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历史论文:中国历史地理学的发展基础和前景 【内容提要】中国历史地理学具有悠久的传统,也是一门符合现代科学原理的新兴学科。由于中国拥有长期延续的文献记载,涉及的时间和空间范围很广,包括多样的自然地理和人文地理景观,在中国发展历史地理学有举世无双的优势。在气候和环境变迁长时段观察等方面,中国历史地理学可望对人类的未来作出独特的贡献。已在进行的“中国历史地理信息系统”(CHGIS)是一个传统与现代相结合的项目,将使中国的历史地理研究达到世界先进水平。本文还对历史地理研究如何为现实服务,如何提高研究水平发表了看法。 历史地理学的研究对象是历史时期的地理现象及其规律,是地理学的分支。但由于历史地理的研究主要依靠历史文献,必须运用历史学的研究方法,其成果在很大程度上为历史学所用,也被看作为历史学的一个二级学科。 中国历史地理学不仅具有历史地理学的共性,而且具有中国的个性。这是由于这门学科在中国有与其他国家不同的发展过程,也拥有举世无双的优越条件,正因为如此,中国历史地理学可望对学术的进步和人类的未来作出独特的贡献。 中国历史地理学具有悠久的传统也是一门符合现代科学原理的新兴学科 历史地理学的起源至少可以追溯到我国最早的地理学著作《禹贡》。这篇托名于大禹的著作实际产生在战国后期,距今也有二千多年了。《禹贡》虽然是以记载传说中的大禹治水后的地理状况为主,却包含了对以往地理现象的追溯,含有历史地理学的成分。而且由于其中的内容来源不一,并不排除一部分记载来自战国后期以前的时代,可以说,中国人注意并记录以往的地理现象,开始于战国以前。 成书于公元1世纪的《汉书·地理志》,既是一篇内容丰富的当时代地理著作,也堪称中国第一篇历史地理专著,因为它所记述的对象并不限于西汉一朝,而是“采获旧闻,考迹《诗》、《书》,推表山川,以缀《禹贡》、《周官》、《春秋》,下及战国、秦、汉”,对见于历史典籍记载的重要山川地名作了考订注释。尽管作者班固并不以地理学见长,但由于他比较充分地利用了已有的地理记载和地理研究成果,所以还是开创了中国历史地理学研究的雏形。此后,从郦道元的《水经注》到唐宋以来传世的地理著作,几乎都是由当时代追溯到往古,注重历史地理现象的记载和研究。 《汉书·地理志》的作者生活在公元1世纪,但依靠当时保留着的历史文献,对早在公元前11世纪以来的一些地理要素,包括古国、历史政区、地名、河流、山岭、古迹、关隘、寺庙、纪念地等都作了记载和简要的考证。同样,成书于公元6世纪的《水经注》所记载的范围也不限于当代或作者的见闻所及,而是从传世的数百种地理著作中搜集整理了大量史料,并作了深入的考证和研究,使《水经注》成为继《汉书·地理志》以后最重要的一种历史地理著作。今天,我们之所以还能知道先秦的某一个地名在现在的什么地方,之所以能知道春秋战国时的政治态势和秦汉以降的疆域范围,之所以能够大致了解黄河早期的几次改道,都离不开这两种著作。 在中国漫长的历史时期内,皇朝的更迭、政权的兴衰、疆域的盈缩、政区的分合和地名的更改不断发生;黄河下游及其支流的频繁决溢改道又经常引起有关地区地貌及水系的变迁,给社会生活带来相当大的影响。中国古达的文化使这些变化大多得到了及时而详尽的记载,但由于在如此巨大的空间和时间中所发生的变化是如此复杂,已不是一般学者所能随意涉足,因而产生了一门专门学问——沿革地理。 中国古代一直具有重视历史的传统。沿革地理历来被看成历史学的一个组成部分,也一贯受到学者的重视。沿革地理所研究的内容不仅关系到国计民生,也是治学的基础,例如历史地名的注释和考证、历代疆域和政区的变迁、黄河等水道的变迁,特别是涉及到对儒家经典《四书》、《五经》、《十三经》和传统正史的理解和解释的有关地理名称和地理知识,都被看成是治学的基本功。沿革地理的成就在清代中期达到高峰,乾嘉学者无不致力于沿革地理的研究,在研究方法与具体成果方面几乎都推向极致。 但是沿革地理并不等于历史地理学,两者不仅是量的不同,而且有质的区别。就研究内容而言,前者主要是疆域政区、地名和水道的变迁,后者却包括地理学的各个分支。就研究的性质而言,前者一般只是对现象的描述和复原,很少涉及变化的原因,后者则不仅要复原各种以往的地理现象,而且要寻找它们变化发展的原因,探索它们的规律。由于产生于西方的现代地理学在中国的传播很迟,加上缺乏全面系统的科学基础,中国沿革地理虽然早已形成一门专门的学问,却一直未形成新的学科。数百年来,除了有少数几位专治沿革地理的学者之外,大多只是历史学家、经学家、训诂学家、文学家、金石家的副业,它的成果主要也是作为历史学和其他学科的注释检索之用。历史地理学则有自己独立的学科体系和理论,是现代地理学的一部分,一般说来需要有专门的研究人员,它的研究成果既可用于解释自然发展规律,也可以用于解释人类活动与自然的关系,以及在特定自然条件下的人类社会的发展规律。 显然,历史地理学形成和发展的一个决定因素是现代地理学的建立,中国到20世纪初叶才逐渐具备这一条件,所以中国沿革地理向历史地理学的发展是30年代以后才开始的。1934年初由顾颉刚首倡、谭其骧协助成立的学术团体禹贡学会及其主办的《禹贡半月刊》还是以研究和发展沿革地理为宗旨的。1935年初,《禹贡》开始以“中国历史地理”(The Chinese Historical Geography)作为刊物的英语名称,这说明禹贡学会的学者们已经受到现代地理学的影响,产生了将传统的沿革地理向现代的历史地理学转化的愿望。但从此后《禹贡》的内容和学者们的研究方面和方向看,还是侧重于沿革方面的。而且,不久爆发的抗日战争和随之进行的内战使禹贡学会不得不停顿,学者们的愿望无从实现。直到新中国成立之初,当时教育部列出的大学历史系课程中还只有“沿革地理”,而不是“历史地理”。 对学科发展满怀热情的学者及时指出了沿革地理的局限性,其中以北京大学侯仁之教授的意见最为有力。1953年院系调整后,一些大学的历史系以历史地理学取代了沿革地理。不久,北京大学率先在地理系中招收了历史地理专业的研究生,中国科学院地理研究所成立了历史地理研究室。此后,复旦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中国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等单位也先后设立了专门的研究室、教研室,有的还招收了专业本科生。到60年代中期,中国历史地理的研究机构和专业人员已经粗具规模,作为一门学科已经得到了学术界的承认。尽管由于的破坏,出现了多年的停顿,集中反映历史地理研究成果的《中国历史地图集》和《中国自然地理·历史自然地理》还是在70年代末大致完成。到20世纪80年代初,历史地理学界一致认为,中国历史地理学作为一门学科已粗具规模。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历史地理学者继承和发扬沿革地理注重文献考证的传统,充分运用地理学和相关学科的科学原理,引入先进的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不断开拓新的学科分支,扩大研究领域,在历史人文地理、历史自然地理、历史社会地理形成了不少新的分支,在历史地图编绘、历史地理信息系统、行政区划史、移民史、人口史、区域文化地理、地区开发、环境变迁、气候变迁、灾害与社会、上海历史地理、历史地理文献研究和整理等方面都取得显著成绩,有的已居国际领先地位。在老一辈历史地理学家陆续退出研究领域后,一批中青年学者已经成为各个分支的学术带头人,绝大多数拥有博士学位或留学经历,形成了结构比较合理、门类比较齐全的学术梯队。近年由教育部确定的106个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复旦大学历史地理研究中心名列首批,陕西师范大学西北环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就是以该校的历史地理研究所为主组建的。复旦大学历史地理研究中心与美国哈佛大学等机构合作研制的“中国历史地理信息系统”(GHGIS)已经完成首批样本,初步进入国际领先地位。中国历史地理学的研究水平在整体上达到了一个新的水平,标志着这门具有悠久传统的学科迎来了一个向现代化全面迈进的新阶段。 在中国发展历史地理学有举世无双的优势 历史地理学的研究对象是历史时期的地理现象,所以大多数学者将历史地理学归属于地理学,少数学者认为它属于历史学,或者是介于地理学和历史学之间的边缘学科。但对历史地理学的主要研究手段是建立在历史文献基础上的历史学研究方法,而不是以实地考察为主的地理学研究方法,一般是没有异议的。尽管历史地理研究离不开地理学的基础原理,同样需要采用地理学的基本研究手段,并借助于相关学科的研究成果,但绝对离不开文献资料。正因为如此,尽管现代历史地理学首先产生在西欧和北美的发达国家,尽管它的基本原理和研究手段适应于各大洲的各个国家,但只有具有丰富的、延续的、系统的历史文献的时间和空间才有可能进行真正意义上的历史地理学研究。也正因为如此,英国、加拿大和欧美其他国家的历史地理研究集中在历史人文地理,并且主要是17世纪以后的课题。由于历史自然地理现象的变化尺度往往以数百年或千年计,在缺乏长达千年的、延续的历史资料的前提下是无法进行的。 中国的历史地理研究却具有举世无双的优势,有条件进行长时段的、持续的、大范围空间、长时段时间和全方位的研究。这是因为: 中国有悠久和延续的历史。迄今为止有文字记载的历史可以追溯到夏、商、周,并且已为考古发掘所证实,通过考古学和其他相关学科的研究还可能将历史提前到夏朝以前。尽管目前得到证实的中国历史还不如埃及、巴比伦的长,但从夏朝开始,中国的历史一直没有中断,作为历史主人的主体民族是从以夏人为中心的华夏诸族发展下来的,不像其他文明古国的历史早已断绝,当年的主人或者早已迁离,或者已经灭绝。 中国历来有辽阔的疆域,从秦始皇统一六国开始,历代中原王朝的疆域一般都有数百万至上千万平方公里。尽管疆域时有盈缩,内部也有过多次分裂割据,但一般都能在北起今阴山山脉、燕山山脉、辽河下游,南至海南岛和南海,西起陇东高原、川西高原、横断山脉,东至于海的范围内实施着有效直接的行政管理,从18世纪中叶起又扩到今中国全境。这就为历史地理学进行大范围的、可比较的、前后连贯的研究提供了一个大舞台。中国历史上的朝代数以十计,政权数以百计,行政区数以千计,使用过的地名数以万计,涉及的人物、事件、制度更难以数计,为历史地理学者留下巨大的发展潜力,也留下了不少千古之谜。 历史上中国的范围内拥有多种自然地理环境,跨越北半球的寒、温、热三带,拥有东亚大陆的三个阶梯,有复杂多样的地形和地貌,包括世界最高的山脉、最低的盆地之一、最长的河流之一、最大最厚的黄土高原和黄土冲积平原,以及其他多种世界罕见的地理现象,形成了很多景观迥异的地理区域。由于开发时间长、供养人口多,大多已受到人类活动的影响,发生过显著的变迁。这些都为历史地理研究提供了极其丰富的课题。 中国历来人口众多。从公元初的6000多万人发展到1850年的4.3亿人,又增加到1953年的6亿余人,中国人口在世界人口中一直占着三分之一至四分之一的比例。从古代的华夏诸族、三苗、百越、东夷、西戎、南蛮、北狄,到今天的56个民族,中国始终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尽管自古以农立国,以农为主,同时具有游牧、饲养、狩猎、采集、捕捞等多种生产方式,农、林、牧、副、渔、手工业、工业、商业、服务业和各种特种行业全面发展。各民族、各地区的生产和生活方式、物质和精神文化丰富多彩,方言繁多。尽管儒家文化占据了主导地位,但道教、佛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基督教等宗教同时存在,各种民间的、地方的信仰变化无穷,就是儒家文化内部也有各种流派。这些都是值得历史地理学开发的无尽的宝藏。 由于地理环境的阻隔,中国文化基本上是独立发展的。直到19世纪中叶,中国文化在总体上还没有受到外来文化的影响,对东亚以外也没有产生直接的、整体性的作用。但早在先秦时期,先民就开始了与境外的联系,张骞通西域和丝绸之路的开通,甘英、朱应、康泰、法显、宋云、惠生、常骏、玄奘、王玄策、慧超、杜环、李志常、常德、亦黑迷失、汪大渊、周达观、陈诚、郑和、王景弘、费信、图理琛、谢清高等旅行家、探险家、航海家、高僧给我们留下了耳闻目睹、亲身经历的记载,有的是世界上唯一、在当时当地也没有的珍贵记录。同样,竺法兰、安世高、安玄、康僧会、支谶、鸠摩罗什(Kumarajiva)、阿罗本、伊本·瓦哈伯(ibn-Wahab)、马可·波罗(Marco Polo)、伊本·拔图塔(Ibn-Battutah)、鄂多立克(Odorico da Pordenone)、约翰·孟德高维诺(Giovanni de Montecorvino)、邓玉函(JeanTerrenz)、利玛窦(Matteo Ricci)、金尼阁(Nicolas Trigault)、庞迪我(Didaco de Pantoja)、汤若望(Johann Adam Schall von Bell)、南怀仁(Ferdinand Verbiest)、徐日shēng@①(Thomas Pereira)、罗雅各(Giacomo Rho)、毕方济(Francesco Sambiaso)、冯秉正(Josephde Moyriade Maillac)、郎世宁(Giuseppe Castiglione)等人因种种原因来到中国,或者传播佛教、景教、天主教、基督教,或者带来了西方、阿拉伯、印度文明,或者向外界介绍了中国当时的情况,其中也有未见于中文记载的重要资料。具有如此多的研究中外交流史和世界文明史的资料,也是中国历史地理学者的幸运。 目前所知中国最早的文字开始于甲骨文,现在已完全能够解读。战国后期,各国间的文字交流已没有障碍。从秦始皇统一和规范文字至今,中文的基本构造的意义没有根本性的变化。我们的祖先曾经创造了世界上最多的文字记录,传抄或印刷了世界上最多的书籍,保存至今的书籍和其他文字记载如金文、碑刻等,无论数量、内容和种类,都是世界上最多的。此外,还有和田文、粟特文、吐火罗火、吐蕃文、契丹文、西夏文、蒙文、满文、彝文等各种文字的史料,大多已得到解读。其中仅地方志就有8000多种,对明、清以来各地的记载非常详细。用中文译成的《大藏经》所收录的佛经,由于一部分原本早已散佚,成为有关资料的唯一出处。这样的历史文献资源在世界上是独一无二的,尽管同样存在着时间和空间上的缺损或空白,但与世界上其他任何国家和地区相比,中国历史地理可以研究的时间最长,空间最广,资料的密度最高,可信度最大。 中国历史地理学可望对人类的未来做出独特的贡献 自上世纪后半期以来,地球上出现了气候的急剧变化和不少自然灾害,大多数地方的环境趋于恶化,最近在中国北方出现的罕见的沙尘暴和各地普遍的春季高温更使人们对未来的气候和环境变迁充满了困惑和忧虑。世界上其他地方的人们也在为未来担忧,而科学家的预测莫衷一是。科学不是算命,不能未卜先知,科学的预测只能建立在大量实践和科学规律的基础之上。但人类认识规律需要相当长的积累,如对一种地理现象的变化规律的了解,都需要一个比较长时段观察。如果不做长时段的研究,就要总结它的规律,来预测它未来的发展趋势,那是非常危险的,或者说是完全不可能的。 不幸的是,人类用现代的科学仪器来观测气候,如气温、风向、风力、气压、降水等,到现在最长只有170多年,能积累那么长年代资料的站点在全世界只有50个,其中的90%集中在西欧。也就是说,如果我们完全依靠现代科学仪器积累起来的气候资料,那最多只能研究西欧四十几个点不到200年间的规律。而且影响气候变化的各种因素的变动周期或长或短,如太阳黑子变化是11年一个周期,而气候冷暖的变化却有几十年、几百年、甚至几千年的周期。从现有的资料分析,上一世纪的气温的确呈上升趋势,但仅仅100年的资料能证明是一个完整的周期吗?谁能肯定100年后气温是继续上升,还是又将进入一个新的周期,或者进入一个下降阶段呢?退一万步说,即使这170年的资料能够提供西欧地区的规律,也不可能解决全世界的问题。至于我国,能够积累100年以上现代气候观测资料的点也屈指可数,大多数县级观测点的资料是从1958年后开始的,比研究西欧的条件更差。幸运的是,依靠中国丰富的历史文献和各种信息,历史地理的研究可以为人类提供更长、更多的气候变化状况,有可能使我们了解更多的规律性。当然,科学家也可以利用孢子花粉分析、土壤沉积物分析、生物种类、碳[14]断代、考古发掘等方法来获得气候资料,但在信息的延续性、广泛性、精确性方面,与文献记载是不可同日而语的。 例如,现存的甲骨文中有好几条有关亚洲象的记录,证明殷人猎象已很有经验,在王都殷(今河南安阳)附近的田猎区内常有成群的野象在活动。另外,甲骨文中出现的十多种天气现象的字中,没有冰、霜等字。结合考古发现的其他证据,我们完全可以肯定,公元前16-11世纪的商代是一个气温偏高明显的阶段,其年平均气温比今天还高,黄河以北地区的冬季气温比今天上海一带还要高。所以说,从上一世纪开始的气温升高并没有超过历史时期的极限。同样,我们可以在历史资料中找到很多极端最低气温的记录,例如,上海附近的太湖在宋代冬天经常结冰,有时湖面完全冰封,上面可以步行和供车辆来往。苏州一带的运河也经常冻结,以至船只常都备有凿冰工具,不断破冰才能通行。这些情况,现在早已绝迹了,这说明历史时期长江三角洲冬天的极端最低温度比今天低得多。这就是说,近一个多世纪内出现的气温变化都还在历史时期“正常”的范围之内,在密切注视、认真对待的同时,不必过于紧张,过于悲观。 又如,建立在历史文献基础上的研究证明,有史以来死亡人数最多的地震灾害,是明朝嘉靖三十四年十二月十二日(1556年1月23日)陕西华州的大地震,死亡人数至少有83万。而1976年的唐山大地震死亡24万人。已知黄河最大的洪水发生在道光二十三年,三门峡洪峰流量达到36000立方米/秒,12天洪水流量119亿立方米,相当于500年一遇。而20世纪内最大的1933年三门峡洪峰量是22000立方米/秒;1958年在河南花园口实测到的洪峰流量是22300立方米/秒,12天洪水流量86.8亿立方米,只相当于50年一遇。我们还可以找到其他大量类似的例子,这至少可以证明,自然灾害并不存在越来越严重的规律。人类活动固然会加剧自然灾害,但造成自然灾害的主要或根本原因显然还是自然本身,这正是我们必须探索的规律。 用从我国浩如烟海的历史文献中整理出来的气候变化、自然灾害的类型和程度、环境变迁和其他自然地理要素变化的资料,结合其他历史信息,参照现代观测资料及其研究结果,中国历史地理的研究成果能够发挥独特的作用,填补现代科学研究的空白,为更科学地发现和认识自然规律,预测未来提供经验,为全人类的未来做出贡献。 从传统历史地图到数字化、信息化中国历史地理研究能够达到世界先进水平 由已故历史地理学家谭其骧主编的《中国历史地图集》是新中国社会科学研究最重大的成果之一,也是中国历史地理研究和历史地图研制的一个里程碑。这部上起原始社会,下迄清末,包括20个图组、305幅地图和约70000个地名的《中国历史地图集》(以下简称《图集》),除了内容丰富,收罗宏博的特点外,还在科学性、思想性和精确性方面大大超过了其他同类地图集。 严格说来,《中国历史地图集》只能称为《中国历史疆域政区地图集》,或者是《中国历史普通地图集》,因为它的内容只包括历史时期各个政权的疆域政区、重要地名和有地名意义的建筑、具有政区性质的民族分布,以及作为地图必不可少的框架海岸、河流、山脉;而没有表达其他自然地理和人文地理要素如地貌、水文、气候、经济、政治、军事、文化等方面的内容。而作为名符其实的历史地图集,这些方面当然是必不可少的。政府部门、社会各界和学术界需要这样一种地图集,根据我们的历史资料和已有研究水平也完全有可能编绘出这一图集,所以从1982年起,在中国社会科学院主持下,由谭其骧主编,复旦大学,北京大学,陕西师大,中国社会科学院的历史、考古、近代史、民族等研究所,中国科学院地理研究所,杭州大学等数十个单位的学者开始编绘一部包括20个图组、千余幅地图的三巨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历史地图集》。编稿已基本完成,正在制印中,第一册将于年内出版。 但由于印刷地图既不可能将不同年代的诸多内容绘在同一幅图上,又不能将历史时期地理要素的全部变化都用分幅地图表示出来,这种以静态地图来表示历史地理动态的矛盾是无法得到解决的。历史地图的使用者会有各种目的,但都需要找到特定的年代和特定的地区,而且希望能对原图上的内容有所取舍,删去不必要的点线,增加自己的内容,以突出主题。他们需要的是各种不同年代、不同地区、不同比例尺的历史底图,进而能将地图上的有关要素量化,计算出具体的数据。现有的印刷地图显然远远满足不了这样的要求。随着研究的深入和新的历史信息的发现,历史地图必定有一个不断修改补充的过程,但传统的印刷地图的修订和制印却相当麻烦,往往要耗费很长时间,所以出版的地图总是落后于研究成果和最新信息。 当地理信息系统(GIS,geography information system)和数字化地图(digital map)问世以后,这些难题就都迎刃而解了。正因为如此,复旦大学历史地理研究中心决定不再简单修订《中国历史地图集》和整理出版考释文字,而是采用最先进的技术,编制“中国历史地理信息系统”(CHGIS,China's Historical Geography Information System)。 这一系统的基本思路是: 制定一套完整、系统、全面、精确的编码系统,将所有能够发现并确定(包括能够部分确定)的历史地名全部编码,做到一地一码,即一个地名在空间和时间上的任何变化都将在基本码不变的条件下生成新的代码; 研制相应的数据库,要求容量充分,信息完整,检索便利,链接迅速,适应各种不同层次和探索的要求,将全部原始信息(包括史料、档案、数据、图像等)全部输入,并能不断更新; 以国家测绘局的数字化地图ArcChina(一百万分之一全国地图)为底图,逐渐上溯,明代以后编出包括县及县以上界线、县以下可考地名的逐年地图,此前编出包括县以上界线的可考地名、间隔尽可能短的阶段性地图; 在完成普通历史地图后,进一步将历史人文、社会、自然地理各分支的研究成果和信息充实这一系统,使之日益完美,成为名符其实的历史地理信息系统; 这个系统将提供一套开放的地图和数据平台,从理论上说,可以提供中国历史上任何空间和任何时间的地图,供历史地理学、历史学和其他任何学科和各类用户使用,或作为进一步开发的基础;其他全部产品将分批在互联网上,供全世界非商业目的的用户免费下载。 从2001年起,复旦大学历史地理研究中心和美国哈佛大学东亚系、哈佛燕京学社、澳大利亚格林菲斯大学亚洲空间数据中心、数字化文化地图集行动计划(ECAI,Electronic Cultural Atlas Initiation)等机构合作,在世界各国数十位专家学者的支持下,已经启动这一项目的研制计划,并已完成和了第一批样本。这一项目将分阶段实施,以十年或更多的时间完成。 这一项目采用的地理信息系统和数字化地图的技术是世界上最先进的,所表达的内容是以中国悠久的历史、辽阔的疆域、灿烂的文化、庞大的人口、众多的民族和丰富的史料为基础的,加上二千多年沿革地理的传统和半个多世纪历史地理学的研究成果,我们完全有信心达到世界一流的水平。例如欧洲的历史地图还只能编到200年前,目前正努力争取编到300年前,而我们完全可以编到2000年前,有可能编到3000年前。在同样的技术条件下,我们的成果当然更先进。这样的水平是无可比拟的,没有争议的。 “中国历史地理信息系统”必将达到世界一流水平,完成中国历史地图从传统向数字化和现代化的转折,将中国历史地理和历史地图的研究提高到新的高峰。 历史地理学如何为现实服务 作为一门科学,历史地理学的根本任务是学科本身的发展,而不是如何适应现实的需要。一味迎合现实需要,片面强调现实的需要,必定会影响学科的正常发展,甚至完全违背科学规律。1949年以后,历史地理学曾经受到政治因素的过度干预,因而片面强调为政治服务,为现实服务。例如在历史疆域的研究中,常常因国家关系的改变而得出不同的结论;为了突出中国自古以来就拥有辽阔的疆域,不惜将不同年代的疆界拼凑成一幅极盛疆域地图。近年来,历史地理研究又受到经济因素和地方利益的影响,如削弱甚至放弃了必要的基础研究,以所谓的“成果”为创收手段,无原则地迎合一些地方开发旅游、抢名人、争古迹、以假乱真的需要。 这并不是说历史地理学不应该或者不必要为现实服务,历史地理学者作为国家和社会的一员当然也承担着自己的责任,也应该爱祖国,爱社会,爱家乡,通过贡献或转让科研成果获得相应的社会地位和经济利益不仅完全正当,而且是值得提倡的发展方向。但这一切的前提,必须是严格遵循科学规律,坚持实事求是。只有学科本身得到正常发展,基础研究不断得到加强,才会有真正适应现实需要的成果。 为现实服务不是为一时一事服务,不能违背历史事实和科学规律。如果只是随大流,看风头,迎合现行政策,不仅不利于学科发展,而且贻害社会,损害国家的长远利益。20世纪60年代初,谭其骧先生就论证了东汉以后黄河长期安流的根本原因是中游耕作方式的改变使水土流失减轻,流入黄河中下游的泥沙量减少。他认为,要彻底消除黄河下游的水患,关键是做好中游的水土保持,提出了农林牧并举,退耕还林,综合治理的建议。如果一定要为当时“大办农业”、“以粮为纲”的政策服务,他当然不能写这样的文章,或者提出这样的建议。但事实已经证明,谭先生这样的治学态度才是真正有利于国家的根本利益,是为现实服务的典范。 正在兴起的西部大开发为历史地理学者提供了大显身手的广阔舞台,历史地理的各个分支都能有用武之地,也是学科发展的大好机遇。正确地阐述西部的历史地理背景,必然能对西部大开发作出贡献,所以我们应该积极投入。但是西部开发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工程,同样存在着各种矛盾、认识的误区和不同意见,历史地理学者必须坚持科学的态度,不能简单地为现行的或当地的政策作解释,找依据。同时也应该看到,历史地理的研究毕竟是以历史时期为主,而历史背景的作用是有限度的,不能为了突出学科的重要性而随意夸大历史因素的作用。 如何提高历史地理研究的水平 提高历史地理研究水平的途径很多,方面很广,但提高研究结果的精度是最重要的任务。固然,历史地理的一些分支和不少方面还是空白,亟需填补,研究的广度和深度都有待加强。但一般说来,这些问题都可以通过增加研究力量、扩大研究领域来解决,而精度的提高却不是量的积累,而必须取得重大突破,是质的飞跃。 由于绝大多数历史时期的地理现象已经无法通过实地考察来复原,只能依靠文献记载,而现存史料中往往只有不完整的描述,普遍缺乏必要的数量,要进行量化分析相当困难,更难得出精确的结论,所以在已有研究成果中,对时间、地点、程度的定量精度很低。由于成果的精度不高,很难作横向和纵向的比较,也无法为归纳或预测提供可靠的数量根据,也难以得到其他学科的引用,受到运用部门的重视。 例如,现有研究成果已经证明西北地区历史上曾经有森林分布,很多地方有良好的植被覆盖,但其他研究也提出了西北地区长期干旱,植被覆盖率一直很低,只在局部地区才有森林的观点。有的地理学家还指出,黄土高原上不可能有森林覆盖。孤立地看,这些观点都有道理,都可以找到史料根据,但却互相矛盾。你说某一朝代那里出产木材,他也可以说什么时候这里是不毛之地,且不说史料是否完全正确,那么史料没有提到的地方和年代(实际上占大多数)情况怎样呢?如果我们能提高研究的精度,从一般证明西北地区有森林提高到复原出不同时期具体的植被分布图,说明什么年代、什么地方有什么植被,以后有什么变化,哪些地方本来就没有植被,这些争论就能得出可信的结论。这样的研究结果无疑具有更高的学术水平和实用价值,必定会被相关学科和实际部门所采用。 又如,历史地理学对长时段气候变迁的研究具有不可替代的优势,但如何将史料中十分粗略的记载转化为可靠的数据,并且能为国内外同行所接受,如何将这些数据的精度提高到一个适用的限度,例如年(时间)、县(范围)、摄氏度(气温)、毫米(降水量)、级(风力)等单位,都是亟待解决的问题。 在可以预见的未来,中国的史料不可能有多少新的发现。依靠现有的信息检索手段,不久就能将所有的史料收罗无遗,传统的历史学和地理学研究方法也已被历史地理学者推到了极致,要提高研究精度只能寄希望于现代科学技术的进步,只能进行多学科的、交叉的、综合性的努力。 中国历史地理学既然与历史学有如此深厚的渊源和如此紧密的联系,它未来的发展自然也离不开整个历史学科的繁荣,也需要历史学科其他分支的重视。实际上,凡是与空间分布及其变化有关的任何一种历史现象、历史要素都属于历史地理学研究的对象。同样,历史地理学的任何研究成果,都能为历史学各个分支所利用。两者之间目前存在的巨大差距正说明历史地理学的前景广阔,发展的潜力无穷。 中国历史论文:现代中国历史地理学的建立与发展——兼论侯仁之《历史地理学四论》 内容提要 建国以来,经过几代学者的共同努力,现代历史地理学在中国已经取得了很大的成就,而且发展前景广阔。本文在侯仁之教授《历史地理学四论》的启迪下,对本学科的理论与实践、国际接轨意识、综合系统性、时间特性以及促进学科发展的内外动力等几个方面,从有助于现代中国历史地理学健康发展的角度,作了简要的回顾和展望。 关键词 中国历史地理学 《历史地理学四论》 理论与实践 国际接轨意识 综合系统性 时间特性 历史地理研究在中国有着以沿革地理为主要内容的悠久传统,但现代历史地理学首先是在西方于本世纪二、三十年代逐渐形成的。40年代,侯仁之教授就学于英国利物浦大学地理系,在西方现代历史地理学奠基人之一H·C·达比教授的指导下,系统、正规地接受了现代历史地理学思想的薰陶。学成归国之后,侯仁之即结合教学科研实践,于五、六十年代不懈努力地在中国大力倡导现代历史地理学。然而,正当中国历史地理学刚刚迈上现代科学轨道之时,十年“”阻止了它的健康发展,使中国现代历史地理学与西方本已缩小的差距再次拉大。1979年,“”结束不久,中国历史地理研究即开始取得新的突破,并逐步走上现代科学的正轨,侯仁之的《历史地理学的理论与实践》[①]一书,无疑是这一时期中国历史地理学界最主要的理论研究成果。80年代以来,中国区域历史地理和历史地理专题的研究取得了前所未有的进展,但历史地理学理论的探索却没有取得相应的大发展,对实践的指导还没有新的突破。正是在这一中国历史地理学界俳徊前进之时,侯仁之将他先后发表的四篇理论探讨论文及“附录”四篇、“资料”两篇共十篇论文结集成册并题为《历史地理学四论》[②](以下简称《四论》)出版,既显示了他个人对现代历史地理学的认识历程,又从理论思维和实践研究两个方面展现和强调了现代历史地理学在中国发展的几个新旧问题。 一、理论与实践的辩证关系 在漫长的“神”本位观念(自然界的“地心说”、人类社会的君主制)主宰下的古代历史时期,历史地理研究只是为治史提供疆域政区变迁的地理沿革背景资料,以及在这些治史资料基础上编绘的读史地图。随着近代科学文明的兴起,科学观念、规律意识和理性精神逐渐冲破“神”的樊篱,哥白尼的日心说与牛顿的力学,使人们知道,自然界不是上帝创造的,而是有规律可循可观察可认识可判断可推理的客观存在,把握客观规律后,就可以对客观世界进行科学地改造和利用。这种科学的研究方法与研究目的,也逐渐渗入历史学,要求历史学不仅要研究人类社会自身的历史,也要研究人类赖以生存的自然地理环境及其历史,以及人类活动叠加于自然环境的人文地理环境及其历史。在近代科学文明的大潮中,正是这些科学实践的客观要求,使地理学迅速脱离历史学而成为一门独立的近代学科。而在近代地理学诞生之初,历史地理学就已经蕴涵了它在地理学中的潜在位置。[③] 在西方,历史地理学的学科属性问题,曾经长期地困扰过许多历史学家和地理学家,A·赫特纳认为历史地理学是一门地理学科,但又模棱两可地自我怀疑[④],R·哈特向既不认为历史地理学是地理学的分支学科,又否定它的独立学科地位,没有一个明确的认识[⑤]。在现代历史地理学诞生前夕,来自历史学界和地理学界的历史地理研究者们,还为此进行过激烈的面红耳赤的争论。[⑥]由于争论者们本身缺乏深厚的历史地理研究实践,故未阐明历史地理学科的本质问题。而同时代的H·C·达比[⑦]、W·G·伊斯特[⑧]等少数几位历史地理学家,用他们坚实的具体历史地理研究实践,奠定了历史地理学理论的基石。1940年,C·O·索尔在达比等人研究的基础上,第一次从理论上全面系统地概述了历史地理学的学科性质、研究方法、研究要点、研究资料、野外考察以及研究方向等诸多方面。[⑨]从而宣告了现代历史地理学的诞生,同时也结束了历史地理学的学科属性之争。其后不久,R·H·布朗[⑩]、D·怀特利瑟[①①]的著作和A·H·克拉克的一系列重要论文又丰富了诞生不久的现代历史地理学理论。 在中国,历史地理的研究,自明末至民国初年,其研究方法类似于西方,而研究成果数量不逊于西方,至本世纪20年代以来,才逐渐落后于西方。[①②]以至于建国之初,教育部仍然把“中国沿革地理”视为历史地理学的代名词而规定为大学历史系的选修课程。对此,学成归国不久即在燕京大学历史系讲授地理学课程的侯仁之立即呼吁将“中国沿革地理”尽早改为“中国历史地理”,并在中国首次提出了现代历史地理学的研究范围:“其内容不以历代疆域的消长与地方政治区划的演变为主,而以不同时代地理环境的变迁为主,这样应该从先史时期开始,举凡每一时期中自然和人文地理上的重要变迁,如气候的变异、河流的迁移、海岸的伸缩、自然动植物的生灭移动以及地方的开发、人口的分布、交通的状况、都市的兴衰等等,凡是可能的都在讨论范围之内。”[①③]经过几年的教学实践,侯仁之发表了第一论《历史地理学刍议》[①④],在中国首次阐述了现代历史地理学的总体理论以及历史地理学与沿革地理的关系,不久又发表了第二论《历史地理学的理论与实践》[①⑤],在北京地区历史地理与西北干旱区历史地理的研究规划方面,进行了理论与实践的探讨。 70年代末期以后,我国学术界逐渐恢复了与西方的学术交流,学术理论研究也逐渐与西方接轨。强调综合整体研究的系统论,经过十几年的研究和尝试,至90年代已经在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领域的许多分支学科中得到充分运用,科学哲学界和地学界提出的“地球表层学”概念是否获得学术界普遍承认暂且不论,但其综合统一的系统研究理论符合地理环境的客观现实。侯仁之敏锐地把握了这一时代的脉搏,连续推出第三论《再论历史地理学的理论与实践》[①⑥]和第四论《历史地理学研究中的认识问题》[①⑦],吸收并倡议在历史地理研究实践中运用系统理论,着重强调了人—地系统的综合统一研究。如果说侯仁之《四论》中的前两论是理论联系实际的研究成果的话,那么,后两论则是他对新理论与新研究实践在新科学技术发展的背景下所获取的新认识。 经过几代中国历史地理学者几十年来长期、大量的现代历史地理研究实践证明:纯理论研究固然可能取得某些成果,但从学科发展的整体上看,唯有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才是一条正确的唯物辩证之路:理论涵蕴于具体研究之内,具体研究凝缩于理论之中。 二、理论探索中的两种偏向 科学是哲学的基础,各门科学领域中的内在规律,经过更高层次的概括和总结,最后将升华成科学哲学、乃至哲学的普遍性规律;哲学是科学的向导,具体科学的发展,无不有意无意地受到哲学的影响,经受了各种哲学思潮的影响之后,尽管构建历史地理学的理论大厦为时尚早,但现代历史地理学理论的探索,在辩证唯物主义哲学思想的指导下,已经取得长足的进展。目前,国内历史地理学界对于历史地理学理论问题的探讨存在着两种偏向。 一种偏向是对历史地理学的性质及其各分支学科的名词、概念,作知识形态的学科体系表述。在现代历史地理学的形成阶段,这样的基本表述具有一定的意义。但在历史地理学的发展经过方法论研究、新哲学思维等几个阶段到今天的多元化时期[①⑧],再将过多的精力投入到知识形态的表述,对学科的发展没有更为重要的意义。A·H·克拉克和J·帕藤在国际《历史地理学杂志》创刊号的《社论》中明确地指出:“《历史地理学杂志》将不是提倡有关历史地理学的性质、或历史地理学与地理学或历史学之间关系的教条”[①⑨]式的讨论。中国《历史地理》和《中国历史地理论丛》两杂志的主编及编委们,在这个问题上也具有共识。 广义的历史地理学理论应该包括各种历史地理学说与历史地理知识体系,但历史地理学说与历史地理知识体系在属性、功能等方面具有本质的差异。更不能将历史地理知识体系作为历史地理学的核心理论。“因为要找出规律性的东西来,建成一门符合现代科学标准的中国历史地理学,决不是一件轻易办得到的事。”[②⑩] 另一种偏向是对历史地理学理论问题探讨的漠视和轻视。“一个民族想要站在科学的最高峰,就一刻也不能没有理论思维。”[②①]历史地理学科的发展,不可能、也不应该回避理论问题。任何一项对本学科建设与发展具有重要价值的具体历史地理研究,无论研究者持什么样的态度,都是自觉不自觉地在某种理论思想的指导下进行的;反之,一项具体的历史地理研究,如果就事论事地叙述或狭隘的考证,而事后又不进行分阶段的概括与总结,不找出所做研究的规律性和普遍性,并充实和完善各种层次、各种专题的现有理论,这项研究对学科的发展就没有更大的意义。 中国历史地理学界今后既要克服理论研究中的知识形态体系的简单叙述,也要纠正轻视和漠视理论研究的偏向,这是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任务。 三、国际接轨意识 就任何一门学科而言,要想获取重大发展,就必须接轨于国际学术领域,在世界范围内进行广泛的学术交流。举凡世界上的发达国家,都注重学术研究的国际性,并在某些学科或某些分支学科领域中成为国际研究中心。综观国际历史地理研究现状,发达国家的历史地理研究总是国际性的。从国际《历史地理学杂志》编辑部在英国的事实讲,英国是现代国际历史地理研究的中心,而从该杂志设立“总编”与“美洲总编”的事实来看,英国、美国和加拿大是现代国际历史地理研究的中心国家。由于英语已成为最主要的国际性通用语言,因此,其它现代历史地理研究取得重要进展的国家如法、日、俄、德等国,都注重与英语世界的国际交往,将它们国家的重要研究成果介绍、翻译成英文版进入国际学术领域。[②②] 中国历史地理学界已经越来越意识到与国际接轨的重要性,并在已有的介绍国外历史地理研究现状的基础上,开始向国际历史地理学界宣传和介绍我国已经取得的重要历史地理研究成果。[②③]今后应当逐步深入、广泛地进行中外历史地理研究的多方位、多层次比较,在保持中国传统特色的前提下,了解和借鉴西方研究的资料、方法和思想,以期更快地达到真正与国际接轨的目的,并在国际历史地理学研究领域中争得中国应有的学术地位。 四、综合系统性 在漫长的古代历史时期,学术研究以人文社会科学占绝对统治地位。这一时期的地理学作为历史学的附庸,以对人类居住环境的描述为主;而历史地理学则以沿革地理为主要内容。 近代以来,人类在长期的实践过程中,积累、创造和改进了大量改造自然的知识、工具和手段,使得自然界逐渐被人类的改造能力所征服;近代工业革命的兴起,更使人类在不到一百年的时间内所创造的生产力,“比过去一切世代创造的全部生产力还要多,还要大”[②④]。自然科学的每一项重大发明和创造,都给人类社会带来文明的跃进,同时也使人类逐渐注意到由于人类对自然资源进行掠夺性开采而带来的自然界不可逆变化的后果。因此,自然科学的研究越来越引起人们的重视,以至逐渐形成自然科学与人文科学相颉颃、甚至自然科学声势盖过人文科学的学术研究局面。近代的地理学已经脱离了历史学,并伴随着地质学、气候学、植物学等近代自然学科的形成与发展,成为一门以研究自然地理为主、人文地理为辅的学科;而历史地理学则以描述历史时期人类居住环境以及诠释历史地理文献为主要内容。 本世纪以来,现代科学技术飞速发展并创造着前所未有的人类生产力,使人类对自然的大力征服不断遭到自然界的恶性报复,最终迫使人类反思人类自身的行为与社会活动,重新辩证地认识人类与自然之间的关系,强调人类与自然的和谐。反映在学术研究领域,则出现了一系列自然科学与人文社会科学的交叉研究、边缘研究与综合研究,以致形成大量的综合学科。[②⑤]现代地理学在这样的学术背景下,大力加强了人文地理研究的内容,从本世纪二十、三十年代开始,形成了强大的人文地理研究思潮。现代历史地理学正是在人文地理研究的浪潮中涌现出来的。[②⑥] 提倡积极开展历史人文地理研究,反映出人类对自然的影响越来越大、人类与自然越来越要求互生共存的客观现实,也反映了自然科学与人文科学联袂研究的趋势[②⑦],其本质是提倡历史地理的综合研究,强调在历史地理研究中要综合参考历史自然地理和历史人文地理双重要素,从人文与自然相区分的二元论研究向统一综合研究方向发展。 历史地理研究的客观对象具有四级客观系统:地理环境各要素的一级子系统;地理环境各要素之间的二级子系统;所有地理环境要素组成的地理环境三级子系统;以及更高层次的人类与地理环境系统组成的地理系统—地球表层巨系统。所有各级系统都是相互间进行着物质迁移、能量转换与信息传输等内外部循环的开放系统,又都是从无序到有序、从低序到高序、再从有序向无序演化的动态平衡系统。历史地理学研究对象的客观系统性符合系统学理论的主要观点,这必将要求研究的系统性。与其被动地经过长期、无数次地分门别类的单要素研究摸索才最后上升到系统研究,不如主动地接受现代科学研究中普遍运用的系统学理论去系统地研究历史地理学的客观系统。正是在这样的认识基础上,侯仁之在《四论》的第三、第四论中一再强调历史地理研究的系统性。系统论的认识方法在历史地理研究中获得普遍的应用,既表现在层层深入、内外联系的历史专题地理研究之中,也体现在逐级综合、分类归纳的历史区域地理研究之内,而动态的观点,则贯穿始终。以往的定位、定时研究应当逐渐向综合、系统和动态的研究过渡。 总之,伴随现代历史地理学科的诞生而出现、至今仍然困扰着部分学者的历史地理学科属性问题,表面上看来是学科的归属问题,实质上反映了在整个科学领域内,从分门别类的单一学科研究向交叉联系的多学科综合系统研究方向发展的趋势。现代地理学是一门综合系统学科,现代历史地理学更是一门综合系统学科。 五、时间特性 客观现实的地理系统是一个开放的复杂巨系统,构成这一系统的每一种系统要素都能发展成为一门地理分支学科,而每一种系统要素在历史时间延续中的发展变迁过程及其与系统内外其它要素的交互关系,都是现代历史地理学的研究内容。 现代历史地理学研究所涉及的时间与空间,均为有限的时空,既不是具体技术科学的时空,也不是哲学意义上的时空。它的空间主要指地球自然界的“生物圈(biosphere)”和受到人类影响的“理智圈(noosphere)”[②⑧]。其时间的上下限为:人类出现并产生农业而对自然界产生影响以来、直至人类发展的全过程,包括将来发展的未来趋势。关于历史地理研究的时间跨度,侯仁之在其《四论》中有精辟的论断,他从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出发,“坚决主张现代地理学的研究,不能仅仅局限于当前的这一段时期内,必须推向过去的时代,一直上溯到人类开始出现在地球上,并且在自然界中产生了日益显著的影响之后,这项研究就属于历史地理学的研究领域。而且这一研究领域,同样是随着人类历史的发展而发展。严格地说,今天的地理,明天即成为历史地理”[②⑨]。 关于历史地理学研究的时间特性,从科学哲学的辩证认识来分析,有三种对立的时间观念:⒈静止的历表时间和动态的历时时间;⒉单纯历史文献记载的历史时间和整个人类历史时间;⒊简单“过去”的历史时间和“过去”、“现在”与“未来”三位一体的历史时间。静态的历表时间,反映不出人类历史的“活动”特征。历史文献记载的历史时间有明显的缺陷:首先,历史文献记载以前的历史时间,没有历史文献记载;其次,如同地表大陆的荒漠和地壳岩层具有间隔、裂隙和断层一样,历史文献记载的历史时间存在着大量的断缺和空白;第三,文献记载的人类历史地理活动,如果没有考古学、地质地貌学、民族学等学科研究成果的辅佐,就不能完全、甚至正确地加以反映;最后,历史文献如果没有近代与现代文献记载的延续和补充,现代历史地理研究就显示不出它的现实发展意义。如果研究者持有简单“过去”的历史时间观念,就不可能重视近代和现代历史地理研究,更不可能在揭示过去、总结现在的基础上,去科学地预测未来。国际《历史地理学杂志》创刊号《社论》是这样论述历史地理研究的时间性质的:“至于所考虑的时间性质,我们倾向于有部分近现代历史地理研究的稿件投送本刊,这在一定程度上可能会引起一些人的惊讶。可是,既然我们已经广泛地意识到:所有、或几乎所有的地理现象,在或长或短的历史时期内,都几乎不可避免地发生或大或小的变迁。那么,基于这种公认,我们将对近现代(包括本世纪)的历史地理研究给予关注,并值得在本刊占有一席地位。”[③⑩]中国历史地理学界也已经注意到“研究的历史时代尽量后移,尤其要加强对明清乃至民国时期历史地理的研究”[③①]。同时开始关注现代历史地理研究的可持续发展动向。[③②] 从学科理论的整体上讲,现代历史地理研究的时间特性,当然是动态的、整个人类发展过程的、以及“过去”、“现在”和“未来”三位一体的历史时间,但要克服具体操作中的难度,还需要一个长期的实践过程。 六、内外发展动力 历史地理学发展的历史经验告诉我们,现代历史地理学若要取得长足的发展,需要学术界内外双重动力的合力推动。外部动力包括:⒈历史传统延续的惯性;⒉社会经济发展的需求;⒊科学技术进步的促进;⒋社会机制功能的健全。前三种动力一般只是有无或大小的问题,而取决于人为决策因素的第四种动力,除了有无和大小问题外,还会涉及正负的问题,若把握不好,将会直接、即刻和长期地影响到现代历史地理学的健康发展。 中国历史地理学的研究队伍长期分属历史学与地理学两个部门、且侧重于历史学部门的社会机制事实,使现代中国历史地理研究打下了深深的史学传统烙印,这对继承和发扬中国传统历史地理研究,具有重要的积极意义,也是中国历史地理学的一大传统特点。我们一方面应当积极地正视这一客观现实,并根据现代国际历史地理学发展的多元化趋势,以稳定本学科发展的态度来维护这一现状。但另一方面也要看到这种局面在中国历史地理学发展过程中所存在的严重问题,以便积极地加以改进。比如,我国现代地理学系统内大量涉及历史地理问题的实际研究,由于具有地理学基础的历史地理研究者少之甚少、而许多具有扎实历史学功底的历史地理学者又无法参与,最后只能由做具体研究的非历史地理工作者自己摸索着解决。这就使得中国历史地理学界在很大程度上出现了一种畸形现象:当前经济建设亟需投入研究力量去解决的许多历史地理现实问题没有历史地理工作者研究或参与研究,而与现实脱节、崇尚古代文明且只需一部分人研究的传统历史地理专题却有相对多的历史地理研究者争相参与。我们应该清醒地认识到,现代历史地理学在研究往日的地理的同时,还必须显示出为现实经济建设服务的直接应用性一面,方能在现代地理学、乃至现代科学之林中显示出它真正的力度。这是现代国际历史地理学发展的趋势之一,现代中国历史地理学的发展应该加强这一方面的努力。 现代历史地理学发展的内部动力主要是历史地理工作者的自我意识,包括:⒈对学科理论问题的不断反思和持久评估,以指导研究实践。⒉研究资料的新发掘、新发现。一方面要正确地对待历史文献资料,意识到历史文献资料在历史地理研究中的突出地位,另一方面也要认识到历史地理研究资料不局限于历史文献资料,以免陷入研究的误区。既要加强历史文献资料的疏理工作,也不能为历史文献资料所左右。⒊研究方法的更新与最佳选择。随着历史地理研究的发展而逐渐形成的各种研究方法,均有它们的成功之时和成功之处,历史地理学经过长期的研究实践,已经可以举出不下20种有名可指的具体研究方法,但具体研究对具体方法有具体选择,最终的目的是真正解决问题。既要反对为赶时髦而堆砌新方法的新名词新词藻,也要注意对已有研究方法的反思与更新。⒋研究思维的角度、深度和广度,是研究者保证研究质量的自身主观意识。⒌不断地创造性地研究实践,是学科发展的本源。 现代历史地理学在中国的发展,是几代学者群体长期共同努力的结果,以往每个发展阶段均有各自的研究特点,而新的发展趋势又必将有新的学术要求。本文在侯仁之《历史地理学四论》的启迪下,评述了现代中国历史地理学的几个新老问题,恳请前辈与同仁的赐教。 中国历史论文:《大分岔》与中国历史重估 近几年,对中国传统历史的评价,恰逢各种西潮重又汹涌东来的当口,开始也变得飘忽不定起来。原以为后现代、后殖民思潮不会对古老的中国历史发生冲击,事实却不然。地球既然已经变得如此之小,目下西方各种思潮纷繁迭起,争雄斗奇,怎么会把中国给遗忘在一旁呢?看来对此类事情,若没有充分的思想准备,不先弄清其由来,难免会产生无所措手足的迷茫,更不用说理智选择了。 例如,“海通”之后,鉴于中西国力对比的现实落差,中国史家开始了对自己传统社会的重新检讨,中西历史比较也就成了题中应有之义。中国何以会由古代的辉煌转向近代的沉沦,何以不能像西欧那样率先转向现代,却落入后进挨打的命运,成了百年中国一直在苦苦追索的“天问”。现在,从大洋彼岸却传来了不同的声音,弗兰克、彭慕兰向我们棒喝道:欧洲最先进的英国和中国最先进的长江三角洲,在17、18两个世纪里,其发展水平和发展道路基本相同,甚至后者比前者的发展状态还好一些,只是到了19世纪才开始分道扬镳。(见1月25日《学林》版周武文章《中国和欧洲何时拉开差距》)西欧的现代化,包括英国工业革命的成功,完全是一些个别因素的耦合,因此中国何以不能像英国那样的设问,纯粹是一个被“欧洲中心主义神话”制造出来的伪问题。言下之意,我们多少有些庸人自扰式的“意恋”。 如何打破欧洲中心主义史观 “二兰”的说法不免有些夸张,但他们主张在历史研究中要打破欧洲中心主义的观念桎梏,反映了要求变革史学观念的一种动向,值得我们重视。西来的许多社会理论往往产生于对欧洲历史经验的提升,从经验事实的层面上,自然就很难完全适用于包括中国在内的其它地域历史的观察。不顾活生生的历史实际,硬将中国历史强行拖进欧洲经验框架以求“规律”一致,将西来的观念绝对化,我们过去确实有过这方面的严重教训。中国历史的走向自有许多有别于欧洲的特殊性,往往被欧洲中心主义史观所忽视。例如中国就没有劳役经济、实物经济、货币经济三段迭相更替的阶段,至少从西周起,三者即并行不悖,商品经济、货币经济及至商业、信贷资本在战国至西汉一度还相当发达。又如私人雇佣劳动、土地转让买卖出现之早,也决不落欧洲之后。当然,还有被“二兰”完全撇在一边的权力高度集中、权力决定财富的社会体制,这种体制一方面产生过经济高度发展的强盛国力,一方面也同时产生贫富的高度悬殊和严重的阶级对抗,此种现象亦为欧洲历史所不及。打破欧洲中心主义,在我看来,它只是要纠正唯欧洲历史为正常的历史偏见,而决非是要放弃对人类历史普同性的探索。相反,充分揭示各种地域历史的多样性,合理地进行各种历史量长度短的比较,正是为了更好地总结全人类历史的实践经验,加深对人类社会发展普同性的认识。 坦率地说,“二兰”由打破“欧洲中心主义”神话产生的新结论,对欧洲历史的解释实在过于简单化,简单得难以使人置信,例如直到如今仍然在影响世界历史面貌改变的时代转折的发生,竟系于一个或二个偶然的因素,而非历史众多因素(如思想革命、科学革命、技术革命、农业革命、工业革命乃至社会革命等等)长期积渐发生的突变?相反从中国的立场看,怎么也更像新《天方夜谭》式的东方神话,似乎中国与世界的联系并不重要,毋需学习西方,也完全可以由自我逻辑的发展,重新恢复“世界中心”的地位。 无论弗兰克,还是彭慕兰,他们都坚持必须离开欧洲中心主义的路灯重新打量中国历史,如前所述,其主观意向并没有错。然而,面对这样一个挑战传统、新意别出的宏大历史叙事,话题太大,难点甚多,涉及到必然与偶然、个性与共性等一系列历史哲学陷阱,既然以“破”为主,过分苛求也许不近情理。但历史学不管如何变革,都不能改变它必须基于实证的“天性”。否则,它就不再是历史学。因此,最重要、也最基本的,首先必须全面地准确地对待史实。如果立论在前,随意摘取与己有利的史实,不能全身心地投入整体历史的体验,严肃地证实或证伪自己的命题,这样的“立一家之言”,就难脱思想制作的干系,即为宣传他们的反欧洲中心主义思想而刻意制作历史的嫌疑。 任何观念都有适用的范围和边界 这一事实使我强烈地感到,史家托出史识固然都申明有史实作依据,然而史家的心境和语境,却是读懂他们史识所万万不可忽视的“话外音”。说实在,我很怀疑弗兰克和彭慕兰对明清江南有真正深切的历史体验,或许他们对真实的明清江南历史也没有太多的兴趣。因为从他们的历史叙事里,可以闻到一股非常浓厚的挑战现代主流的“后现代”理论气息,选择史料是跟着他们的理论兴趣走的(因此,他们援引的史实多来自第二手)。“后现代”在史学上的一个重要主张,就是否认历史有必然性,一切历史的变迁都是耦合的,任何历史发展模式都不具有普适性。因此,依托欧洲历史经验产生的“现代化理论”理所必然地要被排斥在历史比较的框架里,不被认可为一种值得借鉴的参照目标。与此相关,他们也强烈反对历史的目的论,认为一切历史的变迁都不是预设的,都是人们各自活动的自然延续,自然产生的结果,不可能复制、不可能重演。从这样的理论出发,他们当然会不无真诚地告诫中国人:你们自身的历史不仅没有错,而且更值得自珍自重。依着你们历史内在的自然逻辑,别管别人怎样,独立地走自己的路去!我不知道这对中国人是一种诱惑,还是一种误导?试问:在经济全球化已经成为现实的今天,我们在反对欧洲中心主义的时候,难道还要重复把孩子连同洗澡水一起倒掉的低级错误,拒绝接受任何对我们有用的,别人的、也包括欧洲在内的成功经验,重新回到“各扫自家门前雪”的状态吗? 现在有一种倾向,观念越新越好,见异而思迁,成了一种时髦,一种风尚。殊不知任何观念都有适用的范围和边界,决不会是全能的。“现代化理论”确有可以被反驳的地方,“现代化”也决非尽善尽美,但“后现论”正像有些人所说,破坏多于建设,可以质疑和反驳的地方也不少。历史学的悖论就在这里:观察历史无论如何不能不依靠理性的思维,因此一定的观念和方法是我们进行研究无法不用的“工具”。然而沉浸在历史情景之中久了,也多少能意识到,“史无定法”(吴承明先生语),任何“工具”一经滥用,都有可能成为遮蔽我们真实地观察历史的屏障,甚至是人为制造历史成见的陷阱。 我愿意相信弗兰克、彭慕兰的某些指责是有道理的,一味用欧洲中心主义的标准估量中国历史,一定会产生许多偏差。例如“中国封建社会长期停滞论”,不要说套用西欧“封建”是何等地不伦不类,就是近二千年来的帝国历史,易朝换代,其间又何尝没有许多显著的变化和发展?我也相信中国人的经济理性不低,江南人在人口密集、重赋重费的压力下,为了生存,逼出了一条多种经营的经济“活路”,就是明证。然而,又有何种充足证据能够否定,不管如何曾经辉煌,到头来农业经济高度发达的中国,到了需要转变为现代工业社会的关口,却被卡住,不能主动走过去的事实?即使在近代化已经展开的一百多年里,我们遇到过多少“死的拖着活的”、逆向行走的事例,难道这也能够置若罔闻吗?! 解决问题最后还得靠历史情景的准确 弗兰克、彭慕兰的宏大叙事存在巨大的断裂,即对于解释英国19世纪何以能转变、中国何以不能转变这种强烈反差,与它们先前历史因缘果报的复杂关系,采取了逃跑主义的策略。这种不近情理的逃逸,终究显示出他们和我们有着截然不同的治史心境。他们尽量寻找19世纪前中国历史发展的一切光明面,置阴暗面于不顾;因为只有这样,他们期望中反对的欧洲中心主义的光芒才相对黯然失色。然而他们并不能理解19、20世纪之际的中国人如何苦于向现代转变的艰难,这种心境并非来于观念,而是来于生活实在的体验;因此他们当然也不能理解,我们何以要痛苦地、自悔地究根刨底追问19世纪以前的历史,追问原有的社会发展机制到底出了什么毛病,病根又在哪里?此真可谓“饱汉不知饿汉饥”,此一时、彼一时也。 “二兰”的中国命题,无视中国发展高度不平衡的国情,径用江南代表中国,以一斑窥全豹,明显是一个致命的论证软肋,经不起反驳。至于明清江南,也许确实可以找到不少证据,支持这样一种学术见解:这里的农业、手工业乃至商品经济、货币经济、市场发育程度等等,其发展水平都不比同时期的欧洲为低。但同样是铁定的事实,而非人的幻觉,已经过去的几百年历史证明:江南是大一统中国的江南,无可避免地要受到更多国家因素、制度因素的制约,阻碍着这一过度发达的前现代地区顺利变迁到现代;即使被动地开始了现代化的驱动过程,社会的变迁也非常之不顺利、非常之曲折。我觉得,我们过去在“资本主义萌芽热”情景下产生的一些明清江南研究成果,重点在寻找“光明面”,看来是为“二兰”反对欧洲中心主义提供了片面而不准确的“信息”。因此,现在很有必要在“明清江南经济发展水平及其限度”这样一类重大问题上进行反思和重新研究。 与一些国外学者、特别是带有后现代倾向的学者之间的分歧,往往主要发生在心境以及语境的不同上,但解决问题最后还得靠历史情景准确而不是粗枝大叶的估定。新见,不管是何种新见,也都必须经受事实的检验。对明清江南,鉴于史料的局限,最难的是对发展程度作定量方面的估计。个别外国学者既然计算出了古代中国的GDP、人均收入以及占世界GDP的比重多少,中国学者无论如何都不敢相信有此可能。然而,我们也不能因此而不作出必要的回应。明清江南的经济状况,千头万绪,错综复杂,唯有对关联发展过程的众多因素(包括决不可忽视的非经济因素,如权力体制、财政体制等)尽可能逐个省视其实际状态,并作综合的整体分析,研究才可能有所细化。这就需要发掘更多的微观材料,加以细致的考订和总体汇合。因此,我觉得未来的明清江南社会研究的重心,很可能又要再次回到微观研究的层面上来。当然这绝不是初期研究的重复,而是有针对性地前进,否定之否定的升华。其中有些环节长期少有进展,例如各种经济主体(庶族地主、工商业者、农民)的财政与法外的经济负担,县级乃至市镇乡村的各种行政费用与名目众多的摊派,它们对于经济发展的制约,都需要有切实的史料搜集作依托,才能据此评估其得失利弊。因为,在这一点上,正显示出中国历史与欧洲大相迥异:在中国,很难像欧洲那样产生具有主动推进现代化冲动的新富裕阶层(相反,中国的富裕者往往寻求与传统政治的融通,屈从于体制的压力),因此也就无法产生引发国家与社会互动、变革社会体制环境的历史主角——独立的社会中间力量。 进入多元化的时代,什么样的新论都有自己的位置,也都需要有正常的对话来交流沟通。从历史考察的角度来说,“二兰”的挑战,我觉得无论是从宏观的史观、史学方法,还是从微观的史实考据,都有很大的讨论空间。对于宏观叙事比较冷落的当下中国史学界来说,这一外来的逼迫,或许还是一种难得的推动。 中国历史论文:中国历史上自然区域、行政区划与文化区域相互关系管窥 对于中国历史上自然区域、行政区划以及文化区域三者相互关系的研究,迄今似乎未见过有专门的讨论。本文试图从宏观的角度对这一关系进行初步的探讨,由于题目较大,不可能面面俱到,只能先以例证式的方法予以说明。 在这三种区域中,行政区划是国家行政管理的产物,由法律形式予以确认,有最明确的边界与确定的形状;自然区域是地理学家对自然环境进行的科学性的区划,不同的科学家与不同的地理观点,形成互有差异的自然区划方案。文化区域则是相对较不确定的概念,一般由文化因素的综合来确定,具有感知的性质,主要是人文地理学者研究的对象。 自然区划虽有不同的方案,但由于其所根据的是确定的自然环境,所以各方案之间相去不是很远。行政区划虽由现实的政治需要而确定,但要受制于历史传统与自然环境,从来都是在已有的体系上进行调整与改革,不可能凭空设想一个全新的体系。而历史传统中既包含历史自然环境变迁的因素,也有历史文化区域因素的影响。另一方面,文化区与自然区也有依存关系,尤其是小文化区与自然环境关系更为明显。要之,行政区与自然区和文化区三方之间有密切不可分的关系。 一、行政区划与自然区域的基本关系 行政区划是在自然地理环境的背景上所划定的政治空间,因此在人为的政区与天然的地理环境之间就存在契合与否的问题。地理环境是由地貌、气候、水文、土壤和生活于其中的植物动物等因素组成的复杂的物质体系。中国历史上长期是一个农业国家,对于地理环境的地域差异有很深刻的认识,深知行政区与自然区的一致对农业生产管理有重要作用,因此在可能的情况下,总是尽量保持行政区划与自然区域的一致,以利农业经济的发展,维护封建王朝的稳定。但是长治久安又是中国历代统治者所追求的最高目标,这个目标是摆在有利社会发展的目标之上的。而为了达到长治久安,统治者不断总结历史经验,认识到逐步加强中央集权的必要性,在这种政治思想的指导下,行政区划与自然区域的一致性越来越差,尤其是高层政区在古代中国社会的后期与自然环境之间已经存在相当大的背离现象。 按照最近的综合自然地理区划方案,中国可以分成三个大自然区,即东部季风区、西北干旱区与青藏高寒区。这三大区又可进一步分成七个自然地区和三十三个自然区。东部季风区占全国陆地总面积的45%,总人口的95%,过去、现在与将来都是中国最重要的农耕区。对于作为中国历史疆域主体部分的东部季风区,古人早就认识到其内部地理环境的差异性。季风区内可以划出三条东西向的分界线,第一条是在东北自然地区和华北自然地区之间,正与战国时期的燕国长城的东段重合。这条界线使得今辽宁省大部地区在自然区划方面属于华北而不属于东北。而在《禹贡》所划分的九州方案中,辽东半岛与山东半岛同处于青州之中,说明古人对这一界线的认识与今人一致。 第二条界线是分开华北与华中两个自然地区的秦岭-----淮河一线。这是中国最重要的地理分界线。此线南北两侧,无论地层、地貌、气候、水文、土壤、生物等自然地理要素都显著不同。比如从气候上来看,此线是最冷月太阳幅射热量收支相等(即一月份平均温度为摄氏零度),也是全年水份收支相等(即降水与蒸发相等)的标志线。这个标志作用自古以来就被观察到,"桔过淮即为枳"可以说是这一观察的最形象的总结。由于上述原因,秦岭-----淮河一线历来被视为中国南方和北方的分界线,不但南船北马、南米北麦由此线而判然,甚至分裂时期南北政权的对峙也常以此线为界。而且在元以前统一王朝之中,行政区域的划分基本上不跨越这条界线。 第三条界线是华中地区与华南地区的分界,也是热带与亚热带的分界。这一界线在地理学家当中争议最大,大致在北纬二十一度至二十五度之间波动。极端南界的方案是在北回归线以南,其他方案则画在南岭与北回归线之间。在北回归线以南,夏天时太阳可以从北边的窗户射入屋内,古代称之为"北向户"或"北户"。但对于北回归线古人的认识还不是那么具体,必须以山脉河流为标志才能更直观地感觉到,所以南岭常被近似地当成热带与亚热带的分界线,"岭上著梅未"就透露了岭南与岭北梅花开放先后的差异,标志着岭南地区近乎热带的风光。这条界线不如第二条界线重要,但在元代以前,行政区划界线也大致遵循此线,除了个别地点,一般不被跨越。 由三条界线所划出的四个自然地区以下,又可细分为十九个自然区。而在华北地区与华中地区内的自然区界线也极富标志性。在华北,由于距海的远近与湿润程度密切相关,离海越远,湿润程度越低,因此自然区界线呈南北走向。如太行山与西河(即陕西与山西之间的黄河段)就使河北、山西和陕西处于不同的自然区之中。在华中,地势的抬升与降水量密切相关,因此武夷山、雪峰山、大别山、巫山、乌蒙山都成为重要的自然区分界线。历代王朝的正式政区大部分分布在华北与华中地区,这些垂直的自然区的分界线也都成为政区之间的界线。 以下我们更具体地来分析一下行政区划与自然区域关系的历史变迁。 秦始皇统一天下以后,为了控制边远地区,曾对某些政区,实行过犬牙相错的划界的措施。这一措施的实质是使政区的边界不和重要的山脉或河流相重合,以避免那些地区负险对抗中央政权。但从大的范围看来,秦代郡级政区的幅员与自然地理区域存在相互对应的关系,或者是一郡自成一个独立的地理单元,或者数郡组成一个完整的地理区域,少数情况下一郡包含几种不同的地貌类型。 北方的关中与山东地区开发充分,经济发达,人口稠密,因此郡的幅员较小,往往是几郡组成一个地理区域,如邯郸、钜鹿两郡为黄河与太行山间之三角冲积平原;雁门、代郡、太原、河东与上党五郡组成山西高原,是黄土高原的一部分。当然这五郡又各自为一个地理单元:雁门郡是大同盆地,代郡是蔚县、广灵盆地;太原郡是太原盆地,上党郡是潞安盆地,河东郡是汾河陷落谷地及河东盆地。其他自成一个地理单元的郡还有不少。最著名的是首都所在的内史,正占据当时最富庶的关中盆地,或称渭河冲积平原,今天依然是著名的八百里秦川。也偶有一郡包含两种地貌,如三川郡包有豫西山地和伊洛小平原。南方在秦代开发尚浅,地广人稀,郡域很大,甚至一郡超过今天一省,所以常自成一地理区域,或包括几个地理单元。如巴郡是川东摺曲山地及嘉陵江流域,蜀郡是成都平原及川中丘陵,闽中郡是浙闽丘陵,九江郡是淮南平原与丘陵及鄱阳湖盆地等等。 秦郡的划分重视地理区域的作用,每郡都以一肥沃盆地或平原为核心而推广于四周这高原或山地,以便保证有相当地可耕地,使农业经济的发展有一坚实的基础。汉兴以后,出于政治需要,已破坏了秦郡分划的主意。首先把秦郡划小,如内史一分为三,每郡都成支离破碎之区。其次是削王国之地以充实汉郡,使王国周围汉郡领域不断变化,以至如西河郡跨黄河两岸,临淮郡居淮水东西,与地理区域脱离了关系。当然南方的汉郡由于地域缩小,也有个别郡反面与地理区域相符,如豫章郡恰好是鄱阳湖盆地的范围,但这样的例子不多。因此汉晋南北朝时期,行政区划已与自然地理区划脱离关系,直到隋代重新统一全国以后才又有了变化。 隋炀帝在大业三年进行行政改革,将三百余州调整为一百九十个郡,并使绝大部分郡界与山川形势相符,这不但为以后唐代的十道分划奠定基础,而且也使唐以后的统县政区又与秦郡一般,大致与自然地理区域相适应,但当然是在更小的地域范围内。隋郡的幅员远比汉郡为小,比秦郡就更不可同日而语了。因此就每一个郡而言,多数只是一个地理单元的一部分而已。但就一组郡而言,却往往与一个自然地理区域相合。因此秦隋划郡原则的对比,前者重区域,后者重分界。 贞观元年,唐太宗将天下诸州以山川形便分为十道,这十道严格地以名山大川及关隘要塞作为界限,并以之取名,形成在地貌组合方面相当完整的地理区域。这十道是:关内道,潼关以西,陇山以东;陇右道,陇山以西;河北道,黄河以北;河东道,黄河以东,太行山以西;河南道,黄河以南,淮河以北;淮南道,淮河以南,长江以北;山南道,南山(即秦岭)以南的汉中、川东山地、南阳盆地和江汉平原;剑南道,剑阁以南的四川盆地西半部;江南道,长江以南,南岭以北;岭南道,南岭以南。以上十道除山南道东西界外,各道之间都有明确的山川界线。 中国的地貌大势是西高东低,主要河流山脉都呈东西走向,因此十道的划分即以这些山川为骨干,先沿黄河、秦岭-----淮河、长江及南岭横切四刀,再以南北向的次要山川太行山、西河、陇山及淮水之源的桐柏山和嘉陵江为标志竖切五刀,就形成了十个地理区域,十分自然,也相当合理。十道的分划对唐代三百余州起了分组的作用。唐初派遣按察使、巡察使赴各州进行监察工作,年底回京汇报,这些使节之间的分区巡视肯定与十道有关系。所以开元年间将十道分成十五道以后,就正式成为固定的监察区。时隔不久,安史之乱爆发,全国范围内被划为四十来个方镇以对付叛乱,这些方镇在唐后期成为实际上的高层政区,其幅员多与自然地理区域相对应。如原来的江南西道被调整为宣歙、江西、湖南三个观察使辖区,江西观察使与今天江西省完全一致,是一完整的自然地理区域,湖南观察使则对应于湘、资二水流域。另外福建观察使也与今天的福建省毫无二致,为浙闽丘陵的南半。 唐代的州由隋代的郡划小而来,在地貌方面也大多自成一小地理区域。例如今浙江省在唐代分成十个半州,即杭、湖、越、明、睦、婺、衢、温、台、处十州及苏州的南小半。浙江北部是太湖平原,南部则是众多河流谷地。在这十个半州中,温州是飞云江流域和瓯江的下游,处州则由瓯江支流小溪与大溪流域组成,台州包括整个灵江流域,明州覆盖了甬江流域,湖州则与苕溪流域相对应。至于钱塘江流域乃由衢、婺、睦、杭诸州所分割,每州各包括其一条支流。浙江在唐代已经得到比较深入的开发,所以州的幅员已经够小。除了东北一隅以外,十个州的地域和界线自唐代直到清末一千年间毫无变化,只有名称的更改而已。诸州之间由于关山阻隔,形成一个一个的小封闭圈,成为长期保持稳定的地理基础。可见政区的分划若与自然地理区域相一致,就有可能保持长期的稳定。 唐代无论分道还是划州,都力图使之与自然地理区域相适应,目的不是别的,就是为了寻求同一政区之内的自然地理特征的相似性、均一性,以利于农业经济的发展。直到二十世纪的今天,综合自然地理区划的工作依然是直接为着农业生产服务的。因此了解不同自然地理区域之间的差异,并使行政区划与某一自然地理区域相对应,显然有助于古代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对农业生产进行统一指导和规划。同样的气候,均质的土壤,完整的地形有利于进行同一类型的生产活动,简化农业生产管理,便于进行水利建设。所以秦代与隋唐都有意使统县政区的分划与自然区划相一致。 汉代由于主要矛盾在于政治方面,在于中央专制皇权与地方诸侯王分权的对立,所以西汉尽一代之力,以分化瓦解东部地区诸侯王国林立的局面,既夺取王国支郡为汉郡,又以蚕食方式不断扩大这些汉郡的领域,因此郡域与郡界不断浮动,在这种情况下,而求其与自然地理区域相对应,岂不是等于缘木求鱼。因此西汉末年的郡大多与自然环境关系不大。隋唐帝国刻意追求行政区划与自然地理区划的一致,说明其时中央集权与地方分权的矛盾基本上得到了妥善的处理,社会主要矛盾已偏向经济方面。但是隋唐的统县政区并非没有缺陷,出于政治目的,隋唐的州(郡)范围划得过小,在农业生产方面也产生不良影响,有些建设工程在此州为水利,在彼州可能就成为水害。但是从总的方面看,可以说,自隋唐时候起,直至清末为止,统县政区是与自然区划大体一致的。但是高层政区情况则完全不同,在宋代以后,已经与自然地理区域发生偏离。 宋代是中央集权高度发展的朝代,中央政府显然有意识地使作为高层政区的某些路的辖境,偏离山川形便的原则,以利于中央对地方的控制。其中典型的例子之一是江南西路。该路并不和唐后期自成一地理区域的江南西道一致,而是缺去东北隅饶、信二州(即昌江与信江流域),并在西北边越过幕阜山而领有兴国军(今湖北东南角)。这样一来,江南西路就不成完整的地理区域了。另外,名为淮南东路,却地跨淮河南北;称做河东路,却领有黄河以西的州军,同时又不领属位于河东的河中府与解州。但是宋代的路毕竟不是严格意义上的高层政区,所以这种偏离自然区划的路还不普遍,如两浙路、福建路、广南东西路在地貌方面就都是比较完整的地理单元。因此宋代是高层政区脱离自然地理区划的过渡时期。 元代形势大变。因为行省是集民、财、军政大权于一体的高层政区,为了防止割据,省界的划定以犬牙相错为主导原则,行省的区划根本不考虑自然环境因素,而是根据军事行动和政治需要来确定。蒙元征服中原的行动是由北到南进行,因此行省的布置也采取南北拉长的方向。但中国的主要山川是东西走向,因此沿北南方向布置的行省就必然要跨越黄河、秦岭、淮河、长江、南岭等天然界线,因而包容复杂的地貌类型。同时,温度的变化与纬度的变化成函数关系,南北走向过长的行省也不得不纵贯不同的气候带。加之蒙元设置的行省幅员过大,在北方,由于降水量由滨海地带到内陆呈逐步递减状态,这样的行省就不免要横跨湿润与干旱的不同气候区。如元初的陕西四川行省,在地貌方面既覆盖了整个陕甘黄土高原和内蒙高原西部,又越过秦岭包容了汉中盆地和四川盆地,以至贵州高原北部。从综合自然地理区划来看,则是横跨了西北干旱区和东部季风区两个自然大区。在季风区中又跨越了华北温带和华中亚热带两个自然地区,并且在华中地区还跨越了北亚热带和中亚热带两个自然区。 当然这是战时体制的体现,当时全元疆域只分七省。之后,为了平时行政管理的需要,到元代中期调整为十一省的格局。上述陕西四川行省一分为三,成为甘肃、陕西、四川三行省。其中陕西行省跨越秦岭的形势已定,直至今日不变。又在黄河以南长江以北组建一个新的行省-----河南江北行省,如果忽略宋代小规模跨越淮河的淮南东路,那么这是淮河南北地区第一次组合为一个幅员巨大的高层政区。这两个行省的建立,意味着秦岭------淮河这一中国地理上最重要的分界线在元代完全被弃置不顾,说明自然地理区域已经不成为划分政区的重要基础,被优先考虑的是政治因素。其他如湖广行省包容今湖北南部、湖南与广西、海南,江西行省包容今江西与广东,都是不合常理的表现。 明代改元代十一省为两京十三布政使司,俗称十五省,每省地域有所缩小和调整。大部分省份都成为比较完整的地理区域。但秦岭-----淮河被跨越的状况依旧,同时还出现新的不合理的区划,即将太湖流域一分为二,分属南京与浙江。清代十八省,进一步由十五省析分而来。南京被竖切一刀,分为江苏与安徽,但依然是跨淮越江的形势,与自然区划无关。 统观历代行政区划的变迁,可以发现其与自然地理区划之间的关系有一个曲折变化的过程,那就是秦的相符,汉的脱节,隋唐的契合,宋的渐离,元的背离和明清的渐合。所谓自然地理环境,以中国的老话说,或可称之为天时与地利。气候的两大因素是气温与降水,这可谓天时;地貌、土壤、植被则可比拟为地利。几千年农耕文化的发展都离不开天时与地利。行政区划是人为划定的,也许可以说是人和的因素之一。如何使行政区划与自然环境相一致,在某种意义上来说,就是如何求得天时、地利与人和的配合,以创造农业发展的最佳背景。这就是秦代隋唐政区与自然地理区域契合的原因。但是当政治需要超过经济动机的时候,政区的自然地理背景就被忽视了,造成元代行省与自然环境的背离。然而这种不合理的现象也不能长期维持,所以明清以后又部分地使行政区划和自然地理区域趋向一致。 二、文化区域与自然地理区域以及行政区划的关系 如果从一般直观的感觉看来,似乎在不少地区中,这三种区域是相当一致的,但仔细分析却不然。文化区域比不得自然地理区域,后者虽不如行政区划那样有法定的确切的边界,但在经过学术论证以后,也有相对明确的范围。但文化区域主要是由感知而来的认识,当选取不同的文化因子作为划分文化区域的标准时,其范围也会有不同的形态。在各文化因子中,语言(或方言)、风俗、宗教都是比较重要的标准,而其中语言的标准更显突出。根据现有的研究成果,我们可以分析几个实例来说明文化区域与自然地理区域以及行政区划之间的关系。我们将会看到既有三个区域相重的情况,也有两个地域相重,而另一种区域与此二地域背离的情况,还有三种区域互相间都不重合的情况。 以湖南为例。历史上湖南的的综合文化地理区划可以分成东部的湘、资二水流域与西部的沅、澧二水流域两区,两者的分界以雪峰山为标志。这是与自然地理界线相一致的。在唐后期,湖南的概念初步形成,当时指的仅是湘资流域。沅澧流域则尚未得到深入开发,以五溪蛮为代表的少数民族的文化占有重要的地位。北宋时期,沅澧流域得到开发,成为荆湖北路的一部分。由于对沅澧流域的开发是从湖北方向而来,而且在行政区划上与湘资流域分处两个高层政区,因此通两宋与元代,沅澧流域与湘资流域分属不同的文化区域。方言不同,风俗有别。元代湖广行省太大,包容今湖南、广西、海南及湖北南部,对文化区域的整合作用不明显,此时沅澧流域属湖北道,仍与湘资流域的文化不同,明代以后,原荆湖南北路合成为湖广布政使司。清初,又分湖广为湖南湖北两省,这时的湖南省包括了湘、资、沅、澧四水流域,于是湖南文化的一致性渐渐体现出来,经过三百年的整合,湘资流域与沅澧流域不再分属两个文化区,而属于同一个文化区的两个亚区。湖南的类型是文化区域既与行政区划大体一致,也与自然地理区域一致。 山西则是另一种情况。从表面上看来,山西似乎是三种区域完全一致的典型。例如作为行政区域的山西省在自然地理方面也基本上自成一区,周围有明确的黄河与太行山为其自然边界。在文化上似乎也有山西文化一体的感觉,晋中文化与相邻的河北地区的燕赵文化与陕西地区的关中文化似乎有明显区别。但仔细加以研究,就会发现其实不然,就在山西这样的地区,也存在文化区与行政区及自然区不一致的情况。如从汉语方言来说,晋语有入声,在北方官话区里显得十分特殊。但晋语并不复盖山西全省。在山西省西南部的运城地区的方言就不存在入声,不属晋语区的范围,而与关中方言十分接近。而方言与语言的认同,正是划分文化区的最重要的因素之一。如果再从历史上作深入研究,更可发现,在明代以前,并不存在全山西省范围的一体化的山西文化,其中运城地区与陕西关中文化一体,上党地区与河南省的河内地区文化接近,雁北地区则与边塞文化相对一致。这种情况也许会令人感到惊奇。因为在山西这样一个封闭的凸地形中,文化的一体性原本应该是无可怀疑的。 在南方的福建,也存在着类似的情况。福建与江西之间的武夷山是划分自然区的标志界线,福建省本身也成一相对封闭的地形,两面是山,一面是海,只有南边与广东不存在明显自然界线。但从文化上看,闽西与赣南及粤东北却成为一个独特的客家文化区,既与自然区不符,也与行政区不一致。跨越三省的客家文化区的存在,说明文化区域的的活力并不受法定的界线(行政区划)与天然的界线(自然地理区域)所限制。当然,除了客家文化区外,福建其他地区的文化是存在某种一致性的,或者可以称之为闽文化区,但在这一文化区域中又有明显的地域差异性,至少可以分为四个亚文化区。而这些亚文化区与历史上的统县政区(即唐宋的州与明清的府)的范围有密切的关系。另外,闽文化区虽然未覆盖福建全省,但却延伸到福建以外的广东东南部的潮汕地区,这是在明代就有明眼人已经看出来的。在王士性的《广志绎》里就说到:"(潮州)以形胜风俗所宜,则隶闽者为是。"当然,若仅以闽方言为准,则闽文化区还可以扩大到在地域上并不连属的广东雷州半岛、海南岛与台湾地区。 至于陕西省,则是行政区划与自然区划及文化区域相矛盾的典型。秦岭南北分属不同的自然区域,这一点在今天任何自然区划方案里都是一样的,在古代也是这样认识的。而从文化上看,关中文化与汉中文化也有明显的不同。关中方言属于中原官话,而汉中方言却夹有中原官话与西南官话的成份。而且时至今日,汉中地区仍然流行用西南官话演唱的汉剧,而关中地区却是秦腔占明显优势。陕西内部的文化地域差异不但体现在关中与汉中地区之间,而且还存在于陕北与关中之间。陕北地区通行的方言是晋语,与关中的中原官话有相当大的区别,而与山西大部分地区有共同语言。就自然环境而言,陕北的黄土高原地貌与关中的渭河冲积平原也截然不同。因此,陕西其实是三种不同的文化区的无机的结合,是自然区、政区、文化区三不重合的典型。但是值得注意的是,自元代将秦岭南北划在同一行政区以来,经过七百年时间,在行政管理体制的作用下,关中与汉中地区的文化却又有逐渐走向一体化的倾向。这种倾向最明显表现在中原官话区的扩大。向北,关中方言侵蚀陕北的晋语,而使之由北而南晋语特征逐渐削弱的现象,亦即入声字逐渐弱化的趋向。在汉中,中原官话则从东西两侧南下,使得西南官话的范围收缩到中部一带。同时,在汉中,在关中,都有秦腔的演唱,但倒过来,汉汉调在关中却呈逐渐萎缩的弱势。当然这种文化的整合过程至今尚未完成,因为要将原来自然背景与文化因素差异都很大的不同文化区整合为一,是要经过很长的历史时期的。 相对陕西地区而言,湖南文化的一致性就比较显著,尽管湖南的沅澧流域与湘资流域组成一个单一的高层政区仅有三百年时间,远比陕西统合秦岭南北的时间为短。即使加上与湖北共处一个布政使司的时间,也还不足六百年。但到底雪峰山所隔开的湖南东西两部分只是第三级自然区的差异,而秦岭所分隔的陕西南北两部分却是第二级的自然区域的差异。相比起来,当然前一差异要比后一差异小得多。加之,自中唐安史之乱以后,北来的移民到达荆南与江湘地区,使得沅澧下游与湘资下游的方言互相靠近,??假至于今日,新湘语与西南官话的差异也比关中方言与汉中方言的差异小。 在自然区域、行政区划与文化区域的关系中,尺度范围不同的地域有不同的情形,以上所说的是省区内以及相当于省区的大尺度的范围,已经体现行政区划的作用。至于省以下的文化亚区,行政区划的规范作用就更加明显,因此文化亚区往往与历史上的统县政区的范围相一致。不但如此,在这个尺度范围里,文化区与自然区之间也存在明显的依存关系。例如在浙江与福建,各中小河流的流域往往是一个个统县政区(即州或府),同时又是一个个小文化区。尤其在浙江,流域与府与吴语的次方言区基本重叠。在山西与湖南,也有同样的现象。这一现象的产生决非偶然,是与经济开发过程相联系的。一个府的地域,往往由一二个县先行开发,其他县再由这一二个县分置而来。因此一府之内的文化具有同一性,相对于其他府则有相异性。不但如此,一府的府治由于是该府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因此对该府起着一种文化垂范的作用,从而使该府的文化同一性更形加强。这从政治中心所用方言往往是该府的权威土语这一现象可以看出。 三、简短的结语 对于文化区域与行政区划以及自然地理区域的关系,古人似乎就有明确的认识。东汉时期,巴郡太守但望给中央政府上了一疏,要求将巴郡一分为二,其分割方案与依据是:"江州(今重庆)以东,滨江山险,其人半楚,精敏轻疾。垫江(今合川)以西,土地平敞,姿态敦重。上下殊俗,情性不同。敢欲分为两郡:一治临江(今忠县),一治安汉(今南充)。各有桑麻丹漆,布帛鱼池,盐铁足相供给,两近京师。"从自然地理背景看,两汉的巴郡东部是摺曲山地,亦即"滨江山险"。西部是嘉陵江平原,所以"土地平敞"。东西两部分自成地理单元。从人文地理基础看,东西部有风俗的差异。东部"其人半楚,精敏轻疾",西部却"姿态敦重",所以"上下(指上下游,亦即东西部)殊俗,情性不同。"以此为据,巴郡可以分为巴东与巴西两郡。风俗的差异就是文化差异的表现形式,是分郡的重要依据之一。在这里,分出的新郡,就是自然地理区域、文化区域与行政区划相一致的典型。虽然当时朝廷未接受这一意见,但我们却由此可以看出,关于上述三种区域的统一性问题,已经早有人注意到了。 形成文化区域是社会的力量,划定行政区划的是国家的行政权力,而自然地理区域的划分则是受自然规律所支配。因此文化区域与行政区划以及自然地理区域的关系事实上体现了社会、国家与环境之间的关系。 由于中国疆域辽阔,历史悠久,文化积淀深厚,在不同的地域中,这三者有不同的关系,而且从历史上看来,这一关系又是逐渐在变化的,例如由于政治需要随着时代的前进而发生变化,行政区不断发生变迁。在今天,如何调整行政区以促进现代化建设是一个重要的课题。同时在学术上,这项研究也可视为是联系自然地理与人文地理两大分支的桥梁,尤其因为行政区划是政治地理研究对象,文化区又是文化地理的研究内容,因此这一研究等于是将自然地理与政治地理及文化地理的有机关系进行深入探讨。对于如何更深刻地认识人地关系,使地理学成为研究人地关系而不单纯只是研究自然环境的科学,有重要的学术参考意义。而且研究三者的关系对于文化区的重新塑造,深化对中华民族文化的认识,也有一定作用。 国外这方面的探索尚未见到。原因是多方面的。例如在美国,其行政区划大多与自然区划没有关系,许多州与县的形状只是简单的几何图形,谈不上三者之间的关系。欧洲各国虽然有政治地理研究,但都注重大尺度的地域范围,较少涉及行政区划与文化区关系的问题。我国与欧美国家不同,在文化区,尤其是行政区的变迁方面积累了丰富的历史资源,应当在学术研究方面加以充分利用,以对地理学理论的发展作出自己的有特色的贡献。 本文研究的主要目标是要探讨行政区与自然区及文化区三者之间最一般的关系,以及它们之间的互动作用。弄清楚行政区划对文化区的整合作用,自然区对文化区的制约作用以及如何调整改革行政区划以适应经济与文化的发展,并与自然区保持某种程度的协调。但兹事体大,以上所说只是一个提纲,详细研究,还待将来。 中国历史论文:细碎的农田制度及其对于中国历史的定型作用 一、题旨的说明 中国至今以农立国,全国人民中绝大多数是农民,出口货物中绝大多数是农产,目前我们国民经济的基础,显然偏倚在农业上。中国人是以勤俭著名的,尤其是农民的不辞劳苦。农事技术也因为积上几千年的经验相当进步,往往西人在晚近才做到或才由专家特地研究出来的,在中国古书上,数百年前,甚至千年以前,已经有记载了。照道理讲,中国农业应该很兴盛了。但是农民冻饿,粮食入超。即使在富庶的江浙农村,农民在青黄不接的时候,往往要靠借来的米或卖米卖麦,吃一两个月的稀饭麦糊之类。偏僻穷苦地方的情形更差,甚至十几岁的女子没有裤子穿。而且几乎年年此处那处的闹着灾荒,灾民动辄数万数十万,甚至多到数千万。真是像孟子所说的:“乐岁终身苦,凶年不免于死亡。”以农立国的农业和农民,可怜到如此地步,岂不可怪。 造成这种现象的基本原因,可以总括做一句话:“农民太多而每户耕地太少”。农多地少,再加上不断地把土地任意分割,因此形成细碎经营的农田制度。“细碎”是指每一家的耕地不但太少,这仅有的少量土地,还分成许多丘,可能相隔很远的散布着。这种细碎现象,不论在地权分配或土地利用方面,都可以明白看到。 而且这种细碎的农田制度,并不是新近才有的,至少已经有2000多年的历史了。它现在影响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如此深刻,从前也必然同样的深刻。它既然这样长期的深刻影响农民生活,农民百分率在古代比现代还要高,占人口总数百分之八十到九十以上,它势必影响到整个民族性和社会经济政治各方面。我们的确可以说,农田制度对于中华民族的性格及其几千年来的历史,具有一种强有力的定型作用。 本文的主旨,就是要检讨或分析这种细碎的农田制度的内容,它的发生和持久存在的所以然,尤其着重在它对于种种方面的影响。最后要附带地说明这种农田制度的继续存在或其改革,怎样关系到中国的前途,这说明势必牵涉得很广泛,但是这不是本文重心所在,本文只预备作一些极简单而概括的说明。 二、细碎的农田制度 据民国二十四年土地委员会调查江苏等16省,163县,1745000余户乡村住户的结果(见《全国土地调查报告纲要》1937年2月出版),其中25.8%没有土地。在有地的1295000余户业主之中:有地不到5亩的业主,超过业主总户数的1/3;加上有地5亩以上而不到10亩的业主,差不多占业主总户数的6/10;再加上有地10亩以上而不到20亩的业主,就超过业主总户数的8/10,而他们所有的亩数合计只占总亩数的1/3强。50亩以上的业主,不到业主总户数的5%,而他们共有亩数,也占到总亩数的1/3强。这分配显然不均。但是总亩数的八成以上,在百亩以下的业主手中,而千亩以上的业主所有地只占总亩数的2%强。这又表示土地集中的现象并不严重,最显著刺目的是大多数业主所有的土地实在太少。6/10的业主,每户所有土地不到10亩。全体业主所有土地的总平均,每户也只有土地15.174亩。 虽则以上的调查限于乡村住户,遗漏了住在城里或外县的地主,但是这遗漏部分不难从同一调查里约略地推算出来。农家实际经营的面积共计2401万余亩,而乡村住户共有土地1965万余亩,这表示其中有436万余亩系向调查范围以外的业主承租来的,占实际经营面积的18.6%。在这436万余亩申,必然有很大的一部分是官田、学田、地方公田、慈善机关、庙宇、祠堂的土地以及同族中支派所有公堂田之类,可能这些土地占到这400余万亩的半数以上,假定有一半是属于私人地主的,并且假定这些私人地主每户有地200亩,那末约计10900余户,把这些户数和亩数加入乡村住户的业主户数及其所有亩数之中,来计算每户平均有地若干,也只能每户平均到16.175亩。即使假定这一半属私人地主的土地,是完全属于一个地主的,还只能平均到每户有地16.865亩。虽则有些地方的大地主所有土地,多到数万至数十万,甚至可能在100万亩以上,但是在全国计算起来,究竟是极少数。中小地主实在太多,他们所有的土地少得可怜。有地100亩以上的地主,通常已经要算大地主了。所以全国平均起来,每一业户所有的耕地,必然很少。 再看农家实际经营的面积,据前述同一调查,在1534000余农户中:经营面积不到5亩的占24.38%;5亩以上而不到10亩的占22.6%;10亩以上而不到15亩的,占13.75%;合计不到15亩,经营面积的农家超过总户数的6/10。而全体农产总平均,每户经营面积15.759亩。这是全国的平均,广东福建平均都不到10亩。又据金陵大学在22省调查16000余场的结果(见卜凯先生的《中国土地利用》1937年3月出版),平均约22亩有零。 再从人地比率来推算。我国面积虽大,全国土地在海拔3千尺以下的只占1/3(适于耕种的土地差不多限于这高度以下),而1万尺以上的占到1/5,全年雨量不及20?嫉闹辽僬既?婊???雨量在4?家韵碌氖巧衬?卮???贾?0?贾?涞氖呛登??0?贾?0?贾?涞氖前牒登?,所以可耕地的百分率很低,约为25%,不到40亿亩(据翁文灏先生的《中国人口分布与土地利用》,见《独立评论》3、4两号,1935年6月出版)。其中已耕地有多少,各家估计不一,或者还不到15亿亩。全国人口也只有估计,多寡不一,姑且定为4.5亿人,用来分配15亿亩的耕地,每人摊得3亩余。五口之家平均每户摊得16亩余。农民占总人口数的百分率,也是各家估计不一,大抵为75%(据《全国土地调查报告纲要》为75.49%)。单由农民分配耕地,每户约可分得20亩。这数目也和上述实地调查每户经营面积的结果差不多。 耕地少而人口多,农民百分率又高,农家每户经营的面积当然不得不少。美国在农业上也是一个很重要的国家,每年有大宗剩余农产品出口。但是最近美国农民百分率已经减到20%,比我们低了55%,或和中国农民百分率为4与15之比;每户农场平均面积增加到1170亩,比我们大了50多倍。相形之下,格外显得我们的农民百分率特别高,而每户耕地特别少。 据最近出版的《美国统计提要》(Statistical Abstract of the United States1946),美国农民占总人口数的百分率和每户农场平均面积如下:(1945年的农场平均面积,另据一自美寄来的论文抄本,来源失载)。 农民百分率的减低和农场面积的扩大是有连带关系的。美国近几十年来,这种趋势很明显;只有当不景气时,失业工人下乡谋生,农民百分率可能有暂时的增高,而农场平均面积减少,但是数量有限,为时不久,并不能改变这趋势。 现在再把若干其他国家的农民百分率和农场面积抄录于下,以供比较(据吴文晖的《中国土地问题及其对策》1944年11月初版)。 又据1944《日本年鉴》日本的农民百分率也在减少;1903年是64.07%,1937年是42%,1941年是40%。 欧美的农场,大都结集成一整片,而我国农家的耕地,分散得很历害。据《全国土地调查报告纲要》“全国平均每丘面积,水田仅一亩二分余,旱地亦不足三亩;各丘与农舍间之距离,平均在一里以上。”又据近年实地测丈的结果,杭县每丘面积平均一亩余,无锡不到一亩。一家有地十余亩的散布十余处。 总之,中国农家每产所经营的土地,十分细小而零碎,所以把它称做“细碎的农田制度”。 三、这种农田制度的发生及其顽固持久性 中国文化自始即是一种农业文化,它开端于夏民族的采集经济进化到农耕。发祥地在今山西陕西河南三省交界处一带地方,逐渐扩大,东向而入华北大平原。经商周以至春秋时齐晋秦楚等列国的开拓经营,战国时燕赵秦楚更向外发展,黄河流域除掉陕甘的一部分外,差不多都已同化并且扩展到长江流域。到了秦汉,不但统一蒙古大沙漠以内和新青康黔滇以东的大陆,东北的辽东朝鲜和南方的交趾也在中国版图之内(西域三十六国和西南夷服属于中国的,尚未计入)。不过汉代江南还是卑湿的边区,经济和文化的重心仍在中原。汉末中原大乱,人民南徙,东晋又来一次大迁徙,江南经六朝的经营,到了唐朝后半期中央已经要靠江淮的接济了。闽粤到宋元才繁荣。云贵的内地化,完成于明清。东北的大事开垦,始于清末。这些都是今日的农业区域。 中国文化的发祥地,大抵在今晋陕豫交界处一带的黄土区域。那里的土壤很厚,虽不甚肥,但是容易耕作,也没有茂密的森林,使初民容易在耕作之前清除掉。所以在新石器时代,虽则今日中国各区域,大都稀疏的散布着居民,只有这一地带最适宜于发生以农耕为主的经济生活。那里的雨量变率虽大,但是旱年不能使一切植物都干死,而且容易引导河水作小规模的灌溉,这个又促进技术和社会组织能力的进步。那里正是夏民族的故居,他们就由此兴盛起来,成为当时最强盛而进步的民族。其后起自海滨的商民族,逐渐西移,吸收夏的文化,最后打败夏而成为中原第一大国。而夏民族的一支,在渭水流域的周人,又强大起来东向而征服商,承继商的文化。夏商周的文化是一脉相承的。所以孔子说:“殷因于夏礼,……周因于殷礼”。又说:“周鉴于二代,郁郁乎文哉”。而且春秋时汉族自称曰诸夏或华夏。诸夏和夷狄的分别,就着重在文化上。所谓“城郭衣服”,差不多是诸夏农业文化的象征。春秋时中原一带及其附近,还有不少夷狄和诸夏夹杂着,血统相同而文化不同的就认做夷狄,血统不同而文化相同的则认做诸夏。可见夏实在是中国文化的初期,而农耕的兴起,即所以形成汉族,以别于蛮夷。 夏的疆域,大抵只有今陕西中部的东半边、山西南部及河南西部一带地方;它的声威或势力,可能远达山东河北两省境内。商的中心根据地在今河南,兼及山东西部及河北南部;它下面的侯伯,分布在河南的大部、山东西部、河北山西的南部、陕西东部以及江苏安徽的北部。周自武王灭商,周公东征,昭王、穆王和宣王向西和向汉水淮水流域的开拓,那时的封建帝国,已经统治今山东河南的大部、河北山西的南部、陕西中部、甘肃东部和江苏安徽湖北的北部,不过这范围内并没有统一,乃是一种诸夏和夷狄杂处的局面。西周的封建诸侯,可以说是在这大范围的疆土内,星罗棋布的建立军事据点,筑城以便攻守,在城外从事农耕,而列国的贵族,则为统治农民的武装集团。平王东迁以后,王室衰微,诸侯兼并,霸国并兴,杂处中原的和边疆的蛮夷,或同化或北迁,尤其是吴越的兴起,扩大了诸夏的范围。战国时除中原诸戎为韩魏楚所灭外,燕开拓到今辽热察三省的南部,赵开拓到绥远;魏开拓陕西北部的东半边;秦开拓陕北、甘东、关中和四川的大部;楚开拓江西北部,湖南全部,甚至云贵的一部分。秦灭六国后,更南并福建、两广以及越南的东北部。汉武帝时,复辟甘肃西部,直到玉门关,而且服属新疆至申亚一带的三十六国;东征井朝鲜,置四郡;西南服属云贵一带的西南夷。秦汉已经奠定了中国今日版图的大部分。 黄河、长江、珠江三大流域和东北松辽平原,都很适宜于农耕。所以发祥于黄河中游黄土区域的农业文化,可以扩张到黄河下游,再向南次第推广到长江和珠江流域,向东北推广到辽河流域。蒙古和新疆的雨量太少,青海和西藏的地势太高,大部分不适于农耕;内蒙、河西以及新疆的北路和南路,虽有不少绿洲,但是面积太小,散处的少数农民,不足以抵抗游牧人的侵掠,所以农业文化扩展到内蒙河西就到了止境,而且在这地带屡进屡退,成为农耕和游牧两种文化互为消长的边缘,直到清末以来才渐有变更。即使在松辽平原也因为突入游牧地区,虽则农业文化早就扩展到辽东,但是不容易保持,进一步的发展还是晚近的事。 在三大流域中,黄河中游的黄土区域,最便于初民的农耕,已如前述。华北大平原因为黄河的时常泛滥改道,所以要等待到农耕技术和社会组织能力稍有进步后,才能够控制水患而利用它。商和西周的人口似乎都很稀疏,春秋时代华北仍旧是夷夏杂处的局面,要到战国时代才达到相当充分利用的程度。从夏商到战国,或说得比较稳妥些,从农耕初兴到黄河流域的充分定居与文化混一,可能已经花费一千五百年到二千年以上。长江流域的华夏化,或许开始于商代,然至西周之末,似乎还限于大江以北。晚至汉代,还说“江南卑湿,丈夫早夭”(见《史记》)。湖南也是“卑湿贫国”(见《汉书·景十三王》传),四川比较好得多;但是全国精华差不多完全集中在中原及其附近。这是因为北方习于旱作,长江以南有很多水乡,不是水乡的又大都是丘陵地,由于雨多天热,草木茂盛,也和黄土区域或华北大平原不一样,发育于北方的农事技术,对于这异样新环境的妥善利用,不免感觉到茫然。尤其是江南浙西的水利,煞费经营。虽经六朝的开发,江浙已经有很大的进步,但是米粮还要靠荆裹的接济。后经五代时吴越的设置专官治水,北宋范仲淹等续修圩田和堤塘工程,至南宋而发展到极盛。自此江浙的富庶,甲于全国,取二千年来中原的全国经济文化中心而代之。这样,长江流域从开始接受中原农业文化,到发展至相当充分的程度,自商代至宋也差不多经过二千年的时间。 夏的农田制度怎样,现在不可考。商代大抵是同一族的人同居在一村落,共有村落附近的耕地,而且很可能的共同经营这耕地,没有像后世一样的家庭农场。西周行的是采地制度,庶人虽分授私田,但是要同耕领主的公田,公田是使用多人耕种的大农场。春秋时代鲁国的“初税亩”(见《春秋》),把公田全都分给庶人佃耕,齐楚等国也在把土地划分成小方块,授佃分耕,这才普遍流行着佃耕的家庭农场。战国时土地私有制确立,更为自耕或佃耕的家庭农场安排下不可动摇的基础。纵然有雇工或使用家奴耕种的大农场,那只是极少数的例外。战国时一天(亦即一家)所耕的标准面积,在黄河流域普通是100亩,合今28市亩余,和现在差不多,已经显得农场的很细小。一家耕地的分散情形,大抵在战国时也已经逐渐发生,但是像今日这样的十分碎散,可能是汉以后的发展。各地区的农田制度未必尽同,但是看得时期长一些,迟早趋向于同一型类。 夏商周农业和土地制度的考证,要费许多篇幅,在此处是不必要的。现在单就农户个别经营的家庭小农场的兴起,略作解释。在西周的采地制度里,耕者是农奴性质的庶人,土地是属于领主的。庶人由领主分授小量的私田,使他们耕种自养,无须纳租,但是要到公田上去为主人耕作,这就是所谓“藉而不税”的办法,藉庶人的力量耕种公田而免收私田的田租。春秋时鲁宣公十五年的“初税亩”,分明是开始废掉藉法,按亩收租(那时候的所谓税,实即今日所谓地租),这就必须连带着把公田也全部划分,分给庶人佃耕。因此农奴变为不自由佃农,耕地全部划分成佃农耕种的家庭小农场。此外齐国的要使井田畴均,相地而衰征(见《国语》)。楚国的画土田,井衍沃,量入修赋(见《左传》),似乎都是一种整理土地和租税的方法,把耕地的划成井字形的小方块,分给人民佃耕。结果和鲁国走上同一方向,促成家庭小农场的成立。 关于家庭农场的大小,孟子说:“百亩之粪,上农夫食九人。”《汉书·食货志》载魏国李悝说:“今一夫挟五口,治田百亩。”又《沟洫志》载魏国史起说:“魏氏之行田也以百亩,邺独二百亩,是田恶也。”可见战国时代黄河流域家庭农场的标准面积,是每户百亩。那时候的亩法和现在不同,周代以六尺为步,一百方步为亩,后世以五尺为步,二百四十方步为亩。尺的大小也不同,周尺一尺,约合营造尺七寸二分,合市尺六寸九分余。所以战国时代的一百亩,只合旧营造尺亩三十一亩余,合市亩二十八亩余。春秋时代每户农场的面积,大抵也大不了许多。 春秋时代的耕地,既由领主划分授佃,甚至划成小方块分授农民佃耕,每户所耕的土地显然是合为一整片的。到了战国时代,土地可以买卖,私有制度确立。而且那时各国尤其是秦国,鼓励个人主义,商鞅令二男以上不分异者倍其赋。因为土地的移转买卖和弟兄分家的结果,每户所耕的土地,可能渐渐发生细割分散的现象。 为什么会产生这种农田制度,而且如此的流行于广大地区,流传数千年之久,至今我们仍旧在它的笼罩下?主要是地理环境促成的。第一,中国天然是一个大陆农业国家,很难发展为工商业社会,至少近百年以前是如此。这是因为(1)中国东南虽有很长的海岸线,但是太平洋太大,即使邻近的岛屿,也隔着相当距离,在古代航海术幼稚时代是不容易到达的。在另一方面,内陆有如此广大的适于农耕的区域可以维持大量人口的生活,而且事实上经过几千年的移民拓殖,才把这广大农耕区域利用到相当充分的程度,没有急迫地向海外谋生的必要,所以中国很自然的成为一个伟大的农业国家,海外贸易不容易发生,直待明朝以后才有大量的移民出国,这是最基本的原因。(2)农业民族不习惯于航海,政府的税源可以取给于广大农地,也无须外求,想不到海外的利用,那时海上又没有强敌,没有建立海军的需要。没有海军就不容易管理海上的人民。因此政府不乐意它的人民和海外往来,甚至沿边的海岛也禁止移殖(例如浙江象山县属的大小南田、樊*[山+奥]鹁鸪头、大佛头、大月*[山+奥]、簪鱼头等,孤悬海外,直接大洋,自明代久经封禁,清初因之,后因私垦的人很多,道光时始设南田厅,民国改为南田县。)政府有意的采取闭关政策。(3)农业国家的税源既然依靠农田,官吏又出自地主阶级,而富商可以危害统治者的利益,所以战国时就产生重农抑商的思想,把工商看起末业,政府有意的抑止商业。 第二,在这古老而不易发展工商业的农业国家里,至少有下列几种重要因素,配合着造成这种细碎的农田制度而历久不变:(1)中国农业区域的气候和土地,很适合于园艺式的经营,可以支持稠密的人口,每户的耕地可以少。长江流域以南可以一年两收,黄河流域也可以两年三收,一亩可以当两亩或一亩半用,南方水稻的产量又多于旱作,更可以减少每户耕地的面积。而且园艺式的经营需用人工特别多,一年配合着种两季作物,更需用较多的人工,也使每户耕种能力所能应付的耕地面积不能大。这和苏联寒冷地方的土地大不相同,寒带地方每亩的生产少,每户耕地不得不较多。所以苏联容易在短期内改为机械化的大经营,而中国不可能。(2)中国是一个农业古国。古代农事技术幼稚,耕作几乎全靠人力,每人所能耕的面积很少,所以利于人口的增殖。人口已经增殖到饱和点,则每人可能分得的土地就不得不减到极少。而且在利于人口增殖的社会,已经增殖到饱和点时,增殖率的惯性不易停止,常使人口增加到过饱和。这样不但限制省工农具的引用,而且减少役畜的使用,更使每户耕地趋向于减少。所以小农制必然持久存在。不像白种人到新大陆的时候,农事技术已经很进步,加以不久紧接着机器的发明,所以能够以少量白种人,创制省工的大农具,很迅速地开发广大地区,自然造成大农经营。这背景和中国是大不相同的。(3)兄弟均分田产,不但使农场趋向于细分,而且为求分配的公平,往往把肥瘠不同的土地搭配着均分,使一家所有的土地趋向于碎散。(4)分割卖买的自由,使农民可以东一丘西一丘分别零星出卖,甚至把一丘地划分劈卖,买者也是这样零星买进,因此也促进土地的碎散。 中国历史论文:历史研究的逻辑框架和中国历史纲要 一、实证历史学 历史学的首要任务是确定社会的实际运行过程,即解决历史“是什么”的问题。只有在搞清历史是什么的基础上,才能归纳历史运行的规律。历史学要成为“科学”,必须建立在实证的基础上。 实证历史学必须排除价值判断,它不评价人物的好坏,不判断历史活动积极作用或消极作用,不研究历史事件和历史人物的进步和反动。 二、历史研究基本假设(公理) 1、人口具有无限增长的趋势(马尔萨斯原理)。 说明:生物的繁殖能力都大大超过生物的简单更替水平。只要资源允许,生物个体都具有无限增长的趋势。它是马尔萨斯人口原理的基础。 2、人类行为都追求效用最大化(经济人行为原理)。 说明:人类行为的选择倾向是相同的,就是利用和创造资源以最大限度地满足需要。需要的满足“程度”称为“效用”。人的需要可以分为本能生理需要、基本物质需要和社会高层需要三类。性欲的满足,权力和名望的实现,都要付出代价,所以都有成本和收益的比较问题。不同人遇到同一种情况之所以会做出不同的选择,不是因为他们具有不同的选择倾向,而是因为同一选择对他们具有不同的成本和收益。 3、资源总是稀缺的(经济学基本假设)。 说明:满足不同类型的需要要有不同的资源。满足本能需要的资源是“异性”,满足吃、穿、住、行需要的资源是物质资料,满足归属感、尊重和自我实现需要的资源包括社会环境、组织、机构和职位等。相对于人的动态发展的需要来说,资源总是稀缺的,这就会引起争夺稀缺资源的斗争,这一斗争贯穿于人类社会的始终。 三、历史运行原理(框架) 各种组织、制度和文化都可以表示为资源环境的函数,因为它们都是人类在特定“资源环境”及其变化条件下“合理选择”的“结果”。组织、制度和文化一经形成,就成为影响人们下一步“选择”的重要参数(诺斯制度形成和作用原理)。 社会状况的终极原因(条件)是原始自然地理条件和外生变量(包括自然变量和社会变量)。如果我们用S表示社会,用Y表示原始变量,用W表示外生变量,用F表示选择原则(对应法则),那么历史研究的框架就可以表示为: S = F(Y,W) (对历史研究框架的详细阐述,可参看笔者的另一篇文章《探讨历史终极原因的框架》) 四、历史探索的方法——执果索因 从历史结果出发,探寻哪些条件使追求效用最大化的人“选择”了这样的结果,这些条件又是从那里来的,它们是原始的独立变量(自变量),还是由其它情况决定的中间变量因变量;如果是因变量,继续探寻它产生的条件,一直探寻到原始自然地理条件和外生变量为止。 五、历史论证的方法——由因导果 由原始自然地理条件开始,阐明它们如何决定了人们的“选择”,初次选择的“结果”与原始条件一起,构成新的“客观环境”,又如何决定了人们的下一步选择。社会按照这一原则在自我运行(我不愿用“发展”一词)中,何时掺入了何种外生变量,它如何改变了约束条件,使人们作出了新的选择,这样,由原始条件和外生变量一直“推演”到当代社会状况。 六、历史研究的关键环节——“如何”选择 传统历史学不区分“原因”和“条件”(我们前面也不注意这种区分),但区分“原因”和“条件”是有意义的。在导致人们“选择”结果的所有约束条件中,我们把最后成就的条件或最后掺入的外生变量称为“原因”,把此前已经存在的情况或变量称为“条件”。这样,原因和结果具有一一对应关系,任何一个结果都有唯一的“原因”。复杂的“结果”都是单一结果的合成。历史研究首先要把混合结果“分解”为一个个单一结果,探索单一结果的单一原因和条件。在此基础上,继续探讨原因和条件的来源,一直探讨到原始地理条件和外生变量,这就得出历史运行的终极原因或条件。就“终极”来说,“条件”和“原因”是一回事。 由于历史的终极原因都是原始地理条件和外生变量,所以历史探索的关键环节就不是要弄清终极原因“是”什么,而是终极原因“如何”影响了人们的选择,从而形成了特定的社会状况。如果没有外来因素的影响,那么社会的终极原因都都是地理环境及其变化。 由多因引起多果的笼统阐述,或者用因素的“共同”作用解释某一结果的出现,都无法令人信服地阐明历史过程的原因。 七、中国历史纲要 应用历史探讨的基本思路和框架,对中国历史得出以下全新的结论(纲要): 1、粮食为主的单一食物结构。中国文明本部的黄河流域属于暖温带的半湿润地区,既适合于牧草生长,也适合于种植粮食作物。粮食种植可以比畜牧业养活更多的人口,人口无限增长的趋势使粮食种植业排除了畜牧业,早在春秋战国时期就形成了以粮食种植为主的食物结构。 2、小农经济的社会结构。黄河流域属于季风气候,冬春夏秋多雨,这一降水特点有利于农作物生长,也使得单个农户也能够生产,于是形成分散耕作和生活的小农结构,同时决定了社会实行弟兄平分家产的继承制度。 3、宗族组织。农户繁衍分立形成血缘宗族。宗族农户在生产和生活上可以互助,宗族组织可以为松散的社会提供公共产品。 4、以县为基础的政治统治机构。平坦开阔的平原、稠密的村庄和人口,使得盗匪团伙难以藏匿和生存,一支小规模的武装就能够对广阔地域进行流动保护,于是形成以县为基本政治单位的统治结构。政府是为居民提供保护和公正等公共产品,而以税收作为报酬的组织。为便于统治,在县以下设立乡、里、保、甲负责税收,在县以上建立省、道、府、州进行宏观治理。 5、统一国家。公共产品具有规模经济效益,政治单位越大,单个农户应分摊的成本就越低,所以统治者力图扩大统治范围,百姓拥护建立统一国家。 6、专制主义。在小农社会中,统治者没有可供农民分享的政治权力,农民对各个产品也没有讨价还价余地,于是形成农民对统治者绝对服从的专制制度。 7、人口与食物。人口增长和土地不变,导致劳动报酬递减,人口饱和时食物只能勉强糊口。 8、人口与公共产品。公共产品的生产成本与人口密度呈正相关关系。劳动报酬递减使得偷盗、抢劫等不正当手段的“相对价值”大大上升,维持正常社会秩序的成本大大增加。 9、儒家文化。儒家学说的提出,反映了在人口对土地造成沉重压力、社会秩序陷于混乱时,社会文化精英企图用“仁政”恢复正常秩序的努力。在正常情况下,儒家学说所主张的秩序,有利于政治统治,所以被统治者推崇。但它对治理混乱的秩序毫无作用。 10 、王朝循环。人口饱和加自然灾害导致自耕农民无法生存,于是爆发农民起义,引发王朝兴亡更替。新王朝建立后人口下降,人地矛盾危机缓解,开始新一轮的王朝循环。王朝循环有其具体特点和原理(略)。 11、清代人口问题的产生。明代从新大陆引进的高产作物玉米和番薯在清代得到推广,使中国土地能够供养更多的人口,导致清朝后期人口比历代人口最多时增加了五、六倍,达到4亿多人。近代以来的人口问题,就是在清朝时期产生的。 12、太平天国。人口成倍增加使人均耕地大大减少,人口对土地造成从来未有的压力,引发重要由贫苦农民参加的太平天国“贫民起义”。历史上张角、黄巢、李自成领导的起义也是“贫民起义”(而秦末起义、反莽起义、反隋起义、反元起义则是全社会起义),“贫民起义”总是陷于失败。太平天国起义是中国社会内部力量运行的结果,而与资本主义这一外生变量无关。 13、资本主义压力与变法图强。社会精英在资本主义压力下作出了变法图强的反应,如洋务运动、、预备立宪、辛亥革命、北伐战争等,其目标都是中国的富强。 14、生存和图强的关系。 贫民争取生存和社会精英变法图强,目标不但并不一致,在大多数情况下还互相冲突,1949年才合二为一。 15、中国革命 条件:人地矛盾危机使农民普遍贫穷。 外生变量:劳动价值论的输入。 劳动价值论使贫苦农民能够理直气壮地打倒富人,进行土地革命,在根据地建立红色政权(这是一因一果); 外生变量:日本发动的全面侵华战争。 1937年后的全面抗战使全国广大农民获得了在富人政权和穷人政权之间进行选择的机会,共产党力量空前强大,终于在1949年建立全国性的穷人政权。 劳动价值论的输入和日本的侵略这两大外生变量缺少任何一个,中国都不会出现全国性的穷人政权(苏联十月革命的外因相同)。 16、穷人政权误入歧途。 苏联建立穷人政权的情况与中国完全类似,即人口贫困、劳动价值论的传播和对外战争。 表面上看中国是照办了苏联的制度,但从深层次看,共产党政权实行财产公有、计划经济,都根源于劳动价值论。由于劳动价值论否定财产所有权的重大意义,不承认其它生产要素在价值创造过程中的贡献,所以信奉劳动价值论的穷人政权不能发挥其它生产要素所有者的积极性,必然导致经济发展的缓慢乃至停滞。劳动价值论无视经济人正当的利益追求,使穷人政权误入歧途。 17、市场改革。 社会主义国家相继放弃计划经济、实行市场改革,是使经济回归正道的伟大转折。 八、宏观历史问题解答 历史探索的逻辑框架和中国历史纲要并没有解决传统历史学的疑问。以下对主要疑问给予解答: 1、唯物史观的错误和缺陷 唯物史观的宏观理路无疑是正确的,但传统唯物史观也存在错误和缺陷,其错误在于对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以及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机械的理解和划分,这一划分使人单从生产关系方面去理解“商品市场”,认为市场发展的动力在于生产力的发展。由于把生产力发展的原因归于技术的积累、提高和突破,而又无法探明技术突破的更原始的原因,这就使历史终极原因的探索走进了死胡同。 为了走出这一死胡同,人们回过头来开始由生产关系对生产力的反作用解释生产力的发展,用上层建筑甚或意识形态对经济基础的反作用来解释生产关系,结果出现了用儒家思想、专制制度、宗法组织解释小农经济结构和生产技术长期停止不前的状况。 实证历史学认为生产力和生产关系是同一事物的不同方面,它们处于同一个逻辑层次,都是经济人在特定约束条件下理性选择的结果。这样,实证历史学就改正了传统唯物史观的错误,加强了传统唯物史观的薄弱环节。 这样,实证历史学是改正、补充和完善了的唯物史观,是彻底的唯物史观。 2、技术创新原理(这一原理是由美国经济学家诺思阐明的。诺思是我们本文中所称的“实证历史学”的创始人)。 英国的李约瑟博士谈到中国古代在许多技术上曾经长期领先,但他始终没有搞清近代科学技术何以产生于西欧而不是中国。 人们的任何行为都牵涉一个成本和收益的比较问题,技术发明也不例外,只有那些预期收益显然高于预期成本的发明项目,才会有人花费时间和精力去进行研制。人类发明计时钟的过程可以很好地说明这一原理。15世纪时,为确定远洋航行中轮船在海洋中的位置需要测算纬度和经度,测算纬度的问题早已解决,而测算经度需要一架在远洋航行期间保持精确的计时钟。西班牙、荷兰、英国都宣布对发明计时钟给予巨额悬赏。这笔悬赏一直持续到18世纪,最后由英国的哈里森获得,他为了研制计时钟几乎耗费了半生精力。假如哈里森未研制成功而突患疾病死亡,计时钟还会被其他人发明出来,因为高额赏金是刺激人们进行研制的基本动力。如果没有赏金,发明成果因被人仿制而使所获收益大大低于所付出的代价,就不会有人去进行这种研制。仿制他人的发明成果显然具有一种搭便车的利益,所以人们都想等待别人发明出来之后进行仿制,于是社会只可能出现一些象鲁班发明锯子那样的几乎不需要什么成本的简单的或偶然性的发明创造(历史上偶然性的发明创造之所以不断出现,正是因为它们不需要多大成本)。 尽管高额赏金能够刺激发明创造活动,但政府悬赏的只能是重大而又紧迫的项目,事事都靠政府悬赏是不现实的,于是保护发明者利益并给予创造活动经常性刺激的专利制度在西欧被发明了出来。如果没有专利制度的保护,许多发明创造的预期收益是远远低于预期成本的,因而根本不会有人去进行研制。古代中国没有形成保护发明者利益的制度,所以出现的发明创造大都具有简单和偶然的性质。等到能够偶然发明的技术(几乎)都被人们掌握,剩下的都是偶然性原理所无法突破的时候,技术发明就会陷于停滞。中国的生产技术长期陷于停滞,基本原因就是如此。 3、西欧出现技术突破的原因是市场兴起(由诺思阐明)。 西欧工业革命的出现在很大程度上应当归因于专利制度,但西欧最初出现生产技术突破时,专利制度还没有出现,所以应当到其它方面寻找原因。诺思在其所著《西方世界的兴起》一书中阐明,西欧之所以出现一系列技术突破,是由于人们利用商业扩张和市场兴起所带来的盈利机会的结果。 市场扩大引起生产规模扩大,导致社会分工,制造业中精细的分工使人们只需要重复简单的动作,把人们天生的发明欲集中在容易解决的问题上,从而为用机械代替手工提供了可能。欧洲一系列的技术创新,就是在这种由市场扩大所带来的利益的刺激下出现的。没有市场兴起这一条件,资本主义的出现是不可想象的。 4、西欧市场兴起的原理。 市场兴起是由于参加市场交换的人数众多,人们参加市场交换是为了获得利润,利润来源于产品生产成本的差额,(基本产品)生产成本的差额主要取决于自然地理条件的差异,除自然形成外,地理条件差异的大小也与空间距离密切相关。不同地区之间基本产品生产成本的差额高于其间的运输费用和交易成本,是交易能够实现的前提条件。 西欧小范围内气候差异大,导致产品差异大,各地具有明显的比较利益;西欧河流密布,水量均匀,一年四季都适合于通航,水路运费低廉,各地的不同产品就能够实现交换,刺激了商品市场的发展。 过去,人们总把市场兴起看作技术进步引起生产力发展的结果,实际上正好相反,是市场兴起增加了人们的盈利机会,吸引人们扩大生产规模,引起了操作过程的分工,刺激了技术进步。简单地说,市场兴起是原因,技术进步是结果。 西欧社会发展的因果链条可以归纳为,地理条件决定了产品差异大和运输费用低,刺激了市场的兴起和扩张;市场盈利刺激生产规模扩大;生产扩大引起专业化和操作过程的分工;精细的分工刺激了技术创新;技术创新又带动整个经济增长,促进了社会进步。总之,资本主义之所以能够在西欧兴起,归根到底是由于那里有便于市场发展的地理条件。 5、中国何以长期发展缓慢 一系列的宏观历史之谜,例如中国封建社会何以如此漫长,中国小农结构何以长期维持,中国生产技术何以停滞不前,中国资本主义萌芽何以萌而不发等,都根源于中国商品市场难以发展。只要弄清了中国商品市场难以发展的原因,其它问题就都迎刃而解了。 实证历史学对这一问题的探讨思路是明确的:商品市场难以发展是由于很少有人从事交换,人们不从事交换是由于交换无利可图,无利可图是由于产品生产成本的差额不能抵偿运输费用和交易成本。 在中国文明本部的黄河流域,等温线和等降水量线都是东西方向(与纬线平行),从现今陕甘交界处向东一直走1500公里到山东半岛东端,各地的土壤、气温和降水差不多都是相同的,导致自然产品基本相同,因而没有交换的必要。虽说在南北方向上土壤、气温和降水差别较大,引起自然产品差异较大,但是这一地域没有南北走向的河流,产品交换只能通过陆路运输。在古代条件下,陆路运费大概等于水路运费的30倍,一般商品根本承受不了这样高额的运输费用,结果南北方向有差异的产品无法实现交换。中国农民将产品运到有差异的地区交换所需要的产品,比自己直接生产所需产品还要花费更高的代价,于是农民的合理选择就是调整产品结构来满足需求,结果社会就长期维持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状态。过去常常有人说自给自足的传统使得中国农民不喜欢与外界交往,实际上是从事交往无利可图才使得中国形成了自给自足的传统。 6、重农抑商政策是市场发展状况的结果而不是原因。 我们知道,历代统治者实行重农抑商政策。统治者何以重视农业,原因是明显的。在中国,农业历来是国家收入的主要来源,统治者的力量,与其管辖的农户数量成正比,所以历代统治者都提倡以农为本,重视农业的发展。 历代统治者何以都实行抑商政策,却很少有人能够给予合情合理的解释。 认识抑商政策的关键是把统治者也看成是追求效用最大化“经济人”。统治者之所以实行抑商政策,肯定是因为(他们认为)商业对他们不利。现在,有许多人认为,商业对社会、对国家也都是有利的,统治者之所以采取抑商政策,是由于统治者没有认识到商业的积极作用(短视)。这一认识太过肤浅。在两千多年中,历代统治者都实行抑商政策,战国时期杰出的思想家韩非甚至直接把工商业者看作社会的五种蠹虫之一(《五蠹》),恐怕不能简单地归咎于统治者的短视。 我们已经知道,生产成本的差额高于运输费用和交易费用是实现商品交换的前提。中国学者很少有人对古代市场上的交易费用给予研究。从现有材料看,制约中国商品市场发展的因素是产品差异小和运输费用高。商品的运输费用与商品的体积、重量成“正相关”关系,物品越是低值笨重,越难以承受远距离的运输费用。在任何地区,金银、珠宝等贵重物品当然能够承受远距离的运输费用;中国古代的远距离贸易,除了金银、珠宝外,还有丝绸、瓷器、茶叶、香料等产地有限、但用处特殊的物品,由于运费高昂,所以它们到达消费地以后都成为普通百姓消费不起的奢侈品,加上它们不是生活必需品,所以不可能对人们的生活方式产生多大影响。从消费的必要性上说,也许只有经销盐、铁才有利可图,垄断经营更能赚大钱。这一原理早就被人们发现,远在战国时期,统治者就开始实行盐铁专营制度(从经济角度看,国家对盐铁垄断经营的利润实际上是一种变相税收),严厉打击私自制售,这就断绝了商人盈利的主要项目。由于从事农、林、牧、渔基本物品的交换无利可图,所以商贩只好行奸弄巧、坑蒙拐骗或者贩卖违禁物品赚钱,于是奸商和私贩几乎成为商人的代名词。行奸弄巧当然对社会起不到积极作用,贩卖违禁物品又严重侵害国家利益,所以盐铁专营以后,国家从民间商业中获得的税收还抵偿不了对其进行管理的费用。在统治者看来,商人的积极作用还弥补不了他们给国家造成的损害,于是国家都采取抑商政策。 有人认为商业的流动性影响社会秩序的稳定,不利于统治者的管理,所以统治者才实行抑商政策。这一认识也是肤浅的。如果商业能够盈利,国家能够从一般商业活动中获得足够的税收,就能够雇用大批官吏对商业进行管理,这样既有利于社会,又可以为文化精英“安插”相应的“职位”,一举几得,国家何乐而不为呢? 说到底,国家的商业税收来源于商业本身的盈利。由于中国正常的商业不能盈利,怎能够指望统治者积极扶持它的发展呢?抑商政策当然会对市场发展更为不利。不过,由于地理条件限制,即使没有抑商政策,中国的商品市场也不可能自发发展起来。 地理条件制约中国商品市场不能发展,是中国长期停滞于小农社会的根本原因。 中国历史论文:中国历史地理研究概述 2000年的中国历史地理研究取得了显著的成绩。8月初在昆明云南大学举行“中国历史地理国际学术讨论会”,提交了一批高质量的学术论文(2001年10月已出版论文集《面向新世纪的中国历史地理学》),会上专家们就历史地理学领域内各种问题和历史地理研究中如何运用新兴的GIS技术展开了广泛、深入而饶有兴趣的热烈讨论。本年度出版的专著和论文集有:谭其骧著《长水粹编》(河北教育出版社2000年12月)、侯仁之等著《北京城市历史地理》(北京燕山出版社2000年5月)、王北辰著《西北历史地理论文集》(学苑出版社2000年7月)、朱玲玲著《文物与地理》(东方出版社2000年4月)、葛剑雄著《碎石集》(学苑出版社1999年7月)、翁俊雄著《唐后期政区与人口》(首都师大出版社1999年12月)、景爱著《沙漠考古通论》(紫禁城出版社1999年10月)、李治安著《行省制度研究》(南开大学出版社2000年11月)、王妙发著《黄河流域聚落论稿——从史前聚落到早期都市》(知识出版社1999年12月)、胡阿祥著《“中国”古今称谓研究》(湖北教育出版社2000年11月)、阙维民著《历史地理学的观念:叙述、复原、构想》(浙江大学出版社2000年9月)、张伟然著《湖北历史文化地理》(湖北教育出版社2000年1月)、鲁西奇著《区域历史地理研究:对象与方法——汉水流域的个案考察》(广西人民出版社2000年4月)等。吴传钧、施雅风二院士主编《中国地理学九十年发展回忆录》已经问世(学苑出版社),周振鹤主编《上海历史地图集》已经出版(上海人民出版社),华林甫汇编《中国历史地理学五十年》(学苑出版社)也已面世。 本年度发表的学术论文数量可观,仅就笔者寓目的二三百篇而言,已经涉及到历史地理学理论、历史人文地理、历史自然地理各个领域。下面择其主要而概述一年来的研究进展。 一、历史地理学理论 “历史地理”一词从何而来?什么时候中国才有?侯甬坚《“历史地理”学科名称由日本传入中国考》(《中国科技史料》第4期)一文为我们提供了答案。作者根据中、日两方面的背景资料和依据,提出了“历史地理”这一学科名称在20世纪初由日本传入中国的看法,认为这一名称于1901~1904年随日本近代学制而传入我国,二三十年代在国内学术界渐有介绍,1935年3月1日被《禹贡》杂志用作英文刊名,开始扎根于学术界。 “历史地理学已经存在几十年了,但今天我们依然要呼唤它的新生”。这是孙天胜、曹诗图在《历史地理学的名实之辨》一文(《晋阳学刊》第6期)中提出的观点。该文从学科性质、历史根源及客观现实等方面入手,指出“历史地理学”命名上存在着名实不符问题,认为历史地理学的研究应回归到研究社会历史与地理环境关系的轨道,“现实的历史地理学的命名有悖于科学规范”,而目前的历史地理学研究内容应归属于地理历史学的学科范畴。在这里,他们提出如此前所未有的观点和名词,虽未必能得到学术界的普遍认同,但无疑会促进学科理论探讨的进一步深入。 最近二十年来,历史农业地理学的研究取得了很大成绩,已出版专著十余部,但在学科理论、区域、专题和时段上仍存在不少薄弱环节,有待于今后不断加强。李令福《历史农业地理学的基本理论问题初探》(《陕西师大学报》第4期)一文认为:历史农业地理学是历史地理学中历史经济地理学的一门分支学科,主要研究历史时期农业生产布局及其结构的演变发展过程与规律,具有鲜明的区域差异、时展与结构综合的特性,“时间”、“空间”、“部门”构成了历史农业地理学的三大要素。曹树基的书评《以人为本的历史农业地理学》(《清史研究》第3期)认为:萧正洪《环境与技术选择——清代中国西部地区农业技术地理研究》一书的出版“标志着历史农业地理学理论体系的完善和成熟”。 现代地理学发展方向之一是展开区域研究,历史地理也莫能外。在区域研究理论上,鲁西奇继1996年发表《论历史地理研究中的区域问题》(《武汉大学学报》该年第6期)后,本年度发表了续篇《再论历史地理研究中的区域问题》(《武汉大学学报》第3期),认为地区多样性包括景观的多样性和历史发展道路、模式的多样性,政区、移民、地理环境、经济类型、城市发展以及地方特权、方言、风俗是影响多样性区域之生成、演变的重要因素,地区多样性与中国历史发展的总体架构和走向有着密切的关系,而建立连续的区域历史地理剖面是历史区域地理研究的重要思路。 此外,关于历史地理学理论的论文还有葛剑雄《面向新世纪的中国历史地理学》(《文汇报》11月4日)、毛曦《可持续发展理论与历史时期人地关系的研究》(《中国历史地理论丛》第2辑)、刘锡畴《中国民族历史地理学的几个理论问题》(《喀什师院学报》第1期)等。 二、历史人文地理研究 谭其骧先生早在1990年历史地理会议的主题报告《积极开展历史人文地理研究》中就已指出:“历史人文地理将是历史地理研究中最有希望、最为繁荣的一支,在中国实现现代化进程中,历史人文地理研究必将作出自己的贡献,这是其他学科所无法替代的”(《文汇报》1991年1月6日第3版)。经过十年的稳步发展,历史人文地理已经成为历史地理学的主要组成部分,成果多、质量高,代表着历史地理学的整体发展水平。历史人文地理领域广阔,宜分别概述其本年度的学术成就。 1、历史政区研究 历史政区研究是传统舆地学的核心内容之一,现在有的学者将其赋予“历史政治地理学”的内涵,或主张以“历史政治地理”取而代之。在这个领域内,本年度成果不少,但多集中于先秦、秦汉时期。张怀通《先秦时期的基层组织——丘》(《天津师大学报》第1期)认为,作为先秦时期重要基层组织的“丘”,源于龙山文化末期在原野中用土堆积而成、人类藉以居住的台地;商代的丘是农渔田猎的基本单位,是军赋的承担者;西周、春秋时代的丘与国野制度相结合,是“野”中的政权组织,丘民耕种公田,缴纳禾、刍、米,春秋末则缴纳牛、马、车,充当甲士、步卒;战国时代因井田制和国野制度的瓦解,国、野两套行政系统混一,丘被乡取代,“丘”从此退出了历史舞台。李晓杰《春秋晋县考》(《历史地理》第十六辑)钩稽了春秋晋国较为明确可考的原、温、邬、祁、瓜衍之县、先茅之县等三十二个县,指出这些晋县大多分布在河水及汾水两侧,且多分布于晋国的边地,认为春秋后期其性质已出现了由县邑之县向郡县之县转化的现象。这是对周振鹤关于县制起源三阶段说的绝好补充。宋杰《春秋时期中国政治力量的分布态势和列强兴起的地理原因》(《首都师大学报》第4期)将当时中国的政治地理格局划分为中原地带、弧形中间地带、周边地带的华夏与东夷中山诸侯、争霸列强、戎狄蛮夷三股政治势力,认为不同地理区域的自然、社会环境对各国的经济、政治及民风的影响,使弧形中间地带的齐、晋、秦、楚列国得以崛起称霸,超过了鲁、卫、郑、宋等中原地带的旧日望国。 汉武帝设立的刺史部,传统观点认为按州或州部派遣刺史,以致出现一些无法解释的疑难问题。汪清《汉武帝初置刺史部十三州辨析》(《史学月刊》第3期)认为,“州”、“部”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武帝将全国除京畿以外所有郡国划分为十三个监察区域叫“部”,武帝应是设立十三刺史部,其中包括朔方刺史部,但不存在所谓“朔方州”。他的另一篇文章《王莽时期州制的变化兼论都督制的滥觞》(《郑州大学学报》第3期)认为王莽时“州”的行政化倾向被固化,而监察职能被削弱甚至被剥离,“保”区制的设立使州受到更多军事因素的渗入,州呈现了军政合一的性质。 李晓杰《东汉荆州刺史部所辖诸郡沿革考》(《湖北大学学报》第5期)利用现存的文献史料,以东汉初年荆州刺史部作为具体的考证区域,将其时该刺史部所辖的南阳、南郡、江夏、零陵、桂阳、武陵、长沙等郡的沿革做了通代的详尽考察,使其变迁的分辨率精确到“年”,为进一步从事东汉政区地理的全面研究提供了基础。彭建英《东汉比郡属国非郡县化略论》(《民族研究》第5期)从东汉比郡属国的设置背景、管辖对象、内部结构及其主要功能等几个方面论述了东汉比郡属国问题,认为它是东汉王朝管理归降少数民族的一种羁縻制度,就其性质而言并未实现郡县化。 此外,这方面的论文还有万昌华《郡县制起源理论的历史考察》(《齐鲁学刊》第5期)、黄金铸《论六朝岭南争取激增无滥置之嫌》 (《学术研究》第6期)、郑宝恒《民国时期行政区划变迁述论》(《湖北大学学报》第2期)等。 2、历史产业地理研究 唐晓峰《鬼方:殷周时代北方的农牧混合族群》(《中国历史地理论丛》第2辑)一文认为,早期传世文献上的“鬼方”是殷商时代北方的农牧混合族群,不是如后世匈奴那样的骑马游牧民族,在山、陕北部发现的鬼族遗存证明了这一点;自新石器时代始,今山、陕北部长期以来是原始农业的分布地区,后因气候变化而逐渐演变为半农半牧地区。 李伯重《革命乎?虚像乎?》(《九州》第二辑)从方法论上分析了导出宋代江南农业革命论所使用的“主导法”与“集粹法”的致命弊端,指出“宋代江南农业革命”只不过是空间意识缺乏所导致的一个“虚像”,并力图求得宋代江南农业时空变化的“实像”。高王凌《中国棉作分布的历史演变》(《九州》第二辑)重点研究了棉花传入中国后、尤其是清代棉花种植的地理分布,将棉花生产分作“自产有余且能大量外销”、“接近自给”、“不能自给”、“极少棉作”四类地区,发现全国约有70%以上人口的棉花需求都是依赖市场获得的,其中又有40%需靠省际交流,因此作者认为“把传统经济说成是‘男耕女织’、‘一家一户自给自足’,显然是不大合适的”。辛德勇《历史时期长江三峡地区的农业开发进程及其经验教训》(《历史地理》第十六辑)使用翔实的史料,探讨了三峡地区原始农业、宋元及其以前和明清时期的农业开发状况,最后总结出服务现实的三点经验和教训,认为“今后峡区的农业发展,必须借鉴历史经验,走农林牧副渔综合发展的大农业路子,以充分、合理地利用山地资源”。李令福《历史时期关中农业发展与地理环境之相互关系初探》(《中国历史地理论丛》第1辑)探讨了历史时期农业生产与地理环境之间的互动关系,并以关中为例简要分析了两者的相互作用。戴鞍钢等《中国近代工业地理分布变化及其影响》(《中国历史地理论丛》第1辑)将近代中国工业发展的历程分为四个阶段,指出其地域分布始终没有突破偏于沿海沿江地带的基本格局,认为这种状况限制了它的社会影响。此外,同类论文还有王双怀《明代华南的粮食生产及其地域特征》(《中国历史地理论丛》第1辑)、尹玲玲《明清时期湖北地区的渔业经济》(《中国历史地理论丛》第2辑)等。 3、历史城市地理与古城址研究 应该说,历史城市地理是历史地理中最为成熟的一个分支,本年度的成果以古都研究居多。李小波《从天文到人文——汉唐长安城规划思想的演变》(《北京大学学报》第2期)认为城市是文化的载体,都城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一个时代文化风貌的体现,汉长安城法天象地、灿若星辰,唐长安城周易礼制、政通人和,其规划思想反映了从天文到人文的转变。程妮娜《金代京、都制度探析》(《社会科学辑刊》第3期)认为,金代京、都制度最初是在照搬其他民族制度的基础上,融入女真民族传统的政治特征而形成的;在金朝不同的社会制度发展阶段上,京、都制度不断调整、变革,在女真统治集团对国内各地各民族的种族统治运作中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金代京、都制度上承辽宋、下启元明清,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和民族特色。韩光辉《论中国元代建制城市》(《历史地理》第十六辑)探讨了金元都市警巡院、城市录事司的官制与职能,详细研究了元代建制城市的规模及其户口特征、时空特征,认为元代建制城市的辉煌“就在于对一百余个城市实行了专门且有效的行政管理,推动了城市的发展”,可惜明清城市管理又倒退到由附郭县或县负责的陈轨旧俗上去了。李孝聪等《清代北京城王府建筑的选址与分布》(《九州》第二辑)一文,由北京城王府的出现与发展历史过程入手,从王府在城市空间中的分布着眼,着重分析了清代北京城内王府在不同阶段的选址和分布特点,并对产生的原因作了探讨。尹钧科《十八世纪北京的城市建设》(《历史地理》第十六辑)认为当时大规模重修或新建宫殿、王府、寺观,使北京城市建筑更为完备,而大力整治街道沟渠和彻底改造城外大道,以及西郊“三山五园”为主体皇家园林的修建,使人们更能领略到十八世纪北京城市建设的辉煌。白洪希《清朝关外都城辨》(《辽宁大学学报》第1期)认为,兴京赫图阿拉、东京辽阳、盛京沈阳已是史书和学术界公认的都城,但努尔哈赤居住十六载的费阿拉城以及界藩、萨尔浒却不能算作都城。同类论文还有:于希贤《中国古代都城规划的文化透视》(《中国历史地理论丛》第3辑)、刘庆柱《中国古代都城考古学研究的几个问题》(《考古》第7期)、汪文学《古代都城地理格局之发展极其相关问题研究》(《江海学刊》第1期)等。 尧都平阳的传说,虽还没有得到考古学上的直接证明,但历史文献的有关记载和已有的考古成果间接地表明它是有一定历史背景的,说明包括临汾地区在内的晋西南地区是华夏文明的直接起源地,是中国历史的主要源头。这是王社教、朱士光在《尧都平阳的传说和华夏文明的起源》(《中国历史地理论丛》第2辑)一文中表述的观点。郑州小双桥遗址从1990年被发现和经过1990年、1995年两次考古发掘以后,有的学者多次撰文,一再论证这就是殷商仲丁所迁的?都,邹衡先生《郑州小双桥商代遗址?(嚣)都说辑补》(《考古与文物》1998年第4期)对此观点加以肯定;然方酉生《小双桥遗址为仲丁?都说商讨》(《武汉大学学报》第1期)根据文献记载与考古实物资料认为,下此结论为时尚早,仲丁所迁?都应当是郑州商城。徐昭峰《试论偃师商城的性质及其相关问题(《中国历史地理论丛》第1辑)提出郑州商城为商汤所都之亳、偃师商城性质为军事重镇的观点。石泉《古夏口城地望考辨》(《武汉大学学报》第4期)从汉魏六朝文献记载出发,结合一系列相关地名的定位,通过缜密的考证与分析,初步认定汉末三国至梁、陈之际的夏口城实当位于今钟祥市或稍南处;在梁、陈之际的大动乱中,古夏口城遭到毁灭性破坏,此后“夏口”之名遂移至今武汉市。学术界对在西安附近新发现的沙河古桥的性质问题尚未取得一致看法,王维坤《沙河古桥的新发现与研究》(《西北大学学报》第3期)通过对沙河古桥进行的综合分析,认为是“沣河古桥”的可能性较大。据李并成《汉玉门关新考》(《九州》第二辑)考证,著名的玉门关存在了1140年,关址最早设在今嘉峪关市西北约十公里处的石关峡,西汉太初三四年之际西迁敦煌西北,隋唐时又东徙今安西县双塔堡,五代宋初进一步东徙而迁回石关峡。 此外,石培基等《历史时期西北城市发展简论》(《人文地理》第3期)运用历史地理、文化地理的方法,通过分析周代至清末西北地区城市的发展过程,简要探讨了西北城市形成、发展的过程及其内在机制。这类文章还有段渝《秦汉时代的四川开发与城市体系》(《社会科学研究》第6期)、曹小曙等《历史时期昆明城区拓展及结构演变研究》(《热带地理》第3期)等。 4、历史文化地理研究 这一领域的研究方兴未艾。吴永焕《从 方言 所记地名看山东方言的分区》(《文史哲》第6期)从扬雄《方言》记录方言词语时所用地名单独列举与并举情况考察,看出秦汉时期山东方言大致可分为齐鲁、东齐海岱两区四片,如此格局的形成与齐鲁各地不同的历史人文背景有着密切关系,并且其格局在今山东方言中仍然保持着。湖北省境的演变自秦至明曾有一波三折的历史进程,张伟然《湖北历史时期的感觉文化区》(《历史地理》第十六辑)认为这种波折不可能只是纯粹的政治行为,而是文化在起作用——湖北省境是一个可以依凭的独特的感觉文化区,正是由于它的存在才使得湖北省境即使经过长期割裂后也始终保持着成为一个完整区域的要求,该文对湖北感觉文化区的演变、作为文化地域的空间构成、地域归属与整合、作为感觉文化区的判读指标等进行了深入探讨,颇具新意。张晓虹《明清时期陕西民间信仰的区域差异》(《中国历史地理论丛》第1辑)阐释了陕西民间信仰区域差异的发生、发展及其变迁的历程,从而揭示出民间信仰与自然环境及地域社会之间的关系。干旱是影响关中农业生产、甚至人民生存的主要自然灾害,张晓虹、张伟然合撰的《太白山信仰与关中气候——感应与行为地理学的考察》(《自然科学史研究》第3期)一文试图从行为地理学的角度阐释陕西太白山崇拜的产生及分布地域的形成过程,很有见地。据李仁《回族杰出人物的历史地理之分析》(《回族研究》第1期)研究,回族人口分布西多东少,但杰出人物东高西低,认为东南沿海优越的历史、地理环境与穆斯林优秀人才的出现、成长不无关联,因而呼吁:提高西北地区回族人民的文化教育水平是一个十分重要的现实问题。 5、历史地名研究 历史地理研究离不开地名,地名研究的专门之作为数也不少。华林甫《中国历代更改重复地名及其现实意义》(《历史研究》第4期)一文中关于西晋太康元年、隋开皇十八年更改重复县名的论述是作者一大发现,他对中国历史上六次大规模更改重复地名运动所作之发覆,钩沉抉隐、爬梳排比,总结了历次更改地名的特点和规律,进而以这些规律来衡量当今地名存在的问题,从而指出并建议现存50多组字同、形似、音近的地名在适当时候均应予以改名。刘宗迪《华夏名义考》(《民族研究》第5期)依据作者提出的人类族群建构于原始舞蹈的理论,通过对“华”、“夏”两字的文字学和文献学考证,说明“华”、“夏”两字最初都是舞蹈之名,表示饰羽之舞,中华民族最初名称“华夏”正是由此演变而来的。程二行《春秋都邑何多以“父”名?》(《中国典籍与文化》第4期)论述了见于《春秋》、《左传》中鲁、郑、卫、晋、楚诸国十来处含“父”字地名的来历,认为古时“父”、“阜”通假,“阜”义为土山,高大而上平,古人建都立邑多选择地势高敞之地。李锋敏《从河西走廊古地名看古代河西历史》(《甘肃社会科学》第2期)指出河西走廊地区许多发源于匈奴语和汉语而至今仍沿用的古地名是各族历史融合的语言“化石”。这方面的论文还有孙冬虎《南海诸岛外来地名的命名背景及其历史影响》(《地理研究》第2期)等。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胡阿祥发表了一系列关于历代国号研究的论文,如《王莽新国号述论》(《江苏社会科学》第2期)、《汉唐国号考原》(《历史地理》第十六辑》)、《赵宋国号考说》(《扬州大学学报》第5期)、《蒙元国号概说》(《中国历史地理论丛》第1辑)等,并出版了《“中国”古今称谓研究》一书。作者综合运用历史学、民族学、地理学、语言学、文字学、心理学、名称学等多学科的理论和方法,将繁多的国家称谓分为三类,详细阐释了中国历代统一王朝国号,同时也论及分裂朝代的国号,考论中国古今名号和域外有关中国的诸多称谓;作者认为,中国的各种称谓往往凝聚着传统文化的精华,深探其源、细释其义,有助于理解过去,从而更加热爱我们伟大的祖国;书中广征博引、以考带论,其言富有文采,饱含热情。该书是一部严谨的学术著作,结构浑然一体,探索鞭辟入里,新见迭出,精义纷呈,具有很高的学术价值和很强的现实意义,卞孝萱先生之“序”谓此书为“奠基”、“开拓”,均非过誉。 6、历史地理文献研究 中国历史文献汗牛充栋,历史地理文献研究成果亦复不少。据郭声波《唐宋地理总志从地记到胜览的演变》(《四川大学学报》第6期)研究,北宋以前地理总志的代表作属于以州下类目县目夹杂为常用体裁、以政治经济地理为主要内容、以经世致用为主要目的的地记型,南宋的代表作转变为以州下纯用类目为体裁、以文化名胜地理为主要内容、以趋时应景为主要目的的胜览型,这种演变不仅根源于宋代文化的发展、也根源于宋代政治经济社会的变化,是整个社会发展的合力所致。郭红《两幅大同镇图比较研究》(《中国历史地理论丛》第1辑)对明代《宣大山西三镇图说》和《三云筹俎》中的大同镇图作了专门研究,据此可纠正《中国历史地图集》明代山西图中“杀虎口” 、“阻虎堡” 、“宁鲁堡”、 “ 威鲁堡”等地名中的“虎”、“鲁”二字原为“胡”、 “虏”之误。王卫东《明代山西沿边的几个地名》(《历史地理》第十六期)据《明世宗实录》等史料也指出了《中国历史地图集》的这几处失误。中国现存的古代游记众多,但除了十数种著名的之外,绝大部分不大为地理学界所注意,周宏伟《中国古代非知名游记的地理学价值管窥》(《湖南师大学报》第2期)从一些具体例证分析,发掘出这些游记不但蕴藏着很多有价值的自然地理学资料、而且也包含着不少重要的人文地理学内容,因此他认为所有的中国古代游记都是研究历史地理和地理学思想史的最为可靠的和极为重要的材料,应当受到地理学界的重视。汤开建《祝淮 新修香山县志·澳门图 研究》、《雍正 广东通志·澳门图 研究》(《暨南学报》第3期和第6期)专门研究早期澳门地图,前者通过图上首次出现的地名揭示清代澳门城市历史发展的内涵,后者对图中涉及的澳门华人庙宇起源等问题提出了独到的观点。颜广文等《论阮元与 广东通志 的编撰》(《华南师大学报》第3期)从阮修通志的时代背景、阮元本人所具有深厚的学术功底及其居中的领导作用、修志班底的构成及其主要成员的学术素养等方面分析,认为阮志体例架构既全面又完善,选材广泛,编撰独特,史料价值高,全志具有鲜明的由专注考据转向经世致用的时代特征。 此外,这方面的论文还有戴念祖《邹伯奇的摄影地图和玻璃板摄影技术》(《自然科学史研究》第2期)、李勃《 舆地纪胜 琼州部分纠谬》(《学术研究》第7期)、高福顺《简论 高丽记 佚文在地名学上的贡献》(《东疆学刊》第1期)等。 三、历史自然地理研究 黄河是中华大地的生母,治理黄河必然要参考黄河史研究的结论。谭其骧先生1962年提出东汉以后黄河长期安流的著名论点,如今已成了治理黄河的指导性原则,但当时任伯平持有疑义;1997和1998两年,任伯平与赵淑贞合作发表二文,重申旧说,仍然否定东汉以后黄河长期安流局面的存在。王守春《论东汉至唐代黄河长期相对安流的存在及若干相关历史地理问题》(《历史地理》第十六辑)一文发现,任、赵二人的论文“许多史实和观点存在诸多错误和问题”,指出他们对历史文献的“随意曲解”是“极不严肃的”,“不是严肃的学者应采取的态度”,他们所谓“黄河下游并不安流”的结论是不能成立的;作者认为黄河相对安流时期的出现,主要还是中游地区生态环境改善的结果,王景治河当然功不可没,但治河手段再高明也不可能维持长达七百年的相对安流。关于黄河壶口瀑布历史上溯源侵蚀的速度,七十年代史念海先生根据郦道元《水经注》和李吉甫《元和郡县志》的描述,推算出自公元527年至813年间平均每年后退5.1米、从公元527年至现代平均每年后退3.3米的结论;但是现代测量出壶口瀑布平均每年仅仅后退5厘米,两者竟然相差上百倍,故宋保平《论历史时期黄河中游壶口瀑布的逆源侵蚀问题》(《历史地理》第十六辑)一文重新检讨了影响瀑布后退的四大因素,结果显示岩性特征、落差、流量、泥沙含量均非影响瀑布后退的关键原因,因而认为《水经注》和《元和郡县志》多为定性描述,只能称为“半定量”;如果一定要确定其侵蚀速度,那么只能得出从李吉甫时代到现代的溯源侵蚀平均数值即1.2米/年 这么一个模糊的数据。 长江是我国第一大河, “三峡工程”举世瞩目。蓝勇、杨伟兵《历史时期长江三峡地区森林植被分布的演变研究》(《历史地理》第十六辑)表明,明清以前三峡地区一直保持着很高的森林覆盖率,但明清以后大规模移民的过度农业垦殖、盐业开发和官方皇木采办等活动极大地摧残了该地天然森林植被系统,清末各类厂矿的兴起对腹地森林资源影响较大,而二十世纪中叶以来的人口膨胀和大炼钢铁使这里的森林覆盖率一度降到15%以下,从而导致水土流失加剧、自然灾害增多,因此作者认为“如何控制农业垦殖、特别是山地陡坡垦殖,进而退耕还林,发展合理的农林复合型(三峡)库区经济以利于水土保持已刻不容缓”。 灾害具有自然和社会的双重属性,研究中国历史上的灾害是认识中国国情的重要方面,为此邹逸麟《“灾害与社会”研究刍议》对自然灾害的时空分布、灾害与人口、灾害与社会经济、灾害与社会政治、灾害与社会文化等问题发表了高见。满志敏《光绪三年北方大旱的气候背景》认为这次清代后期社会影响最为严重的大旱灾形成的原因在于全球性的特强ENSO事件影响下亚洲地区季风的显著减弱。左鹏、张修桂《明清水患与江汉社会》认为明清时期江汉平原的水灾是江湖自然演变与人类活动共同作用的结果,它既为人们提供了开垦荒田的淤地,也因此引发了种种社会矛盾与冲突,堤垸的修守诚然是一种御患措施,但因其单一化而使江汉地区的人地关系日趋恶化。(以上三文具载《复旦学报》第6期) 环境研究方面,朱士光《西安关中地区生态环境特征与都城长安相互影响之关系》(《陕西师大学报》第3期)研究表明,关中地区优越的生态环境对长安的城市建设、物资供应、经济繁荣提供了物质保证,而西汉王朝对王畿所在关中地区所采取的一些政治、经济、文化措施也对保护与改善该地区的生态环境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总之,本年度的历史地理研究成果喜人,学风严谨、论证扎实而又紧密结合现实的论著不少,作者队伍中也涌现出一批新人,昭示着本学科良好的发展前景。当然,在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的战略进程中,研究西部地区历史地理问题无疑具有强烈的现实意义,但目前这方面的成果太少。 在新的一个世纪里,出于学科本身发展的需要和社会的企盼,笔者相信中国的历史地理学一定会得到更加充分、完善、健康的发展,历史地理工作者在二十一世纪里必将大有可为! 中国历史论文:浅谈中国历史文化城镇的保护 论文关键词:历史文化城镇 保护意义 现状 问题 保护的动力 保护的基本原则 经费的负担和筹措 论文摘要:中国对于历史文化城镇的保护可以说刚刚起步,需要更加科学合理的保护理念和手段。本文通过介绍什么是历史文化城镇保护,历史文化城镇保护的意义、现状和面临的问题,以及保护的基本原则和一些可以借鉴的方法,希望能提供一些关于保护方面的思路,并引起人们对历史文化城镇的保护的关注。 中国是历史悠久的文明古国,众多承载着中华数千年文化、传统、历史的古城镇,如同一颗颗璀璨的明珠,散落在华夏大地。近年来,随着经济的迅猛发展,国人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人们对精神生活、文化体验的追求日趋流行,“历史文化城镇”开始为人们所熟悉。 历史文化城镇的保护的含义 所谓历史文化城镇,就是许许多多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建筑群体构成的具有地方特色的城镇街道景观。例如,带门楼的宅第,树木繁茂的庙宇,高耸的城郭、宝塔,以及文明开化以后所产生的西洋建筑、桥梁、濠河……等的姿态。[1]每个建筑物和构筑物,都有其深远的由来和历史,如果能够为来访者提供详细了解的资料,则必然会给人们很大教育;如果能将它们组成一定形体,创造出我们四周的“环境景观”,那么就可以使平常完全生活在异地的人,扩大生活范围,弥补生活体验的不足。我们亲生感受到,在我们生活的国土上,可以创造出多么丰富多彩的生活空间来。 但是文化城镇并不只是给外来者赏心悦目。文化城镇犹如地方文化的面孔,在这里反映着人们的实际体验,这是无法代替和置换的,他们将视它为自己的故土故乡。 所以,历史文化城镇的保护就是在保存历史文化城镇物质遗产的同时,如民居、街道、桥梁,保护城镇建筑群背后深厚的文化底蕴,历史性环境。 历史文化城镇的保护的意义 早在1972年,联合国科教文组织第17次全会制定的“文化遗产及自然遗产保护的国际建议”的前言中说:“在生活条件迅速变化的社会中,能保持自然和祖辈留下来的历史遗迹密切接触,才是适合于人类生活的环境,对这种环境的保护,是人类生活均衡发展不可缺少的因素,因此,在各个地区的社会中,充分发挥文化及自然遗产的积极作用,同时把具有历史价值和自然景观的现代东西都包括在统一的综合政策之中,才是最合适的。” 科教文组织的第19次全会,提出了“历史性地区的保全及其在现代的作用”的国际建议,其中有:“所谓历史性地区,在任何情况下都是人们日常生活的一部分,它反映了历史的客观存在。为适应多样性的社会生活必须有相应的多样性生活背景,据此,提高历史性地区的价值,将对人们的新生活产生重要意义”。[2] 可见,历史文化城镇的保护对我们了解历史,传承传统文化,丰富现代生活,促进社会多样性发展都有着重要意义。保护历史文化城镇是人类生活均衡发展的一种需要,更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然结果。 历史文化城镇保护的现状 目前,我国对古城镇的保护处于一个越来越重视的阶段。《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就有关于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的规定,历史文化城镇自然也在保护之列。而在2007年7月,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将《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该条例于2008年7月1日起施行。通过单独制定法规对历史文化城镇保护进行规范,国家的重视程度可见一斑。各级地方政府也有相应历史文化城镇保护法规的出台。例如,2004年制定的《四川省阆中古城保护条例》、2006年开始施行的《云南省丽江古城保护条例》。中国社会正将更多关注的目光投放到这个我们过去不曾注意的焦点上。 但是,我国的历史文化城镇保护现状令人堪忧。最主要是对历史文化城镇开发与保护的关系没有处理好,对于文化保存造成很大阻碍。 历史文化城镇的保护面临的问题 当前,历史文化城镇的保护所面临的问题,主要是追逐经济利益与保护当地传统文化之间的冲突。随着物质生活的逐渐丰富,现代人对传统生活环境、生活方式的向往和追捧,使得越来越多的地方认识到历史文化城镇镇潜在的巨大利益,利用古老的资源,发展旅游业,推动地方经济、提高当地人民的生活质量。这本无可厚非,但是一味地旅游开发,使得历史文化城镇不断商业化。许多地方只是关注眼前的经济利益,忽视了古城镇本身深厚的文化、艺术底蕴,更忽略了对历史文化城镇的持久保护。历史文化城镇保护与旅游开发的矛盾已经日趋严重,并直接影响着古城镇的“生存”。因为,于历史文化城镇而言,其巨大的价值不仅体现在城镇建筑,布局结构的合理和艺术,更在于生活在那些土地上的人所形成的历史,文化氛围,民族风俗习惯,宗教信仰。商业化的开发使得历史文化城镇离它的价值越来越远。 以云南丽江为例:十多年前,1997年12月4日,丽江古城被列入世界文化遗产,与雅典、罗马、威尼斯等伟大城市比肩;十多年后,2008年1月中旬,古城被指责过度商业化、原住民流失,联合国派出检查组,丽江面临亮“黄牌”之忧。十年仅是历史的一瞬,然而这十年丽江的变化几乎超过了过去800年的总和。如今,涌入丽江的不是蒙古战车和铁骑,而是源源不断的游客和老板,他们带来丽江的不是马刀与盔甲,而是快速增长的旅游收入和巨额资本。 雕梁画栋、小桥流水的古城在市场经济大潮的冲击下摇摇欲坠,诗人、专家、学者们感叹:在酒吧街的灯红酒绿中,在小贩的叫卖声中,古朴一点点褪去,丽江古城正变成一具没有内容的空壳。 07年6月,在新西兰举行的第31届世界遗产大会上,丽江古城、故宫、长城、圆明园、布达拉宫和云南三江并流6项中国世界遗产被要求在大会上就管理上出现的问题作解释。 丽江古城能申遗成功,既靠有形的建筑群落,更是靠存在于街头巷尾间的纳西市井生活,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正是看中它是“保存浓郁的地方民族特色与自然美妙结合的典型”,才授予其桂冠。 但目前古城核心区域都商铺客栈林立,原住民纷纷将房院腾出给外来商人获取一年十几万的租金,并用这笔钱在新城购置洋房,他们搬走家当的同时还搬走了在城中存活了近千年的民俗文化。 更令人担忧的是,有些官员认为古城本就是为商业而建,过去是,现在是,将来也是。甚至有人认为即使联合国真亮“黄牌”也无妨,因为丽江已经具备了足够的知名度。这样出自官方的想法给古镇的保护,尤其是非物质文化的保护造成了很大阻碍和不利影响。[3] 当地居民是保护事业的动力 由丽江古镇一例,我们不难看出,目前,我国历史文化城镇的物质遗产,基本得到了较好的保护。但是,非物质性的历史性环境,仍在遭受着肆意破坏。可以说,这是历史文化城镇保护的核心问题和难点。一旦人们意识到历史性环境保护的重要,并着手进行保护,实际上也就解决了古城镇物质遗产保护的问题。因为历史性环境保护较之物质遗产保护,程度更深,也是历史文化城镇保护的本质。 日本作为我们的邻国,地理位置和文化传统都与我们相似。早在上世纪60、70年代,日本就开始致力于历史文化城镇的保护,尤其是历史性环境的保护,并且获得了较好的成效,对我们极具借鉴价值。比照日本的做法和成功经验,我认为激发当地居民保护的意识和积极性,才是解决此问题的关键。 在日本,历史环境的保护也如同公害处理,自然环境保护一样,首先是由当地居民中产生。各地方政府着手采取相应对策,公布具体条例,等到这种条例在全国许多地方都制定之后,国家才作为最高行政管理,着手进行法律制度的完善工作。文化城镇文物保护法的修订也经过了这样一个顺序而进行。以“日本全国历史文化风土保护联盟”为中心,由各地居民发动的保护运动,其伟大功绩就在于促进各自治体颁布有关条例,并将其吸收到文物保护法内作为修订的内容之一。 可见,民众的支持和拥护是历史环境保护的基础和动力。而日本民众对历史文化城镇保护的关注,归根结底源于他们“环境观”的变化。日本曾经爆发过严重的公害问题,世无旁例的水俣病和四日市气喘病,使得公害成为社会瞩目的焦点。深受公害之苦的居民们敏锐地感到了生活环境中的种种问题,发现了自然环境破坏剧烈。要求保护自然的群众运动在全国各地兴起,群众环境观不断发展扩大。 最终,人们把历史环境的破坏看作为现代环境问题的主要课题。认识到历史环境是当地居民精神团结的象征,其消灭将会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严重的后果。换言之,公害是直接危及人们生命、健康的犯罪行为,而历史环境的破坏,恰是对居民精神生活的挑战。一旦失去历史环境给居民所造成的失落感,对于曾经以此为自豪的当地人来说,简直不可容忍。这样一来,人们在重视环境的物质方面的因素之外,也开始注意到了文化方面的精神价值。[4] 日本的这种“居民——地方政府——国家”的保护模式被事实证明是可行且有效的。那么如何调动我们国人的保护意识,树立“环境观”,这是紧接着摆在我们面前的问题。 参照日本的做法,朝日新闻社于1972年2月14日出版的早报上,动员了该社所有通讯员,以“必须保存,复原的历史性文化城镇”为题,列举了全日本169处城镇加以介绍。接着又以“充满历史气息的文化城镇”为题,公布了全日本200多处城镇的所在地图及概况一览表。而财团法人环境研究所在它编辑的杂志中,出版了“环境文化”特辑,将与历史文化城镇的有关资料全部收集在一起,以前两次的朝日新闻报载为基础,加上和全国各地方政府讨论的结果,收录和确认了400余处历史文化城镇。这些城镇都是当地居民认为应该保护,由他们进行申报,并最终由国家登记注册的。 日本的历史文化城镇保护始于上世纪60、70年代,主要的宣传工具就是报刊杂志。在大众传媒如此发达的今天,网络、书籍、电视等各种媒介都可以成为我们宣传历史文化城镇的保护的手段。并且我们可以把主动权交给居民,以自下而上的方式发现、确定、保护历史文化城镇。这样更能调动居民的保护意识和积极性、主动性。 历史文化城镇的保护与居住环境的改善 历史文化城镇的保护固然非常重要,但决不能限制地方居民生活的发展和提高。居民生活环境的改善和文化城镇的保护,猛一看起来似乎是矛盾的,其实并非如此。新的东西,是真正新的东西,而不是为新而新、虚有其表的拙劣设计的冒牌货,就真正意义上的创新而言,它必然是和旧有的优秀传统相调和的。文化城镇的保护,必须与热爱保护地区文物的人们生活和环境的改善、提高结合在一起,这是文化城镇保护的基本理论。 在西欧社会中,保存、创造“理所当然的东西,存在于理所当然的场所中”的思想,使得历史文化城镇保存的相当完美,当地居民以此为豪的现象,随处可见。这正是以居住环境的适宜性思想为指导,由当地人用双手亲自创造出来的。[5] 在我国,也有比较成功了例子。江南古镇绍兴,在旧城改造中将改建和保护相结合,让居民继续居住在历史建筑中,作为延伸历史文脉的手段,这就是绍兴保护古城的高明之处。 老城区以保护、旅游、居住为主,陆续迁出工厂、企业,保证原始街区的完整性;对生活在老街老巷的居民,在不改变外部立面的前提下,允许他们改造内部结构,以更适宜居住;新建房屋采用江南特色的外部装饰,与城市风貌相协调;新建居民楼多用灰墙黑瓦,体现江南民居风格。对这些历史街区,绍兴的做法是除了外观的修缮,直接目的就是改善居民的生活,包括电网整治、排污管道全面接通、管道煤气入户等。修缮后的街区,既让居民生活便利,也使游客接踵而至。 由于历史文化城镇的老建筑大多年代久远,房内的设施老旧,与现代化的城市生活相比,古城镇的居民生活条件差。居民为了改善条件,移居城市的情况也就不可避免。而如同古城丽江,没有了原住民的古城镇,不过是丧失了灵魂的空壳城镇。所以,只有切实提高居民的生活水平,才可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历史文化城镇保护。“绍兴模式”[6]确实值得其他地区借鉴。 保护事业费用的负担和经费的筹措 历史文化城镇的保护事业的特色在于其多样性。从地区的历史、现在的功能、经济的基础等不同角度来看,有各种各样的保护形态,在同一个历史文化城镇保护事业中,各种事业的保护也是不一样的。例如,居住房屋的保护、自然景观的保护、公共事业便民设施的整顿等。这种事业的多样性就决定了不应该采取统一的经费负担。经费负担、筹措的方式,应该根据各地区不同保护事业的实际情况,决定合理的方式。 例如,作为居民住房的老宅的保护与修缮,如果完全由政府支付费用,那么国家财政的负担就可能过重。因此,可以由居民承担自家的保护、修缮费用,地方政府给予一定的补助金。但在一些极度贫困的古城镇,就可以由国家承担民居保护的全部费用。 对于公共设施的保护,则可以政府出资为主,鼓励民间组织、企业、个人出资为辅。而地方博物馆、名人故居等管理整顿费用,可以通过征收入场费的方式负担一部分或全部,不足部分由政府补足。 关于经费的筹措,在日本,历史文化城镇保护事业的经费来源,是以补助费、贷款和公共事业为中心的。公共事业不是直接的财源,但是在编制预算措施时,从补充完善保护事业的观点加以考虑是有益的。贷款是有偿的资金,但在资金数量和使用对象上可有灵活性。 另外,曾有学者提出发行“历史文化城镇保护奖券”[7],利用发行奖券的方法所得的收益费,作为历史文化城镇保护的经费。“历史文化城镇保护奖券”或“文物保护奖券”均是以充当历史文化城镇保护事业的费用为目的的,每年可发行二次(如春、秋适宜旅游的季节),向全国发行,其收益由地方政府、文化厅、历史文化城镇保护团体的协议下,作为历史文化城镇保护事业的财源而灵活运用,这将是非常有效的经费筹措办法。 对于我国,除了大力发展旅游业以获取收益,作为古城镇保护的经费外,发行“历史文化城镇保护奖券”是一条值得我们考虑的新思路。 中国历史论文:中国历史治乱循环背后的资源配置问题 摘要:自秦汉以来,中国两千多年的历史一个显著特点是治乱循环。历代的有识之士总是试图打破这个轮回,然而,众多的改革总以失败告忠,黄宗羲称之为积重难返之疾。究其原因,一方面是作为王朝的统治阶层无法跳出儒家学识的认知框架,对资源稀缺性条件下的人口规模极限缺乏认识,另一方面,则是官僚集团出于自身利益的追求,对王朝统治秩序的伤害。 关键词:治乱循环;中国历史;资源配置 自秦汉以来,中国两千多年的历史一个显著特点是治乱循环。历史总是由一个个英雄人物串联起来,在一个个朝代的变更中伴随着一次次治乱循环的轮回,最终形成了荡气回肠的历史长河。对于这个现象,不能简单地理解为土地的兼并问题,更不能肤浅地理解为昏君、奸臣对王朝秩序地破坏,在笔者看来,导致王朝治乱循环的根源主要体现为以下两方面: 一、人口与资源的发展矛盾 (一)人口规模与社会治乱的关系 从历史看,人口的数量规模与社会的治乱具有极其深刻密切的关系。 由图可见,在清以前,中国人口规模有一个相对稳定的上限,即5 000—6 000万人。历史上达到了这一规模的时期为:西汉后期、东汉后期、隋初、盛唐、北宋、元、明末。 在对达到这个峰值的时间进行分析之后,我们会发现人口曲线的各个高峰点,常常与那一时代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个高峰时期相伴随。而这个高峰期往往也是社会、历史即将发生大转折、社会发生重大变动的前夜。 例如,西汉平帝年间是当时人口最高峰时期,这恰是王莽篡政及绿林、赤眉起义的前夜。东汉桓帝年间是人口高峰期也是爆发黄巾起义、发生汉末大变乱的前夜。又如,西晋之太康年代,隋之大业年代,盛唐之开元、天宝年代,北宋之大观年代,以及明朝崇祯时代,等等。 在中国历史上有几个大的动乱时期,持续战乱所导致的人口大规模绝灭是极其残酷的。如三国时代人口减少了86%,东晋的八王之乱到五胡乱华在80年间使人口减少了70%,隋末农民起义导致人口减少了67%,蒙古人南下使人口减少了84%,满清入关导致人口减少了80%。 如果说一次、两次可能是一种偶然现象,而这种历史现象的重复发生,则反映了一种客观规律——历史上人口数量与社会经济、政治之繁荣、衰落、动乱的周期性变动具有近乎同步的关系。 (二)人口与社会之乱关系的实质是对社会资源分配的自我调节 经济学里有一个重要的假设,资源是有限的而人的欲望是无限的。如何用有限的资源满足无限的欲望,是一个发展的难题。 在农业文明时代,对国家来说,最重要的资源自然是耕地。从中国的政治地理疆域看,自秦汉时代至明朝年间,中国领土的领域是大致相同的(元朝除外),也就是说耕地的总体数量是相对稳定,在生产力,尤其是农耕种植技术没有大的突破以前,粮食的数量是相对稳定的。 在王朝初期,由于经过战乱,人口数量大幅减少,土地资源相对充裕,这时候在资源分配上不存在大的矛盾,人心思治。 进入王朝中期,人口大幅增加,但仍然可以通过开垦新耕地来吸纳新增劳动人口,当人口达到一个规模,资源已被瓜分完毕,对资源的利用达到一个饱和点,也就是经济学所说的帕累托最佳状态,即达到所谓的王朝盛世。 到了王朝晚期,人口规模开始溢出,但新增可用耕地数量越来越少,开发新耕地的成本大于获益,越来越多劳动力失业或就业不足,形成“流民”。随着流民数量的递增,逐渐酿成严重的社会危机,而王朝政权将之视为不稳定因素,不断地歧视、弹压,是故,方有“官逼民反”的口号。历史上多次发生“流民起义”,或者在农民起义中,大量的参加者就是这些“流民”。 因此,我们可认定在特定的生产方式及技术条件下,社会所能负荷的人口规模具有一个上限(在清代以前这个极限在6 000万左右)。突破了这个规模,社会资源分配即陷于失调,这种重要社会资源的分配失调最终必会导致社会变乱。 从这一意义上看,历史中治乱局面的周期性爆发具有其必然性。这种治乱,可以看作是历史对于人口规模和社会资源分配的一种自动调节机制。 对于清朝人口突破1亿后仍继续增长的原因,个人的看法是这种自动调节机制并未消失,太平天国战争等多次内部变乱实质就是这个机制在起作用。从人口统计曲线上,我们也可以看到在这过程中人口曲线出现一定幅度的升降摆荡,但由于此时人口基数已极为庞大,即使是千万人计的人口减少也不能影响人口的总体规模。 (三)发展工商业是打破人口与资源发展瓶颈的唯一途径 我们在分析人口曲线的时候,发现从秦汉至明末这段时间里,大部分时期中国的人口规模的上限在6 000万左右,但在南宋时期,人口的规模突破了7 000万,如果计算上该时期金朝统治区域的人口数量,人口规模将突破1亿。对这种情况的解释是南宋时期,由于金国入侵,国土缩小到原来一半,为了维持财政收入,朝廷采取了鼓励工商与贸易的政策,由于工商业和第三产业可以吸纳大量新增劳动力,所以,人口规模得以突破而不产生动乱。而清朝中期人口突破1亿的原因也同样如此,一方面是农业种植技术的提升以及高产作物(玉米、番薯、马铃薯)的推广;另一方面则是鼓励对外贸易的成果。 因此,从某种角度来讲,工商业发展是打破历史循环,解决社会危机,避免全局性动乱和战乱的一种可行方案。然而,由于中国自秦后封建社会的专制主义、权威主义和工商业精神不相容,导致工商业本身积累发展的可能,被从体制上、政策上到思想上严密扼杀。在这种环境中生存的民营工商业,并不能发展为赋税的主要承担者,他们的盛衰对王朝便不那么重要。 尽管历代不乏有识之士试图打破这种轮回,但由于无法跳出儒家学识的认知框架,出于对人口与资源问题认识的匮乏以及对工商业作用的鄙视与遏制,这种努力只能是徒劳无功的。 二、官僚集团对资源的掠夺导致王朝秩序的崩溃 (一)王朝制度与分封制度的区别 按照吴思先生的说法,中国两千多年来的君主专制应当分为两种制度,一种是周王朝的分封制度,另一种则是秦汉以来的王朝制度。 周王朝的分封制度是借鉴氏族部落居住地的构筑形制,把它引入政治领域而产生的一种新的政治制度。其着重于地方分权,虽然周天子是全国土地和臣民的最高所有者,是天下的“共主”,但周天子只能责成诸侯对中央有一定的贡献,而对诸侯采邑内部的处理,是无权进行裁夺的。周王朝分封制的成功之处在于以血缘为纽带,在当时交通极其有限的情况下,通过充分授权,使其属下各个诸侯国得以不断扩张,最终覆盖了大半个中国,这种疆图在当时的交通条件下是无法想象的。但随着时间的推移,血缘不断变浅,疆土的扩张已到达一个瓶颈,围绕着资源的配置问题,利益的冲突开始产生。当部分诸侯国的实力超过共主之后,周王朝再也无力约束属下的诸侯,诸侯的混战开始了,分封制随着崩解。 取代分封制度的是王朝制度,王朝制度与分封制度最大的区别就在于,前者通过官僚制度管理国家,而后者则是通过诸侯制度来管理国家。按照王朝制度的权力架构,其下层有一个能“尽其民力”和“地力”的自耕农制度,中层有一个由号令赏罚驱动的官僚制度,上层有一个控制一切资源的血缘继承的君王。与分封制度相比,王朝制度下的官僚阶层对其治下的各种资源的支配和控制能力要比诸侯大夫弱得多,短暂得多,与中央对抗的能力也就弱得多。对国君来说,这是一个比较容易控制的高效而稳定的中央集权制度。 (二)官僚集团对王朝统治秩序的损害 王朝制度在解决分封制问题的时候又造成了官僚集团瞒上欺下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新问题。由于官僚阶层与其治下民众的利害关系更加短暂脆弱,出于对自身私利的不懈追求,官僚阶层所追求的必然是短期利益的最大化,这就造成其比分封的贵族集团更不关心百姓的死活。 王朝建立初期,农民造反集团的余威尚存,出于对农民造反力量的敬畏,官僚集团对农民的盘剥较轻。到了王朝中后期,随着人口增加,农业依赖的土地资源也日渐紧张,社会各阶层对土地资源的争夺也日趋激烈。由于承平日久,官僚集团对农民造反力量的敬畏已荡然无存,王朝秩序的基本均衡被逐渐破坏。在和平时期,由于反抗官府压榨的风险远高于收益,自耕农阶级对各级权势阶层的巧取豪夺所采取的策略是忍耐。贪官污吏的敲诈勒索比较容易得逞,这个集团的收入水平较高,这就激励更高比例的人口加入在生存竞争中占据优势地位的贪官污吏的行列,从而加剧了王朝官僚集团膨胀和腐败的原有趋势。随着压榨程度逐步升级,底层生存环境持续恶化,直到十羊九牧的生存危机出现,最终引发大规模的暴烈反抗。王朝统治秩序崩溃,天下大乱,群雄逐鹿,直到新的王朝出现,由于此时资源相对充裕,掠夺的成本高于从事生产性活动的成本,则人心思治,新一轮的轮回重新开始。元代诗人张养浩的千古名句“兴,百姓苦;亡,百姓苦。”正是对这一现象的最好描述。 (三)政治制衡的缺失是导致治乱循环的根源 在今天看来,制止官僚集团对资源掠夺的有效途径在于政治制衡,但是在王朝制度的权力架构里,这种制衡是无法达成的。 首先,作为最高统治者——天子,本身应当是最痛恨官僚对资源的掠夺行为的,因为这种行为是对王朝统治秩序的破坏,动摇的是王朝的执政根基,因此,历朝历代的皇帝是不吝于对这种行为作出最大的惩罚的,达到杀一儆百的目的。其中,以明朝在惩治贪官上最为严厉,动辄抄家灭门,朱元璋甚至是下令将贪官扒皮塞草挂城门口示众,但反观明朝一代贪官污吏是层出不穷,朝纲混乱。关键一点就在于天子是无力约束这种庞大的私下追求的,因为在王朝制度的权力架构中,官僚阶层是维持其统治的关键环节,一旦失去了官僚阶层的支持,天子的地位也将不保。历史上王莽就是这个下场。 其次,在官僚集团内部,作为王朝统治秩序的提倡者,儒家集团努力想维持这种均衡,他们通过参政争取帝王的师友地位,期望达到政治制衡的目的。但另一方面作为官僚集团的一员,可能部分儒生出身的官员真心信奉儒家道统,而更多的人出于对自身利益的追求,把它当作升官发财的手段。由于儒家集团是一种松散的组织,内部缺乏欧洲天主教会那样的严密组织,其内部也是四分五裂的,再加上其政治对手如宦官集团、军人集团或后戚集团的存在,因而难以摆脱对皇权的依附状态,所以也就无法阻止这种失衡。 再次,是自耕农阶层,由于自耕农经济制度下的农户生产方式是以一盘散沙的状态存在的小农经济模式。小农经济的分散性决定了农民阶级以两种形态交替存在:和平生产时期的一盘散沙状态与造反时期的集团状态。在和平时期,由于农民生活在里甲制度的严格控制之下,他们力量分散而微弱,反抗官府压榨的收益很微薄,却面临着杀一儆百的巨大风险。因此,在风险远高于收益的情况下,弱小而又分散的自耕农阶级是无力抵抗各级权势阶层的巧取豪夺的,自然无法形成对官僚集团的政治制衡。而当王朝晚期,农民集团造反时期,此时王朝的秩序已是完全崩溃,另一个轮回开启。 最后,是工商业阶层,中国的资本并不缺乏控制政府制定法令的愿望,但在大一统的王朝制度下,资本的利益仅是王朝治下的一个局部的集团利益,对王朝的财政贡献有限。资本主义之所以能在欧洲产生,本身就带着一种必然。在当时,欧洲处于一种四分五裂、王国林立的竞争环境,同时,王权与神权之间存在相互的竞争与对立,因此,也就限制了政权对工商业的过分盘削。而在中国这种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的环境中,民间资本根本没有讨价还价的空间。自然也就无所谓政治上的制衡。 三、小结 显然,上述失衡过程是一个势所必然的趋势,王朝的历史越长,这个趋势就表现得越明显。这个过程实质是社会对资源配置失调的一种自我调节。历代的统治阶层由于缺乏对人口与资源关系的深层次认知,因此,不能解决长期性问题;另一方面,则是在王朝制度这种高度中央集权的权力架构中,是无法形成构造新型政治均衡的社会力量,因此,就无法解决统治集团堕落的周期性问题。 唐太宗说过:“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我们对历史总结的目的在于要为现在的执政提供借鉴。时至今日,人口与资源的问题,还有政治制衡的问题,仍然是困扰着我们的两大难题。 尽管从清朝开始,人口的上限被不断突破,但我不认为人口与资源的发展极限规律已被打破,相反是蕴藏了更大的危机。当前中国所面临的大量严峻社会问题,均与人口的巨大压力有关。这种人口规模对于我国资源、环境生态和经济、政治所带来的问题和压力是巨大的。历史启示我们,也是在警示我们——我们已经接近了人口增长的警戒线。考虑到中国人口规模的增长远快于国内可利用资源开发的增长速度,可以设想,回归内向自守的经济体制是无出路的。我国国民经济的根本出路在于,必须成为能突破国际遏制,外向型的,即具有吸纳外部资源能力的开放型经济系统。 中国历史论文:近代中国历史大变局中的“中间”知识分子 [摘要]民国时期著名的科技精英团体——“中国科学社”成员,多数有着欧美著名大学的留学经历,认同西方“自由主义”价值,而又满怀“科技报国”之心。这批知识分子在不同时期与执政当局的离合关系,表明了“科学社”同人终身不渝的爱国情怀,以及对国家科学事业发展所作的贡献,同时也可见他们在中国近代阶级搏斗空前激烈的背景下,在面临历史大变局时表现出来的彷徨心态和无奈选择作了揭示。在中国近代国共两大政治势力已经形成后,“中间势力”生存的空间是极为有限的,不管是“人世”还是“出世”,他们都没有成为独立的势力,因此也始终没有走出寻求自身定位的困境,他们的历史命运也从一个重要角度折射出了中国近代社会转型的困顿。 [关键词]中国科学社;中间知识分子;历史大变局 近代以来,由于经济结构和社会组织的转变,在思想进化的历程中,中国的知识阶层中相当一部分人逐步获得了作为独立的知识分子(而不是政治家)的自由意识,并逐渐习惯于立足公众权利,自由地交流思想。这种具有独立立场的新型知识分子,乃民主、科学意识的主要社会载体。由于近年来学术界的思想解放,对这部分知识分子在中国近代动荡起伏历史变局中的命运,已有不少著述和论文涉及。但总体上来说,学术界的目光还主要集中在近代各个时段中活跃于思想文化界的此类知识分子代表人物身上,如胡适、张君劢、罗隆基等,对与这些人物有相近政治诉求,但并不热衷于政治,却执著于“科学救国”、“教育救国”、“实业救国”的知识分子类型尚未有深入的考察,而恰恰是这批知识分子建构了中国自由主义知识分子的主体。在跌宕起伏的历史进程中,尤其在中国现代历史发生大转折的关键时刻,他们的无奈选择,不仅折射出近代中国历史发展的曲折脉络,也是中国自由主义知识分子乖蹇命运的写照。正因为如此,本文拟把考察视角对准民国时期最大的科技精英社团——中国科学社同人,以他们在各个历史时段中与执政当局的离合关系为例,对此类知识分子在中国历史大变局中的心路历程作一探讨,以补以往研究之不足。 一、“科学救国”的力倡者——五四前后的“科学社”同人 1914年6月,在美国康奈尔大学校园的一个俱乐部里,一群中国留学生正在聚会,此时正值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夕。欧洲大陆已战云密布,而太平洋彼岸他们的故土中国,也在阴霾笼罩之下,所以尽管此刻的校园里一片恬静,但会聚在这里的中国留学生却按捺不住内心忧国忧民之情,他们在一起纵论天下大事,不由得“引颈东顾,眷然若有怀也”。于是,有人提议“能否做一点什么,对祖国有些微的贡献”。由于在场的多为在美国专攻自然科学的学子,他们想到“现今世界里,假如没有科学,几乎无以立国……中国所缺乏的莫过于科学,我们为什么不能够刊行一种杂志来向中国介绍科学呢”?于是几天后,在一位叫任鸿隽的学生房间里,在哈佛和康奈尔留学的中国学生中最为出色活跃的几位学生再次聚到了一起,他们将提议变为行动,决定发起组织“中国科学社”,编写科学文章,发行《科学》杂志,并在当晚就草拟出一份《科学月刊缘起》的文章和一份《科学社招股章程》。就这样,在远离中国的大洋彼岸的美国大学校园里,一批中国留学生办起了我国最早的一份自然科学杂志——《科学》,并创立了一个以“科学”为职志的同人团体——中国科学社。该社成立后,以“共图中国科学之发达”为宗旨,联络同志,研究学术,在海外留学生中的影响很快得到扩大,团体人员也迅速增加。据任鸿隽在《科学》杂志上的记述:1914年时,科学社人数为35人,次年10月增加到77人,1916年召开第一次年会时,人数更增加至180人。 就在科学社不断成长的同时,在他们梦魂牵绕的故土,陈独秀主办的《青年杂志》发刊了。与科学社同人标举“科学”大旗一样,陈独秀的《青年杂志》高举的是“民主”大旗,为的都是一个目的,就是要用这两面大旗,来撼动中国几千年的旧思想、旧文化,“替中国政治建筑一个革新的基础”。新文化运动很快在中国思想文化界掀起巨澜,也在海外留学生中得到热烈的响应。这时已为科学社骨干的胡适给陈独秀寄去了《文学改良刍议》一文,该文立即被陈独秀刊登在《新青年》上,从那以后,提倡“白话文”成为新文化运动的主要内容,中国文坛也由此开启了一个崭新的局面。也就是在这场以“提倡民主、反对专制,提倡科学、反对迷信,提倡新道德、反对旧伦理,提倡新文学、反对旧文学”的运动中,以群体面貌出现的中国新一代知识分子展示了他们的风采,使“德先生”和“赛先生”来了个亲密大携手,从而奏出了时代的最强音。 国内新文化运动的蓬勃开展,令海外学子归心似箭,不少科学社骨干成员相继返国,科学社总事务所也于1918年10月从美国迁回到国内。挟五四“科学”、“民主”之潮,科学社这些风华正茂的年轻人中,胡适已成为蜚声中外的新文化名人,其他科学社成员也都很快成为国内教育、文化、科技领域的骨干和佼佼者,他们用自己在国外所学的专长,致力于中国科学事业的开创,除创办学术刊物外,还举行各种科学演讲、筹办科学图书馆、设立科学奖励、创建研究机构。由于他们不懈的努力和开拓,到20世纪20年代初,中国科学社组织已成为国内最大也最具影响的知识分子团体。 然而,中国的社会现实是残酷的,由于巴黎和会上中国外交的失败,五四爱国运动发生了。如果说前期新文化运动的主题为“思想启蒙”,其时的爱国运动已直接转向以“救亡”为目标。围绕“中国的出路”和“救亡”问题,新文化运动中同处一个阵营的新知识分子由于思想、主张的不同而最终走向了分化。这个分化首先发生在《新青年》同人中,1919年底,也就是五四爱国运动进入尾声时期,中国的思想、文化界开始了一场关于“社会改造”的大讨论。在这场大讨论中,新文化运动的领袖人物陈独秀、因受“十月革命”影响,思想已趋于激进,并开始自觉担负起传播“主义”的使命;而胡适则因受他的老师杜威的影响,对社会改造持“点滴改良”的观念。于是便有了所谓关于“问题与主义”之争。在这场论战之后,《新青年》同人中的部分成员坚决“左转”,成为五四后的“彻底改造派”,另有一些成员则明显“右转”,形成了以《努力周报》为核心的所谓“胡适派”。这样因意见分歧而导致的内部分化也几乎发生在这一时期的很多新知识分子社团中。但与其他社团不同,由于中国科学社是基于“科学救国”思想而结合的团体,其成员中又多半为英美留学生,对西方“自由”、“民主”价值有较为真切的体认,回国后又多服务于教育、科学界,这些成员之间的同质性使科学社在五四后知识分子群体普遍出现分化时避免了分裂。当然,科学社成员在对某些问题的认识上,也存有这样那样的分歧,甚至展开过公开论战,但由于都有对“自由思想”的尊重,所以并不因此而影响同人间的私交和感情。而在政治上,他们中大多数人都是“教育救国”、“实业救国”、“科学救国”的力倡者,认为科学“才是中国救贫救病的唯一的根本方法”,对当时风靡的来自苏俄的“阶级 斗争”理论,他们并不赞同,认为中国只有继续走西方发达国家的工业文明之路才能有希望。所以,在五四后的那场“问题与主义”之争中,科学社的成员大多是胡适“改良论”的支持者。略有区别的是,他们多数为自然科学学者,政治被他们视为一块“污浊之地”,故在五四后各种“主义”的喧嚣声中,学社成员多半采取了所谓“纯科学”立场,如学社的重要喉舌《科学》月刊即奉行“专述科学,归以效实,玄谈虽佳不录,而社会政治之大不书,断以科学,不及其他”之旨,刊载的文章对政治和时局少有涉及,同人的精力也主要放在独立兴办各种科学事业上,队伍和事业都得到了扩大。 然而,北京的政局却也一直让这些对“政治改良”抱有期盼的知识分子失望。1924年,曹锟贿选发生,随着“王宠惠内阁”的垮台,“好人政治”遂成泡影。这使曾经力倡“好政府主义”的胡适、丁文江等人也开始对军阀政府心灰意冷,《努力周报》因此而停办。民国北京政府时期,由于军阀政治横行无已,这一政权已逐步为所有知识分子所厌弃。持温和改良立场的“自由主义”知识分子,尽管不赞成用“革命,’手段来推翻它,但对这一政权也产生了强烈的离异感。“好政府主义”的破产证明军阀政治体系已不能根据社会成员的要求调整自身,也完全丧失了对新知识分子容纳、吸收和整合的能力,从而也就失去了来自这部分知识分子的支持。 二、由“出世”而“入世”——国难危机中的“科学社”同人 1926年,南方国民革命军出师北伐,虽然军事上势如破竹,但政治上革命阵营内部“左”右势力的对垒却越来越严重,国共矛盾也日益加剧。1927年4月12日,在北伐军进人上海后,终于发动了“”,并于4月18日在南京建立了国民政府。一年后,在“二次北伐”的进军声中,北京的军阀政权彻底倒台,南京国民政府宣布“统一告成”。 在这历史大变局中,主要为“自由主义派”的知识分子,虽然他们中的很多人曾对南方的革命有过怀疑和不安,但由于他们对北京军阀政府已不再抱任何希望,对国民革命带来的这场历史大变动,大体上来说是欢迎的,对在南京建立新政权能在推翻军阀政府后帮助他们实现“科学救国”的理想也产生了幻想,科学社同人对新政权的这一最初认同,似乎可以从在1922年后就一直任科学社董事会董事长的蔡元培加入这一政权,并在创设中央研究院时得到诸多科学社成员的鼎助中得到印证。蔡元培与中国科学社之间有着非同一般的关系,科学社作为一个民间的科学团体,其事业能“蒸蒸日上,若有无限前途者”,如任鸿隽在《中国科学社之二十年之回顾》一文中所述,“在于社会的同情与鼓励”,其中特别提到了蔡元培等人对科学社在物质、精神等多方面的帮助和提携。1927年策划“四一二”时,蔡元培正在上海,平时过从甚密的有吴稚晖、李石曾、张静江等人,所以耳边满是诋毁共产党的言论。蔡乃一柔和雍穆之学人,素来反对“偏激”,当他听吴稚晖等诬称共产党人“为非作歹”、“杀人放火”、“诬陷本党同志,无所不用之极”时,也不免受其影响。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蒋任命蔡出掌教育,蔡乃将此作为实现其“教育独立”理想的机会,改旧制为“大学院制”,尝试实行“学者领政”、“教授治校”。在“大学院制”的推行中,蔡元培所倚重的几乎都是中国科学社的骨干成员,如科学社的扛鼎人物杨荃(杏佛),就被蔡委以大学院教育行政处主任、副院长,中央研究院秘书、总干事等重职,实际主持大学院工作。中央研究院是蔡元培“大学院制”最重要的成果,创设伊始,蔡元培就聘请胡刚复、王醚等科学社骨干帮助制定《中华民国大学院中央研究院组织条例》。在1928年6月9日中研院正式成立及随后召开的第一次院务会议中,出席者大多是当时科学社的成员,中研院成立后下属10个研究机构的所长也几乎被科学社成员所包揽。 然而,蔡元培和科学社同人一心向往的“思想自由”、“教育独立”并不为国民党所容。大学院制“试行伊始,反对斯起”,试行不到两年便告结束。蔡从大学院制的命运中看清了国民党统治下政治的黑暗,知道自己难有可为,乃自动提出辞去本兼各职,出京赴沪。因不满于独裁,1932年,蔡元培与宋庆龄、杨杏佛等一起在上海组织了中国民权保障同盟,宋庆龄为主席,蔡为副主席,杨杏佛担任总干事,因积极营救进步人士和爱国学生,为所嫉恨。对宋庆龄、蔡元培,蒋不敢轻易下手,于是便把暗杀目标指向了杨杏佛。1933年6月8日,蔡元培的得力助手、中国科学社骨干、中国民权保障同盟总干事杨杏佛遭国民党特务暗杀。 “大学院制”的夭折和杨杏佛的被暗杀,是国民党独裁政权对蔡元培和科学社同人群体这样一批一心以“学术报国”为己任的知识分子的迎头棒喝。由于国民党大力推行“”,这批有较深西方教育背景、经新文化运动洗礼、向以“独立”自命的自由主义知识分子与国民党当局的关系陡形紧张。其实,在“大学院制”被撤废的同时,与“大学院制”遭到同样打压的,还有以“人权”标榜的“新月社”和“现代评论”社同人。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一部分知识分子依附,成为新政权中的新贵;另一部分知识分子(主要指共产党人)取反政府立场,走上了武装革命的道路;但仍有相当部分知识分子(主要为上层知识分子)既反对共产党的激进革命,也反对国民党的独裁,因此他们声称“不附属于哪一党派”,希望走中间道路,他们以“科技救国”自持,崇拜欧美的宪政主义,其政治理想是把中国打造成一个民主国家,而不是哪一家的“党国”。“新月社”和中国科学社同人群体正是这类知识分子的代表。在遭受打压后,他们仍然坚守自己的信念,于是就有了20世纪30年代中期《独立评论》的创刊。 《独立评论》创办于1932年5月,创刊人乃30年代京津地区主要任职在清华、北大、南开一些高校中被称为“北方学人”的著名教授,办刊经费由同人认捐方式筹集,其主要成员有胡适、丁文江、蒋廷黻、傅斯年、翁文灏、任鸿隽、陈衡哲等,其中很多人即中国科学社社员。刊物主编为胡适,谓之《独立评论》,意在希望永远保持一点独立精神,就如刊物发刊词所说的,“不依傍任何党派,不迷信任何成见”,“用负责任的言论来发表我们各人思考的结果”。由于《独立评论》为同人所办,故能比较真实地刊载和反映不同的声音,因此一发行就成为当时影响最大的刊物。然而,同样为国民党统治时期,同样受国民党“党化”意识形态的高压控制,何以这份被公认为“自由主义”的刊物独能自由散布而不被扼杀呢?这显然与当时国民党当局对知识分子政策的某些转变有关。 1931年9月18日,日本在中国东北发起了“沈阳事变”,面对日人灭亡中国的侵略野心,国内朝野上下都有了严重的危机感。作为执政的国民党当局来说,如何凝聚民心,增强国力,抵御外患,成为当务之急。再者,经过中原大战后,南京政权根基稍固,在亟待进行的建设事业中,需要有真才实学人物的襄助。然而,国内科技界的精英人物又多为“自由主义”者,如何改善和协调与他们的关系,对当局来讲具有紧迫性。同样,国难的加重,也使这些以“科技救国”为己任的学 人忧心如焚,关注现实问题,遂成为这一时期《独立评论》的一大特色。创刊后不久,刊物就开辟了“研究中国当前的问题”的专栏,其中在“建国”问题讨论中,“民主”和“独裁”之争格外引人注目。论争中胡适的“民主论”虽仍能赢得少数皈依者,但已不符合其时很大一部分人的心理,而蒋廷黻、丁文江等人提出的“新式独裁”主张,却在当时知识分子中获得了众多支持。九一八后,日本侵占东北的现实和民族危机的加深,使人们逐渐把对国家命运的关注集中到如何迅速增强国力以抵御外侮上。在国难当头的情况下,人们似乎已不能容忍“缓慢的,分散的,经常是徒劳的”去解决问题,而把“急先务”作为国家需要的头条标准。此外,由于在进入30年代后,随着南京中央地位的加强,知识分子虽然对这一政权仍存在着普遍的不满,但已勉强地开始让自己逐步去适应这个政权。也就是说,在20世纪30年代,由于国共两大势力的对峙,政治选择的空间变小了,两面讨好不可能,而两不讨好“最不现实”,在不得不择一而事的情况下,在中国缺乏“独立”根基的中间知识分子多数倒向了国民党。于是,中国这部分学有专长的“自由派”知识分子中的很多人开始从“出世”走向“入世”,与政府合作,把他们拯救国家的努力与维护政府的权威联系在了一起。 知识分子对政府态度的变化,给了一个与学界、科技界沟通的契机,在1932年后的一段时期中,多次在庐山召见知识界的知名人士,对大局多有垂询。据蒋廷黻在其回忆录中所记述的,他因在《独立评论》和《大公报》的文章受到蒋的重视,几次被蒋约到牯岭去谈话。1932年11月,在任军事委员会主席兼参谋总长的参谋本部下,一个被叫做“国防设计委员会”的新机构正式成立了。与其他机构大肆渲染的开张不同,这个机构的成立是平静的,甚至是秘密的,其成员以“私交”关系与蒋合作,直接向蒋汇报工作。主持这一委员会的就是著名地质学家、中国科学社北京分社社长翁文灏。翁在上任后不久,就向提交了一份《国防工业初步计划》,内中对国防工业发展新战略的系统阐述,奠定了委员会今后工作的基础。委员会副秘书长是钱昌照,一位在英国获得博士学位的经济学家。委员会最初有委员40人,清一色的留学归国人才,毫无疑问,他们中的每一个人在当时都是“各自的研究领域中居首位的人物”,也几乎都是中国科学社的成员。至于这一委员会成立后在国家经济建设和国防事业上所发挥的作用,近年来随着民国史研究的深入,已有一系列著述给予了高度评价。可以毫无愧色地说,在20世纪30年代国民政府建设突飞猛进时期,国家国防和经济建设中所有关键决策、重大项目以及取得的绩效,都无不与这个委员会有关,正是这个机构,为这一时期中国的精英知识分子与国民政府的合作搭建了一个平台。 三、由“合作”而“离弃”——1949年国共政权易手之际的“科学社”同人 中国在20世纪30年代日益加剧的民族危机给国民政府和知识分子提供了恢复和重建相互关系的极好机会。在国家面临生死存亡的危机形势下,中国新一代知识分子中这批最杰出的科技精英开始进入政府各个重要部门,为奠定抗战的国力基础,他们心甘情愿地放弃了高校教授和研究院优裕的城市生活,亲临西北、西南等国内人迹罕见之地,从最艰苦的勘探、测量、绘图、设厂干起,从事为中国奠定工业化基础的开拓工作。他们的工作热情完全是忘我的,以这一时期知识分子的灵魂人物翁文灏为例,自担当起整个国家国防和经济建设总设计师的重任后,便以他看似瘦弱的双肩担起了“综理全国经济”的重担。他殚精竭虑,日夜操劳。1934年2月春节即将来临之际,翁文灏却还奔波在去浙江长兴煤矿的调查途中,路上不幸遭遇车祸,头部因此受重伤,昏迷两三个月后,才摆脱死神的纠缠。而曾任中国科学社社长的著名地质学家丁文江,就是在湖南衡阳考察煤矿时因煤气中毒而去世的。他们这种无我奉献精神的原动力是什么?这在钱昌照为资源委员会写成的“会歌”中得到形象体现,歌曰: 我们决不想丝毫享受,我们决不要任何虚荣; 我们最厌听士大夫的清谈,我们最厌听弱者轻微的叹息。 国家民族到了最严重的关头,想什么享受,想什么虚荣! 清谈误尽了苍生,叹息活现着无能。 看随处都有我们应做的工作。 我们决不为名,我们准备挨着饿! 前进,前进,前进中开辟着国家的大道; 创造,创造,创造中树立民族的宏基。 永远积极,永远乐观; 哪里有不能解决的困难?哪里有不能排除的障碍? 这是我们的世界!一切由我们担当,当仁不让! 这是我们的世界!一切由我们担当,当仁不让! 从这激昂的歌词中,我们不难体验到那些书生们的耿耿报国情怀。由于有这种精神的激励,在资委会工作的科学社成员当仁不让地工作在“抗战建国”的许多关键性技术岗位上,并作出了巨大的贡献。以为抗战作出杰出贡献的玉门油田为例:石油为战时的军用、民用必备品,然我们国家却一无出产。战前,资委会在西北边陲之地的玉门发现了大油田,但由于玉门地方僻远,属戈壁滩上不毛之地,没有人烟,开发很难,加上战时外汇紧张,油矿开采设备又都需从国外进口,中央有人建议暂时放弃。终因翁文灏、钱昌照等人的坚持,资委会副秘书长孙越崎亲任甘肃油矿局负责人,远赴西北坐镇指挥,开采终得进行。1942年太平洋战争后,西南国际交通被切断,在进口石油万分困难的情况下,正是玉门开采的石油基本满足了前线以及大后方交通运输对油料的需求。像这样的艰苦创业事例,在当时的资委会科学社同人中可以说是举不胜举。不仅如此,在资委会工作的科技专家在个人操守上也堪称楷模。由于资委会管理的是国有大企业,主管手中掌管着诸多能源、矿产资源和战时紧张物资,在这样的位子上,经营者倘私欲膨胀,是很容易侵渔自利的,而企业的公营性质,也容易造成浪费和低效,这在当时国民政府的很多部门和行政机构中已是司空见惯。为防止被“权力”所腐化,身为经济部长兼资委会主管的翁文灏为资委会同人立下“规约三条”:“(一)同人互相戒勉,一切工作均以有益于国家民族及中国经济之前进为目标,公私分明,决不因私害公;(--)同人互相戒勉,对于服务事业之同类及相关事业,决不私人经营,既不为股东,也不为任何有关之营业;(三)同人互相戒勉,转为公共利益而服务,不为私人盈利而用力,对于任何垄断公利之私人,用意既属相反,工作无从联合。”翁文灏以这样的标准诫人,更以这样的标准律己。他担任资委会的领导工作,但从不在资委会领取兼薪。资委会另一负责人钱昌照在任职期间也兼任过教育部常务次长,当时教育部次长薪金为600元,还有400元的办公费补助。而资委会任职的薪金加上办公费总共不过500元,但他仍放弃了教育部的薪给而自动支领资委会的薪金。翁、钱两位克己奉公的操守为资委会员工作出了表率,上行下效,其属下一般也都能做到清廉自持,资委会“风气相当良好,贪污之风可称绝迹”,连域外专家也称赞资源委员会是“中国目前整个行政机构中,办理最优良及最现代化的一环”。这不仅是对资委会同人的赞誉,也是中国知识分子的荣 耀。有人因这一时期他们中很多人在政府部门担任了主要职务而称他们为“技术官僚”,实际上他们中多数人并没有因担任“官职”而沾染官场恶习,他们也并没有把在资委会工作作为个人的晋身之阶,只是借此舞台,施展自己的专长。在抗战中,他们确实是积极“入世”的,但对政治和官场却始终保持着谨慎的态度。这从科学社同人对加入国民党的态度就可看出。翁文灏的国民党党员可说是钦定的,“入党”实在是出于无奈。其他资委会成员也一样,国民党中央党部曾几次要求在资委会设党部,都被拒绝。直到1943年上半年,国民党中央组织部通过下了命令,次年又作出“所有出国人员均需到中央训练团受训”的规定,在设立党部不可避免的情况下,翁文灏、钱昌照乃向蒋提出在资委会内“设特别党部”的要求,建议负责人也从资委会原有的党员中产生,不必由中央另行派人。虽如此,国民党的党务活动并没有在资委会中得到开展。更可贵的是,他们也并没有因到政府内“做官”而忘记了他们“诤友”的责任,在战时的国民参政会中,常能听到他们要求改革的诉求。但他们显然对国民党是有幻想的,在抗战临近胜利时,他们似乎看到了战后和平建国的新机遇,为此,他们热烈地讨论着战后国家工业化的实现途径,设计规划着国家建设的蓝图。 1945年8月,中国人在经过八年抗战后终于迎来了胜利,科学社同人们也和全国民众一样欢欣鼓舞,以为从此将开始一个中国经济建设的“黄金时代”。然而,接踵而起的国共内战很快又把他们的梦想打得粉碎。不仅如此,战后国民党一意孤行的内战政策和病入膏肓的腐败,不仅使他们的“建国”理想陷于毁灭,也使他们对这一政权失去了信心。关于战后这些知识分子与国民党政权越来越疏离的关系,我们可以从这一时期科学社机关报《科学》刊文动向上窥见一斑。为避免“《科学》踹政治漩涡”,以往《科学》杂志刊文原则是“断以科学,不及其他”。但战后的刊物功能出现了大的变化,如其“编后记”所言:“抗战以后,激于世变时会,转向到科学的社会功能方面来了”。1947年《科学》第29卷第5期上就发表了科学社总干事卢于道的《科学工作者亟需社会意识》一文。在该文中,作者对战后科学家每况愈下的生活境遇作了揭示,称“科学界人士尽管安贫乐道,可是生活却被压在柴米油盐里。甚焉者其职业是教人而自己的子女受不到教育,整天在研究营养而自己的营养不足,专长是研究心理而本人就精神萎靡以至于精神衰弱”,文末发出了“传统地对于政治不理会的态度是需要改变了”的呼吁。而《科学》第29卷第12期上刊载的科学社理事吴学周《悼亡友汪兄盛年并为国内科学工作者痛苦》一文,更是对当局黑暗政治扼杀知识分子的一个控诉。很明显,抗战的胜利不仅没有给知识分子的境遇带来任何改善,反而使他们落入贫困的窘境。尤其是内战战场上形势逆转后,国统区经济出现崩溃,很多在科研机构和大学工作的科学社社员也和民众一样,被饥饿、贫困和通货膨胀所困扰。“大学教授1935-1936年间的收入还能够勉强维持一个中等水平的生活,自从1936-1944年之间,他们的薪给百分比突然迅速地降落到原来的11%。而最后到了1946年前头,跌到了3%。事实上,他们的收入已经比不上一个人力车夫了。” 关于战后知识分子因生活水平的急剧下降而最终导致他们对国民政府的离心,已有一些著述作了反映。但为什么在战时那样艰苦的环境下,知识分子能够团结在政府周围,同心同德,毫无怨言,而战后却不堪忍受了呢?概因战前经济还在继续增长,社会不平等问题尚未到全局性爆发的程度;而战后一方面是战争引起的资源空前短缺和由通货膨胀而触发的经济恶化,导致包括知识分子和普通公务员在内的绝大部分民众的生活都陷于普遍的贫困化,另一方面是党国显要还在借助他们垄断的权力,靠“劫收”中饱私囊,巧取豪夺社会的稀缺资源。这种强烈反差无疑激化了社会矛盾。国民政府也曾试图缓和这种不满情绪,但远未成功。于是发生在这一时期的以学生为主体的“反内战、反饥饿、反迫害”运动,越来越多地得到了很多著名教授的同情和支持,有些从不过问政治的教授,也毅然加入了游行示威的行列。而面对民众和知识分子的抗议,国民政府采取了高压手段,一些站出来伸张正义的教授因此而被逮捕,甚至遭暗害,这使那些以“纯科学”自负的科学社同人也发出了抗议的声音。把中间力量从中立逼向激进,这是国民党政权的最大失策。这一现象表明,已经失去农村和底层民众人心的国民党政权,也最终失去了城市人口以及他们中的精英人物——上层知识分子的支持。 时至1949年,由于在三大战役中国民党军主力被歼,南京政府大势已去,成王败寇,历史再次面临着改朝换代的大变局。面对败局,在为后路预作安排的显然对被称为“国宝”的文物和高级知识人才之价值是有认识的,他不愿把这批宝贵的资源留给共产党,于是在一面下令把“两院”宝物和收藏运台的同时,也一面部署著名大学的南迁,同时更制订了“抢救大陆学人计划”。计划中被列入动员南撤的人士有四类:(1)各校、院、会负责首长;(2)中央研究院院士;(3)与官方有关之文教人士;(4)学术界有贡献者。这些计划主要由教育部长朱家骅亲自负责,陈雪屏、蒋经国、傅斯年具体执行,并由国防部等部门配合。毫无疑问,科学社同人中很多人被列在了动员撤台的名单之中。时移世易,在这历史即将发生大转折的关头,这批向以“不依傍任何党派”自诩的上层知识分子也陡然意识到,其时的他们和当时的整个中国一样,正站在一个十字路口,何去何从,他们面临着痛苦的抉择。 由于这批主要置身于学界、科技界的知识分子以往在政治上多持“自由主义”立场,在面临国共易势时,许多人内心的惶惑是可以想见的。对他们的心态,现在已有一些论著作了很好的揭示,如曾任台湾中研院近史所所长的陈三井教授就撰有《1949年变局与知识分子的抉择》一文。他在文内把处于纷扰变局中的这批知识界上层人士作了四大类型的区分:(1)迎接解放,共辅新朝篇;(2)心存观望,根留中国篇;(3)坚决反共,义不帝秦篇;(4)乘桴浮于海,花果飘零篇。尽管有此四种类型之分,但陈的文章也证实在这分道扬镳的四类人中,属后两类的都为数甚少,而属前两类的显然占了绝大多数。如科学社同人中很多人虽被列在了国民党“抢救大陆学人计划”名单之中,但被“抢救”到台湾去的却寥寥无几。以时为科学社理事周仁为例,1947年时,中研院院长朱家骅就要他把他任所长的中研院工程研究所先行迁去台湾,周仁以需要选择所址为由,一再要求暂缓。至1948年,朱家骅又两次写信给周仁,让他速去台湾,但都被周仁所拒。再以曾任中央大学校长的物理学家科学社理事吴有训为例,他因对国民党失望,1947年在应邀出席联合国在墨西哥召开的组织委员会会议时,坚决辞去了校长一职,会后他去了美国,但在1948年秋国民党政权风雨飘摇之时,他悄然回到国内,和中央大学学生一起迎接了南京的解放。也有科学社同人中的一些杰出人士在国民党政权行将垮台时,因学术声望和造诣已为海外一些著名高校和研究机构聘请,有的人其时就在欧洲和美国等地讲学,但他们不仅拒绝了撤台,更选择了根留大陆。如时为科学社社长的任鸿 隽,大陆色变时已年过花甲,他的三个子女也都在美国,本来他也作了出国的准备,并已离开上海到了香港,但四个月后,他却毅然回返了内地。据有关统计,1949年时科学社理事会成员有27人,其中只有1人去了海外,其余26位理事全部留在了大陆。再如国民党“抢救大陆学人计划”中的重点对象——中研院院士,虽然当局为动员他们撤台竭尽了全力,但最终搬去台湾的只一个总办事处和数学、历史两个研究所,仅占中研院14个单位中的14%。就人数来说,去台的有130人,占总人数506人的25.7%。而81位院士中,去美国工作的12人,占15%,留在大陆迎接解放的60人,占院士总数的74%。更为感叹的是,1949年5月资源委员会在钱昌照、孙越崎、吴兆洪等人的率领下,在上海宣布了起义。资委会是国民政府重要的经济部门,其成员中多数人虽为科技人员,但颇受器重,因而在一些政府核心部门担任了一定职务,其核心人物翁文灏还一度被委以行政院院长的要职。而资委会同人的起义,对当时的国民政府来说,无疑是当头一棒。 很明显,面对即将到来的变局,在国共两大政治势力对峙的中国,处于两者之间的中间势力——“自由派”知识分子的心情,无疑是“极其错综复杂”的。然而,不管是彷徨、是欢呼,还是无奈,他们中多数人在变局发生时显然离弃了国民党,而选择了一个对他们来讲实际上还十分陌生的新政权。如前已述,类似这样的抉择也曾发生在二十年前,当时他们中的多数,选择的却是国民党。当然,在作出抉择时,每个人都有非常实际的考虑,按陈三井教授的说法,走也好,留也好,都是各人“一生自我认定的最佳选择”,其间“无不掺杂了个人情感、家庭因素、师生情谊、承诺与职责等考虑,甚至与经济问题密切相关”,但陈教授也认为除这些因素外,更有决定性的因素乃深植于这些知识分子心中的那种“个体对大我的责任和使命感”。对此,其时发表于《科学》的一篇科学社理事曾昭抡的文章《1949年的中国科学家》颇能说明问题。他写道:“国内局面到了1949年,无疑业已进入一个新阶段。旧的势必死去,新的将要诞生。”而这“新”在他们心目中又是什么呢?显然,他们有着企盼,这就是“多年来科学的厄运,可望有转机”。于是他写道:“此时此日的中国科学家不但用不着怕大时代的降临,而且应该鼓起勇气迎上去,发挥自己一生伟大的抱负。我们不要消极地去应变,而要积极地提出主张,作为将来建设新中国的参考。”这种因对国民党的彻底绝望转而寄希望于新政权的心迹,以时为清华大学哲学系主任冯友兰的一段话甚为典型,他说:“我是中国人,不管哪一党执政,只要能把中国搞好,我都拥护”。又有人说:“中国好比有两个儿子,大的是国民党,二的是共产党。大的把中国搞糟了,应该让二的试一试。”正因为怀有这样的憧憬和期盼,很多在国共两大势力之间一贯持“中间”立场的知识分子,尽管对共产党及其将建立的新政权仍心存疑虑,但总认为“共产党当了权,也是要建设中国的,知识分子还是有用的,你搞自然科学,那就更没问题了”。更有不少人认为“自己既不是地主、资本家,更未加入国民党,与中共无仇无怨,甚至还因同情学生运动而被当局视为‘思想左倾’。如今中共要掌权了,在新政权中,自己凭知识吃饭,当无问题”,这样的表述可以说是说出了当时被认为是“中间势力”的人,尤其是那些一生孜孜以求“科学报国”人士中多数人的想法。 由于数千年的封建历史,在近代艰难的社会转型中,中国自由主义知识分子的成长可谓是“先天不足,后天失调”。尤其是五四后,国共两大政治势力已经形成,夹缝中的中间势力的生存空间极为有限,尽管他们已从传统知识分子的身份中脱胎了出来,也力争过“独立”的地位,但“人世”也好,“出世”也罢,他们始终没有走出寻求自身定位的困境,最终仍然是一个依附性的阶层,这正是他们的悲哀。所以,在国共两大政治势力的决战揭晓后,由于中共在国民党统治时期,在与独裁当局作斗争时,曾高扬过“民主、自由”的旗帜,在开国之初,也贯彻了相对开明的知识分子政策,这些无疑都大大增强了这部分知识分子对新政权的认同感和向心力。当然,他们中也有选择出国和赴台的,但大部分认同了新政权则是不争的事实。客观而言,其中固有“趋利避害”的因素,但更主要的是出于对国家美好前程的期盼。当年,他们在作出留国或返国选择时,对未来有过很多憧憬,虽在以后的年月里,道路并不平坦,但他们初衷不改,报效祖国之心未曾稍移。 中国历史论文:论中国历史上的政教合一 一、政教合一及其三种形式 “政教合一”是政权与宗教合一的政治制度或社会现象。在上古时代的许多国家,占统治地位的宗教的教规起着类似法律的作用,该宗教的祭司或僧侣对政治有很大的支配作用,对人民思想控制很严,有些国家首脑同时兼任宗教首领,这种状况在东方奴隶制专制国家特别流行。在中古时代,东西方各国都用有国教之名或无国教之名的实质上的国教作为统治思想,政教合一现象仍然普遍存在,当时的国家一般地说都处于政教合一的历史发展阶段。近代资产阶级革命提出政教分离的主张以后,政教合一的现象日益减少,但在一些国家和地区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例如日本在明治维新以后还提出“神皇一体”、“祭政一致”,直到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神道教一直作为其国教。当代进界上还有一些国家仍在实行政教合一制度。 这里所说的政教合一,涉及的是狭义的政教关系,即宗教与统治阶级的政治的结合(西方人所称的relations between church and state,常译作“政教关系”,其实指的是“教会与国家之关系”,即体制化的宗教团体与作为统治机构的国家之间的关系)。广义的“政教关系”应指一般的宗教(包括体制化的与非体制化的、正统的与异端的宗教)与一般的政治(包括统治阶级的与被统治阶级的、在朝的与在野的政治)之间的关系。这种结合的紧密程度,在各个时期各个国家是各不相同的。结合的紧密程度较大者,可称为“神权政治”,即宗教与政治、教会与国家、神权与政权的完全结合;结合的紧密程度较小者,可称为“国教统治”,即被抬高到统治地位的宗教在思想领域内的控制。当然,这两类情形之间并没有明确的界限,大多数政教合一制度,总是介乎最严格的神权政治(如伊斯兰革命后的伊朗所实行者)与最松弛的国教统治(如《拉特兰条约》废除前的意大利所实行者)之间,我们可称之为“温和的政教合一”,由于这种情形比较普遍,较能代表宗教与统治阶级政治相结合的一般状况,我们为了行文方便,也可简称为“政教合一”。于是,按照宗教与统治阶级政治相结合的紧密程度,我们就得到了政教合一现象的三个类型——“神权政治”、“国教统治”、(温和的)“政教合一”。下面我们就来看看,这三种政教合一的形式,是否存在于中国的历史之中;如果存在,又是什么宗教,以什么方式在这些政教合一形式中发挥作用。 二、中国历史上有“神权政治”吗? 神权政治是神权与政权合为一体, 国家机关与宗教机构紧密结合,借用神或宗教的名义进行统治的政治体制。神权政治只构成一定时期一定国家的政治制度的一个侧面,例如,它可以同君主制结合(如古代东方各国),也可以同共和制结合(如加尔文领导下的日内瓦)。在上古时代,由于宗教意识十分普遍和有力,由于原始公社中宗教与政治浑然一体的影响依然十分强大,各国政治制度都或多或少包含着神权政治的成分。在这种制度下,宗教是维持统治秩序的重要支柱;重大政治事务往往以宗教形式作出决定;政治活动的得失成败往往被归因于神意;最高统治者被视为神的化身或人,上层统治集团包含大量的宗教上层人物;宗教上的考虑对政治决策有重大影响。这些情况不同程度地存在于古代的埃及、巴比伦、波斯、犹太、印度和中国。 神权政治在中国历史上,主要存在于上古时代,或者说从夏商直到西周。 所谓“有夏服天命”(《尚书·召诰》),夏禹“致孝乎鬼神”(《论语·泰伯》),说明夏代已有假借天命鬼神来统治的情形。至于殷商统治者,则不但自称天命而王,而且每事必问卜筮,以宗庙中的大室为治事之所,政令皆假神意而出,神权政治在此时发展到顶峰。周代开始“以德配天”,表明人伦方面的考虑在政治中所起的作用开始加重,但是周王仍以“天子”自居。平王东迁以后,周天子地位下降,极端的“神权政治”也开始随着“礼崩乐坏”而崩坏了。然而,比较温和的“政教合一”制度,在中国并未走下历史舞台,而以一种新的特殊的形式延续了二千年之久。这就是特殊的儒教与特殊的中国专制政治的结合,关于中古时期的这种政教合一形式,我们将在第四节再来详述。这里先说上古时期的神权政治。 上古时期中国的神权政治,有其鲜明的理论表现形态,即把人间的统治秩序和政治制度,一概说成超自然超人间的“天意”或“天命”的结果。最有代表性的表述,是《尚书·虞书》中的这一段话:“无旷庶官,天工人其代之。天叙有典,敕我五典五??眨惶熘扔欣瘢?晕椅謇裎逵乖眨弧??烀?械拢?宸?逭略眨惶焯钟凶铮?逍涛逵迷铡!痹谑导?疃?校?诮逃刖?卤徊⒘形?肮??钡牧酱罅煊颍?此?健肮??笫拢?陟胗肴帧保ā蹲蟠?こ晒???辍罚?6?漓胗胝鞣?祀与戎)以及其他重大事务,又往往先由专人贞卜吉凶,然后才能决定实行。贞卜事项多与政务有关,可见政教结合范围之广。至于政教结合程度之深,于下列记载可见一斑: 汝则有大疑,谋及乃心,谋及卿士,谋及庶人,谋及卜筮。汝则从,龟从,筮从,卿士从,庶民从,是之谓大同。……汝则从,龟从,筮从,卿士逆,庶民逆吉;卿士从,龟从,筮从,汝则逆,庶民逆,吉;汝则从,龟从,筮从,卿士逆,庶民逆,作内吉,作外凶。(《尚书·洪范》) 这就是说,在决策过程中,国君、辅相以及民众的意见,都可以被卜筮之类初级的宗教活动所否决。这还不是地地道道的神权政治吗? 祭祀与占卜对于政治既如此重要,主持其事的“巫”与“史”,即“宗教人士”,也就成了国君的辅相,即“政界要人”。殷商时代的“巫咸”、“巫贤”,就是此类人物。