,本身内容十分广泛;涉及的法律法规众多,涵盖合同法、公司法、证券法、破产法、票据法等多部门法;而随着我国经济的迅猛发展经济法知识的更新速度也在不断加快;同时较之法学专业学生在法律素养上经管类学生存在先天不足,在学习经济法课程之前法学专业学生已经学习了如法理、宪法、民法、商法等相关法律课程,而经济法作为经管类专业的基础课,各大院校通常都在大一开设。由于一年级的学生不具备一般性的法学基础知识,再加之学习时间短、内容多,对于比较抽象的法律规范和高度概括的法律原则经管类专业学生往往不易消化掌握;而且由于经济法教材版本繁多,一些被广泛选用的教材更适合于法学专业而非经管类专业,这些教材在一定程度上强调了经济法学的研究,而这与经管类学生的专业需求存在着相当大的差异。因而如何在教学实践中既保留经济法的特色和理论体系,又能与其他学科相互衔接,融为一体,让学生能够融会贯通,运用自如,这亟需在教学理念、教学方式、方法等方面进行综合改进才能得以实现。因而针对此现状,并为配合北方民族大学课程评价改革及2014版新培养方案“适应社会需求、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的基本原则,最大限度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目标的实现,本着为学生提供有用教育的教学理念,在总结我校经管类专业经济法课程设置及教学工作以往经验的基础上,我们对经济法课程在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及评价方式上进行了以案例教学为主导的教学改革实践。 二、从教学体系设置上增强经济法课程的专业针对性 作为一所民族院校要在高等教育市场上长足发展可以说只有突出专业特色,通过差异竞争、补缺竞争才是我们得以生存、发展的硬道理,那么作为基础性主干课程的经济法当然也必须契合我校经管类专业特色,要符合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对应用型人才知识结构、能力素质的需求。因此我们重新审视经管类专业经济法课程教学目标的定位,以实际应用能力的培养为重,把学生的学习重心放在学法、懂法、用法,而非研究法,即所谓的“授之以鱼不如授之以渔”。依此思路,我们针对不同专业学生的共性和差异,区分不同专业制定教学大纲,编制实训教学指导书、重新构建教学体系,增强课程的专业针对性。虽然这样在有限的课时量下按不同专业班级设置不同授课内容会增加教师的工作量,但利于不同专业的实际需求。比如:对于经济类学生重点介绍竞争法、公司法等方面的法律;对于工商管理类学生重点介绍公司法、合伙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等市场主体法律制度及市场管理方面的法律;对于财务管理、会计学专业学生,侧重深入讲解公司法、证券法、破产法、会计法、税法的内容,并有意识的向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注册会计师等资格考试倾斜;这样在同一结构体系下有所侧重的选取教学内容才能确保因材施教的教学方向的实现,使学生能学以致用。法总是处于一个动态的稳定状态,所以授课内容要有对现实和法律的预见性,作到理论性与实践性相结合,前瞻性和针对性结合,及时反映学术界的最新成果和最新的立法动向。为此我们选用容量多、更新快、难度大的注册会计师考试指定教材作为财务管理和会计学专业学生的教学用书,虽每年更换教材加大了教师备课难度,但能与时俱进将最新立法成果、最新考试信息第一时间传递给学生,确保实用性。即使注册会计师考试指定教材年年更新但依然会有滞后,如在2014年3月开课时,于2013年12月28日由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新《公司法》将于2014年3月1日起执行,为了第一时间将最新法律成果教授给学生,我们在开学第一周就将相关资料提供给学生,并通过网络教学平台课程通知提出预习要求,授课过程中依据新法关于公司资本制度、公司登记制度的修改,有针对性的选取实务案例进行了改编,以力求使学生对修改内容及社会现实意义有感性的认识。同时要求学生自行搜集资料,对新法主要内容及修改的重大意义进行论述,从而促使学生对社会问题作深度思考。 三、以案例教学为主、创新教学方法、调动学生学习主动性 在整个教学过程中影响教学质量的重要因素是教学方法。作为一门理论性、实践性较强的综合性课程,经济法的学习对于经管类专业学生而言既难以理解、又枯燥。那如何调动学生主动性,变知识的奴仆为知识的主人呢?为此我们在教学方式方法上依据教学过程中不同章节的知识特点综合采用案例教学、讨论精讲、比较结合、模拟实训、强化练习等教学方法,力求做到教学有法、而无定法,灵活运用。首先,注重授课内容的实用性以案例教学贯穿始终。鉴于学生未来的职业需求与相应的职业资格考试的联系,在具体的课程内容设计上力求做到符合专业特点的前提下,更侧重于强调案例内容设计上的实用性,例如针对财管、会计学专业学生参加从业资格、会计师、注册会计师等考试的实际需求,在全面系统讲授理论知识的基础上,结合教学内容、历年考题重点,搜集整理了既适合课堂教学又具有针对性、代表性、规范性、启发性的课程案例,在授课中适当的增加了相应实务案例的分析,并通过网络教学平台按课程进度依次相应案例,做到课前下达学习任务,让学生带着问题去预习;课堂贯穿案例讨论来推进;课后通过网络自测练习、答疑讨论来检测复习。确保课课有案例、节节有讨论,既丰富课堂内容又通过真题演练使学有余力的学生能加快学习进度,增强对学生应试能力的培训。其次,通过模拟实训教学,训练学生灵活运用课程知识解决实务问题的能力。结合经济法课程的特点,在有些章节的部门法学习中我们采用了模拟教学,例如讲解《公司法》这一章时为增强学生对理论知识的感性认识,组织学生模拟组建有限责任公司。在授课之前依据学生意愿自由组合形成若干小组,以小组为单位各组员为股东模拟设立一个有限责任公司,各组学生可利用六周的时间完成从资料搜集、文本制作、分组讨论、陈述展示到答辩评分等各个环节的工作。而设立公司有哪些基本流程、公司需具备哪些法定条件、需制作那些相应文案……这将会迫使学生认真理解记忆法律规定并查阅大量资料、请教老师、与同学探讨,在这样一个逼真而没有实际风险的环境中既可以使学生获得初步的实践经验,又能在实训中掌握企业登记注册流程、公司章程制定、银行账户开立、公司股票发行条件程序等法律知识;既提升了学生对该课程的学习兴趣培养其运用理论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更能增强学生对于我国目前大力进行的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深层社会意义的理解,同时也为学生后续相关课程学习、日后实际工作奠定了基础。再者,以寓教于乐的体验式教学方式增强教学效果。角色扮演法是体验式学习的一种方法,在角色扮演法中,教师以客观的局外人的角色出现,在教学过程中起到组织和督导的作用,承担依据教学内容设计具体的教学场景、提供案例背景资料、点评总结的任务;而学生才是真正的主角,在教师所设计的每一个教学场景中,由学生去扮演各自不同的角色,以当事人的身份身临其境地去参与思考、提出接解决问题的思路方法,在游戏式的教学体验中可以促使学生主动思考问题深刻体会所学法律知识。我们在物权法、合同法的讲授过程中采用了此种方法,例如在讲授合同的订立时,为使学生充分掌握合同订立的两个重要阶段:要约与承诺的法律效力,由教师依据学生的接受程度,指定学习能力、探知力强的学生作为负责人,以模拟实训教学中组建的公司为基础,依据教师所给素材中的合同主要内容分别代表买卖双方进行洽谈形成合同文本,然后请其他的同学(尤其是未直接参与洽谈的学生)就双方在洽谈过程所涉及的法律问题发表意见提出修改建议,并由教师针对学生分析和点评的观点进行评价和总结。这样既能充分调动全班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又能增强教学效果。 四、学习成果展示与评估相结合、优化学习效果的评价体系 一直以来应试教育的种种弊端被人们诟病,有人简单的认为素质教育无需考试,其实这亦是一种误区,素质教育与应试教育的区别不在于是否取消考试,而在于对待考试的结果、如何设定考核的方式、如何确定考核内容、如何科学有效的评价学生学习成绩。目前,各高校经管类专业经济法考试一般以闭卷笔试为主要测评手段,而这一方式有诸多弊端:考试形式单一,测评重点在于学生的背功,学生很可能通过期末的突击就可以获得高分;考试题目多为对知识的再现,案例分析等较灵活的题型所占比例较少,并不能真正反映出学生运用所学的经济法理论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偏重于对卷面成绩的认定,只能检查学生在某一时点对知识的掌握情况,而忽视了对学生在整个学习过程中独立思考、表达观点、运用知识、自主探究学习能力的评价,阻碍了其思维的扩张。同时单一的期末考试一张试卷也不能全面、系统地反映教学过程中教与学双方存在的问题,不能及时地弥补教学过程中欠缺之处,不能有效的促使教学相长。因而我们力图改变考试的测评重点,在期末笔试试卷中有针对性模拟资格考试题型,以选择题、判断题、案例分析题为主,加大案例分析等题目分值,打破了只考背功、学与不学一个样,轻松一学期考前老师划范围、学生背笔记的局面;同时我们更注重对学生学习过程的综合评价,将学生平时的学习状态(如参与案例讨论情况、实训作业小组学习的表现等)纳入考察指标,改变以往一考定成败的局面。其次通过网络平台统计加入学生自主学习成绩分;针对性增加了实训作业的成绩比分,依据小组自评、各小组互评、老师打分来综合评定实训成绩,按得分高低依次排名,并将优秀实训作业通过网络平台予以展示;这样既调动学生查阅资料探究问题的学习积极性,增强对经济法理论知识的掌握和应用,给学生更多自由发挥的思考空间,又能增强学生应试实战能力,使得考试成绩具有综合性。为创造学生主动参与、自主学习的新型教学模式提供了基础。经过不断实践努力,我们改变了传统课堂教师当演员,学生当观众和听众,没有共鸣、没有互动的局面。即营造了良好学习氛围,调动了学生的学习主动性;又将受课时量所限,在课堂无法延展的问题引向纵深;既增加课程信息容量,又及时了解反馈学生学习情况及意见。同时基于教学改革实践中主客观条件的限制以及认识上的偏差,在实践中我们也发现了比如:理论讲授课时与案例教学课时存在较多冲突,理论教学与案例教学难以无缝对接,学生参与案例教学课堂讨论的积极性差异较大等一系列问题,这都亟需我们在以后的教学工作中改进提高。 作者:丁婷 单位:中国政法大学 经管类论文:实习基地经管类专业课程案例教学论文 一、基于实习基地的案例教学的特点 基于实习基地的案例教学具有如下4个方面的特点: 1.全面性与真实性 传统的教学案例普遍存在不真实、不生动、背景材料少、案例过时片面等不足之处。而基于实习基地的教学案例是在学生充分了解、直观感受下形成的,具有全面、直观、真实等优点。学生可参观实习基地,跟进案例全过程,自主学习。 2.实践性与实验性 高校借助企业先进的理念、设备、技术,建立稳定的校外实习基地,完成理论教学到实践教学的转化,培养学生的适应能力。校企共建实习基地是一种通过教师和学生参与企业任务,企业人员参与教学,为学生提供实习项目、教学案例等,实现互利多赢的校企合作模式。因此,基于实习基地的教学案例开发和建设具有较强的实践性。而相对于传统的案例教学,基于实习基地的案例教学对教学效果提出了新的思路和挑战,能否取得预期效果亦是一个实验性的过程。 3.动态性和系统性 基于实习基地的案例教学是一个动态的发展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包含着若干阶段和环节。各阶段环节之间相互联系、相互整合。实习基地企业的各发展阶段面临的问题和对同一问题的应对方式有所不同。与传统教学案例相比较,伴随实习基地企业的发展,教学案例面临着动态更新的过程。通常情况下,基于实习基地的教学案例的某一个阶段的输出成为下一个阶段的输入,环环相扣,校企合作的过程就是这些阶段或环节的系统的嵌套体系。基于实习基地的教学案例可以制作成系列化,彼此相关联,以此反映实习基地企业及其在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营销、生产管理等方面的全貌,如此有利于培养学生的系统化思维和逻辑思维。 4.互动性强与收益性高 案例教学以校外实习基地为依托,因此必须与实习基地企业建立密切的互动性的的伙伴关系。无论从实习基地企业教学案例资料的收集、讨论、撰写、授权使用等,还是课堂或企业现场上教学案例研讨和分享,都需要实习基地企业人员的支持以及师生的亲身参与,只有这样,才能达到预期的效果。同时,实习基地企业也可能从参与教学案例研讨和分享,获得相应的收益(如厘清认识,促进思考和行动)。 二、基于实习基地的案例教学实施步骤 基于实习基地的案例教学主要包括如下4个实施步骤: 1.建立实习基地 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各高校应积极与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强化教学与社会实际相结合,建立一批长期、稳定的校外实习基地。部分高校建立了校企共同制定培养方案的机制,与企业共建优势明显、特色鲜明的专业,利用企业的技术与设备完成实践教学。这种合作优势互补、利益共赢,企业获得了紧缺人才和先进的理论指导,学校实现了教学实习基地建设和社会需求的特色人才培养。 2.撰写教学案例 在实习基地实践的基础上,可以合作撰写教学案例。撰写教学案例要注意几点:1.要有针对性地设计教学案例。案例撰写要针对经管类学生现有的能力、知识结构和专业要求进行设计,使学生在得到乐趣和肯定的同时,有针对性地提高专业素养。2.教学案例必须具有典型性,它可能反映实习基地企业的典型和关键事件、成功经验、优秀的管理实践。3.教学案例要及时更新。社会是不断发展的过程,经管类专业与现实经济生活联系密切,因此,案例应跟上时代要求,根据实习基地的发展及时更新,反映当前实际。 3.实施教学 有条件的情况下,学生先期参观和了解案例企业。基于实习基地的教学案例的使用,最好的办法是高校教师与企业兼职教师相互配合,企业兼职教师或主要当事人分享案例,引导案例讨论,高校教师参与讨论。假如企业兼职教师或当事人无法到场,可采用录音、视频资料丰富和充实案例,增加其直观的感受。 4.总结改进 为了保证基于实习基地的案例教学的效果良好,在实施教学之后,还应进行后期的总结,对教学成果有利的教学内容、教学形式继续发扬,有悖于教学目的的内容与形式就需要改进,这样才能取得更好的教学效果。教学案例资料的充实和更新也是需要考虑的重要问题。 三、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障碍 基于实习基地的案例教学的实施存在如下3个主要问题: 1.缺乏明确的法律约束和操作规范,专业集群效应很难体现出来 当前的校企合作案例教学还处于一种自发、散漫的初级阶段,大多数都是依靠个人关系来联系企业,没有形成一种长期、稳定、成熟的机制。当前,我国虽有相关文件明确了校企合作的地位,但并没有专门的法规来进行约束,也没有对其具体操作提出指导性办法。校企合作案例教学是许多经管类专业课程中都会用到的方法,是培养学生创造能力和实践能力的有效教学手段,但现实中,许多高校和实习基地企业并没有形成一个有效的专业群案例资源共享体系,目前的情况通常仍是一个院系、专业与实习基地企业对接。 2.缺乏有效的案例教学组织与运作体系 完整的案例教学需要一个有效的案例教学体系,包括案例教学的主导者、主体以及组织运作。首先,从案例教学的主导者———教师来看,案例教学要求教师具备一定的企业经营管理的实践经历和案例教学组织能力。然而,现实中大部分教师仍缺乏真正的企业管理经历,因此案例教学的效果也大打折扣。其次,从案例教学的主体来看,高校学生普遍缺乏社会实践,在案例教学的过程中较难形成师生的互动。再次,从案例的组织运作来看,完整的案例教学要求教师要做好组织和引导工作,帮助学生学习、研究案例,针对案例中的问题进行讨论、分析,最终提出方案或建议。然而,在实际教学过程中,完整的案例教学过程很难完成:1.完整的案例教学需要花费教师大量的时间精力,而现行的教学管理制度设计使得教师缺乏足够的激励;2.完整的案例教学需要花费较长的教学时间,而正常的教学时间难以保证良好的教学效果。3.案例资料要真实全面,但现实中企业会因为某些原因隐藏部分资料。4.企业兼职教师和当事人因为工作任务和业务很难安排时间参与案例教学,时间经常冲突,难以配合案例教学。 3.实习基地建设经费缺乏 高校通过组织、实施实习基地有效运行的实践研究,来切实提高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以适应未来社会发展的需要。实习基地建设、案例教学、聘请企业兼职教师需要一定的经费支持,同时,与作为实习基地的企业建立良好的关系以保证双方有效合作亦需要一定的经费支持,但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高校对实践教学经费的拨出不足以维持基地建设项目的开展,教师撰写案例、带学生参观、企业兼职教师来访等,均缺乏必要的经费支持。 四、总结 基于实习基地的案例教学是校企合作转化成果的重要形式,在经管类专业实践教学中,若能将实习与案例教学相结合,形成基于实习基地的案例教学模式,方可使学生的实习更具系统性,教学案例更具动态性、真实性。同时,实习基地企业也可能从参与教学案例研讨和分享,获得相应的收益。基于实习基地的案例教学实施步骤可分为建立实习基地、撰写教学案例、实施教学、总结改进四步。目前已积累了部分经验,但仍存在一些障碍,如缺乏明确的法律约束和操作规范、专业集群效应很难体现出来等。虽然在具体实施中亟待解决的问题还有很多,但这种探索无疑对提高经管类专业课程教学效果具有重要的意义。 作者:陈国海 郭璨 石思玲 单位:中国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商学院 经管类论文:经管类课程中案例教学论文 1案例教学概述 “案例”,来源于英语“case”,意思是具体事例(常颖,陈立群2000)。现代案例教学主要是沿用哈佛大学的案例教学,它是在学生掌握了基本知识和分析技术的基础上,在教师的指导下,通过自己独立分析和思考,来识别和解决具体问题。它的基本模式是“老师提出问题,学生参与讨论与解决问题”,即学生在讨论与发言中对所学的知识的各种逻辑关系进行大量的思考,在思维的过程中判断、分析、研究、论证并提出解决方案。与其他教学方式相比,案例教学法具有教学过程的互动性、教学内容的实践性、教学活动的创造性等优势。首先,案例教学不同于传统单向式传授,具有很强的互动性。学生要完成案例分析,必须发挥其主观能动性。学生不但需要收集整理各种资料,还要对资料进行鉴别、筛选和分析。在这个过程中,学生思维也不断深化,从最初的学习一个问题,变成学习多个问题,培养了系统性思考问题的综合能力。其次,案例教学有利于提高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案例教学是一种开放式的教学方法(史美兰2005),它可以是一场没有结论的课堂讨论,学生可以自由发言,剖析(甚至反驳)他人观点,提出自己独到的见解。通过这种积极的学习方式,力求把学生已有的理论知识,转变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再次,案例教学中尽管强调学生自主学习的主体地位,但也需要老师的指导。老师可以根据讨论的情况,不断地启发和引导学生发现新的问题,培养了学生创造思维。总而言之,案例教学是一种实践性很强,能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培养学生积极探索的教学方式,已被越来越多的教师和学生所接受。但是,目前我国大部分高校案例教学还处于起步阶段,很有必要对现状及问题进行深入探讨。 2现状调查分析与建议 2.1调查结果与分析 为了深入了解案例教学在经济管理类教学中的现状,以及可能存在的问题,笔者在自己所在的大学对120名不同年级的经管类学生采用了问卷调查的形式,回收98份,其中有效问卷93份,有效率为77.5%。对这些问卷结果进行统计分析后,发现目前的案例教学中有着如下几个情况: 2.1.1举例教学法在教学中使用比例较高,但案例教学法使用仍然不多。 为了了解案例教学在经管课程中使用基本情况,笔者编制了如下问卷题目:问卷题目:在你的专业课堂中使用哪些教学?A多媒体;B案例教学;C举例教学;D实地教学;E其他。使用频率分别是:A经常,每堂课几乎都有;B不使用;C不经常使用;D其他。调查可知,除了采用多媒体教学之外,几乎所有的经管类课堂中都使用了举例教学,达到99%,使用的频率也较高,几乎每堂课都有。但是案例教学使用的情况并不尽如人意,只有23%的课程使用过,且使用频率为不经常使用。 2.1.2学生对案例教学方式总体上感到新奇,也存在困惑。 为了了解案例教学在经济管理类专业课中使用效果,笔者编制了如下问卷题目:问卷题目:你对专业课堂中使用案例教学效果感觉是什么?A满意;B不满意;C新奇;D无所谓。存在哪些问题?A案例选择不够得当;B讲授不够清晰;C互动不够充分;D同学发言不够踊跃;E教师引导不够有效。调查发现,大部分学生对案例教学方式感到新奇,也乐于参加。但对于其实际效果评价参差不一。主要可以归因于如下几方面:①案例选取不得当,学生没有正确认识案例教学的意义。这一问题在问卷调查中占到57%。很多学生承认教师普遍使用案例,也承认案例的使用在一定程度上活跃了课堂气氛,也促进了师生互动。但对于这种教学方式是否能够让学生更好地把理论联系实际,还存在质疑。这主要是因为学生不能够以本我的角度主动去分析解决案例,而是被动地跟随老师讲解思路思考问题,最后也是以老师的答案作为标准,盲目否定自己得出的结论,缺乏应有的创造性和主观能动性。②案例的时效性和前沿性不强。教师在选择案例时,往往倾向于选择一些过于经典的案例,而这些案例存在的共同缺陷是,很多问题或答案都是属于老生常谈,而在资讯发达的当今社会,对于这些案例中讨论的议题,可能都被盖棺定论或广为流传,所以要让学生再次去讨论,往往失去了新鲜度。③教师的引导作用未全面发挥。尽管在案例教学中,学生是主体,发挥主导作用,但教师的角色不可或缺。在调查中发现,很多学生参与了讨论,但并没有积极发言,有时甚至会出现冷场的局面。这就需要教师起到一定的引导作用。当讨论陷入困境时,教师应该凭借其广博的知识及时提出一些具有启发性的问题,带领学生深入分析问题,调动起学生的积极性,再次进入新的问题的讨论。 2.1.3案例教学形式有待于多样化。 为了了解案例教学形式在经济管理类专业课中改善方向,笔者编制了如下问卷题目:问卷题目:请列举你在案例教学中的最大收获是什么?请对老师改进案例教学形式提出一些建议。现在的教学往往遵循“案例———要点分析———点评”三步曲,缺乏一种引起学生共鸣的有效机制,在共鸣的基础上促进学生主动思考,主动解决问题,从而提高自身能力。不少同学(31%)也提出了可以在课堂中请一些工商界专业人士,参与案例的教学。 2.2几点建议 2.2.1选择好的案例是进行案例教学的前提条件。 在选择案例前,教师必须考虑它的教学价值,明确自己的教学目的。一个好的案例最终都应该服务于自己课程中所要讲述的理论,在设计好核心问题的前提下,以发现问题———引起共鸣和争论———解决问题———再发现新问题—再解决问题这样一种循环的教学模式,贯穿整个教学过程。因此,案例选择的成败与否直接关系到案例教学效果的好坏。那么什么样的案例是好的案例呢?笔者认为它必须符合几个条件:一是有针对性。案例的选择和教学目的应该相对应,并且有助于突破教学的重点和难点,加深概念和理论的理解和掌握。二是有争议性,能够引起共鸣。案例应该能引发冲突,可以引导和启发学生思考和辩论。三是有综合性。所谓综合性就是指,要选择那些典型的具有普遍社会意义的案例进行教学,这样才能使学生掌握有普遍意义的理论和方法,提高认识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2.2.2教学过程应该分好层次,循序渐进。 初次接触案例的学生很可能感到陌生,教师应该结合已学的知识,做一些适当的背景介绍。随着讨论分析的不断深入,可以根据进程不断地设置节点,把学生领向更深入的知识领域。在这个过程中案例可以从易到难,问题可以从普遍到特殊,教师的参与度可以从多到少。 2.2.3教师的引导作用是关键,广博的知识背景是保障。 教师应该是案例教学的指挥者与推动者,除了应当具备准备与组织案例教学的能力,还应具备丰富的理论知识与较高的学术水平,一定的沟通能力。所以教师要更加深入理论学习、扩大知识面、提高组织协调能力与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3小结 案例教学可以培养实际解决问题的能力,发展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开发其潜能。学生得到的知识是通过主动分析,互相讨论和反思,最后经过整合内化了的知识。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教学理论与实践脱节的问题。而一次成功的案例教学取决于多种因素,如案例的选择设计,教师驾驭课堂的能力,教学过程的编排等。因此,对于从事经管类教学的教师不仅要有丰富的业务知识和相关学科知识,还有注意教学方法的积累和创新。 作者:周颉 单位:湖北工业大学 经管类论文:经管类专业平台经济法论文 一、高职院经济法课程与经管类专业学生职业发展能力培养的关系 一方面,培养学生法律层面的职业素养是学生未来职业能力的需要,是实现职业技能人才培养目标的需要。我院经管类专业主要有营销、会计、物流、商务等专业,此类专业学生未来的工作岗位会涉及到经济、法律等相关知识,经济法课程开设的目的是使学生掌握经济法的基本理论和知识;树立法律意识,养成依法办事、依法经营的意识与习惯,培养知法、懂法、守法的职业技能人才,为学生日后顺利走上工作岗位夯实基础。另一方面,经济法课程的开设是职业资格考试的需要。我院学生实行“双证书”制度,即“毕业证+职业资格证”,学生在校期间必须考取职业资格证书。而我院经管类专业所涉及的职业资格证书主要有助理营销师、助理物流师、会计从业资格证、国际商务师等。在职业资格考试的培训中我们发现,近几年的职业资格考试中,经济法律知识的分值比重在逐年加大,其重要性逐步显现。因此,经济法课程的开设有利于学生灵活应对相关职业资格考试中对经济法律知识部分的考查。 二、经管类专业经济法课程教学内容现状分析 (一)课时少,内容多 目前我院经管类专业经济法课程的总课时是32课时。随着高校“两课”课程体系改革的发展,原来的法律基础课程被整合到思想品德修养课程中,课时大幅缩水。加之我院多数专业的经济法课程开设在第一学年第一学期,导致经济法教学实践中出现了诸多问题。一方面,学生刚刚从高中跨入到职业院校,教育模式、学习模式的转变尚未完全适应,突然面对大量的法律术语和教学案例,学习难度较大。另一方面,对经济法授课教师而言,在课时短缺的情况下,要让学生掌握课程标准中所规定的大量知识点,无疑压力倍增,因而不可避免的有选择性的删选教学内容。 (二)授课内容未能有效体现专业特性 我院经济法平台课的开设专业主要有市场营销、会计、物流管理、国际商务。学院对各专业的教学内容并没有统一的规定,课程标准的制定、教材的选取也大多由任课教师自行确定。因此,课程内容的选取、课程标准的制定必然受到人为因素的影响。而实际上,不同专业对经济法律知识的要求也各不相同。如,营销专业学生需要熟悉不正当竞争法、广告法、国际商务、会计专业则需要熟悉票据法等等。然而在实际教学中,教师往往忽视了这一点,讲授的内容没有根据各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严格区分,而是一视同仁,专业虽不同内容却一致,这必然导致专业间的差异性消失,法律知识模块的学习也难以达到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 三、基于“厚基础、大平台”的经济法课程内容体系的搭建 随着我院“厚基础、大平台”人才培养方式的提出,基础课、平台课的建设工作日益得到重视。根据高职院职业技能型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以及学生未来职业发展的需要,结合近年来经济法课程教学中的经验,对经济法课程体系的建设提出以下几方面的建议: (一)人才培养方案是源头,课程标准是标杆 高职院所有课程的设置必然是以人才培养方案为指南。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课程的课时、知识要求、技能要求、职业要求是制定课程标准的依据。因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是课程标准的第一指南,是制定课程标准的直接导向。此外,课程标准是课程教学的标杆,也是规范教学的有效手段。因而,课程标准的执行程度,直接影响到课程目标的实现程度。要想有高质量的教学内容,高质量的人才培养方案是前提,高效的课程标准的执行与实施是保障。 (二)课程内容应体现专业特点 目前我们统一称之的“经济法”,更多的可以说是民法、商法、经济法的混合体。以经贸学院经济法课程为例,在第一章,经济法基础部分,学生所学习的法人制度、法律行为制度、制度、诉讼时效制度等,实属于民法范畴,但却是经管类学生学习商法及经济法必不可少的基础知识;物权法、公司法、合同法、票据法、保险法大多属于商法的内容;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证券法则属于经济法的内容。经管类学生究竟该掌握哪些法律知识,可以由专业需要和生活需要决定知识模块,即应该根据学生职业素养和个人素养两个方面来确定教学内容。一般而言,可以从生活相关和专业相关两方面考虑。如,生活方面,应该熟悉劳动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物权法等;专业方面,考虑到经管类学生的专业特点,应掌握公司法、合同法、票据法、证券法、破产法、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等。 (三)教学内容与职业资格考证相结合 在教学内容选取的宽度和深度上,要结合各专业职业技能岗位的需求,以职业能力发展为目标,围绕职业资格考试来精选教学内容,使学生能够适应当前及今后职业生涯中的相关法律知识模块考试。以市场营销专业为例,营销专业学生要求在校期间需取得助理营销师资格证书。而在营销师考试大纲中,明确法律法规知识,包括: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票据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广告法、价格法、担保法、商标法、劳动法等相关内容。而对于会计专业学生而言,在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中,因在财经法规与职业道德课程中已学过支付结算法律制度和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因而,就没必要再将票据法重复放在经济法课程中,而要想继续参加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则必须认真学习民法基础和劳动合同法。 (四)教材结构的设计 经济法课程的教材种类繁多,大致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法学专业用教材,主体架构包含了经济法总论、经济法主体、市场规制法和宏观调控法,特点是“专、深、窄”,这类教材显然不适合经管类学生使用;另一类则是专门针对非法学专业或者经管类专业学生编写的,这类教材大多受到“大经济法”观点的影响,内容比较宽泛,即前文所称的“民法、商法和经济法的混合体”。相比较第一类教材,显然第二类更适用于经管类专业,但是第二类教材最大的特点也是其最大的缺陷———太过宽泛,反而忽视了专业间的差异性。鉴于经济法教材的现状,我们不妨尝试“基础+通识+职业能力”模式来重新搭建教材结构体系。“基础”部分,即民法总论,包括法律行为制度、制度、诉讼时效制度、仲裁、复议制度等。“通识”部分,即经管类各专业都需要学习的内容,包括:公司法、合同法、劳动合同法。“职业能力”部分,则采取“自由选择”的方式,根据各专业职业能力发展需要,从合伙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广告法、商标法、价格法、票据法、担保法、证券法、物权法、保险法等内容中选择与专业职业能力相关性较强的法律制度模块,有针对性的、有重点的组织教学。目前,经济法课程定位为我院经管类专业技术平台基础课,鉴于课时有限的现状,不妨在32课时中重点讲授“基础+通识”部分,让学生对此部分模块有相对深入的理解和掌握,而“职业能力”部分可以设置在专业技术课程体系中,或者作为职业资格考试专项培训课程。 四、结语 综上所述,只有将人才培养目标与职业素质培养相结合,将课程教学与职业发展相结合,将专业基础与专业特色相结合,对经管类专业经济法平台课的内容体系重新调整、重新搭建,才能使我们的经济法平台课课程建设更加科学、更加合理。 作者:梁英瑜 单位: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经管类论文:新建本科院校经管类经济法论文 一、我国新建本科院校经管类专业经济法教学内容改革的必要性 2001年教育部确定经济法为我国高等院校经济学和管理学所属各专业必须开设的核心课,经济法成为经管类专业必修的一门基础课。然而,很多高校经管类专业的领导、教师和学生或多或少都有些许疑问:经济法教学什么?怎么教学?为适应我国市场经济高速发展,特别是我国加入WTO后,为了适应全球经济一体化的需要,促进市场的交易安全,迫切需要我国经管类专业大学生全面深入了解民商法、经济法、经济行政法、财税法、民事诉讼法、仲裁法、国际贸易法、国际经济法等经济法律知识。因此,必须从理论和内容上对经管类专业经济法教学内容进行改革和创新,使经管类专业人才具备经济法与经济学、管理学等多学科交叉的知识结构,在精通经济、企业管理、财务会计、金融的同时,获得系统的经济法律知识以及独特的经济法学思维方式,增强对经济法律的理解和运用能力,减少对经济法律的错误适用,提高追求交易安全、事前防范交易风险的实践能力。 二、我国新建本科院校经管类专业经济法教学内容存在的问题 经管类专业经济法教学内容应满足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然而目前我国新建本科院校经管类专业经济法教学内容与专业培养目标不统一,存在的问题主要有: (一)教学目标偏离人才培养目标 不少经管类专业经济法课程在教学目标取向上,还停留在把学生培养成经济法研究型人才,而不是经济法应用型人才。因此,在经济法教学中,理论教学主宰课堂,认为只要把经济法基本理论框架灌输给学生,学生就可以将经济法概念、经济法原则适用于具体的实际工作中。在这样的观念和教学目标定位下,经济法教学摆脱不了对理论的依附,课堂课成为理论课的演绎,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冲突和分离的现象比较严重。有些任课教师对经济法课程的设置目的认识不清,不少教师将对法学专业经济法学的教学要求和基本内容移植于非法学专业经济法课程之中,从而产生教学内容严重偏离经管类专业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的窘境。 (二)教学内容与专业的融合度不高 经管类专业包括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会计、金融、工商管理、企业管理、市场营销、物流管理、旅游管理、信息管理等专业,学生缺少民商法、经济法的基础,因此就需要在经济法课程中补充,经济法课程实质上应成为教授与经济有关的法律知识和技能的课程。然而在实际教学中,经济法教材有的选用法学专业性较强的经济法教材,也有的选用通识性较强的经济法概论或经济法通论教材。但是学生要么反映学理性的东西太多,看不懂,要么反映教材过于简略,不能支持他们解决实际案例。于是,由于经济法课程涉及的经济法学概念、经济法律原则、经济法律规范等理论知识较多,并且与专业的融合度不高,最终导致学生兴趣不高,缺乏学习的动力,直接影响教学质量,妨碍应用型、创新型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 (三)教学内容的实用性不强 在选择教学内容时,只将经济法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学学科进行构建,按章节结构、各种概念分析来编排,而不是作为一个开放的、活的、实用的市场经济法体系。这对于学生对经济法理论体系的整体掌握大有裨益,但只注重经济法的逻辑框架和对经济法相关概念的解释,不能很好解释抽象的经济法律与具体的经济活动之间的矛盾,比如公司法、合同法在现实经济生活中的应用等,从而使学生对经济法知识性的了解和掌握与经济法的实际运用存在着一定差距。由于经济法教学内容不实用,课本知识与实践案例之间容易出现脱节,结果,培养出来的毕业生难以满足用人单位业务的需求,致使熟悉经济法的经管类复合型人才奇缺。 (四)不同专业的教学内容雷同 对于经管类不同专业的学生,教师在经济法授课过程中应根据各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区分不同的授课对象因材施教,即使使用相同的经济法教材,在教授经济法基础知识的同时,也应把握好不同专业的侧重点。而在实际教学中,经济法教师往往忽视了这一点,同一教案轮流用于不同专业的学生,忽视了不同专业培养目标和学生知识结构的差异性。这样学生在将来经济管理工作中最需要的经济法知识教师就没有传授给他们,收不到好的教学效果。 三、我国新建本科院校经管类专业经济法教学内容改革的原则 (一)根据人才培养目标设置教学内容 应用型人才要求学生在具备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的基础上,重点掌握从事本专业领域实际工作的基本技能。经管类专业所要达到的人才培养目标直接决定了经济法教学内容、教学重点的安排以及相应的教学方法的改革。经管类专业培养的学生主要是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并且经济法本身就是一门应用性极强的课程,因此,经济法教学必须满足培养经济管理应用人才的要求。经济法教学应根据经管类不同专业所面向的行业、区域,或者专业定位的需要,科学合理地选取经济法学教学的内容,在不忽视经济法的基本理论知识的前提下,注重经济法教学内容的实效性。不同的专业都有着自己的培养目标,因此对经济法的教学要求就不同,经济法教学在着重阐述运用广泛的经济法律问题、使学生对市场经济法的一般理论和法律体系以及主要法律法规有全貌了解和把握的基础上,应根据不同的专业情况,选择与专业相适应的经济法学知识和经济法律法规去教学。比如针对会计专业,就需要讲授与会计相关的法律法规,如会计法、税法、票据法、银行法等;市场营销专业的就需要重点讲授合同法,特别是各种合同的签订;国际贸易专业的学生就需要多讲授对外贸易法、反倾销法等等。 (二)根据综合性原则设置教学内容 经济法在经管类专业课程体系中是一门综合性比较强的课程,它涉及到法学基础、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诉讼法、国际法等多门学科知识。经管类专业的经济法课程,虽然从理论深度上来讲比法学专业要求低,但其综合性和所涉及到的知识非但不比法学专业少,甚至超过了法学专业的经济法课程。因为在法学专业中,合同法、知识产权法、票据法、公司法等一般都是单独开设课程的,但在经管类专业中则将这些内容全部归入经济法。因此,经管类专业经济法教学内容要融会贯通,要突破传统部门法的划分来确定教学内容,揉入、物权、债权、合同、国际经贸等民法、商法、国际经济法以及经济行政、仲裁与诉讼等内容,使得学生学习较多经济实体法的同时,对经济程序法也有相应了解。 (三)根据实用性原则设置教学内容 经管类专业的学生将来主要从事经济和管理方面的实务工作。经管类专业经济法的教学内容,应与法学专业的经济法内容不同。对于经管类专业的学生来说,真正掌握一些有关经济生活中的法律知识、提高经济法实践能力更为重要,因此,轻理论体系重实际应用应该是经管类专业经济法教学内容改革的方向和重点,设置经管类专业经济法的教学内容时,应着重安排实用性与实践性较强的经济法知识,使学生学到的法律知识能够满足职业岗位的需要。经管类专业经济法教学内容应当与我们当今社会和经济发展接轨并且实用,而不是只是涉及到经济类的法律。在帮助学生了解和掌握经济法的概念、调整对象、法律体系等与后续学习内容相关的简要知识点后,按照市场经济运行的内在逻辑,为学生构建一个结构清晰的经济法理论和知识体系。融入民商法、经济诉讼、经济行政、行政管理、法律文书以及经典案例,使得学生增强自我学习、主动学习的能力,教给学生一种独特的经济法思维,使学生在日后的工作中,具备学习新法律、法规的思维方式与能力;使学生在工作中,能够自我遵守法律,自我运用法律处理问题。学生按照这一体系,再就具体的部门法深入学习,学生的思路就会非常清晰,并且对经济立法的现实意义会有更加深刻的认识。另外,经管类专业经济法教学内容还要注意与执业资格考试的衔接,如果不注意与执业资格考试的衔接,容易使学生感到学无所用,学习兴趣下降;相反,如果做好知识衔接,则能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并使教学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 (四)根据互补性原则设置教学内容 经管类专业经济法教学内容设置应与专业其他课程内容相辅相成,根据专业教学计划需求和其他课程内容删减与调整,以适应经管类专业知识体系的完整性,而不是固守法学专业经济法课程体系中原有的架构。要根据各专业培养目标的不同要求和课程体系,进行有的放矢的教学安排,在教学课时有限的情况下选择合适的重点、难点。如会计专业的专业课中已经包含的内容,那么经济法课程中就可以删减这部分内容;金融保险专业要专门学习金融法规,其证券法、保险法以及会计法的内容在经济法中也都可以删减,从而减少教学内容的重复。而市场营销专业就要以合同法、专利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内容为重。这样就可以使教学内容更加具有针对性与有效性,既不会使学生觉得内容晦涩难懂,又能够使学生通过本课程学习掌握相关的经济法律知识,在未来的工作与生活中知法守法,更好地使用经济法律来解决问题。 四、我国新建本科院校经管类专业经济法教学内容体系的构建 (一)以民商法为核心构建经管类专业经济法教学内容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对毕业后主要在企业或经济管理部门就业的经管类专业学生来说,学习一些相关经济法律知识对于他们以后依法从事经济管理和经营管理工作是必需的,也是必要的。因此,经管类专业经济法教学内容应当是有助于学生的职业素质和做人的素质的经济法律知识,主要有三个方面:与本专业紧密关联的经济法律知识、与日常生活关系密切的经济法律知识、与人的道德教育有关的经济法律知识。按此标准并考虑经管类专业的特点,则下列经济法律知识应为经管类专业学生所掌握:法人制度、法律行为制度、制度、诉讼时效制度、合同法、担保法、企业法、票据法、证券法、破产法、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从教学内容上看,以上内容中有很大的篇幅都属于民商法,如市场主体法中的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独资企业法、外商投资企业法、破产法;而市场行为法中的合同法、担保法、工业产权法又属于典型的民法范畴。我国现在是民商合一的国家,民法和商法在调整对象、法学理论的运用上都基本一致。其它法律制度如证券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竞争法、产品质量法、财税法等按法律部门归类应该属于经济法部门,但因其本身内容少,非教学重点,教学大纲安排的授课时间较少。因此,以民商法为核心构建经管类专业经济法教学内容更加符合该课程的内容设置和教学目的,这既反映了经管类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也遵循了法学学科体系的内在规律。 (二)按通论+专论的模式构建经管类专业经济法教学内容 让经济法的知识成为一种“通识”、使经济法的观念大众化,成为我国新建本科院校经管类专业进行人才培养过程中的普遍共识。根据经管类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共同要求,构建通用性的适合经管类专业的经济法律通论,同时按不同专业的培养要求,适当进行部门法取舍,构建适合不同专业要求的经济法律专论。在内容上,在普及民商法基本理论的前提之下,重点选取几个相关部门法讲授。比如会计专业,侧重合同法、公司法、物权法、票据法等;而工商管理专业则侧重公司法、合伙企业法、企业破产法等;市场营销专业侧重合同法、产品责任法、公司法等。其中,合同法对于所有专业的同学都很重要,但在学时分配上面要有所侧重。 作者:傅远佳 单位:钦州学院法律与公共管理学院 经管类论文:经管类专业统计学课程体系构建 摘要:统计学是培养经管类专业学生定量分析能力的重要课程,大数据时代的到来对统计学提出了新的要求。本文围绕大数据时代对经管类专业数据分析人才的需求,以专业特色为导向,运用“知识+能力+应用”模式进行统计学模块化、层次化课程体系构建。 关键词:大数据;经管类专业;课程体系 大数据时代给社会经济发展带来了机遇和挑战,社会各行各业对数据分析需求大幅上升,需要借助数据分析实现数据的增值,挖掘数据背后的潜在价值,为其经营管理决策、投资决策提供智力支持。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对具有数据管理和数据分析能力的应用创新型经济管理人才的需求逐渐攀升,也引发了对高校经管类专业学生能力的更高要求。面对纷繁复杂的社会经济环境,经管类专业学生必须能够广泛应用定量分析技术,能够从海量数据中获取有效数据,运用科学的方法从这些数据中提取出有用信息,建立相应的模型,作出最优决策。统计学是培养经管类专业学生定量分析能力的一门重要课程,是众多高等院校经管类专业的专业基础必修课,是以后深入学习相关定量方法类课程(诸如计量经济学、管理运筹学、市场调查与预测等)的基础。因此,统计学课程体系设置是否合理,将直接影响到学生获取有效数据和分析数据应用能力的培养,进而影响学生定量分析能力的培养。 一、经管类专业统计学课程体系存在的问题 1.课程教学定位模糊。 我国高等院校经管类专业统计学教学中的最大弊端在于一直按照前苏联划分方式将其归类为一门偏重于简单数据整理课程,而将相应的统计分析所采用方法和理论归为数理统计,因此在教学中不重视对后者的学习。然而,西方发达国家的统计学课程是同时包括这两个部分内容的,尤其是后一个部分内容是定量分析的重要基础。因此,在传统统计学教学定位下,学生只认识了基本理论与概念,却掌握不了处理和分析数据的能力,这与经管类专业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相背离,难以适应大数据时代社会各领域对经济管理人才素质的新需求。 2.课程体系有待完善,与经管类专业融合不够。 目前,大多数高等院校经管类专业统计学课程设置只涉及理论统计学这一领域,未将统计分析方法与相关经管类专业知识有机结合。在这样的课程体系安排下,学生虽然掌握了统计基本理论和方法,但难以体会到统计在本专业学习中的应用价值,当面临现实的经济、管理问题却无能为力,不会运用所学统计方法,结合专业知识对实际问题进行定量分析。这种状况与经管类人才定量分析能力培养目的相违背,难以实现具有创新能力的经管类人才的培养目标。因此,如能结合经管类专业特点,对统计学的课程体系进行优化建设,势必能够培养出具有定量分析技能,满足社会需求和企业需求,符合大数据时代人才素质要求的经济管理人才。 二、大数据时代经管类专业统计学课程体系构建 1.明确课程教学定位。 目前,统计学教学中偏重于统计学基本概念、基本模型和基本方法的理论知识学习,系统性较强,有利于学生全面了解统计学的知识体系,但是对统计思维能力的培养和统计方法的应用重视不够,这不仅会让学生望而生畏,从而失去学习的主动性与积极性,更为重要的是学生不能够学以致用,在自己本专业深入学习过程中不会运用统计学知识来解决实际的经济管理问题,而在教与学中出现的这些问题源头在于教学定位不够准确。因此,本文提出新的课程教学定位:以应用创新型人才培养为导向,提高经管类专业学生定量分析能力为目标,结合经济学科和管理学科的特点,通过统计学的理论教学、案例分析、课程设计、实验(践)等教学环节,培养学生统计思维能力和统计应用能力,具备运用统计学理论与方法,研究社会经济管理领域有关数据收集、整理、分析等解决实际问题的综合能力,以适应大数据时代对经济管理人才的新需求。 2.课程体系优化建设。 根据新的教学定位,统计学课程体系优化建设的基本思路:一是课程体系设置要强调基础知识、注重灵活应用、突出定量分析的教学理念和教学目标;二是课程结构上,突出专业针对性,强调统计学科和经济学科、管理学科的有机结合,使课程特色化;三是建立实践教学体系,加强学生实践能力的锻炼,为学生提供综合素质和能力提高的实训平台;四是将统计分析软件的运用融入到课程体系之中,加强统计分析软件的技能培养。因此,本文将运用模块化系统集成思想,根据经济与管理类各专业的要求,提出按专业分模块,按模块分层次,按层次定内容的改革方案,构建“课程体系课程子系统课程模块具体内容”的递阶控制结构模型。在统计学课程体系优化建设中,我们运用系统科学的方法构建出模块化、层次化集成的课程体系在整体功能上达到了最佳状态。课程基础子系统是统计学理论基础和统计思维培养阶段,由统计学基本原理和基本理论构成,体现了“厚基础”的功能。课程应用子系统和课程案例子系统是统计分析能力训练阶段,首先结合认知性案例模块系统介绍统计分析方法,让经管类专业学生了解统计分析方法的基本原理,其次进一步结合专业特色案例模块和统计分析软件模块,通过分专业教学方式,使不同专业学生能够体会到统计学在本专业中的应用,增强学生的学习兴趣,体现了“强能力”的功能。课程实践子系统是统计应用能力实践阶段,是培养大数据时代应用型经管人才的重要环节。课程实践主要包括课堂实践和实验室模拟,课外实践主要包括社会实践活动、实训实习和相关竞赛,通过课程实践和课外实践两大平台训练学生运用所学统计调查、统计整理和统计分析等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综合能力。课程选修子系统是统计应用能力扩展阶段,该阶段在学生掌握统计学相关知识的基础上,通过选修统计预测与统计决策两大模块,进一步培养学生的定量分析能力。 三、结束语 大数据时代经管类专业统计学课程体系构建,应注重强化基础理论,突出知识的实用性和创新性,做到统计知识与实例分析相结合,与软件应用相结合,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相结合,与实际应用相结合。根据经管类各专业特色,以“知识+能力+应用”模式进行模块化、层次化课程体系设置,从本质上提升学生的数据素养和信息素养,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定量分析能力,以适应大数据时代对人才素质的新需求,使具有数据管理和数据分析能力的经济管理人才在就业市场上更具有竞争力。 作者:顾剑华 单位:桂林电子科技大学 经管类论文:经管类高职毕业设计现状调查 1经管类高职毕业设计(论文)的现状调查分析 1.1经管类高职毕业设计 调查数据准备为全面掌握经管类高职院校对毕业设计的要求,笔者从学生、教师、教学管理人员等三方面着手,通过网络、走访、电话等形式,对本院580名毕业生发放了调查问卷,回收有效问卷565份,并采用Excele软件对调查问卷结果进行了分析。 1.2经管类高等职业院校毕业设计存在的问题分析 1.2.1毕业设计选题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大部分学生所选择的毕业设计题目显得大而空,与社会实际现状脱轨,很难驾驭写作领域的范畴,且论题针对性不强。另外,部分学生将选题寄期望于题库,或者教师,自我拟题能力差,缺乏主动思考问题的能力,创新意识不强。 1.2.2毕业设计制作沟通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毕业季学生多忙于寻求一个好的工作,或参与社会实践,或自主创业,在校时间比较少。面对毕业设计制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绝大部分学生期望通过一个有效的沟通平台或者当面与教师探讨毕业设计的内容,并且在实际论文指导工作中,教师与学生间沟通时,多为“一对多”的交流方式,因教师时间、精力等有限,很可能会忽略部分学生的问题,若学生自身缺乏与教师沟通的主动性,很容易出现毕业设计内容逻辑性不强、质量不高等问题。 1.2.3毕业设计阶段选择环节中出现的问题 调查资料显示,565例学生中大约有70%的人认为毕业设计(论文)需要确定大纲内容,这表明学生在独立完成毕业设计的过程中,对设计整体框架把握能力不强,期望教师给予相应的指导。另外,当前大部分高等职业院校并未制定大纲指导环节,学生虽递交开题报告,但毕业设计(论文)逻辑性思维仍比较模糊,在毕业论文中,常出现一些较为低级的错误,且多沿用传统论文设计模式,创新性不高。笔者认为,导致这一问题的主要原因为学校教育与社会大环境脱轨,学生社会实践经验少,论文内容多源于书本知识及网络资料,社会实践指导性作用不高。 1.2.4毕业设计评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当前,大部分高等职业院校毕业设计的评审内容多由指导教师确定,在该过程中,受教师、学生等各种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并未要求所有学生参与论文答辩,仅随机抽取一部分学生参与答辩环节,加之,毕业设计评审要求不高,几乎仅是学生毕业的一种存在形式。基于上述问题,笔者分别从学生、教师、教务管理人员等三方面,深入剖析导致毕业设计质量不高,流于形式的主要原因所在。 2毕业设计问题出现的原因剖析 2.1从学生的角度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 2.1.1学生理论基础知识掌握度不高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对人才培养的主要内容是技能方面的培训,以情境式教学为主。与本科相比,对学生理论知识的掌握度要求不高,由此造成学生面对问题时的理论分析性不强。经管类毕业设计论文写作的一大特点是理论资料的堆砌,因此,在撰写毕业论文的过程中,学生过多的参考网络资料内容,不会以理论解析为切入点,对实际问题做深入剖析,这一现象必然导致毕业设计论文内容肤浅,针对性不强。 2.1.2学生实习与就业压力的影响 一般情况下,高等职业院校将毕业设计这一环节安排在大三的下学期。此时,正式学生忙于实习与就业的紧张阶段,学生思考问题的重心很难集中在毕业设计方面,甚至部分学生在毕业设计任务要求未下达之前,就已经离校寻找工作,期间针对毕业设计(论文)存在的问题基本不予教师沟通。 2.1.3学生社会实践经验缺失 受经济管理专业类型的影响,学生很难找到适宜自己的顶岗实习工作,即使实习,所参与的也是最基层的工作岗位。这就导致学生对知识的掌握程度仅停留在情境模拟中,且与工科类专业相比,经管类学生也难以找到具体的“物”的感觉,所学知识得不到实际应用,社会实践经验缺失,必然导致毕业设计内容空洞,泛泛而谈。 2.2从教师的角度剖析毕业设计问题产生的原因 2.2.1毕业设计指导教师科研水平高低 不一在开展毕业设计指导教学环节中,受教师自身科研能力高低因素的影响,对部分学生所提问题的指导不够细致,对一些较为新颖或者知识内容较偏的选题,难以给出有效的实际性指导建议。 2.2.“2一对多”的指导方式与学生相比 教师的比例较少,一位指导教师不仅要同时负责指导多名学生的毕业设计,还要开展正常的教学工作,因时间、精力等有限,教师难以做到面面俱到,只能顾及整体,对部分主动要求教师指导的学生,教师会给予详细的问题辅导。另一种现象是指导教师仅在毕业论文答辩之前对论文提出一些修改性意见,加之随机抽样式的答辩方式,对于未被抽样到的学生,教师也会给予相应的分数。 2.3从毕业设计教务管理的角度剖析毕业设计问题产生的原因 虽然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制定了关于毕业设计教学管理等方面的规定制度,但在实际实施过程中,要求不规范、不严格,且对教师的监督力度不够,进而导致毕业设计问题层出不穷,总结起来,主要体现在如下几方面: 2.3.1在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教学过程中,极少出现因毕业设计不达标因素而造成不予毕业的情况,进而造成部分学生对毕业设计不重视,认为教师会在毕业设计审核过程中放水。 2.3.2教务管理人员 对教师毕业设计教学环节监管力度不够,教师对学生毕业设计指导存在较大的随意性,进而影响学生毕业设计质量。 3改革经管类高等职业院校毕业设计教学实践探讨 3.1不断创新经管类毕业设计教学模式 3.1.1开展多样化的毕业设计教学 形式学生毕业设计最为常见的形式为论文形式,它适用于各专业学生。此外,教师可参照经管类专业的教学特点,设定出不同类型的毕业设计形式,如:对旅游管理学院的学生,可开展旅游文化方案设计、旅游路线设计等;对物流管理学院的学生,可开展灵活性极强的“以赛代考”的设计形式,组织学生参与学校或学校与企业联合组织的物流竞赛,若学在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则可替代毕业设计等。开展多种类型的毕业设计教学形式,既能够降低学生写作难度,又能够调动学生参与毕业设计的积极性。 3.1.2完善毕业设计管理模式建立 以企业、学校、院系、专业、班级等为组织的论文管理体系,如,建立企业参与管理模式、成立系部毕业论文指导小组、成立学院式毕业论文指导委员会等,由点及面、由个体到组织,从各细微环节实现对学生毕业设计的控制。 3.1.3开展与企业合作式毕业论文指导方案 调查研究发现,经管类高等职业学校毕业设计选题内容与企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存在偏差,可将学生毕业设计内容引入企业真实项目中,加大对企业真实案例的研究,或请校外经管类企业的高管人员深入校园,共同指导学生如何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如何将论文内容探讨的更为深入、细致。 3.1.4采用模块化及双导师化论文指导 “一对多”的论文指导方式,导致教师难以对每位学生做细致的辅导,若一位教师同时负责15名学生的毕业论文,则很可能是15个课题研究方向。而采用模块式指导、分组指导方式能够极为有效的弥补传统指导方式的不足,使得学生化被动为主动,让学生参照自己的兴趣选择课题研究方向,然后再选择自己的指导教师,通过这种方式极为有效的提高了学生完成毕业论文的积极性。 3.2改革毕业设计管理的全过程 参照经管类毕业设计教学的主要特点,重点改革毕业设计管理的全过程,其内容主要分为如下几方面: 3.2.1提前毕业设计课 题研究时间将毕业设计教学环节前移的目的是为了确保学生有足够的时间研究毕业设计内容。在当前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下,毕业生的就业压力越来越大,致使学生在大一、大二及大三上半年的时间都集中在考取各类证书上,而到了大三下班学期,学生又将主要时间集中在毕业实习、找工作方面。为了缓解这一问题,可在大二下班学期开展毕业设计选题与导师分配工作。 3.2.2实施毕业设计 全过程管理毕业设计全过程管理的内容主要为:其一,毕业设计宣传,它是为了让学生对毕业设计有一个全面的感知认识,可组织学生查阅历届优秀毕业设计论文,鼓励学生主动做好毕业设计工作;其二,毕业设计开展过程中的前、中、后期检查,其三,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其四,学生毕业设计抽查;其五,学生毕业设计总结。 3.2.3改革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监管体系 建立完善的毕业设计考核制度为确保学生高质量的外城毕业设计内容,需改革并完善毕业设计监管体系。其监管评价指标主要涉及三方面内容,第一,学校对相关院系下达毕业设计教学工作评价指标内容,详细为毕业设计落实情况、组织安排等;第二,院系落实对教师教学工作的评价指标,详细为工作质量指标与工作完成指标等;第三,教师对学生设定的评价指标,详细为对学生的评价与管理内容。另外,针对毕业设计的评价内容,也需做细致划分,主要为:学生参与毕业设计的热情度、学生毕业设计理论知识的运用度、学生毕业设计的抄袭情况等。针对毕业设计检查工作,严禁不合格的毕业设计通过审批,这种方式不仅能够提高学生毕业设计的整体质量,还能够让学生重新认识毕业设计的重要性。另外,还需开展教务处抽查工作。所选抽查方式为:对经教师评定后且通过的毕业论文按照特定比例随机抽查,对优秀毕业设计做重点随机抽查,若在该过程中,教务处发现有严重错误的毕业论文,需对指导教师做出相应的处罚,以提高教师的责任感。 4结束语 综上所述,毕业设计教学工作的开展需结合经管类教育专业的特点进行改革,抛弃传统八股式的毕业论文设计体系,加强毕业设计论文的实践性,与现实企业发展的实况相结合,明确高职教育人才培养的具体目标,才提高经管类高职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的有效前提。 作者:熊绍刚 单位:襄阳职业技术学院经济管理学院 经管类论文:高职经管类学生能力培养 一、高职经管类学生在职业核心能力培养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1.高职院校存在的问题对于高职院校经管类人才培养,通俗来说就是要培养脑子灵、懂管理、善经营、会动手、身心健康、人际关系好的专业技术人才。虽然培养目标定位在此,但是经管类专业职业核心能力培养方面的研究仍处于初步探索阶段,存在以下问题:学校的认识不到位。很多高职院校的认识层面还停留在职业核心能力只是在日常教学中培养的,甚至认为它就是专业技能教学,对职业核心能力培养的目的、内涵、需求、途径等问题都处于模糊认识阶段。课程缺乏能力标准和体系整合课程的教学环节没有深度渗透职业核心能力的培养要求,即便是有相应体现,对能力标准也没有清晰表达,缺乏总体的有机整合,更谈不上在教学内容、方法和培养手段上的互相渗透。能力培养在方法上缺乏有效的机制一些高职院校对学生职业核心能力培养采取放任式、无目的的方式,评价方法上还是以传统的学业评价为主,容易导致学生的学习就变成了一种死记硬背的方式,而忽视了能力的培养。 2.学生自身存在的问题;学生自身对职业核心能力认识不到位当下的高职学生养尊处优,自小是家中的“小皇帝”,缺乏独立思考和担当,使得在与人相处、沟通、合作等方面存在一些障碍。更为突出的是,学生职业意识薄弱,找工作有着等、靠、要的心态,不会主动去参加各类人才招聘和社会调查,自然无法深刻直观得了解到企业在招聘人才时,最关注的是哪些能力。学生职业目标迷茫,职业素质偏低学生普遍对职业生涯规划处在懵懂阶段,不知道理想和目标在何处,也不会主动去通过各种途径提高自身综合素质,更谈不上主动参与各种实践来实现。参加顶岗实习时,也有学生因时间观念、纪律观念、责任感、工作态度、团队合作精神等基本素质不符合用人单位要求而被辞退。 二、培养高职经管类学生职业核心能力的有效途径 1.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的能力素质培养高职院校经管类专业教师应需要掌握的不只是一般性专业学科的知识,还必须包括关于职业工作过程的知识和素质的传授。一是引导教师树立自身需要注重职业核心能力培养的意识。我国目前已经建立了职业核心能力培养的推广培训认证中心,学校要积极组织教师参加相关培训,使教师能掌握到职业核心能力培养的方式和基本方法,结合专业教学特点展开对学生的指导。二是要进一步提高经管类专业教师的实践能力。可以设立专业的研究小组,组织教师下企业实践锻炼,通过教师自身的实践能力提升来带动学生的能力提升。 2.进一步加大教育教学改革力度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对于高职院校人才培养来说,就是要引导学生掌握“钓鱼”的方法,成为“脑子灵、懂管理、善经营、会动手、身心好、讨人喜”的高素质、高技能、创新型人才,培养学生职业核心能力以实现可持续发展。要牢牢抓住课堂这个主阵地,教师通过实施正确的教学方法来促使学生主动学习、主动思考,在这样的教学互动式的课堂氛围中就一定能有效培养学生的职业核心能力。一是大力推进互动式教学。在经管类专业课程的教学中,教师可以采取分组的形式,让学生分组讨论学习,分组动行实践。通过学生的发言和展示,教师进行总结和点评。这种互动的教学方式最大的特点是发挥了学生在课堂中的主体地位,不仅仅能够让学生在发言的过程中锻炼语言表达能力,更能提高学生的分析能力和创造能力,也对培养学生自主学习和创造性思维具有重要的意义;而在实践训练中的分组无疑很大程度提高了学生的参与热情和团队协作。二是职业化情景教学。即让学生在模拟真实的工作环境中通过多角色方式参与工作过程,完成典型的工作任务,并在完成任务和与老师、同学的相互交流学习的过程中逐步从新手成长为专家。学生根据教师分配的工作小组进行学习实践,各小组成员根据任务实施各司其职,又互有紧密的联系,学生操作时可轮流地模仿每个角色,产生一种置身于实境的感觉,在模拟中既学到业务知识,又训练了相互协作的能力,更加有利于学生提升自己的实践能力,并且促进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进一步加强学生综合素质与能力培养一是加强经管类学生职业价值观教育。职业价值观对学生的择业决策起着指导和决定性作用。经管类高职学生要特别重视诚信教育,坚持“做人”与“做事”同步。二是在专业技能实训中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与能力。在实训过程中,可以让具有较强实践能力、掌握要领的学生担任“指导小老师”,不仅能够调动学生实训的积极性,也有利于整合教学资源。学生既拥有学习者和辅助教学活动的实施者两种身份,又同时扮演学生和模拟“企业环境”中业务人员两种角色,这可以让小组成员在团队中感受到相互依赖的重要性,提升核心能力。三是在校园文化活动中培养学生综合素质与能力。在教学主课堂之外,以学生为主体开展的社团活动、文体竞赛都是培养学生职业核心能力的重要渠道。社团活动具有活动自主、行为自律、影响力较强等特点,在培养学生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方面起着重要的促进作用。以学生会为主体开展的文体活动不仅丰富了学生的业余生活,还扩大了学生的交往面,工作开展中锻炼了身心,增强了能力。四是在社会实践活动中培养学生职业素质与能力。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有利于学生向社会推销自己,有利于增强大学生适应社会、服务社会的能力,有利于提高学生自主学习能力。学生在具体实践过程中不断地学习、熟练、提高、发展,为真正走上工作岗位打下扎实的基础。 作者;金冰 单位:绍兴职业技术学院 经管类论文:民族高校经管类专业概率统计论文 一、民族高校经管类专业概率统计课程教学特点 1、学生基础知识层次差异性 大民族高校教育的目的就是为民族地区服务和培养少数民族人才。由于民族高校招收学生的生源大多是我国少数民族聚居区域的民族生或者是发达地区的少数民族学生,由于教育资源和教育整体水平的不均衡,使得民族高校学生的基础知识掌握程度上有较大的差异,同时进入大学后,由于概率统计课程特点,它对学生的数学知识基础有着较高的要求,故在知识的延续和递进中使得学生在这门课程的学习效果上有着明显差异,在课堂教学中最明显的特征就是由于学习基础的差异,学生在知识的掌握上层次差异性明显较大。 2、课程教学方式单一目前 在民族高校的概率统计课程的教学方式大部分还是使用黑板讲授加电子讲稿、教学内容比较传统,比较注重数学原理的推证、数学计算方法的讲授,即使有个别学校在概率统计课堂教学中有融入实验教学内容,但也仅仅限于数据分析软件的使用,并没有将实际经济问题案例与数学知识、数据分析软件结合起来综合应用,概率统计知识的综合应用性并没有体现出来。教学方式还是以教师为主导,教师布置问题和作业,学生完成作业的传统被动方式。 3、教学内容与学时的矛盾概率统计 课程作为经管类专业学生必修的一门经济数学课程,它有着数学课程的典型特点,非常注重逻辑的严密性、知识的递进性,推导证明的完整性,因此在课堂教学中要把本科教学内容中所有内容都要设计到,还要保证大部分学生都能把知识点理解和掌握,又存在学时的限制。 4、实验教学体系缺乏虽然实验教学 在我国一些重点高校教育中已引入,但整体都还是实践阶段,目前关于大学数学课程实验的教材也有一些,大学数学实验课程也产生了良好的教学效果,但在民族高校中,经管类专业的数学课程的实验教学环节缺乏,还没有形成实验教学体系。 二、民族高校经管类专业概率统计 课程引进实验教学的意义概率论与数理统计课程是经济数学课程中实践性最强的一门课程,是经济管理类本科专业学生在后续经济、管理类专业课程中保障性最强的一门课程,是进行后续经济研究的必备工具。目前国外数学课程中引入实验教学法已经取得了良好的成效,国内重点高校的部分院校经管类专业的数学课程也在通过探索实验教学的内容和方法,也取得了良好的成效。我国民族高校经管类专业的概率统计课程教学中也可逐步引入经济数学实验教学方式和教学内容,可以有以下作用: 1、增强经管类学生学习概率统计的兴趣和积极性,提高该课程的学习效果和数学知识的应用能力; 2、介绍常用的试验工具和软件,深化学生使用计算机数据分析软件的程度,丰富和优化了概率统计课程的教学内容; 3、借助数据分析软件、数学软件,增强学生利用所学的概率统计知识对经济现象、经济规律的理解和应用能力,尤其是在学年论文、毕业论文写作过程实证分析能力的提高有着明显的促进作用; 4、引入经济实验教学方式,弥补了传统概率论与数理统计课程理论性强而实践环节较弱的状况。 5、这种经济数学实验教学方式和传统讲授方式相结合的教学模式的探索和实践,不仅可以逐步改善民族高校经管类专业经济数学课程在学习中的“不好学、不善用”的现象,还可以丰富该课程的教学内容和教学方式,并且对于微积分、线性代数课程的教学方式和教学内容的改革也有很强的启示性。对深化课程的教学内容和教学方式改革,促进高校精品课建设和质量工程的发展,提高专业的优势竞争力具有着重要的意义。 三、民族高校经管类专业概率统计课程实验教学的思考与探索 1、概率统计课程实验教学方式的思考 针对目前民族高校经管类专业在概率统计课程学习中呈现的情形:(1)概率统计课程教学显现出的教学内容传统、教学方式单一呆板、轻经济应用;(2)经管类学生不知概率统计知识学了何用,学了不用、学了不知怎么用。本文探索和尝试在经济数学课程之一——概率论与数理统计课程的教学中引入经济数学实验教学方式和实验教学内容,结合传统讲授方式,探索多元化的经济数学教学方式,丰富概率统计课程的教学内容,增加概率论与数理统计课程的实践性和演示性,提高经济管理类学生学习经济数学的兴趣,学生使用经济数学知识解决实际经济问题的能力。通过调查,在民族高校经管类专业的“概率统计”课程大多是周3课时以内,本门课程所修的总课时数为48课时以内,在目前的教学内容和教学方式下,受专业培养方案的限制,并且也无成熟的适合经管类专业的概率统计实验教材,无法设立单独的概率统计实验课程。因此,可在目前的概率统计教学内容中融入实验教学内容和方式,在课程内容的部分章节中结合经济、金融、管理实际问题,形成概率统计课程综合案例,在课堂教学中融入综合案例,介绍它的解决思路,培养学生数学思维品质,数学方法的应用,在掌握数学方法和原理的基础上结合数据分析软件,简化处理过程,锻炼和培养经管类专业学生让其能够知其何用,知其怎么用。经济数学的其它课程总,在内容、方法比较成熟的条件下,可以再单独设立适合民族院校的经济数学实验课程。 2、概率统计课程实验教学方式的实践 可结合相关章节内容特点,周期性的给学生布置概率统计的验证性的实验项目和综合案例实验报告,小组形式完成验证性的实验报告分析和经济实例的实验报告分析。让学生在问题情境下体验概率统计数学知识的理论、计算机技术的使用及应用概率统计知识和解决简单经济实际问题能力。在有限的学时下,课堂教学中补充了实验教学内容,会使的教学内容课时较紧张,因此,建议概率统计的知识点的讲授上可以忽略一部分非重点的知识的逻辑推证,转为数据分析软件和经济实例数学化思想的讲解,如在概率统计随机变量的分布特征这一章结合均值和方差的概念计算知识点,可以补充金融学、寿险精算课程中简单金融实例;在讲协方差和相关系数时可以结合管理学、金融风险中的实例,让学生理解实际问题如何数学化,如何将数学知识、数学结果反馈到实际问题中去,在大数定律这一章,可以结合寿险精算中保费的计算案例及精算起源特点的综合案例让学生深入思考大数定律的结论,从而把抽象理论具体化、应用化。通过这样的实验教学环节的补充和实践,让学生进入实际问题情景,引导学生思考、分析实际问题如何数学化,数学知识是怎么用,大大激发了学生的学习兴趣,可以较好地体现了在课堂教学中以学生为主体的教学方式,逐步转化传统教学方式。通过笔者近两年在教学过程中的实践,在概率统计课程中融入实验教学内容,需要做到以下几点:(1)结合概率统计内容及与经济问题的联系性选择概率统计实验教学的内容及案例。(2)结合已有资料,与信息技术老师、实验室老师沟通在实验室里配备合适的数据软件如Matlab及Excel数据分析软件包、Spss数据分析软件。在这一步可结合各民族学校学生的整体层次进行选择,由于课时的限制,对经管类学生使用软件以熟练应用数据分析软件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为主,使用计算软件为辅。因此笔者在实验教学中选择了Matlab和Excel数据分析软件包。学生反映效果也较好。(3)讲授理论教学时也建议在多媒体教室中,理论教学中可以融入一部分计算机数据分析的实现过程,让学生直观的认识数学知识的应用。 四、民族高校经管类专业概率统计课程实验教学的瓶颈 1、部分学生不注重理论知识的学习 过分依赖数据分析软件在概率统计教学中引入了实验教学的内容,激发一大部分同学的学习数学的积极性,学习效果也比较明显,通过数据分析软件的使用,提高了学习的效率,使得数学知识的应用性较强。但在实验教学中也发现一部分学生在学习中产生了依赖思想,认为反正有软件,对概率统计知识的具体的计算方法和原理很忽视,以后会不会都可以靠数据分析软件求出结果来。因此也伴生了这种不注重数学理论、数学计算知识的学习,过分依赖数据分析软件的现象了。 2、实验教学师资队伍缺乏 在概率统计教学中融入实验教学的内容,这就使得承担概率统计课程的老师不仅要熟练掌握数学原理和方法、数学的体系框架,还要具备熟悉操作多种数据分析软件的能力,不仅如此,在课堂教学中结合综合经济案例来给学生引导,还需具备一定的经济、金融、管理专业的相关知识,这就对承担概率统计课程的教师提出更高的要求,需要数学老师必须向复合型的专业数学老师转变。而目前在民族院校中承担这一基础课程的老师普遍教学任务较重,师资紧张,典型现象就是教师忙于代课,对专业知识和计算机软件操作的提高和学习上缺乏时间和精力,复合型的课程实验教学人才和师资紧缺。 3、教学内容和实验内容的取舍 在现有的培养方案和教学内容既定的情况下,要想在有限课时中完成教学内容和实验教学补充的内容,只能将已有的教学内容中的部分知识点简化了,如何合理安排概率统计课程的数学原理、数学方法的讲授、实验教学内容的补充,需要在教学实践中适当的取舍,这也是目前制约概率统计课程教学方式探索和实践的一个重要因素。 五、民族高校经管类专业概率统计 课程实施实验教学的建议以上的教学方法的探索,已经在实践中有了一定的效果,对于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动手能力、激发学生学习概率统计知识、数学思维品质的养成、数学知识的应用有着重要的作用和意义。 1、加大对概率统计课程复合型 师资队伍的培训和建设在概率统计课程教学方式多元化的探索过程中,要求老师具备以下:数学知识的积淀、计算机操作水平的适时变化、经济类及相关专业知识的积累及数学化能力,这都对概率统计课程的老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要想加快民族高校经管类专业概率统计实验教学的进程,必须要加大对课程复合型师资人才的培养、培训和队伍的建设。 2、课程考核方式多元化 由于在课程内容中充实了实验教学内容,所以学生的概率统计作业不仅仅是传统的数学习题的计算及推证,还需要学生通过小组的形式完成一些验证型实验报告、综合型经济实例报告的分析。对概率统计课程的考核方式也应该随之改变,加大小组报告成绩、平时考核比重,通过多元化的考核方式全面考察学生的数学学习的能力、创新素质的具备、数学知识应用性的能力。 3、依据专业特点 适时调整教学内容,充实实验教学案例对于经管类专业的学生,由于概率统计课程大多是在大二开设,专业课程也已开设了一些,可依据专业课程内容,适时补充经济问题实例,充实实验教学案例,丰富概率统计课程的教学内容。 作者:杨晓荣单位:北方民族大学 经管类论文:专业实训经管类管理创新论文 1高校经管类专业实训培养模式存在的问题 1.1受传统教学理念束缚,经管类专业实训培养模式落后在传统的经管类专业教学理念中,认为经管类专业是理论性极强的专业,因此在专业实训教学过程中注重理论知识的传授和掌握,强调课本知识的掌握。在实训培养模式上以教师讲授的课堂教学为主,以掌握基本知识为教学目标,强调对现有理论知识的掌握和运用,忽视学生实践能力的提高。旅游管理专业具有极强的实践性,在专业实训中只有通过学生亲身体会、经历、练习和实践,把理论知识和实践应用紧密结合才能熟练掌握所学专业,但是在实训教学中由于教学理念偏差,很大一部分经管类专业过度重视专业知识的掌握,不注重学生实践运用能力的培养,过度弱化经管类专业的实践性,导致学生的专业应用能力不高,难以完成相应工作。专业实训是完成专业实训教学培养目标的主要手段之一,目前在经管类专业实训教学中,由于专业实训是近几年为了提高高校人才培养目标而开设的课程,缺少相应的教学方法的研究,因此在实训教学中往往照搬理论课教学方法,采用教师传授为主的教学方法,忽视学生自身体验和感受的培养,无法适应专业实训教学需要。具体来说就是把传统理论课堂教学方法照搬到实训教学过程中来,在考核办法上由于对实训教学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缺少相应考评体系,要求远没有对理论教学要求的严格。因此很少有学生实训课不及格,导致有相当一部分学生不认真对待实训课程,专业实训形同虚设。 1.2专业实训培养以校内实训室培训模式为主,实践性不足为了全面落实教育部关于增强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要求,各个学校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建立了相应的实训教学基地和实训室。虽然专业实训室可以解决专业实训的一些问题,具有培训方便快捷的特点,但是室内专业实训培训教学理念和教学方法上和实践第一线还存在很大的差异,如室内专业实训师资力量。严格意义上来说专业实训教师队伍不同于传统的教师队伍,实训教师应该本身从事过相应的专业,具有一定的实践能力,这样才能根据实际需要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培养,但是在实际中发现,部分经管类专业实训教师本身缺少相应的从业经历,没有实际工作经验,他们的实训经验来自于课本或相应的培训教材。这种本身缺乏实际操作经验的师资队伍无法传授给学生积极有用的实践经验,不利于学生专业综合能力的培养,最终导致学生实际工作能力欠缺。现有经管类实训急需突破室内培训室的专业培训,在校学生除了一定的校内实训外,还必须进行真实工作岗位和真实工作任务的生产性实训,使专业实训具有真实情景感染性,从而调动学生的参与积极性。同时通过实例人物的展示和示范,才能更有效地使学生理论联系实际,也只有真实面临生产实践一线实训,才能提高实训效率,才能从更高水平层次上培养学生实际动手能力。 2高校经管类专业实训培养的创新管理 2.1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经管类专业实训培训,构建全新培训模式正确的思想认识是全面提高专业实训效果的前提和保障,只有从思想上统一认识,才能有效贯彻专业培训要求,提高实训效果。首先,必须建立开放式经管类专业实训模式,实现从实训室概念向建立系列经管类实训平台转变;在实训过程中不局限于书本理论知识和实践应用的紧密结合,及时接触社会。其次,构建以校内实训为主变为校内校外结合的实训体系,积极吸取社会对于经管类专业需求的反馈意见。尽可能实现社会发展需要什么管理人才,强化什么专业实训的动态培训模式,从而实现课堂教学、专业实训、社会需要三者有机结合,相互促进发展的培训模式。强调实践能力的安排,调整和充实专业实训培训内容,使培训内容紧密结合社会需要,从而调动学生培训积极性,提高培训效果。最后,在实训平台的开发利用上可积极探求可以利用的空间平台,如充分利用校内现存工作岗位,将对口专业学生通过分批轮换的方式,安排到学校相应实训室进行实训,并建立起严格的管理制度。 2.2引入技能资格证培训体系,促进专业实训的管理规范化结合经管类培养高级应用型管理型人才目标,为了促进专业实训的管理规范化,更好地调动学生参与积极性和实效性,可将相应职业专业实训和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纳入培训体系,引导学生通过参与专业实训,积极提高应用能力和职业技能。实训结束后考试合格可获得相应的职业技能培训书。通过职业技能的培训,一方面实现专业实训的有效进行,另一方面实现对现有教学实训内容的调整,克服传统实训教学内容过分强调基础知识,忽视基本实践能力、基本管理技能的缺陷。 2.3积极探索校企联合专业实训新模式目前制约经管类专业实训平台最大的障碍是资金不足和与外界交流不畅,学校培养的最终目的是为社会培养有用的管理人才,因此学校应加大与企业的联合。通过校企联合,一方面可以解决学校专业实训平台建设的不足,另一方面可以发现企业存在的实际问题,通过相应策略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的同时锻炼了学生的实际工作能力。如可组织相关专业学生帮助企业(单位)策划营销、管理、销售等活动方案,创造真实专业实训岗位。通过校企联合,可以充分发挥企业在生产实习中的积极性,引导企业直接安排生产性实训岗位,解决学生的专业实训和企业发展的问题。通过和企业的联合,掌握企业需要的人才模式,实现学校专业设置与企业需求、学校课程内容与企业职业标准、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三对接”,在校内专业实训室师资力量方面,可以打破职称、学历界限,邀请一线工程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担任专兼职教师,从而提高实训室的培训效果。 3结语 经管类专业实训是提高经管类学生理论知识和实践能力相结合的主要手段之一,但是由于经管类专业的特殊性,在专业实训培养方面还存在经管类专业实训培养模式、方法落后;专业实训培养以校内实训室培训模式为主,社会化不足等问题。本文在已有研究的基础上,提出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经管类专业实训培训,构建全新培训模式;引入技能资格证培训体系,促进专业实训的管理规范化;积极探索校企联合专业实训新模式,进一步推动经管类实训教效果。 作者:胡征单位:湖北工业大学商贸学院 经管类论文:高校经管类专业计量经济学论文 一、学生数学和统计学基础差异下新疆高校经管类专业计量经济学教学存在的问题 (一)合班教学内容不当受教学设施、师资队伍等因素影响,新疆部分高校的计量经济学课程较多采用合班授课形式。由于民族和汉族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差异显著,这就使合班教学中的学生出现了较为严重的数学和统计学基础分化现象。最重要的问题是,合班教学时需要兼顾教学内容设计和编排、课时数量和学生实际情况等因素,这势必增加教学内容设计的难度。一是民汉合班导致设计教学内容存在一定难度。与新疆高校各专业中的民考汉学生相比,汉族学生的数学和统计学功底和理解能力要明显好于民族学生,这就使民汉合班的学生出现数学和统计学基础功底两极分化的现象,这种合班授课形式导致教师出现教学内容偏多或偏少、难度偏深或偏浅的问题。这就需要对计量经济学教学内容进行重新调整。二是教学过程中偏重于计量软件实践操作的讲解,忽视了计量经济学基础理论的教学内容。在这种验证式的教学过程中,侧重于要求学生掌握软件的用法,但是从理论层面上看,学生并不理解案例操作背后的原理,从理论上不能阐述操作步骤中暗含的相关计量经济学原理,更有甚者根本不会结合实证结果对所研究的问题给予专业的解释。三是教学内容不能反映新疆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由于目前的计量经济学教材选用国内权威教材,教学案例大多是摘录国内经济发展的数据,缺少反映新疆经济社会发展的数据,无法让学生了解新疆经济发展的基本情况。 (二)教材及软件甄选的科学性和实践性不协调目前,在新疆高校的此类课程教学中普遍存在教材及软件甄选的科学性和实践性之间的不协调性问题,主要表现如下:一是受师资力量的影响,同一高校的计量经济学教材由于教师所教授计量软件的类别不同,再加上教材的多样化,一般很难统一成一种教材。二是对于新疆高校学生来说,根据主编的学术声望和出版社级别所甄选的教材有的内容过多且难度较大,增加了授课难度,降低了学生的自我效能感。三是在新疆高校经管类专业中,有的学院以计量经济学理论为教材甄选的主要依据,有的高校则注重某种计量软件操作的实践指导性为教材甄选原则。 (三)数学和统计学基础相对薄弱的学生自我效能感较低新疆高校特别是经管类专业的学生中有相当一部分生源是民考汉的少数民族学生,与汉族学生相比,其本身语言理解能力相对较差,而且他们本身对数学和需要数学基础的统计学课程缺乏兴趣,学习的自我效能感非常低。这与计量经济学的连贯性要求有差距,因为学习计量经济学必须有良好的数学和统计学基础,而且其教学内容具有一定的连贯性。主要表现在:有些学生在一些前期内容上“卡壳”后,如得不到及时解决,会明显影响后续章节内容的学习;有的学生听不懂的内容累积到一定程度,往往会产生放弃本课程学习的念头;有的学生特别是少数民族学生,对数学、统计学和计量经济学这样的课程自我效能感特别低,有的学生从开始就彻底放弃了学习此类课程。所以,在民汉学生合班的计量经济学授课过程中,民族学生自我效能感较低,学习状态和掌握程度呈现两级分化的状态。 (四)新疆高校计量经济学课程的师资力量薄弱教授经管类专业计量经济学课程的教师应该有深厚的数学背景、经济学和统计学基础,还要具备计量经济学软件操作的应用能力。目前,新疆高校从事计量经济学课程教学的教师具备这样要求的明显偏少。这就导致新疆高校计量经济学教学过程中存在理论教学与经济模型脱离、与实际案例脱节、与相关计量软件分离的问题。具体表现在:第一,有的高校讲授计量经济学的教师是非经管类专业的学科背景,教师的专业水平和知识结构虽然能够讲授计量经济学,但由于学科功底不够深厚,使其在教学过程中引导学生利用计量软件分析经济现象数量关系的能力较弱。第二,有的高校理论教学与软件教学完全由两个学院的教师承担,理论教学由经济类专业的学院负责,而计量软件由数学或计算机学院的教师负责。从学科融合角度看,导致计量经济学中的经济模型与实际操作之间的讲授产生脱节,影响教学效果。第三,有的高校仅注重某种软件的操作应用能力,学生根本不了解经济计量学的基本理论,使学生缺少理论指导实践的能力,导致学生学完该门课程后,不能结合实际情况运用所学到的知识。 (五)验证式实验教学方法忽视了学生独立思考能力的培养目前,新疆高校的计量经济学实验教学模式主要是以讲授、验证式实验教学模式为主,通常采用先讲授后实验与边讲授边实验两种教学方法,但在教学实践中,该方法仍存在一些问题:第一,“填鸭式”地向学生展示软件操作、验证书本内容,使学生被动地接受相应内容,亦步亦趋地模仿教师所展示的内容。第二,此种教学方法和手段很少考虑学生统计思维和解释数据能力及其运用计量模型解释经济社会现象的统计素养的培养。 二、学生数学和统计学基础差异下新疆高校经管类专业计量经济学教学的改进 (一)根据学生差异调整教学内容 1.加强统计学内容与计量经济学内容的衔接。统计学原有基本内容应该保留,保持知识结构的完整性,同时也要注重概率论与数量统计、统计学和计量经济学内容的衔接。 2.针对民汉合班教学形式,建立概率论与数量统计、统计学和计量经济学课程授课教师之间教学沟通机制。注意三门课程教学的前后顺序,避免内容重复讲授,而且授课教师应根据学生基础,对于涉及的数学基础与概率论及数量统计部分,如有必要可适当多分配一些课时。对一些重要但难度较大或因课时受限的内容,应予以简单介绍,以满足“吃不饱”的学生,同时要注意提高自我效能感较低的少数民族学生的学习兴趣。 3.教学内容设计中应多引用有关新疆经济发展的案例,这样既可以了解新疆经济发展的现实情况,也可调动学生的学习兴趣。在实践教学中,教师可以组织学生一起编制《计量经济学案例库和习题库》,使教学内容与实践相结合。其中,案例库由教师负责编制,习题库由优秀学生的实践调查报告和国内最新习题组成。 (二)教材和软件甄选应体现科学性和实践性的统一 1.在计量经济学教材管理方面,学校应建立教材质量及其使用价值的评价机制。教材应树立知识与能力并重的理念,不仅要注重理论和统计方法,注重数学推导,同时还要增加计量经济学软件的教学课时数。 2.教材甄选应突出“理论+实际案例+软件”的特色。同时,根据长期的实践积累,整合本校计量经济学师资队伍,发挥教师的优势和特长,综合各类软件优势,编写实验教学手册,提纲挈领地向学生介绍各类软件,给出相应的参考资料和网站,提升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动手能力,弥补教学软件单一的弊端。 (三)调动自我效能感较低学生的学习积极性 1.针对不同的学生群体采用不同的教学方法。计量经济学章节体系内容一般是按照“概念———前提假定———理论推导———统计检验推导———案例”的顺序安排的。针对基础较差且理解能力较低的学生,教师设计教学环节可以从实际例题出发,调整该顺序,即采取“案例———统计检验推导及验证———理论推导———再举例———前提假定———概念”的方式展开,结合案例来讲解相应的理论推导及概念内涵,然后再通过举例进行巩固,最后使学生系统掌握章节的核心内容。 2.针对民汉学生基础差异分化的实际情况,加之计量经济学是一门方法性较强的课程,可设计PBL型的案例题,将学生置身于实际问题情境中,通过“讲解+提问”相结合的方式引导学生掌握理论知识、软件操作和实证分析能力。同时,在教学中应减少对概念、理论推导等内容论证的时间,侧重对计量分析方法的应用步骤和背后暗含的理论讲授,使学生掌握针对不同计量分析数据进行相应处理的方法及实证结果与案例分析相结合的能力。 3.教师应与学生多沟通,掌握学生基本情况,将学生分成小组开展学习活动。根据授课内容教师可安排专题性讲座,及时消除学生畏难情绪,激发其学习的积极性。通过设计案例习题,由学带领组内学生收集数据、处理数据和计量分析,同时组织小组对实证分析结果进行讨论,并由组内选派一名学生讲解案例分析过程及相应的结论。 (四)提升计量经济学课程师资的专业能力 1.注意各学科教师之间的衔接。师资队伍中应包括概率论和数理统计专业的教师、统计学教师和计量经济学教师,并加强彼此间的沟通,以保证在教学实践中,各专业教师根据教学对象的专业性及学生特点及时调整教学内容,设计符合相关专业的教学大纲,提高教师的教学能力。 2.提高计量经济学专业教师的经济理论水平。教师只有较深的理论功底,才能带领学生借助经济理论对所研究的经济现象和问题进行经济模型的构建,运用经济理论知识处理数据和模型检验,结合实证分析结果和经济理论解释经济现象。这是计量经济学教学的灵魂所在。 3.加强教师专业培训。整合本校计量经济学师资队伍,根据本校经管类专业特点,选派教师参加主要计量经济学软件与专业培训,提高教师实际操作能力和专业水平。 (五)革新教学方法 1.在实践教学中,教师可通过“结对子组建实验小组”、“好帮差”等形式,引入PBL教学方法,培养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同时,开展基于问题情境的教学,为学生设计基于现实经济世界的真实问题,鼓励学生运用所学的经济学知识,通过分工协作、分析讨论并最终解决问题的方式,逐渐培养其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2.基于学生数学和统计学基础差异的情形,计量经济学应采取板书和多媒体相结合,且以板书为主、多媒体为辅的教学方式,充分利用两种教学手段的优点,弥补其不足,从而提高教学效果,实现教学目的。 3.应采取“讲授”和“考核”适度分离的考核方法。从计量经济学课程的讲授角度来看,教师授课应保证知识体系结构的完整性,同时也要培养学生掌握计量经济学软件的操作方法,更要注意培养学生运用经济理论分析实证结果的应用能力。而站在学生角度,他们当然重视考试分数。为此,考核的试卷设计应根据具体专业的学生差异凸显知识性、操作性和应用性,综合考察学生的学习水平。 作者:郭辉单位:新疆师范大学商学院 经管类论文:农科经管类大学生就业论文 1西北欠发达地区农科经管类大学生就业意向的特点 1.1就业地域固化,具有强烈的就业地域倾向西北欠发达地区农科经管类大学生大部分来自本省,而其中农村生源居多。对于就业去向,大致分为大城市和家乡两个方向,具有强烈的就业地域倾向。具体来说,城市生源的毕业生不愿意放弃城市的优越和便利生活,尤其是省会城市生源学生更不会选择中小城市或农村去就业。而农村生源的毕业生,虽然来自农村,但是考上大学并不容易,并且考大学的主要目标就是脱离农村生活、脱离农民身份,有一个“城市人”的身份。农村观念中,上大学依然是学子脱离农村的捷径,部分农村家庭甚至是负债、贷款供子女上大学,因此获得一份体面而高收入的工作是农村大学生及其家庭共同的心愿,因此,农村“骄子”也不甘心回归乡镇就业。而剩下的毕业生也都将回家乡参加当地政府组织的招聘考试作为主要目标和就业方向,因为这意味着至少能够在政府机关或事业单位获得一份体面而收入稳定的工作。综上而言,不管是城市生源还是农村生源,大部分毕业生都不愿意屈身就“农”[3]。 1.2就业日趋理性、就业价值标准多元化西北欠发达地区大部分农科经管类毕业生认识到就业压力大,在就业待遇上呈现出理性的一面,但是就业观念并没有完全跟上形势的转变,大部分毕业生仍希望找到稳定、收入水平高、地域好、能发挥专长的岗位,对经济落后的非家乡地区基本上不会考虑。在就业价值标准选择上,既追求自我价值也重视经济价值。在社会地位等情况大致相同时,农科经管类毕业生会把经济收入放在较为突出的位置,在职业选择上优先考虑与自身发展有直接关系的经济因素。 1.3贫困生占据整体毕业生中相当大的比例西北欠发达地区经济落后,贫困人口多,与经济发展相关联的则是来自农村家庭的大学生人数比重大,且大学生中贫困生比重大。据统计,西北某农业院校经济管理类2011-2014年毕业生贫困比率分别达到58%、62%、55%、57%。这个贫困比率是相当高的,在个别专业,贫困比率甚至高达68.5%,城镇生源学生只占到班级人数的17%。因此,贫困大学毕业生在学业、就业、学校生活各方面面临巨大的经济压力和心理压力。而在当前西部欠发达地区就业市场不发达,就业需求量难以满足庞大的毕业生数量的大背景下,贫困大学生的就业困境凸现,这种就业困境如果不能有效解决,则会导致贫困大学生因为贫困而失业或者不能高质量就业。国内研究显示贫困生群体在身体素质、综合能力、个人特长、学业发展、心理承受能力、社会资本等方面与普通大学生相比存在差距[4][5]。西北欠发达地区农科经管类贫困毕业生在就业过程中具有如下特点:一是依赖心理严重。农村大学毕业生如果不能在大城市或者省会城市就业,大部分会选择回家乡,这是因为他们认为觉得对家乡有依恋感,又可以依靠的社会资本,有自己的亲人、亲戚、朋友等社会关系。这类大学生生源一般是农村或者小城镇,经济发展缓慢,生活节奏慢,生存压力较小。他们返乡之后再就业方面主要是寄希望于家人的帮助,依赖家庭帮助的心理比较重。二是就业选择范围狭窄。一方面贫困毕业生因为家庭贫困,急于通过就业来摆脱经济困难的现状,并且他们清楚的认识到缺乏外援的支持,这种焦虑的心理促使贫困毕业生积极主动地去投简历、参加各类入职考试、面试,寻找工作,不能等也没有靠;另一方面贫困毕业生又存在瞻前顾后、担心失败的心理。再加上就业准备不够充分,使得大部分贫困生在就业过程中存在困难,很难被一些待遇高、工作条件好、发展前景好的单位相中。三是处于就业过程中的弱势。贫困生在求职过程中不善于推销自己,在着装打扮、自我营销、准备简历和面试技巧等方面缺少公关意识和营销策略。 2西北欠发达地区农科经管类毕业生就业影响因素 2.1部分毕业生就业观念陈旧,自身定位不准确西北欠发达地区农科经管类大学生就业观念陈旧,对于就业单位的选择并没有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不断提高、市场经济日益活跃、非公有制企业逐渐增多、增强而改变,部分学生还没有同“铁饭碗、大锅饭”这些老观念老传统告别的心理准备,有较强的国有企业情结和公务员企业。西北欠发达地区农科经管类大学毕业生在就业选择中对中小型企业的冷淡引起了人才市场的不平衡,一面是“公务员”热、国企热持续不退,一面是中小企业招不到优秀人才甚至招不到人。随着经济形势的发展,毕业生人数已越来越多,传统的就业渠道对人才的吸纳能力毕竟有限,而各种非公有制经济单位、中小企业、中小城镇,特别是基层农村才是他们施展才华的广阔天地。实质上,在未来几年内,中小型企业对大学生的需求将持续增加并成为人才市场的需求主力,今后的毕业生要充分考虑到这种趋势。 2.2对就业期望值偏高、实践动手能力不足毕业生的综合素质还不能完全适应市场的需求,尽管在学校获得了计算机证书和英语等级证书,但实际动手能力不高。“无论是本科毕业生还是高职高专毕业生,其毕业时对基本工作能力掌握的水平低于工作岗位要求的水平”[6]。 2.3家庭观念影响严重相当量的学生在择业时受父母影响较大,父母求稳定、保终身的传统观念还深深地影响着一些学生。尽管家庭不可能单独承担对大学生的就业指导,大学生在心理上也已不再与家庭保持少年时期的强烈依赖关系,但从以上毕业生对家庭的期盼可知,家庭在就业指导方面扮演着不可估量的角色。 2.4受用人单位对学校知名度、专业认可度的影响由于缺乏宣传,使得内地发达地区对西北欠发达地区高校的情况知之甚少,许多用人单位不了解农业院校的经管类学生培养情况,有的用人单位甚至带着有色眼镜看待农业院校的经管类大学生,担心农业院校培养的经管类毕业生素质不高,质量不过硬,存在不敢或不愿接收的情况,致使农科经管类毕业生在就业市场上常常处于被动地位。同时,毕业生在求职、面试过程中,由于一些用人单位对于农业院校的“定型化效应”和对于农业院校开设专业缺乏了解,且对农科经管类专业缺乏信任。在看到来自某农业大学的金融学(财务管理等)专业毕业生简历时,往往会发出“农大还有金融学(财务管理等)专业吗?”等疑问,甚至对于农科经管类学生不予选择,致使农科院校经济管理类毕业生自信心严重受挫。 3西北欠发达地区农科经管类大学生就业困境的解决对策 3.1加强求职心理辅导如上所述,大学生择业都有较高的心理期望值,这是正常的,但脱离现实,好高骛远的想法是不正确的。西北欠发达地区的农科经管类大学生受地域和农业院校大学生身份双重制约,在求职过程中,易产生种种心理问题。因此,在就业或择业心理辅导过程中,既要帮助大学生树立远大理想又要提醒他们具备艰苦奋斗的心理准备,同时增强心理承受力的指导,正确对待挫折。 3.2将职业生涯规划教育和就业指导全程化、全员化,从大班授课向小团体辅导转变地方农业院校亟须针对学生生源特性,以生为本,从低年级新生入手进行职业规划教育,系统性设置职业生涯规划课程,并使之专业化、常态化,切实帮助学生“修正自己的观念,坚定自身的决心,勇敢走出各种生涯发展规划的思想误区”,尤其是“唯高薪”、“铁饭碗”、“专业即职业”等传统就业误区,力求真正意义上引导学生实现自我了解,自我定向,自我选择和自我规划。而职业生涯规划教育和就业指导课程,要从目前的大班授课向小团体辅导转变,因为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都是针对性很强的课程,大班授课很难突出某一专业的特点或针对某一部分学生的特殊需求,很难起到应有的作用,只有实现小团体辅导,才能帮助学生客观认识自我、客观认识职业发展环境,调整就业期望值,主动选择与自身相匹配的职业;帮助学生提高抗挫能力和心理调适能力;帮助学生形成良好的竞争力和健康的人生态度。 3.3走向社会、走向市场、走向企业,建立毕业生就业基地农业院校的经管类大学生更要加大学生的实习实训力度,提高毕业生的实践技能和就业能力。西北欠发达地区的农科经管类专业要通过与企业、行业合作,建立稳定的、能满足专业培训要求的实习实训基地,培养学生的实践动手能力。另外,要引导学生积极参与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的就业指导要逐步向职业指导过渡,加强职业技能培养,不断提高学生就业竞争力。 34.4发挥家庭的职业选择导向作用家庭是大学生社会化的最初场所,是大学生社会化过程中的权威性和情感性的扮演者,家长对大学生个性的了解有更多的得天独厚的优越条件。大学生想找到理想而合理的职业坐标,必须充分了解自己的性格特征,大学生的个性是其就业的重要参考指标,家庭在这方面可以作为在大学生就业时的帮手。家庭此时就应该发挥其独有的优势,帮助大学生清楚的把握个性,更好的找寻自己的方位。 3.5加大贫困毕业生帮扶力度积极向就业困难毕业生宣传国家和甘肃省的有关帮扶政策,全面、准确摸查就业困难毕业生,并进行统计造册逐一帮扶。一是在求职关键时期采取有针对性的就业帮扶,特别对他们就业信息获取、笔试、面试、签约过程中遇到的疑惑及时予以指导帮助,提升他们的自信心和就业能力;二是建立受助学生的精神帮扶体系:(1)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引导广大贫困生树立自强自立的精神风貌,努力拼搏、奋发成才。(2)关注贫困毕业生的健康发展,顺利就业。通过建立贫困毕业生心理档案、开展针对毕业生的心理健康专题讲座、个体咨询等方法,引导贫困毕业生正确认识现实,解决思想上的种种迷茫和困惑,培养健康的心态,杜绝因贫困生心理问题导致的恶性事件,实现贫困生的精神脱贫。(3)加强诚信教育,培养贫困生诚实做事、诚信做人的处事原则。(4)深化感恩教育。教育广大受助学生常怀感激,传递关爱,知恩图报,将来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回报父母、教师、国家和社会。[7] 4结束语 总之,企业对西北欠发达地区农科经管类大学毕业生的需求不多,社会对高等农业院校经济管理类专业的认识短期内难以改变,导致西北欠发达地区农科经管类毕业生就业形势严峻。这对大学生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此,应该通过国家、社会、高校、家庭和学生协同努力、密切配合,切实提高和深化学生的专业知识,加强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和锻炼,创造有利于农业高校学生就业的良好环境,使西北欠发达地区农业高校经管类毕业生在实现自身人生价值的同时,更好地服务社会、回报祖国。 作者:桑碧桃单位:甘肃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经管类论文:经管类大学生的创新能力研讨 一、加强创新能力培养机制建设,全力促进经管类大学生创新能力提升 设立低年级重点考核大学生创新基础理论和创新方法,高年级考核创新实践和创新竞赛的培养考评体系。提高学院跨学科跨专业整合能力,充分发挥群策群力、协同作战的集体优势。第三、充足的经费保障是开展创新工作动力支撑。学院通过开源节流、政策倾斜多种渠道筹措创新活动资金。每年学院都从教学业务费中拨付专项资金用于扶持创新教育工作。鼓励教师通过创新项目吸纳社会资金,教师和参与项目的学生通过横向课题与企事业单位建立紧密型的合作伙伴关系。积极寻求校友、社会助教人士募集创新奖励基金。规范教师重点、重大项目课题资金的使用范围,确保科研资金的合理利用和分配。 二、选择科学合理的创新培养路径,扎实推进学校创新工作 1.打造互联网视域下的全媒体数字化互动式教学平台,提升大学生创新能力 网络的诞生和普及,改变着人际关系和人际交往形态。依托互联网建立的网络教学平台改变了传统的教学方式,创建了一种新型师生关系,教师与学生直接通过平台获取信息、满足自身需要,从而提升了学习的交互性、娱乐性、及时性。提高了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培养。采用案例分析,启发式教学,角色扮演,多媒体等手段营造师生互动式的教学环境,以实现不同观点碰撞交融,激发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探索性从而激发学生的创新意识,培养学生产生新认识、新思想和创新事物的创新能力。 2.强化创新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发挥创新导师示范引领作用 创新工作的开展需要依靠高水平、高素质的教师来进行有效的指导。学生创新意识的养成,创新能力的提高、创新方向的明确都离不开导师的言传身教、身体力行。除了从制度层面建立教师参与和激励以外,最重要的是提高教师的指导能力和水平是当务之急。推行青年骨干教师到国内名校进修交流相关课程、先进经验和做法。引进国内高水平大学的高层次教师和博士人才。选聘其他高校企事业单位从事创新研究的专家学者充实到我院创新实践工作。真正把本科生导师制落在实处,目前限于师资力量有限个别专业导师所带学生诸多,指导起来良莠不齐,搭便车现象大有人在。在低年级开展本科导师制将教师的形态由传授型转换为指导型,学生的角色也由接受验证型转为主动参与探索型,提升了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主动性,实现教与学的相互促进,有利于创新型人才的培养。 3.提升大学生创新计划项目质量、打造精品创新教育教学实践基地 大学生创新计划项目在培养高校大学生创新能力、科研能力和实际动手能力方面发挥举足轻重作用。通过加强宣传、加大指导教师的工作力度,尽快提升项目质量。加强初审、外审、专家评审力度,严格控制项目的质量,确保高质量创新项目进入到校级和省级国家级的比赛。通过大学生创新计划项目激发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创新意识,提高大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实现培养高素质创新人才的目的。学院积极利用和依托现有资源创建经济管理类专业实践实习基地。大学生通过参与教师横向科研项目和课题、顶岗实习、实践观摩等方式为学生能力培养提供了良好的平台。参与企事业单位密切相关的科研实践、千方百计创造机会投身社会实践是培养了学生的独立性、团队协作精神、创新精神、创新能力的重要途径。 作者:张金华单位:北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经管类论文:经管类专业广告课程改革策略 广告融合对广告教学的影响分析 1媒介融合对营销决策的困扰随着网络技术的普及和发展,以网络为代表的新媒体对广告业造成的影响越来越深入和扩散。新媒体的出现改变了广告媒体市场格局,改变了广告受众的媒体接触方式和习惯,对广告运作、管理流程和方式也产生影响。为了寻找目标受众,分析目标消费者的行为特征,市场营销的广告策划和媒体策略正在发生重大变化,而且这些新的变化越来越困扰广告主的营销决策。 2广告与营销的融合新技术和媒体受众的偏好正在改变现有的传播环境,使得信息、娱乐和商业信息之间的界限日益模糊,各种植入广告就是最好的呈现。在此基础上,人们借鉴整合营销传播理论,将市场调查、营销策划、公共关系和广告等多种营销手段融为一体,用“大广告”来推进市场营销。广告与其他促销手段融合在一起,分散在各种不同的营销活动和媒体中,对媒体种类和形态繁多的广告制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针对同一广告主的总体广告运作也变得更加复杂和困难。 3经管专业的广告课程教学面临的主要问题广告的融合改变了媒体和受众,增加了广告主开展广告活动和获取广告效果的难度,从广告主角度进行的经管类专业广告教育的实践性特征变得更加突出。因此,不能像普通广告专业的广告学概论课程突出基本专业理论知识和广告学框架体系的构建。如何在双重困境之下推进高校经管专业的广告课程教育,有着重大现实和理论意义。 经管类专业广告课程改革策略 1明确课程定位经管类专业的广告教学为培养市场和营销人才服务,授课对象是广告活动中的广告主,因此授课主要是站在广告主立场上的广告教育,与普通广告学专业主要针对广告制作者和传播者的立场有重大区别。因此,笔者认为,在经管类专业中的广告教学定位于培养经管专业学生的广告意识和广告策划思维,掌握营销活动中所需的广告知识,立足于经管专业自身的知识结构来诠释广告理论和构建课程体系。所以,课程定位仍然是实用操作性的“术”,但是这种“术”不是教会学生怎么“做”广告,而是如何“用”广告:了解广告运作流程,懂得如何运用广告活动促进营销目标的实现。 2合理的课程设置根据专业特点设置先行课,使专业课程设置更加合理。以市场营销概论、国际贸易理论和电子商务等专业课程作为先行课,在学生建立了基本的专业知识和对广告的基本了解之后,再开设广告课程。课程设置要使广告课程与经管类专业的其他专业课程内容上能够互相衔接和呼应,从大到小,从总体到局部,逐渐深入地构建完善的知识结构。在广告课程的内在结构方面,要符合专业知识结构体系,建立适合经管专业自身特点的教学内容体系。所以,经管类专业的广告课程不只是用一个固定的概论模式来涵盖所有专业需求,而是可以灵活使用其他广告课程来替代现行的具有广告学概论性质的广告学课程。例如,符合电子商务专业需求的网络广告学课程,符合市场营销专业特点的整合营销传播课程等多元化的广告课程设置。 3课程内容突出营销背景在具体的课程内容安排上,要突出广告的营销背景,不再纠缠在营销、艺术和传播的学科归属上,高屋建瓴地用市场营销学的总体知识框架来统和广告学的内容。注重广告学与市场营销等专业的其他课程内容间的配合,正确处理交叉内容,突出广告策划与营销策划的配合,广告目标、广告预算、广告效果测定、媒体策略等内容都是重点。此外,也要介绍广告主与广告机构的沟通技巧,切实引导未来的市场营销人员正确对待广告。 4更新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为了切实有效地提升广告教学效果,教师必须不断完善学科背景和提升专业素养,立足于传播学和市场营销学,辅助心理学、美学等综合学科素养的提高。而且,光有理论知识的提升还不够,教师也需要加入业界实践。以教师自身的业界实践为基础,指导学生开展实践教学。广告学课程教学必须注重理论和实践相结合,在实践教学中可以将广告实践课程与学生的营销等专业实践课程相融合。同时,配合广告学课程的多样化设置,采用案例教学,运用新技术和网络平台,开展互动教学也能很好地提高广告教学效果。 小结 随着广告融合的出现,针对广告的现实发展、学术研究和教学等众多问题越来越需要传播学和营销学的共同合作。针对经管专业的广告课程教学问题,传播学要以积极的态度承担起市场营销专业广告课程教育的使命,将这类广告课程纳入到广告教育和研究的总体框架内,借助两种学科合作的力量,推进经管专业的广告课程设置、教材编写以及各类教学研究工作。 作者:王慧华单位:南京中医药大学经管院
经济法论文:循环经济法制建设浅议 论文摘要 循环经济是符合可持续发展理念的一种经济增长的模式。我国有关的循环经济立法存在许多疏漏,应予以完善。应确立循环经济法预防原则、公众参与原则、分担责任原则和“3R”原则;建立健全法律体系,发挥政府公众的作用。 论文关键词 循环经济 法制建设 经济增长模式 循环经济是符合可持续发展理念的一种经济增长的模式。循环经济发展法制建设,是我国经济发展的必要保障。如果说国家在发展循环经济的过程中,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予以规范和制约,那么循环经济的发展就犹如水中月、镜中花。强化循环经济法制建设,涉及每一个公民的衣食住行,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的必要途径,关系到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然选择。随着经济发展,我国建设法治国家的步伐加快,依法治国理念日益深入人心,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追求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矛盾日益突出,这给我国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制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本文拟从我国循环经济发展法制建设的现状入手,分析原因,并提出相关对策。 一、循环经济的涵义 1970年,A.克尼斯等人基于生态系统的危机,即物质代谢结构的崩溃而撰文提出了“物质循环分析论”,认为人类的经济活动应当包括资源、能源的投入生产加工分配流通最终消费排放废弃物的全过程,这是首次在经济学理论中提出经济循环与物质循环相适应的思想。 以物质循环分析论为基础,物质循环全过程管理理念逐渐形成,即对物质从生产直至废弃各个阶段实施全过程管理的过程,除了回收、再生循环和再商品化外,还必须促进和管理全社会的物质循环,体现了循环经济的内涵和外延。 二、我国循环经济法制建设现状及问题 在改革开放初期,我国开始建设中国特色的环境保护法律体系。到目前为止,我国已出台十余部环境保护法律,包括《环境保护法》、《矿产资源法》、《节约资源法》、《水法》、《清洁生产促进法》、《水土保持法》等。在《清洁生产促进法》中首次提到“循环经济”,这在我国循环经济发展历程中是一次尝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规定了国家对固体废弃物污染的防治的内容,该法中的这项规定充分体现了实施减量化的基本理念,为固体废物的处理提出了法律依据。而《循环经济促进法》为循环经济发展创造了基本的法律构架,但是我国并没有相关的行政法规对循环经济做出规定,只以有《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退耕还林》细则中有所规定。 下面从我国法律体系方面具体分析存在的问题: 第一,我国法律规定不够完善,有许多领域法律没有涉及,而在一些领域又存在规定上的重叠,给执法者带来许多麻烦,同时也不利于普及法律知识,例如我国环境保护法并没有对循环经济做出明确的规定,一些污染物存在跨行业的特性,对于这些特殊的物质,没有法律明确规定。 第二,立法过度集中在工业领域而忽视农业方面的立法,第三产业更是少之又少,同时工业立法因缺少相应配套措施也变得举步维艰,可反映出在产业结构的调整并没有在立法上给一、三产业相应的重视。 第三,环境立法存在的效力较低的固有问题,常常流于表面形式,没有相应的配套措施,提倡和口号比较多,没有规定权利和义务,因此在现实生活中实现的可能性较小。 第四,建设主体规定的并不明确,法律只规定政府部门的公开信息义务,对于企业及其他主体没有明确规定,造成具体执行不畅。 第五,对生产责任延伸方面没有相关的监管保障,在发展循环经济的下,建立的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在责任主体上规定了生产者不仅对本企业的产品负责,企业有对产品进行回收和清除的责任,看似完备的制度设计其实缺乏相关法律责任的规定和政府的执行监督文件。 三、我国循环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和对策 (一)循环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确立循环经济法律原则,在促进经济发展的过程中,使国家、企业时刻保持正确的方向,明确保护环境的义务和责任,更加注重发挥政策的引导作用,同时强调清洁生产和提高资源利用率和废物合理排放的重要性。 1.预防原则 预防原则,是针对粗放型经济发展模式造成环境破坏提出的,环境污染、生态破坏、资源短缺已成为我国乃至世界各国面临的突出环境问题,亟待寻求合适途径解决。环境污染包括水污染、大气污染、土壤污染等,严重威胁人类生命健康及各种生物的生存环境的安全,不利于实现人类及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从源头上分析、解决环境问题产生的原因,是落实预防原则的根本,特别要注意减少二氧化碳的排放,针对汽车尾气和燃放烟花爆竹、工业生产排放的废气也要格外关注,通过制定限制排放量等具体的措施,运用相关的奖惩机制,鼓励公民和企业为保护环境做出一份贡献,同时更是造福人类和实现人类永续发展的必然选择。 2.公众参与原则 公众参与原则,是实现政府管理与公众参与相结合,充分发挥群众的力量,广泛凝聚群众智慧,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在低碳循环经济领域只依靠政府力量力量是单薄的,效果是不显着的,通过政府制定政策办法指示,并在企业许可、监督管理等方面发挥引导作用,提高公民对参与低碳循环经济的积极性,往往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欧洲国家经历了第一次和第二次工业革命,工业生产的滞后性,使欧洲各国在上世界中期都不同程度地出现了环境问题。欧盟各国在经济政治地理文化等方面存在各种相似,在解决环境问题的过程中,各国协同合作,特别注意发挥群众的积极性,要提高群众的环保意识,通过公益广告、志愿者讲解等 宣传模式形成良好的氛围。 3.“3R”原则 3R原则即再利用、再循环、减量化的简称,是面对我国正处在经济高速发展,资源总量急剧减少,人口增长与资源消耗矛盾突出的现状应坚决贯彻的原则。我国人均资源严重不足,同时资源的利用率相对低下,能耗太高,污染物排放量超过环境的承载能力,由此产生的环境与资源问题成为循环经济发展的瓶颈。再利用即面对资源利用率低、资源浪费、为解决资源短缺与资源不能满足人类经济发展和人类生存的问题而提出的。要实现再利用,首先要政府加大科技投入,研发开采资源和利用资源的先进设备,同时要求不断提高各类社会主体节约资源的意识,坚持走绿色低碳循环的发展道路。再循环,是与资源的再利用一脉相承的原则,通过对剩余资源和废物的再利用延长产业链,提高资源的利用率,既能克服废物排放的难题,又可以增加经济总量,是一种一举两得的措施。减量化,是指通过减少排放实现环境可持续发展的措施,通过企业清洁生产,特别注意生产流程的低碳化和无污染,减少废气废水废物的排放。 4.分担责任原则 循环经济责任原则是指作为社会主体的国家、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公民对环境应尽的义务以及破坏环境承担的社会责任。严格区分不同主体的责任,使环境保护落到实处,如政府主要发挥引导和监督作用;企业要更加注重清洁生产和减少排放;公民培养从小处着手,从点滴做起的意识,要按照有关规定对生活垃圾进行排放,坚持绿色消费和低碳生活模式。通过各方努力,使环境保护保护有章可循,有法可依,有条不紊地推进。循环经济责任原则就是更加明确了各个主体在环境资源的开发利用保护改善以及管理过程中的责任,使国家、政府、企业和公民共同配合,形成密切联系的整体。通过确立政府、企业和公民在资源综合利用、废料回收再利用、清洁生产、生态保护、绿色消费等方面的权利、义务,最大限度地实现环境资源分配方面的公平与正义,实现经济社会的永续发展。 (二)循环经济法的基本对策 我国循环经济起步较晚,发展比较缓慢,本身缺乏经验可循,并且面临技术、人员、管理、资金等诸多难题。因此,在法律法规和制度方面有较大空间可待提高。 首先,要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随着经济发展,法律往往显示出其滞后性和保守性,必须通过建立完善的法律体系和政策,将保护环境的各项要求落实到实处,使百姓和社会享受到循环经济的好处,比如在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加入保护环境的具体规定,作为约束竞争主体的一项准则,同时,其它法律中也要更加明确主体的权利和义务,特别是关于垃圾处理和废物利用等具体环节缺乏具体规定,在执行过程中难免存在各种问题,因此要从法律的角度给予充分的重视。 其次,政府要加强监管。加强与我国民间组织以及国际组织的合作,建立专门机构监管各类主体义务履行情况,建立相应的奖惩机制,要求拒绝承担义务或者未按要求安排生产生活的人员承担责任,对有效控制排放的主体给予物质奖励或者精神奖励,同时发挥国家宣传部门的作用,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转变发展模式必须依靠坚实的社会基础,必须牢固树立环境保护的意识,增强转方式调结构的紧迫感,增强群众绿色生活的意识和保护环境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 再次,进一步建立废物控制管理制度。在日本,由于消费者数量庞大、分散,不利于统一管理,而生产者则不然,生产的产品废物的责任完全由企业自己承担,完全具有可操作性。我国应借鉴日本的经验,充分考虑不同主体的特点,有针对性的制定策略。现阶段我国各大生产行业还存在于生产链中技术落后的情况,因而产生的废物量超出法律规范要求的比例。《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对企业生产、已有约束性条款,但由于引进减排技术、再生利用废物的代价远高于废物产生的成本。因此,大多中小型生产企业多选用落后的经营模式,依然延用高耗能、高排放的粗放型生产方式,违背了国家发展节能型经济的宗旨,极大阻碍了我国建设节约型社会经济进程。所以,在循环经济法制建设中需要进一步建立废物控制管理制度,加强对废物产生量的控制。可以建立抑制废物产生制度,以预防为原则建立循环经济基本的法律制度,健全我国废物产生标准,建立从事废物处理工作的行业和产品的规范标准。鼓励更多科技人才投身到环保新兴技术的研发中。 经济法论文:经济法视角下的收入分配改革探析 论文摘要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经济迅速发展、生产力不断提高,但居民收入差距却有逐步扩大的趋势,收入分配领域也存在着许多的问题。进行收入分配改革、解决收入差距过大的问题已经关系到了社会结构的稳定与和谐社会的建设。对于收入分配改革,我们应以制度推进为手段,以有效落实“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为基础,以垄断行业改革特别是垄断性国有企业的收入分配改革、财政税收改革为突破口,扩大中等收入者的比重,提高低收入者收入,以尽快扭转收入差距扩大的趋势。 论文关键词 经济法 收入分配改革 垄断性国有企业 财政税收 经济法作为一个立足于社会整体利益的法部门,其核心是社会本位,这来源于经济法对实质正义、社会效率、经济自由和经济民主的追求。因此,基于经济法的目的、价值观念、理念和特性,它理应在收入分配改革领域发挥重要的作用,尤其是在初次分配排除垄断和再次分配促进公平方面,发挥经济法中的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产业政策法和财税法的系统作用,本文也着意从这一方面来展开。 一、问题的提出 马克思曾对分配和生产的关系做过这样的经典论述,“分配的结构完全决定于生产的结构,分配本身就是生产的产物”豍.从这一论述中我们可以看出,马克思认为收入分配公正、合理的实现首先需要所有制问题的解决,收入分配领域存在着的诸多问题会随着生产力的极大发展而消失。但与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经济迅速发展、生产力不断提高的现实状况不同,居民收入差距有逐步扩大的趋势,收入分配领域也存在着许多的问题。据北师大收入分配与贫困研究中心李实课题组测算认为,2010年我国的基尼系数已经达到0.50的水平。而按照国际上普遍认同的基尼系数等级线,0.40是警戒线,0.50是危机线,0.60是动乱线,这说明我国已经濒临危机线甚至实际上已经超过了危机线竖.由此可见,解决收入差距过大的问题已迫在眉睫,进行收入分配改革、解决居民收入差距过大的问题已经关系到了社会结构的稳定与和谐社会的建设。 二、收入分配改革的顶层设计 所谓“顶层设计”,原本是来自网络工程学的一种说法,英文原文是top—downdesign,它是说在进行一个大系统的建设前,要从顶层开始,由上到下的进行设计豏.因此根据此理论,收入分配改革的顶层设计就是以怎样的理念和原则来指引和设计合理、有效地收入分配改革实践。 收入分配改革的顶层设计是否合理关系到收入分配改革的成败。基于经济法的视角,结合我国具体国情,我们认为对待收入分配改革,应该形成这样的共识:以制度推进为手段,以有效落实“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为基础,以垄断行业改革特别是垄断性国有企业的收入分配改革、财政税收改革为突破口,扩大中等收入者的比重,提高低收入者收入,以尽快扭转收入差距扩大的趋势。 三、如何有效落实我们的分配制度 落实好收入分配制度的目的在于提高居民收入在初次分配中所占的比重,居民收入在初次分配中的来源主要有两类:一是劳动报酬;二是财产性收入。因此如何提高居民的劳动报酬和财产性收入成为了问题的关键。 (一)提高居民的劳动报酬在当前我国“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格局之下,劳动报酬即工资仍是人们的主要收入来源。“十二五”规划中提出要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而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建立和完善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这一机制的建立和完善是靠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建立和最低工资水平的提高来实现的。(1)近几年来,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一直得不到完善和有效运作,在实践中出现了许多问题,这是无法靠政府一方面的力量来解决的,还要靠工会等社会自治团体发挥其应有的作用。鉴于经济法主体角色的特定性以及劳动者力量的薄弱,大力培育社会组织、中介组织及其他NGO等自治组织成为协调政府与企业、个人利益,建立完善的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有效途径。当然在培育工会等自治组织时,应避免“官办、官管、官运作”的现象,提高其自治性和自愿性,使其能够真正代表劳动者阶级的利益和诉求。(2)逐步提高最低工资水平是建立和完善工资正常增长机制的基础所在,对于保障底层行业职工的工资水平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是保障底限性公平的体现。在这一方面要充分发挥政府政策的推动作用,形成逐步提高最低工资水平的制度。 (二)下大气力增加居民的财产性收入财产性收入,是指家庭拥有的动产(如银行存款、有价证券等)、不动产,如房屋、车辆、土地、收藏品等)所获得的收入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也提出了要“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的决策。但目前居民的财产性收入还是很不乐观的,仅占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一小部分,迫切需要增加居民的财产性收入。因此要努力做到以下几点:(1)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的前提是大力保护公民的财产权,尤其是在拆迁、征地和征用公民财产的过程中,要确保公民的财产权利和财富增加值权利不受侵害;(2)进一步明晰产权,使之能够在抵押、转让、出租等交易流动中广泛运用,这主要涉及的是居民的不动产方面;(3)在动产方面,我们可以看出,财产性收入的增加主要考验的是居民的理财能力。因此要靠金融机构的努力,拓宽居民金融理财渠道,让百姓拥有越来越多的金融理财工具和产品,同时加强对交易行为的规范,确保居民的合法财产权益不受侵犯。 四、垄断性国有企业收入分配改革 在收入分配领域,垄断性国企高收入群体与私营单位就业人员之间的收入差距成为体制内与体制外乃至整个社会收入分配差距的典型缩影豑.据国家统计局5月3日的数据显示,2010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的年平均工资为37147元,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的年平均工资为20759元,前者是后者的1.8倍,足见两者差距较大。因此,收入分配 领域的国企改革对收入分配改革具有战略性的全局意义。但是对国有企业收入分配改革并不能笼统的一刀切,我们主要应是针对垄断性国有企业和国企管理人员的收入分配进行改革,这是改革的关键所在。而且单纯采取对垄断性国有企业和国企管理人员的减收政策是行不通的,笔者认为应坚持扩大体制内竞争和“结构性减薪”并举的总体策略。具体如下: (1)通过扩大体制内竞争来改革垄断性国有企业的收入分配要充分发挥产业政策法和反垄断法的作用。首先通过产业政策立法,让更多的民营企业参与到体制内的竞争中来,尤其是在我们的电力、电信、石油等垄断性行业。让民营企业参与到体制内的竞争,这样不仅有利于私营企业利润的增长从而使其职工工资增长,更有利于市场竞争化程度的提高,使国有企业面对充分的竞争而焕发活力,更好地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其次,加强反垄断法和公司法的有效实施,使垄断性国有企业向着政企分开的现代化公司经营管理模式发展,尽最大限度减少某些垄断性国有企业行政职能和经济职能并存的现状,以优化市场竞争秩序,提高竞争水平。(2)主张对国企职工采取“结构性减薪”的做法,即基于特定目的对特定职业和特定岗位的人群实行减薪。首先在国有企业职工群体中,收入较高的是国企管理人员,原因有二,一是这些人员多由行政指派,没有在其任命上发挥市场的作用,二是这些高管的工资与企业绩效关联不大,且信息披露不全面。对其采取的措施主要是严格规范国企高管人员的薪酬管理,原则上控制或降低其收入水平,坚持市场才是企业家最好的定价者豓,并把管理因素对于企业的贡献作为其薪酬的重要衡量因素。其次,对于国企职工并非一味的控制或降低其收入水平,对于国企非正式职工,退休、下岗职工而言,要提高他们的工资福利水平。 五、财政税收改革 如果说初次分配领域的改革是基础,那么在再分配领域的改革则是促进收入分配更加合理的关键所在。初次分配领域要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而对于再分配领域来说,则是经济法特别是财税法发挥其作用的最好舞台。财税法范围较广,以下着力从预算法和税法两个方面谈一下我们再分配领域的改革。 (一)预算法与再分配预算法是指调整国家在进行预算资金的筹集和取得、使用和分配以及监督和管理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其本质是对政府收支活动的控制。近年来政府的财政收入连年增长,有的地方增长率甚至已经超过了15%,大大超过了同期的GDP增速和居民人均纯收入的增速。如何花好这些钱,如何让政府把钱花的更合理,则需要预算法发挥其应有的作用。要使我们的国家预算更好地服务于收入分配改革,笔者认为要做到以下两点:(1)促使合理财政支出结构的形成。加大对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教育以及区域协调发展方面的扶持力度,将财政支出更多地用于保民生、促增长上,使社会发展惠及人民大众。(2)减少行政权对预算权的干预。按照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各级人大行使预算审批权,其他机关不得干预。但在现实生活中,行政权对人大预算审批权的干预尤为严重,尤其是在各级地方。因此必须切断行政权对人大预算审批权的干预,使政府在制度框架的束缚下合理分配财政支出。 (二)税法与再分配根据社会契约论,税是公民从国家获得的利益的对价,黑格尔也曾说过税是个人对国家作出的牺牲。从其本质来看,税收是政府对国民收入进行的二次分配,理应对促进收入分配的公平合理发挥应有的作用。税法与再分配应着力处理好两点:(1)加快结构性减税的步伐,即有增有减、结构性调整,减轻一部分群体和税种的税负水平。尤其是对于个人所得税而言,要合理制定个税起征点,实行综合所得制,即对收入总额实行累进制,多收多交,少收少交。(2)收入不公很大程度上源于社会财产的不公,因此要开征财产税,即以纳税人的某些特定财产数量或价值额为征税对象的类税,包括房产税、遗产税和赠与税等。目前我国还没有开征遗产税和赠与税,许多学者也做过很多可行性研究,立法应尽快做出回应,出台相关法律,我们认为遗产税和赠与税的开征,有助于解决社会成员发展不公的问题。 六、结语 收入分配的改革需要法制的规范,随着依法治国和法治社会建设的逐步推进,经济法必将在收入分配改革领域发挥其举足轻重的作用,为收入分配改革保驾护航。 经济法论文:经济法角度下国家职能的运营 一、国家经济调节职能运行的法治原则 国家经济调节职能必须通过法律授权政府或社会组织行使。如同传统的国家统制职能必须由不同的职能机关诸如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以及法律监督机关分别行使、实现一样,国家经济调节职能作为因应市场经济而产生的国家职能,由法律授权政府或社会组织行使,如中国证监会、保监会和银监会作为部级事业单位,对金融资本市场进行独立监督、调控。不过,政府是法律授权实现国家经济调节职能的最重要的载体,政府依法行使国民经济运行过程中的宏观调控权和微观规制权,是国家通过法律授予其履行国家经济调节职能的具体表现,而且不再是行政式的管理,更多表现为一种监管、一种积极的引导。国家以法律授权的方式选择政府履行经济调节职能,是因为政府具有比其他国家机关、社会组织更明显的优势:一方面政府机关设置健全,从中央政府到各级地方政府,各种职能部门、机构能够有效地执行复杂的任务;另一方面政府可以通过履盖面广、多层级的网络框架,对国民经济运行形成及时、有效的管理。同时,国家法律的执行素由行政机关来承担,对现实问题及时作出反应并不符合立法和司法的性质,因此,国家经济调节职能以法律授权形式授权政府实现是一种必然选择。 政府经济调节职能来源于法律授权,这意味着政府实现经济调节职能必须遵循法治原则,根据法律授权对市场经济运行生成的各种问题作出准确的回应并且提出解决方案,在法律框架内实现其经济调节的职能。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是政府的定位和角色的转换,这是因为全能型政府职能模式使得政府习惯于以权力干预市场运行,习惯于用行政手段解决市场问题,由此可能导致政府在实现经济调节职能过程中不按市场规律办事,存在严重的“越位”、“错位”和“缺位”现象,而且政府内设机构职责交叉、权责脱节、效率不高等问题也严重制约市场机制效能的发挥,妨碍国家经济调节职能的实现。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实现国家对市场的经济调节职能只能是法律的执行者,这种定位决定了政府必须完成从全能政府向有限政府、责任政府的角色转换。 法治原则是政府履行经济调节职能的核心理念和基本准则。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国家治理中的法治既区别于人治,也区别于法制。英国法学家洛克认为法治就是政府应该以正式公布既定的法律来进行统治,这些法律不论贫富、不论权贵和庄稼人都一视同仁,并不因特殊情况而有出入。法治的核心思想是要依法治理国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反对任何组织和个人享有法律之外的特权,因此,法治的核心是严格依法办事,法治的关键在于制约权力。同样,法治作为一种社会管理机制,法的规定是社会管理的根据和手段,法的实现是社会管理的目标和要求。人治的本质是“贤人政治”,即依靠领导人或统治者的意志来管理国家和社会,处理社会公共事务的治国方略、方式,具有随意专横的性质,政以言兴,也以言废,人治以权力为核心,轻视法律。法制虽然与法治有着密切的联系,泛指国家法律的体系、体制与架构的整体,法制既可能是约束权力的法治之下的法制,也可能是为权力控制的人治之下的法制,但法治追求法律至上和法律权威,任何人均必须遵守法律、服从法律;而且法治约束权力,尤其是对公共权力或者国家权力的约束,一切权力都必须服从法律,在法律之内活动。国家经济调节职能是因应市场经济而生的新型国家职能,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既反对权力干预市场运行,又需要权力纠正市场机制的外部性缺陷,需要政府运用权力纠正市场失灵。市场机制对权力的两面性决定了政府履行国家经济调节职能时必须严格依法处理市场问题。 法治原则要求政府履行国家经济调节职能必须有所作为。市场机制作为市场经济的内在调节机制,是价格、竞争、供求等市场因素在市场交换过程中相互制约与相互影响、自行调节经济运行的有机统一的系统,由价格机制、供求机制以及竞争机制构成,具有自发性、盲目性、唯利性和滞后性特点,由于市场本身存在不完全竞争、不完全信息以及外部性、公共物品不充分等市场障碍或市场缺陷,市场失灵成为市场机制不可克服的矛盾。 市场机制的内生性缺陷会直接导致资源配置失调、供求失衡、分配不均以及市场垄断等问题,进而扭曲国民经济整体运行。因此,微观领域的无序竞争和宏观领域的结构性失衡需要国家调节机制,即运用公权力,由“政府约束和指导”市场,调节宏观经济活动和规制、监管微观市场主体行为,限制“经济力量的自由运用”。 二、国家经济调节职能运行的法律限制 政府调节或干预市场必须依法办事,这是法治经济的应有之义。国家经济调节职能最根本的任务是制度供给,通过制定社会经济公共政策和市场运行法律规则,确立市场参与主体的行为规范,达成公开、公正、平等、有序、自由的竞争秩序。政府调节市场的宏观调控权和微观规制权来源于法律授权,其行使也必然受到法律的限制。 (一)政府经济调节的理念限制 微观经济和宏观经济共同构成市场经济整体,微观经济涉及市场参加者及其经济行为,宏观经济则以国民经济运行为对象,表现为经济总量关系,主要是国民经济总供给、总需求以及总价格、总就业量等重要指标。宏观经济由不同的微观经济组成,微观经济运行受宏观经济指导。无论是宏观经济领域还是微观经济领域,完全依靠市场机制调节都会因市场固有的缺陷导致运行偏差,解决和处理微观经济与宏观经济问题、克服市场机制的缺陷则是政府经济调节职能的根本任务。从理论上看,政府依法调节微观经济与宏观经济分别采用“规制”和“调控”的不同思路和理念。 规制即规范、制约,是规定、制度的动态表现。简言之,规制就是以法律规范市场主体的经济活动、以制度约束市场主体的行为,这是一个具体化、范畴化、目的化的动作概念。微观规制就是政府依法对参与市场运行的市场主体及其行为的干预。对于微观市场而言,只有通过具体的法律制度加以约束和规范,才能克服不同市场主体在利益最大化驱使下多元利益与市场秩序的冲突,才能建立一个统一行为规则、统一评判标准的平等、公平、公正、开放、自由的市场。因此,政府对微观市场采用“规制”的干预理念是对微观市场结构、特征理性分析的结果,其目的在于弥补和治理市场机制缺陷,规范和矫正市场活动、净化市场环境、确保市场竞争机制的良性运行。微观规制通过对市场主体准入、退出、行为和市场秩序维持的规范,实现政府与市场运行的最直接的接触。 调控即调节、控制,是一种综合化、系统化和间接化的行为方式。宏观调控是政府为促进社会总需求与总供给的平衡,对宏观经济运行所为的经济总量调节和控制。政府对宏观经济领域采用调控的理念,充分体现了对宏观经济利益主体多元而复杂、对象广泛全面而又不确定、内容抽象而又不断变动等特征的理解和把握,体现了国家作为保障社会政治经济安全的公共利益代表者的高度责任心,也体现了政府在驾驭市场全局性问题上的独特优势和能力。政府根据法律授权履行国家经济调节职能,依据法律和政策,运用计划 、财政、货币和产业等调节工具,平衡经济波动和促进社会经济平衡发展。 政府对市场调节采取不同的“规制”和“调控”理念,在根本上是由微观经济与宏观经济所存在的质的差异性决定的。政府为实现国家经济调节职能,在微观经济领域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直接禁止或强制要求市场主体行为,因此,规制是国家强权力在微观经济领域的运用,对清除市场机制的“毒瘤”、“赘肉”具有“速效”、“强硬”的功能,留给市场主体选择的余地较小;政府对宏观经济的调控却只能以间接的倡导、鼓励和利益诱导等方式,引导和促进各种利益主体的市场主体行为,达成实现整体经济战略、控制国民经济发展方向的目的,调控的特质决定了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柔性属性。 (二)政府经济调节的权力限制 政府干预市场的正当性在于市场需要,但政府干预同样面临失灵的危险。古典政治学家从政府的本质出发普遍认为政府源于人民的公意达成和公意授权,人们通过一定的契约关系建立公共组织管理社会,并认为政府以保护私有财产为目的,因此,政府是社会性的,没有自己的利益。但现代经济学家从“经济人”概念出发,把政府当作追求经济利益的个体看待,认为最大化地追求自己的利益也是政府的基本属性。不仅构成政府的官员有自己的私利,而且政府也有自身的利益,政府自利性弱化了政府的自我控制能力,政府在自利性驱使下的非理性行为最终导致产生政府失灵的危险。这是因为政府权力不仅仅是一种能量,而且也是一种动量,富有扩张性、侵略性和进犯性。 政府依法获得调节市场的宏观调控权和微观规制权,由此政府也承担了法律设定的积极作为和有效作为的义务。与权力是一种强势的政治资源截然相反,义务是一种负荷、一种负担,义务的先天特质具有劳务性、公务性和服务性,是一种不受欢迎的压力。权力与义务的各自特质决定了政府的选择偏好。从自利的动机出发,政府及其公职人员面对权力与义务的选择,最优的理性行为是努力实现自身公共权力的最大化,同时尽力将其依法承担的公共义务最小化,即尽可能逃避或推卸公共义务。政府及其官员对公共权力与义务的不同偏好决定了政府实现国家经济调节职能时,必然存在缺位、越位或错位的现象①,“法律、习惯、传统、道德教育这些设计出来和演化形成以限制或控制这些短期私利的做法”。 为克服政府失灵,防止政府实现国家经济调节职能过程中肆意干预市场或者怠于履行其市场规制、宏观调控职责,必须强化政府宏观调控权与微观规制权的法律限制。从经济法实践看,授权本身即构成政府权力的法律限制,因为在法治时代政府活动以法律明文规定为基础,凡法律没有明文规定,政府均不得作为。经济法在授权政府履行国家经济调节职能、行使宏观调控权和微观规制权的同时,也明确设定政府的法律义务,明确政府权力行使的条件、程序和方式、方法。以《价格法》为例,政府对市场价格的规制大多属于常规性规制,但《价格法》第30条至第32条对政府非常规的市场价格干预设置了相应的条件,即当重要商品或服务价格显着上涨或者有可能显着上涨,国务院和省级政府可以对部分价格采取限定差价率或者利润率、规定限价、实行提价申报制度和调价备案制度等干预措施;当市场价格总水平出现剧烈波动等异常状态时,国务院可以在全国范围内或者部分区域内采取临时集中定价权限、部分或全面冻结价格的措施;在据以实行干预措施、紧急措施的情形消除后,应当及时解除干预措施、紧急措施。《反垄断法》对反垄断执法机构的设置、职责、认定标准、调查程序、调查措施、法律责任进行了严格的法律限制。 (三)政府经济调节的手段限制 我国学者一般认为政府干预市场的手段主要有经济手段、行政手段和法律手段,把最具权威性的法律手段与经济手段、行政手段放在同一层次,这种观念对法治社会、法治理念的构建具有相当的消极影响。行政手段是政府行政权的产物,具有“人治”属性。行政手段是政府采取的具有强制性的行政命令、指示、规定等措施调节和管理经济活动的手段,行政手段具有权威性、强制性、垂直性的法律特征。政府以行政手段干预市场的实质是以行政权力为中心的国家经济统制,是政府干预经济的权力行为①,“在人治类型秩序中,由于倚重个别精英的聪明才智或超凡能力,致使效率与公平的关系处于不确定状况,很大程度取决于个别领袖的判断与偏好”。由于行政手段来源于行政决策的指令,依赖于行政机关的实施,而行政决策受多种因素影响容易出现失误和偏差,导致政府行政干预手段的滥用和干预市场的负效应。20世纪资本主义社会经历了从消极行政到积极行政的演变,行政权力的扩张一方面符合社会现实的需要,使得市场获得政府公共权威的协调和保护,但另一方面行政权力不合理增长和被滥用又使得个体利益遭受侵害的可能性增大。因此,政府行政干预与市场主体自由权利呈现冲突状态,单纯运用行政手段干预市场是一种无节制、危险的干预活动,必须把这种手段上升为法律手段,以法的规定性使政府干预合法化、程序化、责任化,才能杜绝行政手段的随意性和无制约性。 经济手段的抽象性必须转换为法律制度才能得到有效的贯彻和实施。政府对市场的干预尤其是对宏观经济的调控往往运用经济手段,即从经济体系中找出某些关键的经济变量作为杠杆,通过制定经济政策对宏观经济运行加以影响,只有那些具有杠杆性质能对国民经济“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关键变量才能构成宏观经济调控的经济手段,如财政、货币或者产业的经济变量调整手段不仅操作性强,而且涉及面广,影响深远,它要求国家运用经济杠杆干预市场必须谨慎,慎重使用经济手段。为防止政府在推行经济手段干预市场出现决策冲动和混沌,有效发挥经济手段在调控经济中的作用,也必须使经济政策的内容、手段法律化,使经济手段上升为法律手段,以法律手段贯彻、落实经济政策的思路和理念。 法律是一种强制性的行为规则,法律手段中的法律责任的归宿是任何行政手段或经济手段所无法仿效的,法律责任对主体行为的制约和威慑也是其他手段所无法实现的。政府对市场的宏观调控和微观规制,关系国计民生,影响社会全局,必须通过责任的追究才能达到慎行的目的。人的责任心与法律责任成正比,法律责任越重,人的责任心越强,法律责任越轻,人的责任心越弱,没有法律责任就没有人的责任心。为了杜绝政府干预经济中草率、主观、不负责任的现象,也为了昭示市场规则的严肃性,必须追求行政手段、经济手段的法律化。在成熟的市场经济中,无论是市场规制还是宏观调控,都不是国家的任意行为,而是依法治理市场的法律行为,通过法律手段实施,宏观调控与微观规制的法律化是西方市场国家的一个重要特征。而转轨型国家职能的实现方式也正在发生着质的变化,政府对市场的干预由单一的行政干预转向行政、经济和法律并用,且逐步迈向以法律调控为中心的轨道。 从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的命题出发,国家调节经济的途径应该是法律手段,政府必须依法采取法律规定的方式、方法、措施,严格遵循法律设定的程序调节市场运行,克服或消除市场运行过程中遇到的特定障碍,不应当存在法律手段以外的其他手段,这些手段如果没有法律的支撑和约束,即容易造成权力对市场的侵凌或任意干预,显然有违于法治经济的精神。因此,政府干预市场的手段无论是行政手段、经济手段,还是法律手段,最终必须采用法律形式。 当前政府调节市场的手段除应将经济手段纳入法律范畴外,还应尽可能降低行政手段使用的频度和 幅度,以提高市场治理法治化水平。同时,政府干预市场的经济政策也必须付诸立法,形成确立经济政策目标和手段、措施的具体法律制度,确定负责实现政策目标的政府机构以及通过这些机构实施法律的责任,以达成政府贯彻实施经济政策时对市场的干预适度、合法和接受法律约束的目标。 三、国家经济调节职能运行的法律实践 国家经济调节职能受市场体制影响呈现不同的运行模式。从历史角度看,经济调节职能孕育于自由竞争的市场经济体制,也因应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为了维护自由竞争的市场秩序,以法律手段规范市场运行是其最直接、最原始的功能,而依法运用货币、财政以及产业政策调控市场经济运行结构则是基于市场经济发展衍生的经济调节职能的重要内容。 美国政府经济调节的职能始于对垄断的排除。1890年《保护贸易和商业不受非法限制与垄断之害法》即谢尔曼法①就是美国立法机关基于企业组织扩张带来的社会经济挑战和民间运动强烈的利益需求所作的回应,它确认“任何契约、以托拉斯形式或其他形式的联合、共谋、用以限制州与州之间间或与外国之间的贸易或商业,是非法的。任何人签订上述契约或从事上述联合或共谋,是严重犯罪”。1914年的《布莱顿法》、《联邦贸易委员会法》授权联邦政府贸易委员会根据谢尔曼法及其配套法律,禁止或限制垄断市场、操纵价格等排斥、妨碍竞争行为,达成市场健康运行的立法目标,实现国家“对私法的传统领域进行干预和渗透”的经济调节职能。罗斯福新政则针对经济危机引发的市场萧条、产业结构失衡、贫富悬殊加剧等社会经济问题,于1935年至1939年间颁布了大量旨在调整经济总量平衡、保持社会经济均衡发展的法律,其中《格拉斯?斯蒂格尔银行法》、《农业调节法》、《全国工业复兴法》等法律授权联邦政府运用财政、货币、产业政策强化市场干预。 2008年经济危机爆发以来,美国国会先后通过《抵押贷款债务减免的税收豁免法》、《一揽子经济刺激法》、《住房和经济恢复法》、《金融救援法》、《美国复兴与再投资法》、《抵押贷款改革法案》以及《金融监管改革法案》等,强化国家经济调节职能,授权联邦政府实行量化宽松的货币政策,积极介入、干预市场活动,恢复和刺激美国社会经济活力。德国对经济活动统制可以追溯到20世纪初的经济立法,以“国家干涉主义”为思想基础,德国政府实施贸易保护主义政策,扶持其卡特尔组织,只要不滥用其地位,就可以不受法律的约束得以自由发展,即使是1909年《反不正当竞争法》,也未对卡特尔组织予以规制。1914年8月,德国议会通过《授权法》,参议院有权在战时“防止经济损害所必需的措施”。1919年颁布《钾经济法》、《煤炭经济法》和《卡特尔规章法》,这些法律强化了煤炭、钾等重要资源型企业的社会化力度,政府对大企业的经济活动和主要物资供应实行直接的干预和限制。1923年《防止滥用经济权力法令》的颁布,标志着德国政府对卡特尔组织滥用经济权力的态度从扶持向削弱的转变。二战后,德国实行社会市场经济,以反对市场垄断、促进公平竞争、稳定经济发展、均衡社会发展为目标,以《德意志联邦基本法》②为基础,确认国家有义务对经济过程带来的不利于社会的结果进行干预,由此建立了现代国家经济调节职能运行的法律制度,包括《反对限制竞争法》、《德意志联邦银行法》、《经济稳定与增长促进法》、《损害赔偿责任法》、《缺陷产品责任法》等。这些法律要求德国政府在社会市场经济的框架下从微观领域和宏观领域依法调节市场,克服市场固有的缺陷。 日本政府的经济调节职能在二战前仿效德国,具有强烈的经济统制色彩。针对经济危机对日本经济的冲击,日本政府从资金、价格、金融等方面制定了门类繁多的宏观调控法,如制定《制造事业法》以保护重工业、化工业发展;制定《出口补偿法》等各种扶助和鼓励出口的法律,扶持和振兴日本工业,尤且是日本中小企业。为了应对经济危机,日本颁行了大量的促进卡特尔发展的法律,如《出口组合法》、《重要产业统制法》、《重要出口产业组合法》等,同时颁行《银行法》,通过提高银行最低资本金数额,挤压小银行,引导和促进金融资本的集中和规模化。应当指出的是日本这一时期的经济调节立法虽然强化了“国家对国民经济的全面干预”,与真正意义上的体现国家经济调节职能的立法尚有相当的差距。日本战后经济民主化进程催生了国家适度干预市场而不是统制经济的法律。从市场竞争机制的培育出发,日本于1947年颁布《关于禁止私人垄断和确保公正交易法》即《禁止垄断法》,强行解散各种特殊公司、垄断集团,同时,推行产业合理化经济政策,调整产业结构,促进企业合理化发展,这些法律包括《企业合理化促进法》、《煤炭矿业合理化临时措施法》、《中小企业基本法》、《农业基本法》等。①这些法律在实践中依据国家社会经济发展战略,经过反复修改而不断地被赋予不同的历史使命,取得了良好的法律实施效果。 上述市场发达国家的法律实践表明:不同国家的经济调节机制决定于其不同的市场机制,美国注重个人自由和个体权利,政府原则上并不直接介入经济活动,对市场的干预和调节局限于市场失灵,目标是维护自由竞争的市场秩序;德日作为后发的资本主义国家,选择了国家权力的强行介入,侧重于积极地整合经济资源、规划和管制国家的经济发展路径和秩序。但是,这些国家对经济调节职能的实现却具有共同的特质,即“市场失灵—国家干预—法律”,政府履行经济调节职能必须以法律为依据,政府既不能逾越法律授权的范畴、途径和方式,也不能怠弃法律确认的职责和义务,市场机制的需求是国家干预的前提,市场缺陷的克服是国家调节的目标。我国确立国家经济调节职能的法律实践经历了一个由具体到抽象、由微观规制到宏观调控的辩证统一的发展过程。 与市场发达的美、德、日诸国以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法为契入点建立国家经济调节机制不同,我国的市场调节机制是在计划经济体制蜕变过程中边除旧边立新的基础上培育、建立和完善市场经济的国家经济调节职能法律机制,因此,构建多元而独立的市场主体是我国政府干预经济活动的首要任务,“先规则后市场”则成为国家经济调节职能法律机制确立的独特路径。为满足市场经济运行的基础条件,市场主体立法必须赋予多种经济成分的市场主体平等的法律地位,摈弃计划经济条件下主体的所有制身份色彩,减少和消除国家和政府作为市场主体的强权与市场管理者身份的冲突,同时,用法律形式固化市场主体的市场准入门槛要求,这表现在立法上一方面以《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为基础,逐步健全集体所有企业、私营企业法律制度,赋予各种不同性质的企业以独立的主体地位,另一方面颁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外商独资企业法》,为外国资本进入中国市场提供相应的法律环境和依据。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培育和建立,《公司法》、《合伙企业法》和《个人独资企业法》的制定和实施宣告了以企业所有制性质立法的实践不复存在,各种不同性质的市场主体平等竞争的法律环境为市场机制确立法律基础。 法对政府实现经济调节 职能的限制是在授予政府市场监管权和社会主义市场法律体系不断完善的前提下所采取的限权措施。与发达市场国家不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并没有经历一个自由竞争的发展过程,对于一个后发市场,我国也没有选择市场国家先市场后规范的发展路径,而是选择了一个边发展边规范、先规则后市场的发展方法。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展战略的法律支持,国家颁行了一系列旨在确立政府履行经济调节职能、保障市场机制健康运行所必需的法律、法规,以《产品质量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价格法》、《审计法》授权政府依法成立产品质量技术监督局、工商管理局、物价局等各种部门机构,负责监管微观市场运行中的产品质量、竞争秩序、市场价格,维护市场自由竞争秩序;以《反垄断法》授权政府设立反垄断执法机构,对经营者垄断协议、滥用市场优势地位以及具有或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行为实施监管;以《土地法》、《房地产管理法》以及《城市规划法》授权国土资源局、房地产管理局对房地产市场的土地供给、开发、经营进行监督管理。针对金融业技术性和金融市场高风险的特质,《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以及《证券法》、《保险法》授权中国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在中央银行统一指导下分别实施对金融市场、证券市场、保险市场的监管,这些机构在性质上属事业单位的非政府组织,这意味着政府经济调节职能在金融领域的剔除,政府“万能”的角色定位被扭转,政府规制市场行为的方式、手段、范围、程序均受到法律的严格限制。 宏观调控法律机制涵盖财政调节法、产业调节法以及区域经济协调法。宏观调控的本质在于稳定经济均衡发展、促进经济增长,因此,宏观调控立法以中央和地方财政收支分配与平衡为中心,以国家财政、预算、货币政策以及税收政策法律化为基本手段。1994年的《预算法》确立了一级政府一级预算、中央和地方分税以及中央与地方各级政府应保持收支平衡的法律原则,授权政府有权编制预算和预算执行,《预算法》授权国家及各级地方人大对政府预算实施监督管理,审查和撤销同级政府编制的预算报告。1995年颁行的《中国人民银行法》,授权中国人民银行作为中央银行,有权运用货币政策工具,保证国家货币政策的制定和执行,有权对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实施监督管理,维护金融资本市场稳定。 以《个人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法》、《增值税法》等法律、法规为中心的税收法律体系为政府实现国家经济调节职能奠定了物质基础。相对于较为发达的财政调节法,产业调节法与区域经济协调法则显得相当滞后。产业调节法是以财税、金融为手段确立的产业倾斜、产业扶持法律制度,产业调节除《中小企业促进法》、《科技进步法》、《清洁生产促进法》外,基本上还停留于政策层面,如《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关于加快发展环保产业的意见》、《“十五”期间加快发展服务业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等。区域协调发展法作为新兴的综合性的法律调节方式,政策色彩更为浓厚。以中共中央、国务院2003年的《关于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若干意见》与2006年的《关于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若干意见》为基础,国务院制定和实施了以转移支付、税收减免、区域扶持为内容的各种区域协调发展的措施。 宏观调控立法滞后既不能满足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也不符合法治原则的精神。一方面,宏观调控政策化倾向导致立法进程缓慢、立法层级偏低、法律呈结构性偏差,如计划法、固定资产投资法、国民经济增长法、产业合理化促进法等缺失使得宏观调控行为过于随意、过于原则,对市场机制产生负面影响;另一方面,政府履行国家经济调节职能缺乏必要的法律程序和法律约束,宏观调控政策措施不统一、不协调和不连续,如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各种财政补贴、税收减免措施,因缺乏明确界定的法律标准,各资源型城市为申报资源枯竭型城市不断“跑部进京”。宏观调控的基本政策法律化、系统化需要国家尽快制定宏观调控基本法,需要一个基本法来统一宏观调控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协调不同的调控手段之间的分工、衔接、交叉、配合和矛盾的处理,需要确立一个系统的具体规则和明确的法律责任标准,以满足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需求 经济法论文:分析我国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论文摘要 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是经济法的灵魂和建构经济法体系的依据,体现经济法基本精神和基本价值取向的最高准则,是连接经济法宗旨与经济法具体规范的桥梁和纽带,对于理论研究和实践指导有很大作用,是经济法理论研究中重要的一环。本文主要论述经济法的维护社会整体利益原则和公平与效率并重原则。 论文关键词 经济法 基本原则 社会整体利益 公平与效率并重原则 一、经济法基本原则释义 “原则”一词来源于拉丁语PrinciPium,译为“起源、基础、准则,”按汉语的词义是指说话、行事所依据的准则。根据《布莱克法律词典》所下定义:所谓法律原则,是“法律的基本真理或准则,一种构成其他规则的基础或根源的总括性原理或准则”。 张文显教授认为,法律原则是体现发的根本价值的法律原则,它是整个法律活动的指导思想和出发点,构成法律体系的神经中枢;周作翔教授认为,法律的基本原则是指一定范围的法律规范体系的基本精神、指导思想,是具有综合性、本源性和稳定性的根本准则;周旺生教授认为,法律原则,就是体现法的基本精神和基本价值取向的原则,是法的原则体系的上位阶原则。 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是贯穿于一切经济法规中,体现经济法基本精神和基本价值取向的最高准则,始终起指导、规范、引导作用的总括性原则,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是诸多经济法原则中更具根本性的经济法原则,它最为充分地展现着经济法主要价值并最为集中地承载着经济法的核心理念,它是经济法规则制定和实施的基准,是经济法体系内具有最强普适性的原则,是经济立法的基础,是执行经济法律法规,进行经济管理、处理经济关系的依据,对经济立法、司法和经济法学研究具有普遍意义的指导思想,是连接经济法宗旨与经济法具体规范的桥梁和纽带,所有的经济法律规范、经济法律行为都以它为基础展开。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对于理论研究和实践指导有很大作用,是经济法理论研究中重要的一环。 二、我国经济法基本原则的研究现状和确立标准 (一)我国关于经济法基本原则的观点我国经济法学已有20余年发展。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壮大、我国经济法的研究也欣欣向荣,我国的经济法理论研究也不断走向深入,但是关于经济法基本原则的内容却是各成一家,没有定论。而一个学科基本原则的确立对于促进本学科的繁荣发展有重大作用,比如,民法确立了“平等原则、意思自治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公序良俗原则”原则,刑法确立了“罪刑法定原则、适用刑法平等原则、罪刑相适应原则”,行政法确立了“实体性和程序性方面的”原则,而经济法作为市场经济中最重要的部门法之一,却没有统一的基本原则,确实应该加大这方面的理论研究。 我国学术界关于经济法的基本原则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 第一,王保树教授认为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是“(1)经济上的公平与公正原则;(2)违法行为法定原则;(3)经济管理权限和程序法定原则。” 第二,潘静成和刘文华教授认为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有:“(1)平衡协调原则;(2)维护公平竞争原则;(3)责权利效相统一原则。” 第三,漆多俊教授认为经济法的原则为:“注重社会总体利益,兼顾社会各方经济利益公平。” 第四,李昌麒教授认为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有:“(1)资源优化配置原则;(2)国家适度干预原则;(3)社会本位原则;(4)经济民主原则;(5)经济公平原则;(6)经济效益原则;(7)可持续发展原则。” 第五,张守文教授认为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有“(1)调制法定原则;(2)调制适度原则;(3)调制绩效原则。” 第六,程宝山教授认为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有“(1)社会本位原则;(2)公平与效率兼顾原则。” (二)确立经济法基本原则的标准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应该是经济法所特有的原则,体现了经济法的最高价值和基本精神。笔者认为确立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有如下标准: 1.具有高度抽象性、概括性。经济法基本原则能够统领整个经济法,是经济法基本精神、基本价值的高度抽象,是价值观念和法律规则的汇合点。随着社会的发展,法律法规总是带有滞后性,因此可以弥补经济法律法规的不足,解决经济法法规法发展滞后的问题。 2.是经济法所特有的原则,体现了经济法质的特定。不同社会关系的特质决定了调整该社会关系的法的基本原则也是特有的。经济法基本原则必须是经法所特有的,像“违法行为法定原则”、“责权利效相统一原则”可以认为是所有法律部门都应具备的原则,不应认为是经济法的基本原则,还有一些学者提出的“可持续发展原则”、“以人为本原则”,着更多是我们处理社会问题的立场、原则,也不应认为是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3.体现了经济法的本质特征。经济法是社会法,它是在社会化条件下,国家基于社会整体经济利益而对经济进行干预、协调、参与等进行规范和保障的法。经济法以社会为本位,以社会整体经济利益为根本准则,以维护、实现、发展好是故,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应该体现出经济法社会本位法的本质特征。 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必须具有高度抽象性、是经济法所特有的基本原则,体现出了经济法的本质特征,以上三点是判断经济法基本原则的有力标准。 三、我国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一)维护社会整体利益原则17、18世纪以保障个人自然权利为本位的古典自然法哲学思潮向重视社会利益为特征的社会本位法哲学思潮的转变,社会本位法哲学思潮盛行于垄断资本主义时期。作为部门法意义上的经济法,产生于该时期——即近代市场经济和现代多元社会。在垄断资本主义社会,市场主体对自身利益的无限制追求和对他人、社会利益的漠视导致产生垄断,由于市场本身的缺陷,导致市场失败,经济运行需要国家对市场进行积极的调节和控制,从而形成了集市场作用与政府作用于一体的混合经济体制,这种特定的经济结构迫切需要既尊重市场调节,又体现国家干预。 “我们考虑任何一个法律部门,它在确定自己的调整对象的时候,都应当有一个基本出发点,或者说本位思想,正是这种本位思想构成了一个法 律部门区别另一个法律部门的主要标志。”经济法正是以维护社会整体利益为本位,社会整体利益所追求的是一个个社会的实体,是建立在个体利益基础之上的社会整体利益。所谓社会整体利益,是一个社会之中全部合法利益的有机统一。不仅仅是简单的个体相加,而是谋求最大多数人的幸福,并通过对不同利益的对比特别倾向于对弱者的保护,以形式上的不平等来达到实质上的平等;通过对当前发展的合理调节与限制,保存和创造未来的发展空间和发展条件,既满足当代人的需要,又不对后代满足需要的能力构成危害,使得个体利益能持续发展,最终实现个体长远利益的最大化。 经济法在对经济关系的调整中立足于社会整体,强调人的理性,认为在个人理性的指导下,整个人类社会最终会形成一个文明、和谐的社会。经济法的理念是站在社会本位的高度追求对国家、社会、个人的平衡下调发展,在任何情况下都以大多数人的意志和利益为重。中国经济法天然以维护社会整体经济利益为己任,其从产生之日起,就以社会整体经济利益的实现为其使命。维护社会整体经济利益是经济法的根本原则,体现我国社会主义经济法的本质属性。其他基本法律原则是为社会整体利益原则服务的,同时社会社会整体利益原则也是消除其他各种原则之间冲突的最终落脚点和归宿。保障社会主要经济利益是经济法的最本质体现、最基础内容。 经济法维护社会整体利益原则的确立,是由经济法的基本精神和基本价值决定的,明确了经济法的价值取向——社会公共利益,为经济法具体法律制度的实施起到根本的指导作用。 (二)公平与效率并重原则公平与效率并重原则是指在处理两者关系时,强调公平与效率同等重要,相互不能取代。笔者认为,“公平与效率并重原则”不同于“公平与效率兼顾原则”,“并重”表明同样重视,同等看待,缺一不可,其强调不分主次,彼此之间不能取代:“兼顾”指的是同时照顾(两方面以上),描述的是有所选择地对另一种、另一些事物或情况加以关注,其更多地体现的是主观意识。显而易见,“并重”比“兼顾”更能突出重要性。 坚持公平与效率并重原则是实现社会整体经济利益最大化的指导方针。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公平要以效率为前提和基础,一方面,效率决定公平,效率的水平决定公平的程度,没有效率,充其量只是低水平的公平;另一方面,效率又来源于公平,没有公平就难以有效率,难以促进社会整体利益的提高,一定要把公平与效率统一并重地看。在当今社会,我们只有把“蛋糕”尽可能地做大,并且把“蛋糕”公平合理的分配,才能构建和谐社会,使人民生活得更加安心、放心和舒心。 市场经济的主要目标是追求经济效率,提高经济效率和经济效益是我国全部工作的重点,同时也是国家加强经济立法所要追求的价值目标。确立公平与效率并重原则,可在最大程度上实现经济效率,而且在实现经济效率的同时不会以牺牲一定的公平为代价,是公平与效率相互促进,提高社会整体经济利益。 确立公平与效率并重原则有助于政府和市场积极的发挥作用。公平更多的要政府主导,效率要市场主导,公平与效率的关系也是政府和市场关系的一个折射,政府和市场是两种配置资源和协调经济活动的主要机制。只有市场之手和国家之手协调并用时,才能使经济协调发展。对于市场能调节、能调节好的,应交由市场自行调节:在市场失灵的情形和领域下,则要发挥政府的积极作用。市场旨在提高效率,政府重在促进公平,确立公平与效率并重原则,在很大程度上能使市场和政府的定位更加科学,发挥的作用更加合理。 确立公平与效率并重原则有助于我国坚持科学发展观和实现和谐社会的构建。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是发展,故要不遗余力的提高效率;而构建和谐社会要求发展成果人人共享,即必须要确保公平。 确立公平与效率并重原则有助于实现经济法的价值。现代社会经济条件下产生的经济法,其价值要体现为对人类需要的满足,则需要经济法具有特定的功能和作用,这样才能解决相关问题。确立公平与效率并重原则能更好的指导经济法律实践。该原则的确立符合我国当前经济发展的客观情况,能够指导经济立法和经济法的实施,具有现实操作性;而且纠正了以往过分强调公平而忽略效率或者过分强调效率而忽视公平的做法,使公平与效率原则更好地指导实践,更好地促进社会整体经济利益的提高,更好地促进经济平衡协调发展。 经济法论文:就业歧视的经济法解决机制分析 摘 要:体现国家渗透市场理念的经济法基于市场失灵与政府缺陷的二元结构,确立了自己调整社会经济关系的逻辑基点和路径选择,以市场与政府的互动结构作为自身分析和解决社会经济问题的通常机制。而就业歧视问题也体现了市场调节失灵和政府管制缺陷的两难境地,其形成机理与经济法的基本机理具有相通之处。因此,运用经济法这一解决机制来解决就业歧视问题无疑是一个理想的选择。 关键词:就业歧视;经济法;政府管制;解决机制 一、就业歧视与经济法解决机制 1.就业歧视的概念及其表现形式 所谓就业歧视,是指用人单位在招聘过程中或劳动关系建立后,对招聘条件相同或相近的求职者或雇员基于某些与个人工作能力或工作岗位无关的因素,而不能给予其平等的就业机会或在工资、晋升、培训、岗位安排、解雇或劳动条件与保护、社会保险与福利等方面不能提供平等待遇,从而取消或损害求职者的平等就业权或雇员的平等待遇权的现象。在就业过程中,就业歧视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1]: ①性别歧视。性别歧视是各种歧视中历史最长、最突出的问题。许多用人单位在招聘广告中都公开注明要求应聘者“须为男性”或“男性优先”。在条件相当甚至更优秀的情况下,女性经常仅仅因为性别问题而被用人单位拒之门外。 ②年龄歧视。许多用人单位在招聘时将35岁作为一个界限,“35岁以下”屡见不鲜地出现在大量招聘广告的限制性条件中。年龄在40岁、50岁上下的求职者更是就业困难,形成了中国特有的“40、50”现象。 ③健康歧视。残疾人就业受到各种歧视自不必说,一些病毒携带人群也受到歧视。如“乙肝歧视”问题,已在全国一亿多乙肝病毒携带者中引起强烈反响。根据《全国病毒性肝炎防治方案》规定,乙肝病毒携带者除不能献血及从事直接入口的食品和保育员工作外,可以照常工作。 ④户口歧视。有的用人单位要求应聘者必须具有本地户口。甚至有些地方政府也推波助澜,公然违背国家政策,干预本辖区内用人单位的用工自主权利,要求用人单位优先录用本地人,如广州市人事局于2003年底通知,要求用人单位优先解决广州生源高校毕业生的就业。 ⑤其他歧视。如学历歧视,用人单位人才高消费现象十分突出,许多用人单位不顾客观需求片面追求高学历;地域歧视,河南人的形象近年来被大肆破坏,许多用人单位明确规定不招收河南人,还有的用人单位拒招东北人;相貌歧视,有些用人单位在挑选求职者时,优先录用相貌好的而不是能力强的;身高歧视,不少单位都对身高有限制规定,如有的用人单位规定男性不低于一米七,女性不低于一米六等;姓氏歧视,有的用人单位拒绝录用姓“裴”的,理由是“裴”和“赔”同音,不吉利等等。 2.经济法解决机制的概念及其特征 经济法解决机制是指将就业歧视问题交由市场和政府共同解决,市场基于效率至上的原则,通过对劳动力市场主体的用工行为进行成本与收益的分析来引导雇主做出是否采取歧视的行动。但市场调节机制存在固有的缺陷,主要体现在:某些歧视问题市场无法调节;抑或虽然能够调节,但会由于对效率价值的过分追求而牺牲社会公平正义,所有这些都需要政府公权的介入。政府基于正义原则来弥补市场调节的不足,但政府管制也存在不足,不是管了应该交由市场解决的问题,就是对正义的过分彰显而牺牲了效率价值,这些不足同样需要市场的及时调节。就业歧视的经济法解决机制,就是在“市场调节政府管制”这样的双向运行中对就业歧视现象进行有效的调整并达到预期效果。它具有以下特征: ①市场调节性。市场调节作为市场经济的内生机制,其理论假设前提是相关市场的主体都是理性的,这种理性贯穿于市场主体对自身行为的成本效益进行分析的过程中,在自由平等的竞争中基于经济理性做出合理决策。如果自身行为通过市场调节带来的是低成本高收益的结果,那么该主体就会积极从事此行为,这就是理性;相反,如果市场调节带来的是高成本低收益的结果,该主体就会排斥和放弃此行为,这同样也是基于理性的结果。 ②政府管制性。由于市场调节的不完善性,国家公权力的介入对于歧视问题的解决能够起到重要的弥补作用。具体而言,这种作用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通过公权力的介入,能够针对歧视行为给被歧视者带来的无效率问题进行有效的管制和救济,通过对实施歧视行为者赋予法律责任等强制性手段,促使其将外部性内在化以避免歧视,同时也使被歧视者获得相应的补偿。换句话说,国家公权力的介入可以起到惩罚歧视者和救济被歧视者的双重作用,而且这种作用具有国家强制性的保障。第二,对于无法通过市场调节加以改变的歧视心理偏好,可以通过国家公权力的强有力干预得到解决,也就是说,国家公权力的管制对于人们的歧视心理偏好能够起到强制性的改变作用。第三,由于市场调节手段重视效率至上,往往 忽略对公平正义的追求,而体现国家意志的公权干预较市场调节手段在彰显公平正义方面具有天然优势。 ③综合运行性。经济法解决机制所要做的就是在社会经济运行的系统中使市场和国家机制各行其是,各尽所长,在相互配合的基础上相得益彰。市场机制与政府机制是一对矛盾体,两者既对立又统一。经济法在市场和国家这对矛盾体相互博弈的过程中,起到润滑剂的作用,并力图找到两者的最佳契合点,即实现两者的和谐,兼顾市场和政府的共同发展,在两者的动态运行过程中共同作用于就业歧视的治理行动中。 二、经济法解决机制是解决就业歧视的理想路径 就业歧视问题体现了市场调节失灵和政府管制缺陷的两难境地,其形成机理与经济法的基本机理具有相通之处。具体表现如下: 1.就业歧视体现了市场调节失灵 应当肯定的是,市场作为解决就业歧视问题的方式和力量具有一定的有效性,正如上文所分析的那样,在完全竞争的市场条件下,从事歧视行为可能会产生高成本和低效益的不利后果,作为理性经济人的市场主体(用工主体)会基于利益最大化的考虑,不得不放弃歧视行为。然而,将市场作为解决就业歧视问题的手段也有着其天然的不足,主要体现在: ①市场对被歧视者的无效率是无能为力的。市场主体是否会采取歧视行为完全取决于歧视是否给其带来高收益,当歧视行为产生正效率,主体必将会采取歧视行为,现实生活中的诸多歧视现象便是有力的说明,可见歧视有时对于歧视者来说的确是有效率的,当然也有无效率的时候。但是对于被歧视者来说,那必定是无效率的,因为没有人会乐衷于遭受歧视,并以此为快乐。然而,对于被歧视者的无效率,市场是无能为力的,而且在市场的自发调节下,这种无效率状态将会更加恶化。 ②歧视心理偏好是无法通过市场调节加以改变的。由于我国是一个深受古代传统文化观念影响的国家,一些传统文化观念和意识根深蒂固,如男尊女卑、城乡差异、等级森严等。这些不合理的传统文化观念内含着一种歧视走向,而且随着时间的长期积累会演化成一种歧视文化和心理,这种歧视文化和心理偏好也不是通过简单的成本和收益分析就能够加以改变的,即使是可以改变的,我们在分析某一歧视行为的成本收益所付出的信息成本也是非常巨大的[2],这一点也足以使我们对市场调节手段产生很大的困惑,从而导致人们对市场调节手段的质疑和排斥。 ③市场调节无法对抗不合理的政策导向。我国政府出于特定时期的国情和经济发展的客观情况,制定相应的就业政策和制度,对农村富余劳动力进入城市或城市之间人口流动有许多限制措施,而很多地方政府也为了从本地区利益出发,制定一些限制农村和外来劳动力的土政策,人为地制造城乡差别和就业歧视,这些都非市场所能解决。 ④单纯的市场调节无法兼顾对公平正义价值的追求,不利于社会的稳定与和谐。市场经济实践证明,市场解决就业歧视问题的出发点在于对效率的考虑,通过成本和收益的分析来引导市场主体基于效率考量做出理性决策,但并不能考虑到对于公平正义这一人类永恒的情感和诉求的尊重。片面追求高效率,有可能会忽略对公平正义这一社会基本价值的兼顾,导致社会的不稳定和不和谐,进而影响社会的整体进步和发展。 2.就业歧视体现了政府管制缺陷 尽管政府管制作为弥补市场调节本身不完善的必要手段,但公权介入作为市场力量的替代手段并非都能够实现预期的目标和任务,毕竟政府管制也有很多难以克服的缺陷和局限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①政府管制在某些情况下呈现出无效率性。有些歧视是有效率的,如果采取政府管制直接加以禁止反而体现出一种无效率性,这时,我们称之为合理歧视。比如用工主体限制或拒绝雇佣年老的劳动力,我们不能通过政府管制一概予以禁止,因为雇主之所以要限制雇佣年老工人,并不是说他们比年轻工人效率低,而是因为判断和具体评估工人的工作效率孰高孰低是件非常困难的事情,如果要想清楚地做出具体评估,恐怕所需信息成本是非常巨大的,从这一角度出发,我们不能通过政府管制一概予以禁止,否则必将遭受“非效率性”的责难。 ②体现政府管制的法律实施会使被歧视者和社会公共利益受损。国家公权力的介入可以起到惩罚歧视者和救济被歧视者的双重作用,而且这种作用具有国家强制力的保障。但有一点我们必须考虑到,规定有对歧视者进行惩罚内容的法律一旦实施,就会迫使理性的雇主将法律规定的不利后果最小化,这一做法的直接后果就是使被歧视者利益受损,比如法律要求男女同工同酬,禁止性别歧视行为,那么雇主就会积极地在那些需要雇用妇女的岗位上采取以资本投入替代劳动投入等应对法律规定的行动,从而就会减少被雇用者的就业机会,最终受损的还是被歧视者;同时,反歧视法对雇主所产生的直接或间接成本会以提高价格的形式转嫁给消费者[3],最终导致消费者公共福利受损。 ③政府管制在微观层面上可能会降低企业效率。有的国家为了规制就业歧视,政府要求企业必须雇用一定数量或比例的特殊人群,一般都是弱势人群(如残疾人、妇女、年老失业人员等)。但是这种政策完全不考虑企业的效率和成本负担,会给企业带来不必要的成本增加并降低企业效率,因为这类照顾人群未必能满足企业的需求,而且这一做法也无异于任意地剥夺了本可以通过公平竞争而获得此工作岗位的其他不受特殊保护的人群的就业机会,有违公平之嫌。 ④政府管制如不加以有效控制就会浪费社会资源。公权力管制需要成本付出,管制成本一般包括立法、执法、司法成本及大量机会成本,其中,立法、执法、司法成本是指国家立法机关制定反就业歧视专门法律法规,并由专门的反就业歧视机构执行以及国家司法机关就歧视问题进行法律适用、案件审理等活动所需社会资源的投入,其成本是巨大的;机会成本是指采用政府限定的措施会导致本来其他也许更为有效的措施不能采用的损失,如果对政府管制不加以有效限制,其付出的机会成本是令人难以接受的。当然还有一种情况也应当值得注意,那就是当政府滥用公权时可能会带来社会成本的损失。 从以上的分析可以看出,就业歧视问题凸显出市场调节失灵与政府管制缺陷的两难境地,而作为新兴法律事物的经济法,正是伴随国家对社会经济生活适度干预而形成的法律。它基于市场失灵与政府缺陷的二元结构,确立了自己调整社会经济关系的逻辑基点和路径选择,以市场与政府的互动结构作为自身分析和解决社会经济问题的通常机制。因此,运用经济法这一解决机制来解决歧视问题无疑是一个很好的方案,经济法解决机制将成为解决歧视问题的理想路径选择。 三、就业歧视的经济法解决机制的具体构想 1. 运用经济法“市场调节政府管制”的双向运行机制,建立就业歧视标准的双重审查机制 将就业歧视问题交由市场与政府共同解决的经济法解决机制,是在“市场调节政府管制”的双向运行中实现对就业歧视现象进行有效调整的新型制度。笔者认为,在确立就业歧视的认定标准时,这种双向性应当得到充分的体现:一方面要注重市场调节的效率标准,另一方面又要兼顾政府管制的公平标准,两者缺一不可。效率标准主要是从市场用工主体在录 用雇工时的内在需要角度出发,即用工主体的用工条件是否基于岗位和工种的需要,当被雇佣者不符合岗位与工种的内在需要时,对于雇主来说是低效率甚至是无效率的。公平标准主要是从政府管制的出发点入手,国家应通过法律在当事人间的权利义务进行公平合理的分配来实现其公平正义价值。就业歧视从本质上说是用工主体滥用用工权而损害劳动者的就业权,当就业权与用工自主权发生冲突时,政府应扮演“利益衡量者”的角色,本着优先、倾斜保护劳动者权益的原则,协调好双方的利益冲突,以实现社会公共利益的最大化。经济法解决机制在确立就业歧视的认定标准时,就应当坚持内在需要标准与社会公共利益标准相结合的双向标准,两者缺一不可。 2. 契合经济法的现实主体制度设计,建立反就业歧视的专门社会团体组织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社会结构与利益的日益分化,各多元化阶层与主体正不断被组合为各利益群体,整合为经济规模、认知能力差异巨大的弱势与强势群体[4]。作为一种利益平衡机制,具有“后现代法”特征的经济法自然要关注被边缘化、处于不利地位的弱势群体的生存状况,平衡其与强势群体的利益冲突;而作为一种矫正机制,经济法要以法律制度设计上的不平等矫正事实上的不平等,以形式不平等达到实质平等,给予弱势群体以特殊的关怀。因此,在传统代表公共利益的政府与强调个人利益的市场主体之外,还应当关注介于两者之间,作为过渡带和平衡带的社会团体[5]。相应地,经济法主体制度设计则需要突破传统主体的两分法,将代表不同利益群体的社会团体确认为一种新型的、第三类经济法主体。 鉴于经济法解决机制“市场与政府”间的双向互动性,笔者建议我国应当专设一个介于市场与政府间的社会中间组织,在市场与政府之间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一方面向社会市场用工主体宣扬公平就业政策,劝诫雇主摒弃歧视性雇佣措施;另一方面可以代表劳动者争取权益,一旦与用工主体调解不成,可以代表劳动者向法院提起诉讼。结合我国的国情,可以单独设立“劳动者公平就业保护协会”,赋予其以下职能:向各机关团体或民众提供有关就业歧视的咨询服务;参与有关行政部门对就业市场秩序的监督与检查;就有关劳动者公平就业问题,向有关行政部门反映、查询,提出建议;对于求职者或受雇人提出的就业歧视申诉案件进行协商、调解;运用歧视标准的双重审查机制对就业歧视的认定或消除歧视提出建议;就损害劳动者公平就业的行为,支持受损害的劳动者提起诉讼,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予以揭露、批评;协助各企事业单位或有法人资格的雇主或社会团体订立公平的就业政策。同时,我国各级人民政府对劳动者公平就业保护协会履行职能应当予以支持。 3. 强化经济法的司法解决机制功能,建立符合经济法诉讼程序要求的反歧视公益诉讼制度 经济法是规范和保障国家调节社会经济运行之法,它以社会本位为基本价值取向,以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为根本宗旨,无论是国家运用宏观调控手段调节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宏观调控法律关系,还是在管理市场运行过程中发生的市场规制法律关系,都具有明显的社会公益性质,一旦这些法律关系遭到破坏,当事人之间产生经济法冲突和经济法纠纷,社会经济秩序和经济公益必将遭受严重破坏。但是传统法律理论认为,维护社会公益乃国家之职责,对危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理应由国家适用公权力追究其责任,公民私人无权亦无需介入;法院被认为是处理个人利益之间的纠纷,而不是管理有关公共利益的事务;行政权的行使原则上不受司法干预,起诉资格的限制正是用以阻止法院过分介入行政机关的事务。相应地,建立在这一理论基础之上的传统诉讼法体系立足于维护个人私益,对于公民个人间的私益纠纷可以通过法院适用司法力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而对于社会公共利益、对于遭受损害或有损害之虞的社会公益之维护,因对公民个人无直接利害关系,法院大门是紧闭着的。因此,对传统诉讼法理论加以突破,畅通公民提起公益诉讼的渠道,建立能够吸收公众参与社会经济公益维护的经济公益诉讼机制已成为现实的迫切需要。基于对经济法本质所达成的共识,涉及社会经济公益与国家干预则构成经济公益诉讼的本质特征,经济公益诉讼与经济法的内涵特质具有天然的契合性。从某种意义上说,经济公益诉讼是对传统(民事、行政)诉讼法进行理念性更新与突破的新型诉讼,是经济法的诉讼程序法[6]。 长期以来我国的劳动力市场实行劳动行政管理的单一运行机制,它通过劳动行政主管机关行使劳动力市场公平就业秩序的监督管理职能,排斥公民参与,严重忽视了市场和社会力量的作用,这种单轨运行机制使我国的就业歧视问题呈愈演愈烈之势。因此,当行政机关或其他公共权力机构、公司、企业或其他组织及个人的违法行为或不作为致使公平就业秩序遭受侵害或有侵害之虞时(如我国形形色色的就业歧视问题等),法律应当允许公民或团体为维护公平就业秩序而向法院提起诉讼,笔者称其为反歧视公益诉讼制度[7]。反歧视公益诉讼制度既是蕴涵市场与政府互动关系的反歧视双向联动机制的必然要求,也是经济法诉讼程序在反歧视领域的具体体现。需要特别强调的是,与私益诉讼相比,公益诉讼的提起及最终裁决并不要求一定有损害事实发生,只要能根据有关情况合理判断有社会公益侵害的潜在可能,亦可提起诉讼,由违法行为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样可以有效地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秩序不受违法侵害行为的侵害,把违法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在反歧视公益诉讼中,法律有必要在就业歧视尚未发生或尚未完全发生时就容许公民适用司法手段加以排除,从而阻止公平就业秩序遭受无法弥补的损失或危害。 经济法论文:经济全球化与国际经济法 【内容提要】随着世界经济、科技的迅猛发展,经济全球化已经成为发展的客观必然趋势。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对国际经济法的发展产生了重要的影响,出现了许多值得我们深入研究和探索的新变化和新问题。本文试从宏观角度,对经济全球化所涉的国际经济法的对象、国家主权、非政府行为主体、国际经济法的实体规定和执行机制等几个问题作一初步的讨论和分析。 【摘 要 题】特别推荐 二、经济全球化与国家主权 经济全球化与国家间的关系是人们关注和讨论的热点问题之一。无疑,国家在当今国际经济关系中当然仍是最重要的主体。在经济全球化的情势下,国家在国际经济关系的协调和合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没有国家间的合作与协调,经济全球化也不可能得到发展。 不过,经济全球化使国家主权行使的范围以及参与国际事务的主体发生了一些新的变化。例如,经济全球化导致单个国家无法单独对某些经济活动进行有效的管理,必须通过国际合作、借助于国际性组织协调管理,这样,政府间国际组织、特别是WTO的作用日益突出起来。 然而,国际经济组织所涉事务越广泛,对国家政策的约束越大,成员国在调整这些经济事务上的自主权就会越受限制或被削弱。例如,WTO规则是国际社会成员协调意志的产物,这种协调必然导致在某些领域国家主权行使的某种限制。这样,WTO与其成员方间、WTO各成员集团间,就不可避免地存在着矛盾和冲突。解决和处理好这一矛盾是我们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 关于国家主权问题,必须防止两种倾向:主权绝对化和主权淡化。主权绝对化的观点过于强调主权绝对性一面,把主权概念推之极端,认为主权不能限制,不能让渡,否则就是对主权的侵害。这种观点现在显得已经过时。 相对而言,淡化主权的观点在西方正在流行起来。有些西方学者为了维护西方国家的利益,主张淡化主权。实际上,大国的主权和利益从来不会被忽视、被淡化。被淡化的只是弱小国家的主权和利益。所谓淡化主权的观点往往被用作让弱小国家服从大国意志的理论根据。因此,对这种观点需要特别予以注意和警惕。 诚然,经济全球化要求国际社会成员对某些事务协调一致,这就必须赋予WTO这类国际性组织以一定的管辖权。当国际组织对其管辖范围内的事项行使权力并形成国际共同规则后,成员方有义务遵守和实施,其在相关领域制定经济政策的自主权不可避免地受到某种限制。这种限制是自愿的、必要的,它有助于维护国家认可的正常的国际经济秩序,防止个别国家滥用权力,损害其他国家乃至国际社会整体的利益。 国际经济组织的管辖权与成员国主权间并不必然会发生矛盾和冲突。原则上说,国际组织不应该损害成员国的主权,而应该尊重成员国的主权。在经济全球化的情况下,成员国之所以愿意将某些事项的管制权交由国际组织来协调,是因为经济全球化已经超出一国的界限,客观上需要国际协调管理;同时这种权力是由成员方共同行使的,这种共同行使是以尊重国家主权为基础的,可以说是国家主权平等原则的体现。 然而,由于各国的经济发展水平的程度不同,其在国际组织的实际发言权和影响也不同。就拿WTO来说,WTO某些协议虽说是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妥协的产物,但其现行的一些基本原则和决策程序可以说主要反映的是西方大国的意志和利益。将一些形式上平等的规则平等地适用于经济实力相差悬殊的成员方,所产生的是实质上的不平等。乌拉圭回合就三个新议题达成的《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议》、《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和《服务贸易总协定》,从总体上看,对发展中国家的主权和利益具有一定的负面影响,而对发达国家则更为有利。 要使国际组织既能有效地行使其职能,又不妨碍国家的主权和利益,就必须注意以下几点。首先,要保证有关国际组织在成员国赋予的权限内活动。对于WTO来说,它是一个贸易组织,所处理的应限于贸易或与贸易直接有关的问题。但目前发达国家却想极力扩大其职能范围,并试图将一些片面反映发达国家标准和利益的不平等的规则纳入WTO的体系。如果采取“一揽子”协议的通过方式,那么弱小国家在这些事项中的自主权实际上就被剥夺,主权就会受到损害。因此,对哪些问题应列入WTO的新议题,是一个事关国家主权的大问题。 其次,应将规则的统一性与灵活性相结合,实现公平互利。面对经济全球化的发展,既要使国际性规则得到尊重和统一实施,同时也应赋予有关国家根据本国情况适时调整其国内经济政策的自主权,在本国利益受到损害的时候有寻求适当救济的权利。由于世界经济发展的不平衡,要使国际社会各成员的经济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都能得到发展,在制定规则时就不能“一刀切”。对于WTO来说,应特别照顾到发展中国家的利益,使其有制定和调整本国经济政策的更多的自主权。虽然说现行WTO的协议对发展中国家已采取了某些特殊的待遇,但从总体看来,还是很不够的。 再次,应改进和完善WTO等国际经济组织的决策机制,使其能反映和照顾到国际社会全体或绝大多数成员的意志和利益。在WTO等国际经济组织中,大国的意志和利益仍占据着主导地位,弱小国家的意志和利益仍被忽视,决策体制还不民主,这种不民主的决策体制无疑对弱小国家的主权和利益都具有损害。 三、经济全球化与非政府行为主体 经济全球化正在逐步消除国界的影响,世界已变得越来越相互依赖。在这种相互依赖的经济一体化的世界里,利益也是多元化的,因此,国际经济关系中的代表各种利益的行为主体也就呈现多元化的局面。近年来,许多西方学者在考察经济全球化的现象后都认为,经济全球化带来的变化之一就是国家主权的弱化以及其他经济行为者的作用的加强。主权弱化之说自然不当,但除主权国家外的非政府行为主体的作用和影响的确是加强了。 1.非政府组织 20世纪90年代以后,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非政府组织也得到迅速发展。在经济全球化的过程中,出现了许多全球性的问题,需要在国际平面上协商和解决。这些全球性问题影响到国际社会的公共利益及不同群体的利益。于是,代表着国际社会中不同群体的利益的非政府组织,为使这些全球化问题的解决能反映其利益和愿望,就在国际社会上作为“压力集团”来发挥其影响。特别是在国际人权、劳工权利、环境保护等方面,非政府组织的影响是不可忽视的。 例如,跨国公司在全球范围内从事跨国经营活动,这就使得与其相联系的民间利益群体或集团,如工会、消费者组织、环境组织等,也不得不在国际上积极进行活动,以便能有效地对跨国公司的活动施加影响或予以限制。 在国际上,人们现在将由非政府组织(NGO)及其它非国家行为主体组成的社会称之为“国际市民社会”(international civil society),与国家和政府间国际组织相对应或相区别。“国际市民社会”不具有国家和政府间国际组织那样的权力和能力,但是,它们是国际经济关系中的一支重要的力量,对国际立法和国际法的执行有着重要影响。例如,在国际环境领域,许多非政府组织参加了一些环境条约的协商和起草;世界银行在世行项目方面开始注重与当地非政府组织协调;在经合组织关于《多边投 资协议》的谈判以及1999年WTO西雅图部长会议期间,非政府组织均发挥了重要的影响。所以,许多西方学者认为“国际市民社会”的发展在国际法和国际组织的运作中是一种革命性的转变,同时也是权力从国家向非国家主体的转变,并认为这是国际法律程序和制度的民主化,有助于促进国际立法的民主化和透明度,改善国际治理。 非政府组织的发展在法律上提出了许多需要研究的问题。其中的一个重要问题是,非政府组织能否成为国际法主体?目前国际上许多学者的看法是,虽然非政府组织在国际上具有重要影响,但除少数组织外(如国际红十字会),它们一般不是国际法主体。然而,也有些学者主张,某些非政府组织也可以被看作是部分国际法主体。其理由是,这些非政府组织积极地参与国际事务,并得到国际社会的认可(例如工会和雇主组织就是国际劳工组织的参与者);赋予其有关国际权利和义务,既有助于促进国际立法和决策的民主化,也有助于对其行为予以规范。 无疑,非政府组织的法律地位的动向是个值得关注的新问题。虽然其绝大部分目前不具有国际法主体资格,但它们在国际上作为一种与政府相对应的民间力量和行为主体的影响和作用是不容忽视的。许多国际组织现均注重与非政府组织合作。例如,《建立世界贸易组织协定》第5条就规定,总理事会可就与涉及WTO有关事项的非政府组织进行协商和合作作出安排。随着实践的发展,非政府组织在国际上的地位将会逐渐提高。 2.跨国公司 跨国公司是经济全球化的推动者,同时也是经济全球化的受益者。它们在国际经济交往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这种作用在全球化中还在不断增长。因此,跨国公司在国际经济关系中是重要的行为主体。 由于跨国公司是国内法而不是国际法的产物,因此,对于跨国公司是不是国际法主体的问题,仍然颇有争议。传统国际法只承认国家和国际组织是国际法主体,个人(自然人和法人)的权利和义务不直接受国际法支配。 然而,在现行的法律结构下,由于跨国公司在全球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单个国家的法律已不能有效地对其进行管理;而传统国际法又是调整国家间关系的,它不能直接适用于跨国公司。这就可能使得关于跨国公司的权利和义务的规范存在着某种真空状态。这种状态无论是对国际社会还是对跨国公司来说都存在问题。一方面,跨国公司需要国际社会保护其权利,另一方面,国际社会要求跨国公司对其跨国经营行为负责任。 于是,近年来,国际上提出了“全球公司公民”的概念。根据联合国贸发会议1999年的《世界投资报告》,“公民”既包括责任,也包括权利。在“公司公民”前加上“全球”,强调的是跨国公司在构成其“社会”的全球竞技场所中的权利和责任必须一致。跨国公司并不只是其经营所在国的合法公民,也是“全球公民”。公司这一概念是在符合东道国法律规范的意义上使用的,并不详细说明其使用的标准是全球性的还是国别的。作为“全球公司公民”,跨国公司拥有有关国家和国际管制框架授予的权利,又须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虽然“全球公司公民”不是国际法意义上的概念,但至少表明了国际社会对跨国公司权利和责任一致性问题的关注。 另外,不少学者认为,个人在有限的范围内可以成为国际法主体。例如,从实体上看,个人根据某些条约可享受国际法上的权利,同时,现行的国际法对个人和公司也规定了义务,违反这种义务就要承担责任。从程序上看,个人和公司有权在某些特定的国际法庭提起诉讼。因此,个人和公司在某种情况下可以成为国际法的主体,或国际法上的特殊主体或部分主体。有人认为,跨国公司依据国际法承担责任是必要的、可能的、不可避免的。 对于上述非政府行为主体的法律地位问题,我们应注意从动态的角度、以发展的眼光看问题。经济全球化的进程中,主体是多元化的,既包括国家和国际组织这样的国际法主体,也包括非政府组织、跨国公司这样的非政府行为主体。虽然一般来说这些非政府行为主体目前还不具有国际法主体的地位,但随着客观实际的发展,其法律地位也会逐渐发生变化。不可否认,在某些特定情况下,经主权国家和国际社会的认可,某些非政府行为主体在一定范围内也可以成为由国际法赋予权利和设定义务的主体。 四、经济全球化与国际经济法实体规范 (一)国际经济法中国际法规范和国内法规范的关系变化 国际经济法调整的是广义的国际经济关系,它既包括国际法规范,也包括国内法规范;既包括公法也包括私法。但以前的国际法规范所涉领域有限,其影响和地位也不是很突出。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和WTO体制的建立,国际经济法中的国际法规范与国内法规范的关系也发生了某种变化。 1.一些原先纯属国内管辖和控制的经济活动,现也已同时置于WTO等国际经济组织的控制之下。以前,国际法很少涉及和调整各国国内的经济活动。因此人们在谈到国际法在某个经济案件的适用时,经常发现没有可适用的国际法规则。但现在情况已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特别是WTO所调整的经济关系已十分广泛,甚至已涉及到成员方的国内经济生活。因此,许多原先纯属国内控制的经济活动现须受国际法和国内法双重管辖。 2.WTO的规则和要求已使调整相关经济活动的国际法规则与国内法规则基本一体化或趋同化。WTO的规则具有法律约束力,它要求成员方的国内法与WTO的规则保持一致。一方面,国家对经济实行管理的政策和措施,如关于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等,逐步在协调一致,成员方的国内法不得与WTO规则相抵触;另一方面,在民商事法律规范方面,有关的国内法规范与国际法规范也日趋同一。例如,商业秘密是否是知识产权问题,以前在理论上和各国实践上都不一致,WTO《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明确将商业秘密作为知识产权加以保护,从而使这一问题不再存有争议。因此,国际法规范和国内法规范间的相互联系更为密切。 3.随着经济全球化和WTO体制的发展,调整国际经济关系的国际法规范的地位显得突出起来。从某种程度上讲,以前国际多边条约对贸易、投资、金融交易规制较少,例如,GATT以前主要调整货物贸易问题,没有涉及到投资、服务贸易、金融交易等领域;世界银行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则主要调整国家间的货币金融关系,不涉及金融服务贸易问题;关于投资方面甚至没有一部实体法的公约。因此,调整这些经济交易主要是依靠国内法规范。然而,WTO体制的产生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这种状况,WTO规则已广泛涉及到贸易、投资、金融等交易领域,并对各成员方具有约束力。这样一来,WTO及其规则在这些领域中发挥着重要的协调作用,有时甚至处于主导地位。 (二)国际经济法各部门间的联系也更为密切 经济全球化与自由化也导致各种经济交易、经济活动的相互融合、相互作用、相互影响。例如,贸易与投资的相互影响已为国际社会所认识;金融服务已成为服务贸易的重要组成部分;贸易与非贸易问题的联系,如贸易与知识产权、贸易与环境等,已密切地联系在一起。相应地,调整某一经济活动的措施也可能对其他经济活动产生影响。 WTO已经注意到了这种相互联系,并已经将其触角从贸易拓展到金融、投资、知识产权等其他重要经济领域。 1.贸易与投资措施 贸易与投资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外国直接投资作为向国外市场提供货物和服务的主要方法以及组织国际生产方面的一项主要因素,正在日益影响着世界贸易的规模、方向和构成。因此,投资措施对贸易具有重要影响。乌拉圭回合达成的《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议》对某些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予以规范。这一协议既有利于促进贸易自由化的发展,同时对国际投资法制的发展也具有重要的影响。 另一方面,贸易措施也会对外国直接投资流动的规模、方向和构成产生各种影响。与投资有关的贸易措施大致可分为四大类:市场准入限制;市场准入发展优惠;出口鼓励措施;出口限制措施。这些贸易措施对贸易流动具有直接的、第一层次的影响,同时,它们对随后的外国直接投资具有第二层次的影响。通过改变与特定国家或地区相关的贸易环境,这些措施有 助于形成具有某种吸引力的投资环境,影响潜在投资者的决策进程。因此,与没有政府干预而由市场力量引导的情况相比,这些“与投资有关的贸易措施”可以改变外国直接投资的分布形式。而外国投资的变化对未来有关的贸易流向又具有重要的第三层次的影响。因此,对与投资有关的某些贸易措施,国际社会也应规范与协调。 2.金融服务、服务贸易与投资 金融服务是现代经济的核心,也是各国管制最严的行业之一。WTO的《服务贸易总协定》将金融服务作为服务贸易的一种,对金融服务贸易的自由化作出了规定。 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行业要在东道国提供服务,通常就必须在该国设立机构或营业场所,这就涉及到投资问题,特别是市场准入和国际待遇等问题。因此投资法对金融服务贸易的自由化就具有直接的作用和影响。 金融服务贸易自由化对金融稳定会具有重要影响,因此,要维护金融稳定就不能放弃金融监管。金融的审慎监管无疑是保证金融自由化稳健发展的重要措施。这样,金融服务自由化必须处理好与金融监管的关系。显然,服务贸易、投资、金融问题在这里相互融合在一起,调整服务贸易、投资、金融的政策和措施也相互作用、相互影响。 3.贸易与环境 贸易与环境问题现已成为国际社会关注的一个重要问题。WTO已将其作为下一轮谈判的重要议程之一。 贸易与环境有着密切的关系。贸易自由化虽可促进世界经济的发展,但也可能导致生态系统和资源的过度开发,给环境资源造成严重破坏。另一方面,过分强调环境保护又会限制或阻碍国际贸易的发展,有时环境问题也可成为一种新的贸易壁垒。 因此,在WTO体制内如何处理好可持续发展与贸易自由化的关系,无疑是个新的课题。而贸易与环境问题既涉及到多边贸易体制和各国贸易法的有关制度和规定,也涉及到多边环境协定和各国环境法的有关规则,需要我们将其结合起来进行研究。 此外,关于贸易与其他非贸易措施的联系还可能包括贸易与竞争问题、贸易与劳工问题、贸易与人权问题等等。这些都可能成为国际经济法的新领域。 五、经济全球化与国际经济法执行机制 国际经济法中的国际法规范以前被称之为“软法”,因为它们往往仅是宣示一些有关的原则和规则,在国际层面上缺乏强有力的执行机制。 经济全球化使各国在经济上更为相互依赖,这就必然要求国际上具有前所未有的高度的国际合作与协调,同时还要有相应的机制来保证有关规则的实施。否则,经济全球化就会受到阻碍。在此情况下,WTO及其争端解决机制应运而生。这一机制使WTO的多边贸易规则能有效地得以实施,并大大改善了国际经济法规范的“软法”形象。 (一)WTO规则的实施方式 从实施的角度看,与以前的国际法不同,WTO规则有了更加明确、具体的实施规则。《建立世界贸易组织协定》规定其协议对所有成员具有约束力,WTO的有关协议要求各成员方以统一、公正、合适的方式实施其规则。WTO的争端解决机构在处理有关争议时,也是强调各成员方的国内法律措施不得与WTO规则相抵触,若与WTO规则相抵触,成员方就必须修改其国内法或采取WTO规则允许的其他救济措施,美国为了实施《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也于1995年和1996年对其专利法进行了修改。显然,从这个角度来看,它在某种程度上体现了国际法优先的原则。 至于WTO规则在成员方境内以何种方式适用,则取决于成员方各自的法律规定。各国在实践上对处理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的做法不尽一致。我国学者一般认为,WTO规则在国内没有直接效力,它们必须经过法定程序转化成国内法,才能在国内适用。但这并不等于说,国内法可以背离WTO规则或不受WTO规则的约束。毋庸置疑,成员方可以基于本国利益,积极地或消极地通过国内法实施WTO的规则。在不违反WTO规则的前提下,成员方的国内法仍然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不过,若因成员方采取了某些违反WTO规则的国内法措施而产生争议,就必须依靠WTO争端解决机制来解决争议。 (二)WTO争端解决机制 WTO的争端解决机制具有强制力。这主要是因为其争端解决机构具有强制管辖权,勿需当事方同意,即可通过专家组或上诉机构的报告。经争端解决机构同意后,胜诉成员方可以采取相应的交叉报复措施,这种措施具有较大的威慑作用,使那些其国内措施违反WTO规则的成员方不仅面临着国际社会道义上的谴责,而且还可能因其措施不具有合法性而受到经济制裁,使其经济利益受到影响。实践证明,这一机制在解决成员方的纠纷、保证WTO规则的实施方面,的确是行之有效的。 WTO争端解决机制受理的争议范围十分广泛。因为WTO所涉的领域已不单限于货物贸易,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金融服务等都属于WTO协议所调整的范围。特别是,许多原来缺乏强制实施措施的一些国际经济条约,也已被纳入WTO体制内,从而取得了强制执行的效力。例如,在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方面,《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保护表演者、录音制品录制者与广播组织公约》和《关于集成电路的知识产权公约》等都纳入《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这样一来,由这些协议产生的争端也就可以提交到WTO的争端解决机构解决。目前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构已审理了多起与知识产权有关的争端。 随着WTO今后涉及的范围日趋广泛,WTO争端解决机制将在调整国际经济各领域的关系中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例如,WTO新回合的谈判若就所涉新议题达成协议,如就贸易与环境问题达成协议,有关争端也会提交给WTO的争端解决机构。这样,在国际经济关系中的许多重要问题都可能因为纳入WTO体制而成为强制执行的对象。 WTO争端解决机制的建立,无疑是国际经济法发展史上的一个重大的突破。当然,它在实践中也还必须不断地完善。 首先,机制在解决争端中,如何保护发展中国家的利益是一个需要予以密切关注的问题。在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直接发生争端的情况下,由于发展中国家在讨价还价力量对比上处于弱势,应对发展中国家的利益予以特别考虑。另外,发达国家间的争端解决,也可能对作为第三方的发展中国家产生影响,因此,在这种情况下也必须考虑对发展中国家利益的保护。 其次,在裁决的执行方面,也仍然会产生争议。尽管争端解决机构采取了“反向一致”的程序,从而使机构的裁决能比较顺利地得以通过,但这并不等于裁决就能顺利地得以执行。有的成员方可能采取“换汤不换药”的手法,变个花样,仍旧采取与以前的违法措施实质上相同的措施,使得争端的实际解决会况日持久。也有的成员方可能宁愿选择接受报复而不愿执行争端解决机构的裁决。 再次,如何保证争端解决机构在审理案件中尊重国家主权,不越权,以及不将自己的管辖权延伸至其他领域,也是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WTO成员国的措施是否与WTO的规则相冲突,是一个涉及到成员国主权的敏感问题,涉及到WTO体制与成员方的权力分配和平衡的问题。争端解决机制赋予专家组审查成员方国内法律和政策的权力,若争端解决机构处理不慎,就可能损害成员方的主权。 此外,还有些学者提出,在采用协商方式解决争议方面,在透明度方面,在司法化方面,争端解决机制还有待于进一步改进和完善。这些意见无疑也是值得考虑的。 经济法论文:会计学专业经济法课程改革的研究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国经济法律法规逐步健全,经济法对赋予社会经济主体的权利和义务,社会对既懂经济又懂法律的复合型人才的需求与日俱增。为此,会计学专业人才培养必须坚持以市场经济需求为导向、培养高素质的经济型、复合型会计人才为教学目标。然而,我国当前会计学专业经济法教学仍然存在很多问题,如教学方法缺乏创新性、教学内容缺乏、考试方法缺乏合理性、教师专业知识的缺失等等。然而,这些问题的存在对会计学专业教学目标的实现、人才的培养都有极大的阻碍作用。因此,为了不断优化会计学学生在实践中的应用能力,提高教学效果,就必须深化会计学课程教学改革,在教学中夯实基础知识,以满足学生在日后考证、就业和职称提升的需要。 一、会计学专业“经济法”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一)教学方法缺乏创新性 经济法课程本身是一门实用性、实践性很强的一门课程。然而,当前很多教学方法缺乏创新性,让学生对经济法课程的学习存在很多误区。首先,传统的教学方法过分侧重于理论知识的传授,而忽略了实践能力的培养。在课堂上,老师是教学的中心和主体,学生只是被动的接受者。在这种应试教育的体制下,老师忽略了给予学生参与课堂讨论、独立意思表示的机会,忽视了培养学生独立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很容易让学生把经济法看成是一门枯燥无老师在法律法规的介绍中引入的很多案例比较陈旧,要么是与最新修改的法律法规不符,缺乏针对性,要么是与当前的经济形势不符,缺乏时效性。最后,老师在教学工具的应用上缺乏创新性。很多教师不能与时俱进,不能有效地把教授、板书、多媒体、以及互联网有机的结合,教学方式单一。 (二)教学内容缺乏针对性 会计学是一门实用性、操作性很强的专业。而经济法是会计学专业必修基础课程。当前,经济法教学内容普片缺乏针对性,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教学章节缺乏针对性。目前,经济法还没有集中于一部法典型的规范性文件中,而是散见于大量经济法规之中。经济法教学内容主要集中在民法和商法中,民法主要包括基本民事法律制度、物权法、合同法,商法主要包括合伙企业法、公司法、证券法、企业破产法和票据法,除此之外,还有经济法相关法律制度。所以,从教学内容上看,经济法包含的内容太多、太广。然而,在有限的课时下,老师不可能把所有章节都面面俱到,需要选择性地讲解,因此,老师在章节的选择上可能参差不齐,随意性较大,特别是对会计学专业缺乏针对性。第二,章节里的内容缺乏针对性。经济法每一章的内容都有一个特点,即内容多、杂、细。学生在初学时很难全面的掌握所有知识点,更难理清知识之间的联系。结果很多学生对章节的内容的认识什么都想学,但就是不知道学什么;什么都学了,但什么都没有学到。经济法教学缺乏针对性和目的性对学生现在的学习、以后的工作带来了很大的隐患。第三,学生在学习经济法时在知识的深度和广度上都体现出不足,尤其是对法律法规的理解只能停留在表面的层次上,无法把经济法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现实结合起来,无法活学活用。 (三)考试方法缺乏合理性 当前我国很多高校学生期末考试评定成绩的方式是期末考试卷面成绩(70%)和平时成绩(30%)组成,经济法也不例外。这套成绩评定方法对培养学生自主学习能力和学习的积极性都会产生很多弊端。由于很多学生对经济法的学习方法都存在着误区,认为经济法只是一些法律条文,只要把它记住就可以了。然而,期末考试卷面成绩占比达到了70%,导致很多学生为了考及格,就在考前临时抱佛脚,通过死记硬背记住相关的法律条文,而对其内含根本没有理解到,更别谈运用法律条文来分析现实经济主体的法律纠纷。虽然平时成绩占比30%,但很多老师是仅依据学生的出勤情况来决定平时成绩,而忽略了学生课堂上的积极参与讨论,提高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结果导致很多学生是为了上课而上课,只要老师点名到了,平时成绩就有了,至于在课堂上能不能学到知识,很多学生并不在乎。所以,在当前这套成绩评定体系下,对学生学习经济法的积极性和培养学生实际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都有很大的伤害。 (四)教师专业知识的缺失 经济法是经济学和法学两大学科的交叉学科。由于会计学专业经济法教学与法学专业经济法教学有着本质的区别,故在教学中就很难两全其美。从事法学研究的老师因会计学专业知识的欠缺,很难把法融入到实际的经济问题中去分析;而从事会计学研究的老师因为法学知识的欠缺,在经济法的讲授中可能会出现法理知识不足、法学知识深度不够等问题,让学生对经济法的认识缺乏深度。两个方面的问题都是因为教师专业知识的欠缺而影响到了教学效果。 二、会计学经济法教学的改革思路 (一)采用多种形式的案例教学法 案例教学法又称为个案研究法,是指在教学过程中通过引导学生分析和研究具体案例,掌握分析问题的原理,进行独立分析和解决问题的教学方法。这一教学方法通过案例向学生展示生活中真实的情景,让其针对案例进行认知、思考、分析和发表自己的看法,将原本抽象的理论、概念,具体化、形象化,且提高学生综合运用、逻辑思维和口头表达等素质。[1]为此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注意:第一,选择的案例要贴切。老师在选择案例时需要结合某个章节,或者某一个知识点的含义需要来选择,案例要具有代表性、针对性和启发性,能帮助学生加深对知识点的理解。第二,选择的案例要新颖。老师可以从分利用互联网、电视等途径,选择当前的热点、重点、经典案例,这样既能提高学生运用理论知识分析当前热点问题,又能大大提高学习的积极性。第三,案例分析要注重讨论和总结。在讨论过程中,老师需要营造一个良好的氛围,鼓励学生积极做出意思表示、相互辩讨。同时,让学生明白,在课堂上讨论结果不是最主要的、讨论过程才是最宝贵的,不要怕出错,错了通过讨论明白自己错在什么地方,然后予以纠正,才能真正提高自己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充分发挥老师的引导作用和主导地位。老师要要求学生围绕讨论的主题,不能偏离主题;当学生发现分歧或讨论结束,老师需要对上述讨论进行梳理和总结,并根据相关法律得出正确结论,以实现预期的案例讨论教学效果。 (二)经济法教学与资格证书考试相融合 在新常态下,社会更需要既懂经济、又懂法律的复合型人才。在现有实践教学严重不足的情况下,对于会计专业而言,为了提高学生的实际应用能力,就需要老师在经济法教学中中,既要夯实基础知识,又要注重资格证书考试(会计从业资格证、助理会计师、中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等等)。经济法教学与资格证书考试融合并不意味着经济法教学是以通过资格证书考试为目的,而是以提高学生的实际应用能力、满足社会需求的会计专业人才为目标,以资格证书考试为风向标,注重拓展学生的经济法律知识面,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律思维,提高学生的创新思维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总之,资格证书考试从某个程度上体现了社会对会计学专业人才能力和素质的要求,学生参加各类资格证书考试既能检验自己的实际水平,以便为自己制定切实可行的学习计划和目标,同时也为将来职业的发展和职称的提升打下坚实基础。 (三)加强考试改革,实现多元化的考评模式 改变过去重考试,轻平时训练的现状。很多学校学生的期评成绩来源于平时成绩(30%)和期末考试(70%),期末考试卷面成绩仍占绝大部分,很多学生忽视平时的训练,仅通过期末考前的复习也能通过考试,为此,应积极加强考试改革,实现多元化的考评模式。首先加强考试改革。通过应经计算机考试系统,实现考试无纸化和试卷差异化,改变过去期末考试学生同一张试卷定成绩的局面,降低考试作弊的概率。其次,实现多元化的考评模式。降低期末考试在期评考试中的比例,提高平时上课的表现和出勤率所占的比例,比如采用期评成绩=期末考试(50%)+上课表现(30%)+出勤(20%)。把平时学生上课的表现成绩引入到期末考试成绩中,可以大大地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再次,试卷题目设计改革。降低单纯记忆性的试题比例,增加案例分析的试题比例;减低客观题的比例,增加主观题的比例。把期末考试试题与相关资格证书考试试题看齐,经济法把期末考试办成为检验学生实际理解能力和应用能力的考试。 (四)提高教师专业知识 要提高会计学专业经济法的教学效果就必须提高老师的相关专业知识。无论是会计学专业的老师,还是法学专业的老师,要上好经济法应当从以下两个方面入手:一方面,不断学习,提高自己的专业知识素养。法学专业的老师需要学习会计、税法、财务管理、风险管理,以及票据等相关专业知识,同时时刻关注国际国内经济形势的变化,时刻训练自己把法学知识融入到经济问题中,提高分析问题的能力,以便在实际教学中能结合相关法学知识分析当前经济热点,提高教学的效果和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会计学专业的老师也需要不断自学经济相关的法律法规,主要是民法和商法,以提高自身的法律理论功底。同时,时刻关注经济法的修改,以便把最新的法律法规融入到经济问题中,促进学生对经济专业知识的理解。另一方面,科研和教学相结合。通过申报经济法相关的教研课题,深入研究经济法研究,明确教学目标、改善教学方法、准确教学定位、增强教师教学能力、提高教学效果。 结语 总之,培育“懂经济、懂管理、懂法律”的复合型、应用型人才是21世纪国家经济建设的客观需要,为了培育这类人才是一个系统化、长期化的过程,需要我们教学工作者在一线的教学工作中坚持不懈的努力才能实现。 经济法论文:应用型本科高校经济法论文 一、应用型本科高校经济法学课程教学的特点 与研究型高校的专业法学教育相比,应用型本科高校经济法课程的教学有其自身的特点: 1.经济法课程集法学、经济、技术等知识于一体,课程内容繁多,课时通常为32-48学时左右,在有限的课时内要讲清楚庞杂的内容,比较困难。因此,有必要针对不同专业的学生制定不同的教学大纲,选择适合该专业学生需要的相关经济法知识; 2.应用型本科高校的学生主要是二本和三本的学生,学生在主动学习的积极性方面比较缺乏,在教学中常常显得比较被动,如何让学生能够对课程产生学习的兴趣,如何组织教学中师生互动是教师在设计教学时需要重要考虑的因素; 3.经济法课程的授课对象主要是非法学专业的学生,学生的法学基础能力相对薄弱,在课程讲授过程中,需要普及公民、民事行为能力、等基本法学概念。要满足应用型本科高校学生“应用”、“实务”等要求,案例教学法在经济法课程的教学中是被广泛采用的一种教学方式。 二、经济法课程案例教学法在应用型本科高校的实践运用 案例教学法,一般认为是由美国哈佛大学法学院院长兰德尔187年创造的,在美国主要表现为判例教学。案例教学法以真实的案例为教材,教师采用苏格拉底问答法,一步步引导学生从矛盾中发现案例中蕴含的法律知识和法律原则。我国于2世纪8年代开始运用于经济、管理等实践性和应用性较强的学科教学。案例教学的适用性价值一直体现在对学生分析能力、创造能力、表达能力等诸多能力的培养上,在教学实践的一线一直得到师生的欢迎。案例分析法和经济法课程的有机结合,是提高经济法教学效果常用而且有效的方法。笔者在这些年讲授经济法课程的过程中,一直在运用案例教学法,获得了丰富的实践教学经验,但仍处于不断摸索和提高的阶段,仍面临诸多困惑。 (一)经济法课程案例教学的基本模式和经验 我国是以制定法为主要特点,判例法尚未取得法定地位,所以在实施案例教学上存在和普通法系国家不同的地方。在经济法课程教学中,笔者认为应坚持教师在课堂上的主导地位,通过一些简明、具有现实意义的案例来设计课程的教学内容。教学中,教师可以利用网络资源和信息化手段,选择和搜集经典经济法案例,采用视频、图片等多种方式演示案例,主要采用课堂问答、分组讨论以及模拟法庭等方式来设计课堂教学和实践环节,探索适合应用型本科高校非法学专业学生的教学方式。在进行案例教学过程中,针对应用型高校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学习能力等诸方面的特点,笔者认为以下几点是需要把握的因素: 1.选择合适的案例。 合适的案例是案例教学的关键因素,案例应与应用型本科高校学生的理解和接受能力相适应,所以应选择内容相对简单、具有新颖性、典型性同时兼具一定趣味性的案例。在取材上,可以引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种媒体,比如《经济与法》节目中的一些案例来自于现实生活,学生会比较感兴趣,容易激发其学习热情。选取的案例应是近期发生的,具有一定的代表性,这样,通过对案例的分析讨论,学生能够对所学理论的核心内容有基本的把握和理解。 2.课前准备工作需充分。 主讲教师应在课前将下次课程主要讲授的案例内容发给学生,让学生先查阅相关资料,可以要求学生按分组以PPT形式来准备课堂发言。师生之间有诸如QQ群之类的交流平台,教师可以为学生提供查询资料的途径和方法的技术指导。 3.课堂讨论中需充分调动每个学生的积极性。 课堂中教师可以采用分组讨论以及模拟法庭等方式来灵活开展案例教学。在课堂讨论中,老师要起到理性主持人的作用,要启发学生的思维,能积极调动学生的热情,让每个学生都能参与到讨论中去。在讨论过程中,教师要给予学生适当的、及时的评价与分析,结合案例将理论知识点讲授清楚,从而使学生全面深刻地领会到该案例中所涉及的知识点。 4.案例讨论后的总结需条理清楚。 教师在总结案例时,要通过通俗易懂的语言将案例与所涉及的法学原理、法律条文融合起来,使学生能够通过案例分析来掌握经济法课程中的基本基本概念和理论,从而培养学生运用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经济法课程案例教学法目前在应用型本科高校实践教学中面临的困境 案例教学法在英美法系国家占主导地位,我国和英美法系国家在教学理念、教学手段和教学目的上都存在差异,我们的学生在习惯了“填鸭式”的教育模式后很难适应开放式的案例讨论这种教学形式。因此,案例教学法在实践中还是面临诸多挑战。首先,课前准备过程难以控制。案例教学需要学生进行比较好的课前资料搜集和准备工作,这些有赖于学校的教学资源是否丰富,学生课后搜集资料的条件和实施是否完善,同时,还取决于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和团队合作能力。其次,课堂中学生习惯被动接受知识信息,缺乏主动提问和探讨的积极性。案例讨论无法热烈和深入。再次,由于学校教学管理方面的限制,过程考核给老师增加很多工作量且操作难度较大,很多教师还是习惯于采用笔试作为最终的考核方式。因此,有些老师将案例教学等同于举例说明这种讲授形式,并没有真正发挥案例教学法的优势作用。 三、创新应用型本科高校经济法课程案例教学法的几点思考 (一)改变传统授课模式,与学生进行“对话式教学”,注重学生的信息反馈 要实现“对话式教学”,对教师和 学生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教师需要有良好的人际沟通能力、极好的课堂管理、语言组织能力,同时,教师要用充满激情的语言将学生的脑细胞充分地调动起来。开展对话式教学,笔者认为教师可以将课程内容分为几个主题或模块,将学生分成几个小组,每次课程分为导入、形成和巩固三个阶段,每个阶段由小组在讨论的基础上再做小组总结发言。教师在整个教学过程中要注重学生的反应,在总体上把握课程的节奏。比如,理论性强的内容,比如经济法总论,教师讲授的时间应多些;实践性强的内容,比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同学们完全可以通过自学来把握,教师就可以让学生有更多的时间来作准备和阐述。课后,教师可以通过访谈或调查问卷等形式了解学生对课程的反馈意见,从而不断修正课程的内容和教学方法,以期达到最好的教学效果。 (二)案例选择动态化,构建主动适应社会需求的创新机制 社会经济生活瞬息万变,不断产生新问题、新情况,经济法律法规作为上层建筑是社会经济生活的反映,也应适应于社会经济的发展,具有一定的动态性。为着眼于应用,经济法课程的案例教学应始终保持对经济法理论前沿、对区域社会经济发展动态与行业需求乃至社会热点的及时响应,所以要对案例进行时时更新,教师要具有对经济法学前沿知识的敏感性,对身边发生的法律事件保持关注,从而将最新的案例设计到课程教学中去,构建起主动适用社会需求的创新机制。 (三)课程评价方式的多元化和过程化,规范实践教学环节的评分标准 要开展互动式教学,无论对教师还是学生都必须有相应的激励机制。对教师来讲,对教师的考核应重点体现在其教学质量上。应用型本科高校是教学型高校,应该立足于自身定位,以教育的“产品”质量,即学生的质量而非论文的质量去评价教师。以此为标杆,制定相应的制度以引导教师研究教学,使得对教学质量的追求成为教师们的内在动力。对学生来讲,要提高课堂表现在课程考核中所占的分值和比重,应对课堂讨论认真参与的同学给予一定的奖励。评价模式的过程化与多元化,可以提高学生参与的积极性。 四、结语 要实现评价模式的过程化与多元化,就有必要规范实践教学环节的评分标准。实践教学的评分不像笔试成绩那样容易获得,并且实践教学是一个长期的动态的过程,需要教师长时间对学生的关注,通过听取课堂讨论、批改学生的案例分析报告以及观摩学生模拟法庭的表现等诸多形式而获得,因此,教师有必要设计一系列相对规范的评分标准。比如,小组讨论占课程分值,模拟法庭实践如何打分等,在制定评分标准时,如何体现公平公正是教师需要考虑的关键因素。 经济法论文:论信息失灵与经济法 摘要: 信息不充分、不对称及错误是信息失灵主要表现,它们对市场效率具有巨大的消极影响,因此需要由各种制度对其加以克服,在诸多制度中,经济法具有独特的优势。经济法通过各种制度安排能够在较大程度上使市场信息充分、对称、准确,从而提升市场效率。 一、计划、市场、信息与决策 市场体制是一种决策分散化的体制,任何人都可以成为决策主体;而计划体制则是一种决策高度集中的体制,在该体制中,中央政府是最主要的决策主体,其他主体几乎没有决策权。[1]计划体制和市场体制中的资源配置都是特定决策的结果。只有确保这些决策的正确性和科学性才有可能达到资源配置的帕累托最优,而这首先有赖于决策所依据的信息的充分、准确及均匀分布。如果信息失灵,即决策所依赖的信息不足、不对称[2]及错误,则将导致投资、交易等决策在质上产生偏差甚至错误,在量上则会大大减少,从而导致资源配置的低效率。 计划体制与市场体制的信息流动是有差异的,计划体制的信息是纵向流动的,而市场体制的信息流动是横向的。信息流动的差异导致了两种制度的不同效率。因为这里存在着一个对私人信息[3]的正确使用问题。计划体制不承认私人信息,因此对事实上存在的私人信息也就不予以尊重,从而导致了信息的错误及计划的失败;而市场体制作为一种分权的体制正是适应了“每个市场主体都拥有垄断性的私人信息”这一现象,保障了私人信息拥有者作出决策的权利,从而导致了相对较高的效率。哈耶克认为,中央计划和市场体制哪一种效率更高,主要取决于我们可望在哪一种制度下能够更为充分地利用现有的知识,是将所有应被利用的但原来分散在许多不同的个人间的知识交由一个单一的中央呢,还是把每个人所需要的附加的知识都灌输给他们,以使他们的计划与别人的计划相吻合?[4]就确保私人信息被利用的充分性而言,市场体制肯定要强于计划体制。 市场体制与计划体制都存在着信息失灵的现象,但两者存在着质的差异。计划体制的信息失灵主要在于人类认识能力的限制,即不可能存在一个如超级电脑般精英政府对所有信息进行收集并作出正确处理。运用计划和命令对社会资源进行配置的机构存在着一种“致命的自负”,一切打算对整个社会实行计划的企图,不管它们是出于何种高尚的动机,都是建立在危险的知识自负上的。[5]人类理性的有限性在中央决策型体制中直接导致了决策者过重的信息负担,面对众多的信息,决策者会无所适从。在前苏联,能源研究和发展委员会的关于增殖反应堆对环境的影响的报告长达5000页,共10卷。对任何一个决策者来说,纸张的总量常常多于他所能消化的数量。[6]计划体制的失败主要在于信息失灵,这种失灵是不可能被很好地克服的,因为人类的认识能力毕竟有限,完全理性的神是不存在的。但印度前总理拉吉夫?甘地在1985年仍认为,当发展计划所需的大量信息的收集、调整、分类和分析在全国范围内出了问题时,解决的办法或许是在于改进资料收集和分析的工具,而不在于放弃计划本身。[7] 与计划体制相比,市场体制具有信息上的优势,这首先缘于每个主体都是独立的,都拥有私人信息并具有决策权,这种分散的决策体系使更多的私人信息可以得到有效运用。“配置资源的权力以可以变化的方式分散在许多能够实际决定这些资源用途的人手里才能使分散的知识得到最充分的利用。只有在个人可以按照自己的决定运用他的知识时,才有可能使任何个人所拥有的许多具体知识全部得到利用。”[8]但市场体制中的信息同样也会存在失灵的现象,这种信息失灵主要表现为信息不充分、信息不对称以及信息不准确。[9]与计划体制中的信息失灵不同,这种失灵直接导致了市场对制度的需求,且不同的失灵形式导致了不同的制度形式和内容。经济法当然是克服市场信息失灵的一种重要制度。 信息不充分是指决策所依赖的信息在量上不足。导致信息不足的原因主要有三,第一,信息具有公共产品的特性。信息的公共产品性使信息只有很弱的排它性。“信息的生产成本高,而再生产的成本却极低,信息常常遭受惨重的失败。”[10]这里所说的再生产成本低就是指信息的弱排它性,这种弱排它性一方面使信息提供者的收费存在困难,另一方面很容易使各主体在信息提供问题上产生“搭便车”现象,从而导致无私人主体愿意提供信息。此外,信息作为一种无形产品其价值是不确定的,而信息的稀缺性又是价值的源泉,要确定信息的价值又必须对信息予以公开,而这又会降低信息的稀缺性,也就是说,“不可能在不损害其稀缺性的情况下精确地确定其效用,因此其价值,就象稀缺性一样,不可能完全确定。”[11]信息的这一特性提高了信息产品的风险性,使以信息为投资对象的投资者对其望而却步。第二,信息收集、处理存在成本,并且存在着边际成本递增的现象。斯蒂格勒认为,信息成本是从一无所知变为无所不知的成本,极少有交易者能负担得起这一全过程。信息成本的存在使充分信息成为一种理想状态,决策者也只须寻求决策所需的最佳信息量而无须去追求一种完美状态,即决策者在信息收集的边际成本等于边际收益之时停止信息收集才是理性的,此时的信息是一种收益最大化的信息。但对决策主体而言,最佳信息量的获取也是有难度的,由于信息成本直接构成了投资成本、交易成本、立法成本、执法成本、监督成本等,这对于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市场主体和受制于资源代价的公权主体而言,会不得不在信息与效率之间作出权衡。[12]第三,信息收集、处理者的信息能力有限。[13]信息能力的有限直接导致了信息的不充分,其中,有部分不充分是可以通过改变信息主体而得到克服的,有部分是不可能得到克服的。 信息不对称是指信息在交易主体之间的分布不均匀。其中,一方被称为信息优势主体,另一方则被称为信息劣势主体。信息优势主体往往可以利用其优势地位采取机会主义行为,获得不法利益而使劣势主体受到损害。信息不对称形成的原因大致有二,第一,由于分工的不同,信息在初始状态就不对称。如关于某件产品的质量问题,生产者必然要比购买者了解得更多。第二,由于信息优势是成功欺诈或获得其它非法利益的前提,所以最大化自身利益者往往会维持其信息优势地位或人为制造信息优势。 信息不准确是指信息在质上与客观事实不一致。这种不一致直接导致决策主体决策的失误。信息错误的原因主要有二,第一,信息在被收集、传递及处理过程中出现失误,如计算错误、分析方法错误等。第二,出于某种目的,如为了获得某种资格或非法利益,而故意制造虚假信息。制度虚假信息主体有可能是市场主体,如股市中庄家制造虚假信息使股价异常波动;也有可能是地方政府,因为各级地方官员是向上级负责的,如果没有一种有效的制度制约,他们“总是把那些对其仕途有利的信息禀报上级,即他们采取的是‘和上面合作的方式’,而不考虑‘来自下面的压力’,”[14]从而导致信息扭曲。人为制造虚假信息的主体还有可能是中央政府,如在前苏联,出于政治宣传的需要,经济信息经常被扭曲。根据前苏联经济学家N.西梅勒夫和V.波波夫的报告:“从20年代末到50年代末的30年中,统计数字被篡改得如此厉害,以至于连普通的数字也未能幸免。”[15] 信息失灵会影响市场的正常运行,降低市场的运行效率,因此需要以经济法为主体的制度进行干预,以使市场的信息充分、准确且在各主体之间分布均匀,从而提升市场效率。[16] 二、信息失灵对市场效率的消极影响及制度克服 (一)信息失灵导致市场低效率 1.信息失灵增加交易费用 在纯粹市场机制中,如果没有其它制度的支撑,信息不对称必然会增加信息劣势主体的防御成本,增加其信息收集成本。由于市场主体都作为经济人[17]而存在,每个人都力图实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这是交易者在信息不对称情形下所占有的关于交易对方的最大信息,除此之外,交易者在交易时很难了解交易对方是否会采取合作的态度,为了防止自身受害,只能在与对方交易时加强防范,从而增加支出;同时如果不借助于其它制度的支持,诚实信用的交易者也很难证明自己在与他人进行交易时会采取合作的态度,如果要证明自己不会损害他人或自己的产品质量很好,其证明成本也很高,这都会影响市场效率的提升。如在巴基斯坦的一个叫Chamber繁荣的商业区中约有60个放贷者,每个放贷者都建立起了一个由可信的客户组成的紧密圈子,他们很少会向圈外人放贷,因为甄别新客户的成本很高。在接受新客户之前,放贷者通常采取一定的预防措施。在交付贷款以前,放贷者通常与借款人在其它方面进行一笔劳务或商品的交易,时间至少长达两个季节;此外放贷还通过走访借款人所在的村庄、与他的邻居和过去的商业伙伴交谈等办法,对借款人进行广泛的了解,以确定其可靠性和品质。如果放贷者在经过严格的筛选和长期等待以后决定向借款人放贷(拒绝率约为50%),他通常首先从一笔试验性的小额贷款开始,只有在试验性的贷款偿还后,放贷者才能增加他对借款人的信任,才能提供符合其需求的贷款。20世纪80年代初对Chamber放贷活动的调查表明,年利率平均为79%,但这一很高的平均数也包含着很大的差异:利率从18%(仍然高于12%的银行利率)到200%不等。许多利息被用来弥补非正规市场上信息和行政管理方面的高成本。调查者的结论是:利率与放贷者放贷资金的平均成本大致相同。这意味着他们的利润接近零。[18]该实例中,在信息不对称即放贷人不知借款人是否会按时归还本金和利息的情形下,放贷人承受了过高的验证成本,过度而合理的防御行为使放贷人还承受了巨额的防御成本,同时也导致了这种自发金融市场的高利率。 2.信息失灵导致市场萎缩甚至消亡 (1)由信息失灵而产生的关系交易导致市场被割裂 在没有制度支持的情形下,信息失灵会产生关系交易,即人格化交易,因为这是确保交易安全、降低信息成本、减少交易所需信息量的有效途径。这种交易在自然经济中相当普遍,但与市场体制的要求不相一致。关系交易的弊端在于交易范围很窄,使市场被人为分割,虽然关系内主体间的交易成本很低,但与关系外主体之间的交易成本却很高,支撑交易的信息量也要求很大。如在尼日利亚北部扎里亚附近4 个穆斯林村庄中,400户人家结成一个关系紧密的群体,群体成员对有关各自的需要、活动和境况的信息了如指掌,几乎所有的借贷都发生在群体内部,借贷没有书面契约,完全凭借信任,每20笔借款中只有1笔拖欠,但与村庄外的借贷关系几乎没有发生。[19]在市场体制建立和完善的过程中,人格化交易很容易成为克服信息失灵的首要选择,但它是反市场的,是一种历史的倒退。 (2)因信息不对称而产生的逆向选择会导致市场消亡 逆向选择(adverse selection)最早是保险学中使用的一个概念,指保险人与投保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投保人知道自己的风险特征,而保险人则不知情,因而不能对不同风险类型的投保人进行区分,从而不能对不同风险的投保人收取不同的保险费,而只能收取以风险的平均概率为基础的保险费。在这样的收费体制下,高风险的投保人具有更多的保险激励,而低风险的投保人则更倾向于退出保险市场,保险市场因此萎缩。1970年阿克洛夫(Akerlof)在《旧货市场:质量的不确定性和市场机制》的论文中以旧车市场为例对因信息不对称而导致的逆向选择问题进行研究,从而把逆向选择概念一般化。在旧车交易中,买卖双方关于旧车质量的信息是不对称的,买方因此以旧车市场上车的平均质量为基础出价,这会使质量高的旧车卖主退出市场,从而降低市场上旧车的平均质量,买方了解此信息后,又会降低出价,从而使质量稍好的旧车卖方退出市场,因此形成恶性循环,最终使旧车市场消亡。[20]逆向选择问题在旧货交易市场、失业保险、汽车责任保险、医疗保险尤其是老人医疗保险等领域中普遍存在,如果没有有效制度对其的支持,这些交易将不可能长久存在。 3.因信息不对称而产生的道德风险直接导致市场的低效率 道德风险(moral hazard)最早也是保险学中的一个概念,指投保人投保后,对其保险标的的注意程度会降低,从而增大了保险标的的风险程度。经济学家对这个概念一般化以后,主要指委托人对人没法进行有效监督,人因此可以为所欲为,损害委托人的利益。[21]道德风险导致市场低效率是相当明显的,如在团队生产中,因团队成员的偷懒行为无法被低成本地观测到,偷懒行为的部分结果会由团队中的其他人承担,从而激励更多的偷懒行为。如在动物租借合同中,出租方对动物是否被正常使用无法进行有效监督,承租方因此可以过度使用动物畜力,损害出租方的利益而最大化自身利益。这是以动物作为畜力的租借合同不可能普遍存在的原因,因信息不对称而产生的道德风险因此导致物不能尽其用。又如在企业投资者与经营者之间,由于经营者处于信息优势,投资者对经营者的行为不能进行有效监督,经营者因此可以欺骗投资者,获取不法利益。[22] 4.信息失灵导致决策不当或失误 就市场主体的单方决策而言,信息失灵导致决策不当或失误。决策者在信息不充分的前提下作出的决策往往因缺乏事实基础而失误;在信息不充分的态势下,信息劣势者也往往会主动作出损害自身利益的决策;决策者基于错误信息而作出的决策必然是错误的。 (二)信息失灵的制度克服 如果没有充分、准确及对称的信息,计划体制和市场体制都不能有效地运转。计划体制中的信息失灵导致了计划的失败;而市场体制中的信息失灵则导致了各种替代性制度的产生。这不仅已得到了理论上的论证,也经历了制度实践的考验。在经济学中,信息既应被看作是对交易的一种支持,也应被看作是一种交易的对象。市场体制下克服信息失灵的制度构建应在此两方面同时展开。布瓦索认为,制度代表一种长期的集体投资,旨在降低社会交换的信息成本;[23]科斯在1937年的论文是指出,企业是对市场制度的部分替代,这种替代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降低包括信息费用在内的交易费用;[24]诺斯认为,意识形态有节约信息费用的作用;[25]科斯洛夫斯基认为,信任能降低交易成本,能够把囚徒困境转变为一种自信的游戏;[26]斯密德认为,消费者节省信息成本的一种方法是有权期望物品只有在满足一定标准要求后才可以出售。……采用一些公共的集体计划来减少不确定性是可能的。如欧洲的现代化计划。[27]施蒂格勒认为,经济组织的某些形式或许可以用它是消除质量不确定性的方式来解释。可以把百货商店看作是一个谋求商品的高质量以及确保商品的高质量的组织。[28]还有 学者认为,恰当的制度能在一个复杂的、不确定的世界中引导个人决策者,并能帮助我们减少对信息的需要。[29]此外,在现实中出现的保证、担保、品牌、连锁店、著名商标和广告等私人制度也能降低信息成本;某些中介机构的存在克服了交易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从而促进了交易;某些强制性保险制度克服了逆向选择问题;对人的利益激励在一定程度上克服了其道德风险问题;政府直接提供信息增强了市场主体的理性,降低了市场主体的信息成本等。这些制度产生的历史长短不一,有的与市场一样长久,有的在最近才出现;有的属于私法;有的则属于公法;有的在市场内部产生;有的则依赖于第三者;有的属于正式制度,有的则属于非正式制度。在众多制度中,最有成效的是公权介入后而产生的制度,这种制度属于经济法范畴,也是本文主要研究的对象。 三、信息失灵的经济法克服 个人理性要能起作用的话,是以获得和交易有关的信息为先决条件的。[30]新古典经济学认为,进行交易的价格体现所有和交易有关的买卖双方的信息的情况下,交易才能最优化,市场就能达致高效率。但这种观点是不现实的,与买卖有关的信息不可能全部体现在价格中,价格制度因此也不可能构成经济制度的全部,所以只有构建非价格制度,进行信息制度的创新,克服信息失灵,市场的高效率才有可能。这种解决市场信息问题的非价格制度的欠缺意味着市场常常是萎缩的,不是发展的,因为人们没有那种进入交易的强烈愿望,所以政府应该作为一种干预主体介入市场对信息失灵问题进行干预。政府[31]克服信息失灵的主要依据有四,第一,政府拥有垄断性的强制力,因此可以强制性地赋予私的主体的说明义务,也就是说,政府可以运用其强制力让私的主体说真话,说其该说的话。而私的主体自身是不可能强制性要求对方作出说明,因为各私人主体之间在地位上是平等的。第二,政府作为超越于私人主体之上的公共组织,其综合信息收集能力及处理能力要强于私的主体。此处并非指政府的信息能力绝对要强于市场主体的信息能力,事实上两者的信息能力是各有所长,市场主体拥有私人信息,政府不可能拥有,但政府的独特地位导致其综合信息能力要强于市场主体。第三,政府具有组织优势,可以更有效地降低信息成本。第四,政府权威的存在使其提供的信息具有公信力,政府因此对其所提供的信息只须承担较轻的自我证实责任,自我证实的成本也很低。[32]政府提供信息的方式主要有三,第一,以法律的形式赋予市场主体说明的义务;第二,直接收集、处理信息并向社会无偿提供;第三,进行制度创新,以直接避开信息失灵问题,即在该制度下,根本不存在信息失灵问题。以下对政府运用经济法的制度形式克服市场信息不足、不对称以及信息错误等缺陷进行深入探究。 (一)信息不足的经济法克服路径 关于市场总体信息量不足问题的克服,有多种路径选择,主要有二,第一,信息由政府直接予以提供,指导性计划是主要信息载体;第二,政府公权力介入私人主体对信息的生产及交易领域,以促进部分信息由私人主体予以提供,减轻政府的信息提供责任。[33] 1.政府直接提供信息 第三者直接提供信息并由市场主体无偿使用可以克服市场主体在信息提供问题上的搭便车现象,[34]这个第三者非政府莫属。因为政府有以税收为方式的财富汲取能力,这种能力是政府所特有的;政府还是一种非营利性的组织,不象企业那样时时进行利润的核算,这使政府无偿提供信息成为可能。但政府提供的信息是否必然有效?这需要我们回答以下两个问题,即政府理性是否必然要强于私人理性?政府理性在多大程度上可以增强私人理性?如果政府理性低于私人理性,则由政府提供信息成为不可能,也没有私人主体会去相信并采用政府提供的信息。我们认为,政府理性和私人理性在不同领域会有不同的强度,在私人信息领域,私人理性要强于政府理性;在非私人信息领域,[35]政府理性有可能要强于私人理性。在政府理性要强于私人理性之处,私人理性可以借助于政府理性而得到增强,市场主体的有限理性在一定程度上就可以得到克服。这是政府理性的主要功能,也是相关制度的主要作用。“培育制度的必要性源于人性的某些固有特质,如在信息吸纳、评价信息和保留知识上的有限能力。”[36]正是人性的这些特质使经济法的功能得到凸显。 由政府直接提供信息克服市场信息不足的主要法律载体是计划法。[37]计划法并不是以指令性计划直接配置资源的法律形式,而是以指导性计划优化市场主体决策的法律形式。指导性计划既能在一定程度上克服市场主体的有限理性,增加市场主体的有效信息拥有量,弥补市场不能提供充分信息的缺陷,又能降低市场主体所需承担的信息成本,从而激励其作出生产、交易等各种决策。指导性计划既能增强市场主体的理性,又能降低市场的不确定性,由此对市场交易形成强有力的支持,从而促进市场体制的发展。“指导性计划实质上是一个过程,籍此,许多决策者能够互相交流有关市场条件的预期以及各自计划的信息,使他们的计划和市场预期一致起来。”[38] 2.对信息的私人生产及交易的公力支持 前已所述,在市场体制中,信息既是一种对交易的支持物,也是一种交易的对象。信息之所以能够作为一种物而被交易,是因为信息具有的内在价值和其稀缺性,交易信息能够给信息的生产者和使用者带来效益。但信息的弱排它性使其他主体产生搭便车的心态和行为,因而使信息生产者很难获利,从而影响其对信息的生产。这使公力对信息生产和交易的支持成为必要,这种支持在法律上的表现形式是《信息生产与交易支持法》,我国目前尚未制定这方面的法律。该法的主要功能是降低信息生产主体的排它成本,减少信息的正外部性,确保信息生产者获得应该获得的利益,从而激励更多、更优的信息提供。因为信息的弱排它性不仅会使信息生产主体的排它成本增加,还会使信息主体不敢进行交易,从而不能实现其投资的目的,急需获取信息的主体则没有拥有最佳信息量而不能使其决策最优化。政府运用公权对信息产权进行直接保护,一方面可以降低信息主体对其所拥有信息的排它成本,另一方面也可以增强信息主体对其所拥有信息的安全感,从而促进信息交易,增加信息产出。需要注意的是,信息具有公共产品的特性并不是指所有信息都具有同等强度的特性,相对于非公共产品,信息的排它性确实很弱,但不同信息的排它强度是有差异的,有的信息产品的排它性较强,有的信息产品的排它性较弱;随着经济情势的变迁,科学技术的发展,信息的公共产品特性也会变迁,有的信息产品由于有高科技的支持而发展出一种廉价的收费方式,从而使其公共产品的特性变弱甚至消失,这使某些信息由私人提供并实行有偿使用成为可能,而政府的公力支持则使这种可能性进一步的增强。但并不是所有的信息都可以由私人提供,对于具有纯粹公共产品特性的信息还是应该由政府予以提供;此外,对在政府公力支持下由私人主体生产和交易的信息,如果政府的支持成本过高,则政府应该放弃这种支持,由政府自身直接提供相关信息。《信息生产与交易支持法》在内容上主要包括对信息生产的制度支持和对信息交易的制度支持两个部分,其中,对生产的制度支持是通过降低信息生产的难度、增加原始信息获取的途径和加强对生产企业的组织支持等方式实现的。对交易的制度支持是通过确保交易的安全性、降低交易的成本、降低对交易的利益获取比例以及加强对非法获取、使用和披露信息的主体的惩处等方式实现的。 (二)信息不对称的经济法克服路径 目前信息不对称的情形相当严重,也相当普遍。在美国, 人们断定每五位住院病人中可能有一人根本不必呆在医院,而医生比任何人都清楚哪个病人需要住院,哪个病人可以提前一天回家,哪些检查是不必要的,而病人自己则很难知情,其利益因此受到损害。[39]在我国,各行各业都存在着信息的不对称,因此而产生了较多的消极影响。如出租车行业中 司机的不合理绕道问题;医疗行业中的不合理用药问题;经营者对不安全、不卫生的消费品的销售问题;上市公司的经营者对中小股东利益的侵犯问题等,都缘于信息不对称。[40]信息不对称的经济法克服有多种路径可以选择,主要有直接克服信息不对称的制度和间接克服信息不对称的制度。信息不对称的直接克服有三种方式,其一,让信息优势者直接向信息劣势者提供信息;其二,激励其他知情者说真话;其三,由政府向信息劣势者提供信息,从而使信息分布均匀。信息不对称的间接克服也有两种方式,其一,避开信息问题进行制度创新,在该制度下,不存在信息不对称的前提;其二,创新一种非价格机制,作为对价格信号的补充。 1.信息不对称的直接克服 (1)强制性赋予信息优势者说明的义务 《证券法》中的信息披露制度是政府进行强制性信息平衡的主要表现之一,在我国及发达国家的《证券法》中,信息披露制度相当完善,必须披露信息的范围、信息披露的程序以及信息披露的准确、及时、充分性的确保等都作了专门的规定,[41]应该说这是一种设计相当良好的制度,应该切实予以实施。只有进行充分、准确、及时的信息披露,投资者和潜在的投资者才会有投资的安全感,才会进行投资,从而促进证券市场的稳定。研究成果表明,会计制度健全的国家,经济增长也更快,因为健全的会计制度不仅能确保信息的准确性,还能降低信息制造主体和信息需求主体之间的不对称程度。一项研究估计,如在90年代,把阿根廷的会计标准提高到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国家当时的平均水平,将能使该国的GDP每年提高0.6个百分点。[42]《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也赋予了经营者的强制说明义务,该法第19条规定,“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和服务的真实信息,不得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经营者对消费者就其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的质量和使用方法等问题提出的询问,应当作出真实、明确的答复。”但与《证券法》中系统的信息披露制度有区别,该法关于经营者说明义务的条款仅此一条,并没有形成一个体系,该法第19条第1款有两部分组成,即“经营者应当说明真实信息”与“经营者不得虚假宣传”,前者是命令性的规范,是一种强制性说明的义务,后者是禁止性的规范,两者之间是并列的,并不存在层递关系。但令人不解的是,在法律责任一章中,并没有对违反强制说明义务设置相应的责任,而只在该法的第50条第5项对商品或者服务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设置了几种法律责任,这说明该法第19条第1款的重点在于禁止虚假宣传,而不在于赋予经营者强制性说明义务。这不能不说是一个缺陷,因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克服信息不对称的主要方式在于确立经营者的自我说明义务,许多消费者只有经由经营者的说明才能对商品或服务有一个大致的了解,虽然第19条第2款规定,经营者对消费者的询问,应当作出直接、明确的答复,但在很多情形下,消费者根本没有能力就商品或服务的问题向经营者询问,因为问题的提出也是以对商品或服务的一定程度的了解为基础的,如果消费者对商品或服务不了解,也不太可能提出适当的问题使经营者回答,所以问题的关键首先不在于消费者的提问,也不在于禁止经营者的虚假宣传,而在于经营者就商品或服务的自我陈述,在于在法律上直接赋予经营者的强制性说明义务。所以法律的修正应该增加设置第19条第1款关于强制性说明义务的法律责任,并且对必须予以说明的事项也应当加以明确。因为在该条款的规定中,“有关商品和服务的真实信息”是一个范围相当广的概念,也是一个相当不确定的概念,在实践中,经营者究竟必须说明什么?这是一个相当不好操作的难题。首先我们可以确定说明义务的限度,如涉及到经营者商业秘密的事实,则不应在说明之列,如果必须说明,应同时规定对方的保密义务。其次应该明确必须予以说明的事项。在立法技术上,可以采取列举式和概括式相结合的方法。如经营者应该对商品的名称、规格、质量、产地、性能、用途、有效期限、有可能产生的消极影响及其它必须予以说明的事项[43]向消费者作出准确、充分、及时的说明。 (2)激励其他主体说明真相 让其他主体说明真相需要有制度的激励,如果没有制度确保对该主体进行以物质为主要方式的激励,则让他们说出真相的可能性不大,因为在经济领域,每个主体首先作为经济人而存在,最大化利益是其主要目的,如果在说出真相之后,没有任何直接可获取的利益,则社会上绝大部分主体都不会作出这种选择,何况说出真相还会使其承受不利后果。我们不能否认社会上确实存在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而不计报酬的举报者,但这毕竟只是少数,这些少数人所掌握的信息也是少数,尚不足以使信息不对称得到克服。所以政府应该进行制度创新,设立悬赏举报制度,这种制度能够以最低的成本获得最多的信息,还能获得在其它制度下所不能获得的信息,这种制度在我国目前应该普遍地建立。以食品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的关系而言,消费者处于信息劣势,消费者在进行食品消费时,很难知道所消费的食品是否卫生,不可能知道所吃的菜是否有过多的农药残留,不可能知道做菜的油是否是潲水油,不可能知道作为原料的肉是否是病猪肉,……甚至不可能知道经营者的厨房是否符合卫生标准等。这方面的信息对消费者而是至关重要的,但消费者一般不能获得这种信息,因为获取这种信息对消费者而言成本过高,过高的成本使消费者获取这种信息事实上成为不可能。对经营者而言,采用不卫生的原料、按照不确保卫生的程序进行食品生产,其自身承担消极后果的可能性不大,因为食品卫生监督部门由于受制于人力、物力和财力的限制,不可能对所有经营者时时刻刻进行监督,也就是说,该部门不可能获取所有经营者在所有时刻的不法行为信息,因此对其进行处罚就丧失信息前提;而这种不卫生的食品被消费者消费后,并不一定立即使消费者致病,甚至消费者不一定会有感觉;而在不卫生生产的成本过低的情形下,食品经营者进行不卫生生产的可能性就极大。[44]在这种食品卫生监督部门和消费者都不能获取充分信息的情形下,政府应该改变思路,考虑选择另外的方式获取信息。在食品的不卫生生产过程中,总有人会知晓不卫生生产的情况,政府应该设法让这些人说出真相,而悬赏举报制度是让这些知情者说出真相的最佳的途径。这种制度具有很大的可行性,因为利益激励是一种最强的激励方式;此外,政府的利益激励还可能打破不法人员之间的利益联盟,因为这种利益联盟的稳固性本身就不强,利益激励可以改变各利益联盟主体的利益构成,从而促使其中之一者说出真相。事实上,悬赏举报制度是政府花钱买信息的一种制度,相对于其它信息获取渠道而言,这是一种低代价的、有效的克服信息不对称的制度。[45]值得注意的是,在最近几年的立法中,我国已经开始注重举报制度的引进和建立,如2000年修正的《产品质量法》第10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向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检举。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和有关部门应当对检举人保密,并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 规定给予奖励。这是我国立法中至今为止规定的最为完整的悬赏举报制度。国务院在最近颁布的《关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决定》中第(八)项规定,建立健全举报奖励制度。各地区、各部门要建立通畅的渠道,认真受理群众和企业的举报、投诉,制定并完善举报奖励制度,对举报有功人员予以重奖,并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46]1999年修订的《会计法》第30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本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行为,有权检举。但没有关于奖励的规定。我国目前有关举报的制度散见于各法律法规之中,各自规定不一,也不成体系,某些法律对举报的规定很不完善,因而在实践中产生了较大的负面效应,所以我国应该制定《举报法》,详细规定对举报者的保密制度、奖金来源及发放制度、对打击报复的处罚制度、举报信息的使用制度等,以使举报者在举报时既有安全感,又能及时、足额获得奖励,还能使举报信息尽可能地得到充分运用。 除了建立悬赏举报制度以促使其他知情者说明真相外,经营者之间的有效竞争也能促进信息披露。竞争如何促进信息披露?如何降低信息成本?这是我们需要研究的。竞争对信息问题有两种不同的影响,因竞争而导致企业利益的直接减少有可能使企业利用信息不对称而非法获利以增加利润;而竞争的存在则也有可能使企业不敢制造虚假信息,因为竞争对方是最佳的打假能手;此外,竞争的存在还会减少企业的私人信息,增加市场的公共信息,从而降低信息不对称的程度。如我国邮政部门在为提高邮资而上报的材料中称,全球600万邮政职工为60亿人服务,而我国60万邮政职工要为12亿人服务,长期处于超负荷状态,因此提高邮资势在必行。但事实上全球邮政每年完成的信函总量达4030亿件左右,而我国邮政处理信函的总量却仅为70亿件左右,其劳动生产率不足世界平均值的17%.[47]若我国邮政行业存在竞争,则其劳动生产力低下的事实肯定会成为一个公开的信息,邮政部门在为提价而上报的材料中肯定不会再作上述比较。经济法中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及《反垄断法》维护了竞争,确保了竞争的有效性,从而增加了市场中的公开信息总量,在一定程度上能克服信息的不对称性。 (3)政府或其它机构直接对信息劣势者提供信息 在信息严重不对称之处,政府提供有关信息能够直接减少外部性。外部性存在的原因很复杂,如产权不能明确界定、经济人对自身利益的极端追求等。信息不对称是外部性的私法克服的障碍之一,因为外部性的制造者与受害者之间就外部性的事实的信息不对称有可能直接妨碍受害者向外部性制造者提出赔偿要求,从而也不可能使整个社会作出进一步的反应。政府提供相关信息能够使民众了解外部性存在的情况及严重程度,从而使民众作出反应成为可能。以环境污染的控制为例,世界银行的一个工作组最近研究了阿根廷、墨西哥、智利和菲律宾的股票市场对环境状况报道的反应。这四个国家中没有一个拥有实施环保的记录,但是,在企业的良好环保状况得到当局认可的消息公开报道后,该企业的股票价格平均上升了20%,当公民抱怨污染的消息公布后,企业的股票价格下降了4-15%.[48]印度尼西亚利用克服污染企业与被污染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的方式较为成功地控制了污染。该国的环境影响管理局开发出一项“污染控制、评估和环境评级计划(PROPER)”该计划从工厂中获得关于污染的数据,对其环保状况进行评级,并将环境评级情况向社会公布,通过金融市场对污染企业造成影响,因为金融市场会对企业的环保评级作出反应,利用公众的压力来迫使污染企业执行环保法规。由于受环境污染的人们参与计划之中,因而它在企业与有关方面之间达致了力量的平衡。[49]实践证明,在信息严重不对称的情形下,政府向公众提供有关环境状况的可靠信息,是解决相关环境问题的最佳路径之一。这种信息直接增加了反对环境污染的主体数量,增强了环保的力量。 政府直接向信息劣势者提供信息,不仅可以降低信息劣势者的信息成本,还能向信息劣势者提供其自身不能获得的信息。《产品质量法》第24条规定,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应当定期其监督抽查的产品的质量状况公告。这种信息是消费者个人很难获得的,政府部门利用公权力获得这种信息向社会公布后,能增加消费者的信息拥有量,从而促使消费者作出合理的消费选择。消费者的消费知识有限,如对免熨衬衫是否可达到免熨效果,消费者一般不知道,往往要进行消费以后才能知情,但对免熨衬衫中含有甲醛并会对人体造成损害的事实肯定不知,在最近中国消费者协会委托有关部门对免熨衬衫进行抽查后,得出结论,绝大部分免熨衬衫含有甲醛,而免熨衬衫的免熨效果则几乎没有。这对消费者而言是一种最好的信息。国家质量监督部门在近一年内向社会公布餐具洗涤剂、白酒、农药、电池、微波炉、西服、强化奶粉、啤酒等近百种产品的抽查结果,在公告中详细列出了每种商品的合格品种和不合格品种,并说明了不合格的原因。[50]这有利于消费者作出正确的选择。但政府克服信息的不对称,除了首先要确保信息准确性,更重要的是确保信息公开的普遍性,如果准确信息的公开度不大,则对信息不对称的克服贡献也不会大。我国目前政府在提供这类信息时,公开的方式仅限于电视、报纸及专门的公告等,从形式上看,似乎公开度已经很大,但实质上,由于信息劣势主体主要集中在农村,这些主体接受这些信息往往受到各种客观条件的限制,因而相当部分人是得不到这种信息的。如含有PPA的药品被禁售之时,各种媒介都了这一消息,但在某些偏远农村地区,康泰克这种药还在销售,一些人也还在服用。所以,我们认为,信息不对称越严重的领域和区域,就越需要政府直接提供信息,政府提供信息除了须承受信息的收集、处理、分析成本外,还须承受信息的公开成本,由于受制于资源限制,[51]政府不可能克服所有的信息不对称,因此,政府应该把有限的资源用于信息不对称最严重的领域,进行信息的收集、处理、分析;还应把有限资源用于在信息不对称最严重的区域,专门用于信息的公开。 2.间接克服信息不对称的制度创新 间接克服信息不对称的制度从表面上看并不着眼于信息本身,但它或者在实质上能降低各主体对信息的需求,或者本身就是一种信号,从而促进原来信息严重不对称的主体之间的合作与交易。强制性保险就是一种绕过信息不对称而克服逆向选择的制度,这种制度对信息的要求几乎为零;利益激励制度也能降低信息劣势主体对信息的需求量;中介性机构的出现使克服信息不对称的机构得到了扩展,在一定程度上替代了政府的工作;而非价格机制的发展使信息劣势主体信息获取可以多元化,有些非价格制度本身就是一个被高度浓缩的的信息,因此有利于信息不对称的克服。 (1)强制性保险等[53] 经济学的研究认为,一些没有被 私人开发的保险市场,如养老保险、失业和残疾保险等,都应有政府的正式保险计划。[54]为什么存在没有被私人开发的保险市场?其原因比较复杂。最主要的因素在于信息不对称而在保险领域产生了逆向选择问题,最终导致私人保险市场的消亡。对此,由政府进行强制性保险是一种可行的解决方法。经济学家的论证也认为,当市场失灵严重到私人保险不能提供足够的保险项目,就很可能需要由社会保险,即由政府提供的强制性保险来发挥作用。[55]我们认为,强制性保险等制度克服因信息不对称而产生的逆向选择问题是相当可行的。它是一种低成本、高收益的制度。在这种制度框架下,根本不存在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因为这种制度对信息的需求量很低。以强制性失业保险为例,所有劳动者都必须投保,这对劳动者而言是一个不能选择的强制性行为,这使逆向选择问题的产生丧失了行为基础,政府在接受投保时也无需去辨认该主体是否更容易失业,信息不对称由此得到克服。 (2)利益激励制度 对信息不对称而产生的道德风险问题,利益激励是最佳的克服路径选择。在奴隶制社会中,奴隶主与奴隶之间存在着相当的矛盾,奴隶主要得到奴隶更多的劳动产品,而奴隶则想得到更多的闲暇。就奴隶的劳动质量而言,奴隶主处于信息劣势,奴隶因而可以怠工、偷懒,为此奴隶主可以做出两种制度安排以促进奴隶劳动:(1)强迫奴隶劳动,不劳动则不供给食物或严刑处罚。这种制度的执行,奴隶主要花费资源监督奴隶劳动的整个过程,这会导致巨额监督费用,并且劳动过程的某些阶段根本没法监督;奴隶主还要承受对违规奴隶处罚的成本。(2)对劳动产品与奴隶实行分成制。这种制度的执行奴隶主只需监督奴隶的劳动产品,而不需监督劳动过程,因此不存在监督费用问题,而且分成制使奴隶有更大的劳动动力,无论从产品质量还是数量来说,这种制度都要优于强迫劳动制。[56]强迫劳动制并没有解决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反而加重了奴隶主的监督责任,使信息不对称的问题更趋严重;而分成制通过利益激励使奴隶能够进行自我约束,这种约束降低了奴隶的监督责任,因而减少了奴隶主对奴隶劳动质量和数量的信息要求,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克服了信息的不对称。在现代企业中,用利益激励去克服信息的不对称是相当必要的。企业的剩余索取权应该赋予最有信息优势的人,以使这些人不滥用信息优势。向国有企业委派稽查特派员对企业进行稽查并不是一种最优的制度,这种制度的主要目的也在于克服信息的不对称,但这种克服信息不对称的思路存在一定问题,它是从信息劣势方着手以获取更多信息,这不仅不能使信息不对称得到克服,反而产生其它一些负面影响。我们认为,信息不对称的克服应该主要从信息优势方着手,给予其一定利益,以使其与信息劣势者的利益大体相一致,从而减少信息劣势者的信息需求。 (3)中介机构 市场体制中的中介组织的功能和作用相当值得研究。这种组织也能克服信息的不对称。如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就能使上市公司股东了解公司的具体情况。经济学家发现,因为存在着逆向选择问题,旧货市场如果没有非市场制度的支撑,是不可能存在的。目前这种市场能够较普遍地存在是因为得到了一些非市场制度的支持,如专门检测旧货质量并出具报告的机构出具真实的报告,一方面可以免除旧货卖方的质量证明责任,可以降低总体的质量证明成本,还可以使买方确信产品的质量状况,从而促成交易的进行。但中介机构在发挥其克服信息不对称功能时,最为关键的问题是其提供的信息的公信力如何,如果中介机构普遍存在信任危机,市场主体对其所提供的信息根本不予信任,则信息不对称也无法得到克服。所以如何确保市场主体对中介机构的信任是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理论上可以有三种选择,第一,使中介机构成为一个非营利性的组织。由于不追求处自身利益,非营利性组织容易被市场主体所接受,但不追求自身利益的特性同时会使非营利性机构处于动力不足、效率低下的局面,这会影响市场主体对该机构的认同。第二,强化营利性中介机构的行为责任。《公司法》、《注册会计师法》、《证券法》等都对一些中介机构的法律责任作出了规定。我们认为,因为这些机构在一定程度上替代政府行事,并且面向社会大众,所以其违法行为的消极影响会相对更大些,故应该对其配置相对较严厉的法律责任;并且在法律执行过程中,也应强调严厉,因为若对其违法行为不依法处理,会引发民众对这些机构的信任危机,从而影响整个行业;此外,应该尽可能使这些中介机构负无限责任,各投资主体之间负连带责任,从而约束并促进其提供正确、有效信息。第三,在民众对不同层级的政府的信任程度不同的情形下,尽可能提升中介机构的成立审批部门和监督管理部门的层级,使更多民众能够更信任该中介机构。如《产品质量法》第19条规定,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必须具备相应的检测条件和能力,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者其授权的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承担产品质量检验工作。在这规定中,把审批部门设在省一级,一方面是为了提高门槛,以确保检测质量;另一方面则为了增强民众对该机构的认同,提高对由该机构提供信息的信任度。 (4)非价格机制 “在信息不完全可得的情况下,聪明的人类总会在市场上找到一些非价格的东西来补充价格机制。我们对这些非价格机制的依赖也可以理解为我们为购买信息而进行的投资。”[57]非价格机制本身就是一种信息,只不过不是一种价格信息。非价格机制所内含的信息对交易双方都是有利的。以企业质量体系认证制度为例,内部管理科学、产品质量过硬的企业通过质量体系认证以后,在与其他主体进行交易时,可以不进行既费时又费力的自我质量说明,而交易对方也可以减少进一步的信息收集行为,从而既可以节省交易成本,又可以促进交易快速进行,还可以降低交易对方的防御行为。这种机制是克服信息不对称、消除信息不对称的消极影响的最佳制度。康佳集团在全国彩电行业首家获得ISO9001质量体系和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国际和国家双重认证。这一信息极有利于康佳集团的彩电销售。90年代初在杭州营运的中巴车车身上写着大大的“国营”两个字,这是在个体私营者多次损害消费者利益的情形下出现的。国营两个字有深刻的信息内涵。它意味着经营者不损人利己,意味着不过度追求利润。这个重要信息能免除消费者被宰的忧虑,从而促成交易。产品质量免检制度也具有这样的功能。此外,交易者的良好声誉也是克服信息不对称的一种非价格机制。“商誉这个词意味着质量的持久性,而信誉是有价格(或罚金)的,因为它使搜寻变得经济。”[58]企业的良好声誉能够减少其在与金融机构、消费者进行交易时的信息提供量,还能降低双方之间的合作成本总量,如《商业银行法》第36条规定,商业银行贷款,借款人应当提供担保。经商业银行审查、评估,确认借款人资信良好,确能偿还贷款的,可以不提供担保。企业的良好资信对银行而言本身就是一种信息,这种信息的存在一方面降低了企业的自我证明责任,另一方面减少了银行的信息收集成本;企业不提供担保而得到贷款直接减少了其借贷成本。 3.信息错误的经济法克服路径 经济法在禁止错误信息、促进正确信息的提供方面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 (1)对错误信息的直接禁止 经济法在这方面有相当多的规定。如《会计法》对提供虚假会计信息的禁止;《广告法》对虚假广告和不当比较广告禁止;《证券法》对错误信息的禁止;《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对欺诈行为的禁止;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5条及第21条对假冒行为的禁止,第9条及24条对虚假宣传的禁止等。这些禁止性的法律规范一方面直接减少了市场中的错误信息,另一方面也直接促使了各主体提供真实信息。 (2)政府直接提供正确信息 对市场中有较大影响的虚假信息,政府应该通过提供真实信息的方式直接予以克服。换言之,在这种情形之下,政府有说明的义务。政 府的这种说明义务主要来源于两点:第一,在市场中存在较多错误信息的情况下,政府是最佳的僻谣主体,其他主体都没有足够的公信力进行僻谣。第二,与单个的市场主体相比,由政府直接做这个工作可以节约更多的辨认、筛选、处理错误信息并予以公示的成本。 (3)禁止价格扭曲及对扭曲价格的矫正 “当供给与需求的力量可以自由发挥作用时,价格衡量稀缺的程度。对于经济学家来说,价格本身是非常美好的东西,因为它们传递着关键性的经济信息。”[59]市场经济中的价格信号是信息的主要载体。价格是一种高度浓缩的信息,它虽然只表现为一个数字,但它所内含的信息量很大,市场主体主要依据这种信号做出决策。市场的良性运行有赖于价格信号的正确性。但价格很容易被人为扭曲,成为一种错误的信号,从而影响微观的效率和宏观的有序。经济法对价格扭曲的禁止及对扭曲价格的矫正主要体现在《价格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商业银行法》等法律中。《价格法》第7条规定了经营者定价的基本原则;第8条规定了经营者定价的基本依据;第14条第2项规定了禁止低价倾销,第3项规定了禁止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的行为等。这些规定都是为了确保价格能够反映商品的稀缺程度,确保价格信号的正确性。《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3条规定,抽奖式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不得超过5000元。这个禁止性规定的目的主要在于防止因奖金太高而使价格扭曲。《商业银行法》第31条与38条规定,商业银行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存款和贷款利率的上下限,确定存款和贷款利率;第75条对擅自提高或降低存款或贷款利率的行为设置了相应的法律责任。这种规定主要在于确保利率这个价格信号的正确性。 4.经济法降低信息成本的路径 信息成本过高并不是市场体制中信息失灵的直接表现,但信息不充分、不对称及信息错误往往导致市场主体自身承受巨额信息成本。经济法在克服信息失灵的过程中,能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市场主体的信息成本,从而直接增加市场主体的利益,在总体上提升市场效率。经济法降低信息成本的路径主要有三,第一,通过政府提供信息公共产品降低市场主体的私人信息成本。第二,通过制度降低对信息的需求量,减少市场主体对信息的搜索行为,从而降低信息成本。第三,通过赋予信息优势主体强制性信息公开制度,减少信息劣势主体的信息成本。此外,需要进一步说明的是,经济法通过克服信息失灵降低信息成本的同时,也直接降低了市场主体的自我防御成本,从而提升了市场主体的获利水平。 经济法论文:国家失灵与经济法 摘 要:国家失灵与经济法的关系是经济法基本理论问题之一。文章首先探讨了国家失灵的定义、表现、原因,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对国家失灵与经济法关系的看法,认为经济法的概念中不应包括克服国家失灵的内容,经济法的产生并不是为了克服国家失灵,经济法的功能是为了克服市场失灵,国家失灵的法律对策应由以行政法为主体、包括相关的宪法性法律制度来承担,并认为严格计划经济体制下不存在经济法。 关键词:市场失灵;经济法;国家失灵;行政法 市场失灵(marketfailure)与经济法的关系,目前经济法学界研究得比较深入,基本上已有定论。由于作为市场主体的“经济人”追逐自身利益最大化的本性,导致了垄断、外部性(主要指负外部性)、公共物品提供不足、信息偏在、巨额交易费用、经济周期、分配不公等市场失灵形式出现,市场的自由、放任发展合理地走到了自己的反面。在资源有限的客观条件下,市场失灵导致了资源分配的低效率、无效率,甚至负效率,从而造成了有限资源的浪费,降低了社会总福利水平。市场不能自动纠正自身的失灵,只能借助外力来克服,从而引致了国家力量的介入及相应的制度需求;国家干预及相应的制度供给,促成了现代经济法的诞生。“市场缺陷是现代经济法产生的社会经济条件之一,这是我国经济法学界近乎一致的观点。”[1]但国家失灵(governmentfailure学界有时翻译为“政府失灵”。下文还要论及政府失灵与国家失灵的区别。)与经济法有怎样的关系,学界的意见却并不一致。[2] 一、国家失灵的概念剖析 市场失灵是指市场在资源配置上的低效率,即由于市场本身不可克服的局限性,使市场不可能实现帕累托最优。相对于市场失灵,所谓的国家失灵是指国家在资源配置上的低效率,即由于国家本身不可克服的局限性,导致其配置资源时也不能实现帕累托最优。有学者针对市场失灵的概念,提出所谓的“非市场失灵”(non-marketfailure)概念,指“非市场”因素导致的资源配置低效率,认为非市场因素不仅仅指政治、政府、行政等“正式规则”的内容,还包括文化、习俗、宗教、传统等“非正式规则”的内容。[3]但作为配置资源的手段,一般仅指市场和国家两种,其他的非市场因素并不被直接作为配置资源的手段。因此,所谓的非市场失灵,也主要是指国家失灵。 这里需要对“国家失灵”与“政府失灵”作一区分。大家一般是把二者放在等同的意义上使用的。但相对于这两个概念,有学者对“国家干预”和“政府干预”两个概念进行了区分。[4]这种观点认为,不管“政府干预”论的理由是什么,任何人都必须承认,对市场主体行为的引导、推动或限制,主要是通过国家的立法进行的。法律则是由国家立法机关通过一定的程序制定的,它们的贯彻和执行不能因为政府的更迭而受到损害。因此,这种干预是国家的干预,而不是政府的干预。该观点还认为,政府不是贯彻执行国家经济管理制度的惟一机构,在发达的市场经济体制国家,为了避免政府决策错误,有些经济政策是由独立于政府的组织来承担的,例如关于稳定货币的政策是由独立于政府的中央银行作出的。借鉴这一区分理由,便合理地推导出有必要区分“国家失灵”与“政府失灵”的概念。本文切入论述的基点便是“国家失灵”,而非“政府失灵”。但政府作为国家的人,政府失灵也必然体现为国家失灵,而且国家失灵又大多表现为政府失灵,因此,本文也多是从政府失灵这一国家失灵的常态和典型入手展开论述的。 二、国家失灵的内容表现 “政府的失败既可能是由于它们做得太少,也可能是由于它们做得太多。”[5]这种国家作用的不到位、越位或错位,从另一个方面导致了社会经济效率的低下和社会总福利的损失。具体说来,国家失灵的内容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6] 1.政治决策失误。政治决策作为非市场决策,有着不同于市场决策的特点。市场决策以个人作为决策主体,以私人物品为对象,并通过完全竞争的经济市场来实现。政治决策则以集体作为决策主体,以公共物品为对象,并通过有一定秩序的政治市场来实现。公共政策目标的产生,只是各个利益集团间或政策受益方和受损方之间博弈的结果。阿罗的不可能定理也证明,经过各种政治决策方式得到的,所谓科学的、最能体现尽可能多人意志的政策目标,其实只是受投票规则、投票程序操纵的政治产物。政治决策是一个十分复杂的过程,存在着种种的困难和障碍,使得国家难以制定并实施好的或合理的决策。 2.国家过度增长。“政府部门的普遍增长这一重大的发展变化已经引起人们的关注和思考。”[7]首先,国家赋税和政府支出急剧增长。19世纪初叶,欧洲国家的赋税收入平均占国民收入的8%-10%;今天,却已吞噬了国民收入的30%-50%.其次,政府机构急剧膨胀。这不仅表现在政府机构数量的急剧增加,而且表现在政府机构中供职人员数量的急剧增加。再次,政府所承担的经济职能日趋扩大。政府将越来越多的企业活动与家庭活动置于各级政府的监护之下,这种转移导致了国家对经济的过多干预,从而损害了企业与消费者利益。 3.国家机构低效率。国家机构垄断了公共产品的供给,由于缺乏竞争,它们倾向于预算规模的不必要扩张,增加工作人员,提高薪金和办公费用,造成大量的浪费。同时,国家官员缺乏追求利润的动机,国家官员的目标并不是利润最大化,而是规模的最大化,以此增加自己的升迁机会和扩大自己的势力范围,这势必导致国家机构臃肿,人浮于事,效率低下。另外,作为监督者的政治家和公民,完全可能受到被监督的国家官员的操纵。监督的失效导致国家机构的低效率状态更难以得到及时有效的克服。 4.分配不公正。市场活动引致了收入或财富的不平等,而意在克服市场分配不平等的国家干预,其自身也可能产生权力集中与收入上的分配不公正。国家机构及其官员从这种不公正的分配中得到额外的利益,会给其他社会成员造成一种负向激励,从而降低社会 劳动的效率。查尔斯·沃尔夫认为,任何一种国家干预,都是由一部分人将手中的权力强加到其他人的头上,并且这种权力总是有意地并不可避免地被交给一些人,而不给予另外一些人。这种权力的再分配给滥用职权获取灰色或非法利益提供了机会,进一步造成社会资源分配的不公正。 三、国家失灵的原因溯源 1.国家的经济人属性。恩格斯认为,私有制产生以后,社会关系和秩序变得复杂和充满矛盾。因此就需要有一种表面凌驾于社会之上的力量,这种力量应当缓和冲突,把冲突保持在秩序范围之内。这种从社会中产生,又自居于社会之上的、日益同社会相脱离的力量,就是国家。国家一旦产生,便拥有了自己的利益追求,不断地从社会中猎取自身的最大利益,并逐渐予以固化,从而渐渐异化为社会的对立面。在这一“经济人”动机的作用下,便会出现国家失灵。 2.国家的有限理性。国家逐渐作为独立于社会的一种客观存在,它也不是万能的,它具有“经济人”一样的弱点,它也要面临着决策信息不完全或信息丢失、决策成本过大、决策者智慧不足、决策者利益约束等方面条件的制约,[8]并不能找到准确地干预市场的“度”,许多政策都是在信息不充分的情况下制定出来的。 3.国家的官僚主义属性。首先,国家官僚追求国家机构规模的最大化。按照著名的帕金森定律,政府官员的名誉、地位、权力和酬金经常与其所在的政府机构的规模大小成正比。其次,国家官僚的行为不受产权的约束。由于国家预算是公共所有的,因此政府预算可出现赤字,其额度也可以通过国家立法追加税收来提高。第三,国家官员的行为不受利润的支配,他们的收益仅与最大化预算正相关。 4.国家的垄断性。国家属于自然垄断的范围。在缺乏竞争的情况下,市场主体只能被动地接受被供应的产品,缺少一个可靠的参照系和反馈机制来检查国家机构的运行状况,从而不具有直接和有效的方法来影响国家。同时,由于监督机构的信息多仰赖于被监督机构来提供,监督者完全有可能受到被监督者的蒙骗和操纵。 四、国家失灵与经济法关联分析 从以上关于国家失灵的论述中,可以得出如下的结论:国家失灵是一种客观存在的现象,这是由它从社会中独立出来以后便具有的客观的、内在的、质的规定性所决定的。人们只能力求减少国家失灵对资源配置的影响,却不能从根本上排除国家失灵现象的发生和存在。在这一前提下,国家失灵与经济法究竟具有什么样的关联呢? 1.经济法的概念与国家失灵。经济法的概念是进行经济法学习和研究以及学科体系构建的平台。现在的问题是,人们是以先验的、主观的经济法概念去演绎所谓的经济法现象呢,还是依历史唯物主义的方法去分析客观社会现象,从中归纳出经济法的概念,然后再去演绎各种经济法现象呢?在这方面,笔者同意“经济法研究中的语境论进路”观点。[9]该观点认为,法部门(包括作为传统法律部门的民商法、行政法、诉讼法、国际法等与作为新兴部门法的经济法)的观点和实践皆与特定的语境相关,经济法则是经济的集中和垄断(市场失灵)、现实主义法学思潮、集体主义的价值观(社会本位)、规范主义的方法论等特定语境的产物。依现在学界的通说,真正现代意义上的经济法诞生于十九世纪末市场经济比较发达的西方国家,首先在美国出现了解决市场失灵的法律机制,德国则把“经济法”这一词汇引入了立法,继而促成了经济法学研究的兴起。“英美法系的国家至今没有经济法这一概念,谢尔曼法在美国被划为商法。”[4](P697)但大陆法系法学家为了研究的方便,同时也是研究深入的结果,结合德国经济法的实践及其产生的语境,统一将这种克服市场失灵的法律规范称为经济法。这是由客观的社会现实存在归纳出经济法的定义,即经济法是为了克服市场失灵而由国家对特定经济关系进行干预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之后,经济法的概念才逐渐传播到东方,如日本、中国等国家,这是西学东渐的产物,包括“法治国”的理念,何尝不都是这一过程的产物?许多学者也承认,“只有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以促进社会公益为目的,为矫正市场失灵而对社会经济进行干预和规制,这样的法才是经济法。”[10] 当然,这里又牵涉到如何评价社会主义国家的经济法问题。依据上述对经济法概念追本溯源的考察,应该说,严格计划经济条件下是不存在经济法的;或者说,可能有“舶来品”的经济法概念,但是不存在经济法现象。因为计划经济条件下根本不存在市场,当然也不会发生市场失灵,这时所谓的经济法(有学者认为这时也存在经济法),“与其称为经济法,不如称其为经济行政法。”[10]现在的社会主义国家普遍实行了市场化取向改革,这时涉及到了市场和国家的关系,市场失灵现象也才逐渐浮现,此时市场和国家的关系才进入了经济法调整和研究的视野,这时才可以说,转型中的社会主义国家出现了需要由经济法规制的社会经济关系以及对经济法的制度需求。当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市场与政府的关系有其特殊的质的规定性,[11]使这一语境下的经济法及其研究有其自身的特殊性,但我们不能因为经济法研究在社会主义条件下的特殊性,而改变经济法概念的质的规定性,这样的话,就是颠倒逻辑顺序,等于先定义一个经济法的概念,将克服所谓国家失灵的任务纳入进来,然后得出社会主义计划经济条件下也存在经济法,甚至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前资本主义社会都存在经济法的结论,这样可真是匪夷所思了。 2.经济法的产生与国家失灵。由上述分析,我们可以得出结论,经济法的产生与国家失灵并无直接的联系。现代经济法概念的诞生表明,经济法最初的产生主要是基于克服市场失灵的需要,克服国家失灵的任务并不应该由经济法来承担,相反,产生经济法的最初动机是需要国家的干预,经济法正是对在国家克服市场失灵过程中形成的关系进行调整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而政府失效从某种意义上说,还恰恰是经济法实施所必然产生的一种负效应。也有学者提出经济法的本质与功能在于国家(政府)为解决市场失效而对经济运行进行矫正或调整,市场失效的特征及其对矫正或调整手段的要求,决定了经济法不可能在解决市场失效的同时,又解决政府失效的问题。[12]当然,关于政府失灵问题,有文章认为,国家规制的底线应是政府失灵,正如经济法的运用应“以民法对市场失灵彻底克服上的力不从心为前提”[13]一样,笔者认为这倒是一种对国家失灵与经济法关系的较好定位。 3.经济法的功能与国家失灵。结合上述论述,笔者认为经济法的功能主要是为了克服市场失灵,国家失灵则不属于经济法的调整任务。正如上所述,笔者认为经济法中国家克服市场失灵的底线是国家失灵,而国家失灵的法治对策应由以行政法为主体,包括相关的宪法性法律制度来承担。 有文章探讨了经济法是授权于国家还是制约国家之权,认为虽然经济法授权于国家规制市场经济,但同时国家又只能在经济法范围内对市场经济进行规制,而不得滥用人民赋予的权力。国家必须与其他市场主体一样,平等地遵循经济法。也就是说,经济法对国家而言是一面“双刃剑”。与此相似,有学者曾形象地说,法律本来就是在矛盾的焦点上“砍一刀”。笔者认为,砍的这一刀便决定了矛盾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只要这一刀砍的位置是经过周密的调查论证,是科学的、合理的,那么,这一刀就成了对双方权利义务的分割和界定,双方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自己的权利,履行自己的义务,从而“定分止争”。因此,国家 干预的权力在经济法规定的范围内依法行使,则既是对国家干预权力的赋予,又是对国家干预权力的限制。经济法通过科学、合理地界定国家干预权力的边界,达到更有效地克服市场失灵的目的。国家相应机关依法行使其干预权力,可以避免国家失灵的出现,但这并不表明经济法的制度功能里包含有克服国家失灵的内容,它只是努力避免或减少出现国家失灵而矣。 而关于国家失灵克服的法律制度选择问题,则应是“行政法的主要任务,而不是经济法的任务。”依本文的观点,国家失灵不仅仅包括政府失灵,还应包括立法机关、司法机关以及独立于这三者之外的其他国家机关的失灵。行政法主要克服政府失灵,而且政府失灵是国家失灵的主要表现形式,这也正是一般意义上,大家总把政府失灵等同于国家失灵的原因。现代意义上三权分立或者相对区分行政、立法、司法三权的国家政体模式的出现,是在近代资产阶级革命以后才诞生的,这时才出现了单独的立法机关、司法机关以及独立于这三者之外的其他国家机关,这时国家失灵便也可以通过这些机关表现出来,但它们并不是国家失灵的典型表现形态。这些机关在某种意义上说,是从原来的行政机关里分离和独立出来的,从表面来看,好像国家机构增长了,本身便是一种国家失灵的表现,实际上其本意是要克服政府失灵,使政府的权力受到制约和监督,不致对市民社会和公民权利造成不可控制的损害,但谁又能预料到这本身便构成了国家失灵了呢? 这些政府以外国家机关的失灵可以依靠宪法性法律制度安排来加以解决,如相应的国家机关组织法、相应的程序法等,由它们来对这些国家机关的权力边界和机构组织运行程序加以界定,以克服其失灵。政府失灵则是早已存在并为人们所意识到的现象。人们由于害怕行政权力的过于强大和不可预期对自己造成损害,很早便设计出了相应的法律制度来对行政关系进行规范,从而使国家行政行为被纳入法律制度规范的范围,使国家不能再肆意侵犯公民的权利,这一法律制度便是行政法。行政法与经济法存在不同的功能取向。行政法主要包括三部分内容,第一是界定行政机关具有的权力,第二是行使这些权力的法定条件,包括行政程序,第三是对不法行政行为的救济。[14]无论行政法作用的保权说、控权说还是折衷说,[15]行政法都通过自己对行政关系和监督行政关系的规制,力求使政府的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减少决策失误,接受公民的依法监督,努力提高办事效率,严格限定政府的规模,规范政府机构的权限,从而来克服国家失灵对资源配置、公民权利和社会利益的危害。这不是经济法可以安排和解决的。 经济法论文:从市场失灵看经济法的作用机制 所谓机制,依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是指一个复杂的工作系统,“实质就是系统本身渗透在各个组成部分中并协调各个部分使之按一定方式运行的一种自动调节、变应的功能”(注:孙培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法律问题研究》,海南出版社1994年版,第6页。)。 经济法的作用机制,实际上就是指经济法作为一种规范体系对社会经济生活进行调整并形成的一个有机系统,它主要包括经济法作用的价值取向、作用范围、作用方式及作用结果等。我们知道,经济法是商品经济社会中,因国家对经济生活进行干预而产生并逐渐发展起来的,因此,有学者将经济法定义为:“经济法是调整需要由国家干预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注:李昌麒《经济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32页。),无独有偶,国外学者也有类似的定义,如日本学者江上勋认为,“经济法是以自由经济为基础,通过国家权力来完成民法无力解决的调节社会经济关系的法规”,法国学者德让认为,“经济法是以给予公共权力机关能够对经济采取积极行动为目的的法律规则的总称”(注:李昌麒《经济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27页。)。正是经济法的这一特性,决定了经济法对社会经济生活的实际影响,或者说决定了经济法作用机制的价值取向以及表现形式。 但从经济法在我国近二十年的表现来看,虽较明显地促进了经济发展,但由于经济现实的原因,经济法在我国多以政策法为表现形式,因而出现了对经济法的作用机制在理论上不甚清晰,对经济法作用的价值取向偏离或抛开经济法应有的价值,并造成经济法作用范围随意确定,作用方式随意改变,以致出现经济法的作用结果与经济法的应然目的相悖等一系列问题。正是基于以上原因,我们从市场失灵的角度,探讨了经济法的作用机制,探讨了经济法作用的价值取向等几个理论问题,并以此就教于方家。 一、经济法的作用机制所面临的两难选择 1、 市场调节与国家干预的矛盾。这一矛盾的实质是自由与干预的矛盾。市场调节实质上意味着市场主体要求自由发展,而国家干预则意味着国家权力的介入。在资本主义早期,主张谋求自身利益的“经济人”认为在市场这一“无形之手”的引导下,既能够实现其自身利益,也可促进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如亚当·斯密为代表的理论家,就强烈反对政府以各种形式对工商业的一般事务进行干预,认为国家干预会造成减低利益的结果(注:〔英〕埃克里·罗尔《经济思想史》,商务印书馆1981年版,第144~152页。)。但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特别是发生于本世纪30年代的经济大危机,市场自发调节功能不可克服的缺陷显露,国家干预经济的存在就成为必然选择,并且这种国家干预也确实给西方的经济发展带来了实际效果。但进入60年代以后,由于以美国为代表的资本主义国家,高通货膨胀和高失业率的出现,“国家干预”理论又受到了排斥。于是一些学者(包括法学学者)又认为,国家干预与市场调节必须同时作用于经济领域,实行“双轨制”。依此理论似乎既解决了经济问题,又解决了经济法问题,但是到了70年代以后,国家干预同市场机制之间的冲突又开始显现出来,表现最明显的就是市场机制失效时,国家干预的作用明显,而市场机制功能恢复时,二者的调节方向又有可能发生冲突,致使国家干预调节效用递减或市场机制功能受到阻碍。不仅如此,由于市场调节与国家干预存在序列差,即前者是横向的、瞬息变化的,后者是纵向的、相对稳定的,加之“市场对自由、平等和权利总是积极要求的,正象人对权利的态度是积极的一样。相反,市场对权力的介入和干预却总是本能的表现出消极态度,甚至是排斥,这又恰如人对义务的态度”(注:孙笑侠《宽容的干预与中立的法律》,《法学》1993年第7期。)等等原因, 致使现实生活中国家干预与市场调节矛盾的出现。如在我国,经济的“一管就死,一放就乱”就是这种冲突的具体表现。如何界定市场调节与国家干预的范围及调节、干预的程度,具体到经济法领域就表现为如何进行经济立法及经济立法的内容。 2、效益与公平的矛盾。 传统法理认为公平与正义是法律的基本原则,是法律的价值目标,一些用经济方法分析法律的论著,又将效益视为法律的基本原则,并将其视作经济法的基本原则,以解决效益与公平之间的矛盾等,但公平、正义与效益二者在经济法中如何体现及在现实中如何操作,也是经济法难以解决同时又必须解决的问题。 法律效益一般认为有两层含义,一是指法律投资与法律实际作用于社会所取得的社会效能之间的比例;二是指法律实际作用于社会所取得的社会效能与立法所确定的预期目标的差别。具体到经济法中又体现为两种效益,即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由于公平指的是最大化缩小个体之间的差距,在经济法中主要表现为竞争环境、经济收益和社会分配的公平,因而属社会效益的范畴。我们知道,在市场经济社会,自身利益的最佳判断者只能是市场主体自己,他在追求经济效益时,便希望充分发挥个人的主观能动性,排斥外力的干涉,正如亚当·斯密所认为的,国家干预“或多或少地侵害了个人改善自己境遇的自然努力的自由,或减少了这种努力的安全,从而影响了社会财富的创造与增加”(注:转引自顾培东《法学与经济学的探索》,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2页。)。只是由于市场主体的自身条件不同, 其参与市场的经济活动的结果也必有差异,要达到或体现公平,又需外力(主要是国家权力)干涉,从这一意义上即国家权力对竞争环境及竞争结果的干预,同时,公共管理职能又要求国家在实现社会经济效益的同时,还要顾及其他社会效益,因而又出现了对市场主体的自由经济活动也进行干预等,即出现了干预的范围进一步扩大等问题。这似乎又追索到自由与干预的矛盾,具体到经济法领域又表现为经济法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效益与公平的矛盾。 虽然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有着互补性,效益与公平也具有统一性,但在经济法的具体规范中却难以体现,如针对某一特定的地区、部门或某一特定的市场主体,如何解决其效益及与其它地区、部门或市场主体之间的公平问题,即经济法“如何将权利、权力、义务和责任分配给一个社会或群体的成员”(注:博登海默《法理学 -法哲学及其方法》,华夏出版社1987年版,第254页。),即既实现公平又促进效益, 却是很难确定的。 3、管理与服务的矛盾, 这里是指国家对市场管理和对市场服务的矛盾。管理意味着国家权力对市场调节功能的介入及在某种程度上对市场调节功能的改变,服务指的是国家权力为市场调节功能的发挥创造条件。这一矛盾体现在经济法中就是如何确定国家权力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的地位,因为,管理要求国家权力处于主导地位,而服务又要求国家权力处于辅助地位。 在现代社会化大生产条件下,市场调节的任何偏差,所带来的结果都是巨大的资源浪费和经济的巨大衰退。如果经济法把国家权力定位于次要、辅助地位,即国家仅仅充当“勤劳的守夜人”角色,此举虽有利于为市场调节功能的发挥创造条件,使市场机制日趋完善,但同时,市场机制愈完善,又愈容易使市场的自身缺陷显露出来,愈难以保证供求总量和结构总量的均衡,此时,国家权力反将成为市场失灵的“帮凶”。“企图回到纯粹的自由放任政策,使国家缩减到仅执行收税员、警察和披戴甲胄的护卫之类的老的最小限度的职能,实际上是拒绝整个现代文明的趋势”(注:〔英〕艾伦《法律与秩序》,转引自孙笑侠《法理学》。)。反之,如果一味强调国家对市场的管理,又会导致市场调节功能的弱化,甚至使市场调节功能受阻,我国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的实施结果,已为我们提供很好的示例。因而,经济法如何解决国家对市场的管理和服务职能,即在确立国家权力的地位的同时,又能使其最大化地促进经济的发展,无疑也是经济法所必须解决的问题。 4、经济手段与行政手段孰轻孰重的矛盾。 现代国家对经济的管理一般皆以经济手段、行政手段和法律手段进行,作为体现国家干预经济的法律形式,经济法尤为突出。但同时,在经济法作用于现实经济的过程中,却又经常出现经济手段与行政手段的冲突。 所谓经济手段是指国家利用价值规律的作用,从物质利益的原则出发,运用经济杠杆组织调节和影响社会经济的活动,其核心是通过经济利益影响市场主体的行为;而行政手段则是依靠行政组织按照行政方式来管理经济的方法,其核心是通过一种带强制性的、命令性的方法来影响市场主体的行为。经济手段是以价值规律为基础,具有滞后性,不能及时改变经济状况、实现经济目标;行政手段虽能弥补经济手段的不足,但不适当地扩大行政方法,强化行政手段又易导致脱离经济规律。虽然经济法是将二者结合起来,以法律手段干预经济的法律形式,但在实际经济生活中,如何协调二者的关系,是双管齐下平等适用,还是有轻有重,区别对待?以及如何区别对待等等,也是经济法所面临的又一难题。 二、市场失灵与经济法的作用机制 前述经济法所面临的诸种矛盾,究其原因,关键在经济法的作用机制由于理论上模糊不清,以致在经济立法、执法的过程中,多为应急措施或短期行为,很少考虑或根本不考虑经济法作用的价值取向所致。我们知道,法律的出现系源于社会生活的需要,经济法也是为满足社会经济发展,因国家自觉干预经济、弥补市场缺陷和矫正市场失灵而产生。 在早期资本主义时代,经济领域推崇市场机制,崇尚契约自由、私法自治,反对国家干预,认为“政府唯一的合法职能是使由私人契约创设的义务得到履行”,因而,无论在传统的自由主义经济理论中,还是在早期资本主义国家的国民经济实践中,国家的地位和作用都十分有限,只是担当了“守夜人”的角色。市场机制调控经济的运行过程主要是通过供求关系、价格信号和自由竞争等一系列环节来实现资源的配置,但随着经济的发展,市场运行机制却在不断变形,市场调节功能的缺陷也日益明显。主要表现为:第一,市场机制调控经济是通过自由竞争来实现的,其结果不可避免地产生垄断,使市场机制失去了调控功能。垄断使市场主体无法实现自由竞争,价格指示器的显示功能在垄断条件下明显地减弱了,即通过价格的调节解决整个社会资源优化配置也无法实现;第二,市场机制本身的缺陷也决定了市场调节的滞后性、市场信息的不完全性(生产者和消费者不能平等、迅速、完全地获得市场信息)、价格信号的时滞性(价格信号的显示过程不是迅速的并具有波动性),导致了经济运行紊乱、社会资源浪费、宏观经济效益降低等;第三,市场机制无法解决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外部负效应,即市场主体生产所带来的社会负效益,如环境污染问题。并出现市场主体不愿从事一些经济效益低而社会效益高的产业,造成产业结构及产业布局不合理,社会公共产品及服务无人提供等问题;第四,市场机制的调节无力解决社会产品分配不公及社会保障问题。 由此可见,即使没有垄断的出现,在完全自由竞争的市场中,市场仍然不是万能的。国家为了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就必须弥补和矫正市场的这些缺陷,即出现了国家干预经济的行为,经济法也正是基于此而产生。 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国家对经济的干预尚处于一种自发状态,但至二十世纪三十年代的资本主义世界大危机,以美国为代表的资本主义国家,开始全面自觉干预社会经济,完成了国家从自发、零散干预经济到自觉、系统干预的转变,并使现代经济法日趋成熟起来。只是到了二十世纪六十年代以后,国家全面干预经济又严重阻碍了社会经济的发展。为改变这种局面,经济立法及其内容又逐渐出现了同时体现国家干预和市场调节的成分,经济法的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应然目的也日益被公众认同,并将经济法中国家干预成分定位于有限、适当干预,以期与市场机制保持一致。所以,我们说是市场失灵决定了经济法的作用机制,即经济法的价值取向、作用范围、作用方式等均以市场机制为中心,主要在弥补和矫正市场机制的缺陷与不足,消除市场失灵,从而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 三、经济法的作用机制 市场调节功能的缺陷与不足,导致国家对经济进行干预,并促成了经济法的产生。正是经济法的这一产生条件,决定了经济法作用机制的价值取向、作用范围及作用方式。 1、经济法作用机制的价值取向 在市场经济模式中,国家干预经济的一个重要目的是创造良好的竞争环境,协调不同市场主体之间的利益冲突,保持社会平衡,促进社会进步。作为国家干预经济的基本法律形式,经济法作用机制的价值取向,总的来说应是协调与发展。 第一,经济法追求法的一般价值取向-公平与效益。传统法理一直将公平正义视为法的基本价值,“无论在中文、西文中,用以表示法的词都有平、正、直的含义”,“平即平等与平衡”,“正即正当与公正”,“直即正直或公道”(注:卢云主编《法学基础理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216页。)。所以,法作为一种社会规范, 公平正义是任何一个社会及其成员所追求共同的价值目标,这也是良法应有的价值取向。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法作为配置资源的重要工具,在体现公平正义的同时,还应保证和促进社会的发展,这也正是效益作为当代法律的基本价值目标,已为众多法学学者所接受的原因。法律制度正逐渐受制于公平正义与效益的二重评价,经济法更是如此。 第二,经济法服从于市场机制的价值取向。国家的干预调节并 不是取代市场机制,而是为了恢复、纠正和弥补市场功能的不足。从经济法内容可以看出,国家规范市场主体、反对并限制垄断、促进自由市场竞争、建立竞争秩序规则、进行宏观调控等,都是为了弥补和矫正市场机制的缺陷和不足,并非完全抛开市场调节。国家干预市场调节的目标与任务,首先是为了恢复市场的功能,保证市场机制正常发挥作用所需的条件,如反对并限制垄断、建立公平的竞争秩序规则等;其次是纠正市场机制作用的结果,主要是建立、健全社会分配和社会保障体系,体现经济法的公平正义价值;再次是弥补市场功能的缺陷,如提供社会公共产品、进行宏观调控等。经济法作为国家干预经济的基本法律形式,主要以维护和促进市场机制的完善作为自己的存在目的和作用限度。必要的有限的国家干预措施必须遵守“与市场一致”的原则,这也是经济法作用机制走出两难困境的途径。而市场机制的价值取向就是如何有效地运用市场机制进行资源配置,就是追求效益的最大化。 第三,经济法作用机制的目标-协调与发展。“经济法不外是适用经济性即社会协调性要求的法律,换句话说,经济法也就是为了以‘国家之手’代替‘无形之手’来满足各种经济性即社会协调性要求而制定之法”(注:〔日〕金泽良雄《经济法概论》, 甘肃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8页。)。经济法运用国家干预经济的方式, 协调各社会主体之间的利益冲突,保持社会平衡。因为,在自由放任的市场调节机制下,由于市场失灵所带来的供求总量及供求结构失衡、社会分配不公及社会公害、缺乏社会保障等,国家干预或说经济法就是通过规范市场主体、市场规则、保持总量及结构平衡、消除或减少社会公害、建立和健全社会分配制度及社会保障制度,形成良好的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保证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协调。其主要表现为:一是为自由市场竞争创造和保持所需的制度条件,使市场机制更具效力;二是通过积极的社会政策保证社会的公平与安定,协调社会平衡。由于社会经济始终是一个动态的过程,经济法的作用机制就是运用国家干预,在协调的基础上,维护和促进市场机制的完善,弥补和矫正市场机制的不足,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最大化,推动社会向前发展。 2、经济法的作用范围 这里所说的经济法的作用范围主要是指经济法作为国家干预经济的手段、工具,弥补和矫正市场机制缺陷和不足的范围,即国家干预经济的范围。它不仅体现了经济法作用机制的价值取向,更展示了国家在干预经济过程中体现的协调与发展的价值要求。 国家干预经济的范围,概括而言有以下四类:一是国家保证和促进自由市场竞争,对市场运行的环境和制度条件予以调节、完善。因为完全自由放任的市场竞争不仅将导致垄断的形成,阻碍和削弱竞争、导致不正当竞争行为、出现脱离产品价值的垄断价格、产生垄断产品和服务质量问题,还将因垄断技术而阻碍技术进步,从而损害垄断企业与消费者的权益,甚至阻碍社会进步和国家发展。国家保证和促进自由市场竞争就是通过经济立法,通过市场竞争规则,维护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二是对市场运行过程进行干预,即改变或创造经济运行条件,对市场主体的利益和优先地位进行重新分配。国家通过财政货币政策和计划、投资等手段,对经济总量和经济结构进行调节,实现总量与结构平衡。三是国家直接参与经济过程。市场经济条件下,每一市场主体都是在最大化的追求经济效益,同时由于经济规律的左右,任何产品或服务供求关系的变化,都会引起社会资源配置的变化,大量的生产者和社会资源总是集中于利润较高的行业和部门,其结果往往又造成利润较低的基础行业衰退,尤其一些经济效益低而社会效益高的社会公共产品和服务更是如此。这也是国家直接参与经济活动的原因。四是国家干预社会产品的分配和实施社会保障。“‘看不见的手’可能惊人地有效率,但它同时也带来非常不平等的收入分配”(注:〔美〕萨缪尔森《经济学》,北京经济学院出版社第十四版,第555页。), 为在市场机制的分配基础上尽量做到社会公正,保证社会安定,减少人们的生命、生活风险负担,国家必须干预市场调节的社会产品分配和社会保障问题。 3、经济法的作用方式 经济法作为国家干预经济的基本法律形式,其作用方式主要是指国家干预经济的方式,即国家弥补和矫正市场机制缺陷与不足的方式。从上述国家干预经济的范围(经济法作用的范围)可知,国家除直接参与有限的经济过程外,主要在于对市场的管理、宏观调控和社会保障,所以经济法的作用方式也必须为其特定的作用范围服务。 从现代经济法的发展过程可以看出,在不同历史时期,由于国家对经济干预的力度不同,经济法作用的方式也有所不同,如最早的现代意义的经济法-1890年美国颁布的《谢尔曼反托拉斯法案》,纯粹是禁止性规定, 而一战后的经济法则出现许多授权性规定。 进入二十世纪70年代以后,西方主要资本主义国家的经济法又出现了许多新的特点,其作用方式也出现了新的变化,即由于凯恩斯理论所导致的成熟的现代经济法过份强调国家干预,随着二战后经济的发展和市场机制功能的恢复,导致国家干预与市场调节之间出现了矛盾,因而体现经济法作用方式的国家干预方式也随之发生变化。我国经济法由于产生于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时代,虽然九十年代后确立了市场经济体制,但由于传统的制度模式和法律意识作用,致使我国的经济法作用方式并没有很好地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往往出现通常所说的“一管就死,一放就乱”的局面。 经济法从法律形式上看,应属公法范畴,但其作用的领域却又是私法作用的领域,出现所谓的私法公法化。由于公法的作用方式是强制命令式,这又是对社会的经济发展相当不利的。所以经济法的作用方式不能单靠公法的作用方式;但同时,国家干预经济方式又不可能完全采用私法方式,所以在经济领域就出现了公法化的私法作用方式。国家干预经济虽往往以国家直接参与公共产品的生产和服务、基础设施的建设等方式进行,但其重点却是弥补和矫正市场调节机制的缺陷,这也就定了经济法作用方式的重点应是如何使国家干预与市场机制有效地结合,共同调控经济的运行,促进社会的发展。 经济法既然是上述意义上的公法与私法的结合,其作用方式自然也就是公法作用方式与私法作用方式的结合,具体说来就是协调、平衡。 陶广峰 杨仕兵 经济法论文:发展与创新:经济法的方法、路径与视域 摘 要:我国经济法理论研究自生自发,群体互动,历经数载的艰辛探索,在老中青三代学者的共同推动下,现在已经是成绩斐然,举世瞩目,特别是一批勇于开拓、敢于创新的中青年学者作出了重大的贡献。文章从研究方法、分析路径、审视视域三方面入手,对我国中青年学者在经济法理论研究方面的突出成就进行了梳理与评介。笔者期望通过此种对已有研究成果的系统综合研究,能对经济法理论研究的潜深拓新有所助益。 经济法是我国法律体系中的一个非常年轻的法律部门,也是我国法学领域中逐渐长成的一个新兴学科。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法学界的老一辈学者为经济法理论框架的建构、主流学说的确立、经济法思想的传播做出巨大的理论贡献,奠定了经济法在法律体系与法学体系中的应有地位。在经济法的学科研究阵营中,一大批优秀的中青年学者脱颖而出,他们敢于创新、敢于尝试、敢于实证,为中国经济法理论的发展添上了一笔笔浓墨重彩。我作为老一点的经济法学研究者,从他们身上看到了中国经济法学研究进一步发展的前景,因此觉得很有必要对我国中青年学者在经济法理论研究方面所取得的成果进行梳理与评介。这既是对他们研究成果的一种赞赏,也是对经济法不断拓新研究领域与研究进路的一种倡导。 需要说明的是,囿于资料的限制,难免挂一漏万,事实上,对我国经济法理论做出过贡献的中青年学者远远不止我在文章所提到名字,今后我将继续关注我国中青年学者对经济法理论的研究成果,以便从中吸收养料。 一、方法维度:推陈与出新 法学研究方法是人们认识法律理论和法律实践的基本性能、发展规律和社会功能的思维方式、工具、规则和程序的总称。法学的发展与法学研究方法的发展是紧密相关的,法学研究方法本身就是法学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纵观法学的发展历史,我们不难得出这样一个一般性的结论:法学方法的每次变革,都在不同程度上带来了法律理论的突破和变革,而法学理论的突破和变革,往往又会对社会的发展产生巨大的影响。”[1](P8)我国经济法学界有一个很好的现象就是中青年学者的研究方法不断推陈出新,“这里所谓的‘新’既包括历史上从来没有过的,又包括历史上曾有过但我们没有使用或者没有很好使用过的,或者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需要创造性使用的研究方法或者思维模式。”[1](P8)我国中青年学者研究经济法的方法,可以说是法哲学方法、经济分析法学方法、社会学法学方法和法律史、法学史方法交相辉映。因此,对中青年学者的一些研究方法进行检视和评价,有利于促进经济法理论的繁荣。当然在对他们的方法论进行讨论的时候,并不仅局限于对研究方法本身的分析,而是要将运用该方法所取得的一些理论成果一并纳入讨论范围,以研究方法带出理论成果,以理论成果佐证研究方法。因为研究方法毕竟只是手段,而理论的发展、创新才是目的,并且二者实际上也是相互依存、相得益彰的。 (一)法哲学研究方法 我们知道“法律哲学始终是与某种一般哲学有联系的,但往往以后者作为自己的思想基础”。[2](P10)事实上法哲学的研究方法主要是移植哲学方法中的价值分析法,其运用价值判断来评价经济法律现象,以社会对经济法的需求为出发点,研究经济法怎样满足人的需要,探索经济法的价值。中青年学者在研究经济法理论中广泛采用了法哲学的研究方法。 程信和从经济法基本范畴的角度研究经济法的基本理论,认为每个成熟的学科都有特有的范畴,范畴作为一个学科的细胞,它的科学性、系统性和稳定性反映了并且决定着这门学科的存在基础和发展前景。经济法的最基本范畴是国民经济发展、社会整体经济利益协调(宏观平衡和微观平衡)和国家经济安全,即发展权、分配权(公平权)与安全权三位一体。[3]此外,其根据可持续发展理论,对经济法的基本理念也提出了自己的观点,他认为经济法的发展观经历了从“促进经济发展”到“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再到“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的演变;经济法的效益观是追求社会整体效益,且必须反映环境效益;经济法的公平观在内容上除包括机会公平和分配公平外,在时间跨度上应包括代内公平和代际公平;经济法的安全观还必须把人口、资源环境安全纳入其中考量。[4]在这里,我更看中把经济法的全部作用归纳为发展、分配和安全的理论,应当说这种揭示抓住了经济赖以存在的基础和发展的目标。 张守文针对经济法理论中行为理论的薄弱现状,从经济法主体、主体的权力和权利,以及其行为之间的内在联系出发,提供了“调制行为”这一重要范畴,以区别于民事行为和行政行为,从而进一步确定相应的权利义务及责任制度。张守文将经济法主体分为调制主体和调制受体,而且主体的权利义务具有不对等性,主体的法律责任具有双重性(本法责任和他法责任)和社会性。他认为,所谓调制行为,就是调制主体所从事的调控、规制行为,即在宏观上通过调节来控制,在微观上通过规范来制约,从而在总体上通过协调来制衡。调制行为在经济法主体行为结构和经济法制建设中占核心地位。[5] 单飞跃从经济法的研究路径、经济法与法治运行的协调性、经济法与法治发展的路向一致性等方面的整合角度出发,从法治理念层面指出经济法的“法治理念”为4个方面:(1)自由理念,即市场竞争自由,经济政策民主;(2)公平理念,即规则公平、信息公平、分配公平;(3)发展理念,即持续发展理念、公平发展理念、快速发展理念;(4)安全理念,即宏观经济安全与发展安全。并进而说明了经济法不是异法治范畴,而是与法治共生共融的科学体系。另外单飞跃还从哲学的角度对经济法的价值范畴进行了研究,他认为经济法的价值从哲学的高度概括了经济法的目的与宗旨,决定了经济法的调整对象、特征、原则,揭示了经济法的存在意义。他从4个方面论述了经济法的价值范畴: (1)存在价值———商品经济的普遍性,经济法是以商品关系为生存基础的法,是与商品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法律规范。 (2)法权价值———权力的规制,即经济法是对私人权利和国家权力进行双重限制的限权法。 (3)资源价值———发展公平。发展公平包括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与受益公平、地区公平、产业公平。 (4)社会价值———经济安全。即为国家整体经济安全提供保障。[6] 此外,邱本通过法哲学的研究方式论证了经济法的基本范畴是自由、竞争和秩序,认为它们是经济法理论大厦的基石,经济法所有的制度、原则、规则都要由它们来厘定和阐析。[7](P254~310)王全兴认为研究框架是衡量一个学科的成熟与科学程度的重要标志,经济法的研究框架包括经济与法律互动框架、经济法规体系框架、主体———行为———责任框架,政府———社会中间层———市场框架、复合法益主体框架、当事人———相 关人框架、当代人———后代人框架、比较框架以及可诉性规范与不可诉性规范相结合框架[8](P38~65)。 史际春认为经济法的价值表现为实质主义、社会效益、经济自由和经济秩序的统一。经济法的实质正义,是要求根据特定时期的特定条件来确定它的任务,以实现最大多数人的幸福、利益和发展。经济法所追求的社会效益,不只是一般而言的经济成果最大化,同时更是宏观经济成果、长远经济利益以及社会福利、人文和自然环境、人的自由和自身价值等诸多因素的优化和发展。而自由和秩序是一对与生俱来的矛盾。自始就将公法与私法融为一体的经济法,天然要以经济自由与经济秩序的统一、和谐作为其价值追求的目标。[9](P152~159)有学者认为社会利益本位是经济法价值的实质,经济安全、经济秩序、社会正义、整体利益、经济民主、经济自由等经济法价值是利益的具体表现。[10]程宝山对民法和经济法价值目标的差异性进行比较研究,认为前者着眼于增加个别交易的效率,后者强调社会总体效益;前者强调机会公平,后者强调结果公平。民法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经济法是市场经济的主导法,两法的价值体系具有一致性、谐和性和互补性。[11]而卢炯星则较为系统地阐释了“宏观经济法”的概念,认为宏观经济法是指调整国家为确保国民经济的正常运行,调节和控制宏观经济过程中发生的社会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的特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具有宏观性、总体性。 (2)主体一方必定是国家及其授权宏观经济管理部门。 (3)各主体经济权利义务之间具有相对不对称性。 (4)具有变动性。[12] 尽管法哲学的研究方法非常传统,但中青年学者却能从多角度、多维度运用此种研究方法对经济法的基本范畴、基本理念和基本价值、基本概念等理论进行新的诠释,并取得了一定的突破和创新,进一步巩固了经济法的地位。由此可见,法哲学研究方法对经济法的研究具有相当重要的意义。但是在运用法哲学方法去研究经济法的同时,也应当研究经济法对法哲学的理论贡献。有学者指出:对法理学理论贡献的大小是部门法成熟程度的标志之一,目前经济法对法理学的理论贡献不太多,影响了经济法学科与其他法学学科之间的交流,影响了经济法学学科在法学界的学科评价和学科地位。[13]这是我们在采用法哲学研究方法时应当予以重视的地方。 (二)经济分析法学研究方法 经济分析法是20世纪70年代初首先在美国兴起的西方法学思潮之一。它是以经济学的理论和方法论来研究法律的成长、结构、效益及创新的学说,其核心的思想是效益,即以价值最大化方式分配和使用资源为其宗旨。作为一种学术思潮,经济分析法学已引起各国学者的重视,日益成为一种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法学流派。正如庞德所指出的,“在以往50年中,法学思想方面发生了一种转向于强调经济的变化”,[14]其研究方式对我国中青年学者产生了较大影响。 吕忠梅、刘大洪运用经济学的成本与效益理论、供给与需求理论、均衡理论对经济法的基础理论进行了研究。认为经济法的一个重要特征是“经济性”,包括节约、效益和经济手段三个方面的含义。节约即节约交易成本、资源消耗和权利配置的费用;效益指用较小的投入获得较大的产出;经济手段是指非民事、刑事、行政手段。作者认为由于市场失灵,国家就必须调控干预经济的运行,为了保障经济运行的效益,经济法就必须存在,经济法的独立存在关系到社会经济的良性运行和协调发展。但国家的干预是有范围的,交易成本的大小就是经济法调整的重要界限,即当交易成本不大时,仅有民商法即可,只有当交易成本过巨时,经济法才有干预的必要,这就从经济分析法学的角度对“适当干预的原则”作了较为深层的解读。同时作者还主张从另一层面剖析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即深入地考察经济制度、经济体制、经济运行机制、经济政策及其趋势和未来走向,并由此得出结论: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应当是国家在对市场经济进行宏观规制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据此经济法主要是由宏观调控方面的法律规范和市场规制方面的法律规范两部分组成。[15] 朱崇实在《经济法调整对象的再思考》一文中,采用经济分析法学的研究方法对经济法调整的社会关系进行了深入的探讨,他认为因为市场存在不完全竞争或垄断,因此经济法要调整国家在调整市场主体关系维护公平竞争的过程中形成的社会经济关系。因为存在外部不经济效果,因此经济法要调整国家在实行宏观调控、促进经济协调发展中形成的社会经济关系。因为公共物品只能由国家提供,因此经济法也调整国家作为公共物品的供给者,在完成公共收入和支出的过程中形成的社会经济关系,因为国家有自然垄断行业的企业并且会开办某些国有企业经营以及供给某些公共产品,因此经济法也要调整国家作为国有资产的所有者,在国有资产管理过程中形成的社会经济关系。最后市场机制会产生收入与消费中的极大不平等。要消除或降低这种不平等,必须依靠国家的力量,依靠国家来实现整个社会收入的再分配。所以经济法也要调整国家作为社会公平的维护者,在实施二次分配和建立社会保障制度的过程中形成的社会经济关系。至此可完整的表述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周林彬认为经济法律的经济根源包括马克思主义国家理论、博弈理论、交易费用理论和交换社会化理论。各个经济根源的内容虽有所侧重,但实质内容都与“合作”有关,因此“合作”是经济法的基本经济根源。以此为研究进路,民商法和经济法的性质及其边界这一困扰民商法和经济学界的所谓“调整对象”的问题,则可以从“博弈论”中找到解决问题的思路和答案。作者认为民商法和经济法都是以平等人之间的同意(合作博弈)为基础的,区别仅在于民商法在市场主体之间小范围的两人谈判不存在外部性的情况下更为有效,而经济法则在主体之间的两人以上谈判存在外部性的情况下更为有效。因此民商法和经济法的边界就位于市场主体两个私人交易或两人以上的公众交易之间,由于两人以上涉及公众的利益,所以经济法所反映的公众利益(表现为国家利益),也是一种公法利益。[16] 王继军主张经济法的理论研究应当采用利益结构的分析方法,之所以要采用这种方法,是因为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法律在本质上是一个涉及利益结构调整问题,在现实中,利益结构的调整是不能完全等同于法律条文的,利益变动的力量有时可以超出法律的框架,所以,以追求稳定性为目标的法律来规范不断变化的利益结构,其难度可想而知,这就需要在法律领域内引入利益结构的分析方法,也许在某些法律领域如刑法涉及的犯罪问题,为了“除恶务尽”,我们不去计较执法的利弊得失,但是其他的法律特别是经济法我们必须谨慎评估其经济后果和利益得失,这样的评估能使我们了解社会是否愿意承担这样的社会成本以及经济法律法规 是否真正能够达到预期的效果。如果把这个观点继续延伸,实际就是一个立法成本和执法成本的问题,而这个问题往往在实践中被忽略了。 陈乃新在探讨经济法的本质时,从增量利益的角度出发,认为经济法能够最有效的保障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因为只有经济法才能调整人们在社会化大生产中生产和实现剩余(增量利益)并相应地进行剩余(增量利益)分配和再分配的关系。其中,企业法和竞争法作为经济法体系的两大部分,前者对增量利益关系进行微观领域的初次调整,后者对增量利益关系进行宏观领域的再调整,两法共同规范增量利益的生产和分配。他认为,在以社会生产为基础的市场竞争中,调整存量利益关系的民商法已不宜作为现代法治模式的主导,取而代之的应当是经济法。[17]此外基于经济学上剩余权的基础,他还提出了一种新的适合经济法的“法权原则”。其认为,在社会化生产之前的古代社会,存在的是“个人所有权绝对”与“国家行政权绝对”的旧法权原则,它们局限分别导致“市场失灵”和“政府失败”。而在社会化大生产中产生的经济法,则以其“共同发展权绝对”原则来缓和剩余权冲突,这就是为在剩余权冲突的两部分人之间调剂利益分配并保障无限发展的社会生产力成为现实提供制度保证。[18] 应飞虎运用经济分析法学研究方法对我曾经提出过的“需要干预论”进行了深入探讨,对于他的探讨,我并不在意他对我的观点所作的符合我的本意的合理性的说明,我更在意的是他提出了高于我的一些认识,这是我为之感到欣慰的。他认为“需要干预论”的特殊价值就在于有准确的切入点导入干预(市场缺陷理论)并运用了“需要”两字加以配合。作者认为由于市场缺陷出现的逐步性、阶段性、市场缺陷的相对性以及不同性质的市场缺陷的存在,导致在不同时期市场对国家干预的需求在质和量上的差异;又由于干预成本、干预能力及经济法的功能局限等因素使干预的范围不可能一成不变,而“需要干预”的概念则能反映出经济关系的动态发展及干预环境的复杂性,有助于我们动态地把握市场和国家的职能边界,最终达到国家和市场之间的和谐。并且“需要干预论”内含均衡干预、有效干预、被干预者对干预者进行干预、经济民主、经济法权威的理念,可以克服“单纯干预论”的不足。作者进而指出“需要干预论”有助于确定国家干预范围,建立国家和市场的良性关系;有助于及时进行制度变迁,克服政府惯性行为;有助于促进中国的政府体制改革和有助于改变国家完全理性之假设。[19]此外,其还从信息视角对经济法功能进行诠释,认为市场体制中的信息会存在失灵现象,主要表现为信息不充分、信息不对称以及信息不准确,在分析了信息失灵对市场效率的危害性之后,其提出了经济法克服信息失灵的具体制度设计,从而为我们认识经济法的功能提供了一种新的认识路径。[20] 此外,有的学者从经济学角度分析认为经济法的本质是国家对经济生活进行干预的法律体现。其中“经济生活”作为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它涉及生产、交换、分配、消费的全过程。“干预”指的是国家之权利依法律对经济生活的干预。[21]有的学者认为在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和西方国家对“政府失败”的反省之下,经济法正在形成一对新的矛盾性格,即规制“市场失灵”和匡正“政府失败”。因此,“国家调节(政府干预)”和“匡正政府失败”都是经济法研究的题中应有之义。[22]有的学者从交易角度考察社会关系可有效确定经济法调整对象。即经济法调整的是因长期交易而形成的有机经济组织内各角色与组织的协调关系及各角色相互之间协调关系。其特征是以直接调整角色与组织的关系而间接地达到角色之间关系的调整,且以后一种关系调整为终极目标。[23] 采用经济分析法学的方法研究经济法的意义是明显的,首先,它运用了经济学的价值观念或者效益观念去评判现行的经济法,从而摆脱了传统的就法论法的论证方法;其次,它深入地揭示了经济学和经济法学这两门学科之间的紧密联系和相互作用,从而有助于克服法律与经济两张皮现象;第三,它对经济法的实证性经济分析,具有明显的定量分析优势,它使经济法学者的思维更加准确,研究也更具科学性。但是,我也要注意到,有的学者在运用经济分析法学研究方法时往往将效益作为惟一的评价标准,然而法的价值是多元的,因此,在经济法的研究中应当将法的价值目标置于经济法的整个价值目标体系中去进行考量。此外,法律的经济分析应当依据我国的数据资料,如果在分析时不是运用经过调查、统计的数据进行分析,那么实证分析的效果就会打些折扣。有学者指出一些中青年学者的著作中所引的数据和图像有欠准确。[8](P30)这在运用经济分析法学方法研究时必须加以注意。 (三)社会学法学研究方法 法社会学是指用社会学的观点和方法来研究法学。它的出现是20世纪西方法学领域中最重大的事件和最突出的成就,[24](P107)就方法论层面而言,我国中青年学者借鉴社会学法学研究方法,对经济法的属性、主体、本土资源、法本位等基础理论问题做了较为深入的研究,并有一定的创新和发展。 史际春在对经济法的研究中注重和强调社会的实证分析,对社会实践始终保持着关怀,在其《经济法总论》一书中许多论据直接引自近年各种传媒报道的热点经济问题以及党和政府关于经济工作的政策文件,如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汽车销售的地方封锁、分税制改革、电信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等诸多方面。他注意发现同类事例所反映的规律性的要求和问题,从现象入手解释经济法制度的内在根据,把中国社会经济实践的呼声和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作为理论探索的出发点和归宿。[25]他对经济法产生的根本原因也从社会的角度予以阐释,认为“经济法在资本主义社会发端之深层原因,是社会化与私有制的不兼容性;推而广之于任何性质的社会,包括我国今日之社会主义市场社会,其产生和存续的根本原因,则在于社会经济的社会化同社会各别主体的利益和意志之间存在的矛盾”[9](P76)。另外他并不主张把调整对象作为论证经济法独立的标准,而是提出改按社会活动的领域和法律的宗旨来划分法律部门。[9](P132)在我看来,立足于我国社会经济生活的现实,解决社会公众普遍希望解决的问题,无疑应是我国经济立法的根本出发点和归宿。 王全兴对传统的“政府———市场”二元研究框架进行了反思,认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并非绝对的对立,他们往往通过一定的中介来发生联系,并且在现代社会,非政府公共组织大量涌现,它既履行了政府的某些职能,也替代了原来由市场主体享有的某些职能,因此在经济法的研究中应当采用“政府———社会中间层———市场”三元框架的范式,并提出以社会学中的自治组织论对社会中间层主体进行系统的研究,包括社会中间层主体资格确认、保障和规制等等。[26]另外面对全球化的思潮,王全兴认为经济法的诸多理念和制度,都具有特定的时空维度和典型的本土色彩,加上中国经济法有自身的逻辑起点和发展历程,因此中国经济法的研究应更倚重本土资源。[8](P32)而本土资源并非只存在于历史之中。[27]关注本土资源的社会学法学研究方法将经济法置身于中国社会的政治、经济、 文化的大环境之中,[28]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在对社会法性质进行研究时,王全兴认为社会法中的“社会”应当秉承德国学者齐美尔、法国学者杜尔凯姆所主张的唯实论,而摈弃美国学者吉登斯、法国学者G·塔尔德所主张的唯名论,并对经济法与社会法关系进行了研究,认为经济法属于广义的社会法。[8](P32)在这里,我很看中在“政府———市场”的二元结构中引入社会中间层这一经济法主体,这正好与我国目前正在进行的将原先由政府行使的某些职能剥离出来让位给那些社会自治组织的行政体制改革的思路相契合。 郑少华也认为对经济的研究应采用三元框架范式,不同的是他认为社会结构是“市民社会———团体社会———政治国家”,他认为传统的“市民社会———政治国家”的社会结构是人们依据“社会契约论”将权利让渡给国家的结果。而随着社会的发展,产生了各种无法解决的社会问题,于是产生二次“社会契约”的缔结,即从国家和个人手中再让渡一部分权力给社团。这就是三元社会结构产生的理论基础———“动态的社会契约”。与之相对应法律也应当是“私法———社会法———公法”的法律三元结构。运用社会学的研究方法,郑少华认为经济法的本位是“社会本位”,经济法的调节机制是社会调节,经济法的规制范围是经济团体社会,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是公共干预与公众参与,经济法规范的特征是“强制性”与“任意性”,“禁止性”与“倡导性”相结合,经济法的调整模式是社会基准、团体契约、个人契约,经济法的法律关系具有社会公共性,经济法的法律责任是社会责任,经济法的程序法是以团体诉论与公众诉讼为中心展开的。至此,从以上十方面把握,可以将经济法与民商法和行政法较好的划分开来,而确证其作为社会法的本质。[29] 鲁篱在对经济法重要主体———行业协会进行研究时,也较为成功地运用了社会学法学研究方法。它将行业协会置于市民社会和市场经济的语境之下进行了考察和审视,运用结构———功能主义对行业协会加以分析,借助汤姆·R·伯恩斯的理论认为所谓的普适性法律的终极意义上不过是特定集团的特殊利益的反映,那么其便不再具有绝对的权威性;借助韦伯关于习俗、惯例的分析认为应关注规则是否具备对成员的外部约束力以及是否具有专门的强制班子;借助哈贝马斯的“交往行为”理论对根据制定机关位阶的高低就当然地否弃集团规则和习惯等效力的做法和思想进行了否定。[30]作者将规章制定权作为自治权的其他权能的基础进行了重点剖析,通过对“制定法中心主义”的批判以及行业协会规章及制定法互动关系的考察,创造性地得出一个结论:即行业协会规章与制定法强调性规定相冲突并不当然无效。在此基础上作者对行业协会规章与司法审查的关系及标准进行了探讨。并认为应当充分肯定行业协会自治权的合理性,承认并尊重行业协会的监管权,非法律惩罚权和争端解决权,原则上行政机关不得介入,而司法审查也必须充分谨慎和合理。作者对行业协会自治所勾勒的制度框架和其所得出的结论是对传统行业协会自治模式的全面解构和颠覆,对认识行业规章等民间法提供了一种新的视角,拓展了经济法对社会生活中各种非正式制度的研究。 另外有学者从经济法对社会经济“回应性”角度研究,其理论的意义体现为经济法理论须立足本土资源,与时代同步,重跨学科研究。[31]有学者从利益群体的视角中分析了经济法的社会性,认为随着经济与社会的发展,一种既非国家经济管理机关,又非经济活动中被管理的微观单位的社会实体(即作为各利益群体之代表的社会团体)应运而生,经济法应当将其纳入主体范围,并赋予相应的权益和义务。[32]还有学者依据社会学研究成果,从整个经济社会系统的角度论述了社会团体对于转型之中的中国的重要性和对其进行法律规制的途径和方式。其指出,社会团体的使命在于弥补市场和政府的“双重失灵”。在此意义上,社会团体凸现了其重要性和作为经济法特殊主体制度、特别调控机制的价值。[33] 在肯定上述学者以社会学法学研究方法取得成绩的同时,也应当对社会学法学研究方法的不足有所认识。霍姆斯说“法律的生命在于经验,而不在于逻辑”,“从研究方法和理论重心看,社会学法学注重法的作用和效果,强调法所要促进的社会目的。”[24](P107)然而中青年学者在研究中似乎更多的只是引入社会学的一些理论学说,而对具体的社会学法学研究方式,如问卷调查、实地考察却很少涉入。这说明了在研究手法上还存在着某些不成熟。此外,社会学法学研究方法的哲学是实证定义哲学,这种哲学的理念往往对价值不甚关注,这也是我们采用社会学法学研究方法进行研究时必须注意的地方。 (四)法律史、法学史研究方法 正如列宁所指出的:在社会科学问题上有一个最可靠的方法,“那就是不要忘记基本的历史联系,考察每个问题都要看某种现象在历史上怎样产生,发展中经过了哪些主要阶段,并根据它的发展去考察这一事物现在是怎样的。”[34]历史的研究方法运用在经济法的研究当中,主要有法律史和法学史的研究方法。 法律史的研究方法就是通过对经济法的思想与制度轨迹进行考察,从中发现和总结经济法现象的基本规律,使经济法的理论建筑在历史的考察基础之上。我国中青年学者认识到:“应该开展和加强经济法学说,尤其中国经济法学说史的研究,以便对中国经济法学说的发展历程及其经验、教训进行总结,对中国经济法学的成就及其贡献做出恰当的评估,对中国经济法学的主要研究课题和发展趋势做出科学的预测。”[35]邱本在《中国经济法学的回顾与展望》一文中将经济法学说分为4个阶段加以研究,分别是1979~1982年、1983~1986年、1986~1992年、1992年至今。他对每个阶段的经济法学说进行了较为详细的分析,最后总结为:经济法本质上是市场经济之法;经济法目前仍处于自我证成、自我巩固、自我完善时期,应当夯实基础;经济法必须强调实用性,加强具体制度的研究;经济法、民法、行政法是市场经济的“三驾马车”;经济法是一门年轻的学科,需要人们的理解和关怀;经济法研究需要求新求探求真精神;经济法的研究应当在原有学说的基础上发展创新。[36] 这里我要特别提到肖江平把经济法学史的研究作为他的博士论文选题,最后诞生了可称为我国第一部系统地研究中国经济法学学术史的专著。他从学术史角度,“展开中国经济法学学术史研究,辨章学术、考镜源流、揭示脉络、评判得失、发掘积淀、提升规范,以此梳理学科基础语词、范畴、现象、原理的源流,剖析观点、理论和学说的成因与流变,总结学科发展的成就与缺憾、经验与教训,促进中国经济法学学科的发展和成熟。”他史论结合,在对各种学说的分析基础上强调了共识: (1)经济法调整对象的共识:经济法所调整的经济关系中,国家或政府总是或者常常是一方主体;经济法所调整的经济关系是在国家“施加影响于”经济运行过程中产生的;经济法所调整的经济关系是国家为了社会整体利益而施加影响于经济运 行过程中产生的。 (2)经济法价值的共识:公平、效益、经济民主、经济秩序、社会利益。 (3)经济法基本原则的共识:社会整体效率原则;经济公平与公正原则;经济协调行为法定原则。 另外作者还将“特质”概念引入经济法的研究,认为它是一种接近本质的属性,其抽象程度高于特征但低于本质。经济法的深层特质是其协调性和现代性,经济法的浅层特质至少包括其经济性、政策性、规制性和综合性。从而可以从不同的视角对经济法的个性加深认识。[37] 用法律史和法学史的研究方法对经济法展开研究,无疑对总结经济法学科发展的成就与缺憾、经验与教训,进一步挖掘经济法的学术陈积,认识经济法现象背后的基本规律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但我们也要注意到我们还缺少对经济法思想史的研究。对经济法思想史的研究可以从理论根源的角度拓宽拓深我们对经济法的认识,夯实经济法的基础理论。 综合以上中青年学者对经济法的研究方法,可以发现学者们在研究方法的使用上往往并不拘泥于某一种方法,相反他们很注意各种方法的综合使用,例如张守文在论证经济法现代性这一重要特征时,就综合运用了时间维度、经济学、社会学的分析方法。[38]本文对上述4种较重要的研究方式单独予以分析仅是为了行文的方便。另外除上述研究方法外,中青年学者采用的还有:系统科学应用研究方法,[39]进化论研究方法,[40]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研究方法,整体主义方法论和合作主义方法论,制度法理学中分析实证与社会实证相结合的实证分析主义进路,从经济法分论研究的基础上总结和归纳经济法一般理论的研究方法等等,[41]由此可见,经济法研究方法丰富多彩,推陈出新。 从法学研究层面对方法问题进行再思考,经济法学的研究也可以从三个层次予以展开,一是应然法层次,讨论经济法应当是什么,采用价值评判的方法;二是实然法层次,讨论经济法实际是什么,关注经济法规和立法技术,采用逻辑分析和语义分析法;三是社会事实,即经济法对社会的作用和功能,采用社会实证分析法学。从以上讨论中我们可以看到,在第一层次,我们有法哲学和经济分析法学的研究方式①。在第三层次我们有社会学法学研究方式。但在第二层次,中青年学者虽然都较重视逻辑分析方法,却很少人涉猎语言分析法学方法。②新分析法学运动20世纪下半叶兴起后在英美等国家表现出特别的张力,并且还影响到世界其他国家。这种研究方法受维特根斯坦哲学的影响很大,维特根斯坦宣称哲学就是对语言的批判,[42]在中国,有的研究其他部门法的中青年学者已自觉地在运用此种方法,[43]经济法学的文章要真正摆脱不被认为是经济学文章的尴尬境地,就必须完成从经济学语境到经济法语境的转换,这就必须加强语言分析法学方法的研究。可见虽然经济法研究方法呈多样化状态,但并不完整,仍需中青年学者的拓展。 二、路径向度:国家与市场 作为新兴法律事物的经济法,依何种进路对之进行本质界定,达至揭示其内在质的规定性之目的,一直是困扰学界的难题。多向度的认识视角,可以开启事物分析的诸多路径。体现国家渗透市场理念的经济法,正是市场与国家博弈的均衡解。经济法自其诞生之日起,便与国家和市场有着本然的亲缘关系。经济法的研究者们正是通过把握这对矛盾统一体,围绕国家与市场之关联,建构经济法的理论平台。历经数年理论研究的自生自发,群体互动,中青年学者将经济法的理论考察置于国家与市场这一基础平台之上。就经济法的认识路径,抽象出以下5种主要认知范式。 (一)经济法:市场失灵与政府失灵双重干预之法 市场的作用巨大而不可抗拒,然而,很多情形下,市场的资源配置方面却呈现出低效运行的非理想状态。市场并非完美无缺。反之,市场失灵却呈常态,是市场经济的普遍规律。由于公共物品缺位、外部性、垄断等市场缺陷的存在,市场失灵不可避免。市场失灵为政府干预提供了空间,然而,政府亦非万能,有限理性加之经济人特质,政府极易陷入干预失灵的泥潭。正是市场失灵与政府失灵之双重困境,蕴涵了作为国家干预经济基本法律形式的经济法的逻辑基点。许多学者从市场失灵与政府失灵二元结构入手,对经济法进行了系统的剖析。 关于经济法产生的维度,张守文认为经济法是在现代市场经济(市场经济充分发育,自由竞争导致的垄断普遍出现)条件下应运而生的新兴法律部门,经济法只有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才有产生的理由和存在的意义。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为防止市场失灵而需要对市场经济进行宏观调控和规划,这种经济思想和经济政策通过立法加以确定,即产生了经济法。于是,他认为战时经济统治法和计划经济体制国家或者计划的商品经济体制国家所制定和探讨的所谓“经济法”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经济法。[44]因此,市场失灵是经济法产生的重要假设,由于人类理性的局限,难免出现“政府失灵”的问题,如何克服国家在调控市场经济过程中的失灵,也即如何做到“调制适度”是经济法发展的重心议题。[5] 吕忠梅以市场经济为起点,借助“市场失灵”与“政府失灵”两个基本假设,采用法学和经济学的基本方法,选取政府行为为主要视角,围绕经济法之一般与中国经济法之特征这一基本主线,对经济法理论进行了分析。其认为,在市场经济中,价格调节和经济个体追求利润最大化的行为在实现资源有效配置和合理使用过程中,仍然存在着许多问题,这就是通常所说的市场经济中存在着市场失灵的问题。“市场失灵”主要表现为:(1)市场功能存在缺陷,它在提供公共物品和维护公共利益方面存在明显不足;(2)市场竞争的失灵;(3)市场不能实现公正的收入分配;(4)市场调节本身存在一定的盲目性。市场经济的弱点和消极方面表明,市场并非是万能的,它在建立及维护竞争秩序和社会秩序、提供公共物品、保护经济和生态平衡方面是无效的;市场经济在自身的运行中,存在着增长与波动的矛盾。这些都需要政府通过法律、政策及其他调控手段来加以引导。现实表明,与市场机制的运作失灵一样,政府也有失灵存在。在现代科学技术水平的制约下,政府还不具备足够的能力去准确地收集信息,并形成与整个社会的要求相一致的社会偏好。因此,政府事实上很难做到能够在最合适的时机,以最适当的强度实施对经济的干预。并且,即使作为理论概念的政府能够做到这一点,也能以保证具体的政策制定者和执行者对政府意志的忠实贯彻。因此,尽管从理论上说,政府对经济的干预确实可以在相当程度上弥补市场机制的不足,但由于上述原因,它也会带来巨大的成果。市场失灵是政府行为的必要条件,而不是充分条件。市场失灵的治愈的确需要政府行为,但是,政府行为在克服市场失灵时,同样存在导入和利用市场机制的问题。为此,必须深入研究政府行为与市场机制的关系,把握政府干预经济的“度”,而这正是作为现代市场经济运行规则的经济法所要解决的重大课题。[15] 陈云良认为,民法无法防止市场负面作用的发生,无法防止市场失灵、市场垄断、市场失衡,经济法正是适用市场这样一种需要———弥补民法的不足与缺陷———而产生的,所以,从经济法的产生机制来看,经济法一开始就被赋予了维护市场自由竞争秩序的使命。从反面来看,虽然经济学的研究表明,市场自由竞争的充分发挥,需要有政府之手灵巧的点拨,即使强调自由放任的经济学家也不例外。但是政府权力又极易膨胀和扩张,一不留神,就会滑过界限侵蚀市场,侵害市场主体的经济自由权利,产生政府失灵现象。政府之“恶”容易引起市场之痛,破坏市场效率。所以,经济法不仅要赋予政府一定干预市场的权力,保障市场的“长治久安”,防止市场失灵,但同时又要防止政府越界、政府干预失灵,反过来又要规范、限制政府的干预。市场为了保护自己,反过来要干预政府。所以,为了保护市场免受政府侵害,保护自由竞争秩序,经济法要规范和限制政府干预市场的权力。[45] 应飞虎 认为,市场缺陷产生市场失灵,市场失灵产生干预需求,干预需求产生干预供给。而干预供给的法律形式则是经济法。政府作为市场的干预主体除了追求公共利益以外,应该没有自己的特有的偏好。但现实中的政府行为与公共利益并不是强相关的,政府并不过多地实现公共利益,而可能过度地关注自身偏好。政府自身虽然是为实现公共利益而存在,但由于组成政府的自然人是经济人,他们也会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所以政府也摆脱不了经济人的特性(只不过由于制度的约束,这种特性没有市场中的经济人那么明显),政府失灵由此而产生。政府失灵论说明为了克服市场缺陷,政府是必然的干预主体,但不是最优的干预主体。换言之,政府存在着自身的能力边界,不能克服所有的市场缺陷,在某种情形下,反而会使问题更复杂、更棘手。应基于需要干预论,指出需要干预基于市场干预需求导入国家干预供给,力图寻求两者的均衡并在国家与市场的关系上确立了良性的双向互动制衡关系,国家基于对市场的尊重而对市场进行干预,市场基于对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考虑而对国家进行干预。所以,就内含了均衡干预、有效干预、经济民主、对干预者进行干预及树立经济法应有权威的基本理念和价值。[19] 应当说,双重失灵的分析视角对于我们深入认识经济法的本质特性,提供了一条很好的路径。肇端于19世纪末的经济法,正是伴随国家对社会经济适度干预而形成的法律部门。市场失灵理论为政府干预提供了强力支持,政府失灵的客观存在,却又使得干预论陷入了两难境地。作为制度规范化的结果,经济法在调整需要国家干预的经济关系过程中,一方面克服市场失灵,另一方面又对政府行为进行限定,遏制政府失灵。依市场失灵与政府失灵路径解析经济法,已取得较为丰硕的理论成果。但是,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对于市场失灵与政府失灵是否同为经济法存在的依据,目前学界尚有分歧。有的学者指出,克服政府失效只能由行政法和宪法来完成,经济法对于政府失效的关注仅表现在制度设计上。可见,要完善经济法理论大厦,有必要对市场失灵、政府失灵与经济法的关系进一步深入探究。我认为不妨可以采取这样一种思维逻辑,即市场失灵或者政府失灵,民法或行政法能不能调整,如果用它们去调整会产生什么法理学上的困境,然后考察经济法能不能调整,不能调整为什么,可以调整它又有什么样的优势,这样或许能够找到一个解决问题的办法。 (二)经济法: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辩证统一之 法源于对国家主义盛行的回应,20世纪末以来,全球出现了一股市民社会思潮。相应地,市民社会理论研究也迈入新的阶段。近年来,我国哲学、社会学以及政治学界,也兴起了一股市民社会理论研究热,一些理论著述相继出现。我国法学界对之逐渐引起了重视,亦有不少学者提出了自己的见解。在我国经济法学界,已经出现一些学者在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框架中,进行经济法理论研究。 单飞跃认为,经济法是现代市场、现代国家、现代社会孕育的法治成果,其超越了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的孤立自我与严格分野,在市场———国家———社会三者的互补、互动、互长关系结构中演绎、丰富和诠释着自由、平等、公平、安全、发展等基本法治理念,为现代市场经济发展注入了新的法律动力。经济法是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的辩证法。传统理论框架中,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应当进行严格分野,并且以宪法作为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之间订立的契约,划定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的界限。洛克式的“市民社会先于或外于政治国家”架构与黑格尔式的“国家高于市民社会”架构,所表达的是市民社会绝对化与政治国家绝对化两种极端主张。社会发展的实践及理论研究说明,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都存在着天然的缺陷与失灵,市民社会孕育的市场能保障机会平等,但结果不一定公平;政治国家孕育的政府能保障前提公平,但结果不一定富有效率。因此,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逐渐由一种彼此相克的状态向彼此相依状态转化,在市场与国家之间寻求一种调和理念。经济法正是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相互联动的法律辩证法。[46](P149)市场与国家的利弊是客观存在的,并且其互相弥补、互相促进的需要也是客观的,法律在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关系问题上所起的作用绝不仅仅是树立“楚河汉界”将二者分割开来,对二者之间深层次的矛盾与交叉视而不见,坐而不管,而应对其基本矛盾运动进行调和。经济法为了约束市场私权与国家公权的过度膨胀,将以下两点作为自身立足点:一是基于民商关系的非经济合理性与非社会合理性而实施的对私人权利的限制。二是基于国家在经济力资源、经济政策资源分配与再分析关系中的主导性与优越性而实施的对国家权力的限制,其目的在于保障资源分配的规范有序与合理,并防止对私人权利的随意侵犯。经济法整合了市场与国家的矛盾运动,使之具有趋同性、同向性,经济法是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良性互动达至“双赢”的法律路径。经济法基于对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基本特征的深刻认识,捕捉到二者互补、互动、互长的客观规律,立足于不断发展、普遍联系的辩证立场,对二者的良性互动做出了法律回应。[46](P217) 吕忠梅认为,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的良性互动是经济法的分析框架和分析视角,市民社会的内在缺陷,是国家借助政府经济行为进行干预的内在理由和依据,因此,经济法是“政府干预社会经济之法”,而市民社会自身性质和特点又限定了政府干预的限度与范围,在此意义上,经济法又可称为“干预政府之法”。合理安排市场化的限度与政府经济行为的边界是经济法的重心。[47] 近代经济自由主义与政治自由主义观念的拓展,致使源于亚里士多德城邦意义的市民社会范畴,演进为与政治国家抗衡对立的事物。经过众多理论大师们的扩展,使人们习惯于将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二元对立起来。认识到传统二元对立模式掩盖了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相互造就的一面,理论界已出现了抛开体制内外的分野,在传统框架外寻求一种利益整合的解释。以自由市场为核心的市民社会,历史已经明证,其自身的自然发展并不必然带来天堂的福祉。某种意义上可以认为,正是市民社会自身的失效,导致了政治国家对市民社会的介入。国家公共猛兽的性格,却又要求对其强大权力必须予以限定。实际上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并不是天然的敌人,二者是可以共存共生的。从法律的视角来分析,能够连接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的,正是公私性质兼容的经济法。国家与市场的和谐互动,正是其关怀目标。在对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的关系问题上,我很赞同史际春、陈月琴所作的这样一个很形象的比喻:经济法“她像一位和平的天使,一只手握着崇尚自由却柔弱哀怨的市民社会,另一只手握住强悍却孤立的政治国家,让它们和平共处,携手走向美好的未来”。[48]依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辩证统一这一思径取向审视经济法,应该继续深入下去,这无论是对于经济法理论研究的拓深,还是对于目前受到我国学界青睐的市民社会理论进一步的深刻认识,都将大有裨益。 (三)经济法:市场调节与宏观调控关联耦合之法 19世纪末,传统上以市场调节为绝对主导、排斥宏观调控的自由放任市场经济,受到了垄断性经济现实的严峻挑战。市场机制自身的顽疾,要求国家介入经济生活,政府宏观调控市场经济的体制因此得到了确立。与之伴生的是,法律体系也发生了相应变迁,协调市场调节与宏观调控,调整需要由国家干预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可以说,正是市场调节与宏观调控催生的产物。从市场调节与宏观调控相结合的角度进行分析,是经济法研究的又一视角。 徐孟洲认为,经济法是市场机制与宏观调控耦合的产物。他借用物理学上的耦合概念,将两种社会现象通过某种条件,使二者有机结合起来发挥作用的客观事物,称为耦合。并认为在现代市场经济体制下,特别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经济“磁场”)下,通过民主法治途径促进市场机制与宏观调控相互结合、共同作用于社会生活,亦是一种耦合现象。基于市场经济的物质技术基础、市场主体利益多元化格局、市场竞争自由发展导致垄断的严酷现实以及市场经济的开放性等因素,作为社会现象中的市场机制与宏观调控的耦合具有内在的必然性。由于政府宏观调控和市场机制相耦合,使得具有社会性与管理性内在结合性质的经济关系得以产生。这种经济关系超 越了私法调整的原则,又具有公法调整对象类似的某些特点,确切地说它是一种公私利益协调兼顾与融合的经济关系。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即是具有这种社会性与管理性相融合的经济关系。同时,他认为同一种社会关系可以由不同的法律形式来调整,经济法调整对象与其他相关部门法的调整对象部分交叉是一种客观存在的正常现象。经济法是市场机制与宏观调控相耦合的产物,经济法以具有社会性和管理性相融合的性质的经济关系为调整对象,因此,经济法的体系由市场规制法和宏观调控法两大部分组成,前者主要包括产品质量法、价格法、市场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广告法、计量法和标准化法;后者主要包括财政预算法、税法、金融法、产业结构规制法、固定资产投资法、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法、对外经济贸易法。他还指出,调整市场经济的法是根据经济关系的发展需要而产生的,并随着经济关系的发展而发展。传统市场经济排斥宏观调控,否认市场机制与宏观调控耦合的可能性和必要性。在这种经济条件和思想理念下,是不会产生经济法的。人类社会进入19世纪末期以来,资本主义社会的社会性与私有化之间矛盾的激化,以致要求现代国家介入市民社会与经济生活。特别是20世纪初国家干预的进一步加强,政府宏观调控下的市场经济体制在进入垄断资本主义阶段的国家中得到确立。现代市场经济的形成和发展,市场机制与宏观调控耦合现象的客观存在,需要一种新的法律形式为之服务。反映市场机制与宏观调控耦合要求的、以促进和稳定二者耦合为主要调整任务的经济法,正是这种新的法律形式。[49] 张守文认为,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存在着民商法无力解决的诸如垄断、不正当竞争等破坏市场机制的现象以及市场经济的盲目性、外部性等问题,因而要求国家必须行使其规制经济的职能,以减少交易费用,防止“市场失灵”,保障社会公益。为此,国家就必须对市场经济进行宏观调控和市场规制。这种体现市场经济要求的经济思想和经济政策必须要求以立法的形式加以体现,以弥补民商法调整之不足,由此便使一个新兴的法律部门应运而生,此即经济法。宏观调控与市场规制是统一的、互补的,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要解决效率与公平、个体的营利与群体(社会)公益性的矛盾,实现经济法的宗旨,就必须对市场经济进行宏观调控和市场规制;经济法的调整范围应该是宏观调控和市场规制领域。经济法有其独特的调整对象,即国家在对市场经济进行宏观调控和市场规制过程中所发生的经济关系。因此,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形成宏观调控经济关系和市场规制经济关系的二元结构,而且这两种经济关系具有统一性、互补性。以调整对象的二元结构为基础,经济法的体系由宏观调控法和市场规制法构成。[44] 纯粹市场本质上是无法持久存在和运作的,绝对完全的市场经济即使在西方也不曾出现过。现代经济是一种混合经济,宏观调控与市场调节在促进发展中相互作用。我国现行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就是在国家宏观调控下以公有制为基础的现代市场经济。市场调节的非自恰性,决定政府需以宏观调控加以协助。转型时期,我国面临经济结构的调整、利益关系的再整合,经济失调、失业、贫富差距迅速加大等现象都将导致社会的动荡,宏观调控的重要作用在这一特定时期更是凸现出来。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宏观调控有别于计划经济条件下的政府干预。政府宏观调控以经济手段、法律手段为主,以间接调控为主,市场调节与宏观调控动态均衡。以市场调节与宏观调控的思路来认识经济法,是一种值得继续探究的方法,我们也期待着今后这方面更多理论成果的出现。 (四)经济法:自由竞争与秩序调控均衡协调之法 竞争是商品生产经营为争夺消费者以实现自己利益而采取的一种活动方式。或者说,是商品生产经营者为了在市场活动中取得有利的产销条件而进行的相互争斗。历史已经证明,凡是有商品经济的地方,就存在着竞争,商品经济愈发展,竞争也愈激烈。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竞争是市场经济最基本的调节结构安排,同时,也是市场活动的核心。竞争作为商品经济的普遍规律,无论在哪种社会制度下,其作用都是二元的,即正当的竞争可以推动市场经济的发展,不正当的竞争会阻碍甚至破坏市场经济的发展。因此,实行市场经济的国家,都很重视运用法律力量调整市场竞争关系。 邱本以自由竞争与秩序调控为基点,分析了经济法产生的各种基础和对象,构建了经济法的体系,确定了经济法的地位,提出了经济法的基本范畴,并明确了经济法的原则与宗旨。他认为经济法的社会基础是市民社会,市民社会是在由个人所组成的私人领域和由国家所支配的公共领域之间所存在的一个中介领域,最根本的就是个人自由与社会秩序,如果再集中一点说,就是自由竞争与秩序调控。经济法的经济基础是自由竞争和秩序调控,无论是从资本主义国家的两极思维到辩证思维,还是社会主义国家的从政府主治到市场主治,都说明了市场调节与国家干预的关系是任何社会经济关系的基本问题,这一基本问题实质上可以归结为自由竞争与秩序调控问题,这一问题是经济法所应表明和记载的基本经济关系。与经济法相应的社会正义理论是既要求国家干预,又限制国家干预,经济法是这种正义理论的规则化。由于要求国家干预和限制国家干预核心又在于自由竞争和秩序调控,因此,经济法是自由竞争和秩序调控思想的规则化。从市场经济的本质出发,他认为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就是市场经济在自由竞争基础上形成的具有垄断性、盲目性的社会关系,这是一种新质的社会关系,由于它具有垄断性,就需要政府进行反对以促进市场自由竞;由于它具有盲目性,就需要政府进行宏观调控以促进市场有序发展。他以经济法的调整对象为依据,建构于经济法体系,总括地说就是由调整反对市场经济垄断性的市场竞争法和克服市场盲目性的宏观调控法所构成。前者主要包括反垄断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后者主要包括计划法、财政法、金融法、产业政策法、外贸管理法、社会保障法。市场竞争法和宏观调控法关系密切,市场竞争法必须以宏观调控法为条件,宏观调控法必须以市场竞争法为依归。他认为,自由、竞争和秩序是经济法的三大基本范畴,经济法的所有制度、原则和规则都要由它们来厘定和阐释。由经济法的基础决定了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有两个:一是市场竞争原则;二是宏观调控原则,这两项原则有所分工,各有侧重,但两者又是密切相关、内在统一的。依据经济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他认为经济法的权利(力)主要是自由竞争权和宏观调控权所构成。[7] 竞争之于促进经济效率作用的理论分析,已有大量文献详细阐释,在此无需过多说明。与其他可行替代安排的制度相比较,竞争具有效率意义上的优越性。西方市场经济国家近代以来基本上实行的是鼓励自由竞争的制度,其结果是带来经济的持续繁荣。现代经济学理论已从古典的完全竞争理论走向有效竞争理论。完全竞争的不可实现以及过度竞争对市场自身的危害,人们逐渐认识到自由竞争也存在适度的问题。自由竞争是在秩序规约下的自由竞争,二者是紧密联系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对于自由竞争市场,国家通过法律规范,对自由市场进行秩序调整,以求市场自由竞争适度、社会公平正义、经济繁荣发展,经济法正是这一协调功能的承担者。 (五)经济法:私法与公法互动交融之法 自古罗马法学家乌尔比安提出公私法分类以来,关于公法与私法的划分,就成为许多国家法律规范体系的基本分类。曾经有一段时间,我国法学界遵循公法和私法是资产阶级法学家为了掩盖法律的阶级性而作的划分这样一种认识,不承认在我国法律规范体系中有公、私法的划分。即使有这种主张声音,也未引起更多的共鸣。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确立后,人们才提出在我国仍然需要区分公法和私法的主张,并且认为这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制度的前提。我国经济法学界,也引入了公、私法的研究方法,不少学者提出了自己的见解。 史际春认为,经济法具有综合性特征,经济法综合性首先体现在公法因素与私法因素之综合。经济法或以行政、刑事等“公”的手段,去调整企业、 合同、价格、利润、利率等“私”的关系;或者将平等对立、协商较量、等价有偿、恢复补偿等“私”的手段,引入有政府和公权力加入、为公共利益考量之“公”的关系。[9](P64) 徐孟洲认为,在市场机制与宏观调控相耦合的条件下,出现了公法与私法相融合的法律现象,经济法既不是传统的公法,也不是传统的私法,而是公法与私法相互融合、相互渗透的第三法域。 单飞跃认为,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的分立对峙,直接导致了私法与公法分立的二元法律结构。私法固守私人利益关系领域,公法则以保护国家公共利益为目的。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的相互渗透与相互联动,对法律制度架构产生了巨大冲击,传统公法与私法界分明确的二元法律结构日益模糊。由于市场需要微观平衡以及市场与国家之间需要宏观平衡,因此国家便通过立法形式直接影响经济与社会发展,产生了经济法这一第三法域现象。[50] 周林彬认为,商法和经济法独立的共同法律根源之一,是法律社会化趋势下的公法与私法的兼容。其中,一方面,私法兼容公法根源于绝对的私法自治和私权优先导致的传统私法因强调私人利益的保护,加剧了社会两极分化和不公平结果等“市场失败”现象的发生。于是针对传统民法疏于或无力对社会正义的保护和不正当竞争的矫正这类“私法失败”现象,运用公法规范限制私法自治,维护社会公益。另一方面,公法兼容私法根源于绝对的公法和公权优先导致的传统公法强调国家利益的保护,加剧了市民社会和政治国家的对立和官僚主义、权钱交易等“政府失败”现象的发生。于是针对传统行政法疏于或无力对社会利益的保护和行政垄断这类“公法失败”的现象,运用私法规范限制公法优先,维护市场主体利益。并进一步指出,经济法是从传统民法、商法和行政法中发展出来的一个兼容公法、私法因素的、具有中国特色的、代表21世纪法律发展方向的重要法律部门。[51] 公法和私法是法律规范的基本划分,但是,在现代法社会中,又确实存在公、私权利互相渗透和互相作用这一法律事实,因而,相应地也就存在着一种介于公法和私法之间的一种法律规范,或者用这些规范所构成的独立法域。将经济法归为私法,显然不恰当,因为从本质上讲,经济法的许多方面所体现的恰恰是对私权关系的适度干预;将经济法归于公法,似乎也值得商榷,因为,经济法所体现的公权对私权的干预,必须建立在公权对私权充分尊重的基础上,其所体现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完全用于公法所体现的权利义务关系。我也倾向于经济法应是介于公法和私法之间的法律部门。经济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既不同于作为私法的民法所调整的完全体现“私法自治”的关系,也不同于作为公法的行政法调整的完全体现国家行政管理职能的命令与服从的关系。因此,将那些既有公益成分又具有私法成分的经济法绝对地划分为公法或私法范畴,都是不恰当的。那么,公、私法兼容的法域就有其存在的客观必要性了。把经济法归于公法和私法之间的一种法律部门,它最大的优点在于,它能够避免在“干预”与“自治”这两个目标中走向极端。 经济法论文:经济法如何保障交易公平——从功能视角研究市场规制法 摘要:合同法是规范交易的基本法,但不足以保障交易机会配置和交易过程及结果的公平。经济法中的市场规制法通过抑强扶弱等手段保障交易公平,从而促进交易。从交易促进的视角研究市场规制法,可以较好地构建市场规制法的内部结构,从而使市场规制法成为一个逻辑严密的经济法子系统。 关键词:交易公平 纵观经济法学史,对市场规制法的研究很少从交易的视角展开。由此而产生的弊端主要有二:第一,市场规制法促进交易的功能得不到阐释,其与合同法促进交易的功能得不到区分第二,由于缺乏一个正确的切入点对市场规制法进行研究,因此归属于市场规制法的各项法律似乎独立存在,其内在的关联却没有得到认识。这就阻碍了对经济法的深入研究,使目前对经济法较多问题的认识只停留在表层上,同时在研究路径上使经济法学与民法学相割裂,更给人一种经济法杂乱无章的感觉。本文从功能的视角研究市场规制法如何在民法的基础上促进公平交易,并基于这一功能研究市场规制法体系内在的逻辑联系和各法律之间的关联。 一、交易公平的障碍分析 交易公平是指交易机会配置的公平和交易过程及结果的公平。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交易时时会发生,但交易公平并不会随之而来。有诸多因素会影响交易公平的实现,如交易双方地位、信息拥有量、讨价还价能力、财产拥有量等的差异都会破坏交易公平的实现,成为公平交易实现的障碍。就其关联而言,地位障碍是从交易主体的角度影响交易公平的实现,信息障碍是从交易标的的角度影响交易公平的实现,资源障碍则是从交易标的和交易纠纷处理能力的角度影响交易公平的实现。 (一)地位障碍 交易双方的地位差异会直接导致交易的不公平。因为这种差异往往使处于弱势地位者在交易决策时不敢讨价还价,从而使其自身利益不能在交易中得到体现。如奴隶主与奴隶之间公权机关与私人主体之间,①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②均因地位差异而使弱势方(奴隶、私人主体、劳动者)的利益受损。交易双方的地位差异既可能是事实上形成的,也可能是法律造成的,因此需要研究法律如何减少这种差异,对要消除的差异如何运用法律的力量进行消除。 (二)信息障碍 对交易双方而言,交易是一种决策,而决策需要充分、有效信息的支持,如果信息有错误或不足,决策往往也会错误或不当,从而导致交易的不公平。换言之,信息问题会直接影响到交易者的讨价还价能力,而能力弱者的利益在交易中往往会受到损害。实践中,影响交易公平的信息障碍主要有二:第一,交易双方信息不对称,即信息在交易双方之间的分布不均匀,其中一方处于信息优势,另一方则处于信息劣势。处于信息优势的一方往往可以利用其优势信息侵害信息劣势者的利益,而信息劣势一方则因为信息拥有量不足而无奈受害。在市场经济体制下,由于分工的普遍化,信息不对称成为一种普遍现象。因此,法律对信息不对称问题的解决就显得相当必要和迫切。第二,交易一方故意制造虚假信息。在交易过程中,交易双方都有制造虚假信息的动机,如果没有良好法律的抑制,则交易双方制造虚假信息的行为也会普遍化,以通过这种虚假信息骗取交易对方的利益。 (三)资源障碍 从广义上说,上述地位障碍和信息障碍都属于资源障碍,但此处所说的资源仅指交易双方拥有的财产。财产拥有量的差异导致不公平交易主要有两条路径:第一,财产拥有量的大小直接影响到交易者对交易信息的收集和处理能力,因而进一步影响到其交易决策。进言之,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财产拥有量小的主体所做出的交易决策要劣于财产拥有量大的主体做出的决策。第二,在信息充分的情形下,不公平交易往往在交易者之间产生纠纷,而纠纷的解决也需要耗费资源,所以财产拥有量的大小会直接影响到交易者对解决交易纠纷意愿的强弱和能力的大小。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形之下,当交易双方财产拥有量差异很大时,财产拥有量小的交易者在解决交易纠纷时会处于相对更为不利的地位,而这会导致后续的、更多的不公平交易。 由于众多障碍因素的存在,公平交易并不是某一个部门法所能实现的,而需要借助于整个法律体系的作用来实现交易公平。具体言之,公平交易的实现既需要作为交易基本法的合同法,又需要作为交易促进法的经济法;既需要直接规范交易行为的法律,又需要优化交易环境的法律。 二、合同法规范公平交易的不足 合同法是有关交易的基本法,但作为一种私法,其对公平交易的贡献主要在于确认形式公平。《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第3条规定:“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这里的“平等主体”和“法律地位平等”是一种典型的对形式公平的确认。形式公平是“人生而平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等理念在合同法中的具体化。它排斥了人在法律地位上的绝对差异。然而,在一个等级森严的身分社会,法律地位差异的现象相当普遍,其直接后果是社会交易范围的缩小以及交易公平的丧失。法律确认形式公平,就意味着取消身分限制,使身分社会走向契约社会。同时,这种形式公平也使任何人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不受其他任何人的强制。这就是合同法对交易公平的贡献。但这种形式公平并没有彻底解决人类社会中的不公平问题,对事实上存在的不公平问题通过法律宣称公平的方式是解决不了的。也就是说,形式公平只是公平交易的前提,没有形式公平,根本不可能有交易公平可言,但只有形式公平也并不表明一定会有交易公平。虽然法律可以宣称交易双方地位平等,但交易双方的地位差异往往是一种事实。这种事实是合同法很难甚至不能改变的。虽然《合同法》第5条规定,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但事实上,只依据法律地位的平等是很难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权利和义务的,因为交易各方之间的、实质上的不平等往往使其权利和义务的确定出现不公平。正由于合同立法只重视形式公平而不考虑实质不公平的现实,故其实现公平交易的能力十分有限。对此,我们还可以从交易资格与交易能力的角度进行分析。交易资格是一个法律问题,合同法上的形式公平只是使尽可能多的主体都拥有交易资格,亦即只解决交易资格问题;而交易能力则不是一个法律问题,而是一个纯粹的事实问题。不同的交易能力导致在交易中做出不同的交易决策,从而使交易主体对自身利益的维护程度也会不同。交易各方的交易能力差异越大,交易不公平的可能性也就越大。一般而言,交易能力的改变主要通过对强者的抑制或对弱者的扶助等方式实现,但这是作为私法的合同法力所不及的,不能要求《合同法》必须在确认形式公平的基础上创造各种实质公平,实质公平环境的创建应该是经济法的功 能。但《合同法》可以对因实质不平等而导致交易不公平的这种结果设定相应的矫正制度,如无效合同和可撤销合同制度。《合同法》第52条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合同无效。第54条规定,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或合同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这种制度确实有助于促进实现交易的公平,但这种公平的实现是事后的,是一种对已然的不公平交易的事后解决。如果进行经济分析就会发现,相对于经济法构建交易前公平交易环境的制度设计,这种制度的成本是很高的,并且其对不公平交易的减少或消除是间接的,其功能也不在于对不公平交易的预防。因此,无效合同和可撤销合同制度不应该成为应对实质不公平的惟一制度。对由实质不公平导致不公平交易的问题,更应该考虑一种事前的预防机制,在这种机制之下,不公平交易的数量会大大减少。 《合同法》作为现代法对实质公平所给予的应有关注,还突出地表现在附随义务的法定化上,即将以往仅以判例、学说、习惯为依据的附随义务,在《合同法》中予以明确肯定,使之转化为法定义务。如“总则”中第42条关于缔约责任的规定,第43条关于先合同义务中保密义务的规定,第60条关于合同履行中的通知、协作、保密等义务的规定,第92条关于后合同义务的规定:“分则”中也有许多条款,根据合同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分别对若干种合同的重要附随义务做出规定。这些规定对于附随义务的形态变迁具有划时代的意义,有助于交易中实质公平的实现。但是,合同法的私法本质决定了其对实质公平的追求仍存在局限。这主要表现在:附随义务的法定化并未改变其在合同当事人义务体系中的附随地位,并且其内容在《合同法》中仍不够明确和具体;法定化的附随义务仅有违约责任制度一般保障,《合同法》并未给予特别保障。因此,不能期望仅靠《合同法》将附随义务法定化就能达到理想的实质公平目标。③ 三、经济法对公平交易的贡献及市场规制法的内在结构 合同法直接规范交易,经济法则并不直接规范交易,而旨在促进交易,其在交易公平促进问题上的主要贡献在于对交易前公平的构造。作为公平交易促进法的经济法的主要表现形式是其体系中的市场规制法。它构造公平交易环境的主要路径有二:第一,禁止人为制造不公平交易环境的行为,如对制造虚假信息行为的禁止。这种禁止性的工作必须由经济法完成,作为私法的合同法由于缺乏公权的支持和法律责任形式的不足往往不能胜任。第二,抑强扶弱以在一定程度内实现实质公平,如对垄断力量的抑制和对信息劣势者直接提供交易信息等。需要指出的是,《合同法》中存在两处类似抑强扶弱的条款。《合同法》第9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该条款对民事行为能力的规定,事实上剥夺了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缔约权,这主要是为了排除出现过多的不公平交易现象。在这种权利剥夺的背后更主要的是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保护,是对弱者的扶助。《合同法》第39-41条对有关格式合同做了详尽规定:“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做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这些规定采取了与一般合同法完全不同的一边倒的做法,使格式合同提供方承担了更多的义务,同时也给予了格式合同接受方更多的利益。与市场规制法中的促进公平交易的制度一样,这种类似抑强扶弱的规定的功能之一也在于促进交易的公平,从这里可以看到民法和经济法在功能上的衔接,但其中还是有区别的,《合同法》中的制度仅限于对交易一方的权利限制,没有涉及公权的成分。鉴于《合同法》不可能运用公权进行大范围的限权,所以大规模的抑强扶弱工作还是需要由经济法中的市场规制法来完成。 一般而言,市场规制法由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广告法、价格法、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构成。这些法律看似互相独立、互不关联或关联度不强,但事实上,它们之间“环环相扣,互为补充,发挥各自不可替代的特有功能”,④存在着极强的关联度。虽然每部法律自身可能有多种功能,但它们共有的促进公平交易的功能却不容忽视。正是这个功能才使这些法律具有了共性,使其自身能归属于市场规制法子系统中,同时也使市场规制法成为一个逻辑严密的法律体系。 (一)竞争法如何促进公平交易 竞争的标的是交易机会。对经营者而言,交易机会是一种利益,而丧失交易机会最终会破产。交易机会的获得有正当和不正当两种途径。一般而言,不正当获得交易机会的途径有三:第一,虚假信息;第二,法律上的或事实上的强制性力量;第三,非法利益的给予。对虚假信息的禁止和对强制性力量滥用的禁止就构成了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反垄断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以下简称《反不正当竞争法》)对11种反竞争行为做出了禁止性的规定,其中除了5种属于垄断行为外,有6种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即假冒(第5条)、回扣(第8条)、虚假宣传(第9条)、不当有奖销售(第13条)、贬低竞争对手(第14条)以及侵犯商业秘密(第10条)。除侵犯商业秘密和回扣问题外,其余4种行为都与虚假信息有关。虽然制造这种虚假信息的目的是为了排斥竞争者,但对竞争者的排斥是通过不当获取交易机会而实现的,而这种交易机会的获得又是通过虚假或不当信息的散布而实现的,因此交易的不公平也就在所难免。而《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规定禁止了这种信息,在维护市场正常竞争秩序的同时,也促进了公平交易。如该法第5条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不正当手段从事市场交易,损害竞争对手:(1)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2)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3)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引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4)在商品上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这些假冒行为制造了虚假的市场信号,使交易对方做出错误的交易决策,从而使其自身利益受损。而法律对假冒行为的禁止就可清除市场上人为制造的虚假信号,从而保障潜在的交易主体能够做出正确的交易决策,促进市场交易的公平进行。 至于反垄断法促进交易的公平则更加明显。因为垄断的存在形成了市场中的强势力量,导致交易各方之间的实质不平等,而力量均衡是公平交易的最重要保证,没有力量的均衡,就不可能有公平的交易。反垄断法就是一种使交易各方力量相对均衡的制度。通过对垄断者的权利限制甚至对 垄断主体的拆解来抑制强者,这种抑制的过程就是实现实质公平的过程。反垄断法由此促进交易机会的公平配置和交易进程及结果的公平,实现力量相对均衡。 (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如何促进公平交易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一种弱者保护法,其对弱者的保护主要是通过对强者的权利限制和义务赋予以及对弱者的服务而实现的,它是合同法的补充法。合同法讲求的是形式公平,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则体现实质公平,这与劳动法中劳动合同制度对劳动者的保护具有同样的性质,但体现了更强的公权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所有规定直接构成了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的合同条款,这大大降低了消费者的交易成本,增强了消费者对正当利益的预期,既保障了消费者的交易安全,又提升了消费者的交易利益。这种安全保障和利益提升的功能是合同法所不能实现的,也是合同法所不必追求的。在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的关系中,消费者处于明显的劣势,主要表现有二:第一,消费者信息上的劣势。就特定商品而言,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的信息严重不对称,消费者处于信息上的劣势。这种信息不对称不可能通过众多消费者自身的信息收集而克服,因为消费者在收集信息时面临着三大困境:其一,消费者理性的有限性决定了其不能收集到充分的信息;其二,收集信息的边际成本的递增导致了消费者不愿收集充分的信息;其三,经营者的信息垄断行为增加了消费者收集有效、充分信息的难度。所以,政府的干预成为必要,这种干预主要是通过对经营者私权的限制而实现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9条规定:“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信息,不得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第二,消费者经济实力上的劣势。一般而言,经营者比消费者有着更大的经济实力得到法律专业人员服务,在合同的签订、履行以及纠纷解决等问题上明显处于优势。而消费者个人则往往对合同法知识了解不多,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形下,出现显失公平的合同在所难免;在纠纷解决时,消费者会面临着举证上的困难,又往往缺乏专业法律服务,所以可能产生对其不利的判决。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际上是消费者的免费法律顾问,这并不在于消费者能够轻易地看懂条款并予以应用,而在于降低了消费者的自我保护职责。这是政府向所有消费者无偿提供的公共产品,在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具有强制性,无条件地成为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的合同的组成部分。它实质上是对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根据合同法而签订的合同的一种强制性修正,是对根据私法而签订的合同的一种直接的公权干预。这种干预降低了消费者为实现交易的公平而需做的努力程度,从而促进了交易的公平。 (三)产品质量法如何促进公平交易 产品质量法促进交易公平的功能也主要是通过提供交易信息而实现的。因为交易必然涉及对交易对象的质量认定,这对买方而言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如果不解决这一问题,交易公平也就很难得到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以下简称《产品质量法》)中的绝大部分制度都为买方认定产品质量提供了信息依据。如《产品质量法》第二章包括第13条的质量标准制度、第14条的企业质量认证和产品质量认证制度、第15条的质量抽检制度以及第三章的生产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等都可以反映特定产品的质量信息。以质量抽检制度为例,这种制度的有效实施能够把质量不合格的产品排斥出市场,从而可排斥不公平交易。对特定的交易者而言,这种制度的有效实施降低了买方在交易过程中对产品的质量认定责任,信息不对称的程度就会因此而降低,交易的公平因此可顺利实现。 (四)广告法如何促进公平交易 广告是一种吸引交易者的信息,既可能是正确的,也可能是虚假的。广告法促进公平交易正是通过禁止虚假广告以保障提供正确信息而实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4条规定:“广告不得含有虚假的内容,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该法中绝大部分内容都是以这一规定为中心展开的。第二章“广告准则”中的诸多制度以列举的形式规定广告主体在广告活动中应该提供的正确信息;第三章“广告活动”中还对制作、虚假广告的责任主体和责任方式做出了详细的规定。这些制度的有效实施能够排除市场中错误的或具有误导性的广告信息,从而使接受广告信息的主体不因虚假信息而受害。 (五)价格法如何促进公平交易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以下简称《价格法》)第1条所规定的立法目的是“规范价格行为,发挥价格合理配置资源的作用,稳定市场价格总水平,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其中“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的主要内容之一是保障交易的公平。实践中,交易不公平往往是通过不合理定价实现的。而在市场经济体制下,绝大部分产品的价格由市场决定,而市场又常常处于波动之中,因此当交易者在不拥有充分信息时,往往可能会主动接受不合理的定价,从而使交易不公平。《价格法》中的定价规则和价格准则排斥了交易中的诸如产生暴利的不合理价格,也使交易价格有了一个相对更公平的标准,⑤从而可促进交易的公平展开。 (六)招标投标法如何促进公平交易 在完全竞争的市场经济体制下,交易机会能够自动实现公平分配,但现实中的市场经济体制下,竞争不可能是完全的,因此交易机会也不可能自动实现公平配置,而合同法对公平配置交易机会无能为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运用公权力强制性规定了必须进行招标投标的项目,并规定了详尽的招标投标程序。该法的有效实施能够排斥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交易机会的现象,从而实现交易机会的公平分配。与此类似,《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也具有公平配置交易机会的功能。 经济法论文:任务驱动教学法在经济法课程中的作用 一、任务驱动教学法在高职经济法教学中的应用过程 在高职经济法教学中,任务驱动教学法主要包括任务设计、任务分析、任务完成、任务交流、任务点评等几个环节。 (一)任务设计 “任务驱动”教学法首先要做的是根据教学目的设计课堂学习任务———即任务设计。所设计任务质量的好坏将直接决定课堂教学的效果。在这一环节,需注意两点:(1)任务设计要生活化,案例要有针对性和典型性。设计的任务或案例可以是教师从生活中或实际工作中寻找的,也可以是学生的亲身经历。这样既能让学生感到实用,又能激发学生的兴趣。如在《合同法》中合同的订立这一内容,可设计如下任务:同学们去时装屋买衣服讨价还价的过程中,分析哪是要约?哪是承诺?如果你跟老板发生纠纷,如何根据合同订立的过程来解决纠纷?(2)任务设计要符合学生的认知规律。设计的任务应充分考虑学生现有的知识、经验、技能水平等情况,不能太难、也不能太易,要做到由易到难,循序渐进,否则学生会失去成就感和兴趣感。 (二)任务分析 教师应结合提出的工作任务,引导学生逐步进行分析,使学生从分析中明确完成此项任务需要掌握哪些理论知识、需要补充的有哪些、需要搜集哪一类资料、从何处获取有关的信息资料。学生接受任务后,以小组为单位进行任务分析。由于多个学习小组知识积累不同,可能会有不同的问题,教师需要在这个过程中及时跟进和指导。如在《劳动合同法》中“关于劳动合同的拟定”一节,教师首先将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法律条文和一些已经解决的判例等资料发给学生,学生据此对任务认真分析,并不断提出问题,教师再根据学生的情况引导学生查阅资料。在这个过程中,教师只提供解决该问题的有关线索,起引导作用。通过任务分析督促学生之间相互讨论和交流,激发学生主动学习的能力。 (三)任务完成 学生通过任务分析已掌握解决问题的相关资料,并在对任务进行判断、分析、自主思考的基础上,形成了自己的思路。这时,教师让学生按小组尝试用现有的知识资源解决问题,自主完成工作任务。虽然学生在任务分析时已对相关知识有所理解,但是把握得深度还不够,特别是有些法律条文,学生在有限的时间内很难准确把握并活学活用。在这种情况下,教师就要对学生感到缺乏的知识进行详细地讲解,学生需要掌握哪些基础知识、哪些基本技能,教师就讲解哪些基本知识和技能。讲解中应紧紧围绕任务进行,以必需、够用为度,使学生能完成任务为限。 (四)任务交流 为了达到知识互补及相互学习的目的,任务完成后小组之间要进行成果的交流。这个环节要注意趁热打铁,培养学生举一反三和活学活用的能力。在完成任务后及时提出一些问题进行讨论,以巩固所学知识。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为例,可以让学生以自己经历过的事件或媒体上的热点案例为任务,让同学们一起讨论解决,如“打折商品不保证质量”、“在节日促销中一些比较隐蔽的霸王条款”和“影院禁止自带饮料入场”等案例。对这些案例,让学生们提出自己的观点和看法,不仅会巩固知识,还会激发学习热情。 (五)任务点评 为帮助学生构建完整的知识体系,使学生进一步巩固所学知识,让学生感觉到每次课都有收获,教师针对任务完成过程的知识要点、技能要点及学生整体情况进行有效的学习评价和归纳,即任务点评。在高职《经济法》教学中,学生每完成一个任务,教师需对其完成情况进行点评和总结,时刻关注学生是否完成了对新知识的理解、掌握。另外,可设置各种奖励措施,使学生始终保持学习的兴奋点,逐步提升学生自信心,培养他们主动学习的能力。 二、任务驱动教学法在高职经济法教学中应用的效果 在高职经济法教学中应用任务驱动教学法,充分结合高职生学习的特点,改变了以往学生听、教师讲的教学模式,取得了良好的教学效果。首先,它真正做到了由“听”到“做”的改变,赋予了学生更多的自由和权利,使课堂教学充满了活力,提高了学生学习兴趣。学生为了能完成任务,要思考,要动手,从而培养了学生的“动手”能力。其次,它真正做到了由“被动学习”到“主动学习”的改变。在完成任务的过程中,培养学生主动查询相关知识和资料,并用知识去分析、解决实际问题;任务交流中,学生自由演绎、自由发挥,有效地释放了学生的个性和潜能,使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得到了充分的发挥。最后,它真正做到了“个体”向“团队”的转变。传统教学中,有些学生只是闷在墙角。而在任务驱动教学中,为了完成任务,每一个学生都积极行动,一起分享成果,较好地培养了学生的团队合作能力。学生完成任务的过程既是知识内化为能力的过程,也是协同合作精神培养的过程,不仅活跃了课堂气氛,还增进了师生的交流,可谓一举多得。 三、任务驱动教学法在高职经济法教学中应用需注意的问题 学生在十几年的学习过程中一直是教师讲、学生听,久而久之,有些学生产生一些惰性,不愿动手动脑。但任务驱动教学法要求每一个学生要有学习的自主性,所以事前一定要跟学生进行交流。否则,如果没有学生的积极配合,教学就很难进行。在整个任务完成的过程中,要始终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紧紧以学生为中心。如任务设计要综合考虑学生的知识水平,设计的任务要难易适中;任务点评时要及时对学生的良好表现加以肯定,对完成情况不好的应耐心帮他们找出问题及改进方法。任务的完成要由团队完成,需特别注意加强对个别学生的辅导。任务是按学习小组来完成的,若个别学生在小组中不承担或不积极承担任务,必将会影响组内其他成员的学习积极性。教师需要加强对这些个别学生的辅导,促使他们尽快融入到学习中去,培养其团队协作能力。为使任务驱动教学法发挥最好的效果,需适当改革评价方式。传统评价考核方式一般分为平时成绩和期末考试成绩,平时成绩占40%,通常由考勤、课堂表现及平时作业成绩组成;期末考试成绩占60%。应用任务驱动教学法后,可以考虑适当改变评价考核方式:一是将 平时成绩比例可以改为60%,二是需要将学生执行任务的能力和表现,及时纳入考核范围。 经济法论文:论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内容提要】对于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存在着两个主要问题:一是经济法的外部独立性问题,即经济法是否具备独立的调整对象;一是经济法的内部结构性问题,即经济法具体调整哪些对象。解答好上述两个问题,应该可以解决法学界对此问题的长期论争。 【关 键 词】调整对象/独立的调整对象/具体的调整对象 一、引言 自从法学界提出“经济法”这一命题后,论争与质疑就一直伴随着经济法的整个发展历程。这些论争最为根本的分歧集中在经济法的调整对象问题上,笔者将之归结为两个主要问题:其一,经济法是否具备独立的调整对象;其二,经济法有哪些具体的调整对象。从逻辑上看,第一个命题解决经济法的外部独立性问题,第二个命题解决经济法的内部结构性问题。两个问题密切联系,缺一不可。可以说如果能够很好地解答这两个问题,应该可以解决关于经济法理论的长期论争。然而我们又深信,这一定是两个十分难以澄清的“理论死结”,否则也不会令如此之多睿智的学者们感到困惑。以下文字是我们对上述两个问题予以解答的尝试。 二、经济法是否具备独立的调整对象 (一)两种截然相反的回答 根据对经济法独立调整对象的基本看法,我们可以将以往观点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否认经济法具备独立的调整对象(下称“否定说”);另一类是承认经济法具备独立的调整对象(下称“肯定说”)。否定说认为经济法不具备特有的调整对象,人们所谓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其实都是其他部门法的调整对象,所以经济法不是一个独立的基本部门法。人们熟悉的较为典型的否定说有以下几种:1.综合经济法论。即认为经济法是分属于其他各部门法的调整各种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综合概念(注:王家福:《综合经济法论》,《中国经济法诸论》,法律出版社1987年版,第1~3页。);2.学科经济法论。即认为经济法是研究经济法规运用各个基本法手段和原则对经济关系进行综合调整的规律的法律学科(注:佟柔:《学科经济法论》,《中国经济法诸论》,法律出版社1987年版,第221~227页。);3.经济行政法论。即认为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应全部或部分属于行政法的调整范围,对于这一部分的经济关系,或归行政法调整,或在行政法下设立一个新的行政分支,即“经济行政法”。(注:梁慧星等:《经济行政法论》,《中国经济法诸论》,法律出版社1987年版,第129~194页。) 作为对否定说的回应,我国部分经济法学者对独立调整对象问题作了肯定性的回答,其中又可以分为两个时期,第一个时期是20世纪80年代,主要有:1.纵横说。认为经济法调整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内部及其相互之间以及它们与公民之间在经济活动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注:陶和谦主编:《经济法学》,群众出版社1983年版,第5~8页。);2.密切联系说。认为经济法是调整经济管理关系以及与经济管理关系密切联系的经济协作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注:陶和谦主编:《经济法学》,群众出版社1989年版,第11页。)第二个时期是1992年以后,主要有:1.经济协调关系说。认为经济法调整国家协调本国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特定经济关系。(注:杨紫煊主编:《经济法》,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年版,第27页。)2.需要干预经济关系说。认为经济法调整需要由国家干预的经济关系。(注:李昌麒:《经济法——国家干预经济的法律形式》,四川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3.经济管理与市场运行说。认为经济法是国家为了保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协调发展而制定的,有关调整经济管理关系和市场运行关系的法律规范的统一体系。(注:刘文华主编:《新编经济法学》,高等教育出版社1993年版。)4.国家经济调节关系说。认为经济法调整在国家调节社会经济过程中因国家调节而引起的,以国家(其代表者)为一方主体的社会关系。(注:漆多俊:《经济法基础理论》,武汉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107页。)5.社会公共性说。认为经济法调整发生在政府、政府经济管理机关和经济组织、公民个人之间的以社会公共性为根本特征的经济管理关系。(注:王保树主编:《经济法原理》,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9年版,第26~27页。) 经济法学界对于经济法调整对象的独立性问题多持肯定态度,但80年代的观点有“大经济法”之嫌,而且对“独立性”的关键问题,比如与行政法的分野,基本上不作回答,故难以令人信服。92年以后的观点开始关注这一问题,在这些论著中基本上都有经济法与行政法、民商法等部门法关系的专门论述。然而,这些论述往往有意无意地避开调整对象这一根本性问题,而多从目的、任务、价值等侧面论述它们之间的区别,尽管这些论述不无道理,但是一旦涉及独立调整对象问题就难免陷于尴尬,只能以两者之间多有“交叉”、“密切联系”等模糊理由说明。尽管经济法学者对经济法独立性的论证作了不懈的努力,却仍无法为其他学者特别是行政法学者所完全接受。 为什么会发生如此之大的分歧?我们略加考察可知,持否定说的多为非经济法学者,而经济法学界则多数持肯定说,从表面联系上看,学术争论蒙上了浓重的门户之见的阴影。我们同样是经济法的研习者,然而经验告诉我们,如果一件事物的整体独立性受到质疑的话,那么来自于外部的意见往往具备一定的价值,旁观者的思路尽管粗线条,却往往是清晰的。经济法学者多年苦苦思索,总是无法摆脱论争,是否应该意识到,自己的思路会存在问题?当然其他法学家多年“围剿”经济法,却无法遏止其发展壮大,是否也应该意识到,这一事物的独立存在应有其内在的客观必然性?分歧刺激我们去探索,去寻找一下论争的症结所在。 (二)论争的症结 传统法理学的一般观点认为,划分法律部门的主要标准是法律所调整的对象,同时还应适当考虑法律调整的方法。“而所谓法律调整的对象,也就是法律规范所调整的社 会关系……凡调整同一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就构成同一法律部门。(注:孙国华主编:《法理法》,法律出版社1995年版,第292页。)这就有一个问题:既然调整同质社会关系即可构成法律部门,那么经济法学界不是说得很清楚:经济法调整国家管理(调节、协调、干预)经济而发生的社会关系。这不就是同一类社会关系吗?为什么还会有论争?民商法、行政法都可以抽象自己调整的社会关系,为什么经济法不可以呢?难道仅仅是由于这些社会关系有重叠而前两者历史较长就不允许后者独立存在吗?道理显然不这么简单。所谓调整对象就是社会关系,那么什么叫社会关系?社会关系是一个极大的范畴,是十分复杂、交叉与多层次的,以社会关系作为划分部门法的标准,是非常空泛、开放与不确定的,因为这个“标准”本身还需要标准来划分。法理学界也意识到这一点,所以提出,除了调整对象外,还要适当考虑法律调整的方法,并举出人们耳熟能详的例子,即刑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是多方面的,其之所以成为独立的法律部门就是因为它是以刑罚制裁的方式对这多方面的社会关系进行调整的。(注:孙国华主编:《法理学》,法律出版社1995年版,第293页。)表面上看,这些理由很能说得通,实际上一推敲,就知道这其实也是很模糊的一种理论。首先,这两个标准之间关系是什么,是缺一不可,还是居一即可?其次,刑法真的没有统一的调整对象吗?如果我们把它的调整对象表述为“国家用刑罚制裁的手段惩罚犯罪而发生的社会关系”不可以吗?这就是一类统一的调整对象(实际上它的调整对象也是应该这样表述的)。国内法理学说没有提供这方面的答案,为了澄清这些疑问,我们不妨追本溯源地研究一下这一理论的来源地——前苏联法学界的观点。前苏联法学界曾对法律部门的划分标准进行过长期的论战,1936年M·A·阿尔扎诺夫率先提出,法律调整的对象是划分法律部门的标准。(注:《苏联法的体系及其发展前景》,《法学译丛》1983年第1期,第1页。)此说很快为人们所接受。不久勃拉图西提出,法律调整的方法也应当是划分法律部门的标准。尽管有人反对,但这一理论最终也被人们所实际采用。到了1956年,前苏联法学界的观点达成一致,即“将法律调整的社会关系的内容和法律调整的方法相结合或者统一起来,作为法律部门划分的标准或依据。”(注:《苏联法的体系及其发展前景》,《法学译丛》1983年第1期,第1页。)无疑,前苏联学者认为,这两个标准应该是统一的、缺一不可的。然而正如我们前文所述及的,由于“调整对象”这一“标准”是虚拟和空泛的,而“调整方法”标准却是清晰、实在的,把这两个标准“统一”“结合”之后,第一个标准不知不觉地被第二个标准所吸收和异化,从而令“调整对象说”反而依附于“调整方法说”,最后这一理论被引申为“要形成一个法律部门,此种社会关系的质的特性必须达到需要特种法律调整方法的程度”(注:【前苏联】C·C·列克谢耶夫:《苏维埃法律体系的一般理论问题》,转引自拉普捷夫《经济法理论问题》。)。至此,所谓的“双标准说”沦为实质上的“调整方法单标准说”。否定说否认经济法是独立法律部门、具备独立调整对象,实际上正是抓住了这一点:经济法无独立的调整方法。 显然,若是顺着这一理论的逻辑进行推演,经济法是不具备“独立”的调整对象的(因为其没有独立的调整方法),值得一提的是,作为回应,不少经济法学者曾花费笔墨论证经济法的调整方法是“弹性的”、“间接的”、“经济性的”、“遵循客观经济规律的”、“补充性的”、“宏观性的”等等,从而区别于行政手段的“刚性”、“直接性”、“非经济性”、“命令性”云云。笔者认为这种辩解在法理上难有支持。从法律的层面来讲,调整方法只有民事、行政、刑事三种,当代法律实践还尚未催生出不同于这三类方法的其他调整方法。再说,对行政法学略有了解的人都知道,现代行政法学界早已提出,在经历了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从人治到法治的历史变迁后,行政手段已不再只是“刚性”、“命令与服从”了,“一些间接的、非强制性的,甚至带有平等性质的管理手段开始得到应用和推广”。(注:王克稳:《行政法学视野中的“经济法”——经济行政法之论》,《中国法学》1999年第4期,第65~73页。)所以从根本意义上讲,论证经济法具备独立的调整方法是徒劳的。然而如果完全接受这一划分方法,就会导致一种结果,即“经济法本身连带婚姻家庭法、劳动法等成为法的部门都会成问题了。这样实体法就只有民法、行政法和刑法这三个部门了。”(注:史际春:《在改革开放和经济法治建设中产生发展的中国经济法学》,《法学家》1999年第1期,第199~205页。)这显然是一种现代社会法律实践完全无法接受的结果,但确实又是这一逻辑的必然结果。法理学界也意识到实践对理论的抵牾,所以在提出这一划分标准之后,又在具体列举法律部门时列出宪法、行政法、民商法、经济法、劳动法、自然资源和环境法、刑法、诉讼法以及军事法、国际法等多种法律部门(注:张文显主编:《法理学》,法律出版社1997年版,第103~108页。),从而呈现以外延否定和修正内涵的理论局面,这一矛盾某种程度上反映了传统理论界理论上的停滞不前与实践上的务实倾向,以及两者脱节之后不求甚解的心理。鉴于此,我们认为,所谓经济法有否独立调整对象问题的论争实际上早已被异化,沦为一场理论上论证经济法有否独立调整方法与实践中概括经济法现象的共性这两者各执一端的“游戏”,论争失去统一的焦点。若从传统理论出发进行逻辑推演,否定说无疑大占上风,若从现实出发进行归纳概括,肯定说当更适应现实生活的需要。两派争论各扯一张皮,难怪多年争执不休,却无法统一意见,这就是论争的真正症结所在。显然要解决这一症结,只有两条路可以走:一条是固守传统理论,同时阉割现实以令其适应传统的理论容器;另一条是尊重现实需要,但要对传统理论进行批判和修正,以令其适应现实生活的张力。两条路,走哪一条?笔者认为,学术一旦脱离实践,割袭现实,只满足于自我的理论抽象,满足于坐而论道,其生命力无疑将是脆弱的。毫无疑问,我们选择第二条路——尊重现实,改造传统理论。 (三)对传统理论的批判与超越 既然依据“调整对象暨调整方法说”划分法律部门无法适应现代法律实践的需要,那么应该以什么理论来取而代之呢?实际上早在前苏联时期就有过这方面的努力。1947年拉伊赫尔对只按一种标准来确定法的体系和划分法律部门的做法提出质疑,认为可以用基本法律部门的规范来构成综合法律部门。B·φ·麦舍拉也认为,可以根据法律制裁形式(即调整方法)的性质,把法分为民法、刑法、行政法这三个基本部门法,其他各种实体法如土地法、 财政法、劳动法、集体农庄法、海洋法等都是综合法律部门。(注:【前苏联】勃拉图西:《苏维埃部门法:概念、对象、方法》,《法学译丛》1980年第2期。)这与我国否定说的“综合经济法说”一脉相承。但与后者直接否认经济法为独立法部门略为不同的是,前者认为综合法律部门是低一层次的法律部门。“综合法律部门说”观察到现代社会立法中传统行政法、民法、刑法、程序法等调整手段有机联系、综合使用的现实,从而对单一的调整方法划分法提出挑战,具有十分可取的思想价值。不过这一理论没有说明综合法律部门的最终地位,反而以此论证这些法部门没有独特调整对象(只不过取之于各基本部门法)和调整方法,不能成为独立的法律部门,从而落入传统理论的俗套,继而引发“基本”法律部门对“综合法律部门”的歧视,结果又是论争不休。受这一理论的启发,最近国内有学者提出,应对划分法律部门的标准进行改造,“改按社会活动的领域和法律调整的宗旨来划分法律部门”,而且“既然是法律部门,当然也就是独立的部门,不独立又何以能成为部门”。(注:史际春、邓峰:《经济法总论》,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第132~134页。)显然,该观点摒弃了传统法部门划分理论,提出以社会活动领域为主的法律部门划分法,令人耳目一新,在某种程度上与笔者的观点不谋而合。不过该学说对“客观论”的改造似乎过于彻底,以致于把“调整对象说”也随“调整方法说”一并抛弃。笔者认为,对传统理论的批判不妨碍对其合理成分的继承,法律调整的不是别的,正是社会关系,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这正如我们所熟知的,鲁滨逊在荒岛上有活动,有行为,但不需要法律(规则),一旦多了个星期五,就需要一定的规则来调整两个人之间的关系。法律的生命力就植根于社会关系,这是法学发展史上最基本和最为成功的理论抽象之一,不可(目前也没有理由)轻易抛弃。我们至今定义法律部门,无一例外地采用“某某法是调整某某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而且根据我们的理解,所谓的“社会活动领域”实质上与“调整对象”一样都是一种空泛待定的“标准”,两者并无实质性区别。事实上前述观点也认为,部门法下定义应为“为了某某目的而规范某类活动,调整在此类活动中形成之各种社会关系的法”(注:史际春、邓峰:《经济法总论》,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第137页。),总的来看仍属于“调整对象说”。 需要说明的是,在一个法律部门中规定使用各种法律调整方法进行综合调整早已是大量存在的现实。现代社会的立法实践是:立法者为了达到对某一类社会关系的有效调整,往往在同一法律中将民事、行政、刑事等各种调整方法根据需要进行有机结合,综合使用。可以用一个比喻来增加对这一问题的直观理解。比如现代海军的编成。虽然海、陆、空三军分立依旧存在,但是在现代海军中早已突破纯粹的巨舰大炮概念,出现海军航空兵、海军陆战队等原分属空军、陆军概念的编制,混合了海陆空三种力量形式,理由只有一个:适应现代战争需要。而它们为什么要叫海军而不叫别的,是因为它们统一于一个共性:通过海上作战平台向指定作战区域投送军事力量。从未听说过有空军或陆军愤愤不平而试图肢解海军的先例,因为这些力量已经形成有机结合的统一体,不可分割。否则军令不一,势必为其协同作战演练制造障碍,从而极大地降低其作战效能。回过头来,法律的发展又何尝不是这个道理呢? 我们的观点是:划分法律部门的标准仍是“调整对象说”,但需要明确的是,这一“调整对象”不再是受“调整方法”异化的调整对象,应予以还原。但正如前文所述的,“调整对象”是一种空泛、未定的“标准”,还需要其他条件进行结合使用。现在这一“其他条件”不再是“调整方法”,那应该是什么呢?我们的回答是:根据现实需要,抽象其共性。也就是说,划分法律部门不再有万能的标准,而应根据法律实践的客观需要结合一定的前瞻性认识,对调整社会生活中某一类具备一定共性的社会关系的同质法律规范进行综合,形成一个法律部门。这样,是否形成一个法律部门就取决于两点:第一,这些法律规范调整的社会关系应具备某种“共性”;第二,将这些具备共性的法律规范进行综合并上升到法律部门的高度来研究是必要的。这又需要我们考察:一、实践中这类法律规范的存在已经达到一定的数量;二、将这些规范综合为法律部门具备理论上的价值,即能更好地认识和总结规律,并更好地指导实践。显然,不是任何具备所谓共性的法律规范都可以“占山为王,自立门户”,自称为一独立法律部门的。从某种意义上说,每一个法律部门的形成都是渐进的,是长期法律实践选择的结果,因而也是历史的、具备客观必然性的。现有的几个法律部门,无一不是这样产生的。以新兴法律部门军事法为例。“在过去,这一法律部门的有些法律规范归属于宪法法律部门,如兵役法;有些归属于刑法法律部门,如惩治军人违反职责罪条例等等。但由于军事管理与国防建设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重要性增强,这一领域的法律规范将独立成为一个法律部门”(注:张文显主编:《法理学》,法律出版社1997年版,第107~108页),“军事法作为单列的一个法律部门,主要考虑到我国立法的传统,军事与民事的相对分离以及设有专门的军事法院和军事检察院的现实而作的处理”。(注:乔克裕主编:《法学基础理论》,法律出版社1997年版,第39页。)回到经济法命题上,我们同样知道,经济法成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是具备以上诸条件的。首先,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具备“共性”的,这个共性就是“国家管理(调节、干预)经济而发生的社会关系”;其次,具备这一共性的法律规范已经达到十分庞大的规模,任何人都不可能视而不见(这为大家所熟知,在此不一一列举);其次,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的经济调控职能已经成为国家生活中最为重要的职能之一,把国家管理经济活动方面的法律规范进行归纳、抽象、总结和整合,有利于提高对国家管理经济活动的认识。社会需要这样的人才:他们立足于法学领域,但又对国民经济的管理具有较强的宏观把握能力与微观参与能力。我们强调培养复合型人才,这就是一种复合,是行政法、民法、刑法等基本知识乃至于法学和经济学知识在国家管理经济这一共性上的复合,实践证明这一种知识结构是十分适应现实生活的需要的,经济法独立发展具有毋庸置疑的理论价值,对于指导和推动实践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经济法又有什么理由不能成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呢? 综上所述,法律部门的划分标准仍是“独立的调整对象”,只是这一“独立”并不意味着“绝对专有”,而应理解为一种“共性”。至于这一共性是什么,为什么独立,则应根据现实的需要和历史的沉淀进行抽象。社会关系是极其复杂的,交叉、重叠、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不能把社会关系理解为一张薄饼,用一种方法进行平面式的瓜分;法律部门的划分应是立体式的,其标准是多元的。从这一意义上讲,“划分”的提法本身是不够准确的,在现代法律实践条件下,与其称为“划分法律部门”,不如称之为“构建法律部门”。“划分”容易导致平面式的理解,从而划地为牢,这种提法只适用于历史上生产力不发达,社会关系简单的时代,在当今社会连带关系大量产生,多元主体多元利益交叉整合的时代里,法律学的思维也应是立体、多维与开放式的。相比起“划分”提法的割裂、封闭与边缘清晰,“构建”提法的联系、开放与边缘模糊显然更能体现和适应现实的需要,而“构建”的核心就 是我们所讲的“共性”,即所谓的“独立的调整对象”。 (四)“经济行政法论”辨析 鉴于近年来,经济行政法论在法学界较为流行,故对此问题进行专门辨析,藉此加深对经济法独立调整对象问题的认识。 既然具备“共性”的法律规范可以构成一个部门法,那么具备“行政管理”这一共性的法律规范不也可以构成行政法吗?而经济法作为其一部分即“经济行政法”,又有什么不可以呢?这表面上可以讲得通,但不能为我们所赞同。理由有三: 第一,该学说忽略了一点:传统法律部门划分理论中除了两个标准外,还辅有几个原则,其中一个原则就是“均衡原则”,即“划分法律部门时应当考虑各法律部门之间法律规范的规模和数量之间保持大体上的均衡,不能使某些法律部门的内容(即规范)特别多,而有些法律部门的内容特别少”。(注:张文显主编:《法理学》,法律出版社1997年版,第102页。)经济法就曾有过所谓“大经济法”的时代,其实根据我们的理论,把经济法定义为“调整经济关系的法律”,本身并无不可。但是由于违反了均衡原则,其调整对象过泛,抽象困难,从而导致理论混乱,最终缩小至“国家管理经济而产生的社会关系”范围内。到了这一层次,经济法学者才有空暇去探求现代国家管理经济职能的精髓,才能对经济法的独特的价值目标和原则有较为系统和正确的认识,经济法终于变得越来越真实。同样地,如果按经济行政法论所持观点,行政法将会扩张到极其庞大的规模,从而使行政法这一部门法的划分丧失意义,从研究角度来讲,也是行政法学者力所不逮的,实际上行政法学者的研究领域从来就没有这么大过,基本上还是固守于自己的“本土”,就算是持“经济行政法论”的学者也只是在“耕作自留地”的间歇,目光所及,从理论上论证了一下经济法是他们的“飞地”而已,得到理论满足后则继续耕作其自留地,并未(实际上也不可能)实行“有效管辖”,这种学术上的“圈地运动”是非理性与非建设性的,在方法上是形而上学的。笔者认为,正如美国行政法学家勃纳德·施瓦茨所说的,“行政法的要害是程序法,而非实体法”;“在美国行政法要回答的问题是:1.行政机关可以被赋予什么权力?2.这些权力有什么限度?3.用什么方法把行政机关限制在这个限度之内?”(注:【美】勃纳德·施瓦茨:《行政法》,群众出版社1986年版,第2页。)行政法应着重以程序法为核心展开研究,其精髓在于控权,在于维持公权力与私权利的力量平衡,在国家职能极大膨胀的时代里,这已经是一件十分复杂、精细与重要的任务了。作为一个部门法概念的行政法应进行特别定义,不能将行政法等同于行政性法律规范的总和。当前行政法学界将行政法定义为“调整行政主体行使其职权而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和原则的总称”(注:罗豪才主编:《行政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7页。),似乎过于宽泛。能否最终锁定在行政组织法与行政救济法的领域里?美国行政法学家古德诺认为,“行政法是公法的一部分,它规定行政机关的组织和职权,并规定公民在受到行政行为侵害时的行政救济。”(注:【美】古德诺:《比较行政法》,转引自应松年等《行政法学总论》,工人出版社1985年版,第19页。)我们认为,这一定义是可行的。从这个角度来看,部门法在“构建”之后还应与其他法律进行“整合”,作较为科学合理的分类。可以说,法律部门的内涵与外延在历史进程中是相对与变动的,是随着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而处于不断的异化与还原运动中的,当这一运动超越了一定的度,就可能成为不同质的法部门的研究对象,从而需要重新界定与整合,以令法部门体系的构建更加适应当代社会生活的现实发展需要,这也是符合唯物辩证法的精髓的。 第二,经济行政法不能不适应现实生活发展的需要。关于这点我们在前文中已有述及。我们可以把经济法划归行政法范畴,但是行政法学者对这些经济行政法的理解仅仅是形式化的、限于手段层面的,因为客观地说,行政法学者与经济法学者相比,在对经济及经济学的了解方面应该相对欠缺,故而影响其对国家调控经济活动形成深刻认识,自然也就影响经济立法、执法等活动的效能。以行政法视野研究经济法,恐怕只能为恢复计划经济时代的管理模式与手段提供理论垫脚石。从这一点来讲,肢解经济法,否认经济法的独立性是极为不明智的,是一种倒退。 第三,尽管行政法也具有自我膨胀的倾向,即认为行政法除了调整传统的命令与服从关系外,还包括行政指导、行政合同等关系,但是经济法除了行政法规范外,还拥有大量的民事法律规范与刑事法律规范,如果前者(民事法律规范)还可以勉强纳入“大行政法”的话,后者(刑事法律规范)由于其异质的调整方法,却是行政法无论如何也无法包容的,仅从这点来看,经济行政法论就无法自圆其说。某种程度上还不如综合经济法论来得实用与科学。 至此我们对本文开篇提出的第一个问题算是作了回答。经济法独立的调整对象问题实质上也是经济法独立法部门的问题,只有解决了经济法的外在独立性问题,我们才能着手进行内部的体系构建,从而回答本文的第二个问题。 三、经济法有哪些具体的调整对象 (一)观点的评述 在前文所列的经济法诸学说中,关于经济法具体调整对象的划分是各不相同的。80年代的“大经济法”时代里,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涵括了纵向、横向、内部性三大关系,由于其恰当反映了当时计划经济向有计划的商品经济过渡的经济现实而风靡一时。90年代以后,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目标模式的提出与建立,国家经济职能逐步还原与回归,以上观点逐步丧失了实践土壤而退出历史舞台。经过反思,经济法学者对经济法的调整对象重新进行了界定,提出了表述各异的观点,在摆脱了大经济法阴影之后的这些经济法学说,其观点基本是相近或相容的,故不宜用“论争”形容之,本小节仅以“观点的评述”为题。 关于经济法的具体调整对象,较为流行的学说有以下几种: 1.经济协调关系说。该说将经济法的具体调整对象分为:(1)企业组织管理关系;(2)市场管理关系;(3)宏观调控关系;(4)社会保障关系。(注:杨紫煊主编:《经济法》,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年版,第28~32页。) 2.需要干预经济关系说。具体有:(1)微观经济调控关系,包括国家对经济组织的调控及经济组织内部的经济关系;(2)市场调控关系;(3)宏观经济调控关系;(4)社会分配关系。(注:李昌麒:《经济法——国家干预经济的法律形式》,四川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 3.经济管理与市场运行关系说。具体分为:(1)国家经济管理关系;(2)市场运行关系;(3)组织内部经济关系;(4)涉外经济关系。(注:刘文华主编:《新编经济法学》,高等教育出版社1993年版。) 4.社会公共性说。具体包括:(1)市场管理关系;(2)宏观经济管理关系;(3)对外经济管理关系。(注:王保树主编:《经济法原理》,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9年版,第36~42页。) 5.国家经济调节关系说。具体包括:(1)市场规制关系;(2)国家投资经营关系;(3)宏观调控关系。(注:漆多俊:《经济法基础理论》,武汉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109页。) 6.国家管理经济领域说。此说直接以具体调整对象的罗列式为经济法下定义,具体包括:(1)经济管理关系;(2)维护公平竞争关系;(3)组织管理性的流转与协作关系。(注:史际春等:《经济法总论》,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第48~50页。) 7.来自经济行政法论的观点。具体分为:(1)宏观调控法 ;(2)市场管理法;(3)国土资源、国有资产管理法。(注:王克稳:《行政法视野中的“经济法”——经济行政法之论》,《中国法学》1999年第4期,第65~73页。) 还有多种不同的观点,由于大同小异,此处不一一列举。就内部体系构建的角度来看,以上诸观点均较为成熟和稳定,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现实生活的需要。当然也各存在一定的不足之处,在此择要评述之。比如有的学说认为,企业组织管理关系应纳入经济法调整范围,理由是“民法只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以及公民与法人之间的关系,不调整经济管理关系其中包括企业内部管理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如果硬要民法调整,就会造成民法的调整对象的混乱”。(注:杨紫煊主编:《经济法》,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年版,第29页。)实际上这是对民法定义作了过于直观式与字面式的理解,只抓住民法的“平等”的外壳。其实企业(包括公司、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是与自然人并列的市场主体,民法中对自然人的主体资格有具体规定(比如准治产人、禁治产人等),对法人等组织也有一般条款规定,这些都属主体构造法,只不过公司等企业组织是人为拟制的产物,远较自然人复杂,因此自然人只需几个条文即可规定,而企业却需要整部甚至多部法律进行专门规范而已,但这仍难逃主体构造法的范畴,应为民法之特别法。民法的上述定义主要说明主体之间的关系,至于如何构造主体,则在定义中略去,由此引发误解。其实民法中多有条文规范各种内部关系,既无“平等”,又无“之间”,若逐条套用定义,是根本行不通的。再如有观点将劳动关系、社会保障关系、环境与资源保护关系一并纳入经济法的调整对象范围。笔者认为,这些法规范中除了经济法的同质内容外,还有许多与经济法异质的内容,对这些法律规范的归类应持慎重而有所区分的态度,对此本文随后将会述及。 (二)本文的观点 划分经济法的具体调整对象范围应本着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态度进行。从某一种意义上讲,经济生活只有宏观和微观两大领域,这点从经济学的分类就可以知道。我们在论述经济法产生的历史必然性时往往也从宏观与微观两个层面予以解说。可以说,宏观调控领域与微观管理领域是具备极大弹性的两个领域,其他所有领域都是从这两大领域中分化独立出来的,从逻辑上讲也是可以还原与归位的。然而我们肯定不会只满足于对经济法作如此的二分法,事实上诸学说中哪怕最简练的划分法都不只是二分法。那么具体要把哪些领域独立出来呢?这要视社会经济生活现实与发展的需要,在这一层面上,理论要服从于实践。据此,我们把经济法的调整对象作如下具体区分: 1.宏观调控关系 这是经济法毋庸置疑的一类调整对象。现代市场经济的运行是一个极其复杂的过程,当经济运行到一定复杂与发达的程度,“市场之手”的缺陷就会暴露,其个体利益取向的单一与短视会令经济陷入资源配置无序化与严重浪费的泥淖,社会迫切需要另一种超然于市场之上的力量对此进行规制与引导。同时由于经济全球化导致了竞争的无国界,各个国家无论大小、强弱,都在全力推动经济增长。发达国家需要创新,发展中国家需更升级与跟踪,工业化的号角还在耳边萦绕,信息时代接踵而至,任凭经济的自然发展与演变显然是远远不能适应这一趋势的,从而需要国家之手的全面干预与促进,我们把这种国家引导和促进经济产生的关系称为“宏观调控关系”。 2.微观规制关系 有竞争,就会有垄断,就会有不正当竞争,这是市场的辩证法。放任无形之手的恶果应由国家之手予以修正,在这一领域中,国家的干预往往直接针对个案。同时由于垄断组织势力强大,不正当竞争普遍猖獗,为保证法律的顺利实施,法律多以强行性规范为主。对于这一领域的社会关系,我们称之为“微观规制关系”。 3.国有参与关系 国有参与是国家基于宏观经济调控的目的动用财政力量进行社会投资比例再分配的一系列活动。从这点来看,国家参与关系显然是从宏观调控关系中分化出来的,我们之所以把它独立作为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基于国有参与在世界范围的经济实践中的重要性以及这类关系之间的共性——通过国家直接参与市场经营活动,实现宏观经济目的。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里,国有参与往往集中在高风险、高投入、基础性行业以及一些公用企业领域里,在中国国有参与的外延却要大很多。这些应放在社会主义和市场经济这两大背景下进行恰当的梳理和整合。顺便提及的是,以往人们常常用“裁判员”来形容现代国家在经济领域的角色定位,以此区别于“运动员”时代的国家职能。立足于国有参与这一领域,我们认为,其实“裁判员”还不足以准确形容现代国家的角色,现代国家在经济管理活动中更接近于“主持人”的角色,根据需要调动气氛(宏观调控),维持会场秩序(微观规制),必要时还须赤膊上阵,临时客串(国有参与)。当然任何比喻都是蹩脚的,当国家从事远景规划之类的活动时,不只是主持人,恐怕还要“制作”、“导演”一身兼了。 4.对外管制关系 对外管制属经济法的特别领域,其共性在于“涉外因素”。把它列为经济法的一类调整对象是当前世界经济全球化与国家经济安全这一对矛盾范畴相互作用的必然结果。制度经济学强调经济假设中的制度前提,其实国家绝对主权的存在就是一个最大的制度前提。德国历史学派经济学的杰出代表弗里德里希·李斯特早在19世纪上半叶就提出,经济学应分为“私经济学”和“社会经济学”,而后者又可以分为“世界主义经济学”(或“万民经济学”)和“国家经济学”(或“政治经济学”)。他认为,亚当·斯密的经济学是“世界主义经济学”,这种经济学假定“世界上一切国家所组成的只是一个社会,而且生存在持久和平局势之下”“不承认国家原则,也不考虑满足国家利益”。(注:【德】弗里德里希·李斯特:《政治经济学的国民体系》,商务印书馆1961年版,第152页。)李斯特据此提出“国家干预”的理论,其要义正与我们所讲的经济法如出一辙。笔者认为,在不合理的国际经济旧秩序条件下,无原则无计划地开放国内经济是危险与被动的。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讲,必须掌握一定的国际经济交往的主动权,才能化弊为利,发展自己。从制度规范看,国家在对外经济交往中一般采取与国内迥异的管理方法,手段往往十分强硬,故称为“对外管制”,这是经济制度的一块“特区”,有必要单列研究。经济法调整对象的这一划分对可能长期处于经济劣势而需要实施一定对外管制的发展中国家来讲更具意义。对于站在WTO门槛上的中国,如何更加娴熟与巧妙地运用国家对外管制的权力,为我国经济的全面现代化争取宝贵的时间和空间是我国经济法学者面临的艰巨任务。 5.市场监管关系 时下论著中,鲜有将市场监管关系单列为经济法调整对象的。我们之所以这样做,主要是基于以下几点考虑: 第一,有些学说将市场监管笼统归于宏观调控领域,其实宏观调控主要应定位在国家运用价格杠杆、财政杠杆、利率杠杆以及结构调整杠杆等对国民经济实施整体的、间接的影响和导向。这些措施需要作用于具体市场上,而市场是富于噪音的,反应是滞后的,甚至要经历破坏性的运动过程来作出正确选择,因此保证国家经济意图的正确贯彻和顺利实施需要国家对市场继续予以关注,并不断作出调整,确保市场对宏观调控要素作出适当而又积极的反应,这一过程即可称为市场监管,市场监管中的微观因素令宏观调控难以将其完全涵盖。 第二,有些学说将市场监管列入微观规制领域,笔者认为微观规制主要应定位在竞争法的范畴,包括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产品质量法等。它的调整是被动的、个别的、滞后的,手段是强制的,规则是稳定的,而市场监管除了市场秩序的维持外,主要配合 宏观调控,保证其落到实处,它的特性应该是积极的、灵敏的、主被动结合的、事前预防与事后处理相统一的,手段是综合、有弹性的、规则是灵活的。这些特征正是承袭于宏观调控领域。可见市场监管中的宏观因素又令其特立独行于微观规制关系之外。 第三,将市场监管关系单列研究是符合现实需要的。以金融市场监管为例。现代虚拟经济的发达导致了金融市场的高流动性、高泡沫性、高投机性与高风险性,在投机家的恶意炒作等内外部条件作用下,金融市场对经济的负面影响可能被极度放大。20世纪末亚洲金融危机的教训至今仍令人触目惊心。对金融市场实施有效监管在许多国家都被当作首要经济课题予以研究解决。经济学家吴晓求认为,现代经济的核心将从产业经济向金融经济过渡,而金融市场监管将成为现代国家的首要经济管理职能。在市场经济高度发达而又崇尚自由的美国,国家对市场的监管力度和细度也是有增无减,由美联储主席亲自监管的经济数据就高达上万个,在我国这一极度缺乏市场意识的经济土壤上培育各类市场,自然更需要国家的理性监管。虽然市场监管本应分属于宏观和微观两个领域,是两者的结合,但鉴于现实课题的挑战,无论把它归属于宏观调控领域还是微观规制领域都不足于很好地表彰其独有的内在特性与极端重要性,故予以单列研究,这又必将有助于促进我国经济法的进一步发展与完善。 以上五类调整对象是有主从之分的,其中宏观调控居核心与灵魂地位,其他关系服从于宏观调控。实际上在国家管理经济中,任何一个领域都或多或少会受到宏观调控因素的渗透与影响,国家即使进入微观层面,也是“宏观着眼,微观着手”的。即使是强制性的反垄断领域,也常常要受到宏观政策的异化,否则我们就无法解释为什么美国在肢解微软的同时,却促使波音合并麦道。“宏观性”、“整体性”正是经济法的精髓。经济法应以宏观调控法为统率,以微观规制法、国有参与法以及对外管制法为主体,以市场监管法为保障,从而形成经济法的有机统一。同时我们还认为,这一体系应是一般意义上的经济法调整对象。因为除此之外,一些其他的社会关系如社会保障关系、劳动关系、资源利用与环境保护关系等某种意义上与经济法的调整对象也是同质的。比如社会保障关系属于国民经济再分配领域,众所周知,生产、分配、消费是密不可分的统一体,分配直接影响消费,消费则驱动生产。所以把它们完全割裂开来并不利于我们更加全面与准确地考察国民经济运行与规范的效能。对于这些社会关系不妨将其视为广义上(非严格意义上)的经济法调整对象,区别于前述一般意义上的经济法调整对象。(注:顾功耘主编:《经济法》,高等教育出版社、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0年7月版,第5页。) (三)经济法的定义 论述清楚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定义经济法自然就十分简单。笔者认为,经济法应是调整在市场经济运行过程中,国家为了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维护社会整体利益而履行各种现代经济管理职能所产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这一定义表明,经济法是植根于市场经济的,是以社会整体利益为本位的,其法律关系中一方主体是国家,另一方是各种市场主体。但还需搞清一个问题:在具体的经济法中,往往会有许多条文并不是规范国家与市场主体之间的关系的。以反不正当竞争法为例。该法中固然有许多国家规制不法经营者的内容,但也不乏调整发生在经营者与经营者、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关系的规范,如生搬硬套经济法的定义,显然无法作出圆满解释,若将这些关系从经济法中剥离,无疑将是现行法律体系的灾难,因为这种调整不同主体关系的法律规范并存于同一部法律中的现象在任何一个法部门中都比比皆是,如何剥离得了?当然因此抛弃调整对象说是没有必要的。我们认为在上述经济法定义的基础上,还可以作第二层面的表述:经济法是以经济法律规范为核心或主体的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有机总和。不妨把这称为经济法的外延式(具体)定义,而把前面称为经济法的内涵式(抽象)定义。当然,这样一来所谓“定义”的含义也得到一定的拓展。这一做法是适应现实生活的,因此也是必要的,否则我们只能永远纠缠于无意义的思辩不得解脱,从而在理论虚无与脱离实践的两个极端之间徘徊。 四、结语 经济法的调整对象问题也许是法学史上最富于争议的命题之一。其实这一争议的实质是普遍性的,其他法律部门同样存在,之所以把经济法推到前台予以聚集,也从侧面反映了经济法在法律体系中举足轻重的地位。学术需要争议,因为真理总是越辩越明的,同时学术也需要理智,因为学者是社会良知的载体。曾有一位著名的科学哲学家说过:科学的批判使明智的理论家努力消除自己的虚妄理论,让它们代替自己去死亡,而信徒则随他自己的虚妄而死亡。任何一个理论的提出都是一个崭新的起点,而不是它的终结。在知识经济即将到来的时刻,让我们以更大的勇气面对经济法新课题的挑战。
