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生活论文:体验式教学在高中《经济生活》教学中的应用 【摘 要】本文论述在高中《经济生活》教学中运用体验式教学,必须让学生课前充分预习,做好体验准备,然后在教学中让学生亲身经历,直接体验,并注意创设情境,让学生加深体验,最后在总结阶段让学生深入体验,让学生在体验中获得知识,发展能力。 【关键词】经济生活 体验式教学 创设情境 亲身经历 体验式教学强调突出学生的学习主体地位,引导学生通过亲身参与实践,获得对相关事物、现象和知识理论的相应感受和认识,使认知世界、意义世界、情感世界得以建构。高中《经济生活》贴近生活,内容丰富,应当积极探讨应用体验式教学,使学生在亲身体验中获得知识、发展能力、认同课程价值观。 一、充分预习,准备体验 体验式教学强调在生活情境或者生活化情境中围绕相关知识理论进行体验,而一定的知识理论则是开展体验式教学的基础,这就使得体验式教学的体验要有针对性和实质性内容,而不是仅具有体验的“形”。 首先,合作预习教材。合作预习强调发挥合作学习小组的学习主动性、积极性,通过互相帮助、互相学习、互相分享,提高预习能力和有效性。笔者在教学中,引导学生围绕学习内容,以合作学习小组为单位,合作预习教材,发挥学习基础良好的同学的作用,带动学习基础较差的同学。如在第一课“神奇的货币”的教学中,笔者引导学生围绕“揭开货币的神秘面纱”这一学习内容,对“货币的本质”“货币的基本职能”“纸币”等模块的内容进行预习。为了提高预习效果,笔者要求学生在预习中了解货币、纸拧⒁话愕燃畚锏牧系与区别,了解价格与价值的关系等内容。学习基础较好的合作学习小组对这些内容形成较清晰、准确的认知,而学习基础相对较差的合作学习小组则相反。 其次,分享合作预习。为了提高学生的预习能力和强化预习意识,笔者引导学生以合作学习小组为单位,围绕学习难点、学习重点和学习优化策略,通过PPT展示、个人发言等方式分享预习经历。在教学实践中,学生分享了预习过程和预习结果,如预习分工、预习的疑惑之处、预习展示等方面。通过分享,学生对物物交换、一般等价物交换、货币交换等有了比较清晰的认识,对货币的基本职能,如价值尺度、流通手段价格、价值与价格等方面有了良好的认知。通过分享合作预习,各合作学习小组对教材的基本知识点有了比较清晰的了解和认知,为开展体验式教学建立了基础。 二、亲身经历,直接体验 体验式教学强调学生亲身经历体验,借助视觉、触觉、嗅觉,调动情绪、情感,借助直观印象而交流、思考,形成感性认识,使他们的情感、价值观在亲身经历中得到新的元素。 首先,笔者带领学生亲身经历。笔者发挥自身在教学中的主导作用,在深入分析教学知识理论的基础上,围绕一定的授课内容,带领以合作学习小组为单位的学生亲身经历,加深学生对相关知识理论的体验。在第五课“企业与劳动者”的教学中,笔者围绕“公司的经营与发展”这一教学内容,选取了本地最大的民营企业作为教学资源,并组织学生实地参观调查。通过实地参观、听取企业负责人的介绍,学生对民营企业、公司的经营与发展、生产成本、市场竞争、市场规则与经济伦理、公司发展战略、公司经营目的等方面有了更深的了解。通过参观,学生的见识得到丰富,使学生加深了对家乡的了解,激发了学生热爱家乡、建设家乡的强烈情感,不仅达到了帮助学生掌握知识理论的目的,而且也达到了情感、价值观教育的目的。 其次,笔者引导学生亲身经历。笔者坚持把教学与生活联系起来,发挥学生的学习主体性作用,围绕教学任务引导学生亲身经历,以到达教育教学目标。笔者在第六课“投资理财的选择”的教学中,围绕“储蓄存款和商业银行”这一学习内容引导学生亲身经历。一方面,笔者引导学生通过办理银行账号、支付宝账号,对商业银行及其主要业务进行了解;另一方面,笔者引导学生办理个人储蓄存款,使其有储蓄存款、利息、利息率的直接体验。到了期末,学生通过查询银行账号、支付宝账号余额、提取现金等,对商业银行、储蓄等知识理论有了更清晰的体验经验。 再次,引导家长带领学生亲身体验。家长是教育学生的好帮手,对学生的成长发展至关重要。笔者在第二课“多边的价格”的教学中,围绕“价格变动的影响”这一教学内容,引导家长带领学生亲身体验,帮助学生体验瓜果蔬菜、蛋奶禽肉类等价格的变动及其影响。为了更好地了解“价格变动的影响”这一主题,笔者特意延长了家长带领学生亲身体验的时间,到了期中,学生以合作学习小组为单位形成了调查报告,在调查报告里,学生区分了淡季和旺季,对影响商品价格的各因素有了更加全面的认识,对物价变化给家庭生活带来的影响也有了新的认知。 三、创设情境,加深体验 体验式教学强调创设情境,让学生在接触实物、直观形象的生活场景中获得知识、培养情感,养成(下转第97页)(上接第91页)健康的价值观。 首先,笔者创设生活情境,加深学生的体验。如在第三课“多彩的消费”的教学中,笔者围绕“消费心理面面观”创设了生活情境小品。小品立足不同的消费心理,创设角色,通过编写剧本、表演排练、角色扮演、演后分享等环节,使学生对不同的消费心理有了新的认识,自然而然地认识到了应该做理智的消费者、践行正确的消费观。 其次,笔者创设实物情境,加深学生的体验。如在第一课“神奇的货币”的教学中,笔者围绕“纸币”这一内容,创设实物情境,引导学生了解不同的纸币,了解纸币与金属货币 、电子货币、纪念币等的关系。相关实物包括:人民币、美元、日元、越盾,等等。通过创设实物情境,学生初步掌握了不同纸币的真伪识别方法,对纸币的形成、发展、发行、使用等方面有了进一步了解。而在“信用工具和外汇”的教学中,围绕“信用工具”这一内容,笔者向学生展示了不同商业银行的信用卡,展示了支票,同时,笔者还通过课堂演示信用卡消费让学生了解信用卡的功能,让学生对这些常见的信用工具形成直观认识,并以此为基础,引导学生区分信用卡和其他银行卡,丰富了学生的知识,也为他们进一步增加信用工具方面的体验提供了基础。 再次,笔者创设形象情境,加深学生的体验。利用视频、影像、音乐、图片等,增加学生的感官刺激,加深学生的体验。虽然学生并没有出现在这样的情境中,但由于它引起了学生视觉、听觉等感官的注意,激起学生认知、理解、体验课程知识的兴趣。笔者在第五课“企业与劳动者”的教学中,围绕“依法维护劳动者权益”这一教学内容,选取了农民工维权的视频、为农民工讨工资的新闻等视频、图片,引导学生了解劳动法、了解劳动者享有的各项权利,知道如何规范和协调劳动关系、依法维护劳动者权益,劳动者则要不断增强权利意识和法律意识。通过创设这样的教学情境,学生对劳动法、劳动者权利、依法维权等有了体验,权利意识和法律意识得到增强。 四、合作总结,深入体验 合作学习有利于发挥不同学生的长处,使知识、经验、体验得到分享,不仅有利于形成和谐的生生关系,而且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合作意识,是高中《经济生活》的应有之义。笔者在教学中尝试引导学生合作总结所学所见所感,提升他们的体验。 首先,笔者引导学生合作总结课堂活动。如在第三课“多彩的消费”的教学中,围绕“树立正确的消费观”这一内容,引导学生以合作学习小组为单位总结课堂教学。他们总结了不同的消费心理、消费观,深化了对正确消费观的认识,做一个理智的消费者。使他们不仅“知”,而且“行”,做到知行合一。 其次,笔者引导学生合作总结实践活动。笔者引导学生合作总结关于价格、消费、企业经营、储蓄等与课程知识相关的实践调查活动,使他们对这些知识有更深的认识,在日常生活中感知和体验这些知识,如卖东西应该明码标价、买东西需了解价格、消费需结合自身家庭经济水平、创业经营应当讲究诚信、需养成勤俭节约的习惯等,为他们的日常生活提供指导。 (责编 卢建龙) 经济生活论文:高中政治经济生活课程中的生活化教学运用 摘 要:生活化教学旨在提高学生学习能力的基础上不断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发展和提升,强调经济生活课程的生活化教学,是符合教学目标、学生的思维和年龄特征以及教师实际情况的,贯彻了以教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的教学思想。 关键词:生活化教学;教学效果;教学理念;教学方法 陶行知先生说:“发明千千万,起点是一问”,这就要求教师在课堂上合理整合课本内容,以高超的技巧来激发学生的求知欲望,并采用恰当的教学方法促使学生参与课堂,从而有效完成教学任务。 传统理念认为,课堂是教师的课堂,学生的一切活动均需围绕教师的要求展开,在这种情形下学生的创造性、自主性被完全忽视。政治课上的学生被看作是一个个接受知识的“容器”,是在“高考工厂”制造出来、符合考试挑选的“产品”。政治课让学生感到枯燥乏味,课堂上一潭死水,教师的教学不受学生的欢迎。随着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入,教师越来越重视把课堂还给学生,将教材中的经济现象和规律生活化,让政治课生动有趣,不再让学生感到空洞难懂,不再是教师曲高和寡。因此,高中政治经济生活课程的生活化教学理念显得越来越重要。在经济生活教学中,生活化教学手段的应用策略主要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一、充分利用现实生活资源 进一步注重对学生创新和实践能力的培养,进一步接受以人为本的理念,进一步从以教师为中心向以学生为中心、以教育为中心、以学习为中心方面转变等,这是思想政治教育体系不断发展和完善的方向。在教授“多彩的消费”这一课时,笔者有意将两种不同的教学方法运用到两个班的教学中。其中一个班沿用传统的教学理念授课,下载课件,然后根据家乡的实际情况略做调整,理论讲解再加题目练习完成这节课;另一个班在上课之前就让学生自行分组进行家庭消费调查。在上课过程中,前者平淡无奇,后者热闹有趣;前者收效甚微,后者既能做出概括分类,又有了对父母辛劳认识的情感升华。 教师充当课本知识的留声机,过多理论知识的分析和讲解会使学生感到枯燥乏味,使学生丧失学习积极性,也会使学生逐渐失去自己学习的能力,更无从谈起潜能的开发。一堂高效、有质量的课在于能否激发学生的思考和内在的动力,否则就陷入了形式主义。例如,笔者在教授“货币的职能”一课时,首先让学生思考讨论,并在日常生活中树立正确的花钱意识;其次让学生归纳总结;最后引入课本理论知识进行小结。那一节课,学生思维活跃,课后学生记忆深刻、领会透彻,教师教得轻松。因此,教师在教学中运用贴近生活的内容和生活化的教学方法,化繁为简,一切从实际出发,从自己的教学特长出发,与学生的实际相结合,根据教学内容适时地调整教学手段和教学方法,才能达到理想的效果。 二、鼓励学生深入生活,提高课堂教学时间的有效利用率 “人以其需要的无限性和广泛性区别于其他一切动物。”传统的高中经济生活课基本上是教师“满堂灌”经济学理论和不断练习,脱离时代、脱离生活,完全以应试为目的,没有给学生主动学习的机会和消化的时间,只剩下一味地说教。教育是培养人的活动,同时也是满足人类需要的一种实践活动。经济生活课程注重生活化教学的实践性,让高深的经济学知识从生活中来,回归到生活中去,从而不断提高学生的政治素养,使学生的综合能力不断提升,在学生的成长过程中发挥着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在学习“投资理财的选择”这一课时,笔者让学生在课前深入银行、保险公司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其业务内容和基本范畴、工作流程、存贷款利率、理财产品等;运用所学知识,结合家庭经济收入或个人零用钱制订一个理财方案。这不仅提高了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培养学生运用经济学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而且改变了许多家长和学生对政治课的看法,一致认为此类教学活动非常好。经济活动来源于现实生活,教师可以“化”经济生活课程的基本观点和原理于生活之中,把两者有机地统一起来,让学生学会从观察现象到把握事物本质的方法。 三、活跃课堂气氛,提高课堂效率和质量 生活化教学要求教师必注重合理构建课堂氛围,培养学生的思维能力、判断能力、灵活处理问题的综合能力,这是经济生活教学不断改革、教学模式与教学方法不断创新的目标。总之,经济生活课程是高中政治课程中非常重要的部分,教师创新应用生活化的教学方法、教学理念和教学模式等,从而提高教学效果,增强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世界观和人生观,才能有益于学生的成长。 经济生活论文:在经济生活教学中培养学生的理性思维 课堂是学生素养发展的主要阵地,也是师生生命发展的必要场所。在政治课堂中培养学生的理性思维,是我们每一位授课老师需要担负的使命。 理性思维作为核心素养的重要内容,主要依赖于学科的培养,集中表现为学生的学科思想和方法。学科思想和方法是“具有学科特点的关键成就,是学科育人价值的集中体现”,最能够体现“带得走”的特征,具有让学生受益终身的意义。基于此,教师透过教学内容深究学科思想和方法,探寻学生掌握学科思想和方法的途径,就成了培养学生理性思维的重要话题。 《经济生活》作为高中政治的一大板块,涉及到数学和计量的有汇率、价格、价值、储蓄、比较优势中的商品交换等知识。在这些知识中,有的涉及到计算、有的涉及到图表,都是高考必考的内容,也都与理性思维密切相关。本文拟以《经济生活》模块为载体,以学科内容中蕴藏的逻辑思维、综合思维以及辩证思维和创新意识为抓手,谈谈如何涵养学生的理性思维。 一、培养逻辑思维 从一定意义上说,判断人的素养如何,不能只看他一时解决问题的思想方法,而要看他面对问题时习惯用什么思维方法去分析解决。习惯的养成非一日之功,需要教师长期的引领和教化,更需要学生在反复练习中深层次领悟,历经“外部推动――内在自觉――自发首选”的过程。 培养学生的逻辑思维契合《经济生活》的学科目标。高中《经济生活》是大学经济学理论的普及版,逻辑推理是其最基本的学科思维。从理性思维对学生终身发展的意义看,掌握逻辑思维对学生发展具有全局性意义。高中逻辑教学的要求,主要是掌握基本的形式逻辑,集中表现在培养学生从概念、判断到推理的把握,帮助学生理清基本概念、重要原理背后的逻辑演进,在此基础上进行必要的判断和推理。 我们以《揭开货币神秘的面纱》教学为例,在这一课中,学生对货币概念的理解是关键。教材编写者根据自己的理解对经典定义进行了发展。现在的定义是“货币是从商品世界中分离出来的固定地充当一般等价物的商品”,它比旧定义多了“世界”两个字,从逻辑上讲,其内涵和外延发生了质的变化。如一般等价物,从原来的货币只能以金银为载体,发展到现在涵盖纸币及虚拟货币(少数国家已经确认其合法性)。 如何帮助学生从逻辑的视角掌握概念,科学地把握其内涵和外延呢?我的备课和上课是从补充“题外”的逻辑学概念的内涵和外延等内容开始的。从经典的“人是两脚站立的没有羽毛的动物”这个关于人的错误定义出发,分析什么是概念、概念的内涵和外延,理解概念、概念的内涵和外延,然后将之运用于对货币定义的理解。在此基础上,我展示与货币定义相关的判断题,让学生加深理解,推动学生进一步掌握定义的一般规则。当关于定义的思想方法为学生掌握后,我把对定义的思想的理解推广到对“商品”“使用价值”“价值”的理解,鼓励学生用逻辑去思考问题,并让学生掌握逻辑思维。 坚持一段时间后,我发现学生用逻辑的方法理解概念从自发变成了自觉,说明他们已经养成了思考问题的良好习惯。在一定意义上,当这种习惯外化为他们常态的行动,说明他们具有了逻辑思维的素养,也证明我们培养了学生的理性思维。 二、提高综合思维 一方面,信息时代的特征之一是知识的碎片化,多数学生因为不具备系统综合的能力,面对众多碎片,只有处于无休止的忙碌之中,这也成了教学活动面临的一大难题。另一方面,低层次的教学满足于拆分概念、原理来帮助学生理解,学生掌握许多各自独立的东西,表面上理解了,结果面对的仍然是“一盘散沙”。因此,无论从教学的要求,还是学生素养发展的要求来看,我们都要把如何“串起珍珠”的办法教给学生,即将系统论的思想和方法教给学生。 系统思想和方法是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整体与部分关系衍生出来的重要的认识方法,也是《经济生活》教学内容重要的思想方法。运用系统思想和方法,要着眼于事物的整体,把各个部分、各个要素联系起来考察,统筹考虑,优化组合,形成关于这一事物的完整准确的认识。对经济生活中许多实务,我们必须要用系统思想,进行优化取舍。 比如人作为投资者面临投资理财的选择,我们通俗地说“不要把鸡蛋放在同一个篮子里”,多数学生从每种投资的特征出发理解为投资的多元化。其实这是不够的。如果学生真正领会了系统优化的思想,他们不仅会坚持多元化投资,更会在此基础上进行优化组合,争取收益的最大化和风险的最小化,这才是系统论思想和方法的要义所在。 再如对待市场经济,用系统思想组织教学,我们就从市场经济的优点和不足两条线来认识。从优点看,市场经济能更有效地进行资源配置,从而提高生产力。所以,我们要发展市场经济。从它的不足来看,由于它存在一些调节的盲区,加之固有的自发性、盲目性和滞后性,所以一方面要有健全的市场规则,另一方面要有科学的宏观调控。 2013年上海市高考政治试卷第36题,就是围绕市场经济来命题的,其评分要点是要求学生把市场经济、收入分配两方面的理论和知识系统地呈现,如果能达到把市场经济的知识系统化、综合化就可以获取较高等级的分数。其背后的考察要点就是要求学生掌握系统的思想和方法。我们现在流行的思维导图教学,在一定意义上说,也是教学生掌握系统思维。 三、培育辩证思维和创新意识 我们发展学生的核心素养,将目标之一定位于培养“合格公民”,表面上看降低了培养要求,其实,解放学生、培育学生的辩证思维和创新意识,才是真正的目标。因为创新才是中华民族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的资本所在。而创新是与辩证思维、批判思维联系在一起的。 矛盾无处不在,换言之,教育教学在一定意义上看是教师领着学生认识矛盾、分析矛盾和解决矛盾的过程。《经济生活》承载经济学道理,如果我们带着学生剖析经济现象背后的矛盾,并恰当地运用矛盾的方法去分析、解决,就会触发学生新的思考。从学生的生活看,他们一直生活在矛盾之中,学习活动就是认识矛盾和解决学习中的矛盾的过程,处理人际关系的活动就是认识矛盾和解决人与人之间矛盾的过程。因此,他们对理解和运用矛盾分析法有一定的生活基础。 在《经济生活》教学中,我重点帮助学生理解和运用“事物都是一分为二的”“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这两个重要思想。如讲到一般等价物的变迁,从早期的牲畜、布帛、贝壳,到后来的贵金属金银,再到金银固定地充当一般等价物,等等,这都是基于每一作为等价物商品自身的二重性,即任何事物都是一分为二的,替代背后的动力就是矛盾。如果只是列举事例,学生很难理解。当我们带着学生发现一般等价物替代背后的矛盾时,学生解开了“整个链条”,有一种豁然开朗的感觉。 在教学中,有学生质疑,从牲畜到纸币都是以实物为载体的,假如有一天资源枯竭了,我们用什么来作交换的媒介?面对质疑,我没有直接回答,而是组织学生讨论。讨论中他们互相批判、反诘,不断闪现智慧的光芒。其中,有个学生提出用电脑编程来解决,我便借此介绍了虚拟货币。学生兴趣高涨,课后,我建议学生去了解虚拟货币。 回顾这一过程,我认为这一讨论中就有创新的火花。其实,当学生用矛盾的观点去诠释经济现象时,当他们用批判性思维质疑某一观点时,他们不再延续初中阶段的机械思维,表明他们需要并正在运用辩证思维指导他们处理成长中的困惑。教学中,只要大胆尝,我们完全可以用矛盾的思想,帮助学生真正揭示经济现象背后的深层次奥秘。这种辩证思维不仅促进了学生学业水平的发展,更提升了学生的核心素养。 总之,学生理性思维的涵养一定要基于教学内容、学生现状、核心素养发展的需要。课堂是学生素养发展的主要阵地,也是师生生命发展的必要场所。在政治课堂中培养学生的理性思维,是我们每一位授课老师需要担负的使命。 【周步兵,江苏省高邮市第二中学,教师】 经济生活论文:重新整合经济生活教材内容的思考 [摘 要]现行经济生活教材虽为佳品,但也有不如人意之处,如其对理论逻辑注意不够,对经济发展的决定因素与路径选择的阐述不够清晰,讲述各种经济角色必须掌握的知识不够集中。重新整合经济生活教材内容的基本思路:将理论性相对较强的一部分经济学原理集中讲述;更加明确地揭示我国经济发展的决定因素与路径选择;将各种经济角色的必备知识集中讲述。 [关键词]经济生活;理论逻辑;发展路径;经济角色 在所有的课程资源里,教师与教材无疑是最为重要的资源。教材是承载课程目标具体要求的文本资料,对学生学习本门课程所起的作用,是其他所有的文本资料都无法企及的。现行经济生活教材系根据教育部在21世纪初的《普通高中思想政治课程标准(实验)》编写而成,已经使用了十多年的时间,其精粹所在与不足之处均已充分显露。充分发挥教师的主观能动性,对教材进行适度整合,方可尽扬其长而力避其短,更好地做到物尽其用。 一、现行经济生活教材的瑕疵所在 毫无疑问,现行经济生活教材可谓佳品,但是,用辩证法的观点来看,十全十美之物毕竟不存在,教材也一样。笔者个人就觉得,现行经济生活教材在以下几方面存在瑕疵。 1.教材内容的结构强调生活逻辑甚足,而对理论逻辑顾及不够 根据教育部颁布的课程标准,思想政治学科的课程模块要求将理论逻辑与生活逻辑有机地结合起来,现行经济生活教材对生活逻辑给予了充分的重视。从微观来看,几乎所有知识的问题情境都从学生的日常生活经验出发来设计;从宏观来看,教材的知识结构也高度地生活化了,纵观其内容,依次讲述的是:生活与消费,生产、劳动与经营,收入与分配,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这样的宏观安排,从生活逻辑的角度来看,确实是非常不错的选择,但是,如果从理论逻辑的角度来看,则无疑是很大程度地碎片化了。这些碎片化的知识,尽管在学习的过程中,学生会感觉轻松,但是,在学习完成之后,学生却不能建构完整的学科知识体系,会导致他们无法准确而灵活地运用知识。 有些专家认为,现行教材的内容本来就不是很多,即使不构成严密的体系,教师在复习时再做一定的梳理或者指导学生自己梳理来形成体系,也不是一件难事。这种想法实在是太脱离实际了!对教材内容的认识,从专家的视角来看与从学生的视角来看,绝然不是一样的。专家是对这一学科的内容极为熟悉且极有研究的行家,在这一行业中浸润了好些年,而学生是未成年人,且是这门学科的初学者,更何况,优秀的学生毕竟只是少数,绝大多数的学生,学习能力很一般,还有相当一部分学生的学习能力还很弱。在专家眼里极为容易的内容,在学生眼里,却犹如天书般难懂! 2.对经济发展的决定因素与路径选择的阐述不够清晰 我国经济发展的目标是要实现国家富强。“富强”,排在我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字之首。经济发展的路径,也就是通向富强的路径。对这一路径的充分理解,有助于学生增强制度自信与道路自信,从而在理性思考的基础上增强政治认同,这正是思想政治学科核心素B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经济生活重要的教育价值所在。 教材对这些内容也使用了一定的篇幅来论述。实质上,经济制度与经济体制正是经济发展极其重要的决定因素,教材在这些方面所费的篇幅不可谓不多,而且,在第四单元中,教材还专门设置了一课的内容来阐述当前我国经济发展的主题与主线等问题。但是给人的感觉却是,这一课的内容只是经济发展战略的一鳞半爪,且没有与相关内容联系起来并形成体系。 尽管教材的论述并不系统,但是高考命题在考查这些知识时却毫不含糊。历年高考的非选择题在涉及这些内容时,均有不低的要求,学生如果对这些内容没有深刻的理解,就根本拿不到高分。 3.讲述各种经济角色必须掌握的知识过于零散,不够集中 “切实提高参与现代社会生活的能力”是课程标准在界定思想政治学科这门课程性质的时候明确提出的要求。现行经济生活教材对在社会上担任一定经济角色所必备的知识也有所论述,譬如作为消费者、劳动者、投资者、经营者等角色,在碰到某些常见的问题时应当怎样应对,也做了一些说明。但是,这些知识给学生的印象仍然比较零碎、散乱,需要重新梳理形成一定的体系后,学生才能留下较为深刻的印象。 既然教材存在上述瑕疵,我们就有必要对症下药,对教材内容予以重新整合,以提高其效用。 二、重新整合经济生活教材内容的基本思路 1.将理论性相对较强的一部分经济学原理集中讲述 现行经济生活教材文本中散布着许多经济学原理,但它们在教材中的地位各不相同:有的原理是服从于一定的主题的,比如市场机制的运作原理、政府干预的原理等;有的原理是直接与实践结合在一起的,比如金融投资的基本原理等。因此我们没有必要将所有的原理全部抽离出来。但也还有一些原理理论性相对较强,在教材体系中,与实践的关系也不是十分紧密,例如:价格的含义、形成机制及其影响,关于分配的基本理论,关于全球化的基本理论等。把这些原理集中“打包”,学习效率可能更高。 2.更加明确地揭示我国经济发展的决定因素与路径选择 如前所述,我国经济发展的决定因素与路径选择具有极其重要的教育价值,需要将现行经济生活教材中的相关内容重新整合来使其体系化。 首先,我们要强调,经济制度与经济体制是经济发展最为重要的决定因素,因此要将我国的经济制度与经济体制的内容整合在一起。之后,将第十课的全部内容(科学发展观和小康社会的经济建设)与第十一课最后一目的内容(全面提高开放型经济水平)整合在一起,作为我国的经济发展战略让学生学习。第十一课最后一目的内容,其理论依据已经在集中学习部分经济学原理的时候学习过,这里的实践要求,与我国经济发展的主题、主线等具有极为密切的关系,整合在一起能使学生更加深刻地理解其意义,并对我国的经济发展战略形成更加完整的认识。 3.将各种经济角色的必备知识集中讲述 关于公民作为消费者、劳动者、投资者、经营者必须掌握的知识,现行经济生活教材已经讲了许多,将这些内容及其相关理论重新梳理、集中、整合,学生在学习时目标更加明确,学习结束后也能形成更加完整的印象。 综上所述,经济生活教材整合后的基本结构可以设置为三个单元:第一单元讲述基本的经济理论,第二单元讲述我国的经济制度、经济体制与经济发展战略,第三单元讲述各种经济角色的相关知识。这样的整合,完全不会增加知识数量与难度,也基本保留了现行经济生活教材的生活逻辑,但整个教材的理论逻辑却更加清晰,学生在学习之后能够形成完整的知识体系,有效地防止知识碎片化。 经济生活论文:经济生活中的决策分析 摘 要:文章利用概率论的思想及应用方法,研究其在实际经济活动中对企业决策、损失评估、最大经济利润、经济保险等问题的影响,从而帮助企业实现利润的最大化。 关键词:概率论;市场预测;最大利润;经济生活 一、概率中的经济决策问题 由于市场存在不确定性,企业的决策者在经济决策之前,需要利用概率论的相关知识做出决策,来规避风险,以达到利润的最大化。 小李大学毕业后自主创业,申请大学生贷款,得到了一笔创业资金。他选定三个投资项目:餐饮业、养殖业和种植业。要是小李的收入与其对市场开辟的水平有关,把此后的市场分为优、良、差三个品级,概率依次为P1=0.3,P2=0.5,P3=0.2,已知不同品级下投资的年收入(万元)如表1,问:小李如何投资? 分析:我们先看一下数学期望,就可以得知E(x)=4.3,E(y)=6,E(z)=5.6由上述的计算结果可以得知,投资养殖业的平均收入最大,它们的方差依次为:D(x)=14.98,D(y)=14.1,D(z)=17.44。因为方差越大,收入的波动就越大,既投资的风险就越大。从上述方差来看,投资养殖业的风险比其他的方差都小。若从收入与风险两个方面总体考虑,小李应投资养殖业,因为投资养殖业平均收入最大,风险最小。 二、概率中的经济损失估计问题 商人在追求利益的同时也会有相应的损失,有些无法避免。使用概率论来评估损失,可以规避一些风险。香蕉市场不景气,大量香蕉滞销。假设某蕉农的仓库里积压了大量香蕉,因为不可抗力很多香蕉腐烂,损失重大。要是损失的金额正好服从正态分布N=(μ,δ2),随机抽取10次货损资料,获得库存香蕉损失金额如表2: 可知平均估计值1400元,标准差估计值331.66元,这直接反应了损失情况和每两次损失之间的波动情况,这样的损失是否能够承受,哪些损失可以减少或消除,从而有利于决策者做出正确的决策。 三、概率中的求解最大济利润问题 某地产公司房屋竣工后向外售卖,假设需求量(单位:套) 服从(100~300)上的平均分布,如果卖出1套房,获得10万元,积压1套,少得3万元,该公司应修建多少套房,才能使利润最大? 分析:设该公司建设经济实用房a套,则有100≤a≤300,设y为卖掉a套经济实用房所获得的利润,则利润为需求量的函数。 当x≥a时,则a套房都被卖出,得利润10a;当时,设卖出x套,利润为10x,还有a-x套积,利润为-3(a-x),最终获得利润为,由此得: 四、经济保险中的概率问题 购买保险是不少单位和个人规避风险、减少损失的一种方法,中心极限定理可以对保险收入进行预测。 五、结语 本文列举了四个概率论知识在经济中的实际应用,借助概率论的思想及相关的知识,为企业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实现利润的最大化、损失最小化提出了指导性建议。 经济生活论文:经济生活形态的隐性思想政治教育三维分析 [摘 要]作为思想政治教育中的特殊形式,隐性思想政治教育在人们日常的社会生活、文化生活、政治生活以及经济生活中都得到了广泛的渗透,全面地融合在了人们的生活实践中,具有生活性和渗透性的特点。隐性思想政治教育在经济生活形态中开展的根本就是对其渗透性的掌握,同时将其利益属性也充分地反映出来,从而使人们对物质利益的需求与思想政治教育的开展实现高度契合。文章基于历史维度、现实维度和理论维度这三方面分析了经济生活形态下的隐性思想政治教育,希望能够为我国日后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提供值得借鉴的思路。 [关键词]经济生活形态;隐性思想政治教育;三维分析 隐性思想政治教育与其他类型的社会实践活动有着有机融合、互相渗透的关系,它潜移默化地在人们的经济生活中进行思想政治教育活动,人们通过在实际生活中耳濡目染提高了自身的思想意识和政治素质,从而实现思想政治的教育目标。这在很大程度上有效地规避了显性思想政治教育存在的不足和缺陷,从而使显性与隐性之间可以协同发展、优势互补。深入研究经济形态下的隐性思想政治教育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1 基于历史维度的经济生活形态的隐性思想政治教育 古往今来,经济生活形态中的隐性思想政治教育一直都存在。古代的经济生活往往非常简单,这主要是因为生产水平低且生产力不够发达造成的,因此,缺乏典型的在经济生活形态下开展隐性思想政治教育的案例。 当我国处于革命时期的时候,伟大领袖同志就强调过“所有的空话都毫无作用,只有创造更多实际的物质福利才是最真的”,他指出要充分地重视人民的生活问题及其切身利益,在开展思想政治教育的过程中也应该有效地结合人民的生活问题和利益问题,马克思主义基本原则可以帮助人民大众对自身利益有明确认识,只有团结一致才能争取最大的利益。如果想要动员人民大众积极参与到革命战争中,毫无疑问必须要对其进行革命思想政治教育。正是因为有这些正确积极的思想政治理论指导,才推动了我国革命的进一步发展。 当我国处于社会主义建设时期,中国共产党依然对思想政治教育非常的关注。邓小平同志曾经强调我国上层建筑与生产关系的改革涉及很多人的切身利益,因为其非常广的涉及面导致其必然不会很顺利,肯定会有很多复杂的问题出现,一定需要经历很多的障碍。从群众的思想层面解决其实际困难,也就是在人民群众的经济工作和物质活动中逐渐渗透思想政治教育。 当我国处于改革开放新时期,我党重点强调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必须要与群众的切身物质利益及其经济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同志曾指出“应该把为人民解决实际问题和对群众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结合起来,不仅要讲道理而且还必须能解决实际问题,将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贯穿到实际解决问题中去”。事实上,很多思想政治方面的问题都是通过人们的物质利益派生而来的,这两者之间是互相联系的。 2 基于现实维度的经济生活形态的隐性思想政治教育 究其本质,经济生活形态下的隐性思想政治教育实际上就是在物质生产实践中渗透思想政治教育。把思想政治教育作为经济工作的“用”,将经济工作作为思想政治教育的“体”。就其形式而言,思想政治教育这项实践活动具有唯一性,它是物质生产活动。但是从其实质和内容来看,思想政治教育实践活动具有二重性,它不仅是思想政治实践活动而且也是经济活动。经济生活形态下的隐性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是把经济工作和思想政治教育实践活动进行深度的融合。将思想政治教育实践活动与经济工作单独进行或者是把思想政治教育的口号和标签贴在物质生产实践和经济工作中,像这种生硬的做法并非是在经济生活形态下真正开展隐性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而真正意义上的隐性思想政治教育实践活动与经济生活实际上是有机统一的整体,这个整体的灵魂是思想政治教育,寓体是经济工作,前者比较“软”,而后者却比较“硬”。我们也可以将这两者形象地比喻为有血肉和骨骼,而经济生活形态下的隐性思想政治教育则是有血有肉具有生命的物体。 基于经济生活形态下的隐性思想政治教育切不可以使思想政治教育被利益物质所取代。在开展隐性思想政治教育的过程中始终坚持以物质利益为原则,它充分地考虑到了人们在生活中追求物质利益的需求,而非仅仅是单方面的重视物质利益。换言之,也就是在开展隐性思想政治教育的时候保证有物质利益方面的关怀,但这并不意味着思想政治教育被物质利益所取代,切勿出现唯物质利益论。任何人都有自己独特的物质利益,而这并不意味着人们可以将别人、集体和国家的利益抛开,而仅仅注重自身的物质利益。要不然群众在个人的经济工作中就会坚持实用主义原则,其人生观也奉行物质主义,这就使得很难提升群众的精神境界。如果是这样,人们的眼光就会被限制在那些细小利益或某个时间和事件中,计较狭隘的利益,从而导致其无法正确地处理和区分全局利益与局部利益、集体利益与个人利益、长久利益与眼前利益之间的关系。思想政治教育不可能被物质利益所取代,物质利益也不可能被包办。 3 基于理论维度的经济生活形态的隐性思想政治教育 开展思想政治教育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把人们的道德规范、政治观念以及思想观念问题解决掉,经济生活则主要是把群众在物质需求和物质利益方面的问题解决掉,这两者之间具有彼此独立又互相区别的关系。因为物质利益问题是经济生活最核心的内容,因此,研究经济生活形态下的思想政治教育,探讨其如何成立的基础就是揭示思想政治教育与物质利益两者的关系。 在人类发展的过程中始终都会贯穿利益问题,人类发展和存在的动力和基础就在于对利益的满足、追求和需求。纵观国内外历史的发展,机械唯物论和唯心主义是在马克思主义产生之前形成的,这两种利益观念是根本对立的。前者的利益观将集体利益与个人利益、物质与精神之间的关系进行割裂,它将个人利益无限夸大,强调个人利益的重要性,将唯物论庸俗化、教条化,而且它还否认或轻视道德和精神存在的作用,把个人利益视为唯一的利益。后者的利益观则是将精神的作用片面地夸大,把集体利益与个人利益、精神与物质对立起来,对物质利益存在的合理性置之不理,它坚持的是精神万能论。唯心主义认为能够支配人们日常生活行为最根本、最重要的因素就是道德和精神,而非群众的物质利益。 利益在社会和个人生活中的现实作用和历史地位得到了马克思主义家的充分肯定,他们强调个人行为最根本的动力就是利益,个人在社会生活中所努力争取的都是围绕其切身利益展开的。著名的思想家恩格斯和马克思曾经指出“人类生存最重要的前提就是能够生活进而创造历史,而为了能够生活首先必须要解决衣食住行的问题”。由此可见,作为思想方面的上层建筑,思想政治教育和物质利益这两者的关系非常密切,它是建立在经济基础上的。它的主要内容涉及了意识、观念以及思想方面的精神问题,而它们产生伊始与群众的物质活动有直接的关系。开展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容把我国统治阶级的思想反映出来,社会统治阶级的思想充分地体现了其利益观念。 4 结 论 综上所述,在经济生活形态下的隐性思想政治教育应该对精神万能论的观念持反对态度。众所周知,马克思主义最基本的观点就是社会意识是由社会存在决定的,但它又反作用于社会存在,它的特征是具有能动性。诚然在经济生活中,思想政治教育在一定程度上具有能动作用,但是需要强调的是物质因素不可能被精神因素所代替,所以思想政治教育并非是万能的。因此,作为将思想政治教育融入到经济活动中最主要的途径,经济生活形态下的隐性思想政治教育具有很强的能动作用,但是切不可以使思想政治教育经济生活造成冲击,不可以将其能动作用片面夸大。 经济生活论文:发现教学法在高中“经济生活”课程教学中的应用 摘 要: 由于受制于传统应试教育理念的影响,当前高中思想政治课的教学工作主要以灌输式教学为主,存在着过 于重视理论知识而忽略了对学生实践应用能力培养的问题。近年来随着新课改的不断深入,政治课堂有了一定程度的开放性转 变,但学生在课堂中的角色仍然是配角,没有充分发挥自主、合作、探究等多方面的能力。发现教学法是当前新课 改理念中的一种新型教学方法,能为传统的高中思想政治课堂带来更加有效的教学。 关键词: 发现教学法 经济生活 教学应用 1.发现教学法的简要概述 发现教学法最初是由美国的教育心理学家布鲁纳在杜威的理论基础上形成发展而来的,其强调学生学习的过程即是对知识探索发现的过程,这就需要老师作为引导者,协助学生发挥个人主观能动性,自主观察和认识学科的知识结构,并结合老师所提供的资料进一步“发现”事物变化的因果关系及事物内在的相互联系,从而得出结论。这个过程要求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重视发现学习这种方式在学生学习知识中的作用。发现教学法最核心的理念是让学生从“被动学习”的状态转化发展到“主动发现”,让学生在这个阶段的好奇心等特点充分发挥出来,启发和指导学生,让学生积极参与到“发现”、“探索”知识的过程中,逐渐掌握解决问题的方法。 2.发现教学法在“经济生活”课程教学中的应用意义 2.1加强对学生创新精神的培养 “经济生活”教材编写内容方面,重点结合了当前高中生变化性极强的思想和可塑性的特点,这些内容通过情景内容的安排,再到问题的设置,然后得出观点和结论的结构引导学生学习知识。其中,问题的设置上都相应的有针对性的解决方法,能有效培养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创造性。而且教材所涉及的材料类型非常丰富,以数字、表格或者漫画等多种图文并茂的形式呈现出来,强化和突出重点和主题,帮助学生加深对知识的理解。 2.2在经济生活的基础上更为重视生活实践性 “经济生活”在教材编排方面与学生的日常生活之间的联系非常密切,更加注重对学生周边生活实例的选取,然后把教材中相对抽象性的经济理论观念渗透到实际的日常生活场景中,并结合学生生活中的实例、日常用语的教学引导,深化学生对知识的理解。例如在“生活与消费”单元的编排设计,学生在完成学习后,掌握了基本的消费知识,同时懂得了如何在日常生活理性、正确地做一个消费者。 3.发现教学法在高中“经济生活”教学中的应用 3.1发现教学法的准备阶段 3.1.1强化探寻教材编写的意图,选择恰当的内容进行发现教学。政治老师应深入探究教材编写的意图,并确立教学的目标,选取适合运用发现教学法教学的章节。政治学科本身在知识方面更多的部分是体会和感悟,因此在应用发现教学法前应全面了解和熟悉教材,然后选择适合发现教学法的内容,如对“价格变动的影响”、“公司的经营”、“国家财政”及各单元后的综合探究,全面而客观地考虑这些章节的编写安排是否具备逻辑性和目的性,然后在教学应用中让学生发挥“发现”、“探索”的能力,在此基础上,创设合理的问题情境,真正引导学生开展“发现式”学习。 3.1.2在学生已有的知识结构的基础上,寻找学习知识的“发现点”。应用发现法教学,很大程度上对老师的教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标准。首先要求教师在问题的设计上要有合理的难度,使得这种难易程度能充分激发学生的求知欲望。其次,善于抓住有利而恰当的时机,促使学生思维能力的进一步提高,在“经济生活”的学习中,其所得到的经济结论是经过自己努力思考和实践解决问题的过程得出的,而不是老师主导一切。因此,这就要求老师有效确立学生独立探究完成的“最近发展区”,而且应对学生学习的基本情况予以了解和熟悉,并结合学生已学到的知识结构和能力安排教材,找到可发现的问题,制定出相应的具体要求。 3.1.3积极搜集材料,创设问题情境,激发学生探索知识的欲望。在学习“经济生活”时,其中最为重要的一项教学任务是积极搜集各类资料,这些资料包括理论性较强的时政材料及与学生生活密切相关的材料。老师在搜集整理了这些资料的基础上,再创设问题情境,让学生参与到教学中,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因为这些资料有效地把理论性知识与学生实际生活结合起来,能让学生根据这些与实际生活相关的材料锻炼有效解决实际生活中各种问题的能力。例如在《劳动与就业》这一部分内容的学习过程中,老师创设了下列问题情境:大学生就业问题是当前最热门的话题之一,一方面大学生就业难,另一方面存在很多招聘会的冷清,不少本科毕业生甚至研究生都在感叹如今的就业形势,同时给学生展示一些就业现场的图片、近年来的就业走势图及相关大学生找工作的体会短片等,然后请学生思考:出现这些现象的原因何在?这些现象说明了什么?如果是你,你该如何应对?高中生同样面临着高考和就业的选择与压力,选择相关资料设置问题能够很好地激发学生的探究欲望。 3.2组织实施发现教学法的阶段 3.2.1确立探究目标,倡导学生自主发现并合作探究解决问题。发现教学法不仅对老师的教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且对学生的要求很高,只有相互配合协作,才能达到有效的教学效果。老师在实施这种发现教学前,在确立教学目标的同时,应把握好学生探究发现的方向和目标,以此保障学生发现的效率和质量。发现法更重视学生发现问题的主观能动性,但由于学生知识结构受限,因此更加提倡采用合作学习的方式解决问题,必要时教师可辅助式地补充,并鼓励学生大胆提出质疑。 3.2.2通过老师搜集的资料解答学生在“发现”中的疑问。教师在课堂提供的材料,也是为了引导学生对理论知识进行消化和分解。在学生对资料积累到了一定程度时,老师应帮助学生运用已有的知识体系与问题结合起来,让学生学会对材料中事物之间的比较,并从材料中找到疑点进行思考,逐渐让学生养成发现的好习惯。例如在学习《依法纳税》这一课时,让学生全面而透彻地理解“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含义,相对而言是有一定难度的,特别是对这句话的具体表现的理解更是相对抽象和困难,那么此时可以这样引导学生:县城的道路可以实现四通八达,这一建设工程主要是谁的功劳最大呢?政府还是民间?学生回答是政府。那政府的资金来自哪里呢?此时即可将这句话非常清晰而明确地解释完整。然后进行另外一个思考比较:税收的本质和我国税收的性质之间的区别是什么呢?通过创设这种有利于学生发现问题的情境,让学生利用已有的“经验”解决问题时产生矛盾和冲突,或者是让学生根据已有的知识结构无法解决现有的实际问题,就可以让学生主动发现问题,挖掘和开发学生的思维能力,不断引导他们进行积极的探索和发现的尝试。 3.2.3通过练习对知识予以深化巩固。发现教学法的应用,同样需要进行相应练习的巩固深化。学生只有在经过一定的练习训练后才能更加深入地理解刚学过的知识,进而渐渐学习如何学以致用,实现既定的教学目标。作为教学工作者,教师只有通过练习,才能了解学生对知识的掌握情况,从而不断改善和调整教学。课堂教学因为时间有限,练习作业的布置可将课上没来得及解决但又是重点的问题延续到n下,让学生的发现学习拓展延伸到课下。 通过反思,才能不断改善和校正优化教育教学工作,不断提高教学的质量和效率。因此,教师在结束一节课的教学后或者是一个阶段的课程教学后,最好对整个上课过程进行回顾、总结和评估,认真分析上课过程的成与败,这些反思内容包括:学生是否发挥了学习主体性?课堂组织氛围如何?教学能否有效地促进学生思维的发展,学生的参与状态如何?然后在此基础上,不断寻求完善和优化教学的对策,从而不断提高教学质量,达到最佳效果。 经济生活论文:契约精神在现实经济生活中的作用 摘要:契约精神是经济生活中契约关系的表现。从契约自身的角度来说,和谐经济生活的实现必须以契约精神作为铺垫。本文重点阐述契约精神在当今经济生活中的作用。 关键词:契约精神;经济生活;作用 一、契约精神为经济生活和谐提供观念保障 契约精神的本质就是自由意志的表达,就是每个人不受任何外在因素的压力、影响和制约,自由充分地表达自己意愿的一种行为和制度。换句话说就是,缔结契约关系的双方或多方当事人都是相对独立的个体,即具有法律意义上的独立的个体,而每个个体之间的地位都是平等的,每个个体都无权将自己的意志强加于另一方,每一个缔结契约的当事人都有充分表达自己意愿的权利,同时,在享受权利的同时又必须承担因享有某种权利而被赋予自身的某种义务,正是这种内心的自愿维持着契约精神的本质,即交往主体双方自身自由意志的表达。 如果说和谐经济生活的有序化运行需要多种要素来共同维持,那么在现代市场经济生活的运行过程中,如果用契约来管理、协调和维护这种经济生活的有序化运行,那么,这种契约就需要一种制度保障,即法律保障。我们不妨从这样一个角度来思考,为了实现或保障契约的有序化运作,同和谐经济生活的有序化运行一样,和谐的契约的有序化运行同样也需要诸多的要素来共同维护,法律作为现实公民经济生活中不可或缺的行为约束力量之一,不论在人与人之间的简单的交往行为关系中,还是在复杂的商品交易过程中都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而这种简单的或复杂的活动不论以什么方式出现,其基本前提必须是在双方或多方自愿基础上的合意,为实现这种自愿基础上的合意,首先需要实现的条件之一就是双方或多方有各自充分的自由,而这种自由必须是在法律框架之内的自由,只有这样双方或多方当事人在这个合理的框架之内,才能以一种更加自由、自愿、平等协商的姿态来实现并维持这种交易关系的正常运行,即契约关系的有序化运行。另一方面,需要进一步提升全民的契约道德精神建设,运用有效的措施或制度来保障契约精神在现代市场经济生活中的不断发展。如若在契约交往或缔结过程中不讲信用,不讲道德,不建立有效的信用体系,没有尊重契约的精神,就不可能存在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同时“由于契约范畴以特定的方式在当事人之间公平地分配权利和义务,并最大限度地反映人们的自由意志和利益追求,因而契约关系所蕴涵的自由平等、等价有偿、权利义务对等等一系列规则和精神,是符合人们的精神追求的,这些原则和精神内化为人们的契约观念和契约精神,并以此来规范自己的契约行为。因此,只有以法律作为交往主体双方缔结权利与义务为保障,同时以契约精神和契约道德自律作为双方缔结权利与义务的基础,在市场经济生活中交往主体双方才能维护有序化的利益交换关系的正常进行,市场经济生活建设才能有更加和谐的发展。 现代市场经济行为变得越来越复杂化、多样化,而法律能做到的只能是提供一套评价、规范、约束市场经济行为的基本机制。因而必须在市场经济行为发生过程中树立人人平等和机会均等的理念,以保证起点平等与行为过程平等,同时在建立和谐的人与人之间的契约关系过程中必须依赖并贯穿其法治精神和契约精神,依赖契约精神所蕴含的自愿平等理念、制度规则和信用机制,以此来增强双方契约规则与契约意识的认同感,从而更有利于双方的和谐相处。这本身就是一种民主秩序,意味着平等协商和相互尊重,预示一个社会的民主化和自由的进行程度。 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紧跟着我国法制化的不断深入,公民维护契约权利的意识也正在不断增强,但履行契约义务的观念却没有相应跟上,导致契约权利与义务相互脱节。例如,有很多公民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中只强调待遇和福利的公平,却不能恪守职责、敬岗爱业,脱岗、离岗现象时常存在。我们可以这么说敬岗爱业精神的普遍缺乏就是未将契约精神内化为公民自身职业道德的一种表现,而其他诸如闯红灯、偷税漏税、交易过程中的尔虞我诈等之类的现象在现今的经济社会中仍然比较普遍,这也是没有将契约精神内化为公民职业道德的一种表现。从契约的成立到履行完成这一切的前提之一就是契约双方互相有人身信用关系。从伦理角度讲,契约的完成过程就已经潜在地把这种信用的要求浸入双方的意志之中,双方已经成为一个指向某个统一意志和任务的旨在实现彼此契约中所要求利益的合作共同体,在这些契约的履行过程中,当事人的相互信任以及由此产生的合作精神比严密的契约条款起着更大的保障作用。在F代社会中,迫切要求全体公民不断强化契约、诚信意识,并使之成为公民自身职业道德的普遍要求。只有将守约、诚信的契约意识转化于公民的道德意识,转化为一种能在全社会得到认同,并将其引以自律的这样一种社会风尚,我们才有理由相信会打造出一个友爱和谐的经济生活环境。 二、契约精神为经济生活和谐提供制度保障 市场经济行为的正常运行,主要依靠的是在经济行为交往过程中利益需求主体之间在自愿的基础上,以平等的、自由的心态经过充分的协商后所订立的契约(合同),而这种契约的订立或履行并不是简单的一种协议,需要的是利益交往主体之间都要具备一种契约观念意识、契约行为意识、契约道德自律意识,在双方合意的前提下去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契约精神是一种平等、尚法、守信的精神品格,和谐社会需要契约精神。我们说和谐是一个安定有序的、理想的状态,那么和谐的经济生活则是一种有秩序的经济活动,即和谐的经济生活具有契约性。就人与人之间的和谐而言,契约能公平、合理地化解和调解人与人之间的利益矛盾冲突,通过契约能对缔结利益主体双方的利益需求进行合理的分配,从而实现主体双方自身利益的满足,因而在现今的市场经济生活中更能进一步维持这种交往双方利益关系的正常化;契约能进一步指导人们树立正确的利益观,能使交往双方能正确认识到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在市场经济竞争和利益追求过中达到和谐相处。就人与政府的和谐而论,信用特别是政府的诚信极其重要,政府必须守信,防止权力失衡,才能不负民众对它的信任,从而才能使个人与政府和谐共处,为实现社会和谐创造条件。就人与自然的和谐而言,契约精神有助于规范人类的生产活动,合理地开发、利用、分配自然资源。 市场经济关系的发展已经逐步走向契约行为化,与在市场经济生活中作为评价和规范一种具体经济行为的基本准则的法律相互作用,共同维持着某种经济活动的发生,而法律在经济行为的发生过程中做到的只能是提供一种具体的评价和规范机制,它不能为利益主体双方制定某种具体的协议内容,这时就需要契约,通过契约对交往主体之间发生的权利与义务做出具体而明确的规定,以此作为双方经济利益活动发生的行为标准,这样,在契约依法订立后对利益主体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依靠这种合法的经济契约来引导经济行为。 总之,契约精神及其制度建设,是促进社会和谐经济建设的基本途径和条件。,使之形成一种有序化的经济生活秩序,这对维护社会经济生活的和谐状态具有重要的意义。 经济生活论文:浅析《经济生活》教材资源的重新整合 【关键词】 政治教学;教材资源;整合;优化;备课;探究活动 新课程背景下,教师教学最重要的责任不在于“教教材怎样”,而在于“怎样用教材教”;教师的最大价值体现不在于对教材本身的解读,而在于用课程改革理念来对待课程资源的使用,对待学生的学习状态。新课程要求政治教师必须转变观念,树立符合课改理念的教材观:立足于学生现实生活经验,着眼于学生发展要求,把理念观点的阐述寓于社会生活的主题之中,将学科知识与生活现象相结合。下面就高一《经济生活》教材资源的重新整合与优化,谈几点笔者的粗浅认识。 如,《经济生活》第八课“财政与税收”,第一框国家财政,第二框征税和纳税,主要讲述国家的收入和支出,以及国家的收入从何而来,但是第一框国家财政的编写思路是,第一目财政及其作用,第二目财政收入与支出,在思路上不是很流畅,需要教师重新整合。 笔者在备课时,是这样处理的:让学生结合64页的材料,直观感受国家财政在生活中的重大作用,然后引出财政的含义,自然过渡到财政收入和支出概念,着重解决两个问题:第一,国家的收入从何而来?第二,国家的收入花在哪里?第一个问题,解决财政收入的四个来源:税、利、债、费;第二个问题,弄清楚财政支出的几个方面:经济建设支出、科教文卫支出、国防行政管理支出、其他支出,然后提问学生:国家的收入和支出有什么作用?引出国家财政的重要作用。其一,国家财政是促进社会公平、改善人民生活的物质保障;其二,国家财政具有促进资源合理配置的作用;其三,国家财政具有促进国民经济平稳运行的作用。按照这样的思路去处理,学生很容易明白这一框题主要要掌握国家的钱怎么来的,花到什么地方,起到什么作用。 《经济生活》全书共有96个探究活动,这么多的探究活动,在课堂上该如何取舍、如何运用,同样需要教师对教材资源重新整合。 笔者在备课时,对探究活动的取舍、运用,有这样一些原则:第一,对每一框的探究活动进行归类整理,做到重点突出。例如,“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一框设计了8个探究活动,若全部选用,时间肯定不够用,只能选取重点的材料,做到详略得当,以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根据我校学生大部分来自农村的实际情况,笔者有侧重地选用了33页和34页两个探究材料,学生比较熟悉,活动参与性高,探究效果好;第二,注重时效性,对于教材中过于陈旧的材料,则弃之不用,另外选用;第三,离学生生活太远的材料不用,选材要贴近学生生活实际。例如,对于农村学生,就要选用符合农村学生实际生活的材料,才有说服力和可信力;第四,探究活动注重“全体参与”,防止主体缺失,参与面窄。主体性是探究活动的核心。探究活动的成功与否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学生的主体参与度。在探究活动中,只有强化学生的参与意识,防止“无业游民”的出现,才能切实避免高中政治课堂上的学生主体缺失,才能创设和谐的教学氛围。 《经济生活》全书在每个单元之后,都安排了综合探究课,这是帮助学生体验研究性学习的重要环节。这四框内容怎么处理,仍然需要教师对教材资源进行重新整合。笔者在备课时,是这样处理的:第一个综合探究“正确对待金钱”,学生感兴趣,问题不难,比较好掌握,查找资料也容易,可以让学生撰写一篇小论文――《怎样正确对待金钱》;第二个综合探究“做好就业与自主创业的准备”,紧密联系学生生活实际,也是学生比较关注的话题之一,可以作为各班的研究性课题布置下去。当然,在研究过程中,仍然离不开教师的指导。最终课题成果可由学校进行汇总,各班出一次板报予以展示。第三个综合探究“提高效率 促进公平”,比较难掌握,可事先布置下去让学生查找相关资料,在课堂上由教师引导学生适度探究,让学生明白效率与公平是人类面临的两难选择,处理好效率与公平的关系,既有利于促进经济发展,又有利于保持社会稳定。第四个综合探究“经济全球化与中国”,教师要引导学生掌握数字鸿沟、绿色壁垒、反倾销等概念,在搜集整理相关案例的过程中,体会我国经济发展面临的机遇和挑战,知道如何应对挑战,按世贸组织规则办事。总之,要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把课堂还给学生,让他们去体验,去感受,去搜集整理,去归纳组织,去分享。 经济生活论文:《经济生活》在高考政治选择题中命题特点探析及应对策略 摘要:掌握高考政治经济生活选择题命题特点,对做好高考政治经济生活选择题具有重要的意义。纵观近五年高考政治经济生活选择题,呈现出试题相对稳定,贴近生活,突出能力等特点,针对这些命题特点,我们可以有的放矢的采取策略。 关键词:高考;政治;经济生活 纵贯2012―2016年近五年新课标全国二卷高考政治《经济生活》选择题,高中思想政治《经济生活》在选择题命题上呈现出以下特点: 1.稳中有变,变中求稳 (1)从分值看,分值稳定的基础上有微调 高考政治选择题在全国二卷都是从12题――23题,共12道选择题,每题4分,共48分,《经济生活》选择题占16~20分,其中2012年20分,从2013――2016年均16分,分值在稳定中有微变。 (2)从考查知识点看,突出对重点难点知识稳定考查的基础上侧重点略有调整 从《经济生活》各章节知识点在高考政治新课标全国二卷选择题中的分布来情况看,教材第一单元和第四单元依然是考试的重点和难点所及,第一单元主要突出ι唐芳壑怠⒓鄹窦盎醣业认喙刂识的考查,第四单元集中在对市场经济和对外开放等内容的考查。此外,第二单元的企业经营和银行等理财产品和第四单元的收入分配公平及财政政策也是考查的重点所在。试题在保持对重点难点相关知识考查的基础上侧重点又略有调整。比如对价格的考查,2016年考查了供求曲线,2015年考查了影响价格的因素等。 (3)从难易度来看,试题在难度适中的基础上个别题目难度略有提升 纵观《经济生活》近五年新课标全国二卷高考政治选择题,总体难度适中,保持稳定态势,但个别题目由于出题方式比较新和灵活,难度略有提升。比如:2016供求曲线,2015年的收益率计算,2014的信息传导,2013年的均衡价格等。这一部分题目由于比较新和灵活,对部分考生来说稍微偏难。 2.立足基础,贴近生活 (1)试题进一步加强与现实生活的对接 从2012-2016年近五年《经济生活》新课标全国二卷高考政治选择题的命题内容看,高频命题点有:货币、价格、价值、供给需求、社会公平、市场经济、对外开放和小康社会等,试题突出对教材基础、重难点知识考查的同时也紧密结合实际生活。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推进,供需矛盾、分配公平、市场经济与宏观调控的关系、对外开放、小康社会建设都是我们面临的重要问题,所以试题突出了对这部分内容的考查。比如:2012、2014和2016年分别考查了经济全球化、国际竞争与合作等相关内容,2012、2014、2015和2016年分别考查了市场经济、宏观调控等相关内容。 (2)紧密结合高中思想政治教材和考试大纲 试题突出与现实生活的对接的同时立足基础知识,围绕教材和考纲考查。以2014年新课标全国二卷第15题为例:经济活动中各产业之间的技术经济联系被称为产业关联,关联性强的产业发展有利于带动相关产业的协同发展。如房地产业的发展向上可带动建筑业,向下可带动家电业,形成建筑业―房地产业―家电产业协同发展。下列选项中构成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发展关系的是:①钢铁产业②信息产业③保险业④汽车产业。A.①-②-③B.①-④-③C.②-③-④D.④-③-①。此道题目选项似乎很难定位到教材某个知识点,但根据题目的意思可以和教材第二单元第四课《发展生产 满足消费》,消费对生产的反作用联系起来,“一个新的消费热点的出现,往往能带动一个产业的出现和成长”,所以只要考生基础知识扎实,理解教材内容,熟悉考纲要求,做起类似题目来还是得心应手的。 (3)试题考查不刻意追求热点,但也不回避热点 高中思想政治课程旨在培养学生运用马克思主义基本立场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所以对于一些社会热点,试题不刻意为了热点而考热点,但是也会以社会热点为背景知识,考查学生对教材知识的理解和运用能力。比如新课标全国二卷2016年考查了考生对人民币加入SDR的认识,2015年以政府简政放权为背景考查了考生对市场经济和宏观调控的认识,2014年以PM2.5为例考查了考生对政府宏观调控理解等。 3.考查能力,突出选拔 2009年新课标全国卷使用以来,试题最大的特点之一就是考查学生的能力。 (1)考查学生的理解能力 纵观新课标全国二卷高考政治近五年《经济生活》选择题,试题单纯考查学生记忆力的题目并不多,很难找到书中知识和选项完全对应的选项,干扰项排除难度也比较大。比如:2013年新课标全国二卷第15题:支持价格是指一国为了支持农业的发展而对粮食等农产品所规定的最低收购价格。我国某农产品的需求曲线(D)和供给曲线(S)如图2-1所示。该产品的支持价格和供给数量分别为(横坐标从左到右依次是Q1 Q2 Q0 Q3 Q4,纵坐标从下到上依次是P2 P0 P1) A.P0,Q0 B.P1,Q2 C.P1,Q4 D.P2,Q1 这道题目是西方经济学最低价格的一个典型例子,学生要作答此题就需要在记住价格与供求相关知识点的基础上,深入理解其关系,并反思政府定价的目的,所以此道题目学生仅仅靠单纯记忆是很难做出的。题目中供给曲线和需求曲线的交点是价格均衡点,这就意味着,在价格均衡点,商品的价格对于供给者和需求者来说都是最公平的,而题目中最低价格的定义是指政府为了扶持农业发展而设定的价格,所以其出发点是维护农产品供给者的利益,那么价格的制定就不应该低于均衡价格,否则就会损害供给者的利益,和最低价格的出发点也就违背了。这样正确选项必须在价格均衡点之上,定位为P1,而题目中主要指供给价格,所以就找P1对应的供给曲线上的供给量,正确答案便是C。在平时复习中,像此类题目师生不可能穷尽,题目不可能完全靠记忆去解答,所以关键在于对教材知识的深刻理解。 (2)考查学生的审题能力 在新课标全国卷《经济生活》选择题中,有的选择题选项都正确,很难排除干扰项,这种题目就突出了对考生审题能力,甚至是文W基本素养的考查。比如新课标全国二卷2013年14题:当前我国农业补贴的重心已由流通环节向生产环节、由消费者向生产者转变,初步形成了支持价格、直接补贴和一般服务支持相结合的农业补贴模式。