至于各种名目的“史”,负责在国政大计决定之前,贞卜吉凶,并保存贞卜结果。由于熟悉重大往事,国君遇有大事必咨询之。所谓“天道福善而祸淫,祸福之至,必有其几;君子见微知著,明徵其辞;其后或远或近,其应也如响。作史者比事书之而策,侍于其君则诵之,有问焉则以告之。其善而适福,足以劝焉;淫而适祸,足以戒焉,此史之职也”(汪中:《述学·左氏春秋释疑》)。由于史官于国政如此重要,故王国维经考证后断言:“古之官名多从史出。”(《观堂集林·释史》) 汪中曾综述说:“天道鬼神灾祥卜筮梦之备书于策者何也?曰:此史之职也。……楚公子弃疾灭陈,史赵以为岁在析木之津,犹将复由。吴始用师于越,史墨以为越得岁而吴伐之,必受其凶。……陈敬仲之生,周大史有以周易见陈侯者,陈侯使筮之;韩起观书于大史,见易象孔成子筮立君以示史朝。”(《述学·左氏春秋释疑》)史官负责解释的天道鬼神灾祥梦等事,竟与灭国、用兵、立君等重大政务有关!这亦表明政教结合之深。司马迁也曾追述说:“自古圣王,将建国受命,何尝不宝卜筮以助善?唐虞以上,不可化己。自三代之兴,各据祯祥……王者决定诸疑,参以卜筮,断以蓍龟,不易之道也。蛮夷氐羌,虽无君臣之序,亦有决疑之卜,或以金石,或以草木。国不同俗,然皆可以战伐攻击,推兵求胜,各信其神,以知来事。”(《史记·龟策列传》)这又表明政教结合之广。 神灵信仰的表现,主要是祭祀活动。在我国上古时代,祭祀乃“国之大事”,往往由国君亲自主持,即孟子所谓“使之主祭,而百神享之”(《孟子·万章上》)。倘若废弃祭祀,甚至会授人以讨伐的口实,如葛伯不祀,商汤伐之,殷纣慢于鬼神,百姓怨望,诸侯有畔,都是明显的例子。祭祀的对象首推祖先。祖先崇拜在我国一直延续到近代,在中国传统宗教中占有核心地位,这是我国小农经济和宗法关系长期延续并占据统治地位的一个副产品。上古时代祭祀祖先有着明显的政治目的,《国语·鲁语》说:“夫圣王之制祀也,法施于民则祀之,以死勤民则祀之,以劳定国则祀之,能御大灾则祀之,能捍大患则祀之。非是族也,不在祀典。”因此祭祖成了国君的首要职责,祭祖制度也成为社会等级制度的重要部分和明显标志。《礼记·大传》说:“礼,不王不*:。王者*:其祖所自出,以其祖配之。诸侯及其大祖。大夫、士有大事,省于其君,干袷及其高祖。”至于庶人的祭祀,则“不过其祖”,不许“追远尊先”。到了周代,更定立了维护政治等级的庙制:“天子七庙,诸侯五庙,大夫三庙,士一庙,庶人祭于寝。”(《礼记·王制》)宗教制度成了政治制度的组成部分。 作为“国之大事”的祭礼,还有别的对象,即各种自然神灵。《尚书·尧典》有“类于上帝,?于六宗,望于山川,遍于群神”的记载。《礼记·祭法》说:“有天下者祭百神,诸侯在其地则祭之,亡其地则不祭。”表明了自然神灵的祭祀也是与统治阶级的政治紧密相关的。而且这类属于自然崇拜的宗教活动,也都由国君亲自主持进行。 除了“祀与戎”,还有一种最重要的“大事”,即生产活动。在渔猎经济时代,田猎是一项大典。进入农耕时代,氏族首领则须领导耕作,但在部族联合和阶级出现之后,对耕作的直接领导渐渐转变为象征性的领导,表现为一种隆重的宗教式的典礼,即所谓天子亲耕仪式,一直延续到封建时代。《国语·周语》描述道:“古者太史顺时?土,……告稷曰:自今至于初吉,士乃脉发。……王曰:史帅阳官,以命我司事。……稷则遍戒百姓,纪农协功;曰:阴阳分布,震雷出滞;土不备垦,辟在司寇。乃命其旅曰:徇!农师一之,农正再之,后稷三之,司零四之,司徒五之,太保六之,太师七之,太史八之,宗伯九之,王则大徇。耨获亦如之。……三时务农,而一时讲武。故征则有威,守则有财。若是乃能媚于神,而和于民矣。”由此看来,上古时代之宗教、经济与政治,真可谓三位而一体! 前述祭祖和庙制的宗教上的等级制度,从西周开始又与宗法制度相结合。大宗“百世不迁”,小宗“五世则迁”,宗子有主祭特权,不许支子主祭(《礼记·王制》:“支子不祭”),都是这种结合的明证。宗法制的“尊祖”、“敬宗”和“亲亲”、“尊尊”等原则,成为人们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构成所谓“礼”的核心内容。而中国古代法律思想的首要特点,就是宗法思想居主导地位。(《孝经·五刑章》:“五刑之属三千,而罪莫大于不孝。”)法制的主要特点,就是以“礼”为法律的基石和准绳。在汉字中,“法”字本作“?”和“?”。据《尔雅·释诂》解释:“法,常也。”?的本义指常行的范型或标准,即行为规范。据《说文·?部》解释:“?,刑也。平之如水,从水。?所以触不直者,去之,从去。”?就是解?,亦作獬豸,古人信其“性知有罪”。①《说文》解释说:“解?兽也。似山牛,一角。古者决讼,令触不直。”所谓不直,即对当时行为规范的违反。这种种情况都表明,上古时代的宗教、伦理与法律制度,也可说是三位而一体。 另外,上古时代根据季节气候皆有“帝”或“神”在主持,违反时令即受惩罪的迷信,而有天子帅公卿大夫迎春于东门,迎夏于南门迎秋于西门,迎冬于北门的仪式(《礼记·月令》),有“度于天地,而顺于时动;和一民神,而仪于物则”(《国语·周语》)。的说法:在战争中常以占卜等宗教仪式来动员群众,假借神意来鼓舞士气,从占卜命辞到《易经》,都有不少卜问战事的记载,从夏启伐有扈氏,商汤伐夏桀,到周武伐商纣,都自称是执行神的惩罚。②这些都是神权政治的明显表现,这里就不多说了。 总之,对照本节开头所列的神权政治的各项特点、夏商周时代的中国宗教(包括祖先崇拜和自然崇拜)和统治阶级的政治理论和政治实践都无不具备。这种神权政治既神化了统治阶级及其各项政治活动,神化了当时的政治法律和社会秩序,当然对于巩固当时的政治、维护统治秩序,统一新兴国家发挥了重大的作用。 三、中国历史上有“国教统治”吗? 国教是由统治阶级或执政当局定为国家的全民性信仰的宗教,它是一定社会中占统治地位的官方意识形态,是维护统治秩序的最重要的精神支柱。在原始社会,氏族或部落宗教曾经是氏族或部落的全民性意识形态。奴隶制的统一国家出现之后,统治阶级往往以某一部落的神?为全国共奉之神,或者以征服者的宗教取代被征服者的宗教,或者创立或接受某种新宗教,将其定为全民信奉的官方宗教,以求获得意识形态上的统一。在国教体制下,国教的祭司或僧侣往往享有很高的地位和特权,对国家的社会政治生活,特别是精神生活发挥重大的影响,并排斥其他宗教或其他意识形态,造成意识形态单一化的状况。国教在中古时代是十分普遍的现象。资产阶级革命以后,宗教宽容和信仰自由逐渐被接受为现代政治和思想原则,意识形态多元化成为大势所趋。虽然某些国家仍然保留国教,但其强制力已大为减弱,对其他的宗教和意识形态已不再完全排斥了。 我们所说的“国教统治”,就是指这种利用某种宗教来统制人民群众的思想意识,为既定社会制度辩护的现象。起这种作用的宗教,有的被宣布为“国教”,有的没有宣布,有的具有“国教”的名称,有的没有这种名称,有的有一套系统完备的制度,有的没有这种制度,但它们都赋有同样的职能,实质上都是有形或无形,有名或无名的“国教”。 有人认为我国既无占统治地位的宗教,当然也就没有“国教”可言。然而历史事实证明,我国自古以来的确存在着实质上的国教,或者说,我国古代的某些宗教确曾有着上述国教的特征和职能。 殷商以来的祖先崇拜和上帝崇拜,汉代以后的儒教,实质上就是我国古代的国教。上节所引的不少材料已经证明,殷周两代的祖先崇拜和天帝崇拜制度,都是由统治阶级所规定的宗教制度。这种宗教制度同宗法制度结合在一起,在全民当中推行,起着维护统治秩序的重要作用,关于这一点,下边这段记载说得再清楚不过了。 国于是乎蒸尝,家于是乎尝祀,百姓夫妇择其令辰,奉其牺牲,敬其粢盛,洁其粪除,慎其采服,?其酒醴,帅其予姓、从其时享,虔其宗祝,道其顺辞,以昭祀其先祖,肃肃济济,如或临之。于是乎合其州乡朋友婚姻,比尔兄弟亲戚。于是乎弭其百苛,殄其馋慝,合其嘉好,结其亲昵,亿其上下,以申固其姓。上所以教民虔也,下所以昭事上也。天子?郊之事,必自射其牲,王后必自舂其粢;诸侯宗庙之事,必自射牛、?l羊、击豕,夫人必自舂其盛。(《国语·楚语下》) 好一派为着人间的目的,上下左右虔诚祀奉的宗教场景!这种上自君王,下至百姓的全民宗教活动,一直延续到近代中国,对于“教化”人民虔诚“事上”,维护以宗法制度为基础的政治统治,发挥了极大的作用(有人认为中国人没有宗教气质,这种说法完全不符合事实)。 商族征服并统治其他部族以后,政治上的一元化必然要求意识形态上的一元化,其标志就是信奉“上帝”的国教的出现。“这个上帝不是商族的民族神,但却与商族有特殊关系;上帝的神性作用的范围遍及全国上下臣民,却又是殷商王朝贵族的保护神。”(朱天顺:《中国古代宗教初探》,第258页,中华书局,1982年)所谓商王的祖先“宾于帝”的说法、多次出现在殷墟卜辞中。至于“皇天眷佑有商,俾嗣王克终厥德,实万世无疆之体”(《书·商书·太甲中》),“非天私我有商,惟天佑于一德”(《书·商书·咸有一德》),“惟天监下义,典厥义”(《书·商书·高宗肜日》),“民有不若德,不听罪,天既孚命,正厥德”(同上)等种种说法,鲜明地表现出这种上帝崇拜维护殷商统治秩序的国教实质。 周灭商以后,上帝的名称多了(有“上帝”、“天”、“皇天”、“上天”、“?天”、“昊天”、“苍天”、“天帝”等等),政治职能也扩大了。先王不只是“宾于帝”,而且本身就是“天子”(《诗·时迈》:“时迈其邦,昊天其子之,实右序有周。”),社会规范和制度也来自“天意”(《礼记·丧服四制》:“凡礼之大体,体天地,法四时,则阴阳,顺人情,故谓之礼。”),人民既然必须“奉若天道”、“恪谨天命”,当然不能违反或抗拒了。周的统治者还“以德配天”,使“天”赋有了更多的人格神的属性,以便更好地发挥天帝崇拜“教化”下民的国教作用。下面这段话典型地说明了周代的天帝崇拜把统治秩序神圣化的作用:“天佑下民,作之君,作之师。惟其克相上帝,宠绥四方,有罪无罪,予曷敢有越厥志?”(《周书·泰誓上》) 至于殷周以来祝、巫、儒、史之类“国教专职人员”身居高位,对国家社会政治和精神生活的重要影响,上节已说得不少,这里不再重复了。 春秋战国以后,诸侯割据:“礼崩乐坏”,然而祭祖和祭天、作为实质上的国教,并未废弃。郊祭、庙祭和封禅之类祭仪仍然进行。秦襄公曾作西?,秦文公曾作??,秦皇汉武都曾亲行封禅,汉高祖曾立北?,孝文帝郊雍,武帝幸雍、幸甘泉、郊祭太一,都是证明。不过诸侯祭天,是周天子地位下降在宗教上的反映,五帝出现,是阴阳五行观渗入上帝信仰的表现而已。这一时期的儒家思想家荀况说:“日月蚀而救之,天旱而雩,卜筮然后决大事。非以为得求也,以文之也”(《荀子·天论》)。又说:对于卜筮和祭祀,“君子以为文”,“百姓以为神”(同上),“其在君子以为人道也,其在百姓以为鬼事也”(《荀子·礼论》)。一语道破了殷周以来统治阶级利用宗教的实质。而国教不过就是统治阶级赋予了政治性质以便为自己服务的宗教。 儒家学派创立之初,只是诸子百家之一,并非宗教。但它在宗教方面并不否认天命,在政治伦理方面鼓吹孝弟仁义,维护周礼和宗法制(我们知道宗法制是与祖先崇拜这种宗教形式密切相关的),并把两方面结合起来,主张由矢志“克己复礼”而又“知天命”的“君子”来治理天下。这种宗教方面的态度为它以后的宗教化提供了内在根据,而其政治主张又为它以后的国教化准备了条件。孔子本人对于天命鬼神的态度是矛盾的。他既说过“死生有命,富贵在天”(《论语·颜渊》),“获罪于天,无所祷也”(《论语·八佾》),“不知命,无以为君子也”(《论语·尧曰》)之类的话,同时又“不语怪、力、乱、神”(《论语·述而》),提倡“敬鬼神而远之”(《论语·雍也》)。总的来说,他不探究形而上的天命鬼神在本体论上的有无,但他从不否认其存在的可能性,而且他明确地维护作为古代礼乐制度的祭祀之礼。③因此,从右的方面继承他的孟轲和董仲舒等人,分别发展了天命信仰和天人合一之说,借他的名义为统治阶级立言的《礼记》更说:“孔子曰:夫礼,先王以承天之道,以治人之情。……是故夫记,必本于天,?ビ诘兀?杏诠砩瘢?镉谏ゼ郎溆?璩?福?适ト艘岳袷局?9侍煜鹿?铱傻枚??病保ā独窦恰だ裨恕罚?S炙担骸胺仓稳说溃??庇诶瘢?裼形寰???赜诩馈保?ü?漓耄?梢允谷恕吧显蛩秤诠砩瘢?庠蛩秤诰?ぃ?谠蛞孕⒂谇住保ā独窦恰ぜ劳场罚?K?裕?岸E尝之义大矣,治国之本也”(同上)。这就使古代宗教与儒家学说结合起来,直接为统治阶级的政治服务了。在这里,传统宗教、儒学和政治“三合一”的新国教的胚芽,已经清晰可见了。即令是从左的方面继承孔子的荀况也说:“礼,上事天,下事地,尊先祖而隆君师,是礼之三本也”(《荀子·礼论》)。总而言之,后世的儒学既继承了中国古代传统宗教的祭天祭祖内容,又阐扬了以宗法制度为基础的礼制,再加上一套作为自身特征的仁义孝悌伦理说教,所以特别适合于上借神权,下靠父权,骨子里集权专制,外表上仁义道德的统治者的需要。它在汉武帝以后演变为专制国家的实质上的国教,实在是顺理成章的事情。 汉代统治者笃信天命鬼神祸福,自武帝以降,改元多达七十五次,便是一大表现。在经过汉初一段时期的选择之后,统治阶级终于看中融合阴阳五行说和传统宗教(敬天祭祖)而宗教化了的儒学,罢黜百家,定于一尊,确立了它统治中国思想达二千年之久的国教地位。从此太学设立五经博士,教育专以儒经为内容,“幼童而守一艺,白首而后能言,安其所习,毁所不见,终以自蔽”(《汉书·艺文志》),“良家子弟之于六艺‘尔雅’,犹之乎西洋经院学者之于古希腊拉丁教条”④,“金马门、石渠阁、白虎观、鸿都门,‘服方领、习矩步者,委蛇乎其中’,这是活埋人性的中古道院的尊严所在”(同上)。除了控制从中央到地方的教育之外,当时儒教的国教化还表现在:第一,施政往往以“经义断事”,前述改元大事即是一例。甚至司法工作也有“引经断狱”的现象。第二,选用官吏,也以儒经为标准,以便于“祖传秘记,为汉家用”,以至于“大师众至千余人,皆禄利之路然也”。第三,天子亲与教义的制定。如宣帝甘露三年诏诸儒会石渠阁讲五经同异,帝亲称制临决;章帝建初四年会诸儒于白虎观,讲五经同异,帝又称制临决,结果产生宗教法典《白虎通义》;灵帝时定正“五经”文字,刻石于太学门外,以取正而不杂异。无独有偶,在当时的世界上与汉帝国双峰并峙的罗马帝国,为基督教成为国教打开大门的君士坦丁大帝,召集了历史上第一次主教大会——尼西亚公会议,亲临致词,运用自己的政治权力统一教义,制定了著名的“尼西亚信经”,以后又以皇帝名义颁发《新约圣经》定本,命细工巧匠制备五十部分发各地教会,以止息一直存在的争论!这两大帝国的统治阶级都经过了相当长时间的准备过程,在大致相同的时代,确立了各自国家中思想领域内的国教统治。⑤ 自此,儒教经典一直成为统治阶级的最高教条。从两汉时期的经学和谶纬之学,到魏晋时期以老庄解释儒经的玄学,从唐代排佛的“道统”说,到宋明兼融佛道的理学和心学,儒学的宗教特征在每一个阶段都有所发展,其理论也益发系统而完整,孔子更被推崇为圣人和教主。甚至连受到西方资产阶级思想影响而掀起变法运动的康有为,也认为“孔子创教”而且仍要从该教的经典中去寻找维新的理论根据。 对照前述每一项国教的特征和职能,儒教都是当国教之称而无愧的。它是由执政当局扶持而占据统治地位的;它控制了整个中国社会的思想,上自君王,下至村夫,都深受其纲常名教精神的濡染,“天地君亲师”牌位深入于穷乡僻壤,仁义忠孝主题渗透于小说民谣;它的官方地位由于科举制度(从唐以《五经正义》,为取士标准,到元以宋儒经注为取士标准,直到明清的八股文以《四书》、《五经》出题,以宋儒经注为据)而进一步加强,并成为教育事业的主导思想;在维护统治秩序方面,它通过“礼”的说教,起着“法”的镇压所望尘莫及的作用,因为这个“礼”是“从教化中养成的个人敬畏之感,使人服膺”(参见费孝通:《乡土中国》,第51~57页,1948年版);它构成了中国传统文化的主体和灵魂,加强了中国人的民族认同感,同时又在不同的程度上,以不同的方式排斥各种外来的宗教和意识形态(佛教不得不被它改造,甚至甚督教传教士也不得不迁就它)(由此而有所谓“中国礼仪之争”),维持了思想领域内的统一和专制;从董仲舒提出只有儒生才能做官,以至于“鸿都门学之士,至有封侯赐爵者”(《文献通考》,转引自侯外庐:《中国封建社会史论》),到隋文帝创设科举,以后有功名的儒生不但享有特权如秀才以上免役,生员无力纳赋,可以奏销豁免,举人以上犯奸不治罪,只“削职为民”。西方基督教教士在中世纪亦有特权。,而且对于国家的社会政治和精神生活发挥着重大的影响,简直可以说,构成古代中国统治阶级主体的,从经济上看是地主,从意识形态上看是儒生! 国教在世界历史上是十分普遍的现象,而且在历史时代上越往上溯就越普遍。以同一时期来看,在比较闭塞和保守的社会中,国教比较常见。当然,一种宗教的产生和流行,绝非统治者的一纸敕令所能造成,但是统治者的政治措施,却可以决定它能否成为国教,这就要看统治者是否认为它有利于自己的统治了。世界上几乎所有重要的宗教(世界三大宗教以及印度教、犹太教、神道教等)都有过成为国教的经历,儒教也不例外,因为它在封建时代既适合于小农生产的经济基础,又适合于宗法制的社会环境,因而是有利于中国封建统治秩序的巩固的。 四、中国历史上有“政教合一”吗? 关于“政教合一”以及介乎“神权政治”与“国教统治”之间的温和的“政教合一”的界说及特征,我们在第一节已经说过了,这里不再重复。但这里所说的“政教合一”,所指的是第一节所称的政教合一的“三种形式”之一的“温和的政教合一形式”,这是应该记住的。如果说前节所说的“国教统治”主要表现宗教作为思想上层建筑的职能,那么本节要谈的“政教合一”则主要表现宗教作为政治上层建筑的职能。在中古时期,不论是东方还是西方,封建统治者都常常宣扬君权神授,以神权巩固政权,政教合一是普遍的现象。所有的区别仅仅在于合一的程度和方式不同,而这种不同乃是各国的社会政治状况的不同以及宗教和意识形态状况的不同造成的。 第二节已经提到,夏商周三代的神权政治崩溃以后,比较温和的政教合一制度,在中国并未走下历史舞台,而以一种新的特殊的形式延续了二千年之久。这就是特殊的儒教与特殊的中国专制政治的结合。 中国封建国家的政治特征是君主专制,经济特征是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社会特征是以家族为单位的宗法制,而儒教的重农观念⑥和纲常伦理⑦,恰恰与这三大特征相适应。所以它与封建国家的结合,在逻辑上是必然的,在历史上是有基础的。 政教合一现象的考察,可以从以下五个方面来全面进行:政治指导思想,统治集团构成,教育制度,法律制度,基层统治。虽然儒教没有基督教那样的教会组织(其实其他宗教也都没有基督教那样的教会组织,但不能说它们就不是宗教),中国的封建国家与欧洲的封建国家也有很多不同之处,但是儒教与中国封建国家的结合即中国式的政教合一,在上述五个方面都有独特然而是鲜明的表现。在政治指导思想方面,中国历代封建统治者都以儒教为正统思想,从帝王到大小臣僚无不自幼诵读儒经,熟习纲常名教,以为治国之本。因为儒教神化封建政治,有利于他们的统治。董仲舒说:“王者承天意以从事”(《春秋繁露·尧舜汤武》),“受命之君,天意之所予也”(《春秋繁露·深察名号》);朱熹说:“法者,天下之理”(《朱子大全·学校贡举私议》),“宇宙之间,一理而已,……其张之为三纲,其纪之为五常,盖皆此理之流行,无所适而不在”(《朱文公全集·读大记》)。他们把封建政权、封建法律和封建的政治伦理规范都说成是“天意”或“天理”的结果,类似的君权神授的说法在儒教理论中是不胜枚举的。所以儒教倡言的“礼”,在统治者心目中,不只有道德的意味,而且有宗教的色彩,又不只有宗教的效能,而且有政治的功用。所谓“礼行于五祀而正法则焉。故自郊社祖庙山川五祀,义之修而礼之藏也”(《礼记·礼运》)。这个“礼”,不单是“礼教”,而且是“礼治”,是政教合一的“礼”。礼治是中国封建社会在政治上的一大独创,伏尔泰等启蒙思想家曾经为之倾倒。殊不知它不过是与欧洲形式不同的另一种政教合一,所以欧洲各国自称“基督教国家”以别于“异教国家”,而中国自称“礼义之邦”以别于“化外之邦”。 在统治集团构成方面,前节已经提到,从意识形态角度来看,中国封建社会的统治阶级由儒生构成。早自汉武帝采纳董仲舒的对策,把仕途与学儒结合起来之后,这种结构体制就大致定下来了。汉代的儒教以经学形式出现,政府从在太学学经的儒生中选拔官吏自不必说,更由于经学以师法家法相传,这种“思想界的基尔特制”(参见侯外庐:《中国古代社会史论》,《秦汉社会的研究》)由“累世经学”而“累世公卿”,由“士人”而“士族”,从朋比标榜,乡党品题,发展出汉魏的豪强高门,又发展为两晋的门阀世族,形成了隋唐之前统治阶级的主要部分。隋唐时期实行科举取士制度以后,中小地主的入仕使统治集团在经济等级上多样化了,但在意识形态上却更加单一化了。统治集团构成方面的政教合一更加紧密而稳定,而且制度化了。中国封建官场的这种特点,正好用得上这么两句话,叫做“谈笑皆鸿儒,往来无白丁”。 宗教与教育结合,是历史上政教合一现象的一大表现。在中国封建时代,这种结合的密切和稳定也是举世罕见的。这主要得力于科举制度。秦汉以前,私学繁荣,百家争鸣,政治上的多元与思想上的多元相得益彰。汉武帝采纳董仲舒对策,“诸不在六艺之科,孔子之术者,皆绝其道,勿使并进”,正是要用思想上的统一来巩固政治的统一。从此不论太学、郡国学、校、庠、序等等大小官学,还是广布民间的所谓私学,都以儒经为主要教学内容。所谓今文古文之争,也同统治阶级内部在朝与在野两大集团的争夺密切相连,从王莽到王安石利用古文经,从刘秀到康有为利用今文经,都说明那儒经好一似“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经过一段士族豪门垄断文化的时期之后建立起来的科举制度,更把儒教对教育的控制推向登峰造极的地步。由于科举是入仕的必经之途,因而科举的科目就成了封建教育这辆马车的驭者,使之永不离经叛道,而成为封建统治者得心应手的绝妙工具。唐太宗曾眼看着大批入选的儒生而喜不能禁,脱口而出:“天下英雄尽入我彀中矣!”这些“英雄”即封建国家的“栋梁”,正是万千莘莘学子的引路人。所以,此后一千多年中,官学也好,私学也好,多半是学经入仕的预备场所,“四书五经”的一统天下。 在法律方面,中国封建时代立法和司法的指导思想,是以纲常名教为核心的“礼治”⑧原则。从董仲舒根据“任阳不任阴,好德不好刑”(《春秋繁露·阴阳位》)而提出“德主刑辅”,到最有代表性的封建法典《唐律》的“一准乎礼”(《唐律疏仪·序》)、“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唐律疏仪·名例疏》),莫不如此。直到封建法统即将告绝之际,宣统皇帝还下谕声称“三纲五常”“实为数千年相传之国粹,立法之大本”(《新刑律修正案汇录》)。正因为如此,历代封建法律都只以“治民”、“治吏”为目的,从来没有治君之法,法自君出,狱由君断,皇帝特权凌驾于法律之上。汉武帝定儒教于一尊之后,儒教不但成为封建法律的理论基础,而且还渗透到法律运用和司法过程之中。隋唐之前,“引经决狱”、引经注律之风一度盛行,随着儒教经义的法典化,经学家也有兼而为律学家者,如马融,郑玄、杜预皆是。汉儒宣扬的阴阳五行四时之说,竟使“秋冬行刑”制度化。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儒教的宗法精神浸透了以家族为本位的中国封建社会的习惯法,形形色色的家法族规在社会上十分流行,尤以宋朝以后为甚。这些家法族规不仅对于家族成员具有巨大的约束力,而且得到国家承认,成为国法的重要补充。清末推行新政时,学贯中西的法学家沈家本主持修订新法新律,准备采用以个人为本位的现代原则取代以家族为本位的封建纲常,在张之洞等人指其“败坏礼教”、“违背君臣父子夫妇之伦”和“男女之别、尊卑长幼之序”的攻击下,仍然不得不凭靠“治国之道,以仁政为先”的儒教理论进行反抗,最后并以退让告终。总而言之,宗法观念、君臣等级和重德轻刑的儒教精神,指导封建立法达二千年之久,构成了中华法系的主要特征。这些特征有利于维护封建统治,却不利于商品经济和与之适应的“私法”的发展,特别在封建社会后期,更严重地阻碍了以商品经济发展为前提的资本主义经济的萌芽和发展。 封建时代的中国,是一个君主专制的世界大国。庞大的中国社会不是靠生产的高度分工和社会化联合起来的,那么,小农经济的分散的基层,与封建政治的集权的顶层,乡村与朝廷,是靠什么联结起来的呢?曰:士大夫与绅士。士大夫即在朝作官的士,绅士即在野乡居的士,士就是读书人,也就是儒生。作为士大夫的儒生,执行着国家机构的正式管理职能,作为绅士的儒生,执行着社会基层的非正式管理职能。没有后者在“天高皇帝远”、官吏和政令难于深入的穷乡僻壤,作为官僚机构的延伸和补充,用统一的礼教去提供并实施一定的社会规范,则人口如此众多、幅员如此辽阔的封建中国能维持如此长久的统一和稳定,那是无法想像的。一般说来,这些绅士虽非“鸿儒”、亦非“白丁”,他们往往有过科举功名或者宦游生涯,休闲或退任而乡居在家,身兼地主或者与地主关系密切,于是凭借政治、经济或文化的优势,在宗族和乡里享有一定的特权和威望,俨然“以师为吏”。举凡乡里的道德“教化”,宗祠祭祀,排难解纷,民事仲裁,都少不了他们。他们还充当征收赋税的媒介人、学校、道路、水利等公用设施的筹办人或主持人,地方志的编修者,甚至乡练民团的组织者或统率者。康熙皇帝曾颁发圣谕十六条,悬于直省学宫:“敦孝弟以重人伦,笃宗族以昭雍睦,和乡党以息争讼,重农桑以足衣食,尚节俭以息财用,隆学校以端士习,黜异端以崇正学、讲法律以警愚顽,明礼让以厚风俗,务本业以定民志,训子弟以禁非为,息诬告以全良善,戒匿逃以免株连,完钱粮以省催科、联保甲以防盗贼、解仇忿以重身命。”(引自《圣谕广训》)这真是儒生充当编外基层官吏,儒教为封建政治服务、二者完美结合的全面写照! 如果我们把儒教与基督教和伊斯兰教,把中国封建社会与欧洲封建社会和阿拉伯哈里发国家进行比较研究,就会发现,虽然这些不同的宗教,不同的社会有着不同的特征,它们的政教合一情况也有许多不同;但在上述五个方面,儒教的政教合一情况,同基督教,尤其是伊斯兰教的政教合一情况,在基本点上都是非常相似的。限于篇幅,这里不多说了。 五、几点佐证 有两个方面的问题同中国历史上的政教合一问题有关,所以这里不能不提及。但这两方面的问题涉及面太广,理应专文论述,这里只能简略地说几句,同时作为中国历史上政教合一现象的佐证。 第一方面的问题,是中国历史上儒释道三教的政治地位及其相互关系。第二方面的问题,是中国历史上宗教与被统治阶级或统治阶级在野集团的政治活动的关系。 统治阶级利用宗教为自己的政治服务,一是利用其出世因素,因为所谓出世可以转移人们对此世的注意,从而有利于巩固现存的社会秩序,于是出世本身就成了一种入世,成了“用退出政治来参加政治”(任继愈:《汉唐佛教思想论集》,第33页,1993年)二是利用其入世因素,因为任何宗教都有入世的因素,不过程度不同而已,这种因素可以表现为某种社会政治主张。由于同一种宗教的思想观念、情感体验、行为修持,尤其是社会政治主张,均因民族、阶级、阶层、职业集团以至个人的不同而不同,专制统治者对它的利用,仅以其在政治上有利于己,表现出顺从趋势为条件,倘有异己的倾向,则予以打击或排斥,即令对国教也不例外。 总的来看,封建中国的“国教”无疑是儒教,但是统治阶级的当权派为了自己的利益,或出于自身的偏好,或由于一时的政治需要,也有贬抑其至上地位,或者打击其异己派别等情事发生。前者如梁武帝之崇佛,隋文帝之贬儒,儒教的国教地位曾一度岌岌可危。后者如东汉党锢之祸,北宋新旧党之争,南宋义理派时势派之争,明代东林党案,清代禁立盟社和文字之狱,代表正统儒教思想的儒生或士大夫,都曾遭到排斥镇压。这些历史事件都有各自的社会政治原因,但它们也说明,即使对国教,专制统治者也要令其完全屈从于己,以为驯服工具,倘有利用经义教理同自己作对者,定要排斥打击,置“仁政”、“礼治”的祖传圣教于不顾! 从整个历史发展来看,佛道两教在中国没有儒教似的国教地位,统治阶级对之又拉又打的现象更为显著。佛教东来之初,统治阶级以为它能“助王政之禁律,益仁智之善性”《魏书·释老志》。,所以“莫不崇尚,亦我国家常所尊事也”(《魏书·释老志》)。佛教依附神仙方术而扎根,迎合魏晋玄学而发展,到南北朝时几有取代儒教而成为国教之势,隋唐时期更是盛极一时。这种发展,正是佛教方面的依附迎合与统治阶级的拉拢扶植相结合的结果。晋僧道安曾说:“不依国主,则法事难行。”(《高僧传》卷五,《道安传》)这句话已为随后的历史事实所证实。 由于“中国的佛教的势力远不能与欧洲中古时期基督教的权力相比”(任继愈:《汉唐佛教思想论集》,第29页),“佛教在中国不是唯一的宗教。因此,它的影响也有一定的限度”(同上)。综观中国封建社会,势力类似欧洲的基督教而占有统治地位的宗教,还是儒教。即令那位以多次“舍身事佛”闻名的梁武帝,一边舍身事佛,一边还为孔子立庙,置五经博士,下诏宣称:“建国君民,立教为首,砥身厉行,由乎经术。”所谓教者,儒教也,经者,儒经也。梁武帝之立佛教为“国教”,是“使儒家的社会伦理观点与佛教的迷信思想密切结合”(同上书,第26页),这位中国最典型的佛徒君主,也“不能用佛教来排斥儒学在政治上的地位”(范文澜:《中国通史简编》,第2编,第439页)。在中国的思想环境和政治环境下,佛教受到限制(计有分官设职,防止伪滥,限制立寺度僧,规定试经度牒制,沙汰僧尼等措施)甚至遭受打击是在所难免的。所谓三武一宗之灭佛,当然首先与佛教的经济,社会势力膨胀有关,但也同三教之彼此斗争有关。北魏太武帝和唐武宗灭佛,既有道士从中撺掇,又有禁斥“非圣之言”与“外方之教”之意。北周武帝灭佛,诏“禁诸淫祀,礼典所不载者”,后周世宗灭佛,诏禁“亲无侍养者”出家,二帝灭佛,乃为维护儒教,弘扬礼乐、维护纲常。至于历代士大夫之反佛议论,更多于同一目的。正如汤用彤先生所说:“及至李唐奠定宇内,帝王名臣以治世为务,轻出世之法。而其取士,五经礼法为必修,……科举之制,遂养成天下重孔教文学,轻释氏名理之风,学者遂至不读非圣之文。”(汤用彤:《隋唐佛教史稿》,第39页,中华书局,1982年) 道教在中国历史上亦有类似遭遇。原始道教曾为农民起义的动员和组织形式,故遭受封建统治者压制。东晋以后与纲常名教相结合而产生的贵族道教,则受到统治者的扶持拉拢。但综观中国历史,除了在北魏太武帝、唐武宗、宋徽宗、明世宗等几个皇帝统治下,一般而言,道教都未能上升到统治性意识形态的地位。道教与佛教互争,各有胜负,但二者均常同受儒教排挤而受挫。按范文澜先生的说法,儒释道三家的关系,大体上,儒对于佛,排斥多于调和,佛对于儒,调和多于排斥。佛与道互相排斥,儒对道不排斥也不调和,道对儒有调和无排斥。这话不用于思想理论方面而用于政治关系方面,颇有道理。这种关系也是儒教在中国历史上享有实际上的“国教”地位的有力佐证。 前曾提及,广义的政教关系,还应包含非体制化的、异端的宗教与被统治阶级的、在野的政治之间的关系。除此之外,还应包括非国教的宗教与政治的关系。以及宗教与某些历史发展关头的政治变革运动的关系。这些方面的关系也非常复杂,我们在此且把它归纳为三种具体表现形式,即人民起义的宗教外衣,异端运动的社会实质,与宗教改革的政治内容三种类型。在中国历史上,这三种类型都有其特殊的表现,它们从另一个侧面佐证了中国封建社会的政教合一现象。恩格斯说过:在封建时代,“一切革命的社会政治理论大体上必然同时就是神学异端。为要触犯当时的社会制度,就必须从制度身上剥去那一层神圣外衣。”(《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7卷,第401页)中国封建时代也不例外,由于社会政治制度中一直包含政教合一的成分(在绝大多数情况下是儒教与封建政治的合一),这种制度的身上一直披着那层“神圣外衣”。所以反对这种制度的人民起义,在用“批判的武器”为“武器的批判”开路之时,在“剥去那一层神圣外衣”的时候,也往往戴上一副神圣的手套,用种种宗教或迷信的方式作为宣传和动员组织的手段,这是从陈胜起义、黄巾起义、孙恩起义、法庆起义、母乙起义、方腊起义、钟相起义、王念经起义、红巾起义到太平天国起义的历史,都一再证明了的。 以上提到的农民起义,基本上都是利用非国教的宗教为自己服务的,这当然具有同统治阶级利用国教相对抗的性质(例如洪秀全的这种对抗就是十分自觉的)。中国历史上还有不少农民起义,利用了儒教理论中“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民贵君轻”等说法,打起“除暴安良”、“替天行道”的旗号以为号召,这些起义被正统儒生和封建统治者诬为“离经叛道”、“犯上作乱”,起义者的主张被视为异端邪说。这种现象也是中国封建社会政教合一的一个证明。正是由于一种宗教的正统理论受到统治者支持,正统教派或教内权威在该教流行的国家内与世俗当局关系密切,并借助政权力量压制非正统的思想或教派,所以一种宗教的异端才会与被统治阶级联系在一起,才会成为带有浓厚社会政治性质的、被统治阶级或统治阶级在野派(或反对派)的运动。嵇阮之流菲薄周孔,被斥为“非圣无法”,反映出寒门庶族地主与门阀士族地主之间的社会矛盾,以及曹氏与司马氏之间的政治斗争;康梁之辈维新变法,被指为“灭圣经”、“乱成宪”、“堕纲常”、“无君上”,反映了资产阶级与封建地主阶级之间的社会矛盾,以及改良派与顽固派之间的政治斗争。而中国历史上形形色色的民间宗教和秘密宗教,往往是儒释道三教异端的大杂烩,也往往成为农民起义的组织形式。总之,既然政教合一使得正统宗教与统治阶级的政治结下了不解之缘,那么,受正统宗教压制的异端与受统治阶级压制的被统治阶级的政治,必然也会产生或多或少,或隐或显的联系。这正是统治阶级在政治上和思想上双重控制的必然产物。 一般的政教关系不能不涉及宗教改革所具有的社会政治内容。提起这个问题,人们经常想到的是16世纪欧洲的宗教改革运动。不少人宁可大谈公元前15世纪末到14世纪初的埃及法老阿蒙霍特普四世的宗教改革,或者藏族僧人宗喀巴的宗教改革,就是不谈中国汉族历史上的宗教改革,似乎这种事情与中国无缘一般。 上层建筑要适应经济基础,意识形态要适应社会状况,宗教不例外,中国汉族的宗教当然也不例外。当生产力的发展造成了与社会上层建筑的矛盾时,上层建筑包括宗教就必然发生变革;在宗教与政治紧密结合的情况即政教合一的历史条件下,宗教的变革必然带有政治内容或具有社会政治的作用。如前所述,中国既有自己的传统宗教,就必然有宗教的变革(不论当时有没有“宗教改革”的名称⑨),既有政教合一的现象,其宗教变革就必然其有社会政治的内容。 殷商时代产生了“帝”的观念,它统御原来各部族的种种自然神和社会神,超越了民族界限而又与殷人有特殊关系,这既反映出殷族与被征服各族的统治与被统治的新关系,又是原先各族分散的神灵崇拜不适应新的统一王国需要的结果。周灭商以后,不但上帝的称号增加了许多,而且出现了系统的天命观,上帝的神性大为扩展,上帝在道德和政治上的权能也加强了。商王与上帝并无血缘关系,只在死后才“宾于帝”之左右,而周王则被说成“天子”,所谓“有王虽小,元子哉”(《书·召诰》),“昊天其子之”(《诗·时迈》)。周公“以德配天”,把天帝的神性与社会道德和政治制度(周礼)更密切地结合起来。周朝统治者又制定了一整套宗教祭祀方面的“庙制”。这些做法,旨在使当时的宗教在维护王朝纲纪,驯服天下万民方面更好地发挥作用。总之,殷代夏和周灭商之后的宗教变革,正是政治上的“汤武革命”在意识形态上的反映。假如我们承认,汉武帝摒弃汉初占统治地位的黄老之学,罢黜百家,独尊含有大量神学和迷信、天命色彩浓厚的“儒术”⑩,设立官方的五经博士,实行思想统治,确实算得上意识形态领域(宗教在这个领域内占统治地位)的一项重大变革的话,那么,这至少可以算是类似宗教改革的一种措施。这种改革措施具有深刻的社会根源(黄老无为之说不利于积极的统治,学派纷争有碍于控制人民的思想),明显的政治作用(调整统治阶级的思想,巩固君臣上下尊卑的秩序,为统治集团培养思想统一的“人才”,使封建统治带上神圣的光圈),以及深远的历史影响(有利于国家的巩固和统一,不利于学术思想的发展,等等),这也是毫无疑义的。类似地,王莽把古文经学扶上官方地位,刘秀取消古文经博士,复立今文经博士,隋朝创兴科举制度,唐朝颁布《五经正义》用于科举取士,对这些重大的措施也可以从宗教改革角度作出分析。除此之外,寇谦之在朝廷支持下“清整道教,除去三张伪法”,佛教禅宗“呵佛骂祖”,主张“即心是佛”,元代蒙古皇室大力推崇喇嘛教,这些事件不无具有宗教改革的性质,并且具有各自不同的或深或浅的社会根源,或大或小的政治作用,或好或坏的历史影响,于此不再赘述。 总而言之,不论是根据理论进行分析,还是根据事实进行归纳,不论是从正面,即从政教合一的三种形式来观察,还是从侧面,即从儒释道三教的政治关系来观察,甚至从反面,即从宗教与被统治阶级政治的关系来观察,都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在中国历史上,政教合一的确是存在的;在中国封建社会的大部分时间里,这种政教合一,就是儒教与封建专制政治的结合。
比较文学研究论文:试论比较文学的“超文学研究” 一、“超文学研究”的性质及与“跨学科研究”的区别 我们所说的“超文学”研究方法,是指在文学研究中,超越文学自身的范畴,以文学与相关知识领域的交叉处为切入点,来研究某种文学与外来文化之间的关系。它与比较文学的其它方法的区别,在于其它形式的比较文学是在文学范畴内进行,而“超文学研究”是文学与“外来文化”的关系的研究 这里所说的“超文学研究”与已有的大量比较文学学科理论著作中所说的“跨学科研究”,并不是一回事。 什么是“跨学科研究”呢?我国现有各种比较文学学科著作对“跨学科研究”的解说,大都全盘接受了美国学派所倡导的“跨学科研究”的主张,认为“跨学科研究”是比较文学研究的组成部分。通常的解释是:“跨学科研究包括文学与其它艺术门类之间的关系研究,文学与社会科学、人文科学之间的关系的研究以及文学与自然科学之间的关系的研究”。不过,我们在认可“跨学科研究”是比较文学的一个组成部分之前,首先必须解答这样的问题:第一,“跨学科研究”是所有科学研究中的共通的研究方法,抑或只是文学研究中的研究方法?第二,“跨学科研究”是文学研究的普遍方法,还是文学研究中的特殊方法(只是比较文学研究才使用的方法)? 对于第一个问题,众所周知,“跨学科研究”是当今各门学科中通用的研究方法,并不是文学研究的专属。科学的本意就是“分科之学”,分科就是一种分析,然而光分析还不行,还要“综合”,而“跨学科”就是一种综合。自然科学中的数、理、化、生物、医学等学科的研究,往往必须“跨学科”,以至产生了“物理化学”、“生物医学”等新的跨学科的交叉学科。在人文社会科学的跨学科研究中,也有“教育心理学”、“教育经济学”、“历史哲学”、“宗教心理学”这样的跨学科的交叉学科。在许多情况下,需要人文科学、社会科学、哲学、自然科学的跨学科研究,才能解决一个问题。如我国最近完成的“夏商周断代研究”的课题,就是历史学、考古学、文字学、数学、物理学、化学、文艺学等跨学科的专家学者联合攻关的结果。 对于第二个问题,回答也是肯定的:“跨学科研究”是文学研究的普遍方法,而不是只有比较文学研究才使用的方法。“文学是人学”,一切由人所创造的学问,都与文学有密切的关联,这是不言而喻的。而研究文学势必要“跨进”这些学科。例如,我国读者最熟悉的恩格斯对巴尔扎克创作的评价。恩格斯从经济学、统计学看问题,这就使文学与经济发生了关系;从阶级分析的角度谈到了巴尔扎克与传统贵族阶级和新兴资产阶级的态度,这就使文学与社会学发生了关系;又谈到巴尔扎克对法国风俗史的描绘,这就使文学与历史学发生了关系。可见,文学评论与文学研究,势必会不断地涉及到纯文学之外的各种学科——人文科学、社会科学、自然科学。然而,虽然恩格斯评论巴尔扎克的时候跨了学科,我们也决不能把恩格斯对巴尔扎克的评论视为“比较文学”。再如,我国研究《红楼梦》的“红学”,王国维的研究角度是叔本华的悲剧哲学,俞平伯等“索隐派”用的是历史考据学的角度与方法,等人用的是马克思主义的阶级分析方法,现在更有很多人从宗教学的角度研究《红楼梦》与佛教、道教的关系,从精神分析学的角度研究《红楼梦》之“梦”及人物的变态心理,从性学角度研究男女两性关系,从医学角度研究林黛玉等人的病情和药方,从政治学的角度研究《红楼梦》与宫廷政治,从经济学的角度研究《红楼梦》中的经济问题,从语言学角度使用计算机统计《红楼梦》中的用字用词规律。《红楼梦》的研究成果,绝大部分是“跨学科”的。然而,我们可以因为红学研究都跨了学科,就把“红学”划归到比较文学学科中来吗?当然不能!凡有一些文学研究经验的人都有这样的体会:一旦提笔写文章,就会自觉或不自觉地“跨学科”,“一不小心”就“跨了学科”。对文学研究来说,最容易“跨”的,是社会学、心理学、艺术学、哲学、宗教学、民俗学、历史学等。有很多文学研究的文章,仔细分析起来,就跨了许多的学科。前些年文学研究和评论界提倡的“多角度、多层次、全方位”地观照作品,其实质就是提倡用“跨学科”的广阔视野来研究文学现象,而不能一味胶着于某一学科的视角。可见,如果我们单从“跨学科”来看问题,则大部分文学评论、文学研究的论著和文章,特别是有一定深度的论著和文章,都是“跨学科”的,然而,我们能把这些文章都视为“比较文学”的成果吗?都视为比较文学研究吗?当然不能!文学研究,除了纯形式的文本研究(像当代英美有些“新批评”理论家所做的那 样,尽管纯粹的形式的、纯文本的研究极难做到“纯粹”)之外,即使纯粹的字句分析那也是跨学科的——从文学“跨”到了语言学,更不必说字句和形式之外的研究了。可见,“跨学科”是文学评论的文学研究中的共同途径和方法。文学与其它学科的这种“跨学科研究”,甚至形成了若干新的交叉学科,如“文艺心理学”、“文艺社会学”、“文艺美学”、“文学史料学”等。但是,恐怕很少有人赞成把“文艺心理学”、“文艺社会学”或“文艺美学”等看成是“比较文学”,尽管它们是文学的“跨学科研究”。 因此,我们在学科理论上必须明确:跨学科的文学研究必须是同时又是跨语言、跨文化、跨民族的研究,那才是比较文学,才是我们所说的“超文学”的研究;单单“跨学科”不是比较文学。例如,在宗教与文学的跨学科研究中,研究佛教与中国文学、基督教与中国文学、伊斯兰教与中国文学的关系,是比较文学的研究,因为佛教、基督教、伊斯兰教对于中国来说,是外来的宗教,这样的跨学科研究同时也是跨文化的研究,属于比较文学研究;而关于中国本土宗教道教与中国文学的关系的研究,还有某一国家的政治与该国家的文学的关系研究,某一国家的内部战争与文学的关系研究等,都不是我们所说的比较文学的“超文学研究”。这种研究没有跨文化、跨国界、跨民族,这只是一般的跨学科研究,而不属于真正的比较文学研究。在这里,“跨语言、跨文化、跨民族、跨国界”应该是比较文学学科成立的必要的前提。换言之,有些“跨学科”的文学研究属于比较文学——当这种研究是“跨语言、跨文化、跨国界”的时候;而另一些“跨学科”的文学研究则不一定是比较文学——当这种研究没有“跨语言、跨文化、跨国界”的时候。总之,比较文学的“超文学研究”,是将某些国际性、世界性的社会事件、历史现象、文化思潮,如政治、经济、军事(战争)、宗教哲学思想等,作为研究文学的角度、切入点或参照系,来研究某一民族、某一国家的文学与外来文化的关系。这里应该特别强调的是与文学相关的有关社会文化现象或学科领域的“国际性”。 可见,我们不使用“跨学科”或“科际整合”这样的概念,而是使用“超文学”这一新的概念,是表示不能苟同美国学派在这个问题上的看法,尽管这种看法已经为不少人所接受。使用“超文学”这一概念,有助于对漫无边际的“跨学科”而导致的比较文学学科无所不包的膨胀和边界失控加以约束。它可以提醒人们:“跨学科研究”是所有科学研究中的共通的研究方法,也是文学研究的普遍方法,因此,我们不能把“跨学科”研究等同于“比较文学”。 二、“超文学研究”的方法及适用范围 现有的比较文学学科理论的教材和专著,绝大部分都在“跨学科研究”的专章中,列专节分别论述文学与其它艺术、文学与哲学、与历史学、与心理学、与宗教、与自然科学之间的关系。诚然,搞清这些学科之间的关系对于跨学科研究是必要的。但是,这些只是文学与其它学科的关系研究,是一般的跨学科研究的原理层面上的东西,还不是我们所指的“超文学”的比较文学研究。比较文学的“超文学研究”方法,不是总体地描述文学与其它学科的一般关系,而是要在一定的范围内,从具体的问题出发,研究有关国际性、全球性、或世界性的政治事件和政治运动、经济形势、军事与战争、哲学与宗教思想等,与某一国家、某一地区、某一时代的文学、甚或全球文学的关系。“超文学”的研究,就是在这个基础上、在这个前提下建立自己的方法,确定自己的适用范围的。 同“跨学科”的研究相比,比较文学的“超文学研究”方法的范围是有限定的,有条件的。与文学相对的被比较的另一方,必须是“国际性的社会文化思潮”或“国际性的事件”。这是比较文学“超文学研究”得以成立的前提和基础。什么是“国际性的社会文化思潮”或“国际性的事件”呢?“国际性的社会文化思潮”或“国际性的事件”不同于所谓“学科”。“学科”本身是抽象的、人为划分的东西,“学科”是科学研究的范围与对象的圈定,而不是科学研究的对象与课题本身。而“国际性的社会文化思潮”或“国际性的事件”可以被划到某一学科内,但它存在于一定的时空中,是具体的而不是抽象的东西。例如,对文学影响甚大的弗洛伊德主义,可以划归“心理学”或“哲学”学科,但弗洛伊德主义作为“国际性的社会文化思潮”,又不等于“心理学学科”或“哲学学科”;“第二次世界大战”是我们所说的与文学关系密切的“国际性事件”之一,可以把“第二次世界大战”划到“军事”学科,但它显然不等于“军事”学科。比较文学的“超文学研究”,所涉及到的正是这种具体的“国际性的社会文化思潮”或“国际性的事件”。它们不是被圈定的学科,而是在一定的时空内有传播力、有影响力的国际性的思潮与事件。这些思潮和事件大体包括政治思潮、经济形势、跨国战争、宗教信仰、哲学美学思潮等。在这样的界定中,自然科学作为一个学科与文学学科的关系,不在“超文学研究”方法的适用范围之内。而与自然科学有关的、具有传播力的国际性思潮,如唯科学主义思潮与文学的关系等,则属于比较文学的“超文学研究”的范围。 例如,在政治与文学的关系的研究中,我们可以研究二十世纪三十年代的所谓“红色三十年代”的共产主义政治思想对欧美文学、对亚洲文学乃至整个世界文学的影响。那时,以共产主义为理想的左翼政治思潮,极大地改变了那个时代世纪文学的面貌,而且,左翼政治思潮从欧洲、俄苏发源,迅速地波及了包括日本、朝鲜、中国、印度、土耳其等在内的亚洲国家,并影响到文学,形成了文学史上所说的颇具声势的“无产阶级文学”。同样的,六十至七十年代中国的“”运动,不仅对国际政治本身产生了影响,而且对于不少国家的文学也产生了影响。在美国、在英法等欧洲国家,在日本,甚至在黑人非洲的一些国家,都出现了呼应中国的“”的“文学作品”,出现了规模不等的青年人的“造反文学”,出现了歌颂的诗歌;相反地,在美国等西方国家,也出现了反对中国“”的文学作品。另外,虽然有些政治事件并没有国际性的影响,但对比较文学而言也有价值。如,二十世纪后半期的社会主义国家,都出现了对党和国家领导人歌功颂德的文学,在政治意识形态上具有深刻的相似性,很值得进行超文学的比较研究;在二十世纪五十至八十年代的所谓“冷战”时期,在某些敌对国家出现了具有强烈冷战色彩的文学,如中国、朝鲜、越南、古巴等国家的“反美”文学,中国的七十年代大量出现的“反对苏联修正主义”的文学,作为政治与文学的“超文学”的比较文学研究,都相当具有研究价值。但是,上述提到的这些课题,目前的研究均非常薄弱。在我国,艾晓明博士的博士论文《中国左翼文学思潮探源》[1]是研究三十年代中国左翼文学与国际共产主义政治及国际左翼文学的不可多得的力作。而上述其它方面的研究,则基本是空白。 在国际经济形势与文学的“超文学”比较文学研究中,也存在着许多诱人的研究课题。例如,历史上的经济活动、商业活动对文学的影响,商人在文学的国际传播中的作用,如古代的“丝绸之路”是闻名的连接东西方重要的国际商业、经济通道,“丝绸之路”的经济活动对中国西北少数民族、对中东地区乃至古罗马帝国文学有何影响?是人们感兴趣的问题。而描述“丝绸之路”的各国文学作品,也非常值得加以收集整理和系统研究。在古代文学中,反映经济活动的作品有不少,如阿拉伯的故事集《一千零一夜》,大部分故事以商人为主角,以商业活动为题材,我国阿拉伯文学专家郅溥浩先生在其专著《神话与现实——〈一千零一夜〉论》[2]中,有一专节,从国际商贸的角度,对《辛伯达航海旅行的故事》做了独到的分析,并把它与中国的“三言二拍”中的有关作品做了比较,是经济与文学的“超文学研究”的成功的例子。日本 十七世纪的作家井原西鹤的作品中,有一类小说称为“町人物”,即经济小说,笔者曾在《井原西鹤市井文学初论》[3]中,以当时的东西方经济状况为大背景,对他的经济小说作了分析。到了现代社会,经济与文学的“联姻”现象越来越突出,例如法国十九世纪大作家巴尔扎克,被英国作家毛姆称为“认识日常生活中经济重要性的第一个作家”(毛姆《巴尔扎克及其〈高老头〉》);马克思也认为巴尔扎克在其作品中所提供的经济材料,比那些职业的经济学家?统计学家还要多。在现代世界中,经济的全球化对各国文学的影响,越来越成为全球化的文化现象。如1929年的那场世界经济危机就在中国文学中留下了印记,茅盾、叶圣陶、叶紫等在三十年代初写作的反映农村凋敝商人破产的作品,都以当时的世界经济危机作为大背景。九十年代亚洲金融危机对亚洲各国、对我国的港台地区的文学,产生了一定影响。七十年代以来,在日本文学中产生了“经济小说”、企业商战文学这种类型,并影响到了我国的香港、台湾地区的文学。看来,商品经济与文学活动、文学作品的商品化等问题,已经成为比较文学“超学科”研究中的重要课题。 文学与战争、与军事的关系,历来密不可分。古代世界文学的史诗,是以描写部族之间、民族之间的血腥战争为基本特征的。可以说,没有战争,就没有史诗,而这些战争往往是“跨民族”的、没有国界的战争。到了现代,除了一个国家的内战之外,所有大规模的战争都是国家与国家之间、民族与民族之间、或国际集团与国际集团之间的战争,因此,战争本身往往就是“跨国界”的人类行为,战争对文学的影响也往往是跨越国界的影响。从战争、军事的角度来研究文学现象,很多情况下就是揭示战争与文学关系的“超文学研究”。特别是二十世纪上半期的两次空前规模的世界大战,对作家的文学创作所产生的刺激是空前的。可以说,两次世界大战导致了二十世纪“战争文学”的繁荣。要深入研究以世界大战为背景、为题材、为主题的“战争文学”,就必须立足于战争与文学的关系,在“战争”与“文学”之间,在不同的交战国之间,找到独特的契合点、交叉点和问题点。一方面,研究战争及战争史的学者,应该重视并充分利用“战争文学”这一不可替代的材料,重视战争文学所特有的对战争的形象、细致的描写,以补充战争史文献的缺欠和不足;另一方面,研究文学的学者,面对战争文学作品,不能只逗留在作家作品的审美分析、人物性格的分析、作品形式与技巧的分析等纯文学层面,而必须研究战争与作家的立场与观点,例如作家的民族主义、爱国主义思想,人道主义思想,抑或是作家的法西斯主义思想,作家的好战态度与反战态度;必须研究战争与作品的人物形象,战争与作品中的人性、战争与审美、战争与文学的价值判断等问题。但是,在目前的文学研究中乃至比较文学研究中,关于战争文学的“超文学”的研究,还很少见,还没有被展开。笔者的《“笔部队”与侵华战争——对日本侵华文学的研究与批判》[4]一书,是战争与文学的“超文学”比较文学研究的一个尝试;倪乐雄的专题论文集《战争与文化传统——对历史的另一种观察》[5]中的有关论文,如《武亦载道——兼谈儒文化与战争文学》?〈诗经〉与〈伊利亚特〉战争审美背景与特征之比较》等,从中外文化比较的开阔视野,成功地展开了中外战争文学的比较研究。但是,迄今为止的大多数研究战争文学的论文和著作,还都局限于“战争题材”本身,局限在国别文学内部。这种研究也有战争与文学的“跨学科”意识,但是,却往往没有把视野进一步扩大为跨国界的、跨文化的广度,因而它还只是一般的“跨学科”的研究,还不是真正的“超文学”的比较文学研究,另一方面,将反法西斯主义文学作为一种世界性的文学现象进行总体的比较的研究,就很切合战争与文学的“超文学”研究的途径;同样,对日本、德国、意大利等国的法西斯主义文学的研究,也必须具有跨国界的世界文学的总体眼光。对中国的抗日文学的研究,仅仅站在中国文学和中国文化内部还不够,还必须有自觉的中日文化的比较意识,必须将中国的抗日文学与日本侵华文学置于一个特定的范围,进行必要的对比,研究才可能深入。 宗教是最具有国际传播性的一种文化现象。文学与国际性的宗教的“超文学”的研究,其目的在于揭示宗教与文学之间的相互影响和彼此共生的关系。这种研究有两个基本的立足点。其一,是在宗教中看文学,所谓“在宗教中看文学”,就是立足于宗教,去寻找和发现宗教如何借助文学,如何通过文学来宣道布教。其研究的对象主要是宗教性的文学作品,亦简称“宗教文学”。如起源于印度、流传于亚洲广大地区的佛教文学,包括本生故事、佛传故事等;起源于犹太民族,而流传于全世界的圣经故事、圣经诗歌等。其二,是在文学中看宗教。所谓“在文学中看宗教”,就是立足于文学,看作家如何受到宗教的影响,作家如何借助宗教意象、宗教观念、宗教思维方式来构思作品、描写人物、表达情感和思想。这两种不同立足点的研究,目的都在于揭示外来的宗教文化如何影响和作用于文学。在以往的比较文学研究中,文学与外来宗教的比较研究受到了重视,涌现出了大批的成果。在我国,关于印度传来的佛教对中国文学的影响的研究,已经相当广泛和深入了。在二十世纪二十年代后,就陆续有梁启超、鲁迅、胡适、陈寅恪、许地山、季羡林、赵国华、孙昌武、谭桂林等重要的研究家。他们的研究成果表明,佛教及佛教文学对于激发中国作家的想象力,对于志怪小说、神魔小说的形成,对于汉语声韵的发现及诗歌韵律的完善与定型,起了重要的作用;而佛经的翻译,对于大量印度民间故事传入中国,对于引进和丰富中国语言中的词汇、语法,对于文言文体的通俗化,也起到了重要作用。关于基督教与中国文学‘特别是与二十世纪中国文学的关系研究,近年来也取得了相当的进展,光这个课题的博士论文,就出版了五六种。伊斯兰教与中国文学的关系,特别是与我国的回族和维吾尔族等西北部少数民族文学,也有深刻的联系。近来面世的马丽蓉著《二十世纪中国文学与伊斯兰文化》[6]在这个问题的研究上具有开拓性。 哲学与文学的关系也特别的紧密。外来哲学思想对某一本土文学的影响和渗透,可以改变本土作家的世界观,可以影响作家对世界、对人生及文艺的认识角度与方法,从而使作家的创作呈现出更为复杂的面貌。在比较文学的“超文学”的研究中,外来哲学思想与某一本土文学的关系,有大量的课题需要研究。如,在东亚文化区域中,中国的哲学思想曾影响到了日本、朝鲜和越南等国。中国的老庄哲学的自然、无为的观念和儒家哲学中的忠孝观念等,对日本历代文学都产生了一定的影响。中国晚明时期的“实学派”的哲学思想影响到了朝鲜,使朝鲜产生了“实学派”文学。对阿拉伯文学造成很大影响的“苏菲主义”神秘哲学,受到了印度的吠檀多派哲学和欧洲的新柏拉图主义哲学的影响。二十世纪以来,西方哲学思潮对东方文学的影响特别明显。如尼采的“权力意志”及“超人哲学”,弗洛伊德主义、马克思主义、存在主义哲学等,在东方文学中,或引发了相关的文学思潮,或出现了相关的文学流派,或出现了表现相关哲学思想的作品,或促进了文学批评观念与方法的变革。应该说,二十世纪东方各国的先锋派的文学,无一不同西方的哲学思潮有关,换言之,外来哲学思潮是东方现代文学发展嬗变的重要的外部推动力之一。 看来,作为比较文学的基本方法之一,“超文学研究”在谨慎规定自身的同时,也可以在许多丰富的、有价值的研究领域中得到广泛的应用。 比较文学研究论文:中韩近期比较文学研究 在东方比较文学领域中,中韩近代文学研究部分是一片“净土”,尤其是中韩近代新小说研究领域受到了长期的冷遇。虽然中韩新小说具有非常重要的研究价值,但是到目前为止,尚未出现比较系统的研究着作。韩国文学专家赵杨的《中韩近代新小说比较研究》(以下简称《中韩新小说》)一书的问世,意味着填补了中韩近代文学研究方面的空缺。尤其对于中韩近代新小说研究而言,具有开垦意义。作者先从整体上把握了中韩新小说的特点,在此基础上,比较分析了两国的具体的作品———勾勒出中韩两国新小说的发展轨迹,这是本书中的亮点。《中韩新小说》无疑为中韩近代比较文学研究提供了新的生长点。中韩近代时期的小说发生了“新”的变化,正如康有为说:“四千年中二十朝未有之奇变。”[1](P288)随着人们意识的开化,具有了“从乡下人到国人到世界人”[2](P1217)的眼光,逐渐形成了“世界”及“世界文学”意识。 中韩近代新小说的发展历程也是如此,我们清楚地看到中韩的小说观念、文体、叙事方式及新小说与传统小说的关系等方面都受了外国小说的影响,不仅如此,中韩两国近代新小说发展也有影响关系,又有各自新小说的特点,因此,本题具有一定可比性。全书有“中韩新小说的萌芽”、“中韩新小说的历程”、“中韩新小说观念和形成的变化”、“中韩新小说个性与共性的内外因素”、“承前启后的中韩新小说”共5章,着者借鉴了中韩两国文学研究成果及其研究角度,书中指出:“中国学者惯于在新小说中寻找现代小说的源头,而韩国学者喜欢挖掘新小说从传统中承继了什么,一个向前看,一个回头看,似乎在打通整个小说史的研究中都没能做到两者兼顾,这也是双方需要相互借鉴之处”。与此同时,着者还利用比较文学的平行研究方法,结合宏观比较文学的视角,揭示出了中韩两国的近代新小说的形成、发展及其思想上的特点、艺术上的特色等诸多问题。为我们清晰地整理、概括、分析出了中韩近代新小说历程足迹。《中韩新小说》对于新小说类型方面有新颖的见解,着者主要论述了政治小说、社会小说、言情小说共三个方面。 《中韩新小说》的研究对象新小说这一小说形式大致诞生于19世纪末20世纪初,着者认为:“中国新小说开始于1902年《新小说》杂志创刊、止于五四小说兴起;韩国新小说起于1906年李人稙《血之泪》的发表、止于1917年李光洙的《无情》,时间上大体相当”。从上述时间来看,中韩两国的新小说“出现盛行退潮”只不过用了11年(韩国)、17年(中国)的时间,可以说,中韩新小说在近代文坛上是“昙花一现”式的。在这短短十几年间之所以出现新小说这一小说形式,是与中韩两国的近代小说观念变化有关,而其观念的变化来缘于两个原因:一个是外部因素的“冲击”,一个是小说自身发展的规律。外部因素中,以梁启超对韩国近代文学家的影响为甚。着者在第二、三章的部分章节做了详细的论述。例如:梁氏的《译印政治小说序》(1897年)、《论小说与群治之关系》(1902年)等一系列主张“小说界革命”的文章影响了韩国近代文人申采浩的《近今国文小说着者之注意》(1908年)、《小说家的趋势》(1907年)的小说观,和李海朝的《自由钟》(1908年)等作品———分别产生以下的小说观:“小说之国民之魂”、“小说是先导国民的精神”和“批判旧小说”等等。 他们都受到了梁氏的“小说界革命”的影响,注重和强调小说对民众的教化作用。虽然这些功利主义的文学观忽视了文学作品该具有的“审美感”,但是,从近代小说观念变化的角度来看,这还是可以理解的。而且这与此后产生种种的“新小说”有着重要的联系。由此可见,带启蒙意识的政治小说,如:中国的《新中国未来记》《狮子吼》等对于韩国的《自由钟》《禽兽回忆录》等开了中韩新小说的先河作品具有一定的启迪,梁氏《新中国未来记》倒叙的手法对韩国新小说的影响也非常深远的,可见,中韩近代新文学之间也存在一定的关联。接着,着者在《中韩新小说》第二章第二、三节中,对中韩社会小说和言情小说提出了独到的见解。政治小说这一小说形式慢慢退出中韩近代文坛之后,新小说中的社会小说逐渐占了上风。众所周知,中韩两国的社会小说之所以有不同之处,是因为受到各自传统文学的影响。着者认为:“韩国的社会小说《鬼之声》《雉岳山》《鬓上雪》等也都反映了新教育、反迷信、两班贵族的没落等(社会现实),可以说融入了一些近代化的元素,洋溢着对旧道德、旧制度的批判,但仍然沿袭了一些惯用的传统小说主题,如妻妾争端、继母虐子等,围绕着家庭问题展开社会批判。 而中国以清末四大小说为代表的社会小说对《儒林外史》的借鉴则是非常明显的,都自觉、不自觉地把揭示某种社会弊端作为小说的创作中心,由种种社会问题直接构成情节矛盾,引领读者进一步认清面对的黑暗和无奈”。同样的,在中韩近代文坛上,稍晚出现在中韩的作为新小说的言情小说也具有了各自的特点。中韩两国的言情小说都对“婚姻爱情”自由恋爱等进行了新的探讨。但是,中国的言情小说常常是“郎才女貌”式的恋爱观的模式,而韩国的言情小说结局也没能摆脱“大团圆”的俗套。如上所述,通过两国的社会小说和言情小说澄清了各自的特点。如果将政治小说和社会小说、言情小说做比较的话,不难发现,后者大大强调了其“娱乐性”和“商业性”。鉴于此,着者有一段精辟的论述:“此时的小说观念价值取向是政治思想的启蒙宣传和社会问题的揭露,小说的审美需要和人物情节等的安排都是次要的。当制约小说观念的政治因素消弱之后,小说又回到它的本色中来,消遣娱乐功能得到了强调。这一时期的中韩新小说不再是单纯的政治附属品,小说家们开始注意小说自身独特的价值和艺术特征,追求形式的创新,两国小说从注重政治性转向注重艺术性。” 可想而知,新小说经历的种种历程,亦遵循着社会的发展规律,政治小说、社会小说、言情小说粉墨登场。在强调真实历史地写作的时期,政治小说应韵而生,而在随后的发展中,社会及读者对于其观赏性、艺术性、生活性的作品呼声日涨,对于新小说的进步,言情小说的出现可谓是众望所归。从此,中韩新小说的主题慢慢与通俗性、娱乐性靠拢,这虽与有近代出版媒体商业性操作分不开,但不可否认,到了近代末期中韩新小说的“虚构性”、“娱乐性”、“商业性”都加快了他们的普及,随之越来越受广泛民众的青睐。新小说的这种发展趋势,无疑对“纯小说”发展有积极影响的。着者在解释了新小说的观念渐变之后,又谈论了新小说的文体渐变问题,着者通过中韩两国重要历史事件与其主旨相对的思想来比较晚清的“白话运动”和韩国近代的“彦文一致”运动。从而发现了其主旨的一致性:通过“革新的文体”让更多的平民百姓接受“新思想”,借用小说这一工具来启蒙思想乃至改良社会。中国的“半白半文”的文体和韩国的“韩汉混用体”都是“文体革新运动”的结果,虽然它们都不是在现在意义上的“白话文”和“纯韩文”,但是,废除科举考试后出现的“过渡期”文体可以看作是一种突破。《中韩新小说》另一个独特和新颖的分析是在“承前其后的中韩新小说”章节上。在本书的末尾处作者从整体上研究了中韩新小说的“旧”与“新”问题。中韩两国的新小说不约而同的重要作用是承前启后、衔接古今。[3]所谓的“旧”是在中韩两国新小说中的“传统的继承”部分,所谓的“新”意味着新小说开始走向真正意义上的“现代小说”的道路。 如上所述,从文学观念上看,中韩两国的新小说虽从批判“旧小说”开始,但仍然沿用传统文学观念中的“文以载道”思想,只不过所载道由“忠孝节义”改为“爱国之思”罢了。[4](P7)从文体方面看,在中国,林纾用“文言文”翻译外国小说,后来也流行“旧文体”骈文,而韩国新文学也由于受到传统文学的影响,往往在小说重要的起转关尽文辞铺排之能 事,韵文的色彩仍然比较浓厚。[3]在具体的创作方面,中国的新小说注入了西方的“新思想”、“新观念”,但是“作者长期浸其中的传统写法还是在不经意间流露了出来”[3]与中国新小说相比,韩国新小说的审美更趋于传统。当中国新小说、特别是言情小说已表现出自觉的悲剧意识时,韩国新小说仍保持了对‘大团圆’的偏爱。[3]另一方面,着者认为新小说的“新”(文学成就)成了后世文学的“养料”。对此,陈平原也认为:新小说是“二十世纪中国小说的起点”。中韩现代文学的大家鲁迅、李光洙等人也是其中的受益者之一,他们正因为汲取了新小说的“养料”才能创作出了一系列不朽之作。当然,用现代的审美观点评价中韩现代小说,恐怕不能打高分。但是,它(新小说)尽到了从古代到现代的“转型期”文学的责任,中韩近代新小说无疑推动了中韩各方面的小说的发展。虽然真正踏入“现代文学”时期之后,中韩小说开始“分道扬镳”,各自发展,但是,我们也不能忽视中韩近代新小说共同发展的足迹。 纵观全书,逻辑严谨,在宏观把握整体面貌的基础上,再微观细致地分析———中韩新小说重点观念、文体、新文学中的“旧文学”传统等问题。着者在新小说的核心问题上深刻而系统地揭示中韩两国新小说的“蕴涵”,理论概括性非常强,具有深刻的启发性,必将对中韩比较文学的发展产生深远影响。但是,相对而言,文中涉及到的当时的文学评论、批评文的小说理论比较少———尤其是韩国新小说的序、跋。虽然着者重点论述了李海朝和李人稙二人的“小说观”(韩国新小说的代表观点),不过,除了这两位作家的小说观之外,还有着名近代作家崔瓒植之父崔永年写的《序》(1907年),《后记》(1912年),《后记》(1912年),《后记》(1912年),《后记》(1913年),《后记》(1914年),《后记》(1915年)等文章也具有重要参考价值。这也是我们日后在中韩新小说这一领域继续要做的功课。 比较文学研究论文:比较文学研究的学术创新 内容摘要:谢天振的《译介学导论》以文学翻译中的创造性叛逆为研究本体,以文化意象传递、文学翻译中的误译、翻译文学史与文学翻译史为研究客体,标志着一门新型学科译介学的诞生。译介学以不对文本作价值判断为理论恪守,极大地拓展了翻译研究的学术视野,增加了翻译研究的对象,丰富了翻译研究的方法,成为学术创新与学科开拓的典范。 关键词:译介学 新型学科 谢天振 作者简介:贺爱军,宁波大学外语学院副教授、苏州大学比较文学博士生,主要从事比较文学、翻译学研究。方汉文,苏州大学文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比较文化研究。本文是中国社会科学院重点课题“英美海洋文学与人类核心价值观研究”和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编号:09YJC751076]成果。 1993年,苏珊·巴斯内特又提出了“比较文学的翻译转向”这一论断。她认为,“比较文学作为一门学科气数已尽,女性研究、后殖民理论和文化研究已经从整体上改变了文学研究的面貌。从现在起,我们应当把翻译学视为一门主导学科,比较文学只不过是它下面的一个有价值的研究领域而已”(Bassnett 161)。他们最早倡导“翻译学的文化转向”和“比较文学的翻译转向”。然而怎么转,转向后这一学科与传统的翻译研究区别何在?这一新兴学科的理论基础又是什么?研究的客体、研究方法是什么? 《译介学导论》是北京大学推出的“21世纪比较文学系列教材”中的一部,被纳入“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在译介学的本体研究方面,作者是从译介学的定义以及译介学与传统翻译理论的区别性特征切入的。自从英国比较文学家苏珊·巴斯内特提出比较文学应该成为翻译学下面的一个子学科以后,在比较文学界和翻译界中引起了学科概念之间的混淆,造成了学术理路的混乱。基于此种考虑,作者论述了译介学与翻译研究之间的区别,以及译介学给翻译研究带来的新视野和新领域。“译介学最初是从比较文学中的媒介学的角度出发、目前则越来越多是从比较文化的角度出发对翻译(尤其是文学翻译)和翻译文学进行的研究。其实质不是一种语言研究,而是一种文学研究或者文化研究,它关心的不是语言层面上出发语与目的语之间如何转换的问题,不参与评论其翻译质量的优劣,它关心的是原文在这种外语和本族语转换过程中信息的失落、变形、增添、扩展等问题,它关心的是翻译(主要是文学翻译)作为人类一种跨文化交流的实践活动所具有的独特价值和意义”(谢天振10)。它与传统的翻译研究在研究角度、研究重点、研究目的方面不尽相同。它是一门以创造性叛逆为理论基础,以文化意象和翻译文学为其研究对象,吸收了解释学、结构主义、多元系统论等文化理论的比较文学研究。 “创造性叛逆”构成了译介学本体研究的第二个维度。埃斯皮卡指出:“说翻译是叛逆,那是因为它把作品置于一个完全没有预料到的参照体系里;说翻译是创造性的,那是因为它赋予作品一个崭新的面貌,使之能与更广泛的读者进行一次崭新的文学交流;还因为它不仅延长了作品的生命,而且又赋予它第二次生命”(137)。创造性叛逆是译介学的理论基础与研究本体,“翻译文学不同于外国文学”“翻译文学是中国文学的组成部分”“译作具有独立价值”等命题都建立在这个基础之上。该书作者认为文学翻译的创造性性质“使一件作品在一个新的语言、民族、社会、历史环境里获得了新的生命”。而“文学翻译中的叛逆性,在多数情况下就是反映了在翻译过程中译者为了达到某一主观愿望而造成的一种译作对原作的客观背离”(谢天振72)。 在译介学的客体研究方面,作者首先探究了“文化意象的传递与文学翻译中的误译”。“文化意象的传递,实际上反映的是不同民族文化在翻译中如何碰撞、转换、交流、接受的问题”(谢天振96)。“误译可以分为无意误译和有意误译两种”(谢天振111),在比较文学研究中具有独特的研究价值,尤其是误译,“因为在有意误译里译语文化与原语文化表现出一种更为紧张的对峙,而译者则把他的翻译活动推向一种非此即彼的选择:要么为了迎合本民族的文化心态,大幅度地改变原文的语言表达方式:文学形象、文学意境等等;要么为了强行引入异族文化模式,置本民族的审美趣味的接受可能性于不顾,从而故意用不等值的语言手段进行翻译”(谢天振117)。 译介学客体研究的第二个维度是翻译文学史。长期以来,学界对翻译文学的性质和归属聚讼不已,争论不下。有些学者认为翻译文学属于外国文学,对相反的观点提出了质疑:“难道英国的戏剧、法国的小说、希腊的拟曲、日本的俳句,一经中国人(或外国人)之手译成汉文,就加入了中国国籍,成了‘中国文学’”(王树荣12)?“没有一部文学史会把翻译的外国文学作品说成是本国文学作品”(施志元28)。文学翻译是文学创作的一种形式。与原作相比,作为文学作品的一种存在形式的译作,有其独特的存在价值和意义。它可以介绍、传播和普及原作;它可以帮助作者认识原作的价值;也可以帮助源语国的读者重新发现被忽略作品的价值。翻译文学不能等同于外国文学,其原因在于:第一,文学翻译中译者的创造性叛逆决定了原文与译文之间必然存在差距,从而决定了译作不可能等同于原作。翻译文学是民族文学的一个组成部分,因为翻译家和作家一样,在翻译的过程中要深入认识作品中所要表现的时代、环境和文化背景,也要体验作品中人物的思想感情和行为方式,然后用最恰当的语言形式把这一切表现出来。第二,从写作的语言和作品的接受者来看,译者使用语言翻译与民族文学家使用的语言创作面临大致相同的问题,译作和原作一样,都要面临读者的检验。第三,翻译文学不仅与民族文学发挥着同样的作用和影响,有时候它的作用和影响甚至还大大超过了民族文学的作品。对翻译文学性质和归属的厘清,意义重大,它为翻译文学这个“弃儿”找到了家园,也为文学翻译研究开拓了一片巨大而又相对独立的研究空间,并在一定程度上刷新了国别文学史的书写。 该书是作者在大量调研,深入思考的基础上的智慧结晶。全书纲目清晰、新意迭出、语言畅达淋漓、论述通透可见。学科学认为凡是一种系统的知识所研究的对象与其它知识系统不同,有着自己独特的、有别于其他学科的研究任务并能据此产生与完成任务相适应的理论、原则和方法,这样的知识体系就可以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译介学以“文化意象”、“文学翻译史”、和“翻译文学史”为研究对象,以探究不同文化之间彼此影响、相互作用为研究任务,并且以“创造性叛逆”为理论基础,对译本不作价值判断为理论恪守,具备了独立学科初步形态。全书既有理论高度,又有丰富的实例,把翻译文学作为文学和文化研究的对象进行分析和评述,从而揭开了从比较文学和比较文化角度研究翻译的一个窗口,开拓了国内翻译研究的新领域,也为探究中外文化交流提供了一个全新的视角;该书把翻译文学定位于民族文学的范畴,这种合理定位刷新了民族文学史的书写,为民族文学史的研究提供了全新的视角。 比较文学研究论文:王元化比较文学研究 一、“饱含着东方人的智慧卓见” 学者王元化也被推重为“时代的思者”①。虽然作为学者或思想者,王元化都难以完全纳入“比较文学”论域,后者却可能是感触前者独特风貌的一个有效视角,而前者也可能为后者提示“中国气派”的启示。就王元化学术方面而言,一位前辈文艺学者将之梳理概括为八个方面后写道:“20世纪上半叶,中国出了不少学术大师,如王国维、梁启超、陈寅恪、鲁迅、胡适、郭沫若等”。而及至21世纪,“王元化作为一代学术大师的意义和价值,似乎还不曾被更多的人所认识和揭示”②。在改革开放以后形成的“比较文学”学科领域中,着名法国文学研究者钱林森《缅怀远去的智者———王元化先生与〈跨文化对话〉二三事》中写道:“国际双语论丛《跨文化对话》自1998年创刊至今,已迈过10年历程了。……不久前离世的王元化先生,他为《跨文化对话》留下的思考和文字,更值得我们珍惜、怀念”③。王元化被推重为“比较文学”研究领域开拓者的代表作是1979年出版的《文心雕龙创作论》。该书在全国首届(1979~1989)比较文学图书评奖活动中获“荣誉奖”④。学者赵毅衡当年评论:“一九七九年或许是我国比较文学研究进入‘自觉期’的一年:钱钟书《旧文四篇》、《管锥篇》前四卷、杨绛《春泥集》、范存忠《英国文学语言论文集》、王元化《文心雕龙创作论》,这些解放后出版物中中西比较文学内容最集中的书籍,都出现于一九七九年。”①季羡林先生在更早的1981年写道:“应该把中国文艺理论同欧洲的文艺理论比较一下,进行深入的探讨,一定能把中国文艺理论的许多术语用明确的科学语言表达出来。 做到这一点真是功德无量。你在这方面着了先鞭。”②王元化另一部代表作《思辨随笔》于1995年获第二届中国国家图书奖。着名翻译家萧乾先生在《〈思辨随笔〉不可不读》中写道:“这里论述的真是从中至外,从古至今:从孔子、刘勰到鲁迅、胡适,从莎士比亚到普希金,没有冗长引句,更不见老生常谈,全是作者的思绪和心得。他对莎剧有些评论如译出来传到国外,估计必会赢得西方莎学家们的赞赏,因为其中饱含着东方人的智慧卓见。”③如果说萧乾评语中对“东方人智慧”的强调在中国比较文学研究界是先着一鞭,那么其所思所见与王元化本人同时期关于中西文化比较的主导思想之强调是不谋而合:研究中国文化,不可避免地需要以西学作为比较的参照系,但又不可以西学为主体,用中国文化去比附。恕我再一次借用正在受人指摘的余英时的直率说法:“今天的文化危机特别表现在知识分子的浮躁心理上,仰慕西方而不知西方文化的底蕴,憎恨传统文化又不知传统文化为何物。”④并非偶然的是,十年后日本学者将《思辨随笔》作为《王元化着作集》之一而完整译介⑤。《思辨随笔》于2004年增补修订为《思辨录》⑥。有的高校教师开始将之作为“大学本科生和研究生入学时必读的教科书”⑦。最近一位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年轻学者在《王元化〈思辨录〉的方法论意义》专题论文中提出:“《思辨录》体大思精虑全、圆融中外古今,对其展开全面研究是一门大学问。”⑧笔者初步考察统计,《思辨录》全书出现的外国作家与文学人物姓名不下三百之数。如果以外国文学作为“比较文学”参照系,则该书内涵之丰富也可见一斑。 王元化学术中的“比较文学”因素还可追溯到其历年乃至早期着述中。例如文艺评论集《向着真实》初版于1952年,其中所及的外国文学家不仅有契诃夫、车尔尼雪夫斯基、别林斯基、罗曼?罗兰、果戈理、卓别林,还包括法国作家左拉、美国作家考德威尔、捷克作家伏契克,以及委内瑞拉诗人等。该书再版后记回顾道:“我写下了对自己所喜爱的某些作家的一些感受。其中有些看法现在虽然已有所变化,但对于这些引导我认识生活和怎样对待文学事业的先驱,我始终怀着青年时代的崇敬心情。今天重读这些文字,我的心中仍激起当年的感情波澜。”⑨一位年长学者回忆八十年代末读到《向着真实》与《文心雕龙创作论》二书时的心情:“那时,我在一些前辈鼓励下,正起步于比较文学教学与研究,并开始招收比较文学方向的研究生。相遇王先生这两部着作,对我而言,真是不期而遇的‘机缘’。《向着真实》这部处处充满真知灼见的评论文集中,最引起我注意和兴趣、且对我产生影响的,是他评论罗曼?罗兰《约翰?克利斯朵夫》的两篇文章,先生对罗兰作品认识独到,见解高远,我不仅在自己的论作中加以征引,也在对研究生授课中多次介绍过。”①王元化青年时代最初论文是1939年发表的《鲁迅与尼采》。他晚年自述该文“受到了由日文转译过来的苏联文艺理论影响”,其中有“机械论的痕迹”②。然而在中国现代文学思想史叙事中,迄今它依然不失为“三十年代关于鲁迅的最有分量的论文之一”③。《鲁迅与尼采》的标题与今天“比较文学”研究的通常模式相契。该文作为王元化最初发表而产生影响的论文,意味着其学术生涯中的某种潜在基质。如果说这种基质与后来引进的“比较文学”研究视阈和方法不谋而合,那么王元化自1939年迄至去世的2008年,在近七十年中先后出版的四十余种着述中,都可能包含“中国比较文学”研究的独特因素和资源。 二、“比较文学方法”与“综合研究法” 原初意义上的“比较文学”基于两个要素:一为文学对象,二为外文研译。前者是比较文学的特定对象,后者是赖以成立的前提。就此而言,王元化学术至少包含若干原初意义的“比较文学”因素。例如他的莎士比亚研究包括对西方莎剧论文的译介。他的《文心雕龙》研究,前期成果之一是对西方“文学风格”代表性论文的译介,后者成书为《文学风格论》④。此外,王元化还与父亲王维周教授合译过《太平天国革命亲历记》⑤。然而在中国语境中,比较文学研究通常也以中译本为对象。即便在这一场合,研究者是否自觉意识到外文原文与中文译文之间可能存在意味差异乃至歧义,这无疑会影响到他所作判断和所下结论是否中肯合理。这种差异乃至歧义尤其表现在一些专门术语上。因此,至少就中外文艺理论的比较研究而言,对中外术语意味之差异的清醒认识,以及基于 这种认识的追溯考辨斟酌等,理应是研究者的必要条件和基本素质。王元化学术中的“比较文学”因素也蕴含于他对汉译西方着作的研读和阐释中。这方面他所提供的启示之一是,对于西方着作中的一些关键性理论术语,必须结合外文语源和语境而尽可能充分辨析、追溯和考量。例如他的《读黑格尔》中多处研讨了黑格尔术语的中译问题。诸如:“情志”、“情致”、“情欲”三者相对于黑格尔原着中古希腊词“”何者更为恰当;“知性”较之于旧译“悟性”或“理解力”为什么更能妥切传达德文原着“Verstand”之旨;“总念”、“概念”之于德文“Begriff”的孰所优劣;中国古典美学“气韵生动”、“生气灌注”与黑格尔美学“beseelt”的汉译关系;被英译为“sense”(感觉)的德文“sinn”是否可以译为“艺术敏感”;为什么应该用“宁静”来替代中文旧译的“静穆”,等等⑥。这里我们以《读黑格尔》用“情志”翻译“”的一例观之。 后者在黑格尔德文原着中就是一个源于古希腊的外来词,并且黑格尔本人认为它在德文中很难找到确切译词。而据《读黑格尔》对“”词的考察:它在英文中译作“Pathos”(意为悲哀,哀愁,动情力,悲怆性等),在拉丁语中译作“Qual”(意指本原的痛苦),在恩格斯着作中被解释为“苦闷”,在中文旧译中转成“情致绵绵”。这些译词相互歧异,究竟如何汉译为恰?王元化考辨的结论是:“”这个词不仅涉及情感方面,也潜在“志”的意蕴,它指谓的是一种“合理的情绪方面的力量”;中文旧译“情致绵绵”未能传达该词的“志”意,英译“Pathos”(悲怆情感)也遗漏了该词的伦理意味①。这个例子至少表明,王元化对黑格尔术语的把握是经过多方考究和反复斟酌的。一方面,其结合黑格尔理论体系背景而辨析的方法是超出了一般语言翻译家的关注所及;另一方面,其对该词语源的尽可能追根溯源,亦足为重思想而轻学术的年轻后辈有所借鉴。就外来的“比较文学”方法而言,通常认为主要有“平行研究”与“影响研究”两种。而这两种方法在王元化着述中多处可见。这里仅就平行研究方面管窥一斑:在我读过的剧作中,我把具有这种特点的剧本称作是“散文性戏剧”,将它与“传奇性戏剧”相区别。……我对散文性戏剧和传奇性戏剧所作的比较说明,在我过去所写的文字中曾留下了痕迹。②王元化以“散文性戏剧”与“传奇性戏剧”来概括契诃夫与莎士比亚作品的不同特点,这显然可纳入“平行比较”。据考察,我国建国初戏剧界关于戏剧结构的分类,有开放式、闭锁式、人物展览式的三类型说;至上世纪80年代有纯戏剧式、史诗式、散文式、诗式、电影式的五类型说,其中将莎士比亚戏剧作为史诗式结构的典型,契诃夫戏剧作为散文式结构的典型;同期又有论者以“非戏剧化倾向”来指谓契诃夫戏剧的特征。 由此回瞻,王元化五十年代对契诃夫戏剧与莎士比亚戏剧之异同的概括至少可谓先着一鞭③。比较文学界通常所谓“平行研究”主要限于将A与B两个不同国别的文学对象加以比较(例如阿Q与唐?吉诃德之比较)。这一方法无疑来自国外。相对于此,王元化的方法另有其独特之处:即比较的对象常常不限于A与B,而是A、B、C乃至更多。例如在被评赞为中国比较文学“开拓”之着的《文心雕龙创作论》中,比较所及的外国文论包括马克思、黑格尔、歌德、威克纳格、契诃夫、别林斯基等;其所涉国别则包括德国、英国、法国与俄罗斯等。这种比较显然超出了通常以两个国别文学为对象的“平行比较”模式。这种不拘常套的“平行研究”在王元化着述中多处可见,下面是另一例:《雷雨》充满浓重的传奇色彩,《北京人》只是生活的散文:平凡、朴素,好比一幅水墨画,……我不想判断传奇的悲剧好,还是散文的悲剧好。莎士比亚式的悲剧我喜欢,契诃夫式的悲剧我也喜欢。不过,传奇的悲剧容易渲染过分,以致往往有失真之弊。雨果的《钟楼怪人》是伟大的作品,可是我个人的口味更喜欢史坦培克在《人鼠之间》中所写的莱尼。这是一个力大、粗鲁、丑陋的壮汉,在粗糙的灵魂中同样充满了人性和柔情。他更平凡,也更使我觉得亲切。以上这些就是我当时的看法,其中许多观点,我至今未变。但是任何一种正确观点,如果固执地推到极端,作为审美标准的极致,就会产生片面化,从而使自己的眼界狭窄起来。……前人所谓尺有所短,寸有所长,万物并育而不相害的话,确实是有道理的。④其中比较所及对象除了莎士比亚与契诃夫外,还包括曹禺的《雷雨》、《北京人》,雨果的《钟楼怪人》、史坦培克的《人鼠之间》。 英文中,两个对象之间的比较与三个以上对象之间的比较,在语言表述上需要分别使用不同的介词,即“between”与“among”。其差异表述如下:(1)totelldeferencebetweenAandB.(比较A与B两个对象的差异)toshowsimilaritybetweenAandB.(比较A与B两个对象的相通)(2)totelldeferenceamongA,B,C.(比较A、B、C三个对象的差异)toshowsimilarityamongA,B,C.(比较A、B、C三个的对象相通)如果将上述两种比较分别称为“between型”与“among型”,则王元化着述中的“平行比较”方法,如上所见是两者皆有,而构成其独特之处的则是“among型”①。这种独特的“平行比较”并非出于纯方法的创意,而是与王元化探究的问题有着潜在逻辑关联。就上举《文心雕龙创作论》而言,其目标是要探寻文艺创作规律;而“规律”是普遍的,因而必需尽可能广泛地比照中外文论而分析概括揭示之。该书所及诸多对象和国别的中外文论正是缘此而被纳入比较视阈。至于王元化当年之所以要探究“文艺规律”,不仅因为“在文艺领域内,长期忽视艺术性的探讨,是众所周知的事实”,也是由于“那时候人们似乎丧失了理智,以为单单依靠意志,就可以排山倒海”②。值得注意的还在于,八十年代中国背景中的“比较文学”是一门方兴未艾的显学,然而当《文心雕龙创作论》在八十年代末获全国首届比较文学图书“荣誉奖”后,王元化却公开承认:“老实说,我对比较文学没有研究。在撰写本书时,我也没有想到采取比较文学的方法(例如比较文学的平行研究方法等)”。他回顾当初首先想到并尝试的是“综合研究法”,其具体途径则是“三个结合”:即古今结合、中外结合、文史哲结合。他还特别强调其中“古今结合”一端尤其受到了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方法论的“极大启发”③。由此约略可见,王元化“比较文学”方法之独特的原因,不仅与其所研究问题是有逻辑关联,也不仅是基于中国特定时代和语境中的重大问题,而且在方法论本身的思想资源方面,也包含着其独立思考探索的结晶。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说,王元化“比较文学”方法之独特,同时也表征了比较文学研究领域中的某种“中国特色”。 三、独特风貌与思想关怀 王元化“比较文学”研究的另一显着特色在于贯穿始终的思想关怀。仅以他本人所说生涯中“三次反思”为焦点稍作考察可见,其思想轨迹在某种程度上也可谓是进入和不断深入“比较文学”研究的历程。第一次反思发生在抗战时期的一九四年前后:那时我入党不久,受到了由日文转译过来的苏联文艺理论影响。……在四十年代读名着的诱发下,很快就识别了自己身上那种为了要显得激进所形成的左的教条倾向。还要补充说,当时一些朋友,特别是满涛,对我这次反思起过很大作用。④这次“反思”对象包括苏联文艺理论、日共藏原惟人艺术观等。这意味着反思主要涉及当时新进的外来文艺思想之偏颇。而据以反思的资源包括“读名着”(主要是读十九世纪欧洲文学)与满涛(《别林斯基论文学》翻译者)的影响。这又表明他的反思是以某种外来文学来比照另一种外来文学。换言之,贯穿这次反思之思路的是将两种不同类型的外国文艺思想进行比较。该时期王元化读得最多的是契诃夫文学:“一九三八年我认识了满涛。他从俄文译出了契诃夫《樱桃园》,……读了《樱桃园》,我马上再去找契诃夫的其他剧本。”契诃夫吸引王元化的首先是“情节上都平淡无奇”,“但是契诃夫把这些平凡的生括写得像抒情诗一样美丽”;王元化从中领悟到的是“柔和的、含蓄的,更富于人性和人道意蕴的”魅力①。这种魅力与他原先所接受的由日文转译过来的苏联文艺理论影响,即“为了要显得激进所形成的左的教条倾向”是迥然别趣。 这次反思的标志性成果是数年后发表的小说《舅爷爷》。据王元化当年一位学生后来回忆,《舅爷爷》发表后,时任上海地下党文委委员的作者曾遭到老文委 书记的指责:“为什么写童年时代的东西?为什么不为政治服务?”②可见该小说与当时另一种文艺观有所抵牾。而当年另一位地下党文委长者却赞扬作者“真的脱胎换骨了”;王元化从此也成为“满涛所喜爱的契诃夫作品的爱好者”③。《舅爷爷》的主人公有种种缺陷,例如喜欢赌钱喝酒,被大人们看不起,受小孩们嘲笑,妻子谩骂也不敢回嘴。但是惟独他,在涨大水时不顾危险跳入急流去救溺水小狗;惟独他,在童年“我”发烧昏睡时整夜不合眼看护;惟独他,在赌博赢钱后高兴得带“我”去看戏。小说叙事主人公说:“舅爷爷使我觉得这个世界是这样温暖、光明和可爱!”这个“舅爷爷”既不是英雄人物,也难以用善恶分明的阶级论方法归类,但是该形象蕴涵着对契诃夫文学“富于人性和人道意蕴”之魅力的认同却是显然④。就该小说在当时所触及和反思的问题而言,也是当年中国历史语境中的文艺观焦点所在。第二次反思发生于一九五五年因受胡风案牵连而被隔离审查的时期。其间王元化所读书目首先是、列宁、斯大林、苏联哲学、马恩着作等,几乎囊括了当时“马克思”系列的所有着作家:当这一切进行完毕,我把我的全部攻读集中在三位大家身上: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黑格尔《小逻辑》、《莎士比亚戏剧集》。有关前两种,我写了数十本笔记。其中《资本论》是马克思最主要经典,黑格尔是马克思思想主要来源之一,莎士比亚戏剧则是马克思着作中引用文学典故最多的对象。 因此可以说,读这三位大家的过程,某种程度也是“比较研究”的过程。这里我们仅观其读莎士比亚方面。中国最早翻译莎士比亚者梁实秋的《丹麦王子汉姆莱脱之悲剧》于1936年由上海商务印书馆出版,王元化在1938年读过该书;至六十年代初,他先后写过论哈姆莱特、奥瑟罗、李尔王、麦克佩斯的四篇论文,编集为近十万字的《论莎士比亚四大悲剧》手稿(“”中迫于情势而烧毁了)。然而当时王元化对莎剧的魅力并不十分推重。他自述原因之一是受“五四”流行观念的影响。当年文学思想多重功用,更关注易卜生的社会问题剧(如胡适),以及弱小民族的文学等(如鲁迅)。另一原因是“对于三四百年前的古老艺术觉得有些格格不入”。因此,当年偏爱契诃夫的王元化与夫人张可(莎剧汉译者之一孙大雨先生的学生)之间,在艺术观念上形成有趣比照:那时我常和张可谈论这个问题。她并不赞同我的意见。她不善于言谈,也不喜欢争辩,只是微笑着摇摇头,说莎士比亚不比契诃夫逊色。当时我们谁也没有说服谁。⑤王元化对莎士比亚真正产生爱好是在五十年代下半叶的隔离时期。其时“无论在价值观念或伦理观念方面,我都需要重新去认识,有一些更需要完全翻转过来”。在这样的困厄中,王元化重读奥瑟罗时产生了前所未有的“震撼”:……奥瑟罗的绝望这样震撼人心;因为他由于理想的幻灭而失去了灵魂的归宿。伟大人文学者笔下的这个摩尔人,他的激情像浩瀚的海洋般壮阔,一下子把我吞没。我再也不去计较莎剧的古老的表达方式……如果说西方莎学研究中鲜有把奥塞罗悲剧原因解读为“失去理想”,那么王元化的所感所悟可谓中国新论。 这个新论缘何产生?王元化自我分析道:我这一代的知识分子,大多数都是理想主义。尽管不少人后来宣称向理想主义告别,但毕竟不能超越从小就已渗透在血液中,成为生存命脉的思想根源。……这种对于奥瑟罗失去理想的共鸣,终于改变我对莎剧的看法,引导我重新进入他的艺术世界。仅此可见,王元化读莎士比亚的新认识,不仅缘起于他所遭遇的中国语境中的政治磨难,而且相当程度上表征了一代知识分子的心路历程。这样的莎士比亚观,意味的应该不仅是艺术趣味方面的新见解。第三次反思主要见于《九十年代反思录》,作者称之为自己“最好的思想劳作”①。然而以现在“学科”观念视之则该书大都超乎“文学”范围,下面且举数段与文学关系比较直接者(标题为笔者所加)。1、汉译西方名着的“奇迹”(五十年代末)我在书店看到北京的商务印书馆出版了不少汉译西方名着,这些书的质量远远驾凌在过去商务印书馆出的同类书的水平之上,只要将同一原着的前后不同译本作一比较,就可以立判高下。解放后形成了一支优良的翻译队伍,他们工作认真负责,在掌握母语和外语的能力上,在专业知识的修养上,都属上乘,不仅超迈前人,而且(恕我遗憾地说)也是现今许多译者不可企及的。……这些译着的出版似乎是个奇迹。(第286页)2、“至今仍在沿袭那套陈词滥调”情志既非思想又非感情,同时既有思想的某种性质又有感情的某种性质。一般文学教程从来没有像这样来探讨问题。黑格尔的情志说不仅发人所未发,而且将艺术作品中表现思想感情的问题置于更深入更合理的地位上加以解决。遗憾的是在黑格尔提出情志说后,很少有人重视这一说法。我们的文学教科书至今仍在沿袭那套文学既表现感情又表现思想的陈词滥调。(第231页)3、“一些写法国大革命的小说”我要和朋友们一起讨论的不仅是理论,还有一些写法国大革命的小说;特别是狄更斯的《双城记》、罗曼?罗兰的法国革命悲剧系列:《七月十四日》、《丹东之死》、《群狼》、《爱与死的搏斗》等等。这些书我在青少年时期读过,但近来它们给予了我过去未曾领受到的一些新意蕴。(第108页)王元化(1920-2008)生涯中的“三次反思”先后发生于中国现代史以来的三个三十年。依次为:1、“五四”初期至新中国成立(1920-1949),反思“左的教条倾向”;2、建国至改革开放(1949-1978),反思“极左思潮”;3、改革开放至新世纪初期(1978-2008),反思的是范围更广的“激进主义”与世界蔓延的“物质主义”②。在这个意义上,王元化的思想历程具有持久的连续性、现实的针对性和时代的标志性。从而,王元化“比较文学”独特风貌的底蕴,与中国现代思想史并非无关。 四、推重“王国维读《资本论》”的启示 二十多年前获首届中国比较文学“荣誉奖”的《文心雕龙创作论》,迄今依然有一个鲜为学界注意的特点。这就是同时推重王国维学术与马克思《资本论》。该书对王国维学术的推重至少有四方面表征:(1)引鉴王国维的文字考证成果,并称颂其“义据甚明,可为胜解”;(2)评赞其文艺美学观点,并结合古典美学而阐发其文论史上的现代新意;(3)运用其首倡的地下文物与地上文献相结合的“二重证据法”,并率先得出相关新结论;(4)称颂其为在近现代学术方法史上“开拓新境界”的首要代表,并循此方向而继续努力①。就推重《资本论》方面而言,《文心雕龙创作论》初版后记写道:“从我开始写作本书的那天起,我就以马克思《资本论》第一版《序言》的最后一段话作为鞭策自己的良箴”。据笔者对该书各章考察所见,其中直接引鉴后者之处计数16条。《文心雕龙》与《资本论》两部经典,年代上有古今之隔,文字上有中外之别,内容上更有文艺学与政治经济学的截然异域之归类。缘此之故,虽然二书传播历史长久,研究文献积厚,而迄今罕见相互关联而切实研讨的文字。王元化的《文心雕龙》研究是唯一特例②。王国维曾长期被视为顽固反动,或落后守旧、冬烘迂腐的代表;王国维与《资本论》之关系通常还被认为风马牛无涉乃至对立。然而以今日中国学界通识观之,王国维已然堪称中国传统学术价值的守护人和维新者;《资本论》的作者则已被西方知识界推为“千年第一伟人”。由此可见,早在六十年代《文心雕龙创作论》手稿中就同时推重王国维与《资本论》的王元化,在当代中国学术思想史上可谓先着一鞭。 2007年王元化在新编《王国维全集》序言中③,引录了王国维写于上世纪初的如下一段话:余谓中西二学,盛则俱盛,衰则俱衰。风气既开,互相推助。且居今日之世,谓今日之学,未有西学不兴而中学能兴者,亦未有中学不兴而西学能兴者。(《国学丛刊序》)这段话的意义在今天无疑不限于比较文学界。马克思《资本论》研究目标是揭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隐蔽规律”,以打破资本主义永世长存的幻想;王元化研究《文心雕龙》的最初目标是揭示“文艺规律”,以破除教条主义文艺观的迷妄。《资本论》分析的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根本矛盾;《文心雕龙创作论》最初是深切感应中国语境中 文艺与政治的时代性问题。《资本论》在当时欧洲政治经济学领域属于异端;《文心雕龙创作论》与当初中国文艺潮流迥异。马克思是在类似“下地狱”和“坟墓边徘徊”的艰难条件下从事研究;王元化最初撰写该书是在沦为“政治贱民”的六十年代。马克思以毕生精力从事《资本论》研究;王元化研究《文心雕龙》经历了三十年以上的“漫长历程”④。如果说马克思学说是当代中国文化发展的标志性特征之一,那么王元化在研究《文心雕龙》的同时借鉴《资本论》,当亦可谓是“中国化”的“比较文学”研究之开拓者。王元化晚年写有《王国维读〈资本论〉》专文。笔者循此考查发现,王国维读《资本论》时间是在1902-1907年之间,比通常认为中国最早读《资本论》的学者早了近十年(是在1914年留学日本后开始研读《资本论》)。因而前者可能是中国现代史上最早接触《资本论》的学者之一①。 然而《王国维全集》始终未见谈论《资本论》的文字。这意味着王国维与《资本论》之间存在隔阂。就此而言,王元化率先同时推重王国维与《资本论》,倡导的是一种打通隔阂,继往开来的新思路。王元化在《王国维读〈资本论〉》中感叹:“那时的学人阅读面极广,反而是后来的学人,各有所专,阅读也就偏于一隅,知今者多不知古,知中者多不知外。于是由‘通才’一变而为鲁迅所谓的‘专家者多悖’了。”②如果说这番感慨连同王元化“比较文学”的独特风貌,启示了一种“思通博雅”的人文境界③,那么跨学科跨文化的“比较文学”具有走近这一境界的相对优越性,而后者也可能为前者提示并丰富“中国气派”的内涵 比较文学研究论文:比较文学研究方法及其在语文教学中的应用技巧 当今,世界多元文化相遇并存。多元共生、相互对话、相互交融的文化多元主义时代对我们的语文教学提出了新的要求,作为文化组成部分的语文教学需要一个更为广阔与充满活力的、跨文化的“世界文学”视野。同时,许多语文教材不同程度所体现出的比较文学的思维框架和思维特质存在着某种内在的需求,有着较大的比较空间。再者,就是教学对象的自发需求。通过培养比较文学意识,引导学生用比较思维去观照世界,用更宏大的人文情怀去创造和感悟生活。尽管现有体制下的语文课程一定程度融会了比较思维,如有的版本教材在单元的组合上已经显示出学科整合的倾向,但缺乏系统的理论提升和更大范畴的比较文学视野。鉴于此,将语文教学与比较文学的研究方法有机结合,在语文课程中开拓比较文学视野,对于改进语文教学模式和提高学生的认知能力都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一、比较文学的定义及其主要研究方法 比较文学是一门兴起于19世纪末和20世纪初的独立学科,至今已有百余年历史。比较文学是以世界性的眼光和胸怀来从事不同国家、文明和学科之间的跨越式文学比较研究。它主要研究各种跨越中文学的同源性、类同性、异质性和互补性,以影响研究、平行研究、跨学科研究和跨文明研究为基本方法论。其目的在于以世界性眼光来总结文学规律和文学特性,以加强世界文学的相互了解与整合,推动世界文学的发展。 (一)影响研究法 影响研究法是比较文学研究传统的研究方法之一,由法国学派所提倡。其目的在于考察不同国家的作家、作品之间互相接触、渗透和影响的“实际联系”。注重材料,讲求考据,实证法是其核心操作手段。它综合运用流传学、渊源学和媒介学方法,从影响的放送、接受、传播途径这三个方面来进行研究。影响研究的具体对象包括题材、主题、文类、形象、风格、技巧等文学因素。影响的类型分为正影响、负影响、反影响、回返影响、虚假影响、超越影响。 (二)平行研究法 由美国学派提出的平行研究法是对没有事实联系的不同国家的作家、作品、文学现象进行的比较研究,主要包括对作家、文体、主题、题材、情节、人物、风格、艺术手法、思潮流派的类比或对比研究。求同变异,经由对于精神契合的探寻和对于异质元素的离析,总结出文学发展带有规律性的东西,为沟通寻找平台,达到互证、互识。 (三)跨学科研究法 跨学科研究法又称“科际整合”(interdisciplinary)或“超文学学科研究”(extraliterary study),是对文学与其他学科相互关系的研究,旨在揭示在人类文化体系中不同知识形态的共通性,彰显文学之独特性,把握文学的内在规律。它包括文学与其他艺术门类之间、文学与社会科学、人文科学及其与自然科学之间的关系的研究。主要研究方法是:(1)移植理论,即运用其他学科理论或艺术理论来阐释文学作品或文学现象;(2)平行比较,即研究文学作品与其他艺术作品在结构因素、创作规律和审美价值等方面的异同;(3)追溯影响,考证事实,探讨文学与科学、文学与艺术间的孕育、融合、影响等关系。 (四)跨文明研究法 跨文明研究法是比较文学研究的一种重要方法。它运用生成于一文明中的文学观念或其他学科知识来阐释、研究生成于另一文明中的文学作品;也可以同时存在于多个文明之间。其核心是跨越文明界限的文学理解,包括作品阐发、理论阐发等。主要表现为两个向度:(1)运用西方文学理论对中国文学作品进行阐发;(2)运用中国传统文学观念对西方作品进行阐发、解读。事实上以西释中常多于以中释西。 二、比较文学研究方法在语文教学中的应用及价值 (一)拓展思维,培养自觉的比较意识和批判鉴别能力 有比较才有鉴别,比较是一切理解和思维的基础。比较文学平行研究法“着重研究同一主题、题材、情节、人物典型跨国或跨民族的流传和演变,以及它们在不同作家笔下所获得的不同处理”。[1]这种“比较”并非表面的类比和比附,而是站在世界文学的高度,将不同民族、不同国家的文学作品或文学现象联系起来做跨文化的比较,是开放、开阔、开拓的比较,避免了传统语文教学仅限于同类文体、相同主题、相似情节等的狭隘、封闭、保守的比较。 在语文教学中,有意识地借鉴比较文学平行研究法,抓住一些典型的篇目或单元适当开展比较式教学,改变对作家、作品封闭、孤立的一元解析,认识文学异中之同,辨别其同中之异,以把握文学创作的共同规律和不同民族作家的创作个性,引导学生思维走向科学性,提供给他们新的视角和开放的意识,培养自觉比较的思维能力和世界文学眼光,从而更深刻地去认识作品的特点与价值。 在讲解初中语文的《威尼斯商人》和高中语文的《守财奴》两篇课文时,可将中西文学史上的五大“吝啬鬼”形象进行比较分析,发现一个不同时代、不同民族文化背景下的某些规律性和一定普遍性的文学形象——“被金钱扭曲的奴隶”。但同时,又因时代、民族和作家创作个性的差异而各具特色。夏洛克的凶狠,葛朗台的狡黠,阿巴贡的多疑,泼留希金的迂腐,严监生的薄情,构成了他们各自最显着的气质与性格。相似的人物形象体现着作家们各自不同的匠心,各吝啬鬼身上体现的不同时代特色又折射出作家对所处时代的敏锐把握。这种打破民族、地域的界限,重新组合起来的教学内容,为学生构建起一个横向比较的知识平台。同时,将外国文学中类似人物置于跨文化的语境下去进行对比阐释和理解,也改变了传统、单一的社会学分析,有助于更好地把握人物的性格特征,既发现人物的普遍共性,又看到他们的个性差异。 比较文学研究不只局限于文学文本比较,还强调通过比较,从文化层面来理解和阐释文学现象,探讨文学现象背后的文化因素。譬如,将《愚公移山》与《老人与海》进行比较,《愚公移山》讲“挖山”,是关于山的文学;《老人与海》讲“闯海”,是关于海的文学。两部来自不同文化背景作品体现了各自鲜明的文化特性。中国古代文化属于内陆文化,思维相对保守,精神乐观,讲求安稳,崇尚力量;而西方文化属于典型的海洋文化,思想开放,追求冒险,充满激进,崇尚智慧。不 同的地理生存环境导致中西方文化价值观的差异,这些差异也不可避免地在作品中得到体现。比较学习让学生学会思索,将自己融入到多样性的文化当中,深入到作者的内心世界,充分体验文学的乐趣并产生强烈的求知欲,从而准确把握作品所蕴涵的深意。这种跨文化的研究无疑会极大地拓展学生的知识面,激发学生们从更广阔的比较视域来看待中外文学、文化现象。通过文学比较学文化,这既加深了他们对外国文化特质的认识,又加深了对本国文化的了解。 平行研究法打破了时间、空间、质量、强度方面的限制。不同时代、不同地域、具有不同地位和影响的作家和作品都可以在可比性的前提下进行比较研究。透过现象,深入辨析同异。这样的比较学习既培养学生的逻辑推理的思辨方法和鉴别能力,还丰富和充实了知识系统。当然,对任何文学实体、文学现象的科学对比与分析都必须是从相互联系的观点出发,切忌在语文教学实践中不顾中西文学特质的迥异的为比较而比较的硬性比附。譬如,李白因有几首写饮酒之乐的诗,而“常常被称为浪漫诗人”,杜甫可能由于博学,而“总是被贴上古典诗人的标签”。[2] (二)置换视角,打开文本多重解读的审美空间 工具性与人文性的统一是语文课程的性质。语文除其人文特性外兼有工具作用。语言是最重要的交际工具,也是其他学科知识呈现的载体及进行学科性思维的必备工具,这就使语文的跨学科教学具有了必要性和可能性。在语文教学的跨学科研究中要特别注意文学系统的开放性,关注语文学科与其他学科之间的横向、纵向的融合与沟通,充分发挥语文学科的基础性表达工具的作用,引导学生开拓视野,强化思维训练,通过实践,切实提高学生的语文能力。 鼓励学生学习多角度、多层次地解读作品,不断尝试换一种角度去解读作品,建立起文学审美的多元视域。常读常新,获得新的体验和发现新的方向是语文课改所倡导的。譬如,最为传统的课文《项链》一文的教学往往是从阶级论等出发的冷峻的道德评判:所谓尖锐讽刺小资产阶级的虚荣心和追求享乐的思想。这种对主题理解的偏颇及过于简单化难以让学生对作品产生认同,无法与文本产生心灵的共鸣。但若转换视角,采用比较文学跨学科和跨文明研究法,从接受美学或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学中人格结构理论角度出发,关于《项链》的许多新见解得以生成:玛蒂尔德的幻想不乏自身的审美诉求;尽管她无法超越她的阶级,但她超越了自己,实现了一种生命价值的嬗变,成为由外在形象美到内在精神美的女性;玛蒂尔德的这一形象塑造,体现了作者的广博而深厚的人文情怀,为爱慕虚荣的妇女指明了一条拯救自身的道路;作者在小说中借玛蒂尔德的经历不仅展现了人性欲望发展的不同阶段,人格三重结构在现实环境中的矛盾冲突,同时也证实了“道德在拯救人性危机时的力量”。在跨学科研究的范围内,以别的学科理论对文学做出阐发,从非文学的角度解读作品,让作品获得多元化的诠释,展现另一种形式的生命价值,更让学生感受到不同学科之间的相互关系。再如,沪教版以“爱情如歌”命名单元的选文有:苏霍姆林斯基的《给女儿的信》、普希金的《致凯恩》、夏洛蒂·勃朗特《简爱》中节选的“因为我们是平等的”、舒婷的《致橡树》、公刘的《只有一个人能唤醒它》以及秦观的《鹊桥仙·纤云弄巧》。这种既跨学科又跨文化,以主题为主、突破文体的限制来结构的单元,要求教学设计要综合考虑爱情与心理学、爱情与教育学、爱情与青春期教育、爱情与人生观教育、爱情与生命教育等。跨越文学内外之分的障碍,构建穿越文学内外的桥梁,使学生沉浸在文学、音乐、绘画、戏剧等多门类艺术之中,以达成对文学的整体把握。文本的多元化解读,既还原了阅读的真正本质,又注重了学生创造思维的培养。由于受到僵化思维模式的禁锢,语文教学常常囿于传统观念的束缚,对于文学作品的讲解缺乏对其文学特性的真正把握,往往是强调作品的现实批判价值及其阶级和时代局限。这种功利性讲解,无法帮助学生真正了解和掌握作品独特的思想艺术价值,更无助于启发和调动学生的独特见解和创造性思维能力。譬如,着名汉学家奚密就曾专门针对何其芳《秋天》中的隐喻在现代诗歌中的某些独特表现展开过论述,“这首诗表达了对主题的意象性模仿。就像F.奥康纳,她说她的故事的意义就是故事本身,在何其芳那里,诗的意义就是诗本身。”[3]国内大多学者却认为,“这首勾勒秋天景象的诗,把农、牧、渔都描绘得诗意盎然,显然是美化了国民党反动统治下的中国农村”。[4]同样的《秋天》,中西学者不同的解读反映出二者在评价取向上的差异,前者更符合作品本身的艺术特色。西方学者在讨论文学作品时,角度多而新颖,有从社会、政治的角度展开的,有的甚至将作品视为研究社会历史的一部分。但总体来看,他们更关注作品的艺术性。 跨学科教学是一种全新的教学理念和决策的思维方式,它从另一角度打开了人们的眼界。打破原有的学科教学习惯和教学思维方式,在多学科的融合交叉教学中,建立各学科知识、能力之问的横向联系与整合,培养起学生的学科共通能力,从而促进其全面素质的整体发展。同时,也鼓励学生站在世界文学高度,以多维视角去进一步挖掘作品内涵,感受作品的情感美,而不应以实用性、功利性的眼光来审视作品内容。这样,才能真正认识和体会作品的思想艺术价值,才会获得一种高屋建瓴、融会贯通的全新感觉。 (三)扩展和延伸文化视野,认识中外文化传播的双向互动及其意义 文学的传承和交流是保证其生命力的前提。比较文学在本质上就是其跨越性,主要体现在跨文化、跨语言。它强调联系、关系、交叉与汇通,寻求世界文学构成的基本规则与发展的基本规律。对任何文学实体、文学现象要做到科学的分析,都必须从相互联系的观点出发。不同国家及民族的文学虽无直接联系,但也可能包含着某种“一般通行的原理原则”,世界文学正是在相互影响和相互促进中共同向前发展。 在语文教学中我们就可以有意识地运用比较文学的影响研究法。在讲解作品时,穿插介绍对该作家产生一定影响的外国作家及作品,使学生的认识从单一走向多维,在“求同辨异”中加深对所学内容的理解。众所周知,“五四”以来的中国许多着名作家,如鲁迅、巴金、郁达夫、沈从文等,都是沐浴着“西风欧雨”成长起来的。可以说,“西方文学为中国新文学提供了一种‘形成性影响’”。[5]鲁迅的小说创作就是最好的影响研究的范例。他曾公开承认,“我所取法的,大抵是外国的作家”。[6]他的《拿来主义》蕴含着比较文学的精神,他的《狂人日记》有着俄国小说家果戈理和德国诗人与哲学家尼采的影子。他的短篇小说《药》更是一个很好的借鉴外国文学的例证。受西方小说的叙述手法的影响,《药》采用了第三人称的限知叙事视角;小说的思想内容、主题意义、行文安排则主要是受俄国作家安特莱夫及其作品《谩》《默》《齿痛》的影响;小说的结尾,也分明留着“安特莱夫似的阴冷”。[7]当然,文化交流与传播的途径往往是一个双向互动的过程。一国文学既可能播入他国而产生影响,又可能受他国文学的影响而发生变化。追溯这些文学间的因缘关系,自然要采用比较文学影响研究法。中国文学和文化自古以来就播入了邻国,其影响既久且深,近数百年也影响到了西方国家,如莱布尼茨、伏尔泰、威廉·琼斯爵士 (Sir William Jones)、歌德、艾兹拉·庞德、艾米·洛厄尔、布莱希特等。美国诗人庞德的意象派诗歌《在地铁站》就有着日本俳句的痕迹,其间更多的是对中国古典画作的借鉴,庞德成功地将中国古典画作的美学思想融进其诗歌创作技巧、审美理论和主题中。中国古典画作讲究意境及对意境的渲染,以典型的意象和巧妙的构图为背景来烘托主体。诗的两行相互依存,诗人将在车站上看到的过往人群的一张张脸与湿润黑色枝条上的花瓣并置,前者逐渐变成一片片彩色印花色底,后者成为前者要烘托的意象。花瓣随意四散,悠然落于地铁车站,花瓣传递了美的信息。这一信息由于有深色而又带湿气的树枝的反衬而变得突出鲜明。模糊重叠的意境之美只可意会,不可言传。比较文学不仅要研究各民族文学的相互融通,也要研究异质文化碰撞所产生的变异。文学作品与作家之意义与价值,往往就体现在这种“变”与“异”里。例如,“最初读到二十年代西方现代主义文学,还好像一见如故”[8]的卞之琳就有所选择并创造性地将西方象征主义诗歌与民族审美传统进行了有机融合。他的《断章》摈弃了西方象征主义诗歌晦涩的特征及其“出世”的超验色彩,表现的对主客体相对关系的探究有着中国道家哲学的思考。他将审美的触角伸入现实生活的情趣中,从最常见的行为和关系发掘复杂精微的意义,呈现“人世”的风貌和含蓄的审美特质。“他在选择和营造智性诗美的同时,也完成了对象征主义等西方现代诗学的创造性转化”,[9]为中国新诗发展提供了很好的借鉴。 通过阅读比较,让学生明白文学创作中传统继承与借鉴他山之石的辩证关系,以及各国文学相互交流、相互促进、相互依存、共同进步的道理,以使学生逐渐养成从世界文学的高度来阅读、审视文学作品的良好习惯,从多元文化角度分析中外文化交流中的现象,增强民族自豪感和自信心。在加深对文学作品的理解的同时,提高学生的跨文化能力。人类文明发展的无数事实已经表明,文化之间的交流与融合、互补与互渗会使各民族的文化更加丰富和完善 比较文学研究论文:比较文学研究方法在当代文学研究中的运用 【摘 要】本文探讨比较文学的研究方法在中国当代文学研究中的运用。比较文学研究方法主要有四种类型:影响研究、平行研究、阐发研究、历史类型学研究。文章探讨前三种方法在当代文学研究中的具体运用,试图在学术论文写作范围内比较文学研究方法在当代文学研究中的运用有所指导、帮助。 【关键词】当代文学 比较文学研究 运用 就大多数情况而言,文学研究就是文学评论,文学研究方法就是文学评论方法。各个学科有着共同的基本的科学的研究方法,而针对具体学科,又都有专业性的研究方法。下面我就简略谈一下在当代文学研究中众多专业方法中的比较文学研究方法及其运用。 二十世纪,是整个世界在各民族及其文化的急剧碰撞、交流中走向对话和交流的重要历史阶段,而二十一世纪是全球化的世纪,尤其经济全球化更促使各民族文化跨出国门,世界文化交流更是频繁。在这种情况下,比较文学作为一种“跨越国界和语言界限的文学比较”在文学交流日益频繁的当代社会,受到众多研究者的强烈关注。在当代文学研究中,不少学者在比较文学的研究框架中,还运用心理学、文化学、形式分析等多种方法,使文学比较研究深入全面。比较文学研究方法具有四种类型:最早的源于法国的“影响研究”,继而又有美国首倡的“平行研究”,苏联创造的“历史类型学研究”,中国提出的“阐发研究”。在中国当代文学研究中,主要运用“影响研究”、“平行研究”和“阐发研究”这三种研究方法。 比较文学研究中“影响研究”的法国学派注重国别影响,也就是研究不同国家,不同民族的文学影响,通过具体的文本分析来印证有关“影响”的假设,凸显作家作品之间的精神联系。某个作家可以通过各种方法对外国作家及其作品有所了解,并且自己在写作中可能受到他们的影响,如鲁迅的有些小说就是受到外国文学的影响,在内容和形式上体现出了和传统小说不同之处。这种研究方法目的在于寻找作家作品跨文化相互影响的规律,研究作家接受外来影响与个性创造的辨证关系,影响发生的原因、条件以及变化过程。“比较学者们对影响所作的界说大都强调它的外来性和隐含性。”在当代文学研究中,题材处理、主题原型、艺术风格、技巧等艺术创造的范围内都可以运用比较文学研究的方法展开研究和比较。在中国当代文学中,很多作家受西方文学的影响,王蒙是比较突出的一位。我们都知道,王蒙作品中的幽默是一种“中西合璧”式的幽默,他从西方的“黑色幽默”里吸取了“浓缩的荒诞性”和“黑色的”戏剧性。并且我们知道,王蒙在十七年的创作中,在作品的结构方面独树一帜地采用意识流动结构法,可以很明显地看到,他的这种写法与西方的现代派的表现手法有着深刻的联系,所以我们可以从这些方面,运用“影响研究”的方法研究西方文化对王蒙创作的影响。这方面论著如《论王蒙小说的文学空间》李珠鲁(韩国仁济大学中文系)就重点考察了王蒙小说所展现的文学空间形态及其性质,探讨王蒙在艺术创作中如何运用现代主义的意识流交错手法来结构作品,强调了西方意识流手法对王蒙小说创作的影响。再如许子东《当代小说探索与西方现代派文学影响》,就探讨了西方文学流派对新时期小说创作的影响,《沈从文与精神分析学说》注重研究弗洛依德的精神分析学说对沈从文的文学创作的影响。当然,影响都是相互的,在看到西方文化对中国文学影响的同时,我们也要看到中国文化对其他文化的影响,要找到文化影响对作家作品影响的普遍规律。在当代文学中这样的影响俯首皆是,我们要用发现的眼光更深入研究当代文学。 美国学派提倡的平行比较方法研究,提倡文学跨国界“共时性”研究,是“将那些相似、类似、卓然可比,但是并没有直接关系的两个民族(或几个民族)文学,两个(或多个)不同民族的作家,两部(或多部)属于不同民族文学的作品加以比较,研究其异同,并导出有益的结论。”也就是以文学作品为中心的比较方法。是对那些没有事实联系和影响的文学现象进行跨文化的对比研究,将不同的文学现象贯穿起来,揭示它们之间的逻辑和理论联系,以探索世界文学创作的共通规律。平行比较方法包括两种类别的研究,一是探讨作品的类同,一是探讨作品的对比。它并不是将两种文学简单地相比,而是在主题、题材、类型诸方面建立比较关系:以文学作品的主题为中心,考察同一主题在不同国家的文学里表现的异同点;以题材为中心,分析同一题材在不同国家文学中的不同处理;按照文学的不同类型进行分类比较,如风格比较、情节技巧比较、人物形象比较等等。如《〈天龙八部〉的原型分析(从〈俄狄浦斯王〉谈起)》,这两个作品乍看上去毫不相干,但作者通过深入研究从作品表层的巨大差异中找出了它们之间深刻的内在一致性。《不同国土上的荒野:中西女权主义文学批评的不同语境》、《廖辉英〈盲点〉与张爱玲〈金锁记〉中的母亲角色》等,都为我们的当代文学研究提供了广阔的视野和有效的研究方法。对同一个国家的不同民族的文学作品也可以采用这种比较分析的方法。 在运用平行比较方法时,对比研究注重在某类现象的比较中寻找差异时,较多采用演绎思维方式,如对中西文学中吝啬鬼形象的比较研究;类同研究在差异中寻找共同点时,则更多使用归纳思维方式,从个别中见一般,分析文学的社会、历史土壤和文化条件的研究,如《〈莫须有先生传〉与〈堂吉坷德〉之比较研究》。平行比较研究方法拓展了文学研究的领域,让我们的视野更加开阔,在更广大的空间中来研究文学,是大有裨益的。 中国提出的阐发研究,也就是用西方的理论阐发中国文学。这种研究方法在近十几年受到学者相当的重视,并作出了相当的成绩。比如用精神分析法来分析鲁迅《狂人日记》中的狂人形象,可以更加透彻地看到狂人的无意识行为中隐藏的心理动机,能够更好地理解狂人形象,进而为理解作品找到突破口。《艺术心理与政治心理的冲突——矛盾小说理性化倾斜的心理学阐释》运用荣格的心理学理论分析矛盾的小说创作,可以说是另辟蹊径,从非传统研究方法中挖掘出作品更多的内容,让我们看到了作品内容的更多层次。二十世纪西方在文学理论方面大有收获,文学的各个环节,不管是作家、作品、读者还是文学创作过程,都有一系列的理论,这些理论传到中国,对当代文学的研究起了很大的推动作用。如结构主义理论,新批评理论、存在主义理论、女权主义理论、后现代主义理论等,我们在当代文学研究中,可以运用这些理论来寻找与当代文学的契合点,用它们的理论来分析文学作品,可以融会贯通,更加细致地解剖作品。《中韩当代女性小说的对比研究》就是运用女权主义的理论来分析中韩当代女性小说的异同。《须一瓜小说中的荒诞性》则是从存在主义的理论出发,看到须一瓜作品中的荒诞的性质。当然,不管我们运用什么理论去阐述文学作品,研究之前都要对一种理论模式做分析和选择。另外我们还可以在寻找文学创作与历史、宗教的联系中,加深对文学的认识,如当代作家的宗教信仰对创作的影响,当代作家创作与佛教、道教文化的关系等。如贾平凹、孙犁等作家作品中传递出浓重的道家文化,就可以研究他们的创作与道家文化影响的关系等。 我们对中外的文学作品、作家进行比较研究,同时我们也不要忽略了在历史纵向范围内的对比研究,可以探讨中国古代、近代文学对当代文学的影响,可以将不同时期的作家的创作行为及作品进行比较研究,如《张爱玲、王安忆小说创作中的市民意识比较》《异中有同的两种中国味:观照赵树理和汪曾祺》等,可以加深我们对作品的理解,加深对文学的认识。 总的说来,新时期文学的比较研究,是一个容易出新的批评领域。借鉴新观念、新方法,剖析比较研究对象,作出新颖而深入的发现、体现出鲜明的当代性特征。 比较文学研究论文:现代文学与比较文学研究 一、现代文学作家、社群与思潮 (一)战后以至1950、1960年代的作家与文艺社群 1945年以后,大陆学者文人随国民政府来台者众,当时进入台大任教的几位师长,带来了“五四”文学的精神,也开启往后的现代文学之路。最具代表性的,在中文系有台静农,他是鲁迅的学生,来台后虽然转向古典文学的教学与研究,但他的小说集《建塔者》、《地之子》,后来也出版了,使读者一窥“五四”遗风。在外文系则以夏济安为代表,他创办《文学杂志》,带动写作风气,影响了当时仍是学生的白先勇等人,也缔造了学院派文学杂志的成果。当时的青年学生辈,有来自大陆的学生,也有台湾本地出生的青年,他们因为进入台大就读,受到这些老师前辈的启发,以及同侪间的鼓舞,纷纷崭露创作的才华,终于成为台湾具有代表性的作家。这些学生包括中文系的林文月、叶庆炳、张健、吴宏一、柯庆明,外文系的余光中、白先勇、陈若曦、王文兴、欧阳子、王祯和、杜国清、叶维廉等,各自在诗、散文、小说创作方面留下可贵的成果。林文月、叶庆炳以散文著名,余光中参与蓝星诗社的创立,张健亦为蓝星主要成员,杜国清、叶维廉则是笠诗社、创世纪诗社的重要成员。而以白先勇为主的《现代文学》杂志在1960年代创办,陈若曦、王文兴、欧阳子、王祯和等人,都是创始社员,共同推动现代主义的文学创作。 (二)文学杂志对现代思潮的译介 由夏济安主导的《文学杂志》创办于1956年9月,而在1960年8月结束。但这份刊物的影响是深远的,它代表台湾战后初期的文学潮流中,一群学院里的师生对于文学的喜好和坚持,并开辟另一个有别于“战斗文艺”的园地。他们刊登的文稿,除一般创作,文学理论的译介、中西文学的相关论述也相当多,这个现象可以说开创了一种风气,也就是将现代文学的创作和文学理论、西方文艺思潮连结,提供给创作者和读者新颖的观念。以白先勇为主导的《现代文学》深受其师长辈创办的《文学杂志》之启发,该刊在1960年3月到1973年9月共发行51期,由白先勇负责筹措资金,而外文系的几位同学一同写稿、译稿和拉稿。比起《文学杂志》,《现代文学》更强调创新的精神,他们努力介绍各种西方的思潮、创作观念,以便所写的作品可以表达属于现代人的艺术情感;对于西方文学与理论的介绍,《现代文学》更以“专号”的形式推出,除作品翻译外,往往也包括作者生平介绍,并附带加以评论。除创刊号推出“卡夫卡专号”,也曾刊出多位诺贝尔文学奖作家的专号,对于艾略特的诗作与诗学,更前后刊出多期。《现代文学》编辑群对文学充满热情与执着,而这些译介,为创作者与读者带来不同的视野,开拓更多元的文学品味。 二、比较文学的学科成立与研究扎根 如上所述,《文学杂志》、《现代文学》以译介外国文学与理论为宗旨,进而启发作家的创作以及解读作品的角度,其实已略具比较文学的雏形。进入1970年代,台大文学院更以三轨并进的方式———成立比较文学博士班、成立比较文学会以及结合《中外文学》,促进了比较文学在台大扎根与茁壮。1970年,台大外文系成立比较文学博士班,推动者是当时文学院院长朱立民与外文系主任颜元叔。但这个博士班不打算走英美文学博士班的路线,反而希望结合外文系与中文系的学术资源,使学生可以同时接触外国文学与中国文学,进而可以建立具有中国/外国文学双重视野的比较文学研究。纪秋郎、单德兴、李有成、高大鹏、陈昭瑛、古佳艳等,都获得此博士学位,成为外文、中文学界的优秀学者。近年台大外文系虽已将比较文学博士班并入一般博士班,但比较文学仍是其修业与研究的主要方向之一。1973年7月,朱立民等八位外文系学者与叶庆炳等四位中文系学者发起成立“中华民国比较文学会”,并藉此在《中外文学》开始介绍比较文学的观念和发展;譬如《中外文学》创刊号(1972年6月)即刊登李达三著、周树华与张汉良译的《比较的思维习惯》,仿佛已经有所预告,2卷9期则有Al-dridge,A.O.著、胡耀恒译的《比较文学的目的与远景》(1974年2月);其后则陆续有袁鹤翔《中西比较文学定义的探讨》,李达三著、许文宏与冯明惠译的《东西比较文学史的检讨》等文章,一路推进,颜元叔、胡耀恒、朱炎、叶维廉、张汉良、陈慧桦、古添洪等,都是比较文学的旗手。古添洪与陈慧桦编著的《比较文学的垦拓在台湾》(台北:东大图书公司,1976年)、李达三的《比较文学研究之新方向》(台北:联经出版公司,1978年)二书,可说是最早结集的相关著作。而叶维廉、古添洪与陈慧桦在东大图书公司主编的“比较文学”丛书,更可说是具体的成果。此外,结合外文、中文两系教授的“中华民国比较文学会”,自1974年8月起对外扩大征求会员,凡大专院校教师和研究生有志于比较文学者,皆可申请入会。而学会也每年度主办国际或全国比较文学会议,开放对外征稿,相关的征稿主题、研究论文也都以专号的形式收录在当期的《中外文学》或另一英文的比较文学刊物《淡江评论》(淡江大学外语学院出版);譬如第4届国际比较文学会议主题为“比较文学与中国文学”(1983年8月),第5届主题为“现代主义与中西比较文学”(1987年5月);第25届全国比较文学会议主题为“灾难、创伤与记忆”(2001年9月)、第30届主题为“认同的变向:全球化时代的主体生成与转化”(2006年5月);无论其主题是企图与中国文学对话,或是呼应世界文学脉动,或是跨领域研究、文化研究,都在带动台湾学界的研究潮流,累积丰富的学术资源。外文系主导的比较文学博士班、比较文学会,再加上《中外文学》,形成了现代文学与比较文学研究的铁三角。我们也可以发现,就在《现代文学》即将衰退之际,1972年6月,外文系与中文系多位教授共同发起创办一份新的刊物《中外文学》。这些学者包括外文系朱立民、侯健、齐邦媛、颜元叔、胡耀恒与中文系郑骞、叶庆炳等人;而该刊自创刊以来,迄今一直稳定出刊,在台湾学术界已占有关键性的位置。《中外文学》创刊初期,系以颜元叔为主导人物,他引进新批评,在第一期至第四期,藉由《细读洛夫的两首诗》,掀起一串现代诗论战;而后又连续登载王文兴小说《家变》,并举行座谈会,引起各方注目、论辩,具体呈现学界与读者大众对这篇小说褒与贬的两极化情形,也为现代主义小说的读者反应留下珍贵的纪录。《中外文学》也曾连载林文月翻译的日本文学名著《源氏物语》、《枕草子》等书,引起很大的回响。该刊既命名为“中外”文学,除了对外国文学以及理论的译介,当然也兼纳对中国文学的研究论文。除现代文学研究外,也有对于古典文学的研究,可分为两个类型,一是属于中国文学本身的研究模式,例如作家传记考述、作品流派、文学史研究,另外更为突出的则是以西方文学理论来研究中国古典文学,例如张汉良的《“杨林”故事系列的原型结构》(1975年4月),系以荣格的神话原型理论研究古典小说“杨林”、“枕中记”系列故事,这种研究视角深深地影响了此后台湾学界对中国古典文学的研究,也是比较文学研究的具体实践。综览《中外文学》的文章,可知其编辑和登稿的方向,和“比较文学”在台大外文系的扎根与开展着实有密切的关联。《中外文学》在1980年代以后,逐渐聚焦在对当代文学理论与文化研究的介绍,例如精神分析、结构主义、解构主义、女性主义、后现代、后殖民等理论,透过专题邀知名学者撰稿,无论是就理论观念加以译介,或是以文学作品为例实际操作,都成为后来者追摹的范例,也大大助长了现代文学与文化的研究风气。 三、现代文学、比较文学的教学与研究 作家的培育,本不限于任何科系,但因为小说家白先勇、王文兴等人的光环,“作家都是出自外文系”的说法也流传一时。然而随着中文系现代文学课程的增加与写作风气渐盛,出身中文系的作家,以及投入现代文学研究的中文系学者,也日渐增多,“现代文学”遂形成中文系学术传统的脉络之一;这方面,曾任系主任的叶庆炳教授实有开创性的贡献。而当代年轻一辈的作家譬如散文家陈幸蕙、简,小说家郝誉翔、黄锦树,诗人陈大为等,都是台大中文系毕业。在外文系方面,虽以外国文学课程为主,但中文、外文两系常有合作开课的例子,如外文系王文兴所授的现代小说、王建元所授的文学批评、齐邦媛所授的高级英文(讲授英美小说与诗)等,系为中文系而开;中文系也长期为外文系开设中国文学史课程;因此除了在文学杂志上的通力合作,在课程、师资的援引上,中文与外文两系一直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共同担负文学教育的责任。值得注意的是,2004年8月,台大成立台湾文学研究所(简称台文所),因为课程设计与发展方向的关系,进入台文所的学生,不乏已经有现代文学作品集出版,或是已在文学界崭露头角的青年作家;加上各教授的专业取向,台文所加入了现代文学、比较文学研究的阵容。按,台湾文学的发展,于史可考者已有四百多年的历史,除1930、1960年代是现代主义兴盛时期外,台湾文学的多元性,以及与日本文学、中国文学乃至世界文学的关联,都可以从中发掘比较文学的议题。是故,台大教授对现代文学、比较文学的研究成果,除了前文所介绍外,近年可以看到的是,中文系何寄澎的现代散文研究、陈翠英的现代小说研究、外文系廖炳惠的后现代研究、廖咸浩的文艺/社会思潮研究、张小虹的性别/同志文学研究、流行文化研究,刘亮雅的台湾后殖民小说研究、朱伟诚的同志文学研究等,都是很好的例子。而台文所教授对于现代文学研究可说更有推波助澜的作用,例如柯庆明的现代主义文学研究,郭玉雯的张爱玲小说研究,王文兴小说研究,梅家玲的现代小说研究、眷村小说研究,以及洪淑苓的现代诗、女性文学研究,都已出版相关的学术论著。另外,黄美娥的日治时期台湾通俗文学研究、张文薰的日治时期台湾新文学研究以及苏硕斌的台湾都市文化与文学研究,也都为现代文学研究扩充了领域与视角。 四、结语 展望历年来的台大师生藉由现代文学创作、译介与发行文学刊物的成果,和台湾文坛产生密切的互动,在现代文学与比较文学的研究上更有开创性、主导性与关键性的位置。现今,为了促进现代文学研究,总图书馆也积极展开作家手稿资料的典藏工作;目前已有王祯和、王文兴、林文月与叶维廉等作家的手稿典藏。而比较文学的观念和方法,也已成为学术研究的常模,相信台大教授与研究生将秉此深厚的人文传统,在新世纪共同勾勒出台大、现代文学、比较文学以及文学史的复杂网络。 作者:洪淑苓 单位:台湾大学 比较文学研究论文:比较文学研究中的翻译与误读 [摘要]在比较文学的研究当中,由于文学作品的翻译涉及到两种不同文化的差异,因此翻译不再单纯地是两种不同文化间文字符号的转换,在翻译过程中会出现一些误读现象。本文侧重了解阅读过程中产生的误读含义及其产生的原因,阐述了翻译误读对跨文化交流和世界文学发展的积极和消极作用,为了促进跨文化交际和世界文学的发展,我们应该慎重对待误读。 [关键词]翻译;误读;文学 引言 20世纪80年代后期,比较文学翻译的研究出现了由原来单纯的语言层面的翻译向了解文化的转变。而伴着全世界经济的迅猛增长,两种不同文化之间的沟通也随之增加。两种不同的文化间的沟通也就是用一种语言去认识和解释另外一种语言。但是由于生活在一种文化里的人们在认识和理解另外一种文化的时候,常常会依照者自己原有文化的思维形式去对其他文化进行理解,这种情况或多或少就会产生一些文化误读。而在文化理解的过程中翻译是一种最直接、最普遍的文化交流形式,尤其是在研究两种文化的文学作品的时候,翻译也会存在一些误读现象。那么到底什么是文化误读?为什么会出现这种误读现象,并且这种现象对翻译起着怎么样的作用呢?笔者将在本文中逐一探讨。 一、误读定义及内涵 误读是产生在阅读文学作品中的一种现象。它是指阅读者在阅读过程中对原有内容本身的含义和内容曲解,进行了错误性的阅读。读者对于阅读内容通常可以分为“正读”和“误读”。“正读”是读者能够正确理解作品的内涵、艺术价值和作者的创作目的;而“误读”则是不能正确理解作者的真正意图。乐黛云教授曾经给对误读进行过这样的解释,那就是误读是读者按照自己原有文化的思维形式,行为方式和生活习惯去了解另外一种文化的理解方式。20世纪60年代后期,美国当代著名文学批评家哈罗德-布鲁姆就曾经提出一个非常著名的文学理论--即“影响即误读”理论,并且用此理论给“误读”定下一个新的含义。布鲁姆提出在弗洛伊德尼和采之后,在阅读文学作品时,读者不可能完全按照原文的含义进行理解,多多少少会有一些修改和创造。实际上很多人认为跨文化之间的文学阅读是一种“重新创造”,是另外一种创造性的阅读,多多少少都会出现一些“误读”现象。 二、翻译活动中的误读 翻译是我们在进行两种或多种文化沟通中所使用的一个非常重要手段。但在某种方面来说,它所进行的过程里会不断出现由原来一种文化对另外一种或多种文化的误读。在我们进行翻译时出现的文化误读实际是指翻译者因为受到主观和客观因素的影响近而错误地对原文进行加工改造,并把这些经过加工改造的错误文化信息展示到译文中。如果从主观性的角度上看,翻译者在进行文学比较时所出现的翻译误读又可以分成两种,一种是蓄意误读,另外一种是无意误读。蓄意文化误读是翻译者由于受本身主观动机的制约从而造成的误读,是一种有意识地加工改造或者曲解。无意文化误读一般是指翻译者的语言底蕴不够或者存在一些非常不负责任的态度,错误地把不正确的文化信息译到译文当中,从而造成了非常严重的误译或错译。每一部文学作品都体现着它所代表的时代和环境,有着非常丰富的文化底蕴。为了了解另外一种文化,进行跨文化间的交流,翻译是我们常常使用的一种媒介手段。所以当翻译工作者对某一文学作品进行翻译时,他也就在进行一种跨文化间的交流,从一种文化进入另外一种文化。对这两种不同的文化进行对照、比较、研究,最后创作出他的译文。但是由于两种不同的文化之间存在着一定的差异,所以翻译者在进行翻译的时候要充分地评估自己的译文,不能出现过大或过多的误译或错译。翻译者要充分思考如何处理文化差异的问题。光从表面上来看,在翻译的过程中出现的误读没有传达出翻译的“信”,没有体现出对原文的忠实性。但是,我们不能仅从表面来看,只是重视讨论译文对原文的忠实度,没有从文化的层面上去看这个问题,这里涉及到文化的交流和传承。有些译者为了让广大读者能够对作品有深刻的印象,在翻译一些国外的作品时按照自身文化习惯把外国的主人公的姓名翻译过来。这也说明,翻译仅用“信”即忠实原文这样的标准定位为唯一的标准的话,是非常不可取的,也是行不通的。因为它脱离了实际社会和环境,没有体现出该部作品的文化价值和社会意义。翻译过程必须是从多个角度,多个层面,对目标语言进行分析研究的。 三、翻译中产生误读的原因 众所周知,在比较文学翻译研究当中,因为文化背景的不相同,翻译者是不可能避免翻译误读现象的发生的,而且这种现象出现的频率还很高。每一本具有不同文化内涵的文学作品都会有它自己独特的性质,例如语言习惯和思维方式等特质,并且这些不容易在另外一种语言文化中体现出来。并且翻译活动还存在时代的局限性,不可能在真空中进行翻译,或多或少体现翻译者所在的时代和文化的环境。具有不同文化背景的读者由于风俗习惯、知识框架和思维模式上都有着一定程度上的不同,所以,这样的读者就会有着不同的“期待视野”。这种读者所独有的“期待视野”事实上在他阅读另外一种文化的文学作品前就已经有了的观点、立场和思想方法等。这也造成了翻译者对原文文本内容的理解含有一部分自己的主观想法,而这种新创造出来的主观想法就会对原文化中的文学作品造成一定的误读。这样在翻译的过程中进行一些创造性的翻译就不可避免地。尤其在翻译跨文化的文学作品时,因为翻译者不同的“期待视野”,创作出来的译文也会有不同的解读。为了不断地满足读者所持有的期待视野,有些翻译者就会对原有作品不断地进行加工修改,以便于译文可以在译文的文化和环境中获得广大读者的认可和喜爱。正如我们所了解的翻译家林纾,他翻译了很多的外文作品,但他的译文中有很多不符合原文意图的曲解和添加,这就扩大了读者的文化视野。他在翻译外文作品的时候,同时兼顾了中国的传统文化,并用能够让中国读者理解的中国文化诠释或误读西方的作品。在这里我们需要知道的是,翻译者文学翻译过程中先是一位读者,其次才是一名翻译工作者。 四、文学翻译中文化误读的作用 在不同时代、不同环境中,文学作品会被重新理解并产生一些新的含义,所以它会体现当时的时代和环境的情况,甚至会超越那个时代和环境。在不同时期,不同环境的影响下,翻译存在着误读。也是这样在翻译中出现的误读让译文有了它不同于原文学作品的审美含义。这样在历史的角度上看,这种主体文化被翻译中出现的误读体现得更为丰富了,这也对历史文化发展和文化沟通交流起着非常重要的推进意义。而且还能从不同的角度地完全扩展译文文化的解读。例如,由于受到时代的局限性,尼采提出向往权利是人类生活中最强的意志。按照德国人文化意识的解释,那就是“我愿成为其他民族的主宰者”。有权利的人持有一种“像对待蚊虫一样,无任何良心的悲悯击毙它。”的态度来对待那些等级比较低并没有任何权利的人们;而当年茅盾对于尼采作品就有了误读。茅盾的解读是:“唯其人类有这‘向权力的意志’,所以不愿做奴隶来苟活,要不怕强权去奋斗。要求解放,要求自决都是从这里出发。倘然只是求生,则猪和狗的生活一样也是求生的生活。”从上述解释中可知,文学翻译中的文化误读在特定的历史、政治、和文化的语境下,会产生出非常丰富的译文文化的艺术表达,这样可以不断启发翻译者文学意识,让文学创作和翻译过程形成一种互相影响,互相作用、互相制约的关系。同时,因为译文中出现的文化误读不能正确地表达外来文化的内容,会造成错误的信息,不利于正常的跨文化沟通。而研究这种文化误读现象也会帮助了解本土文化对外来文化的吸收和消化。这在客观上非常利于译文文化文学的发展。反之,在某种意义上来讲,翻译误读也对文学的发展有一些不好的影响。众所周知,翻译误读实际上就是对原文化文学作品的错误认识,修改了原文的真实含义,这样就会造成文学作品在交流和传承的过程中有所流失和误译。译文的读者不能够正确全面认识和了解原文文化的真实含义和精神本质,真正的文化交流效果体现的就会不充分。所以在翻译过程中,为了能够更好地促进跨文化之间的交流,翻译者还要尽量减少一些不必要的误读。 五、结语 文化误读常常会出现在文学翻译,这种现象显而易见的。由于受到时代、环境、文化等方面的不同,文学翻译中文化误读鲜明地突出了不同文化间的冲突、曲解与修改,我们需要做的就是让一种文化的文学作品在另外一种新的文化和环境里获得了新的诠释。也就是说翻译实际上是一种文学的创造性行为,是翻译者根据自己处于的生活环境和文化影响所进行的一种创造性文学创作。但是这种创造性文学创作是受到一定限制的,也就是说原有的文学作品所体现的内容和创作出来的译文同时都要限制翻译者。翻译者只能在读者能够接受的限度里发挥自己的想象力和主观性。同时,翻译者还要考虑读者和译文的接受语境。所以,翻译不是单一的创作性活动,它是不同的两种语言文化体系的相互制约。翻译者既是表达原文内容的人,还是原著内容的重新解读的人。从文学发展的角度上来看,翻译工作者的任务不应该单纯复原和传达原文学作品所表达的全部含义,还应该在理解作者写作意图和原作品内容的基础上创造出具有自己特色的,并且对跨文化交际之间的文学交流有益的作品。 作者:姜旭 单位:黑龙江工业学院 比较文学研究论文:语文课本中比较文学研究 笔者所从教的中学语文课本选有一定数量的外国文学作品。初中计14篇,高中计10篇,其中不乏脍炙人口、情文并茂的名篇佳作,在世界文学史上也占据一定的地位。编者基于“文道统一”的原则,一方面使学生通过学习能领会作品的艺术特色,另一方面于作品本身所蕴含的深意给学生以启迪。作为教学活动主导者——教师,怎样才能教好这些外国文学作品,并通过这个“窗口”来开阔学生的视野,使其对庞杂的世界增加感知和了解,一直是值得关注的问题。 一、比较文学定义 比较文学是一门独立学科,最早形成于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法国。比较文学既不是“比较”,也不是“文学”,它是一门开放性、多方位的动态学科,其定义为:研究两种语言、两种民族关系之间,文学与其他艺术形式之间以及其他意识形态和相互关系的学科。学习这门学科,掌握比较文学研究的一般方法,对于中学语文教师既可以扩大视野、丰富知识,又可以在课堂上运用比较研究的方法,指导学生通过学习作品来了解世界,并把课内讲授与课外阅读有机结合,培养学习的兴趣,拓宽学生的思维,使其具有全球意识。这种隐性作用,一旦发挥出来,这些经过培养的21世纪人才,不论在专业还是在建设上都会取得更大的成绩,做出更大的贡献,从而落实了教育的目的。 二、比较文学研究 在教学中,我们可以把主题相同的作品加以归类分析,进行平行研究:第一,将杨沫的《坚强的战士》与伏契克的《二六七号牢房》进行比较,两文都是以反抗殖民者和法西斯的压迫而在狱中斗争为主题,通过详细而具体的狱中人不屈不挠的斗争历程,赞扬了革命者的顽强意志和勇于献身的精神。两者不同的是,伏契克的作品属于报告文学,真实动人;杨沫的《青春之歌》则是长篇小说。结合历史的学习可以使学生了解当时风起云涌的斗争情况以及法西斯必然灭亡的规律。第二,学习都德的《最后一课》,可指导学生课外阅读郑振铎的《最后一课》。它们反映的都是外族入侵使本国语言禁教的故事,叙述了在沦陷区上最后一堂国语课的感人情景。作者细腻刻画主人公的心理活动及思想斗争,充满着对祖国的挚爱之情以及对侵略者的切齿仇恨。文章在生动处,催人泪下。学习这样的作品,能使学生受到深刻的爱国主义教育,收到良好的效果。第三,在入选的外国文学作品中,不少篇幅揭露了资本主义社会的黑暗本质,批判了它腐朽的金钱制度。如《最好的顾客》《竞选州长》《我的叔叔于勒》《警察与赞美诗》等文均从不同角度不同侧面对资本主义社会冷漠的人际关系和堕落腐败的制度作了曝光。作者虽然不属一国,他们对资本主义的认识却是一致的。通过这些文章,学生对所谓“先进发达”的资本主义社会就能有正确的认识。平行研究的题材学是研究同一题材在不同国家中的发展变异,运用这种方法,讲授巴尔扎克的《守财奴》时可联系各国形形色色的同类人物,像果戈里的《死魂灵》的泼留希金,吴敬梓的《儒林外史》中的严监生等,分析作品便可以发现特殊时代背景造就特殊的守财奴,有资本主义初期的,有封建社会末期的,有封建社会中期的,他们都具有贪婪、吝啬的本质,但他们也各不相同,如泼留希金呆板地守财,以致所有的家产都毁掉;葛朗台视金钱甚于生命,毫无夫妻、父女之情;严监生吝啬到令人发噱的地步。经过类比分析,学生对“守财奴”形象系列就会具有全面的认识,并于理论的高度加以批判。再如高尔基的《母亲》叙述了二十世纪初一个由逆来顺受,备受压迫的普通劳动妇女成长为一名无产阶级英雄的过程。母亲叶尼夫娜就是这一过程中的一个典型。作为同种题材的叶圣陶的《夜》塑造了一个由悲痛到愤怒、由怯弱到勇敢的母亲形象。反对派的疯狂屠杀,普通家庭的悲惨遭遇,人民群众经受的深重灾难是母亲转变的原因。两文都热情讴歌了母性宽广伟大的心胸,反映了正义的革命必胜,同时也阐发出斗争使人坚强的真理。用影响研究的方法,从渊源学的角度,我们发现鲁迅的《狂人日记》是受了果戈里作品的影响。果戈里的《狂人日记》在主题、人物、情节、风格和语言诸方面成了鲁迅作品的渊源。鲁迅在《中国新文学大系小说二集序》里说过:“但《狂人日记》意在暴露家庭制度和礼教的弊害,都比果戈里的忧愤深广……”就是说两篇同名作品分别塑造了两个时代的狂人,而鲁迅笔下的狂人要比果戈里笔下的狂人“忧愤深广”,也可以说青出于蓝而胜于蓝。以“救救孩子”作结,喊出了时代的呼吁,令人不由猛然警醒。让学生了解两篇作品的内容,理解其中的渊源并着重分析鲁迅作品的现实意义,对于认识鲁迅的短篇创作是大有裨益的。 三、结束语 经过课外的阅读就会发现世界各国的文学,无论在主题还是风格上都有相同或者同中有异的特点,这是世界文学的规律。运用比较文学,可以系统的把外国文学作品和中国文学作品加以比较,这就以理性的角度使学生对世界有了更深一步的感知。对于中学生来说,要学好课本中的外国文学作品仅仅满足于课本是不够的,除了要读一些辅导书、参考书之外,还要尽可能地多读些外国文学作品。时代需求更多的人才,因此掌握科学的方法,通过作品来了解外国,对于中学生不啻为一条捷径。 作者:周琳 单位:宁夏石嘴山市光明中学 比较文学研究论文:全球化背景下的比较文学研究 一、比较文学对于文学研究的意义 比较文学的产生及发展对于文学研究有不可取代的贡献和意义 1.拓宽视野,扩展研究领域 比较文学是一门跨语言,跨学科,跨文化,跨民族的包容性极强的学科,它跨越和打破了民族,语言,文化的障碍,双边及多边的事业取代了单一的文学视角,使不同文化背景下的人们更能广泛地理解各文学及文化之间的差异及联系,大大扩宽了研究视野。比较文学的研究体系包括影响研究,平行研究,历史类型学研究,阐发学研究,跨学科研究等。影响研究的范围包括流传学,渊源学,媒介学;平行研究的范围包括主题学,形象学,文类学,比较诗学等;文类学是对于文学种类,文学体裁的比较研究;主题学是研究同一主题在不同民族文学中的不同表现形态及其形成原因,发展过程,包括题材,人物,母题等的比较研究;比较诗学是对各民族文学理论的比较研究;形象学专门研究一个民族文学中其他民族(异国)的形象,研究在不同文化体系中,文学作品如何构建它种文化的现象。这样,比较文学涉及及涵盖了许多领域,角度,跨越了多种联系,大大扩宽了研究领域和视角。比较文学的跨学科研究涉及广泛的领域,但仍然以文学为中心,但文学与众多学科都有联系,也可以跨越众多学科,与艺术的其他门类紧密相连,如音乐、绘画、雕塑、戏剧、电影等等;与社会科学,人文科学相互渗透,如哲学、社会学、文化学,历史学,语言学等;与自然科学也彼此关联。 2.百家争鸣,促进多元文化并存 比较文学是一门跨越国家的学科,它研究各种文化形态下的文学现象,仔细研究各种文化形态下的特征和规律。不管作家作品的水平高低与名声多响,不受国际,文化等因素的影响,使各种文学形式,文化形式相互了解,相互借鉴,取长补短,共同发展。比较文学这一跨越与包容的学科,使百家争鸣,多元文化并存的“和谐”现象得以实现。它曾突破了法,美学派的二元对立,改变了欧洲中心论的文化僵局,将对历史与金泰的多种国家与民族间交流的认识及思维模式打开,使各种文化平等交流得以实现,使百家争鸣的局面得以实现,促进了多元文化并存的和谐局面的实现。 3.文化交流,推动文学发展 比较文学是在各国家,各民族文学相互交流,各种文化相互交流之上发展起来的。反过来,比较文学也将会促进文化交流,推动文学发展。比较文学的跨越性,跨越了文化,民族,学科,语言,是一个开放性的宽领域,大视野的研究学科。在其研究过程中必然会对不同的文化,文学及其它文学,文化现象加以比较进行研究,这样就会使两个不同的文化群体对对方有一些清晰深入的认识,这种认识和理解就是一种文化交流,并在某种成都市反映到文学上,不知不觉中推动了文学的发展。 二、比较文学易陷入的误区比较文学有两个易陷入的误区需要注意一下 1. 认识的误区 有的学者认为“比较文学”就是比较不同国家、民族、文化的作家作品,或者不同文学文化现象之间的异同。他们认为只要找到了两者或多者的异同,并挖掘出原因,他们的研究就成功了。但有些学者认为真正的比较研究一定要有一个特定的文化和学术背景,说明为什么要选择做这样的研究课题的原因及做了这样的研究能得出什么样的结论。所以说要想做好比较文学的研究,就一定要对着一门学科有个正确的认识,对所研究的课题有个深入的认识和挖掘。 2.比较的误区 有些学者认为,不同国家,民族,文化之间的文学现象只要存在相似性就可以进行比较研究。有些论文只要找到了一些相似点就匆忙进行对比研究,结果得不出什么结论,或者得出的结论没有说服力和意义。这样的比较研究只能说是浅层次的研究,因为没有得出有价值性的结论。对于文学或文化的研究是通过对作品及文化有深入地了解并精读,品味才得出的可比性,而不是在表面上看有相似性或差异性就进行对比研究的,要注意差异性不等于可比性。对精细品味之后对可比性进行研究并得出结论,才是比较文学的真谛了。 三、结语 在全球化的大背景下,比较文学的重要性日益突出,比较文学对于文学研究的意义也愈加显现,不仅开拓了比较的视野,促进了多元文化的共存,还加强了各民族各种文化的交流和发展。但在进行研究的同时要注意两个误区,深入认识比较文学这一学科及研究方法,并作出有价值的研究结论。 作者:王文静 单位:内蒙古大学外国语学院 比较文学研究论文:大学语文比较文学研究 一、影响研究在教学中的应用 影响研究是比较文学法国学派的首创。所谓影响,并不是在一个民族内部文学或者作家的相互影响,而是一个民族内部所不具有的外来因素。影响研究就是要运用充分可靠的材料来阐明不同民族文学之间互相影响、互相借鉴的事实,探讨其中的规律。西方文学对中国现代文学的产生和发展产生了形成性的影响。《大学语文》中有许多是中国现当代文学中的名篇,可以采用影响研究的方法来分析。比如用影响研究的方法分析教材中涉及的张爱玲的《我的天才梦》、王蒙的《语言的功能和陷阱》、戴望舒的《萧红墓畔口占》和冯至的诗歌《为什么能从我们身上脱落》等,主要探讨西方文学的艺术特点或者文化思想对我国现代文学造成的影响。 (一)分析外国文学艺术上的影响 中国现当代文学中的许多文体均受到西方文学的影响,包括在我国古典文学中占主导地位的诗歌和散文。通过分析这种影响,可以加深学生对文学作品艺术特点的认识。以《语言的功能和陷阱》为例。这是王蒙在2004年受聘南开大学兼职教授时发表的演讲,可以看成是一篇论述语言功用的论文。笔者在分析这篇文章的艺术特点的时候,有意引导学生将这篇文章的论说方式与中国古代文论中诗话、词话的形式进行了对比。王蒙的文章是以逻辑分析为主,而传统文论中的诗话、词话则是主要采用感悟的方式。王蒙采取的这种言说方式,其实就是西方文论的言说方式,两千多年前亚里士多德的《诗论》已经采用了这种言说方式。许多同学认为,这样的讲解方式加深了他们对中西方文论的认识,也使他们认识到中西思维方式的不同导致了中西文论言说方式的不同。 (二)探讨外国文学思想上的影响 汉语不仅是文学形式的载体,在更深层次上它是思想的载体。西方文学不仅对中国现代文学的艺术特点产生了重大的影响,更为重要的是它给中国现代文学带来了新的思想。通过分析现代文学中某些篇章的思想渊源,可以使学生更深刻地明白作者或者作品的深刻思想。笔者在讲授张爱玲、钱钟书和冯至等名家作品的时候,分析了西方文艺思想对他们的影响。在张爱玲一讲中,以《倾城之恋》为例,与学生共同探讨了西方个人主义对张爱玲的影响。张爱玲在其小说名篇《倾城之恋》中现身评论说:“在这兵荒马乱的时代,个人主义者总是无处容身的,可是总有地方容得下一队平凡的夫妻”。我们就以这句话为由头,讨论白流苏和范柳原是不是个人主义者。大部分同学认为白流苏和范柳原是个人主义者,因为两个人都是自私的人,在恋爱的过程中机关算尽。在学生发表完意见之后,我给学生分析了个人主义的渊源以及个人主义的本质。通过我的分析和讲述,学生明白了张爱玲在某种程度上误读了西方的个人主义。真正的个人主义,不仅是高度重视个人自由、强调自我支配的个人或自我,而且是建立在不损害他人利益的基础上的。通过影响分析,学生不但加深了对中国作家作品的认识,而且认识到了各种思想来到中国之后经历了一个“中国化”的过程。 二、平行研究在教学中的应用 平行研究是比较文学美国学派的理论基石。平行研究是对那些没有事实联系的不同民族的作家、作品和文学现象进行研究,比较其异同,并在此基础上引出有价值的结论。相对于影响研究而言,平行研究摆脱了“事实联系”的限制,具有更大的自由性。在大学语文的教学过程中,既可以将文中的某些内容拿来进行平行比较,也可以将整部作品与其他民族的文学作品进行比较。 (一)课文局部内容的平行分析 大学语文教材中有一些篇章是学贯中西的大学者所创作。在这些文章中,学者站在中西文化交汇的立场上,将中西文化进行了对比。其中一些言论是这些学者多年思考和深入体味中西文化的结果,因此是振聋发聩的。但是由于多种原因,论者没有将一些观点进行进一步论述。在教学中可将一些观点作进一步解释,以便学生能够更好地理解作者的思想。《序二篇》是季羡林和陈省身为范曾所作诗剧《庄子显灵记》写的序。季羡林在序文中说,中西方在处理人和大自然关系的时候采用了不同的态度,西方主张“征服自然”,而中国则主张“天人合一”。这个论点无疑是非常深刻的。为了让学生理解这个观点,我们在分析这两种态度时,将爱琴海的地理特点、黄河中下游的地理特点与中西文明的产生联系起来。爱琴海的地理特点导致了西方商业社会的发达,而黄河中下游一马平川、适合耕作的特点,则导致了中国农业社会的发达。西方商业社会的发达使人们倾向于“征服自然”,而中国农业社会使人们更倾向于“天人合一”。接下来还分析了这两种态度在文学上的表现。深入分析季羡林、傅雷等学术大师对中外文学、文化的看法,可以使学生更好地了解大师们的思想,也可以进一步引发他们对大学语文的兴趣。 (二)作品的平行比较 作品的平行比较是一个较为自由的研究范围,它既可以把不同民族文学作品的艺术特点放在一起进行比较,也可以将它们的艺术思想进行比较。在大学语文教学中引入作品平行比较,将大大增加教学的信息量。许多学生觉得《诗经》里面的许多诗歌已经耳熟能详,《诗经》的艺术特点已经烂熟于心,因此对学习教材中所选《蒹葭》不怎么感兴趣。为此,笔者尝试了一种新的方法。在讲述这篇诗歌的时候,将它与象征主义诗人里尔克的《严重的时刻》进行对比。我将两首诗歌诵读之后,许多学生凭直觉发现这两首诗歌具有不同的美学特色,但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导致了两篇诗歌风格的迥异。当学生急切想知道原因的时候,我展开了层层分析。最终学生认识到,《严重的时刻》表现了生命的真实存在状态———人生的荒谬,而《蒹葭》则体现了一种虚无缥缈的审美意境。《严重的时刻》表现的是生活的“真”,而《蒹葭》反映的是生活的“审美”。教学中运用平行比较的方法,可以使学生产生耳目一新的感觉,从而提高他们对大学语文的兴趣;同时也可使学生加深对具体作品的理解,深化对不同民族文学特性的认识。 三、跨学科研究在教学中的应用 跨学科研究是比较文学中后起的一种研究类型,它以文学研究为中心,探讨文学与其他学科之间的关系。20世纪后半叶,文学的跨学科研究如文学与哲学、文学与宗教、文学与人类学、文学与心理学、文学与其他艺术等,已有长足的进步。中国语言文学与其他学科之间存在着或隐或显、或大或小的关系。从这种关系入手,可以使学生触类旁通,深化对课文的感悟和认知。大学语文教学中运用跨学科研究方法,可从语文与艺术学科之间的关系、语文与社会科学的关系入手。 (一)语文与艺术学科之间的打通 在中国古代,诗、乐、舞三者是紧密结合的。音乐、舞蹈、美术的变迁往往也影响着语言文学的发生与发展。许多大学语文老师在讲述中国古代文学作品的时候,只是考虑到了文学的艺术特点与思想主旨,而淡化或者忽略了文学与其他艺术学科之间的联系,因此难以收到理想的效果。应当将文学与其他艺术学科联系起来。比如讲解《诗经》,就可以适当分析《诗经》文本与音乐之间的关系;讲授《春江花月夜》,可以将诗歌与音乐、绘画、舞蹈联系起来。笔者在讲授《春江花月夜》的过程中,先朗诵诗歌文本,接着让学生初步分析这首诗歌的艺术特色,然后让他们听同名的民族管弦乐曲、欣赏同名的舞蹈、观看同名的绘画。同学们发现《春江花月夜》在不同的艺术形式下,呈现出形态各异却又大致相似的艺术特点。于是,引导大家共同寻找它们的相似点。最后,同学们终于发现各种形态的《春江花月夜》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意境美。这样,通过学习《春江花月夜》,同学们不但深化了对中国古典诗歌艺术特点的了解,而且明白了意境美是中国传统艺术的共同特点。 (二)语文与人文社会科学的打通 大学语文教学中,不仅可以打通语文与艺术科学之间的关系,而且可以打通语文与人文社会科学之间的关系。仅仅局限在文学作品本身,认识的境界就不大宽广。将文学与哲学、历史等学科联系起来,大学语文的讲授就会达到一个新的境界,使学生觉得既生动又深刻。讲解教材中的许多古代文学名篇,都可以从历史、哲学和社会科学等角度去挖掘它们所蕴含的社科内容。比如讲授《庄子•秋水》,不仅分析它艺术特点和思想主旨,而且还应该进一步从历史和文化的角度分析庄子思想对中国古代文人的影响,使学生看到道家思想的积极意义。 总之,在大学语文教学中运用跨学科的方法,将文学与其他学科联系起来,可以增强课堂的趣味性,深化学生对文学作品思想内涵和艺术特点的认识。四、结语在当今信息空前发达的社会背景下,大学语文的教学不能局限在文学作品的字词知识、段落大意、艺术特点等方面,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都需要与时俱进。比较文学是一门以跨越与打通为宗旨的学科,将它的一些研究方法运用于大学语文教学中,可以使大学语文的课堂产生更多会意的微笑和深沉的思考,可以使学生的思维跨越学科、民族之间的界限,做到融会贯通,从而使学生的人文素养和审美水平达到一个新的高度。 比较文学研究论文:比较文学研究中的文学与哲学 比较文学的跨学科研究是基于人类文化各子系统的互渗及各学科门类的混生而提出的,它应和了人类认识世界的历程及知识系统的发展规律,是对比较文学“跨越性”的新阐释。正式的跨学科研究概念是1961年,由美国学者亨利•雷马克提出的,他在《比较文学的定义和功用》(ComparativeLitera-ture,ItsDefinitionandFunction)一文中说:“比较文学是超出一国范围之外的文学研究,并且研究文学与其他知识和信仰领域之间的关系,包括艺术(如绘画、雕塑、建筑、音乐)、哲学、历史、社会科学(如政治、经济、社会学)、自然科学、宗教,等等。简言之,比较文学是一国文学与另一国或多国文学的比较,是文学与人类其他表现领域的比较。”[1]文学与哲学同属社会科学,在比较文学跨学科研究的诸多领域中尤其重要。哲学探索的是关于知识、真理、理性、现实、意义、精神和价值的问题,文学也以此为中心,两者关系密切。正如王国维所说:“诗人之所悲歌,哲学者之所瞑想,与夫古代诸国民之传说若出一揆。”[2]16“哲学”一词,在西方意谓“爱智慧”,在中国也与智慧相关,“哲,智也”(《尔雅》),“哲夫成城,哲妇倾城”(《诗经•大雅•瞻卬》)。西方传统中的譬喻“镜”与中国古代的“文以载道”都说明了文学与世界及对世界之反思的关系,当然也包括与反思之抽象结晶———哲学的关系。因此,对文学与哲学展开跨学科研究既有学理依据,也有重要意义。 一、文学与哲学跨学科研究的可能 无论是东方还是西方,在学科分类不明晰的古代,文学与哲学都是混生互渗的关系,表现为哲学的文学化或文学的哲学化。远在古希腊时期,学者们就从与哲学的混生互渗中研究文学。毕达哥拉斯认为宇宙万物的本源为“数”,从这个基本观点出发,毕达哥拉斯学派从数量比例关系角度探寻文学艺术,提出“美是和谐统一”。赫拉克利特用朴素的辩证唯物主义观点研究文学艺术,提出“艺术模仿自然”,艺术与自然都在对立排斥中追求和谐,“自然是由联合对立物造成最初的和谐,而不是由联合同类的东西。艺术也是这样造成和谐的,显然是由于模仿自然”。美是相对的,不是绝对的,“最美丽的猴子与人类比起来也是丑陋的……最智慧的人和神比起来,无论在智慧、美丽和其他方面,都像一只猴子”。德谟克利特认为宇宙万物是由不可分割的原子构成的,原子流放射出来造成影像,作用于人的感官与心灵,形成人对事物的认识。根据这一朴素的唯物认识论,德谟克利特建立了自己的文艺观,认为“文艺模仿自然”,“从蜘蛛我们学会了织布和缝补;从燕子学会了造房子;从天鹅和黄莺等歌唱的鸟学会了唱歌”,而追求和创造美“是一个神圣的心灵的标志”[4]4。苏格拉底哲学的中心是神学目的论,认为宇宙、自然、人和艺术都是由神创造的,神创造自然和艺术是为了满足人的欲望,从这种神学目的论出发,他认为判断美的标准应是对人是否有用,有用即美,无用即丑。柏拉图的文艺理论是其哲学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他把理式设定为宇宙的本体,认为理式世界是真实的,现象世界是对理式世界的模仿,文学艺术又是对现象世界的模仿,“他们的产品和真实体隔着三层”,“在我看,他如果对于所模仿的事物有真知识,他就不愿模仿它们,宁愿制造它们,留下许多丰功伟绩,供后世人纪念。他会宁愿做诗人所歌颂的英雄,不愿做歌颂英雄的诗人”。在柏拉图的理想国里,哲学家是最高等级的人,是理智的化身,而诗人以虚构的谎言亵渎神明、贬低英雄、摧残人的理性,投合人性中低劣的“无理性部分”,应该被逐出理想国。“我们现在理应抓住诗人,把他和画家摆在一个队伍里,因为他有两点类似画家,头一点是他的作品对于真理没有多大价值;其次,他逢迎人性中低劣的部分。这就是第一个理由,我们要拒绝他进到一个政治修明的国家里来,因为他培养发育人性中低劣的部分,摧残理性的部分。一个国家的权柄落到一批坏人手里,好人就被残害。模仿诗人对于人心也是如此,他种下恶因,逢迎人心的无理性的部分(这是不能判别大小,以为同一事物时而大,时而小的那一部分),并且制造出一些和真理相隔甚远的影象”。留在理想国中的诗人只许描写公民的诚实、勇敢、节制等美好品行,歌颂神灵和英雄的美好性格,“除掉颂神的和赞美好人的诗歌以外,不准一切诗歌闯入国境。如果你让步,准许甘言蜜语的抒情诗或史诗进来,你的国家的皇帝就是快感和痛感,而不是法律和古今公认的最好的道理了”。 亚里士多德继承了“文艺模仿自然”的思想,但反对柏拉图对现象世界和文学艺术的贬低。他认为现象世界是“第一实体”,文学艺术反映现象世界的本质和规律,不仅是真实的,而且富有哲学意味:“诗人的职责不在于描述已发生的事,而在于描述可能发生的事,即按照可然律或必然律可能发生的事。历史家与诗人的差别不在于一用散文,一用‘韵文’;希罗多德的著作可以改写为‘韵文’,但仍是一种历史,有没有韵律都是一样;两者的差别在于一叙述已发生的事,一描述可能发生的事。因此,写诗这种活动比写历史更富于哲学意味,更被严肃地对待;因为诗所描写的事带有普遍性,而历史则叙述个别的事。”古希腊这种哲学与文学的混生状态被维柯称为“诗性智慧”,他说:“最初的哲人们都是些神学诗人,任何产生或制造出来的事物都露出起源时的那种粗糙情况。我们只应该根据这种粗糙情况来考虑诗性智慧的各种起源。至于流传到我们的诗性智慧起源所享有的那种巨大而崇高的尊敬,则起源于两种虚骄讹见,一种是民族的,另一种是学者们的,更多的是第二种。因为正象埃及高级司祭曼涅陀(Manetho)把埃及的神话故事性的历史都翻译成为一种崇高的自然神学,希腊哲学家们也把希腊的神话故事性的历史都译成哲学。”[6]中国古代文史哲也是一体的,如《论语》《庄子》等先秦典籍探索宇宙人生、进行哲学思辨,或深刻平实、含蓄隽永,或说理明晰、词约义丰,既是哲学文本,也是文学文本,“文化呈现一种综合的形态。先秦有些文学作品是史学或哲学著作。史学和哲学著作也富有文学意味”[7]。《论语》从文学角度讲是纯语录体散文。它的语言或者简练而用意深远,如“岁寒,然后知松柏之后凋也”(《论语•子罕》);或者诙谐风趣、和平愉悦,如“割鸡焉用牛刀”(《论语•阳货》);有的浅显易懂、接近口语,如“子入太庙,每事问。或曰:‘孰谓鄹人之子知礼乎?入太庙,每事问。’子闻之曰:‘是礼也’”(《论语•八佾》)。《论语》还是我国最早的文学评论,孔子称“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迩之事父,远之事君。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论语•阳货》),“《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论语•为政》)。《论语》还是一部深刻的哲学著作,以形象的语言表现对天、天命等的思考。如孔子将王孙贾所问“与其媚于奥,宁媚于灶”解释为“获罪于天,无所祷也”(《论语•八佾》),孔子对自己的表述:“吾十有五而志于学,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论语•为政》)孔子同时代之人更是认为孔子受命于天,“天下之无道也久矣,天将以夫子为木铎”(《论语•八佾》)。此外,《老子》韵散结合,采用排比、对偶、比喻等手法,以诗意的语言探讨玄妙的形而上问题,犹如辞意洗炼的哲理诗;《孟子》巧用逻辑推理方法迂回曲折地表达哲学思想,长于譬喻、排比、叠句,文气磅礴,是对话式论辩文;《庄子》“以卮言为曼衍,以重言为真,以寓言为广”(《庄子•天下》),通过虚构的世界表达深邃的哲学思想,想象奇崛,是哲理抒情散文的瑰宝。在古代哲人看来,文学艺术陶冶性情的审美功能与哲学伦理功能可以一起实现,“志于道,据于德,依于仁,游于艺”(《论语•述而》),“经夫妇,成孝敬,厚人伦,美教化,移风俗”(《毛诗序》)。可见,从根源上哲学与文学就有着紧密的联系。 二、文学与哲学跨学科研究的学理分析 文学和哲学都属于社会意识形态的特殊形式,都表达了人们对人的存在、世界的本质的认识,都要借助语词,并且依据语境进行阐释才能被接受。因此,在对世界、语言、语境、阐释的依赖上,文学与哲学是一致的。不过,从对世界的把握方式来说,哲学是对整个世界抽象化和理性化的认识,希望透过现象见到本质,而文学是对世界或人生具体问题的审美把握。从表现方法上看,哲学强调通过概括与判断等对世界进行理性的考察、逻辑的论证,文学则强调通过想象、比喻和象征等对世界进行审美表现,不要求作出逻辑判断,而主要与读者形成共鸣。从内容上看,哲学探究思想或事物的本质,如宇宙的起源、世界的本质等,是对思想的思想,即黑格尔所谓“反思”,它力求客观、理智,“不过具有为思维所决定所浸透的情绪和表象是一回事,而具有关于这些情绪和表象的思想又是一回事。由于对这些意识的方式加以‘后思’所产生的思想,就包含在反思、推理等之内,也就包含在哲学之内”[8],而文学关心的是思想的具体化,是用审美的方式表现思想,带有浓厚的现实性、形象性和情感性,“对诗人来说,文字不主要是‘符号’或一望而知的筹码,而是一种‘象征’;它本身和它的表现力都具有价值,一文字甚至可以是一‘物’或一‘事’,贵在有声音和有色彩”[9]94。从文学的内部研究看,文学尽管是对生活的感性表现,却包含着理性认识,有些甚至达到了哲学的高度,是在审美的感性形式中追问抽象的哲理。而在文学的外缘研究中我们又会发现,哲学作为独立的思想体系也会影响文学,有些文学作品就是对某种哲学思想的反映、反思或反驳。如康德哲学对唯美主义文学的影响,叔本华的唯意志论和悲观主义哲学、尼采的权力意志论、克罗齐的直觉主义、海德格尔和萨特等的存在主义对西方现代派文学的影响。正如韦勒克及沃伦所说:“文学可以看作是思想史和哲学史的一种记录,因为文学史与人类的理智史是平行的,并反映了理智史。不论是清晰的陈述,还是间接的暗喻,都往往表明一个诗人忠于某种哲学,或者表明他对某种著名的哲学有直接的认识,至少说明他了解该哲学的一般观点。”[9]123文学批评也会受到哲学的影响,尽管韦勒克和沃伦对某些特殊情况有所不满:“那些认为社会因素是文学产生的决定因素的人往往是最激进的决定论者。这种激进主义的根源在于他们与19世纪的实证主义和科学有着哲学上的亲缘关系;但是,我们一定不要忘记那些坚持思想史研究法(Geistesgeschichte)的唯心论者,在哲学上与黑格尔体系或其他形式的浪漫主义思想有亲缘关系,这些人士也是极端的决定论者,甚至是宿命论者。”[9]74文学与哲学彼此渗透、互相影响:哲学启发作家按照一定的价值观表现世界,赋予了文学深刻的思想;文学对哲学也产生了影响,有些哲学思想的提出就源于对文学现象的考察;帕斯卡尔、施莱格尔、克尔凯郭尔、伏尔泰、叔本华、尼采、瓦雷里、海德格尔、萨特、加缪、马尔库塞等都既是哲学家,又是文学家。这一课题的研究如周国平的《诗人哲学家》、刘小枫的《诗化哲学》等。 三、文学与哲学跨学科研究的实践 在对文学与哲学进行具体的跨学科研究时,必须以文学为中心,或至少以文学与哲学两者同为中心进行研究。可以对两种学科的规律进行相似性与差异性的比较研究,也可以以文学作品和文学现象为中心,研究其中的哲学影响,或者以哲学理论为工具分析具体的文学作品和文学现象。应该注意的是,虽然文学也会影响到哲学,但文学对哲学的影响研究不应被视为比较文学跨学科研究的主要内容,而只应被视为两学科跨越性研究的前提和基础,因为文学对哲学的影响立足哲学为中心,应属于哲学研究的范畴。 (一)文学与哲学的学科“间性”研究文学不是把哲学转换一下形式,塞进意象和诗行,而是要表达一种对生活的认识。对命运与自由、偶然与必然、精神与物质、生命与死亡等问题的思考贯穿于文学和哲学之中。如古希腊的克列安提斯(Cleanthes)所说,诗是传达哲理的有效工具,“韵律、歌词和节奏唯有在默想神圣的哲理时,最接近真理”[10]。薄伽丘认为文学的本质即哲理:“为了使真理因难得而显得更可爱,因而记得更牢固,诗人们往往把真理隐藏在表面看来好像与真理相反的事物之下。因此,他们就用寓言而不用别的方法隐藏真理,因为寓言之美能吸引哲学家论证或雄辩之词所不能吸引的人们。”[11]锡德尼(PhilipSidney,1554—1586)在《诗的辩护》中也说:“凡是哲学家说应该做的事,诗人就假定某一个人做了这事,给这过程画了一幅完美的图画来,因而把一般概念和个别范例结合到一起。我说一幅完美的图画,因为诗人给人心的各种能力提供一个具体形象,因而哲学家为着说明这形象的内容,却只提供了冗长的描写,这种描写决比不上形象那样能打动、深入并且占领读者的洞察力。”[12]比较研究文学与哲学这两种学科在思维方式、表达手法、思考主题等方面的同与异,以及它们发展道路的互渗影响、相合与分离,也是跨学科研究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文学作品中“包裹”的哲学思想研究“哲学是文学的思想背景。哲学乃理性的思考,它所建立的完整的思考体系可满足人类知识上的好奇心,同时哲学可使人与人之间、人与宇宙之间,亦即人的大环境、小环境有所配合。……文学家在致力于反映人生,描摹人生,提出人生的理想,把自己的情感思想表达出来的时候,显然都会受到哲学影响。事实上,文学家就是一个哲学家,而其表现方式则是多面的而更具体的,与生活及现实更为接近。”[13]文学作品中的哲学可能是作家本人的思想———有的作家本身就是思辨哲学家,他们写的诗可以称作哲理诗;也可能是作家接受影响而表现于作品中的哲学思想———这种影响可以是同一国家、民族、文化体系内的,也可以是不同国家、民族、文化体系之间的。前者如陀思妥耶夫斯基,他一般被看作既是文学家又是哲学家、宗教思想家,其作品中包含着对人性、罪恶、拯救、正义等哲学命题的思考:《罪与罚》就是以拉斯柯尔尼科夫哲学思想的形成、实践、失败为线索构筑而成,作者借以反思青年人中流行的哲学思想及其危害,并表达其宗教拯救思想;《卡拉马佐夫兄弟》中兄弟四个是不同思想意识冲突的象征,同时也含有个人内在的冲突。此外,爱默生、梭罗、霍桑等作品中的超验主义思想,麦尔维尔作品中的神秘思想,斯宾塞《仙后》中的“无常”与“自然”的争执,马洛作品中的无神论与怀疑论,萨特作品中的存在主义,加缪作品中的荒诞哲学等都属此类。后者如中国哲学对东西方文学的影响,如托尔斯泰曾说:“我曾竭力要理解我所读到的一切,尤其是中国人的宗教的智慧的宝藏:孔子、老子、孟子的著作,以及关于他们的评注。我也曾探究过中国佛教状况,并且读过欧洲人写的关于中国的著作。”[14]卫礼贤(RichardWilhelm,1873—1930)、荣格(CarlGustavJung,1875—1961)、德布林(AlfredDoblin,1878—1957)等人先后译介过庄子的著作,卡夫卡(FranzKafka,1883—1924)以拥有一部《南华真经》而自豪,因为道家思想对德国文学产生了影响,特别是在表现主义运动中。[15]在东南亚,“中国古代典籍和各种著述大量输入越南”[16],最突出的是贯彻整个越南文学创作进程的思想一直是从中国传入的儒道并重的精神,“为士大夫者非尧舜之道不陈前,非孔孟之道不著述”(张汉超《北江关严寺碑文》),儒家的三纲五常、忠孝节义等成为衡量社会道德的标准,文学中的正面形象都是节义兼全、忠君孝亲的典型人物。同时,老庄思想也较为普遍地被吸收,在知识分子中间则表现为遗世绝俗,消极退避。[17]这样的跨学科影响还有西方存在主义和荒诞哲学对中国新时期文学的影响,经院哲学对邓恩的影响,东方思想、柏拉图主义对弥尔顿的影响,普罗提诺、斯宾诺莎哲学对歌德的影响,康德、谢林哲学对湖畔派的影响,费希特、谢林哲学对施莱格尔、诺瓦利斯的影响,斯宾诺莎、柏拉图思想对雪莱的影响,悲观主义和无神论对哈代的影响,费尔巴哈和施特劳斯哲学对乔治•艾略特的影响,勃特勒、尼采哲学对萧伯纳的影响,维科哲学对詹姆斯•乔伊斯的影响,神秘主义对叶芝的影响,唯灵论对波德莱尔的影响、克尔凯郭尔对卡夫卡的影响等。同一位哲学家对不同作家可能产生不同影响。如杰克•伦敦受尼采影响长于描写在弱肉强食的险恶环境中个人奋斗者的形象,卡夫卡最爱读《查拉图斯特拉如是说》,对《悲剧的起源》一生推崇备至,中国现代作家对尼采哲学又有不同的变异。乐黛云的《尼采与中国现代文学》对尼采哲学在中国的接受作了翔实的分析。乐黛云首先介绍了尼采哲学及其在西方的评价,然后分四个阶段分析其在中国的接受:“五四”前有王国维、鲁迅、陈独秀,“五四”后有傅斯年、田汉、沈雁冰、郭沫若,1925年以后有以高长虹、向培良为首的狂飙社和郁达夫,40年代有战国策派。四个阶段侧重不同:“辛亥革命前,人们从尼采找到的是具有伟大意志和智力的‘才士’,希冀雄杰的个人可以拯救中国的危亡。‘五四’前后,人们心目中的尼采是一个摧毁一切旧传统的光辉的偶像破坏者,他帮助人们向几千年来的封建统治挑战,激励弱者自强不息(虽然这并非尼采本意)。1927年后,由于革命形势的发展,进步思想界已经很少提到尼采。到了四十年代,为适应国民党法西斯统治的政治需要,尼采又在国统区一部分知识分子中广为传播,这时对于尼采思想的介绍无论是目的、方法,还是社会效果都与‘五四’时期截然不同。”最后总结出文学影响的规律:“一种外来思潮要发生影响决不是偶然的、盲目的,它必然按照时代和社会的需要被检验和选择。……任何外来思潮发生影响的过程都是一个选择、鉴别、消化、吸收、批判、扬弃的过程。”可以说,这是基于影响关系而做的哲学与文学的跨学科研究。 (三)以哲学为文学批评的工具对于没有事实联系的哲学与文学,有时也可以进行研究,因为它们可能对同一命题有相近的表现,即通过第三方产生迂回的联系。例如王国维的《〈红楼梦〉评论》即是运用叔本华哲学来研究《红楼梦》的成果,其中兼及《老子》《庄子》《牡丹亭》《长生殿》《桃花扇》《浮士德》《神曲》《创世记》《佛国记》《诗学》等中外哲学、宗教、文学、文论名作,可说是在跨学科研究中糅合平行研究、阐释研究的典范。全书第一章“人生及美术之概观”以《老子》“人之大患在我有身”与《庄子》“大块载我以形,劳我以生”开启,重点介绍了叔本华哲学。“生活之本质何?‘欲’而已矣。欲之为性无厌,而其原生于不足。不足之状态,苦痛是也。既偿一欲,则此欲以终。然欲之被偿者一,而不偿者什佰。一欲既终,他欲随之,故究竟之慰藉,终不可得也。即使吾人之欲悉偿,而更无所欲之对象,倦厌之情即起而乘之,于是吾人自己之生活,若负之而不胜其重。故人生者如钟表之摆,实往复于苦痛与倦厌之间者也。……故欲与生活与苦痛,三者一而已矣。”怎么解除痛苦呢?王国维转述了艺术的路径:“兹有一物焉,使吾人超然于利害之外,而忘物与我之关系,此时也,吾人之心无希望,无恐怖,非复欲之我,而但知之我也。”王国维还引用中国古籍辅助说明叔本华哲学:“濠上之鱼,庄惠之所乐也,而渔父袭之以网罟;舞雩之木,孔曾之所憩也,而樵者继之以斤斧。若物非有形,心无所住,则虽殉财之夫、贵私之子,宁有对曹霸、韩干之马而计驰骋之乐,见毕宏、韦偃之松而观思栋梁之用,求好逑于雅典之偶,思税驾于金字之塔者哉!故美术之为物,欲者不观,观者不欲。而艺术之美所以优于自然之美者,全存于使人易忘物我之关系也。”第二章“《红楼梦》之精神”以叔本华哲学对《红楼梦》进行了演绎式的分析,解释其中的“欲”与痛苦,“《红楼梦》一书,实示此生活此痛苦之由于自造,又示其解脱之道不可不由自己求之者也”,提出解脱之道是“拒绝一切生活之欲”,而非自杀:“出世者拒绝一切生活之欲者也。……故金钏之堕井也,司棋之触墙也,尤三姐、潘又安之自刎也,非解脱也,求偿其欲而不得者也。彼等之所不欲者其特别之生活,而对生活之为物则固欲之而不疑也。故此书中真正之解脱仅贾宝玉、惜春、紫鹃三人耳。”何以这样区分?乃是因为他们的解脱又有不同,一种如叔本华所谓“断念”,一种为文学艺术。“前者之解脱,如惜春、紫鹃,后者之解脱如宝玉。前者之解脱,超自然的也,神明的也;后者之解脱,自然的也,人类的也;前者之解脱宗教的也,后者美术的也;前者平和的也,后者悲感的也,壮美的也,故文学的也,诗歌的也,小说的也。此《红楼梦》之主人公所以非惜春、紫鹃而为贾宝玉者也。”《红楼梦》正是描写宝玉由“欲”所产生的痛苦及解脱,宝玉与浮士德相比,“且法斯德之苦痛,天才之苦痛;宝玉之苦痛,人人所有之苦痛也。其存于人之根柢者为独深,而其希救济也为尤切”。第三章“《红楼梦》之美学上之价值”提出,与中国古代小说戏曲“始于悲者终于欢,始于离者终于合,始于困者终于亨”相比,《红楼梦》是“彻头彻尾之悲剧也”,且为“通常之道德、通常之人情、通常之境遇为之”的人生悲剧。第四章“《红楼梦》之伦理学上之价值”论说拒绝“生活之欲”而达到“解脱”乃是伦理学的终极目的。第五章“余论”批评了清代考证学影响下对《红楼梦》的索隐派研究,认为贾宝玉指向的是一种普遍的生存状态。 四、余论 毫无疑问,跨学科研究进一步拓展了比较文学的研究领域和理论视野,而文学与哲学的关系研究是其中重要的一环。在具体研究中,我们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首先,跨科学研究应以文学为出发点和归宿,追溯文学与哲学间的关系,特别是哲学思想对文学创作的影响以及以哲学为理论工具对文学作品和文学现象进行综合研究,而非以哲学为中心进行研究。在这方面,我国学者做出了许多颇有建树的努力,取得了一些重要的成绩,如乐黛云、王宁主编的《超学科比较文学研究》,高旭东的《中西文学与哲学宗教》,郭延礼的《近代西学与中国文学》等。其次,相对于丰富的研究实践来说,对文学与哲学跨学科研究的理论建构稍显不足,这点已经引起学界的重视。如对于同一文化系统中文学与哲学概念进行认真梳理,才能更准确地界定文学与哲学的关系及哲学对文学的影响。在中国语境中,文学与哲学不仅互相影响,而且与宗教、艺术等其他学科门类也有交叉关系,因此概念的梳理就更显重要,何云波先生就说:“在跨学科的比较研究中,首先便需要清理其概念范畴,有哪些是共通的,哪些是各自独特的。以中国文学艺术理论为例,由于它们的研究对象分别是诗文和琴棋书画,研究对象的差异,便构成了各自的一套概念体系。而它们同在中国文化的大背景下,很多话语又是相通的,如道、气、形、象、意、阴阳、机、玄、妙、神、仁义、动静、虚实、奇正、理数、心数、象数、体用……问题是,同一范畴,在不同的艺术门类,其具体内容又是有差异的。就像中国艺术中的‘虚实’之‘虚’,在画论中可能是指‘空白’,在乐论中可能是‘此时无声’,在棋论中是‘空虚’、‘虚势’甚至就是一种空间的存在,在诗论中是‘意在言外’,但它们又都与中国哲学的‘无’有着亲缘关系,这就需要我们在跨学科中寻求话语的沟通时,先作一番细致的辨析。” 最后,在运用某种哲学思想研究具体的文学现象时,要认真考察其学理依据的适用性,避免做无限度的阐释。虽然文学与哲学都是对人类生存的思考和表现,但不是所有的哲学理论都可以运用于文学分析。那些有影响关系的哲学与文学,如尼采哲学对中国现代文学的影响关系,克尔凯郭尔哲学对卡夫卡创作的影响等,可以进行具体的事实分析。而那些没有明确的影响关系,或者根本不可能有影响关系的哲学与文学虽然也可以进行研究,但是,在进行这类研究时要注意联系历史学、人类学等其他学科,寻找其学理依据的适用性,并做出有理有据的分析界定。其实,早在跨学科研究提出的时候,对于其研究领域是否应限定在影响关系上,就引发了诸多争议。韦斯坦因在《比较文学与文学理论》中探讨了法、美、德等国学者对这一问题的普遍争议后,提出跨学科研究可能成为一种“包罗万象”的研究,主张用影响研究中注重事实联系的“规范”来限定它,认为这种研究最好首先从“事实联系”开始。虽然关于跨学科研究的界定尚不清楚,但学者的研究实践已经表明,没有影响事实也可以进行跨学科研究,不过要注意其可比性及得出恰当可信的结论。 作者:孙彩霞 单位:河南大学 文学院 比较文学研究论文:浅析比较文学研究中的翻译与误读 [摘要]在比较文学的研究当中,由于文学作品的翻译涉及到两种不同文化的差异,因此翻译不再单纯地是两种不同文化间文字符号的转换,在翻译过程中会出现一些误读现象。本文侧重了解阅读过程中产生的误读含义及其产生的原因,阐述了翻译误读对跨文化交流和世界文学发展的积极和消极作用,为了促进跨文化交际和世界文学的发展,我们应该慎重对待误读。 [关键词]翻译;误读;文学 引言 20世纪80年代后期,比较文学翻译的研究出现了由原来单纯的语言层面的翻译向了解文化的转变。而伴着全世界经济的迅猛增长,两种不同文化之间的沟通也随之增加。两种不同的文化间的沟通也就是用一种语言去认识和解释另外一种语言。但是由于生活在一种文化里的人们在认识和理解另外一种文化的时候,常常会依照者自己原有文化的思维形式去对其他文化进行理解,这种情况或多或少就会产生一些文化误读。而在文化理解的过程中翻译是一种最直接、最普遍的文化交流形式,尤其是在研究两种文化的文学作品的时候,翻译也会存在一些误读现象。那么到底什么是文化误读?为什么会出现这种误读现象,并且这种现象对翻译起着怎么样的作用呢?笔者将在本文中逐一探讨。 一、误读定义及内涵 误读是产生在阅读文学作品中的一种现象。它是指阅读者在阅读过程中对原有内容本身的含义和内容曲解,进行了错误性的阅读。读者对于阅读内容通常可以分为“正读”和“误读”。“正读”是读者能够正确理解作品的内涵、艺术价值和作者的创作目的;而“误读”则是不能正确理解作者的真正意图。乐黛云教授曾经给对误读进行过这样的解释,那就是误读是读者按照自己原有文化的思维形式,行为方式和生活习惯去了解另外一种文化的理解方式。 20世o60年代后期,美国当代著名文学批评家哈罗德-布鲁姆就曾经提出一个非常著名的文学理论--即“影响即误读”理论,并且用此理论给“误读”定下一个新的含义。布鲁姆提出在弗洛伊德尼和采之后,在阅读文学作品时,读者不可能完全按照原文的含义进行理解,多多少少会有一些修改和创造。实际上很多人认为跨文化之间的文学阅读是一种“重新创造”,是另外一种创造性的阅读,多多少少都会出现一些“误读”现象。 二、翻译活动中的误读 翻译是我们在进行两种或多种文化沟通中所使用的一个非常重要手段。但在某种方面来说,它所进行的过程里会不断出现由原来一种文化对另外一种或多种文化的误读。在我们进行翻译时出现的文化误读实际是指翻译者因为受到主观和客观因素的影响近而错误地对原文进行加工改造,并把这些经过加工改造的错误文化信息展示到译文中。 如果从主观性的角度上看,翻译者在进行文学比较时所出现的翻译误读又可以分成两种,一种是蓄意误读,另外一种是无意误读。蓄意文化误读是翻译者由于受本身主观动机的制约从而造成的误读,是一种有意识地加工改造或者曲解。无意文化误读一般是指翻译者的语言底蕴不够或者存在一些非常不负责任的态度,错误地把不正确的文化信息译到译文当中,从而造成了非常严重的误译或错译。 每一部文学作品都体现着它所代表的时代和环境,有着非常丰富的文化底蕴。为了了解另外一种文化,进行跨文化间的交流,翻译是我们常常使用的一种媒介手段。所以当翻译工作者对某一文学作品进行翻译时,他也就在进行一种跨文化间的交流,从一种文化进入另外一种文化。对这两种不同的文化进行对照、比较、研究,最后创作出他的译文。但是由于两种不同的文化之间存在着一定的差异,所以翻译者在进行翻译的时候要充分地评估自己的译文,不能出现过大或过多的误译或错译。翻译者要充分思考如何处理文化差异的问题。 光从表面上来看,在翻译的过程中出现的误读没有传达出翻译的“信”,没有体现出对原文的忠实性。但是,我们不能仅从表面来看,只是重视讨论译文对原文的忠实度,没有从文化的层面上去看这个问题,这里涉及到文化的交流和传承。有些译者为了让广大读者能够对作品有深刻的印象,在翻译一些国外的作品时按照自身文化习惯把外国的主人公的姓名翻译过来。这也说明,翻译仅用“信”即忠实原文这样的标准定位为唯一的标准的话,是非常不可取的,也是行不通的。因为它脱离了实际社会和环境,没有体现出该部作品的文化价值和社会意义。翻译过程必须是从多个角度,多个层面,对目标语言进行分析研究的。 三、翻译中产生误读的原因 众所周知,在比较文学翻译研究当中,因为文化背景的不相同,翻译者是不可能避免翻译误读现象的发生的,而且这种现象出现的频率还很高。每一本具有不同文化内涵的文学作品都会有它自己独特的性质,例如语言习惯和思维方式等特质,并且这些不容易在另外一种语言文化中体现出来。并且翻译活动还存在时代的局限性,不可能在真空中进行翻译,或多或少体现翻译者所在的时代和文化的环境。 具有不同文化背景的读者由于风俗习惯、知识框架和思维模式上都有着一定程度上的不同,所以,这样的读者就会有着不同的“期待视野”。这种读者所独有的“期待视野”事实上在他阅读另外一种文化的文学作品前就已经有了的观点、立场和思想方法等。这也造成了翻译者对原文文本内容的理解含有一部分自己的主观想法,而这种新创造出来的主观想法就会对原文化中的文学作品造成一定的误读。这样在翻译的过程中进行一些创造性的翻译就不可避免地。尤其在翻译跨文化的文学作品时,因为翻译者不同的“期待视野”,创作出来的译文也会有不同的解读。 为了不断地满足读者所持有的期待视野,有些翻译者就会对原有作品不断地进行加工修改,以便于译文可以在译文的文化和环境中获得广大读者的认可和喜爱。正如我们所了解的翻译家林纾,他翻译了很多的外文作品,但他的译文中有很多不符合原文意图的曲解和添加,这就扩大了读者的文化视野。他在翻译外文作品的时候,同时兼顾了中国的传统文化,并用能够让中国读者理解的中国文化诠释或误读西方的作品。在这里我们需要知道的是,翻译者文学翻译过程中先是一位读者,其次才是一名翻译工作者。 四、文学翻译中文化误读的作用 在不同时代、不同环境中,文学作品会被重新理解并产生一些新的含义,所以它会体现当时的时代和环境的情况,甚至会超越那个时代和环境。在不同时期,不同环境的影响下,翻译存在着误读。也是这样在翻译中出现的误读让译文有了它不同于原文学作品的审美含义。这样在历史的角度上看,这种主体文化被翻译中出现的误读体现得更为丰富了,这也对历史文化发展和文化沟通交流起着非常重要的推进意义。而且还能从不同的角度地完全扩展译文文化的解读。例如,由于受到时代的局限性,尼采提出向往权利是人类生活中最强的意志。按照德国人文化意识的解释,那就是“我愿成为其他民族的主宰者”。有权利的人持有一种“像对待蚊虫一样,无任何良心的悲悯击毙它。”的态度来对待那些等级比较低并没有任何权利的人们;而当年茅盾对于尼采作品就有了误读。茅盾的解读是:“唯其人类有这‘向权力的意志’,所以不愿做奴隶来苟活,要不怕强权去奋斗。要求解放,要求自决都是从这里出发。倘然只是求生,则猪和狗的生活一样也是求生的生活。” 从上述解释中可知,文学翻译中的文化误读在特定的历史、政治、和文化的语境下,会产生出非常丰富的译文文化的艺术表达,这样可以不断启发翻译者文学意识,让文学创作和翻译过程形成一种互相影响,互相作用、互相制约的关系。同时,因为译文中出现的文化误读不能正确地表达外来文化的内容,会造成错误的信息,不利于正常的跨文化沟通。而研究这种文化误读现象也会帮助了解本土文化对外来文化的吸收和消化。这在客观上非常利于译文文化文学的发展。反之,在某种意义上来讲,翻译误读也对文学的发展有一些不好的影响。众所周知,翻译误读实际上就是对原文化文学作品的错误认识,修改了原文的真实含义,这样就会造成文学作品在交流和传承的过程中有所流失和误译。译文的读者不能够正确全面认识和了解原文文化的真实含义和精神本质,真正的文化交流效果体现的就会不充分。所以在翻译过程中,为了能够更好地促进跨文化之间的交流,翻译者还要尽量减少一些不必要的误读。 五、结语 文化误读常常会出现在文学翻译,这种现象显而易见的。由于受到时代、环境、文化等方面的不同,文学翻译中文化误读鲜明地突出了不同文化间的冲突、曲解与修改,我们需要做的就是让一种文化的文学作品在另外一种新的文化和环境里获得了新的诠释。也就是说翻译实际上是一种文学的创造性行为,是翻译者根据自己处于的生活环境和文化影响所进行的一种创造性文学创作。但是这种创造性文学创作是受到一定限制的,也就是说原有的文学作品所体现的内容和创作出来的译文同时都要限制翻译者。翻译者只能在读者能够接受的限度里发挥自己的想象力和主观性。同时,翻译者还要考虑读者和译文的接受语境。所以,翻译不是单一的创作性活动,它是不同的两种语言文化体系的相互制约。翻译者既是表达原文内容的人,还是原著内容的重新解读的人。 从文学发展的角度上来看,翻译工作者的任务不应该单纯复原和传达原文学作品所表达的全部含义,还应该在理解作者写作意图和原作品内容的基础上创造出具有自己特色的,并且对跨文化交际之间的文学交流有益的作品。 比较文学研究论文:比较文学研究方法在韩国文学作品教学中的运用 内容摘要:韩国文学作品是中国高等院校韩国语专业的专业课程,也是学生理解韩国历史和文化的最佳途径。但韩国文学作品本身具有的时代特殊性、以及作品中出现的各种修辞手法和复杂的句式结构使得韩国语专业学生无法走出韩国文学作品这一困境。若只是一味地阅读并讲解韩国作品,会造成课堂内容枯燥,学生也失去学习的兴趣。因此如何有效并有趣地讲解韩国文学作品成为高校韩国语专业所面临的问题。将比较文学研究方法运用到讲解韩国文学作品中是一种有效的教学方式,也是一种趋势。运用其中的平行研究方法去解读不同作家的作品,对改善课堂氛围、加强学生的理解能力、提高学生思考能力将有显著的作用。 关键词:比较文学研究方法;平行研究;历史在流淌;教学 G633.3 一、比较文学研究方法与韩国文学作品 韩国文学作品是高校韩国语专业的专业课程,它有助于学生理解韩国文化内涵、提高鉴赏能力。随着时代的发展,高校课程的改革,单纯地阅读并讲解韩国文学作品的传统方法已不能适应高校发展的要求,因此寻找一个恰当的方法去进行韩国文学作品的教学成为教师的首要任务。中韩两国相似的历史发展轨迹和文化传统,使得教师将中国的作品纳入韩国文学作品的比较对象范畴。随着中韩交流的快速发展,将比较文学研究方法运用到韩国文学作品的教学成为一种趋势。比较文学是跨越国界和语言界限的文学比较研究,是超出一国范围之外的文学研究,是一国文学与另一国或多国文学的比较。它致力于不同文化之间的相互理解,并希望相互怀有真正的尊重和宽容。其方法主要有影响研究和平行研究,影响研究注重各民族文学的相互接触和交流,强调实证和事实联系;而平行研究则用逻辑推理的方式对相互间没有直接关联的两种或两种以上民族文学进行研究,准确地指出作品的相同点和不同点,并解释其原因。因国内韩国语专业学生是从零基础阶段开始学习韩国语,到高年级学习文学作品时,接触韩国语也不过几年光景,考虑到现阶段国内韩国语专业学生的能力,比起影响研究,平行研究方法更加适合也更加有效。将韩国作品和学生所熟悉的中国作品相比较的过程中,学生可通过寻找作品中的异同点及其原因来消除国界的隔膜,达到理解和鉴赏的目的,增进文学知识。同时通过比较中韩两国文学作品,可发掘出两国相似的文化底蕴和内涵,而通过发现的不同点,对于学生尊重不同国家的文化,学习待人接物的礼仪也有积极的作用。 二、平行研究方法在作品《历史在流淌》教学中的运用 韩戊淑的小说《历史在流淌》是一部历经朝鲜时代到光复时期的历史长篇小说,勾画出朝鲜波澜壮阔的历史发展过程。根据小说和戏剧的近邻关系及处在相同的社会制度和时代背景下的典型的女性形象繁漪和朴玉莲,挑选出具有可比性的中国作品就是曹禺的《雷雨》。在教学过程中,女性形象、不同人生结局之主客观因素和作家视角是比较的重点。 1.叛逆的女性形象:曹禺曾说过:“繁漪是一个最‘雷雨的’性格,她的生命交织着最残酷的爱和最不忍的恨。” 繁漪以恶魔般的形象和毁灭性的杀伤力造成了同归于尽的悲剧。朴玉莲则是主人与仆人的私生女,但却在坚强勇敢的性格下,做出了勇敢的反抗,跑出家门求学,最终成为人人尊敬的女校长。两者虽都生活在父权制时代,但与生俱来的叛逆的性格下做出的反抗,使两者都成为迥异于传统道德规范的女性。 2.不同结局之客观因素:繁漪和朴玉莲都生活在男人掌权的时代,男权制的压迫使得两者都做出了反抗,成为不同结局的客观因素。繁漪的反抗结局是在傀儡婚姻中挣扎、在周氏父子的打击下爆发、面对儿子和惨死和爱人的自尽最终发疯;朴玉莲的结局则是在赵氏家庭为了生存挣扎、成功逃离赵家、求学成功最终成为女校长,为祖国光复做出贡献。两者都做出了相应的反抗,但结局却截然不同,这一切归根于主观因素。 3.不同结局之主观因素:繁漪尽管受过西方教育,接受先进的思想,但中国式封建思想已在她骨子里根深蒂固,因此她的反抗处处显露出她的懦弱与卑微。例如她顶撞周朴园却不曾与周公馆决裂、卑微地爱着周萍,视他为全部,同时她缺乏自我意识,无法独立生活,将自我的幸福从周朴园转移到周萍身上,等矍橥嗜セ丽的外衣露出狰狞的面目时,她的世界也随之倒塌,带来了毁灭性的杀伤力。朴玉莲作为大家庭中的下人,受尽侮辱与蔑视,但她却做到了自尊和自爱。打破只有男人才能读书的社会制度,接受了新教育,用新思想武装自己,明白幸福要靠自己争取,成为开创性的人物。 4.不同性别作家视角的影响:性别视角就是作家在创造作品的时候,以作家的性别为基础,对文学作品进行审视和评价的一种观念和方法。由于作家性别不同,曹禺和韩戊淑直接影响了两位女性人物的结局。男性视角是建立在男权制的基础之上对文学艺术作品进行审视和评价的一种观念和方法,也是人类进入文明社会之后形成的一种源远流长的传统批评观念和方法。 曹禺毕竟不是站在女性的角度去看待女性,他终究逃不过性别的束缚与限制,在潜藏意识的影响下,繁漪只能变成男权社会不能容纳的悲剧形象。女性视角指的是从性别入手来审视人类文化遗产和文化创造的一种批评观念和批评角度。 因韩戊淑是女性,了解当时女性艰难的困境,在她的女性意识下,作家将自己的梦想融入到作品中,创造出了父权社会的颠覆者,实现自己追求获得新生的女性形象。 三、结语 比较文学研究方法是帮助学生读懂韩国文学作品、理解韩国历史文化的最佳途径,也是有效适当的教学方法。其中平行研究方法对于学生找出作品异同点、理解作品内容来说有较强的操作性。学生通过平行研究方法,从熟悉的母语作品出发,根据母语作品的相关内容有针对性地找出具有可比性的韩国作品,并找出可比项。在比较分析可比项时,归纳存在的异同点及其原因,在这个过程中学生可将两国文学知识融会贯通,开阔视野,提升思考能力和学术能力。 比较文学研究论文:网络时代的比较文学研究 摘要:20世纪的比较文学出现了重重危机,法国的影响研究注重事实考据而否定美学评论,美国的平行研究和跨学科研究关注文学作品的文学性和学科联系而忽视社会历史和学科独立性。随着21世纪的到来,网络时代的比较文学应运而生。本篇文章将以韦勒克的《比较文学的危机》为出发点,研究网络新媒体时代下比较文学面临的新的危机与机遇。 关键词:比较文学;网络时代;危机与机遇 一、20世纪比较文学的危机 20世纪的比较文学经历了一系列危机。1958年,雷内・韦勒克发表了论文《比较文学的危机》。中国学者黄源深把韦勒克文中的观点归纳为三点:第一、没有确定明确的研究内容和专门的方法。第二、机械地把比较文学局限于研究渊源和影响,以至于比较文学降到了附属学科的地位。第三、比较文学研究中的文化民族主义动机,使研究本身失去了应有的客观性,而成为本民族“争夺文化声誉的舌战”。 1993年,苏珊・巴斯奈特提出:“20世纪末的比较文学进入了灾难性阶段,这种研究在西方已经在危机之中, 这是无可置疑的了。”这可以看作是比较文学第二次危机的宣言书。对一门学科有不同的认识是正常的,但如果一门学科经历了半个世纪的发展后再次出现危机,确实值得警惕。 二、21世纪网络时代的比较文学研究 (一)网络时代带来的研究危机 半个世纪以来,互联网带来了巨大的社会革命。对于比较文学研究者来说,互联网带来的挑战是全面而深刻的,不仅许多新问题不断浮现。而且传统问题在新的文化语境下又面临新的追问。 网络时代为比较文学研究带来了一系列危机,首先表现为文学的经典性被日益弱化。网络的持续发展使得新媒体时代的文学创作变得越来越自由随意,也使得传统意义上的文学在纷繁复杂的文化中地位越来越轻。对于许多的年轻学者而言,传统的纸质小说、散文、诗歌已经不再是他们研究的重点,大数据时代下的传媒研究、女性研究、后殖民研究早已经占据了历史舞台。更多的人习惯于通过网络搜集资料,通过电影研究情节。 网络给受众带来话语权实现的场所和空间,促进公众话语权实现的同时也导致任何个体都可以成为网络空间里的自由话语者,所以,信息错误流传c资源荒诞存在便成了不容质疑的事实。此外,网络也为学术抄袭提供了工具。网络的普及使得一部分学者从宁静的书斋中转移到了喧闹的网络空间,并由此失掉了研究活动的独立性,而妄图以速成的形象来成就自我。 (二)网络时代提供的研究机遇 网络时代为比较文学的研究提供了一些机遇。首先,网络可以为比较文学研究实现资源共享。乐黛云说:“世界进入信息时代之后,高速信息网络、电子邮件等媒介使快速的跨文化传递成为现实,全世界各种文化的地区和人民,都可以在同一时间接受到同一信息,以至于任何自我封闭、固守自隅、逃避交往的企图都可以受到成功的抵制。”网络作为一个中介,能够使得比较文学不再局限于单一的西方文化体系内部,而在亚洲、非洲、拉丁美洲等异质文化的对比和共存中获得前所未有的广阔空间。在这个空间里,研究者们可以实现资源共享,使自我的研究需要基本得到满足,为研究活动的进一步提供保障。 网络运用的普及和网络技术的开发有力地促动了文学翻译的发展,极大地丰富了文学翻译的空间。翻译文学作为中外文学交流的主要媒介,是比较文学研究中的一个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对于译者而言,一方面文学传播的渠道得以拓展,不同国度的作家由此获得一种世界文学在场感,有利于共时性的世界文学语境的形成;另一方面网络翻译软件的改进增强了机器翻译的效能,令翻译变得更加迅捷高效。对于读者而言,网络负载的世界文学资源远远大于纸媒传播的文学信息,读者在网上既可以阅读译作,也可以借助翻译软件和电子词典来直接阅读原著。按照网络技术的发展趋势,文学翻译的发展必将出现新的景观。 三、总结 网络时代的各民族文学正走向整体文学意义上的比较文学,这是不可阻挡的历史潮流。21世纪的人们更加渴望美与自由,比较文学将逐渐走向一条重情感体验的新批评之路。人们将发现跨越时空、语言、文化的界限后,人类情感世界的更多相通点。网络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开发了比较文学研究的新领域,另一方面也隐藏了意料之中的危机。只有当比较文学研究者充分认识到了这一点并仔细甄别,网络才能为比较文学研究的繁荣提供更好的平台。 比较文学研究论文:比较文学研究案例分析 【摘要】朱光潜先生以其敏锐的艺术审美眼光,加之诗歌、绘画、音乐方面的良好修养,在中西比较诗学研究领域做出了非凡的贡献。本文拟以他的一篇文章《中西诗在情趣上的比较》为案例,综述文章中的主要观点,分析朱先生对人伦、自然、宗教和哲学三大方面的平行比较,分辨出中西比较诗学的联系与异质性,更进一步理解朱光潜先生对中国诗的学理研究,从而寻找中西诗学的价值联系。 【关键词】中西诗 情趣 比较诗学 平行研究 朱光潜的诗歌美学思想主要集中在《诗论》中,《中西诗在情趣上的比较》是朱光潜先生研究诗学里一主题论文,主要针对中西诗题材中关于“情趣”的平行比较,平行研究是比较诗学中一种常用的方法,朱先生通过严谨的分析和逻辑的归纳,鞭辟入里地论述,形成自己独特的视角。文章以中西诗中最普遍存在的三大题材即人伦、自然、宗教和哲学为主体架构,具体深入到诗中的情理上,阐明中西两大不同文化领域的诗学同点和异点,直观简洁,层次分明,具有启发性意义。本文将以这篇主题论文为案例,综述文章中的主要观点,分析朱先生对人伦、自然、宗教和哲学三大方面的平行比较,分辨出中西比较诗学的联系与异质性,更进一步理解朱光潜先生对中国诗的学理研究,从而寻找中西诗学的价值联系。 一、审美比较的特点 总的来说,朱光潜先生对中西诗在情趣上的比较主要运用了平行研究的方法,文章的阐述具有以下特点: 第一,主次分明,可比性突出,把问题提到一定范围之内,准确地支出不同体系下诗作的联系和区别。平行研究里有三种基本的功能模式:一、连类比物、相类相从的类同研究;二、相映成趣、相得益彰的互衬式的平行研究;三、相生相克、相反相成的对比式、反比式研究。在《中西诗在情趣上的比较》一文里可以清晰看到:以“题材”的连类类同为框架,具体的内容里则以对比式的分析归纳,突出中西诗的异质性。 第二,朱光潜先生列举了许多中西诗的具体诗学例子与现象,并用多种实例详细陈述中西文学现象的同或异,很少用孤证说明问题。但他并没有只停留于表面的现象,而是进一步深入分析产生这些差异的社会原因、历史原因伦理和道德原因等等,在纷繁芜杂的事实中寻求异同之根源。例如,对比中西的人伦叙事诗朱先生就用了许多例子说明中西的交谊观,如诗人苏李,建安七子,李杜,韩孟,苏黄、纳兰成德与顾贞观诸人,在西方诗人列举了歌德和席勒,华兹华斯与柯尔律治,济慈和雪莱,魏尔伦与兰波等。又例如,如何说明中国诗有‘怨’的特点?他例举:“中国爱情诗最善于“怨”,《卷耳》《柏舟》《迢迢牵牛星》,曹丕的《燕歌行》,梁玄帝的《荡妇秋思赋》以及李白的《长相思》《怨情》《春思》诸作是“怨”的胜境”。这些都是用大量实例来说明诗歌现象,在双方的多方面对照中既加强了相互的认识,也加深了对自己的认识。 在实例现象后,他更进一步深化现象探索成因:如在第一部分“人伦”的探讨,恋爱在中国诗中不如在西方诗中重要,朱光潜先生认为原因有三:一,西方侧重个人主义,中国受儒家文化的熏陶强调群体意识。二,中西女子受教育的程度不同造就与男子的契合度不同。三,东西恋爱观相差也甚远。这些分析简洁,准确,到位。除了对自身民族充分了解,还需要一个宏观、非常开阔的全球文化视野和现代方法论的自觉意识,这体现了朱先生学术研究的基本立场。明确基本立场,有助于我们更好理解他的主题论文,分析其中如何进行的平行研究。 二、比较的价值和意义 平行研究的基础在于文化、文学的普适性与差异性。完全相同,甲等于乙,没有比较的必要;甲与乙不相干,没有比较的可能。正是文化和文学的这种普适性与差异性使平行研究具有了可行性。根据比较文学的理论原则:“事物在比较之中,才能显示出它的特性与价值”,②朱先生表现的态度也与之相符:“一切价值都从比较得来,不比较无由见长短优劣。现在西方诗作品与诗理论开始流传到中国来,我们的比较材料比从前丰富得多,我们应该利用这个机会,研究我们以往在诗创作与理论两方面的长短究竟何在,西方人的成就究竟可否借鉴”。③ 《中西诗在情趣上的比较》里经过这样的比较,读者可以清楚地看到中国诗歌与西方诗歌的差距,从而促使人们在诗歌创作时超越现实因素的羁绊,赋予诗歌深沉而永久的生命,这在一定程度上为当时中国正在兴起的“纯诗”实践提供了有力的论据。 此外,平行研究打破了影响研究局限于放送源与接受者的关系限制,从而扩大了比较文学的范围,开辟了比较文学新的研究领域,使其不再受时间、空间以及地位、水平等各种条件的束缚。它以文学性、审美性作为其自身规范的基础,虽然平行研究具有很大的自由度,但它又强调,可研究的平行关系必须出自或围绕文学的审美特征。在这种条件下,朱光潜先生作为一个对中西哲学、文学、美学等学科具有渊博学识的学者,虽然不是专门从事比较文学,但是他又不自觉地运用了比较文学的研究意识和方法,聚焦中西共同诗现象,严谨地对中西诗歌的发展规律和特点进行比较、归纳和总结,从而在现代文化的语境下重新诠释它们的价值,思维的触角伸向更广阔的天地。 但是,不可否认,比较文学作为一门新兴的学科,仍然存在它的局限性,在朱光潜先生生活的年代比较文学在中国更是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有待蓬勃生机,故在《中西诗在情趣上的比较》里,我认为有以下的几点不足: 一,可比性的范围受较大约束。文章以三大题材为中心展开的论述显示出比较强的针对性,但是中西的人伦诗和自然诗不同的深究原因还是以哲学和宗教的为主要根源,可以说中西诗在情趣上的比较以“哲学和宗教”这个影响因素为主,因此比较的范围放在哲学和宗教里即显范围之窄,中西诗歌的可比与参照也局限于此。 二,相似性分析略显不足。在《中西诗在情趣上的比较》里,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出中西诗歌在不同文化体系中是如何滋养出不同类别的花朵,但由于民族文学缺乏共同的基础,相似和交集的范围相对较为狭窄,朱光潜先生在此文对这方面的分析也相对缺乏。相似性其实是平行研究里的一个重点,有利于对整个人类的发展进程中形成的文化特征和规律做更深入的了解。 比较文学研究论文:在语文教学中应用比较文学研究方法的作用 比较文学是以世界性的眼光和胸怀来从事不同国家、文明和学科之间的跨越式文学比较研究。许多语文教材不同程度所体现出的比较文学的思维框架和思维特质,有着较大的比较空间。通过培养比较文学意识,引导学生用比较思维去观照世界,用更宏大的人文情怀去创造和感悟生活。鉴于此,将语文教学与比较文学的研究方法有机结合,对于改进语文教学模式和提高学生的认知能力都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一、拓展思维,培养自觉的比较意识和批判鉴别能力 有比较才有鉴别,比较是一切理解和思维的基础。比较文学平行研究法“着重研究同一主题、题材、情节、人物典型跨国或跨民族的流传和演变,以及它们在不同作家笔下所获得的不同处理”。在语文教学中,有意识地借鉴比较文学平行研究法,抓住一些典型的篇目或单元适当开展比较式教学,改变对作家、作品封闭、孤立的一元解析,认识文学异中之同,辨别其同中之异,以把握文学创作的共同规律和不同民族作家的创作个性,引导学生思维走向科学性,提供给他们新的视角和开放的意识,培养自觉比较的思维能力和世界文学眼光,从而更深刻地去认识作品的特点与价值。 二、置换视角,打开文本多重解读的审美空间 跨学科教学是一种全新的教学理念和决策的思维方式,它从另一角度打开了人们的眼界。打破原有的学科教学习惯和教学思维方式,在多学科的融合交叉教学中,建立各学科知识、能力之间的横向联系与整合,培养起学生的学科共通能力,从而促进其全面素质的整体发展。语言是最重要的交际工具。在语文教学的跨学科研究中要特别注意文学系统的开放性,关注语文学科与其他学科之间的横向、纵向的融合与沟通,充分发挥语文学科的基础性表达工具的作用,引导学生开拓视野,强化思维训练,通过实践,切实提高学生的语文能力。同时,也鼓励学生站在世界文学高度,以多维视角去进一步挖掘作品内涵,感受作品的情感美,而不应以实用性、功利性的眼光来审视作品内容。这样,才能真正认识和体会作品的思想艺术价值,才会获得一种高屋建瓴、融会贯通的全新感觉。 三、扩展和延伸文化视野,认识中外文化传播的双向互动 文学的传承和交流是保证其生命力的前提。比较文学在本质上就是其跨越性,主要体现在跨文化、跨语言。它强调联系、关系、交叉与汇通,寻求世界文学构成的基本规则与发展的基本规律。在语文教学中我们就可以有意识地运用比较文学的影响研究法。在讲解作品时,穿插介绍对该作家产生一定影响的外国作家及作品,使学生的认识从单一走向多维,在“求同辨异”中加深对所学内容的理解。通过阅读比较,让学生明白文学创作中传统继承与借鉴他山之石的辩证关系,以及各国文学相互交流、相互促进、相互依存、共同进步的道理,以使学生逐渐养成从世界文学的高度来阅读、审视文学作品的良好习惯,从多元文化角度分析中外文化交流中的现象,增强民族自豪感和自信心。在加深对文学作品的理解的同时,提高学生的跨文化能力。 比较文学研究论文:比较文学研究方法在英语人才培养中的作用 [摘要] 比较文学的性质及其研究方法为英美文学研究带来了勃勃生机,为英美文学的教学提供了借鉴。尤其是英美文学这门学科的教学与研究,采用比较文学的研究方法,更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 [关键词] 比较文学方法;英美文学教学;教学与研究 “对文学研究者来说,比较文学首先是一种胸怀和视野,是一种对文学的思考和把握方式”[1]。其研究方法主要有:影响研究、平行研究、阐发研究和科际研究等。就英语人才培养来说,比较文学研究方法具有重要作用。 一、夯实学理基础,发展和谐主题 比较文学研究强调从宏观的角度研究文学,从国际的角度俯视各种文学现象,具有开放性、宏观性和理论性的特征。各国文学,尤其是欧美文学,是相通的,互相间有着密切的联系。运用比较文学原则,可以勾勒出英美文学、尤其是世界文学发展的线索及其文化动因。在此情况下,单单学习某一个外国文学史显然是不够的。如果一个英美文学专业的学生,只知道“贝尔武甫”而不知道法国的著名民间史诗《罗兰之歌》和俄罗斯的《伊戈尔远征记》,那他将来如何能愉快地担任文学教师这一职务呢?我们知道,欧洲文艺复兴运动、欧洲18世纪新古典主义文学和欧洲19世纪浪漫主义文学、象征主义文学以及后来的现代派等文学运动,这些不同的文学潮流都席卷了当时欧洲许多国家的文学领域,有的甚至还跨越了洲际,成为了全世界的文学潮流,影响了当时的许多国家。如果一个外语系学生只了解自己专业国家的文学史,而没有更加广阔的整个欧洲和世界文学的视野,那么他的文学知识就是不完整的。如果我们在英美文学中讲到《圣经》时,我们不仅要告诉学生它一经传入西方后,对西方文学产生的巨大影响,同时还要介绍它在东方文学史上的地位,从而加深学生对文学与宗教关系的认识。再如英美文学中的“人道主义”问题,尽管它作为一种文学思潮产生于近代,但也必须把它放到古代、近代乃至现当代的世界文学中去分析,只有这样方可能全面、准确地认识它的实质与内涵、进步与局限。否则,离开了宏观的角度,离开了整体的观照,在英美文学教学中就不能收到令人满意的效果。 国外传统大学教育,强调“通才教育”,让学生首先具有各种综合的文化背景,然后再进一步求“深”求“专”。