教育与职业论文:试析职业教育发展与实训基地建设的研究与探讨 论文关健词:职业教育 技术技能 实训基地 论文摘要:本文从不同侧面分析了我国职业教育所面临的形势,阐述了大力加强实训基地的建设、管理与使用的重要性,以及知何提高职业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 职业教育是我国国民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是推进我国工业化、现代化的迫切需要,国民经济的各行各业不但需要一大批科学家、工程师和经营管理人才,而且迫切需要数以千万计的高技能人才和数以亿计的高素质劳动者川。职业院校如何深化改革、提高质量、办出特色,实现健康、稳定的发展,值得我们广泛地研究和深人地探讨。 1.认真学习党和国家有关职业教育精神.深刻领会、端正思想、埋头苦干 1 .1深刻领会发展职业教育的重要作用 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是推进我国工业化、现代化的迫切需要。我国已是制造业大国.工业增加值居世界第四位,但还不是制造业强国,我国的制造业生产技术和管理水平与发达国家还有不小的差距。主要问题都与从业人员技术素质偏低、高技能人才匾乏有很大关系。现在经济全球化深人发展,国际产业结构加快调整与重组,我们要抓住机遇,努力提高我国制造业水平,使“中国制造”在国际市场上真正有竞争力。这就必须从源头抓起,更加重视和加快发展职业教育,全面提升人力资源的整体素质。 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是促进社会就业和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途径。人口多、劳动力多,特别是农民多,是我们的基本国情。就业问题在我国是一个不可回避而且必须解决好的大问题。国务院副总理回良玉指出:为了富裕农民必须减少农民;为了发展农村必须发展工业;为了建设农村必须走城镇化。这都需要大力加强职业教育,提高农村劳动力的整体素质。 1.2消除重学轻术思想 长期以来,在职业学校学习的学生承受着社会上一些偏见和不正确的观念的影响,我国社会传统观念认为大学生、高中生就是比职教生好,这是一种偏见,我们多少年搞学术研究,实际上重学不重术,由于这种偏见,我们对术的研究远不如对学的研究重视。我们在职业学校学习的学生和工作的教师应打破这种观念的羁绊,默默耕耘、勤奋工作、刻苦学习,推动我们国家职业教育的昂扬向前。 2.加强实训基地的建设、管理与使用,实现做到职业教育和就业岗位“零距离” 2.1充分认识实训基地建设对搞好职业教育的重大意义 校内实训和校外实习是职业学校实践教学的主要形式,是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和职业技能的根本途径,是使学生由课堂和书本知识走向就业和职业岗位的重要桥梁,是使学生养成良好职业道德和严谨工作作风的基础。解决职业教育的诸多问题,必须抓住主要矛盾,找准突破口,实训基地建设就是这个突破口,把实训基地建设、管理与使用好,努力做到学校教育和就业岗位“零距离”,就会对加快培养高质量的技能型人才发挥重要作用,对推动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长期以来职业教育由于重视不够、投人不足,以及一些重学轻术思想的影响,职业教育没有紧跟市场经济发展需求、注重学生动手能力培养的特征,很多职业院校实训基地条件差,设备陈旧,数量不足,实训教师水平不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学生技能和动手能力的培养,这也是目前一些职业院校毕业生不被社会认可的原因之一。 职业教育的根本任务是培养有较强实际动手能力和职业能力的技能型人才。古人云: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职业教育是针对职业岗位的教育,主要任务是培养生产、建设、服务一线需要的技能型人才,技能型人才的一个重要标志就是具有较高的职业技能和实践动手能力。 早在3000年以前,古希腊生物学家普罗塔戈就认为:头脑不是一个要被填满的容器,而是一把需被点燃的火把。在职业教育领域,做到这一点就必须加强实训基地建设和实践环节教学。 2.2加强实训指导教师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教师综合素质 建立专业教师定期轮训制度,支持教师到企业和其他用人单位进行实习和工作实践,重点提高教师的专业能力和教育教学能力。聘请生产和服务一线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担任兼职教师,加强实习指导教师队伍建设。积极创造条件,选拔和组织相关紧缺专业领域的骨干教师外出进修。 2.3实训基地建设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2.3.1面向本地经济: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水平、产业结构及市场需求情况,确定实训基地的建设规模、形式和内容。 2.3.2考虑本校实况:考虑专业设置及教学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结合本校的人力、物力、财力状况,与学校的长期发展和具体规划相联系,科学确定实训基地的模式和建设计划。 2.3.3与专业建设相结合:实训基地必须要结合学校已有专业及未来专业开发设置情况进行建设,要适应专业特点,为专业发展服务,建设多功能、使用效率高、周期长的实训基地。 2.3.4兼顾人才培养目标和社会经济效益:基地建设首先必须为实现人才培养目标服务,其次是适应市场经济,与市场相联系,创建生产型实训基地以取得一定的经济效益。 2.4实训基地的管理 遵循“管理出效益、管理保质量”的原则,对职业学校的实训基地实施科学管理。 2.4.1制度建设先行 ①实习工场(车间)安全制度:学习企业安全管理规范,对学生实行三级安全教育(车间安全教育、工种安全教育、岗位操作安全教育)。 ②设备操作与维护保养制度:正确使用设备,会对操作设备进行日常维护保养。 ③工量器具借还与赔偿制度:能按规章借还工量器具,对违反操作规程或人为故意因素造成损坏的工量器具(含设备)实行赔偿制度。 ④实习教学管理规范检查制度:对教师执行的实践教学活动实行过程管理、课题管理、考核与评价规范管理;对省教育厅颁布的实习教育管理规范的执行情况,作定期检查。 ⑤事故认定及处理制度:对实习中发生的设备事故,人身伤害事故等按事故认定及处理制度处理,真正做到三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不受到教育和处理不放过;教师和学生不受到教育不放过)。 ⑥开展“7S”活动,培养文明生产习惯。“7S”活动,是指对生产现场各要素(主要是物的要素)所处状态不断地进行整理、整顿、清扫、清洁、素养、安全、节约的活动。 2.4.2注重经济核算,努力降低实训教学成本 加强成本核算和管理;科学安排实训设备培训运转计划,发挥最大效益;以节约的原则,科学设计实训课题,降低用料成本;充分利用人力和技术优势,积极参与市场,承接产品开发、制作工程,创造经济效益;让“开源节流”成为全体教职员工的共识和自觉行为。 3.结语 “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在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树立正确的教育观、人才观和择业观。端正思想、树立信心、认清形势、埋头苦干,扎实做好实训基地建设这一职业教育的突破口,才能够发展好职业教育,培养出大批的高素质劳动者和优秀技能型人才。 教育与职业论文:法律职业的特征与法学教育的二元结构 一、法律是一种专业化程度很高的职业 在现代社会中,法律是一种专业化程度很高的职业,它与医师、建筑师、会计师等类职业一样,都需要在大学教育基础上进行系统的专门的职业训练后,才能进入其职业,担负起职业所要求的职责。 法律职业作为一种高度专业化的职业,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形成了一整套包括法律思想、学术流派、价值标准和各种制度规定在内的法律知识体系,以及从事法律职业必须具备的高度专业化的法律思维、法律意识、法律语言、法律方法、法律解释、法律推理、法律信仰和法律伦理等等。与这种基于职业的特定内涵和特定要求而逐步形成的法律职业相适应的是专门从事这一职业的法律人(法律家、法律职业共同体)和法律人才培养体制。从事法律的人员一般有三类:一是应用类法律人才,主要指律师、法官和检察官;二是学术类法律人才,主要指法律教师和法学研究人员;三是指法律辅助类技术应用人才,主要职责是辅助律师、法官和检察官工作。此外,还包括立法人员、仲裁员、公证员等。法律职业分工和职业结构的形成及其演变,主要是由社会发展阶段和社会形态决定的,同时,也是随社会分工的发展和人力资本理论的广泛运用逐步发展而来的。 二、法律人才的培养体制具有通识教育与职业教育的双重性 与法律职业的特殊性相适应的是一套由不同阶段的教育培训制度相互衔接共同构成的法律人才培养体制(即教育培训制度的总和)。观察世界主要法治国家,法律人才的培养体制主要包括:一是法律的学科教育(一种科学教育、人文教育与法律专业教育的混合体);二是统一的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司法考试);三是统一的法律职业培训(通过司法考试后,进入法律职业前进行的以法律职业精神和法律职业能力为主要内容的职业教育和训练);四是终身化的法律继续教育(开始法律执业之后,每年都必须接受的继续教育)。各国法律人才培养体制的不同之处在于内部结构具有不同的组合方式,如中国和日本的法学教育是一种学科教育,美国的法学教育是一种以法律专业教育为基础的律师职业教育,德国的法学教育则是法律学科教育与法律职业培训相互连接、一体化的培养体制。由法律职业的特殊性所决定,法律人才的培养不论在普通法系国家还是在大陆法系国家,法律从业人员的培养体制都具有二元结构或双重性。即都是由通识教育和职业教育两大部分构成。但由于各国的司法制度尤其是司法考试制度和司法官遴选任用制度的不同,二者有的分开,有的合一,有的则既分开又相互衔接呈现出不同的模式和特点。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和广泛影响,随着法律执业的全球化进程加快和信息网络化发展,对各国教育的改革、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挑战。法学教育的国际化和通识教育与职业教育的一体化已成为当今各国法学教育的共同选择。 三、法律教育的主要任务是培养应用类法律人才 法学教育具有的深刻的职业背景决定了法学教育是一门应用性学科,具有较强的政治性、社会性和实践性特点,法学教育的主要任务是培养应用类法律人才。可以说,法律职业与法学教育从一开始就有着不解之缘,法律教育是从事法律职业的必经之路,法律职业只对那些具有同一教育背景的人开放。法律职业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是现代法治国家最重要的传统和特征。没有法学教育就没有法律职业,法学教育和法学学术的发展和完善将巩固和促进法律职业的建构,正是通过法学教育培养和训练了法律职业者所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从根本上讲,法律职业决定了法学教育的培养目标、培养规格、培养要求和培养模式,决定了法学教育的布局结构和办学层次,决定了法学教育改革发展的方向和内在动力。 四、法学教育的二元结构 法律职业的基本特征和法律职业的专业化、职业化和同质化的基本要求,决定了法学教育具有二元结构性(或双重性),主要表现在: 法学本科教育的二元结构(双重性)。作为一个完整的法律人才培养体制,法学教育既包括通识教育,又包括职业教育,正确处理二者的关系,是法学教育健康发展的重要前提。我国的法学本科教育,在这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将二者分割开来,对立起来了,以致出现培养出的学生不会起草合同,不会办案的反常现象,其原因就在于单纯强调通识教育和综合素质的培养,在法学本科教育制度内外都缺乏必要的职业教育和训练,不得不等法科毕业生进入法律职业之后,自己慢慢去摸索。当然也有的反应过度,把职业教育硬挤进本科教育阶段,这种错位的结果又影响了学生系统学习和掌握法律职业所必需的法律学科体系,同样影响法律人才的培养质量。究其原因都在于割裂了通识教育与职业教育的内在联系或企图在四年时间内完成所有的教育培训任务,使二者缺乏合理的分工和制度联系。当前,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将有助于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 法学教育培养目标的二元结构(双重性)。法学教育不仅要为法律职业培养后备人才,而且要面向全社会,培养法治国家的建设者和管理者,培养各行各业所需要的法律人才。尽管法学教育培养目标、培养要求和课程结构、教学内容之间是一个逻辑结构,但法学教育培养目标、培养要求的一元性与法律毕业生服务面向的多元性之间仍然存在着一种不统一的非均衡关系。 法律人才培养体制的二元结构(双重性)。法律人才培养体制不仅是我国教育制度的组成部分,同样也是我国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鉴于法律人才是建设法治国家的第一资源,法律人才培养体制在为法律职业培养后备人才和提供各种法律教育培训服务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因而其本身已成为律师、法官和检察官培养、遴选制度不可或缺的重要部分。法律人才的培养工作不仅要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遵循高等教育规律,而且还必须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依法治国方略和政法工作的方针、政策,主动适应法律部门的需要,培养出符合《法官法》、《检察官法》和《律师法》等法律规定的合格的法律人才。这从根本上讲是因为,在我国,政体的统一性决定了法制的统一,而法制的统一性不仅决定了法律职业的统一,而且在客观上要求并引导着法学教育的统一。 法学教育宏观管理体制的二元结构(双重性)。法律职业的特殊性不仅决定了法律人才培养体制的特殊性,而且也确定了法学教育管理体制的特殊性:一方面作为国民教育的一部分,法学教育中的通识教育(即普通高等法学教育或法律学科教育)主要由教育行政部门实施宏观管理,对高等教育的共性部分提出普遍适用的要求。另一方面,法律人才培养体制作为司法制度的组成部分,法律职业部门有责任对其进行业务指导(这种行业指导是一种典型的司法行政工作。根据我国宪法第89条的规定和国务院“三定方案”,司法行政机关作为国家的司法行政职能部门,肩负着指导法学教育和法学研究,组织实施国家司法考试的重要职能)这样,由教育行政部门的综合管理与司法行政部门的行业指导构成我国法学教育的宏观管理指导体制的基础(任何一方越俎代疱,包揽一切,均不符合其双重属性,也不能胜任其职)。加上法学院自身成立的行业组织(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的自律性管理,三者的有机结合,共同形成有中国特色的法学教育宏观管理机制。除此之外,法律职业部门还负有管理指导、组织协调和统一开展法律职业教育、职业培训的职责。从目前的发展趋势看,随着通识教育与职业教育的一体化发展和法学教育国际化办学进程,尤其是国家司法考试制度的实施,法律职业部门在法学教育的改革发展中将更加发挥出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这在世界法治发达国家中均是如此。 五、抓住建立和实施国家司法考试制度的机遇,进一步完善法律人才培养体制期以来,由于缺乏统一的法律职业资格制度,造成法律职业与法学教育脱节(二者之间失去制度联系)和法律学科教育与法律职业教育的脱节,其结果不仅造成法学教育的混乱,而且影响法律人才的培养质量。 鉴于司法考试与法律学科教育、法律职业培训和法律继续教育的根本目的和宗旨都是为了培养造就一支专业化、职业化和同质化的高素质法律家队伍,因此,统一司法考试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对于完善法律人才培养体制具有重要意义:一方面,它对法律的学科教育将发挥积极的桥梁作用 (如建立沟通交流的制度和渠道),导向作用(形成良性互动),规范作用(确立了法律职业的准入标准和规格,将有助于从根本上消除法学教育的混乱状况,统一法律人才培养的基本规格和标准,提高培养质量)和检验作用(由用人部门来最终鉴别培养单位的教育质量,提出有效的反馈意见,不仅有助于形成优胜劣汰的正常的竞争秩序,而且也有利于相互促进、相互适应,走上良性循环健康发展轨道)另一方面,一个符合逻辑的结果是它将有力地推动法律部门(或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协调委员会)尽快按照大陆法系国家普遍采用的同考同训的原则,建立起与统一司法考试制度相适应、相配套和相衔接的统一的法律职业培训制度。它要求凡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人员必须都在法官培训机构、检察官培训机构和律师培训机构接受统一的法律职业培训,合格者方能进入法官职业、检察官职业和律师职业(即把法律职业培训制度与法官、检察官和律师二次准入制度有机结合起来)对于非法律本科毕业的人员,如在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前缺乏法律本科主干课系统学习的人员,还应按其职业走向,分别由法官、检察官和律师培训机构在进行统一的法律职业培训前,首先完成法律本科14门主干课的系统培训,并取得相应的法律专业证书。 在建立起统一司法考试制度和统一法律职业培训制度之后,构建统一协调的法律职业培训体制和覆盖全国的中央和省(区、市)两级培训网络就应当是顺理成章的。在布局结构调整和重组的基础上,真正建立起由国家和省级法官学院、检察官学院和司法行政学院(或律师学院、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共同构成的相互协调的法律职业培训基地和网络,是实施法律职业培训的重要保障和依托。它们与普通高等法律院校的学科教育制度共同构成法律人才的培养体制。与此相适应的是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统一的法律学科教育学历文凭与法律职业培训证书和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并举并重的法律从业人员培养体制的证书制度。 此外,统一司法考试制度的建立还将对法律职业结构的改革发挥积极的促进作用:它不仅要求法律职业结构、法律职业分工进一步科学化、合理化,如最高法院已经提出要建立一个比较科学的法官管理制度,按照分类管理的原则,理顺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的工作关系,建立起书记员单独序列,明确法官人员的比例,建立法官管理新体制,逐步实现法官队伍的专业化、精英化。同时,它还将进一步推动和引发法律职业制度方面的一系列的变革和创新,如法律职业交换制度,司法人员身份保障制度、司法官的遴选制度、司法官的统一任用制度、司法官的考核制度、司法官的惩诫制度和法律职业管理制度等等。 教育与职业论文:IT人才培养过程中的学历与职业教育相互结合 摘 要 IT产业是国家高新技术产业的代表,直接关系到一个民族的创新能力和发展。IT人才的培养直接关系到IT产业的发展。就IT人才培养的两种主要方式:职业教育和学历教育进行了系统分析,并且就新时期的IT人才培养方式提出了新的思路。 关键词 IT职业教育 IT学历教育 职业素质 1 概述 人才是国家IT产业的发展的关键因素之一。但是IT企业和人才市场却出现了非常矛盾的现象:一边是IT企业很难招聘到合适的人才,另一方面却发现有很多大学的计算机及相关专业毕业生却无法找到合适的工作。究其原因,主要有两点:①大学教育的培养目标是重基础,强调理论知识的系统性和学习能力的养成而不是一时技术技能的训练;②教材体系的改革难以适应IT技术的发展;高校教材对实际IT人才的培养缺乏具体的指导性,仅仅在教学总纲上做出了一定的描述,而且高校教材没有做到统一,各个学校和各个老师仍然仅仅根据自己的教学经验来选择相对合适的教材。如何实现基础理论、创新能力和实用技术的有机融合,培养出具有完整理论知识体系结构、较强实际动手能力和良好职业素质的人才是本文探讨的主要内容。 1.1 目前IT学历教育的现状 首先,一部分大学生在从高中教育到大学教育过渡的过程中,还没有及时调整心态,切换身份。其中一部分学生放松了对自我的严格要求,对知识的掌握仅停留在表面,缺乏刻苦钻研的精神,进而造成缺乏实践经验和实际的动手能力。结果是绝大部分大学生可以顺利拿到毕业证和学位证,但并不是所有的毕业生都已经具备了迅速适应企业环境的工作技能和职业能力。 其次,IT学历教育体系本身也存在一些的问题。比如,大学教学体系不能随时适应市场需求变化,存在与市场需求脱节的情况。同时,大学学历教育周期长,专科三年,本科四年,无论三年还是四年时间对于IT技术和市场的发展都不是一个短的时间。计算机硬件的发展规律是每18个月就有一次新的变革,软件行业的变革也不会超过两年。所以往往造成这样一个现象:大学四年学到的某些知识在毕业的时候就已经过时了。为了找到工作,必须重新学习当前市场最新的技术。有报道称,到国内某知名IT培训机构来培训的学员中,70%是计算机专业的本专科毕业生,他们在学校学了三四年计算机,却还需要进行职业技能的培训,造成资源的浪费。 第三,IT学历教育是以实现高等教育的大众化为主导思想的,并不是以就业率作为第一指导方向,而是更侧重于大众化、基础化和系统化的教育方向。教育部部长周济2006年7月13日在第三届中外大学校长论坛上说,到2005年年底,中国的高等学校数为2 300余所,在校大学生总数已超过2 300万人,高等教育总体规模已位居世界第一位,高等教育毛入学率提高到21%,实现了高等教育大众化的历史目标。周济同时指出,注重基础知识的扎实掌握,强调专业知识的系统学习,着力于分析能力与学习能力的培养,提倡刻苦学习精神和良好的学习习惯。学历教育的这个主导思想导致了以下情况的出现:如果大学毕业生没有在大学期间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去努力学习,刻苦钻研,并有针对性进行自身各方面能力和素质的提升,那么就难免面临毕业后就业难的现状。 1.2 正确处理与解决这些矛盾的必要性与重要性 29岁的杨先生在深圳一家国内知名IT企业担任部门主管,他告诉我们:招聘人才企业看重的是实际操作能力,不能说学历完全没有用,但是在IT行业,能力远远比学历更重要。何况IT业是一个不断更新与发展的行业,“我们平均一个月就要接受一次培训,才能跟上步伐,适应发展,否则就会被淘汰”。 上面这个例子肯定不是所有学历教育的普遍现象,但却折射出了学历教育中可能存在的一些问题。学历教育期间,学习的都是基础的理论知识,而理论知识的实际应用,需要在课外花大量时间去实践、钻研和领悟。现在的普遍情况是:学生在学历教育期间,无法得到好的引导,很难充分发挥自主学习的能动性,没有终身学习的心态,因此到了大学毕业时,知识体系就已经落伍了,所以在这种环境下培养的应届大学毕业生,将很难迅速适应企业的环境,也就很难受到招聘企业方的青睐。这是造成目前大学应届毕业生就业难的一个重要原因。另一方面,现在市场上出现了很多大学应届毕业生零工资就业的“怪现象”,而且给已经在职的公司职员也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由此可以看出目前大学应届毕业生就业的压力是多么大,解决这个问题迫在眉睫。因此,解决大学应届毕业生就业难的问题要从解决人才培养这个根本问题开始着手。 2 IT学历教育与职业教育的定位与分析 目前国内对大学的定位有各种分类原则,根据现在较为通行的大学层次划分,中国1 400所高等学校中研究型大学和教学科研型大学分别约占中国本科大学的14.29%和65.10%。这样的大学以培养和造就大批高素质的创造性人才、科研型人才为主。这些大学的教育内容相对来说偏重理论化教育,重在培养研究型人才。据不完全统计,毕业生从事科学研究的比例不到1%,事实上社会需要的是大批量的具备实际动手能力的实用型人才。由此可见大学学历教育的目标和国内主要的人才需求存在一定的偏差。 另一方面,职业教育以应用为目标,按应用需要设置课程,在教学上以就业为导向,从应用入手,重点培养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其实,95%以上的人是为了应用而学习的,他们学习计算机技术的目标非常明确:就是要用计算机工作,用计算机去解决问题,成为计算机应用人才。也就是说,IT技能教育培训的学生,学生目标非常一致:学以致用,为毕业后找到一份合适的,满意的工作。所以学习的劲头比较足,目标明确。 3 职业教育的特点与优势 IT职业教育能够在社会上得到认可,其实与其本身紧跟市场,面向就业等特点有很大的关系。 3.1 课程体系版本更新紧跟市场需求 IT职业教育的课程体系紧跟市场需求,一般每两年就能根据市场需求升级新的版本。而且同一IT教育品牌往往采用统一的自编教材。这些教材和教学实际紧密结合,对学员掌握相关技能起到了很重要的作用。这使得IT职业教育的课程体系相对来讲更加实用。 3.2 强化专业技能和职业素养的综合培养 职业教育在整个教育的过程中,除了强调计算机专业技能的培养之外,始终强调职业素质教育,并且着重突出两者的综合教学。其实企业需要的人才更多是专业技能和职业素质同样优秀的综合型人才,众多企业甚至认为,职业素质比专业技能更为重要。专业技术技能更新快,通过短期的培训可以强化,但是职业素质的培养却是一个长期过程,而且职业素质也是决定人才未来发展的一个决定性因素。综合以上,企业更需要动手能力强和职业素质高的综合性人才,而不仅仅是学历高的人才。IT职业教育培养的人才无疑比IT学历教育更好地迎合了这一点。 3.3 教育方法符合IT学习习惯 IT职业教育的教育方法非常符合IT学习的习惯,其可以说基本颠覆了传统的IT学历教育的方法。大学学历教育中,IT相关专业的上机和实验的时间远少于理论课程,这导致学生在学习后理论相对清楚,但是不会动手使用。与之对比,IT职业教育采取理论课和上机实验课平行安排,一般先理论后上机,能够及时对理论课的知识进行消化,并且还有专门的上机实验课来加强动手能力的培养。 3.4 周期一般比较短 IT职业教育的周期一般比较短,从几个月到一年多,最多不会超过两年。周期短而学员必须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学会IT技能,直接导致的结果是学习气氛相对紧张,学习节奏相对较快,在短时间内强化学习提高了学习效率,从而也强化了技能。这种短期IT技能强化培训也正符合了IT技术快速发展的节奏,也保证了学员学到的技能能够符合企业人才的需求。 4 解决方法 4.1 调整IT学历教育的导向 IT学历教育可效仿职业教育,以市场为导向并及时修改教学体系。同时,国家教育主管部门应该给大学计算机学院更多的自主权利,使得学院能够根据市场的需求,及时调整和修改教学的体系结构,拟定出符合市场要求的培养计划,培养出更具专业针对性、更贴近市场需求,更受招聘企业方青睐的大学毕业生。 4.2 调整IT学历教育的课程设置 IT学历教育可进一步加大上机实验课的比重,加强上机实践课的效果。大学里面普遍存在重理论、轻实践的现象。很多的计算机专业课的考试更多的是以卷面考试的方式作为学生对该门课程掌握情况的评判标准。这样的考试导向使得学生在学习上存在“弄清书本上讲的知识点,就等于掌握了这门课程”的想法。老师在教学上也势必会出现以理论为主的教学方式,而轻视了实践环节。所以,学校可以在加大对上机实践课的比重,加强上机实践课的效果等方面做出努力。以加强培养大学生的实际动手能力,增加大学生的实际编程经验。 4.3 改善IT学历教育的教学资源匮乏的现状 面对市场的争夺,学历教育并不是没有认识到自身存在的这一问题。与企业合作,让学生参与技术研究就是寻求突破的途径之一。在北京大学,与北大方正技术研究院的合作实验室就为信息学院在读学生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实际操作平台。北大一位在校博士生说道:“这里与外面的企业没有本质区别,我们参与各种项目开发与技术研究,动手能力得到很大提高”。但并不是每所高校都能拥有这样良好的条件,毕竟寻找一位合作伙伴并非易事,尤其是那些没有什么“名气”的学校。资源匮乏的实验室,根本无法容纳逐年递增的本科生。所以,寻找与高校合作的合适企业,改善实验室环境都成为了改善教学资源匮乏的重要解决途径。 4.4 培养双师型的教师队伍 要做到教学内容跟上市场发展的需求,教师队伍的培养和教师素质的不断提高至关重要的。一方面,教师需要能够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因材施教,清楚地讲授相关知识点;另一方面,教师需要有实战的工作经验,也就是实际的项目经验。所以对教师队伍的选拔和培养,不仅仅只是以能上课作为衡量标准,还要强化实际项目经验的培养和营造终身学习的氛围。所以要提高教学的质量,授课效果良好、项目经验丰富的双师型教师队伍成为了核心。 4.5 IT学历教育可进一步加大对职业素质的教育和培养。 “现在的毕业生最欠缺什么素质?企业重视新进员工什么素质?外语流利、专业知识扎实还是计算机应用熟练?”这些问题应该由人才市场上的买方——企业来回答更具有说服力。最近,上海某高校向80多家用人单位发放了调查问卷,结果显示,敬业精神、团队合作精神、人际沟通能力等“软实力”已经成为用人单位最看重的毕业生素质,反倒是计算机、外语水平、专业知识等传统指标逐渐退居二线了。 综上所述,如果大学学历教育能够吸纳IT职业教育的经验,加大和改进教学实践环节,模拟企业化环境来学习计算机知识和技能,并加强学生职业素养的训练和培养,这对于缩短大学应届毕业生和企业适用的职业人之间的距离,提高毕业生的就业率以及输送更符合企业需要的人才将会起到很重要的作用。同时也大大提高了学历教育的效率,有效的利用了资源。 5 结论 在中国目前普及大众化教育的社会大环境之下,显然学历教育不可缺少,而且学历教育也的确已经为中国的IT产业的发展培养了大量的人才。近几年,尤其是2000年之后,IT职业教育也蓬勃发展,为我国的IT产业的发展培养了不少的人才,而且其中有相当一部分已经开始进入很多IT企业的核心岗位。学历教育和职业教育并不是对立的,我们应该把二者更好的结合起来,各取所长,优势互补,这才是大趋势。 教育与职业论文:艺术与技术并重——关于设计艺术职业技能教育的断想 中国的普通高等教育已形成了一整套教学模式,一般的学科和专业多注重基础知识和相关知识,但对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的教育则重视不够。高等教育如何适应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的转变,如何改变或发展新的教育体系和教育模式,改变传统教育观念和方法,是摆在我们面前的新的课题。对设计艺术院校来讲,培养什么样的设计人才能够适应社会的发展,应是急待解决和重新思考的问题。我们认为,具备良好的科学文化素养、敏锐的审美视野、综合的创造思维方法和熟练掌握本专业技术能力的综合素质;应该是普通高校设计艺术人才的培养目标。 从历史上看,我国传统的工艺美术是艺术与手工业生产的结合产物,设计与生产制作的关系是相互依存的。随着科技的进步,机器大生产的发展,导致产品制作生产的流程有了严密的分工,设计的预见性和工艺性也就占据了重要的位置。建国后许多高等艺术院校和工科院校虽然都设立了工艺美术专业,在一定的历史时期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与经济的发展仍显得有些不相适应的地方,对工艺美术的设计观念仍然显得淡薄。当然其原因也是多方面的,从招生考试到学校的课程设置,设计思想和职业特点以及实践环节都存在着重艺轻技的问题,从画素描、画色彩到画图案、画装饰、画设计,对设计意识和设计制作实践能力的重视仍显不足。教学结构中条块分割的现象依然存在,基础与专业的衔接、专业之间的衔接与渗透、课程设置与理论教育的结构,对实践能力、职业特点的培养等方面显然缺乏。其中对于“画”的课程既显繁多又显庞杂,当然笔者并不是说绘画的基础要淡化,而从某此专业方向应强化这种基础,但它不是本学科的目的。而属于技术的、工艺的、工程的、经济的,乃至深入生产、制作的实践课程却是少之又少,可见设计观念淡薄与生产环节脱钩的现象自在情理之中,关键仍是教育观念与教学的方法存在一些问题。 无论是以传统称谓的工艺美术,还是以艺术设计相称的现代设计艺术,专业特点与纯艺术专业相比其实践性是十分突出的。它不仅是在教学中穿插大量的实践或实际操作的比重,更重要的是对产品和商品性质的实践因素及其社会因素缺少足够的认识。这种实践不是理论与实践层面的实践,而是与社会生活与生产加工对应的实践体验,是设计艺术产品的直接载体,是设计实践中的产品流向的要求所导致的,也就是设计艺术的基本属性。也就是说,设计艺术的职业特点决定了它的实践性要求。我们知道。工科教育注重工厂实习,医学教育重视临床实践,那么工学院设实习工厂,医学院设附属医院是情理中的事,而工艺美术或设计艺术的教育纸上谈兵难道不是一种欠缺吗,事实证明这种欠缺是巨而易见的。在高校即使是毕业设计的寥寥无几的实物作品也只是一厢情愿,很少考虑市场行情或社会需要的前提,至于生产环节和消费环节则更是无从检验。高校设计艺术类的工作室、实习设施、实习场地不仅少得可怜,即使有所准备也常常形同虚设,在纸上、电脑上、教室里仍然是老师与学生表现的场所和媒介,这种环境下培养的人才怎样才能做到不脱离实践、不脱离生产、不脱离社会呢?这不仅是对“设计”一种误解,也是对职业特点的漠视,且不说我们的设计与现代高科技的给合差得太远,即使是一件轻工产品、服装饰品、广告招贴、产品包装和生活日用品的设计,也没能实现设计艺术所要达到的自的。 就我国目前设计艺术各学科的发展现状来讲,培养的内容和目标与社会各行业的需求脱节太严重,学科或专业概念与社会行业要求不明确。多年来重视艺术表现,轻视专业理论、技能操作和专业实践,基础课与专业课不衔接,专业课与社会所需要的专业不衔接,缺少实际的项日课程。虽有虚拟的项目设计,但大多不遵循市场化、商业化和工业技术的要求和规律,学校所学的专业知识与社会的应用专业脱离太远。所以我们近二十年培养工艺美术专业的大学生究竟在多少从事相关的职业,又有多少毕业生具备适应社会会的能力呢,这是从事设计艺术教育的同仁们认真地思考的问题。 从事设计艺术的工作者,有具备扎实的艺术功底和务实的设计观念是十分必要的,这显然也是由其职业性质所决定的。设计艺术并非仅仅是有样稿设计就能解决问题的专业,它需要设计者熟悉相应的工艺和材料,熟悉生产的流程和环节,了解市场和消费,并且符合生产和消费等方面的要求。对于设计艺术来讲,绘画性的效果图和制作图仅仅完成了其中的一道工序,设计观念的形成也是基于日常生活和生产的需要建立起来的,如果设计人员不接触或很少接触实际生产,很少了解人们的生活力式,不熟悉市场和消费信息,那么其设计只是一种绘画式的理想方案而己。这种不接触实际,不接触生活一生产的观念,其实还是绘画艺术占据了主导思想所致,反映出唯美主义的倾向是根深蒂固的,缺乏对艺术与技术并重的专业性认同。如果我们把本科教育确立为培养设计艺术家,那么高职教学则培养社会需求的设计艺术帅和相关的专业技术人员,这种定位似乎更适合中国的现实。如果培养的专门人才不能适应从事相应的设计工作,我们就应及时检查或调整专业目录,根据学科和社会的需求及时调整专业布局,在发展普通高等教育的同时发展高等职业技术教育。近几年一些大学都在力争多上学位点,扩大专业分布,其实有些专业需要基础研究层次的人才,有些专业则适合应用性专业人才和技能性较强的专门人才,不要片面追求上层次,要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对所培养的对象与社会人才需求相适应。设计艺术的相关专业大部分是在应用性的层面上发展,当然有的专业方向需要更高一些,总之要有一个合理的人才培养布局。教育的层次划分是根据专业的属性而定的,若盲目求高,应用性的专业谁办,社会所需要的专业技术人员谁来培养呢,如果都在追求所谓的高层次发展,就会顾此失彼,其实仍缺乏对人才培养与需求的总体把握。设计艺术院校与普通美术院校在培养目标的差别在于,美术院校是培养艺术家、画家或是普及美术工作者的摇篮,而工艺美术、设计艺术院校应培养艺术与技术升学的专业设计人才,既培养他们的审美创造能力,同时还培养他们对科学技术的掌握与运用能力。但我们几十年形成的教育模式,使美术教学、师范美术教学与工艺美术、设计艺术教育拉不开距离,人们已习惯沿用美术教学的路子,或单一的美术教学模式发展,长此以往不可能培养具有全面素质和社会所需的设计术的专门人才。 设计艺术的教育应划分的层次发展,普通教育应注重专业理论、专业表现和专业实践为主体的综合能力的培养,职业技术教育更注重专业实践能力和技术能力的培养,两者在培养目标上各有侧重,但设计艺术专业的职业性特点个容忽视。目前我国设计艺术的普通教育大多重视“专业表现”,缺乏“专业理论”和“专业实践”,而刚刚起步的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又大多是普通教育的翻版,缺乏职业技能的培养内容,如果仅仅是改变一下名称,而不是从社会需求的相关职业考虑职业技术教育的特点的话,职业技术教育的性质只能成为普通大学教育的补充,失去了高职教育的实质意义,更起不到培养社会急需的一线技术人才的作用。其实,我国的工艺美术或设计艺术教育一直带有职业技术教育的特点,只不过在教学内容上多年沿用美术教学的路子发展,形成一种自以为是设计艺术教学的模式,但对艺术与技术的结合方面显然是欠缺的。而近二十年来工艺美术或设计艺术教育的发展表明,有些注重艺术表现的倾向,而对设计理论与技能有所忽视。在技能、技术的培养应该说是专业的核心内容,如培养陶艺师不让学生体验泥的性质和陶的火候,其再好的设计也是纸上谈兵;广告设计的学生在学习创意方法和表现形式的同时若不了解市场消费知识,广告表现的材料与工艺,软件的知识与与应用,甚至印刷工艺等相关技术知识,其设计的广告只是脱离实际和唯美自赏的方案而已。设计是作品又是产品的方案,既是艺术的表现又是技术的载体,如果在现代设计上对此问题仍没有清醒的认识,那么我们就不可能培养社会真正需求的设计家和设计师。也就是说,我们培养人才的用意是好的,但培养的结果很可能把目标定错了位,从这些方面应该总结一些经验才有利于下步的定位与发展。另一方面,对于理论修养的培养并非仅仅指专业方面的理论,即使是专业理论也有层次之分。原理性的理论尽管晦涩难懂,但它是学科与专业发展的前沿和指导,正如恩格斯所言“一个民族想要站在科学的最高峰,就一刻也不能没有理论思维。”而作为实践性的或技法性的理论一般能为学生所理解,但有时显得缺乏深度,如果仅仅局限于此,有可能陷入技巧表现而缺少创造性。除了专业理论,对于艺术或设计艺术院校师生来讲,对人文学科的教育也往往缺乏,包括历史、哲学、文学、心理学、法学等相关的学科和专业知识。人文科学的素养不仅对于培养一个人健康的人格心理素质和塑造学生的美好心灵等具有重要义,而且也是设计艺术专业必修的基础。 尽管我们的设计艺术理论还比较薄弱,但作为高等职业教育也不容忽视,从另一方面来讲更需要有系统性、完整性较强的设计艺术理论作指导。在市场经济和条件下,按市场需求规律,学校的招生对象与教学培养日标如何定位,其实践性与技能性的原则应该是培养人才的主要标准之一。西方的一种职业教育模式是企业加学校的形式,这是社会市场经济的要求,它强调竞争,强调社会平等。 在德国、奥地利、丹麦等国家较为典型。德国的职业教育以“双元制”教育模式为主,是德国战后经济腾飞的秘密武器,它解决了普教到就业之间的两道高门槛。德国“双元制”的学习只有60%-70%在企业,包括生产岗位、培训中心、跨企业中心而只有30%在学校进行。这种教育模式是教育针对性原则在职业教育中的体现,它是一种以职业能力为本位的教育方式,其专业设置以职业分析为基础,课程设置以职业活动为核心,考试考核也以职业资格为标准,在教学中充分体现了以受教育者为中心的原则。相比之下在我国的设计艺术院校中,即使是职业教育等机构对于职业技能的培训和教育也远远不够,而设计艺术教育则更是如此。表面看来院校的学生好像在设计艺术实践中投入了大量的精力,热衷于技法、技巧的训练和设计艺术的表现,但这些实践都是虚设的,不仅缺乏针对性,而且缺少真正的实践环节,也就导致了学生在就业时的“专业不对口”。设计艺术类的高职教育应注重宽基础,包括艺术的、技术的两个方面,同时应该认识到,设计艺术教育又带有鲜明的时尚性,它需要个断地补充教授内容,把现代科学技术的知识融入其中,并与时代文化的、艺术的、社会的知识同步发展。而且在我国虽然重视科研的投入,重视对科研的力量聚集,但在先进技术转化为个产力的过程中却是薄弱的,我国科技进步对生产力的贡献率仅在30%左右,而在西方却高达70%-80%左右。这不仅需要科研院所和高校教师转变观念,对于学生的教育也应鼓励社会参与,其目的不仅在于使学生的设计极早开发转化,而在于教育与社会的真正接轨,以减少、缩短中间环节,从而使学生毕业后能尽快进入角色,这也是对学生职业素质、职业技能教育的不可忽视的内容。 在重视专业技能培训的同时,普通教育的各个专业都应注重培养学生的文化观念,学习最先进的科学文化知识。试看,国际上每年举办的汽车工业展示、时装表演工业博览会、电讯展示会等都表明,人类的物质需求在不断增加,功能在不断完善,但工业产品的造型设计、形象的设计、生活方式的设计和美化人们十活衣食件件的设计,无不是文化的体现。所以艺术与技术在工业以计领域是具双重地位的,只不过我们对艺术过分重视而忽视对技能的培养和对技术知识的学习。服饰、汽车、家电、移动电话等在技术指标上发展到一定程度,其实用功能没有什么大的改变,但款式、造型则随着人们的时尚而发生了变化,这就是文化,即设计的文化,同时也是设计艺术在生活中的真正体现。 另一方面,工艺美术、设计艺术有它的专业规范和限制,特别是普通高等教育和研究生教育等方面,我们不能仅强调技术手段而忽视了艺术十现,更个能忽视了创造性和创新能力的培养。设计艺术的根本宗旨就在于设计思维的创新,对创造性思维的培养和求新观念的强化,它需要文化为基础艺术为表现、技术为根本,这也是“艺”“匠”之分。基础知识与动手能力的培养固 然重要,但文化艺术修养、审美敏感能力和创造性思维的开发也 同样重要,是衡量一个设计师的标准的更重要一部分。从广意上来讲,艺术家创造的作品应具有独特性和鲜明个性,而设计家应是 具备大众审美要求所具有广泛知识,设计的方案具有可复制性和推广性的意义。但这不意味着艺术在设计中没有主导作用,而是说艺术在设计中应具独特的有创造能力,这是艺术表现的结果,是在遵 循设计与应用规律上的融合。一件好的设计作品应是技术的完美体 现与艺术生活化的有机结合,一件好的设计作品还能指导人们的生 活和审美,或能改变人的生活方式。试想,我们要培养适应时代或引导时代的设计人员,如果没有宽专业领域的知识,不了解相关的 学科技术知识,就不可能把握本学科艺术与科技的发展前沿。艺术 与技术的并重是对两者知识的汲取与融合,同时也是设计艺术、工艺美术教育的职业特点所决定的。 教育与职业论文:试论职业院校动漫专业教育现状与对策分析 [论文关键词]职业院校 动漫专业 [论文摘要]职业院校动漫专业教育目前存在专业课程设置不完善,师资队伍的水平有限,培养的人才严重的脱离的社会市场的需求。通过分析问题,研究对策,使我国的职业院校的动漫专业教育水平得到极大限度的提高。 当前我国职业院校动漫专业教育的发展空间相对狭隘,教育资金的缺失,教育政策的扶持不到位,动漫专业教材的不统一以及动漫教育人才能力水平的良莠不齐。因此,培养一批极富创造力、具有文化底蕴、懂经营的动漫产业领军人物和创新人才任务十分艰巨。同时,日、美、韩等国的动漫产品不断涌入我国动漫市场,带有中华民族文化色彩的原创作品无论在数量还是质量上,都无法与日、美、韩等动漫强国相比。这是因为少数国产动漫还存在观念陈旧、制作粗糙、手法单一、幼稚说教,甚至内容不健康的问题。 一、培养的人才质量令人堪忧 在我国,特别是职业技术类院校大多设置了动漫教育专业,开设了动漫相关的所有课程,的确对院校的招生起到了推动作用。但是,有专家确对此感到非常的忧虑,专家认为:动漫教育是艺术创作的过程,要求学生必须具备很深的文化底蕴和综合的能力水平。我们都知道,文化底蕴的形成非短期内速成的。香港一位资深的动漫专家对我国目前的动漫教育现状提出自己的看法:大学纷纷开设热门的动漫专业,已经偏离的基本教育原则。“人才质量达不到要求,势必影响我国动画产业的发展,而动画产业的滞后又影响人才的需求量。”我国的动画人才质量和动画产业面临博弈。动漫的表达形式和基本内容对创作者的水平要求都很高,不仅仅是技术的要求。而且还有艺术素质的要求,计算机水平等综合素质的要求;目前国际动画产业已被日本、美国和韩国垄断,中国动画产业发展的方向必须是带有民族性的、民族风格的、极具民风的动画作品。动画教育人才的需求,显得尤为的重要。动漫产业与其它的文化产业一样,也具有岗位和技术的细分结构,同时也是知识密集型、劳动密集型、高科技密集型的文化产业,目前需要大量的高水平的、能辅导学生创作出极具中国特色的动漫教师。 二、动漫课程设置不专业 动漫教育是国内近几年突然新兴的专业。是国内公认的朝阳产业。社会以及家庭都赋予了很高的希望。目前,在国内,除了中国传媒大学、北京电影学院、吉林动画学院等少数几所开设动漫专业历史较长、积蓄了一定的教学经验外。大部分高校和职业院校的动漫教育还处在摸索阶段。一方面表现在动画制作设备简陋,不具备动漫专业的硬件要求;另一方面学校没有专业的规范的动漫教材,动漫课程体系不完善;动漫教育的师资力量不是专业的动漫教师,大多是跨专业跨学科的教师担当动漫教师,更多的职业院校则是由社会上的专业动画人士充当教学带头人。开设的课程大多以平面设计为主,开设的动漫课程无非是卡通形象设计、二维网络动画、三维影视动画等等。开设的动画软件课程也是以ADOBE PHOTOSHOP、FLASH、3DMAX为主,后期动画合成软件仅仅讲授ADOBE PREMIERE影视剪辑软件。诸如MAYA、SHAKE、COMBUSION、ADOBE AFTEREFFECTS等专业的影视后期动画软件,因为教师队伍的不完善不成熟而只是让学生学习最基本最简单的功能模块。可想而知,这样的硬件设施、办学水平势必将影响我国职业院校动漫教育前进的步伐,从而危及整个动漫产业市场。 三、教师水平能力有限 动漫专业在我国是一个新型专业,本科院校目前培养的师资数量有限,远远满足不了大中院校对动漫专业师资的需求。而职业院校的动漫师资更多的是从社会上引进的,虽然具有从事动作制作的经验,但是作为专业授课的教师,欠缺的不仅仅是动作授课经验,而且更多的老师不知道如何去讲授动画课程。职业院校师资的另一个来源是通过让学院的老师参加短期的培训或者进修。通过这两个方面,我们不难看出,如此的教师队伍怎可以撑起中国动画产业的大旗。随着计算机网络时代的普及,未来动画的制作方式更多的采用无纸绘画,无纸动漫培训在社会上已是相当的火热了。并且现在越来越多的高校也将无纸电脑绘画纳入了教学体系。因此,提醒各位教师要结合专业特点,更加努力的补充动画基本理论知识,动画制作知识,这样才能成为一名真正的合格的动画专业教师。 面对目前的职业院校动漫产业教育现状,我浅谈一些关于改变现状的一些看法: 1. 动漫专业设置要适合动画产业的特点 动漫专业的学习对美术绘画基础的水平要求很高,具有自己的特色,这就要求职业院校在设置动画课程的时候要充分考虑动漫专业其自身特点。动漫作品的创作过程是综合美术素养的体现,不仅综合了电影、音乐、自然规律、网络等多门学科的艺术创作过程。动漫基础能力的培养也是非常辛苦的学习过程,大量的学习电影、音乐、戏剧等相关的动画知识,了解镜头语言、动画角色的创意,角色动作过程的创作,场景的设计等等都需要扎实的美术绘画基础。除此之外,动画创作人员对于物理学科要有一定的了解,具有一定的计算机程序设计基础,可以利用计算机高级语言进行动画的高级控制。仅凭一个人的力量不可能完成具有一定水平的动画作品。任何一部优秀的为人称道的动画品都是经过几十个甚至几百人几千人的创作团队完成的。职业教育的特点就是要特别的突出培养学生间的团队协作创作动画的能力。 2. 改变现有教学运作模式 现有的职业院校动画专业教学内容大致分为四部分,动画理论基础、动画软件学习、动画创作阶段和动画产品化。而动画专业的教学运作模式是根据人才培养的方向可分为动画角色造型人员、动画实施人员、动画后期合成以及动画制作技术总监四个部分。教师要根据学生自身的不同特点,兴趣爱好以及专业方向,因材施教,阶段性的培养教育。针对动画基础理论学习枯燥特点,教师可以通过赏析讲解经典动画片进行授课。动画的造型角色设计的教学重点主要是美术功底的强化与提高。目前,社会上大多数的动画实施人员大多来源于动画造型设计人员,他们既具有相当高水平的美术造型能力,同时对动画设备动画制作软件相当熟悉了解。动画后期合成人员的工作主要在造型和实施完成以后,对动画片进行整体的剪辑合成、效果处理等。这一部分人员对电脑动画软件的掌握更加相当熟悉。动画制作技术总监的工作主要是组织协调动画创作团队,整个动画片的顺利完成提供有力的技术保证。所以,职业院校在动画总监的教学模式中重点培养动画总监的大局观,团队的组织协调能力,当然,全面的动画专业知识是必须掌握的。目前,国内职业院校动漫专业教育不是因材施教,教师授课没有针对性,与社会需要的人才培养市场严重脱节。如此的教学模式,怎能培养出我国动画产业的栋梁之材。 3、校企合作是目前动漫教育的最佳方式 职业院校单方面的培养教育方式已经脱离了社会,体现在各个专业层次上。而动漫发展的方向和空间离不开校企合作。以下两种校企合作的方式值得推荐:根据企业需要定向培养动漫专业学生的技能,把企业的项目的内容融合进职业院校的教学大纲中,根据项目要求组织学生参与其中,进行实战性的动画创作。同时,企业定期跟踪项目进展的过程,这样的合作方式校企达到了双赢的效益。职业学院对企业的选择不单是一个项目,要考虑整个动漫市场的需求。因此,要正确处理好学校与动漫企业之间的合作关系,形成良好的互动关系,增强办学活力,推动专业建设朝市场运作的方向发展。盲目开展校企合作合作,影响的不仅仅是学生,我国动漫发展也会受到影响。 4、引进和培养高水平的教师队伍 职业院校作为培养技术人才、技术骨干的重要阵地,必须首先重视自身人才队伍的建设和发展,只有汇集了一定规模的高水平教师,学校培养高水平人才的实力才能得到提升。教师队伍优先发展,职业学院要重视提高人才引进和培养的力度,要将师资队伍建设放在学院、学校发展战略的高度来对待。充分重视调动教师的教学科研积极性,大力提高学术水平。要在广大教师中提倡潜心科研和教学的风尚,反对谋位谋官的不良风气;要提倡专心致志提高教学科研质量的风尚,反对只看课时量的风气。重视培养现有教师队伍,大力引进高层次人才。人才引进既要有数量更要注重质量。引进人才要严把进人关,切实保证引进的人才质量过硬。注重加强学科专业积淀。师资队伍的建设要与学科专业的建设进一步结合起来,人才的培养和储备要有针对性和提前量。加强考核,严格执行考核标准,奖优罚劣。教师规模适度增加,教师队伍结构大力改善。在教师规模扩大的同时,要大力改善教师的学历结构和水平结构。政策允许的情况下也可以通过引进国外高水平的教师,会大大节省教师培养的资金投入,并且通过外教的高水平执教能力,可以带动一大批学院年轻教师。 综上所述,职业院校的动漫专业人才的培养不能再以原有的模式进行,而应该朝着多元化的方向发展,产学一体化,合理设置动漫专业课程,学校更可以根据结合自身的特点、教学思路,应对不同就业市场定位。认清职业院校动画教育的现实,目前的技术水平,把握现代职业院校动画教育的思路,对我国的动画教育发展方向进行剖析与探索,构建适应中国职业院校自身的现代动画教育体系。我们坚信,职业院校抓住动漫新产业发展赋予的办学机遇,克服困难、大胆革新、努力探索,一定可以为中国动漫产业的发展做出巨大的贡献。 教育与职业论文:试析动力系统视角下企业参与职业教育促进机制的构建 [论文摘要]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动力因素主要有慈善动机、个体动机、集体动机和情感动机,当前构建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促进机制应以利用企业的个体动机为主,从动力系统的视角,构建各自担当的引动系统、驱动系统和助动系统,并依靠耦合系统的协调力量,共同形成促进机制的最强合动力。 [论文关键词]动力系统 企业 职业教育 促进机制 职业教育的培养目标与企业的人才需求密切相关,企业的参与对职业教育而言是不可或缺的,发达国家职业教育的健康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企业的深度参与。当前,我国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积极性普遍不足已成共识,学者们纷纷从多个视角作了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相关研究。但对于如何激励企业的参与,协调职业教育体系各要素之间的关系,则需要一个整体性的系统思维。动力系统作为一个在能源、机电和汽车工程中普遍运用的概念,它的整体协调机理,在企业参与职业教育促进机制的构建中具有借鉴意义。 一、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动机分析 影响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因素是多方面的,但企业缺乏参与职业教育的动机是重要原因,分析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动机对于科学构建促进机制具有指导意义。著名学者徐国庆对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动机分为三类:一是慈善动机,这与企业自身的成熟度和对社会责任的认识直接相关,也取决于宗教信仰对企业的积极影响;二是个体动机,企业在创造直接利润、方便获得廉价劳动力或提高社会声誉等方面能获得利益时,会主动参与职业教育;三是集体动机,企业的共同愿望是提高整个劳动力群体的技能,但单个企业又不愿意来做培训投资,只有建立基于建章立制的规范集体,才会激发形成企业的集体动机。笔者认为,根据我国国情,当前还存在第四种动机——情感动机,企业与学校的领导团队之间如果建立一定的私人感情,企业会出于人情原因参与职业教育。 我们需要考虑的是,如何重点把握和处理动机的多样性,以最有效的方式促进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现今一些学校通过找关系,弄人情以博得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情感动机,是一种不得已的当下流行方式,这显然不是长远之计。当前我国的企业成熟度普遍不高,构建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促进机制仍要以利用企业的个体动机为主,并尽可能地提升企业的慈善动机和发挥企业的集体动机。 二、企业参与职业教育促进机制的构建 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促进机制,是推动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各种要素和力量的集合及其相互作用的整体系统。从动力系统视角,应包括引动系统、驱动系统、助动系统和耦合系统四大部分。 (一)引动系统:形成促进机制的引力 1.标杆引路,建立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激励机制。激励企业参与职业教育需要发挥标杆的示范效应,借助媒体的力量,建立“标杆引路,以点带面,整体辐射”的推进策略,在观念上引导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责任感,在方法上建立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行动范本。一方面,要建立“政策标杆”,由政府出台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实施条例,使企业在参与职业教育中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以规范行业企业的职业教育行为,如规范企业的职业培训标准、内容和相关考核办法等;政府还应出台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奖励政策,可设立多层次多类别奖项,对表现突出的企业给予形式多样的表彰奖励;政府也可引入良性的竞争激励机制,如政府建立一个开放性的培训市场,企业可以根据自身产业优势和需要选择投资,并将企业投资纳入政府经费资助范围。另一方面,要建立“企业标杆”,发挥榜样的示范引领作用,树立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先进典型,授予荣誉称号和经济奖励,如设立企业教育贡献奖、慈善关怀贡献奖、最具社会责任企业奖等,在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和综合实力评估上给予倾斜,通过媒体大力宣传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成功经验和受益情况,帮助企业建立良好的品牌形象,同时,也激发更多的企业成为标杆企业的学习者和自觉实践者。 2.文化引领,建立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长远战略。对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引动,不能只重视当下的、速成的刚性引力部分,更要着眼于长远的、可持续的柔性引力,以“润物无声”达到“潜移默化”的效果。这就要求秉承“文化引领,战略驱动,校企融合”的文化建设思路,逐步培育行业企业主动参与职业教育的文化氛围。一是要建立文化培育的意识与耐心,政府要科学制定长远目标和阶段性目标相结合的文化建设规划,运用行政资源进行教育、宣传与引导,让企业感受到参与职业教育不仅有利于社会,更有利于企业自身,逐步形成广大企业的职业教育情怀;二是要发挥行业和媒体的功能,引进与学习外国企业的先进文化,强化宣传,逐步建立普适价值观和提高企业成熟度;三是通过各种途径和活动载体,将时代要求、社会使命、企业自身战略和企业主体文化结合起来,促进参与意义在企业文化中的渗透,逐步形成企业乐于参与职业教育的良好文化氛围。 (二)驱动系统:形成促进机制的动力 1.政策发动,建立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内驱机制。当前我国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总体水平还比较低,运用政策杠杆驱动企业的积极参与成为最有效手段。首先,应规定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必须行为”,国家或地方政府应出台具备刚性制约机制的法律法规,如出台《校企合作促进法》,确保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法律地位,明确政府职能和企业在参与职业教育中的责任与义务,而不是“应该”“鼓励”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等没有约束力与操作性的口号,对于没有履行职责,逃避参与职业教育责任的企业,依据明确的处罚条例严格执行经济处罚或信用制裁。其次,运用“利益杠杆”撬动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内驱障碍,企业是追求最大经济利益的市场实体,它的利益需求是最根本的动力因素。应由政府出台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利益驱动与补偿机制,依据“谁参与,谁受益”和“多参与,多受益”的原则,立法明确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优惠政策,特别是在制定税收减免政策,细化税收优惠标准等方面形成明确的法规条文,还应制定在补贴企业参与职业教育支付成本、产学合作项目研发和培训项目支持等方面的资金补助政策。同时,要依托政府,加快调整区域产业结构,促进产业结构升级,以增强企业对技能型人才的需求,提升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内驱力,促进企业主动谋求与职业教育的合作。 2.评价促动,建立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修正机制。评价是修正与促进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最直接手段,是促进产学合作的重要外驱力。以政府为主导,构建企业履行职业教育责任状况的评价体系,以此作为企业等级评定和其他各类考核评奖的依据,相关机构应制定企业承担职业教育责任的科学标准,设置严格的评价程序,如对校企合作的开展、职业教育的投入、员工教育时效等进行定期而全面的评估与监督,并出台配套干预性政策,建立企业与职业教育合作的“硬指标”,及时规避与修正企业参与职业教育中的短视行为和不当行为。同时,以评价结果为基础,建立积极的动力机制,评价结果公开,接受大家监督,形成舆论的正面促进力量,对有突出贡献的企业可以采取多形式的激励方式,带动广大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热情。 (三)助动系统:形成促进机制的推力 1.协会推动,构建产学合作的服务体系。部分发达国家的企业能深度参与职业教育,很大程度上得益于协会、商会等中介组织的积极介入。我国应通过各种举措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中介作用和自我管理功能,使其成为产学合作监管服务体系的核心力量。(1)政策服务。政府应赋予协会一定的监管权力,把大量微观层面的管理与服务性职能让位于行业协会,让协会自主建立完整的监管制度,提升产学合作的监管水平。同时,地方政府应赋予行业协会某些审批、评价、查验和定价等权力,强化行业协会的监管服务意识与能力。在此基础上,行业协会要全面参与产学合作的管理以及相关政策的制定,例如,制定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培训发展规划及实施课程与教学改革等管理工作,参与制定本行业所有工种职业资格标准,制定培训机构资质标准和从业人员资格标准。(2)信息服务。协会要建立与企业、职业教育机构和学校的内部信息管理系统,为企业提供有关企业发展的宏观环境信息、职业教育信息、市场信息及技术信息等;开展多层次的调研与咨询服务,对区域人才需求进行预测,形成有价值的研究成果,为企业的生产和参与职业教育提供建议;定期举行企业技术发展论坛、产学合作论坛、新闻会等,加强协会与企业、职业学校等的交流,也为企业参与职业教育提供决策依据;强化信息网络管理,搭建集综合监督、受理投诉、协调指挥和综合评价于一体的产学合作公共信息管理平台。(3)培训服务。行业协会应积极筹集经费,统筹规划,广泛开展与职业教育、技术培训相关的活动;同时,协会应参与制定具体的职业教育培养目标、培训计划和课程改革方案等,积极组织和指导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培训工作。 2.职教助力,构建职教自身的完备体系。职业教育的良好发展状况是激发企业参与合作的一个重要诱因,职业教育只有构建与企业“条件匹配”的完备体系,才能增强对企业的吸引力。(1)与产业对接建专业。地方政府首先要立足区域经济需求,动态调整形成合理的区域性专业布局。学校层面要紧贴企业需求,根据企业岗位及技能要求合理规划专业设置,同时,应邀请行业、企业专家成立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制定专业发展规划、专业教学指导方案等,实现校企共建专业。部分有地方特色的专业可以通过企业冠名、订单培养等方式,形成校企深度共建。(2)与岗位对接设置课程。课程设置一方面要立足当下,以岗位职业能力为基础,校企共建课程体系,与企业合作开发与工作岗位紧密结合的核心课程和实训教材,教学内容要让学生学得会,用得上,以岗位能力为主线确定教学内容;另一方面要指向学生发展,以培养学生的综合职业能力为课程目标,推进工学结合的理实一体化课程改革,重视培养学生的职业道德和关键能力。(3)与师傅接轨育“双师”。“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重在多管其下,首先,要“走下去”,建立并严格执行专业课教师下企业挂职实践制度;其次,要“请进来”,建立“兼职专家库”,常态性聘请企业技术人员担任兼职教师;最后,要“研起来”,构建企业师傅与职教教师的沟通机制,开展定期的技术交流,共同研发项目。(4)与车间对接建基地。第一,校企共建校内实训基地。根据“优势互补,互惠互利”的原则,可在校内建设“教学车间”,形成集生产、实训、技能培训和技术开发四位一体的综合性基地。第二,拓展校外实训基地。基于合作协议,可以开展校企联办、校企协作和临时挂钩等不同松紧程度合作的校外实训基地建设。 (四)耦合系统:形成促进机制的合力 1.顶层设计,建立政府主导的管理体系。企业参与职业教育促进机制的多个动力系统并非是单独作用的,而是相互耦合并以合力的形式存在的,其合力大小取决于各动力系统之间的紧密度,要破解各系统之间的沟通壁垒,需要顶层设计,建立政府主导的“政策法规—运行机制—评价体系—修正机制”一条龙管理体系。(1)确保政策法规的操作性。政府主导并制定的产学合作相关政策法规与制度规章必须是明确的、刚性的和可操作的,确保各相关主体都能在法规条文的约束下履行各自的责任和义务。(2)确保运行机制的通畅性。促进产学合作管理体系运行的通畅性,需要多维视角。在资金保障上,须建立公共财政对产学合作管理体系的投入机制,确保资金渠道畅通;在功能匹配上,建立人才供需的预警机制,使政府整体把握产业结构与专业结构的匹配度;在利益分配上,建立合理的企业利益补偿机制,给予相关企业以税费减免和项目资助等利益补给。(3)确保评价体系的激励性。评价的目的不是筛选,而是促进与发展,这就要求建立科学、公正的评价标准与程序,评价结果做到透明公开,并以此作为依据进行资金激励、政策激励或荣誉激励,促进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积极性。(4)确保修正机制的整体性。促进机制即使正常运转也难免会出现结果与预期的偏差,这就需要引入修正机制。修正以评价为依据,实现奖励与惩罚相结合,刚性要求与柔性建议相结合,短期整改与逐步改进相结合,以修正机制的整体意识赢得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积极态度。 2.交集探寻,构建产学双方的对话机制。促进机制各个动力系统的公共要素是行业、企业和学校等产学实体,只有构建产学实体之间的对话机制,平等交流,探寻各方的共同利益,才能实现促进机制各个动力系统之间的“低耗耦合”。在政府的协调下,可组建由行业、企业和学校联合参与的职业教育工作指导委员会、产学合作联盟等,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以此为载体搭建多方式的对话平台,一是进行事务性对话,吸收教育专家、行业专家、技能人才和一线教师参加,共同商讨制订产学合作的运作方案,指导产学合作的实施;二是进行制度性对话,形成产学双方的例会制度,定期开展主题论坛、信息交流等;三是进行问题性对话,协调解决产学合作中出现的问题,研讨企业生产的技术问题或学校课程开发与教学中的诸多困惑。 企业参与职业教育促进机制的构建是一个复杂的话题,激励或阻碍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因素都是多元的、不确定的,我们在构建促进机制时只能考虑其综合的、核心的和相对稳定的参量来构建具有普适性的促进机制框架。在组成促进机制的四大系统中,引动系统是前提,驱动系统是核心,助动系统是关键,通过耦合系统的整体调控,形成促进机制的最强合力。 教育与职业论文:等职业教育应用型人才培养与就业导向研究 论文关键词:高等职业教育 发展定位 人才培养方案 就业导向 论文摘要:高等职业教育要在市场经济中获得长远的发展动力,必须面向市场,合理定位,办出特色,以就业为导向设计人才培养方案,培养出适应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需要的应用型高素质人才。 高职高专教育必须树立以就业为导向的办学理念,就业乃民生之本,毕业生能否顺利就业,就业后能否适应劳动力市场的需求与变化,是评价一所学校办学成功与否的主要依据,也是一所学校专业设置合理与否的关键因素。高职人才培养模式的构建,只有坚持以就业为导向,才能克服和改变职业教育与市场脱节、与就业脱节、与岗位能力脱节的状况,才能真正实现职业教育的目的。 一、高职教育的发展定位 (一)目标定位 高等职业技术教育是为国家和地方经济发展培养适应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需要的数以百万计的应用型高素质人才;同时,高职教育肩负着不断更新、提升一线劳动者素质的任务。高职教育关注的焦点是尽可能提高劳动者适应社会发展与技术变革的能力,满足社会对就业者越来越高的学历要求,为个人将来职业生涯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一个坚实的平台。因此,从这个观点出发,可以说,高职教育是以社会需求为导向的就业教育,即我们培养出来的学生应该是市场上需要的、抢手的、有一技之长的高素质劳动者或技术应用性专门人才。 (二)职业定位 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属于能力为本的教育,它是为学生进人现实和未来市场就业或创业准备的教育。面对市场需求和新经济的挑战,学生培养目标应定位在就业有优势、创业有能力、继续教育有基础、发展有空间的位置上;立足于培养学生爱国、敬业、爱岗、创新,成为知识型劳动者。其综合职业能力培养主要体现在实用性、技能性、职业性三个方面。高职毕业生应掌握相关职业的新知识、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并以较强的动手能力和分析、处理、指导、解决一线生产实际问题的能力为目标,并使学生在校期间能基本完成上岗前所需知识和能力的各种准备,这是高职教育与普通高等教育的显著区别。 (三)知识、能力定位:高等职业技术教育是对学生进行某种生产技能培训和管理的教育。它以岗位群的需要为依据制定教学计划;在进行职业岗位描述、职业能力分析的基础上,按需施教;着眼于职业知识和能力的提升,而组织理论和实践教学;着眼于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的调整、补充、更新,选择教学内容与构建课程结构,体现职业能力要求而形成课程体系。这种体系应是打破学科型的教学模式,建立以职业能力为中心的教学体系,只有这样,才能培养具有实践技能、创业能力、创新精神的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高素质的劳动者。这样的知识技能型劳动者应具有接受和处理信息的能力和信息素养,具有经营管理、合作精神与开拓能力,能在生产、技术、服务和管理一线发挥有效作用。 二、高职人才能力培养要求 (一)实践与经验 实践是经验的基础,高职人才需要较多的工作经验,因此培养这类人才时,要进行全面的实践教学。更有效的培养方式是先进行技术或业务训练,然后进行管理业务训练。这种训练可在高职院校内通过这两类课程的学习,一次性获得复合性的高级职业资格,也可以在完成某种职业的技术或业务训练之后,接着进行管理业务训练,分两阶段取得双重职业资格,相当于高级职业资格。 (二)求实与创新 传统教育要求老老实实做学问,但要求学生脚踏实地不等于反对学生好动好问,标新立异,有创新意识。也不能因为某些困难,局限和现实阻碍以至反对创新。求实是创新的基础,只有夯实基础,创新才有可能,高职人才只有心存创新意识,才能更努力获取实实在在的学问。 (三)理论与技能 高职院校要把成熟的技术与业务技巧传授给学生与进修人员,故还要进行理论与策略的学习,熟练各种技术技能以及教学交往技巧的训练,建立一支强有力的双师型教师队伍。大专院校偏重工程原理、设计和决策方面的训练,忽略了大量普通职业岗位的知识与技能训练,或进行了但缺乏实效。高职人才如何精通所在领域的技术和业务,可以针对对应的技术岗位进行定向培养,但限于办学基础、实力和办学经验,特色也难发挥。所以如果采取院校与银行、证券公司、企业等多方面合作训练的方法,是实现教育资源优势互补的教育功能的强化。 三、以就业为导向的应用型人才培养方案 就业是职业教育的功利性目的。以就业为导向,就是根据就业的需要来设置专业,根据就业的需要来开设课程,根据就业的需要来组织教学。对于高职院校的办学者来说,就业应该成为一根.‘指挥棒”,由它来主导一切教育教学活动。.‘就业才是硬道理”,因此,应以就业为导向,设计应用型人才培养方案。 (一)加大专业设里、课程体系及教学内容改革的力度 1.专业设置:首先,高职教育专业设置首先依据的是市场需求。高职院校应组织由学校、企业领导、各部门技术专家组成的咨询委员会进行调查分析,听取各行业、各部门技术专家对职业岗位特点的分析,开展劳动力市场需求分析和毕业生跟踪调查,根据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劳动力市场的变化及时改造现有专业,拓宽专业适应性,切实突破专业的针对性和应用性。积极发展面向新兴产业和现代化服务的专业。其次,面向未来,咨询委员会对社会发展和未来对人才需求走向做好预测,紧跟科技发展的趋势和动向,在设置专业时考虑到未来社会的需求,有利于复合型人才的培养。在增长迅速的领域如电子媒体、通信技术、服务业等方面,开展新的培训职业。 2.课程设置:高职教育培养目标强调实用型、技术型人才的培养。因此,在课程设置上依据按需施教、学用结合、够用适度的原则,从培养应用型人才的实际出发,请企业、事业单位参与决策意见,共同研究决定。基础可以够用为度,充分体现专业课和专业基础课服务的职能。专业课和专业基础课要突出专业的针对性、实用性。加强实践教学,强化职业技能训练,增强学生实践应用能力,为此要求实践课与理论课课时比例应为1:1。 (二)从培养模式做起,努力打造仃单培养方式 所谓“订单教育”,是指由某个或某些大企业提出明确岗位人才需求,学校与企业联合培养符合岗位特定需求的人才,学生毕业后到该岗位就业。由于岗位明确,技能要求明确,学生的学习目的也就明确,教学内容也就有了针对性,学生在校期间就到企业顶岗实习,对企业的文化有所感受,毕业后可很好胜任工作岗位。企业也有了满足岗位需求的合格人才,避免了到社会上招聘人才的盲目性,也减少了岗前培训,这是一种学校与企业双点的方式,体现了把就业为导向落实到人才培养全过程的特征。 如果把订单教育的企业范围扩大到某一特定行业或企业群体,则就是行业渗透类型的产教结合。同一行业不同企业的生产、经营范围不同,但对一线技术人员有一些共同的要求,准确把握并围绕这些要求开展教学,使学生总体上适应整个行业的要求,将来不管在哪个企业都能够很快顺利上岗。这种方式学校与某个企业的合作形式往往是“松散”型的,企业一般作为学校的实训基地,教学内容上不针对哪个特定企业,专业综合性较强。 (三)从双证培养入手,搭建企业需求人才的桥粱 以就业为导向,首要的就是推行双证书制,从而从根本上推动高职高专院校的人才培养模式创新。这对于增强高职高专院校毕业生的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就业、创业能力具有重要意义。今后,教育部要通过评估等手段,引导和促进学校主动与劳动、人事以及行业、企业的职业技能鉴定相结合。不仅包括劳动部门的技术工人系列职业资格证书,也包括人事部门专业技术系列的职业资格证书,还应该包括其他行业部委的职业资格证书。其次,高职院校应该与劳动部门、人事部门以及其他行业部门积极开发新领域的职业资格证书,参与到标准的制定中去,把教学计划和证书标准有机结合,用证书推动培养模式的改革,推动教学内容的改革。另外,学校还应该具有服务意识、市场意识,为学生提供培训机会,树立学校的品牌和社会影响。对毕业时没有签约的学生在学生自愿的前提下,学校应该在半年内定期组织职业技能培训,使其能获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促进就业。力争在毕业前有}%以上的学生能取得双证。 (四)加强校企合作和产学结合,促进专业建设和教学改革 从学校教育与社会需求的结合点人手,把教育和社会结合起来,使教育真正为经济建设服务,这是高职教育的一个重要特征。学院在专业建设方面,重视校企合作和产学结合,把产学结合作为培养高职人才的基本途径。具体做法:一是要求每个系都要有一个共建单位,每个专业要与2一3个企业加强联系,成为协作单位;二是安排专业教师深人一线调查研究和参加生产实践锻炼;三是根据用人单位需要安排学生提前就业,顶岗实习,在校企结合过程中完成毕业设计阶段的教学任务。 在理论教学改革方面,一是通过社会跟踪调查,根据用人单位对人才素质需求的变化及时修订教学计划,更新教学内容;二是根据人才能力培养要求,将有关教学环节组成系列课,在系列课的基础上,确定各门课程的地位、作用,合理划分各自的界面,进行课程内容的整合,出版高职特色教材;三是讲练结合,使实践教学与理论教学有机融合,互相促进;四是注重人文和社会科学教育,提高学生人文素质,除“两课”外,应增加《文学欣赏》、《音乐欣赏》、《美术欣赏》、(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公共关系学》、《社交礼仪》等选修课。 在实践教学方面,注重高素质创新人才的培养。实践教学基地的建设属于实践教学的范畴,实践教学基地的建设目标应与高等教育的整体培养目标一致、高等学校应该把实践教学基地建设成为沟通学校与社会联系的桥梁,使之不仅给学生提供实验、实习的场所,也给学生提供参加社会经济活动的机会;不仅要通过实践教学环节巩固学生所学的理论知识,同时要让学生在真实的现场训练背景下提高观察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激发学生的创新意识。高等职业教育应加强对实践教学的改革与探索,把素质教育作为人才培养的根本点,把实践教学作为理论与实际、知识与能力的融合点,从实践环节上全面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创业能力、创造精神,全面提高学生素质。 (五)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队伍水平 所谓“双师型”师资队伍是指既是讲师,又是工程师或经济师等,具有两种职业资格证书的教师队伍;以及既有教师,又有工程师、经济师等的教师队伍。因此,要提高学生的动手能力和实践操作能力,提高教师的实验实训水平是关键。几年来我校一直把建设一支规模适度、结构优化、素质优良、专兼结合、特色鲜明、相对稳定的“双师型”教师队伍作为学院示范性建设的目标之一。一是学院鼓励中青年教师到生产一线参加工程实践,提倡教师社会兼职,以提高专业教师的业务素质和工程实践能力。二是学校从银行、证券公司等单位聘请既有专业理论,又有实践经验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兼任专业课或实践环节的教学工作,以密切教学与企业实际的结合,缩短学校与企事业单位的距离。 在科技进步和社会经济飞速发展的当今世界,人力资源的质量越来越受到政府和产业界的重视。高等职业教育,作为我国高等教育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担负着为国家培养并输送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高素质技术应用型人才的重任。与传统精英模式的高等教育不同,就业导向的应用型人才培养将成为高等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主旋律。 教育与职业论文:试论走向教育公平的职业教育:问题与策略 论文摘要:我国职业教育存在诸多不公平:社会认可度低;国家对职业教育的投资不足:重视城市和学校形态的职业教育,而忽视职业培训和对弱势群体的职业教育补偿。应采取扩大职业教育对象的范围、强化对弱势群体的职业教育扶助、加大职业教育公平机制建设等措施来促进职业教育公平发展。 论文关键词:职业教育;职业教育公平;弱势群体;教育价值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公开征求意见稿)明确要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指出“发展职业教育是推动经济发展、促进就业、改善民生、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途径,是缓解劳动力供求结构矛盾的关键环节,必须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但职业教育在思想和理论上这种“战略地位”并未给它在现实中的发展带来应有的辉煌,职业教育面临着公平危机。在“公平”理念下研究职业教育,丰富职业教育理论和教育公平研究,有助于人们改变职业教育观念,制定出更好的职业教育政策,促进职业教育价值的全面实现。 一、什么是职业教育公平 教育公平是教育领域研究的一个热点问题,它是指社会成员在其一生发展的不同阶段都能依据国家法律的规定,自由平等地享有国家教育资源,以确保每个人获得充分的生存能力和生命价值的实现。职业教育公平是教育公平的重要组成部分,既具有教育公平的普遍性,也具有自身的特殊性,它是指平等地满足每个人在人生发展的不同阶段不断接受职业教育和培训需求的基本平等和对差异发展的尊重,以保障个人的生存权和发展权的实现和自由幸福的生活。具体来讲,职业教育公平应有三方面所指::一是职业教育获得社会的公正对待,减少因为传统观念而带来的对职业教育的偏见;二是职业教育在教育系统内与普通教育的同等地位,二者之间是内容和培养目标的不同,而不是地位的差别;三是职业教育内不同群体的同等机会的保证,即不同年龄群体的任何人都有平等机会接受职业教育和培训。 二、当前中国职业教育发展过程中的公平危机 (一)职业教育的社会认可度低 1.传统观念的影响。由于所受教育与将来从事工作以及与之相关的社会地位的密切关系,在漫长的社会发展中,我国形成了“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的文化价值观念,它向国人传达了这样一种价值判断:脑力劳动者是统治者和管理者,居于社会上层,而体力劳动者则属于社会下层,是被统治者。现代社会中专门培养生产、建设、管理和服务人才的职业教育,自然不被人们看重和赏识。从另外一方面,我国长期存在的城乡二元结构从某种程度上固化了传统观念对职业教育的轻视。 2.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职业教育的发展水平直接决定于经济和生产力发展状况。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经济增长主要依靠的还是高耗能和劳动力集中投入的方式,依靠科技进步所带来的增长在我国还不是非常突出,经济发展存在严重的行业和地区差异,不进行任何形式的职业教育就可以获得利益的事实,使得现存的很多生产和工作领域对劳动者进行专门训练的要求并不严格,劳动准入制度未得到彻底贯彻。 3.职业教育质量的影响。在我国,一方面,职业教育的学生基本上都是普通教育选拔后淘汰的学生。另一方面,职业教育的课程设置、教学设备、教师素质、管理水平等方面,与普通教育相比,表现出较为明显的差距。这些因素相互交错直接影响了职业教育质量。 (二)职业教育经费存在公平危机 1.职业教育经费投入不合理。经费是教育发展的必要条件。一般来说,职业教育比普通教育的成本高,发展中国家职业和技术学校生均成本通常比普通中学生均成本要高153%。而我国职业教育生均教育经费低于或基本与普通教育持平。没有经费的保障,就没有职业教育质量的保障。 2.职业教育经费地区不平衡。我国现行职业教育管理体制为“分级管理,地方为主,政府统筹,社会参与。”,这种管理体制决定了目前我国投资职业教育的经费主要由地方政府承担,由于我国地区和城乡之间差距很大,职业教育经费投入呈现出严重的地区间不均衡,直接影响了区域间职业教育的平衡发展,“两极分化”现象严重。 3.职业教育经费投入不足。在我国教育发展中,办学经费的增长与国民生产总值增长不能保持同步,始终处于低增长状态;在教育经费的划分中,职业教育经费的增长速度又低于教育经费的总体增长水平,在与普通教育的比较中处于不利地位。同时,职业教育缺乏自我发展能力的现状缺乏社会资金投入的吸引力,这些因素导致了职业教育经费投入不足。 (三)职业教育自身发展不公平 1.片面发展学校形式的职业教育。职业教育应该是一种多形式、多类型的教育,与普通教育相比,它应该更具多样性以满足不同人的职业教育需求。但实际上,我国存在着明显的职业教育形式单一,不能充分体现职业教育特点的情况。 2.缺乏对农村职业教育的实质关怀。现有的经济和生产力发展水平不仅决定着人们的职业教育需求,而且也决定着它为职业教育发展提供的资源和就业岗位情况。但是职业教育不仅仅是环境的自然产物,更应该树立培养人才改变环境的思想和能力,职业教育不仅要“适应”,更应该“超越”。农村职业教育一直是我国职业教育的薄弱环节,从学校的建设到学校专业的设置;从教师的配备、经费的投入到教育质量上,与城市相比,都处于明显的劣势。而职业教育恰恰是实现农村教育、科技、文化融合发展的生长点和有效途径,也是提高农村构建和谐社会能力的最佳选择。 3.忽视对弱势群体的职业培训。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相比较,不仅处于相对落后的发展状态,就是在职业教育内部也存在着不同群体之间的不公平。我国职业教育政策重视学校职业教育、城市职业教育,而忽视了残疾人和妇、少数民族、农民工和城市下岗职工的培训。职业教育是“面向人人的教育”,而在实施过程中,还没有充分体现这样种思想。 三、如何应对职业教育的公平危机 (一)扩大职业教育对象的范围 职业教育公平是以职业教育的发展为前提的,没有发展就不可能有公平,“公平”是伴随着量的积累而逐渐达到的一个过程和结果。职业教育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性在不同的职业教育政策和法律中都有明确的阐述,而这种重要性的最好见证就是职业教育发展规模的扩大。正如《规划纲要》中指出的,“职业教育要面向人人、面向社会”,职业教育的对象不应单纯是传统的在校学生,还应包括城乡新增劳动者、下岗失业人员、在职人员、农村劳动者等社会成员;职业教育的形式也不单纯是学校形态的,职业培训应该成为职业教育重要的组成部分。 (二)强化对弱势群体的职业教育扶助 从政策和法律上必须确保每个人都有同样的机会接受职业教育,但要实现职业教育公平更重要的必须有一定的条件保障,在现实生活中,职业教育虽然对有些人很重要,但是由于其个人支付能力的有限,被排除在了职业教育的大门外,应通过共同努力,尽量创造出能够让每个人、尤其是处境不利群体接受职业教育的环境,国家加大开展针对职业教育中“弱势群体”的专项计划和补助是最好的解决办法之一:一是加大整体职业教育的投人力度,加大中央财政对职业教育经费的支持,彰显职业教育公共性和正义性;-是继续完善和健全职业教育贫困生资助制度,切实保障经济困难学生职业教育权利的实现;三是积极开展针对职业教育弱势群体的培训计划,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下岗职工再就业以及保障妇女、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的生存和发展权。 (三)加大职业教育公平机制建设 根据职业教育发达国家的经验,要实现公平的职业教育,政府必须建立起一个专门的职业教育管理和运作框架体系,以协调各种关系,吸纳社会各个相关领域的成员对职业教育的举办、投资、课程设置和评估、职业教育学生学习、咨询、资格认定、就业等成为一个一体化的结构。这个一体化的系统内部共同坚守着职业教育公平的尊旨,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实现职业教育的公平。一个好的职业教育机制应该有利于创造一个良好的职业教育公平环境,二者是相互促进的关系。 2010年3月14日上午,在回答记者提问时指出,中国的现代化绝不仅仅指经济的发达,它还应该包括社会的公平、正义和道德的力量,公平正义比太阳还有光辉。职业教育是促进我国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力量,从公平的理念认识职业教育的价值,可以指导职业教育政策的制定,进一步明确政府对职业教育的责任和职能,达到职业教育实践的公平发展,在促进教育公平实现的同时,促进社会公平目标的实现。 教育与职业论文:教育良心与教师职业道德价值的实现 论文关键词: 教育良心 教师 教师职业道德 论文摘要: 教育良心是教师高层次道德的表现,是教师职业道德自律性的体现。教师职业道德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到素质教育能否顺利实施和整个中华民族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的提高。教育良心的核心是教师对学生、教师集体和社会自觉履行教育职责的道德责任感,它是教师职业道德的社会价值得以实现的根本。它对规范教师职业行为起着指导、控制和监督及评价的作用。没有教育良心,教师道德的行为规范功能很难发挥,因此,必须重视培养和增强教师教育良心。 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培养和造就优秀的教师队伍,历来为我们党和政府所重视。在《关于教育问题的谈话》中指出,教师作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不仅要教好书,还要育好人,各个方面都要为人师表。教育的整个过程是育人的过程,教师最基本的实践活动是教书育人。教师对学生的影响不仅全面地贯穿于学生整个受教育过程的始终,而且影响学生的一生。因此,教师职业道德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到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直接关系到素质教育能否顺利实施,直接关系到整个中华民族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的提高。从一定意义上说,关心教师的职业道德就是关心国家与民族的未来。 一 职业道德是指从事职业所应遵循的与该职业有关的道德规范的总和。它具体包括对所从事职业的情感和责任心、对职业规范的认同遵守等。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决议》对我国社会主义职业道德的主要规范作了明确的规定:“爱岗敬业、诚实信用、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各行各业具体的职业道德是这一总体要求的具体化。 教师的职业劳动是传播、创造人类文化、文明和先进思想,职业特点是以人格来培养人格,以灵魂来塑造灵魂。教师的职业道德不仅对学生起着示范作用,关系到良好校风、教风和学风的形成,影响到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而且对整个社会具有示范作用和推动社会风气的好转以及公民道德建设的作用。这是由于教师所处的社会地位和作用的特殊性所决定的。那么,怎样才能使教师职业道德的价值得以实现呢?笔者认为教育良心是教师职业道德的社会价值得以实现的根本。 教育良心是指教师在自己的教育实践中,对社会向教师提出的一系列道德要求的自觉意识,是个人对学生、教师集体和社会自觉履行教育职责的道德责任感,也是对自我教育行为进行道德控制和道德评价的能力,也称为教师职业良心。教育良心是教师高层次道德的表现,是教师职业道德自律性的体现。在教育劳动中,教育良心首先表现为教师自己对学生、教师集体和社会事业有一种高度自觉的道德责任感,对自己应当履行的道德职责,有深刻的认识和理解,从而把对他人和教育事业应尽的义务和责任,上升为对自己本身应尽的义务责任。这种高度的、自觉的道德义务和道德责任,是个人的职业道德意识的深刻表现,也就是个人的“职业良心”。 其次,表现为教师对自己的教育行为进行自觉的道德控制和道德评价。同时,教育良心又可表现为一种感性情绪体验:教师在感到自己的行为违背了自己的“良知”时,就会有“良心责备”的情感,从而促进自己调整自己的行为。 教育良心是一个教育工作者的职业道德素质的综合表现,是教师的道德灵魂。加里宁指出:“为了真正地进行教育,不仅要很好地熟悉自己的业务,而且要有纯洁的灵魂。乌申斯基把‘灵魂’这两个字理解为教育者的精神面貌,教育者的道德,或者名之为良心。”[1]它在教师职业道德价值的实现过程中有着特殊的意义。 1.有利于塑造教师良好的职业形象。教师劳动的好坏,从内在动力来说主要是靠教师自我评价,这种自我评价的准则就是靠教师的职业良心。教师对教育事业的忠诚,对学生的热爱,体现在教育、教学工作上,不是靠领导检查和计算工作量能解决了的,更多的是靠教师的职业良心,教师劳动虽然可以在数量上、实物形态上、指标上作出有形的考核,但是,每堂课知识传授的程度,备课的深度、广度,批改作业的认真程度,对每个学生全面耐心的关怀程度,为学生排忧解难的态度等,这一系列大量工作,主要是教师职业良心支配的“良心活”。任何一位高明的领导都很难定出教师劳动在一个实践、空间之内的质量、数量界限。我们不否认检查、定工作量等办法的作用,但是,在教师工作中有些重要的、大量的超额劳动是没有明文规定,不是靠领导监督的。它是在教师职业良心支配下,自觉自愿去做的。如备课、批改作业到深夜;长年累月地、不分节假日地家访和帮助后进学生;护送学生回家,带领学生勤工俭学,社会实践等等平凡而艰苦的超额劳动,是无法计算的。这些却是靠教师职业良心的作用,而不是任何别的东西可以取代的。只有当教师把对工作的负责、对学生的尊重、关爱转化为具体的行为,表现在教学以及与学生的交往的过程中,学生才能有深切的体会,老师才能在学生的心目中树立起自身的良好形象。 2.有利于建立起师生相互信任、理解的教育渠道。在学校中,师生之间缺乏有效沟通、难以形成融洽和谐师生关系的现象是普遍存在的。出现这种现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是教师缺乏应有的职业良心,教育态度、教育方法没人情味,职业道德冷漠,对学生无兴趣,缺乏同情、理解、爱护和应有的尊重。有的教师只管教书,不履行育人的神圣使命;有的老师教育方式呆板、生硬,违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甚至采用各种体罚和讽刺挖苦的“心罚”,造成学生心理上的伤害与个性的压抑和扭曲等极为严重的后果,在老师和学生之间造成了不可逾越的障碍。“亲其师、信其道”,学生只有在觉得老师理解他们、信任他们、关心他们,他们也理解老师、尊敬老师、信任老师的时候,才可能敞开心灵的大门,愿意接受老师的教导,听取老师的见解,把老师所倡导的价值观念、道德标准接受下来,并转化为自己成长、发展需要的内在信念和意志,用以指导自己的行为。学生的自尊、自信是靠他人的尊重来维持的,特别是老师。老师过于严厉、粗暴的批评与训斥,不负责任的冷嘲热讽,首先摧毁的是学生的自尊和自信。一个涉世不深、对人生与社会缺少深刻理解和认识的青年学生,一旦丧失了做人的尊严和自信,对他们自己以及社会意味着什么,每一个有职业良心的教师应该是清楚的。 3.有利于教师建功立业。教师工作是十分辛苦的,工资福利待遇相对比较低,尤其是一些中青年教师,家庭生活负担很重。但是,作为一名人民教师,却心甘情愿地为人民的教育事业呕心沥血,培养出一批又一批社会主义建设人才。在教育实践中,教师的职业良心日臻完善,愈来愈充实,并激励着教师进一步达到心灵的净化和道德品质的升华。这种职业良心使他们在道德行为的选择上,先为学生,后为自己。有多少人家的子女在教师的辛勤培养下成了专门人才,其主导因素是人民教师在无私的良心支配下,热爱学生,关心学生,一心扑在培养学生的工作上的结果。无数事实证明,教师的教育良心,是教师为人民教育事业建功立业的重要精神支柱。 二 我国长期以来,在教师的职业道德建设上,宏观性地强调教师职业道德发展的境界多,起码的行为规范强调得少,扎扎实实的行为训练更缺乏,使得一些教师不知道如何规范教师职业道德,并具体地转化为身体力行的职业道德实践。因此,社会应努力设法营造有利于教师职业良心形成的环境条件。因为良心是人类在精神上的自律。社会应当使自己的成员在内心确信:德行是获得自身正当利益的最佳途径,即使社会暂时还存有许多缺憾,德行也是人安身立命所不可缺少的;合乎良心的行为,不仅是人性的要求,同时也是可以给自己带来心灵安宁和精神充实幸福的行为。教师的教育良心,是一个教师自觉履行教师职业道德要求,激励自己搞好教育和教学工作质量的最重要的内在道德因素,它在规范教师职业行为中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 第一,在教师选择教育行为之前,教育良心起着指导作用。每一个教师在选择自己的教育行为时,都会自觉或不自觉地遵循某种动机,考虑这一行为的目的和后果。教育良心能指导教师为学生或教育利益着想,对教育行为进行思考和权衡,选择合乎教师道德要求的行为。一个已经确立教育良心的教师,常常会自觉地为行为对象着想、思忖:“这样对他是不是真有好处?”“这样做学生会受得了吗?”“要是我处在这个位置上呢?”等等,进行道德选择和心理平衡,从而否定不合乎教师道德要求的动机和行为,选择正确的动机和行为。 第二,在教师的教育行为进行中,教育良心起着自我控制和监督作用。在教育教学工作进行的过程中,教育良心对教师自己的行为,能及时处处进行道德上的自觉督促。当教师发现自己的行为在实践中符合教师道德的要求,便予以激励和强化,对不符合教师道德的行为,能自我进行纠正。由于教育劳动的一系列重要特点,对教师工作进行外部监督的力量常常是微小的,教育良心的自我监督作用显得更为重要。当教师发现进行中的行为失当、有差错时,教育良心发出无声的命令,要求教师立即纠正自己的教育行为的方式或方向,以确保学生和教育事业的利益。 第三,在教师的教育行为结束后,教育良心对教育行为起着自我评价作用。教育良心,使教师自己的“道德审检院”,当一个教师看到自己的教育行为合乎教师道德要求,产生了良好的教育效果,有益于学生的全面发展,有益于教育事业的利益时,会在道德心理上得到一种自我满足和快慰,从而,对自我道德的肯定。当看到自己的教育行为违背了教师道德要求,损害了学生和教育事业的利益,就会在自我道德心理上,产生内疚、惭愧和悔恨,进行道德上的自我谴责,促使自己改正自己的行为。 总之,教师的一切道德规范要真正转化为教师的行为和品质,最关键的就是要培育出教师对践履职业道德的自觉精神,即“教育良心”,它几乎是教师职业道德完善的最强大的内部动力。所以,必须重视培养和增强教师教育良心。那么,培养和重视教师教育良心应该从那几个方面着手呢?首先,要具有对教育工作高度负责的精神。如果没有教师对教育工作高度负责的精神,教育良心的作用就无从谈起。如面对一个学习成绩差的学生,具有高度负责精神的老师,就会主动地去帮助这个学生,给他补课、答疑等。这样做,教师的良心上就会得到安慰,否则,就会受到良心上的谴责,感到内疚。面对一个不负责任的教师来说,他会认为课上完了,就等于完成了任务,至于学生会不会,那是学生自己的事,与己无关。对于这样一位教师来说,也就无所谓良心上的安慰或谴责。因此,有无责任心,有无对教育工作者高度负责的精神,是培养和增强教师职业良心的前提。其次,提高教师的道德觉悟。教育良心,必须以教师职业道德的自觉自律为基础。从个体的角度看,教育良心是一种“道德自律”行为,而且,这种自律是以道德自觉为前提的。一个对教师职业充满敬意和热爱之情的人,同时具有献身教育的价值观,教书育人、一身礼教的社会使命感,才能把职业道德修养看成是自身的需要,以爱岗敬业、热爱学生、严谨治学等道德规范约束自己,并严格规范自身言行,提高履行职业义务的自觉性、习惯性,使自身素质适应素质教育的需要。有些教师对学生冷漠、对工作不负责任、敷衍了事,恰恰是当前我国经济转型期,社会利益矛盾较为突出、道德行为失范等消极影响的结果。解决这些问题必须加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提高广大教师的道德觉悟。再次,教师要有知耻心、自尊心、自爱心。知耻心、自尊心、自爱心是教师职业良心中的重要因素。如果一个教师连起码的知耻心、自尊心、自爱心都没有,当然也就谈不上职业良心。知耻心、自尊心、自爱心是培养和增强教师职业良心的关键。 在21世纪,教育在发展社会经济、增强综合国力、提高公民素质以及对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事业中的作用更加突出。我们相信,既具有热爱和献身教育事业的精神,又具有教育良心的广大教师,将会更好地肩负起民族与时代赋予的历史使命。 教育与职业论文:就业导向——高等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刍议之三 论文关键词:高等职业教育 论文内容摘要:就业导向是高等职业教育的一个办学理念。践行这一办学理念需要进一步明确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的职业指向,需要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全面提升学生的就业能力,同时也需要进一步做好学生就业服务工作。 对就业导向这样一个命题,学者们有各自不同的解释:葛道凯称就业导向是高职高专教育的办学理念;马树超称就业导向是高等职业教育的办学模式;唐永泽认为就业导向“应视为高等职业教育的办学方向与基本方针”。尽管学者们的表述不尽相同,其基本看法都是把就业导向看作发展高等职业教育的一个方向性、根本性的问题,认为它是对高等职业教育本质特征的概括。本文倾向于把就业导向看作高等职业教育的办学理念。 一所学校的办学理念,应当是在长期办学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理想与信念,这种理想与信念应当体现在学校工作的方方面面,而不应当是一个口号、一个概念,也不只是一个教育政策和一种教育模式。但是,我国高等职业教育确立的就业导向办学理念,与其说是职业学院对其办学实践的自我提炼,还不如说是社会经济和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对高等职业教育提出的客观要求,以及政府顺应这一现实要求,同时针对我国就业形势严峻的现实和高等职业教育发展出现偏离的现状而提出的一种政策导向。因此,尽管就业导向这样一个命题已经被广大的职业教育工作者所熟知,但尚未内化为一种意识并外化为自觉的行为,因而在执行中便难免产生认识上的误区和实践上的偏差。深刻理解就业导向的内涵,尽快树立就业导向的办学理念,使就业导向从理念走向实践,以下三个问题尤其需要我们冷静思考并付诸理性实践。 一、就业导向导向职业指向 就业是一个内涵十分丰富的概念,不同的理解就会有不同的就业导向实施方案。对高等职业教育而言,就业导向就是指向职业,培养职业人。从理论上说,除基础教育指向升学可以称之为升学导向的教育外,其他一切教育应当说都是指向职业。包括本科教育与研究生教育,无论是学工、学农、学医、学法律、学管理、学师范,都具有职业性,毕业后都要进人某一领域某一行业工作。因此,即使是研究型大学,也要认真践行就业导向办学理念。但是,高等职业教育指向的职业是一个特指的狭义的概念,指在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实施工程设计与规划方案的组织者、指挥者和具有创造性智力技能的工作岗位,如生产现场的技术主管、数控机床维修、高级护理等。相对而言,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的职业指向更为明确而具体。 高等职业教育职业指向的特定性决定其就业导向并非指向各个层次的技术职业。它不指向各行各业第一线侧重于运用经验技术和动作技能的劳动岗位,例如打字、钻孔、清洁、搬运等职业,这些职业通常是通过中等、初等职业教育甚至培训来进行职业人培养的。它也不指向进行技术理论研究与技术开发、设计、规划、决策的职业,如产品开发设计、产品产销决策、城市规划、农田水利设计等职业,从事这些职业的技术研究人员或工程型人才通常是由大学培养的。高职教育指向技术应用职业,这是一些有一定技术含量的一线职业,通常分为四类:第一类是生产类,如技术员、施工员、工程师、农艺师、畜医等;第二类是管理类,如车间主任、作业长、护士长等;第三类是职业类,如会计、出纳、医士、导游等;第四类是技术类,如计算机维修人员、数控机床编程与操作人员等。 相对于大学教育而言,高等职业教育有更明确的就业方向与目标,但不等于十分具体而又范围狭窄的职业定向。践行高等职业教育就业导向要处理好职业定向性与非特定化的关系,不能过分强调职业适应性而缺失面向技术领域和服务对象的针对性,也要尽可能避免过窄的专业定向。缺乏职业特色,学生无一技之长,不能满足上岗的起码要求,就难以就业;而过窄的专业定向又可能影响毕业生的职业流动与职业发展。不同的职业其技术领域与社会覆盖面是不一样的,会计、护理、导游等职业的社会覆盖面要广一些,专业的针对性与适应性比较一致。对于那些社会覆盖面与技术领域过窄的职业来说,应尽可能拓宽其专业技术范围以增强毕业生就业的社会适应性。 发展大众化高等教育的结果必然是大众化就业,高等职业教育就业必然指向大众化职业岗位。大众化就业意味着就业地域向西部地区、中小城市、小城镇与农村转移,就业层次下移,就业岗位可能更多流向动作技术岗位。据北京师范大学的一项调查,2005年全国大学生到机关单位就业比率为1.40,6,事业单位为12. 5 0,6,国有企业为7.90,6,民营与三资企业为22. 3 0,6,由此可见毕业生就业市场的新变化。对以应用技术见长的职业学院毕业生来说,中小企业尤其值得关注。统计资料表明,中小企业已占我国企业总数的99 0,6,其经营范围几乎涉及所有行业和领域,它们提供了约75%的城镇就业岗位,占每年新增岗位的80%以上,应当是职业学院毕业生有所作为的职业天地。此外,自主创业已成为职业学院毕业生就业的一个亮点。据悉,深圳、广州、上海、宁波等地职业学院已有不少毕业生自主创业,上海商学院高职毕业生创办的中小企业,有的年销售产值已达到1000万元,有的还安置了大学毕业生,吸收下岗工人和残疾人员,不仅解决了自己的就业问题,还为社会新增了就业岗位。谢幼琅认为,创业可分为提供创新产品或服务的机会型创业和在现有的市场中瓜分份额的生存型创业。职业学院毕业生创业初始大多以生存型创业为主,但一定会有更多的创业者逐步转向机会型创业。 二、就业导向导向教学改革 要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毕业生的就业率并不断提高其就业质量,必须进行教学改革。教学改革应当以培养学生强势的就业能力为目标。所谓强势的就业能力,是指学生拥有熟练的岗位技术而又不满足于狭义的岗位技术,他对于岗位的变动和技术含量较高岗位的工作具有较强的适应性并富于创新精神。强势的就业能力已经在一部分优秀毕业生中表现出来。但相当比例的高职毕业生的就业能力是不够强的,一次性就业存在困难。 强势的就业能力培养应当以构建科学合理、富有高职教育特色的课程体系为保障。高等职业教育课程与教学内容要注重理论技术教育、创造性智力技能训练和必需的专业理论知识包括人文知识传授,由此构建起具有高职特色的课程体系。高等职业教育定位于培养适应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技术岗位工作需要的技术应用型人才,其课程建设应当起步于经验技术传授却不能满足于经验技术传授,而应当着力于理论技术教育;它应当起步于再生性动作技能训练,却不能满足于再生性动作技能训练,而应当注重创造性智力技能ail练;它既不能进行系统的学科理论教育,也不能忽视必要的基础理论学习,而应当根据专业理论学习和专业技术训练的需要,安排适当的基础理论课包括人文素质教育课。但是,从目前不少职业学院尤其是新组建的一些职业学院的教学实践看,我们还远没有构建起确保高职人才培养规格和强势就业能力的课程体系。一些专业的教学,传统的学科体系还没有打破,技能训练显得十分单薄,并且还没有形成一个有内在联系的训练体系,被人们讥嘲为“虚晃一枪的实训”。一些职院的专业从原来的中职、技校或中专专业改造而来,专业理论、理论技术与人文素质教育显得单薄,而专业技术训练中属于经验技术、动作技能训练的比重偏大,创造性智力技能训练的比重偏小。这说明高等职业教育课程建设乃至教学改革任道而道远。 强势的就业能力应当在教学活动与技能训练过程中逐步养成。对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来说,必需的基础理论包括人文知识的学习以及扎实的基础技能训练无疑是必不可少的,但对于就业能力的培养肯定是很不够的,只有让学生进人生产与工作现场,紧密结合生产与工作实际进行真刀真枪的训练,只有让他们面对具体的情景,灵活地运用所学知识、技术和策略作出科学决策,有效地组织生产、建设、管理与服务,他们才会比较快地提升就业能力。有效的综合技能训练有待于建立并不断完善校企合作、产学结合机制。2006年中国教育报报道,湖南科技职院高分子工程与技术系毕业生就业率连续三年达到1000}6, 2007年毕业生已预订一空,而且订单已经排到了2008年。形成这一局面的根本原因是学院较好地实践了培养目标、课程教学与实训等方面的创新。’学院与百丽、哈森、红蜻蜓、康奈等全国名鞋企业建立了稳定的校企合作关系,将课堂搬到了车间,按生产过程组织教学,有效地提高了学生的职业能力,从而使学生零距离就业有了基本保障。但是,更多的职业学院在组建技术训练指导教师队伍、建构技术ail练教学体系和创设技术训练真实环境诸方面都存在差距。如果这一现状不迅速改变,提升学生就业能力就存在难以克服的困难。 三、就业导向导向就业服务 高等职业教育践行就业导向办学理念,从根本上说是要切实做好人才培养工作,培养出适销对路的高素质人才,最大限度地满足学生的就业要求与社会的人才需求,当然也包含了对学生的就业服务。就业服务要做好就业教育、就业指导和信息服务等工作。 一是要做好对学生的就业教育。就业教育要重点抓好思想修养教育与心理健康教育。要加强对学生的思想修养教育,教育学生树立崇高理想,更新择业观念,把个人需求与祖国和人民的要求结合起来,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建功立业;要树立责任感,培养敬业精神,加强道德修养,提高文明程度;要热爱劳动,不怕苦和累,与人为善,富于合作精神。要把思想修养教育纳人思想品德教育的范畴并把它贯串大学学习生活始终。要加强对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教育学生面对严峻的就业形势进行自我调适,释放心理压力,克服自卑、自弃,唤起自省、自觉。要教育学生善于调整自己的就业期待值,心中有远大目标,工作从基层做起,主动适应职业转换,可上可下,能屈能伸。 二是要做好对学生的就业指导。就业指导要重点抓好职业生涯设计指导、职业技术发展指导和求职技巧指导。要加强对学生职业生涯设计的指导,指导的重点是帮助学生认识自我和认识职业社会,让学生在这两维坐标上确立自己的职业奋斗目标。职业生涯设计指导应当始于学生入校学习之时,在整个学习过程中还要经常督促学生自觉实施职业规划,自觉培养职业道德,完善知识结构,历练职业技术。要加强对学生职业技术训练和职业角色定位的指导,除督促学生完成学业外,还要督促学生根据职业要求拓宽知识面,训练职业技术,考取职业资格证书以及英语、计算机技术等等级证书。要引导学生主动接触社会,接触职业岗位工作实际,清楚职业的工作内容、工作环境与工作方式,自我提升职业素养和岗位适应能力。还要加强对毕业生求职技巧的指导,通过授课、模拟面试等形式,提高学生撰制求职文书的水平,培养面试的临场经验,增强反应能力和表达能力。 三是要做好对学生的就业信息服务工作。要坚持开展人力资源特别是大学生人力资源市场配置的调查研究,了解社会职业结构调整与人才需求变化的情况,掌握当年招聘的职位信息尤其是较为长期、稳定的职业信息,熟悉现时就业法规与政策,为学生提供就业面向的宏观指导。要通过组织招聘会、人才需求信息等多种形式为学生提供就业信息服务。要根据学生的实际需要提供切实有效的就业服务。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对2005, 2006两届本科毕业生的调查结果显示,毕业生最希望学校提供的就业服务项目依次是校内招聘活动、职业信息收集、职业生涯设计指导、求职技巧指导等。要做好就业服务工作尤其是信息服务工作,一个基本要求是要保持与社会的密切联系,掌握真实准确的人才需求信息。郑州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生就业率连年100 %,诀窍之一是学院已与国内2000多家著名企业、12个省市的500多个人才市场建立了密切的联系,因而始终保持了人才需求信息渠道的畅通。 教育与职业论文:论职业教育与高技能人才培养 [论文关 键 词] 职业教育;创新型高技能人才;培养途径;促进就业 [论文内容摘要] 职业教育是培养造就高技能人才的重要途径,是一项积极、稳定、长远的就业促进政策。全面实施职业教育及培训教育,发展和谐劳动关系,对提高劳动者素质,建设创新型国家起着重要作用。 一、职业教育是新型工业化强国迅速崛起的“金钥匙”,是全面建设我国和谐社会所需高技能人才的重要途径 党的十七大确立了我国通过科学发展,加快步伐建成新型工业化、现代化和谐国家的奋斗目标。要实现这个奋斗目标,就必须借鉴西方新型工业化国家的历史经验。 自英、法资产阶级革命完成后,世界若干国家逐渐进入工业化过程中,一方面由于科技的不断进步、产业结构的适时调整以及劳动组织的优化,促进了本国经济的跨越发展,与此同时,也不可避免地带来了大量的失业问题。为此,各国采取了各种解决失业、促进就业的政策和措施,其中被实践证明最为有效的,就是大力开展职业教育和培训。 在当今的中国,技能型劳动力逐渐成为我国就业的主体。看重能力已成为用人单位的共识,在国际竞争日趋激烈的情况下,高技能专门人才的培养,只能依靠我国自身的职业教育与培训体系。 为此,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职业教育面临着千载难逢的发展机遇。在新型工业化、城市化和现代化职业的发展进程中,各行各业还需要大批的高素质复合型实用人才。所以,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及培训教育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和时代前进的必然选择。 二、职业教育及培训教育,是全面建设和谐社会中的一项积极、稳定、长远的就业促进政策 在所有的就业政策和措施中,职业教育和培训教育是化解就业难题的一项积极、稳定、长远的就业促进政策。其一,通过构建各种灵活多样的职业教育体系,为劳动密集型企业行业、服务业或劳动者自己创业,多渠道多方式扩大就业,实现经济发展和扩大就业良性互动奠定了技术基础。其二,加强创业培训和再就业培训和大学生毕业生就业指导和服务。特别是通过培训教育,提高农村大量的富余劳动力转移城镇就业、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素质和技能。其三,能着力加快解决好优化劳动力人口结构的关键性问题。我国现有从业人员整体素质尚不能适应产业结构升级以及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需求,根据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结合我国实际国情,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和岗位培训,是人力资源开发的基础。 三、发展职业教育应以就业为导向 《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中明确指出,发展职业教育应以就业为导向,这就对承担技能、高技能人才培养任务的各类职业院校办学理念与培养目标的科学定位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职业院校应以市场或就业需求为导向,不断深化教育改革。要全力打造一支专业精通,实践力强的“双师”型师资队伍。教师不但要具备相当的理论功底,而且还要有丰富的实践经验,且在制定教学方案和实训方案时要有前瞻性,要不断优化师资结构完善师资队伍建设。为强化学生的实践技能要聘请企业行业中出类拔萃技艺高超的能工巧匠示范指导,充任实训兼职教师。 职业院校还要突出自身“特色”,强化专业“品牌”。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促使用人单位对人才整体素质的需求不断提升,人们求学、就业、发展的价值取向,将把拥有真才实学和实际操作能力作为追求的目标和用人单位重要的人才取舍标准。在就业市场中无情地遵循着自然发展规律“优胜劣汰—综合实力与特长的竞争”。特色意味着质量、意味着效率、意味着生命力。特色体现在职业教育及管理的各个方面,因此在整个办学过程中,都要着眼于办出自己的特色,努力追求个性的最大化。树立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优我强的办学模式。 四、政府支持,产学研结合,校企合作,实现共赢 《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强调:“社会发展实际需求健全和完善企业行业为主体、职业院校为基础、学校教育与企业培养紧密联系、政府推动与社会支持相互结合的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要特别注意: 1.“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做好高技能人才基础工作,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多渠道筹措的高技能人才投入机制”。激活地方政府、职业院校、企业互动的活力,建立起有效的产学研结合,实施校企合作的运行机制。充分发挥各方面积极性,降低教育教学成本,最大限度地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效率。改革以往以学校和课程为中心的传统人才培养方法,实行与企业“订单培养”的合作办学模式。 2.以社会需求为导向,注重理论学习又注重实践能力,紧密依托企业或行业,直接为地方或行业经济建设一线服务,满足社会对专业应用型人才的需求是职业教育必须坚持的方向。扩大就业和促进再就业,为广大劳动者型国家对技能人才和高技能人才源源不断的需求,就要探索一套具有中国特色的校企合作、产学研结合的职业教育发展模式。 教育与职业论文:浅论中等职业教育发展中的瓶颈与对策 论文关键词:中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专业设置;就业 论文摘要: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在我国教育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加强中职教育,培养大批熟练技术工人,是我国教育界当前面临的一项重大课题。中职教育面临着生源质量、专业设置、硬件设施、师资力量、就业出路等一系列亟待解决的困境。中职教育的健康稳步发展应在转变办学理念、提升教学质量、加强师资建设、加大资金投入、促进就业指导等方面寻找突破口。 随着社会经济结构的不断调整、市场需求的不断扩大、各级政府和教育部门的大力扶持,中等职业教育几经挫折后迎来了发展的春天,中职学校的数量及在校生与毕业生人数都有了大幅度的增长,但从进一步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角度来看,中职教育的发展也面临着一系列亟待解决的困境。 一 中等职业教育进一步发展面临的瓶颈 (一)对中等职业教育理解中存在的偏见与误区 对中等职业教育的偏见和误解主要来源于两个方面。一是社会、家长和学生本人对职业教育的理解和认识存在偏差。受传统教育观念的影响,尤其是近几年普高与大学扩招的直接冲击,职业教育很大程度上仍受到社会的轻视,这种轻视不仅体现在社会公众及用人单位身上,而且一些地方政府部门也存在着这种轻视现象,从而形成恶性循环。例如,学生中考后升入高中阶段学习,重点高中、普通高中甚至职业高中都要划定录取分数线,唯独中专可以不需要分数就可以直接就读。虽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用意是可以方便更多的学生进入职业学校接受职业教育,但社会公众和家长却认为不需要分数的学校肯定是没人愿读的学校,而进入这类学校就读的学生本人则更是感到自卑和没有前途。二是来源于职业学校本身。不少职业学校的主管人员和教师对中职教学的认识存在一些误区,如“教学无用观”或“教学少用观”,认为中职学校主要是抓就业,认为教学只是作摆设的样子而已,学时长短,教与不教都没有什么关系。也有不少教师存在着“单纯理论观和“单纯教学观”,认为学校即教授理论基础知识,技能培训是用工单位的事,学校不用教,教了也自教。或者认为学校只管教学,只管发毕业文凭,至于学生拿到文凭能否就业,到什么地方就业那是学生自己的事。以上来自各方面的认识上的偏差和误区对于中职教学的规范化、科学化和现代化建设产生了不利的影响,制约着中职教育的进一步发展。 (二)生源数量不稳,生源质量逐年下降 由于对中等职业教育理解中存在的偏见与误区,社会上普遍轻视职业教育,许多学生宁愿花钱买普高也不愿意进入职业学校,从而使中职学校在招生问题上处境尴尬。这也是大多数中职学校在发展过程中面临的最大困扰。由招生难所引发的问题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生源素质逐年下降,导致中专、高职院校学生学习积极性普遍不如相应的普通高中大专院校,而违规违纪现象也远超后者;二是职业学校办学成本增加,主要表现在招生成本和管理成本日益加大。就招生成本而言,近年来,各职业学校为了在招生中取得竞争优势,拓宽招生渠道,招生手段不断翻新,但本质上不外乎通过给招生高额回扣和给学生优惠两个方面。就管理成本而言,由于学生素质较低,部分学生不服从学校管理,破坏公共财物、浪费水电现象比较突出,学校不得不增加管理成本,请更多的人员,花更多的精力来管理。 (三)办学资金缺乏,教学硬件不够 职业教育的核心在于“做”,要学会“做”,务必要有高水平的实验实训基地作为平台。尤其要办特色专业、特色职业教育,就必须有配套的硬件设施,让老师能够把理论和实际更好地结合在一起,让学生学起来更容易些,有动手操作的机会,并且设备应与社会同步,及时更新,要用明天的技术培养今天的员工,学生到社会上才有立足之地。目前大多数职业学校,尤其是中等职业学校由于办学资金短缺,难以有效地做好实验实训基地建设。如酒店专业没有实训室,初教专业没有足够的多媒体教室等。有的学校个别专业,学生从进校到毕业都未真正开展实训,其教学效果可想而知。 (四)教师半路出家,软件不足 中等职业教育从本质上来说是一种培养和训练职业岗位能力和终身发展能力的教育,它具有专业性、实践性强,理论基础性宽、教学媒体多样、多变的显著特点。但我国的中职教育主要是从中等专业的学历教育转变过来的,是随着高等教育的发展而逐步演变过来的。这就决定了从事中职教育的教师大多是半路出家、改行而来。对于理论课教师而言,一方面对最新的高科技缺乏认识和了解,另一方面教育观念滞后,上课缺乏吸引力,把学生本来应有的兴趣在长期的“念书”过程中给消磨掉了。部分专业教师也仅注重校内活动的参与性和教学工作,对劳动力市场和职业分析活动的关注度较低、专业实践能力不够。 (五)专业设置杂而不精,缺乏优势 职业学校要形成特色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专业的设置,职业学校能否满足社会的需求,能否吸引生源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专业设置的科学与否以及发展的前景好坏。目前很多职业学校开办专业没有规划性,也缺乏远瞻性,往往只是随风而动,感觉社会缺少什么人才开办什么专业,往往等学生毕业了,人才却已经饱和;有的专业设置不切实际,硬件软件都不配套,就盲目开办,结果学生什么本事也没有学到,感觉就是个中介所。总体来说,大多数中等职业学校在专业设置上呈现杂而不精的特点。专业多,但缺乏精品,从而导致资源得不到合理利用,学校缺乏特色,影响了中职教育的可持续发展。 (六)中职毕业生缺乏竞争力,就业形势日趋严峻 毕业生就业出路的顺畅与否是关系到社会稳定、广大家长和学生根本利益实现的重大问题,也直接关系到中职学校的生存和发展。近几年来,一方面由于中职毕业生学历层次较低、专业知识不够深厚,缺乏就业竞争力,加之受高等院校和高职院校毕业生的挤压,在求职过程中往往不被用人单位重视;另一方面由于中职学校重招生宣传,轻就业指导和培训,从而导致中职学生在就业中缺乏正确的定位,缺乏吃苦创业的精神、缺乏踏实敬业的作风,结果要么找不到岗位,要么找到岗位很快又下岗。 笔者认为,以上六个方面的现状是目前制约中等职业教育发展的主要因素,巾职学校要想在目趋激烈的竞争中得以继续生存和发展,就必须突破这些瓶颈坚持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二 促进中职教育可持续发展的对策 (一)争取各级政府部门的重视和大力扶持,为中职教育的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2005年11月,在全国职业教育会议上总理要求各级政府要把发展职业教育作为关系全局的大事来抓,把职业教育纳入国民经济“。十一五”规划,统筹安排。在目前职业教育发展存在一定问题的情况下,积极主动地采取有力措施扶持职业教育的发展是各级政府义不容辞的职责,这种扶持不能停留在口头或文件里面。如今年着力推行的贫困学生资助办法对职业教育的发展就有非常大的促进作用,但这还不够,政府当前最需要做的是加强舆论导向,扭转社会对职业教育认识的偏差;加大资金投入,改善中职教育办学条件;加强政策宣传与监管,保证生源比例等等。各类中职学校应根据相关政策和精神为自己争取合理的发展空间和良好的外部条件。 (二)转变传统的人才理念,树立正确的中职教学观 改变人们对职业教育的偏见关键在于转变传统的人才理念。确立新型的人才理念、培养适应社会需要的新型人才首先需要中职学校转变“重理论,轻实践”、‘‘重知识,轻能力”、“重升学,轻就业的传统教学观。中职教学应以“职业教育就是就业教育”的理念为核心,以此为基础进一步树立起中职教学的服务理念和实践理念。所谓“服务理念”就是教学要服务于社会生产和经济建设的需要;就是要面向社会、面向市场,一切为学生的就业服务。所谓“实践理念”就是教会学生“学会做事”,为学生完成学业而教学,为学生的职业而教学,为学生的就业而教学,为学生的创业而教学,为学生的终身发展而教学。 (三)积极改善办学条件,加强师资建设,切实提高学 校教育质量教学质量是职业教育的生命线,是提高职业教育水平与地位的关键。尤其中等职业教育必须下大力气提高教学质量,否则促进中职教育可持续发展只能是一句空话。 改善办学条件主要是加强教学设施、实验与实训基地的建设,为教学与实践提供条件。由于中职学校底子薄,政府投入有限,各中职学校应充分利用各地社会资源,因地制宜,坚持走“产学结合”、“校企合作”之路。如笔者所在的常德旅游学校(原常德师范学校)在资金短缺、实训场地不足的情况下积极与桃花源旅游区及市内八百里、华天等大酒店寻求合作,为本校旅游专业建立了稳固的实训基地,不仅节约了大量的资金,也为学生进行实践、实习和今后的就业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加强师资建设的主要任务和目标是大力培养“双师型”教师。各类中职学校应尽可能地创造条件,让教师实现从单一的理论教师向“双师型”方向转变,增强实践教学能力。如通过建立有效的培训机制,有计划地安排教师到企事业单位进行顶岗工作或实习锻炼,提高广大教师特别是中青年教师的专业技能和实践能力。或者有计划地通过引进、聘请企业优秀的技术人才到学校担任专业教学与培训,促进专业知识的更新与实用技术的指导。 (四)合理调整专业设置,加强精品专业和课程的建设,形成品牌效应 学校需要特色,有特色才会对家长和学生产生吸引力。不说各类高等院校,目前连许多普通高中都已形成了特色,如笔者所在地的几所高中,人们有口碑是一中的素质教育,六中的飞行员招考,七中的艺术培养,芷兰的升学率。因为各具特色,人们各取所需,趋之若骛。所以,中等职业学校处在普高和高校的夹缝中间要想求得生存和发展,要想摆脱生源大战的箕豆之煎,必须要形成自身的特色,创立自己的品牌。具体途径一是强化市场意识,合理进行专业设置,根据市场需求及时调整招生结构,对于就业不好或就业前景甚忧的专业停止或减少招生计划。二是加强精品专业和精品课程的建设。.通过实施精品专业和课程建设,加强学校师资队伍建设,改善学校实验和实习条件,提高教学质量,形成专业“龙头”,有了龙头就形成了品牌,有了品牌就能改变社会对中职教育的认识,促进社会对中职教育的认可,有了社会的认可和家长、学生的追捧,就能改善中职学的生存环境,拓展中职学校的发展空间。 (五)加大就业指导,广开就业渠道,扩大就业市场。 学生的就业问题对于中职学校而言是一个不可忽视也无法回避的问题。中职学校在狠抓教学质量、努力提升学生职业技能的前提下,也应把学生的就业作为学校教育和管理工作的一个重点。促进学生的就业首先要加强就业指导,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引导学生开拓思路,提高认识,树立“先就业、后择业、再创业的思想,引导毕业生树立面向基层和生产第一线就业,帮助毕业生树立创业意识,鼓励毕业生到社会中去创造出一条属于自己的道路。其次要鼓励学生通过考学或考证,获取更多、更高的学历证书和资格证书,如导游证、会计证、技工等级证、计算机等级证、各类资格证等,提升毕业生的竞争能力。其三是学校要广开就业渠道,建立和扩大就业市场。如笔者所在的学校采取主动出击,广种薄收挖信息、全员参与,扩大“推销”队伍、依靠校友帮助,争取信息反馈、利用现代技术,建设信息平台等措施积极进行推销,效果非常显著。同时,学校还设立专门的机构加强对毕业生的跟踪调查,通过走访用人单位,征求他们的意见,得到了一批单位的热情支持,从而建立起了广泛而稳固的毕业生就业市场。这些措施都值得各类中职学校加以借鉴。 当然,如何推进职业教育的健康稳步发展,如何发挥职业教育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作用是一个需要不断探索和研究的课题,也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政府部门、企业单位、学校等各方面的共同参与和努力,唯有社会各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学校自身的不断探索与创新才能使中职教育能够突破各种瓶颈,真正走上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教育与职业论文:增强服务力提升吸引力——浅谈梅州市农村职业教育改革与提高农村职业教育吸引力的思考 论文摘要:农村职业教育是我国职业教育的关键一环,同时也是薄弱环节,本文结合梅州农业校的办学实际,探讨农村职业教育的改革和农村职业教育的吸引力等问题。 论文关键词:农村职业教育;改革;吸引力 长期以来,人们把职业教育特别是农村职业教育的发展缓慢和缺乏吸引力,归咎于有人不把职业教育当正规教育,存在着鄙视职业教育的传统观念。笔者认为,这种观点虽然客观,但不全面,忽视了一个重要事实,即农村职业教育服务社会的自身价值薄弱,人才培养目标不明确、针对性差、基础能力弱和师资队伍滞后等,这是直接导致农村职业教育缺乏吸引力和发展缓慢的重要原因。由于这些原因,农村职业教育资源优势得不到充分发挥,资源优势难以转化为智力资源优势,所以,农村职业教育要实现可持续发展,增强吸引力,关键在于调整培养目标、夯实基础能力、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强化内涵建设,在服务经济方式转变、产业结构升级、解决问题的整体能力提升中充分体现职业教育的贡献和价值,从而提高职业学校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一、农村职业教育的现状 1.基础能力薄弱。削弱了农村职业学校的吸引力。 梅州市地属广东省经济欠发达地区,人口总数占广东全省的6.5%,土地总面积占广东全省的8.9%,但GDP只占广东全省的2%左右。梅州市现有农村职业学校36所,多数由薄弱的普通高中改造而成,没有产业支撑,没有必需的实训场地,实训设备简陋,所设专业多为投入少的文科专业,在激烈的竞争中,不能赢得科学发展的主动权。2009年,梅州市共有7l183名初中毕业生,就读中等职业学校的有13100人,约占18.4%,远落后于珠江三角洲。这种状况,与我国大力推进工业化、城镇化、产业高级化和服务现代化的需求不相适应。 2.师资力量薄弱,制约农村职业教育改革进程。 职业学校要增强吸引力,关键在于教学质量,而提高教学质量关键在于教师。据调查,梅州市现有的农村职业学校中,教师整体素质差,结构不合理。首先,梅州市中职学校现有教职工总人数2597人,专任教师1771人,学历达标率70.56%,“双师型”教师不足10%。其次,农村职业学校教师薪酬和政策待遇差,工作环境艰苦,致使其教学积极性不高。第三,在梅州市目前的职业教育管理体制中,农村职校教师在职培训进修少,接受新技术、新技能不足,加上本身素质的限制,改革创新能力差,很难做到“进来一个培养一个,出去一个合格一个”,从而导致职校毕业生素质差,特别是动手能力差,就业竞争力不强。 3.人才培养模式滞后。制约农村职业教育的科学发展。 据调查,大部分农村职业教育内涵建设薄弱,特别人才培养模式、课程设置、专业结构和教学方法等与经济发展的需求、产业发展饿需求、企业岗位的要求脱节,毕业生职业技能不强,企业不欢迎,社会不认可。其具体原因主要有:(1)绝大多数农村职业学校资金缺乏,存在“有多少钱办多少事”“等、靠、要”等消极被动的陈旧发展观;(2)对职业教育的认识不足,习惯于传统的办学理念和人才培养模式,自觉或不自觉地追崇普通高中的应试教育,从而造成“升学无望、就业无门、致富无术”的困境,在困难面前措施不力,办法缺乏,改革力度不大;(3)传统的教学观念根深蒂固,教学模式一成不变,缺少创新,导致教学内容陈旧教学方法落后。所以,要根本改变农村职业教育落后的面貌,增强农村职业教育的吸引力,实现“双转移”的战略和到2011年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工作目标,出路在于转变教育观念,明确培养目标;在内增强素质,在外树立形象;打造职教精品,打造职教品牌,形成适应现代产业体系需求的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 二、提高农村职业教育吸引力的对策 在新的发展时期,农村职业教育要真正激活生命力,关键要立足“三农”,在新农村建设中主动承担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实用型和技能型人才、推广先进生产技术的责任;主动承担弘扬先进文化、建设精神文明的责任;主动承担提高劳动者的就业能力和创新能力、不断改善人民生活的责任以及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和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市场需求。 1.立足“三农”。拓宽服务面,增强生命力。 农村职业教育只有立足于“三农”,根植于社会实践,以服务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为己任,才能准确定位,发展壮大。梅州农业学校自2005年以来,坚持“立足‘三农’,服务山区经济建设”,坚持以实践教学为突破口,带动教学计划、内容和方法的全方位改革,大胆改革专业设置,改革招生分配制度,改革办学模式,致力于为农村培养大批掌握现代科学技术、应用能力强、善经营、会管理、具有创业本领的实用型人才,实行多层次办学,既有实践毕业三年制中专班,又有高中毕业一年制中专班,还有一年制种养实用技术的非学历班。如梅州农业学校主动适应经济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升级,适时增设新专业,由原来的农艺和园艺两个专业,增至现有的集生物工程类、机械加工信息类、财经商贸类等三大专业群共21个专业,从而拓宽了服务面。这样,梅州农业学校在校生人数从2004年的636人增加到现在的6000多人,招生人数每年以超过500多人的数量递增,尽显农村职业教育的活力和生命力。 2.适应市场需求。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增强适应力。 农村职业教育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和就业需求,必须以社会职业岗位(群)知识、素质、能力和技能的需要为依据,实施“育人为本,突出特色”的战略,在“面”上求提高,在“点”上求突破,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实践。 一是要积极实践“订单培养”与“工学结合”的培养模式,探索“学校在企业建实习基地,企业在学校建生产车间”的教学模式,强化学生动手能力的训练,把企业文化和行业标准融入到学校,建设有别于普通高中的职业学校校园文化和毕业生评价标准。如梅州农校依托行业协会办专业与建车间,取得了学校、企业、学生的三赢。 二是要根据市场需求调整专业课程建设,变学科应试体系为职业能力体系,突出理论与实践一体化和综合职业能力培养的目标,做到以目标为载体,以技能训练为手段,并依此修订各专业的实施性教学计划。 三是要适应市场对人才的要求。在教学实施上,变知识的学习为职业能力的培养,如梅州农业学校的汽修专业根据岗位能力的要求,努力实践“边做边学”的行动导向教学。 四是要改革考试制度,变一次性考试为过程考试,变以认知能力为主的考试为以应用能力为主的考试,形成知识与技能、理论与实践、能力与素质并重的教学理念,致力于培养具有综合职业能力,在生产、建设、服务和管理第一线工作的高素质劳动者,增强农村职业教育的适应力。 3.加强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增强竞争力。 教学是学校的中心工作,教学改革是学校各项改革的核心,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是学校教学的主题,是农村职业学校“内强素质”的根本。农村职业学校要坚持质量中心和生本理念,检查落实教学常规,改革课堂教学模式,优化教学过程,创新评价体系,夯实教学基础,拓展学生自主学习和自主发展的空间。 一是要严格教学常规,夯实教学基础。做到“四精四必”:精选、精讲、精练、精批;有发必收、有收必批、有批必评、有错必纠,确保教学工作有效落实。 二是要规范实践教学管理。严格按“实验、实训”为主要内容的“零适应期’,人才培养模式,加强实践教学管理,积极开展教学方法改革,强化职业岗位技能培养的针对性和适用性。如梅州农业学校,畜牧业专业实行单元模拟,财会专业实行实物动态模拟,园林、汽车专业实行实战模拟训练等,有效地提高了学生的实践操作技能,激发了学生学好专业知识的兴趣。 三是要严把考核标准,改革考核方法。如梅州农业学校的计算机应用和电脑设计等专业课程开展以上机操作考核为主的改革,代替理论考核为主的模式;书法、素描等以技能考代替理论考,从而大大提高了学生的动手能力和学习的积极性。 四是要积极实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组织开展园林绿化工、花卉园艺工、动物检验疫、兽医防治员、会计电算化、会计从业资格证、电工上岗操作证、导游证和汽车维修证等工种考证,为学生增强就业竞争能力和选择就业机会拓宽门路,进而提升学校的美誉度,增强学校的竞争力。 4.积极开展面向人人的教育,增强渗透力。 职业教育是面向人人的教育,农村职业学校应为农村富余劳动力提供转岗培训,解决农民就业和新农村建设中的实际问题。如梅州1农业学校充分利用教育资源,努力开拓农村职教的服务面。 一是与扶贫部门合作,开展农村贫困青年实用技能免费培训。梅州农业学校每年举办2—3期500人以上的免费培训,并推荐就业,帮助农民转岗,变人口压力为人力资源优势,使广大农民通过职业技术学习增长本领,从而达到了学校“培训一人,输出一人,脱贫一户”的目标。 二是结合“十百千万”工程系列活动,制定针对农村贫困家庭子女就读职业学校的扶贫济困制度,帮助农村贫困家庭的青少年走出“升学无望、就业无门、致富无术”的困境,既服务了经济社会发展,又反哺了农村困难家庭。 三是依托“星火学校”平台,每年组织专业教师深入到乡镇和村委举办农村实用技术培训班,现场教学,现场解决实际问题。每年培iJiI专业户、农民技术员和村官等多达2000人次。 四是组织专业教师科技“赶墟”,利用乡镇“墟日”举办科技咨询、科技服务等,解决农民生产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5.坚持教学、科研、生产、推广相结合,扩大影响力。 农村职业学校要充分利用已有的设备、师资和技术等,积极开展科研工作,进行产学研结合,以项目为载体,在项目实施中解决技术问题,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梅州农业学校坚持走‘产学研”结合之路,充分利用人才和技术优势,积极开展科研工作,并转化为生产力,为梅州当地经济建设服务。梅州农业学校承担了省人冬虫草子实体研究开发”项目,获得了梅州市科技成果三等奖,每年生产冬虫草子成品150多公斤,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学校还实施了省人大“新特优花卉引种、培养、推广”项目,既满足了学校的教学需要,又满足了梅州园林城市建设的需要。另外,学校的“竹子与水稻远缘杂交技术”取得了成功,育出了水稻新品种“竹稻966”和“竹稻989”,填补了国内外在这一领域的空白,学校也荣获了2007年梅州I市科技进步一等奖;学校梅花的引种、筛选和栽培技术己通过了市科技成果鉴定。这些成果大大扩大了学校的影响力和知名度。 6.政府重视。加大投入,强化统筹,增强发展力。 职业教育是重要的民生工程,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职业教育作为产业振兴和区域经济发展的核心竞争力来抓。 一是加大投入力度,集中财力在区域内品牌学校建成技术先进、面向社会开放的职业技能公共实训基地,为农村职业教育的发展提供空间,为实现“农村发展、农业富强、农民富有”的新农村建设目标提供人才和技能保证。 二是教育行政部门应强化政府统筹职能,帮助、指导农村职业学校组建农村职教集团,充分发挥其职业技术教育活力和吸引力。要以国家重点中等职业学校为主体,吸收各县、区中等职业学校,形成有规模、有品牌专业的农村职教集团。可以说,农村职教集团的出现,为激活农村职业技术教育,找到了一条新途经。农村职教集团有如下优势:首先是把一地多校的闭门办学模式扩大为集团化开门办学的模式,有利于获得“1+1 2”的群体办学效应。其次以农村职教集团为基本结构单元的分工分业,有利于在区域范围内形成有品牌和特色的优势专业群。再次农村职教集团是各校间自觉行动的组织,既可实现教育资源共享,又可统筹规划职业学校的专业设置,使专业设置规划与当地经济建设的主导产业和支柱产业有机结合,避免各县职业学校间“小而全”的同质竞争和专业的重复建设,有利于实现“一校一产”“一校一业’,和“一校一品”,实现产业对接专业,适应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进而确保农村职业学校又好又快发展。 教育与职业论文:司法腐败的道德成因与法律人职业伦理教育 论文关键词:司法腐败 法律人 道德 伦理 教育 论文摘要:中国传统伦理的影响、法律职业环境的不良以及部分司法人员道德素质偏低,司法意识腐败等是当前司法腐败的主要道德成因。我们应在法律信仰、人格独立、公平正义、“民本”思想和职业荣誉感等方面通过建立健全法律人职业道德规范体系、构建科学的法律人职业伦理教育与培养的学科体系、强化法律人职业伦理教育与培训体系建设和改进法律人职业伦理教育方法等途径和方法加强法律人职业伦理教育。 法律功能的发挥,依赖于一支接受了专门法律职业训练、具有过硬法律职业伦理素养(包括坚定的政治信仰、高尚的司法道德素养、强烈的法律职业荣誉感、良好的从业心理素质等)的法律人(法官、检察官、警官、律师等)队伍。从理论上来讲,法律人作为现代法治国家中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其职业伦理是不应该被怀疑的,然而目前有的法律人的道德素质和职业操守不能与司法公正的要求相一致的现象并非罕见。而这恰是能否实现司法公正,树立司法权威的重要因素。事实上,法律人应当比其他职业的从业人员具有更高的职业伦理要求,这是由司法的性质所决定的。 一、司法腐败的道德成因 司法腐败,是指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滥用或利用手中所掌握的司法职权,违反法律规范和职业伦理,以非正当手段谋取个人或小团体利益的行为。司法腐败是司法权的非责任化和权利化,是对合法利益的非法剥夺,是对社会公共权力的蹂躏,更是对法律的凌辱,它必然引起社会的混乱,影响国家的安定团结,因此,它是最大的、最严重的腐败。司法腐败产生的原因是很复杂的,但究其产生的道德成因而言,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传统伦理道德的影响。众所周知,中国人十分注重人际关系,但是这种人际关系是有差别的,不同的人际关系圈,亲密程度不同,情感深浅不一,则承担的道德义务也不同。因此,当法律责任与亲情义务发生矛盾时,人们一般会先顾及亲情义务,并依据亲情的疏密来权衡法律责任与亲情义务所承担的比重。若法律人把这种私人交往关系原则扩展到公共关系领域,并以此厘定是非,进而作为利益和后果配置的依据就有丧失公正的危险。司法腐败中的司法主体办人情案、关系案,就是以人际关系的亲疏乃至地位、身份的高低作为司法的依据,若推而至极便是亲者、近者非亦是,疏者、远者是亦非,严重影响了司法公正。显然,缺乏权利与义务对等精神和统一伦理标准的传统伦理观和行为方式,抑制人们平等观念和普遍性公平意识的生长,表现在司法领域的人情关系、人际私情向司法公正宣示着的严峻挑战与我国传统伦理道德观念不无关系。 2.司法职业道德环境不良。从司法职业环境角度考察,造成司法腐败的因素众多,诸如社会转型期市场经济的负面影响,立法上的疏漏、重叠与冲突,制度上自由裁量权过大、党政干预司法、监督机制不够健全等。从现实上讲,司法职业道德环境不良以及深刻影响和支配着司法人员司法行为的内在职业道德自律力量的软化是造成司法腐败的重要原因,并且这二者有着内在的必然联系。法律人的职业道德水平、职业道德观念都深受司法环境的影响。司法职业道德环境对司法主体的行为具有双重影响,即良好的职业道德环境和氛围,激励司法主体选择合法与合乎职业道德规范的行为发生,并对恶行有所抑制;反之则有助于恶行的发生,而对善行有所抑制和排斥。司法职业道德环境还会对司法行为后果的善恶影响起到强化与抑制的作用,即它具有明显的价值指向性,在具体的司法行为场中,它表现为相同性质的行为主体的行为后果相适或相悖的两极。譬如在良好的司法职业道德环境内发生的公正司法行为,不仅会得到司法群体的肯定和认同,而且还会得到广泛传播;如若司法不公的行为发生在较恶劣的司法职业道德环境中,它不但不会受到抑制,反而会蔓延甚至恶化。 3.部分司法人员道德素质偏低,司法意识腐败。我国司法机关和司法队伍的主流是好的,是政治可靠、道德素质高、战斗力强、党和人民完全可以信赖的。但是,当前司法领域中腐败现象的发展蔓延说明司法队伍本身存在许多问题,这需要从主体身上找寻司法腐败的根源。从根本上说,遏制司法腐败当然依赖于社会的大环境和司法职业道德小环境的改善,特别是司法体制的健全,但与司法主体的个人素质紧密相关。事实上,处理每个案件的司法人员素质,尤其是道德素质直接决定着在该案件中正义能否实现和实现到什么程度。司法人员道德素质的低劣,道德品质上的贪婪、自私和无耻,使得其司法意识走向腐败,最终导致其司法行为走向腐败。如果司法人员在道德上丧失良知和尊严,就会陷入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的深渊中,也必将把司法权力当作个人谋私的工具,把个人得失作为法律实施的根本依据,而把“廉洁奉公、秉公执法、公正司法”等道德规范置于脑后,并故意加以践踏。更为重要的是,这种现象又使得“作为司法权力对应方的当事人及其他公众认为,只要有钱就能换权,从而驱动司法权力为己服务,两者相互连动,司法环境就会更加恶化。” 二、法律人职业伦理教育的内容 法律人职业伦理,是指法律人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或从事与履行职责相关的活动时所应当遵循的道德观念、行为规范和价值理念的总和,它是法律职业化的伴生物,作为一种社会伦理现象,体现并服从伦理的一般规定性;但它又是一种特殊的责任伦理,因为它与法律专业知识和技术紧密相连:在调整范围上,它主要用以指导、规范法律角色岗位上从事法律活动的法律职业者的言行;在调整内容上,它总是鲜明地体现和表达了法律职业行为的伦理准则、规范及道德心理和习惯。由此可见,加强法律人职业伦理教育对于遏制司法腐败十分重要,其主要内容有: 1.法律信仰。作为寻求和实现公平与正义的特殊的职业共同体,法律人应正确把握法律、法理与情理之间的内在联系,按照自己的理性所确认的价值尺度来选择自己的道德行为,这种选择的价值基点是法律信仰。法律信仰构成法律人最基本的价值观念,它是法律人基于对法律的认知、理解和领悟的基础上产生的一种神圣体现,是对法律的理性认同和全身心投入。只有具有了坚定的法律信仰,法律人才能承受一切来自外界的干扰,保持操守和独立。 2.人格独立。公正的司法来源于司法独立,而司法独立又与法律人的独立互为表里。独立人格主要体现在淡泊名利和不畏权贵上。它要求法律人秉持对法律的信仰,不为来自社会生活中各种诱惑所动,不受任何外在压力和威胁,不为权动,不为利惑,诚信做人,平等待人。人格的独立对于法官、检察官、警官、律师群体又有着不同的标尺。例如,律师的责任是热心服务于客户并代表其利益,而法官则应保持公平、中立,注意防止任何个人偏见或不公正现象的出现,保证律师在出庭时履行职责合法并合乎道德,以便使双方在陈述案件过程中处于平等地位等。 3.公平正义。公平正义即公正,它意味着在程序上当事人机会均等,在实体上同等情况同等对待。公正允许差别的存在,但这种差别对待必须在社会普遍正义感要求的范围之内,体现一种终极关怀;它要求法律人不存在任何种族、宗教、党派、性别、年龄、地域的歧视,不存在任何先入为主的偏见,尊重人权,以人为本,保障每一个当事人依照宪法和法律所享有的实体权利和诉讼权利得到充分维护;同时,它也是“法”这一词在词源上的要求。尽管对“法”的理解有共性和个性的差异,但“法”在世界各国语源上都兼有公平、正义等含义。由此可见,公正是法律人职业的本质要求。 4.以民为本。“民本”思想是中国德治传统的思想文化根基。“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是新时期法律人“民本”思想的集中体现:首先要服务人民。法律人的任务和职责,就是依据法律,维护国家、集体的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律师虽然没有执法权,但律师制度本身就是民主和法制的产物,并且律师从事各项业务活动的直接目的是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与服务与人民利益是一致的。所以法律人要时刻把人民群众放在心上,真正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其次是尊重人权。在某种场合下,民众的权利诉求并不指向利益,而是指向自己的人格尊严与自由。如果从人性的伦理学角度来解说权利之所本,就是权利本于人的社会本性。民之所以要权利为本,乃是因为自己的本性。在此意义上,民本的实质就是人本或以人为本,“民权的实质就是人权”。所以法律人要形成尊重人权、保护人权,包括保护违法犯罪嫌疑人和罪犯合法权益的道德意识,培养对人的权利和自由倍加尊重的现代价值观。 5.职业荣誉感。由于法律人担负着实施法律、维护正义的重大职责,社会对他们寄予着崇高的期许,这要求他们具有高度职业荣誉感和责任感,并在言行上维护自己的形象。例如,正因为法官具有崇高形象,才保证了裁判的公正性和公信力,又加强了法官的自律意识和对公正的追求。社会的信任与法律人的自律形成了良性互动,共同推动法治的进步。法律人崇高的道德形象来源于科学的司法制度设计以及法律人自身的不懈追求。在公众的眼中,法律人职业道德水准的高低,往往影响公众对法律的信任度。 三、法律人职业伦理教育的途径与方法 与解决“懂与不懂”、“会与不会”的法学知识与技能不同,法律人职业伦理教育解决的是“信与不信”、“愿与不愿”的问题。国内有学者专门考察了美国法律职业道德教育,总结出其经历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20世纪70年代以前,在美国法律职业道德是通过“渗透方法”来教授的,即人们认为学生在学习其它专业课程的过程中,间接地、潜移默化地受到职业道德教育,学习和了解法律人职业道德问题;第二阶段:1970年前后美国最高法院法官克拉克(Tom Clack)领导的调查委员会报告说当时的法律行业已处于令人惊骇的不良情形之中,1972年“水门事件”也暴露出律师存在不良行为。之后美国开始法律人职业道德教育改革:一是全美的法学院学生都必须学习30个或更多课时专门的法律职业道德教育课程;二是人们在获得执业资格之前必须先通过法律职业道德考试;三是执业人员每年必须接受法律职业道德继续教育;四是在执业过程中进行道德强化,法律执业人员一旦被发现行为不良即要受到惩戒;五是在法学院专门增加了与职业道德有关的奖学金。这些改革对于促进美国法律职业的良好运转无疑具有积极的意义,对我国进行法律人职业伦理教育也提供了参考依据。 1.应建立健全法律人职业道德规范体系。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中国法治现代化的进程,我国先后制定了《法官法》、《检察官法》、《人民警察法》、《律师法》、《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等一系列法律法规,逐步规范了法律人的法律行为,最大限度地防止他们的法律行为侵害公民的合法权益,但仍不能满足复杂多变的司法实践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应根据法律职业道德的原则、原理将相关法律具体化,使之成为可操作性强的实施细则。要使法律人有法可依、依德而行,让法律职业道德规范变为法律人的自觉行动。 2.应构建科学的法律人职业伦理教育与培养的学科体系。目前,我国法律人职业伦理教育与培养还处于探索阶段,学科体系尚不健全。应组织一部分法律、伦理、教育专家,就法律人职业道德教育学科建设进行研究,编写具有实质性内容和可操作强的法律人职业伦理教育教材,撰写法律人职业伦理教育专著,并以此为契机,不断丰富法律人职业伦理教育内容,让法律人职业伦理教育具有科学性、系统性和准确性。 3.应强化法律人职业伦理教育与培训体系建设。法律人职业伦理只有通过专业训练才能获得,也只有通过法律人职业伦理教育才能统一。要营造良好的法律道德风尚,提高法律人的道德评判能力,形成良好的法律人道德品质,就要扩大法律人职业伦理教育的范围。一是要加强法律人的从业前教育,特别应使法律人职业道德教育贯穿于法学教育的全过程。目前,大专院校尤其是法律院校的学生是我国法律人队伍的后备资源,从某种意义上讲,他们的伦理道德修养直接关系到司法的未来;二是要搞好在职人员的职业伦理培训和继续教育,并形成制度。要发挥各级司法培训学校的作用,不断强化法律人职业者的法律人道德素养,更应注重改进法律人职业伦理教育的形式和方法,注重养成教育和法律人人格教育。 4.应改进法律人职业伦理教育方法。要改革法律人职业伦理教育的形式与方法,注重养成教育和法律人人格教育。要采取榜样引导和典型案例剖析相结合的方法,根据法律人教育的特点,采取系统教育与专项教育相结合的方式,激发受教育者的兴趣。既要注重法律人职业伦理教育的严肃性、系统性和规范性,又要探索灵活多样的切实可行的法律人职业道德教育的方式与方法,努力提高法律人职业道德教育的效果。 教育与职业论文:关于我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与职业教育关系研究综述 论文摘要:基于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可以促进职业教育发展的认识,政府有关部门要求职业院校推行“双证书”制度。由于缺乏批判性思维,关于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与职业教育关系的研究,大多只注意到了二者间的正相关关系;关于“双证书”制度的研究,大多“就事论事”,关注该项制度的意义、现存问题及完善措施,而很少对制度本身的合理性及可行性进行反思和质疑。从批判性视角切入,运用历史研究法、质性研究法和比较研究法对以上问题进行探索,是相关研究可能的创新与突破点。 论文关键词: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职业教育;“双证书”制度;批判性思维;研究综述 我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与职业教育有着密切的联系。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党和国家认为我国职业教育不发达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对从业者没有技术、技能方面的资格要求,于是提出了建立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构想。九十年代建立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工作提上日程后,国家法律、政府文件都要求职业院校积极推进“双证书”制度的建设工作。新近颁布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再次将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双证书”制度作为增强职业教育吸引力的重要举措。尽管两项制度已实施多年,但总体感觉实施效果不佳,与制度设计的初衷有相当的距离。我们不禁要问: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与职业教育果真是一种简单的正相关关系吗?“双证书”制度究竟是我国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指导思想还是指挥棒?所以,检索相关文献,开展相关研究,是一项既具理论价值又具实践意义的重要工作。 一、关于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与职业教育关系的研究 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是联系劳动就业和教育培训的桥梁和纽带。当职业资格成为劳动者就业的重要条件时,自然会激发劳动者接受职业教育和培训的动机。另外,职业教育与培训原本就是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从考试成为职业资格制度内容的那一刻起,职业资格制度就具有了教育的属性和功能”。甚至有学者认为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与职业教育特别是职业培训有着天然的联系。所以,早在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建设刚刚提上日程的1994年,就有学者撰文,认为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推行是职业教育改革的一个契机。 括而言,关于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与职业教育的关系有两种观点:一种是“互动关系说”,一种是“辩证关系说”。 “互动关系说”的代表人物是北京教育科学院原院长马叔平和国家教育行政学院研究员邢晖,二人共同主持完成了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十五”规划教育学科国家重点课题《职业教育与就业准入制度互动关系研究》(课题编号AJA010029)。他们认为职业教育与就业准入制度是分属于教育培训(人才培养体系)和劳动就业(人才使用体系)两个不同领域的社会现象,但由于他们共同服务于提高劳动者素质、开发人力资源、促进就业这一根本目的,因而两者相互影响、相互作用,存在着密切的互动关系或者说内在统一的关系。就业准入制度对职业教育的影响和作用表现在:首先,职业标准的建立为职业教育目标的确定、专业与课程的设置、教学方法的选择提供了依据。职业技能鉴定有利于客观、公正、有效地评价职业教育的质量,有利于改进职业学校专业与课程的设置,有利于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其次,职业资格证书为职业学校及时了解劳动力市场需求及其变化提供了一个方便的工具,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实施有利于促使职业学校积极主动地加强与企事业单位的联系与合作,从而有利于加强职业教育与社会经济的联系。最后,就业准入制度的实施有利于提高职业教育的社会地位和职业资格证书的权威性,拓展职业教育的发展空间,促进职业教育的发展。职业教育对就业准入制度的影响与作用表现在:首先,劳动者职业能力的提高不是“考”出来的,而是通过职业教育与培训“培养”出来的。所以,职业教育是就业准入制度有效实施的基础和前提条件。其次,职业学校承担着组织学生接受职业资格证书教育,参加职业技能鉴定的重要工作,有的学校还要承担职业技能鉴定的重要任务,所以,职业学校是我国推行就业准入制度的一支重要力量。最后,职业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推动了就业准入制度的完善。 从以上论述可以看出,这里就业准入制度和职业教育互相影响、互相作用主要是指正向的影响及作用,这与我们通常对互动一词的理解是一致的。 根据唯物辩证法的观点,影响有积极和消极之分,作用亦有正负之别。所以,将职业资格制度与职业教育的关系定位于积极影响和正向作用的互动关系,笔者总感这种观点有失公允,有偏颇之嫌。于是,当有学者提出“辩证关系说”时,笔者有种眼前一亮的感觉。福州职业技术学院刘春兰认为不能只强调高职教育与职业资格证书教育的联系,而忽视二者的区别(职业分类和职业标准是国家职业资格制度的起点,职业资格证书是这个制度的终点。高职教育则以学历证书教育为主,专业分类和教育标准是国家学历文凭制度的起点,专业教育是这个制度的主体,学历文凭证书是这个制度的终点。)以致高职教学走入误区:在实践教学中,用职业技能鉴定大纲取代实训大纲,仅仅强调具体操作技能的培养,而忽视技术应用能力的培养;在理论教学中,曲解“必需、够用”原则,降低教学要求,使学生未能掌握专业必备的基础理论和专门知识等。江苏食品职业技术学院副教授王霞晖提醒我们:在看到职业资格考试对高职教育的促进作用时,也要看到前者对后者的反拨作用,如可能会冲击正常的教学秩序,造成学生综合素质的缺失,助长学生学习的浮躁心理。天津工程师范学院副教授蓝欣等亦警示我们:职业教育存在片面追求职业资格,将职业教育演变成新的“应试教育”的危险。 相比较而言,辩证关系说更令人信服,更有益于职业教育的健康发展。正如刘春兰所言:探讨联系,是为了将职业资格证书教育更好地融入高职教育,实现二者之间的沟通与互动,使高职教育的就业导向更加鲜明。发现差别,是为了不降低高职学历教育人才培养的目标;是为了让高职教育与职业资格证书教育这两种有着不同使命的教育,都能更好地发挥各自的作用。 二、关于职业学校实行“双证书”制度的研究 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对职业教育的影响和作用是决定性的。所以,政府有关部门一再强调“双证书”制度是我国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方向,要求职业院校积极推进“”制度。学者们关于实行“双证书”制度必要性及重要意义的论据,除了其有助于增强学生的就业竞争力及提高就业率,其他与前文“互动关系说”有关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对职业教育影响及作用的观点大同小异,故此处不再赘述。以下将对该制度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改革完善的对策研究进行综述。 (一)现存问题 “双证书”制度的实质是将职业标准融入课程标准,实施就业导向的职业教育。目前,多数职业院校的学历教育与职业资格证书教育未能有机融合,存在“两张皮”的现象。经检索,笔者发现与“双证书”制度相关的职业院校与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两个方面均存在问题。 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存在的问题,除了实行就业准入的职业范围令人质疑、职业技能鉴定质量不高、证出多门,影响职业院校两种教育有机融合的因素主要是职业标准。首先,国家现行职业标准的覆盖面小,且主要侧重操作性岗位,尚未包括服务、技术和管理的复合型职业岗位。所以不能满足职业教育发展及职业院校学生取证的需要,致使某些专业无证可考。这一问题在职高、中专较为明显,高职院校尤为突出。这意味着职业院校某些专业不具备推行“双证书”制度的条件。其次,有关规定为高职学生考取与自己学历层次相适应的高级资格证设置了障碍。高职学生在校时间为二至三年,职业技能鉴定不能越级报考的规定,导致学生不得不经历两次报考才能取得高级资格证。这不仅增加了学生的经济负担,也增加了学校教学安排的难度,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部分高职院校推行“双证书”制度的积极性。再者,有的职业标准滞后于实践,跟不上职业变化的速度,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两种教育有机结合的效度。 对于具备实行“双证书”制度的专业,大多也存在两种教育不能有机融合的情况。这主要是职业院校自身的问题。除了学校重视程度不够、宣传工作不到位,主要是职业院校的软硬件不能适应同时开展两种教育的要求,如双师型教师缺乏,教师开发双证课程的能力不足,为技能教学服务的设备、实践教学基地不符合要求等。 (二)完善对策 针对上述问题,有学者认为,推行“双证书”制度的前提是制定统一而完整的职业标准。根据需求,增加职业资格证书的种类,尤其是技术类、复合技能类和面向第三产业的职业资格证书。依靠行业,制定科学合理的、与时俱进的职业资格标准。 完善国家职业标准固然重要,但是,由于学历教育与职业资格证书教育毕竟是两种不同的教育,所以,实现二者的有机融合还有许多工作要做。为了解决高职院校某些专业无证可考的问题,浙江邮电职业技术学院教授陈兴东建议有关部门合作开发适应于职业院校学生的专业职业技能证书,并研究制定职业院校学生专业技能鉴定的标准和办法。有证可考的专业如何实现两种教育的有机融合,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教授壮国桢提出三种双证课程融通的模式,即一体化课程、阶梯型课程、模块式课程。 关于职业院校自身存在的问题,有些靠自身努力是可以解决的,如重视程度不够,宣传工作不到位,实训设备、实践教学基地不符合要求等;有些问题的解决则必须借助外力,如制定专业教学标准、开发双证融通的课程等。浙江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副教授沈凤池建议实行校企合作,充分发挥行业专家在推行“双证书”制度中的作用。深圳职业技术学院副教授王汝志认为职业院校可以和行业、企业合作修订、编制职业技能鉴定中不成熟、不完善工种的考试大纲及教材。唐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教授田秀萍认为应该在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下,成立一个由教育专家、职业专家和技术专家组成的专业认证委员会,负责组织制定专业教学标准,规定专业设置条件,并对各职业院校的人才培养方案进行认证。 三、从现有研究之不足看未来研究可能的创新与突破 关于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与职业教育关系的文献不可谓不多,笔者共检索到88篇,其中71篇是专门探讨职业院校实行“双证书”制度的,但有分量的、发人深省的文献并不多。在专门探讨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与职业教育关系的17篇文献中,提到应辩证看待二者关系的文献仅4篇。71篇专门探讨“双证书”制度的文献(其中5篇是硕士学位论文),仅有1篇论文对职业院校实行“双证书”制度提出了质疑。分析原因,笔者认为是众多研究者未能很好地运用批判性思维进行研究。批判性思维是一种基于充分理性和客观事实而进行理论评估与客观评价的能力与意愿。批判性思维能深入追溯一个问题,全盘把握一个问题思考或讨论的广泛过程的各个方面,所以可以保证对问题的研究和思考有相当的深度和广度。批判性思维并非仅仅是一种否定性思维,它还具有创造性和建设性的能力——它可以给出关于某一事物更多可选择的解释,并能运用所获得的新知识来解决个人和社会问题。批判性思维并非是一种偏执型思维,这种批判并非“为批判而批判”,而是一种基于公正立场,客观、实事求是地批判。运用批判性思维来分析“职业教育与就业准入制度互动关系研究”,二者关系可能有互动的一面,与此同时,有没有一方对另一方限制或者双方互为限制的另一面呢?另外,从理论层面言,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确可以促进职业教育的发展,但是否据此就可以认为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是职业教育发展的重要条件呢?从有关史实来看,是不能轻易下此结论的。一方面,我国的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实施已近二十年,但职业教育吸引力不足仍然是我们不得不面对的问题。另一方面,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及九十年代初,我国的职业教育曾出现过基础不牢、时间不长的繁荣期,当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还处于纸上谈兵的酝酿期。所以,二者的关系绝非用一“互动”即可定论。如果在研究的起始阶段,即将二者的关系明确为“互动”,那么在研究过程中就很可能会出现限制研究者的视野,产生“为互动而互动”的问题。如为实现二者的互动,邢晖提出的对策有:严格实行就业准入制度;职业院校培训、鉴定、取证功能一体化。笔者认为,就业准入制度实施得再严格,也不可能覆盖所有的职业;而培训与鉴定功能一体化,更是违反了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教考分离”、第三方鉴定的根本原则。所以,若以“职业教育与就业准入制度关系研究”为题,进行正反两方面的研究,可能研究价值会更大,研究效果会更好。 如果用批判性思维对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与职业教育的关系,以及职业院校实行“双证书”制度进行分析,我们就会有种茅塞顿开之感,值得追问和深入研究的问题便会接踵而至。职业资格证书有证明获证者职业能力的标识作用,这种作用是绝对的还是相对的?是有条件的还是无条件的?实行就业准入的职业是否越多越好?是否越多越有利于职业教育的发展?所有的职业都需要一个官方制定的职业标准吗?为什么职业院校推行的“双证书”制度困难重重?难道仅仅是观念、条件等方面的原因?有无可能是这一制度设计本身就存在问题?学历文凭与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教育与职业培训、专业与职业究竟有什么样的区别?打造一支双师型的教师队伍,在有限的时间内既开展学历教育又开展职业资格证书教育,并做到双证并重,这符合唯物辩证法吗?职业院校真的能培养出与劳动力市场“无缝对接”的技术人才?企业在培养技术人才方面的职责是什么?如果我们不能对上述问题有一个令人信服的回答,那么《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的“积极推进”“双证书”制度还是调整为“稳步推进”的好。 有了研究的问题,接下来要考虑的就是如何研究,即研究方法的问题。笔者认为,探寻上述问题的答案,需要用到历史研究、质性研究、比较研究等方法。历史研究法将有助于我们从历史发展的角度,了解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与职业教育的关系。如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是什么时候产生的?产生的背景是什么?当时实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目的是什么?后来,随着时代的变迁、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有无变化?若有,是什么样的变化?实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目的及其所发挥的作用有无变化?若有,是什么样的变化?变化的原因是什么?学校职业教育是什么时候产生的?产生的背景是什么?当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和学校职业教育是什么关系?后来,这种关系有无变化?如果有,是什么样的变化?变化的原因是什么?质性研究法是指在自然情境下,使用实地体验、开放型访谈、参与型或非参与型观察、文献分析、个案调查等方法对社会现象进行深入细致和长期研究的方法。笔者认为,探寻职业院校在实行“双证书”制度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离不开质性研究中的访谈法、田野研究、个案调查等研究手段。比如,如果研究者能到一所学校亲自参与某一专业双证融通培养计划及课程的设计与实施,一定会收获颇丰,并写出高质量的研究报告。比较研究法是指对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事物或对象加以对比,以找出它们之间的相似性与差异性的一种分析方法。准确界定前文提及的学历文凭与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教育与职业培训、专业与职业间的区别,显然得用到比较研究法。另外,我国职业院校在实行“双证书”制度过程中遇到了许多问题,其他国家的职业院校是否也在实行同样的制度?他们是否也曾遇到我们遇到的问题?如果答案是肯定的,那么他们是如何解决的?通过国际比较研究,我们很可能会有诸多意想不到的收获。
互联网金融专业人才培养探讨:互联网金融学人才培养探索 摘要: 互联网金融的不断发展对高校金融学专业人才培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金融学专业毕业生在掌握基本技能的基础上,必须牢牢把握金融市场变化规律,紧跟行业发展趋势,具备互联网工具的运用能力、信息的搜集和处理能力以及更强的沟通和创新能力。因此,本科院校在金融学专业人才培养相对滞后的大环境下,应转变人才培养理念、提高教师自主性、优化课程体系,以培养适应互联网金融发展的专业人才。 关键词: 互联网金融;人才培养;实训教学 互联网金融是利用互联网及移动通讯技术实现资金高效、便捷、安全融通的一种高效率新型金融发展模式。这种模式不仅将传统的银行、保险、证券业务由金融机构专用内联网延伸到社会公用互联网,更进一步促进了金融创新的飞速发展。而随着金融创新的发展,互联网金融不仅包括网络银行、第三方支付,还包括互联网保险、互联网信托、互联网基金、互联网消费金融、股权众筹融资、网络借贷以及互联网倒逼传统金融而形成的产业升级等方面。金融学专业是一个与市场紧密相连、应用性极强的社会学科。毕业生在掌握基本技能的基础上,必须牢牢把握金融市场变化规律,紧跟行业发展趋势。而随着互联网金融的不断发展,金融行业的技术更新和产品创新的不断发展对金融学专业人才培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一、高校金融学专业人才培养面临的困境 本科院校不断进行教学改革,如转变教学理念、调整人才培养方案、优化课程结构、提高实践教学比例等,但收效甚微。随着激烈的就业竞争和人才缺口的矛盾日趋激化,目前,高校金融学专业在人才培养方面主要面临以下几个问题。 1.本科应届毕业生在学历和能力上无优势 金融企业一般不重视基础人才培养和储备,要求从业人员必须在短时间掌握所有必备技能,带来客户资源,创造岗位价值。而在高等教育普及化背景下,本科应届毕业生在技能掌握及资源方面远低于研究生和已有工作经验的低学历者,就业压力较大。 2.金融学专业教学改革严重滞后 本科生教学大纲的修改一般为5年,有的甚至时间更长。对于普通社会学科,这种改革或调整时间能够满足学科发展需要,但对于呈几何级数发展和变化的金融市场,这种调整速度远远滞后。并且普通高校一般教学管理严格,教师必须严格按照教学大纲安排课程,灵活性较低,难以适应金融市场变化需要。 3.传统实训教学形式单一僵化 目前,普通高校实训教学一般有两种形式:模拟操作和公司实习。模拟操作是利用软件进行模拟外汇交易、模拟炒股,仅为交易系统简单运用,基本不涉及互联网金融服务内容。而公司实习一般选择银行、保险、证券机构,实习内容一般为资料整理、产品面对面推销,很少涉及互联网金融和金融创新的内容。这种实训教学形式很难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 二、互联网金融对金融学专业人才的实践要求 由于高校教育和社会实践环境的差异,本科生毕业时与真正社会需求必然存在一段距离。但毕业生必须具备适应工作岗位的基本专业技能和职业素养,以便在最短时间内适应工作岗位,创造价值。在互联网金融时代,对金融学专业人才而言除金融学专业基础知识外,还提出了更高的实践要求。 1.互联网工具的运用能力 互联网金融的直接工具包括电脑、移动设备等互联网工具的运用。金融学专业毕业生必须能够熟练掌握包括网上证券交易、网络理财保险业务、网上银行、网络信息沟通等,能够熟练运用各种相关软件。除此之外,还应具备一定程度的计算机编程、投资建模等知识技能。 2.信息的搜集和处理能力 互联网金融的兴起与大数据技术的发展密不可分。通过大量数据分析,可以挖掘企业运营环节中的各种潜在价值,提高运营效率,节约运营成本。在互联网金融时代,大数据为金融行业提供信息基础,不仅可以为客户提供更为精准的服务,也使得动态的风险评估成为可能。因此,要求金融学专业毕业生具备深度数据挖掘能力,同时也要具备较强的信息筛选和分析能力。 3.更强的沟通和创新能力 在互联网金融时代,金融从业人员与客户从面对面的直接沟通转变为网络平台的间接沟通,沟通形式的根本性转变要求从业者具备更强的沟通能力。这种能力包括自我推销能力和对客户的吸引力、通过已知信息对客户的风险及信用水平的判断力、对客户购买和投资欲望的激发力等等。另外,学生在毕业时需要打破传统金融思维模式,不仅具备对新事物获取和接受的能力,还需具备自主创新意识。 三、金融学专业人才培养对策 在金融学专业人才培养相对滞后的大环境下,本科院校应该转变人才培养理念,整合现有资源,体现互联网金融特色。在人才培养中以提高学生互联网金融实践能力为目的,提高教师自主性,将课堂讲授、校内实践、校外拓展相结合,培养学生金融实践综合能力。 1.提高教师自主性 在本科教育的规范化发展的背景下,大部分高校要求任课教师严格按照已有教学大纲授课。这种授课方式对于变化创新速度较慢的诸如理工科、文学类专业来说能够提高整体教学质量,但对于金融学这类创新发展速度较快的专业来说则存在严重的滞后性。因此,本科院校应该给予金融学专业任课教师较高的教学自主性。教师可以根据金融市场变化及时调整教学内容,以适应飞速发展的金融市场。 2.优化专业课程体系 为提高本科毕业生互联网金融实践水平,本科院校应不断优化金融学基础课程。金融学基础课程包括学科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程两部分。学科基础课程包括数学、统计学、管理学、西方经济学、计算机基础与编程等课程;专业基础课包括金融学、金融市场学、保险学、证券投资学、金融风险管理、商业银行经营管理等课程。基础课程的实训优化主要体现在对于每一门专业课结构的设计和优化方面。比如,在数学和统计学中增加以网络为手段的数据搜集、整理及分析的内容,培养学生深度数据挖掘和信息筛选、处理的能力;在计算机基础与编程等相关课程中增加网络平台运用、投资建模,以及金融网络平台建设等相关内容,培养学生计算机应用水平;在管理学中适当增加管理沟通内容,培养学生的沟通技巧;在金融学中增加虚拟货币发行内容,提高学生对货币管理的认知;在金融市场学中增加金融产品设计、营销方案策划环节,培养学生创新能力;在证券投资和金融风险管理等课程中增加现有互联网金融产品投资及风险分析内容,提高学生风险评估能力;在商业银行经营管理中增加典型银行互联网金融产品案例分析内容,也可由学生设计相应产品,初步培养学生在互联网金融体系中的营销投资能力。 3.优化实践课程体系 专业实训课程优化包括校内实践课程优化和校外实习优化。校内实践课程优化可以从手段和内容两方面入手。从优化课程手段来看,可以从传统的实验室固定场所固定设备教学向实验室外非固定场所固定设备转变,借助手机移动设备终端,提高教学互动性。从优化内容来看,除了传统的模拟股票投资外,还应加入多种教学内容,如投资理财方案的设计。可以组织学生结合专业理论,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分别从银行、券商、贷款公司角度为个人、家庭、企业等设计投资理财与资金运用方案,强化计算机运用。还可以组织学生参加金融大赛,参加国内各类型金融模拟大赛,如模拟炒股、模拟期货、模拟外汇交易大赛,参加银行组织的金融产品创新大赛,提高学生实盘操作及互联网金融产品创新设计能力。校外实习优化主要从实习内容入手,学校加强与实习单位的沟通,尽可能增加与互联网金融相关实习内容,增加学生互联网金融工作体验感。 作者:段文博 单位:黑龙江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 互联网金融专业人才培养探讨:互联网金融专业人才培养探讨 一、互联网金融人才需求旺盛 呈爆发式增长由于伴随着互联网金融创新的不断涌现及各类新型的金融公司也随之诞生。这些新型金融机构都来自不同经营领域,进入一个新的不熟悉的业务后,就需要相关的人才储备。不同的岗位,其职责及技能要求,有哪些呢?笔者对希望通过分析人才招聘网站,通过用人单位的招聘需求,分析人才培养所需要的技能。以下以国内国内最大的人才招聘网站之一:前程无忧网站()“互联网金融”为关键字,进行搜索,以下是分析得出的结果。 (一)互联网金融人才需求 急剧增加随着互联网金融的急速升温,在无忧网,可以看到对互联网金融人才需求明显上升,笔者曾在2014年8月份及2014年12月份,分别做过二次搜索,发现12月份搜索的结果相比8月份,有大幅的增加。12月份,输入“互联网金融”关键字,有6467条,相比8月份4452条结果、上升了45%。其中具体的人才需求,都在不同程度上上升。具体见下图,从下图可以看出,目前对互联网金融平台的需求最高,从8月份的218条上升到325条,这也说明有很多机构在搭建互联网金融平台,筹建互联网金融公司。而其他的互联网金融公司、产品经理、事业部、P2P网贷等人才需求也出现了不同程度的上升。 (二)不同企业需求的人才不同 1.传统金融机构欲发展互联网金融,需要互联网经验的人才 不同的行业对互联网金融人才的需求不同,以往单纯的互联网公司,现在计划进入互联网金融行业,缺少的是金融人才,如理财规划师,风控人员;而传统的金融机构如银行、证券、基金等机构,已经有了金融人才储备,但是缺乏既懂得金融又懂电商运营的技术人才,这时只能从一些电商公司挖人了,如阿里巴巴基本成了目前各家金融机构的人才库,大量的人才从阿里巴巴流失到金融机构。通过分析前程无忧网站,笔者发现,如计划跨界进入互联网金融领域的,往往是从互联网公司挖人。如职位具体要求:1.具有互联网公司2年以上的运营经验。2.熟悉金融P2P业务,具有较好的金融基础理论、财务管理知识、投资理论知识,熟悉行业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其他相关政策。前程无忧的职位统计显示,证券和基金公司们招聘、挖角电商人才已经超过投资研究者的数量。 2.电商公司发展互联网金融 以阿里小贷、东京白条为代表的金融化电商公司。从去年2月份开始,阿里金融一直在大规模“招兵买马”。贷款审核、金融分析、技术架构师是阿里金融最感兴趣的人才,具有花旗、汇丰等外资银行背景的存贷款人员是阿里最青睐的潜在对象。 3.P2P网贷、众筹是目前互联网金融的一种新型发展模式 从目前调研的情形看,大部分资金是从传统的制造业、煤炭、房地产分流出来的资金。从前程无忧的招聘启事,主要从某房地产公司、教育传媒机构、制造业等跨界,进入P2P网贷行业,P2P网贷行业需要最多的就是互联网金融产品经理及风险分析员、营销人员。如厦门的某P2P网贷公司,员工100人,招收了80余营销人员,剩余的管理层及风险管理、后勤人员不到20人。 二、高职、大专层次互联网金融专业毕业生职业定位 现在高职已经开设互联网金融专业,而新的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及课程与传统截然不同;通过分析前程无忧网站中对互联网金融人才的招聘需求,具体的职位、岗位职责、岗位任职条件及具体的招聘公司,便于高职互联网金融专业在制定金融人才培养计划及设置相关的课程时,能提供相关的参考作用。笔者了以大专、高职人才及互联网金融为关键字展开了搜索。本科及硕士的人才培养模式不在这里讨论。笔者发现在互联网金融人才中,适合高职、大专层次的学生岗位的主要有如下职位:P2P销售经理、互联网金融产品经理、风险经理、数据专员、销售经理。 (一)目前高职金融人才培养模式定位 目前的人才培养模式中,主要定位为技能型的人才培养模式。但是由于金融机构对毕业生的学历要求高,如XX证券公司,对营销人员的要求就是“211+985”高校毕业生;同样这种现象也出现在银行及保险的管理层。高职学生毕业后,主要从事于基层营销,特点是“好用、适用、顶用”,由于有较好的专业素质,深受用人单位的喜爱。这现象也从以往的毕业生中得到了验证,以笔者所在的学校中,2012、2013级的毕业生,大部分都是从事于金融营销活动,如在中小担保公司、保险行业,从事营销活动;而伴随这两年P2P的集聚升温,大部分毕业生开始涉及互联网金融行业。 (二)加强互联网金融营销型人才培养所以 笔者建议:目前高职或者大专院校的金融专业,随着人才市场对互联网金融的需求升温,重点应该放在培养符合本地需求的互联网金融营销型人才。加强营销型课程、商务礼仪、电子商务、数据分析方面的课程,具体可以从下面几个方面去培养: 1.产品营销经理 在人才培养方面,应该具有良好的客户产品沟通能力,保持与客户的良好接触、了解客户的资产,向客户推荐合适的产品。这要求进入专业的学生,要具有理财知识及营销知识。如在厦门地区培养合适的P2P营销人次,可以采用订单式培养模式。目前,根据笔者的了解,在厦门的P2P网贷公司中,营销人员严重匮乏,甚至只要有毕业生去面试,就会被录取。 2.风险分析员 在传统的金融行业,风险管理,已经是比较重要的职位。但是,在互联网金融时期,这一位置凸显重要性,因为有的客户在网上是见不到面,同时,客户的征信状况了解得又不是非常的彻底。尤其是,最近P2P中,大量的平台倒闭,客户违规等现象,屡屡发生,如著名的P2P公司宜信,亏损8个亿,大量的呆账、坏账威胁着企业的生存。所以,风险分析员在互联网金融中至关重要。 3.数据分析员 在互联网金融中,数据的分析重要也上升。2014年,一个名字“大数据”始终响彻在金融行业,通过数据分析,挖掘客户的潜在需求。如招商银行通过互联网搜集和分析客户信息数据和行为数据等锁定潜在客户,并借助互联网的行为定向、地域定向和内容定向等方法实施精准营销。招行通过对客户交易记录进行分析,有效识别出潜在的小微企业客户,并利用远程银行和云平台实施交叉销售,取得了不错的效果。对此职位的需求,深圳市前海大丰收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为例:其要求是以1年以上数据统计、分析和挖掘或者行业研究等方面的相关工作经验;关注细节,对数据敏感,具备良好的数据分析能力、逻辑推理能力和预测能力;主要是熟悉SPSS、EXCEL等相关软件。所以,高职金融专业,也应该相应加大此类课程的教学及能力培训。 三、总结 通过以上的分析,笔者认为在互联网金融挑战各个金融行业的今天,培养人才方面也需要相应的调整及创新。结合当地经济,加强互联网金融方面的营销型人才培训。坚持“而向市场、服务地方、办出特色”的办学宗旨,与企业紧密合作,以互联网金融企业需要为目标,通过设计具备知识、能力、素质结构的人才培养方案,定位于培养高素质的互联网金融营销型人才。 作者:丰翔 智萍利 丰林 单位:厦门城市职业学院财会金融系 厦门城市职业学院商贸系 厦门大学国际学术交流中心 互联网金融专业人才培养探讨:互联网金融人才培养分析 一、引言 互联网金融是一种新型金融业务模式。它将互联网企业与传统金融机构相结合,并利用互联网技术实现资金融通、投资和信息中介服务。目前在我国有四种形态:第三方支付、P2P网贷、众筹和互联网理财。“互联网金融”在2014年两会期间首次被总理提及,随后又对之给出了异军突起的评价和明确的要求,即促进电子商务、工业互联网和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丝绸之路经济带”的提出对乌鲁木齐的发展起到导向作用,互联网金融在此机遇中迅速崛起。当前处于“一带一路”金融核心区的乌鲁木齐,在加快金融体制改革与创新之外,更重要的是要有高瞻远瞩的人才培养观。作为新疆的首府,乌鲁木齐互联网金融人才的培养更是迫在眉睫。 二、互联网金融现状分析 1.全国现状分析——方兴未艾。互联网金融企业包括P2P、众筹、第三方支付、大数据金融、互联网金融门口网站等形式。其中,P2P和众筹是互联网金融的两种主要形态。有关报告数据指出,2013年,中国互联网消费金融市场交易规模达到60亿元;2014年,伴随着京东与天猫等进入市场,交易规模突破183.2亿元,增速超过200%;2015年整体交易规模则突破了千亿。2016年7月9日至10日,“2016中国一带一路互联网金融战略发展峰会”,在上海IBP国际会议中心召开。在会议中,有关人士表示:互联网金融方兴未艾,目前虽告别爆发式增长阶段,面临优劣淘汰的转折,也宣告着互联网金融新一轮的时代到来。国民财富积累和庞大的市场需求,必将促使它迎来新的飞跃。在8月1日的《P2P网贷行业2016年7月月报》中显示,2016年7月P2P网贷行业单月成交量达到了1829.73亿元,较2016年6月环比增加了6.77%。一次次数据屡创新高,体现了互联网行业迅速稳健发展的事实。互联网金融不仅是对传统金融的改进和完善,更是互联网与金融行业发展的必然结果,互联网与金融行业的结合将促使我国金融体制的深层次改革。2.新疆现状分析——机遇与挑战并存。目前,十余家互联网金融企业在新疆开始运转,14家互联网企业在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待审批,互联网金融企业在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已经初步形成了集聚效应。P2P是新疆的互联网金融企业采取的主要模式,只有两家互联网企业采取众筹模式。互联网金融不仅开辟了小微企业融资的新渠道,也开启了草根理财的新时代。来自新疆银监局的统计显示:截至2015年6月末,新疆银行业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1.57万亿元,同比增长7.4%,各项贷款余额1.34万亿元,同比增长15.9%,增幅列全国第九。 新疆卓盈控股集团通过整合已成为一家以互联网金融行业及传媒为核心的综合性集团公司,自治区工商联书记万水、董事长王浩楠说:当前的大环境,在新疆做互联网是机会,卓盈要在这个机会里找到属于自己的位置。以上信息均表明互联网金融将成为新疆国民经济的主导行业之一,而大量优秀的互联网金融复合型人才将成为新疆互联网金融行业高速稳健发展的根本保障。 三、互联网金融人才需求分析 从当前的人才需求市场看,无论传统金融机构还是新兴的互联网金融机构,都需要金融专业知识和网络思维模式的人才,需要大量的复合型人才,人才的短缺不论数量和质量的不足都会制约互联网金融快速发展,对经济发展产生消极的影响。尤其是近几年网络金融诈骗大肆猖獗,对互联网金融基础知识的普及更是刻不容缓。这都需要集金融基本业务、网络技术处理、法律知识于一体的具有互联网思维的“互联网金融人才”,在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的同时,加快业务创新,提高企业竞争力,促使互联网金融行业快速健康的发展。 四、互联网金融人才的培养 目前新疆各大高校培养的金融人才大都以基础型人才为主,无法满足金融行业对复合型人才的需求,随着中国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更加剧了对互联网金融人才的需求。因此,如何根据互联网金融的特色,培养相应的互联网金融人才是新疆首府——乌鲁木齐当前面临的挑战。1.乌鲁木齐各大高校人才的培养。1.1优化课程设置。首先,各大高校金融专业课程体系设置应增加互联网金融相关的课程,注重计算机网络技能与金融专业知识的结合,提高综合水平。其次,健全的法律法规是互联网金融行业健康发展的前提条件,高校应当注重培养学生遵守行业法律法规,适当增加和法律相关的课程。最后,各高校还应因材施教。(1)实行分类管理。实行分类管理。在入校之初,根据学生的特长、今后的目标、发展方向等因素制定不同的培养方案。(2)培养不同侧重点的人才。首先针对银行业、证券业和保险业这三大金融子行业,高校应注重培养金融知识基础扎实,技能过硬,金融业务熟练的互联网金融复合人才。其次,对于维护互联网金融整个行业安全和健康发展,以及规范行业制度的等方面,高校因侧重培养学生的计算机网络知识技能和法律知识。1.2差异化的特色培养战略。各高校应以培养目标为导向,结合学校的特色,实行差异化的特色培养战略,选取适合于本校的培养模式。2.职业学校人才的培养。现在部分高职已经开设互联网金融专业,而新型互联网金融复合人才培养目标及方法与传统培养人才有很大区别;乌鲁木齐各高职院校可以通过各招聘网站中对互联网金融人才的招聘需求、招聘条件及具体的职位,定向培养高职互联网金融专业人才。例如,针对提高某个区域整体互联网金融水平,高校可以定向培养互联网金融基础人才,了解和掌握基本金融知识和基础计算机操作技能;而对于高精尖互联网金融企业,高校则应加强对互联网金额精英人才的培养,精通金融知识、熟练各种金融业务,同时具备的高强计算机技能,完备的金融法律法规体系,一定的营销能力。3.专业培训机构人才的培养。专业性强的金融行业和运行节奏快的互联网行业相结合,形成互联网金融这一新兴产业,从而对从业者提出了更高要求。复合人才的培养模式既不同于高校金融专业学生的基础培养,也不同于高职院校对互联网金融人才的定向培养,它主要针对在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在职人员的进修与深造,大致可以分为三个层次:3.1对互联网金融企业新员工的入行基础培养,培养能够掌握互联网金融基本知识,了解我国互联网金融行业的企业经营模式、基本技能的复合型、创新型人才。3.2定期对互联网金融企业普通员工的能力加强,主要目的在于提高企业整体乃至整个互联网金融行业从业人员的整体水平3.3对互联网金融行业精英人才的深造,培养将金融知识技能、市场营销知识技能、网络信息技术、法律知识技能等集于一体,更专业的高精尖人才,不仅有利于防范互联网金融的特殊风险,更有利于维护整个互联网金融系统的稳定运行。 五、结语 在互联网金融高速发展的今天,传统金融行业应及时作出相应的调整来应对这一新兴产业的挑战,而人才培养方面也需要进行相应的改革和创新。结合新疆特色及乌鲁木齐在“丝绸之路经济带”中金融中心的优势,加大力度培养互联网金融复合型人才是促进乌鲁木齐经济发展的有效捷径。通过制定集金融知识、网络技能和法律专业素养于一身的人才培养方案,着眼于培养互联网金融复合型高精尖人才。本文通过对互联网金融的现状以及人才需求进行分析,提出了三种各具特色的人才培养方案,希望能为乌鲁木齐互联网金融人才的培养提供对策,从而对乌鲁木齐的经济发展产生积极作用。 作者:李晨溪 单位:新疆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互联网金融专业人才培养探讨:互联网金融下的高职金融学人才培养模式转型研究 摘要:“互联网+金融”目前已经成为我国金融产业改革与发展的重要方向,但是互联网金融的发展需要专业人才的支撑,但是传统的金融学人才培养模式已经不能够满足互联网金融的发展需求,因此探讨互联网金融下的高职金融学人才培养模式转型具有重要的意义,高职院校需要在课程设置、教学方法等方面进行适当的变革,才能够适应这一行业背景的发展需要,才能够培养出更好的金融学人才。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高职;金融学人才;培养模式 引言 当前金融行业在我国的社会经济与人们的生活当中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随着我国逐步步入互联网时代,“互联网+”已经成为各行各业发展的重要经营模式,金融行业也不例外。互联网金融已经成为当前我国金融行业改革与发展的重要的趋势,但是当前金融学人才的各各项素质以及能力已经不能满足互联网金融发展的要求,因此如何解决互联网金融背景下高职金融学人才培养模式与社会需求的衔接就是本文所需要的研究的问题。本文以高职金融学人才培养模式为例,从社会需求的角度来探讨当前高职金融学人才队伍的培养模式和运行机制,并分析其中存在的问题,最后在此基础上,提出解决方案和措施。 一、我国高职院校金融学人才培养现状 当前在高职院校针对金融学人才的培养模式主要采用的是五年一贯制,这种培养模式主要是针对拥有高职高专学历的金融学人才培养模式,而且在一定程度上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当然这种培养模式也是我国教育部关于金融学人才培养模式的重要改革项目之一。由于我国高等职业教育的生源主要是针对已经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因此生源质量较差,为此为了提高培养质量,对他们需要进行五年的教育学习,这五年不仅要学习高中阶段的理论知识,而且还需要学学专科阶段的学习,学历成绩合格之后才可以发放毕业证书。当前这种教育培养模式主要运用于我国高等职业院校关于金融学人才的培养上面,而且近十年,高职院校直接采用这一模式。而且这种模式也会我国培养了大量高素质的专业人才。 二、我国高职金融学人才培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针对上述培养模式我国高职院校在金融学人才培养中存在一些问题影响了金融学人才的培养质量,也无法满足互联网金融的发展需求。 (一)n程设置与安排不合理 虽然当前很多高职院校的金融学教师已经意识到互联网金融对传统金融所带来的影响,但是在他们的教学课程当中仍然还是教授传统的金融学知识,例如银行柜台人员等,很少涉及到互联网金融的相关课程,即使有也只是进行简答的介绍,这些课程已经不能够满足互联网金融时代的需求。而且在教学内容上,仍然是向学生灌输传统金融学的理论知识与业务,例如负债业务等,对于互联网金融业务则很少涉及到或者基本没有涉及到。 (二)现有的培养模式相对滞后 上述培养模式也有其自身的缺陷,例如通过五年一贯制招进来的学生生源质量一般较差,而且大多数属于在中学期间成绩较差,并且没有机会上高中的学生,因此可以断定他们中的大多数学习能力较差,进入高职后可能仍然处于一种较差的状态,知识结构与能力存在差异,而我国的高职培养模式却并没有这是这种差异,反而采取统一的培养模式。此外,三年一贯制的专科生都处在不淘汰、无应试的“保护模式”下,这会加剧他们学习能力下降的趋势。大部分高职院校的师资力量较弱,造成了金融学人才队伍建设和管理机制上的落后。 (三)忽略了金融学人才创新型和应用型的培养 上述培养模式还忽略了学生的主体作用,由于金融学专业的教师往往被看成是专家,享有非常高的社会地位,因此在向学生传授专业等方面的知识时,往往会造成学生对社会问题和工作技能的忽视,培养不出互利网金融所需求的金融学人才,目前这种培养模式被我国的一些学者定位为“填鸭满灌式”的培养模式。学生在老师的权威下被动的接受知识,使得他们没有任何自身的主见,从而缺乏创造性,这与互联网金融本身所需要的业务素质明显不吻合,不利于创新型和应用型金融学人才的培养。 三、解决我国高职金融学人才培养问题的对策与措施 (一)完善课程设置和教学方法 针对互联网金融对金融学人才的要求进一步提高了,要求金融学人才人员所学到的知识能够适用于互联网金融的发展需要,这就要求培养课程的设置必须与互联网金融的需求来适应,高职院校建立一个科学合理的专业知识体系,明确的将金融学人才的培养方向由理论型转变为应用型,而且在课程的设计上也需要增设一些与互联网金融相关的实践操作课程,例如互联网金融的各项业务操作,互联网金融的营销策略等等,在教学方面可以聘请一些企业的互联网金融的高素质人才等来进行现场授课,增强学生们的实践操作经验。 (二)改善现有的培养模式,注重实践培养 互联网金融作为一种新型的经营模式,以此它不仅需要学生掌握丰富的理论知识,而且还需要他们能够熟练的掌握互联网相关知识,因此与传统金融学相比,其综合性更强,复杂性更高。因此在培养的过程中必须注重实践操作,可以与一些银行开展合作培养,定期向各互联网金融机构输送一批学生进行为期半年的实践学习。高校同时也可以开展一些模拟互联网金融业务,让学生在这个模拟银行中扮演不同的角色。 (三)改进教学方法,培养应用型互联网金融人才 教学方法的改进应当以激发学生学习兴趣,提高学生的业务操作能力为主要目标,坚持灵活多变、积极创新的原则。在课堂的教学方面,应该综合多种教学方法,例如角色扮演法教学、情境还原法教学、分组实践法教学等等,重视学生在课堂学习中的主观性,培养学生的批判性思维,注重应用型互联网金融人才的培养。 四、结语 高职金融学人才培养模式应该结合金融业的发展方向和发展趋势来进行适当的转型,只有这样才能够使得我国金融学人才能够满足我国金融产业发展的需要,从而为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提供充分的人力资源。 作者简介:邢文雯(1983-),女,汉族,甘肃通渭县人,现在云南经济管理学院就职,职称助教,主要从事统计学、金融学等研究。 互联网金融专业人才培养探讨:互联网金融企业人才培养问题的探讨 摘要:当前互联网金融发展迅猛,市场规模持续扩大,而作为互联网金融核心的人才资源却十分匮乏。针对互联网金融的发展速度与互联网金融人才的成长速度不对称问题,文章探讨中国互联网金融企业的人才发展战略,为互联网企业人才培养和管理方式提出了建议。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高职;金融;人才培养 随着互联网与金融业的融合,自2013年以来,互联网支付、众筹融资、P2P网络借贷等新型的金融模式的出现,一些传统的金融机构也纷纷拓展线上业务,无论是从产品、组织的机构制度以及人才等方面,互联网金融对传统的金融体系产生着影响。在2016年初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中,“金融”一词在《十三五规划纲要》中出现过76次,其中互联网金融业首次被写入国家五年规划纲要,意味着互联网金融在过去的发展受到了认可,为行业发展明确了方向,未来地位将得到进一步提升,互联网金融企业对人才的需求也逐渐加剧,在这个快速发展又高风险的行业,需求的人才要求更加专业、专注。 一、当前互联网金融行业从业人员基本情况 互联网金融行业正面临着人才饥荒与人才乱象的双重问题。IT技术、运营、产品设计、客服、营销、风控等专业人才缺口较大,企业间挖墙脚现象严重,行业人才竞争恶劣,非实战型或者非能力型的人才在金融所无法生存。据了解,目前众多P2P平台招聘条件无下限,工资待遇无上限。打开部分网贷平台让对业务经理、理财经理的招聘可见,任职要求很多为“1年以上销售工作经验”,“不限学历”,而对于金融行业的从业经历却无明确要求。开出的薪资却十分诱人,另外,据了解,员工入职后,不是接受系统性业务培训,而是提倡高销售提成的高薪洗脑培训。但是,目前互联网金融行业需要具备理论知识与实践经验集于一身的人才。在当前行业发展尚未完全成熟的状态下,必须建立人才数据库,为行业建立人才征信系统,通过企业之间的资源共享,为行业发展创建更健康的人才生态圈。互联网金融人才的稳定性很差,流动性大。智联招聘发起的《2016年春季白领跳槽指数调研报告》显示:IT、互联网行业、通信、电子与金融行业的白领跳槽比例排名居前,平均跳槽率应该在10%以上,从业人员的不稳定性,对企业的发展构成不利因素。而从业人员良莠不齐也是造成互联网金融企业人员稳定性差的原因之一。 二、互联网金融行业所需求的人才 根据互联网金融协会2015年调研数据显示,未来的三年时间里,全国P2P企业的人才缺乏达到142万,全国互联网金融企业的高管需求率每年在4.2%左右;风控人才的需求率每年在21.1%左右;技术人才需求率在16.4%左右;营销人才需求率在58.3%左右。 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一方面随着业务开展需要专业人士参与,另一方面,相比传统金融业,其对从业者的能力和素质提出了一些新的要求。从互联网金融发展特点上来看,迫切需求以下几类人才。 (一)同时掌握金融业务和互联网技术的复合型人才 互联网金融主要利用互联网、信息通信等技术实现资金融通、支付、投资等业务,且还能提供中介服务。因此互联网金融具备互联网和金融两种属性。这一特点决定了其从业人员必须能够掌握金融产品的定价、相关数据的量化分析以及风险防范等金融业务知识,同时还必须具备互联网思维,对互联网有深度和全面的了解,掌握必要的网络安全、大数据、云计算等相关技术。当前,复合型人才已经成为互联网金融需求特征。 (二)既具备创新思维又兼有实践能力的创新型人才 互联网金融主要由于金融的创新而产生。互联网金融通过对金融资本和互联网技术的跨界整合,不断创新业务发展模式,设计出便捷的金融产品,向中小微企业提供金融服务,促进经济的发展。为适应瞬息万变的互联网技术与金融创新,从业人员除了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还必须有创新思维和获取新知识的能力,不仅需要学习和掌握互联网、金融等领域的成果,还需要将这些知识与技术结合起来,创新业务的发展模式,拓展多种互联网金融业务,未来互联网金融发展将会取决于这种创新型人才的数量和质量。 (三)兼备风险意识和法治思维的管理型人才 互联网金融具有金融风险的隐蔽性、突发性、广泛性等特点。因此,互联网金融行业的从业人员,尤其是管理人员必须具备各种风险意识,强化自身对业务操作风险、技术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等互联网金融常见风险的应急防控能力,在风险发生时能够有效地保护互联网金融消费者的相关权益。与此同时,全国以及地方政府都颁布了一些法律法规,互联网金融从业者还必须了解掌握相关的法律法规。 三、互联网金融企业人才培养模式的探讨 当前形势下,互联网金融行业人才的需求量尽管较大,但相应的人才库与供需的差距也越来越大,目前来看,尽管一些院校已注意培养相应的人才,但目前,各高校还没有相关专业的毕业生,况且刚走出校门的毕业生的实践能力恐怕短时间内无法满足企业的要求。结合互联网金融的本质,系统的培养新金融人才是今天面临一个新的课题。 (一)建议政府部门在政策措施上制定人才战略规划 构建系统的培养模式首先要有一个长远的战略目标,因此建h相关部门对互联网金融人才建设要有完整的布局,统一互联网金融行业人才的范围、职业发展方向,以及相关的职能。对于教育体系来说,国家应逐步建立一套以高等院校教育为主,职业教育、业余培训为辅的互联网金融人才教育培训体系,鼓励高校开设相关专业。同时相关部门要研究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互联网金融行业的认证资格、管理办法,具体岗位的从业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证书,鼓励政府部门的工作人员走进“课堂”进行授课,帮助社会培养适合的专业人才。 (二)建议互联网金融企业建立“校企联合”的人才培养长效机制 企业在对互联网金融人才培养工作进行优化调整的过程中还应该注意加强校企联合,逐步构建人才培养长效机制,促进互联网金融人才培养工作得以顺利推进。具体来说,企业与学校可以尝试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将企业引入到校园中,在企业的帮助下构建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促使高校专业发展与产业人才需求,专业与就业契合得到不断提升。对于企业来说,学生在校期间可以顶岗实习,从一定程度上能满足企业的用人需求,学生毕业后可与企业签订协议,实现学生与企业的无缝衔接。 (三)建议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协调作用 在探索互联网金融人才培养工作的过程中,积极发挥行业协会的重要作用,依靠政府相关部门的支持,以及行业协会的约束优化互联网金融行业人才的培养。行业协会通过结合市场需求制定相应的人才培养标准,对人才培养工作加以约束。积极开展业内交流、培训,促使人才培养工作质量得到显著的提升。 (四)建议互联网金融企业加强对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 由于互联网金融行业专业性相对较强,建议企业严把人才“入口关”,积极开展岗前培训、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学习。通过培训除了能增强员工的凝聚力,业务水平外,通过交流也可以解决员工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难题”,并提供解决方案,使得企业在市场竞争过程中少犯错误。 综上所述,在“互联网+”的时代背景下,互联网金融行业对人才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只有结合时代背景,对人才培养不断创新,才能满足行业的发展需求,为互联网金融发展提供人力资源保障。 (作者单位:辽宁行政学院)
财经本科毕业论文:地方财经类高校会计本科教学团队建设的思考 摘 要:科研是高等教育的基本使命和主要的功能之一,是高等院校教师的责任。为实现科研对地方财经类高校会计本科教学团队建设的支撑与促进,从基层学术组织视角提出以科研成果进教材、入课堂;科研成果促教改;科研骨干上讲台等为切入点带动会计本科教学团队水平的全面提升。 关键词:会计科研 会计教学团队 教学水平 地方财经类高校由于其区域性、地方性特征,肩负着为地方经济发展培养高素质人才的重要使命。而师资的建设是一个学校能否培养出高素质人才的最重要的主观条件。师资不是一个人,而是一批人在某方面形成特色。因此,创建和打造卓越的教学团队,建立和完善优秀的教学队伍,成为地方高校应对大众化背景下教学使命危机的重要举措。 一、科研对地方财经类高校会计本科教学团队建设的促进作用 (一)会计科研是提高会计教师教学水平的重要手段 高校所有的教学都应该是有研究的教学。有了科研不一定有高质量的教学,但没有科研必定没有高质量的教学。没有科研依托的教学,可以把课讲得很漂亮、很花哨,但却因不了解会计学科的学术前沿而缺少内涵。这样的教师只能是“教书匠”,而不能成为“教育家”。由于会计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专业,随着经济的发展,会计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会计制度、准则及处理方法也在不断更新,教师通过科研在为地方经济发展提供服务的同时,不但可以摆脱单纯进行基础教学的拘泥,了解学科发展的现状,了解学科发展的方向, 始终站在会计学科发展的前沿,推动会计专业的发展;而且通过不断接触新事物,研究新问题的科学研究,将最新的思想、方法、成果引入到教学中,引导学生在本专业内运用一些基本科学原则解决实际问题,真正教出高水平的学生。 (二)会计科研是形成会计教学团队合力的重要保障 长期以来,高校教师在日常的教学活动中,基本上是独自面对特定的教育情境单兵作战,依照自己的思维能力和知识水平自行完成教学任务,同事之间缺乏合作交流的气息与氛围。这种孤立的、相对封闭的、缺乏团队协作意识的工作方式使地方性财经类院校的会计教育在缺乏领域内有重大影响力的学者的情况下,更难以产生重大标志性教学成果。随着会计教育的快速发展,学生需求多样化和教学平台日益增多,对教学的要求越来越高。通过科研纽带组成的会计教学团队不仅可以在协作的氛围中相互沟通,推动教学内容和方法改革和研究,促进教学经验交流,在教学、研究、社会服务的互动中整合教学资源、形成教学合力和凝聚力,成为综合解决“教什么”和“如何教”问题的高起点的教学组织,而且以教学的学术性作为团队融合的切入点、将研究性教学引入会计课堂教学可以提高会计教学团队的教学质量,并保障教学的发展。而在课程教学中产生的教学改革反馈信息则可以进一步促进会计科研和学科的探索。 (三)会计科研是促进会计教学团队提升竞争力的重要途径 学术是大学的本质属性,也是高校教师的生命。因此,教学团队存在的价值是教学,但发展的源泉却在于研究。一个有竞争力和持续发展力的高水平教学团队,必须有高水平的科研作支撑。在教学团队中,由于团队成员组成的异质性、互补性以及团队成员之间的平等关系,成员之间不仅可以在及时交流会计学科的最新研究成果和实践前沿的互相学习中取长补短,促进自己的教学提高,而且在让科学研究为提高教学水平服务的同时,又会进一步认真思考和深入研究各种问题,这会产生更高水平的理论成果,进而在本领域产生一定的影响力。因此,依托学科优势平台和科研实力,积极实施科研教学互动,扶持教师的成长,促进学科发展,是会计学教学团队建设的重要举措和途径。 二、基于基层学术组织视角加强地方财经类高校会计本科教学团队建设 (一)科研成果进教材、入课堂——推进团队教师校外实践与课堂教学的有机结合,并扩大科研成果影响力 地方财经类高校的教师所从事科研课题多来自地方经济并服务于地方经济,会计研究工作也不例外。为把科研成果转化成有效的教学资源,除了教师带领一部分学生参与研究过程外,在科研资源整合的基础上把成果入课堂是一种涉及面更广的实现科研资源的开发与本科会计人才培养融合的有效途径。团队教师可以将横向课题的研究成果作为实践案例等引入财务会计、管理会计、财务管理、财务报表分析等课程,甚至可以汇总整理为自编案例教材,作为课堂教学内容,使科研成果作为知识形态,在教学中得到进一步传播和证实,增强课堂教学内容的实践性。 为进一步扩大科研成果的影响力,在正常的课堂教学之余,可聘请校外专家学者或在职高级会计师就一些热点问题和新出台会计政策作会计专题报告和讲座,如在会计准则发生重大变化,而教材不能及时反映时,通过校内外专家学者的专题讲座可弥补这一缺陷。此外,打造“硕导论坛”、“创新群体论坛”、“博士论坛”等系列会计论坛;在学生中定期开展“学生学术沙龙”等学术活动。通过课堂内外浓厚的学术研究氛围的培育,能够开拓学生的视野,激发和引导学生参与科研活动的积极性,提高学生的心理素质、沟通能力和科研创新能力。 (二)科研成果促教改——集中团队优势开展教学改革项目,及时将研究成果应用到教学环节 应用型会计人才是一个具有立体感的时间性概念,社会对会计教育的需求直接影响到会计教育的发展。随着会计工作的客观经济活动发生变化,会计教育也将与之相适应。因此对会计教育而言,教改也是一个永恒的、常讲常新的话题。作为教师,要真正能够在教学改革中做出一些成绩,除了要有改革的意识,更重要的是要有改革的头脑和能力,要有正确的思路、要有可行的方案。而教师科学研究为教学改革奠定了一定的基础。例如在培养学生运用会计理论和方法来解决会计实务问题的能力方面,会计学专业的实践教学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可探索在管理会计、财务报表分析、财务管理等课程的教学中中引入项目教学法,即以会计实务研究成果作为一个项目,教师带领学生共同实施该完整的项目工作完成整个教学活动。使学生在项目实践过程中,理解和把握课程要求的知识和技能,体验创新的艰辛与乐趣,培养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思维方式;在财务会计实验中引入模块组合法,将财务会计实验内容按企业一般工作岗位分工分解成不同模块,以模块为实验单位来组织实验过程等等。在此基础上团队进行相应的教学改革理论研究,打破传统的规则式教学模式,推动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创新与改进。此外,团队成员可集中智慧,将多年关注的会计问题的研究心得,进行整理和提炼,集中优势力量开展会计教育教学改革项目,进行科研攻关,并进一步把会计教学改革成果应用于教学,改变“以教师为中心”的“灌输式”“填鸭式”教学, 提高教学效率,改善教学效果,提升学生的会计职业素养和会计职业水平。 (三)科研骨干上讲台——培育团队成员,并引领学生成长 育人以教学为先,教学以质量为重。教师是教学过程中的主导因素,其知识结构和业务水平直接影响学生的知识结构和业务能力。作为实务性很强的会计教育,通过科研骨上讲台,在教学中将与地方经济密切结合的研究成果以案例教学、演示教学等形式展示,使学生在了解自己身边企业情况的同时,直接从实践中掌握会计的精髓,必定会极大地激发学习兴趣。此外,通过科研骨干上讲台,把科研方法转化为教学方法,融入到教学内容的组织中,拓展教学方法和提高教学水平,如采取教师的精讲与学生的自学、共同探讨与学生总结、学生提问与教师解惑,学生限时发言与大家评论等的有机结合,在“教学相长”中让学生不仅动脑,而且动心、动手和动嘴,全身心的投入学习的过程,在关注现实问题的同时,不仅学到一些具体的会计理论和方法,更主要的是学会如何将这些理论及方法应用到实践中去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刺激科研灵感与科研能力,实现知识传授与能力培养相结合。实现以学生为中心。以需求为动因,以问题为基础,进行发现式、探索性的学习的教学模式的转变。 讲台泛指课堂内外的一切教育途径。因此科研骨干上讲台,还可采取在各年级中结合班主任制度,推行科研年级导师制。具体由高职称、高学历、出国留学人员等具有良好科研素质的优秀教师组成科研导师队伍,采取定期的年级导师讲座、不定期的主题班会、师生面对面交流等方式,从人生规划、个性塑造、科研素质、会计职业资格证书考取等多方面引导学生,并对有科研潜能及科研兴趣的学生给予个性化指点和帮助,引领学生成长。 财经本科毕业论文:财经类高校工程管理专业本科教学培养方案探讨 摘要:工程管理专业是一个多学科融合性的专业,随着中国国民经济持续快速的发展,国内对工程管理专业人才的需求也快速增长。以财经类院校为例,分析了工程管理专业的学科属性、培养目标和课程体系设置,提出了逐步完善工程管理专业培养方案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工程管理;房地产;培养方案 改革开放三十年来,中国经济保持了持续快速的发展。随着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中国建筑业的规模和从业人员数量也在不断扩大,工程管理方面的专业技术人才也越来越紧缺,从而对高校工程管理专业的人才培养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本文通过对财经类院校工程管理专业本科教学培养方案的分析,探讨现阶段培养方案存在的问题以及改进的建议,提高工程管理专业毕业生的市场竞争力。 一、国内工程管理专业概况 根据2004年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将“管理科学与工程”设为管理学门类下的一级学科,并下设八个二级学科:工程管理、工业管理、管理科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房地产经营管理、项目管理、产品质量工程和工程造价(八个本科专业)。将工程管理专业设在管理学门类下面,即强调了其管理类学科属性,这与国际上多数国家将其归属在土木工程类专业的做法有所不同。因此,中国的工程管理专业偏重于管理类。目前,国内共有三百多所所高校开设了工程管理本科专业,主要分布在各综合性大学、建工类、矿业类、电力水利类、财经类等高校。中国工程管理专业目前还处于研究、探索和发展阶段。从全国开设工程管理专业的高校来看,基本上都是以管理学、土木工程等为主干学科,下设有工程项目管理、房地产经营管理、投资与造价管理、国际工程管理和物业管理等五个专业方向。不同高校培养的侧重点不一样,但都是培养具备工程技术、管理学、经济学及法律知识,能运用现代管理理论方法,在国内国际工程建设领域中,从事投资决策、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工程项目咨询、工程项目监理、政府部门宏观调控管理等应用型、复合型人才。 二、安徽财经大学工程管理专业课程的设置与教学内容 安徽财经大学是一所以经管法为主的多科性财经类院校,工程管理专业设置在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专业方向为房地产经营与管理方向。 1.专业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具备管理学、经济学和房地产经营与管理的基本知识,掌握现代管理科学理论、方法和手段,接受房地产经营管理、工程项目管理基本训练,具备从事房地产经营管理专业技能与工程项目管理能力,适宜在企事业单位和政府有关职能部门从事房地产和工程项目管理相关业务,以及在相关教学科研单位从事该领域教学、科研工作的高级复合型专门人才。从培养目标可以看出,由于学校的财经类属性,专业的设置偏向经济管理类。 2.专业特色与培养要求:本专业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个方面的能力:(1)具备良好的政治素养和品德、健康的身心和创新精神;系统掌握相关的管理理论和方法、土木工程技术知识、相关的经济理论及其他相关学科知识;(2)具有综合运用本专业知识从事工程管理的基本能力;(3)初步具有进行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工程项目的投资、进度、质量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组织协调的技能;(4)具备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和人际沟通能力;(5)熟悉中国房地产经营管理、工程管理的有关方针、政策、法规以及国际工程管理的惯例和规则;(6)了解本专业理论前沿和发展动态,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初步的教学、科研和实际工作能力。 3.课程设置。课程设置主要包括学科基础课、专业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等。学科基础课包括西方经济学、管理学原理、会计学、统计学、市场营销学、财务管理与财务报告分析、运筹学、管理信息系统、经济法、工程制图等。专业必修课包括房地产经济学、房地产金融学、房地产政策与法规、房地产开发与管理、工程概预算、工程项目管理、房地产估价、物业管理等。专业选修课包括工程技术监理、建筑材料、建筑技术、工程招投标管理、工程项目管理等。学制四年,学生学完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修满学分,经考核成绩全部合格,发给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安徽财经大学普通学科学生学位授予办法(学分制)》规定的,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 三、工程管理专业主要课程教学内容 工程制图:制图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正投影原理:点、线、面、平面立体、曲面立体的投影;常用建筑曲面体的形成及画法;投影制图:三视图、六面基本视图、辅助视图;组合体视图的阅读、绘制及尺寸标注;各种剖视图;土木建筑工程专业图:房屋建筑及房屋结构施工图;钢筋混凝土及钢结构构件图;室内给水排水工程图;计算机绘图软件的应用。 房屋建筑学:房屋建筑学课程分为民用建筑和工业建筑两部分,每一部分又包括建筑构造和建筑设计原理。学习这门课程的目的是为了使学生掌握房屋构造的基本理论;初步掌握建筑的一般构造做法和构造详图的绘制方法,能识读一般的工业与民用建筑施工图;了解一般房屋建筑设计原理,具有建筑设计的基本知识,正确理解设计意图。 房地产开发与管理:本课程以房地产开发与管理的全过程为主线,以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与管理活动的全面理解为目的,结合中国房地产开发与管理的实际,对房地产开发与管理的基本理论知识和实践要求加以介绍。主要内容包括:房地产开发与管理的基本概念、房地产的基本法律制度、房地产市场调查与预测、房地产项目的开发管理、市场营销策划、房地产交易的类型以及特点等。 工程项目管理:本课程是一门紧密联系工程建设管理实践的重要课程,它以工程项目为对象提出工程项目管理的概念和系统,从施工项目管理者或承包商的角度讲授项目组织与管理的理论和方法,强调管理的应用。其研究范围涵盖着工程项目投资前期,投资建设期直至项目投产的整个过程;研究内容包括决策、计划、组织、指挥、控制及协调的理论,方法与手段;研究目的是使工程项目管理在投资、工期、质量三大目标及其他方面均取得最佳效果,尽快发挥效益,最终收回投资并达到投资增值的目的。 房地产政策与法规:本课程以中国土地管理法和房地产法律制度以及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活动的法律规范为主要内容。具体涉及房地产法律的基本范畴、特点和制度演进;城市规划、房地产交易、转让、抵押、租赁等相关的法律规定;房屋拆迁的安置与补偿、市场管理、物业管理等相关的法律规定。 城市规划与管理:本课程主要包括城市规划的基本原理与方法,城市规划的基本程序,城市规划对城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过程的影响和作用,城市规划与工程建设项目之间的关系,具备城市、城镇和居住小区规划的基本知识,以及分析与解决城市、城镇和居住小区规划相关问题的解决思路和规划方法等。 房地产估价:本课程以房地产估价工作所必备的理论基础和基本知识为主线,结合中外房地产评估行业发展的现状,主要介绍了房地产估价的程序以及在熟练掌握房地产估价基本理沦知识的基础上,对不同房地产类型、在不同评估目的条件下进行房地产估价时能够选择运用房地产估价中的成本法、市场比较法、收益法等合适的估价技术来求取估价对象客观合理的价格或价值。 四、完善工程管理专业本科教学培养方案的建议 工程管理专业是管理类门类中重要的专业科目之一,随着房地产业的快速发展,社会对房地产专业人才的需求也越来越大。中国必须逐步建立起满足市场需要的、与国外高校基本一致的房地产人才培养模式。为此应进一步完善工程管理专业本科教学培养方案。 1.由于财经类高校的特点,工程管理专业课程设置偏向经、管、法,而工程管理学科的研究方法是工程技术与管理理论的结合,必须具备一定的建筑行业背景知识。对于工程管理专业教育来说,在保留经济、管理以及法律平台现有课程的基础上,加强工程技术类课程的设置力度,拓宽学生的知识面。 2.推动教学实践环节的开展。在工程管理专业本科教学实践环节的开展过程中,普遍存在着学生经验不足、动手能力不强等问题,从而影响了工程管理专业生产实践环节、毕业实践环节活动的开展。因此,要逐步加强学校和相关企业的联系与合作,推动产学研的发展,完善教学实践环节。 财经本科毕业论文:中外本科财经类教材比较研究 一、文献综述 一般认为,我国的教育制度,尤其是大学本科教育制度与西方国家相比较,差别很大。实际上,在教材方面,中外之间也是有很大差别的。国内已经有若干学者在这方面进行了相关的探讨。在教材内容方面,冯婉玲和孙宏斌分析了国外若干著名出版社出版的会计学、企业管理、技术管理的三个工商管理类二级学科下设的20多门核心课程共80种教材,归纳出国外工商管理教材在内容上有五大鲜明特点,在教材形式和视觉效果上有较为明显的十大特色。进而,对国内工商管理教材编者与出版社提出了八个方向性建议,即编写理念特色化,并围绕教学理念选择和组织知识点;对象定位明确化,即教材的知识面、深度、侧重点根据教学目的和要求明确;注重内容更新,即跟踪实践和理论研究发展,不断更新内容并推出新版本;提高案例质量,即从学校自建的案例库、MBA报告中,以及上市公司资料中获取素材;紧密联系实际;提供形式多样的教学辅助资料;充分利用“前言”表述教材特色;以及改进教材编排设计。徐丽萍对国外优秀大学教材特点进行了一定的探讨,提出了某些建议。在教材内容编排和设计方面,张恰和马云鹏对国外教材内容设计进行了探讨,从中找到可以借鉴的经验。在教材具体选用的权限方面,朱云仙和真虹对中美高校教材选用的决定因素进行了比较研究,也指出借鉴意见。还有学者分析了国外教材电子化的发展趋势。与纸质教材比较,电子教材有自己的优势。在价格上,电子教材一般比纸质教材便宜50%甚至更多,甚至许多图书馆免费提供电子图书。随着教育费用年年增加,这个价格上的优势越显突出。在编写方面,电子版教材更容易编写和及时修改、更新。上述文献开阔了国人的眼界,也激发人们进一步思考关于中外财经类教材之间的差别。 二、中外财经类教材的差别 (一)“教材”概念上的差别 中外高校对“教材”一词,各自有自己的理解。我们大陆所指的教材主要相当于美国的textbook(教材、课本教科书),而美国大学教材的真正涵义是teachingmaterial(教学资料),比textbook要宽泛得多。teachingmaterial包括textbook,也包括其他资料,以及有关资料的目录等。国内高校教学中所指的“教材”,一般指的是某门课程的教师和学生共同使用的教科书,是课堂教学的依据,也是教师讲课的蓝本和考试的范围。课堂教学有教学大纲或基本要求,教学大纲或基本要求与教材相吻合,甚至是高度吻合,基础课程更是如此。通常情况下,每门课程必须有一本教材,并且只能是一本教材,不可有两本、三本等。美国高校中只有基础性课程才有比较严格意义上的textbook,而且,与我国同类课程教材相比,其系列配套、各种媒体相当齐全。在本科层次和研究生层次,基础层次和专业层次,一般大学与名牌大学,一般教授和知名教授之间,使用教材的情况并不完全相同,上面只是对一般情况的归纳。另外,电子版教材已成趋势。例如,萨缪尔森和诺德豪斯的《经济学》(Economics),到2005年,已经在全世界被翻译成41种文字,在无数国家的无数大学里用作教材。在2010年出版的第19版,也就是萨缪尔森修订的最后一个版本,也有了电子版(Economics19e)。 (二)教材内容方面的差别 首先,由于国外“教材”概念远比中国宽泛,所以国外教材的内容也是十分宽泛。一门课,可能有多种教材,甚至可能把与本专业有关的著名杂志和报纸也列为教材,如美国的《华尔街日报》、《财富》、《商业周刊》,英国的《经济学家》。而在中国大陆大学里,一门课只指定一本教材,其他只能是参考书目、阅读资料等。其次,在教材具体内容方面,包括选用的案例等,中外教材之间也存在明显的差别。国外教材在政策研究与评价、案例等方面,一般是讲本国的事情,而不是讲他国的事情,很少涉及到他国。例如,美国学者乔治·E·雷吉达(GeorgeE.Rejda)编写的教材《社会保险和经济保障》(SocialInsuranceandEconomicSecurity)(1999年第6版),通篇只有一处提到其他国家(加拿大),其余所有内容都是关于美国的,这本教材应该叫作《美国社会保险和经济保障》。而在中国大陆大学教材内容,不仅主要概念、原理、模式等是从国外搬来的,而且大部分内容,甚至大部分政策分析、案例等也是关于外国的。也有的大陆教材内容,基本上都是国外的,只是单独列出某一、二章,专讲国内方面。出于某些方面考虑,这里就不一一列出国内这方面的教材的书名了。 (三)教材编写方面的差别 国外教材编写基本上是按照专著格式编写的,十分严肃。这主要表现为:第一,引用文献,严格加注。第二,有带有页码的关键词索引,甚至包括人名、地名、国名。第三,有词汇表。词汇表基本是带有解释内容的。而国内教材,基本上看不到这些东西,许多教材只是在内容的最后,笼统的列出一些参考文献,看出在正文哪里引用的、引用的什么内容、引用了多少内容。(四)教材形式方面的差别国外大学教材在形式方面,有两个特点:一是形式灵活。如文图并茂,图表彩色印刷。以萨缪尔森和诺德豪斯的2010年出版的英文版第19版电子版《经济学》为例:正文627页,本人粗略统计一下,其中与正文内容有关的图表有408个(一个图形中,包括A、B、C等多个图形的,按照多个计算),与正文内容无直接关系的图形有156个(这些图形仅是为了吸引读者眼球)合计564个,几乎每页都有图表;前言和附录中,还有5个较大的图表;在色彩方面,目录的章、节的标题都是用红色的;正文中的章节标题(即一、二级标题)则是黑色的,正文中的三、四级标题则是用红色的;重要词组用斜体表示,重要内容用红色表示;所有图表都是彩色的。二是纸张质量高,几乎是用相当于国内正规画报纸张印刷的(国内翻印的萨缪尔森和诺德豪斯《经济学》英文版,仍然是普通纸张、黑白图表)。国内财经类本科教材的图表较少,彩色印刷的教材就更少了。 三、改进国内财经类教材的建议 (一)更新“教材”观念和讲课及考试模式 首先,必须更新我国财经类本科“教材”的观念。教材可以是一本教科书,也可以是基本教科书。教材可以是纸质的,但是在现代互联网时代,还应该有多种形式的电子版教材、资料等与之相匹配。其次,要更新教学与考试模式。应该看到,我国教材之所以单调、单一,是与满堂灌讲课模式相关的,也是与死记硬背的死板考试模式相关的。再次,按照课程属性区分考试方式。基础课必须实行严格的课堂教学,课时不得随意压缩,并且实行闭卷考试,如西方经济学、基础会计学、基础管理学等。选修课,可以不考试。操作性课程,必须提供操作条件和设备,实行严格的操作和训练,否则,这样的课程还不如不要。但是,操作性课程不应该有闭卷考试。 (二)改革教材内容 人们经常讲我国的教材和讲课内容与实际脱节,误人子弟。这个判断基本是对的,但是其原因还是较为复杂的,人们很少探讨为什么脱节。其原因可以分为两大方面:第一个方面是教材和课堂讲课方面的原因:如上所述,教材中大量充斥着国外的理论、模型、政策、案例等,却较少有国内的这些方面的内容,似乎“言必称希腊”。这必然造成与中国的实际脱节。教师讲得再好,也命中注定是脱节的。所以,我们的教材应该主要讲国内的内容,尤其是讲国内正在实行的政策、制度等方面的内容。第二方面是高校围墙之外的社会原因。我们的社会几乎是一个畸形社会:到处充满着潜规则,我们的教材和教师只能教育学生去遵守规则,而不会教唆学生去破坏规则,但是真正到了社会上,遵守规则就难以存活,这怎能不脱节! (三)改进教材编写和选用的官僚化制度 第一,改进教材的内容,少写国外、多写国内。第二,提升教材的内涵,多分析政策、少罗列概念性的内容。有些教材为了讲一个概念,花费大量的篇幅,像是一篇研究论文。第三,教材也应该按照专著的写作要求来写,如参考文献应该是实注,应该有词汇表、关键词索引等。这一方面是尊重知识产权的需要,另一方面也是潜移默化的培养学生严谨对待学习和学术的需要。第四,取消“国家规划教材”之类的官僚化教材制度。这也算是一种“另类”的中国特色了。实质上,教材编写得好不好,主要不在于是否是领导、名人主编的,而在于编写者是否真正了解社会需求。许多发达国家的财经类教材的编写,往往是由学校、政府和企业等多方共同参与下完成的。 (四)改善教材的外在形式 在文图并茂、彩色印刷等方面,我国的中小学教材早已进步,大学教材反而这些方面进步不大,似乎应该向中小学教材学习。 作者:王洪春 王东亚 单位:安徽财经大学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 财经本科毕业论文:财经大学本科教学建设与创新 一、课程体系设置 学校在既定的人才培养目标指导下,重视课程体系建设,本着“加强通识教育、夯实学科基础、凝练专业主干、灵活专业方向、提升实践创新”的原则,设置了通识教育与专业培养相贯通、科学教育与人文素养相融合、理论传授与实践能力相衔接的课程体系。在“平台+模块”培养模式的总体要求下,构建了四大课程平台:公共课程、大类课程、专业主干课程、实践教学课程等平台;两大课程模块:专业方向课程模块和素质教育选修课程模块,具体学分分配见表1。学校目前蒙汉双语授课专业有经济、管理、法学三大类,具体学分分配见表2。科学的课程体系设置有助于学生优良思想品质、人文素养、生态文明与健康人格的培育,有利于具有创新、创业精神的应用型高素质专门人才和拔尖创新人才的培养。 二、本科教学建设实践 (一)专业建设学校切实加强专业建设,提升改造传统专业,扶持做强优势专业,保护巩固基础专业,稳步发展新兴专业,经过持续努力,我校的学科和专业体系建设取得了长足的进步。截至2011年底,我校有财政学、会计学、统计学、政治经济学、企业管理学5个学科被评为自治区重点学科,金融学、旅游管理2个学科被评为自治区重点培育学科,获准建设会计学、财政学、金融学3个国家级特色专业,经济学、财政学、统计学、会计学、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市场营销、旅游管理等16个自治区级品牌专业。 (二)课程建设为适应社会需求与教学要求,我校在课程建设中,结合人才培养方案修订,进一步优化整合课程结构,突出主干,删除重复,加强综合和学科交叉,引入学科发展新成果,使课程体系更为科学。2011年,开课总量2500门左右,其中双语(英汉双语、蒙汉双语)授课课程100门左右,课程资源上网达到100门左右,实践教学课程68门。2011年,资产评估、经济数学基础(微积分)、民族政策与民族理论、财务会计(高职课程)等4门课程被评为自治区级精品课程。截至2011年底,学校有27门课程入选自治区级精品课程,72门入选校级精品课程,200门课程入选院(系)级重点建设课程,形成了院级、校级、自治区级三个层次精品(重点)课程建设格局。目前《会计学》、《金融学》、《政治经济学》正在积极准备申报国家级精品课程。在课程改革方面我校也做了积极探索,计算机基础教学课程采取“3+X”的模式,公共英语教学采用了分级教学,在素质教育选修课中增设了个性发展模块。 (三)教材建设学校一贯重视以专业发展带动教材内容更新,以教学改革促进教材体系优化。在“十一五”期间,学校共支持出版教材265部,其中蒙汉双语教材10余部。引进了一批高水平外文原版教材,进一步丰富了网络教学资源(包含系列多媒体课件、电子教案、仪器手册、设计应用资料、设计应用方案、工具软件、电子书在内的立体化教学资源建设)。全校2000多门课程中选用国家、部省、校级规划教材约70%以上,选用近五年出版的新教材90%以上。对内容更新速度快的课程,自编教材讲义200多部,确保了教学内容的先进性。还特别重视民族财经教材的编写工作,如2011年,金融学院有5部教材获得教育部蒙文统编教材计划资助。 (四)实践教学学校重视注重理论与实践的教学融会贯通,通过加强实验教学、实习实训、毕业论文(设计)等环节的训练,着力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为落实应用型人才培养的目标,不断改革完善实验教学体系,构建由专业基础实验、专业综合实验、跨专业综合实验、创业创新实验为一体的实验教学体系,在不同的学习阶段,有针对性地培养学生专业基本技能、业务处理能力、专业综合能力和创新创业能力,形成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的实验教学体系,使学生的基本技能、专业素养和个性化能力通过实验教学得到培养。学校还重点建设了46门实验课程,并进一步加强了毕业实习、毕业论文的管理,建立毕业论文的奖励制度和“防抄袭系统”。为进一步推进民族班外语教学改革,提高民族班学生外语水平,初步建成了少数民族多语种资源库、少数民族汉语、英语语言训练中心。 (五)创新创业教育学校将创新创业教育融入整个教学过程中,一方面在课程体系中开设有创新创业的课程,使学生了解和掌握创新创业的有关系统知识。通过入学教育、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讲座和相关专业课授课中的有关案例向学生传授创新创业能力培养。另一方面多次聘请学校毕业成功人士进行讲座,以他们工作和创业的亲身经历展示了工作和创业的艰辛和快乐,使学生受益匪浅。鼓励学生参加学科竞赛、科研训练和各类创新创业活动,提升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具体事例如表3所示。 (六)师资队伍建设学校近年来坚持把师资队伍建设放在改革和发展的突出位置来抓。一方面出台了诸如奖励考研、高薪聘用等一系列培养、引进和稳定教师队伍的政策措施;另一方面,按照“相对稳定、合理流动、专兼结合、资源共享”的原则与“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思路,柔性引进高学历、高职称教师,并积极探索更加科学的教师队伍管理模式和机制,使师资队伍的整体实力不断加强。2011年,会计学、市场营销学2个教学团队被评为自治区级优秀教学团队,2位教师被评为自治区级教学名师;1位教师被评为自治区级教坛新秀。2011年,学校还积极开展校内教学名师和优秀教学团队的评选活动,组织第七届青年教师课堂教学技能大赛,加强蒙汉双语民族财经师资队伍的培训力度。 (七)国际合作教育学校不断扩大对外交流与合作,目前已与美国、加拿大、爱尔兰、澳大利亚、新西兰、日本、蒙古等国多所大学建立了学术交流和校际协作关系。为进一步加强与合作院校的交流,积极引进优质教育教学资源,拓宽办学途径,学校自2008年开始与澳大利亚阳光海岸大学签订了合作办学协议,招收工商管理、市场营销、旅游管理、电子商务及会计学等五个专业的本科中外合作办学学生(见图1)。 (八)校园文化建设在悠久办学历史和丰厚的校园文化积淀基础上,学校紧密结合当前形势,营造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提升学生的道德情操、文化艺术及学术修养。1.大学生读书活动积极贯彻执行《内蒙古财经学院大学生人文素质教育实施方案》以及相关配套文件精神,推进大学生人文素质教育工程,开展素质教育工程和大学生读书活动,实行素质拓展认证制度,提升我校大学生素质教育工作整体水平。学校制定了《大学生素质教育实施方案》,将读书活动列入学生必修学分,并设立专项资金。按照方案要求,从2008级学生起,向学生推荐100部经典著作,开展大学生读书活动,并将读书活动纳入学分制管理,且为必修学分。学生必须完成规定数量的精选书目,精读书目要撰写读书报告,由指定教师进行批阅,成绩全部合格者,取得2个学分。2.民族文化教育开展热爱内蒙古的宣传教育活动,做好民族团结教育工作。举办了内蒙古财经学院第四届“呼思乐”杯蒙语授课班学生基础知识竞赛,举办了内蒙古财经学院第二届“草原雄鹰”搏克大赛,举办了第三届“奥奇杯”蒙古族民歌大赛,举办了“天骄之声,唱响校园”蒙古族长调走进大学系列音乐文化活动,这些活动的开展,大大激发了青年学生的爱国热情,使广大学生倍加珍惜并自觉维护民族团结。3.学生社团活动本着“学术类社团、体育类社团、文艺类社团、公益类社团”的思路,调整了学生社团布局结构和规模。目前学校共有学生社团42个,各社团能根据自身特点,开展符合自身特色的亮点活动。社团联合会先后举办了“回忆四季放飞梦想”为主题的2011年毕业生歌会、社团联合会第二届体育节、内蒙古财经学院第六届电影节、社团联谊晚会等大型活动。萱原文学社举办的“学满萱原文扬财院”文学知识竞赛活动、星探天文社举办的“天宫一号”学术讲座活动、飓风话剧团举办的“放飞青春梦想,展现话剧魅力”主题汇报演出、爱心社的“爱心之旅”、马头琴协会的专场报告演出等活动都取得了成功。 三、本科教学改革实践 (一)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学分制改革会议精神以及《内蒙古财经学院教育教学“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的要求,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认真做好深化学分制管理改革工作。通过到区内、外兄弟院校调研,广泛汲取学分制改革经验,已形成《内蒙古财经学院深化学分制改革实施方案(草稿)》,成立学分制改革领导小组,明确各阶段工作任务。为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自主性、积极性,不断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原有的本科生专业分流办法,在2010级本科学生中实施“2+6”人才培养模式;采取了“2+2”的国际合作培养模式;针对本科三批学生招生范围仅限管理学学科门类现状,制定《内蒙古财经学院全日制本科三批学生专业分流实施方案(暂行)》;在财政税务学院推行“双证”、“双专业”培养模式试点工作。重新修订双学士学位管理条例,把双学士学位教育与副修专业教育有机地结合起来。 (二)推进实践教学改革学校现有1个国家级实验室:经济管理实验实训中心;4个自治区级实验室:计算机实验中心、计算机硬件实验室、计算机网络实验室、会计实验室;1个联合实验室:内蒙古自治区遥感与地理信息系统重点实验室———内蒙古财经学院3S联合实验室;3个校级实验室:语言训练中心、民族语言训练中心、职业学院教学实验中心;1个资源库:多语种经济管理资源库。此外,还有各学院实验室如测量工程实验室、规划与地理信息系统、旅游管理实验室、网络模拟审判实训室等等,还建设了大量实习基地、创新基地。学校特别重视“经济管理实验实训中心”在实践教学体系中的作用,2006年中心被评为自治区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007年被教育部确定为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单位,2011年成为中国高等教育学会高等财经教育分会实验教学专业委员会理事单位。中心围绕学校人才的培养目标,细致地分析了民族地区、地方性院校的生源特征和区域社会经济生活对经济管理类人才的需求特点,深入研究我校的人才培养模式和人才教育模式。树立了以学生为本,以知识传授、能力培养、素质提高协调发展为目标的实验教学理念,明确了实验教学建设和改革的思路,即搭建以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现代通信技术为基础的信息化实验教学平台,运用信息资源和软件资源,进行开放式实验教学,为学生提供经济现象分析、业务过程仿真模拟的虚拟实验环境。构建起了与社会需求相适应、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相辅相成的教学体系。初步完成了与实验教学目标协调一致的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的改革,并通过实验教学平台建设、实验课程建设、实验师资队伍建设、实验教学资源建设、实验教学管理等保证实验教学正常运行和实验教学效果,达到应用型创新人才的培养目标。 (三)开展教育教学研究为推动教学管理改革的研究,积极采取课题立项、成果评奖、经费资助等措施,鼓励教学管理人员结合实际,更新观念,主动探索、研究教育教学以及管理规律,解决实际问题。2011年,共立项校级教育教学项目58项,其中重点项目13项;一般项目45项。在研1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十一五”规划教育学重点课题———《以教育技术促进学校教育创新研究》子课题。从多学科视角,结合实践,逐步开展民族财经教育教学科研工作。目前,我校已有多项民族财经教育立项课题,有全国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教育部重点课题《西部地区民族财经高层次人才培养模式研究》、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十一五”教育科学规划一般课题《少数民族财经类人才培养模式与经济社会发展研究》,2011年学校又有10项校级民族教育课题立项。组织相关教师继续申请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项目,从预科生培养、管理与教育教学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民族班教育教学改革的难点、民族班和预科班基础课程教学等方面进行相关研究。并加强与西部地区财经类兄弟院校的合作与交流,努力学习其民族财经人才培养的优秀经验;加强对这些院校的实地调查,搜集整理相关资料,了解和掌握少数民族财经教育领域的前沿信息,针对民族财经教育教学的更多问题进行认真研究,使我校民族教育教学工作,在科学的理论指导下健康推进。 (四)促进跨学科专业融合学校按照学科间相互支撑、协调发展的理念,促进跨学科的专业之间相互协调与融合,架构跨学科的边缘专业,集中力量办学。把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土地资源管理、资源环境与发展经济学这3个与资源学科、环境学科、技术学科、经济学科、管理学科交叉关联的专业统一起来,成立了资源与环境经济学院,有益于学生多维的、综合的和跨部门思维的培养。 作者:吕君 窦建华 单位:内蒙古财经大学资源与环境经济学院 财经本科毕业论文:财经类专业本科经济法课程教学研究 目前高校财经类专业基本都开设经济法课程作为专业基础课,该课程是一门理论性与实践性都很强的课程,涵盖合同法、公司法、证券法、破产法、保险法等多部门法。财经类专业学生由于缺乏系统的法学理论基础,对于比较抽象的法律规范和高度概括的法律原则往往不易理解和掌握。如何在有限的教学时间内将抽象的经济法理论和多变的社会实际结合起来,让学生在掌握基本经济法理论的同时,能够很好地和实际结合起来,科学解释和全面理解生活中的经济法问题,实现学以致用,提升学生经济法理论知识,灌输学生遵法守法的观念,是每个法学教师面临的共同问题。 一、财经类经济法课程教学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一)认识误区:将法学类经济法与财经类经济法混淆 经济法学是法学专业十四门核心课程之一,经济法作为部门法是独立的法律部门,是被法律界普遍认可和接受的,经济法也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包括七个法律部门:宪法相关法部门、民商法部门、行政法部门、经济法部门、社会法部门、刑法部门、程序类法律。作为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经济法也是一个重要的法律部门,其主要包括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国家对土地、货币、税收等进行管理的法律,也归于经济法体系。目前,全国大部分高校财经类专业都开设了与经济法体系相关的经济法课程。与财经类经济法课程不同,经济法学主要是研究经济法及其发展规律的法学学科,主要包括经济法总论、经济主体法、市场监管法、宏观调控法等相关内容。[1]这一点与财经类经济法课程以“经济法与商法的一些部门法为主”有着本质的区别,财经类经济法主要包括总则与分则,总则内容主要讲述经济法的基本理论,分则主要讲述经济法与商法的一些部门法。该课程涵盖合同法、公司法、证券法、保险法、破产法等多部门法[2],是一门兼具理论性与实践性双重属性的经济法课程。所以不能把二者混同。实践中,多数高校并没有认识到这一点,在经济法课程的开设和讲授方面存在一定的随意性。 (二)教学误区:经济法课程内容的讲授侧重实践,忽视理论 法学类经济法一般都是在大二或大三开设经济法学,而财经类专业由于把经济法课程作为专业基础课,通常是在大一或大二开设,由于低年级财经类专业的本科生缺乏法学基础课程的学习,不具备或鲜少具备一般性的法学基础知识,例如民法的基本理论,关于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客体内容的理论,以及对民事行为的认识等,或商法的基本理论,这些基础的法学理论的积累是非常必要和关键的,没有这些知识的积累,会使原先就属法律门外汉的财经类专业本科生更加迷惘。在有些学校,财经类专业本科的经济法教学甚至由非法学背景的授课者来担当,由于教师本身欠缺法学训练,则把经济法教成经济学或把保险法教成保险学也就不足为奇了。有些教师认为,既然不是法学专业学生,在有限的学时里,是不可能使其在经济法理论上有过多的探讨和获得较深造诣的。通过一些案例介绍掌握一些基本知识就可以了,只重视实践运用环节,而不就一些法学理论做过多的讲解。法学的教学方法与其他学科的教学方法存在差异,大家一致的观点是法学的教学方法,逻辑推理、案例教学是不可缺少的一个环节。 (三)开课误区:经济法课程不分专业,内容雷同 法学类经济法学包括的内容,国内不同的版本的教科书与学者的认识是大同小异,基本包括经济法总论、经济主体法、市场监管法、宏观调控法。面对法学类学生,授课教师主要根据课时的多少合理安排讲授内容即可。而财经类经济法由于不同的版本的教科书与学者的认识存在差异大,各个高校安排课时多少不一,内容的取舍不容易确定。不过无论何种版本基本都是侧重于经济法与商法的一些部门法介绍。对于财经类不同专业的学生,教师在授课过程中应该区分不同的授课对象因材施教,即使使用的教材相同,也应把握好不同的侧重点。而在实际教学中,教师往往忽视了这一点,相同的教案轮流适用于不同专业的学生。当然这种现象的出现也有客观原因,由于学校在课程考查、考试方式有一定的要求,特别是考试课,会出现不同专业用一张试卷的现象,这就不可避免地忽视了不同专业学生知识结构的差异性,而造成授课内容的雷同,如果这样教师就没有做到将学生最需要的知识传授给他们,收不到好的教学效果。 (四)考核误区:重视试卷成绩,轻视平时评价 对财经类经济法课程学习效果的评价,大多数做法是以闭卷考试作为主要的测评手段,考核中存在以下问题:一是考试形式单一,考试题型简单。经济法课程考试一般以闭卷方式进行,考试题目多为对知识的再现,客观题型较多,主观题型较少,由于考试题型以客观题为主,考试中容易出现作弊现象。二是注重学生的卷面成绩。这种考核方式就可能导致学生在考试前几天集中时间进行机械背题,达不到该课程设置的目的和意义。 二、财经类专业经济法课程教学的思考与建议 (一)合理取舍教学内容 对于一个大学的根本任务是培养人才,而人才培养包括各层次人才的培养,但本科院校的教育核心是本科生的培养,本科生的培养质量是大学的重中之重。因此,提高大学办学质量对于本科生的培养质量非常关键。财经类专业本科生培养不同于高职高专学生的培养,二者有一定的区别,前者应侧重一定的理论知识,是一种宽口径的培养教育;后者是以培养实用型、技能型人才为出发点,瞄准职业岗位群的实际需要,以职业能力训练为基础的教育。因此,财经类专业经济法课程的教学内容必须确定是经济法学的学习,还是经济法或商法介绍。如果是经济法学的学习不可避免地造成与法学类经济法学内容的一致,对于授课老师来说,在有限的课时里根本完不成任务;而对于财经类专业学生来说,由于缺少法学专业素养,接受起来的确有一定难度。如果是经济法或商法介绍则会造成与高职高专学生教学内容的一致,达不到教学效果。通常财经类经济法课程包括以下内容:经济法概述、企业法、公司法、破产法、担保法、票据法、证券法、保险法、金融法、知识产权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竞争法、劳动法。[3] 综观以上内容,主要包括经济法或商法介绍,笔者认为经济法课程的设置与取舍应做到以下两点:第一,总体设置上必须坚持基础理论与实用性相结合,特别是理论内容的设置,而不是仅仅注重实用性。要构建一个结构清晰的经济法理论体系,该理论体系,不仅包括经济法内容,而且包括商法内容。然后按照这一体系,在部门法的学习过程中,一定要有理论内容,而不仅是法律、法规的介绍。例如关于公司法,一般的财经类高校经济法课程里都是作为重点内容介绍的,但事实上法学类专业经济法学是很少介绍该部分内容的,这部分内容是在商法里学习的。因此该部分就要求教师要介绍商法的基本理论。由此引申介绍公司的产生、发展的不同时期、不同观点的异同,从而引导学生按照市场经济运行的内在逻辑思考问题,对经济立法的现实意义有更加深刻的认识。而仅从法律、法规的角度介绍,达不到该目的。第二,教学内容上针对不同专业要有所不同,经济法课程的教学内容应根据专业教学计划需求和其他课程内容适当增减,形成相互呼应的统一体。例如人力资源专业,经济法课程里关于劳动法的内容可以不讲或少讲。金融保险专业,由于学习货币银行学、保险学以及专门学习金融法律、法规,经济法课程里证券法、保险法等内容都可以删减,从而减少教学内容的重复。而市场营销专业就要以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合同法、担保法的内容为重点。在教学中,要根据不同专业需求适当增减教学内容,做到因人施教,而不是因教材施教,一本教材到处讲。[4] (二)强调理论传授与案例教学并重 在经济法课程的概述里以及部门法内容介绍中,笔者认为对于财经类本科生不能忽视理论的内容,例如在总则里关于经济法的历史发展、经济与法的关系,经济法的各种学术观点等要给学生讲清楚。在分则里以产品质量法为例,要介绍产品质量法律制度、产品质量法的理论基础、国内外有关产品质量立方概况等内容,不能仅用几个案例介绍我国产品质量法的内容,而忽视理论的介绍,否则与本科生的培养目标不符。课堂理论讲授虽然重要,但案例教学、实践教学是法学教育不可缺少的环节,理论教学与案例教学在法学教育上是水乳交融的关系,没有案例的经济法课程是很难引起学生共鸣的。例如在讲授产品质量法时,可以结合当前食品安全问题,举三鹿奶粉事件的案例,分析该事件中所包括的各种法律关系以及各法律主体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等。在各种教学体系中,课堂理论讲授主要以口头的形式向学生宣讲经济法的有关内容,教学效果取决于学生学习兴趣、教师讲授水平、讲授技巧以及教师对经济法理论的把握程度。而案例教学是对理论教学的有效补充,是解决课堂教学中理论联系实际的有效途径之一,是现代法学教育的必然要求。案例教学客观上要求在教师指导下,根据教学目标的要求和教学内容的需要,通过一定的情景、设疑、引趣、启思来组织学生进行学习、分析、研究。一般选择的案例要本着生动逼真、故事性和可读性较强,能给学生造成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加深感性认识,从而形成对现实问题,或某一种特定事实进行交互式探索的过程。进而能诱使学生很快进入角色,激发学生的主观能动性,能够构建以学生为中心的课堂教学模式。 课堂案例教学已成为目前多数高校法学教学的主要手段,也是巩固所学知识、加强实践教学环节不可少的环节,法学教育是实践性比较强的学科,只有通过理论讲授、课堂案例教学,才能使学生对案例分析得精、深、透。例如在讲授产品质量法律制度时,举三鹿奶粉事件的案例,要讲清楚以下几点:一是“三鹿牌婴幼儿配方奶粉”事故是一起重大的食品安全事故。二是三鹿奶粉事件涉及什么法律问题?三是三鹿奶粉事件应由什么法律来管?弄清以上三个问题,基本上对经济法的重要作用就会深刻理解。另外,经济法课程属于法学教育,理应安排学生到律师事务所、公司参与实践或到法院旁听案件审理,才能达到身临其境、学以致用。 (三)侧重考核方式上的理论与实践性结合 高校财经类专业经济法课程的考核,不能完全照抄照搬法学专业的考核方式,法学类经济法学考核,基本上都是以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传统的试题内容主要是名词解释、选择、判断、填空、简答等主观题和客观题。笔者认为,闭卷考试不一定是财经类专业经济法课程的唯一选项。因为财经类专业经济法课程涉及十几部基本法律,而且领域广泛,条款繁多,要想让学生在有限的时间内靠死记硬背掌握理解所学知识是难以想象的。一般应通过理论加实践的考核方式,平时成绩为主,闭卷考试的内容为辅。只对必须掌握的基本理论采取闭卷考试,其他可以通过案例分析形式对理论和实践的双重考查,以便达到应有的效果。 财经本科毕业论文:新兴财经类本科院校实验室建设的探索 摘要:实验室不仅是传授知识的课堂, 更是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富有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高素质人才的基地。实验教学,可以进一步巩固学生的专业理论知识,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综合应用能力,达到提高学生实践动手能力和创新能力的目的。实验室对高校培养高素质复合型应用人才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本文结合了合并组建后的广西财经学院为适应本科教学的需要,学院大胆对实验室进行了整合建设的情况。 关键词:财经院校;实验室整合;实验室建设 广西财经学院是一所新兴财经类本科院校,由原来的广西财政高等专科学校和广西商业高等专科学校合并而成。在成立之初,学校的实验室也存在着和其他文科学院的实验室一样,存在着几个共性的问题。 1 合并存在情况 1.1 合并的几个校区有多个实验室,实验室设置重复雷同 在学院东区有16个计算机实验室,在西区有15个实验室,在各个系部分别有多个实验室。在各个实验室中,模式雷同现象十分突出。通常在计算机上安装相应的软件如用友财务软件、金算盘企业管理软件、股票行情观看软件、金算盘财务软件、金碟财务软件等,在系部的实验室中,由于管理隶属于教研室的传统做法,无法摆脱条块分割的管理体制,从而忽视同类型实验室建设的整合,造成重复投资和严重浪费的现象。 1.2 实验室利用率过低 在实验室建设规划时各系部都是从本系部的课程实际出发, 提出各自的建设和设备配置方案。在建设时较少考虑设备的利用率与共享性,在硬件方面往往追求高档配置,并重复添置在学院其他实验室已有的各种设备。在软件方面往往由于购置时信息的不畅通而导致不同的实验室购买相同的实验软件,或者用户数仅能满足该实验室的现象。有的专业实验室计算机使用量很低,而有的专业实验室则很高。计算机是时效性很强的产品,不用就意味淘汰。同时,各实验室负担不平衡也将导致利用率高的实验室计算机过度使用而降低使用寿命。 1.3 实验技术人员缺乏,激励困难 在财经类院校中实验人员隶属于教辅系列。实验人员的地位和价值得不到充分体现,实验人员的考核难以激发积极性。实验员经常从早干到晚,加班加点,有参与实验指导也就没有课酬津贴。财经类院校的实验室大都是刚新建的, 实验员也大都是刚毕业的大学本科生,缺少高职称、高学历的实验学科带头人,教师与实验人员关系的不密切性,所学专业与所在二系部不对应,实验人员的科研开展困难重重,实验人员得不到有效的精神激励和物质奖励,创新性不强,积极性不高。 1.4 实验评估资料难以收集齐全 按照《本科教学水平评估要求》和《高等学校基础课教学实验室评估标准》的要求,实验室必须做好六大项实验相关资料和表格的收集工作,即体制与管理,实验教学,仪器设备,实验队伍,环境安全和管理规章制度的全部资料的收集工作。但由于实验室过于分散,而且没有专门的管理机构,致使很多资料收集不齐全或找不到。 2 规划建设 在这两年,学院高度重视实验室工作,相继召开了几次大的实验室工作会议,部署实验室工作,使学院向专业类财经学院进军。 2.1 学院首先提出类双平台,多体系的工作策略 “双体系”即是指相互联系、相互支撑的理论教学体系和实验教学体系。建立校一级管理的实验室。学院设立三个实验教学中心:基础教学实验中心、ERP实验中心和财经科学实验中心,把所有的实验室资源进行整合。所有的实验室全部整合在东区的实验大楼,实验室分布在大楼的7层里面,共有23个计算机实验室,所有的实验室有一个特点:通用功能。即实验室可以供全院所有系部的学生进行上课实验,突破了系部的限制,节约了大量资金,集中进行管理,使专业实验室也具备了上所有文科实验的要求。基础教学实验中心管辖全院所有基础课教学实验室;财经科学实验中心由以下7个专业综合实验室组成:经济仿真实验室、贸易与营销实验室、财政与税收实验室、银行与证券实验室、保险实训实验室、电子商务实验室、会计与审计实验室。ERP实验中心管辖ERP实验室。所有实验室都在一栋实验大楼进行统一管理,提高了计算机实验室的利用率。 2.2 实验教学的管理 学院设立实验室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对学院实验室建设与改革进行总体规划,对实验教学的重大改革作出决策,并制定相应的措施,研究讨论和协调解决实验教学改革过程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开展实验室评估等工作。其日常管理实行归口管理责任制。教务处负责制定学院的实验教学管理规定,审定实验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学指导书,规范实验教学的各项要求,下达实验教学任务,核算实验教学工作量(或经费),对实验教学进行检查、评估等工作。现代教育技术部负责实验教学所需场地、设备的基础建设和规划、实验室安排,制定实验室规章制度,实验教学相关数据、材料收集以及建档等工作。学院各实验中心负责制定实验室建设规划、实验教学课程开发、实验课题研究以及日常的实验教学管理。在各实验中心的总体规划和总体规范要求下,各有关系(部)负责本专业实验室的规划建设和日常管理,负责实验教学计划、实验课程教学大纲、实验指导书、实习方案等教学文件的制定并组织开展实验教学,对实验教学进行检查、监督,对实验教学相关资料进行收集、归档等。为了提高实验室的利用率,各系(部)实验室的使用必须在安排每学期课程教学时提出计划报教务处,教务处对全院的实验室进行统筹安排使用。 2.3 在实验人员技术人员上 学院成立“重点实验室建设管理委员会”和“实验室学术委员会”,实行院、系(部)二级管理的管理体制,在人员配备上给予优先地位;队伍建设。“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运行机制,制定优惠政策,引进硕士研究生以上高素质人才,每年补充一定数量的高职称高学历、科研能力强、教学水平高的人员充实实验室队伍,不断完善实验室人员的学历结构、知识结构、职称结构、年龄结构。实验教学队伍主要由专职实验人员和兼职教师组成,专职实验人员负责实验室规划与建设、日常维护和基本实验教学;兼职教师主要由各专业课程的主讲教师组成,实行流动编制,负责课程教学和实验大纲的制订,并同实验室专职人员共同完成实验项目设计、实验指导和实验考评等工作。目前,中心实验教学队伍结构合理,与理论教学队伍互通,骨干教师相对稳定,通过兼职实验人员的流动形成了动态平衡。 2.4 制度保障 学院批准并印发了《财经科学实验室2006-2010年建设规划》,制定了《重点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办法》等一系列的实验室管理规章制度,如实验室工作规范、物资设备管理制度、日常运行管理制度、岗位工作职责等。2006-2010年期间,学院计划每年投入财经科学实验室的建设经费预算为300万元,改建、新增实验室用房面积3000平方米,仪器、设备总值增至2500万元。发挥实验室在促进学科发展方面的积极作用利用重点实验室的学科背景。资源人才优势,促进优势学科间的联合和学科间的交叉发展。除了使原有优势学科得到交叉发展外,还对其他学科进行开放,辐射到其它学科,促进这些学科的发展和人才培养,学校把重点实验室当作推动学科发展。提高综合办学能力的大事来抓,以实验室的建设,发展带动学科建设与发展,形成实验室建设与学科建设间的良性循环。 2.5 设立网上实验教学与评估平台 实验室建立了专门网站,网站设有实验教学中心相关信息的,提供实验教学及实验室相关信息的查询,建立了实验室日常管理的网络平台,部分实验项目还实现了网上共享实验,比如:证券投资模拟实验、税收模拟实习、会计模拟实验、电子商务等实验学生可以通过校园网在任何地点、任何时间进行自主选择做实验。采用CAI、网络教学、课外实验和演示、仿真等多样化的教学手段,形成多元化的、全面开放的教学环境,通过网络及实验室的对外开放,实现资源共享,为校内外师生提供实验教学服务,激发校内外学生的科研兴趣和实验学习的主动性。学校的教务管理、实验仪器设备维修管理和固定资产管理全面实现了网络信息化管理。 3 今后的发展目标 实验室建设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在今后的几年中,我院将抓住本科评估的契机,以评促建,坚持“边建设、边研究、边开放”的原则。建设总体目标是:建设成为广西财经科学研究重要基地之一,成为财经科学研究中心、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服务社会及信息中心。 财经研究中心――依托实验室的人才优势和良好的硬件设施,重点开展财政基础理论与政策研究、广西及东盟区域经济发展研究、东盟各国会计政策研究;开展财政和金融理论与实现手段研究,会计与审计信息集成与分析实验,为各级政府提供决策依据。重点建设经济与社会系统仿真平台,利用现代计算机技术仿真经济与社会的运行与制度的演变,为各级政府和企业进行政策效果评估,为开展财经科学研究提供技术平台。培养一批既有理论水平又有实践经验的教师骨干队伍,积极引进实验室主要研究方向的高层次人才;积极申报承担区级和国家级财经类和实践性教学重点研究课题。发表具有高水平和具有一定影响的学术论文,形成自主知识产权和技术,提升学术水平,增强创新能力并扩大在国内外的影响。 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通过2到3年的努力将原来相对独立的各实验分室建设成为一个集会计、审计、金融、财政和税务等多个专业融合一体的实验平台。改革实验教学模式,形成一个多专业互相交叉融和、互相依托的全新格局,使得不同专业的学生能在同一个实验平台上进行探究性、实战性地实验,形成四个层次的创新性实验教学体系:(1)面向课程的验证性、单一性实验项目;(2)面向专业涉及多门课程和多种技能的综合性实验项目;(3)面向学科涉及几个专业的设计性、拓展性实验项目;(4)面向经济管理类涉及几个学科的探究性、实战性综合实验项目。 服务社会及信息中心――成立培训与服务中心,针对企业、社会及学校的需求,进行人才培训和技术服务。开展对企业进行管理咨询服务,进一步与国家、地方政府和企业合作,加大基础研究,完善项目实施。建设“企业家才能开发培育与管理团队培训中心”,为进行管理团队和企业家才能开发培育提供一个基于网络技术的综合性研究与模拟平台,为培育高端管理人才提供社会服务。利用基础研究收集到的资料和信息,为社会提供服务。开放实验室,为企业、机关和其他院校的会计、审计、金融、保险、财税的科研和培训提供实验服务。建立实验室研究人员的流动机制,鼓励院内和院外的科技人员到实验室从事科研工作,为社会和企业提供一个财经科学研究和财经人才培养基地。 4 结束语 财经类实验室的建设是一项重要的基础建设,是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富有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高素质人才的关键环节。我院坚持 “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科研兴校、和谐建校”的办学理念,以培养具有学习能力、实践能力、持续创新能力和创业精神的创新型人才为目标,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积极开展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深化课程体系与结构、教学内容与方法、教学技术与手段以及教学管理和实训教学模式的改革,按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要求,加强教学基础建设,不断推进教学改革,更好地推动实验室的建设工作。 财经本科毕业论文:基于专业文化建设视角探析供给侧结构改革下应用型本科院校财经类特色专业建设 (山东管理学院经贸学院 山东 济南 250100) 【摘要】特色专业建设是应用型本科院校走内涵式发展之路的必然选择,而专业文化建设则是特色专业建设的灵魂、核心和主要推动力量。应用型本科院校主要培养有一定理论素养的应用型人才,专业的建设要凸显行业性、职业性和多样性,建设具有鲜明行业特色的专业教学环境和体现专业、行业灵魂的专业文化环境。本文以山东管理学院经贸学院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文化建设为例,研究探讨应用型本科院校财经类专业文化建设的内容、方法及措施,阐释了专业文化建设必须立足于校园文化,紧密融合行业企业文化,通过一系列专业活动宣扬专业文化、培育专业理念、专业意识、专业精神。最后对该类院校财经类特色专业的建设从专业文化建设的角度提出几点建议。 【关键词】专业文化 建设 应用型本科院校 财经类 特色专业 作为全面深化经济改革的重要举措,供给侧结构改革的目的就是通过化解对有效供给的约束与抑制,提高供给结构对需求变化的适应性和灵活性,从而助推经济与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投资、消费和出口”构成了我国经济发展的需求侧,供给侧则有“劳动力、土地、资本、创新”四大要素。近年来供给与需求之间的错配导致了国内经济增速的下滑,而这种错配的矛盾反映在人力市场上就是高校人才供给与社会需求之间的结构性矛盾。高校毕业生看似“供过于求”,很多毕业生找不到合适的工作,但很多用人单位也经常找不到合适的人才,甚至“一才难求”,人才供求的“结构性矛盾”相当突出。这就要求必须进行人才供给侧的改革。作为服务于地方经济发展,重点培养适应行业、企业需求人才的应用型本科院校,其财经类特色专业的建设必须适应这种改革的需要。 一、专业文化建设的内涵和意义 (一)特色专业建设的内涵 特色专业建设是应用型本科院校实现内涵式发展、提升社会认知、打造品牌和形象的必然选择。特色专业的界定,主要有三个层面的内涵,一是从哲学视角分析特色专业的价值取向,二是从管理视角分析特色专业的建设,三则是从比较角度分析特色专业的优势。总体而言,特色专业的建设以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为切入点,以系统培养产业转型升级和企业技术创新需要的发展型、复合型和创新型技术技能人才为宗旨,人才培养目标必须符合行业企业对技术技能人才的迫切需求,能够更好地服务于区域经济的发展。通过特色专业建设,提升人才培养的质量,培养出“高素质、高技能复合型人才”,提高就业竞争力。 (二)专业文化建设的内涵和意义 R滴幕是指在专业长期发展过程中积淀、提炼出的符合教育规律、具有专业特征和时代精神的一切精神、物质财富的总和,其核心是本专业师生同化的价值取向、行为准则和共同的作风,具有明确的导向性、约束性、规范性和陶冶性。专业文化不仅体现在该专业组织有关教育教学活动安排和人际交往的规约中,同时也体现于该专业组织成员思维方式、情感态度和自觉行为中和该专业组织的教学场所、教育环境中。浓厚的专业文化氛围有助于陶冶学生的职业情操,树立学生的职业理想,端正其职业观念,养成其良好职业习惯。 应用型本科院校特色专业的打造离不开专业文化建设,后者作为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特色专业建设的灵魂、核心和主要推动力量,能够形成一种良好的专业教育氛围,能驱使师生为自己的专业成长提供原动力和支持力。应用型本科院校人才培养要实现“下得去、留得住、用得上”的目标,必须依赖于专业文化的建设,以培养学生的专业价值观、专业意识和专业气质,奠定学生未来的从业素质,帮助学生形成可持续发展的能力,使学生最终成为“全面发展的人”。 二、专业文化建设的实践 专业文化不仅体现在建设具有鲜明特色的专业教学环境,而且更加注重建设体现专业和职业灵魂的专业文化环境。财经类专业文化具有鲜明的行业性、职业性和多样性,其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立足于校园文化,与行业文化紧密融合。笔者以山东管理学院经贸学院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建设过程中的专业文化建设为例,研究探讨应用型本科院校财经类特色专业的建设的内容、方法及措施。 (一)立足于校园文化建设,铸造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特色文化 学校重视专业文化的建设,根据ISO9000质量标准,制定了完善的教学规章制度,包括教师管理制度、教学过程管理制度、课程质量标准、教师考核制度等方面的一系列制度,形成了一个比较完善的教学管理组织系统,从制度和体制上保证了专业文化建设的科学性和规范性。经贸学院在这种文化建设的背景下,经过专业文化培育,专业特色凝练、专业文化积淀,逐渐形成了“汇通国际经贸、重在经世致用”的学院文化。 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文化的建设立足于校园文化,凝炼本专业的特色,培养的学生不仅具有扎实的国际贸易专业知识、娴熟的国际贸易从业技能和突出的专业能力,同时也强调对学生的专业素质、专业观念和专业精神的培养和塑造。本着“以就业为导向、素质为本位、能力为核心”的人才培养理念,从专业教学环境和专业文化环境两方面打造专业文化,以实现培养“具有良好职业道德修养的高素质、高技能的应用型国际经贸人才”的目标。 (二)聚力校企合作,共建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文化 (1)结合行业企业特点,校企合作共同凝炼专业文化精神。专业文化秉承大学文化的精髓,着眼于培养学生的专业素质,帮助学生树立专业思想,坚定其专业信念,养成其专业气质。根据高等教育的历史使命和我院国贸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结合山东省经济发展对外贸人才需求的特点和外贸行业企业的特点,在专业建设平台的基础上,与多家外贸企业合作,共同打造专业文化,凝炼出本专业全体师生普遍认可和遵循的具有专业特色的价值观念、团队意识、工作作风、行为规范和思维方式的国贸专业文化精神:诚实守信、合作共赢、开拓进取、“乐贸”精神(LEMO:Love、Easy、Money、Open),通过专业文化建设,打造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素质体系。 为进一步加强专业文化建设,国贸专业教学团队在本专业的核心课程教学设计中融入专业文化精神,如在国际贸易实务课程中引入外贸企业专家座谈和为外贸企业制作报价单等环节,使学生加深专业认知,了解外贸行业的团队合作和契约精神的重要性;在国际市场营销课程中加入“外贸B2B平台实战”、“速卖通”创业实践等项目,帮助学生发扬“乐贸”精神,拚搏进取,培养创业意识;课程教学中采用小组共同完成任务的形式,帮助学生养成团结协作、合作共赢的职业素养。课程的改进使学生不仅能掌握外贸业务操作技能,更培养其养成优秀外贸职业人的素质,形成可持续发展能力。教师在教学过程中,不仅注重对外贸技能和外贸职业能力的培养,更加注重外贸职业文化的渗透性教育,潜移默化地养成内心强大、全面发展的优秀外贸人。 (2)加大校企合作力度,融优秀的行业企业文化于专业文化建设之中。我院国贸专业积极推进校企合作,在与行业企业专家进行共同调研分析专业、论证专业的基础上,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建立协同培养的教学模式,共同编写教材、共同授课、共同考核。通过了解和学习行业、企业文化促进专业文化建设。与阿里学院、济南世纪天邦汽车进出口贸易公司等企业共同设立“阿里学院订单班”和“汽车贸易订单班”,对学生进行订单式人才培养,在原有专业教学内容的基础上,从企业选派有经验的外贸经理,给学生讲授与企业需求紧密对接的外贸实战知识,使学生的实践动手操作技能进一步得到提升,也为学生提供更好的就业平台。目前我专业已与多家外贸企业共建实习实训基地,学生通过在企业实习接触企业文化之后,对外贸行业结构特征、外贸行业员工的价值取向有了一定程度的了解,加深了对专业文化精神的理解,从而认真思考自己未来的专业发展方向并准确定位,为以后的就业做好铺垫。同时,工作中取得的经验和成就感,往往会激发创业激情,走上自主创业之路。 (3)与企业共建“大学生就业创业人才孵化基地”,实施“课岗融替”教学模式,加深专业文化认知,养成外贸职业素养。学校于2011年与阿里学院共同建立“大学生就业创业人才孵化基地”,采取学校提供场地,阿里学院提供业务培训,行业企业导师进行一对一指导,推动学生就业创业的具体运作方式,成功实现了“校中企、企中校”。基地内的“外语外贸人才就业创业孵化区”设置了200个学生工位,引进了13家外贸企业将外贸部设在学校,建设了外贸网络客户开发区、校企联合授课区、国际商务接洽区、外贸产品认知区、外贸单证实战区、礼仪形体训练区六大功能模块。通过入驻基地的企业实施“课岗融替”的教学模式,即学校、阿里学院、企业三方根据外贸岗位的实际需求,共同确定人才培养目标,依托“大学生就业创业人才孵化基地 ”,结合三方优势资源进行合理分工,根据外贸人才成长周期及外贸业务流程重新进行课程设计,对教学内容进行整合,“上午课堂授课,下午企业顶岗” 。通过实践加深对外贸知识的学习,提高学生外贸实战水平,养成外贸职业素养,实现校企共同培养“能够熟练操作外贸业务,具备一定外贸职业能力的外贸应用人才”的目标,进一步加深学生对专业文化的认知和认同,培养学生的职业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入驻孵化基地的企业办公区域均张贴企业简介、企业标准、工作流程、行为规范等,每个工位张贴有学生照片和个人简介,学生顶岗上班时间要求穿西服套装,打卡上岗;加强对学生的组织纪律性教育,严格考勤,不允许迟到早退,一律按照工作规范上岗,为学生营造一个完整的职业文化氛围,塑造其专业品格,培育其专业精神,从而促进学生产生职业认同感。 (三)丰富多彩的专业活动,进一步深化专业文化建设 (1)组织参加专业竞赛,培养学生专业兴趣。为创设良好的专业氛围,我们积极举办国贸专业文化建设系列活动,丰富学生第二课堂。如举办专业辩论赛、外贸知识竞赛、外贸单证制作竞赛等,组织学生参加全国职业院校外贸技能竞赛、 POCIB全国大学生外贸从业能力大赛、“挑战杯”大学生创业大赛、全国商科院校技能大赛国际贸易专业竞赛、国际企业管理挑战赛等。通过这些活动进一步宣扬专业文化,向学生渗透专业精神,不仅激发了国贸专业学生的学习兴趣,培养其专业意识和专业精神,也使得专业文化在全校范围内得以推广。 (2)建设专业团体组织,宣扬专业文化。将专业文化建设与学生团体组织建设相结合,融专业文化理念于扶持学生团体组织建设过程中。通过团体组织开展各类国贸相关实践活动,培养学生的专业兴趣和专业精神,使优秀的学生得到进一步锻炼,传播专业文化。本专业先后扶持成立了“外贸SOHO俱乐部”、“乐贸”创业工作室和“模拟商务谈判兴趣小组”,并与阿里学院及阿里巴巴会员企业共建“国际商务礼仪培训基地”、“英语电影发烧友俱乐部”等专业社团组织,通过这些学生团体组织的建设,带动一大批同学积极投入到专业活动中,进一步深化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文化的建设。 (3)多渠道营造良好的职业氛围,培养学生外Q职业素养。新生入学之初,组织他们听取专业教研室主任为其做的专业介绍专题报告,使他们能够对专业和专业文化有所了解,从而产生专业兴趣;定期举办专业讲座,使其进一步了解专业,深化专业认知,培养其专业价值认同;不定期邀请优秀毕业生回校和在校学生座谈,听取他们汇报自己的就业或创业的经历,激励学生见贤思齐,树立专业精神。 在校园内设立“专业-职业文化长廊”,图文并茂地介绍国贸专业精神文化、专业理念、行业发展现状、优秀毕业生快报等内容,张贴企业最新招聘信息、国际经贸专题讲座海报、专业活动海报,进一步营造浓厚的专业文化氛围,激发学生专业兴趣,强化学生的专业意识和专业精神。 除了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外,认真负责的态度、团结协作的意识也是企业选拔人才时主要考量的因素。为了培养国贸专业学生的“职业性”, 专业辅导员定期组织主题班会,围绕“和谐发展”、“诚信意识”、“协作互助”、“职业发展”等主题展开讨论,加强学生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的培养。组织举办以“学习、友情、理想”为主题的宿舍文化节,倡导和谐、文明的宿舍文化,营造团结互助、和谐发展、积极向上、尊重他人、善待自己的文化氛围,提升学生的道德修养和人文素养,在建设良好学风、校风的基础上进一步培养学生的职业情操,强化学生的职业意识。 (四)多措并举,为专业文化建设保驾护航 (1)进行职业生涯规划,加深职业认知,树立职业理念。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教育规划纲要(2010-2020)》中提出的“加强就业创业教育和就业指导服务”的要求,国贸专业成立了就业指导小组,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就业观,科学合理地规划大学学习与生活,指导学生撰写职业生涯规划书,帮助学生做好职业规划,提高学生的就业技能和实践技能;同时举办职业生涯设计大赛,逐步提高学生对职业的认识,提升学生职业能力。 (2)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促进人才的全面发展。利用假期开展社会实践活动,使学生了解社会,体会个人价值的存在,培养学生终于职守、团结友爱、助人为乐的职业道德观,强化诚信、守纪、敬业等基本的道德要求。同时为学生积极创造条件服务社会,如组织学生参与全运会志愿服务,组织学生参加乳山中非论坛,负责外事接待工作,参加社区服务等。社会实践活动提高了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自我价值认知,使学生能主动融入社会、全面发展,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声誉。 (3)成立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教学改革委员会,促进专业文化建设渗透于教学过程。为了将专业文化建设渗透于教学过程中,保证专业文化及专业建设的质量,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成立由校内外专家学者、外贸企业专家、专业教师组成的专业教学改革委员会,对专业的人才培养进行准确定位,为专业文化建设把脉,并实施全方位评价和监督;定期邀请国际贸易方面的专家学者和外贸企业业务经理举行国际经贸文化专题讲座,为师生汲取新的学术思想、积累实践经验搭建平台。这些举措不仅保证了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文化精神渗透于教学过程,也为专业的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财经类专业文化建设的几点思考 应用型本科院校财经类特色专业的建设要突出行业性、职业性和多样性,必须提高专业文化建设水平,为提升学生的专业素质、长成全面发展的职业人营造良好的专业文化氛围,实现专业文化建设引领专业发展。而专业文化建设必须提炼专业理念,注入企业先进文化元素,走校企合作之路,打造专业文化与行业企业文化深度融合的平台。 (1)强化职业道德观,培养职业情感。职业道德是应用型本科院校专业文化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职业道德的培养依赖于学生自觉遵守学校的校规校纪,依赖于良好的校风、学风的树立。人文课程的开设有助于提高学生的道德水准,帮助学生理性认识未来从事的职业,萌生职业情感,培养和形成良好的从事将来职业所需要的职业道德观。同时,为避免职业道德教育与专业教学相脱离,应在专业教学过程中融入职业道德培养内容,帮助学生树立爱岗敬业、诚实守信的职业理念和团队合作意识。 (2)进一步营造职业氛围, 融合专业文化与行业、企业文化,提升职业认同感。专业文化建设要引入先进的行业、企业文化,并融入专业的土壤中。学生快速理解并接受企业文化,树立正确的职业观、从业观,对其工作情绪、业绩和效率有深远影响,最终决定其社会竞争力。对于财经类专业建设来说,在加强学生专业知识学习的同时,需进一步细致思想教育,注重加强责任意识的培养,教育学生“欲做事,先做人”;组织、安排专业教师到优秀企业学习感受企业文化,进行相关行业及相关职业岗位的文化研究,向学生传递有关企业文化的内容,并进行与此相关的职业素质训练;结合学校的专业特点并根据行业、企业具体情况,共同制定“以就业为导向”的专业文化建设工作整体规划,不断拓展内容和视野,使专业文化与企业文化紧密融合。 (3)进一步加大校企合作力度,校企共建专业实训室。进一步加大校企合作力度,共建专业实训室。实训室的硬件和环境尽可能贴近行业、企业工作实际,营造真实的工作情境,使学生在实践操作的过程中,体会相关职业岗位的标准和要求,以进一步缩短就业时的适应期。实训室内墙悬挂本实训室功能介绍、各业务窗口的角色标牌、各岗位工作职责及工作规程、设备管理制度、实践操作要求、优秀企业和优秀师生的图片简介、学生实践成果的展示,以此传递企业的理念、价值观、道德规范、行为规范、企业管理制度和企业形象,从而对学生产生潜移默化的熏陶作用,稳固其专业思想,激发其专业学习热情,进而使其产生专业学习的动力。 财经类特色专业的建设依赖于专业文化的建设,后者有助于提升学生的职业素养和文化素养,提高学生的职业技能、端正其职业态度,塑造相关岗位迁移能力,培养其创新创业能力,最终培养全面发展的应用型人才,实现应用型本科院校育人目标。 财经本科毕业论文:财经类本科毕业论文指导与写作的现状及对策 摘要:文章在对财经类本科毕业生进行问卷调查的基础上,指出财经类本科毕业论文指导与写作存在的问题,提出将科研能力的培养贯穿于本科四年的教学、改进本科毕业论文管理、加大本科毕业论文指导力度和监督审查力度等措施。 关键词:财经类 本科毕业论文 指导 写作 毕业论文写作是本科教学大纲规定的一项内容,是教学计划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培养目标不可缺少的重要教学环节。本科毕业论文写作要求本科生综合运用大学四年所学的专业理论知识发现、分析、解决企事业单位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培养本科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撰写本科毕业论文是对本科生从事科研活动和撰写论文的一个初步训练,使其掌握基本方法,为以后升学深造、参加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然而,在现实的本科教学中,由于种种原因,毕业论文质量不高是一个不争的事实。本文对财经专业本科毕业论文的指导与写作进行问卷调查,发现其中存在的问题,探求改进方案。 一、财经类本科毕业论文指导与写作的现状 课题组对保定某高校2016届财经类专业的本科毕业生进行了问卷调查,共发放问卷300份,回收有效问卷288份,有效问卷回收率达96%。通过对调查问卷结果进行统计与分析,大致了解财经类本科毕业论文指导与写作的现状。 (一)财经类本科毕业论文的选题。 1.选题与专业的一致性。调查结果显示,83.3%的毕业论文选题与专业相符,16.7%的毕业论文选题与专业不相符。 2.选题的来源与内容。课题组统计调查问卷时,将财经类本科毕业论文的选题来源分为几个方面:(1)对社会某个经济现象或热点进行调查分析,例如《大学生网购市场营销对策研究》《康师傅方便面大学生市场营销对策研究》等。(2)对实习单位的经营管理问题进行研究,例如《丰宁富兴大酒店内部控制问题研究》《L公司应收账款风险及防范》《XH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质量控制研究》《北京新姿服装服饰有限公司财务风险分析及建议》等。(3)对区域经济问题进行调查研究,例如《涉县花椒产业发展与对策研究》《顺平县桃林产业发展现状及应对措施》《满城县草莓产业化经营研究》《宽城满族自治县板栗产业发展问题研究》等。(4)根据统计年鉴数据或上市公司财务数据进行研究,例如《河北省农村居民消费结构及提升对策研究》《华谊兄弟融资问题研究》《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资本结构问题研究》等。(5)泛泛地对某一经济问题进行研究,例如《我国中小型企业无形资产评估的探讨》《人力资源政策对内部控制环境的影响》《中小企业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等。 上述调查结果表明,目前绝大多数财经类本科毕业论文的选题与专业目标相一致,而且绝大多数毕业论文是对社会经济热点问题、区域经济发展问题或者实习单位经营管理问题进行调查研究而撰写的,这与教育部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对本科毕业论文的定位“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解决实际问题的一种教学形式”是相符的。 (二)财经类本科毕业论文的写作。(1)实际数据资料的获得途径。调查结果显示,85.4%为互联网,44.8%为统计年鉴,39.2%为实习单位,16%通过问卷调查获得,11.5%通过政府部门获得,13.9%通过亲戚或朋友提供。(2)实际数据资料的获得难度。调查结果显示,23.3%的毕业生认为难度较大,74%认为难度不大,2.7%认为比较容易。(3)论文撰写时间的充裕情况。调查结果显示,49.7%的毕业生时间充裕,47.9%时间够用,2.4%时间不充裕。(4)撰写论文期间哪些事情耗用了毕业生的大量时间。调查结果显示,54.5%的毕业生认为是找工作,各种考试如考研、考公务员、考银行分别为24%、25%和11.8%,20.8%的毕业生选择其他。(5)对待毕业论文的态度。调查结果显示,79.5%的毕业生态度认真,17%态度一般,0.3%态度不认真,3.1%心有余而力不足。(6)论文的写作难度。调查结果显示,11.8%的毕业生认为论文写作难度很大,55.9%认为写作难度较大,31.9%认为写作难度不大,0.3%认为论文容易写。 上述调查结果表明,绝大多数学生获取实际数据资料的难度不大,实际数据资料的获取过多地依赖互联网,撰写论文的时间充裕或比较充裕,对待论文的态度认真,感觉撰写论文有一定难度,找工作、参加各种考试等牵扯了毕业生的精力。 (三)财经类本科毕业论文写作的收获。 1.撰写论文的收获。调查结果显示,28.8%的毕业生收获很大,66%收获较大,5.2%收获较小,没有收获的毕业生为0。 2.撰写论文获得了哪些方面的收获。(1)论文编辑方面的收获。调查结果显示,90%的毕业生通过撰写毕业论文学会了排版,65%学会了制作图表,2%的毕业生回答没有收获,原因是自己早就会排版和制作图表。(2)论文写作方面的收获。调查结果显示,82%的毕业生学会了查阅文献资料,76%学会了拟定提纲,62%学会了写选题背景,64%学会了研究方法,15%学会了设计调查问卷,0.7%没有写作方面的收获。上述调查结果表明,绝大多数学生撰写毕业论文有一定的收获,掌握了编辑文档的技能,掌握了查阅文献资料、构思论文提纲、收集实际数据资料、撰写开题报告、撰写论文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为以后升学深造或者参加工作奠定了基础。 (四)财经本科毕业论文的指导。为了解指导教师对本科毕业论文的指导情况,课题组设置了几个问题。 1.指导教师对论文写作方法和要求的讲解。(1)撰写毕业论文前,指导教师是否讲了论文的写作方法和写作要求等内容?59%的毕业生回答详细讲解,40%回答进行了简单讲解,1%回答没有讲解。(2)指导教师讲的论文写作方法和写作要求对撰写论文是否有帮助?40%的毕业生回答帮助大,43%回答帮助较大,16%回答帮助不大,1%回答没有帮助。 2.教师指导论文的方式。(1)毕业论文的指导方式,74%的毕业生回答教师进行了当面指导,64%回答教师采取E-mail方式指导,48%回答教师采取电话方式指导,39%回答教师采取QQ方式指导,21%回答教师采取短信方式指导。(2)哪些指导方式效果好?85%的毕业生认为当面指导效果好,48%认为E-mail方式效果好,32%认为电话方式效果好,24%认为QQ方式效果好,10%认为短信方式效果好。 3.论文开题阶段的指导。(1)关于论文题目的确定情况,5.2%的毕业生回答论文选题是教师确定的,14.9%回答论文题目是自己确定的,79.9%回答是在教师的指导下确定的。(2)论文提纲的拟定情况,87%的毕业生回答论文提纲自己拟定后教师进行了修改,10%回答自己拟定,2%回答是教师拟定的,1%回答是亲戚或朋友帮助拟定的。 4.论文写作阶段的指导。(1)指导教师对论文修改的要求,67%的毕业生回答教师不仅要求学生逐字逐句修改论文,而且教师亲自动手逐字逐句修改论文,71%回答在修改论文过程中教师要求重写某些段落,38%回答教师要求修改论文标点,2%回答教师没有提出任何修改要求。(2)论文修改了几稿?6%的毕业生修改了一至两稿,81%修改了三至五稿,13%修改了六稿以上。 5.希望教师怎样指导下届同学。71%的毕业生希望教师多跟学生见面沟通,55%希望指导教师多付出精力指导论文,46%希望在拟定论文提纲时教师给予指导,46%希望教师严格要求学生,44%希望教师带领同学到农村或企业调查获取论文第一手资料,15%希望教师给毕业生指定论文题目。 上述调查结果表明,绝大多数教师指导毕业论文的工作是认真的,在讲解论文写作方法和要求、指导开题、修改论文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教师采取了多种多样的指导方式,当面指导和E-mail方式的指导效果较好。极个别教师付出的精力不够,体现在不讲解论文写作方法和要求、对论文不提任何修改要求、只要求学生对论文进行了一两次修改等方面。 二、财经类本科毕业论文指导与写作存在的问题 (一)毕业论文选题不当。调查中发现,少数毕业论文存在选题不当的问题。有的题目太大,例如《中国化妆品行业现状与发展研究》《中国邮政物流发展战略研究》《我国餐饮企业成本控制分析》等;有的题目没有针对性,泛泛而谈,例如《中小型零售企业物流模式的管理与策略》《中小企业会计信息失真的原因及对策分析》《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失真的成因及其治理对策》等;有的题目是纯理论研究,例如《电子商务会计研究》《公允价值在会计实务中的计量问题》《小额贷款公司风险及防范》等。选择这些题目的毕业生一般从年鉴、互联网、知网中查找资料,拼凑资料完成论文,论文的质量不高,毕业生的能力也得不到提升。究其原因,有的毕业生由于考研等原因没有去实习,无法收集资料,有的毕业生由于能力有限,收集不到资料。 调查中发现有16.7%的毕业论文选题与专业不相符,这影响了专业培养目标的实现。笔者通过访谈得知,一是毕业生实习工作不是所学专业时,选题与实习工作相结合,因而论文选题与专业方向不一致;二是本科生论文选题没有像硕士论文那样强调论文题目必须与专业方向相一致;三是财经类的某些热门专业学生人数过多,在专业教师指导不了的情况下,将学生分配给其他课程的教师指导,因而学生选择了指导教师所在专业的题目。 (二)过多地借助网络影响了学生社会实践能力的培养。调查发现毕业生过多地借助互联网收集实际数据,只有半数的学生通过实习或问卷调查获得实际数据。虽然通过互联网获得论文所需数据省时省力,但是毕业生不接触社会、不深入生产实践、不与人沟通,无法实现通过毕业论文提高毕业生的实践能力、分析判断能力、沟通能力的目的。 (三)就业压力大影响了毕业论文质量。毕业论文一般安排在大学的第8学期,这个时候毕业生往往为就业参加各种考试和面试。尽管绝大多数毕业生回答撰写论文的时间充裕或比较充裕,但这些事情牵扯了毕业生的很多精力,势必对毕业论文质量产生影响。调查中3.1%的毕业生持心有余而力不足的态度,就是就业压力大造成的。 (四)毕业论文的写作与指导难度大。调查中发现,超过半数的毕业生认为毕业论文难度较大。毕业生乍一接触毕业论文,对查阅文献资料、分析整理资料、选题、写开题报告等无从下手,不知道如何写选题背景、研究现状、研究方法、摘要等,感觉把心中的想法表达出来很困难。对教师而言,在指导毕业论文的过程中要教会毕业生做这些工作,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教师普遍感觉压力很大。这种状况的根本原因是,目前本科日常教学中没有对科研能力和撰写论文能力的培养,依然采用传统教学方法,教师讲学生听,注重知识的传授,忽视知识运用能力的培养。在传统教学中,学生缺乏收集整理资料、运用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等方面的训练,学生很少有社会实践的机会,学生缺乏思辨能力、写作能力的培养等。而国外许多一流大学非常重视本科生科研能力的培养,设立科研学分,例如美国麻省理工学院在1969年就有“本科研究机会计划”、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在20世纪80年代设立了“本科生研究中心”、伯克利分校于1997年成立了“本科生研究办公室”、耶鲁大学为一年级的本科新生设立了“指导研究”项目等。对我国的本科教育现状而言,在大学三年多的时间里没有培养学生做科研写论文的能力,在短短半年的时间里指导学生完成毕业论文,难度大、压力大是可想而知的。 (五)少笛生不重视毕业论文。调查结果显示,有0.3%的毕业生对毕业论文持不认真的态度。教师普遍反映,每年指导毕业论文的过程中,总有一两个同学写论文拖拖拉拉,不积极想办法收集实际数据资料,不下功夫写论文,不认真修改论文,论文质量不高,教师三番五次督促也没有效果。而在论文评定成绩时,指导教师往往心软,不忍心由于毕业论文的缘故影响学生的毕业和就业,只要学生提交了论文,尽管论文质量不高也往往给予通过。 (六)教师指导毕业论文的时间不宽裕、个别教师不认真。 1.教师指导毕业论文的时间不宽裕。调查结果显示,74%的毕业生曾接受指导教师的当面指导,85%的毕业生认为教师当面指导论文效果好,71%的毕业生希望教师多跟学生见面沟通。调查结果说明指导教师付出的时间和精力不充足。主要原因是,由于高校扩招,每位教师指导的学生数量多,教师在指导毕业论文的同时还承担着繁重的课程教学任务,因此,教师平均指导每个学生的时间和精力较少,教师跟学生见面的时间少。 2.个别教师不认真指导毕业论文。调查中发现,1%的毕业生回答指导教师没有讲解毕业论文的写作方法及要求,2%的毕业生回答教师没有提出任何修改要求,1%的毕业生回答修改了一稿。调查结果说明个别教师没有认真指导毕业论文。 三、加强财经类本科毕业论文指导与写作的对策 笔者认为,提高本科毕业论文质量应从两方面入手,一是加强本科生科研能力的培养,提高本科生撰写论文的能力,二是改进本科毕业论文的管理,加大本科毕业论文指导力度和监督审查力度。 (一)将科研能力的培养贯穿于本科四年的教学。 1.课程教学要注重能力的培养。改革“满堂灌”的教学模式,引进慕课、微课、翻转课堂等教学模式,增加案例教学和实践教学,教学中强调以学生为主体、教师起主导作用,引导学生自主学习,促使学生在课程学习中主动参与、乐于探究、勤于动手,培养学生搜集和处理信息的能力、获取新知识的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沟通协作能力。 2.制定本科生科研能力培养计划。高校要制定本科生科研能力培养计划,为培养本科生科研能力做一系列工作。一是给本科生设立科研导师,本科生从大学一年级开始就与科研导师接触,协助科研导师做科研方面的工作,跟随科研导师感受课题申报、调研、撰写研究报告、课题结题的整个科研过程。二是开设论文写作必修课,系统讲解选题、写开题报告、查找资料、制作调查问卷、研究方法等。三是要求学生在大学期间至少参加三次社会实践活动,学生自己选题、制定调查问卷、撰写调研报告。 (二)改进本科毕业论文的管理。 1.加强指导教师的管理。应制定指导教师管理制度,包括本科毕业论文指导教师的条件与职责、本科毕业生分配办法、本科毕业论文指导教师评价办法、奖惩办法等。通过这些制度,明确哪些教师有资格指导本科毕业论文,每位教师分配多少学生,对教师的指导质量进行评价并予以奖惩,以此促使教师提高指导质量。 2.建立本科毕业论文各个工作环节的操作规程并实行全程监控。本科毕业论文包括选题、开题、指导与写作、提交与评阅、答辩与成绩评定、论文资料装订与归档等多个环节。首先,学校要对每个工作环节制定具体的操作规程,使教师和毕业生明确如何去做。其次,建立本科毕业论文全程监控制度,学校或学院对各个工作环节定期进行检查,督促教师切实负起指导责任。 3.改变论文写作和答辩时间。由于毕业生大四阶段尤其是第八学期事情很多,影响了毕业论文的写作,建议把毕业论文工作提前到大三放暑假前即第六学期期末,进行学生与指导教师的双向选择,将毕业生分配给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开始毕业论文的指导;大三暑假里,要求学生进行论文选题,与指导教师沟通后确定论文的题目;指导教师指导学生确定调查提纲或调查问卷,要求学生利用大三暑假的时间进行调研,为撰写毕业论文收集实际资料;大四开学后的一两周内,组织学生完成开题报告工作;安排毕业生撰写论文初稿,年末前提交;元旦后以及放寒假的两个月时间,毕业生和指导教师闲暇时间较多,指导教师可以利用这段时间集中精力指导毕业生完成论文的修改;第八学期开学的一两周内,完成毕业论文的答辩工作。 4.加大本科毕业论文选题的指导与审核力度。选题是本科毕业论文的基础环节,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毕业论文的质量。首先,指导教师要加大对毕业生选题的指导,强调毕业论文选题要与所学专业挂钩,选题要针对当前社会经济发展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及实习单位面临的突出问题,选题要理论联系实际,不要选择纯理论研究的题目,选题的难易程度要适中,选题宜小不宜大、宜具体不宜抽象、宜限制不宜宽泛、等等。其次,学院要加大毕业论文选题的审核力度。学生选定题目后,提交给学院,学院要组织专家对毕业论文选题的新颖性、实用性、可行性、深度等方面进行评审,要求选题不当的学生重新选题。 5.优秀本科毕业论文实行首位参选制。每位教师指导的成绩最高的论文,应该是该教师指导的质量最优的论文。因此,各位教师指导的成绩最高的毕业论文拿出来参选优秀本科毕业论文,学校或学院组织教师进行盲审,这样可以确保每位教师指导的论文都有机会评优,盲审可以杜绝评优中的教师面子问题,使本科毕业论文的评优工作做到公开公正,使评选出来的优秀毕业论文真正优秀。 6.对毕业论文实行末位审核制。毕业论文末位审核制,就是每位教师指导的成绩最低的毕业论文,提交给学校或学院进行审核,学校或学院组织教师进行盲审,审核不合格的,要求学生进行修改,修改后再次审核,毕业论文审核合格后,才给学生颁发学位证和毕业证。毕业论文的末位审核制对督促毕业生认真写论文、督促指导教师认真指导、杜绝教师给“同情分”、提高毕业论文质量有积极的作用。 7.建立本科毕业论文观摩学习制度。由于教师对本科毕业论文的指导能力和宽严程度的把握参差不齐,因此建议在本科毕业论文资料装订归档后,学院组织教师相互观摩学习,使教师对本科毕业论文怎么写、宽严程度如何把握达成共识。 财经本科毕业论文:财经类院校本科生博弈论课程教学研究 摘要:博弈论是财经类院校本科生的一门必修课程。本文基于《博弈论》课程教学的特点,探讨了《博弈论》课程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博弈论》课程教学的建议,包括采用案例教学法;理论教学与实验教学相结合;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相结合等。 关键词:博弈论;财经类院校;教学改革 博弈论是研究决策主体的行为发生直接相互作用时决策主体的决策以及这种决策的均衡问题的,也就是说,博弈论的研究对象是当一个主体,比如说一个人或一个企业的选择受到其他人或其他企业选择的影响,而且反过来影响到其他人或其他企业的选择时的决策问题和均衡问题。[1] 在经济学文献中对博弈论最早的研究是古诺(1838)、伯川德(1883)和埃奇沃斯(1925)关于垄断定价和生产的论文,但是这些都被视为特例而没有改变经济学家思考大多数问题的方法。约翰・冯・诺依曼和奥斯卡・摩根斯坦在他们1944年著名的《博弈论和经济行为》一书中引进了博弈理论的思想,书中提出大部分经济问题都应该被当作是博弈进行分析。[2] 20世纪五六十年代是博弈论发展和研究的重要阶段。纳什在1950年明确提出了“纳什均衡”这一基本概念,解释了博弈论和经济均衡之间的内在联系。到20世纪50年代,合作博弈的发展达到鼎盛时期,包括纳什和夏普利分别提出的“讨价还价”模型以及吉利斯和夏普利提出的合作博弈中的“核”的概念。泽尔腾于1965年将纳什均衡的概念引入到动态博弈,提出了“精炼纳什均衡”的概念;海萨尼于1967年把不完全信息引入博弈论,并提出了“贝叶斯纳什均衡”的概念。20世纪80年代以来,博弈论逐渐成为主流经济学的一部分。博弈论的应用范围也越来越广泛,包括经济学、政治学、军事、外交、国际关系、公共选择等。 由于博弈论在经济和管理领域的广泛应用,《博弈论》已经成为许多高校的经济与管理专业的本科生的必修课。我校也开设了《博弈论》课程。然而,由于博弈论课程开设时间较短,而且作为运筹学的一个分支,它对数学基础的要求较高,因此有必要对《博弈论》课程的教学进行深入的探讨。 一、博弈论课程的教学特点 1.数学描述比较抽象。博弈论的标准表达是函数形式和集合形式的表达。博弈论作为运筹学的一个分支,它和数学的结合非常紧密,需要比较严谨的数学表达和数学证明。例如,20世纪50年代纳什在证明纳什均衡的存在性定理时就使用了泛函分析中的不动点定理。学习博弈论,通常需要具备微积分、线性代数、概率论、泛函分析等数学基础。[3] 2.教学过程通常浅入深出。由于博弈论的概念和定理均采用严谨的数学表达形式,学生理解起来较为困难。因此,教师在教学过程中通常从简单直观的例子出发,引出博弈的抽象数学模型。简单直观的案例可以帮助学生理解博弈的思想,但随着讲授内容从完全信息静态博弈到完全信息动态博弈再到不完全信息静态博弈最后到不完全信息动态博弈,均衡的概念得越来越复杂,数学定理的证明过程也越来越困难。 3.具有广泛的应用领域。现实生活中存在各种各样的矛盾,这使得博弈论可以应用于多个领域,如商业、政治、外交等。在微观研究领域,交易机制的设计涉及博弈论;在中观研究领域,劳动力经济学和金融理论中都有关于企业要素投入品市场的博弈论模型。最后,从宏观的角度看,国际经济学中有关于国家间的相互竞争(或互相串谋)选择关税或其他贸易政策的模型;宏观经济学中也有货币当局和工资、价格制定者(厂商等微观单位)间的战略相互影响,最终决定了货币政策效果的模型。[4] 二、博弈论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1.缺乏足够的案例支撑。在案例的选取过程中需要考虑到案例的趣味性、贴近现实生活的程度、学生参与案例的程度、与知识点的结合程度等。虽然博弈论的教材中提供了一定量的案例,但仍显得不够丰富。特别是对于财经类学校的本科生而言,在学习理论知识的同时,需要将其与自己对经济社会活动的观察和认识相融合,以提高分析经济社会现象以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5]因此,在教学过程中选择丰富的案例是非常有必要的。 2.偏重于理论教学。以往的博弈论教学,偏重于理论教学。采取的教学方式仍然是传统的灌输式的方法,老师在讲台上讲课,学生在台下听课,而且老师的讲课内容也只是教材上的理论知识,较为枯燥乏味,学生的课堂参与度不高。因此,在重视理论教学的同时怎样提高教学的趣味性并增强学生的课堂参与度是值得思考的问题。 3.考核形式单一。目前的考核形式仅限于笔试的方式,比较单一。由于博弈论是一门应用性比较强的学科,传统的笔试并不能很好地考察学生们对博弈论知识的掌握和应用程度。有的老师采取让学生做报告的形式进行考核。学生可以选择自己感兴趣的论文,在课堂上进行讲解,教师根据学生的报告情况进行打分。这其中存在的问题是学生选取的论文的难易程度很难掌控。因此,教师需要思考如何丰富考核形式并且让考核更加真实全面地反映学生的能力。 三、完善博弈论课程教学的建议 1.采用案例教学法。由于博弈论的数学描述通常比较抽象,老师通过分析案例来说明博弈论在经济和社会领域中的各种应用,既可以提高课程的趣味性,又可以帮助学生较深入地理解博弈论的基本原理。在案例的选取过程中,首先,要尽量选择简单的案例,使学生更加容易明白博弈的规则;其次,要注意选择契合现实生活的案例,有的案例不是学生的现实生活中的问题,学生理解起来可能较为困难;再次,要注意案例选择要尽量的多源化,由于博弈论在各个领域包括商业、政治、外交等均有应用,因此在选择案例的时候不要局限于某一个领域,应尽量选择不同领域的案例,帮助学生更加深入地理解博弈论的应用。 2.理论教学与实验教学相结合。传统的理论教学会让学生感觉枯燥乏味,学生的课堂参与度不高。我们可以将理论教学与实验教学相结合,设计丰富多彩的博弈实验,将学生分成小组,然后小组内进行角色扮演,小组内不同的学生扮演不同的博弈参与者,他们之间进行竞争、讨价还价或者合作。博弈实验可以提高课程的趣味性和应用性,增强学生的课堂参与度,这种互动式的教学将极大地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和效率。[6] 3.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相结合。由于博弈论是一门应用性比较强的学科,仅通过学习理论知识并不能很好地掌握博弈论的思想。因此,教师可以在笔试的基础上丰富考核形式。让学生针对现实生活中的博弈问题进行建模分析,在课堂上进行汇报并整理成小论文的形式上交。为了提高所有学生的课堂参与度,对于课堂汇报过程中提问的学生给予适当的分数奖励,提出的问题质量越高,分数的奖励越大,被提问的学生回答地越好,课堂汇报这部分的分数也将越高。这一方面可以激励学生认真地进行建模分析,认真地准备课堂汇报,也将鼓励所有的学生参与到课堂汇报中。[5] 四、结语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问题将借助于博弈论进行分析。因此,财经类院校的本科生学习博弈论,掌握其思维方式和思想及在经济管理中的应用是非常有必要的。本文首先分析了博弈论课程的特点,然后指出了目前博弈论教学中存在的一些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本文给出了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建议。本文将为财经类院校本科生博弈论课程的教学提供有益的启示。 财经本科毕业论文:项目驱动式教学法应用于财经类本科专业课程的影响因素研究 摘要:项目驱动式教学法是解决我国财经类大学生实践能力弱这一难题的有效途径。本文分析了项目驱动式教学法应用于财经类专业课程的影响因素、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统计分析,提出了推广建议。 关键词:项目驱动式教学法;财经类本科专业课程;影响因素 目前财经类大学生普遍理论分析能力不强、实践动手能力弱,成为我国财经类高等教育面临的关键问题,这在就业形势严峻(2013年被称为大学生“最难就业季”,2014年就业难题并未明显缓解)的背景下,显得尤为突出,需要我们对财经类高等教育的培养模式及教学方法进行深刻反思。项目驱动式教学法是围绕教学任务,基于教学内容设计并实施教学项目(项目可以简单理解为需要完成的任务),将理论知识融入动手完成项目的实践过程中的教学活动。其价值在于,变传统的“教师讲,学生听”的被动式教学为“以项目为主线、教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的主动式教学,培养专业能力、岗位能力等实践能力,以及学习能力、社会能力等全面的综合能力。项目驱动式教学法在国外的多种教育,包括职业教育、高等教育中对学生实践能力的提升是显而易见的,且在我国职业教育、理工科类本科教育也获得了显著的成效。财经类课程有其特殊性,但在提高学生专业实践能力、综合能力方面与理工类课程的要求是相同的。鉴于项目驱动式教学法所具有的注重学生实践能力、综合能力的显著特征,在财经类本科专业课程中推行项目驱动式教学法,对于克服财经类本科专业课程教学实践性弱的弊端具有重要意义。 一、国内外相关研究 项目驱动式教学法萌芽于18世纪的欧洲,较为经典的理论主要有:Piaget的建构主义学习理论,Dewey的实用主义教育理论,Lave、Wenger等人的情境学习理论[1-3]。这些理论主张由学生参与实践,自己建构知识,夯实专业能力,全面提升各种综合能力,从而为立足于通过项目设计、实施等实践活动展开教学的项目教学法奠定了理论基础。美国教育家Katz与加拿大教育家Chard正式提出项目驱动式教学法[4],并引入欧洲、日本、韩国等地,在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中广泛应用,成功培养了大量人才。 项目驱动式教学法于2001年引入我国后,国内研究表明[5-6],项目驱动式教学法在我国的职业教育、理工类高等教育取得了较大成功,逐步推广开来,但在财经类本科教育领域还未得到有效应用。 在我国大力提倡“创新创业”的背景下,大学生的实践能力培养日益迫切,项目驱动式教学法愈发凸显其价值。财经类本科专业课程承担着为社会培养投资、管理、营销等财经类人才的任务,每一个知识点均可组织为项目来传授,有着应用项目驱动式教学法的天然土壤,但我国财经类本科专业课程推行项目驱动式教学法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导致应用不足,流于形式,效果不高,缺乏系统性研究的支撑。辨析这些影响因素,探索将项目驱动式教学推广应用于法财经类本科专业课程的科学模式,是财经类本科教学研究的主要方向之一。 二、项目驱动式教学法应用于财经类本科专业课程的影响因素 一是课程性质(理论性/实践性、基础性/应用性、一般性/专门技术性、定性/定量等属性)。一般而言,与现实应用接近的课程,“项目化”相对容易,而理论性越强的课程,将抽象内容“具体化”为项目的难度越大,增加教师在项目设计、组织等方面的成本。 二是教师因素(教师的教学方法、学历、策划课程项目的能力等)、学生因素(学生基础知识掌握程度、对课程的偏好程度、职业取向等)、用人单位因素(用人单位提供就业职位与课程内容的契合程度、对学生专业能力/综合能力的重视程度等)等。教师因素决定了项目驱动式教学实施水平的高低,对课程内容熟悉、具有理工科教育背景、参加过社会实践的教师,组织实施项目驱动式教学的能力相对更强。学生因素则决定了项目驱动式教学法接受方(参与方)的能力基础、主观偏好,学生理论基础越好、参与兴趣越高,则项目驱动式教学对学生实践能力的提升越明显。用人单位因素对项目驱动式教学法具有直接的导向性效应,与用人单位工作性质吻合程度越高的教学项目,培养学生面向用人单位的专业实践能力就越有针对性。 三、项目驱动式教学法应用于财经类本科专业课程的影响因素统计分析 (一)数据来源 对讲授财经类本科专业课程的大学教师、学习过相关课程的本科大学生、用人单位调研,分别回收问卷156、1342、393份,共1891份。 (二)统计分析 1.项目驱动式教学法在财经类本科专业课程中的应用程度和应用效果 (1)应用程度。教师问卷所涉及的213门财经类本科专业课程中(不同问卷的课程名称可能相同,此处只是把问卷列举的课程数目相加,学生问卷也是类似),授课过程中采用过项目驱动式教学法的课程有44门,占20.66%,约为1/5。学生问卷所涉及的6514门财经类本科专业课程中,包括产业经济学、公共部门经济学、企业投资学、公共投资学等,教师采用过这种教学方法的有1581门课程,占24.27%。可见,在财经类本科专业课程中,采用项目驱动式教学法的比例偏低,仅为1/5~1/4之间,有较大的推广空间。 (2)应用效果。将教学效果的评价分为“优(90~100分)”、“良(80~89分)”、“中(60~79分)”、“差(60分以下)”四个等级。156份教师问卷中,选择“优”有43份,占27.56%;“良”有97份,占62.18%。1342份学生问卷中,选择“优”有585份,占43.59%;“良”有646份,占48.14%。这意味着,有89.74%的教师、91.73%的学生认为项目驱动式教学法的效果在“良”以上,认可度较高,值得在更多的课程中推广。 2.项目驱动式教学法在财经类本科专业课程中的应用效果影响因素。 (1)课程属性。适合采用项目驱动式教学法的财经类本科专业课程,具有相对明显的属性特征。①理论性/实践性。74.36%的教师、66.13%的学生选择“实践性”(16.25%的学生认为两种属性兼有),76.08%的用人单位认为“实践性”更重要。②基础性/应用性。76.92%的教师、54.84%的学生选择“应用性”(13.65%的学生认为两种属性兼有),65.39%的用人单位认为“应用性”更重要。③一般性/专门技术性。69.23%的教师、52.09%的学生选择“专门技术性”(4.62%的学生认为两种属性兼有),64.12%的用人单位认为“专门技术性”更重要。④定性/定量。66.67%的教师、65%的学生选择“定量”(11.75%的学生认为两种属性兼有),而用人单位选择“定量”∶“定性”的比例是52.42%∶47.58%,几乎相等,意味着用人单位并没有明显的偏好。 这说明,一方面,多数教师、学生认为应用项目驱动式教学法的课程应是“实践性”、“应用性”、“专门技术性”的,与用人单位看重的专业课程属性相一致。从而,推广项目驱动式教学法具有直接的现实针对性。另一方面,多数的教师、学生认为应用项目驱动式教学法应侧重于“定量”的课程,但用人单位对“定量”、“定性”并无特别的要求,项目驱动式教学法即可应用于“定量”,亦可应用于“定性”课程。 (2)影响项目驱动式教学法效果的教师因素。按重要程度排序,156份教师问卷中,认为教师的“策划课程项目的能力”排第一位(最重要)的占56.41%(为反映多数人的看法,给出的是排第一位占比最大的因素,以下类似),认为“教学方法”排第二位的占51.28%,认为“学历”排第三位(最不重要)的占92.31%。1342份学生问卷中,认为“教学方法”排第一的占61.55%,认为“策划课程项目的能力”排第二的占55.59%,认为“学历”最不重要的占85.17%。这表明,教师的“策划课程项目的能力”及“教学方法”被认为高度相关,“学历”则关系不大。 (3)影响项目驱动式教学法效果的学生因素。156份教师问卷、1342份学生问卷中,53.85%的教师、50.07%的学生认为学生的“基础知识掌握程度”排第一位(最为重要),56.41%的教师、43.14%的学生认为“对课程的偏好程度”排第二位,71.79%的教师、61.33%的学生认为“职业取向”排第三位。这说明,由于学生对职业取向等未来的不确定因素可能缺乏清晰的定位,还是基础知识、偏好等当前的确定性因素主要影响项目驱动式教学法的效果。 (4)影响项目驱动式教学法效果的用人单位因素。结合已毕业的学生、媒体、用人单位等途径获得的信息,156份教师问卷中,48.72%认为“用人单位对学生专业能力的重视程度”排第一位(最为重要),43.59%认为“用人单位提供就业职位与课程内容的契合程度”居第二位。1342份学生问卷中,49.03%认为“用人单位提供就业职位与课程内容的契合程度”排第一,41.43%学生认为“用人单位对学生专业能力的重视程度”排第二。此外,41.03%的教师、39.27%的学生认为“用人单位对学生综合能力的重视程度”排第三位。这说明,如果课程与用人单位需求的相关度越高,培养实践专业能力的针对性越强,学生越重视,项目驱动式教学法的效果越好;而综合能力涵盖面宽泛,难以在一门课程中体现,“用人单位对学生综合能力的重视程度”相关度最低。 四、项目驱动式教学法应用于财经类本科专业课程面临的问题 (一)项目驱动式教学法的应用不够普及 依据调研资料,不超过1/4的财经类本科专业课程采用了项目驱动式教学法,有相当数量的学生表示未接触过,甚至未曾听说过。 (二)项目驱动式教学法未能形成适应于财经类课程由理论基础到应用的完备体系 与理工类课程不同,财经类课程具有显著的发散性,外延宽泛,项目的选择、设计、实施等流程随课程门类和课程内容不同而不同。目前项目驱动式教学法还仅限于按教材来构建教学思路,对案例、习题、现实问题等做一般性的分析,而非将完整章节的内容融合起来构建教学项目,缺乏完整性和系统性。 (三)教师的教学项目策划能力有待提升 项目驱动教学法具有显著的跨学科特点,项目设计、实施、分析、评价等都带有典型的理工科教学的属性,逻辑性和流程性强,要求将理工科的教学模式与财经类的课程内容有机结合起来,所需的能力是财经类本科专业课程教师的软肋所在。 五、项目驱动式教学法在财经类本科专业课程中推广应用的建议 (一)建立健全理论基础及应用流程 基于项目驱动式教学法的特点,结合财经类本科专业课程的属性,构筑项目提出、设计、实施、控制等支撑理论。以此为基础,借鉴项目驱动式教学法的成功经验,建立适用于财经类本科专业课程的成熟流程。 (二)提升教师的教学能力 一是熟悉项目驱动式教学法,掌握相关交叉学科的背景知识,强化项目专业化能力;二是依据课程设计教学项目的流程链,完善实施环节,提升教学内容的项目化能力;三是立足学生的学科基础和专业特点,修正、补充项目方案,提升学生的项目融入度和参与积极性,增强面向不同授课对象的项目技巧化能力。 (三)完善教学方法 1.明确课程的教学目标,提炼教学项目。 2.组织教学内容,科学安排理论/实践的知识量,优化二者的匹配与衔接,防止当前教学中普遍存在的理论/实践两张皮、知识点脱节等现象。依据笔者的经验,理论知识点尽可能做到条理化和简单化,围绕理论以项目来引导学生的注意力。过多的理论会引起学生的厌倦,而过多的偏重实践则不能让学生领会到在本科层面应领会的理论知识点。 3.发现教学项目实施环节中学生的学习难点,提出针对性的解决措施,课前布置学生预习好需要掌握的相关知识。 4.丰富教学方式,探索课堂教学、课外活动、社会实践“三个课堂”的联动教学模式,推进课程实验、专业实训和综合实践“三类实践”的综合运用,提升教学效果。根据实验对比,采取以大作业完成项目、案例PPT制作、项目团队讨论及展示、学生课题申报、实地调研等方式,效果远胜传统的教师“满堂灌”授课。 5.科学安排学生的参与方式及参与节点,激发学生兴趣,引导学生成为教学的“主角”,将学生的专业能力、综合能力培养蕴含于项目的参与过程中,将抽象理论转化为具体的实践操作,达到教学目的。 6.本着项目选择与用人单位的实践运行越接近越好的原则,引导学生完成项目,培养其胜任实际工作的能力。笔者在讲授《企业投资学》时,将项目选择与企业现实运行结合起来,学生认为收益良多,参与热情高涨。 六、结语 项目驱动式教学法是提升财经类学生专业实践能力、综合能力的关键所在,但鉴于财经类本科专业课程的特点,这种教学方法的应用范围还很有限,面临系统的基础理论缺乏、规范的项目流程未建立、教师的项目化能力不高等问题,建立行之有效的应用模式还有较长的路要走。我们在遵循项目驱动式教学法特点的基础上,应分析财经类本科专业课程的属性,针对教师、学生、用人单位的影响因素,科学设计项目教学法的目标、流程、环节,引导学生实践参与,达到预期的提升财经类本科教育质量的目标。 财经本科毕业论文:新建财经类应用型本科院校人才培养体系构建与实现路径研究 摘 要:新建财经类本科院校培养应用型人才是适应并促进地方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需要,是我国高等教育大众化发展的需要,也是新建本科院校提高自身竞争力的需要。因此,以哈尔滨金融学院的实践探索为例,探讨了如何建立和完善财经类应用型本科院校人才培养体系,并对新建财经类本科院校对人才培养体系的构建与实现路径进行了研究。 关键词:新建财经类;应用型本科院校;人才培养体系;实现路径 随着高等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入,新建财经类本科院校异军突起,已成为我国高等教育格局中的一支重要力量。其人才培养模式的设计与选择,不仅直接影响着这些院校的办学质量和长远发展,而且还从根本上影响着我国高等教育的总体质量。新建财经类本科院校培养应用型人才是适应并促进地方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需要,是我国高等教育大众化发展的需要,也是新建本科院校提高自身竞争力的需要。2010年,经教育部批准,哈尔滨金融高等专科学校升格为哈尔滨金融学院,成为一所新建财经类应用型本科院校。学院现有全日制在校生万余人,其设有10个教学系部,拥有涵盖经、管、文、法、工5个学科门类的22个本科专业和16个专科专业。学院升本以来,在教学改革的实践过程中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建立以符合社会发展需要的应用型人才为主的培养目标 经济与社会的发展既需要不同层次的理论人才,也需要不同层次的应用型人才。人才的层次和类型要有一个合理的梯度和维度,才能更好地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如今,高等教育发展到大众化、普及化阶段,培养应用型、多样性人才也就成为了高等教育改革的方向之一。新建财经类本科院校应顺应时展规律,把培养符合社会发展需要的应用型人才作为自己的主要目标和战略选择。 哈尔滨金融学院作为刚刚升为本科层次的普通高校,立足服务地方,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目标。一方面,注重推进教育思想观念转变,引导广大教职工强化质量意识、特色意识、发展意识;另一方面,编制了《哈尔滨金融学院“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2011―2015年)》,上上下下全员参与、分项落实,明确了学院的发展定位与方向。 二、建立和完善财经类应用型本科院校人才培养体系 (一)理论教学体系 建立和完善财经类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理论教学体系,需要系统研究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针对财经类行业、专业的人才所需要掌握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来组织、设计人才培养方案。理论知识、实践经验共同构成了学生职业能力形成的两大要素。在理论课程体系设计方面,要覆盖一定的“面”,使学生接受的专业知识体系相对完整,保证所培养学生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从而具有良好的发展后劲。一方面,构建基础教学平台,“公共基础+专业基础+素质基础”;另一方面,构建专业教学平台,“专业核心课+专业选修课+职业拓展课”。在强化学生专业基础教育,提高综合素养的同时,不忘训练学生职业能力、实践应用能力。 (二)实践教学体系 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实践教学体系中,需要对学生分层施教,设计选修与必修相结合的实践教学内容。按照“基本技能-综合技能-创新技能”的梯度模式进行设计,采取课内实训、实验设计、毕业设计和课外专业实习、开放实践等多种教学方式,对学生进行专业技能训练。基本技能教学内容,可采用与理论教学相捆绑的课内实训或实验的形式,综合技能和创新技能的教学内容;可依托实验设计、专业实习、毕业设计和开放实践等形式,独立设置实践教学环节。学生也可根据自己的兴趣、特长及未来职业导向自主选择不同的实践主题,甚至学校可以创造条件,鼓励学生在开放实践中利用所学的技术实施创业项目。 (三)素质教育体系 在学生成长的过程中,素质教育非常重要。其培养训练的模式相对灵活,包含的内容也十分丰富。例如,可以结合不同专业的学生开展学科研究方面技能的训练,辅导学生进行科研项目研究,鼓励学生参加各类学科竞赛;也可以组织学生暑期社会实践、“三下乡”活动,增加学生社会实践和志愿者服务经历;还可以通过党课、团课等方式培养大学生文明修身,还可以通过高雅艺术走进校园、各类文艺团体活动来培养学生文化艺术修养。 三、财经类应用型本科院校人才培养的实现路径 (一)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优化人才培养方案 保障人才培养目标实现的最有效途径就是制定科学合理的人才培养方案。财经类应用型本科院校的培养方案设置时,应体现行业的特殊性、专业设置的应用性以及教学过程中的实践性。要针对行业特点、学校师资和教学设备的实际情况,培养能够适应岗位需要、能够有效应对社会竞争的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毕业生。 哈尔滨金融学院自2010年升本以来,各系部围绕培养专业基础扎实、实践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应用型专门人才的目标定位,根据市场需求及适应情况,充分调研,广泛征求意见,调整课程设置,全面修订了各级人才培养方案,制订和完善了全部课程教学大纲,对部分专业课程开设学期、学时、学分、实验课学时等进行了调整,使人才培养方案更加科学合理、更适合应用型人才的培养。 (二)以校企联合为平台,创新培养模式 新建财经类应用型本科院校应该加强与银行等金融企业的联系,积极利用企业资源建立教学基地、实习实训基地、科研基地、毕业生就业基地服务;同时,也可以利用高校本身良好的产学研合作条件,建立互惠互利的产学研合作教育基地,搭建校企共育平台,加强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 哈尔滨金融学院多年来一直坚持以产学研用结合为突破口,积极引导广大师生参与科研项目,共建产学研用联合体,寻求政府支持、拓宽服务领域等途径。中国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将“征信知识教育基地”等各类教学科研实践基地落地该院。该院与黑龙江省银行业协会签署培训合作框架协议,与银行业协会在前期培训、咨询业务等方面开展合作;与龙江保险经纪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在课程设置、专业建设、人才培养模式、科研合作等方面达成共识,为学校与政府、学校与行业、学校与企业建立了更广阔的服务平台。与广发银行信用卡中心共同创办金融人才培养基地,与龙江保险经纪有限责任公司、中投惠民(北京)金融服务外包有限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金水木教育投资(北京)有限公司、北京中软国际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甲骨文(哈尔滨)实训基地等单位签署了3+1人才培养校企合作协议,为毕业生顺利择业就业打下了坚实基础。学院与招商银行深圳分行、深圳农村商业银行、中信银行信用卡中心、广发银行信用卡中心、北京中信金融服务中心、黑龙江省农村信用联社等单位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每年这些单位来我院选聘毕业生在500人左右。这一系列校企合作,实现了用人单位与学院的双赢。 (三)以实训改革为契机,强化实践能力培养 培养应用型人才既要有理论教学的逻辑思维能力训练,也要强化实践教学的动手能力和创新能力培养,使学生能够完成从知识理论向实践的跨跃。 为提高学生实践动手能力,推进实践内容和实践模式改革和创新,哈尔滨金融学院一直继承优势并不断取得新的突破。坚持在本科教育中实行“五能三好”即打字、点钞、识别假钞、书写、口才、服务礼仪职业能力等金融行业基本功训练。把银行等业界用人单位招聘人才的入职条件及新行员技能培训标准纳入到人才培养方案中来。同时,金融系的模拟银行已建成投入使用;管理系自主研发的跨系跨专业实习实训平台已连续两年投入运行,还推广到了金融、商务英语等四个系部进行认知实习的使用,取得了良好效果。模拟金融综合实训中心、会计审计综合业务能力实训平台也已经开始筹建。学院还采取校内外相结合的方式,组织本科生的专业认知实习;出台相关管理办法进行实习指导,将学生分组安排到金融机构、企业进行认知实习,使学生进一步了解了行业的发展前景及对从业者的基本要求,培养锻炼了实际工作能力和实用技能。 (四)以质量为生命线,改革教学管理 教学管理是保证培养人才质量的重要保障,教学管理方式的改革是其中重要的一环。 随着办学规模的不断扩大,哈尔滨金融学院制定《二级教学管理实施方案》并进行试点,充分发挥系(部)在教学管理、学术活动、师资队伍建设中的积极作用。陆续出台并实施了20多项全新的教学管理制度,如《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校外实习基地管理规定》、《学生实习管理办法》、《学生参加学科竞赛学分和课程认定办法》、《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辅修第二学士学位管理办法》、《教学经费核定与使用管理办法》和《教学名师和优秀教学团队评选办法》等规章制度,按照依法治校的原则,不断推进学风、教风的转变,真正意义上达到了现代大学的建设要求。为提升青年教师的授课水平,学院陆续举办了“教学公开课”观摩、教学能手及教学新秀奖评选、多媒体课件大赛和微课大赛等活动,实现了青年教师培养培训常态化、制度化,极大提高了青年教师的教学能力。这些方式对于修正教育教学工作,促进与社会需要的深度融合,不断提升教学质量具有重要意义。学院从2011年开始陆续对全体本科生实行了英语、高等数学以及计算机基础课程的分级教学改革。经过试点和推广,发现分级教学在学生成绩提高方面起到了重要的作用,能够全面推动本科教学水平的提升。逐步推进小班授课,实行学业导师制,构建以教师为主导、以学生为主体、以学习为中心的新型师生关系和教与学的关系。 结语 加快新建财经类应用型本科高校发展,完善人才培养体系,有利于满足社会对财经类人才的旺盛需求。新建财经类本科高校能否乘势而上,制定和实施科学合理的人才培养体系至关重要。因此,新建财经类应用型本科高校应当合理规划学校发展目标,注重办学质量的提升,创新和发展人才培养模式,走“约束性发展”、有内涵的特色强校之路。 财经本科毕业论文:财经翻译本科专业生涯规划教育路径探析 摘 要:2006年,教育部批准设立翻译本科专业以来,在学科发展和市场需求的双重推动下,翻译学逐渐从语言学、应用语言学中独立出来,开始自身的专业建设。本文以中央财经大学外国语学院“职前课堂”为例,开发翻译本科专业生涯规划及职业素养训练的项目,探索学生综合能力培养的路径,为财经翻译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提供一定的实践指导。 关键词:翻译本科;生涯规划;职前课堂;职业素养 2006年,教育部批准复旦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河北师范大学三所高校试办翻译本科专业(Bachelor of Translation and Interpreting,简称BTI,专业代码:050255S)。截至2015年,已有近百所院校开始招收翻译专业本科学生,在校人数万余人。根据《高等学校翻译专业本科教学要求》的规定,高校翻译专业“旨在培养德才兼备、具有宽阔国际视野的通用性翻译专业人才。毕业生应熟练掌握相关工作语言,具备较强的逻辑思维能力、较宽广的知识面、较高的跨文化交际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了解中外社会文化,熟悉翻译基础理论,较好地掌握口笔译专业技能,熟练运用翻译工具,了解翻译和相关行业的运作流程,并具备较强的独立思考能力、工作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毕业生能够胜任外事、贸易、教育、文化、科技、军事等领域中的一般难度的笔译、口译或其他跨文化交流工作”。因此,财经翻译本科专业是要培养适应全球经济一体化和国家经济发展需要的应用型、复合型口笔译人才。 季羡林先生说,“我国是翻译大国,但不是翻译强国”。随着我国“一带一路”战略的提出,以及进一步深化改革开放,社会对财经类翻译专业毕业生的需求从“金字塔型”转变成“枣核型”,需求量激增,同时也在职业胜任力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那么,财经翻译专业如何与社会需求相结合,在培养学生学好专业知识的前提下,提升自我的综合素质和核心竞争力,是外语类院校面临的重要课题。中央财经大学外国语学院“职前课堂”项目就是针对这一需求,结合当前翻译本科专业学生特点而开展的实践研究项目。 项目概述 “职前课堂”项目是与翻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计划以及学生成长成才规律相结合的生涯规划教育训练项目。在高等教育体系中,职业生涯规划教育是一项重要的内容。而翻译专业的特殊性要求该专业学生的职业生涯规划不但要早,更要规划得合理。这既需要理论作为指南,也需要实践的指导和经验的借鉴。 该项目是学院依托学校财经优势学科背景,结合学院人才培养特色开发的教育工作模式。它以第二课堂的“全球课堂”德育示范基地为主阵地,通过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创新平台等方式,分层次、分类别、分年级培养学生的生涯规划能力、专业综合素养和职业实践技能等,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翻译专业本科生能力培养体系,进一步挖掘学生的综合潜能、提升学生的核心竞争力,努力打造有创新能力、有文化素养、有财经内涵的复合型、应用型的翻译人才。 内容方案 该项目根据翻译专业“重基础、宽口径”的特点,从大学本科阶段学生能力培养的需求出发,依托第二课堂,协同校内外实践实训基地,对翻译专业学生的生涯规划能力、专业综合素养、职业实践技能等进行开发与训练。其中,生涯规划能力包括认识自我、了解职业、生涯规划等;专业综合能力分为专业能力和通用能力两部分,专业能力包括语言运用能力、跨文化交际能力等;通用能力包括创新能力、研究能力等。职业实践技能包括求职材料设计技术、求职渠道选择、招聘面试策略与技巧等。 1.生涯规划能力分析 这部分训练的目标主要是引导学生对自己的兴趣、能力、性格、职业价值观等内在条件以及区域经济发展、行业发展动向、岗位素质要求等外部条件进行分析,使学生逐渐形成客观的自我意识和职业认知;引导学生掌握生涯规划的基本思路与技能,具备制定适合自身实际情况且能切实指导自我职业发展生涯规划的能力。 2.专业综合素养分析 素质是对个人发展、企业未来成功以及获取持续竞争优势所要求的人的核心能力的描述。对于翻译专业学生而言,语言基础的学习关系到今后学习的深度。因此,包括听、说、读、写、译五方面在内的“基本功”是一切外语学习的基础。“翻译+财经”的复合型应用人才则要求学生必须具备良好的跨文化交际能力和国际商务知识并能够灵活运用。而大学素质教育的重心是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对于翻译专业高端人才而言,良好的调研能力、宏观思维能力及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都是不可或缺的。 3.职业实践技能分析 顺利找到一份理想的工作是个人职业发展的重要环节。大学毕业生求职成功不仅取决于自身的实力和水平,还需要有好的求职策略与技巧。求职的应聘策略涉及到应聘材料设计、求职渠道选择以及面试策略与技巧等。 训练路径 该项目的训练要针对不同年级学生的学习成长特点按学期开展,从大学一年级贯穿至大学四年级。大学第一学期、第二学期、第三学期着重培养学生的生涯规划能力,第四学期、第五学期、第六学期注重培养学生的专业综合素养,第七学期、第八学期注重提升学生的职业实践技能。通过调查,最受学生欢迎的生涯规划教育方法有情境角色模拟、特定主题工作坊、职业体验实践活动,如考察实习、行业现状调查、职业人物专访、素质拓展训练、个体和团队咨询等,这也是该项目所运用的主要方法。 1.学生生涯规划能力的训练 学生生涯规划能力的训练主要通过组织训练营的系列活动来完成,需要借助专业的测评工具及量表,如生涯兴趣量表、价值观问卷等。通过自我剖析法、成就事件分享会及测评工作坊来了解自我;通过邀请行业专家讲座、校友及人物访谈分享等途径来认识职业社会;通过SWOT分析表、撰写规划书等活动对学习生涯进行规划设计。 2.学生专业综合素养的训练 学生专业能力主要由语言学习运用能力、跨文化交际和国际商务知识运用能力等组成。主要通过组织开展听、说、读、写、译等方面的语言训练活动,如英语角、语言基础类竞赛等来加强;通过举办“请进来、走出去”的学术讲座、选拔赛及交流活动等途径来开发跨文化交际等能力;同时,学院还建有外语学习网络资源库来辅助学生专业能力的提升。学院建有实验教学中心和学生社会实践基地,为学生提供实习实践平台,并通过开展创新创业系列讲座、“挑战杯”系列比赛、学生科研立项等活动锻炼学生的通用能力。 3.学生职业实践技能的训练 学生职业实践技能主要通过模拟训练的途径来开发,如组织模拟面试比赛、模拟商务礼仪比赛、简历及网申工作坊等,通过反复的模拟练习,强化学生对求职技能的掌握程度;通过组织毕业生经验分享会,总结求职招聘经验,加深学生对求职招聘的体验;通过组织参加校友论坛、企业和事业单位开放日等活动,了解职场从业经验,帮助学生完成从“校园人”到“职业人”的过渡。 除此之外,翻译人才的培养必须和翻译市场联系起来。该项目通过加强与社会上各翻译机构、行业协会的合作关系,并与中国日报社、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汤森路透公司等建立学生实习实训基地,打通教育渠道,共同培养符合经济发展需求、满足行业要求的翻译人才。 (作者单位:中央财经大学外国语学院) 财经本科毕业论文:非财经类高校会计专业本科教育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社会结构的不断调整,越来越多的高校开设了会计学专业,一些非财经类高校看到社会对会计专业的巨大需求,也纷纷开设此专业,目前已形成了“校校办会计”的局面。但是随着经济结构不断转型和深化及整个社会大学生就业压力的不断增大,会计专业毕业生的就业情况也不容乐观,社会实际需求和学校人才培养不一致的矛盾日益凸显,尤其是非财经类高校本身缺乏学科优势在人才培养中的问题更是层出不穷。非财经类高校如何依托本校特色提高学生的人才培养质量和学生的就业能力,能够形成对财经类院校的有力竞争已是非财经类高校会计学科能够健康持续发展必须要解决的一个重要课题。 [关键词]非财经类高校;会计专业;本科教育 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社会对会计专业毕业生的需求规模不断增大。会计专业毕业生曾经是非常抢手的,就业是非常轻松的。很多高校看到了会计专业的良好前景,纷纷开设了会计专业,甚至一些非财经类高校也开始尝试开设此专业,据统计,截至2012年已有将近1000所高校开设了会计学本科专业,又恰逢国家的扩招政策,全国高校会计专业的招生规模日益庞大。但是会计专业学生的人才培养质量并没有得到提升,而且目前,我国经济处于改革瓶颈期,随着经济结构的不断调整和深化,整个社会的就业压力不断增大,会计专业的人才培养质量和实际就业需求不一致的矛盾日益凸显,尤其是非财经类高校本身缺乏学科优势,其问题更加凸显。本文首先梳理非财经类高校会计专业本科教育中存在的问题;其次就这些问题分析深层次的原因;最后为非财经类高校会计本科教育的改革和创新提供建议。 1非财经类高校会计专业本科教育现存问题 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社会对会计人才的需求不断增加,很多非财经类高校也开始尝试开设会计专业,自开设以来非财经类高校的会计教育也取得了较大的成果,为社会做出了巨大贡献,培养了大量高水平、高层次的会计人才。但是在我国经济结构的转型过程中,整个社会的就业压力不断增大,非财经类高校在会计人才培养中的问题也逐渐暴露出来。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1培养目标不明晰 2001年以前,我们国家实行的是分行业会计制度,高校会计专业的人才培养也是分行业进行的,培养出来的是服务于不同行业的“专才”。2001年财政部颁布了统一会计制度,取消了会计制度的行业划分,会计制度不再分行业制定,在统一会计制度指引下,高校会计人才培养模式从“专才”转向“通才”,开设的专业课程不再考虑行业背景和特点。但是毕业生就业去向是分布在各行各业的,仍然要面对所处行业的特征和背景。会计制度的行业划分虽然取消了,但是各行各业的不同背景和特点还是存在的,不同行业的会计核算方法仍是有其特殊性的。然而在“通才”教育模式下,各个高校的培养模式大同小异,都未给学生讲授具有行业特色的通识知识,培养方案和培养目标的模式化和同质化削弱了会计的行业特色教育,培养出来的会计毕业生就与社会的实际需求相脱节。尤其是非财经类高校,本身缺乏学科优势,培养方案和培养目标又没有结合学校或所在地区的特色和优势,显然其培养出的毕业生很难与财经类高校的学生相抗衡。 1.2与市场需求不吻合 会计学是强调实践性的一门学科,跟理工类学科及其他经济、管理类学科相比有很大的不同。但是很多非财经类高校,并没有专门为会计专业老师制定考核标准,也是注重对科研的考核,这就导致会计专业教师仅把科研作为工作重点,轻视教学。另外,教育部等相关部门对高校的考核过分重视教师的学历、科研成果、留学背景等,导致高校在引进人才时并没有考虑教师的实务经验,培养出来的学生也缺乏实践知识。再加上,非财经类院校没有学科优势能够给学生提供的实习实践机会也较少,使得培养的学生与市场的需求不吻合。 1.3自身特色不明显 非财经类院校一般都会根据自己的学校背景制定自己的办学特色,课程设置一般也遵从学校背景。例如,海运类高校可以倾向于船舶、航运行业等人才的培养,在会计人才培养上,可以开设水运会计、航运会计等特色课程形成自己的人才特色。但是很多非财经类高校并没有立足自己的办学特色培养具有针对性、专门化的会计人才。有些理工类高校给会计专业学生多开设了几门理工科课程,人文类高校也给学生开设了文科课程,但是都没有结合会计学科,培养的学生并不能满足行业的会计人才需求。 1.4课程体系不完善 目前,我国的非财经类高校会计专业开设的主要课程有“基础会计学”“中级财务会计学”“高级财务会计学”“成本管理会计”“财务管理”“会计软件应用”等,但是对专业课程体系以外的拓展学生知识视野的课程体系重视不够,例如“财政学”“税法”“金融学”“数据库技术”“计算机技术”“信息管理”等课程,而这些课程在以后的工作中也是非常有用的。另外,基于学校硬件和师资力量的限制,非财经类高校普遍忽视会计专业的实践教学,专业课程大纲仅是围绕课本理论知识,只是就题论题,不利于培养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非财经类高校会计专业本科教育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从以下几个方面对非财经类高校会计专业教育存在问题进行原因分析。 2.1基础课程缺乏重视 非财经类高校会计学科由于缺乏学科优势,往往不能得到学校的重视,限于资金、师资力量投入不够,非财经类高校的专业基础课程基本都是100多名学生的大班授课。在此教学环境下,教师只能是单方向的对会计准则、会计制度进行罗列和解释,很难尝试使用案例教学、小组讨论等互动式的双向教学模式,学生只是在下面做笔记,缺乏创造性、主动性,学习热情很难被激发,专业基础课程的学习效果也不容乐观。 2.2实务经验丰富的教师资源匮乏 基于教育部等相关部门对高校的评估机制,使得学校在招聘人才时过分重视学历、留学背景、科研成果等,引进的很多博士、博士后教师虽科研成果很丰硕,但多是从“校园”来到“校园”,完全没有任何实务经验。另外,高校每年的绩效考核与教师科研工作量有很大关系,一些讲授会计核心专业课程的老师将大部分的精力放在科研工作上,忙于、课题研究,不重视专业实践经验的积累。会计学又是重视实践经验的学科,缺乏实务经验的会计专业教师很难培养出素质高、能力强的人才。 2.3学校投入不够 从硬件设施看,由于非财经类高校的会计专业没有学科优势,得不到学校领导重视,虽然大多数院校都配备了实验室,但从调查结果看,实验室资源还是比较匮乏,不能满足逐年扩招的需要,而且有些设备也都形同虚设,计算机设备配置过于老化,相关财务、审计教学软件与新的现行的会计制度不匹配。从师资投入来看,非财经类高校会计专业的专职教师数量过少,有些教师甚至一个学期身兼4~6门课程的教学工作,任课教师的“术业无专攻”直接影响到课堂教学质量的提升。 3非财经类高校会计专业本科教育的改进建议 3.1找准自身特色 目前非财经类院校的培养目标相差无几,均是培养出能在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从事会计实务工作、教学、科研的高素质专门人才。因此,各个院校的课程设置也没有较大差别,完全没有体现出学校的自身特色和行业背景。而这些特色、背景正是有些财经类院校所没有的,所以非财经类院校一定要将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和学校的行业特色紧密联系起来,将普遍性的培养目标具体化。例如,如果学校不仅招收本科生,还具有硕士、博士的招生资格的话,在本科生的人才培养上,可偏重于对会计基础理论的教学和科研能力的培养,为学生进一步的深造打下基础;如果学校的行业背景比较突出,由于大多数学生毕业后会在相关行业工作,所以在课程设置上可以多开设一些相关行业背景知识、业务流程和其特有的会计知识的介绍。例如,航空类高校可以开设航空概论、航空企业会计等。 3.2改革课程体系 一是强化基础课程的教学。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是高质量会计人才必备的条件,非财经类高校对于基础课程的教学应增加任课老师的数量,尽量做到30~50人的小班教学模式,强化学生的基础理论知识,才能进一步培养学生的创新、创造能力。二是适量开设相关专业课程。开设的专业课程不能仅局限于会计领域,与会计相关领域的课程也可适当开设,如“金融学”“货币银行学”“数量分析法”等。三是加强实践教学。会计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学校应加大对实验室的投入,及时更新相关的财务软件,积极引进具有实务经验的师资。将课程重点从理论教学向实践操作和案例分析转移:通过开设实践课程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和实际操作能力;通过案例教学让学生置身其中培养他们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另外,学校应充分利用所处的行业背景,加强校企合作,尽力多为学生提供校外实习的机会。 3.3加强师资建设 一是在引进师资时,不能仅看重人才的学历学位、科研成果等,应加大引入虽不具有博士学位但实务经验丰富的人才。二是由于会计学科较强的实践性和实务性,对于会计专业教师的业绩考核不能“唯科研论”。学校可以制定一些奖励政策引导教师把主要精力放在教学上,同时可以提供一些资金资助鼓励教师“走出校园、走入企业”,丰富教师的实务经验,进而提高课堂教学质量。三是有条件的院校还可以定期邀请会计实务界的专家来校与师生做交流,使师生及时了解会计实务工作的情况及社会对会计人才的需求情况。 财经本科毕业论文:财经类应用型本科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核心能力的培养方式研究 摘 要:文中介绍了财经类应用型本科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核心能力的培养方式研究,主要从核心能力构建,人才培养方案制定及理论实践教学体系构建、教学方式和方法改革、素质拓展体系构建和质量保障体系几个方面加以阐述,该培养模式为提升学生的就业能力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 关键词:应用型;人才培养;核心能力;计算机 0 引 言 我国本科生完成学业的标准是比较系统地掌握本学科、专业必需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掌握本专业必要的基本技能、方法及相关知识,具有从事本专业实际工作和研究工作的初步能力。这是一个比较笼统的标准,忽视了专业核心能力的构建与培养,因而导致各层次的本科大学都是一个标准。但现实并非如此,社会的行业与企事业单位各自有相应的衡量专业人才的标准。因而,对于高校来说,结合学科与专业的特点以及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通过厘定专业的核心能力来提升大学生的竞争力就显得尤为重要。 应用型大学区别于传统学术型大学的最主要特点是以培养高层次应用型人才为目标,办学定位明确,办学特色鲜明。应用型大学无论是专业设置、人才培养模式还是师资选择,都将实践性和应用性贯穿始终。此外,在课程体系设置上,应特别重视学生的实践工作能力的训练和实践经验的积累,通过开设大量突出实践应用的课程,提升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是理论和实践结合非常紧密的一类学科,该专业学生不仅要具有广泛、扎实的理论基础,还要具有比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创新思想。作为金融特色鲜明的财经类应用型本科大学里的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明确培养目标,进一步细化专业核心能力,突出专业特色,是提升学生就业能力的强有力支撑,突出专业核心能力的人才培养模式是提升学生就业能力的强有力保障。 1 财经类应用型本科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核心能力的提炼 大学生的专业核心能力也具备类似特性:第一,大学生专业核心能力具有内在性。每个专业的学生必定要掌握不同于其它专业的专业能力,这种能力将伴随其从事专业工作的全过程,这种能力的强弱将直接影响其专业工作的成败;第二,大学生专业核心能力要具有延展性。在校期间学生可能掌握了某种或某几种现阶段比较专而实用的技术,但对应的面不广,这就不能算专业核心能力。也就是说专业核心能力可以确保学生能在专业的不同层次和方向找到其合适的位置;第三,专业核心能力还应具有独特性。专业核心能力的独特性主要从三个方面来体现,分别为培养目标定位,服务面向定位和学校办学特色。从这三方面考虑确定的专业核心能力使得竞争者无法模仿或模仿代价高昂,从而确保大学生能在某一专业领域保持领先地位。 本校作为一所金融特色鲜明的财经类应用型本科大学,始终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服务行业和地方经济为目标。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在人才培养核心能力构建的过程中,以京津冀地区为调研中心,通过走访多家金融机构,深入了解金融机构对IT人才的知识、能力、素质要求;通过走访多家互联网金融企业,参加中国计算机大会,全国互联网金融高峰论坛等各种会议,了解计算机服务金融行业的发展现状及计算机技术需求;走访软件开发及软件测试等IT企业和金融服务提供商,确定在软件服务行业所需的计算机技术;通过跟踪走访毕业生,分析毕业生的就业领域及就业岗位,了解我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毕业生的行业就业优势,凝练本专业特色为“IT+金融”,明确本专业的专业能力为计算机编程能力、算法分析与应用能力、硬件系统分析能力、金融信息安全技能、金融软件应用能力、软件开发与实施能力、软件测试能力;专业拓展能力为金融行业软件开发与实施能力及金融行业软件测试能力。 2 财经类应用型本科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核心能力的培养模式 2.1 构建与专业核心能力培养相适应的人才培养方案 本专业依托学校行业优势,结合学校办学特色,紧密围绕专业核心能力培养,明确专业人才培养目标是德、智、体全面发展,适应信息社会发展需要,系统学习计算机理论和专业技术,熟悉金融、会计的基本知识及业务流程,受到良好的实践训练,具有基本的金融信息安全技能,具有较强的金融软件开发与实施、金融软件测试能力,能够运用计算机和互联网技术解决金融领域信息应用问题,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具有创新精神、国际视野和良好发展潜质的应用型人才。并在此基础上,提炼出人才培养的知识、能力和素质要求。 (1)知识要求:具备必要的人文社会科学知识和自然科学基础知识;具备金融、会计基础知识及金融业务流程规范知识;掌握计算机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掌握计算机软件及硬件的应用技术;掌握金融软件开发与测试的基础知识。 (2)能力要求:包括基本能力、专业能力和专业拓展能力,其中专业能力又包括专业基础能力和专业核心能力。基本能力为具有实事求是、追求真理的思想境界和一定的审美能力;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具有科学的思维方法和较高的情商;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交流能力,具有职业适应能力;具有正确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英语的听说读写能力;具有计算机系统维护和办公软件应用能力;具有一定的文字表达能力。专业基础能力为具有计算机编程能力;具有算法分析与应用能力;具有硬件系统分析能力;具有金融信息安全技能;具有金融软件应用能力。专业核心能力为具有软件开发与实施能力及软件测试能力。专业拓展能力为具有金融软件开发与实施能力及金融软件测试能力。 (3)素质要求: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具有法律意识,遵纪守法;热爱本专业,注重职业道德修养;具有良好的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具有一定的文学艺术修养;具有紧跟国际先进技术发展的国际视野和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2.2 构建与专业核心能力培养相适应的理论与实践教学体系 依据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定位,经过广泛的人才需求调研和专家论证,在对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的知识、能力、素质进行细分的基础上,制定详细的专业核心能力培养路线图,并构建以“基本能力+专业能力+拓展能力”为核心的递进式能力培养体系,以期能真正达到“能力培养为核心”的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 为实现基本能力培养构建课程群,包括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中国近现代史纲要、形势与政策、职业生涯规划与创业教育、大学体育、大学计算机基础、专业导论、大学语文、应用文写作、大学英语、大学英语网络自主学习、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第二课堂课外拓展教育。 为实现专业能力培养构建课程群,包括计算机程序设计、面向对象程序设计、面向对象高级编程、离散结构、数据结构、算法分析与设计、操作系统、数据库原理、数字电子技术、计算机组成原理、计算机网络、网络规划与配置、网络操作系统应用、金融信息安全技术、金融市场与机构、会计学、银行业务综合实训、网络数据库应用、企业级项目开发、C/S项目实训、云计算与虚拟化技术、移动应用综合实训、B/S项目实训、软件工程、项目综合实训。 为实现专业拓展能力培养构建课程群,包括金融业务软件设计、云计算与应用、移动金融应用开发、网络操作系统应用、金融软件测试。 人才培养过程构建了课内实验、实践课、专业实训课的实践课程体系,并结合校外专业实习、毕业实习、毕业设计以及社会实践、社会服务和学科竞赛的形式,形成课上课下、课内课外、校内校外三大实训平台为支撑的实践教学体系。 2.3 开展与专业核心能力培养相适应的教学方式与方法改革 按照学校应用型人才培养的办学定位,依托行业优势,紧密围绕本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积极探索与人才培养相适应的教学内容、方法与手段。 (1)坚持“学生为主体,教师为主导”的教学理念,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始终秉持“学生为主体,教师为主导”的教学理念,将学生作为教学活动中的第一主角,把课堂还给学生。教学过程采用小组协作学习的形式,注重学生的主动参与和主动学习意识的培养,极大的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 (2)运用“任务驱动、结果导向”等多种教学方法,激发学生的学习动力。在教学过程中,一改满堂灌、填鸭式的教学方法,将任务驱动教学法、案例教学研讨法、启发式教学方法、课题研究教学方法引入教学过程中,激发学生主动学习、合作学习、主动探索未知的内在动力,针对不同教学环境,灵活应用这几种方法,达到互相取长补短的目的。 (3)依托金融特色案例,提升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充分利用专业实验室教学软硬件资源,以验证型、综合型和设计型金融教学案例为依托,以“带+练”的方式带领学生分析案例、练习案例,培养学生“认真听、仔细看、积极练、勤思考”的学习方式。将所涉及的知识点分散到多个验证型案例中,并在综合型案例中体现整门课程知识点的综合应用,最后在设计型案例中引导学生综合应用知识点的同时自学并扩充前沿技术。在整个教学实施过程中引导学生边听边看边练边思,既夯实学生的基础知识,又提升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4)以贴近学生生活的金融案例应用为切入点,引导学生由“被动学习”转向“主动学习”。在教学案例的设计过程中,注重以贴近学生生活的金融案例为切入点,使用学生感兴趣的支付宝、微信红包、P2P网贷平台、学生众筹、滴滴打车、美团等特色案例激发学生的兴趣,采用多种方式引导学生由被动式学习转向主动式学习。 (5)以“校企合作”为平台,实现学生与企业、行业零对接。依托学校金融特色,充分挖掘行业资源,发挥行业优势,为学生打造实战平台。聘请行业专家为专业指导教师,并参与授课、开展讲座、指导学生参赛以及指导毕业设计等人才培养过程,此外,还安排学生到相应的行业、企业参加校外专业综合实训和专业实习,实现与行业、企业对接。 (6)充分利用网络资源,打破时间和空间限制。将课程资源全部放到网络教学平台,学生通过学生账号登录后,能够查看课程的大纲、计划、授课说明书、课件、视频及教学案例外,还可以查看教师布置的实验,并能够按要求提交实验报告和实验结果,查看教师的评定成绩及反馈。教师可以通过登录网络教学平台,完成课程的大纲、计划、授课说明书、课件、视频及教学案例的基本资源的上传,同时可以完成对学生的实验下发、实验报告收集以及实验成绩评定的功能,此外还可以对学生进行在线答疑。 (7)积极推进翻转课堂教学模式,培养学生自学能力。任课教师将学习资料提前上传到网络教学平台,并为学生布置课前学习任务,教学过程以小组协作的形式,采用学生课前学习,课上学生讲,或老师提问题学生讨论,或学生问问题教师解答,或设置游戏环节及对抗赛等多种形式开展,课下学生复习、交流、总结,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培养学生的自学能力。 (8)课程考核加强学生过程评价环节,制定切实可行的评价标准。同时,对于应用性较强的专业课程,通过以团队合作的形式,设计开发具有一定实用性项目,最终以提交设计作品和设计报告并参加答辩的形式完成考核。这种考核形式既锻炼了学生对知识的应用能力,又提升了学生的语言表达能力,文档撰写能力和团队合作能力,在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2.4 构建与专业核心能力培养相适应的素质拓展体系 专业核心能力不是狭窄的“技术能力”,与专业核心能力相适应的良好的综合素质也是其中重要的组成部分。素质拓展的内涵不仅包括有利于提高学生专业技能、技术创新的专业素养的拓展,还应包括社会综合能力的扩充训练以及身心品质的全面提升。 专业人才培养过程素质拓展体系将第一课堂和与第二课堂紧密结合,开展丰富多彩的竞赛活动,提升学生专业技能的同时,提升学生的素养。比如课程设计大赛、宿舍文化微视频大赛、指法大赛以及蓝桥杯软件设计大赛、全国大学生计算机设计大赛,挑战杯大赛等;组织形式多样的社会实践活动,培养学生全面素质。此外,让学生参与教师的科研课题的研究或者横向课题研发,并对学生参与活动的过程给予相应的学分认定,提升学生对知识的应用能力。 2.5 构建与专业核心能力培养相适应的质量保障体系 应用型人才培养离不开掌握了本专业核心能力的理论和实践能力强的“双师型”教师,因此,通过选派教师在企业一线挂职、鼓励教师考取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等不同形式,加强“双师型”教师的培养,将对老师们教学能力的提升具有重要的作用。 校内外实验实训基地也是应用型人才培养的重要阵地,学生通过到企业实习、参与实际项目的开发,能够将课上所学知识运用于实践解决实际问题,有助于使学生的专业核心能力真正落地,在实践中得到检验。 3 结 语 财经类应用型本科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核心能力的培养方式突出“IT+金融”的培养特色,采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线下与线上相补充,校内与校外相对接的形式开展,提升了学生的就业能力。后序将继续研究如何有效的利用校外实践基地进一步开展深入合作。