我国农业补贴重心转变的目的在于:①增加农业生产者收入②优化农产品需求结构③缩小农产品供需缺口④稳定农产品市场供给。A.①③B.①④C.②③D.②④单纯从选项看,题中①②③④四个选项均正确,不能直接判断出选项,这就需要答题者仔细审题,提取题目的核心思想,题目强调的是农业补贴向生产者、供给者的转变,所以与需求没有关系,这样正确答案就锁定在B.①④ 了。 (3)考查学生的运用能力 近几年高考政治加大了考试内容与社会实际的对接,考查学生运用教材相关原理去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比如新课标全国二卷2016年12题价格曲线的考查、2013年5题均衡价格的考查等,类似的题目都突出了学生能够运用教材相关知识去分析和解决现实问题。 针对以上命题特点,笔者建议在应对新课标全国二卷《经济生活》选择题时,在牢固记忆知识点的基础上还可以采取以下策略。 1.联系生活、准确理解 随着近年来新课标全国卷高考政治与现实生活的对接越来越紧密,这对教师和学生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一方面教师在讲授新课时要有意识的培养学生运用教材解释和解决生活实际问题的迁移能力,尤其是对于一些与教材知识相关的社会热点要足够关注,并将时政热点引入课堂,让学生去理解。比如价值观、人生价值的实现可以和“工匠精神”联系起来,外汇可以和人民币加入SDR联系起来,供求和价格可以和“供给侧”改革联系起来等。另一方面,学生也要练习运用教材知识分析现实生活,根据现实生活联系教材的能力。 2.夯实基础、形成体系 由于高考政治要和地理、历史合考,题量便不能太大,新课标全国二卷选择题对经济生活的考查一般为4道,为了突出对学生知识点的考查,所以试题就会在一个题目中尽可能多的覆盖考点,这就要求考生要在夯实基础的同时形成知识体系,构建知识的脉络图。比如2016年新课标全国二卷14题,试题选项①市场调节存在滞后性②企业和社会组织均以盈利为经营目标③法律是解决市场失灵问题的有效手段④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需要发挥政府的作用,涵盖了《经济生活》第四单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第二单元企业和劳动者,第三单元收入分配,选项跨度非常大,这就要求考生在基础扎实的基础上形成知识体系。 3.总结方法、形成技巧 (1)排错验证 排错验证是做选择题最常用的方法,也是最高效的方法,排错可以从两个维度来排,一种是选项本身知识点存在错误,比如2016年新课标全国二卷14题,试题选项②企业和社会组织均以盈利为经营目标,表述本身就错误,社会组织不是以盈利为目的的。另一种是对表述太过绝对的选项,诸如“必须”“完全”等以及表示完成时的“已经”等表述时要审慎对待,比如2012年高考政治16题②消除了收入再分配的差距,这种表述显然和现实不符,故应将其排除。为了确保题目正确率,建议采用此方法时一定将正确选项在带入题目中最后做出验证。 (2)问、题对应 遇到选项全部正确,难以采用排除法,尤其是材料很长时就应该注意问题和选项意思的对应了。比如2012年高考政治15题:2011年11月,美国发起了针对从中国进口的太阳能电池板的反倾销与反补贴调查:2012年1月,美国宣布对从中国进口的风力发电设备――应用级风塔发起反倾销与反补贴调查。美国频频发起针对中国新能源产品的反倾销与反补贴调查,限制中国产品进口,主要是因为:A.美国欲以贸易保护措施扶持国内新能源产业发展B.新能源产业是劳动密集型产业,美国需要其提供就业岗位C.美国需要通过减少中国新能源产品进口摩擦能缩小与中国的贸易逆差D.美国的新能源产业能过剩,不需要从中国大量进口相关产品。该题虽然材料很长,且比较乱,但是问题指向却十分明确,美国反对进口中国商品的原因,B、D突出新能源、C突出贸易逆差都不是问题所指,故选A。 (3)抓关键词,提主旨 此类方法主要适用于干扰选项很难排除,材料关系复杂,这时候就可以抓住题中关键词。如:2012年高考政治14题:2012年1月,中国混凝土机械行业龙头企业之一的S公司宣布,将斥资3.6亿欧元收购德国P公司100%股权,P公司凭借领先的技术优势在全球混凝土泵车市场占有率曾高达40%左右,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后,公司出现严重经营困难。S公司并购P公司的积极作用在于①形成行业垄断格局②开拓国际市场③加速资本周转④促进产品升级换代。题中主旨是P公司曾经技术领先如今经营困难,被S公司收购。所以与资本无关,③排除,问题关键词积极作用,所以①排出。故选②④。 (4)限定范围 当遇到材料比较简单,选项又完全正确这类题目时就可以采用此种方法。比如:2014年14题:近年来,我国多地多次出现了空气严重污染的雾霾天气,PM2.5(细颗粒物)是导致雾霾的重要因素。图5为某市PM2.5主要污染物来源的构成图。治理空气污染,该市政府可采取的经济措施是:A.提高燃煤企业排污标准B.加强环境保护执法力度C.增加财政投入扶持清洁能源技术研发与推广D.限制企业和居民对机动车的购买和使用解答此题限定范围“经济措施”,就很容易对上选项C。 (5)选项代入 在做选择题时,通过以上方法都难以推出选项,这时候不妨试试逆向思维,将选项带入。比如2014年15题:经济活动中各产业之间的技术经济联系被称为产业关联,关联性强的产业发展有利于带动相关产业的协同发展。如房地产业的发展向上可带动建筑业,向下可带动家电业,形成建筑业―房地产业―家电产业协同发展。下列选项中构成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发展关系的是:①钢铁产业②信息产业③保险业④汽车产业A.①-②-③B.①-④-③C.②-③-④D.④-③-①通过题目直接对选项进行排序,难度比较大,这时候可以尝试将答案带进去,会很容易锁定B选项,汽车向上带动钢铁,向下带动保险。 总之做选择题的方法灵活多样,但切不可套用公式,需要平时做题时多总结形成自己一套做题方法,这样就能高效准确的作答,但前提条件是对教材基础知识准确的记忆,深入的理解,形成知识体系。 经济生活论文:经济生活大调查:感知民生冷暖 围绕“齐心奔小康”、“财富新发现”、“市场新发现”、“民生热话题”、“社会新焦c”五大主题,在经济生活大调查之夜,重磅推出50个核心数据发现,用独特的民生感受型数据,多维度透视老百姓心中最真实的小康图景 创业者希望能够站在风口,然后“好风凭借力,送我上青云”;90后新手渴望一种“走在路上能被人认出”的全新生活方式;职场“老炮儿”希望能够升职加薪,工作越来越有劲儿;而对于很多家庭来说,要不要再添一个孩子,也并不仅仅是一个简单的选择题。 每个人心里都有自己的“小目标”。 央视财经频道重磅推出120分钟特别节目――《中国经济生活大调查(2016―2017)数据之夜》,权威全球最大规模融媒体民生调查结果,用数据表达了10万中国家庭的心声和心愿,用数据呈现了7亿中国网民的选择和态度。小米科技董事长雷军、格力电器总裁董明珠、著名专栏财经作家吴晓波、资深媒体人张春蔚等诸多业界名人齐聚现场,分享了2016年他们的感受,并且都带来了自己2017年的“小目标”。 用大数据“测量”小康生活 中国经济生活大调查由中央电视台、国家统计局、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联合发起,每年面向全国104个城市和300个县的10万中国家庭,进行明信片入户问卷调查。 本届大调查,中央电视台首次联手国家权威机构、顶级智库,十大互联网大数据研究院,进行联合调查、联合分析、联合――线上线下参与总人数超过57万,线下回收率超过90%,线上回收率超过30%,均创下了业界纪录。大调查还携手国内顶级科技实景演出团队,通过全息、激光、AR等前沿技术,为观众呈现一场数字和数据的视觉盛宴,让数据背后的故事和温度得到更加充分的呈现。 围绕“齐心奔小康”、“财富新发现”、“市场新发现”、“民生热话题”、“社会新焦点”五大主题,在大调查之夜,重磅推出50个核心数据发现,用独特的民生感受型数据,多维度透视老百姓心中最真实的小康图景。 中国经济生活大调查今年特别联合《小康》杂志社对百姓的小康生活感受进行了调查。《小康》杂志社社长兼总编辑舒富民受邀出席数据之夜,并为获得中国幸福城市殊荣的城市颁奖。 “大调查”显示,中国人的理财偏好、消费热点、民生焦点都有新变化,不变的是,人们的“幸福感”与“获得感”始终密切相连。 2016年,中国经济稳中向好,全年经济增速6.7%,位居全球第一。这给百姓未来一年收入预期平添了更多支撑,这在大调查数据中有直观的反映――55.28%的受访者预期2017年收入会提高,与过去10年的数据对比,处于中高位置。 从省份看,收入信心排名前十的是青海(67.77%)、西藏(64.89%)、海南(64.86%)、吉林(64.34%)、宁夏(64.00%)、安徽(62.79%)、山东(61.79%)、陕西(60.38%)、贵州(59.80%)和重庆(59.41%)。细心的人会发现,这十个省份大多属于我国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分布数量多的省份。 那么哪些人的收入信心最高呢?大调查数据显示,90后年轻人和60岁以上老人在预期收入增长超过20%中的占比最高,分别达到16.06%和13.37%;年收入1万元以下的低收入家庭,收入信心更足,预期增长超过20%的占比超过17%;有创业意愿的受访者,预期收入增长超过20%的占比则高达30.03%,大致3倍于没有创业意愿的人群占比(11.73%)。 大调查还发现,自2013年以来,农村居民收入信心持续高于城市居民。本届大调查中,55.01%的农村受访者认为,2017年收入会提高,高于城镇受访者53.44%的比例。这证明,随着近年各项扶农惠农政策落实到位,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在持续缩小,农民增收信心更强。 大调查通过数据洞察消费者行为,精准预测市场热点和趋势。数据显示,旅游(45.52%)、电脑等数码产品(42.33%)、家电(40.42%),被受访者列在了2017年预期消费的前三位。这与我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重要发力领域相当吻合。 对比大调查历史数据发现,旅游、家电、数码产品、保健养生均已连续三年呈上升态势,其中,“旅游”持续三年被受访者列在消费意愿的首位选项。这些表明,百姓收入水平提高后,对生活品质有了更高追求,消费升级正注入百姓生活的方方面面。 携手十年数据,放眼未来十年 此次大调查设置了专门的问题――“消费者愿意为商品的哪些因素买单”,结果显示,受访者最看重的是质量和耐用性(71%)、安全可靠性(53.4%)、品质和质感(31%),“明星效应”排位最低。把握这些来自消费者的数据,有利于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更精确的方向。 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指出:“民生是为政之要,必须时刻放在心头、扛在肩上。在当前国内外形势严峻复杂的情况下,更要优先保障和改善民生,该办能办的实事要竭力办好,基本民生的底线要坚决兜牢。”最近几年,国家扶贫攻坚力度不断加大,2016年农村脱贫人口1240万人,易地扶贫搬迁249万人。 调查结果显示,家庭年收入1万元以下的困难群体,最关注的精准扶贫政策排在前三位的分别是“异地扶贫搬迁/职业教育培训/扶贫小额贷款”。这为扶贫攻坚决胜阶段的精准施政,提供了非常有价值的参考。 值得注意的是,调查数据与扶贫工作成效成明显正比,低收入人群(家庭年收入低于1万元的受访者)的幸福度上升,2016年感觉幸福的比例远高于2014年。 从衣食住行到信用环境,从民生期待到幸福感,大调查通过数据,寻找实现全面小康的抓手。大调查发现,“健康状况”已经在百姓心中成为影响幸福感的首要因素(54.19%),其他因素是:家庭关系(47.79%)、收入(43.81%)、婚姻或感情生活(41.86%)。 由此可见,“十三五”规划提出健康中国战略,或将成为提升小康满意度和幸福感的重要政策抓手。大调查细化对比发现,影响健康的主要因素依次是工作压力(53.97%)、空气质量(43.79%)、情绪心态(41.82%)、食品安全(37.26%)、饮食习惯(35.54%),选择这五项的受访者均超过三分之一。 大调查通过数据洞悉百姓财富观的变化,发现过去三年,百姓购房意愿持续下降,将近八成的年轻受访者表示,如果租房子品质足够好,或者租期足够稳定的话,愿意一直租房。这个结果提供了一个非常重要的信号,可以预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正在深入民心,中国房地产业租售并举的时代已来临。 经济的发展需要全面的分析,一方面是顶层的设计,另一方面则是群众的声音。 “真正对经济生活拥有评价权利的应该是广大的人民群众。”中央电视台财经频道制片人姜诗明说,他经常看到有来自全国各地的人到央视提供新闻素材,“我们的节目能够采用的数量是有限的,还有那么多的声音怎么办?”怀着这样的初衷,和媒体从业人员的责任感,姜诗明在2006年策划了“经济生活大调查”项目。而出乎所有人的预料,这个项目一做就是十一年。 从2006年到2016年,中国经济生活大调查已经连续进行了10年,完整跨越了“十一五”、“十二五”两个五年规划,建立了规模庞大的民生感受型数据库,为政府绩效评估、企业市场决策、百姓消费投资,提供了大量标准化、可衡量的数据参考。 2017年,是中国经济生活大调查的第11个年头,是一个全新的开始和起点。大调查将携10年民生数据积累,放眼未来10年,为“十三五”规划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立民声和民意的数据坐标系。 经济生活论文:如何学好高中政治必修一经济生活 [摘 要]高中政治必修一经济生活这本教材最难教,也最难学。学生要学好高中政治必修一经济生活就必须注意区分经济学中的各种概念,弄清经济生活中的各种关系,构建经济生活的知识体系。 [关键词]经济生活;概念;关系;知识体系;答题技巧 在多年的高中政治教学生涯中,笔者发现高中政治必修一经济生活这本教材最难教,也最难学,成为教师和学生心目中一块难啃的硬骨头。而在每年的高考试卷中,经济生活所占的比重很大,因此学好经济生活显得很关键。笔者根据自己在教学过程中的一些体会,总结了学好经济生活要注意的问题,现概括如下。 一、区分经济学中的各种概念 经济生活中有很多经济学的基本概念,学生在学习的过程中经常会混淆,在考试过程中容易出错。比如商品、货币和一般等价物,使用价值和价值,价值和价格,货币的流通手段和支付手段职能,个别劳动生产率和社会劳动生产率,替代品和互补品,从众消费心理和攀比消费心理,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股票和债券,按劳分配和按劳动要素分配,初次分配和再分配,宏观调控的法律手段和行政手段,市场调节的自发性和盲目性,“引进来”和“走出去”等。这就需要教师在教学的过程中,把这些概念进行对比,找出它们的不同点和相同点,再结合具体的题例加以讲解,以使学生掌握和理解这些知识。 二、弄清经济生活中的各种关系 经济生活中各种概念的关系错综复杂,有的是正相关,有的是负相关,有的是无关,学生在学习的过程中往往会迷失方向,在考试的过程中会错误百出。现将经济生活中常见的各种关系总结如下。 1.价格由价值决定,受供求关系的影响。价格不是由供求关系决定的,更不是由使用价值决定的,质量好的商品价格不一定高,物美也可以价廉。 2.单位商品价值量是由生产商品所耗费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与社会劳动生产率成反比,与个别劳动生产率、个别劳动时间无关。 3.商品价值总量与个别劳动生产率成正比,与社会劳动生产率无关。 4.价格变动对生活必需品的需求量影响比较小,对高档耐用品的需求量影响比较大。 5.一种商品价格上涨,对其替代品的需求量会增加,对其互补品的需求量会减少。反之,一种商品价格下跌,对其替代品的需求量会减少,对其互补品的需求量会增加。 6.一般说来,一种商品的价格上涨,人们对它的需求量会减少。反之,会增加。(价格影响需求,价格与需求成反比。) 一般说来,一种商品价格上涨,有利可图,企业会扩大生产,增加供给。反之,会减少供给。(价格影响供给,价格与供给成正比。) 一般说来,某种商品的需求量增加,供不应求,价格会上涨。(需求影响价格,需求与价格成正比。) 一般说来,某种商品的供给量增加,供过于求,价格会下跌。(供给影响价格,供给与价格成反比。) 7.人民币升值,不利于出口,不利于吸引外资;有利于进口,有利于出国留学、旅游,有利于对外投资。反之,人民币贬值不利于进口,出国留学、旅游,对外投资;有利于出口,吸引外资。 8.人民币升值,国内商品价格下降;人民币贬值,国内商品价格上涨。 三、构建经济生活的知识体系 首先,要求学生一定要熟悉教材的目录,熟记单元标题、课题乃至框题,学会根据目录回忆教材的内容。这是因为在近几年的高考及各种模拟考试中,很多试题直接用单元标题、课题、框题作为考试范围,有很多学生因为不熟悉教材目录,而出现漏答、错答,甚至答非所问的现象。 其次,要求学生一定要把握教材的重难点。学生在平时的学习过程中,要么粗枝大叶随便把书翻一遍,看完一点效果都没有;要么从头到尾把书背一遍,背得很累、很痛苦,效果却不好。榇耍笔者要求学生在每一单元学习结束之后,自己总结,画出该单元的知识网络构建图,然后按照网络构建图去回忆课本的内容,这样做比单纯的死记硬背效果要好很多。 最后,帮助学生总结经济生活中的重要主观题,以提高学生的答题能力。例如:影响价格的因素有哪些?如何扩大居民的消费需求,提高居民的消费水平?企业如何才能走出困境,取得经营成功?怎样才能实现收入分配公平?如何规范市场秩序?如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要求学生熟记这些主观题的答题提纲,在遇到和它们类似的题目时,能做到活学活用,举一反三。 总之,要想学好经济生活,高中生必须能做到上课认真听讲,课后认真钻研。以上是笔者在平时的教学过程中的一点心得体会,有不当之处还请各位专家学者批评指正。 经济生活论文:经济生活大调查:感知民生冷暖 围绕“齐心奔小康”、“财富新发现”、“市场新发现”、“民生热话题”、“社会新焦点”五大主题,在经济生活大调查之夜,重磅推出50个核心数据发现,用独特的民生感受型数据,多维度透视老百姓心中最真实的小康图景 创业者希望能够站在风口,然后“好风凭借力,送我上青云”;90后新手渴望一种“走在路上能被人认出”的全新生活方式;职场“老炮儿”希望能够升职加薪,工作越来越有劲儿;而对于很多家庭来说,要不要再添一个孩子,也并不仅仅是一个简单的选择题。 每个人心里都有自己的“小目标”。 央视财经频道重磅推出120分钟特别节目――《中国经济生活大调查(2016―2017)数据之夜》,权威全球最大规模融媒体民生调查结果,用数据表达了10万中国家庭的心声和心愿,用数据呈现了7亿中国网民的选择和态度。小米科技董事长雷军、格力电器总裁董明珠、著名专栏财经作家吴晓波、资深媒体人张春蔚等诸多业界名人齐聚现场,分享了2016年他们的感受,并且都带来了自己2017年的“小目标”。 用大稻荨安饬俊毙】瞪活 中国经济生活大调查由中央电视台、国家统计局、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联合发起,每年面向全国104个城市和300个县的10万中国家庭,进行明信片入户问卷调查。 本届大调查,中央电视台首次联手国家权威机构、顶级智库,十大互联网大数据研究院,进行联合调查、联合分析、联合――线上线下参与总人数超过57万,线下回收率超过90%,线上回收率超过30%,均创下了业界纪录。大调查还携手国内顶级科技实景演出团队,通过全息、激光、AR等前沿技术,为观众呈现一场数字和数据的视觉盛宴,让数据背后的故事和温度得到更加充分的呈现。 围绕“齐心奔小康”、“财富新发现”、“市场新发现”、“民生热话题”、“社会新焦点”五大主题,在大调查之夜,重磅推出50个核心数据发现,用独特的民生感受型数据,多维度透视老百姓心中最真实的小康图景。 中国经济生活大调查今年特别联合《小康》杂志社对百姓的小康生活感受进行了调查。《小康》杂志社社长兼总编辑舒富民受邀出席数据之夜,并为获得中国幸福城市殊荣的城市颁奖。 “大调查”显示,中国人的理财偏好、消费热点、民生焦点都有新变化,不变的是,人们的“幸福感”与“获得感”始终密切相连。 2016年,中国经济稳中向好,全年经济增速6.7%,位居全球第一。这给百姓未来一年收入预期平添了更多支撑,这在大调查数据中有直观的反映――55.28%的受访者预期2017年收入会提高,与过去10年的数据对比,处于中高位置。 从省份看,收入信心排名前十的是青海(67.77%)、西藏(64.89%)、海南(64.86%)、吉林(64.34%)、宁夏(64.00%)、安徽(62.79%)、山东(61.79%)、陕西(60.38%)、贵州(59.80%)和重庆(59.41%)。细心的人会发现,这十个省份大多属于我国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分布数量多的省份。 那么哪些人的收入信心最高呢?大调查数据显示,90后年轻人和60岁以上老人在预期收入增长超过20%中的占比最高,分别达到16.06%和13.37%;年收入1万元以下的低收入家庭,收入信心更足,预期增长超过20%的占比超过17%;有创业意愿的受访者,预期收入增长超过20%的占比则高达30.03%,大致3倍于没有创业意愿的人群占比(11.73%)。 大调查还发现,自2013年以来,农村居民收入信心持续高于城市居民。本届大调查中,55.01%的农村受访者认为,2017年收入会提高,高于城镇受访者53.44%的比例。这证明,随着近年各项扶农惠农政策落实到位,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在持续缩小,农民增收信心更强。 大调查通过数据洞察消费者行为,精准预测市场热点和趋势。数据显示,旅游(45.52%)、电脑等数码产品(42.33%)、家电(40.42%),被受访者列在了2017年预期消费的前三位。这与我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重要发力领域相当吻合。 对比大调查历史数据发现,旅游、家电、数码产品、保健养生均已连续三年呈上升态势,其中,“旅游”持续三年被受访者列在消费意愿的首位选项。这些表明,百姓收入水平提高后,对生活品质有了更高追求,消费升级正注入百姓生活的方方面面。 携手十年数据,放眼未来十年 此次大调查设置了专门的问题――“消费者愿意为商品的哪些因素买单”,结果显示,受访者最看重的是质量和耐用性(71%)、安全可靠性(53.4%)、品质和质感(31%),“明星效应”排位最低。把握这些来自消费者的数据,有利于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更精确的方向。 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指出:“民生是为政之要,必须时刻放在心头、扛在肩上。在当前国内外形势严峻复杂的情况下,更要优先保障和改善民生,该办能办的实事要竭力办好,基本民生的底线要坚决兜牢。”最近几年,国家扶贫攻坚力度不断加大,2016年农村脱贫人口1240万人,易地扶贫搬迁249万人。 调查结果显示,家庭年收入1万元以下的困难群体,最关注的精准扶贫政策排在前三位的分别是“异地扶贫搬迁/职业教育培训/扶贫小额贷款”。这为扶贫攻坚决胜阶段的精准施政,提供了非常有价值的参考。 值得注意的是,调查数据与扶贫工作成效成明显正比,低收入人群(家庭年收入低于1万元的受访者)的幸福度上升,2016年感觉幸福的比例远高于2014年。 从衣食住行到信用环境,从民生期待到幸福感,大调查通过数据,寻找实现全面小康的抓手。大调查发现,“健康状况”已经在百姓心中成为影响幸福感的首要因素(54.19%),其他因素是:家庭关系(47.79%)、收入(43.81%)、婚姻或感情生活(41.86%)。 由此可见,“十三五”规划提出健康中国战略,或将成为提升小康满意度和幸福感的重要政策抓手。大调查细化对比发现,影响健康的主要因素依次是工作压力(53.97%)、空气质量(43.79%)、情绪心态(41.82%)、食品安全(37.26%)、饮食习惯(35.54%),选择这五项的受访者均超过三分之一。 大调查通过数据洞悉百姓财富观的变化,发现过去三年,百姓购房意愿持续下降,将近八成的年轻受访者表示,如果租房子品质足够好,或者租期足够稳定的话,愿意一直租房。这个结果提供了一个非常重要的信号,可以预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正在深入民心,中国房地产业租售并举的时代已来临。 经济的发展需要全面的分析,一方面是顶层的设计,另一方面则是群众的声音。 “真正对经济生活拥有评价权利的应该是广大的人民群众。”中央电视台财经频道制片人姜诗明说,他经常看到有来自全国各地的人到央视提供新闻素材,“我们的节目能够采用的数量是有限的,还有那么多的声音怎么办?”怀着这样的初衷,和媒体从业人员的责任感,姜诗明在2006年策划了“经济生活大调查”项目。而出乎所有人的预料,这个项目一做就是十一年。 从2006年到2016年,中国经济生活大调查已经连续进行了10年,完整跨越了“十一五”、“十二五”两个五年规划,建立了规模庞大的民生感受型数据库,为政府绩效评估、企业市场决策、百姓消费投资,提供了大量标准化、可衡量的数据参考。 2017年,是中国经济生活大调查的第11个年头,是一个全新的开始和起点。大调查将携10年民生数据积累,放眼未来10年,为“十三五”规划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立民声和民意的数据坐标系。 经济生活论文:思想政治综合探究内容教学初探――以“经济生活”综合探究为例 摘 要:综合探究课的开设,能够提高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使学生不仅学习书本知识,更重要的是把所学知识加以运用,能够解决现实生活中的实际问题。高考的实际也要求教师必须认真研究综合探究题,上好综合探究课,提高应对能力。 关键词:政治综合探究课;应对能力;实际问题 高中政治综合探究课的开设,能够解决目前政治课教学中存在的大量问题,而且能够调动学生的学习意愿,从而提高课堂教学效果,让知识得到更好的应用。在江苏省高考考试说明中,明确把综合探究题作为高考的一种题型,分值18分,而高考的实际也要求我们上好综合探究课,提高应对能力。 从综合探究课本身看,一方面,它是该单元学习内容中不可缺少的部分,本身就是教学内容;另一方面,它贯穿或拓展本单元相关知识之间的联系,有益于发展学生综合运用知识、参与实践的能力。 以下是本人在经济生活综合探究课中的一些做法。 “经济生活”第二单元设计了“走创业之路”的综合探究课,我运用了多媒体展示,社会调查、角色扮演等方法,先将学生分成4个小组,去收集岗位成才,创业成功人士的事例,同时,去自己所在的地方,根据地方实际,写一份模拟创业方案。 第一环节:先给学生展示我国目前就业形势、就业政策等方面的信息,介绍在就业中应该懂得的一些求职知识与技巧。紧接着让各小组选出代表介绍自己组收集的岗位成才、创业成功人士的事例,结合教材中的“不具备自行创办企业素质的十种人”的介绍,由学生总结并由老师补充自行创办企业者应该具备的基本素质。 第二环节:创业模拟,学生表现得非常积极,在创业点子上,他们的表现给了我很大的惊喜,结合本地特色,“乡村旅游”“叠石桥家纺城”“海门山羊”“万年螃蟹”等等,都在他们所想之列,而且他们还能利用前面所学的相关知识谈到注重产品质量、诚信经营、推出新产品等措施做大做强企业。从他们所谈到的创业点子里可以看出他们是认真去做市场调查,并积极思考的,决不是随便应付了事,他们是真正融入角色中去。 “经济生活”第三单元“提高效率、促进公平”的综合探究课,为了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我采用了辩论赛的方式。所以,事先我把班级的同学整体划分成两个小队。然后又从中让学生推举出4名代表担任辩手,最后是选择各自的辩题。一方:维护公平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先决条件;另一方:效率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先决条件。老师为学生提供了辩论的相关方法和技巧,并让学生自己观看一些辩论赛视频,利用课余时间全组人搜集资料,提供辩论的论据。这样全都行动起来,提高了学习热情。 “经济生活”第四单元“经济全球化与中国”的综合探究课,结合“上海成立自由贸易试验区”这一热点问题,让学生做报告,“假如我是总理”,看看学生如何发展自贸区,利用目前的条件如何让自贸区发挥更大的作用,如何促进我国的经济发展以及对我国的影响等。这样的话,学生对于课本的理解就更加深刻,同时学习的意愿就更加强烈,从而提高了学习效率。 综合探究课要充分发挥其优势,真正取得实效,还有赖于活动过程中周密的安排和合理的调控。在综合探究课教学过程中,我们要切实解决好下面几个问题。 首先,要调整课堂角色。探究式教学法一定要突出学生的创造性和主观能动性,然后教师要确保自己的引导职责。这样就能让探究课堂取得更好的学习效果。课堂要达到老师搭台,学生唱戏的效果。老师为了课堂的成功,需要准备大量的工作,包括课程的设置,并在活动中担当领路者的角色,适当地给予学生帮助。这就是教师的教学方法上的体现,如何才能更好地引导学生,控制课堂。 其次,学生全面参与问题。要切实保证每一个学生都能主动参与活动。因此,设计政治综合探究活动方案时,应注意使活动具有较广泛的适应性,能调动每一个学生的主动精神。在组织活动时,应按照分类要求、分类指导的原则,根据探究的内容构成和学生的情况适当分工,适当轮换,从而既发挥各类学生的特长,又能促使全体学生得到学习发展的机会。 再次,学生要主动参与。探究式课堂不是老师的一言堂,而是全体同学的活动课。所以,我们在设置课程的时候,一定要让全体同学都参与到活动中来。这样才能让全体同学体会到这种教学方法的作用。老师要根据情感调整学生的分工,保证每个学生都能体验各个环节,并且能够发掘学生的特长,这样才能让所有学生有发展的机会,能得到全面提高。 第四,教学应注意生动性和有效性。政治课如果是死板的内容,死记硬背,学生肯定无法提起兴趣。课堂一定要做到严谨的内容与活泼的形式相结合,这样才能让学生更容易接受内容,课堂气氛活跃,学生的学习热情就高,学习效果就能得到保障,从而让学生摆脱沉闷的教学。 最后,实施可行性问题。要把政治综合探究课的开展纳入整个政治教学体系,要有全局观念,要有计划,必须根据教学目的、内容的实际需要和学生学习的实际情况设计具体可行、易于操作的方案。特别要考虑什么样的政治教学内容适宜采用什么样的活动形式,怎样的活动过程对提高学生政治素质有促进作用。 经济生活论文:浅谈经济生活教材资源的开发与利用 [摘要]作为思想政治学科教材的使用者,政治教师首先应该对教材文本进行深度的研读和理解。以经济生活为例,对教材资源的开发和利用主要包括:把握教材的正文部分资源;拓展使用教材辅文资源;充分利用单元综合探究资源。 [关键词]经济生活 教材资源 正文 辅文 单元综合探究 作为思想政治学科教材的使用者,政治教师首先应该对教材文本进行深度的研读和理解。解读“教材编写了什么”“教材为什么这样编写”“教材这样编写对教学有什么样的启示”,从而明确要“教什么”;然后对教材进行二次开发,对教学素材做出选择,才能进一步明确“怎么教”,最终引导和帮助学生掌握并运用学科知识。现以经济生活为例,谈谈教材资源的开发和利用。 一、把握教材的正文部分资源 教材是进行教学活动的蓝本,经济生活正文部分包括问题情境部分和经济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部分,是教师进行教学活动和学生学习的依据。在日常教学活动中,对问题情境切不可简单处理,首先要引导学生阅读并吃透情境材料,其次要把问题层次化,根据学生已有知识、思维水平和固有能力逐步解决问题。教材中既有日常生活的场景,也有对某一现象的不同看法,还有以文字和图片为背景的素材,正是这些互动设计,使教材成为一个引领思考过程的平台。就基本概念、基本观点而言,也应当对其进行恰当的解读,特别是经济学的基本理论,学生平时接触得少,可以通过演绎的方式或从学生既有的认知水平入手,使学生了解这些概念。 比如,在“树立正确的消费观”这一内容教学中,笔者以中学生着奇装异服为切入点来分析求异心理在消费中的表现。先让学生简述,然后引导学生得出以下观点:肯定张扬个性的必要,但又不能过分追求穿着打扮;肯定人们寻求差异的心理在推动新工艺和新产品出现上的作用。最后组织学生调查本校学生对穿校服的态度。这样刚学过的消费心理知识就派上了用场,学以致用,还能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消费观。 二、拓展使用教材辅文资源 经济生活中还设置了辅助教学的内容,辅助文是指经济生活中“专家点评”“名词点击”“相关链接”部分。辅助文对正文内容起到补充作用,利用好这部分内容,可以帮助学生更好地理解基本经济知识。 例如,在经济生活“价格变动的影响”教学中,“相关链接”部分对互为替代品和互补品作了名词解释,在教学中就必须拓展这一内容。笔者引用了有关“广东液化气涨价”的视频并出示问题:该视频告诉我们什么内容?液化气价格上涨后,煤、电磁炉的需求量有怎样的变化?通过学生分析回答,教师得出结论:一种商品的价格上涨,该商品的需求量下降,另外相关的商品需求量上升,这种商品叫互为替代品。再引导学生看书本上互为替代品的概念。接着引用有关“汽油价格上涨”的视频,提出问题:汽油价格上涨对汽车销售有影响吗?汽油和汽车是什么关系?引领学生掌握互补品的概念。最后归纳:商品价格的变动不仅受商品本身价格的影响,也受相关商品价格变动的影响,相关商品价格的变动会影响既定商品的需求。 三、充分利用单元综合探究资源 《普通高中思想政治课程标准(实验)》指出:“鼓励学生独立思考,合作探究,为学生提供足够的选择空间与交流机会,能够从自己的特长和实际出发,主动经历观察、操作、讨论、质疑、探究的过程,富有个性地发表自己的见解。”这就要求教师转变观念,改变教学方式,使学生积极进行探究式学习。经济生活每一单元后都设置了综合探究活动,明确了探究活动的目标、建议、路径和内容,并提供了与单元教学相匹配的情景材料及知识内容,为学生进行探究活动提供了必要的素材。教师应当很好地加以利用,让学生主动求知和思考,使学生获取知识、培养能力。开展综合探究活动主要有四个环节:一是设置问题情境,引领学生以问题探究的形式展开;二是以恰当的方式呈现学习目标,帮助学生明确本堂课的学习任务;三是以问题探究为载体,展开学习过程;四是组织学生进行自我小结、反思,及时巩固所学内容,及时发现存在问题。 例如,在开展“树立正确的金钱观”综合探究活动时,学生的学习热情很高,真正实现了全员参与、全程参与。在成果展示的那节课上,班上一位平时成绩并不是很突出的学生声情并茂地朗诵了他小论文中的精彩片段:“金钱可以买到房子,但买不到幸福;金钱可以买到药物,但买不到健康;金钱可以买到纸笔,但买不到文采;金钱可以买到书籍,但买不到智慧;金钱可以买到谄媚,但买不到尊敬;金钱可以买到伙伴,但买不到朋友……”朗诵结束,全班学生发出雷鸣般的掌声。笔者相信,通过这节课的学习,对于树立怎样的金钱观,已经不需要用过多的语言去说教。在经济生活中运用探究式的教学方法,就要给学生充分的思考、讨论、交流的时间,培养学生深思熟虑的良好习惯;就要营造民主、平等、和谐的学习氛围,激励学生敢想敢说,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 总之,研读教材是教师专业成长的“快车道”。教师只有认真研读教材、感悟教材、领会教材,才能挖掘教材资源的深层价值。 经济生活论文:低碳经济生活对园林景观设计的影响 摘 要:“低碳经济”近段时间在国内已经引起了越来越多的呼声,这也一定会为中国掀起一场低碳风暴大潮。因此,在本研究当中,将主要针对低碳经济生活和园林景观设计之间的关系作出简要分析,希望所得结果能够激发大家的阅读兴趣,为大家提供一些灵感。 关键词:低碳经济生活;园林景观设计;影响 全球变暖的趋势正在不断加快,这也使得人们对环境的保护和对能源的节约意识不断提高,低碳概念在全球范围内已经成为了一个不断提升的话题。在中国,也必将会掀起一场低碳风暴,而低碳这个话题也势必会渐渐和我们的生活紧紧联系在一起。在人们正常生活当中降低二氧化碳的排放量,尽可能减少温室气体的排放,对技术创新、制度创新和新能源的开发等都是进行提高低碳经济效益的有效方式,而低碳经济生活也和我们的园林设计存在一定的关系。 1 园林景观设计当中的低碳经济理念 1.1 园林植物景观设计当中的低碳理念 在对园林植物进行选择的时候,需要重视固碳能力更强的植物种类应用,这能够在很大程度上将园林绿地的固碳效益提升起来,从而为营造低碳园林绿地创造条件。而营造科学合理的低碳园林景观,需要从以下5个方面来进行合理搭配:①重视常绿灌木和落叶乔木的搭配,灌木的固碳释氧能力要比乔木更显著。②重视慢生树种和速生树种的搭配,速生树种的固碳能力要高于慢生树种。但是有些速生树种虽然有很强的固碳能力,但是固定后也会释放出大量的二氧化碳[1]。③重视落叶植被和常绿植被的搭配,相比常绿植被,彩叶植物的固碳释氧能力更强。④重视高龄树木和低龄树木的搭配。年龄低的树木固碳能力要高于年龄高的树木固碳能力。⑤重视常规园林植物行业乡土植物的搭配,因为乡土植物是当地产物,这类植物经过漫长演化,其适应能力将会更强。 1.2 园林水体景观设计当中的低碳理念 水景也是园林景观的重要组成元素之一,现代的园林设计当中对水体景观的应用越来越多,因此,需要将地毯的理念和水体景观的设计融为一体,这需要考虑其景观效果,也需要注重生态性、亲和性和创造性。在选址上,需要依靠主要的地形和自然水源来对水体景观的设计进行考虑,就地取材能在很大程度上将能量的消耗降到最低。 1.3 园林景观材料选择当中的低碳理念 在园林景观的构建过程当中,无论是对园林的道路进行铺设,还是对碳排放量的降低,最为直接的办法就是选择低碳型材料,这样能够更为直接达到低碳发展的目的[2]。对于低碳材料来说,主要是新型材料的研发和木质材料的使用。而且采用木质材料还能够更好地固碳排放,有效提高低碳经济的效益。 1.4 园林景观施工和养护管理当中的低碳理念 将低碳理念引入园林的设计当中,最重要的除了上述需要考虑的以外,还需要对高水准的施工质量以及其长久有效的景观效果做出充分考虑。在具体的施工过程中,最好能够尽量减少机械操作部分,以此来减少碳的排放量和能源的效果,也能够减少因为机器对周边生态景观所造成的破坏。 2 低碳经济生活对园林景观设计的影响分析 在园林景观设计当中,将低碳理念注入其中是符合时展潮流的,也是时展的必然结果。设计师在园林景观的设计过程中为了达到低碳要求,急需要对碳的排放量做出充分考虑,因此,在计算和设计的时候,就需要对二氧化塔的排放量做出精密的计算和控制,只有减少二氧化碳的排放量才能够有效提高能源的利用效率。 低碳理念对园林景观设计的影响也可以从4个方面说起:①低碳理念能够促进园林景观使用的持久化。因为园林设计当中需要对资源进行有效利用,更需要创造出最佳的园林景观,这才能够使各个方面的碳排放和能源消耗量减少到最低,可以延长园林景观的使用寿命,有效降低园林的成本,促进园林景观的持久化[3]。②低碳理念更有助于园林景观的维护。在对园林景观进行设计的时候,如果想要减少碳的排放量,最直接的办法就是上面所提到的选择低碳型园林材料。采用这些材料对园林中所有涉及到的植物、水和石头等进行设置,能够更加有助于园林景观的维护。③低碳理念可以加大园林景观的绿地面积。在对园林景观进行设计之前,相关设计师就需要对设计的必要性和相关设计情况做出充分考虑。在设计的时候因地制宜,尽量减少动工程序,采用低碳理念,对园林原有植被进行养护和管理,再配合粗放型管理,便能够增加绿地面积,达到低碳的目的。④低碳理念对园林景观综合价值的影响。在园林景观低碳设计中,不仅需要考虑怎样才能够达到低碳的目的,还需要对园林景观的实用价值做出考虑和顾及。合理采用低碳理念能够更好地使园林景观的实用价值得以提升,在某种程度上来说,它们之间是一种相互促进的关系。 3 结语 本研究主要针对低碳经济生活和园林景观设计之间的关系作出了简要分析和探索。希望在当前这种低碳生活的背景之下,各个行业都能够做好低碳方面的工作,只有这样才能够促进人类社会更好的发展。
新闻法论文:中国新闻法学研究的回顾和前瞻 [内容提要]新闻法学是研究新闻传播活动中的各种社会关系、法律关系和新闻法的制定、实施的规律的一门社会科学。中国自80年代中叶创议制定《新闻法》,一批学者开始从事新闻法研究,至今专门的《新闻法》虽未出台,但是随着法制建设的发展,现行法律中已有许多调整新闻传播活动的内容,新闻法学研究也取得了一定成果。本文将中国新闻法学研究分为三阶段:第一阶段重点为配合起草《新闻法》对新闻立法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主要是新闻自由作了相当充分的论证,并对新闻法各方面的内容作了广泛探讨。第二阶段重点研究新闻侵权问题,特别就新闻权利同公民人格权利之间的平衡作了种种研讨,丰富了新闻侵权法。第三阶段为研究的深化和综合。已有数部概叙新闻法制框架的专著问世,说明中国新闻法制已有相当具体系统的内容。但现有专著尚属应用性著作,尚须继续进行理论探索。 关键词:新闻法、新闻法学、新闻侵权法 新闻法学,是随着中国大陆新闻法制建设而发展起来的一门新兴边缘学科。在中国台湾地区,对新闻法的研究起步较早,据著录,早在公元50-60年代即有吕光、潘贤模著《中国新闻法概论》(王洪钧,1984:233;尤英夫,1997:416),近年则有李瞻撰著《新闻学原理》(1992)和编译《传播法——判例与说明》(1992)、尤英夫撰著《新闻法论》(1987-1997)等,厥作甚宏,影响及于大陆。中国大陆则于80年代中叶,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制定《新闻法》,集结了一批新闻法学的初创者来着手研究新闻法的各种问题,至今不过十五年。 中国大陆学人认为:新闻法并不是仅指以「新闻法为名称的法律文件,而是对于调整新闻传播活动中各种法律关系,保障新闻传播活动中的社会公共利益和公民、法人的相关合法权益的法律规范之总称(孙旭培等,1985:4;魏永征,1997:27;张西明,1998a:22)。国际上及台港称Media Law 或 Mass communication Law,在大陆尚鲜见使用。或谓研究新闻法,应是一门专门的学问,于是而有「新闻法学之名称(郑旷,1987:429;梁华、阿茵,1988;王强华,1993:6;鄢光让等,1996:676),或称「新闻法制学(曹瑞林,1998)。本文作者将新闻法学定义为研究新闻传播活动中的各种社会关系、法律关系和新闻法的制定、实施的规律的一门社会科学。 一、伴随新闻立法而问世 中国大陆“”之乱,新闻媒介受祸尤烈。于是有新闻纳入法治之议。从1980年到1981年,就有新闻界、法律界名流张友渔、赵超构、李纯青、李子诵等从发展民主和发挥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着眼,先后通过媒介或者在人大、政协会议上提出制定新闻法的主张(张宗厚:1982:223;1983:319-320;《新闻法通讯》:1984a)。中国社会科学院新闻研究所(现改名新闻与传播研究所),可以认为是大陆新闻法学学科建设的发源地。该所成立后不久编辑出版的《中国共产党新闻工作文件汇编》(中国社科院新闻所,1980),收录了从1921年至1956年有关文件359篇,为研究大陆新闻法制的渊源,提供了系统的文献。该所人员还同外单位的人士一起翻译编辑出版了《各国新闻出版法选辑》(中国社科院新闻所,1981),钱辛波等选编了《各国广播电视法选辑》(钱辛波等,1984),为研究新闻法学作了资料准备。该所培养的新闻学硕士生,也有好几位以研究新闻法为方向,如孙旭培、张宗厚等人。受前辈专家新闻立法建议的启示,张宗厚发表《新闻也要立法》(1981),尔后又在《新闻学初探》一书中撰「新闻工作的法律规范一章(1982),在同陈祖声合写的《简明新闻学》中列有「新闻工作的法律规范一节(1983),是为有关新闻法的最早论作。 形成规模的对新闻法的研究是在1984年初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制定《新闻法》以后开始的。当时决定由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和中国社会科学院新闻研究所双方抽人,在新闻研究所设立新闻法研究室,以商恺、孙旭培为正副主任(商退休后,孙为主任)。新闻法研究室于1984年5月12日宣告成立,它的任务被规定为从事新闻法的研究,在适当时候还将承担新闻法草案的起草工作(《新闻法通讯》,1984b)。作为我国大陆第一个新闻法学的专门研究机构,新闻法研究室的工作是具有开创性的。除按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的要求为起草《新闻法》进行调查研究工作外,研究室一成立就编辑出版不定期刊物《新闻法通讯》,从1984年8月到1988年4月,共出版20余期,收录了新闻法学开创初期的一批论作和其他成果、资料,总字数70余万,具有很高的文献价值。继《各国新闻出版法选辑》之后,研究室又出版了《各国新闻出版法选辑》「续编(中国社科院新闻研究所,1987),两本书共收录外国和香港地区的新闻法规30余件,对非成文法国家或没有专门新闻法的国家如美国、英国、日本、苏联等国的新闻法制,也有专文编译介绍。研究室成员在研究过程中还在其他出版物上发表了若干有一定影响的论作,如孙旭培的硕士学位论文《论社会主义新闻自由》,即收入《新闻自由论集》(中国新闻学会,1988)一书。 嗣后,研究队伍逐渐扩大。1987年新闻出版署成立,根据国务院规定的该署职责,新闻法起草工作改由新闻出版署牵头,于1988年1月成立了新闻法起草小组,组长为新闻出版署副署长王强华,共有9家单位派人参加。奉新闻出版署之命,1988年2月在上海成立了以中共上海市委宣传部副部长龚心瀚为组长的新闻法起草小组,与新闻出版署的起草组同时开展起草工作,草案报新闻出版署汇总。这个举措也许同1986年上海曾受委托起草过一份《上海市关于新闻工作的若干规定》的文稿有关(陈沂,1993:249)。这又带动了一批人参加新闻法学的研究。如北京在1988年9月成立中国新闻法制研究中心,聘请有关学者和新闻工作者30余人任研究员。在上海则有上海社会科学院新闻研究所、复旦大学新闻学院的教研人员陆续取得了一些研究成果。 这一时期新闻法学研究主要配合起草新闻法开展,受到普遍关注,所以又带有群众性的特点。较大规模的群众性讨论如:1985年1月和3月,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副主任胡绩伟先后在上海、广州、成都、重庆和深圳(约见香港新闻界人士)等地召开新闻法座谈会(《新闻法通讯》,1985) 。1989年1月,新闻法起草小组派员携《新闻法(征求意见稿)》到上海听取意见,上海新闻界讨论了三天(《新闻记者》,1989a) 。接着,上海《新闻记者》月刊开辟「新闻立法笔谈专栏,专门对《新闻法(征求意见稿)》发表意见。2月24日,新闻记者杂志社等单位又发起新闻立法报告会,有十位人士发表演讲,数百人冒雨参加(《新闻记者》,1989b) 。这类讨论虽然不属学术研究,但为学术研究提供了有益的启示和有用的思想资料。 著名的三个《新闻法》文稿可视为这一时期研究的综合性成果。中国社科院新闻所新闻法研究室的《新闻法「试拟稿》于1985年即已写出,后经修改,发表于1988年4月出版的《新闻法通讯》第20期上。新闻出版署的新闻法起草小组于1988年6月出初稿。上海新闻法起草小组的《新闻法(征求意见稿)》于1988年7月印就。新闻出版署在1989年初拿出来的「征求意见稿又在吸取另两个文稿和其他意见后作了一些修改。这些文稿虽然都没有成为法律的基础文本,但它们在新闻法学研究中仍然具有无可否认的学术价值(张西明,1998.9.3.;魏永征,1999b:1-8)。 这一时期的研究成绩主要有三: 首先,对新闻立法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作了相当充分的论证。关于新闻立法的基本原则,早在1980年冬,大陆新闻学、法学耋宿张友渔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即提出新闻法应当一方面保障新闻自由,保障新闻工作者的正当权利,另一方面限制、制裁违背宪法和法律的言论,「既要保障新闻自由,又不许滥用新闻自由(《新闻法通讯》,1984a)。此系大陆高层人士最早明确提出新闻自由( freedom of the press)概念的公开言论,其「既保障又不许滥用(约束)的表述方式符合大陆普遍接受的「两点论,为后来有关新闻立法的论著所共循(张宗厚,1983:322;郑保卫,1990:188;刘建明,1991:259)。有所差异者,一部分人士侧重于强调保障新闻自由,以至提出「社会主义新闻法是新闻自由保护法的命题(孙旭培,1986) 。也有些人士提出新闻法应是限制新闻自由的(王中,1985),因为经过新闻法的限制,在限制的范围之外就可以获得自由。第三种倾向则强调保障与约束两者并重,缺一不可,侧重何者,要因时、因地、因人、因事而异,不能绝对化(梁华、阿茵,1988)。在此基础上,一些学人对「新闻自由作了深入研究,其代表性成果即为孙旭培的《论社会主义新闻自由》一文,本文以「社会主义新闻自由的概念同资本主义的新闻自由相区别,系统介绍了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有关言论、出版自由的论述,论证了资本主义新闻自由的产生和发展、进步性和局限性,苏联新闻模式的缺陷,以及对社会主义新闻自由原则的构想,作者还以宪法和中国共产党党章有关规定为根据,论述了新闻法治与共产党领导的关系。可以认为是当时有关研究成果的综合结晶(孙旭培,1988)。 「新闻自由的概念,由于翻译的原因,在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里当时没有看到过(1),从而在共产党的文件里也没有作为正面概念出现过,研究者是在总结历史的经验和教训的基础上独立地加以论述的。作为这项研究的成果,就是在当时的三个新闻法文稿中都在《总纲》部分写上了「新闻自由的条款,并且在整个文稿中贯彻了「既保障又约束的原则(2)。尽管后来发生过有人利用「新闻自由的口号进行反对共产党和政府的活动的事端,引起人们对于「新闻自由的猛烈批判,从而一度形成对于「新闻自由的chilling effect。但人们批判的是「资产阶级新闻自由的虚伪性和反动性以及有关行为的非法性,随着时间的推移,「社会主义新闻自由的概念为越来越多的新闻学术界人士以至领导人士所接受,已是不争的事实(3)。 第二,对新闻法的各方面内容作了广泛探讨。除言论、出版、新闻自由外,诸如:知情权(right to know ,又译了解权)、名誉权(right of reputation)、隐私权(right of privacy)、肖像权、诽谤(libel)、更正和答辩、新闻报道与司法、追惩制(System of punishment after the event)和预防制(System of prevention)、舆论监督、新闻记者的权利和义务、保守国家秘密、禁止淫秽(obscene )物品、著作权(copyright,又称版权)等等,皆有专题文章涉及。特别是关于保护人身权各种权利的研究论述,据现有资料,新闻学界还要早于法学界。在80年代出版的几部有影响的法学工具书,如《中国大百科全书•法学》(中国大百科全书编辑委员会,1984)、《法学辞典》(上海辞书出版社,1985)等,都没有对名誉权、肖像权、隐私权、诽谤等概念作出解释。在许多民法教科书中也只是很简单地提到。而在《新闻法通讯》中,在1984年至1985年就相继发表了李祖兴的《论报纸批评与诽谤》和钟声的《新闻诽谤的法律规范和界限》等关于诽谤和名誉权的论文,在1986年初发表陈力丹的《马克思恩格斯的隐私权观念》和廖晓英的《新闻报道与个人隐私》等关于隐私权的论文,等等。陈力丹的论文对马克思、恩格斯关于隐私权的见解作了详细的钩稽,阐发他们在19世纪40年代就已提出报刊不应揭发个人的私事,但如果这项私事涉及社会生活,则应成为新闻报道的对象,并且反对任意扩大私生活的范围等观点,同现代隐私权原则相合。至今大陆有关隐私权的专论,均以1890年美国学者S.D.Warren和L.D.Brandeis发表 为起点(王利明,1994:470;杨立新,1996:607;张新宝,1997:37),陈的论文则为隐私权理论起源提供了更早的线索,因为马克思和恩格斯并非与世隔绝,他们的见解自应有其来源。而法学界发表有关名誉权、隐私权、人格权等单篇论文要在80年代至90年代之交(4)。据张西明称:「检索广东中山大学法律系编辑〈1985-1987年全国法学文章目录索引〉,可以发现,在这两年里,中国法学界没有发表一篇关于诽谤法规、名誉权和与名誉权联系密切的隐私权的专题文章。(张西明,1998b) 同时,大陆学人尝试对新闻法原理作综合性的阐述,是为孙旭培、朱晓明、廖晓英合写的〈新闻法知识讲座〉(1985),共十五讲,涉及宪法权利、新闻批评、新闻诽谤、保密、禁载、新闻工作者的权利和义务、新闻机构的创办和管理等方方面面,可以说是构建新闻法学理论框架的最初尝试。 第三,新闻法研究领域的争议得到全面展示。80年代中叶,大陆学坛十分活跃,众说纷纭。三个《新闻法》文稿就各有同异。据王强华当时透露,中国社科院新闻研究所的草案同另两个草案“不同之处在于,它规定个人有办私人报纸的自由,而另外两个草案没有触及这一点”。此外,还涉及建立诸如新闻评议委员会还是仲裁委员会来处理新闻纠纷的不同设计(王强华,1988)。这类差异反映了新闻立法过程中各种意见的激烈争论,本文不可能加以罗列,谨引用当时两篇综述以见一斑。其一,1988年3月,北京新闻学会开会研讨新闻法,归纳出四个“热点”问题:一、新闻自由;二、民营报纸;三、舆论监督要不要经过批准;四、新闻业的性质、作用,主要是宣传还是大众传播(力单,1988)。其二,1989年2月,在上海新闻立法报告会上参与起草新闻法的人士报告“起草有年,难点九条”:一、新闻法早出台还是晚出台;二、新闻法应立足现实还是理想的超前的;三、是否允许私人办报;四、新闻自由;五、新闻的功能;六、舆论监督;七、法律责任;八、新闻仲裁制度;九、新闻工作者自律(《新闻记者》,1989b)。这些争议对于立法工作成为障碍,以致《新闻法》迟迟未能出台,但是对于新闻法学研究来说,则是指示了研究的难点和重点,提出了现实的研究课题。 这一时期的研究究属初创阶段,今日回顾,幼稚和不足亦显然可见。本文作者概括为“四多于”:一、从政治理论层面的论证多于从法学理论层面的论证:例如新闻自由概念,前一种论证着重于新闻自由同社会制度之关系,以及对民主与法制、自由与责任、保障与约束等等范畴之探讨,这固然十分必要,然而用诸现实的操作层面上则显得隔膜。「既保障又约束,虽为绝大多数所接受,而在不同场合在不同人士笔下甚至可能表达截然相反的意思。后一种研究要求把自由视为现实的社会关系与法律关系,即权利和义务关系,这就需要对相关主体所享有的权利和相应承担的义务以及他人对该权利所承担的义务作出明确的界定。二、就理念出发的思考多于对中国大陆新闻制度的实际现状的研究:这一时期的研究对马恩列与新闻法制有关的论述作了系统的钩稽和梳理,同时对欧美的成文的和不成文的新闻法制情况作了大量的介绍,比起过去以「六经注我的方式撷取片言只语为我所用和对欧美事物一概排斥的学风,已有根本进步。然而上述内容对于本地而言究属理念的东西,是否适用和如何适用于本地,尚需对现状作详细的考察。三、采取演绎方法多于实证方法。四、对个别问题作短促突击式的论述多于对某个专题作深入系统的研究。这些不足也许是研究的初级阶段难以避免的。 二、从研究新闻侵权纠纷突破 90年代开始,新闻法学研究者不约而同将注意力转向新闻侵权纠纷。自《民法通则》于1987年生效以来,新闻侵权纠纷骤然增多,成为新闻界乃至社会关注的一个热点。 在新闻学界,有关的研究是从个案入手的。这也许同不同程度卷入纠纷的传媒拥有信息和发表意见的便利有一定关系。如大陆第一件新闻记者被诉犯诽谤罪的「《疯女之谜》案一审作出有罪判决后,记者所在的《民主与法制》从1988年第8期起连续刊登反驳判决的文章达半年之久,为数达数十篇,另有一些报刊则刊登反反驳的文章(5)。在徐良(6)、陈佩斯(7)、李谷一(8)等人的名誉权案中,亦有类似现象。这种做法反映了在法制建设早期,在新闻与司法的关系上尚缺乏规范,但在客观上正是结合个案对新闻诽谤罪或新闻侵害名誉权行为的有关问题作了分析探讨,留下大量可供研究的资料。上海社会科学院新闻研究所主办的《新闻记者》月刊从1989年起开设「新闻与法律专栏,几年内报道了许多新闻侵权诉讼案件并加以评论。该所魏永征从1990年2月起在陕西《新闻知识》月刊连载《新闻官司面面谈》,每期一篇,一共登了20期,采用的也就是个案分析的方法,就案论法,每篇文章通过分析一至几个案例来论述某一法律问题。1993年,新闻出版署王瑞明、董伊薇和北京法院罗东川合作编写《无冕之王走上被告席》,共收入50个案例,逐一加以评析,有些论述颇见精辟(王瑞明等,1993) 。其他零星的「新闻官司个案分析在当时许多报刊特别是法制类报刊时有所见。个案分析紧密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在某个具体问题上可能有独到见解,但难以做到体系化,难以达到综合研究的深度。 个案分析逐步发展为从法理上对新闻侵权作综合的研讨。这方面的研究集中反映在由上海社会科学院新闻研究所、中国新闻法制研究中心等单位发起在1991年、1993年和1996年举行的三次全国性的新闻纠纷和法律责任学术研讨会上(中国新闻法制研究中心,1999) 。参加这三次会议的成员,兼容新闻界和法律界、理论界和实务界、领导管理部门和实际工作部门等方面,提交的论文和议题涉及新闻侵权纠纷从实体到程序的诸多内容。许多论文被后来有关新闻侵权和人身权、人格权的研究成果和专著大量引用,表明研讨会对新闻法学研究起到重要的孕育、催化作用。同时各地也举行过一些小型的研讨会,许多专业报刊发表若干论作,不及详列。当时研究所涉及的方面包括:一、新闻侵权行为和新闻侵害名誉权、隐私权、肖像权等行为的成立和排除,二、新闻侵权行为在一般民事侵权行为中的特殊性,三、新闻侵权行为责任主体的认定和承担法律责任的方式,四、更正和答复的法律效力和履行程序,五、新闻自由、舆论监督与保护人格权的关系,六、新闻侵权的预防、新闻工作者的自律和自我保护,七、新闻侵权纠纷的调解、非讼和解和仲裁,等等,可以说是相当完整地涵盖了新闻侵权的主要问题。 1994年,魏永征著《被告席上的记者——新闻侵权论》,孙旭培(主编)、王晋闵、张西明合著《新闻侵权与诉讼》 先后出版,有人注意到两书结构有近似之处(陈力丹,1995),这恰好表明对新闻侵权的研究已从个案分析和个别法理的研讨走向体系化。是为新闻法学学科领域第一批学术专著。 至于在法学界,主要是从对人身权、人格权的理论研究入手,涉及新闻侵权。除单篇论文外,90年代中期有一系列重大成果问世,包括中国人民大学王利明主编《人格权法新论》(1994a)、王利明和杨立新主编《人格权与新闻侵权》(1995)、杨立新著《人身权法论》(1996)等,这些著作,都有专章论述新闻侵权问题。王利明还主编《新闻侵权法律词典》(1994b),由新闻学和法学两界研究人员合作完成,是为目前新闻法学领域的唯一的专门工具书 。 若将法学界和新闻学界的研究成果作一比较,那么前者最重要成果就是建立了有关人身权、人格权的理论体系,他们所涉及的,包括人身权中的人格权和身份权,在人格权中包括非精神性的身体权、健康权、生命权和精神性的名誉权、肖像权、隐私权,以及跨越两者的自由权、贞操权等等,对于各项权利的概念、来源、内涵、特征,以及侵权行为(tort)的责任等等,均有系统论述。前述在80年代中叶,有关研究基本上尚属空白,不到10年即取得如许成绩,堪足称道。至于新闻学者以及他们与法学者合作的研究,主要是在新闻学和法学的结合部方面显示自己的特色,这就是说,他们的一些研究着重从新闻规律的特殊性入手探讨新闻侵权纠纷的发生、处理和防止,体现了在言论、出版、新闻自由同公民的名誉权、隐私权等人格权这两类基本权利的冲突之间寻求平衡的意图。有的意见后来为立法司法部门所吸取,丰富了新闻侵权法(Law on Media Tort),显示了新闻学界在新闻法学研究中具有某种优势。试举其要: 一、关于新闻失实与侵权的联系与区别。大陆诽谤法的重要特征在于将事实之虚假直接列为诽谤的构成要件,而不同于英美和港台的诽谤法只是将真实(truth)作为抗辩(defense)理由(魏永征,1999a)。故而在新闻侵权纠纷出现初,原告人往往以新闻失实起诉,法院也往往以新闻失实判决侵权成立。而新闻学者以为,新闻报道由于时效性等特点,难免忙中出错,若与事实稍有出入即判决侵权,实为苛求,主张在新闻失实和侵权之间划一道界限,「微罪不举(孙旭培,1988.12.31.、1991)。至1993年,最高法院颁布司法解释,确认「新闻报道严重失实,致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成立侵权,即新闻失实必须达到严重的程度,方可下判。 二、关于新闻报道的特许权。新闻界素有「文责自负之说,然不为司法界认同。最高法院1988年司法解释有「报刊社对要发表的稿件应负责审查核实之说,凡稿件出错均可据此推断媒体负有责任。或以为媒介不可能将新闻中所有材料一一到发生的源头去作核实,而提出「权威度之论,以为凡具有足够权威性的机构或人员提供的材料,例如执政党和国家机关提供的材料理应无须再作核实,媒介对其中差错应当免责(王晋闽,1991)。此论其实与英美诽谤法「特许权抗辩(privilege defense)暗合。嗣后,又有学者明确提出引入外国诽谤法「特许权原则(陈泰志,1993、1996)。至1998年,最高法院司法解释规定新闻媒介根据国家机关正式文书和职权行为所作报道,不认为侵权,被认为正式确立了特许权原则。然目前新闻报道特许权尚限于国家机关的相关材料,远小于外国特许权范围。 