实际上人类文明的发展一直有相互影响交流的特征,如我国古代文化对日本、朝、韩社会发展建设的影响。因此时代要求现代文明下的学者应有全人类的眼光与视野、胸襟与气魄,只有了解了全局,从整体出发,夯实了学理基础,才能更好地把握全球化和多元化背景下英美文学教学的和谐发展规律。 二、拓展知识领域,丰富教学内容 传统的英美文学教学,大都局限在文学课本范围内,就文学讲文学,就思潮讲思潮,就作家讲作家,就作品讲作品,教学方法都比较程式、固定,学生接受的知识面相对窄,学的知识也比较死。而在英美文学教学中适当运用比较文学方法则大大地克服了这一局限。由于比较文学的研究不受时间、空间和学科的限制,也不受著名作家与普通作家、经典作品与通俗读物的限制,只要通过比较研究能够得出有意义的结论即可。“一个优秀的比较文学研究者,往往都是以他从语言和文化上能够较为深入把握的少数国家文学和理论为研究基础和出发点,进而去展开成功研究的。”[2] 在英美文学教学中,如果教师启用平行研究的方法,通过比较讲授,就既能概括出它们公有的本质特征,又能清楚地揭示出其区别之点。如教师在讲英国文学时,就可以把《威尼斯商人》的夏洛克这一“吝啬鬼”的形象和阿巴公、葛朗台、泼留希金以及严监生等放在一起进行比较分析,其异同点以及产生的原因就会显得十分清楚,易于学生理解掌握。像这样类似的文学形象在中外文学中比比皆是,诸如中外文学中的“个人奋斗者”形象、“父爱”形象、“仆人”形象、“僧侣”形象、“多余人”形象、“淑女”形象等。如果在教学中能运用一定的标准,恰当地进行比较分析,在有限的课时内,给听者勾画出世界文学间的相互影响与接收,都会收到较好的教学效果。另外,比较文学的影响研究和科际研究方法,在英美文学教学中也是有用的。本来世界各民族的文学由于各国之间的对外开放和文化交流,其文学之间的相互影响也就必然会产生,因此在英美文学教学中就不可能忽视这种影响的作用。如在介绍16世纪英国剧作家莎士比亚时,就必然要谈到他对中国现代戏剧的巨大影响。在介绍美国作家惠特曼时,也会论及到他对中国现代作家尤其像郭沫若之类的大作家的影响。至于科际研究用于英美文学教学也是很有必要和行之有效的。因为文学和历史、哲学、心理学、宗教、艺术乃至自然科学等其他学科之间本身就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单就文学与哲学而言,可以说在整个欧洲文学发展的长河中,每一时期一种文学思潮的形成都与那一时期某种哲学思潮或者某种哲学思想紧密相关。除文学与哲学的关系外,在英美文学中还涉及到跨学科的问题。如中世纪的文学与宗教、文艺复兴时期的文学艺术,启蒙运动与启蒙主义文学,现代主义文学与佛洛依德的心理学理论,艾略特的《四个四重奏》对音乐上的四重奏在结构技巧上的借鉴等,所有这些比较研究,无疑大大拓展了学生的知识领域,丰富了英美文学教学内容。诚如托多洛夫所言:“文学既是小说,也是宣传手册,既是历史,也是哲学,既是科学,也是诗。”[3] 三、增强学术意识,激发主动思维 文学是人类心灵的产物,关乎于人的情感,“是民族的表征,是一切社会活动留在纸上的影子”。[4]将文学作为学术研究的对象,对于以推进人类思想进步为己任的大学教育来说,必将是重中之重。一般说来,我国高校英语专业在本科阶段的课程设置上,除了以强化听说读写等基本语言技能以外,现都已为高年级学生开设了与英美文学研究入门相关的若干选修课,基本涵盖了小说、戏剧与诗歌三个文学体裁,使学生在学习语言点时也提高了对文学语言的感性认识,加深了对英语国家文化和思维方式的认知,这对增强学生的学术意识和激发他们的主动思维都是不可或缺的。 过去,学生在学习中普遍存在的一个重要问题,就是停留在对一般知识的被动接受和死记硬背上,对学术理论问题不感兴趣,因而缺乏主动思维,人云亦云。教师怎么讲,学生就怎样记;教材上说什么,学生就信什么;少有独立钻研和怀疑精神。因此在学习中难于发现和提出问题。这既不利于教师的提高,也无益于学生成才。在英美文学教学中纳入比较文学方法之后,由于开阔了学生视野,拓宽了他们的思维空间,从而也就增强了他们的学术意识,调动了他们的主动学习、积极思考的自觉性。如在讲授艾米莉的《呼啸山庄》时,就可把它的结局和亚力山大・大仲马的抗鼎之作《基督山恩仇记》的结局进行比较,完全否定了传统的观点,提出了自己的新看法,即基督山伯爵正直、勇于反抗,足谋多智,是一个资产阶级个人反抗的英雄。而希斯克厉夫性格倔强、善良正直,更像一个英雄,一个类似于拜伦式的英雄。然而无论是邓蒂思还是希斯克厉夫,他们都是所生活的那个文明社会的受害者。他们的爱和恨、复仇和死亡,无不渗透出斑斑血泪,无不铭刻着资本主义社会残酷的标记。这种比较研究使学术很有兴趣,使他们认识到,对学术上的很多问题,不能人云亦云,要有自己的独立思考,要善于发现问题,勇于提出问题,大胆探讨问题。更何况英美文学这门学科在过去由于受到极“左”思想的影响,对其中的不少问题的认识和评价难免存在一些偏颇之处。基于这样的认识,不少同学在教师的指导下,通过自己认真读书和深入研究,对教材的一些传统观点提出了质疑,主动与老师商谈,在课堂讨论中提出自己的见解。如西方文学中的“人道主义”问题、“爱情描写”问题、“个人奋斗者形象”问题,李尔王的“父爱”问题,以及莎士比亚笔下的夏洛克等人物形象的评价问题。其中不少都运用了比较分析的方法,表现出较强的学术意识。这种科研意识的增强,无疑能为学生将来从事英美文学教学和科研工作奠定较好的基础。 比较文学研究论文:近年中国比较文学研究概述 摘要:近年来,中国比较文学研究呈现出多维度、多层次的发展模式。学者们对比较文学学科理论的探索集中于梳理比较文学学科史、开创比较文学理论范式。以跨文明和变异学为核心的比较文学新理论,直接推动比较文学科学理论建设。中西比较诗学作为中国比较文学研究的重要领域,独树一帜。面对中国文论“失语”困境,学者们提出重建中国文论话语、中西文论平等对话、跨文明研究等出路。比较文学实践研究渐渐摆脱传统“X+Y”式的肤浅比较,走上跨学科、跨文明、变异学研究。对前人学术的传承与发展,对于比较文学学科史和比较文学学术史意义重大。 关键词:比较文学学科史;比较文学学科理论;中西比较诗学;跨文明研究;变异学 近年来,中国比较文学学科发展迅猛,已经渐渐成为人文和社会科学中最引人注目的学科之一。一大批杰出学者为中国比较文学学科理论探索和实践研究做出了重要贡献。卓有成绩的比较文学研究者前赴后继,优秀教材、理论著作、研究成果层出不穷。承前启后,继往开来,面对如此红火的研究现状,及时有效的阶段性总结意义重大。本文根据近年出版的中国比较文学研究著作,从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两方面,概述近年中国比较文学的研究状况。 一、比较文学学科理论的探索 中国比较文学研究离不开理论探索。理论研究作为风向标,决定中国比较文学的研究走向和历史进程。 1.对比较文学学科史的梳理 中国比较文学理论研究的重点首先体现在对“中国比较文学史”及“比较文学学科史”的梳理。 1996年,湖北教育出版社出版徐志啸的专著《中国比较文学简史》。贾植芳先生在序言中说道:“他对比较文学在我国的历史渊源、发展流变以致蔚然成为我国一门有独立的学术地位与价值的学科,做了一个全景式的叙述和描绘。……为我国比较文学学科的建设,增加了新的学术积累。”①全书将中国比较文学的发展分为史前期、发轫期、初兴期、发展期、滞缓期、复兴期等,各时期内以富有代表性的个人学术活动和研究成果为论述对象。 乐黛云、王向远所著的《比较文学研究》虽然没有以“史”命名,但对“比较文学”在中国的产生和发展过程有详细论述。“中国的比较文学并非欧美比较文学的分支,也不像欧美比较文学发端于大学讲坛。它是中国文学发展本身的要求,是中国经济、政治、社会、文化发展的必然结果。”②全书有意区分“比较文学”和“比较文学学科”两个概念。前者是中国文学自身的发展要求,后者是在西方比较文学学科影响下建立的一门学科。学科化促使“中国比较文学研究”更加系统,人才培养呈阶梯式发展,效率提高,成绩斐然。不过,《比较文学研究》对此问题的探讨尚局限于理论层面。2007年,严绍璗、陈思和主编的《跨文化研究:什么是比较文学》则以“北大——复旦比较文学学术论坛”为依托,立足于比较文学的教学和研究工作,重点讨论比较文学学科的发展问题。首届论坛以“关于比较文学学科的范畴、观念和方法论的理解问题”为讨论核心,第二届论坛则以“比较文学的学科界限和学科身份、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两者的关系”为议题。全书所呈现的对比较文学学科建设的反思和建言,特别是学生培养、教师教学以及学位论文规范等方面的讨论,启发性很大。 中国比较文学学科建设,必须以世界比较文学学科史为根基。在比较文学“中国学派”理论和实践研究的关键期,曹顺庆主编的《比较文学学科史》为中国比较文学学科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该书第一编“欧洲的曙光”,以法国学派影响研究为中心,兼及英国、德国及北欧,意大利及南欧,俄国及东欧比较文学学科史,分别阐明其基本理论、学科发展史及学科史地位。第二编“欧洲北美的崛起”,以“美国学派”平行研究为中心,论及加拿大比较文学学科史以及当代欧洲(法国、苏俄、英国、德国等)比较文学学科史。第三编“东方的回应”,以“中国学派”跨文明研究为核心回应影响研究和平行研究。同时,梳理了港台、印度、日韩和阿拉伯、南非的比较文学研究情况。比较文学研究须有世界眼光,中国比较文学学科是世界比较文学学科的重要组成部分。“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洞悉世界比较文学学科史才能够明白:继影响研究和平行研究之后,跨文明研究将成为比较文学研究的主流。中西文化的异质性决定了中国比较文学研究在比较文学跨文明研究阶段所肩负的重任。这是历史的选择,也是世界比较文学学科发展的必然结果。 2.对比较文学学科理论范式的探索 中国比较文学研究进入承前启后的关键期。对比较文学学科史的梳理是“承前”,对比较文学学科理论范式的探索则是“启后”。一直以来,中国比较文学研究秉持着以学派理论为框架的比较文学学科理论体系。此体系造成学派与研究领域隔阂,容易产生误解,认为法国学派只有影响研究而没有平行研究,美国学派只有平行研究而没有影响研究。为了打消隔阂,消除误解,曹顺庆在主编的《比较文学教程》中果断打破学派理论体系,概括出一个全新的学科理论范式。该书明确提出比较文学学科理论的一个基本特征和四大研究领域:一个基本特征即“跨越性”,包括跨国、跨学科、跨文明;四大研究领域即“实证性影响研究”、“变异研究”、“平行研究”、“总体文学研究”。特别是“变异研究”的提出,拓展了比较文学学科理论体系,一举解决了比较文学研究中不少令人困惑的难题。“比较文学的变异学将变异性和文学性作为自己的学科支点,通过研究不同国家不同文明之间文学交流的变异状态,来探索文学变异的内在规律。”③比较文学理应蕴含“跨越性”和“文学性”,在跨越过程中,受到文化因素、心理因素等影响和制约,一定程度上会产生变异。文学变异学主要从五个层面进行:语言层面变异学研究、跨国与跨文明形象的变异学研究、文学文本的变异学研究、文化的变异学研究以及文学的他国化研究。其中包括文化过滤与文学误读、译介学、形象学、接受学、文学的他国化研究等。 曹顺庆根据自己多年的研究经验,将“译介学”从“媒介学”中抽离,置于“变异研究”名下,亦属首创。在《比较文学教程》中,曹顺庆指出:传统比较文学学科理论只注重文学传播和交流过程中的实证性影响关系,故将译介学划为媒介学。这种观点忽视了接受者主观选择的能动性和心理文化因素。这些因素会导致文学在传播和交流过程中发生变异,因此,译介学关注的是文学在被翻译过程中的变异关系,理应被归入“变异学”。 比较文学作为一门科学或一门学科,不能沉溺于学派隔阂。中国比较文学想要创新,首先要打破法国学派平行研究、美国学派影响研究、中国学派跨文明研究“三位一体”的学派构成论。曹顺庆的《比较文学教程》以四大研究领域划分比较文学新学科理论体系,将比较文学研究按研究领域分门别类,领域有交叉,方法可通用,既相互区别又互相联系。比较文学第三阶段“中国学派”的建立,迫切需要一个富有中国特色的理论体系作支撑。《比较文学教程》适时而出,“开创了具有中国特色的比较文学学科理论教材的一个新体系”④。 3.学以致用——理论与实践研究相结合 张宏的《比较文学的理论与实践》就理论与实践结合做出了积极尝试。全书先总论比较文学的学科形态,肯定比较文学的超越性,得出“从根本上说,比较文学是一门跨民族、跨语言、跨文化、跨学科的知识学科”⑤。比较文学不是专讲理论的学问,具有很强实践性。作者在第二编分论比较文学的方法体系。在第三编中,作者将学科理论融入实践研究,用“美国文学中的中国人和中国”阐释形象学实践研究,用“《白鹿原》和《静静的顿河》的比较”明晰主题学实践研究,用“莎士比亚和汤显祖剧作的比较”讲述历史类型学实践研究,用“20世纪文学观念的演化”考察跨学科研究。当然,书中依旧存在一些问题。例如在第五章论述“接受过程的选择与阐释”时,作者持传统观点,认为译介学是影响研究的重要分支。 张隆溪的《比较文学研究入门》利用国际视野审视中国比较文学,力图在国际比较文学发展历程中为中国比较文学找到准确定位。全书先论述中西比较文学所面临的挑战,如民族主义造成的东西方对立、文学和文学研究政治化等,然后对中西比较的可能性给予肯定回答。在作者看来,只要能正视、迎接并战胜这些挑战,东西方比较文学研究将成为“国际比较文学一个无可置疑的重要部分”⑥。根据个人经验,作者在书中开出“重视语言和文学阐释”的“药方”。从语言出发可以看出中西方在哲学思想和文学批评中怎样讨论语言、表达、意义、理解和解释等问题。注重阐释就不会将西方理论机械套用于东方文本,也可以避免把中西作品随意拼凑,做牵强附会的肤浅比较。第三章讨论西方比较文学研究中有影响的著作。第四章专论中西比较文学研究的成功范例。全书虽秉持法国学派和美国学派的立场,对中国学派不置可否,但从理论与实践结合角度上看,依旧是一部不可多得的上乘之作。 二、中西比较诗学研究 比较诗学在我国萌芽较早。王国维1904年发表《〈红楼梦〉评论》,运用叔本华的美学思想分析中国古典文学作品,被认为是中西比较诗学的起点。此后,裘廷梁、蔡元培、鲁迅、梁宗岱、宗白华、朱光潜、钱钟书、王元化等人,为开拓现代性诗学的中国视野做出了重要贡献。1988年,北京出版社出版曹顺庆的专著《中西比较诗学》,标志着“中西比较诗学”这门学科在大陆正式确立。全书从艺术本质论、起源论、思维论、风格论、鉴赏论五个方面对中西文论中的具体概念和术语进行梳理和比较,互证互释,双向阐发,求同存异,确认中西文论的不同文化背景和理论特色。从学科史的角度上看,《中西比较诗学》无疑“为学科史上纲领明确的奠基之作”⑦。2010年,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再版《中西比较诗学》,可见此书的影响经久不衰。 2000年,王晓路的《中西诗学对话——英语世界的中国古代文论研究》出版。由于中西诗学交流过程中“以西释中”为主流,不对等关系造成中国文论的全面“失语”。王晓路试图打破不对等,与西方文论展开平等对话。首先,作者从中国古代文论输入英语世界的历史轨迹和接受语境两个方面概述英语世界中国古代文论的研究状况。随后,用“他者的眼光”、“迁移的变异”、“诗学的对话”三章,阐释中国古代文论在不同语境中的不同理解,明确语言作为中介在交流过程中的“牢笼作用”。全书在翔实材料的支撑下,洞悉中国古代文论在英语世界中的生存困境,如理解与阐释不成体系、散点式研究多于全面思考等。由于语言障碍,英语世界对于中国古代文论术语的译介和接受存在困惑。因此,王晓路认为,应该“将中国古代文论中富有生命力的术语加以整理和翻译,不断地,有系统地推出,使西方世界对此有所了解并逐步熟悉”⑧。中西文论间的对话不是消极的而是积极的对话。消极的对话只会停留在大原则的反复讨论中,结果只能是一厢情愿。我们只有做好具体工作,将中国古代文论加以梳理、转型、译介和推出,与西方文论展开积极对话,才能逐渐改变中西诗学对话的不平等局面。 饶芃子的《比较诗学》是一本论文集,共25篇,融汇作者20年潜心研究比较诗学的主要成果。其中,不仅涉及理论探索,还关注中西戏剧、海外华文文学等问题。赖干坚的专著《二十世纪中西比较诗学》旨在探讨20世纪“中西诗学的融汇如何推动中国诗学的现代化进程,同时揭示某些文艺思潮和理论流派的渊源流变”⑨。全书将中国比较诗学的发展历程、中国现代文论的创始、转型及嬗变与西方文论的传入、接受过程紧密结合,侧重于外国诗学对中国诗学的影响和渗透。作者发现中国现当代诗学的建立、成长、繁荣与西方文论在中国传播与接受紧密相连,但没有意识到中国诗学已经全面落入西方“窠臼”。西学传入既为中国诗学带来繁荣,也造成中国文论的“失语”。 面对中国文论的“失语”,刘介民在《中国比较诗学》一书中提出“重建中国比较诗学”,直言根本动力是“当代中国文学理论的自身要求”⑩。他认为:要想重建中国比较诗学,必须从西方文学理论所造成的压抑和羁绊中解脱出来,与西方文论展开跨文化对话。全书从比较诗学本体论、发生论、方法论、本质论、起源论、思维论、风格论、鉴赏论、实践论、概念论等方面,概述从古至今中西方重要诗学家和理论著作的主要观点,厘清中国比较诗学的发展历程。尤其是第十章“概念论”,列举了50个比较诗学术语,深层剖析诗学内涵,明白晓畅,意义非凡。 杨乃乔的专著《东西方比较诗学:悖立与整合》从对中西诗学“本体”的考察入手,将“经学中心主义”(如第三章第四节“儒家诗学的内在批评精神:经学中心主义”)作为中国诗学的“本体”,将儒家作为中国诗学的中心,利用“解构”和“建构”理论解释中国文化中的“儒道互补”现象。受德里达影响,作者进一步将中国诗学传统定义为“书写中心主义”(第八章第三节“东方诗学的书写中心主义与一个颠倒的形而上学等级序列”),认为中国诗学传统书写优于说话。从语言学角度,作者又将中西诗学语境分别概括为“写意”和“写音”。整体看来,《东西方比较诗学:悖立与整合》一书站在本体论高度,立足于中国传统文化,打破传统中西比较诗学范畴式研究方式,探讨诗学本源,对中西比较诗学研究和学科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全书共23章,32万字,纷繁复杂,一些定义和结论未免主观。但这些问题不能抹杀《东西方比较诗学:悖立与整合》作为中西比较诗学本体论研究优秀著作的事实。 中西比较诗学研究走过二十余年风雨历程,在取得骄人成绩的同时也进入了研究瓶颈期。面对全球化冲击,面对中国文论的“失语”,中西比较诗学领域急需一部总结性与指导性兼备的著作。在此背景下,曹顺庆主编的《中西比较诗学史》应运而生。全书不仅从学科史层面梳理了中西比较诗学的萌芽期、前学科期、学科创立以及港台和海外汉学界中西比较诗学的研究概况,还为文论失语、中西文明交流与碰撞、全球化语境等中西比较诗学研究困境指明出路。《中西比较诗学史》不是一部浅尝辄止的学科史著作,它对中西比较诗学现状和未来的论断鞭辟入里。如第六章“诗学话语的论争与中西比较诗学的拓展”,经过缜密分析,指出“重建中国文论话语”、“中西文论平等对话”、“跨文明研究”才是中西比较诗学的真正出路。面对全球化带来的交流与碰撞,中西比较诗学必须明确文明之间的异质性,以本土文化为本位,寻求与西学的沟通,通过跨文明研究,主动置身于全球化语境。只有展开积极对话,中西比较诗学才能在全球化时代背景中“适者生存”。 三、比较文学实践研究 理论与实践研究互为表里,相辅相成。斯蒂芬·托托西的《文化研究的合法化——一种新实用主义:整体化和经验主义文学与文化研究方法》一书讲述了文学与文化研究的整体化和经验主义。整体化认为文学是一个拥有开放、多元系统的综合体,文学研究由于作家、文本、读者均起作用,因此随时代变化而变化。这一观点为比较文学跨文化和跨学科研究奠定了基础。经验主义将文学研究作为一个包括写作、出版、发行、阅读、翻译等在内的社会活动系统来考察,其研究步骤是提出假设、投放实践、测试和评价,其使用的观点多从心理学和社会科学中吸取,力图使文学研究更科学化,更联系社会。斯蒂芬·托托西坦诚地指出,目前人文学科特别是文学研究正在被边缘化,正在越来越远离社会主流。要想使文学合法化,文学学术界必须建立起自身的学术价值,这种价值体现在多学科整合。 斯蒂芬·托托西的理论为中国比较文学研究开启了一扇全新的大门。对文学与文学研究整体化和经验主义的认识,促使研究者打破传统“X+Y”式的研究模式,逐步走向跨文明和跨学科的全新视角。 1.跨文明视野下的比较文学 比较文学“中国学派”走过30年风雨历程,曹顺庆教授关于比较文学第三阶段“中国学派”跨文明研究的观点得到了广泛认同。2005年,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出版吴格非的专著《当代文化视域下的比较文学研究》。该书有两大特点:一是从中西文化视角研究比较文学,二是整体论述与专题研究相结合。前者站在不同文化立场,重新审视外国文学、翻译文学和中国文学的关系与界限问题,并进行有关中外文学的比较研究:实证—影响研究,平行—对话研究,跨文化阐发研究和文化渊源研究。后者先整体论述一个研究领域,再提供两个专题研究作为示范,理论与方法兼备。全书旨在讨论西方作家、理论家及作品在中国的传播、接受和影响,借此论述当代文化视野下的中国比较文学。跨文明必须以异质性基础进行双向交流和平等对话,否则,永远摆脱不了“X+Y”式的浮泛研究。杜进的《跨文化视野中的比较文学》根植于理论研究。承袭传统“三派一体”结构,重点论述媒介与译介、翻译研究、跨文化形象学研究、跨文化文类学研究和中西叙述文类的比较。作者试图利用跨文化视野打破比较文学“三派”三分天下的局面,但这种尝试因为自身定位不清而显得淆乱无章。跨文化是一种明确文化异质性特征基础上的综合比较,不是简单的中西对比。 姜智芹的《当东方与西方相遇——比较文学专题研究》以理论为先导,主要叙述他者视角、学科边界(跨学科)、经典阐释、文化过滤与文学误读(变异学)等。实践研究涉及两方面:一是外国作家作品在中国的接受与影响。作者从卡夫卡的中国情结谈起,论及其作品对中国现当代作家如宗璞、残雪、余华、刘震云等的影响。这次跨文明对话是积极的对话,中国作家在卡夫卡作品中找到了灵感和共鸣。余华、刘震云等将卡夫卡的创造性叛逆、精神的真实追求、文本的哲学意义、跨越时空的精神聚合等吸收、改造并运用到叙述中国文化和社会现状中,取得了显著效果。二是中国形象、作家及作品在外国的研究状况。中国文学不能关起门来研究,借助“他者的眼光”可以拓宽视域。研究外国作家笔下的中国形象,“首先,有助于从文化层面上寻找中外表面冲突的深层原因。……其次,可以更好地了解和认识其他国家的民族性格、社会发展及其文化潜意识中的某种心理结构”B11。跨文明对话是“迎进来”与“送出去”相结合的互动过程,对中国新时期作家及作品在国外传播与研究状况的考察,为中国比较文学提供了新的研究领域。东西方碰撞与交融,不仅体现在文学作品、文学思想上,还发生在文学理论领域。作者以跨文明视角探讨比较文学,却对比较诗学三缄其口,为全书留下了遗憾。不过,这点瑕疵不足以影响《当东方与西方相遇——比较文学专题研究》成为跨文明比较文学研究的典范之作。 2.比较文学视域下的中国古典文学 比较文学与中国古典文学结缘已久。随着中国比较文学学科理论的逐步成熟,比较文学与中国古典文学的联姻展现出新活力。周发祥、魏崇新在《碰撞与融会:比较文学与中国古典文学》一书中共选编20世纪国内外有关比较文学与中国古典文学研究的论文20余篇,分为“文海汇流”、“殊质映照”、“出位之思”、“诗学互鉴”和“西论中用”5个部分。由此书可以看出20世纪从比较文学视角研究中国古典文学的基本状况。编者试图按照文章内容分门别类,但由于这些文章非出自一时一人之手,彼此间关联性不强。2009年,魏崇新出版专著《比较文学视阈中的中国古典文学》。该书主要是个人研究成果的总结,分为“原型与母题”、“性别批评”、“叙事研究”、“比照与借镜”四编。前三编运用比较文学学科理论如主题学、形象学、叙事学等研究中国古典小说,第四编关注中西比较,如“三言”、“二拍”与《十日谈》文学精神的比较等。该书论述最精彩的部分是“性别批评”。面对以男性话语为主宰的古典小说,作者精确地分析了小说中女性角色的“失语性”,为她们翻案。不过,该书虽命名为《比较文学视阈中的中国古典文学》,但全书只论及了明清小说、戏剧、话本等,而对中国古典文学的主流“诗文”避而不谈,颇有舍本逐末之嫌。全书采用西方理论重新阐释中国古典文学,新意有余,但深度不足。作者如果能在现有基础上,总结出中西文学发展规律的异同,兼及中国古典文学在西方的传播与影响,一定会为全书增色不少。 3.中西戏剧比较研究 蓝凡的《中西戏剧比较论》是中西戏剧文体比较研究的扛鼎之作。此书由其1992年出版的专著《中西戏剧比较论稿》扩充所得,共12章,68万余字。第一、二章为总论,从本体角度论述中西戏剧的异同。如第二章,作者指出中国戏曲艺术在形式美上遵循“以一求多”,由共性见个性,在统一中求变化的规律。西方戏剧则“以多见一”,由个性见共性,在变化中求统一。这便是中国戏曲与西方戏剧最根本的内在差异。第三章以下是分论,从美学和哲学层面对中西戏剧的舞台时空、表演体系、导演风格、结构观念、语言性格及悲喜剧等进行比较。如第四章“戏剧舞台的时空观”中,作者指出,任何西方戏剧,其舞台时空都是可见的、纯粹物质的。中国戏曲的舞台时空有时却与演员的唱念做打共存,非独立存在。不同文化背景决定戏剧在中西不同文明体系内的发展道路、表现形式和表现方法均不同。纵观全书,作者从“比较”入手,熔戏剧美学、观众心理学、史学、社会学以及音乐、舞蹈、绘画等于一炉,将中西戏剧艺术放在人类文化的大背景内,寻找中西戏剧的基本特征和规律。如西方戏剧重再现、写实,中国戏曲重表现、表意。蓝凡先生凭借丰富的学识、广阔的知识面、严谨的治学精神,冷静观察西方戏剧,认真思考中国戏曲,理性比较二者的异同,最终推出这本既有深度又有广度的著作。《中西戏剧比较论》虽为新作,多为旧谈。蓝凡先生关于中西戏剧比较研究的成果一版再版,充分说明20余年来,在中西戏剧比较领域尚没有其他著作与之比肩。 4.中国比较文学实践研究的其他表现 中国比较文学实践研究还有两个重要表现:一是对西方理论的形成、传播及其在中国的影响进行系统研究。如西惠玲的《西方女性主义与中国作家批评》对女性主义的研究。全书充分运用影响研究、变异研究、平行研究、跨文明研究等,打破学派与方法的隔阂,是运用比较文学研究方法解决实际问题的有益尝试。第一、二章为总论,具体介绍女性主义的形成、发展和在中国大陆的传播。第三、四章分论女性主义对中国女作家创作的影响。最后一章探讨中国文化背景中的女性主义文学批评。立足于异质文化背景,作者认为:“女性主义文学在诞生时起,并不属于世界”B12,它在人性较为自由的西方产生,最终成为极富个性的“时代文学景观”。西方女性主义思想是中国女性文学创作空前活跃的动因,“我们的女性文学研究者选择‘开放和吸纳’不仅没有造成女性文学的发展的困境,而且提高了中国女性创作的主体意识”B13。随着创作和批评实践的发生,女性主义在中国传统文化背景下逐渐产生新变化,中国的女性主义研究和批评,作为世界女性主义研究的一部分,必然与西方女性主义走上全面对话的道路。全书基于此总结出一条“吸引——影响——融合——发展”,最终走向对话的理论研究道路。 二是将比较文学研究与教学实践相结合。王虹的《中日比较文学研究》是其中的典范。作为国别文学比较研究,中日文学比较一直处于领先地位。这与中日两国文化与文学的历史关联密不可分。王虹此作以多年来个人研究的部分成果为基础,共分八篇,采用中日双语形式,运用历史考证、作家论、作品论等多种研究方法,针对日本近代的文学作品和中国近代著名作家的作品进行较为详尽的比较分析,如《蜜柑》与《一件小事》的比较、芥川龙之介与郁达夫的比较等。该书虽然是一部中日比较文学研究著作,但既适用于对外汉语研究教学,也适用于中国日语专业学生研读,是一部文学研究与教学实践相结合的优秀作品。 四、传承与发展——对前人研究成果的总结 学术传承与发展是一个历史过程。中国比较文学研究能够取得今天的成绩,离不开大批学者为此付出的努力。他们用尽一生心血,在理论和实践两方面推动了中国比较文学的发展,留下了数量可观的研究成果。无论是“旧学”还是“新知”,都是前人筚路蓝缕的足迹。今人在重估和评价前人学术成果的同时,更应该从前辈学人勤勉的学术实践和科学的研究方法中汲取丰富的学术营养。对于前人著述的整理再版,无论对于比较文学学科史,还是比较文学学术史,都意义重大。 2009年,《宗白华中西美学论集》由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与一些著作等身的大家相比,宗白华先生的著述少得可怜。该书虽不是鸿篇巨制,但却是宗白华先生数十年学术生涯的缩影。他从“艺术人生观”立场出发,以“审美”精神和“唯美”眼光,巧妙地将中国传统的审美智慧及生命体悟与德国生命哲学的浪漫精神相结合,进而孕育出独特的生命本体论。以此为基础,以审美为内核,宗白华先生进一步生发出对中国传统美学的现代解读。宗白华先生中西比较美学之路以两点为根基:一是他对中西美学的冷静态度;二是他的文化主义视野。前者表现为对中西两种文化的同样尊崇,这使他可以用超功利眼光客观看待两种文化各自的优劣之处。后者主要以文化的视角切入,探索出贯穿于中西文化的精神内核,并在现代及本土视野的关照下对两者加以超越。从这部“论集”中,读者不仅可以了解宗白华先生的“艺术人生观”,还可以明晰青年时代先生的一腔热血和社会责任感,更可以体悟他对中西文化碰撞与融合的深刻见解。全书散篇居多,有很多讲稿和随笔,虽不成体系,但字字珠玑。即使时过境迁,宗白华先生对于中西美学和中西文化比较的相关观点依旧不落陈套。 2005年,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出版王佐良的《文学间的契合:王佐良比较文学论集》,该书由王佐良先生1985年出版的《论契合——比较文学研究集(英文)》一书扩充而得。王佐良先生是著名学者,在多个研究领域成绩卓著。本论集精选王先生有关比较文学的论文15篇,分两个部分。第一部分“论契合”共8篇文章,主要研究20世纪中西方文学间的关系,特别是中国新诗中的现代主义。第二部分收录王先生讨论翻译的7篇文章,其中有对翻译家的比较和评价,有对近代翻译理论的回顾和分析,也有对翻译中语言和文化关系的解剖。王佐良先生著述颇丰,精品尤多。他善于思考,立足于教学和翻译实践,很多学问即由此而来。他巧用“契合”,列举不同文化之间多种相互渗透现象,如中西文学之间的关系、前人对后人的影响(例如查尔斯·兰姆对詹姆斯一世时期英国诗剧的兴趣)及作家之间的关系(例如美国现代诗人詹姆斯·赖特与中国古代诗人白居易)。在《Two Early Translators》(《两位早期翻译家》)中,王佐良先生对严复和林纾的翻译实践做出品评。在《严复的用心》一文中,王先生用翻译实践检验严复“信达雅”理论,认为“信”是指准确传达原作的内容,“达”是指尽量运用习见的表达方式,“雅”是指通过艺术地再现和加强原作的风格特色来吸引读者。为此,他提出两点建议:一是辩证地看——尽可能顺译,必要时直译,任何好的译文总是顺译与直译的结合;二是一切照原作,雅俗如之,深浅如之,口气如之,文体如之。同样作为翻译家,王佐良先生以自己的翻译实践和心得预见翻译研究和文化研究的互动发展,并丰富“信达雅”观。翻译的作品既要可靠,又要可读。王先生的论文既高屋建瓴,又明白晓畅,堪称比较文学研究的典范之作。 五、小结 近年,对中国比较文学研究史、学科史的梳理证明:中国比较文学作为世界比较文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拥有独特的学科特点和理论特色。比较文学第三阶段“中国学派”跨文明研究是顺应比较文学学科发展史的必然结果。学派与方法间的隔阂已经严重影响比较文学的进步,中国比较文学研究的首要任务是打破传统“三位一体”的学派理论体系,创造一个在比较文学跨越性基础上,综合运用实证性影响研究、变异研究、平行研究和总体文学研究的全新理论体系。随着全球化时代的到来,跨文明研究和变异学在中西文化、文学交流过程中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中西比较诗学面对中国文论的“失语”,只有立足自身,重建中国文论话语,与西方文论展开积极、平等对话才是真正出路。承前启后,继往开来,在每个历史节点,面对每一次挑战,唯有认真思考、仔细梳理、勇于开拓、努力实践才能保持中国比较文学研究的旺盛生命力。 比较文学研究论文:比较文学研究的新收获 杨玉珍同志在高校从事外国文学的教学与研究已有多年,是一位很有成绩的青年学者,看到她的这部《东方神韵――东方文学与文化视野下的沈从文研究》著作(北京燕山出版社,2006年),我为沈从文研究领域和比较文学研究领域的新收获,感到非常高兴。 熟悉比较文学的人都知道,这个学科自19世纪下半叶诞生以来,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一是以影响研究为基本理论特征、以法国学派为主要代表的欧洲阶段。在这个阶段里,研究范围局限于欧洲,这就是人们常说的“欧洲中心论”;二是以平行研究和跨学科研究为基本理论特征、以美国学派为主要代表的北美阶段。在这个阶段里,研究突破了欧洲的范围,但它仍然局限在欧洲和北美之间,只不过“欧洲中心论”变成“欧美中心论”罢了。目前是以跨越东西方异质文化或文明为基本理论特征的新阶段。这种基本理论是中国学者乐黛云先生提出来的。杨玉珍同志的《东方神韵――东方文学与文化视野下的沈从文研究》就是比较文学发展第三阶段中国比较文学研究的一个重要实绩。它突破了“欧洲中心论”和“欧美中心论”的框框,这是书稿的一个重要价值。 书稿的另一个重要价值是在沈从文研究中开辟了一个新的层面。上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沈从文研究的开展,世界语境中的沈从文研究也搞得有声有色。这种比较视野下的研究涉及的外国作家有福克纳、哈代、梅里美、乔治・桑、兰盖、卡拉姆津、屠格涅夫等。令人遗憾的是,在比较研究的文章中,除个别文章涉及川端康成等作家外,沈从文与东方作家的比较研究则显得比较薄弱。作为沈从文重要研究基地――吉首大学的一名教师,杨玉珍同志向读者奉献出《东方神韵――东方文学与文化视野下的沈从文研究》一书,正好弥补了上述缺陷。正如作者在书稿的《前言》中所说:“笔者拟将沈从文置于‘东方’视域中,审视其创作个性、创作风格与文学成就,用文化学、美学、比较文学等研究方法对其进行解读,看这个在中国现代文学中风格卓异、个性突出、被论者称为‘中国现代罕有其匹的艺术家’,在文学的历史链接上所具有的东方特性和世界意义;并通过将他与东方其他几位著名作家如泰戈尔、川端康成、大江健三郎等的比较研究”,“审视他与‘东方审美文化’、‘东方乡土文化’、‘东方宗教文化’的关联互动,在共时与历时的层面凸显东方文学的现代意义和世界性。”应该说,书稿的主旨是非常明确、很有创意的。 书稿分上、中、下三编。上编着重从与民族传统的关系、理想主义倾向、女性形象与作家自我、“死亡的东方之美”等方面对沈从文与泰戈尔、川端康成进行比较;中编主要从立足乡土的边缘文化立场和原乡追寻的美学建构对沈从文与大江健三郎进行比较;下编则主要探讨沈从文与佛教和《圣经》的关系。可以看出,书稿主要是对东方国家同质文化的比较研究,但同时也指出了沈氏在各个问题上与三位东方作家的差异,以及沈氏和三位东方作家作为东方文化的代表与西方文化的差异,既揭示了沈从文文学的独特风貌,也展示了20世纪东方文学对人类的特异贡献,这是很有价值的。 如果说,过去“发现东方”的主角是西方,那么现在,这种角色正在逐渐转换,即“发现东方”的主角正在由西方变为东方。杨玉珍同志的这本著作正是在东方人自己“发现东方”和中国比较文学“又有新的开拓与创获”这一大背景下出现的一个成果。它不仅给了我们很多的启示,而且也给了我们很大的信心。 比较文学研究论文:跨越比较文学研究中的障碍 摘 要: 本文通过对当前比较文学研究中存在的障碍的分析,并结合巴赫金的对话理论,提出了解决比较文学研究中障碍的可行性建议。 关键词: 比较文学 障碍 对话理论 一、引言 德国哲学家哈贝马斯(Habermas)为了研究关于交往的一般理论,对于交往的媒介与条件──语言进行了深入的研究。他在1976年发表的《什么是普遍语用学》一文中指出:“普遍语用学的任务是确定并重建关于可能理解的普遍条件。”即确立“交往行为的一般假设前提,以促成主体间的相互理解”。①他认为,言语行为是以理解为目的的,相互理解以取得共识,达到认同为旨归。为了确立可能理解的普遍条件,他提出了凡是参与言语交往行为的人所必须遵循的四项基本要求,即对于言语的可理解性、真实性、真诚性和正确性的要求。这四种有效性要求缺一不可。 二、比较文学研究中的障碍 只有参与言语行为的人才能够相互理解、共享知识、彼此信任、互相认同,才能形成主体之间的认同和协调。因此,我们可以认为,中西文学对话过程中所发生的一系列偏颇与失误,都是由于忽视了上述某种有效性要求而造成的。概括地说,当前主要有以下三种障碍值得我们认真地分析。 (一)文化客观主义 持这种主张的人自认为能够对西方文化作出全面和准确地领会,他们也期望西方人同等地对待中国文化。对文化交流中出现的任何误解和误读,他们都横加指责。他们主张有一个客观现实的世界的存在,这个世界不依赖于我们而存在,并且具有我们能够洞悉的确定的本质和属性。“外在”(客体)的东西被假定为独立于“我们”(主体),知识是在主体正确地反映并呈现了客观实在时所得到的。因此,在文化客观主义的认识论中,我们得到的是一种主─客体的认知模式,换言之,自我与他者之间存在着一种目的论的主─客体关系。这样一种关系无疑与交往理论所追求的主体之间的双向的交流和选择的关系背道而驰。 (二)文化中心论 如果说在文化客观主义中作祟的是主体性,那么,左右文化中心主义的则是人类(自我)中心论。这在现代西方社会具体表现为西方文化中心主义。对于这种“主义”的揭露和批判由来已久,至尼采为一大转折。到了当代,德里达(Derrida)在《人的终结》一文中将其看成是已消逝的神话。但是目前学术界仍有两种倾向值得提防,一种是自愿地接受西方文化话语的控制;另一种则认为西方中心已成为历史,21世纪是中国的世纪,也该让我们尝尝“中心”的滋味。然而,这两种倾向都有损于中西文化之间进行建设性的对话。因为,就语用学而言,任何一方持有中心论的观点,他都无法真诚地表达其意向,让对方欣然地接受他。 (三)文化相对主义 19世纪末20世纪初,文化相对主义思潮在英国兴起,其主要观点是认为土著地区有其独特的文化特性。该理论的核心人物美国人类学家梅尔维尔・赫斯科维茨(Melville Herskovits)认为,文化相对主义的核心是尊重差别并要求相互尊重。它强调多种生活方式的价值,这种强调以寻求理解与和谐共处为目的,而不去批判甚至摧毁那些与自己原有文化不相吻合的东西。简单地说,就是承认并尊重不同的文化,并在平等的基础上交流。表面上看,文化相对主义颇具说服力,但实际并非如此。文化作为人类的一种创造,作为人类生存与发展的方式,是相对性和绝对性的统一。在实际过程中我们不应该走极端,把对话双方完全隔离开来,导致绝对意义上的文化相对主义或极端文化相对主义。 总而言之,以上三种主义的表达不具备可领会性,使对话双方不是落于主―客体的关系中,就是处于游离状态,无法真正达到相互理解和达成共识的目的。 三、对话理论 对话理论作为一种文学理论概念是由前苏联文学批评家巴赫金(Bakhtin)提出的。从1920年的《审美活动中的作者与主人公》,1935年的《小说话语》,到1961年的《论陀斯妥耶夫斯基一书的改写》,经过逐步的补充、深化和拓展,他建立起了自己的对话理论体系,这是他哲学思想在文论中的具体体现。他指出:“一切莫不都归结于对话,归结于对话式的对立,这是一切的中心。一切都是手段,对话才是目的。单一的声音,什么也结束不了,什么也解决不了。两个声音才是生命的最低条件,生存的最低条件。”②换言之,相对与包容是对话主义的基本立场,他性与差异是对话主义的基本条件,互补与创新是对话主义的最终目的。 在比较文学研究的语境下,对话理论的意义在于:作为比较文学研究的一种操作方法,它是一种话语形式,即用“非我的”和“他者的”眼光来看待所研究的对象,把不同民族的文学视为各自独立的、各具特色的、相互平等的、能够展开对话的双方,破除一切形式的中心主义,促进当今世界的文化发展,最终实现各民族文化之间的友好交流。 四、文化对话――跨越比较文学研究中的障碍 那么,我们该运用何种理论才能跨越比较文学研究中的障碍呢?在比较文学的研究中,对话理论是绝对必要的。巴赫金(Bakhtin)认为,一般说来,文化在定型的时期,基本上由统一的“独白话语”所支配,而转型时期的标志就是“独白话语”的中心地位的解体和语言杂多局面的鼎盛。也就是说,各类语言和文化在转型时期只有通过互相对话与交流,才能同时共存。虽然对话不能完全消除东西方文化的差异,也不能彻底地取缔东西方文化之间的冲突,但是,对话能够帮助我们采用商谈的形式,来对待这种差异或冲突,从而克服民族的片面性和时代的局限性,最终通过对话达成相互了解。 具体而言,在比较文学的研究中,只有进行跨时代、跨学科、跨文化的研究,才能冲破一切人为的界限,在各种边缘的重叠交合之中,在不同文化的人们的视野融合的基础上,寻求新的发展突破口,创造出新的未来。 五、结语 总而言之,我们正在从一个以自我为中心的时代,逐步走向一个相互理解、平等交往和对话的时代。比较文学的未来发展需要建立在平等对话的基础上,在比较文学的研究中,我们要克服以上三种障碍的影响,就要以平等的态度去对待各种不同的语言与文化,主动地把他者作为主体来看待,并设身处地地去理解另一个自我,然后在“我们”这个集合中寻求共同的生存。
企业管理学论文:从经济学与管理学角度认识企业管理者诚信 现代社会生活中管理者的诚信日益为全社会所关注。管理行为的示范效应及其对社会经济生活的直接影响,迫切要求管理者必须依诚信操守来行使管理职权。有效的激励维系着管理者诚信,完善的制度设计与诚信行为的内化二者之间密不可分。诚信促使管理者规范管理行为,管理行为的示范性又有助构建于社会公信力。这种正反馈作用的现实意义将是积极而深远的。 近代西方社会普遍把诚信关系视为人类社会能够存在与发展的基本因素。洛克、霍布斯等人认为诚实信用是政府与社会秩序的主要原则基础,是民主的前提。马克斯·韦伯等社会学家则相信,信任是社会组织的粘和剂,是社会和组织凝聚力的基础。考虑到任何单一的监督制约机制在行使监督管理职能时都要受到社会的、经济成本的约束。因此客观上全社会需要一个诚实信用的社会环境。市场经济体制的有效运行在很大程度上是诚信作为一种有效的约束机制在发挥作用。在诚信的社会环境中,全社会的交易成本将极大降低,秩序、公平、民主的形成完善有了保障。 然而诚信不能仅仅作为一个社会的、历史的、道德的范畴而存在,诚信的背后应该有一系列的制度基础作为支撑。这就是以产权为核心,以激励及必要的约束机制为保障的制度设计。诚信总是与一定的制度设计相适应的诚信,抛弃诚信的产权制度基础无异于缘木求鱼。弱化了激励行为、失去了诚信操守的管理者,在制度设计存在严重缺陷的社会经济环境中,运用其职权的方向必然会发生改变,而激励机制必然“异化”制度设计的最初价值去向。管理者的诚信是管理职权得以正确实施的关键。 一、管理者诚信的非品质解释 诚实信用,当我们远离道德范畴来关注它时,就会发现这其实不仅仅是一个人品性问题。诚信作为每一个社会成员应该内在化的社会规范,首先是一定社会经济条件下的产物。“仓凛实而知礼仪”,礼仪、规范乃至于信仰都是一定社会物质条件下的产物。因此,作为特定历史环境中的接受者,其诚信资质并非与生俱来。在管理实践活动中逐渐形成的“诚信”,必然带有其环境和时代的烙印。在极其特殊的社会历史条件下,管理者的“非诚信”行为后果如果是一个“帕雷托最优”则仍然会得到社会的认同。因此,诚信并非管理者的天然秉赋,更不能作为一种管理实践的内生变量而存在。不能苛求管理者天生就具有高尚的人格和品质,而是通过相应的制度设计来选择诚信的管理者,激励诚信的管理者,淘汰非诚信的管理者。“信”与“非信”总是特定历史条件下的产物,这便是我们制度设计和选择时所应考虑的出发点和遵循的准则。 二、管理者诚信的效用函数 管理者无论来自社会生活的何种利益集团,作为特定利益的接受者总是存在自身的效用函数。管理者的效用函数一方面受管理职权的约束,另一方面又受其自身偏好的左右。在约束与偏好的双重作用下,管理者在实现既定组织目标的同时一定会去追求自身效用的最大化。现实表明,由道德塑造出来的诚信行为其统一性和连贯性是没有客观保障的,人们之间的信任关系也总会被打破。因此,管理者诚信行为的统一性和连贯性,还需要在获得客观保障的条件下才不至于流空,也就是讲,基于个人美德和道德行为而建立起来的诚信关系仅仅存在于个人与其关联的对象之间,他不能把别人对他的信任转赠给另一个人,他可以说服他的关联对象信任另一个人,这种情况往往是以他的担保为前提的。基于管理者经济理性的假设和自身效用函数的分析,我们有必要重新审视管理者的管理行为。 首先,在管理实践活动中,管理者并非总是以追求社会福利最大化为其行动目标,一方面是管理者没有能力确定何为福利最大化的管理行为,另一方面也没有必要这样做。同时,管理者不是信息的完全拥有者,管理实践活动随着繁多的管理决策变量发生变化,而管理者本人不能及时获得所有信息,或不能对复杂信息做出及时处理。管理者更有可能的是考虑在制度框架内如何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的问题,管理决策行为导致的结果常常是局部的利益最大化,是一个次优解。这样做很可能以少数人的利益侵犯多数人的权利,侵犯社会公共资源,使得“大公无私、公平、公正”等管理者诚信资质的假定更有待商讨。而此时“寻租动机”将成为更加有效的激励因素。最后在“寻租”行为过程中,管制行为膨胀必然异化制度设计初衷。管制行为在“寻租动机”的激励下会迅速膨胀,管制越多,获得的利益也就越多。管理者凭借手中的职权肆意管制,这种不断膨胀的管制行为造成的后果是破坏了原本正常的社会秩序,破坏了全社会的诚信基础和社会风气。因此,传统意义上的对管理者的假设,追求社会福利最大化、大公无私、管理者拥有完全的信息、管理者言信而行果等,在管理者自身效用论文联盟//函数的“修正”下都值得重新商讨。事实上,管理者通常都不以社会福利最大化为管理行为的出发点,管理者与普通人一样有自己的效用函数,管理者通常依据自己或利益集团的利益最大化原则行事。在我国目前的市场经济环境中,此类情况屡见不鲜。例如,在目前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和制度性缺陷的环境下,上市公司管理者的诸多“违规”行为就是以“内部人控制”、“大股东肆意侵犯小股东权益”、“关联交易与控制”等诸多方式实现着自身利益的最大化。 三、管理者诚信的产权基础 在市场经济活动中,产权的混乱或对产权的保护不利,必然会造成资源浪费,激励扭曲,经济效益低下以及经济秩序混乱,相伴而生的坑蒙拐骗行为的发生。明晰的产权界定是订立市场契约的前提,也是契约社会存在的基础。“无恒产者无信用”,在一个产权界定模糊的市场环境中不可能存在良好的秩序,尊重产权的界定,同样就是尊重产权所有者的地位,对其地位的肯定是产权人产生“合宜行为”的必要条件。而此刻自发的激励产权人自身效用最大化的动力正是全社会对产权的承认、尊重和肯定,产权人也能依据自身的经济理性和意志来签订契约,最大限度的诚信于其他契约人——社会、组织、员工。同时,整个社会还要建立有效的产权保护机制,保护私有财产是诚信社会的重要内容。管理者拥有产权是管理者建立诚信的必然要求。在对产权的关心与保护上,没有谁会比产权人更加尽心尽责。人是理性行为支配的对象,依据经济理性及单独的效用函数来预期或决定自己的行为。正因为如此,管理者的“合宜”行为必然要求管理者对待其能够支配的资源应该等于或近似于对待自己的财产,这是诚信的制度设计内容之一。在现代经济社会中,组织的成长依然离不开“委托—”的延伸,而“却责”及“搭便车”等委托问题的解决或是依据较为严厉的监管机制的限制,或是依据市场力量的约束。但是这一问题中如果人或管理者能够获得相当的产权或与此相等价的经济激励,并在一定情况下能够行权,则这问题将会更容易解决。目前的“期权”制度就是对管理者进行激励的一种有效制度设计,尽管“期权”制度本身还需要完善。 四、管理学对管理者诚信的解释 管理者的五项基本职能是计划工作、组织工作、人员配备工作、指导与领导工作、控制工作,他们的执行的方法和手段都是依赖于人的工作。从性质上来讲,计划职能属于决策性职能,组织职能、人员配备职能、指导与领导职能属于执行性职能,而控制职能则属于保证性职能。主管人员为了确保计划工作所确定的目标能得以实现,就要根据计划进行组织、人员配备、指导与领导、控制等工作。目标管理是进行计划,工作的主要方法和手段。决策是管理的基础,是计划工作的核心,也是主管人员的首要工作。组织能否有效地运行,以实现组织目标,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组织结构是否合理。组织工作就是要设计和维持一种职务结构,即要进行组织结构设计,并为人员配备作好准备。组织工作是一个动态的过程。组织结构设计的内容包括,划分组织层次(管理层次),以解决组织的纵向领导隶属关系;划分部门,以解决组织的横向分工协作关系;划分职权,以解决职权的分配问题。其实所有这些工作的基础前提是管理人员掌握足够的、全面的、真实的企业信息和人员信息,这也就意味这来自基层的各种信息、尤其是人的信息是否真实全面,以便管理者确定合适的人员工作于合适的位置并设计合适企业运作的组织结构,保证企业的各项计划和安排能顺利进行。 人员配备工作,是为组织结构的职位配备合适的人员。现代管理中,人员配备不仅是人事部门的工作,它己成为各级主管人员不可推卸的职责。人员配备工作中,最重要的是主管人员的配备。主管人员的配备工作主要包括选人、评人和育人三个方面。其基础是诚信的沟通和客观公正的反映,才能树立正确的用人观。巨在管理过程中,即使是计划、组织、人员配备等工作都做得很好,但也不能说就足以实现组织的目标,还需要指导与领导。指导与领导工作的任务是处理好人际关系,通过沟通联络,运用各种手段和方式,调动人们的积极性,并施加影响力,以统一全体意志,为各个职能的进行提供保证,从而保证组织目标的实现。只有组织内成员的诚信沟通才能保证指导和领导的正确。组织的一切活动都是为了实现组织的目标。组织的总目标确定后,通过层层分解,落实到各个部门直至组织的每个成员。主管人员应能随时了解和保证其下属部门和人员的工作有助于实现组织的目标,这离不开控制工作。为保证控制工作的顺利进行,就必须借助于一定的技术和方法,最主要的是组织内部各层级管理者和员工的坦诚交流和沟通,这样才能保证领导者作出合适的决定和计划,并保证合适的人员配置于合适的岗位,才能保证计划的有效执行和真实、及时的反馈,最大限度的防范在决策在执行过程中的偏失,保证其方向的正确和及时的纠正,避免由于信息不畅而给企业造成的经营失误。 企业管理学论文:浅论公司组织结构引发的中小型企业管理学思考 论文摘要:我国中小型企业正迎来发展新时期,如何在发展壮大的同时保持组织生命和活力成为了业界关注和思考的焦点。本文以a公司发展中出现的组织结构问题为例,探讨具有可行性的问题解决方案。 论文关键词:组织结构;组织结构性问题;组织非结构性问题;组织文化;管理分权 1a公司的组织结构材料背景: a公司是一家民营高科技企业,成立于1998年,由某大学计算机系的王教授及几位青年教师共同创办,产品主要是各种应用软件和网络集成系统,主要的客户为银行、税务、海关、民航等部门。公司创立初期仅有20名员工,王教授任董事长兼总经理,组织部门划分为技术开发部、客户服务部、财务管理部,各部门设经理一名,员工若干。 公司员工都是具有良好专业背景的科技人员,学习能力强,能独当一面。他们工作很努力,与客户加强沟通。王教授更是事必躬亲,不仅抓经营管理,有时还亲自动手编写应用程序。 凭借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和优质的产品与服务,a公司实现了超速发展。到2002年,销售收入已近亿元,员工增值150人。由于业务扩大,人员增多,需要进一步分工,公司于是对组织结构做了变革。公司仍设董事会、总经理职位,但在总经理下分设人事员和总经理办公室两个辅助职位,总经理负责部门由原先的三个变为市场营销部、软件部、网络部、采购部、工程部、客户服务部、研发部、行政部八个部门。a公司现在的业务流程是:市场营销部负责开发客户、签订合同、软件部和网络部负责按合同进行设计,采购部负责采购所需设备,研发部负责研制新产品和引进新技术,行政部则负责公司的内部管理。 组织结构的变革带来了许多问题:各部门之间权责不明,沟通不畅;员工士气低降,抱怨较多;常常不能按时交货,售后服务质量下降;经营业绩下滑。王教授在公司的各个场合总是反复强调公司的使命和员工团结合作的重要性,但收效不大。 2针对a公司组织问题,现探讨如下: a公司成立初期由于企业规模限制,人员较少,采用了直线制组织结构形式,在该形式下,企业责权分明,指挥统一,人员精干,信息沟通方便,反应快速灵活。 随着a企业的发展壮大,在直线制的组织结构形式上发展为直线——参谋制形式,为高层管理者配备了人事员和总经理办公室两个参谋机构,参谋机构人员可以发挥他们的专长,弥补管理者的不足,减轻他们的负担,同时参谋机构或人员对下级管理者和作业人员无指挥权。,但这种形式的缺点是高层管理者高度集权,难免决策迟缓,对环境的适应能力差;只有高层管理者对组织目标的实现负责,各参谋机构只有专业管理的目标要求;参谋机构和人员相互间的沟通协调差,各自观点具有局限性;不利于培养后备人才。 2.1非组织结构性问题解决 (1)各部门之间权责不明 解决方案:根据组织目标和计划任务的要求,规定各层次、机构、职务、岗位的职责和相应的职权,通过设置组织结构图、职务说明书以及制定各规章制度来明确他们之间的分工协作关系和信息沟通方式。同时,考虑到该企业是科技技术型企业,在职能设置上必须给予研发部一定灵活性和收缩空间。 (2)经营业绩下滑 致使销售下滑的原因有:技术落后、营销锏咯不当、售后服务恶劣等。而在众多原因中,以技术落后带给企业的打击最为致命。尤其在以技术进步为核心竞争力的产品生产领域,其竞争之惨烈非可与其他领域同日而语。因此,作为科技产业必须要将产品研发及技术推进放在首要位置,为此,企业要建立高水平的基础研究实验室;提高研究小组的工作效率,具体来说要做到:是构成研究小组的人员结构合理化,加强提高科技人员创造力的训练,给予研究小组成员充分的自由,只设定最终目标,具体符合实现则可放其决定,鼓励研究人员广泛同外界交流;高度重视企业外部科技力量的作用,具体来说,企业可以购买高校专利,与高校建立合作研究;投资风险企业。 a企业在市场方面,首先应看清楚市场需求趋势,考虑当前和长远的需求前景。对a企业发展初期而言,员工学习能力强,注重和客户的沟通,自然了解了市场需求,因此能生产出适应市场需要的畅销产品,而随着企业组织结构的改变,直接生产工作的员工失去了与客户直接交流的机会,又由于生产部与市场营销部的交流障碍,极大影响了其对市场需求的准确把握。因此,建立各部门,组织机构的有效交流渠道是极为重要的。 2.2组织结构性问题解决 通常,组织结构设计具有五条基本原则: (1)目标至上、职能领先原则。(2)管理幅度原则。(3)统一指挥原则。(4)责权对等原则。(5)因事设职原则。 在以上组织设计原则指导下,精简组织机构,提高工作效率:综观a企业壮大后组织结构设计,过于细化下设职能部门,致使机构臃肿,从微观而言,则过分细化了人员分工,致使职工易产生厌烦情绪、对工作不满。针对上述症结,从精简高效原则看,a企业应合并软件部与网络部,合并采购部与工程部,并将行政部职能划归于总经理办公室内,以此使得管理层次较少,管理人员较少,费用较低,信息沟通有效,管理层次呈扁平结构,有利于发挥下层管理者和作业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同时,企业可在相关联的工种内实现岗位轮换,丰富扩大工作的内容,即有利于消除工人厌烦情绪也提高了工作效率。 2.3延伸——组织健康发展建设 (1)组织文化 企业组织文化是一种人心凝聚剂,是提升企业竞争的无形力量和资产,从企业发展的内在需、消费者的文化需求、市场竞争的需求来看,a企业需要建立自己的企业文化。 a公司企业组织文化建设步骤如下 第一、明确企业理念; 第二、充分利用媒体的力量,塑造鲜明生动的企业文化的视觉形象。 第三:与执行力结合起来,共同推动企业文化的建设。 所以,企业可以从规章制度、工作与决策、典礼、仪式、员工培训等企业日常行为中一点一滴渗透进企业文化,并在企业内部组建企业文化战略推广等相关部门,由专人负责。 (2)企业分权管理艺术 在现代企业管理过程中,分权管理制度的建立,通过权利下放实现有效管理的目的,同时也是实现科学管理的关键。 分权主要通过两种途径来实现:改变组织设计中的权力分配;对主管人员在工作中授权。 对于a企业来说,其组织规模正不断扩大,组织活动趋于分散化,同时存在培养后备管理队伍的需要,因此,a企业不仅应通过第一种分权方式减轻管理层压力,促进企业绩效,同时采用对主管人员授权的方式,培养企业管理后备军。 在a企业分权管理的同时,要注意维护政策与命令的一致性并注意考察准授权的主管资格和能力。 最后,对于a企业,在实施分权管理初始,分权范围和程度可稍小,根据实际情况,可逐步扩大,并在实际执行中适时调整。 企业管理学论文:企业管理学发展 一、管理学的发展过程是一部人类社会变革的编年史。 人是社会动物。人们从事的生产活动和社会活动都是集体进行的,要组织和协调集体活动就需要管理。但是社会生产力水平直接影响到管理水平、管理范围和管理的复杂程度,因而对管理学的发展也会产生影响。 在原始社会,生产力水平极其低下,当时的管理水平也与之相适应。随着人类社会的不断进步,管理思想有了很大发展,如埃及的金字塔、古巴比伦国王汉穆拉比颁布的第一部法典、古罗马建立的层次分明的中央集权帝国以及古中国的《孙子兵法》都闪现出了管理思想和管理方法的火花。18世纪中叶开始的产业革命,使社会生产力有了较大发展,管理思想也发生了一次深刻的革命,计划、组织、控制等职能相继产生。在这一期间,亚当·斯密发表了他的代表作《国富论》,对管理思想的发展有着重大贡献,他的分工理论为管理学的形成奠定了重要的理论根基。 进入前工业社会,社会分工、分层及人们之间的社会关系和社会活动日趋复杂,资本主义国家中劳资双方矛盾日趋突出,生产力水平也日趋提高,急需一套系统的管理理论和科学的管理方法与之适应。尽管早期的管理思想有其科学的一面,但毕竟非常零散,没有系统化,工厂主不可能完全认识到怎样进行管理才能既解决劳资关系问题,又不减少所获取的剩余价值。因此,如何改进工厂和车间的管理成了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当时,泰罗抱着解决劳资双方矛盾的初衷,以追求经济利益为人类的基本需要这一经济人假设,重点研究了企业内部具体工作的作业效率,建立了一套企业管理理论———“科学管理———泰罗制”。与此同时,法约尔把企业作为一个整体加以研究,系统地提出了十四条原则、五种管理职能,创立了组织管理理论。泰罗的科学管理理论与法约尔的组织管理理论,具有较强的系统性和理论性,使管理学体系初具雏形。 泰罗的科学管理论和方法在20世纪初对提高企业的劳动生产率起了很大作用,但要彻底解决提高劳动生产率的问题是不可能的。因此,一个专门研究人的因素、以达到调动人的积极性的学派———人际关系学派应运而生。它超越了泰罗的经济人假设,提出了社会人假设,为以后的行为科学学派奠定了基础,成为科学管理向现代管理过渡的跳板。 在工业经济时代,生产力飞速发展,生产社会化程度迅速提高,市场不断扩大,企业竞争日趋激烈,这就要求管理水平不断提高,以适应新的经营环境。因此,许多管理学者社会学家、心理学家积极从事管理研究,创立了许多新的管理理论,出现了管理学说丛林。如以西蒙为代表的决策理论学派以管理的关键在决策”的思路,对社会人假设进行了升华,提出决策人假设。 综上所述,管理经历了传统管理、科学管理、现代管理三个阶段,每一阶段的思想理论都是前一阶段的扬弃、修正,最终形成了系统的管理学体系。 二、管理学的发展趋势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然结果。 管理学的实质是探求外部环境、内部条件与管理目标三者之间的动态平衡,而人类社会总是由低级阶段向高级阶段发展,即管理主体的外部环境总是变化的。因此,为了寻求三者之间的平衡,管理学也必须动态地发展。进入20世纪90年代,特别是进入21世纪的后工业社会,科学技术飞速发展,必将推动管理学的进一步发展。从它的发展趋势看,笔者认为主要表现在以下三方面: (一)管理学对人性的假设由经济人、社会人、决策人假设向复杂人假设转变。 早期管理思想中,把人当作会说话的工具,认为人总是好吃懒做,好逸恶劳,毫无责任心,麦格雷戈把这种传统的人性假设称作X理论。 以泰罗为代表的科学管理理论强调人追求经济利益的本性,使管理学与经济学的人性假设趋于一致。之后,梅奥从霍桑实验”中认识到除了对经济利益的需求外,人们对社会和心理方面的需求也很重要,因而否定了经济人假设,提出了社会人假设。其他行为科学理论的代表人也从不同侧面强化了社会人假设,其中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把社会人假设发展为一个精典而又精致的需求模型。 当代管理学派中对人性的假设也犹如丛林,其中较有代表性的是西蒙在他的决策理论中阐述的决策人假设。他认为管理就是决策,并且在组织中,不同层次的员工都在做决策,所以都是决策人。 从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中可以看出,由于个人目的、个人偏好、个人利益的存在,人就会有多种需求。这些需求,会产生各种各样的动机,因此引发出各种各样的行为来满足个人的自我发展、自我实现和自我完善的需要。在当今社会人们受经济、政治、文化道德等方面的陶冶和洗礼,人性变得非常复杂,如果管理者不及时审时度势,引入激励机制与员工真诚合作,以满足员工的需要,充分调动他们的潜能,组织效率就不可能真正提高。因此,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管理学对人性的假设必将超越经济人、社会人、决策人假设,升华为复杂人假设。 (二)管理职能由计划、组织、人事、领导、控制向信息职能延伸。 传统的和现代的管理职能,构成了一个管理循环体系,使管理工作周而复始地进行,每循环一次,管理水平就提高一级。但随着全球经济由工业经济向信息经济转变的进程加快,缺乏信息渗透的管理工作将显得苍白无力,要么管理节奏跟不上,要么管理质量得不到保证。因此,在管理工作中,强化信息职能,将是管理学发展的趋势之一。其表现有三,首先,信息职能能革新企业内部的生产力要素结构,使资源转换系统的生产率大幅度提高,并同时以不断增加的柔性适应市场需求结构和消费结构的快速变化。 其次,信息职能能促成管理系统的优化,促进组织的创新,使组织的绩效不断上升。信息职能能提高计划与决策的科学性和及时性,成为信息时代企业生存、发展、竞争致胜的有力武器。 信息职能的引入,与传统管理职能将构成一种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管理职能系统。信息职能为传统管理职能的发挥提供了全方位、全过程的信息,反过来,传统管理职能又促使信息职能去开发、收集、处理、传播、分配信息资源。 (三)管理学新的理论前提———“合工理论”向传统的分工理论提出了挑战。 200年以前,亚当·斯密以制造针为例论述了劳动分工的作用。而且,他的这一分工理论成了近代产业革命的起点,也成了后来的管理学家创建管理学的理论前提。确实劳动分工较大幅度地提高了劳动生产率,也有利于专业化和职能化管理。但是,这种理论发展到今天,负面效应日益显露出来。现代社会,一方面追求产品个性化,生产复杂化,企业经营多元化,如果片面强调分工精细和专业化,则使得企业的整体协调作业过程和对过程的监控越来越高,结果致使企业整体效率低下;同时,把人分成上下级关系的官僚体制,使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得不到充分发挥,相反腐蚀着人的精神,摧残着人的身心健康,以至于走到了分工与协作原则初始动机的反面。另一方面,高科技的发展,特别是计算机的普及运用,使简化管理环节成为可能。同时,与市场变化和高科技发展相对应的是劳动力素质大大提高,员工不再满足于从事单调、简单的复杂性工作,对分享决策权的要求日益强烈。 与分工理论相比,合工理论显示出其强大的优势,即借助信息技术,以重整企业业务流程为突破口,将原先被分割得支离破碎的业务流程再合理地组装”回去,将几道工序合并,归一人完成,也可将分别负责不同工序的人员组合成工作小组或团队,以利于共享信息、简化交接手续、缩短时间。另外,减少管理层次,提高管理幅度,建立扁平化的组织结构,从而打破官僚体制,减少了审核与监督程序,降低了管理成本,减少了内部冲突,增加了组织的凝聚力,大大调动了员工的积极性,促进了员工的个人发展。 企业管理学论文:企业管理学习心得 前段时间,我参加了企业管理知识学习培训,接受了系统、全方位企业管理知识的学习和辅导,受益匪浅。我深刻领会到,作为一名合格的企业管理者,应该如何驾驭整个企业的运作机智,以管理促创新,以创新促效益,从而促使企业稳步健康发展。 目前,电力建设在飞速发展,在电力体制改革逐步深化的大环境下,多种经营企业该如何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获得市场份额,在管理中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双丰收,是一个值得研究和探讨的课题。通过这次学习,结合电力多经企业的行业特点,我个人认为,电力多种经营企业要想实现大发展,必须做好以下几点工作。 首先,要毫不动摇的狠抓人力资源管理。 一个企业的发展,归根结底,在于人才,在于充分挖掘人才的潜力,使其为企业服务。企业的管理者不在于他像关羽一样“千军万马中,取上将首级”,也不在于他像张良一样“运筹帷幄,决胜千里之外”,重要的是他能否找到和使用好这样的人,即识人用人能力的大小决定了一个企业管理者的发展远景。古往今来,这样的例子有很多。刘邦用萧何、张良、韩信,建立汉朝后曾说过,我管理不如萧何,计谋不如张良,领兵打仗不如韩信,但是我成功了,因为我很好地使用他们,大家都成就了一番丰功伟绩。 多种经营企业必须实施两手抓、两手都要强的职工队伍建设方针。一方面要继续面向社会,广开才路,大力引进高素质人才;同时对在职职工要积极培养和关心,实现“三留人”,即情感留人,待遇留人,事业留人。另一方面,对现有职工队伍进行强化培训,达到巩固提高的目的,不断挖掘其潜力,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信任是基础,事业是平台,利益是杠杆,感情做纽带,一个企业管理者,尤其是高级管理者,牢记这个用人方略,就一定能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使其竭尽全力为企业发展做贡献。 其次,始终如一的开拓、经营市场,培养核心竞争力求生存。 市场,是一个企业发展的命脉所在,占领多大的市场份额,开拓多大的领域,从一定程度上说,证实着一个企业发展的实力。所以,如何开拓市场、经营市场显得尤为重要。电力多经企业具有行业性的显著特点,开拓市场也必须依据行业特点逐步实施。 所谓核心竞争能力,是一个企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关键要素。它不仅指某种独特的产品或技术,还包括销售渠道、顾客服务、顾客群、品牌、资金以及研发能力。一个企业不可能拥有所有这些能力,但它必须发展一种不同寻常的能力,才能成为一个拥有核心竞争能力的企业;核心竞争能力是企业战略的焦点,它必须形成理念,并体现在核心产品上,获取高于竞争对手的质量水平,并能移植到各分支机构中。 具体到多经企业要如何培养自己的核心竞争能力,首先应如前所述的分析我们的生存环境、竞争优势、竞争弱势,然后扬长避短,定位自己赖以生存的市场,建立围绕该市场运作的机制,该机制能够激励全体员工围绕股东财富最大化进行运作,并且能够适应市场的变化。这种以市场为导向,以股东财富最大化为目标的运作机制自然会形成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定位、开拓市场,培养核心竞争力是企业的生存之本。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企业才能在市场经济的环境中生存。针对电力多经企业内部市场越来越小的生存环境,必须加大外部市场的开拓力度,采用多种方式扩大市场占有率,例如市场开拓、企业收购、兼并或联合开拓等形式。积极增加电力多经企业对外创收。切实抓住国家开发西部等有利环境,抓紧研究并制定电力多经企业发展战略,加快多种经营和各种产业发展步伐。在比较短的时间内完成市场的重新定位,资源的优化配置,调整股本结构,形成所有权和经营权分开后的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真正做到以市场为导向,主动面向市场,认真调查研究市场,积极开拓市场,适时调整产品结构、产业结构和发展方向,用市场适销产品去占有市场,开辟新财源,打开新天地。企业光守是没有出路的,必须不断在市场的发展中壮大自己,在市场的变化中否定自己,商场中没有长胜的将军,只有谨小慎微、战战兢兢的去把握市场的脉搏,建立与市场合拍的核心竞争能力,企业才能在大浪淘沙中谋得自己的一席之地。 第三,明晰的产权关系,建立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 清楚的产权界定,是市场交易的前提。由于历史的原因,多经系统普遍面临产权不清的难题。首先是明晰的资产关系,这一点还相对容易操作。最难的还在于主辅人员的分离。由于多经公司用人的复杂性,公司本身缺乏核心竞争力,对于在多经工作的员工来说,挑战大于机遇,未来充满不确定性。可以考虑用优惠的政策待遇,鼓励退职,提前退养,身份置换,解除合同或带股就业。但带股就业可能带来股权分散,不利于集中决策,同时如果股权过于平均,还会带来老国企的弊病:如大锅饭,平均主义,人员不能合理流动,建立不起激励和约束机制,以及进入和退出机制等。所以要做到产权明晰,首先要解决人员的历史遗留问题,然后明确资产关系,明确投资主体。只有明确了出资人,公司才会有明确的使命,公司的运作才可能建立在公司财富最大化的目标之下。公司的经营人员才会有明确的定位,而防止所有者缺位带来的资产运作效率低下矛盾。另外有明确的投资主体,享有对公司的剩余索取权,这是对投资主体承担资金风险的补偿,也为公司扩大再生产创造条件,只有将利润集中投资于一定的项目,才能形成一定的优势,如果利润分散的用于支付股利,企业最终将衰竭。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是指关于如何治理公司这一法人主体所采取的法定组织形式。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的目的是达到公司各级各部门责权利的高度一致,公司的所有者和经营者在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情况下如何密切配合,分工明确,协同工作,相互制约,围绕公司财富最大化的目标运作。即从组织结构上保障公司目标的完成,包括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等四套班子的建设。现代公司产权制度在确立法人财产基础上,实现原始所有权、公司产权与经营权的三权分离,具有明晰的产权关系。在此基础上,公司通过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执行机构等公司治理结构的设置和运作,明确划分责、权、利,形成了调节所有者、公司法人、经营者和职工的制衡机制和约束机制。 其实,企业经营管理的方略含盖诸多方面,只不过分主分次而已,以上只是我在本次学习中的一点点体会,写出来是一种收获,一种可以和别人分享心得的体验。管理,尤其是企业管理是一门很深的学问,需要在理论的指导下逐步完善,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地探索,从而达到实践和理论的有机统一。 企业管理学论文:企业管理学视域下的汽车档案管理 摘要: 本文简要介绍了汽车档案管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档案内容过于繁杂、汽车档案管理模式不统一、以及缺乏必备的技术支持等。针对这些问题,分析企业管理学视域下的汽车档案管理的相关改进,基于企业管理学视域下汽车档案管理的趋势以及计算机技术在汽车档案管理中的应用。 关键词: 企业管理;汽车档案;管理汽车档案管理,是在企业计划经济时期,企业对于汽车运输业的技术管理,从而确保汽车运输运力,能够安全有效、低耗的完成运输任务。在改革开放后,随着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建立,汽车管理技术也越发被重视。企业使用计算机对汽车运输管理,能够实现对运输市场的宏观调控,同时能够监督运输行业有序的发展,从而保证运输安全。企业加强汽车档案管理还有助于运输市场的稳定,对于提高全行业的运输效率以及经济效益有着重要意义。 一、汽车档案管理存在的问题 自从1990年交通部颁发了13号令后,省交通局便制定了很多配套文件。这些文件在一定程度上使得在道路运输行业中,车辆技术管理工作有序运作,汽车技术档案管理等基础工作也在逐渐完善中。但在汽车档案管理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第一,档案内容过于繁杂。汽车档案管理涉及多个方面,需要面面俱到,这就使得汽车档案由于填写不当或填写不便让地方车辆技术档案过于形式化。第二,汽车档案管理模式不统一。在我国各省各市中,地方交通管理部门一般只负责个体或者部分运输企业的车辆技术档案的填写以及管理。基于此,政府很难掌握整个汽车运输行业的车辆管理情况,也就无法对企业汽车档案管理提供相关资料。第三,缺乏必备的技术支持。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如今,企业间的竞争加剧。汽车企业在开展信息化、技术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企业信息化观念相对薄弱,企业资金紧张等问题,因而,对于汽车档案管理较为忽略,缺乏必备的技术支持。 二、企业管理学视域下的汽车档案管理改进 (一)企业管理学视域下汽车档案管理的趋势在企业管理学领域下,汽车档案管理越发科学化、有序化、有效化,而计算机技术的应用在汽车档案管理中起着巨大的作用。计算机技术不仅使汽车数据统计速度更快更准确,同时能够详细地反映车辆各项指标的实际情况,同时将企业管理下,运输管理部门、各汽车保修厂、输运业户相结合。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对档案中的各项数据和内容进行相关的统计和分析。汽车档案管理是一个复杂、涉及面广、工作量大的过程,合理利用计算机技术,可以节省管理部门的劳动力、物力等资源的消耗,同时能够使得管理更加科学化。且计算机技术的使用,能够帮助企业更好地掌握车辆的运行情况,是进行再生产的一个必要条件。企业可以根据数据的统计,编制有序的车辆运行情况分析表,使得汽车运输业户能够知道自己车辆的所处情况。它也是运输管理部门进行规章制度等相关计划制度建立的一个重要依据,能够帮助企业评价车辆的保修质量。而且,能够有助于不同地区之间的管理交流,从而加强对车辆技术管理的监督。基于此,计算机技术对于汽车档案管理来说,是一个不可缺少的管理技术。企业在进行汽车档案管理时,需要合理的利用计算机技术,它不仅能够使我国的运输行业管理更加科学化、现代化,也能够使我国交通运输行业更加健康的发展。 (二)计算机技术在汽车档案管理中的应用 1、计算机技术在汽车档案管理资料获取过程中的应用。计算机网络技术在近年来,发展比较迅速,是一项集计算机技术以及通信技术为一体的全新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的意义不止是将世界各地的信息通过网络进行联系,更是对某些行业有着不可替代的促进作用,是创造灵感的来源。比如说,企业可以通过互联网查询到汽车管理方面的相应技术资料,有目的、系统性的将网络资料进行收集,分类归档到汽车管理档案中。且互联网不仅有着许多世界著名汽车公司的各类车型资料、站点等,也有着许多汽车检测维修、咨询,售后服务等网址。这都有利于企业利用计算机网络资源对汽车档案进行相关的记录,使得资料更加全面和完整。 2、计算机技术在汽车档案资料管理中的应用。数据库技术在计算机技术中发展得较为快速和成熟,在很多领域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比如说对汽车档案的保存、查询输出以及整理归类等的管理中。数据库技术不仅能够使数据库中的数据按照企业要求进行相应的排序和统计,同时也能够使数据进行连接、关联、存储、规则等相关集合。数据库技术在汽车档案资料管理中,能让库存数据发挥其最大的效益,使得数据与档案想结合,进一步完善档案资料的获取和分类储存。 3、计算机技术在汽车档案日常管理工作中的应用。计算机网络技术在档案管理中的应用,也是社会经济建设对档案管理工作的一个客观要求。合理运用计算机技术进行汽车档案管理,可以及时、准确以及系统的获得汽车信息,从而提高企业管理的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在汽车档案日常管理中,企业需要建立一个满足档案管理需要的一个基本数据库,这个数据库包括了各种汽车资料的目录、资料的接受目录等等。同时,企业通过局域网的建立,能够实现汽车档案信息资源共享,从而将一些重要的资料进行相应的备份。这些计算机技术的应用,能够使档案的管理不再局限于纸质文件管理备份,在一定程度上不止有助于加快企业汽车档案管理效率,也能够使档案管理更加安全化。 企业管理学论文:动感浴室虚拟企业管理学研究论文 一、虚拟企业构建的原则 (一)团队原则成立组织的目的在于实现既定的目标,而虚拟企业就是为了一个特定的目标而组成的面向制造性或服务性的虚拟组织。组织存在的意义在于帮助个人实现自己的目标,因而个人需要组织这个平台。面对当今世界经济全球化,经济形势改变之快的现实,团队合作就显得尤为重要。通过虚拟企业这种形式,让学生时刻以团队为主,团队成员及时发现、分析管理中所出现的问题,并集中大家的智慧寻求解决问题对策。 (二)系统原则虚拟企业是一个系统,要产生整体大于局部的效果。虚拟企业中每个部分都有各自的分工,就像一盘棋一样,每个棋子都应该有它的用处,缺一不可。虚拟企业工作流程一环套着一环,如果少了一个环节,势必导致企业无法正常运营下去。 (三)权变原则权变一般是指在企业管理中要根据企业所处的内外条件随机应变,没有什么一成不变、普遍适用的管理理论和方法。企业内外条件的变化一般无法准确预期,领导者就要根据企业内外环境的变化,改变管理方式,而员工要能适应各种环境,来增强自己的应变能力。教师的一对多教学对于学生而言只做到了听与学,没有真正理解,而虚拟企业这种模式,通过团队中不同成员的磨合,面对不同企业之间的问题学习适应,对学生的应变能力有很强的提高,对知识的掌握能力也相对容易的多。 (四)实践原则面对当今社会不断变化的市场,企业需要的是具有实战经验、多元化等特点的复合型人才,而不是纸上谈兵的书生。这就需要学生能够在学的过程中进行角色扮演,通过虚拟实践让学生尽早适应企业竞争、就业压力环境等,对企业内部的操作有一定的了解。虚拟企业构建不能仅有形式,更要有内容的安排,每个企业的运营管理工作要有质有量的要求,学生要带着管理任务去体验与学习。 二、虚拟企业在管理学教学中的构建与运作 管理学教师在明确了管理意识与管理职能在管理学课程教学中的目标与要求后,以一定的组建原则,积极鼓励学生进行虚拟企业的构建。通过一学期的虚拟企业的模拟练习,通过企业不同角色的管理者之间的管理活动交流,使同学们的管理意识不断强化,管理能力不断提高。教师以组织为初始概念,以构建组织(主要是企业组织)为教学活动出发点,要求学生以小组为单位组建虚拟企业,进行产品策划、设置组织结构等模拟企业运作环境,学生运用管理学基本原理尝试开展虚拟企业经营管理,达到学以致用的效果。 不同的学生所组建的虚拟企业各有特色,以“动感浴室”虚拟企业为例,首先,要进行虚拟企业的命名与使命阐述。“动感浴室”虚拟企业由6名学生自由组合。该团队以满足消费者基本生活需求基础上的享受性需求为切入口,通过讨论决定发展浴室产品一条龙开发,以满足人们的休闲需求为主要目的。企业要让人记住,命名很重要,企业命名要响亮、新颖、有寓意,更要让人印象深刻。该团队由“动感地带SIM卡”进行大胆联想,在头脑风暴之后,将企业命名为“动感浴室”,寓意像“动感地带”一样闯出一片天地。同时,团队推出“使你一尘不染”的广告语吸引顾客眼球,一尘不染,顾名思义就是让顾客在使用企业的产品后能够干干净净,保持良好的状态,另一深层意义就是希望顾客有一个健康的身体,无细菌的侵入,这些也成为虚拟企业的最初使命。 其次是虚拟企业的目标设定与产品设计。“动感浴室”虚拟企业的宗旨是让顾客在使用其产品后可以心情愉悦,放松身体,让顾客感受企业产品的独特魅力,打造出国内一流的品牌,这也是“动感浴室”的主要目标。“动感浴室”虚拟企业在开始之际主要生产和销售马桶和浴缸等洗浴产品,同时设计部在原有款式上加以设计,顾客不同的品味设计独特的产品,如顾客还有其他要求,企业会为其提别改动直到顾客满意为主。经过创意大激发,企业决定设计一款从未出现的洗澡机,预计在一年内研发出来,让顾客可以不用动手也可以舒服的沐浴。再次是虚拟企业的组织结构与角色扮演。为了更好的完成组织任务,就要进行一定的组织安排,进行人员的配置与安排。“动感浴室”选择较为传统的职能部门的组织形式,主要设总经理、财务部经理,设计部经理、采购部经理、销售部经理和装修部经理等岗位与角色。根据6人的各自特点分配职务,使得“动感浴室”虚拟企业能集合核心能力与能源,使虚拟企业在管理中能正常运作。为了让每个成员能亲身体会到这种仿真企业的氛围,根据教师的情景假设方案,团队创作情景短剧进行情景表演,通过编剧、排练以及最终表演这样的过程,使团队学会随机应变,增强处事和沟通能力,总经理则体会到了作为企业的高层领导的那种应有的责任感,提高了面对突发事件所应具有的危机处理能力。 最后是虚拟企业的学习管理。“动感浴室”是真实的学习团队,在企业运作之余团队要开展结合实际的理论学习,要以构建学习型组织为目标,开展团队学习。在创建初始,根据各成员提议“动感浴室”制定以下计划:每学年读完两本管理学名著,增加自己的理论知识;每人准备有关管理理论的寓言故事,增强思考能力;每学期出游两次,增进成员之间的感情;每学期进行一次情景剧表演,增强成员的默契;学期期末由总经理对小组成果进行总结并制成学期报告书。在执行过程中也会发生一些无法预料的问题,比如在去参观纪念馆时,由于时间掌握不当,错过第一班车,耽误太多时间,团队及时反思总结,在回来时加强了时间控制。课堂上,在教师提出问题后,团队成员根据“动感浴室”管理现状,带着问题进行讨论,体悟其中的管理科学与艺术。 三、虚拟企业案例在管理学教学中的分析与评价 案例教学法,被广泛运用在管理类课程中,但以学生自行组建的虚拟企业作为教学案例则更具有针对性与趣味性。教师以虚拟企业为教学案例,运用管理学基本原理与知识分析虚拟企业中的种种管理现象,与学生共同解决管理难题。在对“动感浴室”的分析评价过程中,学生结合组织环境分析方法,对该团队的宏观一般环境、行业环境、目标市场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对企业产品设计与产品价格等进行了评估。学生充分地认识了组织环境对于开展组织管理活动的意义,深刻了解了产品设计与市场开发对于企业应对竞争的意义。虚拟企业构建与运作这种新型的教学方式,容易让学生有兴趣参与进去,增强学生学习的积极性,让学生从中锻炼、提高自己的创新、实践能力外,也让学生有信心尝试做更多的事。 四、结论 通过半年的管理学课程学习,学生对企业组织管理有了较深的认识,在虚拟、仿真企业管理实际中培育了管理意识,增强了创新与实践能力,感受了企业管理过程的全貌,体会了不同的管理角色要求。“动感浴室”虚拟企业的运作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并为教师的教学提供了具体的案例。 作者:夏雪芹单位:淮阴工学院 企业管理学论文:虚拟企业管理学教程改善 作者:王卫杨之雷单位:浙江树人大学浙江杭州 高等教育从精英阶段到大众化阶段的转变,不仅意味着“量”的增长,更是“质”的变化.教育的理念从传统的精英教育,即培养“学术”的精英,侧重按学科分类的理论学习与研究,追求学术价值,以适应社会对高级专门人才的需求,转向培养应用型人才,即侧重按职业或行业分类的职业知识与技术教育,追求应用价值,以适应社会对掌握职业知识与技术的专门人才的需要.作为以培养综合性、应用型人才为己任的普通高校工商管理专业更应该及时转变,以适应新的形势、新的要求.但是专业的改革最终必定落实到课程的改革,作为学生接触的第一门专业课程,《管理学》课程的改革首当其冲. 1《管理学》课程教学的现存问题 《管理学》是经管类专业的重要课程,学好管理学对于学生建立专业兴趣、奠定学科专业学习的基础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在多年的一线教学改革实践中,教师始终感觉有两大突出问题未能很好地解决.其一,无论“教”的一方如何改,“学”的一方始终缺乏学习积极性、主动性.其二,《管理学》课程教学中的案例教学法效果不佳.案例教学法是管理学教学中普遍且大量采用的方法,但是,这一方法应用于本科生的教学中存在着一个突出的问题,那就是学生无法理解企业案例背景,无法融入案例环境,无法形成课堂讨论的浓厚气氛,学生无法从中领悟出管理学的理论与原理.总结以上这些问题,归根到底源于本科生接触社会实践太少,缺少职场阅历,缺乏对企业管理的感性及理性认识.而工商管理专业显著的特点在于其有很强的应用性和实践性,工商管理本科生的教学强调学生的开放意识、创新能力和商业道德,教学过程更多地体现知识传授的逻辑性,而非知识本身.这一点,在管理学的教学中显得尤其突出,管理学的教学绝对不是简单的知识传授,而是对管理学知识和理论从认知到感知,在实践中领悟,并最终融入管理者的意识形态中的过程.正如JohannGottliebFichte(德国哲学家)所说的“大学教育的根本任务不是传授知识,而是通过唤醒学生内在的力量,培养他们的主动性、归纳力、理解力,以便他们在无法预料的未来做出有意义的选择.” 2基于“学生虚拟公司”模式的教学改革 “虚拟公司”起源于20世纪50年代的德国,是一种人为创造的经济活动仿真模拟环境.从1994年起,以“商务虚拟公司”这一实践教学的新模式引入我国高校.“虚拟公司”仿照现实社会中真实公司的结构与功能,以源于现实典型企业的真实数据作为“虚拟公司”运作的原始数据,在课堂里组建多个“学生虚拟公司”.学生按照个人兴趣或需要分别加入公司、进入不同的工作岗位.通过大量资料阅读及模拟业务的开展,使学生对企业经营管理有一个感性认识与整体把握,对企业经营管理的基本问题有一个清晰的理解,了解企业制度和企业环境以及企业文化等职能管理的基本概念.将“虚拟公司”引入《管理学》课堂教学,将学生的学习置身于一种职场仿真环境中,并有意识地联系实际,让学生参与实践、团队配合、知行结合,结合理论讲授、案例分析、课堂讨论等教学方法,探索一条“以生为本”的教学改革之路. 2.1教学理念的改变 传统的管理学教学,过分强调管理理论的重要性,花大量时间向学生灌输西方的管理理论,而忽略了管理学的应用性和实践性;过分强调管理学原理在企业运营中的应用,而忽略了学生综合素质和整体能力的提高.所以我们首先要转变教学理念,适应素质教育的发展需要,结合实践应用,注重能力的培养.将虚拟公司引入管理学课程教学的主要作用就是使学生全过程地参与到教学环节中,边学边用,知行结合,将枯燥的理论转变为形象的实践,在教学过程中提高学生的能力,达到真正的素质教育. 2.1.1“以生为本”的教育理念 从培养目标的定位、课程体系的设计、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的创新、学生成绩考核的改革多方位入手,改变传统教学中重视教师的“教”而转向重视学生的“学”,更加关注学生个体能力的发展,更注重学生自学能力、研究能力和合作精神的培养,增强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与主动性,真正体现“以学生为中心”,切实提高教学质量. 2.1.2以实践教学拉动理论教学 学生的学习源于职场仿真环境下学生虚拟公司的实践,通过模拟技能训练,实现学生对专业认识从感性到理性的提升;增强学生的岗位职责意识、团队精神和互助意识;培养学生发现型思维、创造性思维,在实践中产生对知识、能力、素质的需求,形成学生主动探索知识的学习模式.而教师的作用就是帮助学生满足这种需求,改变传统“授人以鱼”的灌输式教学方法,创造“情景、协作、交流”相互交融的教学环境,形成知识探究型的教学模式。 2.2教学过程的改变 这是改革的重点部分.为了实现能力导向型的教学理念,在教学过程中不仅要对课程的内容重新组合,教学方法、教学手段也要创新.改革的基本思路,如图2所示. 2.2.1课程的认知过程(第一环节) 按照新调整的教学计划,在学生上管理学课程前首先进行手工沙盘的实习环节.在沙盘模拟训练中,学生被分成6个团队,每个团队代表一个公司.每个团队6-8人,各代表着CEO、财务总监、市场经理、生产经理和采购经理等管理角色.每个团队经营一个销售良好、资金充裕的虚拟公司,连续从事数个会计年度的经营活动.通过直观的企业沙盘,模拟企业实际运行状况,内容涉及企业整体战略、产品研发、生产、市场、销售、财务管理、团队协作、绩效考核等多个方面,让学生在游戏般的训练中体验完整的企业经营过程,使学生对企业经营管理有一个感性认识与整体把握,对企业经营管理的基本问题有一个清晰的理解,了解企业制度和企业环境以及企业文化、战略管理、营销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生产管理、供应链和物流管理等职能管理的基本概念,感悟正确的经营思路和管理理念.在此基础上我们在课程开始前组建多个“学生虚拟公司”,学生按照个人兴趣或需要分别加入,进入不同的工作岗位.同时,配合现实企业的企业认知实习,为《管理学》的课堂教学打下基础. 2.2.2课程的感知和领悟过程(第二环节) 经过前期的沙盘模拟训练和企业认知,学生对管理活动已经有了一个感性的认识,为课程的理论教学奠定了基础.通过教学方法和手段的创新,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学习效果明显提高.具体可分为: (1)设计基于“学生虚拟公司”的教学典型案例.要求将管理学的基本概念、原理与理论以及各个知识点,尽可能多地浓缩于教学案例中,以仿真环境下的案例教学拉动理论教学.比如,在介绍管理决策时,首先要学生回顾沙盘训练时的订单决策的制定过程,再根据课程的理论内容进行对比分析,然后重新决策.看看前后的区别,这样学生对理论的理解就建立在实践的基础上,肯定比单纯的授课容易接受和理解,而且学生的学习兴趣也会大大提高.同时在授课时注重引入现实管理案例,引导学生对知识的理解与串联,从现象到本质,从理论到实践.让学生自己去领悟,去观察、分析现实管理问题. (2)合作学习教学法.在管理学授课的过程中采用合作学习的方法,按照“学生虚拟公司”将学生组成各个合作学习小组,通过砌块拼接法、共学式法和小组调研法,共同学习新的知识点,进行案例讨论和调研实习的工作.通过合作学习组内成员可以对问题进行研究与讨论,有利于互帮互学,增加交流的机会,确保作业高质量完成.同时也使教师更好地辅导学生. (3)情景模拟教学.通过情景模拟的方式,使学生切身感受与体会到案例中的管理学问题,并在这种仿真环境中自行领悟出其中全部或部分的管理学原理与理论.教师在此基础上,总结出该案例并扩展上升到普遍理论.这种教学方法的核心是学生充当管理角色或演员,以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是一种典型的体验式教学方法.比如在管理沟通环节,可以让学生在虚拟公司的资料基础上,模拟公司谈判.让学生扮演其中不同的角色使之最终掌握有效的人际沟通和组织沟通的技巧和方法.角色扮演给学生提供了一个机会,在一个逼真而没有实际风险的环境中去体验、练习各种技能,而且能得到及时的回馈,可以训练学生灵活运用管理学知识的能力. (4)学生自主学习法.这里的学生自主学习是先将内容布置下去由学生预习,然后下一次课由学生将新课内容进行梳理,指出重点、难点,提出自己的理解,在此基础上老师总结、提炼.这种学习方法有助于学生对理论知识的概括和理解能力的提高. 2.2.3课程理念的形成过程(第三环节) 管理学的教学重要的不在于知识传授,其精髓是要让学生形成一种现代管理思想,一种根深蒂固的现代管理理念,并由此为后续专业课程打下良好的基础.而这一切,必须通过知识的应用才能实现.因此在教学中我们设计了两个后续内容: (1)在课程全部完成后安排了管理学课程论文,要求学生对现实企业或社会接触的某种现象运用管理学原理分析或解释,使学生能用学到的知识去理解企业管理中的各种现象. (2)后续安排《管理基础实务》的实践环节,课程利用模拟公司形式,让学生以接近实战的环境进行相关的工商管理专业知识的综合和训练.课程分为理论教学和实训环节两部分,分公司设立,银行、税务及商标注册,组织结构与公司制度,招投标与商务合同四个模块,以小组为单位深入企业,去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在实践中真正实现管理理念的升华. 2.3教学考核的改变 现行管理学课程的考核方法比较单一,主要采用闭卷考试的形式.题目的设计也以客观题为主,发挥性的主观题较少.这种考试方法主要检验学生对知识的记忆力,难以检验学生的综合素质和真实能72浙江树人大学学报2012年力,最终将挫伤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因此,我们要改革“期末一张卷”的传统考核方法,实行以能力为中心的开放式、全程化考核. (1)坚持能力为主原则.在考核过程中要坚持体现学生能力,以考核能力强弱来衡量学生成绩的高低. (2)实行开放式考核.一是考核范围的开放,既要考核教师课堂上讲授的知识,也要考核课外的知识、能力;二是考核标准的开放,即考试的标准不应该拘泥于一个唯一的标准答案. (3)建立全程化考核体系.要避免“期末一张卷”的考核方式,坚持从课程学习开始至结束的全过程考核.也就是说,从课程的第一天开始直至期末考试,每一阶段都对学生进行阶段性考核,以加强对学生自主学习的引导和真实学习过程的考核. (4)建立科学的成绩考评体系.制度决定行为,课程成绩考评体系直接决定学生的学习行为,为配合课程教学改革,整个考评体系也要做相应的改进.具体分成以下几个部分考核:第一,参与考核,包括上课出勤、发言和案例讨论、分析,这部分占总成绩的30%.为了提高学生参与小组学习、讨论的积极性,避免搭便车现象,其中的15%由小组长打分.第二,个人作业,包括课后作业和文献阅读,这部分占总成绩的10%.第三,考试,包括期中考试(开卷)占总成绩的20%,期末考试(闭卷)占总成绩的40%,今后将逐步减少考试成绩的比例,加大前两项的比例,使得教学考核从结果的考核逐步过渡到以过程考核为主. 3总结 课程的教学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它涉及教师、学生、教材、教学方法与手段、教学理念和教学管理制度等多项内容,需要多方面的相互配合和协调才能真正完成.希望通过大家的努力,能培养出符合社会需要的高素质的应用型人才。 企业管理学论文:企业管理学视域下汽车档案管理研究 摘要:本文简要介绍了汽车档案管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档案内容过于繁杂、汽车档案管理模式不统一、以及缺乏必备的技术支持等。针对这些问题,分析企业管理学视域下的汽车档案管理的相关改进,基于企业管理学视域下汽车档案管理的趋势以及计算机技术在汽车档案管理中的应用。 关键词:企业管理;汽车档案;管理 引言 汽车档案管理,是在企业计划经济时期,企业对于汽车运输业的技术管理,从而确保汽车运输运力,能够安全有效、低耗的完成运输任务。在改革开放后,随着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建立,汽车管理技术也越发被重视。企业使用计算机对汽车运输管理,能够实现对运输市场的宏观调控,同时能够监督运输行业有序的发展,从而保证运输安全。企业加强汽车档案管理还有助于运输市场的稳定,对于提高全行业的运输效率以及经济效益有着重要意义。 一、汽车档案管理存在的问题 自从1990年交通部颁发了13号令后,省交通局便制定了很多配套文件。这些文件在一定程度上使得在道路运输行业中,车辆技术管理工作有序运作,汽车技术档案管理等基础工作也在逐渐完善中。但在汽车档案管理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第一,档案内容过于繁杂。汽车档案管理涉及多个方面,需要面面俱到,这就使得汽车档案由于填写不当或填写不便让地方车辆技术档案过于形式化。第二,汽车档案管理模式不统一。在我国各省各市中,地方交通管理部门一般只负责个体或者部分运输企业的车辆技术档案的填写以及管理。基于此,政府很难掌握整个汽车运输行业的车辆管理情况,也就无法对企业汽车档案管理提供相关资料。第三,缺乏必备的技术支持。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如今,企业间的竞争加剧。汽车企业在开展信息化、技术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企业信息化观念相对薄弱,企业资金紧张等问题,因而,对于汽车档案管理较为忽略,缺乏必备的技术支持。 二、企业管理学视域下的汽车档案管理改进 (一)企业管理学视域下汽车档案管理的趋势 在企业管理学领域下,汽车档案管理越发科学化、有序化、有效化,而计算机技术的应用在汽车档案管理中起着巨大的作用。计算机技术不仅使汽车数据统计速度更快更准确,同时能够详细地反映车辆各项指标的实际情况,同时将企业管理下,运输管理部门、各汽车保修厂、输运业户相结合。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对档案中的各项数据和内容进行相关的统计和分析。汽车档案管理是一个复杂、涉及面广、工作量大的过程,合理利用计算机技术,可以节省管理部门的劳动力、物力等资源的消耗,同时能够使得管理更加科学化。且计算机技术的使用,能够帮助企业更好地掌握车辆的运行情况,是进行再生产的一个必要条件。企业可以根据数据的统计,编制有序的车辆运行情况分析表,使得汽车运输业户能够知道自己车辆的所处情况。它也是运输管理部门进行规章制度等相关计划制度建立的一个重要依据,能够帮助企业评价车辆的保修质量。而且,能够有助于不同地区之间的管理交流,从而加强对车辆技术管理的监督。基于此,计算机技术对于汽车档案管理来说,是一个不可缺少的管理技术。企业在进行汽车档案管理时,需要合理的利用计算机技术,它不仅能够使我国的运输行业管理更加科学化、现代化,也能够使我国交通运输行业更加健康的发展。 (二)计算机技术在汽车档案管理中的应用 1、计算机技术在汽车档案管理资料获取过程中的应用。计算机网络技术在近年来,发展比较迅速,是一项集计算机技术以及通信技术为一体的全新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的意义不止是将世界各地的信息通过网络进行联系,更是对某些行业有着不可替代的促进作用,是创造灵感的来源。比如说,企业可以通过互联网查询到汽车管理方面的相应技术资料,有目的、系统性的将网络资料进行收集,分类归档到汽车管理档案中。且互联网不仅有着许多世界著名汽车公司的各类车型资料、站点等,也有着许多汽车检测维修、咨询,售后服务等网址。这都有利于企业利用计算机网络资源对汽车档案进行相关的记录,使得资料更加全面和完整。 2、计算机技术在汽车档案资料管理中的应用。数据库技术在计算机技术中发展得较为快速和成熟,在很多领域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比如说对汽车档案的保存、查询输出以及整理归类等的管理中。数据库技术不仅能够使数据库中的数据按照企业要求进行相应的排序和统计,同时也能够使数据进行连接、关联、存储、规则等相关集合。数据库技术在汽车档案资料管理中,能让库存数据发挥其最大的效益,使得数据与档案想结合,进一步完善档案资料的获取和分类储存。 3、计算机技术在汽车档案日常管理工作中的应用。计算机网络技术在档案管理中的应用,也是社会经济建设对档案管理工作的一个客观要求。合理运用计算机技术进行汽车档案管理,可以及时、准确以及系统的获得汽车信息,从而提高企业管理的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在汽车档案日常管理中,企业需要建立一个满足档案管理需要的一个基本数据库,这个数据库包括了各种汽车资料的目录、资料的接受目录等等。同时,企业通过局域网的建立,能够实现汽车档案信息资源共享,从而将一些重要的资料进行相应的备份。这些计算机技术的应用,能够使档案的管理不再局限于纸质文件管理备份,在一定程度上不止有助于加快企业汽车档案管理效率,也能够使档案管理更加安全化。 作者:孟淑菊 单位: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公司 企业管理学论文:学校企业管理学生实践汇报 对台钻厂、安得物流公司的观赏见习以及我对商业企业的调查,结束了一周的校外见习。使我对企业管理理论上的认识升华到一个新的层次。解企业内部实际运行过程对各部门组织机构有了更直接的认识,解市场营销的概念,对市场调查的内容、方法和方法都有一定的经验,并通过市场调查了解和认识不同类型的企业的组织生产过程,解物流的管理过程。这次见习对我来说收获很大。 通过在台钻厂以及安得物流公司的实地实习,这一周的企管实习。使我对企业管理有了更客观、深刻的认识。 更是改革开放后的计划经济的见证人,台钻厂是一个有悠久历史的老厂。经历了建国时期的自然灾害和文化革命。并且在当今市场经济的竞争中仍屹立不倒,足以见得它沧桑与毅力。创建与1958年,原国家机械电子工业部台式钻床定点生产企业,国家渔业机械一起行业定点企业,曾被评为一级信用企业、工业利税“百强企业”省小型工业企业“百佳明星”企业和入口创汇先进单位等。企业主导产品有:牌台式钻床系列和水产养殖设备。产品销往全国各地,并远销美国、西欧、东南亚和港澳等国家或地区。 台钻厂以大专院校为依托、具有雄厚的生产、技术和科研力量。产品以其品质稳定获得机床工具入口产品许可证。生产的牌Z41124012台式钻床于1980年、1986年和1991年被连续评为部优产品;牌增氧机获农业部“农业机械推广许可证书” 台钻厂在国台钻行业中首家全面贯彻国际规范,作为具有四十多年台钻生产和管理经验的老企业。产品质量和技术性能在行业中居领先地位。近年来,不时有新产品开发,并已形成了包括台钻和攻丝机在内的近二十个品种型号的台钻系列。其中包括的型号有Z4012Z4112Z4016Z4116Z4120精密高速型的ZM406高速型的ZS406高速简易型的ZSJ4106和ZSH4106A简易型的ZJ4106ZJ4110和ZJ4113轻型的ZQ4113和ZQ4116半自动型的ZB4025攻丝型的S4012和S4012A还有钻攻两用型Z4416Z4416和Z4416B其中末尾的两个数字如121620等代表的台钻的最大钻孔(攻丝)直径,而第二位数字01代表的否有工作台面。该厂生产的这些台钻是工模具制造行业首选,其中ZM406精密高速台钻最适合电子、仪器仪表、纺织以及汽配行业中精密小孔的加工。 包括增氧机和饲料搅拌机等。其中现有的增氧机的型号YC1.5YC1.75YL1.5YC1.5BYC0.75BYC0.37YC3.0和YC4.5饲料搅拌机现有的机型只有J5和J25两种型号。而水产养殖设备是台钻厂除了台钻系列外的另一主导产品。 台钻厂生产的牌增氧机制造工艺先进,作为国家农业部的推广产品。减速箱齿轮采用合金钢并经特别处理,耐磨耐用,传动效率高;叶片采用具有国家专利技术的多锥孔尼龙叶片,增氧效果好,耐腐蚀。水车式增氧机采用多项国家专利技术,柴油机直拖式增氧机也获得国家实用新型专利。 包括金工车间,第一天由党委书记带我观赏台钻厂各车间。装配车间和综合车间,并对各车间进行介绍。金工车间是对各种零件的金属加工,按加工分为四条生产线,严格划分生产区域,要求工人每周三反馈一次零件作业数和进出量,随时核对控制,主要的加工车间。这里钻床,洗床,磨床等等设备大多都是有人工操作,因此需要工人要有较高的技术水准,也只有这样才干让生产出来的台钻达到高水准。装配车间装置有两条流水线,分别永来装配零件和检测产品质量。流水线的引入大大的提高了生产的效率。台钻厂在质量检测上事非常的严格,对台钻的底座工作面的平面度,工作台面的平面度,主轴外锥的径向跳动,主轴旋转轴线对底座工作面的垂直度、对工作台面的垂直度,主轴套筒移动对底座工作面的垂直度、对工作台面垂直的垂直度。主轴在向心力作用下,主轴轴线对底座工作面垂直度的变化,空转试验,开关、主轴升降、主轴箱升降、噪声、温升接地电阻绝缘、耐压、空载功率,负载试验,可靠性及安全卫生,装配检查,立柱与底座结合面、立柱与主轴箱结合面、立柱与工作台支架结合面、清洁度,外观,包装等等一系列的检测。装配车间还有一项工艺就是美化外观的静电喷塑。经过喷塑的器件显的更加的美观,易于顾客的接受,这也是台钻厂自身的一特色。综合车间是对产品进行一些复杂处理,包括热处理,冷灼,冲压等等,通过这些工序提高产品自身的性能。各道工序都要求工人有相当的技术。外加台钻厂还有一个专门用来开发新产品的车间,这里面所有的工序几乎都是有人工完成,有高级的技工负责。 使我对台钻厂生产过程有了一定的解,通过一个早上的观赏。而且台钻厂在对质量管理这一块做的相当不错,因为自身企业的因素,质量成了厂的基本。如果台钻厂不是事业单位,有自己的独立的企业领导,应该可以壮大本厂的规模。 介绍的过程中,第二天是生产科科长为我具体介绍台钻厂的生产过程。发现由于台钻厂是附属于工程学院的该厂的人事管理是由学院管理,厂长由学院任命。虽然在职人员约有140人,而退休人员约120人。2002年生产情况:工业生产总值约1300多万元,支出退休工资180万,职工工资、奖金、福利约500万元,上缴税利140万元。现有工厂经济负担严重欠损180万,没有多余资金投入产品开发研究,工厂产品比较单一,后劲缺乏,面临形势严峻。 主要是关于市场营销。市场营销事现代企业必需具备的重要职能,第三天我与销售科科长座谈。只有通过市场营销,才干体现出企业的社会价值。市场营销在很大水平上决定着企业的生存和发展,企业只有通过有效的市场营销活动,才干确立自己在市场竞争中的优势地位。市场营销是一个围绕市场全面展开企业经营管理活动的过程,这个过程中,个人和群体通过发明、提供、与他人交换有价值的产品而满足自身的需要和欲望。现代市场营销不只要求企业发展适销对路的产品,制定吸引人的价值,使目标顾客易于取得他需要的产品,而且还要求企业控制其在市场上的形象,设计并传播有关的外观、特色、购买条件以及产品给目标顾客带来的利益等方面的信息,即进行沟通与促销活动。 同时,现代企业所管理的一个复杂的市场营销沟通系统。企业运用其沟通组合(即广告、销售促进、宣传与人员推销的组合)来接触中间商、消费者及各种不公众;中间商也可运用一套组合来接触消费者及各种公众;消费者相互之间、消费者与其他公众之间则进行口头传达。各群体也对其他群体进行沟通反馈。市场营销沟通组合的构成要素可从广义和狭义两个角度来考察,就广义而言,市场营销组合中的各个因素都可归入市场营销沟通组合,诸如产品的式样、包装的颜色与外观、价格等都沟通或传播了某些信息。就狭义而言,市场营销沟通组合只包括具有沟通性质的市场营销工作。这些工具通常归之于促销,称为促销工具。主要包括各种形式的广告、包装、展销会、购买现场陈设、销售辅助物(目录、说明书、影片等)劝诱工具(竞赛、赠品券、赠奖、赠送样品、彩券)以及宣传等。 需要进行专业化管理。然而,这些促销工具各有其特殊的潜力和复杂性。即使那些规模巨大的企业也没有能力做到每一种促销工具都配备一名专家负责,一般只有那些十分重要并且使用频繁的工具才实行专业化管理。从促销的历史发展过程看,企业最先划分出人员推销职能,其次是广告,再次是销售促进,最后是宣传。所谓广告,指做广告得(广告主)支付一定的费用,采取非人员推销形式,指通过种种媒介(如报纸和杂志、广播电台和电视台、邮寄广告、广告牌、招贴、商品目录)把商品信息传送给广大目标顾客;广而告之,促进商品销售。所谓人员推销,指与一个或多个可能的购买者交谈,为实现销售所进行的口头陈述活动。所谓销售促进,指能鼓励购买或销售产品及服务的种种短期诱因。所谓宣传,指主办者无须花钱,某种出版媒介上重要商业新闻,或者在广播电视中的和舞台上获得有利的报道、展示、扮演,用这种非人员推销形式来刺激人们对产品、劳务或商业单位的需求,促进销售。企业的市场营销沟通组合成或促销组合就是由上述四种促销工具所构成的有机组合。 企业运作中的物流被看作是企业与供应商和客户相联系的能力。来自客户和供应商的信息会通过销售活动,第四天我观赏了安得物流公司在分公司。这里我解了公司的物流过程。这与企业内部的物流有许多的不同。预测及其他各种形式传达到整个企业,然后这些信息被转换成具体的制造和推销计划资料和半成品经过生产过程的阻增值,最终成为产成品并通过销售渠道转移给客户。企业的物流可以反映出该企业的一种综合能力,目的协助企业按最低的总成本发明客户价值。而物流的能力是通过物流网络设计,物流信息合成,运输管理,库存管理以及仓库管理等一系列的活动来实现的企业内部的物资供给从一般意义上来看就形成了一个供应链,即从采购库存生产各环节最终产品生产。而这几个部门的工作可有物流和信息流两种方式组织和联系起来,即当接到定货以后生产部门制订了生产计划,然后确定出物料需求计划,然后由推销部门进行推销,生产过程中再由仓库管理部门进行配送及统一管理。而在这一过程中物流是经采购采购库存生产,信息流则是生产推销库存。而安得物流公司则是一家物流企业,首要目标是以低的利息和高效率的服务满足客户的需求,物流企业在供应链中的服务定位取决于资源配置所具有的比较优势。为此,物流企业必需实行服务的专业化,必需抓产品。不同的货品具有不同的物流特性。围绕产品的物流特性所进行的服务技术开发将为物流企业创新服务并形成核心服务能力提供强大的动力。只要具备核心服务能力,激进物流企业融入一体化供应链就会很容易。需要说明的核心服务能力也不是什么神秘的东西,就是"比竞争对手略胜一筹之处"就是特色服务。毫无疑问,物流技术的不时创新和服务品种的不时创新将为物流企业的发展提供永恒的动力。物流企业发展了物流产业自然就发展了 企业管理学论文:中国企业管理学发展前景研讨论文 编者按:本文主要从西方企业管理理论发展的历史回顾;当前企业管理理论发展的趋势与特点;日本企业管理研究发展的借鉴;当前我国企业管理理论研究的现状和面临的任务四个方面进行论述。其中,主要包括:每一管理理论的产生和发展都离不开其特定政治环境、调节人际关系、改善劳动条件等办法来提高劳动生产率、工业生产和科学技术迅速发展、企业管理理论的研究经历了从局部方法研究到管理职能研究、企业管理理论发展的现状和趋势、西方企业管理理论发展的特点、管理具有二重性、我国企业管理实践及理论的发展、管理理论源于实践,又反过来指导实践的发展、我国企业管理理论研究的任务等。具体材料请详见。 经过一个世纪的发展,管理学从朴素走向科学,边界得到了拓展,内容得到了充实,方法得到了更新。管理学朝何方发展,中国企业管理研究的任务是什么等问题,是管理理论研究的重要课题。 一、西方企业管理理论发展的历史回顾 每一管理理论的产生和发展都离不开其特定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和科学技术环境。18世纪到19世纪的工业革命使以机器为主的现代意义上的工厂成为现实,工厂以及公司的管理越来越突出,20世纪初到30年代,以泰罗(F.W.Taylor)的“科学管理”、法约尔(H.Fayo1)的“一般管理理论”和马克斯。韦伯(M.Weber)“组织理论”为代表,形成了古典管理理论。古典管理理论阶段的研究侧重于从管理职能、组织方式等方面研究效率问题,为当时的社会解决企业组织中的劳资关系、管理原理和原则、生产效率等方面的问题,提供了管理思想的指导和科学理论方法。古典管理理论是人类历史上首次用科学的方法来探讨管理问题,反映了当时欧洲和美国社会的生产力发展到一定的阶段对管理上的要求。 20世纪30年代初,为了解决经济危机问题,许多管理学者把社会学和心理学等引进企业管理的研究领域,提出用调节人际关系、改善劳动条件等办法来提高劳动生产率。行为科学理论正是由于当时社会矛盾的加剧应运而生的。行为科学理论阶段重视研究人的心理、行为等对高效率地实现组织目标(效果)的影响作用。该时期具有代表性的理论包括:马斯洛(A.H.Maslou)的需求层次理论、赫兹伯格(F.Herzberg)的双因素理论,麦克莱兰(D.C.Macleland)的激励需求理论、麦格雷戈(D.M.McGregor)的“X理论-Y理论”、波特-劳勒模式。 20世纪40年代到60年代,工业生产和科学技术迅速发展,企业规模进一步扩大,企业生产过程自动化的程度空前提高,技术更新的周期大为缩短,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出现了许多新的管理理论和方法,现代管理理论迅速发展,各种各样的管理学派犹如雨后春笋,滋生蔓延,林立丛生。孔茨(H.Koontz)将之称为“管理理论丛林”。其中有代表性的有6个学派:管理过程学派、德鲁克(P.F.Drucker)为代表的经验主义(案例)学派、管理科学学派、以巴纳德(C.Barnard)为创始人的社会系统学派、西蒙(H.A.Simon)为代表的决策理论学派以及早期的行为科学学派。到20世纪80年代初,又增加了系统理论学派、经理角色学派、权变理论学派、群体行为学派、社会协作系统学派等,发展为十一个学派。这些理论同古典管理学派和行为科学的理论,在历史渊源和理论内容上互相影响,盘根错节。 20世纪60年代末到70年代初,“战略”的概念开始引入管理学界。战略管理理论有了很大发展。安索夫(Ansoff)《公司战略》(1965)一书的问世,开了战略规划的先河。1980年,迈克尔。波特(M.E.Porter)的《竞争战略》(1980)与后来的《竞争优势》(1985年)以及《国家竞争优势》把战略管理的理论推向了高峰。波特的5种竞争力、3种基本战略,价值链分析等,在全球范围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20世纪80年代,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大企业病‘普遍存在。随着信息技术越来越多地被用于企业管理,三、四十年代形成的管理理论已经愈来愈不能适应企业发展的需要。管理学界提出要在企业管理的制度、流程、组织、文化等方方面面进行创新。1993年,迈克尔。哈默(M.Hammer)博士与詹姆斯。钱皮(J.Champy)发表了《再造企业-管理革命的宣言书》一书,提出了企业再造理论。企业再造的的首要任务是BPR-业务流程重组,而BPR的实施又需两大基础,即现代信息技术与高素质的人才。 20世纪80年代末以来,信息化和全球化浪潮席卷全球,跨国经营也成为大公司发展的重要战略。知识经济的到来使信息与知识成为重要的战略资源,而信息技术的发展又为获取这些资源提供了可能。此外,顾客的个性化、消费的多元化决定了企业只有更好地满足顾客需要,才能在激烈竞争的市场上获得生存和发展。企业的竞争优势在于拥有比竞争对手更快更好的学习能力。1990年,彼德。圣吉(P.M.Senge)的《第五项修炼》出版,提出了学习型组织的概念。 与此相关的理论还有核心能力理论、虚拟企业理论和知识管理理论。1990年《哈佛商业评论》第6期发表文章《公司核心能力》,作者建议公司将经营的焦点放在不易被模仿的核心能力上,由此引发后来的“虚拟组织”热。1994年出版的由史蒂文。L.戈德曼(S.L.Glodman)、罗杰N.内格尔(R.N.Nagel)及肯尼斯。普瑞斯(K.Preiss)合著的《灵捷竞争者与虚拟组织》是反映虚拟组织理论与实践的代表作。 总体来看,企业管理理论的研究经历了从局部方法研究到管理职能研究、从企业内部作为一个整体研究到考虑企业外部环境的研究、最终走向面向全球的研究。但迄今为止,企业管理理论的发展,仍然是以美国企业管理理论为主流。 二、当前企业管理理论发展的趋势与特点 1.企业管理理论发展的现状和趋势 近年来企业管理理论的发展反映出以下趋势: (1)管理的人性化趋势。管理离不开人,而人的复杂性决定了管理的复杂性。管理的难度在于准确地把握人性,对人性的认识是随着社会发展而逐步深化的。在经济全球化条件下,文化上也出现了一些变化:更加强调个性、人的本性和人的独立性,导致人的需求的多样化;传统文化和外来文化的融合,使得社会文化的多样性、人的心理的复杂性和人的行为的不确定性更加突出。在此条件下,管理理论的发展也出现了新的趋势,其中一个重要的趋势即重视人的趋势,提出了“人本管理”的新思想。“人本管理”强调理解人、尊重人、充分发挥人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有的学者将人奉管理概括为“3P”管理,即ofthePeople(企业是由人组成的);bythePeople(企业要依靠人进行管理);forthePeople(办企业是为了满足人的需要)。也有的学者将“人本管理”分为5个层次:即情感管理、民主管理、自主管理、人才管理和文化管理。德鲁克指出,本世纪管理学的最伟大贡献在于,它让体力劳动者的劳动生产率提高了50倍。下个世纪最大的挑战在于,如何提高知识工人的劳动生产率(BruceA.Pastemack,1999)。 (2)生产经营系统和管理组织结构的革命性变革。长期以来,人们对生产经营系统和管理组织结构的变革都持一种比较慎重的态度,主张用改良、完善的办法来改善和加强企业管理,对管理组织结构也是要求保持稳定性和灵活性的统一,避免出现大的震动,造成工作秩序的混乱。而“企业再造”的理论的提出,主张对企业的生产工艺流程、管理组织系统进行重组、再造。哈默对再造工程下的定义是:“将组织的作业流程,作根本的重新思考与彻底翻新,以便在成本、品质、服务与速度上获得戏剧化的改善。”他强调企业流程要“一切重新开始”,摆脱以往陈旧的流程框架。迈克尔。哈默认为,企业再造工程必须组成团队来进行,要使信息在各个部门得到充分运用。再造工程一旦推行,就会带来以下一些根本性的变化:①工作单位划分的基础,从职能变成以流程为基础。②工作内容从单一变成丰富。③人员的角色,从被控制转变为有决策权。④获得工作能力的方法,从没有系统的训练,变成有全盘计划的教育。⑤绩效评核与奖励方面,从观察单一活动转变为观察其整体活动的结果。⑥决定晋升的因素。由以绩效为主转变为兼顾绩效与技能。⑦在价值观方面,将为主管而工作变成为顾客而工作。⑧生产线上的管理人员,由监督者变为教练。⑨组织结构,由层级式变为扁平式。⑩高层主管,由事后评分变为对员工主动引导。 (3)企业竞争由传统的要素竞争转向核心能力的竞争,员工和企业的知识成为企业竞争能力的重要源泉。提高企业的整体竞争优势和整体竞争能力是企业持续发展的源泉。核心竞争力是企业获得可持续竞争优势与新事业发展的源泉,它们应成为公司战略的焦点。企业的知识被视为企业最重要的资源。未来真正出色的企业是使全体员工全心投入并善于学习、持续学习的组织--学习型组织。通过营造学习型组织的工作氛围和企业文化,树立不断学习、不断进步、不断调整的新观念,从而使组织更具有长盛不衰的生命力。企业需要更多地通过建立学习型组织、知识管理,帮助企业汇集员工的知识和技能,采用新的知识积累方式,将现有的组织、知识,人员、流程与知识管理和协作紧密结合起来,以应对未来的竞争和知识经济的挑战。学习型组织和知识管理要求企业更加注重对人才的管理。企业管理的对象已经从“劳动力”转变为“人力资源”。 (4)企业之间的关系由竞争转向合作,构建网络组织、虚拟企业、战略联盟,进行供应链管理等。虚拟组织与传统的实体组织不同,它是围绕核心能力,利用电脑资讯技术,网络技术及通信技术与全球企业进行互补、互利的合作,合作目的达到后,合作关系随即解散,以此种形式能够快速获取处于全球各处的资源为我所用,从而缩短〃观念到现金流〃的周期;不仅如此,灵活的〃虚拟组织〃可避免环境的剧烈变动给组织带来的冲击。 (5)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信息化成了企业管理的平台。信息化给企业管理带来的变化是革命性的。莫顿(MortonM.S.Scott)的研究表明,这种变化至少可以归纳为六个方面:①信息化给企业生产、管理活动的方式带来了根本性的变革。②信息技术将企业组织内外的各种经营管理职能、机制有机地结合起来。③信息化将在许多方面改变产业竞争格局和态势。④信息化给企业带来了新的,战略性的机遇,促使企业对其使命和活动进行反思。⑤为了成功地运用信息技术,必须进行组织结构和管理方法的变革。⑥对企业管理的重大挑战是如何改造企业,使其有效地运用信息技术,适应信息社会,在全球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6)全球化趋势。全球一体化的步伐在加快,管理对新观念的持续需要意味着,需要世界上所有最优秀的思想汇集起来共同保证和维护组织创新的趋势。BruceA.Pastemack(1999)最初在管理学领域的探索中,常常以美国人为中心。当日本公司达到鼎盛时,美国人的骄傲遭到了严重的打击,但随后而来的日本经济长期停滞以及美国在服务业和制造业方面的复苏,使得这种骄傲又重新回来了(BruceA.Pastemack,1999)。 2.西方企业管理理论发展的特点 从西方企业管理理论发展的现状看,仍然是以美国企业管理理论为主流。西方企业管理理论的发展呈现出以下特点: (1)广博深化。除了一般管理理论的发展外,20世纪80年代后期尤其是进入90年代以来,各个专业管理领域新的管理理论层出不穷。如,供应链管理、需求管理,风险管理、项目管理,柔性管理、企业资源管理、嵌入理论、危机管理、心理契约、社会资本理论、实物期权、人力资源管理、员工持股计划、6西格码管理、敏捷制造,精益生产、计算机集成制造、大规模定制、界面管理、标杆管理、清洁生产、顾客价值管理、客户关系管理、网络营销、绿色营销、关系营销、整合营销、服务营销,直复营销、渠道管理、顾客忠诚度管理、顾客满意度管理、连锁经营、跨文化管理,企业形象设计等等。 (2)相互融合。传统的管理理论偏重从不同的角度和利用不同的学科工具进行研究,虽然今天多个学派仍然并存,但在初显轮廓的新的管理主流范式中,各理论学派显示出了明显的整合趋势,因此很难出现一个学派理论统治的局面。此外,管理理论和实践更加密切地缠绕在一起,商学院和管理咨询公司之间的差异日益模糊(StuartCrainer,2000)。 (3)快速变化。随着管理实践的发展,新的管理思想、管理方法和管理理论出现的速度越来越快。在管理中,理论是有差别的,当理论在实践中得到应用,就能够改变人们的生活。这一事实的反面就是,如果理论不起作用,就会很快被抛弃,这可以解释管理理论不断推陈出新的现象,理论出现和更新的速度越来越快。管理学总是挑战那些试图将它引入角落,使它固定下来的理论家(StuartCrainer,2000)。传统的企业战略管理理论所面对的是稳定,变化缓慢的企业经营环境:而新的管理理论所面临的是剧烈变化的经营环境,因而更加注重外部环境的变化以及企业内部系统之间及其与外部环境之间的相互联系和动态适应。管理需要变革和持续的改进。没有什么地方可以逃避这样的变革(BruceA.Pastemack,1999)。 三、日本企业管理研究发展的借鉴 管理具有二重性。它既有与社会化大生产相联系的特性,又具有与生产关系相联系的特性。管理二重性原理决定了一国企业管理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各国都在致力于探索本国特色的企业管理理论。究竟什么是具有本国特色的企业管理理论?在研究日本企业管理理论时,有人主张强调日本企业的文化特色,也有人主张强调日本的工业集团或株式会社、金融体系、政企关系或者产业关系、劳动管理、生产控制或经营者决策与组织等管理方式(MasakiHayashi,2002)。从这两个方面看,20世纪60年代,终身雇佣制、年功工资制、企业工会、集中管理原理等形成了日本企业管理特色,直至今天,他们仍然代表着日本企业管理中的社会文化特征。 20世纪70年代,有关企业的社会责任的研究抬头,管理研究涉及到企业污染问题。此外,企业所有权与管理控制理论、日本企业资本结构分析、财团在企业管理中的作用等都成为研究的焦点。 20世纪80年代前期,日本企业管理的研究从劳动管理扩展到企业管理的其他领域,如R&D、生产管理、购销管理、财务管理和经营分析,以及企业的管理结构和企业集团研究等。随着日本经济的起飞,对日本企业管理的研究也波及到海外,国际企业管理学界刮起了“日本管理风潮”。美国日裔学者威廉。大内从1973年开始专门研究日本企业管理,经过调查比较日美两国管理的经验,1981年出版了《Z理论-美国企业界怎样迎接日本的挑战》一书。大内的研究表明,日本的经营管理方式一般较美国的效率更高,美国企业应该结合本国的特点,向日奉企业管理方式学习,形成自己的管理方式。他把这种管理方式归结为Z理论型管理方式,并对这种方式进行了理论上的概括,称为“Z理论”。该书在出版后立即得到了广泛重视,成为20世纪80年代初研究管理问题的名著之一《Z理论》、《成功之路》、《日本的管理艺术》、《公司文化》一起被称为20世纪80年代初美国管理的“四重奏”。( 20世纪80年代后期,丰田生产方式以其在成本、质量和交货时间方面的竞争优势引起了发达工业化国家的关注。同时,随着日本海外企业的增加,各国增加了日本企业管理模式的研究和应用。在这个过程中,人们开始研究日本企业管理的普遍性和特殊性问题,即在日本企业管理中哪些是与其文化背景密切相连的,哪些对其他国家的企业是普遍适用的。日本企业的人事管理、组织管理、企业目标和管理制度是否具有普遍性,如长期交易联系和企业网络。 继20世纪80年代竞争战略理论之后,90年代,美国的管理理论继续占据了全球企业管理的主导地位。企业再造理论、核心能力理论、人力资源管理理论、知识管理理论、虚拟企业理论等吸引了全球企业的眼球。尽管这些理论都属于美国企业管理理论,但它们吸收了日本以及其他国家企业管理中属于普遍性的先进管理经验。 日本在战后学习西方技术与管理时,对技术直接拿来为其所用,但在管理上不是照搬西方模式,而是结合日本的国情、民情,“自成一家”。 日本企业管理理论的发展对我国企业管理研究的借鉴在于,如何识别和挖掘西方企业管理的普遍性和特殊性,使其更好地为我所用,并在我国企业管理实践和理论研究中发展和形成真正适合中国国情的企业管理理论,这是我国管理学者必须面对的挑战。 四、当前我国企业管理理论研究的现状和面临的任务 1.我国企业管理实践及理论的发展 管理理论源于实践,又反过来指导实践的发展。新中国成立后,中国的企业管理在曲折中发展。改革开放前,我国照搬前苏联的经验和理论,建立了一套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管理体制,企业缺乏经营自主权,没有经济责任,管理只是一种封闭的生产型管理。1960年《鞍钢宪法》提出了“两参一改三结合”的管理方法,1961年的《工业七十条》成为新中国第一个工业企业管理试行条例。十年动乱中,企业管理遭到了严重破坏。1978年改革开放后,我国企业管理进入了一个新时期。20世纪80年代初,以“放权让利”为主要内容的一系列改革试点,使企业管理工作的重心转到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的轨道上,厂长(经理)负责制的实行是中国企业领导制度的重大改变。承包经营责任制、资产经营责任制等的推行,推动了企业经营机制的转变,促进了企业家阶层的形成。这一时期,蒋一苇所提出的“企业本位论”、“职工主体论”、“经济民主论”以及“两制四全”管理体系“两制”即在民主管理的基础上,建立高度集中的厂长经理负责制,在分工协作的基础上,建立责权利相结合的经济责任制。“四全”即在企业建立全企业、全过程、全员性的全面计划管理、全面质量管理、全面经济核算、全面人事劳动管理。是我国企业管理理论的重要代表。 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引进了一批西方先进的企业管理理论和管理方法,促进了我国企业管理的水平不断提高。近年来,我国国有企业改革取得了一定的进展,在市场化,全球化,信息化不断深入的背景下,企业积极主动地引进和学习了许多国外最新管理理论,并将其应用于企业实践中,结合我国国有企业在改组改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过程中,所面临的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母子公司体制、主辅分离、职工安置等一系列特殊而又具体的问题,创造出了许多行之有效的管理思想和方法。如首钢的“投入产出总承包”,海尔的“日清日高管理法”,邯钢的“模拟市场、成本否决法”等,我国企业管理的水平不断提高。但总体来说,我国还处于学习、借鉴国外先进的管理理论和管理方法的阶段,缺乏中国自己的企业管理理论。 发达国家已经走过了上百年的市场经济道路,形成了一整套成熟、科学的企业管理模式,创造了丰富的企业管理理论。引进和学习西方先进的企业管理理论和方法,是我国经济多年来保持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但在积极吸收借鉴外国经验的同时,不能不考虑我们所独有的国情、民情,使别人的好经验、好做法,能够在我国土地上扎根,开花,结果。 中国企业管理理论应该是源自于中国本土企业管理的历史和现实的理论。目前从中国企业管理理论的发展现状来看,尚未形成中国企业管理的一般理论。其原因在于,中国企业管理理论应该是关注于中国自身的特点,由于金融体系、政企关系、产业组织、劳动力状况和劳动管理制度、生产过程控制的不同,中国的企业管理具有别于别国的特点。但是,目前,仍然鲜有强调中国特色的一般管理理论。随着近年来管理学研究的细分和专业化,这种现象更为突出了。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企业管理的重要性日益突出,为企业管理提供理论支持的企业管理理论研究已显得越来越重要。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发展的转轨时期,如何搞好企业管理研究,改善和提高我国企业管理水平,是我国企业界和企业管理理论界面临的一大课题。 2.我国企业管理理论研究的任务 建国以来,尽管经历了风风雨雨,我国企业管理理论研究者仍不懈努力,为企业管理理论体系的建设作出了很大的贡献。但从总体上看,目前我国企业管理理论研究水平还有待提高。当前我国企业管理理论研究中存在的问题和所面临的任务是: (1)对我国管理理论的发展进行系统的概括和总结。我国的企业管理研究发展到今天,凝聚了广大管理学家、企业管理人员众多的智能。如何将这些智能抽象出来,融纳到企业管理理论体系中,是我们面临的一项重要任务。此外,中华民族有着几千年的历史,几千年的文化沉淀和民族特性必然反映到我国企业管理实践中。我国的企业管理实践中所创造出的许多管理思想、方法和手段,有许多是其他国家所没有的,对其作理论上的总结,既是对我国企业管理事业的贡献,更是对企业管理理论的贡献。对我国企业管理理论和实践进行系统地概括和总结,为21世纪我国企业管理改革和发展奠定良好的理论基础,是我国企业管理学界的重要任务。 (2)作为经济体制转型国家,管理问题具有复杂化和多样化的特点,需要在理论上加以研究。我国是一个处于经济转轨过程中的国家,许多经济现象是西方发达国家所没有的。生搬硬套西方的管理理论,在应用时必然脱离实际。因此,我们的企业管理理论研究,必须站在中国的土壤上观察问题,采用科学的、切合实际的研究方法,以解决或有助于解决中国的实际问题为己任。 多年以来,国际范围内的企业管理研究一直以西方发达国家经济为中心,这样会在一定程度上有失偏颇。随着世界各国经济逐步实现一体化以及中国的崛起,中国正日益受到国际社会的密切关注。鉴于转轨国家企业管理有其特殊性和重要性,为此,我国必须着手全面研究发展中国家和体制转型国家的企业管理问题。这方面的研究应成为近期企业管理理论研究的一个重点。 长期以来,西方管理研究文献对我国的企业管理理论研究产生了重要影响。然而,中外企业管理环境的差别,在某些场合却往往被忽视。不同环境下企业管理理论研究的条件显然是不同的。所以,进行我国企业管理理论研究,在借鉴西方的研究成果和经验的同时,应当以我国企业所处的环境为基础,实事求是地研究和解决本国的问题。 (3)中国企业管理理论的出现必须考虑本土文化的特点,发掘中国文化的有益成分。我国是有近13亿人口的大国,中华民族具有五千年文明史。“重道”、“明德”、“修权”、“知止”、“行法”、“谋略”等中国古代管理思想体现在中国企业管理实践中。中国经过20多年的发展,经济取得了引起世界瞩目的巨大成就。我国正处于由计划经济体制走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渡中。因此,中国企业管理理论研究,必须坚持“以我为主,博采众长,融合提炼,自成一家”的原则。“以我为主”是指要从我国国情出发学习借鉴外国经验,这应成为理论研究的立足点。“博采众长,融合提炼”,就是要广泛研究各国在管理上的好经验和科学理论,取其精华,为我所用。“自成一家”是我们的目标,通过总结自己的和外来的经验,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企业管理理论。 企业管理学论文:成人教育企业管理学课程网络教学模式研究 摘要:在分析了成人本科教育企业管理学课程网络教学的必要性的基础上,基于成人本科教育人才培养目标和定位,以及企业管理学课程定位与教学目标,提出成人本科教育经管类专业企业管理学课程网络教学的模式,实践表明该模式在教学实践中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关键词:网络教学模式;企业管理学;成人本科教育 随着互联网及其应用技术的快速发展,互联网+快速展开,同时也为网络教学提供了丰富的资源。网络教学、慕课等学习方式已经在许多国家正被广泛的运用,国内很多高校的一些特色、特有课程相继开放了网络教学,并且做成了慕课供爱好者学习。企业管理学这门课程是经管类专业的必修课,所学知识点较多,几乎适用于所有企事业单位。关于该课程的学习,对学生工作后管理能力的培养及提升有很大影响,因此结合成人教育的人才培养目标以及企业管理学这门课程的知识点,本文对企业管理学这门课程网络教学模式进行了探讨,提出了企业管理学这门课程网络教学的具体措施以及实施方案,可以实现以学生为中心教学法,辅助现代化的教学手段,使教学效果更明显。 一、成人本科教育企业管理学课程网络教学的必要性 成人教育培养的是“懂技术、会管理”的应用型人才,成人教育对实现网络教学十分重视,因为成人教育的生源绝大部分都是在职工作人员,工学矛盾十分突出,能实现网络学习,就能解决此问题。网络教学的实现首先需要一个包括教学资料、教学案例库、课程作业、网上答疑讨论、试题库以及在线测试等功能的综合教学应用平台。任课教师都可以使用这个平台来搭建自己的网络课程,教、学双方角色可以通过平台设置的账号进入教学平台,使教学平台运行。很多学校的继续教育学院或远程教育学院关于企业管理学这门课程的网络教学,基本上都是建立在这样的平台上。在平台具体运行过程中有以下问题。 (一)注重课程信息的呈现,从而忽略了教学应用 大多数高校的成人教育所涉及到的企业管理学这门课程的网络教学,仅仅把课程简介、课程特色、教学团队以及相关教学评价等信息上传到平台上,基本没有进行很好的教学设计,导致忽略了教学应用,致使平台上的答疑、在线测试、论坛等互动功能无用武之地,使网络教学变成了摆设,流于形式。 (二)网络教学模块设计的不科学,缺乏全局观念 大多数高校的成人教育所涉及到的企业管理学这门课程的网络教学的课程设计几乎都是将大量的信息上传到平台上,知识点分类不清,导致模块混乱,仅仅是资料的堆砌,非常不利于学生自学。 (三)教学资料准备的不够全面,满足不了学习者的需求 大多数高校的成人教育所涉及到的企业管理学这门课程的网络教学,仅仅在平台上提供课堂教学计划、课堂教学中的重点及难点、教学所需的课件,应用案例的相关点评,部分课外参考资料等。仅仅是课堂教学的网络实现,不够全面、具体。 (四)网络教学模块、内容缺乏持续更新,使学习者利用的网络的积极性在很大程度上降低,有些高校的成人教育所涉及到的企业管理学这门课程的网络教学,从网站建成之日就基本上没对课程内容进行过更新及调整,这样就导致课程及相关资源非常陈旧,既不能反映经济当前的发展形式,又使得学生利用网络学习积极性下降。综上所述,大多数高校的成人教育所涉及到的企业管理学这门课程的网络教学模式,是定位在完全的网络教学还是定位在作为课堂教学的辅助手段,没有定位清楚。 知识信息爆炸的21世纪,成人教育的人才培养目标是:满足企业人才市场需求,能够将理论应用到实践中,能够适应社会、企业多种岗位的“懂技术、会管理”的应用型人才。随着21世纪信息时代的到来,互联网的蓬勃发展,网络普及环境提供了一种企业管理学教学新的途径,教学利用网络资源已经成为未来发展的一种趋势。考虑怎样将信息交互技术既用于辅助教师“教”又用来促进学生“学”,用来实现信息交互技术在课程教学上,要让教师的角色发生一些转变,教师不仅要去传播知识,更重要的是要努力激发学生的创造意识和创造性思维,使学生既学到了新知识,又学到了怎样获得知识的本领,从根本上提升企业管理学这门课程的教学效果,提高成人高等教育教学的质量,能够使学生学以致用,以便更好地为社会服务。 二、成人本科教育经管类专业企业管理学课程网络教学的模式 根据当前企业管理学这门课程教学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在系统考虑下确定企业管理学这门课程定位与教学目标的基础上,结合成人高等教育培养人才的总体要求,通过我们长期的教学实践,总结和构建了以能力提升为目标的企业管理学这门课程的教学改革体系,如图1所示。 图1成人本科教育经管类专业企业管理学课程网络教学的模式 课程教学模式是三位一体的,主要包括理论学习、案例研讨、企业实践这三个主要的环节。要通过理论的学习、案例的研讨、游戏导入教学与企业亲身实践的学习,掌握企业管理学这门课程的基本理论、方法和运用技巧;旨在通过案例分析、研讨,能够使学生更深一层次对理论的理解和掌握,详细分析国内外典型企业成功的经验和失败的教训,非常有助于增强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通过参加企业实践的训练,能够使学生深刻理解到一个企业在正常运转过程中所面临的问题,如研发方面、物流方面、生产方面、营销方面等以及如何协调资金、人力资源之间的关系。通过实践将理论与方法学以致用,通过以上方法可以使学生在创新能力方面、沟通能力方面、表达能力方面、领导和组织管理能力方面、团队合作能力方面有所提升,从根本上提高学生的职业素养。主要方法如下: (一)网络课堂讲授法 成人教育的学生理论基础相对比较薄弱,在网络教学过程中应注重基础理论的讲解。这关系到后面教学方法的实施能否成功。网络课堂讲授法具有信息量大,知识点清晰,一次一个知识点或一个知识点的一个方面,时间最好控制在15分钟以内,因为成人的学习时间有限,不能一直长时间学习。在讲解中为了调动学生学习的兴趣,在具体网络教学中应有详有略,注重讲解的启发性,绝对避免平铺直序。通过设置相关条件要求学生发帖讨论,让学生参与其中,来提升教学效果。 (二)平时自学 由任课教师在平台上提出具体的目标和要求,并指出学习重点,提供相关学习材料,让学生在平时通过自学来完成。为了了解、掌握学生自学效果,任课教师可以通过设置问题进行在线讨论、有奖任务发帖等形式来检查学生自学情况,并能根据检查结果进行相应处理。 (三)案例教学法 案例教学法是美国哈佛大学首创、企业管理学这门课程十分适合这种教学方法。是指在任课教师的指导下,根据教学目标的需要,采用具体案例组织学生进行学习和研究,此教学方式对培养和锻炼学生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效果比较明显。案例的使用有两种方式,一是任课教师在网络课堂中讲授案例。任课教师在网络教学中讲解相关理论时,通过讲解一些小的案例,更有利于学生的理解和吸引学生的注意力。比如在导论教学中,通过引入海尔和联想两个国内知名公司的发展和管理历程,从而引发学生对学习这门课程兴趣和欲望。另外一种就是案例教学法,是指让学生自学案例后,通过网络讨论学习相关知识,使学生的学习带有一定的研究性质。开展案例网络讨论的目的是让学生根据案例描述的相关情节,模拟进入企业现场和管理者角色,亲临案例所描述的问题,好为企业出谋划策。学生通过对案例的系统学习、深入讨论,好多学生都会有很多感悟,在线交流、讨论就会非常热烈。在很多程度上会引起学生自己对“自己在未来的职业生涯中该如何规避此类事情的发生或应该如何处理此类事情才能更好”的思考,教学效果将显著提升。 (四)视频教学法 要单独整理一些视频文件,如柳传志、唐骏、史玉柱、马云等人的经典故事视频,时间一般控制在20分钟以内,着重讲解他们是如何抓住机遇创业、怎样发现人才、怎样与员工合作、怎样发挥团队力量去战胜竞争对手的案例,由于这些企业家的“现身说法”,学生通过视频可以知道:一是做人要有永不服输的精神作支撑,任何事情都不可能是一帆风顺的,而最关键是一定要坚持下去。阿里巴巴的马云的名言是:“今天很残酷,明天更残酷,后天很美好,但绝对大部分人死在明天晚上”。二是当今高度集成的社会,单打独斗的时代已经过去,要想有所作为一定要依靠团队协作。这样学生就知道不仅要掌握专业方面的知识,更重要的是要具备良好的人际沟通能力、有团队合作精神、并打造学习型组织。 (五)综合教学法 综合教学法,就是在教学过程中综合运用上面提到的多种教学方法。比如网络课堂教学与平时自学。再比如网络课堂教学与教学实习、参观、看专题影像图片资料相结合;任课教师讲授与自学、网络合作学习、网上讨论相结合;网络课堂学习与课外讨论、发帖相结合;一般的课堂讲授与专题报告相结合等方式。在实际教学过程中,企业管理学这门课程中的绝大部分知识点,都可以采用现代化教学方法和手段,可以取得较好的教学效果、相对较高的教学效率。 考核评价体系是整个教学过程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企业管理学课程考核评价体系改革的过程中,形式上的要采取多样化,教学方式上要突出管理能力培养,评价主体力求多元化。充分考虑平时成绩,即学生在线回答问题的数量和质量,以及学生平时提交的作业等。同时重视学生在企业实践中的表现,以报告形式给予呈现。再结合期末的考试成绩给出最终的成绩。 整个教学过程和考核过程结束之后,再根据教学效果调查和同学们反馈的信息,修订我们的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并改进我们的整个教学过程。这样循序渐进,持续改进,使我们教学得到持续改善。 三、结语 综上所述,企业管理学是与社会发展联系非常紧密且应用很广的一门课程,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其内涵也随之不断更新,且处于发展变化之中。因此我们坚信,只有在教学过程中不断寻求更合适的紧随时代步伐的教学方法,企业管理学这门课程肯定能在提高成人教育的综合素质中起到其应有的作用,并逐步减小与企业所需人才的差距。 企业管理学论文:采用多种教学方法与措施,强化《企业管理学》教学效果 摘要: 《企业管理学》是高校经济管理类专业的重要专业基础课,是工商管理类专业的主干课程之一,也是高校许多专业的公选课程。要增强此课程的教学效果,培养、提升学生分析、解决企业管理问题的能力,必须在更新教学理念的前提下,不断优化教学方法,改进教学方法,采取多项教学措施。 关键词: 《企业管理学》 教学方法 教学效果 《企业管理学》是一门系统地研究企业管理活动的基本规律和一般方法的科学。它是一门应用性很强的学科,直接指导企业管理的具体实践,能有效促进企业管理水平的提升。它是高校经济管理类专业的重要专业基础课,是工商管理类专业的核心课程之一,也是高校许多专业的公共选修课程。该课程教学效果直接影响到学生学习的质量,因此必须不断探索,有效增强《企业管理学》教学效果。 一、精选企业管理学的教学内容 《企业管理学》的内容是不断变化发展的,不同学派有不同教科书,不同的体系。要想提高教学质量,让学生将所学的知识和方法有效地运用于企业管理的实践并获得在实际管理中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就必须注重企业管理学教学内容的选择和建构。 1.教学内容要理论联系实际 《企业管理学》既是一门理论学科,又是一门实用性的学科,教学内容要理论联系实际。这就要求教师在课堂授课时,既要阐明管理理论,又要教会学生一些管理的具体操作方式和方法,如企业计划方法、决策方法、沟通方法、激励的方法等,使学生走上工作岗位后,很快地适应社会,并具备一定的分析、解决企业管理问题的能力。 2.教学内容要新 企业管理学的体系是不断向前发展的,新理论、新观点不断涌现。这些前沿性的研究成果要迅速地转化为课堂教学内容,授课内容要尽可能地反映本学科国内外的最新研究成果及动态,保持教学内容与国内外企业管理理论与现实的发展、变化同步,使教学内容常新。 3.教学内容要精 随着社会的发展、科技的进步和政府职能的改革,《企业管理学》研究的内容越来越多,在有限的课时内面面俱到是不可能的,教师必须根据教学对象来精选教学内容,建立相应的教学体系。一般说来,教学体系的建立应遵循以下原则:本学科的基本理论问题和内容;实践中面临的重大课题;学生思想认识中存在的问题。在遵循这些原则的同时,还必须突出企业管理学科的重点、难点和热点。 二、优化教学方法 为了有效增强《企业管理学》的教学效果,必须积极探索、采用多种先进、科学的教学方法,调动学生参与教学的积极性,使其变被动学习为主动学习、快乐学习。 1.课堂讲授法 运用课堂讲授法必须采用启发式教学,尽可能地把《企业管理学》的知识通过生动活泼的方式传授给学生,注重知识结构的讲授,尽量把相关知识串联起来,让学生容易记忆。在教学内容上,以指定教材为主,不断增加新的内容,主要增加国家的一些新政策、方针及及其对企业管理的影响,以及国内外特别是本地区企业管理成功与失败的经验、教训等方面的内容,以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 2.案例教学法 案例教学法是根据教学目的需要,在教师的指导下,学生主动参与,利用自己所学的基本理论和知识,对案例进行学习、思考、分析、研究和讨论,提出自己的见解和对策,从而提高学生理论联系实际、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的一种教学方法。案例教学是企业管理学教学最为常见的非常重要的教学方法,美国哈佛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是公认的进行案例教学取得成功的典型,它培养了一大批有才能的高级企业管理人员。《企业管理学》作为一门实践性、应用性很强的学科,进行案例分析教学是配合企业管理学理论教学,使学生更好地掌握和应用企业管理理论的有效途径。在教学实践中,应注重案例教学,对最新的和具有典型意义的企业管理个案进行剖析,引导学生积极思考,留意身边的管理事例,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并最终解决问题,使理论知识真正转化为学生的基本素质和管理技能。使用案例教学法需要教师精心选择案例,科学组织学生研讨,引导学生运用所学知识,并随时面对学生提出的各种问题,这也能促使教师关注企业管理发展动态、研究企业管理新问题,从而促进教师业务能力的提高。案例教学法能够弥补单纯灌输知识这种教学方法的缺陷,可以有效地解决理论知识与实际相结合的问题,提高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大大激发学生学习的兴趣,增强学生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 3.情景式教学法 情景式教学法就是将组织的管理活动展现在课堂上,给学生创设一个组织管理实践的情境,让学生扮演不同的角色,并在这样的情景下开展具体的活动和工作,从而体会管理中的不同感觉,使学生在模拟中理解所学的理论知识,学会独立做出分析和判断,在多变的情景角色转换中提出多种解决问题的方法。企业管理学的教学情景主要通过多媒体技术展示企业管理活动实录、富有启发性的提问、模拟管理场景、角色扮演等方式实现,这样给学生以身临其境的感觉,“亲身”体验企业的管理实践活动。 4.角色转换教学法 为了改变课堂上总是教师讲而学生被动听的局面,在授课中,对于一些非重点、热点的章节或就某个学生感兴趣的问题,可以让学生在认真准备的前提下充当一回教师的角色。这样做既可以活跃课堂气氛,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增强其自信心,又可以使学生得到很好的锻炼,提高其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组织能力等。 5.讨论式教学法。 讨论式教学法是教师通过预先的设计,学生经过自学思考,在教师引导下就某一企业管理问题发表自己的见解,主动探寻管理方法的教学方法。在传统灌输式的教学方法下学生缺乏兴趣和创新,学习效率不高。讨论式的教学方法可赋予学生更多的主动权和自主权,学生由被动地接受转为积极地参与,学习的兴趣和效率都会得到提高。 6.专题教学法 专题教学法,是指教师根据教学计划,针对教学中的某个或若干个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在充分准备的基础上,通过组织专题报告或专题讨论等方式进行学习和讨论的方法。这种教学方法重点突出,针对性强,也有一定的系统性,可以加深学生对某些问题的理解,有利于提高师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提高教学质量。专题报告人可以是教师本人,也可以邀请有关专家学者、企业管理者,还可以在学生自学的基础上,组织学生开展专题讨论,交流学习体会;或举办专题报告会,报告自学自研的成果。 7.学导式教学法 对《企业管理学》有些非重点内容,教师不讲,只提出相关的问题,学生阅读后老师提问,要求其回答,采取这种方法可促使学生认真看书、思考,这样可提高学生的阅读理解能力。实施学导式教学法,要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教师应该全面了解和把握学生自学的各种具体情况。教师经过对学生各种学习情况的分析、研究,抓住大多数学生存在的带普遍性的问题,在节骨眼上适时进行启发和指导,讲清思路,启迪思维,使学生的思维豁然开朗, 8.综合教学法 综合教学法是基于对教学目的、内容、学生的知识水平和心理特征等多方面因素的综合分析,把教师的讲授与学生的自学、教师的示范作用与学生的独立探索、讨论与练习等各种教学活动有机结合起来,以达到最佳效果的一种教学方法。企业管理学中的绝大部分教学内容,都需要综合运用多种教学手段和教学方法,才能取得较好的教学效果和较高的教学效率。有效采用综合教学法,要求教师熟悉各种教学方法的特点和适用情景,能熟练使用各种教学设备,得心应手地运用各种教学方法,从而根据教学需要合理选择和组合教学方法。 三、充分运用多媒体技术 在企业管理学教学中利用多媒体技术对文本、图形、影像、动画等的综合处理功能,编制企业管理学计算机辅助教学课件,能充分创造出一个图文并茂、生动逼真的教学环境,为教师教学提供形象的表达工具,明显提高教学效率,有效地激发学习兴趣,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收到很好的教学效果。 四、切实加强实践性教学环节 《企业管理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课程,在教学中,要邀请从事企业实际管理工作的管理人员来课堂上讲学,使学生有机会分享企业一线管理者的经验和教训。要在多个企业建立校外实习基地,让老师们分班带队深入公司、工厂、商场第一线,和企业的管理者一起具体指导学生分析、解决生产经营中遇到的管理问题,可有效地提高学生分析、解决企业管理实际问题的能力。 企业管理学论文:从经济学与管理学角度认识企业管理者诚信 【摘要】文章从管理者的非品质解释,管理者诚信的效用函数,管理者诚信的产权基础等几方面进行了论述。 【关键词】企业管理者;诚信 现代社会生活中管理者的诚信日益为全社会所关注。管理行为的示范效应及其对社会经济生活的直接影响,迫切要求管理者必须依诚信操守来行使管理职权。有效的激励维系着管理者诚信,完善的制度设计与诚信行为的内化二者之间密不可分。诚信促使管理者规范管理行为,管理行为的示范性又有助构建于社会公信力。这种正反馈作用的现实意义将是积极而深远的。 近代西方社会普遍把诚信关系视为人类社会能够存在与发展的基本因素。洛克、霍布斯等人认为诚实信用是政府与社会秩序的主要原则基础,是民主的前提。马克斯·韦伯等社会学家则相信,信任是社会组织的粘和剂,是社会和组织凝聚力的基础。考虑到任何单一的监督制约机制在行使监督管理职能时都要受到社会的、经济成本的约束。因此客观上全社会需要一个诚实信用的社会环境。市场经济体制的有效运行在很大程度上是诚信作为一种有效的约束机制在发挥作用。在诚信的社会环境中,全社会的交易成本将极大降低,秩序、公平、民主的形成完善有了保障。 然而诚信不能仅仅作为一个社会的、历史的、道德的范畴而存在,诚信的背后应该有一系列的制度基础作为支撑。这就是以产权为核心,以激励及必要的约束机制为保障的制度设计。诚信总是与一定的制度设计相适应的诚信,抛弃诚信的产权制度基础无异于缘木求鱼。弱化了激励行为、失去了诚信操守的管理者,在制度设计存在严重缺陷的社会经济环境中,运用其职权的方向必然会发生改变,而激励机制必然“异化”制度设计的最初价值去向。管理者的诚信是管理职权得以正确实施的关键。 一、管理者诚信的非品质解释 诚实信用,当我们远离道德范畴来关注它时,就会发现这其实不仅仅是一个人品性问题。诚信作为每一个社会成员应该内在化的社会规范,首先是一定社会经济条件下的产物。“仓凛实而知礼仪”,礼仪、规范乃至于信仰都是一定社会物质条件下的产物。因此,作为特定历史环境中的接受者,其诚信资质并非与生俱来。在管理实践活动中逐渐形成的“诚信”,必然带有其环境和时代的烙印。在极其特殊的社会历史条件下,管理者的“非诚信”行为后果如果是一个“帕雷托最优”则仍然会得到社会的认同。因此,诚信并非管理者的天然秉赋,更不能作为一种管理实践的内生变量而存在。不能苛求管理者天生就具有高尚的人格和品质,而是通过相应的制度设计来选择诚信的管理者,激励诚信的管理者,淘汰非诚信的管理者。“信”与“非信”总是特定历史条件下的产物,这便是我们制度设计和选择时所应考虑的出发点和遵循的准则。 二、管理者诚信的效用函数 管理者无论来自社会生活的何种利益集团,作为特定利益的接受者总是存在自身的效用函数。管理者的效用函数一方面受管理职权的约束,另一方面又受其自身偏好的左右。在约束与偏好的双重作用下,管理者在实现既定组织目标的同时一定会去追求自身效用的最大化。现实表明,由道德塑造出来的诚信行为其统一性和连贯性是没有客观保障的,人们之间的信任关系也总会被打破。因此,管理者诚信行为的统一性和连贯性,还需要在获得客观保障的条件下才不至于流空,也就是讲,基于个人美德和道德行为而建立起来的诚信关系仅仅存在于个人与其关联的对象之间,他不能把别人对他的信任转赠给另一个人,他可以说服他的关联对象信任另一个人,这种情况往往是以他的担保为前提的。基于管理者经济理性的假设和自身效用函数的分析,我们有必要重新审视管理者的管理行为。 首先,在管理实践活动中,管理者并非总是以追求社会福利最大化为其行动目标,一方面是管理者没有能力确定何为福利最大化的管理行为,另一方面也没有必要这样做。同时,管理者不是信息的完全拥有者,管理实践活动随着繁多的管理决策变量发生变化,而管理者本人不能及时获得所有信息,或不能对复杂信息做出及时处理。管理者更有可能的是考虑在制度框架内如何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的问题,管理决策行为导致的结果常常是局部的利益最大化,是一个次优解。这样做很可能以少数人的利益侵犯多数人的权利,侵犯社会公共资源,使得“大公无私、公平、公正”等管理者诚信资质的假定更有待商讨。而此时“寻租动机”将成为更加有效的激励因素。最后在“寻租”行为过程中,管制行为膨胀必然异化制度设计初衷。管制行为在“寻租动机”的激励下会迅速膨胀,管制越多,获得的利益也就越多。管理者凭借手中的职权肆意管制,这种不断膨胀的管制行为造成的后果是破坏了原本正常的社会秩序,破坏了全社会的诚信基础和社会风气。因此,传统意义上的对管理者的假设,追求社会福利最大化、大公无私、管理者拥有完全的信息、管理者言信而行果等,在管理者自身效用函数的“修正”下都值得重新商讨。事实上,管理者通常都不以社会福利最大化为管理行为的出发点,管理者与普通人一样有自己的效用函数,管理者通常依据自己或利益集团的利益最大化原则行事。在我国目前的市场经济环境中,此类情况屡见不鲜。例如,在目前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和制度性缺陷的环境下,上市公司管理者的诸多“违规”行为就是以“内部人控制”、“大股东肆意侵犯小股东权益”、“关联交易与控制”等诸多方式实现着自身利益的最大化。 三、管理者诚信的产权基础 在市场经济活动中,产权的混乱或对产权的保护不利,必然会造成资源浪费,激励扭曲,经济效益低下以及经济秩序混乱,相伴而生的坑蒙拐骗行为的发生。明晰的产权界定是订立市场契约的前提,也是契约社会存在的基础。“无恒产者无信用”,在一个产权界定模糊的市场环境中不可能存在良好的秩序,尊重产权的界定,同样就是尊重产权所有者的地位,对其地位的肯定是产权人产生“合宜行为”的必要条件。而此刻自发的激励产权人自身效用最大化的动力正是全社会对产权的承认、尊重和肯定,产权人也能依据自身的经济理性和意志来签订契约,最大限度的诚信于其他契约人——社会、组织、员工。同时,整个社会还要建立有效的产权保护机制,保护私有财产是诚信社会的重要内容。管理者拥有产权是管理者建立诚信的必然要求。在对产权的关心与保护上,没有谁会比产权人更加尽心尽责。人是理性行为支配的对象,依据经济理性及单独的效用函数来预期或决定自己的行为。正因为如此,管理者的“合宜”行为必然要求管理者对待其能够支配的资源应该等于或近似于对待自己的财产,这是诚信的制度设计内容之一。在现代经济社会中,组织的成长依然离不开“委托—”的延伸,而“却责”及“搭便车”等委托问题的解决或是依据较为严厉的监管机制的限制,或是依据市场力量的约束。但是这一问题中如果人或管理者能够获得相当的产权或与此相等价的经济激励,并在一定情况下能够行权,则这问题将会更容易解决。目前的“期权”制度就是对管理者进行激励的一种有效制度设计,尽管“期权”制度本身还需要完善。 企业管理学论文:新形势下国际企业管理学教学之我见 [摘 要]国际企业管理学是一门理论性与实践性极强的工商管理类基础课程,重在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为了培养国际型人才,以应对国际化、全球化发展的需要,本文主要根据自己多年来教授国际企业管理学的实践经验,有选择地列举了几点国际企业管理课程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一些有益的尝试,如参与式等,使学生变压迫式学习为自主式学习,激发创新。 [关键词]国际企业管理学;问题;对策 1 引 言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随着我国进入WTO,国内外联系更加频繁和密切,我国企业面临着严峻的国际竞争。因而企业要求高校的毕业生不仅要掌握较高深的国际企业管理理论知识,更重要的是能把国际企业管理理论和实践有机地结合起来,运用国际企业管理理论知识分析和解决国际企业管理中出现的问题。但现在的事实是:由于传统的教学观念过于强调课本知识和教师的权威性和绝对性,采用压迫式学习法、教师一言堂式灌输,这种教学模式虽然客观上培养出来的学生可能拥有丰富的知识,但却缺少批判意识和创新精神, 实践能力薄弱[1]。随着我国改革开放进一步深入,我国企业基本上要么主动“走出去”,要么被动“引进来”,不论何种方式,企业面临的环境将会是动态复杂的不确定性环境。而传统的教育模式下培养的人才很难具备不确定性环境所要求的灵活的快速的反应能力和创新能力,难以把学生培养成适应经济全球化发展所需要的国际应用型复合人才。因此,对国际企业管理学教学方法与手段的更新迫在眉睫。 2 目前国际企业管理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经过近十年对国际企业管理教学工作的研究,我认为我们国际企业管理学教学工作存在以下四个问题: 2.1 教师讲得多,学生活动少,失去了学生的主体地位 到目前为止,国际企业管理课堂教学仍存在教师讲得多、学生活动少的现象。许多教师在教学中主要是以完成教学任务为指导思想,在教学过程中往往只注意教学进度,一贯要求学生严格按照其教学要求进行配合,形成了以教学任务为中心,以教师为主导,以学生为灌输对象来展开教学的现象。同时,大多教师在教学中不管学生接受与否,往往采取简单而熟悉的填鸭式的一言堂讲授法。由于这种教学方法在教学过程中表现为教师是“讲”主角、学生是“听”配角,因而给学生带来的是一种被动接受,教师忽视对学生学习积极性的调动。最后就形成了学生学习的量达到了,而学生学习的质下降了,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创造性被消磨殆尽[2]。 2.2 空洞的理论多,实践经验少,失去了课程本身的示范作用 许多教授国际企业管理课的教师,很少具有国际化的经历,而且对国际企业具体如何去经营缺乏实践经验,只能就书本说书本、就理论讲理论。因而,教师一言堂的空洞理论教授,势必会给学生造成国际企业管理学是一门可望不可及理论性很强的一门学科的印象,势必束缚、压抑和阻碍了学生创新精神和创新才能的发展。久而久之,使学生逐渐丧失了学习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国际企业管理也就失去了课程本身的示范作用。 2.3知识教学多,能力训练少,失去了对学生实践的指导作用 国际企业管理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在教学中加强实践能力训练这一环节,对学生学以致用,理论联系实际大有好处。目前对许多高校来说,教师的教学量大小容易评估,但教学实践劳动量大小如何去衡定仍处于摸索阶段。而任课教师需花费大量的时间、精力来实施教学实践,而这些付出通常得不到学校的肯定和认可。为了减轻自己的工作量,更好地完成教学任务,任课教师基本上都放弃这一环节,勉强实施也出于应付。再加上教学实践环节的实施,需要得到学校、企业等社会各方的支持和帮助,这是一道具有普遍性的难题。因而教师只能传授书本理论,学生也只能姑妄听之,不求甚解[3]。 2.4 教学手段与方法单一,失去了激励学生学习“士气”的作用 过去教师教授国际企业管理的教学手段主要是黑板板书,教学方法基本上是填鸭式的一言堂讲授法;现在教学手段除了板书之外,陆续使用上了多媒体教学,但教学效果不升反降,这主要是因为许多教师利用现代手段,坐在控制台前,面对电脑屏幕,照本宣科。长此以往,学生学习“士气”逐渐低落,学生学习的主动性慢慢消失,上课讲话、睡觉、玩手机、听MP3等现象逐渐滋生,最后演变为逃课。 3 国际企业管理教学工作改革初探 根据过去国际企业管理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近几年来,我进行了如下几个方面的改革: 3.1 教师讲解精少,学生活动多,还学生的主体地位 我们的整个教学的工作应以培养创造性、创新型人才为中心,培育二十一世纪国际化复合型人才为己任。因此,老师的教学任务、教学内容、教学手段及方法都是围绕学生进行的。教材的选择,教学内容的补充,应以能否培养创新人才为唯一的标准,在教学过程中应重点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能力。为了达此目的,为了激发学生学习主动性,我采用参与式互动教学法,让学生参与其中。国际企业管理学每上一章,我都先让学生预习,到图书馆查阅相关资料,自己制作PPT;然后利用每一章的二分之一学时,请学生在课堂上授课,其他同学参与讨论,总结成败;最后由我来点睛。这样,老师和学生扮演的角色地位由过去的老师家长式的一言堂,变为了学生唱主角,学生的主体地位凸显,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得以培养。 3.2 “请进来”与“ 走出去”相结合,提升国际企业管理学示范效应 所谓“请进来”是指邀请一些成功企业的企业家尤其是当地的企业家作讲座,而且与同学进行面对面的沟通交流,模拟各种管理现场,由企业家出题,学生回答,然后企业家对学生回答的内容结合实际进行讲评,不仅使学生亲临现场接触实际,又使其学到了书本上学不到的知识又增加与高层管理者的沟通的机会。所谓“走出去”一方面是指安排学生到企业顶岗实践、参观、做调研等;另一方面是由学校出面,联系企业,利用校企合作,让老师深入企业,培养实践能力。这就有助于解决空洞的理论教学问题,培养学生的创造性[4]。 3.3 大力推广案例教学,实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大力推广案例教学法,通过案例,让学生进入被描述企业的情景现场,进入管理角色,以这个企业当事人的身份,一起探寻企业成败得失的经验和教训,从而解决了理论知识与实际相结合的问题,提高了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另外,由于案例教学使学生成为了教学中的主角,由被动地接受知识变为接受知识与主动探索并举,同时通过组织学生集体讨论,使学生对抽象的管理基本理论、基本原则、基本方法、基本规律等有了深入了解,增强了学生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积沙成塔,使学生培育出智慧的灵性,提高经营理事的能力[5]。 3.4 丰富教学方法与手段,激励学生学习的“士气” 《国际企业管理学》课程教学灵活运用了多种先进的教学方法:问题引导,调动思维的启发式教学法;分析案例,交流心得的案例教学法;分配角色,身临其境的模拟教学法;给定论题,深入剖析的小团队学习讨论法;建立团队,观点碰撞的辩论法等。通过将上述教学方法贯穿于《国际企业管理学》课程教学过程之中,有效地调动了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促进了学生的积极思考,激励了学生学习的“士气”,激发了学生的潜能。 4 结论与启示 《国际企业管理学》课程是一门综合性、实践性、艺术性很强的工商管理类专业基础课,随着我国进入了WTO,随着全球化的进一步加剧,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纵深发展,我国企业需要国际复合型人才显得异常迫切,国际企业管理学就成为发展最为迅速、最为热门但又是形势迫切所需的一门课程。因此,培养学生学习国际企业管理的主动性,创造性就成为教学的重中之重。为此,我们不仅尝试着上述的教学改革,还尝试教学开放化,以社会为课堂,加强社会实践环节,与社会建立广泛的、息息相通的联系,立足我国企业国际化的实际,积极开展相关课题研究,吸引不同学科、不同专业、不同年级的优秀学生参与研究,不仅大大地促进了开放性课程特色形成,也有利于调动学生学习国际企业管理积极性和主动性及创新能力提高。总之,我们国际企业管理学课程教学仍处在研究与探索的过程中,需要专业教师坚持不懈地努力,不断探索出有利于培养学生综合素质与能力的教学手段和方法,使国际企业管理学课程教学更能适应新时代人才培养的需要。 企业管理学论文:基于工作过程导向的高职企业管理学课程开发探究 摘要:阐述了基于工作过程导向的高职企业管理学课程开发的基本思路与实施步骤。 关键词:工作过程;学习领域;《企业管理学》 一、基于工作过程的课程开发中相关概念的理解 1.工作过程 基于工作过程的课程开发方法遵循设计导向的现代职业教育指导思想,赋予职业能力全新的内涵。它不仅打破了传统学科系统化的束缚,而且提升了指向职业适应能力的职业教育课程设计思想,将学习过程、工作过程与学生的能力和个性发展联系起来,在培养目标中强调创造能力(设计能力)的培养,而不仅仅是被动地适应能力的训练。该方法重视创造能力(设计能力)在职业能力构成要素中的重要作用,适用于创新型国家和市场经济对职业人才的要求,成为21世纪初最先进的职业教育思想和课程设计方法。 工作过程的讨论至少应当涉及三个方面,即过程结构的完整性(获取信息、制定计划、实施计划和评价反馈)、工作要素的全面性(工作任务、工作对象、工具、工作方法、劳动组织、工作人员与工作成果)和“工作过程知识”。基于工作过程的课程理应满足这三个要求,这与传统的基于知识的课程相比有很大区别,是基于工作过程的学习领域课程建设的最大困难和关键所在。按照这一工作过程系统化原则确立的一个职业的课程结构也就组成了专业的课程体系。 2.学习领域课程理论 最早在1993年,德国各州文教部长联席会议所属的专门委员会提出对职业教育课程方案进行修订。随后,在征求各州课程开发研究所和许多学者的建议和意见的基础上提交了“以学习领域来组织课程的方案”,通过指向工作过程的新课程来持续提高专业技能人才的职业行动能力。 经过3年时间的教育政策讨论,各州文教部长联席会议于1996年5月9日颁布新的课程“编制指南”,以“学习领域”课程方案取代沿用多年的以分科课程为基础的课程方案。“学习领域课程方案”的实施是一场由政府要求的自上而下的课程改革。根据学习领域课程方案,职业教学将不再以传统的学科体系来组织,而是基于以工作领域为指导的学习领域来构建。工作领域、学习领域与学习情境三者关系如图1所示。工作领域是学习领域的根本依据所在,而学习领域主要是通过学习情境来实现工作领域的需要。 工作领域是人们在工作与日常生活中必须应对的各种各样问题,随着技术与社会的发展,解决这些问题的办法也越来越综合与复杂。 学习领域是一个跨学科的课程计划,是案例性的、经过系统化教学处理的行动领域。每个学习领域都是一个学习课题。通过一个学习领域的学习,学生可以完成某个职业的一个典型综合任务。通过若干个相互关联的所有学习领域的学习,可以获得某一职业的从业能力和资格。 学习情境是一个案例化的学习单元,它把理论知识、实践技能与实际应用环境结合在一起,是学习领域这一宏观计划的具体化。学习情境既是教师引导学生主动学习的教学安排,又是学生对职业行动情境的反思。 二、课程开发的思路 基于工作过程的课程体系开发,必须使专业教学目标能够从市场需求的逻辑起点出发,最大程度地培养学生的设计和构建工作任务的能力。在课程体系开发中,关键要遵循“确定专业面对的工作岗位或者岗位群――岗位典型工作任务分析――行动领域归纳――学习领域开发”这样一条逻辑主线。开发过程中,要从专业服务的岗位(群)工作任务调研入手,并依据典型工作任务的能力要求,分析、归纳、总结形成不同的行动领域,再经过科学的分析,实现行动领域到学习领域的转化,构成专业课程体系。笔者根据对实际情况的调研,采用的课程体系结构如图2所示。 职业领域公共课程平台中涵盖了公共基础课程的所有内容,是培养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实现学生的可持续发展不可缺少的课程。具体包括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计算机文化基础、军事理论、艺术欣赏、高等数学、专业体验实习、大学英语、体育与健康、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形式与政策、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等课程。通过对这些客户层的改革,使得高等职业教育的公共基础课能够为学习领域课程的学习起到支撑的作用。 专业基础课程平台涵盖了专业基础课的绝大部分内容,是从事某一职业而必须学习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的课程,其作用是让学生掌握相对系统的专业知识,为学习领域课程的学习打下坚实的职业基础。 职业基本技术、技能训练课程平台涵盖了实践类课程,包括基本技术实训课、基本技能实习等课程,主要是学习领域课程的学习前让学生熟练掌握单项技术和技能,相对系统地培养学生的基本实践能力。 职业资格证书和职业拓展课程平台主要是为了适应经济、社会和学生发展的需求,一方面实现劳动力供需双方的匹配,另一方面能为学生的职业生涯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涵盖了院校根据国家职业资格要求及“双证书”要求而设置的,培养学生与职业资格认证相关的知识和技能的课程,使学生有获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能力,就业后有一定的职业可迁移性。 学习领域课程符合理论和实践一体化的职业能力发展过程,为学生提供了一个能对理论和实践进行整体化链接的综合性工作任务和工作过程。学习领域课程在职业分析的基础上,根据职业能力发展的5个阶段(初学者、高级初学者、有能力者、熟练者、专家)确定出各典型工作任务的4个逐次提高的学习难度,通过理论实践一体化的“学习情境”,从工作的整体性出发,认识知识与工作的联系,在系统性支撑课程的知识、技能的支持下,获得对综合职业能力形成过程极为重要的“工作过程知识”和“背景意识”。 三、《企业管理学》课程开发实施步骤 “企业管理学”在典型工作任务汇总表中编号为1,难度Ⅰ,企业管理学属于入门和概念性的知识,是针对全部职业领域的基本工作导向内容。在学习之初,学生首先要对不同的职业及其职业领域内的工作范围有一个定向性的认识。为此,学生不仅能够认识和理解本职业的地位、与其他职业在内容上的相互关联及职业领域内的工作范围,而且还要认识和理解劳动分工结构中的工作过程。通过收集和了解有关工作岗位的结构、重点和内容的信息来理解其他与职业紧密相关的,乃至跨职业的工作任务范围和日常活动内容。进行职业领域范围内的入门和概念性知识的教育是获取职业行为能力和设计能力所必需的。 1.典型工作任务汇总表 2.子学习领域(学习情境)设计 企业管理学子学习领域的设计汇总如下表 3.以子学习领域(学习情境)2为例制定工作过程分析表 四、小结 本课题通过基于工作过程的《企业管理学》学习领域课程的开发,可有效地优化学校课程资源,在有限的课时内发挥课程最大的作用;可优化课程结构,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体现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的特色;为相关专业的课程体系结构的改革提供思路,使之更加适应培养学生综合职业能力和全面素质的需求。