建设类论文:农业工程类学科专业建设探讨 摘要:以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的农业工程类学科专业建设为例,分析了我国农业工程类教育的现状以及存在的挑战和机遇,探讨了一些可行的方法和举措,旨在促进我国农业工程类教育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农业工程;学科专业建设;农业服务意识 “农业工程”这一概念是由20世纪初美国学者提出来的,1963年美国农业工程学会对农业工程学科的定义是“一门应用物理科学与生物科学来研究农业生产的特殊的工程科学”。我国的一些专家学者也在对农业工程的定义不断进行归纳总结。近年来,随着对农业工程内涵的不断加深和拓宽,对农业工程教育的要求也在不断加强,农业工程与生物科学的融合是国际农业工程发展的趋势。目前,我国的农业工程教育紧随世界农业工程教育改革的脚步,农业工程教育目标也由原来的“深窄型”农业工程人才培养转变为综合型农业工程人才培养,从而对教育教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本文根据农业工程教育改革的要求以及目前存在的一些问题,并以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的农业工程类学科专业教育为例,提出了农业工程类学科专业建设过程中采取的一些建议和举措,旨在促进我国农业工程教育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一、我国农业工程教育面临的挑战和机遇 应义斌等非常全面地总结了目前我国的农业工程教育面临三个方面的挑战:首先是新兴学生生物学及相关的交叉学科大量涌现,冲击着传统学科;其次是我国农业已经步入新的发展时期,农业生产经营方式正由传统经营方式向着产业化、专业化和集约化方向发展,要求农业工程技术人才不仅要具有工程专业技能,还需拥有农业方面的基本知识,更应具有较强的统筹规划和沟通能力;再次是高等教育体制的改革使得农业工程面临着来自工科类院校的竞争,尤其是在招生和就业上存在困难,导致办学效益低、投入少开支大。可见,我国农业工程类教育面临着巨大的挑战。另一方面,中央一号文件连续十年聚焦“三农”,2013年更是锁定农业科技。这些文件中多次提到农业工程方面的问题,并明确地指出未来的发展方向,表明了国家对农业科技尤其是农业工程方面技术的关注和支持。因此,我国农业工程类教育面临着巨大的机遇。 二、我国农业工程学科专业的现状与问题 20世纪80年代以前,由于受苏联模式影响,中国的农业工程学科发展不够全面,对它的“综合性、边缘性”认识不足,专业划分过细,形成了窄深型的专业体系。虽然后来有所调整,但目前学科间的交叉度仍旧不够。同时过于强调课程自身的完整性和系统性,课程体系缺乏综合性,不利于学生探索各门学科知识之间的内在联系,也不能扩大学生的知识面和认识视野,使得农业工程的人才培养目标不明确。再加上我国特有的轻农思想,学生选择这个专业方向往往并非心甘情愿,从根本上缺乏为“三农”事业服务的意识。同时,为了迎合就业,农业工程相关专业的课程设置又大多偏重于工程类专业,导致学生们关于农业的基础知识不够扎实,没有掌握本应该具备的农业科学方面相关的知识。 三、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农业工程类学科专业教育探索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农业工程学科在下设的二级学科农业机械化工程、农业水土工程、农业生物环境与能源工程、农业电气化与自动化、生物材料科学与工程和农业水资源与水环境工程上都有博士点和硕士点,农业工程类本科专业包括农业水利工程和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相关的工程类本科专业有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水文与水资源工程、能源与动力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土木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软件工程、电子商务等,这些相关专业的学生本科毕业后都能直接进入对应的农业工程类硕士点进行深造。本着立足西北、放眼全国的方针,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为国家培养了大批农业工程类人才,在农业机械化和现代农业发展进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随着社会经济日新月异以及高等教育改革步伐的加快,教学模式单一、学生创新实践乏力等问题日益凸显,从而制约了人才培养质量和学科专业建设水平的提高。由于地处杨凌,学生缺乏与其他高校在校生的有效沟通,以致没有形成全面的科学世界观和人生观,尤其是上述偏工程类专业的学生普遍对所学专业认同感低,为“三农”服务的意识不强,毕业后进入农业工程类学科继续深造的意愿不强。针对以上 题,建议可以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探索。 1.引导学生树立为农服务的意识。就当前而言,涉农专业的就业情况确实难尽人意,尤其是涉农的工程类专业的学生,在看到其他高校相近专业的学生能比较容易找到一份相对满意的工作时,经常会有抱怨,且因为这些工作的就业环境相对舒适,从而一心向往这些工作,进而引导学校往这些纯工程类的靠近,就出现上文所提的低不成高不就现象了。尽管如此,但从长远来看,随着农业生产方式的转变和经济的发展,农业工程类专业的学生在将来必将会有更多的选择,这个可以从目前发达国家的农业工程类专业的就业情况看到,例如美国的john deere、日本的yanmar等,都是很不错的世界著名企业,但前提是学生得有为农服务的意识。因此,可以从学生一进校门就给他们灌输为农服务的意识,通过合适的方法让他们对农业有个正确的认识。 2.优化课程设置,实现学生的全面发展。根据农业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和农业工程学科领域的扩大,有计划设置了新兴专业,调整、改造、拓宽原有学科专业结构,例如从我校目前的农业工程类本科专业整体来看,有机械制造,也有电子电信计算机等,但缺少一个中间的连接过渡专业:自动化专业。同时使专业向综合方向发展,对农业工程类专业的课程设置进行适当调整,增强人文社科类的教育,优化基础课程的设置,夯实学生的基础知识水平,同时,专业课可以多开一些农业和生命生物方面的课程,从而有望实现专业课的综合化。此外,还可以增设涉农专业选修课,为学生提供了更全面的选课平台。 3.以教学团队为依托,改革教学方法。教育需要一支合格的教师队伍。考虑到人才培养有不同的需求,例如研究型和复合应用型。可以通过整合教师资源,组建“研究型”、“工程应用型”两个不同特色的教学团队,并采取多种措施,同时提高两个教学团队的综合素质,为农业工程类相关人才的培养提供师资保障。“研究型”教学团队可主要由科研能力强、科研项目多的高水平教授和青年教工组成;“工程应用型”教学团队,可主要由实践能力强、技术推广水平高的教授、副教授和企业工程师组成。在“工程应用型”人才培养过程中,加大校企合作的开放式办学力度,建立学生双导师制,与企业联合培养,并通过以工程应用为核心的训练和实践体系,培养学生的综合应用能力。同时,完善校内转任教师到相关产业或领域一线学习交流,以及相关产业和领域的人员到学校兼职授课的制度和机制。良好的教学方法对人才培养具有积极作用。因此,在建设“研究型”和“工程应用型”教学团队的同时,不断改革教学方法,促进传统教学模式的转变。目前,灌输式知识传授方式在众多高校占有较大比例,造成课堂气氛沉闷、学生学习积极性不高、教学过程单调死板。实践证明,这种知识传授方式不利于培育人才培养。为此,改革教学方法就成为提高学生培养质量的重要途径。在教学过程中,我们需要注重互动性和探究式教学方法的实践与应用。从工程实际出发,通过启发式、自学讨论式、问答式、角色换位式等多种既有明确目的又灵活多变的教学方法,从一定程度上调动学生的积极性、能动性,充分活跃课堂氛围。同时,倡导自学,注重培养学生主动学习的精神和捕捉信息、获取知识、更新知识的能力以及创造性思维的能力。 近年来,笔者所在单位也在积极地进行学科专业建设改革活动,并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希望以上几点探讨能够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更多的专家学者集思广益,从而进一步推动我国农业工程类学科专业的发展。 作者简介:傅隆 生(1984-),男,江西吉安人,博士,讲师,主要研究方向:农业机械化与自动化。 建设类论文:基于校企合作的网站建设类课程教学模式研究 摘要:随着网站技术的普及和发展,网站建设类课程成为了高职高专计算机类的必修课程。本文通过校企合作网站建设类课程教学模式的研究,主要探讨在课程教学中,如何提高学生的动手能力,如何采用课堂教学与岗位工作相结合的教学方法,使学生能尽快适应实际工作流程,培养出符合市场需求的人才。 关键词:网站建设;课程;教学模式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普及和网站技术的发展, 网页设计师是信息社会发展和实现媒体内容数字化以及网络化的关键人才。然而,网站建设类课程作为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的核心课程,在传统的教学过程中存在许多问题,如学生实践操作能力不强,所学知识与工作岗位任务有距离等。本文主要探讨在课程教学中,如何提高学生的动手能力,如何采用课堂教学与岗位工作相结合的教学方法,使学生能尽快适应实际工作流程,培养出符合市场需求的人才。 一、课程体系的设计 目前网站服务使用浏览器/服务器结构,因此建设完整的网站所需要的知识也可分为浏览器端和服务器端两方面。实际的网站建设相关职业根据工作内容的不同,网站职位细分为四种:网站编辑,网页美工,前台开发,后台开发。所设课程、知识体系与职业需求关系如下图所示: 整个课程体系形成链式结构,环环相扣,并具有一定的阶梯,同时课程中又有一定交叉,互相影响,螺旋式上升,注重了职业特性,同时考虑到高职教育培养具有一定的技能型,具备一定的适应性和可持续发展的人才培养模式,注重了整个专业的系统性。 因此在教学过程中,一定要重视基础,注重课程前后的联系,并关注横向课程,相辅相成。 二、教学模式的设计 1、基于工作任务的项目教学 基于工作任务的项目教学是指授课教师在创设项目单元教学情境时,使教学内容与职业工作内容相结合,把典型的工作任务融入到项目教学当中,该工作任务来源于企业生产实际,同时要具有教学内容中必备的理论知识点,当然我们可以根据教学的实际需要进行分解,形成小的项目单元,使之更好地为教学服务,方便学生学习。 例如,在《web网站开发与设计》课程中,以电子商务购物网站来贯穿整个教学过程,授课教师将这个典型的工作任务按照实际工作流程进行分解,并融入相关的理论进行教学,使教学过程更加贴近真实的工作岗位,有效实施项目教学。 2、教学中突出体现校企合作 网站建设类课程大多是实训类课程,为了让高职的教学更好地贯彻“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办学理念,应当由校内专任教师和企业兼职教师共同制定课程教学目标,共同进行课程教学项目的设计与开发,一起承担课程的实训指导工作,使课程体系构建与企业工程项目相融合,使课程教学更具针对性、实用性和职业性,更加贴近企业生产实际。 例如,在网站编辑这个岗位职责的培养上,为了让学生能有更真实的网站维护经验,我们专业与温州二手车交易网进行校企合作,让学生在网站信息处理员这个岗位上进行顶岗实习。在顶岗实习过程中,学生与企业技术人员和兼职教师零距离接触,可以进行良好地互动交流,及时地了解本行业最新的发展动态和先进技术,增加对未来工作岗位的了解。 3、因材施教 对于高职类学生来说,专业基础参差不齐,兴趣和能力也不尽相同,因此我们的人才培养目标不可能将学生都培养成行业的“通才”,也不能像产品批量生产一样,将学生都培养成某一岗位的“专才”。我们总会发现,有的学生口才良好,有的学生色彩感觉好,有的学生擅长于编码技术等。因此,我们在教学模式中应该注重“因材施教”。 例如,在实际工作中需要有不同的角色来完成不同的任务,可以根据学生的擅长让他们选取角色,分成小组实施教学,从而对其所擅长之处加以培养。口才良好,市场嗅觉敏感的学生注重培养需求调研、网站的架构技术;美术功底较强,色彩感觉好的学生注重培养网页美工设计;而对编码技术有追求的学生培养他们的后台代码编写以及网站技术的实现。这种根据学生的特点“因材施教”的教学方式更能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使学生较快的掌握所需的职业技能。 4、基于行动导向教学的项目教学 在实训课程中,授课教师都会采用项目任务的方式来进行教学。依据职业岗位工作过程的需求,整个项目的教学过程可以模拟企业的实际工作情境,积极推广“任 驱动”、“情境体验”、“案例解析”、“过程导向”等多种符合职业教育特点的教学方法,充分体现“工学结合,引产入教”的教学特色。 根据网站建设的实际工作任务和流程,采用与实际岗位团队开发一致的项目组分工完成的方式,为学生创造一个基于职业情境的学习情境,使学生在该情境中能根据已有的经验,从周围的环境中主动获取信息,在完成任务的同时也熟悉实际岗位的要求及操作流程。 例如,在《网页设计与制作实训》课程中,授课教师采用的项目是学院教务科研处网站的设计与制作,可以按以下设计来进行实践教学: (1)明确任务。教师布置任务,展示效果预览图,帮助学生明确任务要求。 (2)制定计划。学生在教师的引导下,分解项目任务,确定工作计划。 (3)收集信息。学生根据计划与任务分工,进行收集资料,准备素材等。 (4)设计制作。学生根据计划在教师的指导下完成页面的设计与制作,并做好相关文字记录。 (5)检查评测。学生展示作品、教师提问、学生答辩、学生互评、教师讲评。 三、总结 就业导向是高等职业教育的必须把握的准则,职业技能的培养、适应岗位工作的需要应当成为高职计算机专业教学中必须强化的主题思想,因此,专业技能的实训显得尤为重要。网站建设过程需要使用多个专业课程知识,是一门综合技能课程,从实训内容、实训组织形式等方面强化本课程群的综合技能实训,能培养学生与就业岗位“零距离对接”所要求的综合职业能力。 建设类论文:基于实训的高校新闻传播学类专业实验中心的建设与管理 知识经济时代的现代技术被广泛应用于社会的各个领域,更高的教育思想,理念,工具,方法和人才培养模式相对应的一系列的变化。新闻传播学类专业实验中心的建设是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作为一个核心指标对学校的高低来衡量。就我院新闻与传播专业的学生来说,实验中心教学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开发出高质量的复合型人才,这是教育界的共识。现在越来越多的实验课程在人文社科中得到了广泛地应用,对文科实验教学的认识也正有一个逐步深化的过程。 1我院新闻传播学类专业实验中心的现状 继“211”,“985”项目,国家教育部提出的“质量工程”,实验室建设在高等院校是教育部质量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专业知识和能力,提高学生的学校,学院和大学实验室的规模和质量水平的基础上,可以形容为“知识创新的源头,人才培养基地”。我校新闻与传播专业实验教学中心(以下简称实验中心)是我院实验室作为发展的重点项目,它的建设,充分体现了媒体的教育理念和实验教学观念的转变。实验中心教学改革,能力建设目标,加强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建设。该中心的任务是,多媒体教学功能,突出创意媒体专业,具有辐射服务能力的跨学科实验教学中心,按照高标准的现代媒体技术。近年来,实验中心实验室硬件建设,政府的重点支持,学校课程管理,持续大规模投资和其他方面更高的要求,对我们面临的能力提高和学校的发展具有一种发展的机会。 2构建富有特色的创新实践体系 面对企业高素质人才的需求,使得就业形势日益严峻,高校的不断改革,探索,努力实现教育模式和社会需求相结合,培养创造创新型人才,以适应现代社会发展的需要。该中心形成的过程中建立的“实验 - 培训 - 实习”,加强实用人才培养模式应用型人才。中心为基础的学校,传播学,广告及全校本科生和非新闻传播类专业辅修的公开课实验教学的学生,也积极地为学生提供内部和外部培训的机会和条件。在大量的训练的基础上,学院与业界合作建立的实习基地。大量的实践和实习的机会,提高学生的适应能力和社会竞争力,大学毕业生受到社会的欢迎,全面提高实验实践教学的整体质量。 2.1加强基础,专业,多层次的实验课程体系建设 学院成立时间短,以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动手能力,实验课程体系的建立已迫在眉睫。实验课程体系,我们必须有不同的专业学科基础课程,如摄影和摄像,“广告”的原则,应该是必修课程,如电视编导与制作“,”广告策划与创意,新闻编辑研究“实验课程体系的设计”也应该被认为是为全校开设了人文学科的课程,如“美学概论”。实验型类实验课程,实验,创新实验和研究实验和课外活动的发展。 2.2注重内部和外部的培训和创新实践基地建设 该实验中心不断提高辅助教学也积极为学生提供培训机会,以及内部和外部条件。拍摄和采访中心积极鼓励大学生学生会,共青团和其他社会成员的参与学校和学院的活动,不仅为学生准备拍摄器材,偶尔这些成员组织的培训,使他们没有在课堂内学习中没有实验室不仅对学生在填写培训技能。 2.3广泛的产业合作,建立实习基地 实践基地建设,不仅可以有效地解决学生实习的问题,还可以锻炼教师的实践能力,有利于培养“双师型”教师,通过产,学,研,也可以结合企业的技术支持,从而为达到互惠互利的目的。 3 实验教学基本理念重新定位 3.1辅助性实验教学向整合性实验教学转变 据媒体不断融合的趋势,所有的媒体技术手段整合成完整的多媒体教学框架。实验室课堂教学不再支持作用,必须是一个技术环境,为教师和学生进行创造性思维和思维平台。课程的教学设计和教学材料的产生,需要密切的联系与今天的媒体现实环境中,高,新媒体技术的全面应用扩展。 3.2从知识传授为主向能力实训为主的转变 充分发挥学生喜欢动手能力,训练学生熟悉各类媒体的设备和技术特点,在不同的环境中熟练使用媒体的新闻采访,媒体,创意设计和生产。按照等级考试的科学技能培训,一步一步,确定学生的实际能力,采取切实可行的教学效果和有趣的。 3.3从教师为主体向学生为主体的转变 强调学生是实验教学的真正主体。尽可能地反映的开放性实验中心。开放的媒体环境中,学生能主动运用所学知识和技能,学会独立的特殊的设计,生产和研究,通过各种作品或成果的集中体现创新的有效性。的概念,自主创新实验中心在学生的自我管理,自我设计的实验项目,实验结果的自我发展能力。促进学生开阔眼界,与产业相结合,与社会相结合,以获得更多的社会资源和权力,自觉地为社会服务的实验结果。实施课内与课外相结合,结合教学和专业实践,专业实践与教师的科研创新人才培养机制,全面实施开放式实验教学相结合的实验中心。 结论 新闻与传播专业实验教学的目的接近媒体的发展,现代信息和通信技术的跟踪和使用的实际需要,深化传媒类专业教学改革,始终坚持“理论教学与实验教学并重、知行合一、强化能力”的实验教学理念,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创造性,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只有通过解放思想,不断更新教学理念,实践教学与理论的完美结合,以培养了一批具有创新能力,满足社会和媒体的专业人士的需求。 建设类论文:DOAJ经济学类期刊资源建设情况的现状研究 〔摘要〕通过对doaj收录的经济学类oa期刊资源建设进行调查,包括经济学类期刊的出版国家和地区、使用的语种、oa时间、出版机构、影响因子等不同角度,并对其成就和问题进行了分析,希望能对国内科研机构利用经济学类oa期刊资源有所帮助,从而能促进经济学类oa资源的利用。 〔关键词〕doaj;经济学类;oa期刊;资源建设 2.5出版频率 由表6可以看出,196种经济学类oa期刊的出版频率很广,最主要的出版周期为半年刊,占到总期刊数的39.8%,其次为季刊和一年出版3期的,分别占到17.35%和11.73%,一年出版5期及5期以上的合起来只有9种,加上年刊的9种,加起来也才占总期刊数的9.18%,但是出版不固定和不清楚的却有一定的数量,分别为24种和19种,二者共占到总期刊数的21.93%。及时出版应该是oa期刊的一大特点,所以经济学类oa期刊的出版能力还是比较薄弱,有待进一步提高。 2.6学术水平 影响因子(impact factor,if)是指期刊前两年在统计当年被引用的总次数与该刊前两年数的比值。jcr是用来评价期刊学术质量和影响力的指标,包括有:影响因子、被引频次及即年指标,其中影响因子被认为是评价期刊影响力的最重要指标,反映了期刊近期在科学发展和文献交流中所起的作用,是国际通用的期刊评价指标。影响因子越大,期刊的学术影响力和作用就越大,该刊的学术质量也越高[4]。对2011年jcr的321种经济学类期刊仔细统计,发现196种经济学类oa期刊只有7种被收录,也就是说只有7种有影响因子,见表7。 3讨论 3.1关于经济学类oa期刊资源建设发展差异 本文对doaj经济类oa期刊的数量、国别、语种出版、学术水平等方面做了调查统计及分析,明显看出,参与oa的经济类期刊形成了全球的发展趋势,但是发展严重不平衡,发达国家无论在数量、语种、学术影响力等方面均占优势,这与发达国家纷纷制定政策支持开放存取运动密切相关,如:2007年初欧盟理事会第七框架计划共同决议中的开放获取的强制性命令,英国各大学支持欧盟的开放获取强制性命令[5],而美国在2007年末,国会和总统就敦促美国卫生研究院(nih)(nih是全世界最大的综合类科研资助机构,早在2005年就一直倡导并采取措施促进开放存取的发展)为nih资助的研究采用的oa强制性规定等等[6]。不过在发展中国家,巴西、智利的经济类oa期刊发展位居前列,甚至大大超过了很多发达国家,这与巴西、智利开展oa运动较早分不开,早在1997年,科技在线图书馆(the scientific electronic library online,scielo)就在巴西成立,其中收录的oaj主要来自于巴西和其他拉丁美洲国家,scielo是一种合作性网上电子出版模式,被认为是发展中国家开放存取期刊运动的典型例子,各个scielo成员国的开放存取期刊数量不等,差别较大,位居前两位的就是巴西和智利,2006年时候,最多的巴西有148种,其次是智利,有56种[7]。 3.2关于经济学类oa期刊的出版语言、出版能力和学术影响力在出版语言方面,英语使用的最多。在当今国际交往中,英语使用广泛,基本上算作世界性的语言,而经济类oa期刊是一种全球共享的期刊,其出版机构不可能为世界上的每一个国家都提供专门用本国语言书写的版本,一般只能提供一种或几种语言,所以非英语国家采用英语出版期刊就成为目前国际期刊发展的潮流,也便于其他国家研究人员使用。经济类oa期刊的出版能力和学术影响力都不高,特别相对于自然科学类oa期刊更是显得较低,这些都需要进一步促进和发展经济类oa期刊的发展。早在2008年,沈坤就在他的调查研究中发现从事经济学的用户选择oa这样的网络出版方式相对比较低,在开放存取建议中呼吁要发展经济类学科oa期刊[8]。所以我们要支持经济类oa期刊,提高社会各界对经济类oa期刊的认可度,扩大经济类oa期刊整理,建立稳定有效的经济类oa期刊的出版机制,从而增强经济类oa期刊对科研人员的吸引力,使经济类oa期刊的发展能够更上一个台阶。 3.3关于经济类oa期刊在中国的发展 经济类oa期刊作为一种全新的学术交流模式,在世界范围内受到广泛关注,但是作为金砖五国的我国却发展迟缓,整体水平和世界先进水平之间存在着较大的差距。doaj上收录的经济类oa期刊只有一种,是中国澳门 学工商管理学院出版的international real estate review,回溯年代可以到1998年,出版频率从最初的一年1期到目前的一年3期,发展更新还是比较快速的,但是出版语言却只有英语1种,符合国际期刊发展趋势,不过没有再同时提供汉语语言出版,我觉得有点欠缺。我国在2006年10月了科学数据开放存取政策[9],但是到目前为止,并没有出台关于开放存取的相关政策的规定,所以我国开放存取发展缓慢,而且社会各界关于开放存取的相关意识还比较薄弱,在王应宽对中国大陆各个学科领域的科研工作者的调查显示,94.5%的被调查者对开放存取期刊不了解[10]。据blackwell期刊价格指数显示,1990-2000年,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的学术期刊价格的涨幅高达185.9%[4],订阅期刊价格大幅上涨,如果经济类oa期刊推广,必将节约经济类学术期刊主要定购者—经济类院系资料室和图书馆的开支,特别是经济类外文期刊越来越昂贵,昂贵的订购使用费已成为学术成果有效交流的一大障碍,推广经济类oa期刊的发展更是显得尤为重要。同时,经济类oa期刊作为一种在线免费取阅,发表付费,经同行评议的学术期刊,它的出现也是对传统经济类学术期刊的挑战。因此,作为一个经济信息情报工作人员,推广传播经济类oa期刊更是义不容辞的责任,我们要促进和发展经济类oa资源建设,与世界接轨,让我国经济类学术期刊尽快走向国际化。 4结论 oa运动开展十多年,经济类oa期刊的资源建设呈现出了良好的发展势头,但还存在很多不足,经济类oa资源总体数量和质量均不高,这都需要每位经济学类科研工作者对oa态度的转变,支持oa,同时也需要国家政策的支持。对于我国来说,如何提高国内开放存取经济论文的认可度,建立有效评价机制和制定相关政策更是一项重要内容,我们可以从以下几点来增强:第一,加大对经济类oa资源的搜寻、整理、推广等活动。第二,合理采取经济类oa期刊的经济机制,如广告、出版费、订购费、电子商务等。第三,建立一定的经济类oa期刊的质量控制机制,如稿件提交、出版前期审稿、出版中期格式规范、出版后期的质量评价等。第四,根据我国的国情,尽快制定支持经济类oa期刊资源建设的相关政策。 建设类论文:优化财经类高等院校工程管理专业学科建设措施研究 财经类院校工程管理专业人才在面向社会及市场需求时,不仅存在理工类土建专业的技术型人才方面的竞争,而且面临着同类型院校即财经类院校工程管理专业的复合型人才的竞争。财经类院校工程管理专业的发展除了取决于对这一新专业的认识之外,更重要的是解决如何利用现有的资源通过教育教学和教育体制的改革,解决目前在工程管理专业办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使财经类院校工程管理专业健康地发展。现从以下方面提出建设措施: 一、培养目标方面 从国内工程管理人才的需求方面来分析,由于我国工程管理专业开设时间不长,目前从事该行业的人员中,毕业于工程管理专业的只占了很小比例,而绝大多数来自土木建筑相关专业。目前人才市场非常缺乏既熟悉建筑管理,又熟悉工程技术、经济、法律的工程管理专业人才,这使得我国当前建筑市场普遍存在工程质量不高,投资失控严重,建设工期拖延,信息管理滞后等问题。另外在国际国内很多建设项目中,我国建筑企业所不足的并不是建筑施工技术和机械设备,而往往是合同意识、现场管理、人员素质、经营机制等工程管理水平。而国家专业指导委员会制定的工程管理专业培养目标是:培养具有管理学、经济学和土木工程技术基本知识,掌握现代管理科学理论、方法和手段,具有项目经理能力,能在国内外工程建设领域从事项目全过程管理的复合型高级管理人才。从培养目标来看,工程管理专业培养的是管理人才,而非工程技术人才,所以要求学生掌握一定的管理学、经济学和土木工程技术基本知识。对于培养管理类人才,财经类院校比土木类院校应该更具优势,关键是要构建合理的工程管理专业课程体系。 二、科学构建专业课程体系 由于财经类高校的特点,工程管理专业课程设置偏向经、管、法,而工程管理学科的研究方法是工程技术与管理理论的结合,必须具备一定的建筑行业背景知识。对于工程管理专业教育来说,在保留经济、管理以及法律平台现有课程的基础上,加强工程技术类课程的设置力度,拓宽学生的知识面。当然,专业课程体系的设置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应随着人才培养目标的变化进行调整,进行课程体系整体优化。 (一)构建专业课程体系的指导思想 构建专业课程体系的指导思想的核心是市场需求和企业需求,专业的建设应以此为导向,围绕这一核心展开,否则,所培养的人才就会与工程管理行业脱节,不为企业所欢迎。因此,在办学过程中,高等院校要关心市场、关心企业需求,与企业保持密切的合作联系,根据企业的要求,不断地调整和完善教学体系、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尤其要强化技能培养和继续教育能力的培养,使学生既能满足企业现实的人才要求,又具备自我发展的能力,从而促进工程管理行业的健康发展。 (二)专业课程体系的构建 近几年,随着我国建筑行业的发展,法律法规的逐渐完善,工程管理专业人才需要一定的建设法规知识。那么,在专业培养计划中,针对市场就业需求,根据国家专业指导委员会制定的工程管理专业培养目标,结合财经院校特点,专业课程的设置应涉及土木技术、经济学、管理学、建设法规4个方面的知识。将课程体系设置为模块体系,工程管理专业课程体系由4大子模块支撑:基本知识模块、专业基础模块、专业业务模块、选修提高模块。具体是:模块一—基本知识模块:包括政治修养、计算机应用知识、应用数学知识、英语应用知识、身体素质等。模块二—专业基础模块:包括制图识图基础知识、管理学基础知识、经济学基本知识、建设法规等基本知识。模块三—专业业务模块:包括建筑技术知识、建筑经济知识和工程项目管理知识等。模块四—拓展模块:包括理论选修和实训课程,涵盖土建、管理、财务、经济、法律、信息等多方面知识。 1.基本知识模块: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课程(含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大学生思想品德修养、法律基础、大学英语、体育、高等数学、计算机文化基础和形势与政策等课程(见表1)。 2.专业基础模块:包括制图识图基础知识、管理学基础知识、经济学基本知识、建设法规等基本知识(见表1)。 3.专业业务模块:包括建筑技术知识、项目管理知识、建筑经济知识等内容(见表1)。 4.拓展模块:包括理论选修和实训课程。理论选修课涵盖土建、管理、财务、经济、法律、信息、艺术等多方面课程,实训课程如表2所示: 三、突出专业特色 从目前国内各高校的专业设置来看,工程管理专业的设置有两种情况。一是由原有类似专业转化而来,主要有原建筑管理、建筑经济、投资经济、房地产经营管理等。二是新成立的专业,直接按照教育部本科专业目录设置。前一种情况设立的专业基本体现各校原有专业特色,具有明显的专业倾向。后一种则专业综合性更强一些,这一点从各校的教学方案中可以明显地体现出来。从我校在国内建筑行业的地位和影响以及大多数毕业生可能的就业去向出发,我们的人才培养特色首先要突出扎实的技术功底,以适应从事工程施工管理的需要。其次,知识面要宽,既能适应国内工程建设领域的工作,又能在房地产行业、涉外建设项目中有所作为。在此基础上,培养对建设项目全过程进行综合控制与管理的能力,学习管理学、经济学、技术经济学、管理信息系统、工程项目管理、工程造价管理、经济法与建设法规、工程合同管理等课程。同时,学生还应该根据自己的特点和毕业后的就业去向选择学习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房地产估价、物业管理、国际工程管理等专业方向的课程,以拓宽学生知识面和专业技能,提高工作适应能力,扩大就业面。 四、实践性教学建设与改革建议 工程管理实践教学必须面向工程实际这是我国经济发展的迫切需要,也是工业发达国家高等工程管理教育和工业发展的经验。近年来,国内涉及工程管理领域的公司增加迅速,新的知识需求也随之增长,如项目管理公司、项目投资公司等的出现。工程项目的寿命周期也已扩展到全寿命周期的范围,包括了工程项目运营阶段和残值回收阶段。这些不同性质的公司管理以及扩展的项目管理范围都需要有新的知识和实践去支撑这要求工程管理专业的实践教学思路有所更新与发展,更应面向工程实际,使学生在实践能力上,更适应工程市场的变化。而这恰恰是我国工程管理实践教育所欠缺的。导致学生缺乏对工程管理在工程及工程教育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的认识;缺乏对现代工程所必须具备的有关经济、社会、交往等方面知识的了解;缺乏参与管理现代工程的初步能力和管理素质。应加强对实践教学环节的管理、建立完善课程考核办法。 (一)加强对实践教学环节的管理 一是建立健全相应的规章制度,比如实地检查、定期听课、召开学生座谈会、对学生进行抽查考试等形式。二是设置实践教学管理委员会,对实践性教学进行管理和规范,指导教师严格按照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的要求进行实践性教学,验收实习的成果。 (二)对于每一门实践课程必须建立科学的课程质量标准和考核指标体系,以确保实践课程的实施,使学生学有动力,做有目标 考核标准应明确、具体,考核方法应量化、可行。考核方法按不同实验的性质而定,不宜强求统一,但必须侧重于综合能力与应用能力的检测和评价。严格的实践教学考核制度对保证实践教学质量具有重要作用。课堂实践、教学实习课程设计等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都要有指导大纲,有计划、有目标要求,并进行单独考核。 五、搞好师资队伍建设 要进行学科建设和专业发展、拓宽专业教育、扩大教育规模,师资力量是关键。必须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工程管理专业师资队伍,而要建设好一支高素质的师资队伍,要注意以下几个环节: (一)师资队伍建设是保证人才培养质量的基础 由于我国工程管理专业教育起步较晚,大多数高校专业教师都是从土木工程、建筑施工、土地资源、经济管理等专业转行而来,也有相当一部分教师是从非教师队伍转过来的,师资队伍的整体素质不高。为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一方面要鼓励和支持教师进修。原来从其它专业或非教学队伍转来的教师,需要进行相关专业课程的进修,扩大其知识的深度和广度;另一方面要支持教师进行实践锻炼。工程管理专业有着较强的实际操作性,专业教师应安排时间深入实际,了解行业中存在的问题及成因,探索解决问题的办法。工程管理专业应拥有一支具有专业综合优势、实践能力的师资队伍。建设一支结构合理,素质良好,相对稳定的师资队伍,是搞好专业教学改革的关键。 (二)在师资队伍建设中应突出专业特点,优化学历和年龄结构 应有计划地引进一批年富力强的知名学者、教授,重点引进学历高、应用能力强、实践经验丰富、热爱教师职业的人才,特别是有影响的学术带头人,或者重点培养学科带头人和一批学术骨干。在学科梯队建设上要逐步形成老、中、青相衔接的年龄层次结构和职称结构。要重视专业教师的学源结构优化,引进教师时务必要强调交叉的专业背景,避免学术上和专业上的近亲繁殖。 建设类论文:以工商管理类专业建设评估为契机找准定位 突出特色 作者:夏文汇 张陆 徐刚 罗永刚 论文关键词:专业建设评估 专业特色 学科特色 论文摘要:论述了开展专业建设评估在树立学科、专业特色,明确专业建设的目标与方向中的积极作用。 1 整合教学创新思想,加强工商管理类专业建设评估体系研究 从整体结构上讲,教学创新体系是由知识创新、技术创新、知识传播和知识应用等诸多系统组成的一个相互联系的、有机的网络系统。而专业建设评估体系研究是整合教学创新思想的基础。从我院发展的实际角度来看,笔者认为“乘教学质量之东风,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狠抓学科建设,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学院办学层次”的关键在教学创新,关键在专业学科建设,关键在人。目前我系开展教学创新体系研究主要可以分为两个方面:一方面是专业建设、教学改革和知识的创新及应用——教学创新研究;另一方面是知识的传播——教学方法、手段与教学内容研究。而这两个方面恰恰是我院“教学质量年”的基本任务和中心工作。专业建设评估和教学创新活动紧密而有机的结合是培养人才,特别是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的关键和根本途径,所以在专业建设及高层次创新人才的培养过程中必须重视专业评估和教学创新研究。对于工商系,应着重研究工商管理类专业建设评估及其发展的主要内容,具体体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1.1 工商管理类专业发展方向和目标 主要研究专业发展方向是否明确,对重庆当前和长远经济建设及社会科技发展有无意义、作用;在重庆市内、国内有无特色、有无影响,该学科的发展处于何种地位,在国内外处于何种发展水平,其学术成果如何,获奖项目、级别如何。 1.2 工商管理类专业师资队伍建设 主要研究各专业师资队伍的思想素质、学术水平,在国内或行业同学科中的学术地位,人才培养能力与发展潜力;职称结构、学历结构和整体实力;拟定培养计划措施及执行情况,形成专业学术带头人、后备学术带头人、梯队结构合理的师资队伍。 1.3 工商管理类各专业实验室建设 主要研究与专业发展相匹配的仪器设备数量、质量及自制仪器设备的水平;现有仪器设备利用率和完好率的高低;目前实验室面积能否满足教学科研要求和实验人员队伍配备状况。 1.4 工商管理类各专业科研建设 主要研究各专业学科领域中外期刊、鉴定项目、出版专著教材、获奖项目的数量与级别;目前承担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及经费;科研成果推广及应用情况,学术交流与学术氛围;科研成果是否推动了科学理论发展,科研项目是否有理论意义,科研经费转化为仪器、设备等固定资产的数量、质量等方面。 1.5 工商管理类各专业教学改革与管理措施 主要研究各专业学科建设规划是否合理可行;教学计划、大纲是否齐全、优化,教学档案、科研管理是否规范有序,优良学风班活动落实情况,管理人员所占比例;专业教学内容与课程体系是否有计划、有措施、有成果;采用现代教学技术、教学方法与手段改革如何,本专业内在发展潜力如何等。 1.6 工商管理类各专业人才培养状况 主要研究各专业人才培养的模式,人才能力结构及人才培养数量与质量的关系。 在建立工商管理类专业建设评估体系和教育模式逐步完善及发展的今天,我们更应该加大力度,摆脱由传统教育模式造成的重知识教学、轻创新研究、重分数、轻能力培养、将教学和创新相对分离开来的影响。重视和加强教学创新研究在专业建设评估工作,以及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工作中的作用和力度,使专业建设评估和教学创新能够真正地结合起来,形成一个有机的统一体。 2 以专业建设评估为契机和市场需求为导向,塑造工商管理系学科、专业特色,实现可持续发展 通过开展专业建设评估工作,理清专业建设工作思路,找准市场定位,突出工商管理类专业特色,为继续开展工商管理类专业建设打下坚实的基础。因此,我系在“教学质量年”中,以开展工商管理、市场营销、旅游管理和土地管理这4个专业建设评估为契机和市场需求为导向,进一步塑造工商管理系学科、专业特色,实现可持续发展。 2.1 塑造系的办学思路和特色 在院办学思想指导下,经系务会研究确定我系办学的具体思路与特色为:“以工商管理本科教育为主,工商与公共管理相结合,体现管、经、工兼融优势,突出企业经营与现代管理技术,强化学科特色”。以上简称为“1212”思路即:“一个为主,两个结合,一个体现,两个突出”。 2.2 工商管理学科建设思路与特色 我系学科建设思路与特色为:(1)工商管理学科是我系所依托的主干学科,以工商管理为龙头,市场营销与旅游管理为两翼,体现工商为本,形成专业优势互补与群体推进的格局,把本学科办出特色;(2)公共管理学科是我系又一重要支撑,以土地资源管理为重点,兼融房地产经营管理,结合公共管理与工商管理学科优势,坚持联合办学之路,把本学科办出特色。以上简称:“一个依托,一个支撑,优势互补,群体推进”。 2.3 工商管理专业建设思路与特色 我系专业建设的思路与特色是:充分利用工经管相结合的内部优势,紧紧抓住外部发展机遇,着力完善工商管理与市场营销这两个专业的同时,加大力度把旅游管理和土地资源管理这两个刚批准授予学士学位的新专业建设好,使我系各专业在保持专业个性(即工商管理专业突出公司运营管理、企业网络经营管理和商务管理;市场营销专业突出营销策划与管理、电子商务和广告策划与设计;旅游管理专业突出酒店和旅行社经营管理,土地资源管理专业突出房地产经营与物业管理)的同时,立足企业,瞄准市场,结合社会,拓宽口径,增强适应性。从而把我系各专业逐步发展成为重庆及西部大开发相关人才培养的重要基础,充分体现我系的专业特色。以上简称:“以管为主,工经管相结合,做到4个突出”。 建设类论文:林业生态建设中文书档案管理的种类和途径 摘要林业建设是生态科学和可持续发展的统一体,加强文书档案管理工作有利于这一统一体的发展。分析文书档案管理对林业生态建设的意义,介绍林业档案管理工作的种类,提出加强其文书档案管理的基本途径,以为林业生态建设的发展提供参考。 关键词林业;生态建设;文书档案管理;意义;种类;途径 1文书档案管理对林业生态建设的意义 加强文书档案管理,有利于国家法规和方针政策在林业部门和基层林场的贯彻执行,增强国家法规和政策的权威性;有利于上级党政机关对林场工作的直接领导和具体指导,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避免基层林场盲目蛮干;有利于林业机关单位及林场同其他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沟通与联系,不至于在林业工作及其他工作中顾此失彼;有利于林区干部职工学习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与时俱进,促进林区安全和谐;有利于真实记录林业生态建设和发展情况,为各项林业工作和活动保存依据和凭证。 2林业文书档案管理工作的种类 2.1国有林场森林资源档案管理工作 国有林场承担着国家天然林保护、三北防护林建设和生态公益林建设等重大项目的建设任务,文书档案管理工作成效直接影响和制约着林场的建设和发展。森林资源档案是森林资源管理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它记录了整个森林资源消长变化的全过程,把准确数据反映到簿、表、卡、册、图上[1]。为进一步加强森林资源档案管理工作,有效地发挥森林资源档案在林地权属中的重要作用,要不断提高森林经营水平,保证森林资源档案管理的科学性。 2.2林权改革档案管理工作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正在各地全面推进,为确保改革成果,提高改革质量,国家林业局、国家档案局近日出台《关于加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档案工作的意见》,就林改档案管理工作作出进一步部署。意见指出,档案管理是林改过程中一项极其重要的基础工作,完整、准确、系统的林权改革档案是林改工作的客观反映和重要的历史见证,是巩固改革成果、维护林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及稳定完善农村林地承包关系的重要保证[2]。意见要求各级林业部门认真抓好本机关、本单位的林改档案管理,建立档案工作领导负责制和档案管理人员责任制,并指导所属单位做好林改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保管和利用等方面工作,县级林业主管部门要特别做好林权登记发证档案管理工作;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林改档案工作的监督和指导。意见提出,林改档案管理要与改革工作同步进行、协调开展,促进改革工作和档案工作的同步进展,确保林改全过程档案资料的完整、准确与系统。各级林业和档案部门要加强对林改档案工作的检查指导,把档案管理工作纳入林改成果检查验收项目中,确保档案工作健康有序地进行。意见还就林改档案的归档范围、保管期限、分类方法、收集整理、保管移交、利用服务等内容提出了具体要求。 2.3退耕还林档案管理工作 退耕还林工程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群众参与度高、费用巨大的生态工程,档案管理工作非常重要。要牢固树立“无档则乱”的档案管理意识,把规范建档工作与工程建设同步进行,切实为工程顺利实施提供可靠依据。完善档案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每个乡确定专职档案管理员1名,负责退耕还林资料的收集、按照工程实施流程,编制退耕还林档案全宗示意图,并按工程建设环节将规划设计、种苗供应、施工作业、检查验收、政策兑现、工程管理流程划分为永久、长期、短期3个不同期限,为退耕还林档案整理提供具体的依据。县级与乡镇分别建立专门的退耕还林档案室,配备微机,实行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双向管理,做到文字、电子和实际工程操作相对应,规范图、表、卡、证、合同5类资料管理,既保持原始资料的完整,又为档案查阅提供便利,基本实现档案管理的现代化。 2.4林业生物灾害档案管理工作 林业生物灾害管理是一个有效地组织协调可利用一切资源、应对生物灾害事件的过程。其根本目的就是通过对生物灾害进行系统的监测和分析,进一步改善灾害应急管理周期中减灾、准备、响应和重建等方面的措施,以尽最大可能通过有效的组织协调来保障生态安全,并将经济财产损失降到最低程度。就林业生物灾害管理而言,具体内容包括监测预警、检疫御灾、应急救灾,灾害发生前的各种计划、物资资金准备等备灾措施,灾害发生后的救灾工作和灾后恢复工作,以及避免和减少灾害发生的促进森林健康的措施。 档案管理要做到规范,按时归档,应从以下4个方面认真开展工作:一要提高对档案工作的认识。档案是历史的真实反映,档案管理工作是一项十分神圣的事业,任何社会形态、任何单位、个人都离不开档案,一定要增强档案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努力把档案工作搞好。二要加强对档案工作的管理。档案工作就是服务,“规范、完整、优质、便捷”是档案工作的指导思想[3],要按照这一指导思想,加强档案管理工作,重视档案的上等升级,提高档案管理水平。三要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素质。按照县政府、县档案局的要求,对档案工作人员采取不同方式,加强业务培训,使档案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有一个较大的提高。四要加强对档案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明确分管领导抓档案工作,帮助解决档案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稳定档案工作队伍,为档案工作创造良好的条件,逐步实现档案工作的规范化、现代化管理。 2.5林业档案管理工作中的保密工作 林业档案保密工作包括林业档案管理过程和林业档案利用过程中的保密工作,林业开放档案也必须做好必要的保密工作。在日常的档案借阅过程中要做到[4]:在经过主管领导的同意后,对所借阅的档案进行认真细致的登记造册,注明借阅的时间、档案的具体信息、借阅人以及归还时间;未经主管领导同意不能擅自调阅相关档案,尤其是财务档案的管理,必须经过主管领导、财务人员及档案管理员的共同在场才能调阅,其他工作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档案室,不得损毁、丢失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不得擅自提供、抄录、公布、销毁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不得涂改、伪造档案,不得擅自出卖或者转让档案,不得倒卖档案牟利或者将档案卖给、赠送给外国人,不得携运或者复制档案出境。如果违反以上规定之一的,若情节构成犯罪的则依法追究刑事责任[4]。 3加强文书档案管理的基本途径 文书是正在发挥作用的信息载体,档案是历史文献资料。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档案管理制度和操作行为,提高档案管理水平和人员素质,以适应现代化档案管理的时代要求,使各单位的档案真正发挥应有的作用,推动林业系统档案管理的规范化,应从以下途径加以解决: 3.1提高文书档案管理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由于文书工作直接与文件打交道,在有效范围内必须遵守和执行,因此,党政领导要加强对林场文书人员的管理和教育,建立健全保密制度,促使文档管理人员从政治的高度来认识文书档案管理的严肃性和时效性[4],热爱档案管理事业,树立科学发展观,对事业负责。通过自学、参加培训、实地参观等形式,学习《文书学》《档案管理学》《档案法》《机关档案工作业务建设规范》等,对基础理论知识和档案管理规则有比较系统地掌握,坚持岗位实践,熟悉业务技能,适应新时期文书档案管理工作需要。 3.2运用比较先进的手段及时处理文件,分类归档 计算机技术已经广泛应用于档案管理,其高效快捷、灵活检索的特点为立卷改革提供了新的可能和方向,档案管理的计算机化、自动化、文书档案工作一体化[5],对归档文件整理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文档管理人员必须依照国家档案局颁发的《归档文件整理规则》,结合林业部门的工作特点,熟悉并广泛应用计算机技术,一事一卷,分类归档以备查考,以适应档案管理现代化的需要。 3.3要提高文档资料在林业生态建设中的利用率 对于档案资料,在管严管好的原则下,管理人员要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正确处理好档案保密与利用的关系,不怕细琐麻烦,要嘴勤、眼勤、手勤,既使利用者及时查考,又能妥善保管档案,使成为历史的档案成为活的资料,准确完整地直接为林业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服务。这样既可以充分发挥文书信息在林业生态工程建设中的时效作用,又可以发挥林业文书档案资料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历史凭证作用,为国家积累宝贵的文化财富。 建设类论文:试论人力资源管理理念在艺术类学生组织建设中的应用 论文关键词: 人力资源管理 艺术类学生组织 应用 论文摘 要: 艺术类学生由于在思维、个性、学习过程和方法、组织开展活动类型等方面与其它专业学生存在差异,其学生组织建立建设要充分兼顾艺术类学生的特点。本文通过对现代的人力资源管理理念的分析,探讨其在艺术类学生组织建设中的应用。 学生组织是在学校党组织领导和团组织指导下的学生群众组织。它面向全体学生,是学校、教师和学生之间的纽带和桥梁,在维护学校利益、推动学校发展的同时,也充分表达和维护广大学生的具体利益;它是学生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管理的重要平台,是校园文化的一个重要载体,是开展校园文化活动的主阵地。加强学生组织的建设,引导其健康发展,一方面可使学生从中锻炼自我、成长成才,另一方面可充分发挥学生组织在校园文化建设中的重要作用,这对于高校通过学生组织这个“桥梁”实施文化育人具有深远意义。 艺术类学生由于在思维、个性、学习过程和方法、组织开展活动类型等方面与其他专业学生存在差异,其学生组织建设既要考虑一般学生组织建设的共性,又要充分兼顾艺术类学生的特点。笔者通过对现代的人力资源管理理念的分析,探讨其在艺术类学生组织建设中的应用。 一、艺术类学生的特点 艺术类学生的特点可以归纳为:思想活跃、个性鲜明、创造力强却自由散漫。艺术类专业大学生由于自身性格特质,思维敏锐活跃,富有创新精神,是大学生中最为敏感和具有活力的群体。他们强调个性,自我意识明显高于非艺术类学生,追求与众不同,包括行为举止、待人接物等都喜欢按自己的方式和爱好进行,且不太注重别人对自己的看法。他们最显著的特点是有强烈的创作欲望及较高的创作能力,而其创作过程和方式往往表现出自由散漫的特点。由于受授课方式、生活和学习方式的影响,以及自身缺乏自律性,艺术类学生普遍存在着纪律观念淡薄、生活习惯懒散、基础学习松懈等现象。他们向往所谓的绝对自由,对纪律教育乃至思想道德教育有较强的逆反心理。 二、现代人力资源管理理念的应用 现代人力资源管理有几个基本特点:①人本特征。人力资源管理采取人本取向,始终贯彻组织成员是组织最宝贵财富的主题,强调对人的关心,把人真正作为资源加以保护、利用和开发。②双赢性与互惠性。人力资源管理采取互惠取向,强调管理应该是获取组织的绩效和成员的满意感与成长的双重结果;强调组织和成员之间的“共同利益”,并重视发掘组织成员更大的主动性和责任感。③战略性与全面性。人力资源管理以组织成员为基础,是在组织最高层进行的一种决策性、战略性管理,是对全部人员的全面活动和招聘、任用、培训、发展的全过程的管理。④系统性和整体性。人力资源管理强调系统性,兼顾组织的技术系统和社会心理系统;强调运作的整体性,一方面是人力资源管理各项职能之间具有一致性,另一方面是与组织中的其他战略相配合,支持整个组织的战略和管理。 现代人力资源管理的目标就是要保证组织对人力资源的需求得到最大的满足,最大限度地开发和管理组织内外的人力资源,维护和激励组织的人力资源,充分调动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其潜能得到最大发挥。在艺术类学生组织建设中,针对艺术类学生的特点和学生组织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引入现代人力资源管理的理念和方法,从学生会人员及工作安排、成员招聘、学生干部培训、激励和工作考核等方面加强艺术类学生组织建设,最大限度地发挥艺术类学生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在实现学生组织目标的同时,也帮助学生挖掘自己的潜能,实现自身价值。 1.加强学生组织的人力资源规划 人力资源规划是现代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部分,是“战略性”的集中体现。而人力资源规划是以工作分析与评价为基础的。对学生组织建设而言,加强组织工作的分析和评价,开展人力资源规划是学生会组织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学生会由各个不同的部门组成,需要确定每个部门的主要工作内容,制定学生会干部及各成员的工作职责、工作量和任职资格。如在学生会制定学生干部职务说明书,可以明确学生干部承担的职务,所要履行的工作职责和工作内容,完成这些工作任务的标准,以及所需要具备的知识、能力和品质。一方面人力资源规划可为学生会成员的培训、晋升、人员调整、绩效考核提供准确的信息和依据,是学生会人事决策的重要基础,另一方面人力资源规划对调动学生会成员的积极性也很重要。因为只有在人力资源规划有效进行的条件下,学生会成员才能明确自己承担工作的方向,从而积极争取相关的管理职位。同时也可以调动组织外部其他学生的积极性,踊跃加入到学生组织工作中来。在学生组织中开展人力资源规划有助于引导学生会成员进行职业生涯设计,有利于其职业生涯发展。 2.建立健全的学生组织招聘机制 规范人员招聘流程,健全人才选用机制,满足组织持续快速发展对人才的需求,是现代人力资源管理对招聘管理的要求。 艺术类学生组织成员的招聘要采取多样、灵活的方式。首先要规范招聘流程,使其制度化。如采取自愿报名、多方了解、公开竞聘、择优录用、试用考察的办法。自愿报名,就是在对学生会各部门工作内容进行广泛宣传的基础上,让大家自由申报,充分尊重大家的个人意愿,这样的学生干部在今后的工作中工作积极性也会比较高;多方了解,就是要充分研究学生的个人档案信息和申报材料,综合个人态度、工作经历、个人性格、同学的评价等多方面条件,确定面试的候选人;公开竞聘,就是要为候选学生创造一个公开、公平、透明的面试环境,充分展示应聘者的长处和特点。由于艺术类学生组织的工作经常会与其专业能力相关,对于公开竞聘的方式应根据岗位特点进行合理设计,将竞聘活动与展示个人才华相结合,充分体现艺术类学生的特色;择优录用,根据公开竞聘的表现和个人情况,综合各方面的意见,确定学生会的录取人员情况;试用考察,对录取的学生会成员进行一段时间的考察,在工作实践中观察其是否具备一定的工作能力及团队合作的能力。艺术类学生由于其自身的专业和性格特点,一开始对学生组织内从事的活动组织、策划等工作可能会报有非常高的热情和积极性,但在实际工作一段时间后,随着热情的消退,常规工作内容也比较枯燥,有些学生不太愿意继续受到组织的束缚或在纪律方面难以达到组织的要求。试用环节给学生一个充分了解学生组织的过程,也是指导老师观察学生工作态度的过程,在了解的过程中进行双向选择。 3.注重学生干部培训 现代人力资源管理十分注重对员工技能的培训,通过对员工进行有计划、有组织的培训,提高员工的专业技能,以达到组织与员工共同发展的目的。 在学生组织建设中,经招聘选拔出的学生干部,虽然工作热情很高,愿意为广大学生服务,但是缺乏经验,加上多数自身为独身子女的一些特质,一开始很难胜任工作。因此,对新的学生干部要进行系统的培训,使其了解学生会各部门的工作,培养一些基本的工作技能,明确自己在学生会所处的地位和今后要努力的方向。在培训的过程中,培训需求的确定也要以学生干部职务说明书对业务知识、工作能力和工作态度的要求为依据,简单地说,将组织成员的现实情况和这些要求进行比较,两者的差距就是要培训的内容。艺术类的学生创造性强,而且艺术类院系开展的很多活动都与专业技能相关,因此对学生干部的培训不能把一些工作方法定得太死,关键是要明确需要完成的工作目标,鼓励他们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发挥自身的长处。 4.规范考核制度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中的考核制度是以企业价值创造为核心,使业绩透明化和管理系统化,把经营业绩与企业、部门和个人的回报相结合,保证企业整体战略目标得以层层分解和贯彻。 学生组织中对学生干部的考核应以学生会工作业绩为主要核心,学生会工作业绩主要体现在学生会组织的活动在各级活动、比赛中取得的成绩,在本院系开展活动的多样性,调动学生参与活动积极性能力,加强学生生活、学习管理等多方面。对艺术类学生组织的考核,一方面要考核开展活动取得的成绩,另一方面要考核学生会在提高学生组织纪律性、加强文化基础课学习等方面所起到的作用。对学生组织和学生干部的考核要做到透明化,进行公开述职,根据职责范围及管理目标的分解进行全体成员打分,结合指导教师的意见进行综合评定。 5.制定激励机制 现代人力资源管理中通过加强薪酬管理,把员工个人业绩和团队业绩有效地结合起来,共同分享企业发展所带来的收益,激发员工的活力,建立留住人才和吸引人才的机制,最终推进企业总体发展战略的实现。 在学生组织建设中,同样要通过制定合理的激励机制来提高学生干部的工作积极性,把学生干部个人的业绩与组织业绩联系在一起,增强其集体荣誉感。激励机制包括物质上和精神上的两个方面。对工作积极性高、创造性开展工作的学生要给予鼓励和表扬,对取得成绩的学生要实行物质奖励制度,具体办法可结合艺术类学生的偏好来制定。艺术类的学生由于个性鲜明、创造性强但组织纪律性不强等特点,在工作中要多鼓励少批评,积极引导。既要求有一定的组织纪律性,又不能因此而按部就班,失去活力和创造性,敢于放手让他们按照自己的思路和想法开展工作,但也不能袖手旁观,及时了解他们的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补充不足,控制活动的进展和主要环节,对工作中存在的失误的学生干部也不能一味批评,而是要让其明白今后如何避免失误,使其工作能力在失误中得到锻炼和提高。还要帮助学生在学生组织中更好地认识自己,增强各方面的能力,实现自我价值,树立工作的成就感。 6.加强学生职业生涯管理 现代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要求充分合理有效地利用企业内部的人力资源,实现企业人力资源需求和员工个人职业生涯需求之间的平衡,最大限度地发掘企业现有人才,规划员工的职业生涯发展,使员工发展与企业发展保持一致。 学生组织建设应充分发掘艺术类学生在专业方面的潜力,在组织活动中充分展示他们的个人才华,并积极引导其与个人职业生涯规划靠拢,使学生在校期间通过学生组织的锻炼为将来的职业生涯做好充分的准备。 三、结语 艺术类学生组织的建设需要以艺术类学生的特点为基础而开展,采用以人为本的现代人力资源管理理念,把艺术类的学生作为组织最宝贵的财富来保护、使用和开发,在组织管理方式上,充分尊重艺术类学生的个性,扬长避短,把学生的个人成长和学生组织的发展相结合,这样才能在实际工作中充分发挥艺术类学生的创造性优势和专业优势,建立具有创造精神的组织文化。 建设类论文:论西部民族地区理工类大学旅游管理学科建设 学科建设是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实现高等教育发展核心问题的重要途径。高校的学科建设主要包括学科方向建设、学科梯队建设、基地建设和项目建设四个方面。其中,学科梯队建设主要是指具有高度影响力的学科带头人和实力雄厚的学科队伍建设;基地建设主要指具有鼓舞人心的创新氛围和具有设施先进的学科平台建设;项目建设主要指承担高水平科研项目和产出高质量创新性研究成果建设等。我国西部民族地区由于自然条件和历史原因,高等教育发展滞后于中东部地区和沿海地区,围绕西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进行学科建设,是高等教育和经济社会发展对西部高校发展的要求。同时,西部民族地区生态环境优越、自然与人文旅游资源丰富是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势条件,加快发展旅游业是国家和西部民族地区自身发展必然要求。旅游学科建设能够为经济社会发展培养高级人才、提供技术支撑而受到重视。在全面推进广西建设地方特色高水平大学的进程中,剖析桂林理工大学旅游管理学科建设的具体做法,寻找差距,对于进一步加快发展,提升学科建设的质量与水平具有现实意义。 一、立足学科平台建设,夯实学科发展基础 高校的学科建设一般是以学科带头人培养、学术梯队建设、科学研究等为核心内容,其中学科平台建设是学科带头人培养、学术梯队建设、科学研究的基础和重要的依托。旅游管理作为高等教育院校的学科或专业,在国外始于20世纪40年代末期,我国始于20世纪80年代初期。目前,全国共有高、中等旅游院校(包括完全的旅游院校和只开设有旅游系或旅游专业的院校)1703所,其中高等院校762所。桂林理工大学旅游管理学科发展始于1985年,是国内较早开设旅游管理专业的大学。桂林理工大学始终把旅游管理平台建设放在学科建设的重要位置加以推动,学院充分利用国家、自治区及学校对平台建设优先发展政策和扶持政策,并基于旅游管理学科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关系的视角进行建设,特别是充分利用广西建设旅游强区、桂林国际旅游品牌的影响以及旅游管理学科在对地方经济发展中的作用与地位进行相关平台申报与建设,得到了上级部门的支持。经过学校本文由论文联盟//收集整理与学院的长期建设,旅游管理获得了国家特色专业建设点、广西重点学科、广西特色专业和优质专业、中央与地方共建实验中心、广西高校人才小高地创新团队、广西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及课程一体化建设项目、广西旅游管理研究生专业学位教育改革试点等平台,旅游市场学教学团队被评为自治区教学团队,旅游市场学、旅游规划学、生态旅游学、饭店管理4门课程被列为自治区精品课程。平台建设为学科进一步发展与建设注入了新的活力与能量,进一步夯实了学科发展的基础,拓展了学科发展空间,使旅游管理学科建设走上了良性发展的轨道。 二、围绕核心专业延伸和学位点建设,拓展学科发展空间 学科是人类根据认识的逻辑对认知成果进行划分的结果,专业是高等教育根据人才培养的需要而设置的学业门类。一个学科可以对应不同专业,一个专业可以跨越不同学科。学科与专业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着协作与竞争关系,竞争主要体现在学科与专业的建设目标、主要内容有所区别;协作集中体现在学科建设为专业建设提供有效支撑,专业建设促进学科建设水平提升。因此,加强专业建设是提升学科建设水平的重要内容。桂林理工大学自1985年进行旅游管理专业首届招生以来,始终把专业发展与学科建设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给予支持,在进行专业建设的同时积极探索依托旅游管理专业发展旅游管理学科的途径。由于在较长时间内只有一个专业独自发展,旅游管理学科发展和建设水平受到了限制。为了拓展发展空间,提升学科建设水平。一方面,学院进行了与旅游管理相关新专业申报及建设努力,先后申报获得了酒店管理、景观设计(原景观学)3个本科专业。酒店是旅游业最重要的中间联结点,酒店管理专业培养专门型人才,是对旅游管理综合人才培养的深化;景观设计专业适应旅游市场发展需要,侧重与对旅游景观设计与管理人才的培养。到目前为止,形成了以民族旅游为核心,旅游景观设计和生态旅游为拓展方向的学科体系,使旅游管理学科建设内容更加丰富。核心专业拓展进一步促进了教师资源的合理配置与高效利用,加强了学科与专业的融合与交流。另一方面,根据学校发展定位由教学型大学向教学研究型大学,最终发展成为研究型大学的发展思路,桂林理工大学在核心专业拓展的基础上,紧紧围绕学位点建设进行旅游管理学科建设。2000年申报获得了旅游管理硕士学位授予权,2005年申报获得了中国少数民族经济硕士学位授予权。旅游管理硕士学位点建设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在旅游管理专业全国排名中处在较前的位置处。2009年桂林理工大学在申报博士建设单位时,将旅游管理学科列为重要的支撑学科之一进行建设。目前,根据国家对学位点建设的要求与本科专业目录调整意见,旅游管理由原来工商管理的二级学科调整为服务业管理的二级学科,进一步强化了旅游作为服务业龙头地位的学科支持。今后旅游管理学位点建设的重点是瞄准服务业管理一级学科,积极拓展具有西部特色,与旅游发展紧密相关的民族学和风景园林一级学科,形成以旅游管理硕士学位点为核心,相关性强的其他学位点为重要组成部分的优势学位点建设群。民族学重点以民族旅游经济和民族旅游资源开发与保护等为重要方向,立足培养民族地区具有经济学基础从事旅游及其他产业的高端人才;风景园林突出旅游景观设计特色,培养具有景观设计基础从事旅游景观、园林景观规划、设计与管理的高端人才。旅游管理学科点建设群形成及旅游管理博士学位点建设将会更进一步提升学科建设水平,拓展发展空间。 三、依托民族特色和理工科优势,凝练学科方向 学科建设突出特色是高校形成核心竞争力,并实现可持续发展必然选择。学科要实现特色发展,必须确立主攻研究方向,突出重点,既能促进本学科领域向纵深发展,又能加强学科间的横向联系与交叉。桂林理工大学处在少数民族集中分布的广西桂林市,是一所以工学为主,理、管、文、经、法、农7大学科门类协调发展的多科性高等院校,其中理工科学科发展始终处在前列。同时,广西是一个旅游资源大省,旅游业不仅是广西的特色产业,也是广西的优势产业。旅游管理学科建设充分基于理工科的优势,紧紧依托地方民族特色鲜明的区位优势,特别是民族旅游发展的社会需求优势和学校理工科专业重技术、强逻辑的技术优势,以及多学科集中与交融发展的特点,在民族旅游研究、民族旅游经济发展、旅游规划设计、旅游景观设计、旅游生态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等方面形成了自己的特色和优势,学科建设得到了社会的高度认可。旅游管理获得了国家特色专业建设点,核心课程旅游市场学教学团队被评为自治区教学团队,旅游市场学、旅游规划学、生态旅游学、饭店管理4门课程被列为自治区精品课程。旅游管理学科依托民族特色和理工科优势凝练学科方向使其在激烈的竞争环境中占得了先机,学科方向确立与特色鲜明使学科优势更加集中,显著度更高,成为了桂林理工大学学科建设展示特色的重要方面。桂林理工大学2009年申报博士建设单位时,将旅游管理学科列为重要的支撑学科之一进行建设。 四、以人才队伍建设为切入点,全面提高学科发展实力 学科建设的关键是梯队建设,特别是学术带头人的培养。人才队伍建设是全面提升学科建设水平,保持学科发展活力的主要途径。引进和培养学科带头人与学术骨干是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在桂林理工大学人才引进和培养政策支持下,旅游管理学科人才队伍的学历、职称、学缘和年龄结构得到了进一步提升和优化。通过引进、培训(在岗培训和专业培训),现有专业教师42人,高级职称教师占59.5%,其中教授占16.7%;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教师占97.6%,其中具有博士学位教师占21.4%(不包括在读博士5人)。师资队伍整体结构合理,发展趋势良好,“双师型”教师占专业教师总数的15%以上。专业教师中有8人具有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证书和导游证,3人获得星级饭店评定员资格,3人为广西区景区评定委员会委员。在人才队伍建设的过程中,一是重视与知名高校的交流与合作,每年均选派优秀教师到武汉大学、浙江大学等知名高校进行研修。二是为提高团队成员的国际交流能力和水平,十分重视国际交流,除鼓励教师赴国外参加学术会议和考察交流外,通过平台介绍和项目推动,引进国外优秀人才,选派优秀教师到国外高校做访问学者,与澳大利亚昆士兰大学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同时每年都要聘请具有专业背景的外籍教师1名加入团队。目前,学术团队中有5人具有半年以上海外学习或工作经历,双语教师8人。三是广泛邀请国内外优秀专家来校讲学和进行学术交流,开拓团队成员的视野。四是要求专业教师利用各种机会到企业挂职锻炼,全面提高团队成员的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通过引进、培养,形成了由学科带头人和博士为骨干的旅游管理学科团队,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在全国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学术梯队结构合理。大多教师都曾到过相关旅游企业中挂职或任职,具有旅游行业从业经历,对旅游相关行业的最新动态有较好把握。 五、围绕服务地方经济加强科学研究,提升学科建设水平 科学研究是高等教育发展的基础,是高校学科建设的重要内容。科学研究不仅影响高等教育发展,而且与区域产业经济发展有着紧密的联系。旅游管理尽管是工商管理的一个二级学科,但它所面向的是一个大产业,几乎涉及经济生活的各个方面。广西是一个旅游资源大省区,旅游业不仅是广西的特色产业,也是广西的优势产业。2011年旅游收入达到1278万元,成为了广西第六大干亿元产业,旅游产业地位提升对旅游研究也提出了新要求。根据广西建设旅游强区需要,必须加大旅游研究力度,阐述旅游发展规律,解决或回答旅游产业发展中的相关问题。同时,桂林理工大学始终把科研团队建设、高级别科研项目申报及高水平科研成果取得作为评价学科建设成果的重要指标,进一步促进了科研发展。桂林理工大学旅游管理学科具有办学时间长、学科基础扎实、多学科交融等特点和优势。多年在学科建设过程中,始终围绕服务地方经济建设,把进行科学研究放在重要位置,制定政策鼓励老师紧密结合学科建设和地方经济发展需要组建科研团队,鼓励申报各类科研项目,全力支持科研项目完成。在学院经费十分有限的情况下,仍然对科研项目申报和取得的科研成果给予奖励,并将完成一定的科研工作指标纳入年度工作考核中。围绕学科建设与科研发展,先后成立了5个研究院所和研究中心。依托建立的各类平台和成立的研究院所、中心,旅游学院41名老师自2005年先后获得了13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和社科基金项目,其中获得1项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是自设立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以来广西获得的2项);先后获得了自治区科技攻关、自然科学基金和社会基金等省部级课题29项;承担了地方政府、企业委托的各类课题60多项,近3年每年到位的科研经费均在400万元以上。科学研究为解决旅游管理学科领域的相关科学问题、回答政府关心的相关社会问题、地方经济发展和企业发展及产业发展的技术问题提供了研究成果支持,为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同时,通过科学研究又培养了一大批科研型的教学人才,促进了旅游管理学科人才队伍建设,奠定了学科建设水平提升的人才基础。 六、结语 西部民族地区的高校由于历史原因,学科建设远滞后于中东部地区和沿海地区。旅游管理虽然是工商管理的二级学科,但它所面向的是一个最具潜力的朝阳产业;而且加快旅游业发展是西部民族地区基于资源特色实现经济快速发展的必然选择。桂林理工大学旅游管理学科建设紧紧围绕西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现实需求,依托民族特色和理工科优势凝练学科方向、立足学科平台建设夯实学科发展基础、以人才队伍建设为切入点全面提高学科发展实力、围绕核心专业拓展和学位点建设拓展学科发展空间、围绕服务地方经济加强科学研究,取得了明显成效。旅游管理学科发展成为了广西区高校优势明显、特色鲜明的重点学科,旅游管理专业发展成为了国家特色专业建设点,形成了以民族旅游为特色,旅游管理专业为核心,酒店管理、景观设计、少数民族经济等专业为重要支撑的学科体系。旅游管理学科建设形成了自己的特色,旅游科学研究形成了良性循环的发展环境和运行机制。在旅游管理专业全国排名中处在前10的位置,成为了桂林理工大学申报博士建设单位时的重要支撑学科。桂林理工大学旅游管理学科建设还需要加强学习和研究,在探索中加快发展,相信在西部民族地区特色浓郁的土地上,在广西建设地方特色高水平大学的进程中,旅游管理学科将会发展得更好。 建设类论文:试论人力资源管理理念在艺术类学生组织建设中的应用 论文关键词: 人力资源管理 艺术类学生组织 应用 论文摘 要: 艺术类学生由于在思维、个性、学习过程和方法、组织开展活动类型等方面与其它专业学生存在差异,其学生组织建立建设要充分兼顾艺术类学生的特点。本文通过对现代的人力资源管理理念的分析,探讨其在艺术类学生组织建设中的应用。 学生组织是在学校党组织领导和团组织指导下的学生群众组织。它面向全体学生,是学校、教师和学生之间的纽带和桥梁,在维护学校利益、推动学校发展的同时,也充分表达和维护广大学生的具体利益;它是学生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管理的重要平台,是校园文化的一个重要载体,是开展校园文化活动的主阵地。加强学生组织的建设,引导其健康发展,一方面可使学生从中锻炼自我、成长成才,另一方面可充分发挥学生组织在校园文化建设中的重要作用,这对于高校通过学生组织这个“桥梁”实施文化育人具有深远意义。 艺术类学生由于在思维、个性、学习过程和方法、组织开展活动类型等方面与其他专业学生存在差异,其学生组织建设既要考虑一般学生组织建设的共性,又要充分兼顾艺术类学生的特点。笔者通过对现代的人力资源管理理念的分析,探讨其在艺术类学生组织建设中的应用。 一、艺术类学生的特点 艺术类学生的特点可以归纳为:思想活跃、个性鲜明、创造力强却自由散漫。艺术类专业大学生由于自身性格特质,思维敏锐活跃,富有创新精神,是大学生中最为敏感和具有活力的群体。他们强调个性,自我意识明显高于非艺术类学生,追求与众不同,包括行为举止、待人接物等都喜欢按自己的方式和爱好进行,且不太注重别人对自己的看法。他们最显著的特点是有强烈的创作欲望及较高的创作能力,而其创作过程和方式往往表现出自由散漫的特点。由于受授课方式、生活和学习方式的影响,以及自身缺乏自律性,艺术类学生普遍存在着纪律观念淡薄、生活习惯懒散、基础学习松懈等现象。他们向往所谓的绝对自由,对纪律教育乃至思想道德教育有较强的逆反心理。 二、现代人力资源管理理念的应用 现代人力资源管理有几个基本特点:①人本特征。人力资源管理采取人本取向,始终贯彻组织成员是组织最宝贵财富的主题,强调对人的关心,把人真正作为资源加以保护、利用和开发。②双赢性与互惠性。人力资源管理采取互惠取向,强调管理应该是获取组织的绩效和成员的满意感与成长的双重结果;强调组织和成员之间的“共同利益”,并重视发掘组织成员更大的主动性和责任感。③战略性与全面性。人力资源管理以组织成员为基础,是在组织最高层进行的一种决策性、战略性管理,是对全部人员的全面活动和招聘、任用、培训、发展的全过程的管理。④系统性和整体性。人力资源管理强调系统性,兼顾组织的技术系统和社会心理系统;强调运作的整体性,一方面是人力资源管理各项职能之间具有一致性,另一方面是与组织中的其他战略相配合,支持整个组织的战略和管理。 现代人力资源管理的目标就是要保证组织对人力资源的需求得到最大的满足,最大限度地开发和管理组织内外的人力资源,维护和激励组织的人力资源,充分调动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其潜能得到最大发挥。在艺术类学生组织建设中,针对艺术类学生的特点和学生组织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引入现代人力资源管理的理念和方法,从学生会人员及工作安排、成员招聘、学生干部培训、激励和工作考核等方面加强艺术类学生组织建设,最大限度地发挥艺术类学生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在实现学生组织目标的同时,也帮助学生挖掘自己的潜能,实现自身价值。 1.加强学生组织的人力资源规划 人力资源规划是现代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部分,是“战略性”的集中体现。而人力资源规划是以工作分析与评价为基础的。对学生组织建设而言,加强组织工作的分析和评价,开展人力资源规划是学生会组织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学生会由各个不同的部门组成,需要确定每个部门的主要工作内容,制定学生会干部及各成员的工作职责、工作量和任职资格。如在学生会制定学生干部职务说明书,可以明确学生干部承担的职务,所要履行的工作职责和工作内容,完成这些工作任务的标准,以及所需要具备的知识、能力和品质。一方面人力资源规划可为学生会成员的培训、晋升、人员调整、绩效考核提供准确的信息和依据,是学生会人事决策的重要基础,另一方面人力资源规划对调动学生会成员的积极性也很重要。因为只有在人力资源规划有效进行的条件下,学生会成员才能明确自己承担工作的方向,从而积极争取相关的管理职位。同时也可以调动组织外部其他学生的积极性,踊跃加入到学生组织工作中来。在学生组织中开展人力资源规划有助于引导学生会成员进行职业生涯设计,有利于其职业生涯发展。 2.建立健全的学生组织招聘机制 规范人员招聘流程,健全人才选用机制,满足组织持续快速发展对人才的需求,是现代人力资源管理对招聘管理的要求。 艺术类学生组织成员的招聘要采取多样、灵活的方式。首先要规范招聘流程,使其制度化。如采取自愿报名、多方了解、公开竞聘、择优录用、试用考察的办法。自愿报名,就是在对学生会各部门工作内容进行广泛宣传的基础上,让大家自由申报,充分尊重大家的个人意愿,这样的学生干部在今后的工作中工作积极性也会比较高;多方了解,就是要充分研究学生的个人档案信息和申报材料,综合个人态度、工作经历、个人性格、同学的评价等多方面条件,确定面试的候选人;公开竞聘,就是要为候选学生创造一个公开、公平、透明的面试环境,充分展示应聘者的长处和特点。由于艺术类学生组织的工作经常会与其专业能力相关,对于公开竞聘的方式应根据岗位特点进行合理设计,将竞聘活动与展示个人才华相结合,充分体现艺术类学生的特色;择优录用,根据公开竞聘的表现和个人情况,综合各方面的意见,确定学生会的录取人员情况;试用考察,对录取的学生会成员进行一段时间的考察,在工作实践中观察其是否具备一定的工作能力及团队合作的能力。艺术类学生由于其自身的专业和性格特点,一开始对学生组织内从事的活动组织、策划等工作可能会报有非常高的热情和积极性,但在实际工作一段时间后,随着热情的消退,常规工作内容也比较枯燥,有些学生不太愿意继续受到组织的束缚或在纪律方面难以达到组织的要求。试用环节给学生一个充分了解学生组织的过程,也是指导老师观察学生工作态度的过程,在了解的过程中进行双向选择。 3.注重学生干部培训 现代人力资源管理十分注重对员工技能的培训,通过对员工进行有计划、有组织的培训,提高员工的专业技能,以达到组织与员工共同发展的目的。 在学生组织建设中,经招聘选拔出的学生干部,虽然工作热情很高,愿意为广大学生服务,但是缺乏经验,加上多数自身为独身子女的一些特质,一开始很难胜任工作。因此,对新的学生干部要进行系统的培训,使其了解学生会各部门的工作,培养一些基本的工作技能,明确自己在学生会所处的地位和今后要努力的方向。在培训的过程中,培训需求的确定也要以学生干部职务说明书对业务知识、工作能力和工作态度的要求为依据,简单地说,将组织成员的现实情况和这些要求进行比较,两者的差距就是要培训的内容。艺术类的学生创造性强,而且艺术类院系开展的很多活动都与专业技能相关,因此对学生干部的培训不能把一些工作方法定得太死,关键是要明确需要完成的工作目标,鼓励他们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发挥自身的长处。 4.规范考核制度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中的考核制度是以企业价值创造为核心,使业绩透明化和管理系统化,把经营业绩与企业、部门和个人的回报相结合,保证企业整体战略目标得以层层分解和贯彻。 学生组织中对学生干部的考核应以学生会工作业绩为主要核心,学生会工作业绩主要体现在学生会组织的活动在各级活动、比赛中取得的成绩,在本院系开展活动的多样性,调动学生参与活动积极性能力,加强学生生活、学习管理等多方面。对艺术类学生组织的考核,一方面要考核开展活动取得的成绩,另一方面要考核学生会在提高学生组织纪律性、加强文化基础课学习等方面所起到的作用。对学生组织和学生干部的考核要做到透明化,进行公开述职,根据职责范围及管理目标的分解进行全体成员打分,结合指导教师的意见进行综合评定。 5.制定激励机制 现代人力资源管理中通过加强薪酬管理,把员工个人业绩和团队业绩有效地结合起来,共同分享企业发展所带来的收益,激发员工的活力,建立留住人才和吸引人才的机制,最终推进企业总体发展战略的实现。 在学生组织建设中,同样要通过制定合理的激励机制来提高学生干部的工作积极性,把学生干部个人的业绩与组织业绩联系在一起,增强其集体荣誉感。激励机制包括物质上和精神上的两个方面。对工作积极性高、创造性开展工作的学生要给予鼓励和表扬,对取得成绩的学生要实行物质奖励制度,具体办法可结合艺术类学生的偏好来制定。艺术类的学生由于个性鲜明、创造性强但组织纪律性不强等特点,在工作中要多鼓励少批评,积极引导。既要求有一定的组织纪律性,又不能因此而按部就班,失去活力和创造性,敢于放手让他们按照自己的思路和想法开展工作,但也不能袖手旁观,及时了解他们的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补充不足,控制活动的进展和主要环节,对工作中存在的失误的学生干部也不能一味批评,而是要让其明白今后如何避免失误,使其工作能力在失误中得到锻炼和提高。还要帮助学生在学生组织中更好地认识自己,增强各方面的能力,实现自我价值,树立工作的成就感。 6.加强学生职业生涯管理 现代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要求充分合理有效地利用企业内部的人力资源,实现企业人力资源需求和员工个人职业生涯需求之间的平衡,最大限度地发掘企业现有人才,规划员工的职业生涯发展,使员工发展与企业发展保持一致。 学生组织建设应充分发掘艺术类学生在专业方面的潜力,在组织活动中充分展示他们的个人才华,并积极引导其与个人职业生涯规划靠拢,使学生在校期间通过学生组织的锻炼为将来的职业生涯做好充分的准备。 三、结语 艺术类学生组织的建设需要以艺术类学生的特点为基础而开展,采用以人为本的现代人力资源管理理念,把艺术类的学生作为组织最宝贵的财富来保护、使用和开发,在组织管理方式上,充分尊重艺术类学生的个性,扬长避短,把学生的个人成长和学生组织的发展相结合,这样才能在实际工作中充分发挥艺术类学生的创造性优势和专业优势,建立具有创造精神的组织文化。 建设类论文:工程建设中两类合同的法律思考 工程建设中最为主要的合同类型当属建设工程合同。与此同时,由于工程的深广性、复杂性,工程实务中除最主要的建设工程合同外,也会涉及许多种类的合同。比如材料采购的买卖合同、设备租赁的租赁合同、垫资施工的借款合同、造价咨询的委托合同、承(分)包人与农民工的劳动合同等等。不同的合同类型(性质)适用不同的法律规则。因此,在工程建设中有必要分清各种不同合同类型以明确其法律性质、正确适用法律规则。本文拟根据法律的一般规定和工程实务的一般惯例,针对工程建设中的委托监理合同和装修(装饰)合同的法律性质谈点个人认识。 一、建设工程合同的概念及种类 《合同法》第269条规定:“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这是立法上对建设工程合同的定义。此定义至少包含三个方面的含义:第一,建设工程合同的内容是进行工程建设;第二,建设工程合同的主体是发、承包人(含广义上的承包人);第三,建设工程合同的法律关系性质是一种工程上的承、发包关系。根据同法该条第2款的规定,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这是立法对建设工程合同的三分法。根据同法第287条的规定,建设工程合同又属于特殊的承揽合同,法律对建设工程合同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承揽合同的相关规定。值得注意的是,司法实务中由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案由的规定》这一司法解释的出台,除以上《合同法》的立法分类外,最高法院把委托监理合同和装修合同也划入了建设工程合同类别。 二、委托监理合同、装修(装饰)合同的法律性质 根据现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案由的规定》这一司法解释,委托监理合同、装修合同属于“建设工程合同”。但本人认为,委托监理合同的性质不属于建设工程合同,而属于委托合同;装修(装饰)合同的性质根据不同情况应属建设工程合同或承揽合同。 1、委托监理合同的法律性质 根据《建筑法》、《合同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关于工程监理的规定可以看出,工程监理是一种工程监督行为,而不是一种工程建设行为,不属于《建筑法》所指称的“建筑活动”。工程监理是监理单位根据委托人的委托,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设工程合同的约定,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代表建设单位实施监督的一种合同行为。监理单位的权利来自委托人的授权,此授权行为并不是法律上的承、发包行为,而应属于法律上的委托行为;监理合同的内容是进行“工程监督”,而不是“工程建设”。实务中,委托人与监理单位建立委托监理关系一般都要签定书面合同,采用的合同文本大多为被视为行业惯例的《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gf—2000—0202)。从该合同名称和内容来看,建设工程的委托监理也属于委托关系。同时,根据《合同法》第276条的规定,发包人与监理人的权利义务以及法律责任,应当依照合同法关于委托合同以及有关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见,我国现行《合同法》也是把委托监理合同看作委托合同。 《合同法》第396条规定:“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委托监理关系中,发包人是委托人,监理人是受托人,双方约定的内容是由监理人处理发包人关于工程监督的事务。根据《建筑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工程的建设分别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进行,发包人与监理人只能就工程的监督问题进行约定,监理人的权利义务只涉及“工程监督”不涉及“工程建设”。 综上,委托监理合同的法律性质应该为委托合同,在合同纠纷具体涉诉时,案由应当定为委托合同,而不应该是建设工程合同。 2、装修(装饰)合同的法律性质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建设工程包括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由此可见,装修行为属于建设行为,装修活动属于“建筑活动”,装修合同属于建设工程合同。但实务界对于装修工程的理解则各不相同。实务中,装修这个词一般连着装饰构成装饰装修这个词语组合。装修和装饰有没有区别,什么是装修,什么是装饰,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本人认为应区分装修和装饰的区别从而划分装修合同和装饰合同的不同法律性质,前者为建设工程合同,后者为承揽合同。 根据工程惯例的一般理解,装修主要是对工程整体的修饰、美化,它可以被看作是全部工程的一个分项,装修工程的规模一般比较大,有时会涉及工程主体结构的拆、改、变动等,需要具有相应资质的装修企业进行建设。因此,在这种情况下的装修合同,应定为建设工程合同。装饰主要是对工程局部的修饰、美化,其规模一般比较小,一般情况下不需要对主体结构有所变动。比如实务中购房小业主与装修公司或个人签定的房屋装饰合同。在这种情况下,不宜把这种小规模的装饰行为视为建设行为、“建筑活动”,从而把合同性质定为建设工程合同;而应该根据实际情况把这种小规模的装饰行为视为定作行为、承揽活动,将合同性质定为承揽合同,避免实务中的资质、效力之争。 当然,由于目前对于装修和装饰的问题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且各方理解不一,以上关于装修(装饰)合同的法律性质,仅代表个人观点。至于案件涉诉后的具体法律认定和适用,有赖于法院或仲裁机构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法律的精神进行判别,在法律没有明确作出规定前,属于司法裁量的范畴。 建设类论文:浅谈无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类型及处理原则 论文摘要 在我国,由于建筑管理市场的混乱,签订了大量的无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司法实践中,对无效合同的认定及处理还存在着一定的争议。为了解决这些争议,可以依据法律、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合同的实际,对无效合同类型进行划分,并分析得出其处理原则。 论文关键词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类型 处理原则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发包方和承包方为完成特定的建筑安装工程任务,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无效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指虽经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当事人协商订立,但因不具备合同生效的条件,不能产生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目前,我国建筑行业利润高,投资回报快,而建筑市场的管理则比较混乱。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签订及履行过程中,存在着诸如承包人无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签订合同,以及违法分包、非法转包等等违法行为,形成了大量的无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虽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为无效建设工程合同的认定及处理提供了比较具体的法律依据,但在司法实践中,由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特殊性,对于合同无效的认定与处理依然存在着不同的看法。为了能给现有争议的解决提供一些思路,有必要对无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类型及其处理原则进行探讨。 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生效的条件 无效合同本质上是合同已成立,但因欠缺合同生效的法定条件而不产生法律的约束力,因此,判断无效的建设工程合同,首先要对建设工程合同生效的条件进行探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一般合同生效的条件包括签订合同的当事人应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签订合同的内容及形式不违反法律、法规或社会公共利益。基于建设工程合同的特殊性,它的生效除要符合上述的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当事人具有与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相适应的缔约能力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发包人,可以是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具有民事行为能力进行住宅建造的公民个人,但作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主体的承包人一方,一般都是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建筑施工企业。除了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外,他们还必须具有与签订建设工程合同相适应的缔约能力,即这些建筑施工企业还必须取得建设工程相应的资质,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订立合同。 (二)不违反建设工程的基本建设程序 一项工程从计划建设到建成投产使用,要经过许多阶段和环节,有其客观规律性,这种规律性与基本建设项目的技术经济特点有着密切的关系,国家对此客观规律性总结的基础上,通过工程建设法规规定了工程项目建设基本程序,要求在工程建设活动中必须遵守。比如,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签订前还必须经过报建,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通过招标投标程序才能签订建设工程合同等。 二、无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类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解释》,并结合建设工程合同生效的条件,可将无效建设工程合同分为以下类型: (一)承包主体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由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标的特殊性,决定了其合同主体的特殊性。工程建设技术含量高,社会影响很大,所以法律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主体的资格有严格地限制。根据我国《建筑法》第13条的相关规定,只有经注册登记,领有营业执照,并向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取得相应资质证书的建筑施工企业,才具有订立合同的民事权利能力及民事行为能力。除此之外的任何个人及单位都不得承包工程,也不具有签约的主体资格。由此可见,没有通过注册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个人或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或者虽领取了营业执照但未取得相应资质证书的建筑施工企业订立的合同,都因主体不合格而属于无效合同。另外,建设 工程施工企业资质有等级之分,不同资质等级承揽业务的范围不同,建筑施工企业必须在自己资质证书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由此可见,超越资质等级与他人订立的建设工程合同也属于无效合同。 (二)冒用有资质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与他人订立的合同 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签订过程中,冒用有资质企业的名义与他人签订的合同有以下几种情形:(1)没有资质或者低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或者符合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他人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2)没有资质或者低资质的实际施工人挂靠在有资质或者符合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下与他人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无论是借用还是挂靠,其签订合同的过程无非存在着两种情形:一是具体施工人以欺骗的手段与发包人订立的合同,这种合同由于一方存在着欺骗行为而导致合同无效。二是对于一些国家投资或国家控股的项目,发包人本着肥水不流外人田的心理,利用手中的权力,想把工程发包给与自己有利益关系单位或个人,若此单位或个人不具备相应的资质要求,发包人便相互串通,通过借用资质或挂靠的方式订立的合同。从形式上看,签订合同的承包主体都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但履行合同的实际施工人却不具备法律规定相应资质条件,因此,这种合同属于双方恶意串通,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因此也属于无效合同。 (三)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而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招标投标法》第3条规定了建设工程强制招标的范围,是为了保证工程的质量及防治在工程分包过程中的腐败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若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通过直接发包与他人签订的合同,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属于无效合同。招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若在建设工程招投标过程中,招标人与个别投标人恶意串通、内定中标人、设置障碍排斥他人、收取投标人贿赂等,以及投标人之间串通作弊、假借资质参与竞争等行为,因违背招投标原则而致使中标无效的,招标人与无效中标人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也属于无效合同。 (四)违法分包或者非法转包订立的合同 所谓违法分包是指总承包单位违反法律规定将建设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或者将建设工程主体结构分包出去,或者未经建设单位同意分包工程,或者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行分包的行为。非法转包是指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给他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其他单位承包的行为。我国《合同法》及《建筑法》都明令禁止禁止违法分包、禁止转包。违法分包、非法转包所订立的建设施工合同违反了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属于无效合同。 (五)在订立合同过程中发包人有受贿行为或者承包人有行贿行为的合同 工程项目以招投标的方式发包,在招投标过程中,招标人有受贿行为或者投标人有行贿行为影响不公平竞争的,属于违法招标的范畴,双方当事人所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然无效。《解释》第一条第三款的规定包含了招投标活动中存在腐败行为导致的中标无效,签订的合同属无效合同。而涉及国家安全或者国家秘密等直接发包的工程,若在订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过程中,发包人有受贿行为或承包人有行贿行为的,《解释》并为涵盖,此行为同样违反了我国法律的禁止性规定,所订立的合同也属于无效合同。 三、无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处理原则 无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订立,严重扰乱了我国的工程建设市场,尤其是大量的建设工程合同履行完毕之后被确定无效,不仅会给合同双方带来较大的经济损失,也导致了大量质量不合格建筑的产生,因此,要对无效的建设工程合同产生的法律后果加以重视,确立处理的原则,及时进行处理。 (一)合同不再履行原则 无效合同自始对当时人双方没有法律约束力,因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已经订立,但尚未履行,被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无效的,双方当事人均不得再履行合同;或者合同已经履行但尚未履行完毕被确认无效的,终止履行合同,尚未履行部分不再履行。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而言,确立此原则,是对当事人违法行为的及时纠正,以免因合同的继续履行导致更严重的法律后果。因此,在建设实践中,应加强对合同的监管,及时发现不具备生效条件的合同,并及时确认其无效。 (二)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的原则 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签订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因过错而导致另一方的信赖利益的损失,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对于无效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而言,若在合同的签订过程中,因一方的过错导致合同无效的,过错方应赔偿因合同无效而给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若双方都有过错的,依过错大小各自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无论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尚未履行的,还是尚未履行完毕的,或者已经履行完毕的,一旦合同被确认为无效,过错方都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的主要方式是赔偿对方的实际损失,而不包括尚未实现的利益。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缔约过失责任应由无过错方举证。 (三)工程质量至上,折价补偿原则 无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部分履行或者已全部履行完毕的,对于履行合同的法律后果,《解释》第2条、第3条的相关规定,确立了工程质量至上,折价补偿的原则。具体有以下三种情况:(1)已完成的部分工程或已竣工的工程,经验收质量合格,或者经修复后验收合格的,发包方应参照合同约定补偿承包方相应的工程价款。(2)若已经完成的部分工程经验收不合格,又无法修复的,承包方负责拆除,并返还发包方支付的工程价款。(3)已竣工的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经修复后仍不合格的,发包方不予支付工程价款,建设工程作为违法建筑应由相关部门强制拆除。当然,在无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履行过程中,由于发包方过错导致工程质量不合格的,也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四)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及刑事责任并重的原则 无效的建设工程合同都是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或禁止性规定的合同,因此也可统称为违法合同。因此,工程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被确认无效后,过错方在承担以上民事责任的同时,还要追究违法者相应的行政责任。这里所说的违法者不仅包括签订无效建设工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还包括在合同签订过程违反《建筑法》、《招标投标》等法律规定的其他主体,比如以出借或其它方式允许合同当事人使用其名义签订合同的建筑施工企业,在招标活动中与投标人串通的投标机构等。承担行政责任的主要形式包括停止违法行为、处以罚款,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没收违法所得等。另外,对于在工程发包承包中的索贿、受贿、行贿者,其行为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建设类论文:地方财经类高校会计本科教学团队建设的思考 摘 要:科研是高等教育的基本使命和主要的功能之一,是高等院校教师的责任。为实现科研对地方财经类高校会计本科教学团队建设的支撑与促进,从基层学术组织视角提出以科研成果进教材、入课堂;科研成果促教改;科研骨干上讲台等为切入点带动会计本科教学团队水平的全面提升。 关键词:会计科研 会计教学团队 教学水平 地方财经类高校由于其区域性、地方性特征,肩负着为地方经济发展培养高素质人才的重要使命。而师资的建设是一个学校能否培养出高素质人才的最重要的主观条件。师资不是一个人,而是一批人在某方面形成特色。因此,创建和打造卓越的教学团队,建立和完善优秀的教学队伍,成为地方高校应对大众化背景下教学使命危机的重要举措。 一、科研对地方财经类高校会计本科教学团队建设的促进作用 (一)会计科研是提高会计教师教学水平的重要手段 高校所有的教学都应该是有研究的教学。有了科研不一定有高质量的教学,但没有科研必定没有高质量的教学。没有科研依托的教学,可以把课讲得很漂亮、很花哨,但却因不了解会计学科的学术前沿而缺少内涵。这样的教师只能是“教书匠”,而不能成为“教育家”。由于会计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专业,随着经济的发展,会计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会计制度、准则及处理方法也在不断更新,教师通过科研在为地方经济发展提供服务的同时,不但可以摆脱单纯进行基础教学的拘泥,了解学科发展的现状,了解学科发展的方向, 始终站在会计学科发展的前沿,推动会计专业的发展;而且通过不断接触新事物,研究新问题的科学研究,将最新的思想、方法、成果引入到教学中,引导学生在本专业内运用一些基本科学原则解决实际问题,真正教出高水平的学生。 (二)会计科研是形成会计教学团队合力的重要保障 长期以来,高校教师在日常的教学活动中,基本上是独自面对特定的教育情境单兵作战,依照自己的思维能力和知识水平自行完成教学任务,同事之间缺乏合作交流的气息与氛围。这种孤立的、相对封闭的、缺乏团队协作意识的工作方式使地方性财经类院校的会计教育在缺乏领域内有重大影响力的学者的情况下,更难以产生重大标志性教学成果。随着会计教育的快速发展,学生需求多样化和教学平台日益增多,对教学的要求越来越高。通过科研纽带组成的会计教学团队不仅可以在协作的氛围中相互沟通,推动教学内容和方法改革和研究,促进教学经验交流,在教学、研究、社会服务的互动中整合教学资源、形成教学合力和凝聚力,成为综合解决“教什么”和“如何教”问题的高起点的教学组织,而且以教学的学术性作为团队融合的切入点、将研究性教学引入会计课堂教学可以提高会计教学团队的教学质量,并保障教学的发展。而在课程教学中产生的教学改革反馈信息则可以进一步促进会计科研和学科的探索。 (三)会计科研是促进会计教学团队提升竞争力的重要途径 学术是大学的本质属性,也是高校教师的生命。因此,教学团队存在的价值是教学,但发展的源泉却在于研究。一个有竞争力和持续发展力的高水平教学团队,必须有高水平的科研作支撑。在教学团队中,由于团队成员组成的异质性、互补性以及团队成员之间的平等关系,成员之间不仅可以在及时交流会计学科的最新研究成果和实践前沿的互相学习中取长补短,促进自己的教学提高,而且在让科学研究为提高教学水平服务的同时,又会进一步认真思考和深入研究各种问题,这会产生更高水平的理论成果,进而在本领域产生一定的影响力。因此,依托学科优势平台和科研实力,积极实施科研教学互动,扶持教师的成长,促进学科发展,是会计学教学团队建设的重要举措和途径。 二、基于基层学术组织视角加强地方财经类高校会计本科教学团队建设 (一)科研成果进教材、入课堂——推进团队教师校外实践与课堂教学的有机结合,并扩大科研成果影响力 地方财经类高校的教师所从事科研课题多来自地方经济并服务于地方经济,会计研究工作也不例外。为把科研成果转化成有效的教学资源,除了教师带领一部分学生参与研究过程外,在科研资源整合的基础上把成果入课堂是一种涉及面更广的实现科研资源的开发与本科会计人才培养融合的有效途径。团队教师可以将横向课题的研究成果作为实践案例等引入财务会计、管理会计、财务管理、财务报表分析等课程,甚至可以汇总整理为自编案例教材,作为课堂教学内容,使科研成果作为知识形态,在教学中得到进一步传播和证实,增强课堂教学内容的实践性。 为进一步扩大科研成果的影响力,在正常的课堂教学之余,可聘请校外专家学者或在职高级会计师就一些热点问题和新出台会计政策作会计专题报告和讲座,如在会计准则发生重大变化,而教材不能及时反映时,通过校内外专家学者的专题讲座可弥补这一缺陷。此外,打造“硕导论坛”、“创新群体论坛”、“博士论坛”等系列会计论坛;在学生中定期开展“学生学术沙龙”等学术活动。通过课堂内外浓厚的学术研究氛围的培育,能够开拓学生的视野,激发和引导学生参与科研活动的积极性,提高学生的心理素质、沟通能力和科研创新能力。 (二)科研成果促教改——集中团队优势开展教学改革项目,及时将研究成果应用到教学环节 应用型会计人才是一个具有立体感的时间性概念,社会对会计教育的需求直接影响到会计教育的发展。随着会计工作的客观经济活动发生变化,会计教育也将与之相适应。因此对会计教育而言,教改也是一个永恒的、常讲常新的话题。作为教师,要真正能够在教学改革中做出一些成绩,除了要有改革的意识,更重要的是要有改革的头脑和能力,要有正确的思路、要有可行的方案。而教师科学研究为教学改革奠定了一定的基础。例如在培养学生运用会计理论和方法来解决会计实务问题的能力方面,会计学专业的实践教学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可探索在管理会计、财务报表分析、财务管理等课程的教学中中引入项目教学法,即以会计实务研究成果作为一个项目,教师带领学生共同实施该完整的项目工作完成整个教学活动。使学生在项目实践过程中,理解和把握课程要求的知识和技能,体验创新的艰辛与乐趣,培养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思维方式;在财务会计实验中引入模块组合法,将财务会计实验内容按企业一般工作岗位分工分解成不同模块,以模块为实验单位来组织实验过程等等。在此基础上团队进行相应的教学改革理论研究,打破传统的规则式教学模式,推动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创新与改进。此外,团队成员可集中智慧,将多年关注的会计问题的研究心得,进行整理和提炼,集中优势力量开展会计教育教学改革项目,进行科研攻关,并进一步把会计教学改革成果应用于教学,改变“以教师为中心”的“灌输式”“填鸭式”教学, 提高教学效率,改善教学效果,提升学生的会计职业素养和会计职业水平。 (三)科研骨干上讲台——培育团队成员,并引领学生成长 育人以教学为先,教学以质量为重。教师是教学过程中的主导因素,其知识结构和业务水平直接影响学生的知识结构和业务能力。作为实务性很强的会计教育,通过科研骨上讲台,在教学中将与地方经济密切结合的研究成果以案例教学、演示教学等形式展示,使学生在了解自己身边企业情况的同时,直接从实践中掌握会计的精髓,必定会极大地激发学习兴趣。此外,通过科研骨干上讲台,把科研方法转化为教学方法,融入到教学内容的组织中,拓展教学方法和提高教学水平,如采取教师的精讲与学生的自学、共同探讨与学生总结、学生提问与教师解惑,学生限时发言与大家评论等的有机结合,在“教学相长”中让学生不仅动脑,而且动心、动手和动嘴,全身心的投入学习的过程,在关注现实问题的同时,不仅学到一些具体的会计理论和方法,更主要的是学会如何将这些理论及方法应用到实践中去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刺激科研灵感与科研能力,实现知识传授与能力培养相结合。实现以学生为中心。以需求为动因,以问题为基础,进行发现式、探索性的学习的教学模式的转变。 讲台泛指课堂内外的一切教育途径。因此科研骨干上讲台,还可采取在各年级中结合班主任制度,推行科研年级导师制。具体由高职称、高学历、出国留学人员等具有良好科研素质的优秀教师组成科研导师队伍,采取定期的年级导师讲座、不定期的主题班会、师生面对面交流等方式,从人生规划、个性塑造、科研素质、会计职业资格证书考取等多方面引导学生,并对有科研潜能及科研兴趣的学生给予个性化指点和帮助,引领学生成长。 建设类论文:高职类会计电算化专业的课程体系建设 高职类院校的会计专业(如会计电算化专业)想要培养出既满足社会和企业的需要、又适合高职学生的特点的合格会计人才,论文联盟//就必须要弄清定位,结合高职类会计专业的教育目标,针对性地建设起符合大专层次和特点的课程体系。 如今,全球越来越体现出“经济地球村”的趋势,信息化、一体化的时代特征越发明显。作为高职类院校的会计专业(例如有一定特色的会计电算化专业),该如何立足学生层次特点,培养出既满足社会和企业的需要、又适合高职学生特点的合格会计人才呢? 要想解决这一问题,精准地弄清楚定位,结合高职类会计专业的教育目标,针对性地建设起符合大专层次和特点的课程体系,是其中的关键因素。 一、课程建设简介 1.课程建设的特点,主要体现在有计划、系统性地组织教学,继而形成教学计划,再进行核心课程的合理设置。这中间提到的课程,主要指核心精品课程的选择及其完整而科学的整体教学课程体系。它不仅需要传播知识,还应孕育出知识学习、生产以及实践和创新,并且贯穿到学生发展的将来。 2.会计专业的课程是构成专业教育的基石,也是实现专业培养目标的最重要方案,它们的质量高低、选择是否科学,能够直接影响到企业所需人才的质量。课程建设紧密关系到能否优化课程结构,能否提高课堂教授质量,假如建设科学合理,那么对为企业培养出有一定实践能力的专门实用性人才,是大有裨益的。 高职类院校,就应该更加紧密结合课程设置和专业课的课程建设,认真做好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教材选择,同时也关注学校教育的硬件设施、打造学校特有的学习环境和锻炼动手氛围。就高职类院校的教学来说,专业的课程建设是教学工作的一项基本内容,也是专业教学建设的主要核心和精髓。 3.专业课程建设的主要内容有:课程选择、教材编制、课程实施、课后评价总结等。在实施中,则主要涉及教学思路整理、教学目标制定、教学过程整合、教学内容改革和方法创新、师资队伍建设、教学软硬件添置与科学的教学管理、教学理论研究、产、学、研整合等多部分内容。 二、找准高职类会计专业的定位,认清专科层次的教学目标 1.高职类会计专业的定位。高职类院校的专业定位不同于定位于高精尖会计人才培养的普通本科院校,应着眼于实际动手能力和实用性人才的培养。这一点已经在高职类院校中得到广泛认可。 依此来认定高职类院校的教育目标,就更应充分考虑社会经济大环境,密切关注社会经济发展特点。现在的社会是知识经济的社会,对高等会计教育有素质教育、创造教育的要求,并希望能够培养出适应企业多样化需求的会计人员。 2.高职类院校的会计专业教育目标。目前 ,社会上专科学校的会计教育主要目标为:培养满足社会主义经济化社会的企业人才,德能勤绩多方面发展,具有熟练完成会计岗位的管理工作和实际动手能力。 这一目标,实际上和普通高校的本科会计教育目标有类似之处,这样就会形成一个尴尬的局面─本科和专科的高等会计教育的培养目标有部分重合,无法拉开高、中、低级不同档次会计人才的差距,彼此的特色也不显得突出,学生们走上社会面对企业时,很容易发现无法找到适合自身的的岗位,更无法充分体现不同层次会计人才的特长。长此以来,高职类会计专业培养出来的学生在面对就业、职场发展时,不可避免地会处于相对劣势。 本人认为,不同层次、不同定位的高校会计教育目标应区别在如下几方面: (1)教育对象特点不同。普通大专和高职类学生的知识基础较为薄弱、学习能力也比本科学生有所欠缺,因此我们的教学目标应该考虑这种明显差异。就高职类毕业生来说,学习目的很明确,就是立刻可以进入会计岗位独当一面的用人单位,实用性强的特征尤为明显。 (2)国际经济大环境的需要。中国已经加入世贸组织多年,会计学科是具有世界性的商业技能,它的具体方法、会计报告信息的提供要求都已经和国际化接轨。所以,高等会计教育培养出来的会计从业者应该具有与之相对应的知识体系。 (3)我国经济的发展和会计就业现状。近阶段的一份调查数据指出:企业对专业会计人才的要求体 转贴于论文联盟 // 现为,百分之九十的用工单位喜欢有实际做账能力的求职者,百分之四十的企业愿优先招聘有相关会计经验的人员,而创造力的要求在各种要求中名列第三。 同时,美国会计教育改革委员会在1993年,将他们的高等会计教育目标改定位为:会计教学的目的主要在于培养学生在将来成为专业人员,具备相应的行业素质,而不是刻板地培训学生,让他们变成一个机械的专业人员,这其中强调的能力具体指三种:知识、技能、专业综合素养。因此,我国企业对会计从论文联盟//业人员的要求,大致类似于美国九十年代的定位。 在高职类院校学生的培养中,主要应包括三种基本素质:一是基本账务处理能力,主要指毕业生在手工和计算机两方面,熟练掌握汇集、报告会计信息的基本动手操作能力、笔头表达能力,以及行业沟通能力。二是基本知识不断地学习,另外还有获取会计更新知识的能力,这里特指初、中级会计所必须的专业知识。三是职业素质和从业道德品质,以及进取精神。 综合考虑上述会计专业培养目标,高职类专科会计学生的特征应该是这样:具备较强的实际操作能力,具有更新会计知识的能力,具有敬业精神。 三、 高职类会计电算化专业的课程体系建设 长期以来,高职类院校的会计专业教学借鉴普通本科院校的课程体系,造成了目标过高、课程设计不切合实际的现状,这一点不容回避。高职类会计电算化专业的毕业生无法在理论的扎实程度上和本科生相比,而在动手做账、实务操作能力上反而不如更低层次的职业中专生们。 想要保证高职类会计专业的毕业生素质,造就会计电算化专业的品牌,则需根据上面提出的新培养目标,对现有会计专业课程体系进行一定的改良和进一步完善。鉴于此,本人打算从核心课程的知识和设置这两方面,对该专业的课程体系构架做出如下的建议和探讨: 1.基础技能和知识课程。该类型课程主要包括:《高等数学》、《经济应用文写作》、《实用英语》等。考虑高职类学生考分普遍不高的特点,《高等数学》、《实用英语》限于基本知识的学习;《经济应用文写作》、《计算机基础》等写作和计算机应用技能则应重点教授和练习。 2.专业基础知识课程。这部分课程可以为学习会计专业知识打下坚实的理论基础,教会学生的基本经济知识及应用。主要课程有:《会计学原理》、《基础统计学》、《国家财政与税收》、《政治经济学》、《货币银行学》等。这里最重要的是《基础会计》课程,应重点放在其基本原理、基本方法的掌握上,并和以后要掌握的专业会计内容相呼应。 3.会计专业课程。该类型课程是会计电算化专业的真正核心课程,学生们应该通过它们的学习,扎实掌握一般会计业务的处理手段和方法,具备基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主要课程有:《中级财务会计》、《管理会计》、《财务管理》、《成本会计》等。其中《中级财务会计》的内容是重中之重。 4.实践知识课程。该类型课程应该是实践教学的重点,其宗旨在于大力培养学生的实际动手操作能力。既要做到让学生能够熟练应用所学专业知识,又要让学生学会模拟会计凭证的填制与审核、帐簿的登记与核对、会计报表的编制。主要课程有:《会计模拟实验》、《会计电算化》、《票据结算》等。另外,培养学生的综合能力也非常重要,特别是融化所学的系统专业知识、课后自己整合资料而形成的《社会调查》、《实习报告》等。这部分课程是突出高职类会计教育特色的环节,应予以高度重视。[2010年安徽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编号20101700)《会计电算化》特色专业配套研究成果]转贴于论文联盟 // 建设类论文:矿井建设中的地质条件分类研究 根据(矿井地质规程》对矿井地质条件进行分类,较普遍的反映是:一个具体的井田,很难根据它的各项地质因素复杂程度和煤层稳定程度的指标,唯一地确定它的矿井地质条件类别。这种矿井地质条件类别的不确定性,来自分类指标条文的模糊性及不同人对它理解的差异性,但根本原因在于地质体的复杂性。 1、 地质体的复杂性 (1)多样性。影响开采条件的地质因素很多,它们在成因、特征、大小和对开采条件的影响方式和程度上也很不相同。许多地质因素还具有地区性,要制订包括所有井田或煤层的开采地质条件的分类方案,是相当困难的。(2)变化幅度广阔性。地质体大小或特征的变化幅度是非常广阔的。断层落差可以从几百米、几十米到一米左右;走向延伸可以从几百、几十公里到短于工作面;褶曲可以从很大到小于工作面;有的对井田影响甚微,有的则成了安全的严重威胁等。由于地质体范围的巨大变化,同一种地质因素对不同井田的开采条件影响的差别也很大。对变化幅度如此巨大的多种地质因素分为四个等级,它们的界限必然是模糊的。(3)空间性。地质体都是三度空间的,不能忽视它们在空间上的分布和排列。同样条数和总长度的一些较小的断层,由于空间分布不同,对生产的影响也截然不同;等距平行排列,垂直走向,对生产影响甚微;相交于一隅,相交处可能无法回采,且全都与煤层走向斜交,影响最严重。确定煤层稳定性时,样点的选取也有空间分布的问题,如果不考虑本文由论文联盟//收集整理样点分布的空间性,则同一煤层,最终评定结果,可能是稳定、较稳定煤层,也可能是不稳定煤层,内蒙古不稳定煤层。(4)叠加性。煤层的破坏效应,包括煤层原生成因的分叉尖灭及后生的冲蚀带、陷落柱、断层、岩浆岩等的影响使煤层变薄或中断。它们中任何一种破坏效应都影响煤层的开采条件,煤层受到的破坏就是它们的全部破坏效应之和。故此“原则上应以三个地质因素(断层、褶曲、岩浆岩)中复杂程度最高的一项为主来加以综合评定”的做法,在不少情况下会导致对开采条件的错误评价。假设,某井田有断层、冲蚀带和岩墙各三条,煤层有局部不可采区域三小块,有岩床和陷落柱各三个。从每种因素来说,数量都不多,故按规程井田应届i类。但这些因素若互相交叉切割,其综合影响却会使开采条件变得相当恶劣。但有些情况,其地质效应又是不可加的。如岩墙沿小断层侵入,它们对煤层的破坏效应只相当于岩墙(或断层)的单独效应。因此,在评价井田类别时,应考虑各地质因素所起的综合作用,否则,其评价结果往往是错误的。 2、 评价指标的一般性原则 (1)分类指标必须有广泛的实用性。(2)分类因素与分类指标要相对稳定。(3)分类要与技术条件密切联系,同时突出地质因素的影响,不应受社会或人为因素的影响。 3、 矿井地质条件分类指标 上述分析表明,影响煤层开采的地质因素多,变化大,空间配置与相关关系复杂,对煤层开采的影响程度各不相同,所以以所有地质因素为直接分类基础理的分类方案,其界定是模糊的,分类结果是不唯一的,起不到指导生产的作用,因此,寻找一个综合的分类 指标,是矿井地质条件分类的关键。 3.1 “同采地质地段” 本文提出“同采地质地段”作为矿井地质条件分类的唯一指标。 “同采地质地段”是指具有相同开采地质条件,能连续推采的煤层地段。在一个同采地质地段内,用相同的采煤工艺和设备可以连续完成采煤任务。同采地质地段的边界,为各地质体本身的边界及采区界、水平界、矿界等等。 “同采地质地段”的划分方法:将所有影响连续推采的地质量因素的界线,画在采掘工程平面图上,则这些界线所围成的大小和形状不同的地段,就是“同采地质地段”。其中的每一块,具有相同的开采技术条件。地段之间,其开采技术条件可能相同,也可能不同。这样的分类指标具有简单、统一、实用的特点。 “同采地质地段”以能否连续推采为唯一划分标准。如某小断层落差略大于1/2采高,但该煤层有伪顶(或伪底),且伪顶(或伪底)的硬度较小,机组能够切割,则这个断层就不能作为划分“同采地质地段”的边界。 3.2 “同采地质地段”的等级划分 “同采地质地段”的大小差别很大,要以一定的标准对它们分成若干等级。衡量“同采地质地段”等级的最合适的标准就是各种采煤方法对连续推采面积的一般尺寸要求。因此,本文做如下划分: (1)一类同采地质地段:适合于综采。(2)二类同采地质地段:适合于机采。(3)三类同采地质地段:适合于炮采,能布置出正规炮采工作面。(4)四类同采地质地段:虽布置不出正规工作面,但仍可开采。(5)五类同采地质地段:生产上已无法开采、利用的块段。 4、 分类方法 以各煤层各类“同采地质地段”圈定的储量占本煤层总储量的百分比来划定煤层类别。 再以各类煤层所占有的储量占矿井总储量的百分比,确定矿井类别。 由于此分类方案要求所有影响连续推采的各种地质因素,都必须充分准确的反映出来。因此在进行分类时,必须以已回采或开拓的水平和采区为分类的基础,未开拓的(或延伸)邻近水平(或采区),则采用同层外推法和类比法进行评价。公式为:p’=kp 式中,p—已回采(或开拓)的水平(或采区)中某一煤层某类“同采地质地段”圈定储量占该水平该层总储量的百分比;p’—延伸(或邻近)水平(或采区)中某一煤层某类“同采地质地段”圈定储量占该水平该层总储量的百分比;k—相关系数。 k值主要反映未知区与已知区相比较,由于各种地质因素的影响,“同采地质地段”在面积和量上的差别。 请注意,外推和类比一般应由同一煤层的已知区去推断该层未知区。因为同一煤层的不同地段相关性大,具有一定的稳定性。 评价煤层类别时,以各水平(或采区)的储量加权求得。 5、 结语 “同采地质地段”概念的提出,旨在抛砖引玉。关于具体的分类标准,尚待今后继续深入研究。
财经类论文:财经类实验教学之教育技术论文 一、良好的教学效果 现代教育技术使财经类实验教学摆脱了时空限制,能够充分发挥学生的个性,学生能够创造性地进行自主学习。通过网络技术能够构建交互式教学平台,使教师和学生、学生和学生能够进行跨时空的交流和互动,进行自由谈论,提高了教学的开放性。在财经类实验教学中课后复习时不可或缺的,学生能够利用网络资料完成实验任务、阅读大量教学案例和学习材料,丰富自己的知识。开放的教学工具、环境和资源,提高了财经类实验教学的时效性。 二、现代教育技术在财经类实验教学中的具体应用 目前,我国大多数财经类实验室以计算机作为教学硬件,以专业应用程序和操作软件以及实验数据库作为教学软件,根据教学目标和学生具体情况设计教学流程,现代教育技术在教学课堂中的应用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新型媒体技术的应用 财经类实验教学中的基本操作实验包括原理类、流程类和验证类,通常教师利用动画、视频、PPT、教学软件和计算机流媒体等进行演示和模拟,例如对企业的实际制造生产、运营管理过程或银行业务进行再现,从而增强学生的感性认知。传统多媒体,例如视频和课件,具备实用性和直观性,而现代教育技术在信息技术的基础上综合运用多样化的媒体技术,例如模拟软件、实验软件及其集成软件,进一步提高了教学流程的连贯性和整体性,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意识。传统多媒体的应用主要体现在讲解层面,而现代教育技术则集中与演示层面,两种方式的有机结合,能够让学生更好地理解和掌握财经类理论知识和实际应用。 2、构建教学情境 现代教育技术中的虚拟技术对现实的仿真效果良好,教师在财经类实验教学中利用虚拟技术能够进行仿真实验,创建形象的实验情境,让学生在虚拟现实中进行自主学习,提高学生发现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例如,在会计实验中,教学可以对学生进行分组,模拟井下集团企业的会计业务,并模拟不同角色分工进行会计分析、决策及预测、审计等实训教学,利用会计仿真软件,构建问题情境,并对实际案例进行分析,能够使学生认识实际会计业务,并调动他们的知识储备进行思考和分析,满足了学生的学习需求,实现了教学目的。 3、互联网资源的应用 网络教学是应用现代教育技术形成的新型教学模式。该模式将学生视为教学主体,利用开放的网络环境进行开发、研究和综合实验,将教学和科研联系起来,是培养学生能动性的有效措施。例如在实验教学过程中以项目群为核心,让学生自主选择实验项目,明确实验目的,利用丰富的网络资源,实现文献阅读和专题检索,完成选修课程并充分掌握该领域的技术手段和问题解决方法。此外,学生还可以选择符合自己水平的实验项目,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通过在线课堂进行自主学习,教师通过在线辅导帮助学生更好地掌握知识。 三、总结 综上所述,科学技术的发展为实验教学提供了更加有效的教学手段和模式,丰富了教学资源。在财经类实验教学中应用现代教育技术,能够形成互动、开放的学习环境,提高了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和实际应用能力,促进了现代教育的发展。 作者:田静 单位:内蒙古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财经类论文:财经类大学会计专业论文 一、管理学类专业计量经济学教学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课时紧张 青岛大学商学院会计系于2011年开设了计量经济学课程。根据课程安排和学分要求,该门课被安排在大二下学期,课时为一个学期总计36学时,去掉假期、校运动会或中期考试等2~6学时,总可用学时仅为32学时左右。学生在此之前已经修完概率与数理统计、线性代数、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与计量经济学在同一学期修读,但尚未学习统计学。从教学大纲和课程内容体系来看,这个课时量明显不足。对于大多数高校来讲,本科生培养方案需要保持相对稳定,即使培养方案有所变更,各课程的课时量调整也要综合考虑专业性质、学科性质、培养目标、学分安排等多方面的因素。因此,计量经济学课时量的增加在短期内难以实现。对于许多高校来说,计量经济学是一门新兴课程。一些学校在管理学类专业中尚未开设该课程,而开设了该课程的管理类专业也普遍存在课时量不足的问题。谭砚文、陈珊妮(2011)的统计表明,在8所具有代表性的综合类大学中,本科计量经济学教学的平均课时为58学时,而一些农业院校仅为48学时。这个统计数据是基于经济学类专业的调查结果,而对于管理学类专业来讲,其课时量更少。以全国45所财经类大学的会计专业为例,仅开设统计学的有32所,未开设统计学而直接开设计量经济学的有2所(总课时分别为32、54学时),先后开设统计学和计量经济学的有11所(计量经济学的课时分别为30、32、32、36、48、48、48、48、51、36、72)。可见,对于管理学类的课程来讲,课时紧张是普遍存在的问题,这就要求教师在教学过程中采取恰当的教学方式,争取在最少的课时量内完成教学任务。 (二)先修知识准备不足 计量经济学创始人R.弗里希曾指出:“用数学方法探讨经济学可以从好几个方面着手,但任何一个方面都不能和计量经济学混为一谈。计量经济学与经济统计学绝非一码事;它也不同于我们所说的一般经济理论,尽管经济理论大部分具有一定的数量特征;计量经济学也不应视为数学应用于经济学的同义语。经验表明,统计学、经济理论和数学这三者对于真正了解现代经济生活的数量关系来说,都是必要的,但本身并非是充分条件。三者结合起来,就是力量,这种结合便构成了计量经济学。”因此,计量经济学是数学、经济学和统计学的结合,这门课程对学生的基础知识要求较高,在学习该课程之前,学生应掌握经济学、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线性代数、经济统计学等先修知识。显然,经济学类本科生在经济学基础方面比管理学类本科生具有“先天的优势”,而一些学校的课程设置也对管理学类本科生不利,如有的学校未开设经济统计学而直接开设计量经济学,有的学校将宏观经济学和计量经济学开设在同一学期而未先后开设。除了经济学基础的差异之外,一些高校对经济学类专业学生的数学要求要高于管理学类专业。因此,总的来看,管理学类本科生的数学基础要弱于经济学类本科生。综上,先修知识准备不足、基础知识薄弱,是管理学类专业计量经济学教学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如何在改善这些弱势条件的基础上,提高教学效果,值得我们深思。 二、教学经验总结 在教学过程中,经常有学生在课后提出一些与数量研究方法相关的问题。比如,有学生在参加大学生挑战杯创业计划竞赛或学校举办的建模大赛的过程中,希望用上所学的计量经济学知识;也有学生在学习了这门课程之后,对现实经济生活中的问题产生研究兴趣,如是哪些因素决定了股票价格的上升,能否量化这些因素的影响等。2011年之前,青岛大学会计系本科生的毕业论文几乎全部为规范研究。2011年之后,每年在240篇左右的本科生毕业论文中,有10篇左右的论文采用了实证研究方法,用到了计量经济学课程所学的知识。总体来看,计量经济学的开设已引起很多学生的兴趣,有部分学生在学习和研究中运用了课上所学的知识。 (一)合理的目标定位 计量经济学是一门应用学科,可以为实证研究提供工具基础,在管理学领域已有广泛的应用。因此,对管理学类的本科生来讲,学习计量经济学的必要性毋庸置疑。计量经济学的教学目标在于培养学生的数量分析能力和研究能力。王少平、司书耀(2012)指出,计量经济学教学中对学习兴趣和研究能力的培养重点在于三个关键能力的培养,即观察和分析实际经济现象的能力、基于观察到的经济现象提出问题的能力和应用恰当的计量经济模型或者方法进行研究的能力、在研究的过程中发展计量经济理论和方法的能力。学习计量经济学要求学生具备经济学、数学和统计学的知识基础,但这对于管理学类的本科生来讲,难度较大。很多学生数学基础不好,有些高校管理学类本科生在读期间并未事先修读统计学,这就给计量经济学的学习增加了难度。很多学生是初次听说计量经济学一词,对于该学科的性质、定位、掌握程度等没有清晰的认识。一些学生在看到教材中的数学推导和大量的统计结果时,直接将其定位为数学,并将该学科划入“超困难”级别,从心理上产生了抵触情绪。管理学类本科生的经济学基础和数学功底较之经济学类本科生要差,再加上课时紧张等原因,对管理学类本科生的目标要求不应与经济学一样。同时,由于专业性质和培养目标的差异,管理学类本科生也不需要与经济学类本科生有着相同的目标定位。在教学过程中,应将计量经济学定位为一门工具学科,而一个工具要发挥作用,就要有该工具能产生作用的对象,计量经济学也只有应用于相关学科,才能真正发挥力量。正如古扎拉迪所指出的:“在应用计量经济学中,要利用理论计量经济学作为工具,去研究经济学或者商业中的某些特定领域。”对管理学类专业的本科生来讲,其研究的更多是商业中的某些特定领域。王少平、司书耀(2012)提出的三个能力的培养,是要根据不同的学科,更多地关注商业或管理学的某些领域,即观察和分析实际商业现象的能力、基于观察到的商业现象提出问题的能力以及应用恰当的计量经济模型或者方法进行研究的能力。第三个目标“在研究的过程中发展计量经济理论和方法的能力”对于管理学类本科生来讲,有些难度,不适宜作为必须达到的教学目标。 (二)针对管理学类本科生的应用导向式学习 计量经济学是一门工具学科,它不仅有助于提高文科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同时还能培养学生对经济问题的定量分析技能,使学生的文理知识很好地整合起来。目前,普通本科院校的文科学生普遍缺乏这种逻辑能力,虽然学生会在大一学习微积分、线性代数等必修课程,但这些课程常与经济管理实际脱节,很多学生在学习了数学课程后不清楚其应用价值,甚至认为不是专业课就不用好好学。计量经济学可以起到文理衔接的作用,使计量经济学更好地服务于管理学类的学科体系,为该专业后续课程的学习和研究打下良好的定量分析基础,为学生的进一步学习扫清数理障碍。对管理学类本科生应采用“应用导向式教学”,即教师在授课过程中尽量不去讲解公式的推导、统计理论的证明等“深层计算问题”,而是以“表层意义和实际运用”为导向,使学生“知其然,知其然何所用,但不必知其所以然”。当然,对于数学基础较好的学生,也鼓励其“知其所以然”。另外,在案例教学过程中,教师要尽量结合具体学科,以管理学领域的问题为案例,以学生比较关心的问题展开讲解。比如,对于显著性这一概念,可以结合“A股历史上最刺激的迷案”重庆啤酒案例进行讲解。2011年12月,重庆啤酒的股价开始连续9个跌停,一个月内股票价格由每股80多元暴跌至20多元,市值蒸发高达270多亿元。这一切源自重庆啤酒披露的一则消息:“乙肝疫苗Ⅱ期在临床试验的主要疗效指标方面,安慰剂组与用药组无显著性差异———这相当于鸡汤熬熟了,居然只相当于白开水的营养价值。”2012年1月9日,重庆啤酒再次披露信息:Ⅱ期次要疗效指标方面安慰剂组与用药组“在统计意义上无差异”。何为“在统计意义上无差异”?从案例中引入显著性这一概念,不仅可以引起学生的兴趣,使学生了解到这门学科的应用价值,而且可以结合本专业具体的问题展开进一步的思考和探索。比如,在了解了显著性这一概念后,学生会注意到信息披露对股价的影响,进而会思考有哪些因素会影响股价的变动?哪些因素是有显著影响的?如何收集这些因素的数据?是否可以判断股价变动的方向和程度并据此进行投资从而获取收益?通过对这些问题进行思考,学生将现实生活、经济问题与所学知识联系起来,增强了学习兴趣和对该应用学科的直观认识。 (三)在教学过程中运用网络、多媒体等IT教学资源 在当今IT时代,知识的获取、传递和沟通等都可借助于IT实现。IT改变了教学方式,也改变了学生的学习方式。应用导向的教学方式会忽略公式推导等“深层计算问题”,而以“表层意义和实际运用”为导向,使学生“知其然,知其然何所用,但不必知其所以然”。这样的教学方式虽然把学生从繁琐、复杂的数学推导中解脱出来,但也会使部分学生感到“不踏实”“,对没有证明过的问题感觉内心惶恐”,也“不便于记忆和理解”。运用IT进行教学,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消除这些弊端。比如,在讲授样本均值是总体均值的最优线性无偏估计量(BLUE)这个概念时,教师仅需简单推导无偏这一概念,而对方差最小这一特征可以用动画的方式来呈现。再如,在推断统计中,参数估计和假设检验是两大核心问题,而假设检验是难点,学生无法理解何时拒绝零假设以及为何拒绝零假设,容易在判断过程中因为显著性水平α的不同而在与实际概率值ρ的比较中产生混乱。恰当地制作课件,形象地向学生展示判断过程,就会给学生直观的认知,使其更容易理解和记忆。以总体均值m=50和总体均值m=10.5两个零假设为例。计量经济学教学重在对基础性计量经济模型和方法的正确理解与延伸,以引导和培养学生进一步的学习兴趣和研究能力(王少平、司书耀,2012)。因此,教师除了在课堂中利用课件进行教学外,课后还可以通过学校网络教学平台、微信朋友圈、微博、博客等与学生展开交流,课程的相关视频,沟通课上难点,补充基础知识,推荐参考资料,解答疑难问题,举办知识竞赛,从而进一步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学习兴趣,拓宽学生的知识面,强化学科的应用性,最终提高教学效果。 三、结束语 本文结合管理学类本科生计量经济学教学面临的课时紧张、先修知识薄弱等现实情况,提出了进行适宜的目标定位、强化应用导向式教学、合理运用IT资源等教学建议。其中的有些做法是基于现状不得已而为之,要想大幅提高教学效果,必须满足基本的教学条件并遵循科学的教学规律。对于课时量过少、课程安排不合理的高校来讲,制定科学的培养方案是当务之急。随着管理学类各专业对计量经济学的逐步重视,课时量必然会做相应的调整,教学目标定位也应提高。同时,随着时代的发展,新型的教学方式和教学方法应引入计量经济学教学过程中,以进一步提高教学效果。 作者:陶黎娟 单位:青岛大学商学院 财经类论文:高职院校财经类教学团队的构建 1高职院校财经类专业教学团队的基本职责 1.1组织和完成日常教学工作 组织和完成日常教学工作是团队成员的基本工作,是学校正常运作的基本条件。在团队负责人的领导下,根据每位教师的授课特点,明确每位教师的教学任务,确保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教学质量得以提高。 1.2制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专业教学团队应当认真学习有关教育教学改革的文件,密切关注经济领域里的最新动态,并紧密结合教育思想观念,在社会、市场调查的基础上,对人才培养方案进行制定和修订,使之符合财经行业、企业发展的要求,成为推动课程改革和教学改革不断深化的动力。 1.3研究专业课教学方法 财经类工作岗位如银行储蓄、保险理赔、公司会计等,由于其工作涉及商业或私人机密,若非本单位职工,一般很难获得直观的操作经验,这就对教师的教学方法提出不同要求。在教学中,教师要将岗位操作要领引入课堂,如保险实务课程就可以将投保单、保险单、理赔等单据的填写引入课堂;对于一些保险案例用“庭审现场”的形式引入课堂,让学生扮演不同的角色,用所学的保险理论知识来做辩护,这样可以极大的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激发其探索新知识的欲望,取得良好的教学效果。 1.4参与专业实训室的建设 专业教学团队应该根据专业特点,建立符合专业培养目标的校内外实训实习基地,营造真实的工作环境,形成具有财经特色的实训实习基地,提升实训教学效率和质量,并且制定实训制度,对实训指导教师进行业务培训。 1.5培养专业骨干教师 由于目前高职院校的教师来源主要为应届的大学毕业生,实际工作经验比较欠缺,因此,专业教学团队要建立师徒制,由具有丰富经验的教师带领年轻教师,帮助他们掌握高职教学理念、教学方法,为年轻教师的学习、锻炼提供必要条件。 1.6开展社会服务 依托学院专业教学团队的资源优势,成立培训中心,积极开拓培训市场,探索灵活多样的培训形式;成立各类技能鉴定中心,面向企业职工、社会成员、各类毕业生开展继续教育,为中职毕业生在岗接受高等学历教育服务;为企业搭建信息、培训和服务平台,帮助企业提高竞争力。 2高职院校财经类专业教学团队保障机制的构建 2.1制度和政策保障机制 首先要制定整体的优秀团队建设规划。学校要在整体教学改革规划的基础上,重点建设一批教学质量高、结构合理的教学团队,遴选一批教学经验丰富、有创新意识的教学团队带头人。其次,要制定有利于教学团队发展的激励政策,对于有突出成绩的团队带头人和团队成员给予物质待遇、职称评聘等方面的支持与鼓励,从而为教学团队的健康发展营造具有竞争性的政策环境。再次,要建立经费保障制度。学校要为教学团队的学习、考察、运行等工作提供专项经费支持。最后,要建立评价机制。学校要建立院、系部、学生三位一体的评价机制,加强对教学团队的考核和评价。 2.2培训保障机制 第一,学校应有计划地从高校、企业引进中青年人才,并通过高校学习、企业实践、校内培训等多种方式的培养,使骨干教师具备“双课堂”教学和承担项目课程建设与项目化教材编写的能力,成为专业建设和教学改革的中坚。第二,鼓励教学团队成员积极学习现代化教学手段,熟练掌握ppt、flash、photoshop等制作技术,并能充分运用到多媒体教学中。第三,聘请优秀教师传授讲课、说课技巧,并定期组织各种教学竞赛。通过集训、竞赛等方式提高团队教学水平。 2.3团队分配制度 要设立对应不同薪酬标准的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岗位,以高薪来回报和激励付出多、贡献大的团队成员,培养高层人才对学校、团队的忠诚度,努力稳定高层次人才队伍。同时,鞭策和吸引低岗位、低薪酬的岗位成员通过努力学习,掌握高级岗位所需的知识和技能。对于不能胜任工作岗位的团队成员,可以通过适当的惩罚督促其改进工作,提高工作绩效。 2.4校企合作机制 一是加强校企深度融合,建立互利共赢的校企合作新机制。二是按照职业性、实践性和开放性的要求,与企业进行基于工作过程的课程开发和设计,构建新的课程体系和课程标准。三是与企业共同制订课程标准,将工作过程中的岗位技能要求、行业标准与职业规范等要求编入课程内容。四是聘请精通生产操作技术、掌握岗位核心技能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兼职教师,负责部分校内综合实务训练课程的指导和实训的教学指导、校外实习实训指导等;鼓励教师下企业锻炼,及时跟踪产业发展趋势和行业动态,分析职业岗位(群)任职要求和更新变化,并及时纳入教学内容。 作者:杜逸冬 财经类论文:远程教导财经类案例综述 (一)远程财经案例库个案构建模式 远程财经案例库个案模式的构建分为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为了满足规模管理和信息化管理需要的对原始个案的标准化加工,二是为了满足师生需求的过程的个性化加工,三是为了实现质量评价的监控机制的设计。首先,依据评价指标体系中一级指标“标准化”的要求,对原始个案按“标准模块、标准问答、标准过程”三个二级指标纬度进行标准化加工。我们将原始个案设计成“引言、案例背景、主体内容、结尾和案例使用说明”五个标准模块,“引言”能有效点明案例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主要决策内容、关键问题等重要信息,能吸引读者的阅读兴趣,“案例背景”包含案例事件所在的行业、公司、经济社会环境等重要信息,能有效辅助案例讨论分析,“主体内容”层次清楚,决策点突出,分析数据完整,是案例分析的主阵地,“结尾”能给读者提出一个精辟的总结或能引发读者深入思考,“案例使用说明”是案例学习的“使用操作说明书”,包含教学用途与目的、思考题和教学计划等重要内容。我们对案例答案也进行标准化设计,如在预习案例阶段,设计了“案例发生的时间、地点、人物分别是什么”,“案列涉及的知识、理论和原理有哪些”,“本案例的主题是什么”等通用且标准化问题供学生回答,采用关键词匹配等技术手段实现答案标准化。并对案例学习也设计标准化的案例学习过程,分别为“预习案例、复习案例、小组交流、问题争鸣、答问提问、案例报告”,体现了学生要撑握一个知识、原理或技能的一个完整的学习循环,也体现了案例学习对互动与讨论的要求。其次,对已经进行标准化加工的个案进行个性化匹配和深度加工,力图实现学生的自主学习、协作学习,充分满足学生学习个性化的需求,实现对学生学习行为的持续激励。“自主学习”是指以完成教学目标为前提,在教师的指导下,学生可以自主制订学习计划,自主安排学习时间与考核时间,自主选择所需学习的案例和学习资源,独立自主地完成学习任务。“协作学习”是指学生在案例学习过程中,成立学习小组协同学习、协同分析案例并协同解决案例问题,学习小组成员之间有任务分工,但更多的是取长补短,协同学习,在解决问题过程中相互学习,共同提升,另外,小组之间的所有案例学习者都可以参与到相关案例问题的研讨之中,实现更大范围的协作学习。最后,为实现远程监控需要,我们在标准化学习环节上设置过程监控观测点,用以监控学生的学习行为和教师的教学行为,真正实现全程的网络化远程监控,及时统计,形成数据报表,将监控结果反馈给师生,用以改进学习行为和教学行为,最后利用监控生成的结果,形成对学生远程案例学习效果的考核和对教师教学工作质量的考核。远程财经案例库的个案构建模式成功融入了“标准化和个性化”元素,实现了对教学与学习过程的实时监控,并且将“标准化、个性化与实时监控”三个要素有机结合起来,形成了一个适应现代远程开放教育教学环境,满足开放教育教学需求的相对科学而系统的模式。详见下图1。 (二)远程财经案例总库构建模式 专业教学所需的案例侧重于综合性强,涉及知识面广,能提高学生综合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能对专业培养目标的实现提供辅助作用的案例,例如,针对工商管理专业,可以将人力资源、企业文化、战略、财务等多项内容进行有机整合形成综合性案例来满足专业教学需要。课程教学所需的案例侧重于专业性强,涉及知识点的内容比较专较深,能让学生在案例学习过程中对某一知识点有个全面、准确、深入的认识和理解。教学活动所需的案例侧重于帮助学生在组织进行教学活动前的“热身”,因此需要编写或选择与所进行的教学活动相类似的案例供学生学习,例如,某工商管理班要参加专业老师组织的对某个企业管理问题的咨询诊断活动,那么之前就要提供与该企业相似的经营环境、相似的管理问题的案例供学生学习。在计划编写或选择案例时,按照此三个标准进进行分类整理,形成“专业教学案例、课程教学案例和教学活动用案例”三类案例,并进行入库管理,完成“库类”建设工作。“库源”是指案例的来源。可以将上述三类案例的来源框定在四种渠道,分别是“本土型、实用型、学生编写、比赛生成”四种渠道。本土型案例素材主要来源于本土企业,展现本土企业的环境和文化,呈现本土企业管理实践中存在的一些普遍性问题,实用型案例主要来源于有计划的案例编写,应由学校或部门组织形成开发团队来完成,其目的是能达到有效完成专业或课程的教学目标,针对性比较强,学生编写和比赛生成的案例主要来源于学生作品。上述四种渠道能有效保证源源不断的输入初成品案例,但还需对初成品进行深度加工优化和筛选,形成成品案例,最后分类入库,供学生学习使用。 综上所述,“库源”建设与“库类”建设工作相辅相成,互相关联,形成有机的案例库建设系统,其工作流程共同构成远程教育财经案例库的总库构建模式,具体模式如下图2所示。总之,在“CLE”模型的指导下,为了满足远程教育专业和课程教学目标实现的需要、学生学习的需要、教学质量监控的需要和远程实现的需要,在远程教育财经案例库的建设过程中不仅需要考虑案例总库的个案来源,还要考虑来源案例的分类及管理。远程教育模式下的财经类专业案例库的构建是一项系统工程,我们在下一阶段的研究中,将重点探讨远程财经案例库使用及监控,在案例库管理中实现对学生学习行为的监控、教学质量的监控和学习效果的测评。 作者:段庆华 单位:湖南广播电视大学 财经类论文:高校财经类学生就业状况论述 一、调查设计与实施 (一)调查对象 此次调查研究以四川省三所开设财经类专业代表性院校(四川财经职业学院、四川商务职业学院、四川工商职业技术学院)的就业指导机构和全日制高职专科在校生和毕业生为调查对象。接受调查的抽样学生四川财经职业学院200名,四川商务职业学院200名,四川工商职业技术学院200名,涵盖大二、大三阶段学生和2012届部分已毕业学生。参与调查的600名学生分别来自会计、财务管理、财务审计、市场营销、会计电算化、电子商务、经济贸易、国际贸易、连锁经营管理、物流管理、工商企业管理等专业。 (二)调查内容 本研究的调查包括两项内容:一是关于就业指导与服务情况。包括就业指导服务机构、人员、经费、场地等;就业指导师资队伍建设情况;就业指导的内容和形式;就业政策与就业帮扶等情况。二是学生就业状况。包括在校生的就业意愿、就业准备和毕业生的就业状况。具体内容包括就业率、薪酬、行业分布、区域分布、社会保障、就业心理、就业政策了解、就业方式与途径等。 (三)调查方法 从高职大学生就业心里、就业服务、就业权利和权益保障等方面确定问卷调查的指标内容。通过搜集和查阅大量资料,确定选题。在调查过程中根据问卷回收、接受调查的机构和学生反馈等情况进行整理,选取与高职学生就业紧密相关的一些问题,力争在各选题之间保持相对独立性和逻辑关联性,最终完成调查问卷。 (四)问卷发放与回收 我们分别调研走访了四川财经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四川商务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四川工商职业技术学院职业与就业指导中心,发放问卷调查3份,回收3份,回收率100%。在三所学校二、三年级和2012届毕业生中各随机抽样200人,涵盖会计、财务管理、财务审计、市场营销、会计电算化、电子商务、经济贸易、国际贸易、连锁经营管理、物流管理、工商企业管理等专业。共计发放问卷600份,回收有效问卷561份,回收率93.5%。其中四川财经职业学院回收有效问卷192份,回收率96%,四川商务职业学院回收有效问卷183份,回收率91.5%,四川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回收有效问卷186份,回收率93%。 二、调查结果分析 (一)就业状况分析 1、就业率从调研结果看,2012年四川财经职业学院就业率99.02%,四川商务职业学院就业率97.76%,四川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就业率93.3%。三所院校的财经类专业近三年平均就业率约在96.69%,其中四川财经职业学院平均就业率约在97.7%,均高于全国和全省高职院校平均就业率。数据显示与麦可思研究院撰写的《2012年中国大学生就业报告》是吻合的,说明财经类专业依然受到社会的欢迎,就业前景广阔。2、就业区域从调研结果看,财经类专业学生的就业区域集中在经济发达的大中城市。选择成都就业的351份,占62.6%;选择四川省内二线城市(主要是德阳、绵阳、乐山、自贡等)就业的106份,占18.9%;选择西南地区重庆、昆明等地就业的45份,占8.1%;选择上海等东部一线城市就业的35份,占6%,选择县级城市就业的16份,占2.9%;选择西部农村就业的8份,占1.4%。从统计数据看,财经专业学生主要在学校所在区域的大中城市就业,地域观念强,面向西部、面向基层、面向农村就业意愿不强。3、就业单位类型调研结果看,就业选择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113份,占20.1%;选择国有企业的212份,占37.8%;选择非公企业的208份,占37.1%;选择自主创业的28份,占5%。说明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召吸引力仍然很大,希望职业更加稳定。国有企业的品牌效应、高薪酬和高福利对学生吸引力很大。实际就业中,非公有制企业、中小企业就业的比例更大。受市场激烈竞争的影响和创业条件的制约,学生的创业意识和意愿不够。从毕业生创业情况看,创业成功至少需要5-10年的时间。4、就业报酬期望与实现分析调研结果看,就业报酬期望值在800-1200元的40份,占7.1%;在1200-2000元的104份,占18.5%;在2000-3000元的243份,占43.3%;3000元以上的174份,占31%。据麦可思公司《2011年中国大学生就业报告》显示高职毕业生平均工资2010届2142元,《2012年中国大学生就业报告》显示高职毕业生平均工资2011届2482元。调研数据看,大部分的学生的薪酬期望与现实吻合,能够比较好的实现,但有部分学生期望值过高,心态不稳定,对就业产生影响。5、就业模式调研结果看,就业选择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3份,占16.6%;面向企业就业357份,占63.6%;选择参军49份,占8.7%;选择“西部志愿者”、“三支一扶”等31份,占5.5%;选择自主创业31份,占5.5%。从数据看,学生大部分就业选择是面向企业和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就业,选择参军和参加“西部志愿者”、“三支一扶”等项目就业意愿人数有所增加。6、就业途径调研结果看,自行参加社会招聘就业72份,占12.8%;靠父母亲戚帮助就业53份,占9.4%;通过社会中介服务就业81份,占14.4%;校企合作单位实习就业的93份,占16.6%;学校招聘会等提供岗位就业197份,占35.1%;通过互联网上信息就业65份,占11.6%。从数据看,目前学生就业的主要途径是招聘会,用人单位集中招聘,规模大,直接可靠。通过学校招聘会和校企合作单位实习就业应该成为职业院校学生就业的重要途径。7、就业选择主要因素调研结果看,就业选择考虑的主要因素薪资213份,占38%;企业发展前景84份,占15%;个人发展前景157份,占28%;专业对口86份,占15.2%;其它21份,占3.7%。数据显示,学生就业考虑主要因素为薪资和个人发展,对于初次就业学生而言,对专业对口率要求并不高。8、就业心理调研结果看,充满自信145份,占25.8%;压力较大213份,占38%;迷茫109份,占19.4%;自卑心理68份,占12.1%;依赖心里26份,占4.6%。面对激烈的就业竞争,多数学生就业压力大。自信心强的一般是能力强,综合素质好的学生干部;知识技能较弱,相貌平平,个人素质较差的学生具有自卑心理和依赖心里,希望学校和老师帮助其解决就业。相当多的岗位要求本科以上学历也是一个重要因素;还有部分的学生就业迷茫,没有职业方向,值得重视和加以解决。9、毕业去向调研结果看,选择求职就业414份,占73.8%;选择专升本58份,占10.3%;选择出国学习19份,占3.4%;选择应征入伍17份,占3.1%;选择创业36份,占6.4%;暂不就业的17份,占3%。数据显示,绝大多数毕业生选择就业,但其中创业比例较低,应加强创业教育和引导。2013年国家调整了大学生应征入伍的时间,应加强引导和鼓励毕业生应征入伍。10、未能顺利就业学生情况分析从三所院校看,近几年来大概5%的学生未顺利就业。主观原因分析:毕业后有旅游、治病等其他安排暂不就业;结婚生小孩;继续提升学习;不愿工作啃老;就业期望值过高等。客观原因:因病治疗不能坚持工作;身体残疾学生暂时找不到工作;就业能力欠缺学生,难以适应竞争等。大中城市生存成本高、生活压力大。“蚁族”对贫困生在大城市的心理冲击很大。贫困生求职成功比例大大低于非贫困生。 (二)就业指导和服务情况分析 1、组织机构四川财经职业学院和四川商务职业学院均没有独立设置就业指导中心,招生就业合署设招生就业处,就业服务指导作为常规性、事务性工作。四川工商职业技术学院设立职业与就业指导中心。三所学校均成立了学院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在各系建立了学生就业工作小组。四川商务职业学院还在各系专门设立了就业指导工作岗位,其余两校均没有设立。2、师资情况三所学校均没有建立专业化师资。职业指导师资由行政和部分辅导员兼任,虽经过培训多数教师持有职业指导师资格,但学历、专业、能力、水平参差不齐。还没有建立一支有企业人士、社会专家参与的校内外结合、专兼结合的职业指导师资队伍。调研结果看,认为就业指导教师应具备的知识背景(多选):就业政策知识521份,占92%;就业指导知识561份,占100%;心理学、教育学知识502份,占89.5%;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知识519份,占92.5%;法律知识441份,占78.9%;信息技术网络知识410份,占73.1%。3、就业指导服务对就业形势:调研结果看,对当前就业形势了解并认为非常严峻的448份,占79.8%;认为就业形势较乐观,就业容易72份,占12.8%;对就业形势盲目,不了解的41份,占7.3%。对就业政策:调研结果看,对当前就业政策关注和了解的94份,占16.8%;对当前就业政策关注,但不十分了解的318份,占56.6%;对当前就业政策不关注,基本不了解的149份,占26.6%;对行业和企业需求:了解,比较明确的64份,占11.4%;有一定了解,但不明确的296份,占52.8%;基本不了解,也不明确的201份,占35.8%。对职业指导有效形式:选择专题讲座的204份,占36.4%;选择职业指导课的195份,占34.8%;个体职业指导的106份,占18.9%;网络指导的56份,占10%;对就业指导服务满意度调查(多选):提供招聘信息493份,占87.8%;职业适应度测试386份,占68.9%;职业生涯规划525份,占93.7%;择业指导417份,占74.5%;求职简历制作指导460份,占82%;面试技巧指导521份,占92.3%;商务礼仪培训539份,占96.2%。4、就业平台服务希望学院提供就业平台(多选),从调研结果看,选择毕业生“双选会”的541份,占96.6%;专场招聘会552份,占98.6%;就业网站314份,占56.1%;就业信息QQ群486份,占86.6%;顶岗实习451份,占80.4%。5、就业能力服务希望得到提升就业能力帮助(多选),从调研数据看,选择职场分享的408份,占72.8%;选择职业素质训练提升的515份,占92%;选择模拟面试的496份,占88.4%;选择创业教育的174份,占13.2%。 三、对策与思考 (一)加强学生就业观念教育 1、先就业后择业。教育学生以务实的态度,积极引导学生毕业后先就业,在实际工作中再选择就业方向和更适合的就业岗位。特别是要面向基层和大量容易进去的中小企业就业,淡化考公务员,到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外资企业等竞争激烈,人才拥挤的就业去向。2、立足西部,面向基层就业。西部是中国经济发展最具潜力的地区,也是最急需人才的地方。要引导学生到西部,到基层和艰苦地方去勇于实践锻炼成才,实现人生的理想和抱负。但不要太集中在成都、重庆、西安等发达的省会城市,应眼光下移到区县、乡镇和农村地区就业。3、自主创业。市场经济机会多多,国家对大学生创业政策支持力度逐年加大。要加强创业教育,引导和支持学生在校期间创业实践,设立创业基金、提供创业项目、建立创业园区、网店等帮助学生创业。鼓励毕业学生自主创业,加强创业初期的继续扶持和帮助。 (二)加强学生就业全程指导服务 1、建立学生就业全程指导和服务体系学校应当建立学生在读期间和毕业后半年或1年内的就业全程指导和服务体系。将职业指导课作为重要的必修课纳入课程体系,帮助做好学生职业发展规划,培养职业素质;建立专业化的职业指导中心,创业孵化中心,配备职业化的指导教师;建立校内外学生实习实训基地,建立常态的就业信息网络,努力开拓就业市场,促进学生顺利和充分就业。2、建立和打造就业指导专业化师资队伍就业指导是一项政策性强、要求高、难度大,涉及面广而复杂的专业技术工作,必须要依靠专业化的师资队伍才能确保就业指导工作的有效开展。学校应当建立由职业指导师、政府人力资源部门人士、企业负责人、专家学者、职业顾问等组成的专兼职结合的专业化师资队伍。3、建立政府、学校、企业、家庭四方联动机制就业是系统的民生工程,应当建立政府主导,企业需求,家庭需要,学校参与的四方联动机制,切实将政策落地,工作落实,学生满意、社会满意。学校要承担整合资源,帮助和服务学生顺利就业和充分就业的使命。 (三)加强学生就业跟踪反馈 加强毕业生就业信息采集、整理、分析,促进学校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提高学生就业率,促进学校人才培养。目前很多学校委托麦可思数据有限公司等专业公司开展此项工作,专业性、针对性、科比性、权威性较强。 (四)加强学生就业帮扶 学生就业群体中部分因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身体残障学生、少数民族学生、就业能力较低的学生,在就业的竞争中处于劣势,需要采取措施,进一步加大关注和帮扶力度。 (五)加大就业工作经费投入 就业是民生之本。高校学生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时间长、跨度大,工作面广,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财力、物力予以保障。各学校应当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教育部规定就业工作专项经费比例预算做到“机构、人员、经费、场地”四到位,确保就业工作的顺利开展。五、结语此次课题的研究,是我们在就业工作开展中的一些总结和思考,由于时间和样本的因素,可能数据统计上存在一定的偏差,思考分析不一定准确和深入,作为从事财经类高职院校学生就业工作者,我们将继续努力探究,不断提高工作,服务学生、服务社会。 作者:李平 陈利平 闫伟 单位:四川财经职业学院 四川商务职业学院 四川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财经类论文:高职财经类电子商务教学创新 一、电子商务概论教学改革的方法指导 电子商务概论是江苏城市职业学院“物流管理”专业群的技术平台课程,该专业群是江苏省“十二五”省级高职高专重点建设专业群,根据专业群建设要求,基于“四流合一”视角,体现工学结合、教学做合一的高职教育规律,针对以上出现的问题,提出以下的改革方法。1、更新教学理念,通过实践实训培养学生兴趣。通过项目和完成专业任务的方式,使学生深化自己对电子商务的初步认识,逐渐培养学生的兴趣。让学生带着任务去做,带着疑问去想,最终达到知行合一的效果。2、编排具有针对性的教材。教材的结构与内容必须符合高职财经类专业学生的认知特点,财经类学生以文科生为主,这些学生的技术学习能力较差,但是营销管理思维能力较强,所以教材内容的选取应该以电子商务市场调查、市场分析、网络营销、网络推广、网络应用等偏重于财经管理为主。3、改革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采用最新的工具、应用和软件等。教学方法所要解决的就是“怎么教”的问题。科学的财经类电子商务概论课程的教学方法应具备以下特点:(1)将“工学结合、四流合一”贯穿到每个教学项目中。(2)教学工具的采用应该能够跟上时代的发展,利用学生最熟悉的软件应用进行教学。(3)构建教学网站,嫁接各类电子商务应用,在最真实的电子商务环境中开展实践实训。 二、电子商务教学课程改革后的教学设计 1、设计理念。针对高职院校学生的特点,在课程设计上要体现基于职业岗位分析和具体工作过程,并结合国家助理电子商务师职业资格鉴定考试内容,以就业为导向,以能力培养为本位,按照“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理实一体”的理念设计课程教学体系。2、设计思路。在课程内容的组织形式上采取贯穿“案例教学”、“项目训练”、“实战训练”、“自主创业”相结合的方法,将知识与技能有机地融入到“训练项目”和“自主创业”中,同时对难点知识与能力进行分解,开展了一系列的教学活动。3、内容设计。(1)选取课程内容的依据。深入了解企业对财经类人才中对电子商务的技能要求,根据目前电子商务发展的现状,同各专业教师、行业专家以及企业中的一些决策者、基层工作人员等进行了深入的交流与探讨,经过各相关人员的反复讨论,选取专业性强、与职业岗位需求密切相关的教学内容,制定了详细的教学大纲。(2)内容组织与安排。项目1:阿里巴巴网站和当当网站等的简单使用。情境设置:某公司要求将其公司的产品在网上。希望找到合适的买家。教学内容:熟练使用搜索引擎搜寻产品信息,熟悉使用产品信息,在阿里巴巴网站、淘宝网站等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上产品信息和开设网上商店。项目2:网上银行和电子支付工具的申请和使用。情境设置:在电子商务网站完成交易后,实现网上的在线支付或转账。教学内容:(1)熟悉网上银行的开户申请和在线支付和转帐。(2)了解电子钱包电子现金等小额支付工具的在线使用。项目3:B2B交易。情境设置:要求将公司的产品,卖给消费者。教学内容:(1)B2B会员注册与管理;(2)供求双方供求信息;(3)供求双方洽谈交易。项目4:B2C交易。情境设置:要求将公司的产品,网上开店,卖给消费者。教学内容:(1)会员注册与管理;(2)B2C后台管理;(3)B2C网上交易。项目5:数字证书的申请和使用。情境设置:申请成为网上交易平台的会员,完成必要的数字证书的申请和认证。教学内容:熟悉会员注册的程序,熟悉数字证书的种类和内容和申请程序和使用方法。项目6:电子商务物流。情境设置:开展电子商务后,加强订单管理和物流配送管理势在必行。教学内容:了解电子商务物流配送和订单管理,熟悉入库出库的程序。项目7:网络营销。情境设置:利用电子商务平台,进行网上调查和网上促销。教学内容:(1)了解网上营销与传统营销的差别;(2)开展网上营销的方法和策略。项目8:移动电子商务。情境设置:利用移动电子商务平台,进行移动电子商务的运营。教学内容:(1)了解移动电子商务与与传统电子商务的区别;(2)开展移动电子商务的应用。项目9:电子商务综合实训。4、考核设计。本课程的考核方式由传统的根据期末考试来评定学生掌握知识的情况,改变为以过程性考核、实践性考核为主。具体方式为“课堂表现20%+平时作业20%+实践实训40%+综合应用20%”来评定学生的成绩。技能主要是考查学生相关技能操作的掌握情况,理论知识考核相关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综合应用主要是考查学生的项目运营情况以及对所学知识的实际应用能力的检查。考核体系更强调学生的实践操作能力,适合高职人才培养目标。 三、电子商务概论教学下一阶段的改革设想 经过一系列的教学改革,在电子商务的教学中,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仍然有许多问题,需要进行深入探索。首先,教学内容的继续提炼。因为电子商务本身一直就在快速发展、不断创新,所以电子商务的教学内容肯定要随着变化而不断的与时俱进。其次,就是教材需要更新换代。根据工作项目需要,编写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突出高职教学的教材。第三,教学模式还需要进一步总结和完善。没有标准的和适应一切的电子商务的教学模式,要根据内容、方法和教学条件的变化而不断的调整,真正的适应高职教育的发展。 作者:朱长春 单位:江苏城市职业学院 财经类论文:财经类论文中常用别字解析 一、权力与权利 在有关公司治理的文章中,经常会出现董事会权力、董事会权利、股东权利等词语,那么,“权利”与“权力”这两个词有什么区别呢?在《现代汉语规范词典》中,“权力”指政治方面的强制力量,或者(个人或机构)在职责范围内的领导和支配权。“权利”是公民或法人依法享有的权力与利益,与“义务”相区别。“权力”是国家、公众或上级赋予的职权、强制力,是政治上的概念;“权利”是法律赋予的权力与利益,是法律上的概念。英语中,是power(权力)与righ(t权利)的区别。例如,制约权力,捍卫权利。 二、常见字的混用与别字辨析 1.截至与截止。“截止”意思为到某一时间之后不再继续,例如,截止日期,报名在昨天已经截止。“截至”意思为截到(某时限)为止,例如,截止10月1日,报名截至三月底。“截止”中的“止”是“停止”的意思,“截至”中的“至”是“到”的意思。 2.度过与渡过。“度过”指经历、经过,主要是时间性的经过,例如,度过了假期。“渡过”主要指的是由此岸到彼岸,是空间的经过,首先是涉水的空间转移,如渡过重洋、渡过黄河。另外,也用于比喻义的通过,如渡过艰难险阻、渡过难关。由此可知,我们经常看到的“欢渡春节”是错误的,应为“欢度春节”。 3.凸显、突显与突现。“凸显”意思是清楚地显露出来,例如,凸显英雄本色。再如,以网络为代表的新经济,凸显了科技在人们生活中的重要性(中国文化报,2000-05-29)。“突显”指突然显露出来,例如,今晨身体突显不适。“突现”是“突然出现”,例如,转过山脚,一片美丽的景色突现在眼前。 4.亟待与急待。在编辑工作中,我们常常会在论文中看到“某某问题急待解决”,但是也有很多地方是“亟待解决”,那么这两个词语可否通用,哪一个是正确的?“亟”是“急迫”的意思,“亟待”指“急迫等待”,如亟待解决、亟待研究。在《现代汉语规范词典》中“,亟待”意为“急待”,说明二者在一般使用中没有太大的区别。细究起来“,亟待”文言色彩较浓,语意较重,多用于较庄重的场合“;急待”则较口语化,多用于一般场合。 5.等与等等。“等”表示列举,有两种用法。一是用于部分列举,有省略或替代未列举部分的作用。例如,本次列车开往北京,途经石家庄、保定等地。再如,田径运动是体育运动项目的一大类,包括各种跳跃、投掷、赛跑和竞走等。二表示列举后煞尾,用于全部列举,有语气停顿、加以强调的作用,后面往往带有各项总计的确切数字。例如,联合国有汉语、英语、法语、俄语、西班牙语、阿拉伯语等六种工作语言。“等等”只能表示列举未尽,而不能用于列举后煞尾。“等等”与“等”的第一种用法基本相同,但又有所不同。“等等”有更强的语义色彩,往往强调未列举的项目较多,语句也较长。此外,“等等”还有一些特定的使用条件,后面一般不能再有其他的词语。例如上面例句,不能写为“本次列车开往北京,途经石家庄、保定等等地”。“等等”之前有停顿,可以加逗号、分号,而“等”之前没有停顿,不能有标点。 6.连接与联结。从方式上看,“连接”重在“衔接”,就是互相接连在一起,而且连接的方式具体明确。“联结”重在“结合”,由于某种因素的作用,使二者之间有了密切的联系,是比较抽象的。例如,锦州是联结东北和结北的战略要点。从涉及的对象上来看“,连接”的两个事物,一般都是具体可感的,而“联结”所涉及的事物,一般都是比较抽象笼统的。 三、结语 以上列举了财经类学术论文中常见的一些错别字,究其原因,一是在于作者在书写论文时对于语言文字的正确运用认识不足,重视不够;二是编辑把关不严,工作中疏忽大意,责任心不强。学术期刊以报道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创新型科研成果和科研进展,反映学科水平与发展动向,开展学术交流为主要任务。既是科研成果的记录和传播载体,又是科学技术不断创新发展的重要条件和基础(《中国科学院科学技术期刊编辑工作条例》)。为了更好地办好期刊,提高办刊质量,学术期刊编辑应该带头使用与推广正确规范的语言文字,努力提高自身的中文素质,使所编辑的文章语言文字规范正确,表达简练清晰。 作者:李莉 单位:山西财经大学 学报编辑部 财经类论文:财经类高校文化教育管理问题简析 1问题分析 通过深入的调查分析,我们发现,财经类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在近些年取得了显著的发展,但存在的文化教育管理问题也日益突出,本文将针对所了解到的问题进行深入探讨。 1.1高校对高水平运动队的管理层次不清晰,各部门职责不明确,出现权责不明,互相推诿的现象调查中发现,财经类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管理小组一般是在主管副校长的直接领导下,包括招生办、学生处、教务处、体育部等各相关职能部分共同参与。原则上,运动队的日常训练比赛由相关的体育部门负责管理,教练员具体执行,大学生运动员的日常生活和思想政治教育由辅导员和教练员等共同管理,他们的学习和平常大学生并无太多区别,由他们所在院系及教务处负责,招生方面由体育部门和招生办共同参与。运动队的各种训练管理制度由体育部门拟定,具体涉及的问题也是由体育部门出面到学校和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协商。由于各部门分工不同,相互之间的配合默契较少,存在管理疏漏,发挥不出集体的力量,在学习文化课程、教育管理等方面,确实存在交叉重合功能。 1.2财经类高校运动队的项目主要集中在游泳、田径、篮球等大项目上,各学校所招收的队员有所重叠从运动员等级情况看,二级运动员占了非常大的比例,一级和健将级运动员所占比重偏小,这说明目前财经类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起点较低。运动员无论是在文化学习还是在竞技水平上,普遍存在吃老本的问题。另外,运动员所学专业普遍是在文科专业,学生缺乏选择专业和兴趣爱好的自由,与体育专业相关的课程学习较少。运动员学习的自我心理定位和现实定位有较大偏差,其文化教育脱离运动员实际。 1.3“学训矛盾”依然存在高水平运动队突出的问题集中在学习和训练的冲突方面,财经类高校大多数学生运动员的知识文化水平不高,背负学习和训练的双重挑战,由于自身精力的有限,这种半读半训的状态很难两者兼顾,而不少高校越来越重视运动员的运动成绩,因而导致学生运动员们对学习重视程度不高,混及格的思想普遍存在。如果运动员不能保证一定的训练和比赛时间,就很难提高和保持竞技水平,而不在学习上花费足够的时间,也很难在学习领域取得很好进展。学习和训练上的反差,反映出大多数学生运动员对待学习是没有动力的,即便学校对于运动员的成绩一般采取的是宽松管理,但不少队员仍然感觉吃力,积极性不够。很多教练员也对学生的文化学习重视程度不够,对于相关文化教育的理解不够,存在侥幸心理,督促不够。一些教练员只注重运动员的竞技成绩和所取得的名次,对于文化课程等根本不注重。 1.4教学管理制度不完善,监管不力,对学生运动员的要求不严格,思想教育不够调查中发现,大多数财经类院校根据运动员的竞技水平、文化基础、训练要求等,拟定了《高水平运动队学籍管理条例》、《高水平运动员学分管理规定》等专门教学管理制度,努力解决运动员文化学习和训练比赛之间的冲突。例如,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就专门建立了符合自我特点、具有自身发展需要的学籍管理档案(包括个性化的培养方案、参加训练和比赛的有关规定、违纪行政处分规定、办理离校请假规定、住宿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但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各院校存在着标准不统一,难以严格执行,有些规章制度形同虚设的情况。因为每个学校的情况不尽相同,在高水平运动员的招生、教练员的培训、经费的筹备和教学管理、训练和比赛的统筹、激励措施等方面都还没有形成完善的制度管理,有些方面会存在利益冲突,责权不明确,因而导致高水平运动队的各项工作效率低下。相关部门对于大学生运动员的思想教育不够,要求有时过于松散,导致他们也放松了自我要求。 1.5运动员学习的积极主动性不够,动力不足由于大多数高水平运动员进入高校后,主要是为了顺利地拿到毕业文凭,为未来的就业提供一个好的平台,因此,他们努力提高竞技成绩、在比赛中争取好名次的训练动机已经弱化,运动员更多是考虑今后的发展前景,未来的工作生活。因此,他们投入训练比赛中的精力不够,动力不足,竞技成绩自然提高缓慢,甚至下降。调查中还发现,部分运动员的学习态度不端正,学习积极性不高,学习效果的满意度较低,在同学和老师印象中并不太好。由于受环境等因素的影响,他们中不少人养成不愿学习、作风散漫等习惯。虽然他们由运动员变成了大学生,但是把不良习惯仍然带到了高校。 2建议 可以看到,运动员的文化教育管理一直是高校高水平运动队伍建设的重点和难点,如何兼顾运动员的学习和训练,实现两方面协调促进发展,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艰巨任务。研究发现,财经类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文化教育管理存在着不少问题,包括教育制度不完善,管理不清晰,运动员学习动力不足,思想教育不够等问题,我们必须有效解决“学训矛盾”,建立适应运动员学习和训练的管理模式。以下提出几点建议:1)对财经类高水平运动队的发展进行清晰定位,明确办队理念,发展自我特色,突出传统优势项目,提高招生标准,加强队伍管理,建立高水平、有特色的可持续发展运动队。2)组建高效的学生运动员文化教育专门管理部门,明确学校各级部门的职责权限,加强规范化管理,完善各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各项规章制度,体育部门和各相关职能部门之间密切配合,为高水平运动员提供一个良好的学习、训练环境,促进高水平运动员的全面发展。3)努力改进和提高高水平运动员学习与训练之间的关系,建立适应各财经类高校高水平运动员的学习训练管理模式。各高校需要完善学分制管理制度,采用积极灵活的学籍管理制度来缓解训练和学习之间的矛盾,采用多样化的课程组织形式保障学生运动员的文化学习。学校对学生运动员的训练时间和比赛时间进行总体把握,实行弹性学制和选课制,文化课程学习要兼顾学生运动员赛期的影响,努力为运动员提供文化学习的时间保障,强化对运动队的学习管理,形成激励机制。4)加强对高水平运动员的思想教育,引导其端正学习态度,激发学习兴趣,同时提高运动员的思想认识,使之明确学习、训练的目标,同时制定相应的措施对运动员缺课等行为进行监督,效仿美国NCAA管理办法,严格执行相关措施。 作者:廖彦罡 单位: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体育部 财经类论文:财经类校园素质教导模式探析 作者:余锦秀 单位:广东金融学院 以专业化的要求对待艺术素质教育的教学,而非培养学生素质的手段,普通的艺术素质教育变为专业化的培训,反而起不到实施美育和素质教育的真正目的;从范围上看,把“艺术教育”只作为学校的任务,学校又把“艺术教育”当作几节艺术类课程的任务,把“艺术教育”理解得太具体,使其范围渐趋缩小,达不到真正的艺术素质教育的效果。高素质艺术素质教育师资队伍数量严重缺乏,结构严重失衡财经类高等院校从事艺术教育的师资力量严重不足。(1)数量上严重缺乏。《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公共艺术课程指导方案》中规定:“担任公共艺术课程教学的教师人数,应占在校学生总数的0.15%-0.2%,其中专职教师人数应占艺术教师总数的50%。”按国家规定的正常艺术教育编制来看,财经类高等院校从事艺术教育的专兼职教师数量严重不足,常常是有上万人学生的学校配备的艺术教育教师才5、6个,师资严重缺乏。(2)结构上严重失衡。与其他学科的教师相比,公共艺术课教师队伍在教师年龄的梯次结构、职称的合理搭配、专业的有机补充等方面不同程度地存在着问题。高学历、高职称的艺术教师比较缺乏。据有关资料显示,公共艺术课教师本科学历占大多数,而其中的教授、副教授职称者更是居于少数。艺术素质教学基础设施不完备总的来说,各高校加大对艺术素质教育的投资,设施有较大改善。目前多媒体教学逐渐普遍。部分艺术素质教育办得好的财经类大学甚至也建立起艺术教育的专业活动场所。但是,从多数财经类高等院校来看,许多院校对艺术器械的使用仍然较为局限,对艺术专业活动场所的设置较为缺乏。总体来说,基础的教学设施还不完备。艺术素质教育科研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相对于其它学科而言,艺术方面的科研课题一直比较少。目前研究的课题也存在着一些问题:课题的原创性和创新性不强;以应用性研究为主,理论研究较少;研究方法比较陈旧,仍然以经验总结为主。教师在职称评定和科研能力上都明显落后于其他专业教师。因此,艺术素质教育科研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更新观念,提高认识,高度重视艺术素质教育高校的艺术素质教育与专业艺术教育不同。专业艺术院校和艺术专业教育以专业艺术人才的培养为目标,而高校艺术素质教育,它是美育和素质教育的主要实施途径,重在培养全体学生的艺术素养。高校艺术素质教育的目标是:“通过艺术教育,使学生了解我国优秀的民族艺术文化传统和外国的优秀艺术成果,提高文化艺术素养,增强爱国主义精神;培养感受美、表现美、鉴赏美、创造美的能力,树立正确的审美观念,抵制不良文化的影响,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因此,要高度重视艺术素质教育在整个素质教育中的重要地位,从而在思想认识上解除发展艺术素质教育的障碍。坚持科学发展观,优化师资队伍结构,平衡师资数量和质量关系坚持科学发展观,就要以提高艺术素质教育师资队伍的整体素质、优化师资队伍结构为本,从而实现艺术素质教育师资队伍的可持续发展。按照《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发展规划(2001-2010)》的要求,建设一支以专职教师为主,数量和质量都能够满足学校艺术素质教育需要的艺术教师队伍,是提高艺术教育教学质量的关键。优化师资队伍的年龄结构、学历结构、职称结构、学缘结构是师资队伍建设的着眼点。在年龄结构方面,老、中、青年教师人数搭配要科学合理,避免人才断层,要发挥人才队伍的长线潜力;在学历结构方面,具有博士学位、硕士学位、学士学位教师人数的比例关系要合理,人员分布要相对科学,以形成整体良好的学术梯队;在职称结构方面,具有高级职称、中级职称、初级职称教师人数的比例关系要适中,人员分布要相对均衡,使师资队伍整体阵容整齐;在学缘结构方面,教师来源应尽可能地多样化,以形成开放的用人格局。采取有效措施引进、培养和稳定高层次、高学历人才,提高师资队伍的学历层次。在补充教师时要注意来源多元化,尽可能地从校外补充。 完善教学计划,艺术教育实现“一主多辅”体系,开设一门综合性艺术类课程作为全体学生的必修课,开设门类丰富的艺术选修课财经类普通高校的艺术素质教育要坚持全方位的美育观。因此,必须健全和加强艺术教育课程的建设,要完善教学计划,把艺术教育课程作为整个素质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纳入教学计划,开设一门综合性艺术类课程(比如《艺术导论》等)作为全体学生的必修课,同时开设门类丰富的艺术选修课(如美术、音乐、书法、影视、戏剧、戏曲、舞蹈等),并力求做到课时、进度、考试、考核等稳定化、正规化。如此,才能使学生对艺术有较为系统、完整的了解,对艺术的各门各类、形式特点、风格流派以及社会作用等获得较全面的认识,并从欣赏古今中外优秀的艺术作品中获得积极的精神营养。完备财经类高等院校艺术素质教育的硬件设施先进的硬件设施和教学设备,为高校教学理念的更新和教学手段的丰富带来了可能性。多媒体教学是目前最普及的辅助教学方式,但这远远不够。比如,开设《中国民族器乐欣赏》课程,可以让学生对我国历史悠久、形态各样的民族乐器有个初步认识,但一般仅限于平面图片的认知和有声材料CD/VCD/DVD的接触。如果条件允许,学校购置有门类齐全的各种民族及西洋乐器,能够给学生当面演奏和让他们亲手接触乐器,让普通的学生亲手试一下,他们对于艺术的心理距离就会大不相同。此外,还可以根据艺术教育的特殊要求,安排专门的多媒体教室和艺术陈列室,凸现艺术教育的高雅色彩,同时又面向全体学生,使每个人都得到第一手的艺术体验,必将成为高校教育的一大亮点。建立学生艺术团体,普及高雅艺术,引导更多学生参与群众性艺术教育活动在开设艺术素质教育课程的同时,学校应该建立学生艺术团体,积极发挥学生艺术团体的力量,开展各类校园文化活动,普及高雅艺术,为提高学生艺术素质和审美情趣提供一个工作平台、教学载体和实践机会。为此,财经类普通高校可在专业教师的指导下建立各种艺术社团组织,如合唱队、乐队、书画社、摄影社、诗社、文学沙龙等社团组织,开展各种形式健康的审美活动,如音乐会、演唱会、诗歌朗诵会、演讲会、书法比赛、绘画竞赛等活动,引导更多学生参与群众性艺术教育活动,使学生在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中,潜移默化地受到美的熏陶,提高艺术素质教育。 财经类论文:校内实训地对财经类学生能力的培养 2005年《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提出: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结构合理、形式多样,灵活开放、自主发展,有中国特色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2006年教育部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中更是明确指出:“要积极推行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的学习模式,把工学结合作为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重要切入点”;“积极推行订单培养,探索工学交替、任务驱动、项目导向、顶岗实习等有利于增强学生能力的教学模式”;“加强学生的生产实习和社会实践,高等职业院校要保证在校生至少有半年时间到企业等用人单位顶岗实习”等等。自此,全国的高职院校逐步探索并实施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顶岗实习成为人才培养过程中必不可缺少的一个教学环节。 一.高职工学结合的基本内涵及现状 高等职业教育作为一种与普通高等教育并列的一种教育类型,其本质是坚持一种以就业为导向的教育。我国高职教育从1980年第一所职业大学——金陵职业大学创立开始,经过20多年的探索,教育部在2004年总结高等职业教育的办学指导思想时达成共识,即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走产学研相结合的改革发展之路,培养数以千万计的高技能专门人才,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服务。在最近几年高职教育跨越式发展的进程中,在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的引导下,工学结合教育逐步取代产学研合作教育,成为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提高高职人才培养质量与就业率的有效途径。工学结合是指高职院校在人才培养过程中,与企业广泛开展合作,以就业为导向,转变学习方式,学生作为主体,将以课堂教学为主导的学校教育和以直接获取实际经验为主导的企业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的一种教学模式。因此,“工学结合”是人才培养层面上的概念,是一种育人模式。所谓“工”不仅指企业的顶岗工作,也指在相关岗位的工作实践,以及对专业对应职业环境、工作过程的体验;“学”既包括学生在校理论知识的学习与掌握,亦包括对实际工作内容、经验和职业规范等的学习与掌握。因此,实施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需要学校与企业之间开展深度合作,校企资源共享。学校在人才培养过程中需要坚持“文化•专业•实践”六字方针,学生在校不仅学习文化知识与专业知识,还应具备专业技能。学校通过加强实践教学环节,使学生在生产实践中培养职业技能。近几年来,高职院校积极探索与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分别形成了独具特色的人才培养模式。如“分层递进式工学交替”人才培养模式、“循岗施教的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等等。尽管人才培养模式的名称从学院层面到专业层面千差万别,但其核心均围绕着“工学结合”这一根本教学思想。通过实施工学结合人才培养,能够实现专业人才培养与专业工作岗位的零距离对接。但由于工学结合在我国高职人才培养中尚处于摸索阶段,如何吸引来自于企业、行业、社会等其他主体的参与积极性,仍是在未来需要从政府到高职院校自身等共同努力的一个方向。 二.高职会计专业工学结合的困境 高职院校实施教学最基本的单位是专业,不同专业在培养目标、职业技能及职业规范等方面存在较大的差异,因此在具体实施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过程中,工学结合的深化程度并不一致,发展是不平衡的。根据《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的要求,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重点是要实现教学过程的“三性”,即实践性、开放性和职业性,为此,教学过程中的实验、实训、实习是三个关键环节。其中,实验、实训环节在财政资金的大力支持下,高职院校可以通过有规划的布局、建设校内实验实训基地、营造高仿真性的模拟环境、培养实践能力较强的师资队伍得以有效开展。但是,实习环节却往往是高职工学结合有效实施的一个难点问题,尤其是对会计专业的人才培养而言,由于会计工作的特殊性,顶岗实习的安排是会计专业工学结合的困境。 (一)会计工作具有专业性,实习学生难以胜任会计工作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要求从业人员不仅需要掌握会计知识,还应具备一定的专业实践经验。同时会计工作繁琐复杂,需要从业人员严谨细致。因此,会计工作对从业人员具有较高的素质要求。高职会计专业的学生虽然在校内教学安排中有大量的单项及综合模拟训练,但由于模拟实训与会计实际工作的差异性,学生进入顶岗实习单位时面对真实的会计业务无从下手。对于会计专业学生来说,由于没有任何工作经验,不能得到实习单位的信任,很难真正落实校外的顶岗实习。即使通过一定的社会关系解决了实习单位的问题,但是实习单位指导教师也不放心把经济业务的会计处理交给学生去做,实习学生只能走马观花,看看账本。 (二)会计工作具有保密性,实习学生难以顶岗财务部门是现代企业管理的核心机构,会计工作具有保密性,具有排他性。企业出于财产安全及保密的考虑,在用人上会更具有选择性,短期实习的学生往往不被得以信任,不会让实习生真正参与会计岗位的具体工作内容。并且,企业的会计工作具有明确的岗位分工,各岗位会计人员规定对应的职责权限,并具有严格的交接手续。如果实习生在企业真正顶岗从事会计工作,将需要替换某一岗位的会计人员并须办理交接手续,才能明确该岗位前后任之间的责任,因此,岗位的特性决定了企业不可能履行如此复杂的程序去安排实习生真正从事顶岗实习。 (三)会计岗位具有分散性,实习学生难以管理虽然企业缺乏主动性接收会计专业的实习生,但学校发挥各种资源,会计专业也能建立少量的校外实习基地,安排学生实习。但无论学校集中安排还是学生自主实习,都会面临的一个问题是,企业财务部门的会计岗位是有限的,一次性接受实习生的规模都比较小,一般只能接收1-2个实习生。这就造成会计专业学生的校外顶岗实习分散性较强,分布在不同城市、不同单位,难以集中进行指导和管理。而企业的指导老师由于自身业务水平、工作繁忙等各种因素,可能无心指导、无力指导实习学生,使得学生顶岗实习的效果因企业而异,实习效果难以保证。 三.高职会计专业工学结合的出路 依靠高职院校自身力量能够实现的校内模拟实训难以解决学生“零距离”就业的需求,而高职会计工学结合人才培养中存在顶岗实习落实的困境,如何寻找出路解决这一矛盾,有效推进高职会计专业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在近几年的探索中,我们摸索出来一条路径:建立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实现校内模拟实训与校外毕业实习两者之间的衔接,通过校内生产性实训,切实提高高职会计专业学生的职业技能和实践能力,实现学生的“零距离”就业。 (一)构建系统化的实践教学体系 (二)设计“校内生产性实训”实践教学环节校内生产性实训是高职院校在工学结合教学改革中创新的一个产物,它与校内模拟实训的区别在于:校内模拟实训项目的指导一般由校内专任教师承担,实训教材由教师经过一定的取舍进行编制,经济业务资料具有仿真性;而校内生产性实训项目采用的实训资料为企业真实发生的经济业务,具有全真性,实训指导一般由企业指导教师与校内专业教师共同承担。通过校内生产性实训项目的训练,学生接触到的不再是经过教师整理编出的经济业务表述资料,而是一大堆无序的原始凭证,学生需要利用所学习的会计知识对原始凭证进行分类整理,审核原始凭证的合法性,根据原始凭证上内容的记载,判断经济业务的类型,进而编制经济业务的记账凭证及后续会计处理。校内生产性实训与校外实习相比,学生足不出户即可参与企业全真经济业务的会计处理,可以掌握企业会计工作的真实工作流程与工作方法,顺利完成从校内到校外的过渡,为大三最后一个学期结合就业而进行的毕业实习奠定基础。 (三)建设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落实工学结合教育的宗旨由于校内生产性实训具有无可比拟的优越性,其在学生职业能力综合培养方面的作用逐渐得到高职院校、尤其是高职会计专业办学者的重视。因此,为落实工学结合教育的宗旨,提高学生的就业能力,实现高职教育以就业为导向的培养目标,建设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就显得十分必要。 1.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建设的类型目前高职院校会计专业建立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的类型主要有三种:一是由学院出资注册成立会计记账公司,公司的出纳和会计均由专业中具有会计工作经验的专业教师担任,公司不以盈利为目的,业务来源由专业教师承接,业务收入归承接教师所有,记账公司成立的主要目标是为学生提供校内实习的机会;二是由学院财务处与会计专业合作,财务处将办公场地搬到会计专业,建立校内实习基地,财务处的工作人员成为会计专业学生的实习指导教师,学生在实习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完成学院会计业务处理;三是校企合作,会计记账公司将办公场地搬到学校或将一部分业务拿到学校,成立会计记账服务部,在企业指导老师的带领下,学生在校内参加实习完成会计记账业务。三种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的类型,其本质都是提供企业的记账业务或者学院自身的会计业务,在老师的指导下,学生动手完成真实经济业务的会计处理,学生校内实习的成果即是企业或学校每月的账务资料。 2.我院会计专业建设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的探索在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的三种建设类型中,我院采用了第三种类型,即与杭州ΧΧ财务咨询公司合作,共同建立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学校负责提供场地并按照公司财务部门的布局,建设校内实训室,营造企业化的实训环境,安排会计专业学生分批轮流参加校内生产性实训;公司员工每月收齐记账业务资料后,定期在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上班,指导学生完成会计记账、网上申报纳税以及办理工商年检登记手续等工作。目前,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已经建立近两年的时间,在实践中取得了非常良好的运行效果。从学生来看,通过校内实习真正体验了企业的会计工作,在提高专业实践操作技能的同时,增强了就业的信心。根据对毕业生跟踪调查的结果,几乎所有在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得以训练的学生均认为,这些训练对其就业及实习工作提供了很大帮助。从教师来看,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为其进行顶岗实践提供平台,解决了会计专业教师参加顶岗实践所面临的与学生顶岗实习一样的难题,并为课堂教学积累原始资料。从专业发展来看,合作企业员工纳入专业兼职教师队伍,有利于专业建设一支结构合理的“双师”团队;专任教师在实践中收集第一手的会计资料,有利于工学结合课程与工学结合教材的开发。另外,校企双方在合作中关系逐渐得以深化,不断拓展新的合作项目。 总之,通过建立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开设校内生产性实训项目,有力地促进了学生与教师实践能力的提高、会计专业建设水平的提升,并且作用于工学结合人才培养的其他环节,使校企合作更加深化。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作为校外实习基地的有益补充,弥补了校外顶岗实习的不足,是有效落实会计专业工学结合人才培养实习环节的重要举措。会计专业应重视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建设的质量与规模,基于此,不断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就业能力,提高会计专业工学结合的水平。 财经类论文:财经类专业本科经济法课程教学研究 目前高校财经类专业基本都开设经济法课程作为专业基础课,该课程是一门理论性与实践性都很强的课程,涵盖合同法、公司法、证券法、破产法、保险法等多部门法。财经类专业学生由于缺乏系统的法学理论基础,对于比较抽象的法律规范和高度概括的法律原则往往不易理解和掌握。如何在有限的教学时间内将抽象的经济法理论和多变的社会实际结合起来,让学生在掌握基本经济法理论的同时,能够很好地和实际结合起来,科学解释和全面理解生活中的经济法问题,实现学以致用,提升学生经济法理论知识,灌输学生遵法守法的观念,是每个法学教师面临的共同问题。 一、财经类经济法课程教学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一)认识误区:将法学类经济法与财经类经济法混淆 经济法学是法学专业十四门核心课程之一,经济法作为部门法是独立的法律部门,是被法律界普遍认可和接受的,经济法也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包括七个法律部门:宪法相关法部门、民商法部门、行政法部门、经济法部门、社会法部门、刑法部门、程序类法律。作为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经济法也是一个重要的法律部门,其主要包括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国家对土地、货币、税收等进行管理的法律,也归于经济法体系。目前,全国大部分高校财经类专业都开设了与经济法体系相关的经济法课程。与财经类经济法课程不同,经济法学主要是研究经济法及其发展规律的法学学科,主要包括经济法总论、经济主体法、市场监管法、宏观调控法等相关内容。[1]这一点与财经类经济法课程以“经济法与商法的一些部门法为主”有着本质的区别,财经类经济法主要包括总则与分则,总则内容主要讲述经济法的基本理论,分则主要讲述经济法与商法的一些部门法。该课程涵盖合同法、公司法、证券法、保险法、破产法等多部门法[2],是一门兼具理论性与实践性双重属性的经济法课程。所以不能把二者混同。实践中,多数高校并没有认识到这一点,在经济法课程的开设和讲授方面存在一定的随意性。 (二)教学误区:经济法课程内容的讲授侧重实践,忽视理论 法学类经济法一般都是在大二或大三开设经济法学,而财经类专业由于把经济法课程作为专业基础课,通常是在大一或大二开设,由于低年级财经类专业的本科生缺乏法学基础课程的学习,不具备或鲜少具备一般性的法学基础知识,例如民法的基本理论,关于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客体内容的理论,以及对民事行为的认识等,或商法的基本理论,这些基础的法学理论的积累是非常必要和关键的,没有这些知识的积累,会使原先就属法律门外汉的财经类专业本科生更加迷惘。在有些学校,财经类专业本科的经济法教学甚至由非法学背景的授课者来担当,由于教师本身欠缺法学训练,则把经济法教成经济学或把保险法教成保险学也就不足为奇了。有些教师认为,既然不是法学专业学生,在有限的学时里,是不可能使其在经济法理论上有过多的探讨和获得较深造诣的。通过一些案例介绍掌握一些基本知识就可以了,只重视实践运用环节,而不就一些法学理论做过多的讲解。法学的教学方法与其他学科的教学方法存在差异,大家一致的观点是法学的教学方法,逻辑推理、案例教学是不可缺少的一个环节。 (三)开课误区:经济法课程不分专业,内容雷同 法学类经济法学包括的内容,国内不同的版本的教科书与学者的认识是大同小异,基本包括经济法总论、经济主体法、市场监管法、宏观调控法。面对法学类学生,授课教师主要根据课时的多少合理安排讲授内容即可。而财经类经济法由于不同的版本的教科书与学者的认识存在差异大,各个高校安排课时多少不一,内容的取舍不容易确定。不过无论何种版本基本都是侧重于经济法与商法的一些部门法介绍。对于财经类不同专业的学生,教师在授课过程中应该区分不同的授课对象因材施教,即使使用的教材相同,也应把握好不同的侧重点。而在实际教学中,教师往往忽视了这一点,相同的教案轮流适用于不同专业的学生。当然这种现象的出现也有客观原因,由于学校在课程考查、考试方式有一定的要求,特别是考试课,会出现不同专业用一张试卷的现象,这就不可避免地忽视了不同专业学生知识结构的差异性,而造成授课内容的雷同,如果这样教师就没有做到将学生最需要的知识传授给他们,收不到好的教学效果。 (四)考核误区:重视试卷成绩,轻视平时评价 对财经类经济法课程学习效果的评价,大多数做法是以闭卷考试作为主要的测评手段,考核中存在以下问题:一是考试形式单一,考试题型简单。经济法课程考试一般以闭卷方式进行,考试题目多为对知识的再现,客观题型较多,主观题型较少,由于考试题型以客观题为主,考试中容易出现作弊现象。二是注重学生的卷面成绩。这种考核方式就可能导致学生在考试前几天集中时间进行机械背题,达不到该课程设置的目的和意义。 二、财经类专业经济法课程教学的思考与建议 (一)合理取舍教学内容 对于一个大学的根本任务是培养人才,而人才培养包括各层次人才的培养,但本科院校的教育核心是本科生的培养,本科生的培养质量是大学的重中之重。因此,提高大学办学质量对于本科生的培养质量非常关键。财经类专业本科生培养不同于高职高专学生的培养,二者有一定的区别,前者应侧重一定的理论知识,是一种宽口径的培养教育;后者是以培养实用型、技能型人才为出发点,瞄准职业岗位群的实际需要,以职业能力训练为基础的教育。因此,财经类专业经济法课程的教学内容必须确定是经济法学的学习,还是经济法或商法介绍。如果是经济法学的学习不可避免地造成与法学类经济法学内容的一致,对于授课老师来说,在有限的课时里根本完不成任务;而对于财经类专业学生来说,由于缺少法学专业素养,接受起来的确有一定难度。如果是经济法或商法介绍则会造成与高职高专学生教学内容的一致,达不到教学效果。通常财经类经济法课程包括以下内容:经济法概述、企业法、公司法、破产法、担保法、票据法、证券法、保险法、金融法、知识产权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竞争法、劳动法。[3] 综观以上内容,主要包括经济法或商法介绍,笔者认为经济法课程的设置与取舍应做到以下两点:第一,总体设置上必须坚持基础理论与实用性相结合,特别是理论内容的设置,而不是仅仅注重实用性。要构建一个结构清晰的经济法理论体系,该理论体系,不仅包括经济法内容,而且包括商法内容。然后按照这一体系,在部门法的学习过程中,一定要有理论内容,而不仅是法律、法规的介绍。例如关于公司法,一般的财经类高校经济法课程里都是作为重点内容介绍的,但事实上法学类专业经济法学是很少介绍该部分内容的,这部分内容是在商法里学习的。因此该部分就要求教师要介绍商法的基本理论。由此引申介绍公司的产生、发展的不同时期、不同观点的异同,从而引导学生按照市场经济运行的内在逻辑思考问题,对经济立法的现实意义有更加深刻的认识。而仅从法律、法规的角度介绍,达不到该目的。第二,教学内容上针对不同专业要有所不同,经济法课程的教学内容应根据专业教学计划需求和其他课程内容适当增减,形成相互呼应的统一体。例如人力资源专业,经济法课程里关于劳动法的内容可以不讲或少讲。金融保险专业,由于学习货币银行学、保险学以及专门学习金融法律、法规,经济法课程里证券法、保险法等内容都可以删减,从而减少教学内容的重复。而市场营销专业就要以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合同法、担保法的内容为重点。在教学中,要根据不同专业需求适当增减教学内容,做到因人施教,而不是因教材施教,一本教材到处讲。[4] (二)强调理论传授与案例教学并重 在经济法课程的概述里以及部门法内容介绍中,笔者认为对于财经类本科生不能忽视理论的内容,例如在总则里关于经济法的历史发展、经济与法的关系,经济法的各种学术观点等要给学生讲清楚。在分则里以产品质量法为例,要介绍产品质量法律制度、产品质量法的理论基础、国内外有关产品质量立方概况等内容,不能仅用几个案例介绍我国产品质量法的内容,而忽视理论的介绍,否则与本科生的培养目标不符。课堂理论讲授虽然重要,但案例教学、实践教学是法学教育不可缺少的环节,理论教学与案例教学在法学教育上是水乳交融的关系,没有案例的经济法课程是很难引起学生共鸣的。例如在讲授产品质量法时,可以结合当前食品安全问题,举三鹿奶粉事件的案例,分析该事件中所包括的各种法律关系以及各法律主体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等。在各种教学体系中,课堂理论讲授主要以口头的形式向学生宣讲经济法的有关内容,教学效果取决于学生学习兴趣、教师讲授水平、讲授技巧以及教师对经济法理论的把握程度。而案例教学是对理论教学的有效补充,是解决课堂教学中理论联系实际的有效途径之一,是现代法学教育的必然要求。案例教学客观上要求在教师指导下,根据教学目标的要求和教学内容的需要,通过一定的情景、设疑、引趣、启思来组织学生进行学习、分析、研究。一般选择的案例要本着生动逼真、故事性和可读性较强,能给学生造成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加深感性认识,从而形成对现实问题,或某一种特定事实进行交互式探索的过程。进而能诱使学生很快进入角色,激发学生的主观能动性,能够构建以学生为中心的课堂教学模式。 课堂案例教学已成为目前多数高校法学教学的主要手段,也是巩固所学知识、加强实践教学环节不可少的环节,法学教育是实践性比较强的学科,只有通过理论讲授、课堂案例教学,才能使学生对案例分析得精、深、透。例如在讲授产品质量法律制度时,举三鹿奶粉事件的案例,要讲清楚以下几点:一是“三鹿牌婴幼儿配方奶粉”事故是一起重大的食品安全事故。二是三鹿奶粉事件涉及什么法律问题?三是三鹿奶粉事件应由什么法律来管?弄清以上三个问题,基本上对经济法的重要作用就会深刻理解。另外,经济法课程属于法学教育,理应安排学生到律师事务所、公司参与实践或到法院旁听案件审理,才能达到身临其境、学以致用。 (三)侧重考核方式上的理论与实践性结合 高校财经类专业经济法课程的考核,不能完全照抄照搬法学专业的考核方式,法学类经济法学考核,基本上都是以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传统的试题内容主要是名词解释、选择、判断、填空、简答等主观题和客观题。笔者认为,闭卷考试不一定是财经类专业经济法课程的唯一选项。因为财经类专业经济法课程涉及十几部基本法律,而且领域广泛,条款繁多,要想让学生在有限的时间内靠死记硬背掌握理解所学知识是难以想象的。一般应通过理论加实践的考核方式,平时成绩为主,闭卷考试的内容为辅。只对必须掌握的基本理论采取闭卷考试,其他可以通过案例分析形式对理论和实践的双重考查,以便达到应有的效果。
高校法律教育课程篇1 一、问题的提出 2020年,我国874万应届高等院校毕业生,在新冠疫情影响下和毕业人数再创历史新高的双重压力下,面临着就业的空前压力。高校毕业生就业事关广大学生及家庭切身利益,事关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关社会和谐稳定。青年学生的培养,要面向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转型的新常态。因此高等院校应当更加注重创新创业教育,帮助学生规避创业风险[1]。 二、我国青年学生创业概述 近年来,自主创业成了不少青年学生的就业新选择。 (一)青年学生创业现状调查 1.我国近五年青年学生自主创业数量 从2015年开始,每年均有一定比例的学生选择自主创业;在2018年自主创业比例最高,为2.7%;2019年有所回落,为1.6%。(资料来源:作者根据麦克思咨询公司五年内《中国大学生就业报告》整理所得)在2018届毕业生中,毕业后其他就业形式的学生,有6.2%的学生在毕业三年内选择自主创业。2019届毕业生毕业后自主创业比例持续上升至8.1%。在2018届学生的创业企业中,有44.8%的企业仍然在健康运转,即2018届大学生新创企业存活率为44.8%。 2.我国近五年青年学生自主创业行业选择 “教育业”是近年来大学生自主创业的最主要领域,有24.5%的自主创业的本科生选择教育行业创业,主要集中在教育及职业培训、中小学教育,以及文学艺术、设计、体育等方面。“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零售业”这两个领域的创业比例也较高,分别是15.8%和8.6%。(资料来源:作者根据麦克思咨询公司五年内《中国大学生就业报告》整理所得)3.我国近五年青年学生自主创业收入2015届本科毕业生毕业半年后(2015年)自主创业人群的月收入为5131元,三年后(2018年)为11882元,涨幅为132%,明显高于同届毕业生平均水平(半年后为4042元,三年后为7441元,涨幅为84%)。 (二)青年学生创业现状分析 我国青年学生在毕业时及毕业后,选择自主创业的人员数量不在少数;选择创业的行业基本上围绕自己熟悉的领域进行;创业学生的收入无论是起点还是涨幅均高于受雇工作的学生。但从企业存续时间看出,青年学生的新创企业能够持续运营达到三年的尚不足创业企业数量的50%,这也说明学生在创业中面临着各种各样的创业风险。青年学生在创业伊始,企业资金有限,规模尚小,对市场变化的敏感性较高,在确定经营领域、获取经营资格和企业形式,争取金融和税收优惠政策以及对员工管理、商事合同签订以及知识产权等方面都存在认识不足等情况,需要对其进行创业法律指导[2]。 三、高校创业法律教育课程改革探索 (一)创业教育课程发展规划 最早的创业教育由团中央于1988年发起,1999年教育部要求各高校探索开设创业课程。到2016年,教育部要求所有高校都要开设创新创业课程,并且纳入学分管理[3]。近几年,创业教育围绕“互联网+”呈现出“线下”到“线上”的特点。教育部要求,每所示范校2019年度要重点立项建设1—2门创新创业教育优质在线开放课程,并于2019年8月底前完成上线。 (二)创业教育法律课程现状 我国高等院校的创业法律教育尚未形成独立学科。首先,从课程体系上看,创业教育课程与专业课程尚未融合[4]。创业能力培养并没有纳入主流课堂教育当中来,创业课程也没有与学科教育、专业教育相融合。其次,从课程内容上看,创业教育类课程更多的是注重创业教育理论方面,教育内容也多以创业思维、创业意识为主,缺乏理论与实际创业相结合的内容,单纯地演化为学生的基础类课程。最后,从教学目标上看,我国当前高校的创业教育,多数体现在完成规定任务,而没有培养学生创业能力,也没有促使学生付诸创业实践,缺乏对学生的吸引力。 (三)创业法律教育课程改革路径 1.面对所有在校学生开展普及性的创业教育 课堂教学是我国高校教育的最常态化形式,可以引导专业教师在专业课讲授的同时,培养学生的创业意识,建立创业思维,树立市场意识,进而激励学生从专业切入,开展特色创业。创业需要贴合社会发展实际,在普及型创业教育开展过程中,教师尤为注意教案与课堂讲授内容要具备时代特色,增加相关专业的案例教学,开阔学生视野,拓展就业思路和方向。 2.面向特定学生群体开展创业法律通识教育 当今高校毕业生就业有多重选择,创业只是其中一个选择方向,因而开展创业教育是为了丰富学生的知识架构,从而在就业时多出一种选择。因此在创业教育的过程中,应该做到“创业意识大众化与创业技能精英化相结合”。因此,建议高等学府可以围绕法律意识防范为出发点,开设创业法律通识课程。有方向地选择讲授《企业法》《公司法》《合同法》《劳动法》《金融法》《税法》以及《知识产权法》等课程,从企业形式选择、商事合同和人力合同签订、金融法律、税收法律以及知识产权法律等方面,向有创业意识和创业需求的学生讲授创业法律知识。 3.在实践课程中设置创业法律教育内容 高校开设创业类法律课程,应该打破专业课程和实践课程的界限,相互渗透,有机融合,在树立创业意识的同时,提升学生的综合职业运用技能和创业能力。当前适宜开展创业法律教育的实践课程主要指培养学生把知识资本转化为经济资本能力的实践活动,包括创业实习基地、沙盘、创业计划大赛等活动。目前很多高校都有自己的创业竞赛、实践基地和校企联合项目,可以有针对性地进行法律教育,应当加重创业法律教育的比重,更侧重于创业主体、经营实体的经营管理、企业的市场规制、权利的维护和救济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政策方面内容的讲解。这种分级既有利于满足不同学生的不同需求,也有利于学校有限资源达到有效配置。 作者:曲宁 位: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 高校法律教育课程篇2 当前,我国高校大学生普遍存在着法律意识淡薄、法律知识不足、守法意识差等现象。为了改善这种现象,提升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就需要改革当前的法律教学,通过改革课程设置、更新教学内容和教学方式等多种途径来实现高校法律教学改革。 一、当前高校大学生的法律意识现状 1.大学生普遍缺乏完善的法律知识框架体系 大学之前的学校和家庭教育中已经涉及到部分法律知识,因此大部分大学生都掌握了基础的法律知识,比如《宪法》、《刑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中基本的法律知识。但是他们对法律的认识还只是停留在比较浅的层面上,对于具体的法律条文应该怎样实施以及法律和自身的关系等还缺乏一定的认识和了解。当前,高校中的大部分大学生都存在法律意识欠缺的现象,因此还需要不断地学习法律知识。而且当前很多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比较淡薄,在遇到紧急事件的时候不善于或不知道如何利用法律,因为他们本身的法律知识储备不足,并且在突发事件面前常常会比较慌张,没有想到运用法律来解决问题。 2.高校大学生犯罪现象逐渐增多 近年来,高校大学生犯罪事件越来越受到社会的关注,学校成为了犯罪事故频发的危险区域,而且相关研究数据显示,这种犯罪事件的增长率一直在不断升高。上世纪六十年代,在刑事犯罪案件中学校犯罪率仅占1%,到了七八十年代增长到2%,但是近年来,高校大学生犯罪率却上升到了15%左右。[1]学校本是一个培养人才的地方,学生来到学校是学习知识、寻求进步的,高校更是学生实现人生梦想的地方,但是大学生的犯罪现象却把这种美好的校园环境破坏了,让原本安静的校园变得人心惶惶,给学生的身心发展造成了严重的影响,同时也给高校教育事业的发展增添了阻碍。 二、高校大学生法律意识淡薄的原因 1.大学生缺乏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当前我国正处于转型时期,社会上存在很多错误和矛盾的思想观念,给大学生正确分析判断问题产生了负面的影响,甚至还会影响学生价值观的形成和未来道路的选择,动摇了他们原先的观念和立场。再加上当前互联网发展迅速,网络上各种各样的信息充斥在学生的周围,给他们的价值观造成了巨大冲击。由于很多大学生在该时期还没有形成正确的价值观,网络上各种混杂的信息更加扰乱了他们正常的价值观念。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下,很多大学生养成了浓厚的个人主义色彩,比如奢侈主义、享乐主义、拜金主义等,不仅影响了大学生正常的生活,还营造了一种消极的校园氛围。很多学生由于自身法律防线薄弱,很容易触犯法律,走上违法的道路。 2.高校法律教育工作不完善 高校相比中学在课业负担和学习要求上轻松了很多,大学生由于摆脱了管束,再加上欠缺一定的自我约束能力,很容易出现松懈的现象。高校对于学生的要求也局限于只重视文化课程的学习和就业能力提升,但却忽视了法律意识的培养,无论是从法律课程设置、教材选择以及授课时间上都存在明显的“缩水”现象,这不利于培养大学生的法律意识。 3.社会环境对大学生思想意识的干扰 社会经济形势下,人们对金钱和物质的追求强化了大学生的经济意识,很多大学生开始通过各种渠道来追求利益。有些学生通过自我创业和打工的方式,但也有一些学生由于缺乏法律意识,再加上对金钱的渴望比较迫切,因此误入歧途,最终走上犯罪的道路。 三、高校法律教学改革的创新性措施 1.加强对法律教育的重视,提升法律教育的地位 要实现高校法律教学改革首先要意识到法律教育的重要性,提升法律教育在高校教育中的重要性。当前,大多数高校非法律专业的法律通用教材为《思想道德与法律基础》,法律基础知识在这本教材中只占有20%的比例[2],因此实际上这门课程的实质还是思想政治教育,这是导致高校大学生法律知识欠缺的重要原因。虽然思想政治教育对大学生来说也非常重要,但它不能和法律一概而论,法律跟道德不一样,道德素质再高的人也不能避免不触犯法律,因此二者都应该是高校教育的重点。要提高高校法律教学的地位,首先要将法律教学从思想政治教学中分离出来,通过单独开设法律专业课程,更换法律教材,增加法律教学的学时等强化法律教学的比重,增加对法律知识学习和应用的考核力度,提高学生学习法律知识的主动性,学会利用法律知识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2.更新完善法律教学内容 当前的高校法律教学中普遍存在着重视现行法律法规、轻视法理学,重公法轻私法,重刑法轻民法等现象。这种教学非常片面,不能保证学生法律知识学习的完整性和系统性。这种教学现状下,学生只能了解基础的法律条文知识,但却不能掌握该项法律的理论基础。如果这些法律进行了修订,学生还需要重新进行了解,而且有些学生知法但却不知如何利用。因此高校今后的法律教学必须要重视对法律理论知识的教学,给学生法律知识的学习打下基础,进而提升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律运用能力。 3.创新高校法律教学的教学过程 第一,增加案例教学的比重。众所周知,法律是一门比较枯燥、乏味的课程,如果采用一般的讲述法很难调动起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使学生对法律知识的学习产生厌倦,不利于学生法律知识的学习。因此实际的教学过程中,可以采用案例教学法,在学生掌握了一定的法律知识并且可以构建起一个比较完善的法律知识体系之后,教师可以适当地介绍一些与法律相关的典型案例。教师通过分层讲解、层层递进的方式分析案例,将法律知识融会在其中,以加深学生对法律知识的理解。教师可以根据这个案例列举出相关的一系列案例或者相反案例,多次分析讲解案例以增强学生对法律知识的理解和掌握。引导学生运用所学法律知识对社会中的事件进行分析,以强化学生对知识的掌握,进而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第二,将学生置于教学的主体地位。通过创设角色情境让学生感受体会事件的情况,在具体的环境中思考分析问题。引导学生尽量运用法律知识思考问题,虽然法律知识是固定的,但法律运用的情景是多种多样的,这就需要学生灵活地使用法律,将固定的法律框架跟多变的生活实践结合起来,可以运用自身的法律理论知识解决各种问题。实际的教学过程中,教师可以将学生分成不同的小组,模拟不同事件中的当事人,然后体验不同案件中法律知识的运用。这样学生就能够熟练地掌握并运用各种法律知识。同时体验式的教学还可以增加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该教学方式以学生为中心,教师的授课基本上按照“备课”、“讲解”、“总结”的流程进行,这样可以宏观把握学生的课程学习情况。课程最后的总结环节,学生借助这个机会补充、完善、修复自身的法律知识,以巩固自身的法律知识。第三,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要学会与时俱进,勇于突破传统的教学观念和方法,采用更多、更先进的教学方式进行教学,强化学生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掌握。同时教师也要注重自身法制修养和教学水平的提升,和学生共同进步。 4.加强课内外实践教学环节 法律是一门理论性和实践性都比较强的课程,该课程需要遵循的一项重要原则就是理论联系实际,同时实践性教学也是法律教学的一种重要模式[3]。笔者根据多年的教学经验,总结了以下几种实践教学方法。 (1)模拟法庭。这是法律教学中一种常见的情景体验式教学模式。比如在学习民事诉讼法时,教师组织学生模拟法庭中的各种角色,比如法官、律师、当事人等。具体的情景有助于学生深刻的理解法律知识,并促进理论知识向实践应用的有效转化。这种教学方式极大地调动了学生的参与积极性,还可以提高学生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2)参观、旁听活动。根据具体的法律课程教学需要,在存在合适案例的情况下,教师可以带领学生来到法庭亲自感受案件的审理过程。在法庭上,学生可以感受到法律的威严,并具体了解法律的实际运用。在学习“刑法”和“诉讼法”时,还可以带领学生参观监狱,让学生切身实地感受法律带来的震撼。 (3)专题讲座。根据教学的实际需要,联系相关的律师、法官或者法律专家到学校为学生举办专题讲座。通过介绍实际的案例、探讨热点的法律问题等,加深学生的法律意识,提高学生的法制观念。 (4)优化校园法律环境。法律教育要取得良好的教学效果还需要在一个大环境中进行,通过营造一个良好的校园法律环境来巩固法律教学的效果。可以成立校园法律社团、法律兴趣小组的方式,鼓励学生积极参与进来,利用校园板报、宣传橱窗、法律宣传小报等影响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学校管理部门严格做到“有法可依”,给学生树立良好的典范,进而营造一个良好的校园法治氛围。 四、结语 具备良好的法律意识不仅有助于大学生的个人成长,对于加快我国法治化进程也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因此高校要不断改革法律课程教学,加强对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教育,以培养出更多知法、守法、护法的高素质人才,进而促进我国法治化社会的建设。 作者:安梅 高校法律教育课程篇3 稳步推进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改革,培养造就一大批具有高尚思想情操、良好道德修养、精湛专业技能的优秀人才,对于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具有深远的战略意义。国家颁布的《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指出,到2020年,我国高校在校生将达3300万人,高校毛入学率将达40%,具有高等教育文化程度的人数将达19500万人,我国将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基本形成学习型社会,进入人力资源强国行列。[1]因此,坚持不懈地抓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是高校一项极其重要的工作。法律教育作为哲学社会科学的有机组成部分,在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中的作用愈来愈凸显,只有充分发挥法律教育的优势特点,才能更好地为思想政治教育服务,推动高等教育事业科学健康地发展。 一、新世纪初期的我国高校法律教育 学校法制教育是学校德育的重要内容,是对学生进行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教育,培养学生树立社会主义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的重要途径。《中国普通高等学校德育大纲》将“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制观念,自觉维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正确行使法律所赋予的民主权利,自觉履行法律所规定的义务,知法、守法、用法,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作为德育目标的具体要求。宪法修正案郑重规定“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些都为加强我国高校法律教育和思想政治教育奠定了重要的政策理论基础。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日益加深,我国必将更加紧密地参与全球经济、政治、文化格局的关系重构,这对高等教育事业发展提出了严峻的挑战。新世纪初期以来,各高校为社会建设输送了大量人才,但是一定程度上存在的法律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相断裂的状况,影响了高等教育的实际效果。法律教育尚未深入到法律的道德层面,法律所蕴涵的道德价值尚未沁入主体的内心世界,引导大学生从价值观上给予法治以道德的理解、认同和支持仍是艰巨的任务。一是对法律教育重视不够。近年来,法律教育的地位虽有改善,但教育成效离预期目标仍有不小差距,反映出主管部门和办学主体对法律教育投入不足、关注不够。依法治校流于形式、忽视师生个性需求、淡漠主体权益和诉求程序等问题依然存在,对教育和管理的被动接受成为主体权利意识养成的现实障碍。二是法律教育功能发挥欠缺。校园文化对丰富学生素质起到潜移默化的作用,各高校非常注重发挥其育人功能。但在加强学生人文和科学素质教育的同时,却忽视了通过各类活动开展法律教育,弱化了法律文化在学生素质培养中的潜在功能。三是法律教学弊端比较明显。目前《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的教学内容包含了各类部门法和程序法,教材容量过大,教学课时不足,理论与实践脱节。教师简单罗列要点,无暇结合实例深入剖析;学生质疑精神不足,无法形成合理的法律知识结构;学校考核方式单一,缺少法律实务科目训练。因此,高校法律教育要着重培育学生优良的法律品格,让法律教育成为其内在需要。只有满足主体的内心需求,教育的目标才能达成。 二、高校法律教育在思想政治教育中的作用 (一)通过法律教育提高学生道德水准 德治与法治密不可分,道德教育重在净化人的心灵,法律教育重在规范人的行为。提升大学生的品格与品质,应从思想和行为两方面塑造,通过法律教育提高其思想道德水平。俞吾金教授认为,“必须在造就法权人格的同时造就道德实践主体,才能保持文化精神在生态上的平衡。”[2]我国宪法、高等教育法等包含了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的要求,将道德规范与法律规范相衔接。如法律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大学生就要自觉养成孝敬父母、尊敬师长的良好道德习惯。合同法规定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要求当事人本着真诚协作的态度履行合同条款。诚实信用原则将道德规范与法律规范、道德调节与法律调节有机联结,体现了社会责任,理应成为大学生人生观中高尚的道德品质。 (二)通过法律教育激发学生爱国情怀 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以热爱祖国为荣,增强民族自豪感,做忠实的爱国主义者和执着的公民社会主人,这是对当代大学生的基本要求。我国宪法规定,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公民有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的义务,有维护祖国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有保守国家秘密和依法纳税的义务等等。通过法律教育,弘扬宪法精神,使学生真正理解爱国主义的精髓。爱国主义体现了主体对国家的情感、对民族的责任、对社会的义务,人们通过身体力行将爱国主义精神在现实生活中展现出来。高校通过组织学生观摩司法活动、开展法律服务、研讨法律规章,使他们了解我国的制度体系和国家结构,从而激发学生的爱国情怀、学习动力和追求幸福生活的热情。 (三)通过法律教育引导学生价值追求 法律价值是法律的灵魂和存在根基,是法律得以充满生机活力的精神源泉。法律的一般目的价值包括正义、自由、秩序、公平、效率、权利、安全等,法律的最高目的价值是人的全面发展。有学者认为,社会主义的诞生是对人的自由的充分肯定,它使每个人都享有充分的自由发展权利,而法律则是这种权利享有的保障,同时也是对人的自由发展的一种制约。[3](P406-408)法律教育要在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中发挥好作用,必须在日常教学中强化价值取向的引导,使学生在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形成过程中崇尚公平与正义、追求秩序与效率、向往平等与自由、维护权利与安全,进而影响社会整体的理念追求。学生法律意识的形成、法律价值的追求是其自觉守法的内在动力,这对学生的全面发展、对高校的和谐稳定、对法治社会的构建都起到积极的作用。 (四)通过法律教育维护学生合法权益 在格劳秀斯看来,权利是人所固有的道德品质。有法学家认为,权利是具有正当性根据的主体的利益以及为实现、支配、维护这些利益的保障手段。它包括道德权利和法律权利两大类型,通过法律的实施才能使法律权利成为实有权利。[4](P80)由于法律素养的欠缺,有不少大学生在日常生活中合法利益遭受侵害时,却不懂如何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有的甚至误用“对等侵害”的手段来回应,造成不少悲剧。教育学生正确处理纠纷、依法维权,关键是培养其法律精神,增强其法制观念。法律教育实践性强,可以通过现实案例剖析当事人的行为和观点,以护法用法的正面事例感染学生,以违法弃法的反面案例警示学生,使其加深对法律的信仰。 (五)通过法律教育丰富学生综合素养 法律是培养和传播社会主义道德的工具,它把道德的基本原则确认下来,使之具有法的属性。道德的生成和发展离不开良好的法律环境,在法律实施过程中,通过保护合法行为,惩罚违法行为,打击犯罪活动,发挥道德教化的作用。大学生社会阅历浅、可塑性强,容易受社会环境的影响。高校扩招后,毕业生就业难问题从侧面反映出学生综合素质有待提高,因为经济社会结构转型对人才素质提出了更高要求。苏力教授认为“21世纪初对法律人才的要求就不仅必须具有一般的法律知识,而且需要对社会、经济生活以及其他一些专业领域知识的基本了解。”通过法律教育,使学生在知识、技能、态度等方面得到全面培养,其自然禀赋得以均衡发挥,文化视野变得宽敞明亮,能够作出正确的道德判断,综合素质和竞争能力明显提升。 三、加强法律教育提升思想政治教育水平的举措 (一)坚持马克思主义法律教育观 马克思主义法哲学认为,法律具有鲜明的阶级性,是统治阶级意志和利益的体现。法律教育在高校思想政治教育领域要有出色作为,就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的基本立场。马克思指出,科学的方法应该是从事物本身来探索、研究,这是因为在生动的思想世界的具体表现方面,例如,在法、国家、自然界、全部哲学方面……我们必须从对象的发展上研究对象本身,决不应该任意分割它们。[5](P10-11)我们应从法律教育自身发展出发,分析其特质、规律和运动方式。高校法律教育承担的责任,不仅在于推动法学研究,更在于培养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建设人才。高校编撰法律教材要以马克思主义法哲学观点为主线,遴选法学教师要注重其政治立场和政治素质,在教学活动中注意引导学生认识马克思主义法哲学与其他法学观点的区别,用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武装学生头脑并指导具体实践。 (二)树立现代法律教育思想观念 切实转变法律教育观念,始终确立以学生为中心的理念,把尊重学生、关心学生、教育学生贯穿于法律教育全过程,努力培育具备较高法律素质的社会公民。要着重培养学生独立思考的能力,强化其权利义务意识,引导他们尊崇法律、信仰法律、守护法律,增强对法律条文和法律价值的理解,将法理论述化为精神追求。有学者研究表明,在推进法制建设的过程中,我国居民的法律权威意识和法律合理性意识都呈现出显著增强的趋势。[6]我们在梳理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理念时,应结合学生个性特征,发挥其主观能动性,把法律精神融入其中,促进法治与德治的协调发展,培养他们自由、平等、公平、公正的法律精神。充分挖掘学生的潜力,鼓励学生开展法律实践,使其能够深刻理解法律的本质作用和社会价值,自觉运用法律来规范行为,维护个人、集体和国家的合法权益。 (三)深化高校法律教育课程改革 法律教育是认同、接受、消化规范的教育,要增强教育效果,必须改革其课程。首先,优化法律教学内容。克服教学背离倾向,培养学生学习兴趣,突出教学重点,提高授课效率,及时吸取新的理论成果,了解新的法律法规,注重教学内容的时效性和针对性,在对宪法、刑法和民法等一般性知识普及基础上,根据学校类别、专业特点等开设专题讲座。其次,创新法律教学形式。通过多元化教学形式调动学生的主动性,培养其科学精神和法律思维。利用各种资源、媒介、手段开展教学,活跃气氛,释疑解惑。鼓励学生依法维权,感知法律功能,培养法律情感,提高用法能力。再次,改革课程考核方法。在考查学生基础理论知识的同时,着重考核其运用法律知识参与法律实践的情况。要围绕人才培养目标,增开司法实务课程,训练法律技能,培养学生操作能力。耶鲁大学法学院通过反思传统的教育理念与教学方法,发展出一套重视多学科理论交叉、重视公法研究、同时又回归法律现实操作的教学体系,使其摆脱了竞争劣势,最近10年连年排名全美法学院榜首。[7]这对我国法律教育有重要的启迪。 (四)加强法律教育师资队伍建设 师资队伍水平决定着法律教育和思想政治教育的客观成效,教师自身崇尚正义、信仰法律,才能以信念和行为影响学生。首先,强化教师的法律实践素质。法律教育是一项政治性、理论性、知识性和实践性很强的综合型教育,要求教师有正规培训经历、具备法律理论素养、拥有司法实务经验。其次,提高教师的法律教学能力。高校要创造条件举办学术讲座、开展法学研讨、进行理论培训、安排技术训练,切实提高教师组织教学的能力和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实施教学的能力。再次,建立法律教育教师准入制度。高校应根据自身条件,通过专职与兼职、引进与外聘、专任教授与讲座教授相结合等形式,打造一支水平较高的法律教育师资群体,适当聘请德才兼备的长期从事司法实务的人员兼职授课和科研。建立严格的法律教育教师准入制度,进行必要的技能考核。 (五)营造高校法律教育文化氛围 培养大学生的法律素养需要良好的文化环境。首先,运用各类法律教育载体。在报纸、广播、电视和网络等学校宣传媒介上开设法制栏目,开展灵活多样的法制宣传,增强学生学习法律的动力,提升自我教育的自觉性。邀请司法专家举办法制讲座,组织观看法制案例展览,开展法律状况调查,组织社区法律咨询,参与校内治安联防等,让学生在实践中接受法律教育,掌握法律知识,形成法律思维。其次,参与依法治校管理工作。用法制观念指导高校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提高师生员工的法律素质,保护学校主体的合法权利,推行以德治校、依法治校的管理模式,发挥师生参与民主管理的积极性。要将专业教育与法制教育相结合,将制度约束与习惯养成相结合,使大学生在专业学习中受到系统的法律教育。再次,发挥家庭教育的特殊功能。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社会教育是一体的。学校应建立与家长沟通机制,使家长能及时了解学生在校表现,掌握其思想状态。邀请家长听取法制讲座及正反案例分析,使其了解家庭教育的功能所在。同时加强高校周边环境整治,为学生提供安全的学习生活环境。构建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需要更多的具备良好法律素质的建设者,大学生作为我国公民社会的重要主体,必须具备扎实的法律知识、较强的法制观念、较高的思想品德修养,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之需。为此,我们必须赋予法律教育更多的时代特色,从而持续优化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参考文献: [1]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N].人民日报,2010-07-30. [2]俞吾金.当代中国文化的内在冲突与出路[J].浙江大学学报,2007,(4). [3]吕世伦,文正邦.法哲学论[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 [4]吕世伦,公丕祥.现代理论法学原理[M].安徽:安徽大学出版社,1996. [5]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0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0. [6]杨敏,陆益龙.法治意识、纠纷及其解决机制的选择[J].江苏社会科学,2011,(3). [7]程洁.耶鲁法学教育的近距离观察与体验[J].法学,2006,(6). 作者:张策华
时事新闻论文:网络环境下时事新闻在大学英语读写课上的运用 摘要:本文从输入理论出发,以输出为导向,分析了网络环境下时事新闻运用在大学英语读写课上的可行性及其优势,提出了基本的教学应用模式和注意问题。 关键词:输入;时事新闻;读写课;可行性 大学英语教学改革的推进促使我们需要不断调整我们的教学策略,增强课堂教学效果。随着科技进步和网络的发达,多媒体手段越来越多地被运用于大学英语的教学之中。虽然如此,很多学生仍然对大学英语课,尤其是读写课缺少足够的兴趣和主动性。由此,本文从可理解性语言输入理论出发,将时事新闻引入读写课的学习中,以期引发学生的兴趣,提高学生的课堂参与率。 目前,大学英语读写课程基本遵循“学生课前预习,教师课上精讲,学生课后复习”的单一教学模式。学生往往认为课堂所学知识与自己的现实生活相去甚远,所学到的是一种简单化、抽象化、形式化的概念,从而导致很多学生学习的目的只是应付考试,同时也导致教学过程枯燥,很难充分发挥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最终导致学生学习被动、缺少兴趣,课堂所学知识也无法应用到具体的实际的情境中。 时事新闻由于时效性强、信息量大、素材丰富、语言简约,通常具有较高的可读性,成为大学生们拓宽眼界和增长知识的可靠的阅读材料。基于外语教学的特点以及大学英语教学改革的大趋势,将英语新闻素材引入大学英语课堂教学也受到了广泛关注。其中有利用英语新闻促进听说能力提高的研究,如徐袖珍、包延新、郭丽萍、彭佳;有把英语新闻用于大学英语听力教学的研究,如韩少杰、周可欣、张潮、毛静、张知国、赵诚;有关于英语新闻辅助英语阅读教学的探索,如茅丽莎、朱莉、蔡敏;也有对课堂教学中英语新闻导入原则的探索,如单亚萍;还有对英语新闻在大学生的素质培养与文化修养等方面作用的探讨,如赵霞、王小平。(周振行,2011) 一、新闻在大学英语读写课上运用的可行性 1.环境。在网络环境下,实事新闻的获取来源更加便捷迅即。因此,教师通过网络可以有取之不尽而又及时更新的资源。甚至是刚刚发生过一天甚至几小时之前的新闻,都可以改造成上课的材料。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有不少材料就是取自英语主流报刊杂志,而这些报刊杂志基本都有网络版,这就会使我们的课堂教学既能与时俱进,又不跟大学英语考试脱节。同时各组织机构,主流媒体也都有英文版官方网站,使我们可以便捷获取英语资讯。网络环境下,大量的新闻还意味着教师可以针对所授课的主题和学生兴趣量体裁衣,也可以听取学生的意见和取向、以及参考四六级考试的选材,有针对性地选取新闻。而且,网上还有一些有关英语作为第二语言的教学平台,给我们提供了一个交流的平台,大家上传更新各自选用的新闻教学材料,做到资源共享,提高了备课效率。 2.动机。动机是学生学习最大的推动力。试想学生整天阅读书本上的静态的资料,未免会把它当成是要考试的符号,为了考试而读书,阅读的热情与动机怎么能达到最大限度。而阅读时事新闻则可以激发学生的阅读愿望,因为他们想在英语课上了解当下发生的事情,获取资讯。Genesee认为:“内容不一定是学术性的,它可以是任何话题、主题或非语言问题,只要学习者感兴趣或认为重要就行。”因此,即使有时的材料难度超过学生的知识储备,学生也愿意挑战自己,继续完成阅读,这就极大地激发了学生的学习潜能。(Genesee,1994) 3.真实性。网络时代的繁荣为英语阅读教学提供了大量真实鲜活的语言材料。学生可以从多种渠道获取资讯。这种资讯可以是英语的,也可以是汉语的,至少是学生自身感知到的。建构主义学习理论认为,情景、协作、会话和意义建构是学习环境中的四大要素。知识建构具有指向真实世界的性质,只有当知识处在与真实世界的联系之中时,其意义才会凸显。而知识建构的社会情境性使得知识和知识建构的过程同知识建构者所处的特定情境、所拥有的具体可用的知识及文化资源密不可分。也就是说,学习者所能够接触到的语言环境对语言的学习具有重要影响,而语言学习的最终成效又取决于语言环境的质量。只有当语言学习与真实的语言环境相联系时,学习者才能最佳地实现对目标语言的建构。而将英语新闻引入课堂即是为英语学习创造真实的环境,学习者可亲临其中,直接用目标语言感知现实世界。原汁原味的新闻报道,构建出用英语直接进行实际交际的环境,在激发学生阅读兴趣的同时,从根本上减轻学生对英语阅读的恐慌感和排斥感。根据外语教学有关语言输入的理论,真实的信息具有可理解性、重复性和凸显性,最能引起学生的兴趣、共鸣和参与热情。同时,用目的语讲述自己周围发生的事,还可以增加学生的成就感和满足感。 4.时效性。课本上的内容毕竟是一年或几年前的选材,内容未免滞后、话题陈旧,令学生有时过境迁之感,更无法保证学生及时了解现实生活中的事件。而通过网络了解的时事新闻提供了丰富并且动态的阅读资源,让学生在第一时间接触到国内外的最新时讯,不断接收全新的信息刺激,有利于激活学生的思维,唤起学习兴趣,进而充分调动英语阅读的积极性。 二、新闻在大学英语阅读课上运用的具体设计和注意问题 1.任务设计。课程之初明确本学期读写课上要涉及的主题,制定具体的时间安排和进度。通过网络,教师、学生小组分头搜集符合某一主题的近期网络新闻材料,在上到该主题前两周汇总起来,预先设计围绕该主题并有可能引起争论的初始话题,设立相应的学习讨论组。学生在阅读网络新闻材料之后,参与到讨论组中,就设定的话题进行发言和讨论。讨论教学模式有助于学生活化集体教学模式下所学的阅读技巧,展示语言基本功,培养语言应用能力。其次,有老师选择合适的文章按四级试题的模式,做成快速阅读,仔细阅读或完形填空的形式,在上课时作为辅助书本学习的阅读练习材料。①选取材料:根据学生的心理特点和阅读兴趣选取合适的网络新闻。②选材处理:将选取的网络新闻根据话题分类,考虑学生已有的知识结构水平,对影响阅读的个别词语加注。20世纪70年代末克拉申(Krashen)提出的建立在输入假设、习得与学习假设、监控假设、自然顺序假设及情感过滤假设之上的第二语言监控模式,输入假设是指可理解性语言输入(comprehensible input),这是监控模式的核心。根据这个假设,语言输入话语既不能太难,也不能太简单,学习者只要能够听懂对方的话语、语言即可习得。(Kashen,1985)③教学重点:拓宽学生阅读量和提高阅读理解水平,增加学生的信息输入,关注学生深入讨论与交流观点的能力。④应用方式:小组讨论、课堂辩论,及时了解学生的阅读理解能力和语言表达水平的变化,改进话题的难易程度。对学生感受深刻的题目,用书面形式记录下来,并灵活运用课本所学的结构分析和写作模式,写成大学英语作文的形式。选用前期做好的阅读练习来强化重点单词的掌握或阅读技巧的运用。 2.注意问题。把时事新闻运用在大学英语读写课上对老师来说无疑使巨大的挑战。且不说无形中工作量增加了很多,还要有广泛的阅读量和时时的资讯更新,另一方面又要善于归纳和引导,引导学生从不同角度全面客观地看待分析问题和现象,不能以个人好恶而妄下结论或一概而论。同时,材料的选择要不断调整,既以学生的兴趣喜好为出发点,还要参照大学英语考试的选材取向,多关注有关教育、人文、环境、科技发展社会生活的领域的新闻。此外,上课班级的专业方向也是要考虑的因素之一;与学生所学专业相关的新闻他们自然愿意多加关注。 时事新闻论文:运用时事新闻让农村初中思想品德教学变得鲜活 摘要:农村初中由于受到地域、环境、师资方面的限制,当前教学手段、内容、方式还存在着很多问题,如何运用时事新闻让初中思想品德课活起来是本研究要探讨的重点,在初中思想品德课中增加时事新闻热点可以增加教学的趣味性,提升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同时可以帮助学生理论联系实际,关注社会发展的动态。本文将首先探讨时事新闻教学的意义,然后从几个方面探讨如何将时事新闻运用到农村初中思想品德教学中去。 关键词:时事新闻;农村初中;思想品德;课堂教学 一、时事新闻教学在农村初中思想品德教学中的作用和意义 1、有利于拓展和补充思想品德教材的内容 思想品德教材的内容应该紧密联系瞬息变幻的生活实际,这也是新课程改革的一个重点,并明确写入《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素(试行)》。思想品德教材的变化速度明显满足不了这一要求,具有明显的滞后性。而时事新闻的鲜活性、及时性特点正好弥补教材的不足,能有效的充实思想品德课的教学内容,帮助学生拓展课外知识,关心国家大事。 2、有利于调动学生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运用时事进行教学,通过时事材料理解基本理论观点,利用基本理论分析现实问题,使思想品德课教学有血有肉,使学生感到学习有趣有用,从而调动主动性和积极性,有助于开阔视野,开拓思维。另外,学生在研究时事的过程中也会碰到一此困难,感到知识的不足,从而自觉地产生一种对知识的渴求,提高学习的愿望,增强求知欲。 3、有利于培养学生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提高教学质量 思想品德教师在课堂教学中可以适当地引入时事政治内容,将时事与教材内容结合起来讲授,拉近教材与学生之间的距离,激发学生浓厚的学习兴趣,这样既让学生积极参与了课堂教学,又落实了新课程标准的要求。比如,在讲授“和平与发展是当今世界的两大主题”时,教师可以讲朝鲜半岛的局势、南海争端问题等等,这些都是学生比较关心的问题,教师要引导学生深入地分析这些问题,透过现象看本质,从而促进学生逻辑思维能力的发展。这样的教学,学生兴趣盎然,能积极讨论、发表自己的看法,对教材内容有了深入的理解,同时也取得了非常好的教学效果。 二、时事新闻教学在农村初中思想品德教学中的运用 1、课前十分钟开设“时事纵横”栏目 思想品德课教学不能拘泥于书本,要让学生主动从社会生活中正在发生的重大时事中汲取知识,让学生去收集、整理时政资料,就是促使学生把目光从自身和家庭狭窄的空间投向辽阔的社会大舞台,让他们去关注、去体会世界的变化,感受时代的脉搏,从而培养学生关心社会、关心国家的良好品质,培养他们认识社会、适应社会的能力。本人在思想品德课堂上开设了课前10分钟的“时事纵横”栏目。该栏目分三部分:第一部分是学生进行时事新闻报道,要求选取有重大影响力的、有教育意义的新闻素材,杜绝花边新闻;第二部分是学生对所报道时事进行讨论。对于同一个时事,大家肯定会有不同的意见和声音,在规定时间范围内给大家表达自己观点的权利,学生参与度很高,有时时间到了,大家还意犹未尽;第三部分是教师或学生点评,针对学生的发言,教师进行有针对性的点评,没必要对其定性分出谁对谁错,只要言之有理就对其肯定,然后对学生的演讲进行打分作为平时成绩考核。该栏目每节课两个同学参与,一位男生一位女生,每周两次,按学号顺序分组。该栏目充分锻炼了学生的口才和应变能力。 2、以时事热点为话题导入新课教学 在讲授新课前,教师应结合教材内容和学生实际,选用学生关注而熟悉的重大时事问题,设置悬念,作为导入新课的开场戏,集中学生的注意力,激发学生的求知欲望。例如,在讲授初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时,为了让学生能够直观的认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我选用了中央电视台315晚会素材导入新课:首先展示315晚会剪辑视频3分钟,内容涉及被曝光的苹果手机、大众汽车、网易等一批国际国内大品牌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虚假欺诈行为,然后让学生结合自身实际谈谈自身的感受。由于这此材料是学生比较熟悉的,而且是学生十分关心的时事,学生会结合自身实际畅所欲言,课堂气氛十分活跃。然后在此基础上教师赶紧设问:A、商家的这此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什么权利呢?B、碰到类似的事情我们应该如何解决呢?通过设问,激发了学生的求知欲望,从而调动了学生的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学生很快就进入了新课的学习状态。 3、开展以时事热点为主题的辩论赛 随着年龄的增长,中学生具备了一定的社会认知能力,辩论是中学生十分喜欢的一种表达自身观点的方式,在这样的针锋相对、思想激烈碰撞的场合,学生的思想得到了积极的引导和启发,知识更得到了增长,见解得到了升华,逻辑得到了锻炼。在思想品德课教学中,有此理论知识正好和社会上刚刚发生的时事热点相对应,那么这个时候,开展一场针对此社会时事热点的辩论赛不失为一种良好的教学策略。比如:在讲授《做一个负责任的公民》这一框题时,结合当时的时事热点,给学生设计了一场以“老人倒地要扶”VS“老人倒地不要扶”为辩题的辩论赛,男女双方分别为正反方进行自由辩论,大家在激烈的辩论氛围中发表着自己的观点。此时,辩论的双方谁输谁赢已经显得不是那么重要,在激烈的交锋中引发的学生对课本知识和社会问题的思考才是最大的收获。 三、结束语 总之,在新的形势下,时事教学法是农村初中思想品德课的一种行之有效的教学方法,它充分发挥了学生的主体作用和教师的主导作用,有利于激发学生学习思想品德的兴趣,开阔了学生的视野,拓宽了学生的知识。只要我们思想品德教师在课堂上多注重结合社会热点,有针对性的选择与教材内容紧密相关的、贴近学生现实生活的国内外重大时事,找准时事热点与教材的切合点,将时事教育寓于思想品德课教学中去,就一定会取得很好的教学效果。 时事新闻论文:从法学与新闻学角度再解读“时事新闻” [摘 要] 新闻作品有别于时事新闻,应受《著作权法》的保护,我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对“时事新闻”的简约解释则没有结合新闻界的具体情况,导致“时事新闻”的范围常被扩大。关于“时事新闻”的定义,法学界与新闻学界从未形成过统一的意见,两者对“时事新闻”概念存在严重分歧。长期以来各类新闻作品的著作权得不到有效的保护,严重损害了著作权人的合法利益。 [关键词] 时事新闻;新闻作品;新闻作品著作权保护 一、关于时事新闻的定义――法学界与新闻学界的分歧 我国《著作权法》规定,“时事新闻不受著作权法保护”,“媒体刊载或者转播其他媒体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这在某种意义上成为不少新闻作品(包括时事新闻)被随意转载的“保护伞”。关于《著作权法》中的“时事新闻”定义,在后来颁布的《著作权法实施条例》中是这样的解释,“时事新闻是通过报纸、期刊、电台、电视台等传播媒介报道的单纯事实消息。”据曾参与制定著作权法的专家解释,时事新闻又称纪实新闻,是指全部由信息或“硬件”(包括时间、地点、人物、事件等客观事实)组成的新闻,反映新近发生的事。可以认为,法律认可单纯事实消息属于时事新闻。这类新闻没有撰写人的主观情感,也没有对新闻事件的细节或背景描述,只是作为信息来传播,报道者对客观事实没有独创性劳动,所以不受《著作权法》保护。 上述界定是法学界的一种普遍看法,作为一部操作性很强的法律,其势必与新闻界有紧密的联系,也牵涉到新闻界的利益,那么新闻界对时事新闻的界定又是怎样的呢? 时事追踪、时事报道、时事调查、时事政治,以及时事新闻名称等在报刊、广播、电视等传媒上普遍存在,“时事”两个字眼常被拿来加入这类栏目的名称之中。而在新闻学教材中,很难找到关于“时事新闻”的定义。《现代汉语词典》解释,“时事”即最近期间的国内外大事。“新闻”一词的定义,国内新闻学界较为认可著名新闻人陆定一先生的定义:“新闻是新近发生的事实的报道”。可以理解为,“时事新闻”是新近发生的国内外大事的事实的报道。新华社早年曾出版的一本《时事新闻标题》给“时事新闻”的定义是“时事新闻报道国内外大事,具有重大和广泛的特性”。这一定义与笔者前述定义大同小异:区域上,包括国内外;规模上,体现出重大性;性质上,是事实的报道。从新闻学角度讲比较符合我国新闻实际,而我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对时事新闻的简约解释则没有结合新闻实务的具体情况,导致“时事新闻”的范围常被扩大。 对比上述关于“时事新闻”在法学界与新闻学界的定义,出现的分歧显而易见。笔者赞同一些学者的观点,“时事新闻”是法学概念,是法学界创造出的概念,在新闻理论界基本上不认同法学界的定义。 二、时事新闻与新闻作品的联系与区别 新闻作品是指通过新闻媒体进行传播的反映新闻事实的作品,其形式既可以是文字,图片等视觉传播形式,通过报刊网络进行传播,也可以是以有声语言、音响等听觉传播形式,通过广播进行传播,或是以视听结合的传播形式,通过电视进行传播。根据不同新闻体裁,新闻作品可以分为消息、通讯、新闻调查、专访、新闻评论、新闻图片等形式,以上是新闻学界较为统一的认识。法学界实务中没有给新闻作品给予定义,导致时事新闻的概念被扩大化,现实中被与时事新闻混为一谈,新闻作品遭侵权可想而知。 要说将法学界定义的“时事新闻”概念来在新闻学中找一个相近似、套得住的概念的话,从形态来看,似乎只有新闻作品这一体裁中的“消息”这一类型更加接近“时事新闻”。显然,时事新闻是法学概念,而新闻作品是新闻学概念,含糊一点说两者的关系,可以认为时事新闻(消息)属于新闻作品的组成部分。日常的新闻报道中,是否有《著作权法》所称的“单纯事实消息”呢?应该是有的,比如党报经常报道的会议新闻,内容往往是领导讲话稿;又比如日常报纸中关于一些突发事件的短消息,往往是何时何人在何地发生何事,此类消息影响重大、新闻价值大,但是由于时间仓促,记者还未能及时获得进一步的信息,但是又不能不报道,所以往往是简短的几十字消息。如下面这一则新闻,就是单纯事实消息。 日本发生特大地震海啸 总理致电慰问 据新华社北京3月11日电 日本东北部地区11日下午发生里氏8.8级强烈地震,引发大规模海啸,造成重大损失。 国务院总理就此致电日本首相菅直人,代表中国政府向日本政府和人民致以深切慰问,表示中方愿向日方提供必要的帮助。 同日,国务委员兼国防部长梁光烈和杨洁篪外长分别致电日本防卫大臣和日本外相表示慰问。 以上仅仅是列举,不能穷尽地概括。但是日常中,这类“单纯事实消息”占新闻作品中很少部分。因为,新闻报道中,这种“单纯事实消息”对读者而言,往往是“食之无味”,读者不感兴趣。因而,我们的记者、编辑或者采编部门千方百计地希望能在这些“单纯事实消息”中提炼出一个亮点,提炼出读者关心的问题,然后深入挖掘,加入很多背景材料、采访。这样一来,“时事新闻”已经不再是普通的 “单纯事实消息” 了,或者更为确切地说,“新闻作品”已不再是“单纯事实消息”了,已经具备了《著作权法》所说的“独创性”,如调查性报道、专访、创作性摄影报道等。这类新闻作品在法学界中,很多人认为是时事新闻,并且被其他媒体以“时事新闻”打擦边球进行转载、转播,严重侵害新闻作品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 三、结论:进一步区别时事新闻与时事新闻以外的新闻作品 综上笔者论述,应该明确,“时事新闻”≠“新闻作品”,时事新闻以外的很多新闻作品已经具备《著作权法》所要求的“独创性”(当然,笔者并不是说具备了“独创性”就一定要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著作权法》所保护对象的特征要求在此不一一讨论),属于新闻记者、编辑的智力成果,应该加以保护。 由于我国还没有专门用于调整新闻媒体行为规范的相关法律,新闻作品是依靠《著作权法》规定来进行保护的,但我国《著作权法》也有明文的规定:“本法不适用于时事新闻”。这也是造成很多新闻媒体借口时事新闻不受法律保护而对其他媒体的文章进行抄袭、剽窃或者非法转载的深层原因。《著作权法》本身存在很多模糊不清和过时的规定,对于“时事新闻”的界定就是比较典型的一个例子,直接导致新闻学界解释和法学界解释不统一,从而引发各种新闻著作权纠纷,造成相关案件审理困难。 尽管我国《著作权法》第5条明确将时事新闻排除在保护对象之外,但在司法实践中必须将时事新闻和时事新闻以外的新闻作品加以区分。笔者建议,法律实务部门有必要对时事新闻深一步细化,《著作权法》所述的“单纯事实消息”应有别于笔者前述的经过加工后的“单纯事实消息”,因为经过加工后的“单纯事实消息”已经成为具有“独创性”的智力成果,应加以保护。只有这样,才能体现《著作权法》的立法宗旨,提高新闻工作者、新闻机构的工作热情、积极性,以促进我国新闻传媒事业的健康、蓬勃发展。 时事新闻论文:自媒体时代党报时事新闻的“突围” “每个人都可能成为新闻的记录者和传播者!”研究自媒体的学者喜欢把这样的话挂在嘴边。如今,随着我国互联网、手机等新兴媒体的“凶猛”扩张,微博、微信的用户数量以几何速度增长,中国的自媒体时代已然开启。媒体记者、政府部门和普通网友每天通过互联网、传播海量的即时信息,越来越多的受众特别是年轻人已习惯于通过电脑屏幕和手机终端接收这些信息,并以之作为获取新闻资讯的首选渠道。 自媒体时代的到来,受众阅读习惯的改变,给报纸特别是党报媒体的时事新闻(国内国际新闻)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巨大冲击。党报时事新闻版要最大限度地吸引读者,扩大舆论影响,最终在网络、手机、广播、电视等媒体的夹击下成功“突围”,必须解放思想,坚持“新闻党报”的办报理念,不断改进报道内容,创新报道形式。 解放思想掀起“头脑风暴” 党报是党的喉舌,承担着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重要作用,需要遵循宣传规律;但党报更是新闻纸,承载为读者提供最新鲜、最贴近新闻资讯的作用,必须遵循基本的新闻规律。一段时期以来,党报时事新闻报道中存在着一些重视宣传规律而忽视新闻规律的现象,造成“会议式”“文件式”报道多、时效性差、信息量不足、贴近性不强、文风僵化、版式死板等现象,读者评说“不好看”。在自媒体时代,再不进行大刀阔斧的新闻改革,必将使党报与互联网等新兴媒体的差距越拉越大,潜移默化地消磨党报在读者中的公信力和影响力,进而影响媒体的生存发展。 因此,改革首先需要解放思想,掀起一场“头脑风暴”,强化时事新闻版面的“新闻”属性,将宣传规律和新闻规律结合而不是割裂开来,不断创新报道形式,探索和丰富具有党报特色的时事新闻报道模式;对于一般的灾难性、监督性报道,只要舆论导向正确,有利于产生正面积极的社会效益,都应该及时、充分给以报道,以满足受众对新闻资讯的基本需求,而不应该使党报在这些事件报道中“缺位”。比如,中共中央提出“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要求,党报时事新闻版应就此进行深入舆论监督,狠刹吃喝风,这种监督性报道既有利于党的工作,也顺应百姓呼声,必然会受到读者的欢迎。 给时政新闻一张鲜活的“面孔” 时政新闻是党报时事新闻版报道的重头戏。国家领导人的活动、党和国家各种会议报道、有关部门的新闻会等等,这是党报时事新闻版的资源优势,却同时也最为读者诟病。这是因为许多时政新闻报道篇幅冗长、味同嚼蜡,让读者一看就“头痛”,难以产生阅读兴趣。编辑必须大胆创新,让时政新闻收敛起严肃的面孔,变得鲜活起来,变得让群众喜闻乐见。 1.在新闻篇幅上,要敢于删砍,使文章“短”下来 冗长空洞、套话连篇的报道不会带来良好的宣传效果,只会起到负作用,提出文风要“短、实、新”,时政新闻报道也是如此,必须对稿件进行深加工,以达到去除水分、取其精华的目的。对于国家领导人常规的会见活动,甚至可以采取标题新闻等简洁形式给以报道,而为其他更有可读性的新闻腾出版面空间。 2.在新闻标题上,要精心制作,提炼稿件中的新闻点,吸引读者的阅读兴趣 人们常说,现代社会的快节奏和信息爆炸,使媒体已然进入了“读题时代”。我们不做“标题党”,但网络媒体在会议报道中做“新闻题”的做法很值得我们学习。标题制作中要遵循“精炼、动词、实题”的原则,即标题要短小概括、多用动词、标出新闻点。 强化“三个”意识赢得受众 党报时事新闻报道要占领市场,赢得受众,从整个版面安排到一篇新闻稿件的选取,都要更加鲜明地体现出贴近意识、民生意识和服务意识。 所谓贴近意识,就是按照“三贴近”原则,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此话讲了好多年,但党报做得还很不够。每天,面对浩如烟海的时事新闻稿件时,编辑一定要选择那些与当地百姓生活息息相关,具有贴近性的新闻。对于全国性的重要时政报道,也要找准与当地百姓利益的“贴近点”,让报道真正“落地”。 所谓民生意识,就是多选择那些与普通民众生活息息相关的稿件,比如,成品油、天然气等生活必需品调价,保障房建设,医疗改革等等。只要没有重要的时政要闻,在头题等重要位置上,尽可能以较大篇幅刊载此类稿件,对于提高党报在群众中的影响力和公信力,有很重要的作用。 所谓服务意识,就是使报道尽可能为读者的生活做好服务。比如,时事新闻报道中关于天气变化的报道,比如,最近关于“H7N9禽流感”预防措施的报道,都会鲜明体现这种服务性。 做足“包装”启动视觉革命 “好马配好鞍”。精彩的内容,也必须依靠美丽的包装,才能为读者喜闻乐见。当今,视觉设计已成为一张报纸能否吸引读者眼球的最关键因素之一。党报时事新闻版面一定要充分重视“视觉冲击”,把视觉设计的重要性上升到更高层面。 首先,报纸已经进入读图时代,要大胆运用新闻图片,强调大幅照片的视觉冲击力。在版面上半区,尽可能安排一个核心图片区,照片本身应有新闻价值,具备一定的冲击力和美感,以使报纸在第一时间“抓住”读者。在版面的其他位置,应视情况安排大小图片,与核心图片区形成呼应、主次分明。 其次,在效果图、新闻图表的制作和运用上应更加频繁,并使其成为一种主要的版面美化手段。在新闻照片不足的情况下,它们可以起到很好的美化版面的作用,更能够直观地表现稿件中的“新闻点”,对新闻稿件起到配合说明、提炼升华的作用。美术编辑综合运用新闻图片、图表、效果图、地图等各种视觉表现手段,使版面达到一种“图形化”的效果;文字编辑也更加注重与文字编辑的协作,增强了版面“图形化”的意识,使版面真正做到图文并茂,实现了内容与形式的完美统一。 第三,遇到全国两会、雅安芦山地震等类似的重大战役性报道,要加强对版面的整体包装,包括版式、报眉、栏题等等,使版面整体和谐统一,更有力量。 总之,在自媒体时代下,党报时事新闻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也迎来进一步提升报纸品质的契机。自媒体最大的弱点,是信息传播的不确定性,而党报的优势恰恰在于它的权威性。我们有理由相信,党报时事新闻通过不断改革和创新报道形式,会赢得属于自己的发展空间,在激烈的新闻竞争中成功“突围”。 (作者单位:辽宁日报) 时事新闻论文:时事新闻在中学地理教学中的应用 地理学是一门兼跨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综合性学科[1],与我们的生活紧密联系,关注地理时事,收集并运用时事素材引导和阐释教学内容,对于提高学生的地理学习兴趣和学习主动性,提高中学地理教学质量具有重要意义。笔者根据自己的教学体会,就中学地理教学中时事新闻应用谈谈认识。 一、时事新闻在中学地理教学中的意义 1.有利于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在地理教学中,适时运用时事新闻,能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时事新闻与地理教学整合,时事新闻穿插在教学中,激发学生的求知欲,使学生因关注时事问题的发展,产生探究的欲望,继而激发学生学习地理的兴趣。[2]时事新闻的引用能创设合适的教学情境,使学生有身临其境之感,引发学生共鸣。 2.有利于加深学生对知识的记忆和理解。地理教学中穿插时事新闻,能扩大学生的知识面、开阔视野、启发学生思考问题。[3]时事新闻的形象性和直观性使学生对所学内容记忆加深。时事新闻来源广,涉及面广,能丰富地理课堂带来的信息,并有利于学生联系实际情况理解课本所学知识,使学生更好地了解和把握所学的知识。 3.有利于提高学生的地理能力。时事新闻与课本知识有机结合,抓住学生的兴奋点,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充实课堂教学。时事新闻引入课堂,能拉近教材与生活的关系,让学生学会从地理视角观察和分析问题,锻炼学生应用地理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培养学生的地理思维能力。[4] 二、时事新闻在中学地理教学中的应用 1.应用时事新闻导入地理新课。在地理教学过程中,导入直接影响教学的方向和学生的热情,适当运用时事新闻,是良好的课堂导入。例如在学习全球气候变化时,全球气候变化是长期过程,学生难以感受短期内气候的变化,可引入时事新闻:蝴蝶一年中的飞行时间是根据气温变化而调整的,随着全球变暖,它们的飞行季节随之改变,蝴蝶更早出现,也更早进入活跃的飞行季节,而这让它们有可能遭遇霜冻而死亡,或比它们所依赖的植物食物提早出现而挨饿。用这一时事新闻导入新课,形象地展现给学生气候变化引起的后果,调动学生的学习热情,并使学生心中形成种种疑问,便于引入所要讲授的地理内容。 2.应用时事新闻阐释地理理论。在阐释一些疑难的地理理论时,仅用书本上的概念,可能难以使学生明白这些理论的意思。辅之典型事例解释地理理论,使学生清晰地认识这些地理理论所讲述的内容。[5]例如,讲到厄尔尼诺现象时,单纯讲述其定义学生很难理解,可用2009年我国“暖冬”的案例说明“太平洋现在的表层水温比平均水温高1.3℃左右,赤道中东太平洋海水偏暖的态势仍将维持,并且继续影响大气环流的正常分布。在这种情况下,专家预测,受厄尔尼诺影响,我国可能会出现‘暖冬’”,让学生真实地体会厄尔尼诺形成的原因和造成的严重后果。 3.应用时事新闻引导学生情感、态度、价值观。抽象的地理理论讲授会让学生感到枯燥乏味,学习的兴致不高,对地理学习关注度不够,不能适时地记住所学内容。例如,在讲解水循环的意义时,依靠书本概念讲解,不利于学生兴趣的培养,也难以意识到水循环对我们的生活环境的重要意义。引入黄河在最近几十年内的断流情况:1987年后几乎连年出现断流,断流时间不断提前,断流范围不断扩大,断流频次、历时不断增加。断流河长上延至河南开封市以下的陈桥村附近,长度达683km,占黄河下游河道长度的80%以上。通过黄河断流的具体数字,引起学生对母亲河的感情共鸣,认识到保护水资源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性,激发学生探讨保护环境、缓解黄河断流的热情,继而体会水循环的过程和意义。 4.应用时事新闻拓展课程练习。时事新闻可对教材中高度概括性的语言做进一步诠释,弥补教材叙述的不足,拓展学生思维的空间,提升学生思考的深度和广度,让学生体会到学有所用,激发学生学习和探究的兴趣。例如,在学习地球运动的过程中,利用刚发射的嫦娥三号,可出试题:嫦娥三号月球探测器近日发射,将挑战人类月球科学探测历史上的几项“第一次”。根据资料回答问题: 最可能干扰航天器与地面指挥中心通信联系的是?摇?摇 ?摇?摇;嫦娥三号属于?摇?摇 ?摇?摇(人造行星或人造天体)。利用这一题目可及时复习课堂所学的《宇宙中的地球》这一章节,巩固所学知识,同时引发学生的学习兴趣,理论联系实际,拓展学生思考的深度和广度。 三、时事新闻应用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 1.时事新闻的筛选。在地理教学中,离不开时事新闻的使用,而时事新闻需要平时的积累。在积累过程中,时事新闻需要筛选、整理,选择合适的内容进行地理教学,才能与地理教学有效整合。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可充分利用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途径获取时事新闻。[6]筛选时要做到:一要保证新闻的真实性,尊重客观事实,在选取时事新闻时要从正规网站和知名度较高的报纸杂志上选取,对于不确定的内容、存在争议或是无法解释的地理现象要适当应用,并注明是未确定内容,正确地引导学生进行分析。二要结合教材,适当选取,根据课堂需要,抓住与课堂教学之间的联系,以教材为基准,对所要使用的地理时事新闻进行处理,保留精髓呈现在学生面前。三要保证新闻的及时性,最好选取最近发生的地理时事新闻,引起学生的关注,并提出解决方法,真正做到学习对生活有用的地理。[7] 2.教学过程的组织与引导。在新课标的要求下,地理教学面临重大改革,时事新闻的使用需要教师合理地组织和引导。首先要改变传统教学观念,与学生做朋友,从生活和学习上关心学生,就时事新闻的应用与学生共同探讨和学习,而不是一味地灌输。其次要符合学生的基础和水平。教师在地理教学过程中要选择适合学生水平的时事新闻,达到通俗易懂,又能很好地引起学生探究兴趣。最后,以学生为主体,让学生自己通过对相关时事内容进行查找、整理和分析,自主展开和学习,有效地培养学生观察、发现、理论结合实际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同时促进学生自觉掌握课内知识的积极性和掌握的牢固性的提高,拓宽学生视野和知识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时事新闻论文:浅议时事新闻侵权行为的规制 【摘要】由于时事新闻侵权行为不易调查取证等因素,当前我国时事新闻使用侵权行为普遍存在,对新闻行业健康发展带来巨大危害。对此,我们需要对时事新闻使用侵权行为进行合理规制,明确“时事新闻”的定义,明确对时事新闻使用侵权行为的认定标准,加大对侵权行为的惩处力度。 【关键词】时事新闻 侵权模式 规制建议 我国法制的完善过程,也是对公民的各项权利保护的不断完善的过程。当前,我国已经基本建成中国特色的法律体系,标志着我国法律制度已经趋于完善。同时,我国对公民的各项权利保护也切实得到了加强。我国于1990年开始施行《著作权法》,对“知识产权”的保护进入法制化轨道。对时事新闻的侵权模式、成因进行分析并采取合理的措施予以规制,无疑能有效促进我国新闻出版事业的健康发展。 正确理解“时事新闻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含义 按照现行《著作权法》的规定,时事新闻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相应规定在1990年开始施行的《著作权法》中就以明确法律条文确定,后来2001年修订后的《著作权法》中继续沿用。为了明确“时事新闻”的概念内涵,避免执法中的混乱和相关著作权侵权行为的泛滥,2002年国务院颁布了《著作权法实施条例》,实施条例第五条规定:“时事新闻,是指通过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报道的单纯事实消息。”对“时事新闻”做出了定义。“实施条例”之所以强调时事新闻为“单纯事实消息”,就是针对当时“克隆新闻”的普遍存在的现象而制定的。 然而,现实中的时事新闻往往被错误地理解为:通过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对于新闻的报道,将在媒体上的新闻报道均理解为“时事新闻”,加上《著作权法》第五条“时事新闻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规定,各媒体中的“克隆新闻”越来越多,新闻报道的秩序越来越混乱,对我国新闻出版事业的健康发展带来巨大挑战。随着网络技术日益的发达,快速发展的科学技术使新闻信息以前所未有的速度传播,网络、报纸、电台、电视等各种媒体无时不刻进行着各种各样的新闻传播活动。网络等新媒体的发达使媒体之间的竞争越来越激烈。《著作权法》规定:“媒体刊载或者转播其他媒体已经发表的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实时性文章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稿酬”,导致了不同媒体之间相互刊载新闻作品的混乱状况。新闻工作者辛辛苦苦采写的稿件,其他媒体可以不经作者同意、也无须支付稿酬就被广为转载,转载新闻作品的媒体没有付出任何成本而坐享其成,打击了新闻媒体及其工作者的热情。新闻报道的内容真实性和质量保障力大大减弱。新闻报道是一种特殊的文化产品,国家法律对新闻报道这种商品应予以特殊保护,而目前的法律规定不利于对新闻报道的保护,亟待加以规范。 我国自1990年颁行《著作权法》以来,一直遵循“时事新闻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观念。虽然国务院《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五条规定了时事新闻的定义,但是对于定义中的“单纯事实消息”有着不同的理解,因而导致对“时事新闻”的定义自始至终没有一个统一、明确的标准,这就成为许多纠纷和问题的根源所在。要准确理解时事新闻的概念和内涵,就首先得对“单纯的事实消息”进行明确。笔者认为,“单纯事实消息”的作品,其文字表述应该是简洁的,肯定不是长篇大论的。“单纯事实消息”中包含的主要内容是新闻消息的时间、地点、人物、发生的事情等基本概念,除此之外不应该包含其他的修辞和情感色彩、观点主张、主观感受。 时事新闻使用的侵权模式简析 即便当前《著作权法》规定:“时事新闻不受著作权法保护”,使用时事新闻在特殊情况下可能导致侵权,主要有如下几种模式: 第一种,在未获得授权的情况下转载转播其他媒体的时事新闻作品。《著作权法》规定:“媒体刊载或者转播其他媒体已经发表的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实时性文章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稿酬”,即便法律做出此类规定,但是,如果媒体在未经授权的情况在转载其他媒体的时事新闻作品,如果连作者的署名也给省略了,这很显然是极其不公平的。笔者认为这样的转载构成了对原刊载媒体、原作者的侵权。何况,民事活动中要遵循“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原则,许多媒体声明“未经授权,不得转载”,如果其他媒体仍然不予理会其声明,在未获得授权的情况下予以转载,就构成了侵权。1999年11月,《中国青年报》发表《偷文章就是偷钱偷正义偷良心》一文,该文认为“我们被偷了”、“我们遭遇了最无耻的偷窃”,并且指出,1998年12月24日某报转载《中国青年报》的八篇文章,并且这八篇文章没有任何一篇注明“摘自《中国青年报》”,其中有五篇连作者姓名都没有署具。①《中国青年报》的文章刊登后,引起了众多媒体对此种转载行为的谴责。此事并没有诉诸法律,但在新闻行业中形成了对此类转载行为的共同抵制。 第二种,提前在采写媒体之前刊登相关时事新闻。提前在采写媒体之前刊登采写媒体的新闻稿件,可能导致时事新闻的侵权使用。比如,某地发生新闻事件,A媒体以本媒体名义指派记者前往采访并写出新闻稿件,后B媒体从各种正常的或者非正常的渠道获得了A媒体采写的时事新闻,便抢先在A媒体报道之前在B媒体刊发、刊播了A媒体采写的时事新闻报道,则B媒体构成了对A媒体时事新闻稿件的侵权。A媒体指派记者以本媒体名义前往新闻现场采访,A媒体付出了包括交通费、记者工资在内的相应采访成本。B媒体没有付出任何成本的情况下刊发、刊播A媒体采写的时事新闻稿件,很显然有违公平原则,并且不符合《著作权法》的“转载或者转播其他媒体已经发表的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实时性文章”的免责条款。由于新闻稿件此时还没有发表,如果时事新闻的采写者对此没有过错,就构成对A媒体的侵权。 第三种,未进行任何采访活动而据他人的独家线索撰写并刊发新闻稿件。对于此类侵权模式,我国已有法院相关审判案例。1995年9月,广东省汕尾市广播电台记者曹伟向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余海龙(原《汕尾广播电视报》记者部主任)承担侵权责任。理由是,1994年8月,原告接到了被拐卖妇女的求救电话之后,即刻联系公安、妇联等部门对被拐妇女进行解救,原告也参与了解救活动。在解救成功之后对被拐妇女进行了独家采访,在广播电台播出后引起强烈反响。后来,原告向被告汇报相关工作,并且提供了一些文字素材。8月18日,被告在未进行任何采访的情况下,根据原告的文字素材和口头汇报掌握的情况,撰写了《热线电话骤然响起》的文章,该文的立意和视角与原告的文字表述相同。被告撰写的新闻稿件,是根据原告的材料整理之后进行发表的,后来还在1994年度全国城市广播电视报的新闻评比中获得两项奖项。本案中,被告撰写的稿件线索完全来自原告的有价值的独家新闻素材,并且其成文发表时并未获得原告准许,被告的行为并不适用于《著作权法》“时事新闻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规定,被告的行为构成对原告权利的侵害。②其实,类似事件在当前的新闻界时有发生,只是只有极少部分对簿公堂。 第四种,网络背景下盗链其他服务器的服务内容。除了上述时事新闻使用侵权模式之外,还有盗链等模式可能造成时事新闻使用侵权。所谓盗链,就是服务提供商自己不提供服务内容,通过网络技术手段绕过广告等其他有利益的最终用户界面,直接在自己网站上向最终用户提供其他服务提供商提供的服务内容,以此骗取用户的点击率,而在此过程中,真正的网络服务提供商没有得到任何利益。以盗链方式构成时事新闻的使用侵权,在国外已有具体审判案例得到法院支持。但是,我国现行《著作权法》第十条规定复制侵权的七种形式为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其中并未规定网络环境下的“盗链”构成侵权。所以,如果在我国发生盗链行为,司法审判机关审理此类案件的过程中必定存在不同的观点主张,导致案件的审理存在争议。 时事新闻使用侵权的成因分析 时事新闻被我国《著作权法》确定为不受该法调整的范围,但是由于法律没有明确“时事新闻”的概念和内涵,法律和道德之间仍然存在一定冲突,仍然容易在具体的新闻事业发展中产生时事新闻使用的侵权行为,其成因可以归纳为如下几个方面: 被侵权的时事新闻具有经济价值。时事新闻具有新闻价值。在我国学者专家对新闻进行研究的过程中,提出新闻的商品性、产品性,认为新闻具有交换性等商品价值,新闻能够在其传播的过程中为刊发媒体带来相应经济收入,新闻的商品性和经济价值由此体现。时事新闻的时效性特征十分显著,在以前的新闻出版过程中,如果某媒体刊播了某条新闻之后,对于之后会产生的时事新闻使用侵权似乎不是那么重视,媒体在乎的是时事新闻是否在第一时间刊播,新闻的时效性会使新闻在媒体之后导致其价值迅速递减。然而,目前的网络技术、印刷技术、通讯技术、复制技术已经达到非常高的水准,网络等技术的高度发达使新闻信息可以呈现几何级的速度和增长,被侵权的新闻可以在极短的时间之内迅速传播。正因如此,各媒体均以能够在第一时间报道重大新闻、独家新闻为荣,在新闻的经济价值刺激下,给时事新闻侵权行为提供了动力。 时事新闻使用侵权不易调查取证。时事新闻使用侵权调查取证难,是导致时事新闻使用侵权现象普遍存在的重要因素。因为存在调查取证方面的困难,许多时事新闻使用侵权纠纷案件不了了之,侵权行为并未付出违法成本,更加造成时事新闻使用侵权现象的越演越烈,难以通过新闻媒体和新闻工作者的自我约束解决问题。当前信息社会的背景下,媒体之间的竞争日趋激烈,一条具有重大价值的新闻是媒体及其记者竞相追逐报道的对象,国内新近发生的重大新闻,一时之间众多媒体立刻跟上进行报道。对于此类新闻报道,不同媒体的采访时间、成稿并刊播的时间可能有所不同。在其他媒体已经报道同一件新闻事件的情况下,后报道的媒体如果完全重复报道之前的已经报道的内容就会导致新闻的价值贬值,在通过广大媒体尤其是网络媒体广泛报道之后,在报道完全相同的新闻,其新闻价值可能接近于零。媒体及其新闻采写者为了实现新闻的传播价值,千方百计挖掘和新闻事件相关的新内容。此时,不同的媒体及其记者之间如果出现完全相同内容的报道,双方或者多方就可能到法院起诉,而法院对此难以进行调查取证。 《著作权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不够规范。我国现行《著作权法》规定:“时事新闻不受著作权法保护”,《著作权法》本身并没有对什么是“时事新闻”做出界定,国务院颁行的《著作权法实施条例》将“时事新闻”界定为:“时事新闻,是指通过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报道的单纯事实消息。”但是,实践中对于“单纯事实消息”存在不同理解,导致时事新闻侵权纠纷难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和规制。此外,按照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除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在实践中,各媒体对《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扩大化应用”,导致时事新闻以及其他相关文章转载的秩序较为混乱。 时事新闻使用侵权行为的规制 明确“时事新闻”的定义。当前新闻行业中新闻转载秩序的混乱、侵权行为的普遍存在,以及法律对时事新闻侵权现象的难以规制,十分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法律法规对“时事新闻”的概念并未做出明确的规定。为此,必须在《著作权法》中明确“时事新闻”的定义,从而使人们对“时事新闻”不会产生认识上的歧义。目前,学术界、新闻界和司法实践界还没有对“时事新闻”做出突破《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的界定,对于“时事新闻”概念的明确界定需要通过立法方式做出,建议在修改《著作权法》时将“时事新闻”的定义予以明确。 加大对侵权行为的惩处力度。当前,许多时事新闻侵权行为均以“合理使用”为借口规避法律的制裁。对此,司法机关在审理时事新闻侵权案件的时候,对于有证据证明已经构成侵权行为的,对侵权行为者依法从重予以制裁,通过具体的司法审判案例确立“侵权可耻”的观念,以法律制度推进新闻行业的健康发展。当前,需要对“合理使用”形成正确的理解,形成行业内统一的认识,避免更多的媒体及其从业者以“合理使用”为借口实施新闻时事使用的侵权行为。关于“合理使用”的作品,必须是已经发表的作品,对于未发表的作品何时发表、是否发表、怎样发表等问题均需由著作权人决定,任何媒体不得在未经著作取人准许的情况下擅自发表他人未发表的时事新闻。③同时,任何媒体在转载已经发表的时事新闻之时,必须注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著作权法享有的其他权利,否则就构成侵权。除此之外,还需要对“合理使用”的范围进行严格的限定,对此问题,我们可以借鉴国外著作权法中某些较为规范的法律条文,将引用时事新闻后导致著作权人无形资产损失且以盈利为目的的使用均视为侵权,当然,这样的规定需要通过立法的方式予以确定。 明确对时事新闻使用侵权行为的认定标准。何种情况下构成时事新闻使用的侵权,是规制侵权行为的前提。明确时事新闻使用侵权行为的认定标准须从如下方面考量:第一,以新闻的来源作为标准进行认定,未经许可而转载“独家新闻”的行为构成侵权。因为,“独家新闻”的来源是针对唯一媒体的,如果没有经过“独家”的许可而擅自转载,无疑构成了时事新闻的侵权;第二,以涉嫌侵权的媒体及其新闻作者是否有深入的采访作为认定标准。如果涉嫌侵权的媒体及其新闻作者通过自己的深入采访后,创作出和其他媒体已经刊登的内容相似或者相同的新闻报道,则不构成侵权;第三,以被转载的新闻作品是否有独特的构思与艺术品质作为认定的标准。如果被转载的新闻作品并非“单纯的消息”,那么该新闻作品就具有独创性,比如包含富有特色的摄影作品等,此时如果转载行为未得到著作权人准许,可以认定构成侵权。 (作者为郑州大学博士研究生) 时事新闻论文:时事新闻采编技巧探析 摘 要 随着现代化进程的发展,社会已进入信息爆炸时期,时事新闻的采编,应顺应时代的发展潮流,更新观念,以选取信息、与时俱进和个性化为采编要求,努力提升职业素质,力争在时代的大潮中立于不败之地。 关键词 时事新闻采编;观念;方法 时事的发生有着时间上的延续性和空间上的无限性的特点,所以时事新闻的采编具有即时性的特点,还要做到跟踪事件的发展,追求事件的独特性。现在是信息爆炸时代,纷乱而至的形形色色的信息给采编工作带来方便的同时,也带来了许多方面的干扰,在这种情况下,要求采编人员做到辨明真伪,勇于创新。 1 时事欣慰信息的选择创新 时事新闻采编首先面临的是信息的选取,选取哪一种信息作为信息报道的内容,在成功与否上起着关键作用。在网络高速发展的今天,人们的生活节奏也明显加快(工作方法、方式的创新,工作内容等与过去截然不同),铺天盖地、应接不暇的信息会让人无所适从。特别是如今网络上流行的微博、微信、博客等多种新颖信息传播介质,对纸质新闻报道形成了极大的冲击。 时事新闻既是国家意志的载体,又是现实中真实事件的再现,由于各种媒介的参与,会使得事情的真实性有所偏差,这就对新闻采编人员的工作量和脑力劳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不同地区爆发的类似重大事件、突发事件,因采编人员考虑从哪方面入手,事件的报道顺序,报道的中心点是什么,采用哪一种报道形式等,所以最后达到的报道效果可能略有不同。时事新闻要以事件的真实性为基础,不受外界势力的影响,另外,报道的内容和目的应当顺应时代要求,符合客观规律。 与此同时,采编工作要跟踪事件的发展,并且及时报道,使听众存有期待心理。为了使听众得到的信息更全面、真实,对于重特大事件要从多方面给予关注,还原事件的本来面目。采编人员可以借助多方面信息来源渠道,如电视、各家报纸、电台广播,还有网络上的QQ群、博客、微信、论坛、UC等多种媒介,把这些信息予以加工、整理。另外,还可以运用多种媒体信息共享,对信息进行深度研究,以达到信息的连续性的目的。 2 时事新闻的采编要顺应时代要求 随着我国高等教育遍地开花,高等人才也层出不穷,中国的中青年人群受过高等教育的不在少数,文化知识水平显著提高,也开阔了他们的眼界,提升了他们的思想辨别能力。中青年一代,也是当今网络应用的主要人群,网络上的新闻首先会进入他们的视野,引起中青年人群的关注,所以新闻采编人员要根据中青年人群的特点,提供其关心、感兴趣的信息。 时事新闻采编需要有一定的文化觉悟。党中央在十七届六中全会指出文化制度改革和文化大发展的思路以后,文化在时事新闻中所占的比重越来越高,同时它与时事新闻也是密不可分的。如今,经济发展压倒一切,文化只是经济发展的附属物。比如,某些地区近些年筹办的形形色色的文化节,当然这些文化节宣传了一些地方文化特色,有着一定的影响力与文化推动作用。可是这样的文化节对文化内涵的理解过于简单,和高层次的文化有着较大的差距。关于这些时事新闻,实际上是根据一些地方政府的意愿,为了实现更高的经济利益,与文化品味关之甚少。还有一些新闻媒体单位就是为了自身的经济利益来进行参与。这些都是新闻采编人员应该远离的行为。 新闻采编要有教育性,也就是新闻报道要对现实的人具有教育意义,教育如何做人、要有同情心、善心。采编人员要选取有教育意义的新闻事件,教育人人都要对社会负责,要学会判断美与丑,“ 以判断为前提,侧重某方面来报道,落实事件中的美与思想中的美的一致性。” 当前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使得人人都有条件担当报道者,网络上的QQ群、微博、微信等等多种信息媒体的参与,把每个人都融入到信息报道当中。网络技术的大面积普及和数字科技的多方面应用,能使传播者与听众的位置发生互换,他们之间的分界线不再明显,出现多种形式的信息提供方式。台湾艺人大S的婚礼,回绝了新闻媒体的参与,但是其宴请宾客张朝阳利用自己的微博对婚礼的过程进行了详细的描述,并且还上传了许多的照片,在网上被一时热炒,张朝阳毕竟不是专业的新闻采编人员,他所记录的婚礼过程没有进行信息的整理,也缺乏新闻的应用性,读者读来略显零乱,但也开辟了一条新的新闻报道渠道。因此,社会急需新闻采编人员提高自身的专业素质,努力提升新闻报道的质量,踊跃参与信息报道的竞争,增加新闻报道的实用性与应用性。 3 推行新闻采编的个性化发展 第一,建立个性化新闻报道的制度和实行方法。合理有效的实行方法能使工作进展顺利,适时高效,所以,报业部门要根据时事新闻个性化发展的要求,创造自己独特的运行制度和考评制度。报业部门现在仍然存在着旧的制度,大多数的晚报仍归日报管辖,管理方法和办报的宗旨停留在过去的水平上,仍受党报党刊模式的影响。这样的形势下,固定的办刊思路和模式化行为占很大的比重,甚至占主要地位。所以,如果要想采编人员真正地运用个性化的方法和创新思维模式进行工作,就一定要付予他们广阔的工作空间,鼓励其个性化发展,也要制订相应的考评制度和方法,如和他们的绩效挂钩等,对其个性化的新闻报道要有足够的安全措施,要能包容其新闻报道的一定内容等等。 第二,时事新闻报道的创新性思维的培养。新闻采编人员不但应该具有发现事件的能力与敏感性,对新闻事件的快速播报,还要具有能够预知某些事件的发生和一些社会现象的能力。有些社会现象能够提前预知,如奥运会、人民代表大会、亚运会、NBA、CBA等职业篮球联赛等。大多数的新闻事件不能提前预知,但报道时间与事件的发生时间也不能相差太远。时事新闻的采编工作,既要做到对象的典型性,又要做好充足的准备工作。比如,不久前的莫言获得诺贝尔文学奖,这种现象,中国文化界几年前就已经预料到了,有的新闻媒体对此早已做好了前期工作,事件发生后,这样的新闻媒体比没有做准备工作的新闻媒体,所做的报道一定更有说服力和社会意义。所以,个性化的新闻报道,对采编人员的信息来源渠道和对社会多方面现象的预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第三,争取深入时事新闻的实践过程。时事新闻是当前社会关注的热点,是异常敏感的话题,只有充足的思想准备和丰富的知识是远远不够的,还必须深入到事件的发生当中去。要想做到新闻的个性化,只有亲身来到事发现场,才能在第一时间获得最新事件发展情况。用2012年夏季的伦敦奥运会为例,奥运会的开幕和赛程是能够预知的,但大众关注的是每个赛事的金牌归属和奥运会金牌榜情况,这种信息是不可预知的。如果某媒体没有向奥运会派出记者,那么他所得到的信息都是其他媒介转述的,首先在时间上就落后于其他媒体,由于没有亲身体验,对事件的剖析也略显苍白,缺乏说服力,当然,也可以采取多种措施对这种情况给予弥补,如请体育界的权威人士和专业人士到场评论等,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新闻的吸引力,但是无论采取什么方式,都不能取代亲临现象所带来的那种震撼感与感染力。这样的新闻报道一是没有新鲜感,二是缺乏形象性与创新,不会引发观众的追捧。所以,纸质媒体应该增加大量的人力、财力,让从事采编工作的人员深入到事发现场去,亲临其境,有力推动新闻报道的个性化发展。 时事新闻论文:探讨“时事新闻”在历史复习中的运用 摘要:在高三历史复习中,总结性的概念和结论比较枯燥,学生往往难以理解和记忆。我们时常读书、看报、听新闻广播。那么,可否把我们每天所接触到的时事新闻加以挑选和整理,并运用到高三复习阶段中来呢?本文针对这一设想展开初步的探讨和实践。 关键词:时事新闻;高三历史;复习效率 一、利用“时事新闻”进行高三历史复习的必要性 首先,要正确引导学生的学习心理。由于现在大部分选修历史的学生主要是由于理科基础不太好,尤其是数学是其弱项,然后把赌注押在了历史上。认为历史只要临考前背一背就能得到一个很不错的成绩。他们殊不知,高考历史与高一时的历史科目测试相比已经面目全非,如果没有一个正确学习导向,仅抱如此想法,必吃败仗。如今高考一贯题型为选择题和材料分析论证题,由图入史、因文入图,图文联系紧密,体现了现在高考对记忆要求降低,而能力考察突出。由于历史知识本身具有过去性的特点,而中学生对历史知识的理解又缺乏社会体验,从而,学生对历史知识的认知程度非常抽象,必然在心理上产生出一种距离感,这种心理特点,势必影响学生对历史知识的准确把握。 其次,从当代中学生心理特点来看,当代中学生思维活跃,兴趣宽泛,充满强烈的好奇心和求知欲,如果稍加引导,把学生的好奇心、求知欲和经常通过电视、报刊、网络等现代媒体途径及时了解时事新闻结合起来,运用到历史复习课程之中,势必会产生意外的学习效果。况且时事新闻具有“内容新”、“时效强”、“事件真”、“跨度广”等优势,与时代紧密结合。与之相反,在高三历史复习中总结性的概念和结论比较枯燥乏味,使学生难以理解记忆,也不大容易产生兴趣。如果以时事新闻辅以历史复纲,因势利导,运用到高三复习阶段中,不仅能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而且必将提高学生备考的效率。 二、时事新闻在高三历史教学中的效用 1.补充教材知识,弥补教材滞后的不足。时事新闻能够反映最新的学术动态,密切结合现实,灵活巧妙,彰显平实、自然与亲和,以最大限度发挥“以史为鉴”的功能。 2.佐证历史材料。历史因其过去性导致许多史料的欠缺或证据不足。以当前的时政新闻来验证以往史事的真伪,提供相应的说服力,况且时事新闻的语言文字表达通俗易懂对于学生来说,应该没有什么阅读障碍。 3.进行情境设置的命题研究。通过设置新材料、新情景、新问题,使试题依托于教材又高于教材,一方面吸取了最新的史学研究成果,借助了史学新范式,如现代化史观、文明史观、全球史观等来命题;另一方面改进了以往命题套路的局限,为命题人拓展了更大的空间,使命题思路游刃有余。 4.服务于高考复习热点。联系时政热点,提炼把握分析,以史入今,以史鉴今,史为今用,以历史知识、观点为基础,使时政热点和历史知识点之间做到有机的联系。 5.推动课外学习。充分激发学生的求知欲,培养学生多元化的学习方式,促进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主动地富有个性地复习,提高课外阅读的实效性。 三、如何利用时事新闻进行高三历史教学 1.补充式。例如,复习历史必修一中关于分封制和宗法制问题时。分封制和宗法制是我国奴隶社会的基本政治制度,对后世的制度建设和中华文明的延续产生了重要影响。分封制和宗法制必然成为高频考点。但作为早期政治史,学生必然不容易理解。那我们可以用时事新闻来解释“中共中央总书记2009年5月26日在人民大会堂会见中国国民党主席吴伯雄和他率领的国民党大陆访问团全体成员,并同吴伯雄举行会谈。”让学生理解宗法制的基础是血缘关系。而且可以用来考察当今社会一些习俗:注重家庭建设,提倡尊老爱幼,“尊宗敬祖”等,这正是宗法制给中华民族带来的深远影响。但也导致个人的自主意识和平等权利受到约束,与现代社会强调平等和法制的意识有些背离。让学生意识到建设法治社会的重要性,艰难性。这可以联系到必修一中现代中国的政治建设,古希腊、罗马的政治文明,近代西方民主政治的确立和发展等等。让学生掌握对时事的理解和延伸,这正是现在高考要求学生所达到的能力。 2.对照式。对照式就是在讲述世界当代史的一些难点问题时,对照中外正在发生的类似事件进行对比式讲解,从而起到加深理解教材的作用。例如,关于货币的贬值问题。教材叙述1973年,由于美国的贸易逆差不断扩大,美国不得不宣布美元贬值,引起布雷顿森林体系崩溃。类似的美元贬值,在罗斯福新政的措施中也讲到过,其共同目的都是为了刺激出口,因为货币贬值,使得出口货物相对便宜。这是一个涉及到经济学中的问题,学生不大好理解。这可以同我国目前的货币政策——承诺人民币不贬值结合在一起进行对照讲述。我国政府在亚洲一些主要国家相继宣布货币贬值的情况下,顾全大局,多次重申人民币不贬值,这是一种负责任的做法,虽然中国的出口受到困难,但为亚洲摆脱金融危机、走出经济衰退的阴影作出了最重大的贡献,中国此举受到了世界舆论的一致赞扬。当然,人民币不贬值,中央是经过通盘考虑的,也是符合中国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的。通过这样的对照讲解,并不是要学生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理解货币贬值问题,而是从历史学的角度来认识问题,从而培养分析问题的能力。 3.释疑式。释疑式就是利用时事新闻讲清一些疑难概念,让学生了解其全面发展过程,并辅之典型事例,以便学生形成完整的历史概念。例如,讲到70年代以来资本主义国家经济的“滞胀”问题时。“滞胀”是一个不易理解的概念,可用目前日本的经济态势来加以说明。据载,90年代初以来,受泡沫经济的影响,日本经济一直处于低速增长状态,1992年至1996年日本经济平均增长率仅略高于1%,1997年国内生产总值出现0.7%的负增长率,1998年的衰退更要严重。目前日本经济的缓慢发展、停滞甚至倒退,就是“滞胀”的典型。 时事新闻论文:活用时事新闻 提高课堂效率 摘要:时事新闻具有浓厚的时代气息,与生活密切相关,反映普遍关注的问题等特点,为大多数学生所关注。历史教师在教学中恰当、合理、灵活地运用时事新闻,一方面能够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积极参与课堂,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另一方面能够提高课堂教学效率,实现历史教学的三维目标。下面结合课堂实例从课堂导入、教学设计、拓展延伸、课堂小结四个方面来谈谈时事新闻在历史课堂教学中的运用。 关键词:时事新闻;课堂效率;拓展 英国历史学家卡尔·贝克尔曾说:“只有借助现实,我们才能理解过去;只有借助过去,我们才能充分理解现实。现实和历史是相互对应的两扇窗户,关闭了其中任何一扇窗户,彼此的沟通就难以实现。”在高中历史课堂教学中,教师如果将时事新闻与历史史实进行精心整合,不仅能够充分激发学生学习历史的兴趣,积极主动地开展课堂探究,融会贯通地掌握历史知识,同时能提高其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而且能够增强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历史使 命感,达到学史明志、知史做人的目的,提高历史课堂教学效率。 一、活用时事巧导入——磨刀不误砍柴工 上课伊始,学生从课间的喧闹过渡到紧张的学习状态,需要有一个调节的过程。教师如何在最短的时间内使学生迅速集中注意力,激发求知欲和思维活动,引起学习所学知识的兴趣,及时有效地导入新课?这为广大历史教师所重视。历史教师如果能及时挖掘学生感兴趣和熟悉的新闻素材并将其用于导入新课,这必然引起学生深厚的学习兴趣,快速进入最佳的求知状态,并为课堂内容的学习做好铺垫。 如,学习选修3《第二次世界大战的影响》一课时,笔者在课堂导入时运用了题目为《日本最高法院裁定中国劳工对日索赔败诉》《日本决定为每名韩国二战劳工赔99元引抗议》两则新闻,同时又引入一段对比性新闻链接:“德国赔偿二战劳工共支付43.7亿欧元”来调动学生对本课的兴趣。并针对以上新闻设置如下问题: ①德、日两国对待二战劳工的态度有何不同?②为什么两国对二战劳工的赔偿数额有很大的差别?③这反映出两国对战争及战争责任的态度有何不同?由于这段新闻能够引发学生的兴趣和思索,自然而然地就将话题引到了战后对法西斯的处理以及“东京审判和纽伦堡审判”的不同。一方面激发了学生想要知道这段历史的欲望,另一方面也找到了历史与现实的结合点,提高了教学效率。此外,一些时事新闻的篇幅虽小,但也不能忽视其作用,只要教师稍微用心就可利用到课堂上。如每年的7月7日、9月18日等纪念日,5月1日、10月1日重大节日等,教师如果及时、合理地运用相关新闻导入,既能让学生“不忘国耻”,激发其爱国主义情感,同时又能让学生明白原来历史和现实并不是完全割裂的。 然而,教师在运用时事新闻导入新课时,不能舍本逐末,不能为了迎合所用的案例或时事而部分曲解课本知识,时事一定要能 很好地和历史知识相联系,否则不如不用。同时,教师所选择的导入性新闻素材最好是具有典型性或者学生感兴趣的、熟悉的,要不然不仅不能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还会成为课堂的另一个难点。 二、活用热点巧设计——— 一石激起千层浪 所谓“热点”,是指在一定时期内人们关注、议论多且比较集中的问题。它既有国际国内发生的重大事件,也有关系人们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如近期的两会、中美关系的发展(美国对台军售、美国总统奥巴马白宫接见达赖)及即将到来的上海世博会等。历史教师充分利用高中学生好奇心强、求知欲望强烈的心理特点,联系社会热点、深入钻研教材,不仅能拉近时空距离,进一步保持学生的学习热情、活跃课堂气氛;而且还有助于加深对现实问题的理解并探讨解决这些问题的方法与策略,培养学生的探究能力和创新能力。 如进行必修1《新中国初期的外交》一课的教学时,由于新中国初期的外交方针、政策及外交成就等知识性的东西较多,如果按传统的讲授法按部就班地进行教学,则课堂枯燥且效率低下。笔者联想起刚刚结束的两会中“温总理答中外记者问”,学生对此兴趣浓厚。因而在教学中采用了“外交部长答中外记者问”的形式设计了其中的一个环节:假设老师为“外交部长”,学生中一部分为“记者”,另外一部分为“外交部发言人”。有“记者”身份的同学可以就新中国成立初期的外交提出一系列问题,由“外交部发言人”身份的同学进行回答,若有困难的问题或者回答不完整的问题再请“外交部长”作答。学生对这种身份的转换饶有兴致,课堂中提出了许多教材内外的问题,不仅培养了提问能力和解答能力,而且使原来枯燥的教学内容变得兴趣盎然。这种方式在选修4《联合国的建立和作用》一课的教学中同样得以运用。 但是,因为高考对热点的考查角度也不是直接的、显性的,历史教师所选择这种联系社会现实问题,不能像政治课那样以理论观点说明解释社会现实问题,而是从历史课的内容出发结合史实来进行的热点问题,同时也应该是符合当今社会发展趋势,积极、健康、有益学生身心健康成长的热点问题。 三、活用新闻巧拓展——柳暗花明又一村 现行的高中历史教材抽象简略,对学生缺乏一定的吸引力。且高中学生正处于求知欲很强的阶段,知识需求不仅仅满足于教材上有限的内容,也不仅仅满足于“知其然”。如果教师在历史课堂中照本宣科,只是传授教材内容,那么历史课就谈不上栩栩如生。而且可以说学习历史是“小知识,大智慧”,如果我们用学过的历史知识来考查今天的社会,对于各种现象的理解就容易得多,反过来,用今天的新闻也可以印证学过的历史知识。 笔者曾把《美国对台军售中国强烈反对》《美国总统奥巴马无 视中方反对会见达赖》两篇新闻报道用在了必修1《外交关系的突破》一课“中美关系解冻”一目的教学中。台湾问题、西藏问题和中美关系问题一直是历史和现实中的热点,学生普遍对此有深厚的兴趣。中美关系一直是中国非常重视的外交关系,但是中国的国家主权不允许受到侵犯,实现祖国统一是中国始终坚持的最重要 的原则。当两者冲突时,中美关系将何去何从?通过拓展,学生既了解了中美关系的始末由来,又理解了国家力量和国家利益是决定 一国外交政策的根本原则这一难点。 此外,由于历史课内任务紧张,教师延伸课堂内容,适当地结合时事热点布置作业,让学生们在看新闻时完成作业,既符合新课程的要求,又满足了学生求知的欲望。例如,在选修4《联合国的建立和作用》这一课,笔者设计了这样的课后作业:当今世界,人类面临着全球性问题,诸如全球气候变化、国际恐怖主义威胁、朝鲜核问题、索马里海盗等诸多挑战。面对这些威胁,你认为联合国在解决这些问题上可以发挥哪些作用?请写出你的看法。要求:(1)上网查找这些问题的来龙去脉,增长自己的见识。(2)如果你查找到了联合国在解决这些全球性问题方面已经采取了相关措施,你也可 以把这些措施写进你的作业中。 四、活用时事巧收尾——余音绕梁韵犹存 俗话说:“编筐编篓,全在收口。”事实上,教学也是如此。巧妙的课堂小结,不仅能对教学内容起到梳理概括、画龙点睛的作用,还能使学生保持旺盛的求知欲望和浓厚的学习兴趣,收到“课虽尽而意无穷”的效果。 比如说,台湾问题是学生所熟悉和关注的问题,但是要激起学生的共鸣,使学生的感情进一步得到升华,激发学生振兴中华民族的使命感和责任心,达到爱国主义教育的目的,仅靠历史教师空洞的说教是难以达到的。在进行必修1《一国两制的构想及实践》这一课的教学中,笔者运用了2010年3月14日总理答中外记者问中的一段话进行小结:“我知道商签协议是一个复杂的过程,但是正因为我们是兄弟,兄弟虽有小忿,不废懿亲,问题总会可以解决的……在元朝有一位画家叫黄公望,他画了一幅著名的《富春山居图》,79岁完成,完成之后不久就去世了。几百年来,这幅画辗转流失,但现在我知道,一半放在杭州博物馆,一半放在台湾故宫博物院,我希望两幅画什么时候能合成一幅画。画是如此,人何以堪?”教师无须多言,一切感情已尽在其中。 以上是笔者在高中历史课堂教学中运用时事新闻的一些实践与体会。实践证明:“历史教师在教学中适时地引入一些时政新闻,不仅能够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实现历史与现实的沟通,而且能够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和思想觉悟,更好地实现中学历史教育教学的目标。”总之,历史教师要做“有心人”,时刻关注和收集国内外的新闻热点、重点,充分利用好时事新闻这一重要资源,将最新新闻背景材料及时、恰当、有效地运用到高中历史教学中,让历史课不再枯燥,让“历史”焕发生机! 时事新闻论文:报纸时事新闻如何做出“独家菜” 很多时事新闻编辑都有这样一种感觉,面对几乎完全相同的新闻资源,国内国际新闻很难做到“独家”。不过,有进取心的报纸都在“独家新闻”上力拼。除了使出浑身解数,争取本地新闻的“独家”外,时事新闻在挖掘“与众不同”上也展开了有益的探索。笔者归纳了一下,面对相同的“食材”,时事新闻大致有以下八种烹出“独家菜”之法。 川 菜 虽菜色各异,但都离不开麻辣。对于时事新闻,就是无论做的是国内新闻还是国际新闻,虽然都是“别人家的事”,但要想方设法与“我”联系起来。每个地方的“本地”都有特殊之处,这就构成了“独家”。时事新闻编辑要尽力找出“联系”,与本地或本国元素搭上界。具体方法有地理接近、心理接近、情感接近和利益接近。 比如:2011年11月29日《法制晚报》国际版有一条《人均GDP超日 咱至少需28年》,其新闻源头就是日本内阁府在11月26日公布,2010年日本人均名义国内生产总值(GDP)为42983美元。按说这只是一条常规的国际短讯,但是《法制晚报》记者通过统计中日两国历史经济数据,用专家解读的办法得出了“预计2040年中国人均GDP将超过日本”的结论。这就是典型的加入“我”的麻辣法,使得一条人人有的新闻变成了独家新闻。 “中外结合”是把国际新闻做成独家新闻的一大法则。对国内新闻而言,就是外地发生的事,应尽可能地与报纸发行地人们的生活工作发生联系。比如,某地查出了假药、有毒化妆品等,记者立刻要进行联想,跑跑市场看看本地是否也出现了这些问题。这种有了“我”的内容的稿子,就不同于全国的“通稿”了。而人们对与自己接近的事会更为关心,新闻价值同时也得到了增强。 火 锅 报纸与读者互动起来,营造火热气氛,吸引读者的关注,就像涮火锅一样,吃的是一种热闹,也聚合多种口味。随着网络和微博的兴起,报纸与读者的距离越来越近,报网联动越来越频繁。对新闻事件,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声音。报纸提供发言平台,对“声音”择取角度不同,可以形成与其他报纸不一样的特色。《福州晚报》有“国内点击”版,对国内社会新闻,配上网友的点评,就是一种“小火锅”了,将各种观点都杂烩其中,拓展了新闻的深度。 自助餐 主要是针对国际新闻,自力更生,直接动手编译。正如吃自助餐,自己去取想吃的,而不是被动地等待别人提供。 时事编辑一般是“二道贩子”,尽管拿来的菜做法不同,但说到底大家的原料都差不多。直接从外报编译稿件,就不同了,可以拿到与别人不同的原料。这种办法要求报社有极强的新闻翻译人才。 比如,《法制晚报》记者2012年1月10日根据美国媒体编译了《内外各有一屏幕 英特尔推“超级本”》,2012年2月26日从印度《经济时报》编译了《2022年 苹果市值将破$3万亿》等。 当然,直接派记者赶往事发地,是最大的自力更生,可以抢得第一手材料,也能根据本报制定的报道计划采写稿件、配发最具视觉冲击力的照片,也就避免了与同城其他媒体雷同。但对国内国际新闻来说,这种报道方式存在一定的制约因素,如经济实力、新闻纪律等。 茄 鲞 整合、策划、运用独家解读,深度开发,使得报道改头换面。就像《红楼梦》里面的茄鲞,相同的原料,加进不同的调料,就成为一道特别的菜。在时事新闻里,新闻源头在整个策划里也不再是主要的了。 《法制晚报》2011年12月20日国内版有一条新闻《“限”字当头 明年房价还得降》。新闻源是当日下午,全球最大的中文百科网站——互动百科在国家图书馆文会堂“2011互联网十大热词、年度汉字会”,“限”字入选2011年年度汉字。记者没有将它处理成常规性的短讯,而是通过梳理2011年限号、限流、限娱、限广、限车、限行、限购等新闻,并采访专家,把百姓关心的房价问题再做进一步的预测,使得这条回顾性的消息有了深一层的新闻点。 沙 拉 有意识地组合稿件,能够达到意想不到的效果,增添新闻价值。《福州晚报》2010年3月29日国际版做了一个“废弃的瓶子大有用处”版面,将“塑料瓶建船”、“瓶子建屋”等与瓶子有关的图片新闻组合起来,达到从量变到质变的效果。 另外,有些媒体还会编发国际国内的零点新闻。在截稿的前几分钟即零点左右,编发一组短小精悍的最新新闻稿件。这种新闻大多数媒体都没有,打“时间差”的做法就能做到“你无我有”。 拔丝水果 将新闻与评论相结合。就像在水果上浇上热热的糖浆,使得水果既好吃又发出不一样的亮光,而且很好消化。 网络上国际国内新闻铺天盖地,而国际国内形势又错综复杂,一般网民并不是专家,这就要求编辑在提供新闻事件最新报道的同时,也要提供详尽的解读和鲜明的观点,从而起到释疑解惑、引领思考的作用。 比如《法制晚报》2012年1月16日有一篇新闻《网瘾致脑残?中国研究引热议》,里面有“观点争锋”,英美专家对上网成瘾是否属精神疾病存争议;也有“马上就访”,采访了北京军区总医院网络成瘾治疗中心主任,对 “网瘾”在我国的现状和列为精神疾病的标准都做了访谈。一条小新闻就热热闹闹地成了一个话题。 霸王餐 霸王餐,一般指吃了不给钱的餐。这里取其霸气,只准他吃,不给别人吃。时事新闻要做“独家”,有些靠的就是买断和预约稿子,用财大气粗的办法,杜绝雷同。 目前,一般是采用买断新华社和权威媒体时事新闻稿件使用权的方法,或向他们预约稿件。在一座城市里常常会有多家综合类平面媒体,其中一家可与新华社等国内的大通讯社、权威媒体签订协议,买断特稿,在这一城市里,决不允许第二家媒体刊登。这类特稿往往是对某一重大事件的深层次剖析,如新闻事件的前因后果、新闻背景、发展预测等,稿件的分量较重,发稿的速度极快,有很强的可读性,因此能迅速抓住读者的眼球。 《新民晚报》国际新闻部的负责人曾说,他们追求的一个原则是:“在新闻里看到人。”他们有时也从新华社通稿或者其他媒体的稿件发现新闻线索,然后再约请新华社记者采写“能看到人的新闻”。 配 菜 对时事新闻配发图表和漫画,就像在主菜的周围放上一些赏心悦目的花叶。 配发图表一般是针对某些硬新闻,内容比较专业,对此类新闻可将其中的主要数据等制成图表,读者就能一目了然。 配发漫画则一般是针对读者喜闻乐见的软性新闻。美编根据内容采用抽象、夸张等手法,配发鲜活生动的漫画。即使各家媒体都采用了这篇稿件,这种做法也可以胜人一筹。《大连日报》在国际、国内新闻版面开辟了《幽默时事》栏目,将一些重大的国际时事报道形象化、幽默化,通过漫画、诗歌等读者喜闻乐见的形式活跃版面,吸引读者。 配菜当然不拘于图表和漫画,只要开动脑筋,还可以想出很多新菜相配。 (作者单位:福州晚报) 时事新闻论文:时事新闻在《日语读解》教学中的实践与作用 摘要:《日语读解》课程,主要是以能阅读会翻译作为教学目标的一门课程。为了能让学生感受到“学有所用”的实用价值,本文通过编辑放送“时事新闻”,作为辅助教学内容,帮助学生实现了快速阅读与翻译的学习过程。通过教学实践,验证了该教学的方式方法,对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完成教学任务,具有可实施性。 关键词:时事新闻;阅读能力;翻译技巧;实践 语言作为交际的工具,包括听、说、读、写、译五项基本技能,只有完全掌握了这五项基本技能,才可以称得上学会了一门语言。如何使学生在外语学习中,学会这五项基本技能,一直是外语教学的重要课题。而大学里的日语教学更有别于英语教学,即使被日语专业录取的学生,其99%都是零起点。因此,三年制的高职院校要培养出能通过《日语能力测试2级》的毕业生,就需要精心设置每一门课程及每一项教学内容,更要钻研教学方法,通过实践不断改进。本文试述的是在《日语读解》课程的教学中,将时事新闻作为辅助内容,应用与课堂教学中所取得的实践结果,证明该教学方法现实感强,把握了学生的实践心理,学有所用,从而调动了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有可借鉴、可实践的价值。 一、课程设置与教学实践 《日语读解》是我学院为日语专业学生在二年级的第一学期开设的一门专业课程。“读”即为阅读能力,“解”意为翻译水平。该课程的教学任务主要是通过阅读日语文章,引导学生如何理解日本式的思维及惯用的表达方式,培养学生快速阅读、边读边译的阅读能力。通过讲授翻译技巧,使学生能遵循原文,有根有据的将文章译为通顺易懂、符合中文表达规律的译文。为达到该课程的教学目标,在教材选择上,根据学生所掌握的单词量和语法知识以及当今的就业趋势,采用了由我院多名日语教师参编的以“商务日语”为主题的阅读教材。该书是2011年由大连理工大学出版社出版的新世纪高职高专日语类课程规划教材。意在将内容最新、时代感最强的知识传授与学生。在教学方法上,首先注重辅导“读”的方式方法,不仅自己要会读,还要能听懂他人的读。要追求语音、语调、表情上与文章内容相符,以综合五项基本技能中的听、说、读的能力。其次在教授“解”的过程中,要及时提示文中的语法表现和惯用型,讲解如何看懂长句中所包含的短句之间的关系,特别要注意的是不能将文章译为“日式中文”,即日语是“谓语置后,宾语提前”的语法表现。通过课后的习题演练,使学生在“解”的过程中,又锻炼了五项基本技能中译和写的能力。 二、编入时事新闻的教学实践 尽管所选教材传达的是最富有时代感的最新信息,其中有日本新兴企业的发展背景与现状;日本年轻人的择业思维与方式;日本工薪族的工作态度与人生追求;跨国企业解决商业纠纷的方式方法等诸多内容。但与时事报道相比,依旧有逊色之感。因此,我萌发了编入时事新闻内容做辅助教材的想法并迅速付诸于实践中。 例如,我在本学期编辑的第一篇时事新闻即是2011年9月3日报道的题为「18歳未満脳死、臓器提供へ原文:日本臓器移植ネットワークは、頭部外傷で関東甲信越地方の病院に入院していた15歳以上18歳未満の男性が、改正臓器移植法に基づき脳死と判定されたと発表した。虐待を受けていなかったことも病院の虐待防止委員会が確認しており、臓器提供される。本人による書面での意思表示はなく、家族が承諾した。5日、改正臓器移植法に基づいて、18歳未満で2例目の脳死と判定された男性からの臓器について、7病院で行われていた移植手術が、すべて終了した。译文为:“未满18岁的脑死患者,步入脏器提供者行列”。日本人体器官移植联合组织于9月3日发表了因脑外伤,在关东甲信越地方医院入院治疗的15岁以上未满18岁的男性,依照“脏器移植修改法案”,判定为脑死。经医院的防止虐待委员会的确认,生前未曾受过虐待,可作为人体器官移植提供者。其本人虽没有书面申请,家属承诺了提供意愿。5日,依照脏器移植修改法案,作为第二例被判定为脑死的未满18岁男性的人体器官,在7所病院进行的移植手术全部结束了。在讲解这篇新闻报道时,首先解释了何为“脑死”以及日本的旧“脏器移植法案”的内涵,其中制定“不许对未满18岁的未成年人做脑死判定,因此也不能成为人体器官移植的提供者”,因此就明白了作为新移植法后第二例未成年器官提供者的新闻价值。接下来从学习单词的角度,掌握“脑外伤、器官移植、虐待”等词汇,然后,从语法的角度,讲解了“……に基づき”、“……について”、“……行われていた”等语法表现。在《日语读解》的教学过程中,每次都利用10分钟左右的时间,通过多媒体放送编辑的最新的时事新闻报道,所选内容多侧重日本的政经新闻,社会时事以及反映日本社会的“少子高龄化”和各种犯罪等社会问题。并且为方便学生阅读,对生疏单词都一一标注读音,需要掌握的语法,都用醒目的颜色标记,有益于记忆与理解。 三、总结实践结果 自2008年起,连续三年,在《日语泛读》、《日语读解》、《日语听说》等课程教学中,根据学生的学习状况,选择性地编辑难易度不同的时事新闻作为辅助教学内容。课堂教学中,通过口头调查的结果与学生的课堂表现表明,学生很喜欢这样的教学方式。新闻内容就是昨天甚至是今天发生的事件,感受到了它的“呼吸性”。在2011年10月的课堂上,还编辑了发生在广东佛山市,2岁女孩“悦悦”前后被两辆汽车碾压,司机逃逸导致女孩致死的报道。熟知中文内容的学生更想知道相应的日语报道,实用价值感很强,引发了学生的好奇心与求知欲。教科书可以回家后慢慢看,而时事报道只限于10分钟左右,即要求快速阅读又要求快速理解、翻译,因此需要学生集中注意力,全力跟上教学进程。同时,还培养了学生自主查看原文的新闻报道、关心社会时事、扩展视野的主观能动性。 不足之处:由于学生所掌握的词汇量少,不能十分理解新闻内容的情况也常有发生。另外,新闻报道打乱了知识链接的顺序,有时不能准确把握语法知识。 教师在教学方面,增加新闻时事的内容,不仅增加了教师备课的难度和工作量,对教案也有了时限性,有时为追求新闻的时事性,一直追踪后续报道到上课前的10分钟。但是,只要有助于提高教学效果,提高学生的阅读应用能力,就证明该教学方法是有实践价值的。 时事新闻论文:浅谈时事新闻的著作权保护 摘要:本文针对近年来有关时事新闻作品侵权的纠纷大量涌现的现状,分析了时事新闻作品缺乏著作权保护的主要原因,建议其应当纳入到《著作权法》保护的必要性,并从保障权利人的角度出发提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修改意见。 关键词:原因;正当性;制度构建 随着我国传媒业发展的大众化、市场化,信息以有史以来最快的速度传播着,这其中最具代表性的就是时事新闻。时事新闻报道每天所发生的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新情况、新问题,为广大受众所关注。正是由于这个原因,无论是传统的平面媒体,还是新兴的网络媒体,都非常重视时事新闻;另一方面,新闻业界之间的侵权问题却频频发生。其原因虽然不一而足,但有一个因素是不容忽视的,那就是《著作权法》规定的“时事新闻不受著作权法保护”。这不仅纵容了实践中的侵权,更为严重的是使司法审判遭遇尴尬。 一、时事新闻缺乏著作权保护的原因 我国2001年颁布的《著作权法》第5条第二项规定:“本法不适用于时事新闻”。将时事新闻排除在著作权法保护范围之外,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 首先,时事新闻的本质是反映事实。时事新闻的根本属性是真实性,构成新闻作品最重要的因素是客观事实,而事实是不能创造的,因此时事新闻只是忠实地反映了客观情况,不具有创造性,因此,时事新闻不属于著作权的保护对象,即作品。 其次,时事新闻的表达性形式是唯一的。有学者认为时事新闻使用简单的文字将某一事实作为信息反映出来,符合“唯一表达”标准,其他媒体表达同一新闻事实时,也只能以同样方式表达。[1] 再次,时事新闻的功能在于传播。因为时事新闻的内容涉及公民的经济、政治、文化以及社会生活,与人民的日常活动息息相关,其功能要求广泛且迅速的传播,不应当予以控制,所以法律不给予其著作权保护。[2] 二、设立时事新闻著作权保护的正当性 在现实中,对时事新闻给予著作权保护是必要的,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时事新闻不受法律保护”的规定不能够有效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在一定程度上起到助长剽窃他人劳动成果的消极作用,有损新闻职业道德。《国际新闻道德信条》第2条第2款规定:“任何中伤、诬蔑、诽谤和缺乏根据的指控,都是严重的职业罪恶;抄袭剽窃的行为亦然。”与此相应,《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第6条第2款规定:“尊重同行和其他作者的著作权,反对抄袭、剽窃他人的劳动成果”。据此,无论时事新闻是否为原创性作品,但作为一种劳动成果,无疑应当受到保护。 第二,随着传媒的产业化,新闻的商品性日益显现。由于时事新闻与人民的生活密切联系,同时具有时效性特征,因此时事新闻,特别是一些重大事件的独家新闻,成为媒体赖以确立其行业地位、提升品牌知名度、提高信誉的重要资本。时事新闻应该让更多的人知晓,但时事新闻采编人员的原创性劳动也应该得到应有的尊重。[3] 第三,公众知情权的实现有两种方式:一是公民有权要求公开信息;二是对于已经公开的信息有获取的方便和自由。著作权的保护和信息的传播,与公众的知情权不是绝对矛盾的:保护时事新闻记者的权利并不是忽视社会公众的知情权,而是保护促进创作繁荣。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2002年10月12日公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其中第16条规定:“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传播的单纯事实消息属于著作权法第五条第二项规定的时事新闻,传播报道他人采编的时事新闻,应当注明出处。”这一规定对于时事新闻给予了更多保护。也就是说,即使时事新闻仅仅以“单纯事实消息”的形式存在,在转用时也必须保护权利人的人身权利。这就否定了前述认为时事新闻不具有创造性、是唯一表达形式从而不应当被保护的结论。 三、时事新闻著作权保护的制度构建 从保障权利人的角度出发,无论是否向时事新闻人支付报酬,但必须在转用时注明该信息的来源,从而确保权利人的信誉。此外,还应当在以下三个方面修正有关时事新闻的法律规定。 第一,删除《著作权法》中“时事新闻不受著作权保护”的规定。 综合上述分析,《著作权法》第22条第3、第4项以及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司法解释已经从法律层面摒弃了《著作权法》第5条的规定,亦即对时事新闻予以保护。类似的情况在其他国家的法律上有例可循:根据英国1892年Walter 诉Steinkopff一案的判决,只要新闻被记录在实物作品上就认为具有版权。用现代信息技术的成果解读这一规则,就是说只要新闻被某种载体承载并表现出来,即应当受到保护。《意大利版权法》第101条规定:“在注明出处和不违背新闻业公正惯例的前提下,可以复制新闻报道。但下列行为视为非法:在实际公报16小时内,或在通讯社授权的报刊发行前,转载或广播通讯社的新闻公报。” 由此可见,无论从我国现行的法律还是国外的相关规定,都应当删除“时事新闻不受法律保护”的规定,以排除相应引发的一切法律障碍。 第二,对时事新闻实施优先权保护。 时事新闻的目的在于传播,使得广大公众对相关信息内容尽快知晓,因此,在承认时事新闻享有著作权的的同时,应当鼓励其他媒体、使用时事新闻;另一方面,时事新闻的核心价值在于时效性,转载新闻必须在实际公布的一定时限以后,其他媒体才能够使用,这样才能够保护时事新闻权利人的创作积极性,从而为社会公众提供更多、更及时的新闻报道,满足社会需要。 我国现行《著作权法》对一般作品的保护长达数十年,而作品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性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如此长期的保护对于时事新闻来说,作用并不明显,甚至会妨碍时事新闻的正常传播。因此,只需要给予时事新闻权利人以数小时的优先权,在这段时间内,权利人以外的主体不得转用该时事新闻,时间限制以后,在注明权利人的前提下,可以转用此信息。比如美国对时事新闻给予知识产权保护,针对其时效性强的特点,只给予20小时的时间优先权保护;而前述意大利的版权法给予权利人以16小时的优先权。 第三,严格规定新闻报道中的合理使用的条件。 为了保证时事新闻时效性的发挥,从普遍适用的角度来说,一事一议的方式并不符合时事新闻的特殊要求,因此,不妨采用“一揽子协议”的方式,即以一定时间段的时事新闻作为合同标的,一次性签署协议。比如,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信息产业部我国《互联网站从事登载新闻业务管理暂行规定》第11条规定:“综合性非新闻单位网站从事登载中央新闻单位、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新闻单位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直属新闻单位的新闻的业务,应当同上述有关新闻单位签订协议,并将协议副本报主办单位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备案。”这种方式既能够保障时事新闻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又能够通过前期签署协议的方式避免由于谈判、签约对时事新闻时效性的延误,有效发挥时事新闻的作用,并且协议内容也具有灵活性,双方可以根据意愿协商具体条款,比如是否支付转用报酬等等。 时事新闻是我们日常生活的必需品,为了保证其质量,首先要保障时事新闻权利人的基本权益。对时事新闻给予著作权保护无论从法理上还是实践中都是必须且可行的,相信这一制度的完善能够为我国时事新闻乃至新闻业、文化业的有序发展增添盎然生机。 作者单位:科技潮杂志社 时事新闻论文:传媒产业化催生时事新闻著作权 [摘要]绝大部分时事新闻报道体现着记者、编辑的心力与智慧,能满足我国著作权法上作品的构成要件,应当享有著作权。给时事新闻作品著作权保护有利于我国传媒产业健康有序发展,符合我国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文化体制改革的需要。文章提出了有效传播营销期理论和具体保护运作模式。 [关键词]时事新闻;著作权保护;传媒产业;新闻线索有偿 一、时事新闻著作权问题的思考 时事新闻不是作品,不受著作权保护,目前在我国法学界是通说。但新闻界每年都有新闻作品年度大评奖,时事新闻就是一类主要的作品之一。在法律实务部门的实践中,关于时事新闻品类归属的界定对法律的理解和适用并不统一,相互矛盾的判例屡见不鲜,急需一个科学公正、相对稳定的标准。基于时事新闻不是作品、不受著作权保护的法律规定,媒体之间相互使用对方新闻稿大面积处于无序化:有的直接冠以“本报讯”、“本台消息”,署名为“宗合”等;有的从各家媒体的同一题材报道中分别“载取”标题、导语、主体事实和新闻背景;不同质媒体直接把对方的文字转换于配音、播音;文字媒体把对方的图像播音直接转为文字稿或新闻照片,各种手段或直接或稍作遮掩不一而足。 各媒体相互抄袭使得一些根本没有什么采编力量的“空壳媒体”一样能存在,且靠抄袭减少了外采新闻的费用,节约成本。如果其增强发行的力量和速度,在竞争中不排除会占优势,甚至包括新闻的时效,使得公众分不清究竟谁是真正的独家采访报道者。另外,千报一面,新闻无差别的雷同信息浪费公众时间,增加公众选择需求信息的难度,徒增公众对媒介的厌烦。在这种情形下,随着竞争的加剧,如一方直接通过网络进入对方编排系统,调用对方正待出版的新闻稿件,或在网上拦截对方记者从一线发回本部的新闻消息等这样一些恶性竞争的手段,按著作权法都可以理解为正当行为,因为时事新闻没有著作权。这显然违背了法律公平正义原旨。新闻竞争的加剧迫切要求对著作权的有关时事新闻的规定及传统权威理解进行反思。 在国际上,人们认为时事新闻不受著作权保护被认为是国际惯例,其直接法律渊源就是《伯尔尼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公约》“第二条第八款本公约的保护不适用日常新闻或纯属报刊消息性质的社会新闻”。该规定不好理解的是“日常新闻”这一概念的内涵是什么,还有后半句“纯属报刊消息性质的社会新闻”。各国虽加入伯尔尼公约,但理解却不一致,法律规定也不一致。我国理解概括为时事新闻,解释为单纯的事实消息。美国版权法系可谓洋洋大观,但通篇没有时事新闻或新闻消息不受著作权保护的规定条款。而《美利坚合众国宪法》第七条第八款规定“为了促进科学与实用技术的进步,国会有权赋予作者对其各自的文字作品和发明享有一定期限的专有权”。新闻就是典型的文字作品,所以在美国,一般对于新闻或新闻事实,如要转载和传播,即使这些新闻消息的传播是国家鼓励的,是对人民有益的,除非双方有协议,否则必须给原始获得新闻者20小时的优先传播权。一定时间的优先权可以给利益的原始获得者相当的经济利益,专利、著作权制度都是保持一定时间的独占优势,这与新闻的一定时间优先权性质是同质的,只不过具体时间存在差异而已。据此,我们可分析时事新闻在美国是受知识产权保护的。在英国知识产权法系中,《版权法》第三条规定“文学作品系指除戏剧或音乐以外的任何书面、口述或演唱作品、其中不包括……”通篇也找不到时事新闻或新闻消息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规定。英国是判例法体系国家,在Walter诉Steinkopff(1892年)案中,法官得出:“新闻之上不存在版权,除非主旨被记录在实物作品上。”可见在英国只要新闻事实通过有形载体表达出来就有独创性,受保护。作者基于原始的素材,只要提供了新的劳动、技术和精力就是一件原创性的作品。因此版权保护在英国可涉及电话号码、广播、节目表(例如:1984年BBCand ITP诉Time out案)。法国《著作权法》典相当成熟,堪称大陆法系著作权法的典范,在其中也找不到“时事新闻”或“新闻消息”不受著作权保护的相关条款。该法典Lll2-4条规定智力创作的标题具有创作性的同作品本身一样受保护。 二、催生时事新闻著作权理论生成的背景 (一)形势政策因素。目前,我国大部分传媒将走产业化发展道路的大势已见端倪:政治家办报,企业家经营,市场化运作,公司法保障。其实马克思针对新闻传媒之一的报业曾指出,报纸是作为舆论纸币流通的,这揭示了报业的文化属性,但同时他也指出,报刊是一个有收入的文字事业,这又揭示报业的经济属性。可见新闻传媒是能充分实现物质文明、精神文明的特殊产业。目前,我国大部分传媒单位已经“自收自支、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走向市场了。在加入世贸组织后,传媒业的竞争全面升级,已进入比拼内力时代,媒体在不断提升核心竞争力上下苦功。在近年电视业享誉全国的湖南,“频道之间、栏目之间、制片人和主持人之间,竞争已到了白热化程度,经过了比设备、比技术、比财力、比覆盖面、比收视率的过程后,当物质手段的竞争已经不相上下的时候,比到最后比观念”。竞争如斯,然而媒体的主打产品新闻消息的权益归属却并不清晰,流转就自然无序,我国市场经济体制下传媒产业的有效竞争必然会受到影响。“以道德为支撑,以产权为基础,以法律为保障”的社会信用体系就会成为一句空话。没有充分有效的竞争,“优者不胜,劣者不汰”,竞争的效益、目标就难以实现,资源就得不到优化配置。 (二)新闻采编的现实因素。虽然记者享有采访权是国际新闻惯例,但仅是一种权利而不是权力,在市场经济的形势下,消息来源有偿的现象已非罕见。如当名人一旦发现自己的信息成为一种求大于供的稀缺资源之后,他们(包括经纪人)自然而言想到用金钱法则来筛选要求采访的记者。这种情形在欧美等地都是一种普遍现象。人们把其称为“支票簿新闻”。在一些重大事件的采访过程中,金钱同样是打通采访渠道的制胜武器。如采访美国攻打阿富汗、伊拉克,巴以冲突等就得为采访支付“采访费”,采什么新闻、拍什么场面的镜头都明标价码。时下,随着竞争的加剧,各家媒体广泛使用“提供新闻线索有奖”、“新闻线人”等形式。新闻竞争形势的发展确实在打破媒体无偿地使用信息来源的习惯沿袭。另外,记者在某种程度上也是一种高风险职业,记者冒着生命危险得来的新闻信息,如果同期被竞争对手媒体无偿使用,对记者及其供职的媒体来说都是不公平的,有违知识产权伦理。据此,时事新闻至少是一种劳动成果,是劳动成果就有产权,时事新闻作为一种智力产 品,只要具备作品的独创性、有形可复制性,当然得享有著作权,不享有著作权的,至少也应享有新闻信息产权。 三、时事新闻著作权保护的分析与模式构建 我国目前关于时事新闻不适用著作权的理论,立论依据都经不起推敲,且又不适应新闻媒体产业竞争发展的需要,应当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完善、媒体产业化发展的深入而淘汰。笔者认为时事新闻适用著作权法保护,不受保护的是新闻事实本身.或说构成新闻事实的五要素。新闻品种中的简讯,一句话新闻、标题新闻、国家的新闻公报(公告新闻)可能例外。这种例外的条件是指对简讯、一句话新闻来说,作者如果接近该信息无需付出任何智力活动和业务知识技巧即可获得,并且表达出来(完成写作)的形式也体现不出任何智力成分、业务技巧,即视为等同新闻要素的本源性记载,不能为新闻作品,不享有著作权。这种等同新闻要素本源性记载构成唯一表达,内容本来是单一信息,没有进行取舍、结构编排的创作空间,或只有唯一的语言形式,不可能用其他的表达方法和其他的语句加以表达。 需要补充的是,简讯、一句话新闻、标题新闻可能不予保护不是因为它们篇幅短少,事实上很多佳作短得让人叫绝,如法国作家将书稿《悲惨世界》投出后见久无音讯,就写信催问,信的内容仅为一个“?”号,出版商的回信是一个“!”号。不久,这部巨著问世于众。这两封信,均堪称是最短的作品。还有诗人桑某的七个字的作品《船》“离开水/你能航行?”由于其内涵深刻言简意赅也曾被视为佳作。所以笔者对上述几类新闻体裁没有简单地一概视为非新闻作品。新闻实务中,媒体往往采编一定数量的简讯或一句话新闻编辑在一起,组成新闻集纳,即使单条都不享有著作权,但集合后的整体体现了编辑的智力选择和思想成分,应享有著作权保护。两条简讯往往由于其内容上有某种关联,排到一起常产生妙趣和单条信息内容不包涵的增值效果。“公告性新闻”包括新闻公报、公告新闻、文件全文及摘要。这三种公告性新闻虽具有重大新闻价值,但笔者认为不受著作权保护。首先由于其具有官方文件性质;其次由于其传播有不得擅自更改的特别要求,其产生也非新闻记者的独创作品,由一家首先刊发的媒体享有著作权没有依据。按法理,国家是著作权主体,但国家希望这类作品尽快让人们周知,可理解为国家放弃著作权。所以把这类作品视为公有,而不是这类作品没有独创性。相反,这类作品虽用的是应用语体,但往往具有相当高的政治性和思想性,包含相当高的智力创作成分。近几年来,新华社在播发国家政策法规等“公告式新闻”的同时,往往配合播发记者自采的新闻背景和政策解读,虽常常是交待客观事实,但属于一种解释性的深度报道,凝聚记者较高的智慧,记者应享有著作权。广播电台、电视台播出的新闻,是基于文字基础上的播音或配音加画面,播音、配音和摄像都是一种专业技术工作,不可置疑其是一种智力创作成果。因此,直接录制播发电台、电视台的新闻侵犯著作权。如果把播音、配音转换为文字稿则按上面阐述报纸新闻作品的要求判断是否侵权,即看是否仅利用等同新闻要素的本源性事实,是则未侵权,否则侵权。 时事新闻作品的著作权保护,由于其具有职务作品和时效性的特点,其保护应有别于普通作品。笔者把报纸的出版时间与次日报纸出版时间之间称为“有效传播营销期”(电台、电视台为新闻首播至重播间时段)。这段时间是报纸有效零售时间,到次日新报纸一面市,便成废纸。新闻媒体转载别人媒体原载的时事新闻,如在同一有效传播营销期内面市,除注明出处、作者姓名,支付作者稿酬外,还应根据自己的发行量、收视率和点击率给予对方媒体合理的补偿。如在原载媒体的有效传播营销期后面世的,则仅注明出处、作者名,给作者支付稿酬即可,因为这种有效传播营销期后的转载对原载媒体有效传播没有什么影响了。时事新闻作品受著作权保护并不排除其他媒体对已报道(发表)的新闻中的新闻五要素的使用,如可以根据一篇新闻消息作品的五要素编发为一条简讯。法律确认时事新闻有著作权后,各级新闻记者协会可以成为新闻作品集体管理组织,行使新闻作品的著作权报酬费用结算中心的功能,并行使新闻抄袭、剽窃的技术鉴定工作。 时事新闻论文:时事新闻的贴近路径 纸质媒体一般都开设有国际、国内、文娱和体育等时事版面。稿件来源主要是新华社的时事新闻。众所周知,时事新闻基本与媒体所在地没有“血肉”联系。缺乏贴近性,再加上新闻来源单一,时事编辑又常常照抄照搬,导致各媒体时事新闻同质化比较明显,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媒体个性,降低了媒体吸引力。那么,媒体时事报道如何在保持共性的基础上突出个性,显示出贴近性呢? 一、从时间上贴近。在动态中捕捉最新消息 对纸质媒体而言。“昨日新闻”是时效性较强的新闻。而“今日新闻”是时效性最强的新闻。新闻报道在时间上的贴近性,能使读者产生审美上的新鲜感。这就要求媒体密切追踪不断变动的时事,特别是对于重大时事、突发新闻和体育比赛等,要在不影响报纸出版时间的前提下,尽量推迟截稿时间,在动态中捕捉最新变化,在变化中捕捉最新结果,从而让读者更接近事实、更了解真相。 二、从地域上贴近,在空间上捕捉最近距离 但凡媒体,都十分注重从广度、深度和密度上挖掘本埠新闻,因为本埠新闻就发生在读者身边,在地域上、空间上具有贴近性,容易触发读者的兴奋点和阅读欲望,让读者产生归属感。国际、国内新闻虽然在内容上距离地方读者比较遥远,但媒体可以利用地域上的关联性,把国际新闻的着眼点放在国内,把国内新闻的着眼点放在省内,把省内新闻的着眼点放在市内,通过“跨越空间”的二次加工,从地域上拉近和读者的心理距离,从内容上博得读者的心理认同,增强时事新闻的贴近性。 2009年9月11日,三峡晚报报道美国两架飞机相撞的新闻时,把视点从国际转移到国内,标题拟为《美两飞机相撞,一中国人死亡》,将国际新闻做成了“国内新闻”,吸引了中国人的眼球;2009年10月25日,楚天都市报报道第11届全运会男子举重69公斤级决赛时,把目光从全运会赛场聚焦到湖北,专题报道湖北奥运冠军总成绩打破世界纪录的新闻,将国内体育盛事做成了“湖北新闻”,吸引了湖北人的眼球;2008年,荆门晚报报道北京奥运会,浓墨重彩地让时事新闻本埠化:4月,征集“见证奥运会”特约记者。将北京赛场风云传真到荆门;5月,启动“记者直击奥运场馆”活动,摄影记者每天从北京发回报道;6月,火炬在临近荆门的宜昌市传递,记者全程追踪;8月8日奥运会开幕,组织“万名读者签名祝贺奥运会开幕”活动;盛会期间,还推出“祝福奥运短信征集”“我看我评”“奥运金牌数竞猜”等栏目,突出新闻的互动性,把万里赛场从北京拉近到荆门,凸显了地域上的贴近性。 三、从人物上贴近。在情感中捕捉最佳触点 时事新闻只有时间和地域上的贴近性,还远远不够。因为,时间上的贴近性是贴近之“表”,地域上的贴近性是贴近之“里”,而人物上的贴近性才是贴近之“核”。地方媒体只有紧紧抓住“人”这个核心,以情感人。以情动人,才能抓住读者的心,勾住读者的魂,撩拨读者的情,激发读者的志,才能成为在本埠有影响力、凝聚力、吸引力和公信力的媒体。 2009年8月25日,楚天都市报报道总理在浙江考察的新闻,从新华社通稿中提炼出《温总理考察途中帮黄石孩子转学》的新闻。黄石是湖北的一个地级市,总理关心黄石打工仔子女的上学问题,一下子吸引了湖北读者特别是黄石读者的眼球,俘获了湖北读者特别是黄石读者的心,总理的爱民之情,触动了黄石读者的乡情,引起了读者情感上的强烈共鸣。2009年10月10日,荆门晚报报道由凤凰卫视主办的中华小姐环球大赛。在众多选手中聚焦荆门佳丽,以《京山姑娘王丽敏闯入华姐大赛总决赛》为题进行了报道,引起了荆门市及其所辖的京山县广大读者的热切关注。 时事新闻论文:地市报时事新闻编辑思路 当前,地市报的时事报道愈来愈受到重视,受到欢迎。但综观地市报的时事新闻版面,又存在明显的不足。有的版面不固定,时有时无;有的稿件零散,选择性不强;有的版面呆板,缺乏吸引力。虽然地市报由于版面不多、稿件来源相对狭窄等原因,时事新闻难以和一些全国性、区域性的大报相抗衡,但只要编辑多学习、肯策划,小版面也能做出大文章。 选稿思路:瞄准“大、高、近” 目前,新华社通稿是国内报纸时事新闻的主要来源。编辑要在每天新华社播发的数百条稿件中,根据自己报纸读者群的特点和分布选用稿件。这就要求编辑一方面对所办报纸的读者年龄结构、职业分布十分了解,另一方面有很强的新闻敏感。对当前国内国际的形势和动态了然于胸,并有一定的前瞻意识。在此基础上,明确“大、高、近”的选稿思路。 所谓“大”,是指人们普遍关注的大事要事。国际上重要国家及邻国的政坛变动、金融动荡经济危机、对本地区有直接或间接影响的国际性地区性重要会议、地区冲突、战争、重大灾难性事件、重大体育赛事等等。国内像重要会议、重大活动、重要工作的安排部署、重要政策法规的制定与、重大突发事件等等。 所谓“高”,是指人们关注度高的热点、难点、焦点新闻。就近几年的形势看,国际上如环境气候问题、核武器问题、经济危机等,国内如求学、就医、就业、房市、股市、网络事件等。 所谓“近”,就是“三贴近”的新闻。时事新闻的“近”,还要考虑新闻事发地地域的接近性和读者的针对性。对周边地区的新闻。要高看一眼、厚爱一分。涉及到本地读者切身利益的新闻,要睁大眼睛,抓住不放。 在此基础上,要大开大合,大取大舍,抓住一点,不及其余。对读者而言,获取时事新闻的渠道很多:网络上随点随看。电视滚动播出,还有广播新闻、手机新闻等。在时效上,报纸处于劣势。如果报纸在新闻的选择上求全,那就完全丧失了自己的优势。因此,要发挥报纸的优势,抓住读者最关注的做深做透,给读者以深度阅读。 编辑思路:做到“广、深、透” 要给读者以深度阅读,编辑在对选定的关注度特高的新闻进行编辑时,就要按照“广、深、透”的思路进行。 “广”,是指新闻的广度。它既包括我们平时说的横向到边,还可以拓展到相关联的方面,让读者看了报纸以后有一个完整的、全面的了解。在编辑新闻时,可以围绕新闻主题全方位、全过程、多角度搜集、选择、编辑相关内容,或编辑成篇,或组合编排。 “深”,是指新闻的深度,也就是我们平时说的纵向到底。编辑时围绕主题新闻向深挖掘,追寻新闻的进程、发展、趋势,探寻新闻发生的背景、原因、影响等。让读者对新闻有一个深层次的了解。 “透”。是指新闻透明度。通过寻找新闻成因,分析事物走向,回答读者疑问等,让读者看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做到“广、深、透”,除了精心选稿、认真编辑外,还要尽可能地运用多种新闻体裁和编辑手段,文字、照片、图表、漫画,消息、通讯、评论,系列报道、组合报道等,根据需要,灵活运用。 编排思路:追求“重、大、活” 版面的设计,一方面要体现选稿的思路、编辑的思想和审美观,一方面要为读者考虑,要能很快吸引读者,让读者感觉舒适、自然。版面设计,其实是编辑的一次再创造过程,是编辑的再一次取舍和意图的表达。一个好的版面,不但需要自己的栏目与风格,更需要在视觉上形成强烈冲击力。时事新闻版面的编排,要追求“重、大、活”。 “重”,就是要突出重点。选编时的重点,要在版面编排时得到体现,要通过编排思路和编排手段。让重点新闻在版面上凸显出来。可以采用大板块、大标题、大线条、大色块、大对比的方式,使重点新闻形成阅读的第一亮点。多个重点时,要有主有次,不能平均用力。对于其它新闻,可以舍弃,也可以编一组简讯。 “大”,是指时事新闻版面的风格要庄重大气。不需要太多的字体变化和美化修饰。重点板块一定要强力推出,可以用大标题、大照片、大色块使之从版面中“跳”出来。第一时间跃入读者的眼球。整个版面主次分明、重点突出,线条、色块简洁明快,标题、文字、板块之间疏朗养眼。 “活”,是指时事新闻版面要活泼、活跃、富于变化。时事新闻的选择、编辑和版面编排,自主的空间较大,可以在与报纸的整体风格和谐的前提下,追求特色和变化,做得更活一些。有重大新闻时突出重点,追求冲击力;没有重大新闻时寻求亮点。追求吸引力。
互联网金融风险隐患与机制:浅析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业公有领域的保护问题 摘 要:近来,随着互联网金融的迅速发展,金融信息服务业呈现出知识产权入侵公有领域的迹象,一些公司将行业内部分公有领域的信息进行计算机软件登记保护等。本文将从知识产权法的公有领域的界定出发,论述这些行为是否属于知识产权侵占公有领域的行为,提出加强保护金融信息服务业的公有领域,维护知识产权与公有领域的平衡的建议。 关键词:公有领域;知识产权;互联网金融;限制 一、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业公有领域保护中的问题简述 近来,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不断发展,随着网络技术的不断发展与传播,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业得到了迅速的发展。互联网以其技术上、商业模式上的创新优势,给金融信息服务业注入新的血液,带动了金融信息服务业的迅猛发展。一时之间,互联网金融成为炙手可热的话题。然而,行业的迅速发展刺激企业之间竞争加剧,由此带来了一系列新问题——其中,一些企业利用行业内共同积累与创造的成果进行软件登记等,阻碍了金融信息服务行业的公平竞争,具体而言: 其一,对金融信息服务行业及行业内的公司而言,目前国内金融软件产品的功能模块以及信息的组织形式是由整个行业内的各个公司共同努力总结、创造,并根据客户的意见和需求进行不断修改和完善而形成的。近来,部分汇集了大家共同努力的信息成果被某些公司进行登记,这对其他公司是极大的不公平。而且,这也严重削弱了行业各种创新成果产生的基础,阻碍创新的竞争产品的推出,不利于行业内公司集中精力进行技术和服务创新,以满足客户不断增长的需求。 其二,对上游数据供应商而言,在金融信息服务企业使用的数据和信息中,证券信息主要来自上交所、深交所等单位,行业信息主要来自统计部门。金融信息服务企业对这些数据并没有独创性,也即没有对这些数据享有著作权的基础。 其三,对金融信息软件用户而言,某些公司利用行业内共同积累与创造的成果进行软件登记,通过设置知识产权壁垒而排斥市场竞争,限制金融信息软件用户的选择权,会损害广大用户和整个资本市场的利益。 二、知识产权法对公有领域的界定 关于我国知识产权法对公有领域的界定,需要从以下两个维度进行考量。 (一)理论上公有领域的界定 关于公有领域的含义,在我国学者之间存在非常广泛的争议,主要分为狭义和广义两种。狭义的知识产权法中的公有领域是指原来受法律保护但后来因过期而不再受保护的知识产权客体。这种解释主要是从保护期限的角度论述了公有领域的特征,并强调处于公有领域的智慧成果是不受保护的。广义上的公有领域则不限于此,还包括其他内容。例如,有学者认为,公有领域是知识产权法不予保护的思想及其他智慧成果。比如,政府文件等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作品中不受保护的思想内容,不符合双边条约或多边条约规定的保护要件的外国作品等等,都处于公有领域。在我国,学者们比较倾向于广义的解释,如有学者认为,“公有领域基本上指不受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保护或者知识产权效力所不及的材料方面”,还有学者认为,“公有领域是从专有权中剥离出的可以为公众自由利用的部分”。 因此,在对“公有领域”这一概念作解释时应注意把握如下特征:第一,从知识产权人的权利角度而言,公有领域是不受知识产权法保护的领域;第二,从公众的权利角度而言,公有领域是社会公众可以自由利用的领域;第三,就客体而言,知识产权法中的公有领域是针对智慧成果而言,而不是针对土地、房屋等有形财产;第四,从范围上而言,公有领域包括已超过知识产权保护期限的智慧成果以及不符合法律保护要求的智慧成果等。因此,在此我们可以将公有领域定义为:公有领域是指不受知识产权法保护、可以为社会公众自由利用的智慧成果的集合。 (二)实在法上公有领域的界定 在立法上,我国对知识产权法的公有领域的界定在不同的法律中有不同的表现,具体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第一,著作权法中的公有领域。我国著作权法规定,著作权法不适用于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通过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网络等媒体报道的单纯事实消息,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规定著作权的保护“延及表达 不延及思想、过程、原理、数学概念、操作方法等”。这些规定将法律法规等纳入著作权法中的公有领域,并且思想、原理等也被界定为著作权法中的公有领域,公众可以自由利用。除此之外,超过著作权法保护期限的作品也即进入了公有领域。 第二,专利法中的公有领域。我国专利法规定,对科学发现、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动物和植物品种、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不授予专利权。因此,在专利法中,科学发现、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动植物品种、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不能获得专利权而不受保护;超过保护期限的发明专利不受保护;不符合创造性、新颖性、实用性等条件的发明成果不受保护;不按规定办理专利申请手续的发明不受保护;不符合国际公约或双边条约规定的保护条件的发明不能受到保护。这些规定都属于对专利法中的公有领域的表述。 第三,商标法中的公有领域。我国商标法第十条规定,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国歌、军旗、军徽、军歌、勋章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的名称、标志、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授权的除外,同“红十字”、“红新月”的名称、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带有民族歧视性的,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认的,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第十一条规定,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其他缺乏显著特征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但以上标志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的,可以作为商标注册;第十二条规定,以三维标志申请注册商标的,仅由商品自身的性质产生的形状、为获得技术效果而需有的商品形状或者使商品具有实质性价值的形状,不得注册。第十一条、第十二条中规定的不得注册商标的情形,其原则恰恰是因为侵犯了商品或服务的公有领域,如果对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等注册,则除该注册商标持有人外的其他企业被剥夺了使用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等的权利,有悖于法律的公平正义理念。因此,未注册的商标一般不受商标法保护;不具备显著性的或者后来显著性退化的普通词汇及图形不受商标法保护;未依法办理注册手续的商标不受商标法保护;不符合国际公约或双边条约规定的保护条件的商标不受商标法保护;超过保护期限而未续展的商标不受商标法保护。 此外,在商业秘密、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等其他领域,法律也对公有领域作了具体的规定。值得注意的是,以上法律对公有领域的界定是列举式的规定,必然存在一些法律漏洞或随着社会发展出现法律空白。因此,在判断特定标的是否属于公有领域时,还需结合公有领域的概念、特征等理论,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三、对于上述软件登记行为是否构成侵占公有领域的分析 如前所述,公有领域是指不受知识产权法保护的领域,处于该领域的智慧成果可以为社会公众自由利用。公有领域是社会公众可以自由利用的领域,它不受知识产权法保护,一般包括已经超过知识产权保护期限的智慧成果以及不符合知识产权法保护要求的智慧成果等。 判断上述利用行业内共同积累与创造的成果进行软件登记的行为,是否入侵了知识产权法的公共领域,首先要看是否属于法律明确规定不属于知识产权保护的范围。表面上看,该种软件不属于著作权法第五条规定的不具有著作权的客体。但是,著作权法保护的客体是作品,而构成作品的核心是具有独创性。而该金融软件产品的信息组织形式和功能模块是由行业内各公司共同努力总结和创造,根据客户的需求长时间不断完善而形成的,并不是某些公司独立创造的结果,所以并不 具有独创性。如果其进行登记的软件的某些功能模块、软件表现形式与行业内其他公司的作品具有差异,并且系其独立创造的结果,那么可以就该功能模块、软件表现形式进行保护,而不应就软件整体进行著作权登记。否则,将限制行业内其他公司的使用权,是对其他公司的不公平,这将对整个行业的发展构成障碍,也不利于保护软件的消费者即证券、信托等中介机构以及个体消费者的合法利益。 目前,部分公有领域的知识和信息被某些公司进行著作权登记、计算机软件登记,严重削弱了行业各种创新成果产生的基础,阻碍创新的竞争产品的推出,不利于行业内公司集中精力进行技术和服务创新,也不利于满足客户不断增长的需求,对整个行业发展构成了极大阻碍。 四、关于加强对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业公有领域保护的建议 在互联网与资本市场的蓬勃发展以及由此催生的互联网金融迅速发展的背景下,保护知识产权法的公有领域,维护整个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业的公共利益,达到公有知识与知识产权的平衡,这些显得尤为重要。 (一)加强公有领域的保护 作为不受知识产权法保护、智慧成果可以为社会公众自由利用的领域,公有领域的保护,是保护人们的创作之源,以及保护社会公众的文化权利的基础。维护公有领域不受知识产权法入侵,方能使社会公众能够合理利用社会文明成果,从社会文化的进步中分享福利。尽管在知识产权法中公有领域的保护具有非常重要的理论价值和显示意义,但目前在国内外的相关事件中,侵占公有领域的行为比比皆是,这些都严重地损害了社会公众的利(下转第54页)(上接第52页)益,使公有领域陷入空前的危机。因此必须明确公有领域与知识产权的界定与界限,维护公有领域与知识产权的平衡。 (二)维护公有领域与知识产权的平衡 知识产权与公有领域,是针对人类的智慧创作物而言的两个方面。知识产权就是由智力劳动者在公有领域的元素上施加智力劳动后产生的具有新价值的成果,而依法获得的专有权利;公有领域则是公众依据法律规定可以自由使用的智慧创作物所组成的集合。知识产权与公有领域,是既对立又统一的两个领域。正确认识并正确处理二者之间的关系,不仅关系到知识产权制度能否得到更多支持的问题,而且也关系到知识产权制度如何完善的问题。一方面,知识产权是从公有领域中分离出来的,就是对公有领域的圈占,知识产权所有人从中获得独占利益,就是对社会公众利益的侵占。另一方面,知识产权保护对公有领域的贡献减少了,使许多本应当为公众共享的智慧创作物在很长的时间内被私人独占。 长期以来,我国比较侧重对知识产权的保护;相比之下,对公有领域的关注则比较少。随着经济文化的不断发展以及知识时代、信息时代的到来,知识产权的保护确实更加重要。但是公有领域关系到整个社会的经济文化权利、以及整个社会的经济文化发展,对公有领域的保护是万万不可忽略的。而且在新时代背景下,公有领域更加容易受到知识产权入侵,金融信息软件登记的事件就是很好的例子。 (三)保护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业中的公有领域 互联网背景下的金融信息服务业,呈现出公有领域更易遭受知识产权入侵的特点,因此更应加强保护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业中的公有领域,维护公有领域与知识产权的平衡。 第一,在理念上,纠正长期以来注重知识产权保护而忽略公有领域保护的观念,重视对公有领域的保护。之前只强调保护知识产权,没有保护容易被知识产权入侵的公有领域。由于知识产权是私权,权利人必然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公有领域是公共利益,没有特定的受益人,因此,在公有领域受到侵犯时一般很少有人会站出来施以维护。 第二,在立法上,进一步地完善知识产权制度,最大限度地限制或者减少人们将公有领域的元素直接地或者只是作少许加工后获得知识产权,以排除普通社会公众使用而达到独占利益的目的,平衡保护知识产权与维护公有领域之间的关系。 第三,在司法上,从司法观念上纠正片面强调知识产权的“强保护”理念,切实根据现行法律进行案件审理,不随意扩大对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的解释,维护知识产权与公有领域的在司法上的平衡。 作为我国七个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的信息技术业,与作为率先开始数字化的行业的金融业,信息服务行业在金融业具有明显的优势,金融信息服务业产业的发展空间无限广阔。在此背景下,在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业的发展中,平衡知识产权与公有领域的利益,既能保护知识产权人的合法权益,又维护行业内的公共利益,才能形成技术创新和服务创新的良好氛围,使行业内企业各尽其能,公平竞争,锐意创新,切实提高用户满意度,更好地服务资本市场和服务投资者。 互联网金融风险隐患与机制:互联网金融模式与传统银行业的应对 摘 要: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互联网金融模式逐渐兴起。本文在总结互联网金融模式的概念、特征和功能等基础上,阐述了互联网金融模式在战略、客户渠道、融资、定价以及金融脱媒等方面对传统商业银行产生的影响。本文认为,互联网金融模式短期内不会动摇商业银行传统的经营模式和盈利方式,但从长远来说商业银行应大力利用互联网金融模式,以获得新的发展。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传统银行业;发展趋势;应对策略 一、互联网金融模式基本问题 (一)概念 移动支付、云计算、社交网络和搜索引擎等互联网技术的迅速崛起,为现有的金融模式带来了重大的影响。在未来一段时间内,将形成一个既不同于银行间接融资、也不同于资本市场直接融资的第三种金融运行体制,称之为“互联网金融模式”(internet finance model)。谢平认为,互联网金融模式是既不同于商业银行间接融资、也不同于资本市场直接融资的第三种金融融资模式。从融资模式角度看,互联网金融模式本质上是一种直接融资模式。但与传统直接融资模式相比,互联网融资模式具有信息量大、交易成本低、效率高等特点。在互联网金融模式下,借助技术的手段使得市场信息不对称程度非常低,让银行、券商和交易所等传统信息中介失去存在意义,从而接近一般均衡定理描述的无金融中介状态。 (二)特征 1、金融资源的可获得性强。当前经营模式下,传统商业银行无法高效应对小微企业和部分个人客户的业务要求,导致对某些客户的金融排斥(人们在金融体系中缺少分享金融服务的一种状态,包括社会中弱势群体缺少途径或方式接近金融机构,以及在利用金融产品或金融服务方面存在困难和障碍)。互联网金融模式下,客户能够突破地域限制,在互联网上寻找需要的金融资源,缓解金融排斥,提升社会福利水平。 2、交易信息相对对称。传统融资模式下,金融机构获得投资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的信息成本较高,收益与成本不匹配。互联网金融通过社交网络生成和传播信息,任何企业和个人的信息都会与其他主体发生联系。交易双方通过互联网搜集信息,能够较全面了解一个企业或个人的财力和信用情况,降低信息不对称。当贷款对象违约时,互联网金融企业可以通过公开违约和降低评级信息等方式,增加违约成本。 3、资源配置去中介化。传统融资模式下,资金供求双方信息经常不匹配。资金需求方无法及时得到资金支持的同时,资金供给方也不能找到好的投资项目。互联网金融模式下,资金供求双方不再需要银行或交易所等中介机构撮合,可以通过网络平台自行完成信息甄别、匹配、定价和交易,去中介化作用明显。 (三)分类 模式一:互联网企业或传统电商直接提供金融服务。互联网企业或电商依托于电子商务平台提供金融服务。早在2000年,沃尔玛就开始在增值服务,特别是金融服务领域寻求突破。沃尔玛先与有资质的金融服务公司或银行合作,为消费者办理可充值的预付借记卡,利用购物返现刺激用户办卡。由此获得的大量现金沉淀充实了沃尔玛的运转资金,降低了财务成本。沃尔玛还设法向消费者提供转账、支票兑现、账单缴付以及小额商业贷款等金融服务,从中获得服务费收益。成立于2010年的阿里小贷是中国首个专门面向网商放贷的小额贷款公司。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为互联网金融提供了巨大空间。2012年11月11日,淘宝光棍节促销日当天交易额达191亿元,是全国最大单体百货商场新光天地年销售额的2.9倍。 模式二:通过互联网平台发展的网络借贷。p2p(peer to peer)网络借贷是近年来逐渐兴起的一种个人对个人的直接信贷模式。是借款人在网站上展示资金需求额、用途、期限以及信用情况等资料,放贷人选择提供一定借款。全球第一家p2p网络借贷平台zopa于2005年在英国运营。我国第一家p2p网贷平台宜信成立于2006年,目前注册用户已超过50万。国内的p2p网贷如雨后春笋般蓬勃发展,目前已经有几百家,具有代表性的是拍拍贷、陆金所、信而富、红岭创投等。 模式三:众筹融资(crowd funding)。众筹融资是项目发起者在网站上展示项目,投资者根据相关信息选择投资项目,其快速发展使互联网金融具有了传统投资银行vc/pe的融资功能。于2009年4月成立的美国kickstarter公司,通过网上平台为设计、音乐、电影、游戏等领域的创意项目融资。截至2012年,已为2. 4万个项目筹资2.5亿美元,共吸引了200万名投资者。我国第一家众筹网站“点名时间网”成立于2011年5月,截至2012年7月已为150个项目融资300万元。受法律等因素制约,我国还没有股权类众筹网站。 模式四:传统金融业通过电商平台做金融。银行或贷款公司利用电子商务平台批量获得优质的客户资源,实现信贷全流程的网络化和集中化操作。2012年,以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光大银行、中信银行、民生银行、兴业银行等为代表的我国大中型商业银行纷纷成立了有别于信用卡商城的全程综合电商平台,产品种类涵盖了金融类及非金融类产品。依托自身的客户资源和品牌资源,让个人或企业客户在平台上自由完成电子商务交易,为银行带来新鲜的用户、客户的金融信息和金融消费。 二、互联网金融给银行带来的挑战 首先,银行面临着被边缘化的风险。随着新金融势力涉足并不断蚕食银行的业务领域,金融替代效应日益显现。银行面临着被边缘化的风险,表现为客户流失严重、中收渠道受到挤压、资产业务竞争加剧等。从本质上来说,风险的根源在于新金融势力凭借平台的优势垄断了客户的“三流”信息,银行对客户信息获取的渠道被技术性阻断,从而无法针对客户快速变化的金融需求有针对性进行创新。 其次,银行面临着优势被蚕食的风险。长期以来,银行在政策红利、资金成本、信用成本和作业成本四个方面相对于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占据绝对优势。但在互联网金融业态下,新金融势力凭借日益扩大的社会影响力以及近乎零成本的平台信息获取方式,逐步占据了信用成本和作业成本方面的主动。如果新金融势力能够取得金融牌照,具备政策红利,即使没有吸储权限,仅凭第三方支付的资金沉淀也可立即转化为资金成本优势。 最后,银行存在着转型发展和拓展中收的需求。当前银行存贷利差日益收窄、转变盈利方式、发力中间业务的需求也日渐紧迫,下一步转型的重点是发展轻利差业务和拓展中间业务,以摆脱监管对资本充足率的约束和降低业务风险。借助电商平台,银行希望改善客户体验来加强拓展中收的客户基础,并培养客户在平台消费或交易的习惯,来丰富拓展中收的渠道来源。 三、互联网金融模式发展注意的问题和商业银行的应对策略 总体来看,互联网金融机构发展速度虽快,但交易量相对较小,短期不会动摇商业银行传统经营模式和盈利方式。互联网金融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需要注意以下四点:首先,互联网金融企业应自律,业务发展不能钻法律空子和监管漏洞,应以支持实体经济为出发点。其次,互联网金融企业应积极创新,不断嫁接金融服务与信息科技功能,探索新业务领域,与传统金融业务模式形成互补。再次,互联网金融企业要利用自身资源,打破地域界限,吸引更多客户,操作尽可能“傻瓜化”。最后,互联网金融企业应加强系统安全建设,保障交易者的资金、信息安全。从社会环境看,人们应给予互联网金融企业更加开放、宽容的态度。保证金融稳定和安全的前提下,相关部门可以考虑突破地域、行业限制,鼓励金融业竞争,维护好社会金融生态环境。 传统商业银行模式在互联网时代仍有优势。商业银行资金实力雄厚、认知和诚信度高,基础设施完善,物理网点分布广泛,实体银行可建立看得见摸得着的信任。传统商业银行除提供存贷业务、财富存管业务和为支付结算提供媒介外,还为社会提供流动性保险,支持正常经济活动。一些金融业务需要专业人士经验判断,信息技术无法完全替代。面对互联网金融公司业务的蓬勃发展,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应密切关注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动向,转变发展观念,积极调整战略。商业银行利用互联网金融模式,可以深度整合互联网技术与银行核心业务,提升客户服务质量,拓展服务渠道,提高业务水平,适应互联网金融模式给传统金融格局带来的冲击,获得新发展。结合自身比较优势,在支持、服务实体经济的同时,为股东创造价值。 互联网金融风险隐患与机制:高等院校开设《互联网金融》公共选修课程的探索 摘 要: 本文概述了开设互联网金融课程的目的与意义,介绍了该公选课程内容体系的设置,以及其对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的作用,还指出了在高等院校开设互联网金融课程所要克服的困难。 关键词: 《互联网金融》 课程内容 综合素质 金融学课程是理论性、时效性和应用性较强的学科。在经济全球化进程加速的国际背景下,我国经济和金融快速发展,社会上迫切需要培养大量的具有扎实理论基础、了解金融发展现状、掌握金融技能的人才,解决我国金融业的发展和经济稳定的问题。在高等院校中开设公共选修课,由学生自主选择学习,是体现学生个体差异性的必然要求,对拓宽学生的知识视野,优化学生的知识结构,促进学生知识、能力、素质的协调发展,提高学生的科学和人文素养,促进学生创新意识、创新精神的养成和创新能力、实践能力的提高,培养各种技能,发挥个性优势,提高综合素质,增强就业竞争能力,拓宽就业渠道起到积极作用。 现阶段金融教学迫切需要进行改革和创新,借鉴先进国家的课程设置,结合我国具体国情,通过开设前沿创新科学的金融学课程,重视学科交叉,拓宽学生的学术视野。在高等院校开设《互联网金融》选修课程,系统地、有侧重地介绍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现状,分析案例模式,比较互联网金融与传统金融理论和实践异同,介绍互联网金融的监管,让学生在互联网金融的学习过程中学习如何整合金融市场信息,与金融市场发展步伐保持一致,养成不断更新知识系统的习惯。 一、开设《互联网金融》选修课的目的和意义 2013年被称为互联网金融元年。云计算、大数据、移动支付、网络社交等新一代信息通讯技术风起云涌,余额宝、p2p、网络金融社区等基于互联网平台的新型机构正在迅速崛起,互联网和金融业强强联合对传统运营模式产生了颠覆性的影响。随着互联网金融的不断发展,对传统金融的挑战,必然推动现代金融学的发展。开设《互联网金融》公开课课程具有如下目的与意义:一是为了了解互联网金融的学生普及知识,探讨互联网金融的内涵和外延,讨论互联网金融与传统金融机构的应对策略,丰富学生的知识结构。二是让学生了解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背景、现状和未来的发展走势。三是鼓励学生培养创新思维,理解互联网金融贷款模式、第三方支付、众筹等模式的创新与挑战。四是全面认识技术变革带来的影响,介绍金融大数据分析与互联网金融,发挥学科交叉教学的作用。五是培养学生用思辨的思考方式分析新时期下金融市场风险,完善市场监管,建立互联网金融监管平台。 二、《互联网金融》选修课的课程内容体系设置 (一)教材的筛选 互联网金融是一门新兴的研究领域,目前尚未有系统的教材可以直接采用,本课程的教学材料由相关的专著和市场信息整理而得。本课程使用三本相关专著:一是罗明雄、唐颖、刘勇合著的《互联网金融》,二是盛佳编写的《互联网金融第三浪:众筹崛起》,三是芮晓武和刘烈宏合著的中国互联网金融发展报告(2013版)。这三本专著较为系统全面地诠释了互联网金融发展过程所取得的成就与出现的问题,并进行了较深入的分析。 (二)教材内容的安排 本课程主要涉及以下教学内容:第一章互联网金融的概况、内涵和外延,第二章互联网金融浪潮回顾,第三章第三方支付互联网金融,第四章p2p网贷,第五章众筹兴起与发展,第六章大数据金融,第七章互联网金融机构模式分析,第八章互联网金融风险控制与监管。课程内容介绍上以中国互联网金融业的兴起与发展为主线,重视与美国互联网金融业模式做比较。 (三)教学手段的利用 在教育思想上,本课程强调创新性、实用性、研究性,培养学生的学习和研究兴趣,以期对传统金融教学系统做有益的补充和拓展。我主要采用的教学手段如下:一是课堂讲授,以生动精辟的语言讲述互联网金融知识,启发学生多做前瞻性思考和研究性探讨。二是充分利用多媒体教学手段,播放一些与教学内容相关的影像资料、纪录片等,通过形式多样的多媒体教学手段,调动声、光、色,更强烈地刺激学生,活跃课堂气氛,提高学生的学习研究兴趣,达到良好的教学效果。三是充分调动和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积极主动地根据教学内容提出观点,并通过项目讨论互动的形式,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能力。 (四)考核方式的设计 本课程考核最 成绩由平时考核成绩和期末考核成绩等组成。各部分成绩均以百分制单独记分,加权平均记为最后成绩总分,各部分权重分别为总成绩的35%、65%。平时考核成绩由三个部分组成,在学习本课程期间要求学生写课程学习心得、课堂作业、课堂考勤。期末采取开卷考试的方式,以论文的形式考核。为确保论文质量,提前四周布置论题范围,确定课程论文的写作方法及规范要求。 三、《互联网金融》课程开设所面临的难点 互联网金融是互联网与金融两个原本不相干行业之间的合作、融合,互取其长。互联网金融通过网络技术实现资金融通提供了一种新兴金融服务模式。互联网金融的特点:金融服务高效化、便捷化、低成本化、长尾化和大数据化。整个互联网金融行业呈现出多元化、差异化的发展路径,出现了第三方支付、人人贷、电商+信贷、众筹、传统金融信息化、直销银行、互联网金融门户和虚拟信用等多种模式。相关方面的知识和案例可谓目不暇接,日新月异,如何精挑细选,如何精辟生动地讲解,紧密联系实际,需要授课者做大量细致的学习和准备工作,以达到较好的课堂教学效果。对于这样一个新兴边缘课程,必要时请实务部门的专业人士客座讲授,有利于学生了解该课程的最新动态,增强对实际操作的感性认识,使任课教师获益匪浅。互联网金融课程本身主要体现了相关学科交叉融合的特色。金融学与金融创新、财务管理、统计学、计算机科学和互联网技术的交叉互补应通有机结合。多学科的内容要求改进课程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考虑现代金融实证和实用性,改变传统的“填鸭式”教学方式,加强实践环节,推广案例教学、专题讨论等各种新颖的教学方法方式,培养学生将抽象的理论知识运用于实际工作的能力。正确处理好知识的持续性与变革性的关系,教学内容既保持课程内容的相对稳定性,使学生掌握本课程的基础理论知识,又不断吸纳新知识、新信息,对该领域发展的前沿信息不断更新升级。 互联网金融课程的学科交叉的特点对选课学生的专业基础素质提出了更高要求。由于课程对多个学科的交叉和渗透的特点,在选修本课程前,对金融学、金融市场学、金融监管等课程要有必要的了解和学习。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在开设课程时可以考虑此公选课程主要面向大三和大四具有一定金融学和经济学基础的学生授课,保证教师与学生的有效互动,达到教学质量要求。 高等院校应该加大对公选课的支持力度和资金投入,尤其是对于课程涉及的教学资料和工具的购置应予以支持,对于优秀的公选课要给予适当的褒奖和奖励,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打造精品课程。高校应重视教师资源的优化配置,积极邀请知名学者和专家做兼职教授或讲座讲授,加强学校师资力量,开阔学生的专业视野,优化学生的知识结构。 四、结语 互联网金融是一种新兴的现代金融形式,其并不仅局限于为传统金融所忽视的市场,而且不断拓展金融服务的生产可能性边界和核心服务领域。其作为一门与金融相关的公共选修课,学生按照兴趣选择一个跨学科课程,能够吸引学生的学习,培养综合素质,加强对金融市场信息的反映。本课程的开设有必要顺应现代经济金融发展的趋势,保证教学内容的先进性甚至是超前性。教师在授课过程中需要不断研究学习新知,探索新的教学方法,尽力保证教学质量和效果。 互联网金融风险隐患与机制:浅谈互联网金融背景下财务公司的启示与应对 摘 要:互联网金融在去年引起了社会和传统金融机构的关注,财务公司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如何在此背景下更好地发挥自身优势,提升服务实体经济的作用是值得思考的问题。本文从互联网金融的定义出发,分析其2013年受到热捧的原因及对商业银行、资金需求方所带来的影响,最后从财务公司的行业特殊性出发,通过加强内部建设、夯实资金归集、紧抓市场转型机遇等方式,不断完善自身独特价值链,进一步发挥财务公司价值,协助实体经济更好地做好资金管理工作。 关键词:财务公司;互联网金融;金融改革;价值链 随着移动支付、社交网络、大数据等互联网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互联网与金融业的相互融合与渗透也在不断深化,从金融创新的角度来看,互联网金融其实并不能称为新产品,但在2013年,这种金融模式在“宝宝”们的带领下不仅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的关注,也对传统金融行业发起了挑战。 央行公布的2014年1月金融统计数据报告显示,在当月社会融资规模创新高的同时,人民币存款减少金额达9402亿元,与之对应的是互联网金融等理财渠道规模的激增,存款搬家现象已得到监管部门与金融机构的重视。根据中国基金业协会数据显示,2014年1月货币基金规模大增2054亿元,增幅高达27%,总规模逼近万亿元大关,虽不能与我国百万亿人民币存款总量相提并论,但无可否认的是,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步伐已较想象中的快速。 一、互联网金融的定义及发展历程 目前对于互联网金融的定义众说纷纭,但我们认为互联网金融是传统金融行业与以互联网为代表的现代信息科技相结合的新兴领域,具有存在形态虚拟化、运行方式网络化的特点,而这也正是与传统金融机构在金融服务上的本质区别。从业务的开展渠道及实质来看,无论是金融机构通过互联网平台提供金融服务,还是互联网企业利用自身优势向金融机构渗透,都可以算作互联网金融的一部分。 很多人把2013年称为“互联网金融元年”,但其早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已经出现,根据发展的速度可分为两波浪潮——第一波浪潮以网络银行、网络证券和网络保险的出现为标志,网上银行、网络证券交易、网络保险便属于这一行列;第二波浪潮以社交网络、移动支付为代表,比较常见的有支付宝等第三方交易、金融机构与电子商务平台合作以及p2p网络借贷。 二、“宝宝”们红火的背后 从上述描述可知,互联网金融其实早已渗透大众生活的多个方面,但为什么直到2013年“宝宝”们的出现,公众才给予那么大的热情和追捧?我们认为这里包括了两方面的原因——较高的收益率和较大的投资欲望。 1.高收益的吸引。从社会舆论、产品宣传中不难发现,“宝宝”们主打的是流动性与收益性的优势,其能给予客户相当于活期存款几倍甚至十几倍的利息收益,在不设交易金额门槛、流动性好、甚至给予保本承诺的情况下,大众没有理由拒绝这一产品。 但上述收益的实现是以下面的三方面因素为基础:第一,2013年金融业资金面较以往收紧,拆借利率整体上扬,余额宝等产品以货币市场基金为投资对象,其价格与同业间利率有直接关系,由此带动了互联网金融的收益提升;第二,互联网金融的发行成本及运营成本上较商业银行低,为提高投资者收益创造了空间;第三,在跑马圈地战略下,互联网公司愿意提供相应补贴,这里包括了可计算的及过往积累客户所花费的不可量化投入。 2.公众增值保值的需要。公众理财意识的提升,使互联网金融受到热捧:首先,货币市场基金与银行活期存款利差较大,在目前公众的认知中,货币市场基金的安全性基本等于存款,投资互联网金融不仅相当于购买货币市场基金,还多了电商的一层保障;其次,公众投资渠道有限,针对零散金额的金融产品更是稀少,大众对提升闲置小额资金的需求较大,“宝宝”们的出现正是填补了这一空白;再次,经过多年的客户培育,第三方支付、网上银行的安全性受到了大众肯定,为大范围的互联网金融推广打下基础;最后,在社会物价攀升的背景下,大众增值保值的需求激增,特别是具有一定消费能力的年轻一族,其与父辈相比经济压力更大、金融风险接受能力更强,愿意主动改变“负利率”的现状,据统计,截至2013年末80%余额宝参与者为30岁以下人群。 三、互联网金融对金融机构的影响 1.对商业银行带来的影响。2013年互联网金融的迅猛发展给 业银行带来最直接、最严峻的挑战是推动金融机构利率定价工作的开展及服务水平的提升。过往,“二八法则”使商业银行在客户服务资源配置上有一定的倾斜,而现在,受互联网金融“长尾效应”的影响,商业银行有必要提升一般客户的服务能力及其资金议价能力,这里除了常规的存款利率外,还对商业银行的产品创新及整合能力提出了新的要求,以此控制和减少“存款搬家”现象。从贷款的角度来看,虽然目前p2p网络借贷受投资者对其潜在风险的担忧,可接受程度比不上存款及理财业务的推广,但在未来,随着监管政策的出台、互联网金融文化的成熟,对小微企业贷款业务也将带来一定的影响。 2.财务公司无法独善其身。受监管条例限制,财务公司客户范围仅为集团内部成员单位,但在互联网金融的推动下,无论是市场还是企业的金融选择都将发生变化。对企业而言,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将在潜移默化中提升了其对投融资渠道的接受程度,未来融资工作将向更为多元化发展,同时,由于目前互联网金融的产品独立开发和运作能力有限,其部分收益的实现将通过金融机构转嫁到资金使用者身上,带来融资价格的提升,上述这两点都将会对财务公司的服务水平和资产运作水平带来更高的要求。同时,互联网金融未来对传统金融业务领域的渗透也将更为深入,倒逼金融机构提升业务发展、运营管理、产品服务、风险管理等水平。 四、互联网金融背景下财务公司的机遇与应对 1.加强自身建设,跟上市场发展步伐。目前,外部商业银行金融创新的需要及动力十足,财务公司作为集团的内部银行,出于竞争的考虑及自身发展的需要,有必要通过勤练内功、提升实力来巩固自身优势及作用,一方面是针对集团及市场的发展趋势做好新产品研究和储备,尤其是涉及新增业务范围的业务(例如去年红火的货币市场基金属于有价证券投资类业务,需要经营范围核准),以适应市场发展步伐,享受业务开展所带来的红利;另一方面加强外部新产品研究及员工业务培训力度,提升对市场新动向的敏锐度,适时开展产品引入与衔接。 2.价格、服务两手抓,夯实资金归集基础。财务公司要实现可持续发展,必须积极加入到市场竞争当中,在外部资金运用收益率不断提升的情况下,如何巩固已有资金归集规模进而实现资金池的进一步扩大将成为工作的核心。 一是构建差异化利率定价模式。在资产负债定价方面,财务公司大多采用“跟随”及“让利”策略,差异化定价比例较低,但随着市场利率改革的不断深化,有必要对系统内不同单位进行差异化的评级及定价,发挥价格导向对成员单位融资选择的引导作用,提升自身资产的安全性及资金运用的效益性,增强集团公司对其资金管理能力的信心和认可。 二是努力提高客户粘性。一方面加大系统开发建设及推广力度,提高成员单位财务人员对系统的依赖性,巩固结算中心地位;另一方面加强资金安全监控与资金信息分析,作为财务公司与外部商业银行相比最大的业务优势,能通过给予集团公司外部金融机构无法复制的资金监控服务和资金流管理,从另一个角度发挥财务公司的功能,以“有为才有位”的理念争取资金的进一步归集。 3.紧抓市场改革机会,完善自身独特价值链。目前利率走高的情况,我们认为从长远来看,随着存款保险等制度的建立,刚性兑付的神话将会破灭,公众、企业将会重新审视包括互联网金融在内的各类金融产品风险性,整体市场向更为理性的状态靠拢。对金融机构而言,出于风险与收益对等的考量,除了会逐步推出更多层次的金融产品外,在项目选择上也会向稳健、成熟的项目倾斜,这对财务公司成员单位而言将是有利的融资因素。 为此,财务公司应紧抓上述机会,一方面扩大与外部金融机构合作,把产品引入作为渠道拓展的一种方式,并在过程中探索开展自身的投资业务,进一步发挥金融平台优势;另一方面运用金融人才及熟悉集团情况的有利条件,与成员单位建立战略合作框架,提供一揽子金融方案,协助单位更多更好地选择除传统银行业务以外的金融产品,使财务公司的金融介入除了提供资金支持外还能参与到企业发展的全过程,协助其更好地开展资金融通、资金管理及财务公司工作,提升在此当中的独特价值。 互联网金融风险隐患与机制:浅谈互联网金融的机遇与挑战 摘 要:本文结合当今中国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现状,探讨了我国互联网金融的三种主要模式即传统金融服务的互联网延伸、金融的互联网居间服务和互联网金融服务。论述了互联网金融面临的主要机遇与挑战,对互联网金融一个做出了全面的阐述。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 机遇 挑战 模式 在中国平安中期业绩会上,董事长马明哲宣称将和阿里巴巴集团董事局主席马云、腾讯董事会主席马化腾合作,“三马”联手共同建立合资公司,合作试水互联网金融,引发人们对互联网金融的关注。笔者试图从理性的角度探讨一下互联网金融行业发展的机遇与挑战。 一、互联网金融三种主要模式。 互联网金融从服务的形式而言可以分为三种模式:传统金融服务的互联网延伸、金融的互联网居间服务和互联网金融服务。传统金融服务的互联网延伸,是一种广义的互联网金融。电子银行、网上银行乃至手机银行都属于这类范畴。在这一模式下,传统金融服务从线下扩展到线上,在时间和空间上外延了银行服务。从狭义的层面,互联网金融只包括金融的互联网居间服务和互联网金融服务。前者典型的应用模式有第三方支付平台、p2p信贷、众筹网络等,后者是网络形式的金融平台,包括网络小额贷款公司、互联网基金、保险销售平台等,这一模式多为电商向金融行业的渗透。p2p信贷的概念p2p信贷是一种个人对个人,不以传统金融机构作为媒介的借贷模式。 二、互联网金融前景广阔,潜力巨大。 在发展空间方面,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最基本功能是融通资金。资金供需双方的匹配可通过两类中介进行:一类是商业银行,对应着间接融资模式;另一类是股票和债券市场,对应着资本市场直接融资模式。这两类融资模式对资源配置和经济增长有重要作用,但交易成本巨大,主要包括金融机构的利润、税收和薪酬。互联网金融能够替实体经济节约这部分交易成本,那么其无疑具有巨大的发展潜力,发展前景十分广阔。 在在获取客户能力方面,互联网金融比传统金融有更强的集聚效应,更容易传播和扩大影响力,针对客户的需求有更快的响应能力,互联网企业若有一定的客户交易数据还能为金融交易提供可靠的数据参考支持。 在成本方面,互联网金融同时具备成本优势,还不受限于区域发展,像腾讯、百度、阿里这样的互联网公司,若从事金融业务,将会比传统的银行、证券公司在用户拓展上更有优势,更容易展开零售批发型金融业务,比如基金、理财产品的购买与交易,互联网企业的流量入口优势比传统金融公司会强许多倍。 中国近几年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情况也验证了这种预测。 首先,网络小额贷款发展迅速。2010年成立的阿里小贷已累计为13万客户提供融资服务规模260多亿元。其次,2007年8月中国第一家p2p信贷公司——拍拍贷成立。截至2012年12月底,全国p2p信贷公司总共超过300家,行业交易总量高达200多亿元;各互联网公司纷纷开展互联网金融服务。腾讯创始人马化腾则已将财付通做得风生水起,新浪的支付科技公司已尝试发行“微博钱包”。 三、互联网金融发展面临诸多挑战 首先,传统金融业会抵制这种新兴产业的发展。马云这种明星企业家针对金融业的攻击性口号,让传统的金融巨无霸会对互联网企业产生敌意,让互联网金融创业企业过早面临本来不必要的竞争威胁。从本质上来看,互联网金融与传统金融的相同点都是资金的交易,都存在风险,都需要掌握和控制风险的能力,这方面,传统金融公司往往有更好的经验积累和团队优势。 其次,金融行业还有一个不可逾越的门槛就是,各类金融业务一般都有特定的牌照和准入条件,这方面的限制性政策与互联网的自由创新特点有着天然的冲突,互联网企业如果在一定的法律框架下从事这种受限的业务,需要更灵活的适应力。金融毕竟也是一个高风险行业,在任何一个国家,金融的管制都非常严,准入门槛也非常高。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如何逾越一些准入门槛的障碍,将是一个非常大的现实难题,一方面需要与监管机构有更好的沟通,另一方面也会考虑从业者的耐心和智慧。 另外,互联网金融本身也有诸多问题,金融的互联网居间服务这一模式由于行业本身的不确定性一直处于非监管的“真空”状态,也成为互联网金融最突出的风险。我国在这些方面尚缺乏相应的制度安排,互联网金融发展面临一系列问题。一是外部监管及法律 范缺失,行业自律不完善。目前,我国在监管制度及法律规范方面尚不存在专门针对互联网金融业务的内容。不但监管处于缺位状态,行业自律也极为松散,仅有少量机构加入中国小额贷款联盟于2013年1月25日颁布的《个人对个人小额信贷信息咨询服务机构行业自律公约》。二是信用信息交换较困难,违约成本低。国内的信用环境和信用信息系统对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更为不利。目前,互联网金融公司尚无法接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各公司之间也不存在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对借款人的信用审核完全依赖各公司自身的审核技术和策略,独立采集、分析信用信息。三是技术存在潜在风险,平台安全面临考验。金融业务与互联网技术对接虽然大大提升了业务的便利性,但同时也带来了较为突出的信息和资金安全问题,即使是已经发展较为成熟的正规金融网络化平台,也还存在着较多的技术风险。 互联网金融这一新型业态,其发展时间虽短,但发展势头迅猛,对于该业务的运行特点、面临的风险、发展趋势,特别是对我国金融体系的影响,短时期内尚难以定论,还需时日加以观察分析。