三、关于评论的侵权认定。新闻侵权案出现初,一般并未将涉讼新闻中事实与意见加以区分,往往将不当意见作为失实对待,评论文学、艺术、产品、消费品等或有不当,辄成讼案。1992年作家吴祖光被诉侵权案,以驳回原告之诉告结,新闻学界认为是一个突破。(9)论者引入「公正评论(fair comment)概念,指出评论公共事务的意见即有不当,亦应予以优先保护,其标准为真实、说理、善意、内容合法四项(张西明,1995a、b)。至1998年最高法院在司法解释中明文规定消费者正当评论产品质量和服务不应认定侵害名誉权,认可了「公正评论原则。然适用范围仅限于此,关于对社会公共事务及科学文艺成果的评论规则,因条件尚不成熟,有待时日。 四、关于新闻侵权责任之承担。起初在诉讼中对新闻报道相关人员并未加以区别,时有媒介、作者、新闻源等等一概被追究责任,法院亦有追加被告之权,学界咸谓应区别对待,有论者提出若新闻媒介已被追究责任,则报道新闻之记者应属职务行为,可不对外承担责任(陈翠银,1989;成涛,1991)。1993年最高法院司法解释采纳这一原则,同时规定按原告起诉确定被告,取消法院追加被告的做法。关于新闻源之责任,论者提出应当区分主动提供行为和被动提供行为(王晋闽,1991),亦为1998年最高法院司法解释所吸取。 五、关于言论权利和人格权利的平衡。这个问题贯穿于新闻侵权研究之中。论者以为,人格权为基本人权,固然应当重视保护,言论、新闻自由亦属基本人权,同样不容忽略。尤其是宪法已明文规定了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批评建议权,在新闻诉讼中理应予以贯彻维护。论者提出,因批评公职人员而引起的新闻侵权案,其中法律关系具有双重性,不仅存在民事关系,而且存在公民监督公职人员的政治关系,对公职人员起诉应有抑制(魏永征,1991;陈泰志,1993)。又有论者提出人格权属私法(Private Law),批评权属公法(Public Law),公法应优于私法(张西明,1995)。比较系统的主张如:「一、区分公众人物(public persons)与一般公民:名誉权保护向一般公民倾斜;二、区分政治事件、社会事件和私人事务:名誉权保护向私人事务倾斜;三、区分当前事务与过去事务:名誉权保护向生存者倾斜;四、区分法人与自然人:名誉权保护向自然人倾斜。(张新宝、康长庆,1997:15-17)对于公职人员以保护名誉权为由抵制舆论批评的行为,人们认为理应予以制裁,作出了种种设计,如追究恶意不实诉讼之责任(李显冬、钟瑞华:1998)。以上论述,有司已有注意,然尚未成为法定规范。 本文作者注意到,台湾新闻界同行也面临着类似的课题,近年刘泰英、赖国洲、蔡兆阳等起诉新闻媒体诽谤案,亦属公众人物案件,虽然刘泰英案媒体胜诉被认为新闻自由的胜利(闵大洪,1997),然辩方为香港媒体,而本地媒体败诉则不在少数,不仅承担民责,而且承担刑责,故有“媒体的新梦魇”之说(石世豪,1998),学界曾就此举行大型研讨,在这个问题上两岸学者大有交流的共同点。 三、研究的深化和综合 90年代后期,对新闻法学的研究又形成一个新的活跃期。一是成立了新的研究组织,如1997年5月中国社会科学院新闻与传播研究所建立新闻与传播法制研究中心 ,同年8月司法部和中华全国法制新闻协会在华东政法学院设立的法制新闻培训中心(含学术部)。二是各种学术研讨活动频繁举行,据记载,仅1997年在北京,除新闻与传播法制研究中心成立时的学术研讨会外,还有中国信息化法制建设研讨会(3月)、检察日报社与中国记协主办的“新闻与法”研讨会(8月)、北京广播学院《现代传播》主办的“新闻与法制”研讨会(9月)、新闻与传播法制研究中心举办的新闻法制问题学术研讨会(10月)等(张西明,1998.9.3.) 。三是有一些国家级新闻法学领域研究课题通过鉴定,有:复旦大学新闻学院徐培汀、丁淦林、张国良、黄瑚承担的国家教委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新闻•传媒•法律——新闻法研究》(1996年通过),王强华主持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资助的重点研究课题《舆论监督和新闻纠纷问题研究》(1997年通过)(王强华,1997) ,等。四是研究内容从新闻侵权纠纷扩展开来,进入其他方面。这在第三次新闻纠纷和法律责任研讨会就可以看出,提交的论文已不限于讨论新闻侵权纠纷,还有关于新闻报道与著作权法、新闻机构的行政管理、互联网络管理等方面的内容,致使这次会议变得有点“名不副实”了。下面对这一时期的研究内容作一概述: 一、对新闻活动的权利的研究。新闻侵权研究实质是着重于对新闻活动的相对人即报道对象的权利的研究;他们的权利,对于从事新闻活动的主体(新闻媒介、新闻工作者和其他作者)则为义务。而在考察后者的义务过程中又势必涉及他们的权利,即进行新闻报道和新闻批评的权利。 舆论监督和新闻纠纷问题研究 就把新闻纠纷作为舆论监督权和人格权这两种权利的冲突的表现来加以考察,虽然已有不少人论述过这种冲突,但这个国家资金资助的课题,在分析200件舆论监督个案和180件新闻侵权诉讼案例的基础上,对舆论监督的历史和现状、在国家监督体制中的地位和作用、同司法独立审判的关系、在舆论监督权和人格权两个方面法律规范设定的不平衡等等作了全面的系统的研究,在广度和深度上比前人都有所超越,因而被认为是「新闻管理和新闻法制研究的一个全新的课题,很有实际价值和学术价值,是一个很有意义的研究成果(《新闻记者》,1997) 。关于新闻权利研究方面值得称道的还有中国社科院新闻与传播研究所宋小卫近年发表的一些论文(宋小卫,1994-1998) ,这些论文对现行法律制度中有关公民参与新闻活动的权利如知情权、表达权(the right to express)以及其他享受传媒服务的权利作了具体的集纳和阐述,比起以往仅就自由与责任、保护与限制、权利与义务等关系作抽象的论述来,是一种创新,显现了对新闻自由的研究向法学理论层面的深化。 新闻自由具体化即为新闻工作者的采访、报道、评论等权利,目前法律上尚无明文规定,新闻界和新闻学界甚为关注。近年有两个问题的讨论值得一提:1997年北京和上海的一些报刊开展关于记者「隐身采访(即不公开记者身份的采访,或称「偷拍偷录)的讨论,实质上是讨论记者采访和报道的自由度 。论者认为,记者隐身采访及报道应当受到隐私权法等有关规范的限制,但是这种限制到什么程度,则说法不一。多数认为,记者不公开身份的采访,要区分公开场合还是非公开场合(私人场合和涉及其他应予保守秘密的场合)、观察还是询问意见、所采访事项与公共利益相关还是无关、采访对象是特定个人还是不特定多数人、消极地不公开身份还是积极地伪造身份等等,不同情况区别对待(铁樯,1997;徐迅:1997/a、b;曹瑞林,1997;董滨,1997)。如果说这场讨论是在媒介的采访报道权同公民个人权利两者之间寻求界定,那么1998年关于报道公开审判的案件的讨论则是在媒介的采访报道权同司法公正独立的权利(权力)两者之间寻求界定。是年最高法院院长发表谈话称,要把公开审判制度落到实处,依法公开案件逐步实行电视和广播现场直播,允许新闻媒体如实报道(《法制日报》,1998.4.16.),冲破了新闻界流行多年的案件审结后方可报道的陈规。新闻界认为,这是对新闻媒体采访报道权的肯定。不久中央电视台即对一起电影著作权案庭审现场进行直播,媒体纷纷发表评论表示欢迎,但是也有人士表示质疑(《科技日报》,1998.7.17.)。北京大学贺卫方连续发表文章强调司法程序的特殊性,认为电视直播法庭审判会影响庭审过程的庄重和严谨,进而影响案件的公正审理(1998)。由此引发关于新闻和司法、舆论监督和司法独立的热烈争论,大致说来,新闻界偏重强调新闻对司法的监督,而法学界和司法界则倾向媒体报道案件应当慎重,不应妄加评论,有的学者明确对「新闻监督司法的权利提出质疑(《北京青年报》,1998.11.2.;《工人日报》,1998.11.7.;《中国律师》,1998)。 二、对新闻媒介行政管理的研究。新闻媒介的行政管理法是新闻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大陆对新闻媒介一向实行批准登记制,是为行政管理的基础。不过在80-90年代,国家对新闻媒介的行政管理主要以部门规章予以规范,等级较低,而且立法和执法合为一体,亦不符现代法治原则。随着行政法制逐步走向健全,单纯以规章行政已经难以为继。1997年,国务院连续颁布管理出版、印刷业、广播电视的行政法规,使大众传媒管理法提升了一个等级。(10)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士对这些规章、法规时有解释性文章。新闻出版署宋克明的一些论文,把新闻事业的管理体制归纳为共产党的领导和政府管理、法制管理、部门管理、社会管理(行业管理)、内部管理等五种管理机制(1994,1997) 。研究广播电视管理制度的,则有复旦大学新闻学院赵民的硕士学位论文《新时期中国广播电视事业管理的研究——以广播电视法规体系为视点》(1998)。这些论作,按照「依法行政的原理,对名目繁多的法规规章作了梳理和阐述。 三、对新闻传播活动中著作权问题的研究。大陆《著作权法》颁布于1990年,有关著作权和知识产权的专著不少,但这属于独立学科。从新闻传播活动的角度研究著作权法的,主要为探讨社会共享知识成果的利益和作者权益、媒介权益和作者权益的合理平衡。如关于如何理解时事新闻不适用著作权法、广播电视节目表是否适用著作权法等问题的讨论,皆与此有关。1998年,全国人大常委会讨论修改《著作权法》,争议焦点之一即为现行法律中关于“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的条款。盖“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的主旨,即出于满足社会共享权益而对作者权益作适度的限制(11)。论者以为,现行法律对作者权益限制过多,适足以使媒介获取大量利益。如该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广播电视非营业性播放已出版的录音作品,属于合理使用,超出国际公约所允许的范围,带有明显的计划经济痕迹,应予取消,而此议受到广电管理部门强烈反对(《中华读书报》,1999.1.13.)。论者还认为有关“法定许可”的规定亦应予以调整。 四、对外国新闻法制和中国新闻法制历史的研究。宋克明曾赴美国作较长时期的考察,回国后著《美英新闻法制与管理》一书(1998),作者系根据大量原始文献撰写,重点介绍两国的诽谤法和隐私权法,并涉及保密法、版权法和藐视法庭罪等内容,还介绍了两国新闻界内部管理以及互联网络管理的最新情况,与编译单篇论作或撷取第二三手资料编写的文章自然不可同日而语。作者从本国文化视角出发,在对外国法制作客观介绍的同时予以适当评析,以利于读者同本国的情况作比较和对照,乃近年新闻法学研究的又一重要成果。在中国新闻法制史研究方面,则有复旦大学新闻学院黄瑚的博士学位论文《中国近代新闻法制史论》(1998),全文紧扣言论出版自由和官方统制的对立这条主线,对近代中国新闻法制的发展轨迹作了系统的叙述。 五、传播新技术法制研究。以因特网为代表的传播新技术的兴起,形成对现有大众传播媒介冲击之势,日益引起我国新闻学术界的密切关注,有关论文日见增多。从法的视角作考察的主要有这样一些问题:新技术将对现有新闻传播法形成怎样的冲击?将使人们的知情、表达、公共交往等权利要求产生怎样的变化?在保护国家秘密和维护社会秩序以及保护人格权、知识产权等方面带来哪些新问题?应当采取怎样的管理对策?中国社会科学院新闻与传播研究所张西明主持承担了国家「九五期间重点课题《电子网络出版物的宏观发展与管理》,系第一个研究有关问题的国家级课题,尚在进行中。同所闵大洪《传播科技纵横》(1998)一书有专章论述传播新技术管理及知识产权保护等问题 。 六、新闻法总体研究。对新闻法的有关原理作总体阐述的,除前已提到的张宗厚、孙旭培等人的论作外,陆续有一些新闻学专著中设立专章专节加以论述,如解放军南京政治学院郑旷主编《当代新闻学》在边缘学科介绍中有「新闻法学节(1987),中国新闻学院郑保卫著《新闻学导论》有「新闻事业的活动自由与限制章(1990),清华大学刘建明著《宏观新闻学》有「新闻法制章等(1991)。近年来徐培汀等的《新闻法研究》,广泛搜集资料,对新闻法方方面面的问题作了比较系统的考察,分为史实、规范、侵权三个部分,在规范部分分别将公民、新闻工作者和新闻媒介作为不同的权利主体加以阐述,体现了构建新闻法学理论框架的某种意图。其缺点是有关我国现实的新闻法制的内容过于简略。1998年,黄瑚著《新闻法规与新闻职业道德》出版,其上篇「新闻法规,有一半的篇幅系统讲述现行新闻法制(另一半讲中国近代新闻法制和外国新闻法制),在本学科领域尚属首次。其缺点是部分内容限于复述法律法规条文,对法理的阐述似嫌不足。解放军报社曹瑞林著《新闻法制学初论》(1998),亦有创立新闻法学理论框架的尝试,在理论阐述方面较前述成果有很大拓展和加强,但其内容除总论外,限于新闻出版法、著作权法和新闻侵权法 。1999年,魏永征著《中国新闻传播法纲要》出版,引用法律及司法解释、行政法规、地方法规、规章等200多种,涉及宪法权利、国家安全和保密、禁止淫秽色情、新闻与司法、行政管理、新闻侵权法、著作权法、广告法等诸多方面,唯本书以“述而不作”为体例,对拟制的法律关系未于涉及。 在对新闻法的总体研究方面,从当年孙旭培等写《新闻法知识讲座》,到如今有几部概叙新闻法框架的专著问世,内容日益丰富,认识渐趋精深,这固然出于学人努力,然而亦同现实法制建设的进步息息相关。大陆实行改革开放二十年,至1999年7月,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法律250件,通过有关法律问题的决议106件,国务院行政法规830件(《人民日报》,1999.7.7.)。这些法律、法规中有许多内容同新闻传播活动有关,有的就是直接规范新闻媒介的,所以新闻法制已不复是当初创议立法时那样,只有几句原则可讲,而是已有相当具体的系统的内容了。现有专著所涉及的方面,亦同国际同类专著相合(G.Pobertson A. Nicol,1992,T.B.Carter,1994)。而国人或以为《新闻法》尚未出台,新闻传播活动目前尚属无法可依,这实在是很大的误解。纵观世界各主要法治国家,有专门法的少,没有专门法的多,有专门法的国家的新闻传播活动并不是只须遵守专门法的规范,也要受到其他诸多法律规范的保障和约束,没有专门法的国家并不等于新闻传播活动无法可循,新闻传播活动同样是在法治轨道上运作。实际上,新闻传播活动的走向法治,并不是光靠一部专门的《新闻法》就可以解决的,其中许多重要事项,必须由其他法律来予以规范。大陆新闻法学研究的成果,正是由现实的新闻法制提供了丰富的研究对象,同时新闻法制尚不完善,突出的是公民和新闻工作者的诸项权利尚未有明文规范,新闻法学研究将为完善和发展新闻法制提供有益的思想资料和设计,这就是法学研究和法制建设两者之间的良性互动关系。 新闻法学的研究虽然取得一定成果,但尚处于幼小阶段。作为一门学科,应当包括论与史,在论中又包括应用性的理论和基础性的理论,特别是必须拥有有代表性的能体现本学科理论框架的理论专著。按这个标准衡量,现有专著基本尚属应用性著作,理论性探索尚待继续深化。我中华版图之内,两岸四地,实施四种法律,按意识形态,有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之分,按法系,则有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之别,其内容之丰富,实为世界各国所未有。有志于此学者,倘能加强合作交流,多作借鉴比较,博采众长,必可取得出色的成绩。 新闻法论文:浅谈中国新闻法建设兼论新闻法中对新闻自由的保护问题 摘要:本文主要就中国新闻法立法的历史与现状进行分析,并围绕新闻法立法的核心问题——新闻自由浅谈我国新闻法的构建。通过借鉴西方新闻自由的认识、追求与法律规范,试图为我国新闻法中保护新闻自由问题找一条出路。 关键词:新闻法;新闻自由;新闻评议制度 对于中国法建设的现状,大约有悲观与乐观两种态度。悲观者认为新闻仍是法律的真空领域,大声疾呼《新闻法》的出台。以魏永征为代表的持乐观态度的学者们则认为我国已有较为完备的新闻法体系,目前最重要的是认真消化、掌握、贯彻、执行现行新闻法的丰富内容,在实践中总结提高,以促进新闻法制建设进一步深化。要弄清孰是孰非就要从中国新闻立法的历史和现状谈起。 一、新闻立法的历史与现状 1979,中国提出“新闻改革”,“新闻法”也开始酝酿。1980年,赵超构李子诵等新闻界学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五届全国政治协商会议三次会议期间首次呼吁制定新闻出版法,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重视。1984年六届人大和政协二次会议期间,全国人大常委决定制定《新闻法》。两个月后,新闻法学学科建设的发源地——中国社会科学院新闻研究所成立,并着手起草《新闻法》。(1)然而二十多年过去了,虽然有三个《新闻法》文稿被起草出来,但并没有一部《新闻法》提交全国人大审议。 没有一部专门的《新闻法》出台是新闻法学研究领域的遗憾,但也并不能因此得出中国没有新闻法的判断。广义的新闻法不仅仅是以《新闻法》为名称的法律文件,而是对于调整新闻传播活动中的各种法律关系,保障新闻传播活动中的社会公共利益的法律规范之总称。我国宪法、法律以及其他领域的专门行政法中都有与新闻传播活动有关的规定。我国形成的是以宪法为依托,在专门的新闻法律缺失的情况下,主要依靠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来规范新闻传播活动中涉及的关系的立法体系。(2)因此,新闻法制建设的状况就如同魏永征所总结的一样:有法可依,尚不完备。 新闻法建设的现状与我国新闻业发展的特点有关。新中国成立后报纸是各级党委的机关报,广播电视是各级政府直接管理的一种机关性质的事业单位。各媒体的主办单位对于新闻报道都有严格的规定,不需要专门的新闻法。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新闻事业单位从实际上的党政机关的一部分,开始向真正意义上的舆论工具回归,“事业单位,企业管理,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这十六个字是这种回归的最真实表达。(3)中国对媒体的控制正在由“有形”转向“隐形”,但是新闻改革与新闻法制建设的步伐并不一致。新闻法制建设的相对滞后带来了一系列问题,如新闻自由受到各种权力的干预,或是新闻侵权案件激增等等。 魏永征把立法难题归纳为五个矛盾: ① 法的刚性和意识形态的弹性的矛盾。思想性质的问题是不可能用强制的办法来判断、解决的。 ② 新闻媒介社会控制功能与表达功能的矛盾。 ③ 权利的普遍性和权利的等级性的矛盾。我国的新闻媒介隶属不同等级的党政机构,统计党报不能批评同级党委,不同等级媒体采访报道权能是不同的。 ④ 法的稳定性和舆论导向的随机性的矛盾。 ⑤ 随机调控和依法行政的矛盾。 我国新闻法制的主要问题是法律效力层次低,以行政管理法为主,而且忽视新闻媒体和新闻工作者的主体地位和应当享有的合法权利。新闻报道活动是瞬息万变的,需要灵活的政策来规范,但政策不可能也不可以代替法律。在现实生活中,政策,尤其是非制度化的政策对新闻媒体自主采访和真实报道的权利产生了严重的制约,主张了封锁消息、“电话会议”、歪曲事实等现象的滋生和蔓延。因此,以规范的法律来代替随机性的政策将是新闻法体系建设的趋势。 此外,对于新闻传播活动中的权利和义务规定模糊也给新闻报道活动带来不便。新闻传媒享有的权利通常有:新闻采集过程中的知情权、采访权、摄影摄像权,编辑制作过程中的编辑全、改编权,传播过程中的出版权、广播播映权、权等等;其承担的义务有:采访过程中不得侵犯公民的隐私权、住宅安全权、沉默权,编辑制作过程中不得篡改实施,传播过程中不得违反国家的强制性规定,如不得传播淫秽内容不得泄露国家机密、不得侵害公民的名誉权、隐私权、肖像权、姓名权等等。(4)如果能以专门的行业法形式规定这些权利和义务,无疑会给新闻工作者们一个明确的行动指南。 二、新闻自由——新闻立法的核心问题 新闻立法的核心问题是保障新闻自由,广义上说,即表达自由(freedom of expression)。新闻媒体由于其采集信息的专业性和优势,逐渐成为了公民藉以实现这种自由和权利的物质载体和主要阵地。人们对新闻自由的追求可以追溯到约翰·弥尔顿的《论出版自由》一书中的观点:思想的自由市场是达到真理的途径。法国在1789年颁布的人权宣言中宣布“思想与意见的自由交换,是人类最宝贵的权利。”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中的规定“国会不得制定关于下列事项的法律:确立国教或禁止信教自由;剥夺言论自由或出版自由;或剥夺人民和平集会和向政府请愿伸冤的权利。”则被普遍认为是美国新闻自由的法律根源。一百多年来的人类历史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可以看作是人们对表达自由、新闻自由的追求史。 是什么样的动力让一代又一代人孜孜不倦地追求新闻呢? 美国新闻法学家艾默生把表达自由的价值归纳为四点: ① 保障个人自我实现的方法; ② 达到真理的手段; ③ 保障社会成员参加国家政策的方法; ④ 维持社会稳定与变化均衡的手段。 1946年,美国“报刊自由委员会”发表了《自由而负责任的报刊》一文,强调“大众传媒的社会责任”,提出“政府”“报刊”“公众”的“三极结构”。美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斯特瓦特在此基础上提出了“第四权力理论”,认为“宪法之所以保障新闻自由,其目的是保障一个有组织的新闻媒体,使其能成为政府三权之外的第四权力以监督政府,防止政府滥用权力,发挥其制度性功能。”(5) 新闻自由虽然是“舶来品”,是并非是资产阶级反对封建君主专制,争取民主平等的工具和历史产物,但它并非是资本主义社会的专利。新闻自由是一项制度性权利,在各国新闻立法研究中都占据核心地位。保障新闻自由的最终目的不是为了媒体自身利益,而是为了制衡政府权利,保障人民的民主权利。在我国这样一个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保障新闻自由也十分重要。 1949年颁布的临时宪法《共同纲领》中,在第四十九条规定:“保护报道真实新闻的自由。禁止利用新闻进行诽谤,破会国家人民的利益和煽动世界战争。”我国宪法第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中肯定了公民的表达自由,其中也内涵了新闻自由。但是作为公民个人的言论自由并不能等同于作为新闻传媒的新闻自由。相比公民个人的言论自由,而作为新闻传媒,由于其是在有组织性地从事传播新闻的专业性活动,对社会的影响是十分巨大的,有人把它比作“民主政治的窗口”。因此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将新闻自由作为一项独立的权利去规定是十分重要的。世界上不存在不受约束和限制的自由,“为某种权利划定界限,实质上是对某种自由的保护,因为它同时也制止了权力任意干涉的可能性。”我国宪法虽然也在51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形式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但是这样的规定比较宽泛,反而是权利虚化,不利于新闻自由的实现。因此在肯定新闻自由的时候还要明确应给予什么样新闻自由的底线。除此之外,在立法保护新闻自由的同时,我们还要自习思考下列问题: ① 从哪里争取自由:新闻媒体怎样保障新闻不受国家权力、社会势力的干涉 ② 为谁的自由:新闻自由究竟是为了新闻媒体自身还是为了新闻的受众即人民 ③ 就新闻媒体内部而言,新闻自由究竟是给予媒体经营者的还是给予记者编辑的问题 ④ 新闻自由在多大程度上应给与保护 ⑤ 保障新闻自由应采取何种手段 ⑥ 如何处理消极的新闻自由与积极的新闻自由之间的关系 真理朝前多走一步往往会变成错误。在资产阶级新闻自由体制确不久后,新闻自由这一捍卫新闻职业道德的思想武器因其为新闻从业人员所滥用而开始变性,西方新闻界在解决了原有矛盾后出现了心的矛盾,陷入了新的职业道德困境。(6)中国新闻法立法同样要避免新闻自由的滥用,防止新闻侵权、黄色新闻泛滥等行为的产生。 但是即使出台了一部专门的《新闻法》,也不能说新闻传播活动的一切问题都可以得到解决。我们同样要参照其他法律以及新闻职业道德来规范新闻活动。在这一点上,我认为可以借鉴西方的新闻评议制度。黄瑚在《新闻伦理学》中写到“新闻评议制度,是西方新闻职业道德建设向纵深发展的一个重要现象,是运用自律方式让新闻界履行社会责任的一个有效手段。”新闻评议制度与法律法规相比更具灵活性,但是其本质仍属于新闻自律的范畴。因此,对于许多法律无法顾及的方面,用新闻评议制度来解决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综上所述,我认为我国新闻法体系尚有较大的缺陷,而尽快制定一部《新闻法》将是弥补缺陷以及解决我国目前新闻传播领域出现的种种问题的最好途径,也是加快我国民主法治建设,推进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手段,而《新闻法》制定的核心问题就是对新闻自由的保障和限制。但是有了一部《新闻法》,也并非可以高枕无忧了,新闻传播活动有中许多法律无法控制的内容,而新闻评议制度则是解决的良策。 新闻法论文:电视新闻法则管理论文 [内容摘要]本文整合了后现代主义思想家关于后现代主义与媒介文化具有代表性的言论,提炼出诸如拼贴、复制、解构、多元等后现代法则,并尝试将这些后现代法则与电视新闻研究进行整合。在实证研究的基础上陈其利弊并提出建设性意见。 [关键词]电视新闻;后现代;拼贴;复制;解构;多元 勿庸讳言,当代电视节目因其创造了斑驳陆离、叹为观止的媒介景观而成为了后现代研究的绝佳范本。当人们沉迷于后现代气息炙烈的MTV和电视广告时,对于体察电视新闻的后语境却显得有些漫不经心。其实,在大众文化的漫天硝烟下,电视新闻从形式到内容都或多或少地隐匿着后现代主义的种种法则。 拼贴、复制与电视新闻的时空幻象 拼贴与复制具有典型的后现代性状,也是最受争议的后现代命题之一。本雅明曾对这种技术表现出倾心,他认为:“技术复制能把原作的摹本带到原作本身无法达到的境界”,[1]尤其是摄影技术在表现事物时,通过拼贴式组接或蒙太奇技巧的运用,不只为观者带来视觉的全新体验,也使“展示价值开始整个地抑制了膜拜价值”,[2]从而改变了大众与艺术的关系。 如今,当我们置身于大众媒介营造的视觉王国里,也会深深感受到拼贴与复制的无所不在。电视新闻就是经由电子技术显像,按照特定的镜头语言逻辑,对新闻元素进行声画拼贴与复制的一种媒介形态。其带给人们的新闻资讯无所不包、无远弗界,这种时空体验是以往那种亲历体验方式所无法企及的。面对媒介社会的信息泛滥,电视新闻为了高效快捷地给大众提供资讯服务,使表达当下情感和精神成为可能,也在不断催生着新的节目表现形态。 例如《东方时空》子栏目《时空连线》在国内首创多视窗节目形态,其呈现给观众的画面是主视窗中的主持人与三个分视窗中的新闻当事人的对话。在这里,传统的一元电视画面被切割成若干影像单元,通过技术拼贴使来自不同时空现场的画面被统一在节目当下的时空维度中,这种虚幻的时空景象无疑强化了新闻的即时性。另外,目前频见于各档新闻节目中实时滚动的字幕新闻,也是通过拼贴复制技术使得字幕在画面下方快速滚动,使新闻演播室的直播时空与由文字不断生成的拟态时空互相交错,这样造成了信息空间相对膨胀,而时间因并轨被相对压缩。技术的进步使得新闻的进行时态不断得到强化,而观众也仿佛置身于永恒的当下和永恒的变化之中,随时体验着新闻资讯的鲜活。如此看来,拼贴与复制法则在粉碎我们以往时空体验的同时,也延伸了我们的感官,并找到了当下的存在方式——一种新的时空体验,而这使我们通过电视媒介感知新闻信息的方式变得更加丰富。 然而,技术带给新闻的也并非完全是福音。创立了诸如类象、内爆、超现实等后现代话语的社会理论家波德里亚,在对媒介技术进行阐释时就走向了激进的批判。在他的社会学视野中,传播的扩张性和影像的蒙太奇一起构成了后现代的社会体系,而“真实已经在形象和符号的迷雾中完全消逝了”。[3]由于传媒技术打破了传统的时空整体性,瓦解了曾经为人们提供了统一感的时空量度,因而在电视新闻为大众提供的信息符码中,“历史”就演变成符合编码规则的视觉文本,零散、平面而无深度。在编码过程中,生产者会对一些真实事件的影像声音碎片进行任意地拼贴复制,由此产生的媒介文本会令人们推演出整个新闻事件的前因后果。然而就是在媒介技术的过滤、切割和操纵下,真实世界的面貌往往被窃取甚至取消,过往历史的深厚也会变得萎缩和平庸。因此,波德里亚悲观地断言,“人们越是接近真实资料、‘直播’,越是用色彩、突出等手段来追踪真实,对世界真实的缺席随着技术的日臻完善就会越陷越深”。[4] 在现实的媒介事件中,关于媒介真实与社会真实的种种矛盾成为波德里亚的追随者所津津乐道的话题。在对电子技术的仿拟功能采取批判态度的同时,他们进而对电视新闻传播的真实性进行质疑。由于声画符号是电视新闻报道现实的重要手段,因此符号与现实的断裂也就在所难免,对海湾战争的怀疑就是一个极端的案例,波德里亚曾断言海湾战争根本未曾发生,只是传媒制造了一场影像战争。这种说法虽有矫枉过正之嫌,但对于电子媒介竞争,尤其是战时新闻中愈演愈烈的媒体大战而言,则不无反讽效果。确实,电视媒介对新闻事实的主观再分割,肯定会导致观众对真实状况的无所适从。传媒对关于“9.11”事件和伊拉克战争的新闻报道的反思,就代表着生活于后媒介景观中的新闻工作者的一种理性自觉。 解构之维与电视新闻的“去中心化” 在风起云涌的后现代思潮中,由德里达、巴特、福柯等人创立的解构思想是绝对不容忽视的。反结构主义是解构主义的徽章,其解构的目标就是拆除那种具有中心指涉结构的主体。因为在解构主义者的眼中,这种结构根源于对永恒意义和恒定结构的先验性设置,而其本身往往无法逃离权力中心的控制和话语制约,因此需要对这种抽象结构进行消解,最终使得“社会从所有那些作者、创造支配性话语的知识权威们的观念束缚中挣脱出来”。[5] 解构大师德里达的一个很重要的策略就是“去中心化”,例如对某一文本的关注点不在于其中心,而在于其边缘,在于被隐瞒、被掩盖的那些环节。当电视新闻被视为媒介文本时,其去中心化过程就是建构那些与观众切身经验相关,但以往却处于边缘的意义的过程。 电视新闻诞生之初基本上沿袭的是政党报刊的路数,把宣传与教育作为自身的主要职责,而电视机构的体制属性无疑催生了电视新闻的话语权威性。在我国,长期以来,以《新闻联播》为代表的宣教新闻是国内电视新闻的主流模式,政治教化成了这类新闻的第一要务,与之对应,那些引领潮流的社会精英也就当仁不让地成为新闻中的主角。然而,随着新时期国内新闻理念的进一步演化,新的节目形态开始崭露头角,其中以《南京零距离》为代表的都市民生新闻成为新的热点。在这类节目中,关注社会普通层面、再现都市生存状态成了新闻首要的价值诉求,而生活在平凡世界、忙碌于街头巷尾的普罗大众就成为节目重点捕捉的新闻人物。如今,随着一批民生态的电视新闻如燎原之势蔓延全国,一度被观众视作政治传声筒和领导见面会的电视新闻正在以其前所未有的亲和力及创造力,倾力建构着“新闻,为民所用”的全新话语体系,而这类新闻节目大多在各种花哨的技巧外衣下隐含着“去教化中心”与“去精英中心”的策略。 稍加留意,我们不难发现,活跃在电视新闻改革中的这场“去教化中心”和“去精英中心”运动实则暗合了后现代的解构之风。因为在当下这种后乌托邦式的平民生活中,在反精英主义情结日益普遍的社会氛围中,人们对深度意义、终极价值、永恒真理等精英话语的灌输已渐生抗拒,他们开始放弃对终极价值的追求,转而开始向衣食住行、饮食男女等生活原生态回归。而在电视新闻节目中,传播语态由教化向沟通的过渡、选材向度由唯上向亲民的转变等等,本身就意味着对传统新闻领域的政治情结与精英情结的一种消解。 然而,正如“后现代”概念本身就是一个亦正亦邪的矛盾综合体一样,解构主义也有其与生俱来的思维罅隙,特别是当其一味流连于文本的游戏和差异,却对真理、意义的构建无动于衷时,就会有滑向价值虚无主义的危险。詹明信曾视“去中心化”的文化逻辑为“把生活中无数卑微的细碎一一混进他们切身所处的文化经验里,使那破碎的生活片断成为后现代文化的基本材料,成为后现代经验不可分割的部分”。[6]这种观点作为对时下电视新闻某些弊端的概括颇为到位。例如以表现世俗民风见长的湖南卫视《晚间新闻》在初创时期,为了尽可能淡化新闻的政治色彩而不惜出位,以肤浅琐碎的新闻噱头来取悦观众,致使一些未经证实的市井传闻、鸡毛蒜皮的邻里矛盾甚至百无聊赖的猫狗打架都曾一度堂而皇之地步入新闻殿堂。而当节目沉湎于再现这些偏离新闻基本属性、一味媚俗的伪民生题材时,民生新闻将不可避免地走向庸俗化与琐碎化。其实,新闻的平民化视角并不等同于低俗的价值取向和文化品味,还原百姓生活也并不意味着就此取消价值导向和伦理规范,毕竟,电视新闻在传承文化和传播信息方面是责无旁贷的。因此,电视新闻在吸纳“去中心化”的合理价值内核时,同样需要审慎地把握解构这把双刃剑。 新闻谈话节目与元话语权威的消解 受德里达、福柯等人解构思想的影响,法国思想家利奥塔在反对主体性的基础上,进而质疑现代知识的合法性地位,并发展出一整套解合法化的后现代策略,从而成为后现代主义的领军人物之一。他将知识定义为类似于一种普遍真理和终极价值的元话语体系。在分析了知识的状况、地位的变化以及叙事知识与科学知识的“范式不可通约”后,他认为“知识元话语权威下的综合原则”已经不适用了,所谓元话语只不过是多种话语中的一种话语而已,不再是绝对真理。因此,把知识重新加以合法化,意味着应该尊重各种话语的差异。他同时还指出,人类对话的目的并不在于追求共识,因为“那种一致的共识,是一条永不可及的地平线”,相反,对话的目的在于追求谬误推理,目的在于打破求同的稳定模式,而强调差异的不稳定模式。[7]据此推断,倡导以更深广的气度来包容差异和多元才是后现代的知识法则。 当我们为利奥塔的犀利和颠覆性思维喝彩时,却发现身边的传媒世界也浸染了这种反叛权威、崇尚异质的后现代色彩。受其影响,媒介文化正在经历着从偏重单一教化到促进多元沟通的转变。这种转变如此深刻而迅猛,以至于一贯以承载意识形态教化为己任的电视新闻也无法逃避。在平等参与、尊重差异的传播理念下,将谈话与沟通机制引入到电视新闻中就多少带有了必然性。这类新闻谈话节目一改过去主持人或专家独家掌控新闻话语权的局面,引进了开放、平等的多人或群体对话机制,话题的参与者都是具有平等发言权的独立个体,现场成为汇集众议的公共论坛。在这个开放的话语空间里,各种信息多向流动,多元价值观相互撞击,宽容代替狭隘,民主超越独断,不再有先验性的思想框架,对话是产生文本意义的唯一渠道。 我们试举央视王牌节目《对话》的一期内容作为例证,节目围绕高校收费居高不下,寒门学子上学难这一社会问题展开讨论。高校把持教育成本分摊制的观点,家长却认为工薪阶层负担沉重;学生抱怨助学贷款申请困难,银行回应欠贷不还现象非常普遍;社会希望政策支持企业救助,而政府认为捐款抵税与国情不符……,多方各执一词,莫衷一是。一个就学话题带出了教育体制、收入分配、银行信贷、税收政策、社会救助等一系列问题之间的潜在矛盾。的确,在当代这个多元异质的社会中,对与错、是与非的二元维度似乎已很难应对人与人、人与社会之间纷繁复杂的差异与矛盾,因为任何话语只能是在历史视点之内的有限性话语。因此,节目秉承“突出思想的交锋与智慧的碰撞”的宗旨,让差异各方尽可能通过对话达到沟通,并鼓励各方以一种更平和的心态看待矛盾,以一种更宽容的态度来面对现实。 然而,与解构主义所面对的困境一样,多元主义如果片面追求知识的异质性,推崇差异而贬损共识,力主谬误推理而拒斥宏大叙事,其结果就有可能形成“狂欢节式的”众语喧哗。在这里,由于缺乏共识,多元话语之间相互讥讽、语无伦次、前后矛盾,于是“社会联系的纽带被离断肢解了,有秩序的社会转变成了一个乱七八糟的无序的大众聚合”。[8]当然,波德里亚的这一结论未免过于耸人听闻,但这对于当今这个充斥着话语碎片的传媒世界来说,无疑是具有警示效果的。 其实,无论时代如何发展,人类都会渴望从对话中实现沟通,从而满足智慧、信念的精神需求,并体验普遍、永恒的终极价值。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取得共识应比陈列差异更有意义。例如在前文所举的案例中,《对话》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后,不忘启发社会各界提出更多的帮助解决寒门学子入学的建设性方案来。由此可见,电视新闻利用谈话机制建构多元话语场固然重要,但通过对话交流传递人文关怀、催生情感共鸣、引导社会变革,也同样应该是媒体追求的职业理念。 后现代思潮虽发源于西方,但随着全球化浪潮风行世界,其影响已经波及我国。对于这股思潮,盲从或拒斥都是无益的。无数历史经验表明,不同的思想文化在经过碰撞之后产生的价值整合才是最具意义的,而这也正是本文尝试以后现代法则反思电视新闻的目的所在。 新闻法论文:虚假新闻法律规制管理论文 某刊今年第一期刊载了《读者的“消费者权益如何保护———从桂运波诉《知音》杂志说起》;在第二期又刊载了《虚假报道:侵犯读者的人格权———兼作新闻“真实性”的法律读解》引起了读者的关注。《“无特定指向”虚假新闻的法律规则》是这个讨论的继续。 本文认为,虚假新闻分为两类:一类有特定指向,侵犯新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另一类无特定指向,但有严重的危害性。读者桂运波诉《知音》一案出现后,人们应对无特定指向的虚假新闻是否构成侵权的问题进行理论反思。 新闻打假的呼声,在中国现当代新闻史上可谓是历久不衰。然而,回望漫漫长路,新闻打假却遭遇尴尬:面对与己“无关”的虚假新闻,广大受众虽满腔义愤,但更多的是无奈和茫然。虚假新闻就在这样一种“集体无意识”中依然得以蔓延、肆虐。 新闻打假难,难就难在虚假新闻形式的多样和权利主体的有时不明确上。从有无特定指向来看,虚假新闻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有特定指向的虚假新闻;一类是无特定指向的虚假新闻。前者在报道中有明确、真实的新闻当事人指向。后者在报道中没有指向某特定新闻当事人或其所指向的新闻当事人纯属虚假。对于前类虚假新闻,由于它往往侵犯了新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新闻当事人一般会主动高举打假旗帜,因此,现实中这类虚假新闻也较好地得到了遏制。而对于后一类虚假新闻,由于法律规制存在着不足,加上业界和学界关注不够,其打击力度也明显较弱,这不能不给新闻打假蒙上一层不确定因素。《知音》一案的出现,使得如何认识和规制这类虚假新闻成为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现实课题。 无特定指向:虚假新闻的擦边球战术 不断涌现的新闻侵权诉讼表明,虚假新闻不仅违背了新闻规律,同时也侵害了新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使新闻媒体和新闻作者有卷入新闻侵权法律纷争的可能。透过众多的案例可以看到,几乎所有涉诉的虚假新闻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它们均指向特定的新闻当事人。有的是在报道中指名道姓,以直露的方式侵害了当事人的人格权。有的则没有指名道姓,但通过特定的时空关系和人物特征的描写可分辨出其新闻指向和侵害对象。 也许是虚假新闻制造者从诸多的新闻官司中领悟到,制造有特定指向的虚假新闻存在着侵权和被起诉的极大风险,于是,无特定指向这种“有惊无险”的虚假新闻便得以纷纷出笼。《45年前的恋人从死亡名单上走来》一文曾是前些年为许多媒体刊载的一长篇“纪实”通讯,文中讲述了黑龙江省海林市胜利乡一位叫王家政的战斗英雄与长沙姑娘许燕的生死恋情。此文颇为煽情动人。后经《黑龙江日报》记者纪秀英的调查,发现该篇“纪实”通讯纯属“纪虚”,不但许、王其人其事均属虚构,连海林市也无胜利这个乡。河南西峡县某人曾在办公室里炮制出两篇颇具现代意义的法制新闻,一是发表在1998年5月13日《人民法院报》上的《我要凭票看电影》一文,说西峡县某影院在放电影时发现观众只有三人便决定退票,为此一观众诉至法院,法院判定影院单独为这位观众放一场电影。另一篇是发表在安徽一法制类刊物上的《滥用诉权案》一文,说一工人因被人错告使其经济和精神受损,转而起诉此人滥用诉权,最终法院判其胜诉并获赔偿1400元。 以上几例皆属无特定指向的虚假新闻。该类新闻表面上言词凿凿,新闻要素一应俱全,实际上纯属虚构,这类报道的另一特征是“对事不对人”,它追求的是事件的煽情或事件所具有的轰动效应,它不以侵害新闻当事人为目的,实际上也因为其事件乃至人物、地点的子虚乌有构不上对特定新闻当事人的侵权。它使作者追名逐利的渴求得到满足的同时又避免了新闻官司的烦扰,这也是无特定指向虚假新闻日益泛滥的缘由。 尽管无特定指向的虚假新闻没有或不能侵害新闻当事人的权益,但其危害性却很明显。个别媒体的虚假新闻不仅损害其自身信誉,而且还殃及整个传媒,危及整个传媒的发展前景。无特定指向的虚假新闻使普通受众既花了不该花的钱,又浪费了宝贵的时间和精力,同时在感情上也受到了欺骗和伤害。另外,受众凭借对媒体的信任,在某些虚假新闻的误导下可能会做出错误的行为抉择,不仅使自身利益受损,甚至还可能有碍整个社会的常态发展。 《知音》一案:普通受众渴求法律之剑 2000年4月,与报道内容并无所涉的普通读者桂运波以被告刊登虚假纪实文章为由(其中有一些便是无特定指向的虚假新闻),将国内知名杂志《知音》告上法庭。请求法院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判令被告立即停止刊发虚假文章,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并赔偿原告购买的刊有虚假文章的该杂志价款的一倍,以及精神损失费等,并公开向受骗读者赔礼道歉。 在此案审理过程中出现了一些“不同的声音”:《知音》杂志社在答辩中强调,商品和服务是《消法》保护的范畴,而报刊内容并非其保护范畴。中国消费者协会秘书长杨竖昆则持反对意见,认为报刊内容属《消法》的保护范畴。而民法专家何山认为,对于文字内容的虚假,除非是这一期杂志的大部分内容都是虚假的,单凭一两篇文章中部分的虚假,读者是不能作为原告起诉的,这有个量的标准。法院一审判决认为原告和本案无直接利害关系,不符合当事人的条件,不具有适格的原告资格。 [page_break] 《知音》一案给无特定指向虚假新闻的作者和刊载媒体敲响了警钟:伴随着普通受众权利意识、法制意识的增强,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已从单纯的物质产品领域进入到精神产品领域,这种擦边球战术尽管没有侵害某特定新闻当事人的权益,但因其愚弄了一般受众,同样有被诉诸法律并受法律惩罚的可能。 本案引发的争论和本案的一审判决表面上蕴含着这样一个问题,报刊的内容是否属《消法》的保护范畴?但其背后却蕴含了一些更深层次并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普通受众能否作为原告以“虚假新闻”为由提起诉讼?无特定指向的虚假新闻具有什么样的法律性质?现行法律对此类新闻的法律规制如何?又该如何规制这一类危害甚大却经常逍遥法外的虚假新闻? 无报刊的内容是否属《消法》保护,《消法》并无明确规定。一期报刊中存在多少虚假内容算是质量瑕疵,法律并未界定其标准。无特定指向的虚假新闻的确使普通受众从物质到精神上都受到伤害,但它究竟侵犯了普通受众的何种权利呢?现行立法在以上一些问题的模糊和疏漏直接导致了《知音》一案的一审结局,尽管本案已告一段落,但其争议仍在继续,留下的问题也未获解决。无特定指向虚假新闻的危害性、对普通受众权益的侵犯性确乎是一个昭然的客观事实,而由于法律规制的不足致使普通受众的权益遭到冷落。《知音》一案再次表明:现实呼唤一部专门的新闻立法,新闻立法应对无特定指向的虚假新闻倍加关注! 普通受众的诉权:必要且合理的外部规制 防治无特定指向的虚假新闻,既要仰赖新闻记者和新闻媒体的道德自律、新闻行业从业规范的约束,更要仰赖法律的规制。对于虚假新闻,我国在一些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作了些规定。如《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中规定:“真实是新闻的生命……不得弄虚作假,不得为追求轰动效应而捏造、歪曲事实。”《报刊刊载虚假、失实报道的处理办法》中规定,报刊刊登虚假、失实报道和纪实作品的,应公开更正并消除影响,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视其情节轻重将责令限期更正、警告、通报批评或罚款,有关责任人员还将受到相应的行政处分。显然这些规定或措施适用于各种虚假新闻,自然也对无特定指向的虚假新闻有效。但这些规定或措施也有其特殊性:其一,它们本质上属于新闻出版部门的内部制约监督或法律规制。新闻监督和监督新闻同样重要,对新闻媒体进行监督是确保其有序、合法、文明运作,正确发挥其功效的必要前提。它需要普通受众的参与,广大普通受众的参与有助于形成一个良好的外部制约环境,使对新闻媒体的监督具有一定的透明度,也利于彻底打击虚假新闻的产生和蔓延,并达到消除虚假新闻的目的。其二,尽管无特定指向的虚假新闻属以上规范性文件的禁止之列,但它所承担的法律责任也仅是行政责任,受侵害的普通受众无法通过新闻记者或新闻媒体行政责任的负担,使其已然受损的权益能够得到弥补、恢复和赔偿。赋予普通受众以诉权,是弥补现行法律规制之不足的需要,它可使法院通过审判,让无特定指向虚假新闻的制造者或刊登者承担民事责任,使普通受众在监督新闻媒体的同时又能维护自身的权益,从而有助于有效打击、遏制和消除这一类虚假新闻。 无特定指向虚假新闻的法律性质也决定了赋予普通受众以诉权具有合理性。笔者以为,从性质上看,刊登、出版无特定指向虚假新闻的行为构成违约。依照合同法的规定,普通受众与新闻媒体之间存在着买卖合同关系,该合同是普通受众通过购买这一交易行为而订立的,受众购得报刊后合同开始生效。依照买卖合同,买方即普通受众的义务是支付价款,他所享有的权利是取得报刊的所有权,并有权就所购买报刊的质量瑕疵追究卖方即新闻媒体的违约责任。提供质量合格的新闻报道为新闻媒介的基本义务。新闻报道的质量不仅体现其载体报刊杂志的纸张、装帧、印刷、错别字差错率上,更重要的是体现在新闻报道的内容上。因为报刊的主要价值在于新闻报道的内容,而不是它的载体。读者的购买目的也并非在于新闻的载体“纸”,而是在于新闻报道的内容。对新闻报道内容的质量要求便是报道应具有的基本属性即新闻的真实性。只要出现了内容基本失实的新闻报道,无论一期报刊上有几篇,正如顾客所购的衣服不论它破了多少个洞,都应属质量瑕疵,属于违约,都应承担违约责任。 无特定指向的虚假新闻有时也可以构成侵权行为。传统的新闻侵权理论认为,新闻作品有特定的指向才构成新闻侵权。《知音》一案的出现使我们有必要对该项理论进行反思。 民法的侵权行为理论可成为无特定指向虚假新闻是否属侵权新闻的判断标准。民事侵权行为法认为,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有四:行为的违法性;侵权行为的损害事实;侵权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侵权主体的主观过错。无特定指向的虚假新闻不仅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这一民法的“帝王条款”,而且违反了《出版管理条例》、《报纸质量管理标准(试行)》及其实施细则、《报刊刊载虚假、失实报道的处理办法》等法规中的禁止性规定。无特定指向虚假新闻的作者在主观上对其作品的发表均属直接故意,对作品可能造成的侵害也持有故意或过失,刊载媒体同样存在故意或过失。至于无特定指向的虚假新闻要构成侵权的另两个要件,以下例子可以证明。1999年《新闻出版报》曝光的虚假新闻———《神农架悬赏50万抓野人》,这一虚假新闻的幕后策划者为深圳“智慧鸟公司”,其真实目的是发行探险旅游卡。某公民在读过此类报道后,受其“50万悬赏”的误导,购买了探险旅游卡,结果发现是上当受骗。在此例中,该公民财产本不应受到的损害直接源于此文的误导,其损害事实和因果关系一目了然。 以上分析足以说明,在无特定指向的虚假新闻对普通受众形成误导,受众在该误导的指引下作出了错误的意思判断和不应有的行为时,无特定指向的虚假新闻符合一般侵权行为的四个构成要件,构成了新闻侵权,应该承担侵权责任。此类新闻侵权的特征与有特定指向的虚假新闻的侵权有所不同,前者侵犯的直接客体是一般受众的财产权,它使受众的财产不应减少的得到了减少,而后者侵权的直接客体是特定新闻当事人的人格权。 违约性是无特定指向虚假新闻的特征,也是一切虚假新闻的共同特征。普通受众可以其违约性,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向新闻作者和刊载媒体主张违约责任。另外,无特定指向的虚假新闻也可能构成侵权。此时,新闻作者和刊载媒体所承担民事责任的性质便属于侵权责任和违约责任的竞合。依照合同法和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具有侵权和违约特征的无特定指向的虚假新闻既然对普通受众的财产权形成了侵害,普通受众便与案件有着直接的利害关系,可以作为原告,任选一种责任方式向法院提出其诉讼请求。 其实,依照我国1997年颁布的《出版管理条例》第27条的规定,出版物的内容不真实或者不公正,致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其出版单位应当公开更正,消除影响,并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而使其能够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不在于出版部门对有关主体行政责任的追究,而是在于受其侵害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行使诉权,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审判来追究其民事责任。 新闻法论文:论社会主义新闻法制化 摘要:我国的社会主义新闻事业,是在马列主义、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以及“三个代表”的基础上逐步形成体系,随着我国新闻事业的快速发展,新闻事业面临诸多矛盾,特别是没有属于新闻的法律出台,包括采访权在内的许多新闻活动都属于习惯约定,新闻从业人员缺乏保障。本文从社会主义国家的角度,从法制建设的现状、存在矛盾以及发展进行了论述。 关键词:社会主义;新闻;法制化 面对我国不断发展的新闻传播事业,以及在发展过程中不断出现的新旧问题,我们的当务之急是探索出适合中国国情的新闻法制规范化道路。本文旨在分析我国新闻法制规范化的现状,从一些具体的事例或法规上引申出更深层次的问题,以求能够找到新闻法制规范化的出路。 一、我国新闻法制化的现状 我国现行新闻法制的来源主要包括三个层次:《宪法》有关条款:一些基本法律和法律及其司法解释中与新闻传播活动有关的条款:有关报刊、广播、电视的专门行政法规、规章。因此,以我国《新闻法》尚未出台而认为我国新闻传播活动无 法可依的看法是不对的。当然,由于没有《新闻法》,我国新闻法制存在很多不足和缺陷。 我国新闻传播活动的宪法性 从《宪法》关于“国家发展为社会主义服务、为人民服务的”新闻广播电视事业的规定。在许多地方一些行政规章把“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称为新闻工作的基本方针。以法的方式规范新闻传播的方针,这是中国新闻法制有别于世界上现行的成文新闻法的最大特点,这主要是基于社会主义制度的特性,从历史上看欧洲曾经许多社会主义国家也是采用这种方式,这种从内容到方式都与一定的社会制度存在着密切的关系并且对社会制度和公众利益发生重大的影响。从这个角度上说,我国新闻法制十发重视新闻传播活动应当有益于社会和人民,应当以社会效益为最高准则。宣传中国共产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正确引导舆论,传播消息和科学技术文化知识,提供健康的娱乐,反映人民的意见和建议等,以满足人民对新闻传播的多方面、多层次的需要。这些要求是《宪法》规定的“两为”基本方针的具体化。比如:2008年发生的汶川大地震的新闻传播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影响,这种印象首先体现在新闻传播为抗震救灾服务,新闻传播成为了抗震救灾有力的工具和为人民服务的渠道,很好的回答了《宪法》两为规定。 2 我国新闻传播活动中适用法律状况 在我国的刑法中包含了对新闻传播活动的约束和对妨害新闻传播活动犯罪的制裁,据统计,约有二十多种罪名与新闻传播活动有关。民法通则对于保障公民在新闻传播活动中的权利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的新闻侵权诉讼几乎都是依照民法通则的原则和条款来裁决的。值得注意的是,最高院在适用刑法和民法过程中所作的司法解释,有些内容也是直接对新闻传播活动做出规范,如1998年的《关于审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的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关于审理名誉权若干问题的解释》。与基本法律相对应,其他主要调整某一方面社会关系的法律也同新闻传播活动密切相关。 3 我国新闻传播中行政法规、条例、规章运用状况 行政法规作为传播法的渊源有三种类型:一是管理各类传播媒介的专门行政法规;二是对新闻传播活动中某一具体事项进行单项管理的行政法规;三是一些其他领域的专门行政法规中与新闻传播活动有关的规定,这些行政法规涵盖了所有传播媒介的管理,是我国目前管理传媒的最高规范,这些行政法规都是以控制管理为立法目的,禁止性义务性条款多于授权性条款。还有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项条例。 二、我国新闻法制化进程中存在的矛盾 1 我国没有完整的新闻法 随着我国加入WTO,虽然中国政府开放了广告业和发行,但是中国新闻业不可能永远依赖政府的护犊,从我国的新闻事业在近几年发展的状况看,新闻事业进入了群龙混战阶段,我国在新闻法制方面存在多年历史遗留问题和社会转型时期出现的新问题,那么未来如何改变,已经成为颇受业内人士和专家关注的问题。但是到目前为止,中国还没有一部完整的新闻方面的正式法律出台,因此,新闻官司层出不穷,却又没有相应的权利义务的规范。也没有一部规定新闻从业人员的权利义务标准的法律。我们只能从宪法和有关的法律法规中去寻找这样一些规则作为依据。在这个过程中,难免会出现这样或那样的矛盾。比如,新闻传播活动主体的授权性规范之不够完备也是人所共知的。一是有些权利还没有进入法律范畴。“新闻自由”尚处于置之不论的状态。新闻工作者在新闻传播活动中的权利,如采访权、报道权等,法无明文。不是说我国新闻工作者没有这些权利,而是说这些权利还只是习惯权利,并没有成为法定权利。英美虽然没有成文的新闻法,但他们都是新闻法治国家。它首先确定新闻是自由的,不受权力机关干预,然后以判例法和各种成文法中的有关条款,来限制和禁止对新闻自由的滥用。近年来,我国的立法比较注意对公民人身权利的保护,《宪法》《民法通则》《婚姻法》《继承法》等法律条文中,对公民人身权利的保护都有明文规定。相比之下,新闻法制相对滞后,新闻法学也很不健全。这直接导致了中国记者在新闻官司中屡败现象,给记者工作带来了巨大的压力,记者的生存环境非常恶劣。所以非常有必要对新闻进行立法,中国新闻要走向法治,就必需制定专门的、系统的新闻法。 2 我国法律还没有使用“新闻自由”这个概念 除了香港特别行政区之外,我国法律还没有使用“新闻自由”这个概念。但我国政府已多次宣布我国没有新闻检查制度,除了《戒严法》规定在戒严地区才实行新闻管制,从这一点来看我国新闻并非完全没有自由,只是这种自由没有进行相应的立法,当然这与我国国情和社会制度是有着不可分割的关系,但是从尊重和保护新闻自由的角度上来说,新闻自由的法律概念还是必须要使用,这对于新闻舆论监督的意义十分巨大,在社会主义国家仍然可以使用新闻自由的概念,新闻自由的使用并不是完全的放开,与香港的自由和欧美的自由是有所差别的,从目前的状况看新闻事业要完全脱离政治是不可能的,但新闻自由可以从除政治以外的领域开放,而政治方面可以参考学术界通常认为新闻自由包括公民通过新闻媒体享有的知晓权和表达权这两大权利,它们在我国法律体系中是得到重视和保障的。新闻媒体是我国公民重要的知晓渠道和表达载体。这个法依托是《宪法》规定了公民对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提出建议和批评的权利,这是专指对国家和公共事务发表意见的特殊的表达权,建议必须是正面的意见,批评是负面的意见,引申到新闻活动中,就是“舆论监督”。 三、我国新闻法制化的发展 1 加快新闻法制化进程 近几年来新闻记者被打现象之所以屡有发生,一个根本的原因,在于新闻记者的新闻采访和报道权利还没有得到法律上的明确。在日常的新闻活动过程中,我们都知道新闻记者享有采访的权利,取消了采访权,新闻活动就无法进行,新闻媒体也就无法生存。这说明,采访权无论对于新闻记者还是新闻媒体而言,都是一项至关重要的权利。但是,当我们自得其乐地享受这项权利的时候,可能并没有意识到这样一个客观实际――采访权以及其他许多新闻权利目前还只是一种习惯而不是法定权,也就是说,包括采访权在内的许多新闻权利,目前在我国法律中还没有明文规定。这也是解释许多人面对新闻记者的采访可以毫不犹豫地拒绝甚至肆无忌惮暴力相向的一个重要原因。从社会发展的基本要求和我国建设法制现代化国家的基本进程看:新闻立法是一个必然的趋势,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必须注意考虑保护新闻自由权、舆论监督权、采访报道权和公民人身权、财产权、法人身份权、名誉权等的平衡。自由的新闻权力不得侵害公民、法人合法权利的行使,否则,新闻记者将会受到法律的惩处。重视新媒体的法制建设和引导 目前异军突起的第四媒体,我们称之为新媒体的网络中涉及到的诸多法律问题进一步寻找新闻行业中急需完善的部分。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它的传播特性已远远超过了纸媒,甚至在某些方面超过了电视媒介,对于这样一股新生力量,这里是指狭义上的以网站为单位的从事新闻活动的网络媒介。如果不加以合适的引导并在立法上进行规范,这是非常危险的,但在实际的立法上确实存在诸多问题,比如网络媒介的资格,从业人员的资格,这些与我国现行的新闻管理制度是有矛盾的。但是我们要看到未来,新闻自由不仅仅是采访自由,也是对新闻从业机构性质界定的自由,我们立法上一定要加快完善新媒体在新闻事业上的作用。另一方从大的网络平台来说由于网络传播的迅速发展和新技术的普遍应用,传统的言论自由理想在现实中正受到越来越多的挑战。在这个过程中,相关法律必须适应新的技术条件和形势的要求,不断完善和调整。 新闻法论文:规范新闻舆论监督的新闻法设想 摘要: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依法治国”纲领,对传媒业的影响不言而喻。舆论监督是新闻媒体肩负的重要职责,在法治背景下,舆论监督必须在宪法和其他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这既是有效进行舆论监督的重要前提,同时也是为了保护新闻媒体自身的需要。规范舆论监督,迫切需要一部完备的新闻法。 关键词:舆论监督 新闻法 设想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聚焦“依法治国”,对传媒人来说是最大的福音。依法治国的重要性将进一步得到凸显,无论是改革还是新闻传播,都要在法治的框架下进行。依法治国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而新闻舆论监督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 完备的新闻法体系,是新闻舆论监督的实现方式和制度安排的要求。新闻法作为一个体系,当然不仅是一个单项法,而是从根本大法宪法到基本法刑法、民法、新闻法以及其他单项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等内容构成的一个完备的新闻法体系。这个体系赋予新闻媒体以基本权利,也相应规定了新闻媒体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就我国法制建设的现状而言,新闻法律的基础框架已经形成,但存在体系不够完善、不够具体的问题,可操作性自然较差。专家和业内人士呼吁:新闻舆论监督需要立法。因而,从我国国情出发,做好这方面的立法工作,对于推进新闻舆论监督,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具有极为重要的现实意义。 我们知道,法治状态下的新闻舆论监督,必须在宪法和其他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新闻舆论监督权利,不是行政权力的延伸,新闻舆论监督也不是“办案”。新闻媒体与司法监督、行政监督各有其功能,又有其自身的局限性。司法、行政监督具有强制性,却常常追惩于事后;新闻舆论监督虽然不具有强制性,却有警示、教化于前的功能。二者优势互补,相辅相成,同是法治状态下制约监督体系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一个社会的新闻舆论监督是否能够健康地发展,直接关系到这个社会是否具有自我完善、自我净化、自我更新的功能,也直接关系到公民对委托出去的公权力的制约实现程度及一个国家民主与法治的命运。