经济法学论文:对经济法学若干理论问题的探讨 随着中国经济与社会的发展变革,经济法学如何发展,经济法理论研究如何深化,已成为学者广泛关注的问题。本期发表的五位青年学者的笔谈分别就经济法理论的问题,从不同的角度作了探讨。诚望有更多学者加入对此类问题的讨论,以推进中国经济法学的发展。 经济法学在中国已有近二十年的历史,(注:马洪:《十年来经济法学基本理论问题争鸣述评》, 《财经研究》1989年第12期;谢次昌:《经济法学的十年及当前亟待解决的一些问题》,《中国法学》1989年第3期,等等 )作为法学领域里的一个新兴学科,它随着国家的经济体制和经济立法的变化和发展,亦相应地得到了快速的发展。但在其发展历程中是充满了波折和艰辛的,就如同整个经济改革历尽曲折一样。随着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从事经济法的教学和研究以及学习经济法的人数也在不断增加,真可谓“为学者日益”,从而使整个经济法学在一定程度上呈现出了繁荣的景象,这是学界有目共睹的。尽管如此,回顾和总结经济法学的发展历程,仍不难看到,在经济法研究方面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和不能回避的问题,这是经济法学发展中的问题,对此已有一些学者在不同程度上有所提及。由于这些问题关系到经济法学在未来能否得到持续的、良性的发展,故在此略作撮要,希与学界探讨。 一、经济法的定位问题 对经济法的地位应如何确定,是许多人非常关注的问题。由于经济法是经济法学的研究对象,因而其定位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到经济法学的定位和发展。对此,许多学者已经认识到,经济法是法律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的、独立的法律部门,有其自身独立存在的理由和价值,是其他部门法不能替代的。但与此同时,经济法也仅仅只是法律体系中的一个部门法,它同样也不能代替其他部门法。因此,对其地位要有适当的定位,既不能过分低估,也不能过分高估。事实上,能否对经济法予以正确定位,会直接影响到人们对经济法的地位、经济法的体系、适用范围等等问题的认识,从而会影响到经济法方面的法学教育、法学研究和法制建设,进而会影响到整个经济法学的未来发展。 恰如其分地估价经济法的地位,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具有现实意义。由于在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产生的诸多经济关系日益复杂,这些经济关系在总体上需要各类法律的综合调整,因此仅靠任何一个部门法都不足以实现法律体系的调整目标,必须由经济法同其他相关的部门法配合,才能共同实现法律体系的输出功能。对待经济法和其他部门法必须本着科学的、客观的态度,而不能出于偏狭的门户之见。这是经济法学者和其他相关部门法学者应注意的。 二、经济法与经济法学的稳定与发展问题 国家和社会有一个稳定与发展的问题,经济法与经济法学同样也存在这样的问题。经济法学虽然在总体上发展较为迅猛,但其发展很不稳定,主要的原因可能是现实的经济法研究与国家的经济政策以及经济立法贴得太近,而经济政策与经济立法又变化太快,致使经济法学的研究也只能亦步亦趋地相应变化。同时,经济法研究人员在研究方法等方面的总体上的不成熟可能也是其中的一个原因。应当承认,在现代市场条件下,国家的经济政策和经济立法是经济法学的重要研究对象,但并不是唯一的研究对象,同时,也不应把它们作为判断学术研究真伪的唯一依据。学术上的评判标准是应与政策和法律的成文规定相区别的,否则也就失去了学术研究的意义。尤其是在我国的经济政策和经济立法都需要随着现实的经济和社会生活不断作出调整以使之日臻完善的情况下,更应注意这一点。 由于建立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的提法受到了广泛的重视,(注:依据“国家加强经济立法,完善宏观调控”的基本精神,国家立法机关非常重视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的构建,制定了大量的经济法方面的法律规范。九届人大仍将继续加强这方面的立法工作。此外,国务院机构的改革的原则也是要重视和强化宏观调控部门的作用。为此,有一些学者认为这有利于经济法和经济法学的发展)因此,我国的经济立法速度是相当快的。这样的立法一方面对于市场经济秩序的形成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但另一方面也确实存在着一些弊端,对此已有许多学者提出了批评意见。(注:可参见李静冰:《盛行的经济立法观在法理学上的检讨》, 《法律科学》1995年第1期; 以及苏力等人的相关论文)上述情况也说明,经济立法(其中包括经济法方面的立法)的发展是应该的,但也应适当地保持其稳定性,这不仅对保障法律本身的安定性和可预知性是必要的,而且对于保障法律的实效,保障真正的法律秩序的有效形成也是十分必要的。不仅如此,从附带的意义上说,在某些学者特别重视成文法研究的情况下,经济立法的稳定也能为经济法学提供较为稳定的研究对象,从而有助于人们在某些基本问题上形成一些必要的共识,这也是经济法学的稳定发展所需要的。 经济法的研究应当深化基础理论研究,否则经济法就不可能得到大的发展,就不可能向深度和广度掘进和拓展。但是,经济法的研究同样要注意经济法的各个部门法的研究,没有部门法的深入、广泛的研究,经济法的基础理论也不可能得到丰富和发展。可见,经济法的理论研究和部门法研究应有良性的循环,但目前这种循环尚未充分实现。此外,在研究部门法时往往会存在仅仅重视具体政策和相关法律规定的问题,由此存在对现行政策和法律依附过重的问题。在此仍需强调说明的是,成文的经济法律、法规等等固然是经济法学的重要研究对象,但那些现实生活中正在起作用的非官方的规则、惯例等等同样也是值得研究的,它们往往直接关系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政策目标、法律的预期目标等能否得到有效实现,关系到成文的经济法的制定者、执行者、受规制者之间的博弈活动,因而会直接影响到经济法的运作过程和实际效果。这些也都是经济法学应该研究的重要问题。 经济法学的发展还需要经济法教学和科研队伍的稳定,还需要学术规范的稳定。在经济法学的发展历程中,随着对经济法认识的起伏不定,经济法的研究队伍也有一些伸缩变动。当然,从学者个人而言,学术选 向是自由的,但一个学科的发展确实需要一批有志于此的高水平的人们。我国经济法学的教学和科研队伍往往是显得有一定的规模的,但低水平的重复研究也并不少见,有些人并不是在进行学术研究,其研究工作并非本于学术的兴趣或忠诚,因而他们只会制造学术对话的噪音,而很难出学术精品。 从一定的意义上说,由于中国的经济法学仅有近二十年的历史,且整个法学研究都较为缺少应有的一些学术规范和学术传统,因而在经济法学方面就更需要建立和健全应有的学术规范,并在稳定的学术规范中展开学术的交流。经济法学的发展需要经济法学者乃至其他领域的学者展开广泛的对话,通过百家争鸣、真正的学术批评来促进经济法学的发展,并经过长期的努力形成一定的学术传统。唯有如此,才能有助于改变目前某些经济法研究中存在的自言自语、各说各话、无的放矢、自以为是的状况,也有助于改变某些不尊重他人着作权的信手拈来、据为己有的状况,或不知他人早有研究且已成通说,还自以为是提出了“新思维”的状况,从而有助于形成真正的学术共同体或学术团体,等等。 三、经济法学的路径依赖问题 经济法学的路径依赖问题是一个容易被忽视的问题(注:对于路径依赖(path dependence),着名经济学家诺斯有精深的研究,他尤其认为“路径依赖”是指今天的选择受历史因素的影响。参见《经济学与中国经济改革》,上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依据诺斯的理论,路径依赖对制度变迁起着制约的作用,因而经济法的变化和发展同样会受其影响,从而也会影响到经济法学。由于一国的经济法学必然会受到既有的各种特定因素的影响,因而会体现出其特殊性)。中国经济法的研究因其依托于中国特定的社会背景、历史文化、特定的经济发展阶段、特定的经济法律制度和特定的学者群体,因而必然会显现出自己的特色。基于中国特定的经济、社会状况而产生的立法、法律运作的环境以及学者本身长期形成的研究习惯,都会构成经济法学的赖以存续和发展的路径。路径依赖的存在,使得中国的经济法同样属于一种“地方性的知识”,它必然不同于体现了“地方性知识”的他国经济法,而这样的经济法正是我国经济法的研究对象,我们正是在这样的情况下来研究经济法。应当看到,各个国家都有自己的特殊情况,因此,各国的经济法往往名称虽然相同,但其实可能相去甚远。有鉴于此,经济法学的研究存在着两个方面的问题,即既有体现共性的、外向的国际化问题,又有体现个性的、内省的本土化问题。这两个方面不可偏废。 四、经济法学研究与相关学科的关系 经济法学研究应注意与其他相关学科的联系,尤其应注意吸收和借鉴经济学、社会学、政治学等密切联系的相关学科的最新研究成果。例如,在经济学领域曾长期探讨关于计划与市场的关系等问题,这些问题尤其有助于认识经济法究竟应调整何种经济关系(如俗称的纵向经济关系或横向经济关系),这些经济关系与民法所调整的经济关系之间是如何此消彼长的,等等。可见,经济学领域的研究成果对于解决经济法的调整对象、调整范围、体系以及与其他部门法的关系等问题,均具有重要意义。 近些年学者还很重视法律的经济分析,尤其是在经济法领域,法律经济学得到了较为广泛的应用。尽管这些应用也有一定的局限性,但毕竟提出了许多新的思路。此外,博弈论、公共选择理论等在经济法领域也是很有应用价值的。不仅如此,社会学、政治学等许多相关学科的其他的一些相关理论,对于经济法学的深化研究都有一定的积极意义。 经济法学同法学的其他分支学科更是存在着非常密切的联系,并能从其他法学学科的发展中吸取大量的营养。例如,法理学近年发展迅速,其中有很多成果是值得经济法学借鉴的。又如,世界经济的一体化和区域化是一个重要的发展趋势,因而一国的经济和法律发展都不可能脱离国外的经济和法律的发展,有鉴于此,一些学者已开始重视把国内经济法同国际经济法相结合,进行综合的研究,等等。这些都是加强“科际整合”研究的有益尝试。经济法学的研究视野必须开阔,在研究的过程中必须注意解决现实的一些理论和实践问题,在研究具体问题时还应打破僵化固守“部门法细分”的藩篱,以使问题的分析较为全面,真正解决一些实际问题,而不是在一些大家都已有共识的问题上继续进行喋喋不休的“同义反复”。 在加强经济法学与其他相关学科的交流和打通的同时,也应看到,同一些相关部门法学相类似,经济法学在以往的某些研究中也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深受概念法学和注释法学影响的问题,基础主义、本质主义、绝对主义的影响是甚为深广的。由于现实的世界和经济关系是非常复杂和丰富多采的,因而在经济法研究中有必要多视角地、非直线地、非绝对地去分析和研究一些问题。这对于改善经济法研究也许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 总之,上述问题都是经济法学发展过程中的问题。只要大力发展市场经济,就必须大力加强经济法的法制建设和经济法学的研究,就必须不断解决法制建设和法学研究中存在的问题,这已是人们的共识。为了促进经济法学的未来发展,在正视和不断解决上述问题的基础上,尤应强调:经济法基础理论的研究要深化,经济法部门法的研究要强化,前者应从后者吸取营养,后者应得到前者的有效指导,从而实现前述的两者之间的良性循环和共同发展,进而促进整个经济法学的发展。 经济法学论文:农村信用社改革的经济法学分析——以管理模式改革为视角 摘 要:农村信用社改革是当前的热点,但遗憾的是改革中经济法学缺席了。本文从信用社的管理模式改革入手,根据经济法学的相关基础理论,运用经济法学的研究框架,从改革中的利益冲突入手,分析了利益失衡的成因,作出了经济法学视角的学术性和制度性回答。 关键词:农村信用社,管理模式,经济法学,基础理论 目次 一、引论 (一) 改革的背景 (二) 改革的目标 (三) 改革中的主要问题 (四) 改革中的法律缺失问题与本文的研究思路 二 ,经济法学视野下信用社管理模式改革的实然分析 (一)管理体制改革中的利益冲突与经济法的法益观 (二)经济法基本原则的背离与管理体制改革中利益失衡的成因 三 经济法学视野下信用社管理模式改革的应然分析 (一) 着眼于整个农村金融体系,从源头上奠定控制政府不当干预行为的法律基础 (二)防止将省级联社的行政化,发挥信用社协会的作用 (二) 基本法律规范作为改革的前提 四 结语 一、引论 (一)改革的背景 自从1950年确定建立信用社以来,半个世纪以来农村信用社已经经历了数次改革。当前,新的一轮信用社改革又开始了。本次改革是在两个交叉的背景下展开的。第一,农村问题。三农问题的持续恶化,其原因之一便是农村资金的极度匮乏和资金的不断外流,缺血与失血并存。而作为农村主要金融机构的农村信用社不仅承担不了资金支农的使命,反而成为一个重要的资金外流管道。第二,金融问题。自从1998年商业银行撤出农村后,一方面作为正式金融的信用社的异化加剧,同时各种非正式金融在政府遏制下无序发展,整个农村金融体系需要重新整合以消除风险、增加活力。信用社的改革必须联系这一背景。 (二)改革的目标 根据国发〔2003〕15号《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以下简称15号通知)的规定,改革的目标是“把信用社逐步办成由农民、农村工商户和各类经济组织入股,为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服务的社区性地方金融机构,充分发挥信用社农村金融主力军和联系农民的金融纽带作用,更好地支持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帮助农民增加收入,促进城乡经济协调发展”值得思考的问题是:这三大目标能否在信用社这一框架内获得协调?目标与信用社本身的功能定位有没有内在的冲突? (三)改革中的主要问题 根据15号通知及历次试点会议的内容,改革中的主要问题如下:一是产权模式问题,即信用社是选择股份制、合作制还是股份合作制。二是组织形式问题,即信用社是采用以县为单位的一级法人、乡镇信用社和县联社的二级法人还是银行形式。三是管理模式问题,这里的管理专指行政管理,15号通知将管理权下放给了省级政府,因而专指省级政府的行政管理职能。四是金融监管问题。四个问题中,前两者为微观领域的改革,后两者为宏观领域的改革。 (四)改革中的法律缺失问题与本文的研究思路 同很多次的重大改革一样,法律及法学界再次缺席。表现在:第一,从学术上看,很难见到法学学者对上述问题做出的对策性或学术性见解;第二,从制度上看,这样一种涉及多层次利益主体的改革,却缺乏一部明确各方根本性权利、义务、责任的法律规范。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经济法学理论,作为调整现代社会多层次利益主体的一套完整的法律体系,其范式、原则、宗旨及规制手段都有极强的学术与实践价值。它的缺席,无疑是改革的不幸。笔者不揣浅陋,在此尝试以经济法学基础理论为指导,对当前的信用社改革给出一个经济法学角度的思考。本文选取“信用社的管理模式改革”这一视角入手,原因在于管理模式在政府主导型改制中的核心与枢纽地位,甚至可以说,在自上而下的强制性变迁改革中,产权改革发挥作用的空间,在很大程度上也受制于管理模式的改革状况。 二 ,经济法学视野下信用社管理模式改革的实然分析 (一)管理体制改革中的利益冲突与经济法的法益观 1、信用社管理模式的演变及其利益冲突 第一,信用社比较明确的行业管理始于1979年,从那时起由农业银行进行管理,行政管理与金融监管合一。第二,1996年进行的改革决定农信社和农业银行脱钩。业务管理和金融管理分别由农村信用社县联社和中国人民银行承担。1第三,2003年,15号通知决定将“信用社的管理交由地方政府负责”,“成立省级联社或者其他形式的省级管理机构,在省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具体承担对辖区内信用社的管理、指导、协调和服务职能。”同时,“不把对信用社的管理权下放给地市和县乡政府、地市不再设立联社或者其他形式额独立管理机构。” 在信用社的改革史上,管理模式始终是备受关注的焦点。综合来看,在这一博弈中,涉及如下的利益主体:中央政府,地方政府,信用社(包括职员、社员)、信用社所在地的与之相关的利益相关人(比如农民、个体工商户、农村中小企业)等等。那么,这一系列的利益主体相互之间的关系如何?有什么层次性的关系?信用社的控制权在各个利益主体间是如何分配的?它的变更说明了什么问题?笔者认为,经济法的利益分析框架有助于我们理性的把握这一系列问题。 2、经济法 的利益观及其运用 众所周知,法是不同利益主体间的博弈。“法并不创造利益,法律只是发现那些急需得到承认和保障的利益。”2利益衡量是每个部门法分析问题的起点。而经济法的三元利益调节模式使其具有了独特的对现代复杂经济社会问题的包容力。 从近代开始,随着经济的发展,传统的二元社会结构逐渐分化,表现在当代学术思想上,哈贝马斯提出了“公共领域-经济-国家”的三元模式、柯亭。 阿拉托提出了“市民社会-经济-国家”的模式等等作为对这一分化的概括。2结构的变迁导致利益的分化,个人利益-国家利益的范式之外发展出个人利益-社会利益-国家利益的范式。多层的利益结构中,公共利益逐渐凸现,与此相关的法律问题也越来越多。现实的变化也催生了民法、行政法等传统部门的现代化,但是行政法、民法过多的向公共利益靠拢,只能导致这两种部门法本身的异化,换句话说,它们可以进行现代化,但却难以完成社会化。3完成这一使命的是经济法学理论。即在以二元利益调整模式为特征的公法私法之外发展出的三元利益调整模式为特征的经济法。4 相比其他的法律部门,这一体系更加符合真实的现实,从而在面对复杂的利益冲突时具有更强的分析能力。 具体到信用社管理模式改革,其中也涉及三重利益,首先来分析第一类利益主体。15号通知在历史上第一次将管理信用社的权力赋予省级政府,因而它们无疑是当前的方案的最大受益者。从历史上看,在建社初期控制权曾短暂的掌握在社员手中,这是符合信用社制度的法律原理的。随后,由于国家发展战略的调整即施行在资金稀缺的条件下优先发展资金密集的重工业的赶超战略,使金融政策发生变化,采取了以财政代替金融的计划体系,加强了对金融组织的控制,5信用社的控制权也转移到中央政府手中。与此相伴,农村信用社逐渐从创社之初的合作金融组织演变成事实上的国家银行基层机构。这种管理模式所导致的后果便是本文开始所描述的两个背景。这一次中央政府将信用社的管理权下放到省级政府,原因之一便是试图尝试一种新的管理方式以扭转局面。只不过,中央政府宁愿把农信社的管理权交给省政府,也不肯还给所有者。6政府仍然掌握着实际的控制权。 其次是第二类利益主体,包括信用社的职员与社员。研究他们的利益变动,需要结合信用社的定位及控制权归属。自从行政机关掌握了控制权后,中国的信用社就有其名无其实,合作金融从来就没有存在过,现在的合作金融是一种没有所有者的合作制,农民也从来不认为信用社是一种互助性合作金融组织,而是把信用社当作政府部门(或国家银行)的某类附属机构。7在这种情形下,社员(分为三种,即个体社员、职工社员和团体社员)的收益主要是股金利息、利润分红和贷款优惠等等,基本上不享有基于投资所享有的选举权监督权等民主管理权。自然的,在改制过程中他们无一例外的被忽视了。大至全省(市)农信社改革整体方案的制定、产权制度的选择、组织形式的定夺,小到各县级农村信用联社清收不良贷款计划、清产核资方案、注册资本额度的拍板,均由上级决定,而与自己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农信社员工,连参与讨论的机会也没有,只是被动地服从和执行。8 第三种利益主体,即是以需要货币资金支持的广大农民、个体工商户以及农村中小企业为代表的社会利益主体。改革过程中,他们很大程度上也被忽视了。从政策出台的程序上看,当前的方案是中央金融部门和省级政府的谈判中形成的,作为这一改革的利益相关人的广大农村干部群众没有途径表达自己的意愿。他们的权利也没有明确的法律的维护。从控制权归属及其后果上来看,省级政一旦完成行政集权,其直接逻辑便是遏制这些利益主体由下而上的自主寻求发展资金的可能。各地的改制现实逐渐的证明着这一点。 从现实来看,这三类利益主体之间有着激烈的利益冲突,并且产生了明显的利益失衡。最明显的一点是,改革中最应该得到维护的农村社会利益反而成为最大的受害者,这样的改革从程序与实体两方面是违背法治原则的。我们不禁会问,为什么本次的管理模式改革最终会出现这样一种利益格局呢? (二)经济法基本原则的背离与管理体制改革中利益失衡的成因 1, 经济法基本原则的功能 经济法理论首先强调分析多元利益冲突,但这只是手段,目的在于:以此为基础,以经济法的基本原则为出发点,分析导致利益失衡的原因,构建合乎基本原则的利益协调与保护制度,最终使各类主体的行为与相关制度符合经济法的精神或者宗旨。 可见,基本原则处于一个枢纽的位置上,既是经济法基础理论链条本身的枢纽,又是理论工具与具体社会现实之间联系的枢纽。关于经济法基本原则内涵的界定,学界目前仍有争议。笔者认为,从逻辑上讲,应该从“规则-原则-价值”的关系中把握,“法律原则即是规则和价值观念的汇合点”。9经济法的价值或精神是在经济社会化的条件下的实质公平正义,核心内容是社会整体经济利益的实现。10作为实现这一理念并贯穿于经济法实践运作全过程的普遍性的基本原则,笔者认为有如下三个:对于政府主体来说,是实现其干预行为的正当性,包括合法性与适度性;对市场主体来说,是保证其获得一种公平竞争的环境;对于社会中间层团体来说,是保证其在自治与管制中获得独立发展的空间,发挥其纠正市场失灵与政府失败的双重作用。 以此为标准衡量信用社管理模式的改革,我们发现,作为政府实施的一种复合干预行为,11在很大程度上却背离了上述的基本原则,从而导致了严重的利益失衡。 2、管理模式改革利益失衡成因的经济法分析 首先,这一改革模式违背了政府正当干预原则。就政府主体而言,通过行政权力取得信用社的控制权缺乏合法性基础。根据2003年9月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农村信用社省(自治区、直辖市)联合社管理暂行规定》,“省级联社是由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内的农村信用合作社市(地)联合社、县(市、区)联合社、县(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农村合作银行自愿入股组成,实行民主管理,主要履行行业自律管理和服务职能,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地方性金融机构。”从法律上看,省联社应是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我约束的市场主体。但是,具有更高位阶的国务院一纸15号通知却将这一省级联社定位成省政府领导下的管理机构。 这明显的违背了法人制度的基本原理。从原理上看,基层信用社法人为解决各基层社之间资金清算、资金融通以及其他跨区合作问题,共同出资设立了联合社,并且共同拥有对联社的控制权;换言之联社是为各个基层社服务、受其支配的法人。这种自下而上控制、自上而下服务的体制符合信用社的运转规律。 但是,在我国的信用社中,一直以来由于所有者的民主管理权力没有得到法律保护,行政人控制与内部人控制成为常态。而此次改革,不仅没有消除原有的信用社管理中的不当行政干预现象,反而以制度化的形式巩固下来,将控制权明确的集中到省级政府手中。这完全是计划经济条件下的逻辑。省级行政权力与联社的结合,必将使联社发展成为披着企业外衣的准政府机构,成为又一个政企不分的怪胎。12在这种状况下,联社及基层社不可能 建立起符合现代法人治理结构的组织模式,社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的内部制衡机制、作为所有人的社员的选举权和监督权必将流于形式,作为社员的股权性的投资必将异化成为债权性的存款。在这一点上,国有企业的曲折经历已经给我们积累了足够多的沉痛教训。 既没有资本出资关系、又没有专门法律授权,省级政府以“支农”的口号取得对信用社资产的控制权,是违背基本的法治理念的,由此而对信用社行使的政府干预行为是缺乏合法性基础的。 第二,管理模式改革也没有遵循维护公平竞争的原则,这必然会使农村的社会公共利益受到损害。因为,地方政府一旦控制了信用社,出于自身利益的本能考虑,必然会将财政支农行为在内的行政行为与对信用社的控制利用紧密结合起来。信用社的未来既不是合作化,也不会是商业化,只能是一种行政化或者官商化。可以说,“农村信用社在当前的种种改制,实际上是地方政府向正规金融部门的再一次扩张。”13与这一过程必然相伴的是,政府对非正式金融14的打击力度将会加大,农村金融的行政垄断性加强,公平竞争的原则遭到背离,反垄断法出台的前夜,又一个行业性的行政垄断系统产生了。结果是各种金融自治与互助团体更加缺乏生存的空间,农村生产发展获得资金更加困难。可见,政府的不当干预,行政垄断的保护、市场竞争的压制、农村资金的恶化有着深层次的内在联系。经济法基本原则的违背必然使改革的走向与目标南辕北辙。“几乎可以确定的是,现有省联社体制的设计将不可避免地成为下一轮改革的对象,农村信用社也不可避免地会有第二次、第三次改制。惟一不确定的是,我们为此将付出多大的代价。”14 三 经济法学视野下信用社管理模式改革的应然分析 通过经济法特有的利益分析框架,我们分析了管理模式改革中的利益冲突;以基本原则为出发点,我们分析了利益失衡的深层次原因。紧接着,我们将根据经济法法律调整模式,就管理体制的应然状况给出一个制度性兼具学术性的回答。 (一)着眼于整个农村金融体系,从源头上奠定控制政府不当干预行为的法律基础 政府在管理模式中的行为失范,相当一部分原因是由于自己在整个农村金融体系中的角色定位不当。换言之,政府在信用社管理方面的行为只是系统性干预失范的一个子项目。因而有必要从农村金融体系的高度来分析,这是解决问题的一个前提。 农村的正式金融,从组织上看,包括有信用社、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等等,从功能上讲,可以分为政策性金融,商业性金融,合作性金融。根据美国金融学家罗伯特·莫顿(Robert C.Merton)和兹维·博迪(Zvi Bodie )的观点,应该从功能视角出发来分析,而不是在现有的金融机构与组织既定的前提下来讨论农村金融组织结构的优化,应该看到,金融功能比金融机构更稳定,即随着时间推移和区域的变化,金融功能的变化要小于金融机构的变化。15这里笔者采纳功能性分类的观点并结合我国的现实来考察农村金融体系,在此基础上具体分析政府干预的正当性问题。 从农村现实来说,功能与组织是不对应的。首先是合作社,原本是一种合作性金融,但是现在它的身上几乎没有多少合作的因子,更多的是一种政府控制下的商业性的金融机构,并且承担了相当部分的政策性金融的功能。其次,本应承担政策性金融功能的农业发展银行,在1998年3月,随着国家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国务院决定将农发行承担的农业综合开发、扶贫等专项贷款业务,以及粮棉企业加工和附营业务贷款划转农业银行,农发行自此专一履行粮棉油收购资金封闭管理职能。16实际上政策性功能严重萎缩,根本承担不了国家层面上支农的使命。 这种混乱的局面危害很大,首先影响各自金融功能的发挥,其次更重要的是必将导致政府对于各种不同功能的金融组织干预行为的基础不清晰。因为对于农业政策性金融来说,一般是由政府全资创办、政府参股或提供国家保证等形式,以保证经营的政策性,有效的贯彻执行政府意图,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基于出资关系或其他法律关系,干预就有了合法性基础;对于商业性金融,无论是国有独资还是股份制,在《公司法》和《商业银行法》等法律的保护下,政府都无权直接的干预(当然可以采用股权式的市场行为);对于合作性金融,由于没有资本纽带,除非基于相关法律的规定,政府是无权干预的。因而,面对不同的金融组织,政府的权限是不同的。如果不从法律上对一个金融组织的上述功能加以区分,基础法律关系的混沌必然会为政府机关的干预提供自由发挥的空间。事实也证明如此,政府对信用社的干预不都是打着“支农”的旗号吗?在这个问题上也显示出法学和经济学在这一问题上的互补性,经济学家多是关注地方政府借支农为名将国家与自己捆绑在一起,进而引发的道德危机和逆向选择;而从经济法的角度,我们更应该关注这种干预行为的违法与合法的三八线,分解其背后的各个法律关系,进而构建起经济功能与法律责任相一致的金融组织体系,从而严格的规制政府针对不同类别金融机构的行为限度。 (二)防止将省级联社的行政化,发挥信用社协会的作用 前文已经详细的分析了省级联社行政化的危害,鉴于政府行政权力的扩张本性,因而在运用政府权力矫正市场缺陷时不得不更加谨慎冷静。现代经济法的发展再一次给我们以启示:经济法既重视国家因素与市场因素的综合,又肯定社会中间层克服政府失灵与市场失灵的作用。17以行业协会为代表的社会中间团体,具有单纯的政府与市场所不具有的功能,在当前主要表现为对政府干预的抵御。换一个角度,可以将其视为政府权力的分权者或替代者。18这种经济法主体的发展壮大,在管制主体中增加了一个分权者,从而由下而上的提供了一种针对政府不当干预的制衡机制。 以美国为例,美国信用社协会(Credit Union National Association,CUNA)是为信用社服务的联合社团,有地区分会、州协会(Credit Union Leagues)和全美信用社协会三个层次。协会与联社之间有比较明确的分工:联社主要为社员信用社提供资金融通、投资、资金清算、证券托管等经营性服务;协会代表会员信用社协调公共关系、进行职业教育、出版行业刊物、政策分析和研究和进行宣传采访等非经营性服务,19协会的一个重要工作便是维护信用社的合作性质,抵御来自政府、银行界的压力。比如维护免税待遇。20目前我国对协会的设立管理的比较严格。原因比较复杂。但从经济法上多个利益主体分权制衡的角度来看,这种做法是短视的。我们有必要确立协会的经济法主体地位。 (三)基本法律规范作为改革的前提 由于我国特殊的国情,信用社的改革离不开政府自上而下的推动,强制性变迁有一定的必要性。但政府应克制自己的权力扩张冲动,遵循基本的经济规律,谨记“农村金融的干预应该始终以完善和促进市场运行为根本目标,所有的干预都应该以最终减少政府干预、增加私营金融服务和竞争为最终目的”21.可是,政府在信用社改革中没有做到这一点。从法治层面讲,原因之一在于缺乏法律的强制性限制。法律,作为一种限权与控权的工具,在信用社的改造过程中缺失了。 与经济法律的缺位相伴的是经济政策的错位。政府的经济政策(比如国务院的各种通知)以灵活性见长,但缺点也是明显的。相比法律,政策缺乏一种公共性,这从政策制定的主体和程序上可以体现出来;缺乏一种基础性,未能从法律层次上规定利益主体基本的权利义务责任的边界;缺乏一种救济性,受到侵害的利益主体无法宣示自己的权利,找不到获得司法力量支持的通道。政策主导下的改革,排除了市场权利主体的发言权,进 而堵塞了司法力量的进入渠道,在很大程度上使改革演变成为了行政机关内部(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政府内的各个部门等等)的利益交易。 反观世界各国的信用社制度,大都是以明确的法律规范为基础来完善信用社制度的。美国1916年通过了一个《联邦农业贷款法案》,联邦土地银行就是根据这一法案成立;1933年又通过了另一个《农业信贷法》,据此建立了另两个农村信用合作机构:生产信贷协会和合作社银行。日本农协是根据1947年颁布的《农业协同组合法》在全国范围内建立的。22法律的重要性还体现在中俄农业改革的实例上,俄罗斯的农业改革由于在初期便确立起了一个基础的法律框架,因而有力的制约了行政权力的膨胀,没有为一个“盈利的官僚部门”的反市场既得利益的形成、扩张和硬化提供土壤。因而有远比我们明朗顺畅的改革前景。 23由此可以说:改革必须法律先行,一项涉及多方利益的改革,必须由法律对各方权利义务责任的分配确立基本的规则及救济渠道。 四 结语 信用社改革是整个农村金融改革的一个突破口,而信用社的管理模式改革又是整个改革的一个枢纽。但当前的改革模式却隐含着许多重大缺憾。发现它并作出学术性的回答,是学界的使命。但遗憾的是,经济法学缺席了。对于改革本身,这是一种损失。24不同的学术研究体系决定了学科之间的功能、价值互补性。经济法对于实质正义、经济民主的追求、对于社会公共利益的维护及相关的分析框架,迥异于经济学,对于改革,二者缺一不可;而由经济法理念制度化形成的经济法律规范,更是改革成功的必备要素,而这是单纯的经济学所不具备的。 笔者相信,理论品性的不同使学科之间不可替代。面对复杂的改制,经济法学研究的缺乏必将影响改革的绩效甚至是方向(事实证明也确实如此)。因而,笔者着眼于农村信用社的管理体制改革,根据经济法学的相关基础理论,从改革中的利益冲突入手,分析了利益失衡的成因,提出了经济法视角下的应对之策。 经济法学论文:经济全球化与国际经济法学 「内容提要经济全球化趋势对国际经济法的发展产生了一系列的影响。21世纪国际经济法发展中的主要矛盾,将仍然是南北国家之间新旧两种国际经济秩序的斗争,但在经济全球化时期,这种矛盾和斗争具有新的内涵和表现形式。中国的国际经济法研究应从国情实际出发,围绕经济发展趋势和国际经济法发展中的主要矛盾,以经济全球化与国家的经济主权原则的关系等重大问题为研究任务,同时要注意运用正确的研究方法。 「关键词经济全球化,国际经济法,国际经济秩序 国际经济法是调整跨国的贸易、投资、金融、税收和运输关系(通称跨国经济交往关系)的各种法律规范的总称,是随着各国政府对经济交易活动干预管制现象的产生和发展,在国际经济现实生活中客观形成的,一个由各国有关的国内法和国际法规范共同组成、彼此联系和相互作用的法律体系。而国际经济法学则是适应解决各种关系错综复杂的跨国经济法律问题的客观需要,在二战后突破传统的部门法学分科界限的基础上融法学和经济学于一体而形成的一个新的综合性交叉学科。(注:对于国际经济法学科的概念和范围,法学界的认识还存在广义说和狭义说的分歧。请见陈安教授的论文《论国际经济法学科的边缘性、综合性和独立性》,载陈安主编《国际经济法论丛》第1卷,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第9-64页。)在中国,国际经济法这一新兴学科是20世纪80年代初随着国家改革开放的形势需要发展起来的。在过去20年历程中,中国的国际经济法学走过了一段蓬勃发展的路程。(注:关于中国国际经济法学在过去20年中的发展情况,可参见曾华群教授《论国际经济法学的发展》一文,载陈安主编《国际经济法论丛》第2卷,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第14-19页。) 在人类社会跨入21世纪之际,国际经济法学界同仁都在关注和思考这样一个问题,即今后一个时期内国际经济法学的发展趋向问题。笔者认为,今后国际经济法的发展与世界经济的全球化趋势密切相关,经济全球化将对新世纪中国国际经济法学的发展方向和研究任务产生深刻影响。现不揣冒昧,拟就此问题谈一些个人的认识,以就教于学界同仁。 一、经济全球化与国际经济法发展的新趋势 法律制度的发展变化,总是由于它赖以生存的社会经济基础的发展变化而引致的。国际经济法作为一个由各国有关的国内法和国际条约与习惯构成的综合的法律体系,要认识和把握它在今后一个时期内发展变化的总体趋势,必须从当前和今后国际经济发展的总体趋势和基本特点,及其对国际经济法产生的影响来考察和分析。 正如众多经济学家共同指出的,进入21世纪,由于资本扩张和科技进步引起的经济全球化发展趋势将进一步明显加强,这是未来世界范围内经济发展的总体特征。经济全球化对人类社会发展可能带来的影响是广泛、复杂和深远的,其意义有待于人们进一步研究和认识。就其对国际经济法发展的影响而言,至少促使国际经济法的发展出现如下几个新趋势: 1.调整跨国经济交易关系的国际统一规则迅速发展 经济全球化的直接结果之一,就是造成各国相互依存关系的不断加深,各国经济关系日渐形成一种“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牵一发而动全身”的相互交织、彼此影响的状态。正如主席所指出的,“当今世界经济已成为一个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的整体。”[1]这种相互依存的客观经济现实,要求各国在追求自身利益的同时,也要照顾到对方的利益和国际社会的整体利益,因此,国际合作与协调成为各国实现经济稳定发展的必由之路。“相互依存带来相互合作的需要”,而加强国际经济合作与协调则“需要有共同遵守的规范”。[2]因此,经济全球化导致的各国相互依存与合作关系的加强,必然促进调整跨国经济交易关系的国际统一规则的长足发展。这一点最突出地表现在,经过乌拉圭回合谈判达成的一系列新的多边国际经贸框架协议的形成,以及负责全面落实和监督这些多边协议规则执行的常设行政机构即世界贸易组织(WTO)的建立。WTO的多边协议规则调整的关系内容不仅扩大了GATT调整的传统的国际货物贸易关系范围,而且涉及服务贸易、技术贸易,以及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和国际经贸争端解决机制等领域,在这些历来属于各国国内法管辖的领域里确立起一套新的国际统一原则规范。我们应该看到,目前通过《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议》(Trims)和《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等多边协议确立的新的国际统一规则,仅是调整有关跨国服务、技术和投资关系的初步法律框架。随着各成员国之间的相互合作与协调关系的进一步发展,这些初步框架如何运作的具体规则和程序将会进一步健全、丰富。同时,WTO已经开始新的“千年回合”谈判,新一轮的多边谈判可能涉及环境保护、劳工标准和竞争政策等议题,从而可能导致上述领域内新的国际统一规范的形成。此外,像欧盟、北美自由贸易区等区域性经济一体化的不断发展,也将会推动区域范围内统一适用的法律规则标准在广度和深度方面的继续发展。上述这样一些因素的存在和作用,决定了新世纪国际经济法的发展中具有国际公法性质的多边统一原则规范的数量比例,将会明显提高,其所调整涉及的领域范围和程度,也会愈益深广。 2.贯穿于国际经济法发展过程的新旧两种国际经济秩序的矛盾更趋激烈 经济全球化发展是建立在南北贫富悬殊并继续扩大的基础之上的,这种不平衡的经济基础决定了我们这个相互依存的世界仍然充满着矛盾和问题。据世界银行报告,在20世纪60年代,全世界20%的最发达国家的人均国民生产总值是相同比例最不发达国家的30倍;而在90年代,这一差距不仅没有缩小,反而扩大成为60倍。“全球经济的发展肯定不能长久地建立在少数国家发达、多数国家落后的基础上。世界经济需要新的动力,世界市场需要新的补充。广大发展中国家经济的兴盛,是世界经济持续增长的希望所在。”[2]因此,未来经济全球化的稳定和持续发展,必须要解决广大发展中国家目前面临的巨额债务负担、贸易条件恶化和外部援助匮乏等紧迫问题,改革现存的造成南北经济发展失衡的旧的国际经济体制,建立新的国际经济秩序。这就决定了在新世纪,国际经济法的发展必然贯穿着新旧两种国际经济秩序的 尖锐矛盾和激烈斗争。这也是我们应该充分认识到的新时期国际经济法发展变化的另一重要特征。 3.作为国际经济法重要渊源的各国国内经济法律制度的趋同性逐渐增强 当前世界经济全球化、一体化发展的一个显著特征是,各国在普遍选择实行了对外经济开放的发展战略的同时,对内也先后进行了市场化的改革,以市场经济作为国内经济动作基础。在早已建立市场经济体制的发达国家,对国内一些尚未市场化的产业领域,如民航、铁路、电讯等公用部门和服务业,进一步实行自由化政策,如放开对服务业部门的价格管制、经营范围和企业进出产业的限制,打破少数企业对一些部门的垄断,以促进资本和其他生产要素的流动。发展中国家也先后进行了允许企业自由进出产业的市场化改革,对外资开放更多的产业部门。经济转型国家则从废除指令性计划入手,解除价格管制,在市场定价的基础上,由企业自主决定投资方向,使产业结构调整逐步从计划调节向市场调节过渡。这种全球经济市场化的发展趋势,促使作为国际经济法渊源的重要组成部分的各国国内经济法律制度,尤其是有关涉外经济法制之间的差异性进一步减弱,而趋同性增强。这不仅表现在各国的合同法和公司法等民商法律部门,而且也反映在像反垄断法、竞争法这类公法方面。[3]各国政府为使国内经济更好地与世界市场机制接轨,必然要参照有关国际经济规则标准来调整、修改国内的经济政策法规。这也是21世纪各国法律制度发展的共同趋势。 4.适用于跨国电子商业交易的法律框架正在形成 促使当前经济全球化形成的重要因素之一是现代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可以说技术的进步是经济全球化的物质基础。跨国界的计算机互联网和信息高速公路的建立,使整个世界变成了地球村。信息技术的突飞猛进在改变传统的生产、销售和经营管理模式的同时,也对现行的适应于传统商业交易活动方式的国际经济法律制度构成了严重的挑战和冲击。例如,电子商务的蓬勃发展产生的合同的成立与履行、知识产权保护、隐私与安全保护、电子货币与网上支付以及税收征管等一系列法律问题,各国现行的法律制度和有关的国际条约缺乏相应的调整手段和规范措施。目前,许多发达国家政府和有关国际组织为适应信息时代的需要,正加紧研究制订解决电子商务发展问题的法律政策和措施。(注:自1996年11月以来,为解决电子商务的税收征管问题,美国、加拿大、荷兰、日本和澳大利亚等国财税部门先后发表了各自的政策研究报告,经合组织也在1998年8月了《电子商务税收框架条件》,这些报告和文件分别就如何解决现行的税法和税收协定适用于电子商务交易的困难,提出初步的对策思路和方案。参阅:Luc Hinnekens,Looking for an Appropriate Jurisdictional Framework for Source-State Taxation of International Electronic Commerce in the Twenty-First Century,Intertax Volume 26 Issue 6-7,1998.)因此,在今后的一个时期里,一个由各国有关的国内法和国际条约构成的,适用于跨国电子商业交易的法律框架的形成,将会是国际经济法发展的重要内容。 二、经济全球化与新世纪中国国际经济法学的任务及方法 中国属于发展中的社会主义国家,中国的国际经济法学是适应国家改革开放的形势发展需要而产生发展起来的。我们国际经济法学研究的宗旨,在于为广大发展中国家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的斗争和中国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制,提供科学的法律理论依据和切实可行的法律对策方案。在新世纪要进一步贯彻这一宗旨,使国际经济法理论研究更好地为我国的改革开放服务。为此,必须从经济全球化这一国际经济发展的总体趋势出发,在分析研究其对国际经济法的发展可能产生的各种影响的基础上,抓住其中的主要矛盾和主要问题,从而在更高的起点上确立新世纪国际经济法研究的战略思想,确定我们的研究任务。 基于前述关于经济全球化对未来国际经济法发展的影响的分析,我们认为,21世纪国际经济法发展中的主要矛盾,仍然是南北国家之间新旧两种国际经济秩序的斗争,但这种矛盾和斗争具有新的内涵和表现形式。在20世纪,尤其是乌拉圭回合谈判之前,南北之间的矛盾主要反映在国际商品的不等价交换之争,国际经济交往的主要障碍是各国在关境边界上执行的关税和进出口限制贸易政策制度。经过乌拉圭回合谈判,各国的进口关税已降到很低的程度,进出口数量限制措施已被明令废除,各国的商品市场将全面开放。因此,21世纪影响市场准入的主要因素已由各国的边界政策制度转为各国边界内的经济政策和法律制度,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的主要矛盾和斗争,也从商品不等价交换之争转向经济政策和规则之争。落实乌拉圭回合谈判达成的一系列新的多边框架协议,需要各成员国之间在国内经济体制和产业政策上更加协调统一。例如,有关农产品、纺织品和服务协议的实施,关系各国的农业和产业政策;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和投资措施协议的执行,则涉及各国的技术政策、投资鼓励措施和企业经营体制;而服务市场的开放将要求改革国内流通体制、金融体制和国有企业管理体制。如何消除各国经济体制和经济政策规则的差异给跨国经济活动造成的障碍,南北国家之间意见分歧。这些分歧本质上是经济全球化背景下新旧两种国际经济秩序斗争的继续。 中国的国际经济法研究应该紧密联系我国改革开放的实践,围绕经济全球化和国际经济法发展中南北国家的矛盾斗争这一主线,抓住中国加入WTO体制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积极进行动态追踪研究,比较借鉴研究和对策研究。这是新世纪我们国际经济法研究应有的战略思想,也是我们确定今后的研究任务的指导思想。 基于上述认识和分析,笔者以为,在新的世纪里,至少在今后10年内,中国国际经济法学界应着重对以下这样一些重大问题进行研究: 1.经济全球化与国家的经济主权原则的关系问题 这是一个关 系到在经济全球化条件下如何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的重要理论问题。经济主权原则是20世纪60年代以来,经过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努力和斗争,在联合国《各国经济权利和义务宪章》、《建立新的国际经济秩序宣言》和《行动纲领》等重要国际法律文件中确定的国际经济法基本原则。此项原则的基本涵义是各国有权自由选择并发展其政治、经济、社会及文化制度;每个国家对其境内的自然资源和经济活动,有制定法律进行管辖和处置的权力。它对广大发展中国家发展民族经济,维护政治独立地位,具有重要的意义,也是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的一项基本原则。[4](P71-82)但是,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深化,这一传统的法律原则正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如前所述,乌拉圭回合谈判达成的一系列新的多边协议的贯彻落实,涉及到各成员国国内经济体制和政策的调整修改。例如,《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议》的执行,要求成员国逐步取消国内外资法中有关当地成分要求、贸易平衡和外汇平衡以及出口比例要求等可能扭曲贸易关系的规定。《农产品协议》的实施,则要求成员国承诺削减对农产品出口的各种直接或间接的政策性补贴。[5](P364,140)而且发达国家进一步主张,新一轮世界贸易谈判议题必须包括与各国国内经济政策和体制有关的问题,如贸易竞争与劳工标准问题;出口生产与环境保护问题;国际多边贸易原则与各国竞争政策的一致性问题等。传统的经济主权领域随着市场的开放,正受到全球经济一体化的不断侵蚀。西方的一些国际法学者认为,经济全球化发展的趋向,是民族国家界限的模糊和主权观念的淡化。[6](P13,151)在这种形势下,如何坚持国家的经济主权原则?是否需要重新认识经济主权原则的涵义?如何协调处理维护国家经济主权与加强国际相互合作的关系?这些都是需要认真研究和解决的基本理论问题。 2.中国“入世”后如何充分有效地运用WTO的法律框架体制趋利避害,在发展国际经贸合作的同时维护国家经济安全的问题 WTO的多边贸易体制庞大复杂,在它目前所确立的基本法律原则框架下,还有许多具体的运作规则将随着国际法律实践的发展而逐步健全和完善。对WTO体制的研究是一个长期的任务。我们过去对“入世”利弊的分析,往往将两者割裂开来看待,其实利与弊是一个矛盾体的两个方面。关键在于我们应如何运用多边协议的有关原则规范,使其利的一面变成矛盾的主要方面,使弊的一面降到次要位置。以《服务贸易总协定》要求成员国开放其金融、证券市场为例,它既有利于中国今后大量吸收外国间接投资的资金,也带来了日后外资对国内银行和证券业的竞争和冲击,以及国际游资引发金融危机的风险。但如果我们能有效地利用市场准入和国民待遇的限制保留条款以及《GATS金融服务附录》中有关慎重措施的规定,就能在逐步放开国内金融服务市场的过程中,使外资的竞争、冲击和金融风险降到最低程度。为此需要充分地认识和研究WTO体制中有关发展中国家的特殊待遇条款和例外条款的运用,追踪分析WTO对有关贸易争端案件的处理,注意吸取有关国家在市场开放过程中的经验教训。 3.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制如何实现与国际经贸惯例和世界市场机制接轨的问题 这是一个内涵丰富的大课题,主要包括如何逐步实现对外资的国民待遇问题,外资企业法与内资企业法、内外两套企业所得税法制的并轨问题,国内证券市场的国际化发展问题等。这些问题的研究,一方面要立足中国的国情和改革开放的实际,正确认识国民待遇原则及其与鼓励、吸引外资的优惠政策的关系,考虑到符合国际惯例规范要求的公平自由竞争、市场秩序的建立和防范金融风险的政府宏观调控机制的必要性;另一方面则应重视对有关国家相关市场经济法律制度的研究,大胆吸收其中反映客观经济规律的科学内容和合理成分。 4.现代科技发展,尤其是信息技术革命引发的跨国经济法律问题 这类问题的产生,主要是由于传统的法律概念原则和规范难以调整和保护建立在现代信息技术基础上的经济关系和利益。例如,传统的商标权概念和反不正当竞争法适用于解决互联网上域名争端的困惑,现行所得法中的所得分类和来源地识别规则在跨国电子商务所得课税方面存在的适用问题。研究解决这方面法律问题的对策方案,要解放思想,随时跟踪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注意运用新的技术手段处理技术法律问题。例如,在解决跨国电子商业利润的国际税收分配问题上,如果局限于从传统的物理存在的概念框架来寻找来源地国家对有关电子商务所得的课税依据,则难以找到公平合理地协调和解决居住国和来源地国税收权益分配问题的方案。因为各国现行税法上的营业机构、场所和履行地等概念用语,是在适应传统的商业活动方式下征税的需要和合理性而形成发展起来的,而跨国电子商务是在虚拟的电子空间市场中进行的。我们应该突破以非居民在境内有某种固定有形的物理存在作为承认来源地国行使征税权前提的传统观念束缚,寻求更能在网络数字经济条件下反映经济交易联系和营业实质的来源地课税连结标志,才能实现跨国电子商务所得的国际税收的合理分配。 中国的国际经济法学要在上述这样一些重大法律问题的研究方面实现突破性的进展,取得具有理论指导意义和实践参考价值的成果,必须善于运用正确的研究方法,尤其注意采用综合联系的方法、比较借鉴的方法和跨学科研究的方法。 我们之所以强调综合联系的研究方法,首先是由于国际经济法本身是一个由国际法和国内法、公法和私法以及实体法和程序法规范组成的综合的法律部门。[7](P26)现代国际经济交往中的法律问题,往往涉及国际法和国内法关系、公法和私法关系的交叉渗透。其次,更为重要的是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各国国内经济政策和法律制度的国际影响增加,对国内经济法律制度的研究,需要联系有关的国际条约和经贸惯例;研究有关国际经济条约,也必须结合有关国家的国内法规范。因此,你们只有突破传统的法学分科界限的束缚,采用综合的研究方法,才能客观、全面地了解和认识错综复杂的国际经济法律问题,探索解决问题的对策。 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制,实现与国际经贸惯例和世界市场机制接轨方面,比较研究的方法具有重要的作用。比较分析各国相关法律制度的异同,有助于我们借鉴国外先进的立法经验,健全和完善我国的经济法律制度;对有关国家立法和司法实践的考察研究,也有助于我们及时了解掌握其动态趋向可能对彼此间经贸交往产生的影响。在当今各种双边和多边性国际经贸条约空前发展的形势下,除了各国国内经济法律制度的比较外,还应重视对同类性质的双边和多边条约的比较研究,尤其是这些协定在缔约国的执行情况,从而对我国谈签和执行类似条约实践应采取的立场、原则和方法,提供有价值的意见。 国际经济法调整规范的对象是跨国的经济关系,研究国际经济法律问题必须结合对国际经济关系和跨国经济活动现象的分析。离开了法律赖以存在发展的社会经济关系基础,就法论法,就不可能掌握国际经济法的发展变化规律。在21世纪,国际经济法的发展将更多地受国际政治、经济、科技和文化等因素的影响。因此,我们必须采用法学与经济学、政治学等相关学科乃至自然科学相结合的跨学科的研究方法,发挥学科交叉渗透的优势,才能更好地揭示国际经济法律的本质和发展变化的规律,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有关法律问题的对策。 经济法学论文:经济法学方法论问题刍议 摘 要:经济法学的深入发展,需要通过创立有效的方法论,来解决传统法学方法论的非自足性问题;需要通过对不同方法类型的拣选与整合,以形成经济法学的方法体系和方法论共识,从而推动经济法学乃至整个法学研究的进步。 关键词:经济法学;方法论;方法类型;方法体系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对于经济法学等新兴学科而言,研究方法尤为重要。事实上,经济法理论纷繁博大,千丝万缕,倘若妙法阙如,则经济法理论就会缺漏百出,凌乱难堪;惟有思虑得法,方能条分缕析,言之成理。 经济法之兴起,意在解决现代社会的诸多“复杂性问题”,由此使经济法学领域需要研究的问题亦较为特殊且复杂。经济与社会越发展,人们就越会认识到:如若研究范式依旧,学科的基本假设、基本范畴、基本共识缺失,研究方法老套,经济法研究就会裹足不前;如果整个学界不转变传统观念,不能从新视角、用新方法去展开研究,则经济法学便难有较大发展,整个法学研究之成熟与自足,亦遥遥无期。 要解决上述问题,迫切需要研究经济法学的方法论问题。但由于诸多原因,学界对该问题的研究尚微乎其微。为此,有必要先探讨经济法学方法论的一些基本问题,例如,经济法学是否需要创立自己的方法论?如果需要创立自己的方法论,则应当如何区分不同类型的方法,并作出适当的方法选择?众多不同类型的方法,如何形成方法体系?在创立方法论方面应当关注哪些问题,形成哪些共识?等等。下面就分别对上述问题展开研讨。 一、经济法学方法论的创立问题 自从英国硕儒培根首创“方法论”(methodology)这一术语以来,众多哲学家、科学家都加入了方法论的研讨①[1](P15),并提出了许多著名的宏论,从而使方法论的内涵日益丰富,对于“方法论”一词也形成了多种不同理解。如或认为它是指科学研究的具体方法,因而与“方法”一词无异;或认为它是指关于方法的理论体系,等等。就一般的方法论研究而言,方法论通常被看作各种方法的综合以及关于方法的基本理论,它以方法为研究对象,是关于方法的规律性知识的体系。[2](P8) 如果按照上述的一般理解,则经济法学方法论,就是研究经济法的各类方法的综合,就是关于经济法的研究方法的基本理论,其核心问题仍然是经济法学的研究方法。对于经济法的研究方法,过去探讨甚微,而一个学科是否有自己的研究方法,有无自己的关于研究方法的理论,正是该学科成熟与否的重要标志。因此,无论是从方法论的积极功能出发,还是从学科的自身完善出发,经济法学界都有必要着力研究方法论问题。 从研究基础来看,目前关于法学方法论的著述已有一些②[3][4],这些著述对于经济法学研究也会有一定的借鉴价值。但从总体上看,由于法学独有的研究方法十分有限,法学方法论的总体研究非常不足,从而会体现出突出的“非自足性”。此外,法学方法论既存的有限研究,对于传统法学研究也许较为适合,但对于具有现代性特征的经济法学研究,却不敷其用。事实上,传统法学理论,并没有提供多种有效的研究方法③,对于方法的研究,则更加不足。因此,即使是传统法学,其方法论也需不断完善,尤其应随着相关学科成果的不断出新而不断调适。 法学研究的沉闷和僵化,可谓由来已久,需要通过范式的有效转换,不断注入清风与活力,使其欣欣向荣。如果说相对成熟的传统法学尚且需要转换研究范式、更新研究方法的话,那么,新兴的尚未成熟的经济法学,就更需要结合自己的特点,不断吸纳新鲜的方法。在研究方法上要吐故纳新,应是殆无异议,但纳新亦不能随心所欲,而必须在对本学科有一定把握的基础上,有所取舍,这就涉及到方法的“借用”与“选择”问题。经济法学的研究,究竟应选择什么样的方法,或者在没有现成可用的方法的情况下,应当如何建立自己的方法体系,如何形成自己的方法论,这首先就是需要面对的一个重大选择。 从研究的风险系数来看,依赖既有的方法,可能是找到了无忧的“高枕”。但是,传统法学既有的方法,本身尚在完善之中,与现代气息浓郁的经济法学似乎也并不完全匹配。尽管传统的法学研究也开始注意到相关学科的方法,如社会学的方法等,但借鉴力度似乎仍然不够,欲套用于经济法学上的一些问题,则更是咫尺天涯。既然传统法学没有给经济法学留下完全适合的方法论遗产,那就需要经济法学者另辟蹊径,创立自己的方法论,以解决法学方法论的非自足性问题。虽然这需要披荆斩棘、披星戴月、披肝沥胆,甚至要甘受垢詈,但若能偶有所得,则不仅是对法学方法论的贡献,而且其影响还会更为广远,泽被后学。因此,在方法论上,经济法学界应当本着创新的精神,选择创立更加适合于自己的方法论。 要创立适合于本学科的方法论,弥补研究方法的不足,就需要明确创立方法论的资源从何处来。 从总体上说,方法论的资源,主要来源于两方面,一是法学方法论,一是非法学方法论④。[5]对于法学方法论,经济法学研究应当根据情况,有选择地“或扬或弃”;对于非法学方法论,则要根据经济法自身的特点,按照“最密切联系”的原则,确定其取舍的“准据”。由于上述两个方面的资源,都离不开共同的、一般性的方法论,因而在经济法学方法论的创立上,有必要对“一般方法论”给予更多的关注。 所谓一般方法论,也称科学方法论,是有关各类科学研究的一般方法的理论,是关于科学研究活动的程序、途径、手段、模式及其规则的理论体系。科学方法论不仅包括研究方法,更包括对这些方法及其相互关系的解释、说明和完善等。作为各类科学研究共通的方法论,它不仅适用于自然科学,而且也适用于社会科学的研究,当然同样也应适用于经济法的研究。这是在学界创立经济法学方法论时不应忽视的一个重要问题。 要创立和发展经济法学的方法论,首先需要明确经济法学可以适用的基本研究方法,在此基础上,才能解释各类基本研究方法之间的联系,说明各类研究方法的价值。为此,下面有必要先探讨各类方法的一般分类,进而提出经济法学的基本研究方法,从而为经济法学方法论的创立和形成奠定基础。 二、方法的类型及其选择 由于方法论是关于方法的理论体系,因此,要研究经济法学的方法论问题,不仅需要明确是否应创立自身的方法论问题,以及如何利用已有的方法论资源的问题,而且还应对不同类型的方法作出选择。而要选择不同的方法,就必须首先明确一系列问题,如何谓方法,方法包含哪些类型,有哪些方法在经济法研究中是可用的,可用的依据是什么,等等。 尽管对习见习闻的“方法”一词并无统一的定义,但一般都认为方法是指为实现一定的目的而采取一定的步骤、手段或选取一定的途径、工具等。⑤[2](P3)对于方法的重要性,人们已经有了越来越多的深刻认识。事实上,现代科学的发展和突破,在很大程度上就是取决于方法。没有方法上的创新,就无法对当代的“复杂性问题”有更深入的研究。许多著名思想家、科学家的成功实践和著名论断,以及民间谚语等,都已经很好地说明了这个问题。 方法是重要的,但在不同领域所适用的方法不可能都完全相同,解决不同的问题,需要用最合适的方法、最有效的“招数”,因而需要对各种方法进行类型划分,以便于人们选择和取舍,从而能够针对不同的问题,根据不同的需要,运用不同类型的方法。而研究不同的方法类型及其所构成的方法 体系,同样也是方法论研究的重要内容。 事实上,对于方法的类型,就像对“方法”一词一样,人们的看法始终未尽一致。特别是由于分类标准不同,立基领域不同,以及思想侧重的不同,人们对于方法类型的划分也不相同(其实,分类本身就是一种方法,尤其是一种重要的研究方法)。从方法体系的构成来看,人们通常对方法做以下几种重要分类: 其一,根据适用的学科门类,分为自然科学方法、社会科学方法、人文科学方法等(这取决于人们对于学科门类的具体划分)。其中,自然科学方法又包括数学方法、物理学方法、生物学方法等;社会科学方法又包括经济学方法、社会学方法、政治学方法、法学方法等。如果再作出人文科学方法的划分的话,则还包括语言学方法、历史学方法等。可见,从大的学科门类上说,相关的方法还是很多的。这种分类方法也是人们通常探讨较多的。 其二,按照人类把握精神世界的不同方式,可以分为哲学的方法、科学的方法(包括自然科学、社会科学、思维科学等)、艺术的方法、宗教的方法等。其中,哲学的方法和科学的方法,对于进行具体的相关学科的研究往往更加重要。而艺术的方法和宗教的方法,在某些情况下往往有特殊的意义。 其三,按照人类与世界的关系,可以分为认识世界的方法和改造世界的方法。其中,认识世界的方法尤其具有指导意义。从广义上说,认识世界的方法还可以包括表述世界的方法和评价世界的方法。此外,由于认识世界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改造世界,因此,改造世界的方法对现实有着直接的重要意义。 以上只是列举了通常人们比较重视的几种有关方法的分类,除此以外,还有多种方法分类,如定量方法与定性方法;实证的方法与规范的方法;认识规律的方法和运用规律的方法,等等。方法分类的多样化,反映了方法的多样性和复杂性,也反映了认识的非至上性。 对于上述难以把握的多种分类,也有学者尝试按照方法应用范围的大小和抽象程度的高低,把方法分为哲学方法、一般科学方法、专门科学方法。[2](P45,48-50)这种分类实际上是把方法分为哲学方法和科学方法两大类,进而又把科学方法分为一般科学方法和专门科学方法,以确定各类科学研究共同适用的方法,以及在某些专门科学上具体适用的方法。从总体上说,这种分类方法是有其积极的意义的,因而有必要对其再做分层说明。 第一,哲学方法。它包括主观与客观相统一的方法、矛盾分析方法、因果关系分析方法等。其中的许多方法对于经济法研究有直接的指导意义。例如,矛盾分析方法中所包含的“一分为二”的思想和方法、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方法等,对于理解经济法学上的“二元结构”假设⑥[6]、对于研究经济法领域的许多理论和实践问题,都很有指导意义。事实上,哲学方法在法学等各类学科研究中的应用都是非常广泛的。 第二,一般科学方法。此类方法比哲学方法低一个层次,主要包括逻辑方法、经验方法、横断学科方法等。对于这些方法在法学研究上的应用,有必要单独作一点说明。 逻辑方法包括比较方法、分类方法、类比方法、证明与反驳方法、归纳与演绎相结合的方法、分析与综合相结合的方法、历史与逻辑相统一的方法等等。这些方法人们普遍较熟,因而在社会科学中,特别是在法学研究中,已经有了广泛应用。在经济法学研究上,上述的逻辑方法也基本上都有应用。 经验方法包括观察方法、实验方法、调查方法、统计方法⑦,以及通过假设、悖论来形成理论的方法等。这些方法特别是调查方法和统计方法在经济学、社会学等社会科学中已经有了越来越多的应用,但是,从总体上看,它们在法学研究上的应用还不够普遍。这与法学学科本身的特点有关,尤其与传统法学研究中更多地强调对“具有稳定性的法律”的注释等有关。在经济法领域,随着相关具体研究方法,如法律经济学、法律社会学方法的引入,诸如统计方法、调查方法等方法应当会有更多的应用。 横断学科的方法,包括系统论、控制论、信息论这“老三论”所提供的分析方法,也包括耗散结构论、协调论等“新三论”所提供的方法等。这些方法在社会科学研究中已有一定的应用,如系统论方法在社会学、政治学的研究中都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信息论的方法在经济学等方面的研究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在法学研究中,横断学科的方法尽管已引起了人们的注意,但是深入的研究还比较少见。因此,横断学科的许多方法在法学研究上还有很广阔的适用空间,它们更有助于解决“复杂性问题”,因而对于经济法上的各类“复杂性问题”。 第三,专门科学方法。即在某些具体学科领域所运用的方法,如语言学方法、考古学方法、力学分析方法、经济分析方法、政策分析方法、社会分析方法,等等。这些方法,有的对于某些领域的法学研究恰恰有重要价值。如语言学方法对于法律解释的研究,考古学方法对于法律史等方面的研究,力学分析方法对法律主体的权力配置的研究,经济分析方法对于法律主体的成本与收益、权利配置和保护等方面的研究⑧,都颇具重要价值。 其实,上述的哲学方法和科学方法,是在把哲学与科学做二元划分的情况下的一种分类方法。无论是哪类方法,从分析的起点和关注的利益来看,还可以分为两类,即整体主义方法和个体主义方法。其中,整体主义方法强调整体的价值,特别是整体对部分的影响,认为整体本身是存在自身的目标的,“整体要大于部分之和”。基于整体主义的方法,看问题要从整体出发,要认识到整体对局部的重要影响力,因此在社会科学中,要看到国家对国民、社会对个人的重要作用。⑨个体主义方法则强调要从独立的个体出发,认为只有个体才有自身的目标和价值追求,强调个体对于整体的巨大影响。⑩ 以上只是试图简略地厘清各种不同类型的方法,并对其在法学研究中的应用略做盘点。从总体上看,各类方法无论其层次高低或适用广狭,多可以依据法学发展需要,依据经济法学的发展水平,而借用到相关问题的研究之中。如前所述,由于一般科学方法对于各类科学研究都有普遍性的指导意义和适用价值,因而恰恰是在构建经济法方法论方面应当利用的重要资源。面对上述如此众多的方法,关键是如何作出选择和取舍,并对相关方法予以整合。 如前所述,在上述方法中,有些共通的方法,如哲学方法、一般科学方法中的逻辑方法等,无论是法学还是其他社会科学,无论是经济法学还是其他部门法学,都不可或缺,而且事实上也一直都是基本的研究方法,因而它们应是经济法学方法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但是,属于一般科学方法的经验方法、横断学科方法,在整个法学中的应用都还相对不够,在发蒙未久的经济法学中,更是罕见其用。特别是经验方法中的通过假设而形成理论的方法,以及横断学科中的系统论等方法,几被冷落,而它们对于新兴而复杂的经济法研究,恰恰确当而重要。因此,如若在经济法学的方法体系中将其遗漏,则不免有遗珠之憾。此外,专门科学方法中的一些方法,应视其与经济法研究的联系是否密切而作出选择。例如,经济法作为调整特定经济关系的法,与经济 生活联系至为密切,因此,经济分析方法自有其用武之地。 此外,由于经济法的宗旨中不仅包含经济目标,而且也包含着社会目标,其有效调整会间接地促进社会问题的解决,因此,经济法的研究同样应当用社会分析的方法,特别是社会学提供的一些有价值的具体分析方法。至于其他学科的一些具体方法,也都应依经济法研究的具体情况而作出选择。 可见,要构筑经济法学自己的方法体系,需要选择适合于经济法研究的特定方法;而要选择特定的方法,就需要在经济法研究与其他法学研究乃至社会科学研究所通用的哲学方法和逻辑方法等共通性方法的基础上,寻找某些有自己特色的研究方法,包括某些经验方法和横断学科等提供的一般科学方法,特别是专门科学方法,这样才可能在此基础上,构筑经济法学自己的方法体系,形成其独特的方法论。 三、方法体系与方法论的形成 前面分别探讨了是否应当建立经济法学的方法论、方法的类型及其选择等问题,这是构建经济法学的方法体系、创立经济法学方法论的重要铺垫。 从方法体系的角度来看,经济法研究中所能够适用的方法并非固定不易,其方法体系恰恰是开放的。如前所述,经济法问题属于“复杂性问题”,对于复杂性问题必须从多个层面、多个视角去透视,所运用的方法自然也应当是多元化的。这样才能对复杂的经济法系统有较为清晰、全面的认识,才不至于“盲人摸象”。 如果把经济法系统作为整个法律系统中的一个特殊系统去进行研究,则应看到,有些方法对经济法和其他部门法研究都是适用的,这些方法可以称为“一般性方法”,如哲学方法、一般科学方法中的逻辑方法、横断学科方法(如系统方法(11)[7])、经验方法(特别是调查方法、统计方法),等等。此外,还有一些是在经济法研究中必须运用的、或称更有特色的方法,如广义的法律经济学方法、法律社会学方法,其中包括交易成本理论、公共选择理论、理性预期理论、博弈论、公共物品理论等所提供的各类分析方法,它们属于“专门性方法”,其有效运用,能够更好地有针对性地解决经济法所涉及到的经济、社会、政治、文化等各个方面的问题,从而能够使相关的研究更加深入。 以上各类方法,共同构成了经济法学的方法体系。在该方法体系内部,一般性方法和专门性方法应当和谐共存,基本方法和特别方法应当相得益彰,以共同发挥其重要作用,体现其应有价值。而各类方法协调互补、内在和谐的方法体系的形成,则有利于经济法学方法论的有效确立和研究。(12)[7](P109) 经济法学方法论,作为以上述各类方法为研究对象的理论体系,应依循何种线索进行深入研究,可能是一个见仁见智的问题。从前述有关方法论的基本问题的分析来看,经济法学方法论的研究应关注以下线索和基本内容:基本假设—基本方法—方法体系—方法整合—方法创新。 依循上述线索,从经济法研究自身的特点出发,应当提出和确定经济法学的基本假设,从而界定经济法研究的基本框架、前提、基础和视角;从基本假设出发,探寻经济法学上的基本研究方法,特别是在经济法学上具有特殊适用意义的,或更有独特价值的研究方法,它们对于经济法研究具有更广泛的适用价值;从基本方法出发,应当再探讨经济法学研究所适用的各类方法,以及这些方法所构成的方法体系,这些方法包括各个法学分支学科普遍适用的研究方法,以及在经济法研究上具有特殊意义的经济法学的基本研究方法;在方法体系之上,还应按照方法论上的一般原则,对上述方法体系中的各类方法之间的内在关联加以明确,以通过其有机整合,找到对经济法研究更有价值的一些研究方法,实现方法创新。而依循上述线索所进行的研究,也就形成了经济法学方法论的基本内容。 在研究经济法学方法论的过程中,不仅应当探讨基本假设、基本方法、方法体系等问题,而且还应当对方法整合问题进行深入研究。事实上,方法整合恰恰是经济法学方法论中的重要内容,在纷纭复杂的各类方法中,如何发现其内在联系,如何对相关的方法进行整合归类,或使其融为一体,以形成新的方法,这既是方法整合的重要目标,也是方法论研究的重要价值,同时,对于重构经济法理论,推进经济法研究,也更有意义。 除了前面探讨的经济法学方法论的一些基本问题以外,在研究或确立经济法学方法论的过程中,还应当注意以下共识性问题: 1 方法体系的开放性。即经济法研究的方法体系,应当具有开放性。随着人们认识的不断深化,特别是随着方法的不断创新,经济法学的研究方法自然也会不断得到更新。与此同时,由于作为经济法学研究对象的经济法系统十分复杂,对于这样的复杂系统,无论某种方法多么重要,也不可能“放之四海而皆准”,必须要采取多种不同的方法进行研究,因而经济法的研究方法必然要体现出一种多元化的趋势。而这种多元化,与对经济法的多维度、多视角的认识是密切相关的。方法体系的开放性与方法的多元化是内在一致的。 2 研究方法的综合性。即尽管研究方法可以是多元化的,但从现代的发展需要和经济法自身的系统协调来说,不仅要强调对具体问题的分析,而且还要强调对相关问题的综合,因而不仅要强调具体的分析方法,而且同样也要强调方法的综合性、系统化,使方法得到整合,使具有综合性的方法能够得到应用。为此,不仅要注意一个个具体方法的应用,还要注意经济法研究方法的系统化。可见,研究者仅会运用一种方法、仅会单兵作战是不够的,还要同时学会综合运用多种方法,学会协同作战,这样才有可能取得更高层次的研究成果。关注研究方法的综合性,也就是强调方法的系统化。 3 研究方法的协调性。强调方法的系统化,进而言之,就是要强调方法的协调性。事实上,事物之间是普遍联系的,经济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也是普遍联系的,与其他部门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也是普遍联系的。因此,在经济法研究过程中,对于研究各类不同事实的方法,尤其应注意其协调性,从而更好地发现事实与事实、方法与方法之间的内在联系,探索相关领域的一般规律,以更好地完善经济法制度和经济法理论。 基于上述要求和共识,要建立和完善经济法的方法体系,整合相关的诸多方法,从方法论的角度说,应当注意各类方法所解决的各类问题之间的内在联系,进而发现各类方法之间的内在联系,在此基础上,才可以提炼出经济法上有特殊价值的重要研究方法,才可以更好地确立经济法学的方法体系。 上述共识说明,经济法学方法论的研究,尤其应当在保持方法体系的开放性的基础上,关注如何对各类方法有效地进行综合、协调,尤其强调在经济法研究上要综合适用相关学科所提供的重要方法。这可以从相关学科的研究方法的借鉴中来得到说明。 例如,经济法研究中涉及很多经济问题,因而自然要吸收在经济学上比较成功的一些方法,特别是个体主义的方法;同时,经济法学又要研究许多宏观问题,因而一些整体主义的方法(如系统的方法等)也要关注。此外,经济法与经济政策有密切的关系,因而需要注意政治学的方法(如政策分析的方法(13)[8]);同时,经济法又有一定的社会性,在其宗旨中包含一定的社会目标,因而有些问题的研究又会与社会学相关。所以,在研究方面,需要综合各类方法。在当今综合的时代,对于综合性问题、复杂性问题,不能指望用单一的传统法学的研究方法去解决。事实上,经济法领域的问题,是综合了经济的、社会的、政治的、法律的等各个层面的问题,是典型的“复杂性问题”,它牵涉的领域比其他传统部门法都要广阔,直接关系到国计民生,关系到国家和民族的未来,因此,就必须用综合性的方法,必须通过多个视角、多个层面的分析,从不同的路径入手,惟此才有可能取得较为全面的认识,才能避免主观臆断和盲人摸象。 中国的经济被认为是世界经济发展中的一个奇迹,与此相关的经济法在中国经济发展的过程中也起到了一定的作用,尽管它还有许多不完善之处,但其产生和发展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同中国改革的征途上所遇到的问题和挫折都是一样的,同时,面临的也都是“前进中”的挫折。经济学家在着重解释中国的经济奇迹,并认为解释成功就极有可能获取诺贝尔奖;与此相应,中国的经济法学者,也应对中国经济法本身做一个很好的解释和说明, 同样也应为世界法学的发展作出自己的贡献,创造出世界法学发展中的一个奇迹。而要很好地解释经济法问题,至关重要的,还是如何找到恰切的方法,不断有效地进行方法创新。 四、结 论 鉴于经济法学方法论问题研究不足的现状,本文着重探讨了该领域的几个基本问题。首先,通过分析法学方法论的非自足性,以及经济法问题的特殊性,指出创立经济法学方法论的必要性;通过分析可借鉴的方法论资源,从一个侧面强调创立经济法学方法论的可行性。其次,探讨了方法的类型以及经济法学研究对不同类型方法的选择问题,透过方法的类型划分,来说明方法体系的内在构成,以及各类方法适用范围的局限性,从而说明在经济法研究方法上应有所侧重和取舍。最后,在前面的探讨的基础上,提出方法体系以及方法论形成的问题,强调尤其应当注意方法体系的开放性、综合性和协调性,并认为这是在方法论研究方面应有的共识,这也是对最初的关于经济法学方法论的宏观思考的回应。 从总体上看,在经济法学乃至整个法学研究领域,对于方法论的探讨仍然是很不够的,特别是对于经济法学之类的新兴学科的方法论探讨,就更是几乎尚付阙如。这可能是由于经济法制度和经济法研究本身尚不够成熟,同时,对于方法或方法论之类问题的研究本来就存在难度和风险,因而鲜有人涉足。但是,由于方法论的研究是一个学科是否相对成熟和完善的重要标志之一,因而随着经济法理论的发展,这些“吃西红柿”(而不是“吃螃蟹”,两者含义近似,但后者成本较高)之类的事也必须有人去做。像西红柿对人类的营养价值一样,经济法学方法论问题的研究,对于经济法理论发展的巨大“营养价值”,同样不应忽视,但尝试长期仅供观赏的“方法之果”的风险也确实存在。如何使研究方法真正能够进入实用,真正能够造福于人们的普遍研究,如何不断对其进行“品种改良”或整合,对于那些缺少“维他命”的新生儿(如经济法学、社会法学等)的成长来说,确实很有必要。 如前所述,经济法研究之所以需要有自己的方法论,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传统法学的方法论是不够用的。对于方法论的形成及其研究,本文提出了一个基本线索:基本假设—基本方法—方法体系—方法整合—方法创新,在依循这一路径进行研究的过程中,不仅可能形成经济法学自己的方法论,而且也可能找到一系列不断创新的、更为有效的经济法研究方法。从总体上说,在经济法研究过程中,应注意整体主义方法与个体主义方法的兼顾,从不同视角、不同层面、不同领域来研究经济法,体现经济、社会、政治、法律的结合,体现应对“复杂性问题”的不同思考路径,体现不同路径在方向上的殊途同归,这样才能实现方法体系的内在和谐,才可能不断取得较为正确的认识。 如同一般的科学方法论的研究一样,仅看到某个学科的方法论还是不够的,还应当强调方法论的共性。因此,基于共同基础的方法,同样在经济法的研究上也是可以适用的;各个学科的发展,也都是基于这样的路径来展开的。在传统的法学方法之外,引进经济学、社会学、政治学等相关学科的方法,有助于更好地解释和说明经济法上的问题。其实,经济法作为新兴的现代法,其研究仅靠传统的法学思维是非常不够的,有时甚至会产生错误的认识,因此,其方法论的更新不仅很有必要,而且对于整个法学方法论的发展也是一个贡献。 本文只是对经济法学方法论基本问题的非常初步的探讨,对于各类重要的具体方法,特别是容易被忽视的具体方法,还需要作具体的、专门的探讨。由于经济法研究方面可能涉及到的具体问题还有很多,因而还需要做一些遴选。基于经济法学的基本假设的重要性,基于横断学科方法对于经济法研究的必要性,还应当探讨经济法学的基本假设问题,以及由基本假设提出的一系列方法。[9]考虑到整体主义方法与个体主义方法的兼顾,不仅应当探讨总体上的、宏观上的方法,如系统分析方法、政策分析方法,而且还应当探讨相对具体的、微观上的方法,如博弈分析方法、本益分析方法,等等。对于这些在经济法研究方面较有代表性的方法,都需要作具体的探讨。这些方法是层层递进的,相互之间有着密切的关联,从而有助于形成经济法学的方法体系。 在具体的探讨中,如果运用前述方法体系中的相关方法,来研究经济法理论上的一些重要问题,特别是本体论、价值论、规范论、运行论、范畴论、发生论等各个方面的问题,则可能使问题的讨论更为深入。这也是整个学界的重要任务。 经济法学论文:经济法学体系理论问题的探讨 1 关于经济法基础理论的完善 1.1 经济法基础理论的问题 目前主流的经济法学理论是国家干预(调制、调节)说,在经济法理论和教材编写方面主要从“市场失灵”因此需要“国家干预”的必要性的经济学假设上,①这种理论往往忽视了市场主体经济自由权在经济法研究和教学中的应有价值,将整个经济法学简化为“国家干预法学”。②可是我国经济法产生于公有制基础上的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阶段。与西方发达国家所面临的“市场失灵”不同,我们的问题主要可能是“政府失灵”,原来是政府完全取消市场,现在的问题是市场发育不全,市场在配置资源中的基础性作用还没有得到真正的释放,政府介入市场太深。而公权力肆意侵犯私权利,是现实中国法治面临的主要问题。如果经济法单纯强调国家干预的理论和体系,就容易为那些在改革的过程中原有体制的既得利益者利用“国家干预”来为自己的既得利益寻找借口,从而可能导致经济法理论和教学不能很好地为我国经济改革和宪政建设服务,同时也使经济法学理论有脱离自由的法律的倾向。 1.2 经济法基础理论应当讨论经济法与宪法的关系, 增加经济自由权的相关内容 目前国内流行的法学专业经济法学教材,一般会讨论经济法与民法、行政法等相邻部门法的关系,但大都不讨论经济法与宪法的关系,这是一个理论上的缺憾。经济法的一个方面常常表现为政府为公共利益而限制市场主体的经济自由权而干预经济,而宪法则是为了保护自由而限制法律的限制。③如何依法保护经济自由权,防止政府干预经济权力的滥用,实现对经济“适度”的干预,是一个经济宪法问题,它应当属于经济法的另一个方面。一个以宪政、法治为导向的转轨经济法理论,应当将经济自由权的保护作为政府干预经济的前提条件。经济自由权主要包括:④第一、财产权。财产权是不让他人使用一项资产的权利,以及使用、向他人出租或者出售该资产的权利,因此财产权是一个权利束:拥有一项资产并持有它(消极运用),将它用于交易或让他人暂时使用某些方面(积极运用)。⑤确认财产权是划定一个保护我们免受压迫的私人领域的第一步,私有财产是自由的基本要素,是不可剥夺的天赋的自然权利。⑥对私有财产权的承认是阻止或者防止国家政府强制与专断的基本条件。第二、竞争自由权。即个体享有依法公平的争取市场交易机会的自由权;第三、职业自由权,即个体有依法选择职业和结束职业的自由权利;第四、营业自由权,即个体有根据自己的意愿设立并经营企业或者从事合法的自由职业的自由,也有拒绝违背自己意愿设立并经营企业或者拒绝从事自己不愿意的个体职业的自由。第五、迁徙自由权,是指公民享有选择居住地的自由。第六、(经济)结社自由权,即公民具有发起设立或者加入各种合法的经济性社团、行会、协会的自由,也有拒绝加入自己不愿意加入的社团、行会、协会的自由。 我国《宪法》没有关于经济权利的直接规定,应当说我国《宪法》是承认和保护经济自由权的。首先,《宪法》第15条规定:“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而只要是实行市场经济,就必须承认最低程度的经济自由权。《宪法》第33条第3款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这里的人权当然包括经济自由权。其次,2004年修订的《宪法》在第13条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对公、私财产权平等保护提供了明确的宪法依据。再次,我国现行《宪法》一系列关于公民基本权利的规定都部分涉及了经济自由权。例如,《宪法》第42条关于劳动权的规定,其实也部分承认了经济自由权,因为劳动权属于职业自由权。最后,我国政府正式签署《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公约》规定的基本人权,当然包括经济自由权。只不过在实际中,由于各种原因,一些下位阶的经济法律、法规、政策对公民经济自由权反倒做了许多限制,实际上部分剥夺了个体的经济自由权,因此经济法学基础理论应当强调保护宪法赋予公民的经济自由权,以划清其与经济行政权的法律界限。 2 维护自由、公平竞争秩序的竞争法应当是经济法的核心 2.1 竞争法在我国现行经济法学中的地位 目前我国比较权威的经济法教材和论着一般有如下特点:第一、内容庞杂、所论范围广泛,体现了我国政府现阶段对经济介入范围较广、较深的现状。第二、大多没有突出竞争法的核心地位。即使一些教材设专编对竞争法进行了论述,也仅仅把它与宏观调控法、市场监管法等法律制度并列,而没有突出其核心地位。也就是说,现行的经济法学体系理论和教材缺乏体系的核心统帅,体系内部各部分关系不清,不能为进一步的市场经济和政治改革提供理论支持,没有充分反映经济法治和宪政的精神。 2.2 应当确立竞争法在经济法中的核心地位 2.2.1 市场竞争是一个发现的过程,经济法本质上是关于国家经济秩序的法 竞争是一个发现过程,它是市场中买方和卖方间相互交 往的演化性过程。购买者们竞相获取涉及购买的知识,供给者们则努力发现、获取产品制造或销售的相关知识,促使产品创新和工艺创新,竞争的全过程会对寻找和试验新知识的行为造成很强的激励。因为竞争者们冒险投入了自己的私人财产,并要对他们的行动和错误负责。⑦从整个经济系统的角度看,竞争性运用的产权有很多益处:第一,竞争推动人们发现有价值的知识和信息,推动经济增长。第二,竞争能够抑制经济权势。竞争一次又一次地向财产所有者发起挑战,在竞争过程中没有一种社会经济地位是不可挑战的。第三,充分的竞争有一定程度上有利于分配的公平,第四,充分的竞争其实是买方、卖方争取交易机会的自由,从而总体上促进了自由。第五,竞争有益于经济安全。竞争经济能够更好地吸收外部冲击,靠自发灵活的价格和数量反映使商业周期变得平稳。因此竞争应当得到经济法的促进和保护。经济法本质上 是关于国家经济秩序的法律。在市场中,经济主体行为是通过市场价格进行协调的,而市场价格又是在竞争和企业自由地参与市场交易的条件下产生的,因此,保护竞争就是市场经济秩序中不可或缺的制度追求,从而也使得竞争法无可争辩地成为经济法的核心。⑧ 从国际比较的角度看,德国着名经济法专家沃尔冈·费肯杰着的《经济法》(第二卷)中,⑨除了总论部分对基本概念和经济宪法问题进行论述外,他把经济法分为:(1)一般经济法,包括:经济人法(即经济法的主体);德国竞争秩序(是核心重点内容);德国经济财产法。(2)特别经济法,包括:在德国经济法中的总体调整;在德国经济法中的个体调整。一般经济法主要是有关在市场经济中的竞争和财产所有之类的法律。特殊经济法与市场干预有关,涉及到超越了市场自我调控的经济调控,一些人称之为计划或指导。显然在该着作里竞争法是作为经济法学的核心的。由日本着名经济法学家丹宗昭信、尹从宽所着的《经济法总论》,将经济法定义为在市场机制下建立的经济政策立法体系,它的核心是维持市场竞争秩序,即国家对自由竞争的限制(市场支配)和阻碍公平竞争(不公平竞争)行为进行规制的法律。⑩韩国的权五乘教授所着的《韩国经济法》,强调反垄断法是经济法的核心。 2.2.2 我国应当以竞争法为核心构建经济法体系 我国经济法理论与其他国家的明显差异,固然有其客观原因,譬如,我国当前的经济是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经济,现行经济体制脱胎于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在经济改革快速推进的同时,政治改革又处于严重滞后状态,政府职能没有根本转变,权力仍然过多地留在经济领域,国家对经济的控制仍然过多,从发生作用的范围和深度看,行政垄断远比经济性限制竞争严重得多。但这些特殊国情丝毫不能影响竞争法的核心地位,相反恰恰说明竞争法在我国应当成为经济法的核心。我国的《反垄断法》是关于市场竞争的基本法律规则,该法不仅规范经济垄断行为,而且规范行政垄断行为,对深化竞争性经济体制改革和民主化政治体制改革都有重要的意义,它应当是我国经济法的核心。但该法目前仍然没有发挥应有的经济法龙头作用,经济法学界应当把竞争法作为经济法的核心来重构经济法理论体系,我国将来的经济法学体系,应当设一编竞争法,放在基础理论之后,使维护自由公平竞争秩序的竞争法处于一般经济法的核心地位。对于不能完全适用竞争法而又与竞争法有一定联系的经济规制和监管法,也可以单独设专编,使其处于从属的特别经济法的地位。 3 宏观调控法的地位 3.1 宏观调控的含义 宏观调控主要是指利用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对经济总体的调控。目的在于克服“市场失灵”,宏观调控的总目标是通过促进总需求和总供给的基本平衡,使现有资源得到较为充分的利用,实现经济平稳持续的增长,这也就是凯恩斯所说的实现“充分就业”的均衡。财政政策手段采取的具体形式有:增加对商品和服务的购买力(例如,公共工程),或者增加转移支付(例如,扩大社会保障福利或失业补贴),或者减税。货币政策指中央银行为实现既定的经济目标(稳定物价,促进经济增长,实现充分就业和平衡国际收支)运用各种工具(如公开市场操作、存款准备金、再贷款与再贴现、利率政策等)调节货币供给和利率,进而影响宏观经济的方针和措施的总合。这一学派的政策要点是,“百姓不买政府买,消费不买投资买”。我国经济实际中存在借宏观调控调控之名行计划经济之实的现象,已经引起了一些学者的注意。 3.2 宏观调控法在经济法学体系中的地位 1993年的宪法修正案作出“完善宏观调控”的明文规定后,宏观调控成为了使用频率越来越高的概念,宏观调控法的称谓是我国的特产,我国经济法中的宏观调控法主要是指金融法(特别是中国人民银行法)、财政预算法、税法等。宏观调控法在经济法学体系中的地位主要取决于它与竞争法的关系。有学者认为宏观调控法是我国经济法的核心。主要理由为:第一,我国实际生活中宏观调控手段作用较多,影响较大。第二,现代经济中金融、财政税收处于极其重要的地位,因此,宏观调控法自然处于经济法学的核心地位。也有学者认为在经济法学中宏观调控法是和竞争法处于平等重要的法律地位。笔者认为,与竞争法相比宏观调控法应当处于辅助的地位。这是因为: (1)竞争作为一种动力机制在制度和秩序的构成和演变过程中处于核心地位。德国的市场秩序政策是比较成功的秩序政策,其理论基础是自由秩序主义理论。该理论对公共政策的基本建议是要分清两种做法:①使保护性职能成为政府的重点,尤其是培养和建立各种有益于竞争性系统的制度已达到保护目的;②干预具体的经济性、社会性过程和后果。该理论认为前者优于后者。政府应当专注于用其强制权力促进和保护作为共享品的竞争。他们对凯恩斯主义者主张用预算政策和货币政策来抵消总需求摆动的政策持批评态度。他们担心,刺激经济发展的政府投资和对总需求的操纵会逐步地腐蚀市场信号机制,改变市场主体的行为模式。 (2)宏观调控的主要手段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手段,本质上是一种“拆东墙、补西墙”的做法,主要是通过间接的手段,解决短期的经济波动问题,而不重点解决经济的长期发展问题,它应当是为市场竞争机制正常发挥作用服务,而不应当干扰市场竞争。 (3)宏观调控法主要应当是为竞争秩序的形成和维护服务的控权法、程序法。我国现实中竞争法的作用没有充分发挥,而所谓宏观调控手段用得较多(其实许多是较少法律约束的行政手段),这与我国市场经济秩序不完善,政府职能没有完全转变,政府权力过多留在市场领域有关。与西方国家经济法先有竞争法不同,我国脱胎于计划经济体制,存在着政府控制经济的惯性,即所谓“路径依赖”, 因此我国经济法是先有宏观调控法。实际中宏观调控的概念往往被滥用,许多政府用行政权力直接干预、甚至操纵经济的方法都称为宏观调控,存在不受控制的调控权侵犯经济自由权的现象。随着市场化、法治化制度改革的深化,宏观调控法将主要是与竞争法相配合,为维护竞争秩序服务的控权法、程序法。 经济法学论文:社会法学研究应当吸取经济法学研究的教训 「内容提要经济法学与社会法学的研究对象和研究方法都具有交叉性和相通性。我国经济法学的研究实践表明,研究范围的选择,调整对象研究的思路,以及对总论与分论、本学科与他学科、求同与求异、实体法与程序法的关系的处理,都存在深刻的教训。在社会法学研究中吸取这些教训,对社会法学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关 键 词社会法学、经济法学、研究方法、教训 经济法学与社会法学都是研究第三法域中的法律现象,介于公法学与私法学之间的学科。在我国法学界,虽然作为社会法学重要组成部分的劳动法学的研究先于经济法学,但作为社会法学整体的研究却晚于经济法学,尤其是鲜见社会法基础理论的研究成果。回顾和总结我国经济法学研究的曲折历程,既有可贵的经验,更有深刻的教训。反思和吸取其教训,对于社会法学的发展,特别是刚刚起步的社会法基础理论的构建,具有重要价值。 一、研究对象的范围 经济法学的研究对象问题,存在窄、宽两种范围和是否承认经济法为独立法律部门两种选择。窄者以作为独立法律部门的经济法为研究对象,主要研究经济法部门内的法律问题,而对于经济法与其他法律部门的关系,大多在部门法总论层次给予研究。这虽然有助于集中资源探索经济法的原理和构建经济法的制度,但不利于将经济法放在法律体系中展开研究。宽者以关于经济的法为研究对象,其中否认经济法是独立法律部门的学者认为,所谓经济法学就是研究各个传统法律部门中涉及经济的法律制度和法律规范的跨越传统部门法学的学科,主张把散见于各个传统法律部门中的经济法律问题作为一个整体进行专门和系统的研究;而在承认经济法是独立法律部门的学者的研究实践中,唯恐经济法失去独立法律部门的地位,故对研究范围多作窄的选择,忽视了经济法与其他法律部门的关系,未能把以经济法为核心的整个法律体系作用于经济建设这一主题作为经济法学的研究对象。所以,不仅经济法学与相关部门法学如何沟通的问题至今未能解决,而且经济法在整个法律体系作用于经济建设的过程中所处的核心地位未能得到论证。 社会法学以社会法为研究对象,然而社会法的外延可作多种理解:(1)作为独立法律部门的社会法,有的限定为劳动法或社会保障法,有的限定为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2)作为法律群体的社会法,即包括第三法域中除经济法之外的其他法律部门,(注:我国官方将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描述为宪法、民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程序法七大法律部门,其中,宪法、行政法、刑法属于公法,民商法属于私法,经济法、社会法属于第三法域。)如劳动法、社会保障法、教育法、卫生法、环境保护法等若干法律部门。(3)作为法域的社会法,即介于公法与私法之间的第三法域。(4)作为法律观念的社会法,除第三法域外,还包括公法和私法中的法律社会化现象。 鉴于经济法学研究的上述教训,社会法学的研究范围宜宽不宜窄,至少应当以作为法律群体的社会法为研究对象,还有必要扩及第三法域,甚至可以将公法和私法中的法律社会化现象纳入其中。社会法基础理论可以有两种模式:一是涵盖社会法群体的社会法基础理论,二是涵盖第三法域的社会法基础理论。由于经济法基础理论已由经济法学界作出较多的专门和系统研究,现阶段应当着力研究涵盖社会法群体的社会法基础理论,而不宜仅依据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甚至只依据劳动法来抽象出社会法基础理论。待涵盖社会法群体的社会法基础理论比较成熟后,再试图构建涵盖第三法域的社会法基础理论。无论构建哪种模式的社会法基础理论,在研究中都不应当忽视公法和私法中的法律社会化现象,因为没有公法的私法化和私法的公法化,第三法域及其各个法律部门都不可能与公法、私法衔接和相容。 二、调整对象研究的陷阱 经济法调整对象是经济法学中耗费学术资源最多的问题,但至今尚未形成共识,被许多人视为一个“理论陷阱”。之所以会掉入这个“理论陷阱”,主要有以下几点教训: 1、过分看重调整对象的地位。许多学者把调整对象视为经济法和经济法学的“生命线”,以为调整对象是经济法区别于其他法律部门的唯一依据和经济法学研究的逻辑起点。也正因为如此,许多学者对调整对象问题锲而不舍。无可否认,研究法律调整对象的确具有重要意义。因为法律调整对象就是法律所要规范的客体,对被规范的客体进行研究,肯定有利于法律自身的设计。并且,明确某法律部门的调整对象,也有助于相对界定相应部门法学科的研究范围。但是,经济法调整对象并未达到成为经济法和经济法学“生命线”的程度。经济法作为现代才出现的一种新法律现象,对它展开研究,首先应当研究的是它何以为“新”的特征,它与传统法律现象的联系,它赖以产生和存在的原因,在这些研究对象中,法律调整对象仅是其中一个因素。 2、互相对立的观点都以“一种社会关系只能由一个法律部门调整”为既定前提。例如,横向经济关系由经济法调整就不能由民商法调整,纵向经济关系由行政法调整就不能由经济法调整,反之亦然。于是,关于经济法调整对象与其他法律部门调整对象的界限,至今未能分清。其实,在法律实践中,一种社会关系不可能只由一个法律部门调整。这是因为处在经济社会大系统中的每一种社会关系 都要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制约从而呈现出多方面的属性,而各个方面的属性都有其不尽相同的法律需求,不同的法律需求往往需要由不同的法律部门来满足。于是,需要不同法律部门分别基于不同的目的、按照不同的原则、运用不同的方法、从不同的方面,对同一种社会关系进行全方位的综合调整。因此,把调整对象作为区分不同法律部门的唯一标准,就不可能分清不同法律部门的界限。 3、对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只作定性归纳而不作实证描述。其实,研究法律调整对象是为了解决法律对调整对象应当如何进行调整的问题。法律应当如何调整,首先取决于调整对象本身的运行规律及其法律需求。因而,法律调整对象研究,就是要对作为或预设为调整对象的社会关系或行为的运行过程进行实证描述,从中探索其运行规律和法律需求。经济法是产生于现代市场经济的新法律现象,研究经济法的调整对象,首先应当研究现代市场经济的运行过程和运行规律,即研究现代市场经济体制的特征、构成、模式和运行机制,研究现代市场经济体制中的主体、关系和行为,研究现代市场经济体制中的资源配置的规律和原理;在此基础上研究现代市场经济的法律需求,即研究现代市场经济体制的正常运行需要法律为其提供什么条件,传统法律部门(特别是民商法和行政法)可满足此需求的程度和局限,需要经济法在哪些方面弥补和如何弥补传统法律部门的不足,以满足现代市场经济的法律需求。 鉴于上述教训,在研究作为法律部门的社会法时,应当摆正社会法调整对象的地位,选准研究社会法调整对象的思路,尽可能避免经济法调整对象的争论在社会法学领域重演。为此,社会法调整对象的研究,应当着重描述在现代市场经济体制的正常运行对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的需求,特别是现代市场经济体制运行中的社会政策需求;在此基础上,研究民商法、行政法等传统法律部门和经济法等新兴法律部门满足这种需求的程度和局限,进而研究需要社会法如何满足其它法律部门未能满足的这种需求,并研究社会法在满足这种需求时与其他法律部门的关系。其中,还要特别重视研究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特殊性以及其中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的特殊问题,描述现阶段经济与社会不协调的种种表现及其形成机制,探讨经济与社会不协调的体制原因、政策法律原因和其他原因,并针对这些原因研究其对体制改革、政策调整和各个法律部门的特殊需求,从而为社会法如何满足这种需求而进行制度设计提供现实依据。 三、总论与分论的关系 各个部门法学都由总论和分论构成,总论的原理应当涵盖和指导分论,总论的分析框架应当为分论提供示范。我国经济法学研究实践中,对总论与分论关系的处理有两点教训值得记取: 1、颠倒了总论与分论的研究顺序。从学科发展史的角度看,民法学、刑法学等传统部门法学都是先有分论后有总论,对于经济法学这样的新学科而言,应当遵循先研究分论后研究总论的顺序,先就个别的突破传统部门法的新法律现象逐个展开研究,有了一定的学术积累,再从若干个案研究中抽象出共性的原理和规则,研究总论的问题。抽象地研究诸如“经济法调整对象应当是什么”之类的问题,不宜成为经济法学研究的逻辑起点。而我国经济法学研究却正是从抽象地研究这类问题开始的。因而,总论的构建特别艰难,虽然对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地位、宗旨、观念、本位、原则等问题,已经取得了许多争议不休、玄而又玄的研究成果,但对主体、行为、责任等制度层次的基本范畴却缺少研究。 2、总论与分论脱节。研究部门法总论的问题,应当与分论问题结合起来,使总论中的各种原理都有相应的具体立法、案例和分论原理作支撑。然而,我国经济法学研究实践中,长期以来存在着总论与分论脱节的问题,呈现出总论与分论“两张皮”现象。在这样的研究中,总论研究难免空洞。可能出于对这种空洞现象的厌烦,有学者提出多研究些“问题”,少谈些“主义”。(注:管斌:《第八届全国经济法理论研讨会综述》,《法商研究》2001年第2期。)笔者认为,这种主张是不适当的。因为,经济法总论在当前仍是薄弱环节,而经济法分论中的问题在经过20多年的实践后已有了一定的学术积累,在这种情况下,应当多一些“问题”与“主义”结合的研究,少一些“问题”与“主义”脱节的研究。 鉴于上述教训,我国社会法学研究,切忌把总论研究放在优先位置,更切忌仅依据某个社会法部门(如劳动法)的素材和研究成果抽象出社会法总论,而应当先研究各个社会法部门的具体制度、案例和对策,在此基础上研究各个社会法部门的总论;然后,再在各社会法部门总论和分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研究社会法群体和社会法域的总论。同时,还应当将社会法总论问题的研究与经济体制改革中出现的社会问题及其法律对策的研究结合起来。例如,对社会法的公平价值进行研究,不仅要研究公平价值的内涵、要求和依据,以及公平价值与其他价值目标的关系,而且还应当研究实现公平价值的制度安排,如我国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和现行立法、执法中存在公平价值实现不足的表现及其原因,为充分实现公平价值在体制改革、立法和执法中所应采取的对策。 四、本学科与他学科的关系 作为一门新兴学科,利用他学科已有的研究成果和研究方法是发展经济法学的必然选择。但利用不等于照搬,也不能毫无选择地利用。正确的作法,应当是选择他学科中适合于经济法学研究需要的原理和方法,并将所选择的原理和方法与经济法学研究对象的特殊性结合起来,即运用他学科成熟的原理和方法来分析经济法学中已经出现而在他学科中不曾有过的新问题和新现象,从而得出突破性的创新,尤其是形成有经济法学特色的研究方法和分析框架。在他学科研究成果和方法的借鉴上,经济法学研究中主要有以下几个问题值得重视: 1、对于公法学和私法学的已有成果存在着不加选择地利用和照搬的现象。例如,由法律关系要素和法律事实所构成的法律关系分析框架,是与民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的单一性相适应的,一直是民法学的特色。这种分析框架不宜为经济法学所简单套用。因为,经济法的内容有别于民法,其调整对象远比民法调整对象复杂、丰富,并且经济法对各种经济关系的调整要同时满足市场机制和政府干预的需求,既涉及微观经济又涉及宏观经济还涉及中观经济,法律关系分析框架不足以对市场规制和宏观调控作全方位和深入的分析。然而,有的学者运用法律关系分析框架来论述经济法律关系一般理论和具体的经济法制度,显得机械和表面化。又如,民法和行政法中的法律行为相对比较单一,民法学和行政法学中,都有一套涵盖各种民事行为或行政行为的一般法律行为理论。但是,经济法中的行为则具有多样性,既有宏观行为,也有微观行为;既有政府行为,也有市场行为,还有以市场行为为形式的政府经济行为;既有交易行为,也有竞争行为,还有合作行为;既有市场规制行为,也有宏观调控行为;既有运用行政手段实施的行为,也有运用经济手段实施的行为。各种行为之间个性多于共性,尽管在本质上有共性,但在制度要素上的共性甚为单薄。因而,在经济法学中极难形成甚至无多大必要形成涵盖各种行为的经济法律行为一般理论。然而,在经济法学研究实践中,有的学者仿效民法学和行政法学,试图研究相当于民事法律行为理论和行政法律行为理论的经济法律行为理论或政府经济行为理论,以此来涵盖经济法中的各种行为。实践表明,这种努力并未取得应有效果,其理论成果在经济法分论中的普适性甚微。因而,在经济法学中,与其着力研究涵盖各种行为的经济法律行为一般理论,不如对各种行为进行分类归纳研究,形成类型化经济法律行为一般理论,这对形成经济法的基本范畴和设计具体的经济法律制度会有更大贡献。 2、利用经济学理论的同时忽视了与法学原理的结合。经济法学需要以经济学为理论基础,但是,经济学理论成果的利用并不能取代法学的分析,经济学理论只能作为说明制度设计的理由,而不能取代制度设计本身,经济学的理论依据与法学的制度设计相结合才是理想的状态。然而,许多经济法学成果在利用经济学理论的同时忽视了与法学原理的结合,甚至反客为主。研究具体问题时,在照搬经济学理论之后,显示不出法学成果的品格和特色。 3、法经济学在经济法学研究中的泛用。对各种法律现象都运用成本与 收益分析的方法来评价其效率目标的实现程度,当然有助于按照效率最大化的目标来设计和选择法律制度,扭转以往只追求法律的公平正义目标的倾向。但其中至少有三点教训值得记取:(1)过分提高效率目标的地位。作为法律制定和实施主体的国家虽然越来越重视经济,但毕竟不是经济人,或者说经济人不是其主要角色,于是在国家的政策目标和法律的价值目标中,公平正义和安全稳定不能不摆在首位。所以,强调法律的效率目标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把效率目标置于法律的整个价值目标体系中来思考。(2)过分扩大经济分析方法的适用范围。效率目标对立法的影响表现在制定法律时就充分考虑法律的效率后果,亦即法律实施的成本和收益;而对执法的影响只宜限于执法者有自由裁量权的场合,公正执法和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是执法的最高原则,执法者追求效率目标时不得超越此原则,这也是近些年来执法过程中地方保护主义、部门保护主义等借口考虑效率目标而执法不严不公的现象盛行的深刻教训。(3)忽视运用来源于我国实践的数据资料进行量化分析。在分析某项法律制度时,如果只是列出其成本和收益的构成因素,而不运用经过调查、统计所得到的数据资料对各项构成因素的数量和比例以及各成本因素与各收益因素之间的函数关系加以分析,那就不是经济学的实证分析;如果虽然进行了量化分析,但所依据的只是外国的数据资料,那其结论对我国仅有参考意义,而不宜用来说明我国法律的成本和收益。在有的法经济学论著中,虽然画出了反映一定函数关系的图像,但未注明其数据和图像的来源,(注:如,吕忠梅、刘大洪:《经济法的法学与法经济学分析》,中国检察出版社,1998 年,第237—238页;周林彬:《法律经济学论纲》,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第402—403页。)那就不可能有说服力。 社会法学同经济法学一样也应当利用公法学、私法学和经济学、社会学等学科的成果和方法。鉴于经济法学研究的上述教训,基于社会法学研究对象的多层次性(社会法部门、社会法群体、社会法法域、社会法理念)和社会法中主体、行为、关系的多样性,社会法学研究在利用他学科的成果和方法时,应当注意以下几点:(1)对他学科的成果和方法的利用,应当有所选择,即只宜选择适合于研究社会法现象的成果和方法。(2)他学科的成果和方法只宜用来弥补法学成果和方法的不足,而不能取代法学成果和方法本身。(3)他学科的成果只宜作为社会法的制度设计和解决社会问题的法律对策的理由,而不能替代社会法的制度设计和对策建议。(4)法经济学的运用应当在社会法的价值目标体系中将效率目标放在次于公平目标的地位,适当限制成本与收益分析方法的适用范围,并且坚持以来源于我国实践的数据资料作为量化分析的依据。 五、求同与求异的关系 异中求同和同中求异,是研究问题的两种路径,各有其学术价值。对于传统学科而言,同中求异更便于学术创新和学科发展;而对于新学科而言,异中求同更便于统一认识和学科完善。经济法学作为一门新学科,起始于理论纷争,几乎各个问题上都有多种不同的观点,共识远远少于分歧;在论战中,批判多而建构少,对异己观点着重批驳、否定、排斥而忽视尊重、肯定和吸收。这在很大程度上给经济法学走向成熟造成了负面影响。究其原因,一是经济法学作为一门年轻学科,缺乏学术积累,无论是理论体系还是基本范畴、基本观点和制度设计,都需要通过争论才可形成共识;二是经济法学由于研究起点低,理论空白点多,创新难度相对小于传统学科,易于激发学者的创新积极性,更易于刺激学者标新立异、建言立说、自成体系的欲望;三是学者中自以为真理的心态甚浓,而宽容异己观点的心态甚淡。于是,许多问题本来可能或者已经达成共识,但却有意自以为是、拒同存异。 在我国社会法学领域,劳动法学虽然是一门老学科,但就计划经济的劳动法理论转向市场经济的劳动法理论而言,面临着内容更新和体系重构的任务,仍然相当于一门新学科;至于社会保障法学、教育法学、卫生法学等学科,则刚刚兴起或起步时间不长。鉴于经济法学研究的上述教训,社会法学研究中,虽然要重视求异,但更要重视求同;虽然要重视批判,但更要重视建构;虽然要重视争鸣,但更要重视宽容。在论战中,尤其应当善待反方观点。因为在反方观点中往往不乏科学性、合理性或与正方观点有共识之处,反方观点所指出的要害往往也是正方观点的缺陷所在,反方观点的理由也往往可成为完善正方观点的启迪和道理。甚至可以说,对正、反两方面的观点,很难用正确与错误来判断。因而,应当重视从反方观点中吸取完善正方观点所需要的理论营养。唯有这样,才有助于社会法学在论战中不断走向成熟。 六、实体法与程序法的关系 经济法是公法与私法相融合的法律部门,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都不可能与其完全对应。因而,经济法学研究应当将实体法与程序法结合起来研究,这样不仅可以给论证经济法的独立性提供新的依据,而且还有助于研究经济法的法律责任和可诉性问题。然而,在我国经济法学研究实践中,一直重视实体法研究,忽视程序法研究。经济法作为一种突破传统法律部门的新实体法现象,对程序法必然有其特殊需求,如果失去程序法的支撑,其实施效果将会打折扣。还可以反过来说,如果没有相应的程序法条件,实体法的某些制度设计就会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行。特别是实体法中的法律责任制度与程序法的联系甚为紧密。正由于经济法学界长期以来未把程序法研究置于适当地位,在近年来司法界发生了将“经济审判庭”更名为数字化排序的民事审判庭的“改革”(注:在已有二十多年改革实践的我国,对“改革”的涵义还值得探讨。如果没有发生体制、机制上的变动,仅是将机构更名,就很难说是真正的改革。)后,在经济法学界引起了一阵恐慌,出现了理论上的批评和论证与情感上的担忧和不满不相称的现象。于是,将实体法与程序法结合起来研究,才引起经济法学界的特别重视,因而,经济法责任和经济公益诉讼被作为当前经济法学界的两大热点问题。但这两个热点问题的结合研究则显得不够,在现有的经济公益诉讼研究成果中,实体法基础仍显得单薄。 鉴于上述教训,社会法学研究应当把实体法与程序法有机结合起来,依据实体法的公私法融合的特点研究其对程序法的特殊需求。在劳动法的既有立法例和理论著述中,其特殊的程序法需求得到了足够的重视。例如,许多国家建立了专门的劳动诉讼制度和劳动法庭或劳动 法院,我国的劳动争议仲裁制度也显示出了不同于民商事仲裁制度的特色,并且还出现了关于劳动诉讼的专项司法解释。但是,我国现有的与劳动法对应的仲裁和诉讼制度,在立法上还不完善,在理论上还很欠缺;而与社会保障法等其他社会法部门对应的程序法制度,无论在立法上还是理论上都处于空白状态。因而,社会法学研究应当将实体法研究与程序法研究置于同等重要的地位,使其相辅相成地同步发展。无论何种实体法制度的设计,都应当考虑其程序法支撑的可行性;无论何种程序法制度的设计,都应当考虑如何满足相应实体法制度的实施需求。 王全兴 经济法学论文:经济法学的基本假设 「摘要法学研究之深入,端赖于范式转换,经济法学研究更是如此。以往之法学研究,较为偏重权利-义务结构分析,这固然重要,但已显不足。本文基于对“复杂性问题”进行多维审视的需要,运用法与经济学的理论对经济法研究的几个基本假设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经济法、经济学、假设 一、问题的提出 提出和确立假设,作为科学研究的重要方法,已被科学史上的许多成功范例所证实。假设作为科学研究的前提,是较为系统的科学研究都需要具备的。尽管对于法学是否属于“科学”尚存争议,但对于广义上的科学可以包括法学,或者说法学中可以包含一定的科学成分的观点,则殆无异议。正是在此意义上,才可以把法学同经济学、社会学、政治学等一起,放入广义的科学之中,并研究其基本假设问题。这对于法学研究的范式转变,具有重要意义。 所谓假设,通常是指在现存的事实和理论的基础上,对某些事物的存在或与其相关的规律所做的推测性的解说或虚拟性的预设。假设只是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一种推断和猜测,但这种推测是建立在一定的事实和理论的基础之上的,因而它既非成熟理论,亦非主观臆测。其重要价值是有助于明确研究方向,提高研究的自觉性。因此,若假设确定得当,就会大大提高科研的效率和水平。此外,假设是建立和发展新理论的重要方法。通过不断提出假设,并不断地证实假设,就能够不断地提高认识,从而形成新的理论;同时,即使假设被证伪,也同样有助于人们纠正错误的认识,从而推动正确的理论的形成〔1〕。 对于假设的重要价值,纽拉特曾指出,“在社会科学中,我们看到的只是假设之网,说不出某些困难究竟是来自哪些假设。”〔2〕事实上,在经济学、社会学等社会科学领域,对于学科的基本假设问题的探讨是相对较多的,因而其“科学性”也相对较强,特别是其中的一些假设由于确定的条件约束以及数学方法、统计学方法的应用等,更是给人以“精确”的感觉。但是,法学因其在传统上往往被视为“正义之学”或关于“正义的艺术”,特别是由于法学学科本身的一些特点以及人们认识上的偏见,致使法学在吸纳相关学科的新成果时总是相对滞缓,即使是在对一些基本假设的判定方面,也几乎未有太大的进展。但是,随着法学的发展,特别是随着法学与相关学科之间的联系的加强,以及法学研究对“客观性”、“科学性”要求的提高,对于法学研究的基本假设问题进行研究的需求也会越来越强烈。 在经济法学领域,基本假设的重要性更为突出。这是因为经济法与经济学、社会学等都密切相关,其专业性更强,现代性也更为突出,因此,在经济法研究上更有必要研究其基本假设问题。但在社会科学乃至各类科学的“假设之网”中,如何找到关键性的“纽结”,以使经济法研究能够借以实现“纲举目张”,实在是一个重要问题。这涉及到假设的提出、选择和确立的问题。 本文认为,从研究路径和框架选择来看,在法学乃至整个社会科学中,存在着具有共通性的基本假设(如“二元结构”假设),它当然也适用于经济法学的研究。此外,在经济法学上,还应关注那些对于经济法研究有特殊意义的基本假设。由此可以把经济法学上的基本假设分为两类,一类是经济法学与其他部门法学共同的基本假设,另一类是在经济法学上有独特价值的基本假设。这些基本假设,对于经济法学研究,有着重要的意义。为此,下面将先提出和确立两类基本假设及其所包含的若干具体假设,然后再探讨这些假设对经济法学研究的价值,并对其局限性作出相应分析,以求对基本假设的价值有一个较为全面的把握。 二、共通性的假设:二元结构假设 各类科学的研究目的,都是揭示和解决一些现实中的基本矛盾。从哲学意义上说,矛盾是普遍存在的,其内含的互相依存,相辅相成两个方面,形成一种二元对立的结构,可称之为“二元结构”。如同中国道家理论中指出的“太极生两仪,两仪生四象,四象生八卦”的思想,普遍存在的二元结构,其本身也可以层层演化,从而形成更多、更复杂的层级系统。 经济法学的研究也要找到自己的二元结构,从而找到研究的基本框架、问题和视角,以为进一步研究提供前提和基础。依据与经济法学关联的紧密度,可以从诸多二元结构,发掘出对经济法研究最为重要的三个层面的“二元结构”假设,即理论-认知层面的二元结构、经济-制度层面的二元结构、社会-文化层面的二元结构。 (一)理论-认知层面上的二元结构 先讨论理论-认知层面的二元结构,是因为它对于从总体上和根本上来认识二元结构问题,并形成相应的理论至关重要。在社会科学的研究中,从较为根本的意义上说,人类的欲望(或称需求)是一个不容忽视的基础性问题。因此,从人类的欲望出发,来研究各个学科的问题,往往被认为是一个非常基本也非常重要的起点和入口。 人类的欲望是永无止境的。从需要与可能的角度说,正因资源有限,而欲壑难填,才产生了各个学科需要研究的相对专门的问题。针对人类的某类欲望及由此产生的问题进行研究,便形成了心理学、经济学、社会学、政治学、法学等各个学科。而在这些学科中,由于人类欲望而形成的各类二元结构尤其值得关注。 事实上,人类欲望尽管纷繁复杂,变幻莫测,但仍然可以分为两类,即公共欲望和私人欲望。其中,私人欲望是独立的私人主体为满足自身的某种需要而产生的愿望;公共欲望则是在各类私人欲望的基础上而形成的各类私人主体所共有的愿望。这样在基本的人类欲望方面,首先就可以分为公共欲望和私人欲望两类,从而形成一个基本的“公私二元结构”。 在上述的人类欲望的公私二元结构的基础上,还会衍生出一系列的公私二元结构,它们构成了社会科学中的几个重要学科得以展开的基本前提- 在经济学领域,由于公共欲望和私人欲望的存在,便有了公共经济与私人经济的划分。人类为了满足私人欲望,在经济上需要有一些物品供自己消费,以维持自身的存续和繁衍,这些满足私人欲望的私人物品,通常是由市场来提供的,由此形成了以满足私人主体的私欲为主要目标的私人经济。此外,由于人类还存在着一些不同层次的公共欲望,因而还需要有一些物品来满足,这些物品便被称为公共物品(Public Goods)。公共物品因其具有消费的非排他性或非 竞争性,而不象私人物品那样具有独占性、消费的排他性和可转让性,因而它不能或不适宜由市场来提供,而通常由政府来提供。经济学上的“公共物品”理论表明,基于人类欲望的二元结构,相应的用来满足人类欲望的物品被分为私人物品和公共物品,经济也被分为私人经济与公共经济。这种经济层面的“公私二元结构”,不仅有助于分析和解决许多经济问题,而且也有助于分析和解决法学、社会学等相关学科领域的许多问题。 在政治学、社会学领域,同私人欲望与公共欲望的“二分法”相联系,存在着政治国家与市民社会的二元结构。其中,政治国家的存在,往往被认为是实现人类的公共欲望的需要;而市民社会的存在,则至少在客观上具有同政治国家相抗衡的功用,从而有助于保护私人欲望的实现,进而使市民社会成为实现私欲的主要领域。这种划分自黑格尔在理论上予以普及化以来,就一直研讨未绝,包括近些年来中国学界对此所进行的相关讨论,都说明人们对此类问题的重视,以及它对相关学科的研究的重要价值。事实上,直到今天,尽管人们对于“国社二元结构”存在着各类不同的看法,包括是否要大力推进“第三部门”(the Third Sector)的发展,是否要推进社会中间层的发展,以弥补国社二元结构的不足,等等,但是,不容否认的是,国社二元结构,仍然是相关分析的基本框架。也就是说,国社二元结构,虽然陈旧,但并未过时。 同上述心理上的、经济上的、政治上的、社会上的各类公私二元结构相对应,在法学上对于法律也有公法与私法的划分,这主要源于法律所保护的利益有公益与私益之分。法律上的这种公私二元结构,对于整个法律制度和法律思想的展开,都是非常重要的。自从古罗马著名法学家乌尔比安提出公法与私法的一般划分标准以来,相关的讨论就一直绵延未绝。其中的一些划分标准,如主体标准、利益标准、权利结构标准等,都可以展开为具体的二元结构,关键是如何把这些有解释力的标准融为一体。由于在法学上关于公法与私法的划分,在两大法系的认同度越来越高,且对于法学的发展已经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因此,对于法律上的公私二元结构,还应当做进一步的研究。无论是否主张在公法与私法之外还存在所谓“第三法域”,无论是否赞同公法与私法的划分,都应当首先对公私二元结构,以及划分的标准等问题做细致的研究,以免轻率地得出结论。 可见,只要存在公共欲望与私人欲望,就会存在与之相应的公益与私益,以及与其相对应的公权与私权、公法与私法、公共经济与私人经济、政府与市场、国家与市民等多种公私二元结构,这些二元结构为相关领域的研究确定了重要的前提和基础。从而为解决认知和理论构筑问题提供了基本的模型。成为理论-认知层面的重要内容。 上述二元结构假设提供了一个理论研究的框架,它已经具备了托马斯?库恩所说的范式(Paradigm)的意义,对于经济法的研究是很重要的。尽管经济法学是新兴的学科,但它也同样要继承法学中的一些共同的东西,这种理论上的二元结构同样也是适用的。对此在后面还将探讨。 (二)经济-制度层面的二元结构 二元结构不仅在理论-认知层面存在,而且在其他层面也存在。其中,在经济层面就存在着一系列二元结构,这些二元结构又影响到制度建设,从而使得相关的制度层面也存在着一系列二元结构,因而可以总称为经济-制度层面的二元结构。 经济-制度层面的二元结构有多种表现,基于其重要性以及对法学、特别是经济法学研究的重要价值,下面主要探讨以下几类: 1.城乡二元结构 在经济领域,存在着一系列的矛盾和问题,也存在着一系列的不平衡。这些矛盾着的两个方面可以形成一系列的二元结构。其中,城乡二元结构是比较重要的。 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刘易斯(W?A?Lewis)早就指出,在发展中国家存在着突出的二元经济结构问题,即城乡二元结构问题。该问题表现在,如果城乡在经济和社会发展方面存在很大差距,就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并带来新的经济和社会等诸多方面的问题。刘易斯的理论被认为是对发展经济学的重要贡献。事实上,经济上的城乡二元结构问题,确实是非常现实也非常重要的问题,这对我国尤其具有现实意义。 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经历了长期的农业社会发展和资本主义的不充分发育阶段,是发展不平衡的人口大国。过去,突出的工农差别、城乡差别、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差别这三大差别,曾广为人知,而其中的前两类差别,基本上都可以归于城乡二元结构的差别,最后一类差别,实际上也在一定程度上与城乡二元结构的存在有关。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化,不平衡规律的作用更加凸现。在过去的几十年,农村和农业已经为城市和工业作出了重要的、有时甚至是牺牲性的贡献。虽然作为一种转机,最初的改革也焕发了广大农民的积极性,从而使劳动生产率大为提高,但毕竟由于诸多原因,近些年来出现了农民收入增长缓慢而又负担过重,以及基层管理不当、违法、涣散等诸多问题。这些问题已经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中国的经济增长和整体目标。因此,如何推进农村、农业的发展,提高农民的收入水平,实现公平与效率的兼顾,是非常现实的问题,也是亟待解决的问题。 城乡二元结构的产生和发展与国家的“区别式”的治理方式有关,即与国家对城乡所实施的不同政策和制度有关。事实上,在古代社会,国家对于农村的统治是较为放松的。例如,从经济层面来看,在自然经济时代,国家的治理或国家与农民的关系,主要是通过税收的形式体现出来的。在很多统治清明的时期,税收负担是比较低的,不仅存在“什一税”,甚至有时税负为“三十而一”。这比许多现代国家的税负都要轻得多。在很长的一段历史时期,限于统治的能力、需要,以及客观的情况,国家的统治主要是到达县一级,而其下的部分则主要是发挥民间的力量。这与近些年来学术界的相关研究是一致的。由此也产生了国家统治与民间治理之间的关系,从而产生了法学需要研究的国家法律规则与民间治理规范之间的关系。在这种延续至今的分级治理的格局下,中央政府在解决农村的很多问题时往往鞭长莫及,一些法律的实施也很难延伸下去,于是不得不搞各种形式的“下乡活动”,其中也包括“送法下乡”。此外,由于财政控制的松弛,较为现代的“税收法定原则”很难贯彻下去,以致于农民负担过于沉重,于是不得不进行号称是农村第三次革命的“税费改革”,以求把具有经济法性质的财政法、税法在农村也推行下去。 从成因上看,城乡二元结构的存在,有经济上的原因,也有体制/!/等诸多方面的原因。它带来的许多经济问题和社会问题,有些是需要通过法律途径来予以解决的,同时它也促进了新制度的形成和变迁。综观历史和现实,恰恰是城乡二元结构,带来了制度上的二元结构或法律上的二元结构。 城乡二元结构对于制度或法律上的二元结构的形成的影响,有多种表现。例如,它带来了实质意义上的城市法与乡村法的划分。在历史上,西方国家曾经有过庄园法、城市法等至少是名称上的划分,而从现代法制来看,现代法律实际上主要更适用于城市,更适用于工商业,而对于工商业不发达的农村往往是不太适用的。在农村,曾经和正在有大量非制定法的适用,它在客观上推动了国家法与民间法、制定法与非制定法的区分,从而推动了法律或制度上的一系列二元结构的形成。 此外,经济发展阶段的差异所体现出的城乡二元结构,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具体制度 的形成。从制度构成上看,同样存在着二元结构的问题。例如,在我国的财政制度上,在工商业成分较高的县级以上城镇,国家财政的约束力、影响力还相对较强,并且至少在名义上各级政权的财政支出是由国家来予以保障的;但是,在农业成分较高的县级政权以下的区域,国家的财政则基本上是不管的,而主要是由乡级政府等基层组织自行解决,由此带来了从基层政权民主建设到政权的合法性,以及官民关系、地方稳定、法治状态等多方面的问题。与之类似,在税收制度上,我国区分工商税制和农业税制,其中,工商税制更主要地适用于工商业发达的城市,而农业税制则主要适用于农业较为集中的乡村。同时,在相关税法的立法宗旨、侧重点等各个方面,都突出地体现了城乡制度的二元结构特征。 与上述财税制度相近,金融制度同样受到城乡二元结构的影响。例如,在银行体制方面,我国有工商银行和农业银行的类别,它们过去曾长期承担政策性银行的职能,这也是城乡二元结构在银行机构设置方面的体现。同时,在各类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设立和布点,业务领域、服务范围等各个方面,也都体现着二元结构的特征。上述在财税、金融制度方面的二元结构特征,在计划制度中当然也突出地存在着。 另外,在市场规制方面,城乡二元结构也有其影响。例如,由于城镇的市场经济更加发达,因而诸如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之类的市场规制法,主要也是在城镇适用。这在一定程度上也有助于说明:为什么经济法在适用范围上客观存在着城乡差异的问题。由此也可以进一步说明:为什么大量的坑农害农事件屡禁不止-这与行政垄断的存在、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普遍存在,以及市场规制法在农村不能有效实行等因素都有重要关系。这同样也是城乡二元结构影响经济法适用的体现。 2.南北二元结构 与城乡二元结构相类似,还存在着一系列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并存的二元结构。如南北二元结构,东西二元结构等。其中,世界范围内的南北二元结构,就是一个突出的例证。发达国家较为集中的北半球与发展中国家较为集中的南半球,形成了国际经济关系中著名的南北二元结构。 南北二元结构的存在表明,国家的发展是不平衡的,国家之间的竞争还将继续存在。在不平衡的发展格局中,广大的发展中国家如何争取主动,如何采取较为一致的行动,争取在确立竞争规则方面作出有利于自己的规定,是很重要的。尤其值得指出的是,发展中国家在国际经济关系中处于弱者地位,对于弱势群体的权利如何作出特殊保护,以维护实质公平,体现经济法的一般精神,恰恰应当是国际经济法的重要任务,因而相关保护制度的确立便非常必要。为此,在一些规则中,已经专门为发展中国家制定了保护性的规定,如“普遍优惠制”等,这是发展中国家不断争取的结果。但是,在世界经济加速发展,经济全球化迅猛推进的形势下,发展中国家正处于一种很不利的地位,在发展中国家之间如何处理好竞争与合作关系,全面加强“南南合作”,也正面临着一些新的问题和困难(这也是集体行动的逻辑或困难的体现)。因此,如何加强国际协调,并在本国经济法的法制建设方面把国家协调的有利成果确定下来,甚为必要。 与上述的南北二元结构相关的是“东西二元结构”。东西二元结构存在于国际和国内两个层面。其中,国际层面的东西二元结构,是由原来的计划经济转为市场经济的诸多国家,同传统上实行市场经济体制的诸多国家所形成的二元结构。由于在这些领域也存在着很多新的问题,因而也很值得研究。此外,国内层面的东西二元结构,即我国较为发达的东部地区与西部地区所形成的二元结构,涉及到区域经济均衡发展、转移支付、地区竞争、转让定价等诸多问题,而这些都与经济法的制度建设有关,都是在经济法研究中需要关注或需要着重加以解决的问题,因此它对经济法的制度形成和法学研究都会带来影响。 可见,无论是经济层面的南北二元结构,还是东西二元结构,都是与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直接相关而形成的二元结构,而这些二元结构的存在,又会提出许多具体问题和需求,从而影响到国际和国内层面的经济法律制度的形成和发展,并对整个经济法研究产生影响。上述对于“地域”上的二元结构的认识,有助于在经济法研究方面,打通传统意义上的国内经济法和国际经济法的人为界限,从而可以在整体上进行更为全面的研究。 3.内外二元结构 上述的各类二元结构,与不同地域的经济发达程度关系更加密切。此外,透过经济活动与相关主体及其所在地域的关联性,还可以发现在经济层面上存在的“内外二元结构”。由于经济包括国内经济与国外经济、内国经济与涉外经济、内部经济与外部经济,因此,在经济层面存在着一系列由上述各种不同类型的经济所构成的内外二元结构。下面分别略做探讨。 从国内经济与国外经济的二元结构来看,一国必须首先发展好国内经济,这是现代国家十分重要的任务。与此同时,现代国家又必须协调好国内经济与国外经济的关系,因为在经济全球化的大趋势下,在开放条件下,国内经济与国外经济已经越来越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了,这不仅导因于市场主体的利益驱动,而且也导因于某些领域法律规则的趋同化在客观上所起到的促进经济交流的作用。事实上,在强调法制的时代精神感召之下,国内经济需要一套法律制度(如民商法制度、经济法制度等),同样,国外经济也需要一套相应的法律制度。由于国内经济与国外经济密切相关,因而对相关的国内经济法制度于国际经济法制度加以协调便非常必要。尽管两类制度总会有许多的差异,但是在某些方面是可以融合或一致起来的。其重要途径,就是把体现相关国家协调意志的有关国际经济法规范,适当地转化为国内经济法规范。因此,国内经济与国外经济的二元结构的存在,对于国内与国际层面的某些法律规则的融合和沟通,对于现代通行的宏观调控法和市场规制法等经济法基本制度的形成,都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 随着中国市场化进程的推进以及中国为融入世界经济大潮而作出的种种努力,在国内经济法的立法上,已经越来越在总体上强调:必须改变过去的经济法制度中普遍存在的“内外有别”的状况,代之以普遍实行的国民待遇(当然也不是毫无差别),从而使各类在中国土地上的市场主体,都能够至少在形式上有一个基本上可以进行公平竞争的外部法律环境。这些立法努力,将使得内国的经济法制度与涉外经济法制度日益水乳交融,两者虽然仍在内外二元框架之下,但“交集”却越来越大。从而使经济法制度上的二元结构呈现出一种不对称的状态。 从内部经济与外部经济的二元结构来看,这种二元结构与特定主体的经济活动联系更为密切。内部经济与外部经济的划分,与地域上的国内与国外并没有直接的关系,而主要是与从事市场交易的主体是否存在某种关联有关。因此,内部经济也可称为“内部市场”,外部经济也可以称为“外部市场”。通常,人们关注和讨论较多的都是假定不存在关联关系的外部市场,而对内部市场的研究则相对较少。特别是对内部市场经济的法律规制问题,则探讨较少。 所谓“内部市场”,是指组织体的内部机构、成员之间通过经济活动而形成的市场。它是在“内部人”之间按照一定的“内部规则”从事交易活动而构成的市场。内部市场的存在,使市场经济所要求的统一市场被分成了内部市场和外部市场,使市场主体所遵循的规则被分为“内部规则”和“外部规则”,这种内外有别的“二元分立”,对经济发展和制度建设已产生了重要影响。 事实上,内部经济的法律规制问题,恰恰是新兴的经济法不同于传统私法的一个重要方面。它有助于更全面地认识经济法的调整范围(如经济法是否调整市场主体内部关系,以及对内部关系应如何界定等),同时,也有助于完善经济法具体制度方面的罅漏。 (三)社会-文化层面的二元结构 社会-文化层面的二元结构,对于法律制度的形成和发展,对于研究经济法的产生和发展等问题尤其具有意义。下面略做一点分析。 从传统与现代的二元结构来看,传统与现代的界定是非常重要的,它会由于人们对“现代”所做界定的不同而不同。如果把“现代”界定为一个时间概念,特别是二十世纪以来的时间段,则可以认为,传统社会曾为一系列传统部门法-民商法、行政法、刑法等-的产生奠定了基础,而现代社会则为现代部门法-经济法、社会法-的产生奠定了基础。经济法作为现代法,其与传统部门法的重要差别就在于它是产生于现代社会,是为了解决现代社会产生的诸多现代问题才应运而生的。从而体现出突出的现代性〔3〕。特别是经济法通过对宏观调控关系和市场规制关系的调整,来实现对社会秩序、社会公益的保障,以及对社会弱者的保护,对社会本位的强调等,都体现出与传统部门法的诸多不同。而传统部门法,如民商法等,对于这方面的保障则很不够。 此外,现代社会由于普行社会化大生产,分工更加细密,节奏更快,并且已经完成了梅因所说的“从身份到契约”的过渡,因而“陌生人社会”迅速形成,并在人们之间产生了一种“互赖而又互动”的关系。陌生人社会的主要问题就是信息偏在问题以及信任、信用等方面的问题,由此带来了导致市场失灵的其他经济问题和社会问题。而解决这些问题,确保现代社会的效率与秩序,本身就是一种公共物品。在私人主体难以提供这种公共物品的情况下,就要求国家建立相应的解决此类问题的制度,调整在现代社会中形成的、同过去存在着很大不同的新型经济关系。由于这些产生于现代市场经济的新型经济关系,是传统部门法所未予预见和未能涵盖的,从而也是其不能充分有效调整的,因此,建立不同于传统部门法的新型法律制度,解决现代社会存在的新型的经济问题和社会问题,便是客观之需。于是,经济法等现代法便应运而生了。这是在经济法产生问题上的一种重要解释。 从工商文化与农业文化的二元结构来看,由于不同的文化直接会影响到不同的制度的形成,因此,许多学者都关注文化对法律制度的产生流变的影响。事实上,工商文化是与大工业、社会化大生产以及商品经济的发达直接相关的,而农业文化是与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相联系的,因而不同的文化实际上对应着不同的经济发展阶段,也可能在总体上对应着不同的历史发展时期。在一个国家,由于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平衡,两类文化极可能同时存在。这种情况,不仅会影响一国在立法上的统一性,而且也会影响统一的立法在适用上的统一性。由于经济法是产生于现代市场经济,是在工商业高度发达的基础上产生的,因此它主要是与工商文化相对应的,或者说在很大程度上对作为工商业中心的城镇经济更加适用,而对于工商经济不发达的农村地区,其适用的空间和效果,都会受到很大的影响,这已经被近些年来相关的研究所不断证实。就我国来讲,经济法的制定,不可能不考虑地区经济、社会和文化的差异,不可能不考虑中国突出的二元结构;同样,在经济法实施方面,如何认识因文化上的二元结构所带来的经济法实施受挫的问题,也是值得深入研究的一个重要问题。因此,上述的二元结构对于分析经济法的产生基础以及所适用的时代等问题,都是很有裨益的。 以上从三个不同的层面提出和探讨了二元结构假设问题,它对于经济法学的研究具有基础性和前导性的意义。但是,作为具体的经济法研究,仅有共通性的二元结构假设还是不够的,因而有必要在下面探讨在经济法学上有特殊价值的基本假设。 三、在经济法学上有特殊价值的基本假设 在经济法学领域,还有一些在研究上具有特殊价值的基本假设,它们立基于上述的共通性假设-二元结构假设,能够为经济法理论的建构提供更为具体的前提和方法,对于研究经济法问题有更为直接的意义。这些特殊性假设主要有: (一)双手并用假设 双手并用假设其实也是一个二元结构假设。其基本含义是,调节经济或配置资源的手段有两个,一个是市场的无形之手(通称“看不见的手”),另一个是国家(或称政府)的有形之手(实际上也是“看不见的”)。一个国家对于经济的调节需要双手协调并用。 双手并用假设的思想不仅在体现在经济理论上,而且在体现在宪法的规定之中。我国宪法修正案实际上已经默认了这一假设①。即要使市场在配置资源方面发挥基础性作用,而国家则要在市场调节的基础上发挥宏观调控的作用。通过双手假设,可以更清楚地说明在经济学上长期争论的政府与市场的关系问题,也有助于更好地说明在法律体系中的私法与公法的关系、民法与经济法的关系等。事实上,经济法上的一系列具体假设,主要是在双手假设的基础上展开的,它为相关问题的分析又提供了一个重要的分析框架。如果只是单用一只手来调节经济,则在相应的法律形式上,可能只有民法或非现代意义的行政法,而不可能有现代意义的经济法。恰恰是在现代国家双手并用的情况下,才会产生协调双手,解决其中可能存在的双手失灵等不足的经济法。 (二)两个失灵假设 与双手假设相一致,在经济法理论上还有“两个失灵”假设,或称“双手失灵”假设。它包括两个方面,一个是市场失灵假设,一个是政府失灵假设。在运用市场的无形之手进行调节的情况下,随着市场经济向纵深发展,妨害竞争、外部效应、公共物品、信息偏在等问题也越来越突出,从而使市场调节的无形之手很难有效地发挥作用;与此同时,诸如公平分配、币值稳定等问题,也是市场机制不能有效解决的,由此便提出了市场失灵的假设。市场失灵假设在经济学界已得到了较为普遍的承认和应用。在假定存在市场失灵的情况下,市场机制本来在配置资源方面应起到的调节作用,在上述诸多领域却不能有效发挥,因此,只能由市场以外的力量去加以弥补。而从总体上的能力、实力和现实可能性的角度来看,一般认为,由国家来解决上述市场失灵问题是更为合适,也更为现实的。从而,国家被推倒了历史的前台,开始了所谓的对私人经济生活的“干预”或称“介入”的新时代。 对于在市场失灵的情况下,是否必然导致国家的介入和弥补,学者的认识不尽相同。这主要是因为政府对资源的配置效果,在一些国家已经出现了许多的问题。由于信息不足、滥用权力、腐败寻租、体制不健、多头管理等诸多方面的原因,政府在资源配置上是低效的甚至是无效的,这被称为政府失灵。也就是说,在某些领域,无论是市场机制,还是政府干预,在配置资源方面都是无效的或低效的。因此,是否要选择政府配置,以及对于政府配置所产生的失灵问题如何来解决,是在市场失灵的情况下必须要直面的问题。而如果选择了用政府配置来弥补市场配置,就应对政府配置资源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各种失灵问题有总体上的把握,特别是应当分析导致政府失灵的具体原因,以便采取相应的解决对策。而对于政府失灵的原因,解释是多个方面的。如公共选择理论、理性预期理论等,都提出了各自的认识。这对于经济法的研究也是非常重要的。 其实,要深入研究两个失灵假设,必然涉及到失灵原因的探讨。对于市场失灵的原因,经济学界已经探 讨较多,并为相关的法学研究提供了一些重要的素材。从经济法所要解决的基本问题或基本矛盾来看,个体营利性和社会公益性的矛盾,以及与此相对应的公平与效率的矛盾,是很基本的矛盾②。无论是在市场机制发生作用的领域,还是在政府干预的领域,这些基本矛盾都存在。在这些矛盾不能有效协调和解决时,必然会产生两个失灵的问题。例如,在市场调节的领域是很强调个体的营利性,崇尚效率价值的,但如果由此忽视社会公益性、漠视公平价值,则必然会加剧垄断、不正当竞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问题,必然会导致宏观经济失序,微观经济失范,经济生活失真,从而使宏观调控也很难有效进行。同样,在政府配置资源的领域,如果政府的工作人员也强调自己作为个体的营利性,并把自己的收益凌驾于社会公益性之上,如果只强调本部门、本单位的经济效率或经济效益,而忽视整体上的经济公平和社会公平,则必然会导致政府失灵。 此外,在研究两个失灵假设的过程中,还会涉及到重要的公共物品假设等问题,从而使公共物品理论、外部效应理论等都会对经济法学乃至整个法学的研究产生重要影响。 需要提及的是,两个失灵的假设也导源于“有限理性假设”。根据有限理性假设,市场主体都是“理性的经济人”,都在为自己的利润或效用的最大化而努力。但是,其理性是有限的,因而并不能有效地抑制市场经济波动,并不能解决市场调节的滞后性、盲目性等问题。同时,政府也同市场主体一样,是“理性的经济人”,但由于它并不能获取全面的信息,并不是全知全能的,因而其理性也是有限的。此外,政府认识的局限性还体现在,政府也是由人来组成的,这些人也都是普通人,既不更好,也不更坏,因而在智力、道德等各个方面,同样也不是完美无缺的。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再有自身的一些利益驱使,就极可能在配置资源方面产生低效率或无效率的情况,从而产生政府失灵。 事实上,即使假设政府的组成人员都是大公无私的,在道德上都是非常优秀的,但由于信息偏在问题的普遍存在,由于政府很难非常迅速地对瞬息万变的经济生活作出相应的调节回应,因而就非常容易导致政府失灵的问题。正因两只手都有自己的缺欠,因而才需要双手并用,才需要综合协调。同时,也正是在这样的框架之下,才有经济法产生和发展的余地。 (三)利益主体假设 利益主体假设,即假定在经济法上,各类主体都有自己的独立利益,为了各自的利益,都会采取有利于自己的行动,都会努力使自己的利益最大化。从利益的性质来看,经济法上的主体,可以大略分为国家一方(调制主体),以及与国家相对应的另一方(调制受体)。 上述的国家一方,要考虑国家(或政府)利益的最大化,同时,还要在一定程度上考虑社会公共利益,也要兼顾个人利益的保护。此外,从公共选择的理论来看,在国家的各类机构中,组成这些机构的成员也有自己的利益。因此,利益实际上是多重的,涉及到复杂的、多层次的法律保障问题。 上述与国家相对应的另一方,从经济意义上说,主要是市场主体(或称之为“市民”),从社会意义上说,主要是社会成员或社会实体、组织等。这些主体都有自己的利益,都按照自己的理性去行事。只有肯定利益主体的存在,才可能有法律规制的可能性。 经济法制度的实施必须尽量对各类主体的利益给予公平的、有效的保护,以实现各类主体利益的平衡。为此,在经济法上,不仅要像传统私法那样更关注私人主体的利益,也不仅要像传统公法那样更侧重于国家利益的保护,而且更要全面兼顾各类主体的利益,即不仅要在总体上兼顾国家与私人主体(企业、自然人等)的利益,也要兼顾各类主体的具体利益,这些具体利益表现为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利益,大企业与中小企业的利益、经营者与消费者的利益,等等。由此使经济法在法益保护方面又具有许多自己的特色。 (四)博弈行为假设 与上述的利益主体假设直接相关,既然各类经济法主体都是利益主体,则必然要为实现自己的利益而采取相应的理性行动。而在行动的过程中,则可能采取合作的态度,也可能采取不合作的行为。不管怎样,行动者都要既考虑自己的情况,又要考虑相关主体的情况,以求在互动的博弈过程中,努力实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 经济法主体之间的博弈可能存在于各个领域。它既可能在国家与国家之间,以及国家机关之间展开,也可能在国家与国民之间展开,还可能在市场主体之间展开。对微观层面的主体行动进行博弈分析是很有价值的。 各类主体之间的行为,既然都属于博弈行为,则参加博弈的主体就需要关注其他行动者是如何思考的。因此,对于各类主体而言,分析“别人的”预期是非常重要的,它直接关系到在博弈活动中的成败得失。与此相关的一个重要假设,便是“理性预期假设”。该假设会提醒人们:任何主体都是有其理性的,特别是在经济领域,当国家要采取某种行动时,必须要分析该行动所影响的主体将会如何思想、如何行动。而这对于确保国家的宏观调控和市场规制的效果,从而对于确保经济法的调整实效,都是非常重要的。 (五)交易成本假设 按照上述的利益主体假设和博弈行为假设,既然各类主体都是利益主体,因而必然会关注自己的产权,必然要求产权界定明晰,也必然会关注为取得产权和保护产权所花费的成本;同时,既然各类主体之间都在进行着博弈行为,则参加博弈的各方,便都会关注自己在博弈过程中的利益得失,而衡量在博弈过程中的利益得失的重要指标,便是交易成本的大小,或者是与其相对应的收益的多少。因此,在利益主体所从事的博弈行为过程中,交易成本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由此便在博弈行为假设的基础上提出了交易成本假设。 随着近些年来学术界对产权经济学或制度经济学研究的深入,特别是法学界对法律经济学认识的普遍提升,人们对于有关交易成本的基本理论已经耳熟能详。基于该理论,在经济法的研究上,不仅要重视微观主体或称私人主体的交易成本问题,而且还要重视国家的交易成本问题,特别是国家与国民之间,以及国家机关内部的交易成本问题。同时,应重视本益分析方法在具体经济法问题上的运用。 以上提出的五种基本假设,在经济法研究方面有特殊的价值,它们具体体现了“二元结构”假设的要旨及其所包含的“非对称性”,有助于学界在达成一些基本共识的前提下,把经济法理论进一步向前推进。当然,以上仅是列举了一些较为重要的基本假设,此外还可以有其他一些假设,但限于篇幅和需要,在此不再展开。 此外,提出上述假设本身并不是目的,重要的是要认识到假设的方法在经济法学上的价值,以及如何将其用于经济法研究。为此,还应研究各类假设在经济法研究上的价值是什么,其相互之间是否存在内在联系;同时,尽管前面在探讨各类假设时也涉及到了经济法学的相关问题,但仍然有必要对各类基本假设在经济法研究上的应用问题做一些探讨。 四、各类基本假设在经济法研究上的价值及其应用 经济法的研究需要有自己的前提,需要有学界所认同的一个大略的“基础”,而基本假设的提出和确立,恰恰主要是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尽管认识需要不断深化,因而对于“基础”的认识也处于不断的变动之中;尽管对于“基础”本身的追求是否恰当也有不同的看法,但从研究的效率,从研究的整体推进的角度来说,对于基本假设这类较为基础的问题,还是应当有明晰的认识。 在法学研究中之所以要提出或借助于上述的基本假设,就是因为这些假设最贴近于一般的个体、最能够反映一般性的情况,与基本的人性、与市场行为的一般情况,也都最为接近。上述基本假设,大都来自经济学(以及相关的社会学),而按照一代宗师马歇尔的理解,经济学是最贴近人类生活的③。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与经济学密切相关的经济法学的研究,或者是整个法学的研究,才需要借助于这些一般性的假设,发挥其在研究理论和实践问题上的独特作用 ,以解决法学研究方法不具有自足性,以及法学(而不是法律)与社会经济生活的距离,比经济学和社会学相对更远的问题。由于法律毕竟只是一种“写照”,毕竟总是存在着相对于现实的滞后性,并且,这种滞后性在片面强调“法制原则”的情况下还可能更加突出,因此,就需要通过借鉴,形成经济法学上的基本假设,来拉近法学研究与现实的距离,以确保法学研究更有价值和生命力。 以上的探讨表明,从直接的价值来看,上述各类基本假设为经济法研究提供了一个基本的前提、框架、范围和基础,这也是上述假设被称为“基本假设”的直接原因。它们对于进一步深入研究相关问题,有着重要的作用,特别有助于理论研究的深化。 此外,上述各类基本假设,实际上也为经济法的研究提供了重要的研究方法,这也是其重要价值的体现。从研究方法上看,对于新兴的、具有突出现代性的经济法来说,尤其应当注意方法的综合性,这本身也是必要的范式转换。事实上,法学研究不仅不能只注重单纯的“阶级分析”,而且也不能仅注重单一的“权利义务分析”。今天的法学研究,尤其应当多注意从其他相关学科的研究成果中吸收营养,其必要性导因于法律调整领域的广阔性以及学科之间的内在联系。由于客观的世界是普遍联系的,法律调整的社会关系,与相关社会科学研究的社会关系存在着内在的联系,因此,相关学科之间自然应当打通。特别是经济学、社会学等学科,与各类主体的“微观特点”更加接近,也更能反映人类的较为根本性的东西,因而往往可以作为法学的某些方面的研究基础。而法学本身则更为“上层”一些,它需要通过相关学科的研究来发现和体现自我。 纽拉特曾指出,从科学史上看,假设总是会频繁地产生和消失,没有任何对它们进行排列的可能性〔4〕。但是,这并不影响对相关假设之间的内在联系进行研究。作为一个走向成熟的学科,其基本假设应当至少在逻辑上是自洽的,并且应当在内在联系上存在一致性。为此,有必要对上述各类基本假设之间的内在联系做一些探讨。这些探讨,有助于更好地认识基本假设对于经济法研究的价值,也有助于更好地认识其应用的问题。根据上述对各类基本假设的分类及其具体内容,可以发现各类假设之间在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在联系: 首先,具有共通性的不同层面的二元结构假设,本身就存在着内在的联系。对相关层面的概括,也仅具有源自不同视角的相对意义。其中,理论-认知层面,更主要考虑了主体的价值;经济-制度层面,更主要考虑了地域或称空间的影响;社会-文化层面,更主要考虑了实质上的不同时间的影响。 其次,具有共通性的二元结构假设,与在经济法上具有特殊意义的其他假设也存在着内在的联系。例如,在二元结构假设中,理论-认知层面的公私二元结构假设提供了一个非常基本的框架,它暗含了政府与市场的对峙,体现了不同主体的重要价值,从而为两个失灵假设、利益主体假设、博弈行为假设等奠定了基础;经济-制度层面的二元结构假设,体现了空间发展上的不平衡问题,即提出了两个失灵假设等各类假设产生的重要现实基础,也是其他各类假设的现实体现;社会-文化层面的二元结构假设,主要体现了时间发展上的不平衡,它是其他相关假设产生的更深层次的现实基础,同时,也是各类假设所需要面对的问题。 最后,在经济法上具有特殊意义的各类假设,在其相互之间,也存在着内在的联系。例如,从形式上看,两个失灵的假设在经济法理论上是很基本的,但两个失灵假设作为一种“对结果的描述性假设”,又与双手并用假设(这是对手段的假设)直接相关。而无论是两个失灵假设,还是双手并用假设,在更深层次上,它们都离不开利益主体假设和博弈行为。而在这两个深层次的分别侧重于主体和行为的假设中,又包含了理性预期假设、不确定性假设等,同时,它们还都与交易成本假设直接相关。 可见,上述各类假设是连为一体的,而不是各不相干的,从而它们可以成为经济法研究的重要基础性假设,使经济法研究可以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展开。 同时,各类假设与一些具体分析方法的内在联系也值得关注。例如,基本的二元结构假设,与系统论上的系统分析,特别是结构功能分析方法,以及整体分析方法等有关;双手并用假设,也与系统论的思想和方法等有关;博弈行为假设,与博弈分析方法有关;利益主体假设,与利益平衡方法和政策分析方法有关,等等,从而使基本假设在经济法研究方面有了更多的方法论意义,提高了基本假设在解决经济法理论问题上的应用价值。现略举几例予以说明: 1.从二元结构假设来看,它为经济法提供了一个从心理到经济,从政治到社会,从法律到文化的基本分析框架。在这样的框架中,有助于人们认识经济法究竟是公法,还是公法与私法交叉的混合法。事实上,二元结构的假设虽然较为宏观,但它毕竟提供了分析框架的边缘,从而使研究者能够以一定的(虽然也可能存在模糊状态)区域为“基地”进行研究。在公与私之间的模糊地带,是否有所谓混合法或第三法域的存在空间,是否能够存在与公法、私法相并列的社会法,人们的认识不尽相同。不过,根据二元结构的假设,结合客观实际,从总体上说,一如往昔,我至今仍认为经济法只能属于公法,而不是属于第三法域或社会法〔5〕。因此,二元结构假设有助于分析经济法的性质问题。 2.从双手并用假设来看,如果一国仅用一只手,就不可能产生经济法。一方面,经济法虽然要保障国家对经济运行的调控,要保障国家对市场秩序的规制,但它并不是传统的行政强制;另一方面,虽然经济法的调整直接作用于市场经济,并直接关系到市场主体的切身利益,但它毕竟不是单纯的市场调节,更不是传统的自由放任。双手的协调并用,使双手都能够更扬其长而避其短,从而体现经济法的调控与规制手段的特点,体现经济法在调整手段上的特殊性。调控与规制所发挥出的调制功能,与传统的市场调节与行政命令有着根本上的不同。事实上,双手并用所体现出的合力,是对传统的调节经济方式所存在缺失的有力矫正。 可见,透过双手并用假设,不仅有助于理解经济法的产生问题,而且也有助于理解经济法的调整手段、经济法与其他部门法对市场经济的综合调整等问题,从而不仅有助于认识经济法的独立性,而且也有助于认识其与相关部门法的内在联系。 3.从两个失灵假设来看,该假设实际上在经济法研究中已经占有重要地位。近些年来,经济法学界一般都把市场失灵的存在作为探讨经济法产生和发展的必要性的重要起点。按照目前较为流行的理论,在市场失灵的情况下,市场机制本身无法解决资源配置的效率问题,因而就需要由国家来介入或称干预。而国家介入的法律形式,则主要是经济法。上述的解释,是目前较为通常的解释。这种解释当然有其合理之处,但有些方面还有待于再进一步细化。从双手并用假设来看,正是由于存在市场失灵,因而对经济的调节才不能仅用市场调节这一只手,而是还要用国家调节这只所谓的“有形之手”。但是,在运用国家之手的过程中,可能会存在政府失灵的问题。而政府失灵的存在,主要导源于政府的失控。从现在影响较大的一些行政法理论来看,一般多是基于政府权力的不断膨胀,才认为有必要强调对政府的权力作出限制。因此,在行政法理论中,全部的或部分的“控权论”主张,实际上得到了很多人的赞同。但经济法不同于传统的行政法,它不是单纯地强调要限制政府的权力或国家的权力,而是要通过如何适度分权,以及如何适用合理的程序,按照经济规律的要求,努力实现既定的经济目标和社会目标。因此,经济法必然会存在一些有特色的方面,并因而不同于传统的行政法。 两个失灵假设表明,经济法不仅要通过政府对资源的配置来解决市场失灵的问题,而且也要通过相关的规范,来解决政府失灵的问题。两个失灵的存在,对于经济法产生和存续必要性的问题,有很强的解释力。因此,两个失灵假设,对于探讨经济法的发生论问题很重要。它更有助于说明经济法产生和发展的必要性,更有助于认识经济法不同于传统部门法的特殊性。 4.从利益主体假设来看,在经济法研究上重视各类主体的利益,真正关注不同主体客观存在的利益,有助于认识经济法调整方面的问题。只有充分地认识到国家利益、企业利益、个人利益;认识到社会公共利益与私人的独特利益;认识到整体利益和局部利益,近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一致的利益和冲突的利益,才能更好地在各类主体之间去平衡利益,才能让各类主体更好地去代表和实现某一种利益。从规范的层面看,经济法主要是规定和解决相关主体的权力或权利的问题,但从更深的层面上看,则是相关主体之间的利益如何协调和平衡的问题。利益既是经济法得以产生和发展的重要动力,也是经济法不断完善的重要源泉。没有代表特定利益的主体,没有相应的利益主 体假设,就无法说明法律的制定、完善的动力机制等相关方面。因此,利益主体假设,对于经济法制度和理论的发展非常重要。 上面的一些举例表明,经济法学的各类基本假设,对于经济法的理论研究和制度建设都很有价值。事实上,在理论研究领域,以上述的“二元结构”假设和其他各类假设为基础,在经济法理论上已经形成了一系列有自己特色的“二元结构”。例如,在调整对象理论上,存在着宏观调控关系和微观规制关系的二元结构;在体系理论上,有宏观调控法和市场规制法的二元结构;在主体理论中,有调制主体与调制受体的二元结构;在行为理论中,有经济调制行为与市场对策行为的二元结构;在责任理论中,有本法责任和他法责任的二元结构,等等。此外,在财税法、金融法、竞争法等相关部门法理论上,也都存在着一些以上述相关二元结构为基础的具体的二元结构。这些都是二元结构假设与其他假设应用的成果,对于增进经济法理论的体系化或严谨度,形成内在和谐统一的“理论”,是很有价值的。 五、各类基本假设的局限性 前面探讨的各类基本假设,尽管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应用意义,但也都存在着自身的局限性,对此也必须要加以分析,以求对基本假设做更恰当的定位。 上述基本假设的局限性,首先来自假设本身的局限性。由于这些假设更多地是源自其他学科的假设,许多假设不仅本身尚需要不断地得到验证,而且是否适合于法学研究,是否有利于推进法学研究,也需要随着实践的发展而不断得到检验。 其次,二元结构假设的局限还体现在,它虽然已是各学科的学者都比较认同的,但并不是法学本身能够有效证明的。限于自身的特点,法学要在很大程度上从其他相关学科吸取营养,其中也包括基本假设等。但在上述假设的可靠性和证实性方面,法学很难大有作为。这对假设方法的应用也可能会产生影响。 再次,各类假设都具有一定的相对性。为此,在运用这些假设的过程中,不应把各类假设绝对化。即应采行“相对论”,而不是“绝对论”。具体言之,一方面,上述这些假设作为经济法的基本假设是否都合适,以及具有多大程度的可行性和必要性、恰当性,还有待于接受理论和实践的检验,还需要接受时间的考验,还有待于人们认识的日益深化。另一方面,上述各类假设实际上是提供了一系列的分析模型。这些模型的主要功用就是使分析更简明,更有说服力,等等。而作为“模型”,其本身就是有局限性的。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任何理论都是有局限性的,任何观点也都是一种“偏见”。为此,就应当以一种开放的、包容的、建设性的考虑,来看待各类基本假设。而在这些假设的基础上,所能够建立的理论框架,也才是可以不断更新和不断发展的。 例如,在对二元结构认识方面,并非要强调“两极论”,即并非认为二元结构中只存在完全对立的两极。事实上,在这两极之间的过渡地带往往是很重要的,按照中国的哲学思想,最可取的是“叩其两端而取其中”的中庸之道。而要“取其中”,首先要知道其两端,要以两端为起点才能知道何为“其中”。但关键是现在的一些研究往往是不知两端为何物,因而也就很难作到全面地认识相关问题。二元结构的假设,恰恰是要给出两端、边界,也就是给出进一步分析的基础。 二元结构假设的相对性是很明显的。例如,经济层面的二元结构假设,曾经包括公共经济与私人经济、公共部门与私人部门、公共物品与私人物品等公私二元结构,而这些划分并不是绝对的。在两极中间还会存在一些混合的领域。例如,在公共部门与私人部门之间还会存在第三部门,在公共物品与私人物品之间,还可能有混合物品等。因此,二元结构只是提供了一个分析的基本框架或平台,对于具体问题必须作具体分析。为此,哈耶克认为,把整个服务领域界分为公共部门和私营部门的业已为人们接受的二分法,是颇具误导性的;对于一个健全的社会来说,在商业领域与政府治理之间(也就是在私营部门与公共部门之间-作者注)保有一个第三领域,即独立部门(Independent Sector,即前述的第三部门)是至关重要的〔6〕。但是,能否因此否定二元结构的基本框架呢?能否因此如同一些论者引申出经济法就应当以第三部门为依托,以社团为主要主体呢?恐怕至少在现实的条件下还不能。尽管第三部门也是很重要的,尽管社团也有其重要的价值,但诚如伯尔曼所认识到的那样,自20世纪以降,教会早已不再构成对世俗权威的有效的、合法的抗衡力量了;在经济和社会秩序内的商人和其他自治团体或行业的习惯,在立法和行政机构的控制下已经失去了效力〔7〕。 因此,尽管需要有第三部门的适度发展,尽管也需要对第三部门的壮大作出一些积极的倡导,但在现实中其地位无疑较为式微,无法和无力全面地替代国家,也无法真正成为社会公益的代表者。 除了二元结构的假设以外,其他的假设也都具有相对性,特别是在经济法研究上有特殊意义的基本假设。这些假设,尽管在经济学等领域都已经成为一些重要理论或重要假设,但是这些假设在经济法的研究上是否完全适用,以及在多大的程度上有助于相关的研究,都还需要经过较长时间的考验。 正因如此,对经济法上的基本假设需要有一个全面的认识。尤其要认识到这些基本假设是经济法理论展开的前提和基础;这些基本假设不仅确定了经济法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宗旨、性质等问题,而且也确定了经济法上的主要研究方法。而这种有针对性地确立起来的研究方法,对于确保经济法研究的深入,是非常必要的。 经济法学论文:经济法学的研究形式 一、经济法中问题与主义的相关争议 在中国,学者们对于经济法学的肇端尚有不同的认识,但经济法学界大体倾向于以1978年为学科发展的起点,并在每个十年前后,推出一些回顾性、反思性的研究成果。对于经济法学这个新兴的学科,各类理论观点纷出,不同声音混响。而在其研究方法上,学者主要侧重于经济法问题与主义的争论上,即经济法学的理论研究与制度构建的分析。 一些学者把经济法基础理论研究比做“鸡肋”,认为其食之无味。他们认为中国经济法学在其发展过程中遭遇了方法论上的“意识形态”化、“概念法学”化和“半殖民地”化的巨大冲击,树立经济法学以问题为导向的研究方法,增强其自足性和开放性,成为经济法学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所在。同时,他们也指出其无意否定那些研究主义的学者所进行的研究价值,只是认为这样的研究偏离了法学本来的研究目的。法律就其作用而言是一种游戏规则,是为了处理人类社会的各种纠纷,法学的任务就是发现以及创新更好的游戏和裁判规则,研究的根本目的是为了更好的解决纠纷。因此,法学研究不只是书斋中的学问,不是为了研究而研究,而是要解决现实问题。从这个意义上讲,目前进行的经济法研究与中国活生生的经济现实、经济改革与立法司法实践不联系,只是热衷于构建抽象的理论框架,将经济法理论变成了高深莫侧的玄学,其研究结果是不仅不能为现实问题的解决提供参考和指导,而且会偏离法学研究的初衷和实质。 但对于那些有“爪牙之利、筋骨之强”的人来说,“鸡肋”同样可以咀嚼、消化和吸收,同样可以“食之有味”。他们认为经济法作为一门新兴的学科,坚实的理论基础是必不可少的,我们应该充分发挥人们的聪明才智,去探求、发现、形成一套科学的经济法范畴体系,这套范畴具有确切的内涵,准确地概括了事物的本质,并成为逻辑思维的基本要素,从而构建一套科学的经济法基本理论原理,只有具备丰厚的理论基础,才能进行有关制度建设的研究。严重冷落法解释学等传统的研究方法,会直接导致经济法理论解释力的削弱和经济法研究法学特质的减损,而未来经济法研究方法必定是多元的,研究手段必然是综合的,研究体系也一定是动态的、开放的,但其核心却应该是恒定的,即传统法学的基本研究方法不应被动摇、更不应该被抛弃。 二、关于经济法问题与主义之争的共识 从第十五、十六届全国经济法理论研讨会来看,目前学者普遍达成了关于经济法的问题与主义之争的共识。这也验证了“合久必分,分久必合”这句古话。现在学界的主流观点是,既要研究“问题”,也要研究“主义”,同时更要注重两者的并重研究。张守文教授用“顶天立地”四个字,对这种研究方法进行了高度的概括。“顶天”指在研究经济法理论的基础上,更注重理论研究水平的提高,强调研究必须能够真正的拔高,要真正体现出一种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的提炼和萃取。因为理论的高度不够,就很难有较为广泛的指导意义,就极易被等同于一般。但是,我们所强调的研究并非只是“形而上”,只是“空对空”或者“空中接力”,而恰恰要强调一定要“立地”即要立足于现实,脚踏实地,而不能使其成为海市蜃楼。“立地”强调经济法理论的研究要同经济法的实践相结合,形成具体的制度,以回应和解决法制建设中存在的大量现实问题。因为对于现实问题的关注和解决是经济法理论研究极其重要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经济法研究能否纵深发展的基础。 三、经济法问题与主义之争的未来发展趋势 在我看来,经济法学是一门新兴的学科,正处于库恩所说的科学发展的四个阶段中的“前科学阶段”,突出问题是没有统一的概念体系,缺乏共同的理论假设与方法论原则,理论尚未成熟,只有理论与实践统一,经济法学才能进入成熟的“常规科学阶段”。所以,目前经济法学界所追求的经济法的“问题”与“主义”并重研究,是经济法发展一个必经的阶段。在未来的研究中,应该相对比较注重有关“问题”的研究,即关于经济法制度建设的研究。因为从中国经济法的发展态势来看,在过去的三十多年中,还是比较倾向经济法理论的研究,需要适度的制度建设来“中和”这种非正常的现象。而在经济法的制度建设上,我们可以借鉴经济学中关于“新制度经济学”的相关研究。由科斯提出的“新制度经济学”是近几十年来兴起的西方现代经济学的重要分支之一,它运用企业组织理论、产权制度理论、制度变迁理论等全新的思路和方法,分析和重新解释许多新古典经济学所无法解决的问题。我们可以借鉴新制度经济学研究方法的成功之处,结合经济法本身的实际,来为经济法学的研究注入新鲜的血液,达到创新的目的。 但同时,我们也必须要保持清醒的头脑,不要过分注重问题的相关研究,要做到经济法所追求的“适度”。我们可以在着重研究具体的、有代表性的经济法文本所构建的制度、规则和经济执法的过程中,从中抽象出经济法的范畴原理、语言符号和思维方式,进而达到经济法理论与制度的互动研究。 试析经济法对利益冲突法学的论文 1.1以社会本位作为平衡与协调利益冲突的价值基础 市场机制是合理配置资源、提高经济效率的最有效手段。与此同时,在正常的市场机制调节下,各市场主体之间也能形成一种相对合理的利益格局。然而,西方市场经济发展的轨迹告诉我们:自由放任经济下市场机制本身极易遭到破坏,随之而来的利益格局也容易受到扭曲。而且市场机制自身的局限也会引发矛盾,产生新的冲突。面对市场难以依靠自身力量对冲突加以平衡与协调的难题,现代经济法产生的一个重要历史使命就是依法调整市场经济中的利益关系。然而,当今社会利益关系错综复杂,利益主体日益呈现出多元化的趋势,在各类利益冲突中,既有国家权力与个体权利之间的冲突,也有社会个体利益之间的冲突,还有个体利益与社会整体利益之间的冲突。要想平衡好方方面面的利益,经济法需要找准自己的价值定位。 如果经济法选择个体利益至上,这样做虽然会刺激个体对利益的追逐,提高经济效率,但却不利于冲突的解决,也不利于社会经济的长远发展。此外,在法律层面上,这种做法还会使经济法难以独立于民商法,自身的独特价值难以显现。但是,如果经济法选择以国家利益至上的原则来协调利益关系,却容易造成国家权力对个体利益的侵害,进而影响了市场经济正常运行的基础。同时,这还会使经济法很难摆脱行政法的案臼,难以成为真正独立的法律部门。在现实的需要面前,现代经济法最终选择以社会整体利益为最高准则,来协调多种利益冲突。而经济法中所指的社会整体利益是与个人利益、团体利益和公共利益都相关的社会利益,是融个人利益、团体利益以及公共利益为一体的社会利益。在具体的调整过程中,经济法正视各经济主体的利益需求。 经济法学论文:经济法学研究成果论述 经济法学自诞生之日起,各种观点异彩纷呈,尤其在经济法学的基础理论方面,争论很激烈,但已经形成了一些能支撑经济法学理论大厦的基本共识。在经济法具体制度的研究方面,也有过很多的争论,这些争论推动了相关法律制度的产生和完善。经济法学的研究方法也正经历着由单一走向多元的过程,多种研究方法提供了多元的视角,共同推动着经济法学理论不断深化。概而言之,经济法学经历的正是一个“和而不同”的发展路径。 一、经济法的基础理论 1.调整对象在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方面,学界形成了许多观点。按照前述发展历程的划分,各种观点大体可以分为“前诸论”和“新诸论”。“前诸论”主要有“纵横统一论”“、纵向论”“、企业法中心论”、“综合法论”、“经济行政法论”、“学科经济法论”等。“新诸论”主要有“国家协调说”“、需要国家干预说”“、管理说”“、国家调节说”、“增量利益关系说”等。总体来看,“前诸论”中有对经济法持否定态度的观点,而“新诸论”对经济法独立法律部门的地位已成共识。尽管曾有学者对经济法抱有怀疑或者否定的态度,但学者们的探索、交流与交锋推动了经济法学的发展,这是值得肯定的。各说虽然分析的角度与表述不尽相同,但实际上都反映了国家依法管理国民经济、协调市场经济运行并统筹社会整体经济利益平衡这条主线。 2.经济法的地位关于经济法是否独立的法律部门,学者们曾有过很多激烈的争论,其中尤以民法与经济法的关系为争论的焦点。80年代初期,大经济法主义和大民法主义相互排斥对方,不承认各自的独立性。此外,还有经济法与行政法关系的争论,有学者认为经济法属于行政法的一个部门法,而不是独立的法律部门。随着实践的深入和理论的发展,人们越来越认识到经济法与民法、行政法对社会发展的独特作用及相互不可替代性,经济法的独立法律部门地位在法学界基本成为共识,并已为国家立法机关采纳,在官方文件中多有体现。 3.经济法的体系80年代初,不少学者主张建立以计划法律制度为核心的经济法体系,《经济合同法》颁布后,所有的经济法学教科书都把这一法律规范作为理论体系的主要内容。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与深化,学者们基本上抛弃了在传统计划经济体制影响下所形成的“大经济法主义”,经济法的调整范围相对缩小,趋向科学合理。目前,经济法学界对经济法应该包括宏观调控法律制度与市场规制法律制度基本没有异议,而对规范市场主体的法律、社会保障方面的法律是否属于经济法范围则尚有争议。此外,还有不少学者认为,经济法的体系包括宏观调控法与市场规制法这两大板块已不足够,有学者提出应当加上“企业发展法”这一板块,以更好体现与维护企业的主体地位,促进企业发展。 二、经济法的基本制度 1.主体制度经济法主体的确定与经济法的地位、经济法的体系密切相关。经过30年的发展,经济法主体理论从单纯强调政府的主体地位到以“政府———社会中间层———市场”为分析框架。例如早期有学者认为经济法的主体包括“决策主体、管理主体和实施主体”,后来有学者提出经济法主体包括“经济管理主体、社会中间主体和市场主体”。在视野方面,形成了两种界定经济法主体的方法,一是“行为界定法”,即根据主体的不同行为列举主体类型,如“经济管理主体和经济活动主体”;另一种是“身份界定法”,即根据主体不同的经济、政治或社会身份来列举主体类型,如“管理者、经营者和消费者”。 2.行为制度 (1)宏观调控制度学界普遍认为,国家对市场经济的宏观调控是十分必要的,宏观调控是经济法的核心内容之一。过去学者们比较强调经济计划的宏观调节作用,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建立,国家对国民经济的宏观调整从过去的以指令性计划为主的调节方式转化为以计划、预算、价格、税收、利率等多种方式对国民经济进行宏观调控,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经济法学界对这方面的理论和实践问题进行了研究,提出了不少见解和建议。学界对宏观调控法的研究主要围绕宏观调控基本理论和宏观调控立法两大部分,至今已经基本上形成了较为完整的理论框架和结构体系。在宏观调控的基本理论方面,对宏观调控的基本概念、目标、采取的手段,宏观调控法调整的对象、原则、地位、体系等都有较深入的研究,提出了很多观点。在宏观调控立法方面,最引人注目的是关于制定宏观调控基本法的研究。2001年3月召开的“关于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宏观调控法》的议案”的小型研讨会,论证了制定《宏观调控法》的必要性,提出了关于《宏观调控法》框架的设计。其后,有学者提出了宏观调控基本法的专家建议稿。在宏观调控部门法方面,经济法学界的研究,填补了法学领域的空白,促进了相关经济法律法规的创制和完善。 (2)市场规制制度学界对市场监管的必要性、市场监管的对象、监管的原则,市场监管法的性质、地位、体系等作了深入的研究,基本认同市场监管法是经济法的又一重要组成部分,以竞争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为典型。竞争法是市场经济发展到较高阶段的产物,包括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反垄断法。经济 法学界自80年代中期即开始引介国外的立法与学说,开展对竞争法的研究。在反不正当竞争法方面,学界对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必要性、目标、原则、立法宗旨、定义、调整范围、执法机构等问题都进行了探讨,为制定《反不正当竞争法》奠定了重要基础。在《反不正当竞争法》颁布后,学界开始关注其在具体实施的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并通过对各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比较研究,对《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健全和完善提出建议。在反垄断法方面,反垄断理论研究的基本框架已确立,基本覆盖反垄断法中的主要问题和制度,如:滥用市场支配地位、限制竞争协议、企业合并、行政垄断等。关于反垄断法的制定,反垄断法1994年就被列入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规划,直到2007年8月才终于通过。十四年的立法历程,出现过很多的争论和反复。比如立法的时机是否成熟、如何看待和处理发展规模经济与反垄断的关系,反垄断法是否规定行政垄断的内容、采用何种规制模式、如何设置反垄断的执法机构等等,许多专家学者都提出了自己的意见。最终学界的研究成果推动了《反垄断法》的出台。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方面,在1993年颁布《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之前,学者们主要致力于论证保护消费者权益和制定全国统一性立法的必要性,提出要用法律手段保护消费者利益。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颁布后,我国在消费者保护方面取得了显着的成绩,但实践中也出现了诸如王海打假、医疗纠纷等许多新问题。现阶段研究的热点问题包括消费者的概念、医疗纠纷的适用问题、欺诈行为与惩罚性赔偿问题、新型消费方式的法律规制等等,学界提出了很多观点,取得了一定的共识,但这些问题仍有待进一步研究。在产品质量法方面,学界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产品概念、缺陷界定、责任主体、归责原则、诉讼时效、抗辩事由、涉外产品责任、法律责任、监督管理等方面,近年来,产品责任的新发展也引起了学界的关注。 (3)对外开放制度我国对外经济贸易的法制建设几乎与外贸事业发展同步,在对外贸易法律的发展过程中,我国学者保持了极大的关注,对对外贸易经营者主体资格的取得、货物进出口配额管理与许可证管理、反倾销、反补贴方面的法律问题进行了探讨,为立法提出了很多建设性的意见。对外资法的研究也与我国引进外资的实践发展紧密结合,学界在外资的待遇、利用外资的形式、加入WTO对外资法的冲击等问题作了深入的研究。90年代以来,在对外开放制度研究方面出现了新特点:结合复关和入世谈判,加强了对中国涉外经济法与WTO规则接轨问题的研究。这直接推动了我国对外开放制度的变革,为中国加入WTO在对外开放制度领域扫除了理论障碍 3.责任制度学界对经济法的法律责任的表述、定义、是否具有独立性、承担形式、构成要件、司法救济等方面也有很多不同的观点。目前较为一致的看法是:第一,要完善经济法的责任制度,使经济法具有可操作性;第二,经济法责任具有独立性;第三,经济法责任具有公益性和形式上的复合性的特点,既包括传统的刑事责任,民事责任、行政责任,也有一些新的责任形式。 三、经济法的研究方法 经济法学界越来越关注经济法学的研究方法和思维路径,基本的共识是:要坚持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为指导,从经济到法,又从法到经济。出发点是现实经济问题,中间经过法律博弈、法律协调,最后落脚点还是回到解决现实经济问题上来。结合就法论法与法外论法的研究范式,在研究中除运用法学研究的一般方法以外,还要综合运用经济学、社会学、自然科学等相关学科的研究方法。在经济法学的论文、着作里,已经出现了多种方法的运用,如,陈乃新教授在探讨经济法的本质时,从增量利益的角度出发,论证只有经济法调整的是人们在社会化大生产中生产和实现增量利益并相应地进行增量利益分配和再分配的关系,采用了经济分析法学的研究方法。又如,史际春的《经济法总论》一书对经济法产生的根本原因从社会的角度予以阐释,并注重从社会实践中提取论据,以社会实践作为理论探索的出发点和归宿,采用了社会实证的分析方法。 我国经济法学的研究虽然起步较晚,但取得的成绩斐然。经济法对于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经济法学应当利用自己的优势,提炼共识,反思过往研究中的不足不断改进、创新,正如程信和教授所说的,“中国应当而且可能在经济法的理论和制度方面对世界现代文明作出较大的贡献。” 经济法学论文:经济法学教学质量的讨论 一、教学质量与施教质量 教学质量的内容首先是“教”的质量,其次是“学”的质量。在“教”“学”质量的关系中,“教”的质量在很大程度上是前提、是关键,因为它决定着“学”的质量;“学”的质量是我们施教的出发点和归宿;“师高弟子强”,这就是它们间的逻辑关系。教学质量问题一直是教学的核心问题,教育战线关于提高教学质量的讨论中,存在下列误区:其一是以为只要改善了教学方法,教学质量就可以提高了,其实不尽然,因为影响教学质量的因素包括教学环境、教学主体、教学环节等,而教学方法只是教学主体因素中的部分内容。其二是把教学方法等同于“教”方法,在教学方法的讨论中常常忽略“学”的方法的讨论,使其讨论“文不对题”,当然,教师在讨论教学方法时,基于“以身作则”的缘故,主要应讨论“教”的方法。其三是把教师的施教过程简单地概括为施教方法,尤其是仅仅局限于课堂的施教方法,更是远远不够的,因为得当、有效的施教方法有赖于充分的施教准备,施教准备还与施教指导思想有关;课堂教学仅仅是整个教学过程的一个环节而已,这无需更多说明。在教学过程中,由于“教”的主体主要是处于教学第一线的教师,因此,在提高教学质量的过程中,对教学组织的探讨,比对教学方法的探讨来得更为重要,其原因之一是教学方法体现于对教学的组织过程之中;之二是对教学组织的探讨,更加强调了教师在教学中的重要责任;之三是从讨论的视域来看,更加关注教师施教的全过程,而不仅局限于教学方法,同时,将学生的学习方法排除在了本命题之外,这有利于集中讨论教师如何施教的问题。 二、经济法学的特点 认清经济法学的基本特点,是确立怎样施教的前提。经济法学的特点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学科特点“经济法”课程在经济管理类专业和法学专业都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在经济管理类专业一般开设“经济法概论”,在法学专业,本科教育阶段一般开设“经济法学”,研究生教育阶段一般开设“经济法基础理论研究”。所以经济法学是法学专业本科阶段所开设课程。在培养方案中,经济法学是法学专业本科阶段的专业基础理论课,它是法学专业的十四门核心课程之一。从法学课程间的关系来看,经济法学具有边缘性的特点:它既包括对法理学、民法学、刑法学、行政法学等学科理论的继承、运用,也包括对它们的理论的扬弃和发展;从经济法学的历史来看,无论在国际还是国内,经济法学相对于民法学、刑法学等课程而言,还很“年轻”,以至于到目前为止,经济法学的基本理论体系和内容体系,尚无一致的认识。经济法学的种种基本特性,给如何实施经济法学的教学,带来了一定的困难,也使经济法学的教学应当具有不同于其他学科教学的特点。 2.课程关联特点经济法学的前置课程通常包括法理学、宪法学等,后续课程一般包括税法、国际经济法、市场竞争法等,此外经济法学还与民法学、刑法学、民事诉讼法学、行政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仲裁法学、证据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商法学、知识产权法学等相关联。由于经济法学与上述课程的关联关系,所以在经济法学的施教过程中必须处理好施教内容的衔接关系,既不能彼此间缺乏照应,又不能出现课程间内容的重复。这就要求教师应当熟悉本专业的培养方案,了解各门课程的教学内容,教师间应当相互沟通和协调,使相关内容———尤其是基础知识等重要内容,既不遗漏,也不重复,而仅限于衔接而已。到目前为止,无论是教材,还是任课教师,对这个问题,往往不是处理得很合理。 3.经济法现象特点经济法是立足于社会整体的意志和利益,借助于各种有效方法对经济关系进行系统综合调整之法。国家调整经济关系的目的在于实现宏观的和可持续发展的经济效益,所以,经济法具有直接的经济目的;在经济法律规范中,经济体制、经济技术规范可以直接构成经济法的重要组成部分,所以,经济法的内容具有很强的经济性或专业性;由于经济法根源于国家对经济的自觉调控和参与,使经济法又具有很强的政策性和政府主导性特点;国家调整经济关系时可借助的法律方法包括各种层级的法律、各种性质的法律规范、规定丰富多彩的法律后果,这就是调整方法的综合性。国家为追求宏观的、可持续的经济效益,在尊重和保护个体合法利益的基础上,对国民 经济运行关系进行综合的调整,故,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具有综合性的特点。 4.教材特点由经济法学的边缘性、年轻性和关联性所决定,迄今尚无比较成熟的《经济法学》教材,《经济法学》教材的不成熟,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总论体系不完整:一般的《经济法学》教材,总论部分仅涉及经济法的调整对象、产生和发展、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和经济法律关系的部分内容,有的教材甚至没有论及经济法基本原则。第二,学界“画地为牢”的门户观念束缚了《经济法学》的教材建设:“经济法”界的专家们在编写《经济法学》教材时常常囿于“学界”的“先占”界限,认为经济法中的某些基本法律和基本范畴,历史上就已“划归”其他法律、法学部门,故《经济法学》不再讨论,于是使“经济法”在法学界就成了“拾遗补缺”之法,从而没有从“经济法”本身的内涵及其外延加以系统论及,这也是总论体系不完整的深层次原因。第三,总论与分论不对应,其表现形式有二:一是总论未论及的一般理论,而分论却有重要篇幅,如市场规制法和宏观调控法等;二是总论的“观点”“流派”虽然较多,但分论的内容大体趋同。第四,总论的“观点”“流派”虽然较多,但实质区分较少,甚至有的“观点”“流派”主要表现为文字上的“游戏”,以至于难于自圆其说。第五,分论任意膨胀,分论任意膨胀的客观原因主要是经济法现象没有“经济基本法”典,主观原因主要是经济法的学科理论不成熟。 三、教师施教环节的组织教师施教环节基本可以分为备课、课堂教学、学生实践认识、课程考核四个阶段。 (一)备课备课是施教的前提。备课之前首先要作好充分的准备工作,然后才能开始备课。所以,备课过程中须作好以下两方面的工作: 1.教师的备课准备教师在备课前的准备工作充分与否,直接关系到“备课”的质量,进而直接影响教和学的质量。备课准备应从以下方面入手: (1)应当熟悉培养方案。熟悉培养方案的目的在于把握培养学生的社会定位,了解本课程与相关课程的关联性,进而为进行教师间的沟通和协调提供依据,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确定基本的施教内容,以免课程间内容的脱节或不必要的重复,以免施教内容太深、太浅、太宽、太窄现象的发生,从而影响既定培养目标的实现。 (2)应当选用优质教材,“教材”有狭义与广义之分。狭义上一般仅指发给学生而教师又作为主要参考资料的着作,在此可以称之为师生“共用教材”或者“基本教材”;广义上的教材,则应当是除狭义教材以外的其他参考资料,如教师备课参考的着作、论文、案例等,学生学习参考的着作、论文、案例、教师编发的参考资料等。经济法的基本教材版本较多,有的是法律知识读本,有的是非法学专业用的教材,有的是研究生用的教材,有的是对前沿问题进行探讨的专着;有的比较陈旧,有的则较新;有的是经济法学界的专家所编,有的则不然。在选用基本教材时,一般来讲,宜选用经济法学界的专家最新编写的经济法教材。其他参考资料的选用也要遵循新颖、适当、针对性原则。所谓新颖,就是说所选参考资料要能反映本学科的最新成果和学术动态;所谓适当,就是说所选参考资料要适合本专业培养目标,难易适度;所谓针对性,就是说所选参考资料要与共用教材的内容———尤其是任课教师的讲稿的各个“章、节、点”内容密切对应,不要偏离施教任务。 (3)应熟练地把握基本教材内容。一般来讲,教材都在不同程度上存在普适性、教材内容都有自己的体系。熟练把握基本教材内容的意义在于:有利于教师在备课时根据培养方案和课程间的关联性作合理的取舍,进而形成具有本学校本专业特色的课程知识体系;有利于对教材中的陈旧内容进行改造,这主要是因为教材从编写到出版,再到教学使用,总有一定的“时差”,而经济法的理论在不断的发展,经济法律、法规又在不断地立、改、废,使经济法教材具有较强的时效性,所以在备课时必须作到“与时俱进”;同时,基本教材的内容也是我们选用、编写其他参考资料的依据,既然基本教材是代表本学界最新成果和反映学术动态的着作,是师生共用的教材,选用与编写其他参考资料的目的主要在于帮助学生理解、掌握基本教材的内容,在一定限度内扩大学生的视野,所以对于基本教材,必须尊重它、忠实它,其他参考资料的选用与编写,都要围绕基本教材进行,绝不能“喧宾夺主”。 2.备课组织。备课是教师根据培养方案、课程间的关联性、学科特点和学生的需求等具体情况,对教学内容、施教方法进行精心安排的活动。因此,备课的充分程度、备课质量的高低,直接决定着授课质量,即使口才再好的教师,也莫不如此,因为“巧妇难为无米之炊”,相反,只要备课充分、且质量很高,即使任课教师不那么能言善辩,课堂施教质量一定会有基本保障。所以,施教工作的重心是备课,而不是其他施教环节。鉴于“经济法学”所具有的前述特点,培养方案将学生定位于“系统掌握法学专业基础理论和基本方法”的“应用型高级法律人才”的要求,基于此,在此认为在“经济法学”的备课过程中应从以下方面作好相应工作: (1)教学内容的组织:基础理论知识应当相对系统、完整,法律知识的基本含义应当阐述清楚,并在此基础上根据经济法的价值取向和司法实践,分析其科学性与不足,借此,培养学生学习、运用法律知识的技能和素质。教师在组织教学内容时,应根据培养方案将其分为重点内容、熟悉内容、了解内容和扩大视野的内容等不同的层次,尤其要处理好课程间的衔接关系,因为在教学实践中,常常发生课程之间内容的重复问题。 (2)教学材料的组织。教学材料即教学用资料。在外延上大致包括基本教材、讲稿、教案、多媒体课件、参考文献、教学辅导材料(其内容可设计为教学内容要揽、重点提示、疑难解析、认识实践练习、精典案例解析、阅读案例思考等)。教师在组织教学材料时,对于基本教材,要明确重点、难点、熟悉、了解的内容所在;对于多媒体课件,其内容要精;参考文献中的着作、论文要基本体现本学科的水平,选编的法律应当是现行法律,如果是国外法律的介绍,则应当具有代表性和借鉴价值;对于教学辅导材料,其内容要揽要能基本概括知识点,重点提示要准确,疑难解析要深入浅出、令人信服和精辟;认识实践练习要能反映本课程的知识点,并有利于学生牢固掌握和灵活运用;对于精典案例解析、阅读案例思考应来源于生活,并具有教学价值。 (3)教案的组织:在制作教案时,应根据教学内容确定具体的施教方法和施教手段。施教方法是具体而丰富的,不同的内容应有不同的施教方法,同一内容可以设置多种施教方案,以利于教师根据课堂进展情况适时调整;在施教手段上,主要是要注意多媒体课件的制作与应用,使之有助于教学质量的提高。在教案中要注明教学内容的时间分配和要求学生掌握该内容的程度。 (二)课堂教学的组织课堂教学是教师施教和学生学习的中心环节。课堂是教师施教和学生学习的共同场所、是“教”和“学”相结合的主要教学环节。在课堂教学中,教师借助于不同的工具和方法向学生传授本课程的基本知识;学生在课堂教学中,一方面系统地学习 相关知识,另一方面希望自己遇到的疑惑能得以解决。因此,教师在课堂教学中,一方面要发挥其主导性,另一方面要注意师生的互动性,灵活运用各种方法进行施教:比如讲授“经济法的产生”时可以采用历史唯物主义的分析方法和讨论式教学法;在讲授“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时,可以采用演绎法、比较分析法、案例分析法和归纳法;在讲到“经济法主体的权利”时,可以采用重点讲授法,在讲到“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具体法律规范时,可以采用注释法、理论联系实际的实证分析法、师生讨论法;如此等等。总之,施教方法的运用应因“材”制宜,因学时制宜,多种方法相结合,准备充分,信手拈来,切忌教条。良好的课堂教学效果,仅有施教方法的灵活运用是不够的,其他方面的“软件”也不容忽视,比如对学生的尊重和重视,为此,教师不能傲视学生,而应和蔼可亲;教师在课堂上的“精气神”、语言的抑扬顿挫、适度的幽默与诙谐,都有利于调节庄严神圣的课堂气氛。如果课堂教学在内容方面达到了重点突出而知识面又广;课堂氛围方面和谐而不失严肃;施教方法作到了运用得当而又深入浅出,则可以说该课堂组织是成功的。此外,教师应重视学生的认识实践过程,因为它是课堂施教的必要补充。学生认识实践的内容应以课堂教学的内容为依据,认识实践的方式可以是教师编制提供各种类型的模拟练习题、或者课程论文、或者到具体的单位进行短期的认识实习;同时,教师应适时地批阅作业,对学生在练习中的疑难问题,教师应及时地给予解答,对课程论文进行必要的点评,对实习过程进行必要的指导。 课程考核是施教过程的必然延伸,也是对教学效果的检验。目前,经济法学的考核基本采取统一的全卷闭卷考核模式,从实践来看,这种模式是存在弊端的:因为各任课教师的教学在客观上是不尽一致的,这就影响了考核内容的覆盖面;同时全卷闭卷考核不利于考察认识问题、分析问题和运用法律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所以这种考核对教学效果的检验是不全面的,容易造成“高分低能”的现象。针对这个问题,在此建议:对课程的施教可以推行由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担纲的课程负责制,对课程的考核可以推行闭卷和开卷相结合的方式 经济法学论文:商科学院经济法学教学革新 商科院校(或称财经类院校)对各专业本科生均普遍开设《经济法学》这门课程,而且大多作为专业必修课程,但以往的经济法教学存在许多问题,教学理念不够清晰,教学内容针对性不强,教学方法和手段比较陈旧,考核方式较为单一,教学效果不甚理想,因此必须进行深入改革。本文从经济法学的知识体系和商科院校的办学特色出发,结合多年从事经济法学教学的实践经验,对商科院校本科经济法学教学改革进行探讨,以求教于同仁。 一、经济法学教学改革应充分体现商科院校的人才培养特色 经济法学是我国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而发展起来的一门新兴学科,也是一门边缘性和应用性极强的法学学科,经济法学将法学与经济学等学科知识紧密结合,着力培养学生在经济管理、企业经营、市场交易等经济活动过程中的法治意识、法治理念、必要的经济法知识和技能。商科院校的办学目标是培养既精通经济、管理,又有一定法律专业知识和较强法律意识的复合型、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因此,商科院校本科经济法学教学改革应着眼于经济法的学科定位和商科院校各专业的特点及对各专业教学规律的认识,根据商科院校各专业的培养目标制定适应各专业特点的经济法学教学计划、设计课程结构并定位教学理念,进而确定知识体系及选取教学内容,运用适当的教学方法和手段,以实现教育的目的。 商科院校是为了适应现代市场经济与社会发展的人才结构需求以及高等教育大众化而发展起来,是我国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它面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现代化建设的实践,培养满足现代社会需求的高层次人才,“以本科教育为主体,以应用型人才培养为突出特征,多以为行业及所在区域的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教育目标”[1]。商科院校的专业设置具有多学科性、务实性,以经济学、管理学、法学为主体,多学科全面发展,其根本特色就是培养“法商结合”的复合型人才。专业特色是商科院校取得长足发展的必备条件,商科院校必须在专业设置上进行差异、补缺竞争,必须注重课程教学的改革,突出教学特色来达到教学目的,在培养社会所需人才方面体现出自身的特点,才能在高等教育市场竞争中立足,实现学校的长远发展。因此,法学知识的教育,尤其是经济法学知识的培养显得十分重要。 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全社会主义法制,需要大批既懂经济又知法律,既有一定理论水平,又能从事实际工作的实用性人才。但以往的经济法教学与这一培养目标和特色不甚吻合,所以经济法课程教学改革应紧贴我国市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实际,反映当今社会法治建设的需要,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实践性和应用性。根据商科院校的特色要求,我们认为,经济法学教学应着重教会学生以下3点:一是经济法的基本理论知识;二是查阅所需法律信息资料的方法,驾驭应用法律资源的能力;三是经济法学特有的思维方式和判断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掌握和运用经济法知识,是对商科院校学习经济法课程学生的基本要求。经济法课程是商科院校法学专业和经济管理类专业的专业基础课程,长期以来经济法教学侧重理论学习,而经济法学是一门应用性、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具有部门法多、内容广泛的特点,由于经济法教学与实践的脱节,忽视对学生的司法实务操作能力的培养,学生头脑中的经济法支离破碎,以致面对将来工作中的司法实践时往往束手无策、无所适从。 二、经济法学教学内容改革应强调针对性和实效性 由于经济法学是一门新兴学科,经济法学的学科理论尚不够成熟,经济法学学科体系也没有完全定型,实践中对经济法的理解也存在一定的偏差,学术界和实际部门对经济法的诸多内容还存在较大的争议,经济法学科理论的构建与社会实践中具体的经济法律实务存在部分脱节的现象,经济法理论不能对经济法律的实践工作有效地加以指导。导致经济法学教学内容比较杂乱,甚至存在偏差,使经济法的教学内容缺乏应有的广泛性和科学性,使学生不能很好地把握经济法的内涵、本质、价值和功能,影响了经济法学教学目标的实现。因此,商科院校本科经济法学教学更应注重经济法内容的科学性、规范性、应用性和针对性。经济法教学应根据商科院校不同专业所面向的行业、区域,或者专业定位的需要,科学合理地选取经济法学教学的内容,在不忽视经济法的基本理论知识的前提下,注重经济法教学内容的实效性。教学内容要让学生更好地掌握经济活动中迫切需要的经济法基本理论,理解经济法的本质、特殊价值功能,掌握运用经济法律法规解决实际问题的技能,为以后从事经济管理、市场活动等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可依据各专业的特色和学生的知识结构选择具体内容进行专业性经济法专题教学,并与相关的专业知识有效衔接、形成互补,完善学生的知识结构,满足学生对本专业领域经济法律知识的需求。教师要考虑不同专业学生知识结构的差异性,根据各个专业的培养目标制定适应各专业特点的经济法教学计划、设计课程结构,根据听课学生人数、课时等具体情况讨论统一授课基本内容,解决在具体的经济法教学中,课程内容庞杂、课时有限的矛盾。经济法教学要加强经济法课程的体系观念,要把经济和法律、国内和国际、经济法内部与外部关系的相关知识、理论、信息紧密结合,使之能够反映当前国内、国际经济、法律、科技综合发展的总趋势。要通过筛选、精简,重点教授最能体现经济法的内涵和价值的内容,如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等市场规制法、税法等宏观调控法等领域, 使之系统化、体系化、科学化。经济法的一个重要特征是经济法的政策性,国家政策与经济法有紧密的关系,不能脱离国家政策孤立地学习经济法,在经济法教学中分析国家重大经济政策,可加深学生对现实的社会问题的理解,使学生前瞻性地对经济法的发展方向进行预测。由于当前经济形势变化迅速,经济法律实践远比经济法律规则复杂,加之经济法律法规的修订相对频繁,在教学中应注意课程内容动态化,构建主动适应社会需求的创新机制,应及时引入新的信息,更新教学内容,在教学中注意反映司法实践的最新动向及对区域社会经济发展动态与社会热点问题的及时响应。 三、经济法学教学方法改革应体现多样性和灵活性 经济法教学主要是通过课堂教学活动来完成的,而经济法课堂教学的效果主要取决于经济法课堂教学方法。商科院校本科经济法学教学需要科学的教学方法,经济法作为与实践密切联系的学科,尤其要注重与教学目的相匹配的实践教学方法,既要讲解经济法基础理论知识,更要强调经济法应用能力和实务操作能力的培养。经济法教学不仅要有传统的理论讲授法,更要加强实践教学方法的运用,通过协调配合应用多种教学方法,培养经济法律的应用能力。根据笔者多年的教学实践,经济法学教学应注重以下教学方法的综合运用。 1.理论讲授法。理论教学是经济法教学的基础,这种教学方法一直是经济法教学的主要形式。教师的主要任务是系统地讲授教科书,注重阐述经济法中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基本制度等基本知识点,通过准确、详细的理论讲授,使学生准确地把握经济法的核心和精髓。它有助于学生系统地掌握经济法的原理,使学生通过广泛的互相关联的概念和原理理解各种情形的经济法律现象,较容易地运用逻辑思维来推断法律,有助于学生在单位时间的讲授中迅速地汲取经济法的精髓,为经济法的运用打下良好的基础。 2.案例教学法。经济法学具有很强的应用性,单纯的理论和法律条文讲解十分枯燥,对于经济法的重点、热点问题,可以采用案例教学法,使教学显得丰富生动。案例教学法是指以学生对案例的分析讨论为中心的教学方法。在学生掌握有关基本知识和分析技术的基础上,在经济法分论部分,根据教学目的和教学内容的要求,在教师的精心策划和指导下,运用典型案例进行讨论分析,通过学生自身的独立思考和相互协作,提高其分析和解决某一具体法律问题的能力。案例教学法作为一种开放性的教学模式,具有趣味性、生动性、思考性、真实性和可行性,这种教学方法为教学提供了一个真实的场景,缩短了教学与实践的距离,重在引导学生的自主创新思维,使学生学会思考和学习。案例教学给学生提供了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并解决问题的实战演习的机会,学会认真分析案件,找出案件的争议点,从大量的法律法规中找出适用的法律规定,直至形成自己的法律判断和法律意见。在案例教学课堂上,学生针对问题各抒己见,能够集思广益,起到思维互补、开阔思路的作用,使学生对经济法的概念更清晰、结论更准确,也能够培养学生的表达、辩论能力,为学生今后就业提供一个演练场所。案例分析报告的撰写,有利于提高学生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通过案例教学,学生还学会了如何互相点评,如何以建设性的方式向别人提出自己的建议,同时学会了如何接受别人的批评意见,提高了与他人沟通的社交能力。 3.自学研讨法。针对不同专业学生的培养目标需要和对经济法律知识需求的差异性,对于经济法中内容相对简单、便于理解、贴近生活的章节,有针对性地选择不同的内容,实施自学研讨法,根据课时多少确定自学指导部分。对于要进行自学研讨的章节中需要重点掌握的内容,教师可将其当问题先行提出,让学生预习准备,由学生自己通过阅读、观察、思考,上课时由学生进行讲解、讨论,最后由教师进行点评、总结,其他内容则作提示性讲授,布置为自学项目。自学研讨法以学生为主体,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增强学生学好经济法课程的信心,提高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锻炼学生的逻辑思维、语言表达、法律论证等能力。自学研讨法可以科学利用课堂教学时间,把握教学重点内容,能够在有限的课时里传授给学生最有用的知识,增加了教学的有效性,同时教师引导和教会学生合理而充分地利用课余时间进行学习提高。 4.比较教学法。在经济法教学中,通过应用比较法,将相关联的知识点进行对照、比较,可找出其中的共同规律和特殊点,将繁杂的理论知识条理化、简单化,便于学生准确记忆,如将有关知识点做成对应表格,让学生从书本中找出相关内容填入其中,既提高学生的分析比较能力,又帮助学生复习理论知识,极大地提高学生对经济法课程的学习兴趣。 5.讲座教学法。讲座教学法是指聘请有经济法律实践经验的法官、检察官、律师、企业法律顾问、经济行政执法人员等给学生就有关具体问题进行专题讲座。商科院校应加强与经济法律实务部门,如法院、律师事务所、工商部门、产品质量监督部门、税务部门等的联系和协作。经济法课程应当聘请政府部门、司法机关、律师事务所、企业界中既有实际经验又有理论水平的专家讲授经济法方面的案例及办案经验,开办各种经济法的专题讲座等,切实增强学生经济法课程知识的真实感。这些讲座可以弥补教师实践经验不足的缺陷。 6.模拟法庭教学法。模拟法庭教学法是学生在教师指导下,根据精选的典型案例,分别扮演法官、检察官、律师以及当事人等不同角色,按照诉讼程序对经济法律纠纷案件的庭审过程进行模拟演示,以司法实践中法庭审判为参照来模拟审判某一案件的教学活动。学生通过模拟法庭的训练,能熟悉经济诉讼的程序,提高案件分析、法庭辩论、口头表达等综合能力,使经济法的学习形成一个从点到面,从关注现象、思考问题到掌握知识、提高法律实践运用能力,从经济法学的单学科学习到整合经济法律、诉讼程序、 法律文书制作等多学科学习的系统过程。与其他教学方法相比,模拟法庭教学法更具教学过程实践性和公开性,有助于学生巩固所学知识,提高分析和解决经济法律问题的能力。 7.观摩庭审教学法。观摩庭审教学法是经济法学课外实践教学的不可缺少的环节,它能使学生真切感受到经济法在司法实践中的具体应用。教师先与人民法院取得联系,选择一些典型的或者疑难的经济案件,带领学生到人民法院审判庭旁听有关经济纠纷案件的审理,然后组织学生就该案件进行讨论,目的是让学生全面了解诉讼的庭审过程和程序。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以让人民法院把一些有针对性的典型实际案例放在学校的模拟法庭内现场开庭,使学生亲身体验经济法律在实践中的应用,感受市场经济体制下企业运营的真实情况。此外,在经济法教学中,还可以通过其他课外实践活动,如带领学生访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产品质量监督部门等行政执法部门,或安排学生到消费者维权服务中心为消费者提供法律咨询,培养学生的实务操作能力。 四、经济法学教学改革应注重教学手段多元化 在经济法学教学手段上,要由单向性的教师讲授转变为自主式、合作式以及研究式相结合的多样化教学模式。通过运用现代教育技术与设施,在教师的主导作用下,使课堂教学变得生动形象,易于接受。引入计算机多媒体等现代化教学辅助手段,以多媒体教室为载体,可以实现现代教育技术设施与学以致用的结合。应用多媒体技术进行教学更直观、更生动,同时利用图形、声音和动画播放和教学内容有关的视频资料,能加深学生对经济法相关内容的理解,使教学丰富多样,课堂气氛活泼,案例生动有趣,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应用多媒体教学教师预先对课堂教学内容进行提示,要求学生进行预习,授课前提示学生注意本课的知识点和重要内容,使学生在听课前就对本课内容有大概了解,可提高课堂学习效率。教师应该适当运用多媒体技术,注意多媒体的播放只是辅助教学过程。对现成的多媒体材料应根据教学内容的特点加以适当改造,使二者相互匹配。同时,充分利用校园网络资源,给学生提供经济法课程相关课程讲解、练习题、优秀案例、参考文献等教学资料,教师还可以在网上对学生优秀作业进行点评,开展网上辅导,为学生利用网络进行自学和扩展知识提供条件,方便搭建师生交流平台。 PPT课件可以充分利用网络资源,保证教学内容的先进性,加大课堂上传授的知识量和信息量,开拓学生的视野,采用PPT课件教学可节省书写板书的时间,有利于逐渐加深教学内容的深度、广度和综合程度。此外,可以结合教学内容播放教学案例视频,使用电子教材等来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实现教学过程的可视化、互动化、个性化,提高教学效率和教学质量。学生可以通过视频了解经济法律实践,弥补不能到相关部门实习的不足,在一定程度上产生亲身实践的效果。 五、对学生的考核方式应实现多样化 以往经济法课程的考核方式重理论、重闭卷,轻技能、轻应用,平时考核用考勤、作业等方式,期末一般采用闭卷考试的形式,由于受时间、卷面容量的限制,很难全面反映学生对知识的掌握和运用情况,不利于激发学生的求知欲,不利于培养学生的理解能力、表达能力和应用能力。教学应该与考核相辅相成,考核贯穿于整个教学过程符合教学连贯性和逻辑性的要求。因而必须将平时考核与期末成绩相结合,平时成绩在学生科目成绩评定中应占较大比例。教师应当对学生采用多样化的考核方式,建立一套科学的考核制度和激励机制。在平时成绩记录里,对积极参与教学活动、主动获取经济法知识及学习态度端正的学生要有所体现,将学生课堂上回答问题的质量记入平时成绩,在平时的教学过程中,结合各章节的内容给学生布置思考题或讨论题,并围绕讨论题让学生写出专题论文,依据撰写的读书笔记、学生的作业、小论文评定平时成绩,将案例讨论和撰写的案例分析报告作为考核学生的重要指标,以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总之,应将闭卷考试、开卷考试、口头考核、小论文、案例分析、课堂讨论、社会实践等多种方式结合起来,综合评定学生的成绩,以最好地实现经济法学教学的效果 经济法学论文:从经济法学视角,对中国MBO监管之戏说/李华振 从经济法学视角,对中国MBO监管之戏说 李华振 原载《中国证券报》2004年6月18日。此为原稿,后在发表时标题改为《MBO:“打狼棒法”该练练了》。 2001—2003年期间,我在《财经报道》、《人民日报之中国经济快讯(理论版)》等媒体上发表过大约15篇文章,大多是为MBO鼓与呼的。但后来,我在著名经济法专家刘大洪教授主持的国务院司法部“中国公司治理结构及中外比较”课题组中进行了大量的研究工作之后,却发现,各地出现的所谓“MBO”有不少是挂羊头卖狗肉的“盗版MBO”,于是,我又写了《谨防“祥林嫂式的MBO”》、《论“变态的MBO”应该缓行》等文,为MBO的异变提个醒。 记得我曾在《中国MBO的“饿狼传说”》一文中写到:健康正常的MBO应当是遵循市场规律的“等价进行”,但现实中出现的往往是异变成“残吞国资肥肉的饿狼式MBO”。但该文只描述了这种现象,却没写出解决办法。如果说我们有1000个理由进行“等价式MBO”,那么,我们也同样有1001个理由反对这种“饿狼式MBO”。 针对此,必须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打个形象的比喻,就是要练成一套“打狼棒法”。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打狼棒法一:现阶段的MBO处于改革试点期,为了免蹈原苏联剧变之后俄罗斯进行的不成功MBO的覆辙,我国不宜一下子彻底通过MBO来达到国企“完全民有化”,而应限制MBO的规模及进度,以部分的、适度的“虚拟民有化”为宜。对于中国国情来说,激进式的MBO改革只会致命而不能治病,其后果看一看今天的俄罗斯便知。 打狼棒法二:要求经营者提供一定比例的非MBO资金,才能收购本企业股份或分支机构。因为,如果这些资金全部是用本企业资金作抵押借贷来的,经营者实际上没出资金,他们感受不到明显的、直接的“血肉相连之感”,当然就难以产生强烈的“与企业休戚与共之心”,这同样达不到科斯定理所揭示的“外部性内部化”,无法真正调动其“关心自己财产”的积极性。至于自有资金的比例为多少,可视具体情况而定。 打狼棒法三:在进行MBO的同时,一定要保护流通股股东的利益。虽然不可能普遍征得每个流通股股东的同意,但至少必须把有关信息向他们真实地、及时地披露,严禁内幕操作。而且,经营者购买本企业股份时的价格不得低于当时本企业的每股净资产价值。 打狼棒法四:切实保护普通职工的合法权益,分配机制不得向经营者过于倾斜。效率虽然第一,公平也必须兼顾。否则,可能激化社会矛盾,以社会的不稳定作为惨重代价。 打狼棒法五:严格规定MBO的融资100%用于购买本企业股份或分支机构,不得用于其它用途,尤其不得用于经营者私人享受或其它投资。实践中往往发生经营者借MBO之名、借贷用于私人用途之事件,这是严重悖离MBO初衷的。 打狼棒法六:在偿还MBO的借贷资金时,一定要坚持先后顺序:经营者是第一债务人,企业是第二债务人,只在第一债务人确实无力还债时才由企业承担责任。正如国务院司法部“中国公司治理结构及中外比较”课题组负责人、我国著名经济法专家刘大洪教授所说,我国要逐步建立“个人破产制度”(注:我国目前只有法人破产制度),只有在经营者个人宣告破产之后,仍不足以偿还时,才由企业承担偿债义务。这样才能“逼着”经营者不敢利用MBO之机来侵吞国有资产,不敢恶意把企业作为自己逃债的挡箭牌。 打狼棒法七:加强MBO过程中的官员廉政建设,推进“阳光下的政府”之法治进程。官员不仅是MBO的监督者,也是国有资产的人,是MBO的一方主体。所以,禁止权利寻租、设租之任务尤其迫切。反思俄罗斯国企MBO的失败教训和英国国企MBO的成功经验,会发现:在国企MBO的过程中,官员是否廉政决定着改革的兴衰成败。 经济法学论文:我国经济法学研究的反思和深化 一、经济法学的研究目的问题 经济法学的研究目的直接决定着其研究方向,确立正确的研究目的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则性问题。从总体上说,经济法学的研究目的在于揭示和探索经济法产生、变化、发展的规律,促使理论研究的深化和成熟,从而更好地指导我国经济法制建设的实践,更好地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服务。为此,可把经济法学的研究目的具体分解为以下几方面: (一)经济法学作为法学中较新的分支学科之一,首先应把如何建立和完善其自身特有的基本范畴、如何构筑其科学体系确立为其研究目的。 由于“范畴及其体系是人类在一定历史阶段理论思维发展水平的指示器,也是各门科学成熟的标志”[1],因此,经济法学研究的目的首先就应立足于如何完善其自身的基本范畴、如何构筑其科学体系之上,这是构筑经济法学原理的基石。但是,我国目前经济法学界对此方面的研究不够重视,致使经济法基础理论和原理的研究十分薄弱,而在与相关学科的争论、与其他学科划分研究对象及其范围上却投入较多精力。如果说在经济法学产生初期基于为了充分论证经济法存在的独立性,反驳否认经济法地位观点的需要而对有关问题进行争论、并极力确认经济法学的研究对象及其范围确有必要的话,那么,经过十多年来广大学者的辛勤努力而逐步把经济法学的研究引向深入,经过立法机关的勤奋工作而制定的大量经济法律、法规,以及经济法在改革开放中所发挥的极其重要的作用,已足以表明经济法的独立地位和不可替代的价值性。在此情况下,就没有必要再花费过多的时间和精力用于学科之间的论战、争抢研究对象及其范围,否则,不仅不利于经济法学自身的发展和成熟,相反还会阻碍其发展。“任何具体科学都有自己的基本概念和范畴,是否形成由概念和范畴所构成的理论体系,是这门科学能否独立的重要标志[2]”。实事求是地说,经济法学界对经济法学自身究竟应包括哪些基本范畴、每个基本范畴应包含的科学涵义是什么、如何构建经济法学的范畴体系这些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的问题尚没有给予深入、系统的研究,这固然存在经济法和经济法学产生时间短、研究幼稚等客观方面的原因,但也不能否认,存在于人们主观上对经济法学研究目的的认识偏差和对经济法学基本范畴研究重要性的忽视同样对经济法学的研究产生了消极影响,致使经济法学界迄今也未能向理论界提供具有充分说明力的、令人信服的、确能体现经济法学自身独立存在和成熟标志的基本范畴及其范畴体系的框架结构。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与经济法学处于并列地位的刑法学、民法学、行政法学等学科已经建立起来了法学界公认的、并为各学科所特有的比较成熟的基本范畴及其体系[3].所以,经济法学在建立其自身基本范畴及其体系方面可谓任重道远,经济法学界的确应将研究的重点转移到经济法学的基本范畴及其体系构成上来。 (二)经济法学作为法学中内容最为丰富的学科之一,理应把如何深化部门经济法学的理论研究确立为其研究目的。 如果说对经济法学自身基本范畴及其体系的研究构成了经济法学原理的基石和框架,并以此构成了经济法学总论的内容的话,那么,对部门经济法学理论的研究则是经济法学内容的具体展开和体现,并以此构成了经济法学分论的具体内容。研究部门经济法学的内容,一方面,应对已制定出的单行经济法的内容和理论予以研究。我国目前尚未制定一部经济法法典或经济法通则,而制定了大量适用于不同部门、领域、不同种类经济关系的经济法单行法和配套法即部门经济法,它们构成了经济法体系的主干,如何制定、修改、补充、完善、理解、实施、适用各种部门经济法,正是经济法学面临的重要课题之一;另一方面,经济法学的研究又不能仅局限于现行立法的既定范围内,对尚未制定单行法和配套法的部门经济法的理论也应予以研究。由于受多种原因的影响,我国经济法立法带有明显滞后性的特点,许多本应属于经济法学内容的单行法和配套法尚未制定出来,比如,作为经济法核心的计划法、反垄断法等都没有出台,因此,经济法学的研究不能忽略或遗漏该部分内容,加强对它们深入、系统地研究,以更好地指导立法工作,同样是经济法学面临的课题。 (三)经济法学作为法学中实践性最强的学科之一,理应把加强最能体现其实践应用性的经济法立法[4]问题的研究确立为其研究目的。 “实践是认识的来源、动力、目的,也是检验认识的真理性标准”[5],为了使经济法学的研究更能适应实践需要,其研究丝毫不能脱离国家经济生活的重大实践,时刻关注着对我国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法律现象的研究,对经济领域和经济生活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提出相应的法律对策,将它们归结到一点,就是要通过加强对经济问题的法律研究,并以此指导经济法立法活动,从而实现对经济关系的全面调整,达到国家干预、管理经济生活的目的。“法学的产生和发展是以立法的发展和对立法的研究为前提的,没有立法学的发展,不可能有法学体系的真正的完善”[6],同样,如果没有经济法立法学的发展,也不可能有经济法学体系的真正完善。因此,经济法学的研究目的应该立足于加强对经济法立法问题的研究,并把它作为其研究的核心内容之一。尽管自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法立法已经取得了令人瞩目的巨大成就,但是,立法上也有严重缺憾,立法技术水平和立法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这与对经济法立法问题的研究不够重视以及由此导致研究薄弱有着直接的关系。经济法学界对经济法立法问题尚缺乏深入、系统的研究,至今几乎还没有关于经济法立法方面的专著,涉及该方面的论文数量也较少,并且大多是对立法概况的泛泛介绍,而对经济法立法的原理、制度和技术等问题的系统研究却非常薄弱,理论界尚未对经济法立法的专业性、技术性、特殊性引起足够的重视,而是简单把经济法立法与其他部门法立法混同,这种作法很难使经济法立法适应实践的需要。因此,对我国经济法立法进行深刻反思,加强对经济法立法问题的研究,认真总结我国立法中的经验和教训,以更好地指导对现行经济法的修改和今后的经济法立法工作,从而建 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完善的经济法体系和经济法制,无疑具有重要意义。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和完善,迫切需要建立适应市场经济的法律体系,加强经济法立法正是其关键之一。而加强经济法立法和完善经济法制,又离不开经济法立法理论的指导,故随着适应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的建立,经济法立法问题应该、也必将会成为经济法学界关注的重点问题。 二、经济法学的研究对象和范围问题 每门学科都有其特定的研究对象和范围,它决定着该学科研究的内涵和外延,故学科研究应以确立其精确、科学的研究对象和范围为前提。经济法学的研究也应恰当地确立其研究对象和范围,把研究的视野置于适当的限度内,准确地把握其研究对象、范围的广度和深度。如果把经济法学的研究对象及其范围确定得过宽或过窄,都不利于研究的深入和深化。 我国经济法学产生时间较短,学科建设比较薄弱,加之受其他原因的影响,经济法学的研究至今也未能恰如其分地解决其研究对象和范围问题。它自产生之时起即处于与相关学科、尤其是与民法学、行政法学的争论之中,学术争论虽然对经济法学的发展起到了一定作用,但同时也产生了一定的负作用,导致目前经济法学的研究过于看重其研究的对象及其范围问题,且将对象、范围界定的过宽,甚至存在无节制地扩大经济法学研究领域和范围的倾向,这在以经济法学专著和教材所体现的研究对象和范围上显得尤为突出。我国现行的很多经济法学教材或专著,包括颇具影响的几部统编教材或专著,在确立经济法学研究对象和范围上存在一定缺陷:即把本不应属于经济法学而应属于其他部门法学的内容硬性划入其中,如在现行的研究对象和范围中,有的把应属民法学内容、应属商法学内容、应属劳动法学内容、应属环境法学内容[7]列入其中,有的甚至把应属行政法学内容[8]、社会保障法学内容[9]、刑法学内容[10]都划入经济法学的研究对象和范围中,此外,几乎所有的教材和专著中都包括应属诉讼法学的经济司法、经济仲裁[11]的内容,还有的把应属法制史的经济立法史[12]的内容也列入其中,导致现实法与历史法不分、实体法与诉讼法不分,都将它们混为一体,使经济法学的研究对象和范围几乎涉及了法学内容的方方面面,其研究范围近乎于“诸法合体”状态,大大超出了其应该研究的领域和范围,致使经济法学成为了一个“覆盖面最广”的学科,严重阻碍了经济法学理论自身的发展和成熟:一是致使人们难免产生“经济法究竟是什么?”、“以经济法为研究对象的经济法学究竟包括哪些内容?”的疑问,进而引发了人们对经济法能否成为独立法律部门、经济法学体系是否存在、能否建立起来等一系列问题的怀疑,对人们科学地认识经济法和经济法学产生了严重障碍;二是导致经济法学的研究对象和范围过宽、过大,难于集中精力认真仔细地研究其自身内容,致使经济法学成为最为幼稚的学科之一;三是由于其研究对象和范围中混杂着不同性质的其他学科内容,混淆了经济法学与其他部门法学之间的界限,导致了法律学科与法律体系的不必要混乱,致使经济法学难于形成其科学体系。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以及与之相适应的经济法制的日趋完善,为我国经济法学界深入研究经济法学自身的内容和基本范畴提供了良好的契机和条件。因此,经济法学的研究应该首先恰当地界定其研究对象和范围,而“并不是占领别的学科的研究领域。相反,它是开垦同它相邻的学科没有开垦也不能开垦而又必须开垦的领域”[13].“科学研究的区分,就是根据科学对象所具有的特殊矛盾性。因此,对于某一现象的领域所特有的某一种矛盾的研究,就构成某一门科学的对象”[14].据此,确立经济法学的研究对象,并划分它与其他部门法学内容界限的标准就是经济法律现象领域内所特有的某一种矛盾的质的规定性。经济法是调整国家干预、管理商品经济关系或市场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其调整对象是商品经济管理关系或市场经济管理关系,这是经济法的质的规定性,也是划分经济法学对象和范围的标准。简言之,就是以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及其性质(即经济法调整的特定性质的社会关系)来划分经济法学与其他部门法学研究对象和范围的界限,即凡具有商品经济管理或市场经济管理性质内容的,应属于经济法学的研究对象,反之,则不属于其栐象。经济法学的研究应以此为前提条件,下功夫重点研究的确属于经济法学的内容,对于属于其他部门法学的独立性、独有性的内容,也应予以尊重和肯定,使它们各自归位,回到各自所属的部门法学体系中去,经济法学的研究不再涉及。具体说,经济法学的研究对象和范围包括以下几方面: (一)经济法学自身的基本范畴及其体系框架。 “任何一门比较发达的科学,尤其是基础科学,都是由一系列反映其研究对象的相互关系、相互配合的概念(范畴)所组成”[15],所以,确立科学的研究对象和范围仅仅是经济法学研究的前提,经济法学的研究既不能把其研究对象和范围确定得过宽、过大,也不能确定得过细、过小,“过宽过细或过大过小,都有背划分部门法的原意”[16],故应确立其恰当的对象和范围,但又不能只停留在确立和划分其对象和范围的表面上、形式上,而应以确立恰当的对象和范围为基础,进一步把研究深入化、具体化,即通过对经济法学自身内容认识、分析、比较的深化,总结、归纳出经济法学自身独有的基本范畴,“以严格可靠的概念、范畴为依据;形成或引进新概念、新范畴;明确范畴体系的逻辑起点;确定范畴序列和联系链条等等”[17],并以此作为构筑经济法学体系的基石。经济法作为国家干预、管理经济生活的法律手段,对维护和巩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正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它在调整对象、调整方法、基本原则、基本制度和内容方面与刑法、民法、行政法等都存在着明显区别。因此,应通过深入、系统的研究,对构成经济法学基本范畴的经济法概念、调整对象和调整方法、经济法性质和特征、经济法原则、经济法关系、经济法主体、经济法权利和义务、经济法行为、经济法责任等予以细致地探讨,深刻挖掘其内涵,探求它们相互之间的逻辑联系。只要加强研究,善于归纳分析,就能总结、概括出经济法学自身独有的基本范畴,并以之为基础,形成其科学体系。而经济法学自身基本范畴及其体系的科学建立和完善,正是经济法学理论研究成熟的标志。 (二)部门经济法学内容。 在把经济法的调整对象确立为划分经济法学对象和范围的标准的同时,可把以单行和配套经济法律、法规为基础而形成的部门经济法学的内容以经济行为法的体系框架体现出来。经济法是国家干预、管理社会经济生活的法律规范,它以经济法权利、经济法义务为核心。而权利、义务设定的目的在于通过为经济法主体提供行为模式,实现对经济法主体行为的调控和规范,从而实现对社会经济生活的干预、管理。我们把这种经济法基于调整社会经济关系的需要而确认、调控、规范经济法主体行为形成的一系列法律规范,称为经济行为法。经济法就是通过确认、调控、规范主体行为为中介而展开和形成的行为规范体系。该体系所表现的部门经济法学的内容框架可作如下表述: 1.行为主体法。即规定经济法行为主体资格、种类及 其法律地位的制度内容的法律规范。在国家干预、管理经济生活的过程中,形成了具有不同法律地位的经济法主体,主要可分为经济法管理主体(经济管理机关)和管理受体(市场主体)两大类,经济法对该两类主体的资格和法律地位应予以规定。如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集体经济组织法、私营企业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外商投资企业法等。 2.行为管理法。即规定对主体行为进行管理、调控的制度内容的法律规范。如关于宏观经济调控行为管理方面的内容有:计划法、财政税收法、金融法、投资法、价格法、固定资产投资调控法、对外经济管理法;关于行为运行管理方面的内容有: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 3.行为客体(对象)法。即规定经济法管理主体实施管理行为所指向的客体(对象)的制度内容的法律规范。如自然资源管理法、国有资产管理法、市场秩序管理法、产品质量管理法、房地产管理法、证券期货管理法等。 4.行为形式和程序法。即规定主体行为形式和程序的制度内容的法律规范。如预算法、税收征收管理法、企业登记管理法等。 5.行为监督法。即规定对主体行为进行监督的制度内容的法律规范。如统计法、会计法、审计法等。 (三)经济法立法问题研究。 一切经济法都来源于经济法立法,所有经济法制度和理论都应以经济法立法为契机。如果没有经济法立法,就没有经济法,离开经济法立法,经济法学的研究就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只有深化经济法立法理论和技术的研究,才能以成熟的立法理论更好地指导经济法立法实践,指导立法者不断地制定出更科学、更严密、更合理、更符合实际需要的经济法规范,更好地发挥经济法的作用,也才能促使经济法理论研究的深化和成熟。从此意义上说,经济法立法是把经济法学的理论研究与市场经济的实践需要结合起来的最好媒介,它既是经济法学研究的出发点,又是其归宿。因此,经济法立法应是经济法学研究的不可缺少的环节,主要应对以下问题展开研究: 1.经济法立法基本原理问题研究。即运用马克思主义立法学的基本原理,结合我国经济法立法实践的特点,研究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法立法的概念和特征、经济法立法的观念、经济法立法的历史[18]考察、经济法立法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经济法立法的制约因素等,揭示经济法立法的一般规律和原理。 2.我国与外国经济法立法的比较和借鉴。外国经济法立法产生时间比我国经济法立法产生时间要早得多,而且经过多年的探索和积累,已具有比较丰富的立法经验。我国经济法立法不仅时间比较短,并且现行立法大多是为了适应原有经济体制的需要而制定的,与市场经济的要求存在差距,故更有必要借鉴外国经济法立法的成功经验。通过把我国经济法立法与外国经济法立法进行比较,能够发现我国经济法立法存在的差距和不足,以便在立法中把立足我国国情和借鉴外国经济法立法的成功经验和精华结合起来,使我国的经济法立法更具科学性和可行性。 3.经济法立法制度问题研究。我国尚未制定一部统帅、协调所有经济法律、法规的经济法法典或经济法通则,而是形成了由单行和配套经济法律、法规为主干的分散立法体例。这种体例致使各个经济法律、法规之间在内容、级别、层次、效力等方面难于协调一致,既可能导致立法的矛盾和重叠,也可能导致立法空白。为了建立科学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经济法体系,应加强对经济法立法制度问题的研究,主要研究我国经济法立法体制、经济法立法权、经济法立法主体、经济法授权立法、经济法立法程序等,以合理划分不同立法主体之间的立法权限,完善经济法授权立法制度,制定有效、科学的经济法立法程序。 4.经济法立法技术问题研究。经济法立法具有很强的专业性、技术性,又有不同于其他部门法的特殊性,故应研究经济法立法的体例结构、逻辑结构、立法语言和专有名词、术语的规范使用,确保经济法立法结构更加合理化、科学化。 5.我国经济法立法的改进和完善问题研究。即通过对经济法立法问题的系统研究,总结经济法立法的一般规律、特点和经济法立法的技术规则,借鉴外国经济法立法的成功经验,对我国现行经济法立法做出客观评析,发现其欠缺和不足,进而提出改进和完善我国经济法立法的方法和措施。 