农业专业论文:农学专业农业昆虫学教学改革与实践 为适应现代农业的发展,结合黑龙江省的地域特点,对农业昆虫学的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进行改革。实践表明:改革后的教学方法,提高了学生的学习主动性、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收到了良好的教学效果。 农学专业农业昆虫学教学改革 一、农学专业农业昆虫学教学面临的问题与挑战 农业昆虫学是农学专业的基础课,兼有基础学科和应用学科的双重性质,在农学类专业中扮演的角色尤为重要。本课程主要讲授昆虫学的基础科学知识,内容包括各种害虫的形态特征、生活习性、为害方式、发生规律、种群动态与环境条件的关系以及有效的防治措施,是保护农作物获得丰产丰收的一门科学,具有较强的理论性、专业性和实践性,对培养学生运用专业理论知识解决生产实践中相关问题的能力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随着我国经济改革的深入和发展,社会对人才的需求型也发生了转变。目前,用人单位对农学专业学生的实际应用能力和动手能力的要求也愈来愈高。因此,结合我国高等教育体制的变化和社会需求,根据学科建设的发展趋势和专业特点,加强农业昆虫学课程的建设与教学改革,是农学类学科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培养出一流的高等农业技术人才和农业科研工作者的重要保证。 二、具体做法 1.注重教材选择,优化课程体系 高等学校越来越重视培养“宽口径复合型人才”,以适应新形势下社会发展的需要。在此背景下,本科专业设置由细化转向加强基础,缩短学时,拓宽口径的改革。因此,如何在较少的学时情况下保证农业昆虫学的教学质量,是农学类专业教学所面临的挑战。选好教材以及做好对教材课程体系的优化是农业昆虫学教学工作者首要考虑的问题。 目前,农学专业的《农业昆虫学》课程没有合适的教材,采用彩万志等主编的《普通昆虫学》和李云瑞主编的《农业昆虫学》两本教材,均为植物保护专业本科教材,内容多且深。为了在有限的时间内给学生提供最全面的知识,让学生更容易理解并掌握新的知识点,了解最新的学科进展情况,教师在备课的时候应该精心组织课程内容,根据教学实际情况并结合地域特点对教材进行优化,达到知识的系统性、前沿性和实用性。 首先,注重农业昆虫学基础科学部分的教学。由于农学专业没有昆虫学科相关专业的基础知识,然,解决生产中害虫防治的实际问题,更多的则是依靠运用昆虫学基础知识来解决,因此,昆虫学基础科学部分的教学尤为重要。我们在教学内容上采取“突出重点,兼顾其他”的原则,引导学生关注本学科发展的前沿动态。将《普通昆虫学》教材中的第一篇至第三篇合并为一个章节,即昆虫体躯构造与功能,授课时联系生产实践讲授昆虫的外部和内部构造与功能,力求将这部分内容讲细讲透彻。例如,不同类型口器的昆虫,其危害症状不同,应根据昆虫的危害症状有针对性的选择农药种类和施用方法;利用昆虫的触角,可区别害虫的雌雄,如果诱虫灯下诱到的害虫多是雌虫尚未达到产卵的程度,那么及时预报诱杀成虫就能减少产卵量,降低为害,这在害虫的预测预报和防治策略上是很有用处的。对于昆虫生物学特性的章节,有选择的讲授昆虫的生殖方法、生活史及习性;昆虫分类章节,重点讲授农业上常见昆虫的分类特征,包括对农作物有益和有害的种类,引导学生正确对待农作物昆虫。对昆虫与环境的关系,重点掌握温度对昆虫的影响,了解其他因素对昆虫的影响,将农业昆虫的调查统计及预测预报放在农业昆虫学各论中,结合具体的害虫进行讲授,使教学内容更加具体丰富。在农业害虫的防治原理和方法章节中,以害虫综合治理(IPM)理论为基础,引入害虫可持续治理理念,解决环境污染、农产品残留等安全问题,结合成功防治农业害虫的典范讲解农业害虫防治的原理和方法,使教学内容具有新颖性和生动性。 其次,灵活讲授农业昆虫学各论部分的内容。由于农业昆虫学各论内容庞杂,具有综合性、实践性和地域性的特点。因此,我们结合黑龙江省的实际情况,对有关章节进行调整,形成了以地区主体作物为特色的害虫群落系统。我们将某种作物害虫作为一个单元来讲授,先讲授某种作物害虫的种类,然后讲授重要害虫的群落特征,之后再阐述优势种种群的发生为害特点,最后在害虫为害特点的基础上,制定某种作物害虫的综合治理技术。这样授课的效果显着体现在两点:第一,使农田生态—害虫群落—害虫种群—综合治理有机地联系在一起,非常便于学生掌握学习的重点,学生学习效果显着;第二,将害虫的发生为害与综合治理联系在一起,既符合现代害虫综合治理的理念,又可提高学生的专业综合素质。因为,害虫的综合治理与植物学、植物生理生化、生物化学、作物学、栽培学、气象学、土壤学、耕作学等多门专业基础和专业课程相联系,在课程授课中注重将上述学科的知识与昆虫学知识结合在一起,利用作物自身的外部形态、内部生理生化特点、作物栽培措施、栽培制度、农事操作等措施,来分析害虫—植物—环境之间的关系,以创造有利于作物生长,而不利于害虫发生的条件,减少害虫的危害。此外,授课时及时补充害虫变化的新动态,做到与时俱进。如搜集整理关于美洲斑潜蝇、烟粉虱、白粉虱等害虫的资料,补充到授课内容中,使学生能够学到最新的知识。 2.改变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效果 讲课是一种艺术,对于一个教师来说,要使教学效果好,就必须精心设计授课内容,认真备好课,写好教案及讲稿,在语言表达上力求做到简练、准确、富有趣味性。改革之后的教学方式,极大程度地提高了理论课的教学效果。尤其是在讲授昆虫学基础知识部分时,昆虫分类章节中,某些害虫的特征较繁杂,学生不易记忆,如在讲课过程中引用一些谚语、经典事例等,教学效果会很显着。例如,在讲到“弹尾虫”的特征时,我们引入了“善跳弹尾目,腹节 不过六;基部有腹管,跳器在端部”的例句,这样学生就很容易接受和记住。在讲授各论部分时,挑选2~3种重要虫害作为重点讲授内容,其余的虫害安排学生自学,之后让学生以小组的形式自制PPT课件讲解,最后由教师总结补充。如此,学生从一类害虫的危害症状特点到学习此类害虫的发生发展规律,从重点剖析此类害虫的发生危害原因到举一反三的学习其他类害虫的过程中,学会了自己查找文献和总结归纳,这样既培养了学生的动手能力,又激发了学生的创新思维,增强了学生对专业知识的理解能力。在整个农业昆虫学授课过程中,我们采用了多媒体的授课形式,教学过程中增加了实物、录像、电影等方式,利用其图像、声音和动画效果体现昆虫的各种形态及生命活动方式,以调动学生学习的兴趣,增强学生的感性认识。 3.加强实验教学改革,提升学生专业能力 实验室是实验教学的物质依附和基础支撑,实验体系的建设直接影响教学效果和整体科研能力,是增强学生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的重要平台。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和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结合社会和地方需求,农业昆虫学的实验教学逐渐向农业生产实践型转变,以提高实践教学质量,利于毕业生的就业要求。首先,改变教学模式。以往的实验课教学,基本以教师讲授为主,学生在教师的讲解过程中,完成实验项目内容,对作业以外的实验内容不重视,甚至不做,这种教学模式导致学生学习主动性差,出现应付现象。改革后的教学模式则以学生为主,教师为辅,旨在提高学生的动手操作能力,增强学生对理论知识的理解。其次,教学手段的革新。实验教学中,利用了多媒体技术,弥补了板书、挂图、标本残缺、标本数量不足等方面的缺陷,显着提高了实验教学效果。其三,为培养学生动手能力,实验教学内容中增加了设计性、综合性实验项目,由学生自行设计实验步骤,在教师的指导下完成实验,实验完成后,分析实验结果、问题产生的原因和解决办法。其四,为增加学生对理论知识掌握的牢固性,提升学生的感性认知能力,我们在实验中增设了昆虫学教学实习。要求学生到温室、田间采集昆虫标本,室内鉴定,识别害虫危害症状等,这样的教学方式显着提高了教学效果,学生能亲身观察和掌握这些昆虫的基本形态、习性、危害状况等,弥补了以往单一室内实验教学的缺点。改革之后的实验教学方法,既培养了学生对农业昆虫学学习的兴趣,也训练了学生在农业昆虫学实验技术方面的扎实功底,为今后从事农业昆虫学的科研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 4.完善考核制度,提高综合素质 考核的目的是考查学生对所学课程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掌握的情况,以及能否应用所学知识进行综合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为此,我们将平时成绩、实验、期末笔试成绩按照10%、20%、7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中,作为农业昆虫学课程的成绩。平时成绩主要考查学生自制理论PPT的质量和查阅资料的丰富度;实验成绩主要依据学生实验过程中对仪器的使用能力、昆虫标本的采集和制作技巧、编制和使用检索表的能力、鉴别农业昆虫种类的能力、综合性实验设计的能力,一般采用开卷或实物考试法;期末考试主要考查学生对课堂讲授的基本理论、基本概念、害虫综合治理方案的设计及害虫的防治措施等内容。改革之后的考试评分方法,激励了学生学习的主动性,提高了学生应用专业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总结与展望 教改之后的农业昆虫学教学实践表明,目前的教学内容、教学方法、考核制度能较好地将理论与实践结合起来,激发了学习激情,提高了自主、创新学习的主观能动性,明显地提高和加强了学生的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起到了初步的改革成效。相信通过我们今后不断改进和完善,并将新的教学模式试行和推广到其他农学类学科,对大学生创新意识的培养和综合素质的提高必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农业专业论文:浅析农业职业教育应走出专业设置的误区 论文关键词: 农业职业教育;误区;改革途径 论文摘要: 农业职业教育要走出专业设置的误区,就要从抓住机遇、深化改革出发,充分认识三农问题,建立新的课程体系,健全激励机制,加大实习基地建设,走出一条良性循环的发展道路。 一、目前农业职业教育存在的问题 1、专业改造的误区 农业相对效益较低,使农业职业学校或学院的涉农专业在生源竞争中处于弱势,为了追求生存、发展,多数学校都在大刀阔斧地进行老专业改名、新专业设置,目的是为了吸引生源。但忽略了与之配套的相关改革,改造后的专业大多数换汤不换药,新专业师资力量匮乏;实习基地数量少、规模小,甚至没有,专业课教学依然存在“实验室养猪、黑板上种田”的现象。 2、教学环节的弊端 专业变化快,课程设置跟不上步伐,征订教材教师参与少,教材与实际需要和学生能力脱节,学生水平评价主要以理论考试为主,教师水平评价仍然是传统的方式(教案的规范性、教学环节的完整性、学生对教师的满意程度、领导的印象等),使工作缺乏推动力,教师缺乏开拓进取精神,导致教师队伍新技能欠缺或技能熟练程度不高,学生理论学习与实践脱节,技能训练不到位。 由于上述原因,培养出来的学生基础理论不扎实又缺乏特色和职业能力,毕业后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虽然新名称、新专业在招生中起到一定的作用,但很快就被扼杀在摇篮中,生源又会陷入困境。 二、抓住机遇、深化改革 1、充分认识三农问题 众所周知,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有力举措。近几年各级政府对农村劳动力的跨地区转移在政策上给与诸多照顾优惠,使其待遇有所改观,但我们看到大中城市大多选择发展资本、知识、技术密集型产业,需要的是高素质的劳动力,况且城市本身存在大量的富余劳动力,农村劳动力在与城市富余劳动力的竞争中多处于劣势,数量庞大的农民工仍然是城市的贫民阶层,低成本、低风险的土地将成为农民生存的最后保障,况且农业、农村的现代化最终也只能靠农民自己,因此,农村富余劳动力就地转移既是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的根本出路,也是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根本要求。 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就地转移是对农业职业教育提出的挑战,并带来机遇。随着我国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未来农业将成为一项新型产业,同样也要求造就新一代农民来改革传统农业的生产经营方式,适应现代农业生产需求。农业发展趋势表现在由单纯的数量增长转向优质高产高效,产品系统转向名、特、优、稀、新、少,林果牧渔各业及产品生产规模扩大,发展工厂化基质栽培技术,产业化经营成为农业的走向。以上各项战略均对农村从业人员的种类布局、技术结构和能力的层次规格等提出了新的要求。然而目前农村劳动者整体素质低、优秀科技人才奇缺、信息渠道不畅通阻碍着农村劳动力就地转移效益的提高。职业教育应密切关注“三农”需要,实施全面的、多元化的专业和培训,同时加强与之相配套软硬件建设。抓住机遇,以优质“产品”迎接挑战。 2、走出一条“凭实绩体现质量,以质量创造品牌,以品牌带动就业,以就业促进招生”的良性循环的发展路子 (1)建立新的课程体系。学校应根据当地农村劳动力转移的特点,构建与当地人力资源开发相适应的课程新体系。该体系应突出职业教育特色和能力的培养,根据职业能力需求,自制教学方案和教学大纲,强调适用、够用,突出实用性、体现地方化、模块化和现代化。设置区域性或乡土性专业课程,组织编写适合地方特色的实用教材。结合实际增减课程,培养学生熟练使用各种工具书、手册及图表的能力,提高学生适应新形势的能力。 职业的现实性因素决定了职教的课程和教材是多变的,教材的选择要依靠有能力把握现实职业环境、有能力创新的专业教师。至少有内行教师和德才兼备的人员参预订购教材事宜。 (2)打破传统教学模式。职业教育,如果忽视了实践性教学环节和专业实际操作能力的培养,就等于丧失了办学生命力,所以必须打破传统的教学体系,从职业能力分析入手,建立以能力培养为中心“工学结合”教学模式,给学生创造一个客观真实的环境,增加学习接触实际技能和社会实践的机会,增强学生的职业意识和岗位业务能力。 突出“应用性”的 教学内容。基本理论知识以“必需、够用”为原则。专业课程的理论部分应削枝强干、删繁就简,体现知识能力的“岗位针对性”。教学过程强调结论和应用,教学重点告诉学生“是什么”和“怎么用”,加强基础专业技能训练、实习等实践性教学内容。 (3)启用教学能力评价模式。评价机制对提高教师教学能力至关重要。作为价值导向,学生的学习能力和职业能力更是教师能力最直接、最有说服力的评价指标。把学生对常见的一些专业现实问题,有没有深入分析问题的能力,有没有通过查找资料、广泛寻求合作、最终解决问题的能力等作为课堂教学是否有效的衡量标准。删减当前的理论考试,把单独进行理论知识测试和技能测试有机地结合起来,作为教学水平的测试方式。有说服力的评价指标可以促进教师在教学上将传统的文化课教室变成“教、学、做”相结合的理论课堂,将实训基地作为理论与实践结合的应用课堂,在这样的课堂里,学生要做到在学中做,在做中学,边做边学,教、学、做合一,手、口、脑并用。这样既对学生实行了“高标准、严要求、强训练”,使学生所学习的理论和掌握的技能融为一体;又对教师完善自身理论知识、技能水平和技能熟练程度无论从主观和客观上都起到推动作用。 (4)建立健全激励机制,提高教师专业能力。无论是改造老专业还是设置新专业,教师能力欠缺是改革的最大障碍。育人先育师,教师的专业培训,应当成为专业建设的前提,只有有目的、有计划、有步骤的教师队伍建设与新专业建设相匹配,新专业才具有生命力。 学校体制、政策对能力的发挥和积极性的影响同样至关重要。学校应以实绩作为能力标准、待遇标准。取缔效益甚微的岗位和影响职工积极性的一劳永逸的待遇,以公平、公正、公开的奖罚制度,建立、健全鼓励扶持政策,使全校职工个个有压力,人人有动力。 支持、鼓励实训基地建设中教师技能的创新、名特优品种的引进、示范、试验。农业受天时、地利的影响明显,允许一二次的失败,鼓励教师大胆实践、探索、创新。支持、鼓励教师建立自己的指导专业户或自办实体。以实体和专业户的效益、学生能力展示评价教师能力,并作为评选教学能手和学科带头人的依据。奖励应倾向于技术含量高、难度大、艰苦、能力要求高、对学校发展影响大的工作和岗位,真正体现能者多劳,多劳多得,充分调动全体职员的工作热情,发挥其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精神。鼓励专业课教师充分利用寒暑假期,在节假日深入各行业一线参加生产、管理实践活动。经过锻炼,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有计划的对教师进行外出培训、考察学习。积极采取引进人才、校企联合等完善师资队伍。 (5)加大实习基地建设。农业职业教育要办好,就要确立培养实用技术型人才的目标,加大校内外实习基地建设,在自己的实训基地上依靠它的技术优势、人员优势,建立一套与专业对口、科技含量高的实体,让学生真正参与到生产实践中去,提高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从而达到学有所练,学有所得。而且该实体能对外营业,效益可观,使基地具有较高的示范性和较强的辐射功能,以此赢得良好的社会声誉,走出了一条“凭实绩体现质量,以质量创造品牌,以品牌带动就业,以就业促进招生”的良性循环的发展路子。 农业专业论文:浅析农村中职学校农业类专业适应新农村建设人才培养的研究 论文关键词:初中地理 课堂教学 方法改革 论文摘要:中学地理教育在社会上急功近利思潮和学校中应试教育思想的双重冲击下,教学水平处在低谷状态。初中地理教学是目前中学地理教育中最需要突破的薄弱环节。在素质教育的新形势下,笔者认为初中地理教师可以从以下方面进行课堂教学方法的改革与实践。 农村中等职业学校农业类专业多年来为当地农村培养了大批的科技人才,随着新农村建设的不断深入,农业的发展越来越依靠科技进步和科技人才的培养,在新形势下如何确定培养目标、培养什么样的人才成为职业学校新的课题。 一、农村中职校培养农业科技人才的现状 随着经济社会的深入发展和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对人才的需求越来越大,但目前来看,农村中等职业教育在专业设置上紧跟社会发展的需求,向第二、三产业方向倾斜,第一产业的农林牧专业呈现逐渐萎缩的趋势甚至被裁掉。有的学校虽然保留了部分农业类专业,但学生的目标是升入高等学府继续深造,将来有利于谋求一个好的职业,没有把服务农业放在首要的人生目标。据有关部门统计,我国农业专业技术人员不足130万人(包括农民技术员),与农业人口的比例不足千分之一,而欧美等发达国家这一比例己超过千分之四,这与我国农业的基础地位很不相称。农业科技人才的大量短缺与培养科技人才过少的矛盾日益突出,即便这样,很多中职学校仍把重点放在对初中毕业生的培养上,这就加大了培养的局限性,培养的数量捉襟见肘。由于学生的学习动机或者说学习目的的偏离,培养的质量更值得怀疑。 二、农村中职校培养农业科技人才的优势 (一)地里位置的优势。 农村中等职业学校大都地处农业生产前沿,与农业生产能近距离接触,有着广泛的群众基础。职业学校能在第一时间掌握农业生产的动态,可以有目的的进行指导和服务。在遇到农业生产中出现的典型的、普遍的、共性的问题时,可以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综合治理,还能做到防患于未然。 (二)办学经验的优势。 职业学校基本上是从农业技术中学转轨而来,有着多年的办学经验。在对农业人才培养上,可以采取灵活的办学模式,既可以培养初中毕业生成为中等职业技术人才,还可以培养生产一线的农民,使其掌握先进的科学生产知识。 (三)师资力盆的优势。 就目前而言,很多农村职业学校农业类专业教师占专业教师的20-25%,有的学校这个比例还大。他们大都是八十年代为职业学校定向培养的师资力量,对农业生产有着深厚的感情,农业科技知识比较扎实。 三、农村中职校培养农业科技人才的措施 (一)培养目标的重新定位。 针对目前农业发展迫切需要科技人才的现状,职业学校要构建多层次农业科技人才培养体系,其中中等职业学校的培养目标定位应该是农村留得住、能创新、有作为的中等专业技术人才。他们不但对所学的专业知识精通,还要熟知相关专业知识,要成为农业生产中的多面手。在实施教学上,要合理安排理论教学内容,不断改进教学方法,强化实践性教学。可以把教室搬到田间地头甚至鸡舍猪圈,让学生亲自动手去做,从感性认识上强化训练。与此同时,更新旧观念,不断传播先进的生产、经营、管理知识,使学生置身于农业科技前沿,用先进的知识武装头脑。加强学生的继续教育,培养学生自主学习的优良品质,鼓励学生敢于创新,敢于实践。 农村中职校在培养初中毕业生的同时,还应把培养人才目标对准农业生产一线的农民。这些农民对农业生产有着深厚的感情,他们渴望知识,学习目的明确,针对性强。在职业学校深感农业类专业招生难、在校生少的同时,有一个庞大的农民队伍急需培训和学习。他们在农业生产中经常遇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但苦于无门,不知道去什么地方请教,职业学校恰恰是为他们解决这些问题的桥梁,完全可以利用专业知识服务农民。 从某种意义上讲,职业学校也只有重新对培养目标定位才能做到可持续发展。在职业学校的办学过程中,农业类专业逐渐萎缩、招生困难、办学特色不明显等都制约了农业类专业的发展,从而失去了农村中职校生存的根基。将培养人才目标定位在农民这个群体上,学校将在农业广阔天地大有作为,会使学校焕发出勃勃生机。 (二)培养模式的不断创新。 职业学校沿袭普通中学的办学模式显然背离了职业教育发展的真谛,职业教育不能把学生禁锢在课堂上,不能把学生埋在书本里,实行开放式教学成为职业教育发展的必然。培养目的的定位为多种多样的培养模式提供了可能。培养在校生时可以采取动态的教学过程,根据不同学生的爱好,让他们自己制定农业生产的一个小环节,并付诸实施,教师则针对每一个生产环节进行有目的的指导,这样以来学生就可以通过实践掌握理论知识。 针对农民的培养可以采取灵活多样的教学模式进行,农业类专业包涵了农林牧等专业,不同的行业生产也各不相同,比如从事种植生产季节性较强,而从事养殖生产的季节性就差一些。随着集约化程度的不断提高,各行业的细化程度也越来越强,这就要求农民培训具有较强的针对性。既要从基础知识上强化,又要在专业技能上提高。从培训时间上看,种植类专业可以在农闲时集中进行培训,而养殖类专业可以利用下午或者晚上的时间进行。从培训层次上看,可以进行短期培训,培训后经考试合格后发培训证书:可以注册中职学籍,采取学分制的形式,修满学分即可毕业,享受中职生待遇;可以参加“一村一名大学生”培养工程,按照中央电大学习包的要求,有步骤、系统地进行学习,最后按课程所修学分毕业。 因此,农村中职校在培养模式上要有突破、有创新,不能把眼光停留在传统的教育模式上,要看的更远,只有采取多种形成是培训,才会有更多的培养对象,职业教育才有活力。 (三)培养方案的制定。 培养目标和培养模式确定后,就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培养方案。培养方案一定要有针对性,既要考虑到农民群体特征,又要考虑到个性发展;既要有稳固的基础知识,又要有前沿的专业知识。培养方案可以以学习包的形成发给每一个学员,让他们有目的的去学习,在学习以前要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和想做什么,方向的确定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农业专业论文: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推动农业产业化进程 “三农”问题是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三农”问题的核心是农民问题,农民问题的核心是增收问题。而农业产业化是农民增收的有效途径。在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中,农村专业合作组织有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从近年来宁夏各地的实践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农业产业化是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基础,专业合作组织是推动农业产业化发展的一种比较好的组织形式。不发展专业合作组织,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就不得要领。 一、农村专业合作组织与农业产业化相辅相成、密不可分 农业产业化经营与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关系十分密切,好像一对孪生兄弟,不实行农业产业化经营,专业合作组织就发展不起来;没有专业合作组织,农业产业化经营就难以推进。从宁夏这几年的实践中,我们深切地感到,哪里的农业产业化经营搞得好,哪里的专业合作组织就发展得好。反过来也是如此。 (一)只有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组织,才能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农业产业化经营要求农产品生产和加工、销售的各个环节有机组合起来,实行种养加、产供销、贸工农一体化经营。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制约因素是一家一户分散生产的农产品不能够满足龙头企业的需要。龙头企业依靠分散经营的农户提供的原料,一般都不会成功。所以,许多龙头企业要自己建设原料基地,搞“反租倒包”。而“公司+专业合作组织+农户”的经营模式,就破解了这个制约因素。专业合作组织按照龙头企业的要求,安排农户生产,建设标准化种植基地、养殖小区,代表农户与企业签订合同,既降低了龙头企业与千家万户打交道的高额成本与合同不能兑现的风险,又有效提高了农民的市场谈判地位,保护了农民的利益,较好地实现了龙头企业与农户的“双赢”,推动农业产业化进程的目标。 (二)只有实行农业产业化经营,才能促进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国外农村合作组织发展的历史和国内农村合作组织发展的实践都说明,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和农业产业化都是农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农民的生产是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时,不会提出也不会出现专业合作组织。只有当农民的生产变为商品生产,农产品成为加工企业的原料,或者直接进入消费市场时,农民为了保护自己的利益,使自己的产品适应市场的需求,取得较高回报,才出现了专业合作组织。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的有机组合,就是农业产业化经营。农业产业化经营对农民的生产和农产品的质量提出了新的要求,农民一家一户分散经营不能适应这个要求,专业合作组织就应运而生了。我国的农村专业合作组织是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以为农户提供服务为宗旨,以生产经营活动为纽带,以增加农民收入为目的,围绕某一个农产品生产,由农民自愿组织起来的,在技术、资金、信息、储运、购销等方面开展合作的组织。它与龙头企业直接挂钩,成为农业产业化经营中的一个重要环节。 (三)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组织是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必然选择。农业产业化是农业发展和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客观要求。当我们认识到这个发展趋势并自觉推动农业产业化时,首先要解决的是发展加工或销售龙头企业。没有龙头企业,就没有农业产业化。当龙头企业建立后,马上就出现了原料供不上、原料质量不符合要求的问题。制约了龙头企业的发展,进而制约了农业产业化的推进。这个时候,发展专业合作组织就成了推进农业产业化的唯一选择。专业合作组织把农民有序地带进农业产业化运行轨道,既提高了农民的生产水平和收入,又解决了龙头企业原料供应不稳定的问题,把龙头和龙身紧密联结在一起,真正实现了农业产业化经营。 总之,组建专业合作组织,对于发展现代农业,增加农民收入,巩固农村基层政权具有重要作用,是农村改革发展的必然趋势。 二、健全机制,规范管理,大力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近年来,宁夏制定了《优势特色农产品区域布局及发展规划》,突出龙头带动,狠抓项目落实,区域布局初见成效。特别是4个战略性主导产业发展良好,基本形成以(中)卫(中)宁为核心,辐射固原、石嘴山的枸杞产业带;盐(池)同(心)灵(武)滩羊及灌区杂交肉羊肉牛产业带;以吴忠、银川为核心的奶牛产业带;以宁南山区为主的马铃薯产业带。各地依托优势特色农产品区域布局,组建专业合作组织,有效地促进了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民增收。同时,我们也感到,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组织一定要坚持“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按照“完善组织、创新机制、自主管理、共同受益”的目标,积极引导农民组建专业合作组织,以此推动农业产业化上档次、上水平。切忌部门直接介入管理,与民争利,一统就死。工作中,要抓好以下几个关键环节: (一)大力推广“支部+协会(合作社)+农民”模式。农村专业合作组织需要“组织”,需要“能人”去领头。宁夏吴忠市利通区党委把发展专业合作组织作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与经济建设的结合点,在借鉴外地经验的基础上,探索出了“支部+协会(合作社)+农民”的模式,充分发挥了党组织、党员在发展专业合作组织中的作用。在基层党组织领导下,党员带头,以产业为依托,组建专业协会或专业合作社,通过支部抓协会(合作社),协会(合作社)带农户,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农民增收。 (二)完善运行机制。当前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要尽快建立和完善以下几种机制。一是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合作组织除了收购农民的农产品外,还要按照一定比例向农民返还一部分流通或加工环节的增值利润,实行二次分配。有条件的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应当实行股份制或股份合作制,实行股金分红,坚持做到“风险共担、利益均沾”。吴忠市利通区扁担沟镇黄沙窝村奶牛合作社与夏进乳业公司的利益联结,就比较充分地体现了这一点。这个合作社建设了标准化的奶牛养殖园区,夏进公司在园区投资建了挤奶站。入园区的农户按统一要求和标准饲养奶牛,机械化挤奶,统一售奶。由于牛奶质量好,符合企业要求的标准,鲜奶价格每公斤比市场价高1毛钱,夏进公司每收一公斤鲜奶还给合作社返利8分钱。牛奶质优价高,使社员增加了收入;公司返利使合作社实现了创收。这是一种最直接的利益联结方式。此外,还有企业优惠提供良种,派出技术员指导,在产品市场价格下跌时按照保护价收购等利益联结方式。不管哪种利益联结方式,前提条件是专业合作组织必须与龙头企业签订合同,受法律保护。二是民主的管理机制。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要制定章程、制度,规定合作组织的重大事项都要通过社员大会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民主决策,民主管理,避免农民受到损失。三是积累机制。有条件的合作组织要设立公积金、公益金、风险保障金,具体提留比例和社员分配方案,要通过社员大会决定。四是有效的监督、约束机制。专业合作组织要建立监事会,作为内部的监察和监督机关。要实行社务公开,财务公开,严防共有财产流失或浪费。 (三)加强对专业合作组织领导人的培训。专业合作组织能不能有效运作和发展壮大,关键在于合作组织的理事会、监事会成员特别是理事长素质的高低。所以,要加强对专业合作组织的理事长和理事会、监事会成员的培训。使他们掌握合作组织的原则、管理办法、运行机制,以及市场经济知识;使他们懂得正确处理合作组织与农户的关系、合作组织和龙头企业的关系,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四)进一步做好积极引导、热情服务的工作。发展专业合作组织形式要活,渠道要宽。只要能为农民生产经营提供服务,带动农户,促进生产,扩大农产品销路,不管是什么形式出现、采用何种方式联合,都应予以鼓励,积极引导。鼓励科技特派员、农民经济人、专业大户、农产品加工企业牵头组织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要依托村级组织的组织优势、农技部门的技术优势、基层供销社的经营优势加快组建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可以建在村一级,可以建在乡镇一级,也可以建在县、市一级。各类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大了,还可以组成商会。专业合作组织要不断适应新阶段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要求,由单项服务向综合服务发展,着力提高合作组织的生产力和市场竞争力。要在自愿、互利的基础上,引导同一产业的专业合作组织、加工企业、商贸企业进行联合,组成经济实体或行业协会,迅速把产业规模做大。专业合作组织是农民自愿结合在一起的组织,是“民办、民管、民受益”的组织,主体是农民,必须充分尊重农民群众的意愿,做到组建自由,进退自由。各级党委、政府应当积极引导而不强制推广,热情服务而不包办代替;既要加快发展,又不能搞成“一阵风”。要培养和树立一批先进的专业合作组织,使农民看到专业合作组织的好处,激发更多的农民组建或者加入专业合作组织。要教育加入合作组织的农民遵守章程规定,正确行使权利,尽到义务;引导他们遵循市场经济法则和农业产业化经营的要求,按标准生产,按合同履约,使已经建立的合作组织得到巩固、提高,健康发展。 三、为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当前,农村专业合作组织还处于发展的初期阶段,既有发展的问题,也有巩固提高的问题,但主要是发展问题。社会各方面都要给予支持,营造良好的环境。 (一)完善政策,大力扶持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组织是一个新事物,正处在发展之中,还很不成熟。它最终要发展成企业性质的组织,或者办成企业。但现在还不同于企业,也不同于公益事业单位,是一种特殊的经济合作组织。因此,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需要政府的大力扶持。对专业合作组织在税收、工商登记、土地占用等方面,应像发展民营企业一样给予支持。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应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工商部门要统一登记注册办法,减化登记程序和手续,并减免手续费。金融部门要采取扶持政策,优先为合作组织贷款。对专业合作组织农产品经营活动,应按农民自产自销、自买自用对待,不收税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原则上也适用于专业合作组织。自治区要在支农资金、扶贫开发、农业综合开发等项目的安排上向专业合作组织倾斜,扶持合作组织的发展。 (二)要正确把握和处理好几个关系,保证合作组织的健康发展。一是发展合作组织与坚持家庭承包经营的关系。土地家庭承包经营是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必须坚持。发展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要建立在稳定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之上,决不能侵害农户的经营自主权。二是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与原有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关系。农村实行家庭承包、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过去统的一层是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承担的。有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有一定经济实力,为农民服务和统的功能发挥得比较好;有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基本不发挥作用。要继续办好村集体经济组织,发挥其为全村农户服务的作用。同时,要积极发展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为专业化生产的农户服务。三是发展与规范的关系。首先要鼓励发展,在发展的基础上逐步规范,通过抓典型,进行规范。 (三)为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提供组织保障。邓小平同志讲过农村体制改革的两个飞跃。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产生和发展,表明第二次飞跃已经开始。党委管农村工作,重点是研究解决生产关系方面的问题,通过调整生产关系推动生产力发展。发展专业合作组织属于生产关系范畴。当前,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组织面临着很好的机遇。中央1号文件明确提出,中央和地方要安排专门资金支持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有关立法工作也在积极推进。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加强领导,放到重要位置,提上议事日程,务必做到认识到位、工作到位、措施到位。要深入调查研究,认真分析形势,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要加大宣传力度,教育群众认识到组建专业合作组织是农村和农业发展的必然要求,是一种新的生产关系,这条路非走不可。早走比晚走更有利于农村和农业的发展,更有利于农民增收。要运用典型引路,及时总结好的做法和经验,组织观摩活动,召开经验交流会,把县、乡和一些专业合作组织的负责人带到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好的地方和办得好的合作组织去参观学习。各级农业、工商、财政、税务、金融、经贸、供销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协调配合,通力合作,形成推动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强大合力。 农业专业论文:农业工程类学科专业建设探讨 摘要:以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的农业工程类学科专业建设为例,分析了我国农业工程类教育的现状以及存在的挑战和机遇,探讨了一些可行的方法和举措,旨在促进我国农业工程类教育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农业工程;学科专业建设;农业服务意识 “农业工程”这一概念是由20世纪初美国学者提出来的,1963年美国农业工程学会对农业工程学科的定义是“一门应用物理科学与生物科学来研究农业生产的特殊的工程科学”。我国的一些专家学者也在对农业工程的定义不断进行归纳总结。近年来,随着对农业工程内涵的不断加深和拓宽,对农业工程教育的要求也在不断加强,农业工程与生物科学的融合是国际农业工程发展的趋势。目前,我国的农业工程教育紧随世界农业工程教育改革的脚步,农业工程教育目标也由原来的“深窄型”农业工程人才培养转变为综合型农业工程人才培养,从而对教育教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本文根据农业工程教育改革的要求以及目前存在的一些问题,并以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的农业工程类学科专业教育为例,提出了农业工程类学科专业建设过程中采取的一些建议和举措,旨在促进我国农业工程教育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一、我国农业工程教育面临的挑战和机遇 应义斌等非常全面地总结了目前我国的农业工程教育面临三个方面的挑战:首先是新兴学生生物学及相关的交叉学科大量涌现,冲击着传统学科;其次是我国农业已经步入新的发展时期,农业生产经营方式正由传统经营方式向着产业化、专业化和集约化方向发展,要求农业工程技术人才不仅要具有工程专业技能,还需拥有农业方面的基本知识,更应具有较强的统筹规划和沟通能力;再次是高等教育体制的改革使得农业工程面临着来自工科类院校的竞争,尤其是在招生和就业上存在困难,导致办学效益低、投入少开支大。可见,我国农业工程类教育面临着巨大的挑战。另一方面,中央一号文件连续十年聚焦“三农”,2013年更是锁定农业科技。这些文件中多次提到农业工程方面的问题,并明确地指出未来的发展方向,表明了国家对农业科技尤其是农业工程方面技术的关注和支持。因此,我国农业工程类教育面临着巨大的机遇。 二、我国农业工程学科专业的现状与问题 20世纪80年代以前,由于受苏联模式影响,中国的农业工程学科发展不够全面,对它的“综合性、边缘性”认识不足,专业划分过细,形成了窄深型的专业体系。虽然后来有所调整,但目前学科间的交叉度仍旧不够。同时过于强调课程自身的完整性和系统性,课程体系缺乏综合性,不利于学生探索各门学科知识之间的内在联系,也不能扩大学生的知识面和认识视野,使得农业工程的人才培养目标不明确。再加上我国特有的轻农思想,学生选择这个专业方向往往并非心甘情愿,从根本上缺乏为“三农”事业服务的意识。同时,为了迎合就业,农业工程相关专业的课程设置又大多偏重于工程类专业,导致学生们关于农业的基础知识不够扎实,没有掌握本应该具备的农业科学方面相关的知识。 三、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农业工程类学科专业教育探索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农业工程学科在下设的二级学科农业机械化工程、农业水土工程、农业生物环境与能源工程、农业电气化与自动化、生物材料科学与工程和农业水资源与水环境工程上都有博士点和硕士点,农业工程类本科专业包括农业水利工程和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相关的工程类本科专业有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水文与水资源工程、能源与动力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土木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软件工程、电子商务等,这些相关专业的学生本科毕业后都能直接进入对应的农业工程类硕士点进行深造。本着立足西北、放眼全国的方针,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为国家培养了大批农业工程类人才,在农业机械化和现代农业发展进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随着社会经济日新月异以及高等教育改革步伐的加快,教学模式单一、学生创新实践乏力等问题日益凸显,从而制约了人才培养质量和学科专业建设水平的提高。由于地处杨凌,学生缺乏与其他高校在校生的有效沟通,以致没有形成全面的科学世界观和人生观,尤其是上述偏工程类专业的学生普遍对所学专业认同感低,为“三农”服务的意识不强,毕业后进入农业工程类学科继续深造的意愿不强。针对以上 题,建议可以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探索。 1.引导学生树立为农服务的意识。就当前而言,涉农专业的就业情况确实难尽人意,尤其是涉农的工程类专业的学生,在看到其他高校相近专业的学生能比较容易找到一份相对满意的工作时,经常会有抱怨,且因为这些工作的就业环境相对舒适,从而一心向往这些工作,进而引导学校往这些纯工程类的靠近,就出现上文所提的低不成高不就现象了。尽管如此,但从长远来看,随着农业生产方式的转变和经济的发展,农业工程类专业的学生在将来必将会有更多的选择,这个可以从目前发达国家的农业工程类专业的就业情况看到,例如美国的john deere、日本的yanmar等,都是很不错的世界著名企业,但前提是学生得有为农服务的意识。因此,可以从学生一进校门就给他们灌输为农服务的意识,通过合适的方法让他们对农业有个正确的认识。 2.优化课程设置,实现学生的全面发展。根据农业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和农业工程学科领域的扩大,有计划设置了新兴专业,调整、改造、拓宽原有学科专业结构,例如从我校目前的农业工程类本科专业整体来看,有机械制造,也有电子电信计算机等,但缺少一个中间的连接过渡专业:自动化专业。同时使专业向综合方向发展,对农业工程类专业的课程设置进行适当调整,增强人文社科类的教育,优化基础课程的设置,夯实学生的基础知识水平,同时,专业课可以多开一些农业和生命生物方面的课程,从而有望实现专业课的综合化。此外,还可以增设涉农专业选修课,为学生提供了更全面的选课平台。 3.以教学团队为依托,改革教学方法。教育需要一支合格的教师队伍。考虑到人才培养有不同的需求,例如研究型和复合应用型。可以通过整合教师资源,组建“研究型”、“工程应用型”两个不同特色的教学团队,并采取多种措施,同时提高两个教学团队的综合素质,为农业工程类相关人才的培养提供师资保障。“研究型”教学团队可主要由科研能力强、科研项目多的高水平教授和青年教工组成;“工程应用型”教学团队,可主要由实践能力强、技术推广水平高的教授、副教授和企业工程师组成。在“工程应用型”人才培养过程中,加大校企合作的开放式办学力度,建立学生双导师制,与企业联合培养,并通过以工程应用为核心的训练和实践体系,培养学生的综合应用能力。同时,完善校内转任教师到相关产业或领域一线学习交流,以及相关产业和领域的人员到学校兼职授课的制度和机制。良好的教学方法对人才培养具有积极作用。因此,在建设“研究型”和“工程应用型”教学团队的同时,不断改革教学方法,促进传统教学模式的转变。目前,灌输式知识传授方式在众多高校占有较大比例,造成课堂气氛沉闷、学生学习积极性不高、教学过程单调死板。实践证明,这种知识传授方式不利于培育人才培养。为此,改革教学方法就成为提高学生培养质量的重要途径。在教学过程中,我们需要注重互动性和探究式教学方法的实践与应用。从工程实际出发,通过启发式、自学讨论式、问答式、角色换位式等多种既有明确目的又灵活多变的教学方法,从一定程度上调动学生的积极性、能动性,充分活跃课堂氛围。同时,倡导自学,注重培养学生主动学习的精神和捕捉信息、获取知识、更新知识的能力以及创造性思维的能力。 近年来,笔者所在单位也在积极地进行学科专业建设改革活动,并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希望以上几点探讨能够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更多的专家学者集思广益,从而进一步推动我国农业工程类学科专业的发展。 农业专业论文:农业经济管理专业民族班教学体系改革探讨 【摘要】针对目前农业经济管理专业民族班教学过程中存在的诸多问题,从少数民族学生的特点出发,指出创建差异化的民族班教学体系的重要性,并在民族班教学团队建设、教学模式创新以及教材建设与课程设置改革等方面提出了若干建议。 【关键词】新疆;农业经济管理;民族班;教学体系 一、引言 农业一直是新疆的基础产业与支柱产业,农业产值比重也一直高于全国6-8个百分点,新疆“大农业”的产业结构特征客观上需要较多的农业经济管理人才,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农业发展相对落后的局面更加凸显了培养少数民族农业经济管理人才的重要性。因而与全国各高校农业经济管理专业的生源总体处于萎缩状态相反,新疆各高校农业经济管理专业的学生规模较大,其中少数民族学生比重相对较高。新疆高校设置农业经济管理专业的主要任务是培养具备系统的农业基础知识与经济管理基础理论,同时掌握农业经济管理基本方法与技能的高级专门人才,用于满足各类农业企业、教育科研单位和各级政府部门从事经营管理、市场营销、政策研究等工作的需要。但目前多数高校的农业经济管理专业没有根据少数民族学生特点设置差异化的教学体系,民族班的教学模式、教学方法以及课程设置与汉族班基本趋同,导致民族班教学效果普遍较差,影响了少数民族农业经济管理人才的培养,因而亟待改革与创新。 二、农业经济管理专业民族班教学体系存在的问题 1、课程设置不合理 根据对新疆多所高校的调查,农业经济管理专业课程体系的设置基本上是借鉴内地高校的经验,没有体现新疆地方特色与民族特色。多数高校农业经济管理专业的课程设置名义上存在少数民族与汉族之分,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并没有太大区别,一些对少数民族来说学习难度很大的课程如计量经济学、数理统计学等依然保留在课程体系中。这种局面不仅增加了民族学生的负担,而且影响了民族学生的学习兴趣,从而不利于少数民族农业经济管理适用型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 2、缺乏专业师资队伍 各高校虽然分别制订了民族班与汉族班的教学大纲,也对民族班的教学提出了许多具体要求,但在教学过程中并没有严格贯彻执行。多数教师既担任民族班教学任务,又担任汉族班同一课程的教学任务,在教学过程中一般采用同一课件与同一教学大纲。担任民族班教学任务的教师对民族学生的学习特点与理解能力缺乏足够了解,对授课内容与讲课速度也没有做相应调整,严重影响了民族班教学效果。大多数教师也不懂民族语言,一些重要术语与关键问题很难准确向学生传达。 3、缺乏民族班专用教材 尊重差异、求同存异,是社会主义新时期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教材建设的重要原则,但目前市场上鲜有专门针对少数民族学生编写的教材。以塔里木大学农业经济学课程为例,不管是民族学生还是汉族学生,采用的教材都是华中农业大学王雅鹏教授编写的《现代农业经济学》教材,其它高校也大多采用钟甫宁、孔祥智、李秉龙等知名学者编写的教材。这些教材一是内容上对少数民族学生偏难,二是未能体现新疆农业这一区域特色,让民族学生很难理解与吸收。多数高校的《西方经济学》也统一采用人大版教材,对绝大部分民族学生来说同样太难。 4、教学模式单一 目前农业经济管理专业民族班的教学问题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教学活动仍以课堂教学为主,缺少实体背景材料,学生走向田间或企业从事观察、试验的机会较少,理论与实践严重脱节。二是在民族班课堂教学中强调现代教学的共性较多,关注文化差异性较少,这是导致民族班课堂教学效果较差的一个重要原因。如在教学过程中过分依赖PPT,PPT虽然有利于增加信息量,开拓学生视野,但对民族学生来说,由于其汉语言水平相对较低,无疑增加了学习难度,经常出现观看PPT与听老师讲课顾此失彼的现象。 三、改革思路 1、加快课程体系改革 课程设置是人才培养目标在教学计划中的集中表现,农业经济管理专业民族班的课程设置首先需要考虑少数民族学生语言差异、接受能力相对较弱的特点,结合新疆社会对少数民族农业经济管理人才的需求,根据“加强基础,突出重点,提高能力”的原则进行。具体思路一是适当减少课程数量,压缩课内总学分,降低民族学生学习压力。同时适当删减一些纯理论性且难度较大的学科,或以选修课的形式开设,民族学生可以根据自身的汉语水平与学习能力进行选修;二是以农业经济学作为主线,借鉴经济学专业与管理学专业课程设置经验,增设一些具有地方特色且实用性较强的学科,同时有必要增加各学科实践课的课时比例,提高民族学生的创新能力、适应能力、实践能力和竞争能力。 2、重视专业师资力量培养 教师的专业技能和实践能力是提高少数民族学生教学质量的关键,而教师对民族学生的心理特征与学习需求的了解与把握则是增强教学效果的有力保障。因此,高校有必要根据本校民族学生的数量有计划地引进或培养一定比例教师,要求这些教师既具有丰富的农业经济管理专业知识,同时具有长期从事民族教学与管理的实践经验,用于专门负责民族班的教学与管理,从而避免忽视少数民族学生与汉族学生差异、教学与管理方式民族班与汉族班趋同现象。由于新疆高校民族学生中大多数是维吾尔族,因而有条件的高校应该引进或培养一批既懂汉语又懂维语的教师,开展双语教学。 3、编写适用于民族班的专用教材 当前农业经济管理专业民族班教学面临的主要问题是缺乏适用于民族班的专用教材,尊重不同文化,承认相对差异,是当前国际多元文化教育的重要理念,也是我国推进教育公平的重要思想,因而编写适用于民族班的专用教材是实行差异化教育的前提。农业经济管理是涵盖农业、管理与经济三大学科的宽口径专业,包含的课程相对较多,加上民族学生相对较少,教材适用范围受限,因而民族班专用教材的建设存在明显的成本过高问题,需要政府给予适当的财政支持。在教材编写过程中,根据民族学生理论基础薄弱和普遍缺乏中国传统文化共识的特征,应重视基础知识与中国文化背景的介绍,同时在汉族班的基础上降低难度,形式上尽量做到图文并茂,以便于民族学生自学。 4、创新教学方法与教学模式 结合农业经济管理专业民族学生的培养目标,选择适合民族学生发展的科学教学模式,是提高民族班教学质量,培养合格少数民族农业经济管理人才的当务之急。民族班课堂教学的改革要充分考虑各民族文化的特点、师生的心理与行为方式特点,并以此作为提升其教学质量的一大基础。根据作者多年的教学经验,以下两种教学模式的教学效果较好,值得推广。一是PPT教学与和板书教学相结合的混合式教学模式,事实上,传统的板书教学模式在某种程度上更加适合民族学生特点,对一些难度较大,逻辑性较强的理论推导改用板书形式更好,因此在以PPT教学为主的前提下,有必要适当穿插一定课时的板书教学。二是老师与学生的互动式教学,一方面要求教师参与学生的活动,让教师成为与学生合作学习和探究学习的伙伴。另一方面要求学生参与课程教学,从课程内容中抽取部分相对容易的章节让学生自学自讲或相互讨论,使学生养成主动思考的习惯,不仅有利于学生提高学习兴趣,增强学习信心,同时也利于培养学生的自学能力。 作者:欧阳金琼 刘春风 单位:塔里木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农业专业论文:农业专业市场创新发展 1产业集聚与制度创新、技术创新的互动关系 1.1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 熊彼特认为,创新是“企业家对生产要素之新的组合”,包括5个方面的内容:引入一种新的产品(产品创新);采用一种新的生产方法(工艺创新);开辟一个新的市场(市场创新);获得一种新的原料(资源开发利用创新);实行一种新的组织形式(组织和制度创新)。可见,创新包括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技术创新就是建立新的生产体系,使生产要素和生产条件重新组合,从一种或若干种新设想(或新概念)发展到生产中的实际应用。而技术创新的实施,必然要求生产组织、管理方式和制度安排的调整及变动;技术创新成果的市场实现,也总是要求原有市场的深化或者新需求的创造。因此制度创新和技术创新是互动的。制度创新是技术创新的基础,它可以降低交易成本、为经济提供服务、为合作创造条件、提供激励机制、外部利益内部化等,从而促进技术创新。制度创新还在技术进步的形成和扩散过程中起着重要作用。技术创新需要制度保障、制度激励和制度诱导。同时,技术进步能诱导相应的制度创新。知识和技术确立了制度创新的上限,缺乏技术进步内涵的制度安排即使可调动经营主体经营积极性,也毕竟难以维持持久的生命力[1-2]。 1.2产业集聚与区域创新系统 产业集聚有利于形成一个区域创新系统,从而促进制度创新、技术创新,提高产业竞争力。产业集聚带来直接的“集聚效应”和间接的“基础效应”。“集聚效应”的产生原因如下:第一,生产的集聚意味着资源在特定的区位集中。这有利于产业内形成纵横交错的企业协作网络和社会化大生产体系,从而为充分发挥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创造条件;第二,生产的集中意味着资金在一定区域里集中,而资金的集聚、固定资产的积累是现代产业发展的重要前提;第三,生产和资源的集中意味着信息和服务在一定的区位的集中,导致信息成本的节约,提高交易效率;第四,生产的集中还意味着人力资本在区位的集聚。间接的“基础效应”主要是指区域经济的一般发展水平以及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可以改善企业经营环境,从而给企业生产活动带来间接的经济效益。一般地,间接的“基础效应”是随着资源的集聚而产生的,而“集聚效应”的发挥又依赖于“基础效应”的扩张。因此,产业集群促进分工与专业化发展,加快创新的速度[3-4]。产业集聚将使企业加速学习过程,使知识创造和扩散更加快速而高效,强化了知识的“溢出效应”;产业的地理集中还有利于吸引专门的管理人才、技术人才和劳动力,积累人力资本,并强化人力资本的外在效应,从而使整个区域里平均人力资本水平提高。溢出效应是与距离成反比的,创新的知识从原创者扩散到产业区里的其它人员,从人力资本要素扩散到其它生产要素,从核心企业到相关企业,从支柱产业到配套相关产业。其报酬递增的作用,产生巨大的聚集作用,吸引区外其他企业迁来。而更多企业的聚集,有利于建立一个区域创新系统,使创新条件更加完善。由此,产业集聚与创新二者形成良性循环。 2对广东陈村花卉产业的实证研究 广东省顺德市初步形成了一个以陈村镇为中心的花卉专业市场。陈村花卉专业市场与产业集聚相互促进,形成了包含企业、事业单位(如大学、研究机构)、中介组织、行业协会、地方政府的区域创新网络,促进了区内制度创新和技术创新,提高了花卉产业的竞争力。 2.1陈村花卉产业发展概况 陈村镇地处广东省顺德区北部,总面积50.9km2,户籍人口7万多人,流动人口5万多人,素有“岭南千年花乡”和“中国花卉第一镇”之称。该镇花卉种植面积达1500多hm2,花卉种植户超过10000家,拥有大小花场近6000个,2007年花卉产值4.92亿元人民币。这里荟萃了世界名花异卉,花卉种类已由过去以盆桔、盆景、荫生观叶植物为主约2000个品种,发展到传统花卉和时花、仙人球、洋兰、菠萝等高档花卉并举约6000多个品种,产品销往国内和世界各地。花卉出口占据广东花卉出口总量的1/2、内地花卉出口总量的1/4。为推动花卉业走上集约化生产、产业化经营和国际化贸易道路,1998年,陈村镇政府遵循“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效率管理”原则,以陈村原有的1200hm2花卉种植基地、已有的花卉企业和每年一届的迎春花市为基础,运用“利用高科技,建立大基地,发展大生产,培育大市场,搞活大流通”的花卉产业化发展战略,成立陈村花卉世界有限公司,投入巨资筹建陈村花卉世界产业园区。陈村花卉世界规划面积670hm2,目前已开发面积400hm2。来自美国、日本、澳大利亚、韩国、荷兰、泰国、菲律宾、港澳台等10个国家和地区及国内14个省、市、自治区的花卉及相关企业共600多家在园区设立花卉生产、研发、销售机构,引入资金达30多亿元,年交易额近20亿元,是国内目前最大的庭院树、盆景和棕榈科植物的交易市场,有着中国最大的洋兰种苗生产基地,也是中国最大的年宵花批发和零售市场,占据着广东省花卉进出口70%以上的份额。也是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国家级星火计划项目、全国重点花卉市场、国际盆景园艺赏石交流中心、广东省农业科技园区、广东省农业科技创新中心等,最近获批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陈村花卉世界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兰花生物科技园、盆景大观园、综合批发市场、佛山古玩城。经营的主要园艺产品有:种苗(种子、种球、种头)、盆花、盆景、观叶植物、兰花、绿化苗木、园艺设施、园艺资材等等,同时还云集有一批园林工程企业和奇石、根雕企业,形成了较完整的产业链。在配套服务上,建设了花卉研发、贸易、物流、会展、信息、培训等综合性多功能的服务平台,为客户和消费者提供快捷的花卉贸易及物流服务、专业化的会展服务、强大的信息资讯服务、高效的花卉培训推广服务,形成特有的多样化优质服务体系。 2.2陈村花卉产业的制度创新 陈村花卉产业制度创新主要有四点:第一,专业市场组织形式的创新。陈村花卉业的发展得到了地方政府积极有效的推动,实现了“企业办市场”、“企业管市场”和“市场企业化”的组织形式创新。由陈村镇政府对建设用地和建设项目进行统一决策、统一征地、统一规划;由镇政府专门成立陈村花卉世界有限公司对陈村花卉世界进行基础设施建设、统一开发、招商引资、日常管理和配套服务。一方面避免了小生产分散经营的弊病;另一方面也克服政府以行政手段直接管理市场的低效率缺陷。第二,“公司+专业市场+农户”的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实现了经营体制创新。陈村花卉世界采用“政府搭台,花商唱戏,带动周边”的经营模式运作。公司经营市场、市场带动农户的“公司+专业市场+农户”的花卉产业化经营模式,十分适合当地花卉业的生产力水平和行业特点,是传统花卉产业现代化的一条好路子。在产业区里,陈村花卉世界有限公司(龙头)主要进行各种配套服务,花卉世界园区内的600多个花卉企业(龙身)主要进行各种花卉产品的生产、营销、进出口贸易,带动了周边的6000多个花场和1万多个农户(龙尾)生产经营。这种模式使龙头、龙身、龙尾各自从事最具优势的价值创造活动,使整个价值链的效益达到最大化。第三,从企业内部管理转向供应链管理,发挥中间性组织的优势,实现管理创新。在传统的观念上,企业往往会通过扩大自身的规模或进行前向一体化与后向一体化来获取范围经济,但这会带来机构臃肿,反应迟缓等“大企业病”,增加了组织管理费用。而陈村花卉世界产业配套较完整,企业没有必要进行“小而全”或“大而全”的生产经营,可以把视野从企业内部转向整个产业区的供应链,只选择其中有核心竞争力的某一个或少数几个环节进行经营,并和上、下游企业建立良好的协作关系来取得分工经济和外部规模经济。由于园内企业地理接近,可以通过信任和契约来进行合作,整个产业区成为一个大的中间性组织,提高了产业竞争力。第四、创新了公共产品供给机制,发挥区域品牌的效应。园区内不仅产业链配套完整并得到延伸,同时,还形成了多样化配套服务体系,园区引进了物流公司、包装公司、植物检疫站、进出口贸易公司、公共汽车站,并设立了物业管理部、财务室、宣传部、展览部、旅游开发部、信息中心、科技创新中心、职业技能鉴定站、花卉综合批发市场、休闲会所、度假区、大型停车场、展览中心、阅览室等。这样一来,园区附近的中小企业和花农可以获得廉价的公共产品供给。他们在经营上,可以减少对专用性资产的投入,分散了经营风险,享受了区域品牌的效应;在管理上,可以采取扁平化的组织结构,决策迅速、反应灵活,充分享受了分工网络的优势。 2.3陈村花卉产业的技术创新 陈村花卉产业技术创新主要有三点: 第一,技术创新中心的建立与产学研结合。陈村花卉世界吸纳了中山大学、仲恺农学院、深圳农科中心、广东花卉研究中心、美国维生园艺科技有限公司、台湾今日景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院校、科研单位和有研发能力的世界一流花卉公司进驻,建立科技创新中心和产学研基地。由于陈村花卉世界是竞争能力强、带动面广、出口创汇多的花卉业龙头企业,可以集中区域网络内人才、资金、科研设备等资源优势,通过技术创新,形成技术辐射源,带动区域内科技成果的转化和覆盖,广东省科技厅因而在此设立了广东省农业(花卉)科技创新中心,专门从事花卉核心技术研发、技术成果推广、培训咨询和信息集散等工作,从而在组织制度上、人力资源和资金投入上充分保证了创新活动的开展,促进了产学研结合。例如:陈村花卉世界与仲恺农业技术学院合作开展“花卉病虫害综合防治研究”、“高档花卉快速繁殖研究”、“金桔抗寒基因转移的研究”等专项课题研究,基本摸清了对花卉危害面积较大的一些主要病虫害(如苏铁灰蝶、兰花炭疽病)的综合防治方法,并通过有关人员现场指导花农提高花卉的品质。今日景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与花卉世界有限公司合作开展兰花快速繁殖的技术研究与开发并取得成功,成为市场的著名品牌,加快了洋兰的国产化进程。国际著名公司美国维生公司带来了新品种开发与种子种苗繁育的新理念。 第二,陈村花卉世界提供人才培训、信息服务,有利于技术扩散与应用。陈村花卉世界建立了“花卉世界网”和《花卉世界快讯》等媒介,宗旨是“关注行业动态,把握市场脉搏,展示企业风采,促进产业发展”,为广大企业和有关人士提供花卉专业信息服务;陈村重视专门人才的培训,建立了园艺职业技能鉴定站,可给成绩合格学员发给初、中、高级技能职业资格证书。公司还经常利用各种花事活动的机会举办各种讲座和研讨会,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和专业技能。 第三,通过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促进产业区技术交流。顺德花卉协会是全国最先成立的县级花卉行业协会,它承担了产业信息的收集、整理、;先进生产技术的推广;制定和推广行业标准;与国内及世界各地的花卉业协会和客商进行联络与合作;组织外出参展和外出考察;主办花卉商品展和招商合作洽谈等重要职责。协会是企业和政府的纽带,有利于树立陈村花卉的良好形象、保护成员共同利益,有利于促进陈村花卉业技术交流。通过对陈村花卉产业案例的剖析可以看出,通过发展专业市场,建立农业产业集群,促进制度创新和技术创新,可以提高现代农业竞争力。 农业专业论文:农业工程专业技术职务分析 编者按:本论文主要从全省农业工程专业技术职务管理体系;农业工程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对象及评审范围;农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条件;申报专业技术职务程序;答辩的有关问题;外语及计算机要求;评审材料的有关问题等进行讲述,包括了部分直属事业单位的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等,具体资料请见: 四川省农业工程专业技术职务高级评审委员会、中级评审委员会设在省农机局,负责全省农业工程专业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和部分中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高级职称每年评审一次,中级职称每两年评审一次。现将我省农业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工作的有关情况及相关政策作简要介绍。 一、全省农业工程专业技术职务管理体系 四川省农业工程科技干部管理工作由省人事厅、省职改办领导,省农机局人事处负责管理工作。省农机局负责组织评审全省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直属事业单位、受委托(市、州、县)的中级专业技术职务,部分直属事业单位的初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向农业部和省经委推荐、初评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市、州农机局负责评审本地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及初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向上级推荐正高级、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部分县负责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工作。 二、农业工程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对象及评审范围 根据四川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川I职改[2000]37号文件精神,国有企事业单位中干部职工根据条件可以申报任职资格;非国有企事业单位及个体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具备干部身份的(工人、农民及其他无确定身份的各类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其他系列已取得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专业技术人员、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均可以按文件要求申报评审高一级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评审范围包括农业机械(化)、农业电气化与自动化、农产品储运与加工、农业环境工程、农业水土资源利用与整治、农村能源工程等六个专业。凡从事上述专业的技术推广、使用管理、科技研究、生产制造、技术培训、技术监督、安全监理等的中级技术人员,只要符合有关申报条件的均可申报评审农业工程高级工程师职务。 三、农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条件 担任工程师职务具备博士学位二年以上,或硕士学位四年以上.或大学本科毕业五年以上,或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专家,或中组部、人事部、中国科学技术协会青年科技奖或省优秀专家称号的获得者.或获国家发明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或省部级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以上项目的主要贡献者,或获全国农牧渔业丰收一等奖,或省部级星火奖一等奖项目的评分贡献者,或公开出版本专业著作一本(五万字以上)等,均可申报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其它申报条件可参照川1人职(1998)15号文件。 四、申报专业技术职务程序 农业工程高级技术职务申报程序:由本人向单位人事部门提出申请,经单位同意后,按省农机局当年下发的有关申报文件要求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信息表》,提供其它有关材料,经单位领导审核,写出推荐材料送市(州)职改办、农机局审查签章后报省农机局审查、评审。个体专业技术人员,直接向当地县(市、区)职改办申请,经审查签章后报省农机局。 五、答辩的有关问题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申报人员必须参加答辩:不具备规定学历;虽达到规定学历但非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未达到规定任职年限;越级晋升:评委会及专业组根据评审需要要求答辩的人员,均需参加答辩。答辩重点了解申报人员掌握有关专业学识水平、该职务要求的基本技能以及本专业国内外动态等.并通过答辩核对有关情况。答辩结论为:优秀(有效期三年)、合格(有效期一年)、不合格(不能参加本次评审)。 六、外语及计算机要求 外语条件按照川I职改办(1999)53号文件执行,农业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外语等级分为:正高A级、副高B级、中级C级等,该文分别规定了外语免试、暂不作要求、考试必须合格及降低一个等次要求的各种条件。外语考试的有效期:A级4年,其余均为3年。考试不合格者.先评后补人员可作为下一年度考试前评聘职务的依据。 计算机条件按照川I职改(2000)9号文件执行。农业工程系列计算机等级考试要求分别为高级A等,中级B等,初级C等。有效期:A、B级5年,C级4年。文件提出了各等级对计算机知识的主要要求及免试和暂不参加职称计算机考试的人员范围。外语、计算机条件掌握,申报人员可根据自身条件参照以上文件执行对应的政策规定。免试人员、先评后补人员需提供相关的材料(如身份证)及证明,并由所在单位和市、州人事职改部门加盖鲜章。 七、评审材料的有关问题 申报人员必须报送材料如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份;《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信息表》一份;单位综合推荐意见、任现职以来业务自传各l5份。上报的评审材料必须真实、可靠、无误。论文著作一至二篇(独著或第一作者);成果证书、获奖证书;最高学历证明、外语成绩证明、计算机成绩证明、现任职资格证明复印件各一份;业绩贡献公示。 单位综合推荐意见和个人任现职以来业务自传的内容应当包括被推荐人的基本情况、政治表现、工作态度、技术水平、主要业绩等,要求观点明确,文字在1000字以内.由推荐单位负责撰写并加盖公章。 为使申报材料内容详实地反映申报人员学术水平,专业技术人员平时应加强业务、技术学习.不断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对本人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进行及时归纳总结,多写论文、讲稿,并积极向有关科技期刊投稿。单位领导和管理者在项目管理、获奖人员安排上有必要向专业技术人员倾斜.为他们创造良好的学术氛围。 农业专业论文:农业机械化及自动化专业人才培养要求 摘要:在城乡一体化背景下,对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专业人才培养提出新的要求,本文以社会需求为指针,对高校实际情况进行深入分析,制定出复合土地流转政策背景下农业发展的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应用型人才的培养方案,构建“理论、模拟、实训、实践”四位一体的课程体系,加强人才培养,为我国全面实现现代化农业提供人才保障和技术支持。 关键词:城乡一体化;农业机械化;人才培养 1绪论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根据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全局的客观要求,明确了统筹城乡发展的基本方略,指出了我国总体上已到了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部署规划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发展现代农业的基本任务。在这一系列重大政策的推动下,为了更好的发挥当代农业学科办学优势,各农业高校多年来致力于培养学生掌握农学、机械学、自动化控制技术及经营管理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掌握农业机械及其自动化装备的性能设计、选型配套、使用维修知识和技术;具有农业生产机械化系统的规划设计和经营管理的能力、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独立获取知识、信息处理和创新的基本能力。但是如何将上述方面教学与提升学生综合素质工作结合,培养适应城乡一体化背景下,农业生产对农业机械化专业多方面复合型应用人才是亟待解决的问题。 2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专业人才培养面临的问题 2.1现有的基层一线工作人员学历亟待提高 据权威数据统计,2012年,我国一线农机研发、维修、经营的从业者中拥有本科学历的不足1/2,具有硕士学历及以上的骨干力量绝大多数集中在省级机关单位,基层从业者学历普遍偏低,理论知识严重匮乏,知识储备量难以适应当前现代农业的发展[1]。原有人才培养方案缺乏向一线生产实践倾斜的课程体系。 2.2教学课程效果质量需要提升 主观方面,因为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专业对学生的实践性和动手性有着严格的要求,除应合理安排必要的专业实习以外,因为教学任务多,教学时间紧张,教学过程中实际操作的安排不尽如人意,对教学效果有所削弱。客观方面,由于技术性强,机械化水平要求高,对于不思进取,学习观念差强人意的学生缺乏条例标准,这无形中就把教学课程课堂化、形式化、应试化,形成了学与不学一个样,学懂与学不懂一个结果的现状,使学生一旦走向工作岗位,无法将书本知识在现代农业生产中得以实践。 2.3学生业余文化专业实践性有待提高 现有的学生第二课堂,重视学生综合素质,文化体育类活动为主,专业实践创新活动相比较少,每年的社会实践活动,能够接触大规模农业机械化生产实践的人数较少,不能满足众多学生对接触生产实际的要求,且由于扩招速度过快,师资力量积累成长不足,致使指导学生实践动手能力不能接地气、针对性、实效化。 3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专业人才培养的思路 3.1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专业人才培养的目标 以农业生产过程机械化为基础,培养适用于我国农业机械化发展需要的应用型人才,加快农业机械化技术的应用与推广,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与机械化程度。以改进传统农业机械设计制造方法为基础,培养大型先进农业机械的设计型人才与应用管理人才,充分发挥大型农业机械装备在现代农业生产中的作用。以强化通才教育为基础,加强专业实践教学,培养复合型人才,强化学生的科研与实践能力,拓宽学生就业渠道。 3.2突出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专业的办学特色 在土地流转政策下,紧跟新政策、新形势、新方向、新装备的新要求,以实现农业生产过程机械化为基础,突出以农业机器运用管理为主的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结合地域特点和经济条件,立足于平原区大中型农业机械配套和半山区小型农业机械开发,突出为地方经济建设服务特色。加强通才教育,突出科学基础、文化基础、农业工程技术基础及基本技能有机结合的宽基础教育的特色[2]。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和综合提高,适应现代农业发展需要,突出具有鲜明的未来大规模农业机械化发展对新型人才需求的特色。适合学生个性发展和创新能力培养,深化实践性教学环节,突出能力与技能训练的特色。 3.3增强第二课堂的专业实践性 通过积极与农机生产农业合作社建立实习实践基地,加强师生动手实践能力接地气工作,在生产实践中锻炼提高,并结合生产实际中出现的问题,加强理论创新;通过开展机械创新大赛,生产技能大赛,就业锤炼工程等活动,加强学生第二课堂的专业实践性,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4为保证教学质量采取的主要措施 4.1修订培养方案 以“应用”为原则,以“实际操作”为要素,结合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专业特点和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的时代要求,完善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专业课程体系和学生培养方案,突出应用型与设计型2类人才培养方向与目标。 4.2完善课程体系 加强教材与课程体系建设,提高教学质量。在全国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专业都是实践指导理论的情况下,构建“理论、模拟、实训、实践”四位一体的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专业课程体系,努力促进课程设置的对象化、实效性、接地气,并在授课过程中增加现代化授课形式,研究出版统一教程,积极改革教学方法,充分利用多媒体教学手段,提高多媒体教学授课时数。 4.3提高实践教学质量 改善实践教学环节,增加实验设备的投入。加强校内实践教学基地、科研基地的建设,并大力投入使用,使广大在校学生能够在全部真实的环境中检验每一阶段的学习质量,避免出现纸上谈兵的效果。通过暑期社会实践、基层挂职锻炼、延长毕业设计时间、提高毕业设计质量、严把毕业设计通过标准、积极组织学生主动参加全国大学生挑战杯大赛及机械创新大赛等多种渠道,加大对学生科技创新意识与动手能力的培养;加强与校外企业、农机生产合作社及相关部门有机联合,形成长效合作机制。通过采取课堂上书本教学与安排课下参加生产实践相结合,为在校学生提高专业技能的实际操作提供良好的平台,还能为企业及合作社的良性发展提供强大的人才保障。 4.4明确考核机制 以培养应用型和设计型“双型”人才为宗旨,通过教学秘书统一排班、记录,加大院系领导听课制,提高学院领导班子的职能作用。以培养学生的技术水准、解决突发问题的方法能力和个人协调性全面发展为出发点,不断完善教学内容,变革教学方法,更新专业设备,保证师资队伍,改革考试制度,不断加大实验、实习、设计、实践等各项教学环节的学分考核比例。 4.5重视管理制度 加强教师理论与实践授课环节的检查指导,实行青年学生导师制,加强学生的日常管理,做到制度化、规范化、接地气,帮助学生树立牢固的专业思想。加强科研立项与管理,以科研促进教学,并努力构建把论文写在大地上的实践科研制度。 4.6壮大师资队伍 师资队伍是保证教学质量的关键,应该采取内强外聘的手段,采取“引进来,走出去”的方法。整体提高本校教师队伍的教学质量和专业技能。从而,逐步建设一支严格锤炼、师德高尚、教风优良、实际操作经验丰富、年龄与职称结构合理的高素质师资队伍;积极聘请其他高校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专业的专家学者、培训机构资深讲师等高端人才为专业顾问,并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合理、灵活的工作时间和授课方式,在建立长效协作的基础上,就专业教学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共同探讨,形成共识,从制度模式上为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专业教学奠定坚实的人才基础和保障。 5结论 城乡一体化的背景下,对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专业人才培养有了新的认识和判断,在此基础上进行总结和归纳,高校在进行这种实践性强、操作性强的课程设置的时候,要给学生树立敢于动手的意识,提供勇于实践的机会,增强职业规划的方向,确立人生目标,从而使广大学生提高对本专业的兴趣,达到学有所成,学有所用,提升就业率的目的。 作者:付大平 王军政 王景立 单位:吉林农业大学 农业专业论文:专业学生创业能力培养农业发展论文 一、改革农业专业的课堂教学模式 中等职业学校农业专业分养殖和种植两个方向,专业课程内容较多,而且很多部分要求学生能够理解识记。课堂教学如果仅靠教师口头传授理论知识,或划出重点让学生机械记忆,这种“为教学而教学”的传统模式与具有实践特点的农业专业教学是相违背的。因此,教师必须转变传统教学思想,改革课堂教学模式。教师可以借助现代教学手段,以培养学生学习能力,提高专业教学质量为目标,提高学生的创新能力和职业能力。比如在农业专业生物学《细胞的分裂》的教学时,传统模式中教师往往是利用黑板作图或借助图片展示细胞分裂过程的图例。这些做法不但会消耗教学时间,而且作图的精确性与图片展示的局限性也会影响课堂教学质量,并且静态的展示不能激发学生学习的兴趣,课堂教学效果并不理想。教学中为了提高课堂效率和质量,教师可以将细胞分裂的过程制作成多媒体动画,生动形象地展示每一个动态过程,辅以教师简单的讲解,让学生对于课本的知识了解得更加直观。 二、营造农业专业浓厚的专业氛围 专业学习是职业学校与普通中学的根本区别,学生学好专业知识离不开自身的努力与教师的讲授辅导。在学生、教师、学习时间等这些影响学习主要因素外,良好、浓厚的专业氛围对学生专业能力的培养也很重要。学生置身其中可以加强对专业知识的理解和认同,好的氛围也能激发学生学习的兴趣,对学生专业发展起到潜移默化的作用。专业氛围建设,教师可以充分利用教室、宿舍、实训场地等空间类的各个宣传阵地,精心设计符合农业专业宣传或展示的图片、标语、代表人物、行业信息等,让学生学习、生活的场所处处体现出浓厚的农业特色。此外,教师还可以针对农业专业的专业特点布置教室。比如将教室内的盆摆绿色植物换成观赏类蔬果植物;也可以要求学生自己培育绿色植物布置教室。学生在充满专业特色的环境中学习和生活,有利于学生更好地理解农业专业。 三、加强农业专业学生创业能力的培养 现阶段农业专业学生就业的对口率偏低,而且就业的稳定性差。要解决这些问题,教师必须重视对学生创业能力的培养,帮助学生树立就业是为创业打基础的意识,促进其就业的稳定性。同时,加强创业能力教育也是职业学校教育价值的体现,对学生的个人发展和自我实现有着重大意义。加强农业专业学生创业能力的培养首先要完善创业教育体系,将创业教育融于平时的教学内容中去,并制定切实可行的创业教学计划;其次,教师要摸索创业教育的培养方式方法,包括知识讲座、案例分析、实地考察、典型报告等;再次,鼓励学生撰写创业计划书,并指导学生关注农业创业热点,帮助学生处理难点,理清创业思路;最后,学校和教师还要逐步完善农业专业学生创业基地,开发校内农业实训基地供学生创业尝试,解决学生创业起步难的问题。总之,中职农业专业作为职业教育中的新兴一员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职业学校的每一位教师都应该将为社会培养优秀专业人才作为自我的奋斗目标。改革传统观念,探寻真正适合农业专业学生的培养模式,我们任重而道远。 作者:李谢颖 农业专业论文:浅析高校开设休闲农业专业可行性 一、高校开设休闲农业专业的必要性 1.休闲农业自身发展需要。近年来,全国各地根据市场需求及时优化调整农业发展定位,在推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过程中,积极发展都市农业、生态农业、观光农业等农业新形式,农业正在由单一提供农产品转变为改善城乡环境面貌、发展旅游文化等的重要手段。20世纪90年代后期,休闲农业借助创意产业理念,融入农业生产生活。随着我国农业转型和新型农业系统的构建,休闲农业实践为我国农业经济带来巨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休闲农业的产业化发展渐成趋势。休闲农业的蓬勃兴起急需专业类人才的培养与之相匹配和适应。 2.社会发展需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我国迅速兴起,使得我国社会开始由温饱型向小康型全面发展,并在21世纪初向发展型目标迈进。在今后数十年,我国经济仍将保持较快的增长速度,这意味着中国人民对包括休闲、观光等在内的自我个体现实需要将得到可持续性的发展。然而,要将这种可能性转化为现实性,还必须具备其它几个重要的条件:其一是社会的政治目标。这一点无疑已有确切的保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就是这一政治目标的强有力的支撑;其二是社会休闲文化的发展认同。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与对外融合的推进,休闲意识不断地与国际接轨,休闲文化积累丰厚,有着极为丰富的组织形式、活动方式和活动内容,并且与中国的传统哲学、伦理道德、审美观等交织在一起,为中国民众所喜闻乐见。休闲农业教育的发展有着深厚的民众基础,在新的历史时期势必得到空前的发展。 3.传统农业专业调整改造的需要。目前,我国大多数农业高等院校都设置了农业发展学科,培养不同程度的农业专门人才,而且对已经设置的学科不断进行调整和改进,重组教学内容、课程体系、拓宽专业口径,适应我国农业发展和转变过程对农业人才的需求。但是,以往的改革大多为数量和内容上的变化,没有从根本上改变以专业为中心的高校培养模式,学生的创造力不能得到很好的实践和发挥,导致学生实际工作适应能力较差。在西方,高校农业类专业口径较宽,涵盖体系比较完善,不同的专业课程之间相互渗透,课程所学知识与实际农业发展水平和应用紧密相连,学生在校期间就可以学到全面、新颖的农业专业发展现状和将来发展趋势。 二、休闲农业教育专业课程的设置内容分析 1.理论教学方面。如何将休闲教育与农业学科教育进行有机结合是一个新的课题。目前各式休闲教育在我国已经蓬勃开展起来,比如休闲体育教育学、休闲社会学、休闲经济学等等,而休闲农业教育的发展比较滞后。相对于大陆的休闲农业教育,台湾之所以发展休闲农业教育比较好,是因为随着休闲农业的不断发展,需要有专业的人才熟悉休闲农业的管理、经营及发展趋势,以便更好地指导现实工作。有效的将休闲学科教育与农业发展紧密结合,不仅仅要从理论上增加休闲学科的相关内容,加深对休闲产业的理解和认识,还要从实践的角度认识发展休闲产业的目标和要求,使得学生从思想的高度对休闲产业学科有一个系统、全面、详细的了解,同时,对休闲产业发展实际需求趋势有一个清楚的认识。真正实现通过体验式的教学环节实践这一积极、动态休闲方式的学习,促进大学生形成正确的休闲农业课程学习意识,为将来步入休闲农业管理这一领域打下认识与技能的准备。农业专业课程已经开展了多年,但是休闲农业的发展在国内属于刚起步阶段,因此在理论教学方面还需要深入地联系经营、管理理论,实现农业课程的休闲化特点转变。这也是实现高校农业课程开放性的一个重要表现。同时,需要积极的改变传统的教育模式,从简单的说教教育逐渐的发展成为一个理论与实践相互融合的教学模式,使得学生不仅仅从理论上理解所学知识,更从实践的高度去认识所学内容。 2.实践教学方面。休闲农业课程目标是制定教学内容的根本出发点,应该全面地服务于学生身心对于专业的发展需求,从实践出发,突破以知识灌输为教学为主的旧体系,建立以增强专业技能,把握知识前沿理论,提高实际运用能力与就业本领,促进学生身心健康为主线的课程内容。依据休闲教育的需要,休闲农业课程的理论课教学内容应以休闲教育的相关知识为主体,实践课的内容则首选休闲特征和体验特征突出的休闲农业模式和典型的地区为体验基地。因为只有广泛参与休闲活动,才能促使学生在充分的“休闲体验”过程中,不断感悟休闲、感悟生命的价值和意义,感受农业发展的无穷魅力与光明前途,从而树立正确的学科观和休闲观,为走向工作岗位打下坚实的基础。 3.休闲农业教育课程的结构设计。课程结构指课程各部分的组织与配合,即讨论课程各组成部分如何有机地联系在一起的问题。休闲农业教育课程新体系的建立必须从学校农业教育、休闲教育整体的角度去考虑。把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的课外休闲农业体验纳入到农业学科课程的改革中去思考。体验类项目的教学不可能在有限的课堂时间和空间内完成,所以,课外和校外时间都被纳入到休闲教育的视野中。休闲农业学科的课程设置可分为多层次:(1)低年级(大一至大二)阶段以开设常规型教学课,课程内容以农业学科教育、休闲教育课程、经营、管理理论学习为主。具体课程可根据授课时数前后相继,衔接安排,也可平行安排整体推进;(2)三、四年级则主要开设综合活动课,内容按照实践要求、结合学生爱好为依据,这一改变使得高校农业教育得到拓展,给学生留下更大的发挥和学习空间;(3)鼓励课堂内部知识向实践的转化,积极主动挖掘学生的创造力和个性,使得传统以学生为辅逐渐改为以学生为主体的教学模式,教师只是指导者、引导者,充分发挥学生的实践参与能力和积极性。 4.休闲农业教育课程的重点内容。休闲农业专业课程的重点是介绍休闲农业的基本概念,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农业旅游之间的区别与联系、不同地区发展休闲旅游农业产业的特点、休闲农业管理等方面的内容。通过本课程的学习,要求各相关专业的学生能够熟练掌握休闲农业的基本概念,理解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农业旅游之间的区别与联系。了解发达国家和地区休闲农业发展的经验以及如何高效地进行休闲农业方面的管理等等。 三、结论与建议 休闲农业的迅速发展,急需培养大量的休闲农业专业人才作保障。增设休闲农业专业是农业自身发展、社会发展和高等教育发展的需要,休闲专业发展具有可持续性。因此建议国家和地方有关教育、农业部门和高等院校尽快采取措施,把握机遇,科学论证,为休闲农业及其人才培养创造良好的条件,为休闲农业走向生活化、科学化和规范化做出贡献。 作者:常伟 罗剑朝 单位: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农业专业论文:增强农业经济管理专业的实践性研究 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经济迅速发展,产业结构、就业结构和城乡结构发生了剧烈变化。可是,当前我国农业经济管理专业各教学环节中,教学实践环节与飞速发展的经济、科技、社会的滞后尤为严重,此方面的教学改革是当前该专业教育教学研究的热点问题,引起了国内学者的广泛关注。罗攀柱等[1]对农业经济管理专业的培养目标改革作了大量的研究。崔宁波[2]对农林经济管理专业本科实践教学中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了研究。吉洁等[3]探讨了农林经济管理专业本科人才的培养模式,并针对当前招生、就业等环节中的一些问题进行了阐述。李茜等[4]从农业经济管理专业学生财务分析能力视角,探讨了如何提高学生财务能力的建议。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的调查表明,全国范围内经济管理类教师中,31.2%的教师没有专业实践经历,78.6%的教师没有国际交流经历[5]。根据当前农业经济管理专业实践性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本文就如何提高农业经济管理专业实践性教学的效果进行了一些有益探索,现与大家分享一下这方面的经验。 1通过产学研结合推进农业经济管理实践性教学 教育部在《关于深化教学改革,培养21世纪需要的高质量人才的意见》中明确强调“树立人才培养要更加积极主动地适应社会发展需要,坚定不移地走‘产学研3结合’的人才培养道路的思想”。产学研结合是高等学校培养人才、科学研究和服务社会三大职能的具体要求。世界各国的著名高校在产学研结合这一环节上都做得相当成功,我国在这方面也在逐步加强。改革开放以来,农业企业不断增多,促进了农业生产的不断发展和农产品的不断丰富,但农业的经营思想和农业企业的经营管理观念还比较落后。这就需要农林高校和企业紧密结合,加强科研和教育的双向交流。开办农业经济管理专业的高等院校应尽量加强教学与生产实际、企业经营管理的结合,使学生走出校园,了解当前农业生产的现状、农业企业管理和科学技术方面的现状及缺陷。从而达到理论联系实际、知行合一的目的。 2007年,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中明确指出,要进一步加强对本科实验实践等教学基本条件的投入。当前农业经济管理专业的实践教学基础仍然比较薄弱,如何加强实践教学是农业经济管理课程的重要课题。这就要求高等院校加大专业硬件投入,要求担任农业经济管理课程的教师积极改善实践性教学条件,加强与有关企业联系及合作,指导学生在实践中学习、在学习中实践,通过产学研结合方式发展农业经济管理教学,培养现代农业经济管理人才。 2通过社会实践和科研学术活动提高农业经济管理专业实践教学质量 农业经济管理类本科实践性教学主要分为课程实验、专业综合实训、科研实践、情景模拟实验和社会实践5个阶段。开展社会实践和科研学术活动能将不同阶段所学内容有机结合起来,在教学活动中,做了以下尝试性研究。 2.1教学活动组织环节 (1)学生自由组成4~5人的团队,根据自己了解的情况,自由选题,并撰写申请书。申请书按照自然科学基金申请的格式,分为立项依据、研究内容、研究路线、创新性和经费预算。由于具有社会实践的功能,申请书中增加了技术可行性和风险性分析这部分内容。 (2)申请书以作业形式交给任课教师。任课教师根据申请书的情况审批后,组织相关学生团队进行讨论。好的项目争取和相关企业、村委会等部门取得联系,然后进行类似实习的方式推进该研究活动。 (3)各团队针对申请书研究内容开展实践性教学活动,并在期末面向全体同学进行答辩。答辩过程中其他学生每人至少提一个问题,从而达到双向互动的目的。 2.2教学活动效果分析 从这几个学期的教学效果来看,此活动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对于提高学生的写作能力、实践能力、分析能力和领导力均有很大好处。专业与社会实践是一项重要的模拟实践活动,由于农业经济管理学科的交叉性,加上国与国、地区与地区之间的差异,实践性教学的内容本应是丰富多彩的,但目前由于条件所限,实践性教学内容比较单一,这就导致老师难教、学生难学的局面出现。因此,农业经济管理的实践性教学应当与相关的农业企业、农业生产部门、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建立广泛的合作机制,使得学生能够在学习阶段了解企业的经营管理,了解相关部门对农业的宏观调控。在教学中,可以借鉴东北农业大学的经验,即“班村共建”的措施。东北农业大学最初是以农林经济管理专业的一个班级和学校附近的一个村对接,学生通过义务支教、担任村主任助理、为村委会建网站、办信息报等形式开展社会实践,取得了很好的效果。目前已经推广到全校百余个班级,成为该校学生实践性教学的重要载体。 3农业经济管理专业实践性教学中需要关注的问题 3.1通过实践性教学提升学生的综合能力 农业经济管理是一项复杂的社会活动,当前社会对农业经济管理人员具有很高的要求。通过实践性教学增强学生的综合能力是教学的重要方面,可从如下几个方面加以培养:(1)增强学生动手能力的培养。学校应重视概率论与统计等基础课的开设,要求学生必须熟练掌握相关的财务及统计软件,熟练分析各种规律,迅速生成报表,并撰写报告。(2)增强学生领导力的培养。通过各种竞赛活动、各种创业模拟活动,提高学生的领导能力。(3)增强学生全球化观念。专门对这方面的能力进行训练和培养,既可学习国外先进的管理经验,还能培养学生全球化观念,把自己放在全球农业经济中来思考和观察问题,有助于培养和提升学生的综合能力。 3.2通过实践性教学增强学生爱国情感和责任意识 农业经济管理专业的学生,无论是进入相关的农业企业、还是进入政府部门,或者作为大学生村官,加强其爱国主义教育、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都非常重要。大学阶段的学生正处于“指点江山,激扬文字”的阶段,其心理发展尚不成熟。通过一些做义工和慈善等活动,增强学生个人责任感,最终达到通过实践性教学促进学生知识、技能、心理和品德的全面发展。 农业专业论文:农业院校法学专业的教学改革 摘要: 农业院校法学本科教育是教育体系不可分割的部分,农业院校培养的法学人才对填补农村法治人才真空、提供农村发展外源型动力具有重要意义。当前农业院校法学本科教育存在着法学教育的通病,同时又面临基础不扎实、培养目标模糊等困境。本文将基于对农业院校法学专业实践教学现状的分析,结合农业院校法学专业教育的目标提出改革建议。 关键词: 高等农业院校法学专业;实践教学;问题;改革 一、农业院校法学专业本科教育的现状及目标 中国法学教育在学历上由中专、大专、本科、研究生构成,经过六十年的发展,一个以法学学士、硕士、博士为主,法学专科教育为辅的多层次高等法学教育体系逐渐成熟。在建设法治社会的要求下,中国法律业蓬勃发展,各大高校为顺应时代潮流纷纷设立法学专业,农业本科院校也不例外。当今绝大多数农业本科院校均设立了法学专业,虽然体现了其全面办学、综合发展的宗旨,但农业院校多为综合性大学,且多以涉农专业为主,在法学专业方面难以像中国政法大学之类独立设置的政法院校般投入大量的资源,加之师资不足、办学经验浅薄、学院重视程度不够等因素,难免会产生专业基础不扎实、培养目标模糊的问题。法学教育的人才培养目标可分为如下四种:普通型法学人才、应用型法学人才、研究型大学人才和精英型法学人才。不同等级的院校应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可实现的人才培养目标。相较于办学历史悠久、师资力量雄厚、学术氛围浓郁的综合类、政法类高校,农业院校应扬长避短,依靠自己的学科优势,结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培养具有农业院校优势学科基础知识的复合型、应用型法律人才,为新农村的建设服务。 二、农业院校法学专业实践教学的现状与问题 (一)农业院校法学专业实践教学的现状法学专业教学实践是专业人才培养的重要途径,高等农业院校的法学专业,由于创办时间短、师资力量薄弱等原因,实践教学尚未形成自己的特色,不能适应社会和学生对专业能力培养的要求。为了实现农业院校法学本科教育的目标,即培养具有农业院校优势学科基础知识的应用型法律人才,各高校近年来都在致力于法学专业实践教学的改革。目前,农业院校法学专业一般实践教学方法有:课堂模拟练习、真实案件、模拟法庭等,其中模拟法庭的应用较为广泛。这里以模拟法庭为例,通过对其现状的分析来揭示农业院校法学专业实践教学的问题。模拟法庭是指精选典型案例,由学生扮演其中角色,在专业老师的指导下模拟法庭审判全过程。正如美国法律哲学家埃德加·博登海默所说“如果一个人只是一个法律的工匠,只知道审判程序之规程和精通实在法的专门规则,那么他的确不能成为第一流的法律工作者。”此教学方法的目的就在于加深学生对法律知识和司法程序的理解,增强对法条的运用和把握,熟悉法律文书制作,锻炼辩论技巧,提高实践能力。 (二)农业院校法学专业实践教学的问题农业院校法学专业实践教学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暴露出一系列问题: 1.实践课程课时偏少教育部依据“宽口径、厚基础、重应用”的原则将法学专业的课程划分为公共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等三部分,其中专业课部分又分为核心课、必修课、选修课,以法理学等十四门核心课程为基础形成了中国法学教育统一的课程设置,而大量的实践性课程却被排除在外。因此,实践性课程设置不合理和课时偏少的问题亟待解决。 2.实践教学主体对其重要性认识不够不论是教师还是学生,都存在对实践教学之重要性认识不够的问题。很多学生只是把模拟法庭当成任务一样机械地去完成,根据准备好的剧本照本宣科,使得模拟法庭完全沦为走过场式的表演。另外,由于案件中角色特定化的原因,只有为数不多的几个重要角色,导致其他边缘角色的同学参与度不够,积极性不高,得不到充分的锻炼。除此之外,部分老师也只是把模拟法庭当做教学成绩的证明和点缀,做指导时态度不够严谨认真、应付了事,最终使得模拟法庭形同虚设。 3.制度建设亟待加强由于相关制度建设不完善,很多指导老师对模拟法庭的总结、反馈只是象征性的加以分析与评价,不能真正起到查漏补缺、逐步完善的作用。而且在案卷归档、设备保管、场地使用等各环节都缺乏规范的管理,有必要尽快建立相应的规章制度加以规整。 三、农业院校法学专业实践教学改革 (一)坚持“厚基础、宽口径”的培养要求课程设置的“厚基础”是指应扩大基础课教学内涵,实现自然科学和人文社会科学的完美结合,以及专业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教学和基本素质的培养;课程设置的“宽口径”就是力求按大一学科设置学科基础课,力求课程门类多种多样,拓宽教育者的专业知识面。具体到法学专业必修课程的设置上,“厚基础、宽口径”就是应当重视十四门专业核心课程,因为专业核心课程是面向2l世纪、适应经济社会对法律人才的实际需要而精心设计的,是法科学生应当系统学习和掌握的基本专业理论和知识,是本科法学人才达到一定专业水平的基本保障,是各高校本科法学教育的最低要求。然而,根据各农业院校网站披露的资料,一些农业院校法学专业仅将三大国际法课程列为选修课,有的院校甚至将全部核心课程列为选修课。这种不合理的课程设置体系直接导致学生基础知识不扎实,不具备法律人独立人格等问题,与法学教育的统一性与多样性相结合的原则相背离,也不利于学生独立从业。 (二)课程体系的设置与改革 1.科学安排课程设置课程的设置应当符合认识的规律,即在实践的基础上获取真知。当前各农业院校在课程安排上存在着诸多误区,如先理论法学后应用法学,先公法后私法等主张。在此错误认识的指导下,很多高校在大一就设置了法理学、法制史等史论性课程,而民法、刑法、诉讼法等实用性法律却在大二才设立。如此,学生在没有法律基础知识的情况下就去学习法律思维,导致入门难、易失去对专业的学习兴趣等问题。实际上,民、刑法和诉讼法作为一切法律的基础理论,其理念和方法处处都彰显着法理,而法理则是为了更好的指导应用型法律的学习和运用。因此,学校应当将民、刑法和诉讼法等应用性法律课程的设置提前,将法理学、法制史等史论性课程设置在大二,让学生在对法律条文有一定了解的基础上去学习法律思维,这样不仅能够引起学生对实际法律运作和具体法律现象的兴趣,更为老师们实践课程的安排提供了便利。 2.加强职业技能训练所谓法律职业技能,就是指从事法律职业的人运用运用所掌握的必要专业知识和专业理论进行法律实践操作的能力,包括法律解释能力、法律推理能力与技术、证据运用技术、法律文书制作技能等等。加强职业技能训练应当从两个方面进行,一方面应加强课堂理论教学,使学生打下坚实的理论基础,为从事法律实践做好准备;另一方面应当加强课堂技能训练,增设专门的法律事务性课程,如社区法律咨询、模拟法庭、专题辩论等模式,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使其成为能独立解决问题的合格法学人才。 3.增设专业实践性课程法律是一门实践性要求很高的学科,而现今法学教育界的通病就是重理论、轻实践,为了弥补“实践”的短板,目前大多数农业院校都设置了如上文提到过的模拟法庭、毕业实习等实践性课程,但都流于表面,收效甚微。因此,专业实践性课程的增设刻不容缓,如备受英美法系推崇的案例分析和诊所式法律教育。案例分析即通过给出一定背景材料提出问题,让学生依据一定法律知识自主地去思考并解决问题。它不仅能加深学生对专业知识的掌握,更能锻炼其综合分析、知识运用方面的能力。诊所式法律教育其特点在于通过诊所教师指导学生参与法律实际运用,其运行通常以真实案例为课堂教材,有课堂教学和案件两部分组成。课堂教学是在老师的辅导下,主要以学生为中心,围绕学生对案例的分析、讨论、提问和反馈进行。学生通过自主分析案件获得事实和法律上的认识与判断,除培养其运用法律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外,还能很好地提升法学学生的职业技能,增强其职业道德意识,实现理论和实践的统一。案件是指在老师的指导下,由学生深入社会去为需要帮助的人们提供法律咨询并负责案件的全过程。此方式虽然带给学生极大的压力,但也能最大程度上丰富学生的司法实践经验。这几种实践性课程不仅弥补了现有课程的不足,还能以其趣味性和灵活性激发广大学生学习的兴趣。 (三)实践教学方法与手段的改革很多教师在教学中采取的是仅靠一支笔、一张嘴,满堂灌、一言堂的填鸭式理论教学形式,上课只管讲而不理会学生有没有在听、听不听得懂;有的教师讲课时完全按着自己的想法来,课本形同虚设,使得学生在上课时常常不知所以,一步落后则步步落后,难以跟上老师的思维。这样的教学方式手段单一、内容死板、重灌输轻启发、重书本轻实践,很难保证教学质量。农业院校的法学专业教学也应该是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的有机结合,因此应当多多增加课堂互动,例如本课中由学生选定课题再做汇报的方式,这样可以引导大家积极思考,集众之所长拓宽对同一热点问题的认识。除此之外,还可采用分小组学习的方式,在一开始就分好固定的小组,安排一些实践性质的任务,如送法下乡:若干队员分为一队,各个小队在一个村子里进行活动,宣传的方式可以采用讲座、宣讲、串户等方式。在向农民宣传法律知识的过程中学生尽己所能对农村中的弱者提供法律援助,从而增强了社会责任感,积累了实践经验,也培养了团队协作能力。此外还有“送法进社区”、“设立法律援助中心”等方式。 作者:江虹 张贵梅 单位:湖南农业大学公共管理与法学学院 农业专业论文:农业技术服务专业群建设 1把握立足点 近年来,围绕我省现代农业发展需要,我院深化校企合作,坚持产教融合,加强中高职衔接,推动专业设置与产业需求、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以畜牧兽医省级示范性特色专业为核心,以职业教育对接现代生猪产业协同创新平台为标杆,通过核心专业的带动和专业之间的依赖和促进,形成合力促进涉农专业群资源共建共享,提升涉农专业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质量。通过专业群建设,力争3年内实现我院现代农业技术服务专业群的“3821”目标,即三项成果、八化标准、两个成为、一个引领。三项成果是制定一个专业对接产业链标准,建设一个示范基地,完善一套监督评价体系;八化标准就是按照标准国际化、农业现代化、流程规范化、模式创新化、管理精细化、操作自动化、过程信息化、成品安全化的标准,建成一个集种植、养殖于一体的“教、学、做”生态循环示范实训基地;成为全国现代农业示范性生产基地和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基地;引领现代种植、养殖业新业态。 2抓住关键点 2.1组建职教集团由永州职业技术学院牵头,与相关知名企业、行业协会、科研院所、有关职业院校共同组建湖南现代畜牧养殖职教集团,借助职教集团平台,构建职业教育对接现代生猪产业协同创新平台,通过协同创新破解职业教育对接现代农业产业的壁垒,寻找服务三农推进农业科技创新的突破口,为服务湘南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永州现代农业高科园建设以及现代农业产业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2.2创新培养模式借鉴国外农业职业教育的先进经验和理念,按照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总体要求,协同推进涉农专业群人才培养模式改革,逐步构建“六同步”人才培养模式,培养综合素质的新型职业农民,即对接服务三农与优化涉农专业同步、中职教育与高职教育衔接同步、大专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同步、学校专业培养与企业上岗培训同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同步、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与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同步。 2.3重构课程体系涉农各专业从自身的特点出发,对接一流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依照职业岗位的需求,根据学生的实际需要和市场需求,以“基础模块+专业模块+活动模块”形式,构建“底层共享,中层分立,高层互选”的相融相通的涉农专业群课程体系,着重探索适应现代农业产业发展的“岗证课”融合的课程结构,真正实现专业链与产业链、课程群与岗位群、职业(企业)标准与课程标准对接。目前,畜牧兽医专业已校企合作开发了6门专业核心课程标准;园林技术专业校企合作开发了3门专业核心课程标准。 2.4推进信息化建设充分运用现代网络技术,依托世界大学城云空间,搭建“教师、学生;基地、企业”互通互动教学资源平台,创建移动化数字课堂,开展涉农专业群微课、慕课的探索,进行翻转课堂、混合式数字化教学等教学方式方法改革,实现由教师主导到师生互动、自主学习的转变;将教学环境由教室延伸到生态养殖场、企业的生产真实现场,打破教学、实训受时空、地域的限制,形成“校中场数字化,做学教一体化”的开放互动的空间教学新模式。近年来,共开发慕课3门、视频课程5门,开发课程数字资源包9个;与洞口职业中专、溆浦职业中专等学校合作,畜牧兽医专业“专递课堂”2014年6月已通过省教育厅立项,现正在建设中。 2.5提质示范基地投资1200万元对原来的生态养殖基地进行智能化提质改造,借鉴本香和烟村模式,建设“猪—禽—鱼—沼气—果—蔬—花卉”现代农业产业生态链实训基地,按照“饲料生产—种猪繁育—商品猪养殖—猪肉深加工—肉食品连锁专卖—有机肥生产”生猪产业链,自主生产特色品牌、安全放心的猪肉。2014年12月,智能化养猪和养禽生产线已通过验收,2015年初可投入经营化生产。届时,可年出栏种猪和商品猪25000头,年产值可达5000多万元,提质改造后每头猪比传统养猪多增收143元。 2.6提升服务功能充分发挥专业人才培养和示范基地的优势,构建“学、研、产、训、推”五位一体现代农业科技推广体系,争取现代农业示范基地年产值上亿元,年培训农村各类人才2000多人,推广先进技术50项以上,指导周边地区种植、养殖户300余家,帮助解决技术难题100多项,更好地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 3提升引领点 3.1校企合作紧密进一步加强2013年10月30日,由永州职业技术学院牵头组建的湖南现代畜牧养殖职业教育集团成立大会在永州隆重召开。目前,集团有加盟单位56家,其中高职院校7所、中职学校6所、企业43家。湖南现代畜牧养殖职教集团成立以来,以项目合作和专业建设为纽带,以教学、培训、科研和就业为主要内容,充分发挥集团优质资源的示范辐射效应和专业的品牌带动功能,通过基地示范、技术引进、信息服务,引进技术3项,开展技术服务项目11项,专利1项,开发企业生产标准3个,广泛开展现代畜牧养殖职业技术培训,培训人数2014人次,进一步推动教育与产业发展紧密对接、深度融合,加快推进湖南现代畜牧业发展,提升职业教育服务“三农”的能力,推动湖南省职业教育和畜牧养殖业的大力发展。 3.2科研创新能力进一步提升永州职院立足生猪产业协同创新示范平台,邀请相关职业院校、企业行业和科研院所组建职业教育科研联盟,共同研究现代安全生猪产业养殖的新方法、新技术,提高生猪产业的价值,打破畜牧兽医专业与生猪养殖企业对接和深度融合的瓶颈,革新了职业院校传统的科研模式,大大增强了职业教育研究的针对性、实效性。涉农专业群教师主动深入中小企业,为其提供技术支撑和服务。与企业共同申报应用技术研究项目32项,获得专利1项,2014年我院合作参与湖南恒惠集团《舜皇山土猪资源综合利用湖南工程技术中心》和湖南永州异蛇科技有限公司《珍稀蛇类繁育与资源综合利用湖南省工程实验室》均通过专家评审,获得湖南省发改委立项建设。 3.2课程标准进一步贴近生产一流的企业需要一流的专业,课程标准需要对接企业最高标准。与本香、唐人神等龙头企业深度合作,在建设现代生猪产业示范基的同时,促使企业全过程参与专业建设,开发畜牧兽医专业的课程企业标准、行业资格标准、本香模式本土化标准等,大大更新了专业和课程建设。 3.4人才培养模式进一步创新为了更好地服务区域经济,培养出符合湖南农业发展所需要的现代涉农专业人才,协同推进涉农专业群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进一步创新,构建开放互动“六同步”的立体化人才培养模式,推动新型职业农民人才培养。 3.5实训基地规模进一步扩大为了提高生猪养猪现代化程度,减少环境污染,提升办学质量,学院投资1200万元对原来的生产线进行智能化提质改造,新建智能化配怀舍、分娩舍、保育舍和种猪生产性能测定舍各1栋,总建筑面积约7000m2,采用水泡粪、自动喂料、母猪群养、全年恒温、垂直预热通风、信息化管理等先进工艺,常年存栏基础母猪1000头。实训基地经过提质改造,将本行业的新技术、新标准、新设备、新工艺、新成果应用到生产和教学中,学生通过生产性实训基地的实训,能够更及时地了解生猪生产新动态,学到最新的养猪技术,同时大幅度提高经济效益,生产指标在原来基础上将大大提高,配种率由80%提高到95%以上,成活率由85%提高到95%以上,每头母猪多交保育猪4头以上,每头母猪将多增收1000~2000元,同时可减少劳动力8人,每年节约成本24万元;实训基地改造对全省乃至全国同类院校的实训基地建设起到了示范引领作用。 3.6社会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项目实施以来,开展了扶贫和致富各种培训30余期,培训课程涵盖了畜禽养殖技术、水产养殖技术、动物疫病防治、辣椒大棚栽培技术、绿色食品生产等,共培训农村实用人才2016人次,培养农村致富能手113人,带动周边203个种养大户,为农民解决技术难题121次,发送技术资料11000余份,达到了为永州地区农户提供现代农业生产技术的理念和基本技能,并向周边地区辐射,带动永州地区农户尽快致富的目的。 作者:于桂阳 刘俊琦 郑春芳 单位:永州职业技术学院 农业专业论文:农业资源与环境专业课程群建设 一、课程群建设的基本思路 1.遵循循序渐进的原则,按照由浅入深,先基础再综合的方式组织,教学内容随教学过程的推进而不断加深递进和拓展延伸,以整体、综合的科学思维方法训练学生的综合能力以环境监测与评价综合能力培养为目标,通过环境科学概论和环境监测基础课程理论与实践教学模式夯实学生基本能力把握,利用环境影响评价专业特色课激励学生提高应用素质能力,挖掘环境规划与将管理专业教育课内涵拓宽学生理论联系实践能力体系,突出农业环境污染、监测、评价与管理体系的教学系统性,优化课程群教学模式。本课程群既有系统的理论研究内容,也有实践性强的实验内容,在教学上强调理论联系实际,打破以传授知识为中心的教学模式,转移到注重培养学生基本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促进学生个性与才能全面发展的教学模式上来,建立传授知识+培养能力+提高素质的新课程体系,突出农业环境污染、监测、评价与管理体系的教学系统性。 2.突出课程群实践定位,通过调整实验和实习教学内容,优化实践体系,强化教学过程课程群的教学目标是培养具有环境监测与评价知识和技能的专门人才,重在知识的应用与实践,故突出了课程群的实践定位,通过调整实验内容和优化实验体系,加强实践教学,在教学过程中遵循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原则,走知识理解提出问题实际操作总结分析实习应用深化学习的路子。 3.以科研带教学,积极指导与引导学生开展创新实践,完善学生创新能力培养体系“国家中长期科学技术发展纲要(2006-2020)”中指出:防止水土流失、保护生态环境,建立合理的农林牧副渔复合生态体系。这突出了农业生态环境监测与评价在保护生态环境中的重要地位,课程组老师依据地域特色和科研基础,积极指导与引导学生开展相关研究与实践,培养学生创新能力。 二、课程群框架 农业环保类专业中环境监测与评价课程群是农业与环境科学的交叉,主要研究运用环境监测技术和有关学科的原理和方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农业资源,防治生态退化和环境污染,以改善农业生态环境质量。环境监测与评价课程群以宏观层面的农业环境问题为出发点,强化“农业与环境监测”、“农业环境评价与管理”等基本理论,结合农业、环境科学、环境监测技术、环境影响评价、环境规划学和环境管理学相关知识,系统地打造以保障农业环境安全为核心的环境监测与评价课程群。教学组织上,加强主干理论课与实践课之间的联结、递进与层级关系,减少重复与交叉的内容。课程群建设以增强学生的竞争能力、提高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素质、增加教学效率和农业资源与环境专业建设中的特色办学为目的,通过将相关的课程科学地整合,产生新的课程群,从而优化教学资源,实现课程建设的规模效应,强化农业资源与环境专业环境方面应用与创新能力的整体提升。环境监测与评价课程群包括环境科学概论、环境监测、环境监测实验、环境监测实习、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规划与管理6门课程。环境科学概论课程和环境检测课程是农业资源与环境专业的专业基础课,环境影响评价课程是本专业的专业综合特色课,环境规划与管理课程是本专业的专业教育课,环境监测实验和环境监测实习课程是本专业的实践基础技能培养必修课。课程整合优化后,将系统优化教学模式,强化学生实践能力培养,以基本技能为着力点,技术应用为主线,加强综合性设计性实验的实践教学,利用环境监测实验分成模块化教学,从根本上改变以知识为本位确定教学内容的做法,突出农业资源与环境专业环境理论与实践课程的系统性,建立以综合应用能力为本位确定教学内容结构的体系,为培养应用型人才提供可靠的保障。 三、本专业课程群建设条件 石河子大学于2003年开设“环境监测与评价”课程,并列为农业资源与环境本科专业必修的专业基础课。课程主要讲授大气、水体、土壤、噪声、固体废弃物、生物等主要污染物的监测分析技术方法,监测过程中的质量保证,以及环境监测技术发展趋势等内容。经过几年教学实践,已经积累形成了较完善的教学体系。2010年环境监测课程被评为校级一类课程。在该课程的推动下,教研室逐步加强和改革环境监测相关课程的建设。2011学年教研室教师所授本科生课程《生态环境科学概论》、《环境科学概论》、《环境监测》、《环境监测实验》、《环境监测实习》、《农业资源与环境专业概论》、《环境影响评价》、《环境规划与管理》、《资源环境研究法》被评为石河子大学优质课程。因此,环境监测与评价课程群建设可更好地优化教学资源,实现课程建设的规模效应,创办出颇具特色的农业环境教学。随着环境污染日益加剧,环境相关理论与实践技术不断更新。 四、本专业课程群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目前,环境监测课程体系较健全,但环境科学概论、环境影响评价、环境规划与管理课程教学内容均按照环境专业人才共性能力培养为主,农业环境污染、监测、评价与管理的相关理论还不够突出和系统,亟待课程系统整改,主要问题有:(1)教师对各课程内容及特点不够熟悉,课程之间知识点重复或脱节,教学内容与教学方法不配套,未与教学资源与条件有机结合,课程之间不能融会贯通,教学案例与实例启发性及与课程联系性不强。(2)课程组教师单打独斗,谈不上学生能力培养的系统性和综合性,学生由课程学习获得的能力系统连贯性不强,学期分散授课后教师仅强调本门课程的能力培养目标,未融合课程体系的教学目标。(3)环境监测课程实验和实习内容虽然经过多次改革优化,但对学生仅注重实验及实习结果,教学效果有待进一步优化,不能突出学生个人在实践教学过程中的综合能力提高。(4)学生创新能力仅依靠教师个人指导,没有发挥相关课程及课程组老师的指导优势,忽略了学科及教师优势的交叉性和互补性,局限了学生思维。因此,本专业应针对环境领域共性职业能力(环境监测技术、环境评价方法)分析的课程群平台设计,课程群建设以“夯实基础—拓宽专业—创新提高”为主线,以“环境科学概论”、“环境监测”与“环境影响评价”必修课程作为课程群建设的理论支撑主体,以“环境监测实验”和“环境监测实习”为课程群建设的实践支撑主体,结合农业环境保护类专业环境监测与评价能力分析,依据专业培养目标和社会需求要求,选择相关课程,以“环境规划与管理”选修课程为专业方向拓展核心课,从而为基层培养应用型创新人才,有助于学生能力培养和就业需求,实现岗位需求和能力培养、课程内容与人才培养、就业相结合。 作者:王开勇 樊华 张凤华 杨乐 潘旭东 庞玮 单位:石河子大学 农学院资环系 农业专业论文:农业类院校包装工程专业课程设置 一、基础特色与定位 普通高校教学改革一直在进行,发展到今天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已经不再是难点。重点在于如何结合学校特色合理设置课程体系开展什么样的教学内容才能实现素质教育和创新能力培养。许文才教授就提出过“设有包装工程专业的高校应结合本学校的优势和专业特色明确定位,按人才培养目标合理修订培养计划,把教育改革落实到整个教学活动中。”内蒙古农业大学的包装工程专业设置在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的同时设有食品科学与工程系、食品质量与安全系、酿酒工程专业。拥有“畜产品加工”国家级特色优势学科专项资助实验室、“乳品生物技术与工程”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乳品生物技术”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乳制品研究”自治区重点开放实验室、“畜产品加工”内蒙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及中日政府合作项目“益得”乳品实验厂。拥有食品科学与工程一级博(硕)士学位授权点,食品科学、农产品加工及贮藏工程、粮食油脂及植物蛋白工程、水产品加工和畜产品安全生产等5个二级博(硕)士学位授权点。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是自治区品牌专业,农产品加工及贮藏工程学科是自治区重点建设学科,内蒙古畜产品加工研究会挂靠在本院。因此,结合我区特色乳品肉品产业以及我校优势食品加工与检测,包装专业定位为食品包装。课程设置以包装工艺为主线开展设置,强调食品包装新材料研究、包装与食品质量安全、食品包装贮运、包装容器及包装机械等。内蒙古农业大学包装工程专业的设置与发展也是历经曲折,在探索中不断前进,在办学中不断总结经验及时调整。2008年召开了内蒙古农业大学包装工程专业建设研讨会召开。中国包装联合会副会长,中国振动工程学会包装动力学专业委员会名誉理事长、理事长和6位副理事长、副秘书长,教育部包装工程专业指导分委员会领导,内蒙古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领导与教师共同对专业建设进行了讨论。一致认为:“内蒙古农业大学包装工程专业依托食品大学科方向是正确的,应该充分利用学校相关的优质学科资源,凝练包装工程自身专业特色,建设好这一学科交叉性很强、应用面极广的工科专业。”因此我校包装工程专业培养目标为: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包装材料、运输包装、包装工艺与设备、包装结构与装潢设计等方面的基本知识,能运用所学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解决实际问题;具有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能在食品及其它相关生产企业、科研机构、物流、商检等部门从事包装系统设计、质量检测、技术管理和科学研究等方面工作的应用型人才。 二、课程设置 (一)课程模块设置为了更好地实现我校包装工程专业的定位与培养目标,在科课程设置上,我校采取了模块设置方案。将本科阶段所有课程分为通识教育核心课程、学科基础教育核心课程、专业基础教育核心课程、专业教育核心课程、通识教育拓展课程、学科基础教育拓展课程、专业基础教育拓展课程、专业教育拓展课程、通识教育实践、学科基础教育实践、专业基础教育实践、专业教育实践12个模块。通识教育核心课程和学科基础教育核心课程累计60学分,学科基础教育拓展课程要求学生在7门可选课程中根据自己的需求自主选择8学分。同样学生可以根据爱好与侧重点不同在通识教育拓展课程中社会科学拓展课程最低选学3学分,文化素质教育系列课程最低选学4学分,秉承了人文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在专业课程设置上,主要以食品安全为主要目标,所有课程围绕设置。专业基础教育核心课程模块(表3)设置了10门必修课程,是本专业最基础的专业课程,涵盖食品、机械、材料、艺术设计、结构设计等基础课程总计28.5学分。在专业教育核心课程模块中(表4),除了7门核心课程外,还包括教学生产实习和毕业实习(含论文或设计),生产实践实习达22学分。将生产实践教学放到了核心地位。其中课程设置涉及食品包装、包装工艺、食品包装材料检测、结构设计、印刷装潢、食品运输过程等。专业基础教育拓展课程模块(表5)设置21门共计46.5学分的课程,学生可以根据自身发展方向选择至少17.5学分相关课程。加大了食品相关课程,涉及乳肉农产品等课程共计10门。专业教育拓展课程模块(表6)设置课程10门其中材料类4门。同时要求学生跨专业拓展课程学修4学分。在该模块本专业拓展课程最低学分要求8学分。课程涵盖面较广泛,学生可以根据爱好自由选择。总体来说,模块设置中,学生除了必修课程外,选修课程力度加大、门数增多、选择机会增加,学生可以根据偏好自由拓展课程。这样对学生知识面拓展,新技能新知识掌握有很大的好处,但也对教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二)课题组设置为了符合学生拓展要求,同时根据我院师资特色及课程设置特点,设置了四个课程组。(1)食品科学课程组,主要涵盖课程:食品工程原理、食品冷冻冷藏原理与设备、食品包装安全学、包装管理学、包装防伪技术、包装物流技术、食品工厂设计、食品物性学;(2)包装材料课程组,主要涵盖课程:食品包装学、高分子物理与化学、功能高分子、包装材料学、包装辅助材料、高分子材料成型加工、聚合物及复合材料、智能包装学;(3)结构与艺术设计课程组,主要涵盖课程:包装印刷、包装测试技术、包装设计、包装CAD、广告设计、包装结构设计、包装环境学、包装工艺学、包装动力学、包装装潢与造型设计基础;(4)工程机械课程组,主要涵盖课程:包装机械、食品机械与设备、机械设计基础、食品制冷技术、运输包装学。课程组由组长统一负责,定期召集本组教师研讨课程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案及试题研讨与审核,建立听课制度互相学习督促。当然也不仅限于组内交流,更多学科需要交叉讨论。如食品包装机械课程就需要涉及食品物性、材料特性、机械基础、包装工艺等多学科交叉。课程组是分散与集中的统一,分散便于相近课程教师共同探讨授课内容,集中又便于各学科之间的交流。 三、结语 在包装工程专业办学过程中,各个高校都是在探索中前进着,都在力争将包装工程专业办好办强。在农业类院校中如何办好包装工程专业也是农业类院校思考的问题。在食品安全、食品包装安全日益受到重视的今天,内蒙古农业大学结合本校农业特色,结合本区特色农产品,对包装工程专业课程设置进行了改革,将包装工程专业定位于食品包装。因此课程设置上偏重于食品安全,课程设置均结合食品加工工艺、食品包装工艺展开。希望能够办出有特色的包装工程专业。诚然,我们的办学还有不足,还需要探索前进。因此将些许的成绩与大家分享,共同探索包装办学方向办学特色,为包装专业做大做强而共同努力。 作者:孙文秀双全董同力嘎李莉武玲玲单位:内蒙古农业大学 农业专业论文:农业专业化土地流转论文 1仙踪镇农村集体土地流转工作存在的问题分析 1.1农户土地流转意识不强,主动性不高由于农民对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了解的缺失性和延后性,使他们对土地流转的认识存在一定的局限,甚至是错误认识。其表现就是:对土地流转的积极性,主动性不高,并存在被动流转,这就增加了流转过程中的风险和矛盾。 1.2土地流转市场体系不健全农村土地流转市场还处于起步的阶段,转租给亲戚朋友不签订流转合同的情形很常见。土地流转的行为不规范,不利于土地后续的流转,对土地流转规模、速度和效率有很大的影响。农民作为流转市场的主体,对于市场并不了解,管理部门对土地流转市场的管理薄弱,致使土地不能大量迅速流转。 1.3土地流转的社会保障体系不完整如今,大规模的土地流转和农业大型机械的普及应用。解放了大量的农村劳动力,出现了农村劳动力向城市和城镇的大转移。但对农民来说,土地、粮食是他们的命根子,不断上涨的生活费用和有限的租金,使他们对赖以生存的土地不愿流转,对土地流转后生活的保障有着很多的顾虑,不愿将土地流转出去,积极性不高。 1.4土地流转进程不平衡我镇耕地主要分为山坡旱地和水田,水田因为能够种植水稻、小麦、油菜等作物,适宜规模化,机械化种植,因而受到承包大户的欢迎,土地流转率提高;而旱地因为可种植作物种类受限,不适合规模化、机械化种植,土地流转率就较低。在经济发展水平比较低,自然条件差的地区,农村集体土地流转率更低;而经济发展水平比较高,自然条件好的地区,其农村集体土地流转率便比较高。 1.5农业专业化合作组织不发达,失地农户与农业合作社和农业企业之间没有形成利益共同体当今,农业专业化合作组织由于缺乏资金,技术管理人员等因素影响,其规模小,管理水平低,经营资金缺乏,经验不足,农业新技术、新品种推广应用滞后,推动规模化流转的效果不明显。而农户只关心租金的多少,对农业合作社和农业企业的经营效果好坏漠不关心,这也导致了一部分土地流转失败。 2加快仙踪镇土地流转,推动产业发展的对策和建议 2.1提高农民对土地流转的认识服务“三农”是基层政府的基本职责,因此地方政府领导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搞好土地流转调查研究。要加强对农民群众的宣传教育,积极引导农户转变传统经营观念,在稳定农村土地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前提下,增强农民参与农地流转的积极性,主动性,不可急功近利,不能因追求政绩而做了损害农民利益的事情,要打好基础,顺其自然,循序渐进。这样才能真正做好土地流转工作。 2.2加快建设土地流转的市场化机制为了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我国将农村土地流转市场化的目标确定为建立健全农地市场,实行农地有偿转让制度和土地投资补偿制度。因此,必须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流转的法律法规,保障农村土地有法、有序、高效的流转。 2.3进一步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目前我国农村的社会保障体系还不完善,保障水平还很低,土地具有一定的社会保障功能。农民对土地的依赖性很高,所以必须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才能更有利于推进农村土地流转。这就必然要求我国农村建立以社会救济、养老保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社会互助和合作医疗六项制度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保障制度,以及与之相配套的社会保障服务网络。 2.4制定优惠政策,促进土地流转对于优质田地和经济水平较高地区的田地可以给予流转双方较少的优惠政策;而劣质田地和经济水平较差的地区,则给予流转双方更加优惠的政策,促进土地流转。政府及时了解掌握农户在土地流转方面的接受需求和转让需求,优化农村集体土地流转的具体环境,保持农村集体土地流转的健康发展,并实施科学有效的管理。 2.5加大对农业专业化合作组织和农业企业的培育,并促进它们与农民组成有效的利益共同体我镇鼓励社会各界有资金、有实力的人士,成立农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来投资农业、经营农业,促进农业发展,带动农民致富,并给予农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一定的优惠政策,对其进行定期培训,经常组织外出参观学习,使他们真正成为引领现在农村发展的领头羊。农民可以以土地经营权入股等形式加入组织或企业成为股东,也可采取公司加农户形成统一体,让农民和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成为利益共同体,你富即我富,让农民体会到土地流转的好处,带动更多农民主动流转土地。 土地流转在目前阶段,是循序渐进的过程,政府在土地流转的过程中,要注意引导、不宜强力推动。在这样的条件下,土地流转需要科学合理的法律法规来引导规范。还因为土地流转内容与形式的不断丰富和发展,使土地经营规模不断创出新高,也使农村经济发展进入到一个新的领域。 作者:陈敏单位:含山县仙踪镇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站 农业专业论文:农业院校专业人才的培养 《农业工程杂志》2014年第五期 1人才培养面临的问题 尽管从2011年开始,学院启动了食品科学与工程应用型人才培养研究项目,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过去两年也得到了较好的发展。西藏高校食品科学与工程应用型人才培养取得了积极的进步,但与西藏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对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人才需要还有一定的差距。究其原因,主要源于以下几点。 1.1学生主观学习的意愿不强,专业课学习效果不理想西藏自治区从2006年开始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进行了改革,专科毕业生不再计划分配,2007年开始除部队生源外,本科及本科以上毕业生也不再计划分配,均实行供需见面,双向选择、自主择业。但这种改变并没有促使学生积极学习专业知识,增强就业本领。2012年西藏自治区通过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并使西藏籍应届高校毕业生实现全部就业。这种政策一直持续至今。西藏自治区区内毕业生就业基本上都寄希望于每年的西藏高校毕业生公开考录公务员及事业单位人员,学生毕业后进企业或其他单位就业的意愿较低。由于公务员考试的内容与专业相关不大,导致一部分学生对专业的学习不够重视,专业课程学习较差。 1.2实训实习教学条件与应用型人才培养的需要有差距为了较好地培养食品科学与工程应用型人才,在给学生传授专业知识的同时还需要锻炼学生的应用能力,这就需要实训场地、实习基地。目前学院食品科学与工程的实验室建设投入不足,加上学校所处的西藏林芝地区食品加工企业较少,这些都直接导致了学生无法获得严格和广泛的食品科学与工程类训练和技能的应用[2]。 1.3学科基础比较薄弱西藏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面向全国招生仅10余年的时间,专业教师也仅有11人,学科的基础还比较薄弱。学院学科带头人建设薄弱,虽然学校下文任命了学科带头人,但至今还没有出现在西藏和全国都有重要影响力的食品科学与工程研究领域的带头人,所有这些都影响着学科建设和发展,直接影响到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的教育和发展。 2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 在教学改革过程中紧密结合西藏的种养殖与加工结构,以最大程度服务于地区经济为目的,以创新教育与个性化教育为特色,对食品专业教学课程体系进行调整[3]。通过这次课程体系调整,力争使课程更贴近于学生,更符合西藏食品工业发展对人才培养的要求。 2.1以应用型人才培养构建专业课程体系根据本专业的特点,结合西藏社会主义建设的需要,努力探索“厚基础、宽口径、强能力、高素质、广适应”的新型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培养拥护党的领导,德、智、体、美和劳等各方面全面发展,适应西藏食品行业发展需要,具备食品科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系统掌握食品工程原理、食品保藏原理、农产品加工技术和农产品质量检验与品质控制等方面的基本知识及技能[4]。能在质监、工商、出入境检验检疫、海关、卫生防疫机构、科研院所等部门及相关企业工作。从事产品研发、生产和管理等工作的高素质应用型技术人才。通过制定教学计划,分析理论教学相关课程,优化教学内容,合理分配理论课程学时数[5]。使学生毕业时具备食品研发、食品加工、食品保藏和食品生产技术管理等方面的能力。具有科学研究和成果推广的基本能力。具有在食品企业、食品质量管理部门、卫生监督机构及国家机关中从事食品研发、生产、管理、分析检验与质量控制的能力。通过专业技能训练,获得相关专业技能证书。 2.2确立主干课程原来的教学计划中专业课程较多,没有明确的方向,也没有归纳出专业的核心内容,培养的学生在专业上没有明显的特色与优势[6]。针对这一问题,教学计划调整的核心就是确立应用型人才培养的实质,经教研室全体教师的多次调研与探讨,确定了食品生物化学、食品化学、食品微生物学、食品理化分析、食品营养学、食品卫生学、食品工程原理、食品保藏原理、畜产品加工工艺学、果蔬加工工艺学、粮油加工工艺学、食品工厂设计和食品包装学13门课程为西藏食品科学与工程高等教育的主干课程。 2.3调整教学课程西藏高校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学生毕业后,大部分会成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者基层公务员。其中部分人员会到西藏各地区工商、质监、药监、农牧和粮食等系统从事与食品专业相关的工作,少数学生会到食品企业就职。西藏高校食品科学与工程学生毕业后授予农学学士学位。根据学生毕业后的去向和专业培养要求,在座谈征求意见及全体专业教师专题讨论的基础上,对专业课教育做了相应的调整。一是削减了部分工科学时,如食品工程原理、食品保藏原理均由以前的80学时降到了64学时。二是优化了部分课程设置,如将农产品原料学和畜产品原料学两门课程合并成了食品原料学,课时由以前的共96学时降低到了现在的64学时。食品营养学和食品卫生学两门课程合并成了食品卫生与营养学,课时也由以前的112学时降低到了现在的64学时。三是减少了人才培养学时总量。食品科学与工程人才培养计划总学时由2012级的2727学时降低到了2013级的2567学时。人才培养方案得到了进一步优化。 3教学方式改革和探索 3.1多媒体教学得到了广泛应用多媒体教学有利于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提高教学质量;有利于突破教学难点,降低教学难度;有利于增加教学信息量,提高教学效率;有利于学生素质能力的培养与提高[7]。西藏大学农牧学院食品科学与工程教研室从两年前仅有《食品生物化学》等极少数课程利用多媒体上课到目前80%以上的课程均由多媒体教学,多媒体教学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多媒体教学的优势得到了充分的显现,教学质量有了明显提高。 3.2实行双线管理,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学院实行“学院行政-教研室-教师线”和“学院党总支-辅导员-班主任线”双线管理,第1条线主要向学生传授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是实现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应用型人才培养的关键。第2条线配合学校“两课”教育,加强学生人文素养和健康心理培养,使学生具有强烈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具有坚定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和深厚的国家感情及民族感情。努力培养“靠得住、用得上、留得下”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两年来,通过丰富多彩的活动形式,学院积极引导学生参与课外学术活动,到目前为止学院共有两队选手获西藏自治区“成才杯”三等奖,1对选手获国家“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二等奖。为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应用能力及创新意识起到了积极作用,在应用型人才培养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 3.3综合型和设计型实验比例增大2012年至今,学院争取到了中央与地方共建实验室1个,新到位实验室设备价值200余万元,实验条件得到了极大的改善,实验开设质量有了较大的提高。在实验开设过程中减少了验证性实验,增加了综合型和设计型实验。如在畜产品加工学课程中就开设了畜产品加工综合实验、乳制品加工综合实验以及蛋制品加工综合实验。在食品工厂设计中开设了工厂设计实验、工厂制图实验。在食品营养学课程中开设了特殊人群食谱设计、个人食谱设计、不同阶段人群食谱设计、营养学调查等综合性和设计性实验。 3.4毕业实习改革为了提高学生毕业论文的质量,食品科学与工程教研室采取了大学生创新实验与毕业论文相结合,近两年通过国家级、自治区级和校级大学生创新实验完成毕业论文的学生占毕业学生总数的50%左右。对于没有参加国家大学生创新实验的学生,教研室采取了关口前移,提前安排部署,在第7学期开始的时候便给学生指定了毕业论文指导教师,便于学生提前开展毕业论文工作。避免第8学期毕业论文实验与毕业就业实习冲突。 4建设“双师型”师资队伍 在西藏高校食品科学与工程应用型人才培养过程中,“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的作用非常重要。“双师型”教师不但应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较强的实践能力,而且还应具备将两者融合于教学过程的能力[8]。为了切实将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落实到各门课程和教学环节中去,克服运作逻辑上存在的脱节现象,必须培养和造就一支适应应用型人才培养需要的懂教育、通实践的教师队伍[9]。在过去两年中,教研室充分利用西藏自治区实训项目,积极提高教师的实践能力和实践水平。到目前为止,已经有7名教师取得了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国家注册审核员资格,11名教师深入到林芝地区乳品企业进行了实践实训,提高了专业教师尤其是年轻教师的业务水平。教研室老师基本上都成为了“懂教育、通实践”的双师型教师。 5加强校外实习基地建设 校外实习基地是培养学生实践能力的重要场所,是学生了解社会和企业、接触生产实践的桥梁[10]。实习基地建设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实践性教学环节的质量。由于西藏大学农牧学院现有的校内实习基地已不能满足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学生实习的需要,学生实习更多地依赖校外实习基地。加强实习基地建设,对于培养适应西藏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的食品专业人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两年来,学院先后与林芝地区贡布乳业有限公司、中国质量认证中心西藏分中心等多家单位达成了校外教学实习基地建设的协议。特别是林芝地区贡布乳业有限公司已经成为学院学生校外实习和教师实践实训的重要基地。为学院食品专业人才培养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6结束语 教学改革只有起点,没有终点。西藏食品科学与工程应用型人才培养虽然取得了重要的进步,但离社会需要还有一定的差距,还存在学生动手能力和动手机会不足等问题。未来将继续调研,学习兄弟院校的经验,不断探索,以服务西藏地方食品工业发展和西藏地方经济发展的要求来修订课程内容和教学体系,从而为西藏食品行业的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作者:辜雪冬马长中杨林池福敏薛蓓张国强罗章单位:西藏大学农牧学院 农业专业论文:农业工程专业课程教学的完善 1综合运用多种教学方法 农业工程专业是现代科学技术与农业生产相结合的交叉学科,课程涉及广泛。在具体教学中,应综合运用多种多样的教学方法,活跃课堂气氛,激发学员的兴趣,提高教学质量。 1.1问题式教学方法采用这种教学方法时,先由教师提问,学员小组讨论回答,师生之间形成一种“问与答”的教学模式。教师应结合课程内容,在教学中设置难易兼顾的问题进行讨论,当学员无法回答时,则应进行引导。该方法简单实用,有利于加深学员对课程内容的理解,可以作为基础教学形式融入到其它教学方法中。 1.2比较式教学方法从农业工程设计的目标、功能、技术要点等方面来看,相似的案例不在少数。通过选取一些相似案例,分析它们之间不同点,在比较中鉴别各类方案的优劣及其内在原因,可以激起学员思维的碰撞和智慧的火花,从而更加直观地感受到各种工艺方案的特点及适用性。 1.3案例式教学方法农业工程领域的问题往往呈现复杂性和综合性,适合开展案例式教学。采用该教学方法时,由教师提供案例并提出问题,学员运用所学知识进行思考和解决问题,最后再由教师点评。该方法通过具体的情境将学员的隐性知识外显或把显性知识内化,有利于加深学员对重点概念和原理的理解,充分挖掘并提升学员思考现实问题的能力, 1.4多媒体教学方法在通常情况下,无法经常将课堂搬进农业工程现场。多媒体教学的出现,让学员足不出课堂就能体验到工程现场一样的效果。在多媒体教学中,教师结合教学需要,将农业工程建设过程制成照片或视频给学员观看,给学员以直观体验,从而丰富课堂内容,使学员印象更加深刻,达到优化教学效果的目的。除以上介绍的教学方法以外,还有探究式、直观式、延展式、跳跃式等新型教学方法,这些教学方法往往互相融合,组合使用,采用模块化教学,进一步提高教学效果。 2积极采用多种教学策略 农业工程专业课程的教学效果与教师采用不同的教学策略有密切关系。教师应积极采用多种教学策略,提高教学效率,确保教学质量。 2.1替代式教学策略该策略是由教师设立学习目标并安排教学,属传统教学策略。适用对象主要是自学能力一般的学员,适用的教学科目主要是理论性较强的课程环节。优点是教学推进快、效率高;缺点是学员自主思考时间少,学习深度不够。 2.2自主式教学策略该策略是让学员自己设立学习目标,自主安排学习。适用对象主要是自学能力较强的学员,适用的教学科目主要是理论性较强的课程环节。实际操作中,教师可先让学员自学,然后重点对自学中遇到的难点进行讲解。 2.3评价式教学策略该策略是给予学员自我肯定的教学策略,具有广泛适用性。教师通过对学员进行恰到好处的评价,调动学习热情,增强进取心,对学习起到催化促进作用。 2.4合作式教学策略该策略是由小组学员共同设立学习目标,互相配合,联合开展学习。主要适用于课程设计、毕业设计及一些实验环节。优点是可以发挥学员间的互帮互助精神,促进问题的解决;缺点是当出现分歧时容易产生内耗,降低学习效率。 2.5认知学徒式教学策略该策略是让学员在现实中观察教师活动,并通过模仿进行主动学习。优点是学员可以自主设定学习目标,并在学习中得到教师有力的支持,缺点是过分偏重于实际操作且难以大规模培养人才。其主要适用于农业工程中实践性较强的课程。农业工程专业课程设置的目的是为了培养在农业工程一线从事规划、设计、施工、管理及后续维护等工作的高级应用型人才[5]。进一步优化农业工程专业课程教学,提高学员运用农业工程技术来解决农业生产具体问题的能力,有利于解放和发展农业综合生产力,有效提升我国农业现代化水平。 作者:尤滨乾金雪江裴新华单位:海宁市新能源技术服务站斜桥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 农业专业论文:职校农业专业学生就业对策 《南方农村杂志》2014年第三期 一、广东高职院校农业专业学生就业现状 近年来,广东普通高校毕业生的总数逐步攀升,毕业生就业率同比有所提高[6]。《2011广东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白皮书》透露,2011年广东高校毕业的本专科应届毕业生达35.4万人,与2010年相比增加6.36%;本专科应届毕业生初次就业率94.93%,较2010年增加约1.67个百分点;本科毕业生初次就业率94.10%,专科毕业生的初次就业率95.60%。广东普通高校一级学科毕业生初次就业情况统计,详见表2。表中显示,2011年广东普通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情况较为理想,其中,在本科毕业生中,农学类毕业生的初次就业率最高,为95.37%。但在专科毕业生中,农学(农业)类毕业生的初次就业率仅为93.93%,仅比哲学和法学等专业略高,可见广东专科层次农学(农业)类毕业生的初次就业率并不理想。笔者通过对广东高职院校农业专业毕业生就业情况进行调查与分析,主要表现如下五个方面:1.就业率情况与调查。2009-2012年公布的《广东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白皮书》资料有关统计显示,广东高职院校农业专业2009年有毕业生516人,初次就业率为92.25%;2010年有毕业生571人,初次就业率为91.24%;2011年有毕业生742人,初次就业率为93.76%[7]。2.就业去向与调查。高职院校毕业生的人才培养目标,就是留得住、下得去、用得上的实用型的专业技术人才,更好地为地方经济社会建设服务。 《广东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白皮书》资料有关统计显示,广东高职院校毕业生初次就业情况然发生变化,体现在省内就业的毕业生人数和比例有逐步下降的发展态势,到东部沿海大中城市以及返乡创业的比例则不断提高。详见表3。3.就业意向与调查。为更好地了解、掌握广东高职院校农业专业毕业生就业愿望的具体情况,笔者深入对广东2009年以来高职院校农业专业毕业生的就业意向等情况进行调查分析。具体情况分别如表4、表5和表6所示。从表4中我们可以看出,广东高职院校农业专业毕业生的就业区域主要集中在沿海经济较为发达的地区,而在中、西部农村等边远地区就业的高职院校毕业生较少。从表5中我们可以看出,多数高职院校毕业生都选择在国家机关、企业及事业等单位解决就业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高职院校毕业生就业求稳的基本心理及行为。从表6中我们可以看出,高职院校毕业生的首次就业薪酬大多处于1500—3000元之间。从总体上来看,广东高职院校农业专业毕业生在择业标准方面相对比较适中。4.就业满意度与调查。笔者共设计了五项调查选项,即很满意、满意、一般、不满意和很不满意。通过调查统计发现,广东高职院校农业专业毕业生的就业满意度并不高(见表7)。5.就业途径与调查。通过跟踪调查2009—2011届广东高职院校农业专业毕业生就业情况,就业途径主要有以下几种:校园招聘、亲朋介绍、网络报刊、自我推销以及自主创业等(见表8)。其中,校园招聘排在首位,其次为亲朋介绍、网络报刊、自我推销,而自主创业为最低。根据《2011广东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白皮书》资料显示,2011年,全省毕业生中,只有1253人选择自主创业,其中本科生559人,专科生694人。这表明,全省毕业生的创业率只有0.35%。通过统计调查资料表明,目前广东高职院校农业专业毕业生的就业途径依然还比较单一,学校在培养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和意识,积累创新能力等方面的创新教育不够,也没有很好地发挥推荐顶岗就业的主渠道作用。因此,怎样进一步提高毕业生创业人数和就业质量,拓展就业途径、发挥实习实训基地在就业方面的重要渠道的作用,是我们今后必须高度重视和值得思考的问题之一。综上统计显示,好的方面表现在广东高职院校在农业专业设置方面正在日趋改进和完善,部分非农业类高职院校已开始增设涉农业专业。但是,目前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需要我们研究解决,比如怎样加强毕业生就业的心态、提高他们对就业指导的满意度、进一步拓展就业途径等,都有待我们深入研究及探讨。 二、广东高职院校农业专业学生就业存在问题 (一)竞争力不够强通过以上对广东高职院校农业专业毕业生现状调查可见,广东高职院校存在农业类专业数量偏少,甚至两所农业类出身的学院涉农业专业合在一起也才15个,而且,农业类专业近几年来招的学生数量也偏少,势必出现广东高职院校对农业类专业科研投入不足,整体教研水平不高,竞争力不够强等现象。更何况广东高职院校农业专业本身起步比较晚,多为原来的农业干部培训机构调整或中等专业学校升格成立,社会知名度并不高,加之高职教育与普通高校在人们心中的地位并不同,在社会上,对于高职院校毕业生曾流行这样一种说法:实在不行上高职。因此,必然造成了高职院校毕业生在社会上处于弱势的地位,这就是广东高职院校农业专业毕业生就业存在的根源性问题。 (二)就业率比较低社会发展的复杂多变,国际政治、经济形势的不确定性,国内经济发展的转型升级,以及我国教育事业的蓬勃发展,高等教育与中等职业教育规模的不断扩大,毕业生人数在今后几年内仍有一定幅度的增长,供求矛盾和结构性矛盾依然十分突出[10]。高职院校教育作为国家培养高学历、高层次、应用型专业技术人才而开设的教育类型之一,其往往注重专业技术和技能素养的培养。然而,由于高职院校专业的设置与人才需求出现错位,加之毕业生的就业期望存在一定的偏差以及社会对高职院校毕业生存在偏见等,不少毕业生没有到真正发挥动手能力优势的工作岗位上,就势必造成了高职院校毕业生的就业率、对口率普遍较低。2011年,广东省普通高校毕业生总数为35.4万人,就业率94.93%。而高职类农学专业毕业生总数为865人,就业率93.76%,比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率低1%,比专科毕业生就业率低1.84%,相对大量的毕业生就业来说,这种就业率是较低的。 (三)服务有待完善在走访调查中发现,近年来广东高职院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存在一些明显的不足:首先,就业工作长效机制依然没有形成。在日常管理过程中,存在着工作职责不够明确、协调联系不够顺畅等突出问题。其次,毕业生就业指导水平有待提高。就业指导于服务的水平还比较低,就业指导与服务仅局限于实习阶段,没有把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贯穿到人才培养的全过程,与就业指导的全员化、全程化要求差距还比较大。指导工作的视野还不够开阔,对毕业生的个性化指导不够,毕业生就业指导的理论研究还不够深入,理论转化为实践的能力还不强[11],特别是高职农业类专业就业指导理论几乎空白。再次,一些就业服务机构并没有真正发挥其应有的管理职能和作用,而只能被动地接受上级就业服务部门的指令,并没有形成就业服务与管理的良性互动[12]。另外,就业服务的信息化程度不高。目前,就业服务信息仅停留在网上,没有完全形成网上人才市场体系。 (四)质量有待提高对于毕业生就业质量问题,可谓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有人认为,其具有质和量两个方面。从量的方面来看,首先,考虑薪资因素。薪资越高,说明毕业生的工作能力得到用人单位的认可,其就业质量就越好。其次,考虑就业单位的性质及层次、规模及知名度等。一般而言,毕业生能在国家机关、事业(国企)单位实现就业,就表明其工作能力越强,就业质量越高[13]。从质的方面来看,主要有三个指标:一是岗位发展前景。岗位发展前景越好,就业质量就越高。二是专业对口率。专业对口率越高,说明毕业生在学校所学习的专业知识及技能被用人单位的认可度越高,也说明学校的专业设置比较符合社会的需求,相对来说其就业质量就越高[14]。三是岗位适应度。适应度越高,表明综合能力越强,就业质量越高。通过对广东高职院校农业专业2009—2011届毕业生就业意向进行调查分析,在国家机关、事业(国企)单位等部门就业的毕业生比例逐步呈现下降的趋势,而在非公企业就业的毕业生比例正逐年增多。总体上看,广东高职院校农业专业毕业生的就业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究其原因是,部分毕业生还没有树立科学的就业观和职业生涯规划理念;毕业生就业专业不对口,学非所用的现象大量存在;毕业生自我创业意识依然较为淡薄;社会用人单位片面追求人才高消费的现象难以杜绝等等[15]。 三、广东高职院校农业专业学生提高就业率对策 (一)增强就业竞争力高职院校必须积极有效地引导农业专业学生转变指导就业的观点,认识自身所处的就业环境,认识到适合自己的职业才是最好的职业;引导他们摆脱专业不对口的思想认识和束缚,不能简单地强调其专业技能及知识,还要不断增强其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更需要增强其发现问题、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引导他们切实把用人单位的根本需求同自身的能力水平有机统一在一起,在选择就业岗位时应当理性及切合实际。同时,开展农业类高职院校与用人单位之间联合办学,有效整合和利用合作办学的资源、优势及潜力,深化产学研结合的实践教育,切实解决用人单位和学生就业的实际困难,努力实现高职院校农业专业教育“量身定做”、“订单培养”等目标与任务。 (二)提高毕业生就业率《广东省教育发展“十二五”规划》中提出,广东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新思路,强调结构优化、质量提高和实力增强,在追求量变引发质变的过程中,实现实质性的发展,打造教育品牌[16]。作为培养实用型高职人才为主的高职农业类专业,就必须要立足广东实际,瞄准行业发展的变化,以就业服务为导向,以职业教育为主,努力打造专业品牌,扩大社会影响力,促进就业率提高。 (三)完善就业服务体系采取多元化、多角度与多层次的有效途径,科学规划集职业教育、就业指导、就业推荐和就业服务等为一体的就业指导与服务网络,全面开展高职院校农业专业学生就业的指导及服务等工作,可以聘请专业就业服务机构、专家、成功人士、政府部门负责人或企业负责人等,为他们开展就业指导与服务。同时,加强农业专业类高职院校与农、林、牧、渔等主管部门的横向交流合作,以弥补高职院校自身存在的问题及不足,整合各种就业资源,为毕业生搭建便捷、优质、高效的就业信息服务平台,实现互利共赢,促进高职院校农业专业毕业生的就业。 (四)提高就业的质量农业专业类的高职院校要积极引导农业专业学生努力提高自身的专业技能、专业水平,以及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人际关系、协调能力等综合素质,为实现就业打好基础。同时,要不断培养、锻炼和发展自身的创新能力,牢牢把握选择就业的主动权,进而更好地实现自身的就业及需求。 作者:张志玲单位: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公共基础部
会计学专业论文:创业素质导向的会计学专业创业教育研究 随着经济的发展,在严峻的就业压力下,大学生创业越来越受到社会的关注。近年来,在借鉴国外经验的基础上,我国的创业教育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创业的过程实质上也是商业决策的过程,几乎所有的商业决策都暗含有财务意义,因此会计学专业知识在创业管理中的地位非常重要,会计学专业教育与创业教育的融合在理论上和实践上都具有可行性。随着我国经济环境的变化和低端会计类专业人才过剩,会计学专业人才必须具备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只有这样才能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毋庸置疑,创业教育能够给会计学专业教育注入新的活力,为此,创业教育应融入会计学人才培养的全过程,其目标应该定位在培养具有良好创业素质的会计学专业型人才。 一、专业教育与创业教育融合的意义 考夫曼基金会的研究报告《美国高校的创业教育》显示:美国高校的教学与研究机构千差万别,单一的创业教育模式不仅不现实,也不可靠。创业教育具有自然和宽阔的适应性,可以在课程和专业两个层面将创业教育整合进来。会计核算和监督的范围从初创企业到经营管理企业的各个阶段,会计学与创业的相关性毋庸置疑。在会计专业教育的基础上融入创业教育,既可以拓宽会计实践教学范围,也可以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不仅有利于学生掌握基本的财会、管理和经济方面知识,而且可以加深对所学知识的认识、重塑自己的知识结构。 (一)拓宽会计实践教学范围 会计学是一门专业性和实践操作技能要求很高的应用型学科,实践教学在会计专业教育中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实践教学效果直接关系到学生的专业胜任能力、职业判断能力、综合运用能力、创新及社会适应能力,目前很多高校关注实践教学,但从市场的反映来看,很多本、专科会计专业毕业生都不能满足用人单位的要求。学生素质与社会需求矛盾的原因很多,如会计学专业盲目的设置和扩招、用人单位人才需求质量越来越高等,在诸多原因中实践教学效果不显著也是其中之一。在会计专业教育中融入创业教育可为会计实践教学改革提供一种思路,利用创业教育具有创新性、体验性、趣味性、互动性等特点,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从而达到良好的教学效果。 (二)提高会计专业学生综合素质 创业本文由论文联盟//收集整理教育首先涉及会计学、财务管理学、管理学、营销学、经济学等学科知识,为这些学科知识的综合运用提供了一个训练平台。通过适当引导,可以让学生懂得如何有意识地对所学知识加以综合运用、让学生切身体会到培养方案中各课程之间的关系。其次,通过创业教育教学培养学生创业素质。在培养学生各种财务决策能力的基础上,还能让学生的为人处事能力、创新能力、处理纷繁复杂问题的能力、职业胜任能力等综合素质得到升华和提高。 二、创业教育内容 创业教育是培养学生创新能力和实际工作能力的一个重要环节,创业教育体现了素质教育的内涵,突出了对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提升高校创业教育质量,使学生“具备创业意识,创造就业机会”,已成为当代大学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会计本科教育一般都定位于培养高级应用型人才,根据利益相关者分析找到会计人员能力需求,在其基础上融入创业教育,这样可以更有针对性地发掘会计人员的创业素质。 (一)会计人员能力需求 会计学产生于实践活动并在实践过程中不断发展完善,会计人员综合素质本身也不是一个既定的概念和既定的标准。会计职业具有比较强的专业性,会计人员必须具备扎实的经济基础知识、企业管理和会计知识,并能够熟练运用会计技术和方法进行相关分析和决策。然而,现实经营环境是复杂多变的,会计人员仅仅具有传统的会计专业技术已经不能满足社会需求。会计人员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人际交往和沟通能力,具有在不熟悉的环境中灵活运用会计知识解决异常问题的能力,具有较强的职业判断能力和综合性的思维能力。在专业教育的基础上融入创业教育是提升会计人员综合素质的有效途径,不同于纯粹的创业教育,会计专业的创业教育应该以培养学生的创业素质为导向,从而强化学生的职业胜任能力和创新能力。 (二)会计人员创业素质 会计人员面临的财务环境和问题复杂多变,因而会计教育也应该是一个创新与发展的过程,通过创业教育培养学生的思维方式和创新能力。在专业教育中融入创业教育,不是为了教会学生毕业之后去创建新企业,而是为了培养学生的思考、推理和行为方式,培养学生整合资源、把握商机和开创新事业的能力。创业是在不拘泥于当前资源条件的限制下对机会的追寻,是将不同的资源组合以便利用和开发机会并创造价值的过程。创业教育本质是一种素质教育,也可以归类在实践教学范畴。会计专业创业教育是在传统会计技能培养的基础上,开发和提高学生创业基本素质、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的高素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者的教育。旨在培养学生较好的专业胜任能力,提高学生创新精神和创造能力,增强学生自我创业的意识和能力,其实质就是培养学生的创业素质。一个人的创业素质是包含知识、能力、技能、身体素质、心理品质在内的综合素质,其中很多素质都是隐性的,需要在实践中不断的意会和强化。创业素质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创业意愿,只有具有创业意愿才有可能真正从事创业、创新活动;知识储备,创业者应具备经济、管理、营销和财会等方面的知识,宽广的知识储备和完善的知识结构是创业的基础;创业精神,激发学生自我超越的主体精神,实现个人真正的成长,包括积极向上的心态、锲而不舍的毅力、顽强的意志、艰苦奋斗的作风、自强不息和无私奉献精神;创业能力,创业者应该具备创造性思维能力、沟通协调能力、把握和驾驭商机能力、创新能力和经营管理能力等综合能力,加强经营实战训练是提升创业能力的关键。 三、创业教育教学平台构建 教学平台在构建时可以分两步来实施:认知教育和创业教育。认知教育是创业教育的基础和前提,创业教育是认知教育的升华和提高,这样设计符合学生的认知规律,有利于达到教学效果。在认知教育和创业教育的过程中,学生的各种创业素质也会得到强化和提高,创业能力得到拓展。由于是在会计学专业教育的基础上融入创业教育,所以包括创业计划书的撰写、创业过程的管理等具体教学内容的设计上应突出财会专业优势和特点,以企业财务系统为基础来构建创业管理平台,如图1所示。 (一)认知教育 认知教育平台以沙盘模拟实训为载体,通过仿真模拟企业经营,让学生在游戏般的环境中,认知企业,如企业管理流程、角色与岗位、企业整体战略、产品研发、市场开拓、财务管理、团队协作等多个方面。本平台以图1中企业财务系统为基础,背景设定为一家生产型企业,将学生分成若干个团队,每个团队由4-6名学生组成,每个团队各代表一个处于相同经营环境下的虚拟企业。在实训中,每个团队的成员分别担任企业的总经理、财务总监、营销总监、生产总监、供应总监等。通过直观的沙盘操作,让学生体验企业运营流程、感受企业财物增减变化,从而达到激发学生创业意愿的目的。认知教育平台是一个理论联系实际的认知体验平台,让学生掌握如何将书本知识应用于企业经营管理,提高学生灵活运用知识的能力,同时还能培养学生很多隐性的创业素质。 (1)企业战略选择。企业最基本的战略目标就是创造价值和获取利润,由于企业资源的稀缺性,在一定时间内,企业只能做有限的事,因此企业管理目标一定要明确,良好的战略能够传递企业的发展目标。企业财务管理的目标一般定义为权衡利益相关者条件下股东财富最大化,即财务管理的目标也是创造价值。投资的目标是为了创造新的价值,其自然也就成为企业战略目标和财务目标融合的主要评价标准。实现企业战略目标和财务目标衔接的关键点在于投资战略的选择。在教学内容设计时,投资战略的选择包括资产投资、产品设计和研发、市场开拓以及关乎企业未来发展的产品质量和环境认证战略投资。 (2)企业财务管理。财务管理为企业战略提供资金支持,为提高经营活动的价值而进行管理,其主要内容包括资金筹集和资金管理。企业的经营过程实质上就是资金的循环过程,即财务活动,它表现为一个周而复始的周转过程,因而企业经营管理应以财务管理为中心。企业的经营活动也充满了不确定性,如何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财务管理中的风险问题是摆在经营者面前的一个难题。从产品生命周期理论可知,产品要经过引入、成长、成熟和衰退阶段,在不同的阶段竞争环境和采取的经营战略不同,导致了不同的经营风险。财务风险的大小是由资本结构决定的,它与经营风险一起决定了企业的总风险。通过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的不同搭配,在保证必要报酬率的前提下,将企业的总风险控制在一个可接受范围是一个不错的战略选择。在风险不可避免的情况下,经营企业至少要做到两点:一是在资金筹资时,要考虑用资的时间和规模、企业未来财务和竞争业绩对筹资的影响等方面,既要做到不让资金闲置,也要避免因资金断流而影响企业发展;二是在投资过程中,既要时刻关注客户消费需求的变化,也要确保适当的投资规模,不能造成资产的闲置及紧张,通过选择合理的投资结构,来提高投资报酬率、降低投资风险。 (3)企业生产与运营。企业生产和运营能力来源于有形资源、无形资源和组织资源的整合,是企业各种资源有机组合的结果。在教学内容设计时,通过组建团队、筹资和投资等活动获取企业的各种资源,资源的整合主要通过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管理、营销管理、财务管理和组织管理等方面,从而形成企业的核心竞争力。要保证企业的生产与运营顺利进行下去,有两个关键点必须注意:一是供产销的平衡,二是企业预算,这是 有效整合各种资源的基本保障。根据erp的管理思想,供产销平衡必须要做到充分运用企业可利用资源达到销售企业产品的目的,供产销的平衡是企业经营成败的关键。图1中所示的财务系统也可以看作是一个完整的预算过程,即为了实现企业战略目标,以数量和金额的形式,对企业未来一定时期内的筹资、用资和运营等活动进行详细的计划和具体的安排。 (二)创业教育 创业教育平台以创业模拟实验室为载体,以真实企业组建、经营环境为基础,将学生分成相互竞争的团队,每个团队分别代表不同的虚拟企业,并将其当作真实的公司进行管理,在相同的经营环境中实现经营目标和战略计划。该平台除了具有认知教育中的创业管理功能外,还具有创业测评、创业计划和创业准备功能。在具体设计本平台的创业管理功能时,必须与认知教育有所区别,如设置系统参数时给学生预留更大的决策空间、脱离手工沙盘重点训练学生的决策能力等。在认知教育的基础上,创业教育通过理论结合实践,重点培养学生的创业意识、创新精神、创业能力和管理能力,激发大学生的创业热情,提升实践经验,从而完成创业素质导向的创业教育。 (1)创业测评。创业测评目的是帮助学生对自己的综合素质进行全方位评测,以更好地了解自己的长处与不足,取长补短,回避创业或以后工作中可能出现的风险。虽然创业测评的数据并不能当作是否要开展创业活动的依据,但在一定程度上也可以避免有些学生认为“找不到工作就去创业”这种错误的创业观念。成功的企业不仅对创业者的综合能力素质有着较高的要求,而且需要一个强有力的经营团队,符合消费者需要的产品,有效的市场营销策略,并抓住市场发展的关键机会。 (2)创业计划。撰写创业计划书是创业的第一步,通过撰写创业计划书,创业者会更了解项目的整体情况及业务模型,亦能让投资者判断该项目的可盈利性与成长性,是市场融资的一种关键工具。创业计划书包括创业种类、资金规划、阶段目标、财务预算、营销策略、风险防范、管理规划等,在创业过程中,这些都是不可或缺的元素。在设计该部分内容时,可结合会计学专业的优势,从资金流的角度让各种数据指标来源清晰、大小合理,还可以重点融入项目财务可行性分析内容。重点让学生掌握根据背景环境进行商业机会分析,组建经营团队,制订资金筹措计划,撰写公司名称,制订公司章程,并编写一份完整的创业计划书。 (3)创业准备。即让每个学生独立完成公司注册审批流程的所有工作。创办企业需要具有合法的营业资格,即必须要到相关的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手续。只有依照程序进行工商登记注册,企业经营才是合法的,才能受到保护。该部分提供了工商注册流程的知识点,让学生掌握公司的法定术语的基本属性及含义,从侧面了解与商业企业相关的政府部门及职能划分等。具体包括:名称预先登记、设立登记申请书、准备申请材料、银行开户入资、验资前置审批、报送申请材料、工商审批发照、刻制公章、开设银行账户、办理各项登记、股东入资证明、企业机构代码、企业税务登记、企业劳动备案、社会保险登记等。 (4)创业管理。与认知教育一样,创业准备以图1中企业财务系统为基础,背景设定为一家生产型企业,让学生实战模拟企业的运营管理,围绕企业发展的生命周期,制定各项决策,并最终推动企业成长壮大。在认知教育阶段,学生已经完成了战略管理、投资和融资管理、生产与运营管理及预算管理等方面的认知体验,在创业管理平台中主要培养学生的决策能力。企业管理创新的首要方面就是决策管理,要求企业建立重大决策的责任制度,对违反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致使企业遭受严重损失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能力拓展 创业教育教学平台是以“学生为主,教师为辅”的教学模式构建的,学生是课堂的主体,教师在不同阶段扮演者不同的角色:调动者、分析评论员、银行家、业务顾问、创业导师等,重点在于帮助学生掌握操作方法,熟悉运营规则,正确运用课程中学习到的知识技能,帮助学生全面体验创业和经营的全过程。创业教育的目的是提升学生的创业素质,通过该教学平台学生的创业意愿、知识储备、创业精神和创业能力会得到全面训练与提升,具体分为以下方面:个性与职业定位,通过创业测评和分职能扮演角色,每个学生的性格特征会在实训对抗中显露无遗,有助于今后的职业定位;专业技术能力,实训中学生要出报表、算成本、做预算,还要进行投资、融资管理等,在复杂的环境下做出最优的财务决策;分析决策和管理能力,从设立企业到模拟企业的运营管理,全方位训练提升分析与经营决策能力;商机把握能力,创业过程由商机驱动,如何识别和把握商机是创业计划的一项重要内容;沟通协调能力,团队协作与沟通是避免企业“信息孤岛”的好方法,让学生树立局部最优不等于总体最优的思想;总结与写作能力,从课堂上总结发言到撰写实验报告和创业计划书,这是一个知识升华和提高的过程。 会计学专业论文:试析会计学专业学生实践能力培养途径研究 论文摘要:会计学是一门理论性与实践性较强的学科,尤其是会计人员的实践能力更是被用人单位关注。本文从会计学专业学生的实践能力培养着手,揭示了我国会计专业学生校内实践和校外实践相结合的两种途径,提出了建立由高素质师资队伍和实践性教学考评体系组成的实践能力培养的保障机制。 论文关键词:会计学专业;实践能力;培养途径;保障机制 目前,高等学校会计专业是培养我国应用型会计人才的主要途径。据统计,在我国目前一千多所全日制公立大学中,有近九百所学校设置了会计专业,在校大学生每十人中就有一人学习会计专业或相近专业。无疑,会计专业成了管理类的热门专业,受到办学机构和学生的追捧。越是这样的热门专业就越是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发展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越是要注重努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但不容回避的是我国高校会计教育在教学理念、课程设置、教学方法、教学管理、教学质量评价体系等方面都存在一定的问题和不足,导致会计专业毕业生未能达到社会的要求,用人单位抱怨毕业生动手能力差,必须经过一段时间的历练才能委以重任。毕业生实际动手操作能力差,这无疑与其在校接受的实践教学有关。因此,如何拓宽我国会计专业学生的实践能力培养途径是提高我国会计教育质量的重要课题。 一、会计专业学生实践能力培养的必要性 会计是一门技术性、实践性较强的应用学科。对会计专业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已经成为国内高校提高会计专业教学质量的必须面对的重要课题。从各地人才交流会、毕业生招聘会和互联网上的人才需求信息中都强烈地感受到社会对会计人才的这种普遍要求,即具备一定的实践工作经验或能力、较强的综合素质等。很多招聘单位认为,我国会计专业的大学生理论知识基本上达到专业培养目标,但他们的实践能力普遍很弱。可见,对于会计专业人员的实践能力越来越引起用人单位的重视,社会迫切需要重视和加强对毕业生的实践能力的培养。但是传统的会计实践性教学形式单一,技术手段落后,而且仅仅停留在会计核算这一环节上,这种实践性教学与新时期要求培养“能力强、素质高、富有创新精神”的高等会计人才的目标是不相适应的。 二、我国会计专业实践能力培养途径 会计实践教学是会计理论教学的延续、补充和深化。会计实践教学具有直观性、真实性、启发性、实用性等特点,通过实践教学可以起到亲验实际会计业务、规范基本操作技能的作用。目前我国传统的会计学专业学生实践能力培养途径主要包括校内和校外的模拟实验。 1.校内模拟实验。校内模拟实验主要有《簿记能力训练》、《会计实务能力训练》、《成本会计能力训练》、《财务管理能力训练》、《纳税会计能力训练》、《会计报表分析》、《审计学案例分析》、《会计与审计电算化能力训练》、《会计综合能力训练》等。这些实践课程主要通过以下几种形式完成:(1)通过实物参观,增强感性认识。在基础会计学习过程中,往往要接触到有关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会计报表等相关知识。教材上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会计报表都是印刷在教材上的简化表格,与真实的账表存在一定的差距。(2)多媒体演示教学,激发学习兴趣。多媒体教学是一种用电脑制作音像、图片、文字等手段演示和解说实务操作过程的实践性教学形式。多媒体课件具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图文并茂的直观效果,可以帮助学生建立感性认识,增加课堂教学的趣味性,大大提高教学内容的艺术性和实用性,使学生快乐地接受所学知识。多媒体演示教学可以与日常课堂教学活动结合运用,也可以制作专门的演示课件(包括企业情景和人物情景)在专门的实践性教学环节中使用。多媒体演示教学有利于增加课堂教学容量,压缩课堂教学时间,增强学生学习兴趣,节约教学资源,大大提高教学效果。(3)校内模拟实务操作。随着计算机技术的发展,企业越来越多地开始用计算机代替手工记账,这就要求会计专业学生既要掌握传统的手工账的操作,还要熟悉在电算化条件下会计的账务处理。①传统手工账在会计实践教学中的应用。传统的手工账在会计实践教学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实践教学一般分两步进行。首先进行分步模拟实习,教师要安排好分步实验的项目、内容,明确实验的重点与难点。待主要会计业务都完成分步实验之后,进入会计实践教学的第二个步骤,进行综合训练。综合训练的目的是通过对一个生产企业、一个会计期间整个会计循环过程的会计核算,使学生全面系统地掌握会计操作技能。 学校通过开设手工会计实验课程,以企业在一定时期内发生的实际会计事项为依据,以会计核算业务、会计核算程序、会计凭证在各会计岗位的传递程序作为模拟实验对象,用传统的手工方法填制原始凭证、记账凭证、科目汇总表(或汇总记账凭证)等,使学生更加直观真实地会计业务的来龙去脉。规范的手工模拟实习,要有一套内容完整、业务真实的实习资料,还要有出纳、成本、固定资产、工资、总账等岗位,还应建立起与此相联系的职能部门,如银行岗位、税务岗位等,明确各岗位责任制。在实践教学中,应该让所有学生都能到相应岗位去锻炼,这样才有利于学生实习的全面性,增强学生适应各岗位的能力。在实践教学中,我们通过复制若干个企业某年12月份发生的全部会计业务的所有凭证(包括原始凭证、记账凭证、账簿、报表等),将这些资料复印装订成若干份,并装订成与实际资料一样形式,将学生分为2~4人一组,模拟各种岗位,进行实践教学,取得了良好的成效。②会计电算化在会计实践教学中的应用。目前,我国大多数企业原有的手工会计信息系统已逐步为计算机和商用软件所取代,而会计的管理、决策、预测等高层次职能也日趋发挥更重要的作用。很多会计专业院校,为适应这种变化,开设了《会计电算化》和《审计电算化》课程。在实践中,我们通过和一些财务软件开发企业协调,获得了软件公司的支持和赞助,给学校机房装上企业版的财务软件。学生利用教师编制的模拟上机资料或者从企业获得的真实资料,在计算机里模拟企业的会计流程,实现建立账套、设计会计科目、编制记账凭证、编制报表等实践过程。学生在模拟实验过程中,如同置身企业的真实业务环境中,从而达到实验目的。利用会计核算软件教学,能全面、形象地介绍会计核算的全过程。电算化的应用是多媒体实践教学的延续,老师可以先进行多媒体演示,然后让学生上机操作,这样不仅可以全面的了解企业的操作程序,而且简单快捷。另外,会计电算化的实践更加接近企业的实务,学生在全面掌握这些技巧后,在业务能力上达到了学校和企业间的无缝对接。 2.校外实习基地在会计实践教学中的运用。会计是一个操作性较强的专业,仅仅通过在学校里的模拟试验不能完全满足会计教学的要求,学生利用自己在校掌握的理论和实践知识,最终检验的标准还是进入企业中实习的结果,学校内部不能实现这个目标,因此,进行校外实习基地的实践就成为我国会计专业学生实践能力培养的一个重要途径。学校和教师应该充分利用各种资源和渠道,在公司、事业单位、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等单位建立会计学专业实习基地或者实践创新基地,并建立和完善实习基地教学评估体系,提高实习基地的建设和管理水平,为学生提供较多的课外专业性实践机会。通过实习基地的建立,教师可以很方便地组织实习小组(3~5人为宜)定期到企业的财务会计及其他业务部门实习,请现场的财务负责人讲解企业或事务所里发生的各项业务。此外还可以邀请实务界精英来校讲学,增加学生知识面,开阔视野。我国各大高等院校在会计学实习基地的建设方面,发展方向并不相同。有的学校倾向于在事务所建立实习基地,有的学校则倾向于在工业企业建立实习基地。由于院校的学科背景不同,同样是会计专业其实习基地建设的行业选择也不尽相同。总之,我国高等院校会计学专业在实习基地的建设方面,要加大对学生实习方向的选择,尽量使会计学实习基地和今后学生就业的行业联系起来。当然,受到教学资源的限制,这种完善必然是个长期的过程,也一定会随着学校进一步发展而更加完善。 三、会计专业实践能力培养的保障机制 会计专业实践能力的培养是一个系统的过程,需要各个方面的努力,除了上述的一些途径以外,保障措施也尤为重要。保障措施是否有力直接影响会计学专业学生实践能力培养效果的好坏,这些保障措施包括: 1.高素质的教师队伍。实践教学效果的好坏与教师的经验的多寡和能力的强弱密切相关。很多教师从校门到校门,博士毕业或者硕士毕业、发表过一定层次的学术论文,便顺利地当上了会计专业的老师。他们从未从事过实际业务,很难具备相应的能力,无法从事实践课的教学。针对高校教师这种脱离实际的现状,各高校应与会计职业界建立起广泛的联系和交流机制。 2.有效的实践性教学考评体系。随着实践性教学的规范与完善,必须建立一个科学有效的考核方式,用以检验实践性教学的完成效果。实践性教学的途径比较多,内容比较丰富,因此对实践性教学的考评也应是多样化的。可以从改革常规卷面考试内容入手,全面考核学生的簿记能力、核算能力、实际业务的理解能力、处理非常规业务的应变能力等,促进学生熟练技能、提升能力、提高素质。比如对于校内的模拟试验,可以将会计工作过程分为若干段,随着计算机技术的发展,教师也可以利用考试软件,自动生成考卷以提高对学生实践能力考核的效率。对于校外实践能力的考核,可以给企业发出调查表,反映学生真实的操作水准。 总之,实践性教学改革是会计教学改革的必经之路。目前,我国会计学专业的学生实践能力培养的途径主要是通过校内和校外,而要使这两个途径更好地发挥作用,一个良好的教师队伍和一个有效的考核机制就成为两个重要的保障措施。值得注意的是,对于会计专业来说:理论是基础,实践是应用,二者缺一不可。必须从理论与实践的辩证关系出发,协调好两者的关系才能更好地提高会计专业学生的综合素质。 会计学专业论文:会计学专业职业教育改革的方向和方法-------会计论文资料库 摘 要: 高职会计学专业改革要将社会价值取向、企业价值取向、个人价值取向、学校价值取向有机溶合, 硕士论文确定职业教育的导向性价值目标, 既要满足发展社会生产力的需要, 又要满足个人求职谋生和个体发展的需要, 才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会计学专业职业教育改革。 关键词: 会计学专业; 职业教育; 改革; 价值取向 职业教育是由多元价值主体参与的教育活动, 下面我们就从社会、企业、学校、个人四个方面的需求作为探讨的重点, 探讨会计学专业职业教育改革的方向和方法。 一、社会的价值取向 综观近几十年世界各国教育的改革, 经济上的需求往往成为教育改革的原动力。近十年来, 我国职业教育的规模不断扩大, 一方面是政府部门的积极引导, 另一方面则是经济改革和发展给职业教育不断地注入动力和活力, 也给职业教育带来了机遇和挑战。 改革开放后如雨后春笋般涌现的企业, 给会计专业的职业教育提供了众多的就业岗位, 从而给会计专业的职业教育注入了不竭的动力和活力; 另一方面, 经过多年改革大潮的洗礼, 企业的用人原则更加明智务实, 他们要求会计人员不仅仅要有深厚的专业知识, 更要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这也给会计专业的职业教育带来了挑战. 二、企业的价值取向 企业要在市场上赢得竞争优势, 就会自觉地引进技术、引进人才, 提高科学管理水平, 开发适应市场需求的新产品, 并不断地努力提高产品的质量和档次。企业也会越来越重视职工教育和培训, 以提高企业的整体素质。 因此, 在市场经济体制下, 企业对职业教育的价值取向将转到提高劳动劳动者素质和经济效益方面来。这就要求会计专业的职业教育必须培养具备较强会计实务动手操作能力的毕业生, 而会计专业特性又导致不可能给每名学生都找到实践企业来培养她们的会计实务动手操作能力, 所以如何身临其境学习企业会计账务处理过程则是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所在。 三、个人的价值取向 个人对职业教育的价值取向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求职谋生; 二是个体发展。目前社会上, 人们通常把科学家、企业家、高干、工程师、教授、医生称为“人才”,而把普通工人、农民、营业员称为“劳动力”; 用人单位也常以学历、文凭作为选拔、聘用人才的标准。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职业教育的健康发展。 当然, 个人和家长对职业教育的价值取向也会随着科技进步和生产力水平的提高发生变化。尤其是高新技术在生产上的广泛应用, 需要大批智能与体能相结合的新型职业人才, “学历社会”将逐渐转向“职业资格社会”, 用人单位将越来越重视员工的职业生涯和职业资格。所以,如何使会计专业学生身临其境学习企业会计账务处理过程则是解决企业与个人价值取向问题的症结所在。 四、职业学校的价值取向 学校对职业教育的价值取向, 一方面随其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变化而变化, 另一方面也受到社会价值取向和个人价值取向的影响。学校作为以育人为核心的办学实体, 无论在计划体制和市场体制下, 目的都是为了较大程度地满足多元价值主体各种合理的需求, 以推动社会的进步、国家的繁荣昌盛和人民生活的幸福。 我们确定职业教育的导向性价值目标, 既要满足发展社会生产力的需要, 造就一支数以亿计的各行各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懂技术、业务熟练的劳动者大军; 又要满足个人求职谋生和个体发展的需要, 使每个劳动者的特长、潜能和创造力充分地发挥出来。 职业教育作为从业准备教育, 必须把素质教育贯穿各个教学和实训环节, 通过模拟操作、顶岗实习和强化实训、实验等实践性教学环节, 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并把实践能力的考核作为毕业生考核的基本内容。从而一方面拓展了学生结合实际的动手能力和增强团队合作的体会,另外一方面配合了专业建设和改革, 使得我们的专业更具生命力, 培养的学生更受到社会的认可。对参与建设和实践的教师来讲, 又是一个极好的转变教育观念、改进教学手段、丰富教学内容的好机会。对会计学专业的建设与发展来讲, 不但提供了特色, 又提供了前进的动力。 会计学专业论文:会计学专业培养大学生核心价值观的体现 摘要:本文首先介绍了大学生核心价值观的内涵,在此基础上结合会计学专业的特点,提出如何在人才培养过程中体现大学生核心价值观的具体要求。 关键词:核心价值观;人才培养;教学 “经济越发展,会计越重要”,在当今社会,广大的社会公众越来越重视会计信息的使用,包括股东、债权人、企业管理者、政府部门和潜在的投资者。股东使用会计信息对企业管理者进行评价,政府部门依据会计信息进行宏观经济决策,潜在的投资者用其评价企业的价值,等等。可以说,现如今,会计信息关系到经济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所以,会计信息的质量也越来越被人们重视。而对于直接提供会计信息,保证会计信息质量的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也被人们所看重,包括会计人员在提供会计信息的过程中必须要做到“诚信为本,遵循准则,不做假账”。那么,如何培养诚实守信的会计人员,是我们会计教育工作者不容忽视的问题。笔者结合核心价值观对如何培养诚信为本,操守为重,遵循准则,不做假账的会计人员作以下探讨。 一、大学生核心价值观概述 一般认为,“价值观是对事物的一般看法和根本观点”,它形成于人们的实践过程,又反作用于人们的实践,是在处理各种问题时形成的比较稳定的观念的总和。一个人的价值观源于其世界观,价值观是世界观的具体表现,世界观决定价值观的形成。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在社会主义发展阶段,由社会主义的性质、特点决定而逐步形成的人们对事物的根本看法,其具有社会主义属性,体现的阶级性是无产阶级,是人们正确处理个体、主体以及社会需要的价值标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可以凝结人心,其核心内涵要求我们要牢固树立并坚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时刻弘扬以“爱国主义、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从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首次通过《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到党的十八多次重申其重要性,我们可以清楚地明白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一系列重要观点和基本使命,以大力弘扬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思想,主张并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和信念,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本内容,自觉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运用到我们的工作、学习中,运用到生活的每一个角落,让“正气”成为主流,全国上下形成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良好的氛围,作为国家和民族未来的大学生当然也不例外,也应当自觉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因此,大学生核心价值观是我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系在大学生头脑中的内化和具体化。大学生核心价值观简要概括为:“爱国、理想、责任、创新”。爱国是贯穿其中的主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是每个大学生追求的永恒主题,责任是对每位大学生的要求,创新则是四个中的核心,是大学生核心价值观中的最高层次。对于会计学专业的学生来说,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遵循准则,不做假账”,即是践行了大学生价值观的核心内容。 二、会计学专业培养大学生核心价值观的具体体现 会计学专业大学生核心价值观的培养本人认为应该从会计人才培养目标、会计人才培养的具体要求、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手段和方法等方面充分体现。1.人才培养目标方面。培养适应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全面系统掌握会计学基本原理及理论、基本技能与方法,培养基础比较扎实、实践能力特强,上岗就能操作,具有创新创业意识和能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强的社会适应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体现了“爱国、理想、责任、创新”核心价值观,同时强调诚信为本、创新创业精神、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职业道德。2.具体培养要求方面。要求学生在知识上能够了解与理解会计职业及行业相关的职业的政策和法津、法规;具备从事会计学专业工作所需的相关知识。在业务能力上具有会计和审计实务操作的基本技能;具有计算机与网络技术应用的基本技能;具有会计确认、计量及报告的核心应用能力;具有审计监督、见证及评价的核心应用能力;具有财务分析、控制及管理的核心应用能力。在素质上培养具有较好的人文社会科学素养、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掌握如何查询资料及运用现代计算机信息技术获取相关专业知识等信息的基本方法,具备解决处理实际问题的基本能力;具有一定的具有创新意识和创业思维。3.课程体系设置方面。课程体系设计的总体思路是以“爱国、理想、责任、创新”为标准,以“诚信为本,操守为重,遵循准则,不做假账”为原则,以传授知识为基础,专业能力培养为重点,职业素质教育为核心,形成融知识、能力、素质于一体的科学的人才培养体系。注重培养学生能够主动获取知识、综合运用知识及以问题为导向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将素质教育与专业教育并重、人文社科教育与自然科学教育交融,将素质教育融入人才培养的全过程。课程体系按照目前大多数教育专家提倡的通识教育、学科大类教育、专业教育、实践教学及素质拓展五个平台进行搭建。课程设置服务于会计学专业的培养目标,从而实现并满足会计学专业毕业生的基本要求。在课程体系中,思想教育修养与法律基础、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中国近现代史纲要、形势与政策、思想政治理论课综合实践等课程、财经法规与职业道德、经济法等课程、社会公益劳动、志愿服务、入学教育和毕业教育等,几乎每门课程都涉及培养学生的职业道德与职业素养,培养学生必须以“诚信为本,操守为重,遵循准则,不做假账,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可靠”的能力。为了会计行业持续健康发展,高校从事会计学教学的教师要承担起应有的责任,出于对会计行业的健康发展和职业的可持续发展,采取各种各样的形式将伦理、道德和职业操守教育在专业教育中渗透,并结合典型案例设计相关的职业操守及核心价值观在线训练课程,培养学生正确与良好的职业发展理念,教给其如何规避职业风险的方法和技巧。除了在专业教育注重上述内容的教育以外,还要注重大学生人格培养的形成教育,每时每刻,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机会教育学生先要做一个好人,而后培养其成为其合格的人才。人格教育事关学生价值观的形成和未来生活基本观念的形成,我们一定要重视,同专业教育相比,人格教育的影响有的时候显得更为深远和长远。从事会计学教学的专业教师在教学中,或在其他与学生的交往中,要特别注意对学生进行正确的“三观”教育,即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择业观的教育,向学生及时传递一种尊重人、理解人、关心人的正能量。不仅要教会相应的专业知识,而且还要培养其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为其在将来的工作中能够迅速融入专业团队,与他人和谐相处打下良好的职业基础。4.教学内容方面。在教学内容中,一直把诚信教育贯穿会计职业教育的始终。在入学教育课程中,着重介绍会计职业规范中的职业道德一节;在基础会计、财务会计、成本会计等课程的教学中始终强调会计人员诚信的重要性;在会计实务课程中,将不诚信行为作为平时考核的重要内容;在毕业教育中将“诚信做人”作为毕业留言送给毕业生。另外开设志愿服务课程,培养“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精神,培养大学生正确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志愿服务是学生利用自己的时间、技能、资源和善心为邻居、社区、社会提供非赢利、无偿、非职业化援助的行为”,志愿服务这种形式的培养,是培养学生形成正确社会主义价值观和构建和谐社会和创新社会的重要载体。志愿精神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高度的统一性,是一种很好的培养方法。通过培养,良好的大学生志愿者在把关怀带给社会的同时,也传递了友善,传播了文明,志愿服务是大学生践行和培养核心价值观的有效途径。5.教学手段和方法方面。在教学中,通过案例、情景式教学和对优秀学生事迹的宣传导向,引导学生掌握会计法律知识,自觉遵纪守法,具备抵制违法行为的能力,不断地提高政治素质和思想素质,树立诚实守信、爱岗敬业的良好品格。以提高学生的职业素质和实践能力为目的,构建以职业素质为本位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实施产学结合、会计从业资格、建设实训基地等人才培养模式,做到会计理论与会计应用相结合、会计改革与会计发展相结合、强调责任、诚信的重要性。大学生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我们在育人过程中,只有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来统领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以诚信为本,操守为重,遵循准则、不做假账作为职业素养的标准,不断提高职业素质,使其成为合格的会计人才。 作者:李俊林 单位:北京联合大学管理学院 会计学专业论文:会计学专业实验教学改革探讨 摘要:为适应当今社会对应用型会计人才的需求,各高校要不断推进会计学专业课程教学体系改革.实验教学作为培养应用型会计人才的重要途径之一,目前仍存在着一些问题,本文结合会计学专业应用型人才的培养目标,分析了会计学专业实验教学的现状,就如何提高高校会计专业的实验教学质量进行了分析探讨. 关键词:应用型人才;会计学专业;实验教学 1会计学专业应用型人才的培养目标 随着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我国许多本科院校把会计学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定位为“培养应用型人才”.不同类型院校的应用型人才培养具有一定的差异性. 1.1培养“理论应用型”人才———学术研究型院校 学术研究型院校倾向于专业理论研究,注重培养学生的继续学习能力和研究能力.因此,在会计专业应用型人才培养方面,学术研究型院校更多关注的是专业理论的应用性,让学生在扎实掌握会计理论的基础上开展实践活动,实现“理论与实践”的充分结合,培养出理论应用型人才. 1.2培养“技能应用型”人才———高职类院校 高职类院校一般以培养实用型人才为目标.在会计专业应用型人才培养方面,高职类院校注重学生职业技能的培养,重视实践教学,培养出的是了解相关会计理论且符合用人单位具体岗位(记账、算账、报账)要求的技能应用型人才. 1.3培养“综合应用型”人才———地方本科院校 地方本科院校应用型人才的培养应该介于上述两种类型院校之间,既强调专业理论知识的学习又注重学生应用能力的锻炼,培养出具有较强的适应性并且能够服务于区域经济发展的综合型人才.与学术研究型院校相比,地方本科院校培养出的会计专业应用型人才有更强的实际动手能力,可以快速适应工作岗位的需求;与高职类院校相比,地方本科院校培养出的会计专业应用型人才有更牢固的知识结构和更强的学习能力,在系统掌握会计专业知识的同时精通会计业务,可以轻松实现从校园生活到社会生活的过渡. 2会计学专业实验教学的现状 2.1教学体系有待完善 现行的会计实验教学,教学目标一般停留在基础会计实验教学层面,主要培养学生凭证的填制、账簿的登记、成本的计算和报表的编制等基本操作技能,很少涉及到财务管理、财务信息分析、审计等深层次内容.此外,会计信息化实验所占比重较小,大多数院校只开设一门会计电算化实验,教学内容仅针对通用财务软件的操作,没有实现与各门会计专业课程的有机结合.这种不合理的实验教学状况,已经无法满足培养具有应用能力和创新精神的高素质会计人才的要求. 2.2教学内容更新缓慢 会计理论、会计实践随着经济的发展与科技的进步不断更新变化,有别于传统的新业务和新方法也逐渐涌现.这就需要学生掌握更贴合实际的综合性实验项目,诸如合并报表、债务重组、财务计划、财务分析和决策等.而我国高校会计实验教学目前采用的大多是生产制造型企业的会计实验项目,实验资料没有及时更新,大量常规业务的简单重复,导致学生误认为会计就是记账、算账,忽略了会计参与管理的职能.长此以往,培养具有专业胜任能力和会计信息综合分析能力的高层次会计人才的目标将很难实现. 2.3高水平配套教材欠缺 会计实验教学的展开需要配套教材作为指导和参考.但大部分通用会计实验教材只是针对会计核算方法,很少涉及到企业管理及控制层面.教材内容单一、资料陈旧,严重阻碍了教学目标的实现.现行的会计实验教学只能培养学生基本的业务操作技能,像一些与实际工作情境(报表分析、成本预测、项目决策等)相似的综合型实验项目基本上无法开展. 2.4师资队伍亟需发展壮大 目前,大多数从事实验教学的教师缺乏丰富的实践经验,因为他们并未系统地从事过实际的财会工作,有些从学校毕业后直接投入到教学工作中;他们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而不具备实验教学的知识与能力,这也是会计实验教学难以取得预期效果的主要原因之一. 3会计学专业实验教学改革的构想 3.1确立会计学专业实验教学目标 高等会计教学旨在培养高能力、高素质、具有创新精神的人才.作为会计教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会计学专业实验教学除了要教会学生基本的专业技能(利用会计核算的基本方法进行账务处理),还要培养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教会学生利用历史财务信息去判断企业未来的财务状况,进而作出正确合理的财务决策.因此,应用型本科高校会计专业实验课程的开设应该实现三个层次的目标:第一,专业知识培养.会计专业的实验教学和理论教学是相互联系、相互促进的.从学习专业知识的角度出发,可以把理论教学与实验教学相结合,即设置的实验教学项目能够涵盖到相关的基础理论知识,引导学生通过实验途径学习专业知识,真正实现“练中学”和“学中练”.第二,应用方法培养.高校会计专业实验课程在教会学生基本账务处理技能的基础上,还应延伸教学内容的深度,让学生在积累专业知识的同时,学会知识的具体运用方法,能够以会计专业的视角去分析企业经济活动中的现象.第三,实践能力培养.在会计实验教学中我们应打破以往的常规做法,主动减少实验课程中的重复内容、删减陈旧的实验设计,积极开发符合当前企业实际业务特点的新型实验项目,更好地培养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2优化会计学专业实验课程体系 为实现上述会计学专业的实验教学目标,在建立会计实验教学体系时可以分为以下三个阶段:认知型会计实验、拓展型会计实验和综合型会计实验.具体框架如图1所示第一阶段,认知型会计实验.本阶段主要目的是培养学生基本的会计账务处理技能.将实验教学及时融入《基础会计学》、《中级财务会计》等课程的理论教学,可以增加会计初学者对会计的感性认识,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通过会计核算方法的具体演练加深学生对基本会计概念、业务处理流程的理解,为后续课程做好铺垫.第二阶段,拓展型会计实验.本阶段主要目的是培养学生运用会计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实验项目应包括基础会计、财务会计、财务管理、成本会计、管理会计、财务报表分析、审计、纳税筹划等会计专业主干课程的重点内容,让学生在第一阶段实验铺垫的基础上实现专业知识的融会贯通.第三阶段,综合型会计实验.本阶段主要目的是培养学生全面综合分析问题的能力.在会计专业主要专业课程的理论教学完成后,结合经济、金融、营销等会计相关学科的专业知识,设计各项复合型实验项目,对学生所学知识进行跨学科与综合性考查. 3.3改革教学方法,提高实验教学质量 改革教学方法是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的迫切需求.在确定了较为合理的会计学专业实验课程教学体系之后,就要考虑对以往单一的教学方法加以改进.当然并不是完全摒弃传统的教学方法,而是为了改善教学效果在传统教学方法的基础上引入多种新的教学方法.比如在使用多媒体教学的过程中,也应注意与传统板书教学的结合,把幻灯片演示和教师的板书讲解结合起来,可以帮助学生更好地理解知识点.传统填鸭式的教学方法不利于学生学习兴趣的培养,可以在教学中结合案例教学、分组讨论、角色扮演等多种方法帮助学生树立新的学习方式.总之,在会计学专业实验课程教学过程中,不同阶段实验项目的教学内容应该采用不同的教学方法,并且注重各种教学方法的有效结合,最终实现实验课程教学质量的提高. 3.4打造“双师型”师资队伍 会计学专业实验教学是一项综合性的教学工作,高质量的实验教学需要具有扎实理论功底和丰富实践经验的教师来承担授课任务.各高校应该积极采取措施为会计学专业教师创造走进企业接触实务的机会,让专业教师在实践中不断积累实务经验,提高解决实际会计问题的能力;此外,学校还可聘请会计师事务所或者企事业单位中实践经验丰富的会计人员担任会计学专业实验教学的辅导老师,帮助学生解决学习中的会计实务问题.努力打造出精通会计理论、通晓实务操作的“双师型”师资队伍,提高实验教学的整体水平. 3.5校企合作,创新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 学校和企业在各自不同的利益基础上寻求共同发展,共同参与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的培养,这种“实现双赢”的合作方式为高等院校的建设提供了新的方向.校企联合办学,在节约学校办学成本的同时降低了企业的人力成本;学校通过校企合作建立的校外实训基地,不仅为在校师生打造了良好的锻炼实习平台,也向企业方提供了相应的技术支持.此外,学校和企业之间还可以建立“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学校依据企业的需求培养对口人才,保证毕业学生的就业率. 3.6建立综合评价制度 大学教育不是应试教育,评价学生对一门课程的掌握程度,应该综合各方面来进行,包括对学生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的考评.学校可以建立丰富的课程考核形式,诸如口试、专题讨论、实际案例分析来督促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对专业知识的积累和理解;建立校内与校外共同参与的评价机制,既重视校内专业理论知识的学习和实践能力的培养又强调校外对实际操作能力的锻炼. 4结语 会计学专业应用型人才的培养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方全力配合才能满足知识经济时代的需求.会计学专业实验教学作为整个会计教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学生应用能力和创新能力的重要环节,应按照其学科特点和社会对会计人才的需求,不断优化实验教学内容,改革实验教学方法,充分利用校内外教学资源,在实验教学中开发学生的创造性思维,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 作者:张博 单位:黄淮学院 国际学院 会计学专业论文:开放大学会计学专业课程设置问题分析 摘要:开放大学会计学专业目前的课程设置存在着结构不合理、缺乏整体规划、没有准确定位、与社会需求脱节等诸多问题,为了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学习者的需要,必须在现有的课程体系基础上进行改革创新和重构。因此,明确会计学专业课程设置的目标,深入分析其存在的问题,研究优化会计学专业课程设置的对策,就成为开放大学建设中亟待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 关键词:开放大学;会计学专业;课程设置;问题;对策 开放大学的建设目标是面向全社会成员,它是综合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教育技术等多种手段,提供学历、非学历等远程开放教育的一所新型高等学校,是一所开展全民终身教育的开放性大学。开放大学课程体系的建设必须立足于经济社会发展和学习者的需求,同时考虑开放大学自身的特点。但是,目前开放大学会计学专业的课程设置却不能完全满足经济形势变化和职业岗位对人才的要求。因此,分析现有会计学专业课程设置存在的不足,探究优化课程体系建设的对策,就成为当下亟待解决的实际问题。 一、会计学专业课程设置的目标 国家开放大学把会计学专业的培养目标定义为: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需要的、德才兼备的、具有比较扎实的经济理论基础,熟悉国家的财政法规,精通会计实务操作,具有较强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决策的能力,适应社会经济发展要求的应用型、复合型高级会计专门人才。[1]由此决定了本专业课程设置的具体目标应该包括以下内容:1.要充分满足培养应用型人才的需要远程开放教育要想实现由象牙塔式的“精英教育”向泛在学习式的“大众教育”的转化,就必须面向生产、服务、技术和管理等,为社会培养工作第一线的应用型人才。要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培养学生的上岗技能,知识传授与技能训练并重。因此,开放大学会计学专业的课程设置要注重实践教学和岗位能力的培养,要增加一些针对性强的课程实践内容,走工学结合的道路,使学生学到实实在在的工作技能。2.要有利于复合型人才的培养随着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使得许多行业工种界限被打破,出现了新的复合型职能岗位,这就要求相应的工作人员必须一专多能,才能适应经济发展的需求。因此,开放大学会计学专业既要构建科学合理的课程体系,培养学生进行会计业务处理的基本技能,还要适应会计电算化的要求,掌握计算机维护和财务软件的应用,此外也要具备一定的管理和分析能力、纳税筹划和申报能力以及与其他部门的沟通和社交能力等。3.要着眼于学生全面素质和综合能力的提升以人为本的开放教育理念在专业课程设置上必须要彻底打破传统文化课的专业限制,进行全方位的素质教育,提高学生的职业技能。学生除了熟练掌握从事会计核算的核心技能以外,还应该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职业道德、公关和写作能力、开拓创新和竞争拼搏精神等。因此,开放大学会计学专业的课程设置必须在培养学生知识、技能、经验、态度、道德等全面素质上狠下工夫,以期成为对社会真正有用的高素质专门人才。 二、会计学专业课程设置的现状分析 1.课程设置结构不合理,缺乏灵活自主性由于目前开放大学会计学专业的课程还是实行“统一规则、三级开课、分级管理”的教学体制,国家开放大学、分部和学院按六四开课比例开设课程,专业规则中有60%的课程为统设必修课,另外的40%为省开选修课,但办学部门出于各种目的考虑也已逐渐演变成了省开必修课,学生根本没有自己选课的余地。这种由学校统得过死的专业规则,不仅没有充分体现出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的特色需求,也无法满足不同学生的各种学习兴趣,更不符合开放教育以学生为主体的教育理念。2.课程设置缺乏整体规划,存在内容重复现象开放大学目前的会计学专业规则中对课程设置和课程内容缺乏整体规划和设计,存在着本专科重复设课以及各门课程之间内容重复的现象。比如会计学本专科的专业规则中都设有企业统计、企业信息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营销学、应用写作等课程,这些课程的教材及大纲本专科没有任何区别。不同课程之间交叉重复的内容就更多了,比如管理会计与财务管理在资金成本及资金需要量预测、货币时间价值、投资决策、财务预算等方面出现了内容重复,其他像企业集团财务管理与财务案例分析、经济法律基础和财会法规与职业道德等也都存在着内容交叉的现象[2]。这样不仅造成资源浪费,还会降低学生的学习兴趣,影响学生的学习主动性和积极性。3.课程设置雷同于普通高校,没有找准自己的定位长期以来,不论是过去的广播电视大学还是现在的开放大学,大都是借鉴普通高校的专业课程体系,课程设置比较“高大上”,会计学本科课程更是定位为集团企业的会计主管或财务总监,一些课程不仅难学而且没有多少实用价值。开放大学的学生起点都比较低且是在职学习,与普通高校的全日制学生存在着很大差别,因此其课程设置和课程内容也应有所不同,要充分体现实用、够用的成人教育特点,找准自己的发展定位,才能够培育出开放大学的品牌和特色。4.课程设置没有与社会需要有机结合在一起开放大学在进行会计学专业课程设置时,没有充分与社会用人单位开展广泛调研和沟通,对实际工作中的岗位设置和人才的素质能力缺乏必要的了解。因此才出现了课程设置和课程内容与实际工作不完全匹配,存在一定的距离感,比如虽然也注重实践教学,但所用软件版本比较陈旧,不能及时根据会计准则的变化做相应的更新升级;再比如过于注重会计专业知识和能力教育,而对会计职业道德教育的课程设置却明显不足[3],这对改善会计信息失真的行业作风是十分不利的。 三、优化会计学专业课程设置的对策 1.压缩必修课比例,建立“课程超市”,设置“学分银行”开放大学要想满足学生学习需求,就必须坚决改变学校统得过死的课程设置现状,以开放办学的理念建立“课程超市”,除教育部规定必须学习的课程外,学生可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和工作需要自主择课学习。学校对每门课程都要设有详细的课程标准和学习资源,学生所选的课程经过考核合格后认定学分,设置个人“学分银行”,修够学分后可申请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4]。会计学专业可设置“基础必修课”“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拓展选修课”“集中实践课”等模块,其中“基础必修课”和“专业必修课”由国家开放大学负责管理,其他模块分别由省级分部和市级学院负责管理,可根据地域经济发展和人才需求情况建设特色课程,供学生全方位地进行课程选择。2.整体规划课程体系,重新界定课程内容开放大学应该组织系统内、外教育专家及行业专家进行深入研讨。首先,要区分清楚会计学本、专科各应包括哪些课程,理顺有关课程之间的相互关系,坚决杜绝本、专科重复开课的现象;其次,要认真界定各门课的课程内容,充分考虑专业定位、培养层次、工作需求,把各门课程应该涵盖的内容确定下来,出现内容交叉的课程,要有所侧重、有所取舍,避免课程内容的重复交叉;最后,专家在编写教材时一定要严格执行课程大纲,不要当做自己的科研成果或专著来写,否则就会出现内容面面俱到、教材越编越厚的现象,另外切忌直接借用普通高校的教材,这样从内容上或深度上又会发生交叉重复的情况。3.找准定位,充分体现成人开放教育特色根据开放大学的培养能力、学生基础水平、社会需求层次等因素,开放大学会计学专科的培养目标应该是初级会计核算型人才,学生能够进行日常会计核算业务和基本的纳税申报业务即可,这就要求学生必须具备财务会计、管理会计、税法、会计电算化、审计基础等专业知识。开放大学会计学本科的培养目标应该是会计主管型人才,对学生的能力要求包括内部控制与会计制度设计、财务管理与财务分析、纳税筹划等,相应的知识需求应包括会计核算和财务报告、财务管理、纳税筹划和纳税风险管理、内部控制理论与实务、会计制度设计等。4.以满足社会需求为重心,实现学校教育与实际工作无缝对接会计学是一门应用型学科,因此主干专业课必须安排大量的实训内容,待专业课学完后还要有综合实训环节,目的是培养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学校可以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组织学生进行会计实训,请社会上有经验的会计专家来学校指导实训过程,除手工操作外,直接运用企业通用的用友、金蝶等会计软件进行电算化操作,把整个实训过程制作成视频资源上传学习平台,便于学生反复观摩学习,还可以组织学生到企业进行实地学习,熟悉企业工作环境及核算流程,这样学生毕业后可直接上岗,减少了从学习到工作的陌生感。针对目前存在会计信息失真的大环境,学校应加强职业道德和法律教育,增设《会计法》《税法》《公司法》《票据法》等相关内容,并可通过近几年发生的实际案例来教育学生,强化会计职业道德观念,使学生成为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的会计人员[5]。要鼓励学生参加会计职业资格证书等考试,取得证书后可免修相应的学分。还要加强与会计用人单位的联系,充分了解他们对会计人才在知识、能力、素质等方面的需求变化,不断调整人才培养方案,只有这样才能培养出真正能满足社会需要的会计人才。 作者:张宗强 单位:河北广播电视大学 会计学专业论文:谈高校会计学专业课程教学改革 关键词:复合型人才;课程方案;系统改革 我国市场经济正处于不断完善和企业经营的现代化与国际化的进程当中,对高层次的财会人才的需求也不断提升,培养复合型财会从业人员是符合市场人才供需关系和经济发展规划的必然趋势。对于管理型财会人才的培养必需全面、科学,不仅要制定明确的培养目标、设置合理的课程方案,还要有与社会经济发展相接轨的教学方法与实践学习等多方面、全方位的系统改革。 一、当前我国各大院校会计学专业教育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如下 (一)课程设置整体系统性较差。目前大多数普通高等院校会计学专业的课程安排中公共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及实践课的比重结构不够合理,在有限的学习实践中,专业课及实践课的课时量较少,导致学生对本专业的认识和了解存在局限性,培养出的学生多数处于理论知识多于实际操作,在今后的工作中相对传统、刻板,对社会的发展需求难以适应。课程教学中,各门课程专注于知识的概括性介绍,追求自身知识范围的系统完整性,课程相互之间的衔接不够重视,不能准确的把握本专业知识结构的全面性,造成很多教学内容的重复,降低了学生学习的兴趣。这种局面降低了学科之间的关联度,缩减了学生的受教知识面,与复合型的人才培养目标相悖。多数高等院校对这一培养模式不够重视,按职所需的培养体系不能快速的建立起来。教学方案难通过,教学思路受限制,经济条件跟不上等一系列问题制约着培养模式的改变,现存的教学体系过于传统,参与实践的时间较少,学生学习的意愿薄弱,课程的搭配并未考虑人才供需关系的影响,对社会的变革和经济的发展也未作出合理的反应,学非所用是学生走向工作岗位后最直接的感受,对用人单位也形成一定的困扰,还需要进行再培训才能适应岗位的需要。 (二)教学资源匮乏。当前社会,全球化进程加快,信息的交流促使经济快速发展,各大院校的人才培养压力越来越大。科学、丰富的教学资源直接影响着各大院校的教育教学质量。目前,部分经济管理类教材内容较陈旧,知识结构不合理,甚至有些知识已经过时,被社会所淘汰。也有些教材内容直译外国文献,根本没有从中国社会发展的需求来考虑,各大院校选用的教材基本雷同,并未考虑地域,经济程度,工作性质所带来的差异化需求影响。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一些新的知识并未体现到现有教材,造成了教学内容跟不上发展的需要,从未显得教学资源比较匮乏。 (三)培养目标不够明确。随着经济水平改善,大多数学生都有机会接受高等教育,但是需要就业岗位的人也就更多了,社会的就业压力也是很大的。所以,能够拥有过硬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才是在就业市场中占领先机的基本素质。从会计学专业的培养目标和培养计划来看,现今的教育理念和就业市场用人单位的需求有一定的冲突。 (四)实践课时过少。部分财经类高校比较重视公共课程和专业课程的学习,致使实践课程课时被严重压缩,由于经济的人们化使学生人数过多,相应的实训场所不足以供应,学生的毕业实习环节多数是学生应付了事,使学生学习的财务理论知识不能再实践环节得以应用,导致走向就业岗位的学生不能拥有独立完成工作任务的技能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五)教与学的角色模式僵硬。当前的课堂教学中主要是老师讲、学生听,会计学的教师普遍采用灌输式的模式,该种教学模式虽然可以让学生建立起对知识结构的系统化的认识,但是以教师为主体的方式会使学生减少自主思考的机会,很容易形成固化思维,不利于自主解决问题。学生处于被动的学习角色中,根据会计学专业的特点,应该多增加学生动手练习的机会。 (六)教材内容与市场需求有所脱节。会计学专业的相关理论教材都在教学大纲的指导下编写的,教材中相关的财务处理方法没有及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变更而更改。关于相关专业科目知识的综合应用比较少,例如:财管、审计学、金融及税收筹划等项目知识的应用较少涉及,导致学生不能综合运用所学知识,仅是停留在核算型人才,而非应用型的专业人才,很难适应市场发展的需求。 二、会计学专业教学改革中的建议 (一)对会计学专业课程设置进行优化。要根据市场上用人单位的需求结合实际情况对会计学专业学生的课程进行重新划分,对于公共课和专业课的课程设置要结构化区分,增加学生的实践训练课程,让学生加强实操能力,在实践中应用会计知识。丰富学生的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培养应用型人才,使学生不但增长自身见识也更适应市场的需求。结合财经类院校的具体情况,开设特色化的课程。 (二)改良教学模式为动态模式。以学生的自主行动为导向,而教师是在教授知识的同时掌控教学的方向。在老师教学和学生学习的过程中,教师在教学过程中相当于编剧和导演的角色,要给学生指导、解问和点评。教师可以根据课程需要和知识点的涵盖情况设计学生感兴趣的“教学剧本”;教学过程中,引导学生扮演好财务人员的角色,完成课堂任务,课程结束要给学生布置本节课程的思考题并做适当总结。 (三)人才培养目标要以市场需求为主导。现今市场对会计学专业人才的需求不断提高。因此,建立合适的人才培养目标对会计学专业的教学改革也是至关重要的,适应就业市场对会计学人才实用性综合能力和道德素质的培养应当放在首位,适当结合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和逻辑思考能力的培养思路,并将会计学人才培养目标定位为培养复合型的高端财务管理人才。 (四)课程设置增加实践教学。会计学专业对从业者的操作能力要求比较高,需要理论和实践相结合,要达到用人单位的要求必须有财务处理能力。高校的教学课程设置要给学生多提供实训课程和课外实践,让学生把所学的理论知识得以应用。通过校企合作给学生创造这样的机会。 (五)加强学生主体地位。为适应会计学专业的特点,在课堂教学活动中,改变教师为主导的教学模式,尝试进行启发式、讨论式等教学。教师和学生要加强双向交流,让学生在学习过程中有主动性,强化自己的主体性,启发学生的积极性。让学生在学习中不断探索,掌握解决问题的能力。养成独立解决问题的思维,增长知识、增长见闻,成为积极主动学习的主体。会计学专业一直是比较热门的一个专业,就业形势好,但是对会计学专业的学生来说加强专业技能、丰富专业知识才是成为复合型人才的关键。所以从教学改革中应该主要趋向于加强对学生复合性的培养。 作者:管敬韬 单位:贵州民族大学 会计学专业论文:案例教学法下会计学专业教学改革研究 【摘要】会计学专业《经济法》课程既是通识教育课程,又是必修的专业基础课。面临着课程内容多,课时少,学生基础法律知识薄弱,专业教师培养难度大等问题,文章从会计学专业《经济法》案例教学现存问题与教学目标的冲突问题切入,分析现存问题对会计学专业教学的影响,进而在教学目标确定的基础上提出教学改革的路径。 【关键词】经济法;会计学专业;教学改革;案例教学法 一、案例教学在会计学专业《经济法》教学中的重要意义 《经济法》是会计学专业的一门必修课,内容涉及面广,教学容量大。经济法课程的内容大多是我国现行的经济法律制度,包括市场主体法、市场行为法、市场秩序法、社会保障法等,通过该课程的学习,可以让学生进一步认识经济法律现象、了解经济法律关系,也能把学到的知识运用到日常生活生产中。那么,在我们经济法的教学中,如何有效实现教学效果就成为教学的重中之重。案例教学法的意义在于,较之于法律专业,会计学专业学生法律理论基础较差,用案例教学法能起到较好的引导作用,帮助学生理解专业知识,学以致用。培养分析问题的能力。 二、《经济法》在会计学专业教学中现存的问题 1、教材选用不符标准,教材内容不统一,能为案例教学服务的教材偏少 教材选用标准上存在着重教材口碑轻教材内容的现状。随着市场经济不断深入,经济法律现象不断复杂,经济法律不断制定和修订。这就要求经济法教材要能适应教学需要,适时修订和完善。但是有一些规划教材、获奖教材或者是专用教材长时间不修订,内容编写水平虽高,但不能满足教学的需求;会计学专业《经济法》教材到底应该编写那些内容?市场上各种版本教材无法相对统一。很多高校只能根据自己专业课程学时数来选用适合自己的教材;能为案例教学服务的《经济法》教材就更为罕见,大多教材都是理论讲授,或者有一些案例也是历年司法考试或者注册会计师考试的专业案例,实际操作和认知性都比较差,没法帮助教师和学生完成案例教学任务。 2、相关教师缺乏培养,专业性缺失,缺乏案例教学的素养 授课教师是法律专业还是会计专业更适合?这决定着这所高校的师资。经济法开设在会计学专业,配备的师资都是会计学或者财务管理专业教师,为了避免借调老师的麻烦,往往就那么顺理成章的讲授了经济法。这些教师如果没有系统学习法律或者经济法课程,很难把握经济法法律关系的复杂性,很难驾驭其中的理论知识,因为经济法所涉内容繁杂、复杂和深厚。如果要讲好和分析好案例那就是更难的事情。 3、实践教学环节不鲜明,不突出,案例教学无法体现 会计学专业的实践教学环节大都集中在会计学专业方向的实训或实践上,大多数学校根本无暇开展有效的经济法实践教学环节,就使得经济法教学的效果大大缩水,也让很多对经济法有点兴趣的学生失去兴趣。目前,大多民办高校或者独立学院会计学专业都强调实用性,开展有效的经济法实践教学环节无疑将增加这种实用性的说理。因为没有实践环节,案例教学环节的内容就无从体现,价值也就无法实现。 4、教学方法单一,教学手段落后,案例教学推行困难 目前经济法课程教学方式基本采用传统教授方法,教学方法单一。加上法律、法规本身的抽象和枯燥,使学生处于被动的学习状态,只满足于理解和记忆教师讲授的教学内容,把精力投放到记录、整理和背诵课堂笔记,很少深人思考,脱离实践。这种单一的教学方法,使该课程失去了鲜活的生命力。教学手段落后表现在很多教师仍未摆脱传统的以教师、教材为中心的教学模式,现代化的教学手段如多媒体教学设备没能充分运用,实践教学环节比较薄弱,使得经济法教学理论与实践相脱节,学生走向社会后难以适应工作岗位的要求。有些教师觉得案例教学比较麻烦,学生参与会延误课程的学时,课前需要大量的备课工作量,需要学生提前预习相关知识等因素而抵触案例教学的开展。 三、改革的思路和构想 1、培养方案改革,体现案例教学的思路 统筹把握制定或修订教学计划,体现案例教学的教学方法和思路。应考虑三个方面。一是考虑经济法课程在法律基础和财经应用文写作中承上启下的作用;二是考虑经济法课程需要会计的基础知识,所以要先行开设基础会计课程;三是考虑学生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和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的需要。完善学习效果评价机制。鉴于经济法的实践性较强,可以适当放大平时成绩的分值比例,如占总成绩的40%—60%,组织学生对典型案例进行讨论,综合测评学生的实际案例分析处理能力。对于需要学生记忆的知识可以统一闭卷考核,仅作为考核的其中一个小方面,最终以考试成绩和学生的平时实际案例分析处理能力和专业知识的运用能力综合评定学生的学习效果。 2、教材改革,为案例教学找对支撑点 近年来会计学专业教材很多,教材的选用要把握几个重要的原则:首先经济法教材必须属于经济管理专业,坚决杜绝错误的将用于法律专业的教材用在会计学专业学生;其次教材内容能及时修订,教材在其他高校反复使用评价较高;再次就是教材所涉内容。经济法课程教学内容要体现实用性,所以教学内容应有逻辑性。包括经济法的基本理论,企业法(包括公司法、合伙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外商投资企业法、全民所有制企业法等),破产法,合同法,知识产权法,市场秩序管理法(包括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证券法,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票据法,经济纠纷的解决。需要说明的是,以往教学没有安排支付结算法律制度,但是考虑学生考核会计从业资格证以及在今后工作中的需要,有必要增加这一内容;最后就是尽量选用或者编写适合案例教学的教材,这些教材可以组织双师型教师编写,也可以组织校企共建教材,都能取得良好的效果。 3、教师培养改革,让案例教学方法得以推广 纯粹的法律科班教师担任会计学本科《经济法》课程教学,还需一定时间的培养和适应。他们具有法律专业基本的理论素养,了解经济法律关系、熟悉经济法律现象,但是缺乏认识会计学专业学生无法律基础的现状、缺乏理解经济法课程和会计学专业课程之间的关系、缺乏了解会计学专业学生的学习习惯和方法。所以针对会计学专业学生讲授经济法知识,更需要教师具备会计学专业和法律专业两方面的专业理论和实践经验,这对教师的综合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引进教师时考虑双师型教师的作用,他们既有法律专业素养也有实践案例的操作实务,将自己实际案例带进课堂能有效激发学生分析问题的热情,培养学生分析法律现象的能力。 4、实践教学环节改革,是对案例教学的检验 对于会计学专业学生就不能开展模拟法庭、法律宣传这样专业性太强的实践项目。但是组织观看经济法律方面的审判案例实况、参加经济法律审判庭审、开展经济法律文书写作实训、组织一些涉及经济法律内容的沙龙、要求完成一项经济法律调研报告等都是不错的选择。这些环节可以使课内实践环节、也可以是校外实践环节,都能激发学生学习经济法律的热情,也增强了学生的实践能力。 5、教学方法、教学手段和教学理念改革,助推案例教学不断探索 推行案例教学法。《经济法》涉及的法律条文十分枯燥,教师只有运用有效灵活的教学方法才能充分调动学生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案例式教学是启发式教学的一部分首先要选择合适的案例。本着“新颖、典型、综合”的原则,通过有代表性的案例来阐述经济法理念、本质、原则以及经济法的具体制度。选择的案例既不能太简单,也不能故意编造,这样会降低学生的认真度。其次要正确合理的运用案例。要求列举的案例要能准确诠释相应理论知识,比如一个关于合同法的案例,却在上公司法的课程中运用,可想而知,这种运用根本就是多此一举。 四、结语 进行经济法课程改革,涉及诸多方面因素,改革路程艰辛和曲折。专业教研室形成科学的改革思路,制定有效的改革措施,明确责任、步骤鲜明、保持计划、齐心合力,才能实现经济法教学改革目标的实现。案例教学法教学方法的推行,从培养方案的制定或者修改、师资引进或者培养、实践环节的开设、案例教学法的推行与实施是一个完整的教学链条,需要逐步推行和实施。 作者:赵联果 袁显朋 单位:西京学院 会计学专业论文:民办高校会计学专业的实践教学体系 摘要:最近几年来,实践能力渐渐被整个社会所认可,而具有实践能力的应用型人才也已成为民办普通高校人才培养的方向。基于此,本文对民办高校会计学专业实践教学体系的构建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民办高校;会计学;实践教学 我国社会的迅猛发展使得整个社会对应用型人才的要求越来越高,对人才的社会实践能力也有了更高标准。高级应用型人才是社会所期盼的理想型人才,他们通常从专业教学的民办高校毕业,拥有超强的职业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是他们的亮点,学生是否具备实践能力则取决于学校实践教学体系是否完善。结合平时的教学实际,可以采用以下几种方法开展教学。 一、采取课堂实践教学 民办高校会非常注重课堂实践教学质量。老师在课堂上不仅要教基础专业知识,而且要将实践渗透到理论学习中,将书本与实践结合起来,从而提高学生的专业技能。根据岗位技能和课程的特点,适时的将有关会计岗位的实践信息进行传授,在学生首次接触到某一技能时,边传授,边实践,让学生感知、认识和了解某一技能的基本要点和操作技巧。这种理论与实践结合的教学方法看起来是分散的,但有助于实践教学与理论课堂的相互渗透相互融合,从而达到了显著的效果,学生不仅从中学会担任会计岗位所应具备的各项技能内容和操作流程,而且收获了会计业务处理的基本技能水平,以便于更好的融入其他实践教学环节。在实践教学课堂中,通常包括了很多不同形式,例如实物演练、案例讲解、模拟运行、现场教学等。 二、设立校外实习 实行校外毕业实习活动和校外生产实习活动都可以帮助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毕竟校内不能提供比校外更真实的环境,也不能给学生真实的技能演练机会,但是校外实习可以做到。在真切的岗位上,学生们可以充分发挥自己的能力,验证日常所学习的基础理论知识,了解从事会计工作的工作内容、工作流程和工作环境。通过在校期间掌握和熟悉与会计工作相关的一些现代化设备、科学技术与管理,为毕业后进入社会工作夯实了基础。学校不仅要提供校外生产实习的机会,而且还要支持和鼓励学生在课余时间多参加这样的活动。通过寒暑假到可靠单位实习工作,有助于学生进一步了解社会,提高适应社会能力和技能操作水平;通过对周围环境的会计生产与服务情况、经济发展情况等等做调查研究,不仅能增长见识,而且在很大程度上可以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三、运用仿真实训教学 仿真教学在学校中就可以完成。在会计专业教学活动时,老师需要在课堂教学前进行精心地设计与准备。要综合多个学科之间的知识点,让学生能够更好地对会计基础以及经济学相关的知识进行深入地了解。同时,要通过模拟出完整的会计业务流程,对学生进行实训。这一过程安排在学生的全部专业技能课程学习结束之后,尽量采用真实的或者模拟真实的实训环境,完整可行的实训资料,使学生在实训过程中,如同置身于某一企业的真实业务环境,从而达到实训目的。实训过程大概可分为以下几个要点:对模拟的企业生产结构、业务流程等与财务会计管理规定相关的模块要了解并熟练掌握;仿真实训中将所有学生组成一个团队小组,并将他们分配到不同的工作岗位,采取轮换制度,对每个岗位的工作内容与职责进行明确的规定;确定了工作岗位后,在已建立的账簿上及时记录相关数据并分析;以之前建立的业务资料为依据,完成原始凭证的填写,办好所有的手续后,另外要严格根据相关程序处理证账表,做出财务分析;最后完成电算处理过程。这要使用到会计核算软件,学生要将最后的电算结果和手工处理结果相比较,找出其中的问题。这个过程可以使学生了解并熟悉所有的流程,包括设置系统管理、处理会计凭证、账簿和报表处理与查询、打印账证表等等内容。仿真实训是实践教学很重要的一部分内容,它与校外实习密不可分,二者都是不可或缺的。 四、创新实践教学方法与手段 名师出高徒,要培养高级应用型人才绝对离不开优秀的老师和优秀的教学方式。如果老师们更注重培养学生的爱学习和爱思考等习惯,一般来说,他们所教学生的实践能力普遍要强于其他学生。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来提高教学质量。首先,教师先会创新,学生才会创新。老师的创新主要体现在实践教学方法上。利用课堂上短短的几十分钟是远远不够用来完成实践教学的,这就要求教师在非课堂时间利用不同的手段来实现教学。这些不同的手段可以是现代网络技术,也可以是开展一些有兴趣的讨论、讲座等活动,这些都有助于教师对学生的学习进度与效果进行充分的了解,并对自己的教学方法进行检验。其次,教师不仅要利用好业余时间来进行教学,课堂上的时间虽然短,但也不可小视。当学生从被动勉强接受知识转变成主动学习、认真思考,这是可以通过采取灵活多样的教学方法来实现的。教师的讲课可以更多的采取案例讲解、分组进行讨论、举行辩论赛等等方式,更有助于学生的主动思考,提高教学质量。 五、结束语 综上所述,当今社会更需要具有实践能力的应用型人才,他们要能快速适应并胜任工作岗位。民办普通高校通过各种实践教学手段致力于培养出更多的高级应用型人才。在培养了一批又一批具有较强动手能力以及专业能力的应用型人才后,实践教学体系也逐渐成为各个民办高校教学体系的重中之重。 作者:岑香军 单位:青岛工学院 会计学专业论文:非会计专业会计学实践教学探索 摘要:社会对非会计专业人才需求的定位,决定了非会计专业会计实践教学应与会计专业进行区分。针对目前非会计专业在实践教学环节存在的问题,笔者提出对应的措施以提高非会计专业实践教学效果。 关键词:非会计专业;会计实践教学;教学效果 1非会计专业会计学实践教学现状及问题分析 1.1实践教学目标不明确 对非会计学专业学生教授会计学课程,是为了让非会计专业学生以较高的综合素质参与到未来社会竞争中,在以后的工作中知道在何时使用何种会计信息,能够运用会计知识解决工作中的问题,成为懂会计、会用会计的管理类人才。而在非会计专业的实践教学过程中,同样要注意针对不同的专业调整教学内容,设置教学目标,使其能够与专业密切结合。目前,大部分高等院校在非会计专业实践教学过程中采用与会计专业一样的教学模式和方法,未能从各个专业本身的角度出发来设置、实践教学目标,从而没有达到预期的教学效果。 1.2实验室基础设施建设不足 实验教学需要相关的实验设施和场所,没有合适的实验基础设施,实践教学将受到严重阻碍。虽然很多学校设有专门的会计实验室,但实验人数远超过可供使用的设施,硬件不足是很多高校面临的问题。因此提高实验教学质量,改善硬件设施迫在眉睫。目前,很多高校采用与会计专业一样的实验软件,在教学过程中不能根据不同专业的特点有所侧重,其结果是学生掌握了操作的流程及软件的功能,却未能理解所学知识的本质,也未能取得良好的教学效果。购置一款针对非会计专业的会计实践教学软件、针对非会计专业本身特点提供对应的基础设备成为实践教学的重要问题。 1.3缺乏有效的实践教学环节考核评价体系 很多高校在实践教学实施过程中,由于事前没有拟定完善的教学方案,也没有给学生设置合适的考核评价体系,导致教学过程随意性较大,教学效果较差。由于考核制度和监控措施的不完善,很容易导致实验教学流于形式,其最终结果是学生理论联系实践的能力未能得到有效提升,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也成为空谈。 1.4实验教学师资素质有待提高 社会对人才的需求使得学校对教师的要求也相应提升,而实际情况是,很多教师精通理论知识,却缺乏实践动手能力,这一缺陷也从根本上影响了教师的实践教学成就。很多硕、博士毕业后就直接担任专业教学的教师,缺乏一定的实践经验,而参加工作后又难以从繁忙的教学任务中抽身,去企事业单位进行实践操作锻炼。从而导致的结果就是:具有较高理论知识水平和较低动手能力的实验课程教师阻碍了实验教学效果的提升。 1.5实践教育基地匮乏 实用主义教育学中崇尚一个观点:从“做中学”。即不要给学生教授已经存在的知识,而是为学生创设发现知识的教学情境,让学生在“做中学”,让学生以一个研究者的身份去探寻知识、发现知识、获取知识,并在这个过程中培养发现、索求知识的兴趣。因此,在实践教学中给学生提供据以实践的场所和机会,就是从“做中学”的体现。而寻找或建立一个校外实习基地可以为学生进行实践活动提供重要场所,同时校外实习基地也是提高学生实践动手能力的摇篮,学校如果没有合适的实习基地,人才培养目标就是纸上谈兵。现行条件下,很多高校没有自身的实践教育基地,也没有愿意提供实践教育机会的企业,给学生的实践教育设置了障碍。 1.6实验教材缺乏针对性 目前,针对非会计专业会计学的实验教材严重缺乏,大多数院校使用的都是会计学专业的实验教材或者本校教师自编的讲义。从而使得非会计专业会计学的实验内容如同会计专业一样偏重账务处理过程,没有从不同专业的特色去考虑,同时忽视了学生分析、应用经济业务的账务处理结果的能力,利用会计信息进行预测和决策的能力。 2提高非会计专业会计学实践教学效果的对策 2.1针对非会计专业的特点 设立实验教学目标会计专业的学生最终要掌握记账、算账、报账等会计技能,而非会计专业的学生则与之不同:只须将所学的会计知识运用于企事业单位的管理工作当中,能够运用、处理会计信息,并为其管理职能服务即可。因此,非会计专业的实验教学目标应定位在培养学生理解、应用、处理会计信息的能力,而不需要掌握其提供会计信息的能力。 2.2加强实验室基础设施建设 针对非会计专业的实践教育,如同会计专业一样,需要一定的实训场所和基地,同时需要配备相关的基础设施。而基础场所和实施的配备根据实训项目的内容不同而不同,如进行手工操作实训时需要提供纸质版原始凭证、记账凭证、账簿、报表等模拟企业会计账务处理流程,同时,还可以建立专门的手工实训室进行手工实训的操作,手工实训室除了必要的桌子、椅子外,还可根据需要配备一些版面来辅助教学,使会计工作更加形象、更加具体。手工实训使学生可以真正体验作为一名会计人员的工作内容及如何利用会计信息为企业管理服务,但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更多的是要掌握如何利用计算机生成和处理会计信息的能力,因此,建立非会计专业计算机操作实训室成为必要。计算机实训室需要学生配套使用的计算机和相关的会计软件。针对非会计专业的学生可采用ERP实训室、实训法进行实践教学。通过ERP实训室的实训操作,能够让学生体验到参与到企业经营管理的过程,清楚财务人员不仅仅要进行核算工作,而是要作为企业的管理者,清楚企业所有的业务处理流程以及每个岗位的职责权限,从而充分发挥财务管理的职能,为完善企业内部控制竭尽所能。ERP实训教学的实施不仅能够使学生将所学的各个理论知识充分在模拟实践中得以运用,还使学生体验了作为企业的管理者的角色运用,同时在实训操作过程中还锻炼了学生的实践动手能力、创造性思维、团队合作精神等。总而言之,手工操作实训和计算机操作实训的融合,是提高非会计专业学生会计信息处理和运用能力的重要途径,同时符合社会经济发展对会计工作的要求。非会计专业的会计实践教学环节中很重要一部分内容是在会计实训室中完成的,因此,学校要大力加强计算机机房建设,针对非会计专业的特点配置相关实训教学软件,从而提高实训课程的教学效果。 2.3建立科学有效的实践教学环节考核评价体系 根据非会计专业的教学目标定位,同样要改进其实践教学环节考核评价体系,制订科学合理的实训过程监控制度,保证教学效果。例如,在实训教学过程中,教师可采用分板块形式进行教授,并在每个板块留给学生相应的思考题或各种形式的作业,构成平时考核成绩的一部分。在最终考核形式上,可采用板块案例分析、撰写实训课程论文、模拟面试提问、模拟综合实训考核等形式,考核的内容灵活多样,根据专业性质的不同而有所侧重,例如大部分管理类专业侧重应用、处理会计信息的能力。通过建立科学有效的实践教学环节考核评价体系从而为学生构建合理的知识体系,培养其综合运用知识的能力,并达到最终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的目的。 2.4提高实验教学师资素质 实验教学教师除了要掌握扎实的理论知识外,还要不断提高自身的实践教学能力,真正做到理论联系实际,把握实践教学领域的前沿和方向。为了不断提高实验教学教师的素质,提高实践教学效果,教师和学校都要做出努力:教师自身可以联系相关企业,利用节假日到企业进行实训观摩学习,或者长期在企业兼职会计岗位相关工作,从而提高自身实践能力;学校也可以与相关企业进行合作,定期输送相关教师到企业进行实践培训,让实验教师能够洞悉最新实践前沿信息,并与自身教学相结合。 2.5给学生提供社会实践教育机会 会计信息本身的性质决定了学生去企事业单位兼职的难度,绝大部分企事业单位都不愿意接受会计岗位的实习生,虽然如此,确也并非绝对。例如可以到会计事务所或者中介记账机构去进行实践锻炼,提高自身的会计实践技能。为了能够争取到社会实践教育机会,学生自身和学校可以齐心协力:首先,学生通过自身努力寻求企业实习锻炼机会,借此了解会计业务处理流程及会计作为职能部门参与企业生产经营决策的过程。其次,学校也可以大力倡导校企合作模式,引进合适的企业;学校给企业提供高素质人才,企业为学校提供实习工作岗位,从而拓宽校外实习渠道,使学校和企业达到互惠共赢的局面。 2.6编制有针对性的实验教材 针对会计学专业和非会计专业教学的不同特点,在构建非会计专业的会计学实验教材时,考虑到不同专业的特点,可以将整套实验教材分为两个板块,一个板块是所有专业都必须掌握的部分,主要是一些基础的会计实践知识的应用;另外一个板块则是与专业特色相关的部分,这一部分需要编写教师认真斟酌并与专业人员商定后进行编写。这种教材编写方式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克服目前不同专业会计实验教材不加区分的现象;即考虑了不同专业的特色需求,也不影响整体内容的完整性。 3结语 非会计专业实践教学效果的提高,离不开实践教学环节的改进。而非会计专业理论知识的深化,也必须通过实践教学环节的强化得以实现。因此,进行非会计专业实践教学的研究,有助于形成一套成熟的非会计专业实践教学体系,从而提高非会计专业实践教学效果,提高非会计专业学生的实际应用与操作能力,并为社会培养出符合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的高级应用型人才。 作者:李琴 单位:武汉设计工程学院 会计学专业论文:会计学专业实践教学体系的优化 摘要:近年来,独立学院发展迅速,特别是每年会计学专业招生数量巨大。独立学院面临如何将学生培养成高质量应用型人才的难题。因此,本文试图对目前独立学院会计学专业实践教学情况分析的基础上,发现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对策。 关键词:独立学院,实践教学体系,优化与完善 一、研究意义 目前绝大多数独立学院都以应用型人才为培养目标,以适应市场对人才的需求。因此,独立学院会计学专业实践教学体系的优化与完善极具现实意义,主要体现在:1.对于独立学院探索应用型会计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路径具有重要作用。为实现培养基础扎实、综合素质较高,具有较强实践能力的会计学专业应用型人才的培养目标,必须根据企业对会计人才实践能力的具体要求,并以此为根据构建系统化的实践课程体系,从而保证人才培养与社会需求相适应。2.有利于促进会计学专业教学模式的改革与创新。将会计学专业单项实训与综合实训等实践教学内容有机结合起来,嵌入到整个教学过程中,改变现有教学中存在的重理论轻实训的倾向,也解决实训缺乏系统性、连贯性的问题,体现以学生能力培养为核心,真正提高实践教学的质量和效果。3.提高培养学生会计实操能力与创新能力,保证人才培养质量稳步提升。能从整体上构建会计学专业学生在大学四年专业学习期间的实践教学体系,聚焦于学生的动手能力、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的培养和训练,不断推进人才培养质量的提高。 二、存在问题 (一)实践教学文件不完善 目前会计专业实践教学文件缺乏对实务问题的探究。在实践教材选择性小,现有教材叙1述案例大多采用文字形式,与实务脱节较严重,造成学生不能灵活把握实际问题,使实践教学效果不理想。在实践内容设置上,独立学院会计学专业较多仅围绕实践教材的要求简单安排相应内容,直接导致实践内容不规范,学生知识掌握度低。 (二)实践教学师资力量不足 独立学院会计学专业师资紧张,学生人数较多,导致配备的实践指导教师无任何会计实际工作经验或从未接触过会计专业实践。出现这一现象的原因有两方面:一方面,目前独立学院对实践教学指导教师却没有明确要求;另一方面是教师忙于日常教学工作,没有多余时间参与到社会实践中去。 (三)缺乏有效的实践教学模式 目前独立学院会计学专业实践教学,仅局限于会计电算化课程、会计综合实训两门课程实训和毕业论文,该体系过于简单,而审计学、成本会计学、高级财务会计等实践性很强的课程没配备实践教学。同时,将会计综合实训安排在大四,造成学生在做实训时把之前学过的知识遗忘了,综合实训达不到应有的效果。 三、完善对策 (一)会计学专业实践性教学体系的基本结构完善 为实现会计学专业实践教学体系的优化与完善,可根据学生在会计学专业课程的优先顺序,建立全过程实践教学体系。该体系可将学生在校期间的时间有效衔接,将实践与理论知识把握相得益彰。全过程的会计学专业教学实践体系体现在两阶段分别为:认知阶段、专业课程实践阶段。⑴认知阶段。认知阶段的目标是让会计学专业学生对专业有初步认识,为之后的专业课学习奠定基础。该阶段可分四个环节:会计学专业介绍、会计学专业导论课程、会计学专业认识实习、会计学相关学术讲座。⑵专业课程实践阶段。该阶段的教学目标是通过学习主要专业实践课程,使得学生掌握基本技能。该阶段主要由课程实训、综合仿真实训等环节组成,且与上阶段的专业认知实习和导论课程有机衔接。会计学专业可开设的独立专业课程实训体系主要包括会计学原理、财务会计学、高级财务会计、成本会计学、财务管理学、审计学共6门课程,实训体系根据难易度和专业判断能力的不同要求,由简单到复杂分层次构建。之后设置扩展式综合实训系统,即依托会计学专业相关课程,扩展会计学仿真式综合模拟实践的内涵与外延,是学完所有专业课后的综合实践环节,使用计算机软件模拟企业实际账务操作全过程。 (二)规范性文件的编写及选用 针对现有优化完善过的会计专业实践教学体系课程,则必须将实训大纲、实训指导书、实训讲义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进行编写。主要包括:①独立专业课程实训体系中,设置“会计学原理”、“财务会计学”、“高级财务会计”、“成本会计学”等课程设置相关的实训课程,并建立配套的实训大纲、实训讲义、实训指导书、实训报告等一系列规范文件;②扩展式综合实训系统中,设置“会计学仿真综合模拟实训”的实训大纲,实训指导书等;③社会实践与专业实习系统,设置“企业会计认知实践”的会计实践报告和“实践基地实习、毕业实习”的专业调研报告。 (三)建立“双师型”教师队伍 独立学院“双师型”教师队伍的培养,可借鉴国内外先进理念。如“访问工程师“项目,鼓励教师在保证正常教学活动的基础上,积极去某个单位兼职学习会计实务操作。另一方面学校在聘用会计学专业教师时,优先考虑符合“双师型”资格的教师。 作者:王冉 孙海燕 单位: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 会计学专业论文:农业高等院校会计学专业建设策略 摘要:农业高等院校会计学专业建设中存在一定的问题,如在课程设置上较为相似,实验实践教学较为雷同,毕业论文设计相差不大。针对这样的问题,应该采取相应措施加以解决,修改相应的培养方案以突出农字,在课程设置上要突出农字,在实验实践教学中要突出农字,在毕业论文设计中突出农字,只有这样,才能体现出农业高等院会计学专业的独特优势。 关键词:农业高等院校;会计专业;课程设置;实验实践教学;毕业论文设计 目前,中国的大多数农业高等院校都是综合性大学,除了跟农业相关的学科外,还有许多跟农业关系不大的学科和非农学科,甚至有些非农专业的招生人数超出了农业专业的招生人数,如经济管理类学科中的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财务管理专业、金融专业和会计专业,特别是会计专业,是许多农业高等院校的王牌招生专业,不仅招生人数众多,而且录取的分数始终处于各专业前列,体现出很强的专业竞争力。但农业高等院校毕竟从农业起家、从农业发展起来的,农业的底子厚、基础扎实,农业综合科研能力和教学能力最强,师资力量最为突出,其他非农专业尽管发展很快,但历史底蕴较差,无法和传统的农业学科相抗衡。因此,在农业高等院校中如何建设会计专业,使得会计专业具有农业特色并且呈现出独特的农业竞争能力是会计专业负责人和其他相关教师值得思考的问题。 1农业高等院校会计专业建设现状 1.1在课程设置上雷同 当前,农业高等院校在会计学人才培养方案中的课程设置基本上和其他财经类院校的设置雷同,没有体现出自己的特色和差异性,无论是公共基础课,还是专业基础课,甚至专业课都相差不大,公共基础课雷同还是可以理解的,但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特别相似就说明培养方案存在一定的问题,例如,现在农业高等院校会计学专业所开设的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包括财务会计学、管理会计学、成本会计学、财务管理学、审计学、资产评估等课程和其他财经类学校所开设的基本一样,没有任何区别,没有体现出农业院校的特色。如果农业高等院校在课程设置上不体现出农字,那么学生和其他财经类院校毕业的学生相比其竞争优势就无从体现,只会产生竞争劣势,从而造成就业困难。 1.2实验实践教学雷同 当前,许多农业高等院校会计学实验实践教学的设计上和财经类院校相比也有很多雷同性。在实验教学上,所购买的软件基本上一样,所举的例子没有体现出农业特色,绝大多数案例均为非农企业和非农上市公司。在实践教学中,也存在雷同现象,实习基地都是非农企业的工厂和车间,学生实习过程中缺乏吃苦耐劳的精神和深入基层的决心和动力,和农业接触的较少,没有起到应有的实践作用,实践教学的效果不佳。 1.3毕业论文设计雷同 此外,在毕业论文的设计上,农业高等院校和财经类院校也存在雷同现象,毕业论文的题目大同小异,没有体现出农业会计的特色,都是大而全的题目,缺乏针对性和现实性。引用的参考文献和农业没有多大联系,引用的数据都是非农上市公司的公开报表,然而针对这些数据展开分析,发现问题并进而解决问题,结果造成全国毕业的会计学生都在写雷同的论文,没有创新性,没有农业特色的成份在里面,形成不了农业高等院校会计学专业毕业学生的独特优势来。 2农业高等院校会计专业建设策略探讨 农业高等院校建设会计专业一定要有新思路和新观念,要突出一个农字,只有这样,才能使农业高等院校会计专业的建设具有独占性和排他性,具有其他非农高等院校所不具备的独特竞争优势。具体而言,农业高等院校会计专业建设的策略有以下三个。 2.1在课程设置上突出农字 农业高等院校在会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上要与其他高等院校区分开来,一定要突出一个农字,这是农业高等院校的优势所在。在公共课的设置上,要增加三农内容的比例,如可以增开农业经济学、林业经济学,土地经济学和农村经济学等课程,适当减少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和政治经济学的学时,适当减少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以及大学生思想道德修养的学时。在专业基础课的设置上考虑增加农业会计学、农产品流通企业会计、农商银行会计等课程以及农产品营销、农产品流通、农产品国际贸易等相关课程。在选修课方面,可考虑增加种子学、植物学、生物学、农业机械、食品工程、食品学等与农相关的课程供学生选择。 2.2在实验实践教学中突出农字 当前,许多用人单位普遍反映毕业的大学生相当一部分存在眼高手低的问题,说得多,做得少,累的工作不愿意干,复杂的工作又干不好,一些知名的农业生产和经营企业反馈到农业高等院校的信息是:毕业的大学生普遍不愿意到基层锻炼和工作,只想在舒适的环境中呆着,不愿意吃苦,即使某些学生被迫到了基层,比如养猪场、养牛场、养鸡场等工作场所,也不愿意多干,而且呆的时间会很短,相当一部分大学毕业生呆了不到一周就离开岗位,甚至离职或不辞而别,这对农业企业的生产和经营带来很大的困难和被动,久而久之,这些著名的涉农企业就不太愿意招聘应届本科毕业生。造成这种现象的根本原因还在于农业高等院校会计学培养方案的设计上,特别是实验实践教学的设置上不尽合理,采取的措施是应加大涉农实验实践教学的力度。具体而言,在实验教学中,购买与农业密切相关的会计学教学软件,教学软件中所列举的例子应该是农业企业,会计科目的设置要与农业的生产、经营、农产品的供应、流通、加工和销售紧密相连,涉及的银行要有三农业务,最好是村镇银行、农商行和农村信用合作社,使学生在实验教学中充分理解和领会农业企业的生产经营过程,熟悉农业企业的业务流程,在此过程中将会计学的有关知识与农业企业的融资、种植、加工、存储、物流、销售、货款回收、售后服务等流程紧密结合起来,这样才能做到有得放矢,才能充分学好会计学这门课程。在实践教学中,学校应加大与农业企业的合作,争取更多的和农相关的实习基地供学生实习实践,要告诉学生装这是一次难得的机会,要倍加珍惜,要深入到基层,要具备吃苦耐劳的精神。众所周知,在养猪场、养牛场、养鸡场、农产品加工车间等地方是最能锻炼人的意志,学生只有在这些场所长时间地工作才能够真正将会计理论与实际情况结合起来,这样对会计科目的理解将更为深刻,以后在财务部门工作的时候才能够更加得心应手、灵活运用。所以,实习基地的选择更为重要,实习基地一定要跟农业紧密关联,学校应重点考虑与农产品种植企业、农产品加工企业、农产品物流企业、农产品销售企业的合作,将这些企业作为合作的重点对象。 2.3在毕业论文设计中突出农字 在会计学人才培养方案中,毕业论文设计也是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论文设计也应体现出农业特色,所撰写的论文应该是以农业生产或经营企业为例来阐述会计学的重要理论,如毕业生可写某个农业企业存货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农业上市公司相互并购中的财务问题分析,不同农业企业筹资方式的比较与选择分析,农产品经营企业的会计信息披露问题研究,对某个农业企业的财务进行分析并进而提出对策,分析某个上市农业企业的应收账款问题并提出合理化建议,针对某个农产品加工企业的资金营运问题展开研究等。会计专业的毕业生在撰写毕业论文时只有突出农字,所选题目才能符合专业培养目标,体现出一定的专业性、综合性和现实性,引用的参考文献要尽量跟农业相关的成果,在此基础上,学生才能提出一些会计理论方面和会计目录方面的创新性东西。学生完成毕业论文后出去找工作,就可以有针对性地寻找相关的农业生产和经营企业,这些企业的招聘人员看到简历后,选择这些毕业生的概率就会大大增加,这对双方来说就是一种双赢,它不仅减少了学生找工作的成本,也减少了企业的招聘成本,可以说是一举两得。 作者:刘录敬 单位:青岛农业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会计学专业论文:非会计专业会计学课程优化与改革 一、非会计专业会计学课程教学效果堪忧 会计学课程已经逐渐成为很多高校各大专业的公共课和必修课,对于非会计专业而言,会计学课程教学效果并不十分理想,大多只是停留在浅显的知识介绍上面,师生都未充分认识到会计学课程对非会计专业学生财会素养的提高、逻辑思维能力的提高都具有潜移默化的重要影响,这导致很多非会计专业学生即使修完会计学课程也依旧对会计的基本原理模糊不清,只会做简单的会计分录,不仅看不懂报表,就连报表是如何生成的也浑然不知。这完全背离了非会计专业学习会计学课程的初衷。由于会计学本身是理论与实践结合密切的应用型学科,所以对会计学课程的讲授离不开对学生动手能力的培养,这对会计学专业的学生重要,对非会计学专业的学生同样重要。随着素质教育的展开,很多高校越来越重视实训化教学,来提高学生的操作能力和适应环境的能力,因而对非会计专业的会计学课程改革与优化也势在必行。这不仅是由会计学课程性质决定,也是教育工作者反思教学、提高教学、对学生负责的必经之路。 二、非会计专业会计学课程改革与优化 在高校实训化的教学模式下,非会计专业会计学课程要理论与实践并重,虽不能像会计专业那样开设完善的财会理论课和全面的手工模拟实验课,但是也要将会计学的基本原理和简易完整的手工业务流程操作融入到会计学课堂上,让非会计专业的学生具备财会常识,能真实感受到企业会计做账流程,并能体会经济信息在各行业各部门各角色之间的传递,为以后适应不同的工作环境打下基础。 (一)非会计学专业会计学课程理论内容优化 教师对非会计专业学生会计学课程的理论讲授普遍较为浅显,原因有三:一是师生皆不够重视;二是教师想当然认为非会计专业学生对会计学的理解力不如会计专业学生;三是该课程不属于专业课,不必过于认真。久而久之,师生都有所懈怠,会计学课程的教学效果也大打折扣,就连最初制定的基本目标也发生了偏离。其实,只要学校、学院、教师对非会计专业会计学课程教学重视起来,就能很大程度上提高教学效果。而作为教师,不应该低估任何专业学生的学习热情和学习能力,只要教师做好引导,非会计专业的学生也能把会计学学精通,丝毫不逊色会计专业。非会计专业只开设一门初级会计学课程,是会计学最基础最入门的课程。教学内容虽不像会计专业讲授细致深入,但应该层次分明,有难易,有取舍。教学理论框架可以分为三层次,基础层、支柱层、顶层。基础层包括会计对象、会计要素、会计处理方法、会计科目;支柱层包括会计等式、会计账户、复式记账,而制造业企业的筹资业务、购进业务、生产业务、销售业务、利润形成与分配业务等主要经济业务是该层次中的重点内容;顶层是会计循环,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成本计算、财产清查、会计报告。三个层次相互联系贯通,不可分割,如图1所示。在授课过程中,又可以分为两个步骤进行。第一个步骤包括基础层和支柱层的内容,这两层次偏重理论,重点在于给非会计专业学生打好理论基础,学生能够根据制造业企业产供销的经济业务建立一套完整的账户体系并进行日常的账务处理。第二授课步骤是教学框架中的顶层内容,即会计循环,在讲解会计凭证、会计账簿、成本计算、财产清查和会计报告的理论时加入手工演练,让学生在此环节能够独立完成整个会计循环的手工做账,对于非会计专业而言,此环节的经济业务不必过于繁细,教师要筛选出典型的经济业务,既能体现企业完整的业务流程,也符合非会计专业对会计学课程的难易要求。在时间分配上,笔者根据授课经验以及学生反馈,认为手工模拟环节占该课程总课时量的四分之一较为合适。 (二)实训教学模式下会计手工模拟实验环节设计 实训教学是通过模拟实际工作环境,采用真实案例理论结合实践,让学生在短时间内提高专业技能、职业素养和实践经验等,在特定环境或特定课程中,实训教学可以转化为实操教学。在高校开展实训化教学模式下,非会计学专业会计学课程可以顺应潮流,虽说不必开设专门的会计手工模拟实验课,但是可以在会计学课堂上融入会计实操教学,作为该课程的增设环节,对非会计专业学生未来求职和发展都有重要意义。笔者根据自身教学经验和其他教师经验反馈,认为非会计专业会计学课程的手工模拟实验环节应从以下两方面设计。1.经济业务种类简单而经典。企业经济业务种类繁杂,对于非会计专业学生应掌握制造业企业基本业务,覆盖资金筹集、采购材料、生产制造、产品销售、利润形成与分配等方面。业务总数量不宜过多,对每一笔经济业务,学生都能够以不同的角色完成填制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登记总分类账明细账、直至生成财务报表。对于特殊的经济业务,如存货减值、签订销售合同、更正错账、期末转账等,不必要求学生完成,只留给有兴趣的学生去思考和总结。2.主要业务流程图设计。以制造业企业为例,应让学生熟悉生产经营过程和相应的单据流转过程,把握经济业务实质。在手工实验环节,以制造业企业为主体设计两大主要的业务流程,销售与收款流程和采购与付款流程。如图2、图3所示。通过图2销售与收款业务流程图学生应熟悉相关的业务活动和单据,从制造业企业的角度接受客户订单、批准赊销信用、按销售单发货、装运货、向客户开具发票、记录销售、办理货币资金收入等,涉及填制的会计凭证和记录主要有订货单、销售单、装运单、销售发票、收款凭证、转账凭证、应收账款明细账、库存现金日记账和银行日记账以及客户对账单等。通过图3采购与付款业务流程图学生应熟悉相关的业务活动和单据,主要业务包括请购商品和劳务、编制采购单、选择供应商、验收商品、商品入库、付款、确认负债等,涉及填制的会计凭证和记录主要有请购单、采购单、验收单、采购发票、转账凭证、付款凭证、应付账款明细账、库存现金日记账和银行日记账以及供应商对账单等。会计手工模拟实验环节可通过设计主要业务流程图,让学生把每一笔可以用货币计量的经济信息记录下来,分角色填制原始凭证、审核凭证、编制记账凭证、登记账簿、期末账项调整、到最后编制财务报表。帮助非会计专业学生更好理解企业典型的业务流、资金流、单据流的来龙去脉,能站在不同企业不同部门的角度对经济业务做出基本的会计处理,并能灵活运用。 (三)非会计专业会计学课程成绩评定设计 非会计专业会计学课程不仅有理论讲授而且加入了手工做账模拟实操环节,对该课程学生成绩的评定也应该进行优化设计,并量化考核。科学的成绩评定方法有助于促进教学,提高学生学习积极性。该课程分为理论和手工实操两个环节,根据笔者及其他教师教学效果反馈,两大环节成绩的比重以理论60%、手工40%比例分配较为合适。对于理论成绩,还应细化为考勤成绩、作业成绩;对于手工做账成绩,应细化为实验成果成绩、协同效率成绩、实验态度成绩。每项成绩所占权重应根据实际情况分配,原则是调动学生积极性,课程总成绩公平公正。对于学生手工成果优秀者,教师应鼓励,并展示给全班学生观摩;也可以让优秀者给其他学生讲解自己的做账心得和流程,带动其他学生积极参与进来。 三、结语 会计学不是纸上谈兵,对于会计专业如此,对于非会计专业也如此。基本的财会素养对于任何专业的学生来说都是具有重要意义的。该课程的开设不因专业的不同而脱离课程教学本质,对于非会计专业的学生来说,很难有机会到企业会计岗位进行参观或者实习,那么在会计学课堂上模拟企业实验环境,让学生真实感受到企业经济业务往来以及单据的流转过程十分重要,这不仅体现了实训实操教学,也是教师重新定位和审视会计学课程教学的重要途径。 作者:王一明 单位: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管理学院 会计学专业论文:会计学专业实践教学模式 1应用型本科院校会计学专业实践教学现状 目前,应用型本科院校会计学专业的教育,一直在强化实践教学,提高学生的应用能力。然而受传统会计学专业教育的影响,实践教学并未受到足够重视,仍是重理论轻实践,强调知识的传授,忽略实践能力的培养,在教学思想、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以及模式上均存在缺陷。比如:会计教育方式上仍是灌输式教育。会计实践课程大多为校内封闭式模拟实训,缺少校外实训基地,缺乏“双师型”实践指导教师,因此,学生的实践教学绝大部分只能在校内模拟实训,实训内容大多为人为编制的业务训练,学生处理这些实训业务,只是对课堂所学的理论知识进行复习,无法与企业的实际经营过程联系,职业素养不能得到培养和锻炼。而且实践指导教师也缺乏相应的企业实践工作经验,对学生的指导仅限于业务处理的指导,并不能将实训业务对应于实际工作环境进行讲解,因此,学生实训之后,实践能力并未得到真正提高。 2应用型本科院校会计学专业实践教学存在的主要问题 2.1思想上不够重视 会计学专业属于实践性很强的专业,学生不但要掌握如何进行账务处理,而且应掌握如何识别经济业务以及业务处理的相关内控流程。应用型本科院校会计学专业的教学,重心在于理论教学,要求学生掌握会计处理即可,未足够重视实践教学的重要性,导致学生就业后不能很快进入工作角色。 2.2实践教学目标不明确 用型本科院校的人才培养目标是:具有良好的人格、扎实的理论基础、较强的实践应用能力、组织管理和人际协调能力的应用性人才。而会计学专业更加强调实践性和学生应用能力的培养。大多数应用型本科院校会计学专业都设置了实践课程,学生在4年的学习中都进行过专业实践,但很多院校对会计学专业实践教学的目标并不明确,对实践课程或实践项目的设置盲目沿用一些“985”“211”大学或专科学校的做法,与其人才培养目标相脱节。由此,学生通过参加实践,只能提高其专业技能,不能锻炼其综合判断、分析能力,更加不具备创新性。 2.3实践教学内容单一 会计学专业本科毕业生就业后会面临财务部门不同的岗位,每一个岗位对人员素质的要求并不相同。而目前大多数应用型本科院校会计学专业实践教学内容均偏重于财务会计课程的实践,培养学生会计业务处理能力,而较少涉及财务管理、成本会计、审计、税收学等课程的实践。因此,学生毕业后只熟悉会计账务处理,不熟悉税务处理,不明白纳税流程,不懂得内控流程,不会进行财务分析,更加不具备决策能力。达不到用人单位的期望,影响其得到重用或快速晋升。 2.4指导教师缺乏会计实践工作经验 由于高校用人机制的限制,很多高校在招聘教师时,只注重学历层次,只要学历达到要求即可符合标准。而会计学专业实践教学,并不一定要求高学历的教师,但一定要具备企业实践工作经验,这样在进行实践指导时,才能做到有的放矢,将企业的实际工作经验传授给学生。 2.5缺少校外实习基地 实践教学必须有相应的实践环境作为保障,应用型本科院校均具有校内实践环境,比如:会计手工模拟实验室、电算化机房以及ERP实训中心等,但是校内实践远达不到会计学专业实践教学的目标要求,无论哪一个环节的实践,均属于模拟实训,不具备真实性。因此,学生必须通过校外实习基地的实践,才能真正体会企业财务工作的流程,以及各岗位工作的内容,从而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目前应用型本科院校缺少相应的实习基地,导致学生不能将自己所学的知识应用于实践,能力得不到升华。 3应用型本科院校实践教学模式的构建 应用型本科院校实践教学应构建“1+3”模式。所谓“1”:即一个中心,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作为实践教学的目标。所谓“3”:即3个支撑点,分别为:改革和强化实践教学过程、完善并夯实实践教学保障体系、完善实践教学评价体系。 3.1牢固树立实践教学目标,培养应用性人才 树立实践教学目标,是实践教学的基础,对实践教学模式的构建起着制约作用。作为应用型本科院校,在进行“大众化”教育的背景下,应当突出对学生的实践能力的培养,提高学生的应用能力,这是实践教学的基本思想。因此,会计学专业学生的培养目标应该是:在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的前提下,拥有多元化的知识结构,不但会进行会计核算,而且还具有管理、分析、研究、决策等方面的能力,并且具有较强的适应能力和抗压能力,善于沟通和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实践教学是达到这一培养目标的必要和重要途径,在学生进行理论学习之后,应及时进行相应的实践教学,使理论和实践相结合,学生才能将所学的知识融会贯通。也只有在实践教学中,才能培养学生的职业道德、适应能力和沟通能力,否则,仅注重理论教学将难以达到培养目标。 3.2强化实践教学过程,提高实践教学质量 3.2.1合理设置实践课程第一,对于实践课程的开设,应用型本科院校会计学专业应设置一套既能培养学生会计专业能力又能增强学生经济管理能力的实践教学课程体系,在原有的只针对会计核算的实践课程基础之上,应增加如财务管理、成本会计、审计、税收学等实践课程,让学生不但掌握会计核算,而且掌握有关成本控制、内控流程、税收筹划和税务实操环节,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第二,对于实践课程的开设时间,应遵循分层次、分阶段的原则,即在低年级阶段,由于刚接触会计学专业,学生的知识均来源于课本,对实践没有太多的认识,而且对课本知识的掌握也不熟练,因此,应只针对会计核算方面进行实践。可在大一、大二进行基础会计、中级财务会计、成本会计实践课程的开设。到了高年级阶段,可针对一些非会计核算的专业课程进行实践,即大三时,可在进行审计学、管理会计、税收学等课程教学的同时,就相应的课程进行实践教学,使学生将课堂理论应用于实践,更加透彻地理解学习内容。大四阶段,学生已掌握会计学专业的绝大部分理论课程和实践课程,因此,这一阶段,对学生的实践能力的培养应通过学校的专业综合实习课程及与校外实习基地实习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通过这样分层次的实践教学使学生逐步具备财务人员应有的能力。3.2.2创新实践教学方法第一,理论课堂案例教学法。目前会计学专业理论教学均采用传统的灌输式教学方法,教师基本上就是对会计准则的讲解,学生对于业务处理的学多是根据教材上总结好的经济业务,再根据准则进行会计处理即可。这样的教学方法只达到了让学生掌握会计处理的目的,忽略了对学生经济业务识别能力的培养。因为学生对于原始单据很陌生,只知道针对什么样的业务如何处理,却不知道这样的业务对应什么样的单据,和实际工作环境相脱节。因此,在理论课堂的教学中应大量采用案例教学法,且案例中所采用的资料应该是仿真的原始单据,通过案例教学,不但能使学生熟悉实际工作中财务部门的工作环境,还可锻炼学生对经济业务的总结能力。第二,实践环节模拟教学法。大多数院校对实践环节的教学均采用模拟实训的方式进行,实训中的经济业务均采用企业模拟资料形式,同样也是对相应的业务进行总结性的描述,后附上相应的模拟原始单据,这样的实训,只是对课堂理论教学的简单翻版,并不能增强学生的实践能力。因此,对于应用型本科院校会计学专业的学生来说,在实践环节应采用模拟教学法,即设置一个模拟企业,让学生分别担任不同角色,模拟处理至少5个不同类型企业的业务。具体的操作应分为两步走。一是模拟训练企业的各个典型环节的业务处理,如工程款支付环节、企业采购环节以及销售环节等,重点让学生掌握这些环节中的内控流程操作,需要经过哪些审批环节以及需要哪些财务资料。二是在熟练掌握各典型环节处理之后,模拟企业的全盘业务,在这一环节中重点提高学生的财务分析能力以及决策能力。必要的时候老师还可增加一些非常事项,以培养学生的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3.2.3拓宽实践教学内容在增加实践课程的基础上,还应分阶段、有针对性地增加相应的实践项目,拓展实践教学内容。如在大一阶段,学生刚学习基础会计这门专业课,对会计专业知识掌握不深,应进行认知实习,让学生走进企业,了解企业的生产过程,以及企业管理部门的工作流程,特别是财务部门的工作流程。大二、大三阶段学习的专业课逐渐增多,除了进行凭证填制、账簿登记以及报表编报外,还应根据各门专业课的情况,按照其实践课时的安排,进行专业课实践,学期末安排1~2周时间进行专项实践教学,比如让学生进行ERP沙盘训练,各个小组之间模拟对抗,使学生掌握企业的运作流程,培养学生的管理实践能力,同时也是对所学专业课的综合实践运用。大四阶段则集中进行校内综合实习、校外实习基地实习、企业实习和毕业论文的撰写。 3.3夯实实践教学保障体系 3.3.1引进和培养“双师型”教师目前高校教师大多是引进的博士和硕士应届毕业生,他们均具有丰富的理论知识,但缺乏实践经验,不利于学生实践能力的提高。为解决这一问题,一方面,应用型本科院校应引进“双师型”教师,这些教师不但具有理论知识,而且还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不论是课堂讲授还是实践教授,均能将自己的工作经验和切身体会传授给学生。另一方面,应鼓励现有的会计学专业教师去企业挂职,学习企业的实操经验,将现有的教师培养成为“双师型”教师。3.3.2建设校内实验、实训中心目前应用型本科院校均设有会计手工模拟实验室、电算化机房及ERP实训中心等。但仅有这些实践保障设施根本无法满足实践教学的需要,因此,必须进行实验、实训中心的扩大建设。例如,可根据自身条件建立仿真实训中心,这也是实施模拟教学法的必备条件。仿真实训中心可让学生在近似真实的环境下进行业务训练,不但能进行会计核算训练、市场分析、资金运作、财务分析及管理决策等训练,还能提高学生运用理论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的管理创新能力。3.3.3建立校外实习基地尽管学校通过建立仿真实训中心,可大大提高实践教学质量,但毕竟属于学校内部的实训。要使学生完全走出去,进入到真实的实践环境中,就要建立校外实习基地。学校应与多种类型的企业签订协议,将其作为学校的实习基地,增强学校与实习基地的联系与互动。例如大中型企业集团公司、银行、会计师事务所及证券公司等。学校也可通过邀请合作企业的管理人员,如总经理、财务总监等来学校做专题报告,指导学生模拟实践,为学生讲解一些经典的企业案例,以及实践中解决问题的思路和方法,使学生提前了解企业的工作环境及流程。另外,学校应鼓励教师与合作企业之间共同进行会计领域的课题研究,这既能解决企业的实际问题,又能解决教师的科研经费问题,达到双赢共进的局面。 3.4完善实践教学评价体系 实践教学评价是保证实践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目前大多院校实践评价的重心在于对学生的评价,忽略了对教师实践教学的评价。因此,应完善实践教学评价体系。学生角度的评价,主要评价学生在综合能力、创新能力及实践能力方面有没有提高,应坚持过程考核和结果考核相结合的原则,不仅腰对学生所展示的实践结果进行评价,还应对其在整个实践过程中的表现进行评价,如实习态度、沟通协调能力及财务分析评价能力等。教师角度的评价,应着重考核其实践教学指导能力和教学态度两方面,督促教师提高自己的实践教学能力,端正工作态度。只有这将两个角度的评价有效结合,才能有效促进实践教学质量的提高。 作者:杨鹏飞 王怡 单位:商洛学院 经济与管理学院 会计学专业论文:非会计专业会计学课程教学探讨 一、非会计专业会计学课程定位及教学目标 在我国市场经济不断发展完善的进程中,对经济、管理类人才的需求不断增加,使得此类人才的培养和教育也得到了迅猛发展。据统计,截至2014年我国高等院校所开设的专业中与经济、管理相关的专业已将近50多个,特别是近几年高校持续不断的扩招,使得高校中此类专业的学生规模出现超常规发展。根据1998年教育部颁布实施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中对经济、管理类专业的培养规定,会计专业的培养目标是从会计信息提供者的角度,要求学生掌握会计核算原理和核算方法,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将来能够在各类组织中从事具体的会计实务与会计管理工作,所就职的部门一般都是单位的财务部门。而其他经济、管理类专业,如工商管理、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工程管理等专业的培养目标是掌握本专业的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将来能够在与专业相关的企事业单位、政府机关等组织从事相关管理工作,所就职的部门一般是财务部门以外的其他职能管理部门,但是这些岗位虽不需要从事具体的会计核算工作,却都离不开会计信息的支持,因此,会计学课程是所有高等院校中经济、管理类专业的必修课程,并且是核心课程之一。根据教育部对经济、管理类专业中非会计专业学生的培养目标及学生以后的就业和个人发展方向,非会计专业会计学课程的教学目标应该是:第一,基于会计信息使用者的角度,使学生在理解会计学中的基本理论和操作方法的基础上,了解会计核算方法和会计信息的产生过程,掌握会计信息分析的基本方法与技能,能够读懂有关财务报告,理解会计报表直接传递和间接隐含的信息等,培养的是懂会计、会使用会计的管理人才,而不是从事具体会计核算工作的会计人员。第二,基于未来管理者的角度,培养学生特有的会计思维方式,学会将会计知识和会计方法作为科学管理和有效决策的一种工具,通过对会计信息的有效获取,运用会计信息做出科学、合理的决策,从而推进和优化企业的管理工作,以适应将来从事经济管理工作的需要,为企业、社会培养出优秀的管理者和决策者。 二、非会计专业会计学课程的教学现状 学生对课程教学的评价和满意度是检验教学过程设计是否科学、合理,教学效果和教学质量优劣的重要标准之一,因此,本文以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非会计专业会计学课程教学为例,借助于问卷调查的方式,以非会计专业学生为调查对象,对非会计专业会计学课程的教学现状进行分析。该校开设会计学课程的非会计专业有:金融学、保险学、统计学、贸易经济、国际经济与贸易、经济学、工商管理、物流管理、质量与可靠性工程、工业工程、旅游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等经济、管理类专业,会计学课程均作为必修课,共56个理论学时,在大二下学期或大三上学期修读。承担该课程教学任务的教师有9位,教授内容主要是基础会计和财务会计,简单介绍成本管理会计理论和方法,教学方法采用多媒体教学手段,以教师讲授为主,案例讨论方式为辅。 (一)问卷调查基本情况。本调查采用纸质问卷调查方式,调查对象为上文所述13个经济、管理类专业中已修读过会计学课程的学生。问卷内容设计共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调查学生对会计学课程的了解程度,主要包括对该课程的兴趣及是否了解该课程与本学科的联系等,共设计“非常、一般、略微、没有”四级程度;第二部分调查学生对教学过程的满意度,共设计“非常满意、满意、一般、不满意、非常不满意”五级满意度,主要包括对教材、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及教学手段等的满意程度。本次调查共发放问卷600份,回收556份,回收率为92.67%。 (二)问卷调查结果统计分析。对收集到的556份调查问卷的数据运用EXCEL统计软件进行分析,得到以下结果。1.学生对会计学课程的了解程度。如表1所示,在学习会计学课程之前,对会计有所了解的学生占比较少,其中非常了解的仅占5%,50%以上的学生学习该课程之前对会计没有任何了解。在学习该课程的过程中,72%的学生是有兴趣的,且有兴趣的学生中,对该课程非常感兴趣的人数占近50%。在完成该课程的学习后,87%的学生认为有必要开设该课程,且超过半数以上的学生认为非常有必要开设该课程,但是仅有15%的学生了解会计学课程与本学科之间的联系,绝大部分学生不了解该课程在本学科学习中的具体运用和能够给本学科学习带来的作用。2.学生对教学过程的满意度。(1)学生对教材的满意度。从表2可以看出,38%的学生对所选用的教材表示满意,表示非常满意的仅占1%,50%以上的学生都对所使用的教材表示不满意和非常不满意。对教材不满意的主要原因是教材理论性过强且教材中关于具体会计业务处理和具体会计核算的内容过多。(2)学生对教学内容的满意度。从表3可以看出,将近40%的学生对教学内容表示不满意和非常不满意,主要原因是一部分学生认为教师所教授的内容过于专业、难以理解,另一部分学生认为所学习的内容与以后的工作关系不大,对就业的帮助较小。(3)学生对教学方法及教学手段的满意度。从表4可以看出,将近30%的学生对教师的教学方式及教学手段表示不满意和非常不满意,希望教师在讲授时能多结合案例讨论并多播放与教学相关的视频。将近80%的学生认为教学过程中采用多媒体手段能达到较好的效果,并且绝大部分学生认为有开设会计实践课程的必要。 三、管理者视角下非会计专业会计学课程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一)教学目标未能服务于未来的管理者。目标是行动的引航灯,教学目标引领着教师的整个教学过程,决定着人才培养的类型和方向,是教师编排教材和教学内容、设计教学方法及教学手段最重要的依据。教师只有明确了课程教学目标,才能在整个教学过程中游刃有余、有的放矢。虽然教育部和学校对非会计专业会计学课程的教学目标做了明确规定,但是教师在实际教学工作中对该课程的教学目标还存在模糊认识,未能服务于未来管理者的需要。一种认识是,非会计专业学生也应该掌握会计信息的生成过程,会进行会计核算,优秀的会计信息提供者自然能有效地使用和分析信息,继而服务于管理工作的需要,但直接把会计专业学生的教学目标照搬过来,会使得教学内容过于理论化、专业化、复杂化,难以引起非会计专业学生的学习兴趣,且在有限的课时内也很难完成。另一种认识是,非会计专业学生毕业后很少有从事具体会计工作的,学生只需学会对财务报表的分析就可以,但是如果仅仅介绍财务报表分析方法,而不讲授会计核算原理和企业业务活动的话,学生还是很难读懂财务报表,只能浅层次地对会计信息有所了解,不能有效利用这些信息帮助学生做出更加科学、合理的决策。 (二)教材编写未侧重于会计信息使用者角度。我国大多数开设会计专业的院校都编写了本学校的“会计学”基础教材,但这些教材都是通用教材,较少有专门为非会计专业的学生编写的教材,一般都是先介绍会计学的基本理论知识,再按照会计六大要素或企业的业务活动介绍业务处理方法和会计核算方法。从教材编排的顺序和内容上来看,只是将会计专业学生所用的“会计学基础”和“财务会计学”教材进行简单的合并和删减,依然侧重于具体的业务处理和会计核算,并未基于会计信息使用者的角度和未来管理者的角度来设计编写,不能满足非会计专业会计学课程教学目标和学习目标的需要。非会计专业“会计学”教材应更多侧重于介绍如何使用和分析会计信息、如何将会计作为管理工具,而不应仅仅介绍会计信息的生成过程。 (三)教学内容过于专业化。教学内容是整个教学过程的主体和核心,关系着教学目标的实现。教师在教学过程中的讲授顺序和讲授内容基本都是依照教材,但是由于对课程教学目标的模糊认识和所选用教材的缺陷,所教授的内容主要是会计专业课程的简单拼凑,重点仍是会计核算,而不是会计信息的使用和分析,这样过于理论化和专业化的教学内容会使得学生难以理解,甚至出现厌学等抵触情绪。另外,如果教学内容设计没有针对性,只是按照教材内容来讲授,而没有考虑各个专业学生专业背景的话,学生会觉得会计学课程与本学科知识关系不大,对以后的就业帮助较小,学习热情较低,缺乏主动性和积极性,也很难达到较好的教学效果。 (四)教学方法及教学手段较单一。有效的教学方法及教学手段会达到事半功倍的教学效果。目前教师在教授该课程时基本都使用了多媒体设备,学生的满意度也较高。但是,在整个教学过程中,仍存在很多问题:第一,教师仍以讲授法为主,单向地向学生传输知识,而较少接受学生的反馈。第二,缺乏实践教学环节,会计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虽然非会计专业学生只是会计信息的使用者而不是具体信息的提供者,但是如果对于会计缺乏感性认识、只是学习理论知识,对于学生以后的提升是非常有限的。第三,缺乏鲜活的案例教学,非会计专业学生学习该课程的目标就是学会将会计作为一种管理工具,利用会计信息解决管理问题,做出合理的判断和决策,缺乏案例的纯理论教学只能是纸上谈兵,不能培养学生的实际分析能力。 四、管理者视角下提升非会计专业会计学课程教学效果的对策 (一)提高师生的课程认识。教师首先要了解所教授学生的专业背景及会计学课程与学生本学科的联系,在讲授过程中以教学目标为中心运用各种教学手段和方法介绍该课程与学生本专业背景的联系,会计学知识在学生本专业学习中的重要作用,让学生明白和意识到学习该课程的必要性,引导学生自发地认为只有掌握会计这一经营管理的工具才能在以后的工作中脱颖而出,成为优秀的管理者和决策者,从而激起学生的学习热情和兴趣,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继而提高课程的教学效果。 (二)重构教材框架。一方面,在编排思路上,应打破现有的“会计理论-会计业务-会计报表”的顺序。非会计专业学生学习会计学课程的目标就是成为优秀的会计信息使用者,实际上最重要的目标就是能够读懂会计报表,了解会计报表中会计主体、会计要素、会计账户、会计科目等会计专业术语的涵义,通过各个报表之间内在的平衡和勾稽关系理解借贷复式记账法、会计恒等式等会计核算原理,明白企业的会计人员是如何将企业的经济业务活动转化成会计语言、生成会计信息的,从而让学生知道企业的管理人员应该如何利用会计信息帮助自己进行管理和决策。因此,基于管理者视角,应以会计报表作为教材编排的逻辑起点和终点,以“会计报表-会计理论-会计业务-会计报表”的编排思路重构教材框架。另一方面,在内容上,应祛除会计专业教材枯燥乏味的通病。非会计专业学生不需要掌握很深的会计理论知识,所以在教材内容中应删去过多枯燥的理论知识介绍,通过增加案例分析让学生切实体会在实际工作中该如何使用会计信息,并且可以使用通俗易懂、生动活泼甚至是图文并茂的教学方式来表达会计知识,降低学生的学习难度,提高学生的学习热情和兴趣。 (三)优化教学内容。第一,在教学思路上,应依据重构的教材框架,以会计报表作为逻辑起点和终点,按照“会计报表-会计理论-会计业务-会计报表”来展开课程内容,会计理论知识和会计业务核算原理知识的介绍是为了读懂会计报表服务的。第二,内容设计上,应具有针对性。以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为例,修读非会计专业会计学课程的经济、管理类专业有13个,虽然各专业的学习目标是一致的,即成为优秀的会计信息使用者,但是由于学生的专业背景不同,对于所需要的会计知识侧重点不尽相同。因此,教师应根据不同专业学生的专业背景和以后的就业方向,区分不同专业,优化教学内容,使教学内容具有针对性和实用性。例如,对于金融学专业的学生来说,可以重点介绍与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企业相关的会计知识;对于物流管理专业的学生来说,可以重点讲解物流成本的核算方法和物流成本的控制方法等。 (四)创新教学方法及手段。第一,引入开放式教学。采用教师讲授为辅、学生参与案例分析与讨论为主的开放式教学方式,充分发挥学生在课堂中的主体作用,通过鲜活的企业案例,可以让学生身临其境,引导学生利用会计信息分析、解决管理中的实际问题,切实提高学生使用会计工具服务于管理的能力,真正做到学以致用。第二,增设实践教学。非会计专业学生虽很少成为会计信息的提供者,但也需要对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有一定的感性认识,一些抽象的理论知识也可以通过实践教学进行形象的解释,从而加深学生对会计的理解,更加认识到会计在本专业学习中的重要性,激发学生的学习主动性,继而有助于提高课堂教学效果。 作者:李楠 单位: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会计与财务研究中心 会计学专业论文:会计学专业全景式职业素质教育 1.前言 本科院校会计学专业在市场经济建立和财经制度改革的大背景下出现了操作性增强、实践性提高和技巧性增长的特点,建设本科院校会计学专业新型的教育体质,构筑本科院校会计学专业新型的教育模式成为迫切的任务。当前,本科院校会计学专业应该结合专业建设、社会需要和学生发展的特点,重点展开教育模式的创新,通过建立“全景式”职业素质教育模式来推进本科院校会计学专业的建设和发展,做到对本科院校会计学专业学生深层次的教育与发展。 2.“全景式”职业素质教育模式对本科院校会计学专业的深层次价值 “全景式”职业素质教育模式是本科院校在新时期建立的新型教育模式,“全景式”职业素质教育模式的概念是指:在本科院校的教育教学中建立以学生职业能力和职业道德为发展中心的教育新模式,通过对职业能力形成规律的应用,尊重职业道德养成的规律,从“全景式”模仿职业环境和职业实际的角度出发,高效率发展学生职业素质的教育模式。新时期,“全景式”职业素质教育模式已经成为培养高素质、高技能人才的新模式,对于深化高校的教育模式与教育机制改革,发展学生职业能力与素质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当前,本科院校会计学专业将素质提升、能力提高、基础夯实作为人才培养的基本目标,为了实现目标本科院校会计学专业进行了多个层面的创新,展开了多个角度的变革,特别是“全景式”职业素质教育模式的推行更是开辟了本科院校会计学专业教育模式改革的新基础和新平台。“全景式”职业素质教育模式可以提升会计学专业学生的职业素质,将职业能力、人文素养和科学素质进行统合,真正实现了“全景式”发展,做到了对会计学专业学生的素质提升保证。 3.本科院校会计学专业构建“全景式”职业素质教育模式的方法 3.1优化本科院校会计学专业的教学体系 本科院校会计学专业的教学体系建设应该从理论教学、实践教学和素质拓展教学三个方面入手,以此来构建“全景式”职业素质教育模式的平台。要在教学体系建设中突出理论知识和基础能力的学习,将会计学专业的理论基础全面而扎实地向学生传授,为学生建立牢固的专业基础理论体系提供可能。在实践教学体系建设中要做到对会计学专业职业实际的全景式模仿,通过实践、定岗实习、现实模仿等手段,培养会计学专业学生动手能力,完善学生专业的职业能力。在素质拓展教学中应该结合社会实际,将会计专业教学推向市场,给学生素质提升和能力拓展更为广泛地空间,做到对学生发展潜力和可能的进一步挖掘,达到“全景式”职业素质教育模式深层次的教学目标。 3.2改进本科院校会计学专业的教学方法 “全景式”职业素质教育模式在会计学专业的应用应该以教学方法的改进作为平台,要树立“全景式”职业素质教育模式中学生主体的位置,注重学生的学习过程和学习质量,调整教学方法和教学内容,做到对学生“全景式”的激励和启发,使学生获得更多、更广的专业实际知识,进而做到对职业素质和专业能力的保证。教学方法创新的方式有很多,可以在“全景式”职业素质教育模式中更多地运用课堂讨论、案例分析、角色扮演等多种教学方法来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能动性,帮助学生树立新的探索式、研究式的学习方式。 3.3改革本科院校会计学专业的考试评价制度 本科院校会计学专业的教学目标应定义为培养学生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要将符合“全景式”职业素质教育模式的考试评价制度作为改革和创新的基础。考试评价制度中应该将学生对专业课程的掌握情况列为重点,不应该只看试卷成绩,也应该考查学生对知识的理解及实际操作能力,因此可以丰富课程的考核形式,比如进行口试、课堂讨论、实际案例分析、写专题论文等。这样做可以使考核结果更客观、全面,也可以减轻学生期末考试的负担,使学生不是临阵磨枪,而注重平时对知识的积累和理解。 建立新型教育模式是当前高校专业建设的主要途径,在会计学专业建设过程中立足于学生职业素质发展,创新全景式教育模式以成为当前的主要工作。新时期,应该认识到“全景式”职业素质教育模式对本科院校会计学专业发展的重要价值,要建立起始于本科院校会计学专业建设的教学体系、质量体系、考评体系。 作者:尚红岩 单位:哈尔滨剑桥学院 会计学专业论文:非会计专业会计学原理课程教学 一、独立学院非会计专业“会计学原理”教与学的现状 通过对国内大部分独立学院的调查,发现目前“会计学原理”课程已成为各独立学院非会计专业学生的必修、选修课程。以某地方高校独立学院为例,开设该课程的情况见表1。该独立学院共43个专业,由表1可见,1/6的专业都开设了会计基础课程,且课程性质为必修课程的比例大于选修课程,考核方式以考查为主,开课学期也普遍较早。由此可见,“会计学原理”课程在完善管理类非会计专业知识结构、拓宽学生知识面等方面具有一定程度的作用。但从目前“会计学原理”教和学两方面来看,任课教师通常认为非会计专业的学生只需要对会计基本概念略知一二,会看简单的会计报表;对非会计专业学生来说,他们认为自己以后不会从事会计工作,虽然有些兴趣,但是学习该门课程还是应付了事,教与学双方对该门课程都不够重视。 (一)独立学院非会计专业学生学习“会计学原理”的现状 独立学院是介于公办高校和民办高校之间的一种新型高等教育办学模式,其生源介于二本和高职之间。通过调研发现,独立学院非会计专业学生在学习“会计学原理”过程中面临以下主要障碍: 1.非会计专业学生学习“会计学原理”的态度普遍不端正,学习兴趣不高 大部分非会计专业的学生无法理解学院在教学计划当中制订“会计学原理”的必要性,他们认为会计就是记账、算账,而自己的专业跟会计没有关系,今后也不会从事会计工作,无用论思想大大影响了他们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加上目前会计基础课程的教学更多偏重会计核算,要通过大量繁琐的经济业务核算练习才能掌握,致使他们普遍对这门基础课程不重视,只要考核通过拿到学分即可,用应付的心态去学习该门课程。 2.非会计专业学生对课程教学内容及方法产生不合理的期望 很多学生抱着学习会计基础就能了解会计领域的所有知识,学习会计基础就能理解生活工作中所有会计信息的心态来上“会计学原理”。但随着课程的进展,发现该课程不仅难度大,而且内容艰涩抽象,所学知识和日常生活中所体验到的问题区别较大,一些方法与日常思路存在很大差别,致使学生学起来很吃力。“会计学原理”是一门专业性、技术性很强的课程,会计领域的知识讲授由浅入深,没有基础知识的铺垫,后续课程是很难听懂的。但非会计专业的学生希望直接通过他们感兴趣的上机操作等实践环节来学习全部会计知识,这些要求很难实现,学生对课程教学内容和方法不合理的预期影响了他们学习的积极性。 (二)独立学院非会计专业“会计学原理”讲授的现状 通过对国内多所独立学院的调研发现,非会计专业“会计学原理”在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等方面存在着较为明显的共性问题。 1.教学目标不明确 长期以来,非会计专业会计基础课程的教学缺乏针对性,教师不能很好地结合学生所学专业特点以及专业实际需要有的放矢,往往采取与会计专业相同的教学模式,过多地强调会计基础概念与基本原理的掌握,学生一味的死记硬背。相对独立学院学生务实的学习目标,用太过专业的教学目标来教授他们,导致学生在思想上对该课程不够重视,学习动力不足,兴趣索然,远远脱离了独立学院培养应用复合型人才的培养目标。 2.教学内容安排不当 不同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存在明显差异,但目前非会计专业“会计学原理”教学内容往往被设置为会计专业教学内容的缩减版,所用教材、教学大纲、授课课件都一样,如同对会计专业学生一味强调会计信息的产生过程,加上非会计专业会计课程学时较少,对会计信息的分析和应用讲解较少,与非会计专业较为相关的内容如教材最后一章的会计报表,教师往往一带而过,没有形成有针对性的应用性教学,在学完“会计学原理”之后与上之前对会计的认识一样。同时,目前针对独立学院学生特点、专业特点的“会计学原理”教材较少,大部分还是针对会计专业学生学习的教材,不太适宜非会计专业的教学需求。 3.教学方法缺乏有效性 在讲授“会计学原理”时,教师一般不会根据不同专业学生学习该课程的目的换用不同的教学方法,通常采用与会计专业学生一样的教学方法,以课堂讲授、布置作业、考核评分的固定模式进行,忽略了学生在教学中的主体地位,同时教师按照书本章节顺序逐一讲解,着重强调理论的介绍,而独立学院学生学习目的明确,对知识实用性要求相对较高,因此空洞枯燥的理论激发不了他们追求知识的兴趣。会计是一门应用性较强的学科,在学习理论的同时,要增加实践教学内容,但对于非会计专业来讲,会计课程课时的不足、独立学院与母体学校不在一个校区等原因导致实训课程的难以开展。即使安排了此类课程,也仅仅局限于训练他们会计核算的能力,难以与其专业结合起来,致使学生因学习而学习,应付了事,导致教师讲得吃力,学生听着费力,达不到教与学的良性互动。 4.考核方式单一 恰当的考核方式是对教师教学和学生学习较好的检验方式。目前“会计学原理”针对非经管类非会计专业的考核方式一般为考查,经管类非会计专业一般为考试。考查课一般期末考核就是开卷做一些题目,考试课就闭卷考核学生对理论知识的理解和经济业务的核算。学生学习的最终结果仅仅是对会计基础知识的简单记忆,未达到真正的学习效果,学生学习的积极主动性缺乏,教育教学的目的未达到。 二、独立学院非会计专业“会计学原理”的教学策略 独立学院的特点使得其不能套用母体学校原有的教学模式,也不能搬用高职院校的教学模式,应根据生源特点及办学宗旨,以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为目标定位,寻求突破点,改革和创新课程教学模式。通过调查发现,非会计专业学生对会计知识具有较大的兴趣,尤其是经管类非会计专业学生,部分学生已经考过或者备考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鉴于独立学院的特点,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要克服障碍,勇于面对教学挑战,把握学生特点和专业特点,紧跟社会经济发展,有针对性的进行授课,实现独立学院应用型人才的培养目标。 (一)明确教学目标 对于非会计专业学生来说,“会计学原理”课程的教学目标不是培养会计员、会计师,而是让他们站在会计信息使用者的角度看懂财务信息,并运用会计信息进行生产、营销、投资等决策与判断。因此,对非会计专业学生讲授“会计学原理”时应结合学生及专业特点,明确教学目标,定位于让学生具备一定财务会计知识,能够在实际工作中看懂财务会计信息,运用会计信息处理实际问题。 (二)调整教学内容 非会计专业“会计学原理”教学内容应突出实用性和不同专业的需求,侧重让学生在会计规范基础上,理解会计原理、会计循环、会计实质、会计报表等,结合非会计专业的专业特点,突出教学重点,在广度上扩展,在深度上削减,提高学生利用会计信息分析本专业相关问题的能力。采用“分专业”的教学模式,如工程管理专业的学生应了解建筑企业的特点及工程成本的分析核算,通过往年的财务报表审核投标单位资质等;市场营销专业的学生应掌握销售业务指标的分析,了解增值税发票在商品交易中的使用,出差人员差旅费报销等;工商管理专业的学生应补充工商税务知识,增强对财务状况分析的能力等;金融统计专业的学生利用会计系统提供的信息,对经济形势进行分析。因此,在目前没有专门针对非会计专业学生学习“会计学原理”教材的情况下,对现有教材的内容进行取舍、增补和章节顺序的变换,对教材中经济业务借贷记账法、会计报表的产生可以删减,而应注重对财务会计报表有关内容进行详解。首先从会计报表的实例分析开始,说明会计信息的有用性,逐一介绍每个科目账户,推出账户结构和登记方法,分析借贷记账法、会计分录,到会计凭证和会计账簿[1]。从而使学生对枯燥空洞的会计基础知识不再有畏难心理,讲解力求言简意赅、通俗易懂,尽可能联系日常生活实际。同时,独立学院会计教师也应加强针对非会计专业“会计学原理”教材和讲义的编写,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 (三)提高教学方法的有效性 对于非会计专业会计基础知识初学者来说,理解枯燥无味的会计学基本原理,了解简单的实务,教师要调整传统的教学模式,摒弃目前单一的灌输式教学方法,创新教学方法,追求高效课堂,培养出具有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的人才。案例教学是以案例为契合点,在教师的指导下,通过对案例的分析,启发学生独立思考,激发学生的创造性思维,从而提高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的一种教学方法。教师应充分利用有限的教学课时,选择与学生专业相关的现实热门案例和财经金融视频贯穿整个会计基础知识,采用分组讨论的教学方法或让学生课前预习,课上挑选学生上台讲课,教师学生提问评课等方法,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实践育人工作的若干意见》中提出切实加强新形势下高校实践育人工作,教师教学要加强学生实践能力的提高。充分利用课时,结合非会计专业特点让学生进行实际动手操作,如在账簿内页上试着编写分录,在增值税发票上进行填写练习。可以参观或亲身体验会计电算化课程,可以到与专业相关的会计教学实践基地进行参观,了解并理解生活工作中实际会计,从而加深对会计基础知识的感性和理性认识。教学最主要是要结合授课对象的特点,抓准他们的心理,有针对性的进行教学,只有这样才能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发挥学生在非主专业知识学习过程中的主动积极性,提高学生思考和实践操作的能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增强学生的团队协作意识,增强自信、锻炼胆量,让教与学产生共鸣。 (四)改进考核方式 对非会计专业“会计学原理”的考核方式应多样化,摒弃平时考核成绩与期末笔试成绩分比例得出总评成绩的方式,更加注重平时课堂、实践的表现和案例分析、撰写论文、阅读运用财务报告的能力等,真正达到非会计专业学生学习会计基础知识的目的。 三、结语 “提高教学质量”是高校永恒不变的主题,教学质量是高校在激烈竞争中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因此,独立学院在以应用型人才培养为目标的指导下,教与学双方要协同认知,对“会计学原理”课程在思想上提高重视,教师在教学内容和方法上针对非会计专业学生不同于会计专业学生对会计基础知识的需求,勇于创新,激发学生学习会计基础知识的兴趣,努力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以学生为中心,强化学生运用所学会计基础知识处理现实问题的综合能力。 作者:张灵 单位:南通大学杏林学院 会计学专业论文:会计学专业职业生涯规划分析 1职业生涯规划有利于培养全面发展的大学生,提高大学生的综合素质 目前,越来越多的用人单位表示,对如今的大学毕业生的专业技能并不满意,主要表现在学生不能灵活地将所学专业知识应用解决实际工作中的现实问题,出现了所学非所用的现象。探究其中的主要原因,一方面是很多学生进入大学以后,仍然沿用高中时期的学习模式,不注重培养自己的独立思考意识和实践意识,不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不能将所学的知识灵活应用到实处,最终表现出了实践能力的缺失和主观能动性较差;另外一方面,当前我国高等院校的教育制度和人才培养模式,是以专业技能为核心的教育方式,和以分数作为考察学生是否掌握专业知识的主要参数,忽视了理论应用于实践能力的培养,忽视了人才培养方式与市场发展情况的结合。因此,有必要通过大学生的职业生涯规划等课程,指导对学生的就业方式的培养,使大学生能充分发挥自身潜能,促进其努力实现自身多方面的协调发展,提升综合素质。并根据市场的需求,进行有针对性的专业技能培养及其相关能力训练,实现自己的人生目标和人生价值。 2会计学专业职业生涯规划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国高等院校的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教育普遍起步较晚,当前仍旧处于发展阶段。现阶段,关于大学生的职业生涯规划与发展已经有了一些研究,但在会计学专业的职业生涯规划上仍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2.1职业生涯规划意识淡薄 随着我国就业竞争压力的不断增加,受传统择业观念的影响,职业生涯规划趋向急功近利,众多应届毕业生在求职时,大都将待遇与机遇当作是求职的第一要素,职业选择追求“高薪热门”,学业选择趋向盲目从众,追随“考研热”“考证热”,对自身的特点和兴趣爱好缺乏理性分析,导致在求职过程中屡屡碰壁[3]。然而职业生涯规划是指,学生通过自身对社会的认知和对自身职业方向的调控,学校教师只是起到正确的引导作用,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职业发展方向,但同时又缺乏从专业的角度来引导学生,导致部分学生未能意识到职业生涯规划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对专业知识缺乏客观、理性的认识,忽视其整个大学阶段对将来职业生涯选择的思考,职业生涯规划的意识淡薄。 2.2职业生涯规划教育体系不完善 目前,高校的职业生涯规划教育仍处于起步阶段,缺乏针对职业生涯规划的系统研究,导致教育理念并没有深入人心,高校在对大学生职业规划指导上重视力度不够,主要表现在许多高校的职业生涯规划课程只针对毕业生开设,所涉及的内容仍旧停留在职业发展阶段理论和任职匹配理论上的教育,对大学生社会价值与自我价值的实现缺乏系统性的指导。同时,一些高校缺乏专业的职业规划指导教师,师资力量严重不足,缺乏专业化教师团队,一般由辅导员、就业部门工作人员、分管学生工作的团支部书记来充当,未经过系统的理论实践培训,教学过程中重理论、轻实践,导致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教育效果差,很难从源头上提高学生的就业能力和就业质量。 3会计学专业职业生涯规划的对策 基于上述会计学专业职业生涯规划的意义,针对其存在的问题以及目前会计学专业的就业状况,笔者认为就业能力的提升,除了应加强学生专业能力、职业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之外,将职业生涯规划教育贯穿到教育的全过程,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 3.1专业能力培养 进入21世纪以来,知识直接转化为生产力的进程也大大加快,而专业基础知识是每个大学生的就业之本,是大学生知识结构的核心部分。在激烈的竞争中,用人单位尤其看重求职者的专业技能和知识水平,因此高校在人才培养模式中,应将重点放在如何培养学生把所学专业知识灵活应用于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而在如今这个知识大爆炸的时代,21世纪的大学生作为将来工作单位的业务骨干,需要自觉增加对自身专业能力的评估能力和培养能力。会计学专业是一门应用学科,涉及到经济、管理、法律、财务等多方面知识的学习,因此大学生应广泛阅读现代科学书籍,了解当前的财政、税收、金融等相关知识,关注本专业的科学前沿状态,掌握本专业先进的科学知识,并不断更新知识结构和专业技能,以适应社会大发展的需要。 3.2职业能力培养 职业能力是大学生在学习阶段应该具备的职业素养之一,其中包含人际交往能力、团队合作能力、自信能力、创新能力等。无论将来从事研究工作或者是管理工作,具有优良职业能力的毕业生将永远是时代的宠儿。因此,在制订适合自己职业生涯规划的同时,学生要根据职业和社会的需要,不断调整自己的职业技能训练,使其职业发展目标更加明确、实施方案更加科学,积极主动地投入到理论知识学习和专业技能训练中去,不断完善自我,提升自身竞争力[4]。 3.3创新能力培养 创新能力是真正意义上的超越,是一种敢为人先的胆识。当今时代的发展,对会计学专业的创新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其专业的大学生来说,是挑战也是实现自我全面发展的机遇。创新性人才首先是一个全面发展的人才,大学生要不断提升自己的综合能力,培养良好的人际交往技巧,具有自我实现欲望和求异思维。不仅要拥有本专业的基础知识,还应开拓思维、发展兴趣,变被动接受为主动探索性的学习。学校应适当增加实践环节、丰富实践内容,给大学生提供参加各种社会实践活动的机会,为大学生开展学术科研活动创造条件,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力。 3.4完善职业生涯规划体系,建立长效机制 会计学专业职业生涯规划教育,应贯穿到本科教育的全过程中去。在大学4年学习中,应实施职业生涯规划导师制,构建与市场需求紧密接轨的,和以职业就业为导向的专业结构一体化教学体系,正确引导和协助学生在专业知识的学习中,有意识地将职业生涯规划的主要内容进行匹配渗透[5]。同时,还应本着加强实践育人的理念,提升大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各种实践活动为切入点提升大学生的职业技能,指引大学生结合自身兴趣和特点,正确判断我国现阶段就业形势和社会市场经济发展状况,提升大学生的潜在创业精神,培养出具有创业意识、全面发展的,符合社会需求的高素质人才。 4结论 古语云:“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作为新时代的大学生,是国家未来宝贵的人力资源,其应该时刻关注社会的需求,确立合理的择业目标,做好人生的职业规划。同时,高校也应加强各专业人才的职业生涯规划教育,切实提高职业规划的专业性和针对性,满足社会市场经济对人才的需要和学生自身成才及职场竞争的需要。 作者:朱憬怡 薛晨浩 单位:西北民族大学