当新闻舆论监督被人们认定是与立法、司法、行政三大权力相提并论的第四种权力时候,在公众的意识里,媒体的舆论已经被视做一种力量――一种捍卫社会公正、推动社会进步的力量。而新闻舆论监督这种力量的持久有效必然依赖于法律的保障。实践证明,新闻舆论监督机制有效运行要有立法作基础,新闻舆论监督行为要靠法律引导和规范。 美国社会学家、传播学奠基人之一拉扎斯菲尔德认为:“大众媒介是一种既可以为善服务,又可以为恶服务的强大工具,而总的说来,如果不加适当的控制,它为恶的可能性更大。”①如前所述,美国法律既明确规定了大众传媒应享有的一些权利,又毫不掩饰地对这些权利予以限制。美国对报刊、电台、电视台节目内容的事后追惩,主要针对三个方面的言论,即煽动以非法手段推翻政府的言论、诽谤性言论和淫秽性言论。②发表上述言论,要受到法律的追究。 早在1997年4月,原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公布了《新闻出版业2000年及2010年发展规划》,提出“到2010年新闻出版法制建设要建立以《出版法》《新闻法》和《著作权法》为主体及与其配套的新闻出版法规体系”。新闻学者郑保卫近年来一直坚持认为,国家应当通过新闻立法来规范和管理新闻批评和舆论监督工作,使其能借助法律来改变无序和困难的状况,进入规范化、法制化的运行轨道。③新闻学者孙旭培希望新闻法、出版法的颁布早一点。④因此,新闻立法工作应该首先选择在两至三个规模较大的城市施行,在此基础上总结成功的经验及其不足,然后进一步修改新闻法规,扩展到全省施行,在两至三个省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总结经验,酝酿制定一部成熟全国统一的新闻法规,即《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法》。具体来说,新闻立法具有重大历史意义和现实必要性。 新闻立法有利于我国新闻事业有法可依,规范运作,一方面确保新闻舆论监督,另一方面限制滥用新闻舆论监督,积极参与世界舞台新闻事业的竞争。 一、《新闻法》应明确地确认新闻舆论监督。既然出版自由是人类精神的特权,那么新闻舆论监督也就不是资产阶级的专利和特权,在社会主义国家,广大人民更应该而且有可能享受这一基本的政治权利与自由。由于宪法在我国目前的非诉讼性,使得长期以来人们更多的是把它当作治国的“根本大纲”,反而失去了它本身也应该首先是一部法律的基本性质。老百姓知道有宪法而不用宪法,宪法因而缺乏法律权威,在生活中得不到应有的重视。因此,我们需要采取积极措施逐步树立起宪法的权威,形成依宪治国的根本理念,同时还需要一部特别法来贯彻实施宪法的这项基本权利。而人们呼吁制定的《新闻法》,无疑是最好的选择。通过《新闻法》确认新闻舆论监督,既可从意识上树立新闻舆论监督是一项确确实实的法律权利应该予以保护,还可从实践中通过司法途径对其进行有效的保护。 二、《新闻法》应强有力地保障新闻舆论监督。当列宁批判德意志共和国的“集会和出版自由”就是撒谎,就是骗人的时候,他认为实际上这是富人收买和贿赂报刊的自由,是富人用资产阶级报纸谎言这样的劣等烧酒来麻醉人民的自由,是富人保持自己的地主宅第和最好的建筑等等的“所有权”的自由。⑤这是在从经济的角度上分析广大的劳动人民之所以享受不到这种自由,就是因为劳动人民已经被剥削得一穷二白,根本没有能力去享受这种需要经济基础作为支撑的自由。此外,新闻舆论监督在社会中更大的障碍还来自非法的或不当的干预与破坏。正如美国经济学家斯蒂格利茨所言,“应当为公众服务的所谓公仆却更愿意保守信息秘密”,“这样的保密观念不仅与民主的价值背道而驰,也损害了民主过程;这样的保密观念的预设前提是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之间彼此不信任,同时又进一步加剧了彼此的不信任。”⑥因此《新闻法》在确认新闻舆论监督时,还必须制定强有力的法律措施来进行保障,需要明确规定一切破坏新闻舆论监督的行为都必须接受法律的制裁。 三、《新闻法》应合理地限制新闻舆论监督。不管是马克思认为,“一个人有责任不仅为自己本人,而且为每一个履行自己义务的人要求人权和公民权。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⑦还是所讲的,“人民享受着广泛的民主和自由;同时又必须用社会主义的纪律约束自己。”⑧总之,我们在《新闻法》中确认与保障公民的言论、出版自由时,也必须明确享受权利的限制,即应承担一定的义务。对“新闻舆论监督”已经做出的限制之外,我们还可以在《新闻法》中对新闻舆论监督做出合理的限制,主要是规定享受新闻舆论监督的主体同时应承担的法律义务。这种规定的另一个目的就是要通过一种合法的限制本身来排除其他非法的限制。 四、《新闻法》应通过其他辅助法律措施,对滥用新闻舆论监督者实行“事后追惩制”。预防制与追惩制是世界各国对新闻出版采取的两种制度,而书报检查制度往往与专制主义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在我国当前,新闻出版领域除了报刊社的成立必须履行许可登记的程序之外,法律未对新闻的出版规定检查制度,实践中是由报刊社内部的总编、编辑进行具体把关的,是一种“自律”,只有在广播电视领域才对进口影片等进行“发行许可”。因此,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增强、国家法律体系的完善,通过一些辅助的法律措施,对滥用新闻舆论监督者实行“事后追惩制”完全是有可能的。我国入世以来,许多传媒法规位阶较低,有些法规带有试验性质,在执行时会带有一定弹性,还会随着实践的发展做出新的修改。⑨ 五、《新闻法》应禁止非法剥夺新闻舆论监督,触犯《刑法》的危害国家安全罪除外。言论、出版自由是一种政治自由,那么以此为根本内容的《新闻法》就应该明确禁止非法剥夺公民的新闻舆论监督,唯一的例外情况就只能是《刑法》分则第一章所调整的“危害国家安全”犯罪。 新闻法论文:如何理解新闻法治 【摘 要】 本文概述了法制以及新闻法治的由来,解读了新闻法制涵盖的内容:对新闻从业者、新闻媒体的权力与义务的规定;对新闻从业人员的某些行为是否违法的界定,以及对违法行为的判处标准;应该调控政府的、组织、利益集团等团体与新闻行业的之间的关系。 【关键词】 法治;新闻法治;权力与义务 一、法制以及新闻法治的由来 法治最早可追溯到亚里士多德的法治理论,亚里士多德在其著名的《政治学》一书中,对法治的定义是“邦国虽有良法,要是人们不能全部遵循,仍然不能实现法治。法治应该包含两重含义:已成立的法律获得普遍的服从,而大家所服从的法律又应该是本身制定的良好的法律。” 这个思想得到了后来者的发扬,并构成了当代法治思想的核心与精髓。在这里,“良法”和“普遍服从”是法治所要达到的一种状态。 亚里士多德认为,法律应该具有普遍约束性,应该被普遍地服从,它应该成为一个社会的最高权威。法律是普遍具有理性的人们共同同意的,以理性对感性欲望,要求和冲动加以必要约束和限制而形成的行为规则。亚里士多德之所以如此推崇法律在社会中的作用是基于对法律这种认识而形成的法制观点,他认为每一个个体人性都带有恶的一面,都有可能作恶,因此,要将所有的人都置于法律的约束之下,防止人的恶性外露于行。由此可见亚里士多德如此重视法律在社会中的作用是因为在他看来,法律能够使得社会的运行更加有规则可循,使社会变得有序,它是社会控制的有效手段,能把人们的行为纳入到有规章可循的轨道上。 奥地利裔英国经济学家、新自由主义代表人物哈耶克认为,法治“是一种社会治理方式,它意味着政府在一切行动中都受事先规定与宣布的规则的约束——这一规则使得一切个人有可能十分肯定的预见到当局在某一情况中会怎样使用它的强制权力,和根据对此的了解计划它自己的个人事务”。[1]由此可见,哈耶克眼中的法治是对政府权力进行约束的一种手段,它的目标就是增强政府行为的可预见性,保障民众的权力。 从以上的论述可知,“法治”可以理解为是依据法律管理国家和民众的各种事务的一种政治结构。那么新闻法治也可以被认为是管理、调控新闻业的一种手段,“通过法律、法规或判例,来确定与新闻媒介有关的权力、义务”。[2]根据这个定义,新闻法治应该有两方面的形态,首先是所有涉及新闻传播活动、对此有相关规定的法律法规,比如说宪法、刑法等;另外它应该还包括专门针对新闻媒介和新闻传播活动的立法,或以更具体的报刊法、广播电视法、电子媒介法等细分的单行立法的形式存在。[3]在上个世纪80年代初两会中出现了提倡新闻立法的提案,1983年年底获得人大的同意,但目前我国涉及新闻传播活动的相关法律法规等主要以第一种形态存在,并没有专门的新闻法。 二、新闻法治的内容 现代的法律从来都是一种权力与义务的平衡,因此新闻法治也应该是在保障新闻自由的同时,也规定新闻从业人员的义务与对其职业的限制。新闻法治应该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1、对新闻从业者、新闻媒体的权力与义务的规定 权力与义务的对立统一是对二者之间基本关系的概述,新闻法治作为管理、调控新闻业的一种手段,也应该具体规定新闻从业人员的基本权利与义务。新闻从业人员的权力应该具体体现在他在从事新闻报道活动的过程之中,比如说新闻从业人员(记者)应该拥有报道采访与舆论监督的权力。权力与义务的相对统一性要求新闻从业人员与新闻媒体在享有权力的同时也必须实现一定的义务,新闻从业人员的义务应该包括如实反映所报道事件的原貌、为受众提供有价值的信息等等内容,这种义务应该表现为对新闻专业主义理念的尊重,或者是体现为一种新闻行业的自律,通过这两种形式来体现新闻行业对整个社会的责任,比如说新闻从业人员应该恪守社会责任,不滥用新闻自由,尊重新闻的客观、真实性,以事实为依据等。 2、对新闻从业人员的某些行为是否违法的界定,以及对违法行为的判处标准 近几年来由于新闻活动或者新闻报道引发的案件或纠纷不胜枚举,关于某些新闻报道侵害普通公民的人格权、肖像权、名誉权的讨论也一直是公众所关心的话题之一,除此之外“封口费”、“有偿新闻”现象也为公众所关注。比如说在2008年为民众所关注的“山西一煤矿瞒报矿难,记者排队领取封口费”事件中,人们关注的已经不仅仅是道德层面的问题,这种行为是否违法也成为关注的焦点问题。有关新闻从业人员的法律、法规应该对这些内容做出相对明确的规定,使得新闻从业人员、新闻媒介的活动更加有章可循。 3、应该调控政府的、组织、利益集团等团体与新闻行业的之间的关系 对政府以及各种团体涉及新闻领域的权限范围做出相关规定。新闻应该是对新近发生事实的真实报道,因此它应该是客观公正的,但是由于来自各方权力的渗透与无形制约,新闻报道往往会屈从于权力团体,造成对新闻真实性的损害,因此符合新闻法治理念的法律应该对此做出规约,调控新闻界与权力团体之间的关系,保障新闻自由,对权力团体涉及新闻领域的行为做出相关规定以保障新闻能够真实的呈现给普通民众。比如说在1971年五角大楼越战绝密文件泄密案件中,反战的信念促使绝密文件的提供者埃尔斯伯格将越南战争的真相告诉美国民众,为此他不惜冒着偷窃和泄密之罪名,利用工作之便偷偷地复印了全套文件,并将之披露给了《纽约时报》。经过了四个月犹豫和研究之后,该报决定以记者调查报告的形式每天发表六个版面,连载十天,这被官方认为是泄露国家机密的行为,司法部部长便警告《纽约时报》立即停止连载这个文件,否则,将以危害国家安全罪起诉报纸。 如我们所知,这场官司以尼克松政府的败诉而收场。新闻法治作为调控新闻行业与其他部门、团体之间关系的手段理应对政府、组织、团体与新闻媒体、新闻从业人员之间的权力关系做出合理的规定。 新闻法治应该是对涉及新闻领域的多方面关系进行管理与调控的一种手段,更重要的是新闻法治是对新闻从业人员与新闻媒体的权力与义务的规定。根据目前我国法律中涉及新闻传播的条款,新闻法治的基本理念可以概括为“新闻自由与知情权、维护人格权、更正与答辩权、保密权等”[4]这些理念更多的是从义务方面对新闻媒体以及新闻从业人员的相关行为做出的规定。因此新闻法治也可以被理解为保障新闻自由,同时防止滥用新闻自由、用法律手段来规范和治理新闻传播行为的一种理念,它理应成为我们追求的目标。 新闻法论文:高等院校新闻法课程教学新思路探究 摘 要:新闻法学是新闻学专业的专业必修课,作为规范和限制记者实践操作的新闻法学在当今时代起着越来越明显的作用。但是由于中国还没有出台自己专门的《新闻法》,加之在现代化发展中法律体系的不完备,新闻法学的教学呈现混乱、无序的状态。很多领域都出现了“有法可依,尚不完备”的状态鉴于此,总结在新闻法教学中的不足,得出了关于新闻法教学内容的几点补充意见:一是案例教学法;二是模拟法庭法;三是头脑风暴法;四是小组专题讨论。 关键词:高校;新闻法;教学方法 现在的中国是互联网迅猛发展信息资讯高速增长的时代。新闻学教学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也面临着全新的改革和创新。新闻法是新闻学教学中不可或缺的内容,作为规范新闻工作者行为准则的新闻法学开始日益引起新闻学界的关注。笔者作为从事新闻法教学的教师,从总结自身教学过程中的不足出发,认为在新闻法的教学中,有两项内容在以往的教学环节中被大家普遍忽视。其一就是针对新闻法课程中理论知识的基础部分还需夯实和补充,其二就是针对联系实践的教学方法上还需改进和突破。那么,笔者就从这两方面一一阐述自己的观点。 一、夯实和补充新闻法课程的教学内容 作为日益引起重视的新闻法学课程,得到高校新闻学专业越来越多的开设,同时,也鼓励和建议学生多阅读法律方面的书籍,多学习法律方面的知识。但是由于我国还没有出台专门的《新闻法》,而系统、具体的学习散见于诸多法律体系中涉及新闻传播活动的内容,这一任务实在太过巨大,所以,鉴于时间和精力有限,也不能完全做到。因此,教师在课堂讲授时就要有所为有所不为,应该主要讲授和新闻传播活动密切相关的法律条例。那么,笔者认为新闻法教学主要内容的讲授除了教材中指定的部分外,还应该包括以下几方面。 1.介绍我国新闻法的现状 我国目前还没有专门的新闻法,但是对学生在讲授新闻法渊源时必须强调广义的新闻法应包括以下四个层次:一是宪法。宪法是近代形成的民主制的标志,是国家的根本法,或称最高法、基本法。各国都把宪法有关内容作为新闻传播法的最重要的渊源。二是法律。在我国,法律特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分为基本法律和基本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基本法律包括刑事、民事、国家机构和其他调整社会生活中重大社会关系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的法律。在我们的基本法律中有关于新闻传播活动的规定和限制,比如我国民法中有关于人格权的规定,刑法中也大约有二十多种罪名与新闻传播活动有关,例如侮辱罪、诽谤罪等。三是行政法规。行政法规是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的领导和管理国家各项行政工作的各类规范性文件的总成,其效力和地位低于宪法和法律。四是地方性法规。总之,通过对我国新闻法现状的讲授,让学生了解我国目前与新闻活动相关的法律规范,便于在将来从事新闻活动遇到相关法律问题时做到有法可依。 2.新闻工作者的权利和义务 针对新闻工作者的权利和义务,是必须让学生了解的新闻法内容之一。国际新闻界通常把新闻自由理解为采访自由、通讯自由、出版报纸自由和批评自由,并且认为这些就是新闻工作者的权利。在我国,新闻工作者关于自身权力谈论较多的是采访权、报道权和评论权等。但是在现实中,很多记者对自己权利的概念不清,认为自己是无冕之王,代表政府和人民利益,似乎自由的无边无界了,所以,出现了很多滥用权利的现象。因此,教师的讲授过程中,一定要描述清楚新闻工作者的权利,更要描述清楚其义务。要让学生明白,新闻工作者拥有的是权利而不是行政权力。我国新闻单位不是国家机关,新闻记者不是国家公务员,新闻传播活动不是国家管理活动。教师尤其要把容易引起新闻纠纷的名誉权、隐私权等人格权给予详细透彻的分析,让学生学会如何在不侵犯他人合法权利的前提下充分行使自己的新闻自由权利。 3.为什么我国现在不能制定和出台自己专门的《新闻法》 我国现在还不能制定和出台自己专门的《新闻法》,其理由有三:一是新闻法必须规定新闻工作者权利的普遍性,但是,现在传媒按行政等级划分,实际上记者也存在这种等级差异性,这种普遍性和差异性的矛盾是不能很快制定和出台专门《新闻法》的最基本理由;二是新闻法的稳定性与舆论导向随机性的矛盾也是理由之一;三是新闻法面对作为社会行业的新闻业的禁止性规定与作为具体的党政机关一部分的传媒宣传纪律之间的矛盾。 更重要的是,要让学生明白:法是“不因内在矛盾而自己推翻自己的内部和谐一致的表现”(恩格斯)。法愈开放,对统治阶级中个人的任性的限制愈大。 总之,在新闻法的教学内容方面,一定要让学生了解关于以上的理论知识,这是学习新闻法的必要前提。 二、改进和创新新闻法课程的教学方法 在当代高校的新闻法教学中,普遍存在的一个问题就是重理论轻实践,当然,这也是由这门课程本身的特造成的。新闻法本就是诸多法律条例的汇总,理论知识点丰富,课堂中需要讲授的内容太多,所以就形成了偏重理论讲授的课堂风气。这样的课堂设计自然带来了比较单调、呆板的课堂环境,学生普遍反映新闻法学课不生动、不有趣,学习兴趣不浓厚。鉴于此,笔者从自己的教学实践出发,总结出了几点改进的方面,希望用创新的形式来进行新闻法学课堂的设计。这几点改进和创新的方面将分别从案例教学、模拟法庭、头脑风暴法和小组专题讨论来一一叙说,希望能够引导学生从现实实践中学习新闻法,来培养他们对于新闻法的学习兴趣,活跃课堂气氛,最终能增强他们独立思考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1.案例教学法 在新闻法规教学中,如果只是对课本内容“照本宣科”,学习兴趣就很难调动起来,教学效果可想而知。这就要求任课教师先要系统梳理,精选案例,把这些枯燥的理论讲“活”,这样才能增强学生在新闻采写中学法、知法、懂法、用法和守法的意识。 案例教学法是指运用身边发生的事例激发学生学习兴趣,说明道理,给学生的行为以启发的教学模式。一般情况下,由老师讲透原理,然后剖析个案,课后由学生分组搜集案例并讨论,并在课堂上按老师的要求进行剖析。例如,笔者在讲授“批评建议权和舆论监督”这一节内容时,给出了案例“被收容者孙志刚之死”,首先讲述了什么是批评建议权和舆论监督,以及舆论监督的法律依据,新闻从业人员如何正确行使舆论监督权利。同时分析了“被收容者孙志刚之死”中的违法行为,要求学生对这起案例的每一处违法细节进行分析与讨论,最后得出新闻工作者在工作中如何正确行使自己的舆论监督权利的结论。进行案例教学法,旨在培养学生获知新闻事件时能通过法律专业角度对新闻事件进行分析,引导学生在案例分析中形成专业思维习惯,促成新闻法理论与实践的结合。 2.模拟法庭法 模拟法庭法是从法学教学中借鉴过来的一个概念。模拟法庭是指在教师的指导下由学生扮演法官、检察官、律师、案件的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等,以司法审判中的法庭审判为参照,模拟审判某一案件的教学活动。笔者在讲授“新闻与司法”这一章内容时,曾引用了“王彬余悲剧”这一案例,希望借此让学生明白“新闻自由”和“司法独立”的关系。在课堂上,针对案例中的“王彬余案件是否该判死刑”这一问题进行模拟法庭。这一堂课学生们热情空前高涨,很多学生在课前搜集了详细的资料来佐证自己的观点,各方“律师”和其他“角色”语言犀利,法理充分,给出了详细、准确、很有见地的意见。通过这一堂课,训练了学生们的辩论技巧、庭审技能,让他们学习了诉讼程序、证据规则和司法制度等知识,令他们更深刻地领悟到新闻的操作及运用,也让学生们充分地认识到了法律的魅力,激发了他们的学习热情。 3.头脑风暴法 所谓头脑风暴,是指专家群体决策尽可能激发创造性,产生尽可能多的设想的方法。头脑风暴指的是集体智慧的结晶,一个人的力量是有限的,“三人行,必有我师”。在新闻法课堂教学中采用头脑风暴畅谈会,一方面可以结合全班的智慧,开创新思路,寻求更好更新的解决问题的办法,另一方面也活跃了课堂气氛,提高了师生互动。笔者在讲授“商品信息的和报道”这一部分内容时,介绍了广告信息在传播时出现的一些不合法不合常识的地方,但是却依然可以通过大众媒体得以正常传播的案例,在课程上针对此问题组织学生民进行头脑风暴畅谈会,希望能够得出比较有效的可行性解决方案。结果是同学们对此问题畅所欲言,确实提出了一些比较可行的意见和方案,开拓了思路,活跃了课程气氛。 4.小组专题讨论 顾名思义,小组专题讨论的概念就是将全班划分为若干小组,每个小组负责一个专题,小组成员内容分析、讨论,最后得出结论的过程。这样的教学方法将大的议题划分,细分任务和责任,并逐一落实,有利于任务更有效地完成。同时,各小组内容讨论、消化,也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团队写作精神,一举两得。笔者在讲授“特殊新闻的和报道”这一任务时,曾就“突发事件”这一特殊新闻在和报道中的注意事项交由学生们分小组讨论完成。其中,各小组负责一个突发事件新闻,小组内容分析这一突发事件在信息和报道中的问题,最后在全班逐一给出个子结论,最后由笔者汇总,成为这一任务的最终答案。 三、结语 新闻法不仅要做到坚实的理论知识的教授,还要理论联系实际,注重课堂教学方法的总结和提高。也就是说,新闻法教育除了向学生传播新闻法律知识外,也应注重培养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适当的教学方法有助于学生感受、理解知识,有助于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也有助于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业精神,是推进素质教育,培养高素质水平法律工作者的重要途径。 新闻法论文:新闻法制的发展与思考 【摘 要】新闻法制可以说是我国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到现在为止,我国的新闻立法仍在探索阶段。但是,为加快建设中国的新闻法制体系,就势必要对新闻法制的产生及发展进行分析,并对国外新闻法制中适合我国的部分加以借鉴。文章试从以上问题提出对我国新闻法制建设的可行建言。 【关键词】新闻法制;新闻法 一、新闻法制的起源和发展 新闻法制的核心是新闻自由,而新闻自由式欧洲资产阶级在反封建的斗争过程中提出的。新闻法的起源可以追溯到欧洲封建社会的后期,而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和斗争的胜利,19世纪以后,新闻法律制度也逐步在西方国家得以确立。 西方的新闻法,是指国家在调整新闻传播过程中而产生的规范公共利益、公民利益和法人利益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豍各国的新闻法的主要形式包括:第一,针对新闻活动的专门单项立法。比如法国在1881年制定的《新闻自由法》,瑞典的《出版自由法》等。第二,有些国家没有单行的新闻专项立法,而是根据宪法、民法等基本立法中有关新闻的有关规定而规范新闻活动。比如美国的宪法修正案规定的人民言论和出版自由。此外,由于英美法系国家是判例法国家,所以在这些国家内,往往也依据对已决类似案件的判决结果对新闻活动进行规范。纵观国外新闻法制的发展,主要是遵循了这样一条发展线索:从没有新闻法制到严格的新闻管制,再到民主化进程中对新闻法制态度的摇摆,最后到现代法治国家中对新闻活动立法规制的完善。 我国的新闻法制可以追溯到封建社会,早在唐宋时期就有“报状”、“观察使牒”和“定本制”,到了清末民初,更制定了《大清报律》和出版法,后来,南京临时政府也制定了《国民暂行报律》,袁世凯也出台了《出版法》,国民党政府时期也颁布了《出版法实施细则》和《新闻记者法》等。在新中国成立后,在《共同纲领》中第49条规定:“保护报道真实新闻的自由。”在现行的我国宪法当中,也规定了公民的言论、出版、建议等权利。 我国的新闻专项立法早在1980年赵超构先生就提出了制定新闻法的口头建议。到1984年,全国人大教科文委员会与中国社会科学院新闻研究所共同组建新闻法研究室成立,我国的新闻立法正式拉开序幕。到1988年,全国有三个新闻法草案,1989年以来,虽然制定工作停滞下来,但是邓小平曾指出“控制局势要注意方法,特别要抓紧立法,包括集会、结社、游行、示威、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法律和法规”。豎1997年新闻出版署公布的《新闻出版业2000年及2010年发展规划》提出到2010年新闻出版法制建设要建立以《出版法》、《新闻法》和《著作权法》为主体及与其配套的新闻出版法规体系。豏截止到2012年为止,我国已经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并形成了以国家法律为基础,以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为主体,兼有规范性文件,并遵守国际公约的新闻法制体系。 二、新闻法制的形式和内容 新闻法制的形式可以从新闻法的渊源的层次上进行划分,主要有以下四个层次:第一,宪法或具有宪法效力的法律文件;第二,专门的新闻法为核心的基本法律;第三,新闻法规;第四,其他相关规定。 虽然新闻法的形式上各不相同,但其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新闻自由权。新闻自由可以说是新闻法的根基,它应该允许新闻在以事实为依据的基础上,在不超过法律许可的范围内进行报道。第二,新闻监督权。这是新闻媒体作为第四权力的重要体现,主要是指法律赋予新闻媒体对于一些社会问题和现象及时披露及做出合法性评论的权利。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对于新闻监督权,必须有严格的界定,不能以监督为名冲破司法的界限。第三,新闻的社会责任。新闻的社会责任要求媒体在行使权利的同时要负担相应的义务,要有行业责任和社会良知。这就要求新闻行业要进行行业自律。 三、完善我国新闻法制的思考 在近年来的新闻实践中,随着有关新闻诉讼的个案的出现,如何建设一个规范而有效的新闻法制体系就显得尤为重要和紧迫。这其中,主要可以从以下方面着力进行。 第一,树立新闻法治观念,正确认识新闻立法。 在我国新闻专项法律制定的道路上,一直困难重重的原因很多,但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就必须从思想上进行转变。只有从思想上认识到我国新闻法治的重要性,树立正确的新闻法治观念,才能从根本上解决这其中的问题。新闻法治是依法治国的题中之义,有了新闻法治的保驾护航,新闻行业的发展必将更蓬勃。而且,从总体上讲,新闻法治的建立和完善也是我国树立新闻自由、言论自由的国际形象的最好办法。 第二,完善新闻法律体系,制定专项新闻法。 虽然我国已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和一系列的行政法规和政府规章,如《音像制品管理条例》、《出版管理条例》、《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和《印刷业管理条例》等,但是总体而言却缺少新闻法,这样使得新闻法律体系缺失了专项基本法。所以,加紧制定专项的新闻法就成为整个新闻法律体系建设中的最重要一环。 制定和充分实施专门的新闻法不仅可以完善我国的法律体系,同时对于规范新闻业的发展也有重要的发作用。大法治环境的确立无疑为新闻传播活动提供的有力的环境保障,同时,新闻实践的发展也不断的呼唤专门新闻立法的出台,同时,新闻实践也为新闻法的出台提供了大量的现实依据和理论准备,所以,制定出适合我国新闻实际的新闻法势在必行。 新闻法论文:从新闻法规新闻自由角度探析癸丑报灾发生的深层原因 【摘要】北洋政府时期对报业的控制是我国报业发展史上十分黑暗的一段时期。尤其是报业史上的巨大劫难“癸丑报灾”,它带给现代新闻研究者的不仅是其体现在表面的理论价值,更是隐藏在背后的关于新闻法规、新闻自由发展内在规律的研究价值。研究癸丑报灾产生的深层次原因,有助于现代研究者更好的全面认识北洋政府时期的新闻政策,更全面的认识癸丑报灾产生的主观、客观因素,从上层建筑适应经济基础的角度更好的发展我国的新闻事业。 【关键词】癸丑报灾 北洋政府 新闻政策 新闻自由 一、社会背景因素 北洋政府统治时期的中国,在当时可谓“万马齐喑”。政治上广泛动荡,各系军阀虎视眈眈;经济上迟滞不前,内战频仍民生凋敝;文化上想方设法对言论自由进行限制,新一轮的文化领域斗争一触即发。 窃取辛亥革命胜利果实后,袁世凯设计将临时政府由南京迁往北京,同时藐视《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还专门出台了包括《报纸条例》、《新闻电报章程》、《出版法》等管制新闻的法律法规,不仅如此,他还在制定其他法律的过程中加入了对新闻事业的管制的规定。制定出台这些限制新闻自由的法规政策的原因。是袁世凯政府钳制言论自由、新闻自由的政策内涵所导致的,更是北洋政府意识到了历史经验中报业重大力量的结果。 在整个北洋政府统治时期。以袁世凯为代表的统治集团打着“拥护共和”的旗号,实则是为加强专制、复辟帝制,不断进行新闻立法建设。成为了癸丑报灾的始作俑者。 二、矛盾激化过程及导致报灾的直接原因 在辛亥革命之后,报业持续了很长一段时期的极盛时代,但是到1913年3月宋教仁被刺后,袁世凯与国民党各自在势力范围内加强对媒介、舆论的管制致使本来深厚的矛盾被更加激化,袁世凯更实在取得全国统治权后进行个人独裁,各种法规的限制使报业陷入低谷长达四年之久。1913年4月29日,《国风日报》、《国光新闻》、《新中国报》在评论宋教仁被刺案时,使用了“万恶政府”、“政府杀人”、“政府罪状”、“民贼独夫”等语言斥责政府,激怒了袁世凯。5月1日,袁世凯指令内务部按照《大清报律》或刑律第16章第31条予以“严重取缔”美其名曰“重秩序而安人心”。据统计,民国元年全国报刊约500家,北京占1/5。“二次革命”后,北京的报刊只剩下20家,上海5家,汉口2家。至1913年底,全国继续出版的报纸只剩下139家,比民国元年锐减了300多家,新闻出版遭受到了重大打击。 至此,“癸丑报灾”的直接原因——北洋政府的残酷新闻管制政策,将辛亥革命南京临时政府的革命果实之一——以无限制言论自由为基础的传媒法制彻底摧毁了。 三、世界新闻思想影响 清末明初,中国社会经历了“三千年未有之大变局”,其时社会矛盾日益激烈,各种新旧观念百家争鸣,在历史的舞台上绽放光彩。在大时代的浪潮下,留学海外的学生们在接受了西方资产阶级革命的风暴洗礼之后,将一部分的西方资产阶级的理论学说带回中国,其中就包含了资产阶级认为是人类最重要的自由“新闻自由”的思想。中国传统知识分子的思想是“以言论政”,他们一直在努力向统治者争取自己的言论自由,因为他们认识到言论自由是人类不可剥夺的天赋权利。这个理论对于先进的知识分子无疑是极大的振奋和鼓舞,他们在将新闻自由广泛传播的同时身体力行,创办报刊。然而,理想和现实之间的鸿沟总是将人带回原地。众所周知,西方的新闻自由是在特定的社会背景下产生的。经历了两百多年的漫长洗礼才逐渐被人广泛接受。在社会发生激烈变革思想异常动荡的清末民初,“新闻自由”这个来自大洋彼岸的理念很难在短期内落地生根。仅凭一腔热情对其空空追求甚至因此斗争,必将会和当时的政权及社会现实发生激烈的碰撞;更为重要的是,先进的知识分子虽然接受了西方资产阶级的理论观念并且坚定的传播着这一思想,但是他们大多数由封建士大夫阶层转变而来也是一个不容忽视的事实。所以他们既有传播新思想的积极性,又深受传统思想的束缚,这样的双重性成为了他们在传播民主思想的道路上的障碍。章士钊在《论报律》中阐明了言论出版自由是人类的天赋权利。这是1789年法国《人权宣言》第4条规定:自由就是指有权从事一切无害于他人的行为。可以说,从西方的自由思想上,中国的报人得到了很大程度上的启示,在思想上催生了他们的自由观。产生了与限制新闻自由法令相斗争的观念,进而指导了这批报人的斗争。 四、报业追求“绝对自由主义”的主观因素 事物的发生总是具有两面性的,固然北洋政府对新闻的钳制根本上造成了“癸丑报灾”的发生,但报业对新闻自由的上层建筑与当时的客观经济基础不符的“空想主义”也是这个报业悲剧产生的主观原因所在。民国初期推崇的“无限制言论自由原则”是与当时国情不符的媒介原则,在当时的社会环境下更多的是“空想自由主义”的余温。有学者甚至认为:“对清末民初新闻自由造成很大戕害的是绝对主义新闻自由思潮。不要报律、不遵守报律是其典型表现。这种表现在清末尚有促成封建王朝瓦解的积极作用。在中华民国成立之后,就是非理性的,弊远大于利。袁世凯制造癸丑报灾是残酷的,但新闻界的‘无日不与政府宣战’,并煽动暴力,却为报灾埋下了伏笔。” 事物在对的时间经历对的状态才能使历史产生最顺畅的前进动力,然而在北洋军阀统治的大背景下,盲目的追求绝对自由,且进行宣战、对抗、一味的批评甚至讥讽,也是造成其悲剧不可忽视的原因之一。 历史的洪流中带来了传媒和法律进程的无限经验,而经验告诉我们,想要传媒人能够真正有尊严的为民生立命为大众疾呼,就要在根本上实现真正的言论自由和新闻自由,要制定中立的符合人民根本利益的法律法规来保障。我们只能说,在历史的实践中,我们看到了进步的光芒和勇于求索的勇气,但是在追求民主和自由中所难免暴露出来的空想自由主义思想的弊端也是应该为我们后来的研究者所警醒和借鉴的。 新闻法论文:从传播效果看案例教学在新闻法规课程中的应用 【摘 要】 本文在阐述传播效果的涵义及其层次、案例教学法特点的基础上,从传播效果的角度探讨了案例教学法在新闻法规课程中的运用问题,认为应首先重视理论的讲解,其次重视课堂讨论,以期提高教学的生动性与典型性。 【关键词】 传播效果;案例教学;新闻法规;课程应用 一、传播效果的涵义及其层次 传播效果从广义上讲是指带有说服动机的传播行为在受传者身上引起的心理、态度和行为的变化。传播效果是和传播实践结合最为紧密的一个领域,也是检验传播活动有效性的一个重要手段。一般来讲按照传播效果发生的逻辑顺序将其划分为三个层次:首先,信息作用于人的知觉和记忆系统,引起人们知识量的变化;其次,传播效果在受传者心理和态度层面产生的效果;以及最终引起的行动层面的效果。 在高校专业教学工作中,因部分专业课程的高度理论性造成学生学习兴趣低下,课堂反应平淡,直接影响课堂教学的传播效果。 笔者长期以来一直担任新闻专业新闻法规课程的教授工作,新闻法规是一门专业课程,该课程总体上来讲理论性较强,这门课程作为新闻传播活动中的法律规范性课程,从教材上来讲,主要分为两大部分,前一部分是关于新闻法制知识的介绍,后一部分是关于新闻职业道德的讲解。教材的这种结构体系,对学生在入门的时候就提出了一个较高的要求:要掌握一定的法学基础知识。而实际教学过程中笔者也明显发现,很多学生对法律知识的了解是空白的,举一个很简单的例子,在讲到新闻侵权的构成条件时,为了使学生对这一部分的内容掌握的牢固一些,要先引入在民事案件中,构成一般民事侵权的要素,再进一步引申到、具体到新闻侵权的构成。而在考试过程中却发现,学生对这两个概念的理解容易产生混淆。 二、以提高传播效果为设定目标的案例教学法 1、案例教学的兴起 案例教学是一种通过模拟案例场景,进行案例场景再现等方式,将教学内容运用到教学过程中的一种典型教学方法。该方法早在上世纪七十年代,为哈佛学院前院长提出,之后被广泛推广到全球各地,并被较多的运用到医学、法学、军事学等专业教育的实践教学领域。 案例教学中的案例本身具有一定的主题性,它是对现实问题中的各种复杂矛盾的综合反映。案例教学中选用的案例多数来源于现实社会发生的真实事件,作为传播者的教师在教学环节中可以通过选择一些具有典型性和较强代表性的教学案例,将实际生活中的复杂关系呈现在课堂教学中。因其来源于实践,一方面可以最大化的调动学生的课堂积极性。另一方面为其积累社会经验提供帮助。在课堂教学过程中笔者认为:作为传播者的教师应首先根据教学目的要求,设定好相关教学内容,并根据每项教学内容有目的、有主题的选定教学案例,之后在课堂教学环节中组织学生开展对案例的阅读、理解、分析和讨论,并在理解的基础上完成广泛交流活动。针对教学过程中反映出的问题,笔者采用了目前教育领域中得到广泛推荐的这种教学方法——案例教学。 2、案例教学法的特点 (1)案例教学法具有明确的教学目的性。实际教学过程中,案例教学所选择的事例多数具有广泛的典型性和代表性,能够直接反映出教学内容中的某些具体方面,作为传播者的教师在选择教学案例是也是要根据教学需求选择一些好的案例开展教学。重在通过教学内容和教学环节的设计提高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因其将专业理论内容紧密的设置在教学环节之中,也直接有效地加深了学生对教学内容的印象,达到寓教于乐的目的。 (2)案例构成的综合性。教学案例的多数都是来源于现实社会中发生的真实事件,因其典型的社会性特点,表现出案例内容并非只是单一的表现某一项理论,它的构成因素和构成条件往往较为复杂和多元化。鉴于此,学生可以通过对案例的深入体会和剖析,逐层多角度的进行探讨的认识。 (3)传播效果的启迪性。文前提到传播效果的第一个层次是信息作用于人的知觉和记忆系统,引起人们知识量的变化。从案例教学的教学实践效果来看学生中的绝大多数加深了对教学内容的记忆。其次,传播效果在受传者心理和态度层面产生的效果。这一层面则能够通过学生对案例教学的课堂积极性充分的反映出来。 三、案例教学在新闻法规课程中的运用 新闻法规课程主要向学生们介绍新闻法制的基础理论,以及引导其注重提高自己的职业素养。针对新闻法规课程的这个基本情况,笔者设计了讲练结合为主线、课堂讨论和案例讲授相结合的教学思路,并且在本学期的课程中具体实施了这个思路,希望可以通过理论讲解使学生的知识系统化;通过课堂讨论启发学生的思维能力,通过新闻事件培养学生的新闻技能。具体来说: 首先是理论的讲解。由于目前国内大部分新闻法规教材理论内容较多,案例相对较少,对学生缺乏吸引力。所以在讲解理论的时候,教师应首先结合学生的层次特点调整教材的结构,对教材进行大胆设计和取舍以凝练主题。比如针对法制特点部分,教材上强制性、集权性、统一性、阶级性,而实际上,在具体应用中,我们很多情况下常用后两种。所以在实际讲授中,讲授者可有意识的加强后两种方法的讲授。而另外一些章节,比如就如何提高新闻从业者的职业道德等章节,可做以充分的讲解。通过这样的调整,可以最大限度地使得学生在最短的时间内学到对他们未来的工作最有用的知识。而这两个部分均可以根据其特点选择案例。尤其是对于新闻侵权等一系列问题完全可以广泛收集选取报刊电视最新的例子,整个授课过程所讲授的例子除了经典例子之外,大都是新近发生的新闻事件。此外,还适当为学生介绍一些中国香港及国外新闻节目的一些做法,开阔了学生的视野。这种教学方式受到了学生的欢迎,而且教学效果很不错。 然后是重视课堂讨论。学生是学习的真正主人,一种好的教育,应当是让学生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投入到学习中去,享受求知的乐趣,享受智慧的升华。对于学生自己已初步形成教师通常会围绕一个问题首先组织课堂讨论,鼓励学生踊跃发言提出自己看法。对他们提出的有创见的想法予以鼓励。针对学生具有一定理论认识基础的部分,运用案例教学法通过案例导入、案例分析、假设结果模拟预测和案例总结等阶段开展教学。通过从案例讨论中引申出一定的结论,为后续的课堂教学提供准备。最后可以让学生自行总结,也可以教师总结,讲明案例中的关键点,以及讨论中存在的不足和长处。在总结中,要揭示出案例中包含的理论,强化以前讨论的内容,提示后续案例,给参与者以鼓舞。 四、案例教学法在传播效果实现过程中的作用 案例教学对教师提出了较高层次的要求,这种方法的运用不仅要求教师完成对教学内容的充分认识,还要求教师具备一定的逻辑思维能力,要能够根据教学重点和教学目的有计划和针对性的设计案例教学的过程和环节。因此,案例教学法对于教师在教学环节中的创新能力提出了要求,并能基于这一设定要求提高教师的创新能力。其次,案例教学是对教学内容综合化的一种外在表现,它可以在映射教学主要内容的同时,触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一方面摆脱了单一理论教学的纯“真空化”缺陷,另一方面,也能为学生社会实践能力的简单培养提供教学资料。 新闻法论文:西方国家新闻法探析 在现代法治社会中,法是最高的又是最基本的行为规范,是一切社会行为规范的基础和基本准则。政府、政党、一切社会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在法律范围内活动。实施法律的最主要的手段是司法,在西方三权分立体制下,司法被认为是社会公正的最后防线。无论是他律的行为规范还是自律的行为规范,其基础都是法律。所以讲新闻管理和自律,必须先讲法律。新闻法治是现代国家法治的重要组成部分。 西方理想的新闻自由就是新闻传播和新闻媒介的活动在法律范围内享有绝对自由,只受司法的约束。这显然是过于理想化的。随着社会和科学技术的发展,以积极行为为特征的行政管理对于新闻传播活动的干预也在日益深入,如果说对于报刊等印刷媒体的管理主要还是在于经济活动,即把报刊社作为一个企业那样来管理,那么对于广播电视,行政管理的作用就显得格外重要。而对新兴的互联网,行政也已经开始介入其中。 新闻自由本身就是一条行为规范,是对国家和从事新闻传播活动个体的共同规范,它要求把国家和政府对新闻传播活动的强制性的外界约束减到最低程度。所以西方各国新闻事业大都有发达的自律机制,通过自律使新闻事业能够符合社会公共利益的要求,不致妨害社会和统治者的整体利益。 了解一个国家的“新闻传播法”,主要不是看这个国家有没有以“新闻传播”命名的法律,而是要看这个国家整个法律制度对于本国的新闻传播活动有哪些规范。 英国没有成文宪法,但是有充分保障新闻自由的普通法传统。除英国等少数国家外,多数国家都在宪法性法律中对新闻自由加以保护。例如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规定:“国会不得制定任何法律……剥夺公民的言论或新闻自由”。1949年颁布的德国《基本法》第五条第一款规定:“每一个人都有以语言、文字和图画自由地表达和传播自己意见的权利,并有自由采访一般可允许报道的消息的权利。新闻出版、广播与电视报道的自由予以保护,不受检查。”《俄罗斯宪法》(1993年)第29条第5款规定:“保障大众信息自由。禁止新闻检查”。印度宪法第19条第l款规定,一切公民均享有“言论和表达自由”。 言论自由和新闻自由,是当代国际人权法和各国法律公认的基本人权之一,也是现代新闻媒介法的基石。它的理论基础就是“基本人权”和“人民主权”这两大基本理念。这个原则其实只是对国家权力和人民权利之间规定一个合理的尺度,只是保护和限制的范围和方式有所区别。这几种不同的方式可以这样概括,一是以美国为代表的“直接保护”,宣布不能立法限制新闻自由,实质上是主要通过司法来直接对新闻传播活动提出一些限制原则,干预新闻传播活动。二是以各大陆法国家为代表的“间接保护”,亦即由宪法规定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立法限制新闻自由,然后由立法机关制定各种法律包括“新闻传播”的专门法。三是半个多世纪以来兴起的“人权保护”。这以《欧洲人权公约》为代表,影响较大的是英国。因为英国以前在法律上从未规定言论自由或新闻自由,这项权利在普通法里只是在扣除了一切限制后才得到承认,故被称为“剩余权利”,直至1998年英国制定了同《欧洲人权公约》接轨的人权法案,才有了对言论出版新闻自由进行保护的法律条文。 新闻自由作为基本人权和作为制度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在西方资本主义私有制度下的新闻自由制度有很大的虚伪性,面临着种种困境。 从保密和信息公开、禁止诽谤、保护隐私等方面来了解各国有关法律规定。其中一个基本要点就是承认新闻自由同维护其他公共利益和私人权利之间存在着冲突,法律就是要致力于实现和维护两者之间的合理平衡。如,任何国家都有保密制度,而随着现代经济和科技的发展,信息公开也已成为现代社会正常运转不可缺少的制度。20世纪后半叶以来,西方世界纷纷制定信息公开法,就是对何种信息必须公开,何种信息必须保密,信息公开如何得到法律保障,泄密如何制裁等予以规范,其中最著名的是美国的《信息自由法》,它一方面规定政府承担了向公众公开信息的义务以及公众向政府索取信息的程序,另一方面规定有九项豁免披露的范围。 对媒介的管理,西方国家也是存在差异的。美国是大部分信息传播所依赖的软硬件的最大控制者,是公认的网站建设最成熟、信息化工作开展最彻底的国家。美国政府通过一个个完整的、连续的、层层递进的规划,实施信息化战略,最大限度地发挥潜能,推动国家经济的发展,确保美国在全球竞争的优势地位。美国政府的网络发展战略还在全世界带来强烈反响,促进和推动了全球的信息化建设。美国一直重视信息法规建设。这些法规还体现了美国法律的基本精神,既限制又保护个人的权利,既保障公民合法的权益不受侵犯,又限制公民侵犯他人利益、危害社会的行为。美国的信息法相对他国而言,是较为全面的,涉及电话通信规则、行业进入规则、数据保护规则、反欺诈与误传法规、消费者保护规则、版权保护规则、诽谤和色情作品抑制规则等,既有对互联网的宏观整体规范,也有对细节的具体规定。面对美国在电子通信领域的成就和互联网在世界的迅速兴起,欧盟意识到信息和通信技术及相关的服务具有促进稳定和可持续增长、提高竞争力、增加就业机会、提高全体欧洲人的生活质量,以及提高组织效率等作用,同时为了确保自己在国际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也根据新的国际竞争局势调整和制定欧洲信息社会的发展计划。如“增长、竞争和就业”白皮书、“本杰曼”报告、“欧洲通往信息社会的道路――行动计划”、“欧洲电信政策的形势报告”、“信息2000年”等。欧盟针对信息建设及其管理的一系列相关的政策性和立法性的文件,表明了欧盟对该问题的重视程度和解决问题的决心。文件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1)遏制网上非法有害内容和网上违法犯罪行为。主要涉及保护未成年人、保护隐私权、消除各类网络犯罪和有害内容等。(2)关于泛欧电信网络的建设。按照这样的指导方针,英、法、德等欧洲各国相应建立了自己的互联网管理体系。 国外的新闻立法经验对我国有着积极的借鉴意义,如美国的诽谤法,以及波兰、匈牙利早在20世纪80年代就制定了《新闻法》等。 首先必须有一个独立强大的新闻界。在西方人眼中,以报纸为代表的新闻媒体正成为社会的“第二政府”。言论自由、新闻自由和名誉权都被认为是基本人权。西方的新闻制度虽然还不完美,但有些地方确实值得我们借鉴;虽然我国同美国等西方国家有着截然不同的社会制度和文化传统,新闻制度和新闻法制也有着本质上的差异。但是,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某些做法或许可以给我们一些启示,作为我们解决类似问题的借鉴与参考。在这些国家里,新闻媒体都自觉地和政府保持距离,起着重要的监督作用。因此,为了监督和制约强大的政府,必须有一个独立强大的新闻界。 其次是新闻自由必须受制于新闻法。在当今这个市场经济时代,有不少新闻媒体为了自身的商业利益而损害了公司或个人的名誉和隐私权,因此,新闻自由必须受到新闻法的限制。在这方面,美国的司法界就一直在探索如何更好地维持这两者之间微妙的平衡。 再次是新闻媒介必须提高法律意识。负责任的新闻媒体在涉及个人名誉的报道时,依然是谨小慎微。毕竟,作为基本人权,名誉权在现代社会中极为重要。因此,为了保证高质量的报道,也是为了避免旷日持久、耗费巨资的诽谤诉讼,《纽约时报》、《华盛顿邮报》等全美著名大报先后成立了律师事务部。律师事务部的责任是与编辑和记者合作,确保那些批评政府和官员的重头文章能在法律上站住脚。对那些可能使当事人的名誉遭受损害的新闻报道,必须反复核定事实的细节,由律师确认没有法律方面的麻烦后,才能发稿。其他一些规模较小的新闻报刊,大多采取向保险公司投保“诽谤保险”的办法来避险。 (作者单位:华北水利水电学院) 新闻法论文:新闻法治化的困惑与出路 当今社会,新闻传媒由于其自身搜集传播信息、舆论监督等特性,已逐步成为公民实施言论自由权利的主阵地。完善的新闻法治环境不仅能使新闻活动更加规范,而且更能有力地保障新闻自由。改革开放以来,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已经作为全体人民的共识写进了宪法。然而。回顾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新闻立法的历史进程可以发现:虽然当前新闻法律体系中有大量由不同立法主体制定的不同法律等级效力的规范性文件,这些文件中部分条款不同程度地对新闻自由和新闻活动给予一定的规范,但至今却没有一部系统而完整的新闻法,这将直接影响构建和谐社会过程中新闻媒体发挥作用;我国宪法规定公民享有言论、出版的自由,因过于空泛而无从落实;新闻采访是新闻媒体存在的生命线,虽然记者的采访权在事实上得到了默许和认可,但却没有法律或者行政法规明确规定记者享有“采访权”、“报道权”。因此,一直以来,制定和颁布《新闻法》成为不少政府部门和专家学者呼吁的对象,并且这个问题已经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新闻法的缺失使新闻法治化陷入困境 1979年5月,复旦大学新闻系学生在校庆学术报告会上率先提出了制定新闻法的问题。1980年9月,赵超构在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小组会议上提出了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法的建议。然而,20多年过去了,《新闻法》却始终没有出台,新闻法的缺失,虽然并不意味着我国的新闻活动无法可依,但却给当前的新闻传播活动造成了很大的影响。 具体来说,《新闻法》难产的原因在于对新闻法的性质、功能等关键问题的明确上,行政部门、立法机关、专家学者各抒己见,这些争议的主要问题有:如何界定和表述《宪法》中规定的公民享有新闻、出版自由;舆论监督应该包括哪些内容;新闻媒体和出版社要不要主管和主办单位等。在新闻立法方面存在以下问题:1 新闻法的立法目的难以明确阻碍了新闻事业法治化,新闻立法的宗旨是傈护和发展新闻自由,但也强调了对新闻媒体及其从业人员的限制和约束,成为立法与否旷日持久的争执核心。2 新闻法中关于媒体创办权的规定存在难点。曾任社科院新闻法研究室副主任、参与起草过《新闻法》的孙旭培研究员认为,《新闻法》一时难以出台,根本原因在于《新闻法》应该规定谁可以创办传媒的问题,面对全部媒介国家化的情况,现在提出的问题是,公民和法人能否参与创办传媒?目前的《新闻法》草案被要求不涉及创办传媒,而《出版法》却规定:这样的《新闻法》显然违背《宪法》第35条规定的公民有言论、出版自由的权利;如果允许公民创办传媒,则又与我国现在的新闻体制不符。 因此,为了改变新闻事业在现实中所面临的这种尴尬局面,摆脱无法可依的现象,必须加快新闻立法的速度和进程,以保障新闻媒体及其从业人员的合法权利,同时也需要新闻立法来约束各种滥用新闻自由的行为,保证舆论监督的公正和力度。 新闻法治化需要重视的问题 《新闻法》在全世界很多法治国家都是一部除宪法以外的重要大法。在民主国家,新闻媒体被看作是除三权分立之外的“第四权力”。而在我国,新闻媒体也扮演着党和政府喉舌的角色。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数十年的法治建设和新闻实践,为我国新闻立法提供了社会环境;法学研究和新闻学研究的不断深入,为新闻法治化提供了坚实的理论基础和必要前提;大量新闻纠纷和新闻诉讼案例,为我国新闻立法提供了鲜活的素材和现实基础。1997年4月,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公布了《新闻出版业2000年及2010年发展规划》,提出“积极推进新闻出版的法制建设。要加快立法工作,加强依法管理,加大执法监督的力度。到2010年新闻出版法制建设要建立以《出版法》、《新闻法》和《著作权法》为主体及与其配套的新闻出版法规体系”。《新闻法》的颁行已经为时不远。 1 坚持党领导下的新闻法治化进程。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的新闻事业都是由党委宣传部门领导,虽然新闻体制逐步放开,但是对媒体意识领域的监控从未放松,部分人认为新闻立法会削弱党和政府对新闻事业的领导。实际上全面建设法治国家是我党的奋斗目标之一,而且新闻立法只要坚持在党的领导之下,把对新闻规律和我国的实际国情的认识凝结到新闻法中,就能充分体现党的引导作用,从而使新闻法中的自由控制在一定范围之内。 2 加快新闻法及相关法律的颁布实施。为保证新闻主体依法实现自己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新闻立法必须建立和健全明确而严格的法律责任制度。这既包括因新闻传播活动中的侵权行为而应当承担的民事法律责任,还应包括基于行政管理过程中所产生的行政责任,以及因触犯刑法而产生的刑事责任等。 3 新闻法治和新闻自律并举。新闻自律机制的功能,首先是“限制”性的,既约束新闻媒介及新闻工作者,使之恪尽社会责任,不滥用新闻自由的权利,又通过自身行之有效的工作,避免政府直接出面制定严厉的法律。新闻法治与新闻自律并举,使两种机制中“张力”与“限制”互补。政府通过参与建立自律机制,既能达到规范新闻媒介的目的,又可避免与之直接冲突,可以有效弥补新闻法治刚性带来的不足。 总而言之,《新闻法》的制定势在必行,其对新闻自由、舆论监督、新闻采访权等问题作出的大量规定,必将更加完善目前的新闻法律体系,加快推进新闻法治化建设,在新闻法治化的进程中,法治与自律并举,自由与监督并行,才能使新闻事业的作用得到最大的发挥和张扬。 新闻法论文:新闻法立法必要性分析 1979年。中国提出“新闻改革”,新闻法在历经数次提案后也开始酝酿。然而时至今日,学界对新闻法的立法原则、条文的构建甚至立法的必要性等诸多方面尚存在争议。本文拟从三个方面人手分析新闻立法的必要性。 明确新闻工作者的地位。保障新闻工作者执业权利的需要 新闻是人们了解周围世界的一扇窗户,通过不同渠道的信息获取。人们可以了解时政要闻,拓展知识,开阔眼界。锻炼冷静的思考和判断能力。更重要的是,新闻舆论在当今社会已成为促进民主与法制的“第四种权力”。然而,上述目标能否得以顺利实现。首先有赖于新闻工作者不受阻碍地自由执业。在我国,新闻工作者的合法权利并未得到有效的保障和救济,实践中,新闻工作者在执业过程中被无端阻挠、干扰的情况屡见不鲜,设备被抢夺、损毁,甚至遭受人身攻击、非法拘禁的现象也并不罕见。 对此,有学者认为,对于新闻工作者的执业权利已有上位的《宪法》和基本法《刑法》等进行保护,无需制定新闻法。但应当看到,《宪法》作为我国的根本大法,其条文大多较为宏观、抽象;特别是《宪法》在我国具有不可司法的特征。不能成为个案的审判依据,显然需要下位法予以落实和细则化。而《刑法》虽设立了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等罪名,但针对的是具有较大社会危害性的犯罪行为,对于阻挠、干涉新闻工作的轻微违法行为并不适用。更重要的是,上述罪名保护的客体是生命权、健康权而非新闻采访权。换句话说,并未针对新闻工作者的特殊职业身份进行立法保护,而是仅仅将其视为一般公民。 应当看到,新闻采访权并非具有强制力的国家权力。就其本质而言,是公众知情权、社会参与权、社会监督权的代表和延伸。如果新闻采访、报道权受到暴力干涉,整个社会公共利益就会受到伤害,因此对新闻采访、报道权需要法律有针对性的、强有力的保障,必须通过新闻法的制定明确新闻工作者的执业地位,全面保障其合法的执业权利。 保障新闻自由的需要 当人权宣言宣称“自由传达思想和意见是人类最宝贵的权利之一;因此,各个公民都有言论、著述和出版的自由”时。新闻自由开始从一项“自然权利”上升为具有宪法位阶的制度权利。对于新闻自由的尊重和保障,也已成为现代宪政国家的共同选择。 新闻法从其性质上来说应该是新闻自由法而非新闻限制法。首先。新闻自由是公众了解事实真相的手段。现代的大众传媒能够使人们足不出户便了解到世界任何角落的消息,通过文字、声音、影像、图片等手段的综合运用,让受众有身临其境之感,使政治事务不再遥远和陌生。其次。新闻自由是推进民主与法治的重要手段。新闻媒体作为行政权、立法权与司法权以外的第四权力组织,在抑制政府违法、防止政府滥权方面发挥着重要的监督功能。最后,新闻自由是公民参政议政的渠道。“没有知情的民众,就没有民主。”通过事实真相的获悉和参与评价。原本分散的个体意志被凝聚成群体意志为国家所重视。新闻法恰当的文本表达必将使新闻自由的理念得以最大化的落实。 规制新闻活动的需要 新闻自由对任何国家来说,都不是绝对无边际的。新闻自由有如一把双刃剑。一方面发现事实、针砭时弊、弘扬社会正气;另一方面,无限制的新闻自由必将对国家利益和公民个人利益造成不应有的侵害。这就使得新闻法在保障新闻自由的同时成为规制新闻活动提供准据和尺度。 增强新闻工作者责任心,抑制失实新闻报道。在利益驱动下,一些新闻工作者社会责任缺失,为了赶时效、抢新闻,不做深人调查就草率发稿,导致报道失实。更有甚者,甚至炮制虚假新闻。“纸箱馅包子”事件就是这方面的典型实例,“作者”利用了公众对食品安全的关注,扰乱视听。导致了不必要的社会恐慌。影响极为恶劣,也降低了新闻媒体的公信力。新闻法作为新闻界的行业规范,其早日出台必将督促新闻工作者坚持职业操守。从根本上杜绝虚假和失实新闻。 理性的角色定位,保持适度谦抑。“新闻记者的职责是调查问题,而不是解决问题:记者和编辑的职责不是起草法规或领导一场运动或展开一场道德审判。”新闻媒体是事实的守望者。而非法官,不能挟民意以干涉司法。因为有时民意并非在任何时候都保持理性和客观,甚至给司法活动带来不必要的干扰和影响。新闻法的出台将引导新闻工作者找准角色,理性定位。 规范新闻内容和新闻用语。新闻报道受众广泛,其真实性也被视为常态的,因此发挥的社会导向作用是不言而喻的。有鉴于此,对新闻报道的内容和用语必须加以规范。英国新闻投诉委员会告诫英国新闻工作者对自杀事件的报道不应过于详细,以免读者效仿。负责起草这一准则的英国新闻投诉委员会成员莱斯・欣顿说:“我们有令人信服的证据……证明媒体关于自杀新闻的报道常常导致(读者)模仿自杀。”作为新闻业的行业规范,新闻法应当制定相关规则限制新闻报道淫秽、歧视性、低级趣味的语汇和内容,避免误导,杜绝错误的价值观。 衡平公众知情权和公民私权。公民私权同样是宪法和其他法律保护的对象。公众知情权的获取不能以放弃、牺牲公民个体权利为代价。然而一些媒体、记者在探寻事实真相的过程中,随意采取秘密潜人私人住宅、跟踪、隐匿摄录等手段:为突出真实感和现场感,不惜任意曝光公民姓名、肖像及其他个人信息。新闻法的制定。一个重要的任务就是衡平公众知情权和公民私权,在两者之间找寻和把握恰当的尺度,并予以细则化、可操作化。 新闻法论文:法国新闻法规调整机制的变化 摘要:资本主义制度确立后,法国的新闻法规逐渐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从法的形式特征上看,法的调整机制的变化最为明显。本文从法的调整机制上比较了资本主义制度确立前后法国新闻法规的变化和发展,从中透视新闻法规的进步,兼论新闻法规进步的部分原因以及对我们的启示。 关键词:社会控制 新闻法规 调整机制 “权利与义务的关系(结构),反映着法的价值的变化。通过分析不同历史类型的法制制度中权利和义务的关系(结构),可以透视不同法律制度的价值取向和价值序列。”因此,研究新闻法规的调整机制对于透视新闻法规的价值有着重要意义。“近代法国法无论内容、原则和形式,都是比较纯粹的资产阶级法;它系统并且直接地反映出反封建的革命成果,适应并促进了资本主义关系,因而是早期资产阶级法的典型。”法国作为大陆法系的代表,完整地经历了封建社会和资本主义社会,其新闻法规也因此有着明确的进步历程,体现了整个社会的发展进步。本文所探讨的新闻法规。意指专门的新闻出版法和散见于其他法律法规中的与新闻出版内容相关的规定。 资本主义制度确立前新闻法规的主要内容基亟调整机制 专制时代,“君权神授”思想大行其道,路易十四“朕即国家”的说法形象地反映了大革命前法国的政治统治状况。 法国在印刷术传人后很快颁布各种管制出版和发行的法令。16世纪宗教改革运动以后,政府确立了印刷出版特许制和审查制,1521年。法兰西斯一世禁规,此后又一再颁布法令,强化这方面的管理。当时,天主教会还对一切出版物实施严格的检查。禁止教徒阅读“蔡书”。怯国第一张持续出版的周报是1631年勒诺多创办的Gazette,该报经首相推荐,国王路易十三特许出版。“在法国,王权牢牢地掌握着最高控制权,通过敕令、文告指挥着最高法院与教会检查和控制出版物。” 当时法国的新闻法规采取成文法的形式,主要的调整手段有书报检查制度、办法许可证制度、特许制度、追惩制度和限制规模。违反了新闻法规的记者、出版商等往往不经过严格的法院审判就被宣判有罪,上诉权得不到保障,甚至可以完全没有法院审判过程就将记者、出版商等处以刑罚。这时的新闻法规要求新闻记者和出版商承担义务的客体一般是君主、教会和法院的统治权力,而很少涉及或不涉及社会的利益、公民的个人利益。这是由当时的统治方式决定的:第一,君主代表国家,享有政治、经济和法律上的特权,所以国家立法得以从政治、经济、法律等各方面限制媒介;第二,君主就是国家的代表,人们很少有主权意识,也没有成形的市民社会,所以新闻法规并不对君主、教会以外的权利进行保障。 资本主义制度确立后新闻法规的主要内容及调整机制 大革命后,在自由主义思想的指导下。立法开始采用民主的形式。法律代替命令成为解决社会问题、调整社会关系的主要手段。新闻法规的内容更加规范了,包括对言论自由、新闻出版的保护和对新闻事业必要的限制。 1789年,制宪会议通过的《人权宣言》,揭开了新闻法规权利本位时代的序幕。确立了公民的言论、著述和出版的自由。作为《人权宣言》的继承和发展的《世界人权宣言》又规定:“人人有权享有主张和发表意见的自由。”《世界人权宣言》使新闻自由拓展到了全球的大部分地区。 虽然在实践中,新闻自由在法国并未从此畅行无阻,革命时期也有书禁和书报检查。拿破仑上台后也开始文化专制主义统治。路易十八复辟后继续进行出版前检查、二战时也曾实行过战时检查制度,等等,但是公开宣布出版自由和废除出版检查制度,并用宪法形式固定下来,作为政府的基本原则之一。法国可谓世界上第一个国家。 1881年7月,法国议会通过《出版自由法》,规定印刷和出版自由,废除了新闻出版检查制度,并且把新闻出版活动争议的裁决权归于司法而不是行政。法国现行的《刑法》、《民法》、《军事审判法》等对报纸刊载的具体内容有一定的规定。1947年通过的《梵希特法案》标志着报刊自由发行的原则得以实施。欧洲人权法院要求。在国家通过禁止公开信息而对出版自由权利进行限制时,国家应当履行非常严格的强制性标准。来作为免责理由。因为法国是欧共体的成员国,所以共同体法也是法国法律的正式渊源。具有法律效力。1999年的Fressoz诉法国案就以Fressoz胜诉结案。这也是法国新闻法规重要的组成部分。法国1978年7月制定的《行政文书公开法》,成为规定法国信息公开的法律。 对新闻出版进行必要限制方面。1881年的《出版自由法》在第四章规定了“煽动犯重罪和轻罪”、“妨害公共事务的犯罪”、“妨害个人罪”、“伤害外国国家首脑和外交官员”等罪名,并在第五章规定了“诉究与制裁”。其中第27条针对提供虚假信息。规定“出版或复制错误的新闻,捏造、伪造或谣传新闻,如其扰乱了公共治安,并属蓄意之举,则处以一个月至一年的监禁和五十至一千法郎的罚款。或仅处以二项惩罚中的一项。”第29条针对诽谤和侮辱,规定:“一切对某一事情的断言或指责损害了其他个人或团体的名誉和声望,即为诽谤。以侮辱性的语言。蔑视或抨击性的词汇肆意归罪于人即为侮辱。”这些对于新闻事业的限制性规范,就是为了保障新闻事业不在非必要的条件下侵犯公民和法人的自由和权利。 资本主义制度确立后,政府的义务主要体现在维护新闻自由、确保信息公开等,是针对新闻出版业、公民和社会而设。法国新闻出版业的义务主要体现在提供真实信息、不侵犯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不危害国家安全、保守国家秘密、遵守法律、遵守社会道德风尚,除了针对国家和政府以外。还出现了更多针对公民权益和社会利益的内容。这时。新闻出版业和政府承担对等的权利和义务,一方凌驾于另一方之上的情况并不常见。从而保障了国家和政府、新闻出版业、公民和社会的权益,体现了社会制度的进步。法国的法律以权利与义务双向规定为调整机制。新闻法规也逐渐开始体现权利与义务之间的互补关系。 新闻法规调整机制变化的原因 从专制时代权利义务相分离,到资本主义社会权利义务相统一。法国新闻法规调整机制日趋完善是由整个社会的发展进步决定的,主要原因包括: 第一,社会制度和人们思想观念的进步使公民个人及新闻事业的权利得到了全社会范围内的认可,这为新闻法规调整机制的完善提供了前提条件、思想基础和法律依据。资本主义制度确立后。“天赋人权”深入人心,公民的权利合法化,新闻事业的权利作为公民言论自由权利的外化和延续也随之合法化。新闻法规在赋予国家和政府权利的同时。也就要求国家和政府承担义务以保障公民和新闻事业的权利。 第二,分权原则为新闻法规调整机制的完善提供了制度基础。资产阶级掌握法 国政权后,立法开始采用民主的形式,分权代替集权成为国家政权的主要组织形式。法国1791年宪法、1793年宪法、1875年宪法、1946年宪法和现行的1958年宪法都规定了三权分立原则。立法和行政的分权使行政权需要遵守的法律来自外部。这样可以使对行政权的授权性条款有合理的限度而使义务性规范得以确认。司法和行政的分权使行政权有了外部监督机制。在行政权出现违法行为时,有外部的强制力量予以有效的阻止并对利益受损方以适当的法律救济,这就使行政权履行义务成为可能。这样,新闻出版活动由立法、行政、司法三种社会权力共同管理,而这三种权力互相节制。防止了权力的滥用。在法律和制度上保障了新闻出版自由,从而为新闻传播活动创造了一个相当自由的发展环境。 第三。从新闻事业在人们日常生活中所起的作用来看,统治阶级无法再对新闻事业进行野蛮残酷的镇压。随着社会化大生产程度的提高,人们对信息的需求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新闻事业日益发展壮大。成了人们获取新闻的主要渠道和手段,人们对新闻事业的依赖也达到了有史以来的最高峰。新闻事业在社会上的影响同专制时代已不可同日而语。它甚至可以左右政局,催化战争与媾和。面对如此强大的社会力量,资产阶级不愿也不能走专制时代的老路。必须更新和健全新闻法规。在要求新闻事业承担义务的同时,也保障公民和新闻事业的权利。 第四,新闻事业在社会转型过程中发挥的作用是新闻法规调整机制完善的历史背景。新闻媒介在资产阶级夺取和巩固政权的过程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立下了汗马功劳。新闻自由在资产阶级反封建的斗争中和巩固自己地位的过程中就已经确立了合法地位,“第三个支配法国大革命时期报刊发展的观点是。报刊不仅构成了政治活动的一面镜子。同时也是政治生活中的中心参与者”。所以资产阶级的新闻法规必然排除以往新闻法规中大量的禁止性规范,增加授权性规范,以保障公民和新闻媒介的权利。 法国新闻法规调整机制的变化对我们的启示 第一,“民主制的法必定是权利本位的法。”“现代立法以权利与义务为利益调整机制。”我国的立法机关在制订新闻法规对新闻事业进行管理的时候。应该严格遵循这一原则。这不仅是社会进步、现代法律的体现。而且是保障新闻事业健康发展的内在需要。没有权利的义务和没有义务的权利在结构上都是不稳定的,从短期来看。权利主体获得了更多的利益,但是从长期、发展和全局的眼光来看,这些利益根基不牢;尤其当新闻事业作为信息传播机构和宣传机构的地位来看。如果不能成为权利主体,那么它的信息功能和宣传职能都将严重受损。 第二,新闻事业的发展是新闻法规完善的物质条件。法不能脱离社会现实而存在,我国的新闻法规要以我国的国情为基础。适合我国的现实条件和社会状况,适应我国新闻事业发展的实际情况。过于滞后的新闻法规,会使新闻事业束手束脚、裹足不前,无法获得健康的发展;过于超前的新闻法规,则无异于揠苗助长,无法取得预期的效果。新闻法规的确立、发展和完善应该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要随着社会各项制度的进步、新闻事业的发展而不断进行调整。 第三,我国的新闻法规要在可能的条件下、适当的范围内与国际接轨。遵循国际惯例和世界通例。在世界文化交流越来越频繁的背景下。这样做可以避免由于不必要的差异导致的误解,避免我国的信息传播和宣传工作陷入被动的局面。可以更好地进行国际信息的传播交流。向世界展示中国的风采。