三、经济法学研究的方法论问题 不同学科的研究对象不同,其研究方法当然有别。方法论上的差别,往往会导致理论观点和理论体系的重大分歧,甚至是根本分歧。经济法学的研究不仅要确立其正确的目的、对象和范围,而且要确立其正确的方法论。选择和运用正确的研究方法,往往会使研究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在经济法学研究中,除了要坚持法学的一般研究方法外,还应结合经济法学的自身特点,运用以下方法论: 首先,应采用统一、科学标准的方法论。如前所述,经济法学理论是否成熟与完善,并不取决于其体系内容的杂而全,而取决于构筑体系基础和标准的统一性、科学性,恰恰相反,杂而全的体系内容只能说明理论及其体系的幼稚与欠缺。我国现行经济法学体系内容繁杂、体系混乱的原因就在于,没有确立建立经济法学体系的统一、科学的基础和标准、并始终如一地予以贯彻和实施,学者们往往出于各自不同的研究、教学目的和需要,出于各自不同的兴趣和爱好,确立自己的体系基础和标准,并据此建立各自的体系,致使体系杂乱,随意性大。为了促使经济法学研究的深化和成熟,应该克服那种随意确立体系标准的作法,在研究中坚持统一、科学的标准,把用以划分经济法与其他部门法界限最重要根据的经济法调整对象及其法律性质作为准确界定经济法学的研究对象和范围的标准,作为确立其体系的基础,净化体系的内容,把已经由其他部门法调整的诸种经济关系、并应属该部门法学的内容均排除在经济法学的研究对象和范围之外。“如果只是简单地把已经受到其他部门法调整的诸种经济关系都归经济法调整,并以此建立经济法部门,这不仅违背了唯物主义法学关于以社会关系本质属性作为划分部门法的基本理论,而且必然是以否定或贬低其他部门法为代价的,这势必会有害于我国法律体系的和谐统一”[19]. 其次,应贯彻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方法论。既注重经济法的实用价值,又注重其理论研究深度。一方面,为了注重其应用价值,经济法学的研究首先不能脱离现行经济法立法内容,应以现行立法为基础,对主要立法进行较全面地概括和论述,避免纯理论的空泛议论;另一方 面,又要重视研究的理论深度,不能把研究内容只局限于现行立法内,也不能只是对立法内容予以简单介绍,而应在立足于对现行立法内容予以概括的同时,进一步根据经济法的性质和特点,对立法规定中的不足或欠缺、立法未能全面规定的内容进行评析、反思,进行超前性的理论概括和研究,避免只对立法予以简单、肤浅解释的作法,摆脱纯注释法学方法在研究中的影响。同时,应加强对经济法立法问题的研究,以更好地指导立法实践,提高立法质量,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对经济法调整的要求。 再次,应采用比较借鉴的方法论。经济法学是一门新兴的边缘性学科,在研究中要借鉴相关学科的知识和理论,尤其要运用和借鉴经济学、民法学、行政法学等知识和理论。但是,运用和借鉴仅仅是研究问题的方法和手段,其研究的目的在于科学地建立经济法学自身的基本范畴及其体系,深化部门经济法学、经济法立法问题的研究,进而完善经济法学体系,促使理论研究的成熟,指导经济法制建设的实践。因此,在研究中应避免对相关学科基本范畴的简单、机械地照搬照抄,或者进行一些形式上的“创造”,诸如把民法学中的法人改造成为“经济法人”[20],并作为经济法学的范畴的作法是值得商榷的。此外,有些学者还把“经济权利”、“经济义务”、“经济责任”[21]、“经济行为”[22]、“经济立法”[23]等这些含糊不清的概念作为经济法学的基本范畴,笔者认为,这种作法同样不可取,因为它将使经济法学的基本范畴很不科学、很不规范,不利于经济法学研究的深化和理论的成熟,故应予克服。同时,对外国经济法学研究中的成功经验和精华,应予大胆借鉴和吸收,不能盲目排斥,但也应注意鉴别和选择,不能盲目照搬照抄。 最后,应重视系统论、控制论在研究中的运用。一方面,经济法是各种经济法律、法规的统称,是由一切经济法律、法规有机结合构成的统一体。从系统论的角度看,经济法是由诸多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经济法律、法规和经济法律制度(要素)所构成的系统或整体,但又不是各要素的简单相加,所以,以经济法为研究对象的经济法学不能单纯地研究某一个经济法律或法规,更不能仅仅研究经济法的某一个具体制度,而应把由各种经济法律、法规构成的集合体、把所有经济法律制度构成的集合体作为一个整体来系统加以研究,揭示不同经济法律、法规或某一具体经济法制度在整个经济法系统中的不同作用,并进一步揭示经济法的产生、发展规律,进而充分认识经济法对社会经济生活所发挥的整体调整作用,防止和避免在研究中产生孤立、片面的的认识。因此,应该重视运用系统论的研究方法,只有这样,才能形成科学的经济法学体系。另一方面,为了有效地实现经济法对社会经济生活的干预、管理目的,实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高效、有序运行,经济法学的研究应注重对经济法主体行为的有效控制的研究。控制论中突出了其最基本的概念-控制[24],并且认为“控制概念中最基本的属性就在于它必须具有目的,没有目的,无所谓控制”[25],“一切有目的的行为都可以看作需要反馈的行为”[26],揭示出控制、行为和目的之间的关系。这对经济法学的研究颇具启迪意义。经济法通过规定经济法主体的经济法权利和义务,为经济法主体设定行为模式,借以实现对主体行为的法律调控和控制,进而达到对社会经济生活予以干预、管理的目的。因此,研究经济法学,不能只停留在静态的社会关系之上,而应该重视对主体行为的调控,通过研究经济法主体行为的特点和规律,有针对性地制定出能够有效控制主体行为的法律、法规,以实现经济法的目的。 经济法学论文:经济法学方法论问题刍议 摘 要:经济法学的深入发展,需要通过创立有效的方法论,来解决传统法学方法论的非自足性问题;需要通过对不同方法类型的拣选与整合,以形成经济法学的方法体系和方法论共识,从而推动经济法学乃至整个法学研究的进步。 关键词:经济法学;方法论;方法类型;方法体系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对于经济法学等新兴学科而言,研究方法尤为重要。事实上,经济法理论纷繁博大,千丝万缕,倘若妙法阙如,则经济法理论就会缺漏百出,凌乱难堪;惟有思虑得法,方能条分缕析,言之成理。 经济法之兴起,意在解决现代社会的诸多"复杂性问题",由此使经济法学领域需要研究的问题亦较为特殊且复杂。经济与社会越发展,人们就越会认识到:如若研究范式依旧,学科的基本假设、基本范畴、基本共识缺失,研究方法老套,经济法研究就会裹足不前;如果整个学界不转变传统观念,不能从新视角、用新方法去展开研究,则经济法学便难有较大发展,整个法学研究之成熟与自足,亦遥遥无期。 要解决上述问题,迫切需要研究经济法学的方法论问题。但由于诸多原因,学界对该问题的研究尚微乎其微。为此,有必要先探讨经济法学方法论的一些基本问题,例如,经济法学是否需要创立自己的方法论?如果需要创立自己的方法论,则应当如何区分不同类型的方法,并作出适当的方法选择?众多不同类型的方法,如何形成方法体系?在创立方法论方面应当关注哪些问题,形成哪些共识?等等。下面就分别对上述问题展开研讨。 一、经济法学方法论的创立问题 自从英国硕儒培根首创"方法论"(methodology)这一术语以来,众多哲学家、科学家都加入了方法论的研讨①[1](P15),并提出了许多著名的宏论,从而使方法论的内涵日益丰富,对于"方法论"一词也形成了多种不同理解。如或认为它是指科学研究的具体方法,因而与"方法"一词无异;或认为它是指关于方法的理论体系,等等。就一般的方法论研究而言,方法论通常被看作各种方法的综合以及关于方法的基本理论,它以方法为研究对象,是关于方法的规律性知识的体系。[2](P8) 如果按照上述的一般理解,则经济法学方法论,就是研究经济法的各类方法的综合,就是关于经济法的研究方法的基本理论,其核心问题仍然是经济法学的研究方法。对于经济法的研究方法,过去探讨甚微,而一个学科是否有自己的研究方法,有无自己的关于研究方法的理论,正是该学科成熟与否的重要标志。因此,无论是从方法论的积极功能出发,还是从学科的自身完善出发,经济法学界都有必要着力研究方法论问题。 从研究基础来看,目前关于法学方法论的著述已有一些②[3][4],这些著述对于经济法学研究也会有一定的借鉴价值。但从总体上看,由于法学独有的研究方法十分有限,法学方法论的总体研究非常不足,从而会体现出突出的"非自足性"。此外,法学方法论既存的有限研究,对于传统法学研究也许较为适合,但对于具有现代性特征的经济法学研究,却不敷其用。事实上,传统法学理论,并没有提供多种有效的研究方法③,对于方法的研究,则更加不足。因此,即使是传统法学,其方法论也需不断完善,尤其应随着相关学科成果的不断出新而不断调适。 法学研究的沉闷和僵化,可谓由来已久,需要通过范式的有效转换,不断注入清风与活力,使其欣欣向荣。如果说相对成熟的传统法学尚且需要转换研究范式、更新研究方法的话,那么,新兴的尚未成熟的经济法学,就更需要结合自己的特点,不断吸纳新鲜的方法。在研究方法上要吐故纳新,应是殆无异议,但纳新亦不能随心所欲,而必须在对本学科有一定把握的基础上,有所取舍,这就涉及到方法的"借用"与"选择"问题。经济法学的研究,究竟应选择什么样的方法,或者在没有现成可用的方法的情况下,应当如何建立自己的方法体系,如何形成自己的方法论,这首先就是需要面对的一个重大选择。 从研究的风险系数来看,依赖既有的方法,可能是找到了无忧的"高枕"。但是,传统法学既有的方法,本身尚在完善之中,与现代气息浓郁的经济法学似乎也并不完全匹配。尽管传统的法学研究也开始注意到相关学科的方法,如社会学的方法等,但借鉴力度似乎仍然不够,欲套用于经济法学上的一些问题,则更是咫尺天涯。既然传统法学没有给经济法学留下完全适合的方法论遗产,那就需要经济法学者另辟蹊径,创立自己的方法论,以解决法学方法论的非自足性问题。虽然这需要披荆斩棘、披星戴月、披肝沥胆,甚至要甘受垢詈,但若能偶有所得,则不仅是对法学方法论的贡献,而且其影响还会更为广远,泽被后学。因此,在方法论上,经济法学界应当本着创新的精神,选择创立更加适合于自己的方法论。 要创立适合于本学科的方法论,弥补研究方法的不足,就需要明确创立方法论的资源从何处来。 从总体上说,方法论的资源,主要来源于两方面,一是法学方法论,一是非法学方法论④。[5]对于法学方法论,经济法学研究应当根据情况,有选择地"或扬或弃";对于非法学方法论,则要根据经济法自身的特点,按照"最密切联系"的原则,确定其取舍的"准据"。由于上述两个方面的资源,都离不开共同的、一般性的方法论,因而在经济法学方法论的创立上,有必要对"一般方法论"给予更多的关注。 所谓一般方法论,也称科学方法论,是有关各类科学研究的一般方法的理论,是关于科学研究活动的程序、途径、手段、模式及其规则的理论体系。科学方法论不仅包括研究方法,更包括对这些方法及其相互关系的解释、说明和完善等。作为各类科学研究共通的方法论,它不仅适用于自然科学,而且也适用于社会科学的研究,当然同样也应适用于经济法的研究。这是在学界创立经济法学方法论时不应忽视的一个重要问题。 要创立和发展经济法学的方法论,首先需要明确经济法学可以适用的基本研究方法,在此基础上,才能解释各类基本研究方法之间的联系,说明各类研究方法的价值。为此,下面有必要先探讨各类方法的一般分类,进而提出经济法学的基本研究方法,从而为经济法学方法论的创立和形成奠定基础。 二、方法的类型及其选择 由于方法论是关于方法的理论体系,因此,要研究经济法学的方法论问题,不仅需要明确是否应创立自身的方法论问题,以及如何利用已有的方法论资源的问题,而且还应对不同类型的方法作出选择。而要选择不同的方法,就必须首先明确一系列问题,如何谓方法,方法包含哪些类型,有哪些方法在经济法研究中是可用的,可用的依据是什么,等等。 尽管对习见习闻的"方法"一词并无统一的定义,但一般都认为方法是指为实现一定的目的而采取一定的步骤、手段或选取一定的途径、工具等。⑤[2](P3)对于方法的重要性,人们已经有了越来越多的深刻认识。事实上,现代科学的发展和突破,在很大程度上就是取决于方法。没有方法上的创新,就无法对当代的"复杂性问题"有更深入的研究。许多著名思想家、科学家的成功实践和著名论断,以及民间谚语等,都已经很好地说明了这个问题。 方法是重要的,但在不同领域所适用的方法不可能都完全相同,解决不同的问题,需要用最合适的方法、最有效的"招数",因而需要对各种方法进行类型划分,以便于人们选择和取舍,从而能够针对不同的问题,根据不同的需要,运用不同类型的方法。而研究不同的方法类型及其所构成的方法体系,同样也是方法论研究的重要内容。 事实上,对于方法的类型,就像对"方法"一词一样,人们的看法始终未尽一致。特别是由于分类标准不同,立基领域不同,以及思想侧重的不同,人们对于方法类型的划分也不相同(其实,分类本身就是一种方法,尤其是一种重要的研究方法)。从方法体系的构成来看,人们通常对方法做以下几种重要分类: 其一,根据适用的学科门类,分为自然科学方法、社会科学方法、人文科学方法等(这取决于人们对于学科门类的具体划分)。其中,自然科学方法又包括数学方法、物理学方法、生物学方法等;社会科学方法又包括经济学方法、社会学方法、政治学方法、法学方法等。如果再作出人文科学方法的划分的话,则还包括语言学方法、历史学方法等。可见,从大的学科门类上说,相关的方法还是很多的。这种分类方法也是人们通常探讨较多的。 其二,按照人类把握精神世界的不同方式,可以分为哲学的方法、科学的方法(包括自然科学、社会科学、思维科学等)、艺术的方法、宗教的方法等。其中,哲学的方法和科学的方法,对于进行具体的相关学科的研究往往更加重要。而艺术的方法和宗教的方法,在某些情况下往往有特殊的意义。 其三,按照人类与世界的关系,可以分为认识世界的方法和改造世界的方法。其中,认识世界的方法尤其具有指导意义。从广义上说,认识世界的方法还可以包括表述世界的方法和评价世界的方法。此外,由于认识世界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改造世界,因此,改造世界的方法对现实有着直接的重要意义。 以上只是列举了通常人们比较重视的几种有关方法的分类,除此以外,还有多种方法分类,如定量方法与定性方法;实证的方法与规范的方法;认识规律的方法和运用规律的方法,等等。方法分类的多样化,反映了方法的多样性和复杂性,也反映了认识的非至上性。 对于上述难以把握的多种分类,也有学者尝试按照方法应用范围的大小和抽象程度的高低,把方法分为哲学方法、一般科学方法、专门科学方法。[2](P45,48-50)这种分类实际上是把方法分为哲学方法和科学方法两大类,进而又把科学方法分为一般科学方法和专门科学方法,以确定各类科学研究共同适用的方法,以及在某些专门科学上具体适用的方法。从总体上说,这种分类方法是有其积极的意义的,因而有必要对其再做分层说明。 第一,哲学方法。它包括主观与客观相统一的方法、矛盾分析方法、因果关系分析方法等。其中的许多方法对于经济法研究有直接的指导意义。例如,矛盾分析方法中所包含的"一分为二"的思想和方法、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方法等,对于理解经济法学上的"二元结构"假设⑥[6]、对于研究经济法领域的许多理论和实践问题,都很有指导意义。事实上,哲学方法在法学等各类学科研究中的应用都是非常广泛的。 第二,一般科学方法。此类方法比哲学方法低一个层次,主要包括逻辑方法、经验方法、横断学科方法等。对于这些方法在法学研究上的应用,有必要单独作一点说明。 逻辑方法包括比较方法、分类方法、类比方法、证明与反驳方法、归纳与演绎相结合的方法、分析与综合相结合的方法、历史与逻辑相统一的方法等等。这些方法人们普遍较熟,因而在社会科学中,特别是在法学研究中,已经有了广泛应用。在经济法学研究上,上述的逻辑方法也基本上都有应用。 经验方法包括观察方法、实验方法、调查方法、统计方法⑦,以及通过假设、悖论来形成理论的方法等。这些方法特别是调查方法和统计方法在经济学、社会学等社会科学中已经有了越来越多的应用,但是,从总体上看,它们在法学研究上的应用还不够普遍。这与法学学科本身的特点有关,尤其与传统法学研究中更多地强调对"具有稳定性的法律"的注释等有关。在经济法领域,随着相关具体研究方法,如法律经济学、法律社会学方法的引入,诸如统计方法、调查方法等方法应当会有更多的应用。 横断学科的方法,包括系统论、控制论、信息论这"老三论"所提供的分析方法,也包括耗散结构论、协调论等"新三论"所提供的方法等。这些方法在社会科学研究中已有一定的应用,如系统论方法在社会学、政治学的研究中都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信息论的方法在经济学等方面的研究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在法学研究中,横断学科的方法尽管已引起了人们的注意,但是深入的研究还比较少见。因此,横断学科的许多方法在法学研究上还有很广阔的适用空间,它们更有助于解决"复杂性问题",因而对于经济法上的各类"复杂性问题"。 第三,专门科学方法。即在某些具体学科领域所运用的方法,如语言学方法、考古学方法、力学分析方法、经济分析方法、政策分析方法、社会分析方法,等等。这些方法,有的对于某些领域的法学研究恰恰有重要价值。如语言学方法对于法律解释的研究,考古学方法对于法律史等方面的研究,力学分析方法对法律主体的权力配置的研究,经济分析方法对于法律主体的成本与收益、权利配置和保护等方面的研究⑧,都颇具重要价值。 其实,上述的哲学方法和科学方法,是在把哲学与科学做二元划分的情况下的一种分类方法。无论是哪类方法,从分析的起点和关注的利益来看,还可以分为两类,即整体主义方法和个体主义方法。其中,整体主义方法强调整体的价值,特别是整体对部分的影响,认为整体本身是存在自身的目标的,"整体要大于部分之和"。基于整体主义的方法,看问题要从整体出发,要认识到整体对局部的重要影响力,因此在社会科学中,要看到国家对国民、社会对个人的重要作用。⑨个体主义方法则强调要从独立的个体出发,认为只有个体才有自身的目标和价值追求,强调个体对于整体的巨大影响。⑩ 以上只是试图简略地厘清各种不同类型的方法,并对其在法学研究中的应用略做盘点。从总体上看,各类方法无论其层次高低或适用广狭,多可以依据法学发展需要,依据经济法学的发展水平,而借用到相关问题的研究之中。如前所述,由于一般科学方法对于各类科学研究都有普遍性的指导意义和适用价值,因而恰恰是在构建经济法方法论方面应当利用的重要资源。面对上述如此众多的方法,关键是如何作出选择和取舍,并对相关方法予以整合。 如前所述,在上述方法中,有些共通的方法,如哲学方法、一般科学方法中的逻辑方法等,无论是法学还是其他社会科学,无论是经济法学还是其他部门法学,都不可或缺,而且事实上也一直都是基本的研究方法,因而它们应是经济法学方法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但是,属于一般科学方法的经验方法、横断学科方法,在整个法学中的应用都还相对不够,在发蒙未久的经济法学中,更是罕见其用。特别是经验方法中的通过假设而形成理论的方法,以及横断学科中的系统论等方法,几被冷落,而它们对于新兴而复杂的经济法研究,恰恰确当而重要。因此,如若在经济法学的方法体系中将其遗漏,则不免有遗珠之憾。此外,专门科学方法中的一些方法,应视其与经济法研究的联系是否密切而作出选择。例如,经济法作为调整特定经济关系的法,与经济生活联系至为密切,因此,经济分析方法自有其用武之地。 此外,由于经济法的宗旨中不仅包含经济目标,而且也包含着社会目标,其有效调整会间接地促进社会问题的解决,因此,经济法的研究同样应当用社会分析的方法,特别是社会学提供的一些有价值的具体分析方法。至于其他学科的一些具体方法,也都应依经济法研究的具体情况而作出选择。 可见,要构筑经济法学自己的方法体系,需要选择适合于经济法研究的特定方法;而要选择特定的方法,就需要在经济法研究与其他法学研究乃至社会科学研究所通用的哲学方法和逻辑方法等共通性方法的基础上,寻找某些有自己特色的研究方法,包括某些经验方法和横断学科等提供的一般科学方法,特别是专门科学方法,这样才可能在此基础上,构筑经济法学自己的方法体系,形成其独特的方法论。 三、方法体系与方法论的形成 前面分别探讨了是否应当建立经济法学的方法论、方法的类型及其选择等问题,这是构建经济法学的方法体系、创立经济法学方法论的重要铺垫。 从方法体系的角度来看,经济法研究中所能够适用的方法并非固定不易,其方法体系恰恰是开放的。如前所述,经济法问题属于"复杂性问题",对于复杂性问题必须从多个层面、多个视角去透视,所运用的方法自然也应当是多元化的。这样才能对复杂的经济法系统有较为清晰、全面的认识,才不至于"盲人摸象"。 如果把经济法系统作为整个法律系统中的一个特殊系统去进行研究,则应看到,有些方法对经济法和其他部门法研究都是适用的,这些方法可以称为"一般性方法",如哲学方法、一般科学方法中的逻辑方法、横断学科方法(如系统方法(11)[7])、经验方法(特别是调查方法、统计方法),等等。此外,还有一些是在经济法研究中必须运用的、或称更有特色的方法,如广义的法律经济学方法、法律社会学方法,其中包括交易成本理论、公共选择理论、理性预期理论、博弈论、公共物品理论等所提供的各类分析方法,它们属于"专门性方法",其有效运用,能够更好地有针对性地解决经济法所涉及到的经济、社会、政治、文化等各个方面的问题,从而能够使相关的研究更加深入。 以上各类方法,共同构成了经济法学的方法体系。在该方法体系内部,一般性方法和专门性方法应当和谐共存,基本方法和特别方法应当相得益彰,以共同发挥其重要作用,体现其应有价值。而各类方法协调互补、内在和谐的方法体系的形成,则有利于经济法学方法论的有效确立和研究。(12)[7](P109) 经济法学方法论,作为以上述各类方法为研究对象的理论体系,应依循何种线索进行深入研究,可能是一个见仁见智的问题。从前述有关方法论的基本问题的分析来看,经济法学方法论的研究应关注以下线索和基本内容:基本假设-基本方法-方法体系-方法整合-方法创新。 依循上述线索,从经济法研究自身的特点出发,应当提出和确定经济法学的基本假设,从而界定经济法研究的基本框架、前提、基础和视角;从基本假设出发,探寻经济法学上的基本研究方法,特别是在经济法学上具有特殊适用意义的,或更有独特价值的研究方法,它们对于经济法研究具有更广泛的适用价值;从基本方法出发,应当再探讨经济法学研究所适用的各类方法,以及这些方法所构成的方法体系,这些方法包括各个法学分支学科普遍适用的研究方法,以及在经济法研究上具有特殊意义的经济法学的基本研究方法;在方法体系之上,还应按照方法论上的一般原则,对上述方法体系中的各类方法之间的内在关联加以明确,以通过其有机整合,找到对经济法研究更有价值的一些研究方法,实现方法创新。而依循上述线索所进行的研究,也就形成了经济法学方法论的基本内容。 在研究经济法学方法论的过程中,不仅应当探讨基本假设、基本方法、方法体系等问题,而且还应当对方法整合问题进行深入研究。事实上,方法整合恰恰是经济法学方法论中的重要内容,在纷纭复杂的各类方法中,如何发现其内在联系,如何对相关的方法进行整合归类,或使其融为一体,以形成新的方法,这既是方法整合的重要目标,也是方法论研究的重要价值,同时,对于重构经济法理论,推进经济法研究,也更有意义。 除了前面探讨的经济法学方法论的一些基本问题以外,在研究或确立经济法学方法论的过程中,还应当注意以下共识性问题: 1 方法体系的开放性。即经济法研究的方法体系,应当具有开放性。随着人们认识的不断深化,特别是随着方法的不断创新,经济法学的研究方法自然也会不断得到更新。与此同时,由于作为经济法学研究对象的经济法系统十分复杂,对于这样的复杂系统,无论某种方法多么重要,也不可能"放之四海而皆准",必须要采取多种不同的方法进行研究,因而经济法的研究方法必然要体现出一种多元化的趋势。而这种多元化,与对经济法的多维度、多视角的认识是密切相关的。方法体系的开放性与方法的多元化是内在一致的。 2 研究方法的综合性。即尽管研究方法可以是多元化的,但从现代的发展需要和经济法自身的系统协调来说,不仅要强调对具体问题的分析,而且还要强调对相关问题的综合,因而不仅要强调具体的分析方法,而且同样也要强调方法的综合性、系统化,使方法得到整合,使具有综合性的方法能够得到应用。为此,不仅要注意一个个具体方法的应用,还要注意经济法研究方法的系统化。可见,研究者仅会运用一种方法、仅会单兵作战是不够的,还要同时学会综合运用多种方法,学会协同作战,这样才有可能取得更高层次的研究成果。关注研究方法的综合性,也就是强调方法的系统化。 3 研究方法的协调性。强调方法的系统化,进而言之,就是要强调方法的协调性。事实上,事物之间是普遍联系的,经济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也是普遍联系的,与其他部门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也是普遍联系的。因此,在经济法研究过程中,对于研究各类不同事实的方法,尤其应注意其协调性,从而更好地发现事实与事实、方法与方法之间的内在联系,探索相关领域的一般规律,以更好地完善经济法制度和经济法理论。 基于上述要求和共识,要建立和完善经济法的方法体系,整合相关的诸多方法,从方法论的角度说,应当注意各类方法所解决的各类问题之间的内在联系,进而发现各类方法之间的内在联系,在此基础上,才可以提炼出经济法上有特殊价值的重要研究方法,才可以更好地确立经济法学的方法体系。 上述共识说明,经济法学方法论的研究,尤其应当在保持方法体系的开放性的基础上,关注如何对各类方法有效地进行综合、协调,尤其强调在经济法研究上要综合适用相关学科所提供的重要方法。这可以从相关学科的研究方法的借鉴中来得到说明。 例如,经济法研究中涉及很多经济问题,因而自然要吸收在经济学上比较成功的一些方法,特别是个体主义的方法;同时,经济法学又要研究许多宏观问题,因而一些整体主义的方法(如系统的方法等)也要关注。此外,经济法与经济政策有密切的关系,因而需要注意政治学的方法(如政策分析的方法(13)[8]);同时,经济法又有一定的社会性,在其宗旨中包含一定的社会目标,因而有些问题的研究又会与社会学相关。所以,在研究方面,需要综合各类方法。在当今综合的时代,对于综合性问题、复杂性问题,不能指望用单一的传统法学的研究方法去解决。事实上,经济法领域的问题,是综合了经济的、社会的、政治的、法律的等各个层面的问题,是典型的"复杂性问题",它牵涉的领域比其他传统部门法都要广阔,直接关系到国计民生,关系到国家和民族的未来,因此,就必须用综合性的方法,必须通过多个视角、多个层面的分析,从不同的路径入手,惟此才有可能取得较为全面的认识,才能避免主观臆断和盲人摸象。 中国的经济被认为是世界经济发展中的一个奇迹,与此相关的经济法在中国经济发展的过程中也起到了一定的作用,尽管它还有许多不完善之处,但其产生和发展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同中国改革的征途上所遇到的问题和挫折都是一样的,同时,面临的也都是"前进中"的挫折。经济学家在着重解释中国的经济奇迹,并认为解释成功就极有可能获取诺贝尔奖;与此相应,中国的经济法学者,也应对中国经济法本身做一个很好的解释和说明,同样也应为世界法学的发展作出自己的贡献,创造出世界法学发展中的一个奇迹。而要很好地解释经济法问题,至关重要的,还是如何找到恰切的方法,不断有效地进行方法创新。 四、结 论 鉴于经济法学方法论问题研究不足的现状,本文着重探讨了该领域的几个基本问题。首先,通过分析法学方法论的非自足性,以及经济法问题的特殊性,指出创立经济法学方法论的必要性;通过分析可借鉴的方法论资源,从一个侧面强调创立经济法学方法论的可行性。其次,探讨了方法的类型以及经济法学研究对不同类型方法的选择问题,透过方法的类型划分,来说明方法体系的内在构成,以及各类方法适用范围的局限性,从而说明在经济法研究方法上应有所侧重和取舍。最后,在前面的探讨的基础上,提出方法体系以及方法论形成的问题,强调尤其应当注意方法体系的开放性、综合性和协调性,并认为这是在方法论研究方面应有的共识,这也是对最初的关于经济法学方法论的宏观思考的回应。 从总体上看,在经济法学乃至整个法学研究领域,对于方法论的探讨仍然是很不够的,特别是对于经济法学之类的新兴学科的方法论探讨,就更是几乎尚付阙如。这可能是由于经济法制度和经济法研究本身尚不够成熟,同时,对于方法或方法论之类问题的研究本来就存在难度和风险,因而鲜有人涉足。但是,由于方法论的研究是一个学科是否相对成熟和完善的重要标志之一,因而随着经济法理论的发展,这些"吃西红柿"(而不是"吃螃蟹",两者含义近似,但后者成本较高)之类的事也必须有人去做。像西红柿对人类的营养价值一样,经济法学方法论问题的研究,对于经济法理论发展的巨大"营养价值",同样不应忽视,但尝试长期仅供观赏的"方法之果"的风险也确实存在。如何使研究方法真正能够进入实用,真正能够造福于人们的普遍研究,如何不断对其进行"品种改良"或整合,对于那些缺少"维他命"的新生儿(如经济法学、社会法学等)的成长来说,确实很有必要。 如前所述,经济法研究之所以需要有自己的方法论,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传统法学的方法论是不够用的。对于方法论的形成及其研究,本文提出了一个基本线索:基本假设-基本方法-方法体系-方法整合-方法创新,在依循这一路径进行研究的过程中,不仅可能形成经济法学自己的方法论,而且也可能找到一系列不断创新的、更为有效的经济法研究方法。从总体上说,在经济法研究过程中,应注意整体主义方法与个体主义方法的兼顾,从不同视角、不同层面、不同领域来研究经济法,体现经济、社会、政治、法律的结合,体现应对"复杂性问题"的不同思考路径,体现不同路径在方向上的殊途同归,这样才能实现方法体系的内在和谐,才可能不断取得较为正确的认识。 如同一般的科学方法论的研究一样,仅看到某个学科的方法论还是不够的,还应当强调方法论的共性。因此,基于共同基础的方法,同样在经济法的研究上也是可以适用的;各个学科的发展,也都是基于这样的路径来展开的。在传统的法学方法之外,引进经济学、社会学、政治学等相关学科的方法,有助于更好地解释和说明经济法上的问题。其实,经济法作为新兴的现代法,其研究仅靠传统的法学思维是非常不够的,有时甚至会产生错误的认识,因此,其方法论的更新不仅很有必要,而且对于整个法学方法论的发展也是一个贡献。 本文只是对经济法学方法论基本问题的非常初步的探讨,对于各类重要的具体方法,特别是容易被忽视的具体方法,还需要作具体的、专门的探讨。由于经济法研究方面可能涉及到的具体问题还有很多,因而还需要做一些遴选。基于经济法学的基本假设的重要性,基于横断学科方法对于经济法研究的必要性,还应当探讨经济法学的基本假设问题,以及由基本假设提出的一系列方法。[9]考虑到整体主义方法与个体主义方法的兼顾,不仅应当探讨总体上的、宏观上的方法,如系统分析方法、政策分析方法,而且还应当探讨相对具体的、微观上的方法,如博弈分析方法、本益分析方法,等等。对于这些在经济法研究方面较有代表性的方法,都需要作具体的探讨。这些方法是层层递进的,相互之间有着密切的关联,从而有助于形成经济法学的方法体系。 在具体的探讨中,如果运用前述方法体系中的相关方法,来研究经济法理论上的一些重要问题,特别是本体论、价值论、规范论、运行论、范畴论、发生论等各个方面的问题,则可能使问题的讨论更为深入。这也是整个学界的重要任务。
商品经济论文:略论明清时期长江流域商品经济发展的区域性特点 明清两代,中国经济发展最具活力的是东部地区,而沿海的江、浙、闽、台,又占有重要的地位。 从社会经济区域的结构来看,江、浙、闽、台的社会经济区域组合,在历史上经历过很大的变动,发展出多个社会经济区域板块。但在社会经济发展的历史上,它们之间存在着紧密的传统联系,在宏观上,组成一个大的社会经济区域──东南区。这也是现在华东经济区的主体。 东南社会经济区域的开发,可以远溯到人类文明的黎明期。考古发现证明,这一地区是中国古文明的一个源头。这里也曾独立发展着古越族的文化。秦汉以降,随着北方中原汉人一批批南移垦殖,传统农业社会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带进本区域,实质性的大规模开发从而开始。唐宋之际,这一地区内的主要江河流域,形成大小不一的农业区,生产力相继赶上中原老农业区的先进水平。在传统农业的基础上,手工业、商业加速发展,城市经济也日趋繁荣。两宋到元代,本区域内大致形成若干不同特色的板块,其中最主要的有江南、浙东西、闽东南等。而以长江三角洲和钱塘江三角洲为核心的江南,是全国主要的农产区,也是全国经济最为富庶,商品经济最为发达的地区。 明清时代,在江南继续保持龙头地位的基础上,闽东南社会经济区域扩展到台湾岛,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通过海上贸易的联系,本区域形成了活跃的东南沿海贸易圈。因此,把江、浙、闽、台视为一个社会经济区域进行多视角的研究,是可行的,也是很有必要的。 一 在选择明清东南区域作为研究对象之前,有必要对明清东南区域的经济变迁,作为一个粗略的估计。 明清时代,东南区域的经济,除受战乱和特大自然灾害影响的年代外,一般都保持增长的势头。这一时期的经济变迁,呈现了如下的特点: 一、在传统的老农业区,即己开发区,主要指沿海、沿江、沿河的平原和河谷地带,土地的农业开发几已饱和,粮食的增长主要依赖深耕细作或新作物(如蕃薯)的引进,但由于人口的繁衍速度超过粮食增长的速度,这些地区相继经历了从粮食输出地到粮食进口地的转变。与此同时,传统农业内部结构也发生了程度不同的变化,因地制宜,发展商品性的经济作物,成为一种趋势。商品性农业的生产,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农民家庭以副补农的需要,也刺激了专业市镇的兴起,后者又为一部分农村人口提供了新的出路。 二、农业区向半开发的山区地带或海岛伸展。大批流动的"棚民",进入皖南、闽浙边,闽赣边、闽粤赣边山区,开发了玉米、番薯等粮食生产和兰、靛为代表的经济作物生产。以闽南移民为主力,开发了台湾岛南部的平原埔地,并渐次向北部拓展。到清中叶,台湾新农业区已成为东南的粮仓。传统的北方人口南迁现象基本中止,出现本区人口向中西部与海外迁徙的两大流向。山区和海岛的进一步开发,虽然带有粗放性,甚至带来对生态环境的破坏,但在当时,它是东南沿海地区的新的经济增长点,为维系区域经济在全国的领先地位,保障粮食供应和经济发展,起了不容忽视的作用。 三、传统的手工工业继承前代而有所发展。在行业布局上,从沿海向山区延伸,开辟了新的基地或新的行业,资源、劳力、资金的配置出现了新的调度,区域性的专业分工更趋合理。在内部结构上,以生产外销产品的"外向型"手工业比重增大,发展较快;家庭副业型的个体生产单位和市场的联系更加紧密,民营手工业发展蓬勃,手工工场已在某些地区、某些行业出现。 四、市场网络仍以地方性的初级市场为主渠道,墟市、庙会是基层社会经济交换活动的中心;各地之间的货物流通仍通过传统的水陆商路进行,自然环境造成的交通阻隔没有明显的改善,内陆贸易的闭锁性仍十分突出。海上交通和海外贸易的传统优势,曾因禁海而受挫,又因开放而焕发新机。冲破海禁限制而成长起来的海上私人贸易,在明代后期发展到相当规模,月港与太平洋航路的接通,为中国商品进入世界市场,间接地为西方资本主义的兴起,作出了积极贡献。郑成功曾一度遏止西方早期殖民主义者的海权扩张,执东西洋贸易之牛耳。这一发展趋势虽为明清之际的鼎革所打断,清代前期海外贸易中心南移广州,但本区域仍是出口外销大宗商品湖丝、棉布、茶叶的主要供应地,上海、厦门诸口是南北沿海航运主要的中转港。由海路联系的国内外市场,是市场网络中最活跃的一端。 五、海洋经济利益加大,沿海居民进行海上走私、下海通番,屡禁不止。明代中后期,从海商、海寇发展起来的海洋势力,到郑成功时代,造成了中国海洋经济和海洋社会的雏形,揭开了中国海洋社会经济史的帷幕。作为海洋社会经济产物的海外经济性移民,在海外建立移民社区,并与东来的西欧资本主义掠夺型海洋经济的先锋队相遇、冲突。早期中国的海洋势力,从明清社会经济的全局看,还只是传统经济体制外的循环,但在本区域内已是一股重要的经济推拉力,对区外的内陆经济(特别是联系沿海与内地的水陆商路所经地区)也产生一定的刺激。 六、消费水平有所提高,奢侈性的高消费从官僚缙绅下移到一般地主、商人和富裕市民,从生活消费、科举官场消费延伸到宗族消费、文化娱乐消费、民间信仰消费等,导引风俗由俭入奢的变化。这一变化又反过来刺激了民间工艺、建筑、旅馆、青楼、文艺等服务行业的发展。但沿海与山区,城市与乡村,消费水准进一步拉大,形成不同特色的人文景观。 总之,东南区域在传统农业社会的格局下,农业、手工业都与市场发生愈来愈紧密的联系,商品化倾向带动的经济变迁比以往任何时代更加强烈。在某种意义上,它是中国近代以前经济变迁走向的一个最佳观察点。因此,中外学术界投以广泛的关怀,成为长期盛而不衰的研究热点,是很自然的事了。 二 五十年代以来,我国史学界对明清东南区域变迁关怀的重点是资本主义萌芽问题。长达三十余年关于中国资本主义萌芽的学术讨论,大量的举证来自东南地区,特别是江南,史料的发掘和整理分析,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这些研究成果清晰地重建了明清东南地区城乡商品经济发达以及社会、文化变迁的历史图像,而且清楚地昭示了,西方资本主义兴起时期出现的新事物,在中国也有类似的现象。这是这场大讨论取得的最大的历史贡献。 从新生事物生长历程观察明清经济变迁,无疑是一个重要的视角。随着讨论的深入,对于什么样的经济现象属于新事物或新因素?这些新事物或新因素在社会经济上占有什么样的地位?……一系列的研究课题摆到了学术界的面前,引发了新的思考。大致可以说,借助于这场大讨论,中国学术界逐渐摆脱了简单性把商品化生产等同于资本主义的错误,重新审议了经营地主、雇佣劳动的性质,同时又把学术关怀从单纯的生产关系层面扩大到生产力层面,以至于与经济变迁相关的政治、社会、文化的变迁;从线性描述进到立体观察,从宏观的通论进入区域研究、个案研究、计量研究和比较研究,在更广泛的领域进行学术积累。这是这次大讨论带来的正面效果。与此同时,从旧事物的衰落变化过程来观察明清社会经济变迁的研究,也被带动起来。中国封建社会长期迟滞的老问题,也赋予新的内容,进行新的考量。 用资本主义萌芽概括明清东南区域经济变迁的特点,在国内外均有众多的赞同者和反对者。国内学术界占主导地位的意见认为:资本主义萌芽论并不是和封建经济──传统经济论相对立的理论,它承认鸦片战争前的明清社会仍是封建社会,处在出现互解征兆,发展与停滞并存,"死的抓住活的"的晚期阶段的封建社会。资本主义萌芽尽管只是稀疏的存在,有的夭折,有的中断,有的则和近代中国资本主义有继承的关系,这反映了明清社会前进的方向,"如果没有外国资本主义的影响,中国也将缓慢地发展到资本主义社会"[1]。明清时代存在发达的商品经济,明清东南区域经济变迁属于"传统内变迁",这是大家可以接受的。问题是,明清社会没有通过自身的内部变革走上资本主义的道路,而商品经济的高度发展并不必然导向资本主义已为许多国家的历史所证明,马克思本人也没有把西欧资本主义起源的历史概述当作一般发展道路[2],那么,用资本主义萌芽概括明清东南区域经济变迁的特点,是否妥切?不能不引起人们的反思。有的依据马克思《资本主义生产以前各形态》等著作,从理论上否定中国资本主义萌芽存在的可能[3],有的借助西方学术界提出的某些理论框架,寻找或探求取代资本主义萌芽论的新模式[4]。 尽管从学术理论、研究方法到史实的诠释都还存在许多争议,还没有形成得到学术界普遍公认的解释模式,但八十年代以来,围绕明清社会经济变迁而展开的多视角的研究,正扎扎实实地推进这一领域研究的深化。在这一大背景下,明清东南经济变迁的研究也走上一个新阶段。以长江三角洲、杭嘉湖和福建等沿海地区为重点的区域经济研究,主导着新一波的研究方向。 厦门大学的明清社会经济史研究,是在傅衣凌教授"必须把中国资本主义萌芽和中国封建社会长期迟滞的现象一起研究"[5]的学术思想指导下展开的。八十年代以来,循着学术潮流的发展,研究课题也作了重要的调整,以专史研究和区域史研究为重点,社会史与经济史相结合的特色更为凸显了。通过博士研究生的培养,一批新人的投入,不仅壮大了学术队伍,也注入了新的活力。出版的学术著作,有傅衣凌著《明清社会经济史论文集》(1982)、《明清社会经济变迁论》(1989)、《傅衣凌治史五十年文编》(1989)、《明清封建土地所有制论纲》(1992);傅衣凌、杨国桢主编《明清福建社会与乡村经济》(1987),傅衣凌主编《中国通史参考资料(古代部分)》第七册(1988),傅衣凌主编、杨国桢、陈支平著《明史新编》(1993);杨国桢著《明清土地契约文书研究》(1988),杨国桢、陈支平著《明清时代福建的土堡》(1993);陈支平著《清代赋役制度演变新探》(1988)、《近500年来福建家族社会与文化》(1990);郑振满著《明清福建家族组织与社会变迁》(1992);和外单位合作撰著的有《清代全史》第五卷(1991)、《中国十大商帮》(1993)等。完成的博士学位论文,有刘敏(秀生)的《清代商品经济与商业资本》(1985)、李伯重的《明清江南工农业生产力六论》(1985)、陈支平的《清初赋役财政制度演变论丛》(1987)、陈春声的《市场机制与社会变迁:十八世纪广东米价分析》(1989)、郑振满的《明清福建家族组织与社会变迁(1989)、李长弓的《明代驿传役研究》(1991)、张和平的《文化的夯实:对晚明反传统现象的再认识》(1991)、郭润涛的《清代地方行政幕府研究》(1991)、曾玲的《明清福建手工业经济研究》(1991)、周翔鹤的《清代台湾农村经济的计量研究》(1991)、罗一星的《珠江三角洲传统工商城市的发展形态──明清佛山的经济发展与社会变迁》(1992)、刘正刚的《清代四川的闽粤移民研究》(1993)、刘淼的《明清沿海荡地开发研究》(1993)、王日根的《明清会馆史研究》(1994)。我们还以群体的力量,进行福建社会经济史和福建、台湾社会文化比较研究的计划,前者是国家"六五"、"七五"社会科学研究的重点项目,后者是与美国斯坦福大学、台湾中研院民族学研究所的合作项目。 这不仅仅是研究课题的伸展,而且在学术关怀上,更加注意社会生活、民俗文化的层面,把以民俗、乡例证史的传统提升到一个新的水准;更加注意区域社会经济史的研究,把研究东南区域社会经济史的传统提升到中国海洋社会经济史研究的视角之中;在研究方法和研究手段上,更加注意科际整合,努力吸收其他人文科学的有用理论和方法,透过田野调查对契约、族谱等民间文献和遗俗、遗制等口头资料的搜集,丰富社会经济史研究的内容。 以上这些研究,虽然角度、层面有所不同,却都是紧紧围绕明清东南区域社会经济变迁这一主题的。所做的工作,一方面是对学术传统的继承、总结与反思,另一方面是寻找发展学术传统的新的方向,新的视野。 在长江流域经济变迁的历程中,由于地理环境不同,以及生产力水平、资源状况、历史文化传承等诸方面的差异,明清时期长江流域的经济变迁也呈现出明显的地域性特点,不同地区之间,同一地区的不同部分之间,在经济变迁过程中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差异。本文试图揭示明清时期长江上中下游商品经济发展总体趋势和共同特征背后的差异和特色,以期对今天长江流域新一轮的经济开发热潮有一定的借鉴作用。 一、长江下游经济区的市场网络型商品经济及其特点 长江下游经济区特别是江南地区商品经济发展的盛况学术界研究成果颇丰,这里不作重复。透视江南地区商品经济发展过程,可以发现,长江下游经济区的商品经济具有以下特点: 1.这种商品经济产生于传统自然经济结构的内部,是下游地区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促成下游地区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向商品经济转型主要原因,一是由于明中叶以来农业生产力的回升、手工业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分工的扩大;二是由于人口的增殖,人浮于地,使大多数的小农家庭面临着生存压力,同时也在农村中出现了过剩的劳动力。三是由于江南地区自唐宋以来一直是国家的重赋区,到了明清时期,在农业资源和技术资源充分利用的情况下,重税浮粮已成为江南人民的一大负担,为了交纳"比限日严"的国家赋税,小农们不得不用有限的土地从事多种经营,或者把家内自给之外的剩余纺织品推向市场,最终在市场经济利润的刺激下,人们开始以经济作物排挤粮食作物,出现了"每村庄知务本种稻者,不过十分之二、三,图利种棉者,则有十分之七、八"的现象(注:皇清奏议卷61,奏请海疆禾棉兼种疏。),同时心灵手巧的农村妇女们也"通宵不寝",尽可能织出更多的剩余纺织品。 2.这种商品经济以下游经济区强大的农村基层社会需求为基础。长江下游经济区内部"自生"的商品经济在它孕育、产生的过程中,耕织结合的传统经济结构经历了多层次的分化瓦解,这不仅表现在农产品商品化和手工业产品商品化趋向的扩大,而且表现在商业性农业内部出现了地域分工、集约经营;手工业商品生产内部出现了行业分工、专业分工,几乎社会的每个角落都有小商品生产者在进行着种类有别的小商品生产,小商品生产原料的获得,生产工具的添置和生产的各个环节几乎都和市场发生关系,城乡之间、手工业部门和农业部门之间,手工业部门和农业部门内部的交换进一步扩大。广泛存在于长江下游经济区内的这种小商品生产者的分化和交换,在农村基层社会形成了强大的生产和消费需求,下游经济区的市场网络型商品经济正是建筑在这种强大而广泛的有效需求之上。在这里,小商品生产者生产和消费需求的满足、商品交换中心的兴起和发展,不再单纯地表现为大都市的集中化发展,而是以小城镇和以农村为依托的集市的兴起为主要特征。明清时期,下游江南地区这样的市镇如雨后春笋般兴起,它们的种类也各异,有的是当地的手工业中心,如嘉兴的濮院镇、王江泾镇;吴江的盛泽镇、黄家溪市;湖州的双林镇、南浔镇等,都以某种手工业品的生产而闻名。有的是原料集散地或商业中心,如湖州的乌青镇、菱湖镇,太仓鹤王市,海盐的沈荡镇等,"五谷、丝布、竹木、油坊、贸店、大贾往往云集"(注:刘石吉:明清时代江南市镇研究,傅衣凌:明清社会经济史论文集。)。市镇数量之巨,以及市镇种类的多样性充分体现了基层社会需求的广泛性和多样性。 3.在这种商品经济中,各种层次的市场相互交织,形成了密集的商品市场网。明清时期,在市镇和农村集市广泛发展的基础上,长江下游经济区原有的城市也在扩大规模和增强经济功能,这些大、中城市在更高的层次和更大的范围内满足人们的需求。这样,从中心都会到农村基层社会已经形成了一个由农村市场、小城镇市场、中小城市市场和大都市市场等一系列多级层次的市场连结成的市场网络,这些市场在不同层次上发挥着交换流通功能,又相互作用和相互影响,从而使整个区域的社会经济连成一体,整体走上商品经济的发展道路。 总之,长江下游经济区的商品经济是区域内部"自生"的,它以农村基层社会广泛的生产和消费需求为基础,并且形成了市场网络,因而这种商品经济比较稳固,能够持久,不会因较小的外力作用而大起大落。 二、长江上游经济区的"特产型"商品经济及其特点 明清时期,在长江上游经济区这个封闭的地理单元里,同样也存在着因区内自然经济内部结构的变动而产生的商品经济,特别是清中叶后,四川等地的商业性农业和手工业都有了较快的发展,经济作物的种植在农村中较为普遍,家庭手工业也出现了"机声轧轧常彻夜不休"的火热场面;商品交换也有所发展,据四川有关方志的记载,四川省明代共有集市场数1000多个,到了清乾隆年间已有3000个(注:高王凌:中国传统经济的发展序列,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经济史》专题1994年第6期。)。但总的来说, 上游经济区小农经济商品化的规模和程度远不如下游经济区。在有限的商品经济总量中,源于上游经济区区域内部需求的商品经济所占的比重很小。上游经济区商品经济的主要方面体现为因外部市场需求刺激而发展起来的"特产型"商品经济。它的特点是: 1.从进入市场的主要商品来看,大多数为本省特有的产品或优势产品。长江上游经济区是我国主要的农业区,粮食作物是本区的一大优势之一,糖、麻、桐、茶、药材等经济作物更是本区特有的优势。明清时期,随着长江下游及其他地区城镇的繁荣,非农业人口的增多以及全国商品市场的形成,上游地区的粮食成为全国市场的急需品,各类特有的经济作物及其加工品也成为外部市场的抢手货。上游川省人民便顺应这种需求,将粮食和山货转化为商品。重庆是四川粮食的集散地,凡外省到四川买米之商贩,皆"接踵而至",然后,"外贩、又运下江,络绎不绝"。据记载,乾隆十八年四川运往江苏、浙江的粮食达40万石,乾隆二十三年运往山东的粮食亦达40万石(注:李龙潜:明清经济史。)。一些县志也有大量的本地物产运往外地的记载。如綦江县所产之山丝、枳桔、桐油、竹纸、药材、靛蓝,岁销本省及楚、黔等地,"易外属之钱,不可以数计也"(注:同治綦江县志卷2。); 南川县"邑产除稻、椒、麦、黍及寻常日用,足供一邑取携外",药材、茶、笋、漆、蜡、煤、铁、硝、磺、桐等"较他处为良者,不一而足,邑人力农之余藉资贸易,负贩络绎于途,岁获其利"(注:光绪南川县志卷2。)。 2.商品生产结构受外部市场需求的调节。在外部市场需求吸引下,上游经济区总是选择具有区域优势的物品投入市场。明清以来日益强大的外部市场需求促使上游地区扩大原有优势物产的种植和生产规模,或者因地制宜,拓展新的生产优势,从而改变商品生产结构。乾隆以来直到清末,四川省在稻米等粮食作物优势之外,经济作物得到了显著的发展,出现了一系列具有一定规模的商品种植(生产)优势。一些地域产生了棉、桑、蔗、菸、茶、果等专业种植区,如,潼川、顺庆等府形成了养蚕区域,"蜀中墙下种桑,宅内养蚕以为常业"(注:皇朝经世文编卷40。);成都平原的一些府县多种烟草,新津"邑人业烟草者甚多,良田熟地种之殆遍"(注:道光新津县志卷29。)。以本地特产为原料的手工业形成一定规模,如隆昌、荣昌一带"比户皆绩"所产夏布"富商大贾购贩京华,远逮各省"(注:光绪荣昌县志卷16。)。道光以后四川省开始大量种植鸦片,鸦片的种植和贸易成为近代四川商业性农业的主要方面,尽管这是一种罪恶的畸形状况,但单从经济学的角度来讲,这种现象也正体现了外部市场对上游地区商品生产结构的调节作用。 3.商品的流通对商人和商路依赖性大。长江上游经济区地形的复杂,地理环境的封闭性,使该区的商品流通受到很大限制。该区的商品外运以水路为主,长途贩运往往以一些河流为依托,与一些城市相连,形成了一些固定的贩运路线。如成都府16州县的盐、白蜡等物品靠岷江运出;重庆、合州等城市则靠嘉陵江、渠江、涪江的河道输出茶、桐油等,这些物产依靠木船由支流集中在长江干流而下,运到长江中、下游地区和全国各地市场。四川盆地也有几条通往外地的陆上运输线,分别是北大路、西藏路、云南路、两湖路,但是这些山路运输条件非常艰苦,只能靠挑夫和驮畜组成的商队,翻越盆地边缘的山道(注:彭泽益主编:中国社会经济变迁。)。封建政府为谋取暴利,往往加重长江水运路线的商税,迫使许多商品的运输由便利的水运转向艰难的陆运,这种流通渠道的畸形现象从反面说明了上游地区"特产型"商品经济对商路的依赖。 同时,由于这种商品经济主要面向外地市场,商品的流通主要经过长途贩运,商品生产者不能直接完成交换的全过程,而是经过一些商人或商帮的采办。在长期的商品流通过程中,一些重要商品的采办也形成了相对固定的模式,相对固定的商帮或商人。如:四川的生漆,清以前采办者主要为西帮,到清代广东帮及川帮均有采办;川东秀山的桐油,清初由陕帮商人购运,以后湖北、江西两帮商人来得较多;四川的黑木耳,乾隆时由汉口帮采办(注:王笛:跨出封闭的世界--长江上游区域社会研究,中华书局1993年版。)。这种采办方式说明上游地区"特产型"商品经济对商人也有一定的依赖性。 三、长江中游经济区的"口岸型"商品经济及其特点 明清时期长江中游地区商品经济发展最引人注目的是沿江口岸城市商业贸易的繁盛。以"九州名镇"汉口为中心,包括沙市、汉阳、武昌、宜昌在内的一批沿江口岸城市,利用交通便捷的地利,形成了一个对外连接全国市场,对内沟通广大内陆腹地的商品流通体系,从而使这些口岸城市成为全国的转运中心,转运贸易经济盛极一时,这种口岸型经济的特点是: 1.这种商品经济的形成以优越的地理位置为依托,以全国各地商品经济持续发展为条件。长江中游的口岸都是四通八达的交通要塞,汉口"不特为楚省咽喉,而云、贵、四川、湖南、广西、陕西、河南、江西之货皆于此转输"(注:刘献廷:广阳杂记卷4。);沙市"蜀舟吴船欲上下者,必来此贸易,以故万舫栉比、百货灯聚"(注:孔自来江陵志余卷4。);宜昌则"扼荆襄之门户, 川楚之咽喉"(注:吴量恺:清代湖北沿江口岸城市的转运贸易,华中师范大学学报1989年第1期。)。这种地理位置的优势,一旦遇上社会经济进步、商品经济发展的机遇就极容易转化为商业贸易优势。明清时期正是我国商品经济的高涨期,这为长江中游口岸型经济发展创造了机遇和条件。明洪武年间,汉口一带还是一处芦苇丛生的荒洲,到明末及清代,这里已是"五方杂处"、"商贾辐辏",一跃而成为明清四大镇之一。这一过程正是地理优势转化为商业贸易优势的真实写照。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支撑口岸型经济的是全国商品经济的发展,也就是说长江中游地区口岸型商品经济不仅依托于中游地区的社会需求,更是以全国的消费需求为基础的。 2.这种商品经济的活力主要凝聚在商品流通领域,以集散、转运各地商货为基本的商业活动形式。以湖北的汉口为中心的长江沿岸口岸城市在明清时期全国商品经济大潮中扮演了全国的"商品仓库"、"商人俱乐部"的角色。汉口镇"九州四海之物,殊形异状,来自远方者旁溢露积"(注:吴量恺:清代湖北沿江口岸城市的转运贸易,华中师范大学学报1989年第1期。),宜昌"商旅云集,百货充韧"(注: 吴量恺:清代湖北沿江口岸城市的转运贸易,华中师范大学学报1989年第1 期。),沙市"列肆百货充韧,津头则万舫鳞集"(注:光绪荆州府志卷4。)。 当时广东的铁制品、糖、苏木、蜡,福建的蔗糖、烟草,河南的棉花,江西的瓷器、蚕丝、纸张,云贵的木材,湖南的竹木,四川的粮食、药材等都云集于以汉口为首的这些沿江口岸城市。商品的去向大致有两个,一是由来自各地的客商经过交换后,各取所需,将异地商品运回各地市场;二是与中游腹地的商品相交换后,由中游地区的中、小商人再运回中游腹地。这样就形成了一个覆盖中游腹地,连接四面八方的庞大的市场交换系统,流通领域迅速扩大,商货运销千里之外,转运贸易空前活跃,形成了中游地区有特色的"口岸型"商品经济。 3.在这种商品经济中,商人和商业资本发挥了主导作用。明清时,长江中游沿岸的口岸城市不仅是全国商品的集散地,也是各地商人、商业资本集中的区域,特别是汉口镇,被人叹为"此地从来无土著,九分商贾一分民","其各省商贾无不有本店或支店设于其间"(注:民国夏口县志·商务志。)。当时全国各地的商人和商帮都前来汉口等口岸城市进行商贸活动,著名的有川帮、潮帮、广东帮等,这些商人控制了商品,掌握了商品流通和销售的主动权,全国各地的商品生产者和消费者都要凭借这些商人和商业资本的中转才能完成各种需求的交换和满足过程,因而商人和商业资本在口岸型商品经济中起了主导作用。 这种主导作用还体现在商人和商业资本对中游内地商品经济的带动和控制上。长江中游经济区得"中"独厚的地理位置和繁荣的口岸经济使得中游经济区的广大内地在商品经济的发展上也得之机先。依托以口岸城市为中心的商品转运网,中游地区以棉纺织业为特色的地方商品经济得到了迅速的发展,许多地方大面积种植棉花,棉区农村"乡民家勤纺织,贸布贩棉"(注:光绪汉阳县志·地理志。),"机杼之声相闻"(注:光绪蕲水县志·风俗。),"民皆持此为主"(注:光绪孝感县志·土物。)。中游地区的棉花和棉布深受外省的欢迎,如汉川布"近而襄楚南,远而秦晋滇黔,咸来争布",葛仙布、阳罗布、黄州大布等也在全国拥有很大的市场(注:吴量恺:清代湖北沿江口岸城市的转运贸易,华中师范大学学报1989年第1期。)。 在中游地区适应形势抓住机遇发展地方商品经济的同时,外地商业资本也开始向中游腹地渗透,推动和控制该区的小商品生产,如山西商人控制了蒲圻羊楼洞茶叶的生产和流通,山西和陕西的客商将汉阳县的布买到汉口加工染造,以应"远贾之贸易"(注:吴量恺:清代湖北沿江口岸城市的转运贸易,华中师范大学学报1989年第1期。)等, 所有这些都说明商业资本的无孔不入和强大的控制力。 综上所述,明清时期长江流域上、中、下游经济区分别呈现为特产型、口岸型、市场网络型的商品经济形态,分别以其封闭性和滞后性、过渡性和流动性、开放性和领先性标示出区域经济变迁的差异。这种区域经济变迁的差异又带来了农村经济结构(包括农业结构、家庭手工业结构、人口与土地的搭配结构)变迁的差异,具体表现为:中、上游经济区是传统经济模式在新开发地域、新的开发水准上的重建和扩展,商品经济已经产生并逐步扩大影响;下游经济区则是农业、手工业的商品化趋向日益扩大,自给自足的传统模式遭受的冲击日益严重,新的商品经济体系正在构建。 商品经济论文:略论明清时期长江流域商品经济发展的区域性特点 明清两代,中国经济发展最具活力的是东部地区,而沿海的江、浙、闽、台,又占有重要的地位。 从社会经济区域的结构来看,江、浙、闽、台的社会经济区域组合,在历史上经历过很大的变动,发展出多个社会经济区域板块。但在社会经济发展的历史上,它们之间存在着紧密的传统联系,在宏观上,组成一个大的社会经济区域──东南区。这也是现在华东经济区的主体。 东南社会经济区域的开发,可以远溯到人类文明的黎明期。考古发现证明,这一地区是中国古文明的一个源头。这里也曾独立发展着古越族的文化。秦汉以降,随着北方中原汉人一批批南移垦殖,传统农业社会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带进本区域,实质性的大规模开发从而开始。唐宋之际,这一地区内的主要江河流域,形成大小不一的农业区,生产力相继赶上中原老农业区的先进水平。在传统农业的基础上,手工业、商业加速发展,城市经济也日趋繁荣。两宋到元代,本区域内大致形成若干不同特色的板块,其中最主要的有江南、浙东西、闽东南等。而以长江三角洲和钱塘江三角洲为核心的江南,是全国主要的农产区,也是全国经济最为富庶,商品经济最为发达的地区。 明清时代,在江南继续保持龙头地位的基础上,闽东南社会经济区域扩展到台湾岛,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通过海上贸易的联系,本区域形成了活跃的东南沿海贸易圈。因此,把江、浙、闽、台视为一个社会经济区域进行多视角的研究,是可行的,也是很有必要的。 一 在选择明清东南区域作为研究对象之前,有必要对明清东南区域的经济变迁,作为一个粗略的估计。 明清时代,东南区域的经济,除受战乱和特大自然灾害影响的年代外,一般都保持增长的势头。这一时期的经济变迁,呈现了如下的特点: 一、在传统的老农业区,即己开发区,主要指沿海、沿江、沿河的平原和河谷地带,土地的农业开发几已饱和,粮食的增长主要依赖深耕细作或新作物(如蕃薯)的引进,但由于人口的繁衍速度超过粮食增长的速度,这些地区相继经历了从粮食输出地到粮食进口地的转变。与此同时,传统农业内部结构也发生了程度不同的变化,因地制宜,发展商品性的经济作物,成为一种趋势。商品性农业的生产,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农民家庭以副补农的需要,也刺激了专业市镇的兴起,后者又为一部分农村人口提供了新的出路。 二、农业区向半开发的山区地带或海岛伸展。大批流动的"棚民",进入皖南、闽浙边,闽赣边、闽粤赣边山区,开发了玉米、番薯等粮食生产和兰、靛为代表的经济作物生产。以闽南移民为主力,开发了台湾岛南部的平原埔地,并渐次向北部拓展。到清中叶,台湾新农业区已成为东南的粮仓。传统的北方人口南迁现象基本中止,出现本区人口向中西部与海外迁徙的两大流向。山区和海岛的进一步开发,虽然带有粗放性,甚至带来对生态环境的破坏,但在当时,它是东南沿海地区的新的经济增长点,为维系区域经济在全国的领先地位,保障粮食供应和经济发展,起了不容忽视的作用。 三、传统的手工工业继承前代而有所发展。在行业布局上,从沿海向山区延伸,开辟了新的基地或新的行业,资源、劳力、资金的配置出现了新的调度,区域性的专业分工更趋合理。在内部结构上,以生产外销产品的"外向型"手工业比重增大,发展较快;家庭副业型的个体生产单位和市场的联系更加紧密,民营手工业发展蓬勃,手工工场已在某些地区、某些行业出现。 四、市场网络仍以地方性的初级市场为主渠道,墟市、庙会是基层社会经济交换活动的中心;各地之间的货物流通仍通过传统的水陆商路进行,自然环境造成的交通阻隔没有明显的改善,内陆贸易的闭锁性仍十分突出。海上交通和海外贸易的传统优势,曾因禁海而受挫,又因开放而焕发新机。冲破海禁限制而成长起来的海上私人贸易,在明代后期发展到相当规模,月港与太平洋航路的接通,为中国商品进入世界市场,间接地为西方资本主义的兴起,作出了积极贡献。郑成功曾一度遏止西方早期殖民主义者的海权扩张,执东西洋贸易之牛耳。这一发展趋势虽为明清之际的鼎革所打断,清代前期海外贸易中心南移广州,但本区域仍是出口外销大宗商品湖丝、棉布、茶叶的主要供应地,上海、厦门诸口是南北沿海航运主要的中转港。由海路联系的国内外市场,是市场网络中最活跃的一端。 五、海洋经济利益加大,沿海居民进行海上走私、下海通番,屡禁不止。明代中后期,从海商、海寇发展起来的海洋势力,到郑成功时代,造成了中国海洋经济和海洋社会的雏形,揭开了中国海洋社会经济史的帷幕。作为海洋社会经济产物的海外经济性移民,在海外建立移民社区,并与东来的西欧资本主义掠夺型海洋经济的先锋队相遇、冲突。早期中国的海洋势力,从明清社会经济的全局看,还只是传统经济体制外的循环,但在本区域内已是一股重要的经济推拉力,对区外的内陆经济(特别是联系沿海与内地的水陆商路所经地区)也产生一定的刺激。 六、消费水平有所提高,奢侈性的高消费从官僚缙绅下移到一般地主、商人和富裕市民,从生活消费、科举官场消费延伸到宗族消费、文化娱乐消费、民间信仰消费等,导引风俗由俭入奢的变化。这一变化又反过来刺激了民间工艺、建筑、旅馆、青楼、文艺等服务行业的发展。但沿海与山区,城市与乡村,消费水准进一步拉大,形成不同特色的人文景观。 总之,东南区域在传统农业社会的格局下,农业、手工业都与市场发生愈来愈紧密的联系,商品化倾向带动的经济变迁比以往任何时代更加强烈。在某种意义上,它是中国近代以前经济变迁走向的一个最佳观察点。因此,中外学术界投以广泛的关怀,成为长期盛而不衰的研究热点,是很自然的事了。 二 五十年代以来,我国史学界对明清东南区域变迁关怀的重点是资本主义萌芽问题。长达三十余年关于中国资本主义萌芽的学术讨论,大量的举证来自东南地区,特别是江南,史料的发掘和整理分析,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这些研究成果清晰地重建了明清东南地区城乡商品经济发达以及社会、文化变迁的历史图像,而且清楚地昭示了,西方资本主义兴起时期出现的新事物,在中国也有类似的现象。这是这场大讨论取得的最大的历史贡献。 从新生事物生长历程观察明清经济变迁,无疑是一个重要的视角。随着讨论的深入,对于什么样的经济现象属于新事物或新因素?这些新事物或新因素在社会经济上占有什么样的地位?……一系列的研究课题摆到了学术界的面前,引发了新的思考。大致可以说,借助于这场大讨论,中国学术界逐渐摆脱了简单性把商品化生产等同于资本主义的错误,重新审议了经营地主、雇佣劳动的性质,同时又把学术关怀从单纯的生产关系层面扩大到生产力层面,以至于与经济变迁相关的政治、社会、文化的变迁;从线性描述进到立体观察,从宏观的通论进入区域研究、个案研究、计量研究和比较研究,在更广泛的领域进行学术积累。这是这次大讨论带来的正面效果。与此同时,从旧事物的衰落变化过程来观察明清社会经济变迁的研究,也被带动起来。中国封建社会长期迟滞的老问题,也赋予新的内容,进行新的考量。 用资本主义萌芽概括明清东南区域经济变迁的特点,在国内外均有众多的赞同者和反对者。国内学术界占主导地位的意见认为:资本主义萌芽论并不是和封建经济──传统经济论相对立的理论,它承认鸦片战争前的明清社会仍是封建社会,处在出现互解征兆,发展与停滞并存,"死的抓住活的"的晚期阶段的封建社会。资本主义萌芽尽管只是稀疏的存在,有的夭折,有的中断,有的则和近代中国资本主义有继承的关系,这反映了明清社会前进的方向,"如果没有外国资本主义的影响,中国也将缓慢地发展到资本主义社会"[1]。明清时代存在发达的商品经济,明清东南区域经济变迁属于"传统内变迁",这是大家可以接受的。问题是,明清社会没有通过自身的内部变革走上资本主义的道路,而商品经济的高度发展并不必然导向资本主义已为许多国家的历史所证明,马克思本人也没有把西欧资本主义起源的历史概述当作一般发展道路[2],那么,用资本主义萌芽概括明清东南区域经济变迁的特点,是否妥切?不能不引起人们的反思。有的依据马克思《资本主义生产以前各形态》等著作,从理论上否定中国资本主义萌芽存在的可能[3],有的借助西方学术界提出的某些理论框架,寻找或探求取代资本主义萌芽论的新模式[4]。 尽管从学术理论、研究方法到史实的诠释都还存在许多争议,还没有形成得到学术界普遍公认的解释模式,但八十年代以来,围绕明清社会经济变迁而展开的多视角的研究,正扎扎实实地推进这一领域研究的深化。在这一大背景下,明清东南经济变迁的研究也走上一个新阶段。以长江三角洲、杭嘉湖和福建等沿海地区为重点的区域经济研究,主导着新一波的研究方向。 厦门大学的明清社会经济史研究,是在傅衣凌教授"必须把中国资本主义萌芽和中国封建社会长期迟滞的现象一起研究"[5]的学术思想指导下展开的。八十年代以来,循着学术潮流的发展,研究课题也作了重要的调整,以专史研究和区域史研究为重点,社会史与经济史相结合的特色更为凸显了。通过博士研究生的培养,一批新人的投入,不仅壮大了学术队伍,也注入了新的活力。出版的学术著作,有傅衣凌著《明清社会经济史论文集》(1982)、《明清社会经济变迁论》(1989)、《傅衣凌治史五十年文编》(1989)、《明清封建土地所有制论纲》(1992);傅衣凌、杨国桢主编《明清福建社会与乡村经济》(1987),傅衣凌主编《中国通史参考资料(古代部分)》第七册(1988),傅衣凌主编、杨国桢、陈支平著《明史新编》(1993);杨国桢著《明清土地契约文书研究》(1988),杨国桢、陈支平著《明清时代福建的土堡》(1993);陈支平著《清代赋役制度演变新探》(1988)、《近500年来福建家族社会与文化》(1990);郑振满著《明清福建家族组织与社会变迁》(1992);和外单位合作撰著的有《清代全史》第五卷(1991)、《中国十大商帮》(1993)等。完成的博士学位论文,有刘敏(秀生)的《清代商品经济与商业资本》(1985)、李伯重的《明清江南工农业生产力六论》(1985)、陈支平的《清初赋役财政制度演变论丛》(1987)、陈春声的《市场机制与社会变迁:十八世纪广东米价分析》(1989)、郑振满的《明清福建家族组织与社会变迁(1989)、李长弓的《明代驿传役研究》(1991)、张和平的《文化的夯实:对晚明反传统现象的再认识》(1991)、郭润涛的《清代地方行政幕府研究》(1991)、曾玲的《明清福建手工业经济研究》(1991)、周翔鹤的《清代台湾农村经济的计量研究》(1991)、罗一星的《珠江三角洲传统工商城市的发展形态──明清佛山的经济发展与社会变迁》(1992)、刘正刚的《清代四川的闽粤移民研究》(1993)、刘淼的《明清沿海荡地开发研究》(1993)、王日根的《明清会馆史研究》(1994)。我们还以群体的力量,进行福建社会经济史和福建、台湾社会文化比较研究的计划,前者是国家"六五"、"七五"社会科学研究的重点项目,后者是与美国斯坦福大学、台湾中研院民族学研究所的合作项目。 这不仅仅是研究课题的伸展,而且在学术关怀上,更加注意社会生活、民俗文化的层面,把以民俗、乡例证史的传统提升到一个新的水准;更加注意区域社会经济史的研究,把研究东南区域社会经济史的传统提升到中国海洋社会经济史研究的视角之中;在研究方法和研究手段上,更加注意科际整合,努力吸收其他人文科学的有用理论和方法,透过田野调查对契约、族谱等民间文献和遗俗、遗制等口头资料的搜集,丰富社会经济史研究的内容。 以上这些研究,虽然角度、层面有所不同,却都是紧紧围绕明清东南区域社会经济变迁这一主题的。所做的工作,一方面是对学术传统的继承、总结与反思,另一方面是寻找发展学术传统的新的方向,新的视野。 在长江流域经济变迁的历程中,由于地理环境不同,以及生产力水平、资源状况、历史文化传承等诸方面的差异,明清时期长江流域的经济变迁也呈现出明显的地域性特点,不同地区之间,同一地区的不同部分之间,在经济变迁过程中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差异。本文试图揭示明清时期长江上中下游商品经济发展总体趋势和共同特征背后的差异和特色,以期对今天长江流域新一轮的经济开发热潮有一定的借鉴作用。 一、长江下游经济区的市场网络型商品经济及其特点 长江下游经济区特别是江南地区商品经济发展的盛况学术界研究成果颇丰,这里不作重复。透视江南地区商品经济发展过程,可以发现,长江下游经济区的商品经济具有以下特点: 1.这种商品经济产生于传统自然经济结构的内部,是下游地区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促成下游地区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向商品经济转型主要原因,一是由于明中叶以来农业生产力的回升、手工业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分工的扩大;二是由于人口的增殖,人浮于地,使大多数的小农家庭面临着生存压力,同时也在农村中出现了过剩的劳动力。三是由于江南地区自唐宋以来一直是国家的重赋区,到了明清时期,在农业资源和技术资源充分利用的情况下,重税浮粮已成为江南人民的一大负担,为了交纳"比限日严"的国家赋税,小农们不得不用有限的土地从事多种经营,或者把家内自给之外的剩余纺织品推向市场,最终在市场经济利润的刺激下,人们开始以经济作物排挤粮食作物,出现了"每村庄知务本种稻者,不过十分之二、三,图利种棉者,则有十分之七、八"的现象(注:皇清奏议卷61,奏请海疆禾棉兼种疏。),同时心灵手巧的农村妇女们也"通宵不寝",尽可能织出更多的剩余纺织品。 2.这种商品经济以下游经济区强大的农村基层社会需求为基础。长江下游经济区内部"自生"的商品经济在它孕育、产生的过程中,耕织结合的传统经济结构经历了多层次的分化瓦解,这不仅表现在农产品商品化和手工业产品商品化趋向的扩大,而且表现在商业性农业内部出现了地域分工、集约经营;手工业商品生产内部出现了行业分工、专业分工,几乎社会的每个角落都有小商品生产者在进行着种类有别的小商品生产,小商品生产原料的获得,生产工具的添置和生产的各个环节几乎都和市场发生关系,城乡之间、手工业部门和农业部门之间,手工业部门和农业部门内部的交换进一步扩大。广泛存在于长江下游经济区内的这种小商品生产者的分化和交换,在农村基层社会形成了强大的生产和消费需求,下游经济区的市场网络型商品经济正是建筑在这种强大而广泛的有效需求之上。在这里,小商品生产者生产和消费需求的满足、商品交换中心的兴起和发展,不再单纯地表现为大都市的集中化发展,而是以小城镇和以农村为依托的集市的兴起为主要特征。明清时期,下游江南地区这样的市镇如雨后春笋般兴起,它们的种类也各异,有的是当地的手工业中心,如嘉兴的濮院镇、王江泾镇;吴江的盛泽镇、黄家溪市;湖州的双林镇、南浔镇等,都以某种手工业品的生产而闻名。有的是原料集散地或商业中心,如湖州的乌青镇、菱湖镇,太仓鹤王市,海盐的沈荡镇等,"五谷、丝布、竹木、油坊、贸店、大贾往往云集"(注:刘石吉:明清时代江南市镇研究,傅衣凌:明清社会经济史论文集。)。市镇数量之巨,以及市镇种类的多样性充分体现了基层社会需求的广泛性和多样性。 3.在这种商品经济中,各种层次的市场相互交织,形成了密集的商品市场网。明清时期,在市镇和农村集市广泛发展的基础上,长江下游经济区原有的城市也在扩大规模和增强经济功能,这些大、中城市在更高的层次和更大的范围内满足人们的需求。这样,从中心都会到农村基层社会已经形成了一个由农村市场、小城镇市场、中小城市市场和大都市市场等一系列多级层次的市场连结成的市场网络,这些市场在不同层次上发挥着交换流通功能,又相互作用和相互影响,从而使整个区域的社会经济连成一体,整体走上商品经济的发展道路。 总之,长江下游经济区的商品经济是区域内部"自生"的,它以农村基层社会广泛的生产和消费需求为基础,并且形成了市场网络,因而这种商品经济比较稳固,能够持久,不会因较小的外力作用而大起大落。 二、长江上游经济区的"特产型"商品经济及其特点 明清时期,在长江上游经济区这个封闭的地理单元里,同样也存在着因区内自然经济内部结构的变动而产生的商品经济,特别是清中叶后,四川等地的商业性农业和手工业都有了较快的发展,经济作物的种植在农村中较为普遍,家庭手工业也出现了"机声轧轧常彻夜不休"的火热场面;商品交换也有所发展,据四川有关方志的记载,四川省明代共有集市场数1000多个,到了清乾隆年间已有3000个(注:高王凌:中国传统经济的发展序列,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经济史》专题1994年第6期。)。但总的来说, 上游经济区小农经济商品化的规模和程度远不如下游经济区。在有限的商品经济总量中,源于上游经济区区域内部需求的商品经济所占的比重很小。上游经济区商品经济的主要方面体现为因外部市场需求刺激而发展起来的"特产型"商品经济。它的特点是: 1.从进入市场的主要商品来看,大多数为本省特有的产品或优势产品。长江上游经济区是我国主要的农业区,粮食作物是本区的一大优势之一,糖、麻、桐、茶、药材等经济作物更是本区特有的优势。明清时期,随着长江下游及其他地区城镇的繁荣,非农业人口的增多以及全国商品市场的形成,上游地区的粮食成为全国市场的急需品,各类特有的经济作物及其加工品也成为外部市场的抢手货。上游川省人民便顺应这种需求,将粮食和山货转化为商品。重庆是四川粮食的集散地,凡外省到四川买米之商贩,皆"接踵而至",然后,"外贩、又运下江,络绎不绝"。据记载,乾隆十八年四川运往江苏、浙江的粮食达40万石,乾隆二十三年运往山东的粮食亦达40万石(注:李龙潜:明清经济史。)。一些县志也有大量的本地物产运往外地的记载。如綦江县所产之山丝、枳桔、桐油、竹纸、药材、靛蓝,岁销本省及楚、黔等地,"易外属之钱,不可以数计也"(注:同治綦江县志卷2。); 南川县"邑产除稻、椒、麦、黍及寻常日用,足供一邑取携外",药材、茶、笋、漆、蜡、煤、铁、硝、磺、桐等"较他处为良者,不一而足,邑人力农之余藉资贸易,负贩络绎于途,岁获其利"(注:光绪南川县志卷2。)。 2.商品生产结构受外部市场需求的调节。在外部市场需求吸引下,上游经济区总是选择具有区域优势的物品投入市场。明清以来日益强大的外部市场需求促使上游地区扩大原有优势物产的种植和生产规模,或者因地制宜,拓展新的生产优势,从而改变商品生产结构。乾隆以来直到清末,四川省在稻米等粮食作物优势之外,经济作物得到了显著的发展,出现了一系列具有一定规模的商品种植(生产)优势。一些地域产生了棉、桑、蔗、菸、茶、果等专业种植区,如,潼川、顺庆等府形成了养蚕区域,"蜀中墙下种桑,宅内养蚕以为常业"(注:皇朝经世文编卷40。);成都平原的一些府县多种烟草,新津"邑人业烟草者甚多,良田熟地种之殆遍"(注:道光新津县志卷29。)。以本地特产为原料的手工业形成一定规模,如隆昌、荣昌一带"比户皆绩"所产夏布"富商大贾购贩京华,远逮各省"(注:光绪荣昌县志卷16。)。道光以后四川省开始大量种植鸦片,鸦片的种植和贸易成为近代四川商业性农业的主要方面,尽管这是一种罪恶的畸形状况,但单从经济学的角度来讲,这种现象也正体现了外部市场对上游地区商品生产结构的调节作用。 3.商品的流通对商人和商路依赖性大。长江上游经济区地形的复杂,地理环境的封闭性,使该区的商品流通受到很大限制。该区的商品外运以水路为主,长途贩运往往以一些河流为依托,与一些城市相连,形成了一些固定的贩运路线。如成都府16州县的盐、白蜡等物品靠岷江运出;重庆、合州等城市则靠嘉陵江、渠江、涪江的河道输出茶、桐油等,这些物产依靠木船由支流集中在长江干流而下,运到长江中、下游地区和全国各地市场。四川盆地也有几条通往外地的陆上运输线,分别是北大路、西藏路、云南路、两湖路,但是这些山路运输条件非常艰苦,只能靠挑夫和驮畜组成的商队,翻越盆地边缘的山道(注:彭泽益主编:中国社会经济变迁。)。封建政府为谋取暴利,往往加重长江水运路线的商税,迫使许多商品的运输由便利的水运转向艰难的陆运,这种流通渠道的畸形现象从反面说明了上游地区"特产型"商品经济对商路的依赖。 同时,由于这种商品经济主要面向外地市场,商品的流通主要经过长途贩运,商品生产者不能直接完成交换的全过程,而是经过一些商人或商帮的采办。在长期的商品流通过程中,一些重要商品的采办也形成了相对固定的模式,相对固定的商帮或商人。如:四川的生漆,清以前采办者主要为西帮,到清代广东帮及川帮均有采办;川东秀山的桐油,清初由陕帮商人购运,以后湖北、江西两帮商人来得较多;四川的黑木耳,乾隆时由汉口帮采办(注:王笛:跨出封闭的世界--长江上游区域社会研究,中华书局1993年版。)。这种采办方式说明上游地区"特产型"商品经济对商人也有一定的依赖性。 三、长江中游经济区的"口岸型"商品经济及其特点 明清时期长江中游地区商品经济发展最引人注目的是沿江口岸城市商业贸易的繁盛。以"九州名镇"汉口为中心,包括沙市、汉阳、武昌、宜昌在内的一批沿江口岸城市,利用交通便捷的地利,形成了一个对外连接全国市场,对内沟通广大内陆腹地的商品流通体系,从而使这些口岸城市成为全国的转运中心,转运贸易经济盛极一时,这种口岸型经济的特点是: 1.这种商品经济的形成以优越的地理位置为依托,以全国各地商品经济持续发展为条件。长江中游的口岸都是四通八达的交通要塞,汉口"不特为楚省咽喉,而云、贵、四川、湖南、广西、陕西、河南、江西之货皆于此转输"(注:刘献廷:广阳杂记卷4。);沙市"蜀舟吴船欲上下者,必来此贸易,以故万舫栉比、百货灯聚"(注:孔自来江陵志余卷4。);宜昌则"扼荆襄之门户, 川楚之咽喉"(注:吴量恺:清代湖北沿江口岸城市的转运贸易,华中师范大学学报1989年第1期。)。这种地理位置的优势,一旦遇上社会经济进步、商品经济发展的机遇就极容易转化为商业贸易优势。明清时期正是我国商品经济的高涨期,这为长江中游口岸型经济发展创造了机遇和条件。明洪武年间,汉口一带还是一处芦苇丛生的荒洲,到明末及清代,这里已是"五方杂处"、"商贾辐辏",一跃而成为明清四大镇之一。这一过程正是地理优势转化为商业贸易优势的真实写照。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支撑口岸型经济的是全国商品经济的发展,也就是说长江中游地区口岸型商品经济不仅依托于中游地区的社会需求,更是以全国的消费需求为基础的。 2.这种商品经济的活力主要凝聚在商品流通领域,以集散、转运各地商货为基本的商业活动形式。以湖北的汉口为中心的长江沿岸口岸城市在明清时期全国商品经济大潮中扮演了全国的"商品仓库"、"商人俱乐部"的角色。汉口镇"九州四海之物,殊形异状,来自远方者旁溢露积"(注:吴量恺:清代湖北沿江口岸城市的转运贸易,华中师范大学学报1989年第1期。),宜昌"商旅云集,百货充韧"(注: 吴量恺:清代湖北沿江口岸城市的转运贸易,华中师范大学学报1989年第1 期。),沙市"列肆百货充韧,津头则万舫鳞集"(注:光绪荆州府志卷4。)。 当时广东的铁制品、糖、苏木、蜡,福建的蔗糖、烟草,河南的棉花,江西的瓷器、蚕丝、纸张,云贵的木材,湖南的竹木,四川的粮食、药材等都云集于以汉口为首的这些沿江口岸城市。商品的去向大致有两个,一是由来自各地的客商经过交换后,各取所需,将异地商品运回各地市场;二是与中游腹地的商品相交换后,由中游地区的中、小商人再运回中游腹地。这样就形成了一个覆盖中游腹地,连接四面八方的庞大的市场交换系统,流通领域迅速扩大,商货运销千里之外,转运贸易空前活跃,形成了中游地区有特色的"口岸型"商品经济。 3.在这种商品经济中,商人和商业资本发挥了主导作用。明清时,长江中游沿岸的口岸城市不仅是全国商品的集散地,也是各地商人、商业资本集中的区域,特别是汉口镇,被人叹为"此地从来无土著,九分商贾一分民","其各省商贾无不有本店或支店设于其间"(注:民国夏口县志·商务志。)。当时全国各地的商人和商帮都前来汉口等口岸城市进行商贸活动,著名的有川帮、潮帮、广东帮等,这些商人控制了商品,掌握了商品流通和销售的主动权,全国各地的商品生产者和消费者都要凭借这些商人和商业资本的中转才能完成各种需求的交换和满足过程,因而商人和商业资本在口岸型商品经济中起了主导作用。 这种主导作用还体现在商人和商业资本对中游内地商品经济的带动和控制上。长江中游经济区得"中"独厚的地理位置和繁荣的口岸经济使得中游经济区的广大内地在商品经济的发展上也得之机先。依托以口岸城市为中心的商品转运网,中游地区以棉纺织业为特色的地方商品经济得到了迅速的发展,许多地方大面积种植棉花,棉区农村"乡民家勤纺织,贸布贩棉"(注:光绪汉阳县志·地理志。),"机杼之声相闻"(注:光绪蕲水县志·风俗。),"民皆持此为主"(注:光绪孝感县志·土物。)。中游地区的棉花和棉布深受外省的欢迎,如汉川布"近而襄楚南,远而秦晋滇黔,咸来争布",葛仙布、阳罗布、黄州大布等也在全国拥有很大的市场(注:吴量恺:清代湖北沿江口岸城市的转运贸易,华中师范大学学报1989年第1期。)。 在中游地区适应形势抓住机遇发展地方商品经济的同时,外地商业资本也开始向中游腹地渗透,推动和控制该区的小商品生产,如山西商人控制了蒲圻羊楼洞茶叶的生产和流通,山西和陕西的客商将汉阳县的布买到汉口加工染造,以应"远贾之贸易"(注:吴量恺:清代湖北沿江口岸城市的转运贸易,华中师范大学学报1989年第1期。)等, 所有这些都说明商业资本的无孔不入和强大的控制力。 综上所述,明清时期长江流域上、中、下游经济区分别呈现为特产型、口岸型、市场网络型的商品经济形态,分别以其封闭性和滞后性、过渡性和流动性、开放性和领先性标示出区域经济变迁的差异。这种区域经济变迁的差异又带来了农村经济结构(包括农业结构、家庭手工业结构、人口与土地的搭配结构)变迁的差异,具体表现为:中、上游经济区是传统经济模式在新开发地域、新的开发水准上的重建和扩展,商品经济已经产生并逐步扩大影响;下游经济区则是农业、手工业的商品化趋向日益扩大,自给自足的传统模式遭受的冲击日益严重,新的商品经济体系正在构建。 商品经济论文:在商品经济下的发展及社会效应 众所周知,美国是全球演讲业最发达的国家,每年仅“直接演讲业”的产值就高达二十几亿美元,可见其演讲商品化的发展程度。我国的演讲活动虽然并未形成一种产业,也尚未出现职业演讲家,但在市场经济大潮的推动下,演讲也出现了一些新的发展态势。具体如下: 一、商品经济意识的介入客观地说,在商品经济意识的作用下,今天的人们在人生观、价值观等方面都在发生着新的变化。这就不可避免地促使社会实践活动中的演讲者,重新以商品经济的眼光观察社会、透视人生、辨析复杂的人际关系,阐发深刻的思想哲理,以把握和适应社会发展的趋势。例如: “改革开放的大潮一浪高过一浪,竞争已进入我们生活的每一个角落。竞争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人才的竞争,在优胜劣汰中,每个有识之士都会重新寻找自己的位置,重新认识自己的价值。然而人才何在?在于发现、寻找,更重要的还是在于自我推销。” 这是陈驹在题为《时代需要推销你自己》的演讲中说的一段话。演讲者以充满商品意识和竞争观念的“推销”一词立论,深入阐述了在人才竞争中勇于“自我推销”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当我们翻阅报刊的时候,常常会看到诸如《市场——一所新大学》《幸福未涨价》一类的演讲题目。由此可见,商品经济意识的介入,使演讲这一现实活动,体现出了多么鲜明的时代特色。 二、商品经济活动的介入随着市场经济的日趋活跃,无论是商品广告、市场营销,还是商贸洽谈、交易论辩,都离不开信息的传播和交流。演讲作为一种有效的媒介手段,在商品经济活动中发挥了不容忽视的重要作用。无庸置疑,正是一些商品经济活动的广泛参预,使之成为现代社会生活中一片独具魅力的风景所在。例如: “恩格斯说过这么一段话:‘庸人把唯物主义理解为贪吃、酗酒、娱乐、肉欲、虚荣、爱财、吝啬、贪婪、牟利、投机,简言之,即他本人暗中所迷恋着的一切龌龊行为……’公司经营从根本上是服务于顾客,但绝不能以‘庸人’暗中所迷恋着的一切龌龊行为来迎合与满足之,用这种方式赚来的钱也必然是肮脏与不洁的,因为它损害了人类至高无上的尊严!” 这是胡平在公司开业典礼上以《商道与尊严》为题发表的一段演讲。演讲者引述恩格斯的言论,旗帜鲜明地鞭挞了在商业经营活动中损害人类尊严的“一切龌龊行为”,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大背景下,给人以强烈的警示。这类商品经济活动的广泛参预对演讲业的发展无疑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三、商品经济语汇的介入演讲是一种语言艺术,随着现代社会经济文明的不断进步与发展,大量传播商品经济信息的语汇已介入到各种商务演讲中来了。同时,随着对外开放的经济交流不断扩大与深入,许多体现现代商品经济色彩的外来语汇也被大量地吸收过来,并派生出各式各样的新语汇,从而极大地增强了社会交际语言的实用性与表现力。这种符合语言发展客观规律的文化现象,也就成了演讲业发展的一个强力推动剂。例如:“在当前我国经济仍面临着生产建设资金投入短缺问题的同时,消费品的生产量和进口量的强势增长却偏偏要处处挤投资,争原料,抢能源,占市场,形成难以抑制的、居高不下的膨胀刚性,而这又恰恰是发展中国家现代化进程初始阶段的大忌。难怪一些海外朋友曾不客气地指出:国内的进口狂热和超前消费简直就是‘破产行为’!” 这是史策在题为《快从集团消费中警醒》演讲中的一段话。演讲者在分析我国经济发展现状和矛盾的基础上,深刻地揭示了“集团消费”的严重危害。语势强烈的表达中融入了不少经济语汇,鲜明地体现了具有时代信息的语言特色。 四、新形势下演讲的社会效应那么,新形势下演讲的这种新的发展态势将会产生哪些积极的社会效应呢? (一)交际效应。演讲是一种社会性的交际活动。它采取商业性实践活动方式的意义,不仅反映在扩展的交际领域上,而且表现在获取的交际效应上。不管是开业庆典、公益赞助,还是商务宴请、经贸馈赠,演讲者的致辞都将产生特定的社会交际效应。这种效应,既可以调节人际关系,又能够增强社会效益。 (二)广告效应。演讲是一种公开性的现实活动。它势必在政治、经济、文化等众多领域发挥作用。强烈的广告效应,就是这种影响的一个重要体现。在竞选、应聘、营销、义卖等社会活动中,人们就是充分利用了演讲的广告效应,为自己或企业树立起良好的公众形象的。这不仅可以向社会展示个人的才智,而且能够为群体谋取更大的经济利益。 不要采集我的 (三)信息效应。演讲是一种交流性的信息活动。它的社会作用的增强,适应了现代信息社会经济发展的需求。在演讲的商业性实践活动中,信息的传播和反馈,就成了演讲者语言表达的动因和现场交流的实效。正因为这种信息效应体现了演讲的巨大优势,所以,这种优势又反过来促进了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社会文明的进步。 (四)价值效应。演讲是一种功利性的社会实践活动。演讲者运用演讲的方式,向听众传播思想、学识、经验、技术等等,其目的就是促使听众提高认识,努力行动,为社会创造精神财富和物质财富,这就是演讲的价值效应。目前,社会各界人士踊跃听取著名经济学家的学术演讲和成功企业家的事迹演讲报告,就反映了这样一种社会现象。实践表明,在现代社会中,演讲已经开始采取商品式价值实现手段,因为这不仅是市场经济规律使然,也是自身发展的实际需要。 商品经济论文:对公有制与商品经济相容性的再认识 摘 要:作者认为,生产资料公有制与商品经济在本质上是不相容的,这一论断与我国现阶段商品经济存在的必然性和发展商品经济的必要性在逻辑上也是不矛盾的。 文章从四个方面分别说明生产者之间相对独立经济利益的存在不是公有制本质特征的表现,社会分工不可能与生产资料所有制的性质无关,我国现阶段公有制与商品经济并存的事实不能说明公有制与商品经济在本质上是相容的,我国现阶段商品经济存在的必然性和发展商品经济的必要性的理论依据并不是公有制与商品经济在本质上是相容的,以论证自己的观点。 关键词:公有制 私有制 商品经济 相容性 改革开放之初,理论界所面临的一个重要任务就是论证我国现阶段商品经济存在的必然性和发展商品经济的必要性,如何解释生产资料公有制与商品经济之间的相容性在当时被认为是完成这一任务的关键所在。因为在马克思的商品经济理论中,社会分工和私有制被认为是商品经济存在的条件,资本主义经济被认为是商品经济发展的最高阶段,社会主义经济则被认为是非商品经济性质的。也就是说,公有制被认为是与商品经济不相容的。在重新认识商品经济的过程中,解决所谓传统理论与现实之间这一矛盾(笔者认为这一矛盾实际上并不存在)的基本思路可以归纳为两种:一种思路是将商品经济的存在条件解释为社会分工和生产者之间存在相对独立的经济利益,而相对独立的经济利益既可以表现在不同的私有者之间又可以表现在不同公有者之间,还可以表现同一公有范围内部。另一种思路是认为商品经济的存在条件就是社会分工,与生产资料所有制的性质无关。从表面看,这两种思路似乎都可以解决生产资料公有制或社会主义经济制度与商品经济是否相容这一难题,得出公有制与商品经济相容的结论,从而可以在此基础之上说明我国现阶段商品经济存在的必然性和发展商品经济的必要性。当初,这种新的商品经济理论也确实对于推动我国改革开放的进行和商品经济的发展产生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这两种所谓新思路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公有制与商品经济之间的相容性问题,因为这里有两个深层次的关键性问题被掩盖了:一是生产者之间相对独立经济利益的存在与公有制的本质特征是否相一致;二是社会分工是否与生产资料所有制的性质无关。另外,上述关于公有制与商品经济相容性的新理论或新观点最具有说服力的依据是所谓事实证明或实践检验,即以当代社会主义的现实特别是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的现实说明其正确性。而这又涉及到两个有待解决的更为重要的深层次问题:一是我国现阶段公有制与商品经济并存的事实是否能够证明公有制与商品经济在本质上是相容的;二是我国现阶段商品经济存在的必然性和发展商品经济的必要性是否只有在公有制与商品经济在本质上是相容的这一大前提之下才能加以解释或说明。 笔者认为,生产资料公有制在本质上与商品经济是不相容的,而这与我国现阶段商品经济存在的必然性和发展商品经济的必要性在逻辑上并不矛盾。本文拟对上述的四个深层次问题逐一进行分析,分别得出否定性结论,以最终说明自己的观点。 一 生产者之间相对独立经济利益的存在,使得他们之间只有通过等价交换才能实现互通有无的需要,从而使社会经济具有商品性,这种说法本身并没有问题。但是,这种所谓新观点既不是什么对马克思商品经济理论的突破,也不能说明公有制与商品经济是相容的。 马克思认为,私有制条件下生产者之间互通有无的需要之所以必须通过等价交换的方式得以实现,就是因为他们之间存在着经济利益上的不一致性。所谓商品交换关系实际上就是一种经济利益关系,正如恩格斯所说:“每一个社会的经济关系首先是作为利益表现出来的。”我国现阶段公有制实体之间以及公有制实体内部劳动者集体或个人之间所存在的经济利益上的差别,是由于他们在生产资料的占有或使用上所存在的差别所决定的,人们对此也没有异议。但是,这种由于生产资料的占有或使用上的差别所导致的人们在经济利益上的差别的存在,并不是公有制本质属性或基本特征的表现,而是我国现阶段公有制经济必然包含私有制因素的表现。‚ 在公有制条件下,人们在生产资料占有关系上是平等的,这种平等关系表现为人们之间不存在由于生产资料占有或使用上的差别所带来的经济利益上的差别,也就是说,任何人都不能凭借生产资料的占有或使用而获得特殊的或直接的经济利益;在私有制条件下,人们在生产资料占有关系上是不平等的,这种不平等关系表现为人们之间存在着由于生产资料占有上的差别所带来的经济利益上的差别,也就是说,有人可以凭借对生产资料的占有而获得特殊的或直接的经济利益。从这个意义上说,人们之间是否存在着由于生产资料占有上的差别所带来的经济利益上的不一致,是区分公有制和私有制的一个重要标志。 我国现阶段两种公有制形式之间和集体所有制内部各经济实体之间是不同所有者之间的关系,这是我国现阶段商品经济存在的一个重要原因。但是,将这种不同所有者之间所存在的商品交换关系看成是公有制在本质上与商品经济相容的一个重要依据,则是一种误解。因为,生产资料公有制的特征,即人们在生产资料占有上的平等关系,或人们之间不存在由于生产资料占有的差别所带来的经济利益上的差别,只可能体现在一个有效的公有范围之内,而不可能体现在其之外。超出一个具体的公有范围,人们之间就是一种不同所有者之间的关系,他们之间也就必然存在着由于生产资料占有的差别所带来的经济利益上的差别,而这种不同所有者之间在生产资料占有上的不平等关系,与各个所有者自身的所有制性质毫无关系。也就是说,不管各个所有者本身的所有制性质如何,不同所有者之间在生产资料占有关系上所表现出的只能是私有制的特征——人们之间存在着由于生产资料占有上的差别所带来的经济利益上的差别,而不可能是公有制的特征。 我国现阶段全民所有制内部或国有企业之间所存在的商品交换关系的性质又如何解释呢?国有企业对其所使用或占用的生产资料并没有所有权,改革开放之后,各个国有企业之间出现的经济利益上的差别是由于其所使用或占用的生产资料上的差别所导致的。笔者认为,国有企业之间存在的这种由于其所使用或占用的生产资料上的差别所导致的经济利益上的差别,也是其自身包含着私有制因素的一种表现。 私有制的因素,即人们在生产资料占有上的不平等关系,虽然不可能存在于抽象的或理论上的公有制内部,但完全有可能在某种程度上存在于具体的或现实的公有制实体内部。在现实生活中,具体的经济实体的所有制性质,并非要么是百分之百的公有制,要么就是百分之百的私有制。这里需要解决的问题是:如果在一个具体的公有制形式或实体的范围之内,劳动者个人或集体之间事实上存在着由于生产资料的使用或占用的不同而带来的经济利益上的差别,是否意味着人们在生产资料占有关系上仍存在着一定程度上的不平等,即:是否意味着这种公有制本身包含着私有制因素。笔者认为,对于这一问题的回答应当是肯定的。因为,生产资料占有关系必然表现为一定的经济利益关系,否则所谓占有就毫无意义。单纯的生产资料使用权(如奴隶使用奴隶主的生产资料),不能给其使用者带来任何特殊的或直接的经济利益。反之,如果个人或集体所使用或占用的生产资料,事实上给他们带来了一定的特殊或直接的经济利益,那么,无论他们在形式上、名义上或法律上是否占有这些生产资料,他们对于这些生产资料所拥有的就不仅仅是单纯的使用权或占用权,而是在一定程度上实际占有了这些生产资料,也就是说,这种公有制事实上包含着私有制的因素。 人们经常说在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资料公有制本身还不成熟,所谓生产资料公有制还不成熟本来就应理解为其本身还带有私有制的痕迹或包含着私有制的因素。所以,我国现阶段全民所有制内部或国有企业之间仍存在的商品交换关系就是由于现实的公有制形式或公有制实体本身所包含的私有制因素所决定的,而不是由于它们所具有的公有制的基本属性或本质特征所决定的。同样道理,在实行承包、租赁等经营方式的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内部的劳动者集体(如实行内部独立核算的车间、班组之间)或个人之间(如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户之间)在一定程度上所存在商品交换关系,其根本原因也在于这些劳动者集体或个人对其所使用或占用的公有生产资料事实上仍具有特殊的或直接的经济利益,即现实的公有制实体本身包含着私有制的因素。 总之,无论是从多种所有制形式并存的所有制结构看,还是从现实的公有制形式或公有制实体自身的不成熟性看,我国现阶段商品经济存在的根本原因均在于由生产力发展状况所决定的、在一定范围内和程度上客观存在的私有制因素,而不是公有制本身的基本属性或本质特征。生产者之间相对独立的经济利益虽然既可以表现在私有者之间又可以表现在公有者之间及私有者和公有者之间,还可以表现在不完全的公有者内部,但其在实质上所反映的都是私有制的特征而不是公有制的特征。在原始社会的末期,最初的商品交换关系发生在原始部落或氏族公社之间(即不同的公有者之间),后来又逐渐渗透到部落或公社内部(即同一公有者内部),但马克思并没有因此而将商品经济的产生或存在与生产资料公有制联系在一起,而是将商品交换关系的出现与私有制的产生或萌芽联系在一起。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讲,马克思将商品经济与私有制联系在一起是抓住了问题的实质,并不存在什么失误或过时的问题。而我们仅以现实的公有制实体之间及其内部依然存在着相对独立的经济利益这一事实为依据,就认定公有制与商品经济在本质上是相容的,则只看到的问题的表面现象。 二 一些政治经济学教科书在谈到商品经济的存在条件时往往强调社会分工仅仅是商品经济存在的前提条件或必要条件,在此前提下,商品经济是否存在则取决于是否存在着私有制(过去的说法)或生产者之间是否存在着相对独立的经济利益(现在的说法),似乎有可能出现一种虽然存在着社会分工但不存在商品交换关系的状况。如果确实存在着这种可能性,也就可以认为社会分工与生产资料所有制的性质或人们之间的经济利益关系没有必然联系。但是,这种状况至今为止尚未出现过。在原始社会末期,当畜牧业从农业中分离出来时,在畜牧部落与农业部落之间产生了最早的商品交换活动。这种简单的或偶然的商品交换活动的产生是因为两个部落之间存在相对独立的经济利益,尽管最初两个部落内部由于生产资料公有人们在经济利益关系上是完全一致的,但正如前面的分析所说,在两个部落之间所体现的却是私有制的特征,即人们在经济利益关系上是不一致的。后来,这种人们在经济利益关系上的不一致逐渐由原始公社或部落外部渗透到其内部,商品交换关系也就逐渐在原始公社或部落内部产生。从商品经济的产生和发展的历史过程看,它与社会分工和私有制或人们在经济利益关系上的不一致的产生和发展进程是同步的。马克思所说的社会分工就是指社会上不同的人专门从事某一种劳动,而这种从事不同性质的社会劳动的人们之间必然存在着经济利益上的不一致,因此,在他的理论中,社会分工的出现与私有制的产生是密切相关的,而社会分工的消亡也是与私有制的消亡联系在一起的。所谓社会分工是商品经济存在的必要条件、私有制是商品经济存在的充分条件之说,将两者完全分离开并非马克思的本意,而是我们对其商品经济理论的一种误解。 有人将马克思所说的社会分工称之为旧的社会分工,认为社会分工本身并不会消亡,旧的社会分工随着私有制的消亡而消亡之后将出现新的社会分工。这里的问题是:所谓新的社会分工与生产资料所有制的性质或人们之间的经济利益关系之间是否存在着相关关系。显然,我们不能定义旧的社会分工与生产资料私有制密切相关而新的社会分工与生产资料所有制的性质完全无关,因为,既然所谓新的社会分工被认为产生于私有制和旧的社会分工消亡之后,就不能说这种社会分工与生产资料所有制的性质无关,而只能说它与生产资料私有制不相容而与生产资料公有制相容。如果将旧的社会分工定义为建立在私有制基础之上的社会分工,分工各方在经济利益上是不一致的;将新的社会分工定义为建立在公有制基础之上的社会分工,分工各方在经济利益上是一致的,在逻辑上是可以成立的。但是,在此前提下,所谓新的社会分工的存在却不能解释为商品经济存在的条件。因为,既然分工各方在经济利益上是完全一致的,他们之间就没有必要通过等价交换来实现互通有无的需要。 所以,只要承认社会分工与生产资料所有制的性质密切相关,就不可能从社会分工的角度论证公有制在本质上与商品经济是相容的。 有人认为决定商品经济存在的唯一条件是社会分工,而这种社会分工与生产资料所有制的性质之间并不存在必然联系,所以商品经济的存在与生产资料所有制的性质毫无关系。因此,只要存在着社会分工,商品经济当然既可以与私有制相容又可以与公有制相容。在此前提下,如果认定社会主义社会依然存在着社会分工,就可以说明社会主义社会商品经济存在的必然性;如果认定社会分工将永远存在,则可以得出商品经济万岁论的结论。然而,这种完全与生产资料所有制性质不相干的社会分工为什么能够成为商品经济存在的条件或原因呢?假定在这种社会分工存在的条件下,生产者之间并不存在由于生产资料的占有或使用上差别所带来的经济利益上的差别,或者说,他们之间并不存在着相对独立的经济利益,那么,他们之间互相取得对方产品为什么还要通过等价交换的方式来实现呢?如果人类社会已进入马克思所说的共产主义社会的高级阶段,在“各取所需”的按需分配的条件下,商品交换关系难道还有存在的余地吗?相反,只要生产者之间存在着相对独立的经济利益,不管我们如何定义社会分工,他们之间要取得对方的产品就必须通过等价交换的方式实现。所以,即使我们可以定义社会分工的存在与生产资料所有制的性质无关(这种定义是否科学或合理这一问题与本文没有直接关系故不在此涉及),也不可能由此而认定商品经济的存在与生产者之间的经济利益关系无关,进而说明商品经济与公有制是相容的。 如果认定社会分工与生产者之间经济利益关系有关,而与生产资料所有制的性质无关,情况又会怎样呢?有人认为商品经济之所以永远存在,其原因就在于社会分工和生产者之间在经济利益上的不一致将永远存在。社会分工和生产者之间在经济利益上的不一致是否有可能永远存在,这一问题没有必要在此进行讨论。这里需要解决的问题是:生产者之间的经济利益关系是否有可能与生产资料所有制的性质无关。这个问题不是仅靠自我定义就可以解决的。如果两个生产者之间存在着经济利益上的差别,从而导致他们之间必须通过等价交换的方式来取得对方的产品,那么,这种相对独立的经济利益就不可能与他们实际所使用或占用的生产资料无关。因为,如果他们对其实际所使用或占用的生产资料没有特殊的经济利益关系,即可以在他们之间无偿调拨生产资料,那么,他们之间通过等价交换的方式取得对方产品的必要性也就不存在了。改革开放之后,正是由于否定了国有企业之间生产资料的无偿调拨,承认了各个企业对其实际所使用或占用的生产资料具有特殊的经济利益,才使得国有企业之间的商品交换关系得以确立。所以,生产者之间对其产品所具有的相对独立的经济利益,从根本上讲是由于他们之间对其生产资料所具有的相对独立的经济利益所决定的,即由生产资料所有制的性质所决定的。既然生产者之间的经济利益关系是由生产资料所有制的性质所决定的,而社会分工又与生产者之间的经济利益关系相关,那么社会分工也就必然与生产资料所有制的性质相关。 生产者之间相对独立的经济利益是否会永远存在,这个问题当然是可以讨论的。但是,有人认为,通过论证生产者之间相对独立的经济利益将永远存在而得出商品经济万岁论的结论,是对马克思商品经济理论的突破,这种看法却是不准确的。前面已经说到,马克思正是将商品经济与生产者之间经济利益的不一致性联系在一起,才提出社会分工和私有制是商品经济的存在条件。他所说的社会分工是与生产资料私有制密切相关的,而生产者之间在经济利益关系上的不一致则是生产资料私有制本质属性的必然表现。只是他认为生产资料私有制并不是永恒的,它最终将随着生产力的发展而被生产资料公有制所替代,因而生产者之间由于生产资料占有上的差别所带来的经济利益上的差别将随着私有制的消亡而消除,与生产者之间经济利益的不一致密切相关的社会分工也将随着私有制的消亡而消亡。所以,马克思认为商品经济是一个历史的范畴,既不是从来就有的也不会永远存在下去。可见,从生产者之间经济利益关系的不一致的角度论证商品经济存在原因并不能认为是对马克思商品经济理论的突破,真正可以称得上对马克思理论有所突破的是认定生产者之间经济利益关系的不一致将永远存在,进而得出商品经济万岁论的结论。而这种突破如其说是对马克思商品经济理论的突破,不如说是对马克思关于未来社会基本特征或人类社会发展总趋势理论的突破。对于每一个彻底的商品经济万岁论者来说,都必然面对这样一个必须解释的问题:商品经济与按需分配是否相容,即,在各取所需已经实现的条件下等价交换是否还有存在的余地,或者说,在等价交换关系依然存在的条件下各取所需是否还有可能实现。 总之,尽管我们可以定义社会分工与生产资料所有制的性质无关,但仍然不可能由此证明商品经济与生产资料所有制的性质无关,进而得出公有制与商品经济相容的结论。 三 我们经常听到这样一种似乎无懈可击的说法: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的实践充分证明公有制与商品经济是相容的。不错,我国现阶段确实存在着生产资料公有制与商品经济并存状况,但是,两种经济现象的并存并等于它们之间在本质上是相容的。商品经济与自然经济并存了几千年,难道我们可以说实践证明商品经济在本质上与自然经济是相容的吗?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而这种检验是有针对性的,即作为检验标准的实践和作为检验对象的理论在逻辑上必须保持一致。例如,不少人在论证马、恩所设想的社会主义不存在商品经济时,都引用了恩格斯的这样一段话: “一旦社会占有了全部生产资料,商品生产就消亡。”并声称实践证明他的预见不符合现实。恩格斯的这段话确实是在其《反杜林论》的“社会主义”篇中说的,但是,在马克思和恩格斯的著作中,社会主义一词是共产主义的同义词。因此,他们所说的社会主义实际上指的是我们所说的共产主义;我们所说的一般意义上的社会主义是指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所说的共产主义的第一或低级阶段;而我们正在建设或所经历的社会主义则是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显然, “社会主义社会商品经济将消亡”这一论断是否正确,与“社会主义”一词具体含义密切相关:如果按照马、恩的习惯社会主义社会是指共产主义社会,那么,我们起码现在还不能说实践证明这一论断是错误的,因为我们并没有经历过这样的实践。迄今为止,世界上还没有一个国家真正实现过“社会占有了全部生产资料”,哪怕是强行实现的,我们凭什么说实践证明恩格斯的设想不符合实际呢? 我国现阶段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的实践是否能够证明生产资料公有制与商品经济的相容性,关键在于我国现阶段与商品经济并存的生产资料公有制是否完全成熟的公有制,或者说,我国现阶段公有制与商品经济并存的现状到底是由于生产资料公有制自身的本质属性或特征所决定的,还是由于我国现阶段生产资料公有制的不成熟性即其所包含的私有制因素所决定的。当我们作出“生产资料公有制与商品经济是相容的”的这一判断时,所谓公有制应当是指完全成熟的公有制,而所谓相容也应当是指二者在本质上是不矛盾或不排斥的。因此,要以实践来检验或证明这一判断正确与否,实践中的公有制就必须是完全成熟的即不包含私有制因素的。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谈到共产主义社会的低级或第一阶段时指出:“我们这里所说的是这样的共产主义社会,它不是在它自身基础上已经发展了的,恰好相反,是刚刚从资本主义社会产生出来的,因此它在各方面,在经济。道德和精神方面都带着它脱胎出来的那个旧社会的痕迹。”‚他所说的在经济方面的“旧社会的痕迹”,包括私有制的痕迹、社会分工(或旧的社会分工)的痕迹和商品经济的痕迹等。我们不能因为新社会的萌芽产生于旧社会就认定这些新社会的萌芽在本质上与旧社会是相容的,如,我们不能因为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产生于封建社会末期就认定它与封建生产关系在本质上是相容的。同样道理,我们也不能因为旧社会的痕迹存在于新社会就认定这些旧社会的痕迹在本质上与新社会是相容的。更为重要的是:我们正在建设或经历的社会主义还不是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所说的共产主义社会的低级或第一阶段(即我们所说的一般意义上的社会主义),而是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马克思所设想的共产主义社会的第一或低级阶段,“是刚刚从资本主义社会中产生出来的”,因而它所带着的“旧社会的痕迹”就是资本主义社会的痕迹。我国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不是直接从资本主义社会中产生出来的,而是从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中产生出来的。所以,我国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所带着的“旧社会的痕迹”,不仅有资本主义社会的痕迹,而且有封建社会及自然经济的痕迹。这就是我国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与一般意义上的社会主义之间最根本的区别。然而,这一根本区别却往往被人们所忽视了。例如,有人对马克思关于“资本主义是商品经济发展的最高阶段”的论断提出异议,认为社会主义才是商品经济发展的最高阶段,其基本逻辑是:社会主义是建立在资本主义基础之上的,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我国目前不仅存在着商品经济而且还要大力发展商品经济;既然商品经济在资本主义之后还要大力发展,资本主义就不可能是商品经济发展的最高阶段,因此,实践证明社会主义才是商品经济发展的最高阶段。从表面上看,这种说法也是无懈可击。但是,问题在于我们的社会主义并不是建立在资本主义已充分发展的基础之上,商品经济不发达正是我国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的重要特征之一。在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有必要大力发展商品经济,并不等于在一般意义上的社会主义阶段也必然要发展商品经济。资本主义是不是商品经济发展的最高阶段,这个理论问题完全可以讨论的,但是,我们现在就断言实践证明社会主义才是商品经济发展的最高阶段,恐怕还为时过早。只有当我国进入一般意义上的社会主义之后或当高度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进入社会主义之后,确实仍有必要发展商品经济,我们才能理直气壮地说实践证明社会主义才是商品经济发展的最高阶段。 同样道理,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公有制与商品经济并存的事实也不能证明公有制在本质上与商品经济是相容的。本文前面的分析已经说明,在我国现阶段,从多种所有制形式并存的所有制结构看,商品交换关系产生的根本原因在于不同所有者之间所体现的私有制特征,即不同所有者之间在生产资料占有上的不平等关系;从现实公有制形式或实体自身的不成熟性看,商品交换关系产生的根本原因则在于现实的公有制形式或实体所包含的私有制因素,即在一具体的公有范围内劳动者集体或个人对其所使用的或占用的公有生产资料事实上仍具有特殊的或直接的经济利益。 因此,我国现阶段不完全和不成熟的公有制与商品经济并存的事实不仅不能证明公有制在本质上与商品经济是相容的,而且为公有制在本质上与商品经济不相容的理论观点提供了更为充分的事实依据,从而进一步说明马、恩关于商品经济与生产资料所有制性质之间关系的论断是正确的。除非真正实现了“社会占有了全部生产资料”之后商品经济依然存在,我们才能说实践证明马克思和恩格斯当年关于商品经济与生产资料所有制的性质之间关系的论断是错误的或已经过时。 另外,还有一个值得注意的问题:实践检验或事实证明作用只能是单向的而不能是双向的,即:当我们以实践中某一客观存在的现象对相应理论观点的正确性进行检验时,不能同时又将被检验的对象作为说明或解释实践中这一客观现象存在原因的理论依据。例如,一方面以我国现阶段公有制与商品经济并存的事实来说明公有制与商品经济是可以相容这一理论观点的正确性;另一方面又以公有制与商品经济是可以相容的这一理论观点来说明我国现阶段公有制与商品经济之所以能够并存的原因。这在逻辑上叫做循环论证。 四 有人认为,只有彻底否定或转变公有制与商品经济不相容的传统观念,才能说明我国现阶段商品经济存在的必然性和发展商品经济的必要性,从而推动我国商品经济的发展和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与完善。这种说法是站不住脚的。坚持公有制与商品经济不相容的理论观点,并非就无法说明我国现阶段商品经济存在的必然性和发展商品经济的必要性。要正确说明我国现阶段商品经济存在的必然性和发展商品经济的必要性,关键在于必须从我国现阶段的基本国情出发,而不能从抽象的社会主义概念出发。中共十五大强调:“我们讲一切从实际出发,最大的实际就是中国现在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如果从“中国现在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一“最大的实际”出发,就不难发现这样一个事实:我国现阶段并不是完全成熟的公有制与高度发达的商品经济并存,而是不成熟的公有制与不发达的商品经济并存。这就是说,我们需要说明的并不是马克思所预见的、建立在商品经济已充分发展的资本主义基础之上的社会主义社会还将继续存在商品经济的必然性和还需进一步发展商品经济的必要性,而是我们正在实践中的、建立在尚未经历商品经济充分发展阶段的半封建、半殖民地基础之上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存在商品经济的必然性和发展商品经济的必要性。从这个意义上讲,否定马、恩关于公有制与商品经济不相容论断并没有什么现实意义(当然这作为一个理论问题进行探讨可能还是有意义的),因为我国现阶段的实践并没有提出这一要求。相反,在我国现阶段正确理解马克思的商品经济理论,并将其运用于说明商品经济存在的必然性和发展商品经济的必要性,进而说明坚持改革开放的必要性,才是真正具有现实意义的。 改革开放前,“公有制与商品经济不相容”、“社会主义社会商品经济将消亡”等观点确实曾被当作消灭商品经济、强化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的理论依据。但是,当时最根本的问题在于将我国现阶段的社会主义误认为是马克思所设想的、建立在资本主义和商品经济高度发展基础之上的社会主义,从而将马克思所设想的未来社会的基本特征当作我国现阶段的具体特点,进而将马、恩有关理论或观点当作教条照搬。正如中共十五大政治报告所说:“十一届三中全会前我们在建设社会主义中出现失误的根本原因之一,就在于提出的一些任务和政策超越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显然,只有在将我国现阶段的社会主义误认为是马克思所设想的社会主义这一大前提之下,“公有制与商品经济不相容”、“社会主义社会商品经济将消亡”等理论观点才有可能成为消灭商品经济、强化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的依据。 改革开放之初,尽管建立在公有制与商品经济相容基础之上的所谓新的商品经济理论曾经对于推动我国改革开放的进行和商品经济的发展起过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这种作用是极其有限的,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进行这一理论自身的缺陷及其对于发展商品经济、建立和完善市场经济体制的阻碍作用就暴露得越来越充分。我们发展商品经济、建立市场经济体制的根本目的在于发展生产力,如果公有制在本质上与商品经济是相容的,我们就没有必要打破公有制形式的“一统天下”建立多种所有制形式并存的所有制结构,没有必要放弃“一大二公”的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没有必要打破国有企业的“大锅”将其改造为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商品生产经营者,……;如果我国现阶段并存的是完全成熟的公有制与高度发达的商品经济,或者说,我国现阶段的商品经济是比资本主义更发达的商品经济,我们也没有必要重新提出建立市场经济体制这一早已完成的历史任务,没有必要屈尊去与什么国际惯例接轨,没有必要主动要求加入wto去受落后者制订的规则的制约,……。改革开放二十多年的实践表明,真正推动商品经济的发展和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与完善的,并不是以公有制与商品经济相容为基础的所谓新的商品经济理论,而是马克思的商品经济理论与我国现阶段实际的结合。前面的分析已经说明,我国现阶段商品经济存在的根本原因在于由生产力发展状况所决定的多种所有制并存的所有制结构和现实公有制自身的不成熟性,以及马克思所说的社会分工(或旧的社会分工)依然存在,而不是“社会占有了全部生产资料”和旧的社会分工已经消亡;我国现阶段大力发展商品经济的根本原因则在于我国没有经历商品经济充分发展的阶段,而商品经济的充分发展是社会经济发展不可逾越的阶段。这就是结合我国现阶段实际对马克思的商品经济理论的运用和发展。 事实上,我们真正应当彻底抛弃的传统观念就是那种将我国现阶段的社会主义误认为是马克思所设想的社会主义的思维方式。改革开放前这种思维方式的表现是将马、恩所设想的未来社会的基本特征当作我国现阶段的具体特点,因而对马、恩的相关理论采取教条主义的态度;改革开放后这种思维方式则表现为将我国现阶段的具体特点当作马、恩所设想的未来社会的基本特征,因而轻率地以我国现阶段的具体特点为依据否定马、恩关于未来社会基本特征和社会发展总趋势的论断,如前面所提到的那些所谓“实践证明”。正因为这种脱离我国现阶段实际的传统观念及其影响依然存在,中共十五大强调:“面对改革攻坚和开创新局面的艰巨任务,我们解决种种矛盾,澄清种种疑惑,认识为什么必须实行现在这样的路线和政策而不能实行别样的路线和政策,关键还在于对所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要统一认识和准确把握。” 对于公有制与商品经济相容性问题的认识,关键也正在于对我国现在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一基本国情的认识和把握。 总而言之,从理论推导看,马克思关于公有制与商品经济不相容的论断是符合逻辑的;从实践检验看,公有制与商品经济不相容的理论与我国现阶段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的现实是不矛盾的;从现实意义看,坚持公有制与商品经济不相容的论断对于正确说明我国现阶段商品经济存在的必然性和发展商品经济的必要性是有重要意义的,从而对于进一步推动我国商品经济的发展和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与完善具有重要的积极作用。相反,如果继续坚持公有制与商品经济相容的观点,不仅在理论上说不通而且也越来越与我国现阶段的实际相脱离,并将阻碍我国商品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和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与完善。 商品经济论文:明代中后期商品经济论文 一、拜金求利观念的突兀奔腾 当商品经济把社会上的一切都卷入交换漩涡中时,金钱对社会的支配,从而拜金主义的观念也就达到顶点。因此,商品货币经济必然带来拜金求利观念的泛起。这是一个历史必然趋势。明中后期,商品经济出现了前所未有的活跃势头。地域性的商帮如徽商、晋商、江右商、闽商、粤商、吴越商、关陇商足迹遍及大江南北,他们拥有巨资,“藏镪有至百万者”[2],“非数十万不能称富”。而“商人对于这样的社会是革命的因素,……现在商人在这个社会上出现了,这个世界的改变,就是从他那里出发”[1](177)。正是在这一历史背景下,拜金求利观念突兀奔腾。明代中后期,礼拜金钱之风颇为强盛。利益所在,上至皇帝下至臣民都趋之若鹜。他们“怀利以相接,遂成风流,不可复制”[3],从正德年间始,官员们竞相“营产谋利”已不足为怪,就连神宗皇帝也“以金钱珠玉为命脉”,把内府之藏,“拥为己有”[4]。皇帝尚且如此唯利是取,唯财是图,不能律己,何以严人!因此,当时“天下水利,碾硙、场渡、市集,无不属之豪绅”,并且“相以为常事”[5]。难怪顾炎武曾大发感慨道:“自神宗以来,黩货之风日甚一日,国维不张,而人心大坏数十年于此矣”[5]。上层社会为此,下层可想而知。“凡是商人归家,外而宗族朋友,内而妻妾家属,只为你所归来的利息多少为重轻。得利多的,尽皆爱敬趋奉,得利少的,尽皆轻薄鄙笑,犹如读书求名的中与不中归来的光景一般”[6]。《二刻拍案惊奇》所描写如上情形在《辽阳海神传》中得到印证:“商在外率数岁一归,其妻拏宗党全视所获多少为贤不肖,而爱憎焉”。温情脉脉的家庭情爱,为利欲冰水所严重侵蚀。正是在这股强烈的礼拜金钱之风下,各阶层对商人观念发生变异。人们羡慕在现实物质生活中“甘其食,美其服”的商人生活,感叹他们“嗟峨大船夹双撸,大妇能歌小妇能舞,旗亭美酒日日沾,不识离别苦。长江两岸娼楼多,千门万户恣经过,人生何如贾客乐,除却风波奈若何”[7],传统思维趋向的变迁,使明中后期的社会涌现出崇商弃农、崇商弃儒、崇商弃官的趋势。在商品利润的刺激下,许多农夫、农妇开始从古老的荒原上走出来,走进了商品经济的洪流中,遂形成了“弃本争毫末利”的社会风气。在浙江西安(即今浙江省衢州市)“舍贱民贫,恒产所入,不足以供赋税,而贾人皆重利致富,于是人多驶鸳奔走,竟习为商,商日益众”[8]。徽州休宁县“百姓强半经商”[9]。可见人们的谋生手段已经大大改变。不仅农夫弃农从商,而且连“耻于言利”的士人,亦经不佳金钱财利的诱惑,也放弃了皓首穷经的正统途径,转而从商,据范濂记载苏松一带从事“田产交易”的,“初犹无赖小人为之,今年则士类效尤,然不顾名义矣”[9]。这种情况很快形成风气,甚至山西的俊秀之士也“弃仕从商”[9],怪不得黄宗羲喟叹道,晚明士大夫“大概多市井之气”[10]。士人从商,提高了商人的素质,有利于商品经济的发展。这时期文人的文章字画也沾染了商品经济的味道。据说,“以财岂文,俗谓润笔之资”。这虽非起源于明代,但到了明代中后期,文士们开始抛弃以往那种忸怩作态,他们开始理直气壮地向岂文者大量索要资财。有人求文于桑思玄,“托以亲昵无润笔”,桑竟然说:“吾平生未尝白作文字,可暂将白银、锭置吾案间,鼓吾兴致,待文作完,并银送可也”。号称江南第一才子的唐寅还“有一巨本,录记所作文字,簿面题利市二字”。与唐寅齐名的祝允明也如此。“写怀祖尝为人求文字于祝枝山,枝山曰:‘是现精神否?’俗以银钱为精神也。马曰:‘然’。祝则欣然捉笔。”[11]由此可见,传统的伦理道德已经被金钱和实际利益所代替,金钱已经在当时社会中处于至高无上的地位,它支配着人们的生活,也支配着人们的命运。因此此时的拜金之风比历史上任何时候都盛行。有人曾对此加以讽刺说:“古时孔方比阿兄,今日阿兄胜阿父”[11]。万历时黄省曾也慨叹道:“金钱之神,莫甚于今之时矣”[12]。毋庸置疑,也正是这股拜金之风的盛行,才有力推动哲学上求利意识到涌现。李贽是晚明士大夫中“异端之尤”。他首先反对董仲舒“正其谊而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的说法,认为儒者也是“谋利”的,也是讲究“利”的,只不过他们的利表现为道德上的追求。李贽继而认为,“圣人不能无势力之心”,追求财与势是“秉赋之自然”,也是圣人所不免的。与李贽差不多时代的三一教主林兆恩,也认为“天机”就在“嗜欲”中,对“嗜欲”这种人的本能也作了肯定。稍后的顾天竣不讳言“功名富贵”,承认自己是一个热衷功名富贵的人,并进而断言,从来圣贤豪杰都是“功名富贵”人[13]。所以我们可以说,晚明反传统的义利观产生,与这一时期社会上求金拜利思潮弥漫,有着直接的联系。这也从另一侧面上反映了这一现象广泛存在和巨大的影响。所以说,明中叶以后,商品经济的发展,有力推动了拜金求利思潮的崛起。金钱的魅力,无处不在,无人不媚,趋利拜金已经成了一种普遍社会心理和世风。 二、家庭伦理道德的动摇和传统家庭组织的裂变 中国传统的家庭内部比较普遍家庭形式是社会学家称之为“扩大家庭”的形态,其特征是:一对老年夫妇与他们已婚孙子们及媳、孙辈同居公财,构成家族内部的财产、劳动和生活单元或细胞,与此相应,就有强调父家长权威,和子女对父母孝敬及家庭成员之间悌睦相处的伦理规定,而其中心则是所谓“孝道”这一旨在维护父系大家族和家族组织的意识形态成为保其稳定不变的重要社会约束。这种状态在商品货币经济不太发达、贫富差距不太悬殊的情况下,尚能相对稳固存在。但当商品货币经济获得较高发展时,商品与货币就成了瓦解传统共同体观念及其组织的强有力的腐蚀剂。这一现象在明中后期表现得非常突出。我国传统封建伦常秩序最重视孝行。“人之行莫大于孝”,而晚明时竟有儿孙焚祖坟,焚祖尸,“鬻其他,利其藏中之物”。而人们对此竟“视为故然”,“未有以为不义而众诛之者”[14],为了一个“利”字,对“长辈”尚且如此残害,兄弟之间相残更不言而喻。鄢陵人戴廷栻在其《先稿存遗》卷3里说:该县“盖至天启以后,而邑之风气大变矣,即明允(苏明元)之论一覆,按之骨肉之恩薄;其由所谓为逐兄之遗孤而不恤,与孝弟之行缺;其由所谓多取先人赀用欺其诸孤子,与礼让之节废;其由所谓为其诸孤所讼,与嫡庶之别混;其由所谓以妾加其妻,与闺门之训哀;其由所谓笃于声色欢哗而小严,与廉耻之路塞;其由所谓黩财无厌,惟富为贤”。这里,不仅论述天启以后该县兄弟家室中的变化,还分析产生骨肉之恩薄的原因。这种互相凌夺、骨肉相残的现象,我们还可在族谱对族人的劝导获悉。安徽祁门《方氏族谱•凡例》中列有“有兄弟”和“一代父职”,二则:“兄弟犹手足也,母得份情失谊以贻父母之忧。然阋墙之变有二:非听信手枕也,即溺情于财产。夫争财之心生,只致败亡之祸;枕边之言入,顿起离间之端,家门之大不幸也。嗣后余族兄弟当念同气连枝之重恩。古人推梨让枣之义,勿启争端为外人笑”;“凡代父职掌务者,无论冢子、庶子,择其贤能者,使之每日钱谷出入都要至公至慎。登载账簿切不可存私利己,伪陈增除以欺父兄,更不宜大秤小头并用,以伤阴骘。若有犯者,一经败露,举家责罚。纵不败露,天地鬼神讵能瞒昧乎”。这二则《凡例》说明:在商品经济的冲击下,兄弟阋于墙是普遍现象,古人的推梨让枣之义已难得见到。兄弟之间“争财之心生”,各自“存私利己”,已使二代以上共居共财的扩大家庭已难于维持,家庭结构处于不断裂变之中。诚然,晚明不乏资本雄厚的富商巨贾,所谓下贾二三十万,中贾四五十万,上贾有“藏强百万者”,他们并非没有能力维持一个扩大家庭,但是,在“贪婪罔极,骨肉相残”的世风下,难免会有“溺情于财产”的大家庭成员,产生“争财之心”,以至招来“败亡之祸”。俞樾《右台仙馆笔记》中有汗翁散财一则,讲的便是大家庭败亡的事情。许翁是歙县汗氏尚义门四房的家长,“家故巨富,启质物之肆四十余所,江浙间多有之,至翁犹然”,“其子家弟中,则有三四辈,以豪伤自喜,浆酒霍肉,奉养逾王候。家僮百数十人,马数十匹,……炫耀于乡间。一日忽郡吏文书来,太守以其豪横欲逮问之,乃凶惧,上下行贿求免,所费无算,始寝不问”。这些子弟于是出游江浙,“凡其家没肆之处,无远不至。至则日以片纸至肆中,取银钱无厌足。主者或勒之,辄怒曰:‘此故吾家物,何预公事’,使所善娼家,自至肆中,恣所取”。许翁自度不能约束其子弟,决定把所有典铺关闭,发给上下伙计二千余人遣散费。结果,许翁之钱罄矣。十数世之积,数百万之赀,一朝而尽,亦可骇也。”有鉴于此,巨商在兄弟长成或家庭人口增多时,使亟亟乎析财分居。关于兄弟析财的记载很多,如大盐商汪应亭,“父令析著,先诸兄弟后其身”[15]。又如婺源汪方锡,“业渐鹾,时父老弟幼,经营十年,积巨赀,与弟分之,不有私财”[16]。因析财不均而兄弟构讼者也时有之。如万历时,盐业巨贾养春兄弟析家分财时,为争夺黄山地二千四百亩而构讼。天启时,魏忠贤利用黄山旧案兴起大狱,勒索巨款助工,吴养春兄弟父子三人俱死狱中。析财不均尚且构诉,可知兄弟同居“不可存私利己、伪陈增除以欺父兄”更难做到了。析财分居不仅可减缓家庭内部的矛盾,而且也利于商业经营。兄弟析财分居时,各自独立经营,能最大限度地调动起各人的积极性。也有兄弟分家后又合资经营的。如婺源人董桂照,“后析居,与兄合赀,业本姑苏”[17]。兄弟成了合作的股东,利权分明,各司其责。这样兄弟关系就成了商业伙伴关系,从而避免了大家庭中劳逸不均和利益不均所造成的矛盾。可见,家庭规模的缩小正是商品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 三、侈靡之风的盛行 明王朝和历代王朝一样是一个等级统治的社会,它以礼制的形态保障封建统治,不仅以三纲五常为道德的信念,还以消费品的等级分配作为物质性的内容,规范社会各阶层的待遇。所有的成员无一例外都处在尊卑有别的社会序列中,按照不同的规模,过着相应的生活。诚如晚明的著名学者朱舜水回忆说:“仆之冠服,终身不改。大明国有其制,不独农工商不敢混冒,虽官为郡卒,非征途出身亦不敢服”[18]。《阅世编》的作者描绘这种景象为“贵贱之别,望而知之”。因此,在这种礼制的严格约束下,社会秩序是循礼蹈规,安分守己,世态民风也就相应地俭约、淳厚、守成。但是,这样的民风不会持之长久,在国初经济恢复,或者励精图治时期,尚能维持。一旦社会生产复苏,商品经济发展,民众生活改善,人们享受欲望膨胀,就要不可抑制礼制的约束,改变刻板的生活程式。晚明的社会情形也正是如此。明中后期随着商品货币经济的发展,社会生活一反明初“非世家不架高堂,衣饰器皿不敢奢伤”的“简质”风尚,靡然向奢,“以俭为鄙”[19],当然,在社会风尚演变中“导奢导淫”,扮演先导人物是缙绅士大夫。他们的住所必有绣户雕栋,花石园林;宴饮一席之间,水陆珍馐数十品;服饰一掷千金,视若寻常;日用甚至不惜以金钱做溺器。缙绅士大夫的放纵声色,影响深广。首先是“婢妾效之”,继之“浸假而及于亲戚,以逮邻里”[7]。流风所及,一般市民也莫不奢侈为荣,“群相蹈之”。在冠巾,万历以前官戴忠静冠,士戴方巾,犹以朴谨。怠至万历时期,“殊行诡制,日异月新”。仅以冠巾款式便有十多种,时人对此叹道:“首服之侈汰至今日极矣”。妇女的服饰更绚丽多彩,“首髻之大小高低,衣袜之宽狭修短,花细之样式,渲染之颜色,鬓发之饰,履纂之工,无不易变”[20]。在服装的衣料上,宗锦、唐锦、汉锦、晋锦先后流行一时,不久“皆称厌物”,改兴千钟粟倭锦、芙蓉锦。这种衣冠服饰上的追求华丽之风,使得贫乏单调的常服布袍自然被“鄙为寒酸”,即使“家无担石储”者,也“耻穿之”[21]。有些自认“最贫,最尚俭朴”的儒生也在“习俗移入”的冲击下,“强服色衣”,卷入“靡然向奢”的大潮。在住房、肩舆和日用品方面,明中后期奢伤之风也日益强盛。在交通工具上,“国初进士皆步行,后稍骑驴。至弘(治)、正(德)间,有二、三人共雇一马者,其后遂皆乘马”[9]。何良俊亦言:“祖宗朝乡官虽至任回家,只是步行,宗庙时士夫始骑马,至弘治,正德间皆乘轿矣”[22]。怠至晚明,“至优伶之贱,竞有乘轩赴演者”[21]。在饮食器具上,“设席用攒盒,始于隆庆滥于万历,初止士官用之,近年即仆夫、龟子皆用攒盒饮酒游山。郡城内外始有装攒盒店”[9]。消费生活的高度发展,造成了城市风貌的大改观。当时的苏州,号称“奢靡为天下最”[21],而杭州在民谣中被称为“花簇簇”[22],即使像浙江桐乡县青镇这样一个乡间小镇,也为奢靡之风所卷席:“余生长青镇,独恨其俗尚奢,日用会社婚葬,皆以俭省为耻。贫人负担之徒自不必言,妻多好饰,夜必饮酒”。南方如此,北方也莫不如是:山西太原居民“靡然向奢”,山东滕县“其人竟相尚以靡侈”。与城市高度消费生活水平相适应,旅游业也在一些城市蓬勃发展起来,如在苏州“山水园亭多于他郡,游具则载酒嘉肴,画舫箫鼓”[23]。在南京,“秦淮灯船之盛,天下所无,两岸河房,雕栏画舫,绮窗丝障,十里珠帘……薄暮须臾,灯船毕集。火龙碗蜓,光耀天地。杨槌击鼓,踏顿波心”。都市中秦楼烟花亦颇为繁盛。谢肇制《五杂俎》云:“今时娼妓满布天下,其大都会之地动以千百计。其他偏州僻邑,往有之”。在江南城镇,茶楼、茶社日益增多,商贾游食之徒,“遇不平事,则往茶肆争论曲直,以凭旁人听断,理屈者则令出茶钱,以为罚,谓之听讲茶”[24]。侈靡之风的发展,有力地突破传统礼制对于衣食住行的森严井然的规范,诚如《松窗梦话》所云:“人皆志于尊崇伤富,不复知有明禁,群相蹈之”。如在服饰上,明初对于服装的色彩和用料限定甚严,士庶不准用黄色,民妇限用紫、绿、桃红和各种浅淡颜色,对红色和金绣闪光灯锦罗丝缎带服用禁止更严,违用者本人、家长和工匠都要治罪,但到明后期,小康人家“非绣衣大红不服”,大户婢女“非大红裹衣不毕”。服饰中的龙纹,向为人君至尊的象征,洪武八年,德庆候廖永忠僭用龙凤花纹,被处以死刑,但至晚明,寻常百姓已开始用“困龙立龙之饰,泥金剪金之衣”了。住房上,明初严禁庶民厅房逾三间,但到明后期,则“江南富翁,一命未沾,辄大的营建,五间七间,九架十架,犹为常耳,曾不以越分为愧”。这种不为封建禁令所囿、无所顾忌的逾礼,僭礼现象,反映了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奢华风气汹涌澎湃不可阻挡的态势。这股洪流,无疑是对封建禁欲主义和封建礼法的反叛。晚明社会消费突破旧的等级禁区,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同时也是社会消费发展的必然结果,具有历史性的进步意义,但也给中国封建社会带来严重不良的后果。它极大地刺激了地主腐朽、奢侈性消费的恶性膨胀,亦破坏了社会经济的正常积累。当时南京市民虽然“生计日蹙,生殖日枯”,但却“俗尚日奢”,这种情况对社会的发展与稳定都十分不利。“朝华夕零,变泰立见”。明人徐三重说:“盖侈则耗财,财耗则人穷,人穷则奸纵怀乱,世道遂以多故”。这种看法虽然有其片面性,但还是有一定道理的。综观明中叶以后,商品经济的发展给世风的各方面都带来了深刻的影响。这种变化,有的代表着时代进步的趋势,有的则是社会黑暗腐败的现象。明中后期的社会是一个蕴涵着守旧与更新的矛盾统一体,世风的各种变化是社会即将动荡变迁的迹象,在矛盾统一体内正在蕴孕着近代文明的曙光。 作者:张哲溶单位:中南大学 商品经济论文:律学发展的商品经济论文 一、宋代商品经济发展概况 宋代的商品经济处于全面发展的状态,表现为商业政策的改变、手工业的繁荣、城市商业的发达以及海外贸易的发展。首先,在商业政策上,宋代统治者采取了与过去历代王朝都迥异的重商政策。中国封建社会发端于农业社会,从春秋战国封建制度萌芽起,农业都是作为国家统治发展社会繁荣稳定以及军事经济发达的基础,因此对农业格外的重视。在思想层面,汉代以后,董仲舒改革的新儒家思想更是为了体现帝王的统治目的,而将重农抑商思想融入进去,因此此后的历代帝王都鼓励发展农业,控制甚至打击商业活动。而这一点到了宋生了改变,宋初太祖赵匡胤认为“多积金,市田宅,以遗子孙。歌儿舞女以享天年”,以博民富。在宋太祖之后,宋太宗赵光义也号为“令两制议政丰之术以闻”。宋神宗在位时“尤先理财”,令众“政事之先理财为急”这样的重视经济的思想一直贯穿于宋朝,这是保证经济发展的一个很重要的前提。其次,宋代的手工业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达到了封建社会最为繁荣的程度。与唐代相比,宋代的坑矿、茶盐、造船、造纸、制糖、纺织、制瓷等有较为明显的进步。从特点上看,宋代的手工业产地逐步扩大,出现了区域性的手工业企业和家族式的规模企业。手工业产品的产量也随着生产区域和交易范围的扩大而增加。最为显著的变化是当时的手工业技术水平提高非常明显,在制糖业、采矿业、陶瓷制造业等方面都有所提升,比如制糖业出现了“糖冰”(冰糖)的生产技术,宋瓷的技艺手法融入了多种艺术元素。另外,宋代经济发展还体现在宋代城市贸易的繁荣。在宋代之前,不仅国家不重视发展商品经济,而且在城市格局上体现了重农抑商的思想。宋代以前的城市中,严格限制工商业活动的范围,将城市划分为坊和市“,坊”是指居民居住区“,市”是指商业活动区。同时还规定,所有的商业活动都必须在“市”区进行,不得在“坊”区进行商品买卖活动“,市”的经营时间也被限制在白天有限的时间内。这种规定大大限制了城市商品买卖活动的时间和范围。而在宋代,这一界限被消除了。北宋的都城汴梁城突破了市坊的界限,街道两旁和居民区都有商业活动“,坊巷桥头及隐僻去处俱是铺席买卖”,显示出商业的高度繁华程度超过了长安城。北宋的都城汴梁城还出现了早市和夜市,呈现出了全面繁荣局面。同时,商业城市和市场数量在这一时期也急剧增多,除了北宋都城汴京和南宋都城临安两个最为著名的繁华都城外,成都、建康、镇江及扬州等城市也十分发达,人口规模也逐年增加,汴京和临安的人口大致有170万和120万左右。除了大都市商品交换异常活跃外,众多商业性集镇也如雨后春笋般遍及全国各角落,这些集镇多集中于海上贸易繁荣的沿海镇市或水陆交通枢纽的内陆商镇,甚至在农村也打破了往日的寂静,于频繁的货品交换中逐渐形成了“草市”或“墟市”,使得整个国家的商品贸易活动都十分活跃,深刻反映了宋代商品经济的繁荣发达。 二、宋代商品经济的发展对律学发展的影响 1.商品经济对律学思想的影响。 不同的时代都有着不同的立法思想,不同的经济水平之下的法律思想和法律研究思想也有很大差异。作为经济基础的商品经济的发达,也使得宋代的律学研究思想发生了重大变化。中国的封建法律思想从西汉董仲舒确立新儒学以后而确定,经过魏晋南北朝、隋代、唐代的发展,到宋代时已经发生了很大变化,尤其在经济基础发生变化的情况下,就需要一种新的世界观来适应这一变化,理学作为律学的思想基础就在这种情况下得以发展。理学名称的起源来自于宋代儒学的研究方法和研究内容,它是以儒家的伦理思想为核心,糅合佛家思想和道家思想而成的一种理论形态,其核心内容是强调“理”的先天的存在,把抽象的“理”提到永恒的、至高无上的地位,学习的目的就是“即物穷理”。理学思想肯定了封建社会的等级关系,认为“:夫天之生物也,有长有短,有大有小。君子得其大矣,安可使小者亦大呼?天理如此,岂可逆哉?”关于法律他们认为礼与法都是“理”的体现,是为了管理和统治人民而设置的工具“,礼者,天理之节文,人事之仪则”“,法者,天下之理”,“律所以明法禁非,亦有助于教化”。因此,认为治国就需要礼法合一,同时要根据事物发展的规律制定不同的领域的法律规范。在理学思想之下,任何事物都有其发展规律,法律要依据这些规律进行,因此对待农与商他们都保持了同等的客观的态度,在商品经济有所发展的情况吸取也加大了对商品经济的调整。立法上统治者调整了历代立法中重刑法轻民法的传统做法,开始探索民事立法和经济领域的立法,专门研究施行了盐法、酒法、茶法等法令。为了顺应商品经济的规律,宋代立法制定了一系列的经济民事法律,统一了国家与经济活动者之间的利益分配问题。同时,立法的科学性也将政府的政策导向更好地促进了商贸发展和手工业的繁荣。 2.商品经济对应用律学的影响。 中国古代的律学十分注重法的应用,在法的解释和刑事技术方面的研究最多,形成的研究成果也最为丰富。宋代商品经济的发达,客观上使得社会财富得以积累,民间财富的积累让民众可以拥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从事律学研究活动。从国家层面来说,也加大了对律学研究人才的培养,设置了律学博士专门进行律学研究,涌现出了《刑统赋》、《律文音义》、《律令释义》等一些著名的律学研究著作。其中《刑统赋》就是律学博士傅霖编制的,他在研究时认为《宋刑统》不便阅读和记忆,于是将《宋刑统》的全部律文的要旨,用韵文体裁撰为律学读本,并自行作注,解说韵文含义。受到商品经济发展的影响,以及理学的繁荣,人们看待事物的方式也更为客观,不再仅仅看到统治秩序的维护,而更加注重对社会个体正义的维护,突出人的个体价值,在司法实践上更加注重刑事科学技术的应用,出现了诸如《折狱龟鉴》、《棠阴比式》、《洗冤记录》等法律应用领域的著作。其中《洗冤集录》使得法医学取得突破性的进展,对中国乃至世界的法医学发展都产生了重大影响。 三、结语 法律是政治统治的工具,也是政治统治的上层建筑,它受到经济基础的制约。宋代的商品经济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发展,它对律学发展的影响是全方位的。在思想方面,商品经济的繁荣促进了人们对人的个体价值的重视以及对经济和民事领域的关注度,因此产生了大量的律文解释、刑事科学方面的著作以及经济、民事方面的立法;在物质方面,商品经济的发展使得国家和社会都有更强的经济实力进行律学研究,从而提供了其发展的物质基础。可以说,宋代的律学发展之所以能够达到中国古代律学研究的最高峰,其决定力量就是高度发达的商品经济。 作者:谭正李超单位:河北大学 商品经济论文:商品经济的发展与文化变迁 一、沈庄的背景 因此这里并没有发达的宗族组织或祠堂,也没有像样的能号召全村参加的公共活动。虽然各个姓氏之间有直系或旁系的亲属关系,但是以亲属关系为基础的传统中国社会结构在此地并不凸显。各姓氏之间及同姓之间并没有复杂的利益关系及冲突,评判“在理不在理”的标准也不会因为是“大姓”和“小姓”而有所改变。这里的“在理不在理”主要是指是否遵循孝顺、善良、克己、忠诚等传统价值观念。这里饮食以小麦为主,玉米、高粱为辅,加上自家耕种的蔬菜、花生、芝麻基本上能满足家庭消费。不但消费能满足自给,而且生产要素也基本上是自给,以人力和畜力为主。加上该地区高密度的人口,农民精耕细作,把耕作集约性发挥到极点,从而形成了一个十分苛刻而有独特的的农业体系。总之,知足、安分、克己这一套价值观念和传统的匮乏经济相配合(费孝通,2012),共同维持着这里的社会生活静止的状态。 二、经济作物的生产、交易和分配 (一)西瓜和辣椒的广泛种植 90年代初,沈庄引进西瓜种植。由于西瓜和辣椒的种植面积占沈庄种植面积的比例较大(占全村总面积的90%左右),故本文只选取种植西瓜的流程来说明村民生产要素的自给性。每年刚过完年,村民就开始为西瓜种植忙碌起来。整个流程是瓜棚正月十五过后,村民开始为养育西瓜苗作准备。男劳力把水、泥和在一起,垒一个半人高的三面围墙,上面蒙上厚的塑料布,叫瓜苗棚。瓜苗棚的大小根据种植西瓜的亩数而定。在棚里的地下挖三道火坑,中间那个与棚外的洞相连,用瓦或者木柴盖上火坑,然后用土覆盖上。这样做是为瓜苗加热。瓜苗棚整好之后,村民开始筛土,把肥料拌进土里,用塑料碗一个个的装满土,洒上水,盖上塑料布和草苫子开始在棚外烧火加热,加热一天一夜之后开始下瓜芽。瓜芽是在整理瓜棚期间用温水加热培育出来的。建造瓜苗棚一般至少需要2—3个劳动力。播种瓜芽则女性为多,一般3—5个男女劳力皆可,需要村民间的互相帮忙。在瓜苗生长期间,村民就开始翻地、施肥,弄成较宽的田埂,田埂上打上眼,覆盖上塑料薄膜,用小竹竿握成一个弓棚,上面再覆盖上厚点的塑料布,整个过程复杂而细致,需要大量的劳动力。瓜苗移植到地里之后,村民开始整理瓜枝,一个月左右,开始每天给西瓜授粉,如果天气好的话,没有碰到连阴雨天气,大概持续半月到20天左右,所以这个时候村民是非常害怕下雨。等到每颗瓜秧都结出一个西瓜一直到西瓜成熟。这段时间一直是村民的农忙季节,从农历1月份到5、6月。从开始培育瓜苗到西瓜成熟一直到西瓜全部卖掉,整个过程都需要村民耐心而细致的劳作,这期间村民间的合作非常密切。劳力的自给性在村里内部就可以完成。由于村民的普遍贫困,生产技术和机械化并没有在沈庄推行。随着西瓜嫁接技术的引进和科学选种,西瓜产量大幅上升,逐渐成为村民家庭收入的主要来源。西瓜之后是辣椒,大概一两个月后,村民开始忙种辣椒、反季节番茄等纯经济作物。 (二)经济作物的交易 在经济作物丰收的季节,出现了部分专门自收或者代收的群体。由于交通条件的便利,这些人与外界建立了广泛的联系。农产品的价格受天气或者市场因素的影响较大,尤其是市场。西瓜交易一般持续一个月左右,辣椒持续的时间更长,从农历7月份到10月份,但主要集中在7、8月份。西瓜成熟大概在农历5月份左右,这时候已经是夏季,天气炎热,西瓜的市场需求量大,大量外来商贩涌入李口镇。这样,每个家庭开始以家庭为单位进入忙碌阶段。由于每个西瓜的重量在15—20斤左右,西瓜的每亩产量在1万斤左右,整个过程需要大量的劳动力,这时村民间又出现随机性的合作关系。这些外来商贩由于不熟悉当地的环境,必然会与当地村民合作,在利益的驱使下,必然增加商贩合作对象之间的竞争性和矛盾。代收者的人品、威望、和人际关系非常重要,与其说村民把西瓜卖给商贩,还不如说卖给代收者这一“中间商”群体,这时候的交易村民所考虑的并不是完全的利益最大化,而是以自己为中心向外扩散的亲疏关系,离自己越近,交易成功的次数越多。西瓜从收获到卖掉,看似是经济行为,实际上是村内整个内部关系网络在其作用,也可以说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等到收满车时(一般在10吨左右)“,中间商”会找和自己关系较近的人装车,而不分什么姓。装车付费之后,这些外来商贩把西瓜拉到湖北、湖南等地,有些是在省内出售。比如在省内,从村民收购的价格是每公斤一元左右,到消费者手中却是每公斤三元左右。如果遇到连阴雨,需求量相对减少,无论批发商或者商贩在赚取利益不变的情况下,都向村民压价。辣椒的交易和西瓜还有点不太一样,虽然也有外来商贩,像湖北、江西、广东等地,但以当地人自负盈亏的收购为主。这些小商贩大都是当地的村民,每次收购几千斤,到二三十公里外卖掉。辣椒的收获不像西瓜,需要不断的成熟,不断地摘取,每隔两三天摘一次,时间会持续数月之久。这是一个非常细致的活计,有些劳力不够或者做中间商的家庭会雇佣本村及外村的村民,给予一定的雇佣费。在消费上,村民会把大部分钱存起来:一是攒钱备不时之需;一是供子女上学。村民只拿出一小部分供日常的开销。在经济活动中,村民间的互动对象较随机,关系不太密切,村民回报别人帮助的方式也不像传统的在家里请人吃饭,回报方式多样化。在整个交易的过程中,老人和孩子只是做辅助性的工作,参与的主体是20—50岁之间的青壮年人。这样,在村民间或者在与外界互动的过程中,老年群体被“边缘化”,实际上在村里,老人只是长辈的“象征”而失去了传统的权威。 三、社会文化的变迁 经济作物的种植改变了沈庄原有的产业结构,产业结构的调整改变了沈庄原有劳动力的分布格局。这种产业结构的变化使得村民的生产和生活逐渐缩小到以家庭为中心,而不太注重村庄内部村民间的亲密关系。但是,从另一方面来说,经济作物的广泛种植加强了村民对市场的依附性,增加了风险性,村民在面对这么多不确定因素时,仍然要求助于他人,以获得保护。然而,沈庄内部的人和人之间的关系到底是怎样的呢?由于各姓氏内部之间并没有形成以亲属关系为基础的团体,各姓氏之间也没有较突出的利益矛盾,因此,这就为村民间的交往以及村民形成一套自制体系创造了条件。人与人之间不是以血缘关系而区分亲疏,而是以“人情世故”建立起彼此的交际范围。这种范围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而逐步扩大,扩大的范围并不主要的是以传统的“人情世故”的观念为主导,而是兼有商品经济“利益最大化”的指导。比如说在传统的村落中,人与人之间的交往是以“感情投资”为主的互帮互助,而商品经济的到来使得沈庄出现了短期的雇佣人员,雇佣人员并没有因为拿到“雇主”的劳动报酬而心理会愧疚,相反的是,雇佣费用越高越好。在费孝通先生看来,中国的农村经济是匮乏经济,在匮乏经济中,资源是有限的,所以在位育方式上是修己以顺天,控制自然来应付自己的欲望。当商品经济袭来时,知足、安分、克己的传统价值观念被搁置。这种搁置造成了沈庄村民思想的混乱,原因是各种不安份的思想在这里交织,在传统的“人情世故”的自律性已不能满足当前村民的需要时,一种新的可替代的统一价值观还没有出现。这种情况也可以说明沈庄在富裕了之后,反而在思想上出现多神灵的信仰(专门的基督教堂,白奶奶庙等)。商品经济的发展打破了沈庄社会原有的社会结构,并没有造成沈庄的村民生活秩序的混乱,这是因为,商品经济的发展增加了村民的物质享受,“多神”信仰暂时把这种状况维持在一种平衡状态。这是当地人的一种生存智慧。 本文作者:李河星工作单位:西南民族研究院 商品经济论文:商品经济与刑法观念的创新 本文作者:高铭暄王勇工作单位: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 长期以来被视为社会主义“异端”的商品经济,正以壮阔的气派,在中国大地上勃然兴起,它如同一股强劲的冲击波坪然冲击着各种传统的观念。使那些旧的思想观念日益显示出落后和衰弱,放眼全国,从经济基础到上层建筑的所有领域几乎都因为商品经济的兴起而发生了或大或小的变化。这其中,就包括着刑法制度和刑法观念上所发生的一些变化。为了使刑法更加适应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发展的需要,为我国的刑事立法和司法工作提供理论上的根据,我们在此想就商品经济条件下刑法观念应作如何转变的间题谈‘些粗浅的看法,并就此请教于刑法学界的同仁。随着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发展,在刑法观念上最迫切需要加以转变的是有关经济犯罪的一些观念。同志在党的十三大报告中指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大力发展商品经济,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为社会主义进入更高一级的历史阶段创造物质条件。过去由于我们对社会主义认识不深、理解不够,所以忽视了商品经济在社会主义一定时期内的重要地位,超越生产力的发展水乎去搞产品经济,但是,由于我们的生产力水平低下、生产技术落后,所以我们所搞的产品经济实际带有浓厚的自然经济的色彩。在这种情况下,也就产生了一种与这种经济形态相适应的刑法观念,尤其是在有关经济犯罪的一些间题上更是反映了这一经济形态的特点,例如把长途贩运看成是投机倒把犯罪等等。现在,我们提出要搞商品经济,而商品经济无论是在性质还是表现形式上都是与产品经济和自然经济有很大区别的一种经济形态,因此,随着产品经济和自然经济的被摒弃和商品经济的确立,在刑法观念上,尤其是在经济犯罪的观念上也要确立一种能够反映当前商品经济特点的思想观念。我们认为,这种新的思想观念主要应当表现在以下 (一)确立作为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之重要补充的私营经济也是我国刑法所保护的客体的观念。七届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第一条规定:“国家允许私营经济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存在和发展。私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国家保护私营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对私营经济实行引导、监督和管理”。确立并保护社会主义条件下的私营经济,是我们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必不可少的一环。因为我国目前生产力发展水平还比较低,在生产方式上既有现代化的大生产,也有落后的小生产。既有机械化、自动化操作,也有大量的手工劳动。即使就现代化生产力的发展来说,它也不是单纯朝着大规模统一集中的单一方向发展,而是出现了集中化与分散化的多种趋势。一般来讲,社会化、集中化程度较高的大生产适宜于采取公有制的r形式,而分散化的小生产则比较适合于个体或私人经营。因此,一定程度的私有制的存在,在我国是具有其客观依据的。它对于促进生产、搞活经济、繁荣市场、方便人民生活、扩大就业门路、维护社会安定等都起着重要的推动作用。在此情况下,保护私有制的私营经济,尤其是保障这些私营经济组织的私有财产权,就应当成为刑法的一个重要任务。但是,应当看到,由于长期以来只保护公有制的思想观念已经在人们的头脑中深深自讨L下了根,所以要想一下子转过弯来,把私有制也放到一个重要地位加以刑法的保护,就不那么容易。在实践中也常常发生私有制的个体经济得不到刑法保障的事例。例如,私人企业中的任职人员利用职权侵吞雇主或其他合伙人的财产,由于主体不符合贪污罪的要件,因此有时就往往作为债务纠纷予以处理,又如,私人企业任职人员接受他人物质利益,利用职权为他人非法谋利,造成本企业财产严重损失,也常常得不到刑法上的处理;还有,破坏私人企业生产的行为,由于刑法无明确规定,因此有时也就不了了之。以上情况的发生,固然有法律不完备的原因,但更重要的是人的思想上的间题,即认为社会主义的刑法只应当保护公有制,而对于私有制,管不管都无所谓。这种认识是十分错误的,它对于发展我国社会主义的商品经济是十分不利的。因此,应当改变观念,把社会主义制度下的私有制也放到一个比较重要的地位,加以必要的刑法保护。 (二)为适应商品流通、搞活市场的需要,应当改变过去那种不分情况,把所有经济交易中的居间中介行为都视为投机倒把的观念。商品流通是商品经济的二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商品经济得以发展的中间环节。因此,商品流通渠道是否畅通,往往是决定商品经济能否得到进一步发展的重要因素。而要开拓流通渠道,促进市场交流,必要的商品中介活动是极为有益的。例如,目前我国社会上涌现了一大批在市场上穿针引线.帮助买卖双方实现各自目的,然后领取一定佣金的居间经纪人。这对于搞活流通、扩散商品信息、发挥市场的导向作用,无疑是具有很大意义的。但是,在司法实践中却常发生把这种人作为投机倒把犯论处的情况。这样的处理结果显然是与商品经济的发展不相符合的。当然,由于我们的商品经济发展起步较晚,加上法律又不完备,所以在经纪人的居间活动中也就难免会出现一些不道德的或违法的情况。但只要经纪人不进行买空卖空的投机诈骗活动,不采用行贿的手段拉拢企业采购人员,不逃避国家的税收或进行其他犯罪活动。我们一般应当给予积极的引导,而不宜动用刑罚予以处罚。因此,在商品经济条件下,我们必须摒弃那种把商品交换中的居间中介活动和投机倒把活动划等号的思想观念。 (三)在商品经济的条件下,市场的涵义在扩大,商品的外延也在扩大,因此刑法观念必须与这种现象相适应。过去认为,社会主义经济中,只有消费品才是商品。实践中只有那些不是凭票证配给的消费品才受市场规则的支配;生产资料不是商品,不能进入市场,至于技术、图纸、房地产等更是绝对地被排斥在商品的范畴之外。因此,盗窃技术图纸、发明专利不构成犯罪,就成为当时条件下的一种观念。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市场的概念在逐渐地扩大。现在,不仅消费品而且生产资料都被承认是商品,不仅承.认作为商品的物品市场,而且承认资金、技术、房地产,甚至信息等也可以形成市场。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过去的那种旧的刑法观念就要自觉转变。否则,就有可能对商品「经济的发展起阻碍的作用。例如,湖南衡阳市王某在大学读书时曾为某乡镇化工厂生产“氨基甲酸按”提供技术服务。获得成功。领取了酬金780元,却被定为受贿罪(后来二.审改判无罪)。又如,浙江晋云县江某通过调查和博览信息,把几十家厂家生产的二百多台需要调剂的设备编成一本目录。然后在需要和供应的厂家之间牵头拉线,并收取一定的酬金,结果被当成投机倒把起诉(一审法院宣告无罪)。很明显,之所以会出现这样的情况。主要还是因为旧的思想观念在作怪。若是从商品经济的角度看,技术和信息本身就是商品,提供技术和信息就是一种劳动支出,理应取得报酬。所以,在这方面,我们的思想观念要来一个大的转变。(四)摒弃“为富不仁万的观念,保障劳动者正当的合法利益。具有浓厚的自然经济色彩的产品经济在分配原则上是主张平均主义的。正是因为这一点,“大锅饭”制度在我国存在了三十余年。而在社会主义的商品经济条件下。分配原则必然由“大锅饭”转向劳动者有收人差别的“按劳分配”。这种收入上的差别正是社会主义根本原则的实现,符合邓小平同志所说的“提倡一部分人和一部分地方由于多劳多得,先富起来。”¹但是,在我们某些司法人员的观念中,平均主义的思想并未完全克服,“为富不仁竺的观念还常常使他们干出把无罪作为有罪的傻事。例如,四川德阳市某厂总工程师姜某根据合同承包某项工程,他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了义务,并对承包所得的盈余作出了分配。在4340。元的盈利额中。自已分得9100元,结果差一点被定上贪污罪。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呢?主要就是因为姜某既拿工资,又额外得钱,在某些人眼里肴来,这有点“胃富”了,是不公平的。这种思想不符合商品经济条件下“多劳者先富”这种客观规律的,因此应当从我们司法人员的观念中彻底清理出去。只有这样,才能调动人民群众生产和工作的积极性,才能确保社会主义分配原则的实现。总之,在经济形势发生变化的情况下,经济犯罪的概念也要随之发生变化。这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间题。我们以上列举的儿利视念的变化肯定是不全面的。从产品经济到商品经济,在经济领域中来讲,是一个翻天覆地的变化。它涉及社会经济的各个领域,因此,与此相适应,我们也应当对发生在社会经济各个领域的现象和活动,从发展商品经济的角度来确定其属于犯罪还是无罪,只有这样,才能真正确立特合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经济犯罪观。在商品经济条件下,进一步树立社会主义民主的观念,不仅是商品经济自身的要求,而且也是发展商品经济必备的条件。列宁曾经指出,自由、平等和民主实际上ttR映着商品生产关系的概念。”在社会主义条件下,由于公有制的建立而使社会主义民主的实现有了可靠的保障,在此情况下,我们应当把民主的观念贯彻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在法律上,民主不仅应当同宪法紧密相关,而且也应当同包括刑法在内的其他部门法紧密相关,因此,破除旧有的一些思想观念,树立社会主义民主的刑法观念也就成为不可避免的了。 从理论上来讲,我国刑法体现了社会主义的民主原则,并对社会主义民主起着一种保障和促进作用,这是毫无疑义的。但是,实际上,在我们许多同志的观念中,刑法的概念似乎应当是血淋淋的,似乎应当成为“专政”和”打击”的代名词。在我们中间,有相当一部分人只看到刑法在对敌专政和打击犯罪分子方面的作用,而忽视了刑法在反映和保障社会主义民主方面的作用。由于这种观念的影响,一旦某类犯罪上升,有的人首先想到的便是要求通过立法来狠打一次。而在执行法律时往往只顾打击的一面,忽视民主保障的一面,尤其是保障被告人合法权利的一面。于是,这也就导致了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情况的不时发生。这样一来,虽然犯罪状况有所改观,但在这种改观的同时,却在社会主义民主上付出了相当大的代价,这样的改观其社会效益又当如何呢?我们认为,打击犯罪和保障人民的民主权利应当是相互统一的,而不应当以牺性一个方面去换取另一个方面。所以,应当转变那种只把刑法看成是“专政工具”和“打击手段”的观念,切实地把刑法在保障社会主义民主中的作用提高到一个应有的地位。确立社会主义民主的刑法观,当然也应当利用刑法来同种种凌驾于法律之上的特权行为作斗争,并以此来保障公民民主权利的实现。因此,刑法对于国家工作人员的监督约束作用不仅不应被削弱,相反应当加强。从我国现行刑事立法来看,它贯穿了国家工作人员犯罪要从严惩治的精神。这是符合社会主义民主要求的。但是,另一方面,我们也不能不看到,刑法对于某些发生在国家机关内部的有害行为还没有提到犯罪的高度,例如,最近有人提出立法建议,要求把情节严重的滥用职权的行为规定犯罪。就证明了这一点。再就是在我们的实际工作中,“以官当刑”、“以罚代刑”的观念也还没有消除干净。在这种思想的影响下,有一些领导干部犯了罪,往往只给予党纪政纪上的处分便草草了事,而没有使其受到应有的刑事上的追究。这些情况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要求都是不相称的,应当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b、在刑法中牢固树立社会主义人道主义的观念,也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必然要求。从总的情况来看,我国刑事立法和司法是体现了社会主义人道主义精神的。但是,也应当清醒地看到,在我们实行刑法人道主义的过程中也还存在一些障碍。例如,在某些情况下,对罪犯的人格尊严保护还不够,、个别监管人员有打骂、虐待服刑犯人的情况,有的地方在枪决犯人时搞游街示众、暴尸等等。这都是违背社会主义人道主义原则的,应当严加禁止。在贯彻执行刑法的过程中。与社会主义民主的要求相违背的另一重要表现就是有些司法人员在解释刑法、适用刑法时,总是朝着不利被告人的方面进行解释。例如,对于扑克牌的计算,我们通常都是以副为单位的。但是,有些法院为了显示行为人行为社会危害性的严重并达到定罪的目的。在计算裸体扑克牌的数量时,竟以张为单位进行计算。这样,即使行为人只贩卖了一副裸体扑克,法院照样可以以他贩卖了54张裸体画为名而予以定罪。这种朝不利于被告人方面进行解释的情况,不仅在司法界存在,就是在刑法理论界也同样存在。例如,有些同志为了论证盗窃罪和诈骗罪在量刑上进行协调的必要,建议立法上对诈骗也规定可以判处死刑。那么,我们在此反问“下,为了协调量刑,为什么就不建议立法上取消对盗窃罪的死刑呢?这种情况不是偶然的,它说明从不利于被告人方面解释刑法已成为某些人一种传统的习惯。厂解释刑法,应当根据立法精神,坚持实事求是,而不能只是从不利于被告人的方面来进行,否则就有可能使公民的人身权利得不到应有的保障,这对于贯彻社会主义民主是十分不利的。刑事司法活动的两个中心环节是定罪和量刑,因此,定罪量刑活动应当以什么为基础也就成为一个十分重要的间题。过去,我们在这一方面的做法是不很稳定的。有时候,我们在定罪量刑时片面强调行为的社会危害性,而忽视了罪犯的人身危险性,使刑罚纯粹成为一种还报的手段;而在另外一些场合下,我们在定罪量刑时又注重罪犯的人身危险性,忽视了其行为对社会危害的程度,使刑罚变成一种仅仅为达到社会威慑效果而使用的工具。这两种绝对化了的倾向都是不正确的,都是同商品经济的要求相违背的。在社会主义商品经济中,存在着一条十分重要的规则。即等价交换规则。这一规则充斥在商品社会的每一经济领域之中。人的思想总是要受到共所处的社会经济状况的影响,因此等价交换规则也就必然在人们的思、想上打下深深的烙印。使刑罚的严厉程度与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程度挂起钩来,做到罪刑的等价性,正反映了经济领域中等价交换这一客观规则。这种罪刑关系的等价性一般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作为犯罪加以处罚的行为必须是达到一定社会危害程度的行为,假如行为没有达到这一危害程度或根本就不具备社会危害性,就不应对之施以刑罚;二是在对犯罪裁量刑罚时,应着眼于它的社会危害程度,一般来说,罪行越严重,所处的刑罚就应当越重,反之,则应当轻b但是,在我们的司法实践中有时却做不到这一点,例如,个别司法人员为了显示“政策攻心”的威力,把犯了较重罪行本应处以较重刑罚的罪犯处以轻刑或干脆免予刑事处分,或者为了达到t’惩一戒百”的效果而把本应处以轻刑的罪犯处以了重刑,这都是不符合罪刑的等价性这‘规则的,是同我们整个社会的反映了商品经济特性的等价观念不相一致的。其结果,必定会增加群众和被告人对刑罚的不公正的感觉。因为在商品社会里,公正的概念一般是建立在等价的基础之上的。因此,按照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来适用刑罚,坚持罪刑相适应原则,即罪刑的等价性原则,在当前来讲还是十分必要的。当然,在坚持罪刑的等价性的同时,我们也不应忽视刑罚的有效性。坚持刑罚的有效性,也是商品经济的必然要求,因为在商品经济社会中,效益问题也是一个一切工作都必须要考虑的重要因素。在刑法的问题上树立效益的观念,主要就是指刑罚的运用会带来一定的客观效果,即主要是能达到预防犯罪的效果。所以,我们在对罪犯定罪量刑的时候,也不应忽视罪犯的人身危险性,因为罪犯的人身危险性越大,就说明他再犯的可能性越大,对他的预防也就越困难,所以在量刑时可适当考虑从严,‘反之,则可适当考虑从宽。只有这样,才能最有效地显示刑罚存在的价值。应当看到,罪刑的等价性和刑罚的有效性在一定程度上是一对矛盾的统一体。如果不能正确地处理好两者的关系,就有可能只偏重一个方面而态视了另一方面。正确的做法应当是,在坚持罪刑的等价性的基础上考虑刑罚的有效性。也就是说,定罪量刑的基础是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但在此基础之上,还要考虑罪犯的人身危险性。只有这样,才能把两者很好地统一起来,使商品经济的观念在定罪量刑活动中得到全面的反映。有一种观念在我们的头脑中己经根深蒂固,即刑法是国内法,因此不应当规定有关国际犯罪的任何条款。随着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国际间交流与合作的日益扩大,’这种观念也应当被打破。 _马克思曾经说过,在商品经济条件下,“过去那种地方的和民族的自给自足和闭关自守的状态,被各民族的各方面的互相往来和各方面的互相依赖所代替了。”因此,对外开放,促进国际间的交流,并不是个人的主观愿望,而是商品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在这样一种情况下,国际犯罪就有可能成为一个日趋严重的社会新间题。事实对此已经作出了证明。但是,我们现行的刑法和刑法观念却仍然停留在过去的那种闭关自守的经济条件之下。没有把国际犯罪问题作为一个商品经济条件下必然出现的新问题而在刑法观念上体现出来。例如,我国早在1980年就加入了《关于制止非法劫持航空器的公约》(简称《海牙公约》)和《关于制止危害民用航空安全的非法行为的公约》(简称《蒙特利尔公约》)。这些条约都规定,各缔约国应将非法劫持航空器、危害国际民用航空安全等行为定为国内法上的罪行,予以惩罚;有关缔约国应采取必要措施,对这种罪行行使管辖权,而不论罪犯是否其本国人、罪行是否发生于其国内。我国一旦加入这类公约,便承担了对犯有公约规定的罪行的罪犯实施管辖的义务。但,遗憾的是,我国目前的刑法并没有把这一点反映出来。首先,在我国刑法中只规定有反革命劫机罪,而没有明文规定一般的劫机罪多倘若罪犯劫机不是以反革命为目的,我们在法律上就很难找到对其定罪判刑的根据。其次,我国刑法所确立的刑事管辖原则是以属地原则为主,兼采属人原则和保护原则的,这样一来,对于那些不在我国发生的、罪犯不属我国国籍的、且也没有危害我国国家和公民安全的劫机行为,我们对其予以管辖就没有法律上的依据。可见,我国目前的刑法已经不能适应国际间日益扩大的刑事合作和交流以及国际刑事斗争的需要,应当加以改进。有鉴于此,我们提议应当注意解决以下几个间题:第一,确立我国刑法的普遍管辖原则。.即对于某些我国承认的普遍危害国际和平与安全、破坏国际社会良好秩序和损害人类利益的罪行,不论罪行发生于何地,也不论犯罪人具有哪一国籍或者没有国籍,我国均有权对该罪行适用我国刑法予以惩罚。这一管辖原则在我国刑法学界曾长期被予以否定,理由就是,这是有利于帝国主义的一项原则。但在国际犯罪日趋严重的今天,我们应当重新来评价这项原则的价值。那种对国际犯罪视而不见、不加干涉的态度,实际是封闭和保守社会的一种普遍观念。它同我国目前开放的社会之要求是格格不入的,因此我们应当把普遍管辖原则提高到一个新的位置来加以认识。王987年6月23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已经作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对于其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罪行行使刑事管辖权的决定》,其中等于也承认了我国刑法的普遍管辖原则。所以,我们认为,今后在修改我国刑法条文时也应当体现这一原则。第二,应当在我国刑法中规定引渡和司法协助等条款。引渡和司法协助均是与管辖密切相关的间题。许多国家都在定自己的刑法中规定有引渡和司法协助的条款。例如,巴西在其刑法典第7条中就规定依一定条件承认外国的刑事判决,其条件之一就是“依据同发生判决书的同法机关的国家间的引渡协定”。为了保障我国刑法规定的管辖原则的实现,我们也应当考虑在刑法中对诸如此类间题作出确切的规定。第三,在我国刑法中设立相应的国际犯罪。如果我国缔结或加入的国际条约的国际犯罪在我国刑法中得不到体现,那么我们也就无法对这类犯罪行使管辖权。例如,我国刑法没有明文规定一般的劫机罪。那么对于那些不以反革命为目的劫机犯,我们也就很难找到予以惩罚的法律根据。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求之于类推适用破坏交通工具罪的条文来对它判刑,比较牵强。可见,这也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应弓I起我们的重视。总之,商品经济在发展,我们的刑法观念也应当随之而发展。如果商品经济发展了,而我们的刑法观念却仍在原地踏步,那么就无法使刑法和社会经济基础相适应并达到保障它的目的。 商品经济论文:小议封建社会商品经济的特征 摘要:中国封建社会商品经济发展的特点是商品经济史研究中一个首要的重大问题。对这个问题的认识应以对其本身的研究为基础,而不能将中国的封建地主制与西欧的封建领主制作简单对比。中国封建社会商品经济的特殊性主要表现在:它的发展经历了三个高峰,并形成了多层次和多元化发展格局。在此过程中,商品经济一方面受政治干预极其强烈,另方面则从根本上推动了中国社会的变革。 关键词:商品经济、中外比较、中国特点 人类社会经济的发展,乃是自然经济与商品经济对立消长的过程。(注:李埏:《中国封建经济史论集》,云南教育出版社,1987年版,第6~15页。)因此,要全面而又科学地认识中国封建社会的发展,必须大力开展对商品经济史的研究。随着近20年来对中国古代社会形态研究的不断深入,这一点已逐渐成为人们的共识。越来越多的人认为,商品经济问题是重新正确认识中国封建社会的重要突破口,应强调重视商品经济的研究。 大力开展中国封建社会商品经济史的研究,首要的重大问题之一就是如何认识商品经济发展的特点。因为这关系到我们从什么样的角度出发和以什么样的思想为指导去研究商品经济问题,并进而科学认识整个社会的发展,这是一个事关全局的大问题。最近,宁可先生强调:"从中国社会形态的研究,寻求中国历史发展的特点,不能不注重中国经济形态的特点,这里包括了商品经济的特点和作用,而寻求中国经济形态的特点,商品经济的特点和作用也许能给我们以线索和启示。"(注:宁可:《中国社会形态中应当注重的一个方面-商品经济》("社会形态与历史规律再认识笔谈"),载《历史研究》2000年第2期。)其意盖在于此。 关于中国封建社会商品经济发展的特点,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已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揭示。但这并不能说明该问题已无探讨的必要,而恰恰说明这只是一个重新认识的开端。下面,试就此问题略抒管见。 我们先从对已有的特点的分析谈起。在20世纪80年代以来许多研究商品经济问题和探讨自然经济与商品经济关系的论著中,都曾不同程度地涉及到中国封建社会商品经济发展的特点问题。其中,姜守鹏先生的《中国封建社会商品经济的特点》(注:见《社会科学战线》,1991年第2期。)是有关此问题的专文。限于篇幅,以下围绕此文做出分析。 在该文中,姜先生将中国封建社会商品经济的特点概括有三。第一,"土地私有,土地较早成为商品,可以自由买卖是中国封建社会商品经济的重要特征。"单从时间上看,中国在公元前359年商鞅变法之时,就确立起了"民得买卖"的地权原则,土地买卖逐渐盛行起来;而在西欧,到公元11世纪之后,"在大多数国家内,起初不能让渡和不能分割的''''贵族''''土地,渐渐变为可以让渡和可以分割的;实际上,它已被分割到漫无止境。"(注:[法]P•布瓦松纳:《中世纪欧洲生活和劳动》中译本,商务印书馆,1985年版,第244页。)土地买卖才发展起来。显然,中国历史上土地成为商品,可以自由买卖确实比西欧要早得多。进一步来看,在中西方土地可以买卖之前,土地都是不能任意买卖的。在中国,西周就确立起了"田里不鬻"的地权原则;而在西欧,由于土地处于高度稳定状态,不能买卖,马克思曾称之为"不动产"。 然而,分析土地的买卖不能离开它所赖以存在的社会形态。结合社会形态来分析,在西欧,土地不能买卖的时期是领主制阶段。伴随着土地的买卖,领主制解体,整个社会进入了地主制阶段;在中国,土地不能买卖的时期恰好也是西周至春秋战国的领主制阶段。伴随着领主制的解体和地主制的到来,土地买卖发展了起来。换言之,土地买卖是地主制本身所具有的内在经济现象;从地主制产生之日起,就会有土地买卖,并无此先彼后之分。认为土地较早成为商品,可以自由买卖是中国封建社会商品经济一大特点的观点,主要是将中国的地主制与西欧的领主制作了对比之故,故而这种对比显然是不妥的(详后)。如果用中国的地主制与西欧的地主制作对比,那么,根本就无此一说。因为,土地买卖与地主制是同步的,并无此先彼后之分。 第二,"中国封建社会的商品生产者主要是农民。"其根据是,中国封建社会的农民(包括自耕农和佃农)具有较大的人身自由和经营自主权,具备成为小生产者的必要条件;而西欧庄园制下的农奴则情况完全相反,并且,农业是领主庄园制经济,属自然经济范畴,其商品生产主要是居住在城市里的手工业者。我们知道,前资本主义社会的商品经济是简单商品经济,交换的发达和商品生产的不发展是其基本特征。在这种情况下,正如马克思所说,"在这里,正是商业使产品发展为商品,而不是已经生产出来的商品以自己的运动形成商业。"(注:马克思:《资本论》第3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366、371页。)也就是说,当时虽然有城市手工业者生产的商品,但大多数商品则是来自于各生产部门的产品。由于封建社会生产的主体是占社会劳动力绝大部分的农民,尽管中西方农民在人身自由和经营自主权方面存在着一定的差异,但他们都应是社会商品的主要生产者。 市场上商品的种类充分说明,农民均是中西方封建社会里主要的商品生产者。在中国,除盐、铁等大宗商品是来自于手工业部门之外,很多商品都来自农业部门,出自农民之手。粮食、纺织品、茶叶等农产品都成了大宗商品。西欧的情况与此相差无几,大多数商品是庄园中人身并不自由的农奴生产的产品。据12世纪留传下来的商税税则记载,市场上的主要商品有牛、马、腌肉和熏肉、腌鱼或熏鱼、麦及其他谷物、蔬菜、葡萄酒、蜜、油、干果、盐、金属、毛皮、武器、颜料、羊毛、线、磨石等。在中世纪最为著名的香宾集市上,主要商品除手工业品和来自东方的丝绸及珍奇品外,还有粮食、饮料、皮革、各种木材、木炭、羊毛原料和生丝、丝棉、大麻、亚麻、棉花、牲畜以及其他东西,这些东西大多应是农业部门生产的产品。(注:参见[美]汤普逊《中世纪经济社会史(300~1300年)》中译本下册,第23章"中世纪的商人旅行、市场和市集、香宾市集、贸易管理",商务印书馆,1984年版,第196~199页。)那种认为中国封建社会的商品生产者主要是农民,而西欧则是手工业者的观点,不仅与以上事实不符,而且有悖于前资本主义社会农民始终是社会生产的主体这一基本规律。 第三,"货币较早地介入交换,商业比较发展是我国封建社会商品经济的另一重要特征。"得出这一结论,其推论前提是:中国自夏商周以来就流通贝币,春秋战国进入金属铸币阶段,宋代出现纸币,白银逐渐成为货币,货币经济一直较为发达;而在西欧,交换经济长期处于较低水平,没有出现发达的货币经济。其实,西欧的货币经济虽然在日耳曼蛮族的入侵下一度有所衰落,但到11世纪时,随着捷克、西伯利亚以及俄国的银矿的相继发现和大量开采,货币经济迅速发展起来,很快出现了高度发达的信用业和金融业,形成了十分发达的市场网络。试想,没有高度发达的货币经济,西欧怎么能够率先发展到资本主义?而且,即使在西欧中世纪的初期,蛮族的入侵也没有立即使商品经济衰落,而是经历了一个逐渐衰退的过程,相当长的时期内仍然有商业活动。那种认为西欧中世纪交换经济长期处于较低水平的观点,大大低估了西欧货币经济的发展水平。更何况中国在商周时期,不也是处于"抱布贸丝"的交换水平之中吗? 再者,从货币介入交换这一角度来看,货币是从交换中分离出来固定充当一般等价物的特殊商品,所以,只要有商品经济的发展,就必然会出现货币。尽管各个国家、各个地区,因商品经济发展程度和文化等方面的差异,币材会有所不同,但这并不能改变货币的本质。中国从商周之时起开始用贝币。在西欧,进入封建社会之初,甚至在此以前,日耳曼蛮族已用亚麻布条作为货币,后来还一度铸行硬币。(注:[美]汤普逊:《中世纪经济社会史(300~1300年)》中译本第8章上册,商务印书馆,1984年版,第284页。)因此,把货币较早地介入交换看作中国封建社会有别于西欧商品经济发展的一大特征,并不妥当。 以上的分析表明,在如何认识中国封建社会商品经济发展特点的问题上,从据以分析特点的基本思路到具体概括出的诸多特点,都还值得进一步商榷。其中,较为普遍的问题是,往往将中西方封建社会作简单的类比,并由此推衍出结论。这是研究中的一大缺陷,应加以避免。 众所周知,特点是通过比较而得出来的。讲到比较,自然就有一个比较对象的问题。长期以来,人们都是将西欧的领主制社会与中国的地主制社会作对比,从而得出对中国封建社会的一些基本认识。但实际上,这两者之间是缺乏可比性的。 关于封建社会的形态,历来有"典型"和"变态"之争。一种观点认为领主制是封建社会的"典型"形态,地主制是封建社会的"变态"形态;一种观点则与之相反,认为领主制是封建社会的"变态"形态,而地主制才是"典型"形态;还有一种观点认为,领主制和地主制是封建社会相继发展的两个历史阶段。对此,我们应如何看待呢?大家知道,任何一个社会,在它的生产力没有全部发挥出来以前,它是不会自行消亡的;相反,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它的生产关系都有一个逐步完善的过程。马克思主义者根据这一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矛盾运动的规律,把奴隶社会分为早期不发达奴隶制阶段和发达奴隶制阶段;资本主义社会分为自由资本主义阶段和垄断资本主义阶段;共产主义社会分为社会主义阶段和共产主义阶段。难道封建社会会例外吗?而从封建社会土地所有权、劳动者人身依附关系、地租形态的演进以及自然经济和商品经济的对立消长来看,从领主制到地主制,都显示出了一个由低级到高级的连续不断的发展过程,充分说明领主制和地主制是封建社会相继发展的两个历史阶段。(注:林文勋:《试论封建社会发展的历史规律》,刊《东陆学林》第1辑,云南大学出版社,1991年版。) 随着封建社会发展史研究的深入,越来越多的研究成果证明:世界各国、各地区封建社会的发展一般都经历了领主制和地主制两个阶段。以我们本文所讨论的中国和西欧来说,中国西周为领主制社会,进入战国,伴随着领主制的解体,中国进入了地主制。在西欧,马克思说:"虽然在14和15世纪,在地中海沿岸的某些城市已经稀疏地出现了资本主义生产的最初萌芽,但是资本主义时代是从16世纪才开始的。在这个时代来到的地方,农奴制早已废除,中世纪的顶点--主权城市也早已衰落。"(注: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784页。)例如,"在英国,农奴制实际上在14世纪末期已经不存在了。"(注: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784页。)西欧领主制(农奴制)解体后,并没有立即进入资本主义社会,也没有发展到其它的历史阶段,而是进入了地主制。恩格斯在论述西欧封建社会走向末路时说:"在大多数农村中,虽然还存在着古老朴素的自然经济,但已有许多整片的地区,比如在荷兰、比利时和莱茵河下游,农民都不用徭役和实物献纳,而以货币向领主交付;领主及其臣民完成了把他们自己分别变成地主和佃农的具有决定意义的第一个步骤,……。"(注:恩格斯:《论封建制度的瓦解和民族国家的产生》,《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1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450页。) 既然领主制和地主制是封建社会相继发展的两个历史阶段,那么,将中国的封建地主制社会与西欧的领主制社会作对比就显然是不正确的。如果要进行比较的话,只能用双方的领主制阶段与领主制阶段进行比较,地主制阶段与地主制阶段进行比较。否则,对比研究只能得出一些不正确的认识。 另外,还要注意的是,商品经济是一种经济形式,在研究其特点时,无疑需要认真研究它的经济结构、经济要素。但是,仅此还远远不够。作为一种经济形式,在任何一个社会中,它都不是单独地发生作用,而是与其它经济关系乃至政治、军事、文化和思想意识形态密切相连,共同作用。因此,在研究中国封建社会商品经济的特点时,还需要克服就经济关系而言经济关系的局限,置于整个社会发展之中去加以认识。这也是本文特别偏重从发展的过程去认识中国封建社会商品经济特点的重要原因。 本着上述基本思路,通过与其它国家和地区同一时期商品经济的发展相比较,我们认为,中国封建社会的商品经济在下列四方面具有明显的特点: 第一,中国封建社会商品经济的发展经历了三个高峰,呈现出螺旋式上升发展的态势商品经济何时出现于中国社会,还需要探讨,但在商周时期,它的发展程度还是较为有限的。进入春秋战国,由于铁器的使用和牛耕的推广,社会生产力得到巨大发展。在此基础上,市场不断拓展,交换空前扩大;金属货币广为流行;商人和商业资本迅速发展。商品经济迎来了它有史以来的第一个发展高峰。经秦进入西汉,商品经济始终保持旺盛的发展势头,当时,富商大贾不仅名著竹帛,而且左右地方政局,反映出商品经济力量无所不在,确乎达于极盛。 商品经济的发展,严重地动摇了封建统治。到西汉武帝时期,统治者全面推行控制和干预商业的政策,商品经济遭到沉重打击,发展势头嘎然而止。汉武帝的政策之所以能够取得成功,根本原因是当时商品经济的基础还较为脆弱。盐铁为大宗商品,这本身就表明了这一点。同时,汉武帝的政策体系完整,从生产到流通全面控制了商品经济的发展。此外,汉武帝任用得人也是一个重要因素。历东汉至魏晋南北朝,连续不断的战乱又使商品经济失去良好的发展环境。商品经济急剧衰退,竟出现了实物货币取代金属货币流通的反常情况。直到唐宋,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又一次大发展,城市坊市制崩溃,草市镇兴起;货币流通不断进步,并出现了世界上最早的纸币;商人和商人资本再度崛起。商品经济步入了第二个发展的高峰。在这一时期,茶叶迅猛发展为与盐铁相伯仲的大宗商品,草市镇遍及全国,海外贸易取代了传统的陆上贸易,等等。种种迹象表明,与第一个高峰相比,此时商品经济的基础更为广阔,发展水平更高。 到了元代,由于蒙元入侵所造成的影响,唐宋发达的商品经济遭受一定的影响,曾一度发展迟滞。进入明代,商品经济不仅很快恢复了唐宋时期的水平,而且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形成第三个发展高峰。这时,交换进一步扩大,市场在更高的程度上整合,商人和商业资本的力量迈上又一新台阶,形成了商帮。商品经济的发展水平达到了中国封建社会的最高点。 第二,中国封建社会商品经济的发展受政治力量的影响较大我们知道,中国很早就形成了大一统的封建中央集权专制体制。大一统的形成,消除了原来的封建割据,统一了全国的币制、度量衡及文字,有有利于商品经济发展的一面。《史记•货殖列传》说:"汉兴,海内为一,开关梁,弛山泽之禁,是以富商大贾周流天下,交易之物莫不通得其所欲。"讲的就是大一统对商品经济的促进作用。但另一方面,大一统封建中央集权的形成,又使得统治者可以利用中央集权的强大政治力量,干预商品经济的发展,对其产生不利的作用。 在整个封建时期,大一统中央集权对商品经济的干预极为突出。主要是通过重农抑商和禁榷制度对商品经济实施干预。所谓"重农抑商",就是通过采取贬低、压制商人政治地位和社会地位的政策及措施,限制从商人数。其目的是防止农民大量弃农从商,保护农业的优先发展地位。自战国商鞅、韩非等人提出重农抑商的思想主张后,部分诸侯国及继起的秦汉王朝就推出一系列困辱商人的政策措施。如禁止商人穿丝织衣服,禁止商人骑马,禁止商人仕宦以及谪发商人戍边等。而后,由这些政策措施又衍化出一种抑商、轻商的观念意识。重农抑商形成一个从政策到思想再到观念的有机整体,渗透到社会的各个方面,成为一项根深蒂固的基本国策。到了唐宋,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重农抑商受到一定的冲击,但从根本上还没有完全动摇。即使到了明清,重农抑商仍然不时推出。明清两代都还曾重申商人不得穿丝绸衣服及不得仕宦的旧规。重农抑商的实施,抑制了商人阶级的发展。如宋代成都"席帽行范氏,自先世贫而未仕,则卖白龙丸,一日得官,止不复卖;城北郭氏卖豉亦然,皆不肯为市井商贾或举货营利之事。"(注:陆游:《老学庵笔记》卷9。)类似例子不在少数。这不利于商品经济的发展。 禁榷制度是封建统治者干预商品经济发展的又一重要政策,很多人往往将它归入重农抑商政策之中,这是不对的。禁榷制度的目的是,国家通过官营商业,与商人争利;它是官府充当大商人的结果,与重农抑商有着根本的不同。这项政策起源于春秋齐国管仲的"官山海"。到了西汉中叶,汉武帝任用桑弘羊等人,相继推出盐铁官营、均输平准、算缗告缗等政策措施,将禁榷制度发展到一个新的阶段,为历代封建王朝所遵行。历代统治者对市场上的大宗商品,大多实行专卖,攫取高额垄断利润。如果说重农抑商政策是通过压制商人而抑制商品经济的发展的话,那么,禁榷制度则是通过官府控制大宗商品的产运销,将商品经济的发展纳入自己所允许的范围和轨道。 不过,虽然这两项政策的出发点不同,所要达到的目的也不同,但就所起到的作用而言,却是异曲同工,都对商品经济的发展产生了极为不利的影响。这两项政策双管齐下,使商品经济的发展始终置于封建政府的控制之下。 第三,中国封建社会商品经济的发展呈现出多层次性和多元性中国是一个疆域十分辽阔的国家,各地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是其显著特征。这其中,由于各地区和各民族商品经济的发展有先有后,起点有高有低,发展速度有快有慢,商品经济的发展呈现出多层次性和多元性。 这种多层次性表现在许多方面,主要有经济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的差别;内地与边疆的差别;城市与农村的差别;汉族与少数民族的差别;等等。以内地商品经济的发展来说,同处于中原内地的南北两方,长期以来,商品经济的发展水平就相当悬殊。至于城市和农村,在唐宋时期,一些大城市已发生了市场革命,处于较发达的状态,但许多乡村商品经济的发展十分幼弱,尚处于自然经济之中。而内地与边疆、汉族与少数民族的差别就更大。 唐代货币史上有所谓"钱帛兼行"之说。其实,除铜钱和绢帛这两种货币外,在四川和岭南的部分地区,还流通着实物货币;实际情况比"钱帛兼行"还要复杂。单以铜钱和绢帛来说,铜钱是形态较高的金属铸币,代表的是商品经济处于较高的发展层次;而绢帛只是一种形态较低的实物货币,代表的是商品经济的发展处于较低的层次。可是,就是这两种形态不同的货币,竟然在同一时代、同一社会中长期共存,流通上百年。这集中地反映出中国社会商品经济是高低层次的共同发展。这种多方面的高低共存,构成了中国封建社会商品经济发展多元化的特征。 中国封建社会商品经济的发展具有多层次性和多元性的特征,应作为正确估价中国商品经济发展水平的基本思路。长期以来,在对商品经济发展水平的估价上,不论是从整个历史时期来看,还是就某个朝代而言,分歧都是不小的。一部分人根据某些材料得出商品经济发展水平很高的结论,而一部分人则举出了商品经济不太发展的诸多证据。其实,在讨论这个问题时,很多人只注意了一个方面,难免以偏概全。鉴于商品经济发展的多层次性和多元性,在估价商品经济发展水平时,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才能得出正确的认识。 第四,在中国封建社会里,商品经济在社会变革和转折的关头都起到了革命性的决定作用马克思曾经指出:"商业对各种已有的、以不同形式主要生产使用价值的生产组织,都或多或少地起着解体作用。"(注:马克思:《资本论》第3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371页。)这是对世界各国历史深入分析后得出的一个普遍结论。换言之,在世界各国和各个地区,只要有商品经济的发展,就会对原有的社会结构产生一定的分化瓦解作用。但从中国封建社会的发展来看,这种作用又更为明显和深刻。 与商品经济发展的三个高峰相呼应,春秋战国、唐宋、明清也是中国封建社会的三个重大转折和变革时期。这三个时期,虽然社会变革的内容不同,但从其与商品经济的关系来看,则有很大的共同点。即,商品经济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甚至可以说变革是由商品经济引发的。 春秋战国是中国封建社会由领主制进入地主制的变革转折时期。在地主制到来之前,到处都是井田制这种农村公社。在井田制下,土地分成公田和私田两部分,由农奴耕种,但土地所有权均属最高统治者所有,实行层层分封,"田里不鬻"。广大农民生活在井田制公社内,互耕互助,共同构成一个经济单位。村落与村落之间,"鸡犬之声相闻,民至老死不相往来",即几乎不与市场发生交换关系。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在市场的拉动下,农民逐渐走出井田,"以粟易械器"。由于商品经济的发展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市场交换关系也就在这一过程中从井田制公社之外逐渐渗入到公社内部。起初,公社成员用于与外部交换的商品主要是一些农产品和土特产品;而后,在交换的席卷下,土地逐渐卷入交换。于是,"田里不鬻"的制度被打破,商品经济最终摧毁了井田制公社,领主制解体,地主制确立和发展了起来。 对于地主制与商品经济的关系,过去认为地主制是自然经济,与商品经济是对立的关系。近十多年来,这一问题的研究取得了很重要突破,人们开始辩证地看待二者之间的关系。但目前普遍的看法是,商品经济是地主制经济的重要补充形式。从上述春秋战国的社会变革来看,我们认为,商品经济应是地主制产生和发展的前提及基础;没有商品经济一定程度的发展,就没有地主制。也就是说,商品经济不是地主制经济的重要补充形式,而是它的内在经济成份。 唐宋时期是我国封建社会的又一大转折阶段。国内学者更多地将其视为中国封建社会由前期向后期的转变;而国外则有不少学者认为,这个时代是中古时代的结束和近世的开端。无论如何,这一时期显著的社会变化特征是,原来较为稳固的各种社会关系和社会力量开始流动起来,重新组合,使整个社会呈现出一系列新的面貌。深究其根源,那就是:商品经济的发展引起了财富力量的崛起。中唐时,曾第一次出现了"至富敌至贵"(注:李冗:《独异志》。)的说法。在政治力量对社会发展影响较大的封建时代,这确实是一个不小的变化,它表明经济力量已从此崛起,与政治力量相抗衡,在左右着社会的发展。财富力量的崛起,势必要求按经济力量重新规范社会关系。于是,原有的社会关系和社会制度发生改变,朝着一个新的方向发展。在这种情况下,门阀士族等级制崩溃而代之以新的庶族地主等级制度;土地制度从原来的立田制、抑兼并转而"田制不立"、"不抑兼并";人们的价值取向由过去的求贵转而求富。与此同时,封建国家的法律、政策也出现重大调整。这样,以唐宋为中界点,整个社会呈现出两个不同的发展阶段。 明清时期,商品经济的发展一方面进一步瓦解着封建的生产关系,另一方面则为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发展提供了更大的市场,积累了充足的资本,准备了大量的雇佣劳动力。在此基础上,在江南部分行业,出现了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萌芽。资本主义萌芽的出现,预示着中国社会将出现又一次更为重大的转折和变革。 商品经济论文:小议商品经济下广告传播 摘要:在我们这个时代,绝大多数商品都是通过广告的方式接触顾客,广告是沟通商品与消费者的重要媒介,同时广告已经涉及人们生活的所有方面,在引导消费、繁荣市场、塑造流行文化价值观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成为推动全球经济的重要行业之一。实际生活过程中广告的传播在视觉、环境等方面存在着自身的利弊,对于广大广告工作者来说,牢记广告是商品经济的产物,贴近商品、宣传商品、促销商品,让群众了解商品、购买商品,这样在商品经济中产生的广告,就会在市场经济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关键词:商品经济;广告传播;视频传播 人类社会生产的商品除了基本的消费使用目的以外盈利也是其中的重要部分因此充满竞争意识的商品经济进入了人们的日常生活在社会的发展过程中商品经济已经演变为集产品、宣传、竞争为一体的综合型经济,更新换代快、同类产品数量多。商品生产者为了推销自己的产品,使其能占有一席之地想尽一切办法,借助一切可以利用的传播媒介绘声绘色的宣传自己的产品这种发展过程逐渐形成了一种可称之为的“广告艺术”是商品经营者激发消费、促进市场营销、谋取利润的重要手段。由此而言广告是商品经济的产物,是市场促销的一种有力手段,是随着传播媒介的发达、市场经济与销售学理论的发展和广告制作技术的提高而不断发展的。 在我们这个时代,绝大多数的商品都是通过广告的方式接触到顾客广告是沟通商品与消费者的重要媒介。无论是一住多年的住房还是几秒钟下肚的饮料难以计数的商品.随之而来的是难以计数的广告。大街上街道两旁广告板成行成排车身广告穿梭在马路中央到了晚上.五颜六色的霓虹灯广告充斥着城市的每个角落走进超市、商场面对的是雪片似的各类打折促销的传单在家中信箱里总是塞满各类直销传单甚至于骑着自行车在街上走也会有人把广告扔进车筐里任何一份报纸或者杂志都离不开大大小小的各类广告打开电视无论什么节目都会有一定时间段的插播广告在网络上各类网络广告更是时时地以不同的方式展现在屏幕上;广告不仅应用于商品宣传也应用于电影、音乐会、展览会、运动会、演讲会、旅游业等等为内容的宣传……广告已涉及人们生活的所有方面,在引导消费、繁荣市场、塑造流行文化与价值观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成为推动全球经济的重要行业之一。 我们的广告设计应体现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日新月异的变化和人民物质生活的不断改善体现社会卞义精神文明建设;要抵制资产阶级思想意识对广告的污染将产品的宣传与丰富文化生活和培养健康的审美情趣有机结合起来也要与美化环境的工作结合起来。广告设计者除了要有一定的造型和装饰技能还必须具备广泛的文化修养,丰富的社会知识,懂得商品心理学,对生活时尚和时代节奏有敏锐地感觉,才能更准确地设计出群众喜闻乐见、易于理解的广告宣传。 从视觉的角度来讲,在我们这个时代广告已经成为城市环境中最有影响力的视觉流行文化,你穿什么衣服、喝什么酒、开什么样的车、住什么样的房子买什么品牌的电视等等很多方面,大都是通过观看、收听广告后才能做出决定,于是广告在潜移默化之中塑造着我们的外观与心灵。不良广告所传递出的消极堕落的价值观、人生观、低级趣味却毒化了人们特别是青少年与儿童的心灵,给社会、家庭、学校等方面带来负面影响。如何能在满足商业目的的同时让广告体现出正确的价值观、审美观、艺术格调、人生的智慧感已成为有责任感的广告设计者的新思考与努力方向。 从环境的角度看富有个性化的景观形象使城市形象具有特色在现代化的城市环境中,合理的、有特色的户外广告可以提升城市形象和人民的生活水平。但是现阶段一些企业基于狭隘的商业利益考虑.户外广告与城市景观的冲突正在加剧部分户外广告设置存在着与空间景观不协调,视觉效果凌乱与建筑物功能类别、性质不符占用人行空间灯光照明影响行人安全制作的材料、工艺较差;广告的位置、方向、密度的选择等问题,均缺乏科学性与环境意识广告从业人员的职业水准与素质的普遍偏低使得户外广告灯箱、路牌的设计缺乏合理性与美感不同程度的损坏着型代城市的形象。从规划角度来看众多户外广告灯箱、路牌的大小不一形状各异彼此互相千扰、冲突缺乏从城镇景观的整体高度出发的科学规划事实上只要集中城市规划、景观设计、工业造型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广告设计等诸多行业专家协同作业.就有可能从根本上解决户外广告与城市景观的协调问题科学合理的设置户外广告,恰当的把户外广告和不同城市环境结合起来构成不同区域的城市广告环境逐渐形成独具特色的系统化的城市广告文化。 从视频传播的角度看现阶段的无处不在的视频媒体,百花齐放从各种角度展示着商品、引导着消费。经过调查.电视媒体传播仍旧是最具实力信誉最好的大众传播媒体在宣传企业形象和产品形象提高产品的知名度方面有着不可摇撼的地位。但是在这种多方位、大力度的宣传下部分广告信息传达越来越受到观众、听众的厌恶与抵制看见、听到插播广告信息就调整频道是几乎每个观众、听众的本能反应了于是广告信息传达的有效性就大打折扣其负面意义就其根源就是广告信息的低效所造成的。广告如何能从单向的’‘强制观看‘’的传统模式中走出来做到让观众、听众喜闻乐见.从而推动社会经济增长.是摆在广告这一行业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 广告的行业特殊性决定了它在操作运行过程中的不规定性但是只要我们广大辛勤劳作的广告工作者牢记广告是商品经济的产物贴近商品、宣传商品、促销商品让群众了解商品、购买商品,这样在商品经济中产生的广告就会在市场经济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理学经济理念对商品经济发展障碍 理学经济伦理是适应并维护封建生产方式和扼制商品经济发展的产物,是建立在宗法家族主义农耕文明基础之上,与具有中国特色的封建经济基础相适应的道德规范体系,从总体特征来看,它与商品经济伦理分属于两种不同的价值体系。它在中国古代的基本作用是适应并促进了封建小农经济的发展,阻碍了商品经济发展,使之长期处于稚嫩状态。它对中国经济发展的作用在明代中叶前后是不同的。在明代中期以前,中国还没有产生新的生产关系,中国的封建生产关系并不落后,生产力仍在发展,这期间理学起着维护封建统治,加强中央集权的作用,有其存在的必然性和理论价值,理学经济伦理还能适应并促进封建生产方式的发展,因而具有进步性。明代中期,中国的经济出现了历史性的变化,新的生产方式——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出现了萌芽,面对新的社会变化,程朱的后辈理学家们不是努力建设一个合理的经济秩序,更新社会、国家的管理方式,以疏导、培育日益苏醒和增长的新经济因素的幼芽,而是仍然坚持天理的封建说教,企图以扼制“人欲”为代价,用强化道德秩序的办法来达到稳定政治经济秩序的目的,理学经济伦理对新生产方式的发展和科学技术进步的阻碍作用日益显露出来。也就在这时,中国的种种问题和危机开始充分暴露,中国在世界范围内开始趋于落后,中国封建制度仍在农业文明的发展方向上,继续缓慢行进,走向烂熟。毋庸置疑,中国社会经济由先进滑向落后,经济伦理没有突破是一个重要因素。到了近代,它的保守性和危害性更加明显。历史事实证明,理学经济伦理不可能促进中国的近代化,随着历史的发展,它作为一种文化类型的存在,与封建王朝一样被抛到时代的后面去了。 中国的商品经济千回百转、步履维艰地发展了三千多年,直到中国封建社会灭亡都还非常嫩弱;中国的资本主义萌芽比西方迟到三个世纪,直到西方资本主义列强的庞大舰队杀气腾腾地闯进平静的中国南海,也未能从小农经济的大海中脱颖而出。究其原因,这期间作为封建统治思想的理学经济伦理对商品经济的阻碍不能不说是一个深层次的根源(难辞其咎)。 一、理学经济伦理对中国封建社会后期商品经济的阻碍 理学经济伦理,作为我国封建社会后期正统的意识形态,其主要的文化功能在于维护封建社会经济结构及其经济制度,扼制商品经济的发展,特别是在传统社会趋于瓦解、新的生产方式初步兴起的时候,有力地阻滞新生产方式和近代工商业的发展。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理学经济伦理与专制等级制度相结合的封建政府管理体制,不可能领导和组织人民走向社会化大生产。在文官政治的运作体系中,礼仪是根本。皇帝与臣子通过礼仪确定君臣的“名分”(从宋代开始,“名分”思想对人们的支配作用,明显超过了“天命”思想),政府各部门、中央与地方,也主要依赖礼仪的程序进行协调、沟通和节制。而拖沓疲软、推诿扯皮、虚应故事等官场病,因表面上的合乎礼仪而得以合理的存在。从宋到明、清,王朝礼越来越烦琐,礼典越编越厚重,可官僚体制的低效率,以及种种积弊反而愈益加重,这样的国家政府及其管理体制不可能领导和组织国民走向社会化大生产。 第二,抑制私利使得商品经济的发展失去了原动力。求利是人的本性,是驱使人们从事经济活动的最根本的动力,赢利思想是推动商品经济发展的重要杠杆。凯恩斯认为,至少在100年内,我们还必须把贪婪、高利贷等等奉为我们的信条,并借此把我们从经济必然性的黑洞里引导到阳光丽日中来。但理学家将人性中求利的本能欲望和经商赢利的行为一概视之为“私欲”,使之成为应“去”、应“灭”的对象。而且宋代以后,统治者提扬、护持的“天理人欲之辨”使得义利之间的关系更加紧张,以致在此思想的重压下,元明清三代都没有人斗胆敢于提出如英国重商主义者约翰·海乐斯在《关于英格兰王国公共财富的讨论》一书中所提出的“人是追逐最大利润的”这种思想。虽然人人求利,但就是不敢承认。 第三,伦理价值导向制约了平民文化的发展和平等自由思想的滋生。