行政管理论文:践行科学发展观推进行政管理制度建设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没有规矩不能成方圆”,等等这些俗语或古训无不在阐明一个道理:无论是一个家庭的日常生活,一个单位的平常工作,还是一个国家的正常运转,都必须靠一定的制度来维系。好的制度能持社会的正常秩序,提高社会效率,减少社会管理成本。那么什么是“制度”,它包含哪些方面的范畴呢?根据辞海及通常的解释,制度是指人们在行为中所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为准则,是人类行为的规范或约束规则的总称。通俗地讲,制度就是社会成员的行为规范或共同认可的模式。 作为社会细胞之一的单位,其内部管理也常常会涉及到如何进行制度建设的问题。这里,制度设计的合理与否,是保证单位能否良性、有序发展的前提。然而在现实生活中,却经常因制度设计的缺失,引发出种种的尴尬。 那么怎样才能完善我们日常社会生活中的各项制度,构筑单位管理的基础网络呢? 凭着本人的学习理解与管理实践证明,要抓好一个单位的工作,长期保持一个集体团结和睦、有条不紊、健康有序、高效廉洁的运行,必须建立和完善以下几个方面的制度: 第一,完善职责分工制度,使之责任明确。要用制度的形式把所有人员的工作内容、工作目标、工作要求加以确定,规定在拥有哪些权力的同时,必需明确相应的义务,真正做到责任“落地”,守土有责。 第二,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使之有章可循。“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建立规范有序的管理机制,是维系单位正常秩序必不可少的保障机制。因此应建立健全日常工作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人事管理制度、项目管理制度、利益分配制度、议事决策制度、廉政责任制度、考核奖惩制度,等等,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权力滥用和腐败的滋生。 第三,严格工作督查制度,使之工作到位。“法贵在行”,有了制度就要按制度办事,用制度规范行为。否则,制度再好也只是挂在墙上、写在纸上、说在嘴上,形同虚设。必须强化制度的执行力度,加强对执行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有令不行、有法不依、有章不循、任意违犯的,要严肃查处,保证政令畅通。 第四,坚持阳光作业制度,使之公开透明。有人说“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单位所有重大事项的决定与执行,都必需要客观公正,透明有序,自觉接受各种监督。坚持做到管理公开,程序办事,决策民主,群众参与。 第五,落实外部监督制度,使之体系完善。“没有制约的权力必然产生腐败”。加强监督制约,是促进正确使用权力,不犯或少犯错误的重要保证。要健全发现问题、纠正错误和追究责任的监督机制,建立健全纪检、监察、组织、审计的工作监督和人大政协的法律、社会监督机制,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问题。 第六,规范“一把手”权力行使制度,使之首端控制。现实生活中,一把手的权力得不到严格有效的制约,存在有权无责、权大责小、权责脱节问题。因此,应建立健全规范“一把手”权力的系列配套制度,形成首端控制的权力制约机制。坚持重大问题集体决策,讨论重大问题一把手末位表态,一把手不直接参与项目工程和分管财务,对用人失察、决策失误的要追究责任。 在建立和完善制度的同时,应尽量做到以下几点。 1.制度要合理。要保障和维护大多数人的合法利益,要真正体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的执政理念。 2.制度要切实。要符合客观环境,要不断的修订和完善。一项行之有效的制度,一定是客观事物内在规律的反应。不切实际或盲目照抄照搬的条款,无疑是一纸空文。 3.制度要稳定。执行制度要保持相对连续性,不能朝三暮四,朝令夕改,让人无所适从。 4.制度要含情。制度要体现人情味,单位应推行人性化管理。制定制度时,在规定一般要求的前提下,尽量包容可能存在的个体差异,以便充分发挥个体优势,为共同目标服务。 5.领导要垂范。执行制度领导要身体力行,要做遵纪守法的模范,执行制度的表率。不论何时,榜样的力量都是很大的,有道是: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 总之,只有坚持用纪律束人,制度管事,令行禁止,才能使我们的工作有章可循,保证我们的干部少走弯路,不走邪路,才能保证一个单位健康、有序、效率的推进各项工作,促进社会经济又好又快的发展。 行政管理论文:行政管理法制化构建 依法治国是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本要求,而行政管理法制化则是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只有扎实推进行政管理法制化,才能实现依法行政和建设服务型政府的目标。 一、行政管理法制化的意义 行政管理法制化是指按照相关法规的要求,将行政管理置于法律的调整与支配下,切实保证行政活动能够依照法律进行,从而使行政行为走向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道路。行政法制化主要体现在法制意识的培养、行政管理组织法制化、行政管理职能法制化、行政管理程序法制化等方面。法制是现代社会的一个核心观念,是宪政和人权保护的坚实基础。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政府的法制意识薄弱、依法行政能力欠缺,因而,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对推进整个社会的法制化进程有着重要的意义。依法行政是维护政府形象和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是提高政府行政能力的重要手段。在现代社会中,公民生活的各个方面都和政府有着密切的联系,政府的行政行为直接影响着公民的各种权益。依法行政不仅是一种政治理念,更是一种政治道德和社会价值。要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落实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地位,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就必须扎实推进依法行政。 二、我国行政管理法制化的现状 1、行政管理程序法制化滞后当前,我国的许多行政程序还没有实现法律化、规范化,许多行政行为的步骤、方式仍处于杂乱无章的状态,野蛮执法、越权执法、滥权执法、以权压法等行政违法行为屡见不鲜,行政执法的合法性与合理性受到了很大的质疑。这些大大降低了行政执法的效率,影响了政府的公信力。此外,由于执法体制不畅、行政管理体系不完善带来了多头执法、重复执法、扰民执法等许多执法问题。以食品安全监管为例,涉及的监管部门有十几个,结果是大家都管,但是都管不好。这种重复执法不仅带来了行政执法资源的巨大浪费,还扰乱了正常的社会秩序。 2、行政管理执法方式落后行政管理执法方式落后集中体现在城市管理中。由于执法人员素质、执法环境与执法机制等因素的影响,城市行政管理中存在诸多问题。例如,社会管理主体单一,政府是唯一的社会管理主体,社会机构、民间组织等很少参与社会管理;缺少长效管理机制,执法部门热衷于专项执法、运动式执法,总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缺少整体考虑和长远规划,缺少长效管理机制,以致于群众满意度低、暴力抗法事件时有发生。 三、推进行政管理法制化的几点建议 1、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的理念法治是现代社会的基本内容,法治不仅体现在法律的制定和执行上,更体现在人们的法制意识、法律素养等方面。因此,推进依法行政也是一场深刻的社会文化变革,是一个渐进的历史过程。在现实中许多执法者将法律作为统治百姓的工具,执法手段简单粗暴,在民众中产生了不良的影响。为此,广大执法人员应转变执法理念,应树立服务意识、理性执法意识,将执法作为增进民众福利、促进社会和谐的一种手段。执法观念决定着行政人员的执法行为,影响着执法效果。因此,执法者应树立行政服务、民主参与、平等互动的执法理念,自觉约束自己的执法行为,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同时应在严格遵守法律的情况下,提高执法的能动性,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完美统一,真正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2、全面提高行政执法能力要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就必须高度重视执法人员素质建设。应通过政治学习和思想教育等方式,使广大执法人员树立正确的正确的金钱观、权力观、人生观,能够自觉提高自身的政治素养和职业道德水平,能自觉做到文明执法、规范执法、严格执法。同时应完善法律制定与修改的程序,根据社会经济的发展变化不断修改和完善法律,促进法律建设的科学化、合理化、规范化;应建立完善的法律学习培训制度,定期对执法人员进行法律培训,以提高其法律素养。此外,还要培养执法人员的行政程序意识,使执法者能够严格按程序执法,能够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各种合法权利,促进执法公正。推进执法组织建设也是加强行政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为此应理顺行政管理体制。依法行政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它涉及到许多部门和多种利益关系,现实中因部门利益冲突而导致的推诿扯皮、重复执法、多头执法等现象屡见不鲜。因此,必须从体制上理顺各个执法主体之间的关系,建立完善的部门协调机制。此外,应按照宪法和法律的要求进一步明确执法主体和执法责任,建立完善的执法责任制,将执法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杜绝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的行为;应建立明确的执法考核标准和奖惩办法,加强执法管理监督,强化行政执法人员的责任和义务。 3、进一步完善执法工作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已基本建立了完善的法律体系,基本实现了有法可依,但是在行政执法上还存在着许多漏洞,如行政法规中背离法律等级性,越权立法的现象普遍存在;行政法规之间相互冲突,造成执法难的现象屡见不鲜,等等。为此,应完善行政立法制度,提高行政立法质量。如在立法之前应建立科学的立法规划,并对立法项目进行充分的论证;应完善立法程序,通过调查、座谈等多种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通过立法听证会等方式来保证立法的公平性、合理性。另外,还应根据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及时修订过时的、不符合社会需要的各种法律法规,确保法律法规的科学性。依法治国是我党的基本治国方略,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基本内容。为此,我们应深入研究行政管理法制化建设中的新问题、新情况,不断提高行政人员的法制意识和依法行政的能力,全面提高行政管理的法制化水平,深入推进我国的行政管理法制化建设。 行政管理论文:机构编办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体会思考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研究了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问题,提出了相关意见。认真学习之,深感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意义重大,机构编制部门责无旁贷,必须深刻领会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性、紧迫性、艰巨性和复杂性,认真学习,加强研究,统筹安排,突出重点,精心部署,坚定不移地把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继续推向前进。机构编制部门应切实做到“五要”: 一、要明确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是一项政治性和政策性都很强的工作,必须在党的领导下,从国情出发,从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出发,从人民群众的愿望出发,积极稳妥地推进。 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的要求,着力转变职能、理顺关系、优化结构、提高效能,做到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体制保障。 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基本原则有: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把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与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法治国家相协调;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正确处理继承与创新、立足国情与借鉴国外经验的关系;坚持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鼓励地方结合实际改革创新;坚持积极稳妥、循序渐进,做到长远目标与阶段性目标相结合、全面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 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总体目标是:到2020年建立起比较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管理体制。 二、要掌握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基本要求和主要方法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十七大提出的战略任务,保证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我们需要深入研究和进一步明确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基本要求和主要方法,为全面建立和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的行政管理体制提供理论支撑。 加快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基本要求:从本县实际情况出发,确立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基本原则和步骤方法;坚持在县委的统一领导下,紧紧抓住政府职能转变这个重点,统筹兼顾,稳步推进;重视民主在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中的基础性作用,运用法治手段推进和保障改革;遵循行政管理的一般规律,积极借鉴国内外公共行政改革的有益经验和通行做法。 加快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主要方法:在改革战略的谋划上,要注重系统思维与问题意识的统一;在改革任务的部署上,要注重长期目标与近期重点的统一;在改革举措的实施上,要注重质的突破与量的积累的统一;在改革进程的推动上,要注重自下而上广泛参与与自上而下集中推进的统一。 三、要抓住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核心 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核心。在改革过程中,机构编制部门的主要职责是合理界定政府部门职能,明确部门责任,确保权责一致。必须 做到:理顺部门职责分工,坚持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负责,确需多个部门管理的事项,要明确牵头部门,分清主次责任。健全部门间协调配合机制。 四、要落实推进地方政府机构改革的主要任务 根据各级政府的职责重点,合理调整地方政府机构设置。在中央、省、州确定的限额内,需要统一设置的机构应当上下对口,其他机构因地制宜设置;调整和完善垂直管理体制,进一步理顺和明确权责关系;深化乡镇机构改革,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精简和规范各类议事协调机构及其办事机构,不再保留的,任务交由职能部门承担。要严格控制议事协调机构设置,涉及跨部门的事项,由主办部门牵头协调。确需设立的,严格按规定程序审批,一般不设实体性办事机构;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按照政事分开、事企分开和管办分离的原则,对现有事业单位分三类进行改革。主要承担行政职能的,逐步转为行政机构或将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构;主要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逐步转为企业;主要从事公益服务的,强化公益属性,整合资源,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政府监管。推进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和人事制度改革,完善相关财政政策;认真执行政府组织法律法规和机构编制管理规定,严格控制编制,严禁超编进人,对违反规定的限期予以纠正。建立健全机构编制管理与财政预算、组织人事管理的配合制约机制,加强对机构编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快推进机构编制管理的法制化进程。 五、要积极配合做好改革的组织实施工作 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意义重大、任务艰巨,机构编制部门要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与其他部门一道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狠抓落实。要抓紧制定县政府机构改革、议事协调机构改革、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方案,制定和完善县政府工作部门“三定”规定;要严肃纪律,杜绝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干预下级机构设置和编制配备的行为发生;要重视研究和解决改革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正确引导舆论,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行政管理论文:海洋体系行政管理学的论文 一、海洋行政管理学发展现状 海洋行政管理学始自20世纪后期人类对于海洋利益的高度重视。超越陆地,走向海洋,拓展人类生存发展空间成为社会共识,如果说古代海洋开发利用与近代航海时代停留在尚未完全成型、统治管理职能不够明晰的政府的引导之下,那么近几十年来海洋事务的兴盛,则是由成熟的管理型行政的政府统摄之下推进而成,海洋行政管理获得理论与实践的双重内涵。海洋行政管理学正是在工业化时代背景下研究人类海洋事务管理规律,服务于社会对于海洋快速增长的需求。中国海洋行政管理学发端于上个世纪90年代,学者与海洋部门官员对于海洋领域具体管理问题的论述。进入21世纪,学者逐渐开始由实证研究转向理论提升的过程,作为一门学问的海洋行政管理学也在其中不断地得到展开,如郑敬高于2002年出版的《海洋行政管理》一书。目前学界的研究集中在海洋行政管理学定义以及海洋行政管理学框架体系设计上。最初的研究尚无明确的“海洋行政管理学”定义。学者通过基于海洋管理学探讨“海洋行政管理”,略加阐述海洋行政管理学的基本理论。学界对于海洋管理学的定义突出政府的主体作用,这与海洋行政管理学以政府为核心主体相合。 王琪在《海洋管理:从理念到制度》一书中引述以往有关海洋管理的定义,如美国学者J.M.阿姆斯特朗和P.C.赖纳在《美国海洋管理》对于“海洋管理”的定义:“指政府能对海洋空间和海洋活动采取的一系列的干预行动”。早期国内学者对于海洋管理的理解近似于海洋行政管理的定义,比如“海洋管理市政府对海洋及其环境和资源的研究和开发利用活动的计划、组织和控制活动”。而王琪等编着的《海洋管理:从理念到制度》多是从倡导海洋管理的高度,着重介绍海洋管理的已有研究成果,并且将海洋管理归于公共管理范畴,认为“海洋管理是以政府为核心主体的涉海公共组织为保持海洋生态平衡、维护海洋权益、解决海洋开发利用中的各种矛盾冲突所依法对海洋事务进行的计划、组织、协调和控制活动”,这一思路与世界公共管理运动的兴起一脉相承,海洋行政管理学只是以专业名词的身份出现,并没有形成独立的篇章,也没有构建海洋行政管理学的理论体系。2013年3月出版的《变革中的海洋管理》一书中在公共管理的思路下审视行政管理,辟有“海洋行政管理”一章。在该书中,王琪等认为“海洋行政管理是指国家尤其是政府部门依法对涉海行业及涉海事务进行的计划、组织、协调和控制活动”,并且按照理论联系实际、突出海洋特色、系统性、以政府为核心等原则,将海洋行政管理体系划分为基本理论、管理组织、管理行为以及工具、具体实践、海洋行政伦理、海洋行政管理发展等六个方面,并结合国内海洋管理实际,具体分析了海洋执法体制与海洋政策问题。这部分论述关涉海洋行政管理定义、构建原则、体系设计等基础内容,可以视为学界系统探索海洋行政管理的代表,为海洋行政管理学科以及海洋行政管理学自身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海洋行政管理学》一书是国内第一本系统总结海洋行政管理学理论的着作。 海洋行政管理学从属于行政管理学,行政管理学是“研究国家行政机关依法有效地对国家事务、社会事务和行政机关内部事务进行管理的活动以及一般规律的科学”,因而行政管理学的基础理论对于海洋行政管理学具有总体的规范效应,但是海洋行政管理学有其独特的研究对象,具有学科的独立性,它是“以涉海行政组织及其行政实践行为为研究对象,要揭示海洋行政组织的职能、结构特征,海洋行政组织的运行过程和运行规律,更要研究海洋领域中的特殊管理问题”,由此海洋行政管理学既要研究传统行政管理已有的行政职能、行政组织、海洋政策、行政法治等内容,也要展现海洋信息管理、海域使用管理、海洋环境管理、海岛管理、海洋应急管理等特色部分,海洋行政管理学的理论体系从而兼具行政管理学以及海洋特色内容。针对海洋行政管理学的框架体系,国内学者还有其他表述。郑敬高在《海洋行政管理》一书中将海洋行政管理的体系分为海洋行政管理体制;海洋立法与执法管理;海洋政策与决策;海洋权益管理;海洋资源管理;海洋环境管理等几个方面。滕祖文的《海洋行政管理》一书主要从行政法的角度进行阐述,全书的体系也类似于行政法教材的体系。吕建华等从公共管理的视角出发,将海洋行政管理学的体系设计为“海洋职能、海洋制度、海洋战略、海洋决策、海洋实施、海洋财政、海洋伦理”等七个方面。现有的海洋行政管理学理论体系已经初具规模,但是依然没有达致理论自洽。其一表现在海洋行政管理学的理论基础研究不足。原有研究只是原则性的将其理论基础划分为行政管理学以及海洋科学理论,这种思路无疑是对的,然而由于缺乏细致的理论再分解,因而缺乏较强的理论解释力;第二海洋行政管理学理论体系缺少管理行为工具层面的论述。以往只是在论述政府职能时提及经济职能,体现资源分配作用的海洋政策以及海洋财政没有凸显出来,而海洋政策与海洋财政正是与海洋管理实践结合最为密切的部分。此外,正式着作中缺少海洋战略的规划设计,这与国家层面海洋强国的整体实践不能有效衔接,因而也不能体现行政管理学的问题导向意识。理论体系的前瞻性设计影响着后续理论发展乃至具体实践,实践的需求又会反作用于理论,推动理论的不断发展。中国的海洋行政管理学本就是由海洋管理实践所触发,当前海洋强国建设的实践更是呼唤着完善海洋行政管理学理论体系的指导,由此需要重新构建海洋行政管理学的基本理论体系。 二、海洋行政管理学理论体系构建原则 中国海洋行政管理理论与实践历 经几十载发展,海洋行业管理、海洋综合管理、海洋区域管理等方面已经具备较为丰富的素材,从明确构建原则出发统合素材、形成海洋行政管理学的理论体系就水到渠成。 (一)工具性原则 行政管理学自19世纪末诞生之日起就有着浓厚的工具性与应用性色彩,它是以威尔逊为代表的美国学者为了解决政府管理无效现实以及政党分肥现象而逐步创造出来。技术与效率成为行政管理学研究的主题,尤其以马克思?韦伯的官僚制组织理论为最显着。虽然此后新公共行政与新公共服务等理论对行政管理工具性价值取向大加鞭挞,然而,新公共管理运动却不断提醒世人行政管理追求效率的合理性。行政管理学的发展本身就是民主与效率价值此消彼长的过程。行政管理的发展史证明面对新兴事物,效率是初始阶段的首要价值。针对海洋这一新兴领域发展而来的海洋行政管理几乎是不可避免的走上追求工具性价值的道路。突出工具性价值,强调应用性,能够引导人类实践迅速适应海洋的易变性;并且海洋事务的发展首先需要海洋科技的支撑,技术的发展本身就蕴含着对于工具性管理的需求,因而,海洋行政管理学的发展不应放弃工具性价值,应结合海洋科技,更好的服务人类海洋实践。 (二)差异性原则 海洋赋予海洋行政管理学相较于传统行政管理学的鲜明特质,这样海洋行政管理学在研究目的、研究对象以及具体研究领域等方面不同于传统的行政管理学。一方面,海洋行政管理学以维护国家海洋权益、为国家海洋权益维护提供制度支持为研究目标;其研究对象聚焦于国家海洋事务有效管理的规律;另一方面,海洋又使得海洋行政管理学具有独具特色的研究领域,比如针对海洋信息、海洋环境保护的研究。因而,构建海洋行政管理学的理论体系需要遵循与传统行政管理学相差异的原则。 (三)系统化原则 构建海洋行政管理学理论体系需遵循系统化原则,即“海洋行政管理学理论体系的各个组成部分要相互联系、符合逻辑性,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有机体”。这就需要认真考察理论整体与部分、各部分之间的关系,是否能够达到逻辑自洽的效果。比如,海洋行政管理学的内涵与外延意指何在,其外延能否已由各个子部分有效呈现;子部分之间演进的逻辑顺序又是如何,是否遵循一般行政管理学的规律等。系统化原则有助于海洋行政管理学形成完整规范的体系结构,解决以往该领域理论的碎片化现象。 (四)生态性原则 生态性原则可做两层意思来理解。一是与工具性原则相对,生态性原则呼应人类对于环境问题的严重关切,在海洋行政管理学中注入可持续发展的建设理念,侧重海洋环境管理的研究,为人类现实中的环境问题提供解决工具;二是注意西方理论在中国文化生态环境下的适应性,海洋行政管理学在美国也有着自己的学术观点,发展中国海洋行政管理学必然要借鉴国外成果,然而需要利用中国的文化生态加以检验和甄别,不可盲目照搬,单纯从纯学理角度引入国外理论。 三、海洋行政管理学的框架体系 按照人类一般的认知规律以及行政管理学现有的框架体系,海洋行政管理学的基本框架可以包括海洋行政管理学概念阐释、海洋行政管理理论基础、海洋行政管理理念、海洋行政管理主体、海洋行政管理行为工具、海洋行政管理实践等六个部分。理论基础部分主要包括一般行政管理学理论和海洋科学理论;理念层面包括海洋意识与海洋价值、海洋伦理相关理论;管理主体部分按照传统行政管理的定位,应该是以政府为核心的公共组织;管理实践部分内涵管理客体内容,并且应该是海洋行政管理学海洋性特色的体现,意即包括海洋权益管理、海洋环境管理等。由此,从管理理念到管理主体、行为工具、管理实践部分的设计,体现了由精神层面过渡到制度层面再到操作层面的演变。 (一)概念阐释 在构建框架体系时,概念的区别为体系构建提供边界,因而厘清概念尤为必要。海洋行政管理学研究首先应该认真处理“海洋管理”、“海洋行政管理”、“海洋综合管理”等基本概念的关系。对于海洋管理与海洋行政管理,一般将“海洋管理”定义为“政府以及海洋开发主体对海洋资源、海洋环境、海洋开发活动、海洋权益等进行的调查、决策、计划、组织、协调和控制工作”,海洋管理涉及多元主体,这与强调政府单一主体的海洋行政管理有着明显区别,借助于公共管理和行政管理的区分,比较容易在海洋管理与海洋行政管理的概念区分上达成共识。然而海洋综合管理与海洋行政管理的关系则很难简单加以分别。现有的研究将海洋综合管理定义为“国家和地方海洋行政部门依据法律法规,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法律、科技和教育等手段,对海洋权益、海洋资源和海洋环境等事关全局、影响海洋可持续发展的公共问题进行决策、规划、组织、协调、控制的一系列活动及行为过程”,海洋综合管理与海洋行政管理的主体都是国家和地方海洋行政机关,海洋综合管理属于高层次的战略管理层面。学者在编写教材体例上多将海洋综合管理与海洋行政管理并列,但是没有给出明确的分类理由。笔者认为,随着行政国家的发展,政府往往借助行政、立法乃至部分司法功能达成预定的公共目标,加强海洋的区域管理亦或是综合管理,都是政府行政管理中的应有之义,因而海洋综合管理可以归于海洋行政管理之列。此外在美国学术界。美国的海洋行政管理分为海洋资源管理、海洋工业管理、政策与冲突解决、海洋环境管理四类。这种分类方法侧重于海洋经济价值的开发以及海洋环境保护,但是不能完全照搬。海洋资源管理内涵广阔,参与主体以企业为主,更多的属于工商管理或者经济管理的范畴;海洋工业管理可以说是政府经济职能的体现,没有必要单独列出;至于强调海洋政策以及冲突解决,意在加强所属海洋权益的维护以及国际国内海洋争端的处理,这对于目前中国复杂的海洋事务具有借鉴意义。而美国海洋行政管理(Marine Administration)已经将研究范围从“海岸带(coastal zone)扩展到海洋深处(marine),并且将陆地、海岸带、海洋行政管理结合起来;在具体的海洋行政管理实践中还将注入全球、地区、国家视野。”在中国海洋行政管理学体系的构建中应注意明晰海岸带管理与海洋行政管理的关系,在设计基本框架时要突显海洋行政管理与陆地行政管理的差异,与国外海洋行政管理相接轨。 (二)理论基础 一般性行政管理学理论是指发展较为成熟,可以为海洋行政管理学借鉴的管理理论。权变理论强调组织所处的环境决定着所适用的管理观念与技术手段,以变化与因地制宜的思维方式指 导管理实践;整体治理理论赋予管理者统摄全局的视野、管理过程的开放性。海洋科学理论侧重于海洋生态学理论、系统理论在海洋事务方面的运用以及提升总结。海洋生态学是“研究海洋生物及其与海洋环境间相互关系的科学。它是生态学的一个分支,也是海洋生物学的主要组成部分。通过研究海洋生物在海洋环境中的繁殖、生长、分布和数量变化,以及生物与环境相互作用,阐明生物海洋学的规律,为海洋生物资源的开发、利用、管理和增养殖,保护海洋环境和生态平衡等提供科学依据。”系统论是研究系统的一般模式,结构和规律的学问,它研究各种系统的共同特征,用数学方法定量地描述其功能,寻求并确立适用于一切系统的原理、原则和数学模型,是具有逻辑和数学性质的一门新兴的科学。海洋是具有高度复杂性与流动性的存在,海洋行政管理学需要重视海洋自身的客观规律。海洋生态学与系统论作为海洋行政管理学的理论基础,体现出海洋行政管理学谋求可持续发展的理论旨趣与尊重海洋自身规律的科学精神。 (三)管理理念 海洋行政管理学的理念包含整体性、国际性、生态性。海洋事务具有明显的整体性与国际性特征,海洋行政管理关涉的领域包括领海、毗连区、大陆架、专属经济区、公海等,其管理在地域上有着明显的梯度,由于海洋自身的流动性特征,使得在上述范围内的行政管理需具备整体化思维;海洋行政管理相对传统行政管理,一国政府在海洋行政管理领域的行政行为不仅对本国公民产生影响,而且对于周边国家乃至更广的范围产生影响,换句话说,海洋行政管理政府行为的影响具有强烈的国际化色彩;此外,海洋本身也是全球最大的生态系统,海洋行政管理学的理论与实践均需遵循海洋环境的生态规律,否则将会付出高昂的管理成本,因而海洋行政管理理念更应该突出整体性、国际性、生态性,注意海洋生态环境的整体保护,协调国际海洋事务,不要局限于传统的一国或者一区的范围之内。 (四)管理主体 海洋行政管理学的管理主体自然以政府为核心,研究内容包括政府职能、涉海行政组织。政府职能包括政治统治职能与管理服务职能,海洋行政管理学更应加强对于行政组织的管理服务职能的研究,尤其要明晰行政组织职能的边界与职责,以优化涉海行政组织结构。中国海警局的成立是对海洋行政组织具有的维护海洋公共秩序与海洋国土权益职能的确认与优先体现,但是不能就此忽视引导海洋有序开发利用和激发国民海洋意识等经济、文化职能的有效实现。职能决定组织结构的设计。“组织的结构域过程影响着组织的行为,也影响着组织成员的行为方式。同样,组织的结构与过程对其顾客或者服务对象也有深刻的影响……因此,组织问题是公共行政研究者和实务者必须首先考虑的中心问题。”以往“九龙闹海”、多头治理海洋事务的局面使得中国在处理国际海洋事务时捉襟见肘,虽然这一情况随着海洋事务委员会以及中国海洋局重置、中国海警局的设立得以一定程度的缓解,但是如何有效整合原有的涉海行政部门、优化涉海组织内部结构是一项全新而又紧迫的课题。 (五)行为工具 海洋行政管理学需要研究海洋行政管理实务中的行为工具,以更好地服务实践要求,这主要包含海洋战略、海洋政策、海洋财政、海洋法治。海洋战略大致分为总体战略与子战略,如海洋强国战略与海洋经济战略的划分;海洋政策主要是为落实海洋战略服务,注重微观层面的规划设计;海洋财政主要针对政府在海洋领域的财政收入与财政支出状况,包括海洋财政占总体财政的比重以及财政手段在海洋开发利用与保护中的有效使用;海洋法治包括海洋立法、海洋司法、海洋执法等一系列过程,其中海洋执法集中体现出海洋行为与技术工具的发展状况。 (六)管理实践 这部分内容应该着力突出海洋行政管理学的特色,体现海洋行政管理学的具体门类,可分为海洋信息管理、海洋环境管理、海洋应急管理等。海洋信息管理依托现代信息技术,构建海洋信息数据库,将其作为海洋行政管理的资源共享平台;海洋环境管理是政府为维护海洋生态环境、促进海洋持续发展,综合运用政治、经济、技术、法律等手段进行的管理活动;海洋应急管理包括一般性海洋突发事件应对(如海上溢油事件)以及非传统型海洋突发事件(如各种形式的海上恐怖主义活动)。 四、深化海洋行政管理学发展的思考 (一)跨学科整合 亚里士多德最早进行了学科划分,近代启蒙思想时期科学技术的突飞猛进带来自然科学领域的重大变革,学科细分成为发展潮流。社会科学领域社会学、政治学、哲学等也有了较为明确的边界,威尔逊与古德诺的学术努力又将行政学从政治学分离出来,使行政学获得独立学科地位。然而,随着社会发展的日新月异,后工业化社会特征凸显,这就使得原有泾渭分明的学科之间有了许多共同主题或者学问交叉点,甚至有学者如张康之认为,“诸如社会学、政治学、公共管理学等可能会整合成为社会治理的科学”,这就意味着后工业社会环境下,学科间由分化走向综合将成为趋势。随着当今行政管理领域对于公共性等价值理性的高度认知,以往过分注重效率等工具理性的做法得以纠正,海洋行政管理学正是在这样的学术背景下发展,作为一个独立学科,其理念中具有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的双重品格。海洋科学从本质上是对技术的推崇,也就是对于工具理性的重视,如果仅仅出于认识海洋的目的,工具理性已经足以应对,然而,海洋的多重价值使得人类的开发利用不会单纯停留在认知角度,人类必将对海洋展开全方位、立体式的利用,其中涉及大量组织、协调工作,单靠海洋科学无力回答实践要求,因而从学科整合的角度入手,海洋行政管理学的发展一方面要借鉴海洋科学研究所揭示出来的海洋自身活动规律,掌握涉海科技,尊重海洋的客观规律,探求人类开发利用海洋的限度;另一方面应该探索政府与涉海其他主体的关系,探索政府管理海洋事务的有效方式,为海洋事业的发展供给完整的制度架构与管理手段,开拓海洋科学的运用平台,并为海洋科学的实际应用注入价值理性。 (二)争取学术话语权 “话语权”一词多见于国际政治与国际关系领域,学术意义上的话语权是指“在学术领域中,说话权利和说话权力的统一,话语资格和话语权威的统一,也就是权的主体方面与客体方面的统一”。从“权利”来看有“创造更新权、意义赋予权、学术自主权”;从“权力”角度则有“指引导向权、鉴定评判权、行动支配权”。学术话语权的取得,有赖于学术 的数量与质量以及相关学术组织的建立。海洋行政管理学归属于行政管理学,但是目前海洋行政管理学在行政管理学难以进入正统研究行列,缺乏基本的学术话语权。仅以中国行政管理学会历届年会以及《中国行政管理》杂志为例,历届年会收录的文章中,《中国行政管理》自1994年到2013年间仅有孙迎春的《公共部门协作治理改革的新趋势———以美国国家海洋政策协同框架为例》、吕建华与高娜的《整体性治理对我国海洋环境管理体制改革的启示》、李白齐的《对我国海洋综合管理问题的几点思考》等少数文章。海洋管理类学术组织也只有中国海洋学会、太平洋学会、中国海洋发展研究中心等。党的十八大报告海洋强国战略的提出以及中国海洋领域如海警局的设置等实践的广泛开展,为海洋行政管理学的发展提供了大量的素材,实践上海洋事务的勃兴与理论层面海洋行政管理学研究的“失语”形成鲜明对比,这就迫切要求海洋行政管理学从加强海洋特色管理研究入手谋取学术话语权,积极响应海洋实践的需求,以期成为中国行政管理学的重要理论分支。 (三)深度开展海洋管理实践 “全部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中国的海洋管理实践由来已久,春秋时期齐国就开始重视开发渔盐之利。建国后也比较重视海洋领域的管理,并且由最初的行业管理发展到综合管理、区域管理,重点集中于海洋行政执法体制的有效整合以及国际海洋事务处理,但是,相比美国、日本、韩国等海洋强国前瞻性的出台海洋基本法律以及相应的海洋发展战略等举措,中国的海洋管理实践具有较强的被动性,缺乏长远设计。同时海洋实践缺少传统行政管理有关行政组织的成熟理论,因而,学界应当加强对于诸如三沙市等涉海行政组织内部运行规律的研究,为海洋行政组织的深入整合提供借鉴。 五、结语 不可否认的是,世界范围内的公共管理思潮已经给自威尔逊、韦伯等就已确立起来的传统行政管理学带来一定程度的冲击。诚然,公共管理以其多元主体参与、民主协商的对话方式等特点有着强大的生命力,然而公共管理并不是完美无缺的理论范式,其中就有管理主体空心化的危险。有学者指出,西方公共事务管理经历了“政府科层、企业市场、公民社会网络”三种治理模式,以上三种模式的协同互补出现的“元治理”模式则使得政府成为唯一主体,近年来金融危机、各类非传统安全等社会治理需求也使得政府重新扮演着应有的重要角色,这说明以政府为中心研究的行政管理学并没有丧失发展活力。与此相对应,海洋以其流动性、复杂性、国际性等特征更加需要政府的良性介入与有效引导,加强对于政府管理海洋事务的研究有助于国家海洋事业的顺利发展,海洋行政管理学未来也将有着长久的学术价值与生命力。 行政管理论文:房地产行政管理的课程教学探索与实践 房地产行政管理是房地产经济学和行政管理学相交叉的一门边缘学科,它主要研究在房地产经纪领域内,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管理工作。作为房地产专业的一门专业课程,它对于帮助学生打好理论基础,了解房地产管理的政策、法规级管理规定和物业管理法律法规,提高分析和解决房地产业和物业管理实际问题的能力都是十分重要的。因此,搞好这门课程教学方案设计和实施是十分必要的。 1.课程教学方案 制定课程教学方案是课程教学的基础和首要任务。近年来建筑工程学院开展毕业生职业岗位适应情况的专项调研为基础,全面修订了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同时对课程教学方案的制定提出了指导性意见。房地产和物业管理课程组的成员,以高等职业教育理念为先导,全面分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明确课程教学目标,从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团队、教学环境、教学资源建设等方面系统思考和设计了本课程教学方案。 课程教学目标是制定课程教学方案的基础和落脚点。《房地产行政管理》课程以“懂”与“会”、“学”与“做”、“知识”与“能力”的跟进关系为主线,主要设计了掌握房地产行政管理的基本知识和房地产行政管理工作流程;依据目前建筑市场特征,能够实际进行市场调研、分析,项目实践的参与,对房地产管理项目进行可行性论证,通过实务、案例、实际调研、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目标规划,培养学生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培养团队精神和创新能力等传授知识、培养能力、提高素质“三位一体”的具体教学目标。 课程教学团队明确课程教学目标的基础上,从建筑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项目咨询公司邀请企业专家和技术骨干,针对岗位任职要求,共同研究、设计了本课程教学方案,具体内容包括以下几点。 (1)根据房地产企业行政管理的实际工作过程系统设计课程教学内容,编制课程标准和具体授课计划,合理选择教学场所。 (2)结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推进“教学做合一”教学模式,打破传统单一的知识传授教学模式。在能力本位的课程体系构架下,课程教学方法由传统的归纳、分析、综合等方法向项目教学法、案例教学法、角色扮演教学法、现场教学法等模式转换。 (3)结合房地产行政管理岗位任职要求,在分析典型工作的基础上,系统创设教学情境,实现模块化教学、模块化考核。 2.课程教学方案实施 (1)教学内容 按照职业教育课程开发思路,针对房地产行政管理职业岗位的任职要求,科学创设学习情境,认真选取教学内容,本着“基础知识以必须、够用、兼顾后续发展为度”的原则,根据市场对专业技术人才不断细化的要求,将《房地产行政管理》课程的学习情境确定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房地产开发建设管理、房地产交易市场管理、房地产产权、产籍管理和物业管理政策与制度等。为了确保教学组织的可行性和有效性,进行细致的分析和论证该课程与其他相关课程之间的内容衔接及渗透关系,使理论教学和案例分析一体化,实现了课程内容的整合与秩序化。 (2)教学方法与手段 为了更好地推进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课程建设团队积极进行教学方法的改革和创新,创建一系列以学生为主体的教学方法,如“实例+实战”教学法、“沟通+鼓励”教学法、“项目驱动+情境体验”教学法、“启发+互动”教学法和“学+做+考+创”教学法等。在教学组织进程中针对不同模块的内容特点,采取不同的教学方法,全面提高学生的听、说、写、做的能力。随着教学方法的更新和改革,实现了教学手段的现代化,教师普遍采用多媒体技术、网络技术等现代教育手段进行教学,应用网络教学平台与学生互动,开发了与课程教学模块对应的教学课件、教学视频,实现了专兼教师在网络空间内共同组织教学。 行政管理论文:论关于行政管理效能评估机制的思考 摘要:行政管理效能评估是指对行政机构的行政管理能力和水平进行监督检查,通过对行政管理结果的考察评估,促进行政管理能力和水平的提升。笔者在提出如何寻找行政管理评估的有效性问题后,论述了经济学上的成本一收益分析方法,探讨了利用该方法进行行政管理效能评估的可行性以及实施过程中的主要内容。 关键词:行政管理;效能评估;成本收益;机制 行政管理工作是各类行政机构的一项经常性、主导性工作,提高行政管理效能是行政管理的首要目标。行政管理效能评估是指对行政机构的行政管理能力和水平进行监督检查,看其是否认真贯彻执行了国家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以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是否认真、正确地履行了自己的职责,是否努力为人民服务,是否降低了行政成本。具体内容包括,(1)是否依法依规办事。即在行政管理中是否执行了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是否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是否按规定的程序办事,是否执行了内部行政管理制度。(2)是否完成计划。计划既是行政管理的指南,又是行政管理的目标,也是行政机构之间的一种定约形式。定约的执行情况就成为评价行政管理效能的一个重要标准。(3)是否合理。即在行政管理中是否合理地、有效地使用了人力、物力、财力、时间和条件,充分发挥了现有潜力,最大限度地调动了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取得了理想的行政管理效能。 一、行政管理效能评估的有效性 行政管理效能越来越多地成为考量行政机构行政能力的指标,但是由于行政管理效能评估机制的缺位,行政机构进行行政管理效能评估存在着不科学、不合理的现象。具体表现在:一是效能评估不及时,不能有效发现行政管理中出现的低效问题,不能及时对管理方案进行纠正和完善;二是效能评估不到位,不能评估到行政管理中的每个环节。评估了面上的工作,不能深入到点。或者正相反,评估了个别点上的工作,忽视了整个面的工作。 行政管理效能评估方法选择的不恰当,往往是由于不能选择成本一收益比最低的行政管理效能评估方法。为了更好地发挥行政管理效能评估的作用,就要提高行政机构科学决策的水平,就要设计更好的效能评估工作程序。以成本一收益为核心的绩效评估可以为行政管理效能评估提供科学工具,有助于工作程序的科学化,有助于提高行政管理效能评估质量。通过成本一收益分析,一是对不同行政管理领域及相应行政管理效能评估的成本和收益进行比较,能选择具有最高净收益的行政管理效能评估的目标;二是对不同行政管理效能评估方法的成本一收益比较,能选择行政管理成本最低、净收益最高的行政管理效能评估方法。 二、成本一收益分析方法 成本一收益分析是指以货币单位为基础对投入与产出进行估算和衡量的方法。它是一种计划方案,是预先做出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任何一个单位在进行经济活动时,都要考虑具体经济行为在经济价值上的得失,以便对投入与产出关系有一个尽可能科学的估计。成本一收益分析是一种量入为出的经济理念,它要求对未来行动有预期目标,并对预期目标的几率有所把握。经济学的成本一收益分析方法是一个普遍的方法。经济学可以用它来研究各种条件下的行为与效果的关系,探究如何以最小的成本取得最大的收益。将成本和收益的概念推而广之,几乎可以无所不包,其他社会科学也可运用它来分析人的行为。 行政管理行为是一种公共物品,是既无排它性又无竞争性的物品,是供整个社会共同享用的物品。事实证明,公共物品的生产和消费不能完全由市场上的个人决策来解决,必须由行政机构提供,这就是行政机构行为的指向和价值。用成本一收益分析方法来分析行政机构管理行为的效率是可行的,对于行政管理效能评估工作同样也可以用成本一收益分析方法来考察其有效性和可行性。 行政机构的成本一收益分析是一项艰难的工作,行政机构管理行为的对象是庞大的社会成员,每个人的价值取向不同,分析所用的数据收集更是一项复杂的工作,但是,不建立一个有效的评估机制进行有效地评估,就可能因为无效的行政管理行为导致的行政成本提高,资源浪费更是难以计算。相对来说,建立行政管理效能有效评估机制不失为一项正确的选择。 三、建立符合成本一收益原则的行政管理效能评估机制 行政管理效能有效评估机制的建立和运行是非常复杂的,其中的制约因素很多,有政治问题,涉及价值冲突、权力冲突;有法律问题,涉及评估机制的法律框架;有技术问题,涉及评估的适用范围、分析方法、以及质量控制和结构设计;还有行政文化传统等等。 借鉴经济领域有效评估的成功经验,在行政管理效能评估中引入有效评估机制要做以下工作。 1.制定法规,确立行政管理效能的有效评估制度。行政管理效能评估是行政机构进行行政管理的必要内容,所以,此项工作要依法依规进行,需要相应的法规规范。 2.确定行政效能评估有效评估的适用范围。要充分考虑到分析能力、资源有限性以及效率等,应根据当前的实际情况确定行政效能评估中有效评估程序的适用范围,可集中在关键部门、关键领域,针对突出问题,从而增强行政管理有效评估的可信度和可用性,由点到面,不断摸索经验,稳步推进。 3.确定行政管理效能评估机制的责任,要具体落实到相应部门,明确职责、明确任务、明确方法。 4.使用统一、灵活的分析方法。对所有行政管理效能评估事件都运用成本一收益分析方法进行分析,具体的分析方法可根据对可行性和成本分析的实际判断来确定。在选择分析方法时要有一定的灵活性,因为好的分析需要一定的专业判断,不能拘泥于一种方法,也不可能只用一种方式。 5.寻找有效的数据收集机制。数据收集是有效评估最困难的环节之一,有效的评估取决于有效的数据收集,有效的数据收集是做出正确评估的基础。数据收集的方法是:(1)直接征求公众意见,尤其是受行政管理行为影响的公众的意见,具体方法有公开问卷调查、接待来访、热线电话、网络收集等等,这种收集方法得到的数据要进行认真分析,去伪存真,要保证数据的真实;(2)相关学术机构的研究成果,对于政府工作,相关研究机构也在做一定的数据收集,其中的部分数据是有价值的。 6.相关信息的公开。行政管理效能评估的分析、资料及其数据收集过程要公开,要接受群众的监督。 总之,行政管理效能评估机制不仅涉及复杂的制度设计、技术操作,还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等不同层面的问题。实践中,可区分不同行政管理效能评估对象,有针对性地选择一些具有普遍性或者是突出的问题进行分析、实验,从而找出一种具有可操作性、可行性而且较为稳妥的评估方法。 行政管理论文:计划生育行政管理的理性思考 摘 要:随着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不断推进,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工作近年来得到不断加强和提高,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本文在深刻剖析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规范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主体的执法行为的同时,提出了相关的解决措施,以供参考。 关键词:计划生育 行政执法 理性思考 一、准确把握行政执法的内涵与规范计划生育行政执法 什么是行政执法?“执法”是指国家机关依法实施法律的活动,它包括国家行政机关的执法活动,也包括国家司法机关的司法活动,以及国家权力机关的执法。因此,所谓行政执法,是人们对国家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执行法律、法规活动的统称,是行政主体执行法律的行为。 要准确把握行政执法的内涵,规范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行为,应当特别注意行政执法的几个最重要特征:行政执法主体的法定性,行政执法主体是国家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行政执法行为的职权性,这就是说行政执法必须是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履行行政职责并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行政执法保障的强制性,行政执法是行政主体代表国家,以国家的名义实施的行为,故其以国家强制力作为实施的保障;行政执法过程的程序性,这就是说行政主体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必须遵循相应的准则和程序。 总之,只有深刻把握行政执法的内涵和其最基本的特征,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才能在其工作过程中真正做到规范执法。 二、目前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 (—)“自费执法”现象仍然存在 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在其执法过程中往往因利益的驱动,使其执法行为扭曲、变异,特别是部分基层计生行政部门,往往对执法队伍实行自收自支或差额拨款的方针,由此导致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以“利益”为指向,出现了“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的现象。“自费执法”现象造成了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行为与执法目的的严重背离,并衍生出了一系列严重问题。 (二)违反程序执法时有发生 法律的执行要求执行者必须严格依据法律所规定的一整套程序和步骤来展开。而在计划生育管理工作中,由于长期以来就存在这样一些认识偏差:计划生育是国策,怎么干都有理;计生工作任务重、时间紧,而计生法规条条框框太多,按照法律程序办事太繁琐、太慢,削弱了工作力度;基层不必讲法制,执法就是凌驾其上……。这些错误认识使一部分计生执法者无视计生法律、法规之规定,或者为了追求工作的效率,不依法定程序,甚至违反程序执法的现象十分普遍。虽然它没有背离执法目的,但违反计生法律法规之法定程序的执法行为同样是对法律的贽渎。 (三)职权异化 计划生育行政管理人员的执法权是一种职权,但在实际的运作过程中,职权往往被异化为个人权利或者个人特权。其职权异化的表现有:一是以“人情”作为计生执法的尺度。其执法尺度的依据是违法者与自己是否有人情关系,这种关系的亲密度如何。二是权钱交易。在计生行政执法中,有些执法人员把职权蜕变为个人私权,并将其作为筹码进行权钱交易,使得违反计生法规者逃避了应受的惩罚。三是滥用权力。比如,在计生执法中以权谋私,武断专横,拖延履行职责,该罚不罚,处罚程度随意而定,甚至因个人恩怨而刻意报复等等。总之,职权异化在计生执法中形式繁多,几乎难以罗列穷尽。 三、解决问题的对策 寻找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和原因,目的是为了规范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工作,并把计生工作推向更高层次,因此,必须寻找积极有效的措施来解决这些问题。 (一)加强宣传,增强全社会的法律意识 法律意识是人们关于法律现象的观点、思想、心理和知识的总称,它对法治实践具有重大影响。现代社会强调“法律统治”,崇尚法治,政府同公民一样必须受法律的支配,所有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都必须服从法律规定。因此,要克服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中的问题,首先必须加强宣传,增强全社会的法律意识。 (二)切实强化计生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 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基本要求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其中“有法必依、执法必严”是针对执法人员而言的。计生行政执法中出现的这些问题,与未能很好贯彻这一精神有关,比如“自费执法”、违法程序执法就是没有贯彻“有法必依”,而以“人情”为执法的尺度则是对“执法必严”的违背。因此,必须按照“有法必依、执法必严”的要求切实强化计生行政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意识。通过教育引导,转变他们对依法行政、依法执法的错误认识使他们真正认识到,法律才是其执法权力的来源和依据,不依法就无权执法;最终要使“依法行政、依法执法”成为他们工作的习惯。 (三)健全和完善计生行政执法的监督机制 要克服计生行政执法中的种种问题,必须健全和完善计生行政执法的监督机制。计生行政执法监督机制的完善,一方面要靠整个国家行政监督机制的完善,例如探索更有效发挥人大、司法等机关的监督方式。然而这些监督机制监督的范围和领域较广,所以另一方面,也是更为重要的一方面是健全和完善计生行政事业自身的监督机制。 四、结语 总之,在社会转型时期,在新旧管理体制的转换过程中,计生行政执法领域存在一些问题是难以避免的,但只要我们正视这些问题,并不断探索各种解决的方法,这些问题是一定会得到解决的。 作者简介: 赵作杰,渭源县会川镇计划生育办公室主任。 行政管理论文:职能转变和体育行政管理体系改善 一、我国政府体育事业管理方式的回顾 我国现代体育从西方传入至今,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19世纪末到20世纪中叶,现代体育传入中国。但由于旧中国连年战争,经济发展迟缓,现代体育虽然得以传入,但运动技术水平长期处于极为低下的水平。 第二阶段,上世纪50年代初到70年代末。新中国成立后,为了打破国际敌对势力的封锁,利用体育作为展示新中国形象、提高我国国际地位的重要手段。由国家集中全社会资源,建设专业运动队伍,通过体育运动成就来体现社会主义优越性,是最大的政治需要。这一时期,体育为政治服务、为外交服务的特点十分突出。经过20多年的努力,我国在体育战线上把计划经济的威力发挥到极致。 第三阶段,20世纪70年代后期到上世纪末,这是我国改革开放,市场经济体制建立的重要阶段。在改革开放这一伟大的社会变革中,伴随着我国重返国际奥运舞台,体育扮演了极为重要的特殊角色,在激发爱国主义热情,增强民族凝聚力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20世纪80年代是中国专业竞技运动体制的黄金时期,取得了辉煌的业绩,我国的体育综合实力已经大大超过综合国力在世界上的排名。在这一阶段,中国体育运动开始打破封闭,逐步开放,专业竞技体制形成并巩固,竞技体育在国际上取得了辉煌的成就。由于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市场经济必然导致全社会普遍的价值重建。随着政治功能的弱化,体育的其他功能越来越被人们关注。政府对体育事业的管理职能也随之发生变化,长期以来由政府包办的体育事业面临着深刻的改革。 新中国成立以来,从1949年到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的30年里,我国体育一直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运行和发展的。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在体育发展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举国体制”的建立与计划经济体制高度相关,计划经济体制特有的集权能力使我国在很短的时间里迅速提高了部分竞技运动项目的水平,运用行政手段推广和普及了学校体育和群众体育,集中资源培养、造就了一支体育工作者队伍。这一时期体育事业管理方式既针对竞技体育发展,也针对群众体育发展,它是一种组织资源,在这种体制下,政府的宏观调控作用得到极大的发挥。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条件的变化和体育事业自身不断的发展,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体育组织管理方式固有的缺陷日益暴露,即“一切体育事务都由政府的体育行政部门来操办和控制”的方式已经对我国体育事业的发展带来非常不利的影响。1992年全国体育工作会议上明确提出要发展我国的体育产业,1996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八届四次会议通过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进一步明确了我国体育要走“社会化、产业化的道路”,特别是2002年8月首次以国务院名义召开的全国体育工作会议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期体育工作的意见》的颁布,更进一步明确提出了新时期我国体育体制改革的总目标是要形成“有利于体育事业发展的组织架构和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运作方式”。由此,以政府自身改革为主的政府体育管理职能转变的探索得到进一步的深化和发展。 到本世纪20年代,我国人均GDP将翻两番,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的目标。居民消费结构将随收入水平的提高发生变化,从衣食住行的基本层次向文化娱乐、教育保健等方面较高层面发展。体育在满足人民娱乐健身消费方面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随着我国综合国力的持续增强,体育作为生产健康的产业,将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占据重要的地位,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新世纪的中国体育正在与国际接轨,以适应现代体育功能转化的趋势。不仅要通过体育来彰显民族精神,弘扬爱国热情。同时,还要发挥现代体育的其他功能,使体育比赛和表演成为现代文化娱乐的主要载体之一。 应该看到,体育活动的本质是文化的而不是经济的,它起码不是一个传统意义上的生产部门。但是,文化对经济可以有积极的促进作用,新时代,我国体育不但要为提高国民素质服务,而且要积极通过体育的综合功能,以健康为导向,满足现代社会人们越来越广泛多样的身心需求。 二、我国体育事业传统模式的缺陷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体育事业蓬勃发展,政府体育行政部门从无到有,并在管理全国体育事业发展过程中形成了比较完善的发展模式;但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要求,我国现有的体育事业发展模式尚存在明显缺陷。主要表现是: 第一,政府机构自身改革滞后。政府体育管理职能的有效发挥有赖于政府本身的改革。当前政府体育行政机构政事不分、管办不分,致使体育事业在很大程度上成为了体育局系统内的事业。同时,社会体育组织职能虚化,社会各方面兴办体育的积极性、创造性很难发挥。 第二,在体育私人产品和(准)公共产品管理方面,政府职能定位不清。在观念上视体育为纯公益性事业,在实践上把体育机构作为事业型单位来对待,排斥公有制以外的体育企事业单位的生存和适度发展,这显然违背了社会主义体育事业的所有制结构应该和我国多层次的生产力结构相适应的基本准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体育事业的发展。 第三,政府对体育事业的财政投入难以确保。由于我国体育事业发展的职业化、产业化、市场化程度很低,不能很好的按市场需求来扩大体育服务和发展体育产业,使得体育事业发展经费的来源渠道单一,经费异常紧张。尤其在体育事业整体的物质技术基础还比较薄弱的情况下,没有财政投入的持续增加就难以确保政府对体育事业发展始终保持足够的控制力。而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到来,各国之间的相互交往日趋频繁,体育事业规模日益扩大,体育经费需求日益增加与国家财政供给乏力之间的矛盾越来越突出。 第四,体育资源利用的低效率。体育资源分配中的平均主义和计划经济条件下的用人制度使得体育事业单位缺乏应有的活力和动力,各种体育资源浪费严重,体育管理工作效率和效益低下,制约体育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三、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体育管理职能的再定位 目前国际上体育管理方式大致可概括为两种:政府办体育和社会办体育。它们的区别体现在办体育的主体、动力和资源配置方式三方面。政府办体育的主体是各级政府的体育行政部门,动力源于满足政府的需求以及由此得到的财政投入和自身拥有的行政权力,资源则是用计划手段来进行配置; 社会办体育的主体是各类事业法人、社团法人、企业法人和自然人,动力源于满足大众多样化的体育需求以及由此得到的实际利益,而资源是由市场机制来进行配置的。因此,从实质上讲,政府办体育是指通过行政力量来管理体育的方式,而社会办体育则指通过市场力量来管理体育的方式。 自20世纪60年代开始,出现了世界性的政府改革大趋势。新的政府理念为各国政府管理职能转变提供了崭新的思路,代表着政府管理职能转变的新趋势,其中,也包含了政府的体育管理职能的再定位。 第一,政府服务以公众或市场为导向。新的政府行政理念注重政府的服务作用,认为政府的社会职责是根据公众的需求向公众提供服务。我国的体育管理工作已经处于新的市场经济环境中,过去那种以行政命令为政府行为导向的管理方式已不能给我国体育事业发展带来活力,必须改革我国体育管理部门的决策机制,淡化计划经济下的行为方式,加强市场导向力度。 第二,政府重视提供公共服务的效率、效果和质量。新的理念认为政府行政必须关心其行为的产出和结果,在政府职能转变过程中也应该相应的考虑改革成本,包括经济代价、政治代价和人力资源代价等方面。这对于我国政府体育管理职能的转变具有非常现实的指导意义。因此,我国的体育工作必须重视成本和收益,提高工作质量。 第三,政府的管理职能应是掌舵而不是划桨。新的管理理念主张政府只起掌舵的作用而不是划桨的作用。这样可以缩小政府规模、精简政府机构,减少开支,提高行政效率。我国政府体育行政部门应进一步强化宏观间接调控职能(分级管理、授权监管),微观的直接操作则应交给相应的利益主体,从而实现微观主体责、权、利的统一。 第四,政府行政中引入市场化模式。新的管理理念主张将市场机制引进到政府的管理活动中去。在体育领域,市场化模式可以表现为两方面:一是政府体育行政部门采用私人部门成功的管理手段和经验行使某些管理职能,如重视人力资源管理、强调成本———效益分析、提高效率等。二是政府体育行政部门应在公共领域的社会体育管理活动中引入竞争机制。 四、我国政府体育管理职能改革的重心、方式和关系 针对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行政改革进程中出现的新趋势,结合我国政府体育管理职能发挥现状,有必要深入研究我国政府体育管理职能改革的重心、方向和关系。 第一,职能重心的转变。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政府体育管理职能的重心要向运用各种必要措施和合法手段,为每一个体育组织、团体和个人参加体育活动制定规则,为体育事业发展创造更好的内外环境的方向转变,并把主要注意力、发挥作用的基本点明确无误地放到创造有效率的市场环境和无法通过市场化资源配置方式得到有效解决的体育社会事务领域。 第二,职能方式的转变。由运用行政手段为主转向运用经济手段为主,由微观管理、直接管理为主转向宏观管理、间接管理为主,由重视计划、排斥市场转向把计划与市场有机结合起来,构造起在政府指导下的以满足大众多样化的体育需求为动力,以市场为资源配置基本手段,激励与约束并存、权力与义务对等的社会化的体育组织与管理方式的微观基础,承担基本公共体育服务、公益性体育和有影响的重大竞技体育项目的发展任务。目前我国在这几方面虽已取得重大突破,但并未真正建立起理想的“组织架构”和“运作方式”,而仅仅处于向新体制的过渡之中。 第三,职能关系的转变。不同的管理职能该由谁来行使以及管理主体之间职责权限的划分问题,是实现政府体育管理职能转变的关键环节。当前,应按照“要明确政府和社会的事权划分,实行管、办分离,把不应由政府行使的职能转移给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中介组织”的要求,①理顺政府体育行政部门与体育总会、奥委会、运动项目管理中心、单项运动协会、各类体育企业以及其它社会体育组织之间的关系,进一步明确其“定位”,改善各微观主体的运行不规范、职能不明确、自我生存能力弱以及组织化程度低等问题。 五、我国政府体育管理职能转变的新途径 1.精简机构,适应市场化形势 经济全球化背景下,我国政府体育行政部门也将面临一个更加开放的国际竞争环境,那种“无处不在,无所不能,包打天下”的角色与国际通行规则相悖,也与市场多元化的经济结构不相适应。当务之急是按照政企分开、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管办分离和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简政放权,集中精力把握大势,增强宏观调控部门的职能意识,能综合协调和正确运用竞争、经济杠杆的机制,让市场机制更好的发挥作用。 2.从以直接参与体育事业发展为主向以为体育事业发展提供服务为主转变 政府的体育行政部门不应再包揽由市场和社会承担的事务,而应将其重点放在市场失灵、社会不能的公共服务领域,为体育事业的发展提供全方位、多角度、高质量的服务。 3.将政府体育管理部门的公共服务职能市场化 所谓公共服务职能市场化是指在体育事业的公共服务领域引进市场机制,将政府权威与市场交换的功能优势有机组合,提高政府功能输出的能力,其目的在于利用市场功能的优势来弥补政府功能的劣势。公共服务市场化恰恰是利用政府权威制度对公共服务的数量与质量进行决策,利用市场交换机制来提高公共服务的供给效率。 4.从体育资源配置职责向管理体育发展秩序职责转变 市场经济的本质特征是优化资源配置,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如何将全球范围的体育资源进行最有利的配置以便更好地提高优势体育资源的效率是各国政府关注的重要问题,但政府本身并不是这一问题的直接解决者。政府的职能应向管理体育发展秩序转变。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体育事业的发展当中包含很多双方或多方的合作与交易行为,这需要各方付出相当大的成本。如果市场秩序条件比较完备,交易的成功率就高,合作的成本就低,使市场主体预期收益得以顺利实现,最终促进体育事业向前发展。体育发展秩序离不开一国的政治、经济及法律环境,培育良好的宏观大环境对于建立合理、良性的体育发展秩序非常重要。对良好宏观大环境这一公共产品的供给只能由政府承担,这不仅体现方便、节省和效率,而且也体现了社会的公正。 5.大力培育体育中介组织,建立、健全体育经纪人制度 社会中介组织是社会利益关系日趋多元化和复杂化的产物,是资源控制权由政府部门高度集中向社会和市场分散转变的产物,同时它又促成多元化、社会化的资源控制体制和配置体制的形成。政府职能转变需要中介组织来参与,因为它们是政府职能转变的土壤,离开中介组织,容易出现权利真空,而这会使政府行政体制改革重新走入恶性循环。我国现阶段的体育中介组织为数甚少,运作不规范,功能单一,组织机构不健全,缺乏强有力的管理和约束,对促进我国体育事业发展所起的作用非常有限。政府应该从制度、法律等方面为我国体育中介组织的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和条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体育经纪人的运行在激励体育消费、繁荣和规范体育市场,以及推动体育产业发展方面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作为体育产业的后发国家,我们必须加快体育经纪人队伍建设,为体育事业的发展提供不可缺少的人才支持和智力支持。 行政管理论文:谈公共管理学与行政管理学的关系 最近一段时间以来,有关公共管理学的问题引起了行政管理学界的关注。其中一个基本问题是:公共管理学与行政管理学到底是一种什么关系?一种观点认为,从国外的研究情况来看,公共管理学就是行政管理学,两者的差别是由于翻译的不同而造成的。另一种观点认为,公共管理学与行政管理学是有区别的,二者不能等同。但这种差别何在?后者没有做出有说服力的解释。笔者认为,在今天的中国探讨公共管理学与行政管理学的关系,不能仅仅以西方学者的观点为依据,而主要应根据中国目前的理论与实践来探讨。本文试图首先通过对公共部门的科学界定来确定公共管理学的研究范围,然后在此基础上探究公共管理学与行政管理学的关系。 一、关于“纯粹的”公共部门与“纯粹的”非公共部门之区别 人类社会是一个整体,然而这个整体又是由各个部分组成的。人们可以对这些不同的部分给予不同的称谓,如社会团体、社会群体、社会部门等。其中,有关这些社会部门的分类,人们又可以从不同的角度或运用不同的标准对之加以区分。例如,传统社会科学一般将整个社会部门分为政治部门、经济部门、文化教育部门、科学技术部门,等等。为了从更宏观上对社会部门进行分类,并有助于研究不同社会部门管理的规律,当代一些社会科学家将整个社会部门区分为三大部门:第一部门为政府组织,这是纯粹的公共部门;第二部门为工商企业,这是非公共部门,西方的一些学者将之称为私人部门;第三部门是介于政府组织与工商企业之间的一些部门,这些部门非常复杂,有的更具有工商企业的特点但又不同于工商企业,往往被称为公共企业或公益企业;有的则更类似于或依赖于政府组织,往往被称为非政府公共机构。前者如在城市中由市政府投资兴办和经营的自来水公司、城市公共交通公司等;后者如由政府投资兴办和主管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社会福利机构、非营利性的公共医疗机构以及类似于中国青少年基金会的中介组织等等。 政府作为所谓“纯粹的”公共部门,它具有以下基本特点:第一,政府组织的基本职能是对社会公共事务进行管理。这里所说的公共事务包含了社会中除私人领域(按西方学者的观点,竞争性的工商企业一般属于私人投资领域,因而这方面的事务被划归于私人领域,属私人事务)以外的所有事务。在人类社会生活中,有些事情固然可以通过私人或私人组织来进行处理,小到个人的谈情说爱、结婚生子,大到组织生产、经营管理;但是,还有很多事情是无法由私人或私人组织来办理的。例如,人口的控制和管理、社会治安、大江大河的治理和维护、社会公共设施的建设和维护、公民基本生活的社会保障、国民素质的提高和智力开发,等等。有关这些事务的管理,必须由一个超越私人或私人组织之外的公共组织来进行处理或加以管理。第二,政府组织用来从事公共管理的权力是一种公共权力。把这种权力称之为公共权力,主要基于以下两方面的理由:一是这种权力就其性质而言,它总是表现为社会中占统治地位的某一个阶级的权力,而不仅仅是一种个人的私人权力。在中国的封建社会,尽管皇帝把皇权当成自己的一种家族权力,但它实际上是代表整个封建地主阶级的,离开了它所代表的整个阶级,这种权力就不会存在了;在资本主义社会,政府组织的权力被宣称为是一种来自于全体公民的权力,尽管它实际上仍然是有产阶级的权力;在我国社会主义社会,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这已经被写入了共和国的宪法。一句话,自从政府产生以来,几乎所有社会的政府组织的权力在性质上都是公共的,当然,由于社会性质的不同,在“公共”这一概念下所隐含的意义有所区别。第三,政府组织所掌握和运用的资源是一种公共资源。我们知道,政府要通过行使其权力来实现其职能,必须以掌握一定的资源为前提。没有一定的人、财、物作基础,整个政府组织就无法运转起来。而在人、财、物等资源中,从政府控制的角度而言,对财源的控制又是非常基础的。政府组织的财政来源于全体公民的税收,因而其财政实质上是一种公共财政。此外,政府所控制的国土、矿山、水利等重要资源,也是一种公共资源。作为一种公共资源,就其本质而言,是为全民所共享的。第四,政府组织为社会所提供的产品是一种公共物品。这种物品的基本特征是:它作为一个整体是不可分割的,它不能单独提供给每一个人,而是自动提供给社会中的所有人。例如,国防作为一种公共物品便是如此。一个国家的国防力量保卫着该国的全体居民,而不需要每一个人单独购买。因此,单个个人不会花钱也可能享受公共物品 ,即所谓的“搭便车”现象。这样,单个个人一般不会自己花钱来购买公共物品,这种物品只能由政府来购买或提供。第五,政府组织行为的价值取向是公共利益。政府组织是一种公共服务组织,从理念上讲,它应该把全体公民当成自己的服务对象,它不应该有自己的特殊利益。对于政府组织来说,凡是追求自己本组织、本部门利益的行为都是错误的。因此,政府应该是一种“公益人”而不应该是一种“自利人”。它应该也只能把追求和维护公共利益作为本组织、本部门的行为目标。在这里,公共利益应该理解为全体公民的共同利益。当然,在一个存在着不同阶级、不同团体的社会里面,由于不同阶级之间、不同团体之间的利益是相互冲突的,而且这此不同阶级、不同团体的利益与全体公民的共同利益也可能发生冲突,因此,在政府如何对待社会共同利益的问题上也有一个哪个阶级、哪个团体的利益优先的问题,但这并不能因此否定政府组织行为以公共利益作为基本价值取向这一事实。 竞争性工商企业作为“纯粹的”非公共部门,主要有以下特点:第一,竞争性工商企业的基本投资主体,在西方国家主要是私人,因而其权益主要归私人所有。这表明,这类组织所控制的资源,实际上归企业的所有者所有,因而是一种非公共资源。当然,这里的私人不一定是某一个人,而可能是多个人的联合,但其产权是非常明确的,因而每个人所享有的权益也是非常明确的;在我国,国有资产也将逐步从竞争性行业中退出。在有些竞争性企业,虽然国有资产还占有很大比例,但已实行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企业享有充分的自主经营权,实行自负盈亏,因而也正在逐步向真正的非公共部门过渡。第二,竞争性工商企业为社会所提供的产品,一般属私人物品而非公共物品。私人物品的基本特征是:它能够加以分割,因而每一部分能够分别按竞争价格卖给不同的个人,而且一般不会对他人产生外部效应。因此,个人对私人物品的消费是可计价的,这样的物品可以由私人自己购买,而不必由政府来提供;其价格完全可以通过市场竞争来加以确定,而不必由政府来加以控制。第三,竞争性工商企业的行为价值取向是本企业利益的最大化。竞争性工商企业活动所遵循的是“经济人”原则,这种原则实际上是一种“自利人”原则,其目的是追求本企业利润的最大化。尽管企业必须提供社会所需要的产品,并在这个过程中创造出有益于整个社会的价值,但就其基本动机而言,为社会提供产品只是手段,其目的是追求自身利润的最大化。这种经济人的实质正如18世纪英国经济学家亚当·斯密在其著名的《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即《国富论》)一书中所指出的那样:“我们每天所需的食料和饮料,不是出自屠户、酿酒家和烙面师的恩惠,而是出于他们利己的打算。我们不说唤起他们利他心的话,而说唤起他们利己心的话。我们不说自己有需要,而说对他们有利”[1](第14页)。这就是经济学家眼中的“经济人”,这也是竞争性工商企业的基本特性。 以上分析表明,“纯粹的”公共部门与“纯粹的”非公共部门之间至少存在以下三点区别:一是在它们所占有的资源问题上,作为“纯粹的”公共部门的政府组织所占有的是一种公共资源,公共权力也可以看成是公共资源的一部分;而作为“纯粹的”非公共部门的竞争性工商企业所占有的是一种产权明确的非公共资源。二是在它们为社会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方面,政府组织所提供的是一种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包括对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而竞争性的工商企业为社会所提供的则是一种私人化的产品。三是在它们的行为价值取向上,政府组织必须以公共利益作为其行为的价值取向,而工商企业则往往以其自身利润的最大化作为其行为的价值取向。 二、关于第三部门及其与公共部门的关系 第三部门即公共企业或非政府公共机构既不同于竞争性工商企业,也不同于政府组织,但又既与竞争性工商企业相联系,也与政府组织相联系。在保罗·A萨缪尔森、威廉·D.诺德豪斯所著的《经济学》一书中有这样一道供讨论的问题:“思考一下一种从纯粹公共物品到纯粹私人物品序列是有用的。在一张纸上画出这种序列并用下面这些例子填上:纯粹私人、大部分私人、一半私人一半公共、大部分公共、纯粹公共。”[2](第1211页)这个问题表明,从私人物品到公共物品之间存在一个链条,并且这个链条又存在着由细(私)到粗(公)的变化。同样,在竞争性工商企业与政府组织之间也存在着一个链条,这个链条也是变化的,即第三部门由这样一个链条构成:公益性企业、公共事业、非政府公共机构。第一类组织即公益性企业,如城市自来水公司、城市公共交通公司、城市公共工程公司等。其基本特征是:一般由政府投资或政府投资为主体,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或准公共物品,生产由政府垄断,其服务或产品价格由政府定价;但实行企业化管理,自负盈亏,必要时由政府补贴。如果套用萨缪尔森等人的话来说,这类组织所生产的是大部分私人或一半私人一半公共的物品,其性质属于(竞争性)企业化倾向比较明显的准公共部门。第二类组织即公共事业,如公立幼儿园、小学、中学;公立高等院校;政府投资兴办的科学研究机构;政府兴办的社会福利机构,如老年人福利院、儿童福利院、残疾人福利院等。这类机构的基本特征是:主要由政府投资,所需资金主要由财政提供,部分资金由其为社会服务所得收入予以补充;其基本功能是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或准公共产品,其服务或产品价格由政府定价;但一般不实行企业化管理,政府对这些组织实行必要的行政管制,要求这些组织的活动优先体现政府的意图,甚至直接用来为实现政府的目标服务。这类组织所生产的物品或提供的服务,按萨缪尔森的说法,是大部分公共的。第三类组织即非政府公共机构,如中国妇女联合会、青年联合会、学生联合会、中国青少年基金会等,这类组织活动所需的经费一般可能由政府或财政提供,如中国妇女联合会等组织便是如此;也不一定由政府或财政提供,如中国青少年基金会便是如此。但无论其经费是否由政府或财政提供,它的职能在很大意义上与政府相似,承担着很多有关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工作或公共服务工作。这类组织所提供的服务基本上是纯粹公共的,至少也是大部分公共的。以上三类组织除了分别具有上述特征外,它们还有一个共同特征,这就是非营利性。当然由于这三类组织所具有的“公共性”程度的不同,它们所具有的“非营利性”程度也不同。一般说来,第一类组织还具有一定的“赢利”,即“非营利性”程度较低;第二类组织基本无“赢利”或只有少量“微利”,“非营利性”程度较高;第三类组织就其实质而言属于完全无“赢利”组织,因而是真正“非营利性”的。可见,从“营利性”这一特征来看,第三部门由从“少量赢利”组织到“微利”组织再到“无赢利”组织这一系列组织或部门构成。 人们通常所说的公共部门应该既包括“纯粹的”公共部门即政府组织,也包括“准”公共部门即第三部门。第三部门之所以被归入公共部门,主要原因在于:第一,第三部门主要是一些从事公益事业的组织,其生产或活动的基本目标是公益性,即为公共利益服务,这与政府组织即“纯粹的”公共部门的目标是一致的。第二,第三部门市场化程度较低或非市场化,其生产、活动的内容和方式往往由政府实行控制或必要的行政管制,因此它与政府组织存在着十分密切的关系,甚至被当做政府组织用来实现其目标的一个重要工具。第三,第三部门为社会提供的产品也往往是一种公共物品或“准”公共物品,这与政府为社会所提供的物品是一致的,至少基本是一致的。第四,第三部门的投资主体或提供资源的主体也主要是政府。当然,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某些第三部门也应向私人资本开放,允许私人资本进入某些第三部门,毫无疑问这是对的,甚至是一种趋势。但私人资本在这些领域的投资不可能是完全市场化的,它必须受政府的高度控制,其产品或服务价格必须接受政府的行政管制。第五,第三部门的“非营利性”与政府组织以“公共利益”作为行为价值取向的目标或原则是一致的,即都是以一种“公益人”而非“经济人”的面貌出现的。从这个意义上说,第三部门很难被归入私人企业部门或竞争性工商部门,尽管它不属于“纯粹的”公共部门,将它称之为“准”公共部门是合理的。 三、关于公共管理学的研究范围及其与行政管理学之同异 什么是公共管理学?简单地说,就是研究公共部 门管理过程及其规律的科学,主要是研究公共部门如何高效率地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的科学。既然公共部门既包括作为“纯粹的”公共部门的政府组织,又包括作为“准”公共部门的第三部门,因此,公共管理学不仅仅要研究政府组织的管理问题,而且也要研究作为第三部门的公益企业和事业组织、非政府公共机构的管理问题。政府组织的管理问题与第三部门的管理问题共同构成公共管理学的研究范围。 从上述关于公共管理学的研究范围的观点看,公共管理学与目前我国学界所公认的行政管理学至少在研究范围上存在着明显的区别。早在20世纪30年代,英语中的PublicAdministration一词就被译为“公共行政”,至80年代这一学科在我国恢复时,“公共行政”一词广泛地被“行政管理”所代替。在政府和学界的共同推动下,行政管理学作为一个相对独立的学科被很快地发展起来。从那个时候起,我国的行政管理学就被定义为研究政府组织及其管理社会公共事务的规律的科学,这是人所共知的事实。也就是说,从目前我国的实际状况看,行政管理学的研究范围仅仅是政府组织自身的管理以及政府组织对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至于第三部门的管理问题,即公益企业与事业组织的管理问题、非政府公共机构的管理问题,则在行政管理学的视野之外。 据此,我们认为,仅就研究范围而言,行政管理学与公共管理学在以下方面是共同的:无论是行政管理学还是公共管理学都必须研究“纯粹的”公共部门即政府组织的管理问题,把探讨政府组织如何高效率地运用公共资源为社会提供更有效的公共服务或提供更多的公共产品作为自己的重要研究内容。因此,政府部门的组织问题、领导问题、决策问题、执行问题、监督问题及其管理过程中的规律性问题,既是行政管理学关注的重要问题,也是公共管理学关注的重要问题。对这些问题的关注和探究,构成了行政管理学与公共管理学的共性问题,也就是二者之间的相同点。 但是,公共管理学与行政管理学至少在以下几个方面存在着差别: 第一,公共管理学的研究领域不仅仅是作为“纯粹的”公共部门的政府组织的管理及其规律问题,而且还应包括作为“准”公共部门的第三部门的管理及其规律性问题,而行政管理学的研究领域仅仅限于“纯粹的”公共部门即政府组织的管理及其规律性问题。仅就这一点而言,公共管理学与行政管理学就存在着明显的区别:前者的研究范围要大于后者的研究范围,或者说,前者所探讨的范围是后者的一部分。从这个意义上说,公共管理学与行政管理学的研究范围之间的关系可以看成是整体与部分的关系。 第二,公共管理学所研究的是“纯粹的”公共部门与“准”公共部门管理过程中共有的规律性问题。在公共部门中,“纯粹的”公共部门与“准”公共部门之间是存在着明显区别的,既然二者之间存在着区别,它们各自的管理方式及其规律也是有所不同的,也就是说,它们各自都有特殊的管理方式和管理规律。研究这些特殊的管理方式和规律并不是公共管理学的任务,而是行政管理学、公共事业管理学等学科的研究任务。同时,我们还应看到,“纯粹的”公共部门和“准”公共部门既然都是公共部门,因此,它们除了具有各自特殊的管理方式和管理规律外,还应有共同的管理方式和管理规律,研究各种公共部门所共有的管理方式和管理规律才是公共管理学的任务。由此看来,公共管理学的研究对象是全部公共部门所共有的管理方式与管理规律,而行政管理学的研究对象则仅仅是“纯粹的”公共部门所特有的管理方式和管理规律。从这个意义上说,公共管理学与行政管理学的研究对象之间的关系可以看成是一般与个别的关系。 第三,公共管理学所关注的是公共部门如何高效率地利用现有公共资源为社会提供更多的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它在研究“纯粹的”公共部门即政府组织时,也是把政府组织当成一个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的机构的,研究的重点是如何把政府机构自身管理好,以便更有效地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在公共管理学看来,包括政府组织在内的所有公共部门都是管理的客体,至于政府机构作为管理社会公共事务的主体地位,公共管理学则关心不多,而这一点正是行政管理学所十分强调的。行政管理学把政府机构既看成是管理的客体,又看成是管理的主体。当它把政府机构看成是管理的客体时,它所强调的是要把政府机构自身管理好;当它把政府机构看成是管理的主体时,它所强调的是要求政府把社会公共事务管理好。而在公共管理学的视野里,政府组织与工商企业一样,只是性质以及方式不同罢了。因此,公共管理学更强调公共部门自身的管理,而行政管理学则更强调公共部门(“纯粹的”公共部门)对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这也是公共管理学与行政管理学的区别。 行政管理论文:企业行政管理作用及存在问题分析 【摘 要】企业行政管理对于企业的生存和发展都具有显着的影响作用,是企业立足市场竞争的根本保障。因此,正确认识企业行政管理对于企业发展的重要性以及当前企业行政管理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改革措施与建议具有显着的社会意义和现实意义。 【关键词】行政管理;问题;改革;发展 一、企业行政管理作用 有效的行政管理制度可以保障企业的竞争力,提高企业的总体效益。我国企业可以通过有效的行政管理促进企业员工的学习与发展,建立学习型的先进企业;也可以积极引进先进的技术与设备,并且将其转化到企业的生产和发展中去。这样,就能够提高我国企业的科技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增强我国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二、企业行政管理存在的问题 (1)企业的行政管理往往被忽视,照搬党政机关的模式过多。当前,我国的很多企业都处于一种比较新兴的发展阶段,过多地重视企业的经济效益,把生产和销售发展主要的地位,其他部门几乎可有可无。尤其在一些中小型企业当中,在管理方式上非常教条。有些企业甚至不去设置专门的管理机构和管理部门,没有系统的管理体系。(2)一些企业管理缺乏现代化模式,无法做到真正的现代化管理。这些企业在日常的行政管理中只是粗犷地进行一些日常事务的登记。这样不仅缺乏现代管理的手段,更是没有现代管理的意识,而带来的后果往往是企业事务部透明,间接地导致员工积极性受损。(3)企业行政管理体系不健全。目前我国企业行政管理的关注点仍然较为集中在企业行政活动中的具体事务上,例如办公室的管理、后勤提供管理、档案摆设管理等等,这样的一种管理体系与市场经济的发展并不匹配,从而也忽视了行政管理本身所能发挥的重大的作用。 三、企业行政管理改革措施 (1)选择合适的企业行政管理模式。为了解决我国企业行政管理现存的一些问题,有必要在考虑企业的实际需要和企业行政管理的特点的基础上选择合适的企业行政管理模式。企业行政管理必须时刻着眼于为企业的经济利益服务,这要求企业行政管理部门甘当幕后英雄,企业行政管理的理想境界应该是“润物细无声”。还必须强化企业行政管理部门的企业管理职能,社会上许多企业都设有企业管理部,但由于很大一部分企业管理职能往往还保留在企业行政管理部门,“企管口”和“行政口”二者的职能往往发生重叠和冲突。为了避免这种互相重叠和冲突造成的互相削弱,“行政口”与“企管口”必须合而为一,要将一般企业的“企业管理部”的职能注入企业行政管理部门,强化其企业管理职能。(2)选择规范的企业行政管理模式。 目前我国企业行政管理中的“游击作风”、“打乱仗”的现象是我们应当大力反对的。企业行政管理是企业内部管理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如果没有健全有效的内部管理,企业的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就不可能得到很好的执行,经营者也不可能及时的发现企业经营管理中的失误,从而给企业带来败局。所以为了改变这种现状,企业行政管理的核心应该在于设置合理有效的行政管理规章制度和结构体制,使各部门各岗位在行政管理工作的协调下处于良好的运作状态。(3)联系实际开展工作。企业行政管理必须时刻着眼于为企业的经济利益服务,反对“为管理而管理”;必须坚决摈弃形式主义,切实讲究实效;必须大力讲究勤俭节约,反对大手大脚;必须根据企业实际需要和可能采取灵活变通的方式方法,一切以企业利益为最高原则,反对泥古不化、因循守旧。(4)构建企业行政管理新体系。首先要构建企业行政管理的权力体系。构建企业行政管理的权力体系就是设计企业行政架构,企业行政架构的设计与应时而变是企业行政管理的核心内容,这一问题主要涉及企业组织的概念、类型、治理结构、组织结构设计的原理和内容、企业组织力量的整合、行政流程的结构设计、职能分解、岗位设置、人事相合等。其次要构建企业行政管理的技术体系。企业行政管理需要技术支撑,企业行政管理的技术体系包括:企业行政管理中的领导与管理,这部分是关于在组织中行政管理人员如何进行有效领导与管理的内容;企业行政管理中的沟通与协调;企业行政控制与监督。 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行政管理对于企业的生存及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有效的行政管理制度可以提高企业内部员工的积极性,有效的行政管理制度可以保障企业的竞争力,提高企业的总体效益。当前国内的企业行政管理存在管理模式单一、流于形式缺乏现代化管理模式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企业应该根据自身的发展特点以及企业文化积极构建合适的、规范化的企业行政管理,为保证企业的长足竞争力,维持企业的长远发展作出贡献。 行政管理论文:行政管理与行政体制的改革 行政管理及其有效性主要以科学、效率、效果、效益为基本着眼点,立足于改革和创新,重在实效。它涵盖着不同的层面,涉及到方方面面,是当前我国整个改革进程中日益引起人们关注的热点,也是改革总体推进中一个至为重要的环节。随着社会化大生产的深入展开,对日常行政的指挥、监督、控制成为强烈的必需,科学化管理的需求日益上升。实践证明管理者素质的高低,在极大程度上影响着政务效率与质量。对新时期行政管理科学化问题的探讨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一、行政管理要达到理想的管理效果 管理是一个历史范畴,其作为实践是历经无数人的努力,步步演变,才走向科学化。从最初的经验管理发展到工业化时期的泰罗制和福特制管理,管理开始进入科学管理时期,科学管理是由组织、协调、合作、发挥每个人最高的效率,实现最大的富裕等多种要素结合而成的。现代行政管理正在发生一系列的趋势性变化,行政体制的改革逐步深入。首先是从流行程序管理变为倡导目标管理。其次,是从单一管理发展为分层管理。再次,是从刚性管理发展为柔性管理。刚性管理强调硬性行政命令约束,管理思维是非此即彼,容不得权变。而柔性管理认为管理存在弹性,管理者往往根据不同的被管理者和不同的情境而采取不同的管理方法,从而达到理想的管理效果。第四,从无风险管理发展为危机管理。 不仅仅是管理模式在变,管理的指导思想也在变。如“鲶鱼效应”和“木桶原理”,面对被管理者的差异与管理环节问题的差异,最薄弱的那一个环节,可能会导致管理上/:请记住我站域名/的麻烦与致命伤。因此,一名优秀管理者应从最薄弱环节改进入手,去提升整体的管理绩效。只有经常性检查,经常性抓落实,抓责任制的贯彻才会获得满意的管理效果。现代科学还告诉管理者,如何将自己所管理的组织发展成为一个学习型的组织,已是十分迫切的问题。传统的管理认为,被管理者一次充电,受益终生,知识、才能运用只须储备一次,便可应付全部的挑战。 二、现行行政管理存在的误区 当前,一些人戏称流行的行政管理模式为“领导就是开会、管理就是收费、协调就是喝醉”,一些管理人士并将其作为管理上的金科玉律。这其实是行政管理庸俗化的表现,是一认识误区,在这种指导思想下进行管理将贻害无穷。首先,将开会布置任务,理解为科学决策的替代,这首先是管理者的悲哀。这种错误的认识容易造成“会海”连绵,管理者开了会就等于事情完成了,长此以往,落实工作成为顽症。而没有落实的政策一切都是空的,管理的效能无从体现。其次,管理的中心任务是什么,把管理权限混同于单项财权行使、赚钱的行为,这是极端简单化的表现。的确,好的管理可以产生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但管理不是为了收费了事。这是管理导向的错误,会造成管理可有可无,机构形同虚设,人浮于事,最终断送了事业。再次,协调就是喝醉,这是将管理极端庸俗化的表现。当然,协调是需要将方方面面的利益进行平衡,对各方倾向、意见进行妥协,但绝对不是一喝了事。还有一种管理误区就是多定制度,认为有了制度就有了管理。从而导致规章多如牛毛,有否贯彻执行则无人问津。这种错误的认识容易造成“文山”现象,管理者须签阅大量的文件,哪有时间、精力去真正管理呢?其实,有了制度不等于就有管理,有了制度,只是为管理准备了一些基本前提、准备了一些条件,这只是管理的开始,实际上,被管理者是否自觉执行这些规章,这需要监控、需要调研,这都是管理题中之义。制订过多的规章等于没有规章,因此,规章过滥也会影响管理的效能。 三、加快行政体制改革是促进政府管理创新的基本措施 1.推进政府职能的转换,推进行政层次和行政机构改革 政府首先要明确自己的身份:一是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提供者;二是良好社会环境的刨造者;三是人民群众公共利益的维护者。而不应该受某些利益集团的左右。 在这个前提下。改革和完善政府职能要突出理顺“四个关系”;理顺政府与企业的关系;理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理顺政府与事业单位的关系;理顺政府与社会中介组织的关系。不能“缺位”。针对当前政府工作存在的“错位”现象。要强凋由“经济管制型”转变为“公共服务型”,即转到为市场主体服务和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上来。 2.推进与行政管理相关的宏观管理体制改革 在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中。不可避免地会涉及到与之相关的宏观管理体制,如财政税收改革、政府投资体制改革等。在财政体制改革方面,根据打造公共服务型政府的要求,应建立、健全公共财政体制,科学界定中央政府与地方各级政府之间的财政责任,并相应调整收支关系。 3.推进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紧密相关的社会管理和政治体制改革 随着市场化以及参与经济全球化的影响,我国的社会结构已经并正在继续发生一系列新的变化。在这场中国历史上从未有过的变迁面前。应该说社会体制改革是滞后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如何推进社会体制改革,协调多元力量之间的关系,以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就成为制度创新的新课题,在探索社会运转和社会服务新机制,形成一套与经济市场化、政治民主化和文化多元化相适应的新型社会治理模式方面做出努力。此外,随着人民群众民主法治意识的增强和政治参与积极性的提高,对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也提出了新的要求。 行政管理论文:展望当前我国行政管理中存在的新问题分析 论文摘要:行政管理 政府行为 行政行为 论文摘要摘要:当前行政管理面临新的形势,但我国现行的行政管理体制在观念、管理方式、程序、队伍建设和管理水平方面跟时代要求存在一定差距。按照政府行为的科学性、民主性、法治性要求,行政管理必须在严格依法行政、转变政府职能、完善行政程序、加强行政监督方面做出切实努力。 进入新时期,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等各方面既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也面临着严重的挑战。新的形势对我国社会的影响是全方位的,非凡是在政治领域,其对我国的整个政府管理体系带来了巨大的冲击,促使我们必须正视现行行政管理体制中存在的新问题,并探索使之完善并适应市场经济建设的行政管理模式。 一、我国行政管理中存在的新问题和不足 首先,我国现行的行政管理观念有待改变。改革开放* 多年来,我国社会、经济各方面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尤其是为了适应以市场取向为主导的经济体制改革的需要,进行了四次大规模的政府机构改革,取得了很大的成就。但是,整个行政管理体制的改革仍然滞后于经济体制改革,市场培植资源的运行机制尚未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方面的改革进展缓慢,尤其是和计划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一些行政管理观念尚未摈弃,诸如直接干预、微观管理、人治管理等,在部分人的头脑中根深蒂固;相反,许多和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行政管理观念,如民主参和的管理、法治化管理、自治管理等,又尚未建立起来。假如不及时解决这个新问题,将难以和市场经济比较发达的国家进行竞争。因为在市场经济要求下,首先约束的是政府行为,要求政府必须遵守市场法则,制定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经济运行规则,尽快树立和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行政管理观念,加快行政体制改革的步伐,清除旧的管理体制、观念和垄断利益。我们要尽快摈弃那些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形成的、被实践证实已经是过时了的行政管理理念,形成新的符合市场经济体制的行政管理理念。 其次,我国现行的行政管理方式有待改进。市场经济要求在一切行政管理活动中,必须坚持以法律手段为主,尤其是在对外活动中必须按照国际惯例办事,和国际接轨。为此,必须尽快建立起一个统一的、稳定的、健全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提高政府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中国在加入,-.的谈判中,承诺按照,-.规则办事/即应该按照被时间和实践检验了的、被大多数国家和地区接受和公认的、迄今为止仍被视为公正和节约成本的国际规则办事,再也不能片面强调所谓的“中国国情”“、中国特色”。过去,我们虽然也宣称要按国际规则办事,但往往是中国化的“国际惯例”,如我国目前虽然也实行了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制度这样一些国际惯例,但由于缺乏有效的制约机制,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往往不尽如人意。据国家有关部门对 0个国家投资项目的稽查发现,其中真正公开、公平招投标的只有’1,有"21的项目招投标失灵,未严格按照规定的要求进行。我们要切实改变行政管理方式,坚持以法律手段为主,建立一套规范的市场经济法律体系,并使这套法律体系和国际上的规则相衔接,以便形成真正公平的市场竞争。就目前而言,必须系统地清理各部门的法律、法规,对那些不符合法治精神的法规、规章,必须逐步进行修改、补充、完善。 第三,我国行政管理的程序有待完善。我国至今尚没有统一的行政程序立法,既缺乏行政程序的宪法规范,也没有缺乏法典化的行政程序予以规则。并且在现有的行政程序立法中,往往重事后程序,轻事前和事中程序。行政程序的参和性弱,公开度低,对违反行政程序的责任追究制度不健全。行政程序的参和性的强弱和公开度的高低,是行政程序民主化程度的重要体现。在我国,相当一部分行政程序缺乏民主性和参和性,没有说明理由、听证程序,甚至于当事人没有申诉权。市场经济需要我们按照行政管理程序办事,提高办事的效率,真正做到政务公开和依法行政。这对我国现行的行政程序提出了新的要求,必须按照法治化的要求构建完备、透明、适应国际规则的行政程序体系。 第四,我国公务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行政管理水平有待提高。由于各种原因,我国公务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行政管理水平在很多方面还不能适应新时期市场经济建设和社会管理提出的要求。从总体上来看,我国公务员队伍的素质还不高,政府行政管理水平也比较低,开放市场后,国外企业进来了,要求和国内企业平等竞争,从而需要政府提供公平的竞争环境,尤其是对各级政府的行政管理能力、管理水平、工作效率和公务员的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非凡是各级政府的决策水平和行政领导的决策能力,这也是政府面临的巨大挑战。所以说,在新的形势下,我们必须不断提高公务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行政管理水平。 二、完善行政管理对政府行为的要求 完善行政管理对政府行为提出了新的要求,这主要表现在以下三方面。首先,政府行为的民主性。在市场经济中,企业而非政府才是唯一的经济主体,企业的经济自主权是其主体地位的真正体现。政府应将蚕食、侵夺企业的权利还给企业,政府行为的政治价值定位是追求民主。通观历史,国家权力重心下移是历史的潮流和内在选择,其趋向表现为国家本位让位于社会本位,官本位让位于民本位。入世后,中国的这一历史进程必将加快。民主在经济纬度上表现为企业主位,在政治纬度上则凸现为人民主位,政府政治行为的民主性是其经济民主性的集中体现,社会经济主体的地位不断强化和实现,必然促使其作为政治主体地位的强化和实现,这一历史进程是不可逆转的。按照市场规则运作决非仅在经济框架范围,更是政治观念、制度设计及运作等方面的一系列变革。民主宪政观念下的传统文化改造、构筑民主的生存土壤对我们而言决非轻松,更非过时。政府行为的民主性是经济民主的迫切需要,这就要求我们的政治制度设计、运作符合民主的人文关怀,摈除传统体制下的政府行为的非民主性及民主不充分性,加快由管理行政向服务行政的现代政治行为模式转换。政府行为的民主性是其科学性的前提。广泛、充分地实现民主,汲取社会力量和资源,才可能从根本上保证政府行为科学性的实现。 其次,政府行为的科学性。实行市场经济,非凡 是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并不仅仅意味着中国以更加开放的姿态融入世界经济,更意味着政府应在全球视角下解读其管理行为。随着我国经济和世界经济的进一步融合,政府间的交融、沟通进一步加强。借此机会学习、借鉴它国政府行为所体现出的时代进步意义和科技成果,可以促进我国政府行为的科学性。电子政府和网络政府的迅速成长,行政信息的快速膨胀、政府行为的公开性和透明性等都需要我国政府摆脱传统的和计划经济体制相适应的陈旧管理模式和管理行为。同时,在加入世界统一大市场后我国和世界的交往将进一步加深,和此相适应,政府间交流也应上升一个更高层次,诸如选派优秀的公务人员出国学习、交流,邀请国外优秀的管理专家到我国讲学,加强政府间信息的沟通等。政府行为的科学性体现的是和意识形态、价值观念无关的实践理性,是全人类共同的进化文明。从政府行为的行政成本而言,科技界乃至政府内部都应努力提高我国行政技术的科技含量。在追求政府行为科学性的过程中,努力降低行政成本,这也是企业化政府、廉价政府的内在要求。 第三,政府行为的法治性。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法治文明的成熟性是市场经济实现的必要条件。政府行为的法治性是市场经济中社会主体对政府行为的必然要求,也是政府面临的一次严重挑战。不论是具体行政行为,还是抽象行政行为,不但要符合形式法治的要求,更要符合实质法治的要求;不仅要符合实体正义的内涵,更要符合程序正义的内涵。在法治行政下,社会的主体地位从以往隐性、附从地位上升到显性、主体地位。政府行为的法治性要求立法、司法、执法、普法等诸环节加强法治建设,即严格依法行政,树立法律在社会生活中的最高权威和终裁的法治意识。政府公务人员应该率先垂范,任何对法治的破坏即是对正义的最大讽刺。政府行为的法治性应在开放性、全球性的视角下,面向世界,面向现代化,更多地和国际接轨,而非盲目自闭地强调特色。从形式法治到实质法治,从法制行政到法治行政,对我们而言仍有很长的路要走,就目前而言,要有效地控制政府权力、规范政府行为、构筑社会权利的保障机制,这是政府行为法治性实现的重要举措。 三、完善行政管理的途径 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形势和依法治国的进程,建设法治政府,必须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完善我国行政管理体制。 首先,严格依法行政,将行政行为契合在法律和理性的框架之内。依法行政就要做到既严格地合法行政,又充分地合理行政。实施行政管理,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没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行政机关不得作出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义务的决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必须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平等对待行政管理相对人,不偏私、不歧视。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应当符合正当的法律目的,排除不相关因素的干扰;所采取的办法和手段应当必要、适当;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可以采用多种方式实现行政目的的,应当避免采用损害当事人权益的方式。 其次,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要依法界定和规范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推进政企分开、政事分开,实行政府公共管理职能和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能分开,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功能。行政机关应当根据经济发展的需要,主要运用经济和法律手段管理经济,依法履行市场监管职能,保证市场监管的公正性和有效性,打破部门保护、地区封锁和行业垄断,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要进一步转变经济调节和市场监管的方式,切实把政府经济管理职能转到主要为市场主体服务和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上来。在继续加强经济调节和市场监管职能的同时,完善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建立健全统一、公开、公平、公正的现代公共服务体制,强化公共服务职能和公共服务意识,简化公共服务程序,降低公共服务成本。 第三,加快行政程序建设,保证行政相对人的程序权利。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在行政管理过程中,要公平、公正、公开,听取行政管理相对人的意见,要依法保障行政管理相对人、利害关系人的知情权、参和权和救济权,并严格实行回避的制度。要切实保证行政管理相对人、利害关系人行政管理相对人、利害关系人,事前陈述和申辩,事后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以及对重大事项,要求听证的权利。行政机关行使自由裁量权的,必须在行政决定中说明理由。对行政机关违法行使权力侵犯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严格实行责任追究。通过法律化和制度化的完备规范,切实保护行政管理相对人的程序权利。 第四,完善行政管理监督制度和机制,强化对行政行为的监督。要完善人大监督,对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应当严格实行依法报送备案的制度,对报送备案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权力机关必须依法严格审查,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不能使这种备案审查流于形式。要完善司法审查制度,人民法院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对行政管理活动依法实施监督,对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予以审查。同时,还必须加强行政机关的内部监督。包括强化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的监督和专门监督。上级行政机关要建立健全经常性的监督制度,通过层级监督,加强对下级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的监督。强化监察、审计等专门监督机关的工作,并和检察机关密切配合,互通有无,形成监督合力。最后,要完善 政协的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以及新闻舆论监督。通过拓宽监督渠道,完善监督机制,促使行政管理工作严格依法、公正地进行 行政管理论文:公共资源型旅游景区行政管理模式探讨 内容摘要:旅游景区行政管理是旅游行政管理的一个重要内容,它直接关系到旅游景区的可持续发展。本文在对我国旅游景区资源特征分析的基础上,从委托理论的角度提出了我国公共资源型景区的行政管理模式,促进我国旅游景区的健康持续发展。 关键词:旅游景区 行政管理 管理模式 旅游景区行政管理是旅游行政管理的一个重要内容,它直接关系到旅游景区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公共行政管理和旅游行政管理的基本理论观点,旅游景区行政管理可以初步理解为: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人民政府,通过其授权的相关旅游职能机构,依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方针、遵循旅游景区自身的发展规律和特点,对本国、本地区的旅游景区进行总体管理和综合调控的过程。简言之,就是旅游行政部门对旅游景区的总体管理。 张听竹对风景名胜区的政府规制研究中指出,应取消地方政府对公共资源类景区的直接管理,使旅游景区变成一个小级别的行政单位,把资源保护的职能内生化,将旅游景区的所有权、管理权、经营权、收费权一体化,而刘秉升却认为旅游景区作为旅游经营单位,从事企业化经营,政府在这个过程中应加强管理的力度,尤其是法制管理、规划管理及技术管理。张凌云认为当前我国旅游景区实行行政事业性管理必须采取市场化的经营方式,推行企业化管理。张吉林在研究我国西部旅游景区管理模式时认为采用特许经营权委托的方式可能更有利于政府和企业目标的实现。 旅游景区资源特征分析 (一)景区资源垄断性特征 旅游景区位置的独特性、资源特点的唯一性、景区资产的不可分割性、游客观光体验的差异性,决定了景区的不可替代性和自然垄断性。这种自然垄断性意味着对景区经营者收费必须实施经济管制,否则,景区经营者可能滥用其垄断地位,为获取垄断利润而制定较高价格,从而损害公众利益的实现。 (二)景区资源公共物品特征 经济学研究表明,公共物品在不具有排它性的同时,根据其有无竞争性又可分为纯公共物品和准公共物品。准公共物品一个非常重要的特点就是具有“拥挤性”,即公有资源消费者的数目从零增加到某一个可能大的正数,即拥挤点时,公有资源消费就显得十分拥挤。在没有超过拥挤点的范围内,可以增加额外的消费而不会产生竞争,即每增加一个消费者的边际成本为零;当超过拥挤点之后,增加更多的消费者将减少所有消费者的效用,增加额外消费者的边际成本趋于无穷大。按照以上理论,风景名胜资源无疑属于准公共物品。 (三)景区资源外部性特征 景区资源外部性表现为旅游者的消费不仅可以给景区带来收益,而且景区所在地居民也都能从中获利。因为旅游产品不仅可以给游客带来休闲和娱乐,提高所在地区的环境质量而且带动了当地的基础设施建设,提高了当地的知名度,增加了就业机会与隐性收入,从而提高了当地的整体社会福利,旅游地整体形象的推广能大大促进当地旅游业的发展,会使旅游目的地的企业从形象推广中获得收益。 (四)景区资源信息不对称性 信息不对称性是指经济效益的双方对商品价格与质量的有关信息了解程度不一致。在选择出行旅游时,旅游目的地对旅游者来说是一个陌生的对象,旅游者在获得关于产品的信息方面处于劣势,旅游产品的提供者与需求者显然在信息方面存在着严重的信息不对称。信息不对称会导致市场竞争秩序的紊乱,甚至会出现“劣品驱逐良品”的现象。景区资源只有通过政府正确信息的才能实现资源合理利用及社会公平。 基于委托理论的旅游景区行政管理模式 (一)委托理论概述 委托理论是过去30多年里契约理论最重要的发展之一。它是20世纪60年代末70年代初一些经济学家通过深入研究企业内部信息不对称和激励问题发展起来的。委托理论的中心任务是研究在利益相冲突和信息不对称的环境下,委托人如何设计最优契约激励人。委托关系也广泛地存在于旅游业中, 但是在旅游业中的研究和应用却几乎空白。 委托关系是随着生产力大发展和规模化大生产的出现而产生的。其原因一方面是生产力发展使得分工进一步细化,权利的所有者由于知识、能力和精力的原因不能行使所有的权利了;另一方面专业化分工产生了一大批具有专业知识的人,他们有精力、有能力行使好被委托的权利。实际上不管是经济领域还是社会领域都普遍存在委托关系。为了使人的行为符合委托人的效用函数,委托人一方面对其人进行激励;另一方面充分发挥“经理人市场”的监督作用。 (二)委托管理模式 如果说公共型景区资源特征是旅游行政管理委托模式的必要性,那么旅游景区企业作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和承担民事义务的企业则有权利根据自己的实际以最小的投入获得最大的产出。依据委托理论,旅游景区资源行政管理过程中就产生了一系列的委托关系。 旅游景区实施委托模式的建议 (一)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目前,国家所颁布的有关旅游区(点)经营管理上的主要法律文件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以及《旅游景区(点)的质量等级规划与评定》等。这些规定在一定程度上规范了旅游景区(点)的经营,促进了环境与资源的保护。但是,也应看到,随着旅游业的发展,旅游景区在旅游业中的地位、作用已经不可同日而语,其所面临的制约性因素也相继发生了变化,一些条例在立法的高度和操作性上都已无法适应旅游业发展的需要。 此外,有很多是以“暂行条例”、“暂行规定”、“暂行办法”等形式存在。这种法律的不成熟和不稳定大大削弱了旅游法律的权威性,使其对旅游活动的管理、规范、指导和保障作用等功能被大大削弱。因此,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在对现有的旅游法规、规章进行完善的基础上,对不同归口管理单位的法律法规进行整合至关重要;同时,应加强旅游行政执法的力度,统一处理旅游违法行为;此外,还可借鉴国际旅游发达国家的旅游立法经验,促进旅游法制建设的现代化和国际化进程。 (二)合理规划旅游景区 目前,在旅游景区的经营过程中,由于旅游资源大多属于公共资源,大部分经营者、管理者都只追求其经济利益,规划缺乏长远性,过度开发、先开发后治理的现象普遍存在。这就要求有关部门摒弃以往的资源导向的开发战略,转向创新规划开发。创新规划开发即景区必须面向市场、适应市场、对内部资源进行筛选加工。因此,国家相关旅 游行政部门特别是各地方政府旅游局首先应对旅游规划工作给予足够的重视。其次在规划编制单位由旅游行政部门向社会公开招标,规划编制完成后力求认真实施,使其在开发经营景区的过程中注重景区的长远发展,加强对景区资源的长远保护,将短期利益和长期利益结合起来,以实现旅游景区的可持续发展。此外,在景区的开发经营过程中要顾及到周围社区的发展,实现共赢局面。 (三)景区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 景区景点多头管理是我国目前旅游景区发展过程中面临的一大顽疾,而其中最令人关注的就是旅游景区的所有权和经营权问题。因此,政府作为国家的最高管理者应该继续推行产权制度改革,不仅要实现政企分开,把一部分职能转让给有能力、有责任的企业和承包商,从宏观上给予企业一定的指导;而且政府应根据景区资源隶属不同的行政管理主体的现状,基于委托理论,把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该作为国家旅游资源归口管理的唯一法人,集中行使景区的行政管理权,原有归口部门对其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和委托管理。这样一来,旅游管理部门就有了明确的权限和职能,企业有了明确的责任,激发了企业的积极性和热情。 (四)改善景区投资环境以扩宽资金来源 虽然近年来地方政府越来越重视旅游业的发展,相继投入了大量资金,但是单靠政府单方面的投入是远远不够的,致使许多景区景点的开发项目得不到资金支持。因此,积极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吸引和引导投资成为摆在地方旅游管理部门眼前的迫切问题。首先,要积极促成平等竞争的市场环境。由于中国旅游企业以中小型为主,因此个体私营经济在发展旅游业、完善旅游各个领域供给方面具有特殊意义。但是目前大多自有资本运作时,不能享受外资企业所得税方面的优惠政策。此外,在费改税之后,部分收费项目模糊,因企业而定,在这种情况下旅游企业通常要承担比其他企业重的费用负担。部分地区的相关部门巧立名目,对景区内的企业乱摊派,这就需要旅游主管部门对乱收费现象予以制止,提高企业投资的积极性,增加企业投资的信心。其次,增大银行贷款力度。旅游管理机构应该本着发展旅游业的目的对旅游项目进行细化财务分析,做可行性研究和宣传,以赢得银行的信任和支持,努力增大银行的贷款规模;再次,采用景区资源归口管理单位、企业和当地社区各出一部分资金的办法成立旅游发展专项基金,由旅游管理部门负责基金的具体运作,景区资源归口管理单位、企业和当地社区给予一定的监督以保证资金的实际用途。 (五)注重交叉地带景区的开发与管理 目前,处在交叉地带的许多景区景点,由于在行政划分上同时属于多个地区管理,导致出现了实际上的无人管理,或只从自己受益的角度规划与开发,注重局部利益,没有形成大旅游的观念。鉴于全国都存在许多处在交叉地带的旅游资源,建议在这些区域打破行政界限成立高于行政划分之上的专门的旅游发展组织,负责交叉地带旅游资源的规划与开发,地方不再对其进行直接管理,而是托管形式。该组织直属上一级旅游局并对其负责,但在景区的规划与开发过程中地方各级相关部门要给予一定的配合和支持,争取发挥特有资源的优势,实现帕累托最优的共赢局面。 (六)加强景区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 虽然目前旅游从业人员日渐增多,但其从业人员整体素质水平层次不齐。根据《中国旅游业发展“十五”计划和2015年、2020年远景目标纲要》要求,首先制订旅游人才建设整体规划。其次,从委托理论出发,对旅游从业人员进行指定地点的集中培训,提升区域整体服务质量。此外,加强对旅游教育的管理,包括控制和调整旅游教育整体结构;强化旅游人才素质教育;加强旅游学科和课程建设等。 行政管理论文:服务行政——21世纪中国行政管理的方向选择 【内容提要】政府的产生源于人民的公意达成和公意授权,这就决定了行政管理的服务性质。21世纪,服务将是行政管理职能的必然选择。为公民服务,为国家服务,为社会服务,将是行政服务的主要对象;而效率与效益,将是行政服务的价值取向。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判断行政服务的标准,则看其是否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的生产力,是否有利于增加国家的综合力,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而最终依据将是用“人民是否满意”这个尺度来衡量。 【关 键 词】行政管理/服务/衡量尺度 21世纪,以服务为方向的中国政府职能选择将成为一种必需和必然。政府将按照企业化的方式努力为公民、为国家、为社会服务,并自觉把“效率”和“效益”作为自身服务水平的内在评判尺度,把“人民满意不满意”作为外在的评判尺度。 一、服务:21世纪中国行政管理的职能设计 管理在本质上就是服务,服务理所当然成为政府职能的必然选择。21世纪中国政府必然也应树立“小政府、大服务”的行政理念,进行职能的再设计。 1.管理就是服务 管理是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在本质上管理与服务是统一的。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使社会主体产生分化,并逐步形成群众组织(包括国家),各组织内部及各组织之间都存在着严重的利益冲突,各组织成员为避免无谓的消耗,以最少成本换取最大利益,相互订立契约,把自身的一部分权利让渡出来,形成公共权力,由全体成员选举的少数代表掌握。掌握权力的少数人根据其成员的要求,管理公共事务,维护组织及其成员的利益。同时,各组织之间也基于同样原因签订盟约,把部分权力交给凌驾于其他组织之上的组织(国家政府),管理全体社会的公共事务,维护社会秩序,进而维护整个社会的利益。管理的实质,就是利用组织及其成员赋予的权力为公众利益服务。因此,从本质上讲,管理就是服务。 2.服务是政府职能的必然选择 政府是公民间契约的产物,它在本质上是一种为公民和社会共同利益服务的组织。随着社会的发展,它日益脱离并凌驾于社会之上,但这种服务性质不可能改变,只不过是服务的对象不同而已。政府最根本的职能仍然是服务职能。政府作为众多社会组织中的一种,也是为社会需要而存在,为社会利益而存在。因而,它必须为促进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服务,为社会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需求服务,而不是相反。政府行政在理论上不仅仅是单纯的管理制行政,而应是为社会和公众提供服务的行政。服务是政府的首要职能。现代西方各国政府的职能再设计也正是出于这种选择。 20世纪70年代开始,西方各国行政管理陷入信任危机,引起了国际性的公共管理改革,要求政府的职能进行重新定位和设计。西方各国通过多方面探索,最终选择了服务职能,实现了由过去重管理控制轻服务、“以政府为中心”到开始注重公共服务、“以满足人民的需求为中心”的转变。中国的行政管理,离不开国际公共行政发展的历史背景和时代特殊性,更何况中国政府本身就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因此,最终实现政府职能的方向性选择,就成为一种必需和必然。 3.转变观念:“小政府”与“大服务”服务在理论和实践上都成为政府职能的必然取舍。但我们的政府仍然习惯于全面干预,强调行政管理。这首先是因为,我们的各级领导行政人员及公民本身还没有意识到政府就是服务机关,政府的职能就是为公民、为国家、为社会服务。我们的政府仍然习惯于“全能”角色,不该管的也要管,结果什么都管不好。我们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也习惯于政府的全面干预和行政控制,不仅不争取自己应有的权利,而且对政府过分依赖。公民更是“势单力薄”,一味指望政府能“为民作主”。一方面权力主体没意识到自己的权力,自然也不对政府提出什么要求;另一方面,政府最大限度地行使自己的权力,忽视了权力主体的权力。现代政府职能的转变首先要求政府树立新的行政理念,从制度和体制及运作机制上,使行政管理为公共利益服务。其次,还要求权力主体观念也要有所转变,要认识自己的权力,争取自己的权力,限制政府的权力,主动要求政府提供服务,最终实现“小政府、大服务”的理想格局。 二、政府该为谁服务 既然服务是政府职能的必然选择,那么,政府到底该为谁服务呢? 1.为公民服务 从政治学角度理解:“契约理论”认为,政府的合法性是建立在公民与政府、公民之间的政治契约的基础上的,政府的一切权力来自公民之间的契约或公民与政府之间的权能委托,政府应保护全体公民的公共利益,维护和平的社会秩序,充当公民的忠实“奴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否则,公民有权收回委托之权能,选举出新的政府。众所周知,政府机关本身并不直接创造社会财富,它们的运转和活动靠公民所交纳的赋税支持,公职人员靠纳税人来供养,公民是公职人员的“衣食父母”。政府为公民服务,反映公民的意愿,为公民利益尽心工作,完全是应有之义,应有之举,而非政府单方面的“恩赐”。 经济学尤其是制度经济学和公共选择理论,为我们提供了另一种理解模式。经济学理论认为,政府管理过程就是基础设施、治安、政策、法律等公共产品的生产过程。而公民则是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的消费者,政府存在的目的就是满足“消费者”的不同需求,以尽可能高效率、高质量的公共产品的生产与服务争取消费者的支持。 按照这种理解,政府不仅要为公民服务,而且要提供尽可能好的服务,否则,就难以赢得公众的支持,从而失去存在的基础。 各种理论虽然理解的角度不同,但它们都证明了这样一个观点:政府必须为公民服务。 2.为国家服务 行政管理是国家发展的产物,它通过自身的管理活动来发挥、实现国家的职能,执行国家的意志。它不可能脱离国家而独立存在。任何行政管理活动都服从于国家、服务于统治阶级。行政管理在本质上是为国家服务的,政府代表并为国家的利益开展活动 。 任何国家都有安全的需要,从内外两个方面表现出来。 内部安全是统治阶级维护和巩固自己的统治,防止政权丧失,保持国内稳定。政府为实现内部安全,维护统治,一方面要代表国家利用暴力工具强制被统治阶级服从国家的意志、法律和政策,镇压被统治阶级的反抗。另一方面则采取改善福利等措施协调和缓解与人民群众之间的矛盾,保护内部的安全和稳定,为统治阶级利益服务。外部安全就是要保证主权国家的主权和领土完整,不受它国侵犯,维护国家的尊严。政府代表国家通过外交、战争等方式实现国家的这种安全需要。 在内外安全和稳定的政治环境下,统治阶级还要努力发展本国的经济、文化、教育、科技等事务,以巩固自己的经济基础。政府通过执行经济和社会事务的管理职能,为国家经济文化等发展服务。当然,政府代表国家与它国开展经济和科技等方面的竞争,进行综合国力的较量,也是政府为国家服务的应有之义。 3.为社会服务 政府职能除了为国家服务和具有强制性的一面之外,还具有为社会服务的非强制性的一面,这是由国家和社会关系决定的。专制社会,国家与社会的关系出现了颠倒,国家日益凌驾于社会之上,对社会超常控制。现代民主社会,才真正体现了社会决定国家,国家按照社会的指意运作的内在涵义。国家与社会的这种关系“具体化为政府与市场、政府与企业、政权组织与社会、国家机构与社会民众的关系。一句话,是上层建筑服务于经济基础的关系”,所以, 国家要为社会服务。政府则代表国家执行这种服务职能,这种服务具体表现为政府为市场服务,如“培育市场体系、制定市场规则、维护市场秩序、进行宏观调控、克服市场缺陷”等;为企业服务,即“统筹规划、掌握政策、信息引导、组织协调、检查监督”;为社会良性行为服务,如:环境保护、治理污染、维护生态平衡、制定法律和制度、保障公共安全、维护社会的公平和正义;为公民服务,如提供公共产品、保障公民权益。 三、21世纪中国政府:掌舵而非划桨 “今天我们政府失败的主要之处,不在目的而在手段”。 政府扮演什么样的角色,以何种方式提供服务,是我国各级政府必须思考的关键问题。 1.掌舵与划桨 现代国家的政府,既具有决策与指挥的职责,又具有执行和操作的职责。如果把决策、指挥比作“掌舵”的话,那么具体的服务执行就是“划桨”。掌舵是一种方向性、目标性的引导,而划桨则是实现目标的手段。从另一方面来理解,“掌舵”是政府方针政策等宏观方面的服务,而“划桨”则是具体的服务。 2.掌舵而非划桨 彼得·德鲁克在《不连续的时代》一书中说:“我们面对的不是‘国家的逐渐消亡’。相反,我们需要一个有活力的、强大的和非常活跃的政府。但是我们面临着选择,选择一个庞大的但软弱无力的政府,还是选择把自己局限于决策和指导从而把‘实干’让给他人去做的强有力的政府”。我们需要一个能够以治理而实行治理的政府。这不是一个‘实干’的政府,不是一个‘执行’的政府,这是一个‘治理’的政府”。当代管理者也认为:“任何想要把治理和‘实干’大规模地联系在一起的做法只会严重削弱决策的能力。任何想要决策机构亲自去‘实干’的做法也意味着‘干’蠢事,决策机构并不具有那样的能力,从根本上说那也不是它的事。”政府不是“实干”的机构,而是“决策机构”。因为“政府并不善于划桨”,政府的职责只能是“掌舵(决策)”而非“划桨(实干)”。政府的义务是保证服务提供得以实现。 3.满足公众的需要 政府是决策机构,如何掌舵,即提供什么样的服务,并不能由政府自身说了算,而要根据服务对象,尤其是政府服务的直接受益人——公众的要求而确定。 政府使用纳税人的钱,为公众服务,理应“以顾客为中心”,按照公众的要求提供公共服务,满足公众的需要,就是说政府的服务要面向公众,而不是面向权力;政府对公众的利益、需要和要求应具有灵敏的反应能力;政府的一切活动要围绕着公众的切身利益,树立“公众至上”意识,一切以服务对象的满意为标准。 4.把竞争机制注入到提供服务工作中去 政府服务也是一种经济行为,需要进行收益——成本分析,只有其收益高于成本才是合理的。因此政府服务也存在降低成本、提高效益的要求。在政府服务中引入市场机制,把竞争注入到政府服务工作当中将有助于实现政府服务“低成本、高收益”的预期。同时,这也是满足公众需求、提高服务质量、打破政府垄断的有效途径。 政府服务中引入竞争机制,主要考虑三个方面。一是政府内部的竞争。在政府同类部门中政府雇员以及为政府服务的机构,如印刷、会计、采办、通讯数据处理,车队、修理等之间开展竞争,可以解开官僚主义的死结。二是政府与私营部门的竞争。在一些由政府垄断的服务中,如交通、电信、邮政、水电等引入竞争机制,打破政府垄断,给政府形成竞争压力,迫使服务质量的提高。三是私营部门之间的竞争,把一些政府可以撤手不管的服务,诸如清除垃圾、城市环卫、医疗卫生、职业培训等通过招标方式出租或承包给私营部门,实行“有偿服务”,由市场来完成,可减轻政府负担,以便政府更好地“掌舵”。 竞争不能解决一切问题,但至少能使我们的政府服务质量有所改观。 四、效率与效益:政府服务的价值评判 行政效率与效益是行政服务的核心问题,贯穿于行政服务的各个环节,是全部行政活动追求的目标,也是检查政府工作质量的客观标准,政府服务的好坏都要经过效率与效益这一对价值判断标准的检验。高效率基础上的高效益是良好行政服务追求的目标。 1.效率与效益的可比性 广义的行政效率是质与量的统一,包括质量和数量两个方面的规定性。数量上的规定性,是指行政服务总产出与总投入的比率,即所谓狭义“效率”;质的规定性,是指行政服务的社会和政治价值,看其是否达到了有益于社会,能够为大多数人谋福利的既定价值目标,即“效益”,这是对行政效率的社会性评价。 “效率”(狭义)与“效益”虽同为行政服务的价值评判标准,但二者并非完全一致,或者说,二者之间具有某些可比性。长期以来,人们往往只注意到二者的一致,却忽略了它们的区别。“效率等于效益,效率越高,效益越高”,这话包含了部分真理。在一般情况下,人们从效率中获取相应的效益,二者成正比。但问题还有另一面,如果行政服务活动远离了原定目标,或给社会带来不利影响,其效率越高,结果就越糟。这表明,效率越高,效益也可能越低,甚至成为负值,在一定条件下,两者成反比。只有当两者 以最恰当的方式结合起来,并产生最佳值,效率与效益才可兼得。否则,为片面追求效率,而忽视行政目标的正确与否,会给国家、社会和人民的利益带来重大损失。 2.短期与长期的统一性 衡量行政工作的真正效率与效益往往需要相当长的时间,才能作出恰当的评价。有些行政活动刚开始,效率或者很差,效益很不明显,但随着时间的推移,条件的日趋成熟,效率会逐步提高,效益也会日益明显,并最终变得极为可观。因此,对效率和效益的追求,不能只看眼前,仅在短期效率和效益上作文章,还要顾及长远利益,更不应为片面追求短期的效率和效益而损害长期的效率和效益。任何放弃长远效率和效益的行政行为,都不可能真正实现行政服务的高效率和高效益。所以,对效率和效益的考察,既要看到眼前,又要防止急功近利。在相当多的行政服务领域,例如环境保护等,更应把眼光放长远些,把长远利益与眼前利益结合起来,实现行政服务的短期与长期效率和效益的统一。 3.以“三个有利于”为标准,以“人民满意”为尺度 效率和效益的统一及二者长期性的统一,都只是政府服务的价值评判原则问题。对于政府来说,终极目的是要实现效率基础上的高效益。究竟什么样的服务才是高效率基础上的高效益,则有一套客观的判断标准和尺度:就是看政府服务是否有利于发展生产力,有利于增强综合国力,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并最终依据“人民是否满意”这个尺度来进行衡量。 我国仍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一基本国情决定了“我们的生产力水平很低,远远不能满足人民和国家需要”,落后的生产力和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求之间存在着严重的矛盾。这种现实也就决定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最根本的任务是发展生产力”(邓小平语)。通过生产力的发展,来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切工作是非得失都要根据“三个有利于”标准进行判断。我国的政府是服从和服务于这一根本任务的,其服务质量的优劣,服务效益的高低,最终也要看是否发展了社会主义的生产力,是否增强了综合国力,是否提高了人民的生活水平。 “三个有利于”是一种实践标准。政府的服务是否达到了这一标准,最终要依据“人民是否满意”这个尺度来衡量。政府服务是否符合人民的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是否能让广大人民群众得到真正的好处……都主要看“人民满意不满意”、“人民拥护不拥护”、“人民赞成不赞成”、“人民高兴不高兴”。这是对政府高质量、高效率和高效益服务的最具权威性和决定性的价值评判。 行政管理论文:村镇思政工作对行政管理工作的重要性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农民的思想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农村工作已经出现了新情况、新问题。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进程中,如何抓好农村思想政治工作是我们必须面临和深思的一个重要问题。 一、在新时期加强农村思想政治工作对基层行政管理工作的重要性 思想政治工作从根本上来说是做人的工作,人民群众的理想信念、精神状态最终决定我们事业的成败。中共共产党人早在1934年2月召开的“红军第一次全国政治工作会议”上就“突出强调了思想政治工作‘生命线’的地位。”“思想政治教育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是我们党领导群众夺取革命和建设伟大胜利的传家宝。”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思想政治工作,否则就会使人们的根本信仰、根本信念产生动摇,甚至迷失方向。改革开放以来,农村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农民收入增加,农村经济稳步发展,农村改革稳定推进,甚至有不少地方过上了小康生活。同时应当清醒地看到,当前农业和农村发展中还存在着许多矛盾和问题,突出的就是农业生产滑坡,农村发展滞后,农民增收困难,与此相应的思想政治工作的作用越来越重要。 二、在新时期农村思想政治工作面临的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农村发生了复杂而深刻的变化。经济成分、经济利益的多样化,生活方式、就业方式的多样化给思想政治工作提出了新的课题。各种落后思想卷土重来,一些深层次矛盾逐渐显露出来,给农村思想政治工作带来压力和挑战。当前,农村思想政治工作面临的问题有如下几种表现:一是有的农民思想觉悟滑坡,对共产主义理想信念淡漠。由于有些地方对农村思想政治工作抓得不够,再加上一些利益失调,甚至个别干部腐败现象,有的农民对社会主义渐渐失去信心,价值观混乱。二是思想政治工作地位下降,有的基层干部对思想政治工作认识不足。思想政治工作存在着一定程度的“假”、“大”、“空”、“形式主义”的问题,部分工作人员从主观上忽视思想政治工作,为了政绩,往往主要抓经济建设,搞形象工程。对群众的主观思想看得比较轻,认为是一项可有可无的工作,看不到思想政治工作的紧迫性和重要性。有的干部素质偏低,精力不集中,工作方法简单、模式化,缺乏灵活的工作艺术,这就导致思想政治工作难做,对思想政治工作缺乏信心。三是干群关系紧张。有的基层干部作风不硬,自身不廉,脱离群众严重,搞特权主义,有的甚至走上犯罪的道路。于是群众思想上存在抵触情绪,影响思想政治工作的顺利开展。有些集体单位经济薄弱,村里各种开支都向农民伸手,这就导致农民负担有增无减。四是农村集体观念的弱化。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业由集体经营转为家庭经营。虽然一方面提高了农民生产劳动的积极性,但另一方面,个人主义、拜金主义、利己主义膨胀了。许多青壮年外出务工多年,根本不参与集体活动,更不交税、交费。另外,随着部分地方集体经济的衰落,村集体吸引力弱化,农民不满和失望情绪增加。 三、在新时期加强农村思想政治工作的措施 按照“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要求以及同志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和中央“一号文件”的要求,针对当前农村思想政治工作领域中存在的各种问题,思想政治工作要从多方面进行创新、改革,加强针对性、主动性,提高实效性。 (一)发展农村经济经济上的落后会严重影响思想政治工作。发展是硬道理,经济实力增强了,人民生活水平提高了,人民群众自然会归功于社会主义制度,这是最有力的思想政治工作。正如中央“一号文件”指出的农民增收困难“不仅是重大的经济问题,而且是重大的政治问题。”人民群众注重实际,这就要求我们抓住人民群众的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问题,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使我们的政策和工作真正体现群众的愿望,使群众从经济社会发展中得到更多实惠。因此,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就要大力发展经济,增加农民收入。 (二)抓好队伍建设队伍建设是做好农村思想政治工作的关键,建设一支作风硬、业务精、能力强的干部工作队伍是当务之急。首先,抓好乡镇党委的自身建设。乡镇党委是农村党组织的核心力量,要从思想、作风、纪律各方面进一步提高党委班子的政治敏锐性,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自觉提高干部遵守规章制度的自觉性;加强廉政建设,不以权谋私,不请客送礼、行贿受贿,要始终保持党员干部的一身正气;继续发扬党的“三大优良传统”,艰苦朴素、勤俭持家,提高领导水平和艺术。其次,要加强村党支部建设,建设一支领导能力强的班子。完善制度,做到财务、政务公开,接受百姓的监督,管好农民的钱,用好农民钱。再次,加强干部队伍自身建设。要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民主的原则选择好干部队伍,不任人唯亲,任人唯钱;坚决杜绝跑官卖官、拉选票的现象发生;教育、培训干部,提高其文化水平和工作能力;加强政治与实践的结合,树立办实事、讲实效、求实绩的政绩观。 (三)搞好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农村广播、电视、宣传栏等方式加强宣传工作,引导广大农民正确认识社会发展规律,正确认识国家的前途和命运,提高农民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认识和对党的方针、路线、政策的认同感和理解力。定期举办各种培训活动,讲政治,学文化,传播科技知识,认识封建愚昧活动的危害性,坚定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同时,要树立典型,抓好群众性学科学、学法律、比收入、比贡献活动的开展,通过“文明户”评选等活动倡导符合“小康”社会的健康、文明、崭新的农村生活。 (四)加强法制建设依法治国方略已成为历史的必然,在农村搞好思想政治工作同样也离不开法制建设。在农村中要加大法制的力度,对那些以权谋私、通过不正当途径致富而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人,要严格按照法行政办事能力,文明执法,正确处理好人民内部矛盾,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会计职业道德论文:对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的构想 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注册会计师的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极为重要。自2001年底美国安然公司轰然倒塌后,美国的世界通信、施乐等大公司相继爆出会计丑闻。而我国也连续出现琼民源、红光实业、ST郑百文、东方锅炉、大庆联谊及银广夏等上市公司恶性会计造假事件。2001年12月25日,国家审计署公布了对16家具有上市公司年度会计报表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实施质量检查的结果。在被抽查的32份审计报告中,有14家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23份严重失实的审计报告,涉及41名注册会计师,造假金额达71.43亿元,可见,我国会计造假也是惊人的。广泛的会计造假向世界敲响了会计诚信危机的警钟,并引发了人们对会计诚信问题的广泛关注。加强会计诚信和职业道德建设、规范上市公司财务行为、遏制会计造假、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的呼声日盛。本文试从会计法律制度与会计职业道德的互补关系入手,就构建我国会计职业道德体系框架结构作初步探讨。 一、会计法律制度缺陷与会计职业道德建设 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是贯彻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的重要体现。重塑会计诚信、规范会计行为不仅要靠法律制度作保证,还要靠职业道德来实现。会计法律制度建设与会计职业道德建设两者缺一不可、相辅相成。会计职业道德是会计法律规范的基础和重要补充,它在制度无法弥补缺陷时起到修正作用,是会计法治的人文基础;会计法律规范对会计职业道德建设具有制度保障作用,是维护会计职业道德的重要手段。可见,会计职业道德与会计法律制度具有互补性,我们不能完全依赖会计法律规范的强制功能而排斥会计职业道德的教化功能。经济伦理学认为,经济交往必须由一种道德框架作为基础,现代市场经济运作的基本道德框架就是诚信。会计诚信表达了会计对社会的一种基本承诺,即客观公正、不偏不倚地把现实经济活动反映出来,并忠实地为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服务。诚信是市场经济的基石,也是会计执业机构和会计人员安身立命之本,一旦缺失,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可靠性、公允性将无从谈起,这会给社会带来灾难性后果,因此加强会计诚信建设已迫在眉睫。 会计制度缺陷也需要会计诚信机制来补充。会计行为的经济性和社会性决定了会计行为本身就需要会计制度的约束和规范。会计制度是维护会计秩序乃至社会经济秩序的重要工具,但是正如新制度经济学(特别是博弈论和信息经济学)所证明的,法律制度并不是合同得以执行的唯一制度安排。即使是会计制度最发达的国家,会计制度的不完备性也是存在的。会计制度规范和约束会计行为的首要条件是制度的完备性,但现实中因会计制度制定者的“有限理性”和会计环境的未来不确定性与复杂性,制定完备的会计制度几乎是不可能的,这种会计制度缺陷必然导致会计诚信的缺失。当然,会计制度缺陷导致会计诚信缺失仅仅是一种表面现象,其本质是造假者的不法利益驱动。 目前,会计造假被查处概率较低,即使被发现,其所付代价也是很有限的,造假成本与造假收益严重不对称,这无疑助长了会计造假行为。因为对造假者而言,只要造假的预期成本大大低于造假的预期收益,造假者就会产生有恃无恐进行博弈的冲动和理由。一切造假者是从践踏道德开始的,从造假动机的形成到造假过程的实施无不起始于道德的背离。而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也是信用经济,诚信是市场经济的基石。市场经济有赖于运行的游戏规则,但仅仅有法规制度约束是不够的,当巨大的经济利益与严肃的道德规范发生碰撞时,只有诚信教育才能使天平倾向道德规范,因此会计诚信教育已成为当务之急。为从根本上治理假账,必须使依法治理与以德治理并重,加强会计诚信和职业道德建设,使会计诚信内化为人们的内在信念和内在品质。 二、会计职业道德的内涵、基本内容及特征 会计职业道德规范是在长期会计工作中形成的,具有习惯性、群众性等特点。它可以通过思想教育、社会舆论、会计职业习惯、会计榜样感化等手段,使会计人员从内心形成职业道德情感、信念、理想和是非善恶标准,自觉以会计职业道德原则来约束自身行为,因而它是一种内在的自我约束方式,它要求会计人员所达到的精神境界远远高于法律规范的要求。会计职业道德规范对会计人员工作理念、职业意识、业务行为作了全面规定,弥补了法律规范的空缺。会计职业道德的确立与完善将从伦理道德导向上遏制会计造假动机,对规范会计工作秩序将起到积极影响。 基于会计职业的特殊性对职业道德的要求,会计学界长期以来一直致力于会计职业道德理论的研究。由于不同国家在经济发展程度、经济结构、文化传统等方面存在明显差异,从而对不同国家会计职业产生了不同影响,各国会计职业道德也体现了本国的特点。国际会计师联合会(IFAC)1980制定的《国际会计职业道德准则》提出了会计专业机构道德准则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即正直、客观、独立、保密、技术标准、业务能力、道德自律。美国会计师协会等职业团体确定的会计职业道德包括正直、客观、独立、遵从、保密、披露的相关性、职业胜任能力、对他人的责任感和没有不名誉行为等内容。英国对会计职业道德的要求是真实公允、客观公正、职业能力和保密性。法国会计职业道德强调遵规守法、诚实正直、真实公允、社会责任感。德国会计职业道德则强调规避风险、高度稳健、恪尽职守、各负其责。 可见,虽然各国会计职业性质是基本相同的,但因各国在政治经济体制、文化背景、法律制度、教育水平等方面的差异,使得各国对会计职业道德的规范也不尽相同,但都体现了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对会计职业的共性要求。这无疑为构建我国会计职业道德体系框架结构提供了借鉴。 三、构建我国会计职业道德体系框架结构的设想 我国《会计法》将会计职业道德以会计大法的形式表现出来,要求“会计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提高业务素质”。但目前尚未颁布一套标准的会计职业道德准则,仅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中有相关规定,但内容笼统,未形成体系。笔者认为,可借鉴发达国家会计职业道德中的共性内容,作为构建我国会计职业道德体系的主体框架,并充分体现本土文化背景、经济管理体制、政治体制等层面对其的影响和要求。未来我国会计职业道德体系应由职业道德规范(准则)、职业道德教育、职业道德修养、职业道德评价、职业道德监督构成。会计职业道德规范是会计职业活动中的行为准则和标准,是会计职业道德体系的核心;会计职业道德教育和修养是提高会计职业道德水平的重要途径,道德教育是客观外在的推动力,道德修养是主观内在的自我努力;会计职业道德评价和监督是推动会计职业道德健康发展的保证。会计职业道德的各组成部分以会计职业道德准则为核心相互制约,共同构成了一个完整的会计职业道德体系。 (一)制定一套可操作的会计职业道德准则 建立一套由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计学会等民间中介机构制定、颁布与监督的会计职业道德准则体系,以实现会计行业自律。该准则的基本内容包括会计人员处理经济业务时所采用的一般原则、业务能力和职业责任等。会计人员在会计实践中应自觉遵守该准则。 1.一般原则,包括真实性、公正性、忠诚性和正义感。①真实性,即要求会计人员如实记录、反映经济业务,及时、准确、完整地提供真实可靠的会计资料。违背真实性原则,也就失去了会计存在的基础。②公正性,即要求会计人员处理会计事项时遵守公正的道德标准,不偏不倚地对待利益各方。美国会计学家斯科特(O.R.Scott,1941)提出了会计公正性的著名标准,即:会计程序对一切利害关系方面必须公正对待;财务报告毫不偏离地作真实和正当的陈报;会计数据应该是公正无偏见和不偏不倚的,而非为特定方面服务。③忠诚性,即作为委托人和人中介的会计人员既要对管理当局忠诚,完成管理当局所委托的责任,如实反映企业经营状况,又要对外部委托人忠诚,客观反映管理当局受托责任履行情况,为其决策提供相关信息。④正义感,即会计人员应以企业根本利益为重,对管理当局的违规行为不能视而不见,更不能做假牟利,应有正义感,不畏强权,勇于披露真实会计信息。 2.专业技术能力,包括搞好服务、熟悉法规和职业判断力。①搞好服务。会计人员应发挥职业优势,积极做好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与决策,为单位提供相关政策咨询,为单位内部管理和投资决策服务。②熟悉法规。会计人员应熟悉财经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并结合本职做好宣传,当前特别要掌握加入WTO后的新会计标准和业务。③职业判断力。加入WTO后,我国会计理论与国际接轨、与国际交往的能力加强,会计行使职业判断的空间日益增大,这就要求会计人员运用其知识按基本会计原则作恰当的职业判断,以客观公正的态度,选择委托人和人及个人利益均可接受的会计政策,提供有关各方决策有用的会计信息。 3.职业责任,包括保守秘密与开拓创新。①保守秘密。会计人员应保守本单位商业秘密,除法律规定和单位领导人同意外,不得私自向外界提供或泄露单位会计信息。②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会计人员要适应新形势,始终保持知识储备的新鲜度,不断改进工作思路和方法。 (二)加强会计职业道德教育、修养、评价与监督 1.广泛深入地开展会计诚信和会计职业道德教育。会计道德进步有赖于会计道德意识的觉醒,没有这一点,再好的法律制度也难以内化为个体的德性和自觉行为。而会计道德意识的觉醒又需要强化会计诚信和道德教育。会计职业道德教育是会计职业道德规范转化为会计人员内在品质和行为的有效途径。当前要按朱?基总理“不做假账”的指示精神,广泛开展会计诚信教育,强化市场参与主体的诚信经营责任,倡导诚信经营理念,将诚信作为行为准则,真正做到“诚信为本,操守为重,遵循准则,不做假账”。同时,要在会计后续教育、资格考试和大学会计教育等环节增加会计职业道德和专业技能教育内容。强化道德教育必须以对单位负责人的培训为切入点,使其以身作则,并以其良好形象、典范行为带动员工,从而提高全体会计人员道德水准。此外,要加强正面典型的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形成诚信风尚。 2.提高会计职业道德修养。会计职业道德修养是会计人员在职业生活中对自身思想品质、思想意识等方面的自我锻炼、自我改造、自我提高的活动,是会计职业道德教育的重要补充。 3.建立健全会计职业道德评价与监督机制。会计职业道德评价要以会计职业道德原则和规范为准绳,对会计人员在职业活动中的道德行为进行理性的评价,以增强其责任感。当前最紧迫的是要建立可量化、具有可操作性的会计信用评级制度,通过严格执法、加大违规处罚力度,建立企业、中介机构和会计人员的诚信档案等,促进会计职业道德建设。中国证监会副主席史美伦指出:要加强上市公司董事、高管人员的诚信建设,积极建立健全上市公司的信用制度和诚信问责机制;积极贯彻公司治理理念,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高上市公司治理水平;加强对中介机构的监管,引导其完善内部控制,树立诚信和自律意识,培育市场自身约束机制;司法上积极推进民事诉讼机制的建立,从而提高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坚定投资者对市场的信心,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也了《行业诚信建设实施纲要》和《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指导意见》,将职业准则细化和可评价化,对注册会计师如何保持执业独立性和专业胜任能力、杜绝不规范收费行为等内容作了具体规定,引导并推动地方注协和会计师事务所因地制宜地开展行业诚信建设。所有这些必将大大推动我国会计诚信建设的步伐。 会计职业道德论文:试论会计职业道德特征和建设途径 摘要:本文从会计职业道德的基本特征出发,探讨了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的途径:加强政治学习,提高对会计职业道德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增强财会人员使命感;建立监督机制,以法管财;建立会计岗位轮换制度,保证会计工作质量;建立健全选拔和激励机制,提高财会人员业务素质。 关键词:会计;职业道德;特征;途径 一、会计职业道德的基本特征 (一)原性则 原则性是会计职业道德的典型特征。作为财会工作者,政策观念一定要强,要勇于坚持原则。政策和职业道德虽然是两个不同范畴,但作为社会主义的财政政策,财会规章制度都反映了国家、集体和广大生产者、消费者的根本利益。要使这些政策、法规制度得以顺利贯利和实施,必须坚持原则。坚持原则不仅使财会工作者职业义务感和使命感得以加强,充分利用对生产、流通、分配、消费的管理权,对各种浪费行为和不正之风进行有效的抵制;而且能使财会工作者自身不会因时时与钱打交道而成为一个丧失原则、认钱不认方向、一切向钱看的拜金主义者。作为财会工作者,如果不具备高尚的职业道德,不坚持按原则办事,不仅害了自己,也损害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二)无私性 财务工作要求财会人员具有大公无私、公而忘私的思想和行为,以国家、集体的利益重于一切为最高原则。无私性集中体现在财务工作者的道德习惯行为上,廉洁奉公,不贪不沾,一尘不染,保持和发扬艰苦奋斗,勤俭建国的传统作风。财务工作者必须以此来规范和约束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在思想上筑起一道防污染和拒腐蚀的坚不可摧的壁垒。 (三)服务性 财务工作贯穿于我国四化建设的各行、各业、各个部门。可以说,没有财务管理工作,我国的四化建设就会瘫痪,国家财产就会受到巨大损失。财务工作既不能独立于各行、各业、各部门而存在,又不能置于各行各业各部门之上。财务工作的性质决定了财会工作者必须树立服务意识。因此,服务性是财会工作职业道德的显著特点。特别是在当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环境下,财会人员面对各种经济利益的重新分析,如何把握自己,抵制不正之风,树立服务意识,是十分重要的。 (四)时代性 不同历史时期,有不同的道德标准。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企业类型多样化。财会人员所维护的不仅仅是企业和国家的利益,还涉及到委托人与受委托人的多方利益。因此,在新形势下,对财会人员职业素养的要求更高。所以说,财会人员职业道德具有很强的时代性。 二、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的基本途径 (一)加强政治学习,提高对会计职业道德建设重要性的认识 努力学习政治,提高思想觉悟,这是财务人员做好工作的前提。要组织财会人员认真学习同志关于讲政治的重要讲话,学习时事政治,教育广大财会人员牢固树立共产主义信念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同时还要做好思想品德教育。财会人员不能只埋头于繁杂的日常事务中,要掌握时代的脉搏,把自己的工作自觉融人改革的大潮,不要迷失方向。作为财会人员,要视国家利益高于一切,严格遵守和执行国家制定的财会法规,一丝不苟地按财务制度办事,认真进行核算和管理,忠实履行财务监督职能,在抵制和纠正当前不正之风中发挥积极作用。 (二)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增强财会人员的使命感 会计人员要使职业生活更有意义、更有价值,首先必须树立正确的职业道德观,遵循会计职业道德规范,自觉提高专业品德修养,增强热爱本职工作的意识,讲求对事业的献身精神,维护会计职业的尊严,保持良好的社会形象。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资金来源渠道的多样化,与会计改革措施的陆续实施,使会计人员所面对的将不再是单纯的数字,而是一个复杂多变的世界。会计人员承担的工作任务越来越复杂繁重,责任更大,遇到的问题更复杂,需要投入的精力也更多。在新形势下,会计人员应在工作中坚持遵守会计职业道德。认真贯彻执行《会计法》和国家有关的财经法规,依法办事,依法理财。 优质服务也是会计职业道德的主要内容。作为一名会计人员,对所服务的对象都要做到文明礼貌、热情接待、周到服务。 (三)建立监督机制,以法管财 监督机制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会计人员监督经济业务经办人;二是社会监督会计人员。它们由两个不同的主体构成。 会计监督。会计监督是会计人员的执法行为。它主要是会计通过审查、报帐、记帐、核算、分析等会计程序,对在经济活动中发生的经济业务,依照国家的财经政策和财务管理规章制度,进行正确的核算和真实的反映。会计人员必须认真、客观、公正地处理每一笔经济业务,以高度的责任感对待每一件财务事项。 社会监督。一是由财政、税务、审计、监察等部门对会计人员遵守职业道德的情况经常进行检查、督促。二是由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服务机构对会计行为进行查验、评估。通过监督,既可以提高会计工作的水平和质量,又可以帮助会计人员正确理解和执行国家财经制度。三是发动单位职工和其他社会成员对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进行监督。这样监督面宽、透明度大,可以增强会计监督工作的力度。 法律制裁。对于贪污腐败、违法乱纪、知情不举甚至同流合污等现象,除按规定予以一定的行政处罚外,严重的还可追究会计人员和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使人们认识到若不注重职业道德,不用职业道德规范自己行为,将会受到法律制裁。加强法制教育,培养以法理财的观念和能力。市场经济是法制化的经济,我们会计人员是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执行者,必须依据国家的法规政策进行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做到以法理财。 (四)建立会计岗位轮换制度,保证会计工作质量 财政部制定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中规定:“会计人员的工作岗位应当有计划地进行轮换。”实行有计划的会计轮岗制度,有利于加强会计工作的内部监督,在会计机构内部形成换岗交接清查的内部检查和牵制机制,防止贪污腐化行为的出现;有利于提高全体会计人员的业务素质,使他(她)们能掌握多种岗位技能,促使本单位会计管理水平的整体提高;还有利于调动会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通过接触不同内容和形式的业务岗位,激发会计人员创造和提出业务工作的新思路和新思想。 (五)建立健全选拔和激励约束机制,提高会计人员业务素质 建立健全选拔机制。任何财务活动,都要通过会计进行收支与核算。在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度确定以后,会计工作质量的高低,会计人员业务素质是决定因素。因此,要选择政治素质好、事业心强、具有会计知识和技能的人从事会计工作。 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四化建设需要大批高素质的合格会计人才。因此在日常的财务管理工作中,要对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情况建立检查、考核、评价、奖罚制度,并与岗位资格、聘任专业职务、提职、晋级、精神与物质奖励等结合起来。促进会计人员严格遵守职业道德,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有利于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会计职业道德论文:浅谈高等教育中的会计职业道德教育 摘 要:会计学历教育是会计职业道德教育的主要途径,本文在解释高等教育中会计职业道德教育主要内容的基础上,分析了我国高等教育中会计职业道德教育的现状,提出了一些具体的改进措施。 关键词:高等教育 会计职业道德教育 现状 改进措施 会计职业道德,就是指会计人员在长期的职业实践活动中总结出来的,调整会计人员与社会之间、会计人员个人之间的社会关系的职业行为准则和规范。由于会计工作和钱、财、物关系紧密,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就尤为重要,而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水平的提高有赖于职业道德建设的加强,在会计高等教育中开展会计职业道德教育是加强职业道德建设的重要环节,对提高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起着基础性的作用。 1高等教育中会计职业道德教育的主要内容 1.1思想政治教育 在现代企业的经营管理中,会计起着不可估量的作用,但会计人员的日常工作却异常烦琐、枯燥。因此思想政治教育的首要问题是让学生树立正确的职业观。即一方面让学生认识到会计工作在经济生活中的重要地位,培养学生忠于会计岗位,热爱会计事业的良好思想;另一方面也要使学生认识到会计工作的艰巨性,培养学生脚踏实地、吃苦耐劳、兢兢业业的敬业精神,为以后学生走上具体的会计岗位打好思想基础。其次是通过思想政治教育使学生树立良好的价值观。会计职业是一项极为特殊的职业,经常与钱、财、物打交道。在市场经济环境下,每一个人首先是一个经济人,其次才是一个社会人。正所谓:“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因此,良好的价值观是学生走上会计岗位后正确处理经济利益关系的指南。最后还应帮助学生形成坚韧不拔、勇于战胜困难的个性,因为任何工作都不可能是一帆风顺、青云直上的,会计工作更是如此,所以性格状况对会计人员工作成绩的影响是直接的、明显的。良好的个性能为以后更好地胜任会计工作奠定思想基础。 1. 2法制教育 我国所有的会计规范是以法律法规的形式制定、颁布和执行的。即会计人员是在会计法律法规的指导下和约束下从事会计工作的。会计人员仅有良好的思想品德是不能成为一名合格的、称职的会计工作者的,还必须要熟悉并了解会计法律法规,学会用法律手段处理会计事务。因此,会计高等教育作为培养高层次会计人才的基础环节,必须将法制教育作为会计职业道德教育的核心内容。 1. 3会计职业技能教育 所谓会计职业技能,是指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具备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以及应用这些知识和经验处理会计具体问题的能力。会计是一种专业性很强的工作,会计学是一门内容及其丰富的经济管理科学,要做一名称职的会计工作者,不仅要有崇高的职业道德境界,而且要有会计以及其他方面的专业知识。一个对会计一知半解的人,连简单的记帐算帐都做不了,再谈什么职业道德就是空屋建瓴了。因此职业技能教育是整个会计职业道德教育的前提。 2高等教育中会计职业道德教育现状 2. 1思想政治教育理论性强,远离学生生活 目前,高等教育中的思想政治教育的主要途径无非是以下几种:一是开设马列思想类课程;二是负责学生工作的老师的日常教诲。据调查显示,马列思想类课程理论性太强,难于结合学生实际生活,学生理解起来也比较困难;再是老师永远是一块黑板,一根粉笔,一本教科书,教学形式过于僵化,所以学生普遍反映学习兴趣不高;而负责学生工作的老师虽然可以针对不同学生的不同情况,因材施教,但是学生人数众多,不可能建立起一对一的教学关系,在实际的学生工作中,老师也只有对那些思想上特别先进或是特别落后的学生给予特别的辅导,而对于一般的学生也是心有余而力不足。 2. 2法制教育枯燥无味,调动不了学生的积极性 我国会计高等教育体系中的法制教育,主要是通过开设法律课来完成的。从公共基础课中的法律基础到专业类的经济法、商法等,对于会计专业的学生而言,不仅内容晦涩,不易理解,与会计工作距离遥远,而且连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经济法科目应考的内容都函盖不全,再加之教师教育观念陈旧,教学方式落后,更使学生见了法律就皱眉头,提不起学习兴趣。如此以来,学生法律意识淡薄,分不清大是大非,走上会计工作岗位后如何能够看清纷繁复杂的经济业务,处理好各方面之间的利益关系。 2. 3会计职业技能教育的现状 2.3.1重理论,轻实践 专业理论的学习对于会计专业大学生而言固然重要,且大多数高校的会计专业也都开了基础会计、财务会计、成本会计、管理会计、财务管理等等十几门专业理论课,但学生通过了这十几门理论课的学习真就能有娴熟的专业技术吗?会计是一门理论性实务性都很强的学科,因此熟练的专业技术不仅需要扎实的理论基础,更需要较强的动手能力。而目前大多数高校的会计实验教学都流于形式,仅简单的填填凭证、登登帐,走走过场,远远达不到实验教学的目的,更谈不上实践教学了。 2.3.2忽略职业道德 会计高等教育培养的是高素质的会计人才,现代社会对高素质的会计人才不仅要求有较高的理论修养和较强的动手能力,更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强烈的法律意识。但目前会计高等教育中的专业课堂,老师只一味的强调会计理论知识和实践操作能力,很少有提及职业道德的。如此长久以来,学生的心里都存在着一种错误的观点:只要专业课学好了,就不愁找不到好工作。岂不知对于一个称职的会计人员而言,专业知识固然重要,职业道德修养更重要。 3高等教育中加强会计职业道德教育的具体措施 3. 1加强思想政治教育的措施 学生对思想政治课不感兴趣的主要原因上已提及,理论性强,远离学生生活。针对上述问题,笔者认为,应从以下方面加以改进: 一是理论联系实际,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只有把深奥的马列理论联系到学生的具体生活,才有可能把课堂上老师讲了千遍万遍学生也听不进去的什么人生观、价值观深入到学生内心。具体呢老师应把发生在学生身边的一些学生的或者是老师的先进事迹讲给学生,在学生中树立榜样,激发学生树立良好的人生观、价值观。 二是改革教学方式,丰富教学手段。教学教学应该是教与学的互动,所以首先应该在课堂上开展演讲、辩论等形式的教学活动,让学生参与进来,会有事半功倍的效果。其次可以利用多媒体的教学手段给学生放映一些相关的影片,然后让其谈谈观后感,也可以达到教学目的。再次也可以组织学生在周末进行徒步旅行,以锻炼学生坚韧不拔的性格和顽强的意志力。 当然,具体的方法有多种,只要能达到教学目的即可以。 3.2改进法制教育的措施 要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必须改革法制教育的现有模式,我们应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将真实案例引入课堂。法律课理论性较强,不易理解,加之教师课堂举例有限,且大多数的案例都是书本上的,学生自然不感兴趣。因此,笔者认为,课堂案例应以真实案例为首选,一方面教师可以利用多媒体技术给学生放映一些真实案例,另一方面教师也可以组织学生到法院的经济庭去旁听法院审判的全过程,这样,学生对案例有了直观的认识后,组织学生针对案例进行讨论,在讨论中再去发现学生不懂之理论,着重解释,自然学生理解比较容易。 二是调整法律课程的教学大纲,把针对会计专业学生开设的经济法律类课程内容扩展到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经济法科目应考之内容。当前,高等教育面临的严峻挑战就是就业,而要提升会计专业学生的就业率,除了增强其动手能力外,还应鼓励学生参加各种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因此经济法类课程内容至少应包括考试要考之内容。 3.3提高职业技能教育的措施 会计职业技能教育是会计职业道德教育的前提,改变会计职业技能教育现状,应从以下方面入手: 3.3.1加大实践教学力度 多数高校已经认识到会计人才实践操作能力的重要性,但一般都苦于经费短缺,难以寻找确定的实习基地,多数的学校采取的是以实验教学代替实践教学,即在课程设置上安排实验课。但如上所述,均流于形式。因此应加大实践教学的力度,使学生真正能够提高实际操作能力,具体如下:一方面要编写高水平的案例资料,让学生独立面对资料,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操作,并反复练习。以此来锻炼学生独立处理帐务的能力,也使学生在感到紧张、疲劳的同时认识到会计工作的艰巨性,培养学生的耐性与毅力,树立学生的敬业精神。另一方面应聘请高水平的有实际工作经验的会计人员担任实验教学的指导老师。当前,多数学校的实验教学仍然是由专业教师来指导,而绝大多数的专业教师本身也未亲身处理过企业的具体业务,因此,在指导过程中,只能靠自己的知识和能力来想象,其解释自然缺乏真实性和权威性。当然也可以通过送专业教师去单位参加实践来解决此问题。第三方面,鼓励学生自己到实际发生经济业务的单位去实习,这样,学生对实际的会计处理过程有了更直观的认识,会比实验教学学到的知识更全面、更实用。 3.3.2把职业道德贯穿于专业课堂 职业道德水平对于会计人员而言至关重要,那么如何将职业道德教育贯穿于专业课堂呢?首先,运用案例教学方式。比如财务会计中存货的计价方法有先进先出法、后进先出法、移动加权平均法等等,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各期应当一致,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变更的,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变更。那么教师可举这样的例子:某五金厂对存货成本一直采用移动加权平均法,但是单位负责人为了少缴企业所得税,于是授意会计人员改变存货计价方法,会计人员王某明知计价方法不能随意变更,但考虑到这是领导的意思,如果不照办,有可能会丢了工作。于是,该企业从7月份开始,在未经税务机关批准的情况下,擅自改变存货计价方法而采用了后进先出法,致使本年产品销售成本上升了将近400万元,企业该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也相应减少了400万元,少缴企业所得税132万元。在该案例中王某的行为就违背了坚持准则的会计职业道德。在专业课堂上,类似这样的案例不胜枚举,通过案例的讲解,学生不仅掌握了理论知识,而且也提高了职业道德水平。其次,开展多种形式的职业教育活动。比如邀请会计行业的优秀工作者或者是优秀的本校毕业生来校做报告,一方面讲解一些具体理论知识在实务处理中的应用,同时让学生认识到职业道德在实际工作中的重要性。以此来激发学生在注重专业课学习的同时也关注自身职业道德修养的提高。 4、结束语 综上所述,高等教育中的会计职业道德教育目前虽然存在众多问题,但是其作为会计职业道德教育的基础环节,重要性不容忽视。因此,应引起社会各方的普遍关注,集思广益,共同来解决存在的问题,为提高我国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作出积极的努力。 会计职业道德论文:会计职业道德心得体会 一、提高会计人员素质的必要性 (一)会计信息失真严重,提高会计人员素质是防止会计信息失真的根本。会计人员提供不真实、不完善的会计信息,在账簿上做文章,不按规定设置账簿或设置多套账等等,这些都是会计信息失真的表现,这些会计信息的"制作过程"无一不经会计人员之手。某些企业为了吸引客户,扩大业务,在开具发票时不遵守财务制度,不严格如实反映发生的经济业务,而按照采购人员的要求虚开发票,甚至在没有发生任何业务的情况下也给开具发票。这就导致大量假票据出现,会计人员根据这些不真实的原始发票进行业务处理,必然造成会计信息失真,进而影响决策者的决策。 (二)会计人员知识结构参差不齐,与目前快速发展的社会经济不相称。在前阶段,澄城县会计事务所利用三个月的时间对全县会计人员的从业资格证进行了注册登记检查,共检查会计人员1373人次。首先在学历方面,研究生4人,本科生93人,二者总计约占总数的7%,大专学历451人,约占总数的32·8%,中专学历566人,约占总数的41·2%,高中学历以下有253人,约占总数的18·4%。比较之下中专类及中专以下会计人员明显偏多,中专以上偏少,两者形成显明对比反映出我县会计人员总体学历水平偏低的现象。其次,在会计职称方面,注册会计师7人,高级会计师4人,中级会计师职称95人,初级会计师职称284人,全县拥有职称的会计人员尚不够400人,仅占会计人员总数的29·1%,明显偏少,难以满足实际工作的需要。 (三)会计执业保护不善。会计岗位实行持证上岗已有多年,但在检查中,仍有一些无证,低学历人员占着岗位,其中缺乏财经政策和财会知识之人大有人在,严重弱化了会计工作的严肃性,影响了会计工作质量。 二、会计人员的素质及对会计信息的影响 会计信息是会计人员工作的产品,其质量高低直接取决于会计人员的主体素质。这是因为会计人员在完成自己的工作任务时,总是有其不同的实现动机和价值标准、伦理道德标准,这就反映出不同的会计人员的主体素质情况。诚然,会计人员的主体素质状况与其先天生理特点有必然联系。但是,他们的素质可以而且应该在后天的实践和学习中得到发展和提高,其主观努力程度如何,往往最终决定着主体素质的高低。从会计人员主体素质差异来分析会计信息质量差异,可作如下概述。 (一)思想素质 会计人员的行为是由其思想支配的,只有正确的思想才会有正确的会计行为。如果会计人员的思想不正确,就很难保证其会计行为的客观公正,其所制造的会计信息质量就难以令人信赖。要想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必须重视提高会计人员的思想素质。在新的历史时期,我们尤其要在会计人员中坚持实事求是、讲真话、讲原则、讲正气等方面加强教育,让他们为共同的理想和目标而奋斗。 (二)道德素质 在我国现阶段,会计人员的道德观念和道德行为也存在着很大差异,既有以社会主义、共产主义思想为核心的先进道德观念和道德行为,也有中华民族传统的优良道德观念和道德行为,还有历史上遗留下来的以及西方社会渗透进来的一些腐朽的道德观念和道德行为。这就造成了会计人员的道德素质存在较大差异,比如,会计人员对于某些领导要求制造虚假会计信息,会有许多不同的表现:有的投其所好,有的拒绝,有的表面上服从,但事后向有关部门反映,有的等领导出了事再作交代,等等,可以说是五花八门。这说明会计人员的主体道德素质状况存在很大差异,而且这几年有大滑坡的趋势。这已经直接影响到了我们的经济体制改革和社会稳定,产生了许多消极影响。大面积的会计信息虚假与会计人员的道德素质下降不无关系。 我们可以看到,凡是道德素质高的会计人员,都具有道德自律能力,总是传播和实践着先进的会计职业道德观念和会计职业道德行为,并与那些腐朽的道德观念和道德行为作斗争。在全社会,广泛、深入、持久地进行社会主义会计职业道德教育,并通过先进会计人员的道德行为去影响其他会计人员,逐步提高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素质,形成良好的会计职业道德风尚,对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十分必要。 (三)文化素质 在现阶段,会计人员的文化素质比过去有了很大提高。但具体分析,会计人员的文化水平既有高层次的,也有中等层次的,还有一些低层次的,差异比较大,还不能适应目前市场经济的需要,这也是造成会计信息质量差异的主观原因之一。因为有些会计人员本来也想把本职工作做好,但由于文化知识和专业知识不过关,对会计改革和新的会计制度、会计准则难以全面正确理解和应用,所制造出来的大量会计信息不符合新的会计制度、会计准则的要求,有的甚至出现大量的技术性和基本原理差错,以至于发生某些违法、违反科学的行为还不自知,这就难免造成会计信息质量的低劣。诚然,文化不等于文明,有了高层次的会计人员不等于有了高质量的会计信息,但是会计人员的文化素质如果上不去,高质量的会计信息是很难产生的,会计人员的文化素质的高低是会计文明的重要标志之一。因而,提高会计人员的文化素质,进而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是目前会计改革和发展的重要战略之一。 (四)专业素质 会计工作需要会计人员具有较高的专业素质,而且还有一些共同的专业素质要求。但是,由于会计人员的专业素质不同,在实际工作中往往会做出不同的职业判断和选择,造成会计信息质量差异。有些会计人员由于专业素质不过关,造成会计信息质量不高,甚至给经济管理带来了损失。这说明,会计人员的专业素质不佳也是造成会计信息质量差异的主观原因之一。这需要我们因势利导,积极引导会计人员自觉地提高专业素质,为会计信息质量提供专业保障。 三、提高会计人员素质的途径 (一)树立创新意识,强化终身学习的理念。 知识经济引起社会经济的巨大变化,对会计系统的许多方面产生影响,会计的基本假设有了变化,会计核算的重心发生转移,会计计量模式得以改进等等,这就需要会计人员具有高度的适应能力,同时也需要他们具有不断创新的意识和能力。需要他们具有创新思维来适应环境,适应潮流。 知识经济时代,知识淘汰速度加快,学习不再是人生某一阶段受一次性教育就一劳永逸的事情。终身学习成为社会和国民的共同目标,也是会计人员必须坚持的,只有这样才能跟上时代的步伐,适应工作的需要。"活到老,学到老"虽是一句俗语,可是伴随着知识有效期的缩短,自学校毕业后若不继续汲取新知,则在校所学知识将很快成为过时,或者知识根本就不够用。知识的提升量与资讯化密切相关,知识的增加量与时间呈反比,即知识增加的时间缩短,但量却呈几何级数增加。因此,终身学习确有其实质上的必要,欲适应未来的会计工作,终身学习的生活是必不可少的。 (二)树立正确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强化职业道德意识。 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是指会计人员在日常工作应遵循的行为准则,是公民道德规范在会计职业行为和活动中的具体体现。正直、客观、独立、保密、技术标准、业务能力、道德自律是会计人员必须具备的品质能力,要把诚信放在首位,把它当成人生的一种追求,以诚信为做人标准,一名优秀的会计人员不仅要有一流的专业知识,更要有一流的职业道德水平,严格规范会计行为,就是要求会计人员严格履行法定的职责,忠于职守、坚持原则也是提高会计工作质量的有力保障。无论何时,高水准的职业道德是一名会计人员所应具备的最基本的素质,失去它就无从谈起会计工作质量和会计信息。即会计工作的合法性,信息的真实可靠性。因此要求财务人员必须对照会计法规,知法守法廉洁自律。面对纷繁复杂的社会环境,决定财务人员要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在思想上热爱本职工作,热爱自己的岗位,把工作视为自身的一种需要和自我价值的体现,在处理会计业务时,心无杂念,依法办事。 (三)加强后续教育,不断增加新知识。 所谓后续教育是指对正从事会计工作和已取得或受聘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职称)的会计人员进行以提高政治思想素质、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为目标,使之更好地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培训、再教育,这是会计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后续教育与提高会计人员素质有着必然的联系,对于在职人员来说,后续教育是不可避免的。 针对当前会计队伍现状,财政部原部长项怀诚曾指出:一合格的会计人员数量不够;二会计人员素质不高;三风气不好,做假账、造假账,违反财会制度和职业道德。只有通过大规模的培训,提高会计队伍的政治、业务和整体素质,强制性的定期的继续教育学习更新知识,才能从根本上扭转我国会计队伍的不利局面。 会计职业道德论文:论加强高校会计职业道德教育的途径 【摘要】高校是会计人员岗前教育的重要场所,在会计职业道德教育中具有基础性地位。高校会计专业在校学生,是会计行业的预备人员,他们当中大部分将进入会计行业从事会计工作,在校学习阶段是他们的会计职业情感、道德观念、是非善恶判断标准初步形成的时期。加强对高校会计专业学生的会计职业道德教育,是高校培养高素质会计人才的重要内容。 【关键词】高校 会计专业学生 职业道德 教育 1 加强高校学生会计职业道德教育的必要性 高校会计类专业的学生,是会计队伍的预备人员,是未来我国会计队伍的骨干力量,他们是否具备应有的职业道德,将直接影响到未来会计工作的好坏。在高校会计类专业开展会计职业道德教育,培养学生的会计职业情感、道德观念和法制观念,可以促使会计队伍预备人员将会计职业道德要求转化为内在的会计职业道德品质,把会计职业道德规范变成未来职业活动中遵循的信念和标准,从而对潜在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水准起着基础性作用。相反,如果学生缺乏应有的会计职业道德,走上工作岗位以后,必然会导致其为谋取个人或单位利益而肆意造假。因此,加强对高校在校会计专业学生的职业道德教育,是我国会计职业道德教育的重要一环,是当今经济时代的呼唤,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 2 高校对会计学专业学生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存在的问题 2.1 财会教学中重专业知识教育而忽视会计职业道德教育 目前,在高校财会教学中,注重的仍是学生的会计专业教育,而对学生的会计职业道德教育较少,一些学校甚至没有开设这方面的课程。最终的结果使培养出的学生缺乏坚韧的职业道德的“铠甲”,走上社会后,在事本专业工作的时候,难免由于缺乏职业道德的系统知识、由于意志薄弱而制造虚假的财务信息,伤害使用会计报表的国家、单位和个人,同时也使自己受到伤害。 2.2 缺乏对会计学专业学生熏陶和培养会计职业道德的职业氛围的营造 会计专业学生较多缺乏对专业的“感性认识”,再加上由于会计专业本身风险多样性、抽象性和学生缺乏社会实践等因素,本可以在学生时代即已奠定的基础却无法实现,高校没有很好地履行对学生进行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的责任,而把这些责任推向社会,极有可能学生会违反会计职业道德甚至走向违法的道路。 2.3 学生缺乏顶岗实习的社会实践机会 由于会计资料的重要性使得许多单位不愿意给学生提供实训的机会,导致学生在高校读书期间缺乏“真刀实枪”的实践机会,缺乏对会计职业风险性的深度理解,从而使学生埋下遵守职业道德自觉性不够高的隐患。 3 加强会计职业道德教育的途径 3.1 提高教师的人格修养和专业水平是培养学生会计职业道德修养的重要条件 高校会计教师肩负着身教与言教两个职责,一般说来,身教重 于言教。会计教师高尚的人格修养和过硬的专业知识是培养学生会计职业道德修养的重要条件,教师自身人格的完善会对学生高尚人格的培养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能够拉近与学生的距离而不会引发抵触和反感情绪。在日常的会计教学实践中,会计教师应以自身较为完善的人格修养为基础,结合实际会计案例对学生进行会计职业道德品质的引导和教育。实践证明,会计专业教师的职业道德修养及结合实际案例进行会计师职业道德教育有利于学生内心信念的形成。 3.2 要注重学生能力的培养 我国高校会计专业较高职及中专学生而言,未充分重视学生动手能力的培养,对其他能力的培养重视也还不够。会计职业道德教育与法制教育结合职业道德的形成和发展不可能是自发性的,只有让学生知法懂法,才能自觉守法。会计职业道德教育应与法制教育相结合才能取得良好效果。由于会计工作涉及面广,所以,法制教育范围也应尽可能广泛,除了应该学习基本的《会计法》以外,《税法》、《合同法》、《证券法》、《票据法》、《经济法》都应包含其中。法制教育要让学生意识到提供不实会计信息的危害及自己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把学生自觉遵纪守法的意识纳入教与学的各个环节。 3.3 加强实践教学 高校可以增加实训课程的课时,让学生更多的了解真实的会计操作流程。在课程设置上应尽可能真实地模拟现实生活,要有严格的岗位分工和会计监督体系,并在实践课程中穿插讲解,让学生学会如何识别和判断虚假的会计信息。同时要注重改革教学方式,运用案例教学的方法,实践证明,道德教育最有效的途径就是案例教育,借助案例既能够使学生对道德问题较为敏感,又能够增强其对道德的感性认识。此外,高校还应为学生创立良好的实习条件,特别是能够去会计师事务所实习,尽可能多地让学生多接触在课堂中学不到的会计知识,如年度会计报表审计、验资、资产评估等业务知识。同时安排学分鼓励学生多次实习,而不是只在将近毕业时帮助学生实习。 3.4 建设高校诚信专业文化 高校不仅要将会计职业道德教育放在教学中,更要深入到学生生活的各个层面。高校可以开展诸如诚信文化周、诚信人物评选等活动,还可以引入诚信管理机制,如考试作弊计入诚信档案,学生会人员评选采取公开透明方式,让广大学生参与等等方式建设诚信校风。同时,应广泛开展会计职业道德建设活动。高校要将职业道德教育纳入教学内容并加大学分比重,针对不同学生特殊需要采取辅导教育方式,通过开设会计职业道德课程,加强引导、开展种公益活动,强化正确的价值观和职业诚信观念。 3.5 高校缺少专门讲授会计职业道德、会计法规课程的教师 高校会计专业教师教学结构的缺陷主要是缺少专门讲授会计职业道德、会计法规课程的教师,而且会计专业教师本身这方面的知识也存在缺陷。所以,笔者建议要培养专门讲授会计职业道德、会计法规课程的教师,弥补会计专业教师关于会计职业道德、法规等知识的缺陷,进而完善高校会计专业教师结构。 高尚的会计职业道德品质,不是一年半载能够养成的,它需要一个长期的积累过程,。在校期间除了加强对学生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的教育,更要大力加对学生的会计职业道德教育,只有这样才能为社会培养高素质的会计人才。可以预见,德才兼备的会计人才培养模式在未来高校会计人才的激烈竞争中将显现其强大的优势。 会计职业道德论文:浅谈会计职业道德的养成与培养途径 论文摘要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会计从业人员在经济运行过程中所起的作用越来越大。对于一个好会计,若说具备良好的业务素质是从业的基石,那么较高的会计职业道德素质则是从业的灵魂。本文从会计职业道德的现状进行分析,提出了会计人员职业道德素质的主要培养途径。 论文关键词 会计人员 职业道德 培养途径 一、什么是会计职业道德 道德是一种意识形态,是社会对社会成员的行为的共同约束标准,代表的是社会公众的意志。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会计职业道德就是社会公众对会计从业人员行为的共同愿望,是会计人员在从业活动中应该具备的道德品质和行为准则。它既是会计工作中要遵守得准则规范,也是衡量会计行为好坏的标准。 恪守会计职业道德,要求会计人员要做到:第一,爱岗敬业。要热爱本职工作,积极钻研业务工作,掌握专业技能并熟练运用,满足会计工作的要求。第二,诚实守信。要求会计人员言行一致,如实反映和披露单位经济业务事项,不弄虚作假,正确核算。守信是讲信誉、重信用、履行会计人员应承担的义务。第三,熟悉法规。会计工作涉及面很广,不只是记账、算账、报账等表面上的工作,还会涉及到执法守规方面的社会问题。这就要求会计从业人员提高法制观念,了解财经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使自己能够在处理各项经济业务时知章循章、知法依法。第四,依法办事。依法办事是会计人员的基本准则,是树立会计从业人员的职业形象和人格尊严,敢于抵制歪风邪气,同一切违法乱纪的行为作斗争。另外依法办事也要求会计人员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保证所提供的会计信息合法、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第五,客观公正。做好会计工作,也需要实事求是的精神和客观公正的态度。这是会计人员必备的行为品德,是会计职业道德的灵魂。会计信息的正确与否,不仅关系到微观决策,而且关系到宏观决策。否则,很可能把知识和技能用错了地方,假公济私,甚至参与弄虚作假或者通同作弊,后果不堪设想。第六,保守秘密。任何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都会了解某单位内部的财务和生产经营等保密信息,甚至有可能接触到单位的重要商业机密。而这些机密对于给竞争对手来说,是至关重要的,不仅会提升自身的业绩,更会战胜自己的竞争对手。因此,作为会计人员,要严守秘密,不得为一已私利而以任何形式泄露机密,做一个有职业操守的正直会计人。 二、目前我国会计职业道德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一)业务能力低,缺乏持续学习的能力 现实中有些会计人员缺乏基本的业务素质,专业技术匮乏,知识老化,对会计准则、会计制度理解不透彻,专业技术能力较差。对不断变化中的会计法律、法规及统一的会计制度缺乏学习热情,拒绝接受新事物,与现实脱节,职业胜任能力明显不够。这些都大大降低了会计工作效率和会计工作质量,造成事实上的错账、坏账,严重背离了会计职业道德的要求。 (二)综合素质低下,法律、道德意识淡薄 在我国人口众多的情况下,就业机会不足,会计人员数量的扩大与质量的提高不相匹配,总体素质偏低,经过正规系统培训的会计人员很少,中、低层次人才占多数。从而导致会计从业人员自律意识不强,法律观念淡薄,在物质利益的诱惑下,参与会计资料和信息等的造假,对一些账目进行虚报、谎报,甚至是随意篡改。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政府以及相关部门的政策决定,扰乱了社会的正常经济秩序。 (三)社会大环境的负面影响严重存在 随着经济体制的巨大变革,人际关系、社会关系更加复杂化,许多人在对物质生活的追逐中迷失了方向。有些会计人员经不起金钱、利益的引诱,导致滥用职权、贪污受贿、弄虚作假、违背准则等不法行为时有发生。 (四)会计职业道德规范制定不到位 目前我国尚未制定全国统一的会计职业道德规范,只有规范注册会计师行为的《职业道德守则》和《职业道德准则》,仅在有关的会计管理条例中包含了会计职业道德的相关内容。 (五)组织管理者的不良道德影响 新《会计法》规定了对违法行为主要追究单位负责人的责任的同时,也决定了会计人员在单位对负责人地位上的从属性,职业道德发挥作用的程度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也缺乏独立性。加之法律责任的追究具有滞后性,漏网之鱼也让某些组织管理者抱有侥幸心理,对会计从业人员的影响不可谓小。 会计职业道德是一种特殊的行为规范和道德准则,是由会计职业的具体业务、利益和具体活动内容等决定的。它是保证和促进会计活动达到预期目标的一种约束力量,对于遏制当前的会计造假,优化资源配置有很重要的意义;对于树立会计行业的良好形象和建立社会公信力亦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三、提高会计职业道德的途径 在经济建设发展的重要阶段,如果对会计职业道德的缺失现象不给予高度重视,必将导致对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严重破坏,危及我国经济改革目标的实现。因此,必须提高会计职业道德并使其能够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中国现代化目标相适应。 (一)健全会计职业道德的相关法律法规 建立健全完善的相关的会计职业道德规范是提高会计职业道德的前提和基础。无论是对公共权力的授予、行使和监督、制约,还是国家公职人员的行为准则和道德规范,以及对腐败行为的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各种措施,都要以国家法律为最终保证。我国的法规、制度建设与整个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步伐和要求相比,还有不少差距,必须在实践中不断地加以健全和完善。使廉政建设的各个方面都做到有法可依。保证权力的授予和运行受到必要的监督与制约。 (二)加强会计职业道德的思想教育建设 会计职业道德建设中,会计职业道德教育是重中之重。而在实施教育的过程中,不仅应该重视在岗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还应当对在校会计专业学生进行系统的职业道德教育。与此同时,必须认识到,任何事物都要依赖一定的环境生存,职业道德教育依赖的是良好的舆论宣传环境,只有形成扬正气、去邪恶;尊实际、弃浮夸的社会舆论环境,会计职业道德教育才能收到成效。 (三)营造会计职业道德的良好社会氛围 社会各界要齐抓共管,营造良好的会计职业道德氛围。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各单位要按《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同时还需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法治企。在整个社会中认真开展保先教育,共建和谐会计职业道德环境,加强社会舆论监督,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引进竞争机制 不断深入的经济改革,促使我国的经济制度进一步向国际经济一体化靠拢。有竞争才有进步,新形势下对于会计人员来说充满了机遇,同时也充满了挑战。这就要求会计人员加强理论与实践学习,掌握更高的会计技能,具有较强的社会适应性。在优胜劣汰市场竞争规律下,才不会被社会淘汰,才能在市场经济的浪潮中大显身手。 (五)建立健全会计从业人员选拔和激励约束机制 我国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近千万,会计从业人员整体素质的不断提高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我国目前已构成了较为完善的会计人才选拔机制,也给组织选拔和任用会计人员提供了权威的参考。使更多的优秀会计人才在考核中提升,在提升中得以重用与发展,从而形成良好的企业氛围,也使我国会计事业向着更好更快更规范的方向发展。 会计职业道德论文:浅论儒家思想与会计职业道德建设 论文关键词:儒家思想 市场经济 会计职业道德 建设 论文摘要:儒家思想的价值观、富有伦理特色的政治观和追求自我完善的道德观,在市场经济的今天,对会计的职业道德建设仍有其正面的价值和积极的影响。儒家思想是构建会计伦理不可缺的重要思想资源,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和伦理关系到国家财经法规制度能否贯彻执行,经济秩序能否维护,经济发展能否促进的大问题。儒家思想是建立会计诚信道德伦理的基础和建设会计诚信道德的基本原则,因此,挖掘儒家思想的内涵,建设会计行业的职业道德在当今社会尤为重要。 我国改革开放以来,政治和经济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国家新的 《会计法 实施,对于规范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口强经济管理和财务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会计人员作为财务管理的主要责任人,其职、道德和业务素质,直接影响着单位财务部门工作的质量,因此,建立会计的职业道德尤为重要。建立会计的职业道德不仅仅需要法律法规,还要从中国传统儒家思想中寻找其做人立身的根本,因为,儒家思想是理性的世界观,是和谐的社会观。这些都与现代社会的观念是相通的,是具现代性的,有利于人们从思想深处牢固树立高尚的情操。 一、儒家思想有利于会计职业道德的建设 《苟予 ·哀篇》中写道:“君者,舟也;庶人者,水也;水则载舟,水则覆舟”。强调对人们生停的利害关系,也是社会与人的基本关系。职业道德是从事一定职业的人们在其特定工作或劳动中行为规范的总和,也是上层建筑的一个组成部分。良好的职业道德,是建立和谐社会的基本宗旨。人与人之问的和谐才能真正落实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具有其它手段不可替代的作用。所以,人要想很好的生存,必须得到人们对你的信任。对一个国家和政权来说就像《论语·为政》中指出的 “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而 “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恪”,对于一个人来说也是这样。现代社会分工的专业化促使从业人员的职业观念、职业态度、职业技能、职业纪律和职业作风要以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为主要内容的职业道德,是每一个社会公民的基本准则。只有这样,整个社会就像孔子《论语 ·颜渊》中主张要 “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只要君、臣、父、子各行其义务和责任,社会就可以和睦安宁。儒家的诚实守信是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的核心价值。 会计职业道德中最重要的也是最基本的职业道德是诚实守信,因此,会计行业巾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客观公正、坚持准则、提高技能、参与管理、强化服务等八个方面要求中处于重要的位置之一。 《论语·述而》中写到:“富而可求也,虽执鞭之礼,吾亦为之”,只要能发财,无沦从事什么职业。但在论语 ·里仁 中孔子叉说:“富与贵,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处也”,也就是追求富贵不得损害社会秩序。 朱子语类 中对此说得更明白:“然须是食期所当食,饮期所当饮,乃不失所谓道心。若饮盗泉之水,食嗟来之食,则人心胜,道心矣”。所以儒家提出的道、德、仁、义、礼、智、信是中国传统文化的精髓,是 学之中的基本概念。讲信用是君子的一种美德,是交友和处世的基本准则。应该说,作为道德规范,诚实守信是人的修养的基本原则,是立身之本。我仃j今天正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市场经济是一种法制经济,也是一种道德经济、信用经济。信用不仅体现l在商品交换的表面层面上,而且劳动关系、合同关系、协作关系、知识产权等都要守信。要做到诚实守信,就要诚实劳动,合法经营;就要按市场规则办事,反对不正当竞争;就要树立信用观念,无论做人还是做事,都要重承诺、讲信誉。 《我国会计法》第39条明确规定 “会计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提高业务素质”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加强会计人员职— 重德建设,对于更好地服务于市场经济体制建设,提高会计工作质量和会计人员的整体素质有着重要的意义。在我国市场经济是诚信经济,会计是诚信行业。诚信是指诚实、守信,即以已之诚实换他人之信任,诚信表达了一个人对社会的一种基本承诺,是人格的基本保证。从事会计工作的人,更应该是具有其职道德喊信的人。但近年来,会计人员执业态度不端正,缺乏敬业精神; 执业纪律松弛,在会计职业界违背准则、弄虚作假现象严重。有的会计人员在国家、社会公众利益与单位刊益发生冲突时,小能够坚持原则,丧失立场,违反会计法律制度的规定,参与伪造变造虚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甚至为违法违纪活动 谋划策,这些失范行为致使会计信息严重失真,会计假账大量盛仃,职业道德沦丧。这一系列会计舞弊欺诈案件,使会计业的公信力受到严峻的挑战,会计行、面临一场严重的“诚信危饥”。会计如果不能客观公正的把现实经济活动反映出来,不能为会计信息、使用首们提供准确可靠的会计信息和鉴证,将会扰乱市场经济秩序,危害国家和投资者的利益。 二.儒家思想与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的基本原则 儒家思想中的 “忠孝仁爱信义和平”与“礼仪廉耻”其中心精神是强调责任与义务,注重集体与和谐,孔了的 “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儒家思想注重社会的协调,这也是人类必须遵循的共同法则。 自觉原则 孔子认为如果专讲法治,人们虽不会i巴法,但缺乏廉耻感,社会仍不安定,如果“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就是说人民触犯道德的事都不敢去做,那么就更不敢触犯刑律。所以,礼治比法治更重要,因为它能防患于未然。会计职业道德是指在会计职业活动中应遵循的,体现会计职业特的、整会计职关系的职业行为准则和规范。会计职业道德建设具有广泛的社会性,是人类对会计职业行为的客观要求。 会计要严格执行国家的各项规章制度,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始终牢记手中的权利是人民给的,是为国家和人民谋利益的,把权利看成是责任和义务,忠实地履行自己的会计义务,自觉接受监督与检查。会计人员要自觉抵制歪风邪气,做到依法核算、依法理财很有益处。会计人员要不断加强学习,不仅可以开阔眼界,增长知识,而且有利于提高道德修养,对个人的名誉、地位、利益等问题就会想得透、看得淡、摆得正,不会斤斤计较个人得失,更不会利用职务之便牟取私利。 会计职业道德论文:加强我国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研究 摘要:会计职业道德是一般道德在会计职业生活中的具体体现,它是由会计职业活动的具体特点及所涉及的利益关系等所决定的,是调整会计人员之间、会计人员与不同的利益团体或个人之间社会关系的道德规范总和。良好的会计职业道德不仅有利于塑造会计人员的优良品质,提高会计职业在社会中的地位,也有利于会计人员规避会计行为中所面临的道德风险,减少败德行为。 关键词:会计;职业道德;建设 1 会计职业道德概述 会计职业道德,指在会计职业活动中应当遵循的、体现会计职业特征的、调整会计职业关系的各种经济关系的职业行为准则和规范。 一般社会公德在会计工作中的具体体现,引导、制约会计行为,调整会计人员与社会、会计人员与不同利益集团以及会计人员之间关系的社会规范。它贯穿于会计工作的所有领域和整个过程,体现了社会要求与个性发展的统一,着眼于人际关系的调整,以是否合乎情理、善与亚为评价标准,并以社会评价(荣誉)和个人评价(良心)为主要制约手段,则一种通过将外在的要求转化为内在的、即精神上的动力要来起作用的非强制性规范。其主要构成要素有:(1)会计职业理想。人员的择业目标,或维持生计,或发展个性,或承担社会义务,或兼而有之。它是会计职业道德的灵魂。(2)会计工作态度。会计工作的职业特征要求会计人员在从事会计活动时,既认真负债,精益求精,又积极主动,富有创造性。这是会计人员履行职责义务的基础。(3)会计职业责任,即会计人员担任某项职务或从事某项工作后就应承担(或被赋予)的相应义务。职责与职权相互关联。会计职责是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核心,也是评价会计行为的主要标准。(4)会计职业技能,包括完成会计工作所必要的知识以及所需要的工作能力与经验。它是会计人员圆满完成会计工作的技术条件。(5)会计工作纪律。保密性、廉正性(正直、诚实、廉洁)与超然性既是维护和贯彻会计职业道德的保证,也是评价会计行为的一种标准。(6)会计工作作风。它是会计人员在长期工作实践中形成的习惯力量,是职业道德在会计工作中连续贯彻的体现。在工作中严谨仔细,一丝不苟,勤俭理财,严格按会计规范办事,自觉抵制非首先因素的侵袭等等,均是良好的会计工作作风。 2 会计职业道德的作用 (1)会计职业道德是对会计法律制度的重要补充。会计法律制度是会计职业道德的最低要求,会计职业道德是对会计法律规范的重要补充,其作用是其他会计法律制度所不能替代的。 (2)会计职业道德是规范会计行为的基础。动机是行为的先导,有什么样的动机就有什么样的行为。会计行为是由内心信念来支配的,信念的善与恶将导致行为的是与非。会计职业道德对会计的行为动机提出了相应的要求,如诚实守信、客观公正等,引导、规劝、约束会计人员树立正确的职业观念,遵循职业道德要求,从而达到规范会计行为的目的。 (3)会计职业道德是实现会计目标的重要保证。从会计职业关系角度讲,会计目标就是为会计职业关系中的各个服务对象提供有用的会计信息。能否为这些服务对象及时提供相关的、可靠的会计信息,取决于会计职业者能否严格履行职业行为准则。如果会计职业者故意或非故意地提供了不充分、不可靠的会计信息,会严重背离会计目标。造成会计信息严重失真,使服务对象的决策失误,甚至导致社会经济秩序混乱。因此,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约束着会计人员的职业行为,是实现会计目标的重要保证。 (4)会计职业道德是会计人员提高素质的内在要求。社会的进步和发展,对会计职业者的素质要求越来越高。会计职业道德是会计人员素质的重要体现。一个高素质的会计人员应当做到爱岗敬业、提高专业胜任能力,这不仅是会计职业道德的主要内容,也是会计职业者遵循会计职业道德的可靠保证。倡导会计职业道德,加强会计职业道德教育,并结合会计职业活动,引导会计职业者进一步加强自我修养,提高专业胜任能力,有利于促进会计职业者整体素质的不断提高。 3 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的必要性 (1)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是解决会计造假和会计信息失真的需要。会计造假有自身的因素,也有社会因素,有政治原因也有经济原因,虽然解决会计造假不能仅仅靠会计个人力量。但是会计造假主要发生在会计工作中,主要是会计行为,在解决会计造假中,会计人员必然是主要力量。只要会计人员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坚持原则,严守职业道德,就能遏止会计造假和信息失真现象,因此在目前会计造假和信息失真严重的情况下,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2)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是全面提高会计人员素质的重要措施。一个高素质的会计人员应具备“德、能、勤、绩、公、廉、俭”等七个方面的素质。会计人员有足够的专业技术水平、扎实的理论功底和执业的基本知识固然很重要,但由于会计工作的特殊性,会计还必须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会计职业道德是会计管理工作好坏的关键。 (3)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是树立会计行业良好社会形象的需要。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迫在眉睫,会计人员只有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会计行业才会有良好的工作环境,社会对会计行业的看法才能改变,会计的形象才会改善,会计的地位才能提高,因此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是会计行业良好发展的根本。 4 我国会计职业道德的建设途径 4.1 加强政治学习,提高对会计职业道德建设重要性的认识 努力学习政治,提高思想觉悟,这是财务人员做好工作的前提。要组织财会人员认真学习同志关于讲政治的重要讲话,学习时事政治,教育广大财会人员牢固树立共产主义信念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同时还要做好思想品德教育。 4.2 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增强财会人员的使命感 会计人员要使职业生活更有意义、更有价值,首先必须树立正确的职业道德观,遵循会计职业道德规范。自觉提高专业品德修养,增强热爱本职工作的意识,讲求对事业的献身精神,维护会计职业的尊严,保持良好的社会形象。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资金来源渠道的多样化,与会计改革措施的陆续实施,使会计人员所面对的将不再是单纯的数字,而是一个复杂多变的世界。会计人员承担的工作任务越来越复杂繁重,责任更大,遇到的问题更复杂,需要投入的精力也更多。在新形势下,会计人员应在工作中坚持遵守会计职业道德。认真贯彻执行《会计法》和国家有关的财经法规,依法办事,依法理财。 4.3 建立会计岗位轮换制度,保证会计工作质量 财政部制定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中规定:“会计人员的工作岗位应当有计划地进行轮换。”实行有计划的会计轮岗制度,有利于加强会计工作的内部监督,在会计机构内部形成换岗交接清查的内部检查和牵制机制,防止贪污腐化行为的出现;有利于提高全体会计人员的业务素质,使他(她)们能掌握多种岗位技能,促使本单位会计管理水平的整体提高;还有利于调动会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通过接触不同内容和形式的业务岗位,激发会计人员创造和提出业务工作的新思路和新思想。 4.4 建立健全选拔和激励约束机制。提高会计人员业务素质 建立健全选拔机制。任何财务活动,都要通过会计进行收支与核算。在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度确定以后,会计工作质量的高低,会计人员业务素质是决定因素。因此,要选择政治素质好、事业心强、具有会计知识和技能的人从事会计工作。 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在日常的财务管理工作中,要对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情况建立检查、考核、评价、奖罚制度,并与岗位资格、聘任专业职务、提职、晋级、精神与物质奖励等结合起来。促进会计人员严格遵守职业道德,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有利于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会计职业道德论文:漫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 摘要: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如何,是关系到国家财经法规制度能否贯彻执行,经济秩序能否维护,经济发展能否促进的大问题,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是摆在我们面前一项十分紧迫而重大的任务。本文结合实际,围绕会计人员的“十德”,论述了推进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的途径和要求。 关键词:会计职业;职业道德;十德建设 一个知识不全的人可以用道德去弥补,而一个道德不全的人却难以用知识去弥补。会计道德是一般社会公德在会计职业行为活动中的具体体现,是引导和制约会计行为,调整会计人员与社会、与不同利益集团以及会计人员之间关系的社会规范。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如何,是关系到国家财经法规制度能否贯彻执行,经济秩序能否维护,经济发展能否促进的大问题。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会计人员是多元利益主体的中心,肩负着客观、公正地处理各方利益的艰巨任务。许多企业的管理者在追求企业财富、利润最大化的经营目标下,常常失去理性,明示或暗示会计人员造假。在这种情况下,若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不高,屈从于管理者的意愿做帐,假帐就很容易发生。另外,也有部分会计人员信念动摇,责任心差,道德失范,诚信缺失,以权谋私,违法违纪,走上腐败犯罪的道路。因此,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是摆在我们面前一项十分紧迫而重大的任务。笔者认为要从以下十个方面来推进会计职业道德建设。 一、坚定理想信念以立德 理想信念是立身做人之本,也是道德建设之魂。理想信念是否坚定,直接关系到能否用科学的眼光认识社会,用健康的态度对待人生,用正确的准则规范行为。会计人员必须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坚定理想信念,用科学的理论统一思想、武装思想、解放思想,把远大的共产主义理想与会计本职工作紧密地结合起来,敬业爱岗,树立会计职业理想,倡导求真务实,勇于创新,与时俱进的精神,既要以高尚的思想道德要求来鞭策自己,又要脚踏实地地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以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工作态度,处理好日常的会计事务,坚持原则,不为他人所左右,公平地对待利益各方,正确处理好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把好财务关。 二、牢记会计准则以守德 “诚信为本,操守为主,遵循准则,不做假帐”这是朱?基总理对会计工作提出的要求,也是会计人员的基本职业道德和行为准则。会计工作的根本要求是一个“真”字,要求会计数据真实、可靠、可信,绝不可弄虚作假。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是企业科学管理和政府宏观经济决策的依据;虚假的会计信息必然造成决策失误,经济秩序混乱。被誉为我国现代会计之父的潘序伦先生倡导了“信以立志、信以守身、信以处世、信以待人,毋忘立信,当必有成”的立信会计精神。他认为,“立信”是做人的重要准则,同时也是会计人员安身立命的最根本的职业道德。他把信用看成是会计事业的生命线,“立信乃会计之本。没有信用也就没有会计。”如果一个人失去信用,就会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以至身败名裂,更为严重的是会危害他人,给社会和国家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所以,身为会计人员应当始终如一地使自己的行为保持良好的信誉,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决不为一己之利、眼前之利而丧失道德操守,要守信如节,守身如玉,并在会计实践中,加深理解“德”的内涵,深刻领会“德”的要求,切实履行“德”的规范,不断沉淀“德”的力量,努力使自己成为一个既有精深会计技能,又有高尚道德情操的会计人。 三、加强学习教育以明德 学习教育是会计人员的终身课题,也是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的基础。加强学习,对提高人的精神境界很有帮助,对自觉抵制歪风邪气,做到依法核算、依法理财很有益处。会计人员加强学习,不仅可以开阔眼界,增长学识,增强本领,而且有利于陶冶情操,提高道德修养,而道德修养加强了,思想境界提高了,对个人的名誉、地位、利益等问题就会想得透、看得淡、摆得正,不会去斤斤计较个人得失,更不会去利用职务之便牟取私利。事实也表明,会计队伍中有相当一部分人不注重学习,放松世界观改造,满脑子渴望金钱享受、吃喝玩乐、利益金钱至上、自私自利至极,最终走上犯罪的道路。对此,我们应该引以为戒,自觉把学习教育作为一种政治责任,一种精神追求,一种思想境界,孜孜以求,学而不怠。为此,一方面要不断深化政治理论学习,切实加强理想信念,筑牢思想政治防线,不断增强贯彻党的财经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其次,要加强会计职业道德教育,针对会计专业的在校学生来说,不仅要向学生讲授会计专业知识、训练专业技能,还必须学习会计职业道德知识,塑造职业道德品质、陶冶职业情操,特别是抓好敬业、乐业、爱业、勤业教育,把职业道德教育与文化知识、专业技能的培训有机结合起来;针对在职会计人员,要加强以会计职业道德为主要内容的继续教育,把会计职业道德知识培训作为必修课程,计入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学分。只有这样不断的进行教育引导,才能培养会计人员的内在信念,并有效地影响会计人的内在素质,从而逐渐达到崇高的职业道德境界。 四、正确运用权力以行德 做好会计工作的根本目的就是为人民群众理财,为人民群众服务。如果会计人员违背会计道德,不能忠于职守、廉洁奉公,而是利用职权,索贿受贿、用权利经商、搞钱权交易,那么,生产要素就不会按价值规律运行,资源和资金就不会朝最佳方向流动,市场经济中就难以形成平等的竞争机会,而势必向“权力”、“金钱”、“人情”、“吃喝”、“关系”倾斜。因此会计人员特别是会计负责人,必须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牢记手中的权力说到底都是人民赋予的,必须运用这个权力来为国家和人民谋利益,把权力看成是责任和义务。职务越高,责任越大;权力越大,义务越多。要正确地使用自己的会计权利,忠实地履行自己的会计义务,自觉接受党和人民对自己行使权力的监督,绝不能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作为谋取私利,满足利欲的工具。只有这样,会计人员才能自觉地维护财经会计制度,遵守财经会计纪律,做到严于律己,清正廉洁,不搞特殊化。 五、注重克己自律以养德 克己自律是道德修养的一种境界,也是会计道德建设的基本途径。人的一生,贵在立德,难在养德。一个会计人员道德水平的高低,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会计道德修养的自觉程度。会计从业人员经常单独承担某些工作任务,而且总是同钱物打交道,更应慎独自律,洁身自好,不断净化灵魂,提升道德水准。只有做到处处明于自察,时时自觉追求,事事严于律己,才能始终保持思想道德的纯洁性。为此,会计人员应该自觉按照“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的要求来约束自己,恪守职业道德。自重,就是尊重自己的人格,珍惜自己的名誉,塑好自己的形象。自省,就是要经常“三省吾身”,问问自己的所言所行是否符合财经法规制度的要求,是否遵循了会计准则。自警,就是要管住小节,警钟长鸣,时时以党纪国法告诫自己,用会计准则要求自己,同时汲取反面典型的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避免重蹈覆辙。特别是财权在握或名利诱惑时,更应谨慎用权,经受考验,绷紧道德之弦。自励,就是要用高尚的精神激励自己,以精益求精的精神鞭策自己,奋发进取,争创一流。 六、完善法律规范以律德 法律规范是准绳,也是道德建设的重要保证。市场经济是一种法制经济,通过法律形式来对职业道德建设做出规范也是出于对市场经济的维护和对当前会计职业道德“失范”的一种补救方法。在很多情况下,会计职业道德如果只依赖“良心”不能完全解决问题,因为,在物质利益的诱惑面前,支配人们行为的主要因素往往是欲望,而不是道德。所以,在条件成熟时,及时将某些职业道德的内容通过“制度规范”的形式来加以明确是非常必要的。特别是如今会计人员回归企业,作为企业雇员的会计人员由于物质利益和诸方面受企业制约,在其从业时首先要考虑企业的需要,对于大众和社会的利益通常是置于第二位的,这种情况下仅仅依靠道德品质和意识来规范会计人员的行为是不理智和不现实的,必须通过某种“法律规范”的形式给予保证。在这方面,我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财政部制定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已作出了明确规定。另外还必须根据形势发展的要求,不断地在“完善法律规范以律德”上出新招、出实招,使广大会计从业人员真正将法制规范融为道德理念,化为从业德行。 七、强化监督管理以严德 监督管理是加强会计队伍建设的题中之义,也是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的必要环节。许多道德失范,诚信缺失,以至违法犯罪的案例,都不同程度地暴露出管理监督乏力的问题。首先,各单位应按照《会计法》及相关法规的要求,制定科学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从制度上对本单位内部各项经济活动和会计工作做出规定,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提供制度监督支持,保证经营管理决策的顺利实施,为会计人员依法核算、依法理财提供重要依据,这从客观上有利于遏制会计造假行为的发生;其次,各监督部门要紧紧抓住影响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观念形成和发展的重要环节,加强对《会计法》等法规的贯彻力度,对违反会计职业道德行为进行惩处,并记入单位和个人的诚信档案,供社会查阅,将会计工作置于全社会的监督之下,这样可以对会计人员产生外在的压力。财政部门要通过严格的上岗资格考试制度提高专业知识和道德知识的门槛,通过后续教育来不断提升从业人员的会计技能和道德素养,注重事前监督和过程监督,把会计职业道德引向深入。 八、把握用人导向以崇德 用人导向是作风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也是会计职业道德的建设的关键环节。只有树立科学的用人观念,坚持任人唯贤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标准,用好的作风选作风好的人,才能形成正确的导向,实现“得贤则治”,避免“失贤则乱”,“枉法毁德”。《会计法》规定,单位负责人是单位会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对单位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而在公司治理结构日趋健全,委托关系日益发展的情况下,承担第一责任的单位负责人不可能事事、时时亲身亲为,因此,如何把政治思想好、道德素质高、业务能力强、有任职资格的人员安排在财会岗位上,至关重要。任用财会人员要坚持政治标准,把“德”放在首位,特别注意选拔任用政治清醒、信念坚定、求真务实、坚持原则、弘扬正气的人。为此《会计法》和《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都把“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放在申请取得会计从业资格基本条件的首位,其目的就是督促各单位任用德才兼备的合格的会计人员。 九、营造舆论氛围以扬德 舆论氛围是一种导向,也是影响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的外部条件。大众传媒、文化艺术与舆论宣传工具,对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有着特殊的感召力、渗透力和影响力,它代表了广大人民群众的一种意志、情感和价值取向,能给会计人员以某种荣誉感和耻辱感。会计人员的行为符合职业道德规范,受到社会舆论的赞誉时,会感到喜悦和自豪,这种情感体验,会使会计人员的言行得到激励,社会舆论正是通过这种褒扬来促进会计职业道德建设;会计人员的行为不符合职业道德规范,受到社会舆论的谴责时,会感到内疚和羞耻,这种情感体验,会使会计人员的言行受到抑制,社会舆论从另一个侧面来促进会计职业道德建设。因此,作为会计主管部门的财政部门可以采用举办会计职业道德知识大赛,评选会计先进工作者,举办“争做会计职业道德建设标兵”等活动,促进会计职业道德建设深入开展。各单位和广播、电视、报刊等大众传媒,应善于发现和培养遵守职业道德规范的先进典型,把握社会舆论导向,广泛开展向先进典型学习活动,使先进典型的好做法、好道德、好思想成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的旗帜和动力。通过表扬先进,鞭策落后,惩戒违法者等各种行之有效的办法,可以使会计职业道德实践活动与各项会计工作紧密结合,营造浓烈的社会舆论氛围,最大限度地给会计人员以会计职业道德观念与行为的影响,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创造有利的社会环境。 十、坚持常抓不懈以重德 经济越发展,会计越重要,会计职业道德建设与会计工作相伴,是一项根本性建设、长远性建设,不是一朝一夕所能达到的,必须常抓不懈。会计主管部门和各单位负责人,要在思想上重德,把会计职业道德建设作为思想政治建设和财会队伍建设的一个重要内容,统一思想,加强领导,选好载体,推进建设,切实担负起加强思想道德建设,提高财会队伍整体素质的重任。在考核或任用财会人员上,必须始终坚持“先看本色、再看本事”,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奠定坚实的组织基础。要把会计职业道德建设切实体现到会计制度建设和对财会人员的教育、管理、监督、考察、评价、激励等各个环节中去,使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会计职业道德建设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要遵循会计工作的内在规律,注重研究和解决实践中出现的新问题,总结经验,揭示会计发展规律,使会计职业道德建设进行得更丰富、更生动、更深刻、更富有成效。 总之,会计职业道德建设己成为做好会计工作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建设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但我们坚信,只要各方努力,持之以恒,会计诚信的春天一定会到来,道德之花一定会绽放。 会计职业道德论文:从社会会计职业道德缺失管窥高校会计专业教育 [摘要] 现代社会已进入信息时代,会计在提供经济信息方面的作用越发重要。各种诱惑考验着会计从业人员的职业道水平和其专业技能,要求高校会计专业的学生必须努力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并将职业道德融入自己的人格中,以更好地服务社会。 [关键词] 高校学生;会计职业道德;会计专业教育 一、社会会计职业道德缺失现状 美国安然、施乐等著名上市公司会计造假案陆续曝光,微软等跨国公司也存在会计不规范问题。中国上市公司财务造假、虚增利润案件的也频繁发生。回想起2001年朱?基同志为国家会计学院的题词“诚信为本,操守为重,遵循准则,不做假账”,时至今日,每次诵读都犹如醍醐灌顶。联想眼下会计职业道德缺失的严峻形势,不禁备感焦虑。 (1)会计专业技能不强导致会计信息失真。良好的专业技能是体现会计职业道德的一项重要指标,会计人员是会计信息的搜集者和整理者,若专业知识水平不高、对相关法规制度不熟悉就会导致在处理会计信息过程中发生错误,进而传递出错误的财务信息,导致职业道德危机。我国目前会计从业人员很多,但高级人才甚少,甚至有些会计人员对我国会计新政策几乎不了解,知识陈旧匮乏,如何能传递出准确实用的会计信息? (2)弄虚作假,背弃原则,监守自盗。与由于自身专业技能不强导致信息传递失真相比,这种情况更使人憎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自由主义、个人主义控制了某些人的思想,使得一批人置人民利益、法律条令于不顾,挪用公款,弄虚作假,最终把自己逼上一条不归路。 (3)个人修养不高,会计职业道德意识淡薄。详细地剖析问题才能解决问题,但事实并非如此,每当谈及会计职业道德沦丧问题,会计从业人员总会把责任归咎于外界因素而忽视了自身应承担的责任。 (4)屈从于外部压力以求自保。会计人员经常处于进退两难的尴尬境地:既要服从领导又要坚持原则。面对选择,很多人为保“饭碗”圆滑处理,这在一定程度上违背原则,存在潜在的职业道德危机。 二、导致会计职业道德问题的原因分析 首先,从内部原因来说,会计人员自身问题不容忽视。①会计人员的素质以及业务能力的高低直接决定着会计信息质量的高低;面临物质诱惑能否坐怀不乱;面临各方压力能否应付自如,坚持原则;在面临复杂严肃的经济问题时,能否直击要害,妥善处理。但是实际上,有些人员面临诱惑把持不住,面临压力坚持不住,面临难题束手无策,全然抛弃了职业道德和应有的诚信守则意识。这对于高校会计专业学生来说是一个很大的挑战。②会计人员个人修养还高,被个人主义、拜金主义、享乐主义蒙了心窍,违背法律准则,弄虚作假,从中牟取私利。这就要求高校会计专业学生加强个人品德修养,从而树立正确的职业道德观念。 其次,从外部原因来说。①社会环境浮躁。当违背职业道德成为一种社会通病,它就会像电脑病毒一样,难以遏制。②行业自律性不强。会计从业人员处于这种环境,很难出淤泥而不染,把职业道德、诚信守则放在第一位,这导致整个会计行业风气不能够澄澈清明。这样的环境很难使高校会计专业学生树立会计职业道德第一的观念。③国家法制建设尚不健全,某些方面尚没有完善的法律规范。④会计教育体系存在弊端。从高校这方面来说,高校教育着眼于专业技能的学习和提高,而忽视了会计职业道德教育的培养。以至于给会计专业学生留下了一种只要拥有较强的专业能力,职业道德可有可无的印象。 三、加强高校会计专业学生职业道德的建议 (一)对于高校学生 作为一名高校会计专业学生,应努力提高自身修养,摒弃个人主义、拜金主义、自由主义等思想。学习研究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提高自身觉悟,树立为人民服务思想。 首先,认真学习专业课程,提高专业技能。扎实的会计功底能够为会计人员树立正确的会计职业道德观念提供更强大的保证,也才能提供可靠有用的会计信息。高校学生正处于在校学习知识、培养技能的大好时光,应该努力汲取知识,提高能力,为自己步入社会服务人民奠定良好的基础。 其次,增强实践能力。高校学生学习的多是理论知识,实践甚少。虽然理论来源于实践,但是,理论只有运用于实践中才能凸显其价值。学生只有通过实践才能真正理解体会理论,同时增强自己的实践能力,丰富实务经验,才能为以后真正从事会计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再次,关心国家政策方向,熟悉我国会计职业道德理论、原则和规范。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做会计就得懂国家方针、熟谙行业规则。只有这样才能在实务操作中更加规范,才能使所提供的财务信息满足使用者需求,也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恪守会计职业道德规范。 最后,学习利用网络资源,了解会计方面优秀人才的事迹,为自己树立目标,做一个严于律己,恪尽职守 ,把职业操守融入自己人格的优秀会计人才。 总之,作为一名高校会计专业学生,一定要在学习专业基础知识,提高职业技能的同时,把职业道德作为个人修养的一部分,并把它融入自己的品格中。 (二)对于高校 1.在提高学生职业道德修养方面 (1)改变育人思路,提高职业道德教育在整个教学过程中的地位。专门开设关于职业道德教育的课程,或者将这种教育融入到日常课程学习中。这样才能提高学生对职业道德教育的重视程度,逐渐改变过去以技能知识教育为唯一目标的教育模式。 (2)提高教师的个人会计道德修养,为学生作表率。职业道德的塑造与教师传授有很大关系。一位学识渊博、品德高尚的教师在无形中为学生树立了榜样,并在教学中用自己高尚品德潜移默化地影响学生,帮助学生塑造品格。 (3)结合实际案例教学。高校学生接触社会较少,所以要在教学中结合社会上发生的真人真事为学生讲解,使学生真正意识到塑造优秀会计人格是何等重要。 (4)改变现有的学生评价体系,把会计职业道德评价融入到学生整体评价体系中,提高学生对会计职业道德的重视程度,促使其努力提高个人会计品格。 (5)带领学生学习会计职业道德理论、规范和原则,使学生从理论上认识会计职业道德框架,并从思想上重视会计职业道德修养。 2.在提高学生知识技能方面 (1)为学生提供实践平台,增强学生的实践能力。时践出真知,只有让学生走出书本接触到现实中的会计,才能真正认识到某些实际问题。 (2)购买专门会计网络资源,开拓学生视野。虽然现在网络资源发达,但是真正专门针对高效会计专业学生的资源并不丰富。书本上知识毕竟有限,教师传授也只有课堂几十分钟,学生想要获取更丰富的知识、增长技能,只有靠自学,而网络为学生自学提供了很好的平台。 会计职业道德论文:浅谈会计职业道德的建设 摘要:阐明我国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的必要性,提出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的具体措施。 关键词:会计职业道德建设;必要性;措施 会计职业道德是指在会计职业活动中应当遵循的、体现会计职业特征的、调整会计职业关系的职业行为准则和规范。随着我国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全面推进和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也就成为建立会计诚信机制的必然要求。会计职业道德的好坏是导致会计信息失真,影响会计工作质量的关键所在。因此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势在必行。 1 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的必要性 1.1 当前我国经济成分丰富且复杂,生产方式及人们的生活方式有了很大变化。国家、集体、个人三者之间的利益关系及人事关系比过去大大复杂化。为了配合复杂的经济生活和日益频繁交往的人际关系,调整好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在会计领域必须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强化会计人员的会计职业道德意识。 1.2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一些旧的道德传统严重阻碍了新体制的运行,阻碍了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这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如果会计人员违背会计职业道德,那么,市场经济就难以形成平等的竞争机制。 1.3 规范会计人员职业行为的规则主要体现在各种财经会计法律、规章制度之中。但在强调运用会计法规、法令、纪律来规范会计人员职业行为的同时,仍必须辅之以会计道德规范。 2 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的措施 2.1 净化会计行为环境。会计人员不仅工作在会计领域,更生活在社会大环境中,其职业道德不可避免地要受到社会各种不良因素的影响和干扰。在一个道德意识淡泊,公共意识低下,自我中心突出的社会环境下,不可能营造出高品味的会计职业道德。净化环境,不是光靠会计职业界的努力能做到的,而要依托于社会各方面的变革与协调,尤其是应与法律、各行各业的职业道德同步,才能建设好会计职业道德。会计职业道德建设实质上是向社会提出了提高道德觉悟、重视道德修养、净化环境的基本要求。在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今天,各行各业都应自觉提高职业道德意识,从而营造出建设会计职业道德的和谐环境。 2.2 制定一套可操作的会计职业道德规范体系。首先,会计职业道德的实施主要依靠会计人员的道德感和思想觉悟,而非受制于外力,因此会计职业道德的制定不宜由政府直接出面进行,而应该由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计学会等民间组织、中价机构来制定、颁布与监督实施,实现会计行业自律。其次,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也是信用经济,信用必须依赖道德之完善来维护,在加强法律建设的今天,切不可忽视道德建设。为此,我们必须在弘扬中国优秀传统道德,吸收西方优秀传统道德的基础上,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符合时代精神的会计职业道德。 2.3 加强单位内部会计监督、政府监督。首先,加强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制定与实施:(1)会计人员与经济业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2)重大对外投资、资产处置、资金调度和其它重要经济业务事项的决策和执行的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程序应当明确;(3)财产清查的范围、期限和组织程序应当明确;(4)对会计资料定期进行内部审计的办法和程序应当明确。其次,从有关会计的政府监管来看,需要解决监管的责任问题。政府监管部门的责任就是要解决防止造假、惩处造假以及严格执法问题。目前,政府监管部门监管不力,包庇推委现象时有发生,它们或者只管“灭火”不管“防火”,或者见媒体已经曝光,领导人有了批示,才开始行动。到底预防性的监管责任应当归属于谁?监管部门不作为应当承担什么责任?如果不明确,就无法改变当前没有人承担责任的局面。 2.4 建立健全会计职业道德评价体系。会计职业道德的监测评价系统是会计职业道德系统的有机组成部分。首先,应建立会计职业道德跟踪监测系统,判断会计职业道德意识所处的阶段,及时发现会计职业道德状况的新动向;其次,在建立健全会计职业道德评价系统时,建议在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计学会等会计组织内成立道德委员会来履行这一职责。 2.5 通过多种途径和手段抓好会计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会计人员的整体素质。目前我国会计职业道德处于放纵阶段,不能指望良好道德在短期内能自发形成,而应该下大力气狠抓落实会计职业道德教育。①各类设有会计专业的学校,应开设“会计职业道德”课程;②重视会计教师的师德建设,言传身教;③在职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中应理所当然地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并且摆在突出位置;④注册会计师考试、会计资格考试内容中应包括会计职业道德;⑤利用大众传播媒介宣传正反面典型,加以舆论引导;⑥进行配套教育,即在会计职业道德教育的同时,进行政治思想、法制、政策水平、业务素质、心理素质等各方面的教育;⑦道德教育形式不限于课堂教学,还应采取学术会议、专题研讨会、参观学习、经验交流等多种形式的教育;⑧采用先进的教学方法和教育手段。 要通过奖惩措施的实施让不诚实者付出巨大的成本,而让诚实者获得奖励,使选择诚信成为会计人员的一种理性行为。让遵守职业道德行为带来的收益——光明的职业前景、融洽的同事关系、良好的社会信誉远远大于不遵守职业道德行为付出的成本——晋升无望、时刻面临失去工作的威胁、受到同事的鄙视和冷淡。那么,所有会计人员会毫不犹豫地选择前者,使职业道德教育将不再是一种单纯的说教。综观中外成功企业,他们都以诚信作为追求与必备的品质之一,而且无一不是以诚信为本发展壮大的。 中国现代会计先父潘序伦指出,“立信,乃会计之本;没有信用,也就没有会计”,他把“至真”作为会计工作的生命线。随着我国《公民道德实施纲要》的颁布和实施, 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准和道德判断、道德评价能力必将在全社会的职业道德教育过程中逐步形成并提高。 2.6 建立健全法律制度,从法律方面进行规范性防范。从有关会计的法制建设来看,目前需要解决惩治造假的“精确制导”问题。所谓会计法治的“精确制导”是指:明确由什么人启动对会计欺骗的诉讼程序,改变“民不举、官不纠”的局面,使违法企业浮出水面;明确规定会计真实性的具体法律标准;明确规定企业负责人是会计信息真实性的唯一责任人,把会计人员解脱出来,集中打击关键目标;明确区分会计责任和审计责任,瓦解两者的欺骗联盟。此外,为了改进会计的法制建设,还需要研究会计法,提高立法和执法的科学性,让那些胆敢造假者得到应有的惩罚。 会计职业道德论文:基于诚信会计职业道德下的会计环境建设 [摘要] 文章从分析会计职业道德的环境入手,阐明了诚信会计职业道德下的会计环境的特征和内容,建议改善会计环境以达到重塑会计职业道德之目的。 [关键词] 诚信会计职业道德会计环境关系途径 一个知识不全的人可以用道德去弥补,而一个道德不全的人却难以用知识去弥补。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会计人员是多元利益主体的中心,肩负着客观、公正地处理各方利益的艰巨任务。因此,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是摆在各国前面的一项十分紧迫而重大的任务。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的影响来自方方面面,本文主要从符合诚信会计职业道德要求的角度来阐述会计环境的建设。 一、诚信会计职业道德 会计职业道德是指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在履行职责活动中应具备的道德品质,它是调整会计人员与国家、会计人员与不同利益和会计人员相互之间的社会关系及社会道德规范的总和,是基本道德规范在会计工作中的具体体现。 会计职业道德具体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会计职业道德范畴,包括会计职业信念、会计职业责任和会计职业纪律;二是会计职业道德规范,包括敬业爱岗、钻研业务、依法办事、客观公正、搞好服务以及严格保密等。 1.敬业爱岗:这是财会人员职业道德规范的首要前提。它要求财会人员充分认识本职工作在整个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从而珍惜自己的工作岗位,热爱本职工作,做到干一行爱一行、兢兢业业、一丝不苟,以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高度负责的精神做好会计工作。 2.熟悉法规:这是财会人员职业道德规范的重要基础,财务工作涉及面广,在组织好财务活动的同时,为了正确处理各方面的关系,它要求财会人员必须熟悉财经方针政策和各种会计法律法规与制度,确保财务处理的正确性,同时从记账方法、科目运用、账簿设置、核算规程、会计报告等方面确保会计处理的标准性、及时性和会计方法选择的合适性、合理性、成本费用及损益核算准确性及资产负债权益反映真实性。 3.依法办事:这是财会人员职业道德规范的重中之重。财会人员必须遵守《会计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度,正确处理国家、集团、个人及外部经济利益关系,依法理财。 4.搞好服务:会计是为管理服务的,因此,财会人员必须从政策、资金和管理三方位一体化服务于企业。 5.诚实守信:财会人员要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办老实事、执业谨慎、信誉至上、不为利益所诱惑、不弄虚作假、不泄露秘密。会计报表和信息面对的是社会公众,所以会计人员的诚实守信特别受到社会关注。 6.谦洁自律:会计从业人员不能见利忘义,为了谋取小团体的利益,忘记了自己履行的职责,甚至铤而走险。 7.努力钻研业务、提高工作技能:会计人员要随着经济形势的变化、国家法律法规的调整而不断努力更新知。 8.保守秘密:会计人员应当保守本单位的商业秘密,除法律规定和单位领导人同意外,不能私自向外界提供或者泄露单位的会计信息。 二、会计环境 会计环境是指会计职业活动动作于其中的各种条件之总和,是会计赖以产生、存在和发展的社会环境,是会计所处特殊发展阶段的客观外在环境和条件,它包括会计主体内部环境和存在于会计主体外的外部环境。 内部环境指会计主体内部的会计工作条件和状况。主要包括内部控制制度;单位的人事政策和内部组织机构;会计主体的性质;内部审计情况。外部环境是指该会计主体所处的外部社会环境。能够对会计产生影响的外部环境因素很多,主要归纳如下几点:经济体制环境;经济发展水平;资本市场;单位的外在利益关系的单位和部门,包括工商、税务、财政、经济及业务主管部门这些外在部门的利益;法律因素;政治因素;政策因素;社会文化因素;教育因素;历史传统因素;科技因素 ;自然环境因素;会计的相关职业因素;会计准则的完备程度和行业管理因素;社会审计和政府审计因素;会计职业特性决定因素。 会计环境是一个动态的环境,在不同的时期或不同的国家和地区有着不同的特性和特征,因此,在分析会计环境时,要在一个相对静态的环境下进行分析。 三、会计环境与会计职业道德的关系 人的需要不仅仅体现其动物属性,更表现为其社会属性,并且由其社会关系所决定。现实中的会计人员更是如此。所以说,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的目的不仅仅是自律,更多的是他律。它不仅是为了道义,而且也是为了功利即会计人的自身品德之外的利益,保障社会的存在发展,最终增进社会和个人的利益与幸福,故而要解决会计职业道德建设,必先解决环境建设。不可能仅靠道德来支撑,道德作为一种非强制性的规范,只有在制度健全的社会里才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1.内部控制制度与会计职业道德的关系。一般来说,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能避免和消除一些管理上的漏洞,形成各相关部门和人员的相互制约,促使会计人员遵守和提高自身的修养和道德,否则可能造成部分会计人员或其他人员钻空子,贪污腐化,挪用公款等严重的职业道德和违法问题。 2.单位的人事政策和内部组织机构与会计职业道德的关系:单位的人事政策和内部组织机构决定了会计人员在单位中的地位和独立程度。一般来说,会计人员在单位中的地位越高则独立性越强,越有利于提高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否则会计人员及其工作不仅受到单位领导的制约,而且受其他部门主管和人员的制约,就不利于提高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另外会计人员的任用和选拔的方式也影响着会计人员职业道德的状况。 3.会计主体的性质与会计职业道德的关系:不同的会计主体面对社会有不同的利益点。私营企业可能更侧重于合理避税,以增加所有者的实际利益;上市公司更侧重于每股的盈利,以达到融资的目的;一般说来,会计人员在单位与其他一般管理人员和职工相比,并无特殊的个人经济利益,会计人员多是出于对个人职业、岗位、待遇的维护。当个人利益与会计职业道德,当生存职业岗位和职业道德产生矛盾时,两者孰轻孰重,多数人恐难权衡。因此不同的会计主体对会计人员个人利益的制约是不同的,会计主体的性质对会计职业道德的影响是至关重要的。会计人员置身于企业中,经常出现两难境地。俗语讲:“顶得住的站不住,站得住的顶不住”,可以算是对会计人员两难境地的一种形象描述。 4.内部审计情况与会计职业道德的关系:一个单位有较好的内部审计制度并很好地履行,可以为会计人员很好地遵循会计职业道德提供一些内部保障。 5.经济体制与会计职业道德的关系:体制是对企业组织形式等影响的至关重要因素,体制客观上造就了会计主体的特性,从而影响着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 6.经济发展水平与会计职业道德的关系:经济发展水平实质上是一个物质环境,管子说“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则知荣辱”,费尔巴哈也认为“德性和身体一样需要饮食、衣服、阳光和住房,如果缺乏生活上的必需品,那么也就缺乏道德上的必要性,生活的基础也就是道德的基础”。充裕的物质、经济的发达、基础的完备、科技的先进等都是建立和发展会计职业道德的基础。 7.资本市场与会计职业道德的关系:企业在资本市场上获得其生存与发展的资金来源。资本市场的范围、供应方式,必然对会计产生明显影响,为使会计信息能够满足筹资需要,不同的目的和需要造成了更多的会计估计和选择。 8.单位外在利益关系的单位和部门与会计职业道德的关系:单位外在利益关系单位和部门包括工商、税务、财政、经济及业务主管部门,这些单位及部门的利益直接影响会计人员的会计估计和会计处理。 9.法律因素与会计职业道德的关系: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制度,会计职业道德便成了一句空话,会计职业道德在得到一个普遍的适用过程后,也可以通过立法上升到法律层次。 10.政府因素与会计职业道德的关系:政治因素是政府相关部门通过制定政策规章和制度,为会计人员职业道德的建设提供导向,具体政策的不当或过失均会给会计职业道德的建设带来消极的后果,它们对会计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会计接收政府指导的程度、会计的服务对象、对会计内容的要求等方面,此外,政治因素还会通过影响经济因素、法律因素,以及其他因素来间接影响会计职业道德的诸多方面。 11.政策因素与会计职业道德的关系:经济政策,包括财税、税收、贷款、上市、配股条件等政策调整着单位的行为,影响着会计人员的行为和职业道德,决定着会计的动机。 12.社会文化因素与会计职业道德的关系:社会文化因素中的保守程度、重商、轻商主义倾向和保守秘密的倾向和程度等因素都会影响到会计信息的公开范围和程度。 13.教育因素与会计职业道德的关系:教育水平高低、教育体系及课程体系设置合理与否直接决定着会计人员的素质和会计队伍的质量和就业情况。 14.其他会计环境与会计职业道德的关系:历史传统因素、科技因素等因素影响着会计职业道德的时代性。会计的职业特性、会计准则的完备程度和行业管理则影响着会计人员的会计职业判断,如对存货计价方法判断、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方法选择及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选择等职业判断。 四、会计环境建设途径 加强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修养,应积极改善会计职业的会计环境,建立一个有利的控制环境、一个好的人事政策和实务、设置合理的组织机构和建设一个良好外部环境和会计职业道德评价体系,以建立一个良好的会计职业形象。 1.对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是培养会计职业道德的关键。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新制度的颁布和实施,对规范我国企业会计制度核算行为,真实、完整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提高企业的会计信息有着深远的意义。因而有计划地组织开展对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职业道德培训应势在必行。 2.改革现行会计在校教育是建设会计职业道德的基础。在校教育是培养会计梯队的阵地,在这个阵地应合理改善会计课程体系设置和会计课程教育方法,使会计职业道德课程一开始就走入学生的思想品德内,并作为一个考核的必备标准。 3.形成一个法制的内外部环境是建设会计职业道德的保障。各单位应按《会计法》切实加强对会计人员的管理。 4.理顺资本市场,提高科技水平及发展经济是建设会计职业道德的根源。资本市场的规范,引导企业公平竞争,可消除会计信息不真实的动机和从源头上堵截会计人员的造假。科技水平的提高,可以提高对会计造假的成本和威慑力。同样,经济的发展可以为会计人员避免进退两难的境地提供保障。 5.创建事后惩罚机制是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的最后一剂良药。会计管制的指导思想应该立足于成本收益分析,即将反违规者或潜在的违规者视为经济人,他们所做的选择是成本收益博奕的结果,只要违规的收益大于成本,就会存在违规的可能。因此,管制的思路应该在加大惩处力度的同时减少违规的收益,事后惩罚机制是确保会计质量信息的最后一剂良药。 五、结束语 会计职业道德依赖于会计环境的变革,只有创建一个良好的会计内外部环境,才能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搞好会计职业道德的建设、使会计人员成为一个诚信人。 会计职业道德论文:我国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现状及解决方案 【摘要】诚信道德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和美德,也是会计职业道德的重要内容,本文从会计职业道德概念出发,剖析了我国会计行业职业道德失范现状、原因,提出了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的方法和建设途径 【关键词】诚信道德、会计、我国会计道德建设、会计现状、解决方案 一、会计职业道德含义 会计职业道德是指在会计职业活动中应当遵循的、体现会计职业特征的、调整会计职业关系的职业行为准则和规范。会计是一个技术性与政策性很强的职业,由于企业的经济活动及会计核算涉及到许多集团的利益,加上经济业务复杂性、多变性和不确定性,以及会计方法本身的可选择性,使会计人员在处理经济业务时,不但需要遵循经济法规等,还要根据自身的价值观作出判断,会计职业道德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含义: 1.会计职业道德是规范会计行为的基础 动机是行为的先导,有什么样的动机就有什么样的行为。会计行为是由内心信念来支配的,信念的善与恶将导致行为的是与非。会计职业道德对会计的行为动机提出了相应的要求,如诚实守信、客观公正等,引导、规劝、约束会计人员树立正确的职业观念,遵循职业道德要求,从而达到规范会计行为的目的。 2.会计职业道德是调整会计职业活动利益关系的手段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会计职业活动中的各种经济关系日趋复杂,这些经济关系的实质是经济利益关系。会计职业道德可以配合国家法律制度,调整职业关系中的经济利益关系,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会计职业道德允许个人和各经济主体获取合法的自身利益,但反对通过损害国家和社会公众利益而获取违法利益。 3.会计职业道德具有相对稳定性 会计是一门实用性很强的经济学科,是为加强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维护社会公众利益服务的。任何社会和个人,对于客观经济规律,只能在认识的基础上,去主动适应、掌握和运用它,而不能去改造它,更不能违背它。会计标准的设计,会计政策的制定,会计方法的选择,都必须遵循其内在的客观经济规律和要求。因此,会计职业道德主要依附于历史继承性和经济规律,在社会经济关系不断的变迁中,保持自己的相对稳定性。 4.会计职业道德具有广泛的社会性 会计职业道德是人们对会计职业行为的客观要求。从受托责任观念出发,会计目标决定了会计所承担的社会责任。尤其是随着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会计不仅要为政府机构、企业管理层、金融机构等提供符合质量要求的会计信息,而且要为投资者、债权人及社会公众服务。可见,会计信息质量直接影响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经济秩序的健康运行,会计职业道德必将受到社会关注,具有广泛的社会性。 二、目前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失范现状 首先我们来看一个案例: 中国果汁行业三巨头之一,沪市上市公司国投中鲁果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中鲁600962)的三季报一出炉,网上立即爆发出一片质疑声。一位看上去相当内行的网民留下刺人眼目的文章,直斥国投中鲁“惊天大造假”,称其为了增发目的压低股价。的确,相比该公司第二季度每股盈利0.42元,环比增长859%的抢眼表现,国投中鲁第三季度的每股收益0.01元的业绩实在出乎意料。不仅普通投资者感到失望,就连部分机构投资者也大跌眼镜。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的会计法制和职业道德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广大会计人员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与发展中做出了突出成绩,促进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但是,我们在充分肯定会计职业道德建设取得成绩的同时,也不应忽视存在的问题。 1、会计职业道德观念淡薄 在现实中,一些会计人员在国家、社会公众利益与单位利益发生冲突时,不能够坚持准则,甚至通同作弊,为违法违纪活动出谋划策,直接参与伪造、变造虚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 2、追求私利,监守自盗 一些会计人员个人主义、拜金主义、享乐主义膨胀,丧失了最起码的法制观念,会计职业道德沦丧,故意伪造、变造、隐匿、毁损会计资料,利用职务之便贪污、挪用公款,以身试法,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陕西省延安市公路管理局李渠收费站原财务人员李进军利用职务之便,采取截留不上缴的手段,将收费站收取的车辆通行费570余万元转移后存入自己的银行卡里,用于互联网赌博,结果输得一干二净。近日,因涉嫌挪用公款罪,被该市宝塔区检察院立案侦查。(来源: 检察日报)这种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虽然是少数会计人员所为,但也反映出在新形势下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的紧迫性。 3、违背准则,弄虚作假 一些注册会计师在执行独立审计业务时,没有严格执行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道德准则,出具了不恰当的审计报告,客观上认同了会计做假行为,充当了被审计单位会计信息失真的保护伞。有的注册会计师明知委托人的会计报表有重大错报和故意造假的行为,却不予指明,并加以虚假的陈述,出具虚假的审计报告。 三、造成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失范的原因 1.社会环境对会计人员职业道德的影响 随着经济改革向纵深进展,人们之间的利益关系、人际社会关系大大的复杂化,从而使不少人在物质财富中失去方向,导致一些贪污舞弊,滥用职权,行贿受贿等等行为的泛滥。会计人员身处财经大权的关键地位,在一些不健康的消极环境影响下,其价值观念不可避免地受到影响。 2.法规滞后内控制度不健全 会计制度只是个别条款涉及到对会计人员职业道德的要求,缺乏系统全面的职业道德规范来引导和约束会计人员的职业行为,难以形成防范会计造假的自我约束机制;而有的单位财务部门内部职责不明确,内控制度不落实,监督检查不力,有章不循,循章不严,重查轻处,不能实现有效的相互牵制和制约,使得监督制约弱化。 3.工作地位“服从命令”作用 会计人员对单位负责人地位上的从属性,带来其职业道德行为上的从属性。会计人员的工作完全在单位负责人的领导、管理下进行,单位负责人拥有充分的用人权,会计人员只有通过单位任命才能上岗。由于这种从属性往往使会计人员难以摆正自己的位置,在单位利益和全局利益发生冲突时,会计人员处在两难境地。在工作中,会计人员经常会遇到领导的意图与财经政策法规和标准、制度、规定相抵触的情况,有时,会计人员虽提出合理建议,但单位领导仍坚持其做法,最终导致会计行为失范。 四、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的基本途径和方法 1.采取理论教育与实际教育相结合: 在职业活动中,对会计人员进行系统的会计道德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的教育,使他们树立正确的会计职业道德观,掌握相关的职业道德知识,辨别是非,明确方向,再结合实际工作,形成高尚的社会主义会计道德品质,以达到学以致用的目的。 2.采取典型示范与正面组织相结合: 从提高认识,明确责任的高度入手,以会计领域先进模范人物的感人事迹作为教材,会计人员可以从中受到感染和熏陶,得到深刻的启迪和教育。 3.采取自律和舆论监督相结合: 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必须强调自律,从提高道德认识入手。舆论监督起着抑恶扬善的作用。这主要包括对遵守会计道德的人的褒奖,对违反会计道德的现象的批评教育,开展经常性的会计道德讲评活动,促进良好的会计道德观念和会计道德行为的形成和发展。会计道德教育,要摆事实讲道理,以理服人,以情动人,要从爱护出发,用批评和自我批评方法,进行耐心的说服教育,引导会计人员明辨是非美丑,自觉改正。 会计职业道德论文:浅谈对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认识 论文关健词:会计 职业道德 规范 论文摘要:会计工作沙及社会经济生活各方面,经济与社会事业越发展,财会工作就越重要,作为“反映、监督与拉制”财务运行的主体—会计人员责任重大,因而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建设在当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显得尤为重要。在我国,建立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的工作还只是开始,实践不多,经验也有待积累。但改革开放以来的实践已经说明,开展这项工作非常必要,是整领会计工作秩序、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手段之一。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社会经济发展迅速加快,不少财会人员在物质财富中失去了方向,贪污、滥用职权等行为大行其道,客观上要求建立与之相适应的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使其成为各行各业会计人员必须自觉遵守的行为准则和自律标准,这是我国加人世贸组织后的必然要求,同时也是有效治理各种贪污、腐败行为的有效措施之一。本人结合实际情况谈谈对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认识。 1.会计职业道德 会计职业道德是一个比较广泛的概念,是一般社会公德在会计工作中的具体体现,是引导、制约会计行为,调整会计人员与社会、会计人员与不同利益集团以及会计人员之间关系的社会规范。具体地说,是指会计职业人员在从事会计工作、履行会计行为时所应遵守的道德标准。 2.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主要内容 会计职业道德的基本内容表现为会计职业道德规范。会计职业道德规范是指一定社会经济条件下,对会计职业行为及职业活动的系统要求或明文规定。它是职业道德在会计职业行为和会计职业活动中的具体体现。 根据我国的会计工作、会计人员的实际情况,结合会计职业道德的一般要求,笔者认为,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规范应包含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廉洁自律、客观公正、坚持准则、提高技能、参与管理和强化服务等主要内容。 2.1会计人员爱岗敬业的表现之一是忠于职守,尽职尽责。这是财会人员职业道德规范的首要前提。它要求财会人员充分认识本职工作在整个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从而珍惜自己的工作岗位,热爱本职工作,做到干一行爱一行,兢兢业业,一丝不苟。同时,还要求财会人员在工作中正确处理责、权、利三者关系;刻苦钻研业务,不断提高技能,勇于革新,争做行家里手。 2.2诚实守信这是财会人员职业道德规范的基本要求。不仅要求会计人员言行一致,表里如一,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办老实事,不弄虚作假,不欺上瞒下,讲信用,重信用;而且要求财会人员做到不为利益诱惑,保密守信;还要坚持做到执业谨慎,信誉至上。 2.3廉洁自律是会计职业道德的内在要求。它就是要求会计人员必须加强世界观的改造,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不断反省、剖析、提高自己,同时要公私分明,不贪不占,遵纪守法,尽职尽责。 2.4客观公正。这是财会人员职业道德规范的灵魂。它首先要求会计人员的态度额观公正,其前提是以良好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为前提;其次要求会计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必须遵守各种法律、法规、准则和制度,依照法律规定进行核算,并做出额观的会计职业判断;再次,还应实事求是,不偏不倚,如会计人员在办理有关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业务时,应依法纳税,不能以损害国家利益为前提而少交税款。 2.5坚持准则。这是财会人员职业道德规范的重中之重。它要求会计人员在处理业务过程中,严格按照会计法律制度办事,不为主观或他人意志左右。会计人员在进行核算和监督过程中,只有坚持准则,才能以准则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在发生道德冲突时,应坚持准则,以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众利益和正常的经济秩序。为此,要求财会人员必须具备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牢固树立财经法制意识,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 2.6提高技能。这是财会人员职业道德规范的时代要求。会计是一门不断发展变化、专业性很强的学科,它与经济发展有密切的联系。会计工作是一门专业性和技术性很强的工作,从业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会计专业知识和技能”,才能胜任会计工作,才能够勤勉、谨慎地运用其知识、技能经验,善于根据客观环境做出正确的职业判断,如选择恰当的会计政策、做出合理的会会计估计等。 2.7参与管理。简单地讲就是间接参加管理活动,为管理者当参谋,为管理活动服务。这就要求会计人员努力钻研业务,熟悉财经法规和相关关制度,提高业务技能,熟悉服务对名胜的经营活动和业务流程,使参与管理的决策更具针对性和有效性,不能消极被动地记账、算账和报账。 2.8强化服务。是要求会计人员具有文明的服务态度、强烈的服务意识和优良的服务质量。会计人员服务的态度直接关系到会计行业的声誉和全行业运作的效率,会计人员服务态度好、严格执法、服务周到就能提高会计职业的信誉,增强会计职业的生命力,反之,就会影响会计职业的声誉,甚至直接影响到全行业的生存和发展。 3.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基本特征 3.1原则性原则性是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典型特征。坚持原则能使财会工作者职业义务感和使命感得以加强,作为会计工作者,如果不具备高尚的职业道德,不坚持按原则办事,不仅会危害自身,也会损害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3.2无私性财务工作要求会计人员具有大公无私、公而忘私的思想和行为,以国家、集体的利益重于一切为最高原则。无私性集中体现在财务工作者的道德习惯行为上,廉洁奉公,不贪不沽,一尘不染,保持和发扬艰苦奋斗,勤俭建国的传统作风。 3.3服务性财务工作贯穿于我国四化建设的各行、各业、各个部门。财务工作既不能独立于各行、各业、各部门而存在,又不能置于各行各业各部门之上。 3.4时代性不同历史时期,有不同的道德标准,所以说,财会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具有很强的时代性。 4.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重要作用 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4.1会计职业道德规范是对会计法律制度的重要补充。会计法律制度是会计职业道德的最低要求,会计职业道德规范对会计法律制度起到了重要的辅助和补充作用。 4.2会计职业道德规范是规范会计行为的基础。会计职业道德规范对会计的行为动机提出了相应的要求,从而起到规范会计行为的目的。 4.3会计职业道德规范是实现会计目标的重要保证。能否为这些服务对象及时提供相关的、可靠的会计信息,取决于会计职业者能否严格履行职业行为准则。 4.4会计职业道德规范是会计人员提高素质的内在要求。会计职业道德规范是会计人员素质的重要体现,一个高素质的会计人员应当做到爱岗敬业、提高专业胜任能力,这也是会计职业者遵循会计职业道德的可靠保证。 综上所述,会计职业道德规范建设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只有不断加强会计人员的培训、教育,才能使在思想上和行动上重视起来,每个会计人员必须从自身做起,不负众望,以严明的制度约束自己,以高尚的职业道德感召世人。 会计职业道德论文:浅谈会计诚信与会计职业道德教育 摘要:笔者从会计诚信会计职业道德关系入手通过分析对会计人员职业道德的现状及其职业道德失范的成因作了深刻剖析,并就如何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提出了一些具体措施。 关键词:会计诚信 会计职业道德 措施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经济全球化的日益加强,人们对财务信息的关注度越来越强,而公司企业财务信息的失真失实,不仅严重破坏了市场经济的秩序,损害了社会公众的利益,而且阻碍了和谐社会、诚信社会的构建。近几年国内国际上财务造假案层出不穷,使人们陷入了对财务信息真实性及其重要性的思考,如何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提高会计的公信力、培育会计诚信、规范会计职业道德行为,提高财务信息质量,在新形势下,显得尤为重要,本文试就会计诚信与会计职业道德教育问题作一粗浅探讨。 一、会计诚信、会计职业道德的内涵 (一)会计诚信的内涵 会计诚信表达了会计对社会的一种基本承诺,即把公司企业的现实经济活动客观公正地反映出来,忠实地为会计信息使用者服务。会计诚信的内涵包括良好的会计职业道德和会计职业操守、精湛的会计技术和会计技能、完善的会计信息质量和优质的会计服务诚信。 (二)会计职业道德的内涵 会计职业道德是指在会计职业活动中应遵循的、体现会计职业特征的、调整会计职业关系的职业行为准则和规范。会计工作处于整个社会经济的前沿,会计人员身处财经大权的关键地位,职业道德在整个会计工作中显得尤为重要。 二、会计诚信与会计职业道德的关系 会计诚信和会计职业道德之间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两者相互作用,互为影响,互为促进。 (一)会计职业道德是会计诚信的基础和前提。作为会计人员,只有严格地遵循会计职业道德,才会出现诚实守信的会计人员。在日常生活中依法、规范的执业行为的不断积累,就是建立会计诚信的过程。 (二)会计诚信是会计职业道德的具体体现。 三、会计诚信对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 要做到会计诚信,就是要按照会计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依法、规范、认真履行职责,一是理财,要做到为民理财,聚财有道,生财有方,用财有效,为公司企业当一个“好管家”。二是廉政,要做到廉洁公正,坚持不义之财不取,在金钱面前不动摇,非己所属,眼不红、手不痒、不贪不沾,依法规范履行职责,切实做到:“常在河边走,就是不湿鞋”。三是诚信,坚持诚信为本,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从业,决不做假账,危害公司企业。 四、我国会计人员职业道德的现状、存在问题及成因 从全国物价、税收、财务大检查和对部分国有太中型企业及重点亏损企业审计情况可以看出,层出不穷的虚假会计报表从多个侧面折射出会计职业道德问题的严重性和普遍性。 这些问题主要表现为:第一,职业道德观念淡薄。在现实生活中,一些会计人员在国家、社会公众利益与单位利益发生冲突时,不能够坚持准则,甚至为违法违纪活动出谋划策,直接参与伪造、编造虚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第二,追求私利,监守自盗。一些会计人员故意伪造、变造、隐匿、毁损会计资料,利用职务之便贪污、挪用公款,以身试法,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第三,违背准则,弄虚作假。一些注册会计师在执行独立审计业务时,出具了不恰当的审计报告,客观上认同了会计作假行为,充当了被审计单位信息失真的保护伞。造成这些现象的原因如下: (一)社会变革、市场经济价值观念转变及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不合理、不规范,权力监督和制约乏力,激励和约束机制不配套。 (二)会计职业界自身建设存在较大差距,会计人员坚持职业道德的外部法律环境不佳。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会计人员坚持准则的法律保障和法律救济制度不完善,不利于会计人员形成良好的会计职业道德。 (三)对会计职业道德的宣传教育和监督缺乏有力的手段和措施,致使会计人员业务素质不理想。在学校教育中,较长时期偏重智育,忽视德育。参加工作后,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中虽有职业道德内容,但实际上从未见过职业道德培训。 五、加强会计诚信和会计职业道德教育的措施 (一)坚持把会计人员的诚信教育始终放在首位。 (二)不断提高会计人员的政治思想水平。一要强化对会计人员的政治思想教育,坚持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服务。二要牢固树立实事求是的辩证唯物主义思想,坚持一切从事实出发,切实保证财会信息的真实性、可靠性与安全性。三要增强会计人员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在与国际并轨的进程中,国际资本一体化也带来了会计市场的一体化,会计人员要切实担负起时代赋予的使命和责任。 (三)强化法律法规制度学习,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切实做到遵纪守法。 (四)制定岗位责任制,加强财会行业的监督检查与审计。结合财会执业工作特点和规律,制定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把会计职业道德规范与岗位职责紧密结合,把财经纪律与规章制度紧密结合,实行管理岗位与具体岗位连带责任,强化连带监督,促进会计人员的自律意识。 总之,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经过了金融风暴的洗礼,会计改革不断深入,会计专业性和技术性日趋复杂,会计行业越来越为世人所瞩目,中国会计业必将走向世界,其执业能力和水平必将经受严峻的考验。诚信既是会计工作的命脉和灵魂,也是会计工作的基本操守和立身之本,因此,追求诚信立业,必须把会计诚信与职业道德教育紧密结合起来,不断加强职业道德教育,提升财会职业人员综合能力。每个财会人员都要从自身做起,不负众望,以精湛的业务技术服务社会,以严明的规章制度约束自己,以高尚的职业道德感召世人,为国家发展、社会进步,依法履责,贡献才智。 会计职业道德论文:浅谈新时期会计职业道德建设 【摘要】会计职业道德是会计人员的工作行为规范,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具有重要意义,而对于如何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在当前时期又提出了更高要求。 【关键词】会计;职业道德;意义;要求;措施 职业道德是从事一定职业的人在其特定工作或劳动中应遵循的具有自身职业特征的道德原则和行为规范。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是会计的灵魂,是贯彻与整个会计工作的新年和精神力量。会计职业道德,既是会计人员在本行业职业活动中行为的规范,也是会计行业对社会所应负的责任和义务。随着社会的发展,会计不只是单纯的计数、记账,会计人员不仅要为政府机关、管理机构、金融机构等提供符合质量要求的会计信息,而且要为投资者、债权人及社会公众服务。这是现代会计活动赋予会计人员的更高使命,实现这些目标的关键是保证会计信息的质量。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对于整顿经济工作秩序,充分发挥会计工作只能作用,有着不可估量的作用。 一、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的意义 (一)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能有效地提高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 会计是市场经济活动中特殊的从业人员,处在各种经济利益关系的关口,应是经济工作的“卫士”。财务工作作为经济工作的基础,国家的许多法律、法规,尤其是财经方面的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都要通过会计工作来实现。但是新的《会计法》的实施以来并未收到预期的效果。究其原因,即执法的行为主体——会计人员的思想认识未能相应地跟上形势发展的要求,职业道德水平不高,缺乏行动的自觉性。道德是一切法律存在的基础,是执法的思想保障,特别是在这一价值多元的时代,是与非的模糊界限会使人产生道德的迷茫,缺乏依法办事的思想基础,会计也不例外。鉴于此,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能促进会计职业道德良好品质的形成。 (二)加强职业道德建设,能缓解会计工作中的不正之风的形成 现实生活中,诸多的贪污、行贿受贿、大吃大喝、铺张浪费,都要经过会计人之手。当然,这些现象的主要责任人可能不在会计人员,但与我们的会计人员屈从压力,不坚持原则大有关系。消除腐败,有赖于各种制度的健全和完善。会计人员必须坚持原则,用好《会计法》来保护自己的正当权益;同时,必须用会计职业道德规范来武装自己的头脑,使之能用会计职业道德来规范、指导自己的行为,逐渐形成会计职业道德责任心和荣誉感,正确使用自己的会计权力,忠实地履行自己的会计义务。 二、会计职业道德的要求 (一)爱岗敬业,熟悉法规 即会计人员应当热爱本职工作,努力钻研业务,使自己的知识和技能适应所从事工作的要求。爱岗敬业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出发点。会计工作不只是单纯的记账、算账、报账工作,会计工作时时、事事、处处涉及到执法守规方面的问题。会计人员应当熟悉财经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做到自己在处理各项经济业务时知法依法、知章循章,依法把关守口,同时还要进行法规的宣传,提高法制观念。 (二)依法办事,客观公正 一方面,会计人员应当按照会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会计工作,保证所提供的会计信息合法、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另一方面,依法办事要求会计人员必须树立自己职业的形象和人格的尊严,敢于抵制歪风邪气,同一切违法乱纪的行为作斗争。此外,会计信息的正确与否,不仅关系到微观决策,而且关系到宏观决策。做好会计工作,不仅要有过硬的技术本领,也同样需要实事求是的精神和客观公正的态度。否则,就会把知识和技能用错了地方,甚至参与弄虚作假或者通同作弊。 (三)诚实守信,保守秘密 诚实守信是会计人员的基本道德素养。会计人员做不到诚实守信就会导致失真的会计信息,失真的会计信息是影响会计工作质量的关键,不仅会误导投资者与债权人,使其决策失误,而且会导致国有资产和财政收入大量流失,扰乱国民经济宏观调控和市场经济秩序。为了治理会计信息失真问题,提高会计工作质量,有效遏制其社会危害性,强化会计工作人员诚实守信至关重要。会计工作性质决定了会计人员有机会了解本单位的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情况,有可能了解或者掌握重要商业机密。这些机密一旦泄露给竞争对手,会给本单位的经济利益造成重大的损害,这对被泄密的单位既不公正又很不利。泄露本单位的商业秘密也是一种很不道德的违法行为。因此,作为会计人员,应当确立泄密失德的观点,对于自己知悉的内部机密,不管在何时何地,都要严守秘密,不得为一已私利而泄露机密。 三、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的措施 财会人员的职业道德属于意识形态的范畴,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应当指出,当前左右财会工作质量和市场经济秩序的主要因素是社会大环境的影响,但会计职业道德建设严重滞后也是重要因素之一。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强化财会人员的职业道德建设的关键是把会计职业道德内化为会计从业人员的自觉行动,使其成为一种内在的精神力量;同时要着力构建会计诚信体系,打造为经济建设服务的高素质会计队伍。具体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建立健全教育培训机制 对会计人员进行道德教育,不能一劳永逸,应作为终身教育的内容,并视其不同的工作实践阶段区别实施。第一,岗前培训。应在会计教学中增加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内容,填补我国职业道德在教学中的空白。在上岗证培训中,对“准会计人员”进一步进行职业道德教育,使其知道跨入会计门槛后,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此谓打“预防针”,使其产生“抗体”。第二,后续教育。对以在岗的会计人员,应定期有组织地进行职业道德教育,根据不同时期职业道德存在的问题,不断深化充实、更新及拓展教育训练内容。这一阶段的培训目的,着力于检查对照方面,谓之“查体”,使其警钟长鸣,防微杜渐。任何道德上的滑坡,如不及时终止,终将陷入犯罪的深渊,对于这一点,任何一位会计人员都不能掉以轻心,存有侥幸心理,要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以良好的职业道德,规范职业行为。 (二)强化法制监管,健全考评机制 建立健全的法律制度,进一步完善各种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对违法乱纪行为的处罚,切实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一是对于恶意造假者,一定要加大处罚力度。必须从立法、执法上对造假者追究其经济责任,刑事责任,使造假者付出的代价远远大于其所得到的利益,加大会计信息稽查力度和检查面,大幅度提高会计造假成本。二是尽快建立和完善市场退出机制。对那些不遵守行业规则、不守信用的企业或个人,出现做假帐行为后要把肇事者驱逐出相关行业。如对会计造假的上市公司要立即退市,对参与造假的中介机构要进行取缔,对造假的单位责任人、会计人员、注册会计师吊销资格证书,不允许继续从事相关职业等。三是建立和完善考评机制,建议各级财政部门结合当地实际出台对会计人员的考核办法,以年度为考核周期,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职业行为、会计监督、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等几方面对会计人员进行考核评价。对考核成绩优秀者可作为评比先进会计工作者的条件,各级会计管理部门应予表彰和奖励;对不合格的会计人员集中进行学习和培训,仍然不合格者年检不予通过。 (三)培育良好的会计诚信环境,建立会计人员诚信档案 在一个道德意识淡泊,自我中心突出的社会环境下,不可能营造出高品味的会计职业道德。首先要坚持诚信的用人原则。各单位聘用会计人员,首先选择的应该是有诚信的人,一个人专业技术能力很强,但是缺少诚信,我们是不应该聘用的。其次充分发挥诚信示范作用。大力宣传先进会计人员的事迹,将先进会计人员的事迹提炼成职业化要求,努力引导会计人员向先进人物看齐,实践会计职业道德的要求。诚信档案包含的对象是我国所会计从业人员及其领导。诚信档案主要记录会员的基本情况、在诚信方面的良好表现及行为、已经出现的有违行业诚信要求而需予以提示的行为,以及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及准则、受到各类处理的行为等。会计诚信档案记录期限至个人不再从事会计工作止,对相关人员失信和处罚等相关信息进行记录和披露,是加强会计自律性管理的有效手段,使诚信执业者受到社会的信任和尊重,失信者受到市场的处罚。 总之,会计职业道德建设是一项系统的社会工程,客观上一个长期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只有根据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的自身特征,从宏观和微观,即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的多方主体共同努力,持之以恒,方能在全社会形成“诚信为本、操守为重、坚持准则、不做假帐、参与管理、强化服务”的会计职业道德风尚。 会计职业道德论文:目前会计职业道德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摘 要】会计职业道德建设问题一直是倍受业界和社会公众关注的焦点。近几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由于会计职业道德教育欠缺而造成会计信息失真问题影响颇多。会计职业道德好坏是导致会计信息失真,影响会计工作质量的关键所在。本文针对现阶段会计职业道德建设问题,作点思考和探讨。 【关键词】会计职业道德 企业 一、违背会计职业道德行为的基本原因 1.利益的驱动是会计造假的源动力。经济利益是最常见的造假动机,是造假者最大的内在驱动力,造假者通过造假旨在得到直接的或间接的、现实的或潜在的经济利益,另外对政治利益的追逐也使造假者铤而走险,不顾后果。造假者的逐利心理突出地表现在他们对暴富的渴望,对物质财富和富足生活的羡慕,对保官升官平步青云的企盼,对出人头地的向往。而当这一切不能通过正常渠道获得时,就不得不依靠做假帐来改变企业与国家、企业与个人、个人与个人之间的利益格局和分配关系,改变衡量其政绩的各项经济指标。如常见的造假手段包括不恰当核算特殊交易、滥用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错误确认费用及负债、资产造假。 2.现代企业资本结构“缺陷”使会计造假成为可能。现代产权结构模式的两权分离,产生了以信任为基础,资产所有者以委托方式由选定的经营者所有者从事经营管理资产的委托一的运营形式。企业出资者委托经营者为其,以实现出资者资产收益最大化目标来管理企业资产。 3.会计人员整体素质还不能完全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我国有成千上万的会计人员,这支队伍在经济发展和会计改革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这是必须加以肯定的。随着从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轨,知识更新步伐加快,法规体系逐渐完善,需要会计人员更新观念、学习新法规、掌握新知识,加强职业道德培训、塑造会计行业诚信理念。特别是《企业会计制度》、《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及机关会计的准则实施后,需广大会计人员具备扎实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能根据制度及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对会计实务问题做出职业判断。 二、当前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的思路与对策 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笔者认为应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 1.加强对会计从业人员的思想道德教育,提高会计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会计职业从其权责结构的特点上看,是会计从业人员(无论是企业内部会计从业人员还是企业外部会计从业人员)作为一个独立的第三方加入到委托人与经管人的经营关系中去的,应站在第三方的立场上,负有向社会提供真实可靠且有用的会计信息的责任。这—职业所需维护的利益是极为广泛的。会计职业道德教育是会计职业道德建设过。程中一顼必不可少的重要工作,是各级会计工作管理部门、会计职业管理机构、单位负责人必须重视和做好的工作。会计职业道德教育的内容应包括以下几方面:(1)职业基本教育。(2)服务宗旨教育。(3)职业精神教育。(4)遵法守法教育。 2.减少外部环境对会计职业道德的负面影响,提高会计职业道德水平,应当依托于社会各方面的变革与协调,尤其应当与法律、与各行各业的职业道德建设同步,才能建设好会计职业道德。 在现代生活中,任何个人及经济组织必须遵守法律的规定,企事业单位的各种经济行为更是如此。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实现其职能,是法律所赋的权力。要改善会计行为环境,就要给予会计工作强有力的法律支持。例如:我国在2000年7月1日之前执行的《会计法》第4条规定:“单位领导人领导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和其他人员执行本法”。可见,会计人员是在单位领导人的领导下进行工作的。一般情况下,会计人员不得不服从于领导的意图。而某些企事业单位领导人钻法律的空子,为了追求小团体利益,粉饰业绩、谋取私利等等。会计人员对这种事也只能“睁一只眼,闭一眼”了。我们不能因此就认定会计人员缺乏职业道德,因为他们的权力被“领导”了,被“限制”了。可喜的是,我国于2000年7月1日开始实施的新《会计法》第5条规定:“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照本法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其他会计资料,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第46条还规定:“单位负责人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本法规行为的会计人员以降级、撤职、调离工作岗位、解聘或者开除等方式实行打击报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对受打击报复的会计人员,应当恢复其名誉和原有职务、级别”。这两项法律条款有力地保证了会计机构、会计人员的合法权益,使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从一定程度上摆脱了单位负责人的非正常干预,必要时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3.严格执法,加强监督 一是政府加强对企业会计的监管。会计工作的普遍性、会计信息的社会性、会计作用的国际性都要求政府应加强会计的监管,使企业的会计信息的披露有个规范统一标准,保证其真实性,也只有政府才具有这种权威性。首先,政府制定各方参与市场经济的“游戏规则”,主要指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即会计准则、会计制度、专业核算办法等会计标准。规范会计核算,保证各单位、个人有法可依。其次,严格监督检查,使各单位、个人有法必依。最后,对各单位、个人的执行结果采取优胜劣汰,激励守则者、严惩违法者。 二是加强企业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企业内部控制包括内部会计控制和其他管理控制两部分。内部会计控制体现了内部牵制原理,与其他管理控制交织进行,在企业内部控制中占有重要地位。内部会计控制指企业内部建立的会计控制体系,其中包括:可靠的内部凭证制度。会计凭证是企业会计核算的重要的组成部分,记录着经济业务,为监督检查提供主要依据,保证会计信息的传递;健全的账簿制度。在可靠的内部凭证制度基础上,健全的账簿制度能确保会计记录的保密性和完整性,保证提供完备的会计信息;合理的会计政策和会计程序。即便于企业有关人员了解处理会计实务的程序和方法,有利于企业会计政策的前后一致性;科学的预算制度。这是会计核算与监督的依据;定期盘点制度。它是保证会计信息起初的重要手段;严格的内部稽核制度。即可及时发现错弊行为。 会计职业道德论文:我国盈余管理与会计职业道德判断的现状分析 【摘 要】盈余管理就是企业管理当局在遵循会计准则的基础上,运用一定的会计方法和手段,为实现自身效用最大化和企业价值的最大化,而做出对企业对外报告的会计效益信息进行控制或调整,其实质是有目的地干预或影响财务报告,进而影响相关利益者的利益和决策。本文对我国盈余管理与会计职业道德判断的现状进行了分析。 【关键词】盈余管理 会计职业道德 现状 会计职业道德是道德规范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从事会计职业的工作人员在职业活动中应当遵守的行为规范的总和,包括会计人员的职业品德、专业胜任能力、职业责任和职业纪律等。它是调整会计人员与国家、会计人员与不同利益、会计人员相互之间的社会关系及社会道德规范的总和,是基本道德规范在会计工作中的具体体现。它既是对会计法律制度的重要补充,也是规范会计行为的基础。 一、我国盈余管理现状 在我国,现代会计还十分年轻,缺乏一些具体交易的会计处理准则,证券市场的监管功能还不完善,这就决定了我国企业的盈余管理和发达市场经济国家在动机上有一些区别。我国企业盈余管理的动机主要是为了取得银行的信贷资金和商业信用,包装上市以及后来的配股等等。然而,由于我国证券市场不发达,监管能力不到位,有些上市公司的盈余管理行为已经到了损害投资者利益的程度。 对比国外的盈余管理方法,可以发现只要我国公司的盈余管理控制在适度的范围内,对推动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改善公司治理结构,加快国有企业改革进程都是有益的。 透视我国盈余管理现象,对我国企业盈余管理行为的动因分析如下: 1.上市公司盈余管理最基本的动机是追求利益最大化,由于利益诱导效应,企业股东与经营者的委托关系一经确立,“道德风险”、“信任危机”等问题也将随之产生。于是一些缺乏会计职业道德的从业者,就有意破坏诚信原则和会计规则,实施盈余管理。 2.盈余管理的避税动因也是十分明显的。由于经营者在会计政策和会计方法的选用上有较大的灵活性。对经营者而言,税收优惠政策及会计政策的灵活选择为其开展盈余管理实现“避税”提供了弹性空间。 3.企业之间的交易往往建立在信用基础上,因此,为了树立良好形象,许多企业就有强烈的动机粉饰财务报表,以在客户中建立良好的信用。对于上市公司来说,其社会形象非常重要,它们往往通过盈余管理提升企业业绩,向市场传递绩优信息,从而达到改善企业形象的目的。 二、会计职业道德判断建设不完善带来对盈余管理的影响 1.会计人员道德素质不高 高质量的会计信息需要恰当的职业道德判断,恰当的职业道德判断需要会计人员丰富的专业知识和经验。而我国由于长期的计划经济导致会计理论发展缓慢,经济活动内容单一,这些都限制了会计人员素质的提高。 2.会计职业道德判断意识不强 我国由于受产权机制的制约,会计人员与企业的经营者同属企业管理人员,其根本利益是一致的,而且会计人员的工资、待遇等均由经营者决定,在这种情况下,会计人员为了维护自身利益,势必会做出有利于经营者的职业道德判断,从而损害投资者的利益。 3.监督机制不完善 目前,我国对会计信息质量的监督分为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内部监督是指经济主体内部监督,外部监督是指财政、税务、审计、银监、证监、保监等部门的监督。内部监督由于会计监督人员缺乏足够的独立性往往流于形式。外部监督由于点多、面广、任务重、人员知识老化等问题,都与承担的任务和需要达到的目标不相适应,不能从外部监督上保证会计信息的质量。 三、在会计职业道德判断的建设中完善盈余管理制度 1.加强会计从业人员职业道德的教育 对于在校学生的教育,既打好专业基础,又塑造良好的会计职业道德,是新时期对合格会计专业大学毕业生提出的要求。在校启蒙式的职业道德培养,需要创建会计文化氛围,进行多方面的引导,让学生在近似的环境中体味会计的真谛,在感触中觉悟,在感触中培养,在感触中提高,成为既有会计专业技能,又具有较高会计素养的新型会计专业大学毕业生。提高对会计职业道德的认识、全面改进教学方法。 2.注重会计职业道德判断能力的培养 增加知识储备,提高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判断能力的关键,就是要熟练掌握和合理运用专业知识和相关知识。加强业务培训,会计职业道德判断的技术性要求会计人员必须具备丰富的专业知识和扎实的基本功。真实、公允是会计职业判断的基本准则。会计职业道德的作用就在于促使企业及会计人员能自觉抵制各种利益的诱惑,并且不受权势和偏见的影响,确保判断所产生的会计资料能客观、公允地反映会计主体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从长远来看,应建立以社会舆论和诚信档案制度为基本形式的社会评价机制。这种方式具有特殊的内在威慑性,并最终促成会计人员从他律走向自律——真实、公允地进行会计选择。 3.健全会计职业道德判断的监督机制 会计监督机制是指对会计核算和管理工作进行连续、系统、全面的监控和经常性的检查,便于及时发现并纠正会计工作中可能存在的偏差和错误,依法查处可能存在的舞弊造假,确保会计核算和会计管理工作健康、有序、高效地运行。会计监督分为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公司治理结构是约束管理人员职业判断的内部监督机制,是形成正确的职业判断的基石。社会监督是职业判断的外部监督机制。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企业拥有了更广泛、更全面的自主权。权力没有监督和制约就会产生腐败,权力越大,就更需要制约,理财权力越大,就更需要会计监督。因此,强化会计监督,有效地发挥会计监督的职能,是对当前经济领域中出现的盈余造假现象的有力挑战,也是防止和发现会计造假的有力措施。因此,要从会计内部环境和外部环境同时着手,建立起一个由会计人员、单位负责人、行业组织、政府部门以及全社会群众参与其中的全方位立体式监督体系,只有通过内外两方的共同监督之下,盈余造假现象才可以得到彻底的杜绝。 会计职业道德论文:浅析会计职业道德失范及其对策 【摘 要】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水平的高低,关系到国家财经法规制度能否执行、经济秩序能否有序、经济发展能否持续的大问题。在这改革开放的三十年中,会计的法规、制度建设日新月异。可与之相辅相承的会计职业道德却出现了滑坡现象,影响了会计行业的发展。面对这一现状笔者对会计职业道德失范的现实表现进行了分析,提出了提高会计人员思想素质,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的对策。 【关键词】会计人员 会计职业道德 提高对策 一、会计职业道德失范的现实表现 会计职业道德是会计从业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应遵循的,体现会计职业特征、调整会计职业关系的职业行为准则和规范,它是一般社会公德在会计职业行为中的具体体现,也是社会公众对会计从业人员行为的共同愿望和要求。当前,人们痛恨虚情假义,倡导诚信,呼吁从业人员遵循职业道德,但仍存在会计职业道德失范现象,主要体现在如下几方面: 1.缺乏诚实守信、客观公正的职业精神 会计人员对个人利益的追求和对现实的妥协,违反了诚实守信、客观公正的道德规范。 在现实经济生活中,一些会计人员为了满足个人私欲,不顾职业操守,利用专业优势,铤而走险,大肆造假。另一方面,会计人员在单位的地位具有天然的从属性,其职业道德在单位会计工作中能否发挥作用和作用的大小,不可避免地从属于所在单位的文化层次及单位负责人的道德水准。当单位负责人授意会计人员提供虚假会计信息时,会计人员未能坚持诚实守信、客观公正的原则。根据有关资料显示,当单位负责人授意会计人员提供虚假会计信息时,有相当多的会计人员认为应作好“技术处理”以使单位负责人意见得以“巧妙”实施。有的在面对外部监督时,甚至作好所谓“协调”、“配合”,使监督弱化以至流于形式。另外,在现实生活中,诸多的贪污、行贿受贿、大吃大喝、铺张浪费,都要经过会计人员之手。还有发生在国内的一些大公司财务欺诈案,使会计业面临着“诚信危机”。在中国证券市场上,银广厦、麦科特、st黎明等一系列财务造假公司的曝光,牵出了相关的华鹏、华伦等会计师事务所,每一起造假事件涉案金额之巨、涉及面之广令人触目惊心。这也从侧面反映出我国部分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水准不高,缺乏诚信缺失。 2.缺乏爱岗敬业、坚持准则的职业精神 不少会计人员缺乏职业理想和敬业精神,总认为自己平时工作忙,事情多,不关注、不学习会计法规,更谈不上遵纪守法,依法办事了。有的会计人员思想上竟然没有会计职业道德的概念,对职业道德规范和政策法规似懂非懂,十分模糊。这是现实中会计职业道德思想基础的严重缺失。 另外,在实际工作中折射出会计监督机制相当不完备。如单位内部审计作为国家监督体系的组成部分之一,代表着国家利益对企业经济活动的监督和控制,保证国家财经法规的贯彻执行,但这种内部审计在有些单位完全是形式,基本上起不到监督的作用。而有关部门每年都要进行税收财务物价检查,因其经常性、规范性以及广度、深度、力度不够,也不能给单位内部会计监督提供有力的支持,进而难以形成有效的再监督机制。这在一定程度上助涨了单位负责人和会计从业人员弄虚作假之风。 3.缺乏努力提高、强化服务的职业精神 我国1000多万财务人员中,中高级职称人员占20%,其余大部分都为初级职称人员,知识结构、学历水平和业务水平偏低。现实中不少会计人员缺乏基本的业务素质,会计工作频于应付。他们业务知识贫乏或知识老化,对会计准则、会计制度知之甚少,专业技术能力较差,职业胜任能力明显不够。业务素质的低下,还表现在工作中缺乏精益求精的精神,记账不符合规范,账簿混乱、账账不符、报表挤数的现象。实践中由于会计人员业务不熟,而出现会计信息失真的情况也不少见。这些都大大降低了会计工作质量,违背了职业道德的要求。 二、会计职业道德缺失的原因分析 是什么原因造成会计人员职业道德缺失的呢?笔者认为既有从业者的自身原因,也有单位环境、社会环境、政府监督等外部原因。下面试着从这几方面进行分析。 1.从业者自身原因 会计人员在做出违法违纪会计行为时,一般都在职权范围内,以出于主观故意,主动而为,这反映出会计人员自身道德素质偏低。其形成的原因,固然也有社会风气和单位负责人道德水平的影响,但与教育不够极有关系。我们的学校教育中,较长时期片面注重智育,忽视德育。在会计大中专学历教育中,系统的职业道德课程几乎没有开设。而在参加工作以后,会计人员后续教育规定中虽有职业道德内容,大多只是走走形式,但实际很少进行职业道德培训。 2.单位内部的不利因素 会计操作人员是单位内部的从业人员,受聘、受雇于会计控制者。会计人员在单位的地位具有天然的从属性,从属于所在单位的文化层次及其单位负责人的道德水准。虽然这种从属性对会计人员自我职业道德修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求会计人员要具有比以往更高尚的职业道德境界,才能使职业道德充分发挥作用,但是不少会计人员却很难达到这种程度。当会计人员与单位负责人发生道德冲突时,会计人员就会面临两难选择,若坚持职业道德,就很有可能会被辞退下岗。当前突出存在的企业会计信息失真问题,大都是会计控制者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操作者编制虚假会计信息造成的。因此新《会计法》特别强调对违法行为要追究单位负责人的责任是非常正确的,是减少从业环境对会计职业道德影响的重要举措。 3.单位外部的不利影响因素 随着经济体制的转变,社会上人们的思想意识,价值观念,都在发生变化。在会计领域也同样遇到了经济发展与道德进步“二律悖反”的困惑。在建立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人们在追求物质利益时,个人主义、利已主义、享乐主义等思想意识抬头,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削弱,致使社会上一些丑恶现象频现,生活在其中的人们包括会计人员的价值观念、价值取向,也会发生同样的变化。所以人们在分析会计信息失真原因时所讲的“利益驱动”就是这种价值观念变化的一种负面效应。例如,在下岗失业和违反原则作假账的两难选择中,有的会计人员会选择按单位负责人意见作假账,虽是保全了自身的利益,却又陷入了职业道德之失范。 4.政府监督的不利因素 政府监督不力,这是会计职业道德失范产生的土壤。监督不力,在客观上助长了会计造假行为的猖獗。致使会计信息失真,会计造假处于恶性循环的状态。 另外,会计职业道德规范体系不完善,对违反会计职业道德行为的处罚苍白无力,也是会计职业道德严重缺失的重要原因。 三、强化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的对策 1.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建立和完善自律机制 会计人员道德素质偏低,与教育不够有很大关系。因此,首先应在会计学历教育中开设职业道德课。同时对在职的会计人员进行有效的职业道德教育,使他们树立起正确的职业道德观,遵循会计职业道德规范,自觉提高专业及品德修养,增强热爱本职工作的意识,讲求对事业的献身精神,自觉地抵制不良社会风气,保护会计职业的尊严,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具体来说会计职业道德教育的内容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加强在校生的职业道德教育,弥补“先天不足” 各类学校的会计专业都应开设《会计职业道德修养》必修课,要重视培养学生的诚信意识和道德责任感、运用法律的手段进行自我保护能力以及综合运用职业判断和职业道德准则的能力。为学生未来成功的会计人生奠定良好的思想基础。 (2)开展诚信教育和警世教育 财政部门及各单位要定期和不定期地组织在职会计人员上职业道德课,经常印发一些正反典型的材料以及观看警世教育录像,开展诚信教育和警世教育,用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道德准则来矫正、规范会计人员的职业行为,确实提高财会人员的思想素质和道德水准。在任何情况下,不丧失原则,不图谋私利,做到在履行职责中遵纪守法,廉洁奉公。 (3)加强法制教育 加强法制教育就是要使会计人员知法、懂法,在工作中时时用法律来约束自己的行为。财务人员应通晓并遵守《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规定。这些规定是财务人员履行好其职能的重要法律保证。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新的法律制度不断颁布和实施,财务人员还应不断学习、更新和补充专业知识,以保持和发展自己的专业技能。在实际工作中,在与有关方面发生利益冲突时,应敢于坚持依法办事。 (4)建立和完善自律机制 有人认为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失范的根本原因在“心”,在“欲”,而职业道德自律的最高境界则在于“制心”、“养心”。道德修养或道德自律的根本方法是“约束”,自律机制的核心是“约束系统”,自律者只有按自律标准和范畴时时进行自我约束行所必行,止所必止,才能最终达到“制心”的目的。这话说得很有道理,作为会计人员,其会计职业道德修养境界高低,虽然受多方面因素的影响,但最重要的在于自己的主观努力,在于自我约束、自我控制能力的培养。因此,是否做到高标准,严要求,严以律己,宽以待人,不以善小而不为,不以恶小而为之,则是衡量会计人员“自控”、“自律”能力高低的重要指标。建立完善的自律机制是提高会计人员职业道德的重要途径。 2.健全监管机制,完善奖惩制度 为了充分发挥职业道德的作用,健全会计职业道德体系,应在建立会计职业道德规范和加强职业道德教育的基础上强化对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遵循情况的检查,并根据检查的结果进行相应的表彰和处罚,建立起会计职业道德的奖惩机制。 (1)建立会计职业道德监管组织 监管组织的建立,根据我国的实际,可以分两步走,在目前条件尚不具备的情况下,先在中国会计学会下组建会计职业道德委员会,这一步近期相对容易做到。但权威性稍差,待条件成熟后,建议充分发挥市场经济条件下行业协会组织的作用,单独组建中国会计协会,权威性较高,负责全国会计职业道德的监管。 (2)建立会计职业道德行为的追踪记录制度 建议结合会计证的年度检查,对全国的持证会计人员进行注册登记,建立道德行为档案。对在各种财政、审计、税务检查中,提供虚假会计人员,进行量化记分,在会计证年检时根据档案记录,采取相应的惩罚措施。 总之,会计职业道德建设是一项涉及面广的社会系统工程,任重而道远。特别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随着会计改革不断深入,会计行业越来越为世人所瞩目,讲求会计诚信,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尤为重要,因此加强我国会计伦理道德建设也势在必行。 会计职业道德论文:会计职业道德建设促进会计基础工作研究 改革开放以来,会计事业为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做出了卓越贡献,但也出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本文结合会计工作实际,探讨了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的有益做法。 经济越发展,会计越重要。自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时代的进步和体制的转轨,我国会计事业经历了一个渐进式的改革历程,在会计标准建设与实施,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等诸多方面取得巨大的成就,为我国社会的发展和经济的崛起做出了卓越的贡献。 当前,加强会计工作管理,特别是加强会计基础工作管理,是发展经济、繁荣社会的重中之重,也是治理会计信息失真的一个重要环节,其中的关键是要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 一、时代呼唤会计职业道德教育 近年来,商业道德和职业道德问题愈来愈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理论界、企业界以及政府的监管部门逐步形成了一个共识:要建设健康的、有活力的市场经济,就必须尊崇诚信原则。缺乏诚信,经济运行的成本会极其高昂,甚至根本无法运行。在一个欺诈和舞弊盛行的社会里,弱者得不到公平,坦诚者最易受到伤害。因此,建立一个以诚信为基础的市场经济环境是社会公众的共同愿望。21世纪, 五、通过会计职业道德建设加强会计基础工作 会计基础工作是会计工作的基本环节,也是经济管理工作的重要基础。为了加强会计管理,建立规范的会计工作秩序,提高会计工作水平,必须加强会计基础工作。 1 明确领导责任,加强会计基础工作 加强会计基础工作是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具体体现,是依法理财和依法办事的要求。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明确规定。单位负责人为会计责任主体,应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单位负责人应保证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作为责任主体的单位领导人,不但要重视会计基础工作,而且要采取各种具体措施,按照财政部制定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要求,落实本单位的财务工作。 2 提高会计人员素质,加强会计基础工作 会计人员是会计工作的主要承担者,会计基础工作是会计人员从事会计工作最直接的对象。加强会计基础工作,首先,要提高会计人员的政治素质;其次,要提高会计人员的业务素质。随着知识经济的兴起和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企业、政府和公众对公开,真实、准确的会计信息有着更严格的需求,现代经济的发展要求会计工作能够及时提供更多的会计服务。为此,会计人员应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法律法规,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强化依法监督理念和服务意识。 3 通过整章建制,加强会计基础工作 会计工作通过提供会计信息为改善经营管理、加强宏观调控和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服务。首先,科学设置会计岗位,合理配置会计人员,明确岗位的职责和权限,建立内部牵制制度和内部稽核制度,完善会计核算的基本制度,加强会计工作的内部控制。其次,建立岗位定期轮换制度。会计岗位定期轮换,不但可以使会计人员全面掌握会计业务,提高业务素质,还能使会计业务中的漏洞在岗位轮换中暴露出来,有利于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再次,要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的作用,从会计凭证到账表的合法性、资产的完整性、成本费用的可控性等方面进行审计监督,以健全会计基础工作,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可靠性和完整性。
最新国际贸易论文:论我国产业国际贸易的政策调选 论文摘要:本文主要从理论出发,对经济全球化条件下,中国产业组织政策环境分析,贸易保护政策的有关概念及其内容,经济危机下各国的贸易保护政策,我国调节外汇储备对中国产业调整的举动,案例分析出口退税政策对中国产业的影响进行研究。 论文关键词:产业;国际贸易;中国贸易政策 一、中国产业组织政策环境分析 (一)国内环境分析 1.中国企业的规模普遍偏小,产业集中度低,产业国际竞争力弱。 从工业特别是制造业的发展来看,我国工业企业普遍规模较小。产业集中度低,产业自主创新能力缺乏,产业国际竞争力弱。我国主要行业的平均集中率水平也远低于主要发达国家20世纪60年代以来的水平。我国对外技术依存度高达50%,而美国、日本仅为5%左右,国内企业仅万分之三有核心技术,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缺乏,产业发展受制于人,产业国际竞争力弱。 2.跨国公司利用其地理优势地位,控制市场、克制竞争的倾向初现出来。 在国内包装企业诉利乐案中,利乐倚赖其在无菌包装机方面的垄断地位。在包装耗材上实行了不正当的限制性商业策略,控制了绝大部分包装市场,并且使利乐纸的平均价格在2003到2005年的两年时间内上涨了大约2倍。 3.国内行政性垄断问题严重,行政性垄断产业的改革任重道远。 我国的行政性垄断产业主要包括铁路、港口、民航、电力、电信、城市公用事业、石油天然气、有色金属、特殊行业、邮政、城市公交、烟草食盐粮食药品等重要商品以及流通、军工、铸币、银行保险等金融业,产业部门涉及面广。行政性垄断造成了双重恶果: 一方面,垄断地位使得这些产业内的企业一方面攫取了远高于其他行业平均利润率的利润,排斥竞争。损害消费者利益。另一方面由于内部约束机制不健全和发展动力的缺乏,长期以来.使这些产业成本居高不下,产业经营绩效低下。行业的特殊性加上国有企业的身份,使得这些产业的改革举步维艰。 (二)国际环境分析 1.跨国兼并成为主体。 20世纪90年代初以来,世界范围内掀起第五次企业兼并浪潮,这次兼并浪潮具有以下特征:一是兼并数量急剧增多。二是单项兼并交易金额世界记录屡创新高,兼并规模日趋扩大。三是跨国并购发展迅猛。四是兼并范围广。第五次兼并浪潮是经济全球化条件下。世界范围内经济竞争加剧的结果,为了生存和在全球范围内整合资源以取得竞争优势,同行业的领头企业纷纷走向联合。同时,第五次兼并浪潮的出现并没有缓和竞争。它使得世界范围内经济竞争更趋激烈,通过此次兼并,在某些产业,只剩下实力超群、为数不多的几家巨型企业,为了争夺世界市场,这些企业欲置对方于死地而后快,竞争手段无所不用其极,波音和空客的竞争为我们提供了最好的注解。 2.西方发达国家纷纷调整竞争政策,放松规制和提升本国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已经成为国际潮流。 以微电子技术为代表的新技术的兴起和市场需求的扩大改变了传统自然垄断产业的性质。竞争政策调整的另一个动向是从对反垄断的强调转向扶助本国企业国际竞争力的提高。当前,发达国家的反垄断政策对垄断的认定已从结构标准转向行为标准。并且还要考察垄断行为的市场绩效,“一事一议”已经成为通行的原则,对横向兼并等过去严格限制的行为已基本放任自流。 3.网络经济的兴起,对世界各国的反垄断提出了新的挑战。 网络经济是以计算机网络业为中心以及由这个产业派生出的若干相关产业。网络产品固有的规模经济性、网络外部性(正反馈效应)、技术的市场不相容性和网络产品技术标准造成了网络产品的锁定效应和先行者优势。从而使得垄断成为网络产品市场上的一种必然而普遍的现象。在结构和行为上显然构成垄断的厂商,在绩效上却无可指责,结构、行为和绩效的脱节将政府的反垄断政策推入了十分尴尬的境地:反垄断,意味着绩效损失;不反垄断,从道义上又说不过去。网络经济领域的垄断问题对各国政府的反垄断政策提出严峻的挑战。从1997年开始的微软垄断案,2002年最终以和解的方式解决,和解协议中,微软并没有做出多少让步。 二、我国调节外汇储备对中国产业调整的举动 2008年12月以来,计有美国、欧盟、加拿大、印度、南非、澳大利亚等国家和地区,对中国出口产品发起了超过10起贸易救济措施或者法案,而以其他方式抵制中国出口的政策也屡屡出台。在这样的环境下,中国出口保持增长的前景更加难测。印度提高了部分钢铁产品的关税;南共市成员试图将外部共同关税提高5%,但未获其首脑会议通过。 2008年中国进出口总额为2.55万亿美元,贸易顺差为2900亿美元,吸引国外投资900亿美元。2008年底我国外汇储备余额达1.95万亿美元。我国已连续15年对外贸易保持顺差,国外直接投资始终处于净流人,目前是全 球吸引外资最多的国家,因此这两方面的净流入使近几年我国外汇储备数量剧增。其规模已远远超出理论界提出的外汇储备应维持在其外债总额的40%左右的水平上。摆脱“金融恐怖平衡”的枷锁,是我国政府和学术界急需破解的难题。 (一)扩大内需。加快产业调整步伐。降低对外依存度 以国内需求促进经济增长,降低以净出口和投资拉动经济的依赖,这是减少巨额的外汇储备的根本方法。中国储蓄率高,除历史文化传统等因素外,很大的缘由是居民有许多后顾之忧而不敢消费和没有能力消费。实施扩大内需政策,政府应加大在就业、教育、养老、医疗、环保等方面的投入。使国内居民的消费成为经济增长的引擎。同时,调整产业结构,加大对以内需为主的产业政策支持力度,逐步减少对出口外向型经济增长模式的依赖,尤其是限制初级原料加工出口的企业。扩大高新技术产品及资源性原料进口,从而减少国际贸易顺差,降低巨额的外汇储备。 (二)谨慎地购买美元资产,逐步加大黄金购买量,推动人民币国际化 在现行的国际货币体系下,购买美元资产是拥有外汇储备国家不得不的选择。美国国债因其良好的信用、稳定的收益及流动性,是各国政府首选的投资对象。但近几年美元贬值的狂潮也令各国忧心匆匆,外汇储备多样化可以在一定程度的化解风险。同时。除了购买美国国债,还可以考虑购买美国通货膨胀保值债券以及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发行的债券等。 截止到2009年4月,中国已拥有黄金储备1054吨,在世界各国排名第五。2000年以来,中国调整过两次黄金储备,即2001年和2003年,分别从394吨调整到500吨和600吨。但目前中国的黄金储备价值约占全部外汇储备资产的1.6%,该比例远低于超过10%的全球平均水平。黄金在中国总储备的比重实际上自2003年以来一直在下降。中国黄金储备还有很大的上升空间,至少应达到10%左右的国际水平。 但人民币国际化的道路漫漫,2000年5月亚洲国家签署了《清迈协议》,开辟区域货币合作新篇章。2009年3月中国已经与俄罗斯、韩国、马来西亚、阿根廷等签署双边货币互换协议,互换规模达6000亿人民币,与此同时,人民币贸易结算试点也在香港和内地沿海城市 开展,这种“贸易结算+货币互换”的模式,是两国规避美元汇率风险,扩大双边贸易的新探索,它对中国政府加快人民币区域自由化进程,增加人民币的国际影响力提供帮助,为中国外汇储备摆脱美元体系的束缚提供了新途径。 三、案例分析出口退税政策对中国产业的影响 (一)技术密集型的高新技术产业 高新技术产业历来是国家重点的关注行业。根据商务部的相关数据显示,我国的高新技术出口商品共分为十类。在这十类中,出口的主要是计算机类、通讯技术类和电子技术类相关产品,而生物技术和航空航天技术产品的出口相对薄弱。在进口方面,也主要集中在电子技术和计算机类。可见,信息技术类商品在高新技术贸易方面占据主导地位。 从我国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增长率看,2001年至2006年高新技术产品的进出口增长率均超过进出口总额的增长率。但从近期看,无论是外贸总额的增长还是高新技术产品对外贸易的增长,其增幅均有所放缓,特别是2007年,高新技术产品的出口首次出现低于总体贸易额增长的情况。这也与总体的外贸环境不容乐观有一定的关联。即使外贸环境发生如何的变化,国家对发展高新技术产业。鼓励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的态度始终不变。国家对高新技术产品的出口退税率大部分都维持在17%的最高退税率。国家多次调低出口退税率。虽然使得一些生产效率低的中小企业从市场中淘汰,低端产品规模逐步减少.产业结构有所优化。国家又不得不提高其出口退税率,以缓解南于产业结构升级所导致的剩余劳动力释放所带来的就业压力。 由此可见。国际直接投资是国际经济分工不断深化、国际经济分工技术水平不断提升和国际分工政策环境不断改善的产物。商品的区际问或国际的价格;引发了国际贸易活动,而资本的区际间或围际间的现实的或澄的综合获利差异是企业进行国际直接投资的基础。国际直接投资理论的目的是为了对广泛存在的国际直接投资行为给予合理的解释。因为大规模的国际直接投资活动最早是南已经完成工业革命的欧洲国家和后来的美国等发达国家来完成,所以经典的国际直接投资理论是对发达国家直接投资行为长期跟踪分析和研究的结果。2O世纪80年代后,随着发展中国家对外直接投资活动兴起,又形成了解释发展中国家对外直接投资的各种理论。 总结近半个世纪以来国际直接投资理论的发展可以看出:各种投资理论从不同侧面和角度反映了各国社会发展的不同时期国际投资领域的现象和特点,对产生国际直接投资的原因、决定因素以及对各国的影响进行了理论分析,这些认识可以为各国政府制定相关政策和各国企业经营决策提供理论参考。由于不同国家和经济体在经济发展中面临着不同的国内外环境,所以在利用外资和对外直接投资上也呈现不同的经济特征。加强对不同国家和经济体利用外资和对外直接投资的国际比较研究,可以进一步从宏观上分析世界直接投资的产业布局和区域分布趋势,从中观上比较不同区域的外资特征,从微观上分析不同国家利用外资和对外直接投资与经济发展的关系,为国际直接投资的理论研究提供一定实证支撑。 最新国际贸易论文:相关国际贸易摩擦及解决建议 所谓国际贸易摩擦是指:“在国际贸易中,为了本国的国家利益,为了本国的政治、经济、文化、军事等需要,为争夺商品销售市场而展开的限制出口和扩大出口的对抗,又称‘商战’,其核心是采取各种方式、手段争夺世界市场。”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程度的不断扩大,我国经济和对外贸易得到了快速发展。但与此同时我国面临的贸易摩擦形势也越来越严峻。尤其在金融危机背景下,国际贸易保护主义升温,如何应对不断突出的贸易摩擦已成为促进我国经济稳定发展和国际贸易持续发展的一个关键问题。 1我国面临国际贸易摩擦的新形势 (1)国际贸易摩擦表现形式多样化。2008年10月以来,我国遭受的贸易救济调查涵盖了“两反“”两保”全部4种形式。除此之外,还涉及了知识产权调查、技术性贸易壁垒、反规避、汇率摩擦等形式。 (2)贸易摩擦涉案产品种类不断增加。目前,我国钢铁、鞋类、玩具、铝制品、轮胎、纺织品等行业仍为“重灾区”,并不断向彩电、电信等产品转移。 (3)贸易摩擦涉及领域广泛。根据商务部的统计,迄今为止,国外对我国发起的贸易调查涉及到纺织、轻工、机电、医疗保健、食品等行业,已从货物贸易领域拓展到了知识产权、投资和服务贸易领域。 (4)与我国发生贸易摩擦的国别范围扩大。据商务部统计,2008年10月以来,全球5大洲有17个国家对我发起贸易救济调查。其中,美洲25起,涉案金额53.25亿美元;欧洲6起,涉案2.5亿美元;亚洲36起,涉案35.05亿美元。 (5)低碳经济将使我国面临新的更频繁的贸易摩擦。现在适逢全球经济由高碳经济向低碳经济转型的关键期,从保护本国新兴产业出发,发达国家纷纷采取各种形式的技术贸易措施和绿色贸易措施,贸易摩擦发生更为频繁。低碳经济时代,碳关税、碳配额交易、碳审计与信息披露等各种制度层出不穷。 2我国应对国际贸易摩擦的策略 2.1建立和完善我国贸易救济制度在金融危机背景下,有关国家肆无忌惮地对我国滥用贸易救济措施,重要原因就是我国缺乏一套完整有效的贸易救济体系,使得外国在对我国产品采取歧视性做法时,不必担心会遇到我国相应的报复。因此,我国应根据WTO规则,进一步完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以及技术性贸易壁垒的法律体系,建立起符合我国国情和国际惯例的贸易救济体系。这样可以形成一定的威慑,使国外不敢轻易挑起贸易争端,变被动为主动。 2.2改善外贸出口结构,提高商品市场竞争力中国与主要贸易伙伴之间的贸易摩擦之所以不断升温,直接原因在于我国外贸出口结构严重不合理。中国出口企业要摆脱受制于人的被动局面,需采取积极有效措施。首先,充分利用国内劳动力和原材料市场,保持价格优势。除此之外,创立自己的品牌或者通过兼并国外知名品牌,建立自己的品牌优势,改变外贸加工的局面,开拓具有中国品牌效应的市场。改变劳动密集型和低科技含量的商品出口结构,扩大高附加值、高科技含量产品的出口;减少高能耗、高污染和资源性产品的出口,加速资源的有效利用。 2.3运用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抑制摩擦升级中国已经加入了世界贸易组织,我们应熟练掌握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制规则,为抑制国际贸易摩擦,打赢国际贸易摩擦做好准备。一旦发生国际贸易摩擦,解决争端的一种办法就是拿起世界贸易组织这个武器。 2.4培养应对国际贸易摩擦的国际型复合型人才目前,我国正缺乏一批熟悉国际贸易相关法律法规的专业人才,这些人必须英语流利,可以与外国进行谈判交涉。拥有这样的复合型人才对于我国应对国际贸易摩擦具有重要作用。在反倾销国际贸易摩擦中,由于我国此方面的人才奇缺,企业反倾销应诉不利。所以,政府、企业、教育界应该积极重视这类人才的培养。 2.5开征碳税,降低中国在贸易摩擦中受损风险一些发达国家已在讨论开征碳关税,如《美国清洁能源安全法案》规定,美国有权对不实施碳减排限额的国家进口产品征收碳关税。但如果我国已在国内征收碳税,其他国家再征碳关税就涉嫌双重征税,违反WTO协议。因此征收碳税可以降低我国在国际贸易摩擦中受损的风险,并增加我国的税收收入。 3结语 综上所述,对国际贸易摩擦的新形势的把握,有助于我们最大限度地避免国际贸易摩擦,或减轻在国际贸易摩擦中可能受到的损失。面对贸易摩擦日益增多的情况,我们要理性对待,在总结以往贸易摩擦处理方式的基础上,积极探讨贸易摩擦的应对机制,从根本上化解贸易摩擦的困扰,切实维护国家企业的合法利益,促进我国对外贸易健康、可持续发展。 最新国际贸易论文:国际贸易中应收款转让的法律渊源的浅议 [论文摘要]金融危机对国际贸易融资结算方式产生了极大影响,并且加剧了国际贸易中应收款转让的法律问题,文章从国际公约、国际惯例和国内法三个层面探究国际贸易中应收款转让的法律渊源,以期对解决国际贸易应收款转让的法律争端提供技术支持。 [论文关键词]国际贸易 应收款转让 法律渊源 引言 近年来,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各国企业普遍采用赊销等买方信用结算方式,在国际贸易中就产生了大量的应收款,在国内贸易中也普遍存在。而大量的应收款使得企业负担沉重,举步维艰,因此急需通过应收款转让进行企业融资,加速资金周转。然而,应收款转让融资由于受到国际政治、经济、法制因素的影响面临着各种法律问题。因此,在国际经济法大背景下,探究国际贸易中应收款转让的法律渊源,对于处理国际贸易中应收款转让的法律问题十分必要。文章拟从国际公约、国际惯例和国内法三个层面探究国际贸易中应收款转让的法律渊源,以期对解决国际贸易应收款转让的法律争端提供技术支持。 一、规范应收款转让的国际公约和国际惯例 (一)《国际保理公约》 《国际保理公约》(下称《保理公约》)适用于公约规定的保付合同、应收款的转让及营业地位于不同国家的供应商和债务人之间订立的货物销售合同所引起的保理合同项下无论何时产生的应收款的转让,并且要求供应商、债务人、保理商所在国为缔约国,或者货物销售合同和保理协议受一缔约国法律管辖,同时对保理公约的适用尊重双方当事人意思自治。《保理公约》对现有应收款和将来应收款的转让都有效力,而不管保理合同是否指明了这些应收款,并且将来应收款的转让也无须经过新的转让行为。《保理公约》承认销售合同双方当事人(供应商与债务人)协议禁止转让的应收款的转让有效,除非债务人营业地位于一个已经根据《保理公约》第18条做出声明的缔约国国内。此外,《保理公约》还对再转让及债务人的付款义务、效力、抗辩权、抵消权等做出了规定。 (二)《国际保理服务惯例规则》 《国际保理惯例规则》(下称《规则》)是当前国际保理普遍遵循的法律规则。该规则对国际保理业务的顺利有序开展提供了国际通行的法律依据,也是国际贸易中应收款转让,特别是国际保理应收款转让的重要法律渊源之一。《规则》适用的业务范围仅限于与出口保理商签有协议的卖方以信用方式向债务人销售货物或提供服务所产生的应收款。为了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出口保理商与进口保理商之间的书面协议在某些方面优先于《规则》。 (三)《联合国国际贸易中应收款转让公约》(下称《应收款转让公约》) 《联合国国际贸易中应收款转让公约》(以下简称《应收款转让公约》)适用于国际应收款的转让和应收款的国际转让及符合规定的后继转让,不影响债务人的权利和义务,除非在原始合同订立时债务人所在地在一缔约国内或管辖原始合同的法律是一缔约国的法律。《应收款转让公约》及公约的解释性说明规定或涵盖了可以转让的应收款和不可以转让的应收款,承认一揽子转让、未来应收款转让及部分转让的效力;界定了应收款及转让的国际性;明确了公约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及公约解释原则;明确规定对所转让应收款的付款担保的对人权或对物权属于转让应收款的所有权的从属权利;详细规定了转让人、受让人及债务人的权利义务及法律适用问题。更重要的是公约以附件的形式灵活多样地提供了一套应收款转让优先权冲突规范,首次将实体法与冲突法相结合增加了确定性,对公约的适用及各国国内相关立法具有重大意义。 (四)《破产法立法指南》和《担保权益立法指南》 联合国贸易法委员会所制订的《破产法立法指南》和《担保权益立法指南》对应收款转让的问题也有所涉及,不过大都与《应收款转让公约》的立法条文或立法宗旨相协调。比如《破产法立法指南》第二部分第89、139-142段对破产情形下应收款转让及其做法进行了阐释与《应收款转让公约》第9条的规定是一致的。再如,《担保权益立法指南》第24~26段关于应收款转让的效力、转让合同的限制及担保权利的转移问题与《应收款转让公约》8~10条的规定高度一致。 (五)其他 除以上几个影响较大的国际公约、国际惯例、立法指南外,还有一些国际组织或国际团体对应收款转让的立法和制度完善做出过贡献。如国际统一私法协会2001年通过的《移动设备国际利益公约》;欧洲理事会法律合作委员会在1982年拟订的一份所有权保留公约草案;国际商会也制定了一份可以提供19个国家有关所有权保留法律基本信息的指南;欧洲重整和发展银行《担保交易示范法》等,这些工作,对《应收款转让公约》的制订提供了有益的借鉴。 二、调整应收款转让的国内法 国内法中,对应收款转让的规定多体现在民法和商法中,《德国民法典》、《日本民法典》、《美国统一商法典》、《意大利民法典》都有债权让与的有关规定。 (一)罗马法应收款转让制度 罗马法最初认为,债是特定人之间的关系,是连接债权人与债务人的法锁,认为债权人或债务人绝对不能改变,也认定债权不能改变。后来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债权不能让与的理论逐渐改变。罗马法先是允许债的变更,后来在诉讼人制度建立之后,原债权人可以委任第三人以诉讼人的名义,诉追债务人,达到债权让与。但此时的人并非单纯的人,因为他收取的债的标的并不交付于原债权人。随后,诉讼人制度进一步发展,诉讼人可以自己的名义独立起诉债务人。最后,裁判官法规定债权让与在让与人于受让人之间的让与行为成立时,即发生效力,债务人自接受通知时受其约束,从而承认了债权让与。 (二)法国、西班牙应收款转让制度 《法国民法典》规定了债权让与,视之为是买卖契约的一种形态,或称为债权的买卖。《西班牙民法典》也有类似规定。从法国、西班牙民法的立场来看债权让与在法律上与有体物买卖相同,不承认物权行为的独立性,认为在债权合同以外无任何独立存在的所谓物权行为,债权发生转移只不过是该债权合同生效的结果。 (三)德国、日本应收款转让制度 《德国民法典》把“债权的转让”作为债的关系法的总则,采取的是形式主义。其区分债权行为(负担行为)和物权行为(处分行为),承认物权行为的独立性和无因性,即使当事人之间的基础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准物权行为也不受影响,债权仍然有效移转。债权让与是准物权行为,属于处分行为,而处分行为以处分人具有处分权为生效条件,无处分权人从事债权让与无效。德国民法典认为,债权合同作为基础合同,仅说明负有债务不发生债权转移的效果,其属于负担行为;而当事人之间达成的债权移转的合意,可称之为债权转让行为或者债权转让合同,它直接发生债权转移的效果,其属于处分行为。该类合同类似于产生物权变动效果的物权行为,但其标的物是债权而非有体物,因此又被称为准物权行为,或者准物权合同(契约)。日本民法的理论在债权让与的问题上追随德国民法学说,认为债权让与属于“准物权契约”,并承认其具有独立性,不过在有因或无因的问题上,判例与多数学说则采取有因性的立场。 (四)英美合同法中应收款转让制度 英美法系无物权行为之观念,仅将标的物的移转看作是合同的必然结果。因此,债权作为合同标的,其让与效果的发生,也是其让与合同的必然结果,合同权利不过是财产转让的一种形式。英国法中,让与的概念比较广泛,几乎所有的财产的完全转让都可以称为让与,英国区分普通法上的让与和衡平法上的让与。英国根据财产法构成的让与为普通法上的让与,不具备这些条件的让与是衡平法上的让与。美国法与英国法类似,也认为当事人之间的转移权利的合同在不符合法定的让与条件的情况下可以产生衡平法上让与的效力。 (五)我国应收款转让制度 我国有关债权让与的规定最早见于1910年正式完成《大清民律草案》,首次承认了债权让与,随后的《中华民国民律草案》、《中华民国民法》均有债权让与的有关规定。新中国成立初期,对债权让与持禁止态度,《民法通则》承认了合同权利的转让,但没有充分尊重债权人处分债权的权利和自由,对合同权利转让的限制过多并且对很多问题没有涉及,随后我国《合同法》的颁布才确立了我国的债权让与制度。我国民法未采取物权行为制度,在物权变动上采取债权形式主义,认为债权让与和债权让与合同是两个范畴。债权让与,是指债权自其主体处移转到受让人之手的过程,是债权变动的一种形态,因不承认物权行为制度及其理论,它属于事实行为,指债权归属于受让人这种结果,将处分行为纳入债权行为之中,视标的物所有权变动为买卖合同直接发生的效果。这与法国民法典和日本民法典的立法思想是一致的。债权让与合同则为引起债权让与的一种法律事实,并且因其以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为要素,故它属于一种法律行为;因其在让与人和受让人之间产生了债权债务,故它属于债权行为。此外,根据我国《合同法》第79条的规定及其解释,类推适用《合同法》第132条、第51条的规定,可知债权让与合同需要让与人拥有有效的债权,具有处分该债权的权限。以不存在或者无效的债权让与他人,或者以已经消灭的债权让与他人,都将因标的物不存在或者标的不能而导致债权让与合同不成立,或者效力待定。 三、结语 国际贸易中应收款转让的法律渊源主要是《国际保理公约》、《国际保理服务惯例规则》、《联合国国际贸易中应收款转让公约》、《破产法立法指南》和《担保权益立法指南》等国际公约和国际惯例以及国内法中民法和商法中对应收款转让的规定,如《德国民法典》、《日本民法典》、《美国统一商法典》、《意大利民法典》都有债权让与的有关规定,我国主要体现在《合同法》和《物权法》中。但国内法中关于应收款转让的相关规定多依据债权让与和物权让与的相关法理。 最新国际贸易论文:职校国际贸易情景教学分析 一、情景教学的内涵及特征 (一)情景教学的内涵 情景教学是指在教学过程中,教师有目的地引入或创设具有一定情绪色彩的、以形象为主体的、生动具体的场景,以引起学生一定的态度体验,从而帮助学生理解教学内容,并使学生的认知水平、智力状况、感情状态得到优化发展的教学模式。 (二)情景教学的特征 1、体现主体性 教育的本质是价值引导情景中学习主体的自主建构。因为认知是一种积极主动和不断建构的活动,学习主体要通过自身的建构活动,形成自己智力的基本概念和思维方式。新知识只有通过学习主体头脑里原有知识的加工,才能被真正认识和掌握。真正的学习并不是由教师传授给学生,而是出自于学生本身。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受教育者对知识意义的自主建构起着决定性的作用。情景教学模式强调教学要以学生为中心,因为学生是知识意义的主动建构者,而教师是教学活动的组织者和引导者。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教师的主要任务是通过创设能够引发学生创新思维的价值引导情景,使教学活动真正建立在学生主动参与、积极思考、勇于探索、亲身体验的基础之上,并通过组织学生协作学习,引导学生展开交流沟通,帮助学生将学习内容与原有知识联系起来,促成学生对知识意义的自主建构。 2、突出实践性 体验是教育的根基。如果受教育者对教育所提供的知识没有真切的体验,就无法将其自主建构为自身的“个人知识”,这些知识对他来讲,只能是“关于事物的知识”,没有内在的价值和实际意义。人的体验是在人的实践活动中不断生成、发展和加深的。知识来源于实践,能力来源于实践,素质更要在实践中养成。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学生不是被动地接受教师传递的知识,而是着重于在实践中通过亲身经历、内在体验、发挥自身潜能,从而获得知识,提高能力。情景教学模式尤其关注受教育者内在体验的生成和发展,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教师创设能引发学生创新思维的教学情景,使其亲历实践,并在实践活动中将自身生活与社会实践密切地联系在一起,更好地发展个性,理解世界,完成对知识意义的自主建构。 3、注重协作性 “人有联合他人的倾向,因为他在和人交往的状态中,有一种比个人更丰富的感觉,感到更能发展自己的自然禀赋。”与人交往是人的一种高层次的精神需要,具有意义的自足性,是人的个性心理发展的背景和条件,构成了人的智力背景,能使人真正涉入到由不同个性和视野所构成的“精神场”。情景教学强调在教学过程中要组织学生协作学习,引导学生交流沟通,并将协作学习贯穿于课堂教学、实验室教学、基地实训教学全过程。因为只有通过组织学生协作学习,引导学生交流沟通,才能更好地促进学生主体意识、创新思维和民主平等精神的形成与发展,使学生学会理解、尊重同伴、宽容差异,克服自我中心,培养具有良好的协调沟通能力、管理创新能力、多元文化背景、扎实专业技能、良好职业道德和团结协作精神的高素质的外贸人才。 二、国际贸易课程实施“情景教学”的教学设计国际贸易课程实施“情景教学”,主要抓好五个环节: (一)课堂教学环节 课堂教学运用多媒体直观教学手段,通过制作多媒体课件,将抽象的国际贸易理论知识用形象的图形或符号来表达,收集各种相关业务材料,如:单证、图片、实物等,丰富教学模块的内容,为学生创设尽可能真实的情景,使学生学习与国际贸易业务情境紧密联系,帮助学生更好地领会国际贸易理论和政策的含义,理解国际贸易惯例,掌握国际贸易业务操作技能,提高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课堂教学作为一种使用最广泛的教学组织形式,要根据各门专业课程教学内容的特点,采用不同的教学方法。如:对于基本概念和基本原理较多,理论性较强的教学内容,可以采用专题讨论法;对于理论性不太强,且较容易运用已学过的知识或方法加以延伸拓展的知识内容,可以采用案例教学法;对于需要提出观点、设计方案、进行实际操作,训练学生对现场的控制能力、反应能力、和应变能力的教学内容,可以采用角色扮演法;为了培养学生的语言运用能力和跨文化沟通能力,还可以采用双语教学法,为学生创设特定的语言和文化情景。 (二)实验室教学环节 实验室教学主要采用计算机模拟软件和教学实验局域网进行模拟仿真教学。实验室教学的目的在于激发学生的参与意识和创新意识,培养学生的综合实践能力和动手操作能力。在网络实验环节,主要涉及到国际贸易实务、外贸英语函电、外贸英文制单、国际商务谈判等需要学生多次实际操作演练的外贸业务课程。通过在实验室进行情景模拟,实现在线实习,使课堂教学与实验室教学有机结合,使学生在仿真的情景中,交互学习,给学生更多的发展空间,让学生亲临其境、自主操作、亲身体验,引导学生去主动探索和发现问题,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有助于提高动手操作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比如在实验室教学中,让学生以法人代表的身份,模拟完成整个进出口业务流程操作。从注册新公司、在网上供求信息、开发新客户开始,模拟进出口贸易中业务关系的建立,询盘、发盘、还盘函电的草拟,出口报价与还价核算,交易条件的磋商,进出口 合同的签订,出口货物租船订舱,报关、报检,信用证的审核与修改,制单结汇以及业务善后等主要业务操作过程,通过生动具体的案例分析和丰富多变的操作练习,使学生能够在一个仿真的国际业务环境中亲身体验商品进出易的全过程,从而使学生能够在较短的时间内全面、系统、规范地掌握进出口贸易的主要操作技能。 (三)基地实训教学环节 基地实训教学是教学过程的延续,现场实地教学通过顶岗、轮岗,让学生真实地感受和体验国际贸易业务操作,不仅能激发学习兴趣,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而且有助于培养学生良好的职业道德,提高其竞争意识和创新能力。通过带领学生到定点企业实习、实训,使学生在真实的业务环境中,通过参观学习和顶岗、轮岗实际操作,把课堂上抽象的知识具体化,加深学生对相关知识的理解和掌握。比如,外贸英文制单课程,在课堂教学和实验室教学之后,带领学生到进出口公司单证部见习;讲授货物包装环节时,直接带领学生到外贸企业包装车间实地讲授;外贸跟单环节直接由外贸企业的指导教师现场讲授,让学生在真实的业务环境中,通过亲自实践、亲身体验,更深透地理解和应用专业知识,并灵活地运用所学知识去解决国际贸易中的实际问题,增强其动手操作技能和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业务能力。尤其是在企业特定的竞争环境中,通过顶岗、轮岗,实习实训有助于培养学生良好的职业道德,增强创新和竞争意识,提高就业竞争力。 (四)组织学生协作学习 知识学习不是封闭进行的,要与周围环境进行交互作用,通过对话沟通,不断扩大视域,完成对知识意义的自主建构。教学过程中,教师要组织学生协作学习,并将其贯穿于课堂教学、实验室教学和基地实训教学各个教学环节。在实践教学中将学生划分成几个学习小组,每个小组成员的观点和思想都为整个学习小组所共享,小组之间通过展开争论,达到相互之间的碰撞与交流。教师对此加以引导和点评。在实验室教学和基地实训教学中也是以小组的形式进行,实习报告也要以小组的形式完成。通过组织协作学习,培养学生团结协作精神,提高沟通协作能力,培养良好的职业素养。 (五)开展辅助教学活动 通过定期举行“口语大赛”、“制单大赛”、“专业技能大赛”、“礼仪大赛”、“操盘手大赛”等,并组织学生参加如“电子商务网络创新大赛”、“企业沙盘模拟大赛”等项赛事,以活动促教学,不仅活跃了学习气氛,激发了学习兴趣,增强了协作精神,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而且使学生真正体验到实践教学的重要性,积极主动地参与到教学实践活动中来。通过定期举办各种形式的讲座,邀请外贸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到学校做关于国际经济与贸易发展现状与前景的讲座,拓展学生的知识面,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通过邀请优秀毕业生到学校做有关就业、创业经历的讲座,增强创业意识,激发学习动力,提高创新能力。通过指导学生申报、立项大学生科技创新等课题研究,指导学生结合地方经济与贸易的发展现状,开展学术研究,提高学生的创新思维能力和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最新国际贸易论文:国际贸易英语游戏教学思考 一、游戏教学理论概述 所谓游戏教学方法[1],又称学习游戏化,是在学习游戏化观念的指导下,在教学设计过程基于培养目标、学习者年龄、心理特征等方面,借鉴游戏,设计选择适当的发展工具、评价方法和教学策略。其中,游戏化学习的重点就是在教学中充分发挥游戏的教育性。柏拉图说:“生活必须作为游戏来过。”雅斯贝尔斯宣称“:人们为了寻求生命的答案,总是不断通过各种实践去不断变换身心自由释然的游戏,这种不断超越以求更新的活动可以说是倾听生命规律的行为。”[2]通过游戏的形式来帮助人们学习文化知识和生活技能的活动自古有之。20世纪初,美国实用主义哲学家、教育家皮亚杰[3]强调在对儿童的教学中运用游戏形式,让儿童“从做中学”,“从经验中学”,他认为游戏、竞赛等活动最适合儿童的心理特征,儿童在轻松活泼的活动中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从而使智力得到充分的应用和发展,以此为游戏教学奠定了哲学的基础。根据KrashenStephen[4]关于语言习得中“情感过滤器”的假设,语言习得是个体情感系统滤后的产物,那些在语言习得过程中会引起负面情绪或与个体不愉快情感经历相关记忆的语言和学习过程都会被过滤到个体语言记忆系统之外,过滤的产物越多,个体对该语言体系的接收、处理及消化得越慢,甚至完全排斥对语言的习得。KrashenStephen还提到,焦虑、紧张、无趣等均为“情感过滤器”的滤网。因此,教师在第二语言的教学过程中一定要降低“情感过滤器”的过滤作用,提高教学的趣味性、知识性,激发学生的正面学习情绪,在愉快的教学环境下积极吸取教师所教授的知识。Hadfield[5]认为“外语课堂活动不仅和传统的课堂教学一样,对语言操练具有一样的效果,更重要的是,外语课堂活动能给语言习得者提供真实的交际机会,尽管仍然是在人为设定的范围内,进而将教室和教室外的世界连接起来。”这种鼓励自然交际的外语课堂活动将语言习得的过程转换成习得者自由交流的过程,将教室转换成准外部语言环境,将教师和学生的师生关系转换成平等交流的关系。当习得者的游戏意识和交际意识上升到一定程度时,他们就不会再因为担心犯口头上的错误而不敢开口了。随着习得者作为外语教学研究对象的深入,教学的多样性对教学效果的迁移作用更加受到关注,外语课堂游戏无疑为外语教学的多样性提供了更多的可能。正如RichardAmato所说,“外语课堂游戏可以缓和紧张的有压力的学习气氛,可以引发新的语言点和新的想法,可以给传统的教室带来更多的选择。”[6] 二、国际贸易专业英语课程教学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开学初,笔者用传统的教学模式给学生上了国际贸易英语第一单元的课程,该单元结束后,笔者对相应的知识点进行测试,并记录成绩。之后对这两个班级进行了第一次问卷调查,共发出问卷65份,收回65份,所有问卷都有效。通过问卷调查,笔者发现以下三个问题比较突出。问题一:你喜欢目前这种国际贸易英语课的上课方式吗?68%的学生表示不喜欢,13%的学生表示一般,8%的学生选择无所谓,剩下的10%的学生表示喜欢。问题二:通过目前这种教学模式,你能记住多少新授知识?47%的学生选择低于一半,31%的学生选择多余一半,3%的学生表示完全记不住,9%的学生表示几乎可以记住全部所授内容。问题三:你认为是否有必要改变当前的教学模式?67%的学生选择完全有必要,15%学生表示一般,7%的学生表示无所谓,剩下11%的学生认为没有必要。调查结果表明,绝大部分的学生对这种以教师为中心的传统教学模式不满意,可以看出这种传统的教学模式剥夺了学生作为课堂学习的主体地位,极大地扼杀了学生参与课堂教学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此外,基于该课程实践性较强,多数学生希望能有机会将所学的理论知识在教师的指导下进行操练,以便及时发现自己知识结构中的不足并展现自己的学习成果,而这些要求在传统的教学模式下是较难实现的,所以希望授课教师能采用更有效的教学模式来指导他们进行学习。 三、游戏教学在国际贸易英语课程教学的具体应用 (一)实验对象与方法 1.实验对象 参加本次课题研究的实验对象为浙江海洋学院英语本科师范专业二年级学生,共两个班级。 2.实验采取的方法 采用对比试验、问卷调查、单元测试等途径采集相关数据,选取《国际贸易专业英语》中第8-16单元,采用游戏教学方法进行教学,而其他单元则用传统教学模式进行教学。 (二)实验对比阶段 1.词汇游戏 方法一:“单词接龙”游戏(以国际贸易英语中基本术语的教学为例)。在游戏之前,要求学生做好预习工作。课堂上,教师首先将学生分成若干小组,一般每组5-6人。教师给出第一个单词,如freigh(t货物运输),然后要求每组学生写出以t开头的单词,如tende(r投标),然后再写出以r开头的单词,如ratio(比率),以此类推,在规定时间内哪个小组写出的单词在正确的基础上数量最多,则该小组获胜。这种游戏可以充分激发学生的好胜心,并通过互相帮助有效地对单词进行了复习。方法二:“找搭档”游戏。由于国贸英语课程中看起来相近或相似的概念较多,学生容易混淆,通过这个游戏,学生可以对相似或相近的概念进行较好的辨析。具体操作如下:首先,教师要进行一定的课前准备。准备好两个信封A、B。信封A中装有将要教授的概念性的容易混淆的词组,如:AbsoluteAdvantage(绝对优势)、ComparativeAdvantage(比较优势)、OpportunityCos(t机会成本)、averageCos(t平均成本)、CurrentAccoun(t经常项目)、CapitalAccoun(t资本项目)、CounterTrade(对等贸易)、BarterTrade(易货贸易 )、EntrecoteTrade(转口贸易)TransitTrade(过境贸易)等,信封B里装有这些词组相对应的解释和例子。要求学生进行一定的课前预习,对游戏中所要遇到的这些概念性词组及其含义进行一定的了解。课堂中,先将学生分为若干偶数小组,一般7-8个一组。然后,将信封A、B发给小组学生,每组一半学生得到A里的纸片,另一半学生是B里的纸片,要求学生A根据自己手中的纸片去寻找相对应的学生B。如果所授班级学生的基础一般,教师在设计时,可以一词对应一个解释,如果学生程度较高,则可以设计一词对应多个正确的解释或相关例子、案例。如果学生对自己手中的纸条不是很理解,可以用英语向其他学生寻求帮助,相互探讨,在游戏过程中,教师要参与到各个小组中去,了解学生对概念性词组的掌握程度。最后,教师宣布正确答案并相应做出一定解释,并对最早找对搭档的小组给予表扬,通过这种游戏方式,学生可以通过相互讨论的方式进一步巩固自己的知识点,并及时对错误的概念进行纠正。 2“.情境模拟”游戏 所谓“情境模拟”游戏就是教师给学生营造一个适当的行为环境,让学生就某个中心问题展开讨论并通过表演的方式将讨论的内容和结果表达出来,以此来帮助学生掌握合理处理现实生活中可能遇到的问题的方法和技巧。以合同执行过程中保险问题纠纷为例,笔者设计了下列情境模拟游戏。首先,给出学生一个案例背景。如:国外某公司(简称买方)与我国一公司(简称卖方)签订一笔食品出口合同,交易条件为FOB大连,付款方式为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随后,卖方收到了买方银行开来的信用证,即备妥货物,办好出口手续,按期将货物装上买方指派的船只,并向买方发出了装船通知。装船于凌晨2时结束,半小时后载货船舱出现火情,船长立即组织救火,先启用二氧化碳系统灭火,但发现该系统失灵,只好使用消防水系统灭火,才将火扑灭。经商检部门鉴定,该批货物因火灾和严重泡湿而完全丧失商业价值。卖方立即通知买方,征求处理意见。买方来电称,卖方应负责卸下毁坏的货物,重新备货装船,并声称将指示银行撤销已开出的信用证。卖方则认为,货物已装船,合同义务已履行,没有义务卸下损坏的货物和重新备货装船,并认为买方应该支付已装船货物的货款。船方则因货物已毁损而拒绝签发提单,并以火灾免责为由拒绝承担赔偿。然后将学生分组让其对此案例进行讨论,并要求他们根据案例及其讨论的结果进行角色分配,用表演的方式将整个案例和他们所讨论出来的处理方法展现出来。最后,在教师的引导下,对各个小组的表演进行评价,特别是对最终案例处理方法进行点评,使学生进一步明确他们所讨论的案例处理方式是否正确,以此提高和巩固学生处理国际贸易中常见的合同纠纷问题的能力。此外,笔者还针对贸易条款的掌握,设计了一些不同层次的贸易谈判,让学生分别扮演贸易谈判、交易可能涉及到的各种角色,进行对话表演,以此来加强学生对专业术语、谈判规则及其他可能涉及到的注意事项的记忆和正确运用。 四、实验结果与讨论 (一)游戏教学有助于提高学生的认知水平 皮亚杰认为,从认知的本质看,游戏的特征是“同化”超过“顺化”,也就是说“学生在游戏设计过程中把外界刺激所提供的信息整合到自己原有的认知结构中,从而提高认知水平”。[7]调查问卷表明,有53位学生赞同“游戏能帮助自己对国际贸易知识加深了解和掌握”,49位学生认为“游戏能帮助认识自己在语言沟通和国际贸易谈判技巧方面有待改善”。这些数据都说明游戏能有效地帮助学生理解国际贸易的理论、原则并能将这些知识初步运用到模拟的国际贸易谈判场景中去。 (二)游戏有利于培养和发展学生健康的学习情感 学习兴趣是学习中最活跃的因素,能够有效地激发学生内在的学习动机,强化学习动力,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创造性。游戏的趣味性让学生在吸收知识过程的同时,享受到学习的乐趣。绝大多数学生(93.4%)表明喜欢这种国际贸易英语课堂中的游戏教学方法,85.6%的学生认为游戏活动激发了他们的学习兴趣,92.9%的学生表示“通过游戏强化了课堂所学的知识”,由此可见,游戏在一定程度上确实能够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有效提高学生的学习情感。 (三)游戏有助于提高学生的交际水平和口语表达能力 游戏教学在课堂中提供了真实的交际环境,学生在游戏过程中使语言回归到了自然状态下交际工具的位置。调查结果显示,86%的学生认为“通过游戏教学方式,自己比以前更愿意在课堂上开口讲话了”,96.6%的学生认为“通过游戏,增进了同学之间的交流与合作”,82.7%的学生赞同“自己的口语表达能力有一定的提高”。此外,在实验过程中,笔者认为教学游戏的展开应当遵循以下几个原则: 1.目的性原则。课堂发生的所有教学活动都是围绕教学目标而设计的,游戏教学也不例外,必须紧紧围绕教学内容进行。 2.趣味性原则。游戏教学之所以能让教师和学生都感受到快乐,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和参与性,就在于它包含了游戏具有趣味性的特点。 3.参与性原则。游戏教学的参与性体现在让全体学生“动”起来,让每个学生都感受到与他人合作共事的乐趣。 4.纪律性原则。在游戏进行之前,教师必须向学生说明游戏规则,做到整个课堂次序张弛有序。综上所述,我们不难发现,将设计合理的游戏运用到国际贸易英语课堂中,能在一定程度上激发学生的学习乐趣,提高学生对相关知识的掌握速度和理论的应用能力,从而提高课堂的教学效果和教育质量。当然,笔者所想到的这些游戏方法只是游戏教学具体应用的冰山一角,还有更多的游戏教学方式等待我们去研究和开发 最新国际贸易论文:国际贸易发展下的市场营销的论文 一、我国国际贸易实务的发展形式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对外贸易的经济金融数额也在快速增长,在这样的背景下,我国的对外贸易的出口量也迅速增加,国家也为此制定了相应的管理规章制度,进行对外贸易的管理工作,给我国对外经济贸易的增长带来了很多的机会,国际贸易实务的市场营销策略也逐步完善,在这样的背景下,对于我国出口贸易营销策略中存在的问题,必须要及时改正,保证我国国际贸易的正常发展与进步。 二、开展国际市场营销策略研究的重要意义 随着对外经济贸易的逐步增长,世界各国已经开始认识到进行对对外贸易策略研究的重要意义,并充分的研究了进行国际贸易的必需手段。市场是国际贸易中获得经济效益的出发点。在国际贸易实务中,要充分的结合对外贸易市场的实际情况,并根据对外贸易市场的实际情况,进行对相应的对外贸易策略的研究工作,采用合理有效的对外贸易策略进行对对外贸易的研究和分析工作,进而推动对外贸易的发展与进步,为对外贸易的发展奠定基础。 三、国际贸易实务中国际市场营销的策略 3.1时刻掌握国际贸易市场的最新动向了解与掌握国际贸易市场的最新动态,有利于国家对国际贸易实务的管理与营销,在国际贸易的进行过程之中,为了有效的提升对外贸易的经济水平,就需要有效的把握住国际贸易的命脉就必须时刻了解国际贸易市场的动态实况,了解国际贸易的环境与情况,充分的结合自身的实际贸易情况,有针对性的促进对外贸易效率的发展,从最大限度上提升我国国际贸易实务。掌握国际贸易市场的信息与新闻更有利于出口企业对自身出口产品结构与质量的优化,更全面地完善我国国际贸易实务的结构。对于掌握了解国际贸易市场动态信息的手段,通过国际市场动态信息调查,能够对国际贸易实务的市场营销策略与营销策略进行认真的分析评估,并选择出有效的改进手段。 3.2对不同的目标市场实行不同营销策略的细分在我国的国际贸易实务中,市场营销策略是应对市场变化与市场需求,进行国际贸易实务结构优化的手段与措施,而且市场营销策略能够影响国际贸易的顺利进行。在当今的国际贸易实务的市场营销策略中,主要策略的核心就是“stp营销策略”,即重视国际贸易实务中对国际市场的正确定位与划分,“stp营销策略”通过对不同目标市场的精确划分,决定实行相应的营销策略,并且根据“stp营销策略”,对不同目标市场的产品需求也要做到充分地了解,所以对于出口国家的内部市场的微观细分应该做到更好的地步,出口贸易企业应该对目标市场进行科学的细分,找出目标客源市场中客户的需求特点,抓住客户的消费心理来进行销售。因此在国际贸易实务中应该做到对世界不同地区之间的差异进行有效的分析总结,在进行对不同区域的经济贸易的交流过程之中,充分的注重选择的对外贸易策略的准确性和有效性。与此同时,对于不同区域有着不同需求的消费者,则是要求相应的管理企业能够有效的找寻出相应的管理手段,尽可能的做到可持续发展,保证在后续的对外贸易进程之中,可以充分的保证对外贸易事务的正常运行。 3.3积极开拓国际市场,为我国的国际贸易实务打下坚实的基础国际市场是国际贸易进行的土壤与根基,因此在国际贸易过程中,要不断注意对新市场的开发,以及旧市场的稳固,保证市场营销渠道的通畅。在国际贸易中,不能光考虑自身国家的经济效益,也应该在开拓国际市场中多下功夫,完善国际贸易对销售渠道的要求。在开拓国际市场的过程中,完善自身服务才是稳定市场的重要手段,对于国际贸易,将自己国家的产品销往国外,需要自身过硬的质量与服务来拉拢客户的心,这代表的是自身国家的面子问题。完善国际贸易产品的售后服务,进行适当的调价措施,都是加入国际市场的重要手段,是争取国际市场份额的必要途径,出口贸易企业要认识到,产品出口国际后既是销售的结束,也是国际市场营销的开始,稳定国际市场的份额与客户源,是当今国际贸易实务中亟待解决的问题。 四、结论 我国的国际贸易实务现如今正在不断地发展过程中,在发展国际贸易的过程中,市场营销策略的改变与活用的重要性愈发明显,在出口贸易企业的营销管理应用中要注意对全球市场进行市场营销与调研,要以国际贸易利益最大化为中心,为出口贸易企业的获利所服务。这需要通过市场调研的方式来不断地优化市场营销策略的实施方案,并且要注重国际贸易实务与市场营销结合的重要性与意义,最大程度降低国际市场中的市场营销威胁,最大程度提高在国际贸易实务中能够获得的实际利益,为我国的国际贸易实务的整体发展做出贡献。 最新国际贸易论文:浅论电子商务对国际贸易产生的影响 电子商务对于国际贸易的影响是多方面的,本文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论述。 一、电子商务加快全球一体化的进程 电子商务主要是通过互联网来运行的,通过网络数据把全球连接为一个整体,建立起一个虚拟的全球范围化的市场,电子商务对于传统市场来说,是新鲜事物,一些陈旧的观念被打破。每一个国家和地区的人们都可以运用电子商务的平台来进行贸易交往活动。电子商务让全球贸易成为一个有机的整体,各国之间的贸易活动更加的密切,各国之间除了竞争之外,经济合作也越来越多。 二、电子商务让国家贸易分工更加的深入 从目前经济发展情况来看,电子商务在各个国家的贸易活动当中应用是十分广泛的,电子商务让各个国家之间能够更好的进行信息交流。每一个国家也可以将自己国家比较有特色的服务和商品推广给其他国家,从而提高这个国家服务和商品在整个世界经济市场中的竞争力。如此看来,各个国家之间的分工合作的趋势就非常的明显,也更加的深入。只有这样,才能更好的发挥各个国家的竞争优势。 三、电子商务促进国际贸易方式不断创新 电子商务和传统的国际贸易比较而言,是有很多自身的优势条件的,其中最主要的一个优势就是电子商务不受地域空间的限制,信息的更新往往能够同步进行。这个优势为电子商务提供了很大的发展空间。那些靠信息不完全开展业务的企业不得不考虑自身发展,寻求新的出路;那些因为地域、空间、信息等无法展开市场的企业,也在电子商务的启发下找到了新的出路,开展起自己企业发展新形式。所以说,电子商务的发展让许多新服务和新产品都涌入到国际市场当中来。 四、电子商务影响了国际贸易的市场营销模式 电子商务的营销模式有着很多优点,例如:成本低,减少顾客对推销商品的抵触情绪,这些都为与客户建立一个良好的商务关系提供了基础和保障。这种情况对于国际贸易的营销模式影响是非常大的,电子商务的宣传模式主要是运用互联网广告来进行宣传,这要比国际贸易的传统媒体广告成本低很多,而且顾客可以根据自己的喜好来选择对自己有用的信息,顾客的自主选择就会大大减少顾客对于营销产品的抵触情绪,这种缓解作用,就会产生很好的营销效果。客户可以通过登录相关的企业商品信息平台,发表评论、提供建议。这种方式能够很好与企业进行沟通,也有利于让企业和客户建立良好的关系,这些都是电子商务对于国际贸易市场营销模式产生的影响。 五、划分了国际消费偏好 在市场经济竞争环境之下,一切服务都是了顾客,都是为了顾客的一切利益。这种意识在电子商务当中表现的尤为明显。企业和商家通过网络来与顾客进行交易,在这种情况下,顾客可以自由的选择自己喜欢、感兴趣的商品。商家如果想在市场当中占有有利的地位,也会想方设法的提高自己产品性能,突出自己产品的特性,这样才能更好的为顾客提供满意的服务。随着社会经济水平的不断发展,经济制度的不断完善,各国贸易之间的信息交流也日益密切,电子商务的一些理念、品味和时尚等也在全世界的范围内进行传播,得到了很多顾客的喜爱。 六、催促贸易方面的法律法规不断完善 全球化是电子商务最为重要的一个特点,交易的双方可以是世界上任何地区和国家的人。所以,国际税必然也会受到相应的影响。如互联网交易程序的差异、网上交易定性的差异以及通过网络订购但实际采用普通有形方式交易等造成的税收结果存在差异。国与国之间的贸易也存在双重税收、重复征税等问题。电子商务模式与传统商务模式相比较具有很多独特的优势但新的问题也随之而来。如信息安全、知识产权、域名等存在的问题。各国关于电子商务方面的法律都还不够完善,因此各国政府、各个企业在制定国际贸易相关政策时应结合电子商务自身独有的特点,对电子商务在处理流程以及交易规则等做出界定,使国际电子商务存在的信息安全、知识产权保护、税收等问题能够的到解决。在法律上各国应采取针对性的法律措施使用户的网络交易行为能够有法可依。 最新国际贸易论文:国际贸易校企结合现状及创新 1.高职国际贸易专业校企结合教学的现状 随着我国外贸经营权放开,对外贸易企业外延扩大,更多的企业加入到全球化的商务竞争中来,国际贸易人才的需求呈多样化,质量要求更高。而我们面临的问题是毕业生的实际就业能力明显不足,尤其是国际贸易专业,涉外活动较多,企业急需外语熟练,外贸熟悉,懂业务、能管理、会操作的高技能外贸人才,至少是有一定经验的就业者。然而,我国高职院校目前存在的共同问题是,培养出来的学生的实践能力明显偏弱。 1.1教育者对校企结合重要性认识的高度不够,管理模式不成熟,教学经验不足。高职教师队伍存在差别,其中部分教师没有从事过国际贸易的实际操作,理论充沛,实践指导薄弱,造成侧重点往往在课堂上,寻找理论和实践的切合点的能力有限,不能根据形势的需要进行调整。 1.2校企结合的实习活动缺乏统一的指导定向,随意性很普遍。学生实习岗位往往不是狭义上的外贸企业,岗位和所学专业差之甚远,无法接触最新的国际贸易走向,也无法检验学习效果和实际运作能力。国际贸易专业学生的实践教学主要以模拟实习为主,通过指导教师的讲解,完成教学实践内容。方法简单枯燥,直观性不强,实践能力不能达到有效的验证。 1.3校企结合的重点在企业,存在一头热一头冷的现象。学校的积极性较高,而国际贸易企业出于自身的考虑,关键岗位很少接受学生上岗,岗位明显不足,有的只是作为熟练工人使用,流于形式,效果不佳,直接影响到实习的效果。致使部分毕业生在毕业后仍然不熟悉国际贸易工作的范围、项目、运作方式以及涉外的方方面面,在陌生的环境中畏手畏脚,难以胜任,因此而转行的也不在少数。 2.运用校企结合的教学模式,在务实的基础上不断创新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指出,要大力推行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培养模式。校企结合是行之有效的办学模式,是高职国际贸易专业人才培养的有效途径和方法,需要脚踏实地的务实和不断的创新。 2.1提高认识,打造一支校企结合的专业教师队伍国际贸易的校企结合教学对师资有着特殊的要求,专业教师应有扎实的教学功底,又具备丰富的外贸实战经验和丰富的企业实践工作经验。在提高认识,敬岗爱业的基础上,选拨拔部分素质高的教师到企业进行系统培训,使之首先具备较高的理论水平和动手能力,用以指导学生的实践活动。打铁先要自身硬,就是这个道理。没有实践能力做表率,校企结合的教学无从谈起。 2.2调整课程设计,突出实践教学的特色国际贸易是一个专业性很强的系列,但是,目前的课程设置有相当一部分与普通高校差异不大,没有和本专业的实际要求有机的联系起来。所以,课程设计要以培养学生较强的实践操作能力为基点,突出专业特色,大幅度调整理论课和实践课课时设置,必须保证在企业见习实习的工时,增加实践性较强的内容。尤其要是在外语口语的强化训练,外贸专业人才应具备的资格资质及相应的证书等实际需求上打下良好的基础,为就业做好充分的准备。 2.3提高校企结合教学过程设计的科学性,合理编排,相互交融职业教育偏重于实践教学是个新的思路,国际贸易专业更是如此。在授课排序上,一要避免重理论轻实践的倾向,制定科学的黄金比例;二要避免把两者割裂开来,形成两层皮。在教学上以工学交替的形式出现,在一年的两个学期中,学院学习占时间的百分之四十,其余时间安排在基地或企业进行实习。把在课堂上掌握的理论知识,拿到实践中去运用,在实践中遇到的新问题,再拿回到课堂上研究解决,然后再回到实践中去,如此往复,既是学习的过程,又是实践的过程,相互交融,就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2.4加强实训基地建设,为校企结合创造客观条件国际贸易专业的就业取向相当的明确,毕业前应该具备与就业相当的自身素质,实训基地为校企结合创造了前期客观条件,不但可以解决学生的实践需要,有针对性的为企业培训专门人才,同时也增加了学生毕业后的就业机会。这就是务实,不是可有可无,而是必须要做。有了这么一个平台,引进相关的实训软件,设置进出口公司、海关、商检、税务、检疫等部门,由学生进行虚拟运作,把仿真教学用到极致。通过软件操作使学生初步了解国际贸易的各个环节和整个工作流程,以及具体的单据填写、业务洽谈、合约签收及贸易谈判可能涉及问题等等。校外实训是校企结合最重要的一环,也是检验学习效果和就业能力的有效途径。通过校外实习基地实习,可以直观的接触到将来所从事的行业,强化学生对所学专业的操作水平,增强自信心。 2.5强力沟通,打通校企结合的瓶颈,促进交流合作校企结合的教学方式,关键的是找到专业对口,具备实习规模和专业要求的企业。高职院校缺乏实习基地已经成为这一教学方式的瓶颈,问题产生的要素在企业,也和学校的教学有着极大的关系。要做到校企合力,学校方面首先要把重点向企业转移,注意把企业在新形势下出现的阻碍外贸发展的难题,作为学校论文的选题,最大限度的和经济运行联系起来。帮助企业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向企业提 供最新的科技信息和新技术的成果。有条件的,主动承担企业的技术攻关项目,适时的推荐和开发新的项目,提高企业对院校教学水平的认知度。这样,企业不再把接受实习生作为负担,而是为企业的发展进行人才储备。这种机制的形成,就会使学院和企业达到了认识上和利益上的相通,从而使学校的人才培养和企业的发展相互促进,达到双赢。 综述,如上所述,根据当前高职校企结合教学的现状,制定出科学有效的校企结合教学模式是当务之急。我们要在实践中不断的改进和完善,把真实外贸活动和课堂教学有机的结合起来,培养出合格的,与时俱进的国际贸易人才。 最新国际贸易论文:浅论应用型高校国际贸易专业实践教学革新 《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指出,要“培养造就数以亿计的各类人才,数以千万计的专门人才和一大批拔尖创新人才”,其中的大部分就属于应用型人才。对于培养应用型人才的高等院校,应该本着“基础理论适度、专业知识牢固、应用能力突出”的理念,加大力度强化实践教学。 一、实践教学在国际贸易专业培养中的重要性 1、国贸专业的发展现状决定了实践教学的重要性 目前多数高等院校已经意识到了实践教学的重要性,从专业培养方案到教学计划的制定,都纷纷向实践教学倾斜。但是许多高等院校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的课程设置仍然过多地沿袭了旧的做法,重理论、轻实务,课程设置的调整还很不到位,没有突出实践教学的地位,实践教学环节课时在整个教学课时中所占比例过低。有的高校即使在教学计划中明确规定了实践教学环节,但在具体的执行过程中也没有严格的质量监控体系和检查标准。我国的民办高校起步较晚,基础薄弱,国贸专业的发展较滞后,竞争的激烈性和发展现状决定了实践教学在整个教学中的重要性。 2、培养目标决定了实践教学的重要性 高校是以培养实践型、应用型人才为主要目标的,国际贸易专业又是操作技能很强的应用型学科,与生俱来地具备应用型的特点。本专业的学生除了要掌握国际经济和国际贸易方面的基本理论以外,更要具备很强的实践操作能力。本专业培养的学生应在系统掌握经济学基本原理和国际贸易的基本理论,熟悉通行的国际贸易与国际投融资规则和惯例,以及中国对外贸易的政策法规的基础上,掌握国际贸易实务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备熟练进行国际贸易和国际投融资业务的能力,成为基础扎实,知识面广,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强,能在涉外经济贸易部门、企业及政府机构从事实际业务及管理工作的应用型国际经贸高级人才。而要达到这一培养目标,仅有理论教学是不够的,因为培养学生专业能力最有效的途径是教学、研究与关注真实世界问题的结合。 3、社会的需求决定了实践教学的重要性 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和高等教育进入大众化阶段,社会产生了对人才的多层次需求。它不仅需要高层次的具有领导才能的精英群体,也需要具有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的一线高素质员工。随着经济全球化和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国贸专业各类层次的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和国际商务专业应运而生。但是,毕业生中真正从事国际贸易工作的却寥寥无几,出现了外贸行业急需要大批国贸人才,而国贸专业的学生却无法就业或不在外贸岗位就业的现象。外贸企业需要的外贸人才,不仅要懂得外贸知识,更重要的是要具有外贸业务能力。据2005年麦肯锡咨询公司对83家高等院校毕业生进行的调查,毕业生进入企业后马上能够胜任工作的仅占10%。这些年的情况也大体如此。如何培养适应经济全球化发展的应用型国际贸易人才,是我国高等教育改革面临的一项新课题。 二、应用型高校国际贸易专业的实践教学主要内容 实践教学环节是培养应用型人才的根本途径,是学生理解、消化课堂知识的重要过程,为学生创造了广阔开放的空间、身临其境的感触和发展变化的社会经济背景,能有效激发学生的自主创新活力。 1、利用网络教学平台进行模拟训练 可以对学生进行如制单、报关、网页制作等单项实训,也可以进行综合业务实训,亦即货物出口整个流程,从洽谈签约到货、证、船、汇,直到核销、退税等环节逐一地操作,提高学生的综合业务水平。 2、课内仿真案例讨论 在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理论教学中,可以精选真实案例组织讨论。案例核心事实应接近事实,对采用的处理方式和结果可以拓展讨论。 3、组织专业讲座 请有实践经验的企业专家为学生讲授工作实例、常见问题以及新动态、新趋势等,增加学生的间接经验。 4、积极参加社会实践 假期社会实践能够培养学生社会适应能力和职业道德。近年来中国贸促会商业行业分会主办的“全国商科教育学科竞赛”,是结合国际经贸专业的一项很有实践意义的行业社会活动,高校应当积极组织学生参与。 5、专业实习 安排学生到商贸流通领域进行专业实践,从而让学生了解商贸活动的一般规则和基本要求,参与进出口业务流程及各部门之间的联系,并了解行业人才的素质要求。 6、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 毕业实习是学生在毕业前的练兵,能为就业做好准备,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通过毕业论文的设计和制作,提高学生的专业理论水平。 三、目前国际贸易专业实践性教学环节存在的问题 1、校内实践性教学环节上存在的问题 在校内实验、实训条件方面,首先需要投入相当大的财力,建立实验室、实训室,购买适合本专业的教学软件、硬件,配套的教学设备。其次对 教师的教学水平要有较高的要求。近年来,随着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师资队伍的质量与结构确实有所优化,学历结构与科研能力迅速提升,但真正能够胜任实践类教学课程的师资显然不足。从实践教学考虑,国际贸易专业的教师必须有扎实的理论功底,同时还要有娴熟的业务经验,较强的外语说听能力,能理论联系实践地将知识与业务能力传授给学生。而事实上,许多专业老师是高校毕业后直接到高校任教的,理论功底没有问题,但在国际贸易实务、运输保险、商检报关、国际结算、商务外语沟通等领域的实践环节显然薄弱。教科书上的有些内容在文意上空洞艰涩,但只要有实践经历,通过简单的解释就能让学生理解掌握。 2、校外实践性教学环节上存在的问题 要使国际贸易专业的学生应用能力突出,必须建立健全良好的校外实训、实习基地。对这类基地来说,既要能配合教学需要安排生产作业周期、配备经验丰富的职业人士传授和指导实践操作,又要完成企业的工作任务和经营运作。学生到公司实习,对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形成一定的冲击,因而有些公司不愿意接受学生实习。同时对学生实习的管理需要严密的制度安排,需要学校、指导老师和企业的潜心合作。往往因为管理的缺失,使得实践教学环节得不到较好的效果,甚至有些内容根本无法落实。 以通常教学安排来说,大学一年级要组织学生到相关外贸企业参观学习,使学生对国际经贸活动建立基本认识,为专业课学习做好铺垫。而进出口业务涉及到商品生产、包装、运输、保险、商检、报关、制单结汇等多个环节,这一过程不可能由一次参观而达到深入全面的效果,也不可能给学生带来深刻影响。 实习阶段是国际贸易专业实践性教学最为关键的阶段。但是外贸企业除了前面分析的不太欢迎学生实习的一般原因以外,还有其特殊原因:首先,在洽谈签约环节,贸易谈判及营销策略涉及到进出口双方的商业机密,而且在谈判中也需要营造特殊的谈判氛围,一般不会让实习生亲临其境,当然谈不上实习效果。其次,进出口业务涉及时间较长,实习单位很难有一单完整的交易过程让学生观其首尾。最后,进出口贸易涉及很多部门,业务工作量大面广,所需的人力、物力较多,实习过程的组织颇费周章,如果安排不好,费时费力还不见效果。因此,大多数情况下,实习生到实习单位后,也只能感受一下外贸企业的工作氛围,要想达到真正提升学生的实践能力的效果比较困难。 四、对实践性教学环节的改革建议 1、配备高水平的教师队伍 为了保证实践教学效果,配备一支高水平的指导实践教学的师资队伍是必不可少的。从事实践教学的指导教师不仅要有丰富的课堂教学知识和经验,更要具备丰富的实践教学能力和经验。要使教师达到相应的要求,需要不断对专业教师进行培训。首先,引导教师树立“基础理论适度、专业知识牢固、应用能力突出”的培养应用性人才的教育理念;其次,通过培训使教师改进教学能力和方法;再次,通过进修学习和到企业实践学习,提高教师自身的实践能力。与企业共建师资队伍是实践教学势在必行的选择。所谓共建,就是在校内教师“走出去”的同时,还可以以“请进来”的方式聘请既懂理论又有实际操作能力的国际经济与贸易业界人员做教师,可以在实训实习阶段请他们授课,也可以不定期请他们来校面向师生进行业务专题讲座。 2、对校内实验资源加大投入,同时进行科学整合,开设特色课程,设立学用密切结合的实践环节 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在开设实践课程时,应充分考虑学校学科优势及特点,开设相应特色的实践教学环节。考虑到电子商务作为一种全新的商业运作模式,已经成为当今国际商务往来的主流,国际经济与贸易课程中的实践教学完全可以和电子商务课程整合,让学生在校期间掌握国际电子商务的常见处理方式及运作手段。在软件环境建设方面,配备世格外贸实习平台、国际贸易实务教学软件、外贸单证模拟软件、国际贸易全景仿真系统软件、电子商务实验软件、信息管理系统软件等形成软件平台和知识连锁,创造一个完全仿真的国际经贸环境,让学生掌握进出口业务在电子商务环境下的操作技能,增强涉外商务实践能力。 3、建立稳定的校外实训、实习场所 稳定的实训、实习基地是实践性教学环节顺利进行的基本保证。学校应当与从事进出口业务的企业建立长期固定的实训实习基地,与基地签订学生实习合同,落实学生实践环节的实训安排,并保持密切的沟通联络。实习结束以后,由实习基地对学生的综合表现做出鉴定。这样紧密合作的方式,便于高校和企业的及时沟通和调整教学内容、改革教学手段,可以保证学校对学生实习过程的跟踪了解。 4、重视社会实践 伴随着现代社会发展的多样化、网络化、信息化,国际贸易专业人才还必须具备社会适应能力,如独立、协作、交往、自学等一系列关键能力。参加广泛的社会实践有助于锻炼和提升个人综合能力。社会实践的内容很广泛,可以是社会调查、生产劳动、志愿服务、公益活动、科技发明和勤工助学,也可以是与专业有关的走访调查、社会调研活动。通过社会实践活动,加强理论教学与社会实践的有效结合,推进了学生创业创新能力及综合素质培养,对国际贸易专业学生开阔视野,增长见识,提升综合素质等大有裨益。 最新国际贸易论文:农行绿色国际贸易融资 摘 要:传统的国际贸易融资大多支持石油、化工、大宗商品交易等传统行业,与现在提倡的“碳金融”理念相悖。文章以临海户外休闲用品行业为例,浅述农行的国际贸易融资如何给低碳的户外休闲用品生产企业提供有效的绿色信贷支持,实现银企双方的共赢。 关键词:低碳经济 低碳金融 户外休闲用品行业 国际贸易融资 一、倡导低碳金融,农行积极推进绿色信贷 农业银行台州分行一直以来致力于推进“绿色银行”建设,推进“绿色信贷”。践行“低碳金融”,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绿色银行’,既是促进社会经济与生态环境可持续协调发展的要求,也是银行优化信贷结构,降低信贷风险的内在要求。 户外休闲用品行业为临海市的五大特色制造业之一,尤其在2003年9月22日,临海市被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授予“中国休闲用品礼品生产基地”荣誉称号后,全市上下进一步形成了齐抓共管,促进休闲用品礼品行业更快发展的共识。据台州海关2009年的统计数据:临海市全年进出口总值14.13亿美元,其中出口实绩13.25亿美元,进口实绩0.88亿美元。据不完全统计,户外休闲用品产业出口总值超5.83亿美元,占全市进出口额的41.25%,在全市进出口十强企业中户外休闲用品生产企业占了50%,分别排第1、4、5、6、9位,五家户外休闲用品生产企业出口总值合计达到4.13亿美元,约占该行业进出口总值的70.84%。可见,户外休闲行业已经成为临海市对外经济贸易的主要增长点。 户外休闲用品行业是指生产户外旅游用品太阳伞、帐篷、户外家具等产品,为户外旅游业发展提供消费品的生产企业。该行业具有低碳、低耗能、高经济效益等特点。 传统的国际贸易融资大多支持石油、化工、大宗商品交易等传统行业,与现在提倡的“碳金融”理念相违悖。作为践行者,临海农行在国际贸易融资方面给低碳节能的户外休闲用品行业提供了有力的信贷支持。 二、农行国际贸易融资助推临海市户外休闲用品行业的发展 农行为临海市户外休闲用品行业提供的国际贸易融资业务有以下几种: 1.进口押汇。进口押汇是指农行收到信用证、进口代收项下单据或汇款项下客户提供的相关单据后,以进口货物的物权做质押或抵押,为申请人用于支付该信用证、代收或汇款项下金额所做的短期资金融通。 2010年6月,有家户外休闲用品生产企业A公司需要从韩国进口原材料,但由于生产旺季,资金周转比较紧张,笔者所在的农行临海市支行得知此情况后,建议A公司以进口信用证结算,并向我行申请办理进口押汇,期限为3个月。我行审查后,开证前与A公司签订进口押汇合同,我行开出信用证。1个月后,国外银行寄来单据,单证相符,A公司签定信托收据,我行放单,同时对国外付款。A公司提货后加工生产,销售产品,回笼资金,3个月到期日后归还我行押汇款。这样,A公司就获得了3个月的资金融通。流动资金是企业正常运转的新鲜血液,由于我行的绿色国际贸易融资支持,满足了A公司的利益需求。打包放款。打包放款是出口商在提供货运单据之前,以供货合同和国外银行开来的以自己为受益人的信用证向农行抵押,从而获得用于该信用证项下出口商的进货、备料、生产和所需周转资金的一种融资方式。是我行给予出口商的一种“装运前融资”。 2010年8月,临海一家户外休闲用品生产企业B公司同德国的进口商签订了一份金额为60万美元的订单。签约后,由于资金周转紧张,B公司凭德意志银行开来的即期信用证,向我行申请金额为300万元人民币的打包放款,用于生产该信用证项下的出口产品。我行对信用证真实性、条款等内容及B公司提交的出口合同等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审查了B公司的信誉及履约能力后,考虑到该公司资金周转紧张的实际情况后,为其发放了300万元人民币的打包放款。 打包放款对出口商有如下好处:扩大贸易机会——在出口商自身资金紧缺而又无法争取到预付货款的支付条件时,帮助出口商顺利组织货源、开展业务、把握贸易机会;减少资金占用压力——在生产、采购等备货阶段都不必占用出口商的自有资金,缓解了出口商的流动资金压力;为企业扩大对外贸易提供了融资渠道,特别是在当前美元利率低于人民币利率的情况下,企业可以通过打包放款结汇,获得人民币资金的融通,降低资金成本。 福费廷业务。福费廷(FORFEiTING),又称票据包买,是指农行从出口商那里无追索权的买入有进口方银行承兑的或担保的远期汇票或本票。 福费廷业务对出口商的好处: (1)开展福费廷业务,为企业提供了便捷的贸易融资途径。当前临海户外休闲用品企业主要以出口初级产品为主,产品缺乏核心竞争力与差异性,且大多处于买方市场,赊卖方式较多,外贸企业在现金流上普遍存在问题,迫切需要银行融通资金。福费廷业务不同于一般的贸易融资业务,其所占用的是银行额度而非企业授信额度,有高达100%的融资,既能有效地规避客户风险,又满足了企业对资金融通的需要。 (2)办理福费廷业务能满足出口企业的利益需求。第一,福费廷业务将远期应收账款变成现金销售收入,解决了应收账款的资金占用问题和对应收账款的管理问题。同时可以减少企业资产负债表中的负债金额,从而改善了企业 财务状况,提高了资本的良性循环使用;第二,由于包买商无追索权地买断出口商的应收账款,因而承担了收取债款的一切责任和风险,出口商将原先面临的进口商信用风险、国家风险、汇价风险等都转移给了包买商。第三,采用福费廷业务的方式除给出口商带来上述收益外,在我国特定的外汇管制之下还有其独有优势,即按照我国外汇政策,银行对企业的远期收汇不论是提供打包贷款、押汇还是贴现,均视为向企业提供融资,银行不能向企业即时出具相应的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而必须等到实际收汇后方可出具。企业拿不到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也就无法到外汇管理部门办理核销和出口退税,这直接导致了企业大量资金占用在税款上。而采用福费廷业务的方式,国家外汇管理局规定外汇指定银行对境内出口企业以此取得的外汇资金,视为已收汇并可为企业出具收汇核销专用联。出口商无需等到货款实际收回后即可办理相关核销和退税手续。 (3)办理福费廷业务也可以使出口商增加贸易机会。由于国际贸易的特殊性,对国外进口商的资信并不了解,临海的大部分户外休闲用品生产企业一般不敢跟高风险地区的进口商贸易往来,对来自高风险地区的订单全盘拒绝。但是有了福费廷业务后,情况有所不同。由于对方银行包买票据,银行信用高于进口商信用,通过我行国际贸易融资的支持,企业可以考虑在高风险地区贸易,因此大大增加了企业的贸易机会。 目前福费廷业务市场运作情况良好,在严格的银行内控管理下,基本上没有银行到期拒付现象的发生。且农行大都采用福费廷业务,由第三方银行包买,我行从中赚取差价,在此方式下,我行可既不承担资金收汇风险,确保一定的银行收益,又帮助企业融通了资金,可谓“多赢之举”。同时可通过福费廷业务带动其他相关的贸易融资业务的整体发展。企业办理福费廷业务的同时,带来了信用证议付和出口托收的业务,真正实现银企双方的共赢。 与此同时,我行为户外休闲用品行业提供的贸易融资的方式还有出口押汇、出口贴现、国际保理、提货担保、海外代付等。真正实现不论是在出口方面还是在进口方面,我行均践行“低碳金融”,对临海的户外休闲用品行业提供了强有力的国际贸易融资支持。 最新国际贸易论文:国际贸易融资有效发展 一、国际贸易融资重要性 在我国当前经济市场化进程中,金融总量开放度不断提高,对外贸易迅速发展,特别是国际贸易条件的改善、进出口商品结构的升级、贸易部门经济效益的提高等,既是我国金融深化的结果,又反过来促进了资本流动和资源配置,推动了我国的贸易进一步深化。然而,我国的金融深化与外贸领域的市场化、国际化并不对称,外贸领域的市场化、国际化水平较高,金融领域的市场化改革较慢,开放水平较低,这又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外贸发展。 二、国际贸易融资业务的发展情况 1.我国国际贸易融资业务发展受阻的原因。一是企业的认识不到位,我国新一轮汇率改革才刚刚起步,在汇改之前,许多企业还没有意识到贸易金融的重要性,绝大多数中小企业尚不会以金融手段为贸易避险;二是企业的信用管理体系缺乏,大多数出口企业还沿用多年来形成的传统交易方式,忽视对进口方资信的调查,加剧了出口企业的收款风险。三是社会信用体系不健全,一些亏损企业管理混乱,资信欠佳,常因资金短缺而利用押汇、打包贷款等融资手段套取银行资金,甚至挪做他用。四是银行内部问题,各大银行虽然都有国际贸易融资业务,但缺乏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在观念、体制、流程、产品和人员还不适应该项业务的迅速发展,特别是缺乏复合型的高素质人员。 2.各层面都在大力推进国际贸易融资业务的发展。近几年各家银行都加快了国际贸易融资业务市场的拓展力度。中国银行2009年底的贸易融资余额约为240亿美元,占市场份额的35%左右,其出口双保理业务量超21亿美元,居全球首位,旨在建设国际一流银行,行先后获得海内外权威媒体评选的“中国最佳贸易融资银行”“、最佳国际业务”、“最佳贸易融资银行”等奖项;建设银行连续两年获得了《环球金融》杂志颁发的“最佳贸易融资银行”奖,标志着建行在贸易融资产品创新、服务技术和风险控制走在了同业的前列。国家越来越重视贸易融资业务的发展:针对日益严峻的对外贸易形势,2009年的“金融国九条”明确指出“改进外汇管理,大力推动贸易投资便利化。适当提高企业预收货款结汇比例,方便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贸易融资”。 3.国际贸易融资业务的畸形发展。基于其广泛用途,国际贸易融资业务已成为各家银行争相发展的业务。但是,我国目前的经济发展,投资依旧占主导地位,即房地产行业。房地产行业的高回报导致了很多畸形的金融现象,特别是资金的投资预期回报率与房价的涨幅挂钩度越来越高,经营环境的恶化导致资金逐步由实体经济流入房地产市场。大多数企业和个人都在固定资产上过度投资,且其资金来源越来越依赖银行融资,甚至民间融资。一些地方的金融环境过于宽松,以温州为例,温州的金融生态环境在国内一直名列前茅,过去的几年里,国际贸易融资作为一种有效的融资途径让大量的贸易流通型企业获得超过自身承受能力之外的大量资金和额度,帮助温州的许多贸易型企业获得了快速的发展。一家不到1000万注册资本的公司可以拿到近3个亿的额度,且全部为担保方式。只要有足够的贸易业务的支撑,就可以拿到相应的融资需求,这就是国际贸易融资能够突破企业自身限制的一个有利条件。也就是基于此,大量的企业不惜一切代价做大流量,做大贸易量。 三、银行如何有效发展国际贸易融资业务 1.加强风险的防控能力。 (1)适应业务定位的变化,树立科学的风险经营与管理理念。一是针对国际贸易金融发展规划中的行业定位、客户定位及产品定位,明确和细化业务准入标准,通过市场细分,有选择地介入重点行业和目标客户,使风险的控制目标不受经营风险区间的变化而有所降低。二是实行适应国际贸易融资特点的授信规模控制方法,将评审工作的重心从风险识别逐步向风险评价过渡。三是加强与市场对接,建立有效的市场调研与沟通机制,并在此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制定相关授信政策和调整评审标准,合理引导营销取向。此外,不断提高专评审人员在国际贸易融资方面的专业能力和水平,进而逐步形成“专家型”评审。 (2)加强业务交流与培训。加强与同业的广泛交流,通过借鉴先进的风险理念及操作模式,结合自身实际,提升风险管控能力和水平。 (3)加强贷后管理。建立风险监控和评价体系,加强对市场的监控。对大宗商品价格、行业景气度等保持及时跟踪。 2.采取适应国际贸易融资特点的担保方式。首先,针对国际贸易融资业务的特点,创新思维,制订操作性较强的担保方案。其次,充分引入第三方金融机构的信用,在一定程度上规避企业面临的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进口国的国家风险。第三,积极鼓励出口企业投保出口信用险。 3.结合市场实际和客户需求。在发展国际贸易融资业务时,区分其目的是首要的。对于非融资需求的国际贸易融资业务,银行承担的风险较低,理应优先发展。对于改善现金流的国际贸易融资业务,要根据企业的自身实力,并结合其上下游客户的实力,进行选择性发展。 4.加快产品创新。分析交易链各环节融资需求和风险特征,研发适应市场的贸易融资新产品。将贸易融资产品与结算、衍生产品、风险管理工具等进行组合,为客户量身定做“贸易融资解决方案”。 5.培养高素质的专业人才队伍。定期对操作、营销及管理队伍进行国际贸易融资方面的专业培训,促使基层人员主动学习相关知识。通过培育一支专业化的操作、营销和管理队伍,为国际贸易融资业务的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 最新国际贸易论文:分析国际贸易理论与政策变迁 [论文关键词]国际贸易 政策 关税 贸易理论变迁 [论文摘要]本文在一个较长的历史跨度和较大的空间跨度上,研究了国际贸易理论与政策的变迁,通过历史的和逻辑的方法,试图总结出保护贸易和自由贸易理论和政策出现的规律性与客观社会现实之间的联系,并使之对中国的贸易政策制订有所帮助。 在全球经济日趋一体化的今天,对任何一个国家来讲,采取何种的贸易政策理论作为指导都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即使虽然有WTO争端解决机制的约束,各个国家也经常发生贸易问题,比如正在解决中的美国对中国轮胎征收高额关税的事件。 在回溯到历史的长河中寻求答案的时候,我们发现一个十分有趣的现象,历史在惊人的重复中划过了一个大w型。在国际贸易发展史中,贸易保护和自由贸易交替上升,彼此替代,在对立统一中使世界经济走到了今天。如果撇除各门学科言必称的古希腊时代,我们可以看到,从l5世纪初的重商主义时代一直到今天的世界贸易组织,随着国际贸易的发展和国家间相互依存程度的加强,在政府行为方面赞成政府在国际贸易中实行无为政策的放任自由主义者和赞成实行干预的经济民族主义者之间展开了无数次的辩论,内容涉及国际贸易对国内经济福利和产业成长的影响,日益依存的国际政治经济关系以及利益分配等其他问题上的作用等。争论的核心和焦点是政府应推行自由贸易政策还是推行保护贸易政策。争论是如此的激烈,而且一直没有停止过,以至于罗伯特·吉尔平断言说“争论可能永远得不到解决”。近代国际贸易始于15世纪到l7世纪,当时占主导地位的重商主义政策要求政府加强管制力量,对进口商品征收高额关税。由于西欧各国自然经济逐渐瓦解,商品经济关系急剧发展,社会财富的重心由土地转向了金银货币,货币成为全社会上至国王下至农民所追求的东西。而获取金银的途径只有开采和发展对外贸易。而这种使国家富有的对外贸易必须有一个前提,即只有保持对外贸易的顺差,才能达到使国家富有的目的。 在这种思想下,重商主义者们极力主张政府干预对外贸易,对进口商品课以高额关税,或禁止进口本国不需要的商品。正如恩格斯所形象描述的一样:“各国彼此对立着,就像守财奴一样,双手抱住他心爱的钱袋,用嫉妒和猜疑的目光打量着自己的邻居。” 长期重商主义政策的实行,妨害了农民的利益,使原料和谷物价格上涨,工业成本上升,影响销售市场的扩大,造成通货膨胀,激化了社会矛盾。因此,从法国的布阿吉尔贝尔开始,对重农学派的主张及政策进行了猛烈抨击。诺斯在这里对自由贸易的思想作了出色的阐述:“阻碍贸易的法律,不论是关于对外贸易或是国内贸易,不论是关于货币或是其他商品,都不是使一个民族富裕、使货币和资本充裕的要素。……我们可以费力筑篱去为杜鹃鸟,但这是徒劳的,因为从来也没有一个人是靠政策致富的;而和平、勤劳和自由却能促进贸易和财富,此外别无其他途径”。对外贸易政策在这里开始w的第一个转折,从干预转为自由放任,其间经过了N·墨尔本、D·诺斯、D·休谟、J·洛克、J·马西、J·D·司徒亚特,至亚当·斯密集其大成,完成于大卫·李嘉图。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指出:“如果外国能以比我们自己制造还便宜的商品供应我们,我们最好就用我们有利地使用自己的产业生产出来的一部分向他们购买。”大卫·李嘉图继承并发展了亚当斯密的观点,在《政治经济学及赋税原理》中他谈到:“如果两个人都能制造鞋和帽,其中一个人在两种职业上都比另一个人强一些,不过制帽时只强l/5或20%,而制鞋时只强l,3或33%,那么这个较强的人专门制鞋,而那个较差的人专门制帽,它不是对于双方都有利么?”在这种思想的支配下,英法等国在l8世纪末至l9世纪末这个时期,大都奉行自由贸易政策,降低关税税率,减少了纳税商品的项目,简化了税法。这种自由贸易思想占主导地位的情况一直持续到1933年大危机之前,大多数的理论和政策均相信,经济处于不均衡状态时,“正如线上悬着一块石子,如果离开了他的均衡位置,地心引力将立即使它恢复均衡位置的趋势。”而政府确实遵照这一思想在这一时期忠实地扮演着“守夜人”的角色。 1776年,美国宣布成为独立国家,为了摆脱英国的殖民统治,避免成为英国的农业附庸A·汉密尔顿坚决主张实行保护关税制度,保护美国当时尚处于幼稚的工业特别是制造业的发展。F·李斯特在他的《政治经济学的国民体系》一书中对这一思想做了十分深刻的论述:“在自由竞争下一个无保护的国家要想成为一个新兴的工业国已经没有可能。……必须牺牲眼前利益,使将来的利益获得保障。……财富的生产力比之财富本身,不晓得要重要多少倍。”在这里,有趣的现象发生了。的第二个转折开始了,重商主义的思想好像又复活了过来。在这一时期,发展中国家的保护贸易理论也颇为引人注目,结构主义学派的劳尔·普雷维什提出中心——外围论,即现实的世界经济中存在着这样的一种结构,就是“中心”和“外围”。它们形成了世界的两极,每一极的生产结构有着重大差别。由于收入弹性的不同,外围国家的贸易条件有恶化的趋势,必须实行保护贸易政策,征收保护关税,鼓励出口。发展中国家必须彻底打破不合理的国际分工体系,打破国际经济旧秩序。从19世纪末到第二次世界大战前,各国普遍完成了产业革命,工业得到迅速发展,世界市场的竞争开始变得激烈,尤其是1929~1933年的世界性经济危机,使市场矛盾进一步激化。各国为了维持本国的生产和就业,纷纷采取了各种措施以保护手段提高关税壁垒,限制外国商品进口,鼓励本国商品出口,以其转嫁本国的经济危机,从而使国际上出现了一个新的贸易保护高潮。这一时期,琼·罗宾逊夫人还给它起了一个固定的名称“以邻为壑(Beggar-t日y—Neig日bour)。超保护贸易理论和政策在w的第三画上书写了浓重的一笔,而凯恩斯主义的产生则可以看作是这第三画的终结。由于有效需求不足,非充分就业是普遍存在的现象,贸易收支不可能自动调节实行平衡,因此政府应积极加强对国际贸易的干预,进行贸易保护,奖出限入,保持顺差,以实行充分就业。贸易保护理论在这一时期占了上风。 但是,实际的情况是某个国家政府采取旨在医治失业的以邻为壑的行为,会产生国际性的以邻为壑的争斗,结果是国际贸易总额与世界产出总额相比萎缩,并最终导致全球经济的衰退。从第二次世纪大战后到7O年代初,世界政治经济力量重新分化组合,美国实力空前提高,强大的经济实力和膨胀的经济,使其既有需要又有能力冲破当时发达国家所实行的高关税的政策。日本和西欧战后经济的恢复和发展,也愿意彼此放松贸易壁垒。此外国际分工的进一步深化,推动生产国际化、资本国际化, 跨国公司的迅速兴起,也迫切需要一个自由贸易环境以推动商品和资本的自由流动。于是,这一时期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对外贸易政策先后出现了自由化倾向,主要表现为大幅度削减关税以及降低和撤销非关税壁垒,区域性和全球性的经济合作组织蓬勃发展,IMF、WorldBank、欧盟、WTO、美加墨自由贸易区、东盟、APEC等经济合作组织先后出现。w在这里重新转折,完成了它的最后一画。这一时期的政策是和理论界的“新自由主义”抬头有直接的关系。“新自由主义”锋芒直指凯恩斯主义,认为西方经济的滞胀是凯恩斯主义造成的恶果,因为政府的过度干预扰乱了市场经济的合理运行,妨碍经济增长,并且是政府预算赤字剧增,造成通货膨胀。在这种指导思想下,这一时期的理论学派如弗莱堡学派、合理预期学派、供给学派、公共选择学派均赞成自由贸易的政策。 在几个世纪的时间内,世界经济是如此有规律的周期性变动,不能不引起我们深思。近年来,随着全球经济进入衰退期,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普遍面lf缶就业压力增大,市场问题严重等问题,国内劳工组织和工业资本家阶级强烈要求政府实行保护贸易政策。这一时期贸易政策的变化主要表现为:一、贸易保护措施由过去以关税为壁垒和直接贸易限制逐渐变为间接的贸易限制;二、贸易政策措施朝着制度化、系统化和综合化的方向发展,贸易保护制度越来越转向管理贸易制度;三、国际贸易壁垒由国家间转变为区域性经济组织之间,区域经济组织内部实行自由贸易制度,组织之外则实行保护贸易制度。9·11之后,美国乃至全球经济跌至谷底,可以预见这股保护贸易的声音还会加强。看来,自由贸易和保护贸易这对矛盾还要继续走下去,这个w也远不是国际贸易历史形态的终结,矛盾的双方还会在对立统一中为自己开辟道路,使世界经济继续向前发展。有人说,从马嘎尔尼访华到今天的WTO,不外还是“自由贸易、协定关税”这八个字。我倒觉得这种说法颇值得商榷。虽然从最终结果来说,我们终于走上二了自由贸易的道路,但这并不意味着可以省略中间的过程不提。如果诚如马嘎尔尼所愿,中国在一个多世纪以前的清朝就实行自由贸易,那恐怕我们现在看到的就不是一个日渐强盛的中国,而是一个西方列强的殖民地和附南国了。从美国和日本发展过程可以清楚地看到,即使是发达国家老大的美、日等国,也经历上述国际贸易政策的变迁。在发展初期,他们均是利用A由贸易出日初级产品或劳动密集型产品所增加的出日收益而在国际市场上筹到资金,进一步扩大出口生产,而不断增加的本地需求则引致了制造业的的大规模建立:在积累够了足够的资金和技术后,政府对贸易活动进行干预,实行贸易保护政策,限制一些工业制成品的进口,以保护民族工业和节约外汇。同时,在独立自主的前提下,利用外国资本,引进外国技术,建立和发展本国工业体系,促进国民经济发展:这就是有名的“进日替代战略”。美国从独立战争到二次大战结束这很长的一段历史中就曾实施了这一战略,赶上并超过了有“世界工厂”美誉之称的英国。在本世纪五、六十年代,日本也曾用严厉的控制出口的政府保护,来推动争取其在世界钢铁、汽车及电子产业争夺领导地位的斗争。结果不久,日本这些产业的产品在世界市场上具有了充分竞争力。劳拉·泰森对5O年代以来日本政府的行为是这样结的:“如果在6O年代,当至少菲亚特汽车公司有一种竞争性产品提供给日本的消费者使用,日本不对外国进口汽车关闭其国内市场,那么,日本的汽车贸易会有今天这样的规模吗?如果在70年代,日本没有对美国生产的低成本高质量的16K随机存取存储器关闭其国内市场,那么日本的半导体工业能有今天的技术及竞争优势吗?如果没有专门针对科宁玻璃公司关闭日本市场而鼓励日本发展国内这方面的生产能力,那么,本能在今天有光导纤维方面的突出优势地位吗?”当他们建立好了本国的制造业,具有了充分竞争力的产品之后,就开始高举起“自由贸易”的大棒.实施“出口替代战略”,来抢占世界市场,享受自由贸易和国际分工的美餐。而当其他国家有了一些有竞争力的产品时,他们又挥舞起“公平贸易”的盾牌保护本国工业,限制其产品进口。 中国的发展也走过了一条类似的道路。建国之初,在“自力更生”的指导思想下,我国对国际贸易和国际收支进行了严格控制,人为割断了国内与国际市场。客观上建立了独立、完整的工业体系,为以后的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底子。8O年代末期,中国制定了沿海经济特区的发展战略,提出要充分发挥广大沿海地区的劳动力优势,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实行“两头在外”、“大进大出”,这一时期劳动密集型的加工业和初级产品为我们筹集到了大量资金,进一步扩大了出13.为“出口导向型”经济的转型积累了大量的资金、技术和人才:进入9O年代以来,通过保护政策,我国的家电行业、纺织业、玩具业和一些高新技术产业具有一定的国际竞争力,这就要求我们逐渐实行自由贸易政策,开辟国际市场,享受由于资源禀赋不同而带来的国际分工的好处9·11之后,全球经济一片灰暗,跌入谷底,而中国经济则作为其中的少有亮点而为世界所瞩目。这正是我们抓紧机遇,缩小差距的良机:以镜为鉴,可以正衣冠;以史为鉴,可以正言行自由贸易与保护贸易理论和政策没有优劣之分,采用什么样的理论和政策一定要结合国情和时代特点。当前推行自由贸易政策,充分利用加入WTO组织的地位,趋利避害,大力扩展外向型经济,扩大出口额度,是我国当前和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所要采取的贸易政策,也是谋求中华民族的第二次伟大复兴的必由之路。 最新国际贸易论文:国际贸易摩擦对策 1我国面临国际贸易摩擦的新形势 1)国际贸易摩擦表现形式多样化。2008年10月以来,我国遭受的贸易救济调查涵盖了“两反“”两保”全部4种形式。除此之外,还涉及了知识产权调查、技术性贸易壁垒、反规避、汇率摩擦等形式。 2)贸易摩擦涉案产品种类不断增加。目前,我国钢铁、鞋类、玩具、铝制品、轮胎、纺织品等行业仍为“重灾区”,并不断向彩电电信等产品转移。 3)贸易摩擦涉及领域广泛。根据商务部的统计,迄今为止,国外对我国发起的贸易调查涉及到纺织、轻工、机电、医疗保健、食品等行业,已从货物贸易领域拓展到了知识产权、投资和服务贸易领域。 4)与我国发生贸易摩擦的国别范围扩大。据商务部统计,2008年10月以来,全球5大洲有17个国家对我发起贸易救济调查。其中,美洲25起,涉案金额53.25亿美元;欧洲6起,涉案2.5亿美元;亚洲36起,涉案35.05亿美元。 5)低碳经济将使我国面临新的更频繁的贸易摩擦。现在适逢全球经济由高碳经济向低碳经济转型的关键期,从保护本国新兴产业出发,发达国家纷纷采取各种形式的技术贸易措施和绿色贸易措施,贸易摩擦发生更为频繁。低碳经济时代,碳关税、碳配额交易、碳审计与信息披露等各种制度层出不穷。 2我国应对国际贸易摩擦的策略 2.1建立和完善我国贸易救济制度 在金融危机背景下,有关国家肆无忌惮地对我国滥用贸易救济措施,重要原因就是我国缺乏一套完整有效的贸易救济体系,使得外国在对我国产品采取歧视性做法时,不必担心会遇到我国相应的报复。因此,我国应根据WTO规则,进一步完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以及技术性贸易壁垒的法律体系,建立起符合我国国情和国际惯例的贸易救济体系。这样可以形成一定的威慑,使国外不敢轻易挑起贸易争端,变被动为主动。 2.2改善外贸出口结构,提高商品市场竞争力 中国与主要贸易伙伴之间的贸易摩擦之所以不断升温,直接原因在于我国外贸出口结构严重不合理。中国出口企业要摆脱受制于人的被动局面,需采取积极有效措施。首先,充分利用国内劳动力和原材料市场,保持价格优势。除此之外,创立自己的品牌或者通过兼并国外知名品牌,建立自己的品牌优势,改变外贸加工的局面,开拓具有中国品牌效应的市场。改变劳动密集型和低科技含量的商品出口结构,扩大高附加值、高科技含量产品的出口;减少高能耗、高污染和资源性产品的出口,加速资源的有效利用。 2.3运用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抑制摩擦升级 中国已经加入了世界贸易组织,我们应熟练掌握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制规则,为抑制国际贸易摩擦,打赢国际贸易摩擦做好准备。一旦发生国际贸易摩擦,解决争端的一种办法就是拿起世界贸易组织这个武器。 2.4培养应对国际贸易摩擦的国际型复合型人才 目前,我国正缺乏一批熟悉国际贸易相关法律法规的专业人才,这些人必须英语流利,可以与外国进行谈判交涉。拥有这样的复合型人才对于我国应对国际贸易摩擦具有重要作用。在反倾销国际贸易摩擦中,由于我国此方面的人才奇缺,企业反倾销应诉不利。所以,政府、企业、教育界应该积极重视这类人才的培养。 2.5开征碳税,降低中国在贸易摩擦中受损风险 一些发达国家已在讨论开征碳关税,如《美国清洁能源安全法案》规定,美国有权对不实施碳减排限额的国家进口产品征收碳关税。但如果我国已在国内征收碳税,其他国家再征碳关税就涉嫌双重征税,违反WTO协议。因此征收碳税可以降低我国在国际贸易摩擦中受损的风险,并增加我国的税收收入。 3结语 综上所述,对国际贸易摩擦的新形势的把握,有助于我们最大限度地避免国际贸易摩擦,或减轻在国际贸易摩擦中可能受到的损失。面对贸易摩擦日益增多的情况,我们要理性对待,在总结以往贸易摩擦处理方式的基础上,积极探讨贸易摩擦的应对机制,从根本上化解贸易摩擦的困扰,切实维护国家企业的合法利益,促进我国对外贸易健康、可持续发展。