农业农村论文:紧紧围绕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努力推进新时期的农村水利工作 摘要: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实践可持续发展治水思路,加快水利的改革与发展. 关键词: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农村水利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上午,汪恕诚部长做了一个非常重要、十分深刻的报告,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做好明年和今后的水利工作进行了全面的部署,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按照会议安排,我就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实践可持续发展治水思路,加快水利的改革与发展谈几点认识。 一、把握科学发展观的内涵,更新和完善水利发展观念 科学发展观是我们党根据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的发展实践,针对当前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借鉴国外经济发展经验,为实现国家可持续发展做出的重大战略决策,表明了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规律认识的不断深化,反映了发展的时代特征和必然趋势。科学发展观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实现现代化的根本指针,也是水利改革与发展所必须遵循的重要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全面领会科学发展观的本质和内涵。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和本质,是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体现了党的宗旨和执政理念。坚持以人为本,就是要一切从人民群众的需要出发,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让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人民。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是科学发展观的基本内容,是经济发展、社会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的统一,是经济社会与人口、资源、环境的统一,是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的统一。全面发展,就是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实现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协调发展,就是要推进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相协调,经济、政治、文化建设相协调。可持续发展,就是要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坚持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统筹兼顾是科学发展观的根本要求,就是要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 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用科学发展观指导水利工作,必须树立六个观念:一是以人为本的观念。把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水利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解决好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水利问题,确保饮水安全、防洪安全和用水安全;二是人与自然和谐的观念。正确处理人与自然、人与水的关系,充分考虑水资源和水环境的承载能力,在水利建设中避免和减少人类活动对水和自然的侵害;三是节约资源的观念。以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和发展循环经济为目标,树立节水意识,完善节水机制,建设节水型社会,加强水资源统一管理,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和效益,促进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四是保护环境的观念。水是维系良好生态环境的最基本要素,要重视生态环境问题,加强水资源保护和水环境治理,正确处理水利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维系河流健康生命;五是统筹发展的观念。根据流域、区域、城乡和东中西部发展对水利的不同需求,统筹考虑水资源条件、经济结构和生产力布局,科学确定水利发展目标、速度、规模和水平,促进水利与经济、社会、环境的协调发展;六是改革创新的观念。深化水利改革,理顺体制、创新机制、健全法制,强化水利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提高水利依法行政和服务于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能力。 二、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实践可持续发展治水思路 98’大水以来,水利改革与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下,水利建设取得了巨大的成就,有力地支撑和保障了经济社会发展。水利部党组从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和水利工作的实际出发,在系统总结多年治水实践的基础上,按照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理念,提出了从传统水利向现代水利、可持续发展水利转变的治水新思路。近几年的实践表明,这一治水思路贯彻了中央水利工作方针,是科学发展观在水利工作中的直接体现。 几年来,各级水利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实践可持续发展治水思路,水利改革与发展实现了一系列重大跨越。一是水利投入大幅度增加,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步伐明显加快。98年以来,中央共投入水利建设资金2400多亿元,年均投入300亿元以上。长江干堤加固等大江大河大湖治理取得重大进展,南水北调和治淮建设全面启动,农村人饮解困、大型灌区节水改造、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和骨干水利枢纽工程建设取得明显成效,水利信息化和现代化建设上了一个新的台阶;二是水利改革不断深化。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水利建设管理体制改革、流域管理体制改革、水务管理体制改革、水利投资体制改革、农村水利改革、水价改革全面推进;三是依法治水力度进一步加大。水法规体系和水行政执法体系逐步健全,科学、民主、依法行政能力明显提高;四是水资源管理得到加强。黄河水资源统一调度,张掖等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黑河、塔里木河综合治理,引江济太、引岳济淀、扎龙湿地补水等取得显著成效;五是水利规划和前期工作取得新的突破。水资源综合规划、防洪规划、水利发展“十一五”规划、水利专项规划取得重要成果,重点水利项目的前期工作步伐加快。 但是,从科学发展观和经济社会发展对水利的要求来看,水资源承载能力下降,饮水安全问题十分突出,水资源短缺已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制约因素;江河防洪标准偏低,综合防洪减灾体系尚不完善,频繁的洪涝灾害对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严重威胁;水污染问题较为突出,水环境的总体状况尚未得到根本好转;水土流失严重,生态环境恶化问题已经引起全社会的广泛关注。 从水利改革与发展自身来看,仍然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对可持续发展治水思路的认识还不尽一致,贯彻落实的力度还不够大;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水利工程老化失修、效益衰减及安全隐患等问题较为突出,公益性水利工程良性运行维护补偿政策尚未到位;水利发展中的体制性和机制性约束尚未消除,水利的社会管理和依法行政能力亟待加强;水利科技创新和推广能力较低,水利信息化和现代化建设步伐还需进一步加快;水库移民的历史遗留问题较多,基层水管单位职工的生活和工作条件亟待改善。 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关键时期。中央对水利工作高度重视,将水利放在基础设施建设的突出位置,国家由积极的财政政策转为稳健的财政政策后,仍将继续保持较大的中央水利投资力度,水利面临着很好的发展机遇。我们要抓住机遇,开拓进取,迎难而上,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实践可持续发展治水思路,解决水利发展中存在的诸多问题,加快水利的改革与发展。 三、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确立水利发展目标和任务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水利的改革与发展,总的来说,就是要把握一条主线,突出三个抓手,明确五个目标,构建六大体系。 把握一条主线。就是要在水利工作中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中央水利工作方针,积极实践可持续发展治水思路,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着力解决好水利改革与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全面提高水利服务于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能力,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水利支撑和保障。 突出三个抓手。一是加快发展。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也是水利工作的首要任务。只有加快发展,才能解决好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的水问题,才能提高水利支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能力,才能推进传统水利向现代水利、可持续发展水利的转变;二是深化改革。改革是发展的动力,也是加快水利发展的根本途径。只有深化改革,才能建立水资源和涉水事务统一管理体制,才能形成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水利发展机制,才能完善依法行政、依法治水、依法管水的水行政管理体系;三是强化管理。管理是提高效益的基础,也是保证水利健康发展的重要手段。只有强化管理,才能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和效益,才能使水利工程走上良性运行的轨道,才能提高水利管理部门驾驭水利工作的能力。 明确五个目标。一是保障饮水安全。把保障饮水安全、保护人的健康生命作为水利工作的首要任务和突出重点,提高城乡供水保障能力,改善供水水质,保护饮用水源,切实解决好农村饮水安全问题;二是保障防洪安全。以大江大河治理为重点,提高重要防洪保护区、重要城市和重要地区的防洪减灾能力,将洪涝灾害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三是保障粮食安全。以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和大型灌区节水改造为重点,提高农田灌排能力和农业用水效率,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抗御水旱灾害能力;四是保障经济用水安全。以水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为重点,满足经济总量增长、产业结构调整和重大战略布局对水的需求;五是保障生态用水安全。以水资源保护和水环境治理为重点,统筹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维系河流健康生命,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构建六大体系。一是防洪减灾保障体系。坚持给洪水以出路的原则,通过河道整治、堤防加固、控制性枢纽、蓄滞洪区建设等工程措施,结合洪水风险管理、洪水预警预报、防洪调度指挥等非工程措施,构建较为完善的江河综合防洪减灾体系;二是供水安全保障体系。坚持节流与开源并举的原则,通过大力推行节水措施,建设节水型社会,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和效益。通过兴建南水北调等跨流域和区域调水工程,形成四横三纵、东西互补、南北互济的全国水资源配置格局,结合骨干水源工程、各类蓄引提工程建设及非常规水资源利用,提高供水保障能力,构建城乡供水安全保障体系;三是农村水利保障体系。坚持提高综合生产能力与改善生活条件同步推进的原则,通过大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大型排涝泵站更新改造,结合人畜饮水、节水灌溉、雨水集蓄、牧区水利、农村水电等小型水利设施建设,发展有效灌溉面积,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抗灾减灾能力,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发展,构建农村水利保障体系;四是水环境安全保障体系。坚持保护与治理并重的原则,通过严格的水功能区划管理,实行排污总量控制和水质监测,加强对重要水源地和地下水的保护,逐步恢复和改善水体功能,结合水污染治理,加大中水回用力度,提高水环境承载能力,构建水环境安全保障体系;五是生态安全保障体系。坚持生态修复与综合治理相结合的原则,通过坡改梯、淤地坝、小流域综合治理等措施,结合退耕还林和封禁保护,充分发挥生态的自我修复能力,对重点水土流失区和生态脆弱流域进行综合治理,防治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构建生态安全保障体系;六是水利现代化保障体系。坚持以信息化促进水利现代化的原则,通过建立水文水资源监测网络和信息系统、防汛抗旱指挥系统、水资源调度管理系统、水土保持监测和管理信息系统,结合水利科技创新,不断提高水利信息化水平,推进传统水利向现代水利转变,构建水利现代化保障体系。 四、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加快水利的改革与发展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水利的改革与发展,要着力做好六项工作。 第一,抓好规划的制定和前期工作,打造可持续发展水利的整体框架。一是制定好水利发展“十一五”规划。总结“十五”计划完成情况,分析水利发展面临形势,明确水利改革与发展的目标、任务、布局、重点和措施,为“十一五”水利改革与发展提供规划依据;二是编制好水资源综合规划。在水资源调查评价成果的基础上,做好水资源配置工作,根据流域和区域水资源状况,科学制定主要江河水资源分配方案,为建立国家水权制度、合理配置和科学管理水资源提供规划支撑;三是做好防洪规划的审查报批工作。尽快形成全国和流域防洪规划成果,为完善综合防洪减灾体系、确立洪水管理制度提供规划基础;四是加快重要流域、区域规划及专项水利规划的编制,完善水利规划体系,强化水利规划的法律地位,抓好各项规划的实施;五是加快重点水利项目前期工作,为实现水利规划目标和保持稳定的水利建设规模创造有利条件。 第二,加快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夯实可持续发展水利基础。一是加快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把保障饮水安全作为水利建设的首要任务,重点解决农村群众饮用高氟水、高砷水、苦咸水及血吸虫病区等水质不达标和局部地区的饮水困难问题;二是加快以治淮为重点的防洪工程建设。加强蓄滞洪区建设,实施重点河段的堤防建设、河势控制和清淤疏浚,加大重点海堤建设力度,加强重要跨界河流整治及国土防护,重视中小河流防洪治理和山洪灾害防治;三是加快南水北调等水资源配置工程建设。搞好南水北调工程前期工作,建设甘肃引洮等一批区域性调水工程,积极开发利用雨洪资源和非常规水资源;四是加强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大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在水土资源条件相对较好的地区,新建一批大型灌区,对大型排涝泵站进行更新改造,发展雨水集蓄利用,加强牧区水利建设;五是加强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和重点水利枢纽建设。尽快完成第一批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加快实施第二批除险加固任务。按照水库建设规划,加强新建水库的论证和审批工作,要高度重视和认真做好新建项目的水资源论证和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妥善处理水库移民安置、征地补偿和后期扶持等问题;六是加快水土保持和生态治理。加强小流域综合治理和水土保持生态建设,搞好黄河多沙粗沙区淤地坝建设,继续实施塔里木河、黑河、首都水资源综合治理;七是加强农村水电和电气化建设。加快小水电代燃料生态保护工程建设步伐,实施光明工程,解决偏远地区群众用电困难;八是加快水利信息化建设。继续建设国家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加强水文水资源监测信息网络建设,加强重点流域、区域、城市及骨干水利工程的管理信息系统建设。 水利建设要注重向西部地区倾斜,向东北等老工业基地倾斜,向老、少、边、穷地区倾斜。要高度重视和认真做好水利援藏、水利定点扶贫和水利血防等工作。 第三,加快各项水利改革,理顺可持续发展水利的体制机制。一是水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完善流域和区域相结合的水资源管理体制,进行流域管理体制改革探索,加快区域水务管理体制改革,对涉水事务实行统一管理;二是水利投融资体制改革。完善以公共财政为主的水利投资体制,拓宽水利投融资渠道,建立稳定的水利投入保障机制,落实好地方配套资金,切实加强水利资金管理;三是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体制改革。推行政府投资的非经营性水利项目“代建制”,规范水利建设市场,完善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确保工程安全、资金安全和干部安全。加快水管单位体制改革,建立工程管理和维护的投入机制,落实管护经费,推进管养分离,精简管理机构,加强经营管理,确保水利工程的良性运行和效益的发挥;四是水利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建立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水利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的监管制度,探索准公益性水利国有资产的管理体制和运营机制,完善水利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体制;五是推进农村水利改革。大力推行灌区管理体制改革,鼓励用水户参与或直接管理。对农村小型水利设施进行产权制度改革,进一步调动农民参与建设和管理的积极性;六是推进水价改革。建立有利于节水的水价形成机制,全面推行阶梯式水价,对不同水源和不同类型用水实行差别水价。在水资源紧缺地区和生态环境恶化地区,要逐步提高水资源费征收标准。 第四,强化涉水事务的社会管理,创新可持续发展水利的管理模式。一是建立洪水管理制度。开展洪水风险分析评价,建立国家洪水影响评价制度,完善蓄滞洪区管理制度,提高蓄滞洪区管理运用调度能力;二是建立国家水权管理制度。抓紧制定国家主要江河水量分配方案,实现用水总量控制和用水定额管理,建立水权转让制度,培育水市场,实现水资源优化配置;三是建立水资源节约制度。大力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建立以经济手段为主的节水机制。在农业节水方面,建立先进的灌溉用水制度和城市、工业补偿农业节水机制,提高农业用水的效率和效益。在城市和工业节水方面,完善水资源论证制度,推广节水技术和器具,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四是建立水资源保护制度。完善水功能区管理制度,确定水域纳污能力,建立排污总量控制、入河排污口登记及审批制度,加强重要水功能区和重要入河排污口的监控。 第五,加强水利政策法规建设,为可持续发展水利提供法制保障。抓紧完善《水法》、《防洪法》的配套法规,研究制订水利建设的征地补偿、移民安置、生态保护等政策措施,争取尽早出台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河道采砂管理条例、新的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加强水政执法体系建设,规范水事行为,提高执法能力。深化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和依法决策的水平。 在此,我想再重点强调一下移民和生态问题。当前,移民和生态问题已成为事关水利可持续发展的不容忽视的重要问题。在水利建设中,要高度重视移民安置和生态保护。根据移民安置环境容量,科学确定移民安置方案,打足移民安置投资概算,保障移民合法权益。要完善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妥善解决水库移民遗留问题,改善移民生产生活条件,增加移民收入,维护社会稳定。要高度重视水利工程对生态环境可能带来的影响,把保护生态环境、维护河流健康生命作为水利工作的重要理念,新建水利工程要认真做好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尽量避免对生态环境造成不利影响;已建水利工程对生态环境具有不利影响的,要在科学论证和综合分析的基础上,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加以解决。 第六,加强科技创新和队伍建设,增强可持续发展水利的活力。建立水利科技创新体系,加强科技攻关,抓好水利关键技术的研究和推广,提高水利科技含量和现代化水平。加强水利队伍建设、思想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培养高素质水利人才,弘扬“献身、负责、求实”的水利行业精神,把水利改革与发展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水利的改革与发展,是各级水利部门的重要任务。我们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实践可持续发展治水思路,加快水利的改革与发展,开创水利工作新局面,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新的贡献。 农业农村论文:浅析“后农业税时期”中西部地区的农村改革与发展 十六届五中全会上,党中央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这是落实科学的发展观、解决“三农”问题的重大战略举措。但我们应清醒地认识到,当前制约农业和农村发展的深层次矛盾还没有消除,解决“三农”问题的任务仍然相当艰巨。近年来开展的农村税费改革是农村经济社会领域一场深刻的变革,已经取得了积极成果。2005年底,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决议,从2006年1月1日起废止1958年通过的农业税条例,中国的农业税由免征转为彻底取消。我一直认为,税费改革的真正内涵不是减轻农民负担,而是调整国民收入再分配格局[1].免征或取消农业税是惠民利民的重大举措,但这只是农村税费改革迈出的第一步。免征农业税对于一些农业税在其财政收入中占比重较大的地区和县市,无疑会产生较大的影响。从了解到的一些地区的实际情况看,免征农业税解决的问题可能没有引发和凸显出来的问题多。这也就使得深化农村改革势在必行,同时为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转换基层政府和村民自治组织的职能,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了新的契机。现仅就一些地区免征农业税后引发和凸显出来的问题、根源及解决思路提出个人的看法。 一、一些地区免征农业税后引发和凸显出来的问题 (一)免征农业税后,农业税占财政收入比重较大的地区,在总体财力中,上级补助收入占的比重不断上升,已从“吃饭财政”沦为名副其实的“要饭财政”。 西北某贫困县,2002年当年可用财力为13850万元,其中省补助收入11427万元,占可用财力的82.5%;2003年当年可用财力14968万元,其中省补助收入12559万元,占可用财力的83.9%;2004年当年可用财力17449万元,省补助收入15734万元,占可用财力的90.2%;2005年预计当年可用财力10983万元,省补助收入10529万元,比重高达 95.9%.该县34.93万人,财政供养人口8681人,占全县人口的2.49%.县级财政的所有收入远远不够发全县干部的工资。只能发2-3个月的工资。 该县2004年财政赤字4869多万元,如包括挪用的1000多万元的专款,赤字共6000多万元。2004年底累积债务达6836万元。2005年财政的实际支出预计为18928.5万元,支出的主要部分为:人头费(9435万元),公用经费(2664万元),上年结转的专项资金(3887万元),税费改革的中央转移支付非支不可的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301万元)、村社干部报酬(191万元)、乡村道路、优抚等(641万元);预算执行中要求县级财政负担的计划生育(462.5万元)、封山育林、救灾、低保(城市)、防疫、口蹄疫防治、世界银行贷款本息、医疗保险等1347万元。收支缺口预计将达到近8000万元,还还不算没有能力执行的农村新型合作医疗配套资金118万元。 免征农业税后乡镇一级的财政收支情况又怎样呢?在该县,乡镇一级的地方税收全部上缴县级财政,有的乡镇一年没有任何财政收入。镇上每年除了支付干部工资和办公经费外,无法再有其他支出。干部工资和正常办公经费(1人1年600元的标准)完全靠县财政拨付。这种情况也不仅仅发生在欠发达地区,广东某镇,现在镇政府唯一可支配资金是超生子女社会抚养费20万元,市政府每月划拨给镇办公经费4000元,镇级收入大缩水,而各项支出依旧[2]. 一级政府,一级财政。现在财政全归县,乡镇作为一级政府的财政基础已经丧失殆尽。 (二)、为完成财政收入的任务,弥补收支缺口,地方财政部门加大对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等非税收入的征收力度以增加入库数额,造成了非税收入的比重上升,“免税兴费”的倾向有所抬头。 我曾经认为,取消农业特产税和农业税这两个税种,免除了征税成本,也就铲除了“搭车”收费的根基和平台[3],现在看来,这种认识过于主观,对形势的判断过于乐观。财政财政,有“财”才有“政”,为了保“政”,必须敛钱。税收收入没有了,只有在非税收入上做文章。上述西北地区某县,在财政收入中,非税收入占一般预算收入的比重不断上升,2002年占34.3%,2004年占45.6% ,2005年预计占57.7%. 非税收入基本上都用于原收费单位的费用支出,形成了财政收入数字上去了,但可支配财力却上不去的状况。 收费当中的一种是行政性收费收入中的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性收费收入,即超生子女的社会抚养费,该县按当地人均纯收入比例的30%,一对夫妇双方连征7年,2000年一个计划外二孩应缴纳社会抚养费5195元,2001年为5485元,2002年5859元,2003年6098元,2004年一个计划外二孩应缴纳的社会抚养费增到6388元。2004年该县全年共收缴社会抚养费40多万元,但在地区排名仍落后,于是2005年加大了清欠力度,到7月份已经收上了180多万元。其中收缴往年拖欠款87万元,新增58万元。2005年以前,收缴的社会抚养费10%缴县计生局,乡镇自留90%.2005年后,不再上缴县,收支两条线,社会抚养费的47%用于农村独生子女户和二女户的养老保险,20%为办公费用;30%用于工作人员的奖金和补贴。 中部地区一个县,2004年一个计划外二孩最少缴纳社会抚养费21900元。据当地的乡镇领导讲,在实际操作中,社会抚养费并没有及时全部缴入国库,坐收坐支现象突出,社会抚养费的最终使用权还是在乡镇,其中有镇村干部的奖金和村里的分成部分[4]. 另外,在一些地区,将“一事一议”变成固定收费,将“两工”强行以资代劳,农用车管理、生猪屠宰、农民建房、土葬村民缴纳土葬费的罚款等,成为农村“乱收费”的新源头,“免税兴费”的倾向有所抬头。 (三)、专项资金被挪用,配套资金无法落实。 有的地方政府连“要饭财政”也维持不下去,最后是挤占挪用专项款,有的县一年挪用上千万元专项款来发工资,第二年再用新的专项款来补上,来化解。 项目往往要求地方政府配套费用,但属于“要饭财政”的地方政府往往不可能提供配套资金。其结果不是作假,就是把项目放在不太贫困的地方。如真要配套,向群众筹,则必然增加群众负担;从银行筹,则形成新的挂帐。 (四)、围绕农村土地的利益问题成为焦点。 地方财源的枯竭使得各个利益相关方都把目光集中在农村的土地上:农户通过各种方式来占取宅基地;据国土资源部统计,2004年全国村庄用地2.48亿亩,按当年年度农业人口计算,人均村庄用地高达218平方米,约是特大城市人均用地面积的2到3倍,比我国城市人均用地面积最高限额还多98平方米。更值得关注的是,村和社以土地补偿费作为集体收入的来源,政府来征地,企业通过政府和村来占地。改变土地用途,借“地”生财,是目前许多地方财政走出“赤字”困境的绝招。这种行为已经对农村的社会秩序带来了大的隐患。许多地方频繁发生围绕土地出让金产生的冲突,而矛盾的主要焦点就是土地征地款的分配问题,如果任凭这种情况发生,必将给社会带来不安。 (五)、免征农业税对乡村治理结构未来的走向形成挑战,基层干部和群众之间的关系发生了变化,但传统的管理模式依旧占据统治地位。 在税费改革前,农业税和其他收费是农民与国家之间的重要纽带,是政府与农民之间谈判的筹码。但在免征农业税后,农民不怕干部了,乡村干部失去了一个社会控制的最有力的手段。但另一方面,乡镇干部也不需要为收税费来求村组干部和农民了,似乎可以不干事了。实际上,乡镇和村有适合其规模的该为老百姓提供的基本的公共品和公共服务,如果说税费改革的结果是影响基层政权和基层自治组织的正常运行,该履行的职能不再履行,该为老百姓做的事不做了,从而导致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短缺,影响农村公益事业的发展,这显然与税费改革的初衷相违。现在的情况是以往传统的干群关系发生了变化,乡镇和村级组织应由统治型的管理模式转为服务型,可是传统的管理模式和干部考核机制仍占据主导地位。从上到下,对各级政府的管理模式仍是沿用计划经济的办法,用行政命令的手段,把各种经济指标(GDP增长率、财政税收任务、招商引资)和社会指标由上而下,层层分解,把完成任务和政绩、考核以及经济收益挂钩,带有很强的行政强制性。现在为构建和谐社会,地方上又把阻止上访、防止媒体暴光作为第一要务,中国传统的自上而下、“一竿子插到底”、管理型的治理结构还没有退出历史舞台。 二、一些地区免征农业税后引发和凸显的问题的根源 出现以上问题的重要原因大致可以归结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国民收入分配格局扭曲,“条条”与“块块”的关系、中央与地方、地方的上级层次与基层之间的利益格局严重失衡,突出表现为税收的分享结构严重向城市、向政府的上级层次倾斜。 1994年通过分税制改革形成中央和地方权力的重新划分,随着这一改革的推进,大大地解决了改革之初财政分配关系中“两个比重”过低的问题,但也在一定程度上造成地方各级的财权和事权划分的扭曲。总的态势是财权上收,事权下放。上边对下边是光给政策不给钱,基层的财权和事权严重不对称。乡村公共产品的过度供给(各个垂直部门为做工作、实现政绩而布置下来的各项任务)和严重短缺(该干的事没有钱干)并存。各种政府部门由自身的利益驱动,向农民伸手,最终把负担转嫁到农民头上,触犯农民的利益,造成农民与集体,农民与地方政府的纠纷,甚至抗争。 从2003年起,几个主体税种实行省、市、县共享,并且提高了对县一级的上划比例。县级政府从国税中得到的分成比例,增殖税从25%降到20%.县级政府从地税中得到的分成比例,营业税从100%降到50%;个人所得税从50%降到15%;企业所得税从50%降到15%;城市建设维护税从70%降到50%,加之取消农业税,使县级和乡镇的财源更趋薄弱,财政自给能力进一步降低。就目前的财政体制看,已不能被称作真正意义上的分税制,县级政府除了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外,几乎是一些没有什么发展潜力、税基窄小的税种,有增长潜力的所得税,先是被划为共享税,现在共享的比例又进一步向县以上调整。县及县以下的财力进一步减少,但要保障的方面越来越多。 县域经济,是统筹城乡发展的枢纽和联结点,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平台和主战场,它应是最有活力的经济。但一种几乎完全依靠上级补助维持运转的县域财政,靠挤占项目资金勉强度日的县域财政,是没有生命力和发展动力的财政体系,无法为县域的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起到支撑作用。如果听任上述趋向发展,这显然与科学的发展观、以人为本的可持续发展的思路相悖。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目标也很将难以实现。 (二)行政管理体制的改革滞后,部门既得利益固化的局面没有得到改观。 迄今为止,我国中央财政的转移支付中,专项资金占很大比重,市场配置资源的比重在缩小。据从有关部门了解,中国2004年财政转移支付总额约1万亿元多一点,其中税收返还占40%,实际转移支付约6000亿元。在这6000亿元当中,专项转移支付占57%,财力性转移支付仅占43%;在财力性转移支付中,一般性转移支付不到750亿元,占财力性转移支付的29%,仅占实际转移支付的12%.财力性转移支付的其余部分用于调整工资补贴,农村税费改革,以及县乡财政补贴、民族地区补贴等。专项转移支付的支配权掌握在中央各部门手中,一些部、委、办掌握着大量的专项资金,拥有资源的配置权,而且支配资源的权力越来越大。如:农口投资,都是投到一个县这一、二千平方公里,但林业部门管林业投资,农业部门管农业投资,水利部门管水利投资,部门利益的影响和条块分割严重,条条专政导致地方事权的分割,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无法得到有效发挥。这种体制使得地方上要千方百计来争取项目。尤其是贫困地区,有项目才能生存。有的贫困县的县委书记沉痛地讲,“跑项目的学问太大,但不跑又不行。我们只有盯着项目,犯错误才有条件。没有项目,我们连犯错误的资格都没有。” 如果追求政府的各种优惠政策或资源成为许多部门或市场主体的重要目标,而政府部门控制的资源的投放又是“专项性”的,即把这部分专项资金给哪些地区、部门或市场主体的权力掌握在一些政府部门和一些人的手中,决策具有很强的随意性和人为的成分,那么,严重的设租和寻租行为也将不可避免。专项资金在某种程度上已经成为部门腐败的根源,为毁掉一些干部创造了条件。 (三)免征农业税后基层政府和村组出现的反自治化倾向强化了传统的管理模式。 基层政府的走向应是从全能型、多功能的政府转向有限功能的政府;从自上而下、行政型的政府转向自治程度较高的政府,从统治型政府转向服务型政府。为此,深化农村改革就要进行制度创新。但在免征农业税后,许多乡镇和行政村的财政收入没有了来源,在很大程度上要靠上级的转移支付,这反而加重了它们对上级的依赖程度,固化了自上而下的管理模式。村干部的工资改由上面支付后,村干部民选化将变成村干部官僚化。以前在各地普遍推行 “村帐乡管”,现在则进一步提出“对一般乡镇,都要大力推行‘乡财县管’财政管理方式”。既然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之一是“审查和批准本行政区域内的财政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现在由外部的“上级”单位来管理“下级”的财务,实际上是一种无奈的、与提高自治程度相反的举措,必然强化自上而下的行政管理模式,反映出在乡镇和村这两级的本级层次上有效制约机制的阙如。 (四)现行的干部考核机制及相应的政绩观阻碍了政府职能的转换。 同志曾讲到,政府要从原来很多情况下直接干预或者直接管理经济活动跳出来,要完整地认识并掌握政府的四项职能——经济调节、市场监管、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我理解中央的精神是政府不应直接参与资源的配置,直接干预经济活动,而应充分发挥市场在配置资源上所起的基础性作用,着力创造一个有利于资源优化配置的良好的制度环境。但实际上传统的政绩观和干部考核机制仍占据主导地位。如东部沿海某省的一个县级市对乡镇书记、镇长的考核,共100分,分3块:(1)双引(引入民间资本、工商资本和外商资本),看固定资产投入,50万元以上的项目要有4个,其中要有1个项目在100万元以上。这个指标占40分。(2)农民人均纯收入; 占30分。(3)农村劳动力转移; 占30分。后两个指标各乡镇之间差别不大,关键是招商引资,你超额1个,他超2个、3个。最后看加分。尤其外商投资开发农业,比值相当大,一好遮百丑。 传统的发展观、政绩观和考核机制相结合,就导致政府直接操纵资源的配置,直接干预经济活动的主体(企业和农户),干了许多不该干的事。19 90年代,政府出台不少兴办乡镇企业的地方政策法规,鼓励乃至强制基层政府推动乡镇企业的发展。在政绩压力以及财政收入的激励下,集体企业得到了非常规的发展,导致以后乡镇和村负债沉重。近年来,地方政府又为促进外资企业、合资企业或民营企业的发展,往往采取各种直接的经济干预手段,如为企业提供廉价的土地;减免税收;为企业寻找贷款,甚至提供贷款担保;帮助企业上市,甚至捆绑上市。在抓项目、组织劳务输出、结构调整等各项工作中,政府的不当干预往往引发各种矛盾。群众说,“不怕市场不发育,就怕政府乱干预”。 三、 解决上述问题的思路 解决上述问题的思路是深刻领会总书记“两个趋向”的重要思想,明确一个前提,落实两个基点。 (一)明确一个基本前提 即把深化农村改革和深化宏观经济和政治体制的改革相结合,尤其是着力于中央和省一级的行政管理机构的改革和县级综合配套改革,转换政府的职能,更自觉地调整国民收入分配结构,协调“条条”与“块块”的关系,中央与地方以及地方的上级层次与基层之间的利益关系,建立一个更为公平的国民收入再分配体系。 应加速行政管理体制的改革,打好改革的攻坚战。国家应调整既得利益格局,大幅度地减少专项资金,从源头上削减中央各部门配置资源的权力,同时建立规范的横向和纵向财政转移支付体系。这样可以减少寻租行为和决策的随意性,有利于杜绝腐败,提高经济效率,真正使财政体制能具有平衡地区间提供基础性公共服务的能力。 政府职能能否改变,要看其行为能否受到有效制约。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则需要进一步深化政治体制的改革,通过制度创新,改革干部考核机制和选拔任用机制,改变各级政府对上负责,而不是对下负责的局面,在工作中真正体现向人民负责和向党的领导机关负责的一致性。GDP的增长率仅是结果的一个衡量标准,重要的是五个统筹的实现程度,这将最终决定一个地区是否能有一个良好的制度和社会环境,是否能有一种建立在社会公正基础上的可持续的增长。 (二)落实两个基点 在深化宏观经济和政治体制的改革这个大的前提下,农村发展方面一是要建立农村公共财政体系;二是改革与完善乡村治理结构,在乡村两级建立起有效的、真正由农民群众参与的制衡机制。这应是后农业税时期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两个基点。 为使县、乡镇及村的机构能正常运转,能履行为农民提供最基本的公共产品和社会福利的职能,必须有相应的财力作支撑,有一个健全的财政体系为基础。所需的财力可以通过以下渠道加以充实: (1)调整分税制的结构,财政向地方让利,保证县及县以下有一定的税源;着眼于促进县域经济的发展,开发当地的资源优势,培植和涵养税源,逐步增加县及县以下的财政收入,形成县域经济的良性循环。 (2)增大体制性、制度性的转移支付,将事权与财权一起下放,使转移支付做到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杜绝“上边点菜,基层买单”的现象。 (3)深化农村土地制度的改革,遏止地方政府以地生财、随意支配农民土地资源的权力。在严格限定国家征地行为符合“公共利益需要”的前提下,农村经营性用地不征为国有,在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农地转为非农用地的前提下,允许集体建设用地入市。让农民的集体经济组织通过土地市场平等地进行交易,发展二三产业,从中获取土地级差收益。 在保证财力的同时,必须加速乡村治理结构的改革与完善,使资源能有效利用。防止资金的贪污挪用。 (1)在乡村两级的议政和行政之间建起一种有效的民主制衡机制。解决“老板(广大农民群众)缺位”的问题。可以借鉴有些地方的经验,做实村民代表大会制度,将其塑造成行政村的议决机关,而原来的权力机关村委会则成为具体的执行机构,村庄的重大事项由村民代表会议商议决定后,交由村委会实施。这样,村代表不仅成了联系村集体和村民的纽带,而且也是村民参政议政的人。由村代会对执行机构(村委会)进行有效的监督和制约,防止违背民意、权力腐败等问题的发生,有助于克服村级组织行政化的倾向。如果这种体制能够成功,就可进一步把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做实,由它来监督和制约乡镇政府的决策和行政。只有在乡村两级建立起有效的制衡机制,农村的公共财政体制才能真正落实,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才不至于流于形式。农村基层才能真正做到“有人办事,有钱办事,有章理事”。 (2)在有条件的地方推行农村社区股份合作制,在使村级组织有可用财力的同时,将包括土地增值收益在内的集体资产收益与社区农民的直接利益挂钩,使农民群众有激励去监督资源的使用。 (3) 调整地方各级干部的收入分配结构。 当前,不同地区之间,一个地区不同层级的政府之间,公务员的待遇差别极大,这种扭曲的干部收益分配体制必须改变。在欠发达地区,基层干部待遇低,任务重,财权与事权不对称,造成乡镇干部是“好人不想干,能人不来干,坏人抢着干”。乡镇干部可以使用的资源办好事远远不够,可以控制的资源办坏事绰绰有余。如果这成为一个趋势,即正直的人当乡镇干部无法维持生计,只得另觅他途,那么就会有人占据乡镇干部岗位,以权谋私,这必然造成干群关系的对立和冲突,这就是政权瓦解的潜在危险。有的基层干部反映,项目是从下往上跑,干部是从下往上调。路线确定以后,干部就是决定性因素。如果人人都不愿意去基层,不愿去欠发达地区,解决三农问题、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宏伟目标也就难以实现。最近中央政府提出要改革现行公务员职级工资制,建立国家统一的职务与级别相结合的公务员工资制,这是正确的政策措施。但必须看到,在一些发达的省市已经提出自己的公务员工资制度的背景下,这项政策落实起来将有很大难度。 明确一个大的前提,落实两个基点,转换政府职能,自觉地调整国民收入的分配结构。通过调整税收分成比例、加大制度性转移支付和把农地转为非农用地的增值收益留在农村,使农村得以具备满足农民对社会公共事业基本需求的财力;通过改革和完善乡村治理结构,则使农村的财力能真正为民所用,从而逐步缩小城乡之间、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之间人均享受基本公共物品和社会福利的差距。这不仅是解决公平问题,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从近期看,农民不至于因病致贫,因子女上学致贫,可减轻农民负担,无异于增加农民收入,可以使农民有资金去发展生产,去消费,从而夯实发展农业生产的物质技术基础,启动农村消费市场;从长远看,能提高农民的人口素质,提升农村人力资本的质量,只有这样,才能最终解决效率问题,使国民经济的发展有一个坚实的基础,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宏伟蓝图才能早日实现。 在16届4中全会上,同志提出了“两个趋向”的重要判断,此后他又作了进一步阐述:“我国现在总体上已到了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我们应当顺应这一趋势,更加自觉地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更加积极地支持‘三农’发展。” 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则必然要触动原有的既得利益格局,这只有靠深化改革才能实现。1986年,邓小平同志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上的讲话中曾指出,“只搞经济体制改革,不搞政治体制改革,经济体制改革也搞不通,因为首先遇到人的障碍。事情要人来做,你提倡放权,他那里收权,你有什么办法?从这个角度来讲,我们所有的改革最终能不能成功,还是取决于政治体制的改革”(《邓小平文选》第三卷,164页)。在20年后的今天,重新学习小平同志的这段话,感受尤为深刻。 农业农村论文:论加快新农村建设关键是推广农业新科技 [论文关键词]农村建设 农业科技 [论文摘要]加快新农村建设,关键是推广农业新科技;加强农业科教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人才建设,农民科技知识的培训,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加强农村能源环保和生态环境建设;加强农业科技引进力度,农业科技研发投入和农业资源配置调整,才能加快新农村建设。 推广同志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强调“统筹城乡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事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大局”。本文以个人在农村实际工作经历认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关键是推广农业新科技,加强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和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农村干部和农民对农业科技的信仰、提高学习和掌握农业科技知识能力,实现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增加农民收入,才能加快新农村建设。 一、加强农业科教体制改革 加强农业科教体制改革,必须认真贯彻中央关于科技体制改革精神和全国农业科学技术大会精神,加快农业科研、教育、推广机构的体制创新、机制创新和管理创新。深化农业科研体制改革,按照有利于科技与农业的有效结合,有利于农业科技创新,有利于新农村建设的原则,合理配置农业科研机构和高等农业院校的研究力量,充分利用现有基础,集中力量从事重大农业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农业科研机构应逐步转变为科技型企业或企业集团的技术开发机构,建立起分别承担公益性职能和经营性服务的农技推广队伍,逐步形成国家兴办和国家扶持、无偿服务与有偿服务相结合的新型基层农技推广体系。 二、加强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和人才队伍建设 加强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和人才队伍建设,要以实施国家科技攻关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学工程为依托,建成国家农业科研基地和产业综合研究中心,加强农业基础研究、重大应用技术研究和农业高新技术研究,尽快提高我国农业科技创新能力。吸引高层次的外国专家和科技精英开展合作研究,提高科技实力、人才优势和创新地位。通过学科结构和人才结构的调整,建成一支高素质的精干高效的农业科技创新人才队伍。 三、加强农村干部和农民科学技术的培训 加强农村干部和农民科学技术的培训,有关部门要为促进农业科技进步提供合格的载体。利用农业广播电视学校、高、中等农业院校、成人院校、农业职业学校、农干校等各级各类农业教育培训资源,逐步建立起功能齐全、布局合理的农民职业教育培训体系和健全的培训制度,为全面实施各类农民科技培训工程奠定基础。 四、加强现有农业科技成果的熟化和转化 对一些具有产业化前景的项目要进行工程化开发,以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为核心,以抢占市场和提高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为目标。在种子(种苗)、种畜禽、疫苗与兽药、农药、肥料、饲料、农产品产后加工和节水灌溉技术及设备等方面,建成规模较大、科技含量较高的高新技术企业或企业集团,使其为推动农业经济结构调整,优化品种、提高品质、增加效益发挥重要作用。 五、加强能源环保和生态环境建设 党的十七大报告中《加强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中华民族生存发展》,在加强农业技术研究,开发推广的同时,必须加强农业、农村的资源环保和生态环境建设(如农产品下脚料的利用、农民生产生活条件的改善等,如不能很好的开发利用,会造垃圾,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不改善会造成农民生产生活的二次污染),因此加强新农村建设,必须加强能源环保和生态环境建设。 六、加强农业技术的引进力度 按照新的引进原则,以推动农业技术创新、高新技术产业化及增强我国农业技术储备的前沿技术为主,以提高主要大宗农产品质量和效益的先进实用技术为主,以促进结构调整和农业可持续发展的相关技术为主,加大技术引进力度。以农产品商业化、以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加强工厂化农业为目标,加快农业高新技术及手段的引进,以提高我国农业高新技术研究能力和水平,增强科技储备和发展后劲。 七、加强科技投入和资源配置调整,为促进农业科技进步提供条件支撑 政府既要加强对农业科教资源的宏观调控,又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上的基础性作用。采取新的举措,对现有农业科教资源在重点领域、方向和任务上进行有效配置和系统整合,切实推动农业结构调整。积极引导企业和社会力量投资农业科技产业,鼓励社会、企业设立农业科技创业基金;争取金融、保险系统对农业科技投资予以倾斜,放宽农业科技贷款限制,加大农业科技风险投资力度;扩大对外交流与合作,积极争取和吸引国际组织和国外企业投资我国农业科技、教育和生态环境事业,才能有效地加快新农村建设。 农业农村论文:论现代农村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实施战略 论文关键词 农村建设;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推广;战略 论文摘要 探讨了现代农村建设中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与推广战略,从加强农技培训、进行技术组装、抓好示范典型、加强基础建设和有效行使政府职能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实施对策。 