理学经济伦理以实现封建等级人伦关系的和谐为终极价值取向,因而统治者和儒家文人有意识地通过强化礼教思想,来约束、影响世态人心的变动。他们加紧制定和推广民间的行为规范,有关的著作大量涌现,涉及家礼家法、家训家诫、乡规民约以及理学各个方面。强调躬行践履的宋儒,把传统思想中宣传“三纲五常”的言论抽取出来,加工改编成修身要诀、治家要诀,向社会传播,向大众灌输。如果说先秦的礼主要用于规范和协调贵族之间的行为,南北朝时期又被突出地用作维护门阀的特权和地位,到宋代礼的重心已向民间教化倾斜。形成于宋代的民间礼教,在明、清二代得到进一步发展,其中保守性、落后性、腐朽性更趋突出,严重地禁锢和扭曲了人的心灵,阻碍了中国文化的健康发展,使得宋明时期已经相当活跃的平民文化始终不能形成为中国近代市民社会的基础。“庶人”作为一个社会阶层,始终被局限在“皇帝与宗室—品官—庶人”的礼制等级结构中,处在一个与品官(官户)有着不同户名(民户)、以示地位低下的位置上。这种深深根植于国家礼制和法律土壤之上的“官本位”,不仅使平民文化的发展受到制约,也使近代意义上的“民主”、“平等”等思想不可能滋生。没有“平等”意识,真正的自由竞争也就不可能形成,而在缺乏竞争机制的社会,商品经济是不可能蓬勃发展的。 第四,倡导宗法家族制度,使得商业资本根本不可能转化为工业资本。宗法主义是理学经济伦理的灵魂。理学家企图通过倡导恢复宗法家族制度以振兴纪纲。张载、程颐、朱熹都热心于宗法,对家族制度进行过系统研究,并就如何重建家族组织殚精竭虑,精心规划,尤其是朱熹,为家族组织的发展规划了一个相当完整而又十分细致的方案,除了后来形成的家谱外,大凡祠堂、族田、祭祀、家法、族长等体现明清家族制度形态结构的主要内容,他都提到了。这一肇始于宋代、极盛于明清、延续至近现代,以“由宗祠、支祠以至家长的宗族系统(族权)”为基本特征的宗法家族文化,显然是与工业文明的发展方向相背离的,在这样的社会组织和人文背景下,不用说商业资本根本不可能转变成为工业资本,就是商业资本本身也得不到进一步的充分发展。这只消看一下明清时期徽州地区的情形便可知晓。正像有的学者指出的,“商品经济的繁荣与宗族制度的强化,使徽州社会成为一个二律背反的混合体”。而这种“二律背反”就其本质意义而言,是一种全国性的现象。 第五,崇俭黜奢消费观阻碍了商品经济的发展。理学反对食而求美,衣而求丽,限制了消费对生产的作用,使生产停滞不前;使市场变得狭小,不利于商品经济的发展。在这种伦理思想的笼罩之下,其理想的经济形态只能是循环往复的自然经济,商品经济始终只能作为其补充和附庸艰难地波动发展。形象地说,崇俭黜奢消费伦理是经济的稳压器,而不是加速器,它维护了小农经济,却阻碍了商品经济。 二、理学经济伦理对近代资本主义发展的阻碍 理学因清统治者忌讳其中的言“华夷之辨”、重“民族大义”思想等原因,到乾隆时开始遭到贬抑,从此,程朱理学作为一个学派开始衰落,但其思想(包括经济伦理)的影响却并未中绝。而且由于中国的资产阶级民主革命没取得完全胜利,曾经为封建社会服务的程朱经济伦理等道德意识形态,得以拖着长长的辫子穿过半殖民地半封建的旧中国。 从19世纪60年代起,在中国领土上出现了外国资本主义、清政府国家资本主义和私人资本主义这三种资本主义形态。资本主义已不是处在萌芽状态,而是作为社会经济的一个成分而存在。理学经济伦理在近代资本主义发展中主要起着消极、保守作用。第一,理学经济伦理维护传统社会尊卑贵贱的社会经济关系,压抑了人的个性解放和“资产阶级”的崛起,阻碍了私有制及其雇佣劳动制度的建立和发展。在理学经济伦理下,中国个体经济以及整个社会经济制度都蒙着一层脉脉含情的伦理外衣,于是经济实体以实现其成员生活上的自给自足和道德上的和谐融洽而不是以赢利为主要目标;经济实体内部人与人之间是一种尊卑贵贱、长幼亲疏的道德关系而不是各自具有独立的经济利益的契约关系;在经济管理中片面强调道德教化而不注重契约和法理制度。显然,这种经济伦理观念同近代企业制度下的利润最大化原则及契约雇佣关系都是尖锐对立的。第二,理学经济伦理从维护自然经济出发,排斥和阻滞商品经济、机器大工业的兴起和发展。例如,它引导人们走仕途经商之路和采取作官食禄、衣租食税的剥削方式而排斥别的发财方式和致富途径;它劝勉人们男耕女织、自给自足而反对人们弃本逐末以工商赢利;它强调安乡重土而压抑社会劳动力的自由流动;它重视既得财富的等差或平均分配而忽视乃至压抑生产效率的提高。 商品经济论文:对商品经济异化的思考 内容摘要:商品经济是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有一个产生、发展的过程,也有一个逐渐消亡的过程。现代社会商品经济已经发生异化:部分商品已经异化为公有产品;商品交换关系中的“等价交换”法则已经扭曲;追求价值的生产开始异化为追求使用价值的生产;生产商品的私人劳动与社会劳动的对立在某些方面得到一定程度的缓解。商品经济之所以发生这些异化,根本原因在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变化,直接原因是生产关系的调整,而社会的文明与进步是其必然结果。 关键词:商品 商品经济 公有产品 等价交换 商品经济异化的主要表现 (一)商品本身异化为公有产品 在商品经济中,人们通过劳动交换的方式获取自己所需求的产品和服务,即人们所需要的一般不是自己或本经济体生产的,人们所生产的不是直接满足自己或本经济体需要的。商品生产者是独立的利益主体,不同的利益主体之所以要提供产品和服务,即商品是为了获取货币然后用货币购买自己所需要的产品和服务。商品交换遵循“等价有偿”原则。商品经济是随着社会分工和私有制的产生逐渐形成的。随着社会分工和私有制的发展,特别是资本主义社会的建立和发展,商品经济也不断发展,商品的范围不断扩大。但物极必反,先前的商品也可能发生异化,转化为非商品。 今天我们确实在某些方面能免费或者以较低的价格获取他人的产品和服务。我们知道,无论是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还是我国社会主义国家,在基础教育领域都存在着私立学校和公立学校。在私立学校接受教育需要支付高额的学费以弥补教育成本乃至必要的利润,因此私立学校提供的教育是商品。但在公立学校就学无需支付任何学费,甚至不少公立学校还提供免费营养午餐。显然公立学校提供的教育、营养午餐不是商品。笔者把国家、各级政府免费提供这些产品或服务称之为纯公有产品。在现代社会中,还有一类产品,比如我国的经济适用住房,廉租房,其购买者或承租人需要支付一定数额的货币,但他们支付的价格或租金明显地低于市场价格和租金。同样,笔者把国家、各级政府以低于市场价格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可称之为准公有产品。 特别需要强调的是这里的公有产品是不同于西方经济学的公共物品。在西方经济学中,公共物品是与私人物品相对应的一个经济范畴。通常是从消费是否有竞争性和排他性来区分私人物品和公共物品。“公共物品是消费者可以共同消费或享用的物品。一旦把这种公共物品提供给消费者,便难以防止其他人消费或享用”。私人物品具有竞争性和排他性的特点。所谓竞争性是指某人消费某个物品,则他人就不能再消费该物品了,而所谓的排他性是指消费者不支付价格,可被拒绝消费该物品。通常将不具备消费的竞争性的物品称之为公共物品,比如电视广播,人们打开电视广播不影响他人的收听。如果某公共物品同时还不具备排他性,则被称之为纯公共物品。公有产品是与商品相对应的一个经济范畴,商品是平等经济利益主体提供的,商品交换遵循“等价有偿”的原则,而公有产品是国家、各级政府免费或者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提供的,一般不遵循“等价有偿”原则。 (二)商品交换的“等价交换”法则发生扭曲 商品交换表面上是物与物的交换,本质上是商品生产者互相交换劳动的关系。在交换过程,双方的地位是平等的,谁都不想吃亏,因此只能“等价交换”。在简单的商品经济社会中,商品交换以价值量为基础,商品的价格围绕价值上下波动;在自由竞争资本主义社会,资本的本质是追逐利润,资本和生产要素能够在不同的部门之间自由转移,大量资本从利润率低的部门向利润率高的部门流动,因此不同部门之间的利润率趋于一致形成了平均利润。此时,商品的价格不再以价值为中心,而是以生产价格为中心上下波动;在私人垄断资本主义社会,垄断资本凭借其垄断地位可以在一定的程度上规定垄断价格。从简单的商品经济发展到私人垄断资本主义社会,尽管“等价交换”的形式发生了变化,但交换双方在交换过程中都不想吃亏这种主观愿望并没有改变,买卖双方仍然可以通过市场自主确定产品和服务的价格。 然而,今天不少商品的价格不再单纯由市场形成,买卖双方有时不能自主决定买卖商品的价格,政府有形之手从方方面面影响到商品的价格。比如,在高度发达的商品经济社会中,劳动力事实上都成为商品,雇主和雇佣工人通过市场确定劳动力商品的价格,或者说雇佣工人的工资。在这种情况下,雇主或者说资本家在购买劳动力商品过程时是不愿吃亏的,很想且有时确实可以以低于最低工资的价格购买到劳动力商品。然而,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和我国都通过法律的形式确立了最低工资标准,低于最低工资水平的工资是非法的,资方会受到严厉的处罚。 (三)商品生产的私人劳动直接“异化”为社会劳动 私人劳动和社会劳动的矛盾是商品经济社会的基本矛盾。一方面,商品生产者是独立的利益主体,有权决定生产什么、如何生产,也有权决定提供什么样的服务、以何种方式提供服务。因此,商品生产者的劳动明显地具有私人属性,是私人劳动;另一方面,商品生产者生产的产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不是用来满足自己的需要,而是通过交换满足他人的需要,且不同的商品生产者之间通过各种交换关系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因此,商品生产者的劳动是社会总劳动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明显地具有社会属性,是社会劳动。商品生产者有权决定生产什么、提供何种服务,但没有权力强迫别人一定购买他生产的产品和提供的服务,且即使把商品卖出去,也无法保证一定不赔本。这表明私人劳动可能无法转化为社会劳动、或者可能无法全部转化为社会劳动。“私人劳动在事实上证实为社会总劳动的一部分,只是由于交换使劳动产品之间、从而使生产者之间发生了关系”。 然而现代社会,私人劳动在某些方面可以直接表现为社会劳动。为防止某些产品价格暴跌,保证生产者的利益,国家和各级政府对于特定种类的产品,比如我国对农民生产的水稻、小麦实行国家最低保护价收购制度。对于这些产品而言,由于存在着国家收购制度,不存在私人劳动无法转化为社会劳动的问题。同样由于是最低保护价收购,私人劳动即使不能全部转化为社会劳动,但至少能以一定的比例转化为社会劳动。 在商品经济社会中,商品生产者是独立的经济利益主体,有权决定如何进行生产。为了生产,他必须以市场价格从市场上购买所需要的生产要素,仅仅是市场提供的经济信号对他的决策产生影响。但是现代社会,这种情况有所改变,某些劳动一开始就并不是商品生产者纯粹的私人劳动,在某些方面就直接表现为社会的劳动。比如在我国,为了调动种粮农民的积极性,鼓励农民使用良种,国家对于农民购买良种给予补贴。因此,国家对农民的生产过程产生了影响,农民购买良种从事农业生产的活动不再是纯粹的私人劳动,一开始就具有某种社会性,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国家和社会的意愿。这表明在一定的程度上农民用良种进行生产的私人劳动直接表现为社会劳动。 (四)追求价值的生产“异化”为追求使用价值的生产 在商品经济社会中,商品生产者直接的目的是追求商品的价值,商品生产是追求价值的生产。然而现代社会,某些生产并不是单纯的商品生产,其生产的直接目的很难说就是追求价值的生产。从微观角度看,各级政府事实上是某些产品和服务的提供者,比如国防、敞开式道路,廉租房,这些是免费或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向社会提供的,不存在等价交换或者说在交换过程中各级政府必然“赔本”。显然,就各级政府提供公有产品和准公有产品而言,追逐的决不是价值而是使用价值。从宏观角度看,经济管理职能是现代国家最重要的社会管理职能。资产阶级政府为了自己统治的长治久安,必须促进经济增长、保持物价的相对稳定,不断提高人们的生活水平。从这一角度看,作为一个国家整体不得不生产更多的使用价值或者说社会财富。对我国社会主义国家,这一点尤其明显。我们知道,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是目前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为了解决该矛盾,为了更好地满足人们的物质文化需求,必须生产更多、更好的物质产品,提供更多、更好的服务,实际上也就是生产更多的使用价值。 商品经济异化的原因分析 (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是商品经济异化的根本原因 商品交换表面上是物与物的交换,实际上是商品生产者互相之间劳动的交换。商品本质上不是物,而是一种生产关系。生产关系本身不是凝固不变的,必然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变化而变化。商品经济本身是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它也必然随着生产力发展而变化。 生产力的发展,社会财富的增加客观上使国家和社会有能力免费或者以低于市场价格提供产品和服务。我国9年制义务教育的实施、在免除种粮农民农业税的基础上向农民提供各种农业补贴,以及向农村60岁以上老人每月发放基础养老金等都依赖于我国生产力的发展和经济实力的提高。很难设想,在改革开放的初期、经济落后的年代,国家和社会会有能力实施这些惠民政策。 生产力的发展加剧了私人劳动和社会劳动的矛盾,加剧个别经济利益主体内部生产的有计划性和整个社会生产的无政府性,这在客观上要求国家协调各种经济利益主体的经济活动,对各种经济活动进行一定程度的干预,这种干预必然使某些私人劳动直接具有社会劳动的属性,同时使商品经济交换的“等价交换”法则扭曲。 (二)完善社会生产关系是商品经济异化的直接原因 在资本主义社会,由于资本主义生产的周期性,对劳动力的需求也具有周期性,当经济不景气,在市场供求法则的作用下,资本家可以在一定范围内压低工人的工资,甚至使工人的工资低于劳动力商品的价值。然而,工人的工资低于劳动力商品的价值,就无法满足本人和家庭必需的生活资料的需求,劳动力只能在萎缩的情况下生产,劳动者的体力与脑力就得不到恢复与提高。而人始终是生产力的主体,显然这种分配关系或者说生产关系是阻碍生产力的发的展。正因为这个原因,许多国家制定了最低工资制度。 教育是现代社会一笔很大的开支,同时也具有很大的正的外部性,基础教育期限长,短期内不可能得到回报。如果不实行免费的基础教育,一些贫穷的工薪阶层就可能不愿把孩子送进学校去接受基础教育。现代社会科技日新月异,旧的产业逐渐退出历史的舞台,新的产业不断出现,这要求劳动者必须转换劳动方式,一个文盲、半文盲的劳动者很难适应这种转换。因此,在现代社会,要由国家来承担义务教育的费用,使基础教育成为公有产品。从本质上,国家提供免费教育是再分配的一种形式,是主动调整生产关系的一种举措。 (三)社会进步是商品经济异化的必然结果 商品经济是通过价值规律实现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的,在单纯的价值规律的作用下必然导致商品生产者的两极分化,从而影响到部分低收入群体的生存和发展。维护基本人权,保障弱势群体的生存和发展是现代文明社会的主要体现。然而单纯的商品经济对此是无能为力的。 社会保障制度是维护基本人权,保障弱势群体的生存与发展的重要措施。在市场经济中,雇佣工人失业是难免的,经济不景气,问题会更严重。如果社会上有大量的工人失业,必然给社会的稳定带来隐患,因此建立失业保险制度这个安全阀是十分必要的。雇佣工人在工作、生活中都存在不确定的风险,可能遭受意外,丧失劳动能力,也可能身患疫病需要巨额的医疗开支。无论哪一样,普通的雇佣工人及其家庭是无法承受的,因此建立医疗保险制度也是十分必要的。住房应该是生活的必需品,尽管不少国家实行了最低工资制度,一些低收入群体也很难在大城市有能力购买到一套宜居住房。所以,随着社会的进步,现在不少国家实施了住房保障政策。各种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表明政府有形之手已经深入到商品经济的各个领域,加快了商品经济异化。 商品经济论文:试论商品经济发展与唐代均田制的瓦解 【摘要】本文从商品经济发展的角度论述了唐代均田制瓦解的原因。商品经济的发展加快了土地兼并的步伐,促进了劳动力转移,在一定程度上对均田制的瓦解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关键词】商品经济 均田制的瓦解 均田制在北魏孝文帝太和九年(485)颁布,唐德宗建中元年(780)杨炎两税法实施后彻底被破坏,存在了近三百年。为什么均田制会在唐代中叶以后走向全面崩溃,很多人作过探索。均田制是一种在中国历史上存续了几百年的土地制度,导致其瓦解和终结的原因很复杂。大部分学者从土地兼并、人口增加、户籍紊乱等方面进行分析[1];郭庠林认为其根本原因在于唐代社会政治经济条件变化需要新的土地制度,统治者并未制定这种制度[2];杨际平、霍峻江认为均田制的内在矛盾是均田制瓦解的原因[3]。徐德麟、唐任伍等先生曾提到商品经济的发展对均田制瓦解的影响[4],惜未作展开阐述。本文力图从商品经济发展的角度稍作申论,阐述商品经济发展是如何对均田制的瓦解产生影响的。 随着唐代前期农业和手工业的发展,水陆交通状况的改善,大量的农产品和手工业品进入流通领域,大量的日常用品商品化,商业日趋繁盛。《唐国史补》卷下载:“凡货贿之物奢于用者,不可胜记,丝布为衣,麻布为裹,毡帽为盖,革皮为带,内丘白瓷瓯,端溪紫石砚,天下无贵贱通用之。”大量的商品进入了寻常百姓的生活,各行各业与市场的联系日益紧密,南北间的物资交流愈加普遍。经济发展有赖于便利的交通,进而会促进交通的发展。武则天时,“天下诸津,舟航所聚,洪舸巨舰,千舳万舰,交贸往来,昧旦永日”[5],水路交通的发达、商业的繁荣可见一斑。对唐代商业的盛况,杜佑有很生动的描述,“东至宋汴,西至歧州,夹路列店待客,酒馔丰溢。每店皆有驴赁客乘,倏忽数十里,谓之驿驴,南诸荆襄,北至太原范阳,西至凉府,皆有店肆,以供商旅”。[6]交通之便捷,店肆之众多是盛唐商业繁盛的一个侧影。唐代商品经济的发展冲击着相对凝固的中古田制社会,自然经济条件下相对封闭的状态有所松动。唐代前期实行的是承继北魏以来的均田制。葛金芳先生认为,“均田制在较长时间内维持,需要两个基本条件:一是国家对人口的严密控制,二是地权流转速率的相对迟缓;”[7]商品经济的发展亦摇撼着均田制的两大基本支柱,土地所有权在商品经济的影响下频频转移,均田小农因商品经济的发展而日益增多地离开土地。商品经济发展充当了均田制走向末日的催化剂,以下分而言之。 一、商品经济发展加快了地权流转速率 (一)商品经济发展使土地经营利润率提高,刺激了官僚、地主、商人的土地兼并欲 随着经济的发展,市场的扩大,城市人口的增多,粮食商品率有所提高。在洪州(今江西南昌)有“胡氏子……农桑营赡,力渐丰足……其家令其子主船载麦,溯流州市”[8]。北京房山云居寺写经题记中反映开元天宝间范阳(治今北京)有“米行、大米行、粳米行”[9]。杜甫的诗中有“云帆转辽海,粳稻来东吴”[10]的句子。这说明无论是南方还是北方,粮食的集市贸易已有所发展,“百里不贩樵,千里不贩籴”的经营线条已经被打破。粮食商品率的提高推动了碾等粮食加工业的发展,“永徽六年,壅州长史长孙祥奏言:往日郑白渠溉田四万顷,今为富商大贾等大造碾,堰遏费水,渠流梗止,只溉田一万许顷。”[11]唐资粮食加工业的除富商大贾外,还有贵族、官僚、权宦等,他们大建磨房的原因在于市场对粮食加工和商品粮的需求增加。磨房的发展也是粮食商品率提高的表征之一。 粮食生产的发展为经济作物的种植经营奠定了基础,茶叶生产异军突起,成为唐农业商品性生产中的后起之秀。玄宗时,张守圭“仙君山有茶园,每岁召采茶人力百余人,男女佣功杂处园中”[12],可见,当时已开始以一定规模种植经济作物。这种规模经营的动力源于茶叶生产的可观利润,“蜀、楚、闽、粤,依山之民,畦种(茶)而厚其利,有十倍于农桑之所获矣”[13],很显然,种茶叶比种粮食更有利可图。不仅如此,茶叶贩卖亦开始走上经营日程,“天宝中,有刘真清者,与其徒二十人于寿州作茶,人致一驮为货”[14],茶商已成为商人队伍的成分之一。种植茶叶等经济作物获利不菲,同样增加了土地经营的诱惑力。 另外,交通便利的地方,土地因改作它用而身价倍增,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刺激了土地兼并欲。唐玄宗《禁赁店干利诏》称:“南北卫百官等,如闻昭应县两市及近场处广造店铺,出赁与人,干利商贾,莫甚于此,自今以后,其所赁店铺,每间月估不得过五百余文,其清资官准法不可置者,容其出卖,如有违犯,具名录奏。”[15]唐政府对官吏经商是持否定态度的,而一些清资官竟然也造店出租,可以推断,他们是受到了当时社会风气的影响,社会上类似的现象应不在少数。虽然不可排除不付地价建房的可能,但大多数情况下,土地应该是有偿转让的。唐贞观中,“有裴明礼者,……于金光门外,市不毛地,舍诸牧羊者”[16],不毛之地尚需“市”,何况一般的土地呢?这种城郊或交通要道等处占区位优势的土地往往会随着商品经济发展而不断增值,比用于农作的土地更有吸引力。 综上所述,商品经济的发展使粮食商品率提高,经济作物种植发展迅速,交通便利的地方的土地不断增值,土地成为有较利可图的投资场所。因此,商品经济的发展刺激了土地兼并欲,在一定程度上对土地兼并起了推动作用。 (二)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而崛起的商人地主成为土地兼并的生力军之一 在中国封建社会,土地兼并通常有两种形式,“富者有资可以买田,贵者有力可以占田”[17],在唐代均田制被破坏之前,前者占主导地位[18]。尽管如此,入唐以后,商人已成为土地兼并的一支重要力量。高宗时富商邹凤炽“邸店园宅,遍满海内”[19],既经营工商业,又广占良田。玄宗时的诏书中有“贫人失业,豪富兼并”,“工商富豪兼并之家”[20]等词句,反映了当时工商之家以资买田已相当普遍。代宗宝应元年(762)四月诏书曰:“百姓田地比者多被殷富之家官吏吞并”[21],这些殷富之家应包括商人。由于传统的重农抑商政策长期延续,中国商人多半信奉“以末致财,用本守之”的圭臬,在经商获利之后往往转而买田置地,从而具有了地主兼商人的双重身份。“良田兼百顷,兄弟犹工商”[22],就是当时这类人的写照。 (三)商品经济的发展将越来越多的土地卷入流通领域 随着经济的发展,自然经济条件下的封闭状态逐渐被流动状态所取代,许多产品和生产要素进入流通领域,不断增值的土地作为财富的主要代表,也在所难免。这一点从政府关于土地买卖的规定中可以略知一二。北魏的均田令早有规定,“诸桑田皆为世业”,“盈者得卖其盈,不足者得买所不足,不得卖其分,亦不得买过所足”[23];北齐时“露田虽不听卖,卖者亦无重责”[24]。可见,在唐以前被称为露田的口分田原则上不许买卖,只能有限度地买卖永业田。到唐朝,土地买卖的禁令随着经济发展而不断被土地买卖的洪流所冲决,从而不断松弛。唐高祖武德二年(619)初定的租庸调法规定:“凡庶人徙乡及家贫无以供葬者得卖世业田,自狭乡而徙宽乡者,得卖口分田,已卖者不得复授。”[25]口分田已经允许进入流通领域。法令开一条小缝,现实中就会开一个大口子。由于越来越多的均田小农的土地被买卖,永徽(650―655)中不得不再下禁令,“禁止买卖世业口分田”,但效果如何呢?“其后豪富兼并,贫人失业,于是诏买者还地而罚之”[26]。同样的一幕在开元二十三年(735)重演,这一年玄宗下诏曰:“天下百姓口分、永业田频有处分,如闻尚未禁断,贫人失业,豪富兼并,宜更申明处分,切令禁止,若有违犯,科违敕罪。”[27]一方面国家在三令五申,另一方面,永业、口分田却“频有处分,未能禁断”,禁者自禁,卖者自卖。经济发展总是不断地为自己开辟道路,使政治权力采取相应措施来适应经济发展。唐代土地买卖的禁令一再被突破,政府一再重申禁止地权流通的法令,正反映了经济发展的强大威力。到玄宗开元二十五年(737)又补充了几条规定,“卖充住宅、邸店、碾者,虽非乐迁,亦听私卖”;“若从远役外任,无人守业者,听贴赁及质”;“其官人永业及赐田欲卖及贴赁者,皆不在限”[28]。在这些日渐松弛的律令的背后,大量的世业田、口分田、赐田在进行买卖,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大量土地被用来建造住宅、邸店、碾等,流通中的土地数量和类别不断增多,经济发展将越来越多的土地卷入到了流通领域。 土地经营利润率提高是权流通的内在动力,土地作为生产要素不断突破政府的禁令而进入流通领域,而商人地主加盟助则长了土地兼并的气焰,各类兼并势力一起疯狂吞并土地,玄宗时已是“田亩转移,非旧时矣;贫富升降,非旧第矣”[29]。因而杜佑说“开元天宝以来,法令弛坏,并兼之弊,有愈于汉成哀之间”[30]。随着经济的发展,土地流通量的增多,国家手中掌握的土地越来越少,均田制的基础被动摇。 二、商品经济的发展增强了均田小农的流动性 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是社会流动的最深刻原因,唐代经济的发展使魏晋以来社会的凝固状态逐渐松动,流动机会日益增多。随着经济发展特别是商品经济的日趋活跃,均田小农内部不可避免地产生了贫富分化,涌现了出了少数据“高户之位”[31]的地主,但大部分小农则不堪重荷,剔屋卖田,背井离乡,武则天时“天下户口,逃亡过半”[32]。安史之乱以后逃亡更甚,到肃宗乾元三年(760)编户总数仅193万户,只占天宝十三载962万的20%[33]。其中绝大部分应是以“不课户”、“逃移户”形式而存在的脱籍农户,商业的繁盛则为这些脱籍的破产小农提供了新的谋生渠道。 (一)部分脱籍农户以佣作自资,以出卖劳动力为生 随着商品经济的不断发展,破产小农大量进入工商业等非农领域谋生。他们或受雇于豪富之家、邸店、茶楼、酒肆、车行等处,或服务于来往舟船,求得一线生路。在经济发达的地方曾出现过集中的劳动力市场。“有茅山陈生者……偶至延陵(今江苏镇江),到佣作坊,求人负担药物。”[34]劳动力市场的出现,一方面表明在城市聚集的后备劳动力之多,另一方面也说明城市对佣工的需求增多。随着经济发展,城市中除了王公百官、军队、文化人等居民以外,许多富贾亦聚居城市,《开元天宝遗事》中有“长安富民王元宝、杨崇义、郭万金”等的记载。城市人口的增多必然会增加对家庭服务的需求。“唐萧颖士,开元十九年擢进士第,……常使一佣仆杜亮”[35],区区一进士尚使仆,何况家累千金的富豪之家呢?前引杜佑对唐代商业的描述,重要的交通沿线,邸店、酒肆很多,这些场所无疑能够容纳大量的服务人员。另外唐代有专门租赁车或驴的场所,这里也需要一定的劳动力。“扶风马震,居长安平康坊。正昼,闻扣门,往看,见一赁驴小儿……”[36]当时,人们赁驴,往往由一小儿随往,返回时顺便牵驴,取回雇值。随着水路的畅通,富商阶层,特别是南方的大贾皆以船为交通工具。《唐国史补》卷下载:代宗、德宗年间,江淮名贾俞大娘仅操驾之工就有百余人之多。同时商船也需要搬运工为之服务,唐天宝中就有以搬运为业的“佣力负运者”[37]。这些行业都为流民提供了一定的生存机会。 (二)有些流入城市的小农从事个体手工业、服务业,或为公私手工业所吸纳 唐代史籍中此类事例所在多有。“则天时,僧仪光之乳母曾以鬻女红自给”[381;有个叫王承福的人,“世为京兆长安农夫,……天宝之乱,丧其土田,手镘(做泥水匠)衣食,佣以偿之。”[39]在失去土地之后,王承福进城,靠给人粉刷墙壁为生;大历中,有专门为坊市居民清厕所的“除溷者”[40];天宝初,在洛阳“有郭大娘以当垆为业”[41]。这些人以自己的一技之长为城市居民提供服务,换取微薄的收入,为自己讨一条活路。“定州大户何明远有织机五百张”[42],这种大规模的私营手工业一定需要相当多的人手。在官营手工业中也使用愿意从业的流民,唐肃宗乾元元年(758),第五琦任盐铁使,“创立盐法……其旧业户并浮人愿为业免其杂徭,隶盐铁使。”[43]除了出卖劳动力以外,部分流民以自己的一技之长,或独立经营,为城居民创造生活上的便利,或受雇于随商品经济发展而兴起的手工业中,在城市找到了生存门路。 (三)在城镇做小商小贩也是许多离开家园、流入城市农民的选择 唐代弃农经商之风颇盛。高祖在武德二年(618)下诏称:“趣末者众,浮冗尚多”[44];永隆二年(681)高宗曰:“如闻游手堕业,此类极多。”[45]中宗神龙初,宋务光认为,当时“稼穑之人少,商旅之人众”[46];睿宗时,“正朔所及,封疆无外,虽户口且增,租赋不益。莫不轻去乡邑,共为浮堕”[47]。民户抛却田园,以商贾为业的现象在全国各地都不在少数,安史之乱以后,经商小农队伍自然更为庞大。大历中,苏州常熟县元阳观的单尊师“常往嘉兴,入船中,……遍目船中客,皆商贩之徒”[48]。可见,农民改作小商小贩在唐代已非常普遍,这种投资少、回报快的经营方式是小农在异地求生的重要门径之一。 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人口流动性的增强,城市人口的增多,城市邸店、楼肆,还有富贾之家处对服务性行业的需要增多,交通运输业的发展也创造了一定的就业机会。那些流落城市的小农或出卖劳动力,或独立经营手工业、服务业,或当小商小贩流落江湖。可见,商品经济的发展增加了就业途径,同时也为农民提供了衣食之资。部分流民从事游惰之业,不复归田野,从一定程度上讲,它增加了人口的流动性,使部分劳动者挣脱了中古田制框架束缚。随着人户的流移,政府不得不对逃户的流动性予以承认。这表现在对逃户的政策上,强制的行政控制因素日趋减弱,劳动者的自由度增大。杨际平先生对此作过研究,“开元以前,勒令逃户回原籍;开元九年宇文融括户起,比较灵活:原则上应回原籍,但也允许就地附籍;安史之乱以后,就地附籍”。[49]均田小农大量脱籍外出谋生,政府不得不对起其附籍权予以承认。 综上所述,商品经济的发展刺激了人们的土地兼并欲,将更多的土地卷入流通领域,使商人地主成为兼并的主要力量之一;同时,商品经济的发展也增强了社会的流动性,提供了更多的谋生手段,许多破产小农不必回归田野照样可以生活下去。唐代商品经济的发展,一方面在一定程度上加速了土地流转速率,另一方面加强了均田小农的流动性,动摇了均田制赖以存在的两个基本条件。因此,商品经济的发展对均田制的瓦解在一定程度上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商品经济论文:战国时期商品经济飞速发展的原因初探 【摘要】 战国时期,我国商品经济发展繁荣达到了历史较高水平,主要表现在商品交换的地域范围广阔,出现了一批繁荣的商业城市和拥有雄厚商业资本的富商大贾。商品经济的发展繁荣是这一时期政治、经济和社会条件各种因素相互作用的必然结果。本文结合相关经济学理论,对战国时期商品经济发展的原因作出初步探讨。 【关键词】 战国时期 商品经济 农业 手工业 战国时期是中国历史上的一个重要发展阶段,商品经济是战国社会经济生活中的有机组成部分,诸侯国为实现富国强兵目的推行的重商政策对商品经济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保护和促进作用,使商品经济发展到较高水平,商人的身份得以确认,并取得了与士、农、工同等的社会地位,其所从事的商业贸易成为社会经济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社会分工和生产力的发展,商品生产活跃起来,并以前所未有的速度蓬勃成长,形成了那个时代令人关注的明显景观。 一、战国时期商品经济突出发展的表现 1、手工业的繁荣 据考古发现和文献记载,这一时期的私营手工业有制陶业、制漆业、编织业、木器制造业、酿酒业、制酱业、屠宰业、矿冶业等等。其经营形式既有独立的个体家庭手工业生产,也有匠师与多个学徒所从事的作坊手工业生产,还有大规模的工场手工业生产。当时个体家庭和作坊手工业生产普遍存在,故出现了“百工”阶层。大规模工场手工业生产比较少见,往往在开矿、冶铸、煮盐诸方面才有所发现。战国时期的这种私营手工业构成,奠定了中国古代私营手工业生产方式的基本格局。 2、商业城市的出现 战国时期,伴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出现了一批繁荣的商业城市。“燕之涿、蓟,赵之邯郸,魏之温轵,韩之荥阳,齐之临淄,楚之宛、陈,郑之阳翟,三川之二周,富冠海内,皆为天下名都”。其中,最为著名的当首推“陶”,被誉为“天下之中”。齐国都城临淄也因商业发达而闻名天下。史载“临淄甚富而实,其民无不吹竽、鼓瑟,击筑、弹琴,斗鸡、走犬,六博、者;临淄之途,车毂击,人肩摩,连衽成帷,举袂成幕,挥汗成雨;家敦而富,志高而扬”,其商业发达和繁荣景象跃然纸上。 3、商品市场的完善 商品经济发展繁荣的表现之一就是市场的发展和完善。春秋时期,为适应商品经济发展,“市”的数量明显增加。这时各诸侯国的都城都设有市。如《左传》中记载的周“王城之市”,楚国的“蒲胥之市”。甚至出现了“齐桓公宫中七市”的现象。都城以外的其他城邑和城乡之间也都普遍设有市场。但是到了战国时期,“市”的建立已经成为普遍,商品种类更为丰富,所有“被服饮食奉生送死之具”,以及东西南北的土特产品,在中原市场上都可以买到。商品交换的地域范围更广,“北海则有走马吠犬焉,然而中国得而畜使之。南海则有羽翮、齿革、曾青、丹干焉,然而中国得而财之。东海则有紫纡鱼盐焉,然而中国得而衣食之。西海则有皮革、文旄焉,然而中国得而用之。”商品经济之发达由此可见一斑。 二、经济学视角下战国商品经济发展的根本原因分析 1、社会分工及所有制的变更 商品经济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它的产生,必须具备两个条件:第一是社会分工。它是商品经济产生的基础。因为社会分工,才提出了进行交换的要求,也才有了进行交换的可能。我们知道,商品的基本前提是发生于不同所有权之间的分工。具体来说,商品的直观前提是社会分工,一些人可以生产出超过自己需要的某种产品,而另一些人需要从别人手中得到这些产品,于是发生交换,产品转化为商品。也就是说,分工所导致的生产与需求的对立统一,是商品形成的必须前提,生产和需求二者不可或缺。当然,仅仅有分工并不足以形成商品,它的基础是不同所有权的对立。马克思多次讲过,“在古代印度公社中就有社会分工,但产品并不成为商品”。这种所有权的对立可以是私有权之间的对立,也可以是私有权与集团所有权的对立,或集团所有权之间的对立,正是由于这种对立,产品交换才成为可能。 春秋以前,是一种奴隶制的“工商食官”的格局。工商业严格控制在官府手中,生产的产品完全是为了满足奴隶主贵族的需要,很少用于交换,即使民间有一些交换,也只不过是“抱布贸丝”的原始的物物交换,根本谈不上商品经济。战国时期,社会生产力的进步,促进了社会分工的扩大和交换的发展,为手工业和商业的发展创造了条件。为了满足多方面的需求,生产者便必然要相互用自己生产的产品去交换自己不生产而又需要的产品。战国时期,就出现了以生产商品为主的私营手工业者和专门从事商品经营的商人阶层。所谓“百工居肆,以成其事”,这些手工业者在城里开设作坊,从事独立的手工业生产。 第二是所有权。它是商品经济产生的前提。因为生产资料和劳动产品属于不同的所有者,由此才发生了交换行为。战国时期出现的这些以生产商品为主的私营手工业者和专门从事商品经营的商人阶层,他们的生产过程就成为以直接交换为目的商品生产过程。他们生产的产品,或是由自家销售,或是交给专门从事贩运的商人去销售。随着私营手工业的发展,社会需求的扩大,又出现了一批专门从事货物贩运和销售的商人队伍。他们有的“居肆列货,以待民来”,在城里开设店铺,销售商品,故被称为“坐贾”;有的“负任担荷,服牛招马,以周四方,以其所有,易其所无”,这些被称为“行商”。独立手工业者和商人的出现,打破了奴隶制时代“工商食官”的格局,为商品经济的发展开辟了广阔的道路。 2、生产力的发展促进商品交换 商品经济的繁荣是社会生产力发展的结果。战国时期,社会生产力得到了很大的发展,主要标志就是铁器的普遍使用。春秋末期就出现了用于农业生产的铁农具。随着冶铁技术的提高,战国时期,铁器已经广泛应用于社会生产和生活的各个方面。铁制工具的广泛使用,有利于水利的兴修,保证了农业生产的顺利进行。哀公9年,吴王夫差开凿了运河邗沟,目的是为了北上争霸,运送军队与军粮,但后来却使运河两岸收获了灌溉之利。除此之外,魏国开通了鸿沟、建造引漳水溉邺的工程,齐赵魏在黄河两岸修建堤防,李冰主持修建的都江堰水利工程等,都对当地的农业生产和水运交通起到了重大的推动作用。牛耕的采用和生产方式的变革,以及一些大型水利工程的兴修与生产技术的改进,提高了生产效率,开垦了大片荒地,保证了农业生产的发展,使农业生产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农作物单位面积的产量也得到了大大的提高,从而为商品交换提供了充足的物质基础。 与此同时,尽管农业生产力水平有了明显的提高,但农民仍然必须拿出一部分产品投入市场,参加交换。因为他们必须从外界获得盐、铁等自己不能生产的生活和生产用品,也必须从市场得到货币以支付国家的税收。因此,尽管农民生产的基本目的是维持自己的生存,并不是主动、积极的商品生产者,但为了自己的生存,必须拿出一部分产品用于交换,而仍然保留一部分产品投入市场。根据市场供需关系可知,总供给与总需求的增加使供给曲线和需求曲线均向右移动,商品市场在资源配置的作用下达到了新的平衡,但是交易次数相较过去更加频繁,从侧面反映出商品交换的发展极大地推动了商品经济的繁荣。 三、战国商品经济突出发展的直接原因分析 1、重商政策推动了商品经济的繁荣发展 战国时期诸侯国实行的重商政策为商品经济发展繁荣提供了重要政治保障。重商政策,是指统治者出于政治和经济目的,采取的有利于促进商品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战国时期诸侯国之间相互兼并,为求得生存与发展,诸侯国推行重商政策,以发展经济,巩固统治。 随着战国时期的“通商宽农”政策的实施及各国之间互通有无的社会需要,商业活动越来越成为社会经济生活中重要的有机组成部分。社会分工的扩大和细分,加之生产活动所具有的很强的区域性,客观上也要求商品交换存在,“以其所有易其所无”,使“四民”之间和地区之间互通有无,满足社会生活的需要,保证社会生产的发展和延续。在重商主义的政策下,农民不从事手工业,可“以粟易械器”;而手工业者不耕田,也能“以其械器易粟”,农民和手工业者各自可以自己的劳动产品通过市场交换获得自己所需要的商品。而且,战国时期商人的身份得以确认,并取得了与士、农、工同等的社会地位,其所从事的商业贸易也就顺理成章地成为社会经济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商业贸易和农业、工业生产一样成为社会发展不可或缺的经济活动。正如司马迁所说:“待农而食之,虞而出之,工而成之,商而通之……此四者,民所衣食之原也。” 2、小农经济的盛行推动着商品经济的繁荣 在战国时期的各种农业经济形态中,小农的自给程度最低,市场依赖性最强,因此在小农经济占据社会经济主导地位时,就会给商品经济提供最有效、最强烈的需求,从而推动市场发展到一个较高水平。 小农的盛衰决定了市场的盛衰,市场的盛衰决定了国家农业税收形态,因此在小农兴盛的战国时期,我们不仅看到了商品经济的繁荣,也看到国家赋税的极大货币化。在整个战国时期,自耕农始终是农业领域主导性的生产者,而佃农除了需租种地主土地外,其经营模式与自耕农并无二致,因此,小农经济在这个时期仍然是社会主导性的经济类型(见表1),它的盛行必然推动着商品经济的繁荣。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笔者主要依托经济学的相关理论,对战国时期的商品经济发展进行初步的探讨。文章首先从经济学中的社会分工和所有权的角度分析了战国商品经济产生的条件和必要性,在此基础上,主要对战国商品经济繁荣发展的原因作出探讨。其一,重商政策推动了商品经济的繁荣发展,使得商人的身份得以确认,并取得了与士、农、工同等的社会地位,其所从事的商业贸易成为社会经济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二,小农经济的盛行推动者商品经济的繁荣发展。在整个战国时期,自耕农始终是农业领域主导性的生产者,而佃农除了需租种地主土地外,其经营模式与自耕农并无差别,因此,小农经济在这个时期仍然是社会主导性的经济类型,它的盛行必然推动着商品经济的繁荣。 商品经济论文:近代中国商品经济思想与意识浅析 摘 要 鸦片战争以后,西方的洋货开始侵入中国市场,特别是“五口通商”以后输入中国的商品不断增加。到19世纪末,外国资本开始在中国设立商行,这种趋势不断瓦解着中国的自然经济,使之逐渐解体。在商品经济的冲击下,人们渐感传统的重农抑商政策不合时势,出现了商品经济的思想和意识。 关键词 商品经济 思想 意识 1840年鸦片战争之后,中国社会发生了深刻变化,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用大炮打开了中国的大门,迫使天朝大国和地上的世界接触,从此中国被强行推入世界近代化的历史过程之中。近代化的过程,一般是指资本主义的历史过程,也是一个由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变的巨大的社会变迁过程。本文从这个角度来认识在西方商品经济的冲击下,近代中国社会对商品经济的认识和反应。 一 近代中国社会的商品经济思想,是指在西方商品经济的强力冲击下,在中国社会形成的一种重视商业、发展商业和保护商业的经济思想。它的形成遵循了一个由高到低,由浅到深、由表及里的过程。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反抑商思想。鸦片战争以后,西方的洋货开始侵入中国市场,特别是“五口通商”以后输入中国的商品不断增加。净增值从1864年的4621万海关两增加到1874年的6436万海关两。到19世纪末,外国资本在中国设立的商行已达到千家。这种趋势不断瓦解着中国的自然经济,使之逐渐解体。在商品经济的冲击面前,人们渐感传统的重农抑商政策不合时势,出现了反抑商的思想。如清代著名学者包世臣提出“本末皆富,则家给人足”,①农工商“三者缺一,则莫人生”②的思想。在禁烟运动中林则徐表明欢迎遵纪守法的外国商人来中国经商。魏源主张把工商业放在优先地位。在实际改革中他们也注意维护商人的利益,起用民间私商。他们的反抑商思想,虽未摆脱“本”、“末”的限制,但与重农抑商政策已经有了本质的不同。 2、重商思想。这是19世纪50到60年代早期维新派知识分子王韬、郑观应等提出来的。两次鸦片战争的失败,中国的关口越开越大,依恃不平等条约,西方的商品潮水般的涌入,激烈地冲击着中国的自然经济和人们的封建观念。这些早期维新派知识分子,他们大多出使过西方,对西方资本主义文化有一种切身的体会,思想较一般封建士大夫开明。他们大张旗鼓地宣传“重商”思想,批判和否定传统的重农抑商政策,郑观应在《盛世危言》中指出“民以农为本,国以商为本”,马建忠在1890年提出“治国以富强为本,而求强则以先致富”,主张大力发展商业。他们的思想集中反映出以商本取代农本的观念。 3、工商并重的思想。近代商品经济的发展,冲击着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也同样撞击着清政府的统治。为了维护封建统治,以曾国藩、李鸿章等人为代表的洋务派发起了洋务运动。19世纪70到90年代,洋务派在“中学为体”、“西学为用”的旗帜下,先后办起了二十多家民用工业和军事工业,采用了西方的雇佣劳动关系和资本主义的经营方式。这种情形的出现,反映了洋务运动兴起后,“工商立国,工为体,商为用”③等思想为更多官僚士伸所接受。民族资本主义也是受到这种观念的影响而发展起来的。张之洞的“以铁路为龙头,以军功为基地,以民用为重心”的“工为本,商为未”的思想。张骞的发展新式工业,带动农商实业救国的思想等代表了当时的工商并重的思想趋势。 4、成立商会,保护商业发展的思想。《马关条约》签定以后,西方资本主义加深了对中国的侵略,在中国开矿山、办工厂、修铁路,由商品输出转为资本输出。中国的民族危机也空前严重。在救亡图存的影响下,“重商”“商战”由原来的一种口号变为一种思潮,一种抵御外侮的手段。许多官员绅士开始热心于经商办工厂,一时秀才工厂、生员工司林立,出现了一个投资办厂的热潮。在这种趋势下,人们的思想从重视商业、参与商业上升到成立商会,保护商业的方向发展。到1911年,全国的商会已有50多家,800余处成立分会。商会是商人立足于社会的依托,也是商品经济发展的必须要求。商会的出现也反映了近代中国的商品经济思想又提高了一步,更体现了新兴的资产阶级已在中国成长起来。 二 近代中国社会的商品经济意识,是指在西方商品经济的冲击和商品经济思想的影响下,社会民众的生活观念、行为准则、价值取向等方面表现出的一种商品时代的心态观念反映。这种反映呈现出一个由淡到浓,由南到北的发展过程。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崇喜洋货的消费观念。西方的洋货初入中国市场时曾受到自然经济的抵御而不能畅销,到第二次鸦片战争之后这种抵抗势头就减弱了,人们对洋货不再陌生,也不再敌视,而是表现出来了一种对洋货的向往和追求。正如马克思在《共产党宣言》中指出的“它的商品的低廉价格,用它来摧毁一切万里长城,征服最野蛮的最顽固的仇外心理的重炮”。到19世纪未,越来越多的人在日常生活中喜欢用西方的机制品,到清未时一些官僚士伸在生活上的洋化逐渐成为一种风气,与洋有关的一些日常用品走进千家万户,它以其物美价廉、方便耐用为一般民众所接受。 2、羡慕商人的价值观念。在封建社会“重农抑商”的经济政策之下,商人一直是“富而不贵”,位于“四民之末”,没有社会地位。但到近代中国,在商品经济的强烈冲击和重商思潮的侵染下,商人的地位不断提高。19世纪60年代,东南沿海一带崛起了一批近代商人,他们以特有的地位投资近代企业,而不是投资土地,很快成为既富且贵的上层人士。最突出的如状元出身的张謇投资创办企业达50多家。甲午战争以后,他了却宦途生活,“志意于实业、教育二事”。在这种风气的引领下,商人已不可能再居于“四民之末”了。这是商品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也是社会价值变化的明显反映。 3、趋于务实的择业观念。在封建社会知识分子挤进社会的唯一途径就是科举取士之路。随着封建社会逐步走向没落和衰败,科举制也越来越腐朽,以致“乡里之弟读书十年,而不能作一书札”,“通人学士,或有问一里之长果几许?不能答者”。④随着经济的发展,要求将这些无有实用,无补于国家危亡的词章之学都束之高阁。到19世纪末,东南沿海一带,一些知识分子不再拚命挤身于科举仕途,越来越多的人由重科举变为重外语、重科技,“士多志在通英算,锐志科学,讲求实用”。⑤1905年科举制寿终正寝,不少知识分子或在近代企业中选职,或挤进一些新式学堂学习技术。人们选择职业主要考虑其实用价值以及利益所在。 4、公开趋利的生活观念。公开讲趋利、言利在近代中国是一个涉及实际生活的问题,而且还是一个哲学和道德问题。义利是中国划分君子和小人的分界线,“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但到近代中国社会,在商品经济的作用下,人们一反传统公开言利、趋利。在这种思想的影响下,投资办厂的人有增无减。生员公司、秀才工厂在甲午战争以后不断出现,除了“救亡图存”、“实业救国”的爱国思想之外,言利、趋利成为当时人们行动的基本出发点。“各行各业的人,无不蝇蝇趋利”。⑥ 近代中国社会的商品经济思想和意识,也不是一个有十分明显区别的两个方面。因为,在方向上两者同时并进,在层次上相互交织,在进程上新旧交替甚至中西混杂。有的人有思想无行动,有的人有行动无思想。不少为工商权利呼号的,自己又不去逐利,保持清高。这两者之间的区别只在于商品经济思想意识的提高与集中方面。意识是思想形成的前提和反应。在近代中国,思想是迅疾的,往往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从“师夷长技以制夷”到发展商品经济,又深入到对民主政治的追求,往往是来不及消化,囫囵吞枣。而作为意识又平静地、迟缓地消然渗透在人们的日常生活和行为之中。“社会结构的裂变是在日常生活中的一般进程中逐步实现的,不论社会变革的最终爆发形式和裂变如何,事实上它的爆发力量和变动趋向,早在社会生活的一般进程中缓慢的聚积和体现着。只有通过对日常生活及其关系的演化变迁,才有可能真正把握时展的脉搏”。⑦总之,近代中国社会商品经济思想和意识,均是近代中国社会经济发展状态的反应,其意义和影响将是十分深远的。 (作者:任职于甘肃张掖市委党校, 本科、学士,副教授,研究方向:历史) 商品经济论文:马克思主义商品经济理论中国化及其当代思考 摘要: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过程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实际相结合的过程,也是马克思主义不断发展的过程。其中对马克思主义商品经济理论认识的深化,既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进程中的重点又是难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作为马克思主义商品经济理论中国化的重要成果为科学社会主义的发展提供了强大的理论依据,然而,当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产生的种种问题又要求我们进一步思考其中一些重大的理论和实践问题。 关键词:马克思主义;商品经济理;中国化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是一个艰苦探索的过程,对于我们这样一个经济文化落后的国家,怎样建设社会主义是一个前所未有的难题;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又是一个全面的过程,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要深深植根于中国的政治、经济、文化等社会生活和生产的方方面面。而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进程中,如何看待商品经济与社会主义的关系,中国要不要发展商品经济以及如何发展商品经济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进程中的重点和难点,随着实践的发展和人们对社会主义认识的加深,我国在马克思主义商品经济理论中国化方面取得了丰硕成果。 一、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对社会主义是否存在商品经济的论述 马克思、恩格斯对未来社会的预测并没有像空想社会主义者那样做详细的描述,而是立足于科学的立场和方法,揭示未来社会的基本特征。在所有制上,马克思、恩格斯提出未来社会生产资料由全体社会成员共同占有,而商品经济是以社会分工和生产资料私有制为前提的,消灭了私有制这一根源,商品经济也随之消亡,即在未来社会不存在商品经济而实行产品经济。因此长期以来人们把商品经济(市场经济)当做是资本主义社会所特有的,把计划经济当做的共产主义特有的经济形式。 社会主义不存在商品经济这一认识是有理论依据的。早在《共产党宣言》中,马克思、恩格斯就指出“共产党人可以把自己的理论概括为一句话:消灭私有制。”[1](P.286)私有制是商品经济产生的决定性条件,消灭了私有制就是消灭了商品经济的根源。其他著作中也不断深化这一思想,马克思在著名的《哥达纲领批判》中指出“在一个集体的、以生产资料公有为基础的社会中,生产者不交换自己的产品;用在产品上的劳动,在这里也不表现为这些产品的价值,不表现为这些产品所具有的某种物的属性,因为这时,同资本主义社会相反,个人的劳动不再经过迂回曲折的道路,而是直接作为总劳动的组成部分存在着。”[2](P.303)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也指出“一旦社会占有了生产资料,商品生产就将被消除,而产品对生产者的统治也将随之消除。社会生产内部的无政府状态将为有计划的自觉的组织所代替。”[2](P.633)总之,随着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建立,每个人成为生产资料的主人,任何人都不能凭借占有生产资料而无偿占有他人的劳动成果。以私有制为基础的商品经济的基本矛盾――私人劳动与社会劳动间的矛盾也彻底消除。这时,个人劳动无论其特殊的有用性质如何的不同,从一开始就直接成为社会劳动,无需经过商品、货币的迂回转化,这样商品经济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必然退出历史舞台。 马克思和恩格斯在他们的著作中十分明确地表达了这一观点,只要未来社会实现了全社会的公有制,商品经济必然消失。应当明确马克思、恩格斯所说的未来社会指的是共产主义社会整个阶段,作为共产主义第一阶段的社会主义社会,自然也是不存在商品经济的。可是,马恩提出社会主义社会不存在商品经济是有理论前提的,即生产力高度发达、物质产品极大丰富,在这一基础上商品经济自动地退出历史舞台。然而中国是一个经济文化落后的国家,还不具备马恩所设想的消灭商品货币的条件。如何对待商品经济必须结合中国的国情,必须把马克思主义商品经济与中国实际相结合。 二、马克思主义商品经济理论中国化的发展进程 中国究竟能不能搞商品经济,如果不能,中国要走怎样的经济发展模式?如果能,又该走怎样的商品经济道路。马克思主义商品经济理论与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实践相结合,大体上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 (一)对苏联经验的借鉴阶段 社会主义建设是一个崭新的课题,马恩由于历史的局限并没有亲身体验社会主义建设,不可能具体提出建设社会主义的举措。而苏联在十月革命之后建成了世界上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她的建设模式和经验对于其他社会主义国家而言具有重大的借鉴意义。事实上,苏联模式和经验对中国影响深远,甚至在某种程度上左右了中国的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 列宁是社会主义建设的第一人,他对商品经济关系的认识与马恩是一致的,即认为社会主义社会不存在商品货币关系。1906年他在《土地和争取自由的斗争》中指出“只要还存在市场经济,只要还保持着货币权力和资本力量,世界上任何法律都无法消灭不平等和剥削。只有建立起大规模的社会化的计划经济,一切土地、工行、工具都转归工人阶级所有,才有可能消灭剥削。”[3](P.124)在《19世纪俄国的土地问题》中说得更明确:“至于社会主义,那么大家都知道,就是消灭商品经济。”[4](P.111)在向社会主义的过渡中,列宁曾设想利用战时共产主义直接过渡到社会主义,“战时军事共产主义的形成,虽然具有特殊性,但总的来说是一种自觉的选择,是按消灭商品货币的原则构造现实的社会关系。”[5]结果很快证明,这在实践中是行不通的,于是产生了向新经济政策的转变。列宁开始恢复和利用资本主义的商品货币关系发展社会主义,并公开承认资本主义能成为社会主义的帮手,“第一,地方流转在目前具有头等意义,第二,有可能通过私人资本主义(更不用说国家资本主义)来促进社会主义。”[6](P.514)列宁将商品经济看作是向共产主义的迂回过渡,是“强攻”(指消灭商品经济)的“退却”和转入“围攻”,是用资本主义的办法来奠定社会主义的物质基础,是向资本主义的后退,因此在利用商品经济的同时必须要警惕它。“新经济政策所造成的情况,如小型商业企业的发展、国营企业的出租等,都意味着资本主义关系的发展,看不到这一点,那就是完全丧失了清醒的头脑。不言而喻,资本主义关系的加强,其本身就是危险性的增强。”[6](P.607)尽管列宁对商品经济的论述还存在某些局限,在某种程度上夸大了商品经济的危险,但他创造性地把马克思主义商品经济理论与本国实际相结合,提出在经济文化落后的国家有一个利用商品、货币的过渡阶段,为以后我国发展商品经济提供了理论和实践借鉴。 列宁逝世后,随着农业集体化的逐步实现和公有制经济在国民经济比重的增加,30年代以后,反对商品经济的观点日益抬头。斯大林从社会主义社会存在两种不同公有制,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这一角度阐明了社会主义社会还存在商品经济的原因。又指出要分清资本主义的商品经济与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区别,提出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商品生产在一定时期能为社会主义社会服务而不会引向资本主义。应当说斯大林对于社会主义与商品经济的关系的探索有一些成果,但其商品经济思想仍有很大的片面性,是极不彻底的,商品经济只能在计划经济的夹缝中生存。 (二)商品经济理论探索阶段 继承和发展了斯大林的商品经济观点。首先,突破了斯大林两种公有制论的观点,提出商品经济的存亡与生产力发展水平息息相关,“两种所有制存在是商品生产的主要前提,但商品生产的命运,最终和生产力发展水平有密切关系。因此,即使是过渡到了单一的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如果产品还不很丰富,某些范围内的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仍然有可能存在。”[7](P.977)这对于科学认识我国社会主义建设是否要发展商品经济提出了一个基本的衡量标准。其次,承认价值规律的调节作用,指出价值法则是一个伟大的学校。1962年进一步提出,等价交换和按劳分配是社会主义阶段必须严格遵守的马列主义的两个基本原则。最值得一提的是,正确区分了社会主义商品生产和资本主义商品生产的关系。“在社会主义商品生产问题上,的一个重大理论贡献,是他在科学社会主义史上第一次对社会主义商品生产和资本主义商品生产的根本区别作出了科学的说明。”[8]人们最容易困惑的问题是商品生产是否就是资本主义生产,或是商品经济是否是资本主义社会所特有的,说清这一问题是整个马克思主义商品经济理论中国化的关键和核心。指出“商品生产不能与资本主义混为一谈。”[9](P.439)他结合当时的实际情况,指出我国社会主义商品生产和资本主义商品生产存在本质差别,提出我国发展商品生产是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而资本主义商品生产则是资本家为了追求剩余价值。并进一步提出判断商品生产的性质的标准:“商品生产,要看同什么经济制度相联系,同资本主义制度相联系就是资本主义的商品生产,同社会主义制度相联系就是社会主义的商品生产。”[9](P.439)言外之意就是,商品生产不是区别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的标准,这同邓小平理论有异曲同工之妙。可惜的是这一正确的思想并没有贯彻下来,而后他又主张限制、取消“小自由”,并且批评“三自一包”、“四大自由”。始终坚持“计划第一,价格第二。”他既希望解决计划的主观性和客观实际相脱离的错误,又要坚持那时作为社会主义经济特征之一的计划经济,对待商品经济和价值规律必然具有一定的反复性。 总之,在社会主义与商品经济的关系问题上提出了许多珍贵的思想观点,虽然由于某些局限,许多正确的思想没有在实践中一以贯之,虽然的探索并没有突破传统计划经济的体制,但超越了斯大林,为邓小平理论创新积累了经验,也为当今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提供了可资借鉴的教训。 (三)邓小平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新阶段 邓小平借鉴并总结了以往的经验和教训,重新阐释了社会主义的本质,邓小平理论正确解决了社会主义与商品经济的关系问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提出,把人们对社会主义的认识提高到一个崭新的高度。 第一,重新认识社会主义社会,明确我国最大的实际。建设社会主义,前提是要弄清楚什么是社会主义。对于这一问题,邓小平提出,“搞社会主义,一定要使生产力发达,贫穷不是社会主义。我们坚持社会主义,要建设对资本主义具有优越性的社会主义,首先必须摆脱贫穷。现在虽说我们也在搞社会主义,但事实上不够格。”[10](P.213)也就是说我们的社会主义是远没有达到马恩所设想的共产主义第一阶段的社会主义。因此,中国的最大实际是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还要经历一个漫长的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必然要利用资本和市场。邓小平进一步提出了“三个有利于”的判断的标准:是否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是否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只要符合这一标准的都应该而且必须用来发展社会主义,这就为我们发展市场经济提供了理论前提。 第二,计划和市场都是资源配置的方式和手段,社会主义国家也可以发展市场经济。在《计划和市场都是发展生产力的方法》中,邓小平说:“为什么一谈市场就说是资本主义,只有计划才是社会主义呢?市场和计划都是方法嘛。只要对生产力发展有好处,就可以利用。它为社会主义服务,就说社会主义的;为资本主义服务,就是资本主义的。”[10](P.203)邓小平在1992年“南方谈话”更加明确了这一观点,“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资本主义也有计划;市场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也有市场,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手段。”[10](P.373)这就解决了长期以来把市场等同于资本主义,把计划等同于社会主义的认识误区。从根本上说明了中国的社会主义建设能够而且必须发展商品经济。 第三,计划和市场相结合,“计划多一点还是市场多一点,不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10](P.373)在明确社会主义可以发展市场经济的重大问题之后,另一个随之而来的问题是如何协调市场和计划的关系。邓小平看到了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各有优点, 因而主张把二者结合起来。他说:“把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结合起来, 就更能解放生产力,加速经济发展。”[10](P.148)在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问题上, 从讲以计划经济为主, 到不要再讲以计划经济为主, 这是一次重大变化和突破,打破了苏联模式下计划经济为主导的传统框架,真正把马克思主义商品经济理论与中国实际相结合。 第四,在中国发展市场经济不会导致资本主义。改革开放初期,国内外舆论纷纷质疑中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甚至不少国外媒体宣称中国搞的市场经济实质上就是资本主义,这也是邓小平想得最多和讲得最多的重大问题。邓小平指出发展市场经济不会导致两极分化,不会产生新的资产阶级。并一再强调“社会主义有两个非常重要的方面,一是以公有制为主体,二是不搞两极分化。……如果导致两极分化,改革就算失败了。会不会产生新的资产阶级?个别资产阶级分子可能会出现,但不会形成一个资产阶级。总之,我们的改革,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又注意不导致两极分化……这就是坚持社会主义。”[10](P.138)这里,邓小平牢牢地把握住了保证改革坚持社会主义方向而不会走向资本主义的两个根本条件:坚持公有制为主体;消灭两极分化,实现共同富裕。在任何时候只要抓住了这两个根本条件,社会主义就不会导向资本主义。 邓小平理论是中国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中国实践相结合的光辉典范,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重大理论成果,它科学地回答了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重大问题,把社会主义的重心从阶级斗争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实现了中国的高速发展。社会主义社会是毕竟是一个很长的历史时期,社会主义理论和市场经济体系的逐步完善是也一个相当长的历史过程。只有逐步积累在每一个具体历史阶段上获得的并经过实践检验的认识,不断推进,不断深化,才能逐渐接近于科学真理。 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的思考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至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取得了显著成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阶段。立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当展,一些重大的理论和实践问题值得我们深入思考。 首先,如何正确说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马克思主义的关系?邓小平理论打破了计划经济就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是资本主义这个传统观念,指出计划和市场都是手段。实践证明,在中国搞市场经济是正确的。然而有些人在马克思主义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关系上认识模糊,甚至叫嚣马克思主义过时了,认为商品经济将存在于整个社会主义包括共产主义的始终,甚至要求实现全面私有化。这种荒谬的论点对当下和未来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是十分有害的。因此,我们必须理顺二者间的关系,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坚持社会主义道路的理论基础。 其次,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坚持和发展社会主义?邓小平理论解决了把市场经济引入社会主义制度当中、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合理性和必要性。同时提出要坚持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走共同富裕之路 ,这些都从根本上保证了社会主义的大方向。然而在现实的发展中,剥削、两极分化这些本不是社会主义而是资本主义的特征,是社会主义要消灭和消除的东西,却现实地存在于我国的市场经济当中。这不得不引起我们的反思,“我们的市场经济毕竟是从资本主义引进来的,在引进市场经济体制时,有没有同时把资本主义的某些制度性因素也引进来?当前,我国市场经济运行过程中,哪些因素是非社会主义性质的,是与社会主义制度冲突的?……再则,在市场经济日益发展和完善的情况下,我们必须认真研究,市场经济的规则究竟应该在什么范围内推广?我们的社会生活中是否存在着过度市场化的问题?”[11]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真正把市场经济同社会主义结合起来,坚持和发展社会主义,消除而不是扩大非社会主义的因素,这些都应该引起我们深入地理论思考。 第三,如何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引进外资是发展市场经济的重大举措,如今通过外资形成的制造业、加工型企业遍布中国,这些工厂、企业的引进确实活跃了国民经济,给我国的增添了不少活力,也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就业危机。然而加工制造业毕竟处于产业链的最底端,技术含量低,所依托的主要是廉价的劳动力。在这些企业中,劳动者所从事的是大量简单机械的重复劳动,普遍存在劳动时间长、强度大,工资低,劳动者缺乏系统的职业培训、发展后劲不足等一系列问题。生产力系统中,人是最核心的因素,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最重要的是提高人的素质,在这一产业结构中又该如何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邓小平市场经济理论贯彻到农村即实行家庭联产责任承包制。这一政策执行初期确实解决了农村人与地、产与收的矛盾,但一家一户的家庭式耕作毕竟没有走出传统小农经济的束缚,也阻碍了工业化的成就及时应用于农业生产。目前农业生产力水平较低、农村空心化、农民收入低,对于中国这样一个农业人口占大多数的国家,三农问题尤为突出。农村生产力如何解放也是我们不得不思考的重大问题。 第四,如何协调市场与宏观调控的关系?中央多次强调要把市场和宏观调控结合起来,努力实现二者的有机统一,并指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对资源的配置应当建立在市场调节的基础上,而当市场调节无能为力或调节得不完善时,就需要由政府进行必要的宏观调控,来弥补市场调节的不足。一方面,市场并不是完美无缺的,它有趋利性、盲目性和滞后性,在完善生产方式、调整产业结构方面缺乏力度,市场也无法解决贫富差距扩大的问题,这就必然要求宏观调控介入。另一方面,宏观调控也要控制在适当的范围内,不能过度。目前的国企问题,很大程度上的争论就在于政府职能超越了一定的度,把本来应该由市场决定的事情纳入了调控的范围内。现实生活中,如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效果最优化,同时又能把宏观调控的优势发挥在适当的范围和程度内,真正实现市场与宏观调控的完美结合,这是现实提出的又一个重大问题。 当前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种种思考的关键在于如何使之体现社会主义的本质,尤其是实现共同富裕。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市场经济伴随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始终,也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因此,我们要正视市场的作用和优势。另外,市场的天然逐利性在促进经济发展的同时也必然带来贫富差距甚至是两极分化,对市场经济不能放任,无论何时都要加以引导,明确发展的目的是为社会主义服务。市场经济发展中的种种问题都是围绕着如何协调、引导和发展市场经济使之与社会主义的本质相一致这一根本立场而展开的,对此要明确两个基本要点:一是明确发展为了什么,我们的最高理想是实现共产主义,实现每一个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市场经济是我们发展社会主义的重要手段但绝不是目的,任何时候都不能把手段上升到目的的高度;二是明确怎样发展,我们现在的社会主义还是很不发达的,没有完成经典作家所说的社会主义基本任务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发展生产力以奠定物质基础是我们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市场经济对发展生产力有重要作用,要发展多种非公有制经济,同时公有制的主体地位要坚持。现阶段下,不论是公有还是非公有制经济,其发展都有一个度的问题,要实现的二者的有机统一就要把握这个度――既要发展生产力,又要不断的增进社会主义因素,尤其是改善人民的生活。 总之,马克思主义是发展的理论,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立场、方法是我们的行动指南。但马克思主义的指导不是停滞不前的,任何有生命的理论都是发展的理论,马克主义从诞生其就要求各国共产党人结合本国实际不断发展马克思主义。马克思主义随着时展永葆青春活力,并在实践中不断的丰富、发展和完善自己。而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是结合中国实际对马克思主义的继承、发展和完善,它本身也是一个不断完善、永无止境的过程,任何时候都要以发展的眼光看待它。始终要把时展的特征、历史发展的阶段、中国发展的国情融入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发展之中,以更好地指导中国的社会主义建设。
经济学管理论文:经济学理论在高校人力资源管理中的运用 在当前人才竞争激烈的社会大环境中,高校的竞争就是人力资源的竞争。激励人的创造力成为高校核心的发展力和竞争力。因此,针对高校人力资源管理现存问题,从经济学的角度探寻高校人力资源管理的新方式,对深化高校体制改革,促进高校的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高校人力资源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人力资源管理理念尚未成熟,管理重“事”不重“人” 当前高校正处于人事制度改革的转型期,但传统体制下的人事管理观念仍存在影响。传统体制下的高校人事管理把人假设为“经济人”,更多的是看到人的自然属性,比如物质需求,而忽视了“人”的社会属性,如精神需求。人事部门多数管理人员都是非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出身,缺乏现代人力资源管理的专业知识,管理不规范,随机性大,偏重于事务性管理,在管理中往往忽视了人力资源管理中最本质的内容——尊重人、关心人、激励人和发展人,从而导致了人浮于事、机构臃肿、效能低下等种种弊端。 2.管理体制单一,激励机制无法真正满足教职员工的需求 高校内部考核的内容单一,普遍存在“走过场”现象,考核中的“优秀”指标分配常出现“轮流坐庄”现象,年终奖励中优秀员工和普通员工的奖金拉不开距离,分配不合理导致大家出现“干好干坏一个样”的心理。评上优秀和未评上优秀的员工对激励的结果都不满意,激励机制无法发挥预想的效果。另一方面,高校人力资源管理重物质奖励,忽视精神激励。在实际工作中,有些管理者常常忽视了与教职员工的沟通,校领导沟通的层面仅停留于中层干部,而极少深入基层与教职员工进行交流,基层员工的真实需求没有被真正挖掘出来,因而激励制度也未能有的放矢地发挥作用。 3.人力资源未能得到充分有效的开发 教职工本身缺乏竞争和忧患意识,自主创新性不够。部分教职员工容易满足于现状,认为高校是“铁饭碗”, 缺乏竞争意识和危机感。工作热情不高,积极性主动性不强,有些教师因为感到自身价值没有得到充分的发挥而选择跳槽,有些则从事第二职业或校外兼职等。高校教师这种“显性流失”和“隐形流失”在某种程度上反映了高校人力资源尚未得到充分有效的开发,另一方面也在削弱高校人才的核心竞争力。 二、运用经济学理论加强高校人力资源管理 1.“温水煮青蛙理论”——加强高校人员忧患意识和竞争意识 “温水煮青蛙”来源于美国康奈尔大学科学家做过的著名“青蛙实验”。科研人员将一只青蛙放在煮沸的大锅里,青蛙刚一进沸水,由于温度太高,青蛙本能地蹿出锅得以逃生。而将它放入一个装满凉水的锅里,再用小火慢慢加热,青蛙虽然可以感觉到外界温度的变化,却因惰性而没有立即往外跳,等到热度难忍时,它已失去逃生能力而被煮熟。“温水煮青蛙”道出了从量变到质变的原理,说明的是由于过分沉溺和满足于现状,缺乏危机感,对周围事物的变化毫无觉察,麻木不仁,失去戒备而招灾的道理。 当前中国高校正处于人事制度改革的变革时期,许多高校已开始了一场静悄悄的人事及分配制度革命:铁饭碗被打破、教师聘任制兴起、职员制在试点、分配档次被拉开等等。2003年,北大和中大率先引入竞争和淘汰机制进行人事制度改革,在平静的中国高校中掀起了轩然大波。由此可见,体制改革在不断地深化和推广,高校中“青蛙”型的人员如果继续固步自封,安于现状,势必会影响和阻碍高校人事制度改革的进程,终将被淘汰出局。要改变这种现状,首先必须更新观念,加强忧患意识的培养。忧患意识是一种清醒的预见意识和防范意识,是一种危机感、紧迫感、责任感、使命感。增强忧患意识有助于广大教职工认清形势,更新思想观念,主动调整自己去适应改革的浪潮。第二,加强师资培训,包括岗前培训和在职培训和专业培训相结合。建立组织型的学习梯队,使各层级的教职工得到不同程度的提升,把学习当成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学习中营造竞争向上的氛围。特别对青年教职工加强职业生涯规划设计的培训,使年轻的教职工能找准定位,及时将个人的发展目标和学校的发展目标紧密结合,最终推动高校战略目标的实现。 2.“边际效应理论”——创新高校激励制度 边际效益理论又称效益递减理论,它是微观经济学的基本规律之一。它是指当其它要素投入的量保持不变时,如果一种投入的要素等量增加,在超过某一临界点后效益呈不断下降趋势。举例说,一个很饿的人吃到第一个包子的时候觉得很香,又能填饱肚子,但随着饥饿的程度降低,对吃包子的渴望值减少,当觉得饱的时候是边际效益点,如果继续吃包子,胃反而会因为太饱越来越不适(边际效益转为负)。 边际效应理论可以应用到高校人力资源管理中制度创新方面。通过有效的激励制度来调动人的积极性是人力资源开发永恒的主题,也是提高高校办学质量和效益的关键环节。现在高校当中每年都有各种各样的考核和奖励制度,比如优秀员工、优秀教师,还有每年固定的岗位津贴考核,但每年都重复着相同的考核和奖励内容,容易导致教职工对奖励感到麻木,激励起不到预期的效果,甚至产生负作用。为了让激励机制能持续发挥效用,必须进行制度创新和改革。首先,要遵循差别激励原则,一方面,高校中有不用类型的教职工,有专任教师、科研人员,还有行政人员等,他们因年龄、文化程度、工作性质、个人发展等方面不同而产生不同的需求,这就要求激励制度能针对不同类型的人,不同的情况施以不同的激励方法。同时在对高校中各类型人员的需求进行合理的调研的基础上制定出合理有效的激励方案。其次,激励的内容注重物质需求和精神需求相结合,将管理的手段、方法和教职工的实际需求有机结合,有针对性地给予激励。第三,激励要注意正激励和负激励相结合,有奖励也有惩罚,比如适度的淘汰机制与岗位竞聘、轮岗等相结合,在教职工中营造能上能下、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激发教职工创造性的工作,从而减少与阻碍激励机制的边际效应递减现象。 3.“示范带动效应”——不断树立新典范,营造竞争向上的文化氛围 示范带动效应是群体中推举某个人为榜样,周边的人纷纷效仿和学习,由此所产生的连动效应。良好的示范带动效应能使组织成员对良好价值观、工作风格、理念、规范等趋于一致并立志遵循,从而驱动组织成员自发自动地投入工作,并为组织创造价值。在当前处于改革与创新阶段的高校人力资源管理中,应通过示范效应带动教职工倡导创新、敬业的核心价值观。首先,不断树立新典范。通过在各个岗位、各线条推选出标杆性人物,如优秀的学科带头人、科研骨干标兵、敬业爱岗的专任教师、勇于创新的行政人员等等,通过这些先进典型来激励和引导各个岗位的教职员工要追求先进,勇于创新。其次,高校要营造相互尊重、安定和谐工作环境,一个健康向上、相互促进的良好环境会对教职工的心理行为产生积极的影响。教职工们在尊重、理解和支持的环境中,能主动工作,自觉接受学校工作规范的约束,产生不断提高工作质量的精神动力。 经济学管理论文:人性假设 传统经济学 新制度经济学及管理学的比较 摘 要:人性问题是传统经济学、新制度经济学及管理学共同关注的问题。本文在概述传统经济学、新制度经济学及管理学关于人性假设的不同观点基础上,比较分析了传统经济学、新制度经济学与管理学在人性假设方面的区别。认为,传统经济学关于人性问题的研究更多地是作为研究经济问题的前提,新制度经济学则重新修正了传统经济学中的人性假设观点,对人性问题进行了更接近现实的研究,而管理学则由于其核心问题——对人的管理,因此,其对人性问题的研究本身就构成了管理学研究的重要内容。 关键词:人性假设;“经济人”;有限理性;机会主义 人,作为经济和社会活动的主体,由于其是宇宙中最复杂的存在,因此,人及人的本质问题自然成为各学科关注的话题,其中人性问题更是成为研究的重要问题之一,正如有学者认为:“社会科学的所有理论都直接或间接地包含对人的行为的假定”[1]。英国哲学家休谟认为:“一切科学对于人性总是或多或少地有些关系,任何学科不论似乎与人性离得多远,它们总是会通过这样或那样的途径回到人性”[2]。在所有直接或间接涉及到人性问题研究的学科中,经济学和管理学的研究尤其引人注目,近20多年“迅猛发展”的新制度经济学关于人性的研究也同样使人耳目一新。本文拟对传统经济学、新制度经济学及管理学关于人性假设的观点做一比较研究。 一、传统经济学中的人性假设 传统经济学一般指古典经济学和发展至今的西方主流经济学,包括古典经济学、新古典经济学及与之有重要渊源关系的现代主流经济学。在传统经济学中,人都被假设为“经济人”,这就是著名的“经济人”假设。传统经济学的“经济人”假设有两个内涵:一是人都追求自己的利益,即每个人都是自利的;二是人都是有理性的,都精于算计,“‘经济人’完全了解可用的手段和将要实现的目标,因此,能够在现在和未来作出使自身效用最大化的合理选择”[2]。 “经济人”假设被视为传统经济学的最基本的假设,是传统经济学理论分析的基石。关于这一假设的产生和出现,经济学家几乎一致认为源自并归功于亚当•斯密,认为亚当•斯密作为18世纪自由贸易的倡导者,是在与重商主义的学术争论中,为了说明他的“看不见的手”理论而提出的。在《国富论》中,亚当•斯密把每一个人对自利的追求作为个人一切经济活动的根本推动力,一切商品交换都由每一个参与者的自利所推动;每一个人对其职业的选择——由此形成社会的自然分工——都是按照他认为最有利于自己的和最可行的方式来决定的;“看不见的手”所造成的资本与劳动在全社会范围内的流动即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也是由每一个人的自利所造成的,由此自发地形成了整个社会经济的和谐秩序[3]。所谓“经济人”,按亚当•斯密的意思就是指每个人的行为都是理性的和追求自利的,每个人都按其理性行动,同时每个人都追求自己的利益。实际上,尽管经济学家都认为“经济人”假设源自亚当•斯密,但亚当•斯密并没有直接提出“经济人”的概念,只不过在《国富论》关于“看不见的手”理论论述中包含了“经济人”的思想,因此亚当•斯密关于“经济人”的假设被认为是潜在的,且简单、抽象,而真正第一次系统地论述“经济人”内涵的是英国古典经济学家约翰•斯图亚特•穆勒,经过大卫•李嘉图等一系列古典经济学家的不断丰富,“经济人”的概念才最终成型。随着经济学理论的不断发展,以马歇尔为代表的新古典经济学也对“经济人”假设进行了继承和发展,马歇尔等新古典经济学家在肯定“经济人”假设对经济学学科建设必要性的基础上,力图克服古典经济学关于“经济人”假设的不足和局限性,提出“经济人”是开明、正常和理性的,即“经济人”不是赤裸裸的极端自私的,是普通和正常的人,理性也不再是完全的工具性的理性,从而使“经济人”范畴明显“呈现出了逻辑合题的特征”,也就是做到了否定之否定,使“经济人”假设较以往贴近了与现实的距离,进而使“经济人”假设最终走向了丰富和成熟。 在传统经济学中,“经济人”除是“自利的”以外,还被认为是理性的,即理性是“经济人”的另一重要特征,因此,“经济人”假设也被称为“理性经济人”假设。而所谓理性,就是人都精于算计,每个人的行为都是理性的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有明确的认识。应该说,尽管古典和新古典经济学家关于理性的边界或极限存在不同观点,但总体上认为“经济人”都具有完全理性。比如亚当•斯密并没有明确提出理性的边界或极限问题,但后来的其他古典经济学家却认为“经济人”是完全理性的,有着无限的理性能力,以致于使“经济人”的理性假设呈现了片面化和极端化的倾向;而新古典经济学家马歇尔则认为“经济人”的理性也只是“普通的、正常的理性”,不能抽象地谈论“经济人”的理性是有限的还是无限的或完全的,他认为“经济人”的理性既是有限的又是无限的或完全的,可见马歇尔的思想其实已经包含了有限理性的思想,只不过他并没有明确否定“经济人”的理性假设。 二、新制度经济学中的人性假设 新制度经济学作为“用经济学的方法来研究制度”、“使经济学研究更贴近现实”的经济学,在近些年快速兴起并备受关注,其中关于人性假设的观点也给人耳目一新之感。 围绕制度的演进与变迁、制度在经济体系运行中的地位与作用及从“实际的人”出发来研究人是新制度经济学关于人性假设研究的重要特征,基于这一出发点,新制度经济学家们对人的行为特征作出了新的解释,并在此方面对新古典经济学做了修正和发展。新制度经济学对人的行为的假设主要有三方面内容: 1人既追求财富最大化,也追求非财富最大化 追求个人的物质利益,在传统经济学看来是“经济人”的特征之一,并认为“经济人”正是对个人利益的追求,才促进了社会公共利益,形成“公序良俗”,求利对于每个人而言都是一个既定的客观事实,人们的社会活动、人们的相互交往和交换,都主要地出自于每个人自利的追求。然而在许多情况下,人类行为远比传统经济学中的财富最大化的行为假设更为复杂,在新制度经济学看来,非财富最大化动机也常常约束人们的行为,人的行为并不必然表现为对财富的追求,这就是所谓的人既追求财富最大化,也追求非财富最大化,即双重行为动机。当然,新制度经济学是从制度的变迁与演进角度来揭示人的这种双重行为动机的,认为人类历史上制度创新的过程,实际上就是人类这种双重动机均衡的结果,制度在塑造人类这种双重行为动机方面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新制度经济学所称的人追求财富最大化,就是人追求最大化的物质利益;所谓追求非财富最大化,在d?诺思等新制度经济学家看来,就是诸如利他主义、意识形态和自愿负担约束等,也就是追求精神层面的利益。显然,新制度经济学的这一观点使对人的认识更全面也更复杂。 2人都是有限理性的 “人是理性的”是传统经济学人性假设范式之一,而新制度经济学则推翻了传统经济学的这一范式,认为人是有限理性的(bounded rationality),用引入这一定理的新制度经济学家肯尼思•阿罗的话说就是人的行为“即是有意识地理性的,但这种理性又是有限的”。其实,关于人理性的有限性与无限性,马歇尔在对古典经济学的修正与发展中已经或多或少地提出了,只不过没有完全否定古典经济学的理性假设,而正式提出人理性有限性的是赫伯特•西蒙。他认为人是“蓄意要有理性,只不过他们的这种愿望受到了限制”,他认为,由于人类大脑的生理局限,由于信息的不完全和不对称,作为经济决策者的人的理性是有限的,人只能追求最满意而不是最优的经济目标,因此成本最低、利润最大只能存在于假设严格的逻辑推导中,而不存在于现实世界中。应该说西蒙的“有限理性”观点,为经济学家们认识和克服传统经济学人性假设的局限性,寻求现代经济学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新制度经济学引入并明确提出人理性的有限性,是为了阐明制度设立与制度安排的必要性及作用,也就是说,新制度经济学关于人有限理性的认识是围绕制度分析提出的。在新制度经济学看来,环境的不确定性、信息的不完全性及人的认识能力的有限性,是导致人的有限理性的主要原因,正如o•威廉姆森所说“只要或者是不确定性,或者是复杂性的存在达到了必要的程度,受到限制的理性思考的问题就会产生”[4],而制度通过一系列规则能减少环境的不确定性,提高人们认识环境的能力。由此可见,有限理性假设的提出,既使新制度经济学的人性假设更接近现实,同时也是进行制度分析的必要条件。 3机会主义行为倾向 机会主义行为倾向是新制度经济学关于人性的又一重要假设之一。威廉姆森在信息不对称或信息阻塞范畴基础上提出人都具有机会主义行为倾向。所谓机会主义(opportunism)用威廉姆森的话说就是“狡诈地追求利润的利己主义”,人具有随机应变、投机取巧、为自己谋取更大利益的行为倾向,也就是人在追求自身利益的过程中采用非常微妙隐蔽的手段,会耍弄狡黠的伎俩,以尽可能保护和增加自己的利益。从本质上说,机会主义源于人们的利己心或对自我利益最大化的追求,因此是人的一种本性,威廉姆森曾风趣地说,当骗人能增加利润时,交易中的诚实未必可取。由于人们的机会主义行为倾向存在,使“经济组织的问题大为复杂化了”,增加了市场复杂性,加大了交易成本,也影响了市场的效率。关于机会主义行为倾向,我们还应把握三点:(1)机会主义行为倾向具有冒险、寻找机遇及损人利己的二重性,有时表现为积极方面,有时表现为消极方面。(2)机会主义行为倾向并不总是现实化为机会主义行为,只有当信息不对称、有限理性及制度存在缺陷时才可能现实化为机会主义行为。(3)机会主义行为倾向实际上是对传统经济学中的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的一种重要补充和发展,使关于人的认识又向前迈进了一步。 三、管理学中的人性假设 管理学的实质就是关于人的科学。管理学是基于对人的正确认识、从人的实际出发,以便采取更符合人性特点的管理方法和管理手段角度而对人性进行研究的。管理学中的人性假设主要包括“经济人”、“社会人”、“自我实现人”和“复杂人”四种。 1“经济人”假设 管理学中的“经济人”假设是管理学的创始人之一泰勒从传统经济学中引入和继承而来的。泰勒在劳资双方矛盾加大、企业普遍缺乏系统管理理论与管理方法的特定时代背景下,以“经济人”为基础,开创了科学管理的新时代,也使管理学正式诞生。泰勒在其科学管理理论体系中,不仅赞同传统经济学的“经济人”假设,而且把“经济人”假设作为其理论基石,其一系列管理制度和管理方法都是建立在“经济人”假设基础之上的,因此“经济人”假设也成为管理学的重要人性假设之一。建立在“经济人”假设基础之上的古典管理理论认为人是“性本恶”的,也就是以悲观、否定的观点来看待人,认为人的工作动机根源于经济诱因,其目的在于获取最大的经济利益,主张把人放在被动的位置上进行严格管理。应该说,管理学中的“经济人”假设,既有其科学的一面,也有对人的认识过于机械简单、忽视人的社会性和复杂性的一面。 2“社会人”假设 “社会人”是管理学关于人性认识的第二个假设。这一假设是由人际关系学说的代表梅奥等人通过著名的霍桑实验提出的,梅奥也凭此发现成为对管理学有重大贡献的人,这一发现同时也为行为科学的建立打开了大门。“社会人”假设是在“经济人”假设在20世纪20—30年代受到更多质疑、需要提出更加符合人性的管理理论的背景下提出来的,同时众多心理学家加入管理研究行列也为“社会人”假设的提出提供了重要条件。与“经济人”假设相比,其最进步之处就是不仅看到了人具有满足自身物质需求的基本需要,而且进一步认识到人还有尊重、社交等其他一些社会心理需要,管理必须从社会、心理方面来激励工人,提高劳动生产率。美国管理思想史专家雷恩认为,人们不是理性的,而是由本性支配的, “社会人”假设的提出正是正确认识人的本性、揭开人们心灵秘密的重要一步,从此以后,管理理论的重心开始从过去的“以人适应物”向“以人为中心”转移。当然,就内容而言,“社会人”假设也存在缺憾和不足,如仍将人性看做是消极被动的,人缺乏能动性、创造性等。 3“自我实现人”假设 “自我实现人”假设也称自动人假设,是管理学中的第三个人性假设。它源于马斯洛的需求层次论中的最高层次需要——“自我实现需要”,道格拉斯•麦格雷戈的“y理论”也大体上与“自我实现人”假设相对应。“自我实现人”假设在“人有社会的和心理的需要”认识的基础上,进一步指出人具有能动性与创造性,都力求在工作上有所成就,实现自治和独立,发展自己的能力和技术,能够自我刺激和自我控制。“自我实现人”假设可以看做是对“社会人”假设的继承和发展,其对人的这种认识使人在工作中的地位得到了极大提高,“以人为中心”的人本思想得到进一步强化。尽管其对人的认识有过于理想化和抽象化的倾向,但其积极意义仍然是十分巨大的。 4“复杂人”假设 “复杂人”假设最早是由mit的心理学家爱德加•薛恩在1965年对人性假设进行归纳时提出的,他在《组织心理学》一书中,在综合“经济人”、“社会人”、“自我实现人”三种人性假设的基础上,提出了“复杂人”假设。薛恩认为,人是千差万别的,不同的人、以及同一人在不同时期和不同场合会有不同的动机和需求,因此应因人、环境及问题等的不同而采取不同的管理方法与手段。“复杂人”假设实际上是对上述三种人性假设进行的一个非常好的归纳,使对人性认识实现了多元化,是对管理思想的重要发展,它对于权变管理理论的形成产生了重要影响,同时也促进了管理理论的多样化,在某种程度上促进了“管理理论丛林”的“蔓延”。比如“复杂人”假设理论直接促生了莫尔斯和洛什在1970年提出“超y理论”(又称“人性的权变理论”)。 除上述四种假设,管理学中还有两种重要的人性假设,即美国著名学者麦格雷戈于1960年提出的著名的x理论和y理论。x理论认为人“性本恶”,以悲观、否定的观点来看待人,因此主张把人放在被动的位置上进行严密控制,实现严格管理。y理论认为人“性本善”,以乐观、积极的观点来看待人,因此主张发挥人的主观能动作用,实行以人为中心的宽容的民主的管理方式,并为员工发挥其智慧和潜能创造有利的条件。x理论中的人与亚当•斯密及泰勒的“经济人”一脉相承,而y理论中人与“自我实现人”有些类似。此外,在20世纪80年代后,美国学者特伦斯•迪尔和阿兰•肯尼迪还在《企业文化——现代企业的精神支柱》一书中提出了“文化人”假设,认为人是环境的动物,环境是自变量,人是因变量,由此得出人的未来本性是不可知的观点,从而又进一步丰富了管理学中的人性假设理论。 四、比较分析 从以上关于人性假设的概述中我们可以发现,传统经济学、新制度经济学及管理学关于人性假设的观点可谓各有千秋,尽管在内容上有交叉,在理论渊源上有继承、修正及发展的关系,但在与现实贴近程度、研究范式及特征等方面还是有比较明显的差别的。而准确认识它们之间的这种差别,有助于对加强人性假设理论的准确把握,同时也有利于加深对传统经济学、新制度经济学及管理学的认识和理解。 1关于与现实贴近程度的比较 总体来说,传统经济学关于“经济人”的假设是脱离现实的,或者说,现实中的人既不是完全追求自我利益,也不是完全理性的。人有自利性,但同时也有利他性。正如马歇尔所说,“当我们说到一个人的活动动机,是为他能赚得的金钱所激发时,这并不是说,在他的心目中除了唯利是图的念头之外,就没有其他一切考虑了”;“他的动机既包括家庭情感在内,为什么它就不能包括其他一切利人的动机……在内呢?”[6]。另一方面,人不是完全理性的,因为受到诸如信息不完全或信息不对称、环境的不确定性、人的智慧及对客观环境或事物的认识能力和算计能力的限制等因素的制约,人是根本不可能时时、事事做到完全理性的,而只能是有限理性。问题是,为什么这种假设脱离现实,而传统经济学还要坚持这种假设呢?这就涉及到了马歇尔所说的“经济人”假设对经济学学科建设的工具价值。马歇尔认为,“影响人类行为的最有力的、最坚决的动机但惟一的动机是追求自我利益的动机,更明确地说是追求工资、追求一定数额的货币的动机,‘经济人’的这一求利动机通过其所追求的货币加以大约的衡量的时候,科学的方法和试验便有可能了”。在马歇尔看来,“‘经济人’的求利及其货币化衡量,是经济学走向科学化、精确化的必经门坎”[3]。也就是说,传统经济学所提出的“经济人”假设,是经济学的基础或前提,是为了推进经济学研究,各个时代的经济学家之所以不断对“经济人”进行抽象、修正,并为之辩护,主要是为了更有效地分析人类的实际经济行为及由此出现的各种经济现象,为建立一个逻辑严密的经济学理论体系提供分析支撑点。正如柯武刚和史漫飞所指出的,“制度经济学与新古典经济学有很大的不同,新古典经济学的基础是一些有关理性和信息的苛刻假设,它隐含地假设制度是既定的”[2] 。 需要指出的是,关于传统经济学的人性假设脱离现实的问题,新古典经济学家也已经意识到了,马歇尔在《经济学原理》中就认为人不仅是利己的,同时也有利他的动机,“经济人”的理性也不再是完全的工具性的理性,“经济人”就是生活于现实中的普通的人。显然,马歇尔的这种观点剥离了古典经济学中关于人的理性的片面化、极端化色彩,使新古典经济学关于人性的假设在一定程度上贴近了与现实的距离,但是,马歇尔的这些认识毕竟还只是“贴近”,也就是缩小了与现实的距离,但还没有完全回归到现实中来。 相比较来说,新制度经济学关于人性假设的研究则基本上回到了现实中,或者说至少比传统经济学的研究更贴近现实,它认为人的机会主义行为倾向、有限理性、双重行为目标等都是比较现实的,有时与现实中的人几乎完全一致。新制度经济学创始人r•科斯指出:“当代制度经济学应该从人的实际出发来研究人,实际的人在由现实制度所赋予的制约条件中活动”[7]。另一个代表人物诺思也认为:“制度经济学的目标是研究制度演进背景下人们如何在现实世界中做出决定和这些决定又如何改变世界”。再如,科斯与诺思都强调了新制度经济学应该研究人、制度与经济活动以及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科斯指出,标志当代制度经济学特征的应该是,它所探讨的问题是那些现实世界提出来的问题。应该说,正是这种出发点,使得新制度经济学关于人的研究及人性假设更贴近现实。同时新制度经济学关于人性假设的观点,也正是其对传统经济学的修正和发展的重要方面,在科斯看来,传统经济学的人性假设,既没有必要,也会引人误入歧途。 管理学对人的研究则完全是从现实出发,最贴近现实,之所以如此是由管理学的研究目的决定的,即管理学就是研究在一定的环境下如何加强对人的管理,调动人的积极性,挖掘人的潜能,以最终提高管理效能。人既是管理的核心,同时也是管理学研究的核心,因此管理学自然要从现实出发来研究人,要认识和揭示人的不同的行为特征和性格特征,并在此基础上研究不同的管理方法与技术。当然,由于不同的知识背景及所属流派等原因,管理学者关于人性假设的观点也存在差异,有的甚至与现实中的人也不完全一致,但这种差异和不一致并非在本义上要脱离现实,有的可能是研究方法或研究视角使然,有的则可能是因为认识上的偏差或局限。 2关于研究范式的比较 范式被美国哲学家库恩定义为“科学共同体的共有信念,以及共同进行科学活动的基础和工具”[9]。就人性假设的研究范式而言,传统经济学、新制度经济学及管理学也有明显差别。传统经济学是把“经济人”假设作为研究的前提,为了更便于对经济问题的深入研究,也就是“做这种假定有利于经济学家对经济问题作深入的分析,即假定或前提越简单,就越有利于绕过复杂的情况对经济问题分析的干扰。”正如马歇尔所说,“我们要研究的力量是如此之多,以致最好一次研究几种力量,做出若干局部的解答,……用‘其他情况不变’这句话,把其他一切力量当作是不起作用的:我们并非认为这些力量是无用的,不过是对它们的活动暂不过问而已”[6]。传统经济学把人都假设为“经济人”,实际上就类似于假设“其他情况不变”。传统经济学的这种研究方法尽管有其重要的方法论价值,但如上所述的远离现实的缺憾也是显而易见的,对此,科斯曾告诫:“过去,经济理论一直未能清楚地陈述其假设。经济学家们在建立一种理论时,常常忽视对理论所赖以建立的基础的考察”[10] 。“经济人”假设一直作为传统经济学的前提就是科斯所说的“忽视对理论所赖以建立的基础的考察”的重要体现。 而新制度经济学是本着从实际出发的原则来研究人,因为在新制度经济学看来,人是构成经济活动的最基本单位,因此要从分析人的特性入手来分析影响效率的最根本原因,使交易费用论得到最彻底的解释,从而使交易费用理论趋于成熟。威廉姆森认为,影响交易种类和交易费用大小的有三个维度,即交易发生频率、不确定性和资产专用性,前两个维度都直接涉及到人。因此,新制度经济学对人的行为的研究,与传统经济学有着明显的区别。新制度经济学研究人的行为,特点是从人的实际出发来研究人,而研究人是作为研究制度问题的一个视角或研究方法,根本原因在于人是构成经济活动的最基本单位,要研究制度问题绕不开人的因素,在某种程度上带有一些“被迫”的意味。同时,新制度经济学对人的行为的研究,也是基于其认为传统经济学对人认识过于简单,严重脱离实际,为了纠正其不足。从这个意义上说,新制度经济学对人的行为的研究带有一些“纠偏矫正”和“扬弃”的意味。 从表面上看,新制度经济学对人的研究与管理学有些类似,但实际上也有差别。如果说新制度经济学研究人在某种程度上带有“被迫”意味的话,那么管理学对人的研究则是完全出于“主动”,也就是说,管理学对人的研究,则本身就是管理学的重要内容,或者说管理学是把人性假设作为研究内容来研究的。因为管理的目的就是对人的管理,对人的管理和管理中的人始终是管理学的核心。正如郭咸纲所说,“人是管理的主体也是管理的客体,有了人才有管理,所以人是理论管理学研究的出发点”[5]。因此,管理学与新制度经济学在关于人的研究范式方面也有差别。事实上,在管理学中,对人性的探索是管理学理论发展的三大线索之一,以基本的人性假设出发构造的管理理论也不断地创新与发展人性假设,而“每一个新假设的提出和新理论的出现都对管理思想的发展产生重大影响”[5]。 3关于内容特征的比较 在内容特征方面,传统经济学、新制度经济学及管理学关于人性假设的观点也呈现出明显差异,具体说是:传统经济学中的人性假设具有统一性,新制度经济学中的人性假设具有现实性,管理学中的人性假设具有多维性。 在传统经济学中,自亚当•斯密提出“经济人”假设的思想以来,尽管围绕着“经济人”的内涵和理性程度的争论从来没有停止过,也无论“经济人”的内涵如何扩大,其理性程度如何被修正,但“经济人”假设一直是传统经济学的核心假设和理论基础,是经济学理论体系得以建立和完善的重要基石,这一点一直没有改变过。而各个时代的经济学家之所以不断对“经济人”进行修正、完善、辩护,主要是为了更有效地分析人类的实际经济行为及由此出现的各种经济现象。新制度经济学从“现实生活中实际的人”及修正与完善新古典经济学的“经济人”假设出发,认为“经济人”具有追求财富与非财富最大化的双重动机、有限理性和机会主义倾向,并从现实中的人这一视角来分析制度变迁与演进或制度安排对经济发展的重要性。应该说尽管新制度经济学的研究范式决定了人性假设并不是新制度经济学的核心内容,但它从现实中的人出发来研究人的行为,并认为人作为行为主体面临的环境约束变化了、所拥有的关于环境的信息变化了、主体与客体之间相互作用的方式改变了,再加上采用了比新古典经济学中“经济人”范式更符合人的本性的分析方法,因此新制度经济学关于人性假设的观点无疑具有现实性,具有更强的解释力。反过来说,如果新制度经济学中的人性假设不具有现实性,那么可能会危及新制度经济学的生存,正如威廉姆森所说,“新制度经济学早就认为,经济组织的中心问题,归本求源是人类活动者的行动属性,行为假设被看做是现实中的重要部分,这个层次的严重失败将导致制度经济学事业的危机”。新制度经济学的人性假设观点,一方面使经济学更具有了解释力,同时也有利于对制度问题的分析,或者说新制度经济学对人性假设的修正,也使其找到了对制度问题分析的突破口。管理学作为研究如何加强对人的管理、提高管理效能的一门学科,其对人性的研究不仅更需从实际出发,而且偏重于人的社会属性,因此它对人性的认识比较复杂多样,认为不同的人有不同的需求,必须针对不同的情况采取不同的管理方法和管理手段。总的来看,管理学中的人性假设呈现学派林立的特点,且不断发展变化。,从经济人假设、社会人假设、自我实现人假设、复杂人假设;从x理论、y理论到超y理论、z理论,再到后现代管理学派,莫不如此。因此,有学者认为,管理学关于人性假设的理论并没有形成一个统一的分析框架,而更像是不同理论和不同学派的大杂烩,也呈现出了权变性、艺术性和多样性的特点。 最后需要指出的是,由于人是社会中最宝贵的资源,因此对人性的探索将是包括经济学、管理学在内的所有社会学科永恒的话题。近些年来,伴随介于心理学和经济学之间的边缘学科——行为经济学的逐渐兴起,人性假设理论已经出现了新的观点,它试图根据心理学的研究对传统经济学的人性假设进行修正。行为经济学的奠基人丹尼尔•卡尼曼、弗农•史密斯、阿莫斯•特沃斯基(tversky)等经过大量研究指出,个体的行为除了受到利益的驱使,同样也受到自己的“灵活偏好”及个性心理特征、价值观和信念等多种心理因素的影响,行为经济学中的“经济人”不再仅仅自利,而是人们也可能考虑利他,当然有时也会产生冲动,采取非理性行为等等。显然,行为经济学中的人性假设观点已经改变了传统经济学中的“经济人”的内涵。我们有理由相信,随着科学研究的逐步深入,特别是交叉学科、边缘学科的不断发展,新的人性假设观点定会不断出现。 经济学管理论文:空中交通管理空域资源经济学浅析 摘要:空域一词,在空中交通管理文献中被定义为“地球表面以上可供航空器飞行的一定范围的空气空间”。空域作为一种“天然的资源”,和陆地资源、海洋资源以及其他空间资源共同构成一国所拥有的自然资源总量,是国家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一国的空域是固定的,之所以能从曾处于闲置状态自然资源转变为创造市场价值的经济资源,凸现稀缺性特征,是由于航空运输业的崛起。本文笔者通过对国内外空域资源的研究状况,从经济学的角度提出我国空域资源所面临的问题,并提出空中交通管理财务方面的解决建议。 关键词:空域资源 现状 解决方法 一、国外相关研究 国外关于国家空域资源利用与管理的研究、关于国家资源数量及其用于国家安全的比例的研究,从经济思想基础看,英国经济学家庇古(pigou)福利经济学思想、凯恩斯(keynes)有效需求原理及乘数原理,以及美国经济学家希奇(xejy)有关管理思想均有涉猎;此外,美国国防经济学家施莱辛格(sylejenc)提出的按照“替代成本原则”和“边际效用原则”配置经济资源的理论等,亦有论述。 在美国,学术界和政府部门非常重视对国家空域资源利用及其管理的研究。例如,在充分认识空域资源的稀缺性方面,美国政府早在20世纪50年代就提出民航要最大限度地利用国家天然的空域资源,为国民经济服务,限制军方使用,规定其固定使用的空域只能占全国空域的7%。此外,提出空域资源归国家所有的政策主张,认为实行“空域管制一体化”,有助于公民享有平等使用权,从“空尽其用”中获取最大效用;这种“大一统”思想,在实践上表现为联邦航空局拥有空域使用的最高决定权。而且,积极主张“开放天空,放松管制”,进一步促进民航运输业发展,提高其在国民经济中地位。 二、我国空中交通管理空域资源利用现状及问题 目前我国空域资源利用率每年都保持另人可喜的增长水平,民用运输业的大力发展,低空的开放等都切实有效的利用了我国的空域资源,但由于历史的、体制的原因,我国空域资源的利用仍存在着以下不足。 (一)民用航空运输压力持续加大,军民航空域相互重叠 近十几年来,我国空中交通运输事业飞速发展,每年航班架次增长率都在15%以上,民航运输机队每年增加飞机150架以上。目前我国民用运输机场达到190个左右。到2020年,国内的运输机场数量预计会达到250个左右,运输飞机总数将会达到近2600架,航班起降总量将会达到近1000万架次。在我国少数机场和航路上,空中交通拥挤现象较为严重,特别是北京地区、京广航路等;随着空军建设在国防安全中地位的提升,空军飞行训练任务的增加,加上我国军民航机场分布极不合理,有的机场为军民航合用机场,导致军民航空域相互重叠,空域资源更加紧张,常常造成飞机不必要的空中盘旋等待、地面延误。这不仅造成运营成本的大幅度增加,同时也加重了空中交通管制人员和飞行人员的额外负担。 (二)空管基础设施不能及时跟上空域资源开发,资金滞留严重 造成空输压力大,军民航空域相互重叠问题主要是我国空管系统财务制度的不健全导致资金滞留问题严重,基础设施兴建无法及时跟上空域资源开发利用所致。由于空管建设项目一般都涉及很大的资金数量,国家在项目安排上相当谨慎,很多项目都要经过多个部门的协调,各环节上的审批检查也比较复杂,容易导致空管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滞后,投入无法及时到位资金的严重滞留等问题。再者,空管项目建设要经过规划、国内分布,地质勘探、测量、设计、招投标等一系列环节,任何一个环节出了问题都会影响到工期能否按计划进行。 (三)空管自动化系统过于依赖国外企业,升级成本高 空管自动化系统主要功能是显示飞行目标、识别飞行目标、冲突监测和告警、飞行计划处理等,能帮助现代空中交通管制指挥员实施空中交通管理,对保障航空安全、提高航空效率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被广泛应用于机场、空中区域管理中心等空中交通管理机构。因此,空管自动化系统的使用效率和空域资源的利用效率密切相关。而目前我国民航空管自动化系统的市场份额主要为:海外供应商法国泰雷兹公司的欧洲猫产品占全部区管中心大型系统、美国德雷费尼克公司占有多数中小型系统。由于空管自动化系统属于极高壁垒行业,行业准入条件较高,且空管行业关乎国家安全,一般企业进入需要很长的时间,导致竞争企业单一而且如果要升级,就需要重新做,而不是简单地在原来系统上增加软件功能模块,所以,空中管制自动化的升级需要大量资金,这种环境下,如果我们要进一步提高空域资源的利用率,空中交通管理局无疑要付出很高昂的财政代价。 三、解决问题的建议 (一)大规模新建、扩建和迁建机场 目前我国机场空间性与相对时间性严重分布不均是造成空管难度大、流量控制难、航空保障问题严重、空域资源状况紧张的首要原因,这主要是由于我国历史的、体制的原因造成的。根据民航总局空管局统计,因空管原因(流量控制和航空保障)造成的航空公司不正常航班达到15-20%左右。针对种情况,我们应该集中力量解决主要矛盾,借着国家为解决此次金融危机刺激经济的4万亿投资的东风,在原有机场的基础上,视情况而定扩建机场。在空域资源宽裕处,根据统一合理的规划,新建或大规模新建机场。对于空域资源分配不合理,起不到积极作用,或没有达到预期作用的机场,则要进行拆迁整改,将其迁建到更适合的地点。 (二)简化审批手续,解决资金滞留 目前我国对空管部门的资金投入审批手续过于繁琐,是造成大规模资金滞留在企业手中,“有钱不敢动”的主要原因。建议有关部门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进一步简化对空管部门的资金审批,只有这样,才能使资源利用效率更高。 (三)空管重大系统实现国有化 空管系统关乎国家安全,国家对空管重大装备国产化的要求十分迫切。而重大系统若能实现完全国产化自主生产,不仅可以节省空管财政的支出,降低成本,对空管系统的即时换代更新,乃至对我国惶恐事业,国防事业的发展,也有着重要的意义。 最后,向工作在空管第一线的人员致以崇高的敬意,因为你们的努力,我国空域资源利用的明天会更美好。 经济学管理论文:论管理经济学在商业银行管理中的运用 摘要:每个企业的运作都离不开必要的经济理论和管理知识,商业银行的运作也包含其中。只要通过对管理经济学的学习,就可以了解经济理论在企业运营决策过程中的科学理论依据,为企业实现业务目标提供经济分析工具。 关键词:生产函数 商业银行 内控管理 管理经济学 每个企业的运作都离不开必要的经济理论和管理知识,商业银行的运作也包含其中。只要通过对管理经济学的学习,就可以了解经济理论在企业运营决策过程中的科学理论依据,为企业实现业务目标提供经济分析工具。如果一个企业能成功地运用管理经济学原理建立自己的经营策略,并把它应用到日常商务管理中,将会给企业的运营带来很大的好处。如何把企业运营和经济理论有效的结合起来? 首先,可以将产品价格弹性结合需求规律,运用于市场。在市场条件下,一般商品需求规律是:所有其他条件不变,价格下降,需求量上升;价格上升,需求量下降。但是,如果要为企业的市场战略服务,就必须将需求价格弹性和市场需求结合起来。在一般情况下,任何缺乏需求弹性的产品,企业都应设法提高价格。需求弹性充足的产品,企业可以降价销售,提高总收入。有效运用这个经济原则,用低的价格,可以薄利多销,进行更多的销售。快速销售可以提高市场竞争力,利润率虽然低,但通过更多的销售,更快的销售可以增加总利润,加快资金周转。 再次,可以利用生产函数,对企业产品降低成本,增加产量。生产函数是指在一定时期内,在技术水平不变的情况下,生产中所使用的各种生产要素的数量与所能生产的最大产量之间的关系,又称短期生产函数。公式为:q = f (l ,k0 )k0不变 ,l增加带动产出增加。譬如说,康柏公司从1993年起开始改革传统组织形式,在苏格兰的工厂试行“三人劳动组”制,结果证明这种组织形式大大优于流水线,每个工人的产出提高23%,实现了目标。“三人劳动组”运作情况如下:生产流水线一般由20名工人参加,每个人只干一种活。改革是将流水线的全部工种交给3个人承担,每个人要干6种~7种活。如第一个人负责把要组装的部件准备好;第二个人负责把那件组装到个人电脑的机壳内;第三个人负责全部测试工作,确保所有线路畅通无阻。“三人劳动组”的优越性表现在:(1)占据厂房面积小,平均每平方米的产出比流水线提高16%。(2)流水线的方式使电脑在组装的过程中触摸人数多,不但延长产品组装时间,而且增加影响产品质量的机会,因为电子产品质量的高低同被触摸的人数多少成正比。(3)流水线一旦出现故障或其中的一个成员在操作中发生问题,20个人都要停工,而小组若出现问题,受影响的则仅限于3个人。但是“三人劳动小组”要求每个工人能够干多种活,他们必须经过多方面的培训方能上岗。在这个案例中还运用到了边际产量原理,即在其他生产要素投入量固定不变条件下 ,该可变要素投入量变动一个单位所导致的总产量的变动量,公式为:mpl =q/ l,边际产量是可变的,它涉及到固定的要素的数量,在一般情况下,单位可变要素平均配置的固定要素越多,边际产量就会更大;由公式可知,在总产出不变时,劳动力的减少可使产量增加。 从内部因素的影响,中国理念的商业银行及其制度的缺乏,制约了其内部控制和管理的有效性。从概念上讲,没有将业务发展和风险管理这两种关系有机统一,有一个片面的业务发展和风险规避的两个极端片面强调的重点。也没有真正建立全面风险管理,整个过程缺乏,品种齐全,完整的风险管理意识的概念。风险管理制度,虽然在中国已经建立了一个现代商业银行制度的基本框架,但往往商业银行的初步建立只能做到“看起来像”。管理制度的发展滞后于风险的发展最终建立还没有完全垂直,独立的风险管理制度,风险管理部门的设置,业务流程,岗位职责,也仍然有许多违反内部控制原则的情况。 从实际角度来看,金融诈骗和其他商业银行系列事件的出现或发生重大案件是对内部控制失控的反应。失控客观和主观的原因很多,外部原因是对重新审核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外部审计的不足,也没有对商业银行监管当局建立内部控制制度,正确的评价标准,内容,方法和措施;银行的内部原因主要是内部控制制度的实施,缺乏监督和约束机制,会计,控制或管理控制失灵,信息不充分交流,有效的内部审计评价和监督缺乏。深层次的原因是中国商业银行缺乏有效和健全的公司治理结构。 首先,企业在决定上要做很多市场需求的分析。市场需求,价格弹性的产品分析,以确定产品价格,来判断什么价格可以提供最大的利益。通过定价策略,一个企业决策者,以改善企业状况,就必须明确产品的价格弹性,价格弹性不足,不够灵活削减下来,否则,就是自我毁灭。预测价格弹性是发展市场营销计划的关键。通过价格的营销推广,交易折扣,产品抽奖等,以实现利益最大化企业管理者,你必须了解不同客户群体 和特定商品的价格弹性的喜好。也就是说,要知道是否销售价格上涨抵消了单位收入的下降。从经济管理角度出发,在一般情况下,一个企业从零产量开始,首先需要一个更高的价格,然后慢慢地降低价格,因为利润最大化的输出总是在适当范围内的需求弹性。显然,如果企业能够自觉地使用和管理的理性思维的经济原则,我们就可以得到企业利润的最大化。 第二,了解两公司之间的交叉弹性的产品战略决策具有重要意义。需求交叉弹性为正,具有较高的价值,在市场上更密切的替代品,是相互竞争。需求交叉弹性为负,在市场上互补性商品,就是合作关系。其替代产品,配套产品应密切关注和应用,最大限度地消除替代品,补充了企业的产品。把握消费者的喜好,产品与消费者需求相关的程度。控制广告和营销支出,以刺激消费者对企业产品的需求。 因此,企业运营商可以使用企业管理经济理论中的理性思考企业管理运作,将在企业的成功和生存中起到重要作用。有一些企业家仅凭着野心和热情,引导企业经营和决策,在经营上遇到问题仅凭自己的感情判断想法,尤其是如果他们有一些成功,这种现象尤为突出,导致企业彻底失败,或误入歧途。这些同样可以适用于商业银行,商业银行自成立以来,其开发的风险一直伴随着其日益复杂和难以识别、管理和控制。优质高效的中国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管理,是抵御行业风险的基本保障之一。 经济学管理论文:浅谈我国公共信息资源管理低效的经济学分析 论文关键词:公共信息资源 低效 经济学分析 论文摘要:造成我国公共信息资源管理低效的原因很多,本文试图从经济学的角度分析造成公共信息资源管理低效的原因,旨在为提高公共信息资源管理的效率提供建议与帮助。 1 公共信息资源管理的概念与现状 公共信息资源管理水平作为政府和公共组织发展水平的标志,伴随着信息化社会的纵深发展,受到人们越来越多的关注。关于公共信息资源管理的概念,国内学者看法不一。文献[1]认为“公共信息资源管理是指围绕公共信息资源实施全面管理的一种管理思想和管理模式。它以公共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为核心,以信息技术为基础,信息政策法规为保障,信息素质的培养为关键。”文献[2]认为“公共信息资源管理是以政府为核心的多元社会行为主体及其网络化组织结构,为了最大限度地促进信息资源的全社会共享和信息资源效用价值的实现,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综合运用各种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技术的管理方法和手段,在公共参与下实现对公共信息资源的多元管理。”由于公共信息不仅属于公共产品,拥有公共性,同时作为一种信息资源,又具有信息的特殊性和资源的稀缺性,因此公共信息资源管理不仅属于公共管理的范畴,还属于信息管理的范畴。笔者认为在公共信息资源管理的研究中,不仅要解决公共信息资源作为公共产品如何最大限度的发挥效率以满足公共需要的问题,在管理过程中兼顾信息产品的特殊属性,掌握其传播与共享的内在规律也同样重要。 随着社会信息化程度的提高,我国近些年来在公共信息资源的管理与建设方面取得了巨大的进步,如公共信息资源的基础设施的大规模建设、公共信息资源共享标准的制定以及政府电子政务的推广等。然而伴随进步的同时,相关的问题也开始凸现,例如由于缺少信息保障、信息制度造成的公共信息获取困难;由于责权不明确,监督无力而导致掌握公共信息资源的公权部门失责;由于管理主体单一,市场化程度低,造成公共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低效及浪费等。这些现象不仅严重闲置、浪费了公共信息资源,还加剧了由于信息不对称带来的贫富分化的社会矛盾,让社会公众对管理公共信息资源的公权部门产生了不满与置疑,同时也阻碍了公共信息资源管理的发展,造成了公共信息资源管理低效的局面。对于这些现象,国内学者多从公共信息资源的管理模式出发进行原因的探析。笔者认为造成公共信息资源管理现状的原因虽然很多,但根本症结是由于其内在属性造成的内生矛盾,本文试图从经济学的理论出发,试图找出造成我国公共信息资源管理低效的内生原因,旨在为提高我国公共信息资源管理的整体水平提供部分思路与建议。 2 公共信息资源管理低效的经济学分析 2.1基于委托——理论对公共信息资源管理低效的分析 2.1.1“委托——”理论 根据新制度经济学的解释,“委托——”理论,主要是指产权的所有者,通过选聘不是产权所有者的机构或者人员,在法律允许或授权的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在委托一关系中,有3个问题值得注意,一是委托者的授权不当可能造成经营损失;二是方的道德风险可能造成经营损失;三是委托链条越长,风险越大。 在公共信息资源管理领域的委托——关系中,公众是公共信息资源的所有者,所以可被定义为委托方,依法享有对委托的权限、事项及方式的选择权和决定权。而拥有与掌握公共信息资源的政府行政部门、公共管理机构可看作是公共信息资源管理的方,通过法律、法规的授权,形成委托关系,依法享有委托权事项的执行权。 2.1.2委托——关系下公共信息资源管理低效的倾向分析 (1)过度授权导致者不正确用权造成的低效 者权力的大小及行使方式主要来自于委托者的授权,而这种授权关系主要以现有的法律规定为依据。而目前我国公共信息资源管理的行政部门究竟有多大的权,如何行使这些权,对不当行使权该如何处理,国内现行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既不具体也不明确。在者拥有“无限”权力而监督却无法具体和到位的情况下,者极易不当用权。 (2)委托链过长,导致的低效 由于我国公共信息资源管理主要由政府部门承担,而我国各行政管理级从上至下,复杂冗长。公共信息的层从初始委托人公众到达最终人政府所要经过的中间层多达五六个。层级增多,意味着信息的传输更易滞后、失真,过多的委托关系不仅可能造成人对委托人目标的执行扭曲与偏离,还会模糊每一层级委托人与人的责、权、利关系,导致激励弱化。此外,层次越多,信息流越长,使得监督成本不断增加,监督难度也不断加大。 (3)道德风险导致的低效 道德风险的发生常常是在者自身利益与委托者利益产生矛盾,者利用手中的决策权,增加自己福利,而不惜损害委托者的利益。在委托——关系中,委托人经常面临利益的诱惑与选择,在乏力的监督与高额的违规回报的对比中,者不正确行使委托权、以权谋私的可能性增大。如114台出卖优先报号权、高招办出卖高考查分权就是者发生了道德风险的典型案例。 (4)约束、激励及监督体制不健全引发的低效 一方面,在我国公共信息资源管理领域,由于对公共信息资源合理使用与监督的体系不健全,委托人对人的激励与约束基本是靠行政的“收放权”来进行的,激励手段的不明确,导致委托人对人的使用行为几乎没有任何约束。另一方面,由于委托者是一个庞大的群体,利益关联不大,因此公众的监督欲望并不强烈。乏力的约束方式与监督机制;公众的分散性与淡漠意识;相关机构“同盟”事不关己的态度;媒体监督的缺乏效力(如很多不正确用权迫于媒体压力而停止,但者的行为并没有受到相应的处理,也无法保证此类行为不再发生),都使人增加了发生道德风险的可能,从而导致公共信息资源管理中的低效。 2.2基于博弈论对公共信息资源管理低效的倾向分析 2.2.1博弈论理论 (1)博弈论(gametheory) 博弈论又称对策论,它是研究决策主体在给定信息结构下如何决策以最大化自己的效用,以及不同决策主体之间决策的均衡。博弈论由3个基本要素组成:一是决策主体;二是给定的信息结构,又叫策略集;三是效用,是可以定义或量化的参与人的利益,又称偏好或支付函数。 (2)公共信息资源管理领域的博弈关系 从参与人的角度来看,公众与公共信息资源的管理者——政府公共管理部门构成博弈的参与人;从策略选择来看,可能的若干种选择,形成了博弈的策略集;从效用选择来看,溥弈各方都会选择自己效用最大化的策略进行博弈。值得一提的是,在公共信息领域,博弈效用的最大获益者基本都是强势参与者。 2.2.2典型案例分析 (1)松花江水污染事件 以2005年11月13日,吉林石化公司双苯厂发生爆炸,由于有关部门怀疑爆炸可能污染松花江部分江段,地处松花江下游的哈尔滨市为确保市民安全,市政府做出了停水决定,并于11月21日发出了《关于对市区市政供水管网设施全面检修临时停水的通告》。在吉石化爆炸事件发生后一个星期中,由于地方政府采取了消息封锁的办法,并隐瞒了停水的真相,造成了市民恐慌与猜测的心理。哈尔滨当地盛传将发生地震的谣言,短期内造成了市民储藏食物,离家外逃等人心惶惶的局面。 (2)案例的具体分析 从参与的双方来看,作为公共信息管理的主体的政府决策部门因拥有较多的博弈资源,如财政、信息等资源成为博弈中的强势方,而公众作为博弈的另一方,虽然人数众多,却处于无组织状态,由于没有平等的博弈地位与信息资源,很难提出能够保护和发展自己利益的措施和建议,是博弈的弱势方。 从策略选择看,强势政府选择封锁信息作为博弈策略是理性经济人追求个体效益最大化的最佳选择。对于应对突发应急事件,其途径有若干种,选择封锁信息,在于这一方案简单易行。对于政府而言,既不用为承担安抚公众不满情绪烦恼,又不用为损坏政府形象买单;而作为弱势方的公众,在信息不完全对称的被动情况下,反应只能是相信或猜测。 从效用选择看,博弈各方都会选择使自己效用最大化的策略进行博弈,强势政府选择既省事又有效的封锁信息的办法,不是平等博弈的结果,而是强势博弈方自主选择的结果。对于社会公共事务管理者的政府而言,短期来看这种选择是投入最小,效用最大的一种。而作为公众,由于没有策略的提出并进行充分博弈,只能选择相信虚假信息或半信半疑、私下猜测,任何一种选择,都会造成自己效用的减少。 2.2.3基于博弈论对公共信息资源管理低效的倾向分析 如果仅仅认为上例中的哈尔滨市政府的行为与我国2003年非典初期部分地方政府采取消息封锁的办法只是一种偶然或个别现象的话,那么在我国公共信息资源管理的大环境下,政府或公共信息资源的管理部门采取类似的应对办法似乎是必然的。 (1)市场信息不完全 信息经济学理论认为,在信息不完全的市场上,信息分布足不均匀的。市场机制并不能保证相互之间存在着利益冲的利益主体披露其真实信息,因而,信息流动会受剥刮益阻碍。在一般情况下,信用双方如果存在着信息的不对称,当掌握较多信息的人与掌握信息较少的委托人之问建立合同关系时,博弈的主要表现就是掌握信息较多的一方隐瞒信息。 (2)博弈主体不到位 任何一种管理活动都应该有一个统一的规范作为指导。这个统一的规范,既是管理部门日常工作的行为标准,也是检验其工作质量与有效性的基本依据。为了充分保护和体现博弈各方的要求和利益,规范的制定者应该是博弈双方以外的局外人。而我国,目前有权制定相关公共信息资源管理规范与法规的是各级政府,作为博弈的参与主体,身兼政策制定与行动执行的双重角色,以政府为代表的公共信息资源管理部门在制定规范时很难做到不偏不倚,完全自律。 (3)缺乏充分的博弈过程 制度经济学假定个体只有有限理性,每个个体都在他所依存的体制允许的有限范围内,实现自己的效用最大化。也就是说,不同个体寻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产生个体最优行为解的集合就是规则,规则的集合形成制度。而制度的形成是多方博弈的结果,因为只有多方博弈才能接近博弈的理想状态——即充分兼顾各方利益,同时促成博弈各方自觉自律行为,任何人若想通过违反制度来得到好处,必将从别的方面受到更大的惩罚,从而得不偿失。公共信息管理的制度也不例外,它也应该是一个多重的、多层次的各方博弈的结果。而现行我国的公共信息管理市场化进程缓慢,远无法达到多方博弈的状态,不充分的博弈过程,使得博弈中的强势方违约、失德行为在短时间内成为必然。 2.3基于公共选择理论对公共信息资源管理低效的倾向分析 2.3.1公共选择理论 以詹姆斯.m.布坎南为代表的公共选择理论认为,由于公共物品的生产是政府各级行政机关的职责,因此将各级行政机关统称为官僚,而这方面的理论被统称为官僚经济理论。同时,由于公共物品的生产和管理是政府各级行政机关的职责。政府是由人组成的,政府的行为规则是由人制定,因此也需要人去决策,而执行的人都不可避免地带有“经济人”特征。因此,没有理由认为政府总是集体利益的代表和反映。行政机关也是理性经济人,同样追求个人利益的最大化,同样也会犯错误。个人主义、经济人假设与交易政治学构成了公共选择理论的三大基石。 2.3.2基于公共选择理论对公共信息资源管理低效的倾向分析 公共信息资源属于公共产品的范畴,因此我们也可以用公共选择的理论来解释公共信息资源管理领域的效率问题。一般而言,掌握公共信息资源的公共部门(我国一般是政府机构)为了纠正市场失灵、弥补市场缺陷,将履行公共信息产品提供者的职能,常常直接提供市场可能供给不足的公共信息资源,并履行市场秩序的维护者、外在效应消除者等角色,管制自然垄断、处理信息不对称等。但由于公共组织自身的官僚机构的特性,政府根本无法高效地提供公共信息资源,具体原因如下: (1)垄断导致的低效 首先由于政府部门垄断着大部分的公共信息资源,做为官僚机构的政府,其垄断性质决定了其信息供给活动必然缺乏竞争。而竞争对于激励理性行为人的内在动力、提高效率都具有重要意义。政府的垄断性不仅使其失去了竞争所形成的外部压力,同时也失去了改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率的内在动力。公共信息资源的政府垄断,导致了公共信息资源难以及时有效地被供给、利用与开发。 (2)政府公共行为导致的低效 政府公共行为导致公共信息资源管理的低效可从两个方面来看。一方面,政府的公共行为趋向于资源浪费。官员花的是纳税人的钱,就像弗里德曼所说是“用他人的钱,为别人办事”。政府官员虽然对公共信息资源有支配、占有、使用权,却无所有权和剩余索取权,因而没有提高效率使得成本最小化的激励。同时,与市场中的企业家相比,由于政府官员行事时无成本压力,因此不计成本的政府行为频繁发生,以上两点都导致了政府公共行为的低效。 另一方面,由于缺乏激励动力而导致的低效。一般行政机构中,官员的劳动补偿与其劳动成果和效率联系不大,或者说联系不紧密,不仅因为政府官员的劳动成果和效率缺乏明确的衡量标准;还因为政府给予官员的报酬也并非根据其工作绩效,更大程度上依据的是职位的高低和制度上的硬性规定,而且规定一旦做出就很难改变。 于是,在这两个方面的共同作用下,激励机制难以建立,官员只有争取职位和权力的动力,而没有提高效率和改善工作质量的压力。政府公共行为低效的无法避免,使得同为公共管理范畴的公共信息资源管理趋于低效成为必然。 无论是用委托——理论、博弈论还是公共选择理论来分析公共信息资源管理的行为,都表明公共信息资源管理无法避免的内生矛盾使得管理的低效似乎难以克服。针对以上的问题,笔者结合现实,认为以下几点建议对提高公共信息资源管理的效率会有所帮助。 3 提高公共信息资源管理效率的途径 3.1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推动公共信息资源管理规范化 法律作为对行为责任的强制约束,在实际生活中起到必不可少的作用。尽管公共信息资源管理的主体为各级政府,但普遍存在的公共信息资源管理部门的信息寻租、政治创租的行为,都呼唤更有力的法律来保证公共信息资源能够更有效的利用。笔者以为,我国公共信息资源管理的立法应包括几个方面的内容:①公共信息资源管理的目的;②公共信息资源管理的管理体制与管理模式;③公共信息资源管理的具体程序;④公共信息资源管理的效果评价与效率评估;⑤行政机关在公共信息资源管理中的责任以及违反义务所应承担的相应后果等。 只有明确责任,建立对称的责任体系才能有效的限制权力的腐败与滋生,将公共信息资源作为公共产品内在不可避免的低效性降至最低。 3.2探索多元化的公共信息资源管理模式,提高供给效率 3.2.1引入竞争机制,打破垄断 在公共信息资源管理领域,我国可以通过探索多元化的管理模式提高公共信息资源管理的效率。文献[10]指出“随着社会分工的专门化、公众信息意识的强化以及社会公共空间的不断扩展,社会结构也日趋复杂,组织分化程度不断提高,原来集政治、经济、文化、科技、教育以及公共信息资源管理功能等为一身的庞大政府行政结构也面临分化,并在事实上形成了多样化的信息资源管理渠道,为各类社会组织参与公共信息资源管理开辟了新的道路。”政府可以鼓励多种公共信息资源管理形式如公公合作、公私合作、私人参与等多种形式,打破长期以来政府一家垄断的局面。竞争机制的引进必然会提高公共信息资源管理的效率。 3.2.2对公共信息资源进行分级分类,积极探索不同的管理模式 根据公共信息的类型,可以探索确立不同的管理方式。如涉及国家安全、军事、外交等方面的信息,完全由政府进行封闭式管理;而对不属于国家机密的并与公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信息,如政府法律、政策信息、公共灾害的防治信息,则可尝试由政府组织开发、利用,并免费提供给公众;而对于商业信息一能带来直接的经济价值并满足特定个体需要的信息,可以允许商业信息机构在公众信息的基础上开展增值服务,并收取一定费用,而政府可以完全退出此领域的管理,只作宏观调控。 3.3加强对公共信息资源的开发,提高公共信息资源的利用效率 加强公共信息资源的开发,不仅需要提高基础设施的配套能力(包括软硬件的开发),建立高效的信息公开、共享制度,注重对公共信息资源的协调管理与深度开发也同样重要。 3.3.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一方面要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报刊、电视等大众媒体,同时要加快各级图书馆、文化馆、资料馆的建设,为社会公众获取公共信息提供便利,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进程。 3.3.2建立信息共享制度,加强部门信息共享 要加快建设统一的电子政务网络平台和信息安全基础设施的建设,同时建立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和交换体系,支持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推动不同业务部门、不同行业系统之间以及中央与地方之问的信息共享。 3.3.3挖掘公共信息资源的内在价值,做好公共信息资源的深度开发 目前国内对公共信息资源的开发,大多还只限于对数据的简单统计、罗列和。而对于深层次的分析、预测却涉及很少。很多部门的公共信息,如进出口、旅游业、气象信息等,如果能对累积的资源进行深层次的加工与挖掘,不仅能为更多的企业和公众发挥指导作用,还能为其引进资金、开展国际贸易、更好的参与全球竞争提供机会。 3.4推动公共信息资源管理参与的公众化,完善社会监督机制 必须保障公众更广泛地参与到信息资源管理过程中。一方面,管理机构受公众的委托,对公共信息资源进行管理,而公众作为公共信息资源管理的委托人,无疑是最有权利对公共信息资源进行建议与监督的群体。另一方面,公共信息资源管理部门作为公众的委托人,承担着对信息管理效果的回应义务,在信息收集、信息管理、信息利用的过程中必须给予公众了解、参与的过程与机会。国外在保障信息收集的过程中对公众的参与权,都有相关的法律作为依据,如美国的《文书节减法》。该法规定:机关在申请进行信息收集时,还要同与信息收集有关的公众或受影响机关协商,征求其意见,以评估信息收集的必要性、负担、效用等。再例如对于信息公开方面,发达国家也都有诸如《阳光政府法》、《公共信息法》等作为公众合法的获得公共信息的保障。在我国,也应该效仿发达国家的做法,保障公众的知情权与广泛参与,才有可能真正的推动公共信息资源管理效率的提高。 4 小结 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看,在公共信息资源管理的领域里,政府做为“理性经济人”和“社会公益人”双重角色,在信息不对称、激励不明确、约束无效率的情况下,对公共信息资源管理的低效似乎不可避免。但公共信息管理部门如能从法律上加以限定,规范上加以约束,在管理上引入多元化,切实地保证公共信息的共享与利用的推进;另一方面,完善监督与激励机制,吸引更多的公众关注与参与,公共信息资源管理的效率则会在一定程度上得到提高。 经济学管理论文:新公共管理视角下经济学教学改革探索 一、问题的提出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伴随着第三次工业全球化浪潮的到来,现代通信和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使人类社会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冲击,人与自然之间、人与人之间的摩擦加剧,矛盾凸显,许多经济和社会问题的暴露使得现代政府在作为政治组织的同时还必须作为经济组织承担起管理经济和社会问题的职能。传统的以政治学和行政学为理论基础的公共管理模式已经难于满足公众对公共服务的需求,迫切需要一种新的政府管理模式来提高公共管理水平和公共服务质量。 在这种历史背景下,西方公共管理学界出现了一股称之为“新公共管理”的思潮,并掀起了一场声势浩大的政府改革运动。其最大特点就是在公共管理中引入竞争机制,主张运用私营部门的管理来提升政府绩效,以市场或顾客为导向调整政府、市场、社会三者的关系。作为一种政府改革实践,新公共管理模式在西方国家已取得了相当的成功。 当前,我国正处于计划向市场的转轨时期,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特别是加入wto的现实,要求转变政府职能,建立起一个灵活、高效、廉洁的政府,形成新的管理模式。我国行政体制改革的目标也正在于此。而改革中最需要解决的问题则是如何进一步划分公共事务治理中政府、市场和社会等主体的角色,促进我国公共服务的市场化和公共管理的现代化。[1]从这个角度出发,我国的公共行政改革显然可以借鉴“新公共管理运动”的经验。 “新公共管理”理论为我国政府经济职能的重塑提供了新的思路,也对我国公共管理学科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 二、经济理性与“新公共管理” 一般来说,“新公共管理”不仅指在20世纪80年代以来发生于西方国家公共管理领域的改革,一种新的政府管理模式,更为重要的是,在改革实践中,这种政府管理模式已经逐步形成一种弥补传统行政模式缺陷的新的理论范式。无论以哪一种形式存在,“新公共管理”都是经济理性在公共管理领域的渗透和传播,是公共管理部门依托经济理性对传统体制进行的一场具有深刻意义的改造。 作为一场政府改革运动,“新公共管理”的基本特征是引入“企业化政府”的概念,即在公共领域引入竞争机制对公有企业进行私有化改造、政府的权力分散与下放、公共业务的合同外包、政府的绩效考核和评估等。作为一种新的管理模式,它包括提高人力资源管理水平、员工参与决策与管理过程、放松管制并推进绩效目标管理、信息技术的利用、顾客服务、使用者付费、合同外包、取消垄断性管制规定等主要内容。作为一种新的理论范式,“新公共管理”以现代经济学作为理论基础,不仅从现代经济学中获得诸多理论依据,还借鉴了私营部门的管理方式和手段,如绩效管理、目标管理、组织发展等。休斯认为,经济学,特别是公共选择理论、委托理论和交易成本理论融合到新公共管理中,取代了官僚组织中高层人员信奉的传统公共行政观念。 总之,经济学在理论和实践上对“新公共管理”有着重要影响。它不仅对“新公共管理”运动起到了重要的指导和推动作用,还为“新公共管理”理论的形成和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新公共管理”视角下经济学教学的目标定位 在当今我国公共行政改革可以借鉴吸收新公共管理理论的背景下,经济学对于公共管理专业学习和研究的重要性凸显。然而,长期以来,作为公共管理本科专业的基础课,经济学并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其原因在于:首先,经济学通常在低年级开设,因此学生习惯于把经济学当成类似高等数学、英语等的公共基础课,而没有认识到经济学和公共管理之间的关联及其对公共管理专业的指导性作用;其次,从教学内容上看,经济学具有理论抽象、图形多且复杂、数学知识运用频繁等特点,对于文科生占大多数的公共管理类专业的学生而言,对经济学的惧怕多于兴趣。在这种心理下,大部分学生在学完这门课程之后,对所学知识感到既混乱又茫然,根本搞不清楚经济学究竟要研究什么和解决什么,更不要谈经济理性的培养。最后,由于经济学教学内容多,教学中往往采用“满堂灌”的传统方式,容易造成课堂教学沉闷枯燥,教学效果并不好。 为此,必须重新审视公共管理专业的经济学教学目标,合理地定位对于“新公共管理视角下”经济学的教学工作尤为重要。下面从两个方面来考查经济学课程的定位。 1.新公共管理运动对学科建设的影响 英国被认为是新公共管理运动的先驱,以1979年英国首相玛格丽特·撒切尔上台为标志,其改革主题曾被有关学者概括为:私有化、分权化、竞争机制、企业精神、非管制化、服务质量、对工会力量的限制。[7]这场改革给20世纪20年代已经诞生的公共行政学科带来了很大冲击,以政治学、法律、社会分析等社会学课程为主的传统组合已经不能满足培养具有企业家精神的公共管理者的需要,英国各大学的公共行政专业的课程设置开始转向以经济学为基础的课程组合,随着经济学、公共经济学、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等课程的进入,公共管理学科逐步取代公共行政学科,成为培养未来政府公务员的基础学科。 2.经济学理论对公共管理实践的影响 经济学理论对公共管理实践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对官僚制弊端的分析和以市场为基础的制度设计两个方面。公共选择理论认为由于官僚制的存在使政府组织的供给具有垄断特性,造成政府面临组织机构规模的不断膨胀和效率愈发低下的困境,解决出路就是打破政府垄断,引入市场、准市场机制,通过服务签约外包的方式建立公共部门和私人部门之间的竞争,提高公共物品及服务供给的效率。委托理论被用于分析政治家和下级官僚之间的科层关系,作为委托人的政治家和作为人的官僚之间存在着利益的不一致性,人有可能为追求个人利益而牺牲委托人利益,而政治家为监督双方利益上的不一致则需付出更多的成本,为此,需建立适当的激励机制。交易成本理论认为,官僚组织垄断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的模式将会产生巨大的交易成本,从而无法实现资源的最佳配置。因此,应引入市场机制将公共产品和服务转由非官僚组织承担,以降低交易成本。同时,经济学还借鉴了私营部门的管理方法提出了基于市场的公共政策设计。 综上,经济学的理论和分析方法为“新公共管理”实践开创了思路,“新公共管理”运动的发展又催生了公共管理学科的形成。因此,作为公共管理专业的基础课程——经济学应该定位在经济理性思维的培养以及经济学分析方法的学习上,这样的课程定位既是学科发展的需要,也是人才培养的需要。 四、“新公共管理”视角下经济学教学模式的创新思路 基于以上认识,为实现公共管理专业经济学教学目标,需对传统的教学模式进行变革。在借鉴国内外大学应用能力培养经验的基础上,现尝试提出“新公共管理”视角下公共管理专业经济学教学模式的创新思路。 1.设计体现“公共管理”特色的教学内容体系 对公共管理类专业而言,经济学课程的内容设置应在保持其基本内容体系不变的基础上,进行必要的增加和删减处理,从而突出“公共管理”特色。适当增加公共政策分析、公共产品的供给、公有资源的管理、税制的设计等方面的内容,在讲述各经济理论的同时,加大对政府出台的各类经济政策的分析,从而阐明政府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机制。同时,对于较难的理论模型及数学推导部分则可以进行简单化处理。经济学教学内容体系调整的目标在于引导学生运用经济学的分析工具分析政府公共政策,提高实际应用能力。 2.采用引导—互动式教学法,实现讲授和自学相结合 “引导—互动式”教学模式是指通过教师的引导,采用互动方式让学生积极参与其中,实现教师讲授和学生自学相结合,“听、说、读、写”相结合的授课方法。教师的引导主要通过讲解要点、理清思路、启发思考、归纳问题、设计练习等来实现,学生的互动参与主要是通过自读自学、问题质疑、展开讨论、答题写作、迁移创造等形式完成。为此,在教学过程中有必要把经济学理论分成基本理论和由基本理论推演而来的扩展理论两类。以弹性理论为例,需求的价格弹性部分属于基本理论,教师需在课堂上进行重点讲解,而需求的收入弹性、交叉弹性、供给的价格弹性等,则属于扩展理论,教师完全可采用启发式教学或学生自学方式进行。 3.制定科学的教学计划——增加辅导课环节 在不增加公共管理专业经济学课程总学时的基础上,在每一章结束时,增加两学时辅导课,用于课程重点、难点、习题的讲解及案例讨论。利用辅导课,教师就可以通过案例引导学生深入讨论投资、政府税收、政府转移支付、进出口等因素对国民收入的影响。案例讨论是辅导课环节的重要内容,教师根据授课内容选择案例,学生采用小组讨论、自由辩论等多种形式就某个问题进行深入分析,从而提高学生的理论运用能力。 4.建立多手段的综合考核体系 针对公共管理专业的培养目标,学生考核采用期末考试和平时考核综合评定,平时考核包括日常作业完成情况、参与教学活动的程度、读书报告(经济学领域的名著)的撰写等项内容。在各种考核形式权重的设置方面,要增加平时考核的权重。建立多手段的综合考核体系,可以引导学生在学好基础知识的基础上,注重技能训练与能力培养。 5.建立突出“公共管理”的特色的实用性的案例库 公共管理专业的培养目标决定了教师在授课过程中需注重理论与实践的交融贯通以及实际能力的培养。案例教学可以将理论知识内化为自身的思维,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参与意识以及独立思考、主动求知和应变能力。目前,各类经济学教材中虽然包含很多案例,但较少涉及公共管理部门。对于公共管理专业的经济学而言,相应的案例选择就应契合学科和专业背景,多采用公共部门的管理事件和场景作为案例。 五、结语 在我国可以吸收借鉴新公共管理理论指导公共行政改革的背景下,以培养未来政府公务员为目标的公共管理专业应顺应时代的发展,审视经济理性对于公共管理的影响,调整经济学教学的目标定位,创新教学模式,从而培养新型的公共管理人才,加速我国公共部门管理改革的进程。 经济学管理论文:劳动经济学下的人力资源管理 摘要: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决定性因素就是人力资源,其在企业竞争中了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通常企业都会从人才劳动市场中来获取高质量的职员,所以企业经济的发展与劳动市场是密切相关的。由于现阶段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体系中还存在着各种上问题,这些问题的出现在一定程度上也阻碍了企业的发展,所以相关企业应该加强劳动经济学理论的学习。本文通过对劳动经济学视角下的人力资源管理进行了探究和分析,并相应提出了一些管理措施。 关键词:劳动经济学;人力资源管理;策略 一、引言 人力资源作为企业发展进步的关键要素,也是企业在竞争日益激烈的市场中脱颖而出的重要能源。由于社会对人才的需求不断增多,企业管理中也越来越重视人力资源管理工作,而劳动经济学作为人力资源管理中的重要理论基础,在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中也提供了强有力的理论支持。人力资源是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筹码,但目前许多企业在人力资源管理过程还存在着诸多问题,所以劳动经济学视角下的人力资源管理措施应该企业需要思考的问题。 二、劳动经济学和人力资源管理 1.什么是劳动经济学。我国劳动经济学主要是为了研究劳动生产过程中所投入的经常效益以及相应的社会经济问题,并且劳动经济学的重点内容就是研究如何利用最少的劳动投入来获取最大化的经常效益。由于国内劳动经常学出现地比较晚,所以其研究水平相对于国外经济学而言会有较大的差距,并且我国从事劳动经济学研究的单位非常少,因此,这样的劳动经济学是无法适应于经济建设的。但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劳动市场也面临着十分严峻的就业形势,一些就业、失业等问题在社会经济生活中频繁出现。针对这些问题我国劳动经济学研究者们应该要多多借鉴国外先进的劳动经济学理念和方法,并吸取历史经验来完善我国劳动经常学。2.什么是人力资源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就是基于劳动经济学以及人本思想下,通过招聘、培训、薪资等管理形式来对内外相关的人力资源进行组织与运用,这种管理形式也是为满足当前企业发展的需求,也是为确保企业生产目标顺利实现以及工作人员的最大化发展。我国人力资源管理模式运用比较晚,相对于国外一些发达国家来说是不成熟的。但由于近几年来经济市场的变化以及一些外企管理模式的深入,国内许多企业也逐渐意识到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性,并且根据自身发展特点以及前景来提升人力资源的管理。通常企业内的人力资源管理都要以劳动经济学的基本思想来指导工作,并采用合理、科学、针对性的人力资源管理方法,充分发挥出人力资源的作用和效果,从而使人力资源的投入得到最大化的收益。3.劳动经济学与人力资源管理的关系。人力资源管理过程中主要运用到就是劳动经济学的内容,并且劳动经济学在人力资源管理中也是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由于劳动经济学主要研究的就是经济学相关的理论,而人力资源管理则是运用管理理论,由此可见劳动经济学与人力资源管理是属于相互促进和影响的关系。在劳动经济学理论中会将个人与企业的关系称为劳资关系,而人力资源管理中则将这种关系称为雇佣关系,虽然这两种关系在本质上是非常相似的,但是其研究的对象却有很大的差别。劳动经济学中主要研究是劳动市场,而人力资源管理则是指企业内部的劳动合作关系。劳动经济学中的劳资关系主要是通过劳动市场来进行调节的,在这个过程中是不存在交易成本的,并且这种资源的分配效率会随着市场竞争力的加大而提高,相关企业也就可以借助这种关系来获取更多的经济效益。而人力资源管理中的雇佣关系所针对的是企业相关的管理部门,并且在这个过程中是存在交易成本的,这种合作关系在企业发展过程中发挥着重大的作用。 三、当前我国企业在人力资源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人才招聘方面的问题。在我国社会中许多中小型企业在进行人才招聘时并没有合理按照劳动经济学的理论来控制人数,他们只是根据自身的经验以及来应聘的人数来选择招聘的人数。通常招聘人数的偏差会使得企业在人才成本上出现偏差,这些偏差会严重影响到企业的生产利润。企业应该要遵循生产利润最大化的基本原则,并且企业劳动力收益与产品生产费用大致相同时,这个时候劳动力的人数是最合适的。从企业的长远发展来看,企业资金投入量和劳动力的投入量是可以进行控制的,企业通过对投入的资金以及劳动力的投入的控制来调整产品的产量。所以说人才招聘数量是不可以随意更改的,相关企业想要有效发挥出人力资源管理的作用,就一定要根据自身的发展特点以及目标,并结合相应的劳动经济学理论来优化企业的资源配置。2.人才薪资管理的问题。企业内的薪资管理能够有效控制人力成本以及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并且对于人员的工作热情也有很大的影响。企业内部制度科学合理的薪资管理制度不仅能够控制人力的成本,也能有效促进企业的利润最大化。优秀的薪资管理体系在一定程度上能够促进劳动生产力,并且也能提高工作人员的生产积极性。目前有许多企业都意识到了薪资管理的重要性,但是在实际生产中却没有制定相关的管理制度,这种工资长久不变的状态会导致工作人员工作积极性下降,从而也使得工作效率无法提高。虽然薪资涨幅过高会有效提高劳动生产的效率,但是也给企业的生产成本增加了负担。所以企业管理人员应该要制定适合企业发展的薪资管理制度,并加强人力资源管理的力度。3.企业管理效率低下,从而导致人才流失。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中管理效率是非常重要的,再完美的管理制度没有高效的企业管理人员来执行也是无用的。如果企业管理效率低下就是无法实现企业利润最大化的目标,也无法提高工作人员的工作热情。企业管理力度不够就无法合理地进行职责分工,这种状况长久下去会严重影响到整个企业的运行效率。工作人员在这样的工作环境中也会慢慢失去动力,从而就导致了人才流失的情况频繁出现。人才流失将会造成企业的巨大损失,由于一些核心技术人员的流失会带走许多重要的技术内容,甚至是一些企业发展相关的重要信息,这些都会造成企业很大的损失。企业发展过程人才流失会严重影响到整个企业的正常运行,也会影响到企业内其他工作人员的凝聚力。 四、劳动经济学视角下人力资源管理 1.采用符合劳动经济学理论的人才招聘和培训形式。劳动经济学中基本理论就是组织劳动力的成本投入与劳动生产效益会直接影响企业的经济收益,所以人力资源管理应该要注重人才的招聘和培训,通过对那些比较有潜力的员工进行培养,然后利用各种有效方法来开发工作人员的职业技能,从而确保劳动生产力能够带来更多的效益。企业在进行人才招聘时应该要以企业发展的目标去对应聘者进行考核,对他们的生产效益进行准确的判断,最后再决定录用。企业在正常运行过程中可以采用一些激励或绩效考核等方式来促进员工提高自身的要求。2.以组织发展目标进行人力资源管理策划。劳动经济学中将人力资源管理作为组织发展的关键因素,所以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就要以企业组织发展目标来进行策划。这种策划并不是指引入的员工在工作几年后才允许升职加薪,而要根据企业发展的目标以及工作人员的专业水平来制定相应的计划,并且这些计划是能够促进企业员工发展以主企业整体发展的。相关企业应该结合劳动经济学理论来进行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根据企业发展的目标来进行人力资源的策划。 五、结语 基于劳动经济学视角下的人力资源管理在企业发展过程中发挥十分重要的作用,由于劳动经济学是从投资和回报的角度来进行人力资源的规划,所以相关企业应该要结合自身发展目标来加强人力资源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过程中要注重生产效率问题,并以最小的投资来获取最大化的效益。 作者:王博 单位:中铁置业集团山东有限公司 经济学管理论文:城市经济学指导下的数字化市政管理 摘要:近年,伴随着中国经济迅猛发展的势头,中国城市化的进程也在加速推进,城市的数量与规模大小都呈现出猛烈增长的趋势。在这种发展形势下,以人工管理为核心的传统型市政管理的缺点也日益显露,如:相关机构各自为政,信息共享差,相互沟通少。传统型管理方法只能有效发挥市政管理的基本功能,只适用于市政设施种类少,数量小的情况。一旦市政设施类型多样化,数量激增,落后的传统型管理方法就难以满足城市市政管理的现实需要。因此,进行数字化市政管理是当务之急。 关键词:城市经济学;公共经济;城市化;可持续发展 一、城市经济学及相关概念 城市化作为社会发展不可避开的必经阶段,一方面有助于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另一方面也会给城市带来层出不穷的难题。这些问题牵涉范围广,会触及土地、环保、市政设施建设等诸多方面。由于学界对这些问题的研究日益深入,人们对其的认识也日益成熟,而城市经济学也在这些问题的研究中应运而生。城市经济学是以城市综合体的经济运行作为研究对象的一门经济学分支学科,可以为公共经济资源在政府手中的分配,提高公共经济效益提供理论和决策依据。该学科的主要研究内容就包括城市土地的开发与利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等。城市规划不仅是政府的职能之一,体现了政府意志,更是涉及百姓切身利益的一项重要的公共政策。良好的城市规划是各界人士的智慧结晶,是党执政为民的政策的重要体现。时代变迁,科学技术飞跃,世界经济日益全球化以及信息时代的背景下,要想促进城市经济发展,势必需要政府运用数字化市政管理系统进行管理。城市市政管理系统具有复杂性、综合性,其主要特点如下:(1)地理分布特性。市政设施和使用者的地理位置分布呈现出显著特征,市政管理中的各项活动如管网改造、检修等,都取决于位置距离、覆盖范围、街道分布等地理因素。(2)市政设施数量多,种类多,分布广。(3)动态性。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张,管道管线、市政设施等也相应会增加、废弃和更新。因此,在城市管理中,新情况新决策的出现都会带来海量的信息。 二、国内外一些城市的市政管理现状 在众多欧美发达国家,以网络技术、信息技术及可视化监控管理技术等为代表的数字化技术已经在市政管理中实现了成功应用,且大幅度地提高管理效率、水平和力度,推动了城市经济向着可持续方向发展。如:美国运用GIS进行市政管理,从而实现了对部分市政设施的远程监控;加拿大通过土地信息系统,搭建起与土地有关的法规、政策性文件、档案以及申诉案件的信息库等。此外,在灾害及突发状况的应急处理上,美国、日本等果都各自利用GIS技术搭建起有针对性的紧急事故处理系统。这几年间,中国部分城市市政管理水平较高的城市也陆续建成了部分市政业务管理系统。例如,南京市政府建立的户外广告管理系统、上海出现的管线管理系统、大连市政府使用的城市路灯监控管理系统等。上述管理系统都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市政管理工作的效率以及水平。下文将以广州、北京两座城市为例对数字化城市管理进行分析。 (一)广州的数字化城市管理 中国城市的数字化市政管理建设很晚才开始起步,为了实践建设统一信息平台的理念,2004年广州市园林局提出了建设“广州数字市政”的思路,即第一步是搭建一个统一的信息管理系统,并将整个广州市的市政公用园林设施都录入到系统中,从而得以实现对公用园林设施的实时的全方位的监控。此外,还可以将系统与模拟仿真技术相结合,在城市的安全保障和抗震救灾等方面为政府的管理与决策提供科学参考。这个系统要依据现实的基础条件以及实际的需求,进行分层次、分步骤的实施。该系统包括三个基本模块在内,如下所示:(1)地理信息系统(GIS);(2)业务管理系统(GIS);(3)AI人工智能辅助决策系统。 (二)北京的数字化城市管理 由于城市管理服务水平始终难以获得有效的提高,北京被迫开始走上了数字化城市管理之路。北京政府在城市管理上投入了大量资金,但“下水道井盖失踪”等问题依然存在,市民的满意度不高。因此,基于数字化基础而建立的城市公共管理服务系统在北京被投入使用。自2004年4月份起始到现在,经过理论研究以及在实践中投入运行,北京市东城区政府整合多项数字技术,建立建成了以“城市监督中心”以及“城市综合管理委员会”为核心的新型城市管理制度,利用数字化技术改革发展了城市管理模式,在城市市政管理中获得了显著的效果。北京市推行“数字市政”项目的最终目标是借助北京市的城域互联网以及综合信息平台,使用移动通讯、互联网以及“3S”技术(即GIS,GPS,RSV),建立起一个结合电子政务平台、电子商务平台和信息化社区,面向政府内部和社会群众的市政综合管理服务系统。 三、目前市政管理中的问题 城市数量和规模的激增,城市化水平的提高,使得中国城市的规模结构继而产生了巨变。人口数量多的大城市数量达到了增长高峰;人口规模中等的城市的数量也持续增加,一些小城市的规模急剧扩大,成长为中等城市。而这些新诞生的中等城市,市政设施的种类、数量也大为超出原本的规模。在城市发展的形势下,城市市政管理也出现了各类问题。传统城市管理模式存在诸多弊端,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各大城市管理部门各自为政,职责权能划分不清,又难以统一调度。市政管理牵涉的部门众多,又由于各部门的行业和主管单位都不同,所以部门间的信息共享差,沟通受阻碍。典型例子就是,刚修好又被拆的马路、房屋等。“刚修好又拆掉”不仅会影响城市面貌和市民生活,更是对资源的浪费和环境的破坏。(2)过于依赖突击式管理,缺乏切实有效的长效管理机制;(3)粗放型管理,信息获取和处理不主动不及时,效率低下;(4)未能建立起统一的工作成效评价标准以及合理的、可操作性强的监督及赏罚机制,各种监督和制约制度都难以发挥作用;(5)过于依靠人工管理。管理人员利用基础通讯设备和长时间学习积累下来的个人经验,可以大致了解城市区域的基本情况。但大规模投入使用的新市政设施就会让管理人员一时难以掌握。台风、地震、火灾等突发事件,会使得城市的各种市政设施负荷大为增加。若缺乏良好的应对之举,管理者和决策者又不能及时获取充分、真实的信息,就难以及时了解现场的实际情况,从而可能出现管理决策、应急处理上的过失,甚至给人员、财产带来严重损害。(6)规划失控,城市发展建设急功近利,官员为了政绩大搞“形象工程”、“面子工程”。部分城市为了在数据上实现高水平城镇化,大量开设开发区、市民广场等破坏土地的项目。而且由于盲目的房地产开发,很多城市都供过于求,大量土地被破坏、房屋被闲置。巨大的浪费与现代社会倡导的“节约型社会”理念大相矛盾,也有违城市经济学中的可持续发展理念。上述种种问题层出不穷,且久久难以得到有效的处理,绝大原因是没有一个统一的数字化市政管理平台。各个市政管理部门,各管各家,部门之间缺少沟通和统一调度。虽然很大一部分城市的市政管理相关部门已经开始重点关注上述现象,也陆续颁布了一些相应的规定或采取了相应的措施来应对,但这些应对之举只能在有限的时间内发挥作用,产生一定的效果,治标不治本依然是最大的问题,在根源上问题依旧没有得到有效的解决。只有从管理的基本制度下手,建立完善数字化市政管理系统,各个市政管理部门间才能实现良好又有效的沟通,实现部门间的市政信息共享和资源共享,走出各自为政的困境。 四、数字化市政管理的意义 城市各种市政设施的正常运行、社会生活秩序的维护离不开城市市政管理。城市市政管理有着极为丰富的涵义,广义范围上的城市市政管理涵盖了城市工作的方方面面。城市居民生活的方方面面都离不开市政管理,如城市交通系统,给排水系统,通讯设施和线路,电网等。城市市政管理就是在各部门管理下,协调各类市政设施的运行、维护。但由于市政管理牵涉部门众多,而各工作部门又都有一套自己的管理体系,各自为政,互不交流,如此就导致一个看似简单的管理工作却需要几个不同的部门多次磋商,更甚者互相推诿的情况。数字化市政管理方法的使用会助推城市市政管理水平攀登到新高峰,大大提高管理效率,减少资源浪费。传统型城市管理中,各个市政部门各自为政,缺乏沟通,信息和资源缺乏共享;而使用了数字化技术的市政管理系统则可以有效地统一调度整个市政管理所牵涉的所有部门,在各部门间建立起良好有效的、及时的、高效的沟通交流机制,充分使用各部门的信息和资源。此外,因为各个市政设施和事件都有着统一的唯一性标识,全部被记录在数据库中,所以政府可以进行更精细的管理。数字化市政管理,可以大幅度地提升市政管理的工作效率。在各类数字化信息管理平台上,工作人员可以在相较之前极短的时间内找到问题所在,迅速地确定事件,快速地便捷地搜寻到所需的信息。从而保证决策的科学性、合理性以及准确度,更及时有效地处理问题。此外,数字化市政管理对建设新型市政综合管理体系大有裨益,可以为科学合理决策提供有帮助的信息支持,并且还能够科学客观地评价市政管理的各方面水准,为市政管理的改良方向提供参考。数字化市政管理所具备的统计分析功能,能够直观地呈现出各项数据,为准确地分析问题及科学决策提供数据支撑。 五、建立数字化市政管理系统的举措 如今,数字化市政管理是时展的大趋势,搭建起统一的信息系统是信息革命的最终方向。但是由于各个城市市政公用基础保障供给领域缺少详细和集中的初始基础信息资料,想要建立起一个基础信息完善的GIS信息平台是难以一蹴而就的。由于中国幅员辽阔,地域差异大,人口众多,数据统计难度大,因此必须从实际出发,坚持“以用促建”的信息化建设方针,逐步深化完善信息内容。如今,三维可视化技术已实现了推广,众多领域中都有所应用,如城市规划、交通监测、地质勘察、气象预报、建筑设计、移动通信等大量领域。中国老百姓也能够享受到越来越精准的精确到小时的天气预报服务,开车出行也能够在手机上或者通过电台获取实时路况信息,从而尽量避开堵车地段,减少等待时间,提高出行效率。所以,一方面要避免盲目跟风地建设“统一的信息平台”从而影响实际使用;另一方面也要做好充足的准备,去欢迎不远的将来“统一的信息平台”的建成。城市公共基础保障供给行业在形成之初就产生了固定的传统管理模式,即始终由各具体行业自行管理。在这种模式下,各行业都有着一套较为独立的自我管理制度。短时间内想瓦解这种格局,强行推进信息共享方式下的统一管理难度较大,缺乏实际。而且这种变革不但与具体的技术方面、管理方式、运营模式等有关,而且更与社会文化观念的革新有关,是对信息共享理念的宣扬。在信息和资源共享的时代背景下,各地的市政设施都身处信息网络之中,就算各自为政,也会因“蝴蝶效应”导致牵一发而动全身。届时,“数字市政”将在保障城市市政设施平稳、健康、高效运行过程中发挥重大价值,促进城市经济朝着可持续方向发展。 作者:曾祥誉 单位:中国人民大学 经济学管理论文:经济学人力资源管理浅论 摘要: 人力资源管理是现代管理体系中的重要内容,经济学在人力资源管理研究中的重要应用最为普遍,为人力资源管理的现代化发展提供了充足的理论支持,因此在现代人力资源管理中大力引进经济学理论和相应地研究方法是适应时展的需要。本文就在现实的基础上应用基本的经济学原理对人力资源管理的基本问题进行了分析,并重点探讨了人力资源规划分析、效益最优以及薪酬与激励机制,寻找出人力资源管理中的主要问题,并相应地提出了合理的解决方案,希望对促进人力资源管理的进一步发展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关键词: 人力资源管理;经济学;理论;经济效益 作为现代管理系统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人力资源管理作为一个独立的分支其发展历史并不长,与经济学这种具有百年发历史的学科相比较现代很年轻,更不用说与哲学、数学、物理学等这些古老的学科相比了。现代经济和科技的发展离不开各个相关学科的交流与融合,人力资源管理也是如此,在发展过程中难免会借鉴其他学科的研究思路和相关理论,经济学对人力资源管理理论发展起到了良好的辐射作用,为人力资源的发展提供了基本的经济学理论支持。 一、人力资源管理概述 (一)人力资源管理的基本内涵 早在十八世纪英国古典经济学家亚当•斯密就对人力资源管理进行过系统阐述,他的《国富论》是最早的记载人力资源管理相关理论的著作。现代的经济学家对人力资源管理进行了重新解释,即运用先进的管理方法将与一定物力相结合的人力资源进行合理的分配,让他们尽可能的施展自己的才华,并做到各司其职,以求将人力和物力资源分配做到最优化,为企业谋取最大的经济效益。另外,管理人员还要通过相应地培训、训导等方式激发员工的主观能动性,保持工作的高效性,并达到高质量的完成组织任务的目的。 (二)人力资源管理的任务与范畴 人力资源管理是企业人事部的主要工作,涵盖的基本任务主要有对本单位的人力资源进行分析和归纳,为企业招聘高素质人才,充实现有的人才梯队,并为企业从业人员创造平等的升职机会和提供相应的薪金、奖励等。高效的人力资源管理是保持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关键,也是企业管理者关心的重要内容。人力资源管理是建立在对人的本质的深入挖掘上,并随着经济学的发展实现了人力资源职能的巨大转变。时至今日,人力资源管理涉及的范畴已经相当广泛,从相关理论知识的关联程度来看,人力资源管理管理涉及的知识范畴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人力资源管理的首要对象就是人,实现人才的各尽其能需要具备相应的心理学知识,因此心理学是人力资源管理的涉及范畴;人力资源管理不可避免的面对复杂的管理问题,因而又涉及到管理学;任何经济管理活动都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以寻求经济效益最大化为主要目的,是现代市场活动中的主要内容,因此人力资源管理又涉及到经济学和法学的相关知识。 二、经济学视角下的人力资源管理 (一)劳动力市场信息指导人力资源规划和分析 人力资源的核心内容就是为企业提供适当数量、质量和结构的人才储备。在现代经济体制更加开放、市场经济更加繁荣的情况下,影响劳动力供求的因素越来越趋向于多样化,经理人员只有明确把握准确的市场信息和社会人才储备情况才能实现人力资源的高效管理。因此可以说,劳动力市场信息是进行人力资源管理的最主要的参考依据,但是由于我国的市场经济体制还没有达到完美的地步,存在大量的信息不对称的情况,甚至劳动力市场信息会引导管理者做出作错误的决定,会存在逆向选择的情况,这对人力资源管理的进一步发展是相当不利的。 (二)平等就业机会原则与效益最优原则 平等就业机会原则就是指各个事业单位在招聘人才时应该本着平等、透明和公开的原则,通过设置严格的招聘环节为求职者提供平等的待遇,保障求职者的合法利益不受侵害。公平的选才需要严格的监督制度作为保证,严厉杜绝徇私舞弊和金钱交易的情况发生,维护企业的良好形象,并保证为组织招聘到专业的高素质人才。另外,企业的一切经营活动都是以效益最大化为最终目的,保证了人才的公平竞争才能为保持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应该注意的是,企业的经济效益不完全等同于社会利益,有时候两者之间更是一种相互矛盾的关系,因此企业应该处理好自身与社会的关系,在完成制定的盈利目标之后尽可能的为社会发展做出自己的一份贡献。 (三)员工的升职和薪资奖励 任何一个经济效益良好的单位都具备完善的员工晋升机制,并会对其中表现优异者给与一定的名誉或是物质奖励。当企业的相关职位出现空缺时,应该从下级单位中筛选出符合相关标准的人员来填补空缺的岗位,且在筛选过程中应该注重选择能力、资历、经验等最符合岗位需求的人员,因为企业管理者是通过对别人的任免来实现自身价值的,各级人员的工作能力直接关系着企业的经济效益,恰当的选人、用人是实现企业良性发展的关键。另外应该考虑到不同时期的人力资源结构和创造力等都存在较大差异,企业管理者在工作中应该注意到这个问题,适时调整人力资源结构,实现人力资源的高效管理。 三、结束语 人力资源管理是当今企业经营活动中的重要内容,新形势下经济学理论的发展对人力资源管理具有重要的引领作用。企业管理者应该从企业自身情况出发,改善传统的人力资源分析和配置方式,改革人力资源管理体制,实现人力资源的合理分配,并通过完善现有的员工晋升机制和奖罚机制促进企业的长久发展。 作者:陈禹 单位: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 经济学管理论文:经济学旅游管理职能分析 摘要: 在纯粹市场经济的作用下,旅游经济的发展难免会存在一些这样或者那样的问题,需要相应的政府职能部门对其进行有效的干预,可以说,政府在旅游管理方面所发挥的职能对旅游业发展来说具有非常明显的推动作用。而政府本身也并不完美,在行使相关旅游管理职能的过程中,仍旧还存在着不少局限性。本文以经济学为视角,对政府为何要行使旅游管理职能以及政府要如何进行旅游职能管理这两个问题作了具体详尽的分析,希望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促进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旅游管理职能的有效行使。 关键词: 经济学视角;政府;旅游管理职能 在旅游发展的过程中,政府到底应当扮演一个怎样的角色,这在当前来看,仍旧是一个令人十分困惑的问题。相关实践表明,不少地方政府在旅游管理的过程中,依旧还存在着“错位”或者“越位”行使职权的现象,这也引发了很多争议,虽然引发这些争议的原因肯定是多方面的,但是政府管理职能邢世得是否得当必定是其中最必不可少的关键因素之一。 一、从经济学角度看政府为何要行使旅游管理职能 (一)旅游市场中的信息不对称 所谓的信息不对称,其实是指信息的结构不对称,即交易双方中的一方掌握了另一方所没有的、但却对其有着重要利益影响的信息。在这样一种信息不对称的条件下,市场的价格机制在完全竞争前提下所具备的效率性就会被大大降低,甚至会被完全失去,进而影响交易双方“双赢”交易的促成。在旅游这一市场上,旅游产品可以说是一种非常特殊的服务,几乎是不可能用一种非常纯粹的客观标准来对其进行测度和加以表现的。对旅游者而言,其在事前所能够获得具有较高服务质量的信息相对来说是比较少的,大多是根据根据口碑或者企业的宣传来决定其所要支付的价格的,旅游者在现场的消费特质才是影响其所获得的服务质量的最重要因素,其对支付价格所造成的影响并不大。如此一来,那些质量非常好的企业在这样的市场中基本是不具备较大优势的,大多企业到后来可能够会选择降低相应的质量标准,或者是退出这一市场。正是因为这种事前的不对称信息,才导致了旅游这一市场中的“逆向选择”现象越来越严重,旅行社用尽各种各样的手段与方法来欺诈游客的事件更是层出不清,严重破坏了旅游市场的秩序,极不利于旅游经济的健康发展。 (二)旅游业在发展过程中的合成谬误 在经济学研究当中,合成谬误是一种极为常见的认识性错误,即认为对某一个体中适用的情形,在整个群体当中也是同样适用的。而事实是,在特定条件下,某些对个体来说是理性决策的行为,对群体来说,也有可能是非理性决策的行为。在旅游业中,这种现象是极为常见的。一方面,旅游企业在价格上存在的合成谬误。某些个别的旅游企业为了增加收益,就刻意地压低价格,这时候在该企业的认知里,是希望其他企业保持原来的价格的。那么,对这个企业来说,这一降价增收的决策可以说是理性的。但是,当所有同质企业都通过降低价格来增加收益时,对这些单个的企业来说,不仅没有任何益处,还会使得自己的境地变得更加尴尬。且这种由企业间任性竞争导致的不良后果,通过企业自身的力量,是根本无法解决的,这就要求政府对其进行协调和调控。另一方面,在旅游投资上,也存在着合成谬误现象。当某一个旅游项目在获得成功之后,很多其他的旅游企业便会进行模仿,由于对旅游市场供需状况的把握不足,大多是通过对适用性的预期来对后来的收益进行推断,这种盲目性决策使得市场上出现了大量的相似性产品,市场的供需状况由此而发生了相反的变化,企业在这个时候就极其容易面临失败的威胁了。 二、经济学视角下政府旅游管理职能的实施策略 (一)明确政府旅游管理职能的内容 在当前这样的环境中,作为政府,在行使相应的旅游管理职能过程中,应当要有弹性,对那些能够通过市场机制解决的问题,就要尽可能地避免进行直接的干预。当市场出现不完备地方,或者处于失衡险境时,才进行有效的介入。在世界旅游组织的研究报告中,曾指出,政府在旅游业发展过程中,至少应当履行如下四种职能:立法职能、规划职能、协调职能和投资职能。与此同时,还要完成如下五个基本目标:为居民出行提供服务、满足居民度假和闲暇的权利、从事旅游文化开发与研究、推动旅游业在各个领域中的开发和建设、保护自然并协调环境的共生。对不同的国家与地区来说,旅游发展的层次是不同的,所以政府所应该采取的政策与措施等也应该是有差异的,具体职能的行使也是有差异的。通常情况下,宏观调控、组织协调、政策法规、营销规划、公共服务以及信息管理等都是其应当要行使的基本职能。 (二)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的关系 针对中国的旅游业发展到底应该由政府计划主导,还是由旅游市场本身这只看不见的手来主导,一直以来都存在着较大的争议。就前者政府主导型的发展战略而言,就是指根据旅游业的自身发展特点,将市场为主,对资源进行配置,由此而使政府主导作用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以为旅游业争取更大的发展空间。就后者市场主导型发展战略而言,目前关于这方面的提法其实并不多,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也是多方面的,比如,我国当前的旅游市场机制不够健全、人们更加倾向于接受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指导等,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市场主导作用的发挥。由此可见,想要从文字上来对其加以区分,还是有一定难度的。从具体实践也可以看出,政府和市场的分工应该是明确的,作为政府,应当尽可能地做好自己的“守夜人”角色,以促进市场作用的有效发挥。 结束语: 从经济学的角度看,旅游市场中的信息不对称以及旅游业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的合成谬误要求政府必须要加强旅游职能管理。并且,旅游经济要想得到健康发展,就必须要能够找到政府职能行使和旅游市场作用的平衡点,在二者的共同作用下,才有可能更加有效地促进旅游经济的发展。 作者:李娜 单位:青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经济学管理论文:医院卫生经济学经济管理探讨 一、卫生经济学原理基本概述及其在医院经济管理中的重要性 卫生经济学是一门较新的学科类型,其研究的主要内容是卫生行业系统中经济活动的运行规律,是经济学学科的有机构成。基于卫生经济学的学科特征和属性,其能够对医院经济管理实践产生重要的影响。卫生经济学原理在医院经济管理中的重要性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在医疗卫生改革的整体背景下,出于为人们提供更好地医务服务的目的,医院管理中需要借助卫生经济学原理,对相应的管理模式及流程加以优化设计。在医院发展新时期,医院的经济管理活动应在保障医院基本医疗服务能力的基础上,注重管理的低耗化,节约化。 2.医疗改革背景下,在医疗保险制度模式内,传统的医疗服务付费方式有所调整,医院正常运营所需的各项基础设施数量规模得以增多,此时医院的资金来源渠道较为多样化,需要通过卫生经济学原理,捋顺各方资金及费用关系。 3.现阶段,医院经济管理在相关决策的制定上,更加依赖于信息技术,一方面在医院的基础设施建设上,已实现了信息化;另一方面在医院技术及项目的研究、经济资源及人力资源的分配及考核等方面,通过信息技术的运用,能够使卫生经济学原理充分反映到医院经济信息数据收集整理环节,为医院经济管理决策的实效化提供了重要参考。 二、运用卫生经济学原理,促进医院经济管理质量水平的提高 (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环境下,医院管理模式的转变 在新时期背景下,医院管理运营逐步向市场靠拢,受政策制约影响的程度有所减弱。医院管理中面临着医疗资源竞争及患者资源竞争等多方面的压力,在这一形势下,医院经济管理要转变原有的等靠要思想,而要立足于医院内部,在成本上加以控制,保障医院经济管理行为的专业化、规范化。这一管理模式的转变,正是卫生经济学原理的具体体现。 (二)优化医疗资源的配置 卫生经济学原理强调应对资源进行合理配置,控制医疗费用的收支情况。在医院资源的配置上,早期呈现出不均衡,医疗资源消耗较大的现象,致使医疗资源的浪费问题较为突出,一定程度上也体现出了医院经济管理的滞后。现阶段实施的医疗卫生改革正是基于对医疗资源加以优化的目的而推行的有效改革方案,通过医疗卫生改革,能够使我国的医疗服务更加科学合理,也能够有效减少医院的成本支出,提高其市场竞争力。 (三)对医院经济管理中各部位的职责加以明确 医院经济管理工作牵扯面较广,要促进医院经济管理工作水平的提升,应运用卫生经济学原理,对医院经济管理流程中的各部位职责加以划分。首先,在制定医院经济管理决策时,医院领导人员要在熟悉及掌握相应的法律法规的基础上,结合本医院实际状况,立足于医院发展大局,统筹医院经济管理中的财务预算、财务决算、成本核算、财务审计、经济形势分析、药价管理等各方面因素。医院经济管理在具体组织实施上,在管理人员构成上要包括医院高层管理人员、医院的各个部门的财务会计人员、医院财务审计监督人员等。医院高层管理人员负责汇总医院经济信息,确定本阶段医院的各项建设规划工作;医院各部门的财务会计人员主要负责医院的经济账务管理、经济数据的整理分析、经济行为的具体实施等内容。在医院经济管理流程中,医院财务会计人员的职责更为重要,因此,对这一岗位的财务会计人员,一方面要全面考察其思想素质水平及职业态度,另一方面要注重其财务管理相关知识和实践操作能力的提高,通过相应的培训学习,使其能够充分履行经济管理职责;医院的财务审计监督人员要对医院的经济管理效果加以考核评价,确保经济管理各个环节顺畅规范。 (四)完善医院经济管理的措施方法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医院经济管理应在做好管理理念转变的基础上,采用适用于市场经济环境的措施方法,对医院经济管理活动加以完善。主要做好以下几点:首先,在医院的经济核算上,可以参考现代企业的成本管理及核算方法,对医院日常运营中经济行为产生的各项成本进行全面核算,并在此基础上,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出适用于医院长远发展的经济管理规章制度,通过在日常学习培训中,对医院员工的成本控制意识加以强化,从而达到节约医院经济成本支出,抑制经济费用不规范增长,提高医院市场竞争力的目的。其次,医院要注重对经济管理财务会计制度进行优化改革,如在财务预算中,可以将原有的收付制度调整为权责发生制度,促进医院经济成本核算的有效实施。第三,医院要充分采用信息化技术,对医院经济活动中产生的各类资料信息加以汇总,形成医院经济管理的信息化系统,以为医院经济管理决策的制定实施提供重要的数据参考。最后,要调动起医院各部位人员的工作积极性,通过采用针对性的收入分配方案,打破传统的“一锅端”、“一刀切”的收入分配方法,建立起激励机制,永葆医院发展生机。 三、结语 卫生经济学原理是指导医院经济管理的重要原则,在新时期医院发展形势下,应充分利用卫生经济学知识,对医院的经济活动、经济决策、经济管理进行全面分析探究,制定相应的改进医院经济管理成效的措施方法,以确保医院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 作者:王琼 单位:南阳医专纪委 经济学管理论文:经济学高校后勤管理人员发展研究 一、经济学视角下高校后勤管理人员的发展困境及成因 1.个体角度的高校后勤管理人员可有可无 经济学是基于个体研究的科学,从个体的角度,高校后勤管理人员具有明显共性的四个特点。一是学历起点低。就当前而言,多数高校后勤管理人员70%的第一学历在大专及以下,50%的第一学历在中专、高中及以下,他们主要通过招工、顶职(工人身份的父母提前退休,岗位由子女补缺)、军人安置等途径入职;二是工资待遇低。由于学历问题,后勤管理人员长期得不到轮岗机会,也就失去了很好地锻炼和提拔的机会,待遇的提高主要靠工龄积累和政策的“水涨船高”,这种积累的结果,在按基数增加工资的多数时间,是越积累差距越大。他们在对政策无可奈何的前提下唯一的对抗方式就是消极怠工,处理问题的方式就是“视而不见”;三是工作具有可替代性。高校的专业教学、重要管理岗位往往具有不可替代性,这就是高校为什么高薪“挖墙脚”和高薪留人才的根本原因,如果排开工作创新、放弃工作进步,后勤管理的工作重复而简单,不需要专业知识,在其他岗位从事过管理的人都可以胜任,因此,可替代性非常强,他们的危机感也随即增强。因此,他们为了体现自己的存在,外表表现一般强悍,物以类聚,长期“群居”的结果使得他们整体强悍。因此,被冠以高校“低素质”队伍。 2.偏好考量压缩了后勤管理人员的生存空间 偏好是经济学理性人假设中的一个主要假设。高校的主要任务是育人,教学是中心,教师是主体,这个提法的准确性毋庸置疑,这个提法没有提到管理干部,但他们是校内政策的制定者。我们常说,工作没有贵贱,只有分工不同,这种说法的准确性也是毋庸置疑的。但是实际上存在倾向性的考量。一是人才培养偏好。将年轻干部放到后勤管理岗位上去磨练,这已经是开明领导的做法,但磨练“成器”后会立即成熟一个调走一个,而将优秀管理干部放到后勤管理岗位并按照梯队培养的少之又少,这造成了高校后勤管理人才难留的局面,一般管理人员熟睹迎来送往之后成为“一摊死水”;二是教师偏好。在高校的主要任务是育人、教学是中心、教师是主体这个思路下,很多高校将资源、绩效的分配向教学一线倾斜,后勤管理人员再一次沦为弱势群体。 3.成本观念被动缺失导致了后勤管理人员的得过且过 成本观念是经济学应用最普遍最彻底的一个基本原理,企业要最求目标利润,就要进行成本核算,在技术不成熟,原材料成本无法降低的情况下,企业最常用的的方法是减员增效,这叫按需设岗。在当前体制下,高校却不能,一旦入编就“生是你的人死是你的鬼”,在不能开除的情况下总要给他一份工作,这叫因人设岗,导致本应一人可以完成的工作由多人承担。经常听到高校领导说“如果这是私人的学校或是民办学校,工作人员完全可以压缩多少多少”之类的感慨,这是高校领导的无奈,也是高校成本观念被动缺失的根本原因。在这种成本观念被动缺失的影响下,后勤管理人员逐渐形成了“三个和尚”效应,这就失去了激励机制发挥作用的基础,甚至失去了构建激励机制的可能性。他们中的积极分子会要求进步,一般人员就会在“反正又不能开除我”的思维模式下不思进取得过且过,“阿弥陀佛”应运而生,“好好先生”随处可见,失去了管理的基础。 4.价值决定的把握影响了后勤管理人员的未来发展 马克思主义的三大构成之一有政治经济学,政治经济学一个重要的理论就是价值论。政治经济学认为价值决定价格,每个人都既有价值又有价格,这里的价格是价值的表象,也就是工资。个人价值高低的决定性因素取决于内在因素,就后勤管理人员而言,从以上个体角度、偏好、成本观念的分析来看,个人价值受外在环境影响,但外在因素不起决定作用。价值决定原理把握好的后勤管理人员,他们会“先天不足而后补”努力提升自己,这部分人通过不断地努力不断地提升,提升了价值,决定了未来的发展,而另一部分人则不思进取,工作年复一年,既不总结,也不反思,更不会主动自我提高,价值相对越来越低,慢慢失去了核心竞争力,也就失去了对未来发展的把握。 二、经济学视角下高校后勤管理人员的发展对策 1.公平机会给予: 修正偏好经济学中的偏好假设是指个体在经济活动中因为理性,不会因为个人的喜好而做出决定,只会根据精确计算选择最优方案。在后勤管理人员培养上,高校要抛弃个人甚至集体偏好。一是根据高校自己的人才培养规划,合理调配资源,将后勤管理人才与其他管理人才放在平等的环境中培养,一般管理人员的调动不能优先由其他部门,放在一盘棋中考虑;二建立健全轮岗制度,高校中层干部的轮岗有些高校已经开展,也取得了一些经验和成绩,但一般管理人员有计划的轮岗还没有开始,管理不是技术,管理是艺术,需要管理人员在不同的岗位和不同的角度换位思考提炼管理艺术,以开创学校工作和个人双发展的局面;三有针对性的引进人才,大家都认为后勤部门重要,但多数学校在人力投入上得不到保障,出现了“教学引进、重要部门选拔、后勤部门被动接受”的惯例,造成后勤管理人员“年龄老化、思维退化、行为僵化”和“不思进取、不求有功、不想办法”的“三化”、“三不”怪象。因此要象教学一样引进青年才俊来冲击思想,象很重要部门一样选拔由能力敢担当的人来纠正行为。 2.发展空间争取: 提升价值成为“稀缺”西方经济学认为价格决定于商品的相对稀缺性,越是稀缺,价格更高。政治经济学认为价值决定价格。可见,按照政治经济学的观点,商品的价值高价格就高,按照西方经济学的观点,商品越是稀缺的价格越是高,在此暂且不论两者的区别,就后勤管理人员来说,价值和稀缺性两者是可以统一的,即在替身价值的同时成为“稀缺”。一是提升自身价值,“天生我才必有用”讲的就是价值,后勤管理人员在从事每项具体工作中也体现了价值,当工作价值被价格(工资)所掩盖后,价值是不被发现的,后勤管理人员要通过提高学历、职称来提高内在价值,要通过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做出成绩来提升工作价值,要用工作热情、工作激情来体现存在价值;二是要成为“稀缺”。后勤工作因为具有较强的可替代性,管理人员只进不出或少出,如果将自己的工作发挥到极致,将管理艺术运用到极致,就难以被他人替代,就会成为“稀缺”,就会从被管理者变为管理者,从管理者变为管理干部,从后勤管理干部变为其他部门的管理干部。 3.提升后勤管理人员整体形象: 边际成本分析边际成本是指没增加一个单位产品或服务的产出或供给所增加的成本,边际成本广泛应用于工厂生产成本核算和服务企业服务供给核算。例如,一两从上海开往广州的客车,核定总座位为50人,单程总成本为1万人民币,每个座位的成本是200元,考虑利润,价格肯定高于200元,发车后,还有空位,一个游客在站外愿意花100元乘车,从成本核算上看,游客愿意支付的100元不到成本价,但从边际成本的角度,多增加的这个游客的成本可以忽略不计,因此,一般情况下游客会如愿乘车,这就是边际成本。根据前面的分析,部分高校后勤管理人员整体形象相对其他部门还有差距,要缩小差距,除了前面的考量外,还可以在自然通过增加工作量,增加服务质量等方面来实现。一是增加工作量的边际成本分析,增加工作量无非两种情况:校园面积扩大(增加校区除外)和自然减员。例如某校园原有600亩,后扩大到1000亩,管理人员的工作量会随之增加,但只增加了管理人员巡查的时间和精力,因此,增加的成本即边际成本不能按面积增加的系数来核定。这种情况不需要增加管理人员,甚至会出现责任增加责任心会增强的效果,这样,更少的人将工作做的更好,后勤管理人员整体形象会逐步提升。二是服务质量的边际成本分析。扫地是多少一扫帚地面会干净很多,更换水龙头多拧一扳手漏水的机率就小得多,服务时多一点微笑服务对象心里就温暖的多……而上述的边际成本几乎为零,因此从边际成本来考虑,提高服务质量不一定要增加成本,但可以提升形象。 作者:顾裕文 单位:湖南环境生物职业技术学院 经济学管理论文:经济学现代化管理 我们可以事先武断甚至走极端地把道德定义成摘要:道德的行为就是不能给你带来眼前好处的行为。比如,有人落水,你为救他而献身,或和一个抢了别人东西的歹徒搏斗受了伤,这时,我们很难说你是自利的,就是说在你的理性考虑中,你很难考虑到假如活下来,你的英雄称号会在你的效用函数中占多大的地位。这是我们就极端而言的,用以反驳另一种观点摘要:市场经济没有必要谈道德,持这种观点的人主要是从经济学阵营中来的。自由主义的经济学家往往强调要道德干什么,有市场经济就够了,市场经济会在竞争中自然产生出道德机制、道德规范来。应该说,我在许多方面和他们是一致的。在这一点上甚至也是一致的。但我想将道德的重要性突出到这样的高度,就是说,不妨将道德定义成摘要:凡是理性的考虑都不会做的那种事。只要是考虑效用函数极大化,就绝对不会干的那类事中,有一类事叫道德行为。当然还有非道德的事也可能处于非理性范围内。我们就是在非理性范围内考虑道德事件。这里我们是将道德作为一次事件来考虑。这就不必和自由主义经济学家们纠缠于摘要:到底道德有没有必要,道德是否是一个交易的结果,是个充分竞争的行为之后自然就会产生道德规范,还是先有道德规范才有交易这样一些鸡和蛋的新问题。 既然道德和理性是对立的,是非理性的,那么为什么还会有这样的道德行为发生?道德是否是作为社会的基础存在的,也就是说一个市场社会(请注重不是市场经济),需要不需要一个道德基础,这个道德基础包括对产权的尊重、对他人权利的尊重、自我约束等等。 假如用我对道德事件的定义,那么基本的逻辑关系已经包含在这个概念里了。就是一群充分理性的自利的人(self-interested),是为自己的利益牟利的。但他们假如仅仅在自私的意义上是充分理性的(selfish),仅仅是自私的一群人,那么所有的其他人都只是他们的手段,是他们达到自私目的的一个手段。别人是我的手段,同样你也是别人的手段,你的生命、你的财产、你的幸福都是他人的手段。在这样一群人中可不可能有市场社会,再退一步可不可以有社会。在传统政治哲学和道德哲学的讨论中,答案是很明确的摘要:不可能。在我们熟悉的一些政治哲学著作中,像英美传统的洛克、霍布斯或康德哲学传统中的有关论述,在自由意志这个传统中生长出来的道德哲学,欧陆哲学,像卢梭,都有这一观点摘要:即便是一群自利的人,假如他们完全是自私的,那就是野蛮人,就没有文明社会。 在英美传统和欧陆传统中都认为社会是文明社会(civilsociety),是civil,而不是野蛮(barbarian)状态。而一个文明社会或市民社会、公民社会,这些词在英文中都是civilsociety。civil在洛克的产权理论中,就意味每个人都必须尊重他人的生命、自由、财产占有权利,也就是他所讲的Property。虽然在欧陆传统中有关对财产占有的尊重和英美传统有很大的不同,但从学术上欧陆传统和英美传统都承认只要是人类社会就要有一个文明的基础,这个文明基础就是道德共识(moralconsensus)。在霍布斯、洛克、黑格尔的论述中,道德共识的意思就是人们相互间有一个起码的尊重。这个尊重在前资本主义社会,即在欧洲进入启蒙时代之前的时期,并不显得很重要,因为它是自然而然形成的,没有人熟悉到它一旦缺乏将是什么样子,因此没有形成启蒙时代的道德危机。德克海姆有关社会道德共识的看法摘要:在一个前分工社会或前资本主义社会、前现代社会中,最基本的特征就是机械式的同一(mechanicalsolidarity)。因为那时分工不发达而且社会规模很小,秩序扩展得还不宽泛,所以就一小群人而言,他们之间的共识比较轻易达成。这一小群人大都面临同一种风险——大自然,他们之间没有很广泛的地理差别,人种上单一,在血缘上也是相互联系的,而且他们的能力、他们的知识结构也差不多是一样的。在这种情况下,不会产生现代社会的萌芽,它只能有mechanicalsolidarity,机械式的团结、聚合(这个词中文不太好翻),总之是一种前现代的共识摘要:我们面临同样的生存新问题,我们拥有几乎同样的生存手段,也就是我们拥有同样的效用函数,那么我们就是一家子。这就是从血缘和地缘关系上形成的前现代社会,用中国人的话就是乡土社会。 当进入现代的时候,黑格尔和德克海姆就发现前现代社会开始瓦解,这些思想家熟悉到了道德危机,或者说是现代性危机,这种危机是从分工开始的。用德克海姆的话说就是分工的发展同时也就是个人主义(individualism)的发展。因为分工以后,人们的知识结构就局部化而固定在了所分工的工作上,人们在具体环境中积累知识,那么每个人判定事物的经验、知识积累就和在其他方面分工的人产生了差异,从而价值判定就会产生差异,利益就会有冲突。例如,工农之间的利益差别,就会有谷贱伤农、谷贵伤工的情况。所以前现代社会的道德共识很轻易就瓦解了。而新的道德共识只能建立在德克海姆所说的有机的凝聚(organicsolidarity)社会中。有机的意思就是指文明的人虽然是分工的,但他们通过交易、通过市场贸易互相尊重这种有机的关系,并结成个互相依靠、互相依存的社会。因此,在分工的现代社会,人们也能找到共识和基础,这个共识就是制度,是非道德的,因为它不是依靠于共同的前现代的共识,而是依靠分工制度,就像将每个人固定在一张网上的一个个点上一样,将每个人行为束缚起来。德克海姆被哈耶克认为是社会主义者,因为德克海姆强调的就是传统政府权威,是权威的建立,像强权政府甚至宗教的功能。他企图这样来摆脱韦伯的悲观的解昧状态。 对于道德共识、产生现代危机等新问题熟悉最深刻的主要是欧陆哲学家。包括德克海姆、韦伯、黑格尔。按照哈贝玛斯的观点,黑格尔毕生精力要解决的就是为现代社会找到它的道德基础。而哈贝玛斯的解就是建立在正当交往的基础上。这是欧陆传统的努力。 在英美思想传统中,我们还想不出有思想家例如启蒙时代的洛克、休谟、斯密这样的人,在重要的文章,重要的语句中涉及到现代性危机,也就是道德瓦解的危机新问题。这可能因为当时的英国社会比较稳定,没有发生和法国大革命相似的动荡使然。英国是通过习惯法的健全逐渐取代君主法庭(royalcourt)和宗教的法庭(churchcourt)而形成一种非常灵活的习惯法体系(caselaw),来解决日常的新问题。这是个积累的过程是casebycase。法官碰到新问题,先看看前面有没有案例,假如没有就按自己的理性、公益来点一点解决。可见这是典型的演进秩序。这使人们对现实新问题的解释和处理很稳定,用不着一次性的革命。就像没有大的地震,完全是小震。因此,生活在其中的思想家们感受不到革命和推动革命的道德基础的危机。在道德基础开始瓦解的时候就会有革命,革命无非是道德共识不能达成的产物,是一种极端的手段。 我们中国人基本就受这两方面西学的影响。要么就沿着英美的思路,提出一些适合中国的新问题或中国式的新问题;要么就受到欧陆哲学的影响,包括法国、德国和意大利,提出中国式的新问题。所谓中国式的新问题就是中国人关心的是中国、立足于中国的前途、中国的命运,考虑的是中国人所考虑的新问题。也就是新问题意识是中国的。像国有企业改革、农业发展新问题、关贸新问题等等一些很细致的现实新问题。当和一个外国人讨论时,假如他不知道提出新问题的背景,你提出一个学理性新问题,他就会照本宣科地告诉你,这个概念是怎么回事,像公民权利是什么意思,法制是什么意思,但他不会涉及中国的新问题。所以新问题意识很重要,新问题意识只能是本土的。现在不是每一个人都是有新问题意识的,在许多学者提出一个政策或一个理论中完全看不到新问题意识。当然,一些海外的学者也是没有这种新问题意识,而只是隔靴搔痒。假如有了这种新问题意识,并在这里面提出正确新问题,在求解时再参照一些其他社会、其他民族的历史过程、经验,回到西方去看(因为很多学问都是西学)时,就会出现几种倾向,一部分人就到欧陆哲学中去找一个合适的参照系、一个启发,经过启发后回来独立地求解中国式的新问题;另一部分人是从英美传统中去寻找启发;还有一些学术练习比较全面的人综合考虑两方面的传统,同时还有新问题意识,这三者兼得是不轻易的。 在此我们强调的是作为社会一定要有一个基础的道德共识,而西方思想传统中的两个源流对我们中国人处理新问题有不同的影响。当我们处理道德共识新问题的时候,我们不得不处理什么是自由这个概念。在欧陆传统里,卢梭有一个看法摘要:田园诗式的野蛮社会里每一个人都是充分自由的。因为那时候人少地多,从树上摘果子就能吃,也就是完全没有资源稀缺性,没有对于稀缺资源的竞争关系,所以那时也许是非常美好的,像田园诗式的浪漫的,在这样的标准下,每个人是非常非常自由的,他不必考虑其他任何人和他的竞争关系。卢梭当然很羡慕那时候的人,霍布斯也非常羡慕这些野蛮人,这种田园诗式的野蛮生活。但是由于经济学家看到的资源稀缺和对稀缺资源的竞争,产生了残酷的以他人作为手段的生存方式,这时候人就开始不自由了,那么每一个追求自己充分自由的人,假如对自由无限地要求下去,一定会逻辑地把其他人作为自己生存的手段。在欧陆,在法国传统里就是充分的个人自由,在德国从康德的要意志(will)的自由,发展到黑格尔极端的状态,中经谢林、费希特的思想。总之,欧陆传统中提出了像伯林讲的两种有关自由的态度。这里用态度(attitude)而不用立场,是很重要的。因为每个人都认为自由是好事,可对自由的程度每个人的熟悉并不一样,你可以追求很大程度的自由,以致追求到你认为解放全人类才能解放你自己,这就是所谓积极自由的态度,假如你追求的个人自由那么广泛,那么彻底,以致你的主观意志、个人意志的充分自由体现出来后,结果就是你控制了其他人,你把所有的人都作为达到你的个人意志的手段,解放你自己的一个手段,这就很可怕了,这就是希特勒的集权。我个人所主张的自由,是所谓消极的自由态度,就是你站在自由两个极端的中点上,在这样一个适可而止的,止于至善的点上,你向左边望就是积极自由,你就非常地想控制别人,你向右边看,你就抱着一种消极的自由态度。所以这是一种态度,大部分人立场都是差不多,没有多少人是希特勒,大部分人也不是完全不要个人自由的,这就是一个态度区分,态度区分非常重要。假如处理不好就会导致“”悲剧或法西斯专制。处理得好就会出现市民社会或社区生活。这都是从两种态度的差别生发出来的。所以我强调先在态度上讨论。两种自由态度就是伯林的名言,一个是freeto,你做事情的自由,一个是freefrom,我避免事情的自由,我不愿意去干扰别人,同时我也从控制中避免出来。追求这种自由的人一定会承认他对别人同等的消极自由的责任,也就是在自由中间没有绝对的自由,这里有个度的新问题,那么为了维持这个自由的度,你将对其他人的自由负担你的义务,你只有这样按基本的对等原则(道德黄金律)做才能够有你的自由。否则我们之间就是野蛮的、互相杀戳的关系。所以消极的自由态度包含着一个硬币的两面,一面是个人活动的空间,你的隐私、小天地(privacy),别人不来干涉你,另一面是别人不来干涉你的义务,是社会所有人达到的一种道德共识,比如像认为不应该闯入别人家拿了东西就去卖等等。所以,你在享受别人不干预你的权利的时候,也担负着尊重别人同等权利的义务。这是一个辩证统一关系。我们谈的自由就是这样的自由,而不是单向的自由,不是积极的自由。所以我们可以说,为了确保最大限度的这种消极自由,我们迫不得以,非要加入这样一个文明社会,在这样的社会,每一个人都承担着对这样的自由的权利和义务,这就是洛克说的产权。这就是在我们这个传统中所说的道德共识。