财会专业毕业论文:探析职业核心能力在财会专业 excel应用 课程中的渗透尝试 论文关键词:职业核心能力 高职 财会 excel应用 论文摘 要:本文分析了我院高职财会类学生职业核心能力的现状,结合高等职业院校专业课教学中职业核心能力的培养方法,对高职财会专业学生职业核心能力的培养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并将职业核心能力的提高渗透在《excel应用》课程教学中做了尝试。 职业核心能力是人们在工作时,除岗位所需技能之外的基本能力素质,它适用于各种职业,能适应岗位不断变换,是伴随人终身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国家技能振兴战略》中把职业核心能力分为8项,称为“8项核心能力”,包括:与人交流、数字应用、信息处理、与人合作、解决问题、自我学习、创新革新、外语应用等。 一、我院高职财会类学生职业核心能力的现状 从调研情况看,我院财会专业学生,其职业核心能力与用人单位的要求相差较远,显现出多方面弱势。 (1)自我学习和适应能力较弱。根据几年来对我院会计系学生的调查,接近80%的学生缺乏正确的学习态度,学习目标模糊,自觉学习、自主学习的能力和动力欠缺。这一点也符合一般情况,由于大部分学生比较偏重专业课学习,教师对行业企业的工作经验不足和课程教学组织设计能力不足,使学生接受职业专门能力以外的其他能力和素质的训练较少,社会适应能力有待提高。 (2)沟通与合作能力欠缺。90后的高职学生,生活在一个信息高速发达却又欠缺沟通的年代,很多同学不愿意和父母、老师当面交流,多数同学喜欢网络交流。在教学之初,我对所带班级的学生进行了“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调查测试,结果显示,80%以上的学生不善于和人沟通,60%以上的学生不能满意地表达自己的预想意图,部分学生的沟通表达能力影响了小组合作训练的效果。麦可思总裁王伯庆曾认为,很多岗位要求有基本的沟通能力,高职毕业生有效的口头沟通能力比较低,导致他们在实际工作中学习领悟新知识存在一定困难。 (3)独立解决问题和应变能力不强。独立解决问题能力,是指能够准确地把握问题的关键,根据情境独立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在实施过程中优化改进,使问题得到解决的能力。解决问题能力是用人单位最为看重的职业核心能力之一。大部分学生问题实质把握不准确,在平时学习和生活中缺乏独立解决问题的能力,在新问题出现的情况下,应变能力不强。 (4)信息处理和分析判断能力欠佳。信息处理能力包括获取、处理、交流、应用、创造信息的能力等。高职财会类专业的学生毕业后大部分就职于财会行业,每一项业务或重要工作都会涉及对众多信息的获取、整理、评价和分析。就目前的培养情况看,高职学生的信息处理能力还很薄弱,对于教师布置的有关市场调查训练项目,多数学生不仅在设计项目调查表方面显现能力不足,对所调查的文字和数据资料也难以准确分析说明问题,或难以提炼出自己的观点,只有少数学生能够根据环境对市场进行比较好的分析和判断。 二、职业核心能力在《excel应用》课程教学中的渗透尝试 职业核心能力的培养不是靠知识的获取,而是靠行为的训练。这一过程必须在职业活动学习的过程中进行,才能取得良好的效果。基于工作过程的情境化课程,通过现实获得模拟的职业项目活动,不仅培养学生的专业技术能力,更重要的是培养学生的职业核心能力。下面结合《excel应用》课程的教学实践,针对我院学生在职业核心能力的培养做一下探讨。 2.1自我学习和适应能力的培养 自学能力是学生在学校顺利完成学业的必要条件.也是人们在工作中进一步学习提高,获得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条件。诺贝尔物理学奖获得者丁肇中教授曾说过:“不要教死知识。要授之以方法,打开学生的思路,培养他们的自学能力。”高职学生自学能力不足,一般有多种原因造成。比如对人生、对职业缺乏整体规划,学习有盲目性;学习、娱乐以及项目工作任务之间时间上的安排不合理等。教师在教学过程中需要引导和帮助学生确立学习的长远目标和当前目标,合理安排时间,并在过程中给予学习成果的肯定和鼓励。 《excel应用》,是一门以excel为工具,以财务管理基本理论和方法为主线的实践应用学科,是会计专业的专业课程。在教学之初,我就针对本课程的教学性质,帮助学生建立了本课程学习的长远目标:既要了解excel的操作,又能利用excel处理日见财务工作,同时在此基础上把二者有机地结合起来,有效地提高运用excel解决财务问题的能力,为学习后续的专业课程以及今后从事的财务管理工作打下一定的基础。同时又给学生一张教学计划安排明细表,让学生明白阶段教学结果和当前学习目标,通过整体规划,有效地激励了学生自我学习的能力。 2.2沟通与合作交流能力的培养 《excel应用》基于工作过程的情境教学以学生为主,让学生成为教学的主体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这一弊端。但是,学生在大众场合的发言交流还是存在心理障碍。因此在教学情境的实施过程中,我还设计了以下方法,应尽量给学生提供大众场合的交流机会。比如小组之间的探讨、班级之间的交流、情境开展的心得交流、情境成果的展示说明等。并且机会尽量惠及大多数学生,避免总是那几个学生发言。 2.3独立解决问题和应变能力的培养 问题解决能力一般包括确定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并付诸实施、检查其实际效果的能力。这一能力内容与基于工作过程的六步法(资讯、决策、计划、实施、检查、评价)类似,因此在职业教育中,有比较好的培养载体——情境。 在教学过程中,我发现很多学生存在以下一些问题:不善于主动思考,习惯按照老师的思路解决问题;对于特定的问题情景的分析能力不足,往往造成问题定位不清,找不到解决的办法;不习惯总结,手忙脚乱的处理完一个问题后便束之高阁,以后遇到同样的问题可能又来一次手忙脚乱。 对于上述问题,我在《excel应用》情境工作过程的实施中,通过以下几个方面解决:1)训练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通过示例分析,理论推导等方式,给学生做示范,再通过具体工作任务反复训练;2)在具体工作任务的实施中,每个同学或者小组遇到的问题都可能不一样,老师不可能帮学生一一解决,必须交给学生处理意外问题的办法,比如参加网络学习论坛,与其他小组共同商讨进步等; 3)在实施过程中,注意训练学生对理论知识的运用,避免学生被表面现象所误导,造成对问题的错误认识。 2.4信息处理和分析判断能力的培养 信息处理和分析判断能力是指人对事物进行剖析、分辨、单独进行观察和研究的能力。目前,我国经济的发展使企业间竞争日趋激烈,会计人员面临的变化不定的社会经济环境及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不确定性因素大大提高,会计环境和会计处理对象日趋复杂。另一方面,新的企业会计准则以“原则”为会计基础,会计处理的选择空间大大增加,在许多方面,需要会计人员运用专业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进行判断,以对企业发生的经济活动进行恰当的处理,合理有效地反映企业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为企业投资者和经营者提供准确的会计信息。为了使学生适应市场需求,必须具备这方面的能力。 三、结束语 职业核心能力的培养对于教师的自身素质要求很高,教师不仅要打破传统的教学模式,还要不断的研究如何根据教学中的得失来完善教学方式。因此,需要对教师进行大量的培训和指导,但由于目前的传统教育思想根深蒂固,教学环境、教学制度还达不到职业核心教育的要求,实施难度较大。只有各级教育管理者转变观念、创造必要的条件,每个教师不断的学结、坚持提高自身素质,我们培养的学生才能真正具备社会所需求的素质,才能真正的融入这个社会。 财会专业毕业论文:试论素质教育背景下高职院校财会专业人才培养方法创新 论文关键词:素质教育 财会专业 培养方法 论文摘要:素质教育自《教育法》颁布以来,已经在全国范围内大面积地开展实施,并如火如荼地进行着。它注重培养受教育者的实践能力和自主发展,并提高其创新精神,而创新教育是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对受教育者培养方法的创新是素质教育的手段。下面从创新思维教学角度论述了高职院校财会专业在素质教育背景下对人才培养方法的创新。 没有创新就没有创造,没有创造也就没有成就。在素质教育风行全国的现在,创新教育在培养学生实践能力、提高教学质量等方面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在教学中,教育者应采取一切办法,激发受教育者的自主创新意识,鼓励受教育者将现实实际融入课堂教学,提高其实践能力。 在素质教育熏陶下,高职院校财会专业对于人才培养也应当采用创新思维教学模式,结合财会专业的实际情况,不断探索创新教育方式,在注重专业知识教育的同时,培养其实践操作能力和自主创新精神,为社会经济发展培养更多的财会专业人才。 应素质教育要求,采用创新性教学方法可以从以下几个角度来考虑: 一、转换教学主体角色 在传统的教学模式中,教师是教学的主体,教师的教学质量严重影响着学生的受教育程度。而素质教育呼吁的是将学生放在教学活动的主体地位,教师以主导作用培养学生的参与意识,使其充分发挥主体作用。在“教”与“学”的双向互动中,教师在将专业理论知识传授给学生之后,通过提问、开辩论赛等方式促进学生的思考,让学生从被动的督促学习转变为自主自发地思考学习,并适当地让学生对自己学到的知识进行总结并以自己的理解在课堂上加以陈述,这样不仅能检验学生对知识的了解吸收,还能温故知新,不断从中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加强复习力度,让学生对所学知识全面理解、融会贯通。 二、设置情境,寓教于学 在传统教学中,教师总是以自己的思维模式按考纲要求给学生所接收的知识规定答案,学生的思维已然被固有的条条框框限制,被动地接收书本上的知识,毫无任何对问题发散思维来理解的想法。而在创新教育理念下,教师在教学中应合理设置情境,将问题带进情境来提问,活跃学生的思维模式,让学生的思维从理论理解跨越到实际情境里来。如可以让学生将上学期同专业各班的考试成绩编制分布数列,以此让学生具体理解统计学中有关编制变量分布数列的知识。这样不仅能让学生深刻理解专业知识在现实中的应用,而且可以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让学生结合实际发散思维、勤于思考,并能对所学知识举一反三、合理应用,巩固学生所学专业知识的理论基础。 三、注重实践,将理论与实际相结合 素质教育重点要求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因此,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是素质教育的重中之重。财会专业的实践性和操作性比较强,无论所学专业理论多么全面充实都是为了应用到实践中去的。因此,在教学中就应该注重理论联系实践,而不是为了应付应试教育将理论生搬硬套。在素质教育背景下的教学活动,应切合实际将理论运用到实践中,比如多设置一些实习课题,或定期带领学生参与到周围生活环境里经常可见的社会实践活动中,让学生在熟悉理论知识的同时多动手操作,在实践活动中领会理论知识的精要,并发现自己不能理解的问题时,及时提出问题或参与讨论。而教师应引导学生多做一些有思考价值的课题和实践活动,并予以足够的信任和鼓励,让学生充满自信地去体会、思考并创新。 四、利用多媒体教学提高教学质量 在学习中,财会专业面对的都是一些枯燥的数据图表,学生在学习疲劳的这一阶段并不能很好地接收并理解知识,大大降低了教学质量。因此,教学中应当善于利用多媒体教学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让学生在学习时能处在一个活跃、灵活的学习氛围中,而不是全程都面对课本中乏味的文字图表。并且,可以利用多媒体进行模拟操作,加深对知识的立体分析,便于学生对知识的理解和记忆,提高学习效率。 五、因材施教 教学面对的不是一个而是多数学生,不是每个学生都能适应同一种教学方式,理解能力的差异以及思维模式的不同等,都影响着学生对同一知识面的理解。因此,在教学中,应当善于发现学生学习上的优势,因材施教,提高学生的学习能力。 总之,在素质教育的指导下,应该从培养受教育者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出发,尤其是对实际操作性强的财会专业人才的培养,更应注重理论与实践的结合,采用一切可行的教学方法发散受教育者的思维,养成其良好的实践动手能力和创造性的思维模式,为社会经济的发展培养更多的可用人才。 财会专业毕业论文:试析心理学研究对财会专业学生职业道德课程教学的启示 论文关健词:会计职业道德教育 逆反心理 心理研究 论文摘要:财会专业学生会计职业道德教育是我国会计职业道德教育的重要环节,提高高职院校会计职业道德教育的教学效果是我国会计职业发展的需求。教师可以从研究学生的学习心理出发,以学生为主体,在当代心理学研究成果的启示下创新会计职业道德的教学方式,以学生乐于接受的教学方法来增强教学效果。 我国著名会计专家潘序伦曾指出:“立信乃会计之本,没有信用也就没有会计“。他把“诚信’‘作为会计工作的生命线要做好会计工作就必须树立起良好的职业道德。但是近年来从国际上的安然到中国的银广夏、郑百文、蓝田等一系列会计造假件,让社会公众对会计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提出了质疑。加强会计职业道德教育是会计职业发展的要求,也是经济健康发展的要求。加强我国会计职业道德教育.其中重要的一环是我国财会专业学生会计职业道德教育。为了培养具备高尚职业道德的高素质会计人才.作为向社会输送大量会计人才的高职院校已经把会计职业道德教育纳入到课程体系中,期望能得到良好的教育效果。但是在教学实践中发现.会计职业道德教育在学生心目中变成了为考试成绩而死记硬背的课程,学习积极性不高,和学校最初的良好出发点背道而驰,没有达到让学生通过职业道德学习把会计职业道德规范变成未来职业活动中遵循的信念和标准的美好预期。究其原因主要有两方面。一方面是学生对职业道德教育的认识不全面.学生把职业道德教育完全等同于德育教育.认为接受德育教育十几年该知道的都知道了,没有必要再接受教育了。另一方面是教学方式有待改革,过去传统的理论说教已经不能适应教学需要照本宣科、满堂灌式的教学方法使学生产生厌学和逆反心理.不能取得良好的教学效果。要想让学生乐于接受会计职业道德教育,重视会计职业道德学习.不能仅仅通过考试、考证来强迫学生学习而是应该从研究学生的学习心理出发,以学生为主体,在当代心理学研究成果的启示下创新教学方式.以学生乐于接受的教学方法来增强教学效果。 一、社会心理学对逆反心理的研究启示 社会心理学对逆反心理的研究启示分析学生逆反心理的类型有针对性地消除逆反心理的负面影响.增强学生对会计职业道德教育的接受性。几乎每个教育工作者都会碰到逆反的学生职业道德教育的教师可能比其他专业课教师遇到更多逆反的.不愿学习的学生。要消除由于逆反心理而产生厌学情绪的负面影响.首先应该了解学生产生逆反心理的原因和逆反心理的种类。社会心理学认为真正意义上的逆反心理是态度引导的结果。在态度引导中诱发目标对象产生逆反心理的原因可能是其障碍,如偏执型人格。但最直接的诱因则可能是由于引导者、引导内容和形式以及引导情境的某些特征引起的。从态度转变的过程来看,常见的逆反心理主要有以下几种这也恰恰是会计职业道德教育过程中必须加以注意的。 1.超限逆反 超限逆反是指同样的刺激物因刺激强度过大、刺激时间过长使目标对象产生的逆反心理。在会计职业道德教育过程中,超限逆反是最容易诱发的一种逆反心理。如宣传教育中的同类信息反复灌输缺乏吸引力与感染力的教育方式等都极易引起受教育者的反感。例如从开学第一堂课开始就强调诚信的重要性.一直到最后一节课仍在强调。教师的本意是通过反复强调来加深学生的印象,结果却是学生关起课本不认真听讲。老生常谈不仅容易使学生产生超限逆反心理,也使教师感觉枯燥.没有教学成就感。过度简单重复是会计职业道德教师在工作中需要努力避免的教育方式。 2信度逆反 信度逆反是指由经验积累而产生的对信息及信息传递者的怀疑,使目标对象产生的逆反心理。在会计职业道德教育活动中.造成“信度逆反”的原因比较复杂。有的学生看到社会上的会计从业人员没有职业道德也没有受到惩罚反而是有些具有良好会计职业道德的人受到打击和排挤心中不平.从而认为只有屈服于权势才能生存和高升学校学习的职业道德在现实社会中没有实际指导意义。社会现实中的丑恶面和制度的不完善与德育教育的正面宣传形成了一定程度的反差.使许多学生对会计职业道德教育产生怀疑与抵触。理想与现实的反差使学生产生信度逆反心理.针对信度逆反心理教育工作者首先要让学生树立良好会计职业道德是会计从业人员安身立命之本的信念,树立邪不胜正的信心让学生理解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出现制度不完善的现象,法制不健全被少数不法分子利用的现象是有可能的但是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法制不断完善.和谐社会主义的建设这些现象肯定会消失。我国在发展完善社会主义过程中,学生作为未来会计从业者更应该严格自己、以身作则培养良好的会计职业道德。同时教师自身要做学生的榜样,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这样才能使学生消除怀疑.接受会计职业道德教育。还可以通过组织学生亲自旁听法庭对违背职业道德案件的审判和邀请一些具有高尚的会计职业道德、善于从日常小事做起的先进模范人物作报告,让学生自己感受道德决策的历程。不仅可以让学生看到违规者的惨痛教训了解先进人物的感人事迹,而且还能够解除学生对职业道德教育的怀疑,消除学生的信度逆反。 3.情境逆反 情境逆反是指不适当的引导时机与场合使目标对象产生的逆反心理。情境是从认知的角度说明行为者与环境、主体与客体的相互关系。行为者在行动之前对环境、客体的总和的认知,不是纯客观的而是多少加进了主观的成分,从主观上给予规定和把握。从教育信息传递与受教育者的关系方面看教育接受的氛围不同,受教育者的情感体验、心理需求会有所差异。如果受教育者在某种氛围中有不良情绪就有可能产生不愿意听的心理反应。因此,职业道德教师在具体的教育过程中必须针对具体的情境不同的目标对象灵活地选择教育方式与手段。不要在学生不能适应的氛围中强行让学生接受教育。例如采用模拟仿真教学法.模拟学生未来可能遇到的工作情境在学生乐于接受的情境中促进学生养成遵守职业道德的习惯。 4.自主逆反 心理学家认为.个体存在着一种趋向自主,并摆脱外部控制的倾向。当外界付诸压力使个体感到其自主地位受到触动时,则可能产生逆反心理。当然.自主逆反的诱发与个体的人格特质有关。对于“自我防御机制“突出、自尊心过强的人来说,更容易产生自主逆反心理。作为讲授职业道德的教师万不可有自以为是、强为人师、咄咄逼人的教育态度与方式。一定要在尊重人、理解人的基础上去塑造人;一定要具体对象具体对待坚持双向互动的教育模式,采用启发式、参与式、渗透式等多种教育方法,以避免自主逆反的形成提高教学效果。例如当学生有疑问,对教师讲授内容有怀疑时,如果教师采取忽略和压制的态度认为学生讲的都是错误的,是旁门左道的想法学生必须接受教师所讲的正确、正统的内容。势必会使学生产生自主逆反更加不愿意接受职业道德教育。正确的做法是:教师首先应该采取尊重学生探索、怀疑的态度共同讨论有怀疑、有疑问的内容在讨论过程中通过教师和学生的互动.使学生内心真正接受职业道德教育。 5.禁果逆反 诱发禁果逆反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主要的诱因是无充足理由的禁止。禁止本身往往就提示人们注意某种对象。而当禁止的同时又未说明充足理由时就反而会激发人的好奇心理而产生与禁止相悖的意向。所以会计职业道德教育对待禁止绝不可简单地否定和排斥一定要做合乎逻辑的分析与反驳。不仅要阐明是什么、怎么样.更要揭示“为什么”;不仅要说明不该怎样“.更应指明”应该怎样不仅要晓之以理,更要“动之以情”地去做教育引导工作。例如对待不做假账,在教育时不能简单说作假账是极端错误的,是不允许的、被禁止的。而应当分析为什么作假账是被禁止的作假账的危害进一步阐述作假账对个人和社会恶劣影响。从而使学生真正认识到作假账的危害性.在未来工作中自觉抵制作假账。 从社会心理学对逆反心理的研究成果中,会计职业道德教师可以发现学生在学习的过程中产生逆反心理并非不可逆转只要认清学生逆反心理的种类有针对性地消除教育者、教育内容、教育形式等方面可能出现的消极特征,就可以尽可能地避免学生产生逆反心理,提高学生对会计职业道德教育的认可程度。 二、积极心理学研究的启示 积极心理学研究的启示会计职业道德教育应该激发学生自身的积极力量和优秀品质.以培养具有高尚会计职业道德的会计专业人才为目标。积极心理学认为传统主流心理学是消极的心理学在理论与实践探求中遵循消极、悲观的研究路线与模式把研究与实践的重点放在了人及人类社会诸如精神疾病、人格问题、暴力、色情、酗酒等消极的问题上而忽略了心理学应有的其他使命。 积极心理学认为心理学不仅仅应对损伤、缺陷和伤害进行研究而且也应对力量和优秀品质进行研究。治疗不仅仅是对损伤、缺陷的修复和弥补而且也是对人类自身所拥有的潜能力量的发掘。从积极心理学角度.对学生进行职业道德教育时应该注重激发每个学生的潜力和积极品质,激励学生、相信学生、最大限度激发学生追求良好会计职业道德的激情。 三、结论与建议 会计职业道德教育关系到经济健康发展重要性不言而喻。为了增强高职院校财会专业学生会计职业道德教育实效.建议教育工作者积极开拓视野从学生心理研究出发.结合现代心理学研究成果,将新的心理学理论研究的启示运用到教学活动中。以生为本“从学生实际出发了解学生.理解学生注意观察学生的心理动态.积极有效地开展会计职业道德教育.通过创新的教学方法,不仅让学生了解目前的各种会计法律法规及职业道德准则规范还可以培养学生解决会计职业道德冲突问题的道德推理能力并在此基础上激发学生的会计职业道德感。从而实现会计职业道德课程良好的教学效果。 财会专业毕业论文:简析财会专业教师为例谈高职院校 双师型 教师的认定 培养及评聘 [论文摘要]大力培养“双师型”教师是职教师资队伍建设的重点。然而,在职教界,对“双师型”教师的认定及培养还没有完全达成一致。文章首先探讨了“双师型”教师的内涵,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分阶段培养的思路以及对“双师型”教师的评聘工作的几点看法,旨在为促进我国职教师资队伍建设提供一些有益的借鉴。 [论文关键词]“双师型”教师 财会专业 高职院校 拥有一支质量过硬的“双师型”教师队伍是办好高职院校的基本条件。“双师型”教师是根据职业教育培养应用型人才的需要,对专业课教师提出的发展目标。然而,“双师型”的实质内涵是什么,如何认定“双师型”教师,如何建设“双师型”教师队伍等问题,一直未能得到解决。目前,国内学者关于“双师型”职教教师的定义多达十多种,包括“双证书说”“双资格说”“双能力说”“双素质说”和“双职称说”等,其中“双证书说”(即以教师是否持有“双证”——教师资格证、行业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为判断标准)在职教界比较流行。虽然现在许多高校正在着力进行“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但“双师型”师资不足依然是高职院校办学中的难题。为此,本文试从教育部对高职“双师型”素质教师的内涵界定出发,探索如何合理认定和培养“双师型”教师,以期能为高职院校“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寻找更为有效的途径。 一、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的内涵 2004年4月12日,教育部办公厅在《关于全面开展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的通知》(教高厅[2004]16号)中的附件——《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方案(试行)》中对“双师型”教师的内涵作了界定,即高职“双师型”素质教师是指具有讲师以上职称,又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专任教师:(1)有本专业实际工作的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含行业特许的资格证书及其有专业资格或专业技能考评员资格者);(2)近五年中有两年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业第一线本专业实际工作经历,或参加教育部组织的教师专业技能培训获得合格证书,能全面指导学生专业实践实训活动;(3)近五年主持(或主要参与)两项应用技术研究,成果已被企业使用,效益良好;(4)近五年主持(或主要参与)两项校内实践教学设施建设或提升技术水平的设计安装工作,使用效果好,在省内同类院校中居先进水平。 解读该评估指标体系,“双师型”教师必须具备:(1)双证书或双资格(教师资格证和行业专业资格证);(2)双职称(讲师和本专业实际工作的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3)双能力(教学能力和专业实践指导能力或应用技术研究能力)。它为教师指明了努力方向,即侧重理论教学的专业课教师要通过积极参与企业实践、培训或应用研究等方式及时了解与理论教学相关的实践知识和技能,成为符合高职教育特点和要求的“双师型”教师,也即“双师型”教师不仅应具备扎实的基础理论知识和较高的教学水平(强调教师所具备的教学能力和素质),又要具有较强的专业实践能力和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强调教师所具备的实践能力和素质)。总之,“双师型”教师应具有明确的双重技术职务或双重资格。 二、“双师型”教师分阶段培养的途径 鉴于以上教育部对高职“双师型”教师内涵的指导性界定,笔者在此仅以财会专业教师为例来探讨“双师型”教师的培养步骤。 (一)第一阶段:“双资格”或“双证书”阶段 “双师型”教师除了要掌握本专业的理论知识外,还要有与专业相结合的实践经验和应用能力。因此,学校应鼓励新任专业教师参加有关资格证书考试,对于非师范院校毕业的青年教师及厂矿企业调入的教师,首先应要求他们参加“新教师教学技能岗前培训”,并且要获得相关的教师资格证书;新分配来的师范类毕业生除了应参加必要的岗前培训外,还要重点学习业务操作技能,并取得专业技术上岗证和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证书。例如,财会专业的教师除了应获得教师资格证外,还必须获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作用有三:第一,它是进入会计职业领域、从事会计工作的一种法定资质,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才能上岗工作,这是保证会计工作质量的重要前提;第二,它是会计人员报考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必需条件之一;第三,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必须参加“会计人员后续教育”培训,而这就能在一定程度上保证财会专业教师的专业知识得到更新。 虽然具有“双资格”或持有“双证书”的(教师资格证和职业资格证)的教师还不能称之为“双师型”教师,但如果一个专业教师不具备行业的从业资格证,那就更谈不上向“双师化”方向发展了。因此,具有行业资格证是保证教师实现“双师化”的必要条件之一。 (二)第二阶段:“双素质”阶段 “双资格”或“双证书”阶段的理论性很强,但教师不仅要精通理论,更要吸收与现实生活、生产实践紧密相关的新知识和新科技,并将之运用到教学中,让学生能够及时了解本专业的前沿知识,使其毕业后能很快地融入社会并适应本专业的工作。然而,高职校现有的专业教师虽然大多具有一定的理论水平,但也存在着实践经验不足,动手能力差的问题。针对这一状况,高职院校要把培养一支教育观念新、创新意识强、师德高尚、水平高超的“双素质”教师队伍作为第一要务。要真正让“双资格”或“双证书”的教师成长为“双师型”教师,就必须让专业教师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接受较长时期的专业培训(即教育部文件中规定的“近五年中有两年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业第一线本专业实际工作经历,或参加教育部组织的教师专业技能培训获得合格证书,能全面指导学生专业实践实训活动”);深入生产一线挂职锻炼等,并建立长效的培训制度。 具体来说,实践形式主要有以下三种:一是专业教师带领学生去企业驻点,连续进行为期几个月的顶岗实习,专业教师在锻炼自己的同时,又能方便、有效地指导和管理学生;二是要求教师联系一家企业,作为教学和科研的联系点,每年进行四次以上的短期实践活动,具体可以采用顶岗作业、工作实习、合作研发、调查研究等多种形式,以及时掌握本专业、本学科发展的动态及实际应用情况,充分了解业务技术流程,并可参与企业的技术改造或革新等活动;三是由各系部联系一些知名企业建立产、学、研互动的协作关系,聘请企业优秀技术专家到校内开展实践环节教学,届时由相关专业教师充当助手。这样既能让专业教师迅速增加实践经验,又能加强校内实验室和实习工厂的建设。 “双师型”教师应该是具备“双素质”的教师,他们在取得高等教育法规定的教师资格、熟悉高职教学规律、掌握教学技能的同时,还应具备相应的社会实践经验,能够独立进行职业技能操作示范。一名“双师型”教师既应具备教师的职业素质,又应具备与专业相关的行业职业素质。 (三)第三阶段:“双职称”阶段 具备“双资格”或“双证书”的专业教师在经历必要的企业实践基础上,还应获得讲师(实验师)等中级教师职称及与本专业相关的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职业资格)。例如,财会专业教师要获得双职称,就必须在取得讲师(实验师)职称前后报考并取得“中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在获评副教授(高级实验师)职称前后,还可以考虑报考“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通过一系列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不仅提高了财会专业教师的会计基础理论知识水平,还提高了其运用会计理论指导学生进行实践操作的能力;不仅使其熟悉了会计法规制度及其他相关法规制度,还增强了他们依法理财的意识以及对学生进行职业道德教育的能力。在“双职称”阶段,不仅丰富了专业教师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知识,还提高了其开展实践工作的能力,同时也拓展了他们的经营管理、内部控制、利用信息手段等方面的能力。 因此,“双职称”是专业教师成为“双师型”教师的必要条件。学校应鼓励专业教师积极报考其他相关行业专业职称(资格)证书。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学校可以让少数教师先行报考做示范,然后再将重心由教师个体转向教师群体,根据教师各自的特长和发展方向,以专业群为基础,引导教师报考不同类别的职称(资格)证书。例如,在财会专业系(部)中,教师可以报考中、高级会计师,也可报考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还可报考经济师、物流师等。这些专业职称(资格)证书的取得为学校建设专业群和拓展专业方向提供了可能,并能使相近专业、相近学科的教师组合形成“双师型”教师团队。此外,随着社会职业岗位群和社会实际需求的变化,以及不断满足高职教育对“双师型”教师的实际教学需要,学校还应鼓励专业教师报考相关新兴行业专业职称(资格)证书,以满足学校调整专业方向的需要。 (四)第四阶段:“双能力”阶段 经历了以上三个阶段,专业教师才能够较好地改善传统教学模式,自觉地按照企业及社会的要求改善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也才能在一定程度上具备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教育转化能力(指教师将自己的专业知识、专业能力、专业技能转化为学生实际技能的能力,包括指导学生动手操作的能力、编写专业教学内容和方案的能力等)。“双能力”阶段的特征还可以表述为“双职称(双证书)+双能力”。有学者认为,“双职称”(或“双证书”)是“双师型”教师的形式或外延,而“双能力”是“双师型”教师的内容或内涵。“双职称”(双证书)和“双能力”两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 放眼未来,“双师型”教师还不是理想的高职教育教师,未来理想的高职教育教师在专业理论知识和专业实践能力上应呈现整合的“一”,而不是目前的“双”。因此,我们可以将“双师型”教师界定为:具备教师资格和所教专业的实践经历、技术资格证书;既能从事专业理论教学,又能指导技能训练;既是知识的传播者,又是实践技能的示范者的复合型教师。 三、“双师型”教师的评聘与激励 教育部明确提出,到2010年高等职业学校中担任专业课的“双师型”教师比例要达到80%。但目前 “双师型”教师还有近1/3的缺口。所以,要充分认识“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的紧迫性和重要性。 在高职校教师的评聘与激励工作中,第一,学校应当逐步建立起“双师型”教师的上岗资格制度并严格贯彻实施,为提高整体教师队伍的素质提供制度上的保障。例如,对那些已经取得“双职称”的且已进行过两年以上企业实践工作的教师,学校可以将其评聘为“双师型”教师,同时针对教师的企业实践工作采取一次性或分次发放奖励与津贴的方式。这样才能调动“双职称”教师积极进入企业开展实践活动,并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双证’不一定就是‘双师’,实际能力与资格证书之间不一定等值”的问题。学校应重用已取得“双师型”资格的教师,同时督促那些尚未取得该资格的教师尽快提升自己。 第二,高职院校及有关教育管理部门应设法通过多种途径加大经费投入,为“双师型”教师队伍的建设提供有力的经济保障,让“双师型”教师的“高素质、高要求”能够真正地和“高待遇”联系在一起。 第三,高职校还应制定切实可行的考核方法,构建科学合理的考核指标体系,以加强对“双师型”教师的管理。考核要定期、不定期地进行,并将“双师型”教师的绩效考核与薪酬评级、职务晋升、职称评定等挂钩。对那些考核成绩不佳的“双师型”教师,应适当实施惩罚措施并限期改正;而对那些考核成绩突出的“双师型”教师,要提高其课酬标准,优先给其提供职称或职务晋升、学习培训以及评优的机会。 “教育大计,教师为本。”当前我国的高职教育必须重视师资队伍素质的建设,这是提升教育质量的关键所在。而“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无疑是提升高职师资素质的一种有效手段。高职教育必须站在全局的高度进行规划,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教育与生产实践相结合以及“以人为本”的人才观,努力培养高素质“双师型”人才,为高职院校的长远发展奠定基础,最终实现高职教育自身的可持续发展。 财会专业毕业论文:浅谈财会专业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摘要:本文分析了当前高职院校财会教学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了相关对策。 关键词:财会教学 现状 对策 一、高职财会教学现状及主要问题 目前高职院校财会专业教学仍然没有走出传统财会教学的套路,大多数学校采用缩减课堂理论教学,增加实践环节教学时间的办法来表明本校是符合高职教学特色,注重实践动手能力,培养所谓零适应期的应用型高级职业技术人才。殊不知,画虎不成反类犬,导致所培养的学生理论没学好,实践动手能力也成为空谈。每年毕业的财会专业学生很多,但能够立即融入财会工作的很少。 通过对一般财经院校、高职院校和其他院校的财会专业学生比较,笔者发现这些财会专业临毕业或已毕业学生的实践操作技能基本达不到实际工作中一般业务处理需要,高职财会专业学生不仅在理论上有所欠缺,而且在实践操作上也并无过人之处。主要表现为不会编制基本财务报表,看不懂企业会计账簿,不了解各账户之间的关系,有的甚至看不懂记账凭证,粘贴原始凭证毫无专业可言,更谈不上美观。财会教学上出现一些问题,值得深思。 1.1日常理论与实践教学脱节 目前会计实践教学主要仍以模拟为主,大致可分为:单项模拟和综合模拟,单项模拟主要是在相关课程如基础会计、财务会计、成本会计学完之后进行模拟实训;综合模拟一般是在学生毕业前根据企业一个生产经营周期的基本业务以及前期的有关资料为基础,通过模拟企业会计实务处理的教学形式。这些模拟实践教学仍以在实验室或教室里用习题式练习方式进行,与企业实际工作流程相距很大。 1.2 会计实践技能训练不足 许多学校都有专门的财会实验室,但并未得到很好使用,实践教学组织散乱,不系统,不连续,缺乏创新,学生实训过后就忘,学生未能利用综合实训充分学习会计业务处理流程,未能融入模拟企业情景之中,缺乏热情,未对该情景留下深刻认识,在其专业成长之路上未留下值得回味的烙印。 1.3 课程设置缺乏高职特色 很多高职院校财会教育较注重课堂上专业知识的传授,而并不注重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财会课程设置缺乏高职特色,财会专业课程设置过多,又划分很细,课程结构专业知识性比较突出,课堂教学与实训的比例不合理,技能训练往往只放在最后一个学期集中进行,或流于形式,让学生到企业参观实习,最终导致财会专业的学生会计理论比不过财会本科的毕业生,而又缺乏高职生应具备的实际操作能力。这些做法都失去了高职院校财会教学的特色。 二、如何解决这些问题 2.1 重构课程体系,突出技能培养 高职财会专业课程体系的构建应体现职业岗位的能力要求,专业核心课程与职业岗位能力应密切联系。重构后的课程体系以学习领域课程为核心,打破过去由会计学原理、财务会计学等课程组成的学科体系的束缚。坚持“以就业为导向、以技能培养为核心”的方针,坚持知识、能力、素质三位一体,强调课程体系的职业性和开放性,建设理论教学学、实践教学、综合素质教育相统一的教学体系。突出会计职业的定向性要求,以职业能力作为配置课程的基础,使学生获得的知识、技能真正满足会计职业岗位的要求。 当前,很多高职院校财会专业采取的仍然是学科课程体系,过分考虑知识本身的逻辑性和整体性,容易使理论脱离实际,学科之间联系性不强。因此,需要加入实践课程体系,实践课程体系是以专业实践活动为中心,以学生掌握技能为目标,能够充分发挥学生的能动性,确保知识、技能、态度的整合性和协调性,可以弥补学科课程体系的不足。实训教材是实践教学内容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开展会计实践教学的基础。要注意开放性地吸收实际工作经验和科学技术的最新成果,充实和完善职业能力培养的教学内容。高职财会实践教材的编写必须体现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研究成果,并能将理性认识和感性认识有机结合,原则上应采用高职高专规划教材,同时要考虑到高职办学特色。 2.2 创新教育模式,改革教学方法。 财会专业的教学必须将“工学结合”的教育理念应用于课堂教学中,以就业为导向,以企业会计工作任务驱动为切入点,突出职业能力培养。依托校内实训和校外实习基地,实行在仿真或真实的职业环境下的渐进式全程实践模式,融“教、学、做”为一体,促进学生职业能力发展。 2.2.1 互动式教学模式 互动性的教学模式能够同时提高教师教学和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提高教学的效率和效果。在互动合作的教学活动中,只要学习目的明确,激发学生的热情和主动性,就能使学生充分快速吸收、掌握和运用知识。互动性的教学模式需要教师打破目前传统性的教学方式。 2.2.2 案例教学 应用案例教学是丰富教学方案和内容的重要举措。教学案例设计的得当与否,则会大大影响教学的效果。教师应有针对性的组织教学案例。案例的内容必须适应具体教学环节的需要,必须把基本案情编写描述清楚。可针对不同的案例分别采用叙述、表格等不同的展现方式。设计教学案例要考虑实务性。会计课程教学活动的基本特点是其应用性、可操作性强。因此,在相应的案例教学中,应参照会计实务需要选取案例的基本内容,将实务资料进行必要的概括和会计案例的选择要反映会计职业某一特定情景中真实发生的事件或情况,涉及某一特定单位或组织的经济利益。 2.2.3 任务驱动法 任务驱动教学法要求在教学过程中,以完成一个个具体的任务为线索,把教学内容巧妙地隐含在每个任务之中,让学生自己提出问题,并经过思考和老师的点拨,自己解决问题。在完成任务的同时,培养了学生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以及自主学习的习惯,学会了如何去发现问题、思考问题、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法。任务驱动教学必须使学生的学习活动与任务或问题挂钩,通过探索问题或完成任务激发学生的兴趣。教师要创建逼真的教学环境,让学生感觉到任务的真实性。学生带着任务或问题,自主地学习,通过解决问题或完成任务,构建起自己的知识经验,充实和丰富自己的知识和能力。 2.3 理论联系实际,强化实践环节 企业需要的是实际操作能力强的财会人才,即技能型人才。高职院校可以根据其实际情况,吸取优秀实践教材的优势,结合本校实际,自编一套切实可行的实践教材,增加实践教学的学时,加强会计实践性教学的整体性、系统性,并选择合理的实践教学流程,拓宽会计模拟实验的范围,努力贴近企事业单位实际,增强对学生会计实际操作技能的培养。 2.4 改革成绩评价方法,实行多元化评价 随着高职会计专业教学改革的深化,专业课程的成绩评定方法也必须进行改革。为了让成绩评价能够适应当前教学的需要,应该采取多元化的成绩评价方式。评价学生成绩要注重过程,并且贯穿于实际学习的全过程;尽量以实践为主,笔试为辅,多考虑学生实际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建立“工学结合”的企业虚拟薪金制度,引入到会计专业实践课程中,以学生获得的薪金情况评定课程的成绩;实行证书置换课程,凡是通过国家有关证书考试的,相关课程成绩可直接评定为合格。评价学生成绩的主体应包括授课教师、实践指导老师以及在实习实训中的同学和同事,这样可以较全面地考查学生的综合职业技能。此外,还应该参考学生的自我评价,要求学生每完成一个任务必须完成一个类似述职报告的作业,对完成的这段实训工作进行自我总结和评价,这也有助于学生在自我总结中不断认识自我,不断进步,不断提高自身的职业能力。 财会专业毕业论文:关于中职学校财会专业课程改革的心要性与可操作性探讨 [论文摘要]本文对现阶段财会专业学生学习专业课时所产生的厌倦和困惑心理进行了分析,感到中职财会专业课程的改革迫切而且必要,并就财会专业课程改革的可操作性进行了探讨。 [论文关键词]转换教学模式 理论教学 实验主题 结合 当前,随着教育制度发生一系列的变化,教育结构也发生了一定的变化,作为职校的教师,深切感受到目前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生,一方面在日常行为规范上与普高学生有一定差距,另一方面由于基础知识相对薄弱,在专业课的学习上也表现出较明显的厌学情绪。本人自进入职校以来,一直担任财会专业的教学工作,反观多年来财会教学的实际情况,财会专业学生在学习i存在着种种问题,财会专业的教学改革迫切而且必要。 一、职校学生在学习财会知识的过程中存在问题的探讨 (一)会计专业目前的尴尬地位让学生越来越没有兴趣。 自上世纪几十年代初以来,中国经济飞速发展,不管是“泡沫经济”时代,还是“民营经济之春”时期催生了大量的财会工作岗位,中国从大学到中专无一不开设财会专业课,结果导致几年后会计专业毕业生大量涌人社会,市场需求迅速饱和,就业压力日增,很多毕业生从事一些与会计无关的丁作,即使在经济最为发达的地区也不例外。这导致了财会专业学生普遍产生了悲观厌学情绪,他们经常流露出“学习没有用,不如多玩玩”的心理。就我所任教班级来说,全班42人中只有三到四个学生毕业后能够从事与财会稍有关联的丁作,其余学生大都存企业的加工岗位工作,感觉不到自己的价值实现。 (二)学生学习中存在一种想取得“免费午餐”的心理。 《企业财务会计》是财会专业的核心课程,作业量是比较大的,也比较繁杂,很多学生“怕”做作业,不能独立完成,甚至于只等着“抄抄”了事。他们中的很多人总有这样一种思想:平时老师上课最好少讲点儿,作业少布置点儿,考试前两天告诉他们重点,然后“抱抱佛脚”混过考试。这种对专业课消极懈怠的心理增大了会计教学工作的难度。 (三)财会专业学生存在着学习方法不当,缺乏学习意志力的问题。 职校学生中的大多数在基础学习阶段就没有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以及适合自己的学习方法,这使得他们在财会专业课的学习中产生困难。 二、上述问题的解决途径浅谈 (一)引导学生形成积极向上的社会价值观念。 学生的学习兴趣与他们自身的素养和志向水平紧密关联着。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应能帮助学生认可和选择积极的社会价值观念,让他们把学习与个人前途、事业的追求联系起来,将勇敢、顽强、正直等社会价值内化为学生个人的品质,使其与会计学习兴趣相辅相成,形成良性循环。 (二)激励学生主动追求自身思维品质的优化。 职校学生已普遍具有从事独立的智力活动的能力,对于认识自己的智慧、力量感到精神上的满足。因此,在课堂教学中对学生及时、准确的赞赏,往往能令学生情绪振奋,表现出极大的乐趣,并使其在愉悦的状态下进行学习。 (三)转换教学模式、改变教学方法(将会计理论教学与模拟实验结合起来)。 传统的会计教学模式是先进行一年的企业财务会计专业课的学习,然后花一至二个月的时间进行会计模拟实习。学生在学习理论课时感到枯燥难懂,等到模拟实习时又已经将前面所学知识忘掉了很多,造成作账的困难,这往往使得模拟实习变得虎头蛇尾,甚至部分学生只等着抄袭。为了改变这一现象,会计教学模式的改革势在必行,我校的财会班自今年9月份开学起,采用了市财经学校的企业财务会计实验教材,以任务驱动法贯穿整个企业财务会计的教学过程,以学生为中心,探寻一种新的企业财务会计教学模式。从近三个月的教学实践来看,学生反应良好,基本达到教学目的要求。具体操作如下: 第一步:建立会计模拟中心的教学模式,将企业财务会计分为二十一个实验,每个实验一个主题,把每个理论环节都与实践工作结合起来。 第二步:分步完成各个实验。(在第二学年的上学期完成实验一至十,第二学期完成实验十一至二十一,以完成整个企业财务会计的理论和操作。) 1.理论教学。这是学生进行模拟实务操作的一个“加油站”,没有理论知识的掌握,实务操作无从谈起。教师在授课时可将常用的、基本的财务会计理论和账务处理教给学生,以鼓励、启发、诱导的方式引导学生跟随自己,尽可能多的让他们在课堂上吸取营养。教师有耐心生就会“倾心于你”,决不能让他们“知难而退”。 2.会计法规制度的学习。会计信息失真是现在企业会计中普遍存在的一种现象,我们所培养的财会专业的学生,就是将来参与财务工作的人员。因此,在日常教学中要求学生加强会计法规制度的学习,对提升将来的财会人员职业道德素质是非常重要而有意义的。 3.实务操作的演示。教师根据本次实验的主题,例举出一些经济业务,教给学生如何审阅原始凭证,然后正确地填制记账凭证,登记账簿,并对某些特殊格式账页的填写作出指导。学生在多年的学习过程中,一直都习惯于“看着题目做作业”,对财会专业的课程也不例外,看着题目写出会汁分录就算完成了任务,而在实际工作中是没有题目可供参考的,而会计进行账务处理的一个重要依据就是真实可靠的原始凭证,学生能否正确的认识和分析原始凭证就显得尤为迫切和重要。因此采用模拟实务操作的一个重要目的就是教会学生如何认识原始凭证,如何根据原始凭证所提供的信息确认经济任务的内容,进而正确的填制记账凭证。 4.明确本次实验的任务,要求学生协同作业,完成任务。首先需明确各项经济业务需要哪些原始凭证,然后审阅凭证内容,再进行记账凭证的填制和账簿的登记。这个过程可将全班分成若干个小组,每组内的同学进行角色分工,模拟成一个会计核算小组。各会计岗位可由同学轮换担当,登记总账的同学是负责人。这样就将全班同学都蒯动起来,每个小组的同学都力争完成的快速准确,小组内部的讨论也进行的非常热烈。这样就将“老师要我学”变成了“我要主动学”,这也是我们将任务驱动教学法运用于企业财务会计教学的一个最著收获。 5.教师指导和补充说明。教师需对学生完成任务的进程及时荚注,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和给予说明。 6.给出一定量的习题作为课后作业,以对夺实验所学内容进行巩固。 第三步:学习效果的评估。在近三个月的教学实践中,我感到对学习结果的评估比较容易,而对学习过程则难以公平、客观地衡量,所以我认为两者应结合进行。在一个阶段的学习之后,计每个学生参照评价项目内容,逐项给自己打分,并可附上简短的自我评语,然后教师可与学生推选组成的评价小组一起,对全班同学的学习过程和实验成果作出评估,作为他们期中(期末)考核的成绩(理论考试占40%,实务操作占60%)。 在对学生学习效果评估的过程中,应重视学生的自我评价,以学生的进步为着眼点,以鼓励、支持的态度对待他们,切不可因为少部分学生基础差而采取放任的态度,让他们在一段时间的学习之后能够自我肯定,有“成就感”,这也是进行下一步学习的良好基础。 (四)采用多种教学方法,力求达到较好的教学效果。 在采用实验教材教学的过程中,以任务驱动教学法贯穿于整个企业财务会计的二十一个实验,以理论为基础,以完成任务目标为驱动力,激励学生主动学习,通过对所提出的“任务”进行分析、讨论,找出解决问题的方法,最后通过“任务”的完成实现对所学知识的吸收和巩同。另外还需结合讲授教学法,演示法,角色扮演法,自学一研讨法等不同教学方法的运用,从多角度,多层面达到我们的教学目的。 (五)应用电化教学手段,及时传递师生信息。 由于会计实务的模拟操作涉及到大量的凭证和帐务处理的演示,利用实物投影仪可使学生更直观的看到教师分析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和账簿的过程,也可将学生的“作品”及时的演示出来,发现问题及时探讨,这样学生会感到学习的过程非常直观,并且乐于帮助别人指出错误,加以纠正,教师在互动的过程中引导学生不断的学习、进步。总之,教师在财会专业课教学中需多想办法,付出爱心,在学校领导和学生的支持和配合下,将财会教学推向更加有效、实用的轨道。 财会专业毕业论文:浅析中职财会专业实行分段模块式教学的探讨 论文关键词:会计 中职学校 分段模块式教学 论文摘要:随着经济的发展,中职会计专业也逐步发展起来。但中职会计的教学也显现出它的陈旧和不足,毕业生的动手能力和适应能力也较弱。因此论文结合这些特点,提出了会计教学实行分阶段与模块式相结合的构想。 1、中职财会专业教学模式现状 目前中职学校在财会专业课的教学中,教学理念、内容、方式和途径都远不适应社会的要求。 一是教学理念存在偏差,主要是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的课时比例不合理,时间安排错位,只强调理论教学而忽视实训的重要性。 二是教材信息严重滞后,教材中不少内容还是传统的旧知识,远不能反映经济的发展。 三是教学方法与方式上重教轻学,教学中教师还是沿袭传统的单向传输式教学方法和单一教学程式,仍以传统的标准要求和衡量学生。 2、中职财会专业进行教学模式改革的意义 2005年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明确指出“‘十一五’期间要重点发展中等职业教育,使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和普通高中招生规模大体相当。”同时,重庆作为国家城乡统筹发展的试验区,大量的中小企业应运而生,财会技能型人才会出现空前的短缺。在这大好形势下,中职财会专业类教育,改革创新教学模式,既要培养学生掌握必备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更要注重培养学生掌握从事本专业领域实际工作的基本能力和基本技能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3、中职学校财会专业的教学改革 目前中职学校的财会教学模式无法培养出符合用人单位需求的学生,必须正视存在的不足,改进教学方法,创新教学模式,实施活模块、多渠道、重技能的教学,培养符合用人单位需求的实用型初级财会人员。 3. 1中职财会专业纵向实行分段式教学 财会专业实践性很强,教学应以培养学生的职业能力为核心,为此把中职财会专业分段教学主要分为三个阶段:基础理论与分项实训阶段、综合实训与考证阶段、顶岗实习拓展阶段。 第一阶段:中职学校的教学计划一般是安排前两学期集中学习理论,然后再进行实训。不过这样的安排,会造成财会知识的理论学习与实践技能培训的间隔期过长,这会带来两个问题:一是学生学习理论知识时没有实践培训而使理论显得过于空泛,二是在后来的实践实训中又要重新花费大量时间和精力去复习以前学过的理论,这不但花费了时间和精力,也挤兑了实训时间。因此,可以考虑在每一单项理论讲述完毕后就进行分项实训。分项实践教学的内容简单,容易组织实施,并且可以保证在学生每学习完一个相对独立的单元之后对会计业务的处理过程进行阶段性的实践操作,这样一来理论学习和实践操作的安排就比较紧凑,便于他们接受和掌握会计理论和技能。 第二阶段:经过前一阶段的学习实训后,学生只是分项掌握了相关知识和技能,尚未形成完整的知识架构,因此第二阶段就要在原有基础上进行综合模拟实训,也就是以一个模拟工业企业的某一个月份完整的经济业务资料为会计主体对象,进行全面、系统地综合模拟实训。综合模拟实训所采用的会计资料是完整的,包括企业的总体概况、产品生产工艺流程、企业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和说明、账户的期初余额、经济业务等。经过充分模拟各环节的操作流程,使学生接近相关企业的经济活动,亲身体验和熟悉会计核算的方法;再在老师的悉心指导与带领下模拟操作实训的各个步骤,使学生全面了解和掌握会计循环的全过程,形成一个较为完整的知识架构。这个阶段之后,学生往往已经具备考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能力,所以老师要给予及时的指导,帮助他们考取会计从业资格为下一阶段作好准备。 第三阶段:学生可以采取自主联系和学校推荐的方式进行一年的顶岗实习,这是完成学生由专业技能的墙养到岗位就业的过渡,顺利实现学生走向社会转变的重要途经。因此,我们应充分利用这一年宝贵的实习时间,将实践教学扩展到顶岗实习的实践工作中,进一步培养学生的专业能力和职业核心能力。 3. 2中职财会专业横向实行模块式教学 以《基础会计》学科为例,这门课程是财会专业的基础人门学科。在讲授《基础会计》课程、设计教学模块时,要结合中职学生的特点,贯彻“轻”理论、“重”实践的教学理念,不再以理论教学为核心,而是把模拟演练、实训等实践环节作为教学核心,以职业实践能力为重点来进行教学,这样能够加强他们对岗位知识的了解和掌握。 根据上述分析,可以考虑将《基础会计》课程和《会计模拟实训》分项实训整合为一门基础会计理论与实训课程并分成五大模块。 基础会计理论与实训课程是以会计基础知识为理论支撑的五大模块有机整合而成的。第一模块:基础书写实训,让学生掌握阿拉伯数字、汉字大写数字和大小写金额的标准写法,做到字迹清晰、书写规范;第二模块:会计凭证的填制和审核,使学生熟悉经济业务,学会常见原始单据的填制技能,了解会计凭证的传递程序,掌握收、付、转账凭证的填制和审核方法;第三模块:会计账簿建立、启用、登记和错账更正,使学生学会启用账簿和编排账页目录,掌握总账、明细账、日记账的建立和登记的方法;第四模块:会计核算组织程序,使学生了解并掌握会计凭证核算组织程序、科目汇总表核算组织程序;第五模块:报表编制和申报纳税,使学生了解会计报表的内容和编制要求,掌握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的编报。 总的来讲,分阶段模块式教学将专业课知识有机整合起来,由浅入深,层层推进,能有效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有利于提高学习效率,有利于提升学生的专业能力、会计职业核心能力。 财会专业毕业论文:财会专业视域下的会计电算化论文 一、会计电算化理论论述 (一)会计电算化定义 会计电算化是利用电子计算机进行会计账务处理,完成对会计信息的核算、分析、预测和决策的会计管理工作,是计算机技术和现代会计相结合的产物。它是现代企业信息管理系统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包括现代信息管理技术在会计领域的开发、使用、培训、服务、制定和执行法规制度,实施微观于宏观管理会计业务和会计管理现代化的全部[1]。同时,它既是提供以财务信息为主的信息系统,同时又是参与财务管理的一种管理活动。 (二)会计电算化目标定位 从我国会计实践来看,会计电算化实施被赋予以下几个层面目标: 1.提高财会工作效率 利用计算机技术的特点,把繁杂的记账、结账、报账工作交给高速的计算机处理,减轻财会人员的劳动强度,并且由于计算机的精确性和确定性,可以避免手工操作产生的误差,以达到提高财会工作效率的目的。 2.促进会计职能的转变 手工条件下,财会人员被繁重的手工核算工作所包围,没有时间和精力更好地发挥会计参与管理、决策的职能,而通过电算化,使财会人员解脱了繁重的手工核算,有时间和精力参与企业管理及决策,更好地为提高企业现代化管理水平服务。 3.准确、及时地提供会计信息 手工条件下,由于会计信息需要记录、加工、整理,使需要会计信息者不能及时得到信息,这不利于企业经营者掌握经济活动的最新情况和存在的问题;而电算化后,大量的信息都可以及时记录、汇总、分析、传送,保障向企业管理者准确、及时地提供会计信息。 4.促进会计工作规范化 会计电算化,给会计工作增添了新内容,从各方面要求会计人员提高自身素质,更新知识结构,一方面为了参与企业管理,更多地学习经营管理知识,另一方面还必须掌握电子计算机的有关知识。好的会计基础工作和规范的业务处理程序,是实现会计电算化的前提条件,所以会计电算化也要求会计工作的规范化。 (三)会计电算化基本原则 1.法制性原则 企业实施会计电算化的各项工作,都必须以有关法律制度为原则。不仅要遵循我国的会计制度、财务制度及有关法律;遵循财政、财务部门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还要遵循本企业的财务制度,从而保证机构设置的合法性,岗位分工和人员职责的合法性,操作使用的合法性,输入、输出及内部处理的合法性,输入数据的合法性及输出信息及格式的合法性。 2.效益性原则 提高经济效益,是会计电算化的最终目标。[7]首先,提高经济效益,也要从两方面考虑,一是直接经济效益,即直接投入直接产出的效益;二是间接经济效益,即由于会计电算化而引起企业的现代化,产生的非直接经济效益。其次,在系统实施前,应围绕企业的最终经济效益开展从经济效益、技术力量、管理水平、各种约束条件进行整个系统的可行性分析,以确定是否具备条件进行会计电算化。再则要从会计电算化能否节约企业的流动资金占用量,能否准确、及时和全面地提供财务信息,能否提高企业管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以及决策水平等方面着手促进提高经济效益。此外,要在系统设计过程中,力求降低设计开发成本,提高会计信息系统的质量。 3.系统性原则 要形成以整体观点、关联观点、发展观点、最优观点在内的系统观点来进行会计电算化实施工作。一是注意内部与外部相联系。会计部门作为企业管理的一个重要部门,与其他职能部门是密切联系的。因此,实施会计电算化时,应考虑把会计信息系统作为企业管理信息系统中的一个子系统,既要分清各子系统的界面,又要设置好各子系统之间的接口,做到数据信息共享,减少数据冗余。二是注重局部目标与整体目标相结合。电算化会计信息系统可分许多子系统,实施会计电算化,不可能一次全部完成各子系统,必须分阶段进行。在进行分部子系统设计实施时,必须要有全局的观点,以确保整体系统的完美组合。 4.规范性原则 包括系统设计的规范性,管理制度的规范性,数据信息的规范性等。有了这些规范性的要求,可避免由于人的主观因素而造成系统实施的偏差,从而避免会计电算化工作失败的可能性。 5.可靠性原则 可靠性是会计电算化系统能否实际使用的前提。影响系统可靠性的因素很多,主要包括[8]:(1)准确性。即输入数据及操作的准确性,在易出现错误和失误的地方,应建立尽可能完善的检错和纠错系统,进行重点防护,保证输入数据及操作的准确性。(2)安全性。要求有一套完善的管理制度和技术方法,防止系统被非法使用及非法改动。此外,还应有系统破坏后的恢复功能等。(3)易扩充性。即整个系统在运行周期内,由于环境条件的变化,从而要求系统随之进行改变的难易程度,易扩充性要求对系统的修改和扩充能够非常容易地进行。 二、会计电算化在我国的应用现状 会计电算化是会计工作进入信息化的基础,是今后企业决策的重要依据,经过实践证明,我国会计电算化发展的形势和基础比较好,基本完成手工记账向会计电算化记账的转变。随着电子商务的不断发展,会计电算化正从简单的会计核算系统向综合的管理信息系统转变,形成以会计软件为核心,集管理、分析为一体的会计电算化管理信息系统,因此对会计电算化提出了新的要求。目前,由于财会工作自身的特点,现阶段我国会计电算化工作缺乏统一的规划和组织协调,内部控制制度仍不完善,存在着许多问题。 (一)我国电算化事业起步较晚 人们的思维观念还未充分认识到电算化的意义及重要性。多数单位电算化都是应用于代替手工核算,仅仅是从减轻会计人员负担、提高核算效率方面入手,根本未认识到建立完整的会计信息系统对企业的重要性,使现有会计提供的信息不能及时、有效地为企业决策及管理服务。同时在软件更新及硬件投入等方面支持力度不够,更不用说建立企业内部局域网以及注册自己的网站,根本没能力利用信息技术 (二)财会专业人员计算机知识的欠缺 一般会计人员所掌握的知识、理论仅能满足手工会计核算,而会计电算化的应用对会计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既要求会计人员要掌握一定会计专业知识,还要掌握相关的计算机知识,财务软件的使用技术以及保养和维护。一般会计人员业务经验丰富,但计算机专业知识却很匮乏,难以胜任用计算机处理会计业务工作。表现较为突出的是对财务软件的应用方法掌握的不够透彻和熟练,对软件的认识有局限性,对软件运行过程中出现的故障不能及时排除,导致系统不能正常运行。这个问题已成为企业快速实现会计电算化的障碍。 (三)重视账务功能,忽视管理功能 一直以来,我国的会计工作主要从事事后核算,事前的分析预测和事中的控制因计算复杂而很难进行。会计电算化的运用和发展可以极大地发挥电子计算机卓越的计算功能,将财会人员从繁重的算账、报账工作中解脱出来,把主要的精力放在加强财务管理方面[9]。然而,我国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却存在着重视报账功能忽视管理功能的现象。采用软件的材料核算、工资核算、固定资产核算等内容功能较强,而具备管理型功能的成本核算、财务指标分析体系以及资金供求预测等模块,根本没有设计或内容过于简单,功能不全。并且查询功能也不健全,限制了其管理功能,没有充分发挥会计电算化对加强财务管理的功能。 (四)会计软件通用性差、集成化程度低 近几年不少财务软件厂商基本是一套软件使用于不同类型、不同规模的用户,对行业特征和单位的核算特点考虑不够,导致不少施行电算会计的单位,仍要会计人员做大部分的辅助工作,致使一些企业对会计电算化处于观望之中。我国会计电算化软件的应用暴露出一些难以克服的弱点,如系统初始化工作量较大,系统体积大,企业难以增加自己所需要的功能等等,而仅就会计电算化系统看,其材料、工资等各核算子系统之间又彼此分隔,缺乏会计数据传输的实用性、一致性和系统性[10]。另外,一个公司购买的会计软件是不能与从另一个公司购买的其他软件联系在一起的,结果会计电算化系统往往独立于其他子系统,无法进行数据交换、信息共享和控制管理,不能与企业内其它管理子系统(库存、销售、人事等)集成融为一体,很难形成整个企业管理信息系统。 (五)数据保密性、安全性差 很多时候,财务上的数据,是企业的绝对秘密,在很大程度上关系着企业的生存与发展,但几乎所有的软件系统都在为完善会计功能和适应财务制度大伤脑筋,却没有几家软件认真研究过数据的保密问题[11]。例如成都某公司计算机被盗,内存价值百万元的资料而无任何加密防范措施,该公司的损失已远远超出了计算机本身的价值。而有些软件所谓的加密,也无非是对软件本身的加密,防止盗版,不能真正起到数据的保密作用,安全性上,更是难如人意,系统一旦瘫痪,或者受病毒侵袭,或者突然断电,很难恢复原来的数据。 三、以有效对策途径强化我国会计电算化持续发展 (一)转变观念,理清思路,充分认识到会计电算化的重要性 会计电算化的普及应用不是一个单一的会计手段的转变问题,当南方经济发达地区的企业已普遍采用了ERP资源管理系统实现了信息化管理,计算机集成制造系统、适时制造系统以及零库存、全面质量管理等新的管理理念和技术,并被广泛应用于企业的生产经营为企业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效益之时,内地的大部分企业仍固步自封,必然跟不上经济发展的步伐。 (二)规范会计电算化基础工作管理 会计基础工作主要指会计制度是否健全,核算规程是否规范,基础数据是否准确、完整等,这是搞好电算化工作的重要保证。为保证电算化的顺利实施,企业应制定出严格的电算化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为开展会计电算化工作积极创造条件,建立健全岗位责任管理、操作管理、系统维护管理、机房管理、档案管理、财务管理和计算机病毒的防治等制度,确保系统高效、安全地工作,充分体现出会计电算化的优势。 (三)提升会计人员计算机操作业务素质 会计电算化给会计工作增添了新内容,从各方面都要求会计人员提高自身素质,更新知识结构。提高会计人员计算机业务素质,首先,必须大力加强人才培训的力度既要重视高级技术人才的培养,又要重视复合型人才的培养。其次,要加强对会计电算化人员的再教育。一是使会计人员树立会计信息化的观念;二是使求会计人员掌握更丰富的会计电算化相关知识;三使要求会计人员的知识更新更加及时、有效。 (四)要加强会计信息系统的安全性、保密性 会计信息的安全性对会计电算化工作的正常运行尤其重要,实行会计电算化后,由于存贮载体的变化、处理方式的变更,使会计信息的安全性受到了严重的挑战,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加强。 1.要创造良好的会计信息系统运行环境 应加强对计算机安全的宏观控制,政府主管部门还应进一步完善会计制度,对危害计算机安全的行为进行制裁,为计算机信息系统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 2.建立计算机硬件设备的管理制度 应当建立一套完备的管理制度,包括对温度、湿度、防火、防雷击、防静电等的管理,也包括对人文环境的管理,如防止无关人员进入计算机工作区域、防止设备被盗等,以保证设备的完好,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3.建立内部安全控制制度 在电脑网络环境下,某些内部人员的恶意行为及工作人员的无意行为都可能造成会计信息的不安全性,因此建立内部控制制度是必要的。一是实行权限分级授权管理,明确管理员、操作人员、维护人员的职责范围,相互制约。二是建立健全对病毒、电脑黑客的安全防范措施。例如采用防火墙技术、网络防毒、信息加密存储通讯、身份认证、授权等。三是对储存数据的各种磁盘或光盘作好必要的标号,文件的修改、更新等操作都应附有修改通知书、更新通知书等书面授权证明,对整个修改更新过程都应作好登记。四是强化审计线索制。计算机会计系统应具有必要的自动记录能力,以便业务人员或审计人员查询或跟踪检查。 四、我国电算化的发展趋势 会计电算化发展到今天,已不是单纯的会计与计算机的简单结合,而是已经发展成为一门延伸到通信学、企业管理学、市场运筹学等学科的综合性学科;它的推广应用不再是单纯的财务管理系统,而是正朝着企业资源计划管理系统(ERP)方向发展,甚至发展成为不同企业之间跨地区、跨行业相互链接的大型网络化会计信息处理系统[12]。实践证明,会计电算化不仅大大减轻了财务人员的劳动强度和大大提高了企业财会信息的处理和传递速度,更重要的是企业财会工作发生了质的变化。本文认为,会计电算化发展趋势主要呈现以下趋势: (一)会计电算化于管理会计系统相结合,促进管理信息系统建立和完善 目前我国会计电算化还处于会计核算电算化的水平,或者说,现在仅仅是实现了财务会计的电算化,而财务电算化还不是完整意义上的会计电算化。因为企业会计包括财务会计和成本与管理两大分支,所以完整意义的会计电算化应该是财务会计和管理会计的全面电算化。因此,未来的会计发展在实现财务会计电算化的基础上不失时机的推进管理会计电算化,真正实现会计的核算职能、管理职能和控制职能。未来的会计电算化发展,也是促进会计工作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过程。 (二)会计电算化的信息处理向智能化发展 由于信息处理、分析的专业性较强,需要专门人才,具备多方面的知识,具有较高的成本,因此,随着智能电子技术的发展,信息处理也会朝着智能化、高度自动化方向发展。 (三)会计电算化软件开发趋势向国际标准化 电子商务使国际贸易迅速发展。因此,在今后的电算化软件开发中,应充分考虑会计国际化问题,满足多语言、多币种的国际竞争需要,这就需要要求实行财务软件网络化[13]。它是基于网络计算技术,以整合实现企业电子上午为目标,提供互联网环境下的财务模式、财务工作方式及其各项功能的财务管理软件系统,能够实现网络化管理,对企业经营计划和控制功能动态管理,从而实现动态查询。实时监控、远程通讯等。 (四)促进会计自身的发展和变革 一定意义上讲,会计电算化产生和发展的过程,也是突破传统会计观念,对现行会计理论和方法提出新问题、新课题,以及研究和确立新的理论和方法的过程。如会计电算化在系统设计、工作组织、信息处理和账务处理程序等方式和方法的改变,本身就是对现行会计理论和方法的突破和完善,随着电子技术的飞速发展和电算化信息系统的普及应用,新的问题和新的课题将不断出现,如:企业信息处理网络建立后,将如何做到及时合法的提供会计信息,同时又能有效地保护商业机密;两个会计子系统(财务系统和管理系统)实现结合后,如何改进财务报告等。 五、结论 会计电算化是随着电子计算机技术产生的,也将随着电子计算机技术的发展而逐步完善。在信息化时代,谁能获取最有价值的信息并能做出及时正确的反应,谁就能在竞争中拥有核心竞争力,会计电算化的意义是不言而喻的。因此,会计电算化必须突破传统会计的观念与理论,只有不断地将理论与实践相联系,才能使会计电算化为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发挥更大的作用。 财会专业毕业论文:经济管理专业财会教学综述 一、高校经济管理专业财会专业设置的现状 1、教学内容缺乏针对性,教学目标不明确 经济管理专业培养的并不是专业的会计人才,而是要把合格和优秀的人才往各个管理部门输送,因为会计支持着这些岗位的工作。所以说这些人才只需要了解会计信息的含义和生成的过程,并不需要精通会计中的记账和算账。但是现实中的很多授课老师并没有足够的认识,讲课并没有按照侧重点来传授内容,课程的内容也只是各个方面的拼凑,其中包含两个方面:一是教学内容覆盖的面过大过广,可是由于学时很短,所以说最终只能是多而不精;二是侧重点的偏差,直接导致了教学和应用的偏差。学生都会觉得自己学的内容枯燥、乏味并且与自己的专业相背离。 2、教材与实际不匹配 现在好多的经济管理专业的会计教材与专业的特点并无关系,不能够与本专业相辅相成。有的教材的重点是讲解对会计信息的生成过程,却忽视了对会计信息的分析和应用的能力。也不能体现出经济管理类专业的专业特点,所以说与其毫无关系。 3、机构单一的教师力量 经济管理类教师一般都不同时具备财会类和经济管理类知识,兼具两种知识的教师严重缺乏。一方面,现在很多高校财会的课程是会计学院的教师所负责的,这些教师虽然会计水平很高但是并不具备经济管理类的专业知识;另一方面,由于经济管理教师缺乏会计知识并不能教授会计课程,因此学生们学习时就无法获得专业的指导,很难将专业知识与财会知识相互结合应用。 二、会计专业课程和经济管理类会计专业的课程是有区别的 1、教学的目的不同 会计专业会计课程主要是培养会计信息的生产者,要求学生能够用会计账簿和报表等工具把经济信息转化为会计信息,而对经济管理专业的学生来说,学习会计课程的目的是为了培养思维方式,理解各类会计信息所反映的财务信息并要以此做出相应的决策。学生学习会计不仅仅应该知道会计信息的经济含义,而且应该具备分析信息和解决管理问题的能力。 2、课程的安排不同 普通的会计专业的课程十几科甚至更多,他们会安排更多的课程来学习会计知识并且会计知识在学习中占有主导的地位。然而经济管理专业开设的会计课程并不多,并且会计课程也只是在平时的学习过程中处于辅助的地位。所以说在某种程度上就造成了他们学习的知识难度性减少并且很难去理解精髓,更加谈不上应用到实践中去了。因而就很难达到预期的效果。 三、高校财会课程体系改革思路与实践 1、重新确立培训的目标 高校管理学院专业培训的目标是训练在校生成为高级的管理型人才,但是毕业生毕业后会受到经验不足和就业环境等几个因素的影响,短时间内很难成为高级管理人才。所以说,管理专业的教学目标应该改为培养具备高级管理人员素质的专业性人才。 2、构建以培养目标为导向的财会课程体系 按照会计信息的运行规律、经济业务流程和会计的功能来构建管理类专业的财经课程体系。现代的会计随着企业制度的不断健全和金融市场体系的建立,相互之间能够互联互动,从而衍生出来财务会计和管理会计两个体系。所以说,现在的会计功能,不光具备管理的服务职能也是会计的核算功能,应该为企业的信息提供可靠和真实完整的财政信息。管理、服务和核算之间的关系应该是:管理是核心,服务是目的,核算是基础。会计信息的使用和监督如果想要被监督的话,管理的职能将会被当做一条主线,始终贯穿在各个课程中。现在,我国很多院校的财会专业必修课都有财务会计、管理会计、会计信息等课程,尤其是《财务管理》和《管理会计》作为管理类专业和财会的必修课,能够有利于进行资金的决议从而来确定资金的需求和企业的存货和企业采用的政策。从而提高学生的管理技能和素质。 3、课程的内容体系的架构 学生的专业技能和知识点都是在科学的课程下培养出来,所以说,经济管理专业财会课程的体系和内容应该依据学生懂得的知识和技能来安排。《基础会计学》也只是初级的会计知识,并不能满足学生成为高级的会计人才,也不能满足毕业后从事会计行业的需要。所以说必须要增加管理和会计相关的知识来满足其毕业后从事其行业需要。由于考虑到各院管理专业学生学习会计课程是有限的,因此,应该根据管理会计、财务会计和基础会计教学内容,重新架构了教学体系。(1)基础会计教学的内容体系侧重于会计的计算,是以会计循环为主要的线,重点的讲解传授企业的经济会计的核算手法,使学生能够去掌握会计的职能和基础知识等。并且能够了解和掌握复试记账的监督和计算的基础法则;通过其平时的实践和实验,教会学生利用会计原理的基础操作技能,从而为后来的专业课程打下良好的基础。(2)管理系财务课程体系的主线是资金的运转,在考虑资金成本、时间价值和风险等原因的前提下,以对财务的决议为核心内容来进行教学的框架。其中的内容包括对投资、筹资、收益分配和运营的管理和决策。通过这些内容的学习使得学生能够熟练的掌握财务的分析、运算等基础的方法,从而为经济管理来服务,使得能够成为具有高素质和工作能力的高级管理人才。(3)管理系会计的课程体系教学内容的主线是企业的生产规划和控制,核心内容是经营和决议。该课程的内容体系是用企业的活动决策、预测和控制为主要的内容来架构的。分为四个内容,其中包括管理会计的预测与分析、规划和控制、管理会计的基础内容、业绩考核等。 4、加强和改进教学的方式 要采用灵活的教学方法来适应现代的高级管理人才。这种方法的含义就是教师不光光是要传授知识,而是要去引导和启发并且来帮助解决问题,从而来教会他们解决问题的方法。例如,以学生为中心,来引导他们的思维扩展,探索性的去学习。采用个别的案例、小组讨论等方式来充分的去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从而来培养他们自主学习的能力。 四、如何去改进经济类管理专业会计的教学 现在,我国的很多高校在经济和管理学院设置了会计专业,使得会计专业的教师不光要承担自己本专业的课程还必须要承担经济管理方面的会计课程,这种模式在各种高校内是普遍的存在的。很多的会计专业的教师由于长期的实践和教学的经验,对会计知识的掌握程度也已经达到了轻车熟路,但是如果把这些长期积累教授会计本专业的专业知识照搬到管理学和经济学的会计专业课程中,不加区分的教授每一个同学,并不能收到好的效果。所以说我们针对上述这些大多数高校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初步的探讨和研究。 1、调整教材的内容强化开头的作用 经济管理类专业的学生第一次接触会计教学应该是《基础会计学》这本教材,现在,很多的《基础会计学》教材一般都是根据会计专业的课程来编著的,比如开始提到的一些象基础知识、会计等式、会计假设等,然后再按照实际操作的业务顺序,例如取得原始的凭证、将信息转化为会计信息、记录账簿等。但是这种流程和安排并不符合经济管理类专业的会计课程,使得学生对自己的身份产生了误解和偏差,使得学生一旦遇到问题变会退缩产生畏惧的情绪。没有从一开始便使学生纵观全局,使得其陷入孤立看问题的境地。为了去解决以上所出现的问题,应当适当的调整下教材的内容使其更加的符合经济管理专业的会计课程。具体的来说就是把《基础会计学》分为四个内容:(1)通过案例和实际操作阐述会计的最终产物——报表。(2)讲述会计的基本原理,例如:会计等式复试、记账的原理等。(3)简单介绍会计的流程最后来说明下报表的分析和编制。和会计专业的会计课程来比较以上的内容作了一点点调整,第一就是开篇内容就介绍了财务的报表,这部分并不来讲解报表的编著和分析。主要是用生动的案例来讲解财务的报表对其产生初步的认识。第二就是对其流程只做简单的介绍,因为学习经济管理专业的会计的学生并不是生产者而是使用者,所以说,从这个角度上看适当的去压缩下也是合情合理的。 2、通过课程的内容整合来体现管理的特点 可以整合《财务会计学》和《基础会计学》的教学内容使得更加适用与经济管理专业的会计课程,其中的内容分为三个单元,(1)会计的基础,主要讲述的是会计的基础的知识。(2)按照业务的来回运转组织的业务计算。(3)财务的报表分析与编著。通过整合以上的内容来使得学生具备阅读和使用报表的能力,并且能够掌握其中所蕴含的信息从而计划出用来决议的方法。第二部分的会计的业务计算,现在很多的教程都是按照负债、权益、利润、资产等方面来计算的,并且每一个内容都介绍的非常详细。但是对于经济管理专业的会计课程来说,这种详细和全面并不利于全局的去看待和处理问题。所以说我们可以借鉴其中的思路来处理先后的顺序,并且在其中添加审计的课程,由于经济管理专业并无审计的课程,所以说这个课程的添加更加的符合经济管理专业的学生需要。整合后的内容将会计和管理相结合,更加的符合经济管理的专业课程要求从而也体现了独特的管理特点。 3、通过改进方法来实现教学的多面化 经济管理类专业的会计教学,在要求学生掌握会计专业基础知识的前提下,针对其自身的专业特点,应该在讲课的时候有侧重点。因为是专业授课,更加能够调动学生的积极性,更加有利于学习,也能够取得更好的效果,例如案例教学、专题讨论等,并不应该局限于老师的教和学生被动的去听。对于管理专业的会计教程来说,可以展开分组的讨论。这种教学的方法能够更加有力的去激发学生的热情,来提高其创造力。并且同时老师和学生的互动也可以实现教学相长,提高教师的职业水平。 五、总结 高校的经济管理专业的财会专业知识的改革和实践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向前和各个企业的不断发展,这项任务也会不断的革新。所以说,我们应该更积极的去改进和经济专业相契合的财会课程,这不仅仅是经济市场的需要,也是做为学校需要重视的事。学校应该去通过对课程的改革和深化,来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使经济管理专业的学生能够找到会计课程的乐趣,从而更加积极的去学习,使得在市场经济的环境下能够更好的在社会发挥其自身的作用,使得企业立于不败之地。 作者:肖溢 单位:广西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财会专业毕业论文:财会专业教师继续教育模式研究 一、传统继续教育模式 传统的教师继续教育模式就是以高校为本或以专门的教师进修机构为本的模式。该模式往往因只重视知识和理论讲授,难以有效提高教师的实践技能而受到较多批评。近年来,高校或教师进修机构已意识到这个问题,正采取措施逐步加以改进。比如,在对教师的培训中加上外出实地考察、参观或岗位实践等环节,同时辅之以职业技能证书教育(如会计行业的会计电算化师、物流行业的物流师、电子商务行业的电子商务师等)。这些改进不仅有效地提高了教师技能,还提高了被培训教师所在学校的双师证率,使传统的继续教育模式焕发新的生机,再一次受到被培训学校的认可。虽然如此,该种模式仍存在一些缺陷。一是该模式的继续教育是上级教育部门为推广某项教育改革或某种教育模式而组织的,虽具有很好的前瞻性,却不一定符合各受训学校的实际,结果经常由于受训学校的条件难以达到要求而出现“教师个人业务水平提高了,但对于提高学生的实践动手能力作用不大”的情况。二是该种模式的继续教育时间大都在1—2个月,用时较长,大多数的教师由于家庭等多方面的原因所碍,不能外出接受该种继续教育;而且该种模式所需经费较多,受经费所限,能接受培训的名额就有限,致使该种模式的继续教育覆盖面有限。 二、校本培训模式 1.校本培训的界定 20世纪70年代中期,作为“教师在职培训的新概念与新策略”的校本培训计划由英、美等国首先发起,并很快在世界各国盛行开来。目前,许多职业学校都开始以这种理念为指导对教师实施继续教育培训。校本培训主要有两种界定方式,一种是以培训地点为依据,指完全在学校内进行的教师在职培训活动;另一种是以培训内容为依据,主要是以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改善学校和教学实践为中心的计划与活动。无论是完全在学校内进行的,还是在学校与其他机构合作开展的,都属于校本培训。第二种定义被普遍认为更加具有现实意义,即校本培训是一种以教师任教学校为培训基地,辅之以大学或师资培训机构提供必要课程和人员而开展的师资培训活动。 2.校本培训模式探讨 无疑,校本培训能有效避免传统继续教育培训的缺陷。第一,它由受训教师所在学校本身发起、组织,方便了解一线教师的继续教育需求,有利于安排切合实际的继续教育内容;第二,受训教师不用长时间外出,所需经费也会大大降低,受训范围也可大大扩展;第三,它并不排斥高校或教师进修机构所提供的继续教育,只不过是形式发生了一些改变,从“走出去”到“引进来”。校本培训经过几十年的实践,不同学校针对具体的培训内容和培训对象摸索出不同的适合自己的培训方式。我们也在力求探寻适合财会教师继续教育的校本培训,以期在此基础上构建起适合财会教师继续教育的培训模式。 (1)个体式培训。 据调查,被列为国家改革示范校的中职学校的教师,其学习的积极性明显比较高。每位教师都制订了书面的个人成长计划,并按计划来安排自己的工作和学习。教师们不仅随时关注最新的改革进展、勤练会计技能,而且开始反思自己的课堂教学,主动听别的教师的授课,撰写教学日记、教学小结,不断改进自己的教学方式方法,提高自己的教学能力。而那些没有被列为示范校的教师的积极性明显不够。这就说明,个人的积极性需要一定的外在压力来触发,示范校改革对教师们做出的硬性要求恰好提供了这种压力,同时为教师们的继续教育指导了方向。在没有这种改革的学校,为鼓励个体学习,学校就应采取适当的考评和奖励措施,以及适当的资源支持来激发教师自主学习的积极性。如学校定时为教师提供精练技能的训练室、机器、软件、训练用物料等;定期安排一些教师技能比赛并对优胜者予以精神、物质奖励,同时将之作为加分项并与职称评聘挂钩;对考取双证的教师予以费用报销(现在大多数职业学校正在这样做)或一定的物质奖励等。当然,学校还应规定予以奖励或支持的继续教育项目,以使教师们的自主性继续教育符合学校的发展目标。 (2)师徒式培训。 师徒式培训基本上就是一种一对一的培训形式。一般由教育教学经验丰富且愿意指导新教师的教师担当师傅角色,通过传、帮、带的方式引导新教师将教育教学理论、学科知识与具体工作实践结合起来,帮助新教师更快地适应教育教学工作,促进教师的专业成长。过去的账房先生是由徒弟直接跟师傅学习而成,且由于直接在实践环节进行,效果良好。对于财会教师的继续教育,无论是教育教学技能,还是财会学科技能都比较适合采用这种方式。然而,在一对多的学校教育中,这种培训方式越来越被学校所忽视。在很多学校,几乎没有校方指定的师徒式的传、帮、带培训形式。老教师对新教师的经验传授一般局限于偶尔的展示课或新教师的主动请教。由于没有校方的强制性约束,老教师自然也就没有主动指导的积极性,这对于校方而言其实是一种很大的资源浪费。所以,校方应该重新重视起这种培训方式,制定一定的规章制度和激励政策,使这种培训方式常规化,在财会教师的继续教育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3)小组式培训。 小组式培训,就是根据教师共同的需要、兴趣及学科等,由教师自愿组成或由学校划分成小组,以小组活动的形式开展的校本培训活动。这种培训在划分小组时主要依据的是小组成员的共同特征,重视组间的特殊性,且其组成以自愿结合为主,这就为教师之间保持开放的学习心态提供了心理基础,为教师之间分享教育教学经验提供了组织保障。在很多学校中,小组式培训主要体现在教研小组活动和课题小组活动上。教研小组的教研活动以教研室为依据简单划分成小组,虽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小组成员的共性,但忽视了个别成员的特殊性,且小组的形成不是教师自愿结合的,自然很难实现教师们的畅所欲言。笔者认为,学校应重新审视教研小组活动,使之成为财会教师们继续教育的平台,比如可设立问题研讨室、教师论坛等专门的小组活动空间,并采取一定措施使其发挥实际作用。问题研讨室每两周定期开放,设立一至两名负责人,由教师们自愿结合,交流讨论日常教育教学中出现的问题和应对的方式方法。鼓励大家不论问题大小,不论语言长短,自由发言即可。最后由负责人组织教师们以书面形式整理出有代表性的问题及解决办法,在室内的问题研讨园地上,并以电子稿的形式留存,形成随时可供查阅、学习的资料,要求研讨室每月至少形成一篇文稿。每位教师每学期至少参加三次,每学年至少在问题研讨园地上发表一篇文稿,否则不予评优。如此,将会激发教师们参与问题研讨的积极性,有力地促进教师的专业成长。 (4)全员式培训。 这里主要是指针对全部财会教师的集中式培训。比如可设立财会教师学习报告室。学习报告室在教育教学、财会学科知识、法律法规等方面需做专题讲座或外派学习人员回校报告、宣讲所学知识时开放,对全体财会教师进行集中式培训。其中,专题讲座可由走在教育教学前沿的领导、学科带头人来讲,也可由经验丰富、与时俱进的老教师或外请专家来讲,讲座所用资料力求每人一份,同时保存留档。当然这需要一定的经费支持。而要求外派学习人员回校后宣讲所学知识,一方面可以督促外派人员在外出期间认真学习;另一方面既可节约外派经费,又可变相扩大外派继续教育的覆盖面,还能使没有时间或没有机会外出学习的人员也学到前沿的知识。当然全员式培训也存在明显的缺点:培训过程缺乏互动,效果较差,往往是“听着激动,听后不动或学后不用”,对教师实际教学与技能的提升影响不大。所以,要取得好的效果就必须采取一定的后续措施,比如小组研讨、撰写培训心得体会、优质课评比、技能比赛等相结合,实现培训内容的内化。 (5)校际式培训。 校际式培训主要是指中等职业学校与高等院校合作开展的校际培训项目和与兄弟院校之间开展的校际合作交流项目。高等院校一般被认为是科研的前沿和知识的发源地,所以教师进修一般选择到高等院校去。但传统的中职学校与高等院校之间的这种纵向交流存在些许缺陷,前面我们已述及。要改善这种交流方式,使之能更好地为教师继续教育培训服务,就要在原来“派出去”的基础上,外加“请进来”。根据教师的需求,请高等院校的教师到中职学校来对中职教师进行培训。当然这种培训会局限于中职学校现有的设备和资源条件,可能不能进行一些较前沿的技能传授,但由于在自己学校的缘故,会使更多教师敢于提出自己的困惑,对解决教师当前面临的问题更有实效性。越来越多的中职学校已注意到这个问题,在保持“外派”进修的同时,加强“请进来”的方式。与兄弟院校之间的横向交流目前也只是局限于落后的学校派教师向先进的学校学习,真正的互利合作较为少见,还在不断探索中。 (6)校企合作式培训。 校企合作式培训就是学校与企业合作来对教师进行继续教育的培训方式,以增强教师们的实际会计能力。只有这样,才能培养出有实际会计能力的学生。所以,当前校方都非常重视这种培训方式,越来越多的教师在学校的支持下,选择到企业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去实践;校方也会请企业或事务所的资深会计师到学校来授课。但有时由于涉及商业机密等原因,可能无法接触到一些核心业务的会计处理操作,无法取得较好的效果。解决这个问题的较好方法是学校最好有自己的校办企业、事务所,这不仅需要大量的财力资源,也会耗费学校很大的精力,对于一些规模较小的学校来说可能比较困难。如果学校能另辟蹊径,选择参股、控股企业或事务所,或许是一种比较好的解决办法。这样,既可节约资源,也可节省精力,还能使教师们接触到实实在在的业务培训。 (7)职称考试辅导培训。 财政部门应该允许财会专业教师参加职称考试,而不该限定为在职会计人员。允许财会教师参加会计职称考试,便于教师接受财政部门安排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同时,也为教师学习财政、税法和会计知识提供动力。因为能够参加会计职称考试,所以他们愿意学习国家现行的财经法规,愿意接触财会实践活动,从而扩大财会专业教师继续教育的内容。 三、总结 综上所述,以上各种校本培训方式各有利弊,学校应统筹安排、综合利用。笔者认为,学校应以传统的外派方式为辅助,实施以学校为主导、以教师需求为方向、以教研小组活动为平台,各种方式综合利用的校本培训模式。只有这样,才能取得较好的继续教育效果。 作者:万庆平 单位:山东省济宁市高级职业学校 财会专业毕业论文:财会专业职业道德教育策略探讨 摘要: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的职业教育逐渐被重视,越来越多的职业教育学校开始注重对学生职业道德的教育,力求培养更多高素质的人才。众所周知,不同的职业具有不同的职业道德和工作使命。只有在学校就学习好必要的职业道德,才能在工作以后服务好社会。本文主要对中等职业学校财会专业的职业道德教育进行分析探讨,希望能够为社会培养优秀的财会人才。 关键词:中等职业学校;财会专业;职业道德;形式创新 中等职业学校中的财会专业能为社会输送大量的财会人才,需要在具体的教学中,加强对学生的职业道德教育,提高学生的职业道德水平,指导其明确在具体的财会工作中应遵循哪些具体的制度和规则。因此,在中等职业学校财会专业教学中,对学生进行有效的职业道德教育显得尤为重要。 一、中等职业学校职业道德教育内容及特点 在中职学校财会专业教育中,我们不仅要教给学生基础的职业技能和专业知识,更要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职业道德观念。职业道德是指人在职业生活中应当遵守的职业规范和道德要求,是一般社会道德在具体职业中的体现。包括职业纪律、职业技能、职业品德及职业责任等方面,是具体行业对社会所应当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在生活中如“医者仁心”、“工人力量”、“为人师表”等等词语都是对职业道德的诠释。良好的职业道德,对从业者个人和所在行业以致社会的进步发展都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职业道德具有职业性、实践性、继承性等特点。 1.职业性 职业道德的内容是与具体的职业活动相关的,每一种行业都有其特定的职业道德,某一行业的职业道德规范本职业从业人员的责任与义务,在特定的职业范围内发挥作用。 2.实践性 职业道德通过从业者的职业活动体现出来,职业道德不是空洞的概念,而是重在行动,在实践过程中逐渐树立起来。 3.社会公共性 各类的职业道德虽然都体现着该行业的特点,但职业道德的基本原则和大体目标都是相通的,各行业的职业道德应当有相通的价值标准和价值追求。如“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也应该是每个行业的基本道德规范,有了社会公共性,职业道德才会有强大的凝聚力和感召力。 二、中职学校财会专业职业道德教育存在的问题 1.教学内容陈旧及方法单一 随着社会的发展,传统教学法愈发显出其弊端来,照本宣科的单向知识传授模式对职业道德教育的推动作用越来越小。职业道德教育课在大多数中职学校都存在着共同的难题,即教学内容陈旧、教学方法单一。教材内容上往往都是大段概念理论,学生没有强烈的学习兴趣和主动思考欲望,而学生主动性的丧失进而影响到教师的积极性,产生应付心态,这样的缺乏互动的灌输式教学是难以达到既定目标的。具体到财会专业来说,财经法规有大量的概念和原理,显得较为抽象,如会计、税收、结算、财政等各方面都有复杂的法规和条例,会计职业道德也包括职业理想、工作责任、工作纪律等复杂的构成因素,若只按《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教材内容进行传统的灌输教学,没有鲜活案例,没有思考启发,学生容易产生抵触情绪,对教材内容难以理解,在步入工作岗位之后就更难做到身体力行。更进一步说,《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的内容主要是相关法律、法规和对会计职业道德概念特性的分析,仅凭对法律条文的熟知并不意味着对财会行业职业道德的理解,在财会专业领域工作中,经常会需要会计人员做出自己的价值判断和实践认知,如果在校期间没有对职业道德进行深刻的领悟,从业后就难以坚守职业道德。 2.教师缺乏重视 目前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群体中,同时具备教师资格和职业资格的“双师型”教师只有极少部分,大多数是财经院校的毕业生,对职业道德教育的理解不够深入,因此在教学中会更多地关注会计理论知识的掌握和会计实践操作能力的提高,认识不到职业道德教育的重要性。另一方面,由于财会专业学生的考试居多,如注册会计师考试、会计职称考试、会计电算化考试等,教师在教学过程中难免会以应试为导向,从而忽视对学生职业道德的考查。 3.评价方式简单 当前中职学校对职业道德教育的考核评价方式仍是以卷面考试为主,缺乏多样性,卷面考试结果只能反映出学生对理论的识记程度,无法反映出学生对职业道德的个人理解和实践能力。而评价主体则是教师个体,缺乏来自各方面的综合评价和学生的自我评价,这也会造成评价结果的片面化,所以评价结果与学生对职业道德理解情况之间有较大偏差。学生在从业之后要面对行业和社会评价的时候,其标准往往更倾向与实践能力,这种评价标准的转化会造成学生的心理落差,造成理论与实践的脱节。 三、加强学生职业道德教育的策略 1.改革课程设置,强化学生对职业道德的理解 中职学校财会专业的教学中,要对职业道德教育给予足够重视,在教学过程中引导学生以正确的心态认识财会专业的行业使命和行业道德。在课程的设置上,要有长远的、科学合理的教学计划,如把职业道德教育相关课程列为核心课程,在向学生传输职业道德内容的同时,注重培养其爱岗敬业、诚实守信的职业操守。在基础会计、财务管理、统计等课程中,增加道德内容,通过实际案例中出现的道德冲突,分析职业道德在实践中的运用,帮助学生培养法律意识和职业道德水准。在课程实施进度上,增加职业道德教育的时间跨度,不能仅仅通过一学期的法律和职业道德教育课就结束教育进程,因为职业道德教育是潜移默化的,要通过不断的积累和影响,如从《基础会计》开始,就对财会类从业人员的权利、责任以及应具备的各项素质进行渗透式教育。将职业道德教育寓于整个教育阶段,才能保证学生长期的接受到职业道德相关知识。另外,也要对职业道德教育课程设置长期的评价和反馈模式,将学生在校期间的知识技能、自我认识、职业发展规划等项列入考评标准,采取综合评价形式,在学生生活与学习的各领域强化正确职业道德观念。 2.形成多元化的职业道德教育形式 职业道德教育的形式和方法应当创新,创立“教师授课为辅、学生参与为主”的教学方式,注重学生与教师的互动以及学生之间的互动,启发学生主动思考。在职业道德教学中穿插鲜活的案例,在案例的选择上要侧重于专业知识与实际情况的联系,尤其要注重当前社会发生的各种热点案例,让学生通过案例讨论主动思考,灵活运用理论知识解决实际问题,增强课堂的趣味性。或是安排“企业人员进课堂”、社会调查、岗前培训、定期讲座等教育形式和手段对学生进行多元化的职业道德教育,安排学生进行各种职业道德宣传活动、组织有关会计职业道德知识问答竞赛和辩论赛等,使学生的职业道德在各种活动中得到提高。中职学校的学生正处于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的形成和树立阶段,容易受到外界的影响,因此学校要营造良好的职业道德教育氛围,通过多样化的形式在校内营造舆论导向,比如广播、校园网、图书馆、板报等等,营造一个整体化的职业道德教育环境,使学生在和意识上都能耳濡目染。 3.校企合作式职业道德教育 学校职业道德教育教材相相比于实际生活具有一定程度的滞后性,主要是因为实际生活处在不断的发展变化之中,人们的认知观念在不断更新,因而仅通过学校的教育不足以满足职业道德的具体要求。而企业中真实的工作环境,能给予学生较为真切的职业道德目标和要求。校企合作共同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在多次的实训中学生会遇到课本中没有提到的实际问题,教师组织引导学生们积极表达自己在实操过程中的问题以及看法,同学之间互相讨论使得学生在轻松的学习环境中学习知识又能够锻炼他们的实际动手、动脑能力。让学生在实际的训练操作中运用课堂所学的理论知识解决实际问题,为以后的从业生涯打下坚实基础。校企合作式职业道德教育更注重实践性和方式的多样性,因此对于财会专业来说尤为合适。这种方式可以使得职业道德教育更有针对性,由学生向会计从业人员的角色转换也会更加平滑。然而财会专业又有其自身特殊性,与一些劳动密集型工作不同的是,该专业对从业人员的严谨性、保密性要求较高,这对于中职学校的学生来说是难以达到的,加上企业本身具有逐利趋向,因此财会专业大规模的实习是不可能实现的。所以校企双方应当尽量创新合作方式。比如选派部分优秀学生进入企业实习,同时派教师去指导实习,学生在单位实习中可以获得实际操作能力与工作经验,教师在企业通过与技术人员的交流以及帮助学生解决问题也能更新自身知识结构,在以后的教学中会更贴近实际。再如校企双方共同研究制定职业道德教育的教学规划与课程设置等事项、校企双方共同聘用优秀的企业员工作为学校德育部门的兼职教师、由企业参与对学生职业道德的评估工作等等。 四、结束语 总而言之,从不同的方面着手,对中等职业学校财会专业学生进行全面的职业道德教育,以提高其职业道德水平,对学生、学校以及社会都有不可小觑的积极作用。我们要对中职学校财会专业职业道德教育的自身特点、存的问题有清醒的认识,并找出改善中职学校职业道德教育的有效途径,才能促进职业道德教育实现质的飞跃,真正培养出兼具扎实的职业技术与良好的职业素养的综合型人才。 作者:方晶 单位:肇庆职业学校 财会专业毕业论文:财会类专业经济法课程教学探讨 经济法是高职高专财会类专业的专业核心课。对财会类专业来说,经济法涉及的内容指导了会计工作,也是会计资格考试的必考课程。该课程内容涉及范围广,专业性高,逻辑性强,给学生学习带来相当的难度。财会类专业要有效提高经济法教学质量,就需要明确课程的教学目标,根据专业需要编排课程体系,综合使用有效教学方法,并指导学生依据课程特点掌握相应的学习方法。 一、明确课程目标 对于财会类专业来说,经济法的教学目标分为多个层次:一是知识目标。由于该课程是会计资格应试课程,从事会计类工作须具备相应的会计资格,作为高职高专院校,课程的学习要满足工作岗位的需要,因此,经济法课程的学习要能够满足相应会计考试大纲的要求。二是技能要求。学校不同于培训班,高职院校相关专业开设这一课程不仅仅要求学生能够通过考试,还要求学生具备一定的相关技能,能够使所学与其将来从事的日常工作相结合。比如,对于票据的学习,财会类专业的学生就不仅仅是了解它、认识它,还要能够按照法律的规定进行填写和使用。三是素质要求。会计工作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来进行,并且要求从业者严谨认真、条理清晰。严谨性、逻辑性亦是法律本身的特点,因此,在教学过程中,通过法律课程的学习,要注意培养学生守法、严谨、有条理的职业品格。 二、编排课程体系 课程体系需要基于知识目标要求和知识逻辑特点进行有效的编排。经济法的内容非常广泛,会计资格考试中涉及的也很广。比如,初级会计资格考试要求掌握法律基础知识、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支付结算、税收及税收征管法律制度。中级会计资格考试要求掌握的范围更大,包括基础知识、公司合伙等主体法律制度,银行证券等金融法律制度,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合同法律制度,还有其他相关法律制度。面对如此庞杂的内容,首先在时间上,要根据学生的学习需要、学习水平来确定安排几学期的经济法课程。其次,在具体课程开设过程中,要根据实际情况来进行编排。比如,可以满足初级资格考试需要的课程内容,其几大类知识块彼此关联性小,任课教师可以根据时间、学生学习的重难点分布来灵活安排课程的编排顺序。但是适应中级资格考试的内容涉及范围大,则需要对各块内容根据学生的理解特点进行编排。一般经济法教材按照经济活动主体—经济活动行为—经济活动争议的主线来安排章节内容,但是在教学过程中我们发现,完全依照这样的主线,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并不易接受,应当把在整个课程的学习中能起到基础性作用的知识内容安排在前。因此,比较合适的编排是首先做基本概念介绍,如法、法律关系等。其次学习合同法律制度。合同法律制度与生活联系密切,涉及很多法学的基本知识、概念,虽然一些知识点难度较高,但是由于与生活联系密切,很容易从学生的切身生活中找到实例,可以将知识点难度降低。再次,依次学习公司合伙等主体法律制度、保险破产等相关法律制度、银行证券等金融法律制度、票据结算法律制度。因为在公司企业中,公司章程、合伙协议是企业设立的法律基础,权益主体变更如股权转让是涉及公司利益的重要法律行为,如果学生对合同有了基本认识,这些内容的学习效率就会提高。同样,保险法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就是保险合同。破产法的学习,会涉及到合同中学习的许多概念,如,优先受偿权、担保权人、债权,同时需要对企业的基本认知———票据法安排在最后,因为票据是无因证券,票据法制度的设立思想与合同等法律规范不同,有很多不能以生活经验推知,所以在前述规范学完之后,对比着学更易掌握。最后,在实体法部分学习结束后,进行程序法诉讼仲裁的学习。在实体法后学习程序法,对于程序法的一些设置理念问题也容易有更好的理解。整个内容的详略则可以由教师根据资格考试重难点、学生的掌握程度、学习兴趣、学习时间来安排。 三、灵活教学方法 (一)讲授法 在以学生为主导的教学思路下,很多人认为教师讲授的部分应该尽可能减少,还有人十分倡导西方的案例教学模式。但是,我国是成文法国家,不是判例法国家,英美的案例教学是建立在判例法基础上的,加之法律概念十分专业,法律语言要求严谨准确,没有相当时间的教师讲授作保证,学生是很难系统清晰地理解相关知识的,所以讲授仍然是经济法课程的重要教学方式。采用讲授的方式不意味着不以学生为主导,问题不在于讲授法本身,而在于讲授的方式。在教师讲授的过程中,要注意思路清楚、内容衔接,并且也要遵循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思路来进行。由于一些法律概念较为抽象难懂,讲授的过程中要不断尽可能地结合学生生活所知所见摘取实例,引领学生思路,在教师讲的过程中让学生参与进来。 (二)案例教学法 真正的案例教学是在学生掌握基本知识点后展开的。虽然很多教师在知识点展开之前会先导入案例,但其实起到的作用也只是提出问题引起学生注意,并不能由此真正展开案例教学。因此,案例教学主要是指在学生掌握基础知识后,组织学生剖析典型案例,锻炼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使之能够活学活用。在使用案例教学法的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问题:一是案例选取。选取案例不仅是一个基本工作,也是案例教学的目标能否实现的重要前提。案例的选取要能够反映学生所学这部分知识的重要或主要知识点,难度要适中,且结合学生学习过程中容易出现的一些主要问题设置题目陷阱。二是准备安排。案例讨论的组织要结合案例囊括的知识点的多寡、难度的高低来进行。知识点较少或者难度较低的可以直接在课堂上组织进行。知识点多、难度较高的就应该提前布置给学生,因为一般经济法教学的课堂时间都较为紧张,而学生进行题目阅读、思考、查阅知识点需要相当的时间,且学生程度不同所需要的时间又有差别。不论是在课堂上还是在课下准备,这部分工作都是要求学生独立完成的,教师要做好督促工作,讲明这样做的意义,要求学生自己完成。三是课堂讨论。在准备工作完成之后,进入课堂讨论阶段。课堂讨论可以让学生就近自由组合讨论,个人代表自己发言;也可以教师组织分组,代表发言,在此过程中建议小组人数不超过四人。在课堂讨论的过程中要营造良好的讨论氛围,鼓励学生积极参加讨论,教师应注意不直接表露个人意见,并且包容学生的各种不同意见。在这个过程中找到正确结论固然重要,但更为重要的是让学生真正置身其中思考问题,自我组织语言阐述问题,并且在与他人的意见碰撞中,反思自己的思路,逐渐找到正确方向。讨论结束后,教师应及时总结,对知识点进行归纳。涉及重要知识点或者讨论中出现问题较多的案例,可以要求学生整理形成书面作业。 (三)视频教学法 视频教学以多媒体为支撑,通过影像声音的动态表现,增加学习的实用性和趣味性。采用视频通常有两类情形。一类是程序法教学中,选取较引人注意的案件,进行整体编辑,将整个庭审过程展示给学生。程序流程在学习中如果要口述需要时间长、枯燥乏味且学生仍然似懂非懂,运用视频效果更好。可以要求学生课下进行预习,通读教材相关文字部分,然后在课堂上展示真实的庭审过程,适时的暂停进行知识点的说明。如果课堂学生人数少、学习程度好,可以直接展示视频,要学生自己总结阶段,提出每阶段庭审需注意的问题再对照教材掌握。当然就这部分内容来说还可以组织学生亲赴法庭旁听,但是真实旁听最大的好处在于感受现场气氛,就知识点学习而言,教师难以把控,且受到时间、交通诸多问题限制,因此,相对来说视频展示的教学效果更尽如人意。还有一类就是通过视频展示精心挑选的案例,通过案件的动态展示进行实体法部分的学习。这其实是案例教学法借助多媒体实施。最后,案例教学法和视频教学法都面临一个共同问题,就是学生能否认真参与进来,这是能否达到教学目的的关键,因此,学生的主动参与性就显得十分重要。在教学过程中会有部分学生在准备、讨论的环节中不参与或借着讨论谈论与教学内容无关的事,对于这些同学来说上述教学方法就起不到相应的作用。鉴于这种情况,教师需根据学生实际情况进行调整。首先要清晰地向学生说明案例讨论的意义和作用,让学生足够明确充分重视;其次,课程考核评价方法要对此有所体现。分组讨论后通常都是部分同学发言,会有一些学生消极懒惰倚仗他人,因此,教师要能够对每一个同学进行评价,比如,在讨论过程中教师可以随机选择小组中的成员表达观点。这种课堂考评应作为平时成绩的主要组成部分,进入到期末总成绩的考评中,以此来督促学生积极参与。 四、指导学习方法 一是归纳对比。知识点细碎众多是经济法课程的一大特点。这给学生记忆带来了较大的困难。对相近相似的知识点进行归纳总结,可以使学习事半功倍。形式上采用图表,内容上教师可以对需要总结的项目进行列举由学生自己完成归纳;也可以在程度好的班级,让学生根据自己掌握的情况列举要注意的项目,进行总结。比如,劳动合同法中的医疗期,内容简单却容易记混,就需要列表总结。医疗期的长短受实际工作时间及在本单位工作时间长短的影响。实际工作时间分为十年以上、以下两个档,在本单位工作时间分为七个档,二者结合,对应医疗期七个档,画出表来就简单明了。有的知识点有一定的难度,归纳对比也更有利于理解掌握。比如,普通合伙与有限合伙从合伙组成、责任形式到退伙有众多的不同,把这些不同一一进行总结,不仅可以掌握两种合伙形式的区别,也将合伙大部分重要的知识点都进行了整理。二是举一反三。虽然经济法课程中一般每一章(或每一个项目)就是一项独立的法律规范制度,但是一些法律规范自身是有逻辑联系的,教师不但要指导学生对知识点各个击破,也要帮助学生建立起整体思路。比如,在企业法的学习中,合伙企业和公司的关键区别就在于是否是法人,真正理解什么是法人,进而理解有限责任与无限责任的区别就会明白为什么在制度设计上公司与合伙会呈现出种种不同,也更便于理解它们各自的知识点。不仅如此,对个人独资企业以及三资企业的学习,学生思路上就不会出现混乱。通过这样的引导,最终让学生能够自己尝试在学习中用已知的知识点来帮助思考理解新学的知识点,建立自己的学习体系。 作者:牟爱州 单位:河南农业职业学院 财会专业毕业论文:职业能力培养下中职财会专业教学探究 一、完善教学模式,实现有效课堂 因为课堂是学生学习的重要场所,所以教师应该重视课堂对学生学习的影响,首先教师要正视课堂中的不足,从而根据新的教学理念和教学方法对课堂进行改革,再者教师应该充分肯定学生在课堂中的主体地位,从而扮演好引导者的角色,为学生的学习和职业能力的培养提供便利。 1.促成实践与理论课堂的结合,让学生的学习全面发展,从而为学生的职业学习能力提供锻炼的机会。在以往的课堂学习中容易出现理论知识学习与实践脱节的现象,因此教师要改变这一现状,在两者相联系的基础上实现学生技能的职业化发展。在财会专业的教材中一般是直接以习题的形式考验学生的知识记忆能力的,所谓的“纸上谈兵”只能让学生的思想僵化,不能灵活变通,对于生活实践中和工作中的运用是十分不利的。因此教师可以根据这一情况进行有效的变革,例如教师根据课堂的学习内容为学生寻找一些企业工作的案例,让学生通过实际案例的解决锻炼职业能力,学生对于实际案例的接触将会感知到一些不可控制因素的重要作用,为今后走向社会的工作提供经验。 2.促成合作与竞争的结合,让学生感受社会工作的氛围,通过人与人之间的合作培养集体荣誉感,通过团队与团队之间的竞争感受胜利的喜悦。在课堂中增加合作与竞争的学习氛围需要教师将课堂模拟成一个小社会,在合作与竞争的过程中让学生感知工作环境的“优胜劣汰”的工作法则,在此过程中还可以让学生感受到合作共赢的重要性,从而为促进学生形成职业能力奠定基础。工作氛围的创设不仅可以推动学生的学习,还可以让教师的教学更加形象和立体。例如在会计核算的三大重要环节包括填制和审核会计凭证、登记账薄和编制财务会计报告,教师将学生分成相对应的小组,然后为小组分别设置相关知识点的任务,教师可以根据各组的完成状况进行评定优秀小组和优秀个人,从而激发学生对课堂的参与热情。 二、更新教学方法,培养职业能力 教学方法在课堂中的使用将直接影响学生的学习效果和教师的教学效果,还对学生职业能力的培养起着重要作用,因此教师要以学生的全面发展为基础,及时更新教学方法,让课堂在充满趣味性的过程中实现教学目标的完成。 1.打造趣味性课堂,激发学生参与课堂学习的热情,从而为学生的职业能力完成初步的探索。根据财会专业的特点我们可以得知,这是一门科学性强、严谨度高和较为复杂的学科,课堂学习的设置也是严肃而认真的,但是中职学校学生的学习能力和学习习惯都存在一定的缺憾,对于传统的死板式教学是十分抵触和反感的,因此教师应该适当改变传统教学的课堂教学方法,为学生打造愉快、轻松的学习氛围,让学生接受学习、乐于学习。学生职业能力的培养是以课堂内容学习为基础的,因此教师应该先提升课堂学习的可利用率,从而为学生参与课堂热情和职业能力的培养创造条件。 2.重视过程性学习,加强职业能力在课堂学习中的渗透,让学生的职业素养和职业道德学习成为循环渐进的过程。课堂作为师生进行共同交流的主要场所对于学生职业能力的培训是至关重要的,职业意识的影响是潜移默化的,教师可以通过教学方法的应用让学生在学习的过程接受职业能力的培训。例如在文化课的教学中,“思想政治”这一模块的学习中,教师可以通过提问的教学方法让学生谈谈对“职业”的认识,通过学生的看法教师可以进行总结和归纳,在通过财会这一专业的工作内容进行举例让学生进行判断,在这一过程中学生不仅增加对知识的记忆和把握,对于道德修养、职业思想等方面的认识也有了进一步的深化。 三、打造社会课堂,实现科学评价 社会作为一个最为生动和形象的课堂深深影响着学生职业能力的发展,教师可以将根据一些课堂学习内容的特点将课堂设置到企业中去,通过学生参与到真实工作环境之中增加对今后的职业了解,这样不仅后让学生感受到来自社会工作的压力,还会在认识自身不足的基础上更加认真学习。科学的评价是不仅可以检验课堂的学习效果,还可以了解学生对知识的把握程度,教师对于评价的组成可以分为课堂评价、实训实践评价和综合评价进行考察学生的职业能力。教师对于职业能力的评价可以通过学生参与课堂学习的热情、任务的完成情况、小组配合情况,还包括实训实践中的企业对学生的评价、实训工作的完成、职业道德修养等方面,从而通过组织分析完成制定科学合理的评价。基于职业能力培养下对中职财会专业课堂的探究我们可以看出,教师要摈弃传统教学中存在僵化教学理念,为学生的全面发展更新教学理念、教学方法,从而为培养学生职业能力的打造科学的教学模式。教师要根据社会对人才发展的要求目标培养每个学生,让学生在学习和探索的基础上实现自我职业能力的进步和发展,为成为合格的技能型人才而努力。 作者:刘家如 单位:江苏省宿城中等专业学校 财会专业毕业论文:财会专业本科毕业论文教学改革探索 摘要:文章以石河子大学经管学院财会专业本科毕业论文教学为例,对财会专业本科毕业论文教学环节的主要问题与原因进行了分析,并就毕业论文教学环节如何进行改革提出了建议,期望对进一步提升财会专业本科毕业生的培养质量有所裨益。 关键词:会计学专业 财务管理专业 毕业论文 高校 教学摘要:文章以石河子大学经管学院财会专业本科毕业论文教学为例,对财会专业本科毕业论文教学环节的主要问题与原因进行了分析,并就毕业论文教学环节如何进行改革提出了建议,期望对进一步提升财会专业本科毕业生的培养质量有所裨益。 关键词:会计学专业 财务管理专业 毕业论文 高校 教学 一、引言 撰写毕业论文对于目前高校财会专业(财会专业在本文中是指会计学专业、财务管理专业)本科学生来说是一门必修课程,十分重要。近年来,有关毕业论文写作究竟该保留还是取消的讨论不断升级,但是目前高校财会审专业主要采取的仍是通过在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中开设毕业论文教学环节来培养学生,要求学生通过写作毕业论文并进行答辩来获取毕业所需学分。石河子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以下简称“经管学院”)的财会专业即是将毕业论文写作作为本科毕业生毕业前的必修课程来开设的,并且近几年来日益规范毕业论文教学环节,对学生、教师不断提出更高的要求来提升该环节的教学质量,以培养更优质的本科人才。尽管如此,在本科毕业论文的教学环节仍然存在一些值得关注和有待改进之处,比如毕业论文教学环节的时间安排起始相对较晚;学生选题困难,甚至难免为了写作而写作;由于学生在大学期间缺乏写作训练,因此毕业生在写作时以及指导教师在指导时均感到难度较大,有时甚至疲惫不堪;开题后学生的毕业实习往往没能为毕业论文写作提供相关论据;互联网信息手段虽为写作查阅资料提供了很大便利,但同时也使得弄虚作假的成本变得很低。上述情形会影响到财会专业本科毕业论文教学环节的教学质量,需要予以充分关注并采取措施进行改进与提升。 二、课程地位及作用――毕业论文教学环节对于高校财会专业本科人才培养的作用 毕业论文教学环节是目前大多数高校财会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中必备的一环,课程性质多设为必修课。该教学环节的设置无外乎出于以下几个方面的考虑:第一,检验、巩固甚至升华学生本科四年期间所学的专业知识和积累的专业素养。第二,启发学生的研究兴趣,锻炼学生敏锐的观察力,培养学生独立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综合能力,激发学生的创造力。第三,作为毕业实习的一个阶段性的成果总结。第四,训练学生学习撰写以毕业论文为载体的经济应用文,使其具备独立完成一篇具有一定理论内涵和实践内容,且论点鲜明、论据丰富、论证符合逻辑,理论结合实际的论文的能力,以符合社会对财会专业人才的需要。从以上几个方面来看,毕业论文教学环节对于培养一名财会专业本科生的作用是非常重要的。 三、教学环节与流程――财会专业本科毕业论文教学环节现状 以经管学院2012级本科生毕业论文的指导为例,本科毕业论文的教学环节主要分为四个阶段:一是指导学生选题并填写开题文件(任务书、文献综述、开题报告);二是指导学生写作调查报告;三是指导学生撰写毕业论文;四是以系为单位组织进行本科毕业论文答辩。具体的时间安排见下页表1。 四、存在的问题与原因――财会专业本科毕业论文教学环节的主要问题与原因分析 如下页图所示,总体来说财会专业学生在毕业论文的写作中遇到的主要问题包括:一是论点方面的问题,二是论据方面的问题,三是论证方面的问题。论点方面的问题即立论方面的问题,包括论文的选题、论文框架的搭建方面存在的问题;论据方面的问题主要是指学生在毕业实习中没能很好地搜集毕业论文所需的论据资料;论证方面的问题主要是指学生在逻辑论证方面不够清晰。 具体来说,财会专业学生在毕业论文写作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有: (一)毕业论文选题依据欠充分。毕业论文开题时间过晚,选题缺乏依据,导致开题质量不高。原因有二:第一,开题时间安排欠合理。如表2所示,学生进行选题安排在本科教学的第七学期,时间约为2个月(10月16日至12月16日)。在此期间,学生需在确定选题的基础上完成任务书、开题报告和文献综述,选题的时间相对而言比较紧张,普遍存在学生选题困难、对所选题目研究领域没有经过实践调查、开题报告等三个文件的写作仓促完成等问题。第二,论文选题缺乏实践和思考。学生在仓促选定题目完成开题报告后,离开学校进行毕业实习。实习之后返校r须提交一篇调查报告。问题是,学生在实习单位调查的内容与毕业论文的选题往往并不相符,或者说,在毕业实习中没能搜集到与毕业论文选题紧密相关的、对即将展开的写作有帮助的数据资料,导致学生在开始进入毕业论文初稿写作时“犯难”,难以开展下一步的写作。导致该情形出现的主要原因是选题依据欠充分,使后续写作难以“从一而终”,从而出现中途换题等现象。以笔者2016年指导的本科生毕业论文为例,5名学生在完成毕业论文选题之后即“奔赴”实习单位进行为期2―3个月的毕业实习,实习后返校时有4名学生都提出需要修改甚至更换论文题目,后来在教师和学生的充分沟通讨论之下,对原先的论文题目进行了适当修改之后,学生才开始进行论文的写作。 (二)毕业实习与论文写作联系欠紧密。学生实践时缺乏目标,论文写作时缺乏论据。 (三)写作能力缺乏训练。写作能力不足导致了毕业生撰写自开题报告至毕业论文终稿等一系列与毕业论文相关的文件的困难。毕业论文开题需要撰写3个文件:任务书、开题报告、文献综述;毕业实习结束后需要撰写1个文件:调查报告;毕业实习结束返校后需撰写毕业论文。 (四)论文写作的学术规范性不足。一是学生对于如何引用参考文献没有养成规范的写作习惯,因此常出现自己撰写的内容与他人撰写的内容“混成一片”,违背学术规范的情形时有发生。二是学生对论文写作格式规范不甚了解,导致格式方面易犯一些低级别的错误。三是学生对论文的撰写在严谨性方面不足,影响了论文的质量和说服力。 五、毕业论文改革探索――财会专业本科毕业论文教学环节的改革 完整的财会专业本科毕业论文撰写程序包括:准备、搜集资料、选题、撰写文件、毕业实习、进一步搜集资料、思考、整理分析资料、形成初稿、修改若干稿、定稿、答辩准备(幻灯片及演讲)、答辩、修改、打印留档。 (一)增强选题依据的充分性。 1.选题准备须提早。选题工作须前移,建议学生与指导教师早接触、早准备、早选题。这样,学生就不必在第七学期仅凭与指导教师接触的一两个月时间内仓促定题,显得毫o准备。建议将本科毕业论文的选题提前1―2个学期,比如可将选题工作安排在第五或第六学期,甚至在学生刚入学进行学前教育时即布置毕业论文任务,便于及早设定目标。如此,一方面可以让学生有1―2个学期相对充分的时间去进行毕业论文选题的准备,另一方面,学生可以通过寒暑假的实践对所选题目的研究领域展开实践调查,以进一步确认所选的研究领域是否能够搜集到足够的论据资料作为支撑,进而对初选题目进行调整。因此,在开题的时间安排方面,需要留给学生选题、实践、思考的时间以做好充分的开题准备,这样才有可能使“完成高质量的毕业论文”成为可能。 2.文献阅读须充分。学生需要大量搜集与阅读相关领域的文献资料,对选择毕业论文题目进行充分的准备。阅读文献需要留给学生充足的时间,更需要教师的引导和监督。 3.选题来源多方面。毕业论文的选题来源可以有多个方面:一是可以由系里制定出相关的选题指南作参考;二是让学生在低年级寒暑假实习的过程中感受、发现选题;三是让学生在文献阅读的过程中感受、发现选题;四是通过组织一些研讨活动,让学生在相互的思想碰撞中思考选题;五是有些学生可以参与到教师的相关科研课题中从而确定选题方向;六是学生在开展大学生研究训练计划项目(SRP项目)时发掘研究方向等。 (二)毕业论文撰写须紧密联系实习(践)活动。目前,撰写毕业论文在经管学院仍是一名财会专业本科生的必修课程。毕业论文的写作应当建立在实习(践)的基础上。一方面,学生应当带着论文研究的目标参加实践,培养学生在实践中积极思考的能力;另一方面,“带着问题去实践”给学生的实践活动赋予了“目标性”和“任务性”,从而使实习实践任务更为明确,从而更加充实;通过实习(践)活动充分搜集论文所需论据资料,如果在此期间发现无法对所选题目搜集到充分论据的话,则需要考虑重新进行选题,使之后的论文写作建立在坚实的基础之上。 (三)开设写作相关课程。撰写高质量的毕业论文的准备环节之一是通过开设相关课程训练、提升学生的写作能力。建议在第二至第四学期期间开设写作课程,安排学生学习开题报告、文献综述、调查报告、课程论文等应用文的写作。通过开设写作课程,加强学生对经济应用文的写作训练,为毕业论文的撰写做好基本准备。 (四)养成学术规范性。本科生写作毕业论文需要重视学术规范性的养成。关于学术规范性的培养至少应该自学生进入大学之后写作第一篇论文时起就进行要求与训练,到了写作毕业论文时应该已然是自然而然且必须遵守的常规。但是目前学生在学术规范性方面仍存在不少问题,使得毕业论文的指导教师常为此费时费力。究其原因:一是缺设讲授专门的、系统的关于如何进行学术规范的写作课程;二是学生在低年级时写作课程论文时,教师对学生在学术规范性方面的要求与检查不够严格,常常是总体上要求了,但在论文上交后对于课程论文学术规范性方面的检查与督促不足;三是学生们因“无知”而“无畏”,由于上述几方面的原因,学生们知晓写作时需要遵守学术规范,但由于并没有经过良好的训练,因此对如何去严格遵守学术规范,并没有一个正确清晰的认识,对于不遵守学术规范的严重后果也不是非常清楚,以至于到了大四写作毕业论文时往往问题很多。 关于学生学术规范性的培养与训练,首先,学校和教师需要给予充分的重视,在学生进入高校后(其实应该更早,从中学时起就该有相关教育)就着力开展关于遵守学术规范性方面的教育。其次,尽早开设相关的写作课程进行训练和指导。再次,学校和教师应在整个大学本科四年期间里从遵守学术规范性方面不断“敲打”学生,使其明白遵守学术规范性是一名受过高等教育的人应当遵守的基本规范,更是对前辈探索知识的一种尊重,体现了大学生基本的人文素养。最后,建议重视对本科学生的论文进行“”,通过“”软件等对没有很好地遵守学术规范的情形进行识别,加强检查与监督。 六、结束语 本科毕业论文的撰写作为目前财会专业的必修课程之一,对于财会专业人才的培养具有重要作用。学校和教师对于这“最后一道”教学环节须予以重视。古语“文如其人”,放在当代依然很具有参考价值。因为,毕业论文的写作是一个系统工程,学生在这门课的学习和实践中会遇到很多问题,需要学生拿出克服困难的勇气和力量,踏实地去一一面对并解决一个个难点,这样才能通过这门课程“锤炼”自身的专业理论基础、写作能力、独立思考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等,最终完成一篇“代表作”。教师须在学生学习毕业论文写作的过程中不断摸索教与学的规律,为培养高质量的、德才俱佳的财会专业本科毕业生砥砺前行。 财会专业毕业论文:基于就业导向的高职财会专业教学改革 摘要:财会专业一直是社会需求量较大的专业之一。随着社会不断发展,对财会专业人才的需求不断变化和提高,高职财会专业毕业生应该具备较高的综合素质,包括职业技能、人文素养以及思想道德品质素养。高职财会专业要分析财会人才市场需求,确立高职财会专业毕业生的培养目标。在以就业为导向的基础上,将师资队伍培养,教学体系完善,教学方式方法逐步改善,以实现对高职会计人才综合素养的培养。 关键词:就业导向;高职财会专业教学;方法 当前我国高等职业教育体系中的许多教育教学方法,都是照搬高等院校的专业设置,但是高职教育应该找到自身在社会中的地位,找到符合高职教育的教学方向,以及高职教育的教育指导理念。高职教育培养的是进入社会就可以迅速融入社会的职业技术人才,社会对高职人才的要求是工作上手要快,素养较为全面。笔者将从高职财会专业的教学入手,对高职财会专业人才的培养提出改革方法。 一、财会专业人才市场的需求 时代不断前行,经济发展愈加迅速,经济全球化是当前全球经济的共同发展方向,地球已经被人们称为地球村。在这样的趋势下,我国财会人员需要提高自身素质方能在社会大潮中立于不败之地,这对财会专业人才培养提出了新的要求,也是更高的要求。财会人员面对的知识量庞大,工作中遇到的情况多种多样,这就要求财会专业人员要终身学习,具备良好的职业能力和综合素质。 财会专业人才需求单位的范围极为广泛,任何一家单位都需要具备专业的财会管理人员。各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各级学校,社会企业,行政机关单位,这些都需要自身设立财会部门,将财会工作梳理好。高职财会专业毕业生就业方向一般位工商企业,大部分学生从事的是财会实际工作。这就需要高职财会专业毕业生的培养需要以就业为导向,充分面向市场需求。 当前我国财会专业人才的供求关系存在着部分矛盾,职业技能强的高素质人才较少,而具备基本素质而无法拿起全部工作的初级人才供给过剩。介于高人才和初级人才中间的综合素质较强的财会人才也比较少。高职财会专业应该致力于培养应用型的会计实际事务人才,适应我国社会对会计人才的需求[1]。 二、基于就业导向的高职财会专业教学改革方法 (一)对财会专业人才的培养理念的改革 高职财会专业要明确自己的定位,根据定位进行培养理念的改革。高职财会专业培养人才与高等院校的培养目标不同,高职财会专业要基于就业导向,培养实务型的财会人员。培养理念也与其他级别的院校有较大差别。高职财会专业应该将专业技能部分的提升作为重点目标,毕业生进入社会能够迅速融入,迅速将工作拿起来。与此同时,高职财会专业的毕业生也应该具备足够的综合素质,在思想品德方面,用户党和国家的政策路线,具备良好的道德素质,能够与社会的总体发展思想保持一致。在职业道德方面,财会人员面临的诱惑较多,高职学校财会专业要培养学生较强的职业道德观念,拒绝不良诱惑,做好本职工作。 从高职财会专业毕业的学生,应该具备较强的职业技能,良好的职业道德,和高尚的思想品德素质,以适宜社会对于财会人才的需求[2]。 (二)建设强大的师资队伍 严师才能出高徒。对于财会专业人员的培养,离不开教学经验丰富,专业技能扎实的师资队伍。师资队伍的质量极大影响了高职财会专业人才的培养。 当前高职会计专业的教师的学历主要为本科学历,教师具备教授会计专业的理论水平,但是在实践方面缺乏经验,难以将社会上企事业单位的真实需求反馈给学生。如果教师本身都无法了解就业需求,就很难根据就业需求有针对性地设置课程,培养财会专业人才。因此,高职院校必须在师资方面做好教师队伍的建设。 高职院校可以与各企事业单位合作,鼓励财会专业的教师们深入生产生活工作实际,走上工作一线,通过旁听旁观、直接顶岗等方式,去了解企事业单位对于财会人才工作能力的详细需求,将实践技能提升上来,将会计理论联合实际,加深对企事业财会专业人才需求的理解。教师再回到校园之时,带着对财会专业技能的新认识,必定会对当前高职财会专业设置的问题提出改良意见,并且在教学实践当中进行改革。 (三)为学生提供丰富的学习资源 高职财会专业教师在进行教学之时,除了本身教材中的专业知识培养,还要注重实际演练,这就需要教师在教学过程中通过其他方式补充教学资料。学生学习财会知识不应仅仅学习教材知识,要讲知识延伸到实际应用当中。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获取财会教学资源的方式方法多种多样,资源也极大地丰富。教师和学生可以汲取大量的营养,对自身专业技能进行提升。 教师可以登录政府网站,让学生实际操作如何纳税申报。学生在学校即接触过的基本知识,毕业后进入企事业单位,可以迅速拿起工作,完成纳税申报工作。各个高职院校之间也可以通过网络进行教学研讨,将彼此之间教学优势和教学心得进行交流,取长补短,共同成长。在进行财会专业教育教学工作时,教师也可以直接从网络上获取各工作单位的工作实景,根据真实企事业单位对财会人员的需求,对学生进行专业技能培养,让学生亲自体会进入社会后的工作需求。 拥有了现代化的技术,教师可以通过网络得到大量的教学资源,教师应做好主导作用,对巨量的网络资源进行筛选,选择合适高职财会专业学生学习需要的资料,为高职财会专业毕业生的就业能力添砖加瓦。 三、结语 随着经济发展的不断深入,我国社会企事业单位对于财会专业人员的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提出了新的要求。当前高职财会专业就业环境愈加复杂,工作环境也多有变化。基于就业导向的高职财会专业教育教学工作,要从实践出发,已培养毕业生工作能力、实际应用知识的能力为基本要求,积极探索,不断改革,坚持创新,基于高职财会专业学生良好的学习氛围,让高职财会专业毕业生能够熟悉社会,根据社会要求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将知识迅速应用于工作当中。 财会专业毕业论文:“财会专业教学法”课程开发的调查分析 摘要:为适应社会对财会专业职业教育师资需求的增长,高校应当调整财会专业课程设置体系,增设财会专业职业教育类的选修课程,让学生在高年级的课程学习中可以根据自己未来的就业取向进行学习,掌握财会专业职业教育类课程的基本理论和教育教学的基本方法。“财会专业教学法”课程就是一门在这一背景下进行开发的课程。 关键词:财会专业教学法 课程开发 职业教育师资 教育部2015年教育统计数据,全国中等职业学校财经商贸类学生在校人数约154.4万人,财经商贸类专任教师约3.68万人,生师比高达42 1,财会专业的生师比还要高于这一水平。据调查,目前中等职业学校财会专业教师主要毕业于师范类院校和普通高校,在知识结构和职业能力上存在以下突出问题:一是师范类院校培养的教师,具备较为系统的教育理念、教育理论知识,较好地掌握了教学技能和教学方法,但是财会专业知识较为薄弱,更缺乏财会实践教学方面的训练;二是普通高校培养的财会专业毕业生在职业教育生涯中,虽然具备了较为扎实的财会专业系统知识和较好的财会实践能力,但是缺少职业教育、教学、管理等理论知识,难以胜任本专业领域的理论教学、实训指导、教育教学管理等工作。可见,目前财会专业职业教育师资无论是数量还是质量都不能满足社会需要。在这一背景下,高校财会专业的人才培养应适应社会发展对财会专业职业教育师资增长的需求,调整课程设置体系,增设财会专业职业教育类选修课程,让学生在高年级的课程学习中可以根据自己未来的就业取向进行选择,掌握财会专业职业教育类课程的基本理论和教育教学的基本方法,以适应未来职业发展的需要。“财会专业教学法”课程就是一门为培养财会专业职业教育师资而开发的课程。 一、财会专业职业教育师资职业能力结构现状分析 职业教育师资的职业能力,是指从事专业课教学的教师,经过职前培养和职后培训,在教学实践活动过程中有效地进行教学活动、顺利地完成专业教学任务所具备的专业教学能力、实践教学能力、教育教学能力的一种综合教学能力。为开发“财会专业教学法”这样一门财会专业职业教育师资培养的新课程,笔者专门对山东省10所中等职业学校的财会专业专任教师的职业能力结构现状进行了调查,从专业教学能力、实践教学能力、教育教学能力等方面实施了问卷调查。本次调查共发放问卷200份,回收问卷189份,回收问卷有效率为90.5%。 (一)专业教学能力的调查分析 1.专业知识与专业技能满足度。专业知识与专业技能满足度是指职业教育教师在求学期间所掌握的财会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是否能够满足目前财会专业教学的需要程度。调查结果如图1所示,可以看出,中等职业学校财会专业课教师认为在求学期间所学习的专业知识与所掌握的专业技能满足教学需要的分别占80%和73%,不能满足教学需要的分别占20%和27%。可见,培养财会专业毕业生到中等职业学校担任专业课教师的高校,需要不断地根据人才需要加强对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的教学和训练,调整课程结构。 2.掌握教学方法的数量与程度。根据财会专业的教学特点,在教学过程中采用的教学方法有讲授教学法、案例教学法、启发式教学法、实验实训教学法、角色扮演教学法、实践教学法、讨论教学法、项目教学法等。职业教育教师应根据学生特点以及课程内容,采用相应的教学方法。单一的教学方法往往不能奏效,需要将各种教学方法结合使用。 问卷调查显示,大部分教师能够掌握3―6种常用的教学方法,其中掌握1―2种教学方法的教师占16%,掌握3―4种的占54%,掌握5―6种的占23%,掌握7―8种的占7%。通过访谈发现,刚毕业的年轻教师掌握的教学方法较少,主要采用传统填鸭式的讲授方法;掌握较多教学方法的教师都是在教学过程中比较突出的、善于探索教学研究的、富有多年教学经验的骨干教师。调查中还发现,教师掌握的教学方法大多是在教学中通过不断摸索、实践、与同行交流、教学观摩、教学培训等途径不断积累的,基本没有在上学期间学习过教学方法方面的知识。 调查中发现,根据中等职业学校财会专业的教学特点,特色教学法主要包括项目教学法、实验实训教学法、角色扮演教学法、案例教学法。由图2可以看出,完全掌握上述教学方法的教师比例还比较低。从访谈中了解到,刚毕业的年轻教师在上学期间基本上没有经过项目教学法方面的训练,对其原理和应用了解较少,需要从头开始学习。同样的,掌握实验实训教学法的教师仅占24%,其中主要是年轻教师。 (二)实践教学能力的调查分析 1.指导实习实训和毕业综合实习的教学能力。在中等职业学校的财会专业课程中,财会职业技能课程占一半课时,这就要求专业课教师要具有较好的指导学生进行实习实训和毕业综合实习的实践教学能力。由图3可知,完全具备与基本具备指导实习实训和毕业综合实习能力的专业课教师分别占68%和55%,部分具备或不具备的分别占32%和45%,这说明中等职业学校财会专业课教师中有三分之一还多的教师欠缺或不具备这一教学能力。通过分析发现,财会专业毕业生在校期g,只是接受了专业课实验实训和毕业实习中实践操作和工作能力的培养,没有接受如何指导未来的职业院校学生进行相应实践活动的教学能力的训练。即在校期间只掌握了如何做的方法,不知道如何指导别人做的方法,使得目前的专业课教师大部分是在教学工作岗位中通过接受培训或者在多年教学经验的积累中形成实践教学能力,年轻教师在刚开始工作的前几年,实践教学能力欠缺的问题十分突出。 2.考取注册会计师证书。中等职业学校的专任教师应当是“双师型”教师,即不仅应具备教师职业资格证书,还应具备从事财会专业工作的职业资格证书。对所调查对象中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的职业教育教师进行调查,发现财会专业职业教育教师在上学期间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的比例较低(18%),大部分教师是在工作以后取得的(51%),还有一定比例的教师正在准备取得(26%)或未取得(5%)。这从一个侧面说明,职业教育教师的实践教学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教育教学能力调查分析 1.提高教育教学能力的方式与途径。从事财会专业职业教育的教师,除了应具备财会专业理论与专业知识外,还应该具备职业教育的教学理论与教学方法,后者通过什么样的方式和途径获取呢?调查中发现,中等职业学校财会专业课教师提高教育教学能力的方式排比,依次为教学感悟与总结(41%)、观摩教学(25%)、自我钻研(21%)、同行切磋(13%),这说明提高教育教学能力的最有效方式是教学感悟与总结,而这又建立在教学实践的基础之上,这就要求高校在财会专业职业教育师资的人才培养过程中,特别重视教学实践活动,让学生在职前的学校教育中参与更多的教学实践活动。 调查问卷显示,中等职业学校财会专业课教师提高教育教学能力的途径排比,依次为教学实践(70%)、进修学习(22%)、职后培训(8%)、职前师范教育(0),这说明目前财会专业职业教育教师提高教育教学能力的主要途径是教学实践,这也说明了这些教师主要是从高校的财会专业毕业,在校期间没有学习过职业教育理论与方法,只能通过就职后的教学实践活动来提高自身的教育教学能力。 2.专业课程课前教学准备能力的自我评价。财会专业职业教育教师应当根据教学对象,具备一定的课前教学准备能力,这些能力主要包括教学设计能力、教学手段运用能力、编写教学文件能力等。由图4可知,目前财会专业职业教育教师对自身这些能力的自我u价排比,对于能力很强,自我评价比例较高的是教学手段运用能力(80%),对于能力一般,自我评价比例较高的是教学设计能力(70%),对于能力很差,自我评价比例较高的是编写教学文件能力(32%),这说明,在这三项教学能力中,目前普遍存在的问题是教师在教学设计能力和编写教学文件能力方面还需要进一步提高。 3.课堂教学关键能力的自我评价。财会专业职业教育教师还应当根据教学对象,具备较强的课堂教学能力,这些能力主要包括表达能力、组织能力、操作能力、应变能力等。由图5可知,目前财会专业职业教育教师对自身这些能力的自我评价,多数教师评价不高,认为需要进一步提高,特别是应变能力和表达能力。 二、财会专业职业教育师资能力框架构建 财会专业职业教育教师在接受财会专业教育的过程中,首先要掌握财会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这是其具备专业教学能力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在此基础上,通过“财会专业教学法”课程的开设和学习,能够培养其具备更好的专业教学能力、实践教学能力以及教育教学能力。本文构建以下基本框架,以达到培养财会专业职业教育师资能力的要求,如下表所示。 三、 训练方案与合作方式 (一)训练方案 在教学过程中,如何组织教师和学生的双边活动,如何安排和有效利用教学时间、空间及其条件,是通过“财会专业教学法”课程实施的训练方案要解决的问题。“财会专业教学法”课程应根据教学内容的需要综合地运用多种课程训练形式,如对于教学法原理的讲授适宜采用班级授课制,即由教师按照教学计划统一规定的内容和课时,按照课程表进行教学,其优点是在班级集体中学习,学生与教师、学生与学生之间要进行多向交流,互相影响、互相启发和互相促进,有利于提高教学效率;对于教学法的应用和角色演练,适宜采用小组教学制,可以增加师生互动性,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对于实践教学内容,适宜采用导师制,即由每位导师负责对3―5名学生进行毕业教学实习的设计与指导。具体的训练方案如图6所示。 (二)合作方式 “财会专业教学法”课程要实现的教学目的,是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适应社会发展需要,基础扎实,具备财会专业职业教育、教学、管理等技能和专门知识,能够胜任本专业领域的理论教学、实训指导、教育教学管理等工作,具有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可持续发展的高素质“双师型”职业教育师资。要达到这样一个目标,决定了该课程的教学过程不只是一个单纯的教师授课――学生学习的教和学的双边过程,而是一个比较复杂的系统过程,这个过程包括各方的协同合作。 1. 组建课程教学团队。对于“财会专业教学法”课程中涉及到的教学方法在主要财会专业课程中的教学运用等问题,由于每一位财会专业课程教师通常主讲其中的1―2门课程,不能熟悉所有专业课程的教学,因此该课程首先需要主要的财会专业课程教师组成教学团队,在教学过程中,分别就各门财会专业课程的教学方法为学生进行讲解并与学生交流讨论。 2. 院院合作。“财会专业教学法”课程是一门融合财会理论、教育基本理论、教学原理与方法、职业教育理论等知识体系的综合课程,不能仅依靠财会专业课程教师独立担当。因此,在教材的编写、后续课程的开设以及授课等环节,可以借助于本校教育学院的教育专业教师的参与合作,在教学方法概述、教学设计原理等内容上,发挥其专业优势,财会专业教师则对教学法原理在专业课程教学中的具体运用进行深入探索,实现二者优势互补。 3. 校校合作。“财会专业教学法”课程中教学方法的运用,需要与教学实践相结合。在课程教学的某些环节,需要组织学生到职业院校进行教学实习实践。因此,建立校外教学实践基地,应加强与职业院校的合作,增加学生参加教学实习实践活动的机会。 4.建立导师制。“财会专业教学法”课程是在财会专业本科高年级根据学生兴趣和职业规划而设置的一门课程,但是职业教育师资的培养不能只培养本科层次的人才,还要在此基础上进入研究生阶段继续学习有关财会专业职业教育教学的相关理论与实践知识。因此,对于这部分学生,应该从本科高年级财会教育模块课程选修开始,为他们确定专业导师,在后续的各个学期的学习中给予指导。 四、总结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得出以下结论:财会专业职业教育师资队伍的匮乏,需要大力加快人才培养,不断地向中等职业学校输送合格的教师。在培养财会专业职业教育师资的过程中,需要对现有的普通财会专业学生培养目标、培养方式、课程设置、能力结构等方面进行改革和调整,以适应财会专业职业教育教学的需要。培养毕业生具备较好的实践教学能力,掌握科学的教学方法、经过系统的教学训练,成为一名合格的从事职业教育的专业课教师。“财会专业教学法”课程就是其中一门培养学生具备财会专业职业教育教学理论与方法的专门课程,在这门课程的设计中,应根据目前财会专业职业教育中现有教师队伍的状况,合理地确定教学目标、规划教学内容、达到的能力要求等,以使学生具备未来从事财会专业职业教育教学的能力。
财务专业论文:论财务与会计专业大学生创业教育 [摘要]创业教育是当前我国教育界的一个新的热点话题,高等财务与会计教育也不例外。本文首先从高校、社会和学生个人三个角度阐述了加强对高校财务与会计专业学生进行创业教育的必要性,在此基础上通过分析财务与会计专业引入创业教育的优势和机遇,探讨高校财务与会计专业开展创业教育的措施。 一、加强对高校财务与会计专业学生开展创业教育的必要性 (一)实施高校财务与会计专业学生创业教育有利于高校的发展 随着我国高校招生总体规模的不断扩大,大学毕业生就业问题愈加严峻。财会职业是人才市场出现频率较高、供需量较大的职业之一。很多综合类院校、理工科院校不顾师资力量,纷纷增设财会专业,造成财务与会计专业的毕业生就业竞争非常激烈。因此,高校财务与会计专业应引入创业教育,让学生尽早做好择业与就业的心理准备,鼓励毕业生创业开办中小企业,通过创业来解决就业问题,形成高校财务与会计专业学生进出通畅的双赢局面。 引入创业教育,是高等教育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长远任务。通过教育使学生在了解社会产业状况与前景的基础上了解经济发展的实际需求,在掌握基本从业、创业知识和技能需求的基础上,树立服务社会的职业理想与创业意识,使教育造就的高素质财会人才在各自的岗位上建功立业,为社会的稳定繁荣作出更大的贡献。因此,从学生的实际出发,根据经济社会的发展变化,通过各种教育手段,着力提高大学生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创业能力。这是高校财会人才培养改革的要求。 (二)实施高校财务与会计专业学生创业教育有利于社会经济的发展 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为我国的人才培养提出了许多新的问题,要求我们与时俱进,不断探索,以适应时展的要求。而入世后给中国带来了发展的机遇,这需要更多的人投身于创业,才能将众多的投资机会转化成社会财富。十六大报告明确提出:“引导全社会转变就业观念,推行灵活多样的就业形式,鼓励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这些指示精神要求我们实施就业创业教育,使教育更好地同社会实践结合起来,更主动地促进全社会就业形势的改善,为完成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历史重任作出贡献。 世界上很多发达国家发展的经验也表明:大力发展中小企业是发达国家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在美国,高校的创业活动已成为美国经济的直接驱动力。在创业热潮中,大学生的创业活动引人注目,当代许多著名的美国大公司,几乎都是大学生创业者们利用风险投资创造出来的。清华大学创业中心的一项调查报告显示,在大学生创业上,中国的平均水平远低于发达国家的平均水平。我国大学生创业比例不到毕业生总数的1%,而发达国家一般占20%-30%。在我国,发展中小企业同样具有必要性和重要性。如果社会上形成了学生创业的气候,将会吸引更多大学生参与创业,这有助于缓解社会就业压力,并将有力推动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 (三)实施高校财务与会计专业学生创业教育有利于学生个人的发展 创业素质是人的素质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接受创业教育,财会专业毕业生个人的综合素质将会大大提高,他们不仅具备财会知识,而且有经济管理能力,这样可以让自己的就业融入到自己的创业活动中,使自己在职业生涯中拥有主动权,既可应聘就业,也可以走上创业之路。而一旦创业成功,那么对个人的发展将产生截然不同的影响,既实现自身价值,又为社会创造财富。 二、财务与会计专业引入创业教育的优势和机遇 高校财务与会计专业与市场经济活动的联系最密切,财务与会计专业教育在引入创业教育方面具有专业优势。该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是创业和经营企业所必须掌握的知识和技能,在创业实践中具有广泛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例如:如何等措资金和进行资本积累;如何分析市场销路和成本核算;如何运用市场运行的法律法规及财务和税务的规则;如何进行商品销售,账款核算,货物盘点,记账,核算利润;如何进行有效内部控制和经营管理等。经济的发展要求会计与财务管理主要利用价值形式对企业经营实施管理。通过价值形式,把企业的一切物质条件、经营过程和经营成果都合理地加以规划与控制,达到企业效益不断提高、财产不断增加的目的。会计的触角,常常伸向企业经营的各个角落。由此可见,财务与会计知识是创业者必备的创业基础,各行各业只要有了懂财会、会管理、精核算的人才,创业行动就会少走弯路。 目前,我国具有良好的创业环境。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政府扶持和鼓励兴办个体私营企业,个体私营经济快速发展。我国已颁布了《公司法》、《个人独资企业法》、《合资企业法》等法律,对个人投资办企业提供了法律保障,尤其是对设立非法人企业也没有明确注册资本金的要求,为普通人创业降低了门槛,提供了创业的法制通道。各地政府对大学生创业也提供了优惠政策。无论毕业生的家庭经济条件如何,均有机会创业。 三、高校财务与会计专业开展创业教育的措施 (一)整合教学计划,将创业教育渗透到专业教学中 一是在专业教学计划中增设《中小企业创业指导》课程,课程侧重于系统介绍创业能力和素质的培养。通过该课程,让学生了解现代创业的发展历程,国内外创业教育的现状,成功创业者的创业成长经历及其特征;使学生了解创业者应具备的素质和能力,组建创业团队的重要性以及创业团队具备的特征,创业需要的环境和条件。此外,为了激发学生的创业欲望,让学生了解创业教育的教学方案,向每位学生印发《创业教育指南》,指南的内容应包括:创业教育的目的和措施、创业教育课程安排、创业教育途径和方法、创业教育指导小组的联系方式等。 二是将创业教育渗透到财务与会计专业课程和相关课程中,对原有的教学计划进行必要的整合和优化,使各课程之间相互配合,形成创业教育的各有机组成部分。使学生不仅懂得资金使用的规划、预测、控制、考核、评价等,而且学会规避风险的方法,市场分析的方法,经营管理的能力等,并能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二)教学方式应体现创业教育特色 先进的教学方式是创业教育的重要环节。一是运用模拟企业等新型教学方法,通过设置ERP实验课程,加强ERP实操,让学生分组练习,分别循环扮演企业中的不同角色,以增强学生对不同岗位职责的认识和掌握,加强学生职业经验的训练;二是运用多媒体教学手段,开展演示教学和案例教学,将叙述讲解性与互动练习性结合起来,发挥互补效应和立体效应;利用电视录像及其他媒体,播放一些企业家报告会实况,实现身临其境的效果,激发学生的创业热情,调动他们的潜能。 (三)整合第二、三课堂,培养学生的创业能力 第二、三课堂的活动是培养学生创业能力的有效载体。通过邀请一些中小企业创办成功人士现身说法,以激发学生的创业意识。通过开展一些模拟创业活动,如跳蚤市场与财会实务大赛、科技创业计划大赛等,激发财会学子的创业热情,同时使学生积累制定创业计划书的经验。通过指导学生开展其他各类活动,培养学生积极的处事态度、正确的行为方式、严谨的工作作风、坚定的自信心、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策划能力、组织能力、指挥能力、协调控制能力以及管理能力;培养学生的独立性、坚韧性、克制性、适应性、合作性、紧密性等心理品质。此外,要加强信息化建设,成立创业教育网络服务中心,建立财务与会计专业大学生创业网,为学生创业提供交流心得和资源共享的平台。 (四)注重创业实践,有效地开发和利用全社会创业资源 建立社会实践基地是培养学生创业能力的有效途径。通过创业教育社会实践基地的建设,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可全面提高学生的自主创业素质、专业技能素质和职业道德观念,可提高学生的社会实践能力。同时,还应积极与社会建立广泛的外部联系网络,形成一个高校、社区、企业良性互动式发展的创业教育生态系统,有效地开发和整合社会各种创业资源。因此,高校应主动与会计师事务所合作,让学生参与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会计咨询和服务等工作,训练他们的职业经验。与风险投资机构、创业培训机构等合作,共享信息与资源;成立创业者校友联合会,设立专门的创业风险基金,充分利用校友资源。延伸社会服务职能,成立立足于为社会服务、为学生提供实践的管理咨询机构,密切与政府和企业的联系,开展财务管理、可行性分析、项目策划、市场调查等方面的咨询和策划服务,不断积累、丰富创业教育的案例。 (五)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建立新型师生关系 高素质的师资队伍是培养学生创业能力的关键所在。因而必须采取一切可行的办法造就一支具有崇高的职业理想、积极的探索精神、开阔的人生视野、扎实的创业教育能力的师资队伍。一是要鼓励教师开展创业教育的理论与实践研究,为教师提供参加国际国内创新创业领域的学术交流和研究的条件;二是选派有潜质的教师直接参与创业实践,从而有效地提高教师创业教育水平;三是可以聘请一些有学术背景的企业家、成功的创业者到创业基地任兼职教师,或作为创业教育的客座教授,从事创业方面的教学和研究工作;四是要建立宽松和谐的教育管理环境,广泛听取学生的意见,鼓励学生与教师“对话”,形成互动、平等的师生关系,使学生在接受创业教育过程中不致于处于被动的状态,不易于形成自卑的性格和唯唯诺诺的处世态度,以利于学生今后的创业。 财务专业论文:关于应用型本科财务管理专业实践教学体系构建的探讨 【摘 要】实践教学在应用型本科财务管理专业人才培养过程中具有重要作用。笔者在分析财务管理专业实践教学体系现状的基础上,提出了“一个目标、两个保证、三个结合、四个层次”的应用型本科财务管理专业实践教学体系方案,并探讨了相应的对策和措施。 一、应用型本科财务管理专业实践教学体系的现状 首先,校内财务管理实践基础薄弱。大多数高校将专业建设的重点放在了人才培养目标、课程体系和课程内容、教学方法和手段、教材建设等方面,而对实践教学的建设投入不够,没有对其给予足够的重视。校内实践是在实验室中模拟财务管理工作程序和方法,使学生对工作环境具有直观的认识,并掌握部分理财实际操作技能。目前,全国开设会计专业的高校大多数都建立了会计实验室并开设了会计实验课,而建立专供财务管理专业使用的财务管理实验室并开设财务管理实验课的高校却很少。 其次,校外财务管理实践基地建设薄弱。建设财务管理实践基地,是为了更好地让学生了解和掌握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环境,并掌握财务管理理论和方法在实际工作中的应用。但是,一些单位常以工作忙为借口不接收实习生,而且即使学生找到了实习单位,有的也不积极配合,使学生拿不到相关资料,达不到预期的实习目的。再加上近几年高校扩招,学生数量增加,这也给高校安排实习单位带来了一定的困难,有的几人甚至十多人在一个单位实习,影响了实习效果。因此,建立和巩固校外财务管理实践基地应引起高校足够的重视。 再次,教师的实践能力欠缺。财务管理专业的教师既应具有丰富的理论知识,又应具有较强的财务管理实践能力。而目前各高校财务管理专业的教师绝大部分是过去从事会计教学和研究的教师,主要是因工作需要转为财务管理教学和研究。而且,大部分教师都是从学校毕业后直接从事教学工作的,没有参加企业的财务管理实践,对企业实际工作中存在的财务问题认识不足,缺乏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构建应用型本科财务管理专业实践教学体系的设想 构建应用型本科财务管理专业的实践教学体系,体现了应用型人才培养的特色,是应用型本科院校财务管理专业课程设置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规范财务管理实践教学的内容和行为,保证实践教学时间,使实践教学内容更加全面,组织更加合理,教学效率更高,必须构建财务管理专业的实践教学体系。笔者认为,应用型本科财务管理专业实践教学体系的内容可概括为以下四点:即一个目标,两个保证,三个结合,四个层次。 (一)一个目标 应用型本科教育既不是基于技能的职业型教育,也不是基于理论的研究型教育,而是培养介于技能应用型和研究型之间的应用型人才,即培养为区域经济建设服务的、具有较高综合素质和较强实践能力的、实务操作(应用)型为主的财务管理专业人才,在培养规格中突出强实践、善实务、知工艺、能创新的要求。因此,应用型本科教育实践教学内容体系必须是专业技术应用能力和专业技术理论有机结合的教学体系,它必须有利于培养学生技术应用能力、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应用型本科教育中实践教学的主要目的就是要培养学生的财务管理意识、分析技能和反求能力,所以培养财务管理应用能力应作为整个实践教学体系的目标。 (二)两个保证 首先,实践计划。这是财务管理专业实践教学的时间保证。实践计划是进行财务管理专业实践教学的“纲领”,也是在规定时间内对实践性教学作出的总体规划和程序安排。在具体制定时,应规定学生必须具有的实践技能与能力,明确规定实践性教学环节的目标、任务,应按实践项目分层次地规定出实践教学内容、形式、操作程序、要求及考核办法等,并将其落实到各实践教学环节中;同时,在处理其与理论教学的关系时,应采用理论先行、实践验证、重点提高能力的策略,使理论教学中注重实践性,实践教学中融会理论性,使实践教学融于财务管理专业教育的全过程。 其次,实践教材。这是财务管理专业实践教学的物质保证。在制定实践计划的基础上,要编写与之相匹配的实践教材。在编写实践性教材时,要把其技术指导的先进性和实用性放在首位,详细阐述学生该掌握的本专业的知识要点、实习目的、方法和作业。在实践环节设计上,要注重财务管理专业课程的完整性,实现投资、筹资、营运资金、股利分配等资金运动过程的一体化;在实践内容的设置上,注重反映教学重点及资金运动过程的实际要求。总之,财务管理专业实践教材应该涵盖本专业核心课程的基本内容,实现层次性、整体性和有效性的和谐统一。 (三)三个结合 1.能力培养与素质教育相结合。要利用实践教学课程的教学内容和环境更接近于生产实践,更接近于社会的特点。在传授专业知识,加强实践能力训练的同时,将能力和思想作风的培养融为一体,教书与育人结合在一起,从而对学生素质的全面发展产生积极的影响和作用。应用型本科教育的实践教学体系必须快速适应社会经济与技术发展变化的需求,反映现代企业生产和管理的实际,使学生通过在校内外的实践,不仅得到技能训练,更重要的是受到职业道德、职业素质的教育,感受现代企业文化,这比纯理论的说教、灌输收到的效果要更为明显。 2.课内与课外相结合。随着课程改革和教学改革的发展,课内教学时数的缩减已成趋势。与此同时,必须更充分地利用课外时间,加大课外实践教学的分量,拓展个性化教育的空间,以保证人才培养的质量。课内与课外相结合的途径是多种多样的,可包括以下几方面:(1)利用开放实验室,实行“开放式综合实践训练”吸引学生在课外时间到实验室选做实验或自行设计实验。“开放式综合实践训练”克服了过去实验设计中存在的照搬书本知识,教师设定实验内容、学生照着做等弊端,有两个明显的特点: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自主设计实验;实验内容由学生自己来选择。老师可开出多个实验项目,由教师定出目标和要求,让学生从中自由选择,要求的程度由浅入深、由易到难,逐渐做到由学生自己设计实验方案和步骤。这样就真正使实验室成为知识运用、知识融合、知识创新的基地,成为培养学生综合素质的基地。(2)对于一些因学时所限而未能设置课程设计环节的课程,可以根据课堂教学内容安排一定量的具有课程设计性质的大型作业,由学生利用课外时间完成。这样做可以加强学用结合,也有利于实行个性化教育。(3)组织学生开展课外科技实践活动,选派有经验、有能力的教师加以指导和管理;或安排学生参与教师所承担的科研课题,培养其科研能力。 3.产学研相结合。要注重强化实践教学过程的应用目的,尤其是对于专业课实践、模拟训练和毕业设计,应提倡选用来自于生产实践第一线的实用性课题或与教师的科研工作紧密结合的课题。实习中的资料应尽可能采用真实案例,由学生在案例准备材料的基础上,综合利用学到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方法,通过独立思考,站在一个财务分析师的超然角度,独立提出解决各种问题的对策,撰写分析报告,从而提高学生分析解决具体问题的能力。 (四)四个层次 遵循知识的系统性与认识的循序渐进相结合的原则,对整个实践教学过程进行优化,将其分为逐步递进的四个层次: 第一层次:与公共基础课教学相对应,包括计算机基础操作技能训练、英语强化训练等,以培养学生获得基本的应用素质; 第二层次:与专业基础课教学相对应,设置了针对财务管理的每一个重要知识点的单项实验,使学生获得专业基本技能的训练; 财务专业论文:关于高职财务管理专业若干问题的探讨 【摘 要】 高职院校自开设财务管理专业以来,对于该专业的专业定位、培养目标、课程体系设置、教学模式及教材建设等问题仍存在困惑和争议。这些问题已经成为高职院校财务管理专业能否健康 发展 的关键。 【关键词】 财务管理; 专业定位; 培养目标; 课程设置; 教学模式 自1998年 教育 部正式批准财务管理被列入本科专业目录以来,许多本科院校陆续开设了这一专业。但作为高职院校,开设这一专业的院校不多,时间也不长,对于该专业的专业定位、培养目标、课程体系设置、教学模式及教材建设等问题仍存在困惑和争议。这些问题已经成为高职院校财务管理专业教育亟需解决的问题,本文就此进行一些探讨。 一、关于专业定位 把财务管理专业定位于管 理学 还是 经济 学,近年来争论颇多,莫衷一是。在国外,通常把这一专业设在管理学下的 金融 院(系);在我国,这一专业却往往在管理学和经济学之间摇摆,有的设在经济学下的金融院(系),但更多的是设在管理学下的 会计 院(系)。目前在我国高职院校,财务管理专业则基本上设在会计系或经管系下。 在财务管理学尚未独立之前,一直被认为是经济学的一个分支。西方财务理论界认为,金融经济学由金融市场学、投资学和公司理财学三部分组成,从理论渊源上认定了财务管理属于金融学的一个分支。在我国,很长一段时间内,财务管理学游离于会计学、财政学、金融学、管理学等学科之中。在1992年11月《 企业 财务通则》前后,我国的企业还很少涉及财务问题。当时无论是理论界还是实务界,对财务管理与会计之间的关系认识也不清晰,更谈不上研究财务管理与金融学之间的关系,流行的依然是将财务管理纳入在会计之内的“大会计观”,财务管理 自然 只作为会计专业的一门课程,研究企业资金运动,为计划经济下的企业理财服务。1998年, 四、关于教学模式 (一)注重理论教学 理论联系实际是当前财务管理教学中一个极为敏感的问题。目前,一谈到高职 教育 ,特别强调的就是“压缩理论教学,增加实践教学”,以为只有这样才能培养出适应社会需要的实用型人才。受此影响,有的教师为自己的理论深化有可能脱离实际而疑惑,也有的教师既无勇气详细地讲授财务管理理论,又无能力将理论融入实践,从而导致当前财务管理理论课堂讲授的徘徊与心虚状态。虽然高职教育的重点不在理论研究,但是绝对不能忽视理论教学而单纯地强调实践教学。理论对于实践而言,其作用就在于为实践提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一个框架、一个原理或一个思想。同时,理论教学还能为高职毕业生以后备考 会计 专业技术资格(中级)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强化实践教学 财务管理是一门应用性学科,是一门实践的 艺术 。当前,大多数高职院校建立了手工模拟实验室、财务软件实验机房,有的甚至还有erp实验中心,这些都是保证财务管理专业进行实践教学的必备条件。但目前大部分实践教学的内容仍局限于财务会计,与 企业 财务管理实践活动差距太大。因此,学生在完成会计综合模拟实习外,还应走进企业进行实地见习或顶岗实习,进一步缩小理论与实践的差距。在实践教学中,可实行实验、实训和实习的方式,以此加深学生对财务管理的感性认识,锻炼学生的实践能力,检验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整合相关课程 财务管 理学 科体系具有极强的边缘性和交叉性,如何解决财务管理学与管理会计学和成本管理学交叉重复的问题,同样是极其重要的。由于管理会计学既无研究的特定对象,又同样是资金、成本的决策、计划和控制问题,因此,管理会计学就显得没有独立存在的必要。将管理会计学中的资金时间价值、投资决策、存货决策、全面预算和责任会计等内容纳入财务管理学,其他内容(如变动成本法、标准成本管理等)均可并入成本管理学。 五、关于教材建设 目前,高职财务管理专业尚无一套自成体系、前后呼应的财务管理教材。现在使用的教材,大多是本科教材的翻版或是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考试 辅导教材的复印件,既面面俱到,又毫无特色。所以,为使高职财务管理专业教材走上 科学 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的轨道,要认真组织制订高职财务管理专业教材建设目标。教材建设的原则就是既要有别于本科教材,又要充分体现财务管理课程的精髓。笔者认为,必须改变目前财务管理教材内容混杂的局面,将其一分为二,分别编写财务管理学原理和中级财务管理。有条件的学校和学生基础较好的学校可酌情编写并讲解高级财务管理;国际财务管理教材可选用通俗易懂的“十一五”规划教材,财务管理案例教材也可选用较为全面介绍中外企业财务管理成败典型案例的、社会认可度较高的教材。 财务专业论文:财务信息化迈向高端专业型 引言:我国财务信息化工作走过了二十多年的风雨路程,如今财务信息化已经形成了政府大力支持、企业积极参与、厂商竞争有序的一个民族软件支柱产业。据统计,目前我国共有320多万家企事业单位先后部分或全部实施了财务信息化,有200多家厂商经营财务信息化相关业务,有720万财会人员参加了财务信息化操作培训。财务信息化工作的普及使企业财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迈上了新台阶,加入wto后,我国企业对财务信息化工作的要求越来越高,已经从财务信息化的通用普及型阶段向高端专业型阶段转型。这个转型的历史根源是什么?企业需要怎样的财务软件以支持这一转型?这将是本文主要探讨的内容。 一、财务信息化的历史回顾 1、记帐型时期-70年代末至80年代初,是我国财务信息化记帐型时期。 1978年长春一汽首次将计算机与财务工作结合起来,标志着我国财务信息化工作的真正开始。80年代初期,不少单位已经在财务信息化领域中做了许多有益的探索,这一时期财务信息化工作的显著特征是用计算机进行帐务处理替代传统的手工记帐,因此这一时期可以称之为财务信息化的记帐型时期。由于计算机对财务数据计算速度快、准确性高,财务信息化将财务人员从复杂的记帐、算帐工作中解脱出来,使传统的财务工作获得了一次真正飞越。但是这一时期的财务信息化仅仅是模仿手工记帐,其触角并未伸及各单位的业务核算,无法体现财务信息化在企业全面信息化的核心地位。这一时期财务软件的特征是:(1)功能主要为记帐和会计报表生成;(2)数据库主要是dbase等小数据库;(3)应用部门主要是会计部门;(4)软件的流程规范性差。 2、核算型时代-80年代中期至90年代初期,是我国财务信息化核算型时代。 80年代初期,我国第一个商品化软件“先锋”问世,标志着我国财务信息化工作走向成熟,随后“用友”、“万能”等财务软件相继推出,使我国财务软件呈现百花齐放的态势。不断旺盛的用户需求以及财务软件厂商的推动和政府部门的倡导,使我国财务信息化工作越来越朝纵深方向发展。1989年,财政部制定的《对会计核算软件的十条基本要求》,促使我国财务信息化工作规范性越来越强。软件厂商的商品化财务软件集合了广大用户的普遍需求,其功能大大加强,财务信息化已经由简单记帐朝业务核算方向发展。这一时期财务软件的显著特征是:(1)除越来越规范化的帐务处理外,财务软件已经在工资、固定资产、收付款、成本等业务核算方面功能性越来越强;(2)数据库除dbase外还包括了foxbase、foxpro等;(3)主要运行在dos操作系统上;(4)以单机应用为主;(5)仍然没有涉及会计核算以外的财务管理内容。 3、管理型时期-90年代中期至今,是我国财务信息化的管理型时期。 从90年代中期开始,企业引入国外mrpii管理思想蔚然成风,我国不少财务软件厂商开始按照mrpii的模式开发财务及企业管理软件。1998年6月26日,中国软件行业协会财务及企业管理软件分会八家会员单位在奥林匹克饭店联合召开“全面进军企业管理软件领域”新闻会,从而吹响了我国财务软件厂商向企业管理软件领域全面进军的号角。向企业管理软件领域进军,简单的财务核算已经显得力不从心,老牌软件厂商“用友”和这一时期崛起的“金蝶”,都在“突破传统核算、迈向全面管理”方面作了许多卓有成效的工作。这一时期财务软件的特征是:(1)财务软件开始成为企业全面管理软件的一部分,与采购、销售、车间管理等管理领域有机结合;(2)数据库由access向sql server 逐步转移;(3)操作平台以windows 为主;(4)网络财务成为主要应用模式,(5)技术结构由f/s(文件/服务器)型向c/s(客户/服务器)型继而向b/s(浏览器/服务器)型转移;(6)这一时期的财务信息化仍然不能支持联机分析、电算化审计,同时不能真正做到海量数据管理和会计国际化的趋势。 二、传统财务信息化的特点 我国以前传统的财务软件,无论是记帐型、核算型还是管理型,本质上都属于通用普及型财务软件。由于我国财务信息化工作起步较晚,我国企业的管理基础相对薄弱,使我国传统的财务软件具有一个显著特性,那就是“单一”,主要表现在: 1、功能单一 传统通用普及型财务软件由记帐型发展到核算型再发展到管理型,功能已经有了大幅提高,但在现代企业的管理需求面前仍然显得功能单一,基于erp(企业资源计划)、crm(客户关系管理)、scm(供应链管理)等新型管理思想的财务管理得不到有效支持。财务软件能否保留和提供审计线索已经成为众多企业财务信息化的关注焦点,人力资源会计、责任会计、绿色会计等许多领域的空白点等待填充。 2、技术架构单一 90年代末,财务软件由f/s技术架构转向c/s的技术架构,使财务软件技术有了一次大飞跃,internet技术的普及又使b/s技术架构的财务软件成为客户首选。但是无论是c/s架构还是b/s架构的财务软件,都存在各自的优缺点,例如:c/s架构安全性高但无法远程应用、b/s能广域应用却存在安全性和速度等问题。单一的技术架构难以避免这些问题的存在。 3、基础数据库单一 我国财务信息化一直以来强调的是财务数据的电子化和财务处理程序的信息化,对于电子化之后的财务数据并未做精益分析,对财务处理工作也很少做历史性回顾。财务信息化满足的只是现时的财务数据管理和财务处理工作的要求,因此财务信息化选用的基础数据库大多是通用、价廉的sql server 、access等中小型数据库。基于这些数据库构建的财务信息系统并不能支持财务、特别是集团性财务在海量数据管理方面的要求。 4、操作平台单一 microsoft 的windows系统是近年来计算机个人用户和中小企业用户主要使用的计算机操作系统,目前大部分财务软件都只能运行于microsoft windows 操作系统。microsoft windows 操作系统由于其界面美观、操作便捷等优点被广泛采用,但是却在速度、安全性、稳定性等方面不尽如意。仅仅只能运行于microsoft windows 操作系统的财务软件无法克服microsoft windows 操作系统的原有缺点,也不便于财务数据在不同操作系统用户之间的交流,操作系统的单一性成为制约这类财务软件性能的重要瓶颈。 5、界面语种单一 我国企业的“内向性”使其在国际间的经济往来上缺乏经验,资金大部分来自国内、经营管理大部分在国内、人才大部分来自国内,导致财务信息系统只要符合中国的经济文化习惯即可。财务软件语种的单一性,使不同文化背景的人无法便捷地使用我国企业的财务会计数据,对我国企业国际间的经济往来带来障碍。 6、支持的会计制度单一 我国企业的财务信息系统,长期以来面对的是处于同一种会计制度下的会计信息接收者,企业如果需要发送应用不同会计制度编制的凭证、帐簿、报表等财务信息,只有通过手工换算的形式来实现,无法做到在同一套财务电子数据内依照不同的会计制度生成不同的财务成果乃至比较财务报告。我国传统通用普及型财务软件对会计制度支持的单一性,无法满足企业和政府对会计信息多元性要求,使企业财务数据在不同会计制度下的比较分析非常困难。 三、财务信息化迈向高端专业型 为适应加入wto的要求,我国的财务信息化和财务软件应该具备国际通用功能。目前国内个别软件厂商在这一方面的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一直以技术见长的博科软件是这一方面的杰出代表。体现平朴务实风格、追求管理和谐境界的博科软件,其o9财务管理系统在几乎没有什么市场宣传行为的前提下即获得了不少高端客户的青睐,说明我国企业对高端专业型财务软件已经有明确需求。以目前国内成熟的财务软件为参照来分析,高端专业型财务软件与传统的通用普及型财务软件相比具有明显的“多元”性特征,主要表现在: 1、功能多元性:支持erp、crm、scm与电算化审计等 财务软件不是就财务而财务,而是整个企业管理信息化的有机组成部分,财务信息与erp、crm、scm、hr等方面的信息整合在一起,能够提供kpi(关键表现指数)信息和审计线索。高端专业型财务信息系统是全球一体化的物流、资金流、信息流的反馈中心,是企业国际化营销、制造、人力资源配给的综合经济反映,是国际间财务监管有力支持工具。 2、技术结构多元性:c/s 与b/s共存 高端专业型财务软件将突破c/s和b/s的各自缺陷,以b/c/s的多元化技术结构建立混合应用模式的财务信息系统,兼顾系统在安全、灵活、开放、速度等各方面的技术要求。xml网络协议是技术结构多元性的基础,不久的将来,在国际化财务信息移动交换和海量数据处理的需求下,新兴的蓝牙技术和网格计算也将逐步运用到财务软件系统中去。 3、数据库多元性:大型数据库支持 db2数据库在电子商务应用上的卓越性能,以及真正的海量数据吞吐功能,成为高端专业型财务软件的首选数据库,同时oracle、sybase、informix等大型专用数据库被广泛应用。高端专业型财务软件,已经不再局限于某一数据库,而是可以任意挂接各类数据库。财务软件基础数据库的多元性功能,对已经建立了数据库系统的企业来说,不必为了构建财务信息系统而重新购买数据库,这不仅大大提高了财务软件的系统适配性,而且有效地保护了企业投资。 4、操作平台多元性:跨操作平台 财务数据的社会化已经成为必然趋势,因此财务软件能够支持多种操作平台,使不同操作平台下的人员能够方便地获取财务软件中的数据,已经成为财务软件用户的迫切需求。同时财务数据自身的重要性,也决定了财务信息系统在安全性、稳定性等方面有较高要求。高端专业型财务软件不但能够运行在windows操作平台下,还可以同时支持unix、linux、os/400等操作系统。操作平台的多元性不仅使财务软件突破速度、安全性、稳定性等方面的瓶颈,而且使财务信息的交换和利用非常便捷,满足了不同层次用户对财务信息系统的需求。 5、语言界面多元性:多语种支持 语言国际化是财务信息国际化最直接的体现,多国语言支持使不同语言背景下的财务信息系统使用者能够方便地进行沟通,特别是对于跨国性企业和国际间的合资企业来说,语言的多元性是面对wto的高端专业型财务软件必须具备的要素。高端专业型财务软件语言界面的多元性,不同于各种不同语种的软件版本,而是能够做到在同一版本的软件里多语种即时切换。 6、会计准则多元性:支持国际会计准则 为适应中国加入wto后经济一体化、资本国际化的要求,高端专业型财务软件能够支持多汇率、多币种核算,即能按照中国的会计准则会计制度生成“中式”财务报告,也能按照西方会计准则会计制度生成“西式”财务报告,甚至是中西混合式财务报告。财务软件支持多元性会计准则这一功能,有利于财务信息接收者立足于不同的会计环境,评价企业财务和经营状况。 结语:加入wto后,中国企业在管理思想和管理手段上面临着巨大变革,财务信息系统作为企业财务管理思想和管理手段的承载体,也将随着企业管理的变革而变革。传统的通用普及型财务软件已经无法适应企业管理精益化和国际化的需求,企业在构建财务信息系统时,那些高端专业型财务软件将成为首选。预计在2005年以前,中国的大部分大中型企业会将原有的财务信息系统升级为高端专业型财务信息系统。这一时刻的来临,将会促使我国财务及企业管理软件厂商面临重新洗牌的机会,一些抓住市场先机的软件厂商会迅速脱颖而出,成为中国财务及企业管理软件界的佼佼者。 财务专业论文:财务管理专业教学改革浅探 【摘要】对于财务管理专业建设,各高校在人才培养模式和专业课程体系设置上仍然存在很大差异。论文本文首先明确了财务管理专业人才培养的市场定位,进而探讨了在教学过程中如何扩大学生的国际视野以及如何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等问题。 【关键词】财务管理专业市场定位课程体系 财务管理专业自1998年被教育部列为管理学下的二级学科以来,许多高校尤其是财经类大学,陆续开始招生,目前已经有几届财务管理专业毕业的学生走向人才市场。经过几年的发展,财务管理专业虽然在学科建设上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各高校在财务管理专业的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建设等方面仍然存在较大差异。究其原因,主要是对财务管理专业培养目标的定位不清晰,进而导致教学计划、课程体系设置没有充分体现出财务管理的专业特色。因此,有必要进行财务管理专业的教学改革,以便更好地满足社会对财务管理专业的人才需求。 一、财务管理专业人才培养的市场定位 财务管理专业的培养目标归根到底取决于人才市场的需求。如果培养出来的学生无法被人才市场接受,那么这个专业的生存与发展就存在问题了。硕士论文 那么,财务管理专业应该培养什么样的财务管理人才呢?在2000年国家教育部高等学校工商管理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关于财务管理专业的指导性教学方案中提出,财务管理专业的培养目标是: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适应21世纪社会发展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需要,基础扎实、知识面宽、综合素质高、富有创新精神,具备财务管理及相关的管理、经济、法律、会计与金融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能够从事财务管理工作的工商管理高级专门人才。 笔者认为,上述培养目标不够明确,过于抽象。结合目前人才市场对财经类大学生的需求,财务管理专业学生未来的职业发展可以定位为成为未来的工商企业的财务总监(cfo)、证券公司的财务分析师(cfa)以及金融部门的财务策划师(cfp),其中以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的cfo为主要目标。 财务总监、财务分析师与财务策划师需要什么样的知识结构呢?虽然这三种职业服务于不同的单位和行业,但是都要求掌握现代企业财务管理、会计以及资本市场方面的基本理论、基本方法和基本技能,熟悉国际财务管理惯例。也就是说,虽然这三种职业的实务工作有很大不同,但是知识结构却是基本相同的。以cfo的知识体系与业务技能来说,一位合格的cfo要有四个方面的知识和技能:资本运作(投融资)、内部控制、纳税筹划与财务分析。这些知识和技能也是cfa与cfp所必备的。这四个方面的知识要分别与相关的课程一一对应,而技能则主要通过案例教学与开展财务管理竞赛等手段来培养。有了清晰的人才市场定位,在制定或修改财务管理专业教学计划、选用教材等具体教学工作中,就可以有的放矢。财务管理专业教学计划要根据财务管理专业培养目标的人才市场定位来安排专业课程体系,具体来说,应当根据cfo、cfa和cfp需要的知识结构和专业技能来制定教学计划和安排专业课程体系。 二、财务管理专业的培养现状与课程体系建设 自从1999年高校开设财务管理专业以来,对于财务管理专业建设,不同的高校有不同的做法。财经类大学往往将财务管理专业设置在会计学院下面,这样财务管理专业就被打上会计学的烙印,课程设置以会计学系列课程为主,再加上高级财务管理等课程。综合类大学和理工类大学往往将财务管理专业设置在管理学院(或商学院)下面,与会计学专业并列,比如复旦大学设置财务金融系,招收财务管理专业学生。 培养模式和思路的不同具体体现在专业基础课与专业主干课的设置上。笔者通过对上海财经大学和复旦大学的对比来研究财务管理专业的课程设置。上海财经大学的专业必修课包括基础会计、中级财务会计、成本会计、管理会计、公司财务(上、下)、审计学、电算化会计和高级财务会计。复旦大学财务金融系的专业必修课包括管理学导论、财务管理、营销管理、管理信息系统、运营管理、财务分析、财务会计、金融市场、金融计量分析、投资学、国际财务管理、创业投资。从这两所高校的专业课程设置来看,上海财经大学是在会计学的基础上培养财务管理人才,而复旦大学是在企业管理的基础上培养财务管理人才。笔者吸收这两所大学设置财务管理专业课程的经验,结合财务管理专业培养目标的人才市场定位,提出财经类大学财务管理专业课程的设置建议(详见下页表)。 在表中,笔者将必修课分为专业基础课和专业主干课两类:专业基础课是所有一级管理类学科专业的学生都必修的,课程安排在大一和大二学年;专业主干课安排在大三和大四学年的上半年。医学论文 将选修课也分为两类:一类是类别选修课,是专业主干课的延伸或补充,为达到限选的目的,给出不多的可选项供学生选修;另一类是专业选修课,有较多的可选项,供不同兴趣的学生选修。 三、财务管理专业教学改革中的几个关键问题 对于财务管理专业如何进行教学改革,不同的院校甚至不同的教师有不同的思路,存在较大争议。主要争议有:如何在教学计划中明确区分财务管理专业与会计学专业、金融学专业的区别,体现财务管理专业的特色;财务管理课程与高级财务管理课程内容的划分以及如何在教学过程中体现国际视野;如何培养和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是否应该专门开设职业道德教育课程。 1.如何体现财务管理专业的特色。财务包括公司理财或者财务管理、投资学、金融市场学三个部分。财务管理专业侧重于公司理财,金融专业侧重于投资学和金融市场学。对于财经类大学来说,由于财务管理专业往往设置在会计学院下面,因此要以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的cfo为人才培养的市场定位。在市场定位明确之后,还要设置比较灵活的教学计划,为不同兴趣的学生提供一份可选菜单。财务管理专业的教学计划和课程体系主要围绕培养未来的cfo而设置,但是考虑到财务管理专业与会计学专业、金融学专业相近,可在财务管理专业教学计划中设置会计学专业、金融学专业的部分主干课程,比如中级和高级财务会计、投资学等课程,为一部分喜欢会计学或金融学专业的学生提供一份可选菜单。总之,财务管理专业的特色一方面体现在人才培养的市场定位上,另一方面体现在教学计划和专业课程设置上。 2.财务管理课程与高级财务管理课程内容的划分。不少院校借鉴会计学专业的主干课程设置经验,开设财务管理原理、中级财务管理和高级财务管理课程,目的是使学生的学习能够循序渐进。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遇到的主要困难是,财务管理原理课程与中级财务管理课程内容的划分很难泾渭分明,存在很多重复的部分。因此,笔者建议将财务管理原理和中级财务管理合并在一起,开设财务管理课程。另外,还要对财务管理课程与高级财务管理课程的内容进行划分。对这一问题的处理,可以将教学内容和教材使用结合起来考虑,首先制定财务管理课程的教学大纲,可以考虑以注册会计师考试用书财务成本管理课程中的财务管理内容为基础作为财务管理课程的教学内容。 关于财务管理课程的教材使用,建议采用国际经典财务管理教材的译本。这样既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国际视野,又克服了学生的语言障碍,便于学生更多、更有效率地学习财务管理知识。国内翻译比较好的国际经典财务管理教材主要有两本:一本是吴世农、沈艺峰等人翻译的《公司理财》(stephen a.ross等著);另一本是方曙红、范龙振等人翻译的《公司财务原理》(richard a.brealey等著)。由于这两本教材内容充实,足够一学年使用,所以可将其中与国内财务管理教材内容大致相同的部分,作为财务管理课程内容讲授,剩下的内容作为高级财务管理课程内容讲授。在这两门课程的学习过程中,一方面,鼓励英语基础好的同学对照英文原版教材学习(机械工业出版社同时出版了这两本书的英文版本),培养学生直接阅读英文文献的能力,提高专业英文水平;另一方面,在教学过程中可有意识地结合我国上市公司的一些财务案例进行分析,以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 3.如何培养财务管理专业学生的实践能力。在教学过程中,学习能力和实践能力的培养都很重要。但是由于财务管理专业建设时间比较短,缺少历史经验积累,教学实践环节比较薄弱,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有点力不从心。留学生论文再者,不同的财务主体,其财务活动有很大不同,强调在学校里培养出较强的实践能力也不太现实。因此,在教学中还是着重利用案例教学以及财务管理知识竞赛等手段,培养学生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在案例教学中要注重培养学生的结构性思维习惯。 4.是否需要单独开设职业道德教育课程。针对现代大学教育中存在的“重术轻道”问题,财务管理专业教育毫无疑问应加强职业道德教育,为减少社会贪污舞弊、提高社会诚信做出自己的贡献,因此有教师建议开设财务人员职业道德教育这门课程。 笔者认为,职业道德教育应当贯穿大学教育的全过程,教师的言传身教至关重要。首先,任课教师兢兢业业的教学态度,让学生耳目一新的教学内容和教学手段,都可对提升学生的职业道德水准起到耳濡目染的作用。其次,在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这门课程中,可以对一些财务舞弊案例进行分析,加强学生的法制观念和职业道德观念。基于以上考虑和安排,笔者认为没有必要专设职业道德教育课程。 财务专业论文: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摘要介绍了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以期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财务管理提供参考。 关键词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存在问题;对策 我国是个农业大国,13亿人口有9亿多的农民,因此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向来是国家和政府所重视和关心的问题,加快农业发展,维护农民利益是保证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重要条件。合作社是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的最好形式,我国广阔的农业和农村为合作社经济的发展提供了巨大空间[1]。我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要走上长久发展之路,必须重视合作社的财务管理工作,对财务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应给予认真分析,并多方寻求解决措施,使得财务管理对合作社的发展发挥积极的作用。 1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 1.1 对财务管理工作不够重视 从主观方面看,对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没有从思想上给予高度的重视。从合作社的发展历史看,财务管理工作一直没有受到重视,这就限制了合作社的发展空间;合作社成员的财务管理意识比较淡薄,观念比较落后,对财务知识比较欠缺,意识不到规范会计核算监督和加强财务管理的重要性,正是由于主观思想上的忽视,才会导致客观行为上的很多漏洞。 1.2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 从客观方面看,财务管理的各个环节存在问题,财务管理制度制定不健全,执行不到位,没有内部控制制度,财务人员的配备和素质不健全,缺少必要的会计监督[2]。从筹集资金方面看,筹资困难,资金严重不足。从投资方面看,资产管理混乱,相应的制度不健全。目前,由于合作社发展的局限性,很少有对外投资活动。一些合作社的资产保管和管理制度不健全,导致对固定资产和存货等缺乏有效控制,对财产物资的收发记录不及时不准确,从而不能保证做到账实相符,实物流转信息与账务流转信息不一致。从收益分配方面看,收益分配制度不健全,存在分配制度混乱的现象。 1.3缺乏必要的财务监督机制 一些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无章可循,监督控制机制不健全;或有财务内部控制制度,但未形成完整的约束体系,从而造成财务管理混乱的局面。有的合作社没有或无法建立内部审计部门,即使有,也很难保证内部审计的独立性,缺乏必要的财务监督机制。另外,多数合作社成员财务知识比较匮乏,即使公开合作社财务状况,许多成员也看不懂,根本起不到监督作用。 2对策 2.1从思想上给予高度重视,加强思想教育 做好思想教育工作,让合作社的社员都懂得财务管理的重要性;重视财务管理工作,把财务管理工作当作合作社发展中的重要事情来抓;加大宣传力度,开展普及财务会计知识教育工作,让合作社中从领导到社员都树立重视财务管理的思想,这主要就靠宣传教育。 2.2开拓新的资金渠道,弥补资金不足 一方面创新我国农业合作社股金筹集机制,增强其内部融资能力;另一方面,制定吸引外部资金投入的灵活机制,以提高合作社资金实力。利用良好的外部融资环境来提高合作社资金筹集能力。《合作社法》的颁布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提供了法律依据,使得合作社的发展有法可依。利用政府为合作社创造良好的财税环境、金融环境,并为其创造有效贷款担保机制,筹集来源于金融机构的资金,以提高资金实力[3]。 2.3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 合作社应该按《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建立本单位的内部控制监督制度。本着成本效益性原则明确内部岗位责任制,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实行钱、账、物分管,建立健全的经手、签收、审批程序,防止贪污、侵占、挪用合作社资金资产。同时,合作社应结合自身管理需要和业务特点建立会计核算体系设置账簿、会计科目和内部二级科目,便于会计信息的收集核算和会计监督。对于建立的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应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对发现的薄弱环节,要及时加以完善。加强财会人员队伍建设,提高财务人员的专业素质和知识水平。 2.4健全收益分配制度,国家和政府加大扶持力度 一般合作社除了留取一定的积累外,合作社的收益分配包括利润返还、股金分红、股息支付三部分。社员作为惠顾者应该得到利润返还,作为投资者应该得到股金分红和股息。3种收益所占的比重可根据合作社的具体情况而定。国家和政府可以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实行政策倾斜,可以视情况设立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专项资金。各级财政应在支农资金中安排一定比例,用于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或从农业产业化资金中切出一块支持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 财务专业论文:浅析对如何做好高校财务专业学生辅导教育的思考 论文关键词:财务专业;学生;辅导教育;方法 论文摘要:高等学校是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要基地,是精神文明建设的前沿。大学生作为高校的基本组成部分,如何教育和培养是事关国家社会的重要事情。大学辅导员作为大学生的主要教育者和组织者,对其成才起着关键作用。青年教师要做好辅导员工作,必须要树立正确的态度,提高自身素质,采用科学的管理方法,才能胜任这一重要工作。文章针对财务专业学生的辅导教育进行思考,寻求正确的管理途径。 一、高校财务专业学生现状 近年来,随着高校招生规模不断增加,大多学生年龄较小,在社会环境影响下产生许多心里不平横和思想矛盾,主要表现在学习就业、思想道德和遵规守纪三个方面。对于学习财务专业的学生有其普遍性及特殊性。学习就业方面,在市场经济新形势下,报考财务经济方面专业的学生逐年递增,由于就业压力增大,大部分学生本身录取分数偏低,致使学习动力不足,积极、主动性不高。思想道德方面,如今的大学生已经趋于90后,他们在优越的生活环境中成长,以自我为中心,个别道德水准不高,政治观念淡漠,利己主义观念强,缺乏集体主义观念。遵纪守法方面,一些学生缺乏法制和纪律观念,公然违反校园规章制度和国家法律。财务类专业学生的思想比较活跃,对纪律法规认识不够深刻,易过于自我,触犯法规。因此财务专业学生管理工作必须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多途径,多渠道开展思想教育的同时,要切实加强学生管理工作。作为大学辅导员必须探寻更好的管理方式。 二、运用科学合理的方法进行教育管理 作为大学辅导员,实则就是班主任,承担着沟通教与学,培养良好学风,促使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责任。做好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既需要奉献爱心、付出艰苦的劳动,又要探索当代大学生的成长规律,掌握育人的科学方法,以实现学校的人才培养目标。现就如何做财务专业学生教育管理工作提出一些合理可行的方法。 (一)坚持正面教育和民主原则 坚持正面教育的原则,是指对学生进行教育要以正面引导、说服教育为主。青年学生思想敏捷,好胜心强,具有求知欲望。他们的身心正处在发展阶段,是灌输正确理论的最佳时期,引导他们用学过的理论去辨别是非,常能引起极大的兴趣。财务是企业的命脉,对于财务专业的辅导员,如果不去注意用正确的理论武装学生的头脑,那么学生便容易受不良思想和错误观点的影响,形成错误的人生观和价值导向,在日后的工作中很容易犯经济错误,给企业和个人造成严重损失。因此,财务专业辅导员一定要时刻将正确的思想教育当做重中之重。民主性原则是指辅导员与学生在人格上一律平等,辅导员工作要体现民主作风,防止强迫命令,简单粗暴,动辄训斥学生。辅导员只有认识到这一点,才能做到爱护和尊重学生,而学生才会尊敬辅导员,支持辅导员工作,贯彻班集体决定和要求,从而才能使班级工作取得好的成效。 (二)人性化管理 人性化管理,就是在管理的全过程中要重视人的突出地位和作用,把人提升到社会主体、主人翁的位置,以最大限度地发挥人的自觉性、主导性和创造性的作用。 面对多样化、个性化日益突出的管理对象,必须彻底抛弃把学生视为被动规制对象、“以我为主”的简单化管理思维,增强服务育人、管理育人的责任意识。要正确认识新时期学生间学习能力差异加大、学习目的多样化的事实,实施更富有弹性和超前性的教务管理。例如财务专业,根据每位学生的性格和兴趣取向不同,应当因材施教。学习钻研能力强的同学可以鼓励他们去考取cpa;而对于性格活跃,乐于从事企业财务的学生,也可以划分财务会计或是财务管理的针对性培养。辅导员应当拓宽与学生的沟通渠道,了解学生的所想所欲,体现管理中“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不单纯地把他们看作是教育管理的客体,而是积极调动学生参与管理的积极性,改变教师和学生在教学教务管理工作中从属和被动的地位,逐渐消除教学教务管理工作常出现的管理不到位和管理滞后的现象。 (三)学生就业筹划 自1998年高校扩招以来,越来越多的学生都有了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在令人欣喜的同时,大学生不再是天之骄子,面临着越来越严峻的就业压力。大学生就业难已成为不能回避的问题,大学生是否能顺利就业,找到适合自己发展的工作岗位,关系到社会和经济的稳定,也关系到高校培养人才的战略思想,解决好大学生就业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财经类学子面临此种情况尤有代表性。作为财务专业学生辅导员,应当做到早筹谋,早积粮,在学生初进大学校门,就制定就业筹划,大学学习期间就逐步为每一个学生建立明确的就业方向,使学生知道将来要做什么,需要什么,学习什么,及时根据用人单位的实际需要,修订培养计划、学习内容,有针对性地帮助毕业生提高就业能力。帮助毕业生正确认识就业形势,转变就业观念和择业心态,合理调整自己的就业期望。 大学辅导员是学生的组织者、教育者和指导者,在学生全面健康的成长中,起着导师的作用,是学生思想品德形成过程的指路人,是他们认识到道路上不可或缺的明灯。对于年轻的辅导员来说,这项工作意味着要承担更多的责任,必须不断加强自身素质,不断思考,以适应时展对大学辅导员工作提出的新要求,这有这样,才能为国家培养出高素质的合格人才。 财务专业论文:把握地方特色 构建财务管理专业课程体系 摘要:随着经济的发展,财务管理对企业的发展日益起到不可估量的作用。然而,相较于社会的需要,学校财务管理专业还有待进一步的发展与完善。从塔里木大学的地理位置、生源特点、就业趋势等出发,结合新疆经济的发展趋势,探索财务管理专业的培养目标,在此基础上,分析确定财务管理专业课程体系的设置,打造塔里木大学财务管理特色专业。 关键词:财务管理;培养目标;课程体系 2008年,塔里木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新建财务管理本科专业,那么如何设置培养目标和培养方案,成为我们不得不面对的一个重要课题。 当前中国仍以中小企业为主,其中绝大部分财务与会计没有实现分离,财务管理人员更多从事的是财务会计方面的基础工作;其次,高级财务管理人员所具备的对企业资金需求的预测、筹措、投资、企业风险的识别与防范等方面的能力,需要他们具有扎实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而根据财务管理本科学生的生源基础、知识水平和在校的受教育时间,这实现起来相当困难。最后,不同地域的学生毕业后的就业选择也有所不同,为使培养目标与社会需求相适应,不同地方的高校应结合本校学生的就业状况制定自己的培养目标。 一、塔里木大学财务管理专业培养目标定位 塔里木大学地处偏远,学生生源、毕业生就业渠道以及周围经济环境都有明显不同于内地高校的特点,作为一个新设专业,塔里木大学财务管理专业在制定培养目标时务必要考虑其地域特色,从而建立起符合学校特点、适应学生水平、满足社会需要的特色财务管理专业。 1.适应生源特点培养应用型财务管理专业人才。塔里木大学地处偏远,其生源结构与疆外一些高校相比存在着一定的差距,若盲目照搬内地高校的教学思路和方法,必然出现排异效应。因此,在制定培养目标时,塔里木大学财务管理专业将这一因素考虑在内,因材施教,本着“大众教育”方针,将财务管理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定位为一般的财务管理专业应用人才,从而使目标定位与其生源具有一定的适应性,如此方能将我们的学生培养成真正有益于社会的有用人才。 2.适应就业趋势培养实用型财务管理专业人才。塔里木大学的生源以新疆考生为主,学生毕业后大多选择在新疆就业。据塔里木大学学生工作处统计,自2003年以来,毕业生留疆趋势日益明显,2003年有大约43%的毕业生选择留在南疆,2008年以后,这一比例则扩大到80%左右,其中,相当一部分分布在基层的各个团场,为此,塔里木大学财务管理专业在制定培养目标时,将其定位于主要从事比较复杂的财务管理实务工作,能够下得去、干得好,社会评价高、具有开拓精神和创新意识的实用型财务管理专业人才。 3.2010年中央决定实施新一轮的对口援疆工作,这一重大战略举措将为新疆和兵团经济发展带来前所未有的机遇,那么对中小企业财务管理现状与未来发展趋势的分析将有助于我们确定财务管理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定位。目前新疆和兵团中小企业财务与会计岗位划分不明确、财务管理水平不高。新疆和兵团中小企业必将抓住这个难得的机遇期,在未来不断夯实管理基础、实现筹资渠道的多元化、严格资金管理的内部控制适度,拓展投资领域、提高财务管理工作的信息化水平,加强预算管理等。此外,这一战略机遇必将加速推进新疆企业走向全国、走向世界,财务管理人员将面临日益复杂的工作环境,对财务管理人员的专业知识和能力水平的要求将日趋提高。对此,塔里木大学财务管理专业在制定培养目标时,应充分考虑企业的当前情况和未来的发展趋势,适应时代要求,使财务管理专业建设具有前瞻性,从而培养出高素质的复合型人才。 综上所述,塔里木大学财务管理专业的培养目标可以归纳为:培养具有扎实的管理、会计和金融理论基础,熟悉财经法规,能够熟练应用管理信息化的理念和技能,将管理、会计和金融理论知识创造性地应用于工商企业财务管理活动的应用性、创新性人才,具有较强的观察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构建塔里木大学财务管理专业课程体系应注意的问题 1.各高校财务管理专业课程体系设置缺乏地方特色、本位特色。从中国财务管理专业课程体系设置来看,各高校都差不多,部分院校甚至照搬一些重点院校的课程体系,这是不尽合理的。须知不同的院校其生源特点有所不同,具体培养目标可能也有所区别。各高校特别是边远地区的高校在进行课程设置时务必要考虑本校大部分学生的就业去向,结合企业的人才需求,科学合理地安排自己的课程体系,从而为学生将来的就业做好准备。那么作为边远地区的高校,塔里木大学的生源质量、毕业生的就业方向等明显区别于疆外经济发达地区的高校,因此,在设置课程体系时,这一点应引起我们的重点关注。 2.各高校课程设置大都过分关注专业课,而忽视基础课的重要性,从而不利于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企业的财务管理是一项对人的综合素质要求较高的复杂的管理工作,它不仅仅需要相关人员具备应有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同时对他们的文学修养、品德素质以及与人交往沟通的能力等都有一定的要求,这就需要我们在设置课程时要对基础课给予适当的关注,以拓宽学生的知识面,从而有利于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也有利于学生非专业技能和职业价值观的培养。塔里木大学的办学宗旨是为新疆地方和兵团输送人才,结合新疆目前的经济发展状况和将来的发展前景,企事业单位要求财务管理人员不仅要具备基本的会计及财务管理方面的专业知识,同时要求财务管理人员要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有宽泛的知识面等,而这就需要通过相关的基础课程来培养。 三、塔里木大学财务管理专业课程体系设置 为了更好地满足用人单位的需要,充分地发挥我校毕业生的专业特长,塔里木大学财务管理专业在充分考虑培养目标的基础上,结合上述问题,制定出适应自己的科学合理的财务管理专业课程体系,主要包括以下四个层次: 1.公共基础课程。如前所述,开设公共基础课程是为了培养学生的非专业素质,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使学生在人文、社科及自然科学方面掌握一定的基础知识,并具有一定的汉语写作、数学逻辑思维、计算机操作及外语写作表达能力,从而为其后续学习以及将来发展打下基础。因此,公共基础课主要应包括: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思想、大学英语、微积分、线性代数、概率论与数理统计、计算机技术基础、大学语文、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新疆历史与民族宗教理论政策等。 2.学科基础课程。财务管理学科基础课程的设置旨在使学生掌握本专业学科领域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为专业课程的学习做好准备。财务管理学科基础课程主要包括:西方经济学、管理学原理、统计学原理、会计学原理、计量经济学、现代企业管理、财政学、金融学、市场营销学、财务会计、财务管理、经济法、审计学等,从而使学生全面掌握经济与管理方面的基本内容,对培养学生经济与管理方面的分析判断能力打下坚实的基础。 3.专业方向课程。专业方向课的设置旨在通过系统的教授与指导,使学生掌握相关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具备财务管理人员应有的专业素质。专业方向课包括必修课和选修课两大模块。必修课包括:高级财务管理、成本与管理会计、管理信息系统、财务报表分析、证券投资学、战略与风险管理、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税法等。通过这些课程的学习,使学生具备从事财务管理实践工作的基本能力。选修课包括:高级财务会计、电子商务、金融市场与金融机构、保险学、预算会计、资产评估、经济应用文写作、会计信息系统等。这些课程的学习可进一步拓展学生的专业知识面、改善学生的知识结构,有利于提高学生的专业素养。 4.专业实践环节。相较于以上的文化理论课,专业实践不仅可以强化学生对理论知识的理解、把握,同时实践过程中企业现状一定程度的展示,更能吸引学生的学习兴趣,促使学生思考一些专业方向的实际问题,激发学生的创新能力。此外,实践过程中可能遇到的一些专业问题,可使学生认识到自身知识的不足,促使学生在下一步更加努力的学习。塔里木大学财务管理专业根据自身具备的条件和周边发展的实际情况,相应地安排了校内和校外两种实习方式。校内实习主要以实验的方式体现,包括会计学原理实验、会计信息系统实验(即用友u8的系列操作应用)、审计软件的应用、企业经营决策模拟(即手工和电子erp沙盘模拟)实验、以及校内毕业实习等。由于财务管理专业性质的特殊性,校外实习则主要由学生自主联系进行。通过校外实习,使学习亲身体验企业的实际工作环境,认识书本知识与现实的一定差异,更加深刻地理解相关的理论知识。 综上所述,以上四个方面都不是孤立存在的,而是相辅相成的。通过这样一个完整体系的课程设置,有利于塔里木大学财务管理特色专业的建设,从而为社会培养出专业素质好、知识面广,能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并且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创造能力的应用型财务管理专业人才。 财务专业论文:本科财务管理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的改进 [摘 要] 本文针对高校本科财务管理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改进思路:本科财务管理专业人才培养的目标应具有层次性,包括总体目标、类别目标和校级目标;在课程体系设计时,构建以培养目标为导向的课程体系;在教学方法上,必须采取以培养能力为主的灵活多样的教学方式。 [关键词] 财务管理; 本科专业; 人才培养模式 我国高校本科财务管理专业的前身是理财学专业,它是从会计学科中独立并加以发展形成的一门年轻学科。1998年教育部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介绍》中将“财务管理”列为工商管理学科下的一个本科专业,许多院校陆续开设了这一专业。经过几年的发展,虽然在学科建设上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各院校在财务管理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方面仍然存在争议,存在很大的改进空间。 1财务管理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存在的问题 (1) 培养目标不明确,不同类型高校培养目标差异小,缺乏特色。各高校对财务管理人才培养目标的描述均过于概念化和抽象化,目标不明确,脱离高校教育已从精英教育走向大众化教育的现状。 (2) 课程体系不科学。按照高等院校教育规律,有了科学合理的培养目标,才有可能设计出科学合理的课程体系。由于各高校对财务管理人才培养目标的描述过于概念化、抽象化和无差异化,使得课程体系设置大同小异。由于很多高校的财务管理专业是从原会计学、财政学、金融学中分离出来的,在课程的设置上始终摆脱不了原专业的模板,体现不出财务管理专业的特色。各相关课程或各相关课程群之间在内容上互不兼顾和承应,未能围绕专业方向要求进行统一协调和轻重相宜的合理安排,同一内容往往在不同课程中反复讲授,学生缺乏明确的学习目的,被动而机械地接受书本知识,学习没有主动性和积极性。各高校在教学计划中压缩基础课程,增加专业课程,从而对基础理论的学习明显不够。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专业课程设置不合理,普遍存在专业课程繁多、基础课程太少的情况,致使培养的学生知识面窄、工作适应性较差。 (3) 教学方法落后。教学内容与现时经济生活脱节,文理知识互不兼容;老师讲、学生听的“灌输式”传统教学方法仍占主导地位,启发式教学法、案例教学法极少采用;对实践教学环节重视不够。具体表现为校内财务管理实践缺乏,校外财务管理实践环节薄弱,新的财务管理环节尚待开发,教师的实践能力欠缺等问题。 可见,我国的本科财务管理专业人才培养模式还存在较大的改进空间。 2本科财务管理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的改进思路 2.1本科财务管理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定位 财务管理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对于财务管理专业课程体系、教学方法和手段、教学内容等诸多方面都有决定性的影响,是整个学科建设的出发点和归宿。这一部分主要是归纳总结已有的对本科财务管理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观点,指出各种观点的特点和不足之处并重新定位本科财务管理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体系。 各高等院校本科财务管理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体系应具有3个层次:第一层是总体目标。它统领各类高校财务管理人才培养的目标,也是一个高级目标和终级目标。它的实现需要经过较长的时间周期。第二层是类别目标。它体现了各类高等院校的特点,如财经类、理工类、综合类、农业类等院校的目标有所不同。第三层次是校级目标。这一层结合了各类高等院校自身的特色与优势而确立。作为统领类别目标和校级目标的总体目标应是最高层次的、适应面最广的、最能体现学科特色的。财务管理专业人才培养总体目标应确立为“培养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符合相关各方的需求,具有以财务管理知识和能力为主体,同时具备经济、法律、金融等知识和能力,能从事财务、金融管理以及教学、科研方面工作的工商管理学科复合型专门人才”。该目标反映了几个方面的内容:适应发展需要,满足相关需求,体现财务管理学科特色。复合型专门人才包含了“理论与实践结合”、“创新与务实兼备”要求,并同时也包含了“宽口径、厚基础、强素质”要求。结合各类高等院校的特点,在总体目标的统领下,各类高等院校财务管理专业人才培养类别目标突出学生综合素质能力的培养。要求学生不仅财务管理学、会计学、金融学等专业知识基础扎实,而且必须具有获取知识和应用知识的能力,如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调查研究能力,终生学习的能力等。另外,还要注重数学、英语、计算机、法律、写作能力、体育等公共基础课的学习和第二课堂的学习,如参加各种社团、知识竞赛以培养组织协调能力、创新能力、实践能力等。因各类高等院校在发展目标、发展定位、学科优势等方面各有不同,各高等院校本科财务管理专业人才培养校级目标存在较大差异。校级目标既强调了财务管理目标的一般性,又突出了结合自身优势的特点。上述目标体系既有高层次的、广泛性的总体目标,又有特色化的、针对性的类别目标和校级目标。 2.2本科财务管理专业课程体系的设置 构建以培养目标为导向的课程体系。财务管理课程的设置应提倡以能力为基础而不是以知识为基础,强调在财务管理课程教学中对财务管理人才能力的培养,要符合高等院校教育“厚基础、宽口径、高素质”的要求。 课程体系应包括4个层次: (1) 公共基础课。使学生在人文、社科及自然科学方面获得相应的基础知识,加强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为其后续学习打下基础。公共基础课应该包括财经应用文写作,英语,高等数学,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思想品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形势与政策,心理学,体育等课程。 (2) 学科基础课。使学生获得本专业学科领域(主要是管理学和经济学)的基础理论及基本技能,打造宽厚的学科基础平台。在掌握相关课本知识的基础上,重点加强学习能力的培养,增强学生的自学能力。学科基础课应该包括管理学、运筹学、现代经济学、运筹学、应用统计、国际贸易实务、金融学、货币银行学、基础会计学、中级财务会计、管理信息系统、统计、税法与纳税筹划等课程。 (3) 专业课。任何一个专业的专业课程体系和专业课程内容设计,本质上取决于该专业学科内容及其构成的特征。现代财务管理学科内容及其构成的特征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① 以公司财务为基本研究对象。虽然财务管理活动广泛地存在于一切企事业单位及政府机关,但其中以企业财务活动最为典型。在各种形式的企业组织中,又以公司尤其是上市公司的财务活动最为丰富多彩。所以,尽管财务管理学的研究对象覆盖各类组织的财务活动,但公司财务是其重点。② 公司财务管理的核心内容是筹资管理、投资管理、利润分配管理及营运资金管理。现代财务管理学通常将筹资决策、投资决策及利润分配决策列为三大财务决策,而营运资金管理亦称日常财务管理,则是任何企业在任何时候都无法摆脱的一项经常性的财务管理活动。③ 日益增多的派生内容,比较典型的有:企业购并财务、破产与重整财务、通货膨胀财务、跨国公司财务、中小企业财务及集团企业财务等。根据上述特征,目前本科财务管理专业课程设置大致有4种方式: ① 按照财务管理主体的不同,设置财务管理学基础、企业财务管理、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宏观财务管理、国际财务管理和非营利组织财务管理等课程,其优点是主体鲜明,缺点是课程之间的教学工作量和难易程度差别大,不利于教学组织。② 按照资金运动的不同环节,设置财务管理学基础、企业筹资管理、企业投资管理、企业利润管理和财务管理专题(特殊业务的财务问题)等课程,其优点是内容集中,便于教学,缺点是系统性不强,且不能体现不同类型企业财务管理的特点。③ 按照由浅入深、循序渐进的教学规律,设置财务管理学基础,中级财务管理和高级财务管理,优点是层次感强,缺点是可能形成“大杂烩”。④ 按多元标准设置。各种设置方式各有利弊,不能要求以一种方式适应所有的需求,高校本科财务管理专业设置原则应该是多层次立体模式,应强调用发展的眼光,注重该专业的前瞻性和国际性。 (4) 实践环节。要通过实践教学环节,使学生更深入地理解所学的理论知识,培养学生综合应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本专业实践教学环节包括实验、实习和实训。 2.3本科财务管理专业教学方法体系的完善 要适应现代财务管理人才培养的要求,必须采取灵活多样的教学方式。在这种教学方式下,教师的主要任务是引导、启发学生思考,帮助学生解决疑难问题,变以传授知识为主为培养能力以为主。 (1) 在教学中应采用互动式教学方式,即以学生为中心,以需求为动因,以问题为基础,引导学生进行发现式、探索性的学习。在互动式教学中,可以采用案例研究、角色扮演、课堂报告或演讲、小组协作、专题讨论等方式,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培养学生终生学习的能力。从目前的情况看,案例研究法应用比较少。各高等院校在采用案例研究法时应注意:第一,选取高质量案例。高质量的教学案例应该能使学生通过讨论加深对课程中的某些重点和难点的理解,并能利用课本中所学理论知识分析和解决案例中所涉及的实际问题,能启发学生深入地思考,给学生留下较多的思维空间。 第二,设计高效的实施过程。首先,教师要组织好案例的分析与讨论,要善于创造良好的自由讨论的气氛和环境,鼓励学生大胆表明自己的观点,特别是“与众不同”的思考,使学生成为讨论的主角;其次,案例讨论结束后,教师应及时总结。总结不是给出某个案例的标准答案,况且很多案例不一定有标准答案,而是指出本次案例讨论所运用的理论知识、讨论难点和重点,需要深入思考之处,并指出本次讨论的成功与不足。最后,教师要指导学生进行案例报告的撰写,引导学生由口头表达上升为文字表达,提高综合运用能力。 (2) 加强实践教学。财务管理作为一门应用学科,永远是一门实践的艺术。在财务管理实践教学中,可以根据专业培养模式和课程特点,采用实验、实训、实习等灵活多样的教学方式,以此锻炼学生的实践能力,检验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在实践教学过程中,应该吸引更多的专业教师参与其中,促进教学相长。学校应该为学生构建多元化的实践平台,如在银行、管理咨询公司、证券交易所等单位建立实习基地;学校和企业合作建设erp实验室;学生参与导师的课题研究;学校邀请企业家、财务总监等来校进行专题讲座等。同时,学校要创造条件,鼓励、引导和组织学生积极参加各种创新性的实践活动。 总之,本科财务管理专业人才培养的目标应具有层次性,包括总体目标、类别目标和校级目标;在课程体系设计时,构建以培养目标为导向的课程体系。强调在财务管理课程教学中对财务管理人才能力的培养,要符合高等院校教育“厚基础、宽口径、高素质”的要求;在教学方法上,要适应现代财务管理人才培养的要求,必须采取灵活多样的教学方式,以培养能力为主。 财务专业论文:浅析地方工科院校财务管理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研究 【论文摘要】与综合性大学和财经类院校的本科财务管理专业相比,地方工科院校本科财务管理专业无论在办学实力、师资力量还是生源质量等方面均不占优势,加之其人才培养模式缺乏特色,导致地方工科院校本科财务管理专业毕业生的就业形式严峻。本文以地方工科院校的“地方特色”和“工科特色”为出发点,从培养目标定位、构建以能力培养为主线的课程体系以及多样化的人才培养方式等几个方面对地方工科院校本科财务管理专业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进行了有益的探讨。 【论文关键词】地方工科院校;财务管理专业;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 社会对人才的要求是多方面、多层次的,虽然各行各业都需要财务管理人员,但具体到实际工作之中,不同行业对财务管理人员的需求是不一样的。目前,我国大多数院校都开设了财务管理专业,而且规模不断壮大。相对于综合性大学和各类财经类院校来说,地方工科院校的财务管理专业无论在办学实力、师资力量、科研能力、生源质量还是在教学模式等方面都不占优势,加之这些地方工科院校对财务管理专业人才的培养大多缺乏一个合理的市场定位,导致专业定位、培养目标、课程体系设置、教学模式与综合性大学大同小异。这些问题的存在不仅严重制约了财务管理专业的创新,而且还导致地方工科院校财务管理专业毕业生缺乏特色,就业前景非常不容乐观。在严峻的现实面前,地方工科院校的财务管理专业必须进行重新定位,培养有特色的、具有竞争优势的财务管理专业的毕业生,才能确保地方工科院校财务管理专业的生存与发展。 一、地方工科院校财务管理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现状分析 何谓“人才培养模式”?教育部在1998年召开的第一次全国普通高校教学工作会议的主文件《关于深化教学改革,培养适应21世纪需要的高质量人才的意见》中指出:人才培养模式是学校为学生构建的知识、能力、素质结构,以及实现这种结构的方式,其内涵是一种教育思想和体现教育思想的教学运行方式,包括教育目标和培养方式,其外延是专业设置、课程体系、教学方法、教育教学活动运行机制和非教学培养途径等。人才培养模式包含三个关键要素:一是目的要素:培养目标,是全部教育工作的核心,是一切教育活动的出发点和归宿,同时也是确定教育内容,选择教育方法,检查和评价教育结果的依据。二是内容要素:教育内容是为实现教育目标经选择而纳入教育活动过程的知识、技能、行为规范、价值观念的总体,一般以课程的形式体现。三是方法要素:培养方式是为实现教育目的、掌握教育内容而采用的程序、方式和手段的总和。培养方式既包括教育活动的方法,也包括教育活动的程序。 为了揭示地方工科院校本科财务管理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的现状,笔者搜集了华东地区地方工科院校财务管理专业的培养目标、课程设置及培养方式,并将其与这一地区综合性大学和财经类院校进行比较,发现地方工科院校财务管理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普遍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1.培养目标定位模糊,无法体现其“工科特色”与“地方特色” 财务管理专业是1998年经国家教育部正式批准成立的工商管理专业学科大类下的一门二级学科。从地方工科院校的发展历史来看,其学科发展重点集中在工科学科方面,财务管理专业大多是这些学校为适应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及学校在高等教育大众化形势下和追求规模扩张的大背景下开设起来的。地方工科院校财务管理专业人才的培养目标定位主要是学生在毕业时能够掌握很好的操作和实践能力,能从事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及中小企业等各类组织机构的财务管理和咨询等工作的应用型人才。但大多地方工科院校在制定本科财务管理专业人才培养目标时大多忽视了学校的整体定位与办学特色及专业自身条件,一味盲目跟从其他高校的做法,致使财务管理专业培养目标定位根本没有体现其“工科特色”和“地方特色”。 2.课程体系设置不合理,缺乏特色 课程体系的设置应主要是根据专业的培养目标、院校的师资条件及学生特点制定。财务管理专业课程体系的构建应以满足就业为导向,以金融学为理论基础,以会计学为商业语言,以管理学为工具或手段,以提高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为目的。我国大多地方工科院校财务管理专业课程体系的设置没有结合学校自身的特色和办学优势,或者盲目跟风,模仿综合性大学和财经类院校财务管理专业课程体系设置,或者将会计学科与金融学科的相关课程简单拼凑,或者是因人设课,而且大纲多强调对理论课的考察,对实践课的要求相对较弱。这种课程体系不仅没有反映财务管理专业的学科特点,更没有体现出地方工科院校财务管理专业的培养目标。 3.培养方式重知识传授,轻能力培养 地方本科院校财务管理专业培养目标的定位有其特殊性,应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主,强调知识、能力、素质于一体的协调发展。但大部分地方本科院校理论教学所占课时比重较大,课内实践教学课时不足。即使建立了相关实训模拟实验室,但由于实践教学软件的实用性和时效性不高,实验室使用的软件版本滞后于企业实际使用的网络版操作系统,致使学生所学与企业实际操作相对滞后。再加上财务管理部门属于敏感部门,学生很难找到较对口的单位实习。结果,实践教学环节很难达到预期目标,学生只能掌握一些抽象化的概念和原理,实际操作能力较差。 二、地方工科院校财务管理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存在问题剖析 1.教育观念滞后,培养目标与社会需求脱节 财务管理人才培养的质量如何取决于人才培养目标的定位是否清晰准确,由于财务管理专业办学较晚,加之地方工科院校长期以来受地方政府的扶持,在计划经济体制及“以我为中心”的惯性思维和制度影响下,这些高校大多缺乏竞争意识、市场意识、创新意识和超前意识,办学理念也不十分明晰,对培养什么样的人才缺乏认真、系统的分析和思考,导致人才培养缺乏合理的市场定位,专业课程设置没有形成自己的特色,学校办学与市场实际需求之间严重脱节。 2.专业师资队伍结构不合理,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 从师资队伍看,地方工科院校在一定程度上主要原有的会计专业师资,或者是从其他相关管理学科上临时转过来的老师,具有金融学、投资学、理财学知识背景的老师所占比例偏少,具有企业实践经验的教师所占比例更少。造成学生知识结构单一,财务管理方面的知识基本还是空白。加之目前,很多地方工科院校师资管理的激励导向和激励机制不合理,在唯科研论激励机制的驱动下,许多专业教师只专注于做科研,而教学只要做到学生不提意见就了事,再加上开新课的收益很少,导致教师既不愿改进和更新所教授的课程,更不愿意开设新的课程,只是维持现有的教学秩序正常运行而已。 3.实践环节经费投入不足,实践环节的教学质量不能达到预期目标 地方工科院校的学科发展重点集中在工科学科方面,财务管理专业大多是学校在高等教育大众化形势下和追求规模扩张的大背景下适应地方经济的发展和获取经济效益开设的。相对于工科专业来说,财务管理专业普遍被认为是低成本高收益的投资,因此,许多工科院校都积极开办财务管理专业,但是一旦开设后,由于资金投入的力度远达不到所需的要求,结果只能购置水平较低的设备,导致相关实验室的建设水平不高,再加上地方工科院校在财务管理领域建立的实习基地普遍较少,这些都严重影响了实践环节的教学质量。 三、地方工科院校财务管理专业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建议 1.合理定位人才培养目标,彰显“地方”特色与“工科”特色 地方工科院校是面向地方、面向市场办学的主体,具有地方性、工程应用性和大众性的办学特征。[2]由于其办学定位、资源优势、服务对象、招生对象、就业面向都在地方,因此,其财务管理人才培养目标的制定,应以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为直接驱动力,既要准确把握地方经济发展现状和发展趋势,与地方的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密切结合,又要了解行业和企业对财务人员的需求,坚持地方特色,体现地方特色,为本地区经济建设、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服务。 此外,建设富有特色的专业也是高校在新形势下求得生存和获得竞争优势的重要战略手段。地方工科院校在制定其财务管理人才培养目标时应从人才市场细分和就业目标定位的视角出发,依托其工科背景,体现其工科特色,培养具有工科优势的复合性会计人才,提高学生的就业竞争力。 2.构建以目标为导向、以能力培养为主线的课程体系 地方工科院校本科教育是以市场需求和企业需要为导向的专业教育,是一种以能力为本的教育,是为学生进入现实和未来市场就业或创业做准备的教育,它所关注的焦点,在于尽可能地提高受教育者适应当前与未来产业发展与技术变革的创新性能力。为此,地方工科院校本科财务管理专业课程体系的设置应以“拓展宽口径的商业知识和培养一个成功的财务人员所需要的各种能力”为目标,以课程整合、体系优化与学生整体知识结构设计为重点,以应用能力培养为主线,按照所在地区行业、产业和企业所需的技术、技能知识,按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对学科知识进行重组,实施实施通识教育与专业教育有机结合的“基础课程+金融投资课程+会计专业课程”三层次课程体系。与此同时,针对地方与行业发展需求、学生基础、兴趣与能力等方面的差异对教学的不同要求,设计弹性化的课程模块,并通过专业方向的二次分流实施分流培养,从而把拓宽专业口径与灵活专业方向有机结合,为学生打下坚实的公共基础和学科专业基础,使学生的知识结构、专业目标更贴近地方经济发展的需求,增强毕业生就业的竞争力。 3.以学生最优化发展为出发点构建多样化的人才培养方式 多元化人才培养目标必须通过多样化培养方式来实现。首先,为适应现代财务管理人才培养的要求,必须放弃课堂讲授和死记硬背为导向的传统教学方法,采取灵活多样的教学方法,如采用互动式教学,具体包括案例讨论、角色扮演、课堂报告或演讲、小组作业、专题报告等方式。互动式教学方式有利于培养学生终生学习的能力。其次,多元化的实践教学体系是财务管理应用型人才培养的关键。为此,地方工科院校的领导一方面,应转变观念,增大资金投入的力度,加强金融及会计方面实验实训条件的建设,使学生在仿真环境中接受系统训练,提高实验教学质量与效果。另一方面,应加强产学研密切合作,积极建立校外实训基地,确保学生能通过校外实践和顶岗实习熟练掌握相应岗位的操作要求和操作技能,实现校企无缝对接,培养学生的适应能力和实践能力。 财务专业论文:财务管理专业保险学教学改革研究 [摘要]财务管理专业保险学的教学质量,直接影响财务管理专业学生的能力培养。如何提高学生的保险意识和运用保险手段处理企业风险的能力,成为财务管理专业保险学教学的重点。必须转变思路和角度,加强财务管理专业保险学的教学改革研究,科学优化教学内容;积极强化能力培养;高度重视教学研究,提高保险学的教学水平,才能完成财务管理专业保险学的教学目标。 [关键词]财务管理专业;保险学教学改革;教学目标 财务管理专业保险学的教学目标是培养具有现代保险意识、能够运用现代保险技术、掌握现代风险管理理念的财务管理人才。财务管理专业保险学教学应当紧密结合财务管理人才对保险知识和能力的要求进行科学设计,但目前保险学的教学单纯考虑自身的内容体系比较重,而与有针对性的教学还存在相当大的差距,因此,高等院校财务管理专业加强保险学教学改革研究非常必要。 一、科学优化教学内容,建立与财务管理专业相匹配的保险学知识体系 财务管理专业保险学课程应当在遵循保险学自身知识结构的基础上,科学优化教学内容,建立与之相匹配的知识体系,充分满足财务管理人才对保险知识的需求。 (一)风险管理是财务管理专业保险学知识体系的基础内容 风险管理是研究风险发生规律和风险控制技术的一门新兴管理科学。保险是风险管理最重要的技术手段,是企业或个人把自身的风险以交纳保险费为代价。将风险转嫁给保险人承担,当发生保险风险损失时,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经济补偿。保险虽然仅仅作为整个风险管理过程中财务管理手段之一,却表现出极大的社会保障功能,得到广泛应用。 风险管理是财务管理专业保险学研究的重要基础内容。企业风险管理整合框架下非投机风险的发生发展规律、类型、本质特征、成本的形成和度量、风险管理理论、风险管理的基本程序和方法、风险管理与保险的关系等都应当作为教学的重点,使学生深入理僻风险管理的内涵,充分认识通过保险转移企业风险的重要意义。 (二)保险基础理论是财务管理专业保险学知识体系的核心内容 科学的理论是人们认识和指导实践的重要基础。在财务管理专业保险学知识体系中,加强保险基础理论的内容设计,对学生科学指导企业风险防范,提高风险管理中保险的综合运用能力和理论分析水平产生重要的影响。 保险理论随着保险实践的不断深入而逐步形成并得到快速发展,对经济产生了巨大的推进作用。作为财务管理专业学生必须掌握保险经济学原理、保险功能理论、风险防范理论,掌握保险合同的法律规范要求,掌握保险运行的基本原则、应用范围及法律后果。达到能够运用保险理论与技术指导企业的风险管理行为。解决企业在保险合同订立、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系列复杂的业务及法律问题,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保险基础理论是财务管理专业保险学课程的核心内容。 (三)商业保险是财务管理专业保险学知识体系的主干内容 商业保险作为风险管理的重要平台,对保持经济繁荣与健康发展、企业灾后重建、维持企业持续经营、保障员工福利等方面发挥着无可替代的作用。 企业在生产经营中,所面临的财产风险、责任风险、信用风险等已经成为束缚企业发展的重要因素。企业通过制定保险计划,购买各类企业财产保险产品,实现对风险的有效管理。可以通过制定企业年金计划,为员工的生命、健康、意外伤害提供更高层次的人身保障,增强企业的凝聚力,促进优质人力资源的稳定。因此,商业保险是财务管理专业保险学课程的重点和主干。 通过商业保险知识的学习使学生比较系统地了解和掌握各类商业保险的产品特点,能够根据企业生产与财务状况,在企业风险评估基础上科学制定保险计划。选择优质的保险产品和保险公司,提高企业风险管理和财务管理水平。 (四)社会保险是财务管理专业保险学知识体系的重要内容 在企业运行中,存在着员工退休养老、医疗费开支、劳动力流动而产生的失业等风险,这些风险只能通过社会保险来解决。社会保险制度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可以改变劳动力对企业的依附关系,使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地位平等。 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同属于社会保障范畴,具有相同的业务和数理技术基础,都是社会安全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学习使学生了解社会保险对企业发展的积极影响。明确企业员工所享有的社会保险的权利和应尽的法律义务,企业应该如何遵守社会保险的法律规范,保证员工社会福利待遇的实现。社会保险是财务管理专业保险学知识体系的重要内容。 (五)保险企业经营与监管是财务管理专业保险学知识体系不可缺少的内容 保险经营具有负债性,保险产品是无形产品。财务管理人员在实施企业风险保险转移、制定员工福利计划时,必须了解保险企业的经营状况,了解保险企业台前幕后的各项业务及程序,了解国家如何对保险企业进行监督与管理。只有这样,才能保证企业通过保险途径管理风险的效果。提高运用保险手段管理风险的水平。所以,保险企业经营与监管是财务管理专业保险学知识体系不可缺少的内容。 二、积极强化能力培养,提高财务管理专业保险学的教学效果 掌握和运用保险知识。分析与解决财务管理中出现的风险管理问题,提高财务管理的综合能力,是财务管理专业保险学课程始终如一的教学目标,因此,能力培养在保险学教学中非常重要。 (一)通过保险案例教学强化能力培养 财务管理专业保险学教学应该以案例教学为先导,综合运用保险、法律及财务管理专业知识,正确处理企业风险管理中出现的各种保险问题。例如。美国“9.11”恐怖风险与保险分析、达姆达轮火灾案、大连国际合作集团公司索赔案等。这些案例具有一定的代表性,涉及的法律问题比较复杂,通过解析让学生明晰法律规范,提高对保险知识的理解,加强专业知识的深化。提高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面对企业风险管理中错综复杂的保险法律案件能够找到解决的途径与方法。 案例教学能够极大地激发学生的参与意识。对于提高学生的理解能力、思维能力和表达能力具有良好的效果。财务管理专业保险学案例教学要强调案例的真实性、典型性,启发学生从不同角度提出解决方案。找到理论依据。 (二)通过社会调查强化能力培养 社会调查是将社会关注的某一具体问题,通过让学生直接进入社会调查研究得出结论的教学方法。学生在收集信息、设计方案、实施方案、完成任务中学习和掌握知识,使能力得到提高。 财务管理专业保险学课程主要是为了处理企业静态财务风险,加强企业风险管理。提高保险意识而设置。在确定社会调查项目时,要紧密结合企业风险管理的实际情况,针对学生的兴趣及程度进行选择。例如。在风险管理、财产保险、团体人身保险、社会保险等教学中,可以确立一些社会调查项目,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选择其中的一项或几项,如某企业保险情况调查、某企业保险方案策划、某企业员工福利策划等。在调查中深入企业,对有效资料进行科学分析,写出调查报告。根据学生的表现、调查报告的质量给出考核评价。 (三)通过实践教学强化能力培养 实践教学的核心是学生根据所学的理论和方法进行具体操作,发现问题与解决问题。通过实践教学,达到学以致用的同化,巩固所掌握的知识,提高能力的转化率。 在企业财产保险、责任保险、工程保险等实务教学中,实践教学将收到显著的教学效果。首先。设定一个目标企业,学生可以到企业了解生产及财务状况、风险管理情况,排查企业风险隐患,制定企业风险防范与保险计划,企业办理投保事项。其次,模拟企业发生保险事故,学生代表企业向保险公司申请索赔,参加损失鉴定,理算保险赔款。再次,选择企业保险实务诉讼案例,建立模拟保险法庭,模拟代表企业参加法律诉讼。要充分利用校内外实习资源,采用模拟实训和现场实习相结合、辅以比赛等多种教学形式。使学生能够将所学的保险学知识运用到企业风险管理之中,达到强化能力培养的目的。 (四)改革考核评价方法强化能力培养 为了保证财务管理专业保险学课程的教学质量必须设计与保险学教学目标相匹配的、信度和效度较高的、易于操作的考核评价方法。 财务管理专业对学生的能力水平要求较高,保险学课程的教学考核评价要紧紧抓住能力培养这个关键要素。可以采用多种形式,如在一定笔试基础考核外,增加企业保险案例分析、企业保险调查报告、企业投保索赔业务技能模拟操作等能力考核项目,加大平时成绩比例。变一次性、终结性考试为全过程考核,减少学习的功利性,有效完成财务管理专业保险学课程的教学目标。 三、高度重视教学研究,提高财务管理专业保险学的教学水平 财务管理专业保险学课程应该高度重视教学研究。充分考虑财务管理专业人才的知识结构和能力需要,全面提高教学质量。 (一)注重综合性教学研究 财务管理专业的课程体系比较宽泛,学生的知识面广、发散性思维强。在保险学教学研究中,应当积极探索如何发挥学生的知识储备优势,注重经济学、金融学、管理学、法学、自然科学等多学科的融合。 例如,在解释保险概念时,可以从经济学、法学、管理学的不同角度进行阐述,从保险的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的表现特征。揭示保险经济现象内在的规律性与矛盾的特殊性及与其他经济现象的普遍联系。在介绍损失补偿原则时,可以锁定某个目标企业,从风险管理、财务管理、法律规范等角度去分析损失补偿原则的内涵与财务效果,也可以进行计量和博弈分析等。通过多视角提高学生对教学内容的理解力。 (二)注重发展性与前瞻性教学研究 我国经济正处在快速发展时期,保险理论和实务不断发展与更新。企业风险管理水平也在不断提高,发展性和前瞻性教学研究是时代的要求。 例如,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和现代企业制度的完善,责任保险与信用保险成为企业经营不可缺少的风险转移手段,其理论与实务发展速度快,自身的业务体系不断完善;员工福利计划是近几年从国外引进的内容,是我国企业将来必须面对的问题。是一种由雇主提供员工因死亡、生病、失能、退休或失业而失去生活所得的救助计划,包括社会保险、团体保险、健康保险计划和退休计划,企业实施了员工福利计划可以获得国家的税制优惠,是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内容。发展性与前瞻性教学研究高度体现了财务管理专业保险学课程的知识价值。 (三)注重实用性教学研究 保险学是一门指导保险实践的应用科学,保险学课程必须注重实用性教学研究,应选择当前保险市场比较成熟、适应财务管理专业人才培养的保险内容作为教学研究的重点。例如,保险合同与保险基本原则既是保险学的核心内容,也是保险学中实用性最强的内容,保险活动在遵循保险基本原则的基础上,通过订立保险合同来完成;企业财产保险、责任保险、工程保险、团体人身保险等是工商企业风险管理最重要的险种。应用范围广,因此。这些内容应该作为财务管理专业保险学课程教学研究的重点。 财务专业论文:研究财务管理专业保险学教学改革 摘要:财务管理专业保险学的教学质量,直接影响财务管理专业学生的能力培养。如何提高学生的保险意识和运用保险手段处理企业风险的能力,成为财务管理专业保险学教学的重点。必须转变思路和角度,加强财务管理专业保险学的教学改革研究,科学优化教学内容;积极强化能力培养;高度重视教学研究,提高保险学的教学水平,才能完成财务管理专业保险学的教学目标。 关键词:财务管理专业;保险学教学改革;教学目标 财务管理专业保险学的教学目标是培养具有现代保险意识、能够运用现代保险技术、掌握现代风险管理理念的财务管理人才。财务管理专业保险学教学应当紧密结合财务管理人才对保险知识和能力的要求进行科学设计,但目前保险学的教学单纯考虑自身的内容体系比较重,而与有针对性的教学还存在相当大的差距,因此,高等院校财务管理专业加强保险学教学改革研究非常必要。 一、科学优化教学内容,建立与财务管理专业相匹配的保险学知识体系 财务管理专业保险学课程应当在遵循保险学自身知识结构的基础上,科学优化教学内容,建立与之相匹配的知识体系,充分满足财务管理人才对保险知识的需求。 (一)风险管理是财务管理专业保险学知识体系的基础内容 风险管理是研究风险发生规律和风险控制技术的一门新兴管理科学。保险是风险管理最重要的技术手段,是企业或个人把自身的风险以交纳保险费为代价。将风险转嫁给保险人承担,当发生保险风险损失时,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经济补偿。保险虽然仅仅作为整个风险管理过程中财务管理手段之一,却表现出极大的社会保障功能,得到广泛应用。 风险管理是财务管理专业保险学研究的重要基础内容。企业风险管理整合框架下非投机风险的发生发展规律、类型、本质特征、成本的形成和度量、风险管理理论、风险管理的基本程序和方法、风险管理与保险的关系等都应当作为教学的重点,使学生深入理僻风险管理的内涵,充分认识通过保险转移企业风险的重要意义。 (二)保险基础理论是财务管理专业保险学知识体系的核心内容 科学的理论是人们认识和指导实践的重要基础。在财务管理专业保险学知识体系中,加强保险基础理论的内容设计,对学生科学指导企业风险防范,提高风险管理中保险的综合运用能力和理论分析水平产生重要的影响。 保险理论随着保险实践的不断深入而逐步形成并得到快速发展,对经济产生了巨大的推进作用。作为财务管理专业学生必须掌握保险经济学原理、保险功能理论、风险防范理论,掌握保险合同的法律规范要求,掌握保险运行的基本原则、应用范围及法律后果。达到能够运用保险理论与技术指导企业的风险管理行为。解决企业在保险合同订立、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系列复杂的业务及法律问题,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保险基础理论是财务管理专业保险学课程的核心内容。 (三)商业保险是财务管理专业保险学知识体系的主干内容 商业保险作为风险管理的重要平台,对保持经济繁荣与健康发展、企业灾后重建、维持企业持续经营、保障员工福利等方面发挥着无可替代的作用。 企业在生产经营中,所面临的财产风险、责任风险、信用风险等已经成为束缚企业发展的重要因素。企业通过制定保险计划,购买各类企业财产保险产品,实现对风险的有效管理。可以通过制定企业年金计划,为员工的生命、健康、意外伤害提供更高层次的人身保障,增强企业的凝聚力,促进优质人力资源的稳定。因此,商业保险是财务管理专业保险学课程的重点和主干。 通过商业保险知识的学习使学生比较系统地了解和掌握各类商业保险的产品特点,能够根据企业生产与财务状况,在企业风险评估基础上科学制定保险计划。选择优质的保险产品和保险公司,提高企业风险管理和财务管理水平。 (四)社会保险是财务管理专业保险学知识体系的重要内容 在企业运行中,存在着员工退休养老、医疗费开支、劳动力流动而产生的失业等风险,这些风险只能通过社会保险来解决。社会保险制度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可以改变劳动力对企业的依附关系,使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地位平等。 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同属于社会保障范畴,具有相同的业务和数理技术基础,都是社会安全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学习使学生了解社会保险对企业发展的积极影响。明确企业员工所享有的社会保险的权利和应尽的法律义务,企业应该如何遵守社会保险的法律规范,保证员工社会福利待遇的实现。社会保险是财务管理专业保险学知识体系的重要内容。 (五)保险企业经营与监管是财务管理专业保险学知识体系不可缺少的内容 保险经营具有负债性,保险产品是无形产品。财务管理人员在实施企业风险保险转移、制定 员工福利计划时,必须了解保险企业的经营状况,了解保险企业台前幕后的各项业务及程序,了解国家如何对保险企业进行监督与管理。只有这样,才能保证企业通过保险途径管理风险的效果。提高运用保险手段管理风险的水平。所以,保险企业经营与监管是财务管理专业保险学知识体系不可缺少的内容。 二、积极强化能力培养,提高财务管理专业保险学的教学效果 掌握和运用保险知识。分析与解决财务管理中出现的风险管理问题,提高财务管理的综合能力,是财务管理专业保险学课程始终如一的教学目标,因此,能力培养在保险学教学中非常重要。 (一)通过保险案例教学强化能力培养 财务管理专业保险学教学应该以案例教学为先导,综合运用保险、法律及财务管理专业知识,正确处理企业风险管理中出现的各种保险问题。例如。美国“9.11”恐怖风险与保险分析、达姆达轮火灾案、大连国际合作集团公司索赔案等。这些案例具有一定的代表性,涉及的法律问题比较复杂,通过解析让学生明晰法律规范,提高对保险知识的理解,加强专业知识的深化。提高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面对企业风险管理中错综复杂的保险法律案件能够找到解决的途径与方法。 案例教学能够极大地激发学生的参与意识。对于提高学生的理解能力、思维能力和表达能力具有良好的效果。财务管理专业保险学案例教学要强调案例的真实性、典型性,启发学生从不同角度提出解决方案。找到理论依据。 (二)通过社会调查强化能力培养 社会调查是将社会关注的某一具体问题,通过让学生直接进入社会调查研究得出结论的教学方法。学生在收集信息、设计方案、实施方案、完成任务中学习和掌握知识,使能力得到提高。 财务管理专业保险学课程主要是为了处理企业静态财务风险,加强企业风险管理。提高保险意识而设置。在确定社会调查项目时,要紧密结合企业风险管理的实际情况,针对学生的兴趣及程度进行选择。例如。在风险管理、财产保险、团体人身保险、社会保险等教学中,可以确立一些社会调查项目,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选择其中的一项或几项,如某企业保险情况调查、某企业保险方案策划、某企业员工福利策划等。在调查中深入企业,对有效资料进行科学分析,写出调查报告。根据学生的表现、调查报告的质量给出考核评价。 (三)通过实践教学强化能力培养 实践教学的核心是学生根据所学的理论和方法进行具体操作,发现问题与解决问题。通过实践教学,达到学以致用的同化,巩固所掌握的知识,提高能力的转化率。 在企业财产保险、责任保险、工程保险等实务教学中,实践教学将收到显著的教学效果。首先。设定一个目标企业,学生可以到企业了解生产及财务状况、风险管理情况,排查企业风险隐患,制定企业风险防范与保险计划,企业办理投保事项。其次,模拟企业发生保险事故,学生代表企业向保险公司申请索赔,参加损失鉴定,理算保险赔款。再次,选择企业保险实务诉讼案例,建立模拟保险法庭,模拟代表企业参加法律诉讼。要充分利用校内外实习资源,采用模拟实训和现场实习相结合、辅以比赛等多种教学形式。使学生能够将所学的保险学知识运用到企业风险管理之中,达到强化能力培养的目的。 (四)改革考核评价方法强化能力培养 为了保证财务管理专业保险学课程的教学质量必须设计与保险学教学目标相匹配的、信度和效度较高的、易于操作的考核评价方法。 财务管理专业对学生的能力水平要求较高,保险学课程的教学考核评价要紧紧抓住能力培养这个关键要素。可以采用多种形式,如在一定笔试基础考核外,增加企业保险案例分析、企业保险调查报告、企业投保索赔业务技能模拟操作等能力考核项目,加大平时成绩比例。变一次性、终结性考试为全过程考核,减少学习的功利性,有效完成财务管理专业保险学课程的教学目标。 三、高度重视教学研究,提高财务管理专业保险学的教学水平 财务管理专业保险学课程应该高度重视教学研究。充分考虑财务管理专业人才的知识结构和能力需要,全面提高教学质量。 (一)注重综合性教学研究 财务管理专业的课程体系比较宽泛,学生的知识面广、发散性思维强。在保险学教学研究中,应当积极探索如何发挥学生的知识储备优势,注重经济学、金融学、管理学、法学、自然科学等多学科的融合。 例如,在解释保险概念时,可以从经济学、法学、管理学的不同角度进行阐述,从保险的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的表现特征。揭示保险经济现象内在的规律性与矛盾的特殊性及与其他经济现象的普遍联系。在介绍损失补偿原则时,可以锁定某个目标企业,从风险管理、财务管理、法律规范等角度去分析损失补偿原则的内涵与财务效果,也可以 进行计量和博弈分析等。通过多视角提高学生对教学内容的理解力。 (二)注重发展性与前瞻性教学研究 我国经济正处在快速发展时期,保险理论和实务不断发展与更新。企业风险管理水平也在不断提高,发展性和前瞻性教学研究是时代的要求。 例如,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和现代企业制度的完善,责任保险与信用保险成为企业经营不可缺少的风险转移手段,其理论与实务发展速度快,自身的业务体系不断完善;员工福利计划是近几年从国外引进的内容,是我国企业将来必须面对的问题。是一种由雇主提供员工因死亡、生病、失能、退休或失业而失去生活所得的救助计划,包括社会保险、团体保险、健康保险计划和退休计划,企业实施了员工福利计划可以获得国家的税制优惠,是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内容。发展性与前瞻性教学研究高度体现了财务管理专业保险学课程的知识价值。 (三)注重实用性教学研究 保险学是一门指导保险实践的应用科学,保险学课程必须注重实用性教学研究,应选择当前保险市场比较成熟、适应财务管理专业人才培养的保险内容作为教学研究的重点。例如,保险合同与保险基本原则既是保险学的核心内容,也是保险学中实用性最强的内容,保险活动在遵循保险基本原则的基础上,通过订立保险合同来完成;企业财产保险、责任保险、工程保险、团体人身保险等是工商企业风险管理最重要的险种。应用范围广,因此。这些内容应该作为财务管理专业保险学课程教学研究的重点。 财务专业论文:烟农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问题与对策 摘要:随着烟农专业合作社发展,其业务范围越来越广,承担着组织生产、专业服务、多种经营、普惠社员的职能和角色,对合作社管理要求越来越高。财务管理作为企业管理的基础,同样是烟农合作社经营管理的必要保障,核算的精准,管理规范,直接关系到合作社的健康发展。 关键词:烟农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规范 烟草行业开展现代烟草农业建设以来,以烟农专业合作社建设为中心,烤烟生产基本实现“两头工场化中间专业化”的生产组织模式,烟农专业合作社已具有一定规模,但由于烟农专业合作社存在内生发展动力不足、经营管理水平有限等原因,使得财务管理风险凸显,如何提高其财务管理水平,降低财务风险,就显得至关重要。因此,探讨烟农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及改进策略,对于维护广大烟农社员的利益,稳定烟草公司的生产经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当前烟农合作社财务管理问题 (一)执行制度不严,管理水平不高 尽管合作社成立之时,根据有关法规,完善了财务制度,但实际财务管理并未严格按照制度执行,管理水平还亟待提升。在民主管理、社务公开、扶持补贴资金处置、盈余分配、成员账户运用等方面不同程度存在瑕疵。表现为制度上墙多,公示上墙少。决策事项多,决策会议少。扶持补贴多,收支明细少。 (二)会计核算不规范,资产管理水平低 会计核算停流在“流水账”水平,会计科目使用不准确,报销审批手续不完善,相关经济业务发生后报账不及时,凭证资料入账依据不充分,会计档案资料不完整。资产账簿的设置不能充分反映资产的剩余价值、使用周期、使用地点、管理责任人等内容,同时合作社对财务人员的分工不明确,不进行定期盘点,资产管理存在账实不符、管护不到位、闲置率高的问题。 (三)争取税收优惠不到位,存在潜在法律风险 国家规定合作社向成员提供农资免征增值税;合作社与成员签订的产品销售合同,免征印花税;合作社销售成员的产品视同农户自产自销等税收优惠政策,但是由于一些地方税务部门对政策把握不到位,合作社自身积极争取力度不够,国家给予合作社的税收优惠政策并没有真正落到实处,随着合作社业务量增加,服务项目多元,大额交易资金流通,在法律上存在潜在风险。 (四)社员账户应用不好,盈余分配依据不详细 社员账户是合作社记录成员参与组织交易、享受盈余分配的重要依据,是联结社员利益的纽带。目前合作社基本都建有“社员账户”,但部分合作社在筹集初期,缺乏相应制度建设和法规指导,以非现金方式入股的社员,初始出资(入股)额量化依据不充分,加之合作社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水平有限,无法真实反应盈余情况,合作社公积金和公益金量化到社员账户份额不准确,年终分配依据不充分,社员权益有被侵害的可能。 二、合作社财务管理原因分析 (一)烟农合作社性质特征限制 烟农合作社相较其他农民合作社,具有以下特点:一是业务核心工作是开展事关烟叶生产的综合服务,以服务社员为主。二是综合服务项目较多,社员在不同项目上存在不同交易量。三是不同业务项目成本构成不一,核算社员交易成本较复杂。四是合作社从事生产的社员可享受国家、行业、地方政府的相关扶持、补贴,收益来源较为复杂。 (二)人员素质不高限制 一是合作社财务人员素质不高。一些合作社财务管理由临时人员办理,本身业务素质不高,同时对合作社业务认识不够,会计处理上针对性不强,出现错误。二是合作社管理层财务素养不够,本身不懂,加之平时只关心合作社业务工作,在意的是如何扩大收益,对合作社财务事务管理参与过问不多。三是合作社监事作用弱化。监事会成员因不具有相关财务会计知识,对合作社年度业务报告和会计核算事项监督形同虚设。四是外部介入欠缺。烟农合作社出于成本控制考虑,没有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进行财务审计工作。 (三)外部环境的限制 一是政策解读少,意识不到位。由于地方有关部门宣传欠缺,合作社财务人员对国家出台的合作社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理解不够,对税收优惠政策和纳税申报程序不熟悉。相当一部分财务人员缺乏向税务机关办理免税申报和备案手续的概念。二是政府部门主动为引导不足。税务一些相关部门对合作社减免税收不积极、不作为,合作社多次碰壁无果而返。三是地方相关部门误解。由于烟草公司烟农合作社在引导组建、经营帮扶上做了很多工作,一些地方部门将烟农合作社相关工作划归烟草公司牵头,造成专业指导不足。 三、改进策略 (一)强化法律法规学习,提升政策把握能力 烟农合作社必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按照“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建立和完善各项内控管理制度工作。利用专题讲座、知识竞赛、多媒体宣传等多种形式,开展财务会计知识教育工作,提升管理人员的财务素养。 (二)打造专业队伍,规范财务管理 完善组织机构,建立财务管理部门,设置专职会计与出纳岗位,聘任业务素质高,有一定财务工作经验且工作仔细、勤劳实干、责任心强的专业人员任职,并匹配相应的薪酬,以维持财会队伍的稳定性,同时要对财务人员进行定期的培训和后续教育,更新财会知识,了解最新的政策,保证其上岗的资质。合作社还要对财会人员进行考核,将其工作情况与工资奖金挂钩,用以激发财会人员的工作主动性及积极性。 (三)完善相关制度,做到有制可依 烟农专业合作社要以适应合作社当下业务需要为前提,不断修改和完善相关财务制度,夯实财务管理基础。严控财务项目审批,对管理费用,如差旅费、招待费、通讯费、交通费等核定定额,制定标准,健全经手、签收、审批程序,明确内部岗位责任制,严格控制。完善资产管理制度,分开资产的购置、验收、保管、使用、处置等五个环节的台账管理,形成内部牵制制度管理和台账登记责任管理。要完善盈余分配制度,合作社章程要应对盈余分配比例进行约定,分配方案必须经社会大会审议通过,重视对社员账户运用,使社员得到应有的利润返还和分红。要完善合作社绩效考核制度,建立合作社理事长、专业队队长等工作人员的绩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其积极性,更好的服务于合作社,同时在兼顾效率和公平前提下,确保其付出能够获得应有回报。 (四)落实民主管理,社务公开 严格执行合作社民主管理,接受监督的制度。财务相关事项必须采用直观,通俗易懂的方式,定期定点进行公布,接受社员的监督。监事会要履行职责,按时组织对财务的审计和检查,公开监事报告。合作社要主动申请外援,定期委托第三方开展财务审计,确保规范管理,经济行为真实合法。 作者:樊琴 单位:六盘水市烟草公司水城县分公司 财务专业论文:高校财务管理专业建设现状 摘要:近年来高校财务管理专业得到广泛的关注。本文主要研究的是高校财务管理专业建设中所存在的问题,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确立人才培养目标、设计合理课程体系、调整学科内容和改进教学方法等有效改革的构想。以期能完善高校财务管理专业的发展,培养更多对社会发展有用的人才。 关键词:高校;财务管理专业;建设现状;改革构想 财务管理专业在高校设立的时间较短,因此所积累的建设经验有限。目前新形势下对于高校财务管理专业提出了新的挑战。而财务管理专业的建设现状堪忧,出现了许多问题。尤其是不符合新时代素质教育和创新教育的要求。所以高校财务管理专业的教学改革势在必行。要想高校财务管理专业适应新时代社会的发展,满足市场对人才的需要,就必须要认清楚高校财务管理专业建设现状,并针对现状提出有效的改革策略。让高校财务管理专业得到良好的发展,以培养出更多适应社会发展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一、高校财务管理专业建设现状分析 (一)人才培养目标不明确 在高校教改的新形势下,其财务管理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却并不明确。素质教育和创新教育对人才的要求是综合性能力强的人才。但是高校的财务管理专业对人才的培养目标并不突出,没有自身的特点,且没有跟上教育改革的步伐。很多高校财务管理专业对培养培养的目标是“应会”、“应知”,就是要求学生掌握基础的财务管理知识和技能,对其他相关知识并没有进行相应的培养。导致学生的综合能力弱,应变能力差。 (二)教学内容滞后,课程体系不确定 财务管理专业知识会涉及到一些会计知识和金融知识,导致了各大高校之间对财务管理专业课程教学侧重点各不相同。有的侧重财务会计,有的侧重金融投资。并没有形成统一的、独立的、系统的标准。其次还存在着教学内容滞后的问题。很多教师在教学过程中都是照搬照抄西方财务的内容和方法,并没有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进行教学,导致很多知识应用性不强。 (三)专业课程内容交叉重复现象严重 财务管理专业与会计专业、金融专业等有一些内容上的相似,很多学校在设计课程时会把几个专业的课程内容重复到一起。如财务管理课程与会计专业课程相互重叠交叉。这种专业课程内容交叉重复的现象会影响到学生的学习效率。不利于,财务管理专业课程的优化。另一方面由于课时的增多,学生自学时间减少,重复出现的内容会减少学生对专业知识的兴趣,降低他们学习的积极性。 (四)教学方法与教学手段落后 目前我国很多高校的财务管理专业的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都比较落后。例如应当采用学时制,有的学校虽然采取学分制,但实际上就是学时制的翻版。教学模式仍然是“灌输式”、“填鸭式”等传统的教学模式。一些新型的教学方法如启发式教学法、案例式教学法等很少得到应用。其次,教学设备也比较落后,大多数教师都采取板书,多媒体教学和电化教学方法应用有限。以上存在的问题严重影响到了高校财务管理专业的建设和发展,深入研究财务管理专业改革的策略,成为了研究高校财务管理专业的热点话题。 二、高校财务管理专业改革构想 (一)确立科学的人才培养目标 依据国家教育方针,高校教育特点以及新形势下市场对财务管理人才的要求,确立科学的人才培养目标。其人才培养目标可以确立为:培养知识面宽,财务管理理论功底扎实,知识、能力、素质“三位一体”,并注重素质全面提高的综合型的、能够在工商、金融企业、企事业单位以及政府部门从事财务管理、教学和科研方面工作的高级专业人才。这个人才培养目标的确立涵盖了三个方面的特点:1、提倡素质教育;2、在就业导向上兼顾工作、教学和科研;3、在人才培养类型上注重培养高级专业的人才。 (二)设计合理的财务管理专业课程体系 这里主要讨论的是合理地设计财务管理专业狭义的主干课程。根据财务管理学科内容的构成及特征,对其专业课程体系进行重新的设计。可以依据财务管理核心内容并且结合财务管理的理论、实践等进行设计。可以设计如下:财务管理理论知识、中级财务管理、成本管理、高级财务管理、跨国公司财务管理、投资管理和项目评估。这样进行专业课程体系设计,兼顾了理论知识,也涉及到实践部分。按照中级到高级逐渐训练学生的技能,加深知识,让学生逐渐掌握相关知识,符合了“从一般到具体,从基本到特殊”的原理。 (三)调整学科内容,避免重复交叉现象出现 高校的财务管理专业要有自己的独特点,侧重点。可以从资金的规划和控制入手,对学科内容进行调整。学科内容可以包括筹资、投资、分配和评价四个方面的内容。围绕这四个方面的内容来作调整。对投资部分内容可以具体调整为短期资金投放和运用,长期资金的投放和运用等。研究财务管理专业学科内容的特点,完善其内容,避免与金融专业和会计专业的相关内容重复交叉。可以设置包括经营预算、决策、控制和评价等方面的内容。 (四)优化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效率 根据高校财务管理专业的特点,可以寻找出新型的、适合其专业教学的方法,改变被动的格局。如可以采取以下方法进行教学。1、启发式教学方法:启发式教学方法可以具体应用“问答式”、“讨论式”和“倒拉式”等来实现教学。2、案例教学法:选择典型的案例在课堂上展示,或者根据教学需要,围绕一两个问题,对财务管理具体业务作出调查,并客观描述,形成具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例。3、实践性教学:积极开展校内财务管理相关的实践课,加强学生实践教学,培养他们的实践能力。与企事业单位建立实习基础,为学生提供实习机会。 三、结语 高校财务管理专业在建设和发展中遇到的许多问题。只有直面问题,分析出高校财务管理专业的现状,并根据现状,提出有效的改革策略,完善发展策略,才能推进我国高校财务管理专业的发展,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为我国经济的发展培养更多专业的综合型优秀人才。 作者:巩建信 单位: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财务专业论文:财务管理专业金融理财思考 【摘要】 财务管理对于企业发展而言是非常重要的,并且财务管理本身的实践性、综合性以及时代性都比较强,社会对财务管理人才的要求也在不断提升。本文主要分析了财务管理专业进行金融理财方向教学开设的必要性,并从实际需要出发找到了一些措施,希望能够帮助学校更好的进行课程开设,不断的提高财务管理教学的质量,培养更多的高素质专业人才。 【关键词】 财务管理;金融理财;必要性;策略 财务管理本身的实践性、时代性以及综合性都非常强,随着经济发展,社会对财务管理人员的要求也在不断提高,学校在进行专业建设时也应该全面考虑到社会时展和学生成长的需要,培养出更多综合能力强,专业知识结构合理的专业人才,避免学生将来就业时收到能力和知识结构方面的限制,给学生更好就业和财务管理专业水平提高奠定良好基础。而在专业课程开设时,将金融理财添加到财务管理专业中去是非常有必要的。 一、在财务管理专业中进行金融理财方向课程开始的可能性和必要性 (一)学科交融性给金融理财方向课程的开设提供了一定的依据 就学科定位方面而言,很多国内学者都认为财务管理本身便是金融学的分支。还有些学者认为,金融学以及财务管理学二者的侧重点有一定的差别,但是也存在很多共同的研究对象,比如投资组合、金融工具和衍生金融工具、资本结构、风险管理以及投资项目管理。就这方面而言,金融学和财务管理学两个学科之间的交叉性非常强。 (二)企业财务管理工作的进步要求学校进行金融理财方向的开设 现在我国企业开展财务管理工作时,特点包含了下面两点。首先,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不断进步和发展,财务管理工作开展时已经逐步的从以往的资金运营以及结算管理转变成为资金筹集、资金结算、资金运营、投资、风险等一些方面。其次,我国企业进行财务管理时,有些方面还比较薄弱,比如收益分配、投资、筹资等。现在很多企业的日常财务管理还是进行资金管理,这种情况需要采取措施转变。导致这些情况出现的原因除了包含企业自身因素,还和我国教育有着直接关系,我国财务管理专业进行人才培养时,还和市场经济需要存在一定的偏差。就企业财务管理实践而言,高校进行财务管理专业的改革和创新是非常重要的。 (三)金融活动愈加活跃,金融理财方向开设能够满足对人才的需求 现在,我国金融行业已经逐步的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其给我们日常经济社会生活的影响也越来越大。现在我国对金融人才的需求也在不断增加,而想要培养更多的金融人才,首先企业应该进行金融人才的培养和引进机制完善,制定相关的激励机制,吸引更多的金融人才,并采取措施帮助其更好的发展,切实提高对高端金融人才的吸引力;其次,应该重视金融人才管理和资源开发机制的完善和健全,做好金融后备人才的建设,并根据需要制定相关的政策和措施。最后,进行金融人才服务平台的搭建,进行金融人才服务中心的设立,这样能够给金融人才的聚集以及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 (四)能够推动财务管理专业教学改革创新更好的进行 现在我国高校在进行财务管理人才培养时,内容大致相同,特色专业欠缺,专业方向定位还存一定的问题。比如课程结构合理性较差、课程本身的实践性和针对性较差、课程体系性和配套性存在一定缺陷和问题、培养出来的人才实践能力较差等。这便要求我们必须根据专业发展方向以及人才培养的目标合理的调整规划,确保形成的课程体系真正符合时代需要。 二、在财务管理专业中进行金融理财方向开设的建议 (一)制定科学的思路 在财务管理专业中开设金融理财方向时,需要在保证基础课程和其它专科方向一致的情况下,采取科学的手段。首先应该在研究市场需要的基础上,制定科学的人才培养目标;其次,应该进行课程理论体系的整合,确保其符合专业发展需要和人才成长需要;再次,需要完善学校的实践教学以及实践能力培养体系,切实提高学生本身的专业技能和水平,帮助学生更好的就业;最后,应该完善教学辅助体系,从而更好的进行人才培养。 (二)在财务管理专业中进行金融理财方向开设的建议 1、根据市场需求,确保制定的人才培养目标和规格符合市场需要 我国很多学校的财务管理专业基础往往都是以往的财会专业,学校需要研究当前社会经济发展的形式,进行创新建设力度的加大,而进行金融理财方向的开设本身便是一个大胆的尝试,开设目标是培养出更多的综合素养较强的人才,确保培养出来的学生符合社会市场发展需要,提高学生的就业能力。 2、研究专业课程建设,确保课程理论体系能够凸显时代特征和实践联系紧密 根据财务管理专业的专业方向以及人才培养目标,合理的利用各种资源,合理的创新理论体系,并以此为基础来进行课程结构的优化。可以选择金融理财规划、金融市场学等一些课程,并在这个基础上增加一些能够提高专业知识深度和广度的课程,比如金融服务与营销、金融形势与政策、证券以及金融英语等。 3、确保时间教学模块构建合理 对于财务管理金融方向的学生而言,不但需要具备理论素养和品德素质,还需要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也就是需要较为数量的掌握金融业务和现代财务的一些操作技能,确保学生在毕业后能够从事投资、银行、证券、保险等方面的工作,教师需要根据需要合理的对实践性教学环节进行设计。一般情况下,实践性教学环节主要包含了两种,首先是课程内的实验,其次则是集中实践性教学,也就是进行专业实训。想要做好实践教学,首先需要提高实践课程开展的有效性,开设一些实用性较强的课程比如国际金融、保险理论与实务。期货与期权、证券投资学等;其次,在教学时可以创新教学方法,进行实践教学的改进,增加和实验有关的相关环节,弥补理论教学存在的不足,不断的完善学校的时间教学体系;最后,学校还应该根据当前金融业的发展情况,进行专题讲座的开展,帮助学生了解专业发展的趋势和自身存在的问题。在实践性教学环节中,学校应该进行金融实习基地的建立,帮助学生不断的提高自身的能力。 (三)做好教师队伍建设 想要培养能力更强的专业人才,便必须提高教师的素质,随着社会发展,我校金融学科的教师水平有了较大的提高,但是还很难满足金融人才培养的实际需要,师资队伍的结构还存在一些问题,很多教师本身的技能不足、实践经验也较差,这也给专业实践课程建设造成了很大的制约,这便要求学校必须做好教师队伍的建设。首先应该将行业背景作为依托,给教师提供更多的实践机会,让教师参与到实践中去,鼓励教师去证券公司、财务公司以及商业银行中兼职;其次,可以鼓励教师考取金融从业资格;再次,鼓励教师参与到课题研究中去,提高教师的知识水平;最后,重视校企合作,鼓励高素质的金融从业人员来学校兼职讲课。 结语: 财务管理专业开设金融理财方向是符合社会发展需要的,其开设能够培养更多的高素质人才,提高学生的就业率。学校在课程开设时,不能盲目,必须全面考虑到社会发展和学生进步的需要,采取措施,切实做好课程建设,培养更多的专业人才。 作者:吴语涵 单位:西安思源学院商学院 财务专业论文: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研究 摘要: 《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自2008年施行至今仍存在一些缺陷,本文引进平衡计分卡这个概念,使得在运行这个制度能立足于全局,更加完善地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服务。本文分析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现状和问题、平衡计分卡与它可行性和意义,最后给出建议。 关键词: BSC;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 1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现状 1.1会计部门和财务工作人员 1.1.1会计部门 会计部门是农民专业合作社中一个重要的财务部门。我国的合作社里的会计部门的要求是根据会计业务需求来设置会计账簿以及必要的会计人员。而那些没有这些条件的合作社也可以通过委托农村经营管理机构或记账机构记账、核算,从而达到合作社的财务会计制度。但现实合作社中,大多数合作社选择的是委托记账机构或者农村经营管理机构记账,拥有自己独立的会计核算部门,却寥寥无几,更有些合作社甚至没有独立会计核算部门,也没有委托记账。 1.1.2财务工作人员 对于合作社财务工作人员的要求是具有综合会计素养的人员。对其最基础的规定是及时登记会计账簿来保证日常的会计核算。把两个或多个不相容岗位进行分离,即合作社的会计人员和出纳人员不能由一人担任,从而达到出纳不管账目工作,而合作社的会计不插手现金的目的。然而,大多数合作社的财务人员并不具有综合会计素养,财务人员学历大都处于大专以下的学历,有些财务会计人员是无证上岗,对于定期会计培训的财务人员更是寥寥无几,这些合作社财务工作人员是不符合制度规定的。 1.2会计账薄设置与会计核算情况 1.2.1会计账簿设置 会计账簿,对于日常生活来说是记录经济业务的簿籍;对于会计报表而言是编制其最根本的依据。一个比较完善的会计部门,其会计账簿应设置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总分类账和各种必要的明细分类账。而大多数的合作社只有现金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总分类账和明细账,很少合作社建立备查账。对于会计账簿设置还是很不齐全的。 1.2.2会计核算情况 对于合作社中的会计核算,制度规定了五大类的项目,即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成本和损益。这五大类又具体分了37个会计科目,这些科目能够满足较小规模农民专业合作社里简单的业务,能够为会计人员操作提供便利。但随着时代进步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在会计实践中也出现了一些新的情况是这些科目不可以核算和解决的。 1.3内控制度与盈余分配情况 1.3.1内控制度 农民合作社通过建立内部控制制度,进一步保证其资产安全完整以及合作社社员的利益。对于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要求合作社对借贷业务控制、对销售业务控制、对采购业务控制、对货币资金控制及存贷业务控制。然而,大多数合作社并没有建立完善的内控制度,甚至有些合作社还出现一些内控问题。这些问题说明合作社对内控问题还是不够重视。 1.3.2盈余分配 合作社通过盈余分配激励每一位社员,也通过这个方式吸引更多的人员加入其中,它是合作社分配制度的核心手段。对盈余分配顺序也做了详细的规定,他要求合作社中有可分配盈余时,应该先弥补上年度亏损,其次提取一定比例的盈余公积,再把计算应付盈余返还,这一计算额度是由社员和本社之间交易额决定的,且这种返还比例至少在60%以上。最后才能把剩余的盈余并且进行返还,这个是在扣除前两项分配之后的盈余部分。再把这剩下真正的盈余按照每个社员在整个合作社所占的份额进行分配到位。在合作社里,绝大多数的合作社采用按交易量分配与“按股分配”相结合的分配方式,采用股金分配的合作社少之又少,很多合作社按交易额分配远远低于60%。 2BSC与农民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结合可行性及意义 2.1BSC理论简介 平衡计分卡的英文是“TheBalancedScoreCard”,简写为BSC。它作为企业战略执行的工具首先强调应当建立一个以平衡计分卡为基础的战略管理体系,在战略的指导下形成企业绩效评价总目标,根据总目标来细分企业战略目标,然后平衡记分卡把绩效评价总目标转化为四个方面来考核的绩效指标,分别为财务维度、顾客维度、核心内部流程维度和学习与成长维度。利用这个绩效评价体系来考核和奖惩企业内部各部门、个人目标,从而充分调动企业所有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最终达成企业的战略目标。 2.2BSC运用于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合理性分析 2.2.1平衡计分卡的价值取向与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相一致 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的不断完善的目的为了保护各利益相关者的整体利益,而不是某一个人的利益。这个过程中引入平衡计分卡是因为他们二者有相同的价值取向,这也是他们能够相依相存的核心。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的价值取向是与BSC理论基础的利益相关者理论相同的。这理论认为企业要为股东、债权人、企业内部人员、顾客、供应商等在内的利益相关者谋求福祉,而不仅仅为所有者谋利益。 2.2.2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为平衡计分卡提高了制度层面的保障 价值取向相同表明平衡计分卡能应用于农民合作社的重要前提,但这种价值还需要通过外在的制度形态相协调。我国为了合作社能够健康的发展对其进行许多政策指引,如2006年10月31日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2007年12月制定并了《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以及各省也推出一系列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办法。这些制度实施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提供了制度依据,也为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应用平衡计分卡有了制度层面的保障。 2.3BSC与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结合意义 基于BSC理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而言,能够在原有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上进一步把合作社战略目标考虑进去,将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以及会计人员根据这一战略目标运用到财务会计制度中,提升财务人员创新能力分解他们到学习和成长维度中。平衡计分卡把战略放在中心位子,从战略高度将战略目标分解到具体的部门和个人目标,使得整个合作社每个成员都为这个目标努力,从而有利于战略目标实现。 3农民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改进建议 3.1加强BSC理论的宣传教育力度 平衡计分卡对于大多数合作社而言,它是一种先进的战略工具。这种工具能否有效的贯彻和实施有赖于对它的宣传和教育力度。通过大力宣传来减少运行中的阻碍,使得合作社的社员更加了解这个工具所带来的好处,以获得大家的认同。这一工具的实施还需要强有力的政府层支持,通过政府主管部门对平衡计分卡的发展历程、主要内容、基本特点以及它与之前工具的区别的介绍来提升社员对这个新概念的认识。 3.2完善农民合作社自身人才开发管理机制 人才是农民合作社能够更好发展的源泉。农民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改进基于BSC理论需要有一批素质高的人才做保证。基于BSC理论要求合作社的每个岗位都有与之相匹配的人才,从而提高财务会计管理体系,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运行效率。相对于大城市,农民合作社处于一个不利的地位,所以我们需要国家出台一些政策鼓励他们能够进入农村,帮助农民合作社发展。农民合作社自身也要营造出一种尊重人才、尊重知识、尊重创造的环境来吸引人才。合作社要对财会人员进行科学合理的人才培养,要求财会人员定期接受会计知识培训,以保证他们与社会接轨,增强他们的管理水平,提高他们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财务制度操作。 3.3健全农民合作社内控制度和分配机制 合作社根据自己的情况建立内部控制制度,从而降低组织成本,避免合作社经营的风险,提高合作社财务的效率。合作社应当建立合理的会计核算,把责权具体分配到人,防止投机行为发生,也避免合作社共有财产被私人占有,确保财产的安全与完整。其次,对收支都实行统一领导和集中管理。最后,合作社的会计和出纳必须有两人分别担任,从而把会计账务和库存现金分开进行管理,及时记录发生经济业务。合作社分配制度建立首先应当为每个成员都设立社员账户,其中包括成员入社时的出资额以及各方赠与和政府财政的补助,让社员的公积金和交易额都能清晰细化给每个社员。其次,合作社可以提取少部分的公积金来降低合作社经营风险,从而扩大合作社发展资本。最后,合作社应当先按照成员与合作社交易额的比例返还,然后按其返还总额必须大于可分配盈余的60%分配,从而把成员与合作社利益联系起来。 作者:徐文婷 单位:扬州大学商学院 财务专业论文:财务管理专业困境浅析 摘要: 伴随经济的日益发展,与经济相关的专业也应运而生且不断增多。财务管理与会计学就是众多相关专业中的两个。然而对于这两个专业的相似性,学术界也有过许多不同意见。面对众多的相似性,专业的发展势必受阻、面临困境。无论高考填报志愿还是考研都处于一种尴尬境地。 关键词: 财务管理;发展困境;专业特色;互联网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完善,与经济、金融相关的专业日益呈现火爆的局面。然而,一系列服务于经济、金融专业出现的背后,也不乏各个专业交集过于紧密的现象。就财务管理专业而言,1998年教育部正式设立财务管理本科专业,在2012年教育部新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中,财务管理属于管理学门类下的工商管理学科。同属于管理学门类,财务管理专业却有着会计学的深深烙印。 一、困境的原因所在 (一)会计学、财务管理傻傻分不清楚 高考结束,很多人关心的是志愿的填报,然而面对纷繁众多的专业将如何抉择则是一大难题。选择会计还是财务管理更是令人头疼的一件事。对财务管理的疑惑与不了解,总会抛出一连串的问题:财务管理专业是研究什么的?它与会计学有什么区别?毕业以后可以从事什么工作?然而在学术界这个问题也是争论不一、尚未达成共识。凌婕、徐文佳曾撰文指出:财务管理专业与会计学、金融学太过相似,没有必要单独开设,应并入两者之中。陈四清则对此表示不同意:虽有相似,但也各有千秋。学术界对于财务管理专业存亡与否尚有争议,孰是孰非暂不清楚。有人说财务管理与会计学区别不大,那么就有人质疑:既然区别不大何必开设两个专业,岂不是多此一举?也有人说这两个专业肯定有区别的,但具体有什么区别也是不清不楚的。只了解两者侧重点有所不同,会计学是对已经发生的经济活动的结果进行记录、计量和报告;财务管理更多是针对资金的融资及使用的管理以及对未来的经济活动做出预测。必须承认二者侧重点是有所不同,可是仅凭着细微的差别就分成两个专业恐怕也是难以服众。最后,留给人们更多的是对于两者之间共性的思考。两个专业之间不明晰的界限,依然存在,学术界的争论也依旧没有停止。 (二)本科教育两者专业定位、核心课程具有很大的相似性 会计学专业是培养具备管理、经济、法律和会计学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能在企事业单位及政府部门从事会计实务以及教学、科研等方面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要求掌握管理学、经济学和会计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熟悉国内外与会计相关的方针、政策法规和国际会计惯例;能够熟练运用专业知识处理现实中的会计工作。财务管理专业培养具备财务管理及相关金融、会计、法律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具备会计手工核算、资金筹集、财务分析等方面的能力,能在工商、金融企业、事业单位及政府部门从事会计实务以及教学、科研等方面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综上不难看出,不论会计学或财务管理专业都需要掌握管理、经济、会计、法律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尤其是对会计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有着较高的要求。明确当前国际、国内经济运行的总体态势,能够分析当前市场经济运行变化的原因及其产生的后果,能够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独立解决实际工作中遇到的繁杂的财务问题。再者,专业核心课程:《财务会计学》、《财务管理学》、《高级会计学》、《高级财务管理》、《审计学》等等,两个专业都有涉猎,交叉学科较多。在一些普通高等学校这两个专业压根就没有区别,人才培养模式几乎相差无几,这种现象不是个别存在的。对比以上,无论是在课程设置,还是在内容安排上,两个专业都有太多的重合;无论是在知识与技能的培养,还是在毕业生的就业去向来看,这两个专业都有过多的交集,两个专业的本质特征尚未明确。 (三)本科招生火爆,考研面临困境 纵观近几年研究生报录的状况,会计学研究生与财务管理研究生招生的数量有着天壤之别。除去全国财经类院校招收会计学硕士外,还有许多的综合性大学、科研院所也对会计学研究生有所青睐。相比之下,招收财务管理研究生的院校却寥寥无几,只有东北财经大学、西南财经大学、山西财经大学等少数院校目前招收财务管理研究生。而且,部分财务管理硕士点还是刚开设不久,正在一步步探索中前进,缺乏相匹配的经验及人才培养模式。相比,本科阶段众多财务管理专业的学生来说,想继续深造却面临巨大难题。众多财务管理本科生考研选择受限,实属尴尬。无奈部分人只好跨专业考研,追寻继续深造的机会。全国会计学硕士点与财务管理硕士点数量相差岂止几倍!财务管理专业硕士点数量稀少的背后,反映的是一个专业的专业特色与理论研究的匮乏,完整的理论体系存在缺陷、尚不完整。因此,才会在财务管理专业人才的教育培养方面存在缺位与断档的现象。 二、几点拙见 (一)发掘专业特色,财务会计相分离 1.创造核心价值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迅猛发展,世界经济一体化趋势的加强。新的竞争力量的不断加入,使得依靠会计学得以发展的财务管理专业面临巨大冲击。新的时代背景下,财务管理专业应该充分发挥组织资金运动、协调财务关系的作用,突出在筹资、投资、收益分配等方面的优势。财务管理的目标是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那么创造新的核心价值也就成为企业财务管理的关键,围绕“创造核心价值”的主题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深入贯彻“价值最大化”的思维理念,重视价值的作用,在理论与实践中发掘特色、突出重点。 2.保持专业特色 在新的经济形势下重新审视财务管理的理论体系,始终坚持“创造核心价值,发展专业特色”这一思想,加强财务管理理论的创新与发展。不断促进财务管理专业内部催生出新的分支,使得财务管理形成一套由简单到复杂,由低级、中级到高级的理论体系与人才培养模式。彻底剥离会计学的外衣,保持专业特色,发挥专业优势,服务于经济社会的发展。 (二)理论联系实际,发展网络财务 2015年7月4日经总理签批,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此项举措增强各行各业的创新力量,为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增加新的驱动力。财务管理也要抓住新的机遇,乘胜追击,搭上互联网的快车,实现飞速发展。积极发展区别于传统财务软件的网络财务软件,大力发展网络财务,提高效率,实现资源互通共享。积极开创远程处理、信息共享、集中处理的财务管理新模式,增强企业快速反应和果断决策的应变能力。同时,在人才培养的传统模式下,除了掌握基本的计算机知识外,更加注重培养运用互联网、利用新媒介的能力。 (三)“引进来,走出去” 新的经济形态下,坚持“引进来,走出去”相结合的战略,将中国特色与国际惯例结合起来。遵循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的前提下,充分把握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运行规律、发展方向,不断增强财务管理专业内生力量。将传统融资途径,融入新的时念,开创别样的筹资新渠道。时刻牢记我国的经济体制、会计制度、市场环境、有其特殊性,研究与教育要结合中国具体财务环境,开创具有中国特色的财务理论。同时,坚决摒弃全盘西化的错误思想。 三、结语 财务管理专业面临的困境亟待处理,但却不是一朝一夕能够解决的问题。它需要日趋完善的理论体系为保障,突出的专业特色为核心,相关部门的重视为牵引力,整个学术界同心同德,才能开创出财务管理的新方向。 作者:甘远勇 单位:安徽建筑大学
商务翻译论文:商务英语翻译中的文化与语用因素研究 [摘要] 商务英语翻译是在持不同语言的人们之间进行商业交流的交际过程和交际工具。文章从语用与商务英语翻译和文化的关系出发,探讨了商务英语翻译中的文化语用因素。从语用的角度提出了商务英语翻译的原则和方法。 [关键词] 语用因素商务英语翻译文化语用原则 一、 前言 忠实性是所有英语翻译中最基本的指导原则,特别是对于商务英语来说。准确地理解和翻译具有一定文化内涵的商务英语词句的语用意义,对不同文化的商务活动具有重要的意义。在解决商务英语翻译中的一些障碍,特别是文化方面的障碍时,必须考虑语用因素,用适当的语用原则服务于商务英语翻译。 二、 商务英语翻译与文化和语用的相互关系 语用学研究的是语言的运用。关于语用学的定义有多种,索振羽编着的《语用学教程》中指出的定义表达得较为明确。“语用学研究在不同语境中话语意义的恰当的表达和准确的理解,寻找并确定使话语意义得以恰当地表达和准确的理解的基本原则和准则。”简言之,语用指的是超越于语言本身的语言运用能力。商务英语翻译是一种语际转换。它不仅包括语言符号的转换,更涉及不同商业文化之间的沟通。着名语用学家Sperber Wilson (1995:2)认为“交际方式甚至比交际内容更重要”,为了不同文化的商业交际的成功,译者务必首先做到让译文读者能够与原文读者一样在推理原作者的信息意图时具有同等的推理距离,而后考虑“再现原作者对其意向读者所做出的假设集”。其中可能要涉及到每个具体假设的可及度的调整。这条原则被称之为翻译的语用推理距离等距原则之补充原则。在识别作者信息意图时的推理线索可分为句法线索、语义线索、字形线索和语音线索,它们之间具有不可分割性。整个翻译过程始于原语交际,原语交际又始于交际者角度上的明示过程而后是听话人角度上的推理过程,因而为了保证译文读者能正确识别说话人的信息意图,译者有义务根据双方的认知环境再现必要的推理线索,提供这些线索也是译文再现原文连贯的必要保证。商务英语翻译本身就是一种文化的交流,因此,在从事商务英语翻译工作时,不仅应精通语言本身,更应熟知原语和译语的文化。在跨文化商务交流过程中会不可避免地出现各种文化冲突,而恰当地运用语言,化解文化矛盾,正是语用学的任务之一。语用准则在很大程度上受文化准则的制约,具有鲜明的文化特点。要想成功地运用语言必须通晓其背景文化。跨文化的语用实际上就是在不同文化之间掌握灵活变通的手段,完成语意的恰当表达。商务英语翻译是一门综合的学问。译者在通晓语言、了解相关文化背景的同时,也应掌握一些语用知识。从事商务英语翻译的工作者都知道,语言中有许多词汇和表达蕴含语用涵义,这其中就包括不同民族的文化涵义。文化的渊源不同使词语所承载的文化也必然有很大差异。当词语的指称意义与深层的言内意义表达不一致时,译者就应善于进行文化的移植和融合,以达到语用意义的等值转换。由此可见,语用、商务英语翻译与文化之间关系紧密,文化是基石,商务英语翻译是转换生成器,而语用是商务英语翻译这部机器的一个必备的应用程序。 三、商务英语翻译中的语言文化语用与社交语用因素的相互关系 语用学是研究语言的使用和理解的一门语言学科,它研究说话人如何利用语言和外部语境表达意义,同时也研究听话人对说话人说出的话语的解码和推理。人们的日常交际中,语言作为文化的载体,折射出其特有的文化内涵。翻译作为一种跨文化交际活动,是一种三元关系,即原文作者、译者和译文读者三者之间进行的思想、文化的传递活动。译者在其中起着关键的连接作用:他首先是听话人,他需要利用自己的原语语言知识、文化背景,并在翻译过程中揣摩原语作者的翻译意图,通过自己的智力参与,运用语用学原则进行推理,对原语文本进行解码;继而,译者又转换其角色,变成说话人,他通过自己的目的语语言知识,结合目的语的文化背景,把握目的语读者的理解程度,按照原作者的意图、风格,将对原文解码的结果呈现给目的语读者,让他们达到与原文读者大致相同的感受。在跨文化翻译过程中,由于不同的译者所处的文化背景不同,他们各自对原作的理解把握也不尽相同。这其中涉及到理解问题、重构问题,语用和文化因素在译文中的处理方法,以及原作的语用用意的传达等问题。在翻译过程中,译者应充分理解语用学内涵,立足于原文语境,充分挖掘原作作者的语用用意,利用文章中的各种语意关联,深刻理解文中蕴涵的文化内涵,同时还要结合读者的理解程度,呈现给读者通顺流畅、接受程度高的译文。这样同时也就达到了文化翻译的标准与意义。例如不同的语言有自己的表达习惯和各自的词汇体系,相互之间并非一一对应关系。如汉语中的“三角债”,若商务英语翻译成“Triangle debt”,外方会不知所云,因为英语中经常用“chain debt”来表达此意。再如商务英语翻译“文物保护单位”这个词组,如把它译成“a cultural unit”,英语国家的人会把其理解成“一个文化单位”,这就是由于把汉、英词语一一对应造成的语用失误,正确译法应当是“a historic relic”。再如,“宣传”一词,如果不看语言环境直接把它译为“propaganda”往往会造成语用失误。因为汉语中,“宣传”并无贬义,而英语中的“propaganda”却带有“欺骗性”的含义。这种把汉、英一一对应的语用失误还有:当你帮某人做了一件事情,对方向你表示了谢意,你用汉语的回答自然就是“没关系”、“不用谢”之类,而用英语却不能说“Never mind”、“Don’t thank me”之类,因为英语中Never mind常用来表示道歉,而Don’t thank me根本不符合英语的社交场景与表达习惯。另外一种在商务英语翻译中发生的语言使用方面的失误是由于套用母语的表达结构或误用英语的其他表达结构,结果表意不清,令人不知所云。如下面这句话“世纪之交,中国外交空前活跃。”试看译文“At the turn of the century,China’s diplomacy is most active”本句在汉语中很常见,但如把它照译成英文,则显得有些Chinglish的味道,因为英语中active的主语应是有生命的,把diplomacy和active搭配在一起并不恰当,如果译为“The turn of the century finds China most active on the diplomatic arena”则既传达了原意,又符合语用规则。 四、结语 商务英语翻译是一种跨文化的语际交流,它要求译者具备熟练的语言知识,熟悉多种文化,掌握语用技巧,从而完成具有一定语用目的的商业文化交流。提高商务英语翻译技能和语用能力就应关注文化的异同,灵活变通,以达到原语的语用目的。语用原则是商务英语翻译中应遵守的基本规则。在商务英语翻译工作中应灵活处理因不同文化背景、语言表达习惯等因素造成的交际障碍,把握语用原则,根据语境做必要的调整,避免语用失误。 商务翻译论文:商务英语中文化和翻译 商务英语指的是在商务交际中所使用的英语,但是商务交际不可能仅仅通过商务上的专有词汇或者是术语就能完成,而是涉及到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所以跨文化知识在商务英语交际中是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跨文化交际指不同文化背景的个人之间的交际,它通常指一种文化背景的人或者群体与另一种背景的人或者群体所进行的交际。在商务英语翻译中,除了必须了解商务英语的规律和特点外,还需要了解商务英语中的跨文化因素才能做好翻译。 一、对动物的认识与翻译 英汉动物词汇的象征意义对比关系离不开其内涵比较,在浩瀚的词汇海洋里,动物词往往蕴涵着丰富的感情色彩,它不仅有直接的,表面的,字典的意义,还有内涵的,情感的,迁移的意义。不同语言动物词的概念意义有的相同或相近,但有时则大相径庭。例如,提起“公鸡”,国人往往会联想到“闻鸡起舞”、“金鸡报晓”、“雄鸡一唱天下白”,但“金鸡”牌闹钟,“金鸡”牌鞋油销往英美国家,若商品名译为“Golden Cock”,“Shoeshine Cock”则恐怕无人问津。因为在英语中cock有“雄性动物生殖器”之意,这种难登大雅之堂的联想自然会令商品滞销。再如,“龙”的形象在中西文化中的差异广为人知,所以“望子成龙”宜意译为expect one’s son to become an outstanding personage。切不可将“望您子成龙,女成凤”译为:Wish your son a dragon, your daughter a phoenix。中国人称自己为“龙的传人”,势必会使西方人误解,因此,有人主张把中国的“龙”译成long而不是dragon的建议不无道理。 二、对颜色的认识与翻译 在东西方语言中,表示各种不同颜色的词汇非常丰富,这在商务翻译中需要译者特别注意。如:红色在我国文化中象征着吉祥、喜庆,而西方文化中常说a red battle(血战 )、red alert(空袭报警);白色在中国文化中是一个基本禁忌词,西方人常用a white soul(纯洁的心灵)、white wedding(新娘)a white lie 无害的谎言等;黑色在中国文化里象征严肃、正义,又象征着邪恶、反动,西方文化中black是禁忌色,如black words(不吉利的话)、black deed(极其恶劣的行为)、give me a black look(怒气冲冲地看着我);绿色在中国文化中除了表示狭义外,还表示野恶,西方文化中的green表示新鲜、没有经验、妒忌。如a green hand(生手)、green with envy(充满妒嫉)。在颜色方面,商务译者应首先明晰其在源语及译入语中是否具有特殊语用含义,之后才能确定采用合适的方法进行传达。又因商务策划,广告及语言宣传应具有企业形象代表性和形象持续性,因此在颜色应用及表述方面一着不慎将导致满盘皆输的严重后果。 三、对数字的认识与翻译 在商务翻译中,另一个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数字。由于受文化传统和宗教信仰等的影响,数字在东西方文化中同样存在着明显差异。如我国有 “666”、“999”、“金六福”、“三枪”、“十三香” 等这些数字被用作商标的商品。在欧美国家同样可以看到“7-Up”、 “Mild Seven”、“7-Eleven”等商标的商品。但要把three、six、thirteen用作商品的商标或者定为约会的日期就会遇到麻烦,因为six象征魔鬼、thirteen是不吉利的数字,而three在贝宁、博茨瓦纳等地视为不吉数。再如尽管汉语与英语中4都是不好的象征,但汉语中是因其与“死” 谐音,而英语中 “four” 则代表粗俗,廉价。例如: Four-letter words 指的是粗俗的下流话。由此而衍生出four-letter man(专喜使用粗俗的下流话的人)。由four组合的另一习语是:Four-sale(廉价的啤酒;每品脱原来只卖四便士的啤酒)。一个很好的商务案例发生在20世纪90年代,一家美国公司为表示出口到日本的高尔夫球价廉物美,而将其包装定为四球一套。岂不知,日本文化脱胎于中华文明,二者间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日本文化中,数字“四”同样代表“死亡”,是人们唯恐避之不及的。对这家美国公司的高尔夫球在日本的销售情况大家便可想而知了。 四、结束语 商务翻译是一个复杂的问题,在众多需要考虑的因素中,文化因素是其中的一个重要方面。在涉及动物、颜色、数字翻译时我们有必要研究两种语言中的相关文化因素,特别是其在译入国家的文化暗含。从事商务翻译时要注意以上文化差异并在此基础上采用合适的翻译方法,才能有效的传达正确商务信息,有力地帮助企业开拓国际市场。 浅谈中职商务英语翻译的教学 在对外经贸经济活动中,企事业单位对于各层次职业翻译人才的需求越来越广泛,为开拓学生的知识面和增强其英语学习的应用能力,在中等职业学校商务英语专业开设各类应用文体的实用翻译课程已成为必需。为此,我们必须改变传统的教学方式,为中职学生构建开放的整体学习环境,促进他们形成积极的学习动机和获得良好的语言翻译能力。 一、从科目要求出发,浅谈中职商务英语翻译教学存在的问题 目前中职学校商务英语专业在课程设置、教学目标、课时安排和教材使用等方面都亟待完善,其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课程设置缺乏科学性、系统性。中职学校商务英语专业翻译课程开设较晚,为便于学生参加相关的商务英语等级证书的考试,课程一般设在二年级的下学期,课堂授课课时较少(一般为 60学时或80学时),学生对商务英语的翻译理论和翻译技巧的掌握仅为皮毛;另外,在学习翻译课之前,尽管中职商务英语专业的学生已经学过商务英语听说、商务英语阅读及商务英语写作等课程,但是因为学生的基础较差、在校学习的时间较短,再加上学校未曾开设英汉对比、修辞、词汇学等相关课程,因此,翻译课教师的授课难度较大。2.教材内容过时、教学模式陈旧,与社会需求相脱节。教材虽然注重以“应用为目的,实用为主,够用为度”的编写原则,但所选用的实例不够新颖,内容仍保留一些传统教学色彩,对商务英语专业学生的听说能力的重视也不够;教材虽然注重实践与形式多样化的结合,但教师对现代教学模式的探索和实践不够,课堂教学依旧以传统的授课方法为,!主,容易导致教学和实践的脱节,培养出来的学生很难满足行业的需求。3.以考试为指挥棒,课堂教学与职业教育相脱节。目前,各种形式的外语测试直接充当着指挥棒的角色,中职学校的商务英语教学也同样沿袭着这样的趋势:即考试考什么,教师就教什么,测试哪方面的能力,学生就集中学习哪方面的内容。4.中等职业学校商务英语专业的师资力量相对薄弱。翻译课教学的要求高、难度大,它不仅要求教师要有扎实的双语基本功,懂得语言学、教学法、翻译理论、商务贸易等相关学科的知识,还要有口译、笔译的实践能力;同时,由于翻译课程的备课量大、作业批改难度大、教学任务繁重等因素,导致教学效果不理想。 二、根据目前现状,浅议中职商务英语翻译教学实践的重点 在中职商务英语翻译课堂,如何摆脱传统教学的弊端, 确实是翻译教学改革的重点所在。针对目前翻译教学的现状,笔者认为,中职商务英语专业的翻译教学应从以下几个方面重点进行教学实践:1.以理论研究作为教学实践重点:在教学实践的基础上探索中职学校翻译教学的整体语言教学模式,进一步完善翻译教材和教法。2.以师资培养为重点:建设一支能实施翻译教学与整体语言教学实践的师资队伍。3.以学生培养为重点:实现由传统单一“知识型”人才培养向“复合型”、“实用型”、“创造型”人才培养的转变;在新的教学理念的指导下,教师在课堂上应通过整体语言教学的方式不断探索教学方法,在帮助中职学生建构知识的过程中,应更好地使学生了解语言学习过程,从而使他们养成自主学习的意识和习惯,形成独立获取和应用信息的能力。 商务翻译论文:谈高职商务英语翻译教学创新 高职商务英语翻译教学创新,而广泛运用于职业教育领域的项目教学作为一种问题解决式的学习途径,为学生的能动建构提供了极佳的学习情景、载体和问题学习型的情景 一、理论依据 1.建构主义者认为知识或技能建构必要的条件之一是问题解决性的学习环境。问题解决性的学习环境,能够调动学习者的学习主动性,有效激活学习者已有的知识和经验,结合新的知识和经验,用于解释和分析当前的问题,从而形成新的假设和推论,并做出检验。这一过程为新知识和技能的建构提供了理想的路径。前期一些建构主义研究对于问题解决式的学习环境要素进行了相关描述,理想的载体要素为“真实任务”,学习目标要素必须符合“清晰明确”的条件。而广泛运用于职业教育领域的项目教学作为一种问题解决式的学习途径,为学生的能动建构提供了极佳的学习情景、载体和问题学习型的情景。职业教育课程中的“项目”指的应当是有结构的项目,即具有相对独立性的客观存在的工作任务模块。商务英语翻译项目也是有一定结构的项目,特别是源自真实工作中的翻译项目,不仅具备真实性的特征,反映了社会和学习的真实需求;此外商务英语翻译项目具有清晰明确的目标指引,译文必须符合一定的翻译标准、能完成特定的交际功能,必须遵守国家公布的《翻译服务规范》,具体的翻译项目产出的译文还应适应具体的翻译生态——含译者、读者、委托人、社会文化因素等在内的翻译生态整体。从项目教学、国际翻译教学发展现状来看,真实情景商务英语翻译项目不仅符合最新的教学发展趋势,也为翻译课堂中学生的能动建构提供了极佳的问题解决性的情景。2.建构主义认为知识或技能建构的有效条件之一是合作性的学习环境。在建构过程中,学习者作为学习的主体应围绕当前问题获 取有关的新知识和新信息,同时又要不断运用个体“已有的知识和经验”。建构主义认为学习建构不仅仅是个体行为,群体行为对学习者个体的有效建构有着积极的意义。通过问题解决过程中学习者团队合作互动,相互学习,共同协作,引发学习者个体不断反思,促进个体主动内化,最终在解决问题中完成“意义建构”。在真实的商务英语翻译项目中,翻译学习者团队在教师的引导下,以协作的形式自觉主动地分析翻译项目中需解决的问题,解读源语项目文本,通过查找翻译工具、网络资源获取背景知识、平行文本等,选择合适的翻译技巧和策略,完成译文初稿,共同按照翻译的标准、发起者的意图、目标语读者的语言习惯检查润色译文初稿,最后完成翻译项目,并完成交稿。在合作完成翻译项目的过程中,通过与他人的合作和交流,学习者个体的认知结构也得以重构,所建构的翻译知识、技巧和经验也将更加完善。 二、教学实践 1.以真实项目为载体,促进学生主动建构。从教学内容上看,通过项目教学促进学生主动建构翻译知识和技能,体现了商务英语翻译教学从结构走向建构的趋势。传统教学体现的是一种传授知识的倾向,要培养学习者的翻译能力和素质,通过简单的语言对比、知识传授、技巧讲解是远远不够的。而真实项目为载体的商务英语翻译项目教学能更加有效地将学生置于问题解决的情景之中,能体现翻译学习者目标工作岗位的典型工作任务,涉及翻译学习者思考、协作、翻译和决策的过程,需调动翻译学习者观察能力、分析能力等,能使相关的知识和经验内化为学习者自身知识体系的一个部分,完成学习者能动建构。在商务英语翻译项目内容的选取上,应特别特别重视内容的针对性、典型性、实用性、真实性和实效性。因此,需广泛开展企业单位对翻译人才具体需求的调研、毕业生跟踪问卷调查等,确定课程的项目。基于广泛扎实的调研,针对大部分专业学生的就业岗位,选取贴近实际生活、贴近实际工作的项目。鉴于以上考虑,浙江金融职业学院(以下简称“我院”)商务英语专业现已编写并使用了《商务英语翻译实务》项目教材,主要涉及商标商号、商务名片等13个翻译项目。在项目来源方面,商务翻译教学团队还可以通过行业兼职教师咨询、专职教师实践等途径获取真实翻译项目。例如近年来,来自金融、商务、旅游等行业的资深行业兼职教师参与我院商务英语翻译教学,也为翻译课程带来最原始的翻译项目教学材料;同时,我院还通过虚拟实体的翻译社“金苑翻译社”对外承接学院内外一定量的翻译业务,这些翻译业务经过委托人的允许也可以作为商务英语翻译项目教学的材料。此外,教师在开展翻译项目教学的过程中,可通过以上途径对项目不断更新,以保证翻译项目的时效性。项目要素把握方面,根据德国翻译家斯蒂娜·莎弗纳的“模仿真实情景”教学法,真实翻译项目教学中再现必须具备项目中翻译情景的各个要素,如翻译项目的发起者(翻译社、企事业单位等),译文使用者(英美游客、某产品的外国使用者等),译者,翻译目的(某文本翻译需达到的目的)等。这些要素将为翻译项目学习者进行学习时提供学习情景,同时也是学习在解决问题完成翻译项目过程中必须兼顾的因素。 2.以过程性为导向,引导学生能动建构。依托真实项目的翻译项目教学中,翻译学习者解决问题的过程同时也是他们主动建构的过程。可见在项目教学中,应以过程为导向,参考经验译员工作过程的典型工作阶段,将项目任务分解为不同的阶段或者环节,让学习者按照工作环节解决翻译问题。国内外翻译研究已经对翻译的过程有较多的研究,大体将翻译过程分为理解阶段、重新表达阶段和检查核实阶段。但是这种划分具有一定的时代局限性,无法体现e时代下翻译工作者的工作环节中某些信息化的元素。例如在完成某公司简介汉译英的项目中,译前查找国内外类似企业的公司简介译文,作为平行本文进行参考,将对翻译项目起到很大的作用。这个环节就没有被归纳在传统的“三阶段”之中。此外译前对翻译生态的解读,译中翻译决策和网络等资源的使用,译后反思 总结,都成为了译者翻译过程中重要的环节。如何科学合理地将这些具体内容与传统翻译过程进行整合是翻译项目教学的重点所在。我院商务英语翻译教学中首创性地将传统译论中的三阶段论和行业资深译者的经验相结合,形成了特色的PWP模式教学模式。PWP分别代表译前(pre-translating),译中(while-translating)和译后(post-translating)三个阶段。课程的内容组织以课程组自编教材《商务英语翻译实务》中的13个商务英语翻译项目和PWP的翻译过程为两条交叉的主线,将翻译技巧和翻译理论渗透在这两条主线之中。在某一个项目教学中,PWP项目教学中以过程为导向,让翻译学习者能在翻译学习中针对翻译项目的每个阶段,通过翻译小组成员合作,完成主动建构(如下表)。 3.以多样的教学形式,促使学生互动建构。为了促进学生主动建构,教学中利用多种教学形式,如采用工作坊、头脑风暴赛等开展教学。教师是课堂的设计者、组织者、监控者,翻译学习者成为课堂的中心,通过合作学习的形式,相互协调、相互沟通,共同完成翻译项目。(1)翻译工作坊。翻译工作坊是指类似于商业性的翻译机构,由若干名翻译者共同完成翻译项目的形式。在翻译项目教学中,可以将学生分为5~6人的小组,即虚拟的翻译社,并让各组为自己的翻译社命名。在商务英语翻译实训中,根据真实翻译项目需求的情况,每个小组成员内部进行讨论分工。每组一名同学担任项目经理,负责将翻译项目分解分配给小组各个成员,联络项目需求方,并完成最终交稿。每组中翻译水平相对较好的同学负责后期统稿和审稿。在完成某一翻译项目的过程中,小组成员不仅共同完成了最终的翻译项目译文,且共同讨论、协作,与需求方进行交流,工作坊的形式能够促进翻译学习者就当前的翻译项目进行沟通和学习,促进学习者个体在互动中进行建构。(2)头脑风暴。头脑风暴法是一种集体开发创造性思维,集体主动建构的方法。在商务英语翻译课中,可以运用全班或者小组的形式进行相关的教学活动。在翻译项目教学中可以采取这种形式,尽可能激发学生的创造性,尽量多地收集同一项目的不同版本的译文,并向学生展示,让全班同学畅所欲言,对译文的优劣进行点评,最后共同分析总结和反思。笔者曾使用商号翻译、商标翻译等进行尝试,都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4.以丰富的教学资源,支持学生主动建构。商务英语翻译项目往往具有一定的专业性,学生在翻译中常常有畏难的情绪,导致学生不能全身心地投入,进行主动建构。教师在设计项目教学的过程中,可以为项目教学的每个环节或阶段设计和准备丰富的教学资源,对学生的项目学习起到一定支柱作用,同时学生也在完成任务时进行有选择的学习,利用相关资源进行知识构建。例如在安排学生进行某公司简介翻译项目学习时,教师为学生提供以下资源:公司简介翻译常用词组列表,公司简介常用句型列表,平行文本等,甚至可以提供专业词汇对照列表。这样就能有效降低学生完成翻译项目的焦虑度,支持学生主动建构。 5.以多元的考核方式,激励学生主动建构。课程的考核方式会很大程度上影响学生学习的导向。高职商务英语翻译教学创新因此在项目教学中可采取多元化的考核方式,激励学生主动建构。首先,注意过程性考核和终结性考核相结合,将学生平时在项目学习中的参与度、个人表现、小组表现都纳入考核范围内,激励积极进行项目学习的主动建构,促使学生重视项目学习过程和小组合作;在终结性考核中体现项目考核的导向,避免学生死记硬背。其次,注意教师评价和同伴评价的结合,让小组间进行项目作业互评,通过互评促进学生进一步反思和总结,主动建构。 三、总结 建构主义的教学观要求教师在教学中重视学生的主体性,以学生为中心,学生是否进行有效地主动建构是评判教学效果的重点。无论从建构主义教学观、项目教学理论还是最新理论来看,在高职商务英语翻译教学中应该开展基于建构主义的项目教学,并且从项目教学内容、过程、教学组织形式等方面着手,有效地激励和促进翻译学习者的主动建构,使学生尽快掌握满足目标就业岗位的基本商务英语翻译技能。 商务翻译论文:探索商务英语翻译的文化适应性问题 内容摘要: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趋势日渐明显,国家、地区之间联系紧密化态势不断增强,商务英语在经济组织交往活动中日益发挥重要作用,如何有效利用商务英语实现经济组织交往的无缝对接成为亟待解决的难题。本文立足商务英语翻译现状,以企业文化理论为分析背景,以企业文化适应性特征为切入点,探讨了商务英语翻译过程中的文化适应性问题,以期为商务英语翻译工作提供有益借鉴和参考。 关键词:商务英语 翻译 文化适应性 商务英语翻译问题概述 从某种意义上讲,国家间、地区间经济交往的实质是国家文化、地区文化的互动、交流与接触。在不同文化的交互过程中,首先面临的问题就是弱化和消除文化障碍,实现文化沟通和交流。英语作为国家间、地区间经济交往和商务往来的有效工具,具有存在形式的多样性与表达方式的多样性等特点,这些特征不仅反映着国家、地区间文化的差异性,也影响着商务英语翻译的准确性。因此,商务英语翻译必须注重国外企业与本国企业之间的文化差异。 作为一种社会存在,文化环境是一个不同区域、行业、特征和性质的文化交织影响、能动渗透的有机能动场,尤其是其中的文化传统有着较强的波及力和辐射力,会对社会生活的诸多方面造成影响效应,商务英语翻译也不例外。企业文化是企业在长期发展演化过程中形成的历史产物,是社会文化在企业组织管理实践中的折射,也是西方管理理论在经历“经济人”、“社会人”、“自我实现的人”与“复杂人”假设之后,对组织的文化价值、经营理念、管理过程和未来经营业绩关系的又一次重新审视。企业文化渗透于企业的一切活动中,又流溢于企业的一切活动之上,既是企业组织的基因和灵魂,也是企业持续发展的潜在动力和重要保障;既是制度性和非制度性、绝对性和相对性的辩证统一,也是批判性和继承性、稳定性和动态性的有机结合。商务英语翻译过程中的文化适应,应关注和把握以下三个方面: 重视商务英语翻译的外部环境 密切关注国外企业文化的最新成果,充分考虑商务英语翻译的外部环境。随着我国企业改革的深化、国内市场经济进程的加快和经济全球化趋势的推进,东西方文化的交流渗透成为不可逆转的历史潮流,学习市场经济国家先进的企业文化逐渐成为培育和创新我国企业文化的重要途径。但实事求是地分析,对如何借鉴、学习、吸收和内化国外先进企业文化成果在商务英语翻译过程中的适应性、可移植性等关键问题,并没有从理论上、学术上加以明确描述和科学阐明。目前,商务英语翻译过程中对待国外先进企业文化或多或少、或轻或重存在以下方面的不足: 局限和满足于介绍和翻译,而忽视根据本土社会特殊的文化背景、文化特征进行商务英语翻译,以及对国外先进企业文化的吸收、修正和创造性地应用。 忽视文化盘点,即忽视国外先进企业文化的制约性,不注重原产地文化与本土文化的差异性与共同性分析,在商务英语翻译过程中未从方法论角度把握其来龙去脉,缺乏对国外先进企业文化成果深层次的文化学透视。 缺乏对我国本土文化独特性的准确认识,未经系统科学地分析就直接从国外先进的企业文化中演绎出各种关于商务英语翻译的手段、设想、方式与模式,企图在较短的时期内来完成商务英语翻译工作。实践证明,单纯考虑国外企业文化,不会产生与国内企业商务交往活动的英语翻译理论及实践操作方式,也不会促进国内企业商务活动的持续、深入和有效地开展,反而给企业商务交往与活动的有效开展带来很大障碍,造成企业生存力、发展力和竞争力的巨大破坏。 把握国内外企业文化之间的内在耦合性与本质差异性 事实上,在商务英语翻译过程中一个非常重要而又往往被忽视的环节就是文化的适应性。当然,文化适应性的观点决不是否认不同商务英语翻译的相互借鉴和学习,但国外先进企业文化不能原封不动地渗透到商务英语翻译过程中,商务英语翻译必须注意文化适应性问题。国内外众多专家学者的研究表明,东西方管理文化存在诸多方面的差异,彼此各有优势,很难找到一条客观、有效的商务英语翻译标准。对于商务英语翻译过程中存在的一些现象和问题,究其本质是由国内外企业文化之间的内在耦合性与本质差异性所致。因此,在我国企业商务英语翻译过程中一定要注意文化适应性问题,注重跨文化的比较研究,反映国外企业文化特性,才能更好的造就企业商务英语翻译在企业商务创新实践中实现实质性转变和历史性飞跃。本文认为,商务英语翻译的首要前提应该是注重国内外企业文化之间的内在耦合性与本质差异性,有效体现国内外企业商务活动交往之间的文化适应性。 全面构建商务英语翻译的内部环境 文化适应性作为商务英语翻译能否取得实质性突破的关键要素,说明商务英语翻译要与我国传统文化价值理念相一致。商务英语翻译是体现企业亚文化的一种手段,是社会宏观的大文化在企业中的投射,因而商务英语翻译必须体现出社会的宏观大文化。所以,中国企业商务英语翻译的文化基础就应该是中国优秀的传统文化,中华五千年的历史文化是人类的一种本原文化,是在与各种文化、思想、观念不断碰撞、借鉴和融合的历史过程中积淀而成,是中华民族智慧的结晶与表征。儒家的“仁、义、礼、智、信”思想,道家的“天人合一”思想,“道可道,非常道”的真理追求意识,“无为而治”的管理意识和“有生于无”的创造观以及孙子的“五事七计”以道为首的思想等优秀传统文化,无疑是培育和建构商务英语翻译理论的重要基石。 长期以来,我国商务英语翻译理论缺乏中国特色,究其原因主要是没有把中国传统文化中的思想精华借鉴和应用到商务英语翻译理论中。实践表明,只有建立扎根于现实土壤、具有我国传统文化特色的商务英语翻译,才能使企业发展具备永续的原动力和发展的持久力。例如,海尔的“In Good Faith Forever”,集中反映了德、信、人尊、人与人之间亲和的传统精神在企业文化中的延续,也正是由于海尔把传统文化作为商务英语翻译过程中的一个重要因素和重要组成部分来认识,从无序到有序,从有序到体系,从体系到高度,从高度到延伸,将诸多竞争对手远远抛于身后。 综上所述,商务英语翻译应置于中国的传统文化背景中去深入探讨。研究商务英语翻译与中国传统文化和当代社会文化的关系,商务英语翻译与企业管理、企业环境、企业发展和企业创新的关系等,提出具有中国特色的商务英语翻译理论体系和模式,加强商务英语翻译理论应用、测量、评估、诊断和追踪的实证性研究,从而形成独具特色的商务英语翻译管理模式,推动经济组织交往的无缝对接。 商务翻译论文:商务英语的译翻译技巧 [摘 要] 随着国际贸易和国际营销等跨国商务运作的日益频繁,商务英语翻译作为一种交流手段和媒介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同时商务英语是一门具有专门用途的英语,形成了自身的文体特征,它要求选词恰当、精确,具有用语礼貌、表意清晰。因此商务英语翻译必须具有一定的翻译技巧,才能在商务交流中体现它的实用效果。 商务英语是为国际商务活动这一特定的专业学科服务的专门用途英语,所涉及的专业范围很广,并具有独特的语言现象和表现内容、文体复杂。商务英语翻译要求翻译者具备丰富的商务理论和商务实践知识,为了提高翻译质量,翻译者必须具备一定的自身条件。 第一,翻译者的汉语功底要好。很多人往往忽视这一点,认为汉语是自己的母语,凭着自己原来的底子应付翻译中的问题,是绰绰有余的。然而在真正的翻译过程中,为了一个词语或者一个句型,冥思苦想了半天也得不到一个满意的结果。有时好不容易想出来了也觉得不够理想。由此可见,汉语表达能力和对汉语理解能力的大小直接影响翻译的好坏。下功夫学好汉语,打好汉语基础对于翻译是十分重要的。 第二,英语语言能力要强。全面的语法知识和大量的词汇量缺一不可。如果只有大量的词汇量,而没有较好的英语语法知识。翻译过程中译者的理解肯定是错误百出,而且牛头不对马嘴。因此我们要提高在英汉翻译中对于英文句子理解的准确性及汉英翻译中英文表达的准确性。 第三,知识面要广。商务英语翻译中要很好的做到这一点,就要掌握商务理论和贸易实务等理论知识及贸易实践经验。同时译者还要具有丰富的百科知识,对天文地理、古今中外不说通晓,也要了解其中的一些基本知识。没有一定的常识,译者的语言水平即使再高,也是无法做好翻译工作的。 一、一词多义 同一个词,由于语境不同,其词义可千差万别。试看下面几个例子: 1.They cannot obtain credit at all in the trade. 他们生意信誉已荡然无存。 2.They have opened the covering credit with the Bank of China,London. 他们已从伦敦中国银行开立了有关信用证。 以上两个句子credit 词义都有所区别。 二、词类转译 词类转译是国际商务翻译中常见的译词技巧。常见的有名词与动词、介词与动词的互相转译。 1.名词与动词的互相转译, 如: Before the payment of these tariffs, the imported goods will bein the custody of the customs. 交关税前, 进口货物由海关保管。( 由于语法限制, 只有用名词形式,但译成汉语时,“payment”译作“交”) 2 . 介词与动词的互相转译 在许多场合下, 介词转译成动词时, 需要依据上下文进行引申,具体地进行翻译。如: We should advise you to get in touch with them for your requirements. 建议你方与他们取得联系, 洽购所需商品。 三、词义引伸 在商务英语翻译中,有时会遇到某些词在词典上难以找到贴切具体上下文词义,如生搬硬套,译文往往语意不清,甚至导致误解。在这种情况下,需要根据上下文和逻辑关系,从该词固有基本含义出发,进一步加以引伸。例如: The arrivals do not conform to the sample. 如果将arrival这个词的词义直接放入译文,显然不能正确表达原文的意义,所以需要进一步的引申。 四、词量增减 在商务英语翻译实践中,词量增减也是很重要的一个翻译技巧。翻译过程中要根据原文上下文意思、逻辑关系以及译文语言句法特点和表达习惯,在翻译时有时增加原文字面没有出现但实际内容已包含词,或者减去原文虽有但译文语言表达用不着词。 1.增词 根据具体上下文,可增加动词、形容词、名词或别词类,但在什么时候增加什么样词,才能恰到好处,而不超出一定界限,则需要在长期的翻译过程中实践和积累。如:All cash bonus shall be subject to income tax.所有现金红利,均须缴纳所得税。(根据汉语行文习惯,增加动词) 2.减词 减词译法可以使译文言简意赅,改变翻译中逐字翻译作造成的累赘、拖沓或不符合行文习惯,甚至产生歧义的现象。 如:On condition that you sign this receipt, I will pay the money. 你在收据上签字,我就付款。 五、商务英语中的常用术语翻译 商务英语翻译中包含大量的词汇,因此对于常见词汇的精确运用在翻译中很重要。作为商务英语翻译工作者就要大量的掌握这些具有商务含义的普通词和复合词和缩略词语。 如价格常用术语FOB,CIF 有其特定的专业内容,又如C.W.O定货付款;B/L 提货单;L/C 信用证;C.O.D 货到付现;W.P.A 水渍险;blue chip 蓝筹股、绩优股;bad debt 呆账,等等。总之,商务英语翻译不能拘泥于形式,在保证原文的信息量最大限度地传递到译文中的前提下,翻译者可以灵活运用译入语,已达到语义信息、风格信息和文体信息的最大程度的对等,同时商务英语翻译要遵循商务专业用语。所以要求商务英语翻译工作者要掌握大量的专业词汇及翻译技巧。 商务翻译论文:商务英文合同的词汇特征和翻译 【摘 要】商务合同是商业法人之间为实现一定的经济目的、明确相互权利义务的一种文体。商务合同英语属半法律性语言,用词准确、正式、严谨,具有鲜明文体意义。本文基于典型实例分析,探讨了商务英文合同的词汇特征及翻译方法。 【关键词】商务英文合同 词汇特征 翻译 商务合同是商品经济的产物,它随着商品经济的产生而产生,也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而发展,是商品交换关系在法律上的体现,受到国家法律的承认和保护。在世界经济全球化和一体化的今天,国际商务活动日益频繁,贸易国法人之间为实现一定的经济利益而签订的明确规定了贸易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国际商务合同的重要性也越来越突出。商务合同英语既具有商务英语的特点,同时也具有法律英语的特点。本文拟从庄重正式、准确严谨和简洁明了三个角度阐述分析商务英文合同的词汇特征及其翻译方法。 一、庄重正式 Martin Joos按照语言使用的正式程度提出了英语的五种变体,即庄重文体(frozen style),正式文体(formal style),商议文体(consultative style),随便文体(casual style)和亲密文体(intimate style)。一般认为商务合同英语属庄重文体,即五种变体英语中正式程度最高的一种。商务英文合同的庄重正式的词汇特征体现在专业术语和外来词古体词的使用上。 1.商务专业术语 专业术语(technical terms)具有鲜明的文体特色。其意义精确、单一、无歧义,且不带有个人感情色彩。为了准确描述商务活动中的各个交易环节以及与此相关的各类单据,商务合同英语文体中使用了大量表意清楚的商务专业术语。例如,policy(保险单),negotiable(可转让的),liability(责任、义务),right of recourse(追索权),factoring(保理)等。这些专业术语可避免冗长的解释,简化交易过程,提高工作效率。 2.法律专业术语 为了准确描述商务活动中交易双方各自的权利与义务,商务合同英语中也使用了较多的法律专业的术语。狭义的法律术语指仅出现在或大多数情况下出现在法律文件中的法律科学的特有术语,此意义上的法律术语在商务合同文体中的数量不多,如:imputed negligence (转嫁的过失责任)特指可向与行为人有利害关系的人或有合同关系的另一方追究责任的过失。商务合同中这类狭义的法律专业术语不以大众是否理解或接受为转移,它是商务合同语言准确表达的保障,是其独有的现象。而广义的法律术语则包括在法律文体中被赋予特定法律意义的常用词语,如action(诉讼),party(当事人),financial responsibility(经济责任,指违约责任,具体可指“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和“支付迟延支付金额的利息”)。这类词语把握不准确的话很容易导致翻译和理解当中的模糊性,因此要格外留意。如,“The contract is concluded in case of acceptance of the offer.”很容易译为“提议一旦接受,合同随即订立。”而实际上,“acceptance”与“offer”是合同法中两个重要的法律术语,其规范的译文分别为“承诺”、“要约”,前者是指受要约人对要约内容表同意,而后者则指一方希望与另一方订立合同。 3.外来词和古体词 商务合同英语中使用的商务类专业术语有不少源于拉丁语或法语,有些则是由其词根派生或合成,许多术语都有相同的前缀或后缀。它们的意义比较稳定,利于精确地表达概念,例如:ad valorem duty (拉丁语)从价(关)税,bona fide holder (拉丁语)汇票的善意持票人,pro rata tax rate比例税率(拉丁语,即proportional tax rate),insurance premium per capita (拉丁语)人均保险费,force majeure(法语)不可抗力,pro forma (拉丁语)估算表。 商务合同英语具有古体特点,这种古体特点的一个主要标志是古体词语的使用。古体词(archaism)是一种具有鲜明文体色彩的词汇成分。尽管古体词在现代英语口语和一般书面语中极少使用,但在商务合同等法律文体中,古体词却大量出现,充分体现出其庄重严肃的文体风格。合同英语最具特色的古体词形式当数自由词素where、here和there与in、by、with和after等构成的复合副词:(1)here +介词:如,hereto,hereof,herein,hereinafter等。这里here相当于this,指本文献、合同或有关文件,因此,“hereto”(本合同)相当于to this,依此类推。(2)there +介词:这类词由thereto,thereon,therein,thereof等。其中there相当于that,指句子前面已出现的某个名词或名词词组,因此,“thereto”(根据那一点)即为to that。(3)where+介词:whereby,wherein, whereof,whereupon中where相当于which或者what,“whereof”(关于它)也就是of which。如,payment in respect thereof(关于此项的付款)。 古体词语的使用除了体现其庄重严肃以外,还可避免不必要的重复,使意义更加清楚、简明。例如:“依照本合同相关规定”在英文商务合同中几乎见不到“according to relevant terms and conditions in the contract”这种表达方式,常见的表达方式是“pursuant to provisions contained herein”或“as provided herein”等。对“合同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转让本合同”,西方工商界一般会选择使用“Neither party hereto may assign this contract.”,而较少使用“Neither party to the contract may assign this contract.”。 4.复杂介词短语 商务合同英语正式性还体现在倾向使用较复杂的介词短语来代替非正式语体中常见的简单介词与连词。例如,用with regard to和prior to分别代替about和before。又如:All disputes in connection with this contract or the execution thereof shall be settled by way of amicable negotiation.在此句中,用“in connection with”就比用“of”要显得更为正式。 二、准确严谨 1.情态动词 合同英语中各情态动词意义界限非常明确,体现了合同语言的严谨性。“shall”在商务合同英语中使用率最高,含有“本条款具有法律规定的指令性和强制 性”之意,其含义相当于“must”,但合同中不能使用“must”。如,“The seller shall present the following shipping documents to the bank for negotiation of L/ C”中的“shall”表明“卖方在向银行议付信用证时,必须履行递交所要求的装运单据这一法律义务,而且应做到单据相符、单单相符,否则银行即可拒付。”“will”则只表示对合同一方的某种建议或合同双方之外第三方的行为的说明,不构成法律约束。“should”意为“应该”,带有主观意思,表示“这样做最好”。若用于条件句中,则表示较低的可能性。“may”表示“可以”、“可能”。这两个意思在日常用语中都可用“can”来表达,但是在合同中几乎只用“may”而不用“can”,因为前者比后者语气更正式。例如:Unless otherwise agreed, delivery of the goods and payment of the price are concurrent conditions, that is to say, the seller must be ready and willing to give possession of the goods to the buyer in exchange for the price and the buyer must be ready and willing to pay the price in exchange for possession of the goods.译为:除非另有协议,货物的交付和价款的支付应是同时履行的条件,换言之,卖方必须乐意让出占有将货物交至买方以交付价款;同时,买方须乐意支付价款以交换对货物的占有。 2.近义词或相关词并列 在商务合同英语中有词汇并列使用的现象(juxtaposition),即同(近)义词或相关词往往由and或or连接并列使用,例如furnish and provide,fulfill or perform,transferable or assignable,null and void,in full force and effect等。这种词汇并列使用使得两个或多个词语的含义来共同限定其唯一词义,从而排除了由于一词多义可能产生的歧义,这正是合同语言必须表达严谨、杜绝语义歧义或漏洞的需要。又如:This contract is made by and between the Buyers and the Sellers, whereby the Buyers agree to buy and the Sellers agree to sell the under2mentioned commodity in accordance with the terms and conditions stipulated below.句中若单独使用by,则仅表明合同是由谁达成的,单用between也只对合同签约当事人的范围进行了限定,而并列结构by and between的含义则比单独使用的by或between更加明确,更加丰富,表明参与合同谈判全过程并最终签约的都是the Buyers and the Sellers,并无其他当事人。类似的还有terms and conditions、injury or damage、neglect or omit。上述并列同义词只有细微的差别,在日常生活中,人们 往往忽略不计,但合同的准确严谨性决定了合同中不允许出现哪怕是最细小的失误或是遗漏。 三、简洁明了 缩略词(主要为首字母缩略词和截短词)以其规范、简明、省时的特点而被广泛运用在商务合同中:价格、支付及保险方式、货币、度量衡、常见的重要机构或组织、公司和国家等多以缩略词形式出现。例如,T/T(Telegraphic Transfer电汇)、FOB(Free onBoard船上交货)、WA(With Average水渍险)、a/r (all risks全险)、 AS (after sight见票即付)、ACN(air consignment航空托运单)、 ICC(International Chamber of Commerce国际商会)等。这些用语的解释在国际上己形成惯例,所以其意义单一,含义准确,适用于商务合同这一特定文体。因此,熟知缩略词全称,领会其含义,也就成为起草、翻译经贸合同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综上所述,商务合同英语正是为了准确严密地规约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而采用的一种文体形式,研究商务合同英语的词汇特征,其最终目的就是为了恰当、得体、准确地使用商务合同英语。熟悉商务合同英语的词汇特征可以帮助广大经贸工作者准确有效的阅读理解、翻译和起草合同,避免不必要的纠纷与争端,从而促进我国国际贸易的交流与合作。 商务翻译论文:试论中职商务英语翻译教学 摘要中等职业学校商务英语专业翻译教学存在诸多弊端。文章针对中职商务英语专业翻译教学存在的问题,提出教学实践研究的重点以及翻译教学的合理规划,从而为中职学校培养技能型复合人才、满足社会需要提供一些借鉴。 关键词中职教育 商务英语 翻译教学 在对外经贸经济活动中,企事业单位对于各层次职业翻译人才的需求越来越广泛,为开拓学生的知识面和增强其英语学习的应用能力,在中等职业学校商务英语专业开设各类应用文体的实用翻译课程已成为必需。为此,我们必须改变传统的教学方式,为中职学生构建开放的整体学习环境,促进他们形成积极的学习动机和获得良好的语言翻译能力。 一、从科目要求出发,浅谈中职商务英语翻译教学存在的问题 目前中职学校商务英语专业在课程设置、教学目标、课时安排和教材使用等方面都亟待完善,其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课程设置缺乏科学性、系统性。中职学校商务英语专业翻译课程开设较晚,为便于学生参加相关的商务英语等级证书的考试,课程一般设在二年级的下学期,课堂授课课时较少(一般为 60学时或80学时),学生对商务英语的翻译理论和翻译技巧的掌握仅为皮毛;另外,在学习翻译课之前,尽管中职商务英语专业的学生已经学过商务英语听说、商务英语阅读及商务英语写作等课程,但是因为学生的基础较差、在校学习的时间较短,再加上学校未曾开设英汉对比、修辞、词汇学等相关课程,因此,翻译课教师的授课难度较大。2.教材内容过时、教学模式陈旧,与社会需求相脱节。教材虽然注重以“应用为目的,实用为主,够用为度”的编写原则,但所选用的实例不够新颖,内容仍保留一些传统教学色彩,对商务英语专业学生的听说能力的重视也不够;教材虽然注重实践与形式多样化的结合,但教师对现代教学模式的探索和实践不够,课堂教学依旧以传统的授课方法为主,容易导致教学和实践的脱节,培养出来的学生很难满足行业的需求。3.以考试为指挥棒,课堂教学与职业教育相脱节。目前,各种形式的外语测试直接充当着指挥棒的角色,中职学校的商务英语教学也同样沿袭着这样的趋势:即考试考什么,教师就教什么,测试哪方面的能力,学生就集中学习哪方面的内容。4.中等职业学校商务英语专业的师资力量相对薄弱。翻译课教学的要求高、难度大,它不仅要求教师要有扎实的双语基本功,懂得语言学、教学法、翻译理论、商务贸易等相关学科的知识,还要有口译、笔译的实践能力;同时,由于翻译课程的备课量大、作业批改难度大、教学任务繁重等因素,导致教学效果不理想。 二、根据目前现状,浅议中职商务英语翻译教学实践的重点 在中职商务英语翻译课堂,如何摆脱传统教学的弊端, 确实是翻译教学改革的重点所在。针对目前翻译教学的现状,笔者认为,中职商务英语专业的翻译教学应从以下几个方面重点进行教学实践:1.以理论研究作为教学实践重点:在教学实践的基础上探索中职学校翻译教学的整体语言教学模式,进一步完善翻译教材和教法。2.以师资培养为重点:建设一支能实施翻译教学与整体语言教学实践的师资队伍。3.以学生培养为重点:实现由传统单一“知识型”人才培养向“复合型”、“实用型”、“创造型”人才培养的转变;在新的教学理念的指导下,教师在课堂上应通过整体语言教学的方式不断探索教学方法,在帮助中职学生建构知识的过程中,应更好地使学生了解语言学习过程,从而使他们养成自主学习的意识和习惯,形成独立获取和应用信息的能力。 三、结合专业性质,试论中职商务英语专业翻译教学实践的合理规划 针对我国翻译教学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结合中职学校商务英语专业性质、特点及人才培养目标,中职商务英语翻译教学必须进行科学系统的学科探索与规划。 首先,进行系统的课程设置。翻译教学要贯穿于中职教育的全过程,体现其特有的教育思路,课程设置必须注重系统性、科学性、多样性,即课程如何科学合理的设置,才能使各门相关学科从低年级向高年级过渡中进行科学合理的衔接。在低年级应注重培养学生的双语语言基本功、普及人文社科等基本知识,为高年级各种应用文体的翻译打好扎实的基础。同时,针对商务、文秘、旅游、国商等不同专业方向,组织编写富有时效性和实用性的校本教材,注重翻译知识与翻译技巧的专业应用能力的培养。 其次,完善新的教学理念。要使翻译教学从传统的弊端中走出来,实施以人为本的教学,必须树立新的教学理念。笔者认为全新的教学理念应包括:科学的教学方法、新型的师生关系、多样的教学模式、优化的语言输入、现代化的教学手段、综合的测试手段。翻译教学要从传统的“满堂灌”、“一言堂”改变成为精讲多练的师生互动型课堂;在语言实践教学环节,要以学生为中心、教师为主导;在翻译教学过程中应关注学生的兴趣、动机、需求、目的、意志及学习策略等个人因素,从而使教师成为学生学习的促进者、组织者和指导者;课堂上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全方位地参与教学全过程,强化培养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和实际运用能力;课堂教学可以采取模拟现场、演示报告、翻译评论、项目协作等多种多样的任务型活动,例如教师要求学生进行小组合作情景翻译练习;教师利用教学课件选择具有实际意义的翻译项目,指导学生上机练习;或者利用社会实践活动,组织学生合作完成一些翻译项目……在这一系列的活动中,教师既能培养学生的动口能力和工作责任心,同时又能使学生在整体语言环境中获得学以致用的成就感;在教学过程中教师要对学生给予充分的信任、鼓励,将学生的课堂表现、作业情况和考试成绩结合起来进行评测。 最后,建立强大的师资阵容。学校必须不断充实师资队伍,满足当前中职学校外语教学实践发展和翻译教学改革的需要。在师资队伍的建设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学生的知识结构现状,借鉴现代语言学、符号学、传播学等各个学科的发展, 在教师翻译教学实践的基础上加强翻译理论研究;注重师资的培训与交流,学校可通过加强校内外翻译教学经验的交流与合作,邀请翻译人员来校授课,派教师到校外、国外学习进修等方式拓宽教师的知识面;作为教师本人还要自觉加强自身业务修养与理论学习,认真总结教学经验,精心设计教学方案,为使自己具备“双师型”教师的素质,取得相关证书和相关行业的从业经验也理应成为教师自我提升的必需。 总之,随着社会对高技能复合型、实用型、创造型人才要求的不断提高,中职商务英语专业翻译教学的改革和创新势在必行。在中职商务英语翻译教学实践的过程中,教师应坚持实用为主、够用为度的方向,注重教学内容的实用性和时效性,不断加强理论学习和实践,努力提高自身的教学水平,为培养符合社会实际需要的人才,不断开拓出符合中职商务英语翻译教学的新思路、新方法。 商务翻译论文:谈商务日语翻译教学中文化思想的培养 商务日语翻译是高职商务日语专业的核心课程,其教学目的是培养学生对商务日语专业知识的基本应用能力,以及学生在商务场景中的实践能力和跨文化沟通能力。曾经中国日语教学研究会会长修刚教授在中国国际商务日语研究委员会在会议专题报告中指出:高水平的商务日语内涵应包括四个方面,日语的交流能力、日本企业文化、日本社会文化、商务知识。通过对院校在校日语专业学生的就业意向调查显示,80%以上学生的主要学习动机是为了将来在日资企业就业,但很多学生认为只要懂日语,了解日本的习惯就能在日本公司顺利工作。事实上,很多日本企业在招聘日语毕业生时非常重视学生的文化素质和人文修养,并不把日语能力作为雇佣员工的首要或主要标准,也就是说,不单单要掌握日语语言,还要掌握其国家的文化思想,因此,在高校的教学中对学生进行文化思想的培养,是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 1. 商务日语翻译教学中文化思想培养的原则 1.1对比性原则 注意两国文化对比的重要性。日本文化和中国文化既有共同点又有许多不同的地方,教师在导入日本文化时,要遵循对比性原则,通过中日文化表面现象的对比,挖掘和分析两国文化差异的原因,让学生更深刻地了解日本文化 背后反映的日本人的行为方式和思维方式。 1.2适度性原则 教师在教学中要把握好文化思想导入部分的量和度,过少不利于学生对日本文化的理解,过多则会喧宾夺主,留学生论文 变成日本文化课。作为教师要不断研究,结合教学经验抓住导入的时机,在教学过程中适时、适当地导入文化教学。 1.3实用性原则 文化思想培养必须与教材内容和商务日语日常交际的需要相结合。在上课时,应充分考虑到学生将来从事的工作,选择与实际工作过程结合紧密的文化内容,例如,日本人的日常礼仪、商务社交礼仪文化、企业文化等,理解了有关的文化可以进一步促进语言的掌握和运用,而且学生对和日本人生活、商务活动相关的文化也会非常感兴趣。 2. 文化思想培养的内容 2.1语言文化: 日语语言的含蓄性。重视人际交 往中的和谐关系,是传统日本文化的显 着特征。他们说话多留有余地,交际过程 中注意尊重对方意见,尽量避免相互之 间发生直接的冲突。日本人对别人的请 求、邀请、建议等即使办不到或不能答 人际关系这一点,“以和为贵”的思想已 经融入了日本人的灵魂之中,日本人的 “拒绝”言语行为恰恰反映的就是这个“和”的精神。 总之,客观地说,日本文化虽然包含了大量外来文明吸收的成果,但是已然 具有了其自身鲜明的特色,不能够妄称其为“拼凑的文化”。日本民族不光有其固有的文化特性,而且一直在按照自己的意愿和特色打 造、铸炼着自己的文化。至少日本人自己 是这么认为的:他们是独特的。而不是任 何一种文明的翻版或抄录。日本文化之于日本人的思想行为,从国内到国际上 都有着重要的影响。因此,如要搞好日语翻译教学环节,就必须先虚心地研究日本的文化思想,而且要尽可能地从更贴近日本人调。 2.2交际能力的培养: 除了语言交流,非语言交流在跨文化交际和商务沟通中也具有无可替代的作用。例如日本人与人初次见面时会鞠躬,在倾听别人讲话时会频繁地点头,这种“鞠躬”、“点头”等交际方式就是非语言交际。日本人向来注重“以心传心”、“心领神会”、“不言自明”,比起语言交流,他们更注重非语言交流,他们会通过对方的脸部表情、神情及肢体动作领会对方的言外之意,判断对方的态度。因此,为使学生在今后的商务沟通中顺利进行,教师必须在商务日语翻译教学中穿插非语言文化方面的内容,使学生了解日本人非语言行为的文化特征以及中日非语言文化的差异。非语言交际的内容较广,大致分为体态语、副语言、客体语和环境语四大类在商务日语教学中,可以适当地导入在非语言交际中起重要作用的“表情”、“视线”、“手势身势”、“身体接触”等一些内容。例如,日本人在公众场合常常面无表情或始终保持礼仪性的微笑,这两方面看似矛盾其实却反映了日本人不直接外露情绪的共性。这根源于日本独特的岛国文化,为了避免与他人产生冲突,日本人往往会控制自己的情绪。另外,日本人在和别人交流时不喜欢直视对方,他们认为对视是不礼貌的行为,因此多采用回避视线的行为方式。在手势和身势方面,日本人也有其独特的表达方式。 2.3团对协作方面的导入: 他们在共同的劳动生活中,团退意识 强烈,形成了亲族式的纵向集团社会结 构,人们之间那种纯粹的上下级关系已 不常见,亲情般的感情纽带渗透其中,使 他们紧紧地联结在一起。这种彼此之间 的相互谅解和关心在日本的人际交往中 时常可见。另外集团意识对于日本国民是多么地重要,而且集团内部不突出“个性”。在日式 的集团里,个性很强的人常常会与其他 人格格不入。要想融人集体就必须去掉个性,磨掉棱角。在所属的集团中日本人 为避免与大家不一样而受到集团的排 斥,都尽量采取与大家一样的行为。只有 将自己完全融化在集团中,他们才能找 到“自我”的位置和价值。理解日本民族 的集团性这一点对学习日语的人来说是 很重要的一环。. 结束语: 总之,我们教师既要讲解语言结构和语法,还要在讲解的过程 中向学生渗透相关日语语言习惯和日本文化背景知识,使日语学习者对于语言中所蕴涵的背景文化有所了解,因此,在商务日语翻译教学过程 中,要将传统的以日本语言和文学为核心的教学形式转变为有机地将语言基础 知识与日本文化结合起来的教学方式, 合理地将文化渗透到语言教学当中,从 而培养学生的日语思维习惯。
生物科技论文:生物科技合理发展的准则 随着现代科技的迅猛发展,科技对于伦理道德的作用也越来越大,科技的发展同伦理道德之间的冲突也越来越明显,就像爱因斯坦所指出的那样,“科学就其意义来讲从来没有象现在这样具有道德性质,因为科学发现的成果从来没有象现在这样影响人类的命运”。科学技术作为人智慧的一种实践方式,解放了人的思想,促进了人类社会的发展,科学技术本身就是同人的价值追求和社会的发展进步融为一体的,科学技术就体现着一种价值,是人类造福自己追求善的理念的一个重要的途径,所以科学技术就是人对伦理道德的实践,因此,科学技术的发展是真与善的统一,而且也必须是统一的,只是由于科学技术和伦理道德两者有各自的发展模式,有时就会出现不协调,但是从人类整体利益来讲,这种不协调不是本质上的,所以也是可以得到调和的,这就需要我们将科技的“真”和伦理道德的“善”协调起来,当科学技术和伦理道德出现不一致时,我们就有必要对科学技术作出伦理道德上的反省。现代生物科技作为现代科技发展的一个重要代表,更加突出的体现了对科技的“真”和伦理道德的“善”的相统一,而当前现代生物科技的发展对伦理道德所造成的冲击应该引发我们深刻的反省,我们应该加强对现代生物科技的发展和相关的伦理道德方面的研究,找出这一冲击问题的所在,并加以有效的规范,使得现代生物科技的发展真正达到“真”与“善”的统一,造福人类整体并得以安全的长远的健康发展。解决现代生物科技发展所遇到的伦理道德问题需要一个探索的过程,在达成统一的立场和看法,并形成统一的行之有效的行为规范之前,有必要先确立确保现代生物科技得以合理发展的基本原则,一方面可以作为当前现代生物科技发展的一种指导;另一方面也有助于统一的立场和看法的形成。当然,这些基本原则都是立足于现代生物科技群的整体而提出来的。 一、维护人的“目的性”原则 维护人的“目的性”原则就是要求人在发展现代生物科技的过程中始终将现代生物科技放在服从人的需要的位置,而不是相反,对于人的态度要做到像康德所说的那样,你的行动,要把你自己人身中的人性,和其他人身中的人性,在任何时候都同样看作是目的,永远不能只看作是手段。在现代生物科技的发展过程中,这样的要求是具有统领作用,一个最终目的就是这样一个目的,它的成为可能是不需要任何其他目的作为条件的。这就是现代生物科技发展要从属于人,而不能超越于人,更不能颠覆人性,违反人的基本伦理道德准则。现代生物科技的发展要时刻为人的生命健康和生存负责,而这种生存不仅包括物质方面,同时也包括意识方面的,是要人感到得到现代生物科技的帮助而获得更好,而不是感到受到现代生物科技的压迫甚至是奴役。每一个社会成员,特别是从事现代生物科技工作的科研人员,都应该懂得人作为“宇宙的精华,万物的灵长”的可贵,都应该明白人是一个可尊敬的对象,这就表示我们不能随便对待他,我们都应该小心谨慎负责加以对待,对自己的每一个行为可能带来的结果有充分的估量并尽心负责,而不能随意对待,这也是统一科研人员的伦理道德认识的基础所在。 二、现代生物科技发展的前瞻性原则 现代生物科技的一个普遍性特点就是不确定因素比较多,这些不确定因素可能就是潜在的危险,而且同人的关系比传统科技更为密切,作用也更为直接,同时人们难以像对待传统科技那样更为准确的进行把握,一旦爆发不确定的危险,对于这些危险的后续处理也显得没有足够的把握。所以,对于现代生物科技的发展在开始之前就应该进行充分的估量,要有前瞻性意识,防患于未然,同时使得现代生物科技的发展符合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要求。科研人员应该提高自身的前瞻性意识,同时也要严格要求自己执行在道德方面所应承担的责任,要符合人类整体的利益要求,要做到如同《科学家宪章》(1949年9月国际学者联合会第五次大会通过)中所规定的那样:“科学家应保持诚实、高尚、协作的精神;要了解自己所从事工作的意义与目的,弄清有关道义问题;要使科学的发展有利于全人类的利益”。在责任追究方面,由于现代生物科技发展背景构成的是一种错综复杂、多变的情况,而其中可能潜伏着深层次的危机,这种情况出现不得半点散失,而应该尽量的做到万无一失,对于责任追究的保护措施应该采用以预防为主的模式,这就是以未来行为为导向的前瞻性责任模式,前瞻性责任模式反映了人类对科技发展后果在责任上的长远性与人类整体性上的要求。对于现代生物科技发展的前瞻性责任模式的落实,需要从主观和客观两个方面同时展开,一方面是每一个社会成员,特别是科研人员的自律,一方面是通过社会的公共力量进行约束,其中一个重要的社会公共力量就是伦理道德的约束。 三、贯彻平等的原则 平等是人类一直追求的崇高理念,要求各主体之间要互相理解、互相尊重。现代生物科技的平等原则着重于国家之间、种群之间、人与人之间的平等,而根本就在于人与人之间的平等。现代生物科技作为现代科技发展的前沿,在各国的发展是极其不平衡的,因此在客观上也出现“侵犯”现象,比如对基因资源的掠夺,科技落后国家拥有良好的基因资源却无力开发,科技先进国家就能够通过其拥有的科技优势替它们开发但却以专利的方式据为己有,科技先进国家甚至将现代生物科技作为继经济手段后一种新的制约他国的手段,这些对于人类的共同发展是十分不利的。人类基因检测表明的种群之间的基因差异,也可能出现新的歧视而导致新的不平等出现。同现代生物科技有关的器官移植技术导致出现的器官买卖现象也侵犯了人的权利,严重违背伦理道德的基本准则,在人与人之间造成不平等。这些在可能出现的不平等现象是现代生物科技在发展应该予以特别注意的问题,并力求避免的问题。为了平等理念得以贯彻,在现代生物科技发展的每一个环节当中都应将平等原则作为一个重要的指导,并时刻予以遵守。实践中,有必要打破现代生物科技的垄断行为,国际间应该加强磋商、协调和合作,力求淡化现代生物科技的经济利益色彩,使得现代生物科技在全人类得到普及,或者得到有利于人类整体的使用,旨在共同推进现代生物科技朝着有利于人类整体的方向发展。在种群和个体方面,各国应该加强宣传教育,在现代生物科技的发展进程中确立、巩固并提高人们的平等观念,在实践中用平等的观念来指导自己的行为,对象包括自己的同胞,也包括其他国家、种群的任何人,因为每一个人都是人类大家庭的成员。 四、恪守正义的原则 正义也是人类所追求的一种崇高的理念,是人类发展进程中的核心问题,是人类社会追求的一个永恒的主题。对于正义的具体的内涵,在不同的社会发展时期会有所差别,可是在衡量标准上却存在共同之处,这就是在促进社会进步、符合社会发展规律和满足人们的共同体的需要。亚里士多德的正义观明确的强调了公共利益是正义的价值基础,正义是同公共利益秩序的要求相一致的,具有功利主义倾向的休谟甚至认为“公共的效用是正义的唯一起源”。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特别是在当前的现代生物科技发展的大背景下,人们的共同体已经上升为人类大家庭的整体,在正义原则的指引下,要确保现代生物科技确实的做到为人类大家庭的整体服务和负责。具体的说,就是要确保现代生物科技发展的安全与和平,避免现代生物科技出现任何危害人类的情况出现,保证现代生物科技只用于人类社会发展的正义用途上,坚决反对将其用于任何违反人类整体利益的用途上,特别是在武器方面的应用,比如基因武器。各国各界应该立足于人类整体,本着为人类整体长远利益负责的态度,以一种可持续发展的模式,展开具有广泛而深入的探索,为人类整体构筑出一套能够确实有效维护人类社会安全与和平发展的统一的行为规范,确保现代生物科技造福于人类,包括现在和未来,使现代生物科技的发展成为人类正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作者:吕成楷单位:广州市社会科学院 生物科技论文:生物科技的伦理问题分析 一、现代生物科技范式构建的难题 库恩的范式理论是针对科学技术的发展研究而提出的,同时也被广泛引用到科学研究之外的其他领域,现代生物科技作为科技发展的一个特殊部门,范式理论当然的适合对现代生物科技的研究。如果能够构建出现代生物科技的范式,根据范式理论所主张的在科学实践活动中树立被公认的范例,形成科学赖以运作的理论基础和实践规范,并成为科学研究者群体所共同遵从的世界观和行为方式,那么现代生物科技的发展就会被规范到被公认的框架之中,执行着共同的准则,而这样的框架和准则是世界性的,也就是国际间所共同认可的,同时,这样的框架和准则是有利于人类社会共同体的发展的,包括人类社会共同体的现在和将来;而一切不符合人类社会共同体的,也就是超出框架之外、违反准则的行为将受到禁止、谴责和应有的惩罚,如此一来,现代生物科技的发展就是良性的发展。这些都有赖于现代生物科技范式的构建,而事实上这是一件十分困难的事情,这也是现代生物科技的发展容易引发伦理方面的问题的一个重要原因。而这其中又涉及到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方面是科技发展的“旧范式”和“新范式”之间的问题,也就是库恩范式理论中的“科学革命”;另一方面是科学技术和伦理之间谁者为先的问题。 1、从“科学革命”的角度讲 首先我们假设现代生物科技完全能够按照其积极的一面来发展,同时会形成一种新的为人类所共同接受的科学技术现象,或者我们承认现代生物科技具有积极的一面,而事实也是如此,那么为什么现代生物科技的发展依然受到广泛而激烈的争议呢?这可以从库恩的范式理论来解释,就是科学技术的发展仍旧处于“旧的范式”里边,而现代生物科技作为一种新的科学技术现象只是处于一个初级的发展阶段,或者说它们尚未成熟,没有达到能够冲破旧的范式,塑造新的范式的水平。库恩通过对大量的科学史实例的思考,比方亚里斯多德“物体自由落体的速度和物体的重量成正比”的结论被伽利略的比萨斜塔试验推翻的事例,可这一错误结论却被人们一直承袭了二千多年;以及诸如此类的后面的结论对前面的结论的改进,而前面的结论却也被人们接受并存续了一定的时间情形,使得库恩想到了各个时期科学发展的“当前性”,库恩认为每一种科学传统在当时当地的历史语境中都是合理的,[5]而对科学思想史达到更好理解的途径是站在当时当地的语境中去考察不同时期的科学,而决不要将它们看作是现在科学的绊脚石。[6]科学发展的合理和进步存在于当前人们一致认可的共同认识当中,这也就是科学研究者群体所共同遵从的世界观和行为方式,也就是库恩所思虑到的“范式”。而这一范式就是对“常态科学”中科学群体共同分享的一系列模式和假设的一种概括。在这种“常态科学”中,也就是已经形成的范式里边,科学群体通常都在严谨的逻辑框架下运行,如果没有大胆的探索精神并提出新的理论足以冲破旧的范式是断不可以打破这些框架的。而处于“常态”下的科学家们并非就是客观的,但他们有理由持守“正统”的理论,并倾向于在现有的架构内寻找问题的答案。譬如,公元三世纪希腊天文学家阿利斯塔克就提出了行星围绕太阳旋转的理论,但是当时的科学群体却以托勒密的地心学说为正统,没有准备好接受这一认识的飞跃。所以就现代生物科技群积极的一面而言,我们可以予以发展,事实表明这也是一种需要,而现在所遇到的争议就有如以上所举的例子,人们特别是科研群体仍旧处于“常态科学”的范式当中,没有意识到建立一个新的范式,而实际上仍不是时候,这倒不是说现在人们对科学技术所持的世界观和行为方式是错误的,也不是说据现代生物科技群重新塑造的范式不存在瑕疵,而是现在没有这个必要,况且现代生物科技群现在仍未达到这样的水平。但现代生物科技群仍在发展,而且是迅速的发展,这就难免导致一些科研活动及其成果超出于当前科学群体所持的世界观和行为方式的框架之外,而这一框架的形成和应用已经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不仅为科学界所推崇,也为社会所接受甚至深入人心,所以,当有谁动摇到这一框架时,首当其冲必是业已形成并稳固实行的伦理准则,伦理问题也就随之而发。 2、从科学技术和伦理之间谁者为先的角度讲 科学技术总是一往如故的追求创新的向前发展,而伦理则追求尽可能的稳定,科学技术的开放性和伦理的保守性形成了一定的对比关系,所以科学技术的发展同伦理的维护产生摩擦也就在所难免,问题是当两者指向共同的主体人本身时,触动了最敏感的伦理准则时,两者在短期内就难以得到有效的调和,冲突也就变得异常激烈。如果基于现代生物科技的发展而构建出新的范式的话,那么,人们就会问科学技术和伦理到底谁应该得到优先考虑,这其实就是科学家同伦理学家争论的焦点所在,一是以科学技术的发展改造伦理、引领伦理的发展;一是以已有的伦理准则规范科学技术的发展。而事实表明双方的争论各有其合理的依据,首先是科学技术在人类文明的发展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是推动人类进步的重要力量,甚至本身就是人类文明成就的一个重要的标志,使得伦理方面很大程度上去除了落后的一面;紧接着是伦理规范对社会各方面的发展具有重要的评价、指引和辩护功能,而对于科学技术发展中存在的风险,伦理规范可以进行有效的防范,指引科学技术朝着有利于人类社会的方向健康的发展。当然这只是在科学家同伦理学家之间展开的争论,虽然这一争论具有代表性,但由于现代生物科技涉及的问题具有广泛性、根本性和敏感性,所以对其争论也就变成全人类的了,而且各界有各自的评判标准和看法,结果导致基于现代生物科技的发展进行新的范式的构建困难重重,因为范式的构建一个重要的特点就是得到“公认”,才能形成科学研究者群体共同遵从的世界观和行为方式,而目前的背景情况不具备构建新的范式的条件。面对现代生物科技范式的构建难题,或者说对于现代生物科技难以在世界范围内不能形成共同的评价标准,现代生物科技的发展和伦理的评价的之间的冲突就难以得到有效的解决,而现代生物科技发展遇到的伦理问题也就在所难免。 二、现代生物科技和伦理的协调发展方面 随着现代生物科技的快速发展,而相反的伦理特有的保守性,导致现代生物科技对伦理的冲击越发的明显,使得已有的伦理的条条框框难以满足现代生物科技发展的需要,在现代生物科技的发展下反衬出伦理的缺位。 (一)从伦理学的变革进程来看 现代生物科技的起步发展刚好处于伦理学的变革时期,因为现代生物科技是从20世纪50年代后人类进入分子生物学时代后才正式发展起来的,在元伦理学出现以前,规范伦理学一直都是西方伦理学的基本理论形式,规范伦理学主要是对义务和价值的合理性等最一般的问题进行批判性的研究,而到了20世纪初往后元伦理学又成了西方的一种主要的伦理思潮,元伦理学最初由新实证主义者提出,并为后来各派沿用,形成了直觉主义伦理学、感情主义、语言分析学派、伦理自然主义等派别,侧重于道德语言中的逻辑分析,到了20世纪70年代,随着医学伦理学和生命伦理学这两个术语以及环境伦理学的概念被越来越普遍地使用,促使应用伦理学作为一个术语得到了承认,应用伦理学也就作为一门同理论伦理学相异的新的伦理学出现了,这是在现代生物科技出现前后伦理学的发展线路,反映了伦理随着社会的发展变化而进行的相应探索,而现代生物科技的发展就包括在其中,只是现代生物科技的发展对伦理的震动更为激烈,以致伦理难以在短时间内做好调整跟上现代生物科技的发展步伐。 (二)伦理学的探索发展及其遇到的困境 1、关于近代的规范伦理学 从近代的规范伦理学来看,以康德为代表的规范伦理学在近代社会的大发展中遇到很大的困难,规范伦理学是关于义务和价值合理性问题的一种哲学研究,所要到达的目标就是说明人本身应遵从何种道德标准,才能使人本身的行为做到道德上的善,无论是对人类行为的合理性原则的研究,还是对于具体道德问题中道德的一般原则的解释和说明,规范伦理学都是力图将伦理规范通过演绎的方式转变成重要的行为准则并得到普遍化,可是实践中确实难以做到的,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因为社会总是在发展变化,新的事物新的现象也会不断的出现,而规范伦理却难以应对,这是理论和实践相脱节所导致的结果,这就必然的引发伦理学的变革,诚如康德所言,“作为一个有理性的,属于理智世界的存在者,人只从自由的理念来思想他自己意志的因果性”[7],规范伦理学是应该重新使用理性考虑新事物新现象了,而在伦理学的变革之前和变革之中,以及虽经变革却仍未找到适当的行之有效的伦理途径或找到但尚未得到完善的时间里边,伦理对于社会各方面的规范作用仍可以被理解为有所欠缺的,也就是缺位了。 2、元伦理学的出现 当规范伦理学所主张的伦理规范的普遍化要求遇到严重阻碍后,伦理学逐渐偏向纯粹理性层面上的研究,这就是元伦理学或形式的伦理学的产生,最初由新实证主义者提出,并为后来各派沿用,元伦理学侧重于分析道德语言中的逻辑,解释道德术语及判断的意义,将道德语言与道德语言所表达的内容分开,主张对任何道德信念和原则体系都要保持“中立”,并在此基础上研究问题。元伦理学是排斥传统的伦理学的,因为元伦理学不主张提出任何关于实践的指导与建议,只是把伦理学的任务限制于对伦理学的概念与判断作性质与用法上的分析工作,这是脱离实践的带有“经院”性质的研究方式,难以满足现实生活的需要,特别是具体到每一实际伦理案例当中。另外,在具体的研究中,元伦理学有时会机械地搬用自然科学的机械符号和公式,这些具有形式化和脱离实际的倾向,也受到许多伦理学家的诟病。当然,元伦理学存在的这些问题,使其对于新发展起来的现代生物科技的指引和规约方面显得很欠缺。[8] 3、应用伦理学的探索 为了解决元伦理学存在的这些问题,人们急需一种切实可行的更有效的伦理学,以应对日益复杂的伦理关系,现代生物技术当然的包含其中,而因其在伦理方面的敏感性,现代生物技术也应该是伦理学发展研究首要考虑的对象之一。针对元伦理学向纯粹理性的方向发展的的情况,伦理学重新朝着实质性的方向探索。伦理学进入应用伦理学的发展时期,伦理在实践中的应用,比如在医学、政治、法律、生命、环境等方面的应用,都使得应用伦理学大受欢迎并得到长足发展,其中在医学、生命、环境方面研究很多都和现代生物科技的发展有关,比如干细胞技术在治疗方面的运用,克隆技术对生命现象的研究方面影响,转基因技术的运用可能给环境造成的影响等。应用伦理学对实践性的回归,其实也是对伦理学的回归,因为伦理学本来就是一门实践的学问,而更为重要的应用伦理学有针对性跟上现实的发展需要进行研究,既明确伦理学的基本原理和基本规范,同时也考虑它在现实中的应用,而且在研究的内容方面也从以往伦理学所关注的态度、情感、愿望转到更多的关注境遇、需要和利益,这些都是适应现实中新发展的需要,而“应用伦理学的任务……在于对现存的不同立场进行调节从而达成共识”[9],这一意图对于诸如现代生物科技这样容易引起分歧的领域是很有针对性作用的。不过,应用伦理学的发展的时间较短仍是不充分的,而就如其自身所具有的特点,它在跟着现实的发展而发展,这本身需要一个过程,再加上其所遇到的现代生物科技的复杂性、敏感性和不确定性,另外,应用伦理学需要伦理学的基本原理和基本规范作指导,也就是和理论的伦理学的配合,所有这些因素都决定了应用伦理学仍难以对现代生物科技进行有效、完善的指引和规范。其实,应用伦理学所遇到的困难在现代生物科技所产生的伦理问题及其解决的研究方面具有普遍性,一方面就是作为研究的途径的一方自身仍不完善,或者在新事物新现象新形势下需要调整或做新的探索;另一方面就是现代生物科技所带来的伦理问题可谓前所未有,而且解决起来甚为棘手。所以,现代生物科技发展下伦理的缺位也就成为事实,而现代生物科技发展下带来伦理问题也就难以避免。 三、法律对现代生物科技合理发展的规制方面 在现代生物科技快速发展的情况下,法律规制和伦理引导是确保现代生物科技合理发展的两大重要途径,我们已经知道伦理的引导方面是存在不足的,然而我们可以借助法律的途径加以解决,可事实上,当前法律规制方面也是存在不足的。下面就分为法律规制对伦理引导的补充作用和法律自身特有的调节作用两个方面加以说明。 (一)法律规制对伦理引导的补充作用 立法和伦理之间本来就是相通的,法律本身就包含着内在的道德属性,包含着基本的伦理目标和道德准则,分析法学家哈特认为,“不容认真争辩的是,法律在任何时候和任何地方的发展,事实上既受特定社会集团的传统道德、理想的深刻影响,也受到一些个别人所提出的开明道德批评的影响,这些个别人的道德水平超过流行的道德”。[10]富勒强调法律自身是具有内在道德性的,“法律的内在道德不是某种添附或强加到法律的力量之上的某种东西,而是那种力量本身的基本条件。”[11]而比如我国古代的法律就带有明显的伦理属性,法律中的公平正义来源于伦理调节中的公正原则,而正义是立法和伦理追求的共同目标,随着社会的发展,法律与伦理逐渐的分离,法律具有明确的形式性,以权利义务并重的方式调整人们的行为,并辅之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伦理规范则具有模糊性,主要存在于人们的共同意识之中,它强调义务的遵守,但通常缺乏强制的力量[12],但伦理依然为社会成员的法律活动提供着基本的价值观念和准则,特别是在现代社会里,当伦理关系由之前所关注的态度、情感、愿望方面转到更多的关注境遇、需要和利益方面,这些涉及境遇、需要和利益方面的问题更多的需要法律的规制,才能更好的实现公平正义,所以,从这方面讲,法律对于伦理所要达成的目标具有不可或缺的补充作用。可是,由于现代生物科技所导致的伦理问题比较复杂,对于现代生物科技的发展在伦理学层面的探讨处于模糊的状态,也难以形成较为明确的统一的看法,加上现代生物科技仍处于快速发展当中,而且存在不确定的因素,比如转基因技术会不会带来危险或者什么不良的结果,对于这些人们很难做出准确的把握,而这些都是客观因素,是目前现代生物科技的发展水平所决定的,所以法律也很难茫然下结论,就目前各国的立法实践来看,除了基于已有的专利法对于现代生物科技在专利方面的规制外,极少有正规的完善的法律对现代生物科技做出规定并进行规制,甚至是没有,有的只是一些政府出台的一些行政措施,比如,在我国有关于克隆技术的由卫生部在2003年的《卫生部关于修订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与人类精子库相关技术规范、基础标准和伦理原则的通知》,关于干细胞技术的由科学技术部在2004年的《人胚胎干细胞研究伦理指导原则》。虽然国际组织在这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同时制定了相关规定,但在一些地方得不到很好的响应,当然这些规定同各国的研究和看法是有出入的。所有这些导致法律方面的欠缺,对于伦理方面的补充作用也难以得到有效的发挥,当然,相关的制度规定对于伦理的基本原则的落实也起到一定的作用,只是这种作用显得较为疲弱。 (二)法律自身特有的调节作用 富勒认为法律是“使人类行为服从规则治理的事业”,对于人类行为的合理化、更符合伦理的要求方面,法律的这种调节作用是很独特也很重要的。法律自身特有的调节作用就是指法律的制度化、强制性和预防性,法律可以就现实中出现的各种需要调整的现象作为一种法律关系通过相关立法使其制度化,并在往后进行强制性的执行,比如对于具体的现代生物科技从研究开发到投入使用,再到对可能带来的后果的责任承担和相应惩罚都得到明确的规定,做到法治所主张的有法可依,对有损害人类福祉违反伦理要求的予以强制性禁止,对已经造成的损害进行严厉的惩罚,而且这种惩罚的是一种严格的责任要求,不管造成损害的主观因素,只要造成损害就得承担责任和接受相应惩罚,这能够培养一种以未来的行为为导向的,预防性的、前瞻性的责任意识,这也是20世纪初德国著名哲学社会学家马克斯•韦伯提出“责任伦理”的要求,这样一来,就可以借助法律的强制力确保现代生物科技合理的发展,预防问题的产生。而这首先就需要对客观情况作出合理的判断并进行相应的立法。可这恰恰就是目前没有做到的事情,现代生物科技发展的相关立法可以说只是处于探究的阶段,现代生物科技在短短几十年的快速发展使得人们被“打得措手不及”,其速度及所达到的深度远超出的人们的预料之外,以致现代生物科技的每一次突破都引起一阵哗然,所以,有关现代生物科技的立法研究显得亦步亦趋、莫衷一是,只能针对一些已经引发较为严重问题的科技项目做出规定,而这些规定显得比较仓促和零散,效力也一般,覆盖面也不广,一般都是一国内的个别科技项目。所以,对于现代生物科技在伦理方面所注重的需要和利益问题,法律具有的针对性的制度化、强制性和预防性的调节作用却未能得到有效的发挥。 四、各方存在分歧 (一)对于现代生物科技和谐发展的理念摇摆不定 在现代生物科技的发展过程中,其展现的利益和风险都是明显的,正因为其固有的利益使得人们愿意对其进行大力的发展,也正因为其存在的风险导致了伦理问题的产生,这些问题涉及到人的生命健康、人的尊严等诸多方面。因此,对于现代生物科技如何在利益和伦理之间取得平衡发展就成为一个重要的问题,确保现代生物科技在利益方面得到最大化而将风险降到最低,维护社会的健康有序发展,这就是对现代生物科技发展和谐理念的追求。海德格尔认为,“目的王国必须在存在的意义上加以把握。目的乃是实有着的人格,目的王国乃是实有着的人格自身之交互共处”[14],“它(目的王国)是实有着的人格之间的王国,而非什么某个行动着的自我与之相关的价值体系”[15],对于现代生物科技的发展来说,更应该考虑到它的发展会带来的整体效应,特别是防止负面的效应,从而促进人类社会的和谐发展进步,而和谐的现代生物科技的发展对于人类社会发展进行协调来达到一种安全、有序的状态这方面尤为重要。可现实中出现的情况并非如此,由于人性存在的贪婪导致的对利益的无节制的追逐,结果使得现代生物科技的发展对伦理规范造成很大的破坏,以至到了无视伦理的存在而肆意发展的地步。另外,对于科学研究的进行也受到人的好奇心的影响,科研活动在不停的解开有关生命本身的令人好奇的谜团,在这种好奇心的影响下,对于现代生物科技的发展是否适合伦理的要求逐渐被忽视甚至被漠视。所有这些导致的共同结果就是现代生物科技的发展在认识方面对于和谐理念的摇摆不定。其实,对于和谐理念的摇摆不定同人的核心价值问题是有关联的,首先是,关于人本、人道、人权和人的尊严等问题,都受到人们所广泛关注,并进行深入的探讨。在西方,广义的人本主义在古希腊就已经萌芽,它强调的是一种以人为中心或本体的哲学思想;在文艺复兴时期出现的人文主义、人道主义思想,更是以极大的热情肯定人的尊严和人的力量,莎士比亚在《哈姆雷特》中赞誉人是“宇宙的精华,万物的灵长”;西方哲学史上的重要人物康德把“人”放在他道德学说的核心位置;人权理论的发展也对人的尊严进行了充分的肯定,《世界人权宣言》序言首句写道:“对人类家庭所有成员的固有的尊严及其平等的和不移的权利的承认,乃是世界自由、正义与平等的基础”;在我国的传统文化中也有很多关于人本的思想,比如老子里的“故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老子•二十五章》),荀子也写道,“人有气、有生、有知,亦且有义,故最为天下贵也”(《荀子•王制篇第九》)。通过对这些有关人本、人道、人权和人的尊严等问题的思考,人的核心价值一直都得到肯定,以致没有其他因素能够对其挑战,同时形成的伦理规范也坚定的护卫着这一立场,而这一立场也可谓是根深蒂固,一直以来科学技术的发展步伐都是较为缓慢的,也不会动摇到这一立场,就是到了近代以来生物科技以外的那些飞速发展的科学技术,由于研究的对象在生命体主要是人之外,所以对于人的核心价值的威胁也不是很严重。然而到了现代生物科技发展时期,情况产生了巨大的变化,一方面是由于各种新疾病新问题的出现,亟需找到新的解决途径,一方面是科学技术的针对对象直接指向人甚至深入人体,这些对于人来说都是新情况新现象,以致从一开始,现代生物科技就广受争议。当这些新情况新现象和伦理方面根深蒂固立场相碰撞时,问题也就爆发了,而人们又没有现成的解决办法或据以参考的先例,人们只能通过现时的探索以求解决的办法,而在这陌生的领域中探索难免就会出现摇摆不定的现象,伦理问题也就随之而出了。 (二)缺乏有效的统一的伦理规范 对于现代生物科技的发展,各国各界的看法是存在很大的分歧的,比如第59届联合国大会法律委员会以决议形式通过一项名为《联合国关于人的克隆宣言》的政治宣言,要求各国禁止有违人类尊严的任何形式的克隆人,而中国、英国、日本等国家对该宣言投了反对票,其中我国的反对理由在于该宣言的表述含混不清,它要求所有成员国“禁止任何形式的克隆人”,而该禁止到底是单指生殖性克隆,还是涵盖治疗性克隆研究,宣言并未予以明确。事实上,对于克隆技术存在不同的观点,有的国家认为使用克隆技术复制人在伦理上不能接受,不仅有悖人类的有机统一和道德,而且侵犯了人类尊严;也有国家认为,以研究和治疗为目的的克隆志在增进人类福祉,不应属禁止之列。在对待转基因技术问题上,以美国为首的支持派和以欧盟为首的反对派在全球范围内形成了两大阵营,有调查机构对美国、加拿大两国的消费者调查表明,多数消费者已接受了转基因食品,仅有27%的消费者认为食用转基因食品可能会对健康造成危害。而在欧洲,大多数人是反对转基因食品的,英国尤为明显。79%的英国人反对试种基因改良作物,抵制转基因食品进入市场。诸如此类的分歧是很多的,只是分歧的程度不同而已。而这些分歧导致了现代生物科技在应用方面难以形成统一的标准,进而难以形成明确、有效、统一的伦理规范,大家各做各的,而且都有自己的依据,而相互之间又存在冲突的,结果就是现代生物科技在实践中难免出现伦理方面的困惑,进而导致伦理方面的问题的产生。 作者:吕成楷单位:广州市社会科学院 生物科技论文:生物科技伦理制度建设及建议 1中国生物科技伦理制度建设的现状及问题 国家医药管理总局、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等也分别在这一时期成立了伦理评审委员会或伦理专家咨询委员会。为加强药品临床试验方面的伦理监管,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有关部门颁布了一系列文件,对生物医疗技术的研究开发和临床应用进行规范。1998年,卫生部颁布《药品临床试验管理规范》(试行),提出“伦理委员会与知情同意书是保障受试者权益的主要措施”。卫生部还颁布了《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人类精子库伦理原则》(2001)年、《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暂行规定》(2006年)、《人体器官移植条例》(2007年)、《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2009年)等文件。2007年,卫生部颁发《涉及人的生物医学伦理审查办法》(试行)明确要求开展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和相关技术应用活动的机构包括医疗卫生机构、科研院所、疾病预防控制和妇幼保健机构等,设立机构伦理委员会,对本机构或所属机构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和相关技术应用项目进行伦理审查和监督。近年来,卫生部进一步加强了医疗伦理管理,出台了《医院管理评价指南(2008版)》和《伦理委员会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审查工作指导原则》(2010年),要求医院建立伦理委员会等医疗质量管理组织,并进一步明确和规范了机构伦理委员会及其伦理审查的程序。卫生部所属的研究机构和医院依据国家规定,纷纷组建了各种形式的研究伦理委员会或医院伦理委员会。此外,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也颁布了一些文件,如《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2003)、《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规定》(2003年)等。为适应生物医学研究和创新发展的需要,中国科技部与卫生部近年来加强了联合,在生物技术应用的规制建设方面作了许多有意义的探索。如2001年,科技部、卫生部等多个部门颁发了《实验动物许可管理条例》、2003年科技部、卫生部联合颁布了《人类胚胎干细胞研究的伦理指导原则》。近年来,国家“973”、“863”项目和自然科学基金委的课题申请,如果涉及人体、医疗问题,都已要求所在单位先进行伦理审查。可以说,中国已初步建立起生物医学研究的伦理规制和相关技术规范,正与发达国家逐步接轨。 1.1中国生命伦理学的研究、实践和科学家参与决策活动不断深入 我国生命伦理学研究于20世纪80年代起步。1987年3月上海市医学伦理学会成立,该学会是全国最早成立的医学伦理学学术团体;1987年9月,东南大学与南京铁道医学院联合成立应用伦理学研究中心;1988年中华医学会医学伦理学分会成立,此后各省市纷纷成立医学伦理学分会。20世纪90年代以来,适应生命科学和生物技术迅猛发展的需要,国家863计划、973计划和自然科学基金等都对生物医药研究加大了资助力度,有关部门加快了制定技术标准和管理法规的步伐,生命伦理学受到了医学家、生物学家、哲学家、社会学家、法学家、立法者、决策者和社会公众等的广泛关注,相关研究日益深入,研究机构和学会组织蓬勃发展。21世纪以来,一些大学和研究机构如中国医学科学院/中国协和医科大学(2001年)、华中科技大学(2002年)、武汉大学(2003年)等纷纷成立了生命伦理学研究中心;中国自然辩证法研究会也成立了生命伦理学专业委员会(筹),并从2007年到2010年组织召开了四届全国生命伦理学学术会议。2010年,中国首个受试者保护工作体系在北京大学成立,通过为研究者提供培训、对研究方案进行伦理审查、对研究过程进行伦理监督、对未来临床和科研领导者进行能力培养、维护科研的诚信等措施,对受试者提供全方位的保护[1]。香山科学会议也多次把生命科学伦理问题作为会议主题进行讨论。1999年8月,第120次会议以“21世纪生命伦理学难题”为主题,围绕人类基因组计划对生命伦理学的挑战、辅助生殖中的伦理道德和法律问题、“克隆”中的伦理问题等三个中心议题展开了研讨[2]。2002年4月,又召开了以“我国生命科学研究中的伦理问题”为主题的第180次会议,围绕“中国与世界:生命科学究竟带来哪些伦理和法律问题”、“生命科学研究中的伦理问题与科学家的社会责任”、“制定与生命科学相关的政策法规中的若干伦理问题”三个中心议题进行了讨论。近年来,香山科学会议对再生医学、合成生物学、纳米药物、干细胞、克隆等技术的发展及其伦理问题都进行过探讨。不少生命伦理学方面的学者通过多种方式参与了科技部、卫生部等国家层面生物技术应用研究规制设置的伦理咨询和政策制定。2001年,中国国家人类基因组南方研究中心伦理委员会向卫生部等机构提交了《人类胚胎干细胞研究的伦理准则(建议稿)》,获得有关部门的采纳和接受。生命伦理学家与医学和公共卫生、社会学和法学专家一起给相关部门起草了艾滋病政策和法律改革的建议,促进了21世纪后我国艾滋病防治工作的显著进展[3]。 1.2中国积极参与国际生物科技伦理制度建设,并引起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 中国生物伦理学研究和实践从80年代的起步阶段就直接得益于对国外相关研究和伦理实践的介绍和引进,并在不断学习、借鉴和发展过程中积极参与国际生物科技伦理的交流、合作研究以及伦理准则形成和推广过程,努力发出自己的声音。中国是国际生命伦理学协会的创始国,并在2006年成功在北京举办了第8届世界生命伦理学大会。中国积极参与国际合作交流活动,多次组织召开了国际交流会议,如中英纳米技术伦理学会议(2009)、中荷动物生物技术伦理学会议(2009)、中日韩东亚国家危重病人决策研究(2009)、中美临床试验伦理问题会议(2009)、中欧生殖医学和干细胞研究合作伦理管治项目(2007年~2009年)、中法医院伦理学会议(2001),等等。有多名中国科学家在国际生命伦理学组织中担任职务。在一些国际性的重大生命伦理问题上,中国明确表达了自己的立场。2000年12月2日,中国人类基因组社会、伦理和法律委员会通过声明,表示接受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人类基因组和人类权利的普遍宣言》和国际人类基因组组织(HUGO)的原则。2001年7月22日,科技部副部长程津在以《生物伦理:国际挑战》为题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科技部长圆桌会议上说,我们赞成以治疗和预防为目的的人类胚胎干细胞研究,但是坚决反对克隆人,不支持任何生殖性克隆实验。在2010年第10届世界生命伦理学大会上,中国学者提出,应以“和而不同”的观点来正确处理国际伦理准则与传统文化之间的关系[4]。中国关于生命伦理学的研究、表达和制度建设正引起国际社会越来越多的关注。 1.2中国生物科技伦理宏观管理制度建设总体上不容乐观 目前中国生物科技伦理制度建设的关键问题是,中国还没有国家生物伦理学委员会的类似机构,来从国家战略层面对生物技术发展引发的伦理、法律和社会问题进行系统分析和深度探讨,也缺乏相关研究议题进入政府决策议程的适当机制。这种机制缺失,在相当程度上造成中国在生物技术应用研究领域的失范和混乱,并给国家生物技术创新计划的实施带来不良影响。在实际中,各级政府对一些生命科学研究和医疗技术的宣传、推广行为缺乏必要、严格的伦理评估程序和法律约束机制。许多跨国公司和机构借科研合作之名在中国境内从事违规的药物人体试验和动物实验或非法获取生物遗传资源,严重影响了中国科学界的国际形象,侵害了中国的战略利益。某些科研机构和决策部门基于自身利益考虑,对研究失范行为视而不见;或片面依靠某些科学家的意见进行决策,实施重大生物技术商业化项目或创新计划,引起社会广泛质疑。这不仅使科学界的诚信度和政府公信力受到伤害,而且使一些创新项目的推进面临巨大的社会压力。此外,还存在着伦理研究资源欠缺、伦理决策和管理经验不足、相应规制设置不完善、已有规范得不到有效执行等突出问题,制约着我国生命伦理制度的发展与完善。 2国外生物科技伦理制度建设的进展及经验 (1)重视技术风险评估和技术的社会科学研究,预防高新技术的非预期后果。早在20世纪70年代,为适应公众对日益涌现的新技术可能引发的潜在健康风险和环境风险的高度关注,美国国会颁布了《技术评估法案》(1972)。该法案强调对技术变化的广泛社会影响进行预先评价的必要性,并授权创建了技术评估办公室(OTA),以全面理解新技术的潜在社会影响。这类“意在对现存技术或新技术可能产生的非预期结果进行分析的政策研究活动”[5],被认为有助于改进技术决策的质量,有效化解各种治理危机。21世纪以来,随着对新技术评估的复杂性和重要性的认识,欧美各国逐步从经典式技术评估走向参与式技术评估、论辩式技术评估和建构性技术评估,其总体取向是不断扩展公众参与的空间和深度,增加新技术评估中伦理的、法律的和社会的内容,以逐步消解单向度的技术精英决策体制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增进社会公众对科学界和决策层的信任度。 (2)通过国家立法设立国家生命伦理委员会,对重大生物科技可能引发的风险和伦理问题进行前瞻性评估和咨询。20世纪70年代初期,当重组DNA技术即将问世之际,斯坦福大学分子生物学家保尔•伯格领导的一群美国科学家就倡议,在这一技术应用的相关规制和规范出台之前应暂停与之相关的实验研究活动。美国国家科学院、国家健康卫生研究院等迅速回应科学家的意见,建立了重组DNA特别委员会、重组DNA技术委员会等,对重组DNA技术应用的潜在危险以及相关的伦理、法律和社会问题进行研究。1974年,美国政府依据“国家研究法案”,设立了“生物医学和行为科学研究的人类受试者保护委员会”。该委员会是由议会设置的第一个美国国家研究伦理学委员会,其提出的著名的“Belmont报告”,明确了涉及人类受试者的研究活动的基本原则,为联邦政府在这一领域的研究规制的设置奠定了基础。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几乎每届美国政府都设有国家生物伦理委员会,探讨新的科学、医学和技术引发的伦理问题。克林顿时代的生物伦理委员对克隆、人类干细胞研究等问题进行了探讨,布什时代的生物伦理委员会则主要讨论了干细胞研究、基因增强和生殖技术等引发的伦理问题。2009年11月,奥巴马上任后不久就宣布设立新的生物伦理顾问委员会,研究生命科学和生物技术研究引发的“知识产权问题、科研中的利益冲突和权利尊重问题”等,以便通过新技术的社会评估,将相关的伦理辩论作为政府决策和治理的重要基础。 (3)国际组织积极推进国际生物科技伦理准则体系建设和实践,形成了一系列指导性原则与伦理规范。20世纪70年代以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和世界卫生组织(WHO)等国际机构开始重视生命科学中的伦理问题,并在其工作计划中对科技伦理学给予了优先地位。UNESCO曾在20世纪90年代先后建立了国际生命伦理委员会(IBC,1993)、世界科学知识与技术伦理委员会(COMEST,1998),政府间生物伦理委员会(IG-BC)、联合国机构间生物伦理委员会等伦理组织。这些组织积极推动国际社会形成伦理共识,为成员国加强伦理管理组织体系建设提供工具和技术支持。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会员国大会先后通过了《世界人类基因组与人权宣言》(1997年)、《人类基因数据国际宣言》(2003年)和《世界生命伦理及人权宣言》(2005年),为各国提供了有关生命伦理原则、标准和框架。UNESCO还进行了相应配套工作,促进伦理教育的推广,伦理委员会的建立和经验交流。在WHO、国际医学科学组织理事会(CIOMS)、世界医学协会(WMA)等国际组织的推动下,在生物医学研究领域,国际社会已形成了一系列共同的伦理原则与规范。WMA的《赫尔辛基宣言———人体医学研究的伦理准则》、CIOMS的《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国际伦理准则》等文件,对生物医学研究中涉及人体实验的伦理行为进行了明确规范,已成为成员国普遍遵守的国际伦理准则。2000年,WHO还制定了《评审生物医学研究的伦理委员会工作指南》,提出,“国家、单位和社区应该努力建立伦理委员会和伦理审查系统……如果适当的话,政府应该促进在国家、单位和地方建立独立的、多学科的、多部门的和多元的伦理委员会。伦理委员会需要行政上和财政上的支持”[6]。根据WHO的要求,各成员国都逐步在医疗机构建立起了伦理委员会,推行伦理审查制度。 3加强我国生物科技伦理制度建设的政策建议 国际经验表明,要推进负责任的科学技术创新战略,必须通过引入科学技术的社会评价以及设立国家伦理委员会等机制,在重大科技决策过程中引入伦理、法律和社会维度的考量,反映和表达公众的普遍利益诉求,实现科学技术和创新的包容性发展。基于我国的现状,我们认为应从以下几方面加强生物科技伦理制度建设。 (1)从战略高度重视科技风险管理与科技伦理制度建设。科技伦理制度的建设旨在强化科学家、决策者以及社会公众的社会责任意识,它是面向未来的战略思考,展现的是包容性增长和可持续发展的国家意志。从可持续发展的角度看,加强科技风险管理与科技伦理制度建设是一种具有前瞻性的战略部署,事关国家的长治久安与社会和谐,有关部门亟须站在国家战略高度,以一种负责任的姿态,高度重视科技风险管理与科技伦理制度建设,为科技的长远发展创建有利的社会伦理环境和制度体系。 (2)建立重大项目的伦理审查与风险研究评估机制。加强生物科技创新的伦理研究和社会评估是完善生物科技伦理制度的重要环节。鉴于我国生物技术快速发展的态势,亟须加强相关伦理研究和社会评估工作。特别是对于重大科技项目,尤其需要建立伦理审查与风险评估机制,对其后果进行多方面的价值评估———不仅要看其可能带来的经济效益,更应看其对环境生态、对人的生命健康以及社会福利、社会公正的影响。因此,建议尽快研究制定有关规则,在重大项目的立项、评审与答辩中引入伦理和风险评估指标,把规避安全风险作为项目评审和验收的重要标准之一,并建立安全举证机制。为实现真正的伦理规制,需要在答辩委员会、评价专家组等组织中吸收伦理学家、社会学家等加入,重视他们的参与和意见表达;对于某些重大高新技术计划项目如转基因作物、纳米科技、合成生物学研究等,应配套设立专门的伦理研究议题,进行技术风险的前瞻性研究和风险跟踪考察。 (3)设置国家级生物技术伦理委员会,组织开展相关评估、预测和决策咨询工作。建议尽快成立国家生物技术伦理委员会。其主要职责可界定为针对生物技术前沿领域发展决策的需要,组织开展相关的伦理、法律和社会问题的系统研究和民意调查,为各主管部门提供咨询和决策支持。为配合国家生物技术伦理委员会的建设,建议先行设置科技部生物技术伦理委员会,并将科技风险与伦理评价纳入国家科技计划和科研项目的评估以及科技前沿预测和决策议程之中。科技部生物技术伦理委员会的具体运行可依托科技部诚信办公室或科技战略研究院,其工作重点包括:就重大生命科技伦理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供决策咨询,代表政府与公众沟通,对重大科技政策进行伦理审查,等等。 (4)重视对科技人员的诚信教育和伦理责任教育。建设和完善生物科技伦理制度体系,不仅需要形式完备的制度设计,还需要科技人员乃至社会公众的积极参与和主动担当。因此,建议尽快在科技人员和科技管理人员中组织实施诚信教育与伦理责任教育活动,以深化他们对科技伦理问题的理解,树立伦理责任意识,自觉加强对科技风险的防范以及对研究受试者等普通公众的保护。 作者:李建军张文霞单位:中国农业大学人文与发展学院中国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 生物科技论文:浅谈生物科技创新活动的应用 1、中学生开展生物科技创新活动的实践的可行性 科技创新活动的必要性。研究的重心放在高中的生物课外延伸,更注重学生在活动中科学态度和科学方法应用的基本素养的养成,活动过程注意思维分析的科学性和在力所能及的科学技术手段的运用和创新。 例如观察植物时,师生一起给校园的植物挂牌,观察校园松鼠种群时,收集有关知识保护动物的文献,制作了宣传牌大大提高同学们环保意识,对校园生态环境进行观察、分析和评价等等。例如,在讨论有关环境保护问题时,有学生希望对“哪些植物能够吸收人工湖污水中的有害物质”等问题进行探讨,就引起了对人工湖水污染原因、污水处理等问题的关注。同学以永春地区的湖水、池塘水、河水的污染情况为题,进行了水源取样,对水源地的污染源进行了调查,并初步推测污染物的性质和种类。在实验设计和准备完成后,在课余时间里分组进行实验,记录实验数据。实验一段时间以后,将收集到的数据进行分析,获得人工湖水污染物的具体信息。开展了《永春县人工湖水质研究》的研究性课题,并已经完成借题。现在已筹备购制皮划艇,进行水葫芦的综合治理的研究。 根据高中生物教材知识内容进行研究性教学活动(部分):设计一个实验证明唾液淀粉酶是蛋白质;设计测定光合作用速率的仪器;设计实验探究土壤微生物对土壤农药污染是否有净化作用;对环境污染的研究,酸雨的危害(种子萌发/花粉管萌发/蛙的发育的影响;永春芦柑的品牌保护;黄龙病的防治研究;溪畔行道树种植树种的可行性报告;植物激素的生理作用等等。实验过程中,手、脑的结合可使学生在掌握知识、方法、技能的同时也得到发展,尤其是态度、意识、能力的培养,即获得了综合性、协调性的发展。成功的实验不一定是得到了正确结果,更重要的是参与和体验了探究过程。 2、生物科技创新活动的开展与评定 2.1培养学生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和实事求是的根本准则。设计并完成一个实验最根本的目的不是得到一个结果,而是真正掌握并运用自己所学到的知识。所学到的就一定比得到标准答案要多得多。所以在实验安排中往往会故意做些变化,那些坚持实事求是,相信自己的同学才能得出正确的结果。规范科学探究的过程。 2.2指导学生撰写科技论文。中学生科学研究的函盖面很广,研究的形式也多样化,其论文的写作都要做到主题鲜明,重点突出,着重阐述对社会的发展有意义的、有创造性的见解或发明。行文要思路清晰,论证严密、前后贯通。语言表达要准确、简明。 2.3对学生的科技创新活动项目和撰写科技论文进行评价,选择优秀作品参加各种活动与竞赛。 3、生物科技创新活动的实践成效 3.1发现并培养了一批具有创新能力的人才:2012年我校王宇正同学在青少年创新大赛获得省级一等奖,2012年生物奥赛获得市级以上奖励11人次,其中获得省级二、三等奖各一人,我校参加2013年第十一届全国中学生水科技发明比赛暨斯德哥尔摩青少年水奖中国地区选拔赛,有两项目获得总结赛二等奖。 3.2增强了学生的论文写作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每学年学生撰写的科技小论文多篇,创新大赛要经过公开展览、技能测试、封闭答辩提高了口头表达能力。 3.3增强了学生学习生物学的兴趣、学习能力:参加的选手经实践活动和学习,综合科学素养提高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得到锻炼,视野有所开拓,具备较好创新思维能力,成为各个教学班生物科的领头羊。2011年完成永春县教育科学规划研究性课题《学生创新与实践能力培养的实践》。生物科技活动以生物实验、探究活动和理论探源为主要内容和形式,特别强调活动在中学生物教学基础上的适用性,有利于帮助教师和学生通过这些活动进行进一步的科学探究,为学生中广大的生物科技活动爱好者提供可操作的实验范例。 这些生物科技活动不是重复高校教材中的复杂实验,也不是增加中学教学实验的难度,侧重科学素养的养成过程,提供有关实验方法、过程和技术层面的有效指导,推动中学生物科技活动的开展。联系社会实际开展研究活动,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心和使命感。形成积极的人生态度。 作者:邱贞荣 单位:永春第一中学 生物科技论文:浅析生物科技发展趋势 1生物产业投入与产出分析 1.1生物产业研发投入 生物科技具有高风险、高成本、长周期、高收益的特点,产业化推进异常困难,需要多年的持续投资。自2000年之后,我国生物产业研发投人在人力和财力两个方面呈稳步上升趋势,从表l可以看出,研究人员全时当量从2001年的23542人年上升到2010年的90805人年,增长3.86倍,占全国总的科研全时当量的比重从2.49%到3.56%,最高2009年达5.10%。研发经费内部支出也从2001年的24.3905亿元上升到2010年的185.0118亿元。占全国总的科研经费内部支出比重从1.90%上升到2.62%,最高2009年达3.79%。科技产业的发展离不开前期的大量研发投人,而研发投人最主要的两个方面就是人力和物力。目前,国家对生物科技和生物产业重视程度越来越高,生物产业科技研发领域投人越来越大,已形成多个国家生物产业基地。 同时,世界各国对生物科技和生物产业也高度重视,美国自小布什总统时代就加强生物医药开发,推进“生物谷”发展。2011年9月奥巴马政府提出要绘制美国21世纪生物经济发展蓝图,强化美国对生物前沿研究和产业发展的领导地位;欧盟的科技发展框架计划将一半左右的研发经费用于生物技术及相关领域,英国早在2009年就制定了生命科学发展蓝图,成立生命科学办公室;日本也提出了生物产业立国战略,推行“基于生物机能的循环产业体系”发展规划;印度也在努力成为生物技术大国,其生物医药产业近年来快速发展,并制订了“绿色能源工程计划 1.2生物产业产出 1.2.1经济产出生物产业经济产出中利润是新价值创造的经济体现,是一个行业的风向标,最具代表性。利润的高低直接带动社会资本、人才、政策和技术的汇聚,形成“磁铁效应”。进人21世纪,我国生物产业总产值和利润总额逐年快速增加,利润增长率最高的为2007年的5485%,从2001年到20ro年十年时间生物产业总产值从2693.8亿元增长至17358.6亿元,利润总额亦增长至近9倍,占整个高技术产业利润比重38.4%。生物产业经济的发展与国家政策扶持、国际贸易环境稳定等因素息息相关,但最根本的增长动力在于生物科技基础的迅猛发展,生物产业经济的大作为体现了生物科技发展的巨大后劲,生物科技正悄悄深入我们的社会,改变我们的生活方式和生产方式。 1.2.2专利产出专利是一个领域创新能力的体现,特别是发明专利更是原始核心创新能力的集中体现。 由于“生物技术”专利增长显著,已被汤路森透编辑团队纳人《2011年创新报告》中12个重要技术领域的新增类别,取代了创新活动量较少的“农业化学品和农业”〔4〕。毋庸置疑,美国是现代生物技术研究与产业化的霸主,其拥有生物技术领域全球专利的59%,占据绝对优势ts〕。而我国自21世纪以来生物产业专利申请和拥有的发明专利数量均稳步上升,通过表1可以看出,2000年我国专利申请达2001年的十倍强,其中最具原始创新的发明专利增长尤为迅猛,说明我国生物科技领域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原始创新能力不断加强,在未来生物科技时代的科技竞争能力不断提高,为在未来生物科技革命的前沿和核心领域占有一席之地打下基础,也为经济可持续增长作出重要贡献。 2生物科技未来发展趋势分析 自20世纪50年代,DNA双螺旋结构发现之后,生物科技取得突飞猛进的发展,进入现代生物科技时代。生物科技产业化发展是21世纪生物科技的主要发展趋势,产业化进程也在不断加快。生物产业以生物科技为基础,是生物科技发展的经济终端体现,与生物科技紧密相联,对生物科技的发展也体现的最为敏感和直接。生物科技的发展受到国家政策及其他相关科学技术等等多重因素的影响,通过以上对生物产业科研投人与产出分析,探讨未来生物科技发展趋势。 2.1生物产业的发展将引发生物科技的新竞赛 在人类发展的历史长河中,每一个关键技术的革新都会引发世界格局的更替,如农业时代诞生的四大文明古国;蒸汽机发明后引发的工业革命曾带动一批以英国为首的工业强国;二战过后,美国率先掌握以计算机技术为核心的信息技术和人才,促成其在之后的信息时代中力拔头筹,占据世界经济霸主地位。进人21世纪,生物技术的发展举世瞩目,受到各国政府的重视,也是我国最有希望实现跨越式发展的高技术领域。当前,各国政府都在致力于生物技术研发,技术竞赛已悄然拉开帷幕,打赢“核心专利争夺战”更是心照不宣。随着现代生物技术的高速发展将有可能会产生类似于蒸汽机、铁路等对工业经济的推动、计算机技术在信息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在未来的一段时间里,发展生物技术可以从构建生物科技技术理论体系人手,为生物技术的未来搭建发展平台,有针对性的发展和培育应用前景广、技术特色鲜明、国际领先的核心生物技术。 2.2生物产业的发展将带动生物经济的新时代 随着人类对生命的认识逐步拓展到微观领域,人类对自身奥秘的好奇也越来越浓厚,对健康的需求越来越大。在信息时展过程中所面临的四大危机:能源危机、资源危机、环境危机和安全危机,生物科技都与之解决息息相关。进人21世纪生物科技产业化趋势明显,生物经济也在整个社会中占据越来越重要的地位。在2002年到2011年十年间全球100项重大科技进展中,有37项与生命科学领域相关。当今世界无论哪个国家,对生命科学研究投人的人力、物力也是在整个科研领域最多的。我国工程院李宁院士曾说过,生物产业未来将在全球范围内成为最主要的产业。生物产业是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的经济战略增长点。生物产业在21世纪进人快速发展阶段,当前正处于大规模产业化前期。生物产业利润比重的逐渐加大将会促进“磁铁效应”的发挥,在社会经济地位中占据越来越重要的地位。生物经济离我们并不遥远,生物经济很有可能是取代信息经济而成为人类社会的下一个经济时代主体,这些都将加快生物经济时代的到来。 2.3生物产业的发展将提高生物安全的新防御手段 科学技术是把“双刃剑”,生物技术也不例外。俄专家沙瓦耶夫将全球性危险源分为三类:大自然,人类社会,以及人类创造的技术和工艺世界,而生物安全将贯穿这三类危险之中。生物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生物科技发展的同时也将会带来一系列生物安全问题,并在生物安全防御手段上带来新的突破,更好地保障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自二战期间“传统生物武器”的滥用及近期诸多生物恐怖事件之后,生物安全亦受到世界各国的重视和警惕。美国早在2(X〕4年就已经通过“生物盾牌计划”法案,而我国生物安全防御系统也已初步建成〔“〕。生物科技在安全层面具有极强的不确定性、不可知性与无规则、无秩序性近’〕。21世纪生物科技的发展在遏制生物威胁上取得长足的进步,表现在在民族基因保护,重大传染病防控,基因疫苗等方面。随着生物科技的发展,在维护国家生物安全防御手段上越来越完善,也为未来军事生物科技、军事医学发展建设提出新的发展方向。 2.4生物产业的发展将产生生物时代的新制高点 科学技术对战争结果的影响已为人类所共识,科学技术既是第一生产力也是第一战斗力。生物科技的发展将人类活动领域引向微观世界,改变传统的战争打击模式,从“人之内”全面掌控战争态势,不断转变战斗力生成模式,形成新的生物制高点。 生物科技的运用范围越来越广泛,尤其在生物材料、生物仿生、生物能源、生物疫苗等方面发展迅速,对战争的影响越来越大。为了更好地促进人类和平和社会的安全稳定,必须加大对未来社会生物科技优势控制权的强力争夺,未来对战争胜利的争夺也将主要集中在对生物科技优势控制权的争夺,占领生物科技的制高点才有可能在未来世界竞争中占有一席之地。生物产业的快速发展既是生物科技发展产业化的必然结果,也是生物科技新突破的原始动力。在未来生物科技时代占领制高点需要把有限的研发经费投入到最重要的核心技术领域,避免重复研究和无序研究,集中国家有限的研究力量和资源,争取在关键性生物技术领域有所突破和创新。 作者:刘显胜郭继卫罗旭 单位:第三军医大学附属西南医院医教部 生物科技论文:小议现代农业生物科技发展新走向 农业生物技术的主要研究内容包括:增强农作物以及畜禽鱼的抗性、品质改良、提高产量和生产具有特殊用途的物质等。其中以转基因作物的研究和运用最为重要,发展最快。根据统计资料,到2000年,全世界转基因作物推广面积达4420万公顷,比1996年增长了25倍;种植转基因作物的国家从1996年的6个增加到2000年的13个。这其中美国的转基因作物种植面积最广,达到了3030万公顷,占68%;其次为阿根廷,1000万公顷,占23%;加拿大300万公顷,占7%;我国为50万公顷,占1%。 根据有关专家的看法,现代农业生物技术的最新发展趋势表现为: 研究成果商品化产业化进程加速。目前,农业生物技术作为一项高新技术产业在发达国家业已形成,并处于一个高速发展时期。有关专家预测,本世纪生物技术产品在国际贸易中的份额将达到10%以上,而现代农业生物技术又将占相当的比重。世界银行下属机构预测世界范围内转基因作物产业的交易额为2000年20亿美元,2005年60亿美元,2010年200亿美元;国际农业生物技术应用机构(ISAAA)的预测则分别为30亿美元、80亿美元和280亿美元。 研究方式集约化、规模化明显。在政府以及公共机构对现代农业生物技术进行投资研究的同时,众多私有企业也开始注意到这一领域将是继计算机和网络技术之后的又一个潜力巨大的经济增长点,私人公司已逐步成为农业生物技术的研究主体。以美国为例,民营机构1992年对这一领域的投资为5.95亿美元,而1999年则达到15亿美元。与此同时,世界范围内出现了生物技术企业领域的兼并和收购狂潮,并购金额从1997年的12.37亿美元陡然升至1999年的138亿美元。一些资产过百亿美元的巨型跨国公司由此形成,过去分散的研究基地也随之向集中化规模化发展。 据业内人士分析,促成公司并购的原因,一方面是为合理利用资源、降低生产成本、优化人员组合,而更重要的原因,则是因为现代农业生物技术产业是一个高技术、高投入、高风险、长周期的产业,小公司在资金、技术、以及抗风险能力上均难以独立对农业生物技术产品进行研发和推广。只有强强联手的大型现代农业生物技术企业才能有效占领市场,与其它企业抗衡。 基因资源争夺呈白热化。在商业利益驱使下,发达国家各主要生物技术公司对生物资源及其知识产权展开了激烈争夺,其核心就是对基因的争夺。谁掌握了基因,谁就掌握了生物技术的制高点,就掌握了未来竞争的主动权。有专家称,转基因植物技术知识产权很可能就是未来国际贸易中市场准入、贸易壁垒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 有报道表明,为了获取我国丰富的生物基因组资源,国外公司已在我国境内悄悄地开展活动。中国农科院的专家指出,基因资源是有限的、可视专利的战略资源,是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不建立自己的生物信息技术平台,指望在别人的公益性研究完成后捡便宜的想法,会对我国生物技术产业和可持续性发展带来不可估量的隐患。加快生物资源信息化的研究,保护、利用和开发我国丰富的生物多样性资源是当务之急。 生物科技论文:金算盘eCRM赢得清际源生物科技青睐 树立保健品行业客户管理解决方案标杆 保健品行业被认为是21世纪的朝阳产业。随着人们生活质量的不断提高,保健意识的逐步增强,国内保健品行业内部的竞争日趋激烈。在我国加入WTO的承诺下,国外的保健品巨头也已相继登陆垂涎已久的中国市场。如何在内外夹击的环境中占据优势地位,已成为摆在保健品企业面前至关重要的一道难题。而通过信息化手段提高管理与服务手段、维护良好的客户关系、挖掘优质的商业契机正是成功的保健品企业得以制胜的良方。 上海清际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集科研、生产、销售、服务于一体的生物高科技企业。该公司倡导“时尚、天然、健康”的产品理念,致力于造福人类健康的保健产业。公司根据北京工业大学金日光教授“第四统计力学”,开发推出了生物技术高科技尖端产品――基因能量液,该产品获得国家发明专利和尤里卡世界发明博览会金奖,被上海申花足球俱乐部确定为球队指定饮品,产品销往全国各地及东南亚地区。 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清际源公司管理层高瞻远瞩,确立了以信息化带动管理,以管理促进市场的战略方针,通过仔细的调研,选择了金算盘软件公司的eCRM系列产品。 金算盘eCRM(客户关系管理软件)是一套完全基于Web的企业级客户关系管理应用平台,它基于CRM理念而设计,综合了事务工作流程、业务分析、整合供应链等各个层次的客户关系管理模式。它将面向客户的所有业务进行整合,提供了统一的业务平台,实现了在动态价值链下真正以客户为中心的客户关系管理。 通过实施金算盘eCRM软件,上海清际源公司实现了对保健品行业销售系统五层结构的梳理,收集来自总经理、销售总监、业务员、省级、市级等的基础信息,使公司管理层更为清晰地把握公司的销售组织结构,更为全面地把握产品的市场状况。 通过金算盘eCRM软件的客户管理模块,清际源公司定义了客户的不同类别,对不同类型客户实施有针对性地的优惠政策,解决了不同级别客户积分返利的问题。 通过实施金算盘eCRM软件,清际源公司得以直观地统计商的资质,并针对性地实施销售策略,保障商的权益,维护高质量的销售渠道。 通过金算盘eCRM管理软件强大的客户服务支持模块,清际源公司还得以有效管理企业售后服务,快速解决客户反映的问题,对客户的服务请求进行分类处理,公司采取了老客户关怀手段,赢得了消费者的信赖。通过分析客户和产品的历史交易信息,公司掌握了客户的消费倾向和偏好,不断创造出新的销售机会。 通过eCRM项目的实施,金算盘软件为保健品行业实施客户关系管理解决方案树立了标杆。 生物科技论文:初中生物科技活动的现状调查与策略研究 【摘 要】本文对河南省鹤壁市30所中学生物科技活动的开展现状进行调查,发现该地区初中生物科技活动开展的问题和不足之处,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以促进当地初中生物科技活动更好地开展。 【关键词】生物;科技活动;现状调查;策略研究 为了开发设计出中学生物科技活动系列方案,丰富学生的生物科技实践活动,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本研究对河南省鹤壁市30所中学生物科技活动的开展现状进行调查,发现该地区初中生物科技活动开展的问题和不足之处,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以期对当地初中生物科技活动更好地开展提供数据支持和建设性意见。 一、生物科技活动现状调查 1. 生物课教师配备情况与分析 根据表1结果显示,有专职生物课教师的学校23(76.7%)所,其中城镇中学全部都有专职生物课教师,农村中学只有8所学校有专职生物课教师;有兼职生物课教师的学校20(66.7%)所,其中农村中学全部都有兼职生物课教师,城镇中学中只有5所学校使用兼职生物课教师;生物课教师已满额的学校11(36.7%)所,未满额的学校19(63.3%)所,其中农村中学全部未满额,城镇中学中有4(26.7%)所未满额的学校。 由此可见,生物课教师专职化程度还需加强,生物课教师队伍还需要补充大量新鲜血液,特别是农村中学。 2. 生物科技活动受重视程度情况与分析 由表2可知,认为生物课在所有学科中地位较高的0人。认为地位一般的共25人,其中城镇中学15人,农村中学10人。认为地位较低的共50人,其中城镇中学30人,农村中学20人;认为学校对生物实验课很重视的0人。认为重视程度一般的共48人,其中城镇中学38人,农村中学10人。认为不重视的共27人,其中城镇中学7人,农村中学20人。由此可知,生物课和生物科技活动在初中教学环境中,处于较低的地位。这主要是由于中招考试语文、数学、英语占主要分数,而初中生物所占分数太少,中招实验加试也只加15分。 3. 学生对生物科技活动的态度情况与分析 由表3可见,喜欢上生物课的学生有1143人,其中城镇中学654人,农村中学489人。远远大于一般喜欢和不喜欢的学生人数;喜欢参加生物科技活动的学生有1272人,其中城镇中学720人,农村中学552人。比喜欢上生物课的人数还要多。由此可见,生物科技活动在学生中的受欢迎程度很高。 4. 开展生物科技活动情况与分析 由表4数据可知,开展生物科技活动的学校共有18所,其中城镇中学15所,农村中学3所;每学期开展课外活动频次较高的学校为0。一般的学校有17所,其中城镇中学有15所,农村中学有2所。开展课外活动频次较低的学校只有农村中学有1所。由此可见,初中生物科技活动开展的力度不够,特别是在农村中学。这主要是因为学校对初中生物科技活动的认识不足、重视不够。 二、对策与建议 在学生对于生物实验教学感受的调查中发现,80.8%的学生喜欢参加生物科技活动,可知学生对于生物科技活动的兴趣是十分浓厚的,但生物课在学校所有学科中的地位较低,学校对生物科技活动重视程度一般。通过研究,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提高对生物科技活动的重视程度: 1. 改革中招考试方式 要想从根本上解决初中生物实验教学不受重视的问题,应以中招实验考试方式的改革为基础。生物学是来源于实验的一门自然科学,人类对于生物学基本理论的获得大都碜杂诙陨物体的实验,提高中招实验加试在中招考试中的分数,随着考试方式的改革,教育观念和教学方式就会很自然的向强调素质和能力的方向转变,实验教学自然就会得到学校和教师的重视,学生的素质和能力也会得到提高。 2. 拓宽资金来源渠道 由于公立学校不能私自乱收费,除了政府资金投入,就只能通过社会各界捐资助学来募集基金。初中生物科技活动因为在提高学生创新思维、动手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具有先天的优势,这与当今社会对于人才的需求注重创新能力和综合能力高度契合。将实验教学对于学生能力培养的巨大作用和改善初中生物实验环境的需求传播出去,就会有各种社会资金通过捐资助学来支援学校生物实验教学环境的改善。 3. 加强实验教学人员队伍建设 通过对实验教学人员配置情况的调研可以看到,鹤壁市初中生物实验教学人员配备不够充足:生物课教师未满额的学校达到63.3%,生物实验员未满额的学校达到66.7%;实验教学人员素质有待提高,使用兼职生物课教师的学校多达66.7%,使用兼职生物实验员的学校多达63.3%。发展生物实验教学的希望在于实验教学人员,关键是提高实验教学人员的素质。学校应抓住新课程改革的机遇,全面加强实验教学人员队伍建设。 4. 提高生物教学人员素质 以新课程标准的推广为载体是目前提高生物学科教学人员素质的最快捷途径。以教育主管部门为主导,以学校培训为基础,以教育主管部门的教研员为引导,以学校生物教研组为单位,促使生物课教师和生物实验员更新教育观念和行为,形成良好的师德师风,不断加强知识的更新、生物实验操作技能的锻炼,以及现代化教育设备的运用。 5. 优化实验教学人员的配置 在本次调查研究中可以看到,不论是城镇中学还是农村中学生物课教师和生物实验员都比较缺乏,兼职现象严重。笔者认为要解决实验教学人员配制不足的问题,从根本上还要依靠新进人员的招聘,可以通过招聘时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对初中生物实验教学人员的政策倾斜,来吸引人才增强配制。如果不能够实现,教育主管部门也可以通过支教下乡、结对帮扶等形式对城镇中学和农村中学的初中生物实验教学人员进行暂时的配置。 生物科技论文:大数据时代农学生物类博士生的科研与生物科技海量信息供给的关系研究 摘 要 随着科技的发展,大数据越来越受到各行各业的重视。包括政府、科学、教育和企业等,此外,全球一些顶级的学术机构和刊物比如Nature和Science等多对大数据进行了研究,并先后设立专刊,出版了一些增长,对其进行了深度的探讨。同时还提出了大数据带来的优势和面临的问题和挑战。目前,医疗、物流、金融、制造、零售、科研和电信等多个领域得到大量的使用,并随之产生了巨大的科技价值、社会价值和产业空间。美国前总统奥巴马在2012年3月22日宣布,美国将投入2亿元美金来为“大数据研究和发展计划(Big Data Research and Development Initiative)”建立资金基础。自从上世纪九十年代宣布“信息高速路”的建设计划以后,这对美国来说是又一次国家战略,为美国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紧随着美国的脚步,2013年,我国国家科学院将大数据作为国家战略加以发展。总体而言,大数据技术及相应的基础研究已经成为高校、科研院所和产业界的研究的热点和焦点,大数据的研究涉及了信息,心理、经济、社会等多个学科,不仅成为了传统行业的发展方向和契机,更铸就了很多新兴学科的崛起,成为了一个名副其实的交叉学科。大数据科学的总体方向已经逐步形成。在大数据时代背景下,农学生物类博士生科研内容与现代生物科技前沿信息之间必将产生新的复杂关系,对于博士生来说,是一个很好的学习和发展方向。 关键词 大数据 博士生 科研 信息 关系 1博士生面临大数据与大数据技术 1.1大数据定义 大数据就是一种不能依靠传统IT技术和工具在短时间内进行数据的收集整理,管理和服务等集合。通过对其的研究,发现其具有4大特点,第一是具有大量的Volume ,并且由原来的TB级迅速飞升为PB以及EB级。通过IDC 的“数字宇宙”可知,它预测全球的数据使用量将会在2020年前迅速飞升,达35.2ZB。第二是特点是Variety,是指数据的种类多种多样。这是因为数据的来源众多,渠道不具有单一性,此外,随着软件的发展升级,数据处理方式变得越来越多,格式也随之丰富起来,改变了以前的数据模式。第三,Velocity,是指稻莸牟生和更新。在大数据中这是其一个很重要的特征。就全球而言,数据的翻一番的时间大致为一年半,遵循着摩尔定律。第四是Value,即指数据的价值含量,在大量的数据中,具有价值的数据只是少数部分,因此,高效运用数据的前提是获取有价值的信息。 1.2大数据技术 从定义上讲,大数据技术是就是从海量的数据中,迅速地找到有价值的信息。简单地说,大数据技术帮助解决了数据丰富但知识不足这一尴尬,究其实质是通过眼睛看到的数据,对其进行研究分析,从而获得其隐藏的信息,提取潜在的价值。因而大数据是公认的最具“市场”前景的技术之一,这一新兴领域已经成为了大势所趋,是未来竞争的关键因素。例如在政府的角度来说,有利于达到高效服务型政府的目标。对于学校而言,有益于绩效管理更加高效正确,有益于绩效评估,资源的合理分配应用等都是在数据的基础之上来做出决定。对于博士来说,为其研究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必要的前提和整体环境。 1.3博士生面临大数据与大数据技术 对于大数据的研究,在此之前都将主要的精力放在数据的精确度上。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数据采集、记录和存储等都受到技术的限制,无法实现大规模,海量数据的分析研究,使得研究成果不够准确。因此,我们在对数据进行处理时,从采集到分析都只选择一小部分数据,在大量的数据面前,这一小部分数据不具有完全的代表性,具有主观色彩。随着各行各业数据的使用增多,数据的量越来越大,但是人们的能力有限,因此,统计学发明了抽样法,即用一部分数据作为代表,对其进行分析研究,并从中总结出整体的特点,同时统计学的目标也成为用最少的数据得出最重要的信息。长此一来,我们形成了一种习惯:也就是最大限度的减少数据的采集量。然而往往具有较大价值的信息都藏于大量的数据中,而这种精简则会使得那些细节被排除在外。 2海量大数据信息对农学生物类博士生研究方法和内容的影响 2.1大数据时代的科研方法变革及其必然性 所谓的科学研究方法就是在实践的基础上得出的理论方法,并将其作为指导实际的基础。在这个信息爆炸的时代,数据的处理也需要一种新型高效的技术作为支撑条件,不断的完善传统的方式,推陈出新。为从事科研活动的人提供一个新型的,科学的研究方法。 “大数据”是相对以往小型、局部性数据而言的,利用大数据进行分析和工作时,研究方法体现为三大方面的转变。(1)改变了以往抽样研究的方法,不论是四研究整体还是某一个特殊的点,都需使用其所有的数据。(2)由于有更多的数据,我们可以接受更多混杂、更多数据上的不精确。(3)在分析数据时不再一味追求是否具有因果关系,而是将事物之间的关系研究放在了重要位置。在这个时代,科学的研究方法是时代的要求,也是历史发展的必然结果。对该研究方法进行系统的梳理和研究显得尤为重要。 由于大数据具有规模大、分布式、异构、不准确、不一致等特性,因而管理难度加大。由于当前些技术和系统无法有效管理支持大数据运行,于是海量数据的出现催生了一种新的科研模式,在爆炸的数据中,博士生等科学研发人员的工作成为了与数据打交道,在其中挖掘信息,发现新智慧,甚至无需直接接触需研究的对象。Jim Gray博士是著名的专家,曾获得图灵奖。他对古今科研进行了分析和总结,提出了人类科研的3种范式,即实验、理论和计算。今天,数据量不断攀升,这3种范式已经无法满足需求,在一些领域已经被淘汰,因此,迫切需求第四种的出现,以便能够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对此,Jim Gray提出了一种新的数据研究方法,被称为“第四范式”,科研活动将受到数据的影响,数据密集将成为科研的一种新特点,新方向,是在实验、理论结合计算科学之后的第四种科研范式。从实际上来说,计算机科学是对前两种范式的补充和优化,而数据密集型范式则是一种全新的处理大数据的方法,不仅仅是前三张范式的优化,表1是对四种范式进行的比较。 2.2第四范式的特征 涉及到科学研究第四范式,关于其知识服务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特征:第一点,为用户提供知识理论和数据信息方面的服务,换句话说,不但要涉及到知识理论方面的服务,而且要提供数据服务,使用户能够更容易更清晰地理解最终的知识结果,能够重复该结果产生的实验过程,并重复利用该数据,提高科学研究效率。二是对溯源信息进行管理,提供从数据到知识的整个过程服务。数据溯源信息指在整个工作流程执行中数据的输入和处理历史。科学研究信息的提供者为用户提供的信息和知识是单个的静态的,而科学研究第四范式需要新的服务模式,即能够提供从数据到知识转变的整个过程信息,这是一个动态的服务过程。许多的科研人才其中不乏博士学位研究生,他们在科研工作中的过程和结论都需要体现第四范式的特点。 3大数据时代对农学生物类博士生科研过程的信息新式供给 3.1大数据环境下农学生物类博士生的科研信息需求 在现在的大环境下,具有密集型特点的科学性数据在大数据中具有重要地位,这种密集型数据较一般大数据相比,除具有基本特征外,在管理和分析数据上有更极致的追求,一定会使科学研究人员增加对进程中的专业化、深层化、定制化、协同化以及集成化的信息的需求量。第一,科研对象在大数据时代下的虚构化,会使许多的科学研究人员其中包含农学生物类专业的博士生,具有对提高数字性交互性的管理信息能力的需要;第二,科研需求在大数据时代下有很强的知识性,会使许多科学研究人员具有大规模数据同步寻觅分析的需要;第三,科研沟通方法在大数据时代下,会使许多的科学研究人员其中同样包含农学生物类专业的博士生,具有共同分享多种学科配合和科研数据集汇的资源信息的需要。 3.2信息供给模式演进与科研过程演进 英国科学与技术设施研究理事会(STFC)提出了数字科研环境下的科研模型 ,把科研工作分析成一N不断连的工作流,整个过程以分析趋势、产生思路、组织并设计项目、进行项目申请、实际性研究实验、收集并组织数据、宏观分析数据、并交流成果、保护研究成果为主线,细致地描绘了适用于未来的科学研究工作流的初步形态。科研工作以信息为着眼点,不断研究分析信息的过程。在现在的大环境下,很多事物都在悄然发生着革命性的变化,知识形态、科学技术创新方式以及科学技术创新发展中的知识处理及交流机制都是如此,无一例外。这些变化同时又推动着知识创造模式的改变,以及科研工作流中关键性知识瓶颈出现深刻的变化,进而促进着新兴知识服务机制的产生。 服务的主体、客体、方法及内容是信息服务模式的重要组成部分。服务主体是信息服务行动的执行者,也就是信息的服务人员,以客户的需求为出发点,运用行之有效的办法,供应信息服务产品来实现客户要求。服务客体是对信息服务有需要的人,与常见的图书馆读者不一样,分为群体和个体两种需求类型,会发出需要信息的信号并接受使用信息。服务方法指的是信息服务中使用的策略,它是为帮助信息服务人员做成进行信息服务的行动而提出行之有效的手段。像旧时的信息服务里的查询文献、拟定专题、确定主题和新时代信息服务里的信息的搜集、汇集、个性化定制、咨询参考等皆是信息服务手段。服务内容是最终的信息服务产品,是信息服务人员最后交给信息服务需求者的确定下来的成果,或者是某种能够感受到的信息服务,由此它既可能是真实的物品,也可能是虚拟的产品,像报告、刊物、数据库一类的或是像学科导航与文献检索一类的信息服务。 4大数据的信息供给的未来趋势 数据密集型环境下,图书馆的知识咨询服务必须进行创新,利用新技术进行服务模式的演进,新的服务模式包括云服务模式、智慧感知模式和导航模式;在思维方式方面,大数据环境下的思维方式向着多样性、开放性、生长性、整体性、平等性和相关性发展,根本上属于多元性思维;在认知角度方面,大数据环境改变了人类的一些常规认知,主要体现在人类眼界的改变,从局限的世界向无限的大数据方向进击,进而满足认知的平等;在信息技术方面,传统的数据寻求方式已经落后于大数据时代,在数据收集、储存、分析和可视化等地方都存在弊端。这时任何领域都急切需要着大数据的帮助,更多的人选择了以数据为依据的分析代替以专家为信条的分析方式。而从服务创新的角度来讲,应注意数据创新、用户行为分析及知识网络的关联等方面的问题。 生物科技论文:无细胞生物科技加速创新 人类的生命物质包裹在一个称谓“细胞”的微小口袋中。细胞内部是DNA分子,携带了如何运转人类细胞的指令,发展、被激发,最终分裂为两个细胞。RNA(核糖核酸)――存在细微差别的分子信息,携带指令进入称谓“核糖体”的分子细胞中。一个核糖体的工作是读取RNA信息,并且将它们转化为蛋白质。接下恚这些蛋白质会监督、执行运转、成长以及分裂的过程。 这是自地球上出现生命体的40亿年以来,一直完整运转的一套体系。可是,对于有些生物技术学家而言,细胞或许只是一顶老旧的帽子。他们认同DNA、RNA、核糖体和蛋白质的配置,它们可以被设计成为有其他用途的化学成分,从医药到建筑塑料模块。但是科学家们一直试图,逃脱包裹这些物质的袋子,进入细胞内部仅仅留下原浆质“粘液”用于他们的指令。 所以,相比传统的基因工程带点来的可能性(甚至像CRISPR-Cas9这样先进的基因修正技术),无细胞生物技术能够更加准确的控制。在这里,基因信息是由核糖体(Ribosomes)转译,最终产品可以进行大规模产生。 同样重要的是,无细胞生物技术意味着没有任何生物化学过程浪费在运转、发展和分裂任何实质细胞上。事实上,科学家们最初的目的就是为制造特定产品寻找最佳基因的一种快速方法。最终,所有努力形成的这样的成果――无细胞生产将意味着大规模制造。 无细胞原浆质粘液的制作过程如下:取4公升培养皿的大肠杆菌(大肠细菌深受基因工程学家的偏爱)。压力作用下,通过微型阀门打开细菌细胞,撕裂细胞膜和DNA,最后释放核糖体。在37摄氏度下培养得到的混合物一小时,然后激活能吞噬DNA碎片的一种称为核酸外切的酶。运用离心机,将细胞膜和其他碎屑废弃物从包含核糖体的粘液中分离出去,分离去除多余的离子。然后,拌入氨基酸(蛋白质)、糖和携带能量的三磷酸腺苷(ATP)分子。最后,加入少量进行尝试,并对产生的蛋白质粘液发出指令。 这一研究过程,采用的是加州伯克利大学的Synvitrobio公司的研究方法,这是一家加州理工学院的Zachary Sun和Richard Murray,以及哈佛大学乔治George Church共同创立的一家公司。运用不同生物体的其他无细胞技术也正在展开实验,比如,酵母和链霉菌就成功进行了实验。烟草的细胞或是中国仓鼠的卵巢也是进行这个实验的不错选择。在自由悬浮暂停,所有这些公式在隔绝细胞的蛋白制造机制的状态之下,将成为变种。 Synvitrobio公司的工程师建立了一种机器人系统,融入他们实验的最后一个阶段。这个机器人将精制的原浆细胞打包注入一批384个微型试管中。每一支试管装有几百万升之一的细胞液。然后,将一些DNA分子投入每一个试管,在这些分子信息转化为蛋白质的过程中,分离出的粘液开始发挥作用。目前,这个系统能够为每个试管处理8个DNA序列,这意味着能够同时处理3072个蛋白质。这样能够达到1万个基因“字母”的长度――这足以编码任何你能够注意到的蛋白质分子。 现在,Synvitrobio公司正在使用这一系统测试DNA序列,测试它能否值得作为抗生素考察。通过黏合到生物学上重要的分子,并且以伤害部分生物体的方式改变分子特性,才能让药物开始发挥效用。为了寻找这样的黏合,每一个迷你试管同时装备了一些特定的分子,每一个附上“报道者”标签的分子,当黏合发生就会发出光亮。那些闪烁的试管标志着,其中一组或多组的DNA序列值得研究者注意。所以,Synvitrobio公司的技术能够以新DNA序列特定的速度,扫描出潜在的药物。 按需人工合成新的基因序列是现在国际通行的技术,这意味着全球的基因库可以如候选人一样被争夺。基因被残忍扭曲筛选,直到最好的基因出现。而此刻重点在于,如果当Synvitrobio公司将新发现的分子,以传统科技黏合进合适的细胞内,在发酵罐中培养这些细胞,就如同酿造啤酒的过程一样,这相比简单将它们投入粘液中要消耗更多的时间。 靠近美国旧金山的SutroBiopharma生物制药公司,已经使用了无细胞系统生产抗癌的抗体。今年月,Sutro公司宣布运用这套系统生产阻止肿瘤扩散的STRO-001抗体,并计划在2018年开始临床试验STRO-001抗体。用于试验的无细胞抗体即将开始生产。抗体是特殊的蛋白质,所以一旦Sutro公司的系统鉴定出最佳的“候选人”,所有需要的工作就是编码“候选人”的DNA粘液。 Genomatica是一家位于圣地亚哥的生物科技公司,现在正在试验利用无细胞系统,从单糖中获取1,4-丁二醇。1,4-丁二醇是一种用于制造聚合物(比如莱卡)的小分子。一般来说,相比生物科技,从化学过程中提炼这种尺寸分子的成本更低,而1,4-丁二醇恰恰是一个例外。 Genomatica公司的系统在合成过程中大量生产出关联的酶,产生一个完整的无细胞代谢途径――就是所有糖可以专注用于特定的化学物质,而不是为了谋取最大利益,运转一个细胞的其他生化过程。目前,这家公司还没有将系统用于商业使用,而对于它赋予更高的期望。 美国马塞诸塞州的GreenLight生物科技公司,同样计划根据大肠杆菌,运用无细胞系统生产不易消化的核糖类似物――一种自然形成的糖,可应用于零卡路里的饮料中。而借助于基因修改过的大肠杆菌已经应用于工业生产。这家公司表示,他们对这套系统的熟练操作已经达到一定高度,能够每次生产数千公升的糖溶液。 与此同时,Greenlight公司用无细胞系统,生产工业定制量产的RNA分子,阻止昆虫幼虫发展,可以用做杀虫剂。现在,RNA生产的成本是每克5000美元。GreenLight公司认为,扩大生产过程,成本能够降低50-100美元。 无论无细胞生物科技,能否通过制造化学物质的基因修正技术,来取酵技术,这还有待时间检验。自从12000年前啤酒杯发明以来,发酵就成为一种经过人类考验值得信任的技术。 然而,剥离生物分子,直至剩下最后裸露的本质,同时也是最具效率的部分,至少对于一些应用而言,生物细胞的功效能够被充分发挥。 生物科技论文:开展生物科技活动提高学生的探究能力 【关键词】 观察;探究;结果 1开展生物科技活动的目的 根据新课程标准下,结合生物课的特点,以培养学生的动手操作能力,观察能力,分析综合能力,合作探究能力,有效地提高学生兴趣和学习效率。进一步提高学生收集和处理科学信息的能力,获取新知识的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交流和合作的能力等。让学生分组进行探究活动,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和实践性。 2联系生活实际,激发学生课外探究 开学两周后,本人指导学生分组进行实践活动,布置学生利用假期间的时间到社会实践中进行科学探究活动,一个月后到课堂上进行演讲,然后分组进行评价,让学生带着问题到社会生活中进行科学探究,让学生把书本知识和社会实践互相联系。有利于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提高学生的学习效率,发展了学生的创新能力。 3来自学生的课外实践探究报告 通过学生利用假期间的时间,一个多月后,学生把观察到的事物进行整理,然后各小组在课堂上进行演讲。 A组:我们小组探究的是“酸雨的形成和危害”。我们利用周末休息的时间,到我县的冶炼厂去观察。冶炼厂离县城有十几公里,座落在我县的西南部,这个冶炼厂主要是冶炼铅矿、硫化锌矿。我们来刭冶炼厂,与冶炼厂的领导说明情况,冶炼厂的领导’,简单的给我们介绍。冶炼厂建于80年代末,经济效益好,为我县的经济发展贡献很大。但是带来了自然环境的污染。我们看到冶炼厂周围的树木枯死,流出的污水进入大河,河里的鱼类如今几乎没有了,当地农民的庄稼叶色枯黄:老百姓多次请求当地政府把冶炼厂搬迁,最后当地政府给老百姓经济补助。在冶炼厂的上空,看到黑色的浓烟。我们这时想,这黑色的浓烟中,含有大量的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它们在空气中被氧化,进而形成硫酸和硝酸,随着降雨落到地面。这种pH小于5.6的雨水,被称为酸雨。酸雨的危害很大:酸雨对入眼和呼吸道产生刺激作用;酸雨降落到地面,会影响农作物的生长,导致减产;酸雨降落到河流,湖泊中,可使水呈现酸性,影响鱼类和水生植物等的正常生长;酸雨还会腐蚀建筑物。为了我们美好的家园,我们请求当地政府把冶炼换到离城市和森林比较远的地方,减少环境污染。 B组:我们小组探究的是“土壤污染”。 近年来,由于人口急剧增长,大量使用农药;工业迅猛发展,固体废弃物不断向土壤表面堆放和倾倒,有害废水不断向土壤中渗透;大气中的有害气体及飘尘也不断随雨水降落;同时,大量森林受到破坏,人类生存的自然环境受到污染,本来森林中的植物通过光合作罔,蒸腾作用有利于氧循环,同时,森林中的植物还能吸收有毒的气体,降低噪音和强光对人体的伤害,促进人体身心健康。森林覆盖率越来越少,这样就造成了有害的物质或其分解产物在土壤中逐渐积累,“通过土壤――植物――人体,”或通过“土壤――水――人体” 间接被人体吸收,达到危害人体 健康的程度,这就是土壤污染。土壤污染会使污染物在植物中积 累,并通过食物链富集到人体和动物体中,危害人畜健康,引发 癌症和其他疾病等。因此,要减少土壤污染,我们必须行动起来。 大量植树造林,绿化环境,是我们每个人义不容辞的责任。 C组:我们小组探究的是青蛙的生殖与发育。 春天来了,天气转暖,雄蛙高声呜叫的春季,我们来到沟渠 或池塘旁,多次进行观察雌、雄蛙的抱对现象。不久,池塘边的 杂草上有许多蛙的受精卵,我们每隔两三天又去观察。结合学过 的生物学知识,青蛙的受精卵在胶质膜中进行细胞分裂,发育成 胚胎,胚胎继续发育,形成幼体―一蝌蚪。刚孵化出来的蝌蚪, 用头部两侧的外鳃进行呼吸。不久,蝌蚪的外鳃消失,长出内鳃。 经过一个多月后的观察。蝌蚪先后长出后肢、前肢,尾和内鳃逐 渐萎缩消失,肺逐渐形成,蝌蚪发育成幼蛙。青蛙是变态发育, 幼体蝌蚪生活在水里,用鳃呼吸,成蛙后能在陆地上生活,用肺 呼吸,同时也能在水中生活。蛙的生殖是雌雄蛙进行抱对后,进 行体外受精。蛙是典型的两栖动物。如今现存的两栖动物约有2500 种,它们是由水生过渡到陆生的脊椎动物,蛙是庄稼的好朋友, 蛙在繁殖过程中,能消灭大量的害虫。我们每个人都要保护好青 蛙。 D组,我们小组观察的是蚂蚁行为。 蚂蚁是昆虫类。我们利用假期时间,到野外找到两种蚂蚁, 一种是狼蚂蚁,另厂种是黑头蚂蚁。我们用小镊子夹起蚂蚁装如 塑料瓶中然后把它放入硬纸盒中,在硬纸盒的一端放入一些糖,’用放大镜观察蚂蚁的行动步伐,通过多次观察。蚂蚁运动时,一般是以一侧的前足,后足和另一侧的中足为一组,进行交替运动。蚂蚁的社群行为十会复杂,有雌蚁(蚁后),雄蚁,工蚁和兵蚁之分。工蚁不能生育,它们的’职能是建筑蚁巢,喂养幼蚁等。兵蚁的颚特别大,它们的职能是保卫蚁穴,雌蚁专职产卵。不同类的蚂蚁放在一起就要发生战争。通过我们的观察活动,我们把10只狼蚂蚁和10只黑头蚂蚁放在一个塑料瓶里,同时放入一个蝗虫,一段时间后,两种蚂蚁为了争夺蝗虫,进行了战争,第二天,我们去看塑料瓶里的蚂蚁,狼蚂蚁全部被黑头蚂蚁咬死,有几只狼蚂蚁咬成两节,黑头蚂蚁还有3只在塑料瓶里运动,那只蝗虫咬死后,肢体分散。这就说明不是同类的蚂蚁就要发生战争。 这节课,听了同学们各组的精彩演讲,我心里非常高兴,各组探究的内容虽然不同,通过你们去观察,去实践,获得了丰富的知识和体验。真正体现了把课堂交给学生,发挥了你们的主观能动性,合作探究的实践性,动手,动脑的主动性,以新课程理念来看,体现了以学生为主体的教学思想,让学生有目的地去观察,去探究,同时,让学生从中找出答案。不但培养了学生的实践操作的兴趣,而且发挥了学生合作学习的能力,乜培养了学生的观察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生物科技论文:生物科技的另类创业 新一波的生物科技类创业公司,正试图创造一条不一样的价值链。iCubate和ET healthcare便是这其中的代表。它们所在的体外诊断行业正处于快速增长期。据McEvoy Farmer 的预测,我国体外诊断行业未来增速有望达到15%~20%,远远超过全球5%~7%的增长,至2015年成为全球第三大市场。体外诊断是指在人体外通过对血液、体液、组织等人体样本进行检测,获得临床诊断信息的产品和服务。在临床诊断中它起到70%的作用,临床应用贯穿于疾病治疗的全部过程,几乎相当于医生的第二双眼睛。 体外诊断产品包括精密仪器、试剂、校准品、质控品等,其中医院检验科、第三方临床检验实验室和体检中心等倾向于使用高通量的精密仪器;而医院临床科室、急诊、社区服务站、乡镇卫生院及家庭,则更需要便携式快速诊断产品。 体外诊断行业技术平台竞争激烈,而基于技术平台进行诊断试剂开发的开发者利润微薄,试剂经销商揣着专利风险。造成这种局面的原因在于,技术拥有者高度集中,他们控制着各个细分疾病领域的专利,只有他们和少数拥有使用权的公司才能顺理成章地把“正版”产品推入市场。而科学家、研发者研发出诊断试剂,没有使用权就无法让产品流通,只能写。即使部分公司把产品推进市场,背着侵犯专利权的包袱,公司也很难做大。 由于高端技术的独占性,大型跨国公司几乎垄断了高端市场,它们通过自己的研发仪器开发试剂产品,进行报批然后推进市场,或从直接客户那里赚钱,比如收取购买仪器的费用、专利使用费用甚至还有产品销售分成。这样一来,上游企业开发的患者检测产品有限,试剂公司研发领域更为集中、创新热情低下,试剂经销商也因为毫无利益保护而减弱市场开发力度。 在这样一个庞大而封闭的市场中,出现了iCubate和ET healthcare这样两个另类的创业公司。它们的创始人都是创业狂热分子,一个是医学博士利用互联网思维做创新,一个是机电博士转行做诊断器械。确切说,他们的公司都属于B2B,但他们在创业之初,就直接跳过客户思考最终用户也就是患者需要什么。 iCubate创始人韩健学IT行业的开放模式,探索如何在自己特有的技术和产品以外赚钱,把自己的技术免费给开发者使用,让更多终端患者受益,然后开拓出一个新的盈利空间。ET healthcare的创始人谭洪,作为外行人,第二次在生物科技领域创业,他自嘲说,在最困难的时候在最困难的领域里,拣了一条最困难的途径来创业。尽管赤手空拳重新开始,但他坚持用最好的团队做中国最好的国产全自动精密仪器。 韩健自己是一个很好的创业导师,他从在别人的技术平台上创新,最终实现用自己的技术搭建平台,并且用开放技术的模式去推广技术。打破传统的商业模式,需要勇气,但对于其他创业者而言,这的确是件有意义的事。在这个平台上创业,启动资金低、没有技术专利门槛、有一套开发产品的体系,并且有一些不错的发展空间,比如成立试剂开发公司,开发、销售自己的产品;也可以成立独立实验室做产品验证或为客户做评估检验等。 谭洪的案例可以这样去理解:在一个技术门槛非常高的行业里创业,难度当然很大,但并非毫无机会。他的公司在模式上并没有太多创新,最大的成功在于产品和技术,他把别人没做好的、做不到的都做好了。当大家谈论起生物领域的创业,关注点多半都是技术,“你有什么技术、你在这个行业多少年”。但当谭洪这个门外汉细心研究起他进入的体外诊断行业时,他是以终端用户需求为导向,来规划自己的产品方向。按照传统经验,有什么创新技术做什么新产品。这只适合大企业,它们有资金去做市场;但对创业者来说,回归到用户需求中,从需求里找机会,然后再想办法用技术创新去解决它。这或许是谭洪经验的价值。 生物科技论文:新课改背景下高中生物教学中渗透现代生物科技知识的策略 【摘要】 在日新月异的科技时代,教育给我们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新一轮的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简称新课改),要求我们的知识与时俱进,内容多样化,形式丰富化。那么,在新课改的大背景下,我们应该如何将现代科技渗透到教学中来呢?具体我们从高中生物教学中来看如何渗透现代生物科技知识的。 【关键词】 新课改 现代生物科技 高中教学 生物教学 新课程的核心理念就是以学生发展为本,结合学科教育的特点,力争全方位的落实科学素养,为学生的终身发展奠定基础。这也就意味着今后学校的教育不仅仅是要学生被动的接受一些知识,满足升学的需求,而是要求他们能够学会全面自主的学习方法,能够真正的培养他们的学习兴趣。使他们具备学习的动力和找到适合自己的学习方法;使每个学生有特色、有个性的发展。为祖国培养更多新型的,全面的科技人才。因此,在新课改的背景下,如何将现代生物科技知识渗透到高中生物教学中去是生物教学中的一大突破,也是对现代生物教学与时俱进的要求。我们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从新教材的修订中渗透 俗话说"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要想更好地将现代生物科技知识渗透到高中生物教学中,首先必须对现在已有的或陈旧教材进行一些修订,撤除一些说教性强的,过时的知识,因为这些东西都比较死板,枯燥无味。同学们对这些东西想要了解的欲望和学习的兴趣都比较低。要适当的引入一些新的、与现代生活相关的生物学知识,侧重引进一些报刊文章,增加一些小阅读,例如:将以往课本中对一些生物学家的生平简介,换成他们学习或者生活中的一些有趣小故事,增加阅读性。将对他们科学成就的歌功颂德换成他们最初研究时的兴趣或者动机,以及他们对生活中的现象所产成的灵感等等。激励着孩子们善于发现生活中有趣的现象,引导他们去探索去发现。同时在教育教学中,不仅仅只借助课本去传播知识,可以引导孩子去阅读杂志、报刊、文献。让他们主动去寻求知识,找到他们的兴趣点。 二、从提高教师素养上渗透 所谓教师就是"传道授业解惑"的主体,也是将现代生物科技知识渗透到教学中去的执行者。因而生物教学老师应该积极响应新课改的要求,提高教师的自身素养。积极主动的去关注生物科技知识的成果更新,发展方向和知识动态,以提高自己的专业能力。还要提高自己的教学技能,自己的职能有新的认识和定位,提升自身的魅力,善于除旧立新,形成学生接受的教学风格(如幽默风趣,轻松随和等)避免以前简单机械的"照本宣科",要善于用开放式的教育模式去引导和教育学生,积极调动学生积极性,开阔学生思维。最为一名高中生物教师,严格要求自己,积极自主学习,丰富专业知识,提高自身素质,是为了在平时的教育教学中能够言传身教,更好地将现代生物科技知识渗透到高中生物教学中去。 三、从教育模式里渗透 新课改的核心理念是"以学生为本"。那么以老师在课堂主讲,学生被动接受的教育方式,显然不符合新课改的要求。这样,在生物教学中也就要求我们要更新教育观念,重建教育方式。以学生为主体,提高学生自主学习的积极性,培养他们自主学习的意识,善于培养学生自己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即培养他们的问题意识,然后积极引导,要他们积极寻求各种方法去解决问题。例如:Problem Learn教学方式(简称PBL教学),就是在每节课前一两天发一张问卷,提出下一节课的相关问题,让学生自主查资料解决问题,并在下一节课上分析讨论。例如:(1).克隆羊与试管婴儿的技术上的区别与联系时什么? (2)转基因食品能否解决全球的粮食需求?通过这些与生活,生产相关的问题激发学生课前主动学习的兴趣,探讨问题的能力和综合思维。在课堂上,各同学积极发言,创造一种人人参与的氛围,也提高学生的表达能力和自信心。最后教师解答问题,使同学们对生殖这一节课的内容有更深刻的了解,提高教学的质量。 四、从教学评价上渗透 教学评价是检验教学方法和模式的一个尺度,故若教学评比中渗透现代生物科技知识的要求,势必可以促进现代生物科技知识在教学中的渗透。要避免以前一切向成绩看齐的老方式、老观念。要侧重于对学生自主学习新的生物科技知识[4]的能力,综合素质的考察。同时要改变现有的考试制度进行改革,要进行自主命题和自主招生,对于考试的题目在符合大纲要求的前提下,要多选择开放性的现代生物科技题目,综合考察学生的综合思维。 五、结语 现在的我们正处于一个信息大爆炸的时代,各种知识、信息正以我们想象不到的速度快速更新变化着,尤其是现代生物科技技术飞速发展,生物科技知识快速传播[5],我们在高中的生物教学中面临太多的要求和挑战。我们要想在这样的大环境下提高教学质量,培养更多有用的新型的科技人才就必须响应新课改的要求,将现代生物科技知识渗透到高中的生物教学中去。让我们的下一代善于发现现代生物科技的发展方向,有更开阔的视野,更专业的知识支撑。 生物科技论文:生物科技——让地沟油价值回归 说到地沟油,大家都不陌生,近年来,媒体时有地沟油以各种方式流向餐桌,侵害人们的健康。2010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2010〕36号)下发了《关于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的意见》,各地方政府为保证食品安全不断加大对地沟油的综合整治力度,让地沟油早已成为中国“名油”。 多数人对地沟油的了解目前还停留在餐桌残剩油的层面。实际上,地沟油是一个较宽泛的概念,如餐厨垃圾经简单提炼的油、反复油炸的油、油温过高或油炸时间较长致使油质超标的油、因高温或存放时间过长致使油质超标的油、腐烂变质的花生(易产生黄曲霉素)菜籽等压榨的油、死猪肉及腐烂变质的残剩肉等熬制的油、抽油烟机接油盒的油、无生产资质的小作坊生产的油、有生产资质但达不到国家食品卫生标准的油等等。总之,凡是达不到国家食品卫生标准的动植物油统统是地沟油;更让人们防不胜防的是许多商贩用廉价的地沟油制造各种油制食品。在市场经济利益的驱使下,哪里有利益,哪里就有地沟油或地沟油的产物。 2011年11月,荷兰航空虽将地沟油成功应用为飞行器的替代生物燃料,但这仅仅是国外拉开地沟油再利用的一个经典。在我国,虽然政府三令五申地不断出台整治地沟油的政策以引导地沟油的无害化处理,但也仅仅停留在“处理”层面,从技术上无法实现地沟油的经济价值,难以让参与处理者从中受益,即便施行财政补贴,也很难调动起合法处理地沟油者的积极性。专业致力于地沟油产业研发的昆明红火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刘一江认为:要从根本上解决地沟油的餐桌及食品公害,首先必须突破技术难关使地沟油开发利用的产品有经济效益,同时政府对正当回收利用地沟油者要给予重视、鼓励和大力扶持。做好地沟油的“知识普及、合法回收、科学开发、有效利用、政策扶持”才是解决地沟油问题的根本途径。 社会在进步,科学在发展,人们对自身的生存空间要求越来越高。食品安全、大气及水的污染治理作为必须解决的课程已经提到国家和各级政府的日常工作上来,而地沟油作为一种特殊的食品残留物,由于缺乏强有力的开发利用技术而让其泛滥。交通的快速发展及石油的不可再生让天然资源日近枯竭,若能将地沟油开发为一种替代性的可再生资源服务于现代社会的发展,无疑是利国、利民、利发展的上好之计。但对地沟油有研究的受访人士一致认为:地沟油在收集利用技术上存在严重的短板。首先,在地沟油的收集方面,地沟油捞取、运输等现代化工具缺乏。多数就餐地点的隔油池附近的道路狭窄,不便机械清理,主要靠人工捞取。同时,缺乏全国范围内的地沟油收集系统和回收机制,许多小餐馆仍旧将大量废弃食用油脂直接排入下水道,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和资源浪费。其次,在利用技术方面,地沟油制取生物柴油的产业链短,缺少科研投入和过硬的高科技开发技术,能为生产者带来丰厚利润的下游产品少,与国外相比明显不足。我国绝大部分生物柴油企业不具备大规模再加工利用脂肪酸甲酯和甘油的技术条件,多是把脂肪酸甲酯和甘油低价销售等以弥补成本。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国内从事地沟油提炼生物柴油的生产加工企业达2000余家,都因缺乏核心技术和上下游产业链不够完善而生存困难。 据调查显示,对地沟油的加工可采用热裂制法、酸制法、碱制法、酶制法,而热裂制法的成本很高、酶制法的技术难度又极大。由于技术和成本原因我国的生物柴油质量达不到动力车用需求,作为石化柴油的添加辅料目前仅能在专业技术下添加10%—20%,生物柴油在我国还不是独立的燃油产品,市场生存力很弱。 刘一江介绍,目前国内地沟油的利用主要有两个方面:一个是生产有机肥料、肥皂、化妆品等,另一个是生产生物燃料。两者相比,生物燃料的用途更具有经济性。所以,昆明红火科技公司始终坚持在地沟油的开发利用上下功夫并不断加大探索力度,为降低地沟油炼制的加工成本,公司在5年的艰苦探索和不懈努力中,大胆探索、不断改进,终于攻克了酶制法生产技术的“微生物组培”、“微生物功能放量”、“微生物反应”三大核心技术难题,创造了“地沟油酶制法生产技术”,并获得5项国家专利,成功地将地沟油开发为“红火牌生物醇油”并应用到民用灶具燃料、工业锅炉燃料、车用动力燃料三大领域。其产品红火牌生物醇油1号油适用于家庭、单位食堂、宾馆酒店的灶具烧火(400—1200℃)、做饭、取暖、点灯等;红火牌生物醇油2号油适用于柴油机抽水、发电;红火牌生物醇油3号油适用于中小工业及锅炉烧火(800—1300℃);红火牌生物醇油4号油适用于柴油机车辆,如小车、大车、货车、农用机械、工程机械和采矿设备等。该系列产品的成功开发,几乎是从生活、交通到工业的全覆盖。由于红火牌生物醇油价格是有竞争优势(比柴油每吨低1000元以上),因此,从理论上讲,这是地沟油核心价值的回归;从事实上讲,这是红火科技公司奉献给中国人民的创举! 生物科技论文:开展生物科技活动对促进素质教育的作用分析 【摘 要】在教学中开展生物科技活动,能够很好的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提升学生对于生物课程的学习兴趣,是在学校教育中开展素质教育的重要途径和方法。本文主要结合自身对于开展生物科技活动的理解,就生物科技活动开展的作用进行了阐述,以期能够为学校生物科技活动的开展提供一些可借鉴的思路,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有效提升。 【关键词】生物科技活动;素质教育;作用探讨 生物学和学生在中学阶段所接触到的其他的学科有着一定的区别,生物学主要是研究生命的一门科学,内容上以研究生命现象的本质为主,同时对生物的发生和发展规模进行探讨。近年来伴随着现代数学和化学的不断发展和渗透,电子计算机、电子显微镜技术的不断提升,促使生物学得到了快速的发展。生物学快速的发展和进步需要培养更多具有创新精神的高素质人才,在人才的培养方面应该从小抓起。在对学生的培养方式上除了利用生物课程的教学之外,还应该广泛的开展各类生物科技活动,促进对于学生开展素质教育的质量。以下主要结合实践,分析了利用生物科技活动促进素质教育的相关思路,以期能够为学校生物科技活动的开展提供一些可借鉴的思路,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提升。 1.紧密联系生活开展科技活动,提升学生的动手能力 地球上的生物种类有200多万种。他们的结构和形态不同,生活习性也有着很大的区别,这使得生物学的内容十分丰富。其中一些生物学的内容和人类的生活领域有着密切的关系。比如我们所吃的鸡鱼肉蛋、蔬菜水果来自于动植物,穿的麻料、丝布等也来自动植物,这为生物科技活动的开展提供了十分丰富的资源,有效的联系生活实际开展生物科技活动能够帮助学生获得更多的生产和生活经验,对学生的综合素质的培养有着十分重要的积极作用。如在开展生物科技活动的过程中,老师就可以让学生利用业余的时间,对自己家所养的花卉、小动物的形态行为和管理技术进行认真的观察和探究,对所观察到的结果进行详细的记录和整理。同时结合试验让学生写一些有关主题的小论文。如“豆芽的生长周期”、“家兔的饲养方法”、“金鱼的生活习性”等,使得学生能够在实践中获得一些生物知识和技能,增强学生学习生物知识的学习兴趣,从而更好的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 2.结合教材的内容,培养学生的爱国主义思想 我国幅员辽阔、资源丰富,有着不少的珍惜野生动植物,如水杉、大熊猫、朱鹮、金丝猴等受到世界各地人们的喜爱。中学生通过参加生物科技活动,可以了解和认识更多的动植物,这能够使得他们更加的热爱祖国的生物资源,从而很好的激发起学生的爱国主义热情,使学生认识到通过学习科学知识报效祖国的重要性。通过生物科技活动的开展,还能够增加学生对于林业、农业以及畜牧业的认识,使得他们能够树立一定的职业理想,有的学生可能想长大做一名生物学家,有的则很想作为动物园的工作人员,也有的学生可能长大后想成为一名优秀的园林技师,生物科技活动能够帮助学生尽早的树立自身的人生理想,激发学习生物知识的主动性。 野外考察是指对于野生动植物个体或者是群体所进行的科技活动,是生物科技活动中的重要组成部分。野外考察主要是在动植物生长发育的过程中开展活动,在开展的过程中有着一定的季节性,一般不需要使用精密的仪器,只需要通过肉眼就能够完成考察,野外考察是获取第一手的生物资料的重要途径和方法。通过对中学生实施科技活动,能够帮助学生掌握实施野生动植物考察的基本方法,培养学生自身的野外适应能力和工作能力,使得那些有志于从事野外考察的学生提前有一些心理上和能力上的准备,能够提升中学生素质教育开展的效果,有利于学生综合素质的提升。 3.结合课外阅读,对学生普及基本的生物知识 课外阅读的内容一般主要是科普性的知识,涉及到的范围十分的广泛,有很多都有着知识性和趣味性,有的还能教会读者一些实用性的知识。同时一些中学生所阅读的课外阅读书籍还会介绍一些我国古代生物科学领域的重要成就,这对于增强学生学习生物知识,进行科学知识普及,提升学生综合素质都有着很好的促进作用。在生物科技活动开展的过程中,老师指导学生开展生物的课外阅读活动的时候,可以为学生举办一些专题性的讲座,向学生介绍一些国家在生物领域的最近成果,比如克隆技术、基因芯片等等,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这种生物科技活动的开展的方式不仅仅可以很好的丰富学生自身的知识,帮助学生开阔知识的视野,同时也有助于学生自身阅读能力的和语言表达能力的培养。另外在活动开展的过程中,老师也可以邀请学生就自己在课外阅读中所学习到的一些知识进行分享,讲给同学们听,加强学生之间的互动和交流,学生在材料的收集和整理过程中可以很好的培养自身的创新思维和创新能力,进而提升学生自身的综合素质。 4.参加校内外的生物竞赛,做好活动的总结 在教学中组织学生参与各种形式的竞赛活动,不仅仅是生物教育和环境教育的重要形式,同时对培养学生严谨务实的科学态度也有着一定的积极作用。老师可以组织学生参与“环保知识竞赛”、“科学大众生物竞赛”等活动,使学生从对生物课程的不敢兴趣转变为热爱生物学获得,主动参与生物科技活动,在不断的竞争中培养自身的进取心,为以后更高阶段的学习打下良好的基础。参与校内外的生物竞赛不仅可以为学生提供一个和他人进行交流的平台和机会,另外如果学生能够在竞赛中获奖,将会是对学生自信心很好的一种鼓励,有利于学生的综合素质的提升。 在科技活动开展之后,应当注重对于成果的保存和积累。生物科技活动的一些资料有着一定的原始记录价值,特别是一些动植物的标本和视频等都会对学生日后的学习产生一定的积极作用。老师在指导学生开展科技活动的过程中,应当要求学生做好各项生物科技活动的记录工作,将所采集到的标本进行妥善的保管,以便能够在日后进行再次的利用。在开展生物科技活动的过程中做好总结是提升学生生物活动质量的关键步骤,在日后可以用来举办成果展览,召开成果的汇报会,撰写一些小论文等,这对于素质教育的开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5.小结 总的来讲,在学校教学与开展丰富多彩的生物科技活动,能够使得学生将自身所学的知识用在生产之间之中,促进学生自身创新能力和创新意识的培养,帮助学生更好的认识企业和生物科技和个人之间的关系,同时也为学生提供了很好的与社会进行接触的机会,增强了学生热爱自然环境、热爱动植物的感情。另外在开展生物科技活动的过程中,还能够帮助学生树立服务社会的决心和信心,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增强学生的综合素质,有利于素质教学的开展,为今后学生更好的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本文主要结合自身对于开展生物科技活动的理解,就生物科技活动开展的作用进行了阐述,从紧密联系生活、参加校内外的生物竞赛、结合课外阅读和教材进行了分析,希望能够更好的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有效提升。