目前我国的农业科技成果中存在着一种矛盾现象:一方面,农业科技成果的总量很大,据统计,我国每年产生6 000多项农业科技成果;另一方面,真正运用于生产,产生实际经济效益的科技成果很少。世界发达国家的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率在65%~85%之间,而我国仅为30%~40%;世界发达国家的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为60%~80%,而我国只有42%,这说明我国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与推广远远落后于西方国家。现代农业的科技推广不是靠农业技术人员向农民说教,而是通过示范使农民购买作为科技载体的产品(种子、肥料、农药、农膜等)以及把新技术应用到农业生产中。农民依靠多项新技术新产品组装生产,实现高产高效低成本,其中政府也扮演着重要角色。 1 开展农技培训,优化科技成果的转化 开展农技培训,要从以下几方面展开:一是加强农技培训中心建设,各市县要组建一定数量的培训中心,让这些培训中心成为培训农民学习农业科技和文化知识的大学校;二是开展科普之春、科技之夏、科技之秋等活动,分别在农业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利用农闲时间对农民进行科技培训,把科技致富能手组织起来,组成科技致富大王讲师团到各地进行科技致富宣传,使农民在亲身体验、现身说法中受到教育;三是推广绿色证书制度,通过培训合格后取得农民技术员职称,使这些农民成为农业生产的技术骨干和转化农业科技成果、推广新技术、培育和选用良种、防治病虫害及技术咨询的带头人;四是实行农民职业规范化教育,以农村职业技术学校、农业广播学校、实行3+1体制的普通中学和各类技术培训中心为阵地,对农民进行较系统的培训,使农民职业教育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五是结合实施星火计划培训人才,优先考虑星火计划的实施,按计划要求的内容进行专题讲座。 2 进行技术组装,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的综合效益 技术组装重点是从2个方面入手。一是围绕粮食(水稻、大豆、玉米)、畜牧(牛、猪)、水产(中小水面)、优势特产资源和生物技术等重点领域进行攻关,使其形成规模效益。例如在农作物新品种方面,围绕水稻、大豆、玉米三大优势作物,产前、产中、产后的一些关键技术(如耕作方法、病虫害防治)开展系列攻关,取得像水稻大棚盘育、水稻育苗床土调酸综合技术、盐碱地种稻技术、大豆综合丰产技术、玉米早熟丰产综合技术、玉米抗旱保苗技术、玉米大面积机械化综合高产技术和赤眼蜂、黑光灯防治玉米暝等一大批科技成果,初步建立起与生产条件相适应的耕作栽培技术以及与病虫害防治的配套技术。二是合理组装,全力组织推广。把各单项技术组装起来,有组织、有计划地加以大力推广。 3 积极抓好典型示范,培育科技成果转化的辐射源 在农业科技示范工作中,重点抓“三区”建设。一是高效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在主要产粮区和城市郊区以乡、镇为单位建立有代表性的高效农业科技示范园,通过完善组织机构,实事求是地制定切实可行的园区建设发展规划和与之相配套的优惠政策,积极组织对园区的科技培训,大力转化推广先进成熟的科技成果,强化组织、协调指导和管理,使之迅速成长和发展起来。二是重点建设几个星火技术密集区。星火技术密集区是科技成果推广的基地,能够起到很好的示范作用。例如吉林省梨树县,自建立星火技术密集区以来,连续几年实施了以转化推广玉米丰产、耐密型玉米高产、工业应用的良种玉米栽培、米麦间作及长白杂交瘦肉型新猪种、四良四改、塑料棚舍北方全年养猪等农业科技成果的星火计划项目,产生了巨大的示范效应。三是农业综合开发科技示范区。把农业综合开发科技示范区和农业生态区结合在一起、健全技术体系与技术经济体系。结果显示:示范区内农民纯收入比辐射圈内的农民同期年平均增长60%;示范区内粮食每年增长1 749kg/hm2,比全省同期增产1 050 kg/hm2,提高了60%以上。 4 切实加强基础建设,疏通科技成果转化的渠道 基础建设主要表现在4个方面。①建立农技推广组织机构,形成以省为主渠道,以市为重点,以乡为骨干,以村为基础,以民间科技组织为补充的农技推广网络和以农业站、畜牧站、园艺特产站、农机站、林业站、经营站、水利站等为主体的横向网络的农技推广组织体系。②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搞好农业成果推广的全程服务,最大限度地提高成果转化的有效性,促进科技成果向规模化、产业化方面发展。例如,为了转化肉食鸡高产综合配套技术这项科技成果,在养鸡的重点乡成立科技服务公司,对养鸡行业进行全过程服务,做到“七统一到户”,即统一贷款到户、统一送雏到户、统一送料到户、统一培训到户、统一防疫到户、统一回收到户、统一结算到户。③抓科技情报信息系统建设、举办科技成果展示会、召开成果转化交流会、大力宣传科技成果等4个方面,疏通信息渠道,把科技信息尽快送到农民那里。④从3个渠道促进科技人员与农民的结合。一是以农业科技人员为核心建立农业专业研究会和农民技术协会;二是采取“四包一挂”的形式,即包技术、包产量、包效益、包赔尝实行责权利挂钩;三是以省内大专院校、科研单位为骨干组成的科技服务小分队,在农业生产的关键季节到农村去搞技术讲座,现场传播技术知识。 5 有效行使政府职能,加大科技成果转化力度 5.1强化决策系统的科技意识 要在加速科技成果转化方面有所作为,地方各级政府要坚持把这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努力强化决策系统的科技总识。一是成立科技与经济结合的领导小组,二是建立科技进步工作的考核制度,三是积极选派科技副职。 5.2制定优惠政策 要充分调动广大科技人员和科研、推广单位投身于农村科技事业和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积极性,地方政府要结合本省本地情况制定各种政策文件,加大科技成果转化力度。 5.3增加对科技成果转化的投入 在增加对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推广的投入上,一方面通过立法增加投入,要求各级财政每年按一定的比例安排科技成果转化经费;另一方面有关部门每年还需拨出科教兴农专项活动经费和重大科技成果推广专项活动经费,用于资助科教兴农成果转化推广活动。 农业农村论文:农业信息资源整合框架研究术——以丽水农村文化信息化为例 论文关键词:农村信息化 文化信息化 农业信息资源整合 整合框架 论文摘要:从农业信息资源整合的定义出发,绘制了农业信息资源整合框架图,并在丽水地区农业信息资源整合实践的基础上,重点研究了农业信息资源整合的环境和各层级结构中涉及的相关内容及技术。 1农业信息资源整合的定义 农业信息资源整合是指将与农业生产、加工、销售等相关的信息,借助一定的技术手段,通过加工、整理产出具备附加价值的农业信息的过程。然而,由于农业信息资源分散在农业生产、加工、贮运、销售、消费等众多环节,涉及自然、社会、经济三大系统,形成内容上的广义性和信息整合的复杂性.这给农业信息资源的整合带来很大的问题。同时,农业信息主要服务于农民,具有典型的基础性和公益性,从做好社会公共服务的角度考虑,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必须开放资源,设立机构,制定标准,投入资金,为农业信息资源的整合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农业信息资源整合整体框架如图1所示。 2农业信息资源整合框架图分析 从农业信息资源整合框架的构造来看,农业信息资源整合要依赖于相关法律体系的保护、信息安全保障体系的建立、信息描述标准的确立和与农业信息收集、加工、处理相关的各部门和机构的紧密配合。所有这些都可以列为农业信息资源整合的环境范畴。只有这些环境营造好了才能推动农业信息资源整合按一定的流程顺利开展。至于信息资源整合各层级工作的开展,都与一定的信息技术相关联。 2.1信息资源整合环境研究 农业信息资源的来源、分布都较广,而涉农部门和信息机构之间相互联系的深度不够,信息安全和信息标准的相对滞后都是导致农业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困难的重要因素。而这些,都可以归结到农业信息资源整合的环境问题上来。要处理好由环境带来的负面影响,我们需要建构起法律保障、信息安全、信息标准和信息部门都发挥作用的环境.推动农业信息资源整合的深入开展和农业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 2.1.I法律保障体系 农业信息资源整合过程中的信息获取、加工、和使用,都或多或少地涉及到法律问题。跨部门之间的联系很多时候需要通过法律和法规来约束或建立,再加上农业信息分布在各个机构、部门,因而法律保障手段就显得尤为重要。农业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急需建立相应的法律法规,来明确信息的采集、存储、加工、传递、检索、分析等应用过程中的法律地位,尤其是在信息公开和共建共享方面。信息公开和共建、共享。是现代社会民主与法治的必然要求。政府是信息公开的权利主体,政府因其职权而掌握、占有大量农业信息,应该自上而下制定和与农业信息化和农业信息资源整合相关的法律法规。从法律上确立农业信息资源整合的正式身份。政府要让全社会都看到其对农业信息化的支持力度和对农业信息资源整合的关注,推动各相关部门和机构对农业信息资源整合的投入和关注。比如丽水农业专家知识系统等重大涉农项目,都由丽水市政府制定下发相关文件和规定。市科技信息中心主持。市级重要机构和部门参与建设,面向全市群体,免费为农户提供各种农业生产、加工技术和销售信息。 2.1.2信息安全保障体系 农业信息资源整合的最终目标是投入使用,实现农业信息资源的增值,让这些信息资源在农业生产、加工、销售的各个环节发挥作用。而在农业信息资源的使用方面。信息的安全是我们要重点考虑的问题之一。因此,在整个农业信息资源整合的过程中.建立起坚实的信息安全保护体系是保障农业信息资源整合效果和推动农业信息资源投入使用的关键。但是信息安全问题的解决涉及到法规、管理、标准技术等方方面面。任何单一层次上的安全措施都不可能提供全方位的安全。因此,信息安全问题的解决应该站在系统的高度,运用各种先进的安全技术保障用户在使用过程中设备和数据的安全。 2.1_3信息资源处理机构 农业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是国家的核心任务,对农业信息资源的整合处理是国家相关信息部门的工作和任务。国家主要在政策和法律的宏观方面给农业信息化提供支撑,推动农业信息资源的整合和开发利用.信息产业部、涉农部下设的信息部门,聚集了大量信息人才的高校图书馆和信息机构主要负责农业信息资源的采集、加工、整理到最后的投入使用。农业信息资源最后的开发利用成效就要看信息部门的具体工作了。信息处理机构在整个农业信息资源整合中的作用主要通过信息人才来实现。因此,信息处理机构之间的合作对信息人才优势的发挥和农业信息的处理效果都至关重要。 2.1.4信息标准体系 我国不仅国土辽阔.而且不同区域的气候差异也大.农业信息资源的采集不可能只选取部分地区.也不可能只采用自上而下的单一采集方式。为了确保采集到的农业信息资源全面而真实。只有通过自下而上的层层推送信息的方式,将最基本的农业信息和数据以一种统一的标准推送到最近一级的信息部门.再让这一层级的信息部门将有必要往上推送的信息向上一级传递,如此反复。一些政策性和指导性的农业信息则通过自上而下的方式直接送达到用户端,避免信息时效消失。当然,所有这些工作都要制定一个统一的标准,用这个标准采集和传播各种不同的农业数据和信息。避免因标准不统一导致信息无法共享,同时保证农业信息的时效性。 2.2信息资源整合层级研究 农业信息资源整合由基础层、数据层、服务层和应用层四层组成[51,不同层级承担不同的任务,每下一层级都是上一层级的基础。下面就不同层级涉及到的内容和技术以丽水市农业信息资源整合建设的实践进行论述。 2.2.1基础层 基础层是信息资源整合中基础的基础,是信息资源整合的载体,它包括基础设施建设和信息人才培养两个方面。其中,基础设施包括大型科学仪器装备、科技数据和文献资源、信息网络系统等。基础设施建设包括大型科学仪器装备的购置和调配、科技数据和文献资料的积累与管理以及用来提供共享和通讯等功能的信息网络系统。 2.2.2数据层 数据层主要负责数据的描述和数据格式的转换、处理,它在整个整合过程中起着关键性的作用。我们知道.农业信息质量和共享的实现取决于对信息的描述,农业信息资源的整合不能只停留在对农业信息进行大杂烩式的汇聚,而是应该将采集到的信息资源进行尽可能详细和标准的描述和揭示,让用户可以很容易地了解这个信息的实质和价值。现在通用的信息描述标准是柏林核心数据(DobmCore).它是专门针对网络信息资源的特征而创建的,涵盖了资源的重要检索点、辅助检索点和相关检索点。而对数据和数据格式的转换则需要涉及到相关的信息处理技术。通过诸如XML等为主的信息处理技术。实现不同平台间数据和数据格式的转换,为信息的共建、共享提供条件和可能。为了响应标准体系的建设内容.在对数据进行描述和数据转换时,需要采用统一的国际或国内标准。 2.2.3服务层 服务层主要是为用户提供检索服务。在众多的农业信息资源中检索出用户需要的信息。随着计算机信息技术的发展、进步和计算机数学算法的完善、提高.使检索算法越来越完善,检索方法越来越简单,检索精确度越来越高,检索速度也得到了极大提高。这些对我们进行信息资源的检索和利用都很重要.但是检索的智能化才是我们最终追求的目标。因此.在服务层我们要充分利用知识库的智能检索、自学方法和推理机方法等现存的智能检索方法,结合新近的优化技术和检索标准,提高检索结果与检索目标的紧密度,扩大检索的范围和检索的相似度,同时提高检全率和检准率。 2.2.4应用层 应用层是信息资源整合的最后一道工序。是提供信息利用的环节,通过导航、门户网站的方式向用户提供简便、快捷的信息服务。作为农业信息资源整合的最后一层,它应该承担一般信息资源整合所没有承担的一些责任。比如从农村信息用户的需求角度和信息素质出发.建立适合农村用户思维习惯和水平的导航系统和门户网站:结合各种方式提高农户对获取农业信息资源的兴趣和能力。比如丽水市专家知识系统建立后,注意采用多种推广、宣传方式,扩大农户对农业专家知识系统的认识范围.特别是加强农村用户信息素质培养,再加上简单、清楚的条目设计,农户能很方便地在这个系统中获取自己需要的信息[1。 总之,对农业信息资源整合框架的研究是为了提高农业整合信息的增值效用,提高一个地区甚至整个国家农业信息系统的使用,提升农村用户的信息获取和信息实践运用能力。对信息的利用率而言,不仅取决于用户信息素质的高低.系统的整体构造也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因此,在一个整合系统投入使用之前,需要多次反复试验.征求用户的意见和建议,以用户的操作和检索习惯为主要设计原则。一个针对广大农村用户需求为主的农业信息资源整合系统更应如此。 农业农村论文:试析基于农村文化信息化的农业信息资源整合研究 论文关键词:农村信息化 农业信息资源整合 信息资源整合技术 信息资源整合系统 论文摘要:在信息技术飞速发展而信息获取却越来越困难的今天,对信息资源进行整合是信息建设必经的过程。随着农村信息化进程的加快,对农业信息资源的整合也提上日程。从农业信息资源整合的原则出发,以分析信息资源整合的关键技术为基础,重点对农业信息资源整合系统功能的实现进行论述。 随着网络和信息技术的发展,信息呈海量化增长的趋势越来越明显,信息载体和信息传播方式的多元化趋势也在扩大,导致信息资源量在越来越庞大的同时,分散趋势也越来越明显,同时网络上一些时效性、准确性差和冗余重复的垃圾信息也容易让人们对网络信息产生焦虑。要想在这浩如烟海的信息资源中,找到自己需要的信息也成了不容易的事情,对于信息素质一般的农户而言,更是困难。事实上,用户对信息的要求又必须及时、精准、有效,这就与他们的获取能力形成了尖锐矛盾,而要解决这种矛盾只能通过对农业信息的整合来化解。 1.农业信息化过程中信息资源整合原则 农业信息资源整合的最终目标是要把尽可能多的分散于各个角落的资源,通过系统的方法,运用信息技术,由信息人员对相关数据进行收集、整理、审核、,最后通过某一媒介或终端达到方便使用的目的。因此,在进行农业信息资源整合之前,要先弄清楚几个问题:其一,农业信息资源的使用主体是农民;其二,农民的信息综合素质相对较低;其三,农民需要正确、有用、及时、全面的农业生产和销售信息;其四,农民需要在获取信息的过程中是方便和安全的。由此可知,在对农业信息资源进行加工、整合时,要从用户自身信息获取水平和需求出发,遵循一定的原则,才能达到预想中的目的。 1.1标准化、规范化原则 网络上众多的信息资源和数据库中丰富的资源之所以没法通过某一种方式就可以全部访问,除了商家不同和费用攻取等问题外,最主要是他们之间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来规范,格式、技术接口、输出标准等方面的不同,都让我们面对这些丰富的信息资源却无能为力。信息资源整合就是要通过对信息资源的内容、形式和与其相关的技术进行整合,共用一个统一的标准和规范,在尽可能宽广的范围内方便地使用已经进行了二三次整理和加工的信息资源。因此,标准之于信息资源整合是前提和基础。只有依据一定的标准来进行农业信息资源的整合才能避免因资源重复建设导致的人、财、物的浪费和损失,让用户可以方便、优惠地访问和获取相关资源。 1.2共建、共享原则 遵循标准化、规范化原则其实也是为信息资源的共建、共享打下基础。信息资源的共建、共享是为了集中一定范围内有限的人、财、物对信息资源进行深人加工、整理,但是由于管理体制上存在的条块分割、管理松散、部门与部门之间沟通不足等问题,让信息资源的共建、共享面临很多问题。要解决这一问题,需要政府出面,建立起统一协调的、布局合理的管理体系,加强各相关部门之间的联系和沟通,为农业信息资源的共建、共享创造条件。 1.3信息安全原则 农业信息资源中的部分数据会涉及到国家秘密、国家安全,需要绝对的安全,但是农业信息资源需要一定程度的开放才能满足用户的需要,于是产生了开放与安全的矛盾,因此,我们需要在安全和开放两者之间寻求一个平衡点,既要能保证用户方便地使用这些信息资源,又要保证这些资源处于一个安全的状态。而保证信息安全可以通过网络安全区域的划分、中心数据库的摆放位置、防火墙的利用、加强内部监控与审核、第三方认证等方法来保证信息的安全。 2.农业信息资源整合中关键技术分析 农业信息资源整合的主要目标是在信息技术的支撑下,对网络、数据库中包含的对农业生产和销售有指导作用的无序信息资源进行融合、类聚、重组,形成一个新的资源有机整体,保证用户可以方便、准确、及时地获取他们需要的信息。因此,信息整合技术的进步和完善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信息资源整合的步调,需要尽力挖掘新技术服务于信息资源整合和信息利用。 2.1基于XML的数据描述标准 (XMLExtensible Markup Language)是一种用于描述数据的标记语言,主要使用文档类型定义(DTD)或者模式(Schema)来描述数据,与描述页面的HTML有相似的式。它可以利用We浏览器进行数据确认,还具备易于生成数据的优点,囚此,它可以在不同的部门和部门内部方便地进行数据交换和利用。如果制定出XML的标准并广泛应用的话,那么不仅是企业或部门之间的数据交换变得更容易,而且语音数据和动态图像数据这些过去数据库中难以进行处理的数据也能轻松地转换成数据库,这对信息资源的管理而言将会前进一大步。再加卜XML独立于平台,有利于跨平台问的信息交流,完全可以充当网际语言,并有希望成为数据和文档交换的标准机制,它所具备的准确表达信息真实内容的特征,不仅可以降低应用程序的负担,也使摺能工具的开发更为便捷: 2.2有关Wel的论述 Intentet采用超文本和超媒体的信息组织方式,将信息的链接扩展到整个Internet卜,而Web就是一种超文本信息系统,它不仅可以让文本从一个位置跳到另一个位置,使用户可以从中获取更多信息的同时,在主题的选择上也任意可行。而Web具有的图形化、易于导航、与平台无关、分布式、动态和交互式的特性,让信息资源整合的共享机制建设、适时更新和与用户互动机制建设等问题都能得到很好的解决。We中的图形化显示功能,可以提供将图形、音频、视频信息集合于一体的特性,使农业信息资源整合后为农户提供一些非常形象、易懂的信息资源的技术问题得到了很好的解决。 2.3有关Wel Service的论述 Web Service是由“3C”标准组织定义的,采用XML通过UML来接口和应用绑定的软件体系结构,这些定义接口可以被其他软件系统发现,并通过基于XML和IP协议的消息通讯机制集成到不同的应用系统。它是继Web访问之后的新一代资源方法,有着更大的灵活性和交互功育挂。 Web Service完个基于XML(可勿展标记语言),XSDXbIL Schema )等独立于平台、独立于软件供应商的标准,是创建可互操作的、分布式应用程序的新平台,具有跨平台的可互操作性能。通过Web Service不仅能跨越不同客户端和服务器之间的防火墙阻碍而进行正常通信工作,还可以将用不同语言写成的,运行在不同平台的各种程序方便地进行集成,为用户提供一个统一的界面,甚至在软件和数据重用方面也有所成就。Web Service在允许重用代码的同时,可以重用代码背后的数据C当然,Web Service在通过Wel进行互操作或远程调用时的用处更是显而易见。 3农业信息资源整合系统功能及其实现 农业信息资源整合就是按照农业信息资源之间的指示关联,依据一定的标准进行信息资源的优化重组,形成系统化、摺能化的数字资源体系。当然,在农业信息资源的整合过程中,需要标准、法律、安全、机构作为支撑,以保证信息资源整合效果和功能的实现。 3.1农业信息资源的发现、采集 农业信息资源整合的首要前提就是要运用科学的方法,将大量分散于网络上的相关信息资源进行筛选、采集。但由于网络信息资源在丰富多彩的同时,杂乱、无序、冗余的缺点也会显现出来。为了避免农业信息资源采集与揭示的随意性、无计划性和盲目性,采集网络信息资源也要严格执行一定的标准。结合农业信息资源和用户信息需求的特点,笔者认为对农业信息资源的采集需要遵循以下主要原则: eq \o\ac(,1)1实效性原则。由于网络信息资源更新过快、链接的时效性强等特点,需要对录人的站点定期进行跟踪,即时清除陈旧信息和死链接,并随时搜索本学科最新的政策和信息动态。②实用性原则。农业信息资源整合的主要目标是为用户提供农业生产和销售信息的服务。通过对当前国家农业政策、农业技术的发展和运用以及农产品需求等信息的搜索、加工、整理,让用户在进行农业活动时,跟当前农业的发展和需求形势紧紧相联,生产市场需要的产品,减少因信息获取不全或不正确而导致的经济损失。③高质原则。农业信息资源的主要用户—农民的信息获取素质相对较低,这就需要对农业信息资源进行采集时,遵循高质量的原则,采集一些用户急需的和有用的信息资源。有效的农业信息资源整合不仅要是该领域全部的信息资源,信息资源的高质量也是关键。④内容全面性。农业信息资源整合必须以搜集全面的农业信息资源为原则,不仅要从整体揭示农业发展状况,还要搜集到具体、全面的农业生产和销售信息,搜索范围也要涉及到国内外该领域的各种信息资源,通过网络数据库、网上动态信自、网络出版物、学术会议、相关标准和专利等途径获取全面的农业信息。 3.2农业信息资源的描述 农业信息资源整合系统功能实现关键的一步就是对所采集的相关信息资源进行深人的加工、整理,重组为优化的信息资源体系,而在这个过程中,数据描述、转换和处理是重头戏。尤其是对信息资源的描述,是决定今后共享和数据质量的关键,农业信息资源的整合不能仅停留在链接一些相关网站的基础上,还要对这些链接的网站类型、内容、特色进行尽可能详细的描述和揭示。因此。应从资源标引深度和信电记录的标准化来考虑信点资貌招合的问题。即要遵循一定的数据描述标准和格式,加强信息资源统一描述和标引的建设。现在国内外通用的网络信息资源描述方法主要是都柏林核心数据(Dohlin Core ),它是专门针对网络信息资源的特征而创建的,涵盖了资源的重要检索点、辅助检索点和相关检索点。当然已经如此完善的Dohlin Core标准中也会有没有涉及到的内容或我们需要重点提示的内容点,这就需要我们根据现实需要加以补充,以求更全面地对资源进行描述。 3.3农业信息资源的 对信息用户而言,他们所关心的不是信息资源整合的技术问题如何解决,而是这些经过整合的信息资源对他们来说有没有价值或者这些有价值的信息的获取方法是不是简便、快捷,而所有信息用户最关心的问题只能通过信息资源的和查询来解决。农业信息资源的系统需要存储所管理的各个站点的数据,并提供信息、模板制作、系统备份、日志管理及系统的支持文件,存于主服务器上,只有管理员才具备其访问权限,一般的用户不能访问。在信息系统中,要保持界面风格的一致性,系统最好用统一的CSS来定义。同时,为了随时了解用户心理,得到信息使用反馈信号,需在系统中设立适时交流、用户调查和信息内容评介等模块,借助一些智能化的技术来解决非面对面交流带来的一些问题。 农业农村论文:浅析农村中职学校农业类专业适应新农村建设人才培养的研究 论文关键词:初中地理 课堂教学 方法改革 论文摘要:中学地理教育在社会上急功近利思潮和学校中应试教育思想的双重冲击下,教学水平处在低谷状态。初中地理教学是目前中学地理教育中最需要突破的薄弱环节。在素质教育的新形势下,笔者认为初中地理教师可以从以下方面进行课堂教学方法的改革与实践。 农村中等职业学校农业类专业多年来为当地农村培养了大批的科技人才,随着新农村建设的不断深入,农业的发展越来越依靠科技进步和科技人才的培养,在新形势下如何确定培养目标、培养什么样的人才成为职业学校新的课题。 一、农村中职校培养农业科技人才的现状 随着经济社会的深入发展和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对人才的需求越来越大,但目前来看,农村中等职业教育在专业设置上紧跟社会发展的需求,向第二、三产业方向倾斜,第一产业的农林牧专业呈现逐渐萎缩的趋势甚至被裁掉。有的学校虽然保留了部分农业类专业,但学生的目标是升入高等学府继续深造,将来有利于谋求一个好的职业,没有把服务农业放在首要的人生目标。据有关部门统计,我国农业专业技术人员不足130万人(包括农民技术员),与农业人口的比例不足千分之一,而欧美等发达国家这一比例己超过千分之四,这与我国农业的基础地位很不相称。农业科技人才的大量短缺与培养科技人才过少的矛盾日益突出,即便这样,很多中职学校仍把重点放在对初中毕业生的培养上,这就加大了培养的局限性,培养的数量捉襟见肘。由于学生的学习动机或者说学习目的的偏离,培养的质量更值得怀疑。 二、农村中职校培养农业科技人才的优势 (一)地里位置的优势。 农村中等职业学校大都地处农业生产前沿,与农业生产能近距离接触,有着广泛的群众基础。职业学校能在第一时间掌握农业生产的动态,可以有目的的进行指导和服务。在遇到农业生产中出现的典型的、普遍的、共性的问题时,可以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综合治理,还能做到防患于未然。 (二)办学经验的优势。 职业学校基本上是从农业技术中学转轨而来,有着多年的办学经验。在对农业人才培养上,可以采取灵活的办学模式,既可以培养初中毕业生成为中等职业技术人才,还可以培养生产一线的农民,使其掌握先进的科学生产知识。 (三)师资力盆的优势。 就目前而言,很多农村职业学校农业类专业教师占专业教师的20-25%,有的学校这个比例还大。他们大都是八十年代为职业学校定向培养的师资力量,对农业生产有着深厚的感情,农业科技知识比较扎实。 三、农村中职校培养农业科技人才的措施 (一)培养目标的重新定位。 针对目前农业发展迫切需要科技人才的现状,职业学校要构建多层次农业科技人才培养体系,其中中等职业学校的培养目标定位应该是农村留得住、能创新、有作为的中等专业技术人才。他们不但对所学的专业知识精通,还要熟知相关专业知识,要成为农业生产中的多面手。在实施教学上,要合理安排理论教学内容,不断改进教学方法,强化实践性教学。可以把教室搬到田间地头甚至鸡舍猪圈,让学生亲自动手去做,从感性认识上强化训练。与此同时,更新旧观念,不断传播先进的生产、经营、管理知识,使学生置身于农业科技前沿,用先进的知识武装头脑。加强学生的继续教育,培养学生自主学习的优良品质,鼓励学生敢于创新,敢于实践。 农村中职校在培养初中毕业生的同时,还应把培养人才目标对准农业生产一线的农民。这些农民对农业生产有着深厚的感情,他们渴望知识,学习目的明确,针对性强。在职业学校深感农业类专业招生难、在校生少的同时,有一个庞大的农民队伍急需培训和学习。他们在农业生产中经常遇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但苦于无门,不知道去什么地方请教,职业学校恰恰是为他们解决这些问题的桥梁,完全可以利用专业知识服务农民。 从某种意义上讲,职业学校也只有重新对培养目标定位才能做到可持续发展。在职业学校的办学过程中,农业类专业逐渐萎缩、招生困难、办学特色不明显等都制约了农业类专业的发展,从而失去了农村中职校生存的根基。将培养人才目标定位在农民这个群体上,学校将在农业广阔天地大有作为,会使学校焕发出勃勃生机。 (二)培养模式的不断创新。 职业学校沿袭普通中学的办学模式显然背离了职业教育发展的真谛,职业教育不能把学生禁锢在课堂上,不能把学生埋在书本里,实行开放式教学成为职业教育发展的必然。培养目的的定位为多种多样的培养模式提供了可能。培养在校生时可以采取动态的教学过程,根据不同学生的爱好,让他们自己制定农业生产的一个小环节,并付诸实施,教师则针对每一个生产环节进行有目的的指导,这样以来学生就可以通过实践掌握理论知识。 针对农民的培养可以采取灵活多样的教学模式进行,农业类专业包涵了农林牧等专业,不同的行业生产也各不相同,比如从事种植生产季节性较强,而从事养殖生产的季节性就差一些。随着集约化程度的不断提高,各行业的细化程度也越来越强,这就要求农民培训具有较强的针对性。既要从基础知识上强化,又要在专业技能上提高。从培训时间上看,种植类专业可以在农闲时集中进行培训,而养殖类专业可以利用下午或者晚上的时间进行。从培训层次上看,可以进行短期培训,培训后经考试合格后发培训证书:可以注册中职学籍,采取学分制的形式,修满学分即可毕业,享受中职生待遇;可以参加“一村一名大学生”培养工程,按照中央电大学习包的要求,有步骤、系统地进行学习,最后按课程所修学分毕业。 因此,农村中职校在培养模式上要有突破、有创新,不能把眼光停留在传统的教育模式上,要看的更远,只有采取多种形成是培训,才会有更多的培养对象,职业教育才有活力。 (三)培养方案的制定。 培养目标和培养模式确定后,就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培养方案。培养方案一定要有针对性,既要考虑到农民群体特征,又要考虑到个性发展;既要有稳固的基础知识,又要有前沿的专业知识。培养方案可以以学习包的形成发给每一个学员,让他们有目的的去学习,在学习以前要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和想做什么,方向的确定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农业农村论文:搞好农业综合开发 促进新农村建设 摘要:文章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出发,以河北省邯郸市为例分析了我国农业综合开发的实际情况,认为农业综合开发体现了新农村建设的基本要求,应该成为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支持力量。农业综合开发的内容随农业发展阶段变化应有所调整,文章针对新农村建设的要求,对农业综合开发工作提出了几点建议。 关键词:新农村建设 农业综合开发 农村经济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在我国农业进入新的发展阶段后,党中央做出的一项具有前瞻性的重要战略部署。新农村建设将有利于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推进现代农业建设,增加农民收入。农业综合开发是国家支持和保护农业发展,改善农业资源利用状况、优化农业结构、提高农业生产能力,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战略措施。我们认为,农业综合开发的根本目标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基本要求是一致的,农业综合开发的建设内容是新农村建设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在新农村建设中应重视发挥农业综合开发的重要作用,通过拓展开发领域等手段实现农业综合开发制度的创新,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一、农业综合开发是促进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手段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基本要求是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农业综合开发的主要目标是在一定的时间里和确定的区域内,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增加农民收入;农业综合开发的主要内容是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培育农业特色主导产业、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加快农业科技推广;在综合开发中要求兼顾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和谐统一。由此可见,农业综合开发与新农村建设紧密相关。农业综合开发目标的实现过程,也是促进新农村建设目标实现的过程,尤其是农业综合开发要求同时取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这也正是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必须要实现的。农业综合开发所包括的土地治理项目、多种经营及龙头项目、专项科技示范项目等几类项目的建设将有利于促进农村地区的生产发展和村容整洁、农民的生活宽裕及文化素质的提高,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组成内容。总体来看,农业综合开发在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突出,已逐步成为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建设,促进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财政实力增强的一支生力军。 (一)加强了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增长 农业生产基础设施是提高农业生产效率的基础。通过农业综合开发,增加对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逐步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农业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和可持续发展的能力,有利于促进农业生产的增长。河北省肥乡县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在2003年到2004年间,完成土地治理项目总投资291万元,建设面积5000亩;完成打配机井45眼,铺设地下防渗管道40公里;增设变压器6台,埋设地下低压电缆20公里;整修道路20公里,植树6万株,建涵管100处,改良土壤0.5万亩,建良种基地0.2万亩,新建良种仓库300?、晒场500?;购置农业机械3台套,良种机械4台套;推广新技术2项,培训1000人次。通过工程建设,项目区土壤得到了改良,水电设施得到了改善,真正做到大地方田化,林路网格化,用电安全化,浇地防渗化,地下电缆和防渗管道成网连片。项目实施后不仅大大减轻了劳动强度,方便了农民生产,而且降低了生产成本,取得了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项目完成后,肥乡县当年新增粮食生产能力94.4万公斤,新增棉花生产能力9万公斤,新增农业产值384万元;新增和改善灌溉面积0.5万亩,年节水18.4万立方米。他们还利用棉花和圆葱在种植时间和空间具有互补性、技术易学这一特点,把棉葱间作技术引进到项目区。在不影响棉花生产的同时,间作套种圆葱,实现亩产圆葱4000~5000公斤,增收1500元左右,年人均增收280元。 (二)积极发展农业产业化项目,促进了农民增加收入 在安排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时,一般要充分考虑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发展优势农产品的要求,对能够带动农村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的优势农产品项目,要加大扶持力度;要通过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和优势农产品的区域布局,充分发挥农业比较优势,培育优势农产品,努力把优势农产品做大做强,稳步提高我国农业的国际竟争力。因此,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体现了政府的导向,在资金上给予了财政扶持,使项目区的农民和干部开拓了思路,培育了新的经济增长点,增加了农民收入的来源渠道。比如河北省魏县天仙果品批发交易市场是该县2002年~2004年连续三年立项重点扶持的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完成建筑面积17万平方米,总投资9306万元,2003年实现交易190万吨、交易额25亿元、产值10238万元。在该批发交易市场的带动下,目前魏县全县蔬菜果品基地已达到50多万亩,15万多农户户均增收2500元。 (三)投资生态农业项目建设,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 农业综合开发具有区域性、综合性的特点,通过统筹规划,实行山水田林路综合治理,加强农田林网建设,支持退耕还林还草,开展防沙治沙,治理水土流失,可以有效地保护和改善农业生产环境,是促进我国农业可持续发展的一个重要推动力量。河北省邱县在新马头镇的15个村内建设了2万亩棉田膜下滴灌高效节水示范工程,该项目总投资793.16万元,可控2万亩棉田,亩均投资396.58元。项目实施后,项目区年可节水214.5万立方米,比常规大水浸灌相比,亩可节水107.25立方米/年,节水率达46.6%,从经济发展的总体来看,这项节水工程的实施,不但节约了水资源,同时也达到了省电、省工、省时的效果。由于没有了传统的土垄沟,还节约了耕地,增加了种植面积。该项技术采用肥水同灌,肥料效益大大增加,土壤板结状况得到改善。据初步统计,实行棉花膜下滴灌后,亩可增产籽棉50公斤,土地利用率提高4%,亩节电费36元,亩节用工费30元。 (四)投资能源生态项目建设,改善了农民生活环境 生态环境的恶化,对我国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的影响越来越大。遏制生态恶化趋势,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是一项十分艰巨而紧迫的任务。近些年来,农业综合开发对能源生态项目的投资,对于改善农村地区生态环境,提高农民生活水平具有明显的促进作用。河北省临漳县农村能源生态建设项目是国家立项的农业综合开发生态类项目,总投资600万元,建设年限是2002~2003年,分别包括兵马寨、西五岔口、十里后三村的生态文明村创建和万亩示范城中的两个生态猪场的创建。项目新建沼气池501座,单池年产气量达640方;改厕302个,厕所使用面积不低于1.5平方米,改圈302个,猪圈使用面积不低于7平方米;硬化道路7000米,改良果园67公顷,新建日光温室大棚20个;扶持养猪场2个,存栏达到200头种猪,年产猪仔达到3000头,科技培训700人次,技术示范4项,新增科技范平面积68公顷。通过项目建设,项目区年产无公害蔬菜4.8万公斤,年产无公害果品110万公斤,年产商品猪8000头,猪仔3000头,年产沼气32万立方米,总计年新增产值720.8万元,利税205.5万元,农民人均增收195.5元。项目的建设净化了庭院,美化了街道,形成了较完整的农业生态链,提高了农村人居环境质量。 (五)推动了农业科技进步,提高了农民的素质 农业综合开发通过不断提高对科技的投入比重,积极推广先进适用的农业技术,加速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加强对农民的技术培训,提高了农民的科技文化素质。河北省广平县农开办在2004年冬季,抓住冬闲的有利时机,积极聘请专业技术人员,组织农民搞技术培训,完成集中培训3期,现场培训7次,印发技术资料2300份,培训农民2000多人次,使1600多户农民初步掌握了优质小麦、玉米种植、节水灌溉、无公害蔬菜栽培、金银花栽培种植、配方施肥等农业实用技术,使项目区基本达到户均1~2名明白人,进一步提高了农民的素质。 二、对加强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的几点建议 农业综合开发具有丰富的内涵,建设目标和内容都是多元化的,不同时期侧重点不同,随农业发展阶段变化和形势需要而有所调整。从十六届五中全会会议公报中关于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论述部分,我们可以看到,我国已经进入到对农业实施保护政策的阶段。在新的农业发展阶段,我们应该适时调整农业综合开发战略,尤其是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做好农业综合开发工作。 (一)进一步拓展开发领域,深化农业综合开发的内涵 农业综合开发必须把提高农业生产效益、改善农村环境、增加农民收入作为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进入新的农业发展阶段后,要在改善农业生产条件的同时注意改善农村的生活环境,要把整个农村地区的生态环境建设与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农民生活环境紧密结合起来;在进行土地治理项目的同时也要注意农村地区基础设施的建设,统筹考虑农业生产设施与农村生活设施的建设问题;将农业技术推广与农民文化、技术素养的培育结合起来,提高农民群众的生产技能和综合素质。 (二)多渠道多方式筹集资金,增加农业综合开发投入 目前农业综合开发实行的是“国家引导、配套投入、民办公助、滚动发展”的投入政策。但从实际情况看,各地对财政投入特别是对中央财政投入的依赖性较大。面对巨大的农业开发任务和新农村发展要求,仅靠国家财政投入是不够的,必须调动地方、企业、社会各方面力量的积极性,多渠道多方式筹集资金,增加农业综合开发投入。尤其是在进行农业产业化项目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要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对民间资本的引导作用,形成高效的农业综合开发投融资体制,充分利用市场机制,探索商业性开发、股份制合作开发、BOT等不同投融资方式,以更好发挥农业综合开发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 (三)构筑促进农村经济增长的基础平台,多方面增加农民收入 促进农民收入增加,保证农民生活宽裕是新农村建设的基本要求,而农民收入增长缓慢又是当前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人若干政策的意见》指出 “农民收入长期上不去,不仅影响农民生活水平提高,而且影响粮食生产和农产品供给;不仅制约农业经济发展,而且制约整个国民经济增长;不仅事关农村社会进步,而且事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不仅是个重大经济问题,而且是个重大的政治问题。”因此,农业综合开发要以改善农业基本生产条件为中心,抓住促进种粮农民增收这个重点;同时要积极推进农业结构调整,促进农业产业协调发展,努力挖掘农民增收的潜力;还要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农产品转化增值,延长农民增收的价值链。 (四)发展农业高新技术,推进现代农业建设 现代科学技术是现代农业发展的核心动力,已经广泛而深入地渗透到农业生产、加工等各个领域。在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中,要继续加大对科技的投入,以提高农业机械化装备水平、提高农业生产技术。加大科技投入要围绕项目区主导产业和优势产品进行,着重解决科技进步中的关键和薄弱环节,重点推广优良品种以及与优良品种相配套的种养技术特别是节水灌溉技术。结合项目建设,要进一步加强对农民的科技培训,提高劳动者素质,培养与建设现代农业要求相适应的新型农民。 (五)坚持以人为本,发挥农民在农业综合开发中的主人翁作用 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规划和建设要充分听取农民群众的意见,尊重农民群众的权利,确保农民群众的基本利益不受损害;要从实际情况出发,符合当地的自然条件和农民群众生产生活习惯的要求,为农民群众生产生活提供便利,为形成良好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奠定基础。产业化项目必须是能带动农民增收的项目,做到国家利益、企业利益和农民利益统筹兼顾。在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理过程中,要充分发挥农民群众的自主创新能力,进而引导和发挥农民在农村经济建设中的主人翁作用,让农民群众真正成为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体和活力。通过这些措施的实施,不仅能够提高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的效率,也将为引导农民积极参与农村的民主管理创造有利的条件。 农业农村论文:从农村社会文化传统看当代中国农业的演变 [摘要]如何解读中国农村社会文化传统对农业演变的影响?如果仅仅只从“文化背景”的角度,静态地、平面化地阐释文化与农业发展的关系,并不能深刻地揭示出文化与农业发展二者之间某种必然的动态联系,即某种动态规律性。本文从“文化结构”这一概念出发,从“文化结构”与“文化功能”关系的角度,将农村文化传统放入文化结构中去,审视其在当代中国农业演变的历程中所发挥的作用。 [关键词]农村社会文化传统 文化结构 结构功能 农业演变 一、引言 20世纪后半期,中国农业经历了两次剧烈的转折,第一次发生在1949年,运动,使广大农民“耕有其田”,调动了农民压抑已久的积极性,农业短期内获得了快速发展;第二次发生在1978年,在全国范围内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再次将土地使用权还给农民,农民积极性再次被调动起来,农业生产获得迅猛发展,农民的温饱问题因此而得到解决。然而我们注意到,第一次大转折的后期发生了问题才导致了第二次转折即农村改革的开始,第二次大转折之后又出现了新的问题,这就是人们关注的中国“三农问题”??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这两次转折后期所发生的问题,都与制度相关,性质显然各不相同,但其问题内部的根源是否具有同一性?如果具有同一性,那么研究两次大转折之间所发生的问题原因与结果将对三农问题的解决提供一种决策参考。 20世纪德国著名的社会活动家马克斯·韦伯为我们提出了一种研究和解决这一问题的新视角。韦伯毕其一生学术生涯孜孜不倦地寻求一个疑问:为什么工业革命发生在英国,而不发生在曾经最早孕育过资本主义萌芽的中国?他的答案是:中国是儒教社会,儒教与资本主义伦理是格格不入的,而西方是新教国家,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是一致的[1] 。韦伯的理论尽管有很多争议,但他毕竟从一个新的角度提出了文化传统与社会经济发展的深刻联系。按照韦伯的视角,当代中国农业发生的曲折的演变历史是否与中国农村的文化传统有某种联系呢? 答案是肯定的。中国的农业问题本质上就是农民问题。研究农业,首先必须研究农民。而要研究农民就必须了解农民的文化传统。在农业发展的历史进程中,常常出现的情况是,政治家和经济学家们联手将一些符合他们理想的主张,变成“政策”或“制度”,强加于农民,结果由于对农民缺乏了解造成发展规划的失败,而他们往往把这种失败归因于农民的不合作。事实上,正如美国著名现代问题专家英格尔斯在谈到制度在国家间移植时所指出那样:“如果一个国家缺乏一种赋予这些制度以真正生命力的广泛的现代心理基础,如果执行和运用着这些现代制度的人,自身还没有从心理、思想、态度和行为方式上都经历一个向现代化的转变,失败和畸形发展的悲剧是不可避免的。再完美的现代制度和管理方式,再先进的技术工艺,也会在一群传统的人手中变成废纸一堆。”[2] 既然农村社会的文化传统对农业经济发展有重要作用,那么,如何诠释这种文化传统的作用,并且能把它的影响单独提出来,甚至提出如何通过影响文化演变来促进农业经济的发展,对于农业学者来说是一种责任。 二、关于农村社会的文化传统及其作用的解读 中国农村社会的文化传统脱胎于农业社会,蕴含于中国文化传统之内,其本质是农业文化。在中国,农业文化不仅是农村的文化,也是城市文化,贯穿和渗透于社会生活各领域,是社会各阶层的文化。而在社会日益工业化的今天,作为中国农业文化的发源地-农村和农业文化的主体??农村,更多地保留了农业文化的传统。今天看来,中国农村文化传统的集合不仅界定了中国农民与西方农民的区别-中国农民几千年来一直生活在一-个以儒教为主导的伦理社会中;也界定了农村社会与城市社会的区别??城市社会近代以来经常发生的文化革新运动对儒教传统文化进行较大程度的革新和改造;还界定了农民阶层同其他界层的区别??农民一直依附于土地,土地收成在于“天”,同在儒教背景下,农民形成了自身的价值观念体系。因此,中国农村社会的文化传统具有其自身的独特性,这种独特性既内化在农民意识深层,又显现在社会生活的表层。 中国农村文化传统的内涵非常宽泛,但并不是所有文化传统质数都能够对农业演变发生实质性影响。小农意识被认为是中国农民最典型的文化品格,有人指出“小农意识”的核心是保守主义、狭隘功利主义和封闭主义,它是中国农民的精神传统[3] 。依笔者看来,小农意识并不是正统的意识形态如儒教所支持或支撑的对象,也不是农民终极的价值目标,它只是一种为达到某种目标而采取的策略,它是中国农民在农业社会制度、技术和资源约束下长期理性选择行为的结果,一旦环境发生变化,“小农意识”也会迅速改变。看看今天中国农民,尤其是东部开放地区的农民,我们就可以发现,这种“小农意识”在他们身上正在土崩瓦解。所以从根本上说,小农意识并不是中国农村社会文化传统的主体。 中国农村今天所感受作为历史沉重包袱的还有臣民意识、听天由命、抱残守缺、不求进取、封闭意识等等,它们是传统文化遗存中作用于现实社会的沉渣和糟粕,正在随着时代的进步而淘汰,自然它们也能不归入中国农村社会的文化传统主体。 中国农民自古以来就有强列的民族自尊心,有勤劳、勇敢和吃苦耐劳的美德,有百折不挠、愈挫愈奋的自强精神,这些都是我们民族在诞生阶段就逐渐形成,在民族发展过程中始终存在,并且是我们民族过去需要、现在需要,将来仍然需要的“永恒传统”。它们是不是中国农村社会文化传统的主体呢?答案显然易见,我们只要稍做考察就会发现,这些美好的传统在其它文明国家也都存在,并不是中国农民所独有,所以它们不足以界定出中国农村社会的文化特征。 中国农村传统文化的主体应该是那些融入中国农民血脉,不可轻易改变的东西如“家庭价值观”、“家族主义”、“平均思想”、“乡土关系观”等等,它们反映了中国农民意识深层的价值取向和在这种价值指导下的行为模式,这样的文化传统,即使是在中国最发达最开放的乡村,我们依然能感受它的强劲生命力。事实证明,能够对中国农业演变发挥有效作用的文化传统也是正是它们。 如何解读中国农村社会文化传统对农业演变的影响?如果仅仅只从“文化背景”的角度,静态地、平面化地阐释文化与农业发展的关系,并不能深刻地揭示出文化与农业发展二者之间某种必然的动态联系,即某种动态规律性。本文从“文化结构”这一概念出发,从“文化结构”与“文化功能”关系的角度,将农村文化传统放入文化结构中去,审视其在当代中国农业演变的历程中所发挥的作用。 什么是文化结构?按照费孝通教授对文化层次的理解,文化包含着三个不同的层次,有器物层次、组织层次和精神层次。在这几个层次当中,器物即生产工具、生产条件等;组织层次包括政治组织、宗教组织、生产组织、国家机器等等;精神层次主要是指价值观念的层次[4] 。笔者认为,费教授的文化三层次概念,已经形成了“文化结构”的框架。文化结构有合理与不合理之分,它的功能则有优劣之分。文化结构合理,是指其内在组成部分处于协调平衡关系中,内部各质数自洽,在这种结构中,各个组成部分的积极能量能够最大程度地发挥出来。反之,文化结构各部分相互抵触或排斥,文化质数的负面能量尽性发挥,这种文化结构的功能便处于劣等状态。由于意识形态和制度政策的的引入,农村不同时期有不同的文化结构,农村文化传统在不同的文化结构中有不同的地位和作用,从而导致了不同功能效果。 三、 促进传统文化结构自洽使与农业初级合作获得成功 1949年运动,可以说是开辟了中国农业的新纪元。旧中国地主富农占有土地合并计算大约占全国耕地的60-70%,而他们的人口仅占全国10%上下[5] 。新中国“”将10%的地主富农所占土地及其它生产资料平等地分配给90%以上的无土地农民家庭,这实际上就是通过分配方式的变革,将改革前多占资源的家庭拉下来,将原来少占或没有资源的家庭提上去,使资源的占有平均化。这正符合中国广大农民的思想传统,中国农民几千年来一直渴望的“平均地田”的理想获得实现,90%的农民的积极性获得释放,农业生产短期内迅速发展。1952年农业总产值较1949年增长了48.5%,年平均递增14.1%;粮食增长44.8%,年平均增长13.1%,是近代农业史上的少有“黄金”期。 事实上,世界上消灭或限制封建地主经济以实现农业革新有几种道路可以选择,一是英国式的道路,消灭农民小土地私有制,建立起大土地私有制相适应的租佃农场制,让绝大多数农民成为租佃农场的工人;二是美国式的道路,通过小农经济两极分化,小农经营逐渐演变成农场主雇佣工人经营;三是普鲁士式道路,让封建地主经济通过自身改良来逐渐演变,地主庄园改为雇用工人,按照农场经营方式组织生产。这几种方式都是西方国家走过的成功道路,但它们在中国却难以走得通。 中国农村社会中广泛存在着平均主义思想,这种平均思想是中国农民对几千年中国封建制度的反叛,是对现实社会不满的补偿心理。中国封建社会土地等财产的拥有权历来都是与强权联系在一起的,既不通过世袭,也不通过市场,土地所有权随着政权的更替而更替,一直处于动态的变化之中。但底层农民始终没有土地拥有权,农民对这种土地所有制的不合理性是觉醒的,历次农民起义都把“均平”、“均贫富”、“均田”等做为旗帜,反映了农民阶层对“平等地权”的向往,在长期的不平等社会中孕育出了平等、平均的思想传统。 中国经济的基本问题是农民问题。要发展经济,必须考虑农民的愿望和利益,寻找最大限度地调动农民积极性的动力源,西方社会所走的上述三条道路中的任何一条,都无法找到这样的动力源。新中国领导人明智地选择了将土地平均地分配给广大农民,这种 “平均地分配”制度,与农民的“平均思想”的价值观念是一致的,从而维护了农村文化结构的自洽性,使结构中这种重要文化质素的能量释放了出来,形成农业生产的动力。 中国农村社会的家庭价值观也是促使““成功的文化因素。家庭价值观是中国先祖们在长期的生产和生活实践中进行理性选择的结果,并在中华儒学的倡导下,历经数千年颠扑不破。家庭对于中国社会来说,是社会的构成元素,而家庭对个人而言,则是基本的利益团体,也是必须为之服务的对象。在家庭内部,每个成员都会自觉地努力为家庭争光,家庭成员彼此之间的义务是终身的责任,家庭内部结构稳固。所以,如果将家庭看成一种组织,那么任何其它组织都不可能比它有更强的凝聚力,因而若以家庭为农业生产经营单位,其家庭成员的劳动监督成本几近为零,这是其它生产组织所不能比拟的,可以说,具有家庭价值观的中国比具有自由主义、个人主义传统的西方国家更适宜于农业小生产家庭经营。 后,有些农户因生产资料不足或缺乏技术,独立生产出现困难,为了发展生产走“组织起来,互助生产,共同富裕”的道路势在必行。同时,选择马克思主义的新中国领导人将引导农民走社会主义道路的具体形式寄希望于合作社。中国农村的传统合作形式是以血缘关系的家族和地缘关系的邻里。这种在血缘和地缘基础上建立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就是具有浓郁东方文化特色的“乡土关系”。中国的古语“远亲不如近邻”、同姓之间“500年前是一家”、“老乡见老乡,两眼泪汪汪”等等,都生动地反映了农村社会“乡土关系”价值观念深入人心。以后的互助合作形式即互助组和初级社,释放了“乡土关系”这种农村传统文化结构中重要质数的能量。 互助组是一种简单的劳动互助形式。在生产资料仍然私有和分散经营的基础上,只是在劳动上实行不同程度的合作或换工互助,其所得产品归生产者个人所有;在劳动力和生产资料相互交换使用中,除相互抵消的部分外,不抵部分以实物或现金的形式给以补偿[6] 。 初级社实行土地入股,统一经营,按劳动和股份进行分配。这时土地及其他生产资料仍保留私有权,年终按生产资料的股份取得一定的报酬;全社劳动力统一由社里调配使用,社员按完成劳动日数取得报酬[7] 。 从互助组到初级社,作为农业合作制的初期,农业合作的规模小,合作组织成员基本上是亲朋邻里。这一时期,农民自发地结合起来,或亲戚、或邻居、或关系密切者相联合,户数不等,今天你帮我,明天我帮你,有牛的帮没有牛的耕地,有车的帮没有车的灌水,农民的生产积极性高涨,农业产量显著增加,出现了“单干不如互助,互助不如合作”现象。这一时期所采取的政策措施,符合农民的愿望,以家庭利益为中心,利用乡土关系进行的“互助合作”符合中国农民社会的传统价值观念。农业互助合作,也是马克思主义的重要思想,可以说,马克思主义中某些因素对中国传统文化的现代存在发挥某种助长作用。 总而言之,新中国成立之初的运动和互助组、初级社的政策导向都没有对农业传统文化结构形成强列冲击,相反,这些措施协调了文化内部结构,促使其内部质素的自洽和统一,使其中所蕴含的积极能量充分释放,形成了近代以来前所未有的生产力。 四、高级社和制度失败源于农业组织形式超越了农民传统价值 然而,新中国并没有在以农民家庭利益为中心的互助合作的道路上发展下去,而是在合作化过程中违背合作经济的原则,做出的政策导向和制度安排与文化传统严重背离。合作经济快速发成集体经济??高级社。在高级社里,土地和主要生产资料全部为合作社所有,总收入中社员消费部分按劳动日分配,彻底消除了土地和其他生产资料的私人所有权。 1955年以后,因为强大的政治推动和行政干预,在不到一年的时间内,互助组由714.7万个减至85万个,初级社由63.3万个减至21.6万个,而高级社由原来的500个猛增至544000个。1958年“”运动开始后,高级社开始全面升级为,实行政社合一的体制,既是政权组织又是经济组织。与此同时,将有生命力的家庭劳动方式加以破除,把家庭劳动方式视作封建农民家庭经济或资本主义个体经济,把它当成落后的、必须加以淘汰的劳动方式,认为家庭劳动具有小生产先天软弱性,与农业现代化、机械化格格不入,而集体劳动无条件地优越于家庭劳动,劳动规模愈大,社会主义成分愈多,劳动方式愈先进。自50年代到70年代末期,农业家庭劳动方式一直处于萎缩和濒于消亡状态。为了在器物层次上达成与新的组织形式相一致,同时还引进了大量的大型农业机械,明确要求农业的机械化“四年小解决,七年中解决,十年大解决”,试图尽快赶上和超过发达国家。接着,新中国又试图在价值观层次上对农民进行改造,为了使中国农民传统价值观念与新的制度和政策相适应,在施实新制度新政策的同时,不断地对农民进行集体主义、共产主义思想教育,以期达到改变农民价值观念的目的。然而,在价值观层次上对农民的教育似乎并没有起到太大的效果,传统始终是无法摆脱的天然纽带,它已经稳固地植根于农民的社会性格之中,积淀于农民的血脉里,在大多数农民身上,文化传统顽固地延续着,发挥着深刻的作用。 中国家庭价值观直接导致了中国农民两种看似矛盾的倾向即“集体主义”和“自私自利”。集体主义是在家族主义基础上衍生出来的,它的作用范围很大程度上也只是在家族内部或乡土关系内部。在治水过程中表现出来的集体主义形式也只是在危机关头所表现出来的一种生存理性。而长期的家庭价值观和家族主义使得中国农民对家族家庭利益以外的事情漠不关心,不大尊重与己无关或关系较远的人和集团的利益,而具有明显的“自私自利”倾向。 