就是每个人在宪法上都签约摘要:我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同意尊重其他所有公民的生命、基本自由、基本财产占有的权利。在这个根本宪法的签约之下,你才谈得上立法过程、执法政府,因为抽象的宪法不能解决各种具体的日常生活中新问题。所以你要立法,要有符合宪法的政府。总之,这一套是属于政治哲学的内容。这一套之前是属于道德哲学的内容,只有在这两套体系之后,我们才能谈到所谓经济生活,经济生活才有一个规矩,才有德克海姆所说的有机社会的结构——每个人都在服从一套规范,都在自己相应的网眼里自由地活动,同时,也充分地信赖其他人也在他自己的网眼中活动而不越轨。那么这个社会就成了德克海姆理想中的有机凝聚的社会。 假如我们将以上这套体系称为道德基础,又将道德事件规定为非理性的选择行为中的一类行为,哪么道德事件怎么可能发生。这就涉及到欧陆传统和英美传统里共同遵守的道德黄金律摘要: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在所有文明社会中,我们发现都有这样的说法,在《圣经》里,在孔孟思想中。不同的文明社会时间、历史、地理差别很大,但都有这样的思想。因为你不服从这一条,你就结不成社会。所以,我相信在目前所生存下来的7个文明中都有这个道德金律。像在西方的传统中,欧陆和英美都有一个共同的希腊、罗马传统,也就是斯多葛学派的正确推理摘要:理性的人不会理性地去做错事,去伤害他人,因为他会理性地推断假如这样做,别人也会反过来伤害你,这就非理性了。所以理性推理中可以推导出来道德金律。这是斯多葛传统,也是基督教的来源之一,到了后期就演变成了两个分支摘要:英美的和欧陆的传统。而欧陆一派对道德哲学的影响更大一些。因为,一来他们有危机,还有他们具有不是新教传统的基督教传统,更古老的犹太教影响,导致康德的自由意志,他从自由意志推出一种责任,推出一种普适原则下的个人责任,而真正继续了这一思想的是萨特。 康德的欧陆传统要追求的是自由意志,而不是英美的在基本权利的基础上,人们有一个消极的自由态度就够了。假如你要追求你的自由意志,你线性地走下去,你可能就走到法西斯主义。这并不是康德的意思,康德所讲的意志自由是完全不受现实世界物质约束的个人意志,是一种精神。但假如我们将它放到现实中考虑,我们每日每时都被现实所困扰,所以我们的意志不可能是充分自由的,也就推不出自由意志下应该做的那些事。而这并不是康德的出发点,康德的出发点是我先要假设一个抽象的人,他是完全不受限制的,不去做因受日常生活烦恼不得不为之的一些事,完全是自由的,就像上帝那样自由,在这种情况下,这个人应该做的事是什么。由此出发推出一些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规则。那么如何从康德的思想推出道德金律呢?罗尔斯曾专门有一篇文章论述从康德的意志自由到罗尔斯的普遍主义正义原则。推理过程是这样摘要:首先,第一个检验就是,你做任何一件事的时候(比如是否撒谎),你要用自由意志判定这件事对不对的时候,在这种情况下,此时此刻,假如你认为在这件事上你的自由意志不受任何环境约束,你得出结论该做或不该做这件事,那么你再把这个检验深入到第二层检验,即是不是你自己在所有的场合,所有的情况下都应该做或不做这件事,才能完成你的自由意志,假如也通过了,那你再问第三个新问题,是不是所有的人在所有的场合、所有的情况下,都做或不做这件事。假如是,那么做或不做这件事就应该成为普遍遵守的规则。 当然在伦理学史上有很多学者围绕康德的例子来批评,比如有人在追杀你的朋友,这时只有你知道朋友的隐匿之处,当杀手逼迫你讲出你朋友的藏身之处的时候,你是撒谎还是不撒谎。康德对此的回答是,这不是他所讲的自由意志,这已经是不自由的意志了,因为你面临着有人持枪,他在物质上束缚着你。所以康德不回答这个新问题。 由此,从欧陆哲学中衍生出来了一种看法就是,真正的自由,也就是自由意志意义上的自由,应该是由普适主义或普遍主义原则来保证的。这就涉及上面提到的用正确推理原则得到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行为规则。所以很有意思的是从两个对自由的理解都可以得到道德金律。普遍主义原则下,可以出现看上去“非理性”的道德事件。 这里又涉及到道德新问题的另一个维度,它是非凡主义呢,还是普适主义。现在很多的道德探究都认为,仅仅靠普遍主义推出来的原则,可不可以推出指导我们日常生活的那些道德准则,恐怕还是不行。这就像宪法并不能处理我们日常生活中的事,还需要商法、民法等等具体的法律。所以,为处理我们日常生活中碰到的麻烦、冲突,还不能仅仅依靠一些最普遍的道德准则,我们还得承认具体的义务、责任,也就是所谓非凡主义的道德。 就我们中国的文化来说,除了孔子对仁的看法具有普遍主义外,后来是越来越相信非凡主义。像韦政通先生总是强调中国的差序格局,就是非普遍主义,是人们之间的交往有差等。最爱的是父母,再次是兄弟,再后是邻居,然后推及其他人,像水的波纹一圈圈扩展下去。这都是相对主义的、非凡主义的原则表现。这是我们中国的实际情况。 面对我们今天现实生活中道德滑坡的局面,在我们将抽象的理论用来解释现实时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我们的分析也刚刚进行了一半。在中国社会里,什么是道德行为。我觉得,就是每个人要把自己非凡的环境考虑清楚,你是这个环境的中心,你有父母、子女、亲戚、邻居、朋友,你把自己和这些人的关系都做一个理性的熟悉,做一个很深切的理解,判定你和他们之间应该是什么样的关系,然后按照你确定的理想模式去处理各种关系,去和别人博弈,一直处理到符合你理想模式的程度。你的理想模式就是你的道德准则,你就这样行为。比如,孔子说,子为父隐,直在其中。那么父亲犯了罪,儿子包庇,这里包含了正义。你说要大义灭亲,那不行,不现实。所以在一个非凡主义的文化中间,没有宗教传统的文化中间,就得从非凡的角度每一个人都来判定,理性的判定,利己地但不是自私地来判定你应该怎样处理,而不是实际上怎样处理(是应然而不是实然)人际关系,然后以这个判定来指导你的行为。在道德准则之下,在道德理解之下,尽量地朝这个方向努力的时候就涉及到实然,实际上很多事情你不得不做,但你认为不道德,你认为可能不对。这是每一个人都需要解决的人生新问题、冲突,每个人总是处在这种冲突中,这是你的生命过程。这没办法,每一个个体都是这样。 这种情况下,一个可以说是最严重的新问题就出来了摘要:就是从乡土中国到一个现代市场社会的过渡时期,由于我们缺乏强有力的普遍主义原则,那么怎样才能形成道德共识?例如,当分工充分发达了以后,农民本来是一个村,通过婚姻关系都是新戚,本来是很有共识的。而现在搞乡镇企业了,你生产钢管、他生产水泥、我生产煤炭,有专业分工,就有了利益冲突,就面临启蒙时代人们所碰到的道德危机,原来的共识就开始崩溃,就开始“杀熟”,越好的朋友越宰你一刀,因为他没有办法不这样行事,因为这是在非凡主义原则指导下。结果有很多在乡土中国条件下可以达成的道德共识这时就达不成了。像义利之辩影响就很大,例如反暴利法的产生,就有一个文化背景,有一个传统。 所以对于我们这样一个本来就缺少普遍主义原则的社会,一旦走入市场经济或现代的分工社会,那么原来赖以维系社会的家庭联系就被冲烂了,血缘关系就被淡化了,那么和血缘关系联系的前现代化的共识就瓦解了。而宗教生活我们又没有,没有一个从中世纪带来的遗产,就是把上帝变成法就完事,使社会有一个自然秩序的条件。所以就变成了无法无天的情况,人们就开始追求最眼前的利益——货币,用钱来指导人的行为。这时你没有道德准则了,你从小到大,没有人告诉你什么行为是道德的,道德是教育出来的,是一点点在传统中熏陶出来的,可我们的传统正在巨变,正受到冲击,每一个人都开始失落。假如按正常的状态,即便在一个非凡主义社会,也先有一个道德的基准,在这个参照系之下,人们知道向道德方向去努力,就是文明化的过程(civilization),而现在我们似乎不是这样,而是有点野蛮化过程,因为,没有人去指导,人们完全是看怎么自私就怎么来了。人们只是靠理性驱动,他的利益函数、效用函数,力求在目前最大化,今后的事也不想了。严格地讲,我们社会生活中的事是要经过多次博弈的,就是说一个充分理性的人应该考虑到无穷远的未来的收益,然后将它折现到现在使效用最大化,这个最大化就有可能是道德性的行为,也就是顾及他人的行为,因为假如毁掉了名誉,以后就没办法和人合作。但我们处在过渡时期,未来贴现值不确定,以致没有人考虑。结果每一个人都越来越短视,所以就会看到我们社会目前的假冒伪劣,这都是不要未来名誉的行为,一个规范的社会不会有这种现象。这又形成劣币淘汰良币,假如你顾及名誉,你就吃亏,以致生存不下去。结果就很危险了。一旦出现了这种道德风险(moralhazard),影响破坏了互相信任的关系,假如这种道德风险代价太高,没有一个机制来平滑它,那就是逆淘汰,是劣币驱逐良币,那么最后这个社会里都是坏人,那些稍微好点的人都生活不下去。我总举这个例子,就是人类学家(RuthBenedict)观察到的一个部落,这个部落以能骗住所有的人为英雄人物的标准,就是大家都服骗术最高的人。我们可以设想,假如一直坚持这种标准,那就没有贸易、交换、信任可言,市场在这个意义上就崩溃了,结果这个部落几十年以后就会自然消失。 在目前的时刻,我并不是雷锋,我也不想让每一个人来考虑道德新问题,但我觉得道德的危机就在我们身边,假如我们处理不好,那无论是改革还是市场社会的发展都很困难了。 很可惜,对目前的状况,我提不出任何具体的办法。我在香港除了制度经济学,就一直都是探究企业家行为,这两者是有关系的。制度创新是企业家的行为而不是理论家的行为。那么什么样的制度可以使我们的道德危机得到缓解,我不知道,我只是说这是一个企业家创新的过程。我总用这样的例子,就是在最大的企业之间,他们已经形成了一种强盗对强盗的规则,就是说,假如你不守规则,那你就死了。所以在这一层次的企业家里名誉非常重要,他们开始向长远着眼,不是搞短平快。所以有恒产者有恒心是有道理的。因此,有充分的竞争就会产生一个良性的秩序。但这个秩序是否能够扩展,扩展到中小企业,那还得观察,这不是个理论新问题,而是一个实践新问题。但这是一种希望。从理论上可以提出来的一个原则(不是规则),就是竞争性原则。我们并不知道什么是真正好的制度,但我知道真正好的制度一定是竞争的产物,是制度创新,是各种不同制度之间竞争产生出来的结果。这个竞争的结果可能是没有一个人满足,但这是我们得到的最好的制度或最不坏的制度。所以,只有充分竞争才是我们得到好的制度,解决道德危机的唯一途径。这就回到了自由主义经济学家的阵营,只要答应我们自由交往,也许就可以建立规范及道德共识。 但是,现代经济学还不现代,因为它没有思索人存在的意义这个现代新问题,或上面我们说的现代危机这个新问题,我们声称现代只不过是数学用多了点。因此,为了使经济学进入现代,经济学必须首先回到古典,处理古典的新问题。因为古典经济学的时代正是启蒙时代,正是那时候人们熟悉了现代危机。所以我们要回到古典经济学,重新梳理出现代传统,这才可以继续往前走,进入现代。假如缺乏这种眼光,就值得批判。我一直在思索现代经济学,我是从存在哲学、从生存论的角度来从新写经济分析。实际上我们做的任何一项经济分析都不可能脱离价值判定,我们的价值判定最基本的就是从生存哲学、从生存论的角度、从这个世界对我们有什么意义这个角度,来给出我们的价值判定。在这个判定基础上,才可能有类似效用函数,博弈均衡的选择这些能动的选择,去改变传统、去改变均衡、去进行制度创新,我认为从这个意义上,经济学才现代化了。就是把人的意义考虑进来,而不是像新古典的现代经济学所表现的就是把人当成一个东西来控制。现代经济学无非做得动态化一些,像最优控制理论,但我们只要问人在哪里的新问题,就会发现现在经济学的缺陷。我想中国人假如说能够超越西方的经济学或者说能够继续它并超过它,一个可能出现突破的点就是结合我们的文化强势,也就是文化的比较优势,因为在中国哲学中的深厚的人文基础、人文传统,把人的意义带回到经济学中来,这就有可能形成一个中国的有中国特色的经济学。 我们可以事先武断甚至走极端地把道德定义成摘要:道德的行为就是不能给你带来眼前好处的行为。比如,有人落水,你为救他而献身,或和一个抢了别人东西的歹徒搏斗受了伤,这时,我们很难说你是自利的,就是说在你的理性考虑中,你很难考虑到假如活下来,你的英雄称号会在你的效用函数中占多大的地位。这是我们就极端而言的,用以反驳另一种观点摘要:市场经济没有必要谈道德,持这种观点的人主要是从经济学阵营中来的。自由主义的经济学家往往强调要道德干什么,有市场经济就够了,市场经济会在竞争中自然产生出道德机制、道德规范来。应该说,我在许多方面和他们是一致的。在这一点上甚至也是一致的。但我想将道德的重要性突出到这样的高度,就是说,不妨将道德定义成摘要:凡是理性的考虑都不会做的那种事。只要是考虑效用函数极大化,就绝对不会干的那类事中,有一类事叫道德行为。当然还有非道德的事也可能处于非理性范围内。我们就是在非理性范围内考虑道德事件。这里我们是将道德作为一次事件来考虑。这就不必和自由主义经济学家们纠缠于摘要:到底道德有没有必要,道德是否是一个交易的结果,是个充分竞争的行为之后自然就会产生道德规范,还是先有道德规范才有交易这样一些鸡和蛋的新问题。 既然道德和理性是对立的,是非理性的,那么为什么还会有这样的道德行为发生?道德是否是作为社会的基础存在的,也就是说一个市场社会(请注重不是市场经济),需要不需要一个道德基础,这个道德基础包括对产权的尊重、对他人权利的尊重、自我约束等等。 假如用我对道德事件的定义,那么基本的逻辑关系已经包含在这个概念里了。就是一群充分理性的自利的人(self-interested),是为自己的利益牟利的。但他们假如仅仅在自私的意义上是充分理性的(selfish),仅仅是自私的一群人,那么所有的其他人都只是他们的手段,是他们达到自私目的的一个手段。别人是我的手段,同样你也是别人的手段,你的生命、你的财产、你的幸福都是他人的手段。在这样一群人中可不可能有市场社会,再退一步可不可以有社会。在传统政治哲学和道德哲学的讨论中,答案是很明确的摘要:不可能。在我们熟悉的一些政治哲学著作中,像英美传统的洛克、霍布斯或康德哲学传统中的有关论述,在自由意志这个传统中生长出来的道德哲学,欧陆哲学,像卢梭,都有这一观点摘要:即便是一群自利的人,假如他们完全是自私的,那就是野蛮人,就没有文明社会。 在英美传统和欧陆传统中都认为社会是文明社会(civilsociety),是civil,而不是野蛮(barbarian)状态。而一个文明社会或市民社会、公民社会,这些词在英文中都是civilsociety。civil在洛克的产权理论中,就意味每个人都必须尊重他人的生命、自由、财产占有权利,也就是他所讲的Property。虽然在欧陆传统中有关对财产占有的尊重和英美传统有很大的不同,但从学术上欧陆传统和英美传统都承认只要是人类社会就要有一个文明的基础,这个文明基础就是道德共识(moralconsensus)。在霍布斯、洛克、黑格尔的论述中,道德共识的意思就是人们相互间有一个起码的尊重。这个尊重在前资本主义社会,即在欧洲进入启蒙时代之前的时期,并不显得很重要,因为它是自然而然形成的,没有人熟悉到它一旦缺乏将是什么样子,因此没有形成启蒙时代的道德危机。德克海姆有关社会道德共识的看法摘要:在一个前分工社会或前资本主义社会、前现代社会中,最基本的特征就是机械式的同一(mechanicalsolidarity)。因为那时分工不发达而且社会规模很小,秩序扩展得还不宽泛,所以就一小群人而言,他们之间的共识比较轻易达成。这一小群人大都面临同一种风险——大自然,他们之间没有很广泛的地理差别,人种上单一,在血缘上也是相互联系的,而且他们的能力、他们的知识结构也差不多是一样的。在这种情况下,不会产生现代社会的萌芽,它只能有mechanicalsolidarity,机械式的团结、聚合(这个词中文不太好翻),总之是一种前现代的共识摘要:我们面临同样的生存新问题,我们拥有几乎同样的生存手段,也就是我们拥有同样的效用函数,那么我们就是一家子。这就是从血缘和地缘关系上形成的前现代社会,用中国人的话就是乡土社会。 当进入现代的时候,黑格尔和德克海姆就发现前现代社会开始瓦解,这些思想家熟悉到了道德危机,或者说是现代性危机,这种危机是从分工开始的。用德克海姆的话说就是分工的发展同时也就是个人主义(individualism)的发展。因为分工以后,人们的知识结构就局部化而固定在了所分工的工作上,人们在具体环境中积累知识,那么每个人判定事物的经验、知识积累就和在其他方面分工的人产生了差异,从而价值判定就会产生差异,利益就会有冲突。例如,工农之间的利益差别,就会有谷贱伤农、谷贵伤工的情况。所以前现代社会的道德共识很轻易就瓦解了。而新的道德共识只能建立在德克海姆所说的有机的凝聚(organicsolidarity)社会中。有机的意思就是指文明的人虽然是分工的,但他们通过交易、通过市场贸易互相尊重这种有机的关系,并结成个互相依靠、互相依存的社会。因此,在分工的现代社会,人们也能找到共识和基础,这个共识就是制度,是非道德的,因为它不是依靠于共同的前现代的共识,而是依靠分工制度,就像将每个人固定在一张网上的一个个点上一样,将每个人行为束缚起来。德克海姆被哈耶克认为是社会主义者,因为德克海姆强调的就是传统政府权威,是权威的建立,像强权政府甚至宗教的功能。他企图这样来摆脱韦伯的悲观的解昧状态。 对于道德共识、产生现代危机等新问题熟悉最深刻的主要是欧陆哲学家。包括德克海姆、韦伯、黑格尔。按照哈贝玛斯的观点,黑格尔毕生精力要解决的就是为现代社会找到它的道德基础。而哈贝玛斯的解就是建立在正当交往的基础上。这是欧陆传统的努力。 在英美思想传统中,我们还想不出有思想家例如启蒙时代的洛克、休谟、斯密这样的人,在重要的文章,重要的语句中涉及到现代性危机,也就是道德瓦解的危机新问题。这可能因为当时的英国社会比较稳定,没有发生和法国大革命相似的动荡使然。英国是通过习惯法的健全逐渐取代君主法庭(royalcourt)和宗教的法庭(churchcourt)而形成一种非常灵活的习惯法体系(caselaw),来解决日常的新问题。这是个积累的过程是casebycase。法官碰到新问题,先看看前面有没有案例,假如没有就按自己的理性、公益来点一点解决。可见这是典型的演进秩序。这使人们对现实新问题的解释和处理很稳定,用不着一次性的革命。就像没有大的地震,完全是小震。因此,生活在其中的思想家们感受不到革命和推动革命的道德基础的危机。在道德基础开始瓦解的时候就会有革命,革命无非是道德共识不能达成的产物,是一种极端的手段。 我们中国人基本就受这两方面西学的影响。要么就沿着英美的思路,提出一些适合中国的新问题或中国式的新问题;要么就受到欧陆哲学的影响,包括法国、德国和意大利,提出中国式的新问题。所谓中国式的新问题就是中国人关心的是中国、立足于中国的前途、中国的命运,考虑的是中国人所考虑的新问题。也就是新问题意识是中国的。像国有企业改革、农业发展新问题、关贸新问题等等一些很细致的现实新问题。当和一个外国人讨论时,假如他不知道提出新问题的背景,你提出一个学理性新问题,他就会照本宣科地告诉你,这个概念是怎么回事,像公民权利是什么意思,法制是什么意思,但他不会涉及中国的新问题。所以新问题意识很重要,新问题意识只能是本土的。 经济学管理论文:经济学道德管理 内容提要摘要:本文从经济学是否需要个人假定的分析单元出发,确定了经济假定有效性和简洁性的原则。比较分析了经济理论中几种主要的对人的抽象假定,并得出了偏向于“经济人”经典假定的结论。 摘要:假定个人社会经济人道德人方法论 经济人假设作为经济学中的经典假设即使仅从亚当-斯密算起,也已经使用了200余年。在这其中,有关经济人假设是否合理有效的讨论、诘难、争吵一直不绝于耳。对于经济学而言,我们是否需要一个完整的对人的假设,假如需要,到底那一种假设是最合理的——或者是给我们的经济学探究带来最小麻烦的?这是本文力图讨论的新问题。本文将围绕这个中心展开,并结合各种代表性的思想进行比较分析,希望得出一个令自己满足的结论。在文章的第一节将先对“人的假设”进行具体的定义并对现有的本领域的论文进行总结;第二节讨论对人假设的必要性和重要程度;第三节试图探询一种合理的最有利于经济学的一般化假设;在文章的最后则说几句和本文相关又不相关的闲话。 一、讨论前的预备 所谓对人的假设,是指为了经济学分析、解释、推导的需要对微观的人的特征进行抽象,并根据这种抽象分析其决策和行为。在这里要注重到的是,在绝大多数情况之下,对人的假设都是为了经济学探究的需要而作出的,其直接目的是为了简化条件以便给出明确结果;而绝不是为了对人的特征或者“人性”作出描述甚至是评论性的结论。另一方面,要保证经济理论不是胡说八道,其对人的抽象(假如这项理论认为需要这样的抽象的话)也必须以现实为基础。 依照以上的定义,由于经济学探究角度、探究需要的不同,对于人的抽象也是各不相同。同时,一千个人眼里有一千个哈姆雷特,经济学家对人性不同的看法也影响了其对人的假设,——甚至有人认为这位令人无法捉摸的王子根本就不该在经济学的舞台上出现。无论如何,经济学中众多的对人的抽象也吸引着学者对其进行比较分析,同时也本着经济学家“最优化”的嗜好试图找到其中的最合理的一个。 国内外对这方面的探究成果,一般以“经济人”名义冠之,尽管有不少人会把“道德”、“非理性”、“效用人”等等作为和“经济人”并列的概念进行探究。总的来说基本是在经济人这一命题下描述经济学中对人的假设的演化过程。 笔者可以找到的英文文献有三篇,它们是《理性经济人》(马丁-霍利斯,爱德华-内尔,1975)、《有思想的经济人》(米兹,1991)、《近代经济人的灵魂》(梅尔斯,1983),他们都以“经济人”这以假设为中心,评述了对人的各种抽象。值得注重的还有《现代制度主义经济学宣言》(霍奇逊,1993),其中的第三章“在个体主义的方法论背后”从方法论的角度对主流经济学中的人的抽象进行了总结并提出了经济学探究是否应该从人的基本假定开始的新问题。 国内本领域最出色的作品是《经济人和社会秩序分析》(杨春学,1998),该书从17世纪霍布思的“人性自私论”开始,直到现代新制度经济学以及加里-贝克尔的“效用最大化”说,系统总结并评述了经济学上对人性假设的各种思想及其演进。另外值得一提的是该书把“经济人”作为一个完整的经济学命题而不是探究方法进行讨论,这是和本文的方向有所不同的。其它此方面的文献也较多,但其成果基本不出刘氏的范围。至于一些有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否需要经济人”的新问题,笔者以为已经超出经济学探究方法的讨论,对此类文献未予理会。 最后要指出的是,几乎所有此类文献,都没有把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有关阐述加入进来。唯一能够找到的是“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和新制度经济学有关“人”及其经济行为特征的分析比较”(胡均,刘风义,2001)1,该文把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中的“人”和新制度经济学中的人进行了比较,其对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中的“人”的总结相当精辟,本文的对其某些观点进行了参考。 二、起点摘要:个人,还是社会?这是个新问题 我们的探究对象,不是一些简单的个体,而是一些在社会秩序中占有一席之地的社会个体……为了了解这种个体,我们必须把它放在其全体环境中来加以探究;而为了了解这种群体,我们有必须了解那些个体,因为正是这些个体之间相互关连的行为组成了社会群体。 在讨论经济学中人的抽象前,我们先要确定它在经济探究中的地位,是基础性的还是附带讨论的。假如说人的行为目的和方式可以完全由外界条件——比如社会习惯、制度等决定,那么对人的抽象也就不那么重要。假如经济探究可以从其他方面而非个人(或者微观经济主体)的行为开始的话,那么我们可以模拟帕雷托的句式说摘要:“给我一组外部条件,那么个人就可以消失。” 在这个新问题上有两种比较极端的观点,一种是个人主义方法论,强调以抛开一切外部条件的个人主义为出发点。冯-米塞斯3用明确而有说服力的语言宣称,对社会经济现象的分析,要从人类行为的有目的性和目标导向这个前提出发。并且根据因果论的推导,个体有目的性乃是一切社会行为的充分起因。换而言之,这种目的(也许应该加上偏好)在这里被预先给定,“人”的抽象已经清楚地决定,并以此出发进行其经济探究。应该说绝大多数绝大多数经济理论都或多或少地因循了这种方法论。斯密的“经济人”命题也是明确地由微观的自利的个人开始的。 另一种观点则恰好相反,他们批判斯密、李嘉图把那个时代的人不是看作历史的结果,而是看作历史的起点,并认为合乎自然的的个人不是历史中产生的而是由自然产生的观点。同时他们也反对把人的范畴永恒化,得出一个一般性的规律性的抽象。持这种观点的突出代表就是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纵观马克思主义在经济学方面的论述,尽管其一再申明不否定个人在社会经济活动中的能动性,认为个体具有潜在地改变其关系规则地能动功能,批判那种“认为人是环境和教育地产物”地机械唯物主义观点;但是根据其对人的定义——“社会关系的总和”,即“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4我们可以认为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出发点是社会而非个人。进一步的证据在于其以物化的生产资料为标准的阶级划分,各个阶级的利益和目标是既定的,个人的目的和行为服从其所属阶级。用比较简单的推导来说即是社会存在的生产资料所有制决定了阶级意识,阶级意识决定了个人行为。因此其经济学的起点是社会而非个人,对个人的假设也相形见拙了。如我们前边说到的那样,王子由主角变成了配角,甚至有下岗的危险。 当然,越来越多的人的观点则介乎于两者之间而有所侧重,比如新制度经济学亦是以人为起点,但其在假定人的目的和偏好时却又肯定社会制度会予之影响。可以算是兼顾了。但是从根本上来说人脱离不了个体本位的藩篱。 我们这里无意讨论哲学新问题,但社会和个人的相互依存相互矛盾由的确蕴涵了太多的哲学思索。在这里不预备仔细讨论它们的关系(我想已经有足够多的大脑给出了足够多的答案),我们并不讨论鸡生蛋还是蛋生鸡却一样能煎出美味的荷包蛋,因为我们以煎鸡蛋为目的从而以鸡蛋为起点。同样的道理,经济探究的目的决定了其起点。不同的起点也决定了不同理论的局限性。假如我们把经济学对象定义为穆勒的四分法即“生产、交换、分配、消费”的话,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微观主体是我们需要直接面对的,那么一个准确合理的人的假设就是非常重要的而且对探究的方向的功能也是决定性的,那么在过多的拘泥和谁决定谁也是不明智的。 这样得出结论也许有逃避新问题之嫌,那么我们再提出一种区分的方法——把变量较多,较难熟悉的作为假设前提进行抽象,并以此为基础进行讨论。相对社会而言,个人的偏好和目的更难于把握也更难于追根溯源,一个人为什么一定要实现利润最大化(或者另一个偏偏不喜欢)?这样的原因实在是不好把握。我们假定的往往是不能通过逻辑推理而只能经验抽象的,那么社会就相对简单得多了。诚如加里-贝克尔所言摘要:“口味这个东西是不能讨论的。”于是应该以谁为起点也就显而易见的。 最后指出的,我们不否认某些领域从社会出发会更恰当,一种骑墙的表述方式是“约束条件下最大化”,这样探究者到底爱从条件还是主体来探究就自便了。这实在是个不受指责的好办法。 三、人的假定摘要:是一个两个,还是很多很多? 人类的经济模式当然不是唯一的模式。社会学向我们提供了了解人、了解人的社会关系的另一种方法;心理学也是这样。但是,从科学观点来看,真正的新问题是在这些工具中,即在‘经济学模式’、‘社会学模式’、‘政治学模式’或‘心理学模式’等工具中间,找出最有效和‘竞争能力最强’的工具,以便尽可能准确地抓住人类社会的复杂本质,假如我们的经济学确实需要一个“人”的假设的话,那么我们应该以什么样的标准来衡量我们的假定,什么样的抽象才是最合理的?同样是亨利%26#8226;勒帕日(1977)给了我们一个标准摘要:“一种科学工具的价值是不能以其假设的现实程度来衡量的,重要的是这些假设是否简单明了,是否有效,以及二者之间的关系如何。……最好的假设不一定是最接近复杂现实的假设,而是那种尽可能简单明了,并且有尽可能大的解释和预见能力的假设。”这是一种纯粹的效率原则。但是,经济学的确不应该含盖太多的价值判定。作为一门科学,主观上的价值判定会极大的影响其解释和预见能力,经济世界如同物理世界一样并不会因为我们认为它是什么就会如我们所愿。事实上,即使我们能在一时之间欺骗自己欺骗世界,但结果不是关起来的门窗终于漏了风就是屋里的东西最终发了臭。总之,笔者坚持经济学纯粹的科学性,因此这样的经济学也只需要一种假设摘要:最简单最有效的那种。 带着这样一个标准,让我们对经济思想史上一些流行或者曾经流行的假定进行简要的分析。 首先当然是最为经典的“经济人”假设。其核心内容即自利的理性人。这包含着两层意思摘要:其一,人是理性的,在决策行为时总是作出自己认为更好的选择,这样的大白话到了新古典经济学,就转化为“稳定的偏好”,并进一步有完备性、传递性、反身性三大性质作为严格的数学基础;其二,人是自利的,在进行经济行为(最重要的,在进行交易时),人是以利己为目标的。以这样的定义,因该说亚当-斯密以来以致新古典经济学直至今日,绝大多数经济理论都是在这个假定下展开的。所不同的只是对于其利己目标的不断变化调整,即经济利益最大化到效用最大化的过程。而“经济人”的两大要素从一开始就饱受诟病,尤其集中在后者上。闻名的“亚当-斯密新问题”即是其一,人们很不能容忍经济理论中自私利己的经济动物就是《道德情操论》中具备着高尚道德的“人”。对于这样的责难我们大可以看看亚当-斯密有关交易起源的描述摘要:“……人类几乎随时随地都需要同胞的协助,要想仅仅依靠他人的恩惠,那是一定不行的。他假如能够刺激他们的利己心,使有利于他,并告诉他们,给他做事,是对他们自己有利的,他要达到目的就轻易得多了。不论是谁,假如他要和旁人作买卖,他首先就要这样提议。请给我以我所要的东西吧,同时,你也可以获得你所要的东西。这句话是交易的通义。”5利己之心假如是交易——经济学的现实之母——的基础,那么假如要抛弃它,就只好抛弃经济学。另一方面让我们提到标准对“经济人”假设进行衡量,对交易来源的解释证实了其有效性;假设的有效性又是和其简洁性相关的。接近现实当然是求之不得的事情,但是,过分追求假设的现实性,只会增加其复杂性,甚至把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情都列入假设条件,反而影响了假设的有效性。有关这一点,弗里德曼(1953)举的一个例子很有解释力。他说,一个理论或其“假设”不可能是完全“现实主义的”。有关麦子市场的一个“完全现实主义”的理论,不仅需要包括直接决定麦子的供给和需求的那些情况,而且还需要包括用于交换的现金或信用工具的种类。此外还有摘要:交易者的头发和眼睛的颜色,他的祖先及受教育的程度,他的家庭人数,他家庭成员的特征、祖先、受教育程度等个人特征;种植麦子的土壤种类,土壤的物理及化学属性;在生长期内的主要天气情况;种植小麦的农民及最终食用小麦的消费者个人特征,等等,等等,无穷无尽。为达到这样一种真实而作的过分努力,都只会使该理论失去真实有用的功能。从这一点上来说“经济人”假定用最精练的的方式得到了最大的解释能力,难能可贵。 至于“经济人”假定的种种弊端,即使不看国外,国内以捍卫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为口号的论著也有不少极为出色者,其中对“经济人”的批评横贯古今、旁征博引,出色之极,在这里就不多说了。6 “社会人“模式是另一种应用于经济学中的假设。它由旧制度主义经济学家提出、想以之来取代“经济人”模式。它的基本内容是摘要:作为一种社会存在,除了物质经济利益之外,人还追求平安、自尊、情感、社会地位等等的需要;人所作出的选择,必须建立在他个人的社会经验、不断的学习过程以及构成其日常生活组成部分的个人之间相互功能的基础之上,因此,人的行为是直接依靠于他生活在其中的社会-文化环境的;因此要从每个人的现实存在和他和环境的关系去理解人,去解释人的经济行为。 历史证实,“社会人”这种替代模式对理论经济学家是没有多大说服力的。在某种意义上,每一门社会科学都是在各自不同的具体层次上对人进行探究。作为一门学科,理论经济学对人的探究,需要其他学科的支持;但这不意味着经济学家必须全面地探究和考虑到影响人的所有因素。以“社会人”作为经济学的基本行为假说,无异于否定经济学作为一门独立科学存在的价值。同时从简洁性的标准考虑“社会人”的模式也是复杂而无法把握的。 “管理人”是赫伯特%26#8226;西蒙在其“有限理性”假说的基础上提出的。认为在现实世界中,人受到自身在熟悉和计算能力方面固有的限制,以及信息不完全、时间有限的制约,只能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进行选择。因此,不论主观愿望怎样,人们都只是追求可以实现的“满足的状态”而不是“最大化”。 “管理人”分析模式把人的决策行为视为一种动态的选择、探索、适应过程,即摘要:根据既定的满足目标,对已知的少量替代方案进行选择,不久因环境变化而不能得到满足再探索新的替代方案,同时也对满足程度进行调整。着的确是一种比较接近现实行为的分析模式。但就其自身的逻辑而言,“满足”标准是一个非常含糊的解说,也很难获得数学上的支持。同时什么时候探索新的方案、什么标注下调低满足程度也是非常模糊的。最后,生产者假如都是根据“满足”目标展开活动,很难解释资源会产生稀缺状况。7 最后是不属于经济学假定范围的“道德人”,它仅仅是其它学科学派用以进攻“经济人”的武器而已。道德人对于经济新问题的解释能力非常小,一个例证是在制度方面的,制度提供了人们追求私利时的行为规则,由此形成了社会秩序,相反,假如不把人假设为“经济人”,而是假设为不谋私利的“道德人”或“圣徒”,那么制度及其约束就显得无关紧要了。遗憾的是,人不是圣徒。 从以上的分析可以看出笔者的结论摘要:假如我们真需要一个经济学上的“人”的话,理性的自私的“经济人”仍然是首选的。 四、冷酷的科学之外 有两件事务我愈是思索愈觉神奇,心中也愈布满敬畏,那就是我头顶上的星空和我内心的道德准则。它们向我印证摘要:上帝在我头顶,亦在我心中。 或许是经济学帝国主义侵犯的领土日益广阔,人们对经济学的苛求也日益严厉。从诞生开始就受到各种非难的“经济人”其所受到的绝大多数指责都不属于其所属的探究范畴。所幸的是他竟平安无事茁壮成长。这样的大幸和大不幸都源于经济学离我们的生活实在太近了,而我们的生活中有太多的事远非“科学”两个字所能解释。当我们讨论经济人和道德人的关系时往往掉进“我们该作‘经济人’还是‘道德人’”的陷阱中而不自知。 本文在前边以十分轻视的口吻评价了“道德人”在经济学中的地位。这源于作者坚持经济学是科学这一冷酷的论断。但绝不表示任何对闪耀的人性之光的高尚道德的轻视。事实上笔者甚至反对把亲情、友情以及助人为乐的美德放入所谓“效用最大化”中去解释,经济学的领土仍然在经济领域,过多的扩张是对科学的不敬也是对经济学的变相毁灭。而道德、感情,即使不能禁止经济学涉足,至少我们也可以说其在这一领域的解释能力是十分弱小的。 科学是冷酷的,科学中的“人”是冷酷的,因为假如我们不“以最大的恶意去揣测”现实中的人,我们得出的结论就往往会过于乐观。但现实中的人绝不会有着最大的恶意。在经济学之外,我虔诚而又敬畏地遵循着心中的道德,假如没有它,我的人生将会了无生趣。在没有成本和收益曲线的感情世界里,我随时愿意为自己的亲人、爱人、友人牺牲一切。 经济学管理论文:政府行政经济学管理 一、我国政府行政审批制的性质和起源 我国政府行政审批制度实际上脱胎于计划经济时期。在传统的集中计划体制下,整个社会经济体制是按照列宁的“国际辛迪加”模式组织起来的。宏观经济和微观经济的决策权,以及人力、财力、物力的支配权统统集中于中央,就业由政府统一分配,财政实行统收统支,物资实行统一调拨。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完全成了政府的附属物,几乎没有自主权可言;政府的行政审批成了一切经济活动所必需的环节,几乎覆盖了全社会的方方面面。这种覆盖全社会的行政审批制度,排斥而不是保护了市场机制,与市场失灵是完全没有关系的;它的主要功能是保证计划的顺利实施。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中的市场化程度不断提高,但政府的行政审批制度仍然存在;而且,市场化改革之后的政府行政审批制度,与计划经济时期的行政审批制度保持了相当大的连续性。以新建企业为例,目前新建企业所需行政审批事项与程序,尽管比计划经济时期有所减少,但基本框架几乎未发生变化(李郁芳,2001)。事实上,行政审批本身就是市场化改革的必要条件之一。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在很大程度上是一种政府主导的强制性制度变迁,政府在催生市场、扫除市场化改革障碍方面的作用无可替代。有学者认为,“特许式改革”是广东市场化改革的特点。事实上,在“摸着石头过河”的指导思想下,“特许式改革”贯穿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各个方面。事情常常是这样进行的:先由企业或改革项目的实施者向政府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再由地方政府向上一级政府及中央有关部门申请,得到政府有关部门的层层审批、特许后方可实施某项改革。这种以行政手段强制性推动改革的方式,客观上必然强化政府的审批制度,使大量本应由市场本身实现诱致性制度变迁的过程,如企业上市、市场准入等,需要通过层层的政府审查、批准程序方可实现。这样,在经济转轨过程中,政府的行政审批制度在形式上发生了变化,由计划经济时期直接指挥微观经济活动,转变为目前通过审批标准来控制微观经济运行中的融资、市场准入等关键性环节;然而,政府行政审批的实质仍与计划经济时期一样,是政府企图控制微观经济领域资源配置的工具。 我国脱胎于计划经济时期的行政审批制度,与西方国家的行政审批制度有本质区别。西方国家的行政审批制度,其目的是弥补市场失灵,保护市场机制;而我国的行政审批制度,其功能却是保持政府在微观经济领域资源配置的权力。换句话说,我国政府行政审批制度的起源,应被理解为保持政府的微观资源配置职能,不需要寻找“市场失灵”或“帕累托最优”方面的原因。二者在性质上的区别可以归结为行政审批制度“为谁服务”的问题。西方国家的行政审批制度是政府为市场服务的工具;而我国的行政审批制度则是使市场机制服从政府意图的工具。 可见,我国的政府行政审批制度还带有计划经济的烙印。出现这种局面的原因,与政府的公共选择有关。具体说,目前在我国政府的公共选择规则方面,有三个问题使当前的政府行政审批制度长期延续: 1.政府机构和政府官员的利益结构。正如布坎南所指出的,在行政领域或“政治市场”上,“个人是严格按经济人的方式行动的……当人们改变角色(即从市场交易主体变为公共选择主体——引者)时,并没有变为圣人”。(注:布坎南.自由、市场与国家[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1989,347。)也就是说,政府并不是公共利益的天然代表,而是独立的利益主体。在我国的行政审批制度下,政府部门在履行管理职责时可以运用行政权力收取各种管理费用,并与本部门的收入和个人利益发生了联系。这就在客观上推动行政机关和公职人员谋求更多收费项目,获取更多审批权力。正由于政府官员的利益结果与审批所带来的收益有关,行政审批由政府的监督、管理职能演变为政府官员追求本部门利益以及个人奖金或福利的行为,形成政府本身不愿放弃行政审批的局面。如不久前广州市清理出的1050项审批项目中,各部门自报要求保留的有949项,占90.4%,自报取消审批的只有10项,仅占0.95%(注:李郁芳.关于政府审批制度的思考[J].管理世界,2001,(4):197-208。)。 2.政府规模膨胀。公共选择学派认为,由于政府官员的名誉、地位、权利、酬金经营与其所在的政府机构的规模大小成正比,因此政府官员必然千方百计地扩大政府机构,争取更多的职能和预算。这就在两方面要求行政审批的加强:第一,膨胀的政府规模需要更多的行政开支,在现有“吃饭财政”的状况下,财政难以满足政府机构膨胀的要求,导致相当多的地方政府因财政困难而发不出工资,迫使国家不得不默认行政机构审批收费。第二,扩大政府规模必然要求为新增加的公职人员提供工作机会,扩充政府行政审批项目是“因人设事”的简便办法。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政府规模持续膨胀,从1979年的505万人增长至2001年的1104万人,在国有单位职工总数中的比例由1979年的5.8%增至2001的14.0%(注:参见,中国统计年鉴(2001)[M].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02。),对政府的行政审批造成较大刚性压力。 3.政府官员的“设租”和“寻租”。如果说审批收费还是政府官员以合法的理由获取个人利益,那么“设租”就是以非法方式获得个人利益了。寻租理论中的租金是指一种由政府官员带来的非生产性收益,它的存在必然刺激人们“寻求租金”,就像利润的存在刺激人们“寻求利润”一样。政府通过行政审批制度在许多领域制造了垄断租金(即“设租”),而那些企图进入这些产业获取垄断租金的人会通过游说、贿赂、雇佣官员的亲属等方式去讨好、接近官员,以便通过行政审批获取租金。在这里,行政审批变成了权钱交易的工具,而那些有行政审批权力的政府岗位则成为人们心目中的肥缺和争夺对象。这同样使行政审批制度形成长期持续的刚性。 可见,我国的行政审批制度,在某种程度上已成为政府官员出于个人利益而选择的控制微观经济资源配置的工具。政府行政审批的这种性质,产生了与西方国家行政审批制不同的政策后果。如在产业准入问题上,我国的行政审批缺席为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进入某产业制造了障碍;而西方国家的行政审批制度却是要取消或削弱进入障碍。当然,在西方管制理论中也有关于利用进入限制来防止新企业的“过度进入”而引起“过度竞争”的讨论,但这种讨论的目的同样也是要弄清“过度进入”是否会偏离帕累托最优,与我国行政审批制度企图控制市场机制的精神实质是不一致的。 二、政府行政审批制度的逆向选择效应 我国的政府行政审批制,阻碍了企业的产业进入,这种阻碍是通过逆向选择实现的。政府行政审批制的逆向选择效应,与常规的逆向选择有区别。常规的逆向选择,主要特点是当事人双方存在“信息不对称”,迫使信息劣势方对信息优势方采取一个武断的评价标准,低于此标准即停止交易;这使得高于此标准的信息优势方因不合算而退出交易,从而形成类似于“劣币驱逐良币”的逆向选择效应。而对于政府行政审批制,即使政府审批部门与申请进入市场的企业之间是信息对称的,同样会出现逆向选择现象。产生这种奇特现象的原因是,政府官员为寻求审批收费、租金等自身利益,无论政企之间是否存在信息不对称,也必须为企业制定一个武断的审批标准,以便从企业那里获得符合自己要求的收益,这就将产生阻碍企业进入市场的逆向选择效应。下面我们利用信息经济学根据具体说明这一问题。 假定存在欲进入市场A的企业i,它预期进入市场后将获得利润R;但如果企业i选择进入其他市场,可获得平均利润S,即企业i进入市场A的机会成本是S。假定S是一个常数且R>S,即企业i进入市场A后将获得高于平均利润的利润率。这一假定意味着,由于政府通过行政审批对市场A的进入管制,使市场A出现了高于平均利润的垄断租金R—S,吸引新企业进入该市场。但企图进入该市场的企业未必就能够得到垄断租金R—S,因为企业i在进入市场时必须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行政审批,这种行政审批将使企业i的成本增加W个单位,增加的成本包括三个方面:政府审批机构的收费;因行政审批而耗费的时间;寻租过程中的成本。由于这些成本纯粹是在进入过程中遭遇行政审批而产生的,因此可视为进入成本。政府审批机构为了自身利益,将选择一个符合自己收益的审批标准,这个标准将使企业i付出进入成本W。在这种情况下,企业i是否选择进入市场A,将取决于R—S是否大于W,即进入市场后获得的垄断租金是否足以抵偿进入成本而有余;如果R—S<W,则企业i选择不进入;如果R—S>W,则企业i选择进入。 不过,除上述垄断租金、机会成本和进入成本因素外,企业i是否进入市场A,还需要考虑企业进入市场后成功的概率。如果成功概率过低,则企业将无法获得足够的垄断租金甚至亏损,它还是要选择不进入。而成功的概率则与企业的预期收益R有关,因为市场经济的普遍规律是,高收益的项目蕴含着高风险(即低成功概率)。假定企业i存在连续多个投资项目,每个投资项目有两种可能的结果:成功或失败;成功的项目产生收益 从(4)式可以看出,政府的行政审批标准越高,企业i的进入成本越高,则企业i所选择的投资项目的平均成功概率越低。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是,随着政府行政审批标准的提高,企业要进入市场将不得不付出更多的审批收费和寻租成本,耗费更多的时间,这就要求企业在进入市场后能够获得更高的利润或垄断租金来加以补偿。也就是说,只有那些拥有高收益项目的企业才会进入市场。只有低收益项目的企业,随着行政审批标准的提高,将因为不合算而逐渐被淘汰出局,放弃进入市场的尝试。但在市场经济中,高收益就意味着高风险和较低的成功概率。行政审批标准的提高,实际效果将是越来越多的低风险企业选择不进入市场,而越来越多的高风险企业选择进入市场,从而企业投资项目的平均成功概率将因此而逐步下降。这就是的形成机制。可见,政府的行政审批标准在这里导致了“高风险的企业驱逐低风险的企业”,因此具有逆向选择效应。在这种体制下,优质企业有可能因为进入成本过高而不愿再与审批部门纠缠,放弃进入市场的努力;而只有那些拥有高风险项目的劣质企业才舍得花功夫和成本继续向行政审批部门“公关”。显然,政府行政审批制的这种效应,在提高了企业进入市场的难度的同时,也使进入市场的企业的质量发生了下降。从长期来看,这是极不利于经济发展的做法。 三、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从上述论述可以看出,要解决企业产业准入问题,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是必要的。市场经济中的市场失灵是不可避免的,因此政府对微观经济的管制,即政府的行政审批制是不可缺少的。问题是我们目前的行政审批制不仅没有弥补市场失灵,反而在制造市场失灵,亟需通过改革,使其由政府控制微观经济资源配置的工具转为政府弥补市场失灵的工具。在这方面,西方国家为我们提供了可以效仿的蓝本。但是,在目前政府行政审批制长期持续的深层次原因尚未解决的情况下,直接照搬西方的经验不现实。目前要改革行政审批制,实际上需要对政府本身进行改革。 1.重塑政府机构及官员的利益结构。据施蒂格勒对美国管制收费的研究,1969年美国的反托拉斯司、国家劳工关系委员会、关税委员会等基本不收费,其他管制机构的收费也很低,仅占总开支的0.022%—0.229%不等。这些费用只能弥补一些变动成本和手续费,政府官员的主要收入来源是财政拨款。这种利益结构足以保证官员不把审批收费作为“创收”的目的。因此,改革行政审批制实际上就是官员的利益结构的改革。政府官员的收入只能来源于财政拨款,不能与审批收费挂钩。如果做到这一点,就可大大消除审批项目的冲动。这就要求通过财政拨款适当提高政府工作人员的收入水平。 2.缩减政府规模。如果政府规模持续膨胀,财政开支就难以满足提高政府官员收入水平的需要,“因人设事”的现象也难以避免。如果仅仅取消审批事项,而机构和人员编制不作相应调整,行政审批制早晚会卷土重来。所以,缩减政府规模也是改革行政审批制的一个必要条件。目前我国的困难是事业单位规模、人员膨胀,占用的财政开支过多,使财政缺乏提高政府官员收入水平的能力。这就形成了一个链条:要改革行政审批制,需要缩减政府规模,而后者又要求缩减事业单位规模,以及与此相关的社会保障体制改革和事业单位市场化改革。 3.建立制约政府行为的力量。改革政府行政审批制度,说到底是要约束政府行为。但由于政府本身所具有的政治强制力和内在的扩张冲动,只靠政府自身改革难以奏效,前述广州市的审批项目改革就是例证。所以,改革行政审批制还需要建立外部的制约机制,即建立超越于市场和政府之上的力量。这就是法治。只有把政府行政审批制纳入法治的轨道,真正做到依法审批,才能从根本上控制和遏止行政审批项目的扩张。因此,必须尽快建立健全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实现政府行政审批的法制化,进而为实现法治社会创造条件。 经济学管理论文:马克思政治经济学管理 摘要 本论文借鉴结构主义的一些方法,抱着历史唯物主义的态度,从考察马克思论述政治经济学的话语结构入手,抽离出“自然·历史”、“共时·历时”、“一般·特殊”、“抽象·具体”四组基本的话语组合方式,为了贯彻历史唯物主义的方法,马克思把阐释归入“历史/历时/特殊/具体”,而排斥“自然/共时/一般/抽象”,但并不意味着马克思放弃对于“一般/抽象”的探求。他从黑格尔那里继承了辩证法,并把它作为政治经济学的叙述动力所在,而辩证法恰恰是“共时/一般/抽象”的研究方法,那么,“辩证”的叙述动力能否承载历史唯物主义的诉求,马克思是如何在“辩证法”的运动中纳入“历史”的声音,我将通过对商品价值理论和剩余价值理论的解读来回答这两个问题,从中可以看到马克思突破文本的叙述抵达历史的艰辛,这对于语言学转型以来处理文本与历史的关系,以及在后结构主义解构“宏大叙事”的策略下重新找回历史唯物主义的信念具有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 自然-历史、共时-历史、一般-特殊、抽象-具体、辩证法、历史唯物主义、抽象人类劳动、剩余价值、能指/所指/历史参照物 引言 生活在中国的现实语境中,对于马克思、马克思主义以及《资本论》的态度不得不带有复杂的情感。改革开放是在批判“”历史的基础上开启的,而在思想领域则伴随着对于马克思主义教条化的清算,以至于在新时期以来很长一段时间,马克思主义不再成为知识人的普遍信仰,但是随着90年代市场化在中国的全面展开,一些曾经借助马克思主义批判和拒绝的东西浮现出来,中国究竟是在“发展主义”2的历史允诺中走向“更美好的明天”,还是掉进了“现代化的陷阱”3,于是,一部分对社会持有批判立场的知识分子又重新认识到马克思和马克思主义的价值,并把其作为介入社会批判的工具,在这个意义上,“马克思的幽灵”4又回来了(按照法国哲学家德里达的说法,“马克思的幽灵”从没有离开过),或者借用《资本主义的终结》一书的结尾语“因为马克思主义指引我们思考剥削,而剥削还没有终结”5,可以说,马克思主义并没有被历史想象性地“终结”6。 正如20世纪法国著名结构马克思主义理论家路易·阿尔都塞在《阅读 资本论 》一书的开篇就写道:“毫无疑问,我们都读过《资本论》,而且仍在继续阅读这部著作”7,阿尔都塞借鉴结构主义的方法,以哲学家的身份采用“征候读法”来重新阅读《资本论》,以便恢复苏共“二十大”以后人们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这样一种“保卫马克思”8的方法依然是我们今天阅读《资本论》的主要的哲学背景,也使本文的分析不得不打上结构主义的烙印。因为《资本论》首先或许最终是一个文本,尽管马克思从没有打算把自己的思想只呈现在文本中,他更关注文本的实践意义,但是在当下的历史语境中,已经很难获得这份突破文本而抵达历史的自信,或者说支撑马克思信念的哲学根基已经动摇了,尤其是20世纪初期在哲学界发生的“语言学转向”以及最终波及到整个社会人文学科的结构主义,似乎是我们不得不面对的“语境”,在这个意义上,我觉得结构主义对马克思的阅读和阐释还依然有效。 按照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资本论》应该属于马克思所深处的历史的“必然”产物(至少马克思这样认为,否则他就不会坚信自己的研究工作是科学的和真理的),这并不是说《资本论》中所讨论的问题不适用于当下的历史,而是一种坚持历史唯物主义的态度,正如恩格斯所说:“马克思的整个世界观不是教义,而是方法。它提供的不是现成的教条,而是进一步研究的出发点和供这种研究使用的方法”9,本文就试图采用历史唯物主义和结构主义的方法,来论述马克思政治经济学的叙述动力和话语结构,并通过考察商品价值理论和剩余价值理论来检验这一系列话语结构及其辩证运动是否能承载历史唯物主义这一叙述任务,这或许也是处理马克思主义的“遗产”以及偿还其留下的历史“债务”10的一种方式吧。自然·历史 在阐述“在社会中进行生产的个人”的问题时,马克思批驳了亚当·斯密和大卫·李嘉图对于“个人”的观点,因为“在他们看来,这种个人不是历史的结果,而是历史的起点。因为按照他们关于人性的观念,这种合乎自然的个人并不是从历史中产生的,而是由自然造成的”11,而马克思认为这“只是大大小小的鲁滨逊一类故事所造成的美学上的假象”12,“我们越往前追溯历史,个人,从而也是进行生产的个人,就越表现为不独立,从属于一个较大的整体”13,换句话说,个人是历史的产物,这实际上也就是马克思为“人”下的定义,即“人是最名副其实的政治动物,不仅是一种合群的动物,而且是只有在社会中才能独立的动物”14。把“人”从自然中分离出来,放入历史/社会的范畴,这充分体现了马克思继承文艺复兴以来以人为思考动力和基本出发点的人类中心主义或人本主义的思想,这种立场成为马克思叙述的基本前提之一。 当然,人也有自然的一面,马克思并不否认这一点,“人来源于动物界这一事实已经决定人永远不能完全摆脱兽性”15,但是,这里的“兽性”(自然),是一种建立在生物学意义上的尤其是达尔文进化论基础上的自然观,与把人作为自然的一部分的自然观(如中国古代的“天人合一”的思想)有着根本区别,前者虽然不否定人的自然属性,但是却蕴涵着把自然对象化/客体化和以人为认识中心的哲学思想。这种人类中心的观念,是马克思论述的基本前提之一,如在讨论商品的使用价值的时候,确定商品有没有“用”,显然是以人为参照的,而进行商品交换的基本动力,也诉求于对方商品的使用价值上,即“没有一个物可以是价值而不是使用价值”16,也就是说,在物品凝结人类必要劳动时间的不言自明的前提是建立在物品是否具有对人类来说有用的使用价值上,所以“人是一切社会活动和历史活动的主体;没有人就没有社会,就没有历史”17,从而确立了历史主义的信念和方法,同时也为人征服自然确立了伦理上的合法性。 进一步说,这种人类中心的思想,是与近代科学主义的兴起以及世俗化的进程分不开的,在某种意义上,把人从上帝那里分离出来,确立人的自然性本身,即是一次重新发现人认识人的过程,这是近代思想史上的重要观念之一。在“上帝-自然”的论述语境中,人归属了自然,但是马克思却强调人是历史的产物,人是社会的动物,也就是说,成功逃离了上帝阴影的人,并没有堕落到地狱,而是又回归到一种被称作“历史或社会”的故事里,这样“自然-历史(社会)”就形成了一组相互结构的话语关系,马克思对其意义生产的逻辑是放弃自然/非历史化的解释(抽离了历史经验的假象),而把阐释的原因归还历史(时间运动的一种次序)和社会(空间的结构关系),也就是说“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18。在这里自然不再指一种客观化的对象即自然化的自然,而成为了一种区别于历史的解释学的动力源之一即自然而然,或者如美国著名马克思主义学者弗雷德里克·杰姆逊所说“自然是无意识的,这是达尔文意义上的无意义,人类生命中也没有目的,只不过是些偶然事件罢了,而历史是有意义的”19。而马克思的工作就是论述“自然发生的东西是如何变成历史的东西”20,这也成为19世纪末兴起以来社会学家们的任务,即“社会学一直是一种非自然化的力量,社会学家的目标在于将人类行为解释为社会的和历史的现象,而不是自然的现象"21。 在马克思论述“生产与分配”的辩证关系时,作为生产本身内部的问题,决定生产本身的分配就成为生产的前提,那么“生产实际上有它的条件和前提,这些条件和前提构成生产的要素。这些要素最初可能表现为自然发生的东西。通过生产过程本身,它们就从自然发生的东西变成历史的东西,并且对于这一时期表现为生产的自然前提,对于前一个时期就是生产的历史结果。它们在生产本身内部被不断地改变”22,也就是说,在生产的时间序列上,此时的“自然前提”,实际上是彼时的“历史结果”,“历史”也就把“自然”辩证地否定了。 共时·历时 “历时-共时”是结构主义的一组基本概念,瑞士语言学家索绪尔把这组概念引入语言学的研究范畴,后来成为结构主义的基本话语方式。索绪尔区别了两种不同的语言学:“共时语言学研究同一个集体意识感觉到的各项同时存在并构成系统的要素间的关系和心理关系。历史语言学,相反地,研究各项不是同一个集体意识所感觉到的相连续要素间的关系,这些要素一个代替一个,彼此间不构成系统”23,也就是说共时强调“同时存在”的各“结构要素”之间的空间关系,而历时则是“一个代替一个”的时间过程,或者说,空间作为时间中的一个顷刻成为共时的,而时间作为空间的持续成为历时的,这样“历时-共时”实际上代表着“时间-空间”的思维方法,历史主义偏重于历时的考察,而结构主义的贡献则是把共时的结构关系作为思考的重点。如何协调两者之间的关系,也成为马克思叙述的基本张力所在。 不言自明,马克思更强调一种历时的方法和历史主义的态度,对于历史的观念,在某种程度上就是对于时间的一种看法或态度。在马克思的论述中,历史不是循环往复的,而是向前发展的,是逐渐“进步”的。马克思这样的一种进步的时间观来自于黑格尔,而黑格尔又是从哪里获得这样一种以不可逆为运动动力的时间观呢?按照刘小枫在《历史的终结》24一文中的追溯,可以得知这样一种时间观来自于12世纪的修道院创始人尤阿西莫的著作《论三位一体的本质和形式》,他认为“圣父、圣子、圣灵”即上帝的三位一体,不是一个纯粹的理论上的结构关系,而是一个历史的关系,也就是说,三位一体是一个历史发展的过程,圣父是一个阶段,圣子是一个阶段,圣灵是一个阶段。这样历史就有了起点、发生、发展、终结等一系列“历时”的属性。 当然,黑格尔的历史观是辩证的、否定之否定的精神意志的运动过程,在马克思看来,这无疑是唯心主义者的观点,他的看法则相反,“观念的东西不外是移入人的头脑并在人的头脑中改变过的物质的东西而已”25,从而为其历史主义的信念之外套上唯物的外衣,可以说,在价值论上,马克思和黑格尔有着截然对立的差别:一个是唯物主义无产阶级革命者,一个是唯心主义资产阶级代言人,当然,这种区别是马克思为了确定自己而与黑格尔划定的界线,参照系对于黑格尔来说是后设的,但是马克思在根本上确是与黑格尔共同分享着同样历史动力学,只是在价值指向上是颠倒着的,正如马克思所说“辩证法在黑格尔手中神秘化了,但这决没有妨碍他第一个全面地有意识地叙述了辩证法的一般运动形式。在他那里,辩证法是倒立着的。为了发现神秘外壳中的合理内核,必须把它倒过来”26,从而马克思发挥了“辩证法在对现存事物的肯定的理解中同时包含对现存事物的否定的理解”27,使否定之否定螺旋上升的辩证法在本质来说,具有批判性和革命性。 确立了一种变化的、发展的、辩证运动的时间观就为马克思在历时的视野中得以叙述商品、货币、资本等概念提供了可能。但是,马克思在强调历时的语境中并没有放弃对于共时结构的考察,在阐述“生产于分配、交换、消费的一般关系”里就可以体会马克思是如何在历时运动中辩证地把握共时结构的。 马克思接受了法国重农学派魁奈对于经济体内部的资源的生产和流通过程的分析,把经济交换过程看成一个持续的、循环的过程,从而生产、流通(交换和分配)和消费就成为同一个结构体系内部的不同要素,但是在这一共时关系之中,各元素之间又被依次分布在一个时间的顺序当中,即由生产到交换到分配再到消费,然后再进入下一次循环,而马克思的洞察之处不仅论述了结构内部的历时关系,而且阐述了结构内部的共时关系,即生产与消费、生产与分配、生产与交换的辩证关系,进而马克思认为“它们(生产、分配、交换、消费)构成一个总体的各个环节,一个统一体内部的差别。生产既支配着与其他要素相对而言的生产自身,也支配着其他要素。过程总是从生产重新开始”28,从而把生产作为此结构进行运动的根本动力,进而生产方式、生产工具等概念也成为马克思政治经济学中的重要的分析工具。 不过,需要指出的,虽然马克思在具体研究中没有放弃对共时结构的关注,但是其历史唯物主义的方法论,实际上是把历史放置在一种时间关系的讨论中,这样,区域空间上的差异在叙事上也就转化为一种时间序列,这突出体现在马克思对社会形态演变的看法上。他按照生产方式的不同,把历史/社会划分为原始的、亚细亚的、封建的和资产阶级的等四种经济结构的演变,正如有的学者指出的,这样划分是对“黑格尔历史哲学中的东方、希腊、罗马、欧洲的阶段性叙述与亚当·斯密从经济史角度对人类历史发展的四个阶段即狩猎、游牧、农耕和商业”的继承和综合29,显然,马克思在接受黑格尔的历史观的遗产的过程中,也接受了这种把空间差异转化为时间距离的叙述模式,或者说马克思把空间抽象为具体的时间排列,这也许是西方中心主义的历史观造成的,同时,也与马克思把“共时”辩证地纳入“历时”的叙述方法息息相关。 一般·特殊 作为一种进步的发展的时间观,实际上预示着一种具有先后次序的排列方式,进而这就涉及到认识论的问题,也就是说,既然历史的发展具有进步即辩证向上的运动逻辑,那么如何理解低级与更高一级的关系,或者说处在当下的语境如何理解之前的低级与之后的高级呢?马克思使用了一个比喻:“人体解剖对于猴体解剖是一把钥匙。反过来说,低等动物身上表露的高等动物的征兆,只有在高等动物本身已被认识之后才能理解”30,这里,马克思为什么不说“猴体解剖对于人体解剖是一把钥匙”呢?他强调了认识高等动物对于低等动物的意义,而为什么不说认识低等动物对高等动物的意义呢?这种认识论上的轻重差异,就构成了马克思叙述上的一个假定,那就是他认为认识高等动物比认识低等动物更具有意义。 这种认识论,在其论述中有两个不言自明的前提,一是高等动物与低等动物具有共同性,否则就不能借助一个去认识另一个;另一个则是它们之间也存在着差异,否则一个就不会比另一个更高级。这些看似简单的常识,却涉及到马克思叙述上的又一个重要的话语结构即“一般-特殊”的关系,阐释它们的关系不仅成为马克思为什么要把首要的研究工作放在“现代资产阶级社会”31的考察上,而且在某种程度上也构成了其叙述上的紧张关系。 在论述“生产”问题时,马克思提出了是研究“生产一般”还是研究“生产特殊”的问题。“一般”是一种抽象,具有普遍性,是各个时代都会拥有的共同点,或者说,“经过比较而抽出来共同点,本身就是有许多组成部分的、分为不同规定的东西。其中有些属于一切时代,另一些是几个时代共有的”32,也就是说“一般”在历时中是重复运动的,并不能成为历史发展的动力,否则历史就只能原地打转了,而构成历史发展动力的“恰恰是有别于这个一般和共同点的差别”33,所以,马克思认为对“一般”考察,并不能得出支配历史前进的动力,而那些推动时展的“差别”或“特殊”却是研究的重点,也就是说他要突显事物在历史中的运动变化,而不是共时性的结构(当然正如上面提到的,马克思在事物内部结构时更重视其空间关系),所以说,马克思强调了以不同生产方式为标志的不同历史阶段的阶段性、差异性和断裂性,而不太重视不同生产方式之间的过渡及其连续性。 进而,就可以得出马克思之所以倾向于人体(高等动物)的研究,不仅仅是为了找出动物的一般属性,而是为了探求人体之所以为人体(高等动物之所以为高等动物)的特殊性来,而“资产阶级社会是最发达的和最多样性的历史的生产组织。因此,那些表现它的各种关系的范畴以及对于它的结构的理解,同时也能使我们透视一切已经覆灭的社会形式的结构和生产关系”34,也就是说“资产阶级经济为古代经济等等提供了钥匙”,所以,马克思要从生产方式最高级的资产阶级社会入手研究,但是马克思又说“决不是像那些抹杀一切历史差别、把一切社会形式都看成资产阶级社会形成的经济学家所理解的那样”35。 可见,马克思固然没有否定存在着超越一切历史关系的经济规律,但这种“一般”并不能掩盖“特殊”,或者说马克思的工作就是要把“一般”纳入“特殊”,因为“特殊”恰恰是“历史”的产物,强调“特殊”无非是为了完成历史唯物主义的任务,正是在这一点上,马克思批判了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的反历史特征36。只是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的工作依然要从探讨“一般”/“共时”的规律出发,而这种规律的探讨,马克思受了科学主义的影响,如他把研究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历史规律类比为物理学上的实验。他认为“物理学家是在自然过程表现得最确定、最少受干扰的地方观察自然过程的,或者,如有可能,是在保证过程以其纯粹形态进行的条件下从事实验的。我要在本书研究的,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以及和它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到现在为止,这种生产方式的典型地点是英国”37。 这样一种研究方法来自于19世纪科学主义的影响,也给马克思带来了叙述上的矛盾。一方面这种“抽象”的个案研究,建立在马克思的进步史观的基础上,也就是说在马克思坚信“工业较发达的国家向工业较不发达的国家所显示的,只是后者未来的景象”38,而这样一种把空间的地域差异转化为顺序的进步的时间分布的逻辑,是一种19世纪的普遍主义的人类历史观念,带有很强的西方中心论的色彩,20世纪以来,这种“时间距离转化为空间差异”的历史观受到了普遍的质疑和批判,比如结构主义人类学的一个重要工作就是采用共时的空间结构来替换历时的时间的“陈旧的进化论”39;另一方面,这种诉求于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一般”的研究,如何在其研究内部运用“特殊”,也就是说这种历史个案式的研究能否超越用形而上学的规律替代具体历史过程及其动力的研究方式。进一步说,马克思所要面临的问题是,如何把“典型地点英国”这一“共时”结构的探讨纳入到种种非英国的世界史的“历时”当中,以及如何在诉求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一般”研究里关照英国自身的“特殊”历史,也就是说,在“共时-历时”、“一般-特殊”的话语结构中,它们是如何运动的,马克思的答案是“辩证法”,他在“抽象-具体”这一基本的话语结构中详细描述了辩证法的运动过程。 抽象·具体 与“自然-历史”、“共时-历时”、“一般-特殊”在结构上相类似,“抽象-具体”是马克思论述这些话语内部的运动时所借重的概念。正如上面所分析的,马克思的阐释方法是放弃“自然/共时/一般”,而诉求于“历史/历时/特殊”,但是实际上他并没有放弃对“一般”的研究,否则就不会探究历史发展的一般规律,把英国作为研究对象的目的也是为了找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一般规律,那么如何协调“自然-历史”、“共时-历时”、“一般-特殊”、“抽象-具体”的关系呢?马克思从黑格尔那里继承了辩证法,从而为这些话语结构提供了动力和具体形式。 在《政治经济学的方法》一文中,马克思描述了“抽象”和“具体”的辩证关系,他以研究人口为例描述了“抽象-具体”这一话语结构的运动方式,即“如果我从人口着手,那么,这就是关于整体的一个混沌的表象,并且通过更切近的规定我就会在分析中达到越来越简单的概念;从表象中的具体达到越来越稀薄的抽象,直到我达到一些最简单的规定。于是行程又得从那里回过头来,直到我最后又回到人口,但是这回人口已不是关于整体的一个混沌的表象,而是一个具有许多规定和关系的丰富的总体了”40,这就是马克思所谓的“辩证法”的精彩运动过程,用图式可以表现为: 具体蒸发抽象再现具体 (“混沌的表象”)(“最简单的规定”)(“丰富的总体”) 马克思把由“具体到抽象”的过程称为“蒸发”,这是17世纪经济学家所使用的方法,他们仅仅从“生动的整体”里找出了“一些有决定意义的抽象的一般的关系”,而没有进一步把这种“抽象”辩证地运动到“具体”,而马克思所谓的科学的正确的方法是不能少了“抽象的规定在思维行程中导致具体的再现”的过程,正是这样一个过程使马克思把辩证法从黑格尔的精神意志里拯救到历史唯物主义的科学真理的道路上,“他批评了那种以经济范畴观察社会关系的形式主义方法(或唯心主义方法),但他所做的是力图在历史唯物论的基础上改造这些范畴及其内含,重构作为科学的政治经济学”41。 进而,这也使马克思解决了政治经济学的历史视野(具体)与形而上学(抽象)的叙述形式之间的紧张关系,那就是说辩证法作为方法论是一种形而上学的运动,其本身的产生过程既是辩证的也是历史的,即黑格尔完成了“具体到抽象”,而马克思则实现了“抽象到具体的再现”,或者说马克思把形而上学的叙述形式转化为一种“具体的再现”,这种“具体的再现”就成为马克思落实历史唯物主义的一种叙述上的方案,这种叙述上的方案能否真正抵达历史,也就是说,“辩证法”本质上是“共时/一般/抽象”的研究方法,那么“辩证”的运动过程如何与“历史”这一唯物主义的诉求纠结起来,或者说马克思是在“辩证之中”寻找“历史”的依据,还是在“辩证之外”纳入“历史”的声音?这似乎是关乎政治经济学命脉的问题,下面我将通过对商品价值理论和剩余价值理论的解读来看看马克思是如何解决这个问题的。 辩证·历史 马克思站在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上,批判黑格尔的辩证法,使其去神秘化,但是马克思并没有放弃辩证的运动模式,反而成为上面所讨论的话语结构的叙述动力,并且在《资本论》开篇第一章讨论《商品》的问题时,就把“具体-抽象”的辩证法付诸了实施。在叙述的进程中,“无差别的人类劳动的单纯凝结”这一被马克思称为“幽灵般的对象性”42成为对“具体”的一种“抽象”,并担负着“抽象”向“具体的再现”转化或者说进行唯物主义落实的重要任务,而且马克思把这种“抽象人类劳动”通过劳动力来让渡给或者说物化到商品的价值中,使其完成价值增殖的过程,使剩余价值得以产生。在这个意义上,马克思假定的这种“凝结人类劳动力的抽象劳动”也就成为其叙述上实现“辩证”到“历史”的唯物主义转化的“瓶颈”。马克思是否完成了这项任务,将决定着“抽象-具体”等一系列话语结构能否承载历史唯物主义的这一在马克思看来唯一科学和真理的叙述企图。 为什么马克思将商品理论作为他的政治经济学的出发点?有学者在文章中指出这是考虑到“商品生产是资本主义生产的特性,而不是其他社会关系的特性”43,我觉得除此之外,不得不考虑马克思自己的说法,《资本论》一开篇,他就指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占统治地位的社会的财富,表现为‘庞大的商品堆积’,单个的商品表现为这种财富的元素形式。因此,我们的研究就从分析商品开始。”44实际上,马克思给出了两个理由,一是“庞大的商品堆积”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占统治地位的社会财富的表象,这种表象也就是“混沌的表象”(具体);二是这种社会财富可以还原为(或者说“越来越稀薄的抽象”为)单个的商品,对于后一个理由,即“单个的商品表现为这种财富的元素形式”是一种科学主义的叙述模式,在微观物理学上,探究物质构成的方法就是逐步分离的过程,马克思显然相信这样一种把复杂的事物还原(实际上也是一种抽象的方式)为同质的元素,进而考察单个元素(“最简单的规定”)也就可以达到认识整体即“丰富的总体”的方法,这是多么惬意地由“具体到抽象再到具体”的辩证法呀。 马克思的论述从商品的物质属性即使用价值开始,正如前面所说,这种论述建立在以人类为中心的价值观上,当然,在叙事上,马克思引入商品的使用价值,也就使商品这一“抽象的能指”找到了一个所指45,或者说一个更“具体的能指”。运动总算开始了,紧接着,马克思就进入了问题的关键,即商品的使用价值为什么能够“实现”交换,这里,马克思没有把商品为什么能够交换放在心上,因为这依然是以人为本的思路,交换方实行交换的唯一目的或企图就是为了获得对方商品的使用价值,这显然不是马克思所关心的(这也为后人攻击马克思留下了悬念46),他需要在“交换行为”内部为维持这种广泛的交换关系寻找到一个“一般”的理由、动力或者可能。 “一般”在基本的话语结构中意味着“共时”/“抽象”,也就是说马克思必须放弃具体、偶然、历史等可变因素中的交换活动,而把交换抽象为普遍的、同构的过程,把唯一的“特殊”性保留给不同商品的使用价值上,因为这是交换得以进行的根本动力和唯一理由,那么,就剩下一个问题没有解决了,即使用价值凭什么能够交换,也就是说,这些因为使用价值不同而具有本“质”区别的商品依靠什么可以放置在同一个天平上,进而,马克思的任务就变成如何由“特殊/差异”蒸发为“一般”的了,也就是要完成“具体”到“抽象”的运动。 这时,马克思终于露出了他要实现这一推论的秘密武器了,这次,他借重的是数学这一为科学大厦奠基的方法。转折点体现在“不管二者的交换比例怎样,总是可以用一个等式来表示”47,秘密就在这个“等式”上。“等式”不仅意味着“特殊的/个别的/偶然的”相等,而且更重要地是数学上的“等式”具有无限运动下去的可能性,也就是说“等号”可以把所有的东西都归整到它的旗下,这样“等式”就具有了“一般”,显然这里的“一般”依赖于本身已经被抽象过的数量,这样所有的商品都可以放在等式的两边了,也就意味着交换双方的商品在某种形式的“量”上具有同质性,可以说,马克思把“特殊的质”的问题转化为了“同质的量”的问题,商品在使用价值上既具有了“特殊的质”,又具有了“一般的质”,这个“一般的质”被马克思命名为商品的“价值”,就这样“特殊”与“一般”被辩证地统一在了商品身上。 需要指出的是,此时的辩证法已经具体表现为“二重性”48,也就是说马克思在辩证法这一结构内部也赋予了否定之否定的历时运动和二重性的共时分布,如果说前者是螺旋上升,后者则是对立统一。在这个意义上,上面提到的“历时-共时”、“特殊-一般”、“具体-抽象”等话语结构也被辩证地运用到辩证法自身了,进而,辩证法在马克思的手中既具有否定之否定的螺旋上升的开放性,又具有自我缠绕、自我论证的自省特质,当然这种一旦把开放性和自省特质分别讲述的企图呈现出来的时候,另一种辩证统一的力量也就被辩证法“自行”启动了。简单地说,辩证法在叙述上的基本叙述方式表现为“既(是)……又(不是)……”,如马克思在阐述剩余价值诞生的过程中,这种辩证法或者叙述方式成为最终在叙事上完成“资本生资本”的秘密起着关键性地作用,即“资本不能从流通中产生,又不能不从流通中产生。它必须既在流通中又不在流通中产生”49。 当马克思由具有“特殊的使用价值的商品”论述为具有“一般的价值的商品”时,已经完成了由“具体”蒸发到“抽象”的任务,也就是说辩证法完成一半了,下面的工作,就是如何由“抽象”再重新降落到“具体”。“同质的量”的价值成为马克思辩证法的出发点,显然,这里的“同质的量”还停留在抽象的数学的基础上,或者说,此时“价值”还是一个“空洞的能指”,这时,马克思需要为这个漂浮的“能指”找到一个“降落伞”,同样的事情发生了,正如他以人类中心的有用性来约束商品的使用价值一样,他把商品是否投注了人类“劳动”作为其价值的所指,从而“劳动”这个词汇被马克思勾陈出来,甚至成为人之为人的本质,“一个种的全部特性,种的类特性就在于生命活动的性质,而人的类特性恰恰就是自由的有意识的活动”50,这种付出了“自由的有意识的活动”就是人类的劳动。接下来,我们不得不追问,马克思为什么会选择“劳动”来充当叙述的重任。 正如马克思所说“劳动首先是人和自然之间的过程,是人以自身的活动来中介、调整和控制人和自然之间的物质交换的过程”51,也就是说“劳动”是人与自然的关系和态度,或者说人对自然的一种作用力或意志力,这显然来自于黑格尔所描述的“孩子向水面投掷石头而掀起涟漪”的故事,正如上面谈到的,人来自于自然,但“人/主体”与“自然/客体”的关系却体现为一种征服与驯服的决断力,即人投射到自然身上的“作为注意力表现出来的有目的的意志”52,这与是否能有用于人类而作为衡量商品使用价值的逻辑一样,人通过“劳动”的最终目的也是为了人自身。不过,马克思没有满足于这种在“人-自然”的框架里阐述劳动,因为这只能说明劳动的存在,而无法回答为什么劳动对于商品来说具有重要的意义,正如“马克思说希腊的亚里士多德几乎发现了劳动价值理论,但因为一个很简单也是最终的原因,他不能创立这样一种理论,因为当时劳动并没有商品化”53,也就是说,“劳动似乎是一个十分简单的范畴……但是,在经济学上从这种简单性上来把握的‘劳动’,和产生这个简单抽象的那些关系一样,是现代的范畴”54,可见,马克思在使用“自然-历史”的话语结构来为劳动寻找阐释力的时候依然选择了一种“历史主义”的方法。 当马克思把“劳动”放置在历史/历时的过程之中的时候,作为叙述动力的辩证法也随着开始启动,进而,可以看到,所谓的劳动的历史唯物主义阐述,依然是劳动由具体的/个体的,上升为抽象的/一般的,当然,“劳动”的历史演化也由原始的/简单的发展为高级的/复杂的。具体地说,马克思把劳动的认识大致分为这样一个历时的辩证顺序:“重工主义或重商主义把财富的源泉从对象转到主体的活动——商业劳动和工业劳动,已经是很大的进步”到“重农主义把劳动的一定形式——农业——看作创造财富的劳动,不再把对象本身看作裹在货币的外衣之中,而是看作产品一般,看作劳动的一般成果了”再到“亚当·斯密大大地前进了一步,……有了创造财富的活动的抽象一般性,也就有了规定为财富的对象的一般性,这就是产品一般,或者说又是劳动一般,然而是作为过程去的、对象化的劳动”55,最后马克思把劳动抽象为“无差别的人类劳动的单纯凝结,即不管以哪种形式进行的人类劳动力耗费的单纯凝结”56,从这里,可以清晰地看出,马克思所谓历史观,不仅是一种进步的时间态度,而是一种辩证的时间观57,“《资本论》的叙述方式就体现了这一辩证的时间观念,它通过改造和综合斯密和黑格尔的逻辑,创造性地解释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运动过程”58。 由抽象的数量,变为抽象的人类劳动,在某种意义上,这依然是能指自身的运动,或者说马克思为商品搭建的天梯还没有完成,但已经离地面不远了,或者说在马克思找到“等式”的时候,天梯的蓝图已经绘成了,很快,马克思把“抽象的人类劳动”量化为“劳动的量”,而“劳动本身的量是用劳动的持续时间来计算,而劳动时间又是用一定的时间单位如小时、日等作尺度”59,这样,“抽象的人类劳动”就被换算为物理意义上的时间,抽象的数量终于羽化为了具体的时间尺度,但是,马克思并没有就此结束,因为如果辩证法就此停止,具体的时间又将会变成特殊的/个体的/偶然的,这与商品拥有“特殊的/具体的使用价值”没有什么两样,这样辩证法就变成了循环论,这显然不是马克思愿意看到,因此,这种通过时间单位度量的劳动时间应该是抽象的/一般的,否则就要走老路了。 辩证法继续前进,马克思引入了“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概念,即“在现有的社会正常的生产条件下,在社会平均的劳动熟练程度和劳动强度下制造某种使用价值所需要的劳动时间”,经过了长途跋涉,马克思终于找到了要找的东西,抽象的人类劳动的所指固定在了“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上,因为它在共时的结构中具有稳定性,也就是说它对于一定的生产条件来说,是抽象的/一般的/不变的,但它又是一种时间概念,又是具体的/特殊的/差异性(随着生产条件的变化,在量上也有变化),也就是说,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既是抽象的(无法核算出具体的物理时间),又是具体的(可以用多少来度量),这是多么精彩的辩证法呀。 可是,叙述的危机也在辩证法结束之时随之到来。由“商品的具体的使用价值”到“商品的抽象的人类劳动的价值”再到“决定商品的价值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过程中,辩证法就像写好的电脑程序一样自行运算,而“历史参照物”却消失得无影无踪。实际上,商品在辩证法的旅行中充当了一个能指的角色,辩证法的动力或者说运动方式,则转化“能指寻找所指然后所指又充当能指再寻找下一个所指”的一种类似于拉康描述的能指在能指链上滑动的过程,比如作为能指的商品找到的所指是使用价值,而使用价值又作为能指找到的所指是价值,直到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出现,辩证法停止了,能指也停止了。这种能指自身的运动,在运动开始就把其参照物留在了叙述之外,也就是说,辩证法一旦进入叙述就会转化为能指趋向于所指的运动,而把历史参照物抛在一边。在这个意义上说,“历史”无法进入“辩证法”,也就是说,历史处在辩证法之外。 不过,叙述的动力依然是一种唯物主义的诉求。因为辩证法的运动,被展现为了能指不断滑向所指的运动,也就是说,驱使能指向所指运动的动因是为了暂时获得一个“意义”,以想象地完满能指的匮乏,这种追逐“意义”的过程就是一种不断落实唯物主义的叙述方案,在“能指/所指”的结构中,马克思实现了唯物主义的方案,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辩证法与历史唯物主义结合在了一起。 但是,这显然不是马克思的原意,他在叙述上要实现是的符号与历史参照物的唯物主义诉求,而实际上,从分析“商品”的辩证运动中可以看出,他只能在“能指/所指”之间实现唯物主义,而没有让能指溢出符号抵达历史参照物。对于这一点,马克思有着清晰地认识,他认为“在形式上,叙述方法必须与研究方法不同。研究必须充分地占有材料,分析它的各种发展形式,探寻这些形式的内在联系。只有这项工作完成以后,现实的运动才能适当地叙述出来。这点一旦做到,材料的生命一旦观念地反映出来,呈现在我们面前的就好像是一个先验的结构了”60,也就是说,马克思对由“辩证法”而寻找到的“先验的结构”早有心理准备,因为他认为“问题本身并不在于资本主义生产的自然规律所引起的社会对抗的发展程度的高低。问题在于这些规律本身,在于这些以铁的必然性发生作用并且正在实现的趋势”61,这种“必然性发生作用并且正在实现的趋势”的信念,成为马克思在叙述上完成“先验的结构”与“改变世界”的融合的动力,这种努力体现在马克思试图为这个经过辩证运动获得的“先验的结构”寻找一种“历史/历时/特殊/具体”的依据,就让我们从马克思论述剩余价值理论中来体会这种努力吧。 剩余价值的理论,是关于“资本”的理论,即“资本(G)如何变成资本(G'''')”的理论。马克思首先发现,“资本不能从流通中产生,又不能不从流通中产生。它必须既在流通中又不在流通中产生”62,而关键性的问题在于“劳动的二重性”这一被马克思称为“理解政治经济学的枢纽”63上,即“劳动既可以表现为不同质的具体劳动又可以成为不同量的抽象劳动”,这样劳动具有使用价值和价值即劳动可以成为商品,但同时,劳动又是商品的价值源泉,这种“独特商品”就造成了作为商品的价值与自身投注到商品的价值源泉之间的落差,这种落差就是剩余价值的不二法门,即“价值增殖过程不外是超过一定点而延长了的价值形成过程”64。关于“劳动”的辩证法,在《商品》一章中马克思就已经论述过了,所以在论述“剩余价值理论”时,马克思引入了历史的声音,也就是把“剩余价值”落实到历史当中,这就是马克思对劳动力成为商品的论述,即“有了商品流通和货币流通,决不是就具备了资本存在的历史条件。只有当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的占有者在市场上找到出卖自己劳动力的自由工人的时候,资本才产生;而单是这一历史条件就包含着一部世界史。因此,资本一出现,就标志着社会生产过程的一个新时代”65,从而为剩余价值得以产生在叙述上提供了历史的制度上的阐释。另外,马克思在对于“最初的资本从哪来的问题”即资本的原始积累的阐述上,更显示了其历史唯物主义的魅力,而这恰恰是辩证法无力完成的任务。 结语 马克思与他之前的哲学家最大的不同,在于他认为“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66,这样一种强烈地把哲学活动指向实践的态度,导致了马克思坚持历史唯物主义的信念,从而在叙述上所要面对的最大问题就是“辩证”与“历史”,即如何把“历史”转为一种“辩证”,如何把“辩证”纳入一种“历史”,这种叙事的张力可以从“自然·历史”、“共时·历时”、“一般·特殊”、“抽象·具体”这四组基本的话语结构中体现出来。 我在上文中把商品在“辩证法”中的运动的过程,转换成了商品作为一个能指不断寻找所指的滑动,也就是说,语言学以来,“辩证·历史”的问题,被转化为“能指-所指·历史参照物”的问题,显然,在辩证法内部永远也无法抵达历史参照物,可以说,历史在辩证法之外,即在辩证法开始运动之外或停止运动之后,历史才登场,这也许正是马克思意义上的历史唯物主义吧。
医院管理学论文:浅析现代教育理念下的《医院管理学》教学方法改革研究 论文关键词:卫生事业管理 信息管理 创新人才 教学改革 高阶能力理论 论文摘要:对卫生事业管理专业《医院管理学》进行改革,根据培养学生高阶能力理论,开展有意义的学习理论以及形成性评价和范例展示评价理论,革新评价模式,注重培养创新人才的高阶能力,组织开展有意义的学习,可以在教学改革实践活动中取得理想的教学效果。 一、背景 我国医学院校本科课堂教学大多以书本为标准,采用“满堂灌”的方法。在这种教学方法下,学生没有思考和提问的时间,提出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创新能力不能很好地得到培养,综合能力的提高也受到限制,不利于教学质量和学生素质的提高。究其原因,与教师不能跟上时代的发展、接受新的教学理念、改革课程教学方法、创新教学评价模式有直接的关系。 由于互联网的普及,我们已身处信息时代,这个时代比以往任何一个时代都更充满生机和未知变数。从哲学的角度看,现代社会青年的特点在于解构权威,具有反传统和反主流意识。因此,学生的学习特点也发生了变化:学生学了课本和课堂,还有其他很多方法,可以说,只要想学习,随时随地都可以获取知识;教师不再是知识权威的代表,知识也不再专属教师,教师只是一个引路人,并非决定路径的人,选取何种途径获取知识也不完全取决于教师,学生拥有很大的选择权。这一切都促使教师要运用现代教育理念,改革教学方法,转变评价模式。 新世纪对创新人才的培养要求注重学生的高阶能力培养,因此,当务之急是把高阶能力的培养整合到学习的各环节中,从而培养创新人才应具备的基础性、批判性和创造性思维。基础性思维是指接受知识的能力,而批判性思维是指重组知识的能力,最终由创造性思维产生新知识。因此,教师在教学中要突出学生的主体作用,克服传统教学方法的束缚,避免“满堂灌”;要以教材为本,引导学生深入探究,融入医学新信息,拓宽学生的视野;要大力推进教学手段现代化,提高课堂教学效率,拓宽学生获取知识的途径。 二、理论依据 1.高阶能力培养理论 根据钟志贤、祝智庭、丁刚等学者的观点,高阶能力包括七个方面:运用多种思维的能力、不断自我更新的能力、灵活运用多种学习方式的能力、深度学习的能力、社会化能力、运用信息技术的能力和团队协作解决现实问题的能力。 促进学生高阶能力的培养,首先要在不忽视基本素养的前提下提高学生的综合素养,包括创新的能力、解决问题的能力、决策的能力、批判性思维、信息素养、团队合作的精神、兼容和获取隐性知识的能力、自我管理和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只有这样才能改变“重知轻行、客观主义理论基础盛行、注重低阶能力培养”的现状。 2.开展有意义的学习理论 开展有意义的学习可以培养学生的高阶能力,促进学生思维能力的发展。有意义的学习指学生能对学习负责,自我控制,选定学习目标并进行自我评价;对学习充满热情,愿意持续学习;知道如何转化知识,能够创造性地解决实际问题;善于协作学习或工作。这是一种以学生为主体、以教师为主导的学习方式。有意义的学习包括主动性、建构性、意图性、真实性和合作性等五种特性。 要很好地开展有意义的学习,教师就必须学会放弃自己在课堂上的权威,用有实践意义的主题去发展师生之间的对话,让学生更多地参与教学,拥有在课堂上的话语权;允许不同观点的表达,让学生愿意积极参与自学,使每个学生的创造性都受到重视。因此,无论教师还是学生都需要转换角色。教师要向导师、帮促者、信息咨询者、团队协作者、课程开发者、学术顾问、研究者及学习者转化,帮助学生积极参与学习,使学生的能力在自学的过程中得到充分发展。学生要向积极主动的建构学习者转化,开展协作交流性学习,主动建构情景图式,解决有意义的、复杂的问题,完成学习任务,并能够阐释自己掌握的知识,根据情况制定和实施调控策略。 3.形成性评价和范例展示评价理论 在开展有意义的学习的同时还要开展形成性评价,即在教学过程中,为引导和完善教学而进行的教学效果评价;及时了解阶段教学的结果和学生学习的进展情况,以便调整和改善教学工作。形成性评价一般是绝对评价,着重于判断前期工作达到目标的情况。而我们目前采取的总结性评价一般都是事后评价,是教学活动告一段落后对教学结果进行的评价,不利于学生注重平时的过程学习。 范例展示是向学生展示优秀成果,引导预期学习成果产生,是学生可以仿效的样例。范例展示评价是一种新型的执行评价方法,就是在布置学习任务之前展示符合学习要求的学习成果范例,以便为学生提供清晰的学习预期。其特点在于评价主体多元化、评价内容多维化、评价形式多样化、评价角色自主化、评价与教学过程一体化。作为一种基于过程和真实性的评价方法,它始终贯穿于整个教学过程,把学习与评价有机地结合起来,有助于学生把学习看成一个整体,避免把学习与评价、内容、过程割裂开来。 三、实证研究 1.实验对象 两个平行班,一个是卫生事业管理班,84名学生;一个是信息管理班,108名学生。《医院管理学》是这两个班的必修课,均采用平时成绩占40%、期末考试成绩占60%的考核方法。 2.实验方法 在相同教学进度的《医院管理学》教学中,卫生事业管理班采用创新人才培养方法,运用形成性评价和范例展示评价;信息管理班则主要采用常规教学方法。 3.实验过程 (1)形成性评价体系贯穿教学始终。讨论、论文、ppt汇报、自我评价作为平时成绩,共40分;期末考试成绩占60分,主要是对书本知识进行理论考试。 (2)撰写论文两次。主要是把科研引入教学过程,培养学生对所看文献进行分析、概括、综述的能力。 (3)进行开放式讨论。将学生分成若干小组,每个小组都对开放式讨论题讨论5次,放在每章讲完之后进行,主要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对所学内容进行活学活用的能力。由于所讨论的开放式问题没有标准答案,因此可以淡化教师的权威性,从而对传统教学理念和传统师生角色提出挑战,使学生的创新能力在潜移默化中得到培养和提高。 (4)自主学习部分章节。授课过程中,教师可以结合实际情况要求各小组分别自主学习部分章节,并用ppt的形式对本组自学内容进行自主汇报。通过这种方式,可以在教学中提高学生的团队协作能力和综合学习能力,为创新能力的培养营造一个良好的氛围。由于创新思维的产生离不开学生交流时灵感的碰撞和激发,因此这种方法还能使组与组之间和小组组员之间相互欣赏、激励和认可。 (5)学生参与期末考试试题设计。每组学生都参与期末考试试题设计,然后从各组完成的试卷中选取部分试题,再与教师出的试题综合而成a、b两套试卷。这种方式可以培养学生对自己所获取的知识进行评价的能力。 (6)建立全方位的评价模式。只有建立他评与自评相结合的学期成绩评定机制,才能有效避免学生不注重平时学习、仅在考前搞突击的现象。进行讨论和ppt汇报时,由其他小组对汇报小组打分评价;学期结束时,由小组对每个学生一学期的表现进行评价打分,并组织学生结合个人自我评价打分;教师对学生作业完成情况和试题的创新性解答情况作出评价。也就是说,到学期末,每个学生的平时成绩都是由5次小组讨论、3次小组作业、1次ppt汇报、自我评价与小组评价构成的,每项占10分。 4.实验结果 卫生事业管理班不进行期末考前辅导,信息管理班进行常规期末考前辅导。卫生事业管理班在学习的热情度、积极主动性、纪律性和自主学习的创新性等方面明显好于信息管理班。两个班的学期成绩如下。 (1)平时成绩对比。平时成绩占总分的40%,在0~10分和11~20分的分数段上,信息管理班学生都分布着百分之十几的学生,而卫生事业管理班却没有学生;在21~30分的分数段上,信息管理班有61.11%的学生,而卫生事业管理班则只有20.24%的学生;在31~40分的分数段上,信息管理班有16.67%的学生,而卫生事业管理班有79.76%的学生。这个结果充分表明,信息管理班学生不注重平时的过程学习,而卫生事业管理班由于采用创新能力培养的教学办法,学生平时有较强的学习意识,平时成绩都集中在高分区。 (2)试卷成绩对比。期末考试卷面成绩满分为100分。在60分以下分数段上,信息管理班有25%的学生,而卫生事业管理班只有3%的学生;在60~69分的分数段上,信息管理班有12.96%的学生,而卫生事业管理班有14.29%的学生;在70~79分的分数段上,信息管理班有29.63%的学生,而卫生事业管理班有36.90%的学生;在80~89分的分数段上,信息管理班有23.15%的学生,而卫生事业管理班有36.90%的学生;在90分以上分数段上,信息管理班有9.26%的学生,而卫生事业管理班有2.38%的学生,明显低于信息管理班,可能与信息管理班有考前辅导,而卫生事业管理班没有考前辅导有关系。 (3)综合成绩对比。把平时成绩40分和期末试卷成绩按60%折算之后相加,得出两个班的学期综合成绩。在60分以下分数段上,信息管理班有19.44%的学生,而卫生事业管理班没有学生;在60~69分的分数段上,信息管理班有27.78%的学生,卫生事业管理班只有14.29%的学生;在70~79分的分数段上,信息管理班有33.33%的学生,而卫生事业管理班有28.57%的学生;在80~89分的分数段上,信息管理班有18.52%的学生,而卫生事业管理班有52.38%的学生;在90分以上分数段上,信息管理班有0.90%的学生,而卫生事业管理班有4.76%的学生。从这个结果我们可以看出,由于不注重平时学习,信息管理班学生的成绩大多集中在中低分数区域,而卫生事业管理班学生的成绩则主要集中在中高分数区域,这基本上真实地反映了两个班学生平时在学习上的差异。 四、结语 综上所述,在新的教学理论指导下,通过转变教学思想、改变教学方法、采用新的评价模式、优化教学模式,可以有效地提高学生的创新能力,取得较好的教学效果。 本研究的局限性在于,理工类的信息管理班学生和人文类的卫生事业管理班的学生在学习动机、兴趣和能力上存在差异,这种差异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本研究的信度和效度,因此需要进一步在相似样本中开展研究。 医院管理学论文:医院管理学课程设计及教学效果研究 摘要:目的本研究立足于《医院管理学》的课程设计和教学效果评价,为进一步提高课程教学质量提供依据。方法选取北京中医药大学2012级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的61名学生为调查对象,采用问卷调查的方法,分析其对《医院管理学》的教学内容、课程设计的评价及教学效果。结果教学内容:教学大纲中的章节基本能体现医院管理主要职能模块,重点与难点内容讲授清晰;课程设计:教学方法多样化、理论教学和案例教学更易被接受,增加课堂讨论比例;教学效果:绝大多数调查对象掌握了基本理念与方法且对课程基本满意。结论基本达到了教学目标的要求,教学方式应灵活多样,理论授课内容应紧贴热点,增加学生实践机会,进一步提高教师综合素质。 关键词:医院管理学;课程设计;教学效果 医院管理学是管理学的分支学科,具有应用性和实践性的特点,也是医学院校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的主干课程[1]。我校管理学院1983年在全国高等中医药院校中率先开展了医院管理学的教学与研究工作,不断探索和改进教学方法,已积累了36年的教学经验。2015年我校公共事业管理专业进行了“医院管理进医院”的教学改革,需了解学生对课程设计和教学效果评价,为改进医院管理学课程设计提供参考。 1内容与方法 1.1研究内容 了解学生对现行《医院管理学》课程教学设计、教学效果的评价。 1.2研究方法 本研究采用典型抽样的方法,发放自行设计的问卷开展调查。问卷内容包括五部分,包括被调查者的基本信息、教学内容评价、课程设计评价、教学效果评价、建议。 2研究结果与分析 本研究向我校2012级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学生发放调查问卷61份,回收有效问卷59份,有效率97%。被调查的59人中,女生43人,占74.88%;男生16人,占27.12%。 2.1教学内容评价 2.1.1教学大纲中的章节基本能体现医院管理主要职能模块89.83%的调查对象认为教学大纲中所涉及的章节能满足医院管理中的主要职能模块。10.17%的调查对象认为大纲中涉及的章节未能满足医院管理的主要职能模块,认为应该增加战略管理、预算管理、信息管理、卫生政策解读以及人事管理模块。2.1.2重点与难点内容讲授清晰绝大多数调查对象认为教师能够把教学大纲中的重点内容讲授清晰,仅有6.78%的调查对象认为教师没有把教学大纲中的内容讲授清晰。所有调查对象都认为教师已经将教学大纲中的难点内容讲授清晰。 2.2课程设计评价 2.2.1教学方法多样性为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本课程采用的教学方法有教师授课、课堂讨论、角色扮演、课间见习、外请专家授课。为帮助学生更好地理解基本概念、基本原则等理论性知识,在教学过程中,组织学生围绕某个知识点展开讨论。为帮助学生理解“医疗安全”一章中“医患纠纷成因及防范措施”知识点,采用角色扮演的方法,即举行以热点医患纠纷事件为素材的医患纠纷模拟大赛,将全班同学分成小组,由小组成员分别扮演医务人员、患者及家属等角色模拟纠纷事件,着力突出医患之间的矛盾点,模拟结束后由小组成员说明该事件的经过及防范措施,最后由教师、助教及同学打分的教学形式。“医疗管理”、“医院感染”两章属于《医院管理学》各论中实践性较强的内容,因此安排学生赴附属医院见习,讲解与观摩相结合。为帮助学生更好地了解病案管理案例实务,请教学医院病案室副主任讲解医院病案管理的内容。调查表明,72.88%的调查对象认为赴附属医院见习有助于加深对医院管理的认识,提高其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对课程学习帮助最大。2.2.2理论教学和案例教学更易被学生接受目前教学方法涉及理论教学、角色扮演、见习、案例分析、讨论式教学。在不同教学内容选择不同教学方式的调查中,排列前三位的依次是理论教学、案例教学和见习。2.2.3调查对象希望适当增加课堂讨论比例课堂讨论是增加学生参与程度,提高师生互动的一种有效形式。67.8%的调查对象希望继续增加课堂讨论在教学中所占的比例,32.2%的调查对象则希望保持现状。76.27%的调查对象认为小组讨论使课堂气氛更活跃;50.85%的调查对象认为讨论使其增加课堂参与度。对于如何分组,调查对象选择“由课代表、助教随机分配”和“由学生自由组合”的各占一半。60%的调查对象认为分组后的小组成员应该固定,40%的调查对象认为小组成员可以流动。2.2.4调查对象希望开展实践教学97%的调查对象认为应该保留医院见习环节。72.88%的调查对象认为附属见习可以提高课程兴趣,调查对象认为实践教学能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巩固理论知识、学习最新的医院管理理念的占比依次为52.54%、47.46%和40.68%。大多数调查对象认为实践教学能提高学习效果,71.19%的调查对象认为实践教学可以“增进知识点的理解与掌握”,认为实践教学有利于启发思考,可以增加深对知识点的印象,比书本信息量更大。 2.3教学效果评价 2.3.1教学方式对教学效果的影响较大调查对象认为影响教学效果最大的因素是教学方式,然后依次是教学内容、教师和学生,具体情况见表1。2.3.2绝大多数调查对象掌握了课程的基本理念与方法88.14%的调查对象认为掌握了医院管理的基本理念与方法;44.07%的调查对象认为“具备了发现与医院管理相关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40.68%的调查对象认为“掌握医院管理学的主要实践技能”。74.58%的调查对象认为教学应注重“相关能力与素质的培养,理论与实践相结合”。2.3.3实践教学部分仍存在问题调查对象对去附属医院见习的教学环节比较满意,其认为该环节可将理论知识与实践技能衔接起来,但仍存在一些问题。有77.97%的调查对象都选择了“对每个科室及医院运行流程没有深入了解”的原因,调查对象反应:对每个科室及医院的运行流程没有更加深入的了解;学生多带教老师少,老师不能够一一解答同学的疑问。2.3.4绝大多数调查对象对目前的课程基本满意86%的调查对象对目前医院管理学课程的总体设计满意度调查。16.95%的调查对象“非常满意”,69.49%“比较满意”,13.56%的调查对象“一般满意”。 3讨论与建议 3.1基本达到了教学大纲中教学目标的要求 通过理论授课与实践教学相结合,多数调查对象基本掌握了医院管理的基本理念与方法,具备了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基本达到了教学大纲中目标的要求。因此,对于现有的教学内容、教学方式仍可沿用。3.2教学方式应灵活多样被调查对象认为教学方式对教学效果影响较大,对角色扮演、理论课程教学、课堂讨论、见习4种方式的接受度较高。今后应更好地进行教学设计,提升教学效果。3.3理论授课内容应紧贴热点理论授课仍为大多数调查对象选择的教学方式。医院管理学内容丰富,需系统讲授医院管理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同时结合目前医院管理实践中存在的热点问题、难点问题进行讨论与实例分析[2],可以全面培养和提高学生认识、分析、解决医院管理实际问题的能力。调查对象认为,在理论授课时,可进一步设计适合分组讨论的热点案例,提高其对医疗热点问题的关注度,使其在分析解决方案中逐渐养成医院管理者所需具备的专业素质。此外,还可以充分利用网络教学的手段,在blackboard教学平台的讨论板块设立“医院人事管理”、“医疗管理”、“医院质量管理”等模块,为学生提供既可以相互讨论又可以与教师交流的多方互动平台[3]。 3.4增加学生实践机会 《医院管理学》的教学目的是让学生掌握与医院管理学有关的基本理论、基本方法、基本技能,熟悉医院管理的模块,了解医院管理的流程。本科教育是高等教育中的基础环节,首先要重视基本理论的讲解,而《医院管理学》是一门实践性较强的课程,教学的过程中要与实践充分结合[4]。就学生来讲,课程见习让学生走进医院,通过医院见习,使学生在轻松愉快的实践过程中,对医院管理工作有所了解,学到知识的同时减轻压力[5]。与此同时,学生在见习过程中难免遇到问题,学生带着问题进入课堂,更能提高其学习的主动性和注意力[6]。因此,学生应该走进医院,通过医院见习,实地观摩,充分了解医院的运行流程,各个科室的运作模式,同时学习医院先进的管理方法[7]。课程组织去附属医院见增进了学生对医院运行模式的了解,但由于时间所限,课程中16学时实践课程并不能完全满足学生的需要。可以根据学生自愿报名的方式,利用寒暑假或者周末去医院见习[8],遇到不懂的问题及时向经验丰富的科室老师请教,以便更深入的了解医院运行模式,感受实际的医院管理氛围。 3.5进一步提高教师综合素质 目前我校从事《医院管理学》教学的教师的教育背景均为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较少接触医院实务管理,教学案例大多由各种信息渠道获得并改编而成,由于知识结构的限制不可避免地影响到医院管理学的教学质量。因此,医院管理学的教师可通过去附属医院挂职、进修等方式提升自己[9],加强教学案例挖掘[10],有助于更好地拓展医院管理教学内容,提高教学质量。 作者:姚园 史穆然 田素文 王志伟 单位:北京中医药大学管理学院 医院管理学论文:医院管理学课程实践教学改革 摘要:为了提高医院管理学课程的教学质量,皖南医学院人文与管理学院开展了实践教学改革,利用现有的公共管理实验教学中心,采取医院实践调查这种参与式的实践课形式,改善了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创新能力。本文将对此次教学改革的内容进行经验介绍和总结,为医院管理学教学发展提供理论和实践依据。 关键词:医院管理学;实验课程;教学改革 医院管理学是伴随着管理科学的发展而产生的,在20世纪30年代,开始建立医院管理学课程的学府是美国芝加哥大学,此后,许多西方发达国家纷纷开始设立卫生事业管理专业[1]。中国的医院管理学正式走向科学管理是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经历了30多年的学科发展,医院管理学的科学理论得到了不断的更新和丰富。医院管理学是卫生事业管理专业的专业课,它将管理学的知识运用到医院管理当中,学好医院管理学是对各门专业课的融会贯通,更是今后工作的需要。管理学是实践性较强的科学,是系统研究管理活动的基本规律和一般方法的科学。管理学是适应现代社会化大生产的需要产生的,它的目的是:研究在现有的条件下,如何通过合理的组织和配置人、财、物等因素,提高生产力的水平。而医院管理学不仅具有管理学的特征而且由于医院的特殊性,医院管理学又不同于普通的企业管理,所以要想真正学以致用就必须加强课程的实践教学,这样才能更科学地掌握这门学科。但是,现有的一些研究和教学表明[2-3]医院管理学的实践教学更多是流于形式,学生看到的是滞后于现实的书本理论,很难对医院管理有一个直观的认识,也就不用说对课程的重视了。为了提高该课程的教学质量,笔者对实践课程加以改革,让学生走进医院,通过自己的实践调查发现医院管理存在的问题,提高学习热情,做到活学活用。 一、《医院管理学》实践课程开展的条件 (一)公共管理实验教学中心的建立 近几年来,皖南医学院越来越重视复合型人才的培养,特别加大了实验(实践)课程的课时比例,实验课与理论课同样得到了校领导和学院领导的重视。因此,实验课程的教学工作获得了一些重要的教学资源,在此基础上,笔者所在教研室于2015年建成并投入使用公共管理实验教学中心。该实验教学中心改善了管理专业的实验教学条件,以往的实验课只能在普通教室里进行,教学环境和场地设施都受到了限制;如今的公共管理实验教学中心建立了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逐步实现实验教学与管理的信息化、网络化、智能化。实验室基本实现了上课学生人手一台电脑,引入先进的实验教学软件,形成与学生的实时互动;在实验室内设置了多张“讨论桌”,用于学生的问题讨论环节;除此以外,还增添了演讲台、沙盘等设施,方便开展实验教学活动。 (二)实习医院的配合 由于医院管理学课程的特殊性,其户外的实验课程对医院的依赖性特别大。医院管理学不同于普通的管理学,很多理论并不适用于生活中的传统认知,偏偏这又是一门理论很枯燥的学科,很多学生会想当然感性地认识这门学科,而缺少实践的理性认知,这一点正是医院管理的症结所在。因此,学好这门学科更需要学校为学生搭建实习平台,让学生意识到只有适合医院系统的管理学才是医院管理学。为此,学校为广大学生安排多家医院作为学生的长期实习基地,让学生能真正把书本上的知识在实践中得到体验。在长期的合作中,皖南医学院与实习医院保持良好的关系,既能得到学生对于实习的反馈意见,又能了解到医院方面对学生实习情况的反馈,以便在理论教学中找到学生易犯的错误。在教学管理上做到了学生到实践中去了解,老师在实践中找到侧重。有了这些好的方法与经验才不至于让医院管理学是书本上的生涩理论而是生产中的宝贵认知。 二、医院管理学的实践课程实施 (一)实践目标 医院管理学是一门集医学、管理学、社会学、市场营销学等学科为一体的综合性课程,这其中的理论知识单纯依靠书本是无法讲授清楚的,教师只有在讲解课本知识的基础上,让学生在课外的医院实践中去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Massilas和Cox主张将课堂学习与社会中的现实问题有机联系起来,重视引导学生去观察社会、了解社会[4]。由于一般卫生管理专业的学生去医院实习都要等到最后一年,而《医院管理学》课程会在此之前就学完,这之间存在一个明显的时间差,不能等到实习的时候才让学生接触医院。所以,笔者要在医院管理学的课程进程中,利用有限的实验课时间,开展以医院实践调查为主的课程实践教学改革。这样一来,学生看到的就不仅仅是书本上的案例,而是会有一个鲜活的直观视觉、触觉和嗅觉,学生就会去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增加了对医院管理学甚至是对其他专业课程的兴趣。笔者开展的医院实践调查是医院管理学实践课程的重要内容,它能够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同时在无形中提高了我们的教学质量。 (二)实施过程 医院管理学的实践调查活动分为三个阶段,分别是:实施前的准备工作,医院实践调查和总结汇报,这三个阶段相辅相成,缺一不可。笔者在调查活动开始前,在课堂上进行实践课安排的介绍,让学生对整个实践课内容有一个了解。相关事项主要包括:(1)调查内容。利用已经学习的有关医院管理学的理论知识对医院进行实践走访,了解并记录医院的部门建设情况、就诊流程与评价、就诊环境及服务态度评价等。(2)时间地点。主要是利用实验课的时间外出走访,按学号进行分组调查市内的三级医院。(3)人员安排。每10人为一组,每组推荐一名组长,负责调查活动的任务分配。(4)组织汇报。每组推荐一名同学在公共管理实验教学中心进行汇报,汇报内容主要是学生在医院的观察和记录的汇总,并形成一份报告上交。在上述准备工作完成后,就开始安排学生进入医院进行实践调查。在入院调查时有几个重要事项需要学生注意:第一,学校会给学生开具相应的介绍信,表明此次调查的目的和性质,避免出现问题;第二,学生在医院调查的时候要穿上学校发放的白大褂。学生在医院进行实地调查时,一般不会提前告知院方,这样能更准确地反映医院工作的真实情况;如在医院遇到工作人员询问时,就可以出示学校开具的介绍信表明身份。调查的形式不限,可以借助现有的多媒体技术,利用拍照、视频、录音等形式进行记录,方便后面的汇报工作。做完医院的实地调查后,学生就要开始将收集到的各种数据进行整理、分析,形成调查报告,并以PPT等形式在实验中心进行分批汇报。由于本次调查选择的对象均为三级医院,所以还是有很好的对比性,详见表1。医院实践调查不仅是一个调查过程,也是教学实践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授课教师将调查与教学紧密结合起来,在调查开始前教师对学生有一个集中的安排指导,在调查结束后的报告环节,老师也会依据学生的调查报告内容和质量对学生给予相应指导和评价。同时,学生也可以将自己在调查过程中遇到的一些感兴趣的问题或者选题与毕业论文结合,作为自己毕业论文设计的一个重要参考依据。《医院管理学》是一门贴近生活的学科,学生在实习的具体环境可以很容易地接触和了解,但有些医院管理的知识是带有偶然性的,比如“医院纠纷的处理”学生在实习过程中可能感受不到,这就要求教师要特别注意引导学生。以“医疗事故的处理”为例授课老师对于这类问题采取了“提问—自学—引导讨论—归纳总结”的流程,以问题为基础的教学方法。在教学开始时向学生提出“造成医疗事故的原因有哪些?”、“如何解决医疗事故?以及国家在应对医疗事故有哪些措施?”学生可以根据老师提出的问题进行讨论,然后老师通过实例来向学生讲解,然后学生再分组讨论,最后各个讨论组根据讨论的结果得出结论。 三、医院管理学的实践教学与总结 (一)汇报内容丰富,角度新颖 在学生的调查汇报中,笔者发现同学的汇报内容非常丰富,而且思考问题的角度也各不相同。首先,调查项目内容较多,涉及总体管理、服务管理、药房管理、病床管理、信息管理、就诊流程、卫生环境、交通管理等,在对医院进行总结的时候能从优点和缺点两个方面进行分析,并运用所学的专业知识提出自己的建议和意见,可以看出学生是很认真的去到医院进行实地观察,发现问题后有自己的思考,而不是人云亦云。其次,同学们重点阐述调查问题的角度各不相同,有的小组拍摄了某位同学入院就诊过程,以此作为切入点分析其中存在的问题;有的小组观察医院厕所的卫生状况和是否为特殊病人设置残疾人专用厕所;有的调查小组注意到医院的交通混乱的问题,医院门通缺乏管理,医院内停车难、停车乱,这个问题看似小,但却影响着医院的整体形象,甚至影响了抢救病人的宝贵时间。最后,学生们充分发挥了团队合作精神,在汇报中同学们阐述了小组队员负责的任务,有些人负责拍照,有些人负责后期视频制作,有些人负责报告书和PPT的整理书写,整个过程都是分工协作、有条不紊地进行着。由此可见,学生的实践调查的确能发现一些平时被医院管理者所忽视的问题,如果这些问题能够得到重视,将会促进医院的发展和进步。 (二)发挥学生主体积极性,提高教学质量 实践调查这种方法强调了参与者的主体作用,学生在实践活动中,从调查前的准备工作到入院调查再到整理资料得出研究结果,这些都充分发挥了学生的动手动脑能力。在调查活动的全部过程中,全体同学都要参与在教师的指导下,主动参与问题的解决,更多的培养了学生主动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有利于构建和谐的校园师生关系 高校中的学子大多来自全国各地,在不同的文化熏陶下,价值观、文化背景差异很大,因此如何更好地融合相互之间的师生之间的关系,推动校园和谐师生关系的构建,是一个重大议题,而高校中的柔性管理提供了很好的参考方法,同时构建相互包容的价值观念、不断完善自身人格也是和谐校园师生关系的重要内容。此外,对于柔性管理的高校和谐氛围,还要有一种宽容、理解的态度,包容周边同学、老师的错误和缺点,相互理解彼此的不同,所以,师生认识到追求实现学校组织的价值观的过程就意味着肯定,尊重个体价值,意味着个人的成功,这样学校组织的共同价值目标才有吸引力,而以学校的共同价值目标推动一种、生动活泼、健康向上、人人心情舒畅的校园和谐氛围的形成,发挥价值在学校管理的导向作用,也正是柔性管理所追求的一种境界。在漫长管理过程中,逐渐形成柔性管理的模糊性、非线性的特征,而高校管理中的柔性管理思想,是针对高校行政化这一历来已久的弊病而实施的,对于激发学生的主动创造性、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构建和谐的师生互动关系具有重要作用。柔性管理最大特征是依据人本身的心理和行为规律,运用柔性管理原则,对管理对象施行管理控制,它所体现的是既要控制,又不严厉控制,既要控制又要自然而然、自觉自愿,既要控制,又不违背人们的心理和行为规律。 作者:唐梦莎 王国平 胡鸿 余结根 国实 单位:皖南医学院人文与管理学院管理教研室 医院管理学论文:微信在医学院校医院管理学中的应用 摘要:为了适应移动互联网时代下医学院校培养学生医院管理应用能力的目标,本文对微信在医学院校医院管理学课程教学中应用进行了可行性分析,对教学实施的各个阶段进行了详细的阐述。引入微信的医院管理学教学模式并行达到激发学生学习医院管理学的兴趣、培养学生敏锐知识洞察力和扩展学生的医院管理相关知识面。 关键词:微信;医学院校;医院管理学;教学模式 移动互联网,就是将移动通信和互联网二者结合起来,成为一体。微信就是移动互联网时代下的产物,在2015年中国青年报做的一项网络调查显示:截至2015年秋末,微信公众号已经突破1000万,且每天以1.5万的速度增加。微信每月活跃用户已超过5亿,平均每50个活跃用户持有1个公众号。①“微信”作为一种新型信息交流平台,促进了大学生之间进行情感交流,已经成为大学生日常交流与沟通的重要通讯平台,同时也对医学院校医院管理学课程的教学模式产生了新的影响。 1什么是微信以及微信的功能 1.1起源 微信(英文名:wechat)是腾讯公司于2011年1月21日推出的一个为智能终端提供即时通讯服务的免费应用程序,微信支持跨通信运营商、跨操作系统平台通过网络快速发送免费语音短信、视频、图片和文字等信息的即时通讯工具。 1.2功能 微信提供公众平台、朋友圈、消息推送等功能,用户可以通过“摇一摇”、“搜索号码”、扫二维码等方式添加好友和关注公众平台,同时微信将内容分享给好友以及将用户看到的精彩内容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2医学院校医院管理学课程教学现状与分析 医院管理学,是研究医院管理现象及其规律的科学,其目的是提高医院管理者的工作效率和效果,作为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卫生事业管理方向)的必修课程,具有应用性、实践性强的特点。②目前国内大多的医院院校在医院管理学课程教学中是以采用传统式教学为主,其他教学手段为辅的方式进行教学,相关文章调查显示,该门课程除了传统的理论式讲授教学之外,还根据章节特点不同使用了情景模拟、角色扮演以及案例分析等教学方法来加以辅助。③但目前类似于微信这种移动通讯手机软件应用在教学过程中还甚少提及。 3微信在医学院校医院管理学课程教学中的应用可行性分析 微信在医学院校医院管理学课程教学中的应用具有天然的土壤和必要性,有关文章中调查显示,接近85%的大学生都在使用微信,对于微信的功能,有近80%的大学生选择“朋友圈”。④朋友圈通过记录和分享用户体验,通过分享,用户的关系网络从线下拓展至线上,加固并丰富了用户之间的联系。⑤近40%的大学生选择“扫一扫”二维码功能。因此,利用微信在大学生中得到广泛使用,实施教学的过程中可以开通教师微信公众号,以微信公众号为平台,开辟医院管理学微课堂。引入微信进行教学可以提高学生学习医院管理学的兴趣,兴趣是人激发人学习欲望的原动力,如何才能让学生对医院管理学的课程产生兴趣是达到教学效果的关键一环。一方面把目前我校正在推行的微课教学相结合,通过微信群的方式,把课程相关知识点通过微信群平台医学管理学课程微课。另一方面,当代大学生几乎都是90后,个性张扬,对于新鲜事物接收度高,在“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思想下,结合微信的特点,可以积极引导学生在微信平台自主学习,从而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微信本身除了有传统的信息沟通功能外,自带海量信息,这些信息资源,已经成为大学生日常生活话题,与此同时,为教师在微信上教学信息、获取最新相关专业知识提供了养分,拉近了师生之间的距离。 4微信在医学院校医院管理学课程教学中的应用 在医学院校医院管理学课程教学中应用微信,主要有三个阶段推行与实施:课前调查阶段、课堂实施阶段以及课后提升与评价阶段。 4.1课前调查阶段 虽然微信已经成为大学生即时交流工具的首选手机即时通讯工具,但也不能保证全部的学生都会使用微信,因此在课前应先了解学生使用微信的情况和程度,如有学生不会使用或是某些功能了解不够透彻,应先教会该部分学生微信的基本功能;在此基础上建立班级微信群,让班级中的每一位学生都加入微信,这样为后面两个阶段的实施打下基础。教师应根据医院管理学每一章的教学内容,选择适用于微信功能的教学内容,设计出一份全新的教学方案,明确在课前、课中以及课后所采取的教学形式和辅助手段以及要达到的教学实施效果。教师可以申请微信公众号,既方便自己的教学管理,也加强与学生的沟通,更好地为学生教学服务。微信公众号与QQ账号互通,通过公众号,教师可在微信平台上实现和班级微信群体的文字、图片、语音、视频的全方位沟通、互动。 4.2课堂实施阶段 次阶段分为两步,第一步为在课堂预习,教师可根据前期设计的教学方案,发放教学材料到教师公众号上,并在微信群此次课程的预习要求,例如讲解医院医疗管理之前,可以让学生回顾自己的看病经历,通过教师个人公众号相关课堂内容微话题,让学生畅所欲言,谈谈医疗管理与他们的日常生活的相关性,同时加深学生在预习阶段对医院医疗管理的认知。第二步为课堂教学,在课堂教学中,教师与学生之间是面对面的交流与互动,教师可以根据课堂内容的特点,随机应变地增加一些其他教学方法来加以辅助,如,PBL教学、任务驱动法等,并且可以通过微信“扫一扫”功能,让学生扫码,完成课堂作业,在课后同样可以让学生用扫码的方式,做出对此次教学的评价,并且通过教师公众号,将学生课堂作业情况和教学效果评价情况进行。 4.3课外提升与评价阶段 课外提升主要宝包括两个部分:课外知识拓展与练习,在课外知识拓展上,需要教师在拥有较高专业知识的基础上具有捕捉前沿专业知识的敏锐度,教师可以定期通过在公众号平台国内外与医院管理学的相关前沿知识,鼓励学生在自己的微信公众号上自由讨论;对于课外练习部分,与“小组式教学方法”相结合,让学生自由组合,成立课外学习小组,在微信公众号上自由讨论的基础上,形成PPT报告,通过在课堂汇报的形式阐述本小组的观点和看法,并作为医院管理学课程平时成绩的重要组成部分。评价阶段,是师生之间的双向评价,目前大多数院校是学生评价教师教学的单向评价居多,因此本次医院管理学引入微信公众号,可以做到师生之间的双向评价,对于教师而言,可以把学生在课堂上的表现和活跃度通过量化的方式制作成表格在个人公众号平台上,这样学生可以实时了解自己的情况,而学生可以通过填写学校统一制作的教师教学效果评价表,来评价医院管理学教师教学效果,教师也根据学生的评价,利用微信公众号的简单统计功能的数据显示,快速了解自己的教学方法是否得到学生的欢迎,课堂教学是否达到了预期教学效果。通过微信在教学过程中的应用,我校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卫生事业管理方向)学生对医院管理学微课堂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学生的专业知识面得到了扩展,医院管理知识应用能力得到了显著提高,并在本专业的其他课程教学上,学生也强烈推荐教师引入微信进行教学。 5结束语 当今世界医学水平发展迅速,新问题、新科技不断涌现,现有以及未来的医学工作管理者每天都面临新的挑战。培养医学院校大学生具有洞察力、想象力、创造力,使大学生在走出校门从事医学管理工作时,善于运用所学的管理知识来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从而促进医院管理水平的提高,这是医学院校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的目的之一。围绕微信在教学过程中的应用开展的教学改革与教学评价,有利于达到培养具有实践管理能力的应用型人才的目的。 作者:吴芳 楚亚林 付丹舟 单位:遵义医学院管理学院 遵义医学院附属医院党办 医院管理学论文:从管理学理论的沿革看医院管理 医院是市场经济组织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在市场经济中有着不可取代的作用。西方经济学通过研究表明,政府在经济行为中有着主导作用,能够营造大量的价值,西方国民经济核算机制中表明,生产活动不只是针对于物质生产机构,只要是能够提供第三产业的,如:政府部门、军队、卫生、教育部门等,只要是向社会提供所需服务的都归纳为生产活动中。医院不管从任何一方面研究都和企业的生存、发展十分类似,所以,医院管理的重要性在一定程度上和企业管理同等重要,随着社会的演变管理学理论发展也在不断的变更,文章重点围绕管理学理论的改革对医院的管理进行了浅谈。 德国一位社会学家创立了行政组织理论,在科学管理思想的组成部分中行政组织理论占据着重要的位置,其重点提出组织活动必须经过职务或职位进行设计和运行。德国社会学家认为想要行政组织达到理想,首先要采用合理合法的权利作为组织的保障。 管理理论多种多样,通过研究发现即使他们内容中有很多不同之处,可是却存在两方面相同之处:其一,组织中都只是注重结果,将人当做是机器使用,完全忽略了“人”自身的因素和需求及行为,因此人们都将此种组织命名为无人组织;其二,只是关注组织内在因素,完全忽略了与外在因素的联系,是一种封闭系统的管理思想,正是因为这一管理有着一定的局限性,西方国家将其称之为古典管理思想。截止至今,因为人们思维相通性,我国多数的医院仍然对这些管理思想采用,这种方法的不足之处在于只有在单位今后的发展和结果中才能表现出来。 随着时代的不断发展,在二十世纪初期的人际关系学说和行为管理理论中逐渐关注“人”,渐渐发现任人和物之间的不同之处,并依据人的特殊点探索不同的管理方式,不断提高对“人”的关注度。 由于行为管理思想成立初期比较重视研究人员之间的关联,所以将其命名为人际关机学说。而这种管理思想随着时代的快速发展,在20世纪50年代间逐渐发展成为一个广泛而复杂的学科,吸引了众多领域研究人员的关注和探索。通过在美国芝加哥举行的学术会议中,不同领域及会者的共同研究表明,根据现有的研究成果证实了行为管理思想可以成为一个独立的个体,并与此时将其定义为“行为学科”。从广泛的角度来讲,行为学科其实是一门研究任何动物行为的科学体系。截止到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后,针对行为科学在企业中的应用进行研究后,研究人员随即提出了“组织行为学”的名称。 组织行为学的研究内容大体上可以从:有关员工个体行为的研究、有关员工群体行为的研究以及有关组织行为的研究三个方面着手进行研究。 随着行为管理思想的形成将人们对管理的思考方式和行为规范彻底转变,重点从人的需求、行为、关系以及工作和社会环境等方面进行研究,充分了解其管理活动和执行结果带给组织目标和个人成长的影响。 由于科学管理思想知识对劳工成产率高度重视,对员工实施严苛的监控和动作规范,完全忽视了员工自身在成长和情感方面的需求,直接激起员工的不满和反抗,正是由于科学管理适应不了新的形势和发展,行为管理思想才会形成。随着行为管理思想的产生员工的积极性得到了提升,劳动生产率也随之不断提高。因为组织不是一个人,是由多少人组成,而管理人员是利用他人的工作达到最终的目的,所以要对人们工作的行为不断研究,这就证明了为什么行为管理思想形成后被广泛的推广和运用。人们的行为是多变复杂的,根本不能对其有准确的分析和预测,所以,行为科学的研究结论和实际状况之间还存在一定的差距。此外,行为科学主要研究对象是针对个体和群体,由于对个体和群体的关注过度导致人们误以为行为管理思想只是表面上重视组织中的人,实际上还是存在无人组织的现象。 定量管理思想的形成和发展是在经过了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由于当时英美两军在解决战争是发生了问题,所以成立了很多的运筹研究组织,还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如:英国有效解决了怎样更好抵制德国的空军问题等。随着世界大战的结束,定量研究受到了各个领域的广泛关注,尤其在战中运筹研究人员到企业任职后,定量研究方法在企业管理中更是被大力的推广和采用。 定量管理思想的重心内容是将管理决策和组织效率提升中将运筹学、统计学以及电子计算机学完全融入其中。在对复杂管理问题研究时采用科学合理的方式和知识,能够更好的为组织确定目标和行之有效的行动方案。 伴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和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除了之前现有的管理思想在不断发展之外,还会有更多更新颖的管理思想持续产生。这就形成了所谓的管理理论丛林现象,各种管理思想层出不穷,花样百态,而系统管理思想和全变管理思想在这其中被人们定义为主导性的,最具现代意义的管理思想。 权变管理思想其实就是系统管理思想通过对其利用向着更具体的管理行动转变的途径。权变,顾名思义就是随机应变、因时制宜,权变管理思想的形成更好的满足了现代经济活动国际化的需求,针对大规模组织和环境多变等因素而提出的管理方式多样性和灵活性等方面的要求。 如今,医院内外部环境经常会出现变动或变革,这也造成医院管理人员的工作时常处于多变的状态,不是因为这不断的变动,管理人员的工作其实是非常简单容易的。 随着社会的发展,现如今社会中经常会出现不确定的变化,而不变已经成为一种幻境,不真实。根据实际情况了解发现,造成医院内外部环境变化的主要力量有以下几点: 医院主要领导人员接受上级的人事调动和行业中时常颁布的新规章制度。 竞争。相同行业之间的竞争力和竞争对手以及不断变化的医患关系。竞争不只只是医院医疗技术的竞争,多数来源于服务方面的竞争,而竞争的方式和方法也在不断的变化,更为严重的是竞争的主要对象已由医院个体转变为医院整体医疗技术。目前,医院竞争战略研究的主要目标是对核心竞争力的培养和发挥。 市场。当今社会医疗市场的发展越来越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医院患者逐渐提高的需求,医疗技术持续的改革创新,医疗器械的使用周期不断减少。我们发现医疗市场的变化完全超乎了我们的想象。 全球化。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交通逐渐便利,医疗市场的对外开放政策导致了中国医疗市场竞争的加剧,不仅需要应对国内的竞争,还将面临着来自国外的激烈竞争。 信息社会。自从出现了电子计算机,我国就已经步入了信息时代,先进的科技推动了我国医院市场的发展,同时也给我国的医疗市场提供了新的挑战,新的发展机遇。 上述因素导致的医疗市场的变化,其实是管理人员的角色以及身份发生了改变。管理改革大体可以分为两大类,划分的依据主要是外界环境的改变以及医院管理需求的变化。下面是具体的两类变化。 相对静态环境下的改革。相对静态的环境下,变化就是短时间的,简单来说就是一种暂时失衡现象,管理人员只要能够顺利应对医院的这一变化,就能保证此后医院可以恢复正常运转。所以,医院管理人员在这种情况下,一定要先确保管理政策的稳定,并在此基础上提升管理工作效率。 相对动态环境下的改革。自从上个世纪80年代末期以来,医院的自我运转环境越来越趋向于动态变化,几乎不存在一层不变的工作环境了,越来越多的管理者开始面对不停变化的环境,这一切似乎变得非常自然,对环境变化的管理工作亦变得越来越复杂,变成了一项需要长期坚持的工作,这一切都是由于环境的变化引起的。 当然了,环境自古以来就是相对变化的,任何事情都不是绝对的,因此环境的变化也不例外,不存在绝对静止或绝对动态的环境。当外界环境处于静止和动态两者之间时,医院管理人员就要在正确的时间做出准确的策略来应对。具体可以分为以下几种策略:首先是考虑是否要变的问题,也就是结合现状考虑是否需要改革以及为什么要改革。其实是考虑朝哪个方向变化,也就是明确组织最终变化的方向。第三是考虑变什么,也就是考虑改革的具体对象,比方说是改革技术、目标,还是改革人员制度、组织结构,亦或是改革文化等。第四是考虑怎样改革,也就是考虑改革的具体时间,改革的具体方法以及改革中应对突发问题的对策等。 除此之外,改革还要注意处理好事务型管理以及变革型管理二者之间的关系,处理不好就容易引发以下问题:首先是管理人过于重视远期目标,忽视近期的规划。其次是管理人员过于注重医院文化,进而忽视了医院的相关规定。第三,会导致一些不愿按照医院规定进行工作的员工通过非正式的方式集结在一起,扰乱医院正常秩序。上述问题将导致医院最终出现失控的局面,不能很好的满足患者提出的要求,一些目标无法出色完成,并制约着医院的长远健康发展。 现在随着经济和社会的飞速发展,医院面临着越来越多的挑战,为了不断提升医院的自身竞争力,医院管理人员一定要不断学习充实自己,提升自己的综合能力,让自己具备事务型以及变革型两种管理能力。虽然这两种能力同时集结在一个人身上存在一定的困难,但是为了满足医院的需求,这种管理型的人才不可或缺。 真正的管理人才需要同时具备改革以及务实的能力,只有具备这两种能力的管理者才能在医院管理出现问题时及时发现并解决,及时出面控制住混乱的管理局面,但是有些事务型的管理者办事比较古板、一层不变,不懂创新,只有科学融入创新能力才能推动医院的管理工作发展。如果一个企业本身既不擅长改革型管理,也不会用事务型管理,这个企业的发展将会受到重重阻碍。对于一个企业来说,改革型的管理就相当于企业的发展方向,这方面薄弱的企业未来发展就会成一大难题,而事务型管理对企业来说就相当于企业的内在实力,这方面薄弱的企业同样会面临发展危机,因此,一个企业要想实现长期健康发展,就要充分发挥改革型管理与事务型管理两者的优势。 归根结底,改革就是改变原有的事情,创新就是利用一系列具体行为来促进改革的完成。 通常情况下,医院的管理人员可以根据下面几个方法来实现创新: 首先需要具有丰厚的资源储备。其次需要有一个能够长期任职的管理人员。再次需要拥有一套完善的组织结构。第四需要企业内部形成创新共识。第五需要拥有高素质的人力资源。企业在进行对外招聘时,一定要严格按照要求完成,尽量挑选做事沉稳、自信心强大、神清气爽、勇于承担责任、敢于冒险的员工。另外还需要对在岗职工进行定期培训工作,不断提升员工的工作能力,还要尽量打消员工的顾虑,告诉员工不怕犯错,勇于创新,不会因此解雇员工。当然还可以在此基础上激励员工不断创新,提升自己的工作能力,勇于担当,敢于创业,拥有把新想法付诸行动的能力,这样才能获取创新果实,并享受到这个创新过程中的乐趣,以及给人的历练,让员工不断汲取成长经验。 在这个竞争日益激烈的社会,一个拥有智慧的人自身的价值远远高于机械、土地等的价值。对于企业的运转来说也是这样,一个企业内部员工的能力直接关系着企业的发展存亡,这就要求企业的每一个员工都要不断学习提升自身的综合素质,不断汲取所需的信息、技术充实自己,这样才能更好地适应社会的高速发展,实现创新。西方一些国家在考核医师执照过程中涉及到很多创新内容,一些新技术、新疗法的掌握情况能够反映出医生的创新能力,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一律不能获取行医资格证。 在国内,医院的发展面临着环境变化的考验,医院的管理不仅要完成改革,还要满足利益者的要求,首先,医院管理现状仍然不尽人意,有些方面需要改进,管理者需要急切的完成相应改革,其次,对于医院的改革怎样完成,如何完成,管理者们有些力不从心,但是伴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与发展,医院管理改革迫在。 医院管理学论文:医院管理学课程实践教学改革实例分析 摘要:为了提高医院管理学课程的教学质量,皖南医学院人文与管理学院开展了实践教学改革,利用现有的公共管理实验教学中心,采取医院实践调查这种参与式的实践课形式,改善了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创新能力。本文将对此次教学改革的内容进行经验介绍和总结,为医院管理学教学发展提供理论和实践依据。 关键词:医院管理学 实验课程 教学改革 医院管理学是伴随着管理科学的发展而产生的,在20世纪30年代,开始建立医院管理学课程的学府是美国芝加哥大学,此后,许多西方发达国家纷纷开始设立卫生事业管理专业[1]。中国的医院管理学正式走向科学管理是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经历了30多年的学科发展,医院管理学的科学理论得到了不断的更新和丰富。医院管理学是卫生事业管理专业的专业课,它将管理学的知识运用到医院管理当中,学好医院管理学是对各门专业课的融会贯通,更是今后工作的需要。 管理学是实践性较强的科学,是系统研究管理活动的基本规律和一般方法的科学。管理学是适应现代社会化大生产的需要产生的,它的目的是:研究在现有的条件下,如何通过合理的组织和配置人、财、物等因素,提高生产力的水平。而医院管理学不仅具有管理学的特征而且由于医院的特殊性,医院管理学又不同于普通的企业管理,所以要想真正学以致用就必须加强课程的实践教学,这样才能更科学地掌握这门学科。 但是,现有的一些研究和教学表明[2-3]医院管理学的实践教学更多是流于形式,学生看到的是滞后于现实的书本理论,很难对医院管理有一个直观的认识,也就不用说对课程的重视了。为了提高该课程的教学质量,笔者对实践课程加以改革,让学生走进医院,通过自己的实践调查发现医院管理存在的问题,提高学习热情,做到活学活用。 一、《医院管理学》实践课程开展的条件 (一)公共管理实验教学中心的建立 近几年来,皖南医学院越来越重视复合型人才的培养,特别加大了实验(实践)课程的课时比例,实验课与理论课同样得到了校领导和学院领导的重视。因此,实验课程的教学工作获得了一些重要的教学资源,在此基础上,笔者所在教研室于2015年建成并投入使用公共管理实验教学中心。该实验教学中心改善了管理专业的实验教学条件,以往的实验课只能在普通教室里进行,教学环境和场地设施都受到了限制;如今的公共管理实验教学中心建立了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逐步实现实验教学与管理的信息化、网络化、智能化。实验室基本实现了上课学生人手一台电脑,引入先进的实验教学软件,形成与学生的实时互动;在实验室内设置了多张“讨论桌”,用于学生的问题讨论环节;除此以外,还增添了演讲台、沙盘等设施,方便开展实验教学活动。 (二)实习医院的配合 由于医院管理学课程的特殊性,其户外的实验课程对医院的依赖性特别大。医院管理学不同于普通的管理学,很多理论并不适用于生活中的传统认知,偏偏这又是一门理论很枯燥的学科,很多学生会想当然感性地认识这门学科,而缺少实践的理性认知,这一点正是医院管理的症结所在。因此,学好这门学科更需要学校为学生搭建实习平台,让学生意识到只有适合医院系统的管理学才是医院管理学。为此,学校为广大学生安排多家医院作为学生的长期实习基地,让学生能真正把书本上的知识在实践中得到体验。 在长期的合作中,皖南医学院与实习医院保持良好的关系,既能得到学生对于实习的反馈意见,又能了解到医院方面对学生实习情况的反馈,以便在理论教学中找到学生易犯的错误。在教学管理上做到了学生到实践中去了解,老师在实践中找到侧重。有了这些好的方法与经验才不至于让医院管理学是书本上的生涩理论而是生产中的宝贵认知。 二、医院管理学的实践课程实施 (一)实践目标 医院管理学是一门集医学、管理学、社会学、市场营销学等学科为一体的综合性课程,这其中的理论知识单纯依靠书本是无法讲授清楚的,教师只有在讲解课本知识的基础上,让学生在课外的医院实践中去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Massilas和Cox主张将课堂学习与社会中的现实问题有机联系起来,重视引导学生去观 察社会、了解社会[4]。 由于一般卫生管理专业的学生去医院实习都要等到最后一年,而《医院管理学》课程会在此之前就学完,这之间存在一个明显的时间差,不能等到实习的时候才让学生接触医院。所以,笔者要在医院管理学的课程进程中,利用有限的实验课时间,开展以医院实践调查为主的课程实践教学改革。这样一来,学生看到的就不仅仅是书本上的案例,而是会有一个鲜活的直观视觉、触觉和嗅觉,学生就会去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增加了对医院管理学甚至是对其他专业课程的兴趣。笔者开展的医院实践调查是医院管理学实践课程的重要内容,它能够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同时在无形中提高了我们的教学质量。 (二)实施过程 医院管理学的实践调查活动分为三个阶段,分别是:实施前的准备工作,医院实践调查和总结汇报,这三个阶段相辅相成,缺一不可。 笔者在调查活动开始前,在课堂上进行实践课安排的介绍,让学生对整个实践课内容有一个了解。相关事项主要包括: (1)调查内容。利用已经学习的有关医院管理学的理论知识对医院进行实践走访,了解并记录医院的部门建设情况、就诊流程与评价、就诊环境及服务态度评价等。 (2)时间地点。主要是利用实验课的时间外出走访,按学号进行分组调查市内的三级医院。 (3)人员安排。每10人为一组,每组推荐一名组长,负责调查活动的任务分配。 (4)组织汇报。每组推荐一名同学在公共管理实验教学中心进行汇报,汇报内容主要是学生在医院的观察和记录的汇总,并形成一份报告上交。 在上述准备工作完成后,就开始安排学生进入医院进行实践调查。在入院调查时有几个重要事项需要学生注意:第一,学校会给学生开具相应的介绍信,表明此次调查的目的和性质,避免出现问题;第二,学生在医院调查的时候要穿上学校发放的白大褂。学生在医院进行实地调查时,一般不会提前告知院方,这样能更准确地反映医院工作的真实情况;如在医院遇到工作人员询问时,就可以出示学校开具的介绍信表明身份。调查的形式不限,可以借助现有的多媒体技术,利用拍照、视频、录音等形式进行记录,方便后面的汇报工作。 做完医院的实地调查后,学生就要开始将收集到的各种数据进行整理、分析,形成调查报告,并以PPT等形式在实验中心进行分批汇报。由于本次调查选择的对象均为三级医院,所以还是有很好的对比性,详见表1。 医院实践调查不仅是一个调查过程,也是教学实践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授课教师将调查与教学紧密结合起来,在调查开始前教师对学生有一个集中的安排指导,在调查结束后的报告环节,老师也会依据学生的调查报告内容和质量对学生给予相应指导和评价。同时,学生也可以将自己在调查过程中遇到的一些感兴趣的问题或者选题与毕业论文结合,作为自己毕业论文设计的一个重要参考依据。 《医院管理学》是一门贴近生活的学科,学生在实习的具体环境可以很容易地接触和了解,但有些医院管理的知识是带有偶然性的,比如“医院纠纷的处理”学生在实习过程中可能感受不到,这就要求教师要特别注意引导学生。以“医疗事故的处理”为例授课老师对于这类问题采取了“提问―自学―引导讨论―归纳总结”的流程,以问题为基础的教学方法。在教学开始时向学生提出“造成医疗事故的原因有哪些?”、“如何解决医疗事故?以及国家在应对医疗事故有哪些措施?”学生可以根据老师提出的问题进行讨论,然后老师通过实例来向学生讲解,然后学生再分组讨论,最后各个讨论组根据讨论的结果得出结论。 三、医院管理学的实践教学与总结 (一)汇报内容丰富,角度新颖 在学生的调查汇报中,笔者发现同学的汇报内容非常丰富,而且思考问题的角度也各不相同。首先,调查项目内容较多,涉及总体管理、服务管理、药房管理、病床管理、信息管理、就诊流程、卫生环境、交通管理等,在对医院进行总结的时候能从优点和缺点两个方面进行分析,并运用所学的专业知识提出自己的建议和意见,可以看出学生是很认真的去到医院进行实地观察,发现问题后有自己的思考,而不是人云亦云。其次,同学们重点阐述调查问题的角度各不相同,有的小组拍摄了某位同学入院就诊过程,以此作为切入点分析其中存在的问题;有的小组观察医院厕所的卫生状况和是否为特殊病人设置残疾人专用厕所;有的调查小组注意到医院的交通混乱的问题,医院门通缺乏管理,医院内停车难、停车乱,这个问题看似小,但却影响着医院的整体形象,甚至影响了抢救病人的宝贵时间。最后,学生们充分发挥了团队合作精神,在汇报中同学们阐述了小组队员负责的任务,有些人负责拍照,有些人负责后期视频制作,有些人负责报告书和PPT的整理书写,整个过程都是分工协作、有条不紊地进行着。 由此可见,学生的实践调查的确能发现一些平时被医院管理者所忽视的问题,如果这些问题能够得到重视,将会促进医院的发展和进步。 (二)发挥学生主体积极性,提高教学质量 实践调查这种方法强调了参与者的主体作用,学生在实践活动中,从调查前的准备工作到入院调查再到整理资料得出研究结果,这些都充分发挥了学生的动手动脑能力。在调查活动的全部过程中,全体同学都要参与进来,进行充分的讨论学习,并且要亲自去体验和实践。医院实践调查活动安排在课程进行中期阶段,这样既是对前期所学知识点的回顾与运用,更能促进学生对后期学习的积极性和对所学知识的思考。这个过程会增强学生的主体意识,促进积极性和创新能力的发挥,去解决实际工作、学习和生活中会遇到的问题。受时间所限不能让学生到各种类型层次的医院都有实习体会,这样有些医院管理的知识可能会有片面甚至偏颇的可能。为了解决这样问题,笔者对学生的分组,要求学生以小组为单位实施调查活动,每个团队尽量安排不同医院实习的学生,让学生在小组讨论中面对不同问题产生“碰撞”从而达到知识从生产中来却又高于具体生产的理论知识。这就要求学生要有团队意识而且还要有独立思考敢于提出不同看法的精神,既要考虑到团队的需求,学会与其他同学的沟通交流,又要能提出自己实践中得出的不同看法。这种分工与合作的精神会贯穿整个学习过程,在调查时的协作会提高学生的工作效率,在研究分析时的协作会拓宽学生的思考角度。 学生在当下这个科技发展迅猛的时代,能更快更好的学会运用一些先进的技术,那么作为教师的我们需要认识到这点,鼓励他们将一些新颖的多媒体表现形式引入到学习中来,这些对于我们调动学生学习热情、提高教学质量都是非常有意义的。 当然,在后续的研究工作中,教研室会添加一些不同等级的医院,让学生去实地调查,将平时学习的理论知识运用到实际操作中;我们也会在评估了学生的调查报告质量后鼓励一些高质量的报告发表。《医院管理学》实践课程的改革同其他许多课程一样需要不断地思考和创新,为的是适应现代大学教育的需求,提高卫生管理专业学生对卫生现状和医疗管理的感性认识,从而改善学校的教学质量和能力。 医院管理学论文:微信在医学院校医院管理学课程教学中的应用 摘 要 为了适应移动互联网时代下医学院校培养学生医院管理应用能力的目标,本文对微信在医学院校医院管理学课程教学中应用进行了可行性分析,对教学实施的各个阶段进行了详细的阐述。引入微信的医院管理学教学模式并行达到激发学生学习医院管理学的兴趣、培养学生敏锐知识洞察力和扩展学生的医院管理相关知识面。 关键词 微信 医学院校 医院管理学 教学模式 移动互联网,就是将移动通信和互联网二者结合起来,成为一体。微信就是移动互联网时代下的产物,在2015年中国青年报做的一项网络调查显示:截至2015年秋末,微信公众号已经突破1000万,且每天以1.5万的速度增加。微信每月活跃用户已超过5亿,平均每50个活跃用户持有1个公众号。①“微信”作为一种新型信息交流平台,促进了大学生之间进行情感交流,已经成为大学生日常交流与沟通的重要通讯平台,同时也对医学院校医院管理学课程的教学模式产生了新的影响。 1 什么是微信以及微信的功能 1.1 起源 微信(英文名:wechat)是腾讯公司于2011年1月21日推出的一个为智能终端提供即时通讯服务的免费应用程序,微信支持跨通信运营商、跨操作系统平台通过网络快速发送免费语音短信、视频、图片和文字等信息的即时通讯工具。 1.2 功能 微信提供公众平台、朋友圈、消息推送等功能,用户可以通过“摇一摇”、“搜索号码”、扫二维码等方式添加好友和关注公众平台,同时微信将内容分享给好友以及将用户看到的精彩内容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2 医学院校医院管理学课程教学现状与分析 医院管理学,是研究医院管理现象及其规律的科学,其目的是提高医院管理者的工作效率和效果,作为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卫生事业管理方向)的必修课程,具有应用性、实践性强的特点。②目前国内大多的医院院校在医院管理学课程教学中是以采用传统式教学为主,其他教学手段为辅的方式进行教学,相关文章调查显示,该门课程除了传统的理论式讲授教学之外,还根据章节特点不同使用了情景模拟、角色扮演以及案例分析等教学方法来加以辅助。③但目前类似于微信这种移动通讯手机软件应用在教学过程中还甚少提及。 3 微信在医学院校医院管理学课程教学中的应用可行性分析 微信在医学院校医院管理学课程教学中的应用具有天然的土壤和必要性,有关文章中调查显示,接近85%的大学生都在使用微信,对于微信的功能,有近80%的大学生选择“朋友圈”。④朋友圈通过记录和分享用户体验,通过分享,用户的关系网络从线下拓展至线上,加固并丰富了用户之间的联系。⑤近40%的大学生选择“扫一扫”二维码功能。因此,利用微信在大学生中得到广泛使用,实施教学的过程中可以开通教师微信公众号,以微信公众号为平台,开辟医院管理学微课堂。 引入微信进行教学可以提高学生学习医院管理学的兴趣,兴趣是人激发人学习欲望的原动力,如何才能让学生对医院管理学的课程产生兴趣是达到教学效果的关键一环。一方面把目前我校正在推行的微课教学相结合,通过微信群的方式,把课程相关知识点通过微信群平台医学管理学课程微课。另一方面,当代大学生几乎都是90后,个性张扬,对于新鲜事物接收度高,在 “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思想下,结合微信的特点,可以积极引导学生在微信平台自主学习,从而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 微信本身除了有传统的信息沟通功能外,自带海量信息,这些信息资源,已经成为大学生日常生活话题,与此同时,为教师在微信上教学信息、获取最新相关专业知识提供了养分,拉近了师生之间的距离。 4 微信在医学院校医院管理学课程教学中的应用 在医学院校医院管理学课程教学中应用微信,主要有三个阶段推行与实施:课前调查阶段、课堂实施阶段以及课后提升与评价阶段。 4.1 课前调查阶段 虽然微信已经成为大学生即时交流工具的首选手机即时通讯工具,但也不能保证全部的学生都会使用微信,因此在课前应先了解学生使用微信的情况和程度,如有学生不会使用或是某些功能了解不够透彻,应先教会该部分学生微信的基本功能;在此基础上建立班级微信群,让班级中的每一位学生都加入微信,这样为后面两个阶段的实施打下基础。 教师应根据医院管理学每一章的教学内容,选择适用于微信功能的教学内容,设计出一份全新的教学方案,明确在课前、课中以及课后所采取的教学形式和辅助手段以及要达到的教学实施效果。教师可以申请微信公众号,既方便自己的教学管理,也加强与学生的沟通,更好地为学生教学服务。微信公众号与QQ账号互通,通过公众号,教师可在微信平台上实现和班级微信群体的文字、图片、语音、视频的全方位沟通、互动。 4.2 课堂实施阶段 次阶段分为两步,第一步为在课堂预习,教师可根据前期设计的教学方案,发放教学材料到教师公众号上,并在微信群此次课程的预习要求,例如讲解医院医疗管理之前,可以让学生回顾自己的看病经历,通过教师个人公众号相关课堂内容微话题,让学生畅所欲言,谈谈医疗管理与他们的日常生活的相关性,同时加深学生在预习阶段对医院医疗管理的认知。 第二步为课堂教学,在课堂教学中,教师与学生之间是面对面的交流与互动,教师可以根据课堂内容的特点,随机应变地增加一些其他教学方法来加以辅助,如,PBL教学、任务驱动法等,并且可以通过微信“扫一扫”功能,让学生扫码,完成课堂作业,在课后同样可以让学生用扫码的方式,做出对此次教学的评价,并且通过教师公众号,将学生课堂作业情况和教学效果评价情况进行。 4.3 课外提升与评价阶段 课外提升主要宝包括两个部分:课外知识拓展与练习,在课外知识拓展上,需要教师在拥有较高专业知识的基础上具有捕捉前沿专业知识的敏锐度,教师可以定期通过在公众号平台国内外与医院管理学的相关前沿知识,鼓励学生在自己的微信公众号上自由讨论;对于课外练习部分,与“小组式教学方法”相结合,让学生自由组合,成立课外学习小组,在微信公众号上自由讨论的基础上,形成PPT报告,通过在课堂汇报的形式阐述本小组的观点和看法,并作为医院管理学课程平时成绩的重要组成部分。 评价阶段,是师生之间的双向评价,目前大多数院校是学生评价教师教学的单向评价居多,因此本次医院管理学引入微信公众号,可以做到师生之间的双向评价,对于教师而言,可以把学生在课堂上的表现和活跃度通过量化的方式制作成表格在个人公众号平台上,这样学生可以实时了解自己的情况,而学生可以通过填写学校统一制作的教师教学效果评价表,来评价医院管理学教师教学效果,教师也根据学生的评价,利用微信公众号的简单统计功能的数据显示,快速了解自己的教学方法是否得到学生的欢迎,课堂教学是否达到了预期教学效果。 通过微信在教学过程中的应用,我校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卫生事业管理方向)学生对医院管理学微课堂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学生的专业知识面得到了扩展,医院管理知识应用能力得到了显著提高,并在本专业的其他课程教学上,学生也强烈推荐教师引入微信进行教学。 5 结束语 当今世界医学水平发展迅速,新问题、新科技不断涌现,现有以及未来的医学工作管理者每天都面临新的挑战。培养医学院校大学生具有洞察力、想象力、创造力,使大学生在走出校门从事医学管理工作时,善于运用所学的管理知识来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从而促进医院管理水平的提高,这是医学院校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的目的之一。围绕微信在教学过程中的应用开展的教学改革与教学评价,有利于达到培养具有实践管理能力的应用型人才的目的。 医院管理学论文:医院管理学实践教学模式思考 摘 要 医院管理学属于医学院校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的主要课程,实践教学模式在完成专业建设目标和医院管理学课程教学目标中意义重大。对医院管理学实践教学模式的具体环节进行研究和讨论。 关键词 医院管理学;实践教学;实习基地 医院管理学属于医学院校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的重要课程,同时也是卫生信息管理等专业的主要专业课程。该课程最主要的任务是让学生掌握医院管理学的理论体系,如医院管理中的一些理论和管理新方法等。医院管理学又是一门应用学科,学生学习时需要对于医院组织管理、医院人力资源管理、医疗管理、质量管理、后勤管理、感染管理等医院工作的流程和医院管理的实际情况有所了解和熟悉,进一步掌握重点内容。因此,教学过程中应特别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引导学生开展主动性和研究性学习,培养学生解决问题的能力。 笔者根据医院管理学实践教学的特点,尝试课程设计、实验教学、学生现场见习、社会实践、论文写作等实践教学方法。本文重点介绍实践教学的模式。 1 医院管理学课程设计 医院管理学课程在潍坊医学院所依托的是公共事业管理专业,这个专业的特点是综合性、应用性和政策性很强,专业目标是培养能够在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和机构(包括医院管理、疾病预防与控制等部门)工作的复合型、实用性高级管理人才。医院管理学就是在医院管理实践过程中,应根据具体医院环境条件,实施相应的具体管理决策和措施,目的是取得最优的管理效果。这种富有创造性的管理组织活动,体现医院管理学教学的艺术性。这就决定了医院管理学是一门源于实践且高于实践的理论丰富的学科。因此,本课程的建设目标是:根据专业的定位,通过深化课程教学改革,构建高水平、有特色的医院管理学课程体系。在医院管理学教学中,对于教学模式进行改革,主要是进行实践教学模式的改革,首先是课程设计,在教学内容上新加了医患关系、医院绩效管理、医院公共卫生管理、医院学科建设等与医改相关的章节;教学方法中新加了实验教学、案例式教学、现场考察、论文写作等。 2 医院管理学课堂实践教学模块 医院管理学是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学生的重要专业课程,主要介绍医院管理中理论与实践相互作用的规律,让学生学会医院管理理论,同时了解医院管理实践过程。在教学内容上充分吸收国内外最新的科研成果,并充实到课堂中和教材中,如增加了医患关系、医院管理政策环境、医院公共卫生管理、医院循证管理等内容。在课堂实践教学中强调将“医院管理实践搬上课堂的理念”,授课教师都将强化视频案例教学和经典案例教学作为课堂授课的基本方法,具体操作按以下环节进行。 首先,授课教师集体编写医院管理案例集或教材,集体讨论视频案例和经典案例的选择与制作,选取实践和理论意义强的案例,以提高学生的兴趣。 其次,本教研室教师自己录制医院管理视频案例,有的让学生自己表演,分角色,使学生充分了解和体验案例中的实际情况。由于分工完成案例制作,学生的专业知识不仅得到巩固,团队合作能力也得到很好的锻炼。课堂适时控制视频的放映时间。案例教学法的模式是:找出问题 (以现实案例为依据)分析原因讨论(课堂)提出解决方法解决问题推广[1]。 医院管理学教学中运用案例教学方法,其中的“教”主要是启发诱导,而不是理论讲授。对于案例让学时展开讨论时,要启发学生不知不觉地进入案例提供的情景现场和卫生管理者的角色,即学生要置身于案例所描述的问题中。在这种情况下,学生以当事人的身份,设身处地为医院出主意、想办法,找出解决问题的可能办法。值得注意的是,分析案例时事先没有定好的标准答案,学生得出结论的思考过程是案例教学的精华。所以,教师在案例的讨论中要注重发挥学生自己的学习积极性,不随意发表自己的见解,尤其作为医院管理的案例解决办法更是灵活多样。教师在案例讨论结束时总结与点评讨论的结果,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画龙点睛。学生针对已讨论的案例,写出案例分析报告上交。 3 医院管理学实验教学模块 实验课教学是医院管理学课堂教学实践改革不可缺少的一步,潍坊医学院医院管理学的实验课比例由原来的3.6%提高到10.3%,除原来实验软件中有的医院信息管理软件,又增加医院医疗管理软件、医院后勤管理软件、医院绩效管理软件等内容。学校投入2000万元用于实验教学条件建设,其中建立了管理学院管理实验平台,里面包括医院管理学实验,通过优化整合实现资源高效利用和共享。同时,医院管理学实验课程的改革还要理顺实验教学师资队伍建设和实验室开放管理等方面的关系,要使医院管理实验课程内容形成有机的统一整体,在上实验课时要体现加强基础理论学习,强调综合知识运用,发展学生个性化解决问题的原则。 4 医院管理课外实践教学模块 充分利用校外社会资源,开辟第二课堂。 1)根据教学改革成立教学改革实验班,把整个实验班分成三个医院管理学兴趣小组,同时实施导师制。平时鼓励学生参加授课教师的教学研究及与课程有关的课题,进行对于课题项目的讨论、到医院现场调查资料的获取、数据资料的输入等,学生部分理论知识得到实践应用。 2)当地的人民医院、学校的附属医院都是开辟第二课堂的地方,由教师领队,让学生到医院去进行见习。医院的管理人员是见习教师,对于医院医疗器械管理、医院文化、后勤管理等章节内容,学生边参观,见习教师边讲解,学生的理论知识变成感性认识,反过来对于理论知识又是一个极大的促进。 3)寒暑假期间布置医院管理现场调查任务,让学生带任务回家乡进行调研。还将医院管理科研成果及时充实到教材中去。 5 医院管理实习教学模块 在实习教学模块中,首先是建立良好的实习基地,如稳固的、管理水平高的医院等卫生部门。目前,潍坊医学院有校级挂牌实习基地200余个部门,其中医院占了绝大多数,有150余家。在建设实习基地时,坚持规范化建设,标准化建设、高质量建设的原则,建设了一批各大医院、卫生局和疾病控制中心、省卫生厅等事业单位组成的实习基地。实习基地要求做到指导学生得力,与学校教育创新改革相结合、就业指导水平高等标准。学校与实习基地要建立互利双赢、长期合作、深度互动的实践教学关系,要充公利用学校专家智力、图书馆、实验室、人才培训等优势资源为实习基地单位开展各种培训服务。这样,学校与实习基地对等互利,形成学校与社会互相交融且互相提高的关系。 6 小结 教学方式是影响教学效果最重要的因素,现在医学院校传统的灌注式教学让学生难以适应新形势下实际工作的需求[2]。所以,教师应该采取交互式、多元化的教学方式,针对不同教学内容,教学方式有不同的侧重。如在医疗安全管理学习过程中,假如仅向学生讲述医疗安全的概念,学生的理解也就只停留在问题表面;如果通过丰富的案例引出这个概念,再启发学生分组进行讨论,学生的听课效果就会好很多。所以医院管理学的实践教学模式改革是应该的,是适应医改和社会的发展需要。 再有从事医院管理学教学的教师教育背景大都是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卫生事业管理专业等,大多数出身于设置比较单一的医学院校,医院管理实践经验和知识比较缺乏,在日常教学工作中很难有机会接触到医院管理实际工作,在教学中不可避免地出现教学内容和实际案例贫乏。虽然发达的网络带给教师很多资源,但自身知识结构的限制还是不可避免地会影响到医院管理学的教学质量。所以,医院管理学的教师可通过亲身去医院实践、收集案例、学习相关知识等来提高自身的能力与素质,从而能够更好地在课堂上拓展医院管理教学内容,提高教学质量。 医院管理学论文:对临床专业学生《医院管理学》课程教学的思考 摘要:从《医院管理学》课程设置的目的与意义、当前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教学改革的几点思考和建议等几个方面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临床专业;医院管理学;教学 随着医学教育的深入发展,招生规模不断扩大,专业设置不断增多,医学课程教学需要面对不同专业的学生。医院管理学是卫生管理专业的一门重要学科,对卫生管理专业的教学及实践有非常重要的作用,目前不少高等医学院校认识到对临床等专业也有非常的积极意义。但同样是学习医院管理学,不同专业的学生有着不同的知识背景和学习价值目标,因此探讨针对临床专业的医院管理学课程教学模式势在必行。 1 《医院管理学》课程设置的目的与意义 医院管理学是运用现代管理学的原理、方法,从医疗机构宏观和微观的角度,研究医院运行过程中的现象及其规律,运用管理理论和方法,对人、财、物、信息、时间等资源进行计划、组织、协调、控制,充分发挥整体运行功能,以期达到提高医院医疗服务质量和医院运营效率的一门应用科学[1]。医院管理学是一项涉及多领域的综合学科,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它在提高医院医疗服务质量、促进医疗技术进步和医院健康和谐发展方面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临床专业的学生通过学习《医院管理学》了解和掌握医院管理的基本理论和方法,有利于树立医学生的法制观念,推动依法行医;树立“质量第一”观念,促使医疗质量的提高;有利于培养高素质的复合型医学人才;对促进我国医院管理从经验管理向科学管理发展,最终提高医院整体服务功能都有着深远的现实意义。 2 当前临床专业学生《医院管理学》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2.1 教材单一,教学内容缺乏针对性:临床专业和卫生管理专业使用同一套教材,讲授同样的教学内容,致使学生学习后往往仍不知医院管理的具体过程,很难将所学与自己的专业联系起来,甚至存在“不知为何要学、学了不知何用”等想法,学生缺乏学习的信心和激情,教学效果不甚理想。 2.2 教学方法陈旧:传统的教学只注重理论讲解和书上的作业练习,不注重临床专业学生的知识背景和学习目的,“一人讲、众人听”的填鸭式教学成为一直沿用的教学模式,只着重基本知识的传授,这样培养出来的学生对某些理论易掌握,但综合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不尽人意。 2.3 实践教学偏少:医院管理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开设实习课和专题调查研究非常重要,但目前大多数医学院校由于领导重视不够、人力、财力紧张或实习基地建设困难等问题,仅仅是理论的传授或者开设的实践教学课时数偏少,致使医院管理学实践课一般是在教室里分析一些经典的医院管理案例,至于分析这些资料有何意义、与自己的专业有何联系,没有直观认识,学生不甚了解。 2.4 教学时机安排不合理:要学习好医院管理学,深刻理解医院管理学的基本知识,综合运用医院管理学方法,必须要有主要临床知识基础和对医院情况有一定认识。但一些医学院校把医院管理学安排在一、二年级,因为此时学生尚未基本完成临床课程的学习,也未进行了临床主干课程的见习,对医院情况认识还不够,不利于对课程内容的理解。使学生觉得学习医院管理学困难、抽象、不好理解,教学效果自然不好。 2.5 考核方式单一:大多数院校考核上还是传统的只注重理论知识的考核和平时的考勤,而不管其实际掌握及综合运用的能力,甚至于一张试卷定终身。 3 《医院管理学》教学改革的几点思考和建议 3.1 教材建设:应考虑,协调组织全国知名医院管理学专家编写适合临床专业培养目标的医院管理学教材,介绍一些与临床专业紧密相关医院管理学新内容、新知识。 3.2 优化教学内容,强调具有创新性和实用性的教学内容:《医院管理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应用学科,随着卫生事业改革的逐步推进和医院管理新理论的不断出现,为弥补教材的不足,应以现有的多本国内权威的医院管理学教材为主线,以国家的医院改革发展政策和国内外医院管理等方面研究的最新成果为辅助,符合我国的国情,与我国实际相结合,增强教学内容的实用性和创新性,学习和引进其它行业及部门管理经验,与医院管理的实际结合,不断补充最新的理论与实践来激发学生们的兴趣,拓宽学生的学习视野,使之达到培养创新人才的目的。 教材的更新有一个过程,因此需删除教材中重复与陈旧的内容,针对临床医学生,尤其要侧重当前医疗卫生方面的法规政策及医疗安全、医疗质量方面的管理知识、方法,增加其学时,并应适当加强面对及处理医患纠纷能力的教学。在案例教学中,案例的选择中也要有相当比例的医疗质量及医疗纠纷的案例。 3.3 采取多样化教学方法:针对医院管理学的教学内容,探索一套集启发式、互动式、案例式(CBL)、举办专题讲座、现场调查研究等形式多样的现代化教学方法和手段。 3.3.1 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教学方法:理论教学有时很无聊,并且会缺乏实践性,而单纯的案例教学会流于讲故事。因此针对医院管理学具有实践性较强的特点,应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教学方法。首先,要认真讲解医院管理学的基本理论,深入阐述新形势下反映在医院经营、医疗服务、医疗质量、医患关系等医院管理中的新问题、新理论。其次,注意观察、调查并收集在医院管理实践中出现的各种实例。理论联系实际,并紧密结合医院管理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引导和开拓学生思考医院管理实践中各种问题的新思维。 3.3.2 注重案例教学:针对医院管理学具有实践性较强的特点,案例教学是医院管理学教学中不可或缺的部分。在教学过程中,应为学生们提供大量具有时效性、真实性、典型性、启发性和趣味性的案例,在案例分析的过程中,应使学生以医院领导者、管理者和普通医生的身份参与讨论,而作为教师将积极倾听,不轻易否定学生的观点,但对正确的、独到的见解给予充分的肯定,并允许学生开放式的辩论。关于案例的选择,应结合我们的实际,尽量满足医学生的好奇心的同时还有实际指导的作用,适合我国实际。如给临床医学专业学生介绍“医院感染管理”章节时,从网络下载近年来媒体报道的几起严重医院感染事件的文字和视频材料,让学生看完后,总结发生医院感染的原因、预防控制医院感染的意义与相关措施,通过这种案例式教学,使学生有“身临其境”的感受,学习效果自然不错。如给临床医学专业学生介绍“医院感染管理”章节时,从网络下载近年来媒体报道的几起严重医院感染事件的文字和视频材料,让学生看完后,总结发生医院感染的原因、预防控制医院感染的意义与相关措施,通过这种案例式教学,使学生有“身临其境”的感受,学习效果自然不错。 再者目前各地医疗纠纷日趋频发,已成为一大社会焦点。可通过一系列医疗纠纷案例,让医学生熟悉医疗安全、医疗事故等方面的知识,初步认识面对及如何处理医疗纠纷,树立依法行医、自觉执行的各项规章制度的意识。 3.3.3 推进“互动”教学方式,将知识传授及能力培养相结合。在教学过程中,积极推进“互动”教学方式,将知识传授与能力培养紧密结合起来,以学生们的回答与讨论内容为依据,深化医院管理知识的讲解。同时,通过利用平时的写上课体会、案例点评等方式督促学生主动查阅相关资料,促进他们对课堂所学知识的消化吸收。 3.3.4 课堂教学与网络教学相结合。依托学校网络中心,建设本课程专题网站,建立学生网上学习平台和师生课外交流学习平台,不断更新和丰富本课程案例库和教学内容,拓展课程学习的时间、空间和受益面,扩大课程的辐射效应[2]。 3.3.5 引导学生自学 由于教学时数有限,难以完成医院管理学的教学要求,因此,需要引导学生积极开展自学,在自学中着眼实际,注重本质,学以致用,重在实践。 3.4 合理安排教学时机:对课程授课对象及开设时间的选择,应倾向于高年级学生,因为此时学生基本完成临床课程的学习,也进行了临床主干课程的见习,对医院情况有了一定了解,有助于对课程内容的理解及运用。 3.5 调整理论与实践教学学时数,开辟医院管理能力培养的第二课堂。医院管理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真正掌握它的基本知识、方法需要具体、形象的实践过程。在现有医院管理学教学只有理论课情况上,应增加医院管理学的现场实践,开辟医院管理能力培养的第二课堂。一定要安排一定时间到医院各个管理部门见习,单纯教学安排的学时可能还不够,最好能得利用寒暑假时间。另外还可以组织学生成立课题小组,利用假期或课外时间深入医疗机构,做一些有关医院管理方面的专题研究。 3.6 加强教师队伍的自身建设。医院管理学是一门多元学科交叉性的实践性课程,教师队伍也要加强自己有关学科的素养;教师还需定期进行集体备课,互相交流,提高教学艺术,使课程生动有趣,让学生在快乐中学习;同时要定期听取学生反馈意见,及时改进和完善教学内容及手段,以保证教学质量。 3.7 强化综合性考核方式:根据医院管理学的学科性质和特点,为了内化观念,提高境界,增强能力,应当强化综合性考核方式[3]。考核有三个要点:①对医院管理学基本理论的认识与理解;②在案例教学及见习中的表现;③医院管理的应用技能。具体的考核方法不宜以闭卷考核为主,根据面对的是临床医学生,可以采取的考核方式有①在案例教学及见习中的表现;②课外作业;③平时上课的表现及出勤率;④开卷考试,医院管理案例分析与处理要占一定的比例;⑤调查报告。同时,也要进行少量的闭卷考试,以促进学生对医学管理学基本知识点的掌握。为了提高综合教学效果,本课程的成绩一定要采取上述3~5种考核方式综合而成。 如何在有限的教学时间内使临床专业的学生更多地了解医院管理学知识,达到最佳教学效果,还有待在教学实践中进一步摸索与改进。 医院管理学论文:对医院行政人员开展医院管理学继续教育的思考 医院行政人员是人才建设中的重中之重。继续教育作为以学习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为主的一种终生性教育。开展医院管理学继续教育可在短时间内改善行政人员现状和目前医院的管理状况,使医院管理发展的速度与医疗技术发展相适应,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地促进医院的整体发展。 1开展医院管理学继续教育的作用 1.1普及行政人员现代医院管理知识,满足个性发展的需求。 1.2培养造就高层次医院管理人才。 1.3有效促进医院数字化和信息化进程。 1.4有助于实施医院管理战略以提高医院核心竞争力。 2开展医院管理学继续教育的形式与内容 2.1普及化培训 是指针对全体行政人员开展的基本医院管理理念、理论和技能的培训,其主要目的是增强行政人员的管理意识和创新思维能力,使之掌握基本理论和技能,提高综合管理能力,适应现代医院管理模式。可根据自己的学习能力参加医院战略管理、医院经营与营销管理等选修课程的学习。在实践方面则通过岗位轮转来提高综合行政工作能力。 2.2专业岗位培训 行之有效的岗位培训是在对医院各岗位做出明确的工作任务分析的前提下,进一步结合培训对象的具体需求,以提高管理水平、专业知识和技能为目的的培训。这类培训对管理层及财务、人事、质量控制、医务等专业的行政人员显得尤为重要。可通过课题研究来实现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同时提高科研与实践的能力。 2.3卫生管理专业教育 医院主要管理层及决策层人员应积极参加卫生管理,研究生教育班或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的学习,提高实际管理能力及对宏观卫生政策进行研究分析的综合能力,成为具备政治、机遇、代价、风险及危机意识、把握领导方法的客观性、动态性和条件性,拥有超前预见、洞察规律、适时决策等应变能力的现代管理者。成人教育能在为在职行政人员提供再学习的机会并提高其学习层次,可满足部分学历起点偏低的卫生行政人员的需求。参加成人教育的人员在加强理论学习的同时,更要注重实际技能的培养。医院还应有计划地为行政队伍补充新鲜血液,积极吸纳卫生管理专业的本科毕业生,扩大通用型管理干部队伍。 3医院管理学继续教育的评价与管理 3.1继续教育的全程评价 评价是管理的重要手段,具有反馈和调节的功能。在继续教育培训中,全程评价是提高培训质量的重要保证。具体方式一般有观察、问卷、座谈和讨论、个别访谈。在现场评估中要听取培训者和受训者的意见,充分利用现场评估的成果,及时克服培训工作中的不足。在培训结束后要运用终结性评价方法对培训进行效果评价,这种评价可以是及时性的,也可以是滞后性的。及时性评价主要是指学员在培训结束后对培训的设计、教学内容、模式和感受等的评价;滞后评价是指在培训结束后,受训者回到工作岗位经过一段时间的实践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价,主要通过与学员的深度访谈和对学员实践行为的观察,评价培训对学员的思想和实际能力的影响。滞后评价操作上比较困难,却有较高的价值;效果评价可以对进一步改进培训、完善培训、优化考核管理体系发挥积极作用。 3.2多种形式相结合的管理模式 继续教育形式的多样化和灵活性,决定了其管理模式的复杂性。在学分管理方面,严格制定考勤与考核规定,培训课程的考试形式以撰写相关内容的论文和书面考试为主。无故缺课和不按时参加考核的,不予评定成绩。在严抓课程培训和学分管理的同时,还要积极提倡自我学习意识,逐步适应由教师为中心的知识传播型转型向以学员为中心的个别化学习的现代继续教育模式。学分管理不能全面体现学习者的整体水平,在继续教育管理中应更多地注重学习者应用能力的考核,提倡自我评价,才能避免学用不一致的不良现象。作为一个终身学习者只有不断地自我评价,发现自身的差距,制定学习目标,才能不断进取。继续教育管理的最终目的侧重于教育的结果而不是开展了多少培训和活动。 4促进医院管理学继续教育开展的有效措施 4.1加强职业培训师资队伍的建设 鉴于我国卫生管理教育体系的构建起步较晚,虽然也实现了大专、本科、研究生等多层次的教学。但总体上培养层次偏低,往往以大专、本科学历为主流,这些毕业生通常难以胜任医院管理培训工作,致使培训师资队伍人才缺乏、力量薄弱。相关部门应携手加强卫生管理教育编写培训教材、规范培训内容和课程体系、懂得案例教学和管理实践的师资队伍。 4.2将医院管理学继续教育纳入人才发展的总体规划 卫生系统各组织和行政管理部门要从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医院行政体人员医院管理学继续教育的重要性,将其作为医院中长期人才发展的重要内容,在政策是予以扶持,加强宣传,加大经费投入力度。 4.3确保医院管理学继续教育的全员性 享受继续教育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个公民应有的权利,因此在实施医院管理学继续教育时也必须考虑其全员性,避免将眼光限制在更多的考核和中、高级人才的培养,要从长远出发,以实现行政人员全员素质和能力的提高为最终目标。 医院管理学论文:《医院管理学》课程教学模式初探 [摘要] 文章通过对医院管理学课程教学模式的分析,探讨了本课程在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以及教学手段等方面的体会。通过不断的探索与实践,期望对以后的课程教学教改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 [关键词] 医院管理学;教学;方法 《医院管理学》作为管理学的一个分支,日益受到人们的重视,它使医院的管理工作从传统的经验管理跃上了现代管理的台阶。而卫生管理本科学生作为将来医院管理战线的中坚力量,学习医院管理的知识就尤为重要。虽然他们知识层次较低,但作为成人学生来说,他们的思维活跃,接受能力强,而且大部分学生有丰富的临床或护理经验甚至已经在管理岗位很多年,但是对医院管理的理解仅是感性上的认识而无理性知识。为了适应成人学生这一特点,我在教学中进行了一些尝试性改革,使教学更加生动易懂,以适合成人学生学习的特点。 1、教学模式的构建 《医院管理学》是一门实践性较强的学科,如果采用传统的满堂灌讲授方法,学生只是被动地接受与自己现实生活相距甚远的理论知识,很难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使《医院管理学》成为枯燥乏味、抽象难懂的课程。目前大多数教师仍采用“黑板加粉笔”的教学方式,使学生厌倦学习。构建的教学模式为:以学生个别化自主学习为中心,搭建实时课堂和非实时课堂的教学平台,对学生的学习进行导学、助学和促学。在教学过程中,笔者对该教学模式进行了初步的尝试。 2、实施方法及体会 2.1 以学生个别化自主学习为中心,培养学生自学的能力 明确“以学生为中心”,创造学习环境让学生“自主探索,自主创新”。教师在学生自主学习模式下,改变传统的“说教式”观念,由传授知识的主体转变为教学活动的指导者、组织者。 教师的作用体现在三方面: 一是教学生“学会学习”。即指导学生制定学习目标、学习计划,指导学生自学教材,帮助学生改进学习方法等,从而培养他们掌握、运用和创新知识的能力。在这一过程中,教师应特别注意学习方法和研究方法的传授。据统计,传统的教学80%的时间用来传授知识,只有20%的时间用于传授学习方法和研究方法。在教学中教师更应注重教会学生学习的方法,即授人与渔而不是授人以鱼,提高学生获取和加工信息的能力。 二是教师应努力成为学生学习资源的设计者。为学生自主学习创设优质的学习环境,设计及编制便于自学的、高质量的学习材料,精心设计学习支持服务体系。从这个意义上说,教师应由教学型向科研型转化,努力学习现代教育技术,特别是网络知识及计算机多媒体知识,成为开放教学及网络教学的设计者和研究者。 三是答疑及咨询,对学生自学过程所遇到的问题等进行辅导。开放教学中师生关系是一种平等的协作关系。 2.2 以案例讨论为基础,凭借多媒体搭建实时和非实时课堂的平台,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 《医院管理学》课程的知识实践性强,一些管理学的原理不易理解,学好管理学的关键在于将抽象的管理理论运用到管理工作实践中。案例教学具有与实际相结合,培养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鼓励学生进行创新思维,培养学生的口头表达能力,提高学生在课堂学习中的注意力,增强教学效果等优点。 为了使学生学好理论并能融会贯通,在课堂讲解过程中,除了多列举一些有针对性的例子作剖析外,每一理论讲解完,都要出一案例让学生运用所学理论进行分析。对没有来参加面授的学生来讲,也可以在课后将自己的观点发表在课程论坛中。每一章内容结束后,给学生提供一或两个案例,组织他们进行一次网上讨论,并将讨论结果发表在课程论坛作为形成性考核的一部分。如:某单位年终评先进,老刘同志工作勤奋认真,但工作业绩平平;小李同志在工作中大胆创新,成绩突出,但工作中不重视合作,同事关系欠佳。让学生运用激励理论去分析先进应该评谁?因所选案例都取自生活,能运用所学理论剖析生活中的实例,又是同学之间讨论,增进了学生之间的感情,同时也大大激发了学生学习医院管理的积极性。运用案例分析教学,既增加了授课的趣味性,又在分析中巩固了所学的理论知识。 《医院管理学》部分章节,如“医疗纠纷的处理”、“医院文化”,与现实生活比较贴近,为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提高其摄取知识的能力,我主要采取了“提出问题一自学一讨论一归纳”以问题为基础的学习方法。如医疗纠纷事件在各个医院经常发生,也是管理者经常面对的问题。在讲解“医疗纠纷”时,教师先提出问题,如“造成医疗纠纷的原因有哪些?”,“如何解决?国家在这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并举例”,然后学生根据问题自学,再以小组为单位讨论,最后教师归纳总结。通过此法,充分调动了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学生自学时有针对性,讨论时积极热烈,在良好的学习气氛中把日常生活中的一些事例上升到理论高度。 《医院管理学》课程的实践性很强,在讲解过程中有一些问题让学生感到费解,教师在授课过程中要重视反馈。课程安排上,100min的上课时间一般安排70~80min的内容,便于在授课过程中学生有问题直接向教师提问,师生共同讨论。如病案管理的内容,给出一个案例,让学生在平时工作中去调查了解自己所在医院的病案是如何管理的,并将调查结果发在课程论坛供大家学习。通过及时反馈,解除了学生学习中的障碍,提高了课堂吸收率。尽管所讲授的内容不多,却使书本知识真正成为了学生的知识。 2.3 通过引导、帮助、促进的方式鼓励学生学习,充分发挥教师的作用 学习《医院管理学》的最终目的是将理论知识运用于实践,更好的服务医院。学生通过对自主学习过程的体验,在教师的指导下,逐步提高自主学习的能力;通过实验、实习和毕业实践,促进学生学好专业知识,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通过严格的考核促使学生认真学习;通过定期、不定期的教学检查、形成性考核检查、集中实践环节检查,督促学生按照学校要求的时间、进度、内容,按时完成学习任务。 3、结论 通过采取以上灵活多样的教学方法,运用多利,媒体不仅能够扩大知识信息的含量,还可以充分调动学生的多种感观,为学生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学习情境,大大提高了学生学习《医院管理学》课程的积极性。课余时间,学生经常运用管理学的理论去分析身边所发生的事件,为今后更好地应用管理学知识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医院管理学论文:临床医学专业开设医院管理学的分析与思考 [摘要] 医院管理学是运用现代管理学的原理、方法,从医疗机构宏观和微观的角度,研究医院运行过程中的现象及其规律,运用管理理论和方法,对人、财、物、信息、时间等资源进行计划、组织、协调、控制,充分发挥整体运行功能,以期达到提高医院医疗服务质量和医院运营效率的一门应用科学。医院管理学属于管理学科的一个分支学科,也是卫生管理学的一门重要课程。学习医院管理学的意义在于通过医院管理科学知识的学习,了解和掌握医院管理学的理论和方法,结合医院管理的实践活动,达到提高医院管理水平、医疗服务质量和医院整体效益的目标。 [关键词] 临床医学;医院管理学;复合型人才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完善、医疗卫生体制不断变革,医疗机构的管理体制及生存环境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各类民营医院、外资医院大量涌现,多种所有制形式与经营方式并存,市场竞争压力剧增,传统医院管理模式已不适应新形势发展的要求,迫切需要创新、需要变革、需要重新构建、需要知识整合、需要从全新的角度重新思考医院管理的变革。新形势下,尤其需要大批同时具备医学和管理学知识结构的医院管理人员,通过知识的互补来增强医务人员的成本管理意识,提高医务人员综合素质,使医疗机构积极应对新的机遇和挑战,为广大民众提供更加个性化和人性化的优质医疗服务,取得医疗卫生事业良好的外部效益。可见,在临床医学专业开设医院管理学,不仅是《执业医师法》的基本要求,也是推动医院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的需要,更是卫生事业可持续发展的要求。 1开设医院管理学的必要性 为了努力实践、全面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2005年,国家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决定在全国开展“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主题”的“医院管理年”活动,推动医院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围绕“质量、安全、服务、费用”等核心管理制度,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热点、难点问题,从而把科学的医院管理提到了重要日程。为了落实党和国家对医院管理制定的方针政策,并以科学的理论来指导和规范医疗机构在前进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开设医院管理学课程势在必行。 《执业医师法》明确规定:医师对所在机构的医疗、预防、保健工作和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依法参与所在机构的民主管理。目前我国部分医学院校或管理专业陆续开设了医院管理学课程,为培养适合我国国情的医院管理专业人才进行了开拓性的尝试,这不仅可以完善医疗卫生相关学科体系,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开阔的人文视野,同时可以增强他们的质量、效益、服务、法制等管理意识,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 2 医院管理学对临床医学专业学生的重要性 2.1有利于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医院管理水平 通过向临床医学专业学生开展医院管理学课程的相关知识教育,使医学生从管理者的角度来认识整个医疗体系的工作流程。首先,对于提高医学生医德水平和医疗质量具有重要的作用。具有高尚的医德才能忠于职守,以高度的同情心、满腔的热情、端庄的言行给病人以慰藉、勉励,并采取合理、有效的医护措施,有利于疾病的防治和康复,有利于建立和谐的医患关系,更能使病人及其家属切身感受到社会主义的优越性,而且从中受到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熏陶,并产生良好的社会效果,充分发挥医院的社会主义“文明窗口”作用。同时,通过对医院质量管理知识的教育,可以使医学生对医疗工作抱有高度的责任感、事业心,并能够促使他们严格遵守和自觉执行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使整个医院建立起良好的诊疗环境和有条不紊的高效能的工作秩序,从而提高医疗管理水平和社会效益。 2.2有利于培养高素质的复合型医学人才 随着人类行为生活方式的转变、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疾病谱的变化,单纯的生物医学模式被“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模式逐步取代。新的“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模式对医院提供的医疗服务有了新的要求,同时也对医师的综合素质提出了新的要求。随着卫生系统中城镇职工医疗保障体制、医疗卫生管理体制和药品生产流通体制三项改革同步推进和深化,医院作为医疗服务的主要提供者,是实施社会医疗保障制度的重要阵地,是医疗卫生管理体制改革的重点所在。作为从事医疗工作的医务人员面对的将是一个全新的医疗服务体系。通过对医院管理学知识的学习,不但能提高医学生的医德水平,更能让他们正确认识当前医疗卫生事业改革的现状与形势,特别是医院所处的机遇和挑战,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增强自己的职业道德,增长自己对新局面的适应能力与才华,因此要求医学生在提高医术的同时,认真学习与医疗工作息息相关的医院管理知识,不断提高自身才干,做一个高素质的复合型医学人才,以迎接医学和医院发展的新挑战。 2.3有利于树立医学生的法制观念,推动依法治院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原来融洽的医患关系有日趋紧张的势头。近年来,我国社会主义法制体系日趋完善,一些针对我国医疗现状中出现的问题所制定的《执业医师法》、《传染病防治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相继出台,医患双方保护自身权益的意识逐渐增强,医疗纠纷案件的数量增长较快。通过讲解一系列现实中的案例,让医学生熟悉医疗安全、医疗纠纷、医疗事故、医疗意外等方面的知识,了解医疗法律在维护医院、医生、患者三方权益过程中的作用,客观地认识医事法律,并树立依法行医、自觉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意识,这不仅有利于学生今后工作的长期发展,更使学生作为一个独立的社会个体的综合素质更加完备,为患者提供更加人性化、优质的医疗服务,使得紧张的医患关系逐渐走向融洽,从而更好地为医疗卫生事业贡献力量。同时,增强医学生的法律意识也将有助于推动医院依法办院、依法管理医院方针的实施,有利于医院的可持续发展。 2.4有利于完善现代医疗卫生学科新体系 现代医学在人类生命过程以及同疾病作斗争的过程中,经过长期发展,形成了以基础医学、预防医学、临床医学为框架的学科群。21世纪以来,随着现代科学的迅猛发展,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出现了纵横交叉发展的新趋势。医学科学也受到了影响。其主要表现是医学科学与哲学、伦理学、社会学、法学、经济学相互渗透,相继出现了医学哲学、医学伦理学、医学法学、医学社会学、卫生经济学等交叉学科,这是医学与社会科学交叉的理论医学新学科群,而医院管理学也因医学社会化而逐步完善起来的。同时,我国的医院尤其是大中城市的三级医院规模越来越大,但管理水平的滞后成了医院可持续发展的制约因素。大多数医院管理者在以往的生物医学模式下缺少医院管理学、卫生事业管理学等这些全新的应用型学科的学习,因而很难走出经验管理的圈子。如今,我国在医院管理学的研究工作已经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比如坚持医院为人民服务、重视专家和技术骨干的作用等,形成了一套系统的学科理论,并将进一步地推动医学科学和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在在校的医学生中开展医院管理学知识的教育,将有利于完善现代医学学科新体系,为未来的医院管理队伍职业化、专业化奠定基础。 3 医院管理学的教学设想 3.1教学内容上注重针对性和实用性 医院管理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应用学科,随着卫生事业改革的逐步推进和医院管理新理论的不断出现,可以现有的多本国内权威的医院管理学教材为主线,以国家的医院改革发展政策和国内外医院管理等方面研究的最新成果为辅助,增强教学内容的针对性与实用性,不断补充最新的理论与实践来激发学生们的兴趣,拓宽学生的学习视野,使之达到培养创新人才的目的。 3.2教学方法上坚持理论联系实际 理论联系实际是马克思主义的最基本方法,也是医院管理学教学的基本方法。在进行医院管理学教学上要始终坚持理论与实践统一。首先,要认真讲解医院管理学的基本理论,深入阐述新形势下反映在医院经营、医疗质量、医疗服务、医患关系等医院管理中的新问题。其次,坚持从实际出发,注意观察、调查并收集在医院管理实践中出现的各种实例。理论联系实际,并紧密结合医院管理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引导和开拓学生思考医院管理实践中各种问题的新思维。再次,注重案例教学。案例教学是医院管理学教学中不可或缺的部分,它将实践引入课堂,使学生在有限的教学时间内接触各式各样的知识情景。案例教学通过让学生识别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提高学生主动学习和内化知识、独立思考、综合分析和创造性解决问题的能力。在教学过程中,将为学生们提供大量具有时效性、真实性、典型性、启发性和趣味性的案例,在案例分析的过程中,应使学生以医院领导者、管理者和普通医生的身份参与讨论,而作为教师将积极倾听,不轻易否定学生的观点,但对正确的、独到的见解给予充分的肯定,并允许学生开放式的辩论,从而加强学生对各种理论和实践问题的理解。最后,发挥学生的主动性,树立学生主体意识。发挥学生活跃的思想,树立他们的主体意识,激发他们对于医疗卫生、医院管理问题的独特见解。以学生们的回答与讨论内容为依据,深化医院管理知识的讲解。同时,通过利用平时的写上课体会、案例点评等方式督促学生主动查阅相关资料,促进他们对课堂所学知识的消化吸收,并扩大其对当今国内外先进的医院管理方法的知识面。在教学过程中,积极推进“互动”教学方式,将知识传授与能力培养、素质提高紧密结合起来,努力使学生养成科学精神和创新思维,增强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获取新知识的能力和团结协作的能力,从而成为进行科学化、人性化医院管理的主力军。