国际金融论文: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战略突破口 摘要:文章认为,目前官方和专家学者普遍认为的人民币自由兑换是上海建立国际金融中心的前提条件的观念是完全错误的。文章认为,本币的自由兑换决不是国际金融中心建成的前提条件,从国际经验看,国内金融中心从来就不是国际金融中心的必经阶段,即使在目前,本币在所有国际金融中心的业务中也并非举足轻重。离岸市场已成为所有国际金融中心的主流形式,在人民币自由兑换前,建立隔离型离岸市场,是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战略突破口。 关键词:离岸市场;金融中心;突破口 一、研究背景 人民币自由兑换是建立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前提条件,上海必须先建成国内金融中心,再发展成国际金融中心,这种观念既是政府的官方认识,也是专家学者的普遍共识。上海提出的国际金融中心发展的阶段性战略目标是:5年打基础,10年建框架,20年基本建成。 按照央行的说法,人民币资本项目完全自由兑换和利率市场化没有时间表,它要以国内外经济形势发展而定。可见,它不会因为上海建设国际金融中心而提前,20年基本建成的说法是估计届时人民币已自由兑换和利率完全市场化了。 在这样的认识下,上海市政府经过总结经验和再三论证,打算以发展人民币产品中心为突破口,推动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其实,本币自由兑换是国际金融中心形成前提条件的观念并不正确,英镑1961年经常项目可兑换,1979年资本项下可兑换,早在1961年之前,伦敦已经是国际金融中心了;而瑞士1980年先资本项下可兑换,后1992年才经常项目可兑换,苏黎世成为国际金融中心的时间肯定早于1980年。部分国家在本币自由兑换前,已经是国际货币了,非可兑换并未窒息其国际金融中心的形成和发展,但人民币成为国际货币恐怕要比资本项目自由兑换更晚,人民币产品中心对国内金融中心形成的促进作用是毫无疑问的,但难以使国内外资本实现大规模的国际流动,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发展仍难以破茧而出。 人民币产品中心及由国内到国际中心的做法也许并不错,但却不是唯一的正确路径。下面借鉴国际经验,探索在人民币资本项下可自由兑换前尽快建成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其他可行的战略手段。 二、国际经验:迈向国际金融中心的成功路径 (一)新加坡的启示 新加坡自1965年独立建国起就以迈向“亚洲的苏黎世市场”为目标,利用其作为国际商贸港的有利条件加速发展金融市场,创造了独特的“政府主动塑造,境内外分离”的新加坡金融发展模式。 1.新加坡推进国际金融中心的主要措施 新加坡政府仔细研究了美洲银行经济学家J.D.oenen的建议,确立了内外分离型离岸金融市场发展模式,新加坡的离岸金融市场是最早的人为创设的内外分离型离岸金融中心,纽约、东京、曼谷都作了借鉴。 1968~1978年期间新加坡推进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主要措施是: ①1968年10月1日,批准了美国美洲银行经营“亚洲货币单位”,创建了亚洲美元市场; ②1969年取消了对非居民利息所得40%的预扣税; ③1971年1月,成立了金融管理局; ④1972年,废除了对亚洲货币单位提缴20%存款准备金的制度;废除了亚元债券、流通存款证、亚元离岸贷款合同有关的印花税; ⑤1973年,对非居民投资于亚洲货币债券市场的利息税予以豁免; ⑥1973年,将经营境外货币的所得税由40%降到10%; ⑦1973年6月4日,新加坡证券交易所开业; ⑧1976年,亚洲货币经营者的所得税税率由40%调降到10%,股息汇回部分也作同样税率调整; ⑨1977年,成立了亚洲第一个期权交易市场; ⑩1978年,撤消了外汇管制。 应该说,新加坡从1968年批准美国美洲银行经营“亚洲货币单位”,创建亚洲美元市场开始,现在新加坡国际金融中心已是全球最成功的几个国际金融中心之一。 2.新加坡国际金融中心的功效 新加坡政府把发展金融业作为经济发展的关键部门,尤其是抓住国际有利时机,重点培植了亚洲美元市场和金融期货市场,曾在10年中保持了两位数的增长。 1978年,新加坡的外汇负债和资产分别为234.8亿美元和238.2亿美元,1990年为3548.9亿美元和3467.3亿美元。其中,1969~1979年资产负债总规模平均年增77.5%。 新加坡在发行美元存款证和债券业务上占有优势,自1971年开始发行第一笔亚洲货币债券以来,到1987年共发行166笔,总金额达8272亿美元;自1977年开始发行第一笔“浮动利率的美元可流通存款单”,短短五年就发行超过90笔,总额超过60亿美元。 1978~1993年,金融业收入由占国民经济总值的5.2%上升到33%,成为增长最快(年均13.1%)、贡献最大的行业。 目前,新加坡在金融期货和外汇交易等方面也在世界上居领先地位。 在取得以上辉煌成就的同时,的确维护了稳定的汇率、较低的通货膨胀率和较高的经济增长率。 3.新元在国际金融中心中的地位 在过去30年里,新政府出于避免本国经济受冲击和保持汇率稳定等考虑一直不主张新元国际化,全球8大外汇市场所在国货币只有新元不是国际性货币,然其外汇日平均交易额翻了几十倍。 新加坡外汇市场涉及本土货币的交易不到20%,即使到今天,新加坡国内金融业的规模仍不足离岸金融业的1/3,无论是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还是信托业、衍生品交易等,离岸金融市场是先导和基础。新加坡的离岸金融市场是使它成为亚太区国际金融中心的主要原因之一,在一定意义上,它立足的不是本国的经济和本币,而是离岸市场和外币。 新元在资本项下可兑换前,并未见阻碍其国际金融中心的形成,在资本项下可自由兑换后,也并未成为国际货币,它在国际金融中心的业务中无足轻重。 4.新加坡国际金融中心的成功启示 外汇管制和资本项目非完全兑换虽对离岸国际金融中心发展不便,但它不是离岸金融中心的必要和先决条件,在资本账户可兑换前,完全可 以通过建立离岸市场,建成国际金融中心;在管理上,将境内市场和离岸市场严格分开,既避免了银行在国内市场的过度竞争,也避免了国际化对国内金融体系、金融政策和国内利率市场的冲击,可以实现维护稳定的汇率、较低的通货膨胀率和较高的经济增长率。 (二)其他主要国际离岸市场的经验 除了新加坡离岸市场对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典型示范意义,其他主要国际金融中心离岸市场的成功也十分具有借鉴意义。 1.其他主要离岸市场的例证 (1)伦敦。1970年欧洲货币市场的美元负债总额为587亿美元,1988年则达30360亿美元,18年间翻了51.7倍。据最近有关统计,美国每年货币发行量的约2/3流向境外。 伦敦国际金融中心在二战以后已经衰落了,后来由于1970年代欧洲美元市场的出现又咸鱼翻身,欧洲美元市场是离岸市场。英国并未加入欧元区,但它欧洲及全球的金融中心地位并未消弱,离开英镑,也许伦敦国际金融中心同样可以正常运转。伦敦是在岸、离岸一体化的国际金融中心,在金融全球化的推动下,它将可能是国际金融中心的未来的潮流模式。 (2)纽约、东京。离岸金融业务的空前繁荣和对国际金融中心的积极作用终于促使美国于1981年2月开设了离岸金融市场“国际银行业务便利”(IBF);日本也于1986年12月建立了东京离岸金融市场(JOM),JOM到1988年末,市场余额达到4142亿美元,仅次于伦敦,1994年底,达到7262亿美元。 世界大部分离岸市场本币不能作为交易货币,但在纽约和东京的离岸市场,和本国货币有关的外汇交易占80%以上,但它们是离岸美元和日元,是离岸国际货币,与传统意义的本币有区别。 纽约、东京离岸金融市场的设立和成功运转,标志着离岸国际金融中心已发展成为国际金融中心的主流形式之一,成为着名国际金融中心的重要组成部分。由此离岸金融市场的地理分布全面占领了世界各大时区,离岸金融市场具有了全球性质;离岸金融市场的模式也进一步发展为一体型、簿记型、分离型、渗透型。 纽约、东京离岸金融市场的设立,为在在岸国际金融中心基础上嫁接离岸市场提供了经验,分离型、渗透型的国际金融中心模式值得上海借鉴。 (3)香港、曼谷等。香港和新加坡在地理位置和通讯便利方面不相上下,香港国际金融市场的形成早于新加坡,又素有“自由港”美誉,然而由于港府不愿免除1.5%的利息预扣税,使亚洲美元市场旁落新加坡。香港的外汇市场被认为是最“全球化”的市场,在这一市场上,只有不到20%的外汇交易与本地货币有关。 2.离岸市场的成功经验 在岸市场可以通过嫁接离岸市场,吸引离岸本币回流等,大大强化其国际金融中心地位;在岸、离岸金融中心一体化是主要国际金融中心的未来模式;隔离型国际金融中心是避免离岸金融对在岸金融政策冲击的成功方式,纽约也在采用;渗漏型可以成为一体化前的过渡方式;在货币自由兑换前,发展中国家离岸市场可以建立和获得成功。 3.国际金融中心的服务对象 国际金融中心是国际金融交易及信息服务的全球金融节点,其服务对象应当是全球的机构及地球人,它对东道国的国际金融服务只是一从属部分。国内金融中心主要是服务居民,内外分离型的离岸市场的服务对象是非居民,但它依然是国际公认的国际金融中心。 因此,国内客户的参与是有促进的,但不是必不可少的,只要金融中心能吸引足够的国际客户业务,国际金融中心就能成功。 三:离岸市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战略突破口 目前世界上主要的国际金融中心同时是离岸国际金融中心,离岸金融中心对提高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增强竞争力必不可少,对于在岸、离岸共存的国际金融中心,未来的方向是一体化,离岸市场并不是一个过渡形式。上海的目标是成为全球重要的国际金融中心之一,迟早需要离岸金融市场,尤其在人民币自由兑换前,建立离岸市场是迅速形成国际金融中心的唯一战略选择。 1.上海发展离岸国际金融中心的作用 发展中国家离岸金融中心形成发展的经验清楚地说明,离岸金融市场是促进国际金融中心形成的极其有效的手段。对上海而言,离岸金融中心设立具有特别重要的战略意义,它具有以下积极作用: (1) 提升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知名度和上海在国际金融市场上的地位,增强上海在全球及地区资金聚集和运作的能力,为我国参与全球国际金融竞争提供平台,在全球金融资源配置格局中掌握主动权; (2)促进开放,带来商业机会; (3)改善我国资本项目收支状况; (4)促进本土金融机构提高竞争力; (5)获得市场带来的丰厚外汇收入; (6)上海离岸金融市场建立后,可以尝试境外人民币业务。 近年人民币流向海外的速度加快,人民币在香港已普遍被接受,几乎已成为可兑换货币,东南亚国家有多个国家接受人民币,一些外国金融机构已经开办了人民币存款业务。伴随着资本项目管制的逐步放松,人民币在境外的数量将越来越多,美国和日本的经验表明,通过建立离岸金融市场,形成境外人民币交易中心是管理境外人民币的理想方式。 (7)上海离岸金融市场的建立,对境外的B股投资者融资提供了便利,B股市场上暂时不参加运作的资金就可以选择上海离岸市场,作为存放和生息的场所。 当然,设立离岸金融市场也会带来一些消极作用,除了监管难度加大,其他消极因素在隔离型的情况下,却并无妨碍。 2.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形成的两种途径及形式 (1)自然形成。自然形成的过程一般较长,伦敦、香港可以看成是自然形成的国际金融中心。自然形成的离岸金融中心多为没有外汇和资本管制的金融“自由港”。世界主要国家货币从经常项目自由兑换到资本项目可兑换,美国间隔为27年,英国为18年,法国为28年,德国为14年,日本为16年,而中国1996年经常项目可兑换,现在仍难估计何时资本项目可自由兑换。 上海打算按照国内金融中心、人民币自由兑换、再国际金融中心的路径走,这样的路径是传统而正确的,但过程将还需要漫长的约17年时间。 (2)政府推动。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离岸金融市场的形成和建立逐步从自然形成向政策推动发展。不仅纽约、东京由政府推动开立了离岸市场,发展中国家也利用金融管制日趋自由化的有利形势下国际资本流动的逐利性,以优惠政策积极建立离岸金融市场,为提高自身地位和促进经济发展服务。就以亚洲来说,新加坡、韩国汉城启动较早,马来西亚的纳闽国际离岸金融中心于1990年成立,泰国曼谷也于1992年设立了“曼谷国际银行便利”(BIBF)。 在货币自由兑换前,没有政府推动,市场难以自发形成离岸国际金融中心。东南亚国家发展离岸金融市场的情况说明,上海设立国际离岸金融市场是完全可行的,东京成功的经验表明,上海象东京一样依托本国强大的经济实力和国内金融中心的基础条件成功的可能性很大,极有可能设立后得到飞速发展。 (3)隔离型国际金融中心。本币不能作为离岸市场交易货币,世界大部分离岸市场属于这一类,其中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发展中国家的离岸市场,由于其本币不是完全自由兑换货币,而有关条例法规明确规定交易币种须是外汇,本币自然不能参与交易;另一种情况发生在发达国家,虽然本币属于外汇,但立法规定不能参与交易,伦敦市场即是一例。根据英国的有关规定,在伦敦市场上不能直接经营欧洲英镑业务。1979年伦敦的银行事实上也开始经营欧洲英镑业务,但这种交易仍然只能通过英国的海峡群岛离岸金融中心达成。 世界上不少离岸国际金融中心其本地经济和货币对离岸市场根本就无关紧要。对隔离型国际金融市场而言,它是一套针对非居民的金融制度安排,可以和东道国货币绝缘,对在岸金融市场没多少影响。 在现阶段,我国仍需外汇管制,资本项目尚没有完全放开,甚至没有放开的时间表,它决定上海在现阶段适宜设立内外隔离型国际金融市场。 在1989年, 招商银行在深圳就试办过离岸金融业务,实行离岸金融业务和在岸金融业务分离的管理模式。正在深圳离岸银行业务迅速发展之时,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爆发,银行的离岸金融业务受到沉重打击,有银行离岸在岸账户隔离不严,使在岸外汇资金流入离岸账户,银行蒙受重大损失。鉴此,人民银行下令终止了离岸银行业务,这些经验教训值得上海在建立和发展离岸金融市场时注意。 四、离岸市场的经验和结论 新加坡等国际金融中心的成功事实和主要离岸国际金融中心的经验表明,在本币自由兑换前,国际金融中心可以形成,国内金融中心也并不是发展国际金融中心的必经阶段。不可否认国内金融中心的基础对我国国际离岸金融中心非常有利,但却不是非此不可。既然隔离型离岸国际金融中心被证实可以避免对国内金融体系、金融政策和金融市场的冲击,可以实现维护稳定的汇率、较低的通货膨胀率和较高的经济增长率,那么,以人民币产品中心作为国内金融中心的突破口,以建立隔离型离岸国际金融市场作为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突破口,上海国内金融中心和国际金融中心可以同时推进,相互促进,如此,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就可能早日形成。 国际金融论文:国际金融危机防范对策 一、当代国际金融危机的特征 (一)金融危机发生的频率加快,传播范围广 在二战前,金融危机的出现在一定程度上还是偶然性的,只能在一定的范围内有影响,其发生频率也是有限的。1929年开始的“大萧条”是仅有的一次波及范围较广的金融危机。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金融危机频频爆发,美元危机使固定汇率制受到威胁,布雷顿森林体系最终瓦解,债务危机开始兴起。20世纪80年代以来,金融危机发生的频率更有加快的趋势。从传播范围看,2008年美国爆发的金融危机,迅速传播到全世界。它与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明显不一样,亚洲金融危机是在泰国爆发的,然后传播到东南亚、俄罗斯、东欧中亚及拉美等新兴工业化国家,即发展中国家和地区;而发达资本主义国家除日本所受的冲击较大,以及欧美股市受到波动,它们几乎没有遭受什么损失。相反,美国在这次危机中获取大量的利益。墨西哥金融危机也是从墨西哥迅速蔓延到阿根廷、秘鲁、巴西、智利等国家,而这次爆发于美国的经济危机,不仅影响了全球的经济的发展,而且还动摇了美国的世界霸主地位。 (二)金融危机的非周期性和突发性 传统的金融危机表现为周期性的金融危机,是由经济周期的波动而引起的,并伴随着经济周期波动而出现高峰和低谷。然而,当代金融危机似乎脱离了经济周期的轨道,随经济证券化、国际化、虚拟化的发展,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严重脱钩,经济运行也没有一定的规律可循,当经济运动的泡沫积累到一定程度时,就会出现一系列的问题,甚至导致危机,首先在金融领域爆发,使当代金融危机的超前性、突发性加强,成为经济危机爆发的前兆。 (三)金融危机的蔓延性加强 20世纪90年代以后,随着计算机、通信、网络技术的迅速发展,以贸易自由化、生产全球化、金融自由化与国际化为特征的经济全球化进程加快,各国在经济上的联系越来越密切。这也使得金融危机蔓延和传染的范围更广,程度更深。一旦重要国家内部爆发危机,就将迅速的扩散到其他国家和地区,演变成区域性甚至全球性的金融危机。 (四)外汇对于金融危机的冲击日益严重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称,外汇是货币行政当局以银行存款、财政部库券、长短期政府证券等形式所保有的国际收支逆差时可以使用的债权。由上述可知,拥有一国一定数量的外汇在一定程度上相当于控制了该国的经济。当外汇的剧烈变动时肯定会影响一国经济的稳定,轻则经济衰退,重则出现金融危机。同样的,国际游资也可以引发金融危机。国际游资是以套利、套汇从而获得高收益为目的的投机资金。近年来,大量短期国际资本的无序流动,是造成国际金融风险和金融危机的一个重要原因。国际游资的投机活动实质上充当了金融危机爆发的导火索。 二、国际金融危机的防范措施 (一)加大各个国家之间的金融协调与合作力度 当今社会,各国之间的合作力度加大,金融联系也越来越紧密,但金融自由化和全球化常因信息分散与金融衍生工具增加而使金融发展与实体经济发展不协调,从而是国际货币运行处于高风险状态。为了世界经济的持续发展,各国经济的稳定,只有通过各国加强合作与协调,才能有利于信息集中和有效监管国际金融风险,避免金融危机的发生。 (二)建立国际金融危机的防范机制 鉴于以前国际金融危机的教训,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曾提出国际金融风险的七项预警指标:短期债务与外汇储备比例失调、巨额经常账户逆差、消费比例过大、预算赤字较大、资本流入的组成中短期资本比例高、汇率定值过高、货币供应量迅速增加。相对应于这七项预警指标,必须尽快建立起配套的金融危机预警组织和监督机构,并健全法规形成预警制度体系,形成世界性的金融危机预警网络。同时,更需要建立相应的防范机制,防患于未然,把危机扼杀在萌芽之中。 (三)提高金融衍生物市场的监管水平 在金融全球化的进程中,金融衍生工具及其交易市场得以快速的发展。名目繁多的金融衍生产品在给投资者带来高收益的同时,也加大了金融市场的风险。如果大规模的金融衍生产品交易发生信用危机,将极易引发外汇市场或股票市场的剧烈波动,引起国际金融风险与危机的连锁反应。因此,加强对国际金融交易活动的监管,提高对金融衍生品市场的监管水平,是避免发生金融危机所必须的条件。 (四)加强对国际资本流动的控制和引导 对发展中国家而言,引进外国资本必须进行适度的监控并有效利用,优化引进外资的结构和投向,尤其是控制短期资本的流入和投向,防止短期资本大规模撤离,遏制资本流动中的投机性和破坏性,提高利用外资的效率。虽然国际金融危机发生的频率逐渐加快,范围逐渐扩大,但是只要我们正确认识危机发生的原因,了解危机发生的特征,就可以提前做好防范措施,防患于未然,使我国在危机中依然稳步前进。 国际金融论文:论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 一、削弱美国世界经济领域的霸主地位 这场危机带来的最重要的变化,或许就是改变了美国在世界经济中的作用。数十年来,美国消费者一直是全球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此次危机爆发后,世界已经无法继续指望债台高筑的美国消费者来带领世界走出危机,各国纷纷开始寻找新的经济发展动力,将目光转向其他国家或者国内。当然,虽然 遭受了打击,美国仍然是全球第一经济大国,世界经济不可能在一夜之间摆脱对美国的依赖,也没有国家能够在一夜之间取代美国的地位。不过,至少我们可以期待,未来的世界经济将不再是单发动机,而会是双发动机或者多发动机。 二、经济增长模式遭拷问 这场危机改变了不少国家的命运,一些国家几乎是一夜之间,从“天堂”坠入“地狱”。不论是爱尔兰,还是波罗的海三国,抑或是冰岛,都在这场危机中遭受到了最沉重的打击。过度的金融泡沫或房地产泡沫,曾让这些国家的经济快速增长,无限风光,但在经济高速增长的表面之下,却累积着可怕的风险。也就是说,他们的经济增长模式存在重大问题,需要纠正。然而,或许只有一场危机,只有泡沫破灭后带来的极端痛苦,才能真正促使这些国家反思存在的问题。对这些国家来说,如果能够从这种最沉重的打击中进行最彻底的反思,吸取最深刻的教训,当是不幸中之万幸。对其他国家来说,这些国家的遭遇和教训,其隐藏重大弊端的经济增长模式,同样值得引以为戒。 三、不再迷信西方经济理念 这场危机改变了人们的诸多观念。美国层出不穷的金融创新令很多人眼花缭乱,无比羡慕。就连引发这场危机的“次级贷款”也曾被视为金融创新之举。然而,一场危机让人们意识到,所谓的金融创新,很大一部分无异于制造金融泡沫,只不过是华尔街用来圈钱的种种伎俩。可以说,这场危机打破了对西方和美国经济理念和政策的迷信,也打破了西方在经济、金融等领域的优越感。对很多国家和民众来说,美国和西方今后将不再只是学习的目标,还将是批判的对象。这种观念上的变化意味着,非西方国家将以更加独立的思想和更加平等的地位,与美国和西方进行各种交流。 四、新兴经济体话语权增强 毋庸置疑,中国、印度等亚洲经济体正在快速成长,并不断扩大其在全球经济版图中的分量,为世界经济提供新的推动力。或许可以说,这场危机在暴露美国经济实力的缺陷和局限性的同时,凸显了中国、印度等国日益增强的经济实力。美国总统奥巴马14日在纽约重申其金融改革计划原则,并呼吁国会尽快批准该计划。 在金融危机发生一周年之际,奥巴马来到位于纽约华尔街的联邦大厅,再次阐述金融监管改革的三项原则,即保护消费者、堵住金融系统和监管系统的漏洞、强化国际合作。奥巴马表示,目前没有理由可以让人因为金融市场的稳定而自满,他还警告华尔街停止不负责任的冒险行为。奥巴马呼吁国会在今年内批准其金融监管改革计划。他还强调政府干预资本市场的必要性,但同时强调自己仍然是自由市场力量的坚定信仰者。 五、分散投资理论在危机期间失灵 首先,各国资本市场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联系得如此紧密。经济全球化是当今世界经济中的最大特点,而经济全球化又必然导致贸易、投资和金融的全球化。当美国市场开始下跌时,投资者把资金从其它资本市场撤回美国,从而引发多米诺骨牌似的下跌。当投资者急需现金的时候,他们不计成本地抛售所有投资,包括股票、债券、商品和基金等,就连传统的避险天堂——黄金在此次危机中也未能幸免。 其次,次贷产品上的分散投资是一种假象。从房价的角度来看,次贷产品的分散投资是风险转移,而不是分散投资理论成立的基石风险分享,也就是说当一个投资品种(比如股票)下跌的时候,另外的投资品种却在上升(比如债券)。因此,当美国房价出现全国性普降后,次贷产品的分散投资并没有减少风险,而是风险在不同的投资者之间转移。 由于这场国际金融危机源于全球经济的核心国家(美国)和核心部门(金融业),是市场经济自发运行的结果,其负面影响将是非常深远而广泛的。全球通货紧缩与通货膨胀风险。受需求下降和流动性短缺的影响,2009年全球通货紧缩的风险加大。尤其是发达国家陷入通货紧缩的可能性更大。经济衰退阶段的流动性短缺是市场缺乏信心的结果。短期内金融机构的惜贷倾向有可能会引发通货紧缩。但是,我们认为中期内通货膨胀风险会加大。为遏制金融危机,各国注入了大量流动性。其中包括连续大幅降息,美国联邦基金利率已经降到接近零,欧洲中央银行也把利率降到了历史最低点;中央银行通过金融市场直接注入大量资金以缓解流动性短缺;政府发行债务以救助金融机构。这些为将来的通货膨胀埋下了隐患。一旦金融市场趋于稳定,流动性泛滥将会再次出现。 鉴于金融业在这次危机中所受到的沉重打击,从金融管理体制到金融机构的组织结构、从金融工具到风险定价、从融资模式到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结构都将面临调整。这种调整意味着金融业在一定时期内难以成为拉动经济进入新一轮繁荣周期的基础产业。 为了弥补巨大的贸易赤字和预算赤字,美国必须创造出巨额的“新的美元”,通过美元其国际货币的特殊地位来弥补美国的巨额债务,而每年创造出来的巨额美元流向其他各国之后,又通过金融渠道最终流入到了美国的金融市场和房地产市场。这使得美国的房市和金融股市近十年出现了不正常的疯狂增长。而这样的泡沫式增长必然会出现破灭的时候。在大家的预期和信心出现动摇的时候,整个增长链就如同崩塌的大厦一样一下子全部瘫痪。而这时侯也就出现了这次的金融危机了。 国际金融论文:国际金融市场的发展趋势与特点分析 随着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国际经济贸易逐步加大,在国际经济领域里,国际金融市场的作用至关重要。主要体现在国际资本的转移、国际劳务的输送、国际商品的买卖、黄金及外汇的买卖和国际资金货币体系运转等各方面都依赖于国际金融市场来完成。国际金融市场上新的融资手段、投资机会和投资方式层出不穷,金融活动也凌驾于传统的实质经济之上,成为推动世界经济发展的主导因素。因此,国际金融市场在促进世界经济的繁荣发展方向上起着主导地位,对于我国来说,做好国际金融市场变化的研究具有重大意义。 一、国际金融市场的内涵及作用 国际金融市场是指从事各种国际金融业务往来的场所。它是在国际化生产的条件下建立的,并且随着国际之间长短期资金借贷和国际贸易逐渐成长起来的,目前,国际金融市场是国际经济化的重要一部分,对促进国际经济的良好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 (一)有利于资金的国际化 由于跨国大公司的经营方式是商品销售随着企业生产地域的变化而发生转移,这样就导致企业需要在世界各国范围内进行资金调配。国际金融市场可以提供这样的功能,它能够有效的提高跨国公司生产、流通中的游离资金的利用程度,为国际贸易和国际投资的良好发展提供先决条件。 (二)促使国际融资的畅通化 由于国际金融市场的独特优势,使得其具有国际融资的能力,并且全球各国都可以充分利用和调配这部分闲置的资金,为自己国家的经济建设所用,久而久之,国际金融市场自然而然就形成了一个资金汇集的场所。 二、国际金融市场的类别 (一)按交易种类划分 根据国际金融市场中交易种类的不同,可以分为期权市场、期货市场和现货市场三种。期权市场主要是从事期权的交易;期货市场的交易类型是股指期货、利率期货、货币期货、贵金属期货;现货市场就是做现货交易的场所。 (二)按借贷期限划分 通常资金信贷按期限可分为短期资金市场和长期资金市场,其中短期和长期的界限为一年。资金信贷时间在一年以内的交易为短期资金市场;当信贷时间超过一年以上或者证券发行的交易为长期资金市场。 (三)按交易对象划分 在国际金融市场的交易中,根据交易对象的不同可分为传统国际金融市场和离岸金融市场。传统国际金融市场的交易对象是市场所在国的居民与非居民,市场所在国直接对其进行监管;而离岸金融市场的交易对象是市场所在国的非居民之间,任何一个国家的法律制度都不对其金融交易活动进行监管。 三、目前国际金融市场形势的基本特点 (一)总体形势相对平稳 近两年,从欧元区重债国债务问题日趋缓和、以美国为代表的高风险资本价格逐步回调等信号可以看出,目前国际金融市场的整体环境和情绪有一定的改善,处于一个相对稳定的环境中。但是,这些并不能完全证明形势完好发展,由于世界经济所处的位置非常复杂并且很多国际政策都存在着多边形,导致了向好发展的趋势相对比较薄弱,一个不利的政策信号就有可能引起巨大的波动。 (二)国际资本的流向逆转 目前,世界经济增长格局发生了变化,出现了南降北升的局面,主要表现在新兴经济体股市疲软与发达经济体,所以国际金融市场也随之产生变化,其中主要是由于新兴经济体发展放缓和经济发达国家自主增长力渐强而造成的。因此,随之而来的就是流通资金将青睐于发达经济体,从新兴经济体向发达经济体流动。 (三)信贷环境结构性分化 由于在世界经济体资金货币政策分化和世界经济体高速复苏格局的大形势驱动下,全世界资金利率发生了严重的结构性分化。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新兴经济体和发达经济体资金结构性分化。一些新兴经济体主要采用资金货币量化宽松政策,实施多次降息,其主要目的就是为了压低信贷利率;美联储等发达经济体也表示长期的货币量化宽松政策,就算是退出量宽政策,在短时期内的不会提升提高基准利率,以维持国际金融市场中长期利率的稳定。但是,新兴经济体由于受到本币贬值和通货膨胀,没有办法实现宽松的货币政策,只有无奈的被迫加急。第二,发达经济体长期与短期利率的分化。虽然美联储等发达经济体表示维持长期的货币量化宽松政策,就算退出量宽政策,在短时期内的不会提升提高基准利率,但是美联储货币量化宽松政策退出信号逐步加强,主要表现在中长期信贷利率开始上升回调,法、德等欧元区核心国家国债有不同程度的提高,美国10年期国债利率已经回调至近几年的高点。 四、国际金融市场存在的风险分析 国际金融市场风险主要由国际金融投资者主观预期、投资交易成本、投资者的投机行为和一个国家本身的金融市场状况等因素引起,这些因素的变化内在地使国际金融市场失去均衡,导致国际金融资本流动变化无常,如果资本流出流入国家没有防范能力,就极易产生金融风险。国际金融市场的活动一般由外汇交易商和金融投资者充当主体。无论是套利保值还是投机,都是以汇率和利率的预期为基础。“外汇交易商制订买卖外汇的决策奠基于他们的汇率预期,而汇率预期又取决于他们对汇率趋势相关的政治、经济的掌握。”各交易商和投资者对未来汇率或利率的预期是一个博弈的过程,对汇率和利率预期的差异直接导致国际资本流动的大幅波动。按现代经济学的观点,预期均衡是指合理预期和预测。即是对所有现在可得的、与变量的未来发展趋势有关的信息所做出的预期和预测。只要市场参与者都能根据自己现在所能得到的、与变量的未来发展趋势有关的信息来进行预测,那么,最终结果必然是与从市场角度得到的信息相一致,达到预期均衡。所以,只要投资者或投机商发现市场的实际情况与他们的合理预期有差异,他们就会改变其定价策略,利用市场差价获利。各投资者主观预期的差异可以内生地扩大或缩小资本流动的波动性。 五、国际金融市场发展趋势的影响因素 世界经济体的发展不是一成不变的,虽然目前经济比较平稳,但是它的影响因素颇多,政治、军事等多方面因素都会严重制约世界经济的增长点,可能会出现不稳定和不平衡的发展趋势。在这样世界经济发展复杂环境的影响下,国际金融市场同样会随之调整与波动,因此,国际金融市场的发展主要还是看影响世界经济的不确定性发展的几个方面。 (一)美国经济发展状况 在全球经济中,美国经济占主导地位,美国经济的发展状况将极大程度的制约着国际金融发展。目前在整体宏观经济环境变化的条件下,美国经济对国际金融的影响可能有以下几方面的变化。第一,美元货币资金的吸引力正在逐步减弱;第二,美国经济在世界经济体系中的主导地位会呈现下降趋势;第三,国际货币资金向美国的流动性会有所削弱。 (二)资金的流动方向 美元虽然处于国际金融货币的主导地位,但是随着美国经济和美股的变化将影响资金的流动方向,目前已经有国际资金开始从美国流向亚洲和欧洲的种种迹象。但是,由于国际金融经济受到全球的宏观经济调控保障,因此可以有效的控制国际金融风险的发生。 (三)银行业的发展趋势 银行是国际金融的载体和途径,只有在较好的国际银行条件下才可以实现国际金融市场的稳定发展。目前国际银行业相对来说比较发展平缓,但在将来会在法制、机制、产品和结构有较大的变化和调整。第一,银行经营管理模式随时受到环境变化带来的冲击;第二,发达经济体的银行业率先发展将带动全球银行业;第三,网络虚拟化银行业的大力发展。为此,未来的银行业将有很大的创新,但在创新的同时也必将给国际金融市场带来潜在的冲击和风险。 六、结语 综上所述,国际金融市场在国际经济领域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是由于世界经济环境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导致了国际金融市场的发展趋势同样复杂多变,我国应该针对其影响因素,谨慎做好国际金融市场的发展工作。 国际金融论文:论国际金融教学革新 一、国际金融课程教学改革的措施 (一)更新教材内容。国际金融作为金融专业的一门专业基础课程,需尽可能多的向学生传授金融行业所需的知识与技术。教材应随着世界经济的不断变化,保持其时代性,将金融行业实际需要的理论与实务较好的融合,配合金融市场上不断发生的金融事件作为真实案例,做到理论与案例匹配,深入浅出,达到通俗易懂又有一定深度。由于教材的修订需要经历过一段时间的实践,为了能让学生第一时间了解当下的金融市场现状,并及时更新知识储备,高校教师可以根据金融市场的变化随时编写。 (二)改革教学模式。高等院校的办学目标即为社会培养所需的专业人才,国际金融作为金融专业的核心专业基础课程,要求除了必须的理论内容外,还要有较强实践性。因此,教师应在实际的教学过程中将理论与实践有机的结合,改进、创新教学方法,打破传统的教学模式,实现理论和实践相融合,让学生达到学与做的同步,实现毕业即能上岗,达到用人单位的实际需求。高等教育的最终目标是培养能够胜任所学专业职业岗位的毕业生,在国际金融课程的教学过程中,应该准确分析金融学专业学生毕业后将面临的职业岗位需要的国际金融知识,分析职业岗位所需的基本理论和专业能力,即理论基础和实践能力,根据实际的岗位需求来确定课程的教学模式。 (三)丰富教学方法。 1.实验室模拟教学。由于国际金融是一门对实践性要求很高的课程,因此,实践教学是必不可少的教学环节。教师在授课的过程中,可充分利用实验室资源,借助金融教学软件模拟真实的金融交易环境,通过模拟交易系统使学生能将掌握的金融操作和市场运作等理论知识应用到实践中,在模拟系统中进行模拟交易等,加强学生对理论知识的理解,熟悉交易流程,在模拟实践中训练学生的实际分析能力和工作能力。 2.社会实践教学。除了模拟实践教学,到社会单位中参加社会实践也是训练学生实际操作能力的有效途径之一。任课教师可积极的联系一些与金融专业相关的单位,如证券公司、银行、期货交易所等,带领学生到以上单位进行认识实践,了解实际工作的具体业务流程、操作过程、基本技能和操作方法等,使学生进一步了解社会的实际需求及工作单位的实际业务操作模式等。3.网络教学。在国际金融课程的教学过程中融入网络教学手段,第一时间将经济发展过程中金融市场上发生的最新信息通过图片、视频、评论等方式灌输给学生,使学生及时、全面的了解金融市场上的最近信息,既更新了教学内容,又使学生对金融市场的发展和热点问题的产生有了全面的认识。较好的提高学生认识问题能力、理解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四)建立双师型教师队伍。国际金融课程对实践性的高要求同时需要配备一支实践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队伍,这就要求各高校不断的提升教师自身的教学水平,尽可能建立一支理论和实践经验都很丰富的双师型教师队伍。鉴于教师的实践经验欠缺,可分批次的将自有教师送到金融类的关系单位进行实践,汲取实际的工作经验,以便于在教学中更好的指导学生。另外,还可聘请银行、期货、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里有实践经验的专家或从业人员参与到教学中,可通过讲座、实践环节指导等使学生具备较强的实际业务操作经验。 二、结语 鉴于国际金融课程在金融学专业课程设置中的重要性,无论从教学方法、教学模式和教材的时效性等方面都应不断的以实际社会需求进行改革创新,从而使该课程的教学目标实现最优化。 国际金融论文:国际金融危机传递机制初探 摘要:研究国际金融危机传递机制,对于防范金融风险,建立有效风险防范机制具有重要意义。国际金融危机传递与传递源、被传递对象、传递媒介、传递途径、传递过程、各国的经济实力和经济结构等相互关联。国际金融危机的传递力度一般与传递源的距离、各国的经济实力、金融体系的健全程度等成反比。拯救国际金融危机的方法对迅速中止危机的传递起着关键的作用。 关键词:国际金融;金融危机;传递机制 研究国际金融传递机制,对于防范国际金融风险,建立有效防范机制具有重要意义。国际金融传递可分为正常传递与非正常传递两种类型。正常传递指在维持各国汇率稳定和金融市场正常运行的条件下国际资本的流动和影响,非正常传递指引起各国汇率剧烈波动和金融市场秩序混乱的国际资本流动,它不仅由一国的金融危机影响到另一国,而且造成各国和地区之间的连锁反应,即危机“传染”。本文所讨论的国际金融机制,主要指后一种类型。 一、传递源与被传递对象 在经济全球化和区域化的国际环境下,由于种种原因首先爆发金融危机的国家(地区)称为“传递源”。受传递源影响,同样的危机很快出现在其临近或周围的国家或地区,这些国家或地区称为“被传递对象”。一般情况下,国际金融危机的“传递源”多发生在区域经济链条较为薄弱的环节上。那些被传递的国家或地区,往往与传递源国家在经济类型、金融体制、发展模式等方面有相似之处,具体来说,可大致分为两种情况: (一)经济一体化区域内高度相关的投资贸易关系。以这次东南亚货币危机为例,东盟五国较为全面地进入区域经济一体化合作阶段是在1976年2月五国签署《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以区内实行特惠关税区时算起。当时东盟各国为了迅速发展经济纷纷实行50出口导向的外向型经济发展战略。由于当时美、日、欧占东盟进出口总额的60%,使得东盟各国经济极易受到西方经济波动的影响。为此,东盟决定采取扩大区内贸易的政策,政策的实施使得东盟五国的内部贸易、投资比重迅速上升,各国经济命运由此被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了。同时对东盟的这些经济总量相对较小的国家来说,对外部波动极为敏感,加上各国在产业和进出口结构上有很大的相似性及竞争性,那么一旦某国货币受到投机者冲击而汇率发生大幅波动和下跌时,自然也会迅速影响到其它国家的外汇市场,从而造成货币危机的传递。 (二)国家之间存在某种货币一体化安排。1992年欧洲外汇市场波动的背景正是国际投机势力看准了欧盟货币体系中,成员国虽然安排了相互间汇率浮动上下不超过2.25%的界限,这种货币一体化安排客观上要求各国一致的货币政策和利率水平。但由于当时东西德统一不久,德国政府对赤字融资的需要要执意维持马克较高的利率,最终以英镑为首的其它低利率货币遭受投机者抛空而跌破限界,退出欧洲汇率机制,整个西欧经济也陷入衰退。在这种一体化的货币安排下,任何一种薄弱的货币受到攻击都可能引起整个区域的市场动荡。 二、传递媒介、传递途径与传递过程 在全球金融市场一体化、资本市场自由化的国际环境中,货币政策传递机制越来越依赖于市场价格即汇率和利率等竞争性变量。区域金融危机发生,汇率和利率成为国际金融传递的主要媒介。特别是汇率变动直接对国际和一国经济发生作用。在上述两个例子中,作为传递源的国家都因过去的刻板的盯住汇率政策不能应付国家经济和金融环境的变化,并都改变了汇率制度,实行浮动汇率制度,从而引起货币大幅贬值而发生金融危机。既然国际金融的传递媒介是利率和汇率,那么样国际金融市场特别是外汇市场和资本市场就自然成为主要的传递途径。 国际金融危机传递的过程可概括如下(以东南亚金融危机为例):由于泰国周边国家的货币大多与美元挂钩,当泰铢贬值后,泰国的出口竞争力便得到加强。与泰国出口结构相似的周边国家为了维持本国产品的出口竞争力,也会竞相使本国货币贬值。正是基于这种预期,国际投机者必然要对这些国家的货币做空头,而投机性的抛售就会对这些国家的货币产生巨大的贬值压力。另外,心理因素也会加速金融危机的传递。由于经济类型的接近,东南亚国家在不同程度上都存在与泰国类似的经济问题,如汇率制度缺乏必要的灵活性,不良债权、经常项目逆差等,投资者也害怕当地会发生金融危机,于是干脆把资本从新兴市场撤走,从而导致其它国家的金融危机实际发生。 三、现代国际投资组合理论———金融危机传递机制的一种理论解释 投资组合理论是现资组合行为的基础理论。而近年来的研究表明,随着各国国内经济的发展,当前分散投资决策的主要因素已经由证券的种类构成转向证券的地区构成上来了。马克维茨的资产组合理论认为,每一种资产组合的风险可以用其收益的方差来度量,整个资产组合的风险大小取决于三个方面的因素:组合中各资产的风险大小、各类资产所占比重以及不同资产之间的相互关系。那么在分散投资时,在既定收益下必须尽量减少资产之间的相关度,从而降低总体风险。目前西方发达国家由于长期的经济往来和一体化发展,其证券之间的相关系数已经变得很大,仅限于发达国家的投资组合已经无法很好地削减风险。在这种情况下,西方的投资组合必然会把部分投资换成回报。而这些发展中国家和新兴市场往往被划分为不同的区域投资板块加以管理,一旦其中某一国的货币风险上升,国际投资组合即对自身做出修正,这种修正行为就是把属于该地区板块的证券和货币抛出,从而引起该板块对应的整个地区的货币动荡。 四、传递力度与传递中止 国际金融危机的传递力度一般与传递源的距离成反比,距离越近被传染的程度越大。同时,传递力度与各国的经济实力、金融体系的健全程度、金融市场的开放和管理程度以及汇率制度的灵活性、有效性成反比,被金融危机传染的国家,这些指标往往不佳,相反,则传染的程度相对要轻一些。 国际金融危机的传递中止,与区域内有无中流砥柱,即经济强国的实力及其解救他国金融危机的态度,并与国际社会援助的方法和及时性有着很大关系。在东南亚金融危机爆发之初,如果区内强国对泰国的问题能给予重视并及时资助,危机不至于会扩散到后来那么大。 国际金融论文:国际金融危机下中小企业之融资瓶颈 摘要: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和金融市场的快速发展,我国中小企业的发展越来越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尽管现在中小企业的发展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仍然存在很多困扰中小企业亟待解决的问题,其中融资问题成为了中小企业发展的瓶颈。通过分析国际金融危机下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原因,提出解决融资瓶颈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中小企业;融资;瓶颈 我国中小企业的发展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是融资问题依然是制约中小企业发展的瓶颈。如何制定适应企业发展需要的融资战略、选择融资方式、控制融资规模,以及各种融资方式的利用时机、条件、成本和风险,是长期困扰中小企业融资的问题。 一、国际金融危机下的融资现状 我国中小企业在这次席卷全球的国际金融风暴中遭受寒冬,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联合了《关于做好2009年第一批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提前启动了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目的就是重点支持“十大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中与中小企业相关的项目、扩大创业就业项目和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务补助项目。我们既要重视中小企业短期的融资困难,同时也要运用综合手段,构建其长期的有效机制,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题。 1.纺织行业在金融危机中的融资现状。纺织业贷款难难在行业平均利润率低,不足3%,除了极少数上市公司和地方扶持的骨干企业,90%以上纺织企业贷款很难,它们在资金紧张时,主要靠大企业拆借。纺织业贷款利息只有几个点,而房地产业即便在低迷期也有十几个点,银行当然倾向后者。 2.软件及互联网行业在金融危机中的融资现状。软件行业有许多拳头型的产品,就是因为没有好的融资和发展环境,最后胎死腹中。软件行业本质上是“靠人脑来赚钱,而人脑并不可靠”,一旦出现问题银行就会赔本。因此,软件企业贷款难的瓶颈是缺少资产抵押。互联网行业中,好的企业不需要贷款,因为有风险投资;差的又贷不到款,银行认为只会烧钱,不会赚钱。互联网企业在获得风险投资前,只能靠个人或股东们苦命支撑,撑到风投或者私募进驻的那一天。 3.贷款、担保及创投行业在金融危机中的现状。由于向银行贷款困难,一些企业只能通过地下钱庄或典当行借高利贷。央视在陕西做的调查显示,为了救急,中小企业借高利贷是常有的事。高利贷月息5%,借10万元一年还息60万元。不仅利息高,而且不少有黑道背景,风险太高。越是在行业的低谷期,贷款风险越大。银行本身也是企业,从自身利益考虑,会严格控制这个行业的授信。在金融危机下进入低谷的冶金、轻纺、汽车、外贸等行业,都可能出现全行业亏损,谁也不干贸然放贷。 担保行业是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重要一环。但是在国际金融危机冲击下许多小企业破产,担保公司损失惨重。根据南通市银监部门调查,2008年1月至9月,南通市17家曾与银行合作的担保机构出现代偿现象,累计代偿金额6 500万元,同比增加2.2倍。现在创投基金、社会资本并不缺乏,只是苦于找不到合适的投资对象。对于投资高新技术企业,国家规定投资额的70%可抵税。江苏有几十万家中小企业,但是通过科技部门认定的高新技术中小企业只有1 000多家,而创业投资公司就超过200家,可供创投公司选择的企业太少了。 二、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原因 1.中小企业信用状况不佳。我国中小企业总体信誉度较低,主要表现在:(1)企业财务管理混乱,会计信息失真,数据缺乏真实性、客观性,虚帐假帐普遍存在,并且成为行业的“潜规则”。(2)产品结构和组织结构存在不合理性,例如低水平重复建设等问题。(3)企业员工素质普遍较低、有待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低、技术设备落后、产品质量参差不齐。(4)中小企业产权不清,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混乱。由于以上四方面的问题,直接导致银行对多数中小企业失去信任,对其贷款条件越来越苛刻,加上后期手续的烦琐性,银行的信用贷款也就越来越难。 2.中小企业融资成本高。对商业银行而言,中小企业每笔贷款要求的数额不大,但是贷款的审批操作程序都与大型企业贷款步骤大致相同,若贷款的中小企业客户数目增多,必然会导致银行的贷款单位的操作成本上升,而银行出于利润最大化自然会选择对中小企业“惜贷”。由于中小企业贷款运作成本高,因此金融机构对此类贷款利率定价较高是正常的。但是中央银行对商业银行规定了基准利率及很小范围的浮动限制,致使正式与非正式金融市场的利差变大,银行房贷积极性减弱,间接上增加了融资成本。 3.缺乏为中小企业融资服务的政策性银行。在我国目前的银行组织体系中,依然缺乏专门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的政策性银行,虽然我国目前已经含有中小商业银行如农村信用社、城市商业银行等,但由于他们大多没有得到政策性融资权,无法满足中小企业贷款需要。另外,一些中小金融机构从成立开始,都无法从国企的体制中抽离出来,再加上本身经营管理水平不高,发展能力不足,直接导致了对中小企业金融支持的削弱。金融体制的改革是无法在一段时间迅速“脱胎换骨”的,那些从计划经济延续下来的问题一直都没有得到答案,形成现在的局面:金融体制如果不改革,那么问题就会持续的抑制中小银行、民营银行的发展。 4.信用和担保方面的原因。信用担保体制不完善。信用担保体制的设计主要是为了解决中小企业抵押担保的问题,但从调查情况来看,这种设计在实际操作中效果并不理想,主要的原因有:(1)担保公司实力不强,银行不会信赖担保公司而加大自身的贷款风险。(2)担保公司收费标准过高导致很多中小企业“望而却步”。(3)银行与担保公司之间的风险及责任没有一个行为标准,致使担保公司风险很小,银行贷款风险相对较大,一直了银行与担保公司的合作。 5.传统眼光导致歧视性贷款政策。贷款歧视的眼光至今都存在,在我国,私营中小型企业往往遭到忽视,由于国有大型企业和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关注性和担保性,直接导致国有银行的贷款“优先权”。这也直接导致了中小企业支付的实际贷款利率比国有企业高。由于政府必须承担国有企业的最终无限债务责任,也就意味着国有企业享有信贷软约束的条件,对银行意味着不需承担过大的责任和风险,贷款风险也就相对较低。而私营企业属于体制外企业,无法享受这种特殊担保救助承诺,一旦出现债务问题,银行就施行问责制度,放贷人会被追究责任。所以,尽管四大国有银行客观上是中小企业融资的首选和主要渠道,但相对于国有企业同样的选择和渠道挤压,使得中小企业融资“步履维艰”。 6.股票及债券市场的门槛高。对于中小企业,通过发行股票和债券来融资也是行不通的。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500 万元,上市公司股东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 000 万元,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等等,这些硬性条件直接取消了中小企业的资格,扼杀了中小企业试图通过资本市场进行融资的想法。我国《公司法》还规定了有限责任公司发行债券其净资产不得少于6 000 万元,股份有限公司净资产不得少于3 000 万元,并且需要有实力雄厚的企业作担保,不允许企业私募发行,这一系列条件也限制了中小企业通过发行债券融资的空间。 7.二板市场不利于传统型中小企业融资。二板市场主要是为成长型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的,其中大部分服务对象是民营高科技公司。我国中小企业(尤其是珠江三角洲及浙江的中小企业)大多数是传统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特点是技术低,不适合在二板市场融资。另外,融资成本高也成为了抑制瓶颈之一。从交易成本上看,二板市场上市门槛虽然比主板市场低,但是上市的评估费用较之较高,加上公司规模小, 盈利水平偏低等因素,导致上市融资成本高。 8.社会信用制度不健全。我国不止是中小企业的信用问题,就连中国公民的信用问题也才刚刚起步。中小企业的信用问题一方面来自企业群体信用的短缺,另一方面国家缺少信用体系的硬性监督及法律法规。虽然少数城市已经走在了全国前列,有了相应的信用监督和评估体系,如北京、深圳等地已将企业贷款及担保情况实行联网查询。但这些系统较国外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还存在很大的缺陷,区域性、专项信息渠道单一、覆盖面窄等因素抑制了我国信用体系的建立。因此,信用体系的成熟还需要一段漫长的过程。 9.政府对中小企业扶持力度不够。改革开放以来,政府一贯偏重发展国有大企业,而导致忽视了中小企业的发展,使得中小企业的发展举步艰难。由于出台的鼓励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也缺乏系统全面的实行,政策的落实不到位,政府注意力仍然在国有大企业上,导致中小企业的发展“雪上加霜”。虽然我国已经出台了《公司法》、《企业保护法》等,这些法律对中小企业也做了一定的规范,但在实际操作中缺乏具体的办法,无法真正解决中小企业发展中所面临的一些具体的问题。 三、国外中小企业融资经验及借鉴 1.国外中小企业融资的多样化。国外中小企业的资金的来源包括自筹资金、直接融资、间接融资、政府扶持资金等,自筹资金主要有业主自己拥有的资金,向亲戚及朋友借用的资金,个人投资的资金;风险投资企业注入的资金,企业间信用贷款,中小企业互助机构贷款,以及一些社会性基金的贷款等等。 根据各个国家中小企业资金结构的分析,可以将它们分为以下三种类型:一种是以业主自身持有资金为主,注重直接融资渠道的自由主义类型,如美国和英国等。另一种是看重家族融资、间接融资作用的集体主义类型,如意大利、法国等。第三种类型则是介入以上两者之间,如德国、日本和韩国等。总体来说,国外中小企业的资本结构主要以自筹资金为主。其中自筹资金超过60%的中小企业以美国数目最多,如法国、意大利等的中小企业,自筹资金比率则比美国低,但是也达到了50%以上。在自筹资金中,比重最大的是业主自身持有的资金;亲戚朋友借用的资金次之,其次才轮到直接融资及间接融资。 2.国外中小企业融资的专业化。从总体来看,西方国家中小企业金融业务的专业化主要有以下三种趋势:一是经营长期资产融资的金融机构和从事短期借贷的商业银行的日益分化。二是投资基金和产业基金的逐步分离。三是针对大型企业为主要客户的大型金融机构和针对中小企业为主要客户的小型金融机构的分化。小型金融机构的专业化、独立化直接导致了中小融资机构的建立。这些针对中小企业融资的中小金融机构都是完全为私人所拥有、管理,并且其资金也是私人自身所持有的资金。其只要在中小企业局登记并且拿到相关的执照便可以在政府的担保下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 3.国外政府中小企业融资扶持政策。中小企业资金来源的一个重要渠道便是政府的资金支持。综合各国的情况来看,政府扶持的资金大概占企业总资产的10%,由于各国的国情和传统不一样,所以有的国家稍微多点,有的国家稍微少点。但是各国对中小企业资金援助的方式大致相同,主要包括:税收优惠、财政补贴、贷款援助、风险投资和开辟直接融资渠道等。 第一,税收优惠。资金援助方式中,税收优惠是最直接,也是最有利于企业资本积累和发展的。在西方发达国家,大企业的税收值大约是企业资金增加值的50%—60%,中小企业相对好一些,但是也占到了增加值的30%左右,对于资金量少的中小企业来说也是比较大的负担。为了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减轻其税收负担,各国也改革了对其的税收政策,主要有:降低税率、税收减免、提高税收起征点和提高固定资产折旧率等。通过以上政策,大多数中小企业的税收值大约可以减免一半以上,使其赋税总水平由占增加值的30%降到15%左右。这笔免税资金对于中小企业的发展是至关重要的。 第二,财政补贴。财政补贴主要是为了鼓励中小企业吸纳就业、促进中小企业科技进步和鼓励中小企业出口等等。主要补贴类型有:就业补贴、研究和开发补贴、出口补贴等。一般来说,政府的财政补贴不是起到真正意义上解决资金问题,关键在于引导。法国在西方各国中财政补贴的制度是最全最好的。法国的税收优惠主要做法有:(1)对新建企业第一年可以减免80%的所得税,这个做法可以很大程度上解决新建企业初期运营的资金短缺问题;(2)如果在老工业区或者国家重点开发区兴建的中小企业可以享受免征3年地方税、公司税和所得税,三年后享受50%的税收优惠。法国财政补贴的主要做法有:(1)中小企业每增加一个就业机会便可以获得2-4万法郎的政府财政补贴。(2)三年内增加6名职工的中小企业可以获得由地方领土整治部门补贴1.2-1.5万法郎。(3)三年内增加30人以上的中小企业可以获得政府补贴每人1-2万法郎。(4)中小企业每雇佣一个学徒可以得到政府补贴1.2万法郎(5)对于创新性中小企业可补贴其产品研发经费的25%(6)针对雇佣青年和未婚单身女性的中小企业也给与一定得财政补贴(7)对于与能源相关的中小企业,每节约一吨石油可获得400法郎的奖励。 第三,贷款援助。贷款援助是对于出口型中小企业来说最重要的政府优惠措施。对于中小企业的技改和初创也是意义深远。美国和日本的贷款援助主要是资金援助占主导的,其中美国主要是政府提供贷款担保为主导。而日本主要是以政府建立的专门服务于中小企业的金融机构提供低息贷款为主导。美国的中小企业局存在的意义主要就是提供政府担保诱使美国金融机构提供贷款。具体做法有:(1)美国中小企业局以75万美元为标准,75万美元以下的贷款,政府提供总额的75%的担保(2)75以上的贷款提供总额80%的担保,并且年限上升到20年。(3)少数名族和妇女创办的中小企业,政府对其实行的策略是提供总额80%的担保。(4)对于有些要求快速贷款的中小企业提供总额50%的担保(5)对于出口及从事国际贸易的中小企业给与一定得担保政策。 日本政府专门设立的金融机构主要有中小企业金融公库、国民金融公库、商工组合中央金库、环境卫生金融公库、冲绳振兴开发金融公库等。他们面向中小企业可以提供的利率较市场其他金融机构的短息贷款利率低2—3%,并且时间变为长期贷款。此外,日本政府也设立了类似美国中小企业局的部门,为中小企业的融资提供担保服务。 第四,风险资本。西方欧美国家的风险基金大多由私人创立,政府不加以干涉,并且提供政策支持;日本则是由国家建立风险基金机构。在各个国家中,美国私人从事风险投资的数目是最多的,而且大部分都是为高新技术型中小企业提供基金。2005年共有7万多小企业获得总共1 100多亿美元的风险基金,风投行业大力促进了美国中小企业的发展。英国则成立了由100多家从事中小企业风险投资的小型金融公司组成的专设风险资本协会,为高科技风险企业提供了大量的资金援助。 四、解决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的对策建议 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是个任重而道远的工程,既要重视其短期的困难,又要运用综合手段宏观的构建其长期的有效机制。 1.培育良好的信用意识,努力树立诚实守信的形象。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成熟和发展, 不守信用的企业必将遭到市场的淘汰。中小企业要想在竞争激烈的市场中立足, 并取得金融机构的支持, 不断发展壮大, 就必须自始自终坚持贯彻诚实守信的原则, 定期向社会各有关部门提供全面、准确的财务信息, 保证按期如数偿还银行贷款, 逐步在社会上树立起守信用、重履约的良好形象。 2.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中小企业要尽快建立起适应市场经济需要的经营管理模式, 吸收专业性的管理和技术人才。要加强财务管理制度, 建立财务预决算制度。配备精通财务的专业人员, 完善财务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内控制度, 加强资金使用、周转和财务核算方面的管理。 3.适应中小企业需要,不断拓宽间接融资渠道。银行信贷仍然是中小企业融资的首选,而政府调整商业银行战略,应把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不断拓宽间接融资渠道放在首位,使商业银行尽快真正打破国家、国有银行、国有企业“三位一体”的扭曲的金融资源配置结构,完善专门的中小企业信贷部,建立一套专门适合中小企业发展的信贷管理体制;针对中小企业量多面广、分散化、多样化等特点,适当延伸贷款审批权限,简化审批程序,缩短审批周期,提高审批效率,改进和完善信贷激励和约束机制。调整商业银行战略的同时,国家也要出台相应的针对中小企业贷款的基准利率和利息率等。 我国金融体系主体是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其信贷份额占全部份额的75%以上,由于地方性中小金融机构资金有限,难以承担支持众多中小企业发展的重任,所以国有商业银行在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问题上仍是关键环节。在发挥国有商业银行提供资金的主渠道作用的同时,还要不断发展和壮大现有中小金融机构和不断发挥民间资本优势。政府可通过对现有运行良好的中小金融机构进行公司制改造,加快农村信用社的重组、规范、转制,对部分暂时出现支付困难的城市中小金融机构进行清产核资,出台允许并鼓励民营资本和国外金融资本参股中小金融机构等措施,发展和壮大我国中小金融机构的实力,通过立法来鼓励民间资本的发展。另外,政府还可以通过建立中小企业担保基金,为解决我国中小企业贷款问题和扶持中小企业的发展。 4.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不断扩大直接融资规模。建立适合中小企业特征的资本市场体系,加快创业板的推出,加快培育中小企业,鼓励中小企业发行股票融资、进行集合债券融资等。第一,要加快建立和完善服务于中小企业,进行直接融资的创业板市场。2009年5月1日,中国证监会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正式实施,意味着在我国已酝酿10年的创业板正式开启,创业板融资渠道的开启无疑给广大无缘国内主板市场融资的中小企业,带来低成本直接融资的福音。允许经营状况良好的中小企业,特别是高新技术企业面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甚至在条件成熟时,适当放宽高科技中小企业股票上市的条件限制,也存在一定得可行性。第二,进一步发展中小企业债券市场。中小企业因为自身资产规模和经营规模的限制,往往难以独立发现企业债券融资。通过发行中小企业集合债券,可以解决这一问题。中小企业集合债券是一种由一个机构作为牵头人、几家企业一起申请发行的债券,是企业债的一种,也就是俗称的“捆绑发债”。中小企业集合债券的直接作用是以其特有的形式有效拓宽了中小企业的直接融资渠道,解决了我国中小企业存在的融资难、成本高的问题。第三,推动建立以民间投资为主的风险投资体系,完善风险投资的准入与退出机制,鼓励组建民间投资公司和职工互助投资基金。第四,以政府财政出资为主设立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技术创新基金,主要用于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创业资助、技术创新支持以及出口补贴等。第五,创新适合中小企业采用的金融工具,便利中小企业融通短期资金。 5.完善政策和制度建设,合理控制中小企业融资风险。 第一,政府应制定更有利于中小企业融资的政策,进一步明确银行的中小企业贷款问责制度, 采取对机构贷款不良率总量控制方式, 极大弱化客户经理问责制度, 不得采用中小企业贷款责任终身追究制度; 银行的中小企业贷款可以降低营业税率、提高损失准备金比例; 鼓励银行对中小企业贷款采取单独核算、单独考核, 激励客户经理的积极性; 鼓励银行经营权和审批权适当下放; 司法部门可以单独制定银行处置中小企业担保物的司法程序和办法,简化流程, 提高可操作性, 通过法律手段减少借款人悬空担保物的行为、严格打击逃废银行债务的行为, 为创造良好的信用环境提供法律保障; 禁止商业银行向有违约记录的借款人发放贷款。 第二,政府应加强对担保公司的管理。金融机构监管部门要进一步制定担保公司监管办法, 将担保公司列为重要监管对象, 制定详细的规章制度, 支持担保公司稳健经营和持续发展。政府部门应加大政府性质的担保公司资本实力, 财政可以为政府类担保公司代偿提供部分补偿。 第三,大力推进中小企业信用建设。政府应在改进服务、创造环境等方面为中小企业发展提供支持, 大力宣传信用观念, 重塑社会信用秩序, 优化社会信用环境。其中重要一环是加强诚信体系的建设, 充分发挥综合管理职能, 将中小企业在不同机构的经营信息、产品信息、融资信息、交易信息、违约记录整合在一起, 提高公共信息产品的数量和透明度, 逐步实现中小企业信用监督的社会化。 6.大力扶持和促进民间借贷机构的发展。民间借贷作为正规金融有益和必要的补充,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中小企业的资金困难,增强了其经济运行的自我调整和适应能力,并在一定程度上填补了正规金融不愿涉足或供给不足所形成的资金缺口。规范、有序发展的民间借贷,有利于打破我国长期以来由商业银行等正规金融机构垄断市场的格局,促进多层次信贷市场的形成和发展。但是,民间借贷游离于正规金融之外,存在着交易隐蔽、监管缺位、法律地位不确定、风险不易监控,以及容易滋生非法融资、涉黑行为、洗钱犯罪等问题,需要制定相应的法规予以引导和规范。 从2008年2月20日央行建议推出《放贷人条例》,为民间借贷提供更好的法制环境,到各地政府及时提出促进及规范民间借贷的方案,目的都是盘活大量闲置的民间资金,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缓解中小企业资金压力,更全面更有效地实现国家对民间金融活动的监管和调控。我国民间借贷机构刚刚处于起步阶段,一个严格的制度法规对于强化民间借贷组织的监督与审查时必要和必须的。政府在研究制度法规的同时,建立有针对性的监管和检测机构用健全、完善、科学的统计监测指标体制,对民间借贷的资金投向进行必要的监管和引导,同时也可以借鉴国外成功的做法,如对几年内信用指标良好,运营合法的民间借贷团体,通过银行系统或信托系统给予一定担保政策等。 总之,我国中小企业在国民经济中占具举足轻重的地位,特别是在这次金融风暴影响下,我国中小企业面对资金链紧张、市场需求下降的不良状况,千方百计保生产、保就业,为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重要贡献。因此,为促进我国中小企业的健康、快速发展,从根本上解决其融资难问题,构建长效的机制,刻不容缓。 国际金融论文:国际金融危机对河南中小企业的影响及其教训 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后,受国内外经济形势恶化的影响,河南中小企业陷入了经营困境。金融危机在全球的传导,不可避免地压缩了许多中小企业此前所依赖的外部市场;而原材料、劳动力等成本的上升,以及开拓内需市场的现实困难,都给河南的中小企业带来了沉重的压力,使得中小企业成为国际金融危机中受冲击最大的群体之一。鉴于中小企业在河南省经济增长、对外贸易以及吸纳就业中的重要作用,探讨国际金融危机对全省中小企业的影响及其教训就成为了摆在政府、企业和学者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需要认真加以研究。 一、国际金融危机对河南中小企业的影响 1.经营环境整体趋于恶化 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后河南省中小企业经营环境整体趋于恶化,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订单减少、库存增加。受国内外市场需求不旺的影响,中小企业尤其是以外贸出口为主要经营业务的中小企业订单大幅度减少,出口增速回落,生产陷入困境。另外,出口换汇成本下降跟不上汇率的升值也给出口经营带来了重压。而中小企业掘金内需市场同样举步维艰,最主要的困难来自渠道和资金。在面对内需市场时,中小企业的短板显露出来:市场推广费用有限,品牌知名度低,缺乏高级营销人才,各渠道商对企业产品的接受度低,这使得中小企业开拓内需市场时也需要付出比往日更多的艰辛。第二,成本上涨压力。主要来自于能源、原材料、劳动力等生产要素价格的全面上涨。特别是随着新劳动合同法的实施,企业用工成本普遍上升。此外,环保的压力迫使政府开始强化环境保护的执法和惩治力度,企业的环保支出也明显增加。成本增加、利润下降使河南省中小企业面临的经营风险增加。第三,资金回笼放缓导致的资金链紧张。金融危机爆发后,外需内需的巨大缩水导致我省中小企业普遍感觉资金回笼慢,资金链条吃紧,企业应收账款拖欠严重,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同时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单一、融资困难也成为制约中小企业快速发展的瓶颈。 2.投资和发展放慢 从宏观政策环境来看,为了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挑战,政府及时调整宏观经济政策的导向,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无形中使社会资源更集中于基础设施建设和国有大中型企业,对中小企业“挤出效应”明显。在此背景下,众多中小企业只能采取加强内部管理、节省开支、维持运转等策略,使中小企业投资和发展明显放慢。另外,中小企业投资和发展放慢还在于中小企业发展所需的资金问题未得到有效解决。金融危机背景下,银行类金融机构为了规避风险,发放的信用贷款减少了。而中小企业固定资产少、流动资产变化快、无形资产难以量化、厂房设备不足以作为贷款抵押物的这些特点使银行把限制重点放在了抗风险能力较差的中小企业上,中小企业办理抵押贷款的条件相对严格,手续烦琐,审批时间长。这使得中小企业正常的经营和投资缺乏有力的资金支持,发展受到限制。 3.企业破产数量持续上升 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后,受企业经营环境恶化的波及,全省中小企业的破产数量持续增加。当然,这其中既有部分中小企业受到金融危机直接冲击的原因,也有企业自身的原因。当前,全省多数中小企业缺乏核心技术和自主品牌,在残酷的市场竞争中缺乏竞争优势,其生存和发展主要还是靠要素的投入和投资的拉动,而不是通过技术、流程和工艺的创新来实现。另外,在产业价值链中多数中小企业处于产业价值链的底端,丧失了发展的主动权。它们多是劳动密集型、资源依赖型和能源消耗型企业,因此多数都不符合政府产业调整倡导的方向,国际金融危机只是加速了其死亡,所以说,在这场国际金融危机中河南省许多中小企业都经历了重新洗牌的考验。 二、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促进河南中小企业发展的经验教训 1.拓展中小企业销售渠道是帮助中小企业渡过难关的重中之重 国际金融危机让全球经济处于低位运行,贸易保护主义重新抬头,国际市场整体低迷。在总需求不足的大背景下,河南省中小企业的振兴和发展不能过度依赖国际市场。也就是说,今后全省中小企业的发展要更多地关注国内市场需求,满足国内市场需要。为此要打破国有大企业垄断政府启动内需项目的局面,让有一定实力的中小企业参与各级政府新上的项目;要积极鼓励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政府要帮助中小企业与大企业建立企业联盟,支持中小企业在供应、生产、销售等方面和大企业建立协作关系;要搭建中小企业销售平台,宣传和推广中小企业产品;同时中小企业也不应放弃对国际市场的开拓,要继续扩大出口。2.要以趋势引导政策,以预警提示风险 此次金融危机中小企业应对政策措施的不足,缘于缺乏有效的分析与科学判断,这与全省中小企业相关数据的统计、公告工作不够完善有关。目前,我全省中小企业相关数据的统计、公告体系还不尽完善,统计的数据时效性、全面性、权威性、覆盖面都还有待改善。实际上,中小企业统计数据不仅是中小企业管理机构作出相应判断的前提,更是发现趋势的前瞻工具。河南省目前并没有一个中小企业运行状态的预警系统,这使我们在应对重大经济环境、自然环境变化时反应滞后。建立、健全统计、公告预警体系,是当前政府管理部门和中小企业研究部门的共同责任。 3.信贷支持是国际金融危机背景下河南省中小企业最迫切的需要 长期以来,河南省中小企业信贷领域由于受到缺乏统一的管理体制和协调机制、银行放贷的结构性矛盾、信贷领域社会化服务体系不完善、中小企业难以参与政府采购等因素的影响增加了获贷难度。金融危机爆发后中小企业面临的最突出的困难就是由于资金回笼放缓导致的资金链紧张,因此信贷支持是全省中小企业从容应对危机、持续稳定发展最需要得到的帮助。而来自政府的大力扶持以及各方的信贷创新,则成为了全省中小企业摆脱困境的信心源泉。 4.要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为中小企业搭建服务平台 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后,河南省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滞后,严重制约了中小企业竞争力的提高。应建立以政府部门为龙头,各类民间商会为桥梁,社会服务中介机构为依托的多方社会资源参与的多元化、多层次、全方位的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尤其要在人才、技术、信息等方面切实加强对中小企业的服务。要减轻中小企业的负担,降低中小企业运营成本。同时加大对中小企业发展的财政和货币政策支持,合理配置人力、土地、资金等要素市场,在政府采购、招投标体系、业务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为中小企业公平合理竞争营造良好环境。 5.要以经验推进实践,以常规实现长效 2009年在国际金融危机不断加剧的环境下,河南省一系列的政策措施纷纷出台。这些措施出台及时、实施迅速,在中小企业实现恢复发展的过程中起到了重要作用。不足在于,由于我国经济连续多年的快速增长使我们对于忽然的经济减速准备不足,针对全省中小企业的特点没有可以即时启动的防范预案,没有可以借鉴的实施经验,虽然反应是快的,但有些方面尚有半步之差。今后应考虑借鉴此次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经验,切实推进中小企业更好更快的发展。同时,做到常态促进政策措施的特别使用和特别政策措施的常态化。 三、结束语 国际金融危机使河南省经济发展面临严峻考验。值得欣慰的是,在这场金融风暴中,河南在围绕中小企业持续健康发展问题上,陆续出台了多项政策措施,取得了一系列的成果,积累了宝贵的经验。在遭受金融风暴冲击之后,河南的中小企业逐步走出低谷。而全省中小企业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下的各种发展政策与措施,为其未来长期稳步发展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国际金融论文:国际金融危机背景下劳动合同法的实施 兼论司法能动主义在劳动争议处理中的作用与局限 关键词: 劳动合同法/国际金融危机/司法能动主义/劳动争议/能动司法 内容提要: 国际金融危机发生后,一些地方司法机关以司法指导意见的形式,放松了劳动法的实施力度。我国当前经济发展所面临的最大问题是因为劳动者工资水平增长缓慢而造成的内需不足。因此,在国际金融危机的背景下,我国更应当积极贯彻实施包括《劳动合同法》在内的各项劳动立法。当前在劳动争议处理中的司法能动主义带有地方化的色彩,很容易造成劳动标准方面的“探底竞争”。 2008年初开始实施的《劳动合同法》一直备受非议,有学者认为该法将会大幅度增加企业用工成本,也有学者批评该法的制度设计过于超前。在2008年下半年国际金融危机更是对《劳动合同法》的实施产生了重大冲击,有人哀叹《劳动合同法》“生不逢时”,更有很多企业提出要修改甚至暂停实施《劳动合同法》。[1]在这种舆论的压力下,2009年,一些地方司法机关相继出台有关劳动争议审判的司法指导意见,积极介入劳动关系调整,试图重新平衡劳资双方的权利义务。这些司法指导意见明显带有司法能动主义的特征,并由此带来了一些新的问题,包括如何评价《劳动合同法》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中的作用?在国际金融危机发生后,我国应当如何正确地实施《劳动合同法》以及其他劳动立法?能动司法或者司法能动主义究竟能够在何种程度上对协调劳动关系发挥作用?对这些问题需要从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进行深入的分析。 本文从马克思主义关于经济危机的实质是生产过剩这一论断入手,具体分析这次国际金融危机的根源及其对我国劳动关系的影响。然后,本文以苏、浙、沪两省一市高级人民法院的司法指导意见为例,分析地方司法机关对劳动争议法律适用问题所作出的最新调整措施,指出这些措施具有明显的司法能动主义的特征。在此基础上,本文对司法能动主义在劳动争议处理中的作用进行了分析,指出国际金融危机背景下我国更需要加强劳动法的贯彻实施,而当前的司法能动主义实质上放松了劳动法的实施力度,有可能诱发各地在劳动标准方面的“探底竞赛”。 一、国际金融危机的根源及其对中国劳动关系的影响 自从2008年9月美国雷曼兄弟银行宣告破产以来,这场肇始于美国的金融危机很快就席卷全球,不仅在美国就造成了数十家证券公司和商业银行倒闭,甚至连冰岛、乌克兰、巴基斯坦、阿根廷、希腊这样的主权国家都一度濒临破产。[2]这场危机已经成为自1929~1933年世界经济危机以来最严重的一场经济大衰退。2009年6月1日,美国汽车巨头通用公司宣布进入破产保护程序,标志着这场金融危机的影响已经从金融领域蔓延到实体经济。[3]虽然各国政府都推出了一系列经济刺激计划,但是直到目前,世界经济形势仍然不容乐观,甚至还有经济学家警告各国小心金融危机第二波的到来。 国际金融危机给我国劳动关系造成了严重的冲击。很多企业由于经营困难,出现了减产、停产甚至破产的现象。据中国社科院2009年的一项调查显示,有40%的中小企业已经在此次国际金融危机中倒闭,另外40%的中小企业目前正在生死线上徘徊,只有20%的企业没有受到此次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4]2009年一季度,全国法院受理的破产案件同比增长了28%。[5]在经济发达的长三角地区,2008年下半年江苏全省法院受理的企业破产案件达178件,比上半年高出25%。从企业类型上看,破产企业多为受能源、原材料价格和市场需求波动影响较大的劳动密集型、资源能耗密集型企业。[6] 为了尽快摆脱经营困境,企业往往会千方百计降低用工成本。按照对职工的影响程度不同,降低用工成本的方法主要包括降薪、放无薪假、调岗、裁员,等等。这些方法损害了劳动者的根本利益,很容易诱发劳动争议,从而使得我国劳动关系越来越紧张。2008年,中国各级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共处理劳动争议案件96. 4万件,是2007年的1. 8倍。[7]同一年,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高达28. 6万件,比2007年增长了93. 93%。[8]2009年上半年,全国法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近17万件,同比增长30%。珠三角和长三角地区由于经济开放程度较高,因此比中西部地区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更加明显。2009年上半年,广东、江苏、浙江三省法院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数量在2009年第一季度的同比增幅分别达41. 63%、50. 32%和159. 61%。[9]2008年,浙江全省法院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同比增长了127. 21%,而2009年第一季度,浙江省因为企业陷入经营困境而引发的劳动争议案件,同比增长了92. 78%。[10] 劳动争议案件的全面爆发,一方面反映了国际金融危机背景下企业劳动关系日趋紧张,另一方面也给各级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和法院带来了沉重的办案负担,案多人少的矛盾日益突出,很多地方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开庭日期甚至排到了半年之后。[11]一些企业借口国际金融危机而肆意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而大多数劳动者对企业的不法行为却无可奈何,“维权难”问题日益突出。个别劳动者由于法制观念淡薄,加上法律程序时间过长,干脆就采取了私力救济的方式,酿成了一些血案。[12]这表明在国际金融危机背景下,依法妥善处理劳动争议,对于维护社会稳定至关重要。 二、国际金融危机背景下各地在《劳动合同法》实施过程中的司法能动主义趋势 在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的影响日益加深,劳动争议案件出现“井喷”现象的压力下,很多地方司法机关纷纷开始对劳动争议案件的裁判尺度进行调整。2009年年初以来,长三角地区的苏、沪、浙三省市高级人民法院相继公布新的司法指导意见,对《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原有的司法解释重新加以解释,事实上放松了《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力度,在不同程度上都带有司法能动主义的特征。具体而言,三省市司法指导意见基本上都涉及劳动合同变更、拖欠加班工资、规章制度的效力等问题,下面着重就这三方面的问题进行具体分析: (一)放宽变更劳动合同的书面形式要求 为了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用人单位往往采用调岗、降薪等方式降低用工成本,因此引发了大量的劳动争议。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5条,调岗、降薪等做法都属于变更劳动合同行为,应当经过协商一致,并采用书面形式,企业不能单方面做出变更合同的决定。但是,为了最大限度满足企业单方面变更劳动合同的需要,三省市法院都扩大了企业单方面变更合同的权利。 江苏省高院在2009年2月的指导意见将变更劳动合同视为用人单位的“用工自主权”,规定用人单位有权依据其劳动规章制度或双方的书面约定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内容和工资报酬,发生争议的,用人单位应当对调整劳动者工作内容和工资报酬的合法性和合理性承担举证责任。[13]该指导意见要求法院审理因劳动合同变更引起的纠纷,要在坚持充分保护劳动者生存权的前提下,依法维护用人单位的用工自主权。换句话说,只要不影响劳动者的“生存权”,用人单位可以自主变更劳动合同。2009年12月的江苏《指导意见》进一步提出,用人单位可以用任何的“文字记载”或者“实际履行行为”来变更合同,劳动者以未采用书面形式变更为由主张无效的不予支持。[14]这不仅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第35条的规定,甚至也违反了合同法关于合同变更的一般法理。[15] 上海《意见》重新解释了《劳动合同法》第35条所规定的“书面形式”,认为“发给劳动者的工资单、岗位变化通知”等都属于“书面形式”,因为随着劳动合同的持续履行,劳动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本身就必然会不断变化。如随着劳动者工作时间的增加,其休假、奖金标准发生的自然变化等等,都属于劳动合同的变更。因此,对于用人单位依法变更劳动合同的,只要能通过文字记载或者其他形式证明的,可以视为“书面变更”。按照该《意见》,劳动合同可以因为“自然变化”而变更,对于岗位变更,企业只要采用“岗位变化通知”等形式通知了劳动者,就可以变更合同,不需要双方专门协商。在这方面,上海与江苏实质上采取了同样的观点,即把调岗减薪等行为视为企业的单方权利。[16] 浙江省高院也放宽了“书面形式”的认定标准,浙江《意见》规定,用人单位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一般应经劳动者同意。如没有变更劳动合同主要内容,或虽有变更但确属用人单位生产经营所必需,且对劳动者的报酬及其他劳动条件未作不利变更的,劳动者有服从安排的义务。[17]也就是说,只要不存在不利于劳动者的情况,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变更劳动合同。比较而言,浙江省高院的解释对劳动者是最有利的,因为该解释虽然允许企业不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合同,但是原则上该变更应当有利于劳动者。 (二)从严掌握加班工资的裁判标准 加班工资争议多年来都是我国劳动争议的主要类型之一,大多数劳动争议中都有追讨加班工资的请求。虽然加班工资争议表面上并不属于劳动合同争议,但是在实践中,加班工资争议往往与劳动合同的履行、解除或终止有着直接的联系,因此可以视为劳动合同履行争议。由于很多企业多年没有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加班工资,近年来企业由于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而被迫大规模裁员或者降薪,这引发了劳动者向企业追索加班工资的浪潮。而且,加班工资争议通常具有集体争议的特征,也就是说,即使只有少数职工与企业发生争议,但是他们身后还有很多的职工在观望。一旦少数职工胜诉,可能会诱发大批职工群起起诉,从而导致企业经营陷入困境。江苏和浙江高院在新的指导意见中都顾及企业的经营困难,在加班工资争议的举证责任、保护范围等方面做出了一些有利于企业的调整。 江苏省高院2009年2月出台了《关于在当前宏观经济形势下妥善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指导意见》,该意见提出对于因企业高级管理人员主张加班工资引发的争议,应充分尊重双方的意思自治,如果约定的薪酬较高且明确不再另行支付加班工资的,对企业高级管理人员主张加班工资的请求应当不予支持。 2009年12月的江苏省高院与江苏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联合出台了《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指导意见》,对加班工资的认定标准与证据规则做出了重要调整。首先,该指导意见支持企业主张工资中包含固定的加班费,只要折算后的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或者计件工资中的劳动定额不存在明显的不合理。[18]其次,该指导意见还允许企业未经审批就实施不定时工作制或者综合计算工时制,法院对此种情形下对劳动者的加班费有自由裁量的权力,可以“酌情计算劳动者加班工资”,并“对工作时间进行合理的折算”。[19]最后,该指导意见支持用人单位提供未经过劳动者签字确认的电子考勤记录作为证据,但是劳动者提供的电子考勤记录如果未经用人单位事先批准则不予支持。[20]该规则在权利义务的配置方面显然是不对等的,用人单位在举证责任方面获得优越于劳动者的地位。这些解释收紧了加班工资的认定标准,过分偏袒用人单位一方,明显地带有司法能动主义的色彩。 2009年4月出台的浙江《意见》主要是规定了加班工资的仲裁时效和举证责任两个问题。对于仲裁时效,该《意见》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因加班工资发生争议的,其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二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但劳动关系终止的,其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计算。[21]对于举证责任,该《意见》规定,劳动者主张加班工资的,应对加班事实负举证责任。劳动者证明加班事实的相关证据由用人单位持有的,人民法院应责令用人单位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由其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22]对于有无支付加班工资的事实,该《意见》规定应由用人单位对其已经支付加班工资的事实负举证责任。用人单位已支付的工资具有以下情形的,人民法院可认定其中不包含加班工资:①折算后的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②计件工资有劳动定额且定额明显不合理的。[23]这显然是允许用人单位在合同中把部分工资约定为加班工资,只要符合最低工资标准,且定额不存在明显不合理,用人单位即可利用该规则规避支付加班工资的责任。 上海《意见》没有涉及加班工资裁判尺度,但是法院内部对于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举证责任的分配等问题同样存在着争议。实践中,上海法院主要是通过举证责任分配来实现对工资争议实体权利保护期限的限制,即用人单位有义务对两年内的加班工资负举证责任;超过两年的加班工资争议,则由劳动者对加班事实负举证责任。 (三)降低规章制度的民主程序要求 早在2001年,最高人民法院就已经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第四条之规定,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24]从而确立了规章制度必须要遵守“合法性、民主程序、公示”三个要件的原则。《劳动合同法》第4条在最高院2001年司法解释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有关民主程序的规定。但是,在实践中企业大多数管理水平低下,民主管理意识不强,因此,很多企业规章制度并不符合上述三个要件。如果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和最高院司法解释操作,企业败诉的风险极高。在国际金融危机的背景下,一些省市法院对规章制度问题做出了重新的解释,降低了对民主程序的要求。 江苏《指导意见》规定,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法》实施前制定的规章制度,如果经过《劳动合同法》第4条规定的民主程序,但其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且不存在明显不合理的情形,并已向劳动者公示或者告知的,可以作为处理劳动争议的依据。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制定、修改规章制度,经法定民主程序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协商,但未达成一致意见,若该规章制度的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明显不合理的情形,且已向劳动者公示或者告知的,可以作为处理劳动争议的依据。[25]这意味着,不论是在《劳动合同法》实施前还是实施后,未经过民主程序的规章制度只要不违法,并且已经向职工公示或者告知,法院就可以将其作为判案的依据。 浙江《意见》在规章制度方面同样地放宽了“民主程序”的要求。该《意见》规定,“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法》实施前制定的规章制度,虽未经过该法第4条第2款规定的民主程序,但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政策及集体合同规定,不存在明显不合理的情形,并已向劳动者公示或告知的,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后,用人单位制定、修改或者决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未经过该法第4条第2款规定的民主程序的,一般不能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但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决定的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政策及集体合同规定,不存在明显不合理的情形,并已向劳动者公示或告知,且劳动者没有异议的,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26] 另外,在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不健全的情况下,浙江《意见》把“劳动纪律”作为对用人单位处罚劳动者的依据,规定劳动者无正当理由未办理请假手续,擅自离岗连续超过15日,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已有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无规定的,用人单位可以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为由,解除劳动合同。[27]事实上,由于不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劳动纪律”在立法中已经被规章制度所取代。不仅《劳动合同法》从劳动合同必备条款中删除了“劳动纪律”条款,而且国务院也于2008年废止了《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因此,浙江《意见》允许企业在没有规章制度的情况下,以“劳动纪律”为由处罚劳动者,显然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上海《意见》同样涉及到在规章制度缺失或者无效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如何处罚劳动者的问题。与浙江《意见》不同之处在于,上海《意见》不仅从《劳动法》中找出了“劳动纪律”这一“僵尸条款”,而且还从民法中找出了“诚实信用原则”这杆大旗。该《意见》指出:“劳动合同的当事人之间除了规章制度的约束之外,实际上也存在很多约定的义务和依据诚实信用原则而应承担的合同义务。如《劳动法》第三条第2款关于‘劳动者应当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等规定,就是类似义务的法律基础。在规章制度无效的情况下,劳动者违反其必须遵守的合同义务,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其承担相应责任。劳动者以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没有规定为由提出抗辩的,不予支持。”这一规定与浙江省《意见》一样,都不符合《劳动合同法》推动企业加强规章制度建设的精神。 从全国来看,长三角地区各级法院的司法能动主义趋势并不是孤立的,珠三角地区、京津地区等其他地区的司法机关也出台了类似的司法指导意见,对劳动争议处理的司法裁判标准作出了重要调整。这些为应对金融危机而出台的司法指导意见带有明显的司法能动主义的特征,但是其能动程度则有所不同。其中那些对加班工资等法律问题所作的解释,如果现行法律法规没有具体规定,不论是实体问题还是程序问题,也不论价值取向如何,都属于积极地适用法律的行为,并不违反宪法关于司法机关权限范围的规定。但是,这些司法指导意见对于“书面形式”、“民主程序”等问题所作出的解释,事实上已经突破了立法的本意,虽然有利于企业摆脱当前国际金融危机所造成的经营困难,但这已经不再是简单的司法行为,而是带有“法官造法”性质的司法能动主义行为。 三、司法能动主义在劳动争议处理中的作用和局限 各地司法机关在劳动争议处理方面出台的司法指导意见,基本上都带有司法能动主义的特征。在最高人民法院没有出台统一司法解释的情况下,当前的司法能动主义实际上是地方化的司法能动主义,这样的司法能动主义将会导致各地司法标准的不统一,最终影响法律的统一性和权威性。更令人担心的是,由于我国现行体制对司法能动主义尚缺乏有效的约束,加上地方司法机关受地方政府影响很大,地方化的司法能动主义还可能导致各地在劳动标准方面的“探底竞赛”(race to the bottom)。从对企业规章制度的民主程序要求可以看出,首先是2008年广东省高院出台的《关于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中放松了对民主程序的要求,紧接着浙江、江苏等省高级人民法院也在2009年出台了类似的意见。可以预见,《劳动合同法》第4条关于民主程序的要求很可能在全国范围内都被虚置一旁。 事实上,司法能动主义在国际上一直是一个有争议的概念。即使在司法能动主义发源地的美国,尽管司法能动主义已经成为主流意识形态,但对司法能动的辩护和批评的争论却从来就没有平息过。批评者主张法院应当坚持司法克制,认为司法能动主义实际上是把实行终身制的最高法院法官的意志凌驾于民选的国会之上,将会破坏三权分立的宪政体系,最终损害美国的民主制度。美国学者克里斯托弗·沃尔夫更是直言不讳地指出:“我坚信司法能动主义是一个不幸的现象,如果没有它美国将变得更美好。”[28] 我国传统法制中包含着司法能动主义的因素,传统社会的地方官员集司法、行政等功能于一身,其运用法律的过程往往十分主动,不仅要开庭审案,而且还负有调查取证、调解、思想教化等职责,几乎是无所不包。建国初期所宣传的“马锡五审判方式”,就带有明显的司法能动主义倾向。但是,中国传统司法方式也带来了权力过分集中、导致司法专断、引发司法腐败的弊端。改革开放以来,由于政府和社会对司法腐败的担心,司法能动主义实际上受到了严格的限制。2008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宣布废止了齐玉苓案的批复,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反映了最高法院对于司法能动主义的谨慎态度。[29] 然而,随着国际金融危机的爆发,司法能动主义又重新获得了最高司法机关的重视。最高人民法院在2009提出了“能动司法”的概念,“主要被用来表述中国各级法院在当下世界金融危机、国内经济社会发展面临严峻挑战背景下的各种积极作为。”[30]虽然在不同的国家,不同的时期,“能动司法”与“司法能动主义”的具体含义可能有一定的差别。但是从本质上来看,二者实际上是相同的概念。[31]长三角地区各级法院在“能动司法”方面相对比较突出,例如江苏三级法院普遍设立宏观经济形势变化司法应对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加强调查研究,开展分析研判,共形成调研报告679份,向党政机关和企业提出司法建议1256份,江苏高院还出台了《关于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司法应对措施》,并就相关审判工作和案件审理出台10余份文件。[32] 最高人民法院提出“能动司法”概念的初衷无疑是正确的,但遗憾的是,最高法院对于在国际金融危机背景下如何实施《劳动合同法》及其他劳动立法,并没有提出具体的司法指导意见,而是把制定具体指导意见的权力下放给了地方司法机关。而地方司法机关由于对国际金融危机的性质以及劳动法在应对经济危机中的积极作用认识不足,在制定司法指导意见时往往偏重于帮助企业缓解经营困难。虽然企业经营困难具有一定的客观性,但总体上仍然属于经营风险的范畴,企业应当通过分散投资、购买保险、冲抵公积金等方式予以消化。如果企业通过降薪、裁员等措施把金融危机所造成的经济损失转嫁给劳动者,这在法理上并不具备充分的正当性。同样,政府或者法院亦不可采用临时政策或者司法裁判的形式,让劳动者分担国际金融危机给企业造成的损失。目前由于地方司法能动主义的蔓延,已经影响到《劳动合同法》的统一贯彻实施,并且造成了新的社会公平问题。 长期来看,国际金融危机的根源是社会大众实际消费能力不足的问题,如果大量劳动者收入降低甚至失业,那么扩大内需就无异于缘木求鱼。根据全国总工会的研究报告,我国居民劳动报酬1983年占gdp的56. 5%,此后连续22年下降,到2005年已经降低到36. 7%。[33]这说明这些年来我国企业利润的大幅增加在很大程度上是以劳动者的低工资为代价的。因此,只有加强包括《劳动合同法》在内的各项劳动立法的贯彻实施,不断提高劳动者的工资水平,才是我国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根本对策。 回顾历史,劳动立法不仅不是度过经济危机的障碍,而恰恰是各国应对经济危机的关键措施。如果没有1929~1933年的世界经济危机,美国也就不可能制定1935年国家劳动关系法、1936年的社会保障法和1938年劳动标准法,这些法律对于美国经济走出大萧条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至今仍然是现代劳动和社会保障立法的典范。2009年,在金融危机的巨大压力下,美国政府宣布将联邦最低工资标准提高到每小时7. 25美元,并且强调超过40小时的加班都应当支付1. 5倍的加班工资。从美国政府的这一举措可以看出,贯彻实施劳动法对于应对金融危机具有十分积极的作用。所以,2008年初开始实施的《劳动合同法》不仅不像有些人所讲的“生不逢时”,而是“未雨绸缪”,在国际金融危机爆发之前就已经帮助我国企业完成了用工体制的调整,从而大大减轻了危机对我国冲击。在当前出口困难的形势下,继续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等劳动立法,并且积极制定一部惠及全民的《社会保险法》,乃是我国扩大内需,实现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发展的关键举措。 尽管有些学者将《劳动合同法》视为企业的一项负担,认为该法增加了企业的用工成本,应当修改或者废止;[34]也尽管《劳动合同法》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立法理想主义等问题,并且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该法的实施效果,[35]但是,世界上没有任何一部立法是完美的,立法中存在的问题,应当通过立法程序解决。司法机关的权限是“在法律适用的过程中解释和运用规则”,[36]在法律有明文规定的情况下,法院无权做出不同的解释。即使是在国际金融危机的背景下,法院都不应该通过司法能动主义的形式,在解释法律的过程中扭曲立法本意,甚至做出与立法本身截然相反的解释。 国际金融论文:经济全球化下国际金融法的价值取向 【摘 要】 经济 全球化,带动了世界经济的全面 发展 。在经济全球化的影响下,国际 金融 法迅速发展,表现出一系列新的特点:国际金融法一方面受到全球金融环境的影响,另一方面也对全球金融环境施加影响,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本文分析经济全球化下国际金融法的价值取向。 【关键词】价值取向 经济全球化 国际金融法 一、经济全球化及金融全球化 法律 的价值在于满足人们的某种需要。就国际金融法而言,其作用在于建立和维护国际金融秩序、保障国际金融安全、促进国际金融发展。简言之,安全和效率是国际金融法的两大基本价值。这两个价值是相互促进和相互补充的。金融秩序和金融稳定是金融发展的基本前提,没有金融秩序和金融稳定,也就无所谓金融发展;而金融发展又是金融秩序与金融稳定的根本保障。任何金融的低效率运行或停滞不前,都可能导致金融乃至整个经济的混乱与动荡。另一方面,它们之间也存在矛盾的一面。要维护国际金融秩序和保障国际金融安全,必然要求对金融业加以严格的宏观调控和监督管理,这在一定程度上会阻碍国际金融的发展;而推行金融自由化,放松金融监管,可能导致金融业效率的提高,也有可能导致金融危机的发生,反过来影响金融业的安全与稳定。这两大价值的博弈直接影响到国际金融法功能实现的程度。我们知道,国际金融法作为一门新兴的法律学科,价值取向的定位不能因人们的主观认识而转移,它必须顺应时代的潮流并与经济基础的要求相一致。事实也是如此,国际金融法的价值取向随着世界经济的发展而不断调整变化着。在国际金融法形成初期,即布雷顿森林体系确定之后,安全曾一度是其基本价值取向。各国都把维护金融体系的安全视为主要目标甚至是唯一目标。 世界经济活动超越国界,通过对外贸易、资本流动、技术转移、提供服务、相互依存、相互联系而形成的全球范围的有机经济整体。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在1997年5月发表的一份报告中指出,“经济全球化是指跨国商品与服务贸易及资本流动规模和形式的增加,以及技术的广泛迅速传播使世界各国经济的相互依赖性增强”。而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认为,“经济全球化可以被看作一种过程,在这个过程中,经济、市场、技术与通讯形式都越来越具有全球特征,民族性和地方性在减少”。经济全球化主要表现在贸易自由化、生产国际化、金融全球化、科技全球化。 金融全球化对国际金融法的影响重大。金融全球化表现在不同国家和地区的金融主体所从事的金融活动在全球范围内不断扩展和深化,各国在金融业务、金融市场、金融政策与法律等方面跨越国界而相互依赖、相互影响和相互融合。世界各主要金融市场在时间上相互接续、价格上相互联动,几秒钟内就能实现上千万亿美元的交易,尤其是外汇市场已经成为世界上最具流动性和全天候的市场。在这样的经济形势下,国际金融关系朝着多方向发展。从货币体系的全球化到资本流动的全球化,从金融市场的全球化到金融机构的全球化,从金融信息流动的全球化到金融风险传递的全球化,从金融政策协调的全球化到金融法制建设以及金融交易规则和契约条款的全球化,金融全球化的内容可谓丰富多样、无所不及。例如,从国际货币体系看,伴随欧洲货币联盟的运转和拉美、亚洲、非洲等区域货币合作的开展,美元、欧元和日元三足鼎立的多元化货币格局正在形成;从国际资本流动看,近二十年来全球资本流动的规模、流速、冲击力均超过以往任何时期,其中,私人资本已取代官方资本成为全球资本流动的主体,其逐利本性使资本流动表现出很强的波动性。金融市场作为开展金融活动的平台,其全球化则构成了金融活动的全球基础,表现为各国金融市场的贯通和连接,货币市场、资本市场等异类金融市场间界限的日益模糊,金融市场的主要资产价格和利率的差距日益缩小,市场相关度显著提高。货币、资本、金融市场等金融全球化的构成要素之间相互依赖、相互影响和相互作用,使得金融资源在不同国家间和不同层次上转移、划拨、金融和 互动。从而促进金融资源的优化重组,促进金融效率的总体提高。 二、经济全球化下国际金融法的价值取向 我们要看到,经济全球化在为金融发展创造有利条件的同时,又具有放大金融风险的效果。纵观金融危机接踵而至的经济现实,我们不得不承认,经济全球化带来了金融风险的全球化,包括金融风险发生和传导的全球化。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经济体遭受国际投机资本冲击的概率大大增加,金融脆弱性演变为金融危机的可能性大大提高,加之一体化的市场为金融风险之跨国传递提供通道,“一荣具荣、一损具损”已成为当代国际金融生活的写真。由此警示我们,在看到经济全球化带来的高效率的同时,也不能忽视金融安全。在这样的情况下,作为调整国际金融关系的国际金融法也要随着经济的变化而调整其价值取向。各国的立法者和监管者都面临同样的问题,经济全球化加剧了金融竞争,而金融体系如果缺乏活力、运行低效,势必无法在激烈的竞争中生存, 自然 就谈不上安全与稳健,更不必谈发展了。一方面要加大金融市场的开放力度,通过增加竞争以增加金融体系的有效性;另一方面要为确保金融稳定和公众对金融体制的信任而维持审慎监管。因此,法律必须在开放金融市场与加强管制之间加以选择。换言之,在促进金融效率与保障金融安全之间进行权衡,单一的注重安全优先或是单一的注重效率优先都已经不能适应当今的经济发展趋势了。正是对效率与安全观的重新检视,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经济转轨国家,在其金融立法或金融体制改革中,都以提高金融效率为基础和核心,注重防范金融风险与促进金融发展相协调,当然,在以效率为基本价值目标的同时,国际金融法在发展中也体现出对安全价值的兼顾。 以美国为例,在经历了20世纪70-80年代的效率优先的放松管制时期后,尽管 金融 自由化给美国金融业带来了前所未有的生命与活力。但是给银行业带来的危机也逐年增加。据统计,1982-1992年间,美国共有1442家银行倒闭。同时随着 经济 全球化的展开,对于开放程度高的美国来说,强调效率优先而放松监管也加剧了整个金融体系的危险。有人指出,20世纪80年代的放松管制改革主要是制定新法,对废法的废止是不充分的。其结果就是解除管制部分不足以提高银行的竞争力,而保留管制的部分又无力保证金融体系的稳健。立法者和监管当局不得不重新审视放松管制的进程。在90年代里,美国立法开始体现出了对安全与效率的并重。这些 法律 从不同的角度,鼓励金融机构的竞争,注重金融体系效率的提高,加强对金融活动的风险管理。尤其是1999年的《金融服务 现代 化法》,提出重整金融资源、实行混业经营和功能监管,实施兼顾安全和效率的审慎监管。英国《金融服务与市场法》、日本自 1994年着手进行的“金融大爆炸”改革无不如此。如英国金融服务与市场法提出了“有效监管”的六条原则,要求在实施监管时必须同时考虑,并将其作为新监管方式的指南。这六条原则是:使用监管资源的效率和经济原则;被监管机构的管理者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权衡监管的收益和可能带来的成本;促进金融创新;保持本国金融业的国际竞争力;避免对竞争的不必要的扭曲和破坏。 考查有关国际金融的国际条约,也能看出对效率和安全并重这种价值取向的认同。无论是wto还是nafta都强调放松金融管制,加强金融监管,促进金融自由化。wto倡导金融服务的多边自由化,但同时也注重对安全的保护。wto有关协议规定了有关金融服务贸易自由化例外,如各成员方可以保持货币政策的独立性,并在出现严重的收支平衡和对外财政困难时,对已作具体承诺的服务贸易部门采取或维持有关限制措施;《金融服务附件》规定的“审慎例外”,允许成员方出于审慎原因而采取措施,包括保护投资者、存款人、保单持有人或金融服务提供者对其负有信托责任的人而采取措施,或为保持金融体系的完整和稳定而采取措施。这些规定在一定程度上协调了“效率与安全”的目标冲突。nafta推进金融服务的区域一体化,都要求成员方拆除各种贸易壁垒和限制,有条件的开放金融市场,在保证金融安全的前提下促进金融领域的竞争,实现效率的最大化。基金组织和《基金协定》、世界银行和《世界银行协定》也都以新自由主义理论为指导,强调市场力量的自由运作,要求尽量排除政府的干扰。而市场机制主要是强调效率。这样,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世界贸易组织这三大国际经济组织都是推行也鼓励成员国坚推行的金融体制和制度都是以效率为基本导向,注重对安全的兼顾。 晚近国际金融法价值取向上的这一变化,与金融全球化的国际环境有密切关系。因为金融全球化势必加剧金融竞争,而金融体系如果缺乏活力、运行低效,势必无法在激烈的竞争中生存, 自然 就谈不上安全与稳健,更不必谈 发展 了。正是对效率与安全观的重新检视,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经济转轨国家,在其金融立法或金融体制改革中,都以提高金融效率为基础和核心,注重防范金融风险与促进金融发展相协调,当然,在以效率为基本价值目标的同时,国际金融法在发展中也体现出对安全价值的兼顾。 三、对我国的启示 回顾我国的国际金融立法,防范金融风险,保障金融安全一直都是主要目标。为此,我国限制金融机构的经营业务范围、控制金融产品的价格来保证金融市场的稳定。这种做法会导致金融市场得不到应有的发展,金融业竞争力低下,整个金融市场十分脆弱,这种做法实质上是以牺牲金融市场的发展为代价。在经济全球化的冲击下,也随着我国加入wto,金融市场已经大幅度的对外开放了,外资金融机构将利用其雄厚的资金实力、灵活的经营手段和先进的管理水平,与国内金融机构展开竞争。在这样的情况下,如果还是通过强化监管,恐怕难以有效地防范金融风险,保证金融安全。我国应该转变这种模式,在立法上应以效率为基本导向,兼顾金融安全。放松金融管制,通过强化金融市场竞争,促进金融市场的发育与金融业的发展。这也是适应经济全球化的应有之义。在管制逐渐放松的过程中,一方面,使已有的金融风险不断暴露和释放出来,在应对风险的过程中,金融机构的风险防范能力和监管机构的风险监管能力均得以逐步提高,从而有利于金融安全;同时这样做也有可能使金融领域的不确定性增加,因此,为了维护金融安全,防止过快放松管制可能引发的金融危机,必须把握住放松管制的顺序、路径和节奏。 国际金融论文:国际金融法晚近发展的若干特点 关键词: 国际金融法 发展 特点 内容提要: 晚近,随着世界经济步入全球化与金融化时代,国际金融法得以迅猛发展,并显示出以下一些特点:内容和范围有较大的拓展;效力显著提升;在价值取向上更加注重效率;区域金融法空前活跃:科技含量和市场导向性增强。 国际金融法是国际金融关系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不同时期国际金融关系的发展水平不同,决定了国际金融法的发展具有阶段性特点。20世纪80年代末以来,世界经济跨越了民族化、国际化阶段而步入全球化、金融化时代,巨额资金不断突破地域性管制的藩篱在全球游移,各类金融机构及其业务在全球范围迅速扩张,跨国信贷和证券融资规模持续扩大,国际金融市场和金融工具不断创新,金融日益成为现代经济生活的核心,国家间的经济关系日益深入地体现为国际金融关系。这一切必然会对国际金融法的发展产生影响,推动国际金融法与时俱进:同时,对于国际金融关系的发展和世界经济环境的变迁,国际社会和各国立法当局也作出了积极的回应,由此推动国际金融法的迅猛发展。晚近,国际金融法进入了自形成以来最为活跃的发展期,并表现出以下一些鲜明特点: 一、内容和范围有较大的拓展 晚近,国际金融法呈现出多层面、立体化的发展趋势。从内容到形式、从数量到质量,均取得重大进展。从内容上看,国际金融法不仅涉及面更广,几乎涵盖国际银行、国际证券、国际保险、国际信托等国际金融的各个领域,电子金融、衍生交易、投资基金等新领域开始纳入法制轨道,跨国金融服务的法律规则应运而生;而且,国际金融法的各项具体制度也日益健全。如国际货币法领域有欧洲货币联盟制度的创新;国际银行法领域有跨国银行和跨国金融集团监管制度的探索;国际借贷法领域有国际贷款证券化法律问题的解决;国际融资担保法领域有独立担保和备用信用证理论和实践的发展;国际贸易融资法领域有国际保付、融资租赁等国际法制度的建立。 从形式上看,不仅既有的国际金融条约得到了针对性的修订和完善。而且还诞生了以wto制度为依托、以gats和fsa为核心的全球金融服务贸易条约,标志着国际金融统一法的飞跃。国家间的各类金融合作亦空前活跃,导致双边金融条约和区域金融法数量大增。以国际证券监管合作为例,近年来不仅发达国家的证券监管者之间签订了大量的双边谅解备忘录,而且一些新兴市场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也开始了类似的实践,证券监管的合作性安排还出现了向跨地区的新兴市场之间发展的新趋向。[1]此外,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集团、区域性开发银行、国际清算银行及其他区域性金融组织的规则与决议、各国的涉外金融法、实践中形成的国际金融交易的惯例和习惯性做法。在近期都进行了较以往频繁得多的修订、增补、更新和整合,从而大大促进了国际金融法的发展和完善,并有力地推动了国际金融的国际法与国内法、公法与私法间的衔接、交融与协调。 除实体法外,国际金融程序法的发展尤其令人瞩目。根据wto金融服务贸易制度的规定,wto的透明程序、服务贸易理事会和金融服务贸易委员会的审查程序、贸易政策审议机制、争端解决机制都可用于监督和评审成员在金融服务贸易方面的义务履行,解决成员在履行义务中可能发生的冲突。从此,各成员要就金融服务贸易政策和做法向贸易政策评审机构作出定期报告,接受其定期审议。这一制度和程序的启动,对于提高国际金融活动的可预见性、增加国际金融服务贸易关系的稳定性,以及促进国际金融服务贸易规则实施的有效性无疑具有重要意义。 二、效力显著提升 晚近国际金融法的效力较以往大为增强。这首先归因于国际金融条约的发展。国际金融条约数量的大量增加,意味着更多的缔约方、更多的金融关系被纳入法制轨道,意味着当缔约方将条约义务转化为国内法时,便将这一更多更广的约束力以国内法权威和强制力为保障向所管辖的金融机构和从事金融活动的当事人进行了传递。 其次,晚近国际金融法的效力提升主要是借力重要的国际经济组织。借助国际组织广泛的影响力和有效的组织管理,借助其规章制度和业务活动,借助其执行统一规则的法律职能和包括争端解决机制在内的各种制度性安排。国际金融法的制定和实施得以与国际组织的权能相结合,从而达到了强化法律效力和实施效果的目的。相对于各国自发地磋商和谈判以在一定范围内达到协议的“功能性造法”方式而言,晚近的这种由国际组织统一领导和管理,以国际组织所特有的制度安排为便利和压力,从而在各国间达成协议并提升协议之有效性的造法方式,可称为“制度性造法”方式。例如,wto金融服务贸易法较之一般的国际金融条约,因其实施有源自wto的一系列制度保障,因而其在效力上更为可靠和有效。 再次,国际金融法效力的强化,还来自晚近异常激烈的金融竞争,来自竞争压力下国家普遍的自觉与自律。这是国际金融监管惯例约束力的重要源泉。以《有效银行监管核心原则》为例,虽然该文件声明“不具有也不打算具有法律强制力”,却在全球范围内引起热烈反响。除巴塞尔委员会的成员方积极遵守外,政治经济体制不同、法律文化传统殊异的非成员国家和地区亦纷纷在本国相关立法或实践中加以吸收和采用。究其原因,不仅是因为《核心原则》本身具有其科学性、先进性和及时性,而且也是因为在金融风险倍增、金融竞争激化的当今时代,任何国家如果对《核心原则》无动于衷甚至排斥的话,都可能埋下金融危机的隐患,并可能在国际金融市场上遭受歧视,遭遇“进驻难、筹资难、合作难”的尴尬。 三、在价值取向上更加注重效率 在经历了初期的管制、20世纪70—80年代的放松管制后,晚近国际金融立法表现出放松管制与加强监管并举的发展趋势,在价值取向上更加注重效率,以金融效率为主要目标兼顾金融安全。 考察各国的涉外金融法可知,安全曾是其基本价值取向。维护金融体系的安全长期以来是各国金融法的主要目标甚至是唯一目标。但近年来,从引领金融立法潮流的发达国家,到进行金融市场化改革的发展中国家,无不将促进金融效率作为金融立法和金融改革的主要目标。以近年来英美国家的金融立法为例:在美国,确立金融分业经营格局的1933年《格拉斯·斯蒂格尔法》处处体现了对金融安全的倚重,在运行了半个多世纪后终于退出历史舞台,被1999年《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所取代,而后者提出了重整金融资源、混业经营和功能监管等新思路、新举措,价值取向明显转变为金融效率优先。[2]英国2000年的《金融服务与市场法》中提出的“有效监管”原则也充满了效率精神,即使用监管资源的效率和经济原则、被监管机构的管理者应该承担相应责任的原则、权衡监管的收益和可能成本的原则、促进金融创新的原则、保持本国金融业的国际竞争力的原则、避免对竞争的不必要扭曲和破坏的原则。[3] 考察国际金融统一法可以得出相同的结论。无论是wto倡导的金融服务的多边自由化,还是nafta推进的金融服务的区域一体化,均以放松金融管制、促进金融自由化为追求,以效率为核心取向。因为它们都认识到“在经济的长期增长与发展中,金融市场的发展是潜在的基本因素”,[4]因而要求成员方拆除各种壁垒和限制,开放金融市场,促进金融领域的竞争。同样地,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基金协定》也以新自由主义经济理论为圭臬,强调市场力量的自由运作,要求尽量排除政府的干扰。世界银行和《世界银行协定》看上去似乎与市场机制无关,主要是服务于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开发,其实不然。审视世界银行的组织结构和机制运行可以发现,其主要服从和受制于美国等发达国家的意志,对外贷款一般伴有与市场机制相契合的各种附加条件。而市场机制强调的就是效率。由此可见,当今国际经济体系的“三大支柱”所推行的金融体制和制度,都是以效率为基本导向、以促进竞争为主要宗旨的。 虽然,与经济全球化相伴生的金融风险的全球传播、金融危机的此起彼伏,也使国际社会和各国金融当局认识到加强金融监管的必要,并由此催生出许多行业性的金融监管文件,如有关银行业监管的巴塞尔委员会文件、有关证券业监管的国际证监会组织文件、有关保险业监管的国际保监会组织文件。但笔者认为,这些文件从效力上看。充其量只是特定行业和特定领域的国际惯例,无法与国际金融条约相提并论,因此,其宗旨和目标不能代表国际金融法价值追求的主流。 四、区域金融法空前活跃 近年来,金融全球化的发展渐入高潮,在空间上表现为金融的区域化。从欧洲货币联盟到北美自由贸易区,从南方共同市场到亚太经合组织,众多的区域经济合作体都开展了程度不一的金融合作。区域金融合作所依据或涉及的法律规定,或者以单行法形式出现,或者散见于区域经济法中,可统称为“区域金融法”,如欧盟银行法、北美金融服务贸易规则、各种区域货币法制度等。随着区域金融合作的不断深化,区域金融法空前活跃并初具规模,成为国际金融法演进中的一道亮丽的风景。 区域金融法的蓬勃发展。不仅极大地丰富了国际金融法的内容,推动了国际金融法的立体化和统一化,而且由于其植根于特定的土壤,受到特定的政治经济条件和法律传统的滋养,其法律制度往往不乏特色,因此对国际金融法的改革和发展具有一定的启发意义。以欧盟银行法为例。作为区域银行监管合作的成功典范,欧盟银行法的一系列原则和制度,既对成员国的银行立法及监管实践具有直接的影响,也为国际银行监管法的发展和完善提供了借鉴,有的则已经被国际金融条约所吸收。例如,在成员间有关审慎措施的承认问题上,wto《服务贸易总协定》的金融服务附件二就参照了欧共体银行指令所规定的特殊协调方式。[5]在国际货币法领域,同样存在这种积极影响。以《马斯特里赫特条约》、《北美自由贸易协议》、《清迈协议》等为基础,已分别形成或正在酝酿形成欧洲货币联盟、美洲货币联盟和亚洲多重货币联盟。各类区域货币制度的立法和实践,正为国际货币基金组织领导的国际货币体制改革提供着鲜活的实例。 五、科技含量和市场导向性增强 “管制一创新一再管制一再创新”是国际金融及其监管制度发展的规律,这就使国际金融法在内容和范围上紧跟金融市场的变幻、紧跟金融创新的步伐而处于不断的变化和发展中,成为法律体系中科技含量最高、市场导向性最强的部门之一。而近20年来在金融全球化和自由化的浪潮下,随着交通与通讯技术、金融工程技术的日新月异,金融交易形式日益复杂多样、新的金融工具层出不穷,国际金融法的这一特点更为突出。例如,面对电子货币、网络银行、衍生金融交易等金融创新,国际社会和有关国家纷纷制定电子金融法,以应对电子金融的挑战,加强电子转账与信息系统的安全管制,保护顾客隐私和权益,防范“机器故障风险”和计算机犯罪。比较有代表性的如联合国贸易法委员会1996年通过的《电子商务示范法》、《国际贷记划拨法》;新加坡1998年通过的《电子交易法》;澳大利亚1999年通过的《电子交易法》;美国统一州法委员会1999年通过的《统一计算机信息交易法》等。又如,1988年《巴塞尔资本协议》将8%设为跨国银行业资本充足的“警戒线”以后,采用量化标准、实施数据管理便成为各国金融当局通用的金融监管手段;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修订《基金协定》、建立风险预警系统以加强其金融监管职能时,也借助了电子与网络技术。 此外。晚近客观存在并不断放大的金融风险、频频肆虐的金融危机,要求国际社会迅速作出反应,以减少危机隐患、维护金融稳定。近20年来许多国际金融规则的出台和修订。正是回应国际金融危机、应对全球环境变化的产物,显示出很强的市场导向性。在这一方面,巴塞尔委员会的银行监管文件最具有代表性。几乎对每一次大的银行业危机和类似事件,巴塞尔委员会都作出了某种反应。例如,1991年国际商业信贷银行倒闭事件的发生,催生出1992年的《国际银行集团及其跨境机构监管的最低标准》;1995年英国巴林银行事件和日本大和银行事件的发生,则推动了《巴塞尔资本协议》的修订,直接导致1996年《市场风险修正案》的问世。如今享有盛誉、被各国金融当局广为采用的巴塞尔监管原则。是踩着市场变化的鼓点、在应对各类银行事件或危机中逐渐成长起来的。 国际金融论文: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税收政策 自2006年开始,美国的次贷危机逐步显现,2007年8月这场危机全面爆发。次贷危机很快演变成了金融危机,这场危机迅速向全球扩散,发展成为一场灾难性的国际金融危机。金融危机使金融市场引发各种财产、收入损失,并直接影响到实体经济,造成外贸出口萎缩,企业破产,失业率增长,员工减薪,农民工返乡和大学毕业生就业困难等问题,对我国经济发展带来了很大影响。为了应对这场经济危机,我国采取了支持资本市场发展,扩大内需等一系列举措。本文就发挥税收的调控作用谈几点粗浅的看法。 一、适度调整税收政策,适应国际减税趋势 为了应对当前全球范围内的金融危机,世界许多国家常常采取了相应的减税政策,提供具有竞争力的投资环境,鼓励外资的进入。据悉,近几年来,除挪威等极少数几个国家外,绝大多发达国家的综合税率都有不同程度的下降,有11个国家下降了15%以上,17个国家下降超过10%,大多数国家的综合税率平均下降12%。目前,这一趋势还在继续和扩大,其减税的特点是大幅度地下调企业所得税税率。 伴随着发达国家的减税,发展中国家也加大了减税力度。如新兴市场国家纷纷降低企业所得税税率,其中比利时、拉脱维亚、立陶宛降到了15%,斯洛伐克降到了19%;格鲁吉亚从2008年1月1日起将企业所得税税率从20%降低到15%,将税率为12%的个人所得税与税率为20%的社会税合并成单一税种减按25%的税率征收;保加利亚从2008年起实行10%的统一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企业税负大幅降低;马来西亚的公司税税率已由2006年的28%降低到2007年的27%,并且计划在2009年将税率降到25%。 各国减税将影响到我国的境外直接投资。经济全球化加大了资本的流动性,资本可以自由地在各个国家间流动,税率对资本的流动具有重要的吸引力。一国的税率高低直接影响到外国资本的投资回报,低税率的国家对于投资的吸引力明显高于高税率的国家。如果一国的税率大大高于其他国家,必然会影响到该国的外国投资。当其他国家纷纷减税的时候,如果我国仍保持原来的税率必然导致投资的减少。国际倾货币基金组织(imf)的研究表明,低税率的国家相对于高税率的国家拥有更多的投资。 各国减税必将影响我国的税收政策。随着我国全球化进程的加快,我国经济对外依存度达40%左右。我国的产品、企业与国外产品和企业的竞争日趋激烈,而税收政策是影响我国竞争力的重要因素之一。近几年来我国税收高速增长,要求减税的呼声越来越高,世界各国的减税浪潮更加剧了这种要求。我国应采取积极的税收政策,应对全球范围的减税浪潮。我国在2008年已经实施了新的企业所得税法,这是一个巨大的进步。因此,我国应顺应世界减税趋势,结合我国的具体情况,适时进行积极的税制调整。适时的减税可以增加国民生产总值,刺激总需求的扩大,增加就业。例如,减少个人所得税可以使个人拥有更多的可支配收入,从而增加个人消费和投资;减少公司所得税可以刺激公司的投资等。 但我们也要看到,单纯的降低税率不能解决国际竞争等问题,仍需要采取更多的措施应对全球减税浪潮。我们要从实际出发,在保持税收与经济发展同步或略高于经济发展速度的前提下,对税收作结构性调整。一方面进行减税,结合我国税收结构的实际情况,可选择增值税、个人所得税等主体税种实施减税政策,以达到促进经济发展的目的;另一方面进行增税,并辅之以财政支出政策,对支出进行结构性调整。 二、贯彻落实通知精神,助推企业兼并重组 2009年初以来,国务院相继通过了纺织工业、装备制造业、汽车产业、钢铁产业、石化工业、船舶工业、电子信息产业、有色金属工业、轻工业、物流业“十大产业”的振兴和调整计划,推出了4万亿元经济刺激方案,为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吹响了进军号。与此同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了《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文件,进一步明确了《企业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规范了企业重组的所得税处理,对特殊重组实行税收优惠,为实行十大产业调整和振兴给予了有力的支撑。 企业重组是指企业发生的产生法律结构或经济结构重大改变的交易,包括企业法律形式改变、债务重组、股权收购、资产收购、合并、分立等。企业重组往往涉及增值税、契税、企业所得税等,其中企业所得税处理是最主要的税收问题。按不同方法处理企业重组涉及的企业所得税,会形成不同的企业重组税收成本。《通知》明确了债务重组、股权收购、资产收购、合并、分立等主要企业重组方式的含义,规定企业重组区分不同条件分别适用一般性税务处理办法和特殊性税务处理办法。在企业重组中,明确的税务处理方式是收购方和出让方进行成功重组的关键。在“两法合并”前,内资企业、外资企业进行重组,在所得税处理上分别遵循不同的税收法规体系。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统一了内外资企业重组适用的税收处理办法,使内资企业、外资企业重组税务成本得以统一,体现了税法的公平性。 《通知》将《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具体化,制定了每一种企业重组方式适用的具体所得税处理办法。规定了合并企业接受被合并企业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以被合并企业的原有计税基础确定;被合并企业合并前的相关所得税事项由合并企业承继;被合并企业股东取得合并企业股权的计税基础,以其原持有的被合并企业股权的计税基础确定,也就是说,符合特殊重组的企业合并,被合并企业不用确认所得或损失,也就暂不用纳税,而在普通合并中,被合并企业及其股东都应按清算进行所得税处理,计算缴纳所得税;合并企业接受的资产和负债,以原有成本确定计税基础,而不是按交易价格确定。一般情况下,被合并企业资产和负债的原有成本要大于交易价格,相当于增加了合并企业今后可扣除的成本;被合并企业的亏损可按比例在合并企业弥补,而在普通重组中,被合并企业的亏损不得在合并企业结转弥补。 在当前金融危机的背景下,一些大型企业集团内部已经或多或少出现不良资产,通过重组整合,将使大型企业节约大量管理成本。重组方式少与税务成本不确定是此前企业重组进展缓慢的重要原因。《通知》既为大型企业集团内部重组打开了方便之门,也将推动一些在国内有多处投资的外资企业集团进行并购重组。 三、破解技术创新难题,扶持中小企业发展 当今世界科学技术发展日新月异、国际竞争日趋激烈,技术创新作为推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作用日趋突出。中小企业既是社会、经济发展的活力元素,也是推动技术创新、实现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的重要载体。在当前国际金融危机的背景下,帮助我国中小企业走出困境,对整个国家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显得尤为重要。对于促进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税收支持,可以采取多管齐下的办法。例如,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应针对中小企业特点,在技术研发、设备更新、再投资等企业发展的关键环节上给予扶持。具体包括:完善并合理运用税收抵扣、减免和加速折旧等政策,鼓励和引导企业加大研发、职工技术培训和设备更新改造力度;对科技创新项目收益再投资于科技创新项目的企业或个人给予免税或退税优惠;提高高科技人才个人所得税的费用扣除标准,对高科技人员在技术成果和技术服务方面的收入,按应纳所得税额给予一定比例的减征。此外,对金融机构的技术创新项目贷款,尤其是对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项目贷款给予一定税收优惠。进口税收政策的优惠要从对企业进口整机设备,逐渐转移到鼓励国内企业研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和装备所需要的重要原材料和关键零部件上。 当前,中小企业融资难也是一个较为普遍的问题,没有资金的支持技术创新也只能是一句空话。目前中小企业贷款缺乏投资风险基金的支持,因此必须建立中小企业投资风险基金和有效的金融监管机制,畅通中小企业贷款渠道,降低贷款利率,这是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当务之急。有的企业由于缺少启动资金,不得不将高科技项目和专利转让,无法扩大经营规模。我国应出台中小企业增加自有资金的税收优惠措施,如通过优惠税率引导企业向中小企业注资等。针对中小企业的外源融资制定税收优惠政策,如对向中小企业贷款的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以及担保机构,给予税收优惠。对于民间相互的投资、融资业务,予以减免税政策,如3年免征营业税、所得税,以活跃民间借贷、融资市场。 增加地方财政对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投入,既可促进企业发展,又能增长税收,是个一举两得的事情。地方政府应逐步使财政支持的形式多元化,变单一直接的资金支持方式为直接资助、财政担保、贷款贴息等多形式并存。财政拨款资助应该具有针对性,重点支持中小企业技术自主创新的项目。对一些真正具有良好前景但面临较高风险,难以募集到资金的科技创新项目,政府应提供财政担保。可考虑建立重要技术的研究开发费补助金制度,对一般项目政府补助1 / 3的经费,对环保节能项目、有利于产品出口型项目、能提高行业国际竞争力的项目政府补助1 / 2的经费,鼓励促进企业研发节能环保,高产出、低消耗,科技含量高,附加值大的新产品。 国际金融论文:试论国际金融危机与会计创新 【摘 要】 从 金融 危机中发现 会计 问题并予以解决,不仅是摆脱金融危机的要件,而且是创新会计、提升会计职业尊严的绝佳机会!财政部副部长王军最近提出,金融危机的 历史 也是会计创新的历史。这一观点更加精彩。本文从财务会计、审计和管理会计三方面讨论会计创新问题。 【关键词】 金融危机; 职业尊严; 会计创新 2007年美国华尔街的金融机构注销了与次贷产品相关的400亿美元的账项,引爆了当前这场国际金融危机。这场危机是否触底尚有待观察,但它已经撼动了从上世纪30年代大危机中脱胎而来的美式资本市场和公司治理制度;撼动了1944年布雷顿森林会议所确立的以美元为“霸主”的国际金融体系;撼动了资本主义自由 经济 的根基,对实体经济和百姓生活的创伤也达到空前的深度。 有趣的是,金融危机伊始,美国金融界就试图将危机的责任归咎于会计,归咎于会计公允价值原则对金融危机的夸大,并获得部分国会议员的强烈呼应。对此,美国和国际的会计组织一方面奋力摆脱干系;另一方面也悄然限定了公允价值的适用条件。2008年美国主导的g20无人对会计发难,2009年英国主导的g20亦无会计负面新闻。于是乎,会计对金融危机的责任问题就这样摆平了。我国会计界就此也有热烈的讨论,其主流观点支持美国和国际的会计组织。 毫无疑问,美国华尔街恶棍们的贪婪与傲慢,美国金融体系的老化与破碎以及美国政府监管的缺失和过错,是造成金融危机的根本原因。但这并不意味着金融危机与会计无关!难以想象,那么重要的会计对如此罕见的金融危机没有任何责任?!实际上,其中的会计问题并不少,有些是新生的,有些则是老问题被新环境因素所激活。从美国经验看,会计有问题、有责任并不可怕,关键是通过危机进行会计创新。 一、财务会计创新 财务会计的责任是反映会计主体经营过程与经营成果,生产财务信息。随着证券市场的 发展 ,财务信息越来越重要。在这次金融危机中,财务会计至少有两点值得质疑:一是公允价值,即现行市价或基于现行市价的估计价值。财务会计期望以此解决会计计量中固有的价格波动问题,但是,在金融业,金融产品的现行市价总是被操纵得面目全非,并不“公允”,所以公允价值不仅对本次金融危机有夸大作用,而且在这之前已经夸大了金融繁荣,并且极其不幸地被金融机构“忽悠”金融客户购买次贷产品所利用。金融界没有资格指责公允价值,他们早已从中得足了实惠,不然,公允价值怎能推行下去呢?公允价值的问题在于倡导者与设计者没有想到会发生如此严重的金融危机和价格操纵,更不可能设定应急预案在危机和繁荣时期“挤出”那些夸大成份,充满书卷气,“好听不好使”。二是原则导向,这是安然事件之后美国会计准则制定过程的新倾向,也引导了世界潮流。之前,美国一直实行“规则(或条文)导向”的原则。“规则导向”便于操作,但有漏洞;原则导向“包揽一切”,但操作困难,而且直接降低财务报告在会计主体间的可比性,加上现行会计准则的“选择性”以及公允价值所依托的职业判断。可以说,本次金融危机中财务报告的可比性被降到最低点,这与全国性或全球性证券市场对统一信息的需要是相背离的。 针对上述质疑,这里提出四点建议供有关方面 参考 : 一是会计准则制定过程与会计主体监管过程相结合。换言之,会计准则制定过程必须考虑如何为监管会计主体提供便利,而监管部门制定对会计主体的监管政策是应该考虑会计准则的执行,最好由会计准则制定机构的参与,使会计准则制定、会计信息与会计主体监管有机结合起来。 二是在坚持利润与交易(或销售)统一的原则下,对存量资产或负债按历史成本与现行价格进行双重反映。也就是说,在保持利润“可稽核性”(accountability)前提下也满足利益相关者决策的信息需要,不要在“要么历史成本,要么现行价格”的选择中折磨自己。 三是尽量降低会计准则选择性和压缩职业判断空间,让会计回归“丁是丁,卯是卯”的状态。尽管由于不同的利益驱使这将加大会计准则制定机构的压力,但将简化会计准则的执行,也便于应用。 四是会计准则制定机构制定“准则外业务”的处理准则。过去我国 企业 遇到新业务就向财政部打报告,然后根据批复处理,避免了规则导向下例外和遗漏无准则可依的情况发生。 二、审计创新 审计的责任是对财务信息进行社会鉴证或公证,作为“第三者”,它恪守客观、公正原则,超然独立,曾在世界上赢得了不亚于医师和律师的崇高地位,但在今天,似乎“很没面子”或尊严。原因很简单,就是审计师对于 会计 主体在审计期内的舞弊从来不承担责任!这也是本次 金融 危机中应该质疑审计的首要问题。审计是一种私营形式的公益事业,在执业过程中追求效率和规避 法律 风险,完全可以理解。但令人不能理解的事实是:被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会计主体仍接二连三地发生舞弊;本次金融危机中那么多公司舞弊和操纵财务数据的事件曝光,却鲜有揭露于审计师之手;甚至那些天价收费的国际会计公司,其现场审计人员只是比照模板“打勾划叉”,其所谓大牌审计师的“核心竞争力”不是审计业务而是客户关系;更有甚者,越来越多的非审计专业人士“混迹”于审计行业,或者业务代表,或者“垂帘听政”,还能“轻车熟路”;……诸如此类,人们不禁要问:审计还有用吗?答案是:当然有用,但必须变革:一是将查找舞弊责任赋予审计师,这会加大会计公司的审计成本,但能够提高审计尊严,推动行业健康 发展 ;二是将咨询业务回归会计公司,美国将审计与咨询剥离是典型的舍本逐末的短期行为,也毁了审计行业,将两者合并起来不但不影响审计独立性,反而有助于查找舞弊,关键是承担查找舞弊的责任;三是修改无保留意见的“标准式”审计报告的措辞,首先加入查找舞弊责任;然后将那些显然有悖于“公众利益优先,社会责任第一”的措辞删除。 三、管理会计创新 按照传统,管理会计的责任是为会计主体内部各级经理甚至普通员工的决策者提供财务信息。上世纪90年代以来,由于战略及其相关的流程改进或再造技巧、平衡计分卡、作业成本制度的相继引进和问世,管理会计也能够系统地提供作为财务信息动因的非财务信息,成为实施 企业 战略、提高企业效益、形成持续竞争优势的强有力的工具。尽管尚无证据表明本次金融危机的发生与管理会计的直接关系,但是,社会和企业对于管理会计的长期忽略已经或正在加剧着本次金融危机的消极影响,则是不争的事实。这里提出三点建议供有关方面 参考 :一是本次金融危机的教训之一是社会在金融机构沦为金融恶棍们谋取私利的工具时无能为力,因此,如何在社会层面上对金融机构及其他企业的社会责任履行情况进行评价和监管,则成为突出的问题。管理会计早就有社会责任会计,最近10年来已经发展出系统性和操作性很强的企业社会责任评价方法。换言之,管理会计能够为监管部门监管企业社会责任履行情况提供信息。二是实体 经济 受金融危机的消极影响也不同程度地陷入危机。从实务上看,实体经济摆脱金融危机影响的主要手段是从新定位战略,强化成本控制、预算管理和以财务信息为主导的管理控制,而这些正是管理会计的强项。三是加强会计内部合作,特别对内控制度,财务会计、管理会计和审计完全可以协调行动,形成内控制度制定、执行和评价的机制,为企业摆脱危机甚至“长治久安”作出贡献。 国际金融论文:加强国际金融监管合作法律制度建设的思考 〔摘 要〕频繁爆发的国际金融危机使各国都意识到应该加强金融监管国际合作,然而缺乏制度建设的金融监管国际合作并不可靠,国际金融体系的稳定与健康发展必须依靠国际金融监管法律制度的建设与完善。本文从国际金融监管合作法律制度的功能和价值取向入手,对国际金融监管合作法律制度的建设提出了具体建议。 〔关键词〕国际金融监管合作;法律;制度设计 金融全球化已经成为当今世界经济发展中一个令人瞩目的现象,它在提高全球资源配置效率、促进经济增长的同时,也加剧了国际金融体系的脆弱性,国际金融动荡已成为常态,金融危机频繁爆发。面对频繁爆发的国际金融危机,可以从经济、政治、社会等不同角度挖掘原因,但许多学者认为现行法律制度的缺欠与漏洞应该是最直接的原因,而国际金融监管合作制度的缺失则是危机快速蔓延的一个关键性因素,从这个角度来讲,国际金融监管领域的制度化建设怎么强调都不会过分,法律是一种正式的制度安排。 一、国际金融监管合作法律制度的功能 在金融监管国际合作的研究中引入法治是十分必要的。没有法治就不可能使金融监管国际合作从一种松散无序的行为转变为一种在具体制度框架下有序的金融活动。法是秩序的象征,又是建立和维持秩序的手段。法律制度以其规范性、确定性、强制性特点有助于实现国际金融秩序目标,法律可以作为实现变革的一种手段。由于法律所具有的规范性特点,因此在很大程度上成为秩序的象征,同时也被视为建立和维护秩序的手段。一方面,法律通过明确的规则来规范行为主体的行为;另一方面,法律通过强制性的惩罚规定对行为主体起到威慑作用,使其不敢做出有违法律制度的行为。法律制度具有的透明、公开、稳定、权威等特性,使其成为加强国际金融合作效果与维护国际金融稳定的有效保障。国际金融监管法律制度作为国际金融合作与协调的成果,不仅为当事人从事国际金融活动提供了基本的行为准则,从而具有保障国际金融交易安全的基本功能,而且也是国际金融监管主体行使金融权力以及防止金融权力滥用的基本依据,而法制本身贯穿其始终的稳定、公平、效率精神有利于生成有效的国际金融监管合作机制。全球化的金融危机事实上已经说明了松散的金融监管国际合作并不可靠,要保障国际金融安全必须踏上合作法治化的道路。 首先,金融监管的作用在于它为金融机构和相关个人的行为确定了一种“秩序”,金融业的各种金融行为必须遵守此“秩序”。这种秩序是强制性的,它明确规定了行为方式、法律后果,对任何机会主义金融行为起到威慑作用,从宏观角度保证了金融活动的有序进行,保持金融市场的稳定健康发展,这种秩序就是法制。 其次,国际金融法提供一个相对稳定的法律环境,为国际金融的发展创造有利条件。国际金融的发展,不仅仅包括数量上的扩张,更应当追求发展的健康性与协调性,只有既注重“量”的扩张又注重“质”的提高的发展,才是可持续的发展。国际金融法有助于形成合理的国际金融秩序,为维护国际金融的安全与可持续发展提供一个相对稳定的法律环境,从而起到促进国际金融发展的功效。因为合理的国际金融秩序和稳定的国际金融环境是金融发展的基本前提,如果没有金融秩序和金融稳定,国际金融发展犹如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再次,国际金融法有助于金融领域国际标准的统一,促进公平竞争机制的形成。必须承认,没有竞争就没有发展。然而,在国际金融领域,各国的金融监管政策和法律制度存在一定的差异,在金融监管的标准、方式和方法上不尽一致,容易造成监管冲突。仅以银行业为例,对风险评估的标准和要求各国间就存在着巨大差异。这种监管标准的差异为“监管套利”创造了空间,造成金融机构间国际竞争的不平等,严重扭曲了国际金融市场的公平竞争秩序,从而制约了国际金融及经济的健康发展。国际金融法是国际社会在金融领域通过协调与合作达成的法律成果,它在一定程度上推进了各国金融法制的统一化和金融监管标准的趋同化,从而有利于避免各国之间的监管竞争,有利于生成公平合理的国际竞争机制。 最后,国际金融法能够起到约束金融霸权的作用。国际金融合作的一个目的就是要反对任何形式的金融霸权,借助制度的力量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遏制金融霸权。金融监管领域中公平制度的产生,本身就是为了防止在金融领域中的“恃强凌弱 。因为公平的制度或制度所体现的公平,与霸权或强权是对立的和格格不入的。另外,金融监管国际合作的制度规则是基于国家间抵御金融危机的需要而产生的,即便是霸权国也需要参与国际合作,受到规则和制度的约束。作为国家之间意志的妥协,制度一旦建立,参与建立这种制度的国家就必须遵从他们亲自建立起来的制度,因而,制度可以对金融霸权起到限制的作用[1]。国际金融监管的有效进行需要法律,作为解决问题的工具和手段,国际金融法有助于世界各国,无论大小、强弱、贫富,在国际金融领域取得真正平等的发展权,有助于国际金融危机的防范与化解,有助于世界经济和各国经济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国际金融监管合作法律制度的价值取向:民主、公平 “法律是使人类行为服从规则之治(governance)的事业”。[2]法治要求人们对法律的性质和来源有一种判断标准,即什么样的规则能够使人类服从?它有助于我们理解国际社会中法律权威的确立。 当前,在国际金融监管合作法律制度的研究中无法回避的一个问题是——法律的最高(最终)权威来源是什么。这一问题在国际法和国际关系上的体现,曾经表现为要不要有一个世界政府。就目前而言,建立一个世界政府的想法显然不具有现实性。法律的最终权威不仅仅来自于在强制性上的发展,也应该来自于公正性和公开性。来源于它自身是否是“良法”,千年以前,亚里士多德对此曾做过一个历经时间历史考验的界定:已制定的法律能得到公众的普遍遵守,而大家遵守的法律为良法。因此,良法性与规则的普遍遵守性是我们建设国际金融监管合作法律制度的逻辑起点。既然在金融监管国际合作中,面临着有全球化的金融而没有全球化的政府这个严重而现实的问题,那么为了确保国际社会所形成的规则能如同国内法律一样得到普遍且有效的遵守,国际金融监管法律必须是能在最大程度上代表国际社会各成员国利益的法则,其必须兼顾各国实力的不同、极尽可能地体现各成员方特殊的利益要求[3]。民族主权国家仍然是全球立法最重要的参与者,现实情况是主权国家在参与全球性立法上的不平等甚至缺席,这种现象本身是与法治主张相悖的。国际金融监管规则必须建立在平衡主权者之间的利益以及体现参与者应有的国际立法话语权的基础之上。主权平等的原则不仅包括缔约能力,也包括参与国际法制定的平等和参与国际组织的平等,唯此才能为国际法提供正当性来源。 公平指法律的“公正”、“正当”、“合理”、“恰当”的适用。在确立国际金融监管法律制度时,我们必须认识到,国际社会是由大量的经济发展水平不同的主权国家构成的,这种经济上的差异会直接影响到其法律权利上的平等性。因此,国际金融监管合作法律制度是调整经济上不平等的主权国家的法律体系,基于公平理念,基于实质平等要求,应该在涉及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关系国际法律制度中建立双重法律规范,即需要有在普遍规范和国际行为守则的范围内的优惠和非互惠待遇。比如,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的援助关系,允许发展中国家保留外汇管制立法等针对发展中国家的例外规定和专门安排,为发展中国家争取更多的经济权利和发展空间,同时,发达国家应该承担更多的义务。因为单靠对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具有同等约束力的普遍性规范,是不可能解决合作中的公平问题的。公平“作为一项法律原则”不能独立存在,“它的适用总是与一项法律规则相联系的”,时而“符合法律”,时而“超越法律”,时而“违背法律”。[4] 三、立法技术:“硬法”与“软法”融合兼用 目前,国际金融监管规范就其性质而言分为“硬法”和“软法”两种。一般认为,“硬法”是指那些需要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法律规范,如国际多边条约《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协定》。联合国《条约法公约》规定,条约是在成员国彼此相互关系中创设权利和义务,并相约遵守这一行为准则。国际条约具有国际法律效力,任何违反的行为都可诉诸国际法的救济方法解决。而“软法”则指那些效力结构未必完整,无需依靠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但能够产生社会实效的法律规范[5]。这类文件虽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却往往有助于国际习惯的形成和条约的产生,对各国的行为具有一定的影响力[6]。“软法”具有两个明显的特征:一是“软法”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二是“软法”是可以产生实际效果的行为规则[7]。以巴塞尔委员会制定的监管规则为例,尽管巴塞尔协议本身并不具有法律效力,但由于协议本身的质量、市场压力等因素的作用,巴塞尔协议在实践中起到了约束各国银行监管规则的实际效果。 在国际经济关系中,各国间就一些重大问题都存在着比较激烈的利益冲突,在涉及金融主权让渡方面的国际金融监管合作领域尤为突出,金融监管合作秩序的维系与持续,必须依靠国际经济条约“硬法”效力的维护,并建立相应的政府间组织作为运作的机构。国家制定的“硬法”因其强大的约束力构成现代法律秩序的中心,但是“硬法”因立法和实施成本较高而导致其供给严重不足,金融监管国际多边条约的匮乏即为明证。而“软法”从制定和通过的程序和实施机制不需要通过国家领导层、或是繁琐的立法程序,这就节约了相当多的时间和财力,表现出更多的灵活性和更大的自由度,确实给各国政府留下了更大的自主活动和决策的空间,显示了其造法成本低、成功率较高的优点,在经济全球化对国际统一规则的需求不断增加与“硬法”供给严重不足时起到一定的辅助作用。金融全球化使得各国在处理金融危机等跨国问题时彼此之间不得不进行合作与协调,而各国对于金融主权的坚持使得统一的国际金融监管条约的达成困难重重,巴塞尔协议等这种“软法”性质的监管规则满足了各国监管当局心理和现实的需求,它所提倡的国际金融监管合作是基于各国自愿的基础上开展的,透过各标准制定委员会向各国监管当局提供各个金融领域的最低标准和最佳实践原则,然后各国监管当局可以根据本国的实际情况有选择性地遵守执行这些标准。由此可见,我们应该在两个层面上构建国际金融监管合作的法律制度:第一个层面是制定加强金融监管国际合作的多边国际条约;第二个层面是在某些难以短期内达成国际条约的金融监管领域,通过制定和实施“软法”的方式,实现一定程度上的国际合作。各国对金融监管国际合作具有高度共识却又极度敏感,这一领域的国际合作纷繁复杂又充满矛盾和冲突,存在着相当多的立法瓶颈,“软法”的通过对国际社会的各成员国来说无疑是一个信号,指示着国际实践和国际立法的趋势和方向,为“硬法”的达成创造了有利条件。国际金融监管合作的“硬法”与“软法”之间具有很强的相容性,这是由国际货币金融关系的复杂性和多层次性所决定的。 四、国际金融监管合作法律制度的具体设计 法律是一种正式的制度安排。按照制度经济学的观点,制度结构的基本要素是由制度提供的一系列规则和实施机制构成的,而实施机制主要体现在奖惩机制和组织建设方面。因此,就国际金融监管合作制度而言,应该包括以下内容: (一)国际金融监管合作的实体规则与程序规则 法律规则包括实体规则和程序规则。实体规则是规定和确认参与金融监管国际合作的成员国权利、义务、责任的规范;而程序规则则是用来保证权利得以实现或行使,义务和责任得以履行的有关过程、步骤和方式的规则。 1实体规则 国际金融监管合作的实体规则,应当以防范和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维护全球金融体系稳定为主要目标。从国际金融监管合作的实际出发,这方面的实体规则应当大体包括:(1)信息交流规则。在金融监管合作的过程中,国家之间需要交换相应的信息。但是,由于金融在经济中的核心地位,金融信息必然涉及本国的金融利益和金融安全,国家在金融监管信息的交换中都有尽量保留的倾向。因而在监管合作中必须对此加以明确规定。(2)确立金融监管的国际标准。金融全球化环境下,如果没有国际社会共同一致的监管规则和标准,必然会出现监管套利,既可能造成逃避监管引发金融危机的情况,也可能造成国际金融机构之间的不公平竞争问题。因此,国际监管标准的确立和实施是金融监管国际合作的一项不可缺少的内容。以多边法律规则形式表现的金融监管国际标准具有法律约束力,成员国有法定义务按照国际标准进行监管。(3)危机应急处理规则。金融全球化带来了金融风险的国际性传播,一旦发生金融危机,说明金融体系受到严重破坏,如何尽快从危机困境中走出来,消除各种不稳定因素、增强金融体系信心对恢复国际金融稳定至关重要。对危机处理得当,国际金融体系可能很快摆脱危机的阴影,步入正常运行轨道,反之亦然。危机应急处理机制的一个基本问题是成本和代价的承担,即如何在所涉国家之间分配和分担金融机构拯救或倒 闭的成本和代价。按照权力与责任相适应的法理基础,应当由具有监管权力而监管不力的国家承担金融机构倒闭的不利后果,唯有如此,才能合理分担跨境风险,才能有利于国际金融监管合作的深入进行。 2程序规则 国际金融监管合作的程序规则是实现国际金融监管合作公正的根本途径。因为程序规定了在金融监管国际合作问题上各种权力的运行方式,如果只有实体规则而没有程序规则的约束,金融监管国际合作中的公共权力就可能被某些国家或组织滥用。另外,程序正义可以提高国际金融监管合作的意愿,并能增加纠纷解决过程的可预测性,因而既可以提高金融监管合作的决策效率,又可以防止成员国的不满,为国际金融监管合作的决策有效实施提供了保证。国际金融监管合作究竟需要什么样的程序规则来加以制约和规范,笔者认为应该至少包括:(1)公开、公正的决策机制。公开的决策机制包括国际金融监管规则的制定应该透明,即在立法、规则的制定方面要对全体成员国公开,以获取广泛的民主基础;决策过程透明,金融监管的重大决策过程应规范化,对参与金融监管国际合作的全体成员开放,使每个成员都可以用自己的思维进行判断和评价;决策结果透明,对任何涉及成员国金融利益的金融监管决策结果,均对全体成员国公开,以使每一个成员国有机会去认识和评判该决策结果的正当性[8]。公开透明的国际金融监管决策机制为决策的可预见性和稳定性提供了保障。(2)争端解决机制。规则不可能自己执行,因此,争端解决及其执行程序是任何法律体系必不可少的因素。当今,和平解决争端已经成为处理国际关系的一项基本原则。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的方法分为政治方法(或称外交方法)和法律方法两种,是否能够产生有法律拘束力的解决结果是法律方法与政治方法的主要区别,法律方法大大增强了争端解决机构的权威,有利于争端的迅速解决,与“权力型”的外交解决手段相比,“规则型”法律取向的争端解决机制也是抑制强权政治的有力武器。wto争端解决机制即为一个很好的例证[9],wto法为其他国际法规范树立了可强制执行的、非自愿遵守的“强势”的国际法运作模式典范,这直接为提高国际法规范的强制力提供了有益的经验。目前而言,国际金融领域还缺乏这样的争端解决机制。然而,国际关系是国家之间的冲突与合作关系,合作是以冲突存在为前提的。金融监管的国际合作,当然也是以国家之间在金融领域存在矛盾和冲突为前提的,否则合作就失去了意义。有效的争端解决机制是合作存在和继续发展的必要保障。 (二)建设符合监管职能的国际金融监管组织 作为国际金融监管合作制度的实施者与维护者,国际金融监管组织承担着主要决策功能和裁判功能,能够起到强化法律效力和实施效果的目的。在全球范围内加强国际合作,客观上需要建立起相应的多边金融监管机构,执行国际金融监管的职能。建立国际金融监管机构是全球化下国际金融领域无法回避的问题,现有的各国际金融监管组织均不足以担当此重任,有两条途径可以解决这个问题:或是改造现有国际金融监管组织,或是建立一个新的国际金融监管机构。不论是改造还是重新建立,只不过是实现方式不同而已,都不会影响国际金融监管机构监管职能的发挥。 在金融全球化条件下,能够防控国际金融风险和危机的多边监管机构应该具有如下特征:(1)它应该是一个全球性的、专门性的、政府间的金融监管组织。国际金融监管组织以维护全球金融稳定为己任,那么它应该是向国际社会所有国家开放的组织,而不是个别国家的俱乐部或区域性组织[10]。既然国际金融监管组织的宗旨和目的是维护国际金融秩序的稳定,而金融行业的专业技术性、复杂性与重要性决定了国际金融监管组织必须是一个专业性的国际组织。此外,由于金融监管权属于主权国家的行政权力,而国际金融监管组织的跨国监管权来源于主权国家对金融监管主权的部分让渡,因此国际金融监管组织应该是政府间的国际组织,而不是非政府组织。(2)它应该是一个能够凸显国际关系民主化的金融监管组织。国际金融监管组织的成员应该包括具有广泛代表性的主权国家,改变现有国际金融组织受西方大国主导、代表性不强的性质。(3)它应该是一个具有横向综合监管职能的金融监管组织。金融业混业经营与金融创新层出不穷的趋势下,银行业、证券业和保险业的业务范围日益融合,内生出跨市场跨行业 的交叉性金融风险,这种风险具有系统性和复杂性等特征。一旦爆发,就会跨越原来的市场界限而在不同金融市场上迅速传递,建立在分业经营基础上的分业监管机构显然难以对跨市场的金融风险进行有效监管,具有横向综合监管职能的金融监管机构能够适应金融混业经营对监管的新要求。 在没有权威的国际金融监管协调机构的条件下,要实现国际金融监管合作,对于经济发展不平衡、国内政策倾向各异的不同国家来说,是不现实的,在缺乏制度的实施者与维护者的情况下,合作将难以进行。因此,设立具有协调监管功能的国际金融监管机构,是建设国际金融监管合作法律制度的内容之一。 (三)建立监督制裁机制 国际金融监管合作过程之所以需要特定的监督制裁机制,是因为在合作过程中各成员在谋求自身利益时,既有可能采取正当手段,也有可能采取不正当手段。监督制裁机制可以减少对规则的破坏,没有监督制裁就不能抑制合作活动中可能出现任意行为和机会主义行为。有效的制度必须配有监督制裁机制,监督制裁机制使成员国在制定本国金融政策和采取行动时,必须考虑合作组织制度的意义。惩罚那些采取不合作战略的背叛者,只有这样才可以使参与者的行为变得可以预见,并将他们的行为导入合理预期的轨道。 可以选拔具备公正、中立、专业的人员组成专家小组,专门行使监督职权,对合作各方是否违反合作规则进行裁判,并对违法者进行制裁。此外,补偿原则应作为专家小组的一项重要工作准则,因为在金融监管合作中可能会出现合作结果对相关各方利益不对等的情况,即合作主体间利益分配不均,此时应考虑适当的利益补偿,作为合作达成的激励,以维护合作的稳定性。 建立完善、公正的监督制裁机制,可以实现国家利益与国际整体利益的双赢。在一个独立的、权威的国际组织的监督与管理下,国际金融监管冲突会得到更加公正、及时、有效的解决,从而保障国际金融监管合作的有效性与稳定性。 国际金融论文:浅谈 国际金融 课程课堂教学模式的改革 摘要:《国际金融》课程是一门综合性、实践性和时代性很强的课程,该课程的这些特点,决定了在其教学过程中必须对课堂教学模式进行改革。要充分利用多媒体教学手段;灵活运用多种教学方法,并与优化教学内容相结合;要改革考试方法和内容,建立科学的考核指标体系;在教材的使用上要“用教材教”而不是“教教材”等才能完成预期的教学目标。 关键词:《国际金融》课程;教学手段;教学方法;教学内容 《国际金融》课程是国家教育部确定的高等院校经济和管理类专业的一门核心课程和专业基础课,是一门综合性、实践性和时代性很强的课程。随着经济金融全球化、一体化程度的日益加深,特别是随着中国金融业的开放,许多经济、金融部门需要大量既通晓国际金融理论、又熟悉国际金融实务的高素质应用型专门人才。因此,国内许多高等院校的经济管理类专业都十分重视《国际金融》课程的建设。在课程建设中,教学模式的改革是一个关键环节。本文根据《国际金融》课程的特点,探索本课程的课堂教学模式。 一、《国际金融》课程的特点 1.综合性强。一直以来,国内外对“国际金融”课程的研究有很大差异。在国外,许多大学的商学院和经济学院都开设此课程,但商学院开设的“国际金融”(international finance)课程等同于“国际财务管理”(international financial management),即站在“跨国公司的角度”来讨论相关的财务管理活动,因此许多内容都属于微观层次的研究;而经济学院开设的“国际金融”课程则以“开放经济的宏观经济学”为主要内容,属于宏观层次的研究。在国内,国际金融课程的内容相当广泛,里面既有理论的分析(如国际收支理论、汇率决定理论、汇率制度选择理论、金融危机理论等),还有实务的介绍(如外汇交易实务,外汇风险防范实务等),也有政策的研究(如开放经济条件下一国内外均衡目标的实现、国际经济政策协调等)。 2.实践性强。《国际金融》课程的教学目的是通过课程的学习,使学生站在不同的角度从宏、微观层面更透彻地认识经济生活、理解国家经济政策和金融体制改革,真正学以致用。如针对人民币汇率制度改革以来,汇率变动的浮动和频率加大,如何强化外汇风险管理,实现储备资产的保值增值;针对人民币的不断升值和中国目前的国际收支状况这一事实,如何调整国际收支,实现人民币汇率的稳定等问题都是国际金融理论在实践中的应用。通过本门课的学习,要求学生初步掌握一般的国际金融业务操作程序,如外汇交易实践操作(即期、远期、掉期、套汇与套利、外汇期货、外汇期权、互换交易等)、外汇风险管理(进出口商如何规避汇率风险等)、贸易融资业务(福费廷业务、保理业务、出口信贷业务的运用等)。通过对学生实际动手操作能力的训练,为学生在银行、证券、保险、基金等金融机构和跨国公司投融资部门做应用型金融工作奠定一定的基础。 3.时代性强。当前,随着经济全球化和金融一体化的发展,国际金融市场风云变幻,国际金融领域的新现象、新问题、新事件层出不穷。 2008年美国次贷危机引发了全球金融海啸。雷曼兄弟的破产,美国华尔街投行的“绝迹”,美国最大的抵押贷款融资企业房地美(freddie mac)和房利美(fannie mae)以及美国国际集团(aig)相继被政府接管;伴随着全球出现的流动性危机与信贷紧缩,欧美掀起金融机构国有化或半国有化的浪潮,金融系统出现空前规模的去杠杆化,还有法国兴业银行事件,越南发生的金融动荡,中国人民币汇率制度改革的推进、外汇储备规模的快速扩张以及外汇储备管理中出现的诸多问题等等。 日新月异的国际金融实践也推动着国际金融理论不断深化和发展。近十年来,国际金融理论发展非常迅猛,尤其是在汇率决定理论、汇率制度选择理论、国际经济政策协调理论、国际金融监管理论和国际金融市场理论等方面的研究取得了丰硕成果。因此,《国际金融》课程具有很强的时代性。 《国际金融》课程的上述特点,决定了其教学不能采用传统的从课堂到课堂、从书本到书本的满堂灌的教学模式,而必须改革课堂教学模式,才能很好地完成预期的教学目标。 二、《国际金融》课程课堂教学模式的改革 (一)充分利用多媒体教学手段进行教学 近几年来,多媒体教学在高校教学中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多媒体教学可以以文字、表格、图形图片、动画、音频、视频、录像等形式讲述课程,从而增强授课的直观性、形象性、生动性,扩大课堂教学的信息量,极大地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和兴趣。《国际金融》课程的特点决定了要讲好本课程必须全方位利用多媒体进行教学。 1.在传统教学过程中融入网络教学手段。在上课过程中,可随时利用网络,结合授课内容,介绍、观看与上课内容相关的视频、图片、最新事件及评论等。如在讲外汇与汇率这部分内容时,可带领学生浏览国家外汇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网站查看人民币汇率行情,带领学生浏览华尔街日报、伦敦金融时报等网站查看国际外汇市场行情和汇市评论。在讲人民币汇率制度改革时,可带领学生在凤凰财经网上观看一些专题讲座视频,在中国人民银行网站上了解最新的人民币汇率政策;在讲外汇衍生金融工具时,可带领学生浏览芝加哥商品交易所、伦敦国际金融期货交易所网站查看相关的合同交易数据。在讲国际收支时,可带领学生浏览国家外汇管理局网站查看中国的国际收支平衡表。在讲欧元时,可带领学生浏览欧洲货币联盟中央银行网站了解欧元的实施情况。在讲外汇储备时,可带领学生浏览国家外汇管理局、金融界等网站查看中国最新的外汇储备统计数据以及相关的许多图形、表格等。在讲汇率制度时,可带领学生浏览香港金管局网站了解香港联系汇率制度的相关情况等等。充分利用网络进行教学,有助于教师及时、全面地了解最新的国际金融信息和国内外金融理论的发展动态、及时更新教学内容和添加较新的统计资料、图片等信息,也有助于学生对最新的热点问题有一个全面、正确的认识。 2.利用专题音像资料进行多媒体教学。如在讲世界主要外汇市场时,可以让学生观看“世界外汇市场交易概况”的光盘;在讲金融危机时,可让学生观看“亚洲金融风暴”的光盘等。通过观看音像资料,使学生对学习的内容有比较强的形象认识和直观体验,加深对相关问题的理解和认识。 3.要善于利用多媒体的ppt演示工具。《国际金融》课程中的许多基本概念、基本知识及理论的逻辑性较强,为了讲清楚、讲透彻这些概念或理论的来龙去脉,在制作ppt时,一定要简单明了,多用示意图、纲要图和简单的动画,避免将word文件中的大量文字直接贴在课件中而将ppt变成了教材的翻版。如用示意图给学生介绍汇率理论的发展脉络,用示意图将汇率理论中资产市场说的模型分类展示给学生,用纲要示意图给学生讲解人民币汇率制度的历史演进,用简单的动画来描述套汇或套利的过程等等。这些示意图虽然简单,但却对学生的学习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二)灵活运用多种教学方法,并与优化教学内容相结合 1.要继续用好讲授法,不过讲授要改进方法,不应该灌输,而应该引入启发,将学科专业最新进展和前沿呈现在学生面前,讲清思路,引导学生思考。中国高等教育要培养高素质的专门人才和拔尖创新人才,教师必须认识到学生不是空着脑袋进入课堂,不是被动接受知识信息的容器,他们必须主动建构知识,必须全身心地投入学习、主动地学习;教师必须启发、引导学生学习,因而应废止注入式的教学方法,代之以启发式的教学方法,教学生思考、发现、理解、生成,建立知识之间的逻辑联系,找到知识与生活、将来工作等关联性。 2.《国际金融》课程中有许多理论联系实际的内容,这些内容通过案例教学往往会收到良好的教学效果。国际金融领域积累了大量的、丰富的案例,在国际金融课程中进行案例教学,可以让学生在具体的问题情境中积极思考,主动探索,从而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如在讲汇率变动对经济的影响时,可引入二战后日元汇率走势对日本经济的影响的案例;在讲货币危机与金融危机时,可引入1992年欧洲货币危机、1994年墨西哥金融危机、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2008年越南金融动荡的案例;在讲外汇衍生产品市场时,可引入巴林银行破产事件、住友商社巨额亏损事件、美国次级抵押贷款危机的案例;在讲离岸金融市场时,可引入人民币ndf交易的案例;在讲最适货币区的理论及实践时,可引入欧元诞生的案例等等。 3.国际金融领域经常出现许多热点和难点问题,组织学生对这些问题进行讨论,不仅可以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创新、独立思考和解决问题的综合能力,而且可以使学生所掌握的信息与知识得以相互补充,知识结构更加完善。如在讲人民币汇率问题时,可组织学生讨论人民币升值对中国进出口企业的影响这一问题;在讲外汇储备时,可组织学生讨论近几年中国外汇储备激增的原因有哪些;在讲国际资本流动时,可组织学生讨论近年来热钱流入中国的数量及途径等问题;在讲蒙代尔—弗莱明模型和“三元悖论”时,可组织学生讨论人民币汇率制度改革问题;在讲外汇风险管理时,可组织学生讨论中国外贸企业在人民币升值的背景下采用了哪些方法和手段来规避汇率风险;在讲国际收支时,可组织学生讨论中国国际收支双顺差形成的原因以及如何促进中国国际收支的基本平衡等等。 4.在教学过程中,要善于运用比较教学法。比较教学法就是对于相似的或对称的理论、概念和业务等容易混淆的内容,在教学中通过绘图、列表等方式,把它们之间的异同进行罗列比较。如在讲解直接标价法和间接标价法,固定汇率和浮动汇率,官方汇率和市场汇率,期货交易和期权交易等概念时,引导学生寻找概念之间的区别和联系,加深学生对知识的理解和掌握。在讲站在报价银行的角度求交叉汇率的方法及站在顾客的角度进行套汇的内容的时候,由于这两部分内容容易混淆,可以将他们放在一起讲解,以避免引起混淆。 5.要改变传统的授课方式,引入“问题教学法”、“研究教学法”等,对培养学生自主式学习和创新性学习的能力有很大帮助。在教学过程中要充分发挥学生的自主性和积极性,努力营造一种民主、活泼的气氛,采用问答式、讨论式、解决问题式的方法进行教学,把教育对象的思维活动不断引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环境之中,培养学生提出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使教育对象的思维由被动变为主动。在课堂教学中,一定要强化、激发学生的问题意识,鼓励学生发现问题,提出问题,进而解决问题;要爱护和培养学生好奇心、求知欲,以提问的方式引导学生解决问题,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积极参与教学过程,会提高学生的自学能力和创新能力;教师将自身丰富的知识和经验,融汇到教学内容之中,将会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和主观能动性。 教学方法改革要和教学内容优化相结合。教学内容是教师教学的载体,也是师生授受、生成、创新的基本素材,显然,即使用最好的教学方法去教陈旧、无用、缺乏意义或价值、模糊、混乱的教学内容,也不会有理想的教学效果。因此,教学方法改革必须与教学内容优化相结合。在教学过程中,教师应更加注重学科最新知识和创新方向的介绍,注重学习和研究方法的传授。 (三)改革考试内容和方法,建立科学的考核指标体系 为了深化高校考试改革,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必须改革《国际金融》课程的考试内容,建立科学的考核指标体系。在考试内容方面,创新能力的考核应成为考试的重要内容。要尽量减少试卷中有关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方面需要死记硬背的内容,尽可能地增加创新能力的测试。试卷中有利于培养创新能力的论述题、分析题等要占较大的比例。考核成绩不但考虑期末的考试成绩,而且考虑平时完成作业的情况、课堂讨论等情况。要灵活采取开卷、口试、论文等形式相结合的考试方法,把学生引向独立思考,根据自己的理解来答题。成绩的评判要鼓励独到的见解和创新,发挥学生个性化思维在探索知识中的作用。在考核方式上不但有闭卷考核,还应有开卷考核。要制定合理的考评体系,考评体系要以促进和激励学生创新能力的发展为主导,做到既考知识又考能力和综合素质,以促进大学生积极主动提高自己的创新意识与创新能力。 (四)在教材的选用上,是“用教材教”而不是“教教材” 教材作为课程的书面载体形式,不仅直接影响着高校教师在教学模式改革中的教材观,而且从深层次上还影响着他们的课程观及教学方法观念。在教学过程中,教师应辩证、客观、科学、发展地对待所选用的教材,即做好教材的“二次设计、开发及实施”(指教案),而不是“照本宣科”,即要求教师按照继承、借鉴及创新的课程原则积极做好所用教材的“纠正”与“弥补”工作。即是“用教材教”而不是“教教材”。
经济管理方面论文:强化国家审计在宏观经济管理中作用的对策 [摘 要]本文就新形势下国家审计如何更好地适应社会政治、经济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发挥其在宏观经济管理中的作用,分别从健全审计监督机制、完善审计监督职责、创新审计工作思路等不同角度提出了一些对策。 [关键词]国家审计;宏观经济管理;作用;对策 一、我国国家审计在宏观经济管理中的作用尚显不足 自1982年我国恢复建立国家审计制度20多年来,各级国家审计机关认真履行《宪法》赋予的神圣使命,不断开拓进取,审计工作积累了许多宝贵经验,初步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审计监督制度。审计监督在维护国家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国民经济健康发展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但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经济领域各项改革的不断深化,各种经济关系和经济利益格局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各种新的矛盾和问题不断出现,国家审计工作也随之暴露出一些与经济发展不相适应的问题。主要表现在:(1)审计独立性不强。这种监督模式没有反映政府在财政上受托于国家权力机关、最终受托于人民的财政关系,不能真正体现国家审计“政府花钱,人民监督”的本质要求[1].缺乏外部监督的强制性效力和政府行为的公开透明。各级人大和上级政府难以及时、准确、完整地掌握本级政府的经济活动,不利于实施有效监督。 (2)审计范围受到一定限制。按照国际惯例,凡是使用财政资金的或者拥有国有资产的,都应当纳入审计监督范围,但现阶段我国国家审计还没有完全肩负起全面审查国家财政收支和评价公共资金使用效能的责任。(3)审计内容不够全面、深入。我国20多年来的审计工作虽然取得了很大成绩,但在审计内容上还局限于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的传统审计领域,审计目标上基本没有超出检查财政财务收支真实合法的范畴。近几年来,审计工作虽然涉及到一些绩效方面的问题,但尚未把绩效审计作为一项独立的审计类型进行全面实践。(4)审计形式单一,审计效应存在滞后性。我国的国家审计基本上还限于事后审计,事前审计和事中审计不够。对经济活动监督,必须在经济活动的各个环节都要加强制约与监督。特别是决策环节,如果决策失误,仅仅靠事后审计不能挽回损失。(5)审计效果不明显,审计成果利用程度不高。目前我国审计查处问题的纠正率不高,审计执行难的现象比较普遍,审计成果利用程度还偏低。(6)审计人员宏观意识不强。缺乏从宏观上和制度上提出审计建议,还没有发挥出审计服务宏观经济的作用。 二、进一步发挥国家审计在宏观经济管理中作用的对策 (一)健全审计监督机制,解决国家审计不适应宏观经济管理要求的矛盾 1.改革审计管理体制,强化国家审计的独立性。独立性是有效、公正监督的前提条件,审计的灵魂是独立性。国家审计机关对政府缺乏独立性,就难以对宏观经济管理进行独立公正的评价,这是审计理论中不争的道理[2].笔者认为,我国现阶段审计体制改革比较理想而又现实的做法是:(1)国家审计机关仍保留在政府序列,但同时向本级人大负责并直接报告工作。(2)提高审计机关的行政级别,其级别和干部管理可以参照法院、检察院的模式。(3)在各级人大设立审计工作委员会,或将目前的预算工作委员会更名为预算与审计工作委员会,负责预算审查和日常审计事务管理,中央和地方各级审计机关在向政府报告工作的同时直接向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审计工作报告。这样既可满足国家审计为国家权力机关加强政府预算监督服务的需要,适应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的要求,有利于克服现有审计体制的弊端,保证审计监督的独立性和覆盖面,同时审计机关保留在政府内部,可继续为政府服务,保持现行国家审计在政府经济监管中的优势和作用。此外,这种改革没有对现行审计机关做大的机构变动和职能调整,也不需要国家进行较大的人、财、物投入,改革成本较小[3],而且是在我国现行宪法框架内的微调,暂不需要修改宪法。 2.修改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审计监督在宏观经济管理中的法律地位。我国《审计法》出台于1994年,虽经2006年初修订,但由于不能突破宪法框架,仍有许多不完善的地方。《预算法》、《审计法》等法律法规虽然对在国家预算管理中实行审计监督作出了规定,但对于审计监督在国家预算管理中的地位、作用和职责等规定,仍然不是十分明确,预算法律还没有把审计监督真正纳入到国家预算管理体系中[4].而国家金融审计与政府金融监管部门之间存在着交叉重复、监管资源效益低下、“监管误区”和“监管盲区”同时并存等问题。从长远来看,我国金融审计目标应该是促进政府金融管理机构充分有效地行使权力以有效防范金融风险,保证国家的金融安全。据此,《审计法》、《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证券法》和《保险法》等法律法规,应明确规定审计机关开展金融管理绩效审计的职责、权限。因此,需要逐步修改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条件成熟时再对《宪法》相关内容进行必要修改,进一步明确国家审计在国家宏观经济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 3.加强国家审计与其他权力监督主体间的协调配合,建立健全宏观经济监督网络体系。国家审计作为民主与法治的工具,必须与其他权力监督主体建立科学、规范的协调机制和法定的联系程序,使审计效益通过权力监督与制约机制的高效运作达到最大化。目前,与国家审计关系最密切的权力监督主体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政府最高首长的领导监督,二是人大常委会对政府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三是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国资委等部门对党政及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的监督,四是新闻媒体和纳税人对政府行政绩效的监督。从实践情况看,国家审计与各权力监督主体间的联系机制虽已经建立,但又亟须随着情况的发展变化不断完善,特别需要制度化、程序化、法制化。此外,在国家整个经济监督体系中,除了审计监督以外,还有财政监督、税务监督、金融监督、工商行政监督、物价监督、海关监督、统计监督等。审计机关可以通过对财政、金融、税务、海关、工商行政管理等专业经济监督部门的再监督,克服各专业经济监督一方面不够独立超脱而另一方面又相互掣肘的负面影响,促使这些部门正确运用自身的监督权力,从而形成不同层次、不同角度的经济监督网络。 (二)完善审计监督职责,充分发挥国家审计在宏观经济管理中的职能作用 1.深化财政审计,规范政府预算管理行为。多年的审计实践表明,审计机关通过开展本级预算执行审计和下级决算审计,查处了大量的预算执行中违法违规问题,在促进预算执行的合法性、保障预算执行结果反映的真实性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目前这种审计还没有成为国家预算管理的一个必要环节。如果某一个预算单位的预算执行没有经过审计机关的审计,并不会影响其下一年度的预算,也不会影响财政部门编制决算和人大批准决算。而且目前的预算执行审计和决算审计是分开进行的,将预算执行审计与决算审计分开进行,不仅预算执行审计和决算审计都是不完整的,还分散了审计资源,影响了审计效果[5].当前,深化财政审计需要做到:(1)紧紧抓住公共财政这条主线,关注和分析财政支出的投向,关注财政资金分配的公平、效益,细化部门预算,规范公共财政制度的建立和完善。(2)突出整体性、宏观性、效益性和建设性,要从总体上把握预算执行情况,关注全局性问题,进一步提升财政审计的层次和水平。(3)积极探索财政审计的组织形式和方法,把各种类型的审计有效地结合起来,发挥审计的整体优势。因此,必须在实行部门决算审签的基础上,将预算执行审计与决算审计相结合,构筑完整的预算审计监督体系。 2.强化金融资产质量审计,高度关注金融运行风险。金融是现代经济社会的核心。金融乱则天下乱,无论是亚洲金融风暴还是南美金融危机,都已经非常清楚地教育了我们,金融安全是保证经济安全和社会安全的第一道防火墙。国家审计机关必须关注金融安全。由于金融监管体制的改革,对金融机构的日常监督主要依靠监管机构来进行。审计机关对金融机构的审计监督将突出以下几个重点:一是检查金融机构执行国家金融政策的情况,开展对重大金融活动的专项审计或调查。二要关注金融资产质量和风险。金融资产质量是金融企业生存发展的基石,也是金融市场繁荣昌盛的根本,没有良好的资产质量,风险就会很大。审计机关要对金融机构的资产质量进行相对准确的把握。同时要关注金融领域的经济犯罪案件,注重发现大案要案线索,坚决打击金融领域的违法犯罪行为,为国家宏观调控创造良好的金融环境。三是对监管机构的绩效进行监督评价,关注建立安全、高效、稳健的金融运行机制,促进金融监管机构依法履行职责。 3.完善投资审计,提高政府投资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政府投资对于国民经济增长有着巨大的推动作用。近几年来,国家对于水利、交通、电力、城市基础设施等公共领域的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日益扩大,但审计机关的审计覆盖面却不够广,力度也不够大,能够进行审计的投资项目占项目总数的比重、经审计的投资金额占投资项目的比重还相当低[6].为了充分发挥政府投资的调控职能作用,提高政府投资的使用效益,必须高度重视和加强对投资项目的审计监督。投资审计应做到建设资金审计与建设项目审计相结合,审计的对象既包括项目建设单位,也应包括设计、施工、勘察、监理、供货等与建设项目直接有关的单位。在审计形式上,要把事前审计、事中审计和事后审计有机结合起来,注重对建设项目全过程的监督,促进建设项目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的提高,促进投资管理政策法规和运行机制的不断完善,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在审计的内容上,除审查企业的账目、凭证、财务文件外,还包括对工程的立项、可行性、资金预算、项目效益评估、执行情况、决策人行为合法性、工程招投标程序合法性、投资资金的拨付等进行全面系统检查评估。当前还应突出对工程建设、土地出让等建设领域商业贿赂行为的查处力度,针对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挖掘根源、查找漏洞、健全相关制度,从源头上防范不正当交易行为的发生,规范建设市场秩序,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4.改进企业审计,完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系。随着政企职责分开和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国家直接参与对企业的管理将逐步由直接管理向间接管理过渡。作为国家审计对国有企业的监督,必须在内容和方式上进行调整。对企业的监督,将不是全面的审计,而主要是围绕一定时期的工作重点,开展专项审计和专项调查。企业审计的重点应是审查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和各种重大经营决策的科学性、合规性、民主性和效益性,防止决策失误等造成国有资产的严重损失,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和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通过企业专项审计和专项调查,一方面可以提出合理化的建议,帮助企业健全自我约束机制,改善经营管理,促进增产节约,增收节支,提高微观经济效益;另一方面,审计机关通过对微观经济单位经营管理方面的问题进行加工整理、综合分析,向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促进宏观经济效益的提高。在新的国有资产监督和管理体制下,企业审计监督的基本格局应是以监督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绩效为龙头,以经济责任审计为中心,以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为主要方式,以抽查社会审计组织质量为补充,向各级人大和政府报告工作,并向社会公告审计结果。 5.加强专项资金审计,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审计机关要在履行国家赋予的经济监督职责过程中,通过开展教育资金、卫生资金、文化资金、社保资金、“三农”资金、资源和环保等方面的审计,关注民生民权,关注效率和公平,关注生态资源环境等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种种不协调的问题,揭露和查处各种违法腐败、损失浪费、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切实加强对公共权力的监督与制约,维护广大群众和弱势群体的利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民主与法制进程,促进经济、人口、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为实现安定有序、和谐健康的社会环境提供有力支持。近几年,党中央、国务院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采取了一系列支农惠农的重大政策,不断加大对“三农”的投入,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推进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热潮。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国家投入的资金是否及时、足额到位,资金使用效益如何,各项政策措施是否得到有效落实,包括相关政策的制定是否健全完善等等,都是审计应当关注的重要方面。通过这些审计监督,规范新农村建设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及时反映新农村建设中的焦点、难点问题,提出改进建议,为有关部门制定农业宏观经济政策提供依据。 (三)创新审计工作思路,全面提高国家审计服务于宏观经济管理的水平 1.积极开展效益审计,考察政府绩效和责任。效益审计是评价政府工作的有效途径,是国家审计自身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一个必然要求。市场经济的发展不仅要求实现市场机制效益的最大化,而且要求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最大效益。惟其如此,才能真正促进国民经济迅速、健康发展,才能遏制或者杜绝政府公职人员浪费公共资金、破坏市场规律的行为。效益审计关注政府绩效的实质,就是关注政府责任的履行情况,关注审计整改情况,关注审计后的责任追究情况,推进责任政府、法治政府的建立。近年来,我国审计机关在一些专项资金审计中,如退耕还林审计、移民迁建资金审计、政府采购审计、机场建设审计等,在关注专项资金的真实、合法性外,同时也对资金的使用效益和效果进行了审查和评价,揭露出一些损失浪费的突出问题,引起了中央、国务院的重视,社会各界也比较关注。今后,公共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将是审计应该关注的重点。 2.搞好与宏观管理有关的专项审计调查,评估宏观经济政策。这里的专项审计调查主要是针对宏观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在一定范围内展开调查,侧重于加强分析研究,提出审计建议。这类专项审计调查具有宏观性强、作用范围大、工作方式灵活的特点,更有利于发挥审计监督的建设性功能。实践证明,根据形势发展的客观需要,积极开展专项审计调查,是审计机关服务于政府宏观调控的有效形式。从今后发展来看,我们应该更多地采用专项审计调查的方式,有针对性地进行审计跟踪调查,加强宏观经济政策的研究,从宏观的角度提出经济政策执行情况的建设性意见。例如,2001年审计署开展的关于中国工商银行等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剥离情况审计调查,与当时金融改革的热点紧密相关,具有很高的政策价值。2002年3月,针对河北省某县拖欠教师工资的问题,审计署某特派办对该县近三年的财政决算开展了审计调查,揭示了拖欠教师工资问题深层次的原因,专题报告经审计署上报国务院后,得到有关领导的高度重视。国务院专门出台了关于全国实行由县级财政统一发放教师工资的改革措施,从根本上解决拖欠教师工资这一积重难返的问题,审计调查结果和建议直接为宏观决策提供了重要参考。 3.加大审计结果公告力度,促进审计成果转化利用。审计结果公开是一个双向的信息传播和沟通机制,传播的本质就是传播者与传播对象之间的一个相互交流、沟通和影响的双向过程。沟通的价值是在传播者和受众的相互作用中实现的。实行审计结果公告制度是国际上的通行做法,有步骤地推行审计公告制度,既有利于公众对审计机关的监督,更有利于公众对各种腐败行为、滥用权力行为的监督[7].审计机关负责对国家财政、金融、能源、交通、基础设施和环境保护、社会保障等国家重要领域和行业的经济监督,而这些领域的审计信息无论对于立法机构、政府部门、消费者,还是国内外的投资者、债权人分析经济环境及发展状况都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审计机关必须充分考虑各权力监督主体和社会公众的需要,注重审计信息的加工提炼,提供多种形式的、高效适用的审计信息产品,努力提升审计成果的利用层次,更好地发挥审计服务于宏观经济管理的作用。 4.加强审计队伍建设,增强审计人员综合素质和宏观意识。为适应宏观经济管理的需要,审计机关必须建立一支知识全面、结构合理的审计人才队伍。随着审计外部环境的变化和审计事业的发展,对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要求也将越来越高,它不仅要求审计人员具备良好的审计专业技能,还应该是具有丰富的经济学、法学、管理学、环境学、心理学等方面知识的复合型人才。而从进一步发挥审计在宏观经济管理中的作用这个角度出发,审计人员还必须具备宏观思维的能力,能够结合审计工作为决策部门提供高质量的信息和建议。当前,审计机关迫切需要针对不同职级、岗位和知识结构的人员,实施分层次、多形式的教育培训。审计人员的培训应做好“三管齐下”,即专业知识、审计技能培训和岗位锻炼兼顾,积极探索实施审计干部到财政、金融、发展计划、经济贸易等综合部门和大型企事业单位交流任职制度,以拓宽审计人员的视野和知识面,增强审计干部的宏观思维和大局意识。 经济管理方面论文:在政府宏观经济管理中审计的作用 摘要: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加强宏观经济管理需要出发,从改革现行国家审计体制入手,透过我国国家审计机关在宏观经济管理中发挥作用的现状及与发达国家的比较,分析制约我国审计机关在宏观经济管理中发挥作用的原因,引出我国国家审计体制改革势在必行。通过审计监督来帮助政府正确行使宏观经济管理的职能,运用合适的手段适度调控宏观经济并达到预期目的。 关键词:国家审计;宏观经济管理;经济监督;作用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初步建立,宏观调控体系也正逐步走向成熟。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宏观经济管理体系一般包括宏观决策系统、宏观调控系统、监督保障系统、信息反馈系统四部分。我国国家审计机关是独立的专职经济监督机构,行使的是政府经济监督的职能,在宏观经济管理体系中属于监督保障系统,并具有信息反馈的职能。就是通过审计监督来帮助政府正确行使宏观经济管理的职能,运用合适的手段适度调控宏观经济并达到预期目的。 一、对宏观经济管理中发挥审计作用的思考 (一)审计在宏观经济管理中发挥作用的现状及与发达国家的比较 我国建立国家审计机关以来的十多年,我们所从事的工作基本上都是微观审计,审计评价时,一般就事论事,即使是实施一些国家宏观经济管理具体措施的大项目,如水利资金审计,防洪救灾资金的审计,审计评价基本上都围绕资金使用上的问题展开,很少涉及对宏观经济管理活动本身的评价。但各级审计机关还是比较重视微观审计对宏观经济活动情况的反映,提倡微观入手、宏观着眼,通过定期审计、行业审计、专项审计等手段,反映经济活动中带普遍性、倾向性问题,为国家加强和改善宏观经济管理提供了有益的信息和意见,但我们对宏观经济管理本身的评价,如体制、机制、法制的评价还很少涉及。1995年,我国的第一部《审计法》颁布,在这部法律里才第一次明确实行“财政同级审”和对中央银行进行财务收支审计,这是我国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明确国家审计可涉及的宏观经济管理的领域。根据此法,各级审计机关开始实施对同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但由于多种原因,一些反映财政管理方面的问题未能披露,即使披露, 也是对现象的罗列,很少或根本不涉及政府宏观经济管理本身的问题。至于对中央银行的财务收支审计还不能涉及宏观经济管理的内容,如对金融手段、金融工具的评价。实事求是地说,我国国家审计机关对宏观经济管理活动的评价还刚刚起步,涉及领域仅仅在同级财政预算执行上,无论涉及的范围,还是反映问题的层次都处在一个较低的水平。近年来各级人大对审计机关的预算执行审计报告既满意又提出意见,希望审计机关对财政预算决算中多年来存在的问题能从体制、法制、机制等方面提出解决本质问题的意见。国家审计机关在宏观经济管理中切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监督作用已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尽管我们所做的工作与现实要求存在很大差距,我国年轻的国家审计机关已开始重视对宏观经济管理活动实施监督,这是一个重大进步,也是一个良好的开端。 我国是一个社会主义国家,生产资料公有制占主体地位是一个显著特点,国家对宏观经济管理的广度与力度超过任何一个实行市场经济的国家。实行市场经济,虽然有利于资源合理配置,但又潜伏巨大风险。我国政府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一切为人民着想,因此在宏观经济管理中,更应注意决策管理的科学性及风险,更应注重国家审计在宏观经济管理体系中的监督保障和信息反馈作用,但事实上我们并没有做到这一点,其原因是多方面的,需要我们去认真思考研究。 (二)制约我国审计机关在宏观经济管理中发挥作用的原因剖析 1.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尚不完善 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国家审计制度的时间 不长,市场发育不成熟,与市场经济体制配套的宏观经济管理体系不完善,决策系统、调控系统、监督保障系统与信息反馈系统的各自职能配套还需要经过较长时间的磨合,才能逐步走向协调完善。国家审计的极大多数工作游离于宏观经济管理之外,缺乏参与宏观经济管理的准备和积累。 2.我国国家审计体制存在先天不足 美国联邦审计署隶属于国会,是美国国会监督和约束政府的重要工具,在美国权力平衡的天平上,政府的权越大,联邦审计署的监督力度和广度也越大,这才能保证权力的平衡。在世界上的绝大多数国家,国家审计机关都起着维持这种平衡的作用,这就必须要求国家审计机关对政府的宏观经济管理活动进行严格监督。我们虽然不主张权力平衡的说法,但对权力实施监督是符合马克思主义的精典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我国国家审计机关设置在政府内,是事实上的政府内部审计机构,这种有限独立性的设置客观上已排除了国家审计机关在宏观经济管理中充分发挥监督保障作用的可能性,它所发挥的作用必然是有限的。 3.国家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宏观经济管理的观念比较淡薄 多少年来,尽管各级政府领导和审计机关领导一再要求审计人员从微观着手、宏观着眼,从体制、机制上找问题,但事实上我们并没有做到这一点,我们就事论事,可谓驾轻就熟,若要对宏观经济管理进行评价,往往感到力不从心。德国审计机关对国家投资的基本建设项目审计的内容与我们截然不同,他们实施的是事前审计,即在项目立项后就进行审计,审计的主要内容是:项目是否合法,是否已通过有关法律程序;项目可行性论证的科学性;项目资金的合法性和可靠性;项目设计的合理性。如果这些都没有问题,项目就可以通过公开的招、投标方式予以实施了。德国的审计方式就能保证最大限度地防止重复投资、盲目建设,追求投资效益的最大化,这就是他们的宏观意识在微观中的运用。而我们的审计,大多是事后审计,节减一点被严重高估冒算的基建费用,至于它是否属于重复建设、盲目建设,建设后投资效益如何,一般不作评价,即使评价也是“事后诸葛亮”,于事无补。以上就是观念意识带来的区别,这种区别看来很小,但它的社会效益是无法计量的,因为有人作过估计,前些年我国每年属于重复投资、盲目建设的资金有数千亿元。 二、国家审计机关应尽快适应当前宏观经济管理要求。 毫无疑问,国家审计机关参与宏观经济管理的空间非常巨大,改革与发展的形势又迫切要求审计机关去发挥应有的作用,但现实的情况是国家审计机关发挥作用的各种矛盾尖锐复杂,解决这些矛盾,只有用改革的思路。 (一)改革国家审计体制,确保其高度的独立性 审计的灵魂是独立性。国家审计机关对政府缺乏独立性,就难以对宏观经济管理进行独立公正的评价,这是审计理论中不争的事实。因此顺应时代潮流,改变我国国家审计的隶属关系,使其保持高度的独立性已是审计工作得到继续发展、经济工作实行必要透明度的客观要求,这也是人们的共识。经过这么多年的改革,深层次的矛盾逐步显露出来,这些矛盾严重阻碍了生产力的发展,因此改革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已成为当前改革的重点。现在改革国家审计机关隶属关系的条件已基本成熟,改革的要求也越来强烈,人们企盼改革。当然,与改革相适应的是“人大”的监督职能要加强,要强化行使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这是审计机关隶属关系改革的前提。 (二)修改不适应国家审计机关发挥宏观经济管理作用的法律法规 国家审计机关在宏观经济管理中发挥监督保障作用,光有一个“财政同级审”的《审计法》以及局限于宪法规定的财政财务收支审计领域是远远不够的,必须对包括《宪法》、《审计法》在内的有关法律进行修改补充,从法律上确定国家审计机关在宏观经济管理中的地位和职能,从法律上保障国家审计人员行使正当的监督职能。事实上,我们现在所进行的有些工作已突破了这些法律限制,因此修改相关法律已是顺理成章,水到渠成的事。国家审计机关要通过自己的努力,为改革有关法律、法规创造成熟的法制条件。 (三)用创新的思维,拓宽监督宏观经济管理的途径 多年来,一直在探索审计参与宏观经济管理的途径与手段,积累了许多成功的经验。如通过同步审计、行业审计、专项审计、专项调查方法,来反映微观经济活动中具有普遍性、倾向性、典型性的现象,并向有关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为宏观经济管理决策服务,这些成功的经验,对于国家审计机关加强对宏观经济管理监督仍有现实意义。同时我们也必须看到这些经验的局限性:一是它们都建立在对微观经济活动审计的基础上;二是反映的问题虽然有宏观经济管理的内容,但反映的一般只是表象,基本没有涉及宏观经济管理本身,如宏观经济管理的手段、方法、体制、机制、法律等实质内容。因此拓宽监督途径对于国家审计机关加强对宏观经济管理的监督显得尤为必要,除了善于运用微观审计的各种手段和途径,获取事关宏观经济管理的可靠信息,对宏观经济管理本身进行评价外,必须创造条件直接对宏观经济管理的诸如政策、措施、手段、方法等开展审计评价,要充分借助现代信息技术,对宏观经济管理信息进行筛选、综合、归纳、分析,并据此对宏观经济管理作出独立判断。 (四)审计要提高科技含量 加快教育培训步伐。国家审计人员的培训要“三管齐下”,即专业知识、审计技能和学历教育兼顾,其中专业知识和审计技能要作为终身教育的内容。 改革落后的审计手段,除了加强审计人员的计算机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培训外,必须配置必要的计算机和其他设备及相关软件。必要时,还可以选择部分审计人员到相关部门轮岗学习培训,掌握这些部门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或进行对口人员的交流。 经济管理方面论文:浅谈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对邓小平宏观经济管理思想的继承与发展 论文关键词:宏观经济管理 可持续发展 科教兴国 依法治国 论文摘要:邓小平理论是马克思列宁主义与当代中国实际和时代特征相结合的产物,是对思想的继承和发晨。邓小平理论是一个比较完备的科学的理论体系,同时又是需要随着实践的发展从各方面进一步丰富和发展的理论。以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创造性地发展了邓小平理论,取得了一系列丰硕的理论成果。本文旨在分析和研究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在宏观经济管理思想方面对邓小平理论的丰富和发展。 邓小平理论是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是马克思主义与当代中国实际和时代特征相结合的产物,是对思想的继承与发展。邓小平理论“是在和平与发展成为时代主题的历史条件下,在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实践中。在总结我国社会主义胜利和挫折的历史经验并借鉴其他社会主义国家兴衰成败历史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形成和发展起来的。”以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在大力推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伟大实践中,全面坚持邓小平理论,同时又根据新的实践,创造性地发展了邓小平理论,取得了一系列丰硕的理论成果。 一、进一步发展了邓小平关于中央和地方的关系的思想。更加强调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 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这是第三代领导集体一再强调的思想。1995年在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上,同志全面系统地论述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的意义。他指出:“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是国家政治生活和经济生活中的一个重要原则问题,直接关系到国家的统一、民族的团结和全国经济的协调发展。” 如何发挥中央和地方的积极性呢?1993年11月《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提到:“我国国家大,人口多,必须赋予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必要的权力,使其能够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宏观政策,制订地区性的法规、政策和规划;通过地方税收和预算,调节本地区的经济活动;充分运用地方资源,促进本地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01996年3月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中指出:发挥中央和地方的积极性,就必须“实行投资的合理分工,按照中央和地方的事权划分,分别进行建设项目的资金配置。中央掌握的建设资金集中用于全国性或跨地区的基础设施、基础产业和支柱产业的重点工程,以及科技、教育、国防等方面的重点项目。地方政府投资,主要用于地区公益性、基础性项目。除国家重点工程以外的竞争性项目,在国家政策引导下,主要靠市场配置资源,由企业自主决策和投资。”另外,通过分税制改革,确立了地方政府的地税征收权。同时,地方政府还拥有以下几项权力:一是全国性国有资产的分级管理权,二是地方国有企业的资产管理权,三是发展地方社会保障事业,四是地区经济结构的调整权等。 二、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三步走”的发展战略,提出并实施科教兴国和可持续发展战略 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同志从我国国情出发,逐步形成了分“三步走”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战略,这一战略是科学的、可行的,并在实践中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到1988年我国就顺利实现了第一步战略目标,1995年又提前实现了国民生产总值比1980年翻两番的任务。在这样的情况下,为确保第三步战略目标的顺利实施,同志对我国的经济发展战略做了进一步深化。1996年党中央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同标纲要》中,对今后15年的发展又做出了进一步的部署:“九五”时期全面完成现代化建设的第二步战略部署,到2000年人口控制在13亿以内,实现人均国民生产总值比1980年翻两番;基本消除贫困现象,人民生活达到小康水平;加快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初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经过15年的努力,我国社会生产力、综合国力、人民生活水平将会再上一个新台阶,为到21世纪中叶实现第三步战略目标,基本实现现代化奠定坚实的基础。1997年党的十五大报告,又对我国的第三步战略目标做了进一步的规划,指出:“展望下个世纪。我们的目标是,第一个十年实现国民生产总值比2000年翻一番,使人民的小康生活更加宽裕,形成比较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再经过十年的努力,到建党一百年时,使国民经济更加发展,各项制度更加完善到世纪中叶建国一百年时,基本实现现代化,建成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为了实现这一奋斗目标,以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又提出了实施科教兴国和可持续发展战略。 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依据邓小平关于科技、教育等一系列论述,根据国内外经济技术发展的趋势1995年5月,在《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速科学技术进步的决定》中,首次明确提出了我国要“坚定不移实施科教兴国的战略”。指出:“整个人类历史,就是一个不断创新、不断进步的过程。没有创新,就没有人类的进步,就没有人类的未来。当代科学技术的发展,更加雄辩地证明了这一点。对中国来说,大力推进科技创新,实现技术发展的跨跃极为重要。”《在全国科技创新大会上的讲话》中强调:“我们要在未来的激烈的国际竞争和复杂的国际斗争中取得主动,要维护我们的国家主权和安全必须大力发展我国的科技事业,大大增强我国的科技实力,从而不断增加我国的经济实力和国防实力。”在2001年“七一”重要讲话中,又指出“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而且是先进生产力的集中体现和主要标志。”这个论断,进一步科学地揭示了新科技革命条件下科学技术在生产力形成和发展过程中的重要地位与作用,是对马克思主义生产力理论的丰富和发展。 党的十五大对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做了进一步部署:“把加速科技进步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地位,使经济建设真正转到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的轨道上来。要从国家长远发展需要出发。制订中长期科学发展规划,统观全局,突出重点,有所为、有所不为,加强基础性研究和高技术研究,加快实现高技术产业。强化应用技术的开发和推广,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集中力量解决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和关键技术问题。有重点地有选择引进先进技术,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深化科技和教育体制改革,促进科技、教育同经济的结合。充分发挥市场和社会需求对科技进步的导向和推动作用,支持和鼓励企业从事科研、开发和技术改造,使企业成为科研开发和投入的主体。” 可持续发展战略,是指把经济、社会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结合起来,相互协调、相互促进,保证经济社会具有长久持续发展的统筹安排。同志在《正确处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若干重大关系》中强调:“在现代化建设中,必须把实现可持续发展作为一个重大战略。”这是我们党总结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历史经验,依据我国的具体国情,汲取世界上工业化国家的教训,借鉴20世纪80年代国际上出现的“可持续发展”的思潮,从把握经济社会发展规律的高度,对邓小平“持续发展”思想的一个重大发展。 实现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努力寻找一条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互协调的可持续发展道路,是我国面临的一项重要任务。首先,缓解人口压力,提高人口素质。其次,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合理使用、节约和保护资源,提高资源的利用率。最后,加强环境污染的防治,保护生态环境。 三、进一步明确了新时期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的方向和重点 邓小平对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极为重视,曾多次强调:“在经济比例失调的条件下,下决心进行必要的正确的调整,是我们的经济走向正常的、稳定的发展的前提。”0针对我国产业结构上存在的问题,2000年在长春主持召开东北三省党的建设和“十五”期间经济社会发展座谈会时强调:“今后5年到10年是我国经济结构调整的重要时期。我们要坚持在发展中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在经济结构调整中保持快速发展,以全面提升产业结构,提高我国农业、工业、服务业的水平和效益,合理调整生产力布局,推动地区经济协调发展和城乡经济良性互动,实现可持续发展。” 关于经济结构调整的原则,指出:“以市场为导向,使社会生产适应国内外市场需求的变化依靠科技进步,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发挥各地优势推动区域经济协调发展;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改变高投入、低产出,高消耗、低效益的状况。”这四项原则,应当成为我国调整和优化经济结构最基本的指导思想。 一是巩固和加强农业的基础地位。指出:“实现跨世纪发展的目标,难度最大而又非完成不可的一项任务,就是保持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持续稳定增长。我国的基本国情决定了,抓住农村这个大头,就有了把握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主动权。面对亚洲金融危机的挑战,我们必须更加重视和加强农业,把农村经济搞上去,这样才能保持经济和社会的稳定,才能增加发展的回旋余地。因此,中央十分关注农业和农村问题。”二是以市场为导向,加快工业改组改造的优化升级。我国工业经过多年发展,已有相当的基础,但是也存在着一定的问题,因此,必须以市场为导向,加快工业改组改造和结构的优化升级。三是大力发展服务业。服务业,是为物质生产和流通以及人们的物质文化生活和精神文明建设提供服务的经营活动。服务业份额的提高是产业结构高级化的重要标志。 四、调整区域经济结构,提出并实施了西部大开发的战略 地区经济协调发展是调整和优化经济结构的一项基本内容和重要任务。我国生产力布局极不均衡,中西部地区与东部地区在经济发展水平上存在着较大的差距。改革开放以来,这种差距还有扩大的趋势。这一方面不符合消除两极分化、实现共同富裕的社会主义最终发展目标,另一方面也不利于维护国家稳定和民族团结。因此党中央不失时机地提出了通过实施西部大开发,促进东、中、西部地区经济协调发展的战略。 党的十五大报告提出,“促进地区经济合理布局和协调发展,东部地区要充分利用有利条件,在推进改革开放中实现更高水平的发展,有条件的地方要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中西部地区要加快改革开放和开发,发挥资源优势,发展优势产业。”要从多方面努力,逐步缩小地区发展差距。这是对邓小平区域经济由不平衡到平衡发展战略构想的丰富和重大发展。 首先,东部地区有条件的地方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这是第三代领导集体推进我国现代化建设的一个重大举措。这既是我国地区经济协调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我国实现第三步战略目标的重要保证。其次,明确提出了西部大开发的战略思想。西部大开发是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根据邓小平现代化建设“两个大局”的战略思想,总揽全局,面向新世纪做出的重大决策。指出,从“九五”开始要更加重视支持中西部地区的经济发展,逐步加大解决地区差距继续扩大趋势的力度,积极朝着缩小差距的方向努力,在解决地区经济差距问题时要“坚持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 五、进一步完善了宏观调控的经济手段,提出了“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 伴随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和逐步完善,以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在宏观经济调控手段方面,更加重视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的作用。正如1993年制定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当前经济情况和加强宏观调控的意见》中所指出的:“主要运用经济办法,也要采取必要的行政手段和组织措施。要强化间接调控,更多地采取经济手段、经济政策和经济立法。” 为了更好地发挥税收杠杆的作用,1994年我国进行了分税制改革,它的主要内容是把税收分为国税和地税两部分:关税、消费税和增值税等大税种划归中央,营业税、土地税和一小部分增值税划归地方。目的是加强中央政府对税收来源的控制,增强政府的财政实力。同时,在财政工具中,国债的作用日益突出。我国是从1981年起重新发行国债的。1991年,我国的国债发行开始走向市场,国债发行额度逐年增加。2001年,20年固定利率国债的推出,使政府又增添了新的财政工具,有利于政府适时转变财政调控手段,健全和强化财政长期调节功能,并从简单的短期财政政策向长期稳健的财政政策平稳过渡。面对亚洲金融危机,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又提出,加强金融监管,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为进一步发挥货币政策的作用创造良好条件。一方面,建立健全金融监管体系,强化金融监管力度;另一方面,推进国有商业银行改革,提高国有商业银行的管理水平和抗风险能力。 在强调经济手段的同时,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更加注重法律手段的作用,并把“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作为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标志着我国治国方针从人治向法治的彻底转变。 既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就应当用法律手段来发展和管理市场经济,对此,同志强调说,没有社会主义法制,也就没有良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需要更多地用法律手段来规范经济活动,促进经济发展。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陆续制定了有关经济管理的法律、法规,对我国的经济建设及管理发挥了有力的保障作用。 六、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对邓小平宏观经济管理思想的继承与发展的重大意义 马克思主义是随着实践不断发展创新的科学体系,邓小平理论作为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也必须随着中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实践不断丰富和发展。对于走向新世纪的中国共产党人来说,如何科学地对待马克思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是一个事关党和国家前途和命运、事关社会主义前途和命运的头等重要的问题。第三代领导集体在推进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进程中,始终高举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坚定不移地用邓小平理论来指导我们的整个事业和各项工作。同志一再强调:“坚持邓小平理论,就是真正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高举邓小平理论的旗帜,就是真正高举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的旗帜。” 第三代领导集体在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进程中,不断根据实践的变化,根据中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经验,创造性地运用和发展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始终坚持从实践中,从发展中,从创新中来理解和把握其理论实质,把坚持和发展有机地结合起来,统一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伟大实践之中。同志讲:“邓小平同志为我们指明了前进的方向,奠定了发展的基础,但是今后的路具体怎么走,要靠我们自己在邓小平理论的指引下,在实践中不断探索,不断开拓,总结新的经验,形成新的认识。”面对我国现代化进程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经验不断出现,需要我们党做出科学的回答。第三代领导集体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坚持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来解决中国的实际问题,创造性地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取得了对传统理论和体制的重大突破,如创造性地提出了科教兴国战略、可持续发展战略、西部大开发战略、依法治国方略等等。正是这些来自实际生活的需要、改革开放的实践和人民群众创造的新鲜经验构成的集体智慧的结晶,为丰富和发展邓小平宏观经济管理思想增添了新的思想内容。 第三代领导集体坚持邓小平理论,并在新的实践中不断丰富和发展这一科学理论,体现了中国共产党人对待马克思主义的科学态度和正确立场,并以其独特的理论贡献和辉煌的实践成就证明:马克思主义的强大生命力就在于它始终与新的实践和时代特征相结合,不断发展创新。第三代领导集体对邓小平宏观经济管理思想的继承与发展,充分体现了马克思主义与时俱进的理论品质。 经济管理方面论文:论《管子·轻重篇》的经济管理思想 《管子·轻重篇》诸篇原19篇,今存16篇,是我国古代经济思想的瑰宝。《轻重篇 在重视农业、稳定个体农民经济基础上,主张通过商品经济来富国、强国,提出了国家通过货币、商品的“轻重”关系来调控经济的理论。这在先秦经济思想中可以说是独树一帜的,至今仍然可资借鉴。 一、《管子·轻重篇》的轻重理论. 在中国历史上“轻重”概念常常是与管仲联系在一起的。《史记.齐太公世家》说:管仲“设轻重鱼盐之利,以赡贫穷,禄贤能,齐人皆悦。”《史记·管晏列传》中说:“管仲既任政齐相……贵轻重,慎权衡。”《史记·平准书》说:“齐桓公用管仲之谋,通轻重之权,徼山海之业,以朝诸侯,用区区之齐,显成霸名。”《史记·货殖列传》中说:“管子……设轻重九府,则桓公以霸.”这些记载都是把“轻重”与管仲联系在一起的。由于管仲通轻重之变,使齐国富强,所以齐国人缅怀其遗教,不断地根据管仲的言行和有关档案及现实的需要探讨轻重理论,至战国时形成了《管子·轻重》各篇。《管子.轻重》诸篇虽非管仲所作,但它从轻重理论出发提出国家从宏观上管理和调节经济的主张却值得注意和重视。 那么《管子·轻重》诸篇阐发的轻重理论的内容到底是什么呢?“轻重”是一个矛盾的对立面,作为一种治国之术,主要用于经济方面’犹如孙子兵法中“正奇”这一概念主要用于军事方面一样。在经济领域中,轻重理论就是通过权衡货币、谷物、百物的供需、贵贱’采取措施使国家富强,并平抑物价、安定民众生活。在对外方面,就是要权衡轻重,在经济上通过对外贸易和商战制服、搞垮别 国。从以下方面可看出轻重的运用:其一,轻重理论用之于万物方面,则任何商品都如《管子.揆度篇》所说是“重则至,轻则去……物臧则重,发则轻”。《管子·轻重甲篇》则说:“章(障)之以物则物重,不章以物则物轻;守之以物则物重,不守以物则物轻。”这里所说的“重”主要表现在商品缺乏、供应不足,引起涨价和人们的重视。这里所说的“轻”,主要表现在物品供应充分和很多,价格下跌。物品“重”就会引起远地同类商品输入。“轻”则本地商品就会运销到他方。其二,轻重理论用在谷物方面,《管子·轻重篇》认为谷物与万物的轻重关系成反比。《管子·轻重乙篇》:“粟重而万物轻,粟轻而万物重。”《管子.乘马数》载:“谷独贵独贱。桓公曰:‘何谓独贵独贱’?管子对曰:‘谷重而万物轻,谷轻而万物重。”这就是说,谷与万物的关系是,谷重万物相对轻,谷轻万物相对重。其三,轻重理论用之于货币方面,货币与万物成反比。《管子·山至数篇》说“币重而万物轻,币轻而万物重。”《管子。山国轨篇》说:“国币之九在上,一在下,币重而万物轻。敛万物而应之以币。币在下,万物皆在上,万物重十倍。”《管子.国蓄篇》则说:“谷贱则以币予食,布帛贱则以币予衣。视物之轻重而御之以准,故贵贱可调,而君得其利。”其四,货币与谷物的关系,又是所谓“币重则谷轻,币轻则谷重”,二者成反比。为了掌握轻重关系的规律,了解各种商品(万物)与谷物、货币与万物、谷物与货币彼此间轻重关系的比例关系是非常重要的。 各种商品形成的轻重之势,《管子·轻重》诸篇中都曾谈到。如《国蓄篇》:聚则重,散则轻。《轻重甲篇》:守则重,不守则轻;章(障)则重,不章则轻。《国蓄篇》:少或不足则重,有余或多则轻。《轻重乙篇》和《地数篇》则云:令疾则重,令徐则轻等等。 了解各种物品之间的轻重比例关系和各种情况下物品所出现的轻重之势,是为了采取相应的措施而达治国安民之目的。所以《管子·国蓄篇》说: 五谷食米,民之司命(决定民众生死)也。黄金刀币,民之通施(通货)也。故善者执(掌握)其通施以御(控制)其司命,故民力可得而尽也。 夫民有余则轻之,故人君敛之以轻。民不足则重之,故人君散之以重.敛积之以轻,散行之以重。故君必有十倍之利,而败之扩(万物之价)可得而平也。上面所引述的两段话,是国家通轻重之变所要达到的目的。第一段话是说国家掌握着货币以控制能决定民众生死的谷物的价格,因此就能使民众尽到自己的力量.第二段话的意思是说,民众有余的东西就“轻”,因此人君就在东西轻时加以收藏.民众缺乏的东西就“重”,所以人君就在东西“重”时加以卖出发散。这样一敛一散,国君必然得到10倍之利,而财物的价格又可得到平抑。 《管子·轻重篇》诸篇的作者认为轻重之术是治国的根本方法。《管子·揆度篇》说:“燧人以来,未有不以轻重为天下也。”《管子.轻重戍篇》载:“桓公问于管子曰:‘轻重安施?’管子对曰:‘自理国?戏(伏羲)以来,未有不以轻重而能成其王者也。’”在这位作者看来伏羲的“迎阴阳”,神农的“树五谷”,燧人的“钻燧取火”,直到夏代的“疏三江,凿五湖”等等都是以轻重之术治国的体现。这样,古代统治者所推行的一切经济措施和治国良法,都被概括在轻重理论的范围之中了。这样,轻重理论就被说成是一种无所不包的广义的治国理论了。 二、轻重理论下的重农思想 《管子·轻重篇 诸篇所阐发的轻重之术是建立在重农的基础上的。所以,这种轻重之术不仅与重农不矛盾,相反它还以轻重之术来稳定农民生活、促进农业发展。《管子·轻重篇》诸篇不少地方都论述了农业的重要,如《管子·轻重甲篇》说:“管子曰:一农不耕,民或为之饥;一女不织,民或为之寒。故事再其本,则无卖其子者。事三其本,则衣食足。事四其本,则正籍(征?)给。事五其本,则远近通,死得藏(葬)。”《管子·揆度篇》有与上述相似的一段记载说:“上农挟五(口),中农挟四,下农挟三。上女衣五(口),中女 衣四,下女衣三。农有常业,女有常事。一农不耕,民为之饥者;一女不织,民为之寒者……故先王谨於其始.事再其本(民众从事的生产事业收入能倍于其资本),民(只有)无檀者卖其子。三其本,若为食。四其本,则乡里给。五其本,则远近通,然后死得葬矣。事不能再其本,而上之求焉无止……君失其民,父失其子,亡国之数也。”上述两段集中地论述了农业的重要性。所以,《管子·轻重篇》的作者是决不轻视农业的。非但如此,《管子·轻重篇》还认为封建统治者应采取种种措施保证和促进农业生产的进行和发展。这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不误农时 《管子。山国轨篇》说:“春十日不害耕事,夏十日不害芸事,秋十日不害敛实,冬二十日不害除田。此之谓时作。”《管子·巨乘马篇》载,在“春事二十五日之内”,国君不可兴徭役,如果国君兴徭役,则是“起一人之繇,百亩不举。起十人之繇,千亩不举。起百人之繇,万亩不举。起干人之繇,十万亩不举。春已失二十五日,而尚有起夏作(夏天的繇役),是春失其地,夏失其苗,秋起繇而无止,此之谓谷地数亡。谷失於时……此盗暴之所以起,刑罚之所以众也。随之以暴,谓之内战。”这里,痛切地陈述了国君起徭役、误农时所造成的严重后果,其目的就是告诫统治者应不误农时,在农忙时要保证劳动者能从事正常的生产劳动。 《管子·轻重甲篇》则载:“孟春既至,农事且起。大夫无得缮冢墓,理宫室,立台榭,筑墙垣。北海之众无得聚庸而煮盐。”这就是说在春耕农忙到来之时,大夫家要停止修缮冢墓、宫室、台榭、筑墙垣等活动,“北海”地区也要禁止民众雇工煮盐,这样便可以保证劳动力不流失他用,并使春耕生产得以正常进行。 (2)奖励多种经营 《管子·山权数篇》载:“桓公问於管子曰:‘请问教数(教育的方法)。管子对曰:‘民之能明於农事者,置之黄金一斤,直食八石(给黄金一斤或相当于黄金一斤的谷八石为奖金)。民之能蕃育六畜者,置之黄金一斤,直食八石。民之能树艺者,置之黄金一斤,直 食八石。民之能树瓜瓠荤菜百果使蕃衮(裕,同衍)者,置之黄金一斤,直食八石。民之能已(愈)疾病者,置之黄金一斤,直食八石。民之能知时……曰某谷不登,曰某谷丰者,置之黄金一斤,直食八石..民之通于蚕桑,使蚕不疾病者,皆置黄金一斤,直食八石。”这里在谈教育民众的方法时,国家以奖励作为教育的方法,对善农事的、蕃育六畜的、树艺的、种瓜果蔬菜的、会看病的、经验丰富能预知谷物丰歉的、善于种桑养蚕的,均以黄金一斤或相当于黄金一斤的八石谷物为奖金。从奖励的事项看,《管子。轻重篇》的作者倡导的是多种经营,对善农事种五谷、善畜牧育六畜的、树艺、种菜瓜果、善种桑养蚕都给同样的奖励就充分说明了这一点。 (3)借贷 国家蓄藏一定量的粮食和钱,农民困难时借贷给农民,以保证生产的正常进行,待农民收获再以实物还贷。关于这点,《管子。国蓄篇》载: 凡轻重之大利,以重射轻, 以贱泄平。万物之满虚随财准平而不变.衡绝则重见,人君知其然,故守之以准平。使万室之都必有万钟之藏,藏?(钱贯,即穿钱的丝线)千万。使千室之都必有千种之藏,藏?百万。春以奉(供给)耕,夏以奉芸。耒耜械器钟(种,五谷之种)穰(馕,与饷同)粮食毕取赡於君。故大贾蓄家不得豪夺吾民矣。然则何?君养其本谨也.春赋以敛缯帛,夏贷以收秋实。是故民无废事,而国无失利也。这段话的意思是说:凡轻重的大利是以重射轻,以贱而转化为平价。万物的“满”(余)与“虚”(不足)随着国家财政的平准政策而不断变化,打破的平衡会重新再现。人君知道这个道理,所以坚持实行平准政策。国家使有万家的城镇储存万钟之粟和钱千万,让千家的城镇储存千钟之粟和钱百万。储存粮食和钱的目的是:春天供给耕田,夏天供给锄耘。耒耜等械器和种子及粮食当然是由国君供给的。因此大商贾储积家就无法大肆盘剥民众,为什么会如此呢?是因国君勤谨地扶持本业。春天借贷的钱粮收取丝织品缯帛,夏天贷出的钱粮在秋收后收取谷类.因此,民众不会无事干,国家也不会受损失。 《管子.山国轨篇》说每年“泰春”、“泰夏”、“泰秋”、“泰冬”的“物之高下”,民“相并兼之时”,国家都要贷给农民粮食。并说:“无赀之家皆假之械器、胜(滕)?、屑(碎米)、?(糗,乾粮)、公衣.功已而归公衣,折券(折毁借贷时所给之券)。故力出於民而用出於上。” (4)调节物价 抬高谷物价格,促进粮食生产。《管子。轻重篇》谈到抬高谷物价格屡见不鲜。如《巨乘马篇》载“国谷之重再什倍”。《山国轨篇》:“三壤已抚,而国谷再十倍”。《山权数》:“国谷之重十倍异日”。《山至数》;“国谷十倍”。《地数篇》谓“武王立重泉之戍”,使“国谷二十倍”。《管子·轻重甲篇》对这个问题讲得比较具体:“粟贾(价)平(釜)四十则金贾(斤)四千。粟贾釜四十,则钟四百也,十钟四千也。二十钟者为八干也。金贾四千,则二金中八千也。然则一农之事终岁耕百亩,百亩之收不过二十钟,一农之事乃中二金之财耳。故粟重黄金轻,黄金重而粟轻,两者不衡立。故善者重粟之贾,釜四百,则是钟四千也,十钟四万,二十钟者八万……一农之事有二十金之笑。”这里讲了粟价提高10倍与农民货币收入的关系。粟价釜40,则钟400,10钟4 000,20钟为8 000。而当时金价为l金4 000,2金8 000。一户耕田百亩的农民,百亩之收为20钟,则一户农民一年收入8 000,值2金。如果粟价提高10倍,则粟价釜400,钟4 000,lO钟4万,20钟8万。而这时金价未涨,所以金1斤4 000,10金4万,20金8万。因此,一户农民每年收20钟,值钱8万,值20金。由于粟价提高了lO倍,农民种谷物可以增加收入,所以种谷物的积极性提高,导致谷物生产的增加。另一方面,由于本国的粟价提高,别国的粟也会被贩来本国,也是促进本国粟增加的一个重要原因。 (5)减免农业税 在煮盐业方面增加收入,减免农业税收。《管子·地数篇》载桓公问管子日:“吾欲(内)守国财而毋税於天下……可乎?”管仲回答说:可以。其办法是:盐是人人都要食用的生活必需品,“十口之家,十人咕(食)盐,百口之家,百人咕盐”。齐国又是著名的盐产地,每年冬天从十月开始煮盐至第二年春天国家可征收到3万钟盐。①而第二年春天,由于“阳春农事方作,令民毋得筑垣墙,毋得缮冢墓。大夫毋得治宫室、毋得立台榭。北海之众毋得聚庸而煮盐。然盐之贾(价)必四什倍”.这时,可把高价盐,运销至梁(魏)赵宋卫濮阳。由于无盐则肿,别国不能无盐,这实际上等于齐国煮海水为盐向天下征税了。由于卖高价盐赚到钱,因此可以“内守国财”,而减免国内的农业税了。 (6)以工代赈 在水旱灾荒年景以工代赈。《管子·乘马数》载:“若岁凶旱水泱(溢),民失本,则修宫室台榭,以前无狗后无彘者为庸。故修宫室台榭,非丽其乐也,以平国笑(计)也。”此处所讲的办法就是后世以工代赈之法,让贫困无生计的贫民当庸工,挣钱糊口,度过荒年。 三、轻重理论下的安民强国思想 轻重理论的宗旨在于安民强国,因此《管子·轻重篇》提出了一系列的经济主张,这些主张值得注意的主要有下列一些: (1)轻税和免税 《管子·轻重篇》认为强求征籍(征税)会破坏生产。《管子·轻重甲篇》云:“籍於室屋……是毁成也……籍於万民……是隐情也。……籍於六畜……是杀生也。籍於树木……是伐生也。”②征房屋税会使已有的房屋日渐毁坏,征人头税会使人心趋于造伪做假,征牲畜税会导致牲畜被宰杀,征树木税会导致树木被砍伐。总之,强求征税会破坏生产,《管子·国蓄篇》认为强求征税会造成人民生命财 ①《管子·轻重甲篇》:“十月始正.至於正月,成盐三万六千钟。” ②《管子·国蓄篇》也有类似记载。 产的重大损失,如说:“今人君籍求於民,令曰:十日而具,则财物之价什去一。令日:八日而具,则财物之价什去二。令曰:五日而具,则财物之价什去半。朝令而夕具,则财物之价什去九。”这说明强制征取财物,民众为缴纳捐税,不惜贱价变卖财物而纳税,征税限令的期限越短纳税者被迫降价出售商品所受的损失就越大。而“民予则喜,夺则怒,民情皆然”。①因此,向人民强求征籍(征税)就会引起人民的不满,产生“下怨上而令不行”的现象。所以,首先要轻税,减轻赋税也容易做到。《管子。大匡篇》载:“二岁而税一,上年什取三,中年什取二,下年什取一,岁饥不税。”这里除了饥荒年不收税外,两年征税一次,上年征3/10的税,平均每年征15%;中年征2/10的税,平均每年征10%;下年征l/10,平均每年征收5%。如果上年、中年、下年平均算,则每年征收l/10的税。《管子。幼官图篇》载,齐桓公第三次会合诸侯时规定:“田租百取五,市赋百取二,关赋百取一。”这里规定的收税是很轻的,不过只是暂时的。从农业税的征收看,《管子·治国篇》说“府库之征,粟什一”,说明一般情况下征收1/10的田赋。 轻税这一点只是初步。《管子·轻重篇》认为最好的办法是不向民众征税而又能做到财利归于国家,即所谓“故万民无籍而利归於君也”。②要做到这一点就要采取其他一系列措施。 (2)国家与贸易 国家参与粮食等物品贸易,一箭三雕,既可以使国家获利,财政充裕;又能平抑物价,安定民众生活,同时还能阻止“大贾蓄家”操纵市场,“豪夺”农民。《管子W山国轨篇》讲了国家对经济的规划和干预办法,主张以乡、县和国家进行规划,以了解田数、人口为基础。先了解“田若干,人若干”,和田地中“高田、闲田、山田”的数量。这样,一乡一县之田生产的“谷重若干”也可以大体知道,而后又可以了解“终岁度人食其余若干”、“终岁其食不足于其人若干”。这就是所谓“泰轨”,即基本规划。据此,国家设立 ①② 《管子·国蓄篇》。 “环乘之币”(公币)作基金,由国家先贷放给农民,家口多者贷放多,少者贷放少。收获后,贷款按谷价折合,以谷物缴还国家,收获少的山田,如不够农家食用,可用国家的公币“振其不赡”。其结果,农民生产的大量谷物集中于国家手中,到谷价上涨时,国家又可从抛售谷物中获得巨大利润,.以充裕国家的财政。 国家参与粮食贸易和调控是一项基本措施,所以《管子·轻重篇》一再谈到此问题。《国蓄篇》说如“夫民有余则轻之,故人君敛之以轻,民不足则重之,故人君散之以重。敛积之以轻,散行之以重,故君必有什倍之利”。国家利用供求不平衡时的物价涨、落来收购、销售,在一买一卖之间就可以谋取大利.所谓“什倍之利”也只是说获利多之意的虚词,并非绝对的表示数量之意。 国家除了参与谷物贸易之外,在农业与家庭手工业结合的条件下,也参与纺织品的贸易。国家对某乡“女胜事者若干”,其产品除供自身穿着外“余衣若干”也列入“泰轨”。对这些有余的纺织品,国家照市价折合为货币,支给预付款。这样封建国家又掌握纺织品,等这些东西价格上升时,国家又出售从中谋利。此外,国家对军队需用之牛马、器械、战车和山泽物品的加工品、小农具等等也都进行预购储存,又及时预售和卖出,国家从中获取巨大利益。 总之,封建国家通过上述谷物、纺织品和其他种种物品交易,获取了巨大利润,充实了国家的财政。另一方面国家售出这些货物时又有平抑物价的作用,安定了民众的生活。这样做的同时,也就制止了商人的囤积居奇、谋取暴利。 (3)调控物价 利用价格波动,增加国家收入。通过价格变动反映商品的轻重关系是《管子》轻重理论的有机组成部分。《管子·轻重乙篇》载: 桓公问於管子曰:“衡有数乎?”管子对曰:“衡无数也。衡者使物一高一下,不得常固……岁有四秋,而分有四时, 已有四者之序,发号出令,物之轻重相什而相伯,故物不得有常固。故曰衡无数。”《管子》中所说的衡,就是商品价格围绕一个中心线而上下波动的运 动。尽管《管子》不懂商品价值,不懂商品价格围绕价值而上下波动的道理,但《管子》却观察到客观存在的这一现象.因此,在《管子·轻重篇》的作者看来,把物价绝对地稳定在一点上没有必要,应在价格的上下波动中求其准平,不能使其“常固”。噬管子。轻重篇》的作者主张利用这一点来调控经济生活,为国家谋利。所以,《管子·轻重乙篇》又说:“谷贵则万物必贱,谷贱则万物必贵.两者为敌,则不俱平。故人君……操事於其不平之间。故万民无籍,而国利归於君也”。 轻重理论还利用价格的相对关系间接刺激价格上涨来调控国家的经济生活。如《管子.轻重丁篇》说,国家掌握了大量的布,则不必征布税,而征麻税,于是麻因征税价涨10倍,因麻价的上涨而影响布价也大大上涨。同样,如国家掌握了大量的纺织品帛,则征丝税,这样丝的价格上涨又可刺激帛的价格上涨。①国家可以利用价格上涨的机会,出售布、帛,增加国家的收入。 (4)垄断货币 国家以此增加经济收入。《管子·轻重篇》的货币思想是很光辉的,发人所未发,提出了一系列的货币金融方面的问题,其中一些是错误的。正是由于对货币功能、作用有独到的认识,所以主张国家垄断货币,利用货币与其他物品轻重关系的变化,来增加国家的收入. 货币是流通手段,《管子·轻重篇》已有明确认识.《管子·国蓄篇》:“黄金刀币,民之通施(货)也。”《轻重乙篇》;“黄金刀币者,民之通货也。”《揆度篇》:“刀币者,沟渎也。”《管子》把货币看做流通手段,流通中的通货,并进而认为是流通中的沟道。商品在社会上流通的沟道就是货币,离开了商品流通的沟道(货币),商品就无法流通。 另外,《管子·轻重篇》主张国家对货币实行垄断与严格控制。 ①《管子·轻重乙篇》说:“君守布,则籍于麻,十倍其价,布五倍其价,此数也。君以织,籍于系(丝),籍系抚织,再十倍其价。” 《管子·国蓄篇》载“人君铸钱立市,民庶之通施也。”这就是说铸钱的权利是掌握在国君手里的,“民庶”只是使用货币.噬管子‘轻重篇》讲到的货币还有黄金、珠玉,①不过这两种货币不是一般民众可以随意得到的,二者有的出产于国外特定地方,易于为封建国家控制。 这种为国家所控制的又是商品流通沟道的货币与其他物品的轻重关系是怎样一种关系呢?《管子。山至数篇》:“币重而万物轻,币轻而万物重。”《管子·山国轨篇》:“国币之九在上,一在下,币重而万物轻。敛万物而应之以币。币在下,万物皆在上,万物重十倍。”这里指出了在特定条件下,货币与万物的轻重关系可以成反比。此处的所谓“上”是指货币由封建国家收藏而退出流通的现象;所谓“下”是指货币在民间流通。如果货币由封建国家收回9/工O,在民间流通的只有1/10,则币值上升而万物价格下跌。这时封建国家大量出笼货币收购万物。当万物由国家收藏,货币大量在民间流通时,流通中的万物大为减少,由于供求关系的影响,这时万物价格上涨,货币价值下跌。这时,封建国家又大量抛售万物收回货币。轻重理论主张利用货币数量增减与物价涨落,国家适时抛出货币或万物来增加国家的经济收入. 《管子》上述理论错误在于不了解金属货币的币值是在货币进入流通之前就存在的。因此,它才能作为价值尺度,而决不是商品价格决定于流通中的货币数量的多寡。然而,从货物的供求关系可以引起物价的涨落来说,《管子》所说的上述现象仍然是有其适用性的。只要封建国家运用适当,是可以利用这种现象而达到增加经济收入的目的的。 (5)实行专卖 主张实行盐铁的局部专买和专卖,增加国家收入。《管子·轻重篇》主张对盐、铁和其他山泽产品都以适当方式去经营。盐不是由 ① 《地数》、《轻重乙》、《揆度》诸篇均有珠玉为上币,黄金为中币,刀币为下币等有关论断。. 国家全部经营,也不是由国家全部专卖,而是由国家局部专卖。据《地数篇》和《轻重甲篇》记载在冬十月至次年正月冬闲时,国家让若干劳动力煮盐,积3万多钟之后,至次年正月借口农忙不许民人“聚庸而煮盐”,在此情况下盐价大涨。封建国家在此时趁机向国内外销售盐即可取得厚利.《管子.轻重篇》的作者是这样算账的。人人都必需食盐,10口之家,10人食盐;100口之家,i00人食盐。万乘之国的大国人口约为千万,如按成人征人头税,应纳税者约一百万人,每人每月征30钱,则为3 000万。若实行盐的局部专卖,适当提高盐价,每月就能得到6 000万。不仅如此,国家还可以盐出口获重利,这就等于是煮海水为盐而向天下征税了。 对于铁矿,《管子·轻重乙篇》虽主张国有,但不主张国营,原因是国营“发徒隶而作之,则逃亡而不守。发民,则下疾怨上,边境有兵,则怀宿怨而不战。未见山铁之利而内败矣”。因此主张民营“与民量其重,计其赢,民得其七,君得其三”。这就是说国家用抽十分之三税的办法向冶铁业者征税。至于铁器的买卖则可能是由国家统一收购后而制定适当价格销售的,也就是说铁器是由国家专卖的。 《管子》大力宣传盐铁专卖的好处,《轻重甲篇》说:“为人君不能谨守其山林菹泽草莱,不可以立为天下王。”在他们看来,盐铁的局部专买和专卖可以大大增加国家财政收入,使利归国家;可以减免赋税,使农民负担减轻;可以抑制富商大贾谋取暴利,减少其对民人兼并之资。 (6)对外贸易 开展对外贸易,富国强国。《管子.轻重篇》主张以轻重之术开展对外贸易,富国强国.《山至数篇》说这是“以轻重御天下之道”。《轻重丁篇》则说“可因者因之,乘者乘之,此因天下以制天下”。为此,需要采取一系列的措施:其一,在商品价格上要采取合理对策,总的目的是使“天下之宝一为我用”。在一般情况下,国内价格应与别的诸侯国的价格相适应,《地数篇》说:“天下高则高,天下下则下”。这样才能防止物资外???龅健笆毓?疲??闼办短煜隆薄O喾矗?员鸸???谋竟??枰?奈镒剩?蛉纭肚嶂匾移?匪?挡扇 疤煜孪挛腋撸?煜虑嵛抑兀?煜露辔夜选保?饩褪撬狄?Ц呒鄹瘢?颜庵治镒蚀⒉仄鹄矗?睦?淙搿!渡街潦??吩兀骸氨酥詈钪?仁??刮峁?榷???蛑詈罟裙槲嵋印保?粗??霸蛭峁?裙橛谥詈睢薄!掇穸绕?匪怠拔镏卦蛑粒?嵩蛉ァ薄6员竟?枰?隹诘牟?吩虿扇 疤煜赂叨?蚁隆保?拐庑┥唐返募鄹竦陀谥詈罟??远酝馇阆??诰赫?腥∈ぃ?鹊取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管子·轻重篇》还宣扬商战,施展谋略,出奇制胜,制服对方。 《管子·轻重戊篇》载,齐与鲁、梁两国常发生冲突,齐桓公请教对付两国的办法,管仲回答说:“鲁、梁之民俗为绨,公服绨,令左右服之,民从而服之,公因令齐勿敢为,必仰於鲁、梁,则是鲁、梁释其农事而作绨矣。”桓公应允,随即“为服于泰山之阳(南),十日而服之”,让鲁、梁两国迅速知道。桓公又告鲁、梁两国商人,“子为我致绨千匹,赐子金三百斤,什至而金三千金……”在厚利的引诱下,鲁、梁之君“教其民为绨”,而弃置农耕。13个月后,齐国“率民去绨,闭关,毋与鲁、梁通使”,“鲁、梁之民,饿馁相及”,.两国国君急忙令民“去绨修农”,然而,“谷不可三月而得”,粮价大涨,“籴十百(千钱)”.而这时“齐粜十钱”,只供国内,不许输出,“鲁、梁之民归齐者十分之六”。不久,两国国君只好请服。 另一个事例是莱、莒之谋,莱、莒产茈(紫草,作染料)。管仲建议齐国提高“茈”价,输入“茈”,于是莱、莒“释其农耕而治茈”.第二年齐国下令禁止输入“茈”。两国失去了输出“茈”的收入,又放弃了农业,缺粮,粮价涨至370,而“齐粜十钱”,“莱、莒之民降齐者十分之七”,不久,“莱、莒之君请服”.① 此外,还有白鹿之谋.齐国以高价买楚国出产的鹿,使“楚人即释其耕农而田鹿”。而这时齐国却“闭关,不与楚通使”,楚缺粮“籴四百”,齐国令载粟於齐、楚边境,“楚人降齐者十分之四,三年 ①《管子·轻重戊篇》。 而楚服”。齐国还高价收购代国的“狐白之皮”,使其民“去其本而居山林之中”,离枝国闻之,而侵其北,代王无法,归服于齐,等等。这些都是施展谋略,通过经济手段,搞垮别国的设想。 《管子·轻重篇》所阐发的以轻重之术治国的方略,主张通过经济手段调控治理国家,这与商鞅、韩非主张通过封建专制国家法令治理国家显著不同。《管子·轻重篇》的主张在汉、唐、宋的经济生活中曾发生过重要作用,在我国搞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今天,其重要意义和可资借鉴之处也是不言而喻的。 经济管理方面论文:探索中国宏观经济管理的新视角 宏观经济的表现是各国经济学界研究的主要课题,也是政府政绩的主要体现,而且与老百姓的生活水平息息相关。理想的宏观经济表现为,在相对较短的时期,比如在一到三年内,如何使经济总量稳定增长,波动较小,失业率被控制在合理的水平下,通货膨胀水平较低。宏观经济学正是研究如何才能达到这些目标的经济学科。因此说,宏观经济学是“实用”意义上的理论,应该通过其研究,帮助我们找到有指导性和操作性的政策方向,也就是说,如何应用宏观经济学来指导宏观经济管理,从而实现宏观经济目标。 国内主流的经济学研究目前沿袭的是西方经济学理论,从范式到假设、数学模型都基本没有变化。而西方经济学,特别是宏观经济学,可以说是以美国为主的西方发达国家在二次世界大战及战后,针对他们所遇到的经济现象进行研究而建立和发展起来的,已经相当成熟,侧重于对经济现象进行解释,强调实证研究;对比起来,中国学者对于宏观经济的研究更倾向于引出政策性对策,更重视规范性研究。而且,因为中国经济制度和社会发展的特殊性,西方宏观经济学在建立模型时的很多假设与中国现实不相符,这就从一定程度上导致了直接使用造成的“水土不服”。不加区别地将这类研究结论作为制订政策的依据,在国内市场经济体制不完善,市场调节力度低的情况下,可能带来的不仅是混乱而更可能是对经济的严重扭曲,这方面的主要体现在政府某些宏观经济政策,存在“一刀切”的简单化作法。比如去年第三季度对于中国经济中局部存在的由投资拉动的“热”的趋势,就采取了提高准备金率的措施。作为一剂猛药,立即导致贷款额下降,而实际上,很多行业仍然迫切需要贷款资金启动。如果仔细去看,这样的例子是很多的。经济学界对于宏观经济是否过热的讨论更是众说纷纭,见仁见智,但结论似乎有简单化之嫌。要么言之凿凿地认为已经过热或有过热的明显趋势,要么铁板钉钉地咬定不过热。实际上,中国经济的复杂程度,是很难一以概之地以是否过热来做结论的。而主流宏观经济学理论似乎也只是提供了这样一种认识问题的途径。作为一种理论范式是无可厚非的,但用来指导中国经济管理的实践就失于简单了。 国内理论界曾经讨论过中观经济学,如何界定中观经济学和宏观经济学的范畴是一个本文不打算探讨的问题。然而宏观经济学的研究范畴过于宏观,对于中观问题的研究不够,可能是我们无法有效地利用宏观经济学方法论解决实际宏观经济问题的一个主要原因。当我们站在很高的高度,研究GDP增长率,通货膨胀率和失业率时,我们需要搞清楚这些传统的宏观经济指标在中国的形成和传导机制,而现有的理论框架和研究成果似乎没有给我们提供这样的工具和帮助。 如果局限于传统的宏观经济学方法论,就很难让我们把视角转移到具有中国特色的宏观经济现象的构架过程中去。其实,即使是西方经济学,也是在某种经济构架之上进行讨论的,也就是开放和成熟的市场经济环境,所有假设都源于此。而中国的情况却很不同,忽略这样的本质区别,不讲宏观经济学理论适用的条件,就套用其研究范式甚至结论,是无益于事的。尽管关于是否存在中国经济学还有很多争议,无庸讳言,中国经济的特殊性提示我们,在研究宏观经济现象时,不可不顾其是建立在与中国目前不尽相同的社会制度基础上这样一个前提。至于转型过程中的中国的经济形态与西方成熟的市场经济的不同,以及现有的研究方法的适用性,还需要大量的深入的研究。 中国宏观经济的特点是以投资驱动为主,工业主导型,而且投资中政府的投资所占比重较大,政府主导投资和行政干预的作用显著。这和西方市场经济国家有非常明显的区别,以美国为例,其宏观经济体现为消费驱动,服务业主导,投资基本由私人进行。另外,中国的制度演进的步伐较快,而西方国家的制度体系基本定型了。相比之下,在投资,金融,法制,人力资源,技术,制度变迁等对宏观经济有重大影响的各方面,中国的情况都与西方差异很大,而且处于不断变化之中。西方在统一的制度框架下,经过长期的发展,形成了统一的市场环境,而在中国存在着南北、东西、城乡等地理区域上的巨大差异。这种经济环境有较大的动态性和发生畸变的不确定性。而我们在进行宏观经济分析时,往往存在着不比较模型的使用条件,较多采用静态的宏观经济分析模型的缺陷,局限性是很难避免的。方法论方面的尴尬,使我们既不能直接引用宏观经济数据,套用现成的静态模型,又不能只是依赖以前几次经济过热的经验,对目前的宏观经济做出客观的判断。所以,各家各派的观点也就无法统一,甚至无法建立共同的研究出发点。 但是有些专家还是通过数据和直觉预感到了事情的本质。比如在去年部分行业表现出投资过快,价格上涨幅度和发展速度较高,汽车,钢铁,建材,房地产,原油,粮棉等都很热,甚至出现了水和电力的短缺。另一方面,大部分消费品的价格仍然在下降,总的价格指数上升幅度不大。一些先行指标特别是生产资料价格在上升,引起学者担心消费价格指数会在一段时间后上升加快,引起通货膨胀。这些看法都来自现有宏观经济学总需求与总供给的分析模型。信奉者认为现在的特征数据已足够,用现有模型分析,通货膨胀必将到来,只是有滞后性,所以不会马上显现,但要防微杜渐。反对者也使用同样的分析工具,但要乐观很多。正是由于他们观点虽然不同,但研究方法却大同小异,因此,谁也说服不了对方。对于宏观经济的判断成为了数字的估计,不同处只是在程度上,有量的区别而无质的不同。这样很容易使宏观经济研究变成数字游戏,结果只能是看谁估计的更接近实际数字一些,而每年都有很多预测家为此大跌眼镜。 抛开这种数字游戏,作者认为,应该深入研究投资,消费,政府支出,进出口分别对总供给和总需求的影响。在不同的经济体里,他们的实际作用是不同的。在中国投资对GDP的影响达到60%以上,消费的影响只有不到40%,而美国却几乎正相反。在正统的国民经济核算恒等式中,投资就是指私人投资,而且这部分不受政府干预,完全由市场信号引导,投资的领域也没有太多限制;在中国投资的限制很多,而且政府投资有替代和挤出私人投资的倾向。对于这些区别,不能简单地认为只是程度的不同。量的不同造成了对GDP增长率的影响因子是不同的,而投资拉动和消费拉动模式对经济的影响被放大,最终可能会带来质的变化。再更进一步看,以投资为例,不同部门,不同行业在不同的阶段对于其他部门和行业的影响也不同,以目前产业结构和能源利用效率来看,能源工业,基础材料工业等耗能大户的低效率,对宏观经济的影响巨大,这些部门的投资扩大,造成资源配置的扭曲,直接影响到别的行业发展和表现,而国民经济各部门复杂的相互互动,可能使作用的结果远远超出我们的理解和控制范围。同样,消费领域也是如此,消费的组成结构,消费的倾向,不同消费群体的比重,消费能力的区别对于决定消费在国民经济中所其的作用,可能是很不同的。这些都需要更细致的了解和把握。这实际是国民经济的形成和传导机制,与经济结构有很大关系。不少学者认识到,中国宏观经济的很多问题是因为产业经济结构不合理造成的,在中国目前特定的转型过程中,有其独特之处,不应该忽略。在国内也有先行者在企业层次上进行了研究,认为在微观单位和宏观总量之间还存在这一块十分广大的 “中观”领域,认为对这一中间地带的研究必将大大丰富现有的宏观经济理论,但宏观经济学却不研究产业结构与宏观经济总量稳定间理论关系。 客观地讲,政府在采取“一刀切”的简单化做法也有其难处。受到现有管理体制的限制,不得已采用粗放式管理。在目前条件下,与其热衷于对宏观经济是否过热做出结论,不如集中精力研究不同的经济部门,不同的行业,甚至不同的经济区域的发展特点,以及它们之间复杂的互动关系,细化在这些中观层次的协调管理,通过中观层次的微调达到整体宏观经济稳定,相信只要搞清楚各因素的影响大小,以及其影响方式、传播机理,通过控制主要变动因素的波动,就可以达到对整体波动幅度的把握。在摸索出规律后,就有希望建立适合中国国情的宏观经济学理论和方法。应该说,西方经济学的发展过程中,其宏观经济理论也是在实践中摸索出来的,是在开放的基本完善的市场经济环境下建立的,而中国的经济学也理应在转型的中国的环境中,通过卓有成效的实践建立起来。也许等我国发展到具有和西方市场经济国家基本一致的社会,经济,文化和制度条件下,两种理论体系会很好地融合,这是一个远景。但现在,我们还是应该立足于中国国情,学习借鉴西方经济学的成果,不唯书不唯上,走出适合中国自己的路。 经济管理方面论文:发达国家对国有经济管理的经验借鉴 国有经济作为与国家所有权相联系的经济范畴,并非为社会主义制度所独有,而是当今世界各国普遍存在的一种经济现象。研究市场经济条件下,西方发达国家国有经济产生的客观基础及其发展演变的历史,总结各国政府管理和调控国有企业的成功经验,对于我国目前正在深入进行的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和国有企业组织形式与经营机制的改革,无疑可以提供一些有益的启示和借鉴,因而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发达国家国有经济的地位与发展现状 众所周知,西方发达国家实行的是以私有制为基础的市场经济体制。“二战”以后,出于医治战争创伤、振兴经济、维持稳定的需要,许多发达国家特别是英国、法国、意大利等西欧国家积极推进“国有化”运动,通过直接投资兴办、购买或没收以及国家持股参与等形式建立国有企业,从而形成了各个国家规模大小不等、管理方式各异的国有经济体系。据世界银行统计,到80年代初,国有企业占全球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平均已达10%,占全球总资本的份额则为35%(注:引自世界银行:《1986年世界发展报告》。)。 国有经济在西方各国中的规模与比重虽然并不占优势,但发挥着其它经济形式不可替代的作用。(1)提供基础设施和服务。能源、钢铁等基础工业和交通、通讯等基础设施,是国民经济正常运行和稳定发展的必要前提。这些产业和部门所具有的投资规模大、资金回收期长以及较大的投资风险等特点,因而要求国家承担起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建设的主要责任。在这些领域中,国有经济通常具有相当高的集中度。以铁路、电力和邮政三个部门国有企业所占的比重为例,美国分别为25%、25%、75%;德国和意大利为100%、75%、100%;英国和法国则全部为100%(注:引自《中外管理》1997.10,第41页。)。(2)维持对战略部门的控制,增强国际竞争能力。战略产业是一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或代表未来发展方向的先导部门,为了更好地体现政府的战略意图,对于一些“自然垄断”性战略部门,许多国家都建立了国有企业垄断体制,以限制外国资本的进入;而在一些竞争特性较强的战略部门,当其受到外资控制和垄断的威胁时,国家又会通过对该领域中某些处于不利竞争地位的私营企业进行国有化改造,以增强其与外国企业竞争的能力。如面对美、日两国电子产品的大举进攻,法国政府曾于80年代初对电子产业实行了大规模的国有化,并在5年内筹集了200亿美元用于开发新的电子技术,从而有效地提高了本国电子产业的国际竞争力。(3)缓解社会矛盾,稳定经济运行。缓解社会矛盾是西方发达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目标之一。国有企业必须执行并体现国家的政策导向,它不仅不能像私人企业那样随意解雇工人,而且还要不断增加工人的工资,吸收工人参股和管理企业,这就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劳资关系,稳定了社会局势。此外,西方发达国家还通过国有化的方式,购买由于经济危机或产业结构升级而陷入生存困难的私营企业,并对其进行整顿和改造;或者通过国有金融机构对其进行“输血”,帮助其摆脱困境恢复正常运营。(4)调节国民经济,承担特殊社会职能。如国有金融企业、主导性工业企业、环保工业和国防工业企业等。这部分企业经常担负着宏观调节、推行国家经济和社会政策、保证国家安全以及实现发展目标的职能。 值得注意的是,20世纪80年代初,西方发达国家掀起了一股“非国有化”的潮流。非国有化的主要方式是出售国有企业,它包括国有企业资产的全部出售和部分出售,其结果是“国有企业私有化”;另一种方式是出让国有企业的经营权,即“国有企业民营化”。据统计,从1979年10月到80年代末,英国共有27家国有企业全部或部分实行了非国有化,其中重要的企业有18家,美国政府得到近200亿英镑的变卖收入。法国在1986~1988年第一次大规模私有化运动中,对12个国有集团共29家国有企业进行了非国有化改造,总资产达1200亿法郎(注:引自徐茂魁等:《国有经济论》,经济科学出版社(1998),第123~125页。)。有关资料显示,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国有经济占GDP的比重已分别由80年代初的8%和13%下降到90年代中期的5%和10%左右,前计划经济国家国有经济的比重更是急剧下降(注:引自王金存:“从国有企业发展的世界趋势看我国国有企业深化改革的途径”,《世界经济》(2000.2)。)。 发达国家政府推行“非国有化”的最直接原因,是由于体制和政策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国有企业运营效率普遍低下,亏损严重。如日本国有铁路自1964年第一次出现亏损后,70年代平均每年亏损8000亿日元,1984年更达23.59万亿日元(注:引自冯启德:“国外国企改革策略研究及其对我国的启示”,《管理现代化》(1998.4),第60页。)。国有企业经营状况的恶化,造成国家补贴支出过大,财政不堪重负,从而促使这些国家对国有经济的规模和结构进行必要的调整。除此而外,发达国家“非国有化”还与客观基础和环境的变化有关。(1)资本社会化程度的提高。随着经济的成长和总体收入水平的提高,民间资本的实力和投融资能力也在不断增强。特别是资本市场的发育和股份公司的发展,大大加速了资本社会化的过程。现在,西方国家的一些大股份公司中,由银行、保险公司和各种基金会投资形成的法人资本持股率已达60~70%,这种社会化的资本集中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经济发展对国家技资的依赖性。(2)产业结构的升级和科学技术的进步。随着科学技术的创新及其在经济领域的运用,一些传统的工业部门失去了国民经济支柱产业的地位,将这些领域的国有企业私有化,不仅能减轻国家的负担,吸引私人资本加速传统产业的技术改造,而且还能使国家筹集更多的资金,投入科研、教育和高新技术产业。国有资本投入重点的转移,既是产业结构调整的结果,也推动着产业结构的进一步升级。(3)国家经济职能和调节方式的转变。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市场体制的成熟,不少西方国家放松了对市场的管制,一些原来由政府垄断的行业,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也允许私人资本经营,依靠政府直接投资办企业来提供经济发展的基础条件已降至相对次要地位,国家更多采用的是通过财政、货币政策等间接手段引导民间资本的投向和调节经济的运行。 国有经济的比重虽然呈现全球下降趋势,但在西方发达国家,作为一种生产组织形式,国有企业也不会完全消失。这不仅是由于在某些特定领域国家资本天然具有私人资本无法替代的作用,而且还因为国有经济历来是各国政府实现其经济政策和发展战略的不可缺少的重要依托。近些年出现的“非国有化”浪潮,并非意味着对国有经济的根本否定,而是对国有经济的规模、结构和管理方式主动做出的适应性调整。 二、发达国家国有企业的组织形式与政府调控机制 发达国家政府对国有企业的管理和调控主要是在现代公司制度框架下进行的。以产权结构为标准,可以大致分为两种类型:一类是国家独资的、通过委托——关系进行管理的独立的法人企业,另一类是国家控股的以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形式存在的股份制企业。此外,国家控股公司作为一种特殊的公司组织形式,在西方国家国有资产管理体系中居于重要地位。它通过母子公司间产权纽带的联结,实现层层控股。采用这种现代公司制度,可以较容易地处理国有经济和非国有经济的关系,使这两种经济在企业一级组织层次上相互融合,形成多元投资主体并存的国有企业经营格局,增强国有企业的活力。 目前发达国家的国有企业在管理体制普遍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经理负责制。具体分为单一委员会制和双重委员会制两类。其根本区别,在于企业内部战略经营决策权与日常经营决策权的权力分配不同。单一委员会制把二者都集中于董事会;双重委员会制则把战略经营决策权交给监事会,把日常经营决策权交给董事会。比较而言,双重委员会制似乎能更好地起到弱化股东即政府干预企业日常经营活动的作用。 近年来,发达国家国有企业领导体制的变动表现出三个趋势:一是更加重视发挥专家的作用。例如,德国规定,国有企业从董事会成员到下属公司的经理人员都不能来自政府机关,而必须是工商界人士,一般要在经营绩效较好的企业中有较长时期的工作经验。二是更加重视将企业的经营职能与决策职能分开,以减少政府对企业的直接干预。三是注重吸收工人代表参加企业董事会和监事会。例如,法国国有企业董事会所实行的“三方代表制”,即国家代表、职工代表和与企业有关的专家及知名人士代表各占1/3,体现了民主管理的原则。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调节和引导国有企业,既保持自主经营的独立性,又使其行为符合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要求,是各个国家政府国有企业管理都必须解决的重大课题。 1.法国的分类管理与计划合同方式 法国政府根据企业是否具有竞争性、行业是否存在规模效益、是否需要大量基础设施投资等三个标准,将国有企业划分为垄断性国有企业和竞争性国有企业两种类型。垄断性国有企业主要集中于能源、交通、邮电通讯等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部门。对于这类企业,法国政府的管理比较严格,控制的程度也比较高,企业的自主权相对较少。而对于竞争性国有企业,政府很少干预,它们同私人企业以相同的身份进行平等竞争,拥有完全的经营自主权。政府对这类企业的管理,仅限于任命企业主要领导人以及对资产的流入或流出进行监督。 法国政府还采取了计划合同的方式对企业进行调控。计划合同的主要内容是确定企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此外,合同也同时规定了国家在财政投资、补贴和外部环境等方面对企业承担的义务。计划合同签订之后,政府根据计划合同对企业进行监督和控制,企业则可以在计划合同的约束下选择最优的经营管理方式。计划合同的期限通常为3~5年。通过计划合同的签订,有利于实现企业发展与国家计划、企业目标与国家目标之间的结合与协调。 2.意大利的国家参与制方式 国家参与制是意大利政府管理国有企业的一大特色。它在国有经济系统中形成了一个从政府到母公司、子公司、孙公司多层次的产权组织结构体系。国有企业的股份由国家组建的控股公司逐级控制,政府对参与制国有企业的管理是通过各个控股公司进行的。国家控股公司内部又分为三个层次: 第一层是跨行业、跨部门的巨型综合性国有控股公司。这类控股公司属于大型财团性质,是从事资本经营活动的投资公司。公司的任务是:负责经营管理国家拥有的股份;指导、协调各子公司的投资、经营和生产活动;向子公司提供必要的财政支持和信息、技术、人才服务;选拔子公司的高级领导等。 第二层是若干次级专业控股公司。这类公司按行业或部门组成,专业性较强,可发行股票,是金融性与生产经营性结合型的公司。它所控制的三级公司,少则几个,多则几十个不等。 第三层是基层参与制企业,它们直接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可以发行股票。 国家控股公司是自主经营管理的机构,接受内阁委员会和国家参与部的管理和指导。实行国家参与制的优点,一是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二是便于国家对企业进行间接调控;三是组织形式严密,有利于真正实现政企分开。 3.瑞典的分权管理方式 瑞典的分权管理主要内容包括对国有企业实行规范化、法制化管理和运用经济手段对国有企业进行间接调控。瑞典政府明文规定,不得随意直接干预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政府专门成立了“规范化领导小组”,清理和简化各种法规和条例,并出台了一些新的法规和条例来规范企业的行为,使政府对企业的管理法制化和规范化,为国有企业自主经营铺平了道路。 瑞典政府主要采取三种手段对国有企业进行间接管理:(1)税收调节。政府运用税收手段调节企业的生产方向,以提高和降低税率以及免征所得税等办法,减少消费刺激和鼓励利润用于投资,从而促进社会生产的顺利发展。(2)投资基金调节。设立专门基金资助经济效益好、产品有市场而又缺乏扩大再生产能力的企业。(3)工资调节。政府规定工资增长幅度不能超过受外国竞争威胁的产业生产效率增长与国际市场价格上涨之和,即所谓的“斯堪的那维亚模式”。对工资上涨幅度的控制是通过谈判形式进行的。 4.美国的出租经营方式 美国政府在国有企业的管理上,主要采取把国有企业的大部分出租给私人垄断组织的方式。政府与承租者协商确定条件,以具有法律效力的契约形式强化国有资产的权利和责任,政府通过向出租企业订货的方式为其提供资金,承租者既要有投资又要有销售产品的保证。经营者必须按协议交纳租金,通常由折旧费和一部分利润构成。特殊情况下,国家只向承租人收取一部分利润,而不收折旧费,以补偿国有企业部分不动产和设备的损耗。 还有一部分国有企业是由一些特别机构直接管理的。如国家宇航委员会管辖的武器研制和生产空间技术的企业、联邦自然开拓局、农业电气化管理处、田纳西盆地管理处管辖的国家动力建设项目等。美国对直接管理的国有企业,也给予很大的自主权。如在生产销售上,企业可以自行制定计划和商业政策;在人员管理上,企业有权建立各项规章制度;在机构设立上,企业有权依据法律设立董事会和其它管理机构。 三、借鉴与启示 1.调整国有经济的比重,优化国有资本布局 从世界各国国有经济发展演变的历程可以看出,作为一种社会化的经营组织形式,国有企业的特殊职能所提供的潜在效益是国民经济发展的必要基础,它的特殊作用也是其它经济形式无法替代的。一般说来,除了政治体制、意识形态、民族文化、历史传统等因素的影响外,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会随经济发展成熟程度的变化而变化,同样也会随民间资本积累和投入水平的提高而缩小,但这些变化都不会从根本上改变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体系中的性质和地位。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国民经济的所有制结构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伴随着其它经济成份的迅速发展,二十年中国有经济的比重下降了30个百分点。实践表明,经济结构的这种增量调整方式具有明显的优势,国有经济比重的下降,其它经济成份投资的大幅度增加,保持了经济较高的增长率。但这种增量调整也具有较大的局限性,一方面,不需要国有经济大量存在和进入的领域,国有经济比重过高;另一方面,一些对整个国民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的部门,国有经济的进入又严重不足。其结果不仅影响了国有经济主导作用的发挥,而且也降低了国有资本的配置效率。因此,应该借鉴市场经济国家国有企业的行业分布,根据我国经济所处的发展阶段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国有企业担负的经济职能,对我国国有经济的部门结构进行战略性的调整。 2.加强检查监督,对国有企业实行分类管理 从市场经济各国的情况看,虽然在现代企业制度的框架下,很多发达国家通过国有企业管理体制的改革都基本上实现了“政企分开”和“两权分离”,从而增强了国有企业的活力,但这并不意味着“出资者所有权”与“法人财产权”之间不存在任何制约关系。为防止“内部人控制”,各个国家的政府作为国有企业的出资者,都力图通过各种措施加强国有企业经营者行使法人财产权的行为或效果的监督。这种管理和监督,主要是通过议会系统、政府系统及社会监督系统进行的。其中,注意发挥审计机关监督作用的经验值得借鉴。国家审计机关是独立于政府行政机构之外的专司财政监督和财务监督职能的半立法、半行政机关。正是这种独立性,在很大程度上为审计监督的客观性、公正性和权威性提供了有力的保障。此外,在大企业内部设立审核所、政府派经济检查员对国有企业进行年终检查和专门检查,以及要求国有企业向社会公众公布经营状况等做法,也为实践所证明是行之有效的。 对国有企业的运营绩效进行考核与评价,需要以一定的目标为准则。从整体上讲,国有企业不仅具有一般企业的盈利性目标,而且还应具有多重的社会目标,两种目标间的矛盾在很多情况下往往难以兼顾。正因为如此,几乎所有的发达国家政府都将国有企业按竞争性部门和非竞争性部门分开,实行不同的管理模式。对于非竞争性部门的国有企业,国家一般采取控制程度极强的独资经营方式,其目标函数是多重的,而盈利往往是次要的目的。这一部分国有企业和生命力和生存空间并不在于它自身的高经济效益,而在于它对整个国民经济发展的物质、技术、环境基础,对长期、稳定、持续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至于竞争性部门的国有企业,其经营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赢利,因而这一类企业必须把竞争能力、经营效率放在第一位,而不承担其它社会目标。国家在这些企业中的角色类似于一个普通的股东,主要采取控股方式进行间接控制。借鉴国外的经验,我国也应按照国有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不同性质和地位,对其实行分类管理和监督。对于非竞争性领域的公益、公共和服务性国有企业,政府可较多采取直接管理的办法;而对于竞争性的国有企业,总的原则应以市场为基础,主要实行间接控制,对这类企业的所有权管理应具体体现为股权管理。 3.理顺产权关系,完善国有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 理顺产权关系,应以股权结构的合理化为前提。从国外的情况看,国有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趋势是政府独资企业日益减少,官民混合企业日益增多;在混合企业中,以国有资本为主即政府控股企业日益减少,而以民有资本为主即政府参与企业相应增多。这种官民混合企业之所以得到了迅速发展,不仅因为通过官民资本融合可以更好地发挥国有经济的职能,增强国有资本的控制力,而且还因为由官民资本融合而形成的多元出资者所有权结构有助于塑造企业独立的法人财产权,实现国有企业经营机制的转换。在我国今后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造中,也应当以改善股权结构,实现股权多元化为重点,积极鼓励境内外法人及个人向国有企业投资入股,不断调整企业的投资格局及股权结构,逐步使之趋于合理化。在国有股份制企业的治理结构中,目前市场经济国家普遍推行董事会管理体制,其组成通常包括内部的和外部的所有者代表、企业经营管理者,并注意吸收有关专家和工人代表参加董事会,以提高企业战略决策的科学性,实现企业管理的民主化。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我国国有企业改造之后,也应建立董事会专家化的集体决策制度,弱化政府行政行为对企业经营活动的影响。可以考虑将与企业有关的专家列为董事会成员,充分尊重并采纳他们提出的建议,借助专家学者有效地把握企业的发展战略和经营方向。同时,在国有企业的股份制改造过程中还应强化工人董事制度。普通职工通过职代会选举工人董事,通过工人董事传递工人的“声音”,从而有利于提高职工在企业中的地位,克服原来的职代会流于形式的敝端。 4.改善外部环境,促进国有企业参与公平竞争 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国有企业的管理与改革同样需要法律的支持与规范。从国外的经验看,西方国家国有企业的设立、管理和经营一般需依议会颁发的特别法进行,将国有企业民营私有化也须议会通过专门法案。不仅如此,市场经济转轨国家以及东亚发展中国家,也都普遍重视法律在国有企业改革中的运用。我国当前相关立法滞后,资产重组和产权交易显得无序而低效,导致国有资产大量流失。从已经颁布实施的“企业法”、“企业破产法”、“转换企业经营机制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看,也存在着未完全落到实处的问题,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仍然十分突出。因此,必须加强我国国有企业的法制化管理,努力将国有企业改革纳入法制化轨道,这不仅有利于国有企业的发展和主导作用的发挥,而且将在很大程度上促进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 随着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入,由传统体制造成的国有企业冗员多、离退休人员多、社会负担沉重的问题日益突出。采取积极措施,化解国有企业的冗员负担和社会负担,为国有企业轻装上阵、平等参与市场竞争创造条件,已成为国有企业改革和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从国外的情况看,各国政府都非常重视国有企业改组的善后处理工作,从而为国有企业改革的成功和社会运行的稳定提供了必要的保证。我国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过程中,也必须加速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加强对下岗职工的职业培训,大力增加就业机会,同时在较短的时间内分离国有企业内部承担的社会职能,以提高改制后国有企业的竞争力。 国有企业发展的实践证明,提高效率的决定因素是竞争性的市场结构,国有企业必须像私营企业一样面对竞争性市场环境,才能产生活力,提高经营效益。各国为改善国有企业的竞争环境,主要采取减少进入市场限制,引进新的竞争主体;对原有垄断企业实行切块分割,加大行业内部竞争;对国有企业贯彻商业化原则等措施,收到了良好的效果。我国的国有企业改革,也应该优先引入竞争机制,尤其是要促进那些垄断性的基础设施产业,诸如电信、电力、供水、铁路等行业的内部竞争。 经济管理方面论文:探讨房地产经济管理的现状 引言;我国房地产市场的快速发展,带动了国民经济的增长。但房地产市场过热,房价高居不下普通百姓购房压力增大;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已成为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因素。本文就国内房地产经济管理提出了自己的观点。 我国房地产价格指数在2008年出现短暂下跌过后,即再次上涨。2010年中央出重拳遏制房地产价格上涨,到目前为止,虽然销售量有所萎缩,但价格依然保持坚挺。在几十年的发展历程中,房地产业快速崛起并成为我国经济产业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房地产业的迅速发展在改善民众居住条件提高生活水平。促进其他产业的带动发展,提高地方财政收入、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促进国民经济发展等方面起到积极作用。在我国,因其特殊的国情背景,房地产业发展问题不仅仅只是简单的经济问题,同时承担着难以推卸的社会责任。引导房地产业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是直接关系国计民生的大事。近几年。针对房地产市场中存在的各种问题,超过了以往任何一个时期。然而从目前我国房地产市场的运行情况来看。收效甚微,房地产市场发展中一些深层次的根本性问题仍未得到彻底解决和纠正,房价增长的势头仍未得到抑制,甚至于出现政府越管问题越升级的现象。可见虽然我国房地产业的发展前景是光明的,但在具体实践我国房地产经济管理仍存在许多问题和难点,实现我国房地产市场健康持续发展的道路充满艰辛。 一、房地产经济管理的现状 国内的房地产企业单位一般都在一定程度建立了企业的经济管理制度,在基本业务管理方面算是有章可循,但依然有相当一部分企业对经济管理存在许多误解,这就使得企业经济管理相对薄弱,经济业务的随意性变大,同时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导致企业在这方面比较混乱。首先是会计基础工作薄弱,致使会计信息失真秩序混乱,会计监督流于形式,单位负责人违法干预会计工作,扰乱单位会计工作。其次,法人内部监督机构作用不明显,在实际工作中,董事会、监事会的监控作用严重弱化,往往缺乏有效的监督作用。再次,法律意识薄弱,部分人员法律意识薄弱,有法不依,投机取巧,执法不严,姑息将就,拉人情给面子的现象普遍,管理松弛,造成了一系列经济犯罪。企业经营层以及普通员工的素质不高,人力资源政策不健全。 二、房地产经济管理存在的问题 近几年来。我国房地产市场管理目标都在于尽快实现房地产市场供需的总体平衡。抑制房价的过快上涨。实现居者有其屋。然而对于我国当前所处的社会经济发展初级阶段的认识不到位。我国房地产经济管理在房地产市场一些问题的认识上和长期的规划上还不是很清晰.甚至存在片面性和错误的认识.导致政策目标的短期性严重,缺乏前瞻性。同时,政策目标的模糊不清.短期的政策手段和中长期规划思路不一致,甚至出现相违背的现象。政策的不连续性和科学性合理性的欠缺。造成房地产整个行业随着政策的变动而出现上下波动,不仅扰乱房地产市场的正常运行。同时政策存在的漏洞也给投机者带来可趁之机,干扰市场秩序。如经济适用房政策、房地产税收政策、住房产业政策等都是我国房地产经济管理思路不清、目标模糊的有力说明。再者,我国政府对房地产经济管理处于被动的位置,忙于具体的事务管理和救火中,缺乏长期规划,事后调控居多,造成“一放就乱。一放就涨.越管理越升温”局面的出现。 1.相关法律法规体系的不健全 从世界各国房地产市场的发展的经验来看,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是保障房地产市场良性运行的先决条件。在我国。由于房地产正处于快速发展的初始阶段。房地产相关法律法规的健全程度有待加强。房地产市场管理应是一个从最初的开发、建设、交易到后期管理的完整体系,但是在我国目前还没有形成一部覆盖整个房地产市场管理法。我国房地产市场法律法规的建设进程明显落后于当前我国房地产高速发展的需求,导致法律真空现象越来越多。其次,我国目前主要还是依靠行政权威对房地产经济进行管理.很大一部分文件都是以国务院名义牵头颁发的,或是以国家部委办的名义的,如国11条、新国四条等,缺乏法律的严肃性、稳定性和普遍适用性特点。即使在特定领域相关的法律法规已初步建立,但与此相配套的条例、实施细则不完备,造成房地产市场.特别是土地交易上政令不通、有法不依、执法不严,陷人恶性循环中。加上已有法律法规落实不到位,使得法律应有效力大打折扣。 2.机制不完善,管理流于形式 我国房地产经济管理已跨过了多个年头。房地产成为我国政府经济管理中的重点和焦点。特别是近几年,政府对房地产的管理可谓重拳出击,政策短时间里密集推行。但效果不佳,许多政策与规定只流于形式。走走过场,执行不到位,甚至不乏失真、变形。部分政策可操作性不强,存在争议。实施细则在制定颁布远远跟不上实施原则的制定颁布。我国相关经济管理的措施落实大部分采取自上而下的形式。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房地产两级监督、管理、调控职责、范围未划分清晰和明确定位.导致我国房地产行业政策的出台都是中央与地方政府的非合作博弈。目前.我国房地产市场正处于快速发展的过渡阶段,房地产业高收益与低成本的特点使其成为地方经济的支柱产业和地方财政重要来源,也成为地方政府推高地价、拉高房价的原动力。公权力与房地产开发商的合作,极易导致内部交易、权钱交易.导致宏观经济管理操作明显存在失误现象。房地产市场中官商结合的链条若无真正打破,我国房地产经济管理的难度将越来越大,国家宏观政策也注定流于形式,难发挥有效作用。加上,在房地产市场中最为关键的金融、企业、土地、地方政府等多个环节上在日常运行中各自为政.协调不足,各自决策,决策相互脱节,也导致我国房地产经济管理流于形式。 三、房地产经济管理建议 1.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体系 法律法规体系的完善一般都需经历一定的发展阶段和经验的积累。当前。实现我国房地产市场的正常运行,需逐步建立和完善我国房地产法律法规.建立起具有中国特色的完整房地产法律体系,实现房地产市场运行的规范化和房地产经济管理行为的合理化和合法化。首先,应以法律来有效制约政府的经济管理作用的发挥,避免影响更大的扰乱。同时以法律切实保障我国房地产综合、全方位的、多层次的宏观调控体系的建立和实施。继续完善《土地管理法》、《建筑法》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尽快出台各相关的实施细则,促成《房地产法》的出台,将房地产开发建设管理、交易管理、中介服务管理及相关的后期服务管理等各个方面完全纳入法律规范体系,提高我国房地产行业相关规范政策的层次性、稳定性和严肃性.使我国房地产市场经济管理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2.建立健全管理机制. 当前我国房地产市场存在的许多问题有着深层次的原因,单纯依靠简单的行政命令调控难以有效解决。改革房地产管理体制是解决当前我国房地产市场不良局面的有效途径。要正确认识政府经济管理职能在市场经济中所能起到的作用.调整政府部门的管理职能。正视市场失灵的存在,但必须在充分发挥市场自身调节功能的基础,根据市场的变化进行适当、适度的干预,最终建立起有利于房地产业发展的合理、有效的运行管理机制。为促进房地产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和社会环境。 经济管理方面论文:国家经济管理权及其实现的非凡方式 经济法是国家综合运用各种调控手段实现经济政策目标的基本法律规范。在经济法律关系中,代表国家行使经济管理职能的政府始终是一方当事人。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经济法的规范对象主要也是国家或政府的经济管理行为。尽管在对经济法的一般性探究中,可能涉及国家经济管理权的一些新问题,但是,由于国家经济管理权的运用直接影响到经济法的效率和效能,因此,有必要对国家经济管理权进行专门探究。过去的许多经济法著述,为了回避经济法和行政法的关系新问题,往往不涉足这一内容。事实上,经济法和行政法的关系以及它们之间的共性和个性既是经济法探究中不可否认的新问题,又是必须清醒熟悉的新问题。回避的结果,只能是使经济法的探究裹足不前。本文通过探究国家经济管理权的产生及其实现形式,以期进一步开拓经济法的探究领域。 一、国家宏观调控和国家经济管理权 所谓宏观调控是指国家或政府为弥补市场失灵而采取的各种办法的综合,其基本目标是经济稳定增长、重大经济结构优化、物价总水平基本稳定、充分就业、公正的收入分配、国际收支平衡等,宏观调控是现代市场经济的基本特征和必要条件。 宏观调控是一种国家行为,而国家行为必须由一定的代表机构来实施,为此,国家必须设立专门机构以法律的形式赋予其职权。因此,国家这种行为和实施的手段在法律上表现为国家的特定权力及其行使职权的各种形式。 对国家来说,宏观调控是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所承担的新的职能,是在过去的政治职能、社会职能的基础上增加的经济管理职能。国家要以宏观的调控者和管理者的身份,积极地介入经济运行。而从国家的一般理论出发,国家的一切活动不外乎对经济运行的规划、协调、引导、限制和禁止,就国家功能的角度而言,这些活动都是管理活动。因此,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国家的宏观调控就是国家的管理;在法律探究方面,也就可以从国家经济管理权方面展开对经济法的熟悉。 经济管理是随着人类社会的产生、发展而产生和发展的,自有人类社会之始,即有了经济管理。经济管理作为社会化生产的必然要求,首先是对物的管理,即对生产、分配、消费、交换过程的经营、处理和协调。只是到了阶级社会,有了国家,管理才变成了对人的统治。我们这里所理解的经济管理,应该包括对物的管理和对人的管理两方面,它不仅仅是行政管理,也不仅仅是利用行政权进行的控制、取缔、监察等行为,而是以行政管理为主的多种形式和内容的综合体系。 国家的经济管理职能既是一种权力又是一种责任,为探究的方便,我们从权力的角度来界定国家经济管理职能,考察国家权力在经济运行中的规律及特征,这便是经济管理权。直言之,经济管理权是指国家经济管理职能部门依法行使的对经济运行的猜测、决策、组织、指挥、监督等诸权力的总称。它是国家行政权力在经济保护领域的运用和实施。 国家经济管理权的产生是现代社会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是保护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 (一)传统经济体制的不足 经济体制是指一国经济发展的基本模式。在近现代史上,世界上曾出现了两种极端的经济发展模式,即市场机制和命令经济。而这两种经济组织形式或经济体制都存在不足。 在完全的市场机制下,社会的一切活动都要通过市场来进行,市场在资源的配置上起着基础性功能,市场机制通过价格信号来反映各类资源的相对稀缺程度,调节和实现社会资源的分配。但是,市场并非万能,它在许多方面存在明显的缺陷。假如对于市场机制调节不足国家采取放任自流的态度,其结果将是直接危及一国的政治经济秩序,本世纪二三十年代大规模的经济危机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产生的,这也从实践上证实了国家担当宏观调控职能的必要性。 传统的计划体制下,虽然政府拥有包括经济管理在内的社会经济管理权,但由于忽视和排斥市场主体的功能,将动态的社会经济运行过程和经济保护的关系当作静态的事物对待,并不能很好地调控经济。 (二)国家经济管理权是一种社会管理权 传统市场体制和计划体制在经济管理方面的缺陷和不足表明了国家经济管理权存在的必要性以及独立性。单纯市场机制对社会整体利益的无功能显示了国家必须在经济运行方面发挥功能;而计划体制或命令机制对经济运行调控的不足则显现出国家单纯依靠行政命令手段保护经济的缺陷。由此,我们认为国家经济管理权是一种社会管理权,它是现代国家的一项基本职能。 国家经济管理主要是通过计划、规划、引导、激励、促进、限制、扶助和救济等手段,采取对有害于整体经济利益行为的事前预防办法以及发生危害社会公共利益事件后的迅速、紧急排碍办法和其他适当办法。因此,它需要行政权的运用,需要国家或政府的积极参和。因此,很多人都据此认为经济管理权就是行政权,甚至认为经济法就是行政法。然而,深入分析便不难发现,经济管理权和传统的行政权存在着显著区别摘要: 1.经济管理权产生于国家的社会经济管理职能,是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弥补市场失灵的必要补充。其目标是解决个体营利性和社会公益性的矛盾,兼顾效率和公平,促进社会和经济的良性协调发展,经济管理权产生的基础是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而行政权产生于国家的警察职能,是维护社会生活秩序和公共平安的必要手段,其目标是在不干预经济个体自由意志的前提下,维护自由竞争的市场秩序,维持公共平安,传统行政权产生的基础是国家利益。 2.国家经济管理权是一种积极的主动的干预权,它具体地表现为国家采取各种手段和办法,积极主动地对经济个体的自由意志施加影响,通过禁止、促进、激励、诱导、扶助等各种方式对经济个体和经济有关的行为进行干预,以保证经济政策目标的实现。尤其是在宏观调控的思想指导下,事前的预防办法在国家经济管理权的行使过程中有更为重要的功能。而传统行政权则是一种消极的限制权,它是在市场主体的行为严重侵害社会或他人利益以至造成后果时才发挥功能,并且仅将其范围限制在恢复原有秩序的范围之内,行政主体不得干预市场主体之间的经济关系,更不得直接参和到他们的关系之中去。 3.经济管理权的行使既包括传统的权力手段,通过国家经济管理机关的行政行为直接地对相对人进行管理,以命令方式单方面为相对人设定权利义务;还包括非权力手段,行政计划、行政合同、行政指导、行政扶助等各种非权力手段在经济法中得到了广泛运用。并且从某种意义上说,非权力手段运用得更为广泛和普遍。传统的行政权的行使主要是依靠权力手段,行政机关在有限的裁量权范围内行使行政权力。 4.经济管理权行使的主体比较广泛,它尤其重视经济发展的社会性特征,尊重社会管理权的自治,并且保障公民参和,广泛地吸收公民和社会团体参加经济管理的猜测和决策。传统行政权的行使主体比较单一,仅限于行政机关及其法律授权的组织,强调行政的统一性,和相对人之间不存在协商或妥协的关系。 诚然,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传统的行政权也显现出各种变化,其行政范围、行政手段、行政办法也适应现代社会的发展作出了相应的变动。但是,我们看到摘要:这些变动恰恰是国家职能的变化和扩展的结果,正是这些变化引起了新的权力理论的产生和新的权力的确立。因此,传统行政权的变化既是国家经济管理权产生的基础,又是国家经济管理权产生的结果。从理论上正确地熟悉国家经济管理权的性质和特征是把握经济法的性质和特征的又一角度。 二、国家经济管理权行使的非凡方式-经济行政合同和经济行政指导 如前所述,国家经济管理权作为一种积极的主动的干预权,具体地表现为国家采取各种手段和办法,积极主动地对市场主体的自由意志加以影响,通过禁止、促进、激励、诱导、扶助等各种方式对市场主体和经济有关的行为进行干预,以保证经济政策目标的实现。在宏观调控的思想指导下,事前的预防办法在国家经济管理权的行使过程中有更为重要的功能。 为适应国家经济管理目标实现的需要,国家经济管理权的行使既包括传统的权力手段,即通过国家经济管理机关的行政行为直接地对相对人进行管理,以命令方式单方面为相对人设定权利义务;还包括非权力手段,行政计划、行政合同、行政指导、行政扶助等在经济法得到了广泛运用。由于权力手段在过去的经济法探究中已有很多成果,且从本质上看,权力手段是国家行政权在经济领域的直接运用,法律必然赋予这类手段以强制执行力,因而,它们应该也必须遵循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和程序。而非权力手段则不然,虽然它们也经常由国家或政府所采用,但是,国家或政府在运用这类手段时,主要是积极地鼓励和诱导,不能对市场主体采取强制办法,因而,这类手段并不具备也不可能具有强制执行力。国家宏观调控政策或鼓励诱导办法能否得到实效,必须取决于市场主体的接受和认可。仅此而言,就不难发现经济法中权力手段和非权力手段的巨大差异,对于经济法规范中的这一非凡现象,应该进行更为深入的探究。在此,仅探究非权力手段中运用最普遍的两种-经济行政合同和经济行政指导。 (一)经济行政合同 经济行政合同是经济管理机关之间、经济管理机关和相对人之间为保护和改善经济,依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确立、变更或消灭相互间权利义务的协议。它作为合同的一种形式,必须具备合同的基本属性;同时由于其前提和基础是管理和被管理关系,它又具有一般民事合同所不具有的特征。概括地说,经济行政合同具有如下特征摘要: 1.经济行政合同是一个双方法律行为。这是作为合同的必备条件,合同必须是确立、变更和消灭双方相互间权利义务的法律行为。对经济管理机关而言,这是一种非凡的管理行为。它和经济管理机关依单方面意思表示即可成立的行政命令不同,是一种双方法律行为,没有相对人的意思表示,该行为不能成立。 2.经济行政合同要求双方意思表示一致,但又答应经济管理机关保留一定的特权。前者表明了合同的基本属性,和民事合同一样,没有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合同关系不能成立。例如,在某单位和经济管理机关之间签订的经济保护承包合同中,双方显然是管理和被管理的关系,但若无相对人的承诺,合同关系便不能成立。后者表明了合同的“行政”属性,即经济行政合同在履行过程中,经济管理机关又具有某些单方意思表示的特权。由于经济和经济新问题的广泛性、复杂性,经济管理机关有权根据经济新问题和经济管理目标的变化,及时指挥合同的履行,在经济状况发生重大变化时,有权变更甚至解除合同等等。但是,即使是这种特权也不同于单方面性的经济行政行为摘要:第一,经济管理机关的这种特权是以合同为基础的,它是经济管理相对人认可的一种特权。单方面的经济行政行为基于双方当事人的地位不平等无需经过对方的同意即可发生效力。第二,经济管理机关在合同中特权的行使以社会公共利益之必需、且当事人的行为违反社会公共利益为前提,以给予适当的补偿为代价。单方面的行政行为则不具备这一特征。简言之,经济行政合同的订立必须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经济管理机关的特权也必须照顾相对人的利益。可以说,这是一种内在的意思表示一致。 3.必须以经济管理机关为一方主体。这一特征使经济行政合同符合一般行政行为的特征而不同于民事合同。民事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协议,对合同双方而言,当事人可以自由选择另一方。而经济行政合同只能是经济管理机关之间、经济管理机关和相对人之间签订的合同,合同至少有一方必须是经济管理机关,当事人不得自由选择。民事合同的双方,在确定、变更、终止民事关系时,相互之间始终处于平等地位。而经济行政合同的双方,在确定、变更、终止合同关系前,是基于管理和被管理的关系;在合同关系成立后,也以一方享有特权为特征。经济行政合同仍体现了双方当事人地位不平等性这一行政行为的基本特征,因此,它不是民事行为,而是行政行为。它不同于民事合同,目的不在于直接的经济利益,产生债权债务关系。民事合同尤其是经济民事合同的结果可能客观上有利于整体经济利益,但它最直接的目的是法人或公民的自身利益。而经济行政合同的直接目的是为了实施经济管理,有利于公共利益,因此,它不能完全遵循自愿平等、互利和等价有偿的原则。 由于经济行政合同目的的非凡性,使得其和民事合同具有很大的差别。首先,在合同条款中经常规定了经济管理机关的特权;其次,为保证经济管理职能的实施,有些合同的签订不是自愿的,而是带有强迫性;第三,合同的标的不是价值规律的体现,而是公平原则的体现。 经济行政合同是一种灵活的行政行为,它作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和保留经济管理机关一定特权的有机统一体,在经济管理中发挥着日益重要的功能摘要: 1.经济行政合同既能发挥相对人的积极性又保留了管理者的一定特权。从经济行政合同的特征可以看出摘要:它既不像经济行政命令那样僵硬,又不像民事合同那样随便。在经济行政命令中,相对人处于消极的被动地位,只负责执行而无须负责执行的结果,但在经济行政合同中,事先确定了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相对人必须对执行的结果负责,因而有利于发挥他们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并且,假如发生相对人违约的情况,经济管理机关有权依合同追究其责任。 2.经济行政合同在很大程度上可以弥补单纯行政命令的不足,弥补法律规定不完善、地方规章效力不足的目前状况,并可根据不同的情况,作出严于法律、法规的约定。在我国,多种经济成分并存,不同经济利益群体的出现,使得经济管理不可能单纯依靠行政命令手段,必须以经济的、法律的手段加以补充。而在目前我国的经济管理法规尚不十分完善、地方立法更欠完备的情况下,经济管理机关可以根据经济管理的目标和职能,以经济行政合同的方式弥补其不足。 3.经济行政合同是遵循经济管理社会性、灵活性特征,灵活管理的有效手段。经济管理必须以价值规律、市场机制的功能充分发挥为前提,且对于经济的管理,是自然过程和社会过程的统一,以强硬的行政命令手段是难以奏效的。然而,国家为实现管理经济的职能,使经济的发展符合协调发展的要求也必须表现出一定的意图,这时,采用经济行政合同的方式比单纯的行政命令要好得多。经济行政合同既便于实现国家管理经济的意图又保留了制裁对方违约的可能性,而且可以发挥相对人的主动性和创造性。经济管理部门通过合同的形式,将管理建立在科学的、符合经济自身发展规律的基础之上。 经济行政合同的订立,较之于民事合同,在订立的权限、方式和相对人选择上受到一定的限制,一般不如民事合同自由。经济管理机关作为国家意志的执行机关,无权自由处分公共权力。 经济行政合同的缔结权限,即经济管理机关订立经济行政合同的依据是什么,这是一个尚存争议的新问题。在我国目前情况下,经济行政合同的缔结大多根据经济政策,而缺乏法律的明确规定。但从长远来看,必须以法律形式确定经济管理机关签订经济行政合同的权力,以保证经济行政合同的稳定性及其运用范围,克服相对人的怕变心理。 国家经济管理机关只能在其管辖的经济事务范围内签定经济行政合同,但由于现在我国经济管理机关的权限因种种原因尚不稳定,因此,凡涉及重大新问题且有权限争议时,应由政府协商,并取得明确授权。 经济行政合同的条款,是经济行政合同的核心,它直接反映着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同时也是当事人履行合同的基本依据。经济行政合同的主要条款应包括三大类摘要:第一类是一般行政合同所应具备的主要条款,包括标的、经济指标、价款和酬金、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等五项。这是任何合同都必须具备的条款。第二类是根据法律的规定或按经济行政合同的性质所必须具备的条款。这是各种具体合同中所特有的必备条款,其内容取决于经济法的明确规定或合同的具体性质。第三类是当事人一方要求必须规定的条款,如经济管理机关因其非凡性所享有的特权并经相对人认可的非凡要求。 经济行政合同的履行在实践中存在的新问题较多。从合同订立的情况来看,有两个重要的特征不可忽视,一是经济管理机关在合同履行中享有特权,二是当事人双方的合同责任有较大的差别。一般来说,相对人一方的责任及其奖罚都是明确具体的,而经济管理机关的责任则难以明确具体,根据现有的各种合同中有关经济管理机关一方义务的含糊措词很难依法追究其责任。因此,解决经济行政合同的法律依据新问题,是保证合同履行的一个重要条件。 (二)经济行政指导 经济行政指导是指经济管理机关为谋求经济保护目标的实现,期待相对人任意的协作、自发的行动而提出的劝告、建议、指示、希望等非权力行为的总称。它是一种事实行为。这种行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国家经济管理中的存在是必要的摘要: 1.经济领域广泛复杂且技术化、专业化程度很高,经济管理机关在无适当立法办法的情况下,必须肩负管理责任,以弥补法律的不存在或不完善。 2.经济管理机关可以不通过命令或强制办法圆满灵活地实现预期的经济保护目标,而不引起摩擦或反抗,同时也保障对方主张自己意见的机会。 3.经济发展的高度专业化、技术化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事项的复杂化,使得经济管理机关也有必要向社会和公民提供知识和技术。 经济行政指导是一种由经济管理机关通过向对方做工作,期待对方实施管理机关意图的行为。它从法律形式上不具有对相对人的强制力或法的拘束力,相反是在相对人任意合作下实现管理目的的行为形式。因此,经济行政指导和经济行政行为有着显著区别,它是一种非权力手段。但是,由于经济行政指导是经济管理机关的行为,而经济管理机关在法律上或事实上享有的统治地位使经济行政指导可以发挥重要功能。 1.抑制功能。指在某种意义上,对相对人的行为事实上具有抑制效果。如技术监督局认为有违反经济法非凡规定的行为时,对相对人的违法行为进行纠正劝告,或劝告可能遭受危害的企业、居民采取必要办法等。 2.协助功能。指保护相对人并予以协助的功能。例如建设局对建设单位进行必要的指导。 3.调整功能。指调整相对人的利益关系。当企业相互间或企业和居民间发生的经济纠纷有可能影响经济和社会秩序的维持时,通过关系人的互让和协作来调整其利害关系。如企业和消费者发生纠纷时,工商行政管理局对该纠纷当事人双方或一方进行劝告,促使其达成协议。 4.引导功能。指为实施或实现一定的政策或计划而引导相对人的行为的功能。 从经济行政指导的功能可以看出,它对相对人不具有法的拘束力。但由于经济管理机关往往通过向服从行政指导的人提供一定的利益(如综合利用产品的价格优惠、税收优惠等)或以国家权力为背景的经济管理机关的支配地位,经济行政指导对相对人具有事实上的强制力,但不是法律上的。因此,对不服从经济行政指导者,不得强迫执行经济行政指导的内容,或对该不服从者适用罚则。 经济行政指导在各国经济法中都得到了广泛运用,但对这一新问题的探究却不够深入,有关经济行政指导的各种法律新问题,如经济行政指导和依法授权、法律对经济行政指导的拘束、经济行政指导中的裁量权、经济行政指导和经济行政救济等等,均是值得进一步探究的新问题。 经济管理方面论文:我国房地产经济管理的问题与措施探讨 现如今在中国,房地产经济管理问题不仅仅是一个经济问题,更是关乎到国计民生的社会问题。房地产涉及范围广、关联性高,是改善人民物质生活水平和增加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对国民经济的产生了巨大的促进作用。然而在现在房地产行业繁荣表面的背后,也存在着一些突出问题,而这些问题已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比如房地产市场过热,发展速度过快;房地产企业缺乏核心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房地产整体产业素质低、产业化运行效果差;房价居高不下,普通百姓压力大;房地产交易、中介市场规范性有待加强等问题都是社会关注的热点。因为我国特殊的国情背景,房地产产业发展中的种种问题不仅仅只是简单的经济问题,同时也承担着难以推卸的社会责任。如何引导房地产业的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是我们首先应该考虑的直接关系国计民生的大事。近几年,针对房地产市场中存在的各种问题,我国房地产不断加大宏观经济管理力度,制定出众多的政策,受关注程度比以往任何一个时期都高。然而从目前我国房地产市场的运行情况来看,收效甚微。究其原因,即房地产市场发展中一些深层次的根本性问题仍未得到彻底解决和纠正,房价仍然持续上涨得不到有效的抑制,甚至于出现政府越管问题越多的现象。由此可见,虽然我国房地产业的发展前景是光明的,但是如果不正视我国房地产在经济管理方面的问题,仍然会对产业的稳定和发展产生阻碍。 一、我国房地产经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缺乏系统完善的管理机制 我国的房地产经历了多年的发展,房地产经济管理问题已经成为在国家和政府经济管理中无法避免的重点难点。尤其在近几年,虽然政府重点强调要抓好房地产的管理,并且短时间里推行了一系列密集的政策。但是收效甚微,大部分政策法规都流于形式,没有切实实施到位,有的甚至出现弄虚作假的现象。还有些政策可操作性不强,存在争议,实施原则的制定和颁布早早出台,可制定和颁布实施细则却远远落后。目前,我国房地产市场正处于快速发展的过渡阶段,房地产业低成本、高收益,使之成为地方经济的支柱产业和地方财政重要来源,同时也成为地方政府推高地价、拉高房价的原动力。 2.政策不稳定,目标不清晰 近几年来,我国多次调整房地产管理政策,目的都在于尽快实现房地产市场供需总体平衡,抑制房价的过快上涨,实现居者有其屋的想法。然而政府在房地产管理的过程中,所出炉的政策无法结合现行的房地产形势,因而对房地产业也就缺乏了相应的约束力。政策缺少的连续性和科学性、合理性,整个房地产行业随着政策的变动上下波动,这样不仅扰乱了房地产市场的正常运行,同时也给投机者带来了钻政策漏洞的可趁之机。一些人往往利用政策中的相关漏洞,投机取巧的进行投资,扰乱和破坏市场的发展秩序。加之我国房地产经济管理还存在房地产税收政策、经济适用房政策、住房产业政策等方面的目标不明确、思路模糊的问题,更制约了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 3.相关法律法规体系不健全 在我国,房地产业正处于快速发展的初始阶段,所以房地产相关法律法规的健全程度有待加强。房地产市场管理应是一个从最初的开发、建设、交易到后期管理的完整体系,但是在我国目前还没有形成一部覆盖整个房地产市场各环节的管理法规。现在主要靠行政权威对房地产经济进行管理,没有制定与此相配套的条例、细则,导致房地产市场,特别是在土地市场上政令不通,违规的现象屡禁不止。 4.房地产发展过程中资源没有得到合理利用 长期以来,我国的房地产偏重粗放发展,效益增长主要依靠土地、水、能源等资源的过度消耗,空间资源很少被重视,得不到合理的利用和开发。由于我国人口众多,资源相对并不丰富,尤其是土地空间等资源在一些地区形势非常严峻,所以房地产发展过程中资源使用效率低下,影响其他行业发展的事件屡见不鲜。在房地产业发展中,资源的机会成本及合理利用是我们必须考虑的问题。 二、解决房地产经济问题的对策 1.完善管理机制 政府出台有效的法规政策来完善房地产市场。首先,政府应该重视税收在房地产经济中所起到的作用,理顺各种税收政策的关系,根据房地产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不同的税收政策,切实发挥税收政策的宏观调控作用。其次,政府利用管制和市场调控双重机制来影响土地的价格,在房地产市场过热的时候,通过减少土地供应来减缓经济过热现象。相应的,房地产市场疲软的时候,应该适当增加土地的供应量,以此来刺激房地产经济的增长。再次,政府应该通过制定具体的房地产产业的发展规划来完善房地产产业政策,进一步完善房地产市场。 2.制定长期发展规划,指导短期实践 目前,我国房地产市场不断进行,处于不断深入的关键时期,经济结构和发展方式都面临着重大调整,转型和发展将成为未来我国经济发展的主题词和关键词。要深刻认识到,房地产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在解决我国居民的居住条件和提高生活品质方面起到重大作用,并且在促进我国经济增长和经济转型阶段有着独特地位。确立长期发展目标,明确房地产经济管理的总体思路,进而满足我国日益增长的城乡居民的实际居住需求和城镇化建设的需要。把宏观经济管理目标有针对性地分解为中短期目标,以便不断理顺当前房地产市场复杂多变关系,从而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的发展。 3.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体系 完善法律法规体系一般都需经历一定的发展阶段和积累经验。当前,实现我国房地产市场的正常运行,需逐步建立和完善我国房地产法律法规,建立起具有中国特色的完整房地产法律体系,从而实现房地产市场运行的规范化和房地产经济管理行为的合理法与合法化。应以法律来有效制约政府的经济管理作用,避免政府过多的行政干预对房地产市场秩序造成负面影响。同时以法律切实保障我国房地产综合、全方位、多层次宏观调控体系的建立和实施。 三、结语 综上所述,房地产经济作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对经济的发展起到很大的作用。由于房地产经济一部分是金融,一部分是政策,因此对房地产经济的评价不能仅仅看一个方面,还应该看国民经济的稳定状态以及金融的承受能力。目前我国的房地产经济正在进入了恶性发展阶段,在这种情况下,要想保持房地产经济的健康发展,防止房地产经济泡沫,不仅需要房地产行业自身的规整,还需要国家积极制定相关政策进行调控,以保持房地产经济的良性健康发展。在此基础上,未来的房地产经济才可以坚定不移的发展进步。 经济管理方面论文:关于房地产经济管理的若干问题研究 1、前言 自从对住房货币化进行了改革,使得房地产价格持续上涨,并且在2004年上升指数已经达到了高峰。尽管出现了全球性的金融危机,我国房地产价格指数在2008年出现了小幅度的下降,之后又出现了上涨。在2010年,我国政府采取措施遏制了房地产价格的快速上涨, 截止到现在,尽管房屋的销售量减少,但是,房价却没有明显下降。 虽然我国房地产行业呈现出一片繁荣景象,但是仍然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这些问题的出现主要是由于结构性因素和政策性因素的影响。其中,结构性因素是长期发展的结构,主要由地区经济和对外贸易发展不平衡所导致的;政策性因素主要由政府调控行为失当、金融政策、住房保障政策等的影响。 2、房地产经济管理中存在的若干问题分析 2.1房地产业调控行为失当 我国的房地产市场具有一定的垄断性,其主要表现在土地使用权、经营权、经营形式等的垄断。开发商为了最大限度的获得经济利益,利用各种手段和方法压缩住房供需数量,拉大供需差距,从而使房价持续上涨。 房价的构成主要包含土地成本、开发费用、开发利润等方面。除此之外,政府在拍卖土地时,也可以从中获利,并且还可以从各种税收方面获得利益,土地和税费就占房价的40%。 随着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不断深入,使人们的生活水平得到了快速的提高。企业和市场规模越来越大,各个行业在市场上的竞争也越来越激烈,利用城市优势来不断的壮大自己,然而,这些都增加了住房的需求,城市土地的价值逐渐凸显出来。从深一层次方面看,城市已经成为了政府巨大的投资资源。 在国内有些地区,土地的直接税收和间接税收达到地方预算收入的40%,然而土地出让金收入占政府预算收入的60%。出现“土地财政”直接和土地出让制度有着密切的联系。现如今,土地通过买断的形式使用,使得地方政府从中获得更大的经济利益。地方政府完全没有考虑到后果,这样的掠夺式的开发将直接阻碍到房地产的行业的发展。 2.2宏观金融政策调控失当 由于企业低利润或者是负利润状况的出现,使社会上很多闲置资金存到银行的机会越来越大。同时,我国现如今的资本市场并不完善,存在很大的风险,再加上受实体经济的影响,经济市场发展的速度得到了控制。但是,实体经济所产生的经济利益远低于房地产的投资,如果将这些资本都投入到产生巨大经济利益的房地产市场,那么将是和真实的消费者争抢房源,从而变相的抬高了房价,使原来人民的商品房转变为了资本房,这也成为了很多资本商家投机的基地。近年来,由于房地产实际的供给和弄虚作假的需求之间的矛盾越来越突出,导致了房价完全脱离了真实的价值,使房地产泡沫形式开始膨胀,同时这又加剧了供需矛盾。 2.3缺少相关的国家住房保障政策 国家的住房保障政策直接关系到人们的生活,但是,在不断的尝试过程中,政策缺乏可操作性,缺乏法律的约束,结果导致出现了很多问题。再加上保障性住房大多数建设在偏远的郊区,尽管价格比较便宜,但是,由于缺少基础必要的基础设施建设,生活成本的不断上升,例如:交通费用,给中低收入的群体带来了巨大的经济负担。 3、加强房地产经济管理的有效措施 3.1科学规划建筑用地 当前,大多数人认为“城市经营”就是我们所说的“炒地皮”,各级地方政府只利用土地出租和转让来增加地方财政收入。有些房地产的开发商通过短期向外出租直接获得利益,例如:商品住宅;有些是长期向外出租来获利,例如:大型商场等。然而,在什么样的位置建设什么样的房子等问题我们需要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建设和谐城市要坚持科学发展观。 3.2充分发挥政府的经济职能作用 根据目前房地产投资的速度和房市情况,从房市周期论的角度看,目前,当前我国房地产投资正处于一个繁荣时期,房地产市场还处在一个比较有利的上升阶段。但是,从目前的房市状况来看,近几年,在科学发展观的正确引导下,进一步加强对房地产进行调整,然而,所谓的调整指的并不是楼市崩溃进行的调整,而是指导房地产进入另一个比较成熟的稳定发展时期,并且出现了很多性价比优越的产品,促进市场走向成熟化。 3.3加强政府的宏观调控,有效控制地价 现如今,房地产行业已经成为我国国民经济的主导产业,对gdp增长有巨大的带动作用,经济增长所决定的居民住房能力要依靠经济发展创造的市场需求。其原因主要为房地产行业是土地和金融相结合在一起的特殊产业,其中土地是严重缺乏供给弹性的因素,然而,金融在理论上可以无限供给,而且流动性较大。如果房地产行业深入投资因素,那么就会在短时间内形成经济泡沫,一旦市场资金出现突然中断,将会直接导致泡沫经济快速崩溃,同时也必然会给相关产业和社会的发展带来影响和破坏。由此看来,加强政府的宏观调控,有效控制地价,才能确保房地产市场健康顺利的发展下去。 4、结束语 总体说来,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使得我国房地产行业也有了突飞猛进的发展,但是在发展的过程中,我国房地产经济管理中出现了很多问题。我们只有充分认识到房地产行业发展中存在的诸多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房地产经济管理,科学规划建筑用地、充分发挥政府的经济职能作用、加强政府的宏观调控,有效控制地价,才能进一步确保房地产市场健康、顺利、有序的发展下去。 经济管理方面论文:对于《管子·轻重篇》的经济管理思想 《管子·轻重篇》诸篇原19篇,今存16篇,是我国古代经济思想的瑰宝。《轻重篇%26gt;%26gt;在重视农业、稳定个体农民经济基础上,主张通过商品经济来富国、强国,提出了国家通过货币、商品的“轻重”关系来调控经济的理论。这在先秦经济思想中可以说是独树一帜的,至今仍然可资借鉴。 一、《管子·轻重篇》的轻重理论. 在中国历史上“轻重”概念经常是和管仲联系在一起的。《史记.齐太公世家》说摘要:管仲“设轻重鱼盐之利,以赡贫穷,禄贤能,齐人皆悦。”《史记·管晏列传》中说摘要:“管仲既任政齐相……贵轻重,慎权衡。”《史记·平准书》说摘要:“齐桓公用管仲之谋,通轻重之权,徼山海之业,以朝诸侯,用区区之齐,显成霸名。”《史记·货殖列传》中说摘要:“管子……设轻重九府,则桓公以霸.”这些记载都是把“轻重”和管仲联系在一起的。由于管仲通轻重之变,使齐国富强,所以齐国人缅怀其遗教,不断地根据管仲的言行和有关档案及现实的需要探索轻重理论,至战国时形成了《管子·轻重》各篇。《管子.轻重》诸篇虽非管仲所作,但它从轻重理论出发提出国家从宏观上管理和调节经济的主张却值得注重和重视。 那么《管子·轻重》诸篇阐发的轻重理论的内容到底是什么呢?“轻重”是一个矛盾的对立面,作为一种治国之术,主要用于经济方面’如同孙子兵法中“正奇”这一概念主要用于军事方面一样。在经济领域中,轻重理论就是通过权衡货币、谷物、百物的供需、贵贱’采取办法使国家富强,并平抑物价、安宁民众生活。在对外方面,就是要权衡轻重,在经济上通过对外贸易和商战制服、搞垮别 国。从以下方面可看出轻重的运用摘要:其一,轻重理论用之于万物方面,则任何商品都如《管子.揆度篇》所说是“重则至,轻则去……物臧则重,发则轻”。《管子·轻重甲篇》则说摘要:“章(障)之以物则物重,不章以物则物轻;守之以物则物重,不守以物则物轻。”这里所说的“重”主要表现在商品缺乏、供给不足,引起涨价和人们的重视。这里所说的“轻”,主要表现在物品供给充分和很多,价格下跌。物品“重”就会引起远地同类商品输入。“轻”则本地商品就会运销到他方。其二,轻重理论用在谷物方面,《管子·轻重篇》认为谷物和万物的轻重关系成反比。《管子·轻重乙篇》摘要:“粟重而万物轻,粟轻而万物重。”《管子.乘马数》载摘要:“谷独贵独贱。桓公曰摘要:‘何谓独贵独贱’?管子对曰摘要:‘谷重而万物轻,谷轻而万物重。”这就是说,谷和万物的关系是,谷重万物相对轻,谷轻万物相对重。其三,轻重理论用之于货币方面,货币和万物成反比。《管子·山至数篇》说“币重而万物轻,币轻而万物重。”《管子。山国轨篇》说摘要:“国币之九在上,一在下,币重而万物轻。敛万物而应之以币。币在下,万物皆在上,万物重十倍。”《管子.国蓄篇》则说摘要:“谷贱则以币予食,布帛贱则以币予衣。视物之轻重而御之以准,故贵贱可调,而君得其利。”其四,货币和谷物的关系,又是所谓“币重则谷轻,币轻则谷重”,二者成反比。为了把握轻重关系的规律,了解各种商品(万物)和谷物、货币和万物、谷物和货币彼此间轻重关系的比例关系是非常重要的。 各种商品形成的轻重之势,《管子·轻重》诸篇中都曾谈到。如《国蓄篇》摘要:聚则重,散则轻。《轻重甲篇》摘要:守则重,不守则轻;章(障)则重,不章则轻。《国蓄篇》摘要:少或不足则重,有余或多则轻。《轻重乙篇》和《地数篇》则云摘要:令疾则重,令徐则轻等等。 了解各种物品之间的轻重比例关系和各种情况下物品所出现的轻重之势,是为了采取相应的办法而达治国安民之目的。所以《管子·国蓄篇》说摘要: 五谷食米,民之司命(决定民众生死)也。黄金刀币,民之通施(通货)也。故善者执(把握)其通施以御(控制)其司命,故民力可得而尽也。 夫民有余则轻之,故人君敛之以轻。民不足则重之,故人君散之以重.敛积之以轻,散行之以重。故君必有十倍之利,而败之扩(万物之价)可得而平也。上面所引述的两段话,是国家通轻重之变所要达到的目的。第一段话是说国家把握着货币以控制能决定民众生死的谷物的价格,因此就能使民众尽到自己的力量.第二段话的意思是说,民众有余的东西就“轻”,因此人君就在东西轻时加以收藏.民众缺乏的东西就“重”,所以人君就在东西“重”时加以卖出发散。这样一敛一散,国君必然得到10倍之利,而财物的价格又可得到平抑。 《管子·轻重篇》诸篇的作者认为轻重之术是治国的根本方法。《管子·揆度篇》说摘要:“燧人以来,未有不以轻重为天下也。”《管子.轻重戍篇》载摘要:“桓公问于管子曰摘要:‘轻重安施?’管子对曰摘要:‘自理国?戏(伏羲)以来,未有不以轻重而能成其王者也。’”在这位作者看来伏羲的“迎阴阳”,神农的“树五谷”,燧人的“钻燧取火”,直到夏代的“疏三江,凿五湖”等等都是以轻重之术治国的体现。这样,古代统治者所推行的一切经济办法和治国良法,都被概括在轻重理论的范围之中了。这样,轻重理论就被说成是一种无所不包的广义的治国理论了。 二、轻重理论下的重农思想 《管子·轻重篇%26gt;%26gt;诸篇所阐发的轻重之术是建立在重农的基础上的。所以,这种轻重之术不仅和重农不矛盾,相反它还以轻重之术来稳定农民生活、促进农业发展。《管子·轻重篇》诸篇不少地方都论述了农业的重要,如《管子·轻重甲篇》说摘要:“管子曰摘要:一农不耕,民或为之饥;一女不织,民或为之寒。故事再其本,则无卖其子者。事三其本,则衣食足。事四其本,则正籍(征?)给。事五其本,则远近通,死得藏(葬)。”《管子·揆度篇》有和上述相似的一段记载说摘要:“上农挟五(口),中农挟四,下农挟三。上女衣五(口),中女 衣四,下女衣三。农有常业,女有常事。一农不耕,民为之饥者;一女不织,民为之寒者……故先王谨於其始.事再其本(民众从事的生产事业收入能倍于其资本),民(只有)无檀者卖其子。三其本,若为食。四其本,则乡里给。五其本,则远近通,然后死得葬矣。事不能再其本,而上之求焉无止……君失其民,父失其子,亡国之数也。”上述两段集中地论述了农业的重要性。所以,《管子·轻重篇》的作者是决不轻视农业的。非但如此,《管子·轻重篇》还认为封建统治者应采取种种办法保证和促进农业生产的进行和发展。这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摘要: (1)不误农时 《管子。山国轨篇》说摘要:“春十日不害耕事,夏十日不害芸事,秋十日不害敛实,冬二十日不害除田。此之谓时作。”《管子·巨乘马篇》载,在“春事二十五日之内”,国君不可兴徭役,假如国君兴徭役,则是“起一人之繇,百亩不举。起十人之繇,千亩不举。起百人之繇,万亩不举。起干人之繇,十万亩不举。春已失二十五日,而尚有起夏作(夏天的繇役),是春失其地,夏失其苗,秋起繇而无止,此之谓谷地数亡。谷失於时……此盗暴之所以起,刑罚之所以众也。随之以暴,谓之内战。”这里,痛切地陈述了国君起徭役、误农时所造成的严重后果,其目的就是告诫统治者应不误农时,在农忙时要保证劳动者能从事正常的生产劳动。 《管子·轻重甲篇》则载摘要:“孟春既至,农事且起。大夫无得缮冢墓,理宫室,立台榭,筑墙垣。北海之众无得聚庸而煮盐。”这就是说在春耕农忙到来之时,大夫家要停止修缮冢墓、宫室、台榭、筑墙垣等活动,“北海”地区也要禁止民众雇工煮盐,这样便可以保证劳动力不流失他用,并使春耕生产得以正常进行。 (2)奖励多种经营 《管子·山权数篇》载摘要:“桓公问於管子曰摘要:‘请问教数(教育的方法)。管子对曰摘要:‘民之能明於农事者,置之黄金一斤,直食八石(给黄金一斤或相当于黄金一斤的谷八石为奖金)。民之能蕃育六畜者,置之黄金一斤,直食八石。民之能树艺者,置之黄金一斤,直 食八石。民之能树瓜瓠荤菜百果使蕃衮(裕,同衍)者,置之黄金一斤,直食八石。民之能已(愈)疾病者,置之黄金一斤,直食八石。民之能知时……曰某谷不登,曰某谷丰者,置之黄金一斤,直食八石..民之通于蚕桑,使蚕不疾病者,皆置黄金一斤,直食八石。”这里在谈教育民众的方法时,国家以奖励作为教育的方法,对善农事的、蕃育六畜的、树艺的、种瓜果蔬菜的、会看病的、经验丰富能预知谷物丰歉的、善于种桑养蚕的,均以黄金一斤或相当于黄金一斤的八石谷物为奖金。从奖励的事项看,《管子。轻重篇》的作者倡导的是多种经营,对善农事种五谷、善畜牧育六畜的、树艺、种菜瓜果、善种桑养蚕都给同样的奖励就充分说明了这一点。 (3)借贷 国家蓄藏一定量的粮食和钱,农民困难时借贷给农民,以保证生产的正常进行,待农民收获再以实物还贷。有关这点,《管子。国蓄篇》载摘要: 凡轻重之大利,以重射轻, 以贱泄平。万物之满虚随财准平而不变.衡绝则重见,人君知其然,故守之以准平。使万室之都必有万钟之藏,藏?(钱贯,即穿钱的丝线)千万。使千室之都必有千种之藏,藏?百万。春以奉(供给)耕,夏以奉芸。耒耜械器钟(种,五谷之种)穰(馕,和饷同)粮食毕取赡於君。故大贾蓄家不得豪夺吾民矣。然则何?君养其本谨也.春赋以敛缯帛,夏贷以收秋实。是故民无废事,而国无失利也。这段话的意思是说摘要:凡轻重的大利是以重射轻,以贱而转化为平价。万物的“满”(余)和“虚”(不足)随着国家财政的平准政策而不断变化,打破的平衡会重新再现。人君知道这个道理,所以坚持实行平准政策。国家使有万家的城镇储存万钟之粟和钱千万,让千家的城镇储存千钟之粟和钱百万。储存粮食和钱的目的是摘要:春天供给耕田,夏天供给锄耘。耒耜等械器和种子及粮食当然是由国君供给的。因此大商贾储积家就无法大肆盘剥民众,为什么会如此呢?是因国君勤谨地扶持本业。春天借贷的钱粮收取丝织品缯帛,夏天贷出的钱粮在秋收后收取谷类.因此,民众不会无事干,国家也不会受损失。 《管子.山国轨篇》说每年“泰春”、“泰夏”、“泰秋”、“泰冬”的“物之高下”,民“相并兼之时”,国家都要贷给农民粮食。并说摘要:“无赀之家皆假之械器、胜(滕)?、屑(碎米)、?(糗,乾粮)、公衣.功已而归公衣,折券(折毁借贷时所给之券)。故力出於民而用出於上。 (4)调节物价 抬高谷物价格,促进粮食生产。《管子。轻重篇》谈到抬高谷物价格屡见不鲜。如《巨乘马篇》载“国谷之重再什倍”。《山国轨篇》摘要:“三壤已抚,而国谷再十倍”。《山权数》摘要:“国谷之重十倍异日”。《山至数》;“国谷十倍”。《地数篇》谓“武王立重泉之戍”,使“国谷二十倍”。《管子·轻重甲篇》对这个新问题讲得比较具体摘要:“粟贾(价)平(釜)四十则金贾(斤)四千。粟贾釜四十,则钟四百也,十钟四千也。二十钟者为八干也。金贾四千,则二金中八千也。然则一农之事终岁耕百亩,百亩之收不过二十钟,一农之事乃中二金之财耳。故粟重黄金轻,黄金重而粟轻,两者不衡立。故善者重粟之贾,釜四百,则是钟四千也,十钟四万,二十钟者八万……一农之事有二十金之笑。”这里讲了粟价提高10倍和农民货币收入的关系。粟价釜40,则钟400,10钟4 000,20钟为8 000。而当时金价为l金4 000,2金8 000。一户耕田百亩的农民,百亩之收为20钟,则一户农民一年收入8 000,值2金。假如粟价提高10倍,则粟价釜400,钟4 000,lo钟4万,20钟8万。而这时金价未涨,所以金1斤4 000,10金4万,20金8万。因此,一户农民每年收20钟,值钱8万,值20金。由于粟价提高了lo倍,农民种谷物可以增加收入,所以种谷物的积极性提高,导致谷物生产的增加。另一方面,由于本国的粟价提高,别国的粟也会被贩来本国,也是促进本国粟增加的一个重要原因。 (5)减免农业税 在煮盐业方面增加收入,减免农业税收。《管子·地数篇》载桓公问管子日摘要:“吾欲(内)守国财而毋税於天下……可乎?”管仲回答说摘要:可以。其办法是摘要:盐是人人都要食用的生活必需品,“十口之家,十人咕(食)盐,百口之家,百人咕盐”。齐国又是闻名的盐产地,每年冬天从十月开始煮盐至第二年春天国家可征收到3万钟盐。①而第二年春天,由于“阳春农事方作,令民毋得筑垣墙,毋得缮冢墓。大夫毋得治宫室、毋得立台榭。北海之众毋得聚庸而煮盐。然盐之贾(价)必四什倍”.这时,可把高价盐,运销至梁(魏)赵宋卫濮阳。由于无盐则肿,别国不能无盐,这实际上等于齐国煮海水为盐向天下征税了。由于卖高价盐赚到钱,因此可以“内守国财”,而减免国内的农业税了。 (6)以工代赈 在水旱灾荒年景以工代赈。《管子·乘马数》载摘要:“若岁凶旱水泱(溢),民失本,则修宫室台榭,以前无狗后无彘者为庸。故修宫室台榭,非丽其乐也,以平国笑(计)也。”此处所讲的办法就是后世以工代赈之法,让贫困无生计的贫民当庸工,挣钱糊口,度过荒年。 三、轻重理论下的安民强国思想 轻重理论的宗旨在于安民强国,因此《管子·轻重篇》提出了一系列的经济主张,这些主张值得注重的主要有下列一些摘要: (1)轻税和免税 《管子·轻重篇》认为强求征籍(征税)会破坏生产。《管子·轻重甲篇》云摘要:“籍於室屋……是毁成也……籍於万民……是隐情也。……籍於六畜……是杀生也。籍於树木……是伐生也。”②征房屋税会使已有的房屋日渐毁坏,征人头税会使人心趋于造伪做假,征牲畜税会导致牲畜被宰杀,征树木税会导致树木被砍伐。总之,强求征税会破坏生产,《管子·国蓄篇》认为强求征税会造成人民生命财 ①《管子·轻重甲篇》摘要:“十月始正.至於正月,成盐三万六千钟。” ②《管子·国蓄篇》也有类似记载。 产的重大损失,如说摘要:“今人君籍求於民,令曰摘要:十日而具,则财物之价什去一。令日摘要:八日而具,则财物之价什去二。令曰摘要:五日而具,则财物之价什去半。朝令而夕具,则财物之价什去九。”这说明强制征取财物,民众为缴纳捐税,不惜贱价变卖财物而纳税,征税限令的期限越短纳税者被迫降价出售商品所受的损失就越大。而“民予则喜,夺则怒,民情皆然”。①因此,向人民强求征籍(征税)就会引起人民的不满,产生“下怨上而令不行”的现象。所以,首先要轻税,减轻赋税也轻易做到。《管子。大匡篇》载摘要:“二岁而税一,上年什取三,中年什取二,下年什取一,岁饥不税。”这里除了饥荒年不收税外,两年征税一次,上年征3/10的税,平均每年征15%;中年征2/10的税,平均每年征10%;下年征l/10,平均每年征收5%。假如上年、中年、下年平均算,则每年征收l/10的税。《管子。幼官图篇》载,齐桓公第三次会合诸侯时规定摘要:“田租百取五,市赋百取二,关赋百取一。”这里规定的收税是很轻的,不过只是暂时的。从农业税的征收看,《管子·治国篇》说“府库之征,粟什一”,说明一般情况下征收1/10的田赋。 轻税这一点只是初步。《管子·轻重篇》认为最好的办法是不向民众征税而又能做到财利归于国家,即所谓“故万民无籍而利归於君也”。②要做到这一点就要采取其他一系列办法。 (2)国家和贸易 国家参和粮食等物品贸易,一箭三雕,既可以使国家获利,财政充裕;又能平抑物价,安宁民众生活,同时还能阻止“大贾蓄家”操纵市场,“豪夺”农民。《管子w山国轨篇》讲了国家对经济的规划和干预办法,主张以乡、县和国家进行规划,以了解田数、人口为基础。先了解“田若干,人若干”,和田地中“高田、闲田、山田”的数量。这样,一乡一县之田生产的“谷重若干”也可以大体知道,而后又可以了解“终岁度人食其余若干”、“终岁其食不足于其人若干”。这就是所谓“泰轨”,即基本规划。据此,国家设立 ①② 《管子·国蓄篇》。 “环乘之币”(公币)作基金,由国家先贷放给农民,家口多者贷放多,少者贷放少。收获后,贷款按谷价折合,以谷物缴还国家,收获少的山田,如不够农家食用,可用国家的公币“振其不赡”。其结果,农民生产的大量谷物集中于国家手中,到谷价上涨时,国家又可从抛售谷物中获得巨大利润,.以充裕国家的财政。 国家参和粮食贸易和调控是一项基本办法,所以《管子·轻重篇》一再谈到此新问题。《国蓄篇》说如“夫民有余则轻之,故人君敛之以轻,民不足则重之,故人君散之以重。敛积之以轻,散行之以重,故君必有什倍之利”。国家利用供求不平衡时的物价涨、落来收购、销售,在一买一卖之间就可以谋取大利.所谓“什倍之利”也只是说获利多之意的虚词,并非绝对的表示数量之意。 国家除了参和谷物贸易之外,在农业和家庭手工业结合的条件下,也参和纺织品的贸易。国家对某乡“女胜事者若干”,其产品除供自身穿着外“余衣若干”也列入“泰轨”。对这些有余的纺织品,国家照市价折合为货币,支给预付款。这样封建国家又把握纺织品,等这些东西价格上升时,国家又出售从中谋利。此外,国家对军队需用之牛马、器械、战车和山泽物品的加工品、小农具等等也都进行预购储存,又及时预售和卖出,国家从中获取巨大利益。 总之,封建国家通过上述谷物、纺织品和其他种种物品交易,获取了巨大利润,充实了国家的财政。另一方面国家售出这些货物时又有平抑物价的功能,安宁了民众的生活。这样做的同时,也就制止了商人的囤积居奇、谋取暴利。 (3)调控物价 利用价格波动,增加国家收入。通过价格变动反映商品的轻重关系是《管子》轻重理论的有机组成部分。《管子·轻重乙篇》载摘要: 桓公问於管子曰摘要:“衡有数乎?”管子对曰摘要:“衡无数也。衡者使物一高一下,不得常固……岁有四秋,而分有四时, 已有四者之序,发号出令,物之轻重相什而相伯,故物不得有常固。故曰衡无数。”《管子》中所说的衡,就是商品价格围绕一个中心线而上下波动的运 动。尽管《管子》不懂商品价值,不懂商品价格围绕价值而上下波动的道理,但《管子》却观察到客观存在的这一现象.因此,在《管子·轻重篇》的作者看来,把物价绝对地稳定在一点上没有必要,应在价格的上下波动中求其准平,不能使其“常固”。噬管子。轻重篇》的作者主张利用这一点来调控经济生活,为国家谋利。所以,《管子·轻重乙篇》又说摘要:“谷贵则万物必贱,谷贱则万物必贵.两者为敌,则不俱平。故人君……操事於其不平之间。故万民无籍,而国利归於君也”。 轻重理论还利用价格的相对关系间接刺激价格上涨来调控国家的经济生活。如《管子.轻重丁篇》说,国家把握了大量的布,则不必征布税,而征麻税,于是麻因征税价涨10倍,因麻价的上涨而影响布价也大大上涨。同样,如国家把握了大量的纺织品帛,则征丝税,这样丝的价格上涨又可刺激帛的价格上涨。①国家可以利用价格上涨的机会,出售布、帛,增加国家的收入。 (4)垄断货币 国家以此增加经济收入。《管子·轻重篇》的货币思想是很光辉的,发人所未发,提出了一系列的货币金融方面的新问题,其中一些是错误的。正是由于对货币功能、功能有独到的熟悉,所以主张国家垄断货币,利用货币和其他物品轻重关系的变化,来增加国家的收入. 货币是流通手段,《管子·轻重篇》已有明确熟悉.《管子·国蓄篇》摘要:“黄金刀币,民之通施(货)也。”《轻重乙篇》;“黄金刀币者,民之通货也。”《揆度篇》摘要:“刀币者,沟渎也。”《管子》把货币看做流通手段,流通中的通货,并进而认为是流通中的沟道。商品在社会上流通的沟道就是货币,离开了商品流通的沟道(货币),商品就无法流通。 另外,《管子·轻重篇》主张国家对货币实行垄断和严格控制。 ①《管子·轻重乙篇》说摘要:“君守布,则籍于麻,十倍其价,布五倍其价,此数也。君以织,籍于系(丝),籍系抚织,再十倍其价。” 《管子·国蓄篇》载“人君铸钱立市,民庶之通施也。”这就是说铸钱的权利是把握在国君手里的,“民庶”只是使用货币.噬管子‘轻重篇》讲到的货币还有黄金、珠玉,①不过这两种货币不是一般民众可以随意得到的,二者有的出产于国外特定地方,易于为封建国家控制。 这种为国家所控制的又是商品流通沟道的货币和其他物品的轻重关系是怎样一种关系呢?《管子。山至数篇》摘要:“币重而万物轻,币轻而万物重。”《管子·山国轨篇》摘要:“国币之九在上,一在下,币重而万物轻。敛万物而应之以币。币在下,万物皆在上,万物重十倍。”这里指出了在特定条件下,货币和万物的轻重关系可以成反比。此处的所谓“上”是指货币由封建国家收藏而退出流通的现象;所谓“下”是指货币在民间流通。假如货币由封建国家收回9/工o,在民间流通的只有1/10,则币值上升而万物价格下跌。这时封建国家大量出笼货币收购万物。当万物由国家收藏,货币大量在民间流通时,流通中的万物大为减少,由于供求关系的影响,这时万物价格上涨,货币价值下跌。这时,封建国家又大量抛售万物收回货币。轻重理论主张利用货币数量增减和物价涨落,国家适时抛出货币或万物来增加国家的经济收入. 《管子》上述理论错误在于不了解金属货币的币值是在货币进入流通之前就存在的。因此,它才能作为价值尺度,而决不是商品价格决定于流通中的货币数量的多寡。然而,从货物的供求关系可以引起物价的涨落来说,《管子》所说的上述现象仍然是有其适用性的。只要封建国家运用适当,是可以利用这种现象而达到增加经济收入的目的的。 (5)实行专卖 主张实行盐铁的局部专买和专卖,增加国家收入。《管子·轻重篇》主张对盐、铁和其他山泽产品都以适当方式去经营。盐不是由 ① 《地数》、《轻重乙》、《揆度》诸篇均有珠玉为上币,黄金为中币,刀币为下币等有关论断。. 国家全部经营,也不是由国家全部专卖,而是由国家局部专卖。据《地数篇》和《轻重甲篇》记载在冬十月至次年正月冬闲时,国家让若干劳动力煮盐,积3万多钟之后,至次年正月借口农忙不许民人“聚庸而煮盐”,在此情况下盐价大涨。封建国家在此时趁机向国内外销售盐即可取得厚利.《管子.轻重篇》的作者是这样算账的。人人都必需食盐,10口之家,10人食盐;100口之家,i00人食盐。万乘之国的大国人口约为千万,如按成人征人头税,应纳税者约一百万人,每人每月征30钱,则为3 000万。若实行盐的局部专卖,适当提高盐价,每月就能得到6 000万。不仅如此,国家还可以盐出口获重利,这就等于是煮海水为盐而向天下征税了。 对于铁矿,《管子·轻重乙篇》虽主张国有,但不主张国营,原因是国营“发徒隶而作之,则逃亡而不守。发民,则下疾怨上,边境有兵,则怀宿怨而不战。未见山铁之利而内败矣”。因此主张民营“和民量其重,计其赢,民得其七,君得其三”。这就是说国家用抽十分之三税的办法向冶铁业者征税。至于铁器的买卖则可能是由国家统一收购后而制定适当价格销售的,也就是说铁器是由国家专卖的。 《管子》大力宣传盐铁专卖的好处,《轻重甲篇》说摘要:“为人君不能谨守其山林菹泽草莱,不可以立为天下王。”在他们看来,盐铁的局部专买和专卖可以大大增加国家财政收入,使利归国家;可以减免赋税,使农民负担减轻;可以抑制富商大贾谋取暴利,减少其对民人兼并之资。 (6)对外贸易 开展对外贸易,富国强国。《管子.轻重篇》主张以轻重之术开展对外贸易,富国强国.《山至数篇》说这是“以轻重御天下之道”。《轻重丁篇》则说“可因者因之,乘者乘之,此因天下以制天下”。为此,需要采取一系列的办法摘要:其一,在商品价格上要采取合理策略,总的目的是使“天下之宝一为我用”。在一般情况下,国内价格应和别的诸侯国的价格相适应,《地数篇》说摘要:“天下高则高,天下下则下”。这样才能防止物资外???龅健笆毓?疲??闼办短煜隆薄O喾矗?员鸸???谋竟??枰?奈镒剩?蛉纭肚嶂匾移?匪?挡扇 疤煜孪挛腋撸?煜虑嵛抑兀?煜露辔夜选保?饩褪撬狄?Ц呒鄹瘢?颜庵治镒蚀⒉仄鹄矗?睦?淙搿!渡街潦??吩卣??骸氨酥詈钪?仁??刮峁?榷???蛑詈罟裙槲嵋印保?粗??霸蛭峁?裙橛谥詈睢薄!掇穸绕?匪怠拔镏卦蛑粒?嵩蛉ァ薄6员竟?枰?隹诘牟?吩虿扇 疤煜赂叨?蚁隆保?拐庑┥唐返募鄹竦陀谥詈罟??远酝馇阆??诰赫?腥∈ぃ?鹊取 尤其值得注重的是,《管子·轻重篇》还宣扬商战,施展谋略,出奇制胜,制服对方。 《管子·轻重戊篇》载,齐和鲁、梁两国常发生冲突,齐桓公请教对付两国的办法,管仲回答说摘要:“鲁、梁之民俗为绨,公服绨,令左右服之,民从而服之,公因令齐勿敢为,必仰於鲁、梁,则是鲁、梁释其农事而作绨矣。”桓公应允,随即“为服于泰山之阳(南),十日而服之”,让鲁、梁两国迅速知道。桓公又告鲁、梁两国商人,“子为我致绨千匹,赐子金三百斤,什至而金三千金……”在厚利的引诱下,鲁、梁之君“教其民为绨”,而弃置农耕。13个月后,齐国“率民去绨,闭关,毋和鲁、梁通使”,“鲁、梁之民,饿馁相及”,.两国国君急忙令民“去绨修农”,然而,“谷不可三月而得”,粮价大涨,“籴十百(千钱)”.而这时“齐粜十钱”,只供国内,不许输出,“鲁、梁之民归齐者十分之六”。不久,两国国君只好请服。 另一个事例是莱、莒之谋,莱、莒产茈(紫草,作染料)。管仲建议齐国提高“茈”价,输入“茈”,于是莱、莒“释其农耕而治茈”.第二年齐国下令禁止输入“茈”。两国失去了输出“茈”的收入,又放弃了农业,缺粮,粮价涨至370,而“齐粜十钱”,“莱、莒之民降齐者十分之七”,不久,“莱、莒之君请服”.① 此外,还有白鹿之谋.齐国以高价买楚国出产的鹿,使“楚人即释其耕农而田鹿”。而这时齐国却“闭关,不和楚通使”,楚缺粮“籴四百”,齐国令载粟於齐、楚边境,“楚人降齐者十分之四,三年 ①《管子·轻重戊篇》。 而楚服”。齐国还高价收购代国的“狐白之皮”,使其民“去其本而居山林之中”,离枝国闻之,而侵其北,代王无法,归服于齐,等等。这些都是施展谋略,通过经济手段,搞垮别国的设想。 《管子·轻重篇》所阐发的以轻重之术治国的方略,主张通过经济手段调控治理国家,这和商鞅、韩非主张通过封建专制国家法令治理国家显著不同。《管子·轻重篇》的主张在汉、唐、宋的经济生活中曾发生过重要功能,在我国搞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今天,其重要意义和可资借鉴之处也是不言而喻的。 《管子·轻重篇》诸篇原19篇,今存16篇,是我国古代经济思想的瑰宝。《轻重篇%26gt;%26gt;在重视农业、稳定个体农民经济基础上,主张通过商品经济来富国、强国,提出了国家通过货币、商品的“轻重”关系来调控经济的理论。这在先秦经济思想中可以说是独树一帜的,至今仍然可资借鉴。 一、《管子·轻重篇》的轻重理论. 在中国历史上“轻重”概念经常是和管仲联系在一起的。《史记.齐太公世家》说摘要:管仲“设轻重鱼盐之利,以赡贫穷,禄贤能,齐人皆悦。”《史记·管晏列传》中说摘要:“管仲既任政齐相……贵轻重,慎权衡。”《史记·平准书》说摘要:“齐桓公用管仲之谋,通轻重之权,徼山海之业,以朝诸侯,用区区之齐,显成霸名。”《史记·货殖列传》中说摘要:“管子……设轻重九府,则桓公以霸.”这些记载都是把“轻重”和管仲联系在一起的。由于管仲通轻重之变,使齐国富强,所以齐国人缅怀其遗教,不断地根据管仲的言行和有关档案及现实的需要探索轻重理论,至战国时形成了《管子·轻重》各篇。《管子.轻重》诸篇虽非管仲所作,但它从轻重理论出发提出国家从宏观上管理和调节经济的主张却值得注重和重视。 那么《管子·轻重》诸篇阐发的轻重理论的内容到底是什么呢?“轻重”是一个矛盾的对立面,作为一种治国之术,主要用于经济方面’如同孙子兵法中“正奇”这一概念主要用于军事方面一样。在经济领域中,轻重理论就是通过权衡货币、谷物、百物的供需、贵贱’采取办法使国家富强,并平抑物价、安宁民众生活。在对外方面,就是要权衡轻重,在经济上通过对外贸易和商战制服、搞垮别 国。从以下方面可看出轻重的运用摘要:其一,轻重理论用之于万物方面,则任何商品都如《管子.揆度篇》所说是“重则至,轻则去……物臧则重,发则轻”。《管子·轻重甲篇》则说摘要:“章(障)之以物则物重,不章以物则物轻;守之以物则物重,不守以物则物轻。”这里所说的“重”主要表现在商品缺乏、供给不足,引起涨价和人们的重视。这里所说的“轻”,主要表现在物品供给充分和很多,价格下跌。物品“重”就会引起远地同类商品输入。“轻”则本地商品就会运销到他方。其二,轻重理论用在谷物方面,《管子·轻重篇》认为谷物和万物的轻重关系成反比。《管子·轻重乙篇》摘要:“粟重而万物轻,粟轻而万物重。”《管子.乘马数》载摘要:“谷独贵独贱。桓公曰摘要:‘何谓独贵独贱’?管子对曰摘要:‘谷重而万物轻,谷轻而万物重。”这就是说,谷和万物的关系是,谷重万物相对轻,谷轻万物相对重。其三,轻重理论用之于货币方面,货币和万物成反比。《管子·山至数篇》说“币重而万物轻,币轻而万物重。”《管子。山国轨篇》说摘要:“国币之九在上,一在下,币重而万物轻。敛万物而应之以币。币在下,万物皆在上,万物重十倍。”《管子.国蓄篇》则说摘要:“谷贱则以币予食,布帛贱则以币予衣。视物之轻重而御之以准,故贵贱可调,而君得其利。”其四,货币和谷物的关系,又是所谓“币重则谷轻,币轻则谷重”,二者成反比。为了把握轻重关系的规律,了解各种商品(万物)和谷物、货币和万物、谷物和货币彼此间轻重关系的比例关系是非常重要的。 各种商品形成的轻重之势,《管子·轻重》诸篇中都曾谈到。如《国蓄篇》摘要:聚则重,散则轻。《轻重甲篇》摘要:守则重,不守则轻;章(障)则重,不章则轻。《国蓄篇》摘要:少或不足则重,有余或多则轻。《轻重乙篇》和《地数篇》则云摘要:令疾则重,令徐则轻等等。 了解各种物品之间的轻重比例关系和各种情况下物品所出现的轻重之势,是为了采取相应的办法而达治国安民之目的。所以《管子·国蓄篇》说摘要: 五谷食米,民之司命(决定民众生死)也。黄金刀币,民之通施(通货)也。故善者执(把握)其通施以御(控制)其司命,故民力可得而尽也。 夫民有余则轻之,故人君敛之以轻。民不足则重之,故人君散之以重.敛积之以轻,散行之以重。故君必有十倍之利,而败之扩(万物之价)可得而平也。上面所引述的两段话,是国家通轻重之变所要达到的目的。第一段话是说国家把握着货币以控制能决定民众生死的谷物的价格,因此就能使民众尽到自己的力量.第二段话的意思是说,民众有余的东西就“轻”,因此人君就在东西轻时加以收藏.民众缺乏的东西就“重”,所以人君就在东西“重”时加以卖出发散。这样一敛一散,国君必然得到10倍之利,而财物的价格又可得到平抑。 《管子·轻重篇》诸篇的作者认为轻重之术是治国的根本方法。《管子·揆度篇》说摘要:“燧人以来,未有不以轻重为天下也。”《管子.轻重戍篇》载摘要:“桓公问于管子曰摘要:‘轻重安施?’管子对曰摘要:‘自理国?戏(伏羲)以来,未有不以轻重而能成其王者也。’”在这位作者看来伏羲的“迎阴阳”,神农的“树五谷”,燧人的“钻燧取火”,直到夏代的“疏三江,凿五湖”等等都是以轻重之术治国的体现。这样,古代统治者所推行的一切经济办法和治国良法,都被概括在轻重理论的范围之中了。这样,轻重理论就被说成是一种无所不包的广义的治国理论了。 经济管理方面论文:邓小平宏观经济管理思想探析 摘要:邓小平的宏观经济管理思想为建立我国宏观调控体系打下坚实的理论基础,确立了我国宏观调控体系建设与改革的大框架。我国在宏观调控方面所实施的财政和货币政策等方面的重大举措,都是以邓小平宏观经济管思想为指导,以此建立的宏观调控体系对经济的平稳运行和现代化建设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邓小平;经济思想;宏观调控体系;财政政策;货币政策 邓小平的宏观经济管理思想是邓小平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邓小平自1978年到1992年期间,对我国宏观经济管理进行深入思考,并进行宏观调控体系的总体设计。邓小平在宏观经济管理方面最重大的贡献是:提出宏观调控的基本目标是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宏观调控的主要任务是保持国民经济的重大比例基本平衡,促进经济结构优化,并以此为基础建立和完善宏观调控体系。邓小平在理论与实践中的大胆探索,为建立符合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宏观调控体系打下了坚实基础,确立了我国宏观调控体系建设与改革的大框架。 一、确立宏观调控的基本目标和主要任务 邓小平指出:“现在中央说话,中央行使权力,是在大的问题上,在方向问题上。”宏观调控就是大方向问题,解决好大方向问题关系宏观调控的基本目标和主要任务的实现。邓小平提出宏观调控的主要任务是保持国民经济的重大比例基本平衡,促进经济结构优化。第一,保持经济总量平衡。邓小平在总结历史经验教训时特别强调说:“现代化建设的任务是多方面的,各个方面需要综合平衡,不能单打一。”第二,经济结构比较合理,保持国民经济重大比例的协调。为保持总量平衡,必然要求结构合理,只有经济结构合理的总量平衡才是真正的平衡。经济结构合理化,最重要的是产业结构合理化,它决定生产结构、产品结构同消费结构相适应。只有产业结构不断优化,才能满足不断变化的消费需求,社会再生产才能顺利进行,从而实现邓小平提出的宏观调控的基本目标,即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这样的大方向问题必然要求在中央的层面上来整体推进。现代市场经济无论是资本主义条件下的市场经济,还是社会主义条件下的市场经济,都是有控制的经济。宏观调控是现代市场经济的共同要求,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也不能没有宏观控制。为保持宏观调控的有效性,作为调控主体的中央,必须有权威。因为宏观调控主要是中央政府的职能,只有中央有权威,才能控制住局面,引导地方、企业和居民的经济行为向宏观目标靠拢,取得宏观调控的预期效果。邓小平还指出:“可能我们经济发展规律还是波浪式前进。过几年有一个飞跃,跳一个台阶,跳了以后,发现问题及时调整一下,再前进。”“波浪式前进”实际上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因此,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须正确认识和把握市场经济特殊的运行规律,强调中央的统一调控,“党中央、国务院没有权威,局势就控制不住。” 二、推进财政体制改革,发挥财政的宏观调控作用 早在1954年1月,邓小平在总结财政工作时就强调指出,“财政部门是集中体现国家政策的一个综合部门”。所以“财政部提意见,是从全局出发,考虑有钱没有钱,是否符合国民经济发展的要求”,“财政部门要看到大事,要有战略观念”,邓小平的这一宏观经济管理思想,正确概括了财政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对准确理解国家财政的职能作用,有十分深远的意义。 建立适合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宏观调控体系,正常发挥财政政策的调控作用,必须对财政体制进行改革。在邓小平经济思想的指导下,我国对财政体制改革较早。1978年至今的财政体制改革过程可划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1978~1994年,基本特征是通过放权让利,也就是通过对企业、地方进行放权让利,支持经济改革与社会事业改革。通过这些改革,中央财政收入在全国财政收入中的比重在不断下降。第二阶段是1994年至今,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阶段。在这一阶段,中央对财政税收体制进行重要的改革,基本特征是建立规范的财税体制,逐步建立公共财政。同时财政实力在不断强大,中央财力不断增强。 从表1可看出,改革开放30年来,为保证宏观经济的平稳运行,大力发挥财政政策的作用,各种财政政策都实施过。1988—1997年实施紧缩财政政策。1998~2004年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这一时期的主要措施有:一是增加赤字,增发长期建设国债。通过这一举措,解决了亚洲金融危机影响导致的进出口下降及内需不足问题。这一时期累计发行长期建设国债约9 100亿元。二是增加工资,加强社会保障。目的是增加居民收入,扩大社会消费。1998-2004年工资调整了四次,建立了三条社会保障线:即建立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生活困难补助、失业补贴和城镇最低生活补助。三是大力提高出口退税率,支持出口发展。到2004年,出口退税率由1998年的9%增加到15%。 三、推进金融体制改革,建立和完善金融市场 1991年,邓小平在视察上海时指出:“金融很重要,是现代经济的核心。金融搞好了,一着棋活,全盘皆活。”邓小平深刻地指出了金融在我国经济发展中的核心地位和作用以及金融与经济的本质联系。一方面,金融是现代经济发展的结果。另一方面,在现代经济生活中,金融信用创造功能不仅直接影响社会货币供应量和币值本身的稳定,而且影响社会经济资源的配置及社会再生产的全过程,影响投资、利率、就业、国民生产总值、国民收入和价格水平,乃至广大人民群众的日常经济生活。可以说,经济活动如果离开金融,就无法运转。根据邓小平“金融改革的步子要迈得大一些”的指示,我国金融体制改革明显加快了步伐,出台并实施了一系列较大的改革措施。如,银行体制改革、建立全国性和区域性资金市场,等等。现在看,尽管在具体操作中存在一些失误,但从战略角度看是成功的。 1978年,邓小平指出:“银行应该抓经济,现在仅仅是当会计,没有真正起到银行的作用;要把银行作为发展经济、革新技术的杠杆,要把银行办成真正的银行”。1986年12月,邓小平指出:“要把银行真正办成银行。我们过去的银行是货币发行公司,是金库,不是真正的银行”。邓小平“要把银行真正办成银行”的思想指明我国金融改革的重点。按照邓小平“要把银行真正办成银行”的金融体制改革的总体指导思想,我国开始了艰难的银行业的改革历程。从1985年开始,经过20多年的艰苦努力,已取得巨大成就,初步建成了由中央银行调控和监管、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为主体、政策性金融和商业经营相分离、多种金融机构、多种融资渠道组成的新的金融体制。新的银行体系也初具规模,包括国有独资银行、国家政策银行、地方性银行、股份制银行、城市合作银行、城市信用社及农村信用社等。我国银行业逐步由“财政出纳”的角色,转变成为国民经济的命脉部门,银行信贷资金成为推动国民经济高速发展的主要动力。 1992年春,邓小平同志在视察南方时肯定了证券、股票市场的试验,主张要坚决地试。他说:“证券、股市,这些东西究竟好不好,有没有危险,是不是资本主义独有的东西,社会主义能不能用?允许看,但要坚决地试。看对了,搞一两年对了,放开;错了,纠正,关了就是了。关,也可以快关,也可以慢关,也可以留一点尾巴。”邓小平的这次讲话,彻底决定了我国资本市场的命运。此后,我国的资本市场开始了从无到有的迅速发展,在国民经济中所起的作用日益显著,成为我国国民经济的“晴雨表”。