初级社在短期内快速向高级社和过渡,实行大集体经营,将农民所占有的牲畜和大农具集中起来统一使用管理,以集体劳动方式取代家庭劳动方式。同时,在分配上实行平均主义,“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这使得农民错误地认为集体利益是“家庭利益以外的事情”,与己无关或关系较远,因此“偷懒”成为农民一种理性行为。正如人们描述社员们的那样“田间劳动看日头,撑锄头、坐田头,出工不出力,浪工窝工”。当偷懒行为没有得到惩罚的时候,“偷懒行为”就变成了一种“集体行动”,集体灾难便形成了。1959年至1961年由农业衰退导致的严重饥荒被认为造成了近三千万人口死亡[8] 。此次农业危机并没有使领导人认识到问题的症结所在,既不完全退回去,又不得不有所改变,实行了“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体制。事实证明,这种体制是失败的[9] 。中国农业一直徘徊不前,粮食严重短缺,直到1978年,全国人均占有粮食只有633公斤,同1956年相比,只多了19公斤。八亿农民搞饭吃,饭还不够吃。 从以上不难看出,“高级社”、“”时期,中国农村的文化结构是中国农村文化传统与外来文化共同作用形成的,文化结构的第二层即组织形式是外来的,非传统的,而第三层次即农民的价值观念的根基仍然是传统的。观念要体现为制度和机构,制度和机构的功能就是履行对价值观念的承诺。很显然,这一时期的农村制度和机构即组织形式与农民的传统价值不能统一,因而不能履行对农民价值观的承诺,农村文化的整体结构由于外来文化的不合理参与变得不自洽。这种文化结构作用下的农业经济自然不可能获得很好的发展。 五、20世纪70年代末的农村改革本质是促使农业组织形式回归到传统价值 集体化的生产方式导致了农民的生活水准的降低或停滞,为了自救,中国少数地区的农民开始冒政治风险搞“包产到户”,最为著名的是安徽小岗村。包干到户是小岗村农民在当时社会经济条件下所做出的生存理性选择,事实证明了这种理性选择的活力,从而最终被最高领导层认可。1978年中共中央着手农村改革,虽然在最初的几年在观念和行政上对分田到户仍有种种限制,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却不胫而走,在短短两年内被迅速推广到全国,在全国范围内恢复了农业的家庭经营,确立了农民家庭在经济中的独立主体地位。农民的积极性被充分地调动起来,创造了前所未有的粮食生产记录,1988年全国粮食总产量近4亿吨,较1978年增长了29%。有关研究表明,这一时期的生产组织形式对农业增长的贡献率占42.20%[10] 。在不长的时间内便一举解决了中国人的吃饭问题,并从根本上扭转了中国粮食来源很大部分依赖进口的局面。 1978年开始的农村改革,实质上是对农村文化结构的组织形式进行了调整,使其与中国农民的传统价值观念和器物水平相适应,从而使中国农村文化结构再一次实现自洽。农民由于摆脱了人身依附关系,成为独立的生产者进入市场,建立各种契约关系以取代身份关系,文化传统各种质数的能量很快便释放了出来。 随着承包制的深入,家庭农场、家庭养殖场、家庭加工厂、家庭林场、家庭服务业如雨后春笋,特别是农村专业户的出现和发展,使古老的“小而全”的家庭经营方式突破了自然经济的束缚,走上了小而专的商品生产道路,推动了农业生产分工的不断细化,深化和并向着广泛的协作和全面的专业性社会服务方向发展,使中国农业因此而出现了前所未有的繁荣局面。 同时,以“乡土关系”为主要内容的传统文化与现代制度也耦合成了一个整体。家族、血缘和地缘关系仍然保持着凝聚力,而且与现代商业市场规则有机地结合在一起。村民们以家族亲属关系构成了他们主要的社会经济网络。外出经商打工的农民也倾向于与亲戚和同乡打交道,进行市场信息交流和商业合作。但是,“乡土关系”的运行已开始遵循市场经济的原则,讲究互利和有限度,而不是传统社会的道德互助。很显然,中国农民的传统价值观此时并没有成为经济发展的阻力,农民能够将它们与经济理性结合起来,大大节约了交易成本,创造了一种适合农民社会自身文化的现代家庭经济发展方式。 六、农业新问题的出现与传统价值观改造 生产和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必然出现新的限制因素。中国农业和农村经济经过十多年的快速发展,使得农村文化结构在“器物”层次上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这使得传统的组织形式和传统价值观念都有些不适应,从而又出现了新的一轮文化结构内部的不统一,不自洽。 今天的农民不满足于做一个“自给自足”的小农,农业生产的衡量指标不仅仅是“产量”,更重要的是经济效益即收入,因此农民不得不关注两个方面问题,一是农业技术或农业生产条件,二是农产品交易市场。农民要想从农业中获得好的收益,就必须应用新技术,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同时在市场上得心应手。但由于新技术的使用成本太高,小规模家庭农业接受农业新技术能力弱,导致农业技术推广与创新步覆维艰,农业成本居高不下,同时,单个家庭在市场这个对于中国农民来说十分陌生的领域中无异于大海中的一叶扁舟,风险高悬,往往手足无措。因而,为了共同的利益,农民组织起来,进行多方合作显得尤其重要。上世纪50年代,后的“互助组”解决了那个时代单个农户经营能力弱的问题,促进了农业生产,今天,农户之间、农户与外界之间同样要进行合作,才能解决技术和市场问题。然而,令人遗憾的是,这种合作直到90年代中期也没有形成,导致农业生产成本增加,农产品流通渠道不畅,农民收入下降,形成了今天中国高层和学者广泛关注的“三农”(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 合作不能形成并不说明中国农民“乡土关系”之间的互助合作传统已经消失,而是“乡土关系” 这种以血缘和地缘为基础的合作已不能有效解决问题,今天的合作不同于50年代,那时农民主要合作方式是劳动力互补、劳动工具互补,合作对象是熟人,而今天更多的是技术上和经营上的,“合作”行为往往要发生在陌生人之间,长期的“乡土关系”交往使得中国农民不擅长同陌生人打交道,也不愿同陌生人打交道,因此农民尽管有合作的意愿,但并不知道如何去合作,去找谁合作。 很显然,从本质上看,今天的农业问题是由于文化结构中“器物”层次快速发展,而第二层次即“组织形式”却没有相应跟上,而“组织形式”受“农民价值观念”的影响,由此而引起农村文化结构在新的层次上不自洽,不协调。 要使农业获得新的发展,必须使农村文化结构在新的更高层次上实现自洽和统一,而要达到这一目的,有两种力量可以利用,第一种力量是来自农民自身的内力,即农民自身的创造力量。历史的经验证明,农民自身的“创造性”基于农民自身的文化传统,所导致的制度层次的文化变迁最能使农村社会整体文化结构实现自洽,所以鼓励和尊重农民的首创精神显得特别重要。今天的三农问题要彻底解决必须依靠广大农民的自身觉醒,自觉摒弃清除传统农民意识中的负面因素,实现农民价值观的现代化超越,在利用好“乡土关系”的同时,学会与陌生人打交道,摒弃那种“淡漠家族以外的人”的传统,树立起竞争意识,树立起新的价值观念如科学观念、法制观念,让传统的道德观念和法律观念共同调节人与人之间的利益关系。第二种力量是来自政府或其它方面的外力或外在文化形式的加入。政府和其它外力的作用方向应该是为农民的创新实践提供服务和方便,在资金、技术、信息、公共物品等方面提供政策支持,并在推动“合作经验交流”方面发挥影响力,为“农民合作”创造政策、法律和制度环境,而不能直接包办农民的组织合作形式,强行组织农民进行某种合作。 七、结束语 中国当代农业的演变史,从本质上看,就是中国农村文化结构的演变史。中国当代农业的两次转折的后期所出现的问题具有同一性质,都是文化结构出现了不自洽,前者是由于外来文化质数的不合理引入,造成了组织层次超越了价值观层次和器物层次,导致农村文化结构不自洽;后者是由于器物层次的快速发展,价值观层次和组织层落于器物层次,导致文化结构的不自洽。 很显然,在资源禀赋一定的情况下,农业的发展是由政策、制度、价值观、习俗等文化质素所构成的文化结构所决定的。因此,政府干预农业的最有效途径是促成农村文化结构变革,变革的方向应该是在农村文化传统基础上,使农村文化从器物、组织、价值层次上由不自洽走向自洽,由低层次上的统一走向新的高层次上的统一,而决不是对外来某种或某几种文化质素的简单地照搬。中国农村要发生根本性变化,从文化角度看,就是使文化传统结构接受外部更高文化质数的洗礼,使之在更高层次上实现内在质数的统一,并使传统结构的每一质素的积极能量都能获得释放,消极能量受到抑制。农村文化结构变化的量变积累将会导致质的变化,这种质的变化外在表现形式就是,由“农业文明”走向代表着现代化的“工业文明”。 促成农村文化结构变革如何用力?外力的作用点应该在哪个层次?作用于器物层次、组织层次还是价值观层次?中国当代农业发展史已经证明,这是很关键的问题。我个人认为,只要能促使文化结构处于自洽和内在统一状态,可以在三个层次中任何一个层次着力,或同时着力。不过,让生产力尽速发展即在器物层次上着力应该是一个优先的选择,因为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经济基础的变化,中国农民的价值取向,行为准则也就会改变。改变了的文化结构反过来又会促进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的发展,促进生产力水平的提高。农村合理的文化建设可以加快文化结构的合理演变。可以预言,中国农业农村经济将在这种农村文化结构不断优化过程中走向现代化。 农业农村论文:宁夏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的方法论 从总体上看,宁夏农村经济现处于“三个并存”的局面:黄灌区粮食过剩、库存多、转化难同山区农民粮食不能自给、生产波动大并存;大部分地区农产品卖难、价格持续下跌同一部分地区生产水平低、商品率低、基本处于无东西可卖的自给性状况并存;部分地区已经以宽裕型小康建设为主或正向建设小康目标转化同少数地区仍以解决温饱为主并存。这种局面,决定了宁夏结构调整的多样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决定了结构调整工作必须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既要积极又要稳妥,既要调整,又要发展,在调整中加快发展,在发展中搞好调整。 一、宁夏新阶段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必须掌握规律、抓住重点 要认识宁夏结构调整的规律,首先要掌握它的特点。一是调整的背景不同。过去是在计划经济和农产品短缺的情况下进行的。这次是在农产品相对过剩、市场约束增加的情况下提出的。二是所要解决的问题不同。过去的调整,主要以增加农产品总量为主。这次调整,是在总量平衡的基础上,适应市场对农产品优质化和多样化的需求,提高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整体效益,增加农民收入,为农业和国民经济的持续发展提供更广阔的市场空间和新的增长动力。三是调整的主攻方向不同。这次调整,在向农业生产广度进军的同时,要向农业生产的深度进军,更大规模地实现转化增值,延长产业链,使农业成为有活力的现代产业。四是调整的力度不同。过去的调整往往是发展的一般性适应措施,现在调整已成为发展的主题,是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的中心任务。这些特点决定,新一轮结构调整具有很高的立意和十分丰富的内涵。 要探索宁夏战略性结构调整的规律,还必须进一步认识宁夏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特殊性。从结构调整角度看,宁夏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有三个相对劣势和三大比较优势。所谓相对劣势,一是自然条件差,农业基础脆弱。在一些地方发展优质高效农业缺乏必要的物质基础和良好的生产条件,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结构调整。二是发展水平低,劳动者素质不高。宁夏农业的科技水平、粮食保障水平、加工转化水平和规模化经营水平都不高,延缓了结构调整进程。三是宁夏地处偏远,远距离运输成本比较高,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产品的竞争力。所谓比较优势,一是土地面积比较广阔,发展生产的潜力很大。二是日照长,温差大,养分积累快。适宜发展一些优质农产品。三是地域差异性大,生态环境多样,动植物资源丰富,发展特色农业有一定的潜力。从区域特点看,灌区围绕农产品的加工转化,发展产业化经营潜力很大。南部山区适宜发展草产业和草食畜牧业,建立优质小杂粮基地。这些特点表明,只要能遵循经济规律和自然规律,扬长避短,发挥比较优势,宁夏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的空间很大。虽然现在对宁夏新一轮结构调整的整个过程和最终结果要做出准确的预测和判断是很难约,但这并不是说结构变动的前景不可把握。抓住结构调整的关键环节和重点产业,依据市场变化的大体趋势,对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做出大致的,总体构想和规划是可能的,对指导工作也是必要的。现在看来,只要能把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同调整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有机统一起来,抛弃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发展农业生产的老路,有计划、分步骤地退耕还林还草,逐步把宁夏建成全国重要的草业基地、草食畜牧基地和林果业基地,是完全可能的。到那时,与畜牧业、林果业相配套的加工业也会发展起来,将会形成一个农林牧综合经营、贸工农一体化的新格局,一个小而富、小而强、小而美,经济繁荣的新宁夏将初见端倪。 这一战略性调整,将贯穿于宁夏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整个新阶段,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当前要着重把握好四点;第一、全面提高农产品质量是结构调整的切入点。宁夏由于长期致力于解决温饱,主要解决总量不足的问题,近几年虽然在调整上下了很大功夫,也有成效,但农产品的品质结构矛盾仍然十分突出。总体上是大路产品多,名优产占少;平销产品多,畅销产品少。这是当前农产品卖难、农业增产不增收等问题的症结所在。因此,调整结构了先要从提高农产品质量入手。无论是种植业还是养殖业,都要大力实施良种工程,以引进为主,加快选育。推广优良品种,逐步实现农产品优质化。要增强质量意识和品牌意识,大力开发高附加值的特色产品,努力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第二、发展草食畜牧业和林果业是结构调整的主攻方向。发展草产业、畜牧业和林果业是宁夏的比较优势,也应该成为结构调整的主攻方向。随着大面积山坡地逐步退耕还林还草,必将带动畜牧业和林果业的大发展。这些产业发展起来了,既可以改善生态环境,又可以带动加工业,促进农业内部结构合理化和产业间的良性循环。因此,要把草产、畜牧业和林果业作为大产业来培育,使之成为未来宁夏农业经济的支柱。第三、发展农产品加工业是结构调整的关键。据有关资料表明,发达国家餐桌上的食品50%以上经过了多层加工。这说明,食品加工业的发展空间很大。宁夏要立足现有加工企业的改造,加快农产品加工技术、设备的引进开发和创新,积极发展多样化、方便化、优质化和系列化食品。要把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同发展乡镇企业结合起来,积极调整乡镇企业的结构和布局,提高乡镇企业的科技水平和竞争力,推动农村富余劳动力向二、三产业转移。 第四、调动和保护农民积极性是结构调整的根本。在当前农民增收面临许多困难的情况下,必须牢固树立对农民多给予、少索取的政策思想,切实减轻农民负担,让农民休养生息。各级领导必须从战略性结构调整的大局出发,从讲政治的高度切实重视和抓好减轻农民负担这件大事。要继续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中央和区上减轻农民负担的各项政策,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违反政策,随意加重农民负担的问题,要坚决纠正,由此引发恶性案件和群体事件的,要严肃查处。要标本兼治,结合农村税费制度改革,下决心转变乡镇政府职能,精简机构和人员,从根本上减轻农民负担,保护和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为战略性结构调整提供保证。 二、宁夏新阶段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必须制定并运用正确的措施 战略性结构调整是个系统工程,涉及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方方面面。应当清醒地看到,依靠行政手段定计划、下指标的老办法已经不灵了;但完全让农民自发地去适应市场,也会延缓结构调整进程。当前,要重点做好四项工作: 第一、大力开拓市场,牵动结构调整。市场是引导农民调整结构的强大动力,农产品市场开拓的程度决定着结构调整的力度。因此,要高度重视市场体系建设,努力为农民提供良好的市场环境。一要加强专业批发市场建设。批发市场既是大规模商品的交换中心,又是形成农产品价格和提供农产品产销信息的中心。对区域化、专业化生产有很大带动作用。要在合理规划的基础上,建立和完善一批产地批发市场。要健全设施,完善功能。重要市场都应具有商品交易量和价格信息的收集与设施。要做到建一个市场,带一个产业,兴一方经济。二要加强农产品信息网络建设。宁夏信息基础设施还比较薄弱,信息服务没有形成体系,无论是政府还是农民都存在信息不灵的问题。因此,要尽快建立和完善全区农业信息网络,结合机构改革,政府部门要尽快建立权威性的农产品市场信息终端;要及时准确地向农民提供市场信息服务,提供中长期的市场预测分析,使信息服务成为政府引导农民,推动结构调整的重要手段。三要积极培育连结市场和农民的中介组织。现在,农产品多渠道流通的格局已基本形成,虽然许多农民以各种形式进入流通领域,但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还比较低。因此,要引导他们向生产、技术、加工、销售一体化的方向发展,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同时,要加快供销社改革,真正办成农民自己的合作组织。要引导国内外商贸公司同农民建立多种形式的联合与协作关系,逐步形成联合经营、风险共担的利益共同体。四要加快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建设,形成严格的、科学合理的质量标准,促进农产品质量的提高。 第二、加快科技进步,推动结构调整。科学技术是结构调整的有力杠杆。要从现代科技的发展趋势出发,立足宁夏结构调整的实际需要,重点引进、研究和推广应用以提高质量为目的的优化动植物品质技术,以扩大增值为目的的农产品加工、保鲜、储运技术,以提高投入产出水平为目的的现代集约化种养技术和以高效节约为目的的资源综合利用技术。要加大力度实施良种产业化工程,加快农产品的更新换代。要改革农业科技体制,形成科研与生产紧密结合的机制,充分调动农业科技人员的积极性。要加大科学技术推广力度,进一步探索适合农村特点和市场经济要求的科技推广模式。要鼓励农技推广机构和农业技术人员,通过转包农民土地等方式,创办农业科技示范基地,把技术推广和生产经营结合起来,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的效率和效益。要围绕科技成果转化和结构调整,进一步加强对农民科技文化素质的教育和培训,努力提高劳动者素质。 第三、培育龙头企业,带动结构调整。发展一个龙头企业,不仅可以带动一个主导产业,而且能够拉长产业链条,促进二、三产业发展,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龙头企业,可以是加工企业,也可以是批发市场和流通中介组织。要因势利导,推动乡镇企业积极兴办和发展龙头企业,特别要继续鼓励发展非公有制的龙头企业,把农村多种经济成份搞得更活跃。要在现有的城乡农副产品加工业中,选择一批有发展前景的各种所有制企业,重点进行扶持,使之成为具有较强产品开发能力和市场开拓能力的龙头骨干。要立足宁夏实际,建设高标准、高起点的龙头企业,必须积极主动地加强东西合作,扩大对外开放。一些关键设备和工艺技术要大胆引进,避免低水平的重复建设。要主动推出一批农产品加工企业,积极同国内外优势企业开展联合、协作或兼并,甘当配角,善于用别人的销售渠道去发展壮大自己。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推动科技、供销、外贸等涉农企事业单位,直接进入农产品加工和经销领域,投资兴办龙头企业。 第四、增加投入,拉动结构调整。宁夏财力弱,大多数农民刚刚解决温饱,自我积累和发展的能力还比较低。因此,各级政府要调整支出结构,更多地承担起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减轻农民在基础设施、公益事业建设方面的负担,使农民手中有限的资金投向生产,投向结构调整。同时,要把新技术引进、品种改良作为支持重点,拉动结构调整。要加大信贷支农力度。农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要把提高为农服务质量作为自己的首要任务,按照中央的要求,适当放宽抵押、担保条件,大力支持农户的种养业和小额信贷扶贫项目。要鼓励全社会向农业和农村投资,多渠道引进外资。农产品加工项目要面向社会招商引资,善于盘活存量资产,充分利用破产、倒闭企业的场地、设备,通过兼并、联合等方式,实现低成本扩张。要加强投资环境治理,切实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三、宁夏新阶段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要和切实加强农业的基础地位有机结合起来,做到相互促进,相互支持 中央反复强调,农业是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基础,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尤其是在当前农产品供大于求的情况下,更要防止忽视和放松农业的倾向。我们既要看到宁夏农业丰收,农产品充裕带来的新问题,又要清醒地认识到农业基础还比较脆弱的现实,毫不动摇地稳定和加强农业的基础地位。在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新阶段,加强农业基础地位要有新的思路,要同战略性调整统一起来,做到相互促进,相互支持。 第一、坚持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环境建设相结合,走恢复优化生态的新路子。长期以来,我们坚持不懈地大搞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使农业生产条件有了很大改善。但总体上看,农业基础条件还很脆弱,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不强,宁南山区多数地方还是靠天吃饭,特别是生态环境的恶化,已成为农业发展的心腹之急。这就要求我们在加强农业基础上,既要把以兴水改土为主的农田基本建设持之以恒地抓下去,又要下大气力种草种树,改善和保护生态环境。否则,农业就缺乏根本的保证,结构调整也难以持久。在宁夏,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实行退耕还林还草,就是加强农业的基础地位。兴水改土不仅要为粮食生产服务,也要为改善生态环境服务,为种草种树调整结构服务。当前,宁夏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要充分利用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和实行积极财政政策的难得机遇,在抓好水利为重点的农业基础设承建设和以道路、电网为主的公共设施建设的同时,要突出抓好以种草种树为重点的生态环境建设。退耕还林还草要把握好这样几个环节:一是坚持适地适树适草。二是配套措施要跟上。要引进优良品种,解决好苗木和种子,三是要切实解决好管护问题。坚持谁种、谁有、谁受益,通过拍卖、承包等方式,把权益落实到农户。 第二、努力保护和提高粮食的生产能力,确保粮食安全不出问题。粮食是基础的基础,是一种战略性物资,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忽视。长期以来,宁夏一直受粮食短缺的困扰,现在粮食问题虽然有了好转.但历史的教训不应忘记。现在重视粮食生产同样需要有新的思路。关键是要切实保护和提高粮食的生产能力,不能单纯地稳定或扩大粮田面积。关于粮食问题,在这样几个方面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达成共识。一是对宁夏的粮食生产能力要有一个恰当的估计。最近几年,宁夏常年粮食产量都在27亿公斤左右。去年在南部山区遭受特大旱灾的情况下,粮食总产量仍然达到了29.3亿公斤。这说明在一般年景下宁夏粮食产量可以稳定在28亿公斤左右,已基本具备了自求平衡的能力。二是在战略性结构调整中,一段时期粮食总量的适当减少是不可避免的。但从长远发展考虑,宁夏的粮食供给仍然要立足于自求平衡或基本平衡。既不能依赖吃调进粮,也没有必要追求粮食输出。今后保证粮食供给的主要途径是,依靠科技,提高单产,增加总产。三是部分山坡地退耕,对粮食生产能力不会造成大的影响。据分析,宁夏粮食总产的 82%是由 水地、川地和优质梯田所提供的,坡耕地和劣质梯田只提供粮食产量的 18%。相当一部分坡耕地都是“撞田”,实行退耕,造成粮食总量的波动不是很大。四是保护和提高粮食生产能力,主要是要保护好基本农田,保护好农民种粮的积极性。所谓保护基本农田,就是不能转为非农用地,而不是说不能调整结构。粮食多了,可以调种别的作物,这并不损害粮食生产能力,一旦需要粮食,调过来就行了。要保护农民种粮的积极性,必须坚定不移地贯彻中央关于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政策,坚持做到按保护价敞开收购农民的余粮。 第三、采取有效措施巩固已有的扶贫成果,并下决心从根本上改变宁南山区的面貌。宁夏农业基础脆弱的问题在宁南山区表现得尤为突出。扶贫攻坚计划完成后,扶贫工作并没有结束。要通过战略性调整,努力改变山区的生态环境和生产条件。巩固扶贫成果,经过长期不懈的努力从根本上改变宁南山区的面貌。 四、宁夏新阶段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需要下大决心转变工作作风,努力提高工作水平 新阶段的战略性结构调整,对我们各级领导干部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需要我们从思想方法到工作方法来一个大的转变,努力提高领导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水平。 第一、转变思维方式,寻求市场需要和本地优势的结合点。任何事物都是共性和个性的统一。认识事物首先要认识事物的个性和特点,也就是同志常说的具体的问题具体分析。现在,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是摆在我们面前的新课题。如何认识这个问题,如何做好这篇文章,深刻领会中央的精神、明确结构调整的普遍性要求都很重要,但更重要的还是要找准本地、本县同其他地方的区别点,认识自己的特殊点,把市场需要和本地的优势结合起来,注重发展有竞争力的优势产业和拳头产品。这样才能避免盲目性,防止一哄而起、结构雷同,造成新的积压和卖难。当然,特点不等于优势,但优势必定是特点。比如,宁南山区土地多,土质好,日照适宜,温差较大,但干旱少雨。这些特点决定了宁南山区发展粮食生产并不是强项,但种草和种洋芋有着其它地方难以比拟的优势。充分发挥这一优势,以草为业,发展草畜牧业,发展洋芋产业,结构调整就能成大气候。 第二、转变领导方式,把落实党的农村政策和为农民服务作为工作的着重点。党对农村工作领导,主要体现在政策上。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首要的任务是落实好党的农村政策,当前重点是落实好延长土地承包期、减轻农民负担和按保护价敞开收购余粮三项政策。这些都是涉及到农民切身利益的大事,一定要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全局观念,讲政治,讲纪律,自觉贯彻党的政策。要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对政策不落实甚至违背政策的问题,要坚决纠正。要转变职能, 切实为农民和基层搞好服务。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为农民提供良好的服务,面向群众开展工作。各级领导机关要急农民之所急,想农民之所想,办农民之所需,把更多的精力放在为基层的服务上来。各级干部要牢固树立实践的观点、群众的观点,联系农民,改进作风。各项工作都要注重实效,力戒形式主义和弄虚作假。要加大组织推动力度,加强督促检查,保证农村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第三、转变组织方式,努力加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不断提高基层干部队伍素质。基层工作是党在农村全部工作的基础。 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关键是要把这个基础打牢。要按照中央的部署,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 全面提高农村基层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要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努力提高基层干部的政策水平和依法办事能力,提高带领群众调整结构、发展农村经济的自觉性和本领,提高正确认识和处理新时期农村人民内部矛盾的能力。当前,尤其要抓好政策 落实 。现在,少数基层干部的政策观念淡漠,群众观念淡漠,不懂党的政策的严肃性和重要性。一些年轻干部不熟悉农村政策,强迫命令、随意加重负担、侵犯农民利益甚至粗暴对待农民的事屡有发生,严重影响了 干群关系和党群关系,影响了农民的积极性。因此,正在进行的“三个代表”学习教育活动,要突出抓好政策教育这件事。 第四、转变行为方式,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促进农村社会稳定和全面进步。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新阶段,也是农村社 会全面进步的新阶段。这个阶段,农村经济的大转折大调整,必将带来人们思想观念和行为方式的诸多变化,从而在许多方面对精神文明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在做好经济工作的同时,要切实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要围绕发展农村经济这个中心,以引导和教育农民为重点,切实加强 思想政治教育,大力普及农村科技、教育,努力繁荣农村文化,保持农村良好的社会秩序。宁夏农民的科技文化素质还比较低,农村劳动力中文盲、半文盲的比重还比较大, 严重制约着精神文明建设和农村的全面进步。现在农村中存在的一些落后现象,包括封建迷信,陈规陋习,都与农村的科学文化落后,农民受教育的程度不高有关。因此,要高标准地抓好基础教育。要加强农村文化设施建设,丰富农民的文化生活。同时,要大力推进移风易俗,逐步在农村形成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社会风尚。目前,一些地方封建迷信泛滥,吸贩发展蔓延,非法宗族势力抬头,要采取有力措施坚决制止。要正确处理新时期农村人民内部矛盾,解决好各种利益纠纷和社会热点问题。要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对突出的治安问题要组织开展专项斗争。要依法铲除农村恶势力,扫除“黄赌毒”,努力促进农村社会秩序根本好转,保持农村长治久安。 农业农村论文:人口压力 ——关于中国农村、农民与农业的对话 何清涟(以下简称“何”):上一世纪中人类经历的社会变革相当多,但对人类生活产生久远影响、堪称最伟大的变革可以说只有两项:首先是民主政治制度成为人类政治制度当中带有普适性的形式;其次当推小农阶级的萎缩乃至消亡,这一变革永远切断了人类与以往世代血脉相连的关系。不可忽视的是这两项变革之间存在着一定的相关关系,因为说到底,政治就是人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总和,有什么样的人民,就有什么样的政府;有什么样的政府,就有什么样的人民。 从有人类开始,人类绝大多数的生活物质必须取给于大自然:农业文明必须仰赖于土地,游牧民族只能逐水草而居,渔猎经济则靠下水捕鱼、上山打猎才能维持生存。历史年轮推到亚当.斯密时代,情况依然如故,因此亚当.斯密称“土地是财富之母”。即使到了第二次世界大战前夕,世界范围内农、渔业人口下降到总人口20%以下的国家,也只有英国与比利时。那时,小农阶级是否会被消灭,成了一个极富争议的“理论问题”。资本主义的理论家们为了论证资本主义并不残酷,总以当时的统计数据为依据,来驳斥马克思的“资本主义消灭了小农阶级”这一观点。但到了“二战”以后,随着世界各国日渐将发展经济作为一个国家的施政主题,工业化进程加速,农业人口大规模地从土地上迁出,进入城市经济体系的各个现代经济部门。世界从此进入一个高速发展的时代,以致于当时人大多无法充分理解其变化的意义。到了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末,即使在欧洲最落后的小农根据地保加利亚,小农在人口中的比重也已降到三分之一以下。亚洲国家中的日本,农业人口也从1947年的52%降为1989年的23%。[1] 不过,到上个世纪末,整个地球上仍然还有三大地区的土地,依旧主要被农业人口及农村所占有。这三大地区分别是:南亚及东南亚的大陆地带、中国、撒哈拉沙漠以南的非洲。按照世界银行的分类,世界上所谓的“低收入经济”基本上都在这三个地区。 程晓农(以下简称“程”):二十世纪是人类探索社会进步和发展模式的世纪,中国在这个过程中经历了巨大的起伏和变化,也承受了重重磨难,到现在仍处在制度转型和现代化的探索期。关起门来,中国人尽可以忘却“”以及前时代的荒唐,为过去二十年当中终于有了明显进步而欢欣鼓舞;但打开“窗户”看世界,似乎值得骄傲的成功就不那么多了。最常被提起的“成就”,似乎就是“中国以有限的人均耕地养活了占世界五分之一的人口”。其实,乾隆末年中国人口占世界的三分之一,农产量居世界第一[2]。而那时的英国,若不是有北美大陆为它消解了被马尔萨斯看作灾难的人口,恐怕就内乱丛生,没有办法外拓疆土,成为让世界各国仰视的“日不落帝国”。所以,如若以“养人”论“成就”,那清初至中叶的康乾盛世岂不更“辉煌”?中国当下的进步究竟若何,可以只看繁华的都市经济,但如以多数民众的生存状态为判断依据,那么在当今的中国就绝不能离开农村问题谈社会进步。 何:如果认真观察,就会发现亚洲有两个巨型国家没有完全享受到二十世纪文明的伟大成就,小农阶级异常顽强、艰难竭蹶地存活下来。这就是位于南亚次大陆的印度与位于东亚的中国,不管这两个国家的政府如何努力,这两个国家的小农阶级始终高居总人口比例的70%以上。这就使得这两个国家与以往历史时代相连的脐带始终不曾完全断开。 比较这两个国家,会发现许多令人惊异的相似之处。首先,两国都有数千年悠久历史,曾以辉煌灿烂的古代文明傲视世界,并且同列为世界四大文明古国。更可惊异的是这一点:两国的历史文化在被现代文明消解的过程中,不但没有被创造性地转化成为两国现代化进程中的精神资源,反而成为一种异常沉重的现实负担。第二,两国都是世界上的超级人口大国,中国总人口位居世界第一,印度则“荣膺”第二。不过让中国略感安慰的是:据说由于印度没有采取计划生育政策,20年后有可能成为世界第一人口大国。迫于人口压力,两国受过高等教育的人为了寻找更好的生活,均喜欢以留学的方式外迁,中国的下层民众则还喜欢采用高风险的偷渡等不合法方式外移。将保障移民权利列入宪法的美国则成为两国移民的首选之地。在美国,留学人员数目最大的是中国,其次则是印度。现在美国的高科技公司中许多技术人员都是印度人与华人。第三,两国奉行的政治体制虽然不同,但同样陷入了高度腐败的泥沼。在每年国际透明组织的排名当中,两个国家的腐败程度总是名列前茅,最多是五十步与百步之差。前者因为让外国人去考察研究,因此臭名昭著。这有瑞典经济学家冈纳.缪尔达尔《亚洲的戏剧》为证。而中国则“明智”地坚持不完全开放,所以尚未成为国际上研究腐败的经典对象。 中印两国还有一个共同现象:少数大城市高度繁荣,广大农村周边地区则极其落后。但让中国人聊以自慰的是:中国近20年改革过程当中冒出了少数新兴小城镇,印度这类新兴小城镇相对较少。而且,由于宗教原因,印度的城市大街上到处都是圣牛的“遗矢”,气味难闻。中国人则可以骄傲地宣称:中国的几个用来装点门面的“现代化橱窗”城市相对要干净靓丽得多,比如深圳就因很明智地没让国际花园城市的评委们观看臭气熏天的深圳河、新洲河,得以评为世界花园城市。而印度就没有能够评上世界花园城市的“现代化橱窗”。可以说,中印两国的人口与资源状况,注定了它们要拖拽着“小农阶级”这个前现代社会的庞大尾巴进入二十一世纪。 程:中国与南亚和非洲国家不同的是,过去五十年里为了现代化进行过惊天动地的制度试验,但并未因此而把中国从世界上的落后组群中拽出来。中国尝试过农业集体化,乃至其最高形式“军事化作业”加“大食堂”,付出数千万条人命的惨重代价后,才又在现实的巨大压力下,退回农业的个体经营模式——人口压力也迫使中国没有办法推行农业现代化,否则被从土地上抛出来的农民将无处可去。这一期间,中国曾经有过上千万农民离乡进城的“”式工业化,也推行过县县“五小工业”遍地开花,旋又发展出乡镇企业“离土不离乡”的现代化模式,最后还打开多年锁闭的国门请来了外资企业。这种种措施无非是一个目的:为成千上万的过剩农村劳动力找到谋生之路。 尽管八十年代前期因农村改革创造出的一次性制度变迁效应,曾出现过短暂的农村经济繁荣,但这些很快就成了昨日黄花。而城市经济的发展却无法充分吸纳数亿农村剩余劳动力。一方面,科技进步使得企业迅速从科技含量低的劳动密集型向科技含量高的技术密集型与资本密集型过渡,这使得企业对劳动力的需求相对减少;另一方面,来自传统农区、完全未经任何现代技能训练的低素质劳动力,完全无法适应科技化时代的技能要求。从九十年代后半期开始,大学毕业生分配日益艰难,中国又过早出现了“知识型劳力过剩”现象。为了增加“就业资本”,也为了避免“毕业即失业”的困境,不少大学生选择“考研”这条途径,近四年来中国每年“考研”都以年均30%的速度递增,各种考研班都提前十个月开办。有人将此现象戏称为“就业问题缓期三年执行”。当就业门路越来越窄时,以城市化来化解农村贫困的议论就似乎不免有空谈之嫌。在此大背景下,农民、农村和农业这个习称“三农问题”引发的种种社会矛盾又再次突显出来,让社会重新感受到中国现代化的“陈年积痛”,也让一切真正关心中国现实的研究者们痛感“三农问题”仍然是中国现代化进程中的一个基本难题。何:中华历史几千年,农民一直占据人口的大多数,安农则安天下,而安抚农民最根本的措施就是“驱农归田”,让农民有田可种。而现在却是“老革命遇到了新问题”,种田成了一件边际收益为负值的产业。世代务农的农民突然发现,不种地无以为生,种好地也未必得益,甚至多种不如少种。号称“湖广熟,天下足”的鱼米之乡的湖北与湖南洞庭湖地区的农民,有不少已离家外出,做各种营生谋生,土地因此撂荒。[3] 湖南省涟源市枫坪镇金家村全部耕地只有869亩,人均耕地只有0.72亩,比最低生存保障线还低0.08亩,但因种田无法养活自己,该村家民纷纷离家外出,抛荒土地多达130多亩。而整个枫坪镇抛荒土地就高达1500多亩。[4]有人具体记载过乡下亲戚算过的一笔账目:一个农民家庭4口人,种了6亩地。由于山区自然气候原因,庄稼人都是靠天吃饭;1999年,该农民家庭只收了400多斤半仁麦子,2000年收成好些,4口人总共收了3000多斤麦子,麦价1斤0.34元,也就值1000多元,而肥料,不说农家肥,光买化肥就花去200多元,况且还要留下2000多斤麦子充口粮,剩余1000多斤卖不到500元;而村提留、乡统筹、义务工、劳动积累工、农业税等等,乱七八糟的这款那款,每人上交153元,4口人就是612元。为此作者的表哥感叹,农民辛辛苦苦种了一年地,种田的收益还没有支出多,上交款还得靠卖猪和出外打工的钱补贴。更让农民委屈的是每人65元的特产税。当地的“上级”强迫农户人均0.4亩辣椒地,但遇上好年份的辣椒收入亩产收入才300多元,若遇到天旱,什么也收不到的农户比比皆是,可乡里村里仍是强行照收不误。在此情况下,农民都想退责任地,再上交50元给村民组长买机动地和“逃地”农民荒芜的责任田。虽说钱可能被村组干部分掉,但对买地的农民来说,总比种一份责任田划算。[5] 这种情况在全国各地都程度不等地存在。只是在市场经济发达的地区,农民的承受力略强一些而已。程:其实,农民收入的下降早已出现。我在1996年发表的一篇论文“繁荣从何而来”中,就曾指出以下事实:经笔者分析全国各省农民1987年到1994年的人均实际收入(即扣除了物价上涨的影响、可以在各年之间比较的收入)后发现,从1987年到1994年,只有福建、广东、浙江、黑龙江四省农村居民的实际收入增长速度勉强赶得上全国城镇居民的收入增长速度;在全国乡镇企业最发达、农村居民最富裕的广东和浙江,1994年当地农村居民的人均收入仅及全国城镇居民平均收入的一半;而安徽、新疆、宁夏、湖南、贵州五省区的景况则是今不如昔,这些地区农村居民1994年的实际收入不是比1987年还少就是和1987年一样、毫无增加。[6] 此后越来越多地区的农民收入增长陷入停滞不前甚至有所减少的境况。最近国家统计局开始承认,农村居民的收入增长明显放慢,有时只有两三个百分点。事实上,从一些来自乡村基层的报道看,就连这个官方数据也有很多水分。许多乡镇长、县长为了呈报政绩,往往人为地夸大农民的收入。甚至,当农民的田产收入下降时,有些基层干部就按照农民家里有几棵果树、有几只母鸡来计算一年的最高产果量和下蛋数,好凑出一组“增长”的农民家庭收入,至于母鸡实际上下了多少蛋、果树是否年年都能结那么多果子,这些干部就不管了。有经验的经济统计专家都了解,统计局的农民收入统计一般都有高估的倾向,若以此来估计全国农民的消费能力,会出现明显的偏高误差。这一点,其实可以依据农村消费品市场需求多年不旺这一事实做出侧面判断。 另一方面,近年来农民务农的现金收入呈逐年下降之势,统计局为了“突显”农民收入的增长,比较喜欢用“农民人均年纯收入”这个指标,而不太愿意比较“农民现金收入”这个指标。因为使用“农民人均年纯收入”指标,就可以把农民自产自用的农产品折价计入;即使农民手头的现金越来越少,只要把他们家中的存粮数根据需要计入收入统计,就仍然可以“凑”出一个农民收入“增长百分之一至二”的数字来。由于近年来农产品价格一再下跌,农民如将收获的农产品全数出售,将严重亏本,他们只好暂时把农产品囤在家里。越是以农业为主的省区,农民纯收入中这一部分无法变现的“收入”所占比重就越大。如果不是有上亿农民四出打工,给他们的家庭带回一点现金收入,那么许多农民家庭恐怕连应付摊派的现金都拿不出来。 当都市里的人们畅想着新世纪的小康生活时,大概没有多少人会意识到,由于农村经济陷入困境,中国的都市繁荣其实是非常脆弱的。如果不能从九亿农民的现状出发去认识中国的问题,而只从几个繁荣的大都市出发认识中国现代化问题,完全有可能误判中国社会经济形势的大局。 何:农民不愿意种地,这可是中国历史上从未出现过的新问题。由此我想到了中国一向很重视的史学今日之命运:中国文化主流共分经史子集四大门类,史的地位仅次于经,侍讲官给皇帝讲经之外还必须讲史。然而这门学问到近二十年里却一败涂地,陷入无可挽回的衰落状态。究其根源,主要原因恐怕就在于史学藉以立身的功能——“以史为鉴,可知兴亡”这时已经丧失了,当今社会已经无法从历史中找到任何可供参考的统治经验与制度借鉴,于是史学也就成了道道地地的“死学”。以农民问题为例,二十五朝“安农”的历史经验,在今天恐怕都已经没有多少借鉴意义。时移势易,这些新时期的新问题还得依靠我们自己摸索解决。 中国的“三农”问题确是任何研究中国问题的人都不能回避的。“三农”问题解决不好,再发达的城市经济也只是漂浮在小农经济大海上的一小块绿洲,大海风涛一起,绿洲也就会随着倾覆,这已经是近代史以来几次大的农民革命给我们的沉痛教训。 乱摊派令农民处境雪上加霜 程:近年来,让人非常痛心的是,正当多数农民处于生活艰辛的状态时,县乡两级干部的腐败以及对农民的横征暴敛,把农民种田的微薄收入搜刮一空,农民的不合理负担之重前所未有。由于这方面的情势相当严重,因此国内媒体有时也披露一些局部事例,有的甚至说,“三提五统”快把农民压垮了。 何:农民负担问题是一个非常严重的问题,农民上交的各种税费相对于农民所得的各种收入来说确实太重了。各种税费太多,其中许多属于乱收费。农村里流行一句话:“一税轻,二税重,三税无底洞”,这里的“三税”指的就是乱收费。许多地方农民对抗的其实就是乱收费。 农村为什么要乱收费?虽然地方政府经常以补充民办教育经费等作为增加税费的堂皇借口,实际上主要原因之一是要供养乡镇干部。中国的政权历来建制到县,改革开放后解散了,对乡一级组织的定性一直不很确定,到了现在实际上已经将乡镇政府变成了拥有实体财政的一级政权,甚至还变换形式向村一级延伸。对应着从中央、到省、县政府庞大的机构设置,乡政府逐年膨胀,也设立了条条林立的机构部门,这些部门又派生出大大小小的一批事业单位和所属企业,吃闲饭的人越来越多。它们都打着为农民服务的旗号,但是实际上往往是以此为名,强行向农民要钱来养活自己,形成了庞大的利益集团。即使是在村一级,也有很多人利用各种关系跻身此列,成了不穿官服的官吏与准官吏。《中国经济时报》登载过一位老农写给中央领导的一封信,这位老农谈到,二十多年前,他所在的乡只有三十多位干部,现在却有三百多位干部。要养活这数量日益庞大的干部,钱从哪里来?最后必然是从农民身上刮。 一些地方形式上设立了农民“负担卡”制度,目的是为了把摊派透明化,减少乱摊派。1997年,江苏省通州市曾就农民负担问题做过一次专题调研。该市农工部部长指出,近年来农民负担增加的绝对值很大,有些乡镇把不该列入“负担卡”的服务收费和其他收费统统列入负担卡,如联防费、农机管理费、广播收听费、合作医疗费个人支付部分、自来水建设费、有线电视建设费等。这就大大扩大了依照正式文件规定农民本应负担的费用。程:问题的症结,其实不完全是地方政府胡作非为,中央财政敛得太多、不顾基层财政的困难也是一个原因。1994年实行税制改革后,中央财政明显宽裕了,花起钱来再也不象八十年代时那样束手束脚,但地方财政的份额却相对收缩了。其结果是,各级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不足以养活省、县、乡几级政府日益庞大的官员队伍。过去几年中,有越来越多的县级财政已经不能按时发放工资。在集权体制下,地方财政收入短绌的结果,必然是省财政挤县财政,县财政挤乡财政,最后造成了县、乡两级财政入不敷出。于是,县、乡政府就必然要把日常开支的很大一部分转嫁到农民头上,用税外摊派的方式,强迫农民们负担起养活基层官员们的责任。 虽然一些地方的乡镇政府也试行过所谓的“机构精简”,但干部人数并未减少,只是把一批可以创立收费名目的行政机构从财政预算列支改为“创收自养”。这表面上减少了党政部门内列编开支的正式官员人数和机构数,但同时却形成了许多靠乱收费、乱罚款为生的准政府机构(如乡一级的计划生育办、司法所、民政所等),为这些机构借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为名搜刮民财打开了“合法”的大门。这些机构本来是行政管理部门中必不可少的提供公共服务的部门,政府让农民缴纳税收的理由就是为了要支撑这些部门的运转,而这些部门既有财政支持,则提供公共服务时就没有理由乱收费,至多只应收很少一点业务成本费,这是世界各地正常国家的普遍情况。而现在中国一些省份却把这些必不可少的公共服务部门“改革”成完全靠收费养活的准政府机构,从而省下正常税收去养那些多余的、没有理由收费的机构和干部,这实质上是强民所难,借社会对公共服务的需要而转嫁公共服务成本,向农民变相收取“公共服务税”;同时也“逼良为娼”,引导着这些提供公共服务的行政机构借服务为名、行搜刮之实。结果一些机构为了提高其干部的收入或增加买车配手机的开支,而将为民服务的本职工作变成了趁机敲诈勒索,出现了许多光怪陆离、匪夷所思的现象。例如,司法所盼望农村里的司法纠纷越多越好,民政所则希望农民离婚多,这样他们才有机会多“创收”。更荒唐的是,计划生育部门一面抓人刮宫结扎,一面又盼着农民计划外怀孕,村里有人赌博了,乡派出所反而暗暗高兴,因为这样才有理由对农民处以巨额罚款,为该机构的人员多发钱。这些情况早在五年前就日益普遍化,1996年有学者突破县乡干部的阻挠,深入河南各地农村调查,发现了大量这类实例。[7] 只要这支庞大的编内、编外官员队伍存在一日,地方政府就必然多方设法摊派。中央政府对此其实心中一清二楚,下命令严禁摊派,其实往往不过是表面文章,明知禁而无用的。而且,庞大的县、乡几级编内、编外干部不但要吃饭花钱,甚至也想向沿海繁华地区的官员消费水平看齐;他们不但想过上“小康”生活,还想告别“小康”、在新世纪里生活水平再上一个台阶。例如,七、八十年代乡镇长们平时多住在办公地点的宿舍里,他们的家基本上在当地或附近,步行或骑自行车就能回去;而现在全国的乡政府负责人九成居住在县城里,光是每天坐着公家的汽车从县城到乡政府上下班,所化费的购车、养车、司机、汽油费一年就达数千亿元。现行的基层财政预算根本不可能包括这笔庞大的开销,最后其中的一多半必然以各种名目转嫁到农民头上。于是,为了乡镇长们“腿上的现代化”,全国农民一年收入的几分之一就填进去了。两年前《中国改革报》等报纸批评过这个现象,中央政府似乎也呼吁过“要解决公车私用”的问题,不过,一涉及到各级干部的切身利益,这方面的改革就照例是雷声大雨点小,最后悄悄地无下文了。 当前,全国乡、镇、村吃“三提五统”的脱产人员已达1,400万人[8]。即使不再从农民中吸收新的干部,光是每年为了安插复员转业军人、大中专技校毕业生等,就必然要增加数十、乃至上百万人。据国家税务总局科研所的张培森、刘佐分析,各级政府的乱集资、乱罚款、乱收费、乱摊派数额,早在1996年就已占到国内生产总值的10%,与正项税收的规模相当。[9] 五年过去了,恐怕这个比例又大幅度上升了。这个惊人的数目中很大一部分就着落在农民身上。所以,从九十年代初起,农民的负担就有逐年加重的趋势。据统计,从1990年到1995年,农民人均承担的各种税收、集体提留等费用,年均增长幅度高达18.1%,是同期农民收入增长幅度的一倍多。[10] 此后,由于农民收入增长缓慢,不堪如此重负,农民负担的增长率才在总体上有所下降,但局部地区农民的负担仍然很沉重。《黄河边的中国》一书的作者曹锦清记述过河南省太康县一个“既有经济头脑,且很有些思想”的苹果园主刘某1996年对他说过的话:“税收既多,又重,摊派的名目,多得没人搞得清楚。事实上,乡、村干部从来不向农民说清楚,沉重得令人无法忍受。每年夏收、秋收刚一结束,乡干部便带着乡派出所公安人员进村催征,压得老百姓喘不过气来。我可以这样说,这些年来,老百姓一直生活在惊慌、恐惧当中。”[11] 这反映出可怜的中国农民的心声,听起来好像是时光倒流到了民国时代。可惜国内的媒体很少能登出这样的声音。 何:国家统计局农村社会经济调查总队1999年公布过一个调查结果,全国农民纯收入中平均有5.2%以税费形式交给了国家和集体,另还有其他各种摊派负担,占纯收入的比重是,东部省份为3.5%,中部省份为7.3%,西部省份为5.5%;越是经济不发达的地区,这类摊派对农民造成的负担也相对越重。[12] 政府规定“三提五统”的征收绝对额不能超过上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的5%。对经济情况相对较好地区的农民来说,支付这个数额问题不大,而且可能也觉得负担不重;比如,广东地区将近一半农民不再务农,对于这一群特殊“农民”而言,这些税费确实不算什么沉重的负担。[13] 但是目前全国农村还有52%的农民家庭仍然处在勉强温饱的状态,对这些低收入户来说,纯收入中自种自收部分本来就大,现金收入很少,占纯收入5%的税费很可能就会占其微薄的现金收入的几分之一。因此,对经济发达地区的农民来说不是个负担的税费,对于全国一半以上的农民家庭却是个实实在在超出了承受能力范围的负担。 江苏省通州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作委员会曾很认真地撰写了一份“关于全市农民负担情况的调查报告”。由于报告的执笔者非常认真务实,报告内容与通常的官样文字不同,能够反映出农村中明文规定的“三提五统”之外的乱收费情况。该报告透露了一条很重要的信息:加重农民负担的并非只是乡村两级组织。该报告透露,据对12个乡镇的不完全统计,1997年农民负担的绝对值平均增加了40%,最多的乡镇增加74.6%,高出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幅20个百分点左右。有的农户当年的负担总额比上年增加几倍。产生这种情况的主要原因是:第一,一些乡村填报的农民纯收入数字水分较大,收入数虚涨,提高了农民的实际负担系数,因而加重了农民负担。第二,乡镇以上各级政府兴办的各种工程项目建设,也程度不同地增加了基层和农民的负担。如公路工程等,每个乡镇要负担几万元,多的近百万元,这些钱有的乡镇用“以资代劳”集款,有的乡镇则按每位劳动力或人头收取。第三,文件规定之外的负担过重。如各项捐款、“两化”达标、农村改造饮用水系统、平坟复耕费、适龄青年征兵费、联防治安费、教育集资、借资等等。虽然这些大都是为民办的实事好事,但都超出了当地政府本身的财力,一般都要靠强行摊派才能进行。[14] 通州市的地方政府部门还算是认真考虑过农民的税负问题,并且愿意花费精力认真做调查。而有的地方政府简直就无法无天。例如,安徽省枞阳县钱铺乡政府为了搜刮民财,甚至非法设立本地的“私税”:该政府自行规定,不管农民有没有收入,按人头强收“个人所得税”;不管农民是否生产“特产”,一律征收“特产税”;实在编不出别的名目了,还要硬设一个“其它收入税”。[15] 这种现象显然不是个别的。 许多乡镇政府一方面非法乱设税费、搜刮民财;一方面到处举债,以致于乡村政权组织过度负债,而严重制约着农村社会经济的正常发展。据对湖南农村全省乡村负债问题进行的调查,1998年湖南全省乡村政权组织负债总额已达59.3亿元,负债乡村政权的比例高达88.4%,平均负债额达200万元。这些负债主要是为了应付这样一些开支,公款私用、挪作他用、挥霍型的小车开支、租车和招待费用等,甚至还有乡干部利用公款给三陪小姐配BP机的支出。[16] 现在,很多地方的农民靠农业收入已经难以支付摊派费用了,他们往往要靠外出打工的收入来支付摊派。这不仅标志着当地的农业已经难以支撑庞大的乡村政府的开支需要,而且意味着,很多内地乡村政府的摊派已经通过外出民工的腿延伸到了沿海地区,通过对本地籍民工的外地非农产业活动征收税费来维持其开销。据报道,湖北省监利县某村村干部甚至远征海南省海口市的一个垃圾村,向举家到海口拾垃圾谋生的本村村民催要土地承包款。 [17] 正是由于农民不堪重负,全国已发生多起农民对抗乱收费的事件,农民与地方政府的对立越来越严重,在与政府对立的过程中也出现了新型的“农民领袖”,他们是当地农民利益的代言人,挺身而出表达农民的利益要求与其他呼声。[18] 《南方周末》去年曾经报道过这样一件轰动很大的事情:江西《农村发展论丛》杂志社印制了一本增刊,该增刊搜集了各种中央有关农业政策的红头文件,让农民据此掌握哪些属于中央规定要征收的税费,哪些属于乱收费,名之为《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手册》,结果该增刊却被当地政府当作印刷“反动刊物”,该杂志主编只得流浪在外四处躲藏。[19]四川省重庆市巫溪县渔沙村村民曾为逃税,上百村民躲进深山,一位农妇因不堪重负而自杀。[20] 由此可见,乱收费在中国的农村已经成了“猛于虎”的苛政。 程:近几年来,农村基层干部与农民的最大矛盾就是摊派和反摊派的矛盾。农民的日子越艰难,对摊派的反弹也越大。于是,为了从农民家里搜刮到足以养活基层干部们的财物,许多乡政府专门养了类似于“二警察”的队伍,以便遭到反抗时能用强力制服农民。这样在乡政府和农民之间,就出现了一个“正反馈”式的“循环”:农民越是反对摊派,乡政府就越需要扩大强行实施摊派的队伍和干部人数,而这又相应增加了摊派的负担,会引起农民更强烈的反对……。从这个基层的“循环”可以联想到另一个“循环”:农民与基层政府之间的矛盾冲突越多,上级政府就越倾向于扩大基层干部的人数和强化基层政府的功能,而这势必加重压在农民头上的摊派负担,将使得农民与基层政府之间的冲突更加激化。显然,陷在这种“官逼民穷”的“循环”中,只会导致官民两败俱伤的结果,而矛盾和冲突则逐渐积累起来,朝着爆发点逼近。这实际上是一种“恶性循环”,从中不可能导出良性的社会效应。 农民贫困的根源在哪里? 何:从政府颁布的统计数据来看,自1997年以来,农民收入就转入了低增长阶段,1998年农民的现金收入出现了多年来的第一次零增长。[21] 2000年国家统计局农调队对全国近两万个农村家庭进行专项调查后发现,在上海市城市居民人均工资达到16,641元、北京达到14,054元的今天,1999年全国农村居民人均年纯收入仅为2,210元,其中52%的农村家庭人均年纯收入不到2,000元,尚处勉强温饱阶段;另有26%的农村家庭人均年纯收入在2,000元至2,999元之间,算是温饱有余。[22] 由此观之,在全部农村人口中,勉强温饱的农村家庭大概占将近四成多。有人将中国农村的贫困归结于农民负担太重,其实这只是问题的一个方面。因为即使农村税费改革完全到位,也只能减轻农民负担,却不能解决农村总体上的贫困问题。中国农民总体贫困的根源其实并非负担太重,而是农业人均产出低,人均剩余少。 中国是个农业大国,如果光看有关部门颁布的种种总量数字,或许会让人产生沾沾自喜的感觉。例如,当回顾九五期间农业生产能力稳步提高时,报纸上介绍说,九五期间我国粮食产量年均达50485万吨,基本稳定在5亿吨以上,油料、糖料、肉类、水产品年均产量分别为2320万吨、8968万吨、5353万吨和3730万吨;从总量上来说,我国农产品产量稳居世界首位。[23] 这个“首位”能说明什么问题呢?比较各国经济水平的高低不是玩总量数字的“比大小”游戏。自从人口学成为一门学问之后,人们就已懂得,要按照人均占有财富量和人均生产率来衡量一国的社会财富和经济实力。如果将上述总量数据按中国人口总数计算平均数,或者按中国农业人口计算平均数,我国单个农业劳动力生产率低下这一事实就无法回避。仅以粮食一项来计算,三亿多农业劳动力生产5亿吨粮食,人均三千斤而已,其中三分之二以上要用来养活九亿农村人口,每个农业劳动力能够出售的余粮不过几百斤。那些“宏大”的总量数字完全不能掩盖中国是个农业弱国的真相,“农业总量大、人均剩余少”从来就是个突出问题。 自从二十年前恢复小农经济以后,解除旧体制的束缚曾一度带来农业的繁荣,1979年至1984年农业在国内生产总值中的比例比1978年高了好几个百分点,这实际上主要是时期被压抑下去的生产率的反弹。八十年代中后期以来,农业中累积的各种积弊正在逐步释放出来,这些积弊包括:生产手段落后,亩产达到极高水平的情况下边际报酬严重收缩,劳动力生产率太低,农村社会组织形式落后等许多问题。因此,中国农业逐渐又现出疲态,在国内生产总值中的比例一路下滑,1998年仅占18.0%[24],有关材料显示,近几年这一比例一直未变。与此同时,国家从农业当中再也得不到多少积累,1999年国家财政通过各种途径从农村收上来的是1000个亿[25],而当年的国家财政收入突破10000亿元[26],也就是说,农业这个中国劳动力投入最多的第一产业对社会的贡献额只占国家财政的十分之一。事实上,收上来的这点农业税甚至还比不上返还到农业口的农林水利等财政投入。改革后中国农村的经济体制大体上恢复到市场调节为主的正常状态,从经济能力与技术上来说,中国不是没有可能实现农业生产现代化。为什么仍然坚持实行这种以家庭为单位的小农耕作模式,主要原因就是人口压力。 程:任何社会的分配与再分配都只能建立有剩余的基础上,按照中国农业这种低效益的产出,农民连维持自己的生存都是个大问题。占总人口70%的农村人口和占劳动年龄人口50%的劳动力,是无法依赖在国内生产总值中仅占18%的农业养活的。农业问题专家温铁军先生指出:随着人口增加,我国9亿农民人均0.1公顷土地仅够维持生存,1998年纯农业收入产值达到13839亿,但人均只有1537元,扣除2/3自给自足部分,实际收入只有约500元;因此可以认为,大多数传统农业的种植业亩均收入扣除固定成本和活劳动成本已经是负值,农业本身谈不上剩余;但是在80年代农民收入增加时期建立的农村上层建筑必须获取农业剩余才能维持,于是就出现了竭泽而渔的乱收费现象。