实践已经证明,邓小平同志的这些思想完全正确。 四、在宏观调控中注重运用法律和行政的调节手段 政府在市场经济中进行宏观调控,必须以间接手段为主,但必要的法律手段和行政手段也不可缺少。法律手段和行政手段的实施,可达到促进经济发展的效果。在加强宏观调控中,邓小平非常重视法律手段的作用,并把它看作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两手”中的不可缺少的“一手”。他认为,“我们国家缺少执法和守法的传统,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就开始抓法制,没有法制不行”。这就要求政府在进行宏观调控时必须依法行事。职能的转变就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重要改革任务。要政府职能的转变,必须改革臃肿重叠的政府机构,建立精干、高效的政府机构。政府职能转变,实质上是政治体制改革问题。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邓小平曾多次强调指出:“现在经济体制改革每前进一步,都深深感到政治体制改革的必要性。不改革政治体制,就不能保障经济体制改革的成果,不能使经济体制改革继续前进,就会阻碍生产力的发展,阻碍四个现代化的实现”。 近年来,我国国民经济逐步走上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的道路,综合国力不断增强,国家竞争力和国际地位有极大提高,人民生活由温饱型步入小康型社会,这些成果的取得与邓小平宏观经济管理思想及以邓小平宏观经济管理思想为指导的宏观调控是分不开的。回顾我国30年改革的历史,重温邓小平同志关于宏观经济管理的一系列思想,对指导我们深化改革、完善宏观调控仍有重要意义。同志讲:“邓小平同志为我们指明了前进的方向,奠定了发展的基础,但是今后的路具体怎么走,要靠我们自己在邓小平理论的指引下,在实践中不断探索,不断开拓,总结新的经验,形成新的认识”。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完善公共财政体系。……推进金融体制改革,……完善国家规划体系。发挥国家发展规划、计划、产业政策在宏观调控中的导向作用,综合运用财政、货币政策,提高宏观调控水平”。这是新的中央领导集体对邓小平宏观经济思想的继承与发展,充分体现了马克思主义与时俱进的理论品质。 经济管理方面论文:关于经济管理类专业统计学教学方法的思考 在我国现行的高等教育模式中,经济管理类专业是一个统称,其中主要包括:财务、统计、经贸等学科,而在每一学科的具体教学中统计学都是学生要学习的基础知识之一。与非经济管理类专业相比,经济管理类专业的统计学教学具有专业性强、系统性强、实用性强等特点。从学科设置的角度进行分析,经济管理类专业的统计学是一门关于统计信息获取、显示、描述,以及综合分析的专业学科。目前,国内经济管理专业在统计学教学方法方面仍然存在较多的弊端和问题,多数教师往往把统计学课程单纯地看作是专业基础理论课程热衷于基础知识的讲授和繁琐公式的推导严重忽略了统计学的工具性和应用性,削弱了学生思想方法和实践能力的培养,使教学流于空洞、枯燥、乏味,进而严重挫伤了学生的学习兴趣和积极性,教学偏离了课程培养目标,教学效果和质量也不理想。要扭转目前统计学的教学现状,教师要认真的对教学方法问题进行反思,并且不断加强教学方法的改革和创新,以摆脱和改变现阶段的统计学教学“困境”。 1.经济管理类专业统计学中教学方法的实际应用 近年来,随着国家经济的不断发展,尤其是各行业、各领域在管理工作中对于统计学的重视,需要大量具有较高素质的统计学专业人才。目前,在国内经济管理类专业统计学教学中,已经对于传统的教学方法进行了改革和完善,并且初步形成了一套较为科学、合理的教学策略,为推动统计学教学效率和质量的提高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我国经济管理类专业统计学教学中教学方法的应用,主要有以下几种: 1.1讨论教学方法 经济管理类专业统计学教学中应用的讨论教学方法是指在教师的指导下,学生围绕中心问题相互交流个人看法,相互启发,相互学习的一种教学方法。这种教学方法可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提高学习情绪,活跃学生的思想,便于培养学生独立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助于提高学生表达能力。例如在讲解统计的概念时,向学生提出一连串的问题:什么是统计?“统计”一词有几种涵义?为什么说统计是认识社会的有力武器?什么是标志和指标?它们有何联系和区别?什么是统计总体、什么是个体?它们之间有何联系?统计学与其他学科有什么关系?层层设置疑问,让学生展开讨论,表述自己的看法,讨论后由教师进行总结,概括各种意见及其分歧,为学生梳理出了解答问题的不同路径,以引导学生自主进行辩论和思考,帮助其得出自己的结论。 1.2对比分析教学方法 经济管理类专业统计学教学中应用的对比教学方法是将两个性质不同的概念、含义进行直接对比,找出两者之间的差别与内存关系,然后进行分析。例如在讲解时间数列的计算时,通过时点数列与时期数列的比较,得出两者之间的三点不同,即:是否具有可加性、与时间的长短有无关系、是否是连续登记取得,以此作为时点数列与时期数列的基本判断方法。 1.3总体框架结构教学方法 为了使学生更为深入的了解和掌握一些枯燥乏味、抽象难懂的名词、概念,框架结构法的应用通过框图将各知识点的内在关系联结起来形成一个完整的知识框架,然后逐层展开加以剖析,提纲挈领地板书框图中名词的特点与作用,用形象生动的比喻语言说明各概念之间的联系和异同。采用这样直观清晰、凝练简洁的框图教学,可以让学生一目了然,便于学生理解和记忆这些概念之间的逻辑关系。 1.4实践式教学方法 实践式教学方法就是让学生通过具体的实践活动,如专题研究、社会调查、提供咨询、参与企业管理等方法,全方位地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培养学生的专业能力、方法能力和社会能力。在实践教学中学生用所学到的理论知识去指导实践活动,通过对实践过程的讨论和实践总结的书写,语言表达能力得到提高。例如在统计调查和统计整理的教学中,先让学生根据自己所熟悉的事件,设计一套调查方案,通过调查方案、调查方法的设计让学生理解了统计调查的内容,通过对搜集来的材料的整理让学生加深了统计分组、组中值等基本概念的理解,掌握了基本的计算方法。 2.提高经济管理类专业统计学教学方法应用效果的途径 2.1注重现代先进教学技术的应用 经济管理类专业统计学教学中,教师一定要注重先进教学技术的合理应用,并且加强对于教学效果的科学评价。科技的发展为统计学的教学和应用带来了快捷和方便,主要体现在采用多媒体教学手段和统计软件的应用,在统计教学中引入多媒体教学,可以使抽象的概念、公式、枯燥的数字变得直观生动,可以在课堂上使用统计软件处理数据资料,可以展示复杂的图表,将图表的制作过程演示给学生,加深了学生的感官认识,也节省了板书时间;采用多媒体教学手段,通过使用图表、声音、文字、色彩、动画等形式传输教学内容,不但可以创造轻松活泼的课堂气氛,还提高了学生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因此,教师制作多媒体课件时要注意把握尺度,根据教学内容结合学生的实际情况,充分利用每一节课的时间,合理编排讲课内容,做到严肃活泼、有主有次,形成交流互动,才能取得好的教学效果。 2.2进一步改进教学方法,采用先进的教学手段 在传统的经济管理类专业统计学“教”与“学”中,学生掌握的知识只局限于应付考试,并没有真正理解消化,加之所学的课程之间缺乏衔接,往往在实际问题面前茫然不知所措。因此,统计教学的改革应立足于培养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高校经济、管理类专业的统计学教学应考虑其专业特点,把握社会经济动态及实际应用组织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合理采用先进的教学手段,与时俱进,紧跟时代脉搏,培养具备一定统计理论知识、技能,能在社会发展变化中活学活用、不断创新的高素质人才。 2.3全面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认识统计学的实际应用背景 对于经济管理类专业的学生而言,开设统计学课程的目的,是为了让学生掌握一种正确地认识社会经济现象的数量规律的理论、方法,解决的是经济、管理方面的问题。因此,要求教师明确培养目标,结合学生的专业及应用背景组织教学,要时刻关注社会经济生活中的实际问题、热点问题,善于使用统计方法分析这些问题。对于概念公式的掌握,强调理解和应用,有的放矢,学以致用,从而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提高学生专业的适应性和应用性。 结束语 综上所述,在经济管理类专业统计学教学中,广大教学一定要注重教学方法的不断革新和完善,进而才能有效促进教学效率和质量的全面提升,并且提高学生对于统计学理论、知识的实际运用能力。 经济管理方面论文:透视发达国家对国有经济管理的经验借鉴 国有经济作为和国家所有权相联系的经济范畴,并非为社会主义制度所独有,而是当今世界各国普遍存在的一种经济现象。探究市场经济条件下,西方发达国家国有经济产生的客观基础及其发展演变的历史,总结各国政府管理和调控国有企业的成功经验,对于我国目前正在深入进行的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和国有企业组织形式和经营机制的改革,无疑可以提供一些有益的启示和借鉴,因而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发达国家国有经济的地位和发展目前状况 众所周知,西方发达国家实行的是以私有制为基础的市场经济体制。“二战”以后,出于医治战争创伤、振兴经济、维持稳定的需要,许多发达国家非凡是英国、法国、意大利等西欧国家积极推进“国有化”运动,通过直接投资兴办、购买或没收以及国家持股参和等形式建立国有企业,从而形成了各个国家规模大小不等、管理方式各异的国有经济体系。据世界银行统计,到80年代初,国有企业占全球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平均已达10%,占全球总资本的份额则为35%(注摘要:引自世界银行摘要:《1986年世界发展报告》。)。 国有经济在西方各国中的规模和比重虽然并不占优势,但发挥着其它经济形式不可替代的功能。(1)提供基础设施和服务。能源、钢铁等基础工业和交通、通讯等基础设施,是国民经济正常运行和稳定发展的必要前提。这些产业和部门所具有的投资规模大、资金回收期长以及较大的投资风险等特征,因而要求国家承担起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建设的主要责任。在这些领域中,国有经济通常具有相当高的集中度。以铁路、电力和邮政三个部门国有企业所占的比重为例,美国分别为25%、25%、75%;德国和意大利为100%、75%、100%;英国和法国则全部为100%(注摘要:引自《中外管理》1997.10,第41页。)。(2)维持对战略部门的控制,增强国际竞争能力。战略产业是一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或代表未来发展方向的先导部门,为了更好地体现政府的战略意图,对于一些“自然垄断”性战略部门,许多国家都建立了国有企业垄断体制,以限制外国资本的进入;而在一些竞争特性较强的战略部门,当其受到外资控制和垄断的威胁时,国家又会通过对该领域中某些处于不利竞争地位的私营企业进行国有化改造,以增强其和外国企业竞争的能力。如面对美、日两国电子产品的大举进攻,法国政府曾于80年代初对电子产业实行了大规模的国有化,并在5年内筹集了200亿美元用于开发新的电子技术,从而有效地提高了本国电子产业的国际竞争力。(3)缓解社会矛盾,稳定经济运行。缓解社会矛盾是西方发达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目标之一。国有企业必须执行并体现国家的政策导向,它不仅不能像私人企业那样随意解雇工人,而且还要不断增加工人的工资,吸收工人参股和管理企业,这就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劳资关系,稳定了社会局势。此外,西方发达国家还通过国有化的方式,购买由于经济危机或产业结构升级而陷入生存困难的私营企业,并对其进行整顿和改造;或者通过国有金融机构对其进行“输血”,帮助其摆脱困境恢复正常运营。(4)调节国民经济,承担非凡社会职能。如国有金融企业、主导性工业企业、环保工业和国防工业企业等。这部分企业经常担负着宏观调节、推行国家经济和社会政策、保证国家平安以及实现发展目标的职能。 值得注重的是,20世纪80年代初,西方发达国家掀起了一股“非国有化”的潮流。非国有化的主要方式是出售国有企业,它包括国有企业资产的全部出售和部分出售,其结果是“国有企业私有化”;另一种方式是出让国有企业的经营权,即“国有企业民营化”。据统计,从1979年10月到80年代末,英国共有27家国有企业全部或部分实行了非国有化,其中重要的企业有18家,美国政府得到近200亿英镑的变卖收入。法国在1986~1988年第一次大规模私有化运动中,对12个国有集团共29家国有企业进行了非国有化改造,总资产达1200亿法郎(注摘要:引自徐茂魁等摘要:《国有经济论》,经济科学出版社(1998),第123~125页。)。有关资料显示,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国有经济占gdp的比重已分别由80年代初的8%和13%下降到90年代中期的5%和10%左右,前计划经济国家国有经济的比重更是急剧下降(注摘要:引自王金存摘要:“从国有企业发展的世界趋向看我国国有企业深化改革的途径”,《世界经济》(2000.2)。)。 发达国家政府推行“非国有化”的最直接原因,是由于体制和政策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国有企业运营效率普遍低下,亏损严重。如日本国有铁路自1964年第一次出现亏损后,70年代平均每年亏损8000亿日元,1984年更达23.59万亿日元(注摘要:引自冯启德摘要:“国外国企改革策略探究及其对我国的启示”,《管理现代化》(1998.4),第60页。)。国有企业经营状况的恶化,造成国家补贴支出过大,财政不堪重负,从而促使这些国家对国有经济的规模和结构进行必要的调整。除此而外,发达国家“非国有化”还和客观基础和环境的变化有关。(1)资本社会化程度的提高。随着经济的成长和总体收入水平的提高,民间资本的实力和投融资能力也在不断增强。非凡是资本市场的发育和股份公司的发展,大大加速了资本社会化的过程。现在,西方国家的一些大股份公司中,由银行、保险公司和各种基金会投资形成的法人资本持股率已达60~70%,这种社会化的资本集中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经济发展对国家技资的依靠性。(2)产业结构的升级和科学技术的进步。随着科学技术的创新及其在经济领域的运用,一些传统的工业部门失去了国民经济支柱产业的地位,将这些领域的国有企业私有化,不仅能减轻国家的负担,吸引私人资本加速传统产业的技术改造,而且还能使国家筹集更多的资金,投入科研、教育和高新技术产业。国有资本投入重点的转移,既是产业结构调整的结果,也推动着产业结构的进一步升级。(3)国家经济职能和调节方式的转变。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市场体制的成熟,不少西方国家放松了对市场的管制,一些原来由政府垄断的行业,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也答应私人资本经营,依靠政府直接投资办企业来提供经济发展的基础条件已降至相对次要地位,国家更多采用的是通过财政、货币政策等间接手段引导民间资本的投向和调节经济的运行。 国有经济的比重虽然呈现全球下降趋向,但在西方发达国家,作为一种生产组织形式,国有企业也不会完全消失。这不仅是由于在某些特定领域国家资本天然具有私人资本无法替代的功能,而且还因为国有经济历来是各国政府实现其经济政策和发展战略的不可缺少的重要依托。近些年出现的“非国有化”浪潮,并非意味着对国有经济的根本否定,而是对国有经济的规模、结构和管理方式主动做出的适应性调整。 二、发达国家国有企业的组织形式和政府调控机制 发达国家政府对国有企业的管理和调控主要是在现代公司制度框架下进行的。以产权结构为标准,可以大致分为两种类型摘要:一类是国家独资的、通过委托——关系进行管理的独立的法人企业,另一类是国家控股的以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形式存在的股份制企业。此外,国家控股公司作为一种非凡的公司组织形式,在西方国家国有资产管理体系中居于重要地位。它通过母子公司间产权纽带的联结,实现层层控股。采用这种现代公司制度,可以较轻易地处理国有经济和非国有经济的关系,使这两种经济在企业一级组织层次上相互融合,形成多元投资主体并存的国有企业经营格局,增强国有企业的活力。 目前发达国家的国有企业在管理体制普遍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经理负责制。具体分为单一委员会制和双重委员会制两类。其根本区别,在于企业内部战略经营决策权和日常经营决策权的权力分配不同。单一委员会制把二者都集中于董事会;双重委员会制则把战略经营决策权交给监事会,把日常经营决策权交给董事会。比较而言,双重委员会制似乎能更好地起到弱化股东即政府干预企业日常经营活动的功能。 近年来,发达国家国有企业领导体制的变动表现出三个趋向摘要:一是更加重视发挥专家的功能。例如,德国规定,国有企业从董事会成员到下属公司的经理人员都不能来自政府机关,而必须是工商界人士,一般要在经营绩效较好的企业中有较长时期的工作经验。二是更加重视将企业的经营职能和决策职能分开,以减少政府对企业的直接干预。三是注重吸收工人代表参加企业董事会和监事会。例如,法国国有企业董事会所实行的“三方代表制”,即国家代表、职工代表和和企业有关的专家及知名人士代表各占1/3,体现了民主管理的原则。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调节和引导国有企业,既保持自主经营的独立性,又使其行为符合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要求,是各个国家政府国有企业管理都必须解决的重大课题。 1.法国的分类管理和计划合同方式 法国政府根据企业是否具有竞争性、行业是否存在规模效益、是否需要大量基础设施投资等三个标准,将国有企业划分为垄断性国有企业和竞争性国有企业两种类型。垄断性国有企业主要集中于能源、交通、邮电通讯等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部门。对于这类企业,法国政府的管理比较严格,控制的程度也比较高,企业的自主权相对较少。而对于竞争性国有企业,政府很少干预,它们同私人企业以相同的身份进行平等竞争,拥有完全的经营自主权。政府对这类企业的管理,仅限于任命企业主要领导人以及对资产的流入或流出进行监督。 法国政府还采取了计划合同的方式对企业进行调控。计划合同的主要内容是确定企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此外,合同也同时规定了国家在财政投资、补贴和外部环境等方面对企业承担的义务。计划合同签订之后,政府根据计划合同对企业进行监督和控制,企业则可以在计划合同的约束下选择最优的经营管理方式。计划合同的期限通常为3~5年。通过计划合同的签订,有利于实现企业发展和国家计划、企业目标和国家目标之间的结合和协调。 2.意大利的国家参和制方式 国家参和制是意大利政府管理国有企业的一大特色。它在国有经济系统中形成了一个从政府到母公司、子公司、孙公司多层次的产权组织结构体系。国有企业的股份由国家组建的控股公司逐级控制,政府对参和制国有企业的管理是通过各个控股公司进行的。国家控股公司内部又分为三个层次摘要: 第一层是跨行业、跨部门的巨型综合性国有控股公司。这类控股公司属于大型财团性质,是从事资本经营活动的投资公司。公司的任务是摘要:负责经营管理国家拥有的股份;指导、协调各子公司的投资、经营和生产活动;向子公司提供必要的财政支持和信息、技术、人才服务;选拔子公司的高级领导等。 第二层是若干次级专业控股公司。这类公司按行业或部门组成,专业性较强,可发行股票,是金融性和生产经营性结合型的公司。它所控制的三级公司,少则几个,多则几十个不等。 第三层是基层参和制企业,它们直接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可以发行股票。 国家控股公司是自主经营管理的机构,接受内阁委员会和国家参和部的管理和指导。实行国家参和制的优点,一是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二是便于国家对企业进行间接调控;三是组织形式严密,有利于真正实现政企分开。 3.瑞典的分权管理方式 瑞典的分权管理主要内容包括对国有企业实行规范化、法制化管理和运用经济手段对国有企业进行间接调控。瑞典政府明文规定,不得随意直接干预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政府专门成立了“规范化领导小组”,清理和简化各种法规和条例,并出台了一些新的法规和条例来规范企业的行为,使政府对企业的管理法制化和规范化,为国有企业自主经营铺平了道路。 瑞典政府主要采取三种手段对国有企业进行间接管理摘要:(1)税收调节。政府运用税收手段调节企业的生产方向,以提高和降低税率以及免征所得税等办法,减少消费刺激和鼓励利润用于投资,从而促进社会生产的顺利发展。(2)投资基金调节。设立专门基金资助经济效益好、产品有市场而又缺乏扩大再生产能力的企业。(3)工资调节。政府规定工资增长幅度不能超过受外国竞争威胁的产业生产效率增长和国际市场价格上涨之和,即所谓的“斯堪的那维亚模式”。对工资上涨幅度的控制是通过谈判形式进行的。 4.美国的出租经营方式 美国政府在国有企业的管理上,主要采取把国有企业的大部分出租给私人垄断组织的方式。政府和承租者协商确定条件,以具有法律效力的契约形式强化国有资产的权利和责任,政府通过向出租企业订货的方式为其提供资金,承租者既要有投资又要有销售产品的保证。经营者必须按协议交纳租金,通常由折旧费和一部分利润构成。非凡情况下,国家只向承租人收取一部分利润,而不收折旧费,以补偿国有企业部分不动产和设备的损耗。 还有一部分国有企业是由一些非凡机构直接管理的。如国家宇航委员会管辖的武器研制和生产空间技术的企业、联邦自然开拓局、农业电气化管理处、田纳西盆地管理处管辖的国家动力建设项目等。美国对直接管理的国有企业,也给予很大的自主权。如在生产销售上,企业可以自行制定计划和商业政策;在人员管理上,企业有权建立各项规章制度;在机构设立上,企业有权依据法律设立董事会和其它管理机构。 三、借鉴和启示 1.调整国有经济的比重,优化国有资本布局 从世界各国国有经济发展演变的历程可以看出,作为一种社会化的经营组织形式,国有企业的非凡职能所提供的潜在效益是国民经济发展的必要基础,它的非凡功能也是其它经济形式无法替代的。一般说来,除了政治体制、意识形态、民族文化、历史传统等因素的影响外,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会随经济发展成熟程度的变化而变化,同样也会随民间资本积累和投入水平的提高而缩小,但这些变化都不会从根本上改变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体系中的性质和地位。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国民经济的所有制结构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伴随着其它经济成份的迅速发展,二十年中国有经济的比重下降了30个百分点。实践表明,经济结构的这种增量调整方式具有明显的优势,国有经济比重的下降,其它经济成份投资的大幅度增加,保持了经济较高的增长率。但这种增量调整也具有较大的局限性,一方面,不需要国有经济大量存在和进入的领域,国有经济比重过高;另一方面,一些对整个国民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的部门,国有经济的进入又严重不足。其结果不仅影响了国有经济主导功能的发挥,而且也降低了国有资本的配置效率。因此,应该借鉴市场经济国家国有企业的行业分布,根据我国经济所处的发展阶段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国有企业担负的经济职能,对我国国有经济的部门结构进行战略性的调整。 2.加强检查监督,对国有企业实行分类管理 从市场经济各国的情况看,虽然在现代企业制度的框架下,很多发达国家通过国有企业管理体制的改革都基本上实现了“政企分开”和“两权分离”,从而增强了国有企业的活力,但这并不意味着“出资者所有权”和“法人财产权”之间不存在任何制约关系。为防止“内部人控制”,各个国家的政府作为国有企业的出资者,都力图通过各种办法加强国有企业经营者行使法人财产权的行为或效果的监督。这种管理和监督,主要是通过议会系统、政府系统及社会监督系统进行的。其中,注重发挥审计机关监督功能的经验值得借鉴。国家审计机关是独立于政府行政机构之外的专司财政监督和财务监督职能的半立法、半行政机关。正是这种独立性,在很大程度上为审计监督的客观性、公正性和权威性提供了有力的保障。此外,在大企业内部设立审核所、政府派经济检查员对国有企业进行年终检查和专门检查,以及要求国有企业向社会公众公布经营状况等做法,也为实践所证实是行之有效的。 对国有企业的运营绩效进行考核和评价,需要以一定的目标为准则。从整体上讲,国有企业不仅具有一般企业的盈利性目标,而且还应具有多重的社会目标,两种目标间的矛盾在很多情况下往往难以兼顾。正因为如此,几乎所有的发达国家政府都将国有企业按竞争性部门和非竞争性部门分开,实行不同的管理模式。对于非竞争性部门的国有企业,国家一般采取控制程度极强的独资经营方式,其目标函数是多重的,而盈利往往是次要的目的。这一部分国有企业和生命力和生存空间并不在于它自身的高经济效益,而在于它对整个国民经济发展的物质、技术、环境基础,对长期、稳定、持续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至于竞争性部门的国有企业,其经营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赢利,因而这一类企业必须把竞争能力、经营效率放在第一位,而不承担其它社会目标。国家在这些企业中的角色类似于一个普通的股东,主要采取控股方式进行间接控制。借鉴国外的经验,我国也应按照国有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不同性质和地位,对其实行分类管理和监督。对于非竞争性领域的公益、公共和服务性国有企业,政府可较多采取直接管理的办法;而对于竞争性的国有企业,总的原则应以市场为基础,主要实行间接控制,对这类企业的所有权管理应具体体现为股权管理。 3.理顺产权关系,完善国有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 理顺产权关系,应以股权结构的合理化为前提。从国外的情况看,国有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趋向是政府独资企业日益减少,官民混合企业日益增多;在混合企业中,以国有资本为主即政府控股企业日益减少,而以民有资本为主即政府参和企业相应增多。这种官民混合企业之所以得到了迅速发展,不仅因为通过官民资本融合可以更好地发挥国有经济的职能,增强国有资本的控制力,而且还因为由官民资本融合而形成的多元出资者所有权结构有助于塑造企业独立的法人财产权,实现国有企业经营机制的转换。在我国今后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造中,也应当以改善股权结构,实现股权多元化为重点,积极鼓励境内外法人及个人向国有企业投资入股,不断调整企业的投资格局及股权结构,逐步使之趋于合理化。在国有股份制企业的治理结构中,目前市场经济国家普遍推行董事会管理体制,其组成通常包括内部的和外部的所有者代表、企业经营管理者,并注重吸收有关专家和工人代表参加董事会,以提高企业战略决策的科学性,实现企业管理的民主化。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我国国有企业改造之后,也应建立董事会专家化的集体决策制度,弱化政府行政行为对企业经营活动的影响。可以考虑将和企业有关的专家列为董事会成员,充分尊重并采纳他们提出的建议,借助专家学者有效地把握企业的发展战略和经营方向。同时,在国有企业的股份制改造过程中还应强化工人董事制度。普通职工通过职代会选举工人董事,通过工人董事传递工人的“声音”,从而有利于提高职工在企业中的地位,克服原来的职代会流于形式的敝端。 4.改善外部环境,促进国有企业参和公平竞争 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国有企业的管理和改革同样需要法律的支持和规范。从国外的经验看,西方国家国有企业的设立、管理和经营一般需依议会颁发的非凡法进行,将国有企业民营私有化也须议会通过专门法案。不仅如此,市场经济转轨国家以及东亚发展中国家,也都普遍重视法律在国有企业改革中的运用。我国当前相关立法滞后,资产重组和产权交易显得无序而低效,导致国有资产大量流失。从已经颁布实施的“企业法”、“企业破产法”、“转换企业经营机制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看,也存在着未完全落到实处的新问题,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仍然十分突出。因此,必须加强我国国有企业的法制化管理,努力将国有企业改革纳入法制化轨道,这不仅有利于国有企业的发展和主导功能的发挥,而且将在很大程度上促进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 随着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入,由传统体制造成的国有企业冗员多、离退休人员多、社会负担沉重的新问题日益突出。采取积极办法,化解国有企业的冗员负担和社会负担,为国有企业轻装上阵、平等参和市场竞争创造条件,已成为国有企业改革和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从国外的情况看,各国政府都非常重视国有企业改组的善后处理工作,从而为国有企业改革的成功和社会运行的稳定提供了必要的保证。我国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过程中,也必须加速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加强对下岗职工的职业培训,大力增加就业机会,同时在较短的时间内分离国有企业内部承担的社会职能,以提高改制后国有企业的竞争力。 国有企业发展的实践证实,提高效率的决定因素是竞争性的市场结构,国有企业必须像私营企业一样面对竞争性市场环境,才能产生活力,提高经营效益。各国为改善国有企业的竞争环境,主要采取减少进入市场限制,引进新的竞争主体;对原有垄断企业实行切块分割,加大行业内部竞争;对国有企业贯彻商业化原则等办法,收到了良好的效果。我国的国有企业改革,也应该优先引入竞争机制,尤其是要促进那些垄断性的基础设施产业,诸如电信、电力、供水、铁路等行业的内部竞争。 发达国家对国有经济管理的经验借鉴 国有经济作为和国家所有权相联系的经济范畴,并非为社会主义制度所独有,而是当今世界各国普遍存在的一种经济现象。探究市场经济条件下,西方发达国家国有经济产生的客观基础及其发展演变的历史,总结各国政府管理和调控国有企业的成功经验,对于我国目前正在深入进行的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和国有企业组织形式和经营机制的改革,无疑可以提供一些有益的启示和借鉴,因而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发达国家国有经济的地位和发展目前状况 众所周知,西方发达国家实行的是以私有制为基础的市场经济体制。“二战”以后,出于医治战争创伤、振兴经济、维持稳定的需要,许多发达国家非凡是英国、法国、意大利等西欧国家积极推进“国有化”运动,通过直接投资兴办、购买或没收以及国家持股参和等形式建立国有企业,从而形成了各个国家规模大小不等、管理方式各异的国有经济体系。据世界银行统计,到80年代初,国有企业占全球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平均已达10%,占全球总资本的份额则为35%(注摘要:引自世界银行摘要:《1986年世界发展报告》。)。 国有经济在西方各国中的规模和比重虽然并不占优势,但发挥着其它经济形式不可替代的功能。(1)提供基础设施和服务。能源、钢铁等基础工业和交通、通讯等基础设施,是国民经济正常运行和稳定发展的必要前提。这些产业和部门所具有的投资规模大、资金回收期长以及较大的投资风险等特征,因而要求国家承担起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建设的主要责任。在这些领域中,国有经济通常具有相当高的集中度。以铁路、电力和邮政三个部门国有企业所占的比重为例,美国分别为25%、25%、75%;德国和意大利为100%、75%、100%;英国和法国则全部为100%(注摘要:引自《中外管理》1997.10,第41页。)。(2)维持对战略部门的控制,增强国际竞争能力。战略产业是一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或代表未来发展方向的先导部门,为了更好地体现政府的战略意图,对于一些“自然垄断”性战略部门,许多国家都建立了国有企业垄断体制,以限制外国资本的进入;而在一些竞争特性较强的战略部门,当其受到外资控制和垄断的威胁时,国家又会通过对该领域中某些处于不利竞争地位的私营企业进行国有化改造,以增强其和外国企业竞争的能力。如面对美、日两国电子产品的大举进攻,法国政府曾于80年代初对电子产业实行了大规模的国有化,并在5年内筹集了200亿美元用于开发新的电子技术,从而有效地提高了本国电子产业的国际竞争力。(3)缓解社会矛盾,稳定经济运行。缓解社会矛盾是西方发达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目标之一。国有企业必须执行并体现国家的政策导向,它不仅不能像私人企业那样随意解雇工人,而且还要不断增加工人的工资,吸收工人参股和管理企业,这就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劳资关系,稳定了社会局势。此外,西方发达国家还通过国有化的方式,购买由于经济危机或产业结构升级而陷入生存困难的私营企业,并对其进行整顿和改造;或者通过国有金融机构对其进行“输血”,帮助其摆脱困境恢复正常运营。(4)调节国民经济,承担非凡社会职能。如国有金融企业、主导性工业企业、环保工业和国防工业企业等。这部分企业经常担负着宏观调节、推行国家经济和社会政策、保证国家平安以及实现发展目标的职能。 值得注重的是,20世纪80年代初,西方发达国家掀起了一股“非国有化”的潮流。非国有化的主要方式是出售国有企业,它包括国有企业资产的全部出售和部分出售,其结果是“国有企业私有化”;另一种方式是出让国有企业的经营权,即“国有企业民营化”。据统计,从1979年10月到80年代末,英国共有27家国有企业全部或部分实行了非国有化,其中重要的企业有18家,美国政府得到近200亿英镑的变卖收入。法国在1986~1988年第一次大规模私有化运动中,对12个国有集团共29家国有企业进行了非国有化改造,总资产达1200亿法郎(注摘要:引自徐茂魁等摘要:《国有经济论》,经济科学出版社(1998),第123~125页。)。有关资料显示,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国有经济占gdp的比重已分别由80年代初的8%和13%下降到90年代中期的5%和10%左右,前计划经济国家国有经济的比重更是急剧下降(注摘要:引自王金存摘要:“从国有企业发展的世界趋向看我国国有企业深化改革的途径”,《世界经济》(2000.2)。)。 发达国家政府推行“非国有化”的最直接原因,是由于体制和政策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国有企业运营效率普遍低下,亏损严重。如日本国有铁路自1964年第一次出现亏损后,70年代平均每年亏损8000亿日元,1984年更达23.59万亿日元(注摘要:引自冯启德摘要:“国外国企改革策略探究及其对我国的启示”,《管理现代化》(1998.4),第60页。)。国有企业经营状况的恶化,造成国家补贴支出过大,财政不堪重负,从而促使这些国家对国有经济的规模和结构进行必要的调整。除此而外,发达国家“非国有化”还和客观基础和环境的变化有关。(1)资本社会化程度的提高。随着经济的成长和总体收入水平的提高,民间资本的实力和投融资能力也在不断增强。非凡是资本市场的发育和股份公司的发展,大大加速了资本社会化的过程。现在,西方国家的一些大股份公司中,由银行、保险公司和各种基金会投资形成的法人资本持股率已达60~70%,这种社会化的资本集中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经济发展对国家技资的依靠性。(2)产业结构的升级和科学技术的进步。随着科学技术的创新及其在经济领域的运用,一些传统的工业部门失去了国民经济支柱产业的地位,将这些领域的国有企业私有化,不仅能减轻国家的负担,吸引私人资本加速传统产业的技术改造,而且还能使国家筹集更多的资金,投入科研、教育和高新技术产业。国有资本投入重点的转移,既是产业结构调整的结果,也推动着产业结构的进一步升级。(3)国家经济职能和调节方式的转变。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市场体制的成熟,不少西方国家放松了对市场的管制,一些原来由政府垄断的行业,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也答应私人资本经营,依靠政府直接投资办企业来提供经济发展的基础条件已降至相对次要地位,国家更多采用的是通过财政、货币政策等间接手段引导民间资本的投向和调节经济的运行。 国有经济的比重虽然呈现全球下降趋向,但在西方发达国家,作为一种生产组织形式,国有企业也不会完全消失。这不仅是由于在某些特定领域国家资本天然具有私人资本无法替代的功能,而且还因为国有经济历来是各国政府实现其经济政策和发展战略的不可缺少的重要依托。近些年出现的“非国有化”浪潮,并非意味着对国有经济的根本否定,而是对国有经济的规模、结构和管理方式主动做出的适应性调整。 二、发达国家国有企业的组织形式和政府调控机制 发达国家政府对国有企业的管理和调控主要是在现代公司制度框架下进行的。以产权结构为标准,可以大致分为两种类型摘要:一类是国家独资的、通过委托——关系进行管理的独立的法人企业,另一类是国家控股的以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形式存在的股份制企业。此外,国家控股公司作为一种非凡的公司组织形式,在西方国家国有资产管理体系中居于重要地位。它通过母子公司间产权纽带的联结,实现层层控股。采用这种现代公司制度,可以较轻易地处理国有经济和非国有经济的关系,使这两种经济在企业一级组织层次上相互融合,形成多元投资主体并存的国有企业经营格局,增强国有企业的活力。 目前发达国家的国有企业在管理体制普遍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经理负责制。具体分为单一委员会制和双重委员会制两类。其根本区别,在于企业内部战略经营决策权和日常经营决策权的权力。 经济管理方面论文:当代政府经济管理规范化和经济法制度创新 [内容提要本文从一般背景和特定背景阐述政府经济管理和经济法的内在关系,分析政府对国民经济实施规范化管理的法律前提,提出政府在国民经济管理领域中的作为和不作为,最后论述政府违法或者不当的经济管理行为的法律责任及补救办法。文章力图说明,在发展市场经济和参和经济全球化的新形势下,政府管理经济的观念、体制和方法都要和时俱进,这也就是经济法制度创新所谍求的目标。 [关 键 词政府经济管理;经济法;规范化;政府经济管理规范化 一、政府经济管理和经济法的关系 (一)经济法已成为规范政府经济管理之法和政府实施经济管理之法 1.改革开放和法律形态的创新 经济法是20世纪世界法制史上最突出的成就之一。 在中国,经济法作为法律部门的名称,以及经济法学作为法学学科的名称,是在1978年下半年之后才开始形成的。改革开放逐步突破了传统的计划经济模式,要求政府转变职能、企业依法自主经营,要求适应时展、和国际经济规则接轨;围绕经济建设这一中心任务,国家始终把经济立法放在整个立法工作的首位,并且加强了经济执法,于是经济法作为一种新型的法律形态应运而生。早在1979年6月,五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就提出摘要:“随着经济建设的发展,我们还需要有各种经济法。”这是官方文件中第一次出现“经济法”的专门术语。1982年12月,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六个五年计划,把“经济法”列为哲学社会科学探究的主要课题之一。非凡要指出的是,在2001年3月九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明确提出摘要:“有关法律部门,法学界有不同的划分方法,常委会根据立法工作的实际需要,初步将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划分为七个法律部门,即宪法及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和非诉讼程序法。”以最高立法机关的名义对国家的法律体系予以划分,表明中国立法的思路更为科学化、规范化了。 经济法新问题基于三个出发点摘要:第一是国家(政府)和经济的关系,第二是市场经济和法的关系,第三是管理和法的关系。而这些因素,都必须摆在特定的社会历史条件下加以考察。可以说,没有改革开放这种第二次革命,就不可能兴起中国的经济法。改革开放使传统的法律形态得到创新。这实际上就是一种制度创新。 2,经济法规范国民经济运行关系,体现发展、公平、平安三位一体的价值取向。 什么是经济法,或者说,经济法是做什么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中指出摘要:“经济法是调整因国家对经济活动的管理所产生的社会经济关系的法律。我国已经制定了一批有关创造平等竞争环境、维护市场秩序的法律,还制定了一批国家宏观调控、经济行业管理、促进对外开放、合理利用和保护自然资源等方面的法律”。中国经济法的概念及范围,大致如此。 经济法的实质在于,立足于社会整体利益,以法律的形式反映国家因素对市场经济关系的影响。换言之,经济法是国家(主要以政府名义出面)管理和协调国民经济运行之法,管理为手段,协调为目的。政府经济管理是经济法的现实基础,经济法是政府经济管理的基本法律准则和手段,两者之间相互依存,有着不解之缘。 经济法的基本理念和价值取向可以概括为发展、公平、平安三位一体摘要:首先是发展权。“发展才是硬道理。”[1讲“发展”还应涵盖可持续发展的概念,即经济和人口、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其次是分配权。这里所用的“分配”一词是广义的,即社会资源的配置和社会收人的分配。它包括摘要:公平竞争、公平交易、公平分配。国民收入的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应合理布置,统筹兼顾。,再次是平安权。经济平安包括宏观的和微观的,这是针对市场经济的风险和经济全球化的冲击所作出的必然选择。发展、公平、平安,既反映权力(权利),又反映利益,是权力(权利)和利益的统一。发展、公平、平安三者的有机结合,构成经济法谋求的价值目标,这也就是政府经济管理期待的社会效果。 (二)当前政府经济管理面临的挑战 1.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要求 作为一个有着十几亿人口的发展中国家,根本任务是进行经济建设。因此,领导、管理和组织经济建设,就成为各级政府的基本职责。 由于复杂的经济、社会和思想原因,当前市场经济秩序存在某些混乱现象。主要表现在摘要:(1)假冒伪劣产品充斥市场;(2)偷税、漏税、骗汇和走私活动屡禁不止;(3)商业欺诈、逃废债务现象严重;(4)财务失真、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比较普遍;(5)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弄虚作假、工程质量低劣的新问题相当突出;(6)文化市场混乱;(7)生产经营中的重大特大平安事故时有发生;(8)地区封锁和行业垄断新问题不少。 面对这种严重的目前状况,政府应当怎么办?国务院于2001年4月作出《有关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决定》,认为“大力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已经成为当务之急。”中心把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作为今后五年的工作任务,而在头一年务必取得阶段性的成果。确实应当深入反思一下摘要:我们的观念、体制和作风能否充分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政府行为本身存在哪些不规范的情况?对市场经济秩序,如何在规范中整顿、在整顿中规范? 经济法具有市场性(经济性)、社会性和管理性特征,其思路是从国家、市场和法的关系人手来解决现实经济新问题的,既要克服“市场失灵”,又要克服“政府失灵”,使政府、企业、市场三者达到协调。政府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要依法进行,其中主要指运用经济法,加强经济监督管理,处理经济违法新问题,保障和促进国民经济良性运行;当然还要运用刑法,通过审判程序处理经济犯罪新问题。 2.适应加入wto、参和经济全球化的要求 经过15年坚持不懈的努力,中国现已正式加人最有影响的多边贸易体系——世界贸易组织(wto)。这是中国参和经济全球化的重大举措。应当清醒地熟悉到,经济全球化是一把双刃剑。美国一位大学教授讲得坦率摘要:wto规则“不仅理念是美国式的,连措词都是美国式的”。加入wto将给中国事业许多宝贵机遇,但也会产生某些负面影响。wto协议确定了非歧视、市场开放、公平竞争三大基本原则,既赋予参加成员许多权利,同时也规定了参加成员的许多义务。《建立世界贸易组织协定》规定摘要:“每一成员应保证其法律、法规和行政程序和所附各协定对其规定的义务相一致。”这就给我们提出了尖锐的新问题摘要:在经济全球化的客观趋向下,如何适应潮流,趋利避害,立于主动地位?关键是,如何提高政府和企业驾驭国际竞争的能力? “加入wto后,我国对外开放将出现三个重要转变摘要:由目前有限范围和有限领域内的开放,转变为全方位的开放;由以试点为特征的政策主导下的开放,转变为法律框架下可预见的开放;由单方面为主的自我开放,转变为和世贸组织成员之间的相互开放。”[2wto本身是一个以带有强制性的规则为基础的政府间的国际经济组织。wto一系列规则和机制可以称得上是一部“国际经济行政法典 ”。因此,这种“法律框架下”的开放,对现行的政府经济管理的观念、体制和方法必将产生重大的影响,要求进行深刻的改革。我们无可回避地要迎接这种挑战。 (三)在新的形势下要进一步运用经济法来规范政府的经济管理行为 1.和时俱进,首先要规范政府行为 国务院《有关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决定》指出摘要:“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首先要规范政府行为。”这是切中要害的意见。为什么某些地方、部门假冒伪劣、骗税、骗汇等老是整不下去?其重要原因之一就是地方保护主义、部门保护主义作怪。为什么招标投标市场混乱?其重要原因之一就是政企不分,政府部门既是监管机构,又成了招标者,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诸如此类的现象表明,政府要摆正自己的位置、规范自己的行为。 在某种意义上说,入世首先是政府人世。因为,加入wtd之后,政府的决策行为及决策执行行为要受wt0规则的规范和约束,贸易政策及和外国的经济争端也要受wt0有关贸易政策审议机制和争端解决机制的监督和约束。中心政府、地方政府以及政府下属部门的行为是不是规范、政府会不会成为被告,取决于摘要:能不能严格遵守wt0规则,有没有认真履行中国政府所作的承诺?假如地方政府或者政府部门在处理对外经济事务方面出了新问题(地方、部门的规章、规定、办法不符合wto规则或者中国政府加入wto所作出的承诺,损害了wto其他成员的个人、企业的利益),外国人可能告到中国的中心政府,也可以通过它本国的政府提交给世界贸易争端解决机制(此时中心政府成了被告)。因此,适应加入wto之后的新情况,政府管理国民经济的观念、体制和方法都要创新。具体地说,要注重以下几点摘要: 第一,要树立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新观念,改变凭权力、凭关系、凭感情办事的旧格局。 第二,要实行全国法制统一,非凡经济区(包括经济特区等)也不能例外。在非凡经济区实行的非凡政策要由中心规定。中国政府负有保证有关wto的法律制度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实施的责任。任何地方、任何部门都不能自定和wto规则不一致、和中国政府作出的承诺不一致的文件或规定。 第三,在市场经济活动中要严格遵守非歧视原则(包括最惠国待遇和国民待遇)。 第四,法律、政策要公开、透明,不能搞“暗箱操作”。内部文件以及领导人写条子、打电话不能作为处理对外经济事务的依据。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在加入wto的国际背景下,政府管理国民经济的权力将会缩小,但其发挥的功能却更为有效。表面上是‘退’,实质上是‘进’。”[3进是和时惧进,退也是合乎潮流。 非凡要提出的是,政府机关应当做好当被告的思想预备,而且有可能败诉。例如,1995一1998年间,由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作一审、最高人民法院作二审的一起经济行政案件,两审法院都否认了行政机关的处理决定。这是值得吸取教训的。我们要力求减少政府败诉的情况,非凡是要力求防止出现中心政府被外国人起诉而最终败诉的情况。 2.经济法向国民经济管理领域长驱直入 经济法是国家管理和协调国民经济运行关系的一系列法律规范的总称。其中,构成经济法体系的主体部分的,为一系列专门的经济法律、法规。以经济法律为例摘要: (1)在加强宏观调控方面,已制定了《预算法》、《税收征收管理法》、《个人所得税法》、《中国人民银行法》、《审计法》、《价格法》等等; (2)在规范市场秩序方面,已制定了《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广告法》、《拍卖法》、《烟草专卖法》、《药品管理法》、《招标投标法》、《证券法》、《保险法》等等; (3)在规范市场主体方面,已制定了《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公司法》、《乡镇企业法》、《商业银行法》等等; (4)在扩大对外开放方面,已制定了《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外资企业法》、《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对外贸易法》、《海关法》、《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等等; (5)在促进产业发展和完善行业管理方面,已制定了《农业法》、《种子法》、《渔业法》、《电力法》、《煤炭法》、《民用航空法》、《海上交通平安法》、《邮’政法》、《建筑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等; (6)在加强土地和其他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利用方面,已制定了《土地管理法》、《森林法》、《草原法》、《水法》、《水土保护法》、《防沙治沙法》、《防洪法》、《矿产资源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等; (7)在奠定国民经济发展和管理的基础制度方面,已制定了《计量法》、《标准化法》、《统计法》、《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城市规划法》等等; (8)在发展和推广运用科学技术和保护知识产权方面,已制定了《科学技术进步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农业技术推广法》等等。 至于今后的立法任务,国家立法部门提出,“在经济法方面,要重点制定反垄断法、反倾销法,完善财政税收方面的法律”。 经济法规范的内容,大体可归纳为实行宏观调控、维护市场秩序、促进企业发展等三大方面。而每一部经济法律,又包括主体、行为、责任等三大制度。这样,就基本形成为经济法的体系。 由此可见,经济法已进入国民经济管理领域的方方面面。经济法的功能,经济法发挥功能的范围,首先是政府,政府运用经济法管理国民经济、协调市场经济正常运行。管理市场,必须执行《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价格法》等等;管理企业,必须执行《公司法》、 《会计法》、《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等等。80%以上的经济法律、法规要靠政府执法,或者由政府实施执法监督。政府及下属有关部门,既是经济管理机关,又是经济执法机关。曾经有一种议论摘要:经济法是管政府的,还是管企业的?我们认为,经济法首先是赋予政府经济管理的权力、规范政府经济管理行为的;然后政府运用经济法来调控国民经济运行、规范企业的市场经济行为。 二、政府经济管理行为规范化的法律基础 (一)、政府法律角色的多重性 1.作为国家机关 政府是国家机关之一,行使社会经济管理职能。例如,企业、公司设立登记,审批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和章程,发放许可证,征税,金融监督管理,审计监督,产品质量监督,劳动监督,环境监督。 2.作为所有者或者投资者 政府同时又是国有资产所有权的代表,行使国有资产所有者职能。政府投资于企业、公司,即成为国家股东。按照资本决定(股东)权力、资本决定(股东)利益的市场经济规则,在现代企业制度下,国家股东和其他股东同处于投资者的地位,根据它们投入企业、公司的资本额享有所有者的资本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实行同股同权、同股同利。管理国有资产和监督国有资产经营应当通过行使资产所有者职能这样的法律形式体现出来。 3.作为一般法 人 政府也是法人之一,属于机关法人。例如,政府委托收购农产品,政府机关采购办公用品,在这类一般性商品交换关系中,同样应当实行平等、自愿、公平、老实信用的原则。其中,政府采购,也应以平等主体身份和供给商签订合同。 这就是对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法律身份多重性之一般熟悉。第一种法律地位和第三种法律地位是轻易分清的;新问题在于,政府的社会经济管理职能和国有资产所有者职能这双重角色往往发生混同。政、。资不分,管、办不分,导致政、企难分。要使政府行为规范化,必须首先摆正政府自己的位置。 (二)政府经济管理行为规范的法定要求 1.法定的依据、职权和程序 政府管理国民经济,按其法律性质来说,属于公法行为。公法行为,主要奉行法定原则。首先,国民经济管理的依据是法定的。例如,对一般的行政审批事项,要明确审批的内容、条件、程序和时限,建立行政审批规范运作机制;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行政审批,应果断予以废止。再如,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经济行为,只有法律上明确规定给予处罚的,才受处罚。还须注重,法定的依据也有可能改变。例如,过去要求外资企业承担出口义务,现在根据wto规则,删除了《外资企业法》有关产品全部出口或者大部分出口的内容。 我们经常讲要加大执法的力度,不等于说加大直接管理的程度,加大处罚的程度。相反,直接管理应当逐步减少,凡是用市场机制可以代替的行政审批,应果断予以废止。处罚,既要有力度,又要有限度,不能将“执法必严”简单理解为“执罚必严”。没有法定依据的,行政处罚无效。 其次,国民经济管理的职权是法定的。政府机构改革旨在通过合理设置政府部门,科学确定职责分工,达到管理规范、办事高效的目标。针对目前的目前状况,需要注重两点摘要:第一,政府及下属部门对经济的管理,尤其是对企业、对市场的必要管理,其权限都应由有关法律、法规予以规定。行政处罚也是如此,应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第二,政府部门之间要明确职责分工,避免因职能交叉而造成管理上的重复或者疏漏。还要避免本应由职能部门处理的事情,却最终由政府或政府负责人出面来解决。 有一种意见,认为公法的实质就是要限制政府权力。从国家适度干预经济的“度”来说,政府权力的确需要限制,目前行政审批权、发证权、收费权、处罚权等四大权力总体上说还是过大;各地区、各部门制定的带有地区封锁和行业垄断内容的规章也有待彻底清理。然而,笼统地主张限制政府权力可能引起误解,比如宏观调控、整顿市场这些必要的职权必须切实保障。出路在于,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政府经济管理权和企业自主权应当处在一种相对平衡的状况上。 再次,国民经济管理的程序也是法定的。国民经济管理既要各司其职,还应公开办事程序,依照法定程序进行。从法律的角度考察,按照法定程序办事,既是为着保障管理工作的质量,将行政执法置于社会监督之下,也是为着保障管理工作的效力,使行政执法符合法律行为的形式要件。程序欠缺,有时会造成管理行为不能成立,程序不当,有时会造成管理行为无效,最终影响实体权利的实现。 国民经济管理程序不可没有,但不可太繁。从经济效率的角度考察,程序越简单越好,只要能够真正解决实际新问题就行。行政机关应当提高办事效率,减少管理层次,简化审批程序,做到管理制度统一、公开、简明。 2.法定主义和非法定主义的结合 如前所述,国民经济管理实行法定原则。但是,贯彻原则性,有时还需要一定的灵活性。具体有三点摘要:一是自由裁量权。由于社会经济生活复杂多样,完全采取同一模式处理各种新问题并不恰当,法律经常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列出一个幅度,行政机关可在法定的幅度内享有自由裁量权,但不能显失公正。二是法定主义为主,非法定主义为辅。例如,对企业形态——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采取法定原则,而对改革中兴起的企业形态——城乡股份合作制企业则采取答应探索的态度。三是非法定主义。例如,对市场行为,主要贯彻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即要求市场行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法律、行政法规未明示禁止的市场行为,应属答应;而不要反过来提“法律上有没有规定可以这样做”?依法办事和制度创新是并行不悖的。 三、政府在国民经济管理领域中的作为和不作为 (一)国民经济管理中作为、不作为的是和非 1.该作为的不能“缺位” 一个取信于民的政府,应该是有作为的政府。从中国的实际出发,政府职能要切实转变到经济调节、社会管理、公共服务上来。该由政府机关管的事情,要管住、管好,不能“缺位”。例如,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符合法定条件,向行政机关申请颁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向行政机关申请审批、登记有关事项,而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放;等等。这些就属于“不作为”,而这类“不作为”是失职的行为。在经济行政诉讼案件中,告政府职能部门“不作为”的案件日渐增多,这应该看作是对政府工作的有力促进。 2.不该作为的不能“越位”、“错位” 所谓“越位”,就是超越行政机关的职责范围,管了一些不该管的事情。所谓“错位”,就是政企职责不分,既开办企业,又管理企业。“越位”、“错位”导致滥用职权,而滥用职权属于乱作为。例如,违法,作出罚款决定;又如,侵犯企业合法的经营自主权,或者擅自变更、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农民合法权益;“再如,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再如,挪用扶贫资金。从中国的实际出发,政府要把企业的生产经营权、投资决策权真正交回给企业,把可以由社会中介组织管理和办理的事项交给社会中介组织,把群众自治范围内的事项交回给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自主组织去依法办理。各级政府要和各类生产经营活动和中介机构彻底脱钩;行政权力要和商业利益彻底脱钩。官办官事,商办商事。政府管理国民经济,是吃“皇粮”的。依法收取的税款、规费和罚款应该全部纳入财政范畴,落实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决不答应利用行政权力“寻租”,权钱交易,滋生腐败。 (二)政府的作为 1.实行宏观调控 1993年3月,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修改《宪法》,将计划经济正式改为市场经济,并增设规定摘要:“国家加强经济立法,完善宏观调控。”这是宪法中首次使用“宏观调控”一词。此后,在《公司法》、 《预算法》、《中国人民银行法》、《价格法》等经济法律中相继作出了有关实施宏观调控的法律规定。现在学术界正在酝酿起草《宏观调控(基本)法》,并于2001年3月通过人大代表向全国人大提出议案。当然,这部法律的难度很大,不是短时间可以完成的。但也并非没有可能。西德1967年的《经济稳定和增长促进法》,一共只有32条,提供了对国民经济发展进行宏观调控的大致的法律框架,可供我们借鉴。应当树立这样一种观念摘要:政府对国民经济的管理是主动的,而不是被动的;是高屋建瓴的,而不是拾遗补缺的。 2.维护市场秩序 维护市场秩序,首先要把好市场准入这一关。市场准入实际上就是资格认定,先由市场活动主体提出申请,再经国家有关主管机构批准或者核准,发放相关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无证经营,无照经营,不仅得不到法律保护,还应予以取缔。现在有的发证、发照不顾基本条件,放得太松,以至于有的企业尤其是上市公司,出台不久就产生新问题。 政府要监管产品质量。2000年7月修改《产品质量法》,增加一条规定摘要:“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把提高产品质量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对产品质量工作的统筹规划和组织领导,引导、督促生产者、销售者加强产品质量管理,提高产品质量,组织各有关部门依 法采取办法,制止产品生产、销售中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保障本法的施行。”各级政府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及有关部门要依照职责分工负责产品监督工作。 政府要监管市场价格。经过多年的改革,现在中国的价格体系分为市场调节价、政府指导价和政府定价三种。其中,90%以上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但政府要依法实行监管,例如群众对居高不下的医疗消费不满足,政府部门应该做些什么?应当依据《价格法》等有关规定,加大监督力度。 政府的基本任务是要创造和维护公平竞争的经济、法律环境,包括信用环境。 《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摘要:“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办法,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为公平竞争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是企业的责任,更是政府的责任。尤其是垄断、不正当竞争影响面较大而受侵害者处于相对弱小地位的情况下;政府及下属有关部门应当挺身而出,采取及时的、果断的办法进行处理。不仅如此,基于经济法的社会公益和公共管理功能,政府对垄断、不正当竞争等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除依法直接予以处理、处罚之外,还可以考虑以公诉人的名义出面进行经济公益诉讼,突破现行的民事、行政诉讼体制中不合理的束缚(这就是扩大政府的权力)。经济公益诉讼的原告不仅可以是政府,而且可以是任何公民和社会组织。这一新问题涉及到司法制度的改革和创新,必须配套才行。毫无疑义,公益诉讼应当发展,并纳入法制轨道。 3.促进企业发展 政企分开之后,政府对企业不是不管,而是要把注重力放在促进企业发展上。首先要保护企业的财产权,维护企业的经营自主权;其次要采取有效办法,鼓励和支持企业提高在国内外市场的竞争力摘要:最后还要为某些失败的企业退出市场提供一种合适的途径。《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乡镇企业法》是很起功能的;目前正在加紧拟订《中小企业促进法》。企业法的全部精神就是“增强企业活力,健全必要的约束机制”。 促进不等于代替。政府官员为企业、为农民的产品做宣传,政府官员直接分管、扶持某一经济单位,其主观愿意可能良好,但从长远来看,若将企业的信誉建立在政府甚至某个官员的信誉上,仍然没有摆脱政企不分的弊端。 落实社会保障,也是政府促进企业发展的重要举措。总之,政府在国民经济管理方面是有许多可为的,再以信息化新问题为例。同志提出摘要:“对信息网络化新问题,我们的基本方针是积极发展,加强管理,趋利避害,为我所用,努力在全球信息网络化的发展中占据主动地位。”[5运用法律手段保障和促进信息网络健康发展,不仅对维护市场秩序,而且对实施宏观调控,都有重要的功能。 经济法的功能就是要保障政府实施宏观调控、维护市场秩序、促进企业发展。因而可以说,经济法和政府经济管理基本上是对应的。经济法提供规范,政府组织实施。 (三)政府的不作为 1.不再直接干预企业生产经营活动 过去实行计划经济,国家干预过多。改革开放之后,非凡是正式确定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以来,“干预”一词在中国经济法律中用得很少,并且往往作狭义的理解。1993年11月中共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有关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新问题的决制指出摘要:“政府运用经济手段、法律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管理国民经济,不直接干预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1997年9月中共十五大报告再次指出摘要:“政府不能直接干预企业经营活动,企业也不能不受所有者约束,损害所有者权益。”1997年制定的《价格法》提出摘要:“当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显著上涨或者有可能显著上涨,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对部分价格采取限定差价率或者利润率、规定限价、实行提价申报制度等干预办法。”可见,“干预”一词用得相当谨慎。在今天的新形势下,政府更应当坚持不直接干预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 2.逐步淡出一般性的市场竞争领域 国有资产中的经营性资产部分,过去遍布各行各业。在前几年的改制过程中,人们对国有资产淡出一般竞争范围的新问题议论纷纷。有人主张“让大中企业淡出国有经济”。相反的意见是摘要:“让大中企业淡出国有经济’的提法,不符合党的十五大有关坚持公有制主体和国有企业改革的精神。”中国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们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国有经济应当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国有经济需要控制的行业和领域主要包括摘要:涉及国家平安行业,自然垄断的行业,提供重要公共产品和服务的行业,以及支柱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中的重要骨干企业。[6国有经济还可以参加上述所列控制范围之外的其他行业和领域,但这种比重将会减少。因此,能否这样提出新问题摘要:让国有大中企业逐步淡出一般性市场竞争领域?假如达成这种共识,经济立法必须跟上去。 西方学者说过摘要:“何时干预——为何干预——如何干预——干预多少,取决于各自国情和文化传统的差异。”[7这个观点很道理。我们对国民经济管理的模式不要看作是—成不变的,而应该是和时俱进的。 四、政府违法或者不当经济管理行为的责任及其补救 (一)违法或者不当经济管理行为导致的责任 1.权力和责任的关系 2000年制定的《立法法》规定摘要:“立法应当从实际出发,科学合理地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和义务、国家机关的权力和责任。”政府管理国民经济的权力和责任相互联系、应该统一。权力即责任。政府行为规范的标准是“合法和适当”。具体一些说,行政机关的经济管理行为,包括作出的处理和处罚规定,必须符合以下五个条件摘要:(1)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2)适用法律正确;(3)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4)程序合法;(5)内容适当,没有明显偏差。权力行使正确,管理取得政绩,应当得到肯定和激励;相反,在管理工作中由于越权、失职以及其他不当行使权力的行为,造成失误、损失,应当受到否定并追求相应责任。各种经济法律一般都设有“法律责任”专门一章,其中包括对政府及下属部门、工作人员违法的或不当的行为如何追求法律责任。承担法律责任的界限就定在“违法或不当”上;至于管理水平新问题,不宜和法律责任直接联系。 2,传统的行政、民事、刑事责任和新型的经济责任制 经济法中的法律责任的适用,可分为两大类情况摘要:第一,传统的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刑事责任在经济领域的具体适用,如罚款、赔偿损失、渎职罪等。 第二,由经济法的社会公共性引起的、不同于传统责任模式的经济责任制。这里又包括摘要:(1)各种形式的经济管理、经济活动责任制,如政府及政府机关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国有企业承包经营、租赁经营责任制,农村家庭承包经营责任制,等等。(2)适合于经济法目的的非凡经济制裁,如市场禁入,取消税收优惠,停止贷款,惩罚性赔偿,等等。 诚如西方学者所言摘要:“除行政、刑事、民事等几类传统的但又都具有经济法特有色彩的制裁外,经济法也采用了适合组织经济目的的非凡制裁。此外,经济法还使民事责任原则有了新的色彩。”[8即是说,在“责任”方面,经济法也有许多制度创新。二)对违法的或者不当的经济管理行为的法律补救 1.国民经济管理中的复议和诉讼 在国民经济管理中广泛运用到行政复议程序。行政复议是指摘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照行政复议法向行政机关申请重新审议和裁决。复议的结果,可能是肯定,也可能是否定或者变更原来的处理或处罚决定。这是行政机关内部自我纠正错误的一种法律制度,是行政相对人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一种法律补救制度。说到底,是调整政府和群众关系的法律制度。 在国民经济管理中也广泛运用到行政诉讼程序。其基本精神和行政复议相同。最大的区别在于,它是由法院来作出最后决定的,即以司法终审权制衡行政处理权。例如,1999年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曾判决撤销国务院某部门一个经济行政决定。 解决国民经济管理纠纷的法律方式,一为行政复议,一为行政诉讼。两者既有区别,又有联系;可以一先一后,也可能是两者择一。国民经济领域中的复议和诉讼,是经济法和行政法交叉的表现。 2.国民经济管理中的赔偿 自1994年《国家赔偿法》出台后,在国民经济管理中已开始运用国家赔偿制度。所谓国家赔偿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使之受到损害的而受害人有依照国家赔偿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在操作程序上,先由某个赔偿义务机关按照法律的规定给予赔偿;其后,可责令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受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承担部分或全部赔偿费用。 从中国目前的实际出发,国家赔偿的范围和标准定得窄一点、低一点,待将来有条件时(主要指国家财力增强)可再逐步放宽一些。赔偿总比不赔偿的社会效果要好。重要的是把这个制度建立起来,再进一步加以改进和完善。 3.其他法制化方式的补救 立法层面的补救,是指通过立法直接规定有利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一种救济办法。例如,对技术引进合同,审批机关在60日内没有作出决定的,即视同获得许可;对集体合同,劳动行政部门在15日内未提出异议的,即行生效。 行政层面的补救,可能适用于发生纠纷之前,如作出较重的行政处罚之前实行的听证制度;也可能适用于发生纠纷之后,如对侵犯企业自主权的,该企业可以行使拒绝权和举报权。另外,因政府管理失误而导致的给损害的企业予以财政和经济补救,也属于行政层面的补救,但应纳入法制轨道,不可随意行事。 司法层面的补救,主要指探索经济公益诉讼。这应该成为经济执法的一个闪光点。 总之,经济法制度创新所谋求的目标是摘要:“政府依法管理国民经济,协调市场经济正常运行”。 经济管理方面论文:研究BPR在高校经济管理中的应用 摘要: 由于高校在组织管理和运行的过程方面与企业类同,一些企业管理的先进理念和方法也同样适合高等院校。本文试就bpr在高校经济管理中运用的理论和实践设计进行探讨,兼论jit等管理方法在高校经济管理中的运用。 关键词: bpr; 高校; 经济管理 一、研究背景 高校是一个不以营利为目的的事业单位,其生存和发展所需的资金主要源自两个方面:一是属于公共财政支持的财政性资金,如财政拨款(或称财政补助收入)和纳入非税资金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二是学校自筹经费,如科研收入、接受捐赠和其他收入等。据相关研究统计,近年来单位学生的财政补助金额与生均培养成本之间的差距呈扩大的趋势,因此自筹经费对高校的发展尤为重要。就高校组织收入的性质而言,它既有行政事业单位的财政性资金收入,又具有企业单位组织收入的特征。目前我国高校的管理正处于计划与市场并存和交错期,如高校的招生计划(相当于企业的原材料资源)是政府分配的,而高校毕业生(相当于企业生产的产品)则需通过市场配置自找出路来就业,完全按市场经济规律运行;高校的行政部门(相当于企业的管理部门)还基本上按与政府相对应的机构设置,高校后勤部门还似一个小社会,大而全,小而全(单位承担了社会的功能);高校生产的产品(毕业生)还不够精致,不能及时提供社会急需紧缺的专业人才和设置相应的课程,旧有的专业不论是否有效益,只要有教师,就要招生;随着高校兼并重组,多校区(生产场地)办学成本优化也是当前国内众多高校运行中面临的现实问题。正是由于高校的运营和管理过程与企业类同,一些企业经济管理中的先进理念和方法也同样适用于高等院校。本文试就bpr理论在高校经济管理中的应用进行探讨,兼论其他一些先进的管理方法在高校的运用。 二、bpr理论及研究文献 企业流程再造(bpr)由迈可·哈默于1990年最先提出,是对企业的业务流程作根本性的思考和彻底翻新,目的是在成本、质量、服务和速度等方面取得显著的改善,能使企业最大限度地适应以顾客(customer)、竞争(competition)和改变(change)(简称3c)为特征的现代企业经营环境。bpr彻底摆脱了基于亚当·斯密劳动分工理论建立起来的以职能为导向的管理模式,特别是在当今高速发展的信息技术支撑下,bpr已成为企业提高绩效的重要思想和方法。在相关研究中,杜栋 等提出大学流程再造的基本原则及配套措施,黄蕾等提出以顾客满意为导向的高校流程再造来满足人才培养需求的多样化,两者都着重于理论研究。黄秀文 等提出bpr在高校内部管理体制中的应用,张敏 等提出bpr在高校教学管理中的应用,齐绍琼提出bpr在高校财务管理中的应用等,都是侧重于高校管理的某一方面。本文着重论述高校突破传统组织分工理论的束缚,提倡以学生(产品)为导向、机构变通与并行运作、适当授权,并给出实施案例,同时辅以其他先进管理方法以达到快速适应环境变化、培养社会所需人才的目标。 三、bpr的具体应用 随着高等院校体制改革和社会的发展,高等院校应在注重社会效益(提供公共服务)的同时,通过服务社会提高经济效益来生存和发展,精简、融合那些没有附加值或附加值不高的人员或部门,建立以招生、教学管理和就业为核心的管理团队,通过运用先进管理理论和方法,对内部分工、内设机构和办学场地等进行流程再造,从而节约成本,提高办学质量和层次。 (一)机构设置的改造 1. 以学生(产品)为导向的机构重组 按组织和形成收入的职能来设置高校的内设部门,即按产(教学)供(招生)销(就业)这样的机构模式,将招生部门和就业部门从学生工作机构或其他机构中独立出来,成立招生工作机构,学生工作部门的其余科室全部归并入教务部门,以加强对招生的宣传力度,“采购优质的原材料”,同时招生规模直接影响到高校获取财政拨款补助金额。成立就业工作机构,由其全面负责学校毕业生(产品)的推销工作,加强对毕业生就业的指导工作,要使高校生产的产品有市场需求,并建立用人单位和高校的供需联系渠道,提供需求信息,举办多种形式的专场招聘会等。还要做用人单位的后续服务(售后服务)工作,对毕业生作跟踪调查,收集用人单位对毕业生的信息反馈,并及时反馈给高校的教学部门(生产部门),教学部门可根据反馈的信息及时调整教学计划和课程设置,以期不断满足社会对人才的需求,为社会提供优质的毕业生,这也是符合当前教育管理部门对高校提出的加强内涵建设和服务社会的思路。教务部门主要负责在校生各种教学任务的安排和学籍管理、组织学生生产实践和实习等与培养其成才的各种教学活动等。成立人力资源管理机构与财 务管理机构,负责高校人力资源管理及财务运作。其他处级机关单位可精简成一个综合办,负责各项党务、宣传、工会、共青团员管理及内审监督部门,以期大幅削减高校人力资源成本,变革高校以人员成本为主的预算分配模式,由吃饭型财政向事业型财政过渡。各教学组团(学院、系、部)不变。 2. 财务管理机构的重组 随着财政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和收支两条线等重大改革的深入,财务管理应由支出导向管理转向预算管理和绩效管理,高校财务管理也必须与此相适应,高校的理财观念也应由节流型向开源型转变。会计机构内部设置也应顺应这种改革,遵循以预算—核算—绩效评估为理论主线的设计思想进行流程再造,具体设计方案如图1所示。 (二) 校区(生产场地)优化整合 高校经过多年扩招和兼并重组后,已经具备较好的发展基础,但随着多种办学形式的发展和招生规模的迅速扩大,高校各种用房增多,从而导致学校用地规模和建设规模仍不断加大,再加上由于高校合并而形成多校区办学的格局,大大增加了校园管理的成本。(1) 造成教育资源的严重浪费,分散的校区布置使教育设施小而全地自成一统,各校区资源无法彼此共享,一些设施不能充分利用,资源的集成效应不明显,造成资源的浪费。(2) 不便于教学管理,分散的校区不利于教学的统一管理,也不便于教师的教学和学生作跨学科的发展。(3) 增大了校区的运营管理成本,学校办学分散,难以达到规模效应,学校运营管理成本增大。(4) 不能适应信息时代的需求,现代社会注重信息的交换和流通,强调学科与学科间、人与人之间的联系与交流,而分散的布局无法做到。(5) 不利于形成良好的教学环境,由于分散而缺乏整体与长远规划,学校建设易与其他用地建设相互掺杂,相互干扰,矛盾突出。 因此高校办学场地的优化整合势在必行,通过老校区土地置换和其他方式筹集资金来建设一个新校区达到资源集中和规模效应是当前高校主流实施方案。根据流程再造理论,通过在优化和布局各教学组团上使得相关教学活动所涉及的公共实验室、图书资料、公共设施相对集中,专业实验室紧随相关教学组团,同时建立以市场为导向的后勤服务体系,减少办学场地的运营管理成本,以相对集中和相关性资源共享的方式来达到资源的优化整合,消除不利影响。 (三) 信息化平台建设 高校内部分工、内设机构和办学场地等优化组合和提高效益的关键手段是信息化平台建设,只有通过对信息的有效加工和数据挖掘,建立决策支持系统,才能充分发挥机构重组和流程再造的价值。当前各高校都普遍建立了校园内部网络,部分高校还实施了校园一卡通工程,这为信息化平台的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四、jit的运用 当前各高校办学呈现出某种相对固定的形态,即专业固定、教师固定、学生招生计划固定。而当前社会对人才的需求层次和结构变化极快,按这种模式要调整或增设一个新专业是非常困难的,在硬件条件上其建成速度与资金的供给几乎是成正比的,既要增加对新专业教学设备等固定资产的投入,还要争取增加招生计划。当然这还不是最关键的问题,最主要的是引进新专业所需师资队伍,不但成本高昂,还不一定就能在有限的时间找到这么多优秀且胜任的专业人才。运用jit生产管理理论,改变过去这种“三固定”的思维方式,按纯经济模式(暂不考虑教育部教学评估对师资人数的要求)来运营和培养人才。具有固定资产性质的教学设备可由学校投入,而在师资队伍的建设上,则可采取跨学校或地区的多种外聘形式。同时建立一整套对外聘教师的考核评价机制,以保障对教学质量的控制和监督。这种做法的优点:一是对外聘教师完全按市场经济模式运作,学校不承担人员的相关固定费用;二是通过经济杠杆调节,可以选聘到一些本校无法引进的名师名教;三是根据市场的需求,及时地生产出市场所需求的产品(学生)。 五、结论 bpr在高校的应用主要涉及教学体系和管理体系。本文的立足点是bpr在高校管理体系中的应用,教学组态顺应学校布局而调整,侧重点是从高校经济管理角度来阐述bpr的应用与设计方法,并给出具体案例设计,兼论jit等生产管理信息系统在高校应用的可行性及前景。 经济管理方面论文:中国政府经济管理制度变迁分析 一、中国政府经济管理制度变迁的历史考察 自有史以来,中央和地方关系就成为中国政府管理中难以理清的重大问题. 东周时期,中央政权衰落,诸侯纵横凌驾。公元前221年,秦王扫六合一天下后,建立了中央高度集权的皇朝制度,这种政府制度为历代所采用。秦以后的中国古代历史在某种意义上就是中央和地方矛盾与协调、分裂与统一的演变史. 中央和地方的紧张关系在中国近现代社会继续保存。孙中山明确提出创立美国式的联邦政府。但直至上台后一直没有实现真正的国家统一. 新中国建立后,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实行了单一制的国家结构制度,中央政权集中统一的问题解决了,但地方政府的活力却没有很好地发挥,中央和地方的关系问题依然困扰着政府管理体制。解放后,虽然一度在中央和省区之间设立了东北、华北、华东、中南、西南、西北六大行政区,除华北外,其他各区设有行政机构,形成了相对分散的管理体制。但这很快就被高度统一的管理体制所替代:1950年开始建立全国统一的财政金融经济行政体制;1954年大行政区正式被撤,同年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确认了中央政府的高度统一. 不过,中央集中的管理体制也很快暴露出固有的弊端:1956年4月在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作的《论十大关系》讲话,其中一大关系是中央与地方的关系,至于重工业与轻工业、农业的关系,沿海工业的关系,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的关系,汉族与少数民族的关系也或多或少牵涉到中央与地方的关系问题;1957年制定了《关于改进工业管理体制的规定》、《关于改进商业管理体制的规定》和《关于改进财政管理体制和划分中央和地方财政管理权限的规定》;1958年在浪潮中中央权力全面下放。自1959年,中央下放的权力渐次收回;1962年以后,集权与分权之争再起。十年,整个国家形成无数独立或相对独立的政治经济中心,中央和地方的关系极度混乱。邓小平1975一1976年复出后,进行了整顿与集中工作;1977一1978年,权力继续趋于集中。实现改革开放政策后,市场化、分权化虽然是体制改革的主旋律,而集中势头也曾几度出现. 在机构上,1953年,中国政务院(后来的国务院)所属部门中主管经济活动的部门有24个,1959年上升到35个,1965年为52个,十年中政府经济主管部门曾有所减少,国务院行政人员从前的6万人减为1970年的1万人,1981年政府经济主管部门又高达60多个,其中仅工业主管部门就有冶金、电力、煤炭、石油、第一至第七机械工业部、电子计算机、化学、轻工、纺织等30多个,这还不包括各种非常设机构。1982年,五届人大进行了改革开放后的第一次机构改革,将国务院各部委局办从100个减为61个,工作人员从51000人减为30000人。1988年,七届人大将国务院部委从45个减为41个,直属机构从22个减为19个,非常设机构从75个减为44个,减员9700人。1993年,八届人大将国务院部委局办从86个减为59个,非常设机构减为26个,减员20%. 目前,中国财政供养的人员共有3300万人,其中800万是各级党政机关干部,2500万是各类社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行业分割、部门林立、职责交叉、效率低下的政府组织机构显然无法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1998年,九届人大再次将国务院部委机构由40个减为29个,其中经济主管机构约占一半. 2003年,设立国资委、银监会,组建商务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安监总局,将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改组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务院组成部门变为28个。2008年3月巧日,十一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经过表决,通过了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这次改革涉及调整变动的机构共巧个,正部级机构减少了4个,除国务院办公厅外,国务院组成部门设置27个. 财政体制方面,建国之后,大的变换至少四次。从建国初期实行的统收统支体制到1953一1979年实行的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体制,从1980--1993年实行的分级包干体制,到1994年开始实行的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①从上述较为粗糙的历史脉络中我们不难发现,自古以来、尤其是共和国建国以来,以“央地关系”为核心的政府经济管理体制改革从来没有间断,也始终“促进一阻碍一促进”着大国经济的前进与发展,其中的经验教训值得思考. 二、一个简要的理论分析 全面地总结分权式改革的收益与代价是极为重要的,这将有利于思考中国是否可能成功地走出一条可借鉴的“大国发展道路”。对于中国可能形成的“大国发展道路”,经济学家的任务是建立一个一以贯之的理论逻辑来理解中国获得的成就和面临的挑战。在这里我们将提出:中国前期改革的卓然成效和近期改革中出现的很多问题都与分权式改革有关系. 中国是一个在疆域和人口双重意义上的“大国”,这意味着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的监督面临着极高的成本,因此,经济分权是大国治理必须采取的模式。迄今为止,中国经济转型的成功很大程度上要归功于中国在经济领域的分权式改革。从这种分权式改革中得到的更一般的经验是:对经济转型而言,最重要的可能不是“做对价格”(gettingpric。sright),因为在市场不完备的时候,根本就不可能存在正确的价格;更重要的可能是“做对激励”(gettingin。entivesright),因为激励机制是经济发展中更为深刻的主题,价格机制不过是激励机制的一种方式而己. 与俄罗斯等转型经济相比,中国的分权是在大的政治架构不变、中央和地方政府不断地调整它们的财政关系的过程中实现的。但经济分权还不足以构成地方政府发展经济的全部激励,其实中国还有着特殊的政治激励. 之所以出现财政分权的趋势是因为财政分权能够带来了福利收益。这首先是因为与中央政府相比,地方政府具有了解管辖区内选民偏好和当地公共产品提供成本的信息优势;其次,宪制约束和政治压力限制中央政府向一些地区提供比其他地区更高水平的公共产品,从而只能向所有地区提供同一水平的公共产品,考虑不到地区间的差异。最后,财政分权条件下管辖区之间的财政竞争有利于地区公共产品的提供达到有效水平,而不会出现公共产品的提供水平下降的现象。经济计量研究表明,地方性公共产品的需求典型地不具有价格弹性。因此,财政分权所潜在的福利收益可能很高. 传统财政分权理论对财政分权的合理性、必要性给出了一定的解释和说明,其研究的一个基本问题是如何将各项财政职能及相应的财政工具在各级政府之间进行适当的分配,核心观点认为:如果将资源配置的权力更多地向地方政府倾斜,那么通过地方政府间的竞争,能够使地方政府更好地反映纳税人的偏好,从而加强对政府行为的预算约束,相当程度上改变中央政府在财政政策中存在的不倾听地方公民意见的状态. 蒂布特(1956)首先从公共品入手,假定居民可以自由流动,具有相同偏好和收入水平的居民会自动聚集到某一地方政府周围,居民的流动性会带来政府间的竞争,一旦政府不能满足其要求,那么居民可以“用脚投票”迁移到自己满意的地区,结果地方政府要吸引选民,就必须按选民的要求供给公共品,从而可以达到帕累托效率,奥茨及布鲁克纳(brueckner)等人的实证研究结果也表明,理性的居民的确要比较享受居住地公共服务的收益与履行纳税义务的成本,在居民的约束下,地方政府有最有效提供公共品的动力. 马斯格雷夫(1959)从考察财政的三大职能出发,分析了中央和地方政府存在的合理性和必要性,他认为:宏观经济稳定与收入再分配职能应由中央负责,因为地方政府对宏观经济稳定实施控制缺乏充足的财力,另外经济主体的流动性也严重束缚了地方政府进行收入再分配的尝试;而资源配置政策则应根据各地居民的偏好不同而有所差别,在这方面地方政府比中央政府更适合,更有利于经济效率的提高和社会福利水平的改进。他还指出在公共品供给效率和分配的公正性实现方面,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间必要的分权是可行的,这种分权可以通过税种在各级政府间的分配固定下来,从而赋予地方政府相对独立的权力. 奥茨(0ates)在《财政联邦主义》(1972)一书中,通过一系列假定提出了分散化提供公共品的比较优势,即奥茨“分权定理”:对某种公共品来说,如果对其消费涉及全部地域的所有人口的子集,并且关于该公共品的单位供给成本对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都相同,那么让地方政府将一个帕累托有效的产出量提供给他们各自的选民则总是要比中央政府向全体选民提供的任何特定的且一致的产出量有效率得多。因为与中央政府相比,地方政府更接近自己的公众,更了解其所管辖区选民的效用与需求。也就是说,如果下级政府能够和上级政府提供同样的公共品,那么由下级政府提供则效率会更高. 由于奥茨分权定理的证明是建立在偏好差异和中央政府等份供给公共品的假定上,这些限制性条件似乎有点强加于人,很难使人信服,后续的研究对此作出了进一步的说明。oates(1999)指出在完全信息条件下,中央政府就很可能根据各地不同的需求提供不同的产出,以使社会福利最大化,此时也就无财政分权存在的必要性,但现实是,由于信息不对称的客观存在,地方政府对其辖区内居民的偏好、公共品提供的成本比中央政府了解的多,更具有信息优势;迫于一些政治压力也限制了中央政府对某地提供相对于其他地方来说更高的公共品和服务,这些因素使得中央政府等份提供公共品的假定可以成立。另外,分权与地方政府之间对公共品的需求差异以及供给成本的差异有关,即使政府供给公共品的成本相同,只要需求不同,中央政府统一供给带来的福利损失将随着公共品需求价格弹性的下降而增加,而大量实证研究表明,地方政府公共品的需求价格弹性恰恰很低. 新一代财政分权理论,在分权框架上引入了激励相容与机制设计学说,是当代微观经济学的最新进展在财政学中的运用,这种新的分权理论是以钱颖一和罗兰(qianandroland)、温格斯特(b.weingast,)与怀尔德森(d.e.wildasin)近年来所发表的论文为代表,他们在财政分权问题上更关注的是如何设计出一套机制以实现对公共政策制定者的激励. 钱颖一等人(1997)借助新厂商理论打开了政府这个“黑箱”,从而构建了第二代财政分权理论。他们认为传统分权理论只从地方政府的信息优势说明了分权的好处,但没有充分说明分权的机制,特别是对政府官员忠于职守的假设存在问题。事实上,政府和政府官员都有自己的物质利益,和企业经理人相类似,政府官员只要缺乏约束就会有寻租行为,所以一个有效的政府结构应该实现官员和地方居民福利之间的激励相容. 在市场化问题上,政府应该用某种承诺来提供“正的”和“负的”激励,前者用来防止政府的掠夺性行为,后者用来惩罚预算软约束。在分权状态下,放弃事后的信息使用权,减少底层决策者与高层领导者过渡的信息传递,以及对上层权威的限制,将对地方政府产生正的激励,另一方面,权力的分散也有助于地方政府的预算约束的硬化。在“保持市场化的联邦主义”下,银行控制着信贷,地方政府却无权干预,因此政府不能通过无限度地借钱来保护落后企业,从而带来预算约束的硬化。另外,政府间的竞争还对地方政府随意干预市场构成约束,区域政府间的竞争限制了官员的掠夺性行为,因为要素(特别是外资)是可以用流动的方式来躲避地方政府的过渡管辖,要素的流动还增大了地方政府补助落后企业的成本. 新一代财政分权理论还对财政联邦主义的可持续性问题作出了进一步的研究,并成为其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钱颖一等人指出,财政分权有助于政府可靠的维护市场,但要达到这种效果,联邦主义政策的实行必须是可持续的,这种可持续性的产生需要政府具有自我强制机制予以保证,政府官员必须有遵守联邦主义规则的激励。并指出,若要使财政联邦主义持续、稳定的发挥作用,必须具备两点:即必须给中央监督下级政府逃避责任的充分资源;同时地方政府必须具有通过一致反对中央政府滥用权力的监督手段. 奥茨(oates)、钱颖一等人的财政联邦主义理论可以较好地解释中国分权式改革迄今为止取得的成就,但是这个理论更多地强调了中国分权式改革的好处,却没有分析分权式改革的代价。一个完整的分权理论应该既能够分析分权式改革的收益,也能够分析分权式改革的代价。这些代价集中在城乡差距和区域差距大扩大、地区市场分割、公共服务不均等。在缺乏充分统计量的政绩考核体系下,相对的gdp增长可能是一种次优的考核地方官员政绩的具有信息量的指标。但是,这种财政分权加相对绩效评估的体制正在日益显现它的弊端. 从世界范围来看,分权已成为了一种大趋势,当然对分权理论的研究已超出了财政领域,越来越关注其对其他社会、经济的负面影响,如地方政府对于环境、收入差距、教育和医疗服务质量这些问题的忽视. 三、一个简要的政策分析 如果说中国的前期改革正是充分利用了分权式改革的好处的话,那么下一步改革的重点则是如何减少目前的分权体制的弊端。未来体制改革的重点是:进一步理顺政府职能,科学划分各级政府事权、财权、课税权的边界,减少直到消除财政“缺位”、“越位”和“错位”的现象;中央政府应逐步建立各级政府间的有效协调机制,也就是建立政府间合理规模的公平补偿机制;确保中央政府具有提供纯公共品和进行宏观调控所需充足资源前提下,应不断弱化上级政府行政命令干预,逐步做到各级政府决策的经济结果内部化,同时,逐步增大地方政府在中央的代表性,不仅允许下级政府有充分表达意见的权利,更有下级政府抵制上级政府掠夺能力的机制. 制定《国家宏观调控法》,规范中央政府对经济的调节行为,划分中央与地方的调节权限,在地方层面,放松管制。同时,减少地方政府所掌握的社会经济资源,削弱地方政府官员的“政治企业家”地位,从而降低它们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 在赋予地方政府更多筹融资权限的同时,限制地方政府的流动性创造功能. 据王绍光估计,“在财政统一方面,比如2004年全国的非税收入有1万多个亿,相当于同期财政收入的近40%。省及省以下各级政府非税收入相当于本级财政收入的74.8%,比重非常高。”①地方各级政府几乎都有“小钱柜”,有的甚至是天文数字的“小钱柜”。这种现象当然要尽快制止. 由于地方政府目前基本上完成了地方层面的市场化、民营化和基础设施建设,所以如果现在限制地方政府的流动性创造功能,对经济造成的扭曲就会比较小。一些学者提出,限制流动性创造功能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l)限制地方政府对银行的干预行为;(2)对政府的土地批租行为进行规范化的管理,包括对其进行立法;(3)加强各级政府的预算过程管理和监控,对预算外各种收入进行严格打击;在时机成熟的时候,才’给予地方政府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和其他财政工具的权利。②改进地方政府的治理和绩效评估机制。由于中央政府的信息劣势,分权的公共品提供模式需要保持,但需要加以改进才能解决地方层面“软件性”公共品提供的质量和数量问题。用赫希曼(hirschman,1970)的话来说,如果说前期的改革主要运用了“退出”(exit)和“用脚投票”机制,使得地方政府为了追求gdp和吸引内外资而展开了tiebout意义上的竞争的话,下一步的改革应该适当引入“呼吁”(voi。。)的机制来改进地方政府和基层政府的治理。如果不能适时地推进这两个方面的改革,地方政府的行为很有可能从前期的“援助之手”变成“攫取之手”,随着时间的推移,地方政府会更容易与地方性的有势力的利益集团合谋或者被他们收买。改进政府治理的一个题中应有之义是,改进对地方政府以gdp为基础的相对绩效评估体系,更多地引入其他目标的权重,如社会发展、环境保护等等,这样就可以降低前期相对绩效评估带来的负面效果. 经济管理方面论文:质量控制在经济管理中的运用 提要:质量作为产品或服务的重要 评价方面,是所有现代企业和政府部门都 必须重视的因素。本文论述质量控制对提 高企业和部门经济管理水平所起的重要 作用,认为质量控制是现代企业和政府部 门需要重视的工作之一. 关键词:质量控制;经济管理;经济效益 在我国现阶段经济建设中,各行各业 的工程建设、产品制造、社会服务等方面 都提出了“质量”含义,进行以质量为根本 的经济建设活动。无论产品质量、工程质 量、服务质量都具有相类似的内涵评价标 准,我们需要提供一种能满足一定检验标 准的有价值的有形或无形产品或服务。为 了达到预先设定的质量目标,我们必须在 实际工作中施以质量控制和监督,最终达 到保证质量和提升经济效益的目的. 一、质量控制的内涵 国际标准化组织在iso9000:2000 《质量管理体系———基础和术语》中给出 了一个定义,质量是指“一组固有特性满 足要求的程度。”它没有将质量限定于产 品或服务,而是泛指一切可单独描述和研 究的事物,它可以是活动或过程,可以是 产品或服务,也可以是组织、体系或人以 及以上各项的组合。质量的含义,一是能 够满足客户的需要,并符合一定的预设质 量标准;二是质量也意味着合格或者没有 缺陷. 在实际工作中,为了让产品或服务达 到质量的内涵标准,我们必须进行全过程 的质量控制。质量控制是指把实际测得的 质量特性与相关标准进行比较,并对出现 的差异或异常现象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 纠正,从而使工序处于控制状态。具体是 为了监督质量形成过程,消除质量各环节 上引起不合格或不满意效果的因素,使产 品或服务达到质量要求、获取经济效益而 采用的各种质量作业技术和活动。在企业 领域,质量控制主要是企业内部的生产现 场管理,是指为达到和保持质量而进行控 制的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的活动。在服务 和管理领域,质量控制是指针对服务现场 的措施和状态予以的现场检测和纠正,以 达到服务对象感觉满意的程度. 从本质上说,质量是我们提供的产品 或服务的外在展现评价,而质量控制则是 为了达到质量目标的内部控制活动。质量 是企业和部门生存和发展的第一要素,这 已得到国内外大多数企业认同,质量目标 是企业和部门追求的目的和努力的方向, 而质量控制则是确保达到质量目标的有 力措施,目前质量管理已经逐步发展到统 计质量管理和全面质量管理阶段. 二、质量控制对经济管理工作的意义 经济管理的含义包含两层:一是宏观 概念,统指政府在履行宏观调控上所进行 的各种活动;二是微观概念,指在企业和 部门中凡是有关生产、经营等各方面的管 理工作。宏观经济管理与微观经济管理的 目的都在于保证产品或服务质量,提高经 济效益。这些工作的开展需要依靠统筹规 划、工作实施以及质量控制,因此作为经 济管理工作范围内的组成部分,质量控制 对经济管理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1、质量控制可以促使经济管理工作 更有效率。只有实施质量控制工作,企业 和部门的经济管理工作才会更有效率。随 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竞争的加剧,企业和 部门的领导早已感到市场竞争的压力,他 们也清楚地认识到产品或服务质量的重 要性。缺乏质量保证的产品或服务,会让 企业和部门遇到很多问题,如产品的返修、服务的投诉、甚至对顾客进行的赔偿. 如果进行严格的质量控制,让产品或服务 带给顾客的是放心使用和满意的评价,那 么我们就能更专注于企业发展或部门的 建设,从而给整体经济管理工作带来更高 效率。因此,作为企业和部门领导,他们就 要选择一种管理模式来加强企业的质量 管理。从工程角度看,多数企业为规范质 量控制选择了运用国际iso9001等标准 进行管理;从检测实验室看,多数单位选 择了质量管理资质认定体系和实验室认 可体系,相应的其他各类质量管理体系认 证证书几乎覆盖了所有大中型企事业单 位。而对政府部门,由于提供的是无形社 会服务,因此更多依靠制定更加完善的业 务操作流程与考核规定来进行质量控制. 2、质量控制是评价经济管理工作好 坏的必要因素。质量控制通过监控与调整 预设质量目标的过程,达到提供符合质量 要求的产品或服务,从而为企业和社会带 来经济效益。经济管理工作的好坏,需要 有质量控制的标准来参与评价。实际工作 中,不进行质量控制或者形同虚设的质量 控制很难对经济效益和健康管理带来促 进作用,这也反映了经济管理工作离不开 严格的质量控制。将质量经济效益分析作 为评价企业和社会经济管理工作的重要 手段之一,具有重要意义。质量管理和质 量控制是否有效,一定会在企业和部门经 济效益是否提高上做出反映。企业和部门 在开展质量管理活动时,如果经济效益都 提高了,那么质量控制就是有效的。反过 来,良好的经济管理工作也必须拥有完善 的质量控制体系,否则评价经济管理工作 的效果将会片面,整个经济管理工作也缺 乏进步的推动力. 3、质量控制可推动经济管理工作更 上新台阶。在质量控制工作的推动下,企 业和部门提供的产品更完善,政府部门提 供的服务更满意。从社会的角度看,我们 的经济管理工作会越做越好,实际工作将 更上新台阶。依照市场营销理论,消费者 需要的是满意的产品,同时随着更多满意 产品的出现,消费者的期望也不断提高, 这反过来会促使企业和部门更加注重质 量控制,于是企业和部门相互之间自发的 竞争在质量控制的作用下,会推动整个社 会产品质量的不断进步。经济管理工作的 目的就是提升效益包括经济效益与社会 效益,因此经济管理工作也获得了进步, 表现在管理水平的提升、管理秩序的完 善、经济状况变得更好等方面。由此可见, 经济管理与质量控制是既相互制约,又相 互促进的两个方面. 三、质量控制在经济管理中的运用 1、从经济管理的战略层面树立正确 的质量控制观念。质量控制是一项工作, 也是一种观念,它在帮助企业和部门提供 更高比率的合格产品的同时无疑也会增 加企业和政府的运营成本与管理难度。因 此,要想把质量工作真正做到实处,我们 必须在经济管理的战略层面树立正确的 质量控制观念。首先是领导的认识问题, 要对质量控制有正确的认识和端正的态 度。正确的认识,就是说企业和部门的质 量控制是关系每个企业和部门生存发展 的重要因素,其产品或服务的好坏将影响 到广大的顾客群体。因此,开展质量控制 工作,是为了规范管理、提升管理水平,还 是只为了拿张认证证书装点门面的形象 工程,这是一项原则问题。质量控制本身 就是为了提升管理水平服务社会的,这个 观念是开展质量控制工作的前提. 有了正确的质量控制观念,就是说既 然企业和部门选择了这样的管理模式,就 要有踏实接受的态度。作为企业和部门的 管理者,要明确各个部门的职责和权限, 制定出具体的质量目标和完成质量目标 的实施计划,通过质量目标的分层次展 开,以实现企业和部门的质量控制。因此, 质量控制是一个“全员参与”的工作,而出 发点必须是企业管理层对质量控制的正 确认识. 2、依据经济管理总体情况制定适当 的质量规范标准。适当的质量规范标准, 是企业和部门实施质量控制的依据。要在 工作中制定适当的质量规范标准是极为 重要的,为了提升经济管理的效益,我们 制定的质量规范标准必须要适当,过高的 标准不容易执行,过低的质量标准又不利 于管理工作的整体进步。在推行质量管理 工作中,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不要走捷 径照搬照抄,以此来建立质量控制体系文 件。目前,国际通行的质量标准iso9001 已经给我们提供了一个基本的、必要的质 量监控模板,而针对各行业情况,企业和 部门也需要增加一些附加的质量控制标 准,以满足自身的需要. 适当的质量规范标准应将质量控制 贯穿于质量形成的全过程(即质量环的所 有环节),并且以质量形成存在的问题预 防为主,通过采取预防措施来排除质量环 节各个阶段产生问题的原因,以获得期望 的经济效益. 3、提高经济管理效率,建立闭环的质 量控制系统。为了有效地提高经济管理的 效率,我们针对质量控制方面需要建立一 套闭环的质量控制系统。这套闭环的质量 控制系统进行质量过程监控,同时出现问 题要能及时和自动提醒,以减轻质量控制 的工作压力。闭环的质量控制系统不仅应 具有发现问题的能力,还要具有灵活性, 即如果出现批量的质量问题,质量控制系 统将提醒企业和部门管理者问题也许不 在于某个产品出现质量问题,而是系统流 程上存在问题,从而促进企业修改完善质 量标准. 四、总结 质量控制对提高企业和社会的经济 管理水平有着重要作用,质量控制是现代 企业和政府部门需要重视的工作之一。认 清质量控制与经济管理的关系,督促企业 和部门领导树立正确的质量控制观念,设 定适当的质量目标和规范标准,并建立有 效的闭环质量监控体系,保证企业和部门 提供的产品或服务达到顾客满意,以最大 化地实现企业和部门的经济效益. 经济管理方面论文:土木工程专业学生经济管理能力探讨 摘要:经济管理类课程对提高土木工程专业学生的经济管理能力十分重要。但目前对学生经济管理能力的培养仍有欠缺,针对这一现状,提出进行经济管理类知识的合理配置,调整教学方法,培养学生的主观能动性,达到强化经济管理能力,全面提升学生综合能力的目的。 关键词:经济管理能力;教学方法;综合能力 0引言 土木工程专业是一门应用技术型学科,培养目标为培养符合社会需要,满足市场需求,具有一定人文社科、经济管理等科学素养,具备从事土木工程建造及工程项目管理的复合型高级技术与管理人才。从培养目标可以看出,土木工程专业学生在掌握土木工程专业技术知识的同时,还必须具备相应的经济、管理类知识,要通晓经济、精于管理。提高土木工程专业学生经济管理类课程的教学效果,提高学生经济管理能力十分必要。 1土木工程专业课程设置 经济管理类课程是土木工程专业课程体系中的一个非常重要的专业课程模块,起到培养学生经济管理能力的作用。西安科技大学土木工程专业经济管理类课程有工程经济与项目管理、施工组织与概预算、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建设法规与工程监理等,它们共同构筑一个课程平台,目的是培养学生具有工程项目全过程管理、招投标管理、合同管理和工程监理能力。 2土木工程专业学生的就业方向 资料显示,土木工程专业本科毕业生除少部分进入更高层次的学习阶段,其余大部分毕业生均走向与工程实际相关的工作岗位,如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从事房地产开发、施工管理、工程监理等工作。参与市场竞争,就需要具备较强的技术实力和工程项目管理水平,懂施工会管理,即具备工程项目可行性分析与效果评价能力,能参与工程招投标,掌握概预算的编制,精通法律法规及合同等。土木工程专业学生应在掌握土木工程技术知识的同时,具备必要的经济管理类知识。 3经济管理类课程教学过程中的问题 3.1学生对课程的重视程度不够 土木工程专业的一部分学生认为,土木工程专业主要应以学习技术为主,经济管理类课程的开设只是点缀。与大部分专业课程相比,经济管理类课程的重要性未被普遍认可,学生认为经济管理类知识对将来的就业起不到多大作用。对待经济管理类课程的态度为缺乏主动性和积极性,没有足够的兴趣,被动学习。 3.2缺少必要的实践环节 经济管理类课程对实践性要求较强,要在相应理论的指导下结合具体的工程实际进行理论分析。但在实际教学过程中,因缺少实践环节,部分学生对工程实际情况了解不深,在结合案例教学时,相应的理论分析就比较困难。 4强化土木工程专业学生经济管理能力的措施 4.1经济管理类知识的合理配置 在土木工程的专业课程设置中,经济管理类课程的数量很少,这对学生管理能力的培养和实际应用远远不够。一名优秀的工程技术人员必须掌握相应的经济管理类知识,才能使所完成的项目达到三大目标的相对较优。根据工程建设的性质及社会对学生的要求,还可开设工程项目可行性分析、招标与投标、工程合同管理等方面的课程,以适应这一需求。同时还需提高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重视程度。对经济管理类课程的重要性和实际应用以案例形式加以讲解,在授课过程中不断强化,使其从根本上认识到开设经济管理类课程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4.2调整教学方法,培养学生的主观能动性 在教学方法上,可适当改变教学内容和方法,以培养学生学习兴趣。采取各种开发潜能的有效措施,改进课堂教学,提高学生的自学能力和主动思考能力。将经济管理类知识的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需教学内容及教学方法的紧密配合。如精心准备与工程实际相联系的有影响的成功管理的实例作为案例,这能引起学生兴趣,有益于学生创造性思维的培养,有助于学生对课程的整体知识结构形成更深层次的理解,培养具有广泛迁移价值的问题求解策略,并使学生形成对这门课程学习的积极态度。还可将讲座环节引入课堂,邀请实践经验丰富的工程技术人员及企业的管理人员作报告,以切身的经验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 4.3综合能力的提高 当今时代对人才的创新精神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学生要具备在社会活动中把握自己、发掘创新思维的能力。经济管理类知识在培养学生创造性思维方面具有特别的优势。学生通过学习经济、管理、法律等各方面知识,可以开拓眼界,培养创造性思维。运用创造性思维进行判断、决策,更为科学、准确,能更顺利地解决实际问题。经济管理类知识还有益于培养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如论文撰写,查阅资料,市场调研等,这些对学生今后的实际工作有直接的帮助。 5结语 经济管理类知识是土木工程专业知识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未来的工程技术人员,掌握必备的经济管理知识并付诸实践,是十分必要的。提高学生对经济管理类课程的重视程度,强化经济管理能力的培养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作者:文艳芳 张磊 单位:西安科技大学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 经济管理方面论文:经济管理中财务会计作用的发挥 摘要:在我国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的背景下,企业之间的竞争越来越激烈,为了能够顺应时展,提高企业综合竞争力。企业应当将重点放在企业的经济管理中,而财务会计在其中是非常重要的部分,从事的是经济管理的终端工作。财务会计在经济管理实施过程中,不仅能够针对当前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而且还能够结合企业实际情况提出有针对性的措施。因此,本文针对经济管理中财务会计作用的发挥进行详细分析和研究。 关键词:经济管理;财务会计;作用;发挥 在现代企业日常经营管理以及发展过程中,财务管理在其中占据重要位置,能够直接对企业的一系列经营活动产生影响。财务管理是在针对企业财务管理关系进行处理时,一项具有经济管理型特征的职业,同时也是企业在管理过程中必不可少的环节。在企业发展过程中,如果企业是从事经营项目或者是商品生产时,需要投入大量资金,另外,当企业在商品经营管理时,在销售之后可以获取到相应的经济效益,将其根据比例要求分配给企业的其他工作人员。这两种是当前在现代企业财务上比较常见的活动类型,但是实际上企业财务并不只是这两种类型,财务还涉及很多方面和领域。由此可以看出,财务会计在企业中的重要作用,因此,企业要在实践中不断加强和完善财务系统的管理,为其发展提供有效保障。 一、财务管理的重要性分析 在我国当前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的背景下,在企业日常经营管理过程中,已经逐渐形成以管理制度作为基本核心的财务会计制度。政府作为我国国有资产的持有者,其自身已经逐渐从传统管理模式转向国有资产管理,对现有市场经济主体而言,也同样具有为国家资产进行保值的责任和义务。与之前相比,一些国有企业在实际经营管理过程中,已经将财务自主权有效落实,在这种状态下,就会促使财务管理职能逐渐回归到企业内部,为财务管理职能的发挥打下良好基础。与此同时,在现阶段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的背景下,很多企业为了在市场中占据有利位置,提高企业综合竞争力,会不断扩大规模。虽然能够给企业的发展带来一定机遇,但同时也带来越来越多的风险,因此,针对这一现状,企业更加重视财务会计管理工作,这样才能够保证其自身的竞争能力有所提升。在现代社会发展过程中,企业要与时俱进,同时还要提高对财务的重视,将企业的管理中心逐渐转向财务管理,这样才能够保证企业财务管理紧跟时展趋势。当前很多企业在实施财务管理时,将其与会计工作划等号,很多企业认为财务管理只是单纯的对企业内部一些琐碎的内容进行帐面记录,但是却忽视了财务管理的其他职能,这样就会导致财务管理各项职能发挥造成严重的阻碍性影响。通过实践可以看出,财务管理和会计工作之间有非常明显的差异性,同时两者之间的区别也很明显,会计工作可以看作是财务管理中非常重要的内容之一。财务管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并不只是对企业内部资金流动进行管理,而是要通过企业资金流动的具体情况,对企业开展的一系列活动进行分析和管理,为企业的各项活动落实提供有效的依据支持。 二、经济管理中财务会计信息提供的作用发挥 1.财务会计为企业提供预测信息。在市场经济快速发展的背景下,企业应当对现阶段市场的实际运作情况进行深入了解,根据市场具体需求,制定科学合理的营销发展方案。在保证能够满足当前社会、市场整体需求的基础上,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积极开拓市场。与此同时,企业要对多方面因素进行综合性考量,其中包括市场环境因素、企业在市场当中的占有率因素、产品质量与价值因素等,这些都是在实际操作中必不可少的重要因素。只有对各个方面的因素进行深入分析,才能够结合实际情况对其进行有针对性的调整和控制,有利于制定出科学合理的方案,对企业营销信息进行有针对性预测。2.进一步提升会计信息质量。会计信息质量问题能够直接对财务管理作用的发挥情况产生影响,会计信息的准确性是保证企业经营生产过程中的重要前提条件。当前能够对会计信息质量产生影响的因素包括几个方面,其中包括原始凭证、会计信息体系、企业管理部门等,针对这些因素,要对其产生原因进行分析,并且提出有针对性的解决措施。首先,应当加强对发票等一些原始数据的管理,特别是要严格执行管理措施,其次,对《会计法》等一些法律规章制度要保证落实到实处。与此同时,在实践中制定出有效的措施,加强对会计人员合法权益的保护,对会计人员的工作开展提供有效支持。另外,要加强对会计信息系统的建设,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和优化相关制度,保证制度的有效性。最后,企业要积极邀请社会各界监督力量对会计信息质量进行科学合理的管理和控制,这样才能够有利于会计信息质量的有效提升。3.注重人才培养。无论是任何一个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都离不开人才的培养和应用,企业要想使经济管理中会计工作可以有效发挥其作用,就需要大批量引进专业型技术人才,对企业未来发展而言,也具有非常重要的影响和作用。在现代社会发展过程中,我国已经逐渐进入知识经济时代,各个领域对人才的重视度越来越高,人力资源在企业发展中的地位逐步提升。通过实践可以看出,人力资源与物力资源在企业中的地位同等,甚至人力资源要比物力资源的作用和价值更加凸显。因此,针对这一现状,企业应当重视经济管理中财务人员综合素质、专业技能水平的提升,实现人力资源的科学合理配置,为企业的发展提供有效的人力资源保障。 三、经济管理中财务会计的谋划与监管作用分析 1.财务会计为企业发展推波助澜。在财务管理实施过程中,其科学性、合理性能够为企业提供准确、有效的经济信息,与此同时,还能够为企业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和支持。与此同时,还可以将企业财务现状有效反馈,为企业日后发展、战略思想的制定和实施提供有效支持。在我国加入WTO之后,经济形势已经发生了重大的改变,以这种大环境为背景,企业必然要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要对当前的会计环境和未来发展趋势进行详细分析和研究,尽可能在事前就将会计信息的准确性和有效性采取对应措施进行控制,避免会计信息出现不真实现象。2.从内部会计控制出发,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企业内部会计控制主要是指企业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为了保证会计信息质量的有效提升而采取的一种有针对性措施。通过相关调查研究结果可以看出,一旦企业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比较完善,就能够为会计信息的真实性提供有效保障。因此,从企业内部会计控制角度出发,对会计信息质量提升而言,具有现实意义。 四、结语 在现阶段企业发展过程中,财务管理在其中占据非常重要的地位,会计信息更是能够直接对企业经营者决策产生重要影响,对企业的经营以及发展而言,都具有现实意义。因此,针对这一现状,企业要加强财务会计在经济管理中的作用,从各个角度出发,全面发挥财务会计的作用,为企业发展打下良好基础。 作者:代宇 单位:贵州久联民爆器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财会专业论文:探析职业核心能力在财会专业《excel应用》课程中的渗透尝试 论文关键词:职业核心能力 高职 财会 excel应用 论文摘 要:本文分析了我院高职财会类学生职业核心能力的现状,结合高等职业院校专业课教学中职业核心能力的培养方法,对高职财会专业学生职业核心能力的培养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并将职业核心能力的提高渗透在《excel应用》课程教学中做了尝试。 职业核心能力是人们在工作时,除岗位所需技能之外的基本能力素质,它适用于各种职业,能适应岗位不断变换,是伴随人终身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国家技能振兴战略》中把职业核心能力分为8项,称为“8项核心能力”,包括:与人交流、数字应用、信息处理、与人合作、解决问题、自我学习、创新革新、外语应用等。 一、我院高职财会类学生职业核心能力的现状 从调研情况看,我院财会专业学生,其职业核心能力与用人单位的要求相差较远,显现出多方面弱势。 (1)自我学习和适应能力较弱。根据几年来对我院会计系学生的调查,接近80%的学生缺乏正确的学习态度,学习目标模糊,自觉学习、自主学习的能力和动力欠缺。这一点也符合一般情况,由于大部分学生比较偏重专业课学习,教师对行业企业的工作经验不足和课程教学组织设计能力不足,使学生接受职业专门能力以外的其他能力和素质的训练较少,社会适应能力有待提高。 (2)沟通与合作能力欠缺。90后的高职学生,生活在一个信息高速发达却又欠缺沟通的年代,很多同学不愿意和父母、老师当面交流,多数同学喜欢网络交流。在教学之初,我对所带班级的学生进行了“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调查测试,结果显示,80%以上的学生不善于和人沟通,60%以上的学生不能满意地表达自己的预想意图,部分学生的沟通表达能力影响了小组合作训练的效果。麦可思总裁王伯庆曾认为,很多岗位要求有基本的沟通能力,高职毕业生有效的口头沟通能力比较低,导致他们在实际工作中学习领悟新知识存在一定困难。 (3)独立解决问题和应变能力不强。独立解决问题能力,是指能够准确地把握问题的关键,根据情境独立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在实施过程中优化改进,使问题得到解决的能力。解决问题能力是用人单位最为看重的职业核心能力之一。大部分学生问题实质把握不准确,在平时学习和生活中缺乏独立解决问题的能力,在新问题出现的情况下,应变能力不强。 (4)信息处理和分析判断能力欠佳。信息处理能力包括获取、处理、交流、应用、创造信息的能力等。高职财会类专业的学生毕业后大部分就职于财会行业,每一项业务或重要工作都会涉及对众多信息的获取、整理、评价和分析。就目前的培养情况看,高职学生的信息处理能力还很薄弱,对于教师布置的有关市场调查训练项目,多数学生不仅在设计项目调查表方面显现能力不足,对所调查的文字和数据资料也难以准确分析说明问题,或难以提炼出自己的观点,只有少数学生能够根据环境对市场进行比较好的分析和判断。 二、职业核心能力在《excel应用》课程教学中的渗透尝试 职业核心能力的培养不是靠知识的获取,而是靠行为的训练。这一过程必须在职业活动学习的过程中进行,才能取得良好的效果。基于工作过程的情境化课程,通过现实获得模拟的职业项目活动,不仅培养学生的专业技术能力,更重要的是培养学生的职业核心能力。下面结合《excel应用》课程的教学实践,针对我院学生在职业核心能力的培养做一下探讨。 2.1自我学习和适应能力的培养 自学能力是学生在学校顺利完成学业的必要条件.也是人们在工作中进一步学习提高,获得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条件。诺贝尔物理学奖获得者丁肇中教授曾说过:“不要教死知识。要授之以方法,打开学生的思路,培养他们的自学能力。”高职学生自学能力不足,一般有多种原因造成。比如对人生、对职业缺乏整体规划,学习有盲目性;学习、娱乐以及项目工作任务之间时间上的安排不合理等。教师在教学过程中需要引导和帮助学生确立学习的长远目标和当前目标,合理安排时间,并在过程中给予学习成果的肯定和鼓励。 《excel应用》,是一门以excel为工具,以财务管理基本理论和方法为主线的实践应用学科,是会计专业的专业课程。在教学之初,我就针对本课程的教学性质,帮助学生建立了本课程学习的长远目标:既要了解excel的操作,又能利用excel处理日见财务工作,同时在此基础上把二者有机地结合起来,有效地提高运用excel解决财务问题的能力,为学习后续的专业课程以及今后从事的财务管理工作打下一定的基础。同时又给学生一张教学计划安排明细表,让学生明白阶段教学结果和当前学习目标,通过整体规划,有效地激励了学生自我学习的能力。 2.2沟通与合作交流能力的培养 《excel应用》基于工作过程的情境教学以学生为主,让学生成为教学的主体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这一弊端。但是,学生在大众场合的发言交流还是存在心理障碍。因此在教学情境的实施过程中,我还设计了以下方法,应尽量给学生提供大众场合的交流机会。比如小组之间的探讨、班级之间的交流、情境开展的心得交流、情境成果的展示说明等。并且机会尽量惠及大多数学生,避免总是那几个学生发言。 2.3独立解决问题和应变能力的培养 问题解决能力一般包括确定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并付诸实施、检查其实际效果的能力。这一能力内容与基于工作过程的六步法(资讯、决策、计划、实施、检查、评价)类似,因此在职业教育中,有比较好的培养载体——情境。 在教学过程中,我发现很多学生存在以下一些问题:不善于主动思考,习惯按照老师的思路解决问题;对于特定的问题情景的分析能力不足,往往造成问题定位不清,找不到解决的办法;不习惯总结,手忙脚乱的处理完一个问题后便束之高阁,以后遇到同样的问题可能又来一次手忙脚乱。 对于上述问题,我在《excel应用》情境工作过程的实施中,通过以下几个方面解决:1)训练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通过示例分析,理论推导等方式,给学生做示范,再通过具体工作任务反复训练;2)在具体工作任务的实施中,每个同学或者小组遇到的问题都可能不一样,老师不可能帮学生一一解决,必须交给学生处理意外问题的办法,比如参加网络学习论坛,与其他小组共同商讨进步等; 3)在实施过程中,注意训练学生对理论知识的运用,避免学生被表面现象所误导,造成对问题的错误认识。 2.4信息处理和分析判断能力的培养 信息处理和分析判断能力是指人对事物进行剖析、分辨、单独进行观察和研究的能力。目前,我国经济的发展使企业间竞争日趋激烈,会计人员面临的变化不定的社会经济环境及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不确定性因素大大提高,会计环境和会计处理对象日趋复杂。另一方面,新的企业会计准则以“原则”为会计基础,会计处理的选择空间大大增加,在许多方面,需要会计人员运用专业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进行判断,以对企业发生的经济活动进行恰当的处理,合理有效地反映企业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为企业投资者和经营者提供准确的会计信息。为了使学生适应市场需求,必须具备这方面的能力。 三、结束语 职业核心能力的培养对于教师的自身素质要求很高,教师不仅要打破传统的教学模式,还要不断的研究如何根据教学中的得失来完善教学方式。因此,需要对教师进行大量的培训和指导,但由于目前的传统教育思想根深蒂固,教学环境、教学制度还达不到职业核心教育的要求,实施难度较大。只有各级教育管理者转变观念、创造必要的条件,每个教师不断的学结、坚持提高自身素质,我们培养的学生才能真正具备社会所需求的素质,才能真正的融入这个社会。 财会专业论文:试论素质教育背景下高职院校财会专业人才培养方法创新 论文关键词:素质教育 财会专业 培养方法 论文摘要:素质教育自《教育法》颁布以来,已经在全国范围内大面积地开展实施,并如火如荼地进行着。它注重培养受教育者的实践能力和自主发展,并提高其创新精神,而创新教育是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对受教育者培养方法的创新是素质教育的手段。下面从创新思维教学角度论述了高职院校财会专业在素质教育背景下对人才培养方法的创新。 没有创新就没有创造,没有创造也就没有成就。在素质教育风行全国的现在,创新教育在培养学生实践能力、提高教学质量等方面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在教学中,教育者应采取一切办法,激发受教育者的自主创新意识,鼓励受教育者将现实实际融入课堂教学,提高其实践能力。 在素质教育熏陶下,高职院校财会专业对于人才培养也应当采用创新思维教学模式,结合财会专业的实际情况,不断探索创新教育方式,在注重专业知识教育的同时,培养其实践操作能力和自主创新精神,为社会经济发展培养更多的财会专业人才。 应素质教育要求,采用创新性教学方法可以从以下几个角度来考虑: 一、转换教学主体角色 在传统的教学模式中,教师是教学的主体,教师的教学质量严重影响着学生的受教育程度。而素质教育呼吁的是将学生放在教学活动的主体地位,教师以主导作用培养学生的参与意识,使其充分发挥主体作用。在“教”与“学”的双向互动中,教师在将专业理论知识传授给学生之后,通过提问、开辩论赛等方式促进学生的思考,让学生从被动的督促学习转变为自主自发地思考学习,并适当地让学生对自己学到的知识进行总结并以自己的理解在课堂上加以陈述,这样不仅能检验学生对知识的了解吸收,还能温故知新,不断从中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加强复习力度,让学生对所学知识全面理解、融会贯通。 二、设置情境,寓教于学 在传统教学中,教师总是以自己的思维模式按考纲要求给学生所接收的知识规定答案,学生的思维已然被固有的条条框框限制,被动地接收书本上的知识,毫无任何对问题发散思维来理解的想法。而在创新教育理念下,教师在教学中应合理设置情境,将问题带进情境来提问,活跃学生的思维模式,让学生的思维从理论理解跨越到实际情境里来。如可以让学生将上学期同专业各班的考试成绩编制分布数列,以此让学生具体理解统计学中有关编制变量分布数列的知识。这样不仅能让学生深刻理解专业知识在现实中的应用,而且可以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让学生结合实际发散思维、勤于思考,并能对所学知识举一反三、合理应用,巩固学生所学专业知识的理论基础。 三、注重实践,将理论与实际相结合 素质教育重点要求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因此,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是素质教育的重中之重。财会专业的实践性和操作性比较强,无论所学专业理论多么全面充实都是为了应用到实践中去的。因此,在教学中就应该注重理论联系实践,而不是为了应付应试教育将理论生搬硬套。在素质教育背景下的教学活动,应切合实际将理论运用到实践中,比如多设置一些实习课题,或定期带领学生参与到周围生活环境里经常可见的社会实践活动中,让学生在熟悉理论知识的同时多动手操作,在实践活动中领会理论知识的精要,并发现自己不能理解的问题时,及时提出问题或参与讨论。而教师应引导学生多做一些有思考价值的课题和实践活动,并予以足够的信任和鼓励,让学生充满自信地去体会、思考并创新。 四、利用多媒体教学提高教学质量 在学习中,财会专业面对的都是一些枯燥的数据图表,学生在学习疲劳的这一阶段并不能很好地接收并理解知识,大大降低了教学质量。因此,教学中应当善于利用多媒体教学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让学生在学习时能处在一个活跃、灵活的学习氛围中,而不是全程都面对课本中乏味的文字图表。并且,可以利用多媒体进行模拟操作,加深对知识的立体分析,便于学生对知识的理解和记忆,提高学习效率。 五、因材施教 教学面对的不是一个而是多数学生,不是每个学生都能适应同一种教学方式,理解能力的差异以及思维模式的不同等,都影响着学生对同一知识面的理解。因此,在教学中,应当善于发现学生学习上的优势,因材施教,提高学生的学习能力。 总之,在素质教育的指导下,应该从培养受教育者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出发,尤其是对实际操作性强的财会专业人才的培养,更应注重理论与实践的结合,采用一切可行的教学方法发散受教育者的思维,养成其良好的实践动手能力和创造性的思维模式,为社会经济的发展培养更多的可用人才。 财会专业论文:试析心理学研究对财会专业学生职业道德课程教学的启示 论文关健词:会计职业道德教育 逆反心理 心理研究 论文摘要:财会专业学生会计职业道德教育是我国会计职业道德教育的重要环节,提高高职院校会计职业道德教育的教学效果是我国会计职业发展的需求。教师可以从研究学生的学习心理出发,以学生为主体,在当代心理学研究成果的启示下创新会计职业道德的教学方式,以学生乐于接受的教学方法来增强教学效果。 我国著名会计专家潘序伦曾指出:“立信乃会计之本,没有信用也就没有会计“。他把“诚信’‘作为会计工作的生命线要做好会计工作就必须树立起良好的职业道德。但是近年来从国际上的安然到中国的银广夏、郑百文、蓝田等一系列会计造假件,让社会公众对会计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提出了质疑。加强会计职业道德教育是会计职业发展的要求,也是经济健康发展的要求。加强我国会计职业道德教育.其中重要的一环是我国财会专业学生会计职业道德教育。为了培养具备高尚职业道德的高素质会计人才.作为向社会输送大量会计人才的高职院校已经把会计职业道德教育纳入到课程体系中,期望能得到良好的教育效果。但是在教学实践中发现.会计职业道德教育在学生心目中变成了为考试成绩而死记硬背的课程,学习积极性不高,和学校最初的良好出发点背道而驰,没有达到让学生通过职业道德学习把会计职业道德规范变成未来职业活动中遵循的信念和标准的美好预期。究其原因主要有两方面。一方面是学生对职业道德教育的认识不全面.学生把职业道德教育完全等同于德育教育.认为接受德育教育十几年该知道的都知道了,没有必要再接受教育了。另一方面是教学方式有待改革,过去传统的理论说教已经不能适应教学需要照本宣科、满堂灌式的教学方法使学生产生厌学和逆反心理.不能取得良好的教学效果。要想让学生乐于接受会计职业道德教育,重视会计职业道德学习.不能仅仅通过考试、考证来强迫学生学习而是应该从研究学生的学习心理出发,以学生为主体,在当代心理学研究成果的启示下创新教学方式.以学生乐于接受的教学方法来增强教学效果。 一、社会心理学对逆反心理的研究启示 社会心理学对逆反心理的研究启示分析学生逆反心理的类型有针对性地消除逆反心理的负面影响.增强学生对会计职业道德教育的接受性。几乎每个教育工作者都会碰到逆反的学生职业道德教育的教师可能比其他专业课教师遇到更多逆反的.不愿学习的学生。要消除由于逆反心理而产生厌学情绪的负面影响.首先应该了解学生产生逆反心理的原因和逆反心理的种类。社会心理学认为真正意义上的逆反心理是态度引导的结果。在态度引导中诱发目标对象产生逆反心理的原因可能是其障碍,如偏执型人格。但最直接的诱因则可能是由于引导者、引导内容和形式以及引导情境的某些特征引起的。从态度转变的过程来看,常见的逆反心理主要有以下几种这也恰恰是会计职业道德教育过程中必须加以注意的。 1.超限逆反 超限逆反是指同样的刺激物因刺激强度过大、刺激时间过长使目标对象产生的逆反心理。在会计职业道德教育过程中,超限逆反是最容易诱发的一种逆反心理。如宣传教育中的同类信息反复灌输缺乏吸引力与感染力的教育方式等都极易引起受教育者的反感。例如从开学第一堂课开始就强调诚信的重要性.一直到最后一节课仍在强调。教师的本意是通过反复强调来加深学生的印象,结果却是学生关起课本不认真听讲。老生常谈不仅容易使学生产生超限逆反心理,也使教师感觉枯燥.没有教学成就感。过度简单重复是会计职业道德教师在工作中需要努力避免的教育方式。 2信度逆反 信度逆反是指由经验积累而产生的对信息及信息传递者的怀疑,使目标对象产生的逆反心理。在会计职业道德教育活动中.造成“信度逆反”的原因比较复杂。有的学生看到社会上的会计从业人员没有职业道德也没有受到惩罚反而是有些具有良好会计职业道德的人受到打击和排挤心中不平.从而认为只有屈服于权势才能生存和高升学校学习的职业道德在现实社会中没有实际指导意义。社会现实中的丑恶面和制度的不完善与德育教育的正面宣传形成了一定程度的反差.使许多学生对会计职业道德教育产生怀疑与抵触。理想与现实的反差使学生产生信度逆反心理.针对信度逆反心理教育工作者首先要让学生树立良好会计职业道德是会计从业人员安身立命之本的信念,树立邪不胜正的信心让学生理解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出现制度不完善的现象,法制不健全被少数不法分子利用的现象是有可能的但是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法制不断完善.和谐社会主义的建设这些现象肯定会消失。我国在发展完善社会主义过程中,学生作为未来会计从业者更应该严格自己、以身作则培养良好的会计职业道德。同时教师自身要做学生的榜样,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这样才能使学生消除怀疑.接受会计职业道德教育。还可以通过组织学生亲自旁听法庭对违背职业道德案件的审判和邀请一些具有高尚的会计职业道德、善于从日常小事做起的先进模范人物作报告,让学生自己感受道德决策的历程。不仅可以让学生看到违规者的惨痛教训了解先进人物的感人事迹,而且还能够解除学生对职业道德教育的怀疑,消除学生的信度逆反。 3.情境逆反 情境逆反是指不适当的引导时机与场合使目标对象产生的逆反心理。情境是从认知的角度说明行为者与环境、主体与客体的相互关系。行为者在行动之前对环境、客体的总和的认知,不是纯客观的而是多少加进了主观的成分,从主观上给予规定和把握。从教育信息传递与受教育者的关系方面看教育接受的氛围不同,受教育者的情感体验、心理需求会有所差异。如果受教育者在某种氛围中有不良情绪就有可能产生不愿意听的心理反应。因此,职业道德教师在具体的教育过程中必须针对具体的情境不同的目标对象灵活地选择教育方式与手段。不要在学生不能适应的氛围中强行让学生接受教育。例如采用模拟仿真教学法.模拟学生未来可能遇到的工作情境在学生乐于接受的情境中促进学生养成遵守职业道德的习惯。 4.自主逆反 心理学家认为.个体存在着一种趋向自主,并摆脱外部控制的倾向。当外界付诸压力使个体感到其自主地位受到触动时,则可能产生逆反心理。当然.自主逆反的诱发与个体的人格特质有关。对于“自我防御机制“突出、自尊心过强的人来说,更容易产生自主逆反心理。作为讲授职业道德的教师万不可有自以为是、强为人师、咄咄逼人的教育态度与方式。一定要在尊重人、理解人的基础上去塑造人;一定要具体对象具体对待坚持双向互动的教育模式,采用启发式、参与式、渗透式等多种教育方法,以避免自主逆反的形成提高教学效果。例如当学生有疑问,对教师讲授内容有怀疑时,如果教师采取忽略和压制的态度认为学生讲的都是错误的,是旁门左道的想法学生必须接受教师所讲的正确、正统的内容。势必会使学生产生自主逆反更加不愿意接受职业道德教育。正确的做法是:教师首先应该采取尊重学生探索、怀疑的态度共同讨论有怀疑、有疑问的内容在讨论过程中通过教师和学生的互动.使学生内心真正接受职业道德教育。 5.禁果逆反 诱发禁果逆反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主要的诱因是无充足理由的禁止。禁止本身往往就提示人们注意某种对象。而当禁止的同时又未说明充足理由时就反而会激发人的好奇心理而产生与禁止相悖的意向。所以会计职业道德教育对待禁止绝不可简单地否定和排斥一定要做合乎逻辑的分析与反驳。不仅要阐明是什么、怎么样.更要揭示“为什么”;不仅要说明不该怎样“.更应指明”应该怎样不仅要晓之以理,更要“动之以情”地去做教育引导工作。例如对待不做假账,在教育时不能简单说作假账是极端错误的,是不允许的、被禁止的。而应当分析为什么作假账是被禁止的作假账的危害进一步阐述作假账对个人和社会恶劣影响。从而使学生真正认识到作假账的危害性.在未来工作中自觉抵制作假账。 从社会心理学对逆反心理的研究成果中,会计职业道德教师可以发现学生在学习的过程中产生逆反心理并非不可逆转只要认清学生逆反心理的种类有针对性地消除教育者、教育内容、教育形式等方面可能出现的消极特征,就可以尽可能地避免学生产生逆反心理,提高学生对会计职业道德教育的认可程度。 二、积极心理学研究的启示 积极心理学研究的启示会计职业道德教育应该激发学生自身的积极力量和优秀品质.以培养具有高尚会计职业道德的会计专业人才为目标。积极心理学认为传统主流心理学是消极的心理学在理论与实践探求中遵循消极、悲观的研究路线与模式把研究与实践的重点放在了人及人类社会诸如精神疾病、人格问题、暴力、色情、酗酒等消极的问题上而忽略了心理学应有的其他使命。 积极心理学认为心理学不仅仅应对损伤、缺陷和伤害进行研究而且也应对力量和优秀品质进行研究。治疗不仅仅是对损伤、缺陷的修复和弥补而且也是对人类自身所拥有的潜能力量的发掘。从积极心理学角度.对学生进行职业道德教育时应该注重激发每个学生的潜力和积极品质,激励学生、相信学生、最大限度激发学生追求良好会计职业道德的激情。 三、结论与建议 会计职业道德教育关系到经济健康发展重要性不言而喻。为了增强高职院校财会专业学生会计职业道德教育实效.建议教育工作者积极开拓视野从学生心理研究出发.结合现代心理学研究成果,将新的心理学理论研究的启示运用到教学活动中。以生为本“从学生实际出发了解学生.理解学生注意观察学生的心理动态.积极有效地开展会计职业道德教育.通过创新的教学方法,不仅让学生了解目前的各种会计法律法规及职业道德准则规范还可以培养学生解决会计职业道德冲突问题的道德推理能力并在此基础上激发学生的会计职业道德感。从而实现会计职业道德课程良好的教学效果。 财会专业论文:简析财会专业教师为例谈高职院校 双师型 教师的认定 培养及评聘 [论文摘要]大力培养“双师型”教师是职教师资队伍建设的重点。然而,在职教界,对“双师型”教师的认定及培养还没有完全达成一致。文章首先探讨了“双师型”教师的内涵,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分阶段培养的思路以及对“双师型”教师的评聘工作的几点看法,旨在为促进我国职教师资队伍建设提供一些有益的借鉴。 [论文关键词]“双师型”教师 财会专业 高职院校 拥有一支质量过硬的“双师型”教师队伍是办好高职院校的基本条件。“双师型”教师是根据职业教育培养应用型人才的需要,对专业课教师提出的发展目标。然而,“双师型”的实质内涵是什么,如何认定“双师型”教师,如何建设“双师型”教师队伍等问题,一直未能得到解决。目前,国内学者关于“双师型”职教教师的定义多达十多种,包括“双证书说”“双资格说”“双能力说”“双素质说”和“双职称说”等,其中“双证书说”(即以教师是否持有“双证”——教师资格证、行业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为判断标准)在职教界比较流行。虽然现在许多高校正在着力进行“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但“双师型”师资不足依然是高职院校办学中的难题。为此,本文试从教育部对高职“双师型”素质教师的内涵界定出发,探索如何合理认定和培养“双师型”教师,以期能为高职院校“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寻找更为有效的途径。 一、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的内涵 2004年4月12日,教育部办公厅在《关于全面开展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的通知》(教高厅[2004]16号)中的附件——《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方案(试行)》中对“双师型”教师的内涵作了界定,即高职“双师型”素质教师是指具有讲师以上职称,又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专任教师:(1)有本专业实际工作的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含行业特许的资格证书及其有专业资格或专业技能考评员资格者);(2)近五年中有两年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业第一线本专业实际工作经历,或参加教育部组织的教师专业技能培训获得合格证书,能全面指导学生专业实践实训活动;(3)近五年主持(或主要参与)两项应用技术研究,成果已被企业使用,效益良好;(4)近五年主持(或主要参与)两项校内实践教学设施建设或提升技术水平的设计安装工作,使用效果好,在省内同类院校中居先进水平。 解读该评估指标体系,“双师型”教师必须具备:(1)双证书或双资格(教师资格证和行业专业资格证);(2)双职称(讲师和本专业实际工作的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3)双能力(教学能力和专业实践指导能力或应用技术研究能力)。它为教师指明了努力方向,即侧重理论教学的专业课教师要通过积极参与企业实践、培训或应用研究等方式及时了解与理论教学相关的实践知识和技能,成为符合高职教育特点和要求的“双师型”教师,也即“双师型”教师不仅应具备扎实的基础理论知识和较高的教学水平(强调教师所具备的教学能力和素质),又要具有较强的专业实践能力和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强调教师所具备的实践能力和素质)。总之,“双师型”教师应具有明确的双重技术职务或双重资格。 二、“双师型”教师分阶段培养的途径 鉴于以上教育部对高职“双师型”教师内涵的指导性界定,笔者在此仅以财会专业教师为例来探讨“双师型”教师的培养步骤。 (一)第一阶段:“双资格”或“双证书”阶段 “双师型”教师除了要掌握本专业的理论知识外,还要有与专业相结合的实践经验和应用能力。因此,学校应鼓励新任专业教师参加有关资格证书考试,对于非师范院校毕业的青年教师及厂矿企业调入的教师,首先应要求他们参加“新教师教学技能岗前培训”,并且要获得相关的教师资格证书;新分配来的师范类毕业生除了应参加必要的岗前培训外,还要重点学习业务操作技能,并取得专业技术上岗证和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证书。例如,财会专业的教师除了应获得教师资格证外,还必须获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作用有三:第一,它是进入会计职业领域、从事会计工作的一种法定资质,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才能上岗工作,这是保证会计工作质量的重要前提;第二,它是会计人员报考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必需条件之一;第三,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必须参加“会计人员后续教育”培训,而这就能在一定程度上保证财会专业教师的专业知识得到更新。 虽然具有“双资格”或持有“双证书”的(教师资格证和职业资格证)的教师还不能称之为“双师型”教师,但如果一个专业教师不具备行业的从业资格证,那就更谈不上向“双师化”方向发展了。因此,具有行业资格证是保证教师实现“双师化”的必要条件之一。 (二)第二阶段:“双素质”阶段 “双资格”或“双证书”阶段的理论性很强,但教师不仅要精通理论,更要吸收与现实生活、生产实践紧密相关的新知识和新科技,并将之运用到教学中,让学生能够及时了解本专业的前沿知识,使其毕业后能很快地融入社会并适应本专业的工作。然而,高职校现有的专业教师虽然大多具有一定的理论水平,但也存在着实践经验不足,动手能力差的问题。针对这一状况,高职院校要把培养一支教育观念新、创新意识强、师德高尚、水平高超的“双素质”教师队伍作为第一要务。要真正让“双资格”或“双证书”的教师成长为“双师型”教师,就必须让专业教师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接受较长时期的专业培训(即教育部文件中规定的“近五年中有两年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业第一线本专业实际工作经历,或参加教育部组织的教师专业技能培训获得合格证书,能全面指导学生专业实践实训活动”);深入生产一线挂职锻炼等,并建立长效的培训制度。 具体来说,实践形式主要有以下三种:一是专业教师带领学生去企业驻点,连续进行为期几个月的顶岗实习,专业教师在锻炼自己的同时,又能方便、有效地指导和管理学生;二是要求教师联系一家企业,作为教学和科研的联系点,每年进行四次以上的短期实践活动,具体可以采用顶岗作业、工作实习、合作研发、调查研究等多种形式,以及时掌握本专业、本学科发展的动态及实际应用情况,充分了解业务技术流程,并可参与企业的技术改造或革新等活动;三是由各系部联系一些知名企业建立产、学、研互动的协作关系,聘请企业优秀技术专家到校内开展实践环节教学,届时由相关专业教师充当助手。这样既能让专业教师迅速增加实践经验,又能加强校内实验室和实习工厂的建设。 “双师型”教师应该是具备“双素质”的教师,他们在取得高等教育法规定的教师资格、熟悉高职教学规律、掌握教学技能的同时,还应具备相应的社会实践经验,能够独立进行职业技能操作示范。一名“双师型”教师既应具备教师的职业素质,又应具备与专业相关的行业职业素质。 (三)第三阶段:“双职称”阶段 具备“双资格”或“双证书”的专业教师在经历必要的企业实践基础上,还应获得讲师(实验师)等中级教师职称及与本专业相关的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职业资格)。例如,财会专业教师要获得双职称,就必须在取得讲师(实验师)职称前后报考并取得“中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在获评副教授(高级实验师)职称前后,还可以考虑报考“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通过一系列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不仅提高了财会专业教师的会计基础理论知识水平,还提高了其运用会计理论指导学生进行实践操作的能力;不仅使其熟悉了会计法规制度及其他相关法规制度,还增强了他们依法理财的意识以及对学生进行职业道德教育的能力。在“双职称”阶段,不仅丰富了专业教师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知识,还提高了其开展实践工作的能力,同时也拓展了他们的经营管理、内部控制、利用信息手段等方面的能力。 因此,“双职称”是专业教师成为“双师型”教师的必要条件。学校应鼓励专业教师积极报考其他相关行业专业职称(资格)证书。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学校可以让少数教师先行报考做示范,然后再将重心由教师个体转向教师群体,根据教师各自的特长和发展方向,以专业群为基础,引导教师报考不同类别的职称(资格)证书。例如,在财会专业系(部)中,教师可以报考中、高级会计师,也可报考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还可报考经济师、物流师等。这些专业职称(资格)证书的取得为学校建设专业群和拓展专业方向提供了可能,并能使相近专业、相近学科的教师组合形成“双师型”教师团队。此外,随着社会职业岗位群和社会实际需求的变化,以及不断满足高职教育对“双师型”教师的实际教学需要,学校还应鼓励专业教师报考相关新兴行业专业职称(资格)证书,以满足学校调整专业方向的需要。 (四)第四阶段:“双能力”阶段 经历了以上三个阶段,专业教师才能够较好地改善传统教学模式,自觉地按照企业及社会的要求改善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也才能在一定程度上具备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教育转化能力(指教师将自己的专业知识、专业能力、专业技能转化为学生实际技能的能力,包括指导学生动手操作的能力、编写专业教学内容和方案的能力等)。“双能力”阶段的特征还可以表述为“双职称(双证书)+双能力”。有学者认为,“双职称”(或“双证书”)是“双师型”教师的形式或外延,而“双能力”是“双师型”教师的内容或内涵。“双职称”(双证书)和“双能力”两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 放眼未来,“双师型”教师还不是理想的高职教育教师,未来理想的高职教育教师在专业理论知识和专业实践能力上应呈现整合的“一”,而不是目前的“双”。因此,我们可以将“双师型”教师界定为:具备教师资格和所教专业的实践经历、技术资格证书;既能从事专业理论教学,又能指导技能训练;既是知识的传播者,又是实践技能的示范者的复合型教师。 三、“双师型”教师的评聘与激励 教育部明确提出,到2010年高等职业学校中担任专业课的“双师型”教师比例要达到80%。但目前 “双师型”教师还有近1/3的缺口。所以,要充分认识“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的紧迫性和重要性。 在高职校教师的评聘与激励工作中,第一,学校应当逐步建立起“双师型”教师的上岗资格制度并严格贯彻实施,为提高整体教师队伍的素质提供制度上的保障。例如,对那些已经取得“双职称”的且已进行过两年以上企业实践工作的教师,学校可以将其评聘为“双师型”教师,同时针对教师的企业实践工作采取一次性或分次发放奖励与津贴的方式。这样才能调动“双职称”教师积极进入企业开展实践活动,并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双证’不一定就是‘双师’,实际能力与资格证书之间不一定等值”的问题。学校应重用已取得“双师型”资格的教师,同时督促那些尚未取得该资格的教师尽快提升自己。 第二,高职院校及有关教育管理部门应设法通过多种途径加大经费投入,为“双师型”教师队伍的建设提供有力的经济保障,让“双师型”教师的“高素质、高要求”能够真正地和“高待遇”联系在一起。 第三,高职校还应制定切实可行的考核方法,构建科学合理的考核指标体系,以加强对“双师型”教师的管理。考核要定期、不定期地进行,并将“双师型”教师的绩效考核与薪酬评级、职务晋升、职称评定等挂钩。对那些考核成绩不佳的“双师型”教师,应适当实施惩罚措施并限期改正;而对那些考核成绩突出的“双师型”教师,要提高其课酬标准,优先给其提供职称或职务晋升、学习培训以及评优的机会。 “教育大计,教师为本。”当前我国的高职教育必须重视师资队伍素质的建设,这是提升教育质量的关键所在。而“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无疑是提升高职师资素质的一种有效手段。高职教育必须站在全局的高度进行规划,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教育与生产实践相结合以及“以人为本”的人才观,努力培养高素质“双师型”人才,为高职院校的长远发展奠定基础,最终实现高职教育自身的可持续发展。 财会专业论文:浅谈财会专业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摘要:本文分析了当前高职院校财会教学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了相关对策。 关键词:财会教学 现状 对策 一、高职财会教学现状及主要问题 目前高职院校财会专业教学仍然没有走出传统财会教学的套路,大多数学校采用缩减课堂理论教学,增加实践环节教学时间的办法来表明本校是符合高职教学特色,注重实践动手能力,培养所谓零适应期的应用型高级职业技术人才。殊不知,画虎不成反类犬,导致所培养的学生理论没学好,实践动手能力也成为空谈。每年毕业的财会专业学生很多,但能够立即融入财会工作的很少。 通过对一般财经院校、高职院校和其他院校的财会专业学生比较,笔者发现这些财会专业临毕业或已毕业学生的实践操作技能基本达不到实际工作中一般业务处理需要,高职财会专业学生不仅在理论上有所欠缺,而且在实践操作上也并无过人之处。主要表现为不会编制基本财务报表,看不懂企业会计账簿,不了解各账户之间的关系,有的甚至看不懂记账凭证,粘贴原始凭证毫无专业可言,更谈不上美观。财会教学上出现一些问题,值得深思。 1.1日常理论与实践教学脱节 目前会计实践教学主要仍以模拟为主,大致可分为:单项模拟和综合模拟,单项模拟主要是在相关课程如基础会计、财务会计、成本会计学完之后进行模拟实训;综合模拟一般是在学生毕业前根据企业一个生产经营周期的基本业务以及前期的有关资料为基础,通过模拟企业会计实务处理的教学形式。这些模拟实践教学仍以在实验室或教室里用习题式练习方式进行,与企业实际工作流程相距很大。 1.2 会计实践技能训练不足 许多学校都有专门的财会实验室,但并未得到很好使用,实践教学组织散乱,不系统,不连续,缺乏创新,学生实训过后就忘,学生未能利用综合实训充分学习会计业务处理流程,未能融入模拟企业情景之中,缺乏热情,未对该情景留下深刻认识,在其专业成长之路上未留下值得回味的烙印。 1.3 课程设置缺乏高职特色 很多高职院校财会教育较注重课堂上专业知识的传授,而并不注重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财会课程设置缺乏高职特色,财会专业课程设置过多,又划分很细,课程结构专业知识性比较突出,课堂教学与实训的比例不合理,技能训练往往只放在最后一个学期集中进行,或流于形式,让学生到企业参观实习,最终导致财会专业的学生会计理论比不过财会本科的毕业生,而又缺乏高职生应具备的实际操作能力。这些做法都失去了高职院校财会教学的特色。 二、如何解决这些问题 2.1 重构课程体系,突出技能培养 高职财会专业课程体系的构建应体现职业岗位的能力要求,专业核心课程与职业岗位能力应密切联系。重构后的课程体系以学习领域课程为核心,打破过去由会计学原理、财务会计学等课程组成的学科体系的束缚。坚持“以就业为导向、以技能培养为核心”的方针,坚持知识、能力、素质三位一体,强调课程体系的职业性和开放性,建设理论教学学、实践教学、综合素质教育相统一的教学体系。突出会计职业的定向性要求,以职业能力作为配置课程的基础,使学生获得的知识、技能真正满足会计职业岗位的要求。 当前,很多高职院校财会专业采取的仍然是学科课程体系,过分考虑知识本身的逻辑性和整体性,容易使理论脱离实际,学科之间联系性不强。因此,需要加入实践课程体系,实践课程体系是以专业实践活动为中心,以学生掌握技能为目标,能够充分发挥学生的能动性,确保知识、技能、态度的整合性和协调性,可以弥补学科课程体系的不足。实训教材是实践教学内容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开展会计实践教学的基础。要注意开放性地吸收实际工作经验和科学技术的最新成果,充实和完善职业能力培养的教学内容。高职财会实践教材的编写必须体现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研究成果,并能将理性认识和感性认识有机结合,原则上应采用高职高专规划教材,同时要考虑到高职办学特色。 2.2 创新教育模式,改革教学方法。 财会专业的教学必须将“工学结合”的教育理念应用于课堂教学中,以就业为导向,以企业会计工作任务驱动为切入点,突出职业能力培养。依托校内实训和校外实习基地,实行在仿真或真实的职业环境下的渐进式全程实践模式,融“教、学、做”为一体,促进学生职业能力发展。 2.2.1 互动式教学模式 互动性的教学模式能够同时提高教师教学和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提高教学的效率和效果。在互动合作的教学活动中,只要学习目的明确,激发学生的热情和主动性,就能使学生充分快速吸收、掌握和运用知识。互动性的教学模式需要教师打破目前传统性的教学方式。 2.2.2 案例教学 应用案例教学是丰富教学方案和内容的重要举措。教学案例设计的得当与否,则会大大影响教学的效果。教师应有针对性的组织教学案例。案例的内容必须适应具体教学环节的需要,必须把基本案情编写描述清楚。可针对不同的案例分别采用叙述、表格等不同的展现方式。设计教学案例要考虑实务性。会计课程教学活动的基本特点是其应用性、可操作性强。因此,在相应的案例教学中,应参照会计实务需要选取案例的基本内容,将实务资料进行必要的概括和会计案例的选择要反映会计职业某一特定情景中真实发生的事件或情况,涉及某一特定单位或组织的经济利益。 2.2.3 任务驱动法 任务驱动教学法要求在教学过程中,以完成一个个具体的任务为线索,把教学内容巧妙地隐含在每个任务之中,让学生自己提出问题,并经过思考和老师的点拨,自己解决问题。在完成任务的同时,培养了学生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以及自主学习的习惯,学会了如何去发现问题、思考问题、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法。任务驱动教学必须使学生的学习活动与任务或问题挂钩,通过探索问题或完成任务激发学生的兴趣。教师要创建逼真的教学环境,让学生感觉到任务的真实性。学生带着任务或问题,自主地学习,通过解决问题或完成任务,构建起自己的知识经验,充实和丰富自己的知识和能力。 2.3 理论联系实际,强化实践环节 企业需要的是实际操作能力强的财会人才,即技能型人才。高职院校可以根据其实际情况,吸取优秀实践教材的优势,结合本校实际,自编一套切实可行的实践教材,增加实践教学的学时,加强会计实践性教学的整体性、系统性,并选择合理的实践教学流程,拓宽会计模拟实验的范围,努力贴近企事业单位实际,增强对学生会计实际操作技能的培养。 2.4 改革成绩评价方法,实行多元化评价 随着高职会计专业教学改革的深化,专业课程的成绩评定方法也必须进行改革。为了让成绩评价能够适应当前教学的需要,应该采取多元化的成绩评价方式。评价学生成绩要注重过程,并且贯穿于实际学习的全过程;尽量以实践为主,笔试为辅,多考虑学生实际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建立“工学结合”的企业虚拟薪金制度,引入到会计专业实践课程中,以学生获得的薪金情况评定课程的成绩;实行证书置换课程,凡是通过国家有关证书考试的,相关课程成绩可直接评定为合格。评价学生成绩的主体应包括授课教师、实践指导老师以及在实习实训中的同学和同事,这样可以较全面地考查学生的综合职业技能。此外,还应该参考学生的自我评价,要求学生每完成一个任务必须完成一个类似述职报告的作业,对完成的这段实训工作进行自我总结和评价,这也有助于学生在自我总结中不断认识自我,不断进步,不断提高自身的职业能力。 财会专业论文:关于中职学校财会专业课程改革的心要性与可操作性探讨 [论文摘要]本文对现阶段财会专业学生学习专业课时所产生的厌倦和困惑心理进行了分析,感到中职财会专业课程的改革迫切而且必要,并就财会专业课程改革的可操作性进行了探讨。 [论文关键词]转换教学模式 理论教学 实验主题 结合 当前,随着教育制度发生一系列的变化,教育结构也发生了一定的变化,作为职校的教师,深切感受到目前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生,一方面在日常行为规范上与普高学生有一定差距,另一方面由于基础知识相对薄弱,在专业课的学习上也表现出较明显的厌学情绪。本人自进入职校以来,一直担任财会专业的教学工作,反观多年来财会教学的实际情况,财会专业学生在学习i存在着种种问题,财会专业的教学改革迫切而且必要。 一、职校学生在学习财会知识的过程中存在问题的探讨 (一)会计专业目前的尴尬地位让学生越来越没有兴趣。 自上世纪几十年代初以来,中国经济飞速发展,不管是“泡沫经济”时代,还是“民营经济之春”时期催生了大量的财会工作岗位,中国从大学到中专无一不开设财会专业课,结果导致几年后会计专业毕业生大量涌人社会,市场需求迅速饱和,就业压力日增,很多毕业生从事一些与会计无关的丁作,即使在经济最为发达的地区也不例外。这导致了财会专业学生普遍产生了悲观厌学情绪,他们经常流露出“学习没有用,不如多玩玩”的心理。就我所任教班级来说,全班42人中只有三到四个学生毕业后能够从事与财会稍有关联的丁作,其余学生大都存企业的加工岗位工作,感觉不到自己的价值实现。 (二)学生学习中存在一种想取得“免费午餐”的心理。 《企业财务会计》是财会专业的核心课程,作业量是比较大的,也比较繁杂,很多学生“怕”做作业,不能独立完成,甚至于只等着“抄抄”了事。他们中的很多人总有这样一种思想:平时老师上课最好少讲点儿,作业少布置点儿,考试前两天告诉他们重点,然后“抱抱佛脚”混过考试。这种对专业课消极懈怠的心理增大了会计教学工作的难度。 (三)财会专业学生存在着学习方法不当,缺乏学习意志力的问题。 职校学生中的大多数在基础学习阶段就没有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以及适合自己的学习方法,这使得他们在财会专业课的学习中产生困难。 二、上述问题的解决途径浅谈 (一)引导学生形成积极向上的社会价值观念。 学生的学习兴趣与他们自身的素养和志向水平紧密关联着。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应能帮助学生认可和选择积极的社会价值观念,让他们把学习与个人前途、事业的追求联系起来,将勇敢、顽强、正直等社会价值内化为学生个人的品质,使其与会计学习兴趣相辅相成,形成良性循环。 (二)激励学生主动追求自身思维品质的优化。 职校学生已普遍具有从事独立的智力活动的能力,对于认识自己的智慧、力量感到精神上的满足。因此,在课堂教学中对学生及时、准确的赞赏,往往能令学生情绪振奋,表现出极大的乐趣,并使其在愉悦的状态下进行学习。 (三)转换教学模式、改变教学方法(将会计理论教学与模拟实验结合起来)。 传统的会计教学模式是先进行一年的企业财务会计专业课的学习,然后花一至二个月的时间进行会计模拟实习。学生在学习理论课时感到枯燥难懂,等到模拟实习时又已经将前面所学知识忘掉了很多,造成作账的困难,这往往使得模拟实习变得虎头蛇尾,甚至部分学生只等着抄袭。为了改变这一现象,会计教学模式的改革势在必行,我校的财会班自今年9月份开学起,采用了市财经学校的企业财务会计实验教材,以任务驱动法贯穿整个企业财务会计的教学过程,以学生为中心,探寻一种新的企业财务会计教学模式。从近三个月的教学实践来看,学生反应良好,基本达到教学目的要求。具体操作如下: 第一步:建立会计模拟中心的教学模式,将企业财务会计分为二十一个实验,每个实验一个主题,把每个理论环节都与实践工作结合起来。 第二步:分步完成各个实验。(在第二学年的上学期完成实验一至十,第二学期完成实验十一至二十一,以完成整个企业财务会计的理论和操作。) 1.理论教学。这是学生进行模拟实务操作的一个“加油站”,没有理论知识的掌握,实务操作无从谈起。教师在授课时可将常用的、基本的财务会计理论和账务处理教给学生,以鼓励、启发、诱导的方式引导学生跟随自己,尽可能多的让他们在课堂上吸取营养。教师有耐心生就会“倾心于你”,决不能让他们“知难而退”。 2.会计法规制度的学习。会计信息失真是现在企业会计中普遍存在的一种现象,我们所培养的财会专业的学生,就是将来参与财务工作的人员。因此,在日常教学中要求学生加强会计法规制度的学习,对提升将来的财会人员职业道德素质是非常重要而有意义的。 3.实务操作的演示。教师根据本次实验的主题,例举出一些经济业务,教给学生如何审阅原始凭证,然后正确地填制记账凭证,登记账簿,并对某些特殊格式账页的填写作出指导。学生在多年的学习过程中,一直都习惯于“看着题目做作业”,对财会专业的课程也不例外,看着题目写出会汁分录就算完成了任务,而在实际工作中是没有题目可供参考的,而会计进行账务处理的一个重要依据就是真实可靠的原始凭证,学生能否正确的认识和分析原始凭证就显得尤为迫切和重要。因此采用模拟实务操作的一个重要目的就是教会学生如何认识原始凭证,如何根据原始凭证所提供的信息确认经济任务的内容,进而正确的填制记账凭证。 4.明确本次实验的任务,要求学生协同作业,完成任务。首先需明确各项经济业务需要哪些原始凭证,然后审阅凭证内容,再进行记账凭证的填制和账簿的登记。这个过程可将全班分成若干个小组,每组内的同学进行角色分工,模拟成一个会计核算小组。各会计岗位可由同学轮换担当,登记总账的同学是负责人。这样就将全班同学都蒯动起来,每个小组的同学都力争完成的快速准确,小组内部的讨论也进行的非常热烈。这样就将“老师要我学”变成了“我要主动学”,这也是我们将任务驱动教学法运用于企业财务会计教学的一个最著收获。 5.教师指导和补充说明。教师需对学生完成任务的进程及时荚注,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和给予说明。 6.给出一定量的习题作为课后作业,以对夺实验所学内容进行巩固。 第三步:学习效果的评估。在近三个月的教学实践中,我感到对学习结果的评估比较容易,而对学习过程则难以公平、客观地衡量,所以我认为两者应结合进行。在一个阶段的学习之后,计每个学生参照评价项目内容,逐项给自己打分,并可附上简短的自我评语,然后教师可与学生推选组成的评价小组一起,对全班同学的学习过程和实验成果作出评估,作为他们期中(期末)考核的成绩(理论考试占40%,实务操作占60%)。 在对学生学习效果评估的过程中,应重视学生的自我评价,以学生的进步为着眼点,以鼓励、支持的态度对待他们,切不可因为少部分学生基础差而采取放任的态度,让他们在一段时间的学习之后能够自我肯定,有“成就感”,这也是进行下一步学习的良好基础。 (四)采用多种教学方法,力求达到较好的教学效果。 在采用实验教材教学的过程中,以任务驱动教学法贯穿于整个企业财务会计的二十一个实验,以理论为基础,以完成任务目标为驱动力,激励学生主动学习,通过对所提出的“任务”进行分析、讨论,找出解决问题的方法,最后通过“任务”的完成实现对所学知识的吸收和巩同。另外还需结合讲授教学法,演示法,角色扮演法,自学一研讨法等不同教学方法的运用,从多角度,多层面达到我们的教学目的。 (五)应用电化教学手段,及时传递师生信息。 由于会计实务的模拟操作涉及到大量的凭证和帐务处理的演示,利用实物投影仪可使学生更直观的看到教师分析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和账簿的过程,也可将学生的“作品”及时的演示出来,发现问题及时探讨,这样学生会感到学习的过程非常直观,并且乐于帮助别人指出错误,加以纠正,教师在互动的过程中引导学生不断的学习、进步。 总之,教师在财会专业课教学中需多想办法,付出爱心,在学校领导和学生的支持和配合下,将财会教学推向更加有效、实用的轨道。 财会专业论文:浅析中职财会专业实行分段模块式教学的探讨 论文关键词:会计 中职学校 分段模块式教学 论文摘要:随着经济的发展,中职会计专业也逐步发展起来。但中职会计的教学也显现出它的陈旧和不足,毕业生的动手能力和适应能力也较弱。因此论文结合这些特点,提出了会计教学实行分阶段与模块式相结合的构想。 1、中职财会专业教学模式现状 目前中职学校在财会专业课的教学中,教学理念、内容、方式和途径都远不适应社会的要求。 一是教学理念存在偏差,主要是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的课时比例不合理,时间安排错位,只强调理论教学而忽视实训的重要性。 二是教材信息严重滞后,教材中不少内容还是传统的旧知识,远不能反映经济的发展。 三是教学方法与方式上重教轻学,教学中教师还是沿袭传统的单向传输式教学方法和单一教学程式,仍以传统的标准要求和衡量学生。 2、中职财会专业进行教学模式改革的意义 2005年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明确指出“‘十一五’期间要重点发展中等职业教育,使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和普通高中招生规模大体相当。”同时,重庆作为国家城乡统筹发展的试验区,大量的中小企业应运而生,财会技能型人才会出现空前的短缺。在这大好形势下,中职财会专业类教育,改革创新教学模式,既要培养学生掌握必备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更要注重培养学生掌握从事本专业领域实际工作的基本能力和基本技能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3、中职学校财会专业的教学改革 目前中职学校的财会教学模式无法培养出符合用人单位需求的学生,必须正视存在的不足,改进教学方法,创新教学模式,实施活模块、多渠道、重技能的教学,培养符合用人单位需求的实用型初级财会人员。 3. 1中职财会专业纵向实行分段式教学 财会专业实践性很强,教学应以培养学生的职业能力为核心,为此把中职财会专业分段教学主要分为三个阶段:基础理论与分项实训阶段、综合实训与考证阶段、顶岗实习拓展阶段。 第一阶段:中职学校的教学计划一般是安排前两学期集中学习理论,然后再进行实训。不过这样的安排,会造成财会知识的理论学习与实践技能培训的间隔期过长,这会带来两个问题:一是学生学习理论知识时没有实践培训而使理论显得过于空泛,二是在后来的实践实训中又要重新花费大量时间和精力去复习以前学过的理论,这不但花费了时间和精力,也挤兑了实训时间。因此,可以考虑在每一单项理论讲述完毕后就进行分项实训。分项实践教学的内容简单,容易组织实施,并且可以保证在学生每学习完一个相对独立的单元之后对会计业务的处理过程进行阶段性的实践操作,这样一来理论学习和实践操作的安排就比较紧凑,便于他们接受和掌握会计理论和技能。 第二阶段:经过前一阶段的学习实训后,学生只是分项掌握了相关知识和技能,尚未形成完整的知识架构,因此第二阶段就要在原有基础上进行综合模拟实训,也就是以一个模拟工业企业的某一个月份完整的经济业务资料为会计主体对象,进行全面、系统地综合模拟实训。综合模拟实训所采用的会计资料是完整的,包括企业的总体概况、产品生产工艺流程、企业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和说明、账户的期初余额、经济业务等。经过充分模拟各环节的操作流程,使学生接近相关企业的经济活动,亲身体验和熟悉会计核算的方法;再在老师的悉心指导与带领下模拟操作实训的各个步骤,使学生全面了解和掌握会计循环的全过程,形成一个较为完整的知识架构。这个阶段之后,学生往往已经具备考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能力,所以老师要给予及时的指导,帮助他们考取会计从业资格为下一阶段作好准备。 第三阶段:学生可以采取自主联系和学校推荐的方式进行一年的顶岗实习,这是完成学生由专业技能的墙养到岗位就业的过渡,顺利实现学生走向社会转变的重要途经。因此,我们应充分利用这一年宝贵的实习时间,将实践教学扩展到顶岗实习的实践工作中,进一步培养学生的专业能力和职业核心能力。 3. 2中职财会专业横向实行模块式教学 以《基础会计》学科为例,这门课程是财会专业的基础人门学科。在讲授《基础会计》课程、设计教学模块时,要结合中职学生的特点,贯彻“轻”理论、“重”实践的教学理念,不再以理论教学为核心,而是把模拟演练、实训等实践环节作为教学核心,以职业实践能力为重点来进行教学,这样能够加强他们对岗位知识的了解和掌握。 根据上述分析,可以考虑将《基础会计》课程和《会计模拟实训》分项实训整合为一门基础会计理论与实训课程并分成五大模块。 基础会计理论与实训课程是以会计基础知识为理论支撑的五大模块有机整合而成的。第一模块:基础书写实训,让学生掌握阿拉伯数字、汉字大写数字和大小写金额的标准写法,做到字迹清晰、书写规范;第二模块:会计凭证的填制和审核,使学生熟悉经济业务,学会常见原始单据的填制技能,了解会计凭证的传递程序,掌握收、付、转账凭证的填制和审核方法;第三模块:会计账簿建立、启用、登记和错账更正,使学生学会启用账簿和编排账页目录,掌握总账、明细账、日记账的建立和登记的方法;第四模块:会计核算组织程序,使学生了解并掌握会计凭证核算组织程序、科目汇总表核算组织程序;第五模块:报表编制和申报纳税,使学生了解会计报表的内容和编制要求,掌握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的编报。 总的来讲,分阶段模块式教学将专业课知识有机整合起来,由浅入深,层层推进,能有效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有利于提高学习效率,有利于提升学生的专业能力、会计职业核心能力。 财会专业论文:财会专业视域下的会计电算化论文 一、会计电算化理论论述 (一)会计电算化定义 会计电算化是利用电子计算机进行会计账务处理,完成对会计信息的核算、分析、预测和决策的会计管理工作,是计算机技术和现代会计相结合的产物。它是现代企业信息管理系统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包括现代信息管理技术在会计领域的开发、使用、培训、服务、制定和执行法规制度,实施微观于宏观管理会计业务和会计管理现代化的全部[1]。同时,它既是提供以财务信息为主的信息系统,同时又是参与财务管理的一种管理活动。 (二)会计电算化目标定位 从我国会计实践来看,会计电算化实施被赋予以下几个层面目标: 1.提高财会工作效率 利用计算机技术的特点,把繁杂的记账、结账、报账工作交给高速的计算机处理,减轻财会人员的劳动强度,并且由于计算机的精确性和确定性,可以避免手工操作产生的误差,以达到提高财会工作效率的目的。 2.促进会计职能的转变 手工条件下,财会人员被繁重的手工核算工作所包围,没有时间和精力更好地发挥会计参与管理、决策的职能,而通过电算化,使财会人员解脱了繁重的手工核算,有时间和精力参与企业管理及决策,更好地为提高企业现代化管理水平服务。 3.准确、及时地提供会计信息 手工条件下,由于会计信息需要记录、加工、整理,使需要会计信息者不能及时得到信息,这不利于企业经营者掌握经济活动的最新情况和存在的问题;而电算化后,大量的信息都可以及时记录、汇总、分析、传送,保障向企业管理者准确、及时地提供会计信息。 4.促进会计工作规范化 会计电算化,给会计工作增添了新内容,从各方面要求会计人员提高自身素质,更新知识结构,一方面为了参与企业管理,更多地学习经营管理知识,另一方面还必须掌握电子计算机的有关知识。好的会计基础工作和规范的业务处理程序,是实现会计电算化的前提条件,所以会计电算化也要求会计工作的规范化。 (三)会计电算化基本原则 1.法制性原则 企业实施会计电算化的各项工作,都必须以有关法律制度为原则。不仅要遵循我国的会计制度、财务制度及有关法律;遵循财政、财务部门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还要遵循本企业的财务制度,从而保证机构设置的合法性,岗位分工和人员职责的合法性,操作使用的合法性,输入、输出及内部处理的合法性,输入数据的合法性及输出信息及格式的合法性。 2.效益性原则 提高经济效益,是会计电算化的最终目标。[7]首先,提高经济效益,也要从两方面考虑,一是直接经济效益,即直接投入直接产出的效益;二是间接经济效益,即由于会计电算化而引起企业的现代化,产生的非直接经济效益。其次,在系统实施前,应围绕企业的最终经济效益开展从经济效益、技术力量、管理水平、各种约束条件进行整个系统的可行性分析,以确定是否具备条件进行会计电算化。再则要从会计电算化能否节约企业的流动资金占用量,能否准确、及时和全面地提供财务信息,能否提高企业管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以及决策水平等方面着手促进提高经济效益。此外,要在系统设计过程中,力求降低设计开发成本,提高会计信息系统的质量。 3.系统性原则 要形成以整体观点、关联观点、发展观点、最优观点在内的系统观点来进行会计电算化实施工作。一是注意内部与外部相联系。会计部门作为企业管理的一个重要部门,与其他职能部门是密切联系的。因此,实施会计电算化时,应考虑把会计信息系统作为企业管理信息系统中的一个子系统,既要分清各子系统的界面,又要设置好各子系统之间的接口,做到数据信息共享,减少数据冗余。二是注重局部目标与整体目标相结合。电算化会计信息系统可分许多子系统,实施会计电算化,不可能一次全部完成各子系统,必须分阶段进行。在进行分部子系统设计实施时,必须要有全局的观点,以确保整体系统的完美组合。 4.规范性原则 包括系统设计的规范性,管理制度的规范性,数据信息的规范性等。有了这些规范性的要求,可避免由于人的主观因素而造成系统实施的偏差,从而避免会计电算化工作失败的可能性。 5.可靠性原则 可靠性是会计电算化系统能否实际使用的前提。影响系统可靠性的因素很多,主要包括[8]:(1)准确性。即输入数据及操作的准确性,在易出现错误和失误的地方,应建立尽可能完善的检错和纠错系统,进行重点防护,保证输入数据及操作的准确性。(2)安全性。要求有一套完善的管理制度和技术方法,防止系统被非法使用及非法改动。此外,还应有系统破坏后的恢复功能等。(3)易扩充性。即整个系统在运行周期内,由于环境条件的变化,从而要求系统随之进行改变的难易程度,易扩充性要求对系统的修改和扩充能够非常容易地进行。 二、会计电算化在我国的应用现状 会计电算化是会计工作进入信息化的基础,是今后企业决策的重要依据,经过实践证明,我国会计电算化发展的形势和基础比较好,基本完成手工记账向会计电算化记账的转变。随着电子商务的不断发展,会计电算化正从简单的会计核算系统向综合的管理信息系统转变,形成以会计软件为核心,集管理、分析为一体的会计电算化管理信息系统,因此对会计电算化提出了新的要求。目前,由于财会工作自身的特点,现阶段我国会计电算化工作缺乏统一的规划和组织协调,内部控制制度仍不完善,存在着许多问题。 (一)我国电算化事业起步较晚 人们的思维观念还未充分认识到电算化的意义及重要性。多数单位电算化都是应用于代替手工核算,仅仅是从减轻会计人员负担、提高核算效率方面入手,根本未认识到建立完整的会计信息系统对企业的重要性,使现有会计提供的信息不能及时、有效地为企业决策及管理服务。同时在软件更新及硬件投入等方面支持力度不够,更不用说建立企业内部局域网以及注册自己的网站,根本没能力利用信息技术 (二)财会专业人员计算机知识的欠缺 一般会计人员所掌握的知识、理论仅能满足手工会计核算,而会计电算化的应用对会计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既要求会计人员要掌握一定会计专业知识,还要掌握相关的计算机知识,财务软件的使用技术以及保养和维护。一般会计人员业务经验丰富,但计算机专业知识却很匮乏,难以胜任用计算机处理会计业务工作。表现较为突出的是对财务软件的应用方法掌握的不够透彻和熟练,对软件的认识有局限性,对软件运行过程中出现的故障不能及时排除,导致系统不能正常运行。这个问题已成为企业快速实现会计电算化的障碍。 (三)重视账务功能,忽视管理功能 一直以来,我国的会计工作主要从事事后核算,事前的分析预测和事中的控制因计算复杂而很难进行。会计电算化的运用和发展可以极大地发挥电子计算机卓越的计算功能,将财会人员从繁重的算账、报账工作中解脱出来,把主要的精力放在加强财务管理方面[9]。然而,我国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却存在着重视报账功能忽视管理功能的现象。采用软件的材料核算、工资核算、固定资产核算等内容功能较强,而具备管理型功能的成本核算、财务指标分析体系以及资金供求预测等模块,根本没有设计或内容过于简单,功能不全。并且查询功能也不健全,限制了其管理功能,没有充分发挥会计电算化对加强财务管理的功能。 (四)会计软件通用性差、集成化程度低 近几年不少财务软件厂商基本是一套软件使用于不同类型、不同规模的用户,对行业特征和单位的核算特点考虑不够,导致不少施行电算会计的单位,仍要会计人员做大部分的辅助工作,致使一些企业对会计电算化处于观望之中。我国会计电算化软件的应用暴露出一些难以克服的弱点,如系统初始化工作量较大,系统体积大,企业难以增加自己所需要的功能等等,而仅就会计电算化系统看,其材料、工资等各核算子系统之间又彼此分隔,缺乏会计数据传输的实用性、一致性和系统性[10]。另外,一个公司购买的会计软件是不能与从另一个公司购买的其他软件联系在一起的,结果会计电算化系统往往独立于其他子系统,无法进行数据交换、信息共享和控制管理,不能与企业内其它管理子系统(库存、销售、人事等)集成融为一体,很难形成整个企业管理信息系统。 (五)数据保密性、安全性差 很多时候,财务上的数据,是企业的绝对秘密,在很大程度上关系着企业的生存与发展,但几乎所有的软件系统都在为完善会计功能和适应财务制度大伤脑筋,却没有几家软件认真研究过数据的保密问题[11]。例如成都某公司计算机被盗,内存价值百万元的资料而无任何加密防范措施,该公司的损失已远远超出了计算机本身的价值。而有些软件所谓的加密,也无非是对软件本身的加密,防止盗版,不能真正起到数据的保密作用,安全性上,更是难如人意,系统一旦瘫痪,或者受病毒侵袭,或者突然断电,很难恢复原来的数据。 三、以有效对策途径强化我国会计电算化持续发展 (一)转变观念,理清思路,充分认识到会计电算化的重要性 会计电算化的普及应用不是一个单一的会计手段的转变问题,当南方经济发达地区的企业已普遍采用了ERP资源管理系统实现了信息化管理,计算机集成制造系统、适时制造系统以及零库存、全面质量管理等新的管理理念和技术,并被广泛应用于企业的生产经营为企业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效益之时,内地的大部分企业仍固步自封,必然跟不上经济发展的步伐。 (二)规范会计电算化基础工作管理 会计基础工作主要指会计制度是否健全,核算规程是否规范,基础数据是否准确、完整等,这是搞好电算化工作的重要保证。为保证电算化的顺利实施,企业应制定出严格的电算化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为开展会计电算化工作积极创造条件,建立健全岗位责任管理、操作管理、系统维护管理、机房管理、档案管理、财务管理和计算机病毒的防治等制度,确保系统高效、安全地工作,充分体现出会计电算化的优势。 (三)提升会计人员计算机操作业务素质 会计电算化给会计工作增添了新内容,从各方面都要求会计人员提高自身素质,更新知识结构。提高会计人员计算机业务素质,首先,必须大力加强人才培训的力度既要重视高级技术人才的培养,又要重视复合型人才的培养。其次,要加强对会计电算化人员的再教育。一是使会计人员树立会计信息化的观念;二是使求会计人员掌握更丰富的会计电算化相关知识;三使要求会计人员的知识更新更加及时、有效。 (四)要加强会计信息系统的安全性、保密性 会计信息的安全性对会计电算化工作的正常运行尤其重要,实行会计电算化后,由于存贮载体的变化、处理方式的变更,使会计信息的安全性受到了严重的挑战,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加强。 1.要创造良好的会计信息系统运行环境 应加强对计算机安全的宏观控制,政府主管部门还应进一步完善会计制度,对危害计算机安全的行为进行制裁,为计算机信息系统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 2.建立计算机硬件设备的管理制度 应当建立一套完备的管理制度,包括对温度、湿度、防火、防雷击、防静电等的管理,也包括对人文环境的管理,如防止无关人员进入计算机工作区域、防止设备被盗等,以保证设备的完好,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3.建立内部安全控制制度 在电脑网络环境下,某些内部人员的恶意行为及工作人员的无意行为都可能造成会计信息的不安全性,因此建立内部控制制度是必要的。一是实行权限分级授权管理,明确管理员、操作人员、维护人员的职责范围,相互制约。二是建立健全对病毒、电脑黑客的安全防范措施。例如采用防火墙技术、网络防毒、信息加密存储通讯、身份认证、授权等。三是对储存数据的各种磁盘或光盘作好必要的标号,文件的修改、更新等操作都应附有修改通知书、更新通知书等书面授权证明,对整个修改更新过程都应作好登记。四是强化审计线索制。计算机会计系统应具有必要的自动记录能力,以便业务人员或审计人员查询或跟踪检查。 四、我国电算化的发展趋势 会计电算化发展到今天,已不是单纯的会计与计算机的简单结合,而是已经发展成为一门延伸到通信学、企业管理学、市场运筹学等学科的综合性学科;它的推广应用不再是单纯的财务管理系统,而是正朝着企业资源计划管理系统(ERP)方向发展,甚至发展成为不同企业之间跨地区、跨行业相互链接的大型网络化会计信息处理系统[12]。实践证明,会计电算化不仅大大减轻了财务人员的劳动强度和大大提高了企业财会信息的处理和传递速度,更重要的是企业财会工作发生了质的变化。本文认为,会计电算化发展趋势主要呈现以下趋势: (一)会计电算化于管理会计系统相结合,促进管理信息系统建立和完善 目前我国会计电算化还处于会计核算电算化的水平,或者说,现在仅仅是实现了财务会计的电算化,而财务电算化还不是完整意义上的会计电算化。因为企业会计包括财务会计和成本与管理两大分支,所以完整意义的会计电算化应该是财务会计和管理会计的全面电算化。因此,未来的会计发展在实现财务会计电算化的基础上不失时机的推进管理会计电算化,真正实现会计的核算职能、管理职能和控制职能。未来的会计电算化发展,也是促进会计工作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过程。 (二)会计电算化的信息处理向智能化发展 由于信息处理、分析的专业性较强,需要专门人才,具备多方面的知识,具有较高的成本,因此,随着智能电子技术的发展,信息处理也会朝着智能化、高度自动化方向发展。 (三)会计电算化软件开发趋势向国际标准化 电子商务使国际贸易迅速发展。因此,在今后的电算化软件开发中,应充分考虑会计国际化问题,满足多语言、多币种的国际竞争需要,这就需要要求实行财务软件网络化[13]。它是基于网络计算技术,以整合实现企业电子上午为目标,提供互联网环境下的财务模式、财务工作方式及其各项功能的财务管理软件系统,能够实现网络化管理,对企业经营计划和控制功能动态管理,从而实现动态查询。实时监控、远程通讯等。 (四)促进会计自身的发展和变革 一定意义上讲,会计电算化产生和发展的过程,也是突破传统会计观念,对现行会计理论和方法提出新问题、新课题,以及研究和确立新的理论和方法的过程。如会计电算化在系统设计、工作组织、信息处理和账务处理程序等方式和方法的改变,本身就是对现行会计理论和方法的突破和完善,随着电子技术的飞速发展和电算化信息系统的普及应用,新的问题和新的课题将不断出现,如:企业信息处理网络建立后,将如何做到及时合法的提供会计信息,同时又能有效地保护商业机密;两个会计子系统(财务系统和管理系统)实现结合后,如何改进财务报告等。 五、结论 会计电算化是随着电子计算机技术产生的,也将随着电子计算机技术的发展而逐步完善。在信息化时代,谁能获取最有价值的信息并能做出及时正确的反应,谁就能在竞争中拥有核心竞争力,会计电算化的意义是不言而喻的。因此,会计电算化必须突破传统会计的观念与理论,只有不断地将理论与实践相联系,才能使会计电算化为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发挥更大的作用。 财会专业论文:经济管理专业财会教学综述 一、高校经济管理专业财会专业设置的现状 1、教学内容缺乏针对性,教学目标不明确 经济管理专业培养的并不是专业的会计人才,而是要把合格和优秀的人才往各个管理部门输送,因为会计支持着这些岗位的工作。所以说这些人才只需要了解会计信息的含义和生成的过程,并不需要精通会计中的记账和算账。但是现实中的很多授课老师并没有足够的认识,讲课并没有按照侧重点来传授内容,课程的内容也只是各个方面的拼凑,其中包含两个方面:一是教学内容覆盖的面过大过广,可是由于学时很短,所以说最终只能是多而不精;二是侧重点的偏差,直接导致了教学和应用的偏差。学生都会觉得自己学的内容枯燥、乏味并且与自己的专业相背离。 2、教材与实际不匹配 现在好多的经济管理专业的会计教材与专业的特点并无关系,不能够与本专业相辅相成。有的教材的重点是讲解对会计信息的生成过程,却忽视了对会计信息的分析和应用的能力。也不能体现出经济管理类专业的专业特点,所以说与其毫无关系。 3、机构单一的教师力量 经济管理类教师一般都不同时具备财会类和经济管理类知识,兼具两种知识的教师严重缺乏。一方面,现在很多高校财会的课程是会计学院的教师所负责的,这些教师虽然会计水平很高但是并不具备经济管理类的专业知识;另一方面,由于经济管理教师缺乏会计知识并不能教授会计课程,因此学生们学习时就无法获得专业的指导,很难将专业知识与财会知识相互结合应用。 二、会计专业课程和经济管理类会计专业的课程是有区别的 1、教学的目的不同 会计专业会计课程主要是培养会计信息的生产者,要求学生能够用会计账簿和报表等工具把经济信息转化为会计信息,而对经济管理专业的学生来说,学习会计课程的目的是为了培养思维方式,理解各类会计信息所反映的财务信息并要以此做出相应的决策。学生学习会计不仅仅应该知道会计信息的经济含义,而且应该具备分析信息和解决管理问题的能力。 2、课程的安排不同 普通的会计专业的课程十几科甚至更多,他们会安排更多的课程来学习会计知识并且会计知识在学习中占有主导的地位。然而经济管理专业开设的会计课程并不多,并且会计课程也只是在平时的学习过程中处于辅助的地位。所以说在某种程度上就造成了他们学习的知识难度性减少并且很难去理解精髓,更加谈不上应用到实践中去了。因而就很难达到预期的效果。 三、高校财会课程体系改革思路与实践 1、重新确立培训的目标 高校管理学院专业培训的目标是训练在校生成为高级的管理型人才,但是毕业生毕业后会受到经验不足和就业环境等几个因素的影响,短时间内很难成为高级管理人才。所以说,管理专业的教学目标应该改为培养具备高级管理人员素质的专业性人才。 2、构建以培养目标为导向的财会课程体系 按照会计信息的运行规律、经济业务流程和会计的功能来构建管理类专业的财经课程体系。现代的会计随着企业制度的不断健全和金融市场体系的建立,相互之间能够互联互动,从而衍生出来财务会计和管理会计两个体系。所以说,现在的会计功能,不光具备管理的服务职能也是会计的核算功能,应该为企业的信息提供可靠和真实完整的财政信息。管理、服务和核算之间的关系应该是:管理是核心,服务是目的,核算是基础。会计信息的使用和监督如果想要被监督的话,管理的职能将会被当做一条主线,始终贯穿在各个课程中。现在,我国很多院校的财会专业必修课都有财务会计、管理会计、会计信息等课程,尤其是《财务管理》和《管理会计》作为管理类专业和财会的必修课,能够有利于进行资金的决议从而来确定资金的需求和企业的存货和企业采用的政策。从而提高学生的管理技能和素质。 3、课程的内容体系的架构 学生的专业技能和知识点都是在科学的课程下培养出来,所以说,经济管理专业财会课程的体系和内容应该依据学生懂得的知识和技能来安排。《基础会计学》也只是初级的会计知识,并不能满足学生成为高级的会计人才,也不能满足毕业后从事会计行业的需要。所以说必须要增加管理和会计相关的知识来满足其毕业后从事其行业需要。由于考虑到各院管理专业学生学习会计课程是有限的,因此,应该根据管理会计、财务会计和基础会计教学内容,重新架构了教学体系。(1)基础会计教学的内容体系侧重于会计的计算,是以会计循环为主要的线,重点的讲解传授企业的经济会计的核算手法,使学生能够去掌握会计的职能和基础知识等。并且能够了解和掌握复试记账的监督和计算的基础法则;通过其平时的实践和实验,教会学生利用会计原理的基础操作技能,从而为后来的专业课程打下良好的基础。(2)管理系财务课程体系的主线是资金的运转,在考虑资金成本、时间价值和风险等原因的前提下,以对财务的决议为核心内容来进行教学的框架。其中的内容包括对投资、筹资、收益分配和运营的管理和决策。通过这些内容的学习使得学生能够熟练的掌握财务的分析、运算等基础的方法,从而为经济管理来服务,使得能够成为具有高素质和工作能力的高级管理人才。(3)管理系会计的课程体系教学内容的主线是企业的生产规划和控制,核心内容是经营和决议。该课程的内容体系是用企业的活动决策、预测和控制为主要的内容来架构的。分为四个内容,其中包括管理会计的预测与分析、规划和控制、管理会计的基础内容、业绩考核等。 4、加强和改进教学的方式 要采用灵活的教学方法来适应现代的高级管理人才。这种方法的含义就是教师不光光是要传授知识,而是要去引导和启发并且来帮助解决问题,从而来教会他们解决问题的方法。例如,以学生为中心,来引导他们的思维扩展,探索性的去学习。采用个别的案例、小组讨论等方式来充分的去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从而来培养他们自主学习的能力。 四、如何去改进经济类管理专业会计的教学 现在,我国的很多高校在经济和管理学院设置了会计专业,使得会计专业的教师不光要承担自己本专业的课程还必须要承担经济管理方面的会计课程,这种模式在各种高校内是普遍的存在的。很多的会计专业的教师由于长期的实践和教学的经验,对会计知识的掌握程度也已经达到了轻车熟路,但是如果把这些长期积累教授会计本专业的专业知识照搬到管理学和经济学的会计专业课程中,不加区分的教授每一个同学,并不能收到好的效果。所以说我们针对上述这些大多数高校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初步的探讨和研究。 1、调整教材的内容强化开头的作用 经济管理类专业的学生第一次接触会计教学应该是《基础会计学》这本教材,现在,很多的《基础会计学》教材一般都是根据会计专业的课程来编著的,比如开始提到的一些象基础知识、会计等式、会计假设等,然后再按照实际操作的业务顺序,例如取得原始的凭证、将信息转化为会计信息、记录账簿等。但是这种流程和安排并不符合经济管理类专业的会计课程,使得学生对自己的身份产生了误解和偏差,使得学生一旦遇到问题变会退缩产生畏惧的情绪。没有从一开始便使学生纵观全局,使得其陷入孤立看问题的境地。为了去解决以上所出现的问题,应当适当的调整下教材的内容使其更加的符合经济管理专业的会计课程。具体的来说就是把《基础会计学》分为四个内容:(1)通过案例和实际操作阐述会计的最终产物——报表。(2)讲述会计的基本原理,例如:会计等式复试、记账的原理等。(3)简单介绍会计的流程最后来说明下报表的分析和编制。和会计专业的会计课程来比较以上的内容作了一点点调整,第一就是开篇内容就介绍了财务的报表,这部分并不来讲解报表的编著和分析。主要是用生动的案例来讲解财务的报表对其产生初步的认识。第二就是对其流程只做简单的介绍,因为学习经济管理专业的会计的学生并不是生产者而是使用者,所以说,从这个角度上看适当的去压缩下也是合情合理的。 2、通过课程的内容整合来体现管理的特点 可以整合《财务会计学》和《基础会计学》的教学内容使得更加适用与经济管理专业的会计课程,其中的内容分为三个单元,(1)会计的基础,主要讲述的是会计的基础的知识。(2)按照业务的来回运转组织的业务计算。(3)财务的报表分析与编著。通过整合以上的内容来使得学生具备阅读和使用报表的能力,并且能够掌握其中所蕴含的信息从而计划出用来决议的方法。第二部分的会计的业务计算,现在很多的教程都是按照负债、权益、利润、资产等方面来计算的,并且每一个内容都介绍的非常详细。但是对于经济管理专业的会计课程来说,这种详细和全面并不利于全局的去看待和处理问题。所以说我们可以借鉴其中的思路来处理先后的顺序,并且在其中添加审计的课程,由于经济管理专业并无审计的课程,所以说这个课程的添加更加的符合经济管理专业的学生需要。整合后的内容将会计和管理相结合,更加的符合经济管理的专业课程要求从而也体现了独特的管理特点。 3、通过改进方法来实现教学的多面化 经济管理类专业的会计教学,在要求学生掌握会计专业基础知识的前提下,针对其自身的专业特点,应该在讲课的时候有侧重点。因为是专业授课,更加能够调动学生的积极性,更加有利于学习,也能够取得更好的效果,例如案例教学、专题讨论等,并不应该局限于老师的教和学生被动的去听。对于管理专业的会计教程来说,可以展开分组的讨论。这种教学的方法能够更加有力的去激发学生的热情,来提高其创造力。并且同时老师和学生的互动也可以实现教学相长,提高教师的职业水平。 五、总结 高校的经济管理专业的财会专业知识的改革和实践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向前和各个企业的不断发展,这项任务也会不断的革新。所以说,我们应该更积极的去改进和经济专业相契合的财会课程,这不仅仅是经济市场的需要,也是做为学校需要重视的事。学校应该去通过对课程的改革和深化,来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使经济管理专业的学生能够找到会计课程的乐趣,从而更加积极的去学习,使得在市场经济的环境下能够更好的在社会发挥其自身的作用,使得企业立于不败之地。 作者:肖溢 单位:广西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财会专业论文:财会专业教师继续教育模式研究 一、传统继续教育模式 传统的教师继续教育模式就是以高校为本或以专门的教师进修机构为本的模式。该模式往往因只重视知识和理论讲授,难以有效提高教师的实践技能而受到较多批评。近年来,高校或教师进修机构已意识到这个问题,正采取措施逐步加以改进。比如,在对教师的培训中加上外出实地考察、参观或岗位实践等环节,同时辅之以职业技能证书教育(如会计行业的会计电算化师、物流行业的物流师、电子商务行业的电子商务师等)。这些改进不仅有效地提高了教师技能,还提高了被培训教师所在学校的双师证率,使传统的继续教育模式焕发新的生机,再一次受到被培训学校的认可。虽然如此,该种模式仍存在一些缺陷。一是该模式的继续教育是上级教育部门为推广某项教育改革或某种教育模式而组织的,虽具有很好的前瞻性,却不一定符合各受训学校的实际,结果经常由于受训学校的条件难以达到要求而出现“教师个人业务水平提高了,但对于提高学生的实践动手能力作用不大”的情况。二是该种模式的继续教育时间大都在1—2个月,用时较长,大多数的教师由于家庭等多方面的原因所碍,不能外出接受该种继续教育;而且该种模式所需经费较多,受经费所限,能接受培训的名额就有限,致使该种模式的继续教育覆盖面有限。 二、校本培训模式 1.校本培训的界定 20世纪70年代中期,作为“教师在职培训的新概念与新策略”的校本培训计划由英、美等国首先发起,并很快在世界各国盛行开来。目前,许多职业学校都开始以这种理念为指导对教师实施继续教育培训。校本培训主要有两种界定方式,一种是以培训地点为依据,指完全在学校内进行的教师在职培训活动;另一种是以培训内容为依据,主要是以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改善学校和教学实践为中心的计划与活动。无论是完全在学校内进行的,还是在学校与其他机构合作开展的,都属于校本培训。第二种定义被普遍认为更加具有现实意义,即校本培训是一种以教师任教学校为培训基地,辅之以大学或师资培训机构提供必要课程和人员而开展的师资培训活动。 2.校本培训模式探讨 无疑,校本培训能有效避免传统继续教育培训的缺陷。第一,它由受训教师所在学校本身发起、组织,方便了解一线教师的继续教育需求,有利于安排切合实际的继续教育内容;第二,受训教师不用长时间外出,所需经费也会大大降低,受训范围也可大大扩展;第三,它并不排斥高校或教师进修机构所提供的继续教育,只不过是形式发生了一些改变,从“走出去”到“引进来”。校本培训经过几十年的实践,不同学校针对具体的培训内容和培训对象摸索出不同的适合自己的培训方式。我们也在力求探寻适合财会教师继续教育的校本培训,以期在此基础上构建起适合财会教师继续教育的培训模式。 (1)个体式培训。 据调查,被列为国家改革示范校的中职学校的教师,其学习的积极性明显比较高。每位教师都制订了书面的个人成长计划,并按计划来安排自己的工作和学习。教师们不仅随时关注最新的改革进展、勤练会计技能,而且开始反思自己的课堂教学,主动听别的教师的授课,撰写教学日记、教学小结,不断改进自己的教学方式方法,提高自己的教学能力。而那些没有被列为示范校的教师的积极性明显不够。这就说明,个人的积极性需要一定的外在压力来触发,示范校改革对教师们做出的硬性要求恰好提供了这种压力,同时为教师们的继续教育指导了方向。在没有这种改革的学校,为鼓励个体学习,学校就应采取适当的考评和奖励措施,以及适当的资源支持来激发教师自主学习的积极性。如学校定时为教师提供精练技能的训练室、机器、软件、训练用物料等;定期安排一些教师技能比赛并对优胜者予以精神、物质奖励,同时将之作为加分项并与职称评聘挂钩;对考取双证的教师予以费用报销(现在大多数职业学校正在这样做)或一定的物质奖励等。当然,学校还应规定予以奖励或支持的继续教育项目,以使教师们的自主性继续教育符合学校的发展目标。 (2)师徒式培训。 师徒式培训基本上就是一种一对一的培训形式。一般由教育教学经验丰富且愿意指导新教师的教师担当师傅角色,通过传、帮、带的方式引导新教师将教育教学理论、学科知识与具体工作实践结合起来,帮助新教师更快地适应教育教学工作,促进教师的专业成长。过去的账房先生是由徒弟直接跟师傅学习而成,且由于直接在实践环节进行,效果良好。对于财会教师的继续教育,无论是教育教学技能,还是财会学科技能都比较适合采用这种方式。然而,在一对多的学校教育中,这种培训方式越来越被学校所忽视。在很多学校,几乎没有校方指定的师徒式的传、帮、带培训形式。老教师对新教师的经验传授一般局限于偶尔的展示课或新教师的主动请教。由于没有校方的强制性约束,老教师自然也就没有主动指导的积极性,这对于校方而言其实是一种很大的资源浪费。所以,校方应该重新重视起这种培训方式,制定一定的规章制度和激励政策,使这种培训方式常规化,在财会教师的继续教育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3)小组式培训。 小组式培训,就是根据教师共同的需要、兴趣及学科等,由教师自愿组成或由学校划分成小组,以小组活动的形式开展的校本培训活动。这种培训在划分小组时主要依据的是小组成员的共同特征,重视组间的特殊性,且其组成以自愿结合为主,这就为教师之间保持开放的学习心态提供了心理基础,为教师之间分享教育教学经验提供了组织保障。在很多学校中,小组式培训主要体现在教研小组活动和课题小组活动上。教研小组的教研活动以教研室为依据简单划分成小组,虽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小组成员的共性,但忽视了个别成员的特殊性,且小组的形成不是教师自愿结合的,自然很难实现教师们的畅所欲言。笔者认为,学校应重新审视教研小组活动,使之成为财会教师们继续教育的平台,比如可设立问题研讨室、教师论坛等专门的小组活动空间,并采取一定措施使其发挥实际作用。问题研讨室每两周定期开放,设立一至两名负责人,由教师们自愿结合,交流讨论日常教育教学中出现的问题和应对的方式方法。鼓励大家不论问题大小,不论语言长短,自由发言即可。最后由负责人组织教师们以书面形式整理出有代表性的问题及解决办法,在室内的问题研讨园地上,并以电子稿的形式留存,形成随时可供查阅、学习的资料,要求研讨室每月至少形成一篇文稿。每位教师每学期至少参加三次,每学年至少在问题研讨园地上发表一篇文稿,否则不予评优。如此,将会激发教师们参与问题研讨的积极性,有力地促进教师的专业成长。 (4)全员式培训。 这里主要是指针对全部财会教师的集中式培训。比如可设立财会教师学习报告室。学习报告室在教育教学、财会学科知识、法律法规等方面需做专题讲座或外派学习人员回校报告、宣讲所学知识时开放,对全体财会教师进行集中式培训。其中,专题讲座可由走在教育教学前沿的领导、学科带头人来讲,也可由经验丰富、与时俱进的老教师或外请专家来讲,讲座所用资料力求每人一份,同时保存留档。当然这需要一定的经费支持。而要求外派学习人员回校后宣讲所学知识,一方面可以督促外派人员在外出期间认真学习;另一方面既可节约外派经费,又可变相扩大外派继续教育的覆盖面,还能使没有时间或没有机会外出学习的人员也学到前沿的知识。当然全员式培训也存在明显的缺点:培训过程缺乏互动,效果较差,往往是“听着激动,听后不动或学后不用”,对教师实际教学与技能的提升影响不大。所以,要取得好的效果就必须采取一定的后续措施,比如小组研讨、撰写培训心得体会、优质课评比、技能比赛等相结合,实现培训内容的内化。 (5)校际式培训。 校际式培训主要是指中等职业学校与高等院校合作开展的校际培训项目和与兄弟院校之间开展的校际合作交流项目。高等院校一般被认为是科研的前沿和知识的发源地,所以教师进修一般选择到高等院校去。但传统的中职学校与高等院校之间的这种纵向交流存在些许缺陷,前面我们已述及。要改善这种交流方式,使之能更好地为教师继续教育培训服务,就要在原来“派出去”的基础上,外加“请进来”。根据教师的需求,请高等院校的教师到中职学校来对中职教师进行培训。当然这种培训会局限于中职学校现有的设备和资源条件,可能不能进行一些较前沿的技能传授,但由于在自己学校的缘故,会使更多教师敢于提出自己的困惑,对解决教师当前面临的问题更有实效性。越来越多的中职学校已注意到这个问题,在保持“外派”进修的同时,加强“请进来”的方式。与兄弟院校之间的横向交流目前也只是局限于落后的学校派教师向先进的学校学习,真正的互利合作较为少见,还在不断探索中。 (6)校企合作式培训。 校企合作式培训就是学校与企业合作来对教师进行继续教育的培训方式,以增强教师们的实际会计能力。只有这样,才能培养出有实际会计能力的学生。所以,当前校方都非常重视这种培训方式,越来越多的教师在学校的支持下,选择到企业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去实践;校方也会请企业或事务所的资深会计师到学校来授课。但有时由于涉及商业机密等原因,可能无法接触到一些核心业务的会计处理操作,无法取得较好的效果。解决这个问题的较好方法是学校最好有自己的校办企业、事务所,这不仅需要大量的财力资源,也会耗费学校很大的精力,对于一些规模较小的学校来说可能比较困难。如果学校能另辟蹊径,选择参股、控股企业或事务所,或许是一种比较好的解决办法。这样,既可节约资源,也可节省精力,还能使教师们接触到实实在在的业务培训。 (7)职称考试辅导培训。 财政部门应该允许财会专业教师参加职称考试,而不该限定为在职会计人员。允许财会教师参加会计职称考试,便于教师接受财政部门安排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同时,也为教师学习财政、税法和会计知识提供动力。因为能够参加会计职称考试,所以他们愿意学习国家现行的财经法规,愿意接触财会实践活动,从而扩大财会专业教师继续教育的内容。 三、总结 综上所述,以上各种校本培训方式各有利弊,学校应统筹安排、综合利用。笔者认为,学校应以传统的外派方式为辅助,实施以学校为主导、以教师需求为方向、以教研小组活动为平台,各种方式综合利用的校本培训模式。只有这样,才能取得较好的继续教育效果。 作者:万庆平 单位:山东省济宁市高级职业学校 财会专业论文:财会专业职业道德教育策略探讨 摘要: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的职业教育逐渐被重视,越来越多的职业教育学校开始注重对学生职业道德的教育,力求培养更多高素质的人才。众所周知,不同的职业具有不同的职业道德和工作使命。只有在学校就学习好必要的职业道德,才能在工作以后服务好社会。本文主要对中等职业学校财会专业的职业道德教育进行分析探讨,希望能够为社会培养优秀的财会人才。 关键词:中等职业学校;财会专业;职业道德;形式创新 中等职业学校中的财会专业能为社会输送大量的财会人才,需要在具体的教学中,加强对学生的职业道德教育,提高学生的职业道德水平,指导其明确在具体的财会工作中应遵循哪些具体的制度和规则。因此,在中等职业学校财会专业教学中,对学生进行有效的职业道德教育显得尤为重要。 一、中等职业学校职业道德教育内容及特点 在中职学校财会专业教育中,我们不仅要教给学生基础的职业技能和专业知识,更要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职业道德观念。职业道德是指人在职业生活中应当遵守的职业规范和道德要求,是一般社会道德在具体职业中的体现。包括职业纪律、职业技能、职业品德及职业责任等方面,是具体行业对社会所应当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在生活中如“医者仁心”、“工人力量”、“为人师表”等等词语都是对职业道德的诠释。良好的职业道德,对从业者个人和所在行业以致社会的进步发展都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职业道德具有职业性、实践性、继承性等特点。 1.职业性 职业道德的内容是与具体的职业活动相关的,每一种行业都有其特定的职业道德,某一行业的职业道德规范本职业从业人员的责任与义务,在特定的职业范围内发挥作用。 2.实践性 职业道德通过从业者的职业活动体现出来,职业道德不是空洞的概念,而是重在行动,在实践过程中逐渐树立起来。 3.社会公共性 各类的职业道德虽然都体现着该行业的特点,但职业道德的基本原则和大体目标都是相通的,各行业的职业道德应当有相通的价值标准和价值追求。如“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也应该是每个行业的基本道德规范,有了社会公共性,职业道德才会有强大的凝聚力和感召力。 二、中职学校财会专业职业道德教育存在的问题 1.教学内容陈旧及方法单一 随着社会的发展,传统教学法愈发显出其弊端来,照本宣科的单向知识传授模式对职业道德教育的推动作用越来越小。职业道德教育课在大多数中职学校都存在着共同的难题,即教学内容陈旧、教学方法单一。教材内容上往往都是大段概念理论,学生没有强烈的学习兴趣和主动思考欲望,而学生主动性的丧失进而影响到教师的积极性,产生应付心态,这样的缺乏互动的灌输式教学是难以达到既定目标的。具体到财会专业来说,财经法规有大量的概念和原理,显得较为抽象,如会计、税收、结算、财政等各方面都有复杂的法规和条例,会计职业道德也包括职业理想、工作责任、工作纪律等复杂的构成因素,若只按《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教材内容进行传统的灌输教学,没有鲜活案例,没有思考启发,学生容易产生抵触情绪,对教材内容难以理解,在步入工作岗位之后就更难做到身体力行。更进一步说,《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的内容主要是相关法律、法规和对会计职业道德概念特性的分析,仅凭对法律条文的熟知并不意味着对财会行业职业道德的理解,在财会专业领域工作中,经常会需要会计人员做出自己的价值判断和实践认知,如果在校期间没有对职业道德进行深刻的领悟,从业后就难以坚守职业道德。 2.教师缺乏重视 目前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群体中,同时具备教师资格和职业资格的“双师型”教师只有极少部分,大多数是财经院校的毕业生,对职业道德教育的理解不够深入,因此在教学中会更多地关注会计理论知识的掌握和会计实践操作能力的提高,认识不到职业道德教育的重要性。另一方面,由于财会专业学生的考试居多,如注册会计师考试、会计职称考试、会计电算化考试等,教师在教学过程中难免会以应试为导向,从而忽视对学生职业道德的考查。 3.评价方式简单 当前中职学校对职业道德教育的考核评价方式仍是以卷面考试为主,缺乏多样性,卷面考试结果只能反映出学生对理论的识记程度,无法反映出学生对职业道德的个人理解和实践能力。而评价主体则是教师个体,缺乏来自各方面的综合评价和学生的自我评价,这也会造成评价结果的片面化,所以评价结果与学生对职业道德理解情况之间有较大偏差。学生在从业之后要面对行业和社会评价的时候,其标准往往更倾向与实践能力,这种评价标准的转化会造成学生的心理落差,造成理论与实践的脱节。 三、加强学生职业道德教育的策略 1.改革课程设置,强化学生对职业道德的理解 中职学校财会专业的教学中,要对职业道德教育给予足够重视,在教学过程中引导学生以正确的心态认识财会专业的行业使命和行业道德。在课程的设置上,要有长远的、科学合理的教学计划,如把职业道德教育相关课程列为核心课程,在向学生传输职业道德内容的同时,注重培养其爱岗敬业、诚实守信的职业操守。在基础会计、财务管理、统计等课程中,增加道德内容,通过实际案例中出现的道德冲突,分析职业道德在实践中的运用,帮助学生培养法律意识和职业道德水准。在课程实施进度上,增加职业道德教育的时间跨度,不能仅仅通过一学期的法律和职业道德教育课就结束教育进程,因为职业道德教育是潜移默化的,要通过不断的积累和影响,如从《基础会计》开始,就对财会类从业人员的权利、责任以及应具备的各项素质进行渗透式教育。将职业道德教育寓于整个教育阶段,才能保证学生长期的接受到职业道德相关知识。另外,也要对职业道德教育课程设置长期的评价和反馈模式,将学生在校期间的知识技能、自我认识、职业发展规划等项列入考评标准,采取综合评价形式,在学生生活与学习的各领域强化正确职业道德观念。 2.形成多元化的职业道德教育形式 职业道德教育的形式和方法应当创新,创立“教师授课为辅、学生参与为主”的教学方式,注重学生与教师的互动以及学生之间的互动,启发学生主动思考。在职业道德教学中穿插鲜活的案例,在案例的选择上要侧重于专业知识与实际情况的联系,尤其要注重当前社会发生的各种热点案例,让学生通过案例讨论主动思考,灵活运用理论知识解决实际问题,增强课堂的趣味性。或是安排“企业人员进课堂”、社会调查、岗前培训、定期讲座等教育形式和手段对学生进行多元化的职业道德教育,安排学生进行各种职业道德宣传活动、组织有关会计职业道德知识问答竞赛和辩论赛等,使学生的职业道德在各种活动中得到提高。中职学校的学生正处于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的形成和树立阶段,容易受到外界的影响,因此学校要营造良好的职业道德教育氛围,通过多样化的形式在校内营造舆论导向,比如广播、校园网、图书馆、板报等等,营造一个整体化的职业道德教育环境,使学生在和意识上都能耳濡目染。 3.校企合作式职业道德教育 学校职业道德教育教材相相比于实际生活具有一定程度的滞后性,主要是因为实际生活处在不断的发展变化之中,人们的认知观念在不断更新,因而仅通过学校的教育不足以满足职业道德的具体要求。而企业中真实的工作环境,能给予学生较为真切的职业道德目标和要求。校企合作共同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在多次的实训中学生会遇到课本中没有提到的实际问题,教师组织引导学生们积极表达自己在实操过程中的问题以及看法,同学之间互相讨论使得学生在轻松的学习环境中学习知识又能够锻炼他们的实际动手、动脑能力。让学生在实际的训练操作中运用课堂所学的理论知识解决实际问题,为以后的从业生涯打下坚实基础。校企合作式职业道德教育更注重实践性和方式的多样性,因此对于财会专业来说尤为合适。这种方式可以使得职业道德教育更有针对性,由学生向会计从业人员的角色转换也会更加平滑。然而财会专业又有其自身特殊性,与一些劳动密集型工作不同的是,该专业对从业人员的严谨性、保密性要求较高,这对于中职学校的学生来说是难以达到的,加上企业本身具有逐利趋向,因此财会专业大规模的实习是不可能实现的。所以校企双方应当尽量创新合作方式。比如选派部分优秀学生进入企业实习,同时派教师去指导实习,学生在单位实习中可以获得实际操作能力与工作经验,教师在企业通过与技术人员的交流以及帮助学生解决问题也能更新自身知识结构,在以后的教学中会更贴近实际。再如校企双方共同研究制定职业道德教育的教学规划与课程设置等事项、校企双方共同聘用优秀的企业员工作为学校德育部门的兼职教师、由企业参与对学生职业道德的评估工作等等。 四、结束语 总而言之,从不同的方面着手,对中等职业学校财会专业学生进行全面的职业道德教育,以提高其职业道德水平,对学生、学校以及社会都有不可小觑的积极作用。我们要对中职学校财会专业职业道德教育的自身特点、存的问题有清醒的认识,并找出改善中职学校职业道德教育的有效途径,才能促进职业道德教育实现质的飞跃,真正培养出兼具扎实的职业技术与良好的职业素养的综合型人才。 作者:方晶 单位:肇庆职业学校 财会专业论文:财会类专业经济法课程教学探讨 经济法是高职高专财会类专业的专业核心课。对财会类专业来说,经济法涉及的内容指导了会计工作,也是会计资格考试的必考课程。该课程内容涉及范围广,专业性高,逻辑性强,给学生学习带来相当的难度。财会类专业要有效提高经济法教学质量,就需要明确课程的教学目标,根据专业需要编排课程体系,综合使用有效教学方法,并指导学生依据课程特点掌握相应的学习方法。 一、明确课程目标 对于财会类专业来说,经济法的教学目标分为多个层次:一是知识目标。由于该课程是会计资格应试课程,从事会计类工作须具备相应的会计资格,作为高职高专院校,课程的学习要满足工作岗位的需要,因此,经济法课程的学习要能够满足相应会计考试大纲的要求。二是技能要求。学校不同于培训班,高职院校相关专业开设这一课程不仅仅要求学生能够通过考试,还要求学生具备一定的相关技能,能够使所学与其将来从事的日常工作相结合。比如,对于票据的学习,财会类专业的学生就不仅仅是了解它、认识它,还要能够按照法律的规定进行填写和使用。三是素质要求。会计工作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来进行,并且要求从业者严谨认真、条理清晰。严谨性、逻辑性亦是法律本身的特点,因此,在教学过程中,通过法律课程的学习,要注意培养学生守法、严谨、有条理的职业品格。 二、编排课程体系 课程体系需要基于知识目标要求和知识逻辑特点进行有效的编排。经济法的内容非常广泛,会计资格考试中涉及的也很广。比如,初级会计资格考试要求掌握法律基础知识、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支付结算、税收及税收征管法律制度。中级会计资格考试要求掌握的范围更大,包括基础知识、公司合伙等主体法律制度,银行证券等金融法律制度,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合同法律制度,还有其他相关法律制度。面对如此庞杂的内容,首先在时间上,要根据学生的学习需要、学习水平来确定安排几学期的经济法课程。其次,在具体课程开设过程中,要根据实际情况来进行编排。比如,可以满足初级资格考试需要的课程内容,其几大类知识块彼此关联性小,任课教师可以根据时间、学生学习的重难点分布来灵活安排课程的编排顺序。但是适应中级资格考试的内容涉及范围大,则需要对各块内容根据学生的理解特点进行编排。一般经济法教材按照经济活动主体—经济活动行为—经济活动争议的主线来安排章节内容,但是在教学过程中我们发现,完全依照这样的主线,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并不易接受,应当把在整个课程的学习中能起到基础性作用的知识内容安排在前。因此,比较合适的编排是首先做基本概念介绍,如法、法律关系等。其次学习合同法律制度。合同法律制度与生活联系密切,涉及很多法学的基本知识、概念,虽然一些知识点难度较高,但是由于与生活联系密切,很容易从学生的切身生活中找到实例,可以将知识点难度降低。再次,依次学习公司合伙等主体法律制度、保险破产等相关法律制度、银行证券等金融法律制度、票据结算法律制度。因为在公司企业中,公司章程、合伙协议是企业设立的法律基础,权益主体变更如股权转让是涉及公司利益的重要法律行为,如果学生对合同有了基本认识,这些内容的学习效率就会提高。同样,保险法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就是保险合同。破产法的学习,会涉及到合同中学习的许多概念,如,优先受偿权、担保权人、债权,同时需要对企业的基本认知———票据法安排在最后,因为票据是无因证券,票据法制度的设立思想与合同等法律规范不同,有很多不能以生活经验推知,所以在前述规范学完之后,对比着学更易掌握。最后,在实体法部分学习结束后,进行程序法诉讼仲裁的学习。在实体法后学习程序法,对于程序法的一些设置理念问题也容易有更好的理解。整个内容的详略则可以由教师根据资格考试重难点、学生的掌握程度、学习兴趣、学习时间来安排。 三、灵活教学方法 (一)讲授法 在以学生为主导的教学思路下,很多人认为教师讲授的部分应该尽可能减少,还有人十分倡导西方的案例教学模式。但是,我国是成文法国家,不是判例法国家,英美的案例教学是建立在判例法基础上的,加之法律概念十分专业,法律语言要求严谨准确,没有相当时间的教师讲授作保证,学生是很难系统清晰地理解相关知识的,所以讲授仍然是经济法课程的重要教学方式。采用讲授的方式不意味着不以学生为主导,问题不在于讲授法本身,而在于讲授的方式。在教师讲授的过程中,要注意思路清楚、内容衔接,并且也要遵循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思路来进行。由于一些法律概念较为抽象难懂,讲授的过程中要不断尽可能地结合学生生活所知所见摘取实例,引领学生思路,在教师讲的过程中让学生参与进来。 (二)案例教学法 真正的案例教学是在学生掌握基本知识点后展开的。虽然很多教师在知识点展开之前会先导入案例,但其实起到的作用也只是提出问题引起学生注意,并不能由此真正展开案例教学。因此,案例教学主要是指在学生掌握基础知识后,组织学生剖析典型案例,锻炼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使之能够活学活用。在使用案例教学法的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问题:一是案例选取。选取案例不仅是一个基本工作,也是案例教学的目标能否实现的重要前提。案例的选取要能够反映学生所学这部分知识的重要或主要知识点,难度要适中,且结合学生学习过程中容易出现的一些主要问题设置题目陷阱。二是准备安排。案例讨论的组织要结合案例囊括的知识点的多寡、难度的高低来进行。知识点较少或者难度较低的可以直接在课堂上组织进行。知识点多、难度较高的就应该提前布置给学生,因为一般经济法教学的课堂时间都较为紧张,而学生进行题目阅读、思考、查阅知识点需要相当的时间,且学生程度不同所需要的时间又有差别。不论是在课堂上还是在课下准备,这部分工作都是要求学生独立完成的,教师要做好督促工作,讲明这样做的意义,要求学生自己完成。三是课堂讨论。在准备工作完成之后,进入课堂讨论阶段。课堂讨论可以让学生就近自由组合讨论,个人代表自己发言;也可以教师组织分组,代表发言,在此过程中建议小组人数不超过四人。在课堂讨论的过程中要营造良好的讨论氛围,鼓励学生积极参加讨论,教师应注意不直接表露个人意见,并且包容学生的各种不同意见。在这个过程中找到正确结论固然重要,但更为重要的是让学生真正置身其中思考问题,自我组织语言阐述问题,并且在与他人的意见碰撞中,反思自己的思路,逐渐找到正确方向。讨论结束后,教师应及时总结,对知识点进行归纳。涉及重要知识点或者讨论中出现问题较多的案例,可以要求学生整理形成书面作业。 (三)视频教学法 视频教学以多媒体为支撑,通过影像声音的动态表现,增加学习的实用性和趣味性。采用视频通常有两类情形。一类是程序法教学中,选取较引人注意的案件,进行整体编辑,将整个庭审过程展示给学生。程序流程在学习中如果要口述需要时间长、枯燥乏味且学生仍然似懂非懂,运用视频效果更好。可以要求学生课下进行预习,通读教材相关文字部分,然后在课堂上展示真实的庭审过程,适时的暂停进行知识点的说明。如果课堂学生人数少、学习程度好,可以直接展示视频,要学生自己总结阶段,提出每阶段庭审需注意的问题再对照教材掌握。当然就这部分内容来说还可以组织学生亲赴法庭旁听,但是真实旁听最大的好处在于感受现场气氛,就知识点学习而言,教师难以把控,且受到时间、交通诸多问题限制,因此,相对来说视频展示的教学效果更尽如人意。还有一类就是通过视频展示精心挑选的案例,通过案件的动态展示进行实体法部分的学习。这其实是案例教学法借助多媒体实施。最后,案例教学法和视频教学法都面临一个共同问题,就是学生能否认真参与进来,这是能否达到教学目的的关键,因此,学生的主动参与性就显得十分重要。在教学过程中会有部分学生在准备、讨论的环节中不参与或借着讨论谈论与教学内容无关的事,对于这些同学来说上述教学方法就起不到相应的作用。鉴于这种情况,教师需根据学生实际情况进行调整。首先要清晰地向学生说明案例讨论的意义和作用,让学生足够明确充分重视;其次,课程考核评价方法要对此有所体现。分组讨论后通常都是部分同学发言,会有一些学生消极懒惰倚仗他人,因此,教师要能够对每一个同学进行评价,比如,在讨论过程中教师可以随机选择小组中的成员表达观点。这种课堂考评应作为平时成绩的主要组成部分,进入到期末总成绩的考评中,以此来督促学生积极参与。 四、指导学习方法 一是归纳对比。知识点细碎众多是经济法课程的一大特点。这给学生记忆带来了较大的困难。对相近相似的知识点进行归纳总结,可以使学习事半功倍。形式上采用图表,内容上教师可以对需要总结的项目进行列举由学生自己完成归纳;也可以在程度好的班级,让学生根据自己掌握的情况列举要注意的项目,进行总结。比如,劳动合同法中的医疗期,内容简单却容易记混,就需要列表总结。医疗期的长短受实际工作时间及在本单位工作时间长短的影响。实际工作时间分为十年以上、以下两个档,在本单位工作时间分为七个档,二者结合,对应医疗期七个档,画出表来就简单明了。有的知识点有一定的难度,归纳对比也更有利于理解掌握。比如,普通合伙与有限合伙从合伙组成、责任形式到退伙有众多的不同,把这些不同一一进行总结,不仅可以掌握两种合伙形式的区别,也将合伙大部分重要的知识点都进行了整理。二是举一反三。虽然经济法课程中一般每一章(或每一个项目)就是一项独立的法律规范制度,但是一些法律规范自身是有逻辑联系的,教师不但要指导学生对知识点各个击破,也要帮助学生建立起整体思路。比如,在企业法的学习中,合伙企业和公司的关键区别就在于是否是法人,真正理解什么是法人,进而理解有限责任与无限责任的区别就会明白为什么在制度设计上公司与合伙会呈现出种种不同,也更便于理解它们各自的知识点。不仅如此,对个人独资企业以及三资企业的学习,学生思路上就不会出现混乱。通过这样的引导,最终让学生能够自己尝试在学习中用已知的知识点来帮助思考理解新学的知识点,建立自己的学习体系。 作者:牟爱州 单位:河南农业职业学院 财会专业论文:职业能力培养下中职财会专业教学探究 一、完善教学模式,实现有效课堂 因为课堂是学生学习的重要场所,所以教师应该重视课堂对学生学习的影响,首先教师要正视课堂中的不足,从而根据新的教学理念和教学方法对课堂进行改革,再者教师应该充分肯定学生在课堂中的主体地位,从而扮演好引导者的角色,为学生的学习和职业能力的培养提供便利。 1.促成实践与理论课堂的结合,让学生的学习全面发展,从而为学生的职业学习能力提供锻炼的机会。在以往的课堂学习中容易出现理论知识学习与实践脱节的现象,因此教师要改变这一现状,在两者相联系的基础上实现学生技能的职业化发展。在财会专业的教材中一般是直接以习题的形式考验学生的知识记忆能力的,所谓的“纸上谈兵”只能让学生的思想僵化,不能灵活变通,对于生活实践中和工作中的运用是十分不利的。因此教师可以根据这一情况进行有效的变革,例如教师根据课堂的学习内容为学生寻找一些企业工作的案例,让学生通过实际案例的解决锻炼职业能力,学生对于实际案例的接触将会感知到一些不可控制因素的重要作用,为今后走向社会的工作提供经验。 2.促成合作与竞争的结合,让学生感受社会工作的氛围,通过人与人之间的合作培养集体荣誉感,通过团队与团队之间的竞争感受胜利的喜悦。在课堂中增加合作与竞争的学习氛围需要教师将课堂模拟成一个小社会,在合作与竞争的过程中让学生感知工作环境的“优胜劣汰”的工作法则,在此过程中还可以让学生感受到合作共赢的重要性,从而为促进学生形成职业能力奠定基础。工作氛围的创设不仅可以推动学生的学习,还可以让教师的教学更加形象和立体。例如在会计核算的三大重要环节包括填制和审核会计凭证、登记账薄和编制财务会计报告,教师将学生分成相对应的小组,然后为小组分别设置相关知识点的任务,教师可以根据各组的完成状况进行评定优秀小组和优秀个人,从而激发学生对课堂的参与热情。 二、更新教学方法,培养职业能力 教学方法在课堂中的使用将直接影响学生的学习效果和教师的教学效果,还对学生职业能力的培养起着重要作用,因此教师要以学生的全面发展为基础,及时更新教学方法,让课堂在充满趣味性的过程中实现教学目标的完成。 1.打造趣味性课堂,激发学生参与课堂学习的热情,从而为学生的职业能力完成初步的探索。根据财会专业的特点我们可以得知,这是一门科学性强、严谨度高和较为复杂的学科,课堂学习的设置也是严肃而认真的,但是中职学校学生的学习能力和学习习惯都存在一定的缺憾,对于传统的死板式教学是十分抵触和反感的,因此教师应该适当改变传统教学的课堂教学方法,为学生打造愉快、轻松的学习氛围,让学生接受学习、乐于学习。学生职业能力的培养是以课堂内容学习为基础的,因此教师应该先提升课堂学习的可利用率,从而为学生参与课堂热情和职业能力的培养创造条件。 2.重视过程性学习,加强职业能力在课堂学习中的渗透,让学生的职业素养和职业道德学习成为循环渐进的过程。课堂作为师生进行共同交流的主要场所对于学生职业能力的培训是至关重要的,职业意识的影响是潜移默化的,教师可以通过教学方法的应用让学生在学习的过程接受职业能力的培训。例如在文化课的教学中,“思想政治”这一模块的学习中,教师可以通过提问的教学方法让学生谈谈对“职业”的认识,通过学生的看法教师可以进行总结和归纳,在通过财会这一专业的工作内容进行举例让学生进行判断,在这一过程中学生不仅增加对知识的记忆和把握,对于道德修养、职业思想等方面的认识也有了进一步的深化。 三、打造社会课堂,实现科学评价 社会作为一个最为生动和形象的课堂深深影响着学生职业能力的发展,教师可以将根据一些课堂学习内容的特点将课堂设置到企业中去,通过学生参与到真实工作环境之中增加对今后的职业了解,这样不仅后让学生感受到来自社会工作的压力,还会在认识自身不足的基础上更加认真学习。科学的评价是不仅可以检验课堂的学习效果,还可以了解学生对知识的把握程度,教师对于评价的组成可以分为课堂评价、实训实践评价和综合评价进行考察学生的职业能力。教师对于职业能力的评价可以通过学生参与课堂学习的热情、任务的完成情况、小组配合情况,还包括实训实践中的企业对学生的评价、实训工作的完成、职业道德修养等方面,从而通过组织分析完成制定科学合理的评价。基于职业能力培养下对中职财会专业课堂的探究我们可以看出,教师要摈弃传统教学中存在僵化教学理念,为学生的全面发展更新教学理念、教学方法,从而为培养学生职业能力的打造科学的教学模式。教师要根据社会对人才发展的要求目标培养每个学生,让学生在学习和探索的基础上实现自我职业能力的进步和发展,为成为合格的技能型人才而努力。 作者:刘家如 单位:江苏省宿城中等专业学校 财会专业论文:财会专业本科毕业论文教学改革探索 摘要:文章以石河子大学经管学院财会专业本科毕业论文教学为例,对财会专业本科毕业论文教学环节的主要问题与原因进行了分析,并就毕业论文教学环节如何进行改革提出了建议,期望对进一步提升财会专业本科毕业生的培养质量有所裨益。 关键词:会计学专业 财务管理专业 毕业论文 高校 教学摘要:文章以石河子大学经管学院财会专业本科毕业论文教学为例,对财会专业本科毕业论文教学环节的主要问题与原因进行了分析,并就毕业论文教学环节如何进行改革提出了建议,期望对进一步提升财会专业本科毕业生的培养质量有所裨益。 关键词:会计学专业 财务管理专业 毕业论文 高校 教学 一、引言 撰写毕业论文对于目前高校财会专业(财会专业在本文中是指会计学专业、财务管理专业)本科学生来说是一门必修课程,十分重要。近年来,有关毕业论文写作究竟该保留还是取消的讨论不断升级,但是目前高校财会审专业主要采取的仍是通过在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中开设毕业论文教学环节来培养学生,要求学生通过写作毕业论文并进行答辩来获取毕业所需学分。石河子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以下简称“经管学院”)的财会专业即是将毕业论文写作作为本科毕业生毕业前的必修课程来开设的,并且近几年来日益规范毕业论文教学环节,对学生、教师不断提出更高的要求来提升该环节的教学质量,以培养更优质的本科人才。尽管如此,在本科毕业论文的教学环节仍然存在一些值得关注和有待改进之处,比如毕业论文教学环节的时间安排起始相对较晚;学生选题困难,甚至难免为了写作而写作;由于学生在大学期间缺乏写作训练,因此毕业生在写作时以及指导教师在指导时均感到难度较大,有时甚至疲惫不堪;开题后学生的毕业实习往往没能为毕业论文写作提供相关论据;互联网信息手段虽为写作查阅资料提供了很大便利,但同时也使得弄虚作假的成本变得很低。上述情形会影响到财会专业本科毕业论文教学环节的教学质量,需要予以充分关注并采取措施进行改进与提升。 二、课程地位及作用――毕业论文教学环节对于高校财会专业本科人才培养的作用 毕业论文教学环节是目前大多数高校财会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中必备的一环,课程性质多设为必修课。该教学环节的设置无外乎出于以下几个方面的考虑:第一,检验、巩固甚至升华学生本科四年期间所学的专业知识和积累的专业素养。第二,启发学生的研究兴趣,锻炼学生敏锐的观察力,培养学生独立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综合能力,激发学生的创造力。第三,作为毕业实习的一个阶段性的成果总结。第四,训练学生学习撰写以毕业论文为载体的经济应用文,使其具备独立完成一篇具有一定理论内涵和实践内容,且论点鲜明、论据丰富、论证符合逻辑,理论结合实际的论文的能力,以符合社会对财会专业人才的需要。从以上几个方面来看,毕业论文教学环节对于培养一名财会专业本科生的作用是非常重要的。 三、教学环节与流程――财会专业本科毕业论文教学环节现状 以经管学院2012级本科生毕业论文的指导为例,本科毕业论文的教学环节主要分为四个阶段:一是指导学生选题并填写开题文件(任务书、文献综述、开题报告);二是指导学生写作调查报告;三是指导学生撰写毕业论文;四是以系为单位组织进行本科毕业论文答辩。具体的时间安排见下页表1。 四、存在的问题与原因――财会专业本科毕业论文教学环节的主要问题与原因分析 如下页图所示,总体来说财会专业学生在毕业论文的写作中遇到的主要问题包括:一是论点方面的问题,二是论据方面的问题,三是论证方面的问题。论点方面的问题即立论方面的问题,包括论文的选题、论文框架的搭建方面存在的问题;论据方面的问题主要是指学生在毕业实习中没能很好地搜集毕业论文所需的论据资料;论证方面的问题主要是指学生在逻辑论证方面不够清晰。 具体来说,财会专业学生在毕业论文写作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有: (一)毕业论文选题依据欠充分。毕业论文开题时间过晚,选题缺乏依据,导致开题质量不高。原因有二:第一,开题时间安排欠合理。如表2所示,学生进行选题安排在本科教学的第七学期,时间约为2个月(10月16日至12月16日)。在此期间,学生需在确定选题的基础上完成任务书、开题报告和文献综述,选题的时间相对而言比较紧张,普遍存在学生选题困难、对所选题目研究领域没有经过实践调查、开题报告等三个文件的写作仓促完成等问题。第二,论文选题缺乏实践和思考。学生在仓促选定题目完成开题报告后,离开学校进行毕业实习。实习之后返校r须提交一篇调查报告。问题是,学生在实习单位调查的内容与毕业论文的选题往往并不相符,或者说,在毕业实习中没能搜集到与毕业论文选题紧密相关的、对即将展开的写作有帮助的数据资料,导致学生在开始进入毕业论文初稿写作时“犯难”,难以开展下一步的写作。导致该情形出现的主要原因是选题依据欠充分,使后续写作难以“从一而终”,从而出现中途换题等现象。以笔者2016年指导的本科生毕业论文为例,5名学生在完成毕业论文选题之后即“奔赴”实习单位进行为期2―3个月的毕业实习,实习后返校时有4名学生都提出需要修改甚至更换论文题目,后来在教师和学生的充分沟通讨论之下,对原先的论文题目进行了适当修改之后,学生才开始进行论文的写作。 (二)毕业实习与论文写作联系欠紧密。学生实践时缺乏目标,论文写作时缺乏论据。 (三)写作能力缺乏训练。写作能力不足导致了毕业生撰写自开题报告至毕业论文终稿等一系列与毕业论文相关的文件的困难。毕业论文开题需要撰写3个文件:任务书、开题报告、文献综述;毕业实习结束后需要撰写1个文件:调查报告;毕业实习结束返校后需撰写毕业论文。 (四)论文写作的学术规范性不足。一是学生对于如何引用参考文献没有养成规范的写作习惯,因此常出现自己撰写的内容与他人撰写的内容“混成一片”,违背学术规范的情形时有发生。二是学生对论文写作格式规范不甚了解,导致格式方面易犯一些低级别的错误。三是学生对论文的撰写在严谨性方面不足,影响了论文的质量和说服力。 五、毕业论文改革探索――财会专业本科毕业论文教学环节的改革 完整的财会专业本科毕业论文撰写程序包括:准备、搜集资料、选题、撰写文件、毕业实习、进一步搜集资料、思考、整理分析资料、形成初稿、修改若干稿、定稿、答辩准备(幻灯片及演讲)、答辩、修改、打印留档。 (一)增强选题依据的充分性。 1.选题准备须提早。选题工作须前移,建议学生与指导教师早接触、早准备、早选题。这样,学生就不必在第七学期仅凭与指导教师接触的一两个月时间内仓促定题,显得毫o准备。建议将本科毕业论文的选题提前1―2个学期,比如可将选题工作安排在第五或第六学期,甚至在学生刚入学进行学前教育时即布置毕业论文任务,便于及早设定目标。如此,一方面可以让学生有1―2个学期相对充分的时间去进行毕业论文选题的准备,另一方面,学生可以通过寒暑假的实践对所选题目的研究领域展开实践调查,以进一步确认所选的研究领域是否能够搜集到足够的论据资料作为支撑,进而对初选题目进行调整。因此,在开题的时间安排方面,需要留给学生选题、实践、思考的时间以做好充分的开题准备,这样才有可能使“完成高质量的毕业论文”成为可能。 2.文献阅读须充分。学生需要大量搜集与阅读相关领域的文献资料,对选择毕业论文题目进行充分的准备。阅读文献需要留给学生充足的时间,更需要教师的引导和监督。 3.选题来源多方面。毕业论文的选题来源可以有多个方面:一是可以由系里制定出相关的选题指南作参考;二是让学生在低年级寒暑假实习的过程中感受、发现选题;三是让学生在文献阅读的过程中感受、发现选题;四是通过组织一些研讨活动,让学生在相互的思想碰撞中思考选题;五是有些学生可以参与到教师的相关科研课题中从而确定选题方向;六是学生在开展大学生研究训练计划项目(SRP项目)时发掘研究方向等。 (二)毕业论文撰写须紧密联系实习(践)活动。目前,撰写毕业论文在经管学院仍是一名财会专业本科生的必修课程。毕业论文的写作应当建立在实习(践)的基础上。一方面,学生应当带着论文研究的目标参加实践,培养学生在实践中积极思考的能力;另一方面,“带着问题去实践”给学生的实践活动赋予了“目标性”和“任务性”,从而使实习实践任务更为明确,从而更加充实;通过实习(践)活动充分搜集论文所需论据资料,如果在此期间发现无法对所选题目搜集到充分论据的话,则需要考虑重新进行选题,使之后的论文写作建立在坚实的基础之上。 (三)开设写作相关课程。撰写高质量的毕业论文的准备环节之一是通过开设相关课程训练、提升学生的写作能力。建议在第二至第四学期期间开设写作课程,安排学生学习开题报告、文献综述、调查报告、课程论文等应用文的写作。通过开设写作课程,加强学生对经济应用文的写作训练,为毕业论文的撰写做好基本准备。 (四)养成学术规范性。本科生写作毕业论文需要重视学术规范性的养成。关于学术规范性的培养至少应该自学生进入大学之后写作第一篇论文时起就进行要求与训练,到了写作毕业论文时应该已然是自然而然且必须遵守的常规。但是目前学生在学术规范性方面仍存在不少问题,使得毕业论文的指导教师常为此费时费力。究其原因:一是缺设讲授专门的、系统的关于如何进行学术规范的写作课程;二是学生在低年级时写作课程论文时,教师对学生在学术规范性方面的要求与检查不够严格,常常是总体上要求了,但在论文上交后对于课程论文学术规范性方面的检查与督促不足;三是学生们因“无知”而“无畏”,由于上述几方面的原因,学生们知晓写作时需要遵守学术规范,但由于并没有经过良好的训练,因此对如何去严格遵守学术规范,并没有一个正确清晰的认识,对于不遵守学术规范的严重后果也不是非常清楚,以至于到了大四写作毕业论文时往往问题很多。 关于学生学术规范性的培养与训练,首先,学校和教师需要给予充分的重视,在学生进入高校后(其实应该更早,从中学时起就该有相关教育)就着力开展关于遵守学术规范性方面的教育。其次,尽早开设相关的写作课程进行训练和指导。再次,学校和教师应在整个大学本科四年期间里从遵守学术规范性方面不断“敲打”学生,使其明白遵守学术规范性是一名受过高等教育的人应当遵守的基本规范,更是对前辈探索知识的一种尊重,体现了大学生基本的人文素养。最后,建议重视对本科学生的论文进行“”,通过“”软件等对没有很好地遵守学术规范的情形进行识别,加强检查与监督。 六、结束语 本科毕业论文的撰写作为目前财会专业的必修课程之一,对于财会专业人才的培养具有重要作用。学校和教师对于这“最后一道”教学环节须予以重视。古语“文如其人”,放在当代依然很具有参考价值。因为,毕业论文的写作是一个系统工程,学生在这门课的学习和实践中会遇到很多问题,需要学生拿出克服困难的勇气和力量,踏实地去一一面对并解决一个个难点,这样才能通过这门课程“锤炼”自身的专业理论基础、写作能力、独立思考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等,最终完成一篇“代表作”。教师须在学生学习毕业论文写作的过程中不断摸索教与学的规律,为培养高质量的、德才俱佳的财会专业本科毕业生砥砺前行。 财会专业论文:基于就业导向的高职财会专业教学改革 摘要:财会专业一直是社会需求量较大的专业之一。随着社会不断发展,对财会专业人才的需求不断变化和提高,高职财会专业毕业生应该具备较高的综合素质,包括职业技能、人文素养以及思想道德品质素养。高职财会专业要分析财会人才市场需求,确立高职财会专业毕业生的培养目标。在以就业为导向的基础上,将师资队伍培养,教学体系完善,教学方式方法逐步改善,以实现对高职会计人才综合素养的培养。 关键词:就业导向;高职财会专业教学;方法 当前我国高等职业教育体系中的许多教育教学方法,都是照搬高等院校的专业设置,但是高职教育应该找到自身在社会中的地位,找到符合高职教育的教学方向,以及高职教育的教育指导理念。高职教育培养的是进入社会就可以迅速融入社会的职业技术人才,社会对高职人才的要求是工作上手要快,素养较为全面。笔者将从高职财会专业的教学入手,对高职财会专业人才的培养提出改革方法。 一、财会专业人才市场的需求 时代不断前行,经济发展愈加迅速,经济全球化是当前全球经济的共同发展方向,地球已经被人们称为地球村。在这样的趋势下,我国财会人员需要提高自身素质方能在社会大潮中立于不败之地,这对财会专业人才培养提出了新的要求,也是更高的要求。财会人员面对的知识量庞大,工作中遇到的情况多种多样,这就要求财会专业人员要终身学习,具备良好的职业能力和综合素质。 财会专业人才需求单位的范围极为广泛,任何一家单位都需要具备专业的财会管理人员。各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各级学校,社会企业,行政机关单位,这些都需要自身设立财会部门,将财会工作梳理好。高职财会专业毕业生就业方向一般位工商企业,大部分学生从事的是财会实际工作。这就需要高职财会专业毕业生的培养需要以就业为导向,充分面向市场需求。 当前我国财会专业人才的供求关系存在着部分矛盾,职业技能强的高素质人才较少,而具备基本素质而无法拿起全部工作的初级人才供给过剩。介于高人才和初级人才中间的综合素质较强的财会人才也比较少。高职财会专业应该致力于培养应用型的会计实际事务人才,适应我国社会对会计人才的需求[1]。 二、基于就业导向的高职财会专业教学改革方法 (一)对财会专业人才的培养理念的改革 高职财会专业要明确自己的定位,根据定位进行培养理念的改革。高职财会专业培养人才与高等院校的培养目标不同,高职财会专业要基于就业导向,培养实务型的财会人员。培养理念也与其他级别的院校有较大差别。高职财会专业应该将专业技能部分的提升作为重点目标,毕业生进入社会能够迅速融入,迅速将工作拿起来。与此同时,高职财会专业的毕业生也应该具备足够的综合素质,在思想品德方面,用户党和国家的政策路线,具备良好的道德素质,能够与社会的总体发展思想保持一致。在职业道德方面,财会人员面临的诱惑较多,高职学校财会专业要培养学生较强的职业道德观念,拒绝不良诱惑,做好本职工作。 从高职财会专业毕业的学生,应该具备较强的职业技能,良好的职业道德,和高尚的思想品德素质,以适宜社会对于财会人才的需求[2]。 (二)建设强大的师资队伍 严师才能出高徒。对于财会专业人员的培养,离不开教学经验丰富,专业技能扎实的师资队伍。师资队伍的质量极大影响了高职财会专业人才的培养。 当前高职会计专业的教师的学历主要为本科学历,教师具备教授会计专业的理论水平,但是在实践方面缺乏经验,难以将社会上企事业单位的真实需求反馈给学生。如果教师本身都无法了解就业需求,就很难根据就业需求有针对性地设置课程,培养财会专业人才。因此,高职院校必须在师资方面做好教师队伍的建设。 高职院校可以与各企事业单位合作,鼓励财会专业的教师们深入生产生活工作实际,走上工作一线,通过旁听旁观、直接顶岗等方式,去了解企事业单位对于财会人才工作能力的详细需求,将实践技能提升上来,将会计理论联合实际,加深对企事业财会专业人才需求的理解。教师再回到校园之时,带着对财会专业技能的新认识,必定会对当前高职财会专业设置的问题提出改良意见,并且在教学实践当中进行改革。 (三)为学生提供丰富的学习资源 高职财会专业教师在进行教学之时,除了本身教材中的专业知识培养,还要注重实际演练,这就需要教师在教学过程中通过其他方式补充教学资料。学生学习财会知识不应仅仅学习教材知识,要讲知识延伸到实际应用当中。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获取财会教学资源的方式方法多种多样,资源也极大地丰富。教师和学生可以汲取大量的营养,对自身专业技能进行提升。 教师可以登录政府网站,让学生实际操作如何纳税申报。学生在学校即接触过的基本知识,毕业后进入企事业单位,可以迅速拿起工作,完成纳税申报工作。各个高职院校之间也可以通过网络进行教学研讨,将彼此之间教学优势和教学心得进行交流,取长补短,共同成长。在进行财会专业教育教学工作时,教师也可以直接从网络上获取各工作单位的工作实景,根据真实企事业单位对财会人员的需求,对学生进行专业技能培养,让学生亲自体会进入社会后的工作需求。 拥有了现代化的技术,教师可以通过网络得到大量的教学资源,教师应做好主导作用,对巨量的网络资源进行筛选,选择合适高职财会专业学生学习需要的资料,为高职财会专业毕业生的就业能力添砖加瓦。 三、结语 随着经济发展的不断深入,我国社会企事业单位对于财会专业人员的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提出了新的要求。当前高职财会专业就业环境愈加复杂,工作环境也多有变化。基于就业导向的高职财会专业教育教学工作,要从实践出发,已培养毕业生工作能力、实际应用知识的能力为基本要求,积极探索,不断改革,坚持创新,基于高职财会专业学生良好的学习氛围,让高职财会专业毕业生能够熟悉社会,根据社会要求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将知识迅速应用于工作当中。
国际贸易论文:国际贸易惯例的法律属性 摘要:目前学界对国际贸易惯例的认识存在不足,本文以惯例的要义为基础,探讨其渊源,分析惯例与其它法律规范的区别,最后从其对国际贸易合同当事人约束力的角度阐述了惯例在实践中的应用。 关键词:国际贸易;国际贸易惯例;国际贸易公约;国际贸易合同 随着我国经济与世界经济的逐渐接轨“, 国际贸易惯例”一词的使用频率日渐增多。但是,无论是理论界还是实务界,在国际贸易惯例的涵义、国际贸易惯例的法律属性等问题上认识都较模糊,分歧颇大。由于国际贸易惯例对我国国际经济法学科和现代化经济建设有着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本文对这一问题做了探讨。 一、国际贸易惯例要义阐释。 《辞海》“对外贸易”一词是这样定义的:“一国或一个地区与他国或另一地区之间的商品买卖活动,即国际间的商品交换。对外贸易由进口和出口两个部分组成,亦称进出口贸易”,而国际贸易则是“各国对外贸易的总和”。[1 ] (P411) 如果认为商品分有形商品和无形商品,则这一定义并无不妥。但在国际贸易学界,占主流意见的观点是,商品专指有形的物质产品,无形的产品即是服务。因此,国际贸易的对象不仅包括有形的物质产品,还包括无形的服务。长期以来,商品买卖一直是国际贸易的主要内容,而所谓国际贸易惯例大多指有关商品买卖或与商品买卖有关的各类服务的惯例,这也是本文的讨论对象。具体而言,本文研究的是从买卖双方贸易洽商到最终履约(或未能履约) 整个过程的有关国际贸易惯例,由于在这一过程中涉及到金融服务、交通运输等所谓服务贸易范畴,因此源于有形商品的跨国交换,并为卖方交付商品和买方支付货款提供便利或保障的有关服务也属本文的研究范围。惯例是一个经常使用却又语义含糊的词,也是一个在我国学术界备受争议的用语(国外也有类似争议) 。学术界对惯例应用的普遍性和实践性有着大致相同的看法,但在涉及惯例的本质问题方面,则歧见颇大。 (一) 惯例是否需要成文化。 有学者认为,惯例需经过民间国际组织或贸易协会的编纂后才会有明确的内容,才能称之为惯例。而大多数学者则认为,成文的国际贸易惯例固然是国际贸易惯例的主要形式,但不成文的却又为人所知并广泛采用的国际商业习惯做法也是国际贸易的惯例。[2 ] (P13) 笔者赞同后一种看法。从国际贸易惯例的发展历史来看,国际贸易惯例常常起源于一些主要贸易口岸的大公司的实际做法。由于这些公司具有广泛影响力,以及这些做法本身也具有减少贸易障碍等方面的作用,这些做法逐渐成为某一行业或某一地区的共同做法。但是不同行业、不同地区对同一问题的处理手法或对同一术语的解释不尽相同,这就难免造成地区间或行业间的贸易障碍。为解决这一问题,一些组织担当了统一解释和编纂工作,这就形成了成文的国际贸易惯例。国际商会编写的《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发展过程便是如此。但是也有一些做法由于早已广为所知并被普遍遵守或因其它原因而没有载入成文的国际贸易惯例,如纺织界人所共知的一旦坯料被剪开即不能退货的惯例。 甚至还有一些做法曾经被写入一些组织编写的国际贸易惯例,后因歧见消失、做法统一而又被撤出成文惯例。比如,国际商会在1980 年出版的《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关于CIF 术语卖方责任的表述中认为,卖方应提交清洁提单,但承运人在提单上对货物的内容、重量、尺码、品质等无所知的批注并不表明该提单是不清洁提单。但在1990 年实行的新的《国际贸易解释通则》里则没有这句话,这并不表明国际商会改变了看法,相反它正是显示了贸易界及相关各界已认同了这一点,从而无需再用文字描述了。也就是说,这并没有改变上述规定仍是国际贸易惯例的事实。[ 3 ] (P527 - 528)(二) 惯例的法律约束力。 惯例的法律约束力指的是不管合同当事人是否明示或默示甚至没有表示是否接受有关国际惯例的约束,惯例自动约束有关当事人,即惯例具有强制约束性。《法学辞典》持的是这一观点。另一种意见则认为,国际贸易惯例的产生和发展不是国家意志的结果, 因而国际贸易惯例不是法, 不能对当事人进行约束。[4 ] (P7 - 8) 第三种观点认为,惯例分两类:一类是不需要当事人选择都必须遵守的强制性规范,一类是经过当事人选择才对其有约束力的任意性规范。[5 ] (P27 - 28) 其实,国际贸易惯例不是某国立法机关制定的正式文件,也不是国家间的国际公约,因而它不是法律;另一方面,由于惯例的广泛适用性和长期实践性,以及由此而产生的国际贸易合约当事人对自身及他人遵守惯例的心理期望,惯例对当事人各方又有一定的约束力。 这种约束力一般是在当事人明示接受惯例的情况下产生的,国际商会出版的《国际贸易条件解释通则》(1990)在导言部分表达了这一观点《, 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500)第1 条也阐述了这个意思,有关国际贸易惯例的这一规定符合合同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原则。但是在一项国际贸易的契约中,不可能穷尽所有成文和不成文的国际贸易惯例的规定,因此就产生了所谓的“默示”做法。《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9 条第2 款规定:“除非另有协议,双方当事人应视为已默认地同意对他们的合同或合同的订立适用当事人已知道或理应知道的惯例,而这种惯例在国际贸易上已为特定贸易所涉同类合同的当事人所广泛知道并为他们经常遵守。”签定该公约的国家同意,何为惯例由法庭来决定。该款规定反映了国际贸易惯例一定程度上具有强制约束性(自动生效) 的一面,但是这也没有改变惯例作 为任意规范的特点,当事人可以通过明示的方法排除对某一惯例或某一惯例部分条款的适用。 以上分歧的主要表现是学者们对一些英文单词的解释不同,特别是对custom、usuage 的理解差异。有人认为custom 有约束力,应译为惯例,而usuage 则没有约束力,应译为习惯;也有人认为custom 没有约束力,应译为习惯,usuage 有约束力,应译为惯例。还有人有其它的看法。其实,翻查一下国际商会的出版文件我们会发现,国际商会对惯例的用词并不考究,在不同的文件中可能采用不同的词,甚至在同一份文件中也可能使用不同的用语。比如,在《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中使用的是custom 和practice ,在《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使用的是usuage ,而在《托收统一规则》使用的则是rule 一词。可见,国际商会对惯例的用词并不看重,他们重视的是某一术语或某一做法在商业实践中的状况,只要这种术语或这种做法广为人知(widely known) 和被业者经常遵守(regularly observed) ,它们即是惯例,而不管在国际商会或其它组织的出版物中用何词来描述它们,或有没有见诸文字。至于惯例对当事人有无约束力,则要看当事人在合同中的约定。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以将国际贸易惯例定义为:在国际商品贸易和与国际商品贸易有关的服务实践中形成的,某一地区或某一行业广为人知并被经常遵守的任意性行为规范。 二、国际贸易惯例的渊源。 如上所述,国际贸易惯例有成文和不成文之分,也就是说,国际贸易惯例有两个渊源:成文的国际贸易惯例与不成文的国际商业习惯做法。成文的国际贸易惯例指的是经过某一组织编撰和公示的规范化文件。编撰国际贸易惯例的主体可以是一些有影响的基于国家的国际组织,如国际商会;也可以是民间的国际组织,如波罗的海黑海航运公会;还可以是能对市场起到主导作用的商事组织,如通用汽车公司,它们的产出物因而也相应地表现为具有一定法规性质的文件。成文的国际贸易惯例一般依据过去已有而且现在仍然流行的商业做法而作出,其主要行为特征是必须有一个宣示的过程,因为比制订规范文件更重要的,是它们必须广为人知。国际商业习惯做法之所以成为国际贸易惯例的渊源之一,原因主要是多数国际贸易惯例从本质上讲就是国际商业习惯做法的一个演进形式,而且是一个永不停止的过程。过去活跃在跨国或者说超国家或地区利益之上的国际商业习惯做法,通过编撰和公示之后变成了国际贸易惯例。今天的习惯性的商业做法还在重复着这样一个过程。如果我们不这样理解惯例的渊源,那么我们很可能会步入认识的误区,或者认为惯例仅表现为成文化的规范,或者认为只能从过去的国际商业习惯做法中寻找惯例。这两种僵化的认识不能反映现实,因而也不能指导发展中的国际贸易活动。然而需要指出的是,一国之内或地方性的商业习惯做法也有可能演变成国际贸易惯例,这主要取决于该习惯是如何整合(incorperated) 到国际贸易流程中去的。 例如,美国西海岸港口的码头工会为保护自身利益向集装箱货主收取近乎落地费性质的杂费,这种杂费被各国班轮公会列入班轮运价或班轮条款,因而这种做法就成了有关业者之间的国际贸易惯例。承认惯例的习惯做法渊源也有助于更好地把握国际贸易惯例的性质,因为从国际贸易惯例中体现的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原则大都可以从习惯做法当中找到源头。从商业道德的视角看,所有国际贸易惯例都来自于千百年来一直在支撑着川流不息的国际贸易活动的一套伦理体系,借助它可以形成关于对对方行为的预期;通过它的应用———即对己对人的约束,各方在此体系下的权利和义务得以区分、履行和保障。这套伦理体系的强化就形成了成文的国际贸易惯例,而未成文的惯例则归于国际商业习惯做法一类。 国际贸易惯例和国际商业习惯做法虽同为国际贸易惯例的渊源,以对现有的国际贸易惯例的贡献而论,由习惯而成文的国际贸易惯例占有绝对的优势;但后者在当今技术创新的条件下开始显露出重要性。 三、国际贸易惯例与其它法律规范的区别。 (一) 国际贸易惯例与国际贸易公约。 由两国政府或多国政府签定的有关国际贸易关系的规范称为国际贸易公约。从公约法律约束力的角度,可以将国际贸易公约分为两类:一类是有强制约束力的公约;一类是任意性的公约。前者包括调整国家间经贸关系的一般性公约及约束某一具体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的公约,如世界贸易组织的各项协定、联合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制定的有关海上运输合同的《汉堡规则》。强制性的公约要求缔约方或接受公约的国家在本国的法律与公约冲突时,修改本国的法律,使之符合公约的规定;而且在处理国际贸易纠纷时以国际公约为准据法。既然强制性国际贸易公约的法律约束力大于国内法的效力,强制性国际贸易公约的效力当然优于没有取得正式法律地位的国际贸易惯例。但是,国际贸易惯例与任意性的国际贸易公约的关系则不同。 任意性的国际贸易公约主要指有关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几个公约,即1964 年的两个海牙国际货物买卖统一法公约———《国际货物买卖统一法公约》、《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成立统一法公约》及二者合并而成的《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这些公约遵循合同自愿的一般原则,允许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采用或排斥这些公约的规定,即可减损公约条款的效力。在同为任意性规范的层面上,国际贸易惯例与任意性的国际贸易公约十分类似,但是两者的法律地位不同,前者高于后者。对此《, 国际货物买卖统一法公约》和《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成立统一法公约》均有明确的规定。《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虽未在这方面作具体规定,但它是由前两个公约发展而来的,据此也可认为该公约持同样的观点。由此可见,在国际贸易惯例与上述3 项公约的规定发生冲突时,应优先考虑采用惯例的规定。 (二) 国际贸易惯例与国内法。 一般而言,国际贸易惯例是在与本国利益无冲突的领域发展起来的,其所规范的领域大多与本国法律的适用范围没有重叠。从这个角度上讲,国际贸易惯例可以对国内法的不足起到补充的作用。但是,各国对国际贸易惯例拾遗补缺作用的态度是不同的。有些国家干脆把国际贸易惯例纳入本国的法律体系,使之成为国内法的一部分,如伊拉克和西班牙就把国际商会制定的《国际贸易解释通则》引入国内法。采取这种作法的国家不多,多数国家一般按照直接适用或间接适用的途径运用国际贸易惯例。直接适用指的是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示或默示接受国际惯例的约束,法院或仲裁庭依据当事人选择的国际惯例进行裁决。法国、丹麦等国家采取这种方法。这些国家一般承认国际贸易惯例独立于国内法律体系之外,国际贸易惯例可直接应用于国际经贸往来,无需国内法的指引。与采用直接适用的国家相比,采用间接适用的国家更多,我国也是采用间接适用的途径。间接适用指的是国际贸易惯例不能脱离国内法而独立运用,必须经过国内法的指引,而且国际贸易惯例的应用有赖于国内法对国际贸易惯例明示或默示的接受。明示接受指的是在国内法中明文规定,对特定的民事关系可采用国际贸易惯例处理。默示接受则是指在某国的国际贸易活动和法律实践中普遍采用国际贸易惯例,从而可以推断该国认可国际贸易惯例的。 我国采用的是明示的方法。《民法通则》、《涉外经济 合同法》、《海商法》等都明确指出,我国法律和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公约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国际惯例。有人据此认为,我国法律的效力高于国际贸易惯例的效力。其实,这种认识是不全面的。国内法关于国际贸易的规定可分为强制性规范和任意性规范。国际贸易惯例不可违反国内法的强制性规范,但可与任意性的规范不一致。因为国际贸易惯例广为人知并被经常采用,只要当事人未明示拒绝惯例的适用性,国际贸易惯例就自动成为合同的一部分,尽管这部分并未以文字形式在合同中表示。然而,国内法中的任意性规范则没有自动成为合同一部分的效能。由此可见,国际贸易惯例虽然是国内法的补充,但其效力仍优于国内法中的任意性规范。四、国际贸易惯例对合同当事人的约束力这里所讲的合同,指书面达成的合同。对于口头达成的国际贸易合同,我国不予承认。对此,我国在1986 年核准《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时已表明了这一点。 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引用国际惯例的方法有3 种:其一,引用国际商会、国际法协会或其它民间组织的条款或术语,如买卖双方以CIF 价成交。普遍认为,采用了某一成文惯例的条款或术语,对该条款或术语的解释应以该惯例为准。多数情形下,对某一条款或术语的解释只有一个国际贸易惯例,但也存在对某一条款或术语的解释不只有一个国际贸易惯例的情况,并且各惯例的解释不一致。如没有对具体采用哪一惯例作出规定,这时候的解决方法一般是以与合同最有密切关系的国家所采用的国际惯例作为依据,而判断这一点往往是不太容易的。比如,对贸易术语FOB 的解释就有国际商会制定的《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和美国进出口商会等机构制定的《1941 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订本》两个惯例,这两个惯例对卖方交货地点等方面的解释差异很大。为防止事后买卖双方当事人就采用哪一惯例产生争议,合同当事人最好在采用条款或术语的同时明确规定采用哪个国际惯例。其二,采用国际组织或行业协会制定的标准合同,如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制定的关于成套设备和机器的出口合同、伦敦谷物交易协会制定的关于谷物买卖的合同。标准合同对合同全部或大部分条款都作了规定,一般只留出当事人名称、货价等项目供当事人填写,当事人可通过协商对印定的条款作出修改或补充。这类合同试图囊括有关合同关系的全部权利与义务,包括从合同的签定到合同的履行、解除和违反合同的救济的整个过程。由于在大宗货物的买卖中广泛采用标准合同,标准合同事实上已成为当事人普遍遵守的权威文件,是国际贸易惯例的组成部分之一。其三,在合同中明确表示接受某一惯例的约束,这种情况包括以下几种类别: (1) 合同中采用了惯例规定的条款或术语,并且合同对这些条款或术语的解释与惯例的规定相同,或合同直接引用惯例条款或术语并未另行解释。在这种情况下,惯例与合同的规定并无二致。(2) 合同中某些条款与惯例的规定不一样,此时应按照当事人意思自愿的原则,以合同的规定为准。(3) 合同中对某事项未作规定,但在合同的执行过程中,当事人会遇到这些问题。此时,当事人应按照惯例的规定履行合同或对合同救济。 在上述情形以外,即当事人未在合同中明示遵守国际贸易惯例约束的情况下,则采用下列两个标准:表示合同当事人真实意思的主观标准;以国际惯例为标志的客观标准。主观标准似乎体现了合同当事人意思自愿的原则,但如当事人未在合同中以文字表示他们的意愿,以后在当事人发生争议时,其真实意思在很多情况下是难以举证或判断的。可以想见,在实践中应用主观标准进行操作的难度很大。因此,在大多数国家的国际贸易实践中往往采用所谓的客观标准,客观标准即是国际贸易惯例。采用国际贸易惯例这一客观标准甚至也不以合同当事人知晓为条件。这就是说,即使合同当事人没有表示接受惯例的约束,同时也未明示拒绝国际贸易惯例的适用,国际贸易惯例亦可自动地解释和补充合同并对合同当事人构成约束。 国际贸易论文:论我国产业国际贸易的政策调选 论文摘要:本文主要从理论出发,对经济全球化条件下,中国产业组织政策环境分析,贸易保护政策的有关概念及其内容,经济危机下各国的贸易保护政策,我国调节外汇储备对中国产业调整的举动,案例分析出口退税政策对中国产业的影响进行研究。 论文关键词:产业;国际贸易;中国贸易政策 一、中国产业组织政策环境分析 (一)国内环境分析 1.中国企业的规模普遍偏小,产业集中度低,产业国际竞争力弱。 从工业特别是制造业的发展来看,我国工业企业普遍规模较小。产业集中度低,产业自主创新能力缺乏,产业国际竞争力弱。我国主要行业的平均集中率水平也远低于主要发达国家20世纪60年代以来的水平。我国对外技术依存度高达50%,而美国、日本仅为5%左右,国内企业仅万分之三有核心技术,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缺乏,产业发展受制于人,产业国际竞争力弱。 2.跨国公司利用其地理优势地位,控制市场、克制竞争的倾向初现出来。 在国内包装企业诉利乐案中,利乐倚赖其在无菌包装机方面的垄断地位。在包装耗材上实行了不正当的限制性商业策略,控制了绝大部分包装市场,并且使利乐纸的平均价格在2003到2005年的两年时间内上涨了大约2倍。 3.国内行政性垄断问题严重,行政性垄断产业的改革任重道远。 我国的行政性垄断产业主要包括铁路、港口、民航、电力、电信、城市公用事业、石油天然气、有色金属、特殊行业、邮政、城市公交、烟草食盐粮食药品等重要商品以及流通、军工、铸币、银行保险等金融业,产业部门涉及面广。行政性垄断造成了双重恶果: 一方面,垄断地位使得这些产业内的企业一方面攫取了远高于其他行业平均利润率的利润,排斥竞争。损害消费者利益。另一方面由于内部约束机制不健全和发展动力的缺乏,长期以来.使这些产业成本居高不下,产业经营绩效低下。行业的特殊性加上国有企业的身份,使得这些产业的改革举步维艰。 (二)国际环境分析 1.跨国兼并成为主体。 20世纪90年代初以来,世界范围内掀起第五次企业兼并浪潮,这次兼并浪潮具有以下特征:一是兼并数量急剧增多。二是单项兼并交易金额世界记录屡创新高,兼并规模日趋扩大。三是跨国并购发展迅猛。四是兼并范围广。第五次兼并浪潮是经济全球化条件下。世界范围内经济竞争加剧的结果,为了生存和在全球范围内整合资源以取得竞争优势,同行业的领头企业纷纷走向联合。同时,第五次兼并浪潮的出现并没有缓和竞争。它使得世界范围内经济竞争更趋激烈,通过此次兼并,在某些产业,只剩下实力超群、为数不多的几家巨型企业,为了争夺世界市场,这些企业欲置对方于死地而后快,竞争手段无所不用其极,波音和空客的竞争为我们提供了最好的注解。 2.西方发达国家纷纷调整竞争政策,放松规制和提升本国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已经成为国际潮流。 以微电子技术为代表的新技术的兴起和市场需求的扩大改变了传统自然垄断产业的性质。竞争政策调整的另一个动向是从对反垄断的强调转向扶助本国企业国际竞争力的提高。当前,发达国家的反垄断政策对垄断的认定已从结构标准转向行为标准。并且还要考察垄断行为的市场绩效,“一事一议”已经成为通行的原则,对横向兼并等过去严格限制的行为已基本放任自流。 3.网络经济的兴起,对世界各国的反垄断提出了新的挑战。 网络经济是以计算机网络业为中心以及由这个产业派生出的若干相关产业。网络产品固有的规模经济性、网络外部性(正反馈效应)、技术的市场不相容性和网络产品技术标准造成了网络产品的锁定效应和先行者优势。从而使得垄断成为网络产品市场上的一种必然而普遍的现象。在结构和行为上显然构成垄断的厂商,在绩效上却无可指责,结构、行为和绩效的脱节将政府的反垄断政策推入了十分尴尬的境地:反垄断,意味着绩效损失;不反垄断,从道义上又说不过去。网络经济领域的垄断问题对各国政府的反垄断政策提出严峻的挑战。从1997年开始的微软垄断案,2002年最终以和解的方式解决,和解协议中,微软并没有做出多少让步。 二、我国调节外汇储备对中国产业调整的举动 2008年12月以来,计有美国、欧盟、加拿大、印度、南非、澳大利亚等国家和地区,对中国出口产品发起了超过10起贸易救济措施或者法案,而以其他方式抵制中国出口的政策也屡屡出台。在这样的环境下,中国出口保持增长的前景更加难测。印度提高了部分钢铁产品的关税;南共市成员试图将外部共同关税提高5%,但未获其首脑会议通过。 2008年中国进出口总额为2.55万亿美元,贸易顺差为2900亿美元,吸引国外投资900亿美元。2008年底我国外汇储备余额达1.95万亿美元。我国已连续15年对外贸易保持顺差,国外直接投资始终处于净流人,目前是全 球吸引外资最多的国家,因此这两方面的净流入使近几年我国外汇储备数量剧增。其规模已远远超出理论界提出的外汇储备应维持在其外债总额的40%左右的水平上。摆脱“金融恐怖平衡”的枷锁,是我国政府和学术界急需破解的难题。 (一)扩大内需。加快产业调整步伐。降低对外依存度 以国内需求促进经济增长,降低以净出口和投资拉动经济的依赖,这是减少巨额的外汇储备的根本方法。中国储蓄率高,除历史文化传统等因素外,很大的缘由是居民有许多后顾之忧而不敢消费和没有能力消费。实施扩大内需政策,政府应加大在就业、教育、养老、医疗、环保等方面的投入。使国内居民的消费成为经济增长的引擎。同时,调整产业结构,加大对以内需为主的产业政策支持力度,逐步减少对出口外向型经济增长模式的依赖,尤其是限制初级原料加工出口的企业。扩大高新技术产品及资源性原料进口,从而减少国际贸易顺差,降低巨额的外汇储备。 (二)谨慎地购买美元资产,逐步加大黄金购买量,推动人民币国际化 在现行的国际货币体系下,购买美元资产是拥有外汇储备国家不得不的选择。美国国债因其良好的信用、稳定的收益及流动性,是各国政府首选的投资对象。但近几年美元贬值的狂潮也令各国忧心匆匆,外汇储备多样化可以在一定程度的化解风险。同时。除了购买美国国债,还可以考虑购买美国通货膨胀保值债券以及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发行的债券等。 截止到2009年4月,中国已拥有黄金储备1054吨,在世界各国排名第五。2000年以来,中国调整过两次黄金储备,即2001年和2003年,分别从394吨调整到500吨和600吨。但目前中国的黄金储备价值约占全部外汇储备资产的1.6%,该比例远低于超过10%的全球平均水平。黄金在中国总储备的比重实际上自2003年以来一直在下降。中国黄金储备还有很大的上升空间,至少应达到10%左右的国际水平。 但人民币国际化的道路漫漫,2000年5月亚洲国家签署了《清迈协议》,开辟区域货币合作新篇章。2009年3月中国已经与俄罗斯、韩国、马来西亚、阿根廷等签署双边货币互换协议,互换规模达6000亿人民币,与此同时,人民币贸易结算试点也在香港和内地沿海城市 开展,这种“贸易结算+货币互换”的模式,是两国规避美元汇率风险,扩大双边贸易的新探索,它对中国政府加快人民币区域自由化进程,增加人民币的国际影响力提供帮助,为中国外汇储备摆脱美元体系的束缚提供了新途径。 三、案例分析出口退税政策对中国产业的影响 (一)技术密集型的高新技术产业 高新技术产业历来是国家重点的关注行业。根据商务部的相关数据显示,我国的高新技术出口商品共分为十类。在这十类中,出口的主要是计算机类、通讯技术类和电子技术类相关产品,而生物技术和航空航天技术产品的出口相对薄弱。在进口方面,也主要集中在电子技术和计算机类。可见,信息技术类商品在高新技术贸易方面占据主导地位。 从我国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增长率看,2001年至2006年高新技术产品的进出口增长率均超过进出口总额的增长率。但从近期看,无论是外贸总额的增长还是高新技术产品对外贸易的增长,其增幅均有所放缓,特别是2007年,高新技术产品的出口首次出现低于总体贸易额增长的情况。这也与总体的外贸环境不容乐观有一定的关联。即使外贸环境发生如何的变化,国家对发展高新技术产业。鼓励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的态度始终不变。国家对高新技术产品的出口退税率大部分都维持在17%的最高退税率。国家多次调低出口退税率。虽然使得一些生产效率低的中小企业从市场中淘汰,低端产品规模逐步减少.产业结构有所优化。国家又不得不提高其出口退税率,以缓解南于产业结构升级所导致的剩余劳动力释放所带来的就业压力。 由此可见。国际直接投资是国际经济分工不断深化、国际经济分工技术水平不断提升和国际分工政策环境不断改善的产物。商品的区际问或国际的价格;引发了国际贸易活动,而资本的区际间或围际间的现实的或澄的综合获利差异是企业进行国际直接投资的基础。国际直接投资理论的目的是为了对广泛存在的国际直接投资行为给予合理的解释。因为大规模的国际直接投资活动最早是南已经完成工业革命的欧洲国家和后来的美国等发达国家来完成,所以经典的国际直接投资理论是对发达国家直接投资行为长期跟踪分析和研究的结果。2O世纪80年代后,随着发展中国家对外直接投资活动兴起,又形成了解释发展中国家对外直接投资的各种理论。 总结近半个世纪以来国际直接投资理论的发展可以看出:各种投资理论从不同侧面和角度反映了各国社会发展的不同时期国际投资领域的现象和特点,对产生国际直接投资的原因、决定因素以及对各国的影响进行了理论分析,这些认识可以为各国政府制定相关政策和各国企业经营决策提供理论参考。由于不同国家和经济体在经济发展中面临着不同的国内外环境,所以在利用外资和对外直接投资上也呈现不同的经济特征。加强对不同国家和经济体利用外资和对外直接投资的国际比较研究,可以进一步从宏观上分析世界直接投资的产业布局和区域分布趋势,从中观上比较不同区域的外资特征,从微观上分析不同国家利用外资和对外直接投资与经济发展的关系,为国际直接投资的理论研究提供一定实证支撑。 国际贸易论文:国际贸易中应收款转让的法律渊源的浅议 [论文摘要]金融危机对国际贸易融资结算方式产生了极大影响,并且加剧了国际贸易中应收款转让的法律问题,文章从国际公约、国际惯例和国内法三个层面探究国际贸易中应收款转让的法律渊源,以期对解决国际贸易应收款转让的法律争端提供技术支持。 [论文关键词]国际贸易 应收款转让 法律渊源 引言 近年来,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各国企业普遍采用赊销等买方信用结算方式,在国际贸易中就产生了大量的应收款,在国内贸易中也普遍存在。而大量的应收款使得企业负担沉重,举步维艰,因此急需通过应收款转让进行企业融资,加速资金周转。然而,应收款转让融资由于受到国际政治、经济、法制因素的影响面临着各种法律问题。因此,在国际经济法大背景下,探究国际贸易中应收款转让的法律渊源,对于处理国际贸易中应收款转让的法律问题十分必要。文章拟从国际公约、国际惯例和国内法三个层面探究国际贸易中应收款转让的法律渊源,以期对解决国际贸易应收款转让的法律争端提供技术支持。 一、规范应收款转让的国际公约和国际惯例 (一)《国际保理公约》 《国际保理公约》(下称《保理公约》)适用于公约规定的保付合同、应收款的转让及营业地位于不同国家的供应商和债务人之间订立的货物销售合同所引起的保理合同项下无论何时产生的应收款的转让,并且要求供应商、债务人、保理商所在国为缔约国,或者货物销售合同和保理协议受一缔约国法律管辖,同时对保理公约的适用尊重双方当事人意思自治。《保理公约》对现有应收款和将来应收款的转让都有效力,而不管保理合同是否指明了这些应收款,并且将来应收款的转让也无须经过新的转让行为。《保理公约》承认销售合同双方当事人(供应商与债务人)协议禁止转让的应收款的转让有效,除非债务人营业地位于一个已经根据《保理公约》第18条做出声明的缔约国国内。此外,《保理公约》还对再转让及债务人的付款义务、效力、抗辩权、抵消权等做出了规定。 (二)《国际保理服务惯例规则》 《国际保理惯例规则》(下称《规则》)是当前国际保理普遍遵循的法律规则。该规则对国际保理业务的顺利有序开展提供了国际通行的法律依据,也是国际贸易中应收款转让,特别是国际保理应收款转让的重要法律渊源之一。《规则》适用的业务范围仅限于与出口保理商签有协议的卖方以信用方式向债务人销售货物或提供服务所产生的应收款。为了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出口保理商与进口保理商之间的书面协议在某些方面优先于《规则》。 (三)《联合国国际贸易中应收款转让公约》(下称《应收款转让公约》) 《联合国国际贸易中应收款转让公约》(以下简称《应收款转让公约》)适用于国际应收款的转让和应收款的国际转让及符合规定的后继转让,不影响债务人的权利和义务,除非在原始合同订立时债务人所在地在一缔约国内或管辖原始合同的法律是一缔约国的法律。《应收款转让公约》及公约的解释性说明规定或涵盖了可以转让的应收款和不可以转让的应收款,承认一揽子转让、未来应收款转让及部分转让的效力;界定了应收款及转让的国际性;明确了公约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及公约解释原则;明确规定对所转让应收款的付款担保的对人权或对物权属于转让应收款的所有权的从属权利;详细规定了转让人、受让人及债务人的权利义务及法律适用问题。更重要的是公约以附件的形式灵活多样地提供了一套应收款转让优先权冲突规范,首次将实体法与冲突法相结合增加了确定性,对公约的适用及各国国内相关立法具有重大意义。 (四)《破产法立法指南》和《担保权益立法指南》 联合国贸易法委员会所制订的《破产法立法指南》和《担保权益立法指南》对应收款转让的问题也有所涉及,不过大都与《应收款转让公约》的立法条文或立法宗旨相协调。比如《破产法立法指南》第二部分第89、139-142段对破产情形下应收款转让及其做法进行了阐释与《应收款转让公约》第9条的规定是一致的。再如,《担保权益立法指南》第24~26段关于应收款转让的效力、转让合同的限制及担保权利的转移问题与《应收款转让公约》8~10条的规定高度一致。 (五)其他 除以上几个影响较大的国际公约、国际惯例、立法指南外,还有一些国际组织或国际团体对应收款转让的立法和制度完善做出过贡献。如国际统一私法协会2001年通过的《移动设备国际利益公约》;欧洲理事会法律合作委员会在1982年拟订的一份所有权保留公约草案;国际商会也制定了一份可以提供19个国家有关所有权保留法律基本信息的指南;欧洲重整和发展银行《担保交易示范法》等,这些工作,对《应收款转让公约》的制订提供了有益的借鉴。 二、调整应收款转让的国内法 国内法中,对应收款转让的规定多体现在民法和商法中,《德国民法典》、《日本民法典》、《美国统一商法典》、《意大利民法典》都有债权让与的有关规定。 (一)罗马法应收款转让制度 罗马法最初认为,债是特定人之间的关系,是连接债权人与债务人的法锁,认为债权人或债务人绝对不能改变,也认定债权不能改变。后来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债权不能让与的理论逐渐改变。罗马法先是允许债的变更,后来在诉讼人制度建立之后,原债权人可以委任第三人以诉讼人的名义,诉追债务人,达到债权让与。但此时的人并非单纯的人,因为他收取的债的标的并不交付于原债权人。随后,诉讼人制度进一步发展,诉讼人可以自己的名义独立起诉债务人。最后,裁判官法规定债权让与在让与人于受让人之间的让与行为成立时,即发生效力,债务人自接受通知时受其约束,从而承认了债权让与。 (二)法国、西班牙应收款转让制度 《法国民法典》规定了债权让与,视之为是买卖契约的一种形态,或称为债权的买卖。《西班牙民法典》也有类似规定。从法国、西班牙民法的立场来看债权让与在法律上与有体物买卖相同,不承认物权行为的独立性,认为在债权合同以外无任何独立存在的所谓物权行为,债权发生转移只不过是该债权合同生效的结果。 (三)德国、日本应收款转让制度 《德国民法典》把“债权的转让”作为债的关系法的总则,采取的是形式主义。其区分债权行为(负担行为)和物权行为(处分行为),承认物权行为的独立性和无因性,即使当事人之间的基础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准物权行为也不受影响,债权仍然有效移转。债权让与是准物权行为,属于处分行为,而处分行为以处分人具有处分权为生效条件,无处分权人从事债权让与无效。德国民法典认为,债权合同作为基础合同,仅说明负有债务不发生债权转移的效果,其属于负担行为;而当事人之间达成的债权移转的合意,可称之为债权转让行为或者债权转让合同,它直接发生债权转移的效果,其属于处分行为。该类合同类似于产生物权变动效果的物权行为,但其标的物是债权而非有体物,因此又被称为准物权行为,或者准物权合同(契约)。日本民法的理论在债权让与的问题上追随德国民法学说,认为债权让与属于“准物权契约”,并承认其具有独立性,不过在有因或无因的问题上,判例与多数学说则采取有因性的立场。 (四)英美合同法中应收款转让制度 英美法系无物权行为之观念,仅将标的物的移转看作是合同的必然结果。因此,债权作为合同标的,其让与效果的发生,也是其让与合同的必然结果,合同权利不过是财产转让的一种形式。英国法中,让与的概念比较广泛,几乎所有的财产的完全转让都可以称为让与,英国区分普通法上的让与和衡平法上的让与。英国根据财产法构成的让与为普通法上的让与,不具备这些条件的让与是衡平法上的让与。美国法与英国法类似,也认为当事人之间的转移权利的合同在不符合法定的让与条件的情况下可以产生衡平法上让与的效力。 (五)我国应收款转让制度 我国有关债权让与的规定最早见于1910年正式完成《大清民律草案》,首次承认了债权让与,随后的《中华民国民律草案》、《中华民国民法》均有债权让与的有关规定。新中国成立初期,对债权让与持禁止态度,《民法通则》承认了合同权利的转让,但没有充分尊重债权人处分债权的权利和自由,对合同权利转让的限制过多并且对很多问题没有涉及,随后我国《合同法》的颁布才确立了我国的债权让与制度。我国民法未采取物权行为制度,在物权变动上采取债权形式主义,认为债权让与和债权让与合同是两个范畴。债权让与,是指债权自其主体处移转到受让人之手的过程,是债权变动的一种形态,因不承认物权行为制度及其理论,它属于事实行为,指债权归属于受让人这种结果,将处分行为纳入债权行为之中,视标的物所有权变动为买卖合同直接发生的效果。这与法国民法典和日本民法典的立法思想是一致的。债权让与合同则为引起债权让与的一种法律事实,并且因其以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为要素,故它属于一种法律行为;因其在让与人和受让人之间产生了债权债务,故它属于债权行为。此外,根据我国《合同法》第79条的规定及其解释,类推适用《合同法》第132条、第51条的规定,可知债权让与合同需要让与人拥有有效的债权,具有处分该债权的权限。以不存在或者无效的债权让与他人,或者以已经消灭的债权让与他人,都将因标的物不存在或者标的不能而导致债权让与合同不成立,或者效力待定。 三、结语 国际贸易中应收款转让的法律渊源主要是《国际保理公约》、《国际保理服务惯例规则》、《联合国国际贸易中应收款转让公约》、《破产法立法指南》和《担保权益立法指南》等国际公约和国际惯例以及国内法中民法和商法中对应收款转让的规定,如《德国民法典》、《日本民法典》、《美国统一商法典》、《意大利民法典》都有债权让与的有关规定,我国主要体现在《合同法》和《物权法》中。但国内法中关于应收款转让的相关规定多依据债权让与和物权让与的相关法理。 国际贸易论文:职校国际贸易情景教学分析 一、情景教学的内涵及特征 (一)情景教学的内涵 情景教学是指在教学过程中,教师有目的地引入或创设具有一定情绪色彩的、以形象为主体的、生动具体的场景,以引起学生一定的态度体验,从而帮助学生理解教学内容,并使学生的认知水平、智力状况、感情状态得到优化发展的教学模式。 (二)情景教学的特征 1、体现主体性 教育的本质是价值引导情景中学习主体的自主建构。因为认知是一种积极主动和不断建构的活动,学习主体要通过自身的建构活动,形成自己智力的基本概念和思维方式。新知识只有通过学习主体头脑里原有知识的加工,才能被真正认识和掌握。真正的学习并不是由教师传授给学生,而是出自于学生本身。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受教育者对知识意义的自主建构起着决定性的作用。情景教学模式强调教学要以学生为中心,因为学生是知识意义的主动建构者,而教师是教学活动的组织者和引导者。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教师的主要任务是通过创设能够引发学生创新思维的价值引导情景,使教学活动真正建立在学生主动参与、积极思考、勇于探索、亲身体验的基础之上,并通过组织学生协作学习,引导学生展开交流沟通,帮助学生将学习内容与原有知识联系起来,促成学生对知识意义的自主建构。 2、突出实践性 体验是教育的根基。如果受教育者对教育所提供的知识没有真切的体验,就无法将其自主建构为自身的“个人知识”,这些知识对他来讲,只能是“关于事物的知识”,没有内在的价值和实际意义。人的体验是在人的实践活动中不断生成、发展和加深的。知识来源于实践,能力来源于实践,素质更要在实践中养成。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学生不是被动地接受教师传递的知识,而是着重于在实践中通过亲身经历、内在体验、发挥自身潜能,从而获得知识,提高能力。情景教学模式尤其关注受教育者内在体验的生成和发展,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教师创设能引发学生创新思维的教学情景,使其亲历实践,并在实践活动中将自身生活与社会实践密切地联系在一起,更好地发展个性,理解世界,完成对知识意义的自主建构。 3、注重协作性 “人有联合他人的倾向,因为他在和人交往的状态中,有一种比个人更丰富的感觉,感到更能发展自己的自然禀赋。”与人交往是人的一种高层次的精神需要,具有意义的自足性,是人的个性心理发展的背景和条件,构成了人的智力背景,能使人真正涉入到由不同个性和视野所构成的“精神场”。情景教学强调在教学过程中要组织学生协作学习,引导学生交流沟通,并将协作学习贯穿于课堂教学、实验室教学、基地实训教学全过程。因为只有通过组织学生协作学习,引导学生交流沟通,才能更好地促进学生主体意识、创新思维和民主平等精神的形成与发展,使学生学会理解、尊重同伴、宽容差异,克服自我中心,培养具有良好的协调沟通能力、管理创新能力、多元文化背景、扎实专业技能、良好职业道德和团结协作精神的高素质的外贸人才。 二、国际贸易课程实施“情景教学”的教学设计国际贸易课程实施“情景教学”,主要抓好五个环节: (一)课堂教学环节 课堂教学运用多媒体直观教学手段,通过制作多媒体课件,将抽象的国际贸易理论知识用形象的图形或符号来表达,收集各种相关业务材料,如:单证、图片、实物等,丰富教学模块的内容,为学生创设尽可能真实的情景,使学生学习与国际贸易业务情境紧密联系,帮助学生更好地领会国际贸易理论和政策的含义,理解国际贸易惯例,掌握国际贸易业务操作技能,提高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课堂教学作为一种使用最广泛的教学组织形式,要根据各门专业课程教学内容的特点,采用不同的教学方法。如:对于基本概念和基本原理较多,理论性较强的教学内容,可以采用专题讨论法;对于理论性不太强,且较容易运用已学过的知识或方法加以延伸拓展的知识内容,可以采用案例教学法;对于需要提出观点、设计方案、进行实际操作,训练学生对现场的控制能力、反应能力、和应变能力的教学内容,可以采用角色扮演法;为了培养学生的语言运用能力和跨文化沟通能力,还可以采用双语教学法,为学生创设特定的语言和文化情景。 (二)实验室教学环节 实验室教学主要采用计算机模拟软件和教学实验局域网进行模拟仿真教学。实验室教学的目的在于激发学生的参与意识和创新意识,培养学生的综合实践能力和动手操作能力。在网络实验环节,主要涉及到国际贸易实务、外贸英语函电、外贸英文制单、国际商务谈判等需要学生多次实际操作演练的外贸业务课程。通过在实验室进行情景模拟,实现在线实习,使课堂教学与实验室教学有机结合,使学生在仿真的情景中,交互学习,给学生更多的发展空间,让学生亲临其境、自主操作、亲身体验,引导学生去主动探索和发现问题,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有助于提高动手操作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比如在实验室教学中,让学生以法人代表的身份,模拟完成整个进出口业务流程操作。从注册新公司、在网上供求信息、开发新客户开始,模拟进出口贸易中业务关系的建立,询盘、发盘、还盘函电的草拟,出口报价与还价核算,交易条件的磋商,进出口 合同的签订,出口货物租船订舱,报关、报检,信用证的审核与修改,制单结汇以及业务善后等主要业务操作过程,通过生动具体的案例分析和丰富多变的操作练习,使学生能够在一个仿真的国际业务环境中亲身体验商品进出易的全过程,从而使学生能够在较短的时间内全面、系统、规范地掌握进出口贸易的主要操作技能。 (三)基地实训教学环节 基地实训教学是教学过程的延续,现场实地教学通过顶岗、轮岗,让学生真实地感受和体验国际贸易业务操作,不仅能激发学习兴趣,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而且有助于培养学生良好的职业道德,提高其竞争意识和创新能力。通过带领学生到定点企业实习、实训,使学生在真实的业务环境中,通过参观学习和顶岗、轮岗实际操作,把课堂上抽象的知识具体化,加深学生对相关知识的理解和掌握。比如,外贸英文制单课程,在课堂教学和实验室教学之后,带领学生到进出口公司单证部见习;讲授货物包装环节时,直接带领学生到外贸企业包装车间实地讲授;外贸跟单环节直接由外贸企业的指导教师现场讲授,让学生在真实的业务环境中,通过亲自实践、亲身体验,更深透地理解和应用专业知识,并灵活地运用所学知识去解决国际贸易中的实际问题,增强其动手操作技能和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业务能力。尤其是在企业特定的竞争环境中,通过顶岗、轮岗,实习实训有助于培养学生良好的职业道德,增强创新和竞争意识,提高就业竞争力。 (四)组织学生协作学习 知识学习不是封闭进行的,要与周围环境进行交互作用,通过对话沟通,不断扩大视域,完成对知识意义的自主建构。教学过程中,教师要组织学生协作学习,并将其贯穿于课堂教学、实验室教学和基地实训教学各个教学环节。在实践教学中将学生划分成几个学习小组,每个小组成员的观点和思想都为整个学习小组所共享,小组之间通过展开争论,达到相互之间的碰撞与交流。教师对此加以引导和点评。在实验室教学和基地实训教学中也是以小组的形式进行,实习报告也要以小组的形式完成。通过组织协作学习,培养学生团结协作精神,提高沟通协作能力,培养良好的职业素养。 (五)开展辅助教学活动 通过定期举行“口语大赛”、“制单大赛”、“专业技能大赛”、“礼仪大赛”、“操盘手大赛”等,并组织学生参加如“电子商务网络创新大赛”、“企业沙盘模拟大赛”等项赛事,以活动促教学,不仅活跃了学习气氛,激发了学习兴趣,增强了协作精神,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而且使学生真正体验到实践教学的重要性,积极主动地参与到教学实践活动中来。通过定期举办各种形式的讲座,邀请外贸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到学校做关于国际经济与贸易发展现状与前景的讲座,拓展学生的知识面,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通过邀请优秀毕业生到学校做有关就业、创业经历的讲座,增强创业意识,激发学习动力,提高创新能力。通过指导学生申报、立项大学生科技创新等课题研究,指导学生结合地方经济与贸易的发展现状,开展学术研究,提高学生的创新思维能力和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国际贸易论文:浅论电子商务对国际贸易产生的影响 电子商务对于国际贸易的影响是多方面的,本文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论述。 一、电子商务加快全球一体化的进程 电子商务主要是通过互联网来运行的,通过网络数据把全球连接为一个整体,建立起一个虚拟的全球范围化的市场,电子商务对于传统市场来说,是新鲜事物,一些陈旧的观念被打破。每一个国家和地区的人们都可以运用电子商务的平台来进行贸易交往活动。电子商务让全球贸易成为一个有机的整体,各国之间的贸易活动更加的密切,各国之间除了竞争之外,经济合作也越来越多。 二、电子商务让国家贸易分工更加的深入 从目前经济发展情况来看,电子商务在各个国家的贸易活动当中应用是十分广泛的,电子商务让各个国家之间能够更好的进行信息交流。每一个国家也可以将自己国家比较有特色的服务和商品推广给其他国家,从而提高这个国家服务和商品在整个世界经济市场中的竞争力。如此看来,各个国家之间的分工合作的趋势就非常的明显,也更加的深入。只有这样,才能更好的发挥各个国家的竞争优势。 三、电子商务促进国际贸易方式不断创新 电子商务和传统的国际贸易比较而言,是有很多自身的优势条件的,其中最主要的一个优势就是电子商务不受地域空间的限制,信息的更新往往能够同步进行。这个优势为电子商务提供了很大的发展空间。那些靠信息不完全开展业务的企业不得不考虑自身发展,寻求新的出路;那些因为地域、空间、信息等无法展开市场的企业,也在电子商务的启发下找到了新的出路,开展起自己企业发展新形式。所以说,电子商务的发展让许多新服务和新产品都涌入到国际市场当中来。 四、电子商务影响了国际贸易的市场营销模式 电子商务的营销模式有着很多优点,例如:成本低,减少顾客对推销商品的抵触情绪,这些都为与客户建立一个良好的商务关系提供了基础和保障。这种情况对于国际贸易的营销模式影响是非常大的,电子商务的宣传模式主要是运用互联网广告来进行宣传,这要比国际贸易的传统媒体广告成本低很多,而且顾客可以根据自己的喜好来选择对自己有用的信息,顾客的自主选择就会大大减少顾客对于营销产品的抵触情绪,这种缓解作用,就会产生很好的营销效果。客户可以通过登录相关的企业商品信息平台,发表评论、提供建议。这种方式能够很好与企业进行沟通,也有利于让企业和客户建立良好的关系,这些都是电子商务对于国际贸易市场营销模式产生的影响。 五、划分了国际消费偏好 在市场经济竞争环境之下,一切服务都是了顾客,都是为了顾客的一切利益。这种意识在电子商务当中表现的尤为明显。企业和商家通过网络来与顾客进行交易,在这种情况下,顾客可以自由的选择自己喜欢、感兴趣的商品。商家如果想在市场当中占有有利的地位,也会想方设法的提高自己产品性能,突出自己产品的特性,这样才能更好的为顾客提供满意的服务。随着社会经济水平的不断发展,经济制度的不断完善,各国贸易之间的信息交流也日益密切,电子商务的一些理念、品味和时尚等也在全世界的范围内进行传播,得到了很多顾客的喜爱。 六、催促贸易方面的法律法规不断完善 全球化是电子商务最为重要的一个特点,交易的双方可以是世界上任何地区和国家的人。所以,国际税必然也会受到相应的影响。如互联网交易程序的差异、网上交易定性的差异以及通过网络订购但实际采用普通有形方式交易等造成的税收结果存在差异。国与国之间的贸易也存在双重税收、重复征税等问题。电子商务模式与传统商务模式相比较具有很多独特的优势但新的问题也随之而来。如信息安全、知识产权、域名等存在的问题。各国关于电子商务方面的法律都还不够完善,因此各国政府、各个企业在制定国际贸易相关政策时应结合电子商务自身独有的特点,对电子商务在处理流程以及交易规则等做出界定,使国际电子商务存在的信息安全、知识产权保护、税收等问题能够的到解决。在法律上各国应采取针对性的法律措施使用户的网络交易行为能够有法可依。 国际贸易论文:国际贸易校企结合现状及创新 1.高职国际贸易专业校企结合教学的现状 随着我国外贸经营权放开,对外贸易企业外延扩大,更多的企业加入到全球化的商务竞争中来,国际贸易人才的需求呈多样化,质量要求更高。而我们面临的问题是毕业生的实际就业能力明显不足,尤其是国际贸易专业,涉外活动较多,企业急需外语熟练,外贸熟悉,懂业务、能管理、会操作的高技能外贸人才,至少是有一定经验的就业者。然而,我国高职院校目前存在的共同问题是,培养出来的学生的实践能力明显偏弱。 1.1教育者对校企结合重要性认识的高度不够,管理模式不成熟,教学经验不足。高职教师队伍存在差别,其中部分教师没有从事过国际贸易的实际操作,理论充沛,实践指导薄弱,造成侧重点往往在课堂上,寻找理论和实践的切合点的能力有限,不能根据形势的需要进行调整。 1.2校企结合的实习活动缺乏统一的指导定向,随意性很普遍。学生实习岗位往往不是狭义上的外贸企业,岗位和所学专业差之甚远,无法接触最新的国际贸易走向,也无法检验学习效果和实际运作能力。国际贸易专业学生的实践教学主要以模拟实习为主,通过指导教师的讲解,完成教学实践内容。方法简单枯燥,直观性不强,实践能力不能达到有效的验证。 1.3校企结合的重点在企业,存在一头热一头冷的现象。学校的积极性较高,而国际贸易企业出于自身的考虑,关键岗位很少接受学生上岗,岗位明显不足,有的只是作为熟练工人使用,流于形式,效果不佳,直接影响到实习的效果。致使部分毕业生在毕业后仍然不熟悉国际贸易工作的范围、项目、运作方式以及涉外的方方面面,在陌生的环境中畏手畏脚,难以胜任,因此而转行的也不在少数。 2.运用校企结合的教学模式,在务实的基础上不断创新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指出,要大力推行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培养模式。校企结合是行之有效的办学模式,是高职国际贸易专业人才培养的有效途径和方法,需要脚踏实地的务实和不断的创新。 2.1提高认识,打造一支校企结合的专业教师队伍国际贸易的校企结合教学对师资有着特殊的要求,专业教师应有扎实的教学功底,又具备丰富的外贸实战经验和丰富的企业实践工作经验。在提高认识,敬岗爱业的基础上,选拨拔部分素质高的教师到企业进行系统培训,使之首先具备较高的理论水平和动手能力,用以指导学生的实践活动。打铁先要自身硬,就是这个道理。没有实践能力做表率,校企结合的教学无从谈起。 2.2调整课程设计,突出实践教学的特色国际贸易是一个专业性很强的系列,但是,目前的课程设置有相当一部分与普通高校差异不大,没有和本专业的实际要求有机的联系起来。所以,课程设计要以培养学生较强的实践操作能力为基点,突出专业特色,大幅度调整理论课和实践课课时设置,必须保证在企业见习实习的工时,增加实践性较强的内容。尤其要是在外语口语的强化训练,外贸专业人才应具备的资格资质及相应的证书等实际需求上打下良好的基础,为就业做好充分的准备。 2.3提高校企结合教学过程设计的科学性,合理编排,相互交融职业教育偏重于实践教学是个新的思路,国际贸易专业更是如此。在授课排序上,一要避免重理论轻实践的倾向,制定科学的黄金比例;二要避免把两者割裂开来,形成两层皮。在教学上以工学交替的形式出现,在一年的两个学期中,学院学习占时间的百分之四十,其余时间安排在基地或企业进行实习。把在课堂上掌握的理论知识,拿到实践中去运用,在实践中遇到的新问题,再拿回到课堂上研究解决,然后再回到实践中去,如此往复,既是学习的过程,又是实践的过程,相互交融,就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2.4加强实训基地建设,为校企结合创造客观条件国际贸易专业的就业取向相当的明确,毕业前应该具备与就业相当的自身素质,实训基地为校企结合创造了前期客观条件,不但可以解决学生的实践需要,有针对性的为企业培训专门人才,同时也增加了学生毕业后的就业机会。这就是务实,不是可有可无,而是必须要做。有了这么一个平台,引进相关的实训软件,设置进出口公司、海关、商检、税务、检疫等部门,由学生进行虚拟运作,把仿真教学用到极致。通过软件操作使学生初步了解国际贸易的各个环节和整个工作流程,以及具体的单据填写、业务洽谈、合约签收及贸易谈判可能涉及问题等等。校外实训是校企结合最重要的一环,也是检验学习效果和就业能力的有效途径。通过校外实习基地实习,可以直观的接触到将来所从事的行业,强化学生对所学专业的操作水平,增强自信心。 2.5强力沟通,打通校企结合的瓶颈,促进交流合作校企结合的教学方式,关键的是找到专业对口,具备实习规模和专业要求的企业。高职院校缺乏实习基地已经成为这一教学方式的瓶颈,问题产生的要素在企业,也和学校的教学有着极大的关系。要做到校企合力,学校方面首先要把重点向企业转移,注意把企业在新形势下出现的阻碍外贸发展的难题,作为学校论文的选题,最大限度的和经济运行联系起来。帮助企业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向企业提 供最新的科技信息和新技术的成果。有条件的,主动承担企业的技术攻关项目,适时的推荐和开发新的项目,提高企业对院校教学水平的认知度。这样,企业不再把接受实习生作为负担,而是为企业的发展进行人才储备。这种机制的形成,就会使学院和企业达到了认识上和利益上的相通,从而使学校的人才培养和企业的发展相互促进,达到双赢。 综述,如上所述,根据当前高职校企结合教学的现状,制定出科学有效的校企结合教学模式是当务之急。我们要在实践中不断的改进和完善,把真实外贸活动和课堂教学有机的结合起来,培养出合格的,与时俱进的国际贸易人才。 国际贸易论文:浅论应用型高校国际贸易专业实践教学革新 《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指出,要“培养造就数以亿计的各类人才,数以千万计的专门人才和一大批拔尖创新人才”,其中的大部分就属于应用型人才。对于培养应用型人才的高等院校,应该本着“基础理论适度、专业知识牢固、应用能力突出”的理念,加大力度强化实践教学。 一、实践教学在国际贸易专业培养中的重要性 1、国贸专业的发展现状决定了实践教学的重要性 目前多数高等院校已经意识到了实践教学的重要性,从专业培养方案到教学计划的制定,都纷纷向实践教学倾斜。但是许多高等院校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的课程设置仍然过多地沿袭了旧的做法,重理论、轻实务,课程设置的调整还很不到位,没有突出实践教学的地位,实践教学环节课时在整个教学课时中所占比例过低。有的高校即使在教学计划中明确规定了实践教学环节,但在具体的执行过程中也没有严格的质量监控体系和检查标准。我国的民办高校起步较晚,基础薄弱,国贸专业的发展较滞后,竞争的激烈性和发展现状决定了实践教学在整个教学中的重要性。 2、培养目标决定了实践教学的重要性 高校是以培养实践型、应用型人才为主要目标的,国际贸易专业又是操作技能很强的应用型学科,与生俱来地具备应用型的特点。本专业的学生除了要掌握国际经济和国际贸易方面的基本理论以外,更要具备很强的实践操作能力。本专业培养的学生应在系统掌握经济学基本原理和国际贸易的基本理论,熟悉通行的国际贸易与国际投融资规则和惯例,以及中国对外贸易的政策法规的基础上,掌握国际贸易实务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备熟练进行国际贸易和国际投融资业务的能力,成为基础扎实,知识面广,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强,能在涉外经济贸易部门、企业及政府机构从事实际业务及管理工作的应用型国际经贸高级人才。而要达到这一培养目标,仅有理论教学是不够的,因为培养学生专业能力最有效的途径是教学、研究与关注真实世界问题的结合。 3、社会的需求决定了实践教学的重要性 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和高等教育进入大众化阶段,社会产生了对人才的多层次需求。它不仅需要高层次的具有领导才能的精英群体,也需要具有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的一线高素质员工。随着经济全球化和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国贸专业各类层次的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和国际商务专业应运而生。但是,毕业生中真正从事国际贸易工作的却寥寥无几,出现了外贸行业急需要大批国贸人才,而国贸专业的学生却无法就业或不在外贸岗位就业的现象。外贸企业需要的外贸人才,不仅要懂得外贸知识,更重要的是要具有外贸业务能力。据2005年麦肯锡咨询公司对83家高等院校毕业生进行的调查,毕业生进入企业后马上能够胜任工作的仅占10%。这些年的情况也大体如此。如何培养适应经济全球化发展的应用型国际贸易人才,是我国高等教育改革面临的一项新课题。 二、应用型高校国际贸易专业的实践教学主要内容 实践教学环节是培养应用型人才的根本途径,是学生理解、消化课堂知识的重要过程,为学生创造了广阔开放的空间、身临其境的感触和发展变化的社会经济背景,能有效激发学生的自主创新活力。 1、利用网络教学平台进行模拟训练 可以对学生进行如制单、报关、网页制作等单项实训,也可以进行综合业务实训,亦即货物出口整个流程,从洽谈签约到货、证、船、汇,直到核销、退税等环节逐一地操作,提高学生的综合业务水平。 2、课内仿真案例讨论 在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理论教学中,可以精选真实案例组织讨论。案例核心事实应接近事实,对采用的处理方式和结果可以拓展讨论。 3、组织专业讲座 请有实践经验的企业专家为学生讲授工作实例、常见问题以及新动态、新趋势等,增加学生的间接经验。 4、积极参加社会实践 假期社会实践能够培养学生社会适应能力和职业道德。近年来中国贸促会商业行业分会主办的“全国商科教育学科竞赛”,是结合国际经贸专业的一项很有实践意义的行业社会活动,高校应当积极组织学生参与。 5、专业实习 安排学生到商贸流通领域进行专业实践,从而让学生了解商贸活动的一般规则和基本要求,参与进出口业务流程及各部门之间的联系,并了解行业人才的素质要求。 6、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 毕业实习是学生在毕业前的练兵,能为就业做好准备,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通过毕业论文的设计和制作,提高学生的专业理论水平。 三、目前国际贸易专业实践性教学环节存在的问题 1、校内实践性教学环节上存在的问题 在校内实验、实训条件方面,首先需要投入相当大的财力,建立实验室、实训室,购买适合本专业的教学软件、硬件,配套的教学设备。其次对 教师的教学水平要有较高的要求。近年来,随着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师资队伍的质量与结构确实有所优化,学历结构与科研能力迅速提升,但真正能够胜任实践类教学课程的师资显然不足。从实践教学考虑,国际贸易专业的教师必须有扎实的理论功底,同时还要有娴熟的业务经验,较强的外语说听能力,能理论联系实践地将知识与业务能力传授给学生。而事实上,许多专业老师是高校毕业后直接到高校任教的,理论功底没有问题,但在国际贸易实务、运输保险、商检报关、国际结算、商务外语沟通等领域的实践环节显然薄弱。教科书上的有些内容在文意上空洞艰涩,但只要有实践经历,通过简单的解释就能让学生理解掌握。 2、校外实践性教学环节上存在的问题 要使国际贸易专业的学生应用能力突出,必须建立健全良好的校外实训、实习基地。对这类基地来说,既要能配合教学需要安排生产作业周期、配备经验丰富的职业人士传授和指导实践操作,又要完成企业的工作任务和经营运作。学生到公司实习,对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形成一定的冲击,因而有些公司不愿意接受学生实习。同时对学生实习的管理需要严密的制度安排,需要学校、指导老师和企业的潜心合作。往往因为管理的缺失,使得实践教学环节得不到较好的效果,甚至有些内容根本无法落实。 以通常教学安排来说,大学一年级要组织学生到相关外贸企业参观学习,使学生对国际经贸活动建立基本认识,为专业课学习做好铺垫。而进出口业务涉及到商品生产、包装、运输、保险、商检、报关、制单结汇等多个环节,这一过程不可能由一次参观而达到深入全面的效果,也不可能给学生带来深刻影响。 实习阶段是国际贸易专业实践性教学最为关键的阶段。但是外贸企业除了前面分析的不太欢迎学生实习的一般原因以外,还有其特殊原因:首先,在洽谈签约环节,贸易谈判及营销策略涉及到进出口双方的商业机密,而且在谈判中也需要营造特殊的谈判氛围,一般不会让实习生亲临其境,当然谈不上实习效果。其次,进出口业务涉及时间较长,实习单位很难有一单完整的交易过程让学生观其首尾。最后,进出口贸易涉及很多部门,业务工作量大面广,所需的人力、物力较多,实习过程的组织颇费周章,如果安排不好,费时费力还不见效果。因此,大多数情况下,实习生到实习单位后,也只能感受一下外贸企业的工作氛围,要想达到真正提升学生的实践能力的效果比较困难。 四、对实践性教学环节的改革建议 1、配备高水平的教师队伍 为了保证实践教学效果,配备一支高水平的指导实践教学的师资队伍是必不可少的。从事实践教学的指导教师不仅要有丰富的课堂教学知识和经验,更要具备丰富的实践教学能力和经验。要使教师达到相应的要求,需要不断对专业教师进行培训。首先,引导教师树立“基础理论适度、专业知识牢固、应用能力突出”的培养应用性人才的教育理念;其次,通过培训使教师改进教学能力和方法;再次,通过进修学习和到企业实践学习,提高教师自身的实践能力。与企业共建师资队伍是实践教学势在必行的选择。所谓共建,就是在校内教师“走出去”的同时,还可以以“请进来”的方式聘请既懂理论又有实际操作能力的国际经济与贸易业界人员做教师,可以在实训实习阶段请他们授课,也可以不定期请他们来校面向师生进行业务专题讲座。 2、对校内实验资源加大投入,同时进行科学整合,开设特色课程,设立学用密切结合的实践环节 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在开设实践课程时,应充分考虑学校学科优势及特点,开设相应特色的实践教学环节。考虑到电子商务作为一种全新的商业运作模式,已经成为当今国际商务往来的主流,国际经济与贸易课程中的实践教学完全可以和电子商务课程整合,让学生在校期间掌握国际电子商务的常见处理方式及运作手段。在软件环境建设方面,配备世格外贸实习平台、国际贸易实务教学软件、外贸单证模拟软件、国际贸易全景仿真系统软件、电子商务实验软件、信息管理系统软件等形成软件平台和知识连锁,创造一个完全仿真的国际经贸环境,让学生掌握进出口业务在电子商务环境下的操作技能,增强涉外商务实践能力。 3、建立稳定的校外实训、实习场所 稳定的实训、实习基地是实践性教学环节顺利进行的基本保证。学校应当与从事进出口业务的企业建立长期固定的实训实习基地,与基地签订学生实习合同,落实学生实践环节的实训安排,并保持密切的沟通联络。实习结束以后,由实习基地对学生的综合表现做出鉴定。这样紧密合作的方式,便于高校和企业的及时沟通和调整教学内容、改革教学手段,可以保证学校对学生实习过程的跟踪了解。 4、重视社会实践 伴随着现代社会发展的多样化、网络化、信息化,国际贸易专业人才还必须具备社会适应能力,如独立、协作、交往、自学等一系列关键能力。参加广泛的社会实践有助于锻炼和提升个人综合能力。社会实践的内容很广泛,可以是社会调查、生产劳动、志愿服务、公益活动、科技发明和勤工助学,也可以是与专业有关的走访调查、社会调研活动。通过社会实践活动,加强理论教学与社会实践的有效结合,推进了学生创业创新能力及综合素质培养,对国际贸易专业学生开阔视野,增长见识,提升综合素质等大有裨益。 国际贸易论文:农行绿色国际贸易融资 摘 要:传统的国际贸易融资大多支持石油、化工、大宗商品交易等传统行业,与现在提倡的“碳金融”理念相悖。文章以临海户外休闲用品行业为例,浅述农行的国际贸易融资如何给低碳的户外休闲用品生产企业提供有效的绿色信贷支持,实现银企双方的共赢。 关键词:低碳经济 低碳金融 户外休闲用品行业 国际贸易融资 一、倡导低碳金融,农行积极推进绿色信贷 农业银行台州分行一直以来致力于推进“绿色银行”建设,推进“绿色信贷”。践行“低碳金融”,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绿色银行’,既是促进社会经济与生态环境可持续协调发展的要求,也是银行优化信贷结构,降低信贷风险的内在要求。 户外休闲用品行业为临海市的五大特色制造业之一,尤其在2003年9月22日,临海市被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授予“中国休闲用品礼品生产基地”荣誉称号后,全市上下进一步形成了齐抓共管,促进休闲用品礼品行业更快发展的共识。据台州海关2009年的统计数据:临海市全年进出口总值14.13亿美元,其中出口实绩13.25亿美元,进口实绩0.88亿美元。据不完全统计,户外休闲用品产业出口总值超5.83亿美元,占全市进出口额的41.25%,在全市进出口十强企业中户外休闲用品生产企业占了50%,分别排第1、4、5、6、9位,五家户外休闲用品生产企业出口总值合计达到4.13亿美元,约占该行业进出口总值的70.84%。可见,户外休闲行业已经成为临海市对外经济贸易的主要增长点。 户外休闲用品行业是指生产户外旅游用品太阳伞、帐篷、户外家具等产品,为户外旅游业发展提供消费品的生产企业。该行业具有低碳、低耗能、高经济效益等特点。 传统的国际贸易融资大多支持石油、化工、大宗商品交易等传统行业,与现在提倡的“碳金融”理念相违悖。作为践行者,临海农行在国际贸易融资方面给低碳节能的户外休闲用品行业提供了有力的信贷支持。 二、农行国际贸易融资助推临海市户外休闲用品行业的发展 农行为临海市户外休闲用品行业提供的国际贸易融资业务有以下几种: 1.进口押汇。进口押汇是指农行收到信用证、进口代收项下单据或汇款项下客户提供的相关单据后,以进口货物的物权做质押或抵押,为申请人用于支付该信用证、代收或汇款项下金额所做的短期资金融通。 2010年6月,有家户外休闲用品生产企业A公司需要从韩国进口原材料,但由于生产旺季,资金周转比较紧张,笔者所在的农行临海市支行得知此情况后,建议A公司以进口信用证结算,并向我行申请办理进口押汇,期限为3个月。我行审查后,开证前与A公司签订进口押汇合同,我行开出信用证。1个月后,国外银行寄来单据,单证相符,A公司签定信托收据,我行放单,同时对国外付款。A公司提货后加工生产,销售产品,回笼资金,3个月到期日后归还我行押汇款。这样,A公司就获得了3个月的资金融通。流动资金是企业正常运转的新鲜血液,由于我行的绿色国际贸易融资支持,满足了A公司的利益需求。打包放款。打包放款是出口商在提供货运单据之前,以供货合同和国外银行开来的以自己为受益人的信用证向农行抵押,从而获得用于该信用证项下出口商的进货、备料、生产和所需周转资金的一种融资方式。是我行给予出口商的一种“装运前融资”。 2010年8月,临海一家户外休闲用品生产企业B公司同德国的进口商签订了一份金额为60万美元的订单。签约后,由于资金周转紧张,B公司凭德意志银行开来的即期信用证,向我行申请金额为300万元人民币的打包放款,用于生产该信用证项下的出口产品。我行对信用证真实性、条款等内容及B公司提交的出口合同等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审查了B公司的信誉及履约能力后,考虑到该公司资金周转紧张的实际情况后,为其发放了300万元人民币的打包放款。 打包放款对出口商有如下好处:扩大贸易机会——在出口商自身资金紧缺而又无法争取到预付货款的支付条件时,帮助出口商顺利组织货源、开展业务、把握贸易机会;减少资金占用压力——在生产、采购等备货阶段都不必占用出口商的自有资金,缓解了出口商的流动资金压力;为企业扩大对外贸易提供了融资渠道,特别是在当前美元利率低于人民币利率的情况下,企业可以通过打包放款结汇,获得人民币资金的融通,降低资金成本。 福费廷业务。福费廷(FORFEiTING),又称票据包买,是指农行从出口商那里无追索权的买入有进口方银行承兑的或担保的远期汇票或本票。 福费廷业务对出口商的好处: (1)开展福费廷业务,为企业提供了便捷的贸易融资途径。当前临海户外休闲用品企业主要以出口初级产品为主,产品缺乏核心竞争力与差异性,且大多处于买方市场,赊卖方式较多,外贸企业在现金流上普遍存在问题,迫切需要银行融通资金。福费廷业务不同于一般的贸易融资业务,其所占用的是银行额度而非企业授信额度,有高达100%的融资,既能有效地规避客户风险,又满足了企业对资金融通的需要。 (2)办理福费廷业务能满足出口企业的利益需求。第一,福费廷业务将远期应收账款变成现金销售收入,解决了应收账款的资金占用问题和对应收账款的管理问题。同时可以减少企业资产负债表中的负债金额,从而改善了企业 财务状况,提高了资本的良性循环使用;第二,由于包买商无追索权地买断出口商的应收账款,因而承担了收取债款的一切责任和风险,出口商将原先面临的进口商信用风险、国家风险、汇价风险等都转移给了包买商。第三,采用福费廷业务的方式除给出口商带来上述收益外,在我国特定的外汇管制之下还有其独有优势,即按照我国外汇政策,银行对企业的远期收汇不论是提供打包贷款、押汇还是贴现,均视为向企业提供融资,银行不能向企业即时出具相应的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而必须等到实际收汇后方可出具。企业拿不到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也就无法到外汇管理部门办理核销和出口退税,这直接导致了企业大量资金占用在税款上。而采用福费廷业务的方式,国家外汇管理局规定外汇指定银行对境内出口企业以此取得的外汇资金,视为已收汇并可为企业出具收汇核销专用联。出口商无需等到货款实际收回后即可办理相关核销和退税手续。 (3)办理福费廷业务也可以使出口商增加贸易机会。由于国际贸易的特殊性,对国外进口商的资信并不了解,临海的大部分户外休闲用品生产企业一般不敢跟高风险地区的进口商贸易往来,对来自高风险地区的订单全盘拒绝。但是有了福费廷业务后,情况有所不同。由于对方银行包买票据,银行信用高于进口商信用,通过我行国际贸易融资的支持,企业可以考虑在高风险地区贸易,因此大大增加了企业的贸易机会。 目前福费廷业务市场运作情况良好,在严格的银行内控管理下,基本上没有银行到期拒付现象的发生。且农行大都采用福费廷业务,由第三方银行包买,我行从中赚取差价,在此方式下,我行可既不承担资金收汇风险,确保一定的银行收益,又帮助企业融通了资金,可谓“多赢之举”。同时可通过福费廷业务带动其他相关的贸易融资业务的整体发展。企业办理福费廷业务的同时,带来了信用证议付和出口托收的业务,真正实现银企双方的共赢。 与此同时,我行为户外休闲用品行业提供的贸易融资的方式还有出口押汇、出口贴现、国际保理、提货担保、海外代付等。真正实现不论是在出口方面还是在进口方面,我行均践行“低碳金融”,对临海的户外休闲用品行业提供了强有力的国际贸易融资支持。 国际贸易论文:分析国际贸易理论与政策变迁 [论文关键词]国际贸易 政策 关税 贸易理论变迁 [论文摘要]本文在一个较长的历史跨度和较大的空间跨度上,研究了国际贸易理论与政策的变迁,通过历史的和逻辑的方法,试图总结出保护贸易和自由贸易理论和政策出现的规律性与客观社会现实之间的联系,并使之对中国的贸易政策制订有所帮助。 在全球经济日趋一体化的今天,对任何一个国家来讲,采取何种的贸易政策理论作为指导都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即使虽然有WTO争端解决机制的约束,各个国家也经常发生贸易问题,比如正在解决中的美国对中国轮胎征收高额关税的事件。 在回溯到历史的长河中寻求答案的时候,我们发现一个十分有趣的现象,历史在惊人的重复中划过了一个大w型。在国际贸易发展史中,贸易保护和自由贸易交替上升,彼此替代,在对立统一中使世界经济走到了今天。如果撇除各门学科言必称的古希腊时代,我们可以看到,从l5世纪初的重商主义时代一直到今天的世界贸易组织,随着国际贸易的发展和国家间相互依存程度的加强,在政府行为方面赞成政府在国际贸易中实行无为政策的放任自由主义者和赞成实行干预的经济民族主义者之间展开了无数次的辩论,内容涉及国际贸易对国内经济福利和产业成长的影响,日益依存的国际政治经济关系以及利益分配等其他问题上的作用等。争论的核心和焦点是政府应推行自由贸易政策还是推行保护贸易政策。争论是如此的激烈,而且一直没有停止过,以至于罗伯特·吉尔平断言说“争论可能永远得不到解决”。近代国际贸易始于15世纪到l7世纪,当时占主导地位的重商主义政策要求政府加强管制力量,对进口商品征收高额关税。由于西欧各国自然经济逐渐瓦解,商品经济关系急剧发展,社会财富的重心由土地转向了金银货币,货币成为全社会上至国王下至农民所追求的东西。而获取金银的途径只有开采和发展对外贸易。而这种使国家富有的对外贸易必须有一个前提,即只有保持对外贸易的顺差,才能达到使国家富有的目的。 在这种思想下,重商主义者们极力主张政府干预对外贸易,对进口商品课以高额关税,或禁止进口本国不需要的商品。正如恩格斯所形象描述的一样:“各国彼此对立着,就像守财奴一样,双手抱住他心爱的钱袋,用嫉妒和猜疑的目光打量着自己的邻居。” 长期重商主义政策的实行,妨害了农民的利益,使原料和谷物价格上涨,工业成本上升,影响销售市场的扩大,造成通货膨胀,激化了社会矛盾。因此,从法国的布阿吉尔贝尔开始,对重农学派的主张及政策进行了猛烈抨击。诺斯在这里对自由贸易的思想作了出色的阐述:“阻碍贸易的法律,不论是关于对外贸易或是国内贸易,不论是关于货币或是其他商品,都不是使一个民族富裕、使货币和资本充裕的要素。……我们可以费力筑篱去为杜鹃鸟,但这是徒劳的,因为从来也没有一个人是靠政策致富的;而和平、勤劳和自由却能促进贸易和财富,此外别无其他途径”。对外贸易政策在这里开始w的第一个转折,从干预转为自由放任,其间经过了N·墨尔本、D·诺斯、D·休谟、J·洛克、J·马西、J·D·司徒亚特,至亚当·斯密集其大成,完成于大卫·李嘉图。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指出:“如果外国能以比我们自己制造还便宜的商品供应我们,我们最好就用我们有利地使用自己的产业生产出来的一部分向他们购买。”大卫·李嘉图继承并发展了亚当斯密的观点,在《政治经济学及赋税原理》中他谈到:“如果两个人都能制造鞋和帽,其中一个人在两种职业上都比另一个人强一些,不过制帽时只强l/5或20%,而制鞋时只强l,3或33%,那么这个较强的人专门制鞋,而那个较差的人专门制帽,它不是对于双方都有利么?”在这种思想的支配下,英法等国在l8世纪末至l9世纪末这个时期,大都奉行自由贸易政策,降低关税税率,减少了纳税商品的项目,简化了税法。这种自由贸易思想占主导地位的情况一直持续到1933年大危机之前,大多数的理论和政策均相信,经济处于不均衡状态时,“正如线上悬着一块石子,如果离开了他的均衡位置,地心引力将立即使它恢复均衡位置的趋势。”而政府确实遵照这一思想在这一时期忠实地扮演着“守夜人”的角色。 1776年,美国宣布成为独立国家,为了摆脱英国的殖民统治,避免成为英国的农业附庸A·汉密尔顿坚决主张实行保护关税制度,保护美国当时尚处于幼稚的工业特别是制造业的发展。F·李斯特在他的《政治经济学的国民体系》一书中对这一思想做了十分深刻的论述:“在自由竞争下一个无保护的国家要想成为一个新兴的工业国已经没有可能。……必须牺牲眼前利益,使将来的利益获得保障。……财富的生产力比之财富本身,不晓得要重要多少倍。”在这里,有趣的现象发生了。的第二个转折开始了,重商主义的思想好像又复活了过来。在这一时期,发展中国家的保护贸易理论也颇为引人注目,结构主义学派的劳尔·普雷维什提出中心——外围论,即现实的世界经济中存在着这样的一种结构,就是“中心”和“外围”。它们形成了世界的两极,每一极的生产结构有着重大差别。由于收入弹性的不同,外围国家的贸易条件有恶化的趋势,必须实行保护贸易政策,征收保护关税,鼓励出口。发展中国家必须彻底打破不合理的国际分工体系,打破国际经济旧秩序。从19世纪末到第二次世界大战前,各国普遍完成了产业革命,工业得到迅速发展,世界市场的竞争开始变得激烈,尤其是1929~1933年的世界性经济危机,使市场矛盾进一步激化。各国为了维持本国的生产和就业,纷纷采取了各种措施以保护手段提高关税壁垒,限制外国商品进口,鼓励本国商品出口,以其转嫁本国的经济危机,从而使国际上出现了一个新的贸易保护高潮。这一时期,琼·罗宾逊夫人还给它起了一个固定的名称“以邻为壑(Beggar-t日y—Neig日bour)。超保护贸易理论和政策在w的第三画上书写了浓重的一笔,而凯恩斯主义的产生则可以看作是这第三画的终结。由于有效需求不足,非充分就业是普遍存在的现象,贸易收支不可能自动调节实行平衡,因此政府应积极加强对国际贸易的干预,进行贸易保护,奖出限入,保持顺差,以实行充分就业。贸易保护理论在这一时期占了上风。 但是,实际的情况是某个国家政府采取旨在医治失业的以邻为壑的行为,会产生国际性的以邻为壑的争斗,结果是国际贸易总额与世界产出总额相比萎缩,并最终导致全球经济的衰退。从第二次世纪大战后到7O年代初,世界政治经济力量重新分化组合,美国实力空前提高,强大的经济实力和膨胀的经济,使其既有需要又有能力冲破当时发达国家所实行的高关税的政策。日本和西欧战后经济的恢复和发展,也愿意彼此放松贸易壁垒。此外国际分工的进一步深化,推动生产国际化、资本国际化, 跨国公司的迅速兴起,也迫切需要一个自由贸易环境以推动商品和资本的自由流动。于是,这一时期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对外贸易政策先后出现了自由化倾向,主要表现为大幅度削减关税以及降低和撤销非关税壁垒,区域性和全球性的经济合作组织蓬勃发展,IMF、WorldBank、欧盟、WTO、美加墨自由贸易区、东盟、APEC等经济合作组织先后出现。w在这里重新转折,完成了它的最后一画。这一时期的政策是和理论界的“新自由主义”抬头有直接的关系。“新自由主义”锋芒直指凯恩斯主义,认为西方经济的滞胀是凯恩斯主义造成的恶果,因为政府的过度干预扰乱了市场经济的合理运行,妨碍经济增长,并且是政府预算赤字剧增,造成通货膨胀。在这种指导思想下,这一时期的理论学派如弗莱堡学派、合理预期学派、供给学派、公共选择学派均赞成自由贸易的政策。 在几个世纪的时间内,世界经济是如此有规律的周期性变动,不能不引起我们深思。近年来,随着全球经济进入衰退期,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普遍面lf缶就业压力增大,市场问题严重等问题,国内劳工组织和工业资本家阶级强烈要求政府实行保护贸易政策。这一时期贸易政策的变化主要表现为:一、贸易保护措施由过去以关税为壁垒和直接贸易限制逐渐变为间接的贸易限制;二、贸易政策措施朝着制度化、系统化和综合化的方向发展,贸易保护制度越来越转向管理贸易制度;三、国际贸易壁垒由国家间转变为区域性经济组织之间,区域经济组织内部实行自由贸易制度,组织之外则实行保护贸易制度。9·11之后,美国乃至全球经济跌至谷底,可以预见这股保护贸易的声音还会加强。看来,自由贸易和保护贸易这对矛盾还要继续走下去,这个w也远不是国际贸易历史形态的终结,矛盾的双方还会在对立统一中为自己开辟道路,使世界经济继续向前发展。有人说,从马嘎尔尼访华到今天的WTO,不外还是“自由贸易、协定关税”这八个字。我倒觉得这种说法颇值得商榷。虽然从最终结果来说,我们终于走上二了自由贸易的道路,但这并不意味着可以省略中间的过程不提。如果诚如马嘎尔尼所愿,中国在一个多世纪以前的清朝就实行自由贸易,那恐怕我们现在看到的就不是一个日渐强盛的中国,而是一个西方列强的殖民地和附南国了。从美国和日本发展过程可以清楚地看到,即使是发达国家老大的美、日等国,也经历上述国际贸易政策的变迁。在发展初期,他们均是利用A由贸易出日初级产品或劳动密集型产品所增加的出日收益而在国际市场上筹到资金,进一步扩大出口生产,而不断增加的本地需求则引致了制造业的的大规模建立:在积累够了足够的资金和技术后,政府对贸易活动进行干预,实行贸易保护政策,限制一些工业制成品的进口,以保护民族工业和节约外汇。同时,在独立自主的前提下,利用外国资本,引进外国技术,建立和发展本国工业体系,促进国民经济发展:这就是有名的“进日替代战略”。美国从独立战争到二次大战结束这很长的一段历史中就曾实施了这一战略,赶上并超过了有“世界工厂”美誉之称的英国。在本世纪五、六十年代,日本也曾用严厉的控制出口的政府保护,来推动争取其在世界钢铁、汽车及电子产业争夺领导地位的斗争。结果不久,日本这些产业的产品在世界市场上具有了充分竞争力。劳拉·泰森对5O年代以来日本政府的行为是这样结的:“如果在6O年代,当至少菲亚特汽车公司有一种竞争性产品提供给日本的消费者使用,日本不对外国进口汽车关闭其国内市场,那么,日本的汽车贸易会有今天这样的规模吗?如果在70年代,日本没有对美国生产的低成本高质量的16K随机存取存储器关闭其国内市场,那么日本的半导体工业能有今天的技术及竞争优势吗?如果没有专门针对科宁玻璃公司关闭日本市场而鼓励日本发展国内这方面的生产能力,那么,本能在今天有光导纤维方面的突出优势地位吗?”当他们建立好了本国的制造业,具有了充分竞争力的产品之后,就开始高举起“自由贸易”的大棒.实施“出口替代战略”,来抢占世界市场,享受自由贸易和国际分工的美餐。而当其他国家有了一些有竞争力的产品时,他们又挥舞起“公平贸易”的盾牌保护本国工业,限制其产品进口。 中国的发展也走过了一条类似的道路。建国之初,在“自力更生”的指导思想下,我国对国际贸易和国际收支进行了严格控制,人为割断了国内与国际市场。客观上建立了独立、完整的工业体系,为以后的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底子。8O年代末期,中国制定了沿海经济特区的发展战略,提出要充分发挥广大沿海地区的劳动力优势,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实行“两头在外”、“大进大出”,这一时期劳动密集型的加工业和初级产品为我们筹集到了大量资金,进一步扩大了出13.为“出口导向型”经济的转型积累了大量的资金、技术和人才:进入9O年代以来,通过保护政策,我国的家电行业、纺织业、玩具业和一些高新技术产业具有一定的国际竞争力,这就要求我们逐渐实行自由贸易政策,开辟国际市场,享受由于资源禀赋不同而带来的国际分工的好处9·11之后,全球经济一片灰暗,跌入谷底,而中国经济则作为其中的少有亮点而为世界所瞩目。这正是我们抓紧机遇,缩小差距的良机:以镜为鉴,可以正衣冠;以史为鉴,可以正言行自由贸易与保护贸易理论和政策没有优劣之分,采用什么样的理论和政策一定要结合国情和时代特点。当前推行自由贸易政策,充分利用加入WTO组织的地位,趋利避害,大力扩展外向型经济,扩大出口额度,是我国当前和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所要采取的贸易政策,也是谋求中华民族的第二次伟大复兴的必由之路 国际贸易论文:国际贸易融资有效发展 一、国际贸易融资重要性 在我国当前经济市场化进程中,金融总量开放度不断提高,对外贸易迅速发展,特别是国际贸易条件的改善、进出口商品结构的升级、贸易部门经济效益的提高等,既是我国金融深化的结果,又反过来促进了资本流动和资源配置,推动了我国的贸易进一步深化。然而,我国的金融深化与外贸领域的市场化、国际化并不对称,外贸领域的市场化、国际化水平较高,金融领域的市场化改革较慢,开放水平较低,这又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外贸发展。 二、国际贸易融资业务的发展情况 1.我国国际贸易融资业务发展受阻的原因。一是企业的认识不到位,我国新一轮汇率改革才刚刚起步,在汇改之前,许多企业还没有意识到贸易金融的重要性,绝大多数中小企业尚不会以金融手段为贸易避险;二是企业的信用管理体系缺乏,大多数出口企业还沿用多年来形成的传统交易方式,忽视对进口方资信的调查,加剧了出口企业的收款风险。三是社会信用体系不健全,一些亏损企业管理混乱,资信欠佳,常因资金短缺而利用押汇、打包贷款等融资手段套取银行资金,甚至挪做他用。四是银行内部问题,各大银行虽然都有国际贸易融资业务,但缺乏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在观念、体制、流程、产品和人员还不适应该项业务的迅速发展,特别是缺乏复合型的高素质人员。 2.各层面都在大力推进国际贸易融资业务的发展。近几年各家银行都加快了国际贸易融资业务市场的拓展力度。中国银行2009年底的贸易融资余额约为240亿美元,占市场份额的35%左右,其出口双保理业务量超21亿美元,居全球首位,旨在建设国际一流银行,行先后获得海内外权威媒体评选的“中国最佳贸易融资银行”“、最佳国际业务”、“最佳贸易融资银行”等奖项;建设银行连续两年获得了《环球金融》杂志颁发的“最佳贸易融资银行”奖,标志着建行在贸易融资产品创新、服务技术和风险控制走在了同业的前列。国家越来越重视贸易融资业务的发展:针对日益严峻的对外贸易形势,2009年的“金融国九条”明确指出“改进外汇管理,大力推动贸易投资便利化。适当提高企业预收货款结汇比例,方便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贸易融资”。 3.国际贸易融资业务的畸形发展。基于其广泛用途,国际贸易融资业务已成为各家银行争相发展的业务。但是,我国目前的经济发展,投资依旧占主导地位,即房地产行业。房地产行业的高回报导致了很多畸形的金融现象,特别是资金的投资预期回报率与房价的涨幅挂钩度越来越高,经营环境的恶化导致资金逐步由实体经济流入房地产市场。大多数企业和个人都在固定资产上过度投资,且其资金来源越来越依赖银行融资,甚至民间融资。一些地方的金融环境过于宽松,以温州为例,温州的金融生态环境在国内一直名列前茅,过去的几年里,国际贸易融资作为一种有效的融资途径让大量的贸易流通型企业获得超过自身承受能力之外的大量资金和额度,帮助温州的许多贸易型企业获得了快速的发展。一家不到1000万注册资本的公司可以拿到近3个亿的额度,且全部为担保方式。只要有足够的贸易业务的支撑,就可以拿到相应的融资需求,这就是国际贸易融资能够突破企业自身限制的一个有利条件。也就是基于此,大量的企业不惜一切代价做大流量,做大贸易量。 三、银行如何有效发展国际贸易融资业务 1.加强风险的防控能力。 (1)适应业务定位的变化,树立科学的风险经营与管理理念。一是针对国际贸易金融发展规划中的行业定位、客户定位及产品定位,明确和细化业务准入标准,通过市场细分,有选择地介入重点行业和目标客户,使风险的控制目标不受经营风险区间的变化而有所降低。二是实行适应国际贸易融资特点的授信规模控制方法,将评审工作的重心从风险识别逐步向风险评价过渡。三是加强与市场对接,建立有效的市场调研与沟通机制,并在此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制定相关授信政策和调整评审标准,合理引导营销取向。此外,不断提高专评审人员在国际贸易融资方面的专业能力和水平,进而逐步形成“专家型”评审。 (2)加强业务交流与培训。加强与同业的广泛交流,通过借鉴先进的风险理念及操作模式,结合自身实际,提升风险管控能力和水平。 (3)加强贷后管理。建立风险监控和评价体系,加强对市场的监控。对大宗商品价格、行业景气度等保持及时跟踪。 2.采取适应国际贸易融资特点的担保方式。首先,针对国际贸易融资业务的特点,创新思维,制订操作性较强的担保方案。其次,充分引入第三方金融机构的信用,在一定程度上规避企业面临的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进口国的国家风险。第三,积极鼓励出口企业投保出口信用险。 3.结合市场实际和客户需求。在发展国际贸易融资业务时,区分其目的是首要的。对于非融资需求的国际贸易融资业务,银行承担的风险较低,理应优先发展。对于改善现金流的国际贸易融资业务,要根据企业的自身实力,并结合其上下游客户的实力,进行选择性发展。 4.加快产品创新。分析交易链各环节融资需求和风险特征,研发适应市场的贸易融资新产品。将贸易融资产品与结算、衍生产品、风险管理工具等进行组合,为客户量身定做“贸易融资解决方案”。 5.培养高素质的专业人才队伍。定期对操作、营销及管理队伍进行国际贸易融资方面的专业培训,促使基层人员主动学习相关知识。通过培育一支专业化的操作、营销和管理队伍,为国际贸易融资业务的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 国际贸易论文:对国际贸易的全成本分析 一、引言 对国际贸易学说史的回顾与梳理表明,比较优势反映了不同国家同种产品的机会成本差异,是导致国际贸易发生的基本动因。古典贸易理论中,为克服斯密的绝对优势理论无法解释绝对先进与绝对落后的国家之间的分工与贸易现象之难题,以托伦斯、李嘉图为代表的古典经济学家构造了比较优势理论,在单一劳动要素、完全竞争市场、规模报酬不变、运输成本和交易成本为零等假设条件下,从国家之间技术(劳动生产率)相对差异的角度论证了基于相对生产成本差异的比较优势;以赫克歇尔、俄林等为代表人物的新古典贸易理论在古典贸易理论的基础上将假设前提从单一劳动要素拓展到多种要素,但依然坚持完全竞争市场、规模报酬不变、运输成本和交易成本为零等假设条件,从国家之间要素禀赋差异的角度论证了基于相对生产成本差异的比较优势;以赫尔普曼、克鲁格曼等为代表人物的新贸易理论将假设前提拓展为非完全竞争市场和规模报酬递增(部分新贸易理论模型甚至假定运输成本为正而不为零),在这些更为现实的假设条件下,主要从规模经济的角度论证了基于相对生产成本差异的比较优势①[1];发端于梅勒茨(Melitz,2003)[2]的新新贸易理论(new-new trade theory)②进一步将分析视野从宏观和中观层面细化到企业微观层面,认为产业内企业的异质性、契约体系的质量、企业组织的选择等均能形成一国的比较优势(赵君丽、吴建环,2008[3];樊瑛,2007[4])。从方法论上看,比较优势理论的合理内核是相对优劣的核心思想(陈寿琦,1982)[5],其理论精髓在于“相对比较”,即“双向的纵横之比较”(梁琦、张二震,2002)[6],这也是比较优势理论中“比较”二字的实质所在。然而,随着国际贸易实践的发展和贸易理论的演化,比较优势理论的外围保护带(即该理论的要素观和成本观)却存在着明显的广义化和多元化趋势。通过坚守比较优势理论的内核并拓展其外围保护带,我们曾提出“国际贸易的全成本”概念,并证明了如下命题:包括生产成本、交易成本、环境成本和代际成本等在内的“全成本”是一国参与国际分工和贸易的比较优势的基础(杨青龙,2010)[7]。所谓“国际贸易的全成本”(full cost of international trade),从内涵看,它是某种物品的产权在跨国(或地区)转移中,发生于国际贸易过程,进而涉及生产和消费、经济和生态、今人和后人,使用一切资源要素的代价总和;从外延看,它是以国际贸易中的生产成本、交易成本、环境成本和代际成本等为子系统的动态开放系统。其中,使用劳动、资本、土地、管理等传统要素的代价为生产成本;使用制度要素的代价为交易成本;使用生态环境要素的代价为环境成本;耗费“可持续性”要素的代价为代际成本。“全成本”比较优势(也可称之为“综合比较优势”)是禀赋比较优势、制度比较优势、环境比较优势和“可持续性”比较优势的有机统一(杨青龙,2012a)[8]。③需要指出,对国际贸易进行全成本分析并不是要彻底否定经典的比较优势理论,相反它恰恰是要在坚持与继承比较优势理论合理内核的基础上,尝试从成本视角拓展其外围保护带,形成基于“全成本”的比较优势学说。 然而,现实中要形成基于“全成本”的比较优势,必然会对各国政府提出更高的要求。从某种意义上看,只有政府在市场中积极作为,方能形成对外贸企业具有约束力的“全成本”,从而促进贸易增长、技术进步、制度创新、生态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协调统一。为此,本文先考察政府的政策目标,再分析政府为实现相应目标的政策手段,最后指出政府在四大成本形成过程中扮演的角色。 二、政府的政策目标:“两对理性”的相容 传统经济学证明,在完备的市场经济制度下,人们基于个体理性的决策会无意识地实现集体理性,即个体追求自身利益的过程中,会无意识地促进社会整体财富的增加。对此,亚当·斯密已于1776年在《国富论》中给予了详细证明。然而,当代博弈论的“囚犯困境”模型表明,现实中由于各种主客观原因,当个人出于自利的考虑并基于个体理性作出决策时,往往会导致集体非理性,也即现实中个体理性与集体理性之间存在一定冲突。不仅如此,由于人们的短视行为,在追逐短期利益的过程中,还可能违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所要求的长期理性,从而出现短期理性与长期理性之间的矛盾。在传统经济学的分析框架中,通常没有将制度、生态环境、“可持续性”等要素④纳入内生变量范畴,在完备的基于私人产权的市场机制下,个体理性与集体理性是相容的。然而,由于制度、生态环境和“可持续性”等要素在产权上的公有性,不存在完备的基于私人产权的制度、生态环境和“可持续性”市场,基于个体理性的决策往往会导致对它们的供给不足或过度使用。比如,相对于人们的机会主义行为倾向而言,现实中好的制度总是供给不足;再如,在生态环境和可持续发展方面极易出现诸如环境污染、资源枯竭、能源短缺、生态平衡破坏、发展的可持续性减弱等现象,进而导致宜人生态环境(全球公共品)稀缺和“可持续性”(代际公共品)供给不足。 在国际贸易的全成本分析中,须在传统要素(劳动、资本、土地、管理等)基础上纳入制度、生态环境和“可持续性”要素,在“基于相对生产成本的比较优势”命题之基础上,尝试进一步纳入包括交易成本、环境成本和代际成本在内的广义成本分析。这是因为:(1)在现实的贸易活动中,需要采取贸易制度对人们的机会主义行为加以约束,从而为贸易参与方提供稳定的预期,降低交易风险和交易成本,以便于各国对外贸易的顺利进行。因此,经济学意义上的交易成本作为一种机会成本,我们必须将其纳入比较优势的形成过程,否则无法解释如下现象:尽管两国之间存在传统贸易理论所言的比较优势,但由于交易障碍大、贸易壁垒多,两国仍然无法进行正常的贸易。在各种“贸易战”时期,这种现象尤为明显。(2)若一个国家内部的各个企业基于个体理性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为了减少其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所支付的各种环保费用,不惜以破坏生态环境为代价,这会增加整个国家的环境治理成本,在这里个体理性与集体理性之间存在着明显的冲突;进一步说,这些微观层面的企业行为还会导致该国经贸发展的可持续性弱化,从发展的时间维度看,这会强化代际负外部性,在此还存在着短期理性与长期理性之间的矛盾。(3)若一个国家(或地区)基于个体理性追求该国(或该地区)的利益最大化,努力将污染密集型产业向其他国家(或地区)转移,这种行为一方面可降低该国(或该地区)自身发展过程中的环境成本,但另一方面却增大了世界整体(或国家整体)的环境成本,这必然导致单个国家(或地区)的个体理性与整个世界(或整个国家)的集体理性之间的冲突。进一步说,这些国家(或地区)纷纷向境外(或本地区之外)转移污染的行为也会对世界(或国家)经贸发展的可持续性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从而会强化代际负外部性,在此也存 在着短期理性与长期理性之间的矛盾。可见,个体理性与集体理性之间的冲突、短期理性与长期理性之间的矛盾是现实生活中各种与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有关的不良现象在理论和逻辑上的展现。 交易过程中人们的种种机会主义行为倾向可看作“交易外部性”(王颜齐、郭翔宇,2011)[10],“生态环境破坏”可视为分析视野从经济系统拓展到经济—环境大系统的过程中所出现的“空间外部性”,“可持续性弱化”则可看作是分析范围从静态的经济—环境大系统拓展到动态的经济—环境大系统的过程中所出现的“时间外部性”。基于上述理解,“国际贸易的全成本论”(杨青龙,2010)[7]强调同时将交易外部性、空间外部性和时间外部性内部化,在国际贸易的成本分析中同时考察生产成本、交易成本、环境成本和代际成本。强调将交易外部性内部化,其意图在于将交易成本纳入比较优势形成过程,促使人们在交易过程中遵守合约、诚实守信;强调将空间外部性内部化,其意图在于将环境成本纳入比较优势形成过程,促使环境保护与对外贸易发展的有机融合;强调将时间外部性内部化,其意图在于将代际成本纳入比较优势形成过程,促使可持续发展理念与对外贸易发展的有机结合。“全成本”分析的最终目标是:化解个体理性与集体理性、短期理性与长期理性等“两对理性”之间的冲突和矛盾。可将这一目标形象地表示为图1。 大部分国际贸易理论都是从供给和生产成本的角度来解释国际贸易的动因(海闻,等,2003)[11],古典、新古典和新贸易理论分别从技术(劳动生产率)、禀赋、规模经济角度分析了相对生产成本差异,进而寻求比较优势的来源。在生产成本基础上纳入交易成本、环境成本和代际成本之后形成的基于“全成本”的比较优势则表明,任何一个企业(或地区、国家等)只顾及自身利益或短期利益的狭隘行为,都不可能带来真正意义上的比较优势。也正因如此,只有通过对比较优势理论的成本观进行新综合,才能为解决世界各国在经济贸易发展过程中遇到的较为普遍的机会主义行为以及各种空间负外部性和时间负外部性等问题提供战略和对策。 三、政府的政策手段:外部成本内部化 (一)制度、生态环境和“可持续性”:从外生变量到内生变量 传统经济理论以资源稀缺性为逻辑前提,以收入或成本预算为约束条件,以利益(含效用、利润等)最大化为行为目标,以帕累托效率为评判标准,构造了消费者理论、生产者理论、市场理论等,形成了看似“完美”的理论体系。虽然新古典经济学强调资源稀缺性,但却认为依靠技术进步和价格上涨等机制,人们可通过研发活动逐步发明替代资源,从而减少对资源的需求,所有资源永远不可能枯竭。因此,在新古典理论的分析框架下,制度、生态环境、“可持续性”等均是作为经济系统的外生变量而存在的。生态环境对污染的净化能力和对废弃物的吸纳能力是无限的,劳动、资本、土地、管理、制度、生态环境等各类要素的供给能力总能满足经济运行的需要,经济贸易活动可永续发展和持续发展。但是,新古典经济理论忽视了如下基本事实:其一,制度、生态环境、“可持续性”等是内生变量而非外生变量,世界各国经济增长和发展的历史已充分表明了这一点;其二,个别资源具有可替代性并不能表明一切资源均具有可替代性,毕竟人类只有一个地球;其三,技术进步也存在自然法则极限(比如“热力学极限”),技术进步和资源的可替代性不可能超越这些极限(伍世安,2010)[12]。所以,制度、生态环境和“可持续性”作为稀缺要素,在经济贸易活动中不宜被简单地加以外生化处理。其中,新制度经济学的研究表明,制度对一个经济体的贸易增长和发展绩效具有不容忽视的作用,制度也是比较优势的来源(Nunn,2007)[13],“与技术和禀赋的作用相类似,制度的比较优势也是国际贸易方式的重要决定因素”(鞠建东,2008)[14]。生态经济学和环境经济学的研究发现,生态环境在提供能源资源、原材料和吸纳废弃物等方面对经济活动具有不容忽视的作用。当前,日益衰减的自然资本已成为经济发展的限制性要素(诸大建、周建亮,2003)[15],从而须将生态环境纳入内生变量加以处理;可持续发展经济学的探索则表明,“可持续性”直接关乎经贸活动的长远发展,人类在为本代人谋福利的同时,也必须考虑“代际公平”,将后代人的利益和发展置于突出地位,否则当展一旦突破“可持续性”的极限,持续发展和长远发展便难以为继,故应将“可持续性”纳入内生变量范畴。因此,成本和价格不仅要反映各经济主体之间的利益均衡,而且要体现当代人与当代人、当代人与生态环境、当代人与后代人之间的和谐相处。进一步说,“只有当市场价格能反映全部成本时,市场分配才是有效和公平的”(马士国,2007)[16]。 总之,国际贸易理论作为重要的经济学分支,在构造“国际贸易的全成本”系统时,必须在现有经济学研究的基础上,同时将制度、生态环境和“可持续性”等要素纳入内生变量范畴。 (二)交易成本、环境成本和代际成本:从外部成本到内部成本 在经济学中,成本有私人成本和社会成本之分,收益则有私人收益和社会收益之分。当私人成本与社会成本或私人收益与社会收益不一致时,就产生了外部性问题。 在生产成本、交易成本、环境成本、代际成本等四大成本中,只有生产成本可在一定意义上视为私人成本,而交易成本、环境成本和代际成本分别作为使用制度要素、使用生态环境要素和牺牲“可持续性”要素的代价,均属于社会成本。国际贸易理论是开放条件下的微观经济学,其方法论基础是个体分析。传统贸易理论和经济学理论常常将交易成本、环境成本和代际成本排斥在分析范围之外,将其归结为“市场失灵”,并认为由于技术或经济方面的原因,这些成本往往难以通过价格计算,进而难以通过货币结算,从而不可能将他们纳入市场体系,政府为降低交易成本的努力以及在治理生态环境、维护可持续发展等方面的开支是一种公共支出。 经济学以稀缺资源的配置为中心议题,以效率为基本导向,经济分析追求如下“最小—最大”目标:同等收益(或产出)时的成本(或投入)最小化,同样成本(或投入)时的收益(或产出)最大化。其中,“追求效率的最重要原则就是计算所有的成本”(戴利,2006)[17]。从本质上看,国际贸易是产权的跨国(或地区)转移,它不仅牵涉企业个体,而且必然影响社会整体。为了保证国际贸易的顺利运行和可持续发展,需要做到:一方面,在经济系统内部补偿各项制度成本或交易成本,将机会主义等行为对应的成本表现在国际贸易的成本系统中,从而将“交易外部性”内部化;另一方面鉴于在经济系统与生态环境系统之间存在空间外部性、在静态系统与动态系统之间存在时间外部性,应通过推行“污染者付费、利用者补偿、开发者保护、破坏者恢复”的原则,建立健全各类资源环境的有偿使用制度,从而尽可能将各类空间负外部性和时间负外部性内部化,其中各国为缓解生态环境破坏和推进国际贸易可持续发展所运用的有关措施,如资源环境税费、资源能源储备制度、各类资源基金制度、对部分稀缺资源出口的惩罚性关税或出口配额措施等,正是将环境成本或代际成本内部化的典型表现。因此,可将“全成本”形成过程形象地表示为图2。 可见,“国际贸易的全成本”除了包括生产成本外,还必须涵盖交易成本、环境成本和代际成本。 四、政府扮演的角色:守夜者、规制者、调节者、守望者统一于一身 为化解个体理性与集体理性、短期理性与长期理性之间的冲突和矛盾,经济学家们给出了两种思路:其一,进一步发挥市场的作用。这种思路不否定人类的个体理性和短期理性,而是通过重新进行机制和制度设计,使人们在新的机制和制度下追求自身利益和短期利益的过程中,同时也实现集体理性和长期理性。其二,引入政府干预。这种思路认为,制度、生态环境、“可持续性”等是市场失灵的领域,政府应通过采取税费、罚金、补贴等手段调整人们的成本和收益预期,让人们主动适应集体理性和长期理性。从方法论 层面看,这是两种不同的解决问题的方法:前者的思路是从个体(短期)理性到集体(长期)理性,属“市场”方法;后者是直接通过干预实现集体(长期)理性,属“干预”方法。本文认为,抽象地讨论“市场”与“干预”孰优孰劣的意义其实并不大,现实的经济运行往往既需要“市场”,也需要“干预”,国际贸易的发展同样如此。为此,本文主张通过两种手段的有机结合,在尊重个体理性、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的基础上,通过政策设计逐步实现制度、生态环境和“可持续性”要素利用过程中的集体理性和长期理性。其中,国际贸易的发展主要由比较优势驱动,而比较优势归根结底是一种利益驱动机制,进而需要充分发挥市场的作用,但制度、生态环境和“可持续性”要素在消费方面往往具有非排他性和一定程度的非竞争性,并且很多时候在技术上难以对其进行分割,因此仅仅依靠基于个体理性的市场机制可能无法有效实现个体理性与集体理性、短期理性与长期理性相容和统一的目标。比如,美国曾经出现的基于“小政府、大市场”的资源环境产权设计方案就广受批评。 当然,在经济运行中也可能出现“政府失灵”。传统干预理论暗含的三个假设前提分别是:政府是公共利益的忠实代表、政府决策具有充分和完备的信息、政府干预的成本为零,这些前提在现实中往往难以成立,于是可能会出现“政府失灵”(许纯祯,1999)[18]。其一,新政治经济学的研究表明,政府并非彻底的公共利益的忠实代表⑤,政府在追求自身利益的过程中,很可能导致资源配置效率会偏离帕累托最优。其二,政府的决策信息往往并不充分和完备,进而其决策难免出现一定偏差。其三,政府的干预成本为正而不为零。此外,现实中存在“对作为人的政府的监督”“对规制者的规制”等诸多难题,并且政府履行其各种职能的效率和效果也有进一步提升的空间。但不可否认,由于制度、生态环境和“可持续性”具有一定程度的公共品或准公共品属性,以政府为人,通过采取税费、罚金、补贴等广义价格手段,调整各个经济主体的成本和收益预期,并由其各自作出决策,可能是一种实现生态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目标所要求的“集体理性”和“长期理性”的重要手段。在这一理念的指导下,促进国际贸易发展的政策设计,可以既通过市场充分发挥经济主体的个体(短期)理性,也包括政府的干预,从某种意义上看,是“市场”方法和“干预”方法有机结合而成的“广义成本”或“广义价格”手段。 因此,政府在国际贸易发展过程中要承担一定责任,必须同时为当代人和后代人做“人”,在当代不仅要制定好各类贸易制度,而且要履行管理、分配资源环境的职责,对后代保证资源环境在代际的良性循环和公平分配(高辉清,2008)[19]。在国际贸易的成本系统中,政府的地位和作用分别表现为:在生产成本形成过程中,政府是“守夜者”(亚当·斯密语);在交易成本形成过程中,政府是“规制者”;在环境成本形成过程中,政府是“调节者”;在代际成本形成过程中,政府是后代人的“守望者”。经济学理论认为,政府的基本职能之一就是界定和保护产权。显然,随着成本的广义化,政府界定和保护产权的地位和作用也会越来越大,对成本形成的影响力也会越来越强,呈梯度推进态势。传统要素、制度、生态环境和“可持续性”等资源要素不仅具有数量上的稀缺性,而且具有本质上的有用性、归属上的产权性和计量上的价值性(杨青龙,2012c)[20]。其中,要素的产权性和价值性均有赖于政府来解决或组织解决,这凸显了政府在成本形成中的地位和作用。因此,“全成本”概念不仅包括市场条件下的生产成本,而且包括政府规制下的交易成本、政府调节下的环境成本和政府“守望”下的代际成本。 总之,制度差异可以塑造比较优势,使用制度要素而表现出来的交易成本应进入一国比较优势的形成过程中。而环境成本内部化和代际成本内部化,同样在塑造一国比较优势时发挥着重要作用,“成本内部化的一个最重要的含义,可能在于它对比较优势格局的改变。成本内部化的累积效应,将带来的一个重大变化,即它将改变比较优势的定义”(潘家华,2007)[21]。因此,当前贸易理论需要同时纳入制度、生态环境和“可持续性”要素,形成比较优势的成本中,既要纳入交易成本,还要使空间外部性内部化(纳入环境成本)和时间外部性内部化(纳入代际成本),从而需要新增三项成本——交易成本、环境成本和代际成本,最终形成以生产成本、交易成本、环境成本和代际成本为子系统的“全成本”系统,它应成为各国参与国际分工和贸易的比较优势的基础。唯有如此,才可能实现贸易增长、技术进步、制度创新、生态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有机统一。 注释: ①当然,对于能否将新贸易理论归结为比较优势理论,理论界尚存在一定争议。但正如新贸易理论的代表人物格罗斯曼和赫尔普曼(Grossman和Helpman,1989)所指出的,李嘉图的比较优势和基于规模经济的比较优势分别是先天获得和后天获得的比较优势。本文认为,由于新贸易理论中的规模经济理论、产品生命周期理论等都坚持了“相对比较”的内核,它们都是经过拓展的比较优势理论。如果将李嘉图意义上的比较优势理论认定为“狭义比较优势理论”,那么可将新贸易理论归结为“广义比较优势理论”。 ②与传统理论不同,该理论假设每一个产业内包含若干异质性企业,企业的异质性主要体现为生产率不同及其导致的组织形式不同。模型分析结论认为,高生产率的企业将出口,低生产率的企业只在国内生产和销售,贸易的开展甚至可能使低生产率企业退出该产业,这种产业内企业的优胜劣汰将提升整个产业的总生产率。 ③限于本文主题,在此仅对“国际贸易的全成本论”作简要阐述,更详细的讨论可参阅杨青龙(2010)和杨青龙(2012a)。 ④将制度和生态环境理解为要素范畴并不难理解,难点在于如何看待“可持续性”(sustainability)要素。笔者认为,“可持续性”是一种“代际公共品”(inter-generational public goods),具有非竞争性、非排他性、时间性、后代人“缺位”等特征。在当代人仅考虑其私人成本和私人收益的决策机制下必然出现“可持续性”的供给不足,进而它会成为一种稀缺要素。耗费“可持续性”要素的代价就是本文中的“代际成本”(inter-generational costs)。关于“可持续性”与代际成本的关系,两种极端情形是:其一,一国经贸可永续发展(即“完全可持续”)时,代际成本为零;其二,一国经贸发展完全不可持续时,代际成本趋于无穷大。现实情况往往介于上述两个极端之间——代际成本在现实中存在且为正。总体来看,代际成本与“可持续性”负相关,即:可持续性越强,代际成本越小;反之,代际成本越大。更详细的论述可参阅杨青龙(2012b)。 ⑤新政治经济学的深入考察表明,现实中的政府既非“仁慈的政府”(追求集体利益),也非“自利的政府”(追求个体利益),而往往表现为“民主的政府”(兼顾个体利益和集体利益)。 国际贸易论文:国际贸易对国内环境影响以及应对举措 随着国际贸易规模的扩大和各国经济的发展,生产和消费活动逐渐超出了自然环境的承受能力,甚至威胁到了人类的生存和发展,特别是在20世纪60年代以后,环境问题越来越成为制约经济发展的瓶颈,治理环境污染已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 一、国际贸易对我国环境带来的负面影响 迅猛增长的国际贸易也使中国生态环境带面临十分严峻的形势。过渡出口造成掠夺性资源开采,进口贸易中的危险废物和污染性技术的转移,给中国资源带来巨大的破坏。 对环境的压力主要来自于自然、生产、流通、消费等方面的污染。 第一,从自然生物方面看。由于国际贸易往来越来越频繁,生物入侵所引发的生物灾害和生物安全问题日益严峻和突现,已成为全球性问题。目前入侵我国的外来物种有400多种,其中危害较大的有100余种。在世界自然保护联盟公布的全球100种最具威胁的外来物种中,我国就有50余种。外来有害生物入侵在我国,仅因烟粉虱、紫茎泽兰、松材线虫病等11种主要外来入侵生物每年给农林牧渔业生产造成的经济损失就达574亿多元。以木材为例,近年来随着我国木材需求的不断加大,木材进口数量迅速上升。由于原木输出国除害处理技术相对落后或处理条件无法达到规定要求,因此进口原木携带各类有害生物的情况非常严重。 第二,从生产方面看。随着经济的全球一体化发展,发达国家越来越看好中国这个市场给他们带来的丰厚利润,在加强了国际合作的同时一些外商投资企业披着“投资兴业”的外衣,特别是有害废物通过各种途经向环境标准较低的发展中国家转移。我国很多中小型企业生产粗放,资源浪费严重,环境污染较大;农业生产农药。化肥施用过多过滥,导致农业资源污染和农材环境污染日益加重,一些矿产资源的乱采滥挖和盲目开发高污染)产品出口也给我国生态环境带来了可怕的灾难,这些生产性污染在工业领域具有明显的行业特点,在生产中是不可避免的,进一步加剧了发展中国家的环境问题。 第三,从流通方面看。流通性污染是指贸易通过运输对环境资源造成的影响。近些年来,由于乱上项目,盲目开发,严重影响了生态环境的质量。比如运输工具在消耗能源过程中产生,矿物燃料是大部分运输工具所需的动力能源。矿物燃料的开采和加会造成空气和水的污染;还有石油运输中的泄漏加剧了这种污染。运输过程中对环境资源的影响不仅包括噪声、向大气和水体排放污染物、消耗不可再生资源等,还涉及到公路、铁路建设使土地资源和深层土壤结构受到影响,另外运输工具制造等带来的资源开发利用在一定程度上破坏了生态环境。 第四,从消费方面看。消费性污染主要是进口国的消费者消费进口产品而给环境带来的污染。经济的增长使人们消费水平不断提高,国际贸易使消费者消费的选择更加多元化,人们在提高生活质量同时,因消费而导致的包装污染、残余污染、废弃污染也正演绎成当今消费污染的三大污染源。处理这些污染垃圾需要大量的成本,有时又产生新的污染,从而造成了环境污染恶性循环。 二、国际贸易对我国环境污染的原因分析 中国本身处于非常复杂的客观环境条件下:地理位置优势,生态环境复杂且脆弱,自然灾害频发。同时,中国环境却处在一种令人堪忧的状态:大气污染、水质污染、固体废弃物污染、噪声污染、光污染、电磁污染以及新的污染种类的不断出现;并且,生态平衡也受到严重威胁:土地退化现象严重,森林资源减少,生物多样性遭遇严重威胁。中国的社会经济及规模在不断发展扩大,对资源的消耗速度及强度也在持续增加,生产与生活所产生的废弃物的数量与种类也不断增加,一旦超出环境自净的能力必然导致资源与环境问题显性化。引起环境污染的原因有很多种,可以归结为以下几个方面:(1)人口过快增长(2)发展不足(3)经济结构对环境的影响(4)认识偏差与工作失误(5)环境法制不完善,环境管理能力薄弱(6)环境管理体制不顺(7)环境投入严重不足,机制不健全(8)生态环境先天不足,在经济建设中对这个特点认识不够。但从经济学上分析,环境污染的根本原因是市场失灵和政府政策失灵。市场不能反映环境的价值时,就会发生市场失灵;政府政策不能纠正甚至造成或者加剧市场失灵时,就会发生干预失灵。 三、解决国际贸易中环境问题的对策与思考 1、加强宣传和教育,提高全民环保意识。有些人认为外贸属于流通领域,环保是环保部门与生产部门的事,对国外环保方面的许多规定,对国际标准和中国的相应对策还缺乏系统深入的研究,导致违反环保法规的事时有发生,使得进口中出现了国外向我国倾销垃圾的现象。没有环保就没有发展,发展是为了更好的环保,只有环保意识提高了才能取得真正意义的协调发展。 2、完善国际贸易中环境保护政策、法规,严格执法。根据国际市场的新趋势,我国要尽快完善贸易中的环境法规,一是适应国情,尽快制定、完善我国生产和销售中有关环保的标准和法规,使我国外贸的环境管理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二是要加强在经贸活动中对国际环境和资源公约、环保标准、法规的宣传,以预防为主,强化监督检查,对贸易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公开曝光,依法惩处,强化政府的环境管理职能,发挥广大消费者和全社会的监督作用,保证各国间贸易的正常运行。 3、推行合理的国际标准,加强环保国际合作。目前,从整体上来看,我国采用国际标准的状况仍很落后。政府要努力促进国家间生态标志和其他环境标准的互认,协助我国外贸企业通过ISO14001认证。我国要在继续靠近国际标准的同时,组织更多的标准化专家参与国际 标准的制定工作,加入相关国际环保组织,取得合法地位,充分利用国际上保护发展中国家免受发达国家歧视和限制的保护条款,争取自己合法权益,为我国产品顺利进入国际市场创造条件,努力提高我国自己的环境标准,这些标准包括产品的环境标准、企业环境管理标准、环境质量标准等,使我国不会因达不到对方的环境标准而受技术壁垒所阻。 4、加大环境保护的财政支持。财政部门应给予注重环境保护的外贸企业优惠的鼓励政策,资金上给予大力支持,在政策上给予适当的倾斜,一是把环保因素作为银行信贷的重要条件,严格审核借款,拒绝有污染的产品和项目的信贷支持;二是大力扶持那些科技含量高、附加值高、低耗、少污染的产品和产业的出品;三是运用外汇储蓄引进急需的环保技术和设备,还可以对环保有贡献的外贸企业进行奖励或者给予补贴。 5、发展绿色经贸,走可持续发展之路。随着世界贸易中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主题的深入,贸易与环境的关系越来越成为世界贸易领域的热点问题,绿色贸易已成为国际贸易中一股强大潮流。1997年联合国国际环境与发展委员会将“可持续发展”定义为“在不牺牲未来几代人需要的情况下,满足我们这代人的需要。”这标志着将资源和环境,公平和合理与经济结合起来讨论发展,强调资源、环境与经济的一体化发展已成为全人类的共识。当前,全世界都在倡导绿色产品,它将成为21世纪的主导,我国外贸行业要抓住这一良机,调整出口商品结构,引进先进技术,增加人力资本投入,鼓励企业进行研发创新;保护知识产权等方式促进技术进步,提升出口商品的科技含量和附加值,优化出口商品结构,降低出口产品的能源与原材料消耗,使外贸增长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在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上兼顾贸易的可持续发展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是实现贸易与环保双向促进的共同目标,最终使我国的对外贸易得到可持续的、长远而健康的发展。 国际贸易论文:当知识产权保护机制遭遇国际贸易自由化 【论文关键词】:贸易自由化;知识产权保护;国际贸易;商业经济 【论文摘要】:国际贸易自由化是世界经济相互依存的需要,随着知识经济的到来,国际贸易和知识产权保护的关系日益密切,当知识产权保护机制遭遇国际贸易自由化时,两者是怎样的关系?是相互制约的还是紧密联系的?文章做了简明的分析。 全球化是经济发展的终极目标,而国际贸易是全球化的推动力。伴随知识经济的到来,国际贸易中的知识产权保护越来越受到各国政府的重视。 1. 知识产权保护与国际贸易自由化的关系 2007年,我国年度外贸进出口总值首次超过2万亿美元,达21738亿美元,比上年增长23.5%,净增加4134亿美元,全年累计贸易顺差2622亿美元。中国对外贸易快速发展的同时,中国企业在海内外市场不断遭遇知识产权纠纷,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知识产权与国际贸易的联系日益密切。 伴随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程度的提高,国际贸易的发展水平越来越高,适当的知识产权保护可以促进国际贸易的发展,但是保护的过度加强,会阻碍国际贸易自由化的发展。由于技术的创新和扩散,产品和生物一样,也有一个生命周期。在产品生命周期的不同阶段,各国在国际贸易中的地位是不同的,应采用不同的知识产权策略。 技术创新是产业发展链的开端,而知识产权的形成和界定贯穿于技术创新的整个过程之中。在农业社会中,对部分群体的知识产权侵犯构不成对社会发展的阻碍。随着工业社会和信息社会的到来,知识对社会经济发展的保障、促进和推动作用,超过任何一个时代。此时,对知识产权加大保护力度,对社会效率的增加作用明显。随着保护力度的不断加强,社会效率的增长逐渐缓慢,当社会效率达到最大值时,知识产权保护标准能够很好地权衡权利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垄断性与创新性之间的关系。当保护标准超过该点时,社会效率不是上升,而是下降。因此,高标准的国际知识产权保护,并不必然带来社会效率的上升。 知识产权制度的根本目的在于推动科技创新与社会进步,各国应寻求适度保护标准,在静态损失与动态效益之间寻找最佳平衡点。发展中国家应建立与本国国情相适应的知识产权战略,将知识产权中保护垄断的尺度控制在"保护创新"的边界中。 2. 我国对外贸易中的知识产权保护战略 加入WTO以来,我国对外贸易增长速度连续6年保持在20%以上,进出口规模翻了两番。随着相关承诺的逐步实施,围绕知识产权问题所进行的竞争,成为我国参与国际贸易竞争的重要形式。只有制定适宜的知识产权战略,才能有效地维护我国的对外贸易秩序和经济安全。 ⑴ 制定和实施有效的专利战略 对我国来说,研制出高新技术还不够,拥有有效的专利战略才能最终形成自己独特的市场竞争优势。发达国家纷纷制定专利战略,并把它作为知识产权战略的核心。但是我国大部分的国内企业还没有申请过专利,因此,制定有效的专利战略,提高我国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刻不容缓。包括:1.基本专利战略,企业在准确地预测未来技术发展方向的基础上,将核心技术或基础研究作为专利申请的基本方向。2.专利与商标相结合战略,企业间签订协议,相互交换专利的使用权和商标的使用权。3.资本、技术和产品输出的专利权运用战略,企业在资本、技术和产品输出前,先在输入国申请专利,保护资本、技术和产品的独占权。 ⑵ 进一步完善对外贸易中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框架 建立和完善适合我国自身研发水平和经济发展水平的立法和配套法规,要借鉴相关国家的立法经验,建立起以知识产权专门立法为核心,《对外贸易法》、《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等贸易环节的法律法规为补充,《反垄断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等市场秩序方面的立法为支持的法律框架体系。进一步改善与对外贸易中知识产权保护制度配套的法律、政策和市场环境,增强配套法律的可操作性。 ⑶ 增强我国企业和全社会在对外贸易中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我国企业缺乏境外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境外申请专利和注册商标数量较低。据调查,我国企业申请国际专利件数不足2.2%。其中国有企业占主导地位,民营以及其他经济类型的企业申请国外专利的比例更小。我国50个最着名的品牌商标在调查的5个国家(地区)注册情况中,未注册的比率高达53.2%。我国企业必须加强境外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政府也应加大对知识产权保护及相关法律知识的宣传与普及,在全社会形成重视、尊重、维护知识产权的良好氛围。 ⑷ 增强我国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 我国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不强,主要是由于我国技术创新的激励、决策、运行、调节、扩散等机制的建设不够完善。在政府层面,加大研究开发投入力度,进一步提高研发费用占GDP的比重,设立技术创新基金;在企业层面,确立企业自主创新的主体地位,把技术创新与市场相结合;在研究机构和高校层面,充分发挥科研院所和高校在企业自主创新中的中坚作用,建立产学研合作机制,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联合建立技术中心。 ⑸ 运用WTO规则解决知识产权争端 我国要充分利用世贸规则解决贸易争端,比如在中美贸易中,知识产权问题一直是中美关系的"软肋"之一,现在,在这一问题上美国政府和企业界正在步调一致地展开行动。美国也多次以中国对知识产权保护不力为理由,用WTO规则向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发难。对此,中国应积极应对,运用WTO规则解决有关知识产权的贸易争端。 国际贸易论文:中国国际贸易发展变位的思考 我国商务部2006年7月公布的数据显示,2006年6月贸易顺差145亿美元,连续第二个月创出历史新高,同时也是连续第26个月实现贸易顺差。2006年上半年贸易顺差达到614.5亿美元,具体来说,我国2006年6月当月的出口总值就达到了813.3亿美元,同时出口总值达到668.1亿美元,进出口相抵,实现了顺差145亿美元,高于2006年5月份的130亿美元,再创新高的历史水平,同比增长了49%。这也就是说,2006年上半年我国出口总值4285.9亿美元,进口3671.5亿美元,累计实现贸易顺差614.5亿美元,同比增长54.9%。 就国内而言,国际贸易顺差增量加大会带动货币供应增加,从而刺激通货膨胀。就国际而言,国际贸易越来越大的顺差必将进一步增加人民币的升值压力,以及由此带来的与相关国家今后外贸关系的必然摩擦。这些都需要从可行性及操作性的层面考虑,既要高屋建瓴地考虑如何进一步发展外贸,从成本、效率和风险角度,全面考查我国的外贸策略,又要从相关国家的利益角度(包括经济利益和政治利益)做变位思考。也许更能看出巨大贸易顺差背后的利益冲突。 变位思考即逆向思维,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创造性思维方式。通过变位思考的方式,可以由一点到多点、由点及面、由此及彼地进行多向化、多元化的思维,从多方面、全方位的看问题,以便更好地解决问题。本文通过变位思考的方法,针对我国与美国、欧盟和日本等主要贸易伙伴的关系分别进行分析,强调在当今经济全球化、一体化的背景下,我国要如何进一步发展对外贸易,以期对我国未来的经济发展有所启示。 中美外贸的变位思考 中美外贸赤字是近些年的热门话题,站在美国立场,近年来与我国的外贸出口总是小于进口,外贸逆差总体趋势在加大。媒体从1975年起就一直在报道美国存在的巨大贸易赤字,商品与服务进口一直大于出口,与之相反,日本、德国、法国的大部分时间内都具有商品贸易顺差。 如此长期的外贸逆差以及由此引发的美国国内对此问题的争论,也应该引发我国的变位思考。 2006年以来美国经济继续走强。作为世界最大的经济体,依靠强势美元的支撑,美国近些年一直走的是高消费、低储蓄甚至负储蓄的路。最近两年,美国更是用不断升息作为重要手段,支撑强势美元。从2004年6月第一次加息到2006年3月已是第15次加息,平均每年加息5次以上,短期利率从1%提升到4.75%,近期又上调到5%。在短期利率不断提升时,长期利率却不升反降,作为长期利率基础的10年期国债收益率从2004年6月的4.87%降至一年后的3.89%,2005年12月甚至跌到两年期收益率之下,这样操作就带来了楼市和股市的繁荣。2005年房价上涨了13%,道琼斯指数也创新高,支撑了美国的经济增长。美国用美元作为支付手段大量进口商品,外贸赤字的形成本来就在估计之内。对此美国政府并不十分担心。因为各国持有的美元再作为投资资本购买美元资产流入美国,支持了高额的财政赤字和贸易逆差,既实现了美国国际收支的平衡,又完成了世界经济的循环。因此,至少从近期看,外贸逆差并不能构成对美国经济的危害,甚至反而是一种互补,是世界经济循环中顺理成章的一个环节。 而我国需要密切注意的不是美国媒体对美中外贸逆差的巨大反响,而是美国国内因素与国际因素相互关系的巨大变化。从美国国内的经济发展看,随着近年加息不断进行,2006年4月初,十年期国债的收益率上升到4.905%,而市场预期则肯定会突破5%,且短期内不会下降。那么,长期利率的攀升就会改变美国人贷款购房、负债消费的行为。2006年2月,美国新房销售已下降17个百分点。这种情况如果进一步发展,就会刺破美国的房地产泡沫,打击美国的经济,并进而打破现行美国和世界经济的循环。如果美国房地产泡沫破灭,投资和消费需求萎缩,进口减少,现行经济循环就会中断。 国际因素的变化主要是欧洲经济和日本经济的变化。欧洲经济正在恢复,日本经济则强劲复苏。如果欧元日元同时加息,美国只有两种选择:如果维持目前的利率不变,保持楼市不垮,却必然造成资本流入减少;如果继续升息,吸引资本流入,就会刺破房地产泡沫。这两种选择都会影响美国经济和世界经济的循环程序,因此,需要美国政府全力应对。至于中美外贸的逆差,在美国看来,只是外部国际因素中一个非主流的因素,只是美国经济循环中一个非主流的问题,甚至还不是美国引领世界经济循环的一个重要问题。只有当整个国际经济循环需要做大的变动时,美中贸易逆差这一问题才会被提到议事日程上。 中日外贸的变位思考 中日国际贸易的变位思考主要应着眼在政治上而非经济上。从经济上讲,双方外贸数额巨大。2005年,总额达到1894亿美元,2006年将突破2000亿美元。自1978年8月《中日和平友好条约》签署,1979年始,历经日本20任内阁,总额高达3.3万亿日元的日本“政府开放援助”,对我国的改革开放作出了一定的贡献。 尽管面对我国民间强烈反日情绪,日本企业2005年度在我国的直接投资额仍比2004年度猛增19.8%,达到65.3亿美元的历史新纪录。面对如此增速的巨额经济投资,中国人是否应该变位来想一想。日本首相小泉六次参拜靖国神社,激起了中国人的愤怒。作为普通人完全可以理解,所有的激情抗议也好,漫骂也好,皆不为过,但是对于制定富国强民的决策者,一定要理性的对待这些问题。小泉果然是故意惹恼中方,企图以无罪的形象与我国抗衡。 小泉在日本开创了小泉时代,结束了他前几任首相的短命内阁时代,他打碎了旧的自民党,组建了三党(自民党、公明党、社会党)联合政府;他的政府结构改革成效显着,确立了适应21世纪的经济社会体系;他批评“全权政治”,建议并领导了邮政事业民营化,拆散拥有340万亿日元(占日本国民储蓄25%)资产,27万名公务员(占日本政府人员构成的30%)的邮政系统,将其彻底民营化。今天,“邮政”成为日本最大的“政治正确”,大方向已不容逆转并在客观上决定了“后小泉时代”政权的性质。今天在日本,改革被公认为政治正确,用小泉自己的话说:“谁不改革谁下台”。小泉时代使日本经济走出了长期低迷,改革已见 成效,今年已走上强劲复苏。 当今各国间的综合国力竞争,某种程度上也是国民素质的竞争,如何看待日本,也是国民素质的重要表现。如果以开放豁达的心态来看待日本这个民族,有强大的民族凝聚力、有了真正的大国强国心态,反日情绪是可以不必那么激动的。近百年来日本民族以藐视和征服的心态看待我国,以冷战式的结盟对付我国,最近几年在政治上双方又多有摩擦,但是中日贸易却一直在做着大买卖。 我国和欧盟外贸的变位思考 我国与欧盟的国际贸易一直在稳步发展。双方外贸增长的同时却并不能使欧盟承认我国的市场经济地位。在欧盟看来,我国的市场经济仍是不完整的,由此造成近些年来外贸摩擦不断,反对我国倾销的呼声此起彼伏。 欧盟都是由传统意义上的西方国家组成。面对我国近年来经济上的崛起,西方媒体议论的热点包括:20年后中国将成为全球最大的经济体;中国具有扩张倾向;中国将对邻国构成威胁;中国不仅在国际市场大量采购资源产品,还试图控制他们,中国同伊朗、苏丹、津巴布韦等国家商讨双边协定,以便获得并控制那里的石油、天然气,中国为此还保护这些国家免受联合国的制裁和禁运;中国的国企,甚至还控制了非洲诸多的矿井、土地、林场和渔场。上述这些,构成了“中国威胁论”。 按照某些西方人的推想,我国在看得见的未来会向世界源源不断地索取庞大的能源和原材料,也许还会用武力胁迫弱小国家。西方人的这种担忧类似于美国人当年对德国工业化崛起时的担忧。因此欧盟内的一些国家,就得出了应当遏制我国发展的结论。尽管2001年我国作出重大让步后加入WTO,但西方的贸易保护主义依旧盛行。欧盟在2005年初取消从我国进口服装配额后,只过了几个月又恢复了配额。从1995年至2004年,我国遭遇411起反倾销指控,属欧盟的55起。我国的对策是仅2004年一年内,我国也提起27宗反倾销指控,相当数量是针对欧盟的。如果此种现象恶性循环,合作伙伴必将成为强劲对手。变位思考一下,就是如何将竞争对手变做双赢伙伴? 简短结论 综上所述,变位思考就是多换几个角度和出发点的思考,通过以上分析本文结论如下: 中美外贸在近期内将维持现状。在短期内仍将互让互利,长期摩擦也将继续。这不仅因为中国社会转型是个长期过程,两国对外贸还存在不同的计算方法和判断体系,还有美国经常想转嫁国内问题,特别在大选时尤为明显。但短期内的变化无法改变中美外贸的进一步发展的走势。 中日外贸在近期内仍将有较大增长。需要的只是双方都要调整心态,化解双方从政府到民众都普遍存在的瞧不起对方的内心情绪。双方都应以一种大国的心态来展望未来,更密切的发展两国经贸关系。 我国与欧盟的外贸仍在强势发展。虽然种种不和谐的声音也时有发生,但毕竟双方都需要互利双赢的局面,这也是我国领导人频频出访西欧,并与欧盟中的主导国家建立合作伙伴关系的根本原因。 国际贸易论文:国际贸易教学方法的新发展与教学变革的新思路 WTO法律体系的建立极大地推进了国际贸易的发展,从我国加入WTO以后,我国的对外贸易日益频繁,与世界经济的联系日益紧密,这对我国高校的国际贸易教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国际贸易法的发展直接影响着国际贸易教学的内容,促使教学方法的发展和教学思想的变革,国际贸易的教学目的、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及教学实践等在新的要求下都有应该进行深入的探索和创新,从而真正培养出新时代的高素质法律与经济人才。 1 国际贸易教学的新发展 国际贸易是一门专门研究国际间商品交换的具体过程的学科,是一门具有涉外活动特点的实践性很强的综合性应用科学,它涉及国际贸易理论与政策、国际贸易法律与惯例、国际金融、国际运输与保险等学科的某些基本原理、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运用,它是我国高校法学教育的必修课程之一。 随着全球化经济时代的到来,国际贸易市场迎来了新的格局,当前及未来的国际贸易不仅仅只是简单的货物买卖,而有关知识产权的技术贸易、劳务贸易、服务贸易等都成为了新时代国际贸易的范畴。当前,国际贸易的变化主要体现在货物、技术和服务这三个领域,国际贸易作为一门应用型很强的学科,其教学理念和教学内容应紧跟国际贸易市场的发展和变化,新时期国际贸易教学的新发展主要体现在:(1)教学内容范围的扩大,相比较传统国际贸易的货物贸易关系调整,如今的国际贸易其调整范围已经扩大到货物、技术和服务这三大领域;(2)教学内容中国际贸易法体系的完善,当代的国际贸易法体系已逐渐完善,其中既包含国际法规则,又包含国内贸易往来的规范;在实体原则的基础上,增加了有关程序规则和冲突规范的综合性法律条款;(3)教学内容中国际贸易法地位的强调,新的国际贸易法强调对其法律效力的确认,WTO各成员国应共同维护国际贸易法的法律效力,履行国际贸易法规定的各项义务,由于确认了国际贸易法的法律地位,各成员国的国内贸易法条款不得与国际贸易法的各项规定相抵触。这三个教学理念和教学内容方面的变化均体现出了当前高校国际贸易教学新发展的趋势。 2 国际贸易教学变革的必要性 2.1 传统教学方法的滞后 教学内容设置的科学合理性,教学方法的高效性是教育行业追求的核心目标,也是提升教学水平的重要途径,更是素质教育的基本要求。高校中的传统国际贸易教学方法大多是机械地向学生进行知识点的灌输,教师在课堂上占据着主要地位,知识点的传授一直是课堂的核心,这种教学课堂很显然缺乏趣味性与互动性;另一方面,传统的教学都是以课本的理论知识为依据,这种脱离实践的教学有着诸多的弊端,教师在教学过程中不能自由发挥,不仅制约了学生的思维,更影响学生未来的学以致用。 2.2 国际贸易人才的需求 在全球化经济背景下,我国的对外贸易日益增多,市场对和贸易往来相关的法律与经济人才的需求量也在日益增大。新时代国际贸易对人才的要求不仅表现在对其知识广播性的要求上,而且更要求人才具有国际法学知识,具有专业的法学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其能够以全球化的思维去分析形势,以高度的眼光去研究问题与解决问题。然而现实情况是,当前我国高校培养出来的国际贸易人才,他们普遍缺乏国际眼光,习惯以国内思维去看待问题,这是由于我国高校的教学弊端所造成的。 因此,国际贸易教学方法的新发展,对国际贸易教学的变革不仅是高校教学改革的必然要求,更是出于国内市场的需要。国际贸易的传统教学在教学目的、教学理念、教学内容及教学实践等方面都需要进行全面的变革;另一方面,国际贸易教学方法的发展有着其独特性,因为国际贸易法处在不断的改进之中,其发展速度明显快于其它学科,这使得教学内容和教学理念需要适时进行改进,以满足市场的需求。 3 国际贸易教学变革的思路 3.1 转变教学目的 传统的国际贸易教学目的是使学生了解并掌握一般的或是特定情况下的国际贸易法原理和知识,熟悉国际贸易法的基本规范。由于这方面知识的乏味性,学生多是被动地接受教师的强行灌输,案例教学的应用也是少之又少,常采用的教学思路就是,教师先按照课本列出特定的原理和知识点,然后对这些知识点和原理引用实例进行说明和解释。可以看见,传统的教学模式只是强调学生对既有知识点的掌握,这种模式培养出来的人才往往无法运用自己的思维去解决现实中的疑难案情和贸易争端。因此,新时期国际贸易教学的目的是不仅要求学生掌握基本的或特定情况下的国际贸易法原理和规范,更要培养学生国际法的思维意识,提升学生实践中应用法律的技能。 3.2 变革教学内容 首先,高校应注重国外优秀原版教材的引用,国外原版教材的引用不仅可以提高学生的外语水平,而且可以使学生接触到最原味国际贸易法知识,了解到国际最前沿的学科课题。国外优秀原版教材的引用,不仅做到了内容变革,更做到了教学思想的变革,在教材的选择上,尽可能选择近几年出版的教材,因为WTO法在不断变更,新教材的选用做到了与时俱进,理论联系实际。 其次,教学内容的变革不能只停留在课本知识上,还应通过实践环节对教学内容进行拓展和强化,教学实践环节可以对教材进行补充,补全教材知识的遗漏点。比如,教师可以组织学生模拟法庭,借用经典的疑难案例,让学生利用专业知识对案情进行辩论,这样不仅可以激发学生的思维,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更做到了理论联系实际。 除此之外,教师还应让学生尽可能接触到国际最新、最前沿的知识点,信息社会里,WTO会议的召开,其通过的新决议和新规则会极快公布,典型的疑难案例也会向社会适时公开,学会及时接触到这些知识有助于保持教学内容和实际的同步性。 3.3 变革教学方法 (1)改变教学模式。传统的教学模式有着诸多的弊端,在教学思路的变革下,教师应注重理论联系实际进行教学。比如,教师应摒弃掉传统的灌输教学模式,重视案 例教学的应用,在课堂上,结合课本知识点,适当引用国际贸易争议和WTO成员国之间的争端案例,培养学生多方位的思维。引用案列教学不仅可以活跃课堂气氛,激发学生学习的兴趣,对学生解决问题能力和辩论水平的提升都有着较大帮助。 (2)创新教学手段。如今,计算机网络和多媒体技术在高校教学中的应用已经十分广泛,在国际贸易教学中,教师应借助这些现代化手段,将教材基本知识点、疑难问题和经典案例等提前制作成课件,在课堂中,利用这些课件对学生进行启发教学,这种教学手段不仅可以将知识点进行准确的表述,更可以极大提升课堂教学效果。 3.4 注重教学实践 国际贸易是一种实践性较强的学科,高校的国际贸易教学不仅要提升课堂教学效果,还要适当地安排学生进行实践活动,在实践中检验与巩固学生对教学知识点的把握。比如,高校应加强与相关律师事务所的练习与合作,为教师和学生提供参与实际案例的机会,教师可以组织和引导学生去律师事务所接触现实案例,学生可以承担咨询或案件人的职务,在这种亲身实践的过程中,学生可以如实感受法庭的气氛,亲临现场更可以锻炼学生在紧张氛围和关键时刻下对国际贸易法的运用和把握,真正做到学以致用。 3.5 加强教学与科研的联系 高水平的科研是教学质量取得保障的前提和基础,反过来讲,教学质量又是检验科研成果的重要途径。因此,为了丰富教学内容,加强课本知识点的深度,教师应积极从事科研工作,并努力将科研成果转化为教学内容,以培养出高质量的法学人才。 加强科研与教学的联系,不仅要使教师积极地参与到科研活动中去,学生也同样需要参与到与国际贸易有关的学科之中,在教师的安排与指导下,学生通过自己的努力完成选中课题的研究。在论文写作过程中,学生会用到以往学习的知识,科研过程即是对知识点的回顾和巩固过程,而且在其中,学生的思维会得到极大的激发与锻炼。将教学和科研进行联系,说到底还是学生占据着主体地位,教师应努力要求使学生探索出有价值的思想和观点,追求学生在核心期刊上能够发表高质量的学术论文,这不仅可以提高国际贸易的教学质量,更可以树立学生在行业内的影响力。 4 结束语 综上所述,在全球经济一体化背景下,高校国际贸易教学的新发展和对教学思路的变革是大势所趋,是教学改革的必然途径。新时期的国际贸易教学,应注重教材知识与最新国际法的结合,注重人才眼光和思维的培养,通过教学手段、教学实践及科研项目等的变革,切实提升教学成果,始终将培养高素质的现代化社会法学和经济学人才作为国际贸易教学的主要目标,这也是高校教育改革的重点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