[27]何:其实中国农业不能产生剩余这一问题,于中国来说并不是什么新问题。剑桥学派的埃德温.坎南提出的适度人口思想就是指劳动力与土地面积之间必须保持一个合适的比例。他指出:在任何一定时期,在一定土地面积上生产而获得产业最大生产率的人口是一定的。这句话的意思是说,在任何一定时期,其它条件不变,随着劳动的增加,收益会按比例递增,但当劳动增加到一定点——最大收益点,则收益不再增加。与最大收益点相适应的人口数量则是一个社会最合适的人口数量。当劳动的增加超过这一定点,则收益会按比例减少,出现边际报酬谢递减现象。美国华人学者黄宗智先生在他的《华北的小农经济与社会变迁》一书里就专门用中国华北地区的情况来论述一个“高水准均衡陷阱”的概念,这个概念的内容就是表述中国由于劳动力过剩,以致农业耕作集约化到边际报酬收缩这一事实的。我在《人口:中国的悬剑》一本书里也专门谈过这一问题。其中专门引过包世臣《郡县农政》一书的记述:“凡治田不论水旱,加粪一遍,溢谷二斗;加做一工,亦溢谷二斗”,接下来包世臣专门谈到水田一亩需要八九个工,按亩产1.5石计,加做一个工只增产三十分之一。在复种的情况下也差不多,种双季稻只比单季稻增产20-35%。也就是说当时人就已经意识到单位面积产量不能与投入的劳动力按同比例增加。 在这里还必须指出一个思维误区,那就是我们总强调我国劳动力价格低廉。其实衡量劳动力价格不应该只按照劳动力可能得到的微不足道的货币工资来衡量这种劳动力的代价,而必须按生产并维持这些人民的生活并使整个中国经济付出的实际代价来衡量。我记得有人曾经算过:按平均计,一个德国农民生产55个人的食物消费量,这是按目前德国营养标准衡量的;而在中国,65%的劳动力,或者说全部人口的28%直接从事农业生产,这意味着一个中国农民平均养活不到4个人——比他自己一家人多不了多少——而摄取的热量与蛋白质却比德国的水平低得多。这里说中国农村家庭人口为4个,是不太了解中国农村家庭人口数量,实际上农村家庭人口平均至少为5口。我这里再补充一点:如果要是计算养活中国农民所需要的生态成本,应该说他们可能是世界上最昂贵的劳动力。比如大小凉山地区,养活一个人需要铲平几座山头的草木才能种出一些小马铃薯供吃与做燃料。有环保人士到西南与西北地区考察过,看到此情此景,惊呼“一个人等于一台铲草机”! 由以上分析可见,中国农村总体贫困的根源是农业生产率低,人均剩余少,而“乱收费”问题无异于雪上加霜。我国长期以来进行的所谓“扶贫”,实际上就是那些资源禀赋太差的贫困地区的人们,“依靠喂奶过日子”,即通过国家力量进行的财政转移支付维持生存。从中国农村的现实状况出发,只能得出一个结论,在中国农业生产状况没有大的革命性进步的情况下,就算乱收费问题解决得比较到位,也无法从根子上解决中国农村总体上的贫困问题。 农村剩余劳动力何处去? 程:过去的半个世纪里,有将近一半的年份因为推行强制农业集体化而加剧了农业低产、农村贫困的局面,但因为同时又实行了严格的户口和迁徙管制,农民基本上被束缚在祖辈居住的村子里,即使再穷也只能干熬着。八十年代初,农村经济改革彻底抛弃了严重束缚农民经济和人身自由的体制,农业生产力迅速回升,带动全国出现了八十年代的经济繁荣,而农民也多少有点陶醉在失而复得的小农田园梦当中。但很快中国的一个致命问题--人口与资源比例严重失调的问题就重新暴露出来,农业收益递减,对农民的摊派日益加重,逼迫着越来越多的农民另寻谋生之路。农村剩余劳动力如何转移,成为一个关系到中国社会转型能否成功的关键问题。 何:过大的人口压力使得中国近三百年来经济增长的成果几乎被新增人口蚕食殆尽。原来的体制按人口分口粮的机制大大刺激了农民的生育欲望。改革之初,实行家庭承包责任制以后,生产积极性获得提高后的农业生产率提高也模糊了大家的人口危机意识。后来认识到这一问题时,大家也以为只要进行人口城市化,就会逐渐缩小城乡经济的二元对立。我记得那时候美国发展经济学家刘易斯的《二元经济论》是大学里经济学专业学生最爱看的书,勃兴的乡镇企业对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吸纳也激起了大家心中的无限希望。中国农民的所谓“三元就业模式”——指农业、乡镇企业、跨区域流动就业——也就是在这时形成,并被大家视为消化农村过剩劳动力的一条长期有效的途径。在中国城市就业还不算非常艰难的1998年,“农村人口就业和劳动力市场课题组”曾对38个县市做过一个调查,农民外出就业占38县市农村劳力的1/6;在低收入县市,外出就业占农村劳力的20%,相当于当地非农就业的85%;而在高收入县市,流入劳力相当于当地劳力的28%,当地乡镇企业职工的的66.9%。在收入上,38县市1989—1996年共寄带回家乡348亿元;在22个低收入县中,1996年带回乡的资金为45.3亿元,县均2亿多元,1989—1996年寄带回乡资金220.3亿元,县均10亿元。这笔收入对低收入县市的农村农家来说,是一笔有份量的收入来源。[28] 从全国来看,1998年农村劳动力在非农部门就业约占1/3,农民的收入中来自农业的为57%,来自非农部门的已达43%。[29] 经济发达地区的农民不少已经告别土地,如浙江农村早在1996年就已有55.25%的劳动力从事非农产业,到1998年,转向第三产业的劳动力人均收入已超过8000元,其中交通运输业和商业饮食业劳动力人均收入超过万元,是农业劳动力人均收入的4倍。[30] 程:中国的情况与一般发展中国家有所不同,由于人口基数过于庞大,而农村人口增长率又相当高,所以按通常速度推进的城市化进程始终无法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就业问题。其他发展中国家经过一段城市化过程后,农村劳动力就逐渐转移到城市经济部门去了;而中国的城市经济部门本来就一直面临着连城市劳动力都无法充分吸纳的困境,这样农村劳动力的出路在很大程度上就要指望在乡镇企业中就业,使得这成为三元就业中相当重要的“一元”。而乡镇企业因其对中国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吸收,也成为中国经济改革中一项引以自豪的成就。 1996年是中国乡镇企业吸收农村劳动力最多的一年,超过1.3亿人。[31] 此后,随着环境问题与可持续发展问题的日益突出,乡镇企业的种种弊端尤其是对环境的破坏等问题日益突出,开始面临从粗放型向集约型的调整、收缩、整编、改制、淘汰,在这种情况下,近年来乡镇企业连续关闭裁员,不但不能吸收多少新的农村劳动力,相反却吐出了上千万劳动力。这就使得离土不离乡这条路对于广大农村低素质劳动力来说,已经不再是一条畅通的坦途。1996年以后的三年中,乡镇企业的增长率都低于18%:1997年是17.8%,1998年是17.5%,1999年已经跌到14.2%。与此同时,吸收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能力也日渐陷于枯竭,1996年以后的三年当中,乡镇企业的就业人员以每年500万人的速度在减少,所以现在乡镇企业的实际就业人员已经低于1.2亿人。[32] 几乎与乡镇企业吸收农民工就业发生变化同步,城市吸收农民工的大门也开始变窄。直到九十年代中期以前,政府一直长期用银行贷款喂养低效率、高浪费、缺乏活力的国有企业,虽然暂时维持住了表面的经济增长率和城市就业,也得以回避国有企业改革这一在意识形态、社会控制政策诸方面令政府极为头痛的任务,但却埋下了银行坏帐高筑、风险丛生、金融系统可能崩溃的火种。九十年代下半期,为了挽救金融系统免于崩溃,政府不得不部分放弃了对国有企业的保护政策,结果国有经济部门立即陷入难以自拔的困境,数千万国企职工陆续下岗。为了减轻城市就业压力,四个吸收农民工最多的四个大城市北京、上海、广州、深圳都出台了一些规定,要求企业雇佣劳动力时必须按比例接收本地居民,从而限制外来劳工的就业机会。一些经济学家们提出了发展小城镇提高城市化进程以转移农村过剩劳动力的发展战略,与当前城乡共同面临的巨大而紧迫的就业压力相比,总令人有远水不解近渴之感。 乡镇企业的这一波衰退并不完全是经济形势周期性变化的结果,还有更深层的体制原因。过去二十年中,乡镇企业的快速发展背后有一只基层政府的“手”在推动,这曾一度被一些学者视为中国乡镇企业发展模式的优势,现在却可以看出,这只“手”也造成了乡镇企业发展中的盲目性和不经济性。一旦全国范围的“泡沫经济”消失了,大批赶“泡沫经济”风头的乡镇企业就难以生存下去。乡镇企业有过一个“成功典范”,即“苏南模式”,现在这个模式却已显现出明显的败像,苏南的基层干部也不得不坦承这条道路的局限性,开始了反思。 城乡差距返回原点 程:在发达国家和新兴工业化国家,与小农阶级的萎缩相伴随的,是城市化之后城乡差别的消失。发展中国家则是另一番景象,阿瑟.刘易斯在《二元经济论》里谈到过一个发展中国家共同面临的问题:“在那些相对于资本和自然资源来说人口如此众多,以致于在这种经济的较大部门里,劳动的边际生产率很小或者等于零,甚至为负数的国家里,劳动力的无限供给是存在的”。这些过剩的农村劳动力不断转移到城市中去,形成了一个共同的社会现象:城市的高度发展似乎是以农村的衰落为代价。尤其是在亚洲国家,许多超级大城市成了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农村人口如潮水般从四面八方涌向城市。不久前,一些发展中国家的政府还以自己的城市拥有上千万人口的规模而自傲──中国现在还有不少城市把建成百万人口大市悬为现代化的一个目标而列入该市发展规划──但人口的这种快速机械式增长,却使得城市的发展陷入一种极端无序状态,形成一种“城市病”。不少城市都有大量临时搭建的违章建筑,这些建筑缺乏排污系统,周围垃圾成堆,成了市容的疮疤;大多数城市的市内交通系统始终跟不上人口的增长,过时的公交系统令居民的通勤格外辛苦,而城乡之间的联结更是支离破碎,不少道路出城不久就变得坑坑洼洼,难于行走。 这些发展中国家的城市用各种各样的高楼大厦以及内部装修豪华的宾馆,组装成各种“现代化的橱窗”,炫耀着该国的现代化水平。对那些喜欢让国际社会从这些“橱窗”中了解“信息”的国家来说,这种与国内其他地区差距甚大的巨型城市的存在确有必要。但不管这些“橱窗”多么漂亮,一个无法否认的事实是:只要深入这些发展中国家的乡村,就会发现广大乡村千孔百疮,成为这些国家难以愈合、正在流血的伤口。 何:中国确实存在一个相当独特的现象,那就是与其他农业国迈向工业国的国家现代化进程相比,中国农村耕地面积总体减少与人均耕地降低的同时,农户总户数却在增长。这一现象正好与户均耕地面积加大的国际趋势完全相反。下面一组数据说明了这种情况:1978年,中国耕地面积99938.5千公顷,人均1030平方米、户均耕地面积5730平方米;到1995年,在耕地面积减少4.5%至94970.9千公顷时,人均面积锐减24.3%至780平方米,户均面积锐减28.8%至4080平方米。[33] 这个惊人的下降速度导致的直接结果就是,农户经营规模继续缩小,农村剩余劳动力继续增加。这种耕作规模小型化距离现代农业所要求的农民人均耕种面积相距很遥远。 程:农村人口增长过快和城市的畸形发展导致城乡差距再度拉大,又回到了改革之初的1978年水平。由于农业经济的增长率一直徘徊在3.5%至4%左右,到1999年下降至2.8%,加上最近几年各地农产品在全国各地都出现供过于求的局面,价格大幅度下跌,因此这几年出现了农业增产不增收、农民收入增长放缓的局面,再加上农民跨地区就业速度放慢,因此造成农民收入与城市居民收入差距不断扩大的局面。可以说,在二十多年改革当中,城乡收入差距经过了一个马鞍形的变化,70年代末差距很大,80年代中期逐步有所缩小,但是从80年代后期又开始不断扩大,到1999年这种情况就非常明显。1999年农民现金收入的名义增长率是1.9%[34],而同年城镇居民的年收入增长率是7.9%[35],在城乡收入增长的差距本来已经非常明显的情况下,该年10月份国务院又给城市的干部和职工增加了一笔工资,这就进一步扩大了城乡差距。 有人算过一笔帐,在目前的情况下,2.7个农民的收入相当于一个城镇居民的收入。如果再考虑到因家庭人口结构、支出结构和摊派等因素,农村劳动力的家庭负担系数高于城市劳动力,农户的收入中要支付生产经营费用乃至投资,而城市居民的收入完全用于消费,再加上农户收入中的三分之一到四分之一被各种摊派夺走,城乡居民的消费能力差距之大是显示而易见的。从国家统计局颁布的数据来看,年均生活费支出方面,中国农村居民有近八成(79.8%)的家庭年均生活费不足2000元,且集中在500-999元、1000-1499元、1500-1999元三个档次;只有近两成(20.91%)的家庭年消费支出水平在2000元及以上,其中2500-2999元的占4.39%,3000-3999元的占4.07%,4000-4999元的占1.65%,5000元及以上的占2.44%。[36] 何:中国农村的贫穷还可以从消费市场的份额上看出。城乡差距再度扩大的直接后果就是农村消费市场的萎缩。70%的农村人口只占有40%的耐用消费品市场与20%的城乡储蓄,而与此同时,却是全国主要耐用消费品市场的生产能力普遍过剩50%。以彩电为例,城市普及率已经达100%,而农村却只有10%。[37] 按照国家统计局的另一组数据,从1995年至1999年,城镇居民的恩格尔系数从49.9%下降为41.9%,农村居民从58.6%下降至52.6% ,后者比前者少下降两个百分点。[38] 这样一种结构,明显表示中国经济远未步入良性循环。 程:我也用《中国统计年鉴2000》的数据做过计算,发现1999年中国内地二十个省约7亿乡村人口人均年购买消费品仅574元;沿海省份及都市郊区农村人口约有2.6亿,其人均年购买消费品的数额也仅为1603元;而京沪两市及广东、江苏、浙江三省的城市居民只占全国总人口的4.9%,他们人均年购买消费品数额达11,819元。也就是说,全国将近1/4的消费品是卖给这仅占全国人口不到5%的两市三省城市居民的,而占全国人口56%的内地省份农村人口只购买了全国消费品的1/7不到。事实上,在两市三省这些中国最富裕的城市里,城市人口的一半也是低收入家庭,消费能力并不高,所以这个关于最富裕城市平均消费力的数据掩盖了人数约在千万左右的中国精英阶层的超级消费能力。从这里可以明显看出,大约眼下全国有1%到2%的人口高居于收入和消费金字塔的顶端,全国媒体上的商品广告基本上是做给他们看的,而占全国人口多数的内地省份农村居民的人均消费能力只是前者的1/25。这就是今日中国之城乡差距,而且这一差距正在继续扩大。 小农经济与中国的社会-政治-经济结构 程:八十年代农村改革这种一次性的制度变迁效应,不可能长期支撑农村经济的持续高涨和不断繁荣。按照一些书斋经济学家的看法,似乎只要在农村里引进了市场机制,农村的体制就自然而然地理顺了,从此就可以踏上顺利发展的“康庄大道”了。可现实却给出了完全不同的答案。城乡差距扩大的一个比较具体的原因是,农村改革取得初步进展以后,政策就开始逐步向城市倾斜了。这种倾斜加快了资源向城市转移的速度,加剧了对农民的盘剥。先是在八十年代后半期运用财政资源提高城市居民的工资,增加物价补贴,压住农产品价格,以施惠城市消费者。然后就是九十年代允许国有企业大幅度提高其垄断产品的价格,结果前些年农民从农产品价格提升中得到的好处,因种植成本上涨而陆续被城市里的国有企业拿走了。在“泡沫经济”红火的岁月里,垄断型农村金融机构又把农民的储蓄大量转移到都市地区的房地产和股市投机当中,亏了是农民们的存款倒霉,赚了是这些机构的员工们发财,而“繁荣地区”的居民则或多或少、直接间接地得到了益处。当然,都市的繁荣还与外资的投入有关,大量的外资集中在几个都市地区,自然能营造出繁荣来,而内地农村是没有这种机会的。 何:说老实话,我并不完全同意你的说法。因为中国农村的贫困并不完全是城市偏倚所造成。有些政策向城市倾斜是事实,但即使政府在资源配置上多兼顾一些农村,农村的落后和农民的贫困恐怕也不会有多大的改变。从事实出发来看,农村总体上的贫困问题的根源是人口与资源严重失衡、人均耕地太少、农业生产率低,人均剩余少,而“乱收费”问题只不过是雪上加霜而已。我国长期以来进行的所谓“扶贫”,实际上就是那些资源禀赋太差的贫困地区的人们,“依靠喂奶过日子”,即通过国家力量进行的财政转移支付维持他们的生存。在中国农业生产状况没有大的革命性进步的情况下,即使农村税费改革完全到位,也只能减轻农民负担,却无法从根子上解决中国农村总体上的贫困问题。从短期内来看,克服城市偏倚倾向可以缓解一下农村问题,但是还是脱离不了“给农村喂奶”这一思路,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农村问题。因为根本问题是必须解决人口与资源比例失调的问题。 如果回溯历史,中国的农民问题是积累了三个世纪的问题。中国其实早在清代乾隆时期开始,就已经面临人口的巨大压力,乾隆六年开始,中国人口登记在册的就达1.4341亿人。人口剧增带给社会的压力并非没有反应,当时的著名学者任启远、洪亮吉等人都曾谈论过这问题,洪亮吉的《意言.生计篇》集中谈论了如何控制人口,洪书成于1793年,比马尔萨斯的《人口论》(1798年)从时间上看还要早好几年。只是两个社会解决人口问题的方式完全不一样,英国通过大量向美洲大陆移民缓解了人口压力,以后该国又继经济起飞之后连续完成了第一次人口转变与第二次人口转变。而我们那时虽然也通过华工出国向海外移民,比如散居在地球村各地的潮州籍华人就已经多达1000万人,相当于一个小国家的总人口,但更主要的形式还是在中国本土移民,而移民之间争夺生存资源的斗争之惨烈,可以从一些历史材料中看出来。1999年3月我到台湾讲学时,曾偶然发现台湾的“有应公崇拜”与移民有关,一篇研究文章记述了这一历史事件。该文谈到,台湾基本上是由一波又一波的移民潮所构成的社会,这些先后来到台湾的移民,为了争夺土地、资源和生存的空间,再加上种族、语言、祖居地风俗习惯的差异,因此在闽粤之间、漳泉之间、汉番之间、宗姓之间、村落之间团体之间,经常爆发各种各样的冲突,演变成武装械斗或者大规模的武力冲突。历年来各个族群死于这类冲突的人不少,而他们的尸首却往往无人收葬,其后必须仰赖官府的力量或者善心人士的帮助,或者是村里人共同出资,加以集体埋葬,并在墓旁建立一个简单的庙,而庙前往往挂有“有求必应”的红布条。[39]至于太平天国起义是由于人口压力所致,当时的汪士铎在事变后就有反思,后来的罗尔纲先生也有过专门论述。可以说,自从19世纪中叶起,中国就一直在围绕着缓解人口压力这一问题进行各种尝试。孙中山的“耕者有其田”,领导下的共产党的土地革命,实际上都是想通过改变土地资源的占有方式来解决这一问题。通过这种土地资源占有状态均等的办法,暂时解决了这一问题,但结果却是人多了,但只是穷人多了。在二十世纪后半叶,中国人口从4.5亿增长到了13亿,如果说上一个世纪中国农民的问题是让耕者有其田,那么这一个世纪的问题就演变成了如何让农民有工作,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而不要成为游荡在城市边缘的游民。 每当我仔细阅读有关人口、环境与农民问题的资料时,我就不自觉地想起我在复旦写的那篇《中国农村经济破产和人口压力的关系》,诸如农村闲置劳动力过多、农业边际效益下降、赋税过重等导致小农经济破产,以及乡绅劣绅化、农民痞子化等许多问题几乎都是惊人地相似,几乎在重复上个世纪初至三十年代那段历史。对这段历史我们不是没有研究,而是在研究中几乎从不真正触及应该揭示的问题。优秀的经济学家为什么能够解答有关国计民生的深奥问题?答案很简单,他们只是掌握了一些方法而已。这些方法中最基本的就是观察,尤其是观察经济事件的历史记录,所以,道格拉斯.诺斯一再重申掌握经济史的重要性,经济学家萨缪尔逊则用更尖锐的语言强调了解经济史的重要性:“忘记过去的那些人,应被宣判犯有重复过去的罪行。”我在台湾与中国现代史专家陈永发先生见面时,我对陈先生说,当看到他在他那本杰出的著作中强调人口压力因素是中国二十世纪一个重要的基本规定因素时,心中非常高兴,因为总算有历史学家明智地将这个问题作为近现代中国历史的规定性因素引入历史研究。而陈先生则有点意犹未尽地表示遗憾:“由于书的体例的关系,我只能谈到人口压力这个因素,整本书应该说强调得很不够。” 程:对中国来说,最可怕的是,这类边缘化人群正处在一种无限增生的状态中,这与中国现在拥有的天文数字般庞大的人口,以及人口与资源严重失调有关。中国目前人均耕地面积只有1.59亩[40],是世界人均数的43%;而且质量不高,中低产田占耕地面积的79%,有水源保证的和灌溉设施的只占40%,还有不少是大于25度的陡坡耕地,其土质很差。[41] 在那些自然条件较差的地区,人口的增长率恰恰偏高,本地的农业产出微薄,非农就业机会稀少,穷乡的官府搜刮得又格外狠,这就逼得那些既无适当教育、又无求职技能的农村剩余人口外流,当都市再采取就业限制政策时,这些回乡无活路、在外衣食无着的流动人口就很难靠正当职业糊口。从李自成、白莲教、太平军到红军八路,都最欢迎这样的流民。今天,这类边缘化人口的迅速增加,也许不会再演变成一批“水浒山寨”,但却很可能为黑社会组织的生发壮大提供丰富的后备军。 何:自从十多年前写完我的第一本著作《人口:中国的悬剑》以来,我就一直有一个这样的看法:一个社会的政治结构牢固地根植于该国的自然性质,亦即资源禀赋、人口与资源的比例关系之中,中国的这种人口-资源状态决定了中国的社会政治结构。这个看法可能会被人看作“地理决定论”,而“地理决定论”这个理论我认为是有道理的。因为人类首先是环境的产物,而生存环境最基本的层面就是地理环境。孟德斯鸠曾尝试用“地理决定论”解释某些问题,但由于他对地理因素的神学解释从而使“地理社会学”成为学术笑柄,再加上马克思对“地理决定论”做过经典批评,而我国在很长时期内还非常热衷于想超出自然资源的限制去改天换地,因此中国大陆的学者们长时期内不敢让自己的学说中出现任何“地理决定论”的影子。 其实一个国家的地理环境构成了生活于这个国家之中的民族的文化因素,尤其是在科学技术不发达的前现代更是如此。中国的小农经济结构就与中国特殊的地理因素有直接关系,这种农业与家庭畜牧业和手工业结合的小农经济,弹性大,适应性强,在各种不同的地理环境中都能存在和滋长。不管在山区、丘陵地带还是平原地区,它只要相应地调整一下家庭内部农业、畜牧业和手工业之间的比例,就能稳定地存在和发展下去。正是由于这种经济结构对地理环境的适应性强,它才由中原地区逐步向周围扩张,成为中国封建社会在各地的主体经营形态。但这种经济结构有一个特点,那就是生殖人口的无限冲动。远的不说,就谈二十世纪大家都看得见的后半个世纪。改革开放以前,由于农村是按人头分口粮,这种分配机制使得当时的农村做得多不如生得多,于是大家可着劲儿生,从1949年到1978年三十年间,人口从4亿5千万变成了八亿多人。而从改革开放恢复以家庭为生产单位的小农经济以来,人口生殖状况令人焦虑。凡属民间进行的调查都说明了这一状况。我曾看到过一份名叫“正北丰村调查”的调查报告[42],非常典型。这个正北丰村是广东东南沿海电白县七迳镇新屋仔管区下的一个自然村,改革开放初期,也就是1980年时,该村分田时是“见人有份”,全村为252人,每人0.6亩水田和0.4亩旱地。而到该报告记述的1998年,该村人口已经达536人(不包括此期间迁出的6户共32人),一个生育周期(20年)不到,人口就翻了一番多。而耕地则由于征用、建房等原因,至1998年人均耕地已经不足0.28亩,至今全村没有一个独生子女,也极少二胎,最多的达15胎(存活12胎),平均超过4胎。该报告谈到,农户的家庭地位由家庭拥有儿子的数量多少决定,同样道理,村民也常以村中人数多而自豪,所以不会互相揭发超生。对于村民,节育是基本未意识到的事情。 程:我下乡时在安徽省插队,那时没有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情况与你谈到的这个村差不多。现在全国都设立了计划生育专职机构,形成了一套制度方法,仍然挡不住农民的多生多育倾向。《黄河边的中国》一书的作者曹锦清1996年走遍河南各地乡村作调查,发现那里的农民家庭也很少有独生子女户,均是多胎化生育,当地干部多次告诉他这样的话,“有权的凭权生,有钱的买着生(付超生罚款相当于买超生指标),无权无钱的就逃着生(逃离本乡好超生)”。[43] 何:正北丰村在中国既非国家级贫困县,也不是乡镇企业发达的明星村,只是千万个普通的中国乡村当中的一个而已。它所有的问题,如报告中谈到的乡村组织涣散、官民对峙等问题,确实是目前亟需解决的问题,但是我并不认为这是最根本的问题,因为只要生存的基本条件还存在,这些问题还有解决的可能。问题在于这个地方的生态系统已经根本无力支撑起这么多人口的生存基本需要,依靠传统耕种的140多亩地养活500多人是根本不可能的事情。因而该调查详细记录了该村失业严重、犯罪滋生这一现象。因为这是一份很罕见的尊重事实的调查报告,在此我将这部分内容抄录如下:“在村民自身无技术、无资本、低素质和环境的无资源、无工业、无组织的内外因素结合下,300多劳力有几人能以工作糊口?现在的就业情况除耕田者外有:教师6人,医生、工人、跑运输者各一人,饲养15人,开小店3人,小贩16人,外出打工55人,饲养一般是养10多头猪,今年(指1998年)多数亏本,小贩多是贩鸡,每天卖出十只赚回20多元;外出打工一般是男的做泥水建筑,每天有30-40元,女的进厂或当服务员,每月有几百元不等。而大多数常年游荡在村里的三个小店之间的无所事事者特别是未婚男青年却成了犯罪的主体。赌博是习以为常的公开摆明的事,也是他们最好的娱乐,盗骗抢却并不明摆,只是附近村中时有禽畜、厨具、谷物失踪,以及常是同龄人讲述的生动的在外盗、骗、抢、斗的惊险场面,下面需要详述的是近年来的吸毒和贩毒现象……” 这里我就不再引述那段谈吸毒的、读了感到碜人的文字了。只想谈谈曾被世界各国视为反贫困策略良方的教育问题在这个正北丰村是什么境遇:“北丰小学现有教师10人,其中2人高中毕业,其余都曾读过初中,现有3名公办教师,其他为民办或代课教师。对于这三年来广东省大量转正并逐渐取缔民办教师的政策,笔者从学校负责人陈北忠老师处了解不少有点不可思议的信息。县教育局按文件通过考试转正4000多民办教师。规定于1993年前入教并有民师证和中师函授证者可考试,择优转正,另据教龄可加分,有28年教龄者免试转正,考试内容为心理学和教育学。但是,据透露,中师函授是交钱抄书拿证,心理学教育学是背熟值120元的小册子考试,而不考文化试(指语文和数学等)更是有人得以滥竽充数的关键。笔者(指调查作者陈锋)曾于今年(1998年)2月在小学代课两星期,了解到一些老师对比较简单的竞赛题都无法解答,甚至比不上成绩好的学生。而一些较好的年青教师却很快要下岗。对此陈老师的评论是‘好的卡紧,差的放松,重视教育不如说是在毁灭教育’。由于师资低劣,所以五年级的学生中能答出国家、省份、省城市、球类、中国皇帝中任一项的5个名称者甚少。现在几乎所有学龄儿童都入学,但由于每学期280元的学费,使在学人数逐年级减少,毕业的不多,升初中者甚少。就这样,膨胀的人口给农村带来了不堪承受的重负,同时村民又没有认识到也无力从提高自身素质上获得财富和地位。落后的教育只能酿出低素质的愚民。贫穷、封闭、落后、迷信、失业、犯罪等等就像恶魔一样伴随着今天的正北丰村。” 说老实话,这样一份调查报告让人看了触目惊心。我相信这种农村在中国绝对不是特例,有普遍性。说起来惭愧,我的家乡邵阳市是个千年古城,旧称宝庆府,历史上算是文化经济中等发达之地。但现在除了教育状态比正北丰村好些之外,其余的情况与这座正北丰村有些类似,由于国有企业90%以上破产、停产,除了少部分人能通过升学离开这个城市之外,大多数留在那里的青年都没有工作,赌博成了男女老少咸宜、乐此不疲的娱乐活动,失业、犯罪充斥整座城市。不少女青年到沿海来谋生,以做娼妓、二奶为生,家里人亦不引以为耻。这座城市市容极差。我去年回去了一趟,当时的市领导说要将邵阳市建设成一座有百万人口的大市。我当时就对一位在市政府工作的朋友说:百万人口当中,按照中国劳动力的抚养系数来说,劳动年龄人口按常规有40-50%,那么总得为他们提供20万就业岗位吧?否则大家喝西北风? 程:人口确实是个问题,但如果能在经济结构和制度层面有所突破,情况应该有所好转。我看过一些材料,介绍了一些借助乡镇企业而发达起来的农村典型。比如河北石家庄市郊的槐底村,全村1800户,共有6000人,也是个无田可耕的农村,但由于选对了领导人,既成功解决了存在50年之久的乱占、抢占宅基地的纷争,并且依靠9000万元征地款作为启动资金,定下了“吃区位饭,借优势兴业,走产业升级,发展三产服务城市之路”的方略,从1996年开始,总共投入2个亿,将当地发展成为一个现代商业网络,全村的三产收入每年以80%的速度递增,到1999年底,全村的财政总收入达2000万,其中三产占到90%以上,架起城乡经济走廊,为村劳动力的就业提供了渠道,全村3000多劳动力几乎全部得到安置,其中从事三产的就达1200多人。虽然该村富裕以后也出现了不少问题,如酗酒、赌博、迷信、家庭不和睦,邻里纠纷等问题都存在,但该村领导班子能意识到这些问题,正在努力解决这些问题。[44] 何:这种依靠地缘优势与领导人个人魅力发展乡镇企业成功摆脱贫困的例子,在中国确实还有好些。但是有两个问题必须弄清楚:一、这些经验具有不可推广性,因为不是每一个农村都有这样的地缘优势与领导人。要知道这类农村在中国只是典型,不具有普遍意义;第二,这些农村存在的问题也很严重,因为这些农民的受教育程度始终偏低,身份虽然变了,但思想意识却还是农民。这个问题我曾就深圳市的富裕农民做过典型研究。这些农村如何进行自治,使这些农村的社会-经济格局不要随着这些领导人的逝去而人亡政息,还是个值得思考的问题。但比较起这些占农村总人口不到10%的乡镇企业明星来,我更关注占农村人口90%的那部分人的生存状态。因为这些明星农村要解决的是如何发展的问题,而绝大多数农村要解决的却是如何生存的问题。 我读过不少资料,也看过一些农村,还专门向一些做农村调查的人士多次询问,有一条信息是公认的,那就是不少农村的计划生育实际上处于失控状态,实际人口数与上报数严重不符。如1991年至1998年四川省全省共清理出漏统人口40.72万人。[45]计划生育被定为“基本国策”,而不少农村基层干部却将计划生育罚款作为一种寻租的机会,听任农民多生超生,罚来的款主要用于两个用途,一是用于改善干部们自己的福利,二是用来建乡村干部办公场所。一位在农村做过长期调查的人对我说过:到农村里去,如果哪个地方的乡、村办公场所建得漂亮,那里的计划生育一定没搞好。还有一份调查谈到,农村里是富穷两头控制不住,因为富的不怕罚,愿意交罚款生孩子;而穷的则不怕罚,反正家里没什么好损失的,大不了流落异乡当超生游击队。只有中间层次的,才比较害怕罚款,一般生上两三个也就算了。如安徽省萧县大屯镇徐屯村的计划生育证就可以买卖。该村村民向《半月谈》的记者反映:从过去的老支书,到现任村支书、村主任,多年来就一直公开出卖准生证,将此做为发家致富的捷径。第一胎价格从三十元上涨到了二三百元,生多胎的则涨至上千元。几年来,徐屯村先后共卖出准生证200多个,仅此一项村干部就收款约3万余元。而村干部自己就带头超生,现任支书40多岁,有3个儿子,他的大儿子生了3个孩子;计生专干张某30多岁,生了4个孩子;村委会主任的两个儿子生了7个孩子;老支书的侄子生了5个孩子。该村上报人口2106人,而实际人口已超过2330人。[46]记得去年《中国青年报》登过一版图片新闻“超级超生村”,谈的就是广东省吴川市覃巴村,该村总共600多户,6胎以上的就有100多户,最多的两家都生了10个孩子,而有5个孩子的家庭是该村常见的家庭结构。对于新村计划生育如此失控的局面,村民的解释为干部带头超生,说他们只想着多罚款。村党支部书记容文秀的解释是:村里超生户多,很难管理。但据村民举报,村委会主任容观保、副主任梁亚孔各生了5胎,村干部王伟生了4胎,村民小组副组长梁德瑞生了8胎。新村至今没有自来水,村民靠打井取水,一些人还被迫饮用田边沟水。村民说到了冬天,更是水贵如油。村里凹凸不平的小道垃圾遍地,随处可见臭气熏人的粪便,3000人的大村子找不到一个厕所。该村的街道上,除了满街孩子之外,就是污浊的路面和难以忍受的气味。[47]上述两个村子可以说是已经不存在什么乡村社会,所有乡村公共设施均不在村干部视野之内。据正北丰村的调查者说,该乡村除了金钱之外,已经没有什么能够维系当地乡村共同体,整个秩序比半个世纪以前乡村自治时期还要糟糕。 这类乡村因为不是国家级贫困县,也不是乡镇企业明星县,所以不在政府与众多传媒的关注之下。这些乡民的生活也只能自生自灭,《南方周末》曾有一篇文章谈到湖南安乡县的一个春峰村,那故事听了以后让人连泪水都为之凝固。这篇文章记述了湖南省桂东县大塘乡春峰村从1986年至今在外打工非正常死亡的事情,也让人多少可以看到一般农村的情况。与湖南省其他地区相比,春峰村是个自然资源禀赋较差的地方,该村共有1400多亩地,全是分布在海拔800—1000多米之间的梯田,地块很小,不要说机耕,连牛耕都用不了,只能用人拉犁。而该村总共有1598人,人均一亩地都没有。春峰村支书邓建安告诉记者,春峰村是省级特困村,交通不发达,资源也十分匮乏,村里根本就没有什么企业,集体收入每年只有几千元。村民们的收入来源除了每人不到1亩、每年只能种一季水稻的梯田外,就是养几头猪和外出打工。大约从1993年开始,春峰村“除非种田的和家庭负担较重的人,其余的都出去打工了”。这个村子的300多青壮劳动力,大约是每家一个,几乎全部都出去打工。出去打工的人,大约有三分之二(大部分是女孩)去广东进了珠三角地区的一些玩具厂、电子厂。他们常年在那里工作,每个月的工资大在400-800元之间。村民说,今年(1999年),大概是经济形势不好,去广东找工的人很多空手而回。村里的男劳力大多在干一些比进工厂可能挣多一点钱,但更辛苦,而且有生命危险的活:在桂东县周边“做砂子”(挖钨砂矿)、挖煤。因为挖煤经常发生塌方和瓦斯爆炸,安全系数比“挖砂子”更小,老板也“比较厉害”,经常不给钱,所以今年出去打工的人中“做砂子”的人比挖煤的多。“做砂子”的人很多是季节性的,农忙时他们在家种田,农闲时则结伴前往矿区。宜章的瑶岗仙,郴州的柿竹园,临武的香花岭,江西大余的西华山,这些矿区的名字都是春峰村民所熟悉的,很多春峰村人在那里“做砂子”,很多人把生命甚至躯体留在了那些地方。到了冬天农闲时,每个矿区都有几千人在“做砂子”,他们都来自春峰村这样的村庄。他们“做砂子”的地方是一些国营大矿开采后废弃的矿井,一些个体老板把这些矿井承包下来。“做砂子”的人三四个人合伙向个体老板取得某个矿洞的开采权,然后,他们自备钢钎、炸药和矿灯,沿着废弃的矿洞走上几千米,选择一个地方打洞放炮,看看炸开的地方能不能找到矿砂。由于矿井是废弃的,没有任何安全设施,爆破时很容易发生塌方, 那样就可能把自己埋在里面。春峰村的20名非正常死亡者,有8名是“做砂子”死的,其中有5名是因矿井塌方而死的。 这种情形在春峰村所在的大塘乡不算特别,乡长告诉记者,“整个大塘乡都差不多。”春峰村附近的蛟洲村,几年间就因相同的原因死了十几人。该村村民根本无法依靠种地生活,只有出去打工。从1986年至今,这个村已经有20人在外出打工的过程中丧生,其中16人集中死在1993年以后。没有一个人自然死亡,全部死于事故。大多是在湖南、江西、广东的钨矿、煤矿里因矿井塌方、瓦斯爆炸而死。劳动法,劳动合同,对“做砂子”的人来说是完全陌生的字眼。从来没有一个人和老板签订过合同,他们与老板之间只有一个口头约定。“现在工不好做,你要签合同,老板就会要你滚蛋。”一位叫黄发军的村民说。也没有一个死者的家属和同伴试图用法律手段索取过赔偿。他们不知道自己和亲人的生命值多少钱。当地政府机关的一名干部说,这不奇怪,即使在正规工厂里打工的人,也很少和厂方签劳动合同。因为,签合同就要缴纳保险金,老板肯定不愿意承担这笔费用;或者,他会把这笔费用转嫁到被雇用者身上,被雇用者也不愿意因此影响自己的收入。“因为这样的劳动力完全是买方市场,如果要签合同,他就找不到活干。”据统计,春峰村外出打工的人,年平均收入大约是4000元左右。这只是勉强维持生活和简单再生产的收入。村支书邓建安说,这些钱有的用来成家,有的用来供弟弟妹妹读书,其余就是维持生活,没有哪个人用打工挣来的钱做起生意,甚至没人用它起一座比较好的房子。能看出改善的是村里多了几个卫星电视天线,大约值800元一个。 尽管打工带来的实惠是那么少,而危险又那么多,但春峰村人几乎没有考虑过别的活路,因为,如果不外出打工,他们可能连基本的生活都维持不了。据大塘乡农经委的统计,1998年春峰村的人均收入达到了880元,这其中打工挣来的血汗钱占了约60—70%。 所以,春峰村的所有人都知道,黄竞成绝对不会是最后一个因打工而被死神唤走的人。没有人知道,谁将是下一个。但是,只要他们活着,只要贫穷继续延续,他们就不得不在这条路上走下去。因为对于他们来说,最可怕的事情不是“做砂子”,而是没有机会去做砂子。[48] 春峰村村民的生活让我想起了非洲的生态难民。说老实话,春峰村所在地的土地生态事实上支撑不起这么多的人的生存。但这还不是最糟糕的状态,整个国家的生态在人口压力下陷入了真正的困境。这方面的资料有不少,长江黄河等七大水系的污染断流问题我在这里就不谈了,只谈谈视为财富之母的土地问题。据有关资料介绍,目前中国已经成为世界上荒漠化最严重的国家之一,荒漠化面积约360万平方公里,占国土总面积38%,有的地方的民众已经无生存之地。中国林科院的研究员蒋有绪尖锐地指出,我国国土的生态环境已不再安全,若不及时加以治理,人民则有祸于旦夕之虞。[49]而生态问题由于与人们的生存状态不像疾病之类那样直接,中国国民的环保观念始终还处于“坐而论道”阶段。我这里举一个小例子:我所工作的报社,每发一篇某小姑娘被遗弃,或者生病无钱医治的报道,可以几天之内募到数量不等的捐款,多的达14万元,少的也有八、九千元。而我特意为抛家别妻十几年、在长江源头可可西里设立观测站、致力于环保工作的民间环保人士杨欣先生登了一个整版的文章,并公布了捐款电话与帐号,委托值班编辑专管此事。但据编辑告诉我,居然没有接到一只电话询问此事。这正好与发达国家的社会慈善捐款序列相反。 中国的人口与资源状态决定了中国的政治社会形态。从中国来说,整个20世纪是农民的世纪,这是由中国人口的“量”决定政治的“质”的一个世纪。而所有制模糊的土地政策与财政扶贫的结果,摧毁了人起码的尊严——健康人应该凭借自己的劳动力生活,是人起码的尊严。其结果是让生育者不需要计算生育成本,不顾资源的限制生育人口,将抚养人口的责任由家庭转移到社会。如何评说这个世纪对后世的影响,还有待历史良心的出现。但人口资源状态对社会的影响却是现在可以分明感觉到的。前面已经谈过,从世界各国的经验来看,除了人口大国中国与印度之外,每个国家在现代化的过程当中,都伴生着小农阶级消失这一过程。而小农阶级的消失,与城市化过程中现代经济部门不断吸纳从土地上被抛出来的无地农民是同一问题的两个方面。而中国由于人口数量过于庞大,再加上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技术(资本)密集型企业日渐取代劳动密集型企业,大量未受过足够教育、亦未经过任何技能训练的农村劳动力无法适应现代经济部门的要求,更兼第二产业与第三产业的扩张速度远远赶不上人口增长速度,故此广大无地农民无法进入现代经济部门,正成为整个社会“多余的”边缘化阶层。老实一点的农民可能会像春峰村村民一样做牛做马地生活下去,不少报道都谈到了在“三资”企业(主要是港台资本与南韩等东亚龙国家与地区开办的企业)的打工者的悲惨处境,实际上就是劳动力市场极度倾斜造成的。1998年12月,我值班时曾处理深圳特区四海制衣厂江西籍打工者徐章水因劳累过度而暴死事件。当时是生产旺季,该厂的工人连日加班,20岁出头的徐章水连续加了48小时班,回到宿舍躺下后就再也没醒来,七窍流血而死。我当时问该厂工人,这样连续加班是违法的,为什么大家不提意见?工人们面面相觑,最后告诉我,他们不敢,怕被开除。因为这份工来之不易。我再问该厂老板,为什么要这样违反劳动法超时连续加班?酿出这么大的事故,而老板却对我说:“我自己也奇怪,我这家厂的待遇确实不好,工作时间长,工资也不高。我经常对工人说,你们嫌待遇不好可以走人。但奇怪的就是还有不少人抢着争着来这里做工。”老板说的话让我不由得想起1949年以前上海一些外国资本家曾说过一句被我们视为“国耻”的话:“在中国找四条腿的狗难,找两条腿的人容易”,从根源上来说,劳动力的待遇完全与市场供求状况有关。按照“博奕论”的原则,博奕双方的利益完全与博奕者所凭藉的实力有关。在中国人权的不受重视与人口严重过剩有关。人权中最基本的是生存权,生存都未解决,又从哪里去谈自由权、财产权?但还有不少边缘人为了生存,只得从事各种非正常的经济活动,如卖血、妇女则,还有的则是纯粹的犯罪行为,如成群结队到他乡去偷窃(“拎包”)、买卖人口、利用各种手段行骗、盗挖古墓倒卖文物等,成为社会犯罪活动的主力军。最近在中国轰动一时的张君一案,案中所涉犯罪集团主要人物,基本上都出身于多子女的贫困农民家庭,张君自己就出身于有兄弟姐妹七个的多子女贫困家庭。试想想,就以我这样的收入水平,生养一个可以过较好的日子,生两个就比较吃紧,根本就没有余力支撑起三个子女的教育费用与抚养成本。农民们这样生育,哪有不穷的道理? 我以前就说过,如果中国人不改变自己多生多育的落后习惯,中华文明最后必将作为祭品牺牲在人口这个古老的祭坛上。对于第五次人口普查的数据,说老实话,我认为值得怀疑。我这里只讲一个户均3.44人,这个数字与我们日常看到的情况有差别。只要对中国的核心家庭状态有所了解就明白这数据的不真实。城市人口只有总人口的30%多,而农村生育两个是允许的,多胎化也不是少数。少数民族是允许生育两个甚至更多点的。也就是说,真正实行了计划生育的只是城市里那些在党政事业机关及国有企业工作的大部分人,对于不能以开除工作进行限制的人群,计划生育基本不起太大的作用。这样一算,中国户均家庭人口怎可能只有3.44人?不过中国政府在统计数据上信息失真,这已经是多年的老毛病了。这种人口数据失真只不过是惯性而已。 程:我最近看到一篇文章,作者对你的一些观点提出了批评,他认为,你的“中国人口问题将会阻拦中国发展的悲观结论和庞大的低素质农民成为中国现代化的重大障碍,这些论点有可能客观上掩饰了加重这一问题的原因和解决这一问题的根本之道,而且还可能为别有用心的精英专政论所利用”。[50] 你看到这篇批评没有?另外,在中国的制度转型过程中,制度问题始终是许多独立知识分子关注的中心,如果在讨论“三农”问题时过于强调人口压力,会不会淡化不良制度对“三农”问题的影响因素?而且,人口问题不是个短期内就能指望解决得了的问题,而“三农”问题的紧迫性却十分突出,把近期内需要缓解的难题与长程性因素联起来,对解决近期问题似乎帮助不大? 何:赵诚先生的文章我看过,说老实话,我认为赵先生很少去解读中国现实问题的文本资料,也很少去实地考察,因此不熟悉中国人口对生态的巨大压迫。否则他就不会那样提出问题了。至于谈到解决问题这点,我只能说,如果有人说他能解决复杂的中国问题,那肯定是不切实际之言。我进行问题研究的目的,只不过是要让大家对自己的生存环境有一定的认识而已。而且我一直有个看法,那就是只有大多数国民处于对自己的行为不负责任状态的时候,才期待有伟人横空出世来解救他们。 我并不认为我过于强调人口问题的严重性。人与自然的和谐,中国传统文化其实是注意这一点的,所谓“天人合一”思想,这个“天”指的是自然,“天人合一”指的就是人与自然和谐共处,中国古代文化其实包含有朴素的人文主义思想,这种人文主义精神就体现在培育人的社会、伦理、环境生态、文化教育等的综合素质上。只要去翻翻中国的经史子集,包括医书强调的五行相生相克,如果不视文言文话语系统为封建文化,就会发现里面有许多质朴的人文主义精神,这种精神通过儒家文化的教育沉淀在民族精神当中。而这一点到了上个世纪后五十年基本上破坏了,这时候“人定胜天”、“向大自然开战”,“人有多大胆,地有多大产”,“让高山低头,叫河水让路”等口号挟政治威力大行于世,向大自然过度索取成了一种时代精神。我记得一本《邵阳文史》上登载了一篇文章,那是一位干部回忆自己五十年代后期奉命在渔业社蹲点的经历。他先是让渔民将渔网织得密密的,不让小鱼有逃生的可能,这样做还觉得产量不能够达到“”水平,于是在渔民当中推广用炸药炸鱼,炸药一引爆,满河满塘都翻着白花花的死鱼,捕捞量成几倍地增长。结果这位干部乘坐的渔船受到好几位老渔民的“围攻”,老渔民痛骂他们:你们连小鱼也不放过,以后我们就没有鱼可捞了。你们这样是想打破我们的饭碗呀!但这种朴素的环保思想在意识形态的强力作用下节节败退,发展到现在,沿海渔民用功能强大的电网捕鱼,电网所过之处成了一片死海,不再有任何海洋生物。我记得我自己小时候吃鱼时,家父总让我将鱼骨洗净,放在炉火边煨烤成焦黄色,再用作他的下酒菜,他也从不准我们剩饭。相比之下,现在这种在缺乏人文内涵的技术教育下成长的一代,哪里懂得寸丝粒米,来之不易的道理?今年三月上旬,我曾去了山东曲阜,在中华民族精神的塑造者孔子墓前,我就在想一个问题:一种文化能够维系一个民族几千年于不坠,肯定是借助于它内在的亲和力以及平衡力。“”及“”以前的教育咱们且略过不谈,只谈近二十年的教育缺陷。可以说,目前我们在人口、资源、环境生态、历史文物保护方面所有的欠缺,以及将人文景观当作旅游资源的掠夺性开发,就是缺乏人文关怀的技术教育对社会的报复性反噬,有如盛行的贪污腐败是对我们落后陈腐的干部选拔机制的恶性报复一样。 为这场对话做个总结,中国农村的问题可以归结为:最迫切的是乡村社会组织问题,而稳定农村从而稳定社会的关键则是农村人口的就业问题,然而这只不过是短期的反贫困策略。收功长远的反贫困战略则是教育问题。但这三个问题的解决,必须仰赖一定的社会政治条件。我这里强调的“一定的社会政治条件”是有具体内涵的,那就是:首先要有一个理性、高效廉洁的政府,清楚地知道采用各种适当的政策对社会进行调控;其次,计划生育要成为中国农村人口自觉的行为,而不是中国政府现在的纸面控制(control on paper);第三则需要不断提高全体中国人的教育水平,以达到提高人口素质、最终达到反贫困的长期目的。 农业农村论文:从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看中国农村发展之路——近年八个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对农业的要求 一年一度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对我国国民经济发展,包括农村经济发展起了重要的指导作用。从党的十五大以后召开的八个中央经济工作会议(1997-2004)中,可以看出党的农村经济工作政策的发展脉络。 (一)1997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 会议亮点:确保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村稳定。稳定农村土地承包政策。大力发展市场需要的种植业、养殖业和农产品加工业,继续走产业化经营的道路。 1997年党的十五大以后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加强农业基础地位,全面发展农村经济。在农业连续丰收的好形势下,一定要保持更加清醒的头脑。对农业,在思想上必须始终重视而不可有任何麻痹,在工作上必须切实加强而不可有半点放松,在投入上必须不断增加而不可有丝毫减少。当前,顺利实施国民经济发展战略,做好各项经济工作,要比以往任何时候更加自觉地重视农业。要着力优化农村经济结构,改善农业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进一步加强农业的基础地位,确保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村稳定。要稳定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主要是稳定农村土地承包政策,继续落实减轻农民负担政策和粮棉收购政策,保护和调动农民的积极性。要积极稳妥地推进粮棉购销体制改革,尽快建立有利于粮棉产销协调发展的新的流通体制和价格形成机制。要进一步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农田基本建设,搞好农业生态环境治理,强化农业的科技基础,进一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要优化农村经济结构,在确保粮食稳定增长的同时,大力发展市场需要的种植业、养殖业和农产品加工业,继续走产业化经营的道路,促进农业增值增效。 (二)1998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 会议亮点:增加农民收入和保持农村稳定。加强以水利为重点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调整和优化农村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 1998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要求,稳定和加强农业。1999年的农业和农村工作,要全面贯彻落实十五届三中全会的部署,稳定农村基本政策,下大力气抓好增加农民收入和保持农村稳定这两个突出问题。要加强以水利为重点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科技进步为动力,调整和优化农村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广泛开辟农村就业空间,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乡镇企业,建设小城镇,努力使农民收入稳步增加。减轻农民负担,扎实推进扶贫开发。推进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搞活农产品流通。同时要全面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促进农村社会安定团结。 (三)1999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 会议亮点:促进城乡经济协调发展。走出一条在政府引导下主要通过市场机制建设小城镇的路子。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 1999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调整地区经济结构,促进区域经济、城乡经济协调发展。西部开发要重点抓好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植树种草,有计划、有步骤地退耕还林,调整产业结构,优先发展科技教育。 会议要求,发展小城镇是一个大战略。小城镇建设要合理布局,抓紧规划,规模适度,注重实效。要注意运用市场机制,更多地发挥民间投资的作用,走出一条在政府引导下主要通过市场机制建设小城镇的路子。会议还要求,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是当前农业和农村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要从调整优化结构、增加农业投入、扩大以工代赈、促进农产品流通等方面采取综合措施,开辟农民增收的新途径和新领域。 (四)2000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 会议亮点:把加强农业和增加农民收入放在经济工作的突出位置。注意安排—些有利于农民直接增收,有利于提高农业抗灾能力和改善农村市场条件,有利于提高农业竞争力的建设项目。认真搞好乡镇机构改革。 2000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把加强农业和增加农民收入放在经济工作的突出位置。“九五”以来我国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明显提高,粮食等主要农产品实现由长期短缺到总量平衡、丰年有余的历史性转折。现在突出的问题是农民收入增长缓慢。各级党委和政府必须高度重视这个问题,把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作为明年经济工作的—件大事来抓。继续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紧紧依靠科技,优化农产品品种结构,发挥区域比较优势,大幅度提高农业的整体素质和效益,要积极稳妥地实施城镇化战略,加快乡镇企业结构调整和体制创新。农业产业化是在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实现农业规模经营、引导农民进入市场的有效途径和农业结构调整的重要带动力量,应当大力推进和扶持。要正确处理调整农业结构与稳定粮食生产的关系,任何时候都不能忽视农业,不能放松粮食生产继续贯彻落实按保护价敞开收购农民余粮的政策,保护农民的利益和种粮积极性。粮食播种面积要保持相对稳定。要进一步增加对农业和农村的投入,支持农田水利建设、农业生态建设和农业科技推广。注意安排—些有利于农民直接增收,有利于提高农业抗灾能力和改善农村市场条件,有利于提高农业竞争力的建设项目。要加快农村税费改革和农村金融改革。高度重视减轻农民负担,让农民休养生息。认真搞好乡镇机构改革,下决心精简财政供养人员,健全农村金融体系,改善农村金融服务,加强对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支持。还提出,加强国民经济的薄弱环节特别是农业,需要继续增加投入。 (五)2001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 会议亮点:大力调整农业结构,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是新阶段农村经济工作的中心任务。尽快把畜牧业发展成一个大产业。要把食品质量、卫生和安全工作放到十分突出的位置。 2001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调整农业结构,深化农村改革,努力增加农民收入。大力调整农业结构,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是新阶段农村经济工作的中心任务。继续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是提高农业效益、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途径。要大力开发优质专用农产品,尽快把畜牧业发展成一个大产业。要把食品质量、卫生和安全工作放到十分突出的位置,加快建设农产品质量标准和检验检测体系。加强农产品市场建设和管理,大力发展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无公害食品。农业产业化经营,是促进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的重要途径,要作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中一件大事来抓:扶持产业化就是扶持农业,扶持龙头企业就是扶持农民。进一步扩大退耕规模,认真落实各项政策,加快宜林荒山荒地造林步伐,要继续抓好水利、公路、农村电网等基础设施建没,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要同增加农民收入结合起来,多搞一些小型基础设施。今年出台的粮棉流通体制改革,对于健全农产品市场,促进农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提高农业的竞争力,具有重大意义。各地和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扎扎实实向前推进。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取得了重要的阶段性成果。2002年要在总结经验,完善政策,加强指导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中央和省级财政要加大转移支付力度,重点向粮棉主产区和贫困地区倾斜,保证农村教育和基层政权运转的必要开支。稳定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是党的农村政策的基石,是保障农民权益、促进农业发展的制度基础。在具备条件的地区,土地流转必须坚持“自愿、有偿、依法、规范”的原则,不能刮风,不能下指标,不能强制推行。继续抓好农村“三个代表”学习教育活动。 (六)2002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 会议亮点:国债资金使用要向农村倾斜,向生态环境建设倾斜。要切实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加快城镇化进程。 2002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调整和优化国债资金的使用方向和结构,着力提高使用效益。其中要求:向农村倾斜,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增加农民收入;向生态环境建设倾斜,加快实施退耕还林,促进可持续发展。在产业结构调整中,农业基础地位不能动摇。围绕发展优势农产品,调整区域布局,切实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加快城镇化进程,广开就业门路,拓宽增收渠道。 (七)2003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 会议亮点:必须坚持“四个始终重视”。坚决遏制乱占耕地的现象。加大对粮食主产区的扶持力度,改善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 2003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强农业基础地位,高度重视并认真解决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是我们党三代中央领导集体一以贯之的战略思想我们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下去。我们必须始终重视农业的基础地位,始终重视严格保护耕地和保护、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始终重视维护粮食主产区和种粮农民的利益,始终重视增加农民特别是种粮农民的收入。要坚决遏制乱占耕地的现象,继续调整农业结构,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推进优势农产品合理布局。要加大政府投入,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加大对粮食主产区的扶持力度,改善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要加强农业科技储备和技术推广,提高农产品的产量和质量,增强市场竞争力。要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和农村税费改革,切实减轻农民负担。要完善扶贫开发机制,做好农村扶贫工作。 (八)2004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 会议亮点:已经实行的政策不能变,已经给农民的实惠不能减。要从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出发,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的生产生活条件。我国现在总体上已到了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 2004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对农业的要求是,继续加大对“三农”的支持力度,保持农业和农村发展的好势头。今年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好,是多种有利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许多方面带有恢复性质。继续保持农村经济发展的好势头,任务十分艰巨。必须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明年各项支农措施的力度只能加大,不能减弱。已经实行的政策不能变,已经给农民的实惠不能减,随着国家财力物力的增强,还要逐步加大支农力度。要从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出发,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的生产生活条件。要继续深化农村税费改革,不断开辟新的支农资金渠道,形成农业投入稳定增长的机制。要增加科技投入,加快农业科技创新,加强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积极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要加快发展农村教育、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民主法制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农村劳动者素质,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维护农村社会稳定。我国现在总体上已到了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我们应当顺应这一趋势,更加自觉地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更加积极地支持“三农”发展。要站在全局的高度,重视发展农业,动员全党全社会都来关心和支持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