制度管理论文:论林业投资管理制度革新的建议 国家将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由拨款制改为有偿使用贷款制,是我国建国30多年来在基本建设投资管理体制上的一次重大改革。这项改革对于充分发挥投资效益,刺激企业增强时间观念、资金周转观念、利息观念、投入产出观念,促进企业通过内涵扩大再生产,努力提高经济效益,起到了推动作用。但是,林业企业有其自己的特点和内在的规律。因此,林业投资管理体制的改革应从我国林业特点出发,应从我国林业现状出发,应从林业企业现有生产力发展水平出发,制定出切实可行的、适应于林业发展的改革方案。而完全套用一般性工业企业投资管理体制的改革办法,显然是不相适应的。现就林业实行“拨改贷”投资管理制度谈几点意见和建议,供参考。 一、“拨改贷,制度和我国林业的特点是不相适应的 林业企业同其它一般性工业企业一样生产着有形的、可用货币形式表现的、用来进行商品交换的工业产品,同时还创造着人们赖以生存的生态环境。因此,林业生产的最终目的不完全是商品生产。创造有形产品的投入,可通过商品交换收回,而林业企业所创造的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却不能作为商品进行交换,从而不能得以实现。林业企业是一个综合性的企业,与工、农业企业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作为林业生产的主要劳动对象森林资源是可以再生的,这是林业的突出特点。但是,森林资源的再生产要经过一个较长的时间才能完成,在这漫长的生长周期中,林木不可能随时参加商品交换,取得补偿,而又必须不断地投入。还由于我国没有建立林价制度,因此形成了森林资源再生产周期长、投入多、效益低的特点。由于我国森林资源分布状况及林业生产的特点,决定了建设一个林业企业不仅仅是单纯的企业自身建设,而是伴随林业企业的建设还要相应地建设一个完整的林区社会。据测算,建设一个大中型林业森工企业,其社会性建设项目就占林业企业总体投资的10%左右。建成投产后企业每年还要拿出实现利润的30%来支付这些社会性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这是林业企业社会负担重的特性。企业经济效益提高的最主要途径是靠扩大再生产,增加产品产量来实现的。而林业企业却不能通过此途径来提高经济效益。因为《森林法》明确规定了用材林的消耗量要低于生长量,实行限量采伐,以确保我国森林资源再生产实行良性循环。这就规定了林业企业只能在一定木材生产量的前提下去进行生产经营活动,从而也就相对地固定了企业的经济效益,也就形成了林业企业经济效益相对固定性的特点。 二、“拨改贷”制度同我国林业现状不相适应 我国是一个森林资源比较贫乏的国家,在一个较长的时期内,大力培育和保护森林资源是我国林业生产的首要任务和主要生产目的。从我国整个林业企业现状来看,70%是老林业企业。虽然这些企业上交国家的利税早已超过了国家给企业的投资,为国家的经济建设和人民生活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但由于历史和客观的原因,造成了目前森林过伐严重,生产、生活项目大量欠帐,部分企业已到了连简单再生产都难以维持的资源危机和经济危困的局面。这些企业正是急需补还建设欠帐,休养生息.增强发展后劲的时候,而实行了“拨改贷”制度后,一方面按国家现行的贷款政策对无经济效益企业不给予贷款,企业生产力得不到恢复;另一方面,国家即使给予贷款,企业也是无法偿还的。新开发的林业企业从表面上看是有一定的经济效益的,但是,这是由于在木材销售成本中不包含原料费用,也就是说林业企业所创造的利润很大部分是靠无偿使用国家的森林资源而获得的。而且,就是这部分收入也都被企业的社会负担、上级管理、补贴该林区其它老企业亏损等项目吃掉,所剩无几。按现行国家对林业的经济政策和还款办法,对一个大中型企业的建设资金独立测算,一般要在20年左右的时间才能还清本息。而国家规定贷款的还款期不得超过15年,企业势必会将自有资金的大部分用于还款。这样15年后,企业将重新走到经济危机的老路上。 三、实行“拨改款”制度将加剧林业生产的短期行为 林业企业作为木材生产经营者,由于受林业特点的影响和经济体制上的缺陷,缺期行为一直存在于企业的生产和经营中。实行“拨改贷”制度将进一步刺激企业轻视营林生产,把精力和资金转向木材或经济效益较高的生产中去,大大地影响森林资源的生产。林业企业的建设工期由于受客观条件以及国家财力的限制是比较长的;还由于我国目前的林业生产经营比较粗放,生产能力的形成弹性是比较大的,以及各项经济制度的不健全。因此,实行“拨改贷”制度后,将造成企业建设上的短期行为,如盲目贷款,注重生活项目的建设,轻视生产项目的建设,建设布局不合理,损失浪费严重等。’实行“拨改贷”也将加剧林业企业木材生产上的短期行为。企业为了获得更高的经济效益,只顾眼前利益,不顾长远利益,只顾本企业利益,不顾国家和消费者利益,打乱合理的布局,甚至想方设法超采超伐,造成森林资源消长比例失调。综上所述,“拨改贷”投资管理制度既不适应林业的特点也不符合林业的现状,都是不相适应的。这项制度的实施给企业在经济上套上了一道枷锁,影响了林业生产的发展。 四、几点建议 1.我国是一个贫林国家,发展林业应作为我国的基本国策。就我国林业现状来看,靠林业自身的努力是远远不够的,更重要的是靠国家对林业的扶植,给予一系列的优惠政策,世界上许多林业发达国家都是在财政上对林业给予支持的,我国为扶植林业的发展,也给予了一系列优惠政策。但是,目前我国还是一个林业落后的国家,需要国家继续扶植。因此,建议国家对林业的基本建设投资仍然实行拨款制,采取指令性计划管理。 2.任何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都需要有一个良好的生态环境,因此,建议国家建立征收林业税制度,以保证林业发展所需的建设资金。 3。鉴于国家财力较为困难,建议国家还可采取拨贷结合的办法,将林业建设的经营性和非经营性项目分开,对有经济效益的项目实行有偿使用,采取贷款制度,对非经营性的项目实行拨款制度。 4.价格和价值的背离,一直影响着林业企业的经济效益。林业是一个特殊行业,如果实行贷款制度,建议国家在木材产品的价格上采取特殊的政策,即放开价格的政策。这样一方面遵循了价值规律,使企业增强生产发展的活力,提高企业的还款能力,另一方面可抑制木材市场供大于求的矛盾,丛而达到控制森林资源消耗,进而扩大森林资源的目的。 制度管理论文:煤矿电视教育网络管理制度 一、播放与收看 1、小班班前会,时间为:白班7点;7点15分;7点30分;二点班为:3点;3点15分;零点班为23点;23点15分。 2、小班安全会议内容:一、传达集团公司安全生产指令;二、传达矿长安全办公会议精神;三、通报现场存在的问题和不安全隐患;四、“三违”情况通报;五、区队、班组全面安全管理考核情况通报;六、各种政策法规、操作规程的学习;七、每日一题、安全案例教育教。[文秘站网文章-//找文章,到文秘站网] 3、各单位必须认真组织收看,做到有专人主持,在班前会记录中必须有收看记录。 4、终端电视机要有专人管理,每个班提前5分钟开机、调试,出现问题及时反馈到安监中心,电话:__* 二、电视网络及设备管理 1、电视网络从前端到区队会议室终端线路必须吊挂牢固整齐有序,信号畅通(责任单位:安监中心)。 2、前端设备必须保证完好。使用无误。(责任单位:政工办、安监中心)。 3、终端电视机及电视连接线摆放吊挂整齐牢固,清洁无灰尘。(责任单位:各区队)。 4、电视机必须摆放在各单位会议室,保证防火、防盗、防潮。(责任单位:各区队)。 5、加强闭路外线管理,必须做到每旬检查一次线路,并建立检查记录,保证线路畅通、保证信号不受损失。(责任单位:安监中心)。 三、其他规定 1、各单位的闭路电视系统不得私自拆卸、改造、破坏,会议室必须安放矿统一配备的电视机,任何人不得任意搬出、挪用和更换。否则,除针对情节处理当事人外,罚责任单位党政正职50元。 2、矿闭路电视系统网的室内外线由安监中心电视维修安排专人负责安装维护,如线路不畅通,没有信号,影响一个小班收看时间,一次罚责任人员50元,同时罚队长、书记各50元,如各区队会议室变动,或需要更新安装电视机,必须向安监中心报告。 3、前端播放人员必须按班前会时间准确播放,每延期时间在5分钟之内,罚播放责任人50元,延期时间在10分钟及没有播放,罚播放责任人100元。 4、对故意损坏电视闭路系统设备设施(如电视机、遥控器、闭路电视线等),除按价赔偿外。并视情节处以200元以上的罚款。 5、对私自改造线路、随意搭接电视信号的,一经发现,除承担一切后果外,给予100元以上处罚。 6、各单位必须认真组织员工收看,无故不收看,罚当班跟班干部及队长书记各50元。 制度管理论文:论区域公共管理的制度创新 摘 要:在全球化和区域一体化浪潮滚滚而至,市场化、工业化、城市化和现代化进程加速推进的背景下,我国区域性公共问题急剧滋生起来,由此引发新型的治理形态———区域公共管理。区域公共管理要求政府打破行政区划的刚性桎梏,摒弃狭隘的行政区行政的种种制度缺失,建构“科学发展观”与“和谐社会”视野下区域公共管理的制度基础和政策框架。因此,文章分析了区域公共问题的滋生及其成因,剖析了我国区域公共管理中存在的制度缺失,并探讨了创新区域公共管理制度的政策建议。 关键词:区域公共问题;区域公共管理;制度缺失;制度创新 从历史的层面说,自伍德罗?威尔逊(Wilson,1887)以来,公共管理作为一门拥有自身合法地位的社会科学,在其百多年的演进和流变历程中,始终不乏各种争奇斗妍的学术论争和理论流派,甚至出现“理论丛林”的局面;而公共管理实践作为一种“国家的艺术”,伴随其纷繁杂芜的气候生态和波澜壮阔的丰富实践,也总会有治理安排上的结构转型和制度创新。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为了适应国内外公共管理环境的权变需求,也为了更好地体认公共管理这门学科的社会性和应用性特色,本文作者在国内公共行政学界率先对“区域行政”和“区域公共管理”进行了探索性研究①。现在看来,伴随全球化和区域一体化浪潮滚滚而至,我国市场化、工业化、城市化和现代化进程的不断加速,传统社会公共问题“区域化”和无界化的态势更加明显,一种有别于全球治理(国际公共管理)、国家公共管理、地方公共管理的区域公共管理,正在迅速凸显和逐步成形。区域公共管理面对和要解决的是区域性公共问题,因而它区别于传统的“行政区行政”②,对政府公共管理的治理结构和制度建构提出了新的挑战和诉求。 一、 区域公共问题及其成因 (一)全球化和区域化的发展滋生了大量宏观和中观的区域公共问题。自二战结束以来,公共管理所面对的世界景象和社会生态发生了亘古未有的嬗变。当前,人类更是全面过渡到一个全球化和区域化齐头并进又交相辉映的时代。在全球化和区域化浪潮突飞猛进的时代,诸多的因素和复杂的背景交织在一起,诱发甚至引爆了大量“宏观区域性公共问题”和“中观区域性公共问题”。一方面,伴随经济全球化进程和世界新区域主义运动的兴起,民族国家间的区域化已经由传统的“浅表一体化”向“深度一体化”①、封闭式区域化向更具开放性的区域化模式转变,加之作为政治目的的区域化进程的加快,使得洲际内跨国间的宏观区域性公共问题明显增加。诸如相互贸易与投资、国家安全、环境治理、公共卫生、危机管理、国际恐怖主义治理等跨国性公共问题,依靠民族国家的内部力量已经无法解决,必须寻求洲际区域内大部分国家甚至所有国家的集体决策和协调行动。另一方面,全球化和区域化的发展,使得由若干毗邻国家或地区结成的“次区域”变得更加相互依赖,由此滋生了更多难以回避的中观区域公共问题,如“新 柔 廖”次区域(新加坡、马来西亚和印尼三国毗邻区域)的合作供水问题,“图门江流域”次区域(中国、朝鲜、俄罗斯三国毗邻区域)的经贸关系、公共安全、政治合作问题,“澜沧江 湄公河地区”(大湄公河流经的中、越、缅、老、柬、泰等国)的经济、政治、社会、文化领域合作,“一国两制”下粤、港、澳次区域的竞争力、经济合作、环境治理、公共卫生和危机管理、政府协调等问题。 (二)市场化进程的推进催生了诸多区域公共问题。1949~1978年的近30年间,中国长期实行高度集权的中央计划经济体制,政府管理社会公共问题的惟一机制是自上而下的科层制,缺少市场机制和社会机制。因此,社会公共问题往往被禁锢于行政区划内部,通过内向型行政方式予以解决。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1992年我国正式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来,国内的分权化改革和市场化进程在不断推进,迫切要求有一个“全国一盘棋”的统一市场环境;而2001年中国正式加入WTO,更宣告中国的市场经济必须与国际市场机制接轨,需要主动或被动地接受国内和国外两个市场的激烈竞争。从集权与分权的政治逻辑来看,市场经济下中央政府实行经济性分权政策是好事,它能够诱发哈耶克所谓的自发秩序的慢慢形成,有利于调动地方行动主体(包括地方政府)发展经济和参与市场竞争的主动性、积极性。然而,由于国家政治体制改革和法治建设进程的滞后,加之尚未顺利实施行政性分权的配套改革,我国市场化改革的直接后果是催生了诸多新型的社会公共问题,比如地方政府的GDP崇拜和政绩主义、地方政府间的恶性竞争、地方保护主义、地区发展的马太效应等。我国市场化进程中催生的这些问题,不仅突破了传统行政区划的刚性束缚,扩散和蔓延到由多个地区组成的某一经济区域,而且还超越了计划体制下那种由上至下的政府治理能力域限,衍生为区域性公共问题。在这种情况下,传统的行政区行政的僵化法则已经力不从心,迫切呼唤区域公共管理这种治理新机制的诞生。 (三)工业化和城市化的推进产生了棘手的区域公共问题。近20多年来,中国的工业化进程和城市化速度在迅速提升,由此引发了社会公共问题的空间重组和空间集聚,其结果也萌发了复杂的区域公共问题。主要表现在:1.城乡二元结构问题。中国是一个有着2000多年农耕历史的国家,目前占社会六成以上的人口是农民,因此,农村城市化的压力巨大,解决城乡二元结构也任重道远。在我们看来,中国的城乡二元结构问题,从某种意义上说,是城市与乡村两种不同政治行政区域之间存在着短期难以弥合的公共管理的制度差异,进而需要两种功能区域之间进行制度协调、制度创新、制度重构的问题。从这一视角看,转型时期的城乡二元结构问题,非常值得区域公共管理开展长期的理论与实证相结合的探究,比如“假性城市化”现象、“城中村”问题、农民失地问题、村改居问题、社区公共物品的供给问题,等等。2.行政区划变革问题。从历史发展的角度看,中国几千年来,行政区划的调整更迭似乎是一个永恒的话题。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在市场化、工业化和城市化等多股动力的促动下,我国行政区划的变革与调整尤为频繁。从一定意义上说,行政区划变革已经成为政治权力和治理权限在区域空间上的较量和政府体系内部的再分配过程,其中隐藏着多维的利益博弈关系,牵涉到公共管理的深层次症结。因此,需要加强公共管理学科视野的研究。3.流域治理问题。从自然区域的角度看,流域是一种整体性极强的区域,流域内各自然要素的相互关联极为密切,特别是上下游间的相互关系密不可分。但是,从行政区域的角度看,流域又是不完整的,它往往被不同的行政区域所分割。特别在市场化和工业化的双重压力下,地方政府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俨然成为流域内利益独立的博弈主体。因此,流域治理的公益要求(如环境保护、产业协调、城市 规划等)与地方政府的功利动机(主要是经济发展、财税指标、后发困境等)之间,存在着难以调和的矛盾甚至冲突。总之,流域治理引发的区域公共问题甚为棘手但又亟待解决。(四)现代化进程中的区域公共问题日益加剧。从现代化进程和发展理论视角来看,从清末的“洋务运动”、“西学东渐”到建国后的“四个现代化”建设,再到改革开放以来的区域非均衡协调发展,近代以来的百多年间,我国的现代化事业历经艰辛,迄今已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毋庸置疑,由于中国是一个后发赶超型现代化国家,因而与西方发达现代化诸强相比,我国的综合现代化水平还很低,仍基本处于“经典现代化”发展阶段;与发达国家的“再现代化”甚至超现代化水平相比,更有天壤之别。尤为突出的是,中国是一个严重非均衡发展的国家,其内部的现代化程度和发展水平在空间区域上表现出巨大的落差,由此产生一系列事关国家或地区发展前途的区域公共问题。这些问题主要有:1.国内的东、中、西部之间,在经济发展水平、制度文明、社会发育、竞争优势等方面差距明显,形成发达区域、次发达区域和欠发达区域的发展鸿沟。2.东北老工业基地与中部一些工业基础较好的省份出现滞胀和结构性萧条的发展困境,已经凸显出“问题区域”的态势。3.老、少、边、穷的地区现代化水平不容乐观,与沿海先发区域间有差距扩大的“马太效应”趋势。4.沿海一些发达省份的内部区域发展差距问题日益突出,尤其是广东、江苏、山东、福建较为明显。笔者认为,从中国内部的区域发展与公共管理的互动逻辑来看,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21世纪中国公共管理面对的最大挑战莫过于区域协调发展的挑战,处理和解决好了上述一系列区域性公共问题,和谐社会的发展愿景就不再遥远。二、我国区域公共问题管理中政府制度的缺失 就目前来看,对于区域公共问题的治理,无论是我国公共管理的理论界还是实务部门,都缺乏系统的理论思考和操作策略;而最为关键的是,我国政府公共管理的制度设计和制度链条中,还存在诸多的漏洞与缺失,难以胜任区域公共问题的合法、合理和高效治理。这些缺失主要是:(一)行政区行政的治理思想根深蒂固。众所周知,中国有几千年的封建官僚制度传统和“大一统”治理意识,对于社会公共问题的管理,历代统治者习惯将复杂问题简单化,而新中国成立后实行了几十年的高度集权的计划体制,更是强化了“国家简单化”的治理理念。如果从治理的技术层面来说,我国政府传统的这些治理特质,可以概括为“行政区行政”。所谓行政区行政,简单地说,就是基于单位行政区域界限的刚性约束,民族国家或地方政府对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是在一种切割、闭合和有界的状态下形成的政府治理形态。它有以下基本特征:1.从政府治理的社会背景看,行政区行政适应了农业文明和工业社会的基本诉求,是封闭社会和自发秩序的产物。它发轫于农业社会下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基础,契合了政府专制统治的传统。自工业社会以来,基于韦伯的“现性”而构建的稳态的“科层制”结构,更是使行政区行政模式的封闭性和机械性发挥到了极致。2.从政府治理的价值导向看,行政区行政的根本特征在于,它是以民族国家或国内地方政府的、明确的单位行政区划边界作为管理出发点的。这种根据行政区划的人为切割来治理国家和地方的模式,可以称之为“内向型行政”或“闭合型行政”模式。内向型行政模式从根本上讲是“画地为牢”和“各自为政”的,甚少关注行政区划边界或跨行政区域的“区域公共问题”。3.从社会公共事务的治理主体上看,行政区行政是一种垄断型统治行政模式。在这种模式下,政府是管理国家和地方行政区域内部公共事务的惟一主体,政府成为万灵和万能的“全能”政府,可以预见和处理所有社会公共问题,制定各种公共政策并监督其执行,从而包办和代办了单位行政区域内部的大小公共事务。4.从公共权力运行的向度上看,行政区行政模式强调政府管理权力运行的单向性和闭合性。也就是说,根据“科层制”所内蕴的层级分设和层级节制的基本法则,政府公共管理权力在行政单元内部的日常运作是自上而下的和单向度的,由此形成一种单一权威中心的“金字塔”式闭合结构。特别是在中央集权的单一制国家,由于一贯坚持“下级服从上级,地方服从中央”的政治原则,这使得按行政区划切割的地方政府,必须严格遵循“中央政府地方政府”的博弈规则,很难自觉生成一种“地方政府区域公共管理共同体地方政府”的谈判协调的制度安排。5.从公共问题治理的层次设计看,自上而下的等级制层次设计是行政区行政的基本法则。具体来说,就是将国家内部的社会公共问题切割为若干层次,进而设计机构类同、职能重叠的等级治理架构。很明显,那些跨越这些等级层次的外溢性区域公共问题,不在等级制治理的层次设计视野之内。 (二)现代区域政策框架尚未成形。区域公共问题的治理,特别是国内区域问题的治理,需要有组织完善、设计精细、有的放矢的一整套区域政策作为保障框架。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政府在不同历史时期进行过多次区域范围的划分,也先后实行过区域均衡发展、区域非均衡协调发展和梯度发展等多种发展战略,投入了大笔公共财政资源。但是,区域发展的公共绩效一直较为低下,达不到政策设计时的理想目标。其中的症结何在?有学者认为,中国迄今为止尚无真正意义上的区域政策,是我国区域发展一直走不出恶性循环的主要根源[1](P540)。其理由是:1.中国没有形成完善的区域政策制度基础,比如区域政策实施机构不是立法的产物,没有专门负责区域政策的职能部门。2.不存在可供区域政策利用的区域划分框架,比如中国的区域划分都是草率、笼统的,范围太广,不具有实施区域政策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3.区域政策工具残缺不全,除扶贫政策外,缺乏针对问题区域的政策。4.缺乏有效的政策监督与评估机制。笔者认为,这种观点较为实际地揭示了我国区域政策的误区和问题。中国确实缺乏西方发达国家意义上的区域政策。这是因为,欧美国家的区域政策有一个良好的公共管理的制度基础(包括成熟的市场经济、宪政法治、有限政府、公共治理的多元机制等),而中国的区域政策过程,由于长期受人治行政、集权体制、全能政府、扭曲市场经济等诸多因素的影响,一直难以有完善的制度基础、设计精细的区域划分框架以及具有可操作性的政策工具、有效的区域政策监督与评估机制等。因此,“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政策的部门分割”、“政策的相互打架”症状就成为中国区域政策过程中的普遍现象。 (三)区域公共管理的具体制度安排不健全。我国区域公共管理中政府制度的缺失,除了上述两大问题外,在诸多具体的制度安排方面也很不健全。主要有:1.宏观与中观区域公共问题管理的制度安排有待完善。国际上“深度一体化”进程和宏观区域治理最成功的典范当属“欧盟”。与之相比,我国与亚太国家结成的宏观区域或者与相邻国家结成的次区域,其治理结构和制度框架仍处于探索和发展阶段,需要中国政府的积极参与并加以完善。2.解决我国普遍存在的地方保护主义和地方政府间恶性竞争的制度安排非常脆弱,成为影响国家和区域整体经济绩效的病灶。3.我国黄河、长江、珠江、淮河等大江大河的流域治理制度弊端甚多,其中涉及的水权制度、生态补偿机制、利益协调机制、政府间关系等问题尤为突出。4.区域公共协调机制并不健全,比如市长联席会议制度、区域公共基础设施协调制度、“一国两制”下粤-港-澳联席会议制度、“泛珠三 角”区域协调制度、省际区域公共协调制度,等等。5.行政区划调整与空间规划中的问题突出,政策随意性和长官意志浓厚,尚未有建基于宪政制度和法治原则的制度约束机制。6.城市化进程中的城乡二元结构问题突出,城市区域与农村区域之间缺乏有效衔接的制度融合机制。 三、区域公共管理制度创新的基本路径 (一)治理理念的转变:从行政区行政到区域公共管理。区域公共问题管理中的政府制度创新,首先要突破以单位行政区划的刚性约束和政府统治为要义的行政区行政的缺失,确立区域公共管理的新思维。1.在政府治理的社会背景上,区域公共管理是开放社会和无缝隙社会的产物,它迎合了全球化和区域化浪潮的需要,因应了市场化、工业化和现代化进程的大势所趋。在这样一种权变、风险、不确定性的复杂社会生态下,社会公共事务表现出高度渗透的趋势,区域乃至全球社会间结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相互依赖状态,区域性和区域化的“广度”与“深度”得到前所未有的倍增。2.在政府治理的价值导向上,区域公共管理以公共问题和公共事务为价值导向,而非以行政区划的切割为出发点。它摒弃了传统的“内向型行政”或单边行政的弊病,奉行“区域性行政”和合作治理的哲学观,把大量跨越国界和行政区划的“外溢性”公共问题和“区域性”公共事务纳入自身的管理范围,由此实现社会公共事务的分层治理和细分治理。3.在社会公共事务治理的主体上,区域公共管理的主体是多元化的。它既有代表官方的政府组织,也有非官方的民间组织和私营部门,涵盖了区域内的民族国家间政府、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及其联合体,以及区域性的多样化非政府组织、自愿组织和经济组织,形成了区域政府与公民社会、私营部门等多元主体共同治理区域公共事务的新格局。4.在公共权力的运行向度上,区域公共管理倚赖的是多元的、分散的、上下互动的权威,彼此间是合作网络和交叉重叠的关系。它主要通过合作、协调、谈判、伙伴关系、确立集体行动的目标等方式实施对区域公共事务的联合治理。这种联合治理的实质在于建立在市场原则、公共利益和认同之上的相互合作。总之,根据区域涵盖界域的大小,我们可以把现代区域公共管理划分为国家间区域公共管理、次区域公共管理和国内区域公共管理3种类型(见表1)。 (二)治理机制的创新:从科层制到组织间网络制。在公共事务的治理机制上,区域公共管理观认为,治理纷繁杂芜的公共事务尤其是区域性公共事务,没有绝对的医治百病的“灵丹妙药”。传统的科层制面对区域公共问题的挑战,已经显得力不从心,因此,针对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区域公共问题,必须借助于科层制、市场机制、自组织制等混合机制来对其进行“多中心”治理,形成一种组织间网络的区域公共问题治理新机制。诚如着名学者约瑟夫?S.奈、约翰?D.唐纳胡所指出的:“全球性的最大特点是网络性,因此,这些治理机制也应当是网络性的,而不是等级制的。”“治理仍将建立在民族国家为中心的基础之上。国家权力、国家间的权力分布仍然十分重要……但是,‘国家’的旧有形象或许将变得越来越与实际不符,因为国家机构与私人部门、第三部门的联系越来越网络化而难分彼此。跨政府关系网络、跨国关系网络将变得越来越重要。”[2](P13)组织间网络治理最成功的典范莫过于欧盟的区域治理。欧盟区域公共管理的研究专家贝娅特?科勒—科赫认为:集体意愿的组织原则和宪政的观念是区分社会政治体系的两个构成性要素,因此,根据两者的不同方式组合,可以区分出4种不同种类的治理机制(见表2);在这4种治理类型中,法国一般被贴上“国家主义”的标签,美国以“多元主义”而着称,瑞士是“和谐主义”的典范,而欧盟则成为“交织主义”(即网络治理)的实例。在此基础上,国内有学者对贝娅特?科勒—科赫的4种治理机制做了进一步的诠释,归纳和概括出其中的主要特征(见表3)。由此可以看出,国家主义、多元主义、法团主义治理机制主要适用于某个民族国家或行政区政府,而网络主义治理机制则适合于特定的跨国或跨行政区的区域共同体。这些特征也与上文分析的区域公共管理的主要特色并无二致。 (三)制度基础的建构:从“国家简单化”管理到“国家精密化”管理。从目前的现状来看,我国区域公共问题管理的制度基础非常薄弱。由于尚未建构起适应区域公共问题管理需要的相应制度体系,政府对区域公共问题的管理仍沿袭“国家简单化”的思维观念和方式手段。所谓国家简单化管理,是指高度集权的计划体制下,由于国家官僚的极度理性而设计的一种“假、大、空”式的公共问题管理制度,在这种制度逻辑下,政策具有随意性,制度设计严重脱离实际而不具有可操作性和问题的针对性。简而言之,国家简单化管理,就是官僚在过分自信的情况下滥用国家权力,对复杂的社会公共问题做简单化处理的一种治理安排[5](P3)。国家简单化的管理制度,难以应对区域公共问题的治理诉求,因此,必须借鉴发达国家那种“国家精密化”的管理制度。所谓国家精密化管理,是指成熟市场经济国家的行政官僚,在有限理性驱使下设计的一种缜密、精细、法治的公共问题管理制度。比如以区域发展的制度基础为例,为了确定结构基金(StructuralFunds)以及其他区域政策工具的受益区域范围,欧盟当局制定了通用的区域体系(NUTS区域)。整个欧盟的区域划分为3个NUTS层次,每个成员国分为1个或多个NUTS-1区,每个NUTS-1区又分为1个或多个NUTS-2区,NUTS-2区又进一步分为几个NUTS-3区。同时,对应落后病、萧条病和膨胀病3类区域问题,至少有3类问题区域划分,即落后区域、萧条区域与膨胀区域。又如,具体到英国区域发展的制度基础来看,英国把英伦三岛之一也是最重要的英格兰划分为9个标准区域,分别成立9大区域发展局(RDAs)①,在9大RDAs下面又做次级甚至更多层级的区域划分,从而使区域问题的治理变得更有针对性,工具和策略更有可操作性。反观中国或国内的一些省份,区域协调发展政策的制度基础尚较为薄弱,表现在:政策随意性强,没有一种一以贯之的可持续发展的区域政策框架;区域的划分非常简单和笼统,而且变动很大,很难真正确定区域政策的受益范围;尚未有相对独立、具有宪政法治基础的专门区域管理机构,等等。 (四)区域政策的创新:从内部政策到区域公共政策。传统上我国中央政府或地方政府,只有面向国内或地方的内部政策,缺乏面向国外和区域间的区域公共政策。要进行区域公共管理的政府制度创新,重要的内容还在于实现从内部政策到区域公共政策的转变。 1.国家间政策一体化。政策一体化是指政府有意采取超出国民待遇范围的措施,通过调整、协调或对国家政策和执行机制的相互认可来减少管理体制所带来的市场分割的负面效应。目前,国际上的区域一体化安排(RegionalIntegrationAssociations)如欧盟(EU)、澳大利亚与新西兰之间的密切经济关系协定(CER),在国家间政策一体化方面堪称典范。通过国内政策配合、国家标准和规章的协调,以及对外国管理体制和达标评定程序的认可3种模式,国家间政策一体化可以获取丰厚的经济收益,主要是降低交易成本、扩大开放和增加国内市场的公平竞争、将外部溢出效应“内部化”、对实行自由贸易的成员方进行补偿的机制等[6](P97)。因此,中国政府应积极参加东盟“10+1”自由贸易区,尽快实现与这些国家的政策一体化目标。2.政治目的下的“次区域”一体化政策。由相邻的若干民族国家或地区结成的“次区域”一体化安排,几个成员国之间实行“俱乐部规则”,可以共同提供国家安全、和平环境、有助于某些社会的政治制度,以及民主价值观的形成等区域性政治公共物品。这种“次区域”一体化政策可以减少邻邦间的摩擦、减缓社会及政治压力、巩固民主与政治制度、提升“弱小政体”的谈判和讨价还价能力,比如中国与俄罗斯以及中亚几个国家建成的“上海合作组织”、中国与东南亚诸国结成的“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组织等。3.实施区域功能政策。(1)竞争政策。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竞争政策在区域经济一体化和建设统一大市场、消除政府间恶性竞争方面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比如在欧盟,竞争政策被奉为单一欧洲市场的第三根支柱,因为它的目的是通过消除一切阻碍、限制或扭曲欧盟范围内自由竞争的行为,保证欧洲统一大市场中公平竞争的和谐有序进行[7](P13)。欧盟竞争政策有着雄厚的法律基础。然而,我国目前的竞争政策的法律基础很不完善,除《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1993)第7、 30条有相关限制不正当竞争的条款外,很少有其他法律涉及地方政府间竞争和地方保护的规定。因此,要规范我国地方政府间的合理竞争,消除地方保护主义现象,就必须建构竞争政策的法制基础。(2)区域(地区)发展政策。这一政策旨在协调区域发展,减小区域间的发展差距。正如上文所分析的,区域政策必须以坚实的制度基础做保障,比如,欧盟的区域政策有3个必不可少的方面:欧洲地区发展基金(后又发展为包括发展基金、结构基金、凝聚力基金在内的丰富的资金体系)、涉及地区问题的政策机构(主要包括欧洲投资银行、欧洲社会基金、欧洲煤钢共同体、欧洲农业指导与保证基金)、对各类具有不同程度地区效应的政策予以协调[8](P159)。可以看出,独立运作的基金、专门负责的职能机构和区域政策间的协调是保证区域发展政策有效落实的基础。因此,在区域协调发展事业中,我国政府必须关注这方面的问题。 制度管理论文:中小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保护公共财产、师生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现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1、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3、教学楼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 4、学生聚集场所不得用耐火等级低的材料装修。 5、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做到专门存放、由化学实验员责保管。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学药品做实验时,教师必须在做实验前向学生讲清楚注意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6、图书室、实验室、库房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员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7、学校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8、加强用电安全检查,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9、学生教室内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不准私自接用任何家用电器。 10、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制度管理论文:企业经济合同管理制度 企业经济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节总则 第1条为加强经济合同管理,减少失误,提高经济效益,根据《经济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2条公司各部门及下属公司、企业对外签订的各类经济合同一律适用本制度。 第3条经济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搞好经济合同管理,对于公司经济活动的开展和经济利益的取得,都有积极的意义。各级领导干部、法人委托人以及其他有关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切实执行本制度。各有关部门必须互相配合,共同努力,搞好公司以“重合同、守信誉”为核心的经济合同管理工作。 第二节经济合同的签订 第4条签订经济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及有关规定。 第5条对外签订经济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须是持有法人委托书的法人委托人。法人委托人必须对本企业负责,对本职工作负责,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签约权。超越权限和非法委托人均无对外签约,但经总经理特别授权并发给委托证明收的例外。 第6条签约人在签订经济合同之前,必须认真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情况。包括:对方单位是否具有法人资格、有否经营权、有否履约能力及其资信情况,对方签约人是否法定代表人或法人委托人及其权限。做到既要考虑本方的经济效益,又要考虑对方的条件和实际能力,防止上当受骗,防止签订无效经济合同,确保所签合同有效、有利。 第7条签订经济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和“价廉物美、择优签约”的原则。 第8条签订经济合同,如涉及公司内部其他单位的,应事先在内部进行协商,统一平衡,然后签约。 第9条经济合同除即时清洁者,一律采用书面格式,并必须采用统一的经济合同文本。 第10条合同对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定必须明确、具体、文字表达要清楚、准确。 合同内容应注意的主要问题是: 1.部首部分,注意写明供需双方的全称、签约时间和签约地点。 2.正文部分,注意:产品名称应具体写明牌号、商标、生产厂家、型号、规格、等级、花色、是否成套产品等;技术质量要求要明确、具体;数量要明确计量单位、计量方法、正负尾差、合理称差及自然损耗率等;馐、运输方式及运费负责应具体明确;交(提)货期限、地点及验收方法应明确;价金必须执行现行的国家定价或国家指导价、市场调节价;违约责任有法定违约金的按规定写明,法律没规定或规定不具体的,应具体写明约定的违约金数额、比例及计算方法。 3.结尾部分,注意:双方都必须使用合格的印章------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不得使用财务章或业务章等不合格印章;注明合同有效期限。 第11条签订经济合同,除合同履行地在我主所在地外,签约时应力争协议合同由我方所在区、县人民法院管辖。 第12条签订购货合同应以现货为主,并坚持经销定进原则;付款尽可能采用托收承付,如需预付货款或定金按二百一十九条规定办理。签订购货合同应以现款为主,不准赊销;确需赊销或代销的,赊销金额在20万元以下的由下属公司、企业经理审批,20万元至50万元的由总会计师和主管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审批,50万元以上的由总经理审批。 第13条任何人对外签订合同,都必须以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和提高经济效益为宗旨,决不允许在签订经济合同时假公济私、损公肥私、谋取私利,违者依法严惩。 第三节经济合同的审查批准 第14条经济合同的正式签订前,必须按规定上报领导审查批准后,方能正式签订。 第15条经济合同审批权限如下: 1.下属公司、企业对外签订的经济合同,除按规定须上报公司审查批准者外,由公司、企业领导审批。 2.下列合同由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审批: 标的超过100万元的; 预付定金或预付货款超过10万元的; 联营、合资、合作合同; 重大涉外合同。 3.下列合同由董事长审批: 标的超过500万元的; 投资100万元以上的联营、合资、合作、涉外合同。 4.标的超过公司资产1/3以上的合同由董事会审批。 5.法律顾问室负责对下列合同进行审查:董事会、总经理委托审查的合同;内容复杂、较难掌握,各企业要求提供法律帮助的合同。法律顾问室主要负责审查合同条款、内容的合法性、严密性、可行性,提出意见供决策部门参考。 第16条经济合同审查的要点是: 1.合同的合法性。包括:当事人有无签订、履行该合同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政策和本《制度》规定;当事人的意思表地是否真实、一致,权利、义务是否平等;订约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2.合同的严密性。包括:合同应具备的条款是否齐全;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否具体、明确;文字表述是否确切无误。 3.合同的可行性。包括:当事人双方特别是对方是否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条件;预计取得的经济效益和可能承担的风险;合同非正常履行时可能受到的经济损失。 第17条根据法律规定或实际需要,经济合同还应当或可以呈报上级主管 机关见证、批准,或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或请公证处公证。 第18条经济合同的审批程序如下: 1.申报。各企业的法人委托人在授权范围内对外签订合同,应事先填写“经济合同签约申报表”(一式二份),报本企业的领导审查批准。(凡先经领导口头同意签约的,签约后需补办手续)。需报总经理、董事长审批的,应由该企业领导签署意见,随同合同初稿及有关资料、附件等,一并上报。 2.审核。对送审的经济合同,应按本《制度》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的审批权限,由主管人或有关人认真审阅,必要时可进行调查研究,最后作出:批准、不批准;通知申报单位补报材料或进一步谈判。(应提出谈判的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 主管人在“申报表”上批写意见后,“申报表”一份及合同初稿留底,另一份“申报表”连同其他材料发还申报单位,由承办人按批准的意见办理。 上述审批程序,一般为1…2天。特殊情况,经批准或授权的可不受审批程序的约束。 第四节经济合同的履行 第19条经济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一切与合同有关的部门、人员都必须本着“重合同、守信誉”的原则,严格执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确保合同的实际履行或全面履行。 第20条合同履行完毕的标准,应经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为准。没有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的,一般应以物资交清,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价款结清、无遗留交涉手续为准。 第21条各企业领导及签约人应随时了解、掌握经济合同的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汇报。否则,造成经济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五节经济合同的变更、解除 第22条在经济合同履行过程中碰到困难的,各企业首先应尽一切努力克服困难的,尽力保障合同的履行。 如实际履行或适当履行确有不可克服的困难而需要变更、解除合同时,应在法律规定或合理期限内与对方当事人进行协商。 第23条对主当事人提出变更、解除合同的,应从维护本企业合法权益出发,从严控制。 第24条变列、解除经济合同,必须符合《经济合同法》的规定,并应在公司内办理有关手续。 第25条变理、解除合同的手续,应按本《制度》第二百一十九条及第二百二十条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执行。 经上报主管机关批准的合同,在达成变更、解除协议前,应报原机关批准。 经上级主管机在见证或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鉴证的合同,在达成变更、解除协议后,应报原机关备案。 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合同,在达成变更、解除协议后,必须报公证机关重新公证,才具有法律效力。 第26条变更、解除经济合同,一律必需采用书面形式(包括当事人双方的信件、函电、电传等),口头形式一律作废。 第27条变更、解除经济合同的协议在未达成或未批准之前,原合同仍有效,仍应履行。但特殊情况经双方一致同意的例外。 第28条因变更、解除合同而使当事人的利益遭受损失的,除法律允许免负责任的以外,均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在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书中明确规定。 第29条以变更、解除合同为名,行以权谋私、假公济私之实,损公肥私的,一经发现,从严惩处。 第六节经济合同纠份的处理 第30条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与对方当事人发生纠份的,应按《经济合同法》等有关法规和本《制度》规定妥善处理。 第31条合同纠纷由签约企业负责处理。涉及内部几个企业的,可以协商或由公司确定一个企业为主负责修理。签约人对纠纷的处理必须具体负责到到底。 第32条处理合同纠纷的原则是: 1.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法律没规定的,以国家政策或合同条款为准。 2.以双方协商解决为基本办法。纠纷发生后,应及时与对方当事人友好协商,在既维护本企业合法权益,又不侵犯对方合法权益的基础上,互谅互让,达成协议,解决纠纷。 3.因对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坚持原则,保障我方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因我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尊重对方的合法权益,主动承担责任,并尽量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我方损失;因双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实事求是,分清主次,合情合理解决。 第33条各企业在处理纠纷时,应加强联系,及时通气,积极主动地做好应做的工作,不互相推诿、指责、埋怨,统一意见,统一行动,一致对外。 第34条法律顾问室处理合同纠纷的范围是: 1.董事会、总经理交办的; 2.经各企业处理解决不了的; 3.其他应由法律顾问室处理的。 第35条提请处理合同纠纷的程序是: 1.承办人填写“对外经济合同纠纷申报表(一式二分),按本《制度》第二百二十二条的规定报批。 2.审批单位可依据情况,在1天内作出;由上报单位负责处理;由法律顾问室负责处理。 3.法律顾问室对经协商仍无法解决或认为有必要的合同纠纷,经主管领导同意,可提交上级主管机关、仲裁部门或人民法院依法处理。 第36条合同纠纷的提出,加上由我方与对方当事人协商处理纠纷的时间,应在法律规定的时效内进行,并必须考虑有申请仲裁或记拆的足够时间。 第37条凡由法律顾问室处理的经济合同纠纷,有关企业必须主动提供下列证据材料(原件或影印件): 1.经济合同的文本(包括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以及与合同有关的附件、文书、电报、图表等; 2.关货、提货、托运、验收、发票等有关凭证; 3.货款的承付、托收凭证,有关财务财目; 4.产品的质量标准、封样、样品或鉴定报告; 5.有关违约的证据材料; 6.其他与处理纠纷有关的材料。 第38条对于经济合同纠纷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应签订书面协议,由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法人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第39条各企业对双方已经签署的解决合同纠纷的协议书,上级主管机关或仲裁机关的调解书、仲裁书,在正式生效后,应复印若干份,分别送与该纠纷处理及履行 有关的部门收执,各部门应由专人负责该文书执行的了解或履行。 对于对方当事人在规定定期限届满时没有执行上述文书中有关规定的,承办人应及时向主管领导和法律顾问汇报。 第40条对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仲裁决定书或判决书的,由法律顾问室配合各单位向人民法律申请执行。 第41条在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执行书之前,有关单位应认真检查对方的执行情况,防止差错。 执行中若达成和解协议的,应制作协议书并按协议书规定办理。 第42条合同纠纷处理或执行完毕的,应及时通知有关单位,并将有关资料汇总、归档,以备查考。 第七节经济合同的管理 第43条本公司对经济合同实行二级管理、专业归口制度,法人委托书制度,合同专用章制度及基础管理制度。 第44条本公司经济合同的二级管理具体是: 公司由总经理总负责凡管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具体负责,管理管理部门为法律顾问室。 下属公司一级由经理、副总理负责,归口管理人为办公室主任或秘书;各法人委托人具体负责各自授权范围的合同签订、履行工作。 第45条公司主管内贸的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负责审批内贸合同。 公司主管外贸的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负责审批外贸合同。 公司主管工业的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负责审批工业方面的引进、合资、合作合同。 公司主管房地产业的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负责审批房地产、建设合同。 第46条法律顾问室的主要职责是: 1.负责管理公司的各类合同; 2.负责检查各类合同的合法性,实行法律监督;对公司审批或签订的合同负责把关,对下属企业审批的合同负责抽查,提供法律帮助; 3.负责对法人委托人和有关人员进行法律培训、考试、提高法人委托人的法律素质; 4.负责考评各企业的合同管理工作,总结交流经验教训,提高合同管理水平; 5.配合各企业办理合同的报批、见证、鉴证和公证等事项; 6.配合各企业处理合同纠纷; 7.参与有关合同的谈判、签约、履行等工作。 第47条下属公司、企业合同管理的主要职责是: 1.负责管理本企业签订的合同; 2.负责审查本企业签订的合同的合法性、完整性和可行性;对须报请公司或上级主管机关审批、见证、签证或公证的合同,办理申报手续,提出初步意见; 3.负责本单位法人委托人的日常管理及年终审查的初审; 4.根据法律及本《制度》的规定,制定本企业合同管理的实施细则,采取切实措施,搞好合同管理工作; 5.负责修理本企业合同纠纷;对难度较大单位经济合同资料的汇总、分类、归档、保管及合同台帐的设立、统计、上报等基础管理工作。 第48条法人委托人的主要职责是: 1.在授权范围内负责谈判、签订合同,既不能违章越权,也不能消极推诿; 2.对所签订合同的合法性、完整性和可行性负责; 3.对须报请上级领导审批的合同,办理申报手续,提出本人意见并对本人意见负责; 4.对所签合同的全面履行具体负责,履行中发现问题应立即上报、并积极想办法解决,对发生的合同纠纷负责处理好或协助有关部门处理好; 5.负责保管好本人所签合同的一切资料;合同履行完毕后应立即将资料上交归档。 第49条凡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发给法人委托证书: 1.政治思想好。能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帛;能拒腐蚀,不贪污贿,不假公济私、损公肥私。 2.业务工作好。熟悉本职工作,能够良好地完成本人的业务工作,并以公司利益为重,择优签约,严格履约,节约资金,增加收益,取得一定成绩,无遗留问题。 3.法律意识强。对《经济合同法》等经济法规认真学习,初步掌握并能运用有关法规。 第50条公司根据各部门和下属公司、企业的实际情况,决定法人委托人的设置及数额,具体人选由各单位确定,经培训考核合格后,发给法人委托书。 第51条法人委托书庆于每年终重新审核一次。审核的主要内容是:法人委托人在本年度的工作、学习及思想情况,取得什么成绩,发生什么问题,有无违纪行为等。审核后,法定代表人可根据情况分别作出:维持授权范围、变更授权范围、撤销授权及吊销法人委托书等决定。 第52条法人委托证书应妥善保管,防止遗失。不准将法人委托证书转借他人或用作其他证明,否则,除吊销其法人委托证书外,还要追究相应的责任。 第53条法人委托人工作调动时,应向所在企业交销其法人委托证书。 第54条签订合同专用章制度。公司及下属保企业对外签订合同所加盖的印章,除各企业的公章外,一律使用合同专用章,其他印章一律不准代替使用。否则,财务部门有术拒绝办理结算手续,由此所引起的责任由有关人员承担,还可以予以处罚。 第55条合同专用章由各单位统一刻制、编号和颁发;严禁任何人私自刻制、使用。 第56条合同专用章应严格按授权的范围使用,不准混用、代用或借用。 第57条合同专用章应妥善保管,若有遗失,除立即登报声明作废外,还要追究有关人员的经济责任和行政责任。 第58条公司各企业都必须认真做好经济合同管理和基础工作。具体如下: 1.建立合同档案。每一份合同都必须有一个编号,不得重复或遗漏。每一份合同包括合同正本、副本及附件,合同文本的签收记录,合同分批履行的情况记录,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包括文书、电传等),均应妥善保管。 2.建立合同管理台帐。各企业应根据合同的不同种类,建立经济合同的分类台帐和总台帐。每个企业必须设一个总台帐。其主要内容包括:序号、合同号、经手人、签约日期、合同标的、价金、对方单位、履行情况及备注等。台帐应逐日填写,做到准确、及时、完整。 3.填写“经济合同情况月报表”。各企业 应在每月5日之前将上月月报表填好后报送总经理,同时抄报计划财务部和法律顾部室。 制度管理论文: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 目的:为加强外来单位及人员到我厂作业的安全管理,消除不安全隐患,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适用于外来施工单位及人员的安全作业制度化管理。 责任人:外来施工单位、人员。 内容: 1、进入我厂进行工程建设施工单位,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及正确使用、穿戴劳动安全防护用品,消除事故隐患。 2、由于施工单位安全及防护措施不力造成安全事故(生产安全、人身安全、生物安全)方面的一切损失、法律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 3、施工单位车辆、人员进出应听从我厂门卫保安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管理。 4、施工单位人员严禁进出我厂生产、实验区域。 5、进出我厂的施工单位材料、物品,须接受我厂门卫及管理人员管理。 6、施工单位用电、用水必须告知我厂设备管理部,由我厂水、电工安排供给;拆除水、汽管道及供电线路时,必须告知设备管理部安排水、电工监管。若自作主张拆除及安装使用造成浪费及安全事故、人员伤亡的,由施工方负责。 7、暂住我厂施工工棚的施工人员必须遵守我厂作息时间,不许留宿不相关人员,遵守我厂行政办公室相关管理制度,违者必须按规定接受处罚。 8、外来施工单位及人员务必积极配合我厂管理人员,协调好各种事项,安全、有序、按质、按量、按时完成我厂施工项目。 9、具体安全方面规定及条款,由我厂与相关单位协商订立专项合同。 制度管理论文:试论我国物业管理制度的立法构建及完善 冷 帅 引言 房地产业是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和服务的行业。随着社会的发展,房地产业已经成为国民经济的一个支柱产业。在联合国1986年修订的《全部经济活动产业分类》的国际标准中列入十大经济活动的第八类,在我国现行的行业分类中列为第七类。这说明,无论在国际上还是在国内,房地产已作为一个重要的独立的产业部门而存在。尤其在我国现阶段,房地产业作为一个朝阳产业已经成为国民经济发展的支柱之一,房地产市场也随着我国房地产管理体制的改革的深入而逐渐完善和成熟。当然,房地产市场和谐与健康秩序的维持离不开健全的房地产法制建设。特别是在我们这样一个幅员辽阔、地区差异大的国度,健全和完善的房地产法更是不可或缺。 物业管理在国外有100多年的历史,在我国,从深圳开始到目前,只有20年左右的时间。在七八年前,对普通老百姓来讲,住宅小区作为城市的缩影,成为集居住、服务、经济功能为一体的小社会,而目前物业管理也已成为我国的新兴行业、朝阳产业。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广大群众对物业管理的要求也会越来越高。物业管理的发展必须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相适应。实践证明,物业业主的自治管理以及受托物业管理机构的专业管理有助于建立多层建筑和住宅小区物业所有人之间的和谐秩序。但与此同时,我国传统的房屋管理体制和物权法律结构阻碍了市场化物业管理的推行。一个完善的物业管理法律制度将有助于规范物业管理行业,维护业主权益,推动房地产市场,促进城市社区建设。 1 物业管理制度的立法构建模式和我国立法现状 1.1 物业管理立法的必要性 1.1.1 促进物业管理的健康发展 市场经济下的物业管理具有重要的地位,不仅涉及物业区域维修养护、安全防范、环境卫生、绿化美化、车辆管理等多方面公共服务,而且影响市民工作生活的质量,更攸关现代化建设。物业管理因此牵涉多方面关系,包括房地产生产、流通、消费领域的众多参与者,既有业主、开发商、物业管理企业之间平等的民事关系,也有相关政府部门对物业管理企业监督参与的行政关系。在复杂的各种关系中,通过立法能够明确各方主体—政府、业主、物业使用人、物业管理企业、开发商的地位、作用、权利义务,使物业管理有法可依,避免纠纷的产生。 1.1.2 法律适应时代要求,与时俱进 现代城市的发展有两个特征:第一,为缓解土地住房紧张,多层建筑的出现;第二,城市功能区域化,住宅小区等种类物业区域的出现,引起法律关系的变化。 (1) 关于相邻关系 相邻关系是传统民法上的概念,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相互毗邻的不动产所有人或使用人,在行使不动产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时,因相邻各方应当给予便利和接受限制而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相邻关系通常因土地、山岭、森林、草原自然资源、宅基地的使用、排水、排污、用水等而发生。相邻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主要表现为享有要求对方提供便利的权利,承担为对方提供便利的义务。不动产相邻各方 ,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相邻关系。《民法通则》第83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 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 (2)关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多层建筑与物业区域的出现,产生了一种新型的不动产权利形态,即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伴随现代城市的发展而产生一项重要不动产权利,指数人区分一建筑物而各专有一部分,就专有部分享有单独所有权;并就该建筑物及其附属物的共同部分,按其专有部分比例共有的建筑物所有权。传统的不动产所有权构成单一,仅仅指权利主体对不动产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则由专有部分所有权、共有部分持分权以及因共同关系所生的成员权三者复合而成。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物权制度上的一次伟大革命。在传统物权法中有一物一权的原则。一物一权原则,即一个物上只能有一个权利,也就是物权特定。物权特定或者一物一权,现在的法律上没有规定理由何在:首先是一物一权反映的是早期的市场经济不发达的状态,即小生产经济状态。在那样的经济下,物权就是所有权。一个财产归张三所有,张三有所有权,其它人没有,一物一权原则是用来对抗历史上封建社会在一个土地上有两个所有权的封建分封制。庄园主的财产来源于国王,庄园主又把这个土地交给佃农耕种,在这个土地上,有国王的权利、庄园主的权利、佃农的权利,在过去叫一物之上多个权利,如双重权利等等。这样的权利不适应市场交易的要求,在房屋土地上有两个以上所有权,这个房屋土地怎么能够正常交易,市场交易的要求打破一物之上有双重、多重权利的状态,这就用一物一权原则来对抗,一物一权原则要求在一个物上只能有一个权利,这是市场交易的要求。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对资金的需求,最后发生了抵押权制度,在一个财产之上所有权以外还有一个抵押权,一物一权原则也就不符合状态了,但是法学家们不愿意放弃一物一权原则,他们把一物一权原则范围缩小,称一物一权原来讲的是一个物上只能有一个所有权,所有权之外有一个抵押权,两个抵押权都不影响,因此这个原则一直在教科书上存在。但到了二战后,即六七十年代,各个国家的城市,特别是大城市,城市化的结果使城市聚集了大量人口,一人一幢房屋做不到,这就产生了大量的高层建筑。其结果是在一幢建筑上有很多个所有权,那么我们所说的一个建筑物上只能有一个所有权已经行不能,试看一个商品房,20层的大楼上面有100多个买房人,同时存在100多个所有权,在这种情况下怎么存在一物一权原则,这就是没有规定一物一权原则的理由。 物业小区中的业主所有权实质就是区 分所有权,而物业管理权是其中的一项权能。当前各国立法均肯定了区分所有权,甚至制定专门的区分所有权法。但如何有效维护保障业主享有的区分所有权,充分利用实现其物业管理权,协调众多业主的权利冲突,理顺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的关系,则是物业管理立法的任务。因为多层建筑以及物业小区中,人口密度集中,人际关系复杂,事关百姓安居乐业。旧有的法律框架,例如民法中的相邻关系制度等,难以适应城市物业的迅猛发展。所以,需要针对业主之间的共同关系、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之间的契约关系进行专门立法。 1.2 物业管理的实践模式 物业管理在实践中主要有以下两种操作模式: 1、委托式物业管理 即由业主通过物业管理合同委托物业公司进行管理。这种管理模式的最大优势是,可以对整个小区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专业化程度比较高,管理效果相对要好一些。其主要弊端是:管理费用较高,很多中低收入居民承受不起。目前许多居住小区物业管理费收缴率较低,不少中低收入者反映,买了房改房以后,交不起物业管理费。这是当前物业管理中存在的一个突出矛盾。 1、 自营式物业管理 所谓业主自营式物业管理,就是住宅小区(台湾称社区)的物业管理,既不由房地产开发公司负责,也不聘请社会上专门的物业管理公司负责,而是由楼房业主自己管理。 业主自营式物业管理的最大优势是,业主基本不用花钱或者花很少的钱,也能对普通住宅楼房实行统一的物业管理,并实现政府要求达到的管理目标,即对住宅楼房及其设施设备和住宅区内的绿地、车辆实行集中统一的维修和管理,创建安全、整洁、文明、舒适的居住环境。 1.3 物业管理的立法模式 由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物业管理产生的前提,物业管理的立法实质上体现在区分所有权的立法当中。境外有关国家和地区物业管理法的体例主要有: 1、民法模式。此种模式以意大利和瑞士为代表。指在民法典中若干条款,,以规范物业管理中的法律关系。如《意大利新民法典》的第1117至1139条有下列规定:建筑物共同部分之范围,共有人对共同所有物之权利,共同部分之不可侵害性;共用部分之变更,共同所有建筑物的部分设置费用之分担,楼梯之维护与重建;天花板、地下室、地板的维护与整修;日光浴室之排他使用;建筑顶楼之建筑;建筑物全毁或者部分损毁;管理人的选任与解任,管理人之职务,管理人的代表权;关于分层住宅所有人(区分所有权人)不赞同时之提起诉讼;管理人之外围,分层住宅所有人引起之费用;分层住宅所有人会议的权限,分层住宅所有人会议之组织的决议的效力,分层住宅所有人会议人异议;分层住宅所有人间之规约,共同所有法之准用。 2、单行法模式。此种模式以德国、日本、法国等国为代表,指专门制定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权,其中设专章或专节对物业管理进行调整。如1962年4月4日日本颁布《有关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法》的第一章第四节为“管理人”,内容包括:管理人的权限、管理人的选任与解任、管理所有委托规定的准用及区分所有权人的责任等;第五节为“规约及集会”,内容包括:规约事项、规约的设定、变更与废止、依公证书设定规约、规约的保管及阅览、关于集会的如今、决议事项的限制、表决权等等;第六节为“管理团体法人”。内容包括:管理团体法人之成立、名称、管理团体法人之理事、监事、监事的代表权、管理团体法人事务的执行等等。 在英美法系,物业管理一般亦进行专门立法。例如,美国各州均有了自己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法,从而对物业管理进行规范。而且美国统一州法全国委员会制定了《统一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法》(UNIFORM CONDOMINIUM ACT),供各州立法时进行参考。另外,我国台湾地区的“公寓大厦管理条例”以及香港的《建筑物管理条例》也是对区分所有建筑物物业管理的单行立法。 对以上两种立法模式比较而言,民法模式的优点在于以民事基本法形式确立了物业管理法律制度,将物业管理纳入民商法的整体调整范围,使民法典更加丰满和完善;其缺点是无法详尽物业管理的诸项制度,使法律的操作性削弱,而且物业管理涉及众多的行政管理规定,无法在民法中一一体现。因此,笔者认为,进行专门物业管理立法的模式较为可取。1.4 我国物业管理的立法进程 : 1994年,建设部下发了《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明确要求在新建小区推行物业管理制度。 1994年以来,建设部和有关部门先后制定了《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暂行办法》、《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物业管理企业财务管理规定》等部颁规章。 1994年以来,广东、上海、重庆、深圳等20多个省、市相继出台了地方物业管理条例。 2001年,国务院把制定《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列入当年的立法计划。 2002年10月,国务院法制办公室授权《人民日报》、《法制日报》全文刊登《物业管理条例(草案)》,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 2003年6月8日,国务院正式公布《物业管理条例》。 1.5我国的立法现状(法律渊源) 1.5.1 宪法 宪法中关于住宅、城市管理、公民权利等方面的规定和原则,例如原宪法第39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等条文,既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也是物业管理立法的根本依据和指导思想,是物业管理法律规范的最重要组成部分。 1.5.2 法律 我国有多部法律直接或间接涉及物业管理,例如,私法方面,《民法通则》的相邻关系制度,即将出台的《物权法》的区分所有权制度,《合同法》的委托合同制度均是物业管理立法的基础;公法方面,《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规划法》等法律则包括一些物业管理应该遵循的强制性规范。 1.5.3 行政法规 行政法规是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和的地区性文件。物业管理的行政法规,例如,改革开放初期在1983年国务院颁布的《城市私有房屋管理规定》等,以及2003年颁布的《物业管理条例》。 1.5.4 地方性法规 地方法规是省、自治区、直辖市或全国人大常委会特别授权的城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人常委会制定和的,实施于本地区的规范性文件。地方性法规在我国物业管理发展初期发挥了重要作用,一些物业管理先行地区 物业管理的地方性法规。目前,上海、广东、海南、江西、深圳、珠海、宁波、青岛、厦门、武汉、吉林等11个省市出台了物业管理条例,例如,1994年《深圳经济特区住宅物业管理条例》,1997年《上海市居住物业管理条例》,1998年《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等;北京、天津、重庆、山东、四川、江苏、浙江、宁夏等十多个省市则出台了物业管理办法,例如《北京市居住小区物业管理办法》 1.5.5 行政规章 行政规章是国务院主管部门、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制定和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其中以建设部的规章居多。例如1990年《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1990年《城市异产毗连房屋管理规定》、1991年《房屋接管验收标准》、19991年《城市房屋修缮管理规定》、1992年《公有住宅出售后维修养护管理暂行办法》、1992年《城市住宅小区竣工综合验收办法》、1994年《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1996年《城市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暂行办法》、1999年《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试行办法》等。2.物业管理概述 2.1物业管理的概念、特征及类型 2.1.1物业的概念 “物业”对应的英文是“REAL ESTATE”或“REAL PROPERTY”,含义是:“财产、资产、拥有物、房地产”,在我国粤港地区作为房地产的俗称。随着物业管理的发展,物业已成为有确切定义的规范化术语。一般认为,“物业”指已经建成并竣工验收投入使用的各类房屋建筑及其所属配套设施与场地。 一个完整的物业一般由以下四个部分构成 :(1)建筑物本体(2)附属设备(3)公共设施(4)建筑地块。 2.1.2物业管理的概念、特征及类型 (1)物业管理概念 物业管理的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物业管理一般指根据业主、业主委员会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物业管理机构对物业进行维护、修缮、管理,对物业区域内的公共秩序、交通、消防、环境、卫生、绿化等事项提供协助管理或者服务的活动。狭义的物业管理仅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由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的活动。广义物业管理与狭义物业管理的区别主要在于物业管理机构的范围不同。 (2)物业管理的特征 物业管理具有以下特征: ①物业管理职能的社会化。物业管理将物业区域内分散的社会服务统一起来,在不同程度或不同方式上承担着某些社会职能,如环保、卫生、保安、消防等。物业管理的基本运作是业主按约定缴纳服务费,即可享受相应服务;物业管理企业通过竞争,拓展接管物业范围。在上述过程中,各方均获得利益,与此同时,城市管理的社会化程度也得以提高。 ②物业管理机构的专业化。随着社会的发展,分工日趋专业。物业管理企业设置专门的管理机构、配备专业人员、运用现代科技、提供高水平的管理。而且物业管理中的相关事项可由企业再委托专业机构负责。 ③物业管理过程的市场化。物业管理按照市场经济原则运作。物业管理机企业是市场主体,而非行政主体,物业管理是一种经营行为,各物业管理企业间开展竞争,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是平等的交易关系,业主有选择物业管理企业的自由;物业管理实行有偿服务,收费标准除个别项目由政府定价或指导价外,一般由市场定价。 ④物业管理形式的规范化。物业管理企业的设立、选聘,必须依照相关政策法规;物业管理的开展也必须符合相关规定,如物业接管验收、委托合同与业主公约的签订、业主大会的召开等均应在法律的框架下进行。 ⑤物业管理关系的契约化。物业管理企业与业主签订的物业管理委托合同,以及业主间订立的业主公约等一系列契约,是物业管理开展的前提条件。委托合同是物业管理企业接管、管理物业的依据,而且也是明确物业管理的服务事项,界定物业管理企业与业主间的权利义务的依据。业主公约是全体业主的自治协议,约定业主的使用、维护制度。 (3)物业管理的类型 根据物业管理的主体,即物业业主是否委托专业的物业管理企业,是否实现物业所有权与管理权的分离,可以分为委托型物业管理和自主型物业管理。委托型物业管理,指物业业主将自己的物业委托专业管理机构进行管理。自主型物业管理,指物业业主不委托专业管理机构而由自己直接实施管理。 根据的物业管理的运作方式和目标,物业管理可以分为服务型物业管理与租赁经营型物业。服务型物业管理,指专业机构对物业的管理,实际是物业的一种售后服务,目的在于确保物业正常使用,处长物业使用寿命,方便业主生活。租赁经营型物业管理,指对物业的管理,实际是物业的经营即创造租赁条件,赢得租户并为之服务,通过收取租金,获得利润。 根据物业管理的对象,物业管理可以居住物业管理、商业物业管理、特种物业管理。居住物业管理针对业主(使用者)居住的房屋及与之相配套的设备、设施。商业物业管理针对写字楼、商场、宾馆以及旅游场地设施。特种物业管理针对特定工业生产活动的各种厂房、仓库以及医院、图书馆等特殊物业。 2.2物业管理的兴起、作用及意义 2.2.1 物业管理的兴起 现代意义的物业管理作为一种不动产管理模式起源于19世纪60年代的英国。当时英国开始工业革命,伴随工业发展,大量农村人口涌入工业城市,城市原有房屋设施满足不了人中激增的要求,住房空前紧张。恩格斯对此作了经典的描述:“一方面,大批农村工人突然被吸引到发展为工业中心的大城市里来;另一方 面,这些城市的布局已经不适合新的大工业的挑战和与此相适应的交通。街道在加宽,新的街道在开辟,铁路铺到市里,正当工人成群涌入城市的时候,突然出现了工人以从为主顾的小商人和手工业者的住宅缺乏现象。” 由此在城市中出现了大量条件简陋、环境恶劣的工人用房。与之相伴随的是租金拖欠和房屋破坏。19世纪80年代,英国一位叫Octavia Hill的女士率先制定了租户行为管理办法,开创了物业管理的先河。19世纪90年代,随着科技和建筑技术不断进步,美国等西方国家经济迅速发展安有电梯的高层建筑出现。因为这类建设附属设备较多,结构复杂,多为多个业主共有,其日常维修、管理工作量大、技术性强,于是开始出现了专业的物业管理机构。之后,美国人霍尔特(John Welt)于1908年在芝加哥创立了世界上第一个物业管理行业组织“芝加哥建筑物管理人员组织”(CBMO-Chicago Building Managers Organization),几年之后美国成立了一个全国性的组织“建筑物业主组织(BOO-Building Owners Organization),并在此基础上组建了”建筑物业主与管理人员协会(BOMA-Building Owners and Managers Association)。后来类似的组织也出现在加拿大、英国、日本等国,BOMA亦即更名为“国际建筑物业主与管理人员协会(BOMAI-Building Owners and Managers Association International),该协会在1922年起发行出版物,并从1924年出版名为 经验交流报告〉〉的年刊。 由此可见,物业管理兴起流行于国际,成为现代化城市的朝阳产业,具有两方面因素:其一,城市化的发展,多层建筑与居住小区的出现使物业管理成为必要;其二,社会分工,所有权与管理权的分离加速物业管理的发展。 2.2.2 物业管理的作用及意义 (1) 物业管理的作用 ①配合城镇住房制度改革 我国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目标是,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实现住房商品化,由此将形成住房产权多元化和管理社会化的新格局。这种新格局要求改革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建立适应市场经济的房屋管理制度,以新型的不动产管理模式取代行政性房屋管理模式。所以,市场化、专业化的现代物业管理是住房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和配套工程。 ②提高房地产经营活动效益 市场经济的原理之一是:消费市场决定流通市场和生产市场。房地产活动由投资开发、流通营销和消费使用三个环节组成。物业管理作为房地产活动的最终环节――消费环节,对前级环节有强烈反弹和刺激作用。物业管理不仅使物业管理保值增值,更是消费者购置物业的重要因素,有提高房地产经营效益,完善房地产市场的功能。 ③促进城市管理工作 城市管理是现代政府的重要职责。物业小区是城市的缩影、城市的细胞,物业的容貌构成城市的整体形象,物业管理是城市管理工作系统的一个组成部分。物业管理企业开展的受托服务工作是政府市政管理工作的延伸补充,例如物业区域的环保、卫生、治安、交通等服务管理事项,实质上是政府市政管理在物业产权私有化的基础上实现“私营化”。 因此,物业管理的成效影响一个城市的市政形象。 ④提升业主生活质量 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对住宅面积数量的关注逐渐转向对居住环境质量的强调。物业管理不仅充分发挥维修养护物业,发挥物业最大功能,而且以物为媒,以人为本,物业管理与社区建设相得益彰,为业主创造安全、舒适、文明、和谐的生活工作环境。如此,群众安居乐业,社区安定团结。 ⑤增加劳动就业、繁荣第三产业 物业管理作为服务行业,可以吸纳种类劳动力,提供就业机会,同时物业管理带动装饰维修业,家政服务业、园林绿化业等相关待业的发展,从而将有效推动第三产业及国民经济的发展。 专业物业管理与传统房屋管理相比较具有明显的优势: 专业物业管理与传统房屋管理比较 传统房屋管理 专业物业管理 管理模式 计划经济模式 市场经济模式 ² 物业产权 国家财产,产权单一 业主所有,产权多元 业主地位 被动管理 自治管理 管理单位 政府房管部门—行政主体 物业管理企业—市场主体 管理行为 准政府行为 经营行为 管理关系 行政性关系 民事委托关系 ² 管理内容 修房为主,单一 管理、服务、经营 ² 管理方式 分散政府部门管理 社会化专业化管理 管理费用 低租金,财政补贴 服务收费 ² 管理效果 房屋破损严重 物业保值升值(2)加强物业管理,切实保护公民合法私有财产 与物业相关的最密切的法律概念是“物权”。我国目前正在紧锣密鼓的制定《物权法》。这也体现了国家对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权的保护。物权最大的特点就是排除他人干涉,其效力足以抗拒国家,排除非法干涉。如警察进民居搜查,必须出示搜查证,否则违法。在西方法律观念中,私人居所国王亦不得非法进入。在我们国家,由于过去几千年的传统,“普天之下莫非王土”,以致我们现在国家侵犯人民的财产权现象十分严重。 2004年3月14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日宪法修正案第二十二条指出:宪法第十三条“国家保护公民的合法的收入、储蓄、房屋和其他合法财产的所有权。”“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的继承权。”修改为“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笔者认为,对公民合法私有财产的最大保护是保障公民实现其财产的利益最大化。我国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公民拥有的私人财产普遍有了不同程度的增加,特别是越来越多的公民有了私人生产和生活资料,群众对用法律保护自己的财产有了更加迫切的要求。为了保护公民最重要的私有财产之一—房产,就必须加强物业管理的法治化。物业管理法律关系最主要依据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制度产生,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现代物权的一项重要内容,加强物业管理体现了对物权的保护,完善的物业管理才能在最大程度上实现物业的使用价值,才能使公民的利益最大化。物业管理涵概了物业区域的治安、供水、供气、卫生以及公用设施的维护,与公民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在这一领域的非法治化将导致行政权力的膨胀甚至滥用,导致私权利的不必要冲突,导致日常生活秩序的混乱,给公民实现利用其最主要的财产—房产的目的设置障碍。完善的物业管理法律制度不但会排除他人对所有权人支配财产的非法干涉,还会给人们带来优美舒适的生活环境、和谐的人际关系以及让人羡慕的工作效率,真正实现物业的价值。 2.3 物业管理法律关系的主体、客体及内容 2.3.1 物业管理法律关系的主体 物业管理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以自己的名义,依法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个人、法人及其他组织。物业管理法律关系的主体主要包括:发展商、业主、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公司、物业使用人、行政管理 机关及其他相关机构。这些主体可分为三大类:民事主体、行政机关和自律组织。 (1)民事主体,包括:业主、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发展商,物业管理公司,物业使用人及其他相关机构。 ① 业主 业主是物业所有权人,按其拥有的物业所有权状况,又可分为独立所有权人和区分 所有权人。 由于购买了物业,购房人成了物业的产权所有人,合法地拥有所购物业。现代物业区域各业主的权利形态一般是区分所有权。而且,各业主之间共同关系之复杂已超出了传统民法的相邻关系,于是全体业主通过召开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来实施自治管理。 ② 开发商 开发商是物业管理中十分重要的一员。开发商又称为发展商,即房地产开发企业,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9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是以营利为目的,从事房地产开发和经营的企业。 最初,物业是由开发商开发、建造并能通过房地产交易转移给业主的。在一定程度上说,开发商是物业的创造者,原始取得物业的所有权。在物业销售之前,开发商是物业的第一业主。开发商将物业建成,并经政府有关部门综合验收合格后,经过房产交易将产权转移给新的房屋产权所有人。这里的法律关系的变化是开发商由原来拥有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到转移给了新的产权所有人。但是,根据《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开发商须在法定期限内对其销售的商品住宅及其他住宅和非住宅的商品房屋承担保修责任。在保修范围内涉及物业管理的责任最终由开发商承担。 另外,开发商作为第一业主,物业开始出售后的一段时期内仍持有较多所有权比例,因此有第一次选择物业管理企业的优先权与便利。开发商常直接以自己作为委托方,签订前期物业管理合同,并作为住宅等物业出售合同的附件。开发商应当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临时委托管理合同,合同期限一般订为一年。因为业主管理委员会成立后,有可能在一年后重新选聘物业管理公司。 ③ 物业管理企业 物业管理企业根据物业管理合同接受业主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委托,依照法律合同约定,对物业进行专业化管理,是物业管理法律关系的重要主体。物业管理企业一般须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核准登记以及分发营业执照,而且物业管理企业上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资质管理。根据《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试行办法》规定: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等级分为三级,一级资质物业管理企业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以上,物业管理专业人员以及工程、管理、经济等相关专业类的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不少于30人;二级资质物业管理企业注册资本人民币300万元以上,相关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不少于20人;三级资质物业管理企业注册资本人民币50万元以上,相关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新设立的物业管理企业,其资质等级按照最低等级核定,并设一年的暂定期。 一级资质物业管理企业可以承接各种物业管理项目。二级资质物业管理企业可以承接30万平方米以下的住宅项目和8万平方米以下的非住宅项目的物业管理业务。三级资质物业管理企业可以承接20万平方米以下住宅项目和5万平方米以下的非住宅项目的物业管理业务。 ④ 物业使用人 物业使用人又称非业主使用人,是指物业的承租人和其他实际使用物业的人。物业使用人未与开发商、物业管理企业有直接关系,不是物业销售合同的当事人,也不是物业管理合同的委托方;物业使用人不是物业区域的区分所有权人,不具有成员权,一般不参加业主大会与业主委员会。但物业使用人却是现代物业区域的重要成员,无论是居住或非居住型物业,业主常将物业出租以获收益,另外还有其他多种合法占有作用物业但不拥有所有权的情形。为了能约束物业使用人的行为,保障物业使用人的权益,各国物业管理立法中均明确肯定物业使用人的独立地位。物业使用人不但要与出租人签订租赁合同,而且也要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管理公约。所以物业使用人的权利义务不仅源自其与业主间租赁等合同的约定,而且也出自法律法规以及业主公约的规定。 ⑤ 其他相关机构 物业管理企业依据委托管理合同在物业区内开展管理工作,需要和其他管理工作有关的公司发生联系,如保安公司、煤气公司、电梯公司、环卫机构,建筑维修部门等。管理公司要与他们签订有关新的委托合同,由他们就物业内新的业务提供服务。这里产生的直接法律关系是管理企业与这些公司签约,但其结果却直接影响业主,所以重大的协议、合同、管理公司应请管委会审议。 (2)行政管理机关 市场经济中的物业管理活动一般通过业主、物业管理企业平等主体间的合同约定开展。但物业管理涉及百姓日常生活、城市正常秩序,政府行政机关如公安、消防、环保机关等基于行政职权均介入物业管理活动,对各方的行为进行指导监督。在我国,房地产主管部门还直接负责对公房的物业管理。《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第3条对物业管理中相关行政机构规定: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小区管理的归口管理工作;市级绿化、卫生、交通、治安、供水、供气等行政主管部门和住宅小区所在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小区管理中的有关工作的监督指导。目前各地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一般设有物业管理办公室,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物业管理工作。 2.3.2 物业管理法律关系的客体 法律关系的客体,指法律关系主体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包括物、行为和非物质财富。在物业管理法律关系中,“物”指物业,即建筑物本体、附属设备、公共设施及相关场地。“行为”指物业管理中各方主体,业主、开发商、物业管理企业以及政府主管部门的活动。“非物质财富”即智力活动成果,包括精神文化财富,如物业小区的荣誉称号、规划设计等。 2.3.3物业管理法律关系的内容 法律关系的内容即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法律关系的实质即主体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现行的 物业管理条例 仅调整委托型物业管理中的法律关系,因此,在此也仅主要阐述物业管理法律关系中业主及物业管理企业的权利义务。 (1)业主的权利义务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①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的服务;②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③提出制定和修改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④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⑤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并享有被选举权;⑥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⑦监督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⑧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⑨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⑩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①遵守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②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 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③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④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⑤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⑥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2)物业管理企业的权利义务 物业管理企业是物业管理合同的受托方,物业管理企业享有的权利主要是由业主在合同中授予以及法律明确规定的物业管理权。 物业管理企业的权利主要包括:①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小区管理办法,并报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②依照物业管理办法和物业管理合同对住宅小区实施管理;③依照物业管理合同和有关规定收取管理费;④制止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⑤有权选聘专业机构,承担专业管理业务;⑥有权要求业主委员会协助管理;⑦可以实行多种经营,以其收益补充小区管理经费。 物业管理企业的义务主要包括:①履行物业管理合同,依法经营;②接受业主委员会和住宅小区居民的监督;③重大管理措施应当提交业主委员会审议批准;④接受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及住宅小区所在地人民政府的监督指导。 除此之外,笔者认为在 物业管理条例 中还应进一步规定开发商、物业使用人以及其他机构的权利义务,使其调整的范围更加全面。3 物业管理制度立法构建中的几个重点问题 3.1 物业管理体制 虽然我国早在20世纪20年代的上海就出现了专业物业管理的萌芽,但是由于1949年新中国成立以后,为了社会主义建设的需要,城市土地收归国有,房产大部分转为公有制,住宅基本由政府投资建设,并作为福利分配;房地产管理由政府机构负责,行使所有者和管理者双重权利。这种传统体制的特征是:分配福利性、管理行政性、产权属国家、使用归个人、以租养房、租金低廉。这样,房地产这一生产生活要素不作为商品进入流通,其经营活动亦停止,物业管理相应也随着房地产市场的沉寂而处于休眠状态。在这种体制下,城市种类房屋及设备的管理维护基本实行政府和单位大包大揽的模式,个人不承担房屋及设备的维修养护责任。由于这种模式的管理维护少了经费,缺活力,无监督,造成房屋及设备一年新、两年旧、三年破,人民的居住、工作环境较差。而物业管理市场体制的优势在于按市场经济规律动作,权责分明,谁受益,谁出钱,谁监督。管理服务作为一种商品市场流通,产权人的利益得到体现和保护,人民的工作、生活环境得到保持和提高。所以,实现“社会化、市场化、专业化”的物业管理体制,是物业管理立法的首要任务。因此,《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规定,凡用于出售的新建物业,应当实行物业管理;按照住房制度改革政策出售的公有住房及其伴随物业,应当创造条件,逐步实行物业管理。 改革开放后,尤其是进入20世纪90年代,各地的物业管理事业如雨后春笋般蓬勃发展,到1998年底,北京、上海、广东、江苏、山东、辽宁等省市物业管理的覆盖面已达50%,深圳市则90%。 笔者认为,结合目前中国人均收入不高的国情,高昂的物业管理费用并非各家各户都能承受,应对现行的物业管理体制进行改革,由单一的委托物业公司管理模式改为委托物业管理公司管理与业主自营式管理并用的两种模式。成立物业管理指导办公室,对自管式物业管理进行指导,提供人员培训、检查,对业主投诉率进行监控。建立实行物业公司管理与业主自营式管理两种模式并用的物业管理新体制。建议建立一种业主自营式管理与委托专业物业管理公司管理两种管理机制并存,行业自律管理协会与行政监督相配套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物业管理体制。没有必要,也不现实一味追求全部由物业管理公司来进行物业管理的一刀切模式。 业主自营式物业管理最大的特点是,可以从出租的房屋中收取管理费,所收的管理费在支付了人员费、设备费、公产运作费、卫生费,以及其他费用(如6年一度的楼面清洗费等)公共开支以后,一般还有节余,无需再向住户收取费用,从而减轻了业主的经济负担,也避免了不少我们常见的纠纷,保障了社区生活的安定和有序 整个社区的建筑物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私产(即居民的套房),由业主自己负责;另一部分是公产,包括庭院、各种公共活动场所和临街的配套建筑物。公共社区全体成员所有,由他们自己管理,即所谓业主自营式物业管理。他们自己选出一个比较精干的管理委员会,全权负责本管理纯属义务,没有任何报酬。委员一般任期一年,每月开会一次,讨论决定社区物业管理的重大问题。 台湾地区普遍实行这一模式。台湾的物业管理队伍非常精干,专职人员只有两位,一位是干事,另一位是守门员兼监控员(他们的房间有对公产部分进行监控的先进电子设备;并且24小时录像,保留2周),另外有少量的临时工,如保洁员、修班工等,由干事根据需要聘请,他们的工资、资金等从出租房屋收取的管理费中支出。工作人员尽职、敬业,加上文明程度较高、设备先进、通讯发达,所以其物业管理成本不算高,水平和效率却很高。 3.2 物业管理监督机制 监督机制包括三个方面:一是政府部门(对建设单位、物业管理企业、业主及使用人)的依法监督管理;二是消费者即业主对物业管理服务进行合法监督,具体的形式是全体业主召开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代表全体业主决策有关物业管理事项和监督物业管理企业的管理服务活动。业主委员会的组建和运作应当体现以下原则:(1)物业管理的委托权及监督权是公民财产权利的重要内容,应当从法律上予以体现和保障。(2)业主委员会是群众性民事权利组织,不注册为社团法人,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其民事责任由全体业主共同承担。国外及香港的物业管理立法也体现了这一原则。但赋予其一定的民事权利,如签订合同的权利、参加诉讼的权利。(3)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之间是平等的民事关系,双方依据法律法规政策和物业管理合同进行活动。(4)业主委员会不得从事具体的经营管理活动,其成员工作一般属义务性质。笔者认为,也可以参照业主委托参加业主大会的方式,将业主委员会的工作委托给物业管理企业以外的物业管理顾问公司。(5)政府应当加强对业主委员会的监督指导。因此,《条例》对业主委员会的产生方式、性质、职责、登记管理等作了明确规定。三是物业管理行业自律组织或行业协会对物业管理企业的监管。该组织的目标包括:(1)提高业内管理水平。(2)制定自律规定及监管会员。(3)维护物业管理企业及业主的合法权益。(4)鼓励物业管理企业彼此合作,提高服务水平。(5)向政府提供专业意见及方便公众人士咨询。目前中国的物业管理自律还处于起步阶段,造成了我国物业管理发展的畸形。笔者强烈建议,由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牵头,尽快建立体制上类似于消协的建筑物业主与管理人员协会,实施行业自律。之后,对于物业管理企业的投诉可以由协会受理,维护业主合法权益,并由该协会对物业管理从业人员进行培训审查。在物业管理领域实现政府职能由微观管理向宏观调控的转变。 3.3 物业管理市场机制 竞争是市场经济的基本特征,物业管理行业必须通过竞争机制提高管理服务质量。在初期的物业管理中,许多城市对物业项目实行谁开发谁管理,由建设单位指定物业管理企业,形成管理终身制。这种市场垄断行为,既剥夺了业主和使用人选择管理服务者的权利,也不利于管理服务水平的提高和行业的健康发展。实践中,很多物业管理企业是开发商的子公司,在开发商完成了项目开发后就把该项目的前期物业管理交给了物业管理企业。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业主发现购买的物业有问题,就会把责任推到物业管理企业的身上,并以此为理由拒交物业管理费,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物业管理企业经营困难、效益差。但是,考虑到目前各地和实际情况千差万别,多数城市的房屋管理体制还没有完全转换,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水平较低,多数物业管理企业效益较差,物业管理建设单位的经费补贴等情况,《条例》规定,物业管理行业应当建立市场竞争机制,提倡开展在相应资质的基础上进行物业管理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 3.4 物业管理企业与有关部门的职责范围 物业管理企业与公安部门、交通管理部门、环卫部门、园林部门、公用事业单位(水、电、气)、街道、居委会等之间的职责范围问题,一直是物业管理的难题。这个问题是由于早期的城市管理体制和法律界限不明确所造成的。物业管理有两个特征:一是社会化、市场化、专业化,向业主 和使用人提供有偿服务;二是物业管理是企业行为,与政府职能是两个不同的范畴。《条例》明确了物业管理服务 的内容和范围,规定物业管理企业应当承担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的义务,并且,界定了物业管理企业与政府有关部门公用事业单位的职责范围。 有这样一个案例:张先生夫妇是居住在A花园的业主,A花园的物业管理由B物业公司负责。某日凌晨3点左右,张先生夫妇被室内的响动惊醒,起床并打开卧室的门,发现有一满嘴酒气的陌生人已走到客厅和卧室的过道处,当时便质问:“为什么闯入住宅?”此人自称是物业公司聘用的保安员,并声称在检查时发现张家房门没关,认为室内无人,就进来检查情况。张先生讲熄灯前已经锁上门,而且质问来人“既是保安为什么不着装?”来人无言以对。于是,张先生找来物业值班经理,这位经理讲可能是误会。第二天,张先生就到物业管理公司投诉,但物业管理处只是在口头上表示歉意,当张先生要求物业公司解释这保安入室的原因时,物业公司只说已经开除了这名保安,但拒绝给予明确答复。张先生则坚持要求物业管理公司方面就保安入室的解释、物业管理公司的调解结果和开除保安的原因等问题给予答复。当天下午,张先生就接到骚扰电话,此后 多次在深夜接到骚扰电话。于是,张先生夫妇把物业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物业公司辨称:保安员是在深夜值班时发现张先生家的房门虚开,经按铃房内无反应的可疑情况下,始进入房内进行检查,完全是在履行职责,对张先生夫妇的安全负责。根据物业公司了解的情况及相关物业管理制度,保安当时不可能掌握张先生家的钥匙,而张先生没有任何物品丢失、门锁及其他损坏后果,因此保安入室没有任何过错,不构成侵权。另外, 规定,保安员在社区内作24小时巡逻,如遇紧急情况,应按登记的电告号码联系有关住户并立即通知公安、消防等部门,如无法联系有关住户时,即邀请公安人员或消防人员见证,由管理公司人员开启正门,进入单元审查事故情况,并做适当处理。 在该案中,张先生夫妇身为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形成了物业管理合同关系。B物业公司有义务保护张先生夫妇的安全,在发现张先生家房门有不正常情况时可以而且应该采取措施;如果发生盗窃、抢劫等刑事犯罪行为,保安人员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保安人员径直进入张先生家的行为不符合 ,也超越了其应有的权限,侵犯了张先生夫妇“公民住宅不受侵犯”的权利。并且因为B物业公司的保安员在深夜入室,给熟睡中的张先生夫妇带来一定精神恐惧,所以应给予适当的精神抚慰。法院最终判决B物业公司除向张先生夫妇口头道歉外,还应一次性向张先生夫妇赔偿精神抚慰金各1500元。由此可见,保护业主的安全,维护业主的利益是物业管理公司的职责,但在履行职责时应注意采取适当合理的方式,如果措施不当侵害了业主的权利,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物业管理公司及其工作人员在进行物业管理操作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法定或约定的权限和程序,分清与职能部门之间的权力界限。 3.5 物业管理服务费和维修基金 目前,我国多数城市居民收入及消费水平相对较低,对中低收入阶层居住的普通住宅的物业管理服务收费不可能完全实行市场价。《条例》规定,普通居民住宅的物业管理服务价格可以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物业管理服务是一种特殊商品,其特点一是公共消费,二是消费和生产存在于同一过程,每个业主均应交纳所享受的服务相应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因此,《条例》除规定了物业管理服务价格的定价原则和构成外,还规定了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的交纳和监督管理方式。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大中修和更新改造费用金额较大,一旦发生时,难以及时筹集。为了保证物业的正常使用,保障全体业主的利益,借鉴我国香港和国外关于维修基金制度,并吸取过去的经验教训,为此,《条例》应规定,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有两个及两个以上物业产权人的,应当建立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备维修基金制度。 3.6 物业的维护和使用 过去,由于物业维护责任不明确,维护不到位,以及业主和使用人自我约束意识较差,所以许多物业过早破损,所以《条例》第五章对业主及使用人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使用物业的行为及其法律责任作了具体规定。现时在一定程度上也以物业管理企业的管理权限进行了约束。 3.7 建设单位的义务 为了创造开展物业管理工作的必备条件,加强物业的建设与管理的衔接,保障购房人享受物业管理消费的权益,《条例》第29、30、31条规定,在办理物业承接验收手续时,建设单位应当向物业管理企业移交下列资料:(1)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2)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3)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4)物业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资料。建设单位应当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用房,并在物业销售(预售)前,选出物业管理企业承担物业管理服务。在业主入住之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4 我国物业管理制度的立法完善 4.1 大量纠纷得不到解决 物业管理是否需要中央立法 关于这个问题,目前至少有以下三种观点 :第一种观点认为,当前出现物业管理问题的原因十分复杂,涉及观念、机构、体制、市场、法制和监管等诸多方面。特别是法治建设严重滞后于物业管理行业的发展,致使物业管理市场不规范,物业管理活动中各方面主体的权利、义务不清,合法权益得不到保护,政府的监督管理缺乏法律依据,大量矛盾纠纷得不到解决。主要表现在:物业管理的体制问题;物业管理服务价格问题;物业管理相关主体之间的法律责任问题;物业管理企业经营活动不规范问题。已经出台的法规政策层次不高,没有涵盖物业管理的全部内容,整体性、连续性、实践性较差,可操作性不强,立法部门应尽快建立和完善物业管理法律法规体系,并将《物业管理条例》上升为法律,将行政管理处罚的权限上升为司法行政的权限。第二种观点认为,应以法规的形式对物业管理在体制、收费等原则性问题做一个统一的规范,但不宜太具体。因为各地房地产及物业管理状况差异较大,有立法权的省区市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国务院的法规进行细化,可出台具体的细则或实施办法。第三种观点认为,中央没有必要对物业管理问题进行立法,可由地方立法后交给行业协会管理。 笔者认为,三种观点各有一定道理,但是也存在一定的漏洞。第一种观点提出的问题在《物业管理条例》出台以后已经在一定程度上得到缓解,由于《物业管理条例》的效果还没有完全表现出来,所以目前并不应急于将《物业管理条例》上升为法律。第二种观点比较可行,也具有可操作性,但是不够全面。尤其是容易出现中央与地方、地区与地区之间立法的冲突的问题。第三种观点提出建立行业协会进行管理具有创造性、新颖性。但是对物业管理进行立法的问题已经有很多学者进行过探讨,并认为立法是必要的 。 4.2 我国未来物业管理立法的发展方向 鉴于此,笔者提出以下观点:第一,加强《物业管理条例》的贯彻落实;第二,各个具有立法权的省市可以结合本地区实际、因地制宜,制定相应的具体的细则或实施办法。对于中央与地方立法冲突问题,坚持根据法律的效力层级理论,在《条例》生效之后,各地方的地方性法规继续有效,但是这些法规中与《条例》相冲突的条款无效,应以《条例》中的规定为准;第三,在合适的时候,对《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进行修改,加入物业管理一章,专门调整物业管理中各种法律关系。同时经过对实践操作中遇到的问题进行总结,结合相关实践经验、国外先进经验和我国具体国情,对《 物业管理条例》进行修改、完善,使之更加具体,可操作性更强。第四,尽快完善物业管理行业协会体制,实行行业自律管理。 目前我们能做的就是为物业管理行业的全面法治化打好基础。在经过一段时间的实践摸索之后对条例进行细化完善,查漏补缺。物业管理的法治化任重而道远。5 结 语 我国的物业管理行业目前还存在巨大的潜力可以挖掘:以北京市为例:居住小区数量逐年增多,住宅面积增长迅速,到1998年底全市已建成的居住小区有828个,建筑面积共7763万平方米。其中,住宅面积7742万平方米,占全市住宅总面积(15794万平方米)的49%,住宅区居民807671户(约240多万人),占全市居民总户数(259万户)的 32.1%。随着时代的发展,现代化小区的数量还将呈上升趋势,同时公房制度改革也是一支催化剂。另外,商用物业以及学校、机关、工厂等特种物业的待管理范围也不断扩大。无疑,随着物业管理法律制度的完善,我国的物业管理行业将会步入一个健康、持续、快速发展的新时期。 音乐是流动的建筑,建筑是凝固的音乐。物业管理法律制度就是现代建筑这场交响乐的最精彩的一篇乐谱。随着物业管理法律制度的深化和完善,必将演奏出一篇现代建筑美妙、精彩的雄浑乐章! 谢 辞 本文在写作过程中得到了耿焰老师、冯毅法官、王明红法官、刘昌华律师的细心指导和帮助,以及青岛市物业管理办公室、青岛市天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大力协助。在此表示诚挚的谢意。由于这篇论文是在实习期间完成的,所以时间和精力都是有限的。之所以能按时、保质保量的完成,很大程度上应该归功于我的父母,冷如平先生和刘玉美女士在生活上的照顾和在精神上的鼓励,在此我向他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另外我还要感谢我尊敬的老师,我亲爱的同学和朋友对我的支持、鼓励和帮助。 制度管理论文:小学教学常规管理制度 一、教学常规与课程标准 1、学期开始各年级各学科都要制定好学期教学计划,并努力做到教学目的明确,课时划分科学,教学进度清楚,时间分配合理,各教研组制订学期教研计划,并于开学第一周上交教务处。2、掌握本学科课程标准,做到学科教学目的清楚,教材结构清楚,学科特点清楚,重点难点清楚,学生的能力发展要求清楚。 二、备课 1、个人备课要做到备课程标准,备教材,备教学内容,备学生实际,备教学方法,备教学手段及教具,备教学练习,备能力培养措施,备德育美育的熏陶。 2、上课前必须写好教案,教案一般包括:课题、教学目标、重点难点、教学用具、教学过程、实验操作、作业布置、板书设计、课后小结。学期中应超前一周备课、教案字清楚整洁。 3、不得使用旧教案或以参考资料代替教案。 三、上课 1、教学人员必须按教学计划完成课堂教学任务,坚持以学生为本,面向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个性发展,努力提高课堂教学质量,重视教学方法的改革与研究。 2、坚持上课第一次铃前教师到位,上课期间不能离开教室、不能坐着上课,下课不拖堂。 3、正确贯彻教学原则,做到掌握知识与实践能力相结合,智力因素与非智力因素相结合,知识技能与思想教育相结合,统一要求与因材施教相结合。 4、注意演示与示范,充分利用板书、挂图、标本、录音、投影、录像、多媒体等教学工具和手段辅助教学。 5、重视指导学生动手操作、制作。凡是有实验、操作任务的学科要按质量完成实验示范、操作,让学生人人动手做实验。 6、教学过程要组织严密,安排紧凑,结构合理,重点突出,难点突破,无知识性错误,做到精讲精练,采用各种方式和方法,让学生动手、动口、动脑,引导学生主动参与、大胆质疑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启发学生独立思维,引导学生自主、合作、探究学习。激发学生创新精神,培养学生创新能力。 7、教师上课必须坚持使用普通话,写字规范,语言文明规范,板书设计合理,口头表达自然流畅,亲切生动,教态自然大方,要加强与学生的沟通、交流、营造和谐、欢快、民主的教学气氛。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四、作业与批改 1、布置作业要明确,内容要精选,分量要适当,难易要适度,时间要控制,杜绝机械重复或惩罚性作业。 2、课内作业要在任课教师指导下当堂完成,家庭作业要适量,不得超过1小时。课堂作业要全收全改,课后作业原则上坚持全批全改,对完成作业有困难的学生要坚持面批面改。 3、严禁让学生批改课堂作业。 4、批改作业要及时认真,错误要记录,原因要分析,讲评要严格,错题要重做,作业要达到规定次数(数学、低年级语文每天一次,作文全期12次)。 5、作业写清批改日期,批改简明易懂;少指责,多鼓励。 五、辅导 1、语文、数学的课外辅导要做到四点:(1)制定潜能生转化记录;(2)对成绩优秀和智力较好的学生要适当提高学习难度满足他们的求知欲;(3)解答疑难问题进行学习方法指导;(4)组织课外阅读提高学生的自学能力和阅读水平,在培养学生合格加特长方面下功夫,五六年级学生建立阅读笔记及图书角。 2、积极贯彻因材施教的原则。对优秀学生,在全面发展的基础上,鼓励他们发挥特长,不断提高学习兴趣和自学能力;对有困难的学生,要满腔热情,分析原因,从提高学生兴趣入手,培养正确的学习方法与良好的学习习惯。通过个别指导或有计划的补课,帮助他们在学习上取得进步,并对他们的特长予以鼓励和培养。 3、课外辅导要安排在学生自习或课外活动时间进行,不准侵占和挪用非语数课时间进行辅导。 六、教育科研 1、每位任课教师必须参加学校和教研组的教研活动,并能围绕活动中心,积极发表自己的见解,虚心听取他人意见。坚持互相学习取长补短,每期听课不少于15节。 2、遵守教研纪律,不无故请假或迟到早退,教研工作纳入教师考核考勤奖惩。 3、每周三第七节课为教研活动时间,各教研组根据各自情况认真组织积极开展,并作好记录。 4、各教研组每周按单元重点、难点,由教研组集体研究备课一次。 5、教研组每月开展一次教研活动,每期上交一份教研工作计划、总结,每位教师每期至少上交一篇教研论文、教案设计、案例分析或经验总结。 制度管理论文:科学的人员分类管理与法官制度改革 举世瞩目的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从“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战略目标出发,对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作了全方位的谋划部署和愿景勾画。其中,既有“维护宪法法律权威”、“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宏观制度体系构建的内容,也不乏“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和“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等司法改革重大紧迫现实问题和具体发展路径的设定。这必将为我们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深化司法改革、推进法治建设,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司法目标,竖起新标杆,开辟新途径,争取新胜利。 人民法院司法实践的历史发展表明,公正司法不但须有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的司法体制构建及其制度安排作保障,而且也须臾离不开一支高素质、过硬的法院队伍的精心锤炼和打造。二者的共同作用、合力并行,才可营造出“风景这边独好”的氛围和景象,任何一方的缺失或“乏力”都终将酿造跛脚难行的“苦酒”,绽放花拳绣腿式的“花蕾”。值得欣喜的是,纵观《决定》,无论是在司法管理宏观体制改革架构中,关于健全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完善法官统招、逐级遴选机制和职业保障制度等内容的匠心设计,还是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等重大司法制度改革体系建构下,关于完善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等具体审判管理制度的细致表述,都深刻体现并反映了司法改革项目内容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的关系,突出强化了审判活动以法官为中心、法院以法官为主体的典型司法工作的规律性特征和法院人员分类管理模式的核心,为人民法院队伍建设的科学发展和深化法院人事制度改革,指明了前进的方向,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回首人民法院司法改革实践即可看到,早在本世纪初,人民法院就根据现代人力资源管理科学化发展需要和国家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自上而下开展了法院工作人员分类管理制度的改革实践,并以法官职业化建设为主线,积极试点、探索一系列深化人民法院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尤其是近年来,最高人民法院按照中央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统一部署,在中央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积极探索法院工作人员分类管理制度改革,研究制定、实施了一系列相关的文件规定和具体措施,为进一步深化改革奠定了重要基础。2011年,中组部、最高人民法院联合出台《法官职务序列设置暂行规定》及其配套文件。2012年,最高人民法院颁布实施《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条例》。2013年,中组部、最高人民法院联合印发《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分类管理制度改革意见》。上述举措对于创新审判工作机制,不断优化审判资源配置,加强职业保障,激发队伍内在活力,实现人民法院干部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目标,推进审判事业科学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创造了有利条件,收到了积极成效。 毋庸讳言,囿于主客观各种因素、条件的限制和影响,改革仍然存在并面临各种各样的突出问题和矛盾。这主要表现在:一是根深蒂固的“大一统”干部人事管理理念和体制,使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实践一波三折、举步维艰,尤其是一旦改革面临“利益”冲突,即可遭遇来自系统内外的双重“夹击”和阻力;二是审判权运行的“多主体、层级制、复合式”的特征,不仅强化了审判权行使的行政化弊端,模糊了法官的主体地位和职责,还埋下了司法不公、司法腐败的种子或隐患;三是法官与普通公务员、法院内审判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的“混同化”的管理考核制度,以及有限的司法人员职务保障现状等,制约了法官职业化、专业化的发展,造成了法官职业尊荣感和素养的缺失与降低,等等。 上述问题与矛盾的错综交织和相互作用不但成为人员分类管理改革的重大障碍,而且也使法官队伍建设遭遇空前的瓶颈。与此同时,法官短缺、法官流失等急迫性问题也随之“甚嚣尘上”,成为当下法官队伍职业化建设的“拦路虎”。 回首过去、正视困境、检视错误,其目的就是要面对未来、解决矛盾、汲取经验和教训。当前,我们须以《决定》关于司法改革的目标和要求为统领,以敢于啃硬骨头,敢于涉险滩,敢于革自己命的勇气和胆识,冲破思想观念的束缚、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篱,切实从确保依法公正行使审判权和实现公正司法目标的高度,积极稳妥推动以法官制度改革和完善为核心内容的法院人员分类管理制度改革,建立分类科学、结构合理、权责明晰、管理规范的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以充分调动队伍的工作积极性、激发工作热情和内在活力,提高法院干部人事管理科学化水平,建设“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法院干部队伍,为推进审判事业科学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为此,应重点抓紧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要按照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要求,严格规范法官任职制度。应在切实尊重法官养成规律和适应审判工作要求的前提下,适当提高初任法官最低任职年龄,或对初任法官任职前从事相关法律工作的年限提出最低的限制性要求,以确保法官素质与能力适应审判工作日益专业化、复杂化的发展需要。积极研究探索针对不同审级法院法官设置相应任职条件的管理制度和办法。既要保证我国法律统一实施对法官职业“同质化”的基本要求,又要兼顾不同审级法院基于审判功能定位差异对法官审判能力侧重点要求不同的客观状况,最大限度的优化审判资源配置,提高审判工作质效。进一步完善初任法官任前培训制度,将预备法官任职培训纳入法官任职要件,强化法官职业养成,提升初任法官的司法实践能力。 二是要根据司法审判工作的特点和人才成长规律,积极完善法官选任机制。结合法院实际和人员分类管理改革意见精神,完善法院内部从审判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中选任法官机制,严格准入标准,规范选任 程序,增强选拔科学性,确保法官质量。积极实施法官逐级遴选制度,努力推动建立上级法院法官主要从下级法院的优秀法官中产生的遴选机制,注重从基层一线培养选拔优秀人才,以促进上下级法院法官的相互交流,拓宽基层法官的职业发展空间,夯实基层审判一线力量,逐步形成优秀人才良性循环机制。进一步拓宽法官来源渠道,适当扩大公开选任法官范围,注重从法律专家、学者、律师和其他优秀社会法律人才中公开选拔初任法官,不断优化法官队伍结构,增强法官队伍活力。 三是要以“改革司法管理体制”、“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为契机,逐步探索建立科学、合理的,以法官员额为基础、适应审判工作发展需要的人民法院人员编制标准。要在全面、客观、深入调研论证的基础上,探索形成以标准案件量为基本考量、综合考虑人口、地域、经济社会发展程度、办案面积和时间成本等在内的人力资源科学配置管理制度,为依法、合理确立各级法院编制配置标准,提供强有力的保障和支持,从源头和制度建设层面解决法官短缺、案多人少等体制和机制性矛盾,为法院队伍内涵式发展铺平道路。 四是要全面贯彻“健全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职业保障制度”,努力提高法官和法院其他工作人员的职业保障能力和水平。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全面加大司法职业保障水平。积极推动《法官职务序列设置暂行规定》及其配套文件的贯彻实施,采取积极有效措施推动法官法相关规定的落实。认真落实《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分类管理改革意见》中关于法官以外人员“确定职务序列和职数”的相关政策规定,建立规范的各类人员交流机制,以充分调动、发挥各类法院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确保队伍建设活力。 五是推进人员分类管理既要注重立足当前,充分考虑干部队伍实际,又要着眼未来长远发展,大胆创新实践,还要切实把握好人员分类管理改革与法院其他改革的关系,做到统筹把握、衔接有序、协同发展、相互促进。实践中,尤其要把人员分类管理改革与审判方式和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有机结合,以增强改革的实效性和科学性,避免走入为分类而分类的改革误区,切实杜绝以往改革出现的“两张皮”现象。
历史与社会小论文:从社会与国家的关系看汉唐之间的历史变迁 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围绕中国史的分期问题,日中两国学术界各自展开了激烈讨论,提出了许多相异的学说。其中之一是将春秋战国时期作为分界线,对其前后时期予以区分。众所周知,中国的一部分学者主张这时是从奴隶社会向封建社会过渡。在日本,也有少数学者特别重视这一时期的社会变化。支持这种观点的一个重要根据,乃是中央集权式帝国的建立。从公元前3世纪秦的统一到满清灭亡,这一体制维持了近2000年,因此认为它的建立具有划时代意义亦十分自然。不仅如此,春秋战国时期在社会经济上的一些巨大变化,如货币经济的出现、农耕技术的提高、土地制度的变化、宗法制度的衰退、小家族的析出、思想上的百家争鸣等等现象,也是上述观点的主要依据。 但是,如此思考问题难免会产生一个疑问。即这场变革究竟是朝什么方向迈进的呢?例如,作为政治城市的都市国家在变革中逐渐消失,继之而起的统一帝国又是在什么样的基础上建立的呢?宫崎市定对此曾发表过一个见解,指出各个地方的行政都市如县或乡等作为统一帝国的手足,是在春秋时期都市国家的基础之上设置的。这一观点如果正确,那么可以认为当时的统一帝国乃是一个旧都市国家的统合形态。宫崎进而还指出,汉代许多农民居住于都城内,这与古希腊都市国家的市民同时还是农民的情况同出一辙。也就是说,春秋以前的都市国家在保留其原有性质的同时,又被统合成了统一的帝国。因此就都市这一点来看,与其说春秋战国时期的大变革是一场质的转变,倒不如认为是一个统合、扩大的过程,这样理解似乎更能揭示出历史的真相。 众多的都市国家在霸主的掌握之下,逐步形成领土国家,进而发展成为统一的帝国。众所周知,郡县制正是在这样一种国家的扩大过程中得以创建的。 秦汉时期,上述扩大运动并没有停止。汉武帝置河西四郡及朝鲜四郡,就十分清楚地显示出这一运动扩大到了域外地区。 汉朝的政策切断了北方匈奴的左右二翼,再加上其他一些原因,匈奴逐步走向衰退,到东汉时期,不但对汉朝形成不了任何威胁,相反还厕身于汉朝的统治之下。另一方面,西域各国继续朝贡,受匈奴统治的乌丸、鲜卑、氐、羌等各个种族也为汉朝所控制。汉帝国的对外发展在这一过程中达致顶点,形成为一个世界帝国.公元2世纪前期,西方的罗马帝国正处于所谓“罗马的和平(Pax Romana)”时期,而对中国来说,同样处在一个可称为“汉代和平”的时期。 约200年后,中国的王朝西晋覆灭于匈奴之手,以此为开端,历史进入了所谓五胡十六国时期。北方各个民族统治华北长达300年之久。也就是说,上述事态并不是北方勇武的骑马民族入侵中国之类的暂时、偶然的现象,而是中国内部的力量发展并波及至外部,在达致顶点时,受反作用力的影响,这股波浪又流回到了中国内部。此说由内藤湖南提出,之后宇都宫清吉也进行了详细研究。总体来说,在中国社会的历史发展中,向外扩大的潮流这时改变方向而转呈向内、向中心回流的趋势。 可是这种方向的转换,单是中国王朝与外部种族之间的现象吗? 我们把目光投向中国内部,就可以发现在同一时期亦即从东汉到魏晋时期亦有种种社会变化,比如货币经济的衰退、大土地私有的发展、个人宗教(道教、佛教)的盛行等都是比较典型的事例。或许可以说,这些现象就是时代潮流由外向内变化的体现。 尤其值得注目的,是在人与人之间出现了一种新型关系。国家反映的是君臣关系,此点不用多说。在民间,任侠关系也可说是一种君臣关系。增渊龙夫曾经指出,这种关系并非只是自上而下的单方面关系,自下而上的恭顺之心是维持这一关系的前提条件。可恭顺的对象又具备什么样的权威呢?举个例子来说,使功臣们显示出服从态度的刘邦,到底具有什么样的性格呢?对功臣们来说,难道不是承认刘邦具有天赋之资,因而从内心深处表示服从的吗?果真如此,刘邦的身份尽管很低,但本质上与所谓上古圣王依据神权而治天下的情形不是正相一致吗? 在东汉广泛可见的门生故吏关系与此不同,川胜义雄认为这一关系是人和人之间在人格上的一种结合。《困学纪闻》论东汉末年有一种事郭泰、李膺、范滂等名士犹如侍者、僮仆一样的风气。郭泰、李膺、范滂都是依杖名节而博得声誉的人物,因此对他们予以景慕就决不会如对神权那样敬畏。人们所尊崇的,是他们那作为人的道义之心,进而还期待着自己也能如此。 由此不就可以推测在汉代的人和人之间形成了一种以人格的高贵性作为媒介的关系吗?内藤湖南曾经指出,六朝的贵族形成于地方的名望家.在多数情况下,望族、门望、郡望等附有“望”字的习语都可以用来称呼六朝贵族。所谓“望”,不用说就是对特定人物的人格寄予某种期待的用语。可以说,这些用语正是源于对特定人格所生的尊敬之心。 上述关系在汉代社会中是如何形成的呢?这是一十需要认真探讨的问题。汉代采取定儒家于一尊的政策就任官职的条件是需要具备儒家的教养和道德,这也即是所谓的察举体制,其作用非同寻常。内藤湖南认为六朝贵族起源于具有名望的历代官僚之家,这一点颇具启发性。可以说历代官僚之家是以儒学为背景登上历史舞台的。 汉代的官僚人事政策依据儒学,这也有利于扩大官僚出身者的范围。原来的军人或文法之吏有着皇帝家产官僚的性质,其选任的范围也极为狭窄。而察举政策与之不同,是从整个社会中召集具有做官资格者。如此一来,汉朝的权威也就随之扩大到整个天下。可是就结果而言,这一政策也给汉朝带来了不利。儒家官僚得到起用,依靠的并非行政或军事这些对皇帝政治极为有用的才能,与自己的内心世界紧密相连的知与德亦即学问的培养才是最基本的条件。儒家官僚与皇帝一方面为君臣关系,另一方面又能使皇帝拥有正统性。东汉末,上述关系遭到宦官势力破坏,儒家官僚于是对宦官势力展开攻击,两者之间发生激烈的党争。对清流派来说,党禁毋宁还是一种荣誉,因为自己的权威在此得以证明。他们看重名节以至苦节,就是因为重视自己的名誉胜于国家的命运。如前所述,这一态度在当时广为青年之士所憧憬。 汉王朝依靠这种方法加强其权力基础,并试图得到天下儒士的支持。可是,这种扩大权力的方式反而促使士大夫阶级之间产生出了一种以人格为媒介的个人结合关系,其结果便是逐步消解了国家的公权力。 致使汉王朝陷人大动乱的是太平道。作为一种宗教教团,太平道和西边的五斗米教一样,在性质上与从前的宗教有所不同。从社的信仰中便能看到,从前的宗教行为对共同体内的各种神灵极为尊重并寄寓信赖。在那里,有关个人道德的意识并不强,为了维持正常的共同体生活,人们一般都祈求神灵的保佑,并举行祭祀活动。到秦汉时期,作为神来祭祀的既非自然神也非祖先神,而开始代之以人物。虽然全非如此,但至少个人的道德能够介入其中。相对而言,初期道教的思想十分明显地将救济个人的问题与本人的道德实践结合在一起.这一点应该说象征着普遍宗教在中国的诞生。 个人、道德这二个词语与前面提到的人与人之间的人格结合这种社会现象也是相适应的。六朝贵族赈恤乡人的行为中,有些例子便反映出了与道、佛两教信仰的关联性。 总之,随着汉帝国的崩溃,中国陷入长达数世纪之久的动乱之中,而在此过程中产生的这一新的人际关系将处于四分五裂状态中的地区和人们相互联结在一起,构成了一种社会结合的原理.我所提倡的豪族共同体就是其中一例。 六朝时期各个国家的建立,依靠的也是这一原理。其中尤其是对汉人王朝,绝不能把它们想像成类似现代或其他时代的国家,也就是不能认为在那里官僚组织是按法规而自行运作的。官僚组织在继承前代的基础上仍然存在,不过构成官僚集团的却是贵族阶级。一般而言,贵族首先是地方的名望家,他们在各地乡论的作用下,依靠九品官人法步人政界。即便是在政界,源于人格的相互依靠关系仍发挥着重要影响,这些情况在正史中一目了然。靠这种人格在多大程度上能够吸引住他人,实际上也就决定了政治力量的大小。 上述情况当然属于权力运作的一个组成部分,可是在权力运作的深处,在贵族阶层内部结成的人与人之间的人格关系起了很重要的作用。失去了它,政治运转就会失灵。 因此可以认为,从里面支撑着六朝政治公权力的是贵族之间结成的个人与个人之间的关系,其影响力不容忽视.不过,这种人与人的关系并非只为个人的利益,其形成的契机主要在于对卓越人格产生的尊敬之心。贵族阶级的阶级权威正是通过这些价值观念树立的。没有权威,权力也就无法得到正统。大家都知道,南朝诸政权为了获得正统的名义而举行禅让仪式,具体执行的就是那些在朝廷上拥有名望的贵族高官。这即是权力需要权威来保障的极好例证。 在任何时代,权力都是离不开权威的。不过,姬周时期的王权却能将权力和权威合为一体,其原因在于那时人们相信王权诞生于神权之故。那么,秦汉的皇权又是如何呢?这里有必要从上述角度来探讨其性质。 汉武帝时期,在国政之中积极导人儒学,意在维护皇权的正统性。这并不是说此前的皇权外部存在着别的什么权威,而应该认为皇权也是融权力、权威于一体的。仅就这一点来看,应该说先秦时期的君主权在此得到了继承。总之,儒学为汉王朝采用以后,权威便开始展开了自立运动的轨迹,而这一运动的具体形式是在贵族阶级那里得到体现的。 六朝贵族并非依靠权力而走向繁盛。那些拥有武装组织的地方豪族,即便在地方社会拥有权力,但结果不是被王朝权力征服便是被吸收,权力最终要归为一体。可是,权威与权力并非处于同一个层次,因此拥有权威者既能针对权力者保持自立,亦能通过相互依靠达致共存。 再重复一次说,六朝政治的形成并不是只依靠基于皇权的统治方式。对于九品官人法,有人认为它是一项皇权把贵族阶级吸收进其权力之中的制度。但实际上,作为一项登用官吏的制度,其最大特色在于承认了促使贵族阶级得以自立的权威。我们认为,只有作如此思考才能真正理解宫崎市定《九品官人法的研究》所具有的意义。宫崎通过该项研究,描绘出了官僚制与贵族制这两个互为交织重叠的世界。如刘宋王球所说的“士庶之别,国之章也”那样,当时的官僚制与贵族制这两个系统公然并存且各自发挥着机能。 可是两者相互依存的结果,却导致了国家和贵族阶级的两败俱伤。贵族阶级依靠权威,在政权内占据高位,但结果是他们不再努力磨练那种属于权威之本源的人格。我们看《颜氏家训》,就会发现梁朝灭亡的一个重要原因即在于此。 如上反复所论,支撑汉代政治世界的是一股日益扩大的历史潮流,但随着汉王朝的崩溃,这股潮流在对外、对内两个方面开始显现出曲折的迹象,其流淌的方向也转向既成世界的内部。在上述过程的基底处发挥影响作用的,是一种新诞生的社会原理,我认为这即是存在于中国社会内部的人格关系。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在古代依仗的是神权,而现在却转变成依据人格的力量(除宗教形态以外,六朝的各种文化中都可以找到说明此点的根据。此处从略)。 接下来,我们再来看对外关系的变化中有着什么样的原理变化。 胡族迁徙到中国内地,由此开始了广泛的胡汉融合.最初由于胡汉杂居,产生习俗、言语的融合,后来在政治的影响下,融合迹象日益显著。北魏孝文帝的汉化政策即为其中之一,而陈寅恪论关陇集团,也云“宇文泰当日融冶关陇胡汉民族之有武力才智者,以创霸业”。孝文帝和宇文泰的目的虽不尽相同,但在超越种族差异、建立新的统治者集团这一点上,又有共通之处。北魏的历代君主遵信道、佛两教,这也为推进胡汉融合起了一定的作用。胡族宗教原为萨满教,后改宗道、佛这两种含普遍教义的宗教。到北魏后期,还可以看到鲜卑贵族浸染于以儒教为代表的学问之中。 在汉代,胡族与汉族的关系由于种族及文化的不同而时常发生对立,到了北朝,中国社会克服并超越了这种不同,开始从单一同种(homogencous)的社会转化成异种混成(heterogeneous)的社会。借用孔子的话说,就是在整个社会中实现了从“类”向“教”的转化。 据此我们可以认为,逐步渗透于汉族社会内部的人格主义与在胡汉融合的条件下形成的新的中国民族,这两点被一条共同的时代丝线联结到了一起。 上述时代原理在隋唐时期又是如何得到继承的呢? 隋唐时期与六朝有一点截然不同,这就是结束了长达几个世纪的政治分裂局面,统一了整个中国。能够实现这一点的,不用说是来自于强大的皇权。内藤湖南倡导唐宋变革论,指出变革的特征为二:从贵族政治向君主独裁政治变化;人民从贵族的支配之下解放出来,地位得以提高。在六朝至隋唐的历史进程中,有些现象反映出了上述两个特征,例如隋文帝罢九品官人法而设科举,再如废除乡官等即是如此。此外,西魏以来的府兵制作为皇帝的直属军队也有助于强化君主权。内藤湖南指出了这些现象,但同时认为由于无法压制住门阀贵族,隋唐皇权本身也还存在着某种限界,因此就结果来看,隋唐两个王朝都不能突出于贵族制国家这一框架之外。内藤的这一理论在澄清唐宋变革的意义上极具启发,以下我们就沿着他的思路来探寻六朝与隋唐之关系。 唐王朝承继隋之后,统一了全国,其力量进而还伸展到塞外地区,国家版图辽阔,犹如汉之再现。不过就其统治方法而言,与汉全然不同。通过实施郡县制来统治塞外地区,此点汉唐一致,但汉代是中央政府派遣行政长官进行直接管理,而唐则取所谓羁縻政策,即任命当地部落酋长为都督、州、县之长官。由此一来,这些人也就同时身居唐朝行政长官与出身部落的酋帅这两种地位。这一统治方式显示出,唐在对周边种族实施直接统治上存在着限界。唐朝在州、县之上置都督,这也是与汉代不同之处。都督、州、县三级制同样实施于唐王朝内部,这里就可以找到六朝时期所置都督州军事的痕迹。都督州军事的设置始于三国时期,目的在于对付出现于地方社会的自立倾向。当时这种倾向往往成为政治分裂的主要原因,因此该制度含有加强中央政府统治的意图,但同时也反映出中央与地方的力量平衡在发生变化。众所周知,都督州军事管辖数州,它时常与中央政府产生对立,显示出独立的性质,这一点与前面谈到的历史潮流在六朝时期开始向内运转的倾向相通。到唐代,上述倾向在制度上继续得到反映(隋代欲加强中央集权而废除了都督制,但却有始无终)。譬如都督制,虽在王朝的内部地区流于形式,但在对塞外民族的羁縻政策中,通过任命有实力的酋长为都督,仍然发挥着实质上的效用。总之,实施这项地方行政制度的前提,是地方社会有着自立的势力。在此背景下,酋长们虽接受任命成为唐朝的官吏,但不时会反抗唐朝的政策,甚者还会发动叛乱。 唐王朝在向外扩大的过程中暴露出其弱点和限界,当受到四周的抵制时,便制定了上述羁縻政策,这一情况实际上与六朝时期一脉相承。那么,内政方面又如何呢?在平定了隋末动乱以后,唐朝逐步排除了自己内部地方社会与中央相抗的因素。贵族阶级失去了作为地方名望家的特性,而只是呈现出官僚的侧面。这里似乎可以认为贵族阶级变成了朝廷的寄生官僚。不过对这一认识,我们还必须予以慎重考虑。三省作为唐代中央政治的核心机构,其渊源当是汉魏时期的近侍之官,发展到唐代,成为最高行政机关。三省长官犹如宰相,位高权重。三省之间也是互持均衡,并与皇帝相持,所谓门下省的封驳之权堪称典型。在这里,三省的地位显示出了不同于皇帝家产官僚的一面,它在君臣共治的政策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作为这种官衙的一员,贵族个体可以说拥有一种独立于皇权之外的性质。 唐代选官制度中有任子和科举制度。任子制度实际上是贵族制度的一种变化形式,至于科举制,虽然看上去似在否定贵族制,但其所测试的明经、进士等科目却是考核贵族式教养。也就是说,到唐代,六朝时期的人格主义虽然形式有所改变但仍得到了继承。 要而言之,唐代的贵族阶级并非只作为单一的家族而存在,他们已经成为集权性国家机构的组成部分,《贞观氏族志》所反映的正是这一点。六朝时期常集中收录天下的贵族家门,而《贞观氏族志》却以官品高低为标准来决定家门的等级,此点已为治史者所习知.尔后武则天的宠臣李义府撰《姓氏录》,即便是军人,只要官品在五品以上,也都悉数收入,为此受到士人们的蔑视,贬其为“勋格”。《贞观氏族志》站在国家的立场上评判那些可算作贵族门第的等级,而《姓氏录》则是只要拥有官品,谁都可以成为贵族之家,两者可谓大相径庭。尽管如此,当时的人们热心于成为贵族一事,由此可见一斑。至少到初唐、盛唐时期,评判族望高低的总谱还是在编撰的。 再看唐代的民政。六朝时期,民众处于各地的望族管理之下,而到隋唐时期,则完全接受国家的统一支配。唐朝依据乡、里、邻制度将民户按户组织,使其成为中央直接统治的对象。可是据唐户令,在实施里制的同时,在都市另有坊制,在乡村则有村制。坊制是六朝时期的产物,而村制更可以说是在六朝时期新出现的农村。唐朝不能单靠里制来掌握民众,在另一方面它还不得不承认这些自治聚落的存在。 如上所见,统一了全国的唐王朝把周围的各个部族纳入州县制之中,并且还试图全盘掌握贵族和人民。但是这一企图无法得到贯彻,在现实中面对六朝以来的独立倾向,不得不做一定程度的妥协。值得注意的是,独立于皇权之外的自立势力由此得以保存,到唐代中期以后进一步发展,在唐宋变革中发挥了重要作用。首先是四周的部族,如契丹族在彻底摆脱羁绊以后,兴建辽国,走向了独立国家之路。再如以村为中心形成的草市则成为市、镇这样一些地方都市形成的基础,同时也促成了货币经济的盛行。拿考核唐代士人人格的科举制度来说,内藤湖南认为从唐代到宋代以后,科举制的发展反映出了从人格主义向实务主义的变化。不过,虽说是实务主义,但并非单指行政上的实务能力,而是考核基于学问和教养的政治见识。在这种标准下选拔出来的官僚群规模庞大,成为君主独裁政治的执行者,由此迎来了真正意义上的科举制时代。 总之,魏晋以来的历史潮流到隋唐时期产生出各种各样的制度,虽然这股潮流的生气在慢慢衰竭,但在那些制度的内部又再次进发出新的潮流。与从前的时代相比较,魏晋至隋唐的历史发展看似在倒退,其实反映了历史运动的潮流在这一阶段转变了方向。在人格主义、普遍主义理念的诞生这一点上,可以说将中国史引向了一个新的阶段。 历史与社会小论文:马克思“世界历史”观、全球化进程与社会主义运动 国内对全球化的讨论正在深入。这一讨论一直存在不少热点和分歧。不同意见的讨论 与商榷,对理论研究大有裨益。应用马克思的“世界历史”观来诠释全球化的内涵,考 察经济全球化与社会主义运动的关系,有助于深化全球化的讨论。 一、马克思的“世界历史”观与经济全球化的基本特征 经济全球化的基本特点一般有两层含义:人类不断打破地域、民族、制度、文化障碍 进行交往的进程;各国经济形成不可分割的全球有机整体的进程与趋势。国内有学者认 为,15世纪的地理大发现,“拓展了世界市场,揭开了全球化进程的序幕”,全球化进 程应与资本主义进程“属于同一过程”,因为两者有着“时间上的契合性与历史的同步 性”。(注:宋士昌、李荣海《全球化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载于《中国社会科 学》2001年第6期。) 经济全球化进程究竟在何时启动,争论不少。其实,这应依据客观的历史与经济全球 化基本特征的出现而定。如果我们从世界文明史的进展及以上经济全球化的第一层定义 出发,那么很容易得出结论:经济全球化进程并不与资本主义进程同步。因为在世界文 明史的进程中,各民族打破地域、民族、制度、文化障碍,进行交往,并不是始自15世 纪的地理大发现。早在资本主义产生之前,不同民族之间就采取各种方式相互交往。不 同民族之间相互交往,既包括和平方式,例如,不同民族间的产品贸易、外交和文化交 往;也包括战争方式,如掠夺、侵略和征服。马克思曾指出,“战争本身还是一种经常 的交往形式”,应“被看作是历史的动力”。 如果从以上经济全球化的第二层定义出发,以各国经济形成不可分割的全球有机整体 作为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启动标志,那么同样可以得出经济全球化进程与资本主义进程不 同步的结论。因为各国经济形成不可分割的全球有机整体,只有到资本主义世界市场形 成时才有可能。而统一的商品、劳动力、资本的世界市场,直到工业革命进入高潮之时 的19世纪中叶才形成。既然资本主义世界市场直到19世纪中叶才形成,这时各国经济才 初步形成全球有机整体,经济全球化才有可能启动,那么,15世纪的地理大发现“揭开 了全球化进程的序幕”的论点,就难以自圆其说。 马克思的“世界历史”观内容十分丰富,贯穿在众多的专著中。但在《德意志意识形 态》、《共产主义原理》、《共产党宣言》、《资本论》等代表性著作中有较集中的论 述。如果我们完整阅读这些文献,就会发现,马克思主要是在论及大工业的历史作用时 ,提出其“世界历史”观的。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一文中论及机器大工业的伟 大历史作用时强调,是它引起广泛的社会分工与商品交换,促成了统一的世界市场,从 而把一切民族与国家联成一体,是“它首次开创了世界历史,因为它使每一个文明国家 以及这些国家中的每一个人的需要的满足都依赖于整个世界,因为它消灭了各国以往自 然经济形成的闭关自守状态”。(注:宋士昌、李荣海《全球化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 义》,载于《中国社会科学》2001年第6期。)值得注意的是,马克思的这段话的主语“ 它”,应是机器大工业!但是,国内有的学者却认为,从马克思的“世界历史”观,可 得出资本主义“首次开创了世界历史”的结论,因此,“世界历史”进程与资本主义进 程相同,也与经济全球化进程等同。(注:宋士昌、李荣海《全球化与建设中国特色社 会主义》,载于《中国社会科学》2001年第6期。) 这种理解与以上《德意志意识形态》的引文的意思以及全文内容的原意并不相符,因 为资本主义进程,并不能与机器大工业等同,资本主义工场手工业在机器大工业发生前 ,已有两三百年的历史。根据马克思的“世界历史”观,不是资本主义“首次开创了世 界历史”,而是18世纪后期的工业革命启动了“世界历史”。但是直到19世纪中期工业 革命进入高潮时,“世界历史”发展了,世界市场初步形成了,经济全球化进程才启动 。可见,马克思关于由机器大工业启动的“世界历史”进程与资本主义进程以及全球化 进程并不重合。总之,应依据世界文明史,以马克思的“世界历史”观为指导,理顺资 本主义进程、“世界历史”进程与经济全球化进程三者之间的关系,为全球化问题的讨 论夯实基础。 就全球经济的联系与制度安排而言,经济全球化进程一般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19世纪中期,工业化进入高潮,世界市场初步形成,经济全球化开始启动 。这一阶段的主要特征是商品、劳动力和资本的全球性流动。西方少数工业化国家完全 依赖世界市场,大多数非工业化国家并不完全依赖世界市场,不少国家仍处于自给自足 的经济状态之中。因此,这一阶段的经济全球化程度较低。 第二阶段。二战以后,新科技革命将工业化进程引向新高潮,五六十年代资本主义生 产力进入“黄金发展”时期,经济全球化的程度提高,不但制度安排基本完成,包括国 际金融及国际贸易机构与体制建立并完善,而且经济全球化的物质载体已具备,跨国公 司大量涌现。但是东西方冷战与“两个平行市场”的存在,使这一阶段的经济全球化进 程严重受阻,因此,完全意义上的经济全球化并没有出现,充其量只出现了经济“半球 化”现象。 第三阶段。20世纪70年代后期开始,新科技革命进入信息革命时代,工业化社会向后 工业化社会转型。出现了全球的制度创新与扩散,以及跨国公司的更大规模的渗透,企 业经营国际化程度普遍提高,新自由主义思潮盛行,资本的国际流动借助因特网而速度 空前、规模巨大,经济全球化程度空前提高。由于非洲撒哈拉沙漠以南地区及亚洲一些 国家仍处在经济全球化的“边缘状态”,因此,至今完全意义上的经济全球化仍没有实 现。经济全球化的进程仍然很漫长。 二、经济全球化、“世界历史”与社会主义运动 经济全球化与社会主义运动,是全球化讨论中的一个热点。有的国内学者认为,“‘ 世界历史’或全球化”,“是社会主义生存和发展的客观条件与历史根据”,(注:宋 士昌、李荣海《全球化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载于《中国社会科学》2001年第6 期。)“是社会主义理论产生与实践展开的条件”,“其发展趋势在根本上与社会主义 的趋势完全一致”,“并包摄社会主义价值原则”。(注:宋士昌、李荣海《全球化与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载于《中国社会科学》2001年第6期。)其基本论据是: (1)世界历史形成,为马克思的科学社会主义学说的创立提供了条件; (2)资本主义的“负面效应”与“世界历史的进步性”,将落后国家推向社会主义; (3)由于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已不能适应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其内在的矛盾与危机必将导 致无产阶级革命。经济全球化没有消解这些矛盾,也不能改变其灭亡的命运,但是资本 主义可以“在全球化中转移自身矛盾,由此延缓它的存在。”而“社会主义则将以其历 史逻辑的力量,最终取得全球的胜利”。(注:宋士昌、李荣海《全球化与建设中国特 色社会主义》,载于《中国社会科学》2001年第6期。) (4)资本主义机器大工业与世界市场将把各国无产阶级联在一起,使无产阶级革命“具 有全球性性质”。马克思说过,“共产主义革命将不仅仅是一个国家的革命”,“它是 世界性的革命,所以将有世界性的活动场所。”(注:宋士昌、李荣海《全球化与建设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载于《中国社会科学》2001年第6期。)因此,由马克思“世界历 史”观,可得出社会主义必胜的结论。 以上的观点与推论是否站得住脚,值得逐一推敲;同时有必要认真核对一下,其中引 用的马克思的有关论述是否准确,其基本理论依据是否准确无误。 首先,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的创立,固然离不开经典作家对资本主义现实的批判。但是 ,20世纪的世界历史表明,资本主义主导着世界体系和经济全球化进程,大多数落后国 家尽管深受资本主义剥削与压迫之苦,但在二战后还是选择了资本主义道路。 历史昭示,落后国家要在资本主义主导的世界体系中选择社会主义的现代化道路,往 往需要某些相应的国际条件和一定的国内社会条件。当国际资本主义处于空前危机而国 内社会处于历史转折时,例如,帝国主义陷入两次世界大战时,落后国家选择社会主义 道路,才有可能取得重大成功或突破的机会。一战中,出现了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苏联 ,二战后,出现了以苏联为首的社会主义阵营。在通常状况下,仅仅依靠资本主义的“ 负面效应”与“世界历史的进步性”,并不可能将落后国家推向社会主义。在21世纪更 是如此。战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历史教训很多,其中,一些落后国家在一定的内外历 史条件下,尽管跨越了“卡夫丁峡谷”,走上社会主义道路,但是普遍忽视了对资本主 义文明的扬弃与利用,过度强调与资本主义制度及意识形态划清界限,排斥市场经济, 完全否认了对现存社会主义体制改革的必要性和紧迫性,结果付出沉重的代价。苏东剧 变的惨痛教训令人深思。 其次,资本主义既然在经济全球化进程中能转移内部矛盾,延缓生存期,那么如何理 解全球化是“社会主义生存和发展的客观条件与历史根据”的结论?如何推导出全球化 “发展趋势在根本上与社会主义的趋势完全一致”(注:宋士昌、李荣海《全球化与建 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载于《中国社会科学》2001年第6期。)的论点?显然这一推论 过于简单牵强。 第三,仅仅用社会主义自身的“历史逻辑的力量”这一抽象的概念,得出社会主义“ 最终取得全球的胜利”的结论,尚不具有充分的说服力。(注:宋士昌、李荣海《全球 化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载于《中国社会科学》2001年第6期。) 社会主义自身的“历史逻辑的力量”是什么?必须加以明确的阐述。国内有的学者,引 用马克思、恩格斯关于“共产主义革命将不仅仅是一个国家的革命”,“它是世界性的 革命,所以将有世界性的活动场所”的论点,以证明经济全球化必然导致资本主义灭亡 和社会主义胜利的结论,其实并不恰当。因为这两句话出自马克思的《德意志意识形态 》与恩格斯的《共产主义原理》,而这段论述的基本论点,却是恩格斯晚年郑重声明放 弃的过时论点。 在《共产主义原理》中,恩格斯在回答单个国家能否发生无产阶级革命的问题时,说 :“不能”,“共产主义革命将不仅仅是一个国家的革命,而是将在一切文明国家里, 至少在英国、美国、法国、德国同时发生的革命,……共产主义革命也会大大影响世界 上其他国家,会完全改变并大大加速它们原来的发展进程。它是世界性的革命,所以将 有世界性的活动场所。” 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也有同样含义的话:机器大工业与世界市场会扩大交 往,“交往的任何扩大都会消灭地域性的共产主义。共产主义只有作为占统治地位的各 民族‘立即’同时发生的行动才可能是经验的,而这是以生产力的普遍发展和与此有关 的交往的普遍发展为前提的。” 值得注意的是,这两篇文章都是马恩在1848年欧洲资产阶级革命爆发之前写的。当时 他们设想,机器大工业与世界市场已将所有“文明国家”的经济联成一体,同时造就了 相同的社会阶级状况: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的对立。世界市场已把这些国家的无产阶级 联合起来,并消灭了他们的地域性特征,一旦资本主义世界经济危机爆发,就可能使所 有工业国的无产阶级同时行动起来,至少在英国、美国、法国、德国同时爆发世界性的 无产阶级革命,实现世界共产主义革命的目标。马克思的“世界历史”观,曾与此论点 相关。但是,1848年资产阶级革命爆发以后的事实却与马恩的这一判断并不一样。1895 年恩格斯临终前,根据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运动发展的新情况,在《<法兰西阶级斗争> 一书导言》中郑重宣布,放弃半个世纪前的“所有‘文明国家’同时爆发革命”的论点 。他认为,“历史清楚的表明,当时欧洲大陆经济发展的状况还远没有成熟到可以铲除 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程度。“资本主义大工业”在1848年还是有很大的扩展能力”,因 此“要以一次简单的突然袭击来达到社会改造是多么不可能的事情”。22年后,俄国“ 十月革命”的胜利,用事实证明了1848年前马恩关于发达工业国无产阶级“同时革命” 的判断有误,恩格斯晚年的纠正是明智的。 今天,当人们在运用马克思的“世界历史”观研究经济全球化问题时,如果不能全面 理解该理论的内涵,仅仅断章取义地引用其中的某些论据,甚至是被马恩晚年纠正的论 点,由此所得出的结论,就可能有失偏颇,并且可能有违马恩相关论述的基本立场。 三、全面客观地对待经济全球化的双重效应 对经济全球化的“双刃剑”作用,人们已达成共识。它既使全球经济的要素配置更合 理、成本更低、效率更高,也使南北差距日益扩大。应该承认,在经济全球化进程中, 发达国家处于优势地位,发展中国家处于劣势地位。这是历史造成的客观现实。但是, 无法回避的经济全球化潮流是否仅眷顾发达国家,给它们带去的都是机遇,却将挑战都 留给了发展中国家?国内有些学者对此似乎给予了肯定的回答。他们认为,在市场经济 中占据优势的发达国家能借助经济全球化“维护本国的经济安全”(注:宋士昌、李荣 海《全球化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载于《中国社会科学》2001年第6期。)。而处 于劣势地位的发展中国家的经济主权和安全不但遭到“一定的威胁”,而且“如果听任 经济自由化的摆布,就会深受其害”。(注:夏兆龙《反全球化是全球化的一部分》, 载于2002年1月24日《社会科学报》。)事实究竟如何?如果我们全面客观地看待经济全 球化的双重效应,那么就应承认,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是机遇和挑战并 存。发展中国家的经济主权遭到削弱,发达国家的经济主权和安全也遭到跨国公司、资 本和劳动力全球流通的“一定的威胁”。对经济全球化的挑战处置不当,发展中国家会 遭灾,发达国家也“会深受其害”。就具体国家的经济发展而言,全球化的“双刃剑” 效应,应理解为对任何参与者在带来挑战的同时给以机会,在给以机会的同时伴随风险 。能否趋利避害,驾驭这种双重效应,取决于各国政府的应对政策。 其实,当全球南北差距扩大时,发达国家内的贫富差距也在扩大。据英国国家统计局2 000年的统计数据,基尼系数从1995—1996年的0.33,扩大到1996—1997年的0.34,再 到1998—1999年的0.35,贫富差距在拉大。 当发展中国家面临经济全球化的挑战时,发达国家也面临巨大压力。90年代以来日本 经济连续十余年疲软,国内失业情况加剧。欧盟同样面临两位数的失业率。美国普林斯 顿大学经济学教授亨利·费伯预测,未来三年内,美国有近25%的失业者难以找到工作 ,近75%的人在找到新工作前被迫忍受没有任何收入的生活。其实,正是发达国家面临 的巨大压力,使其成为世界反全球化活动的策源地与中心,折射出发达国家在应对经济 全球化时遇到的挑战与困惑。90年代以来的世界反全球化活动,主要发生在西方发达国 家。发达国家反全球化活动的主要参加者是那些受全球化冲击较大的产业部门和弱势群 体组织,如工会与农会。美国的劳联和产联是大闹1999年西雅图世贸组织部长会议的主 角;法国的“农民联盟”则是2001年11月巴黎反全球化示威游行的主要参加者。此外, 还有主张加强国家对经济掌控的新国家主义者、极左和极右势力分子、无政府主义者和 环境保护主义者等。这些反全球化的组织和活动,主要并不是为了捍卫发展中国家的利 益,而是为维护自身的权益。墨西哥前总统塞迪略在2000年达沃斯世界经济论坛年会上 发言时曾指出,“最近形成了一个奇特的联盟。极左派、极右派、环境保护组织、发达 国家的工会和自封的文明社会代表为了一个共同的目标聚集在一起,这个目标就是不让 发展中国家人民获得发展。”(注:宋士昌、李荣海《全球化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载于《中国社会科学》2001年第6期。) 尽管不少第三世界领导人也批评全球化,但是他们并不是全盘抵制全球化,而是要求 公平有序的全球化,参加者都能公平分享全球化的果实,参与全球化游戏规则的制定与 修改,避免发达国家独占全球化“红利”,而自己被边缘化。 东亚与其他一些发展中国家的发展经验证明,正是在积极参与全球化的进程中,发展 中国家才可能趁势发展起来,成为新兴国家。中国社会主义的巨大发展与改革开放20多 年的建设成就举世瞩目,更证明了经济全球化对发展中国家虽有风险,但也是机遇。亚 非一些日趋落后贫困的发展中国家的事实也说明,如果发展中国家因为怕冒风险而游离 于经济全球化进程之外,如果不能积极应对与参与,也就意味着丧失与放弃发展机会, 就有被边缘化和淘汰出局的危险。社会主义国家如果排斥经济全球化,也可能重蹈苏联 崩溃的覆辙。 对待经济自由化的态度与对待经济全球化一样,排斥经济自由化必然抵制经济全球化 。经济全球化的本质就是经济自由化与市场经济机制。发展中国家要发展只有积极参与 经济全球化进程,并适应经济自由化与市场经济机制,只有接受挑战,抓住机遇,才能 求得发展。东亚国家,尤其是中国的实践,已证明了这一点。因此,对经济全球化双重 作用的评价必须客观,避免情绪化而有失偏颇。 四、经济全球化进程中的资本主义制度与社会主义制度的关系 经济全球化进程中的资本主义制度与社会主义制度的关系,是全球化问题研究中的另 一个大课题。 国内有些学者在肯定全球化“是社会主义生存和发展的客观条件与历史根据”,“其 发展趋势在根本上与社会主义的趋势完全一致”,“并包摄社会主义价值原则”的同时 ,也不无忧虑地认为,“全球化为资本主义势力颠覆、瓦解、演变社会主义提供了某些 有利条件”,帝国主义对社会主义中国的“遏制以至和平颠覆的目的与主张,将在全球 化进程中得到强化”。(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320页。) 毫无疑问,在一个半世纪多的经济全球化进程中,已有数百年历史的资本主义社会形 态占绝对优势,并主导这一进程;社会主义形态作为只有不到一百年历史的新生事物, 仍处在相对的劣势地位。必须指出,由于历史文化与政治理念的差异,发达资本主义国 家至今仍有一批死抱冷战思维不放的人士,他们对社会主义制度持敌视态度。冷战虽已 结束十几年,但“帝国主义肯定想要社会主义国家变质”的战略意图并没有改变(注: 《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320页。),对此我们不能掉以轻心。 同时,改革开放,尤其是“入世”以后,中国已向国际社会作出相应承诺,正在从组 织建构与管理制度上与WTO接轨,在更大程度上融入经济全球化进程。因此,在经济全 球化进程中资本主义制度与社会主义制度的关系问题上,我们应采取与时俱进的理性态 度。 首先,应承认国际社会中“资强社弱”的客观态势。其次,不应过分强调“两制”之 间意识形态与社会制度对立的一面,而应充分利用不同制度之间日趋密切的经济联系与 俱荣俱损的特点,抓住机会加快发展自己。发展是第一要务。必须看到,在全球经济中 ,中国最主要的贸易伙伴恰恰是美、欧、日等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对它们的出口,占我 国出口贸易量的75%。其中,中美两国贸易犹为重要。美国是中国最大的投资国与贸易 伙伴,中国是美国的第四大贸易伙伴。美国经济景气,亚洲经济尤其是中国经济发展的 外部条件就宽松,发展就相对顺畅。“9·11事件”以后,美国经济严重受损,中国的 出口状况马上由睛转阴,出口立即转为负增长。在一定意义上,“两制”的经济合作竞 争状况将决定双方综合国力的对比状况,反之亦然,双方综合国力的对比状况将最终影 响“两制”的竞赛结局。在和平发展时期,充分利用经济全球化的机遇,尽快壮大社会 主义经济实力,应是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只有有了强大的综合国力,社会主义的大 旗才能抵抗更大的狂风暴雨的袭击。对西方一些仍抱有冷战思维的人士的“和平演变” 企图,我们必须保持高度警惕;与此同时,我们自己也不能囿于冷战时代的意识形态的 思维惯性不能自拔。在经济全球化时代,随着时代主题与世界格局的转换,意识形态与 政治制度因素在国际关系中的地位已下降,经济与科技因素成为主导因素。经济全球化 进程中资本主义制度与社会主义制度的关系,更多地已不再表现为冷战时期那种你死我 活的“零和”关系。处于相对劣势的社会主义制度,现时并无能力也无可能取代强势的 资本主义制度。因此,社会主义力量应在图存自强的目标下,积极推动相互间的竞争合 作关系,以求共存双赢的局面,这是处于劣势的社会主义力量最现实与理智的战略选择 。 历史与社会小论文:“历史‘重塑’中的得与失──美国新社会史学评析 [摘 要] 20世纪六七十年代, 美国社会矛盾与冲突加剧, 美国的 “统一的价值体系” 处于崩溃的边缘。新社会史应运而生,向长期统治美国史学界的“统一性”发起冲击。新社会史家强调多元文化的美国中各社会集团的特殊性,特别是族群特性。他们反对精英垄断的政治历史,努力建立以“普通人的日常生活”构成的“自下而上的历史”。新社会史学在史学目的、理论、方法等方面作出了重要贡献,但也出现很多偏差。特别是对多元文化、多族群特性的过分强调,使历史学传承美利坚民族文化精华、强化民族共同价值观、加强民族凝聚力的重要功能受到巨大损害。 [关键词]多元文化 统一性 特殊性 “自下而上” “普通人的日常生活” 族群性 一、美国新社会史兴起的背景 美国“新社会历史”的兴起有深刻的历史和现实背景。20世纪六七十年代,美国社会动荡不已,是所谓美国“统一的价值体系”几乎面临崩溃的时期。社会矛盾与冲突的加剧和国内外矛盾的相互交织,如民权运动的高涨、反战运动、女权主义高涨、新左派的活跃,等等,都使美利坚民族的“统一意志说”受到深刻的质疑。因此,美国历史学家被迫再次认真地探究和思考美国“民族的发展历程”。 “新社会史”的出现也有其史学思想的渊源。一百多年来,美国史学史经历了三个主要发展阶段。第一阶段是19世纪末至20世纪30年代,主要代表是进步主义史学。当时的史学对政治相当关注,目的是探索美利坚民族的起源和命运,核心主题围绕着美国历史上“特殊利益”和“人民”之间持续不断的斗争。第二阶段是20世纪四五十年代。这一时期的突出特点是竭力挖掘美国的特性,代表者是美国的“利益一致”历史学派(consensushistory)。这些历史学家强调,美国的发展方向早已被超越族群和阶级区别的、被广泛认同的美国价值体系所决定。一般认为,新社会史是美国史学史的第三次浪潮。它在几个重大原则问题上向美国的传统史观发起挑战,在美国史学界内掀起轩然大波。首先,他们对“单一和统一的民族命运”这一概念提出置疑;其次,他们力图否定“美利坚民族特性”的存在。再者,20世纪60年代这种平民主义史学思潮的崛起还提出了疑问,即只对领袖人物进行的研究足以反映美国的政治发展过程吗? 总体说,美国的新社会史是向长期以来统治美国史学界的“统一性”发起的挑战。这派史学家认为,包括部长、律师和政治领袖在内的新教精英们的思想根本无法代表全体美国人和整个美国社会。所以,从本质上讲新社会史所体现的新潮流实际上是一种“特殊性”的追求,强调的是美国社会和文化的多元特征。正如凯瑟勒哈里斯(Kessler-Harris)指出的,新社会史“是对不同集团文化的尊重,以及对多样性的承认”。新社会史学家们努力探索多种族、多族群之间的有力而活跃的“相互影响”,以此了解不同的利益集团是如何彼此竞争。从他们的研究中,发展出一种新概念,即在一致的国家目标的形成过程中,种族、性别和族群性等因素是如何发挥它们的推动或阻碍作用的。 从理论来源讲,新社会历史受到西欧学术思潮的影响。首先是法国的年鉴学派。它重视历史的结构,即深深潜藏、长期延续的“结构”,而相对忽视具体历史事件。他们认为,战争、条约、皇族婚姻远不如地理、人口变化、气候和贸易模式,以及地区食品这些结构性的东西来得重要。在年鉴学派的影响下,美国历史学家把重点放在物质的“存在真实”和深入的地区性研究。他们还运用人种学技术,扩大资料来源,试图通过微观的方法发现较为宏观的结构问题的线索。他们的研究得助于两种彼此相悖的知识体系。 一种是社会科学行为学派使用的经验方法。它反对主观性,追求精确性,采取社会现实中更为中立的立场。帕森(TalcottParson)关于社会现实世界中系统关系的理论,使历史学家能够发现“有序化原则”。他的社会平衡和社会有机体自我保持能力的观点,表明用“结构”这一概念能够较好地理解社会组织机构。他们发现,向现存结构发起冲击的新事件会造成一种新的社会平衡,最终导致国家和社会团体中的变化。总之,这派历史学家把研究的着眼点放在促成社会稳定和静止的结构性因素上。 另一种理论来自新马克思主义史学。首先,这派历史学家强调历史的物质根源,并接受年鉴学派关于历史有科学规律(sientificrules)可循的观点,突出生产在近代社会关系形成中所发挥的关键作用。他们认为,不同的生产关系形成人民内部相互冲突的利益,并通过阶级区分表现出来;由于这种冲突历来是敌对的,它们所孕育出的不同政见,在特定情况下便对现存政府构成威胁;社会现实与意识形态之间持续的相互作用产生的推动力是历史变化的动力。 二、美国新社会史的贡献 以20世纪60年代为界,美国的社会史研究可分为两大阶段。60年代之前的称为”旧社会史”,之后的叫作“新社会史”。“旧”与”新”之间存在着实质性的区别。 新社会历史家改变了对美国历史本质特征的传统认识。他们认为,美国根本不是一个统一的社会,而是一个分裂的社会,其中存在着大量不同的相互冲突的文化。由此基本理解出发,他们试图“探索多种族、多族群人口之间强劲的互动;了解这些利益集团和阶级为获得权力进行的竞争”。结果便产生这样一个重大的命题:“种族、性别和族群特性如何铸造或防碍了一个属于全美的共同目的”。 就研究的主题而言,“旧社会史”相当狭窄。它主要关注的问题有:私人而不是公众的生活领域;强调对个人和家庭生活的描写,如家庭生活中的行为;妇女和儿童的日常生活;殖民地时期对贵妇的限制;基本的工作习惯,等等。因此,难怪有人称之为“壶与盘”的历史(potsandpans)或“盆盆罐罐的历史”。旧社会史学的缺点是显而易见的。造成它狭隘性的原因是,这些史学家认为一个国家或民族从婴儿期到成熟期的发展过程是由社会精英和那些“语言清晰的决策人”决定的,而社会史的功能只能对主流历史解释的边缘加以润饰。 “新社会史”却大大拓展了历史研究的领域。历史学家海姆(JohnHigham)把它形容为“一场洪水”,骤然改变了历史研究的主流,不但引领了历史探究的方向,改变了对历史本质的理解,还提出了一系列有关历史写作的本质问题。这派史学家基本上是“左倾”的年轻学者,决心重写美国历史,撰写“把政治排除之外”的历史,即把政治精英的历史转化为一部“自下而上”和“普通人的日常生活的历史”,一部由社会下层做主角,通过他们的眼光观察和解释的历史。他们把研究对象仅局限于“下层阶级”,或称“社会底层”,对穷人、奴隶、黑人、妇女、仆人、工业工人和长期被历史排除在外的其他普通百姓人给以特别关注,开发了城市史、移民史、妇女史、劳工史,性史、族群史、以及具体的社区史等领域。当时,判断社会史研究成功与否的一个标准是:它是否对普通大众的历史经历进行了深入探索,是否总结出某一社会集团的自身特点,以及它们如何独立于占主导地位的机构、制度或是主流文化的。 概括地说,新社会史关注以下几大范畴。 第一,美国的传统文化和价值体系问题。新社会史关注大众的思想、大众的信仰系统和能够证明这一信仰系统的各种各样的史料和实物。围绕传统文化的本质和影响引发了一系列问题:普通土生美国人的价值观到底是什么?在多大程度上阶级、族群和种族区别影响到人的规范和行为?对日常生活和劳动阶级文化的探索,已经清楚地揭示出,至少到19世纪末和20世纪的很长时间内,千差万别的不同思想和目标,怎样造成美利坚民族的分崩离析。19世纪早期美国社会各阶层对“共和主义”(Republicanism)意思的不同理解可以很好地说明这个问题。工匠们认为它是自由劳动的意识形态,或表示在社会中不断上升的能力;商人所理解的则是摆脱政府的压制而取得的某种自由;中产阶级妇女把它看作是创建有教养的公民权的号召;工人阶级白人妇女却把它解释为把她们在贫困中挣扎和繁重劳动与奴隶制的恐怖区别开的一种自由。这又引发一系列相关的问题,如普通人倾向的价值体系是什么?这些体系是阶级、种族、性别(gender)、族群背景差别、居住地不同的产物,还是这些因素在不同程度上的某种结合? 到20世纪70年代中期,行为主义理论和马克思主义理论中的创新性因素相互融合,促成了对劳动阶级文化的研究,并使它成为社会史的前缘。同时,出现了一个新的研究方向,即试图解释劳动阶级文化是否影响到历史的变化。 历史学家在这场争论中采取的立场,实际上取决于他们对文化产生根源问题的分歧。有人认为,文化是人民大众吸取占主导地位的思想而形成的;有人则认为文化是从个人工作和生活经历而来。经过争论和大量研究成果的论证,新社会史学家至少达成以下共识,即半独立的、特点鲜明的子文化使民间的各类人群获得某种程度独立的基础。 既然认为劳动阶级具有自己的特有文化,即一种分离的文化,那么它是如何得到强化和延续的?问题的答案同样莫衷一是。其中一些解释实际上出自对文化本身建设的争论。比如,尤金·吉尼威塞(EugenenGenovese)总结出美国南方奴隶制种植园中的文化——父权温情主义文化。在他看来,美国黑人奴隶的行为,包括他们对奴隶制度的反抗能力,只有作为是南方种植园文化的一部分,才能得到最好的解释。因为这些奴隶对这种文化也是部分认同的。伽特曼(HerbertGutman)和其他一些史学家则认为,深厚的非洲和家庭之根,加上奴隶制残酷压迫等因素,使黑奴形成了自己独特的行为习惯和价值观。 在劳动阶级文化的研究中,受马克思主义史学影响的历史学家至少有三点贡献。其一,开拓了历史研究的新领域,对社会和物质现实之间、个人和集体意识之间错综复杂的关系进行了研究;其二,他们的辨证分析用多种方法揭示了普通人民的意识,当然主要的方式是通过语言、固定的象征性行为以及宗教进行分析;其三,对社会认同和社会行动之间关系的聚焦,开启了对“文化”本质、如何发现和定位这种文化及其对政治的影响等问题的长期辩论。 第二,美国人口史研究。社会史学家通过日常生活结构和社会生活结构的周期性变化,去发现人口变化和人口移动(迁徙)的本质。这就要求搜集和解释量化的资料,确定人民曾经居住过的地点、家庭和社区的规模和形式,以及人们什么时候,为什么搬迁。其他一些史学家对学校和教堂等制度化结构进行探索。他们提出这样的问题,作为社会控制的经纪人,作为文化传承和保持传统价值观的机制,这些机构是如何发挥作用的。比如,威尔(RobertWell)的美国人口史研究,就是旨在说明家庭规模的变化和个人生活周期既可作为史料又可解释变化中的社会模式。这些历史学家认为家庭的来龙去脉、族群根源、家庭成员的年龄、都为了解社会变化等宏观问题上人民如何扮演自己的角色提供了重要线索。 第三,社会流动性研究。它是20世纪60年代美国史学界最热门的研究问题之一,目的是考察“美国梦”的生命力。这方面得到关注的问题是:首先,美国“社会的向上流动性”(upwardmobility)是否在很大程度上被神化了;其次,它是否合理地反映了移民及其后代的社会和经济进步。在更宏观的问题上,研究者还特别关注普通百姓与工业化和技术变革之间的相互影响。这些研究表明,技术是更大的社会结构的一部分,技术在此结构中发展,并反过来支撑这个结构。在更宽广的层面上,社会史学家关心的是,由于技术的社会影响出现在社区所在地和社区的建设发展过程中,普通老百姓是如何介入这些变化的;“无产化”、“近代化”、“工业化”这些术语不仅论及抽象的过程,而且更涉及到人们与新环境之间发生的具体的相互摩擦(abrasiveinteraction)。这些问题要求社会历史学家去解释:当新的生产技术与传统的价值观和规范发生碰撞时,传统文化会产生什么变化?有人认为:工人阶级是抵抗这种变化的;有人则强调,某些特殊群体却认为技术与工业是一种解放的力量,它们所引起的变化在总体上是有益的。还有人认为,二战后技术的发展,如电影、电视、无线电使美利坚民族更加趋于团结,而不是分裂。 第四,城市化过程及其后果的研究。在这方面,学者们关心的问题包括:城市化必然带来社会秩序的瓦解,以及贫困和犯罪的增加吗?它的影响对不同阶级和族群集团都是相同的吗?环境怎样影响城市居民的生活方式?杰克逊(KenethJackson)的研究表明“美国梦”和郊区化之间存在着强有力的相互作用。它详细研究了美国的郊区化历史,指出这一典型的美国生活方式是两种原因的结果,即政府政策和美国人喜欢独立居住的倾向。城市化研究得出了某些结论:城市的贫困问题和家庭解体并不是城市拥挤和社区崩溃的结果;暴力与城市发展之间没有必然的联系。此外,城市史研究还直接与美国“社会的向上流动性”联系起来,并提供了充分的第一手资料。 第五,族群性研究。当时的美国,族群、性别、年龄等都成为划分社会集团的标准。其中,对族群凝聚力的研究一时十分兴盛。其研究重点是传统上“默默不语”的下层社会集团,其中族群特性成为新社会史的研究焦点。族群特性意指某族群共同的价值观和制度机构的总和。族群性研究为的目的是发现族群性是否可以同更大的权力结构共存。对于美国这一典型的移民国家而言,这种研究无疑对美国社会中各族群—土著美国人(印第安人)、高加索人(欧洲白人)、非洲裔美国人、亚洲裔美国人、拉美裔美国人—等亚文化的保持和发扬无疑具有积极意义。 此外,如果再进一步细化,新社会史也不忽略某些“微观”社会行为领域,如精神疾病史、犯罪史、医学社会史、宗教史、娱乐史。关注这些生活方面的历史,是为与当代美国社会联系起来,作为发现和测定美国社会是否健全的一种方法。 新社会史的贡献还表现在对史料概念的拓展。美国新社会史学家在历史研究之中拓展了新的史料来源,对传统的历史研究提出了挑战。他们认为,要想准确地揭示“美国思想”),仅仅依靠政治领袖和知识精的文字材料是根本不够的;民族“思想”的概括要求一个更加多元化的背景,并且需要发现集体心态的新方法,所以史料的范围发生了巨大变化。比如,某一工人的讲话或信件、历史事件当事人或目击者的口述、工会集会的记录;移民的报刊;劳工阶级的口述自传等都被视为珍贵的第一手材料。 对下层社会文化的研究,由于文字资料相对缺乏,历史学家便注意分析普通人的“行为”,并把它们作为一种研究资料,如游行、骚乱、抗议示威、礼仪、庆典、投票选举等群体行动。此外还注意普通人的迁移方向、食品结构、消费和储蓄习惯、家庭规模、联盟.通过这些具有象征意义的外在特征的剖析,以及对理性的和非理性行为的分析,来解释不同群体的价值观和倾向,去发现动机与行为的关系。 新社会史最体现其新意的地方,是研究方法的突破。研究者们使用计量方法和量化材料,如慈善协会的报告、详细的地方记录、人口普查结果、时间表、城市指南、税务记录等,来追踪普通人的生活史。 具有马克思主义史学倾向的弗克思·吉尼威塞的研究典型反映了新社会史的特点。她在《种植园大家庭之内:旧南方的黑人和白人妇女》一书中批判了美国“利益一致史学”,并把研究聚焦于“性”之上。根据她的观点,“性”不但是一个社会范畴,同时也是在确定南方妇女社会地位的一个重要因素。以此作为一把钥匙,她研究“性之间的关系”“性角色”和“性的认同感”。其中,“性关系”是最重要的因素”,因为它“构筑了任何一个社会的基础,而且是任何一个个体自我意识的核心,因为性关系说明了任何个体与其他社会成员之间最根本的关系。” 这部著作还表现了新社会史在研究方法上的特点.首先,是历史研究的切入点。她把南方作为一个另类社会,把妇女作为自己研究的对象,并且把微观的“家族”作为社会的基本单位,试图从社会的“最底层”来描述美国旧南方社会的总体画卷。其次,是对史料和叙述方法的运用。为重建内战前南方妇女的生活状态,她从多重角度,运用不同类型的丰富资料,深入挖掘家族内的生活,并在此基础上揭示南方社会的社会结构。在研究中,她主要依赖于南方女性白人奴隶主家中的日记、人口记录、人口普查报告,生死记录、经济与商业记录、日志、家庭文书和通信,等等。 三、美国新社会史的缺陷 新社会史显然大大拓宽了历史研究的范围。它把历史研究的视角从社会精英转向普通百姓;丰富了历史资料来源、品种和规模,并为取得更精确的研究成果提供了多样化的方法。 但是,美国的新社会史存在着明显的缺陷。首先它缺乏对社会史研究的一套系统方法;缺少能够把五花八门的课题统一起来的对美国基本社会发展过程的认识。它在规范化、学术水平和理论方面仍有很大的改进余地。因新社会史“缺乏综合与归纳”和“漠视理论”,许多史学家一直认为它无助于了解文化的、政治生活的、社会变革的结构。另外,由于新社会史主要关注长期的变化,结果呈现的社会史的静止状态,防碍了对宏观历史过程的动态理解和解释。 另外,因为历史根本无法把政治完全排除,自称“排除了”政治的社会史便谈不上是真正的社会史。某些历史学家怀疑否真的存在一种“完全排除政治的历史”。倍克(CarlL.Becker)就一针见血地指出:“编写把政治排除在外的社会史是一种错误…我绝对无法理解为什么政治不属于社会范畴”。无论美国社会的社会群体—种族的、性别的职业的、阶层的—如何繁多,无论它们的思想和行为方式如何千差万别,无论它们的思想怎样超脱上层政治,都不可避免地反映出它们所处时代的国家政治的影响。在研究社会集团和思想之间不断竞争的过程中,脱离了国家政治是无法有力地揭示问题本质的。 因此,新社会史思潮对政治史研究首先产生了直接影响。新社会史的理论和方法,使社会史学家有意忽略美国历史上某些重大政治事件和重要的政治人物,以及铸就了美国历史和遗产的著名政治机构和制度。结果,政治家(statesmen)一词被弃而不用,而改为“政客”(politicians),公民(citizens)一词被选民(voters)所取代。政治史在新社会史家的眼里,不过是政客为争夺权力和地位玩弄选民于股掌之上的游戏记录,从而大大降低了政治历史的价值。 新社会史的研究方法,使定量分析完全排斥了定性分析,把原本可用定性分析的专题和史料局限在定量分析的框架中,造成历史研究的狭隘和贬值。而摈弃传统的历史叙述方法,便丧失了历史的可读性和易记性。此外,对象征物的过分依重,并以此分析行为和动机关系的方法也受到一些史学家的批判,认为它揭示的只是一种“静止”的模式,注意的是”中断”,而历史研究的核心应该是历史的变化和延续。 就史料的类型而言,也出现了偏颇。很多传统上认为重要而关键的史料,如宪法、法律、司法决定和辩论、评论、论文等的史料价值受到社会历史学家的轻视,而民间和私人文字记录的价值却远远胜过官方和正式的资料。 最明显的负面影响是,美国历史研究出现了分崩离析的状态。黑人、工人、妇女、市民、农民、移民、青年这些特别的独立群体,逐渐建立起独自的领域,出版自己的学术刊物,举办自己的会议,开展有关史学史的辩论。社会史研究无论从机构而言,还是从研究理论上讲,都无法形成一个中心,更谈不上一个把所有的社会史研究有机凝聚起的核心。结果,在此期间,美国没有出现一个占主导地位的学派,没有形成特点鲜明的统一的美国社会史学派。 这种状态,最终引发美国的史学危机。由于新社会史过分强调美国文化和社会的多元性,在重多历史学家笔下的美国史大都是支离破碎的,既没有清晰的历史发展主线,更没有占主导地位的统一的美国价值观。美国史变成松散的、各社会阶层间相互矛盾、缺乏核心和灵魂的、五光十色的色拉拼盘。最关键的问题是,美国的历史学失去了其传承美利坚民族文化精华,强化民族共同价值观和加强民族凝聚力的重要功能,而是走向了相反的极端。 这一危机引起了某些美国史学家对历史研究的忧虑。有些社会史学家已经开始注意避免上述问题。上世纪90年代起,美国“最优秀的社会史…已经开始发展一种对美国社会更加复杂而全面的解释:这个美国社会即不是建立在不断的冲突之上,也不是建立在完全和谐一致之中,而是建立在不同集团之间微妙和不断变化的相互关系的结构之上,建立在他们对于社会现实的倾向之上,以及他们为保卫自己的世界而采取的行动之上”。 历史与社会小论文:新课程下的《历史与社会》创新教学的探索和实践 [摘要]精心设计的课堂激发了学生浓厚的学习兴趣和求知欲望,使他们怀着新的期待投入到学习新课题、新内容中去,为上好本堂课打下基础。而创新教学能捕捉课堂锲机、挖掘学生潜能,使学生参与课堂教学,拓展思维,发展能力。创新是教育发展的根本,是培养素质人才的根本途径。? [关键词]新课标 创新教育 探索与实践 21世纪是知识经济的时代,知识经济时代就是创新教育时代。素质教育的春风吹遍了神州大地,这也对我们教师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要求以学生为本,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全方位高素质的人才。? 在新课程下,传统的教学模式已无法适应时代的需要,创新是教育发展的根本,是培养高素质人才的根本途径。加快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创造能力的高素质人才,已成为我们在未来竞争中赢得主动权、抢占制高点的关键所在。学习贵在创新,老师的责任就在于通过学习培养学生良好的思维习惯和健全的个性。而课堂作为教学的主阵地,是我们培养学生创新能力的主要场所,面对新课程,我们深深地体会到:教育要创新,就必须课堂创新。笔者就新课程下的历史与社会创新教育谈一些浅见。? 一、 结合现实生活,培养创新精神? 爱因斯坦曾说过“想象力比知识更重要,因为知识是有限的,而想象力概括着世界上的一切,推动着进步,并且是知识进化的源泉。”中学生具有一定的抽象思维能力,思维活跃,具有强烈的探究欲望,他们不满足于对书本知识简单地死记硬背。随着生活空间不断扩大和知识、阅历的不断丰富,他们的人生观、世界观逐步形成,对人生、对社会、对自我形成了初步的认识,初步形成了对个体和社会生活方式的思考能力、判断能力。基础教育阶段是培养有责任感、有创意、有个性的生活方式的关键阶段,是人生观教育、价值观教育和思想品德教育的关键阶段;他们不满足于单纯的书本知识的接受性学习,向往成人的社会生活,具有参与社会生活的愿望,且具有一定的社会实践能力。因此在教学中,教师要想方设法结合生活实际,发展学生的想象力,有效地有步骤地开展创新,让学生开发思维,发挥各自的想象力 。如在上八年级第六单元第二课《 整体世界的最终形成》时,首先提问学生:“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大家比较熟悉的国外知名品牌有哪些?”[如有NIKE(耐克)、ADIDAS(阿迪达斯)运动服装;T0SHIBA(东芝)、SONY(索尼)、SAMSUNG(三星)电器;McDonald's(麦当劳)、KFC(肯德基)快餐;MERCEDES-BENZ(奔驰)、TOYOTA丰田汽车;IBM、DELL(戴尔)电脑等等。]教师进一步启发学生:“大家知道这些国外品牌为什么会来到我们身边呢?反映了一个什么问题?”从而引导学生认识今天的世界是一个统一的市场,追根溯源要归功于整体世界的形成。又如上八年级《综合探究六·在生活中感受工业文明》,教师课前悬挂中国政区图,可让学生说出自己最远到过哪个地方,乘汽车还是乘火车、乘飞机,需要几天行程。也可让学生指出自己在国内距离最远的亲戚朋友住在哪里,从家乡坐火车或坐飞机多久可以到达那里。然后让学生量出图上直线距离,按比例尺算出实际距离,计算一下,如以步行日行80里的速度,需要多少天才能到达。通过比较,让学生感受工业文明给我们生活带来的巨大变化,从而达到激发兴趣、感染熏陶的目的。? 二、营造学习氛围,点燃创新之火? 在新课程的要求下,教师是学生学习的伙伴,是引导者,是平等中的首席,因此我们必须具备很强的服务意识,为学生服务,为家长服务。必须转变角色,做学生的引导者、合作者、组织者;是学生的朋友,不要觉得高高在上。只有这样,才能充分调动和激励学生的积极性,才能营造“畅所欲言,各抒己见”的学习氛围,才能合作的探讨,实现知识的共同拥有和个性的发展。? 我们可以通过讨论,使师生之间、生生之间集思广益、相互启发、相互探讨,实现信息交换,扩大信息和思维容量,以求得解决问题和深化认识。教学观念通过师生及生生之间的讨论、交流来达成目标。通过师生及生生的活动来解决教学中的问题,充分发挥学生主体作用,培养创新思维的广泛性(发散性)和深刻性,使课堂焕发出生命活力。通过学生间相互合作探索,使学生相互吸收、相互完善,激发思维碰撞,产生思想火花,在活动过程中,实现对问题的理解、认知、探索和创新,同时得到体验、交流和表现。学生合作、交流、讨论应该是课堂教学实践的一种重要活动形式。如上八年级第六单元第二课《整体世界的最终形成》,教师可首先提出问题:“在古代历史上,我们的祖先依靠自己勤劳的双手,创造出了辉煌灿烂的文明。在今天,我们能不能不与外面的世界交往、联系,只靠自己建设一个富强的新中国?”然后组织学生讨论。在学生讨论回答的基础上,引导学生认识关起门来搞建设是不行的,因为今天的世界已经是一个密不可分的整体。由此导入新课。又如上八年级《综合探究五·郑和下西洋与哥伦布航海的比较》,教师可引用一个观点,航海家郑和受命七下西洋,表明那时中国有着比欧洲更强大的航海能力,但中国没有把它转化为现实力量,丧失了一次重大机遇。而西方各国在哥伦布和麦哲伦“地理大发现”后迅速向全球扩张。欧洲紧紧抓住这次机遇,第一次领先于东方。那么,是什么原因导致了这一结果呢?我们今天就一起来探讨一下……这样就改变了过去教师提问,学生回答的被动局面,形成师生互动、生生有问的良好局面,培养他们自主探究、善于创新思维的意识。? 三、创设教学情境,开展创新实践? 人的思维活动不是凭空产生的,必须借助于某种环境因素的刺激作用。教师在教学过程中所创设的情境,正是引导学生创造性思维活动的重要条件。人的情感总是在一定情境中产生的。具体的情境,能激发学生的情感体验,引起他们的情绪。学生一进入情境,就会与画面、老师的语言产生情感上的共鸣,创设出教学情景,让学生置于情景中去观察、去分析和去发现,达到解决问题、培养能力的目的。如上八年级第七单元第五课《万众一心的抗日战争》,放映电影《中华儿女》的主题歌相关影片,引导学生齐唱国歌,提问:“国歌原先叫《义勇军进行曲》,它是什么时候由谁创作的?歌中所唱的‘中华民族到了最危险的时候’指的是什么时候?为什么说这个时候中华民族到了最危险的时候?”(《义勇军进行曲》是1935年由田汉作词,聂耳作曲的,原是电影《中华儿女》的主题歌。当时华北事变爆发,中日民族矛盾上升为中国社会的最主要矛盾,中国面临亡国灭种的危急关头。)以此导入新课。影片导入容易激发起学生强烈的情感,有助于教学内容的展开,又利于培养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教育。? 总之,时代在呼唤教育,教育必须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新的课程标准明确提出:以全面提高学生的科学素养为宗旨,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以促进学生学习方式为突破口。因此我们不能只片面追求升学率而使历史教学失去了它的本来面目,以致于历史与社会课在学生的眼中变的越来越枯燥、乏味。我们要精心设计每一堂课,激发学生浓厚的学习兴趣和求知欲望,使他们怀着新的期待投入到学习新课题、新内容中去。? 历史与社会小论文:从社会与国家的关系看汉唐之间的历史变迁 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围绕中国史的分期问题,日中两国学术界各自展开了激烈讨论,提出了许多相异的学说。其中之一是将春秋战国时期作为分界线,对其前后时期予以区分。众所周知,中国的一部分学者主张这时是从奴隶社会向封建社会过渡。在日本,也有少数学者特别重视这一时期的社会变化。支持这种观点的一个重要根据,乃是中央集权式帝国的建立。从公元前3世纪秦的统一到满清灭亡,这一体制维持了近2000年,因此认为它的建立具有划时代意义亦十分自然。不仅如此,春秋战国时期在社会经济上的一些巨大变化,如货币经济的出现、农耕技术的提高、土地制度的变化、宗法制度的衰退、小家族的析出、思想上的百家争鸣等等现象,也是上述观点的主要依据。 但是,如此思考问题难免会产生一个疑问。即这场变革究竟是朝什么方向迈进的呢?例如,作为政治城市的都市国家在变革中逐渐消失,继之而起的统一帝国又是在什么样的基础上建立的呢?宫崎市定对此曾发表过一个见解,指出各个地方的行政都市如县或乡等作为统一帝国的手足,是在春秋时期都市国家的基础之上设置的。这一观点如果正确,那么可以认为当时的统一帝国乃是一个旧都市国家的统合形态。宫崎进而还指出,汉代许多农民居住于都城内,这与古希腊都市国家的市民同时还是农民的情况同出一辙。也就是说,春秋以前的都市国家在保留其原有性质的同时,又被统合成了统一的帝国。因此就都市这一点来看,与其说春秋战国时期的大变革是一场质的转变,倒不如认为是一个统合、扩大的过程,这样理解似乎更能揭示出历史的真相。 众多的都市国家在霸主的掌握之下,逐步形成领土国家,进而发展成为统一的帝国。众所周知,郡县制正是在这样一种国家的扩大过程中得以创建的。 秦汉时期,上述扩大运动并没有停止。汉武帝置河西四郡及朝鲜四郡,就十分清楚地显示出这一运动扩大到了域外地区。 汉朝的政策切断了北方匈奴的左右二翼,再加上其他一些原因,匈奴逐步走向衰退,到东汉时期,不但对汉朝形成不了任何威胁,相反还厕身于汉朝的统治之下。另一方面,西域各国继续朝贡,受匈奴统治的乌丸、鲜卑、氐、羌等各个种族也为汉朝所控制。汉帝国的对外发展在这一过程中达致顶点,形成为一个世界帝国.公元2世纪前期,西方的罗马帝国正处于所谓“罗马的和平(Pax Romana)”时期,而对中国来说,同样处在一个可称为“汉代和平”的时期。 约200年后,中国的王朝西晋覆灭于匈奴之手,以此为开端,历史进入了所谓五胡十六国时期。北方各个民族统治华北长达300年之久。也就是说,上述事态并不是北方勇武的骑马民族入侵中国之类的暂时、偶然的现象,而是中国内部的力量发展并波及至外部,在达致顶点时,受反作用力的影响,这股波浪又流回到了中国内部。此说由内藤湖南提出,之后宇都宫清吉也进行了详细研究。总体来说,在中国社会的历史发展中,向外扩大的潮流这时改变方向而转呈向内、向中心回流的趋势。 可是这种方向的转换,单是中国王朝与外部种族之间的现象吗? 我们把目光投向中国内部,就可以发现在同一时期亦即从东汉到魏晋时期亦有种种社会变化,比如货币经济的衰退、大土地私有的发展、个人宗教(道教、佛教)的盛行等都是比较典型的事例。或许可以说,这些现象就是时代潮流由外向内变化的体现。 尤其值得注目的,是在人与人之间出现了一种新型关系。国家反映的是君臣关系,此点不用多说。在民间,任侠关系也可说是一种君臣关系。增渊龙夫曾经指出,这种关系并非只是自上而下的单方面关系,自下而上的恭顺之心是维持这一关系的前提条件。可恭顺的对象又具备什么样的权威呢?举个例子来说,使功臣们显示出服从态度的刘邦,到底具有什么样的性格呢?对功臣们来说,难道不是承认刘邦具有天赋之资,因而从内心深处表示服从的吗?果真如此,刘邦的身份尽管很低,但本质上与所谓上古圣王依据神权而治天下的情形不是正相一致吗? 在东汉广泛可见的门生故吏关系与此不同,川胜义雄认为这一关系是人和人之间在人格上的一种结合。《困学纪闻》论东汉末年有一种事郭泰、李膺、范滂等名士犹如侍者、僮仆一样的风气。郭泰、李膺、范滂都是依杖名节而博得声誉的人物,因此对他们予以景慕就决不会如对神权那样敬畏。人们所尊崇的,是他们那作为人的道义之心,进而还期待着自己也能如此。 由此不就可以推测在汉代的人和人之间形成了一种以人格的高贵性作为媒介的关系吗?内藤湖南曾经指出,六朝的贵族形成于地方的名望家.在多数情况下,望族、门望、郡望等附有“望”字的习语都可以用来称呼六朝贵族。所谓“望”,不用说就是对特定人物的人格寄予某种期待的用语。可以说,这些用语正是源于对特定人格所生的尊敬之心。 上述关系在汉代社会中是如何形成的呢?这是一十需要认真探讨的问题。汉代采取定儒家于一尊的政策就任官职的条件是需要具备儒家的教养和道德,这也即是所谓的察举体制,其作用非同寻常。内藤湖南认为六朝贵族起源于具有名望的历代官僚之家,这一点颇具启发性。可以说历代官僚之家是以儒学为背景登上历史舞台的。 汉代的官僚人事政策依据儒学,这也有利于扩大官僚出身者的范围。原来的军人或文法之吏有着皇帝家产官僚的性质,其选任的范围也极为狭窄。而察举政策与之不同,是从整个社会中召集具有做官资格者。如此一来,汉朝的权威也就随之扩大到整个天下。可是就结果而言,这一政策也给汉朝带来了不利。儒家官僚得到起用,依靠的并非行政或军事这些对皇帝政治极为有用的才能,与自己的内心世界紧密相连的知与德亦即学问的培养才是最基本的条件。儒家官僚与皇帝一方面为君臣关系,另一方面又能使皇帝拥有正统性。东汉末,上述关系遭到宦官势力破坏,儒家官僚于是对宦官势力展开攻击,两者之间发生激烈的党争。对清流派来说,党禁毋宁还是一种荣誉,因为自己的权威在此得以证明。他们看重名节以至苦节,就是因为重视自己的名誉胜于国家的命运。如前所述,这一态度在当时广为青年之士所憧憬。 汉王朝依靠这种方法加强其权力基础,并试图得到天下儒士的支持。可是,这种扩大权力的方式反而促使士大夫阶级之间产生出了一种以人格为媒介的个人结合关系,其结果便是逐步消解了国家的公权力。 致使汉王朝陷人大动乱的是太平道。作为一种宗教教团,太平道和西边的五斗米教一样,在性质上与从前的宗教有所不同。从社的信仰中便能看到,从前的宗教行为对共同体内的各种神灵极为尊重并寄寓信赖。在那里,有关个人道德的意识并不强,为了维持正常的共同体生活,人们一般都祈求神灵的保佑,并举行祭祀活动。到秦汉时期,作为神来祭祀的既非自然神也非祖先神,而开始代之以人物。虽然全非如此,但至少个人的道德能够介入其中。相对而言,初期道教的思想十分明显地将救济个人的问题与本人的道德实践结合在一起.这一点应该说象征着普遍宗教在中国的诞生。 个人、道德这二个词语与前面提到的人与人之间的人格结合这种社会现象也是相适应的。六朝贵族赈恤乡人的行为中,有些例子便反映出了与道、佛两教信仰的关联性。 总之,随着汉帝国的崩溃,中国陷入长达数世纪之久的动乱之中,而在此过程中产生的这一新的人际关系将处于四分五裂状态中的地区和人们相互联结在一起,构成了一种社会结合的原理.我所提倡的豪族共同体就是其中一例。 六朝时期各个国家的建立,依靠的也是这一原理。其中尤其是对汉人王朝,绝不能把它们想像成类似现代或其他时代的国家,也就是不能认为在那里官僚组织是按法规而自行运作的。官僚组织在继承前代的基础上仍然存在,不过构成官僚集团的却是贵族阶级。一般而言,贵族首先是地方的名望家,他们在各地乡论的作用下,依靠九品官人法步人政界。即便是在政界,源于人格的相互依靠关系仍发挥着重要影响,这些情况在正史中一目了然。靠这种人格在多大程度上能够吸引住他人,实际上也就决定了政治力量的大小。 上述情况当然属于权力运作的一个组成部分,可是在权力运作的深处,在贵族阶层内部结成的人与人之间的人格关系起了很重要的作用。失去了它,政治运转就会失灵。 因此可以认为,从里面支撑着六朝政治公权力的是贵族之间结成的个人与个人之间的关系,其影响力不容忽视.不过,这种人与人的关系并非只为个人的利益,其形成的契机主要在于对卓越人格产生的尊敬之心。贵族阶级的阶级权威正是通过这些价值观念树立的。没有权威,权力也就无法得到正统。大家都知道,南朝诸政权为了获得正统的名义而举行禅让仪式,具体执行的就是那些在朝廷上拥有名望的贵族高官。这即是权力需要权威来保障的极好例证。 在任何时代,权力都是离不开权威的。不过,姬周时期的王权却能将权力和权威合为一体,其原因在于那时人们相信王权诞生于神权之故。那么,秦汉的皇权又是如何呢?这里有必要从上述角度来探讨其性质。 汉武帝时期,在国政之中积极导人儒学,意在维护皇权的正统性。这并不是说此前的皇权外部存在着别的什么权威,而应该认为皇权也是融权力、权威于一体的。仅就这一点来看,应该说先秦时期的君主权在此得到了继承。总之,儒学为汉王朝采用以后,权威便开始展开了自立运动的轨迹,而这一运动的具体形式是在贵族阶级那里得到体现的。 六朝贵族并非依靠权力而走向繁盛。那些拥有武装组织的地方豪族,即便在地方社会拥有权力,但结果不是被王朝权力征服便是被吸收,权力最终要归为一体。可是,权威与权力并非处于同一个层次,因此拥有权威者既能针对权力者保持自立,亦能通过相互依靠达致共存。 再重复一次说,六朝政治的形成并不是只依靠基于皇权的统治方式。对于九品官人法,有人认为它是一项皇权把贵族阶级吸收进其权力之中的制度。但实际上,作为一项登用官吏的制度,其最大特色在于承认了促使贵族阶级得以自立的权威。我们认为,只有作如此思考才能真正理解宫崎市定《九品官人法的研究》所具有的意义。宫崎通过该项研究,描绘出了官僚制与贵族制这两个互为交织重叠的世界。如刘宋王球所说的“士庶之别,国之章也”那样,当时的官僚制与贵族制这两个系统公然并存且各自发挥着机能。 可是两者相互依存的结果,却导致了国家和贵族阶级的两败俱伤。贵族阶级依靠权威,在政权内占据高位,但结果是他们不再努力磨练那种属于权威之本源的人格。我们看《颜氏家训》,就会发现梁朝灭亡的一个重要原因即在于此。 如上反复所论,支撑汉代政治世界的是一股日益扩大的历史潮流,但随着汉王朝的崩溃,这股潮流在对外、对内两个方面开始显现出曲折的迹象,其流淌的方向也转向既成世界的内部。在上述过程的基底处发挥影响作用的,是一种新诞生的社会原理,我认为这即是存在于中国社会内部的人格关系。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在古代依仗的是神权,而现在却转变成依据人格的力量(除宗教形态以外,六朝的各种文化中都可以找到说明此点的根据。此处从略)。 接下来,我们再来看对外关系的变化中有着什么样的原理变化。 胡族迁徙到中国内地,由此开始了广泛的胡汉融合.最初由于胡汉杂居,产生习俗、言语的融合,后来在政治的影响下,融合迹象日益显著。北魏孝文帝的汉化政策即为其中之一,而陈寅恪论关陇集团,也云“宇文泰当日融冶关陇胡汉民族之有武力才智者,以创霸业”。孝文帝和宇文泰的目的虽不尽相同,但在超越种族差异、建立新的统治者集团这一点上,又有共通之处。北魏的历代君主遵信道、佛两教,这也为推进胡汉融合起了一定的作用。胡族宗教原为萨满教,后改宗道、佛这两种含普遍教义的宗教。到北魏后期,还可以看到鲜卑贵族浸染于以儒教为代表的学问之中。 在汉代,胡族与汉族的关系由于种族及文化的不同而时常发生对立,到了北朝,中国社会克服并超越了这种不同,开始从单一同种(homogencous)的社会转化成异种混成(heterogeneous)的社会。借用孔子的话说,就是在整个社会中实现了从“类”向“教”的转化。 据此我们可以认为,逐步渗透于汉族社会内部的人格主义与在胡汉融合的条件下形成的新的中国民族,这两点被一条共同的时代丝线联结到了一起。 上述时代原理在隋唐时期又是如何得到继承的呢? 隋唐时期与六朝有一点截然不同,这就是结束了长达几个世纪的政治分裂局面,统一了整个中国。能够实现这一点的,不用说是来自于强大的皇权。内藤湖南倡导唐宋变革论,指出变革的特征为二:从贵族政治向君主独裁政治变化;人民从贵族的支配之下解放出来,地位得以提高。在六朝至隋唐的历史进程中,有些现象反映出了上述两个特征,例如隋文帝罢九品官人法而设科举,再如废除乡官等即是如此。此外,西魏以来的府兵制作为皇帝的直属军队也有助于强化君主权。内藤湖南指出了这些现象,但同时认为由于无法压制住门阀贵族,隋唐皇权本身也还存在着某种限界,因此就结果来看,隋唐两个王朝都不能突出于贵族制国家这一框架之外。内藤的这一理论在澄清唐宋变革的意义上极具启发,以下我们就沿着他的思路来探寻六朝与隋唐之关系。 唐王朝承继隋之后,统一了全国,其力量进而还伸展到塞外地区,国家版图辽阔,犹如汉之再现。不过就其统治方法而言,与汉全然不同。通过实施郡县制来统治塞外地区,此点汉唐一致,但汉代是中央政府派遣行政长官进行直接管理,而唐则取所谓羁縻政策,即任命当地部落酋长为都督、州、县之长官。由此一来,这些人也就同时身居唐朝行政长官与出身部落的酋帅这两种地位。这一统治方式显示出,唐在对周边种族实施直接统治上存在着限界。唐朝在州、县之上置都督,这也是与汉代不同之处。都督、州、县三级制同样实施于唐王朝内部,这里就可以找到六朝时期所置都督州军事的痕迹。都督州军事的设置始于三国时期,目的在于对付出现于地方社会的自立倾向。当时这种倾向往往成为政治分裂的主要原因,因此该制度含有加强中央政府统治的意图,但同时也反映出中央与地方的力量平衡在发生变化。众所周知,都督州军事管辖数州,它时常与中央政府产生对立,显示出独立的性质,这一点与前面谈到的历史潮流在六朝时期开始向内运转的倾向相通。到唐代,上述倾向在制度上继续得到反映(隋代欲加强中央集权而废除了都督制,但却有始无终)。譬如都督制,虽在王朝的内部地区流于形式,但在对塞外民族的羁縻政策中,通过任命有实力的酋长为都督,仍然发挥着实质上的效用。总之,实施这项地方行政制度的前提,是地方社会有着自立的势力。在此背景下,酋长们虽接受任命成为唐朝的官吏,但不时会反抗唐朝的政策,甚者还会发动叛乱。 唐王朝在向外扩大的过程中暴露出其弱点和限界,当受到四周的抵制时,便制定了上述羁縻政策,这一情况实际上与六朝时期一脉相承。那么,内政方面又如何呢?在平定了隋末动乱以后,唐朝逐步排除了自己内部地方社会与中央相抗的因素。贵族阶级失去了作为地方名望家的特性,而只是呈现出官僚的侧面。这里似乎可以认为贵族阶级变成了朝廷的寄生官僚。不过对这一认识,我们还必须予以慎重考虑。三省作为唐代中央政治的核心机构,其渊源当是汉魏时期的近侍之官,发展到唐代,成为最高行政机关。三省长官犹如宰相,位高权重。三省之间也是互持均衡,并与皇帝相持,所谓门下省的封驳之权堪称典型。在这里,三省的地位显示出了不同于皇帝家产官僚的一面,它在君臣共治的政策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作为这种官衙的一员,贵族个体可以说拥有一种独立于皇权之外的性质。 唐代选官制度中有任子和科举制度。任子制度实际上是贵族制度的一种变化形式,至于科举制,虽然看上去似在否定贵族制,但其所测试的明经、进士等科目却是考核贵族式教养。也就是说,到唐代,六朝时期的人格主义虽然形式有所改变但仍得到了继承。 要而言之,唐代的贵族阶级并非只作为单一的家族而存在,他们已经成为集权性国家机构的组成部分,《贞观氏族志》所反映的正是这一点。六朝时期常集中收录天下的贵族家门,而《贞观氏族志》却以官品高低为标准来决定家门的等级,此点已为治史者所习知.尔后武则天的宠臣李义府撰《姓氏录》,即便是军人,只要官品在五品以上,也都悉数收入,为此受到士人们的蔑视,贬其为“勋格”。《贞观氏族志》站在国家的立场上评判那些可算作贵族门第的等级,而《姓氏录》则是只要拥有官品,谁都可以成为贵族之家,两者可谓大相径庭。尽管如此,当时的人们热心于成为贵族一事,由此可见一斑。至少到初唐、盛唐时期,评判族望高低的总谱还是在编撰的。 再看唐代的民政。六朝时期,民众处于各地的望族管理之下,而到隋唐时期,则完全接受国家的统一支配。唐朝依据乡、里、邻制度将民户按户组织,使其成为中央直接统治的对象。可是据唐户令,在实施里制的同时,在都市另有坊制,在乡村则有村制。坊制是六朝时期的产物,而村制更可以说是在六朝时期新出现的农村。唐朝不能单靠里制来掌握民众,在另一方面它还不得不承认这些自治聚落的存在。 如上所见,统一了全国的唐王朝把周围的各个部族纳入州县制之中,并且还试图全盘掌握贵族和人民。但是这一企图无法得到贯彻,在现实中面对六朝以来的独立倾向,不得不做一定程度的妥协。值得注意的是,独立于皇权之外的自立势力由此得以保存,到唐代中期以后进一步发展,在唐宋变革中发挥了重要作用。首先是四周的部族,如契丹族在彻底摆脱羁绊以后,兴建辽国,走向了独立国家之路。再如以村为中心形成的草市则成为市、镇这样一些地方都市形成的基础,同时也促成了货币经济的盛行。拿考核唐代士人人格的科举制度来说,内藤湖南认为从唐代到宋代以后,科举制的发展反映出了从人格主义向实务主义的变化。不过,虽说是实务主义,但并非单指行政上的实务能力,而是考核基于学问和教养的政治见识。在这种标准下选拔出来的官僚群规模庞大,成为君主独裁政治的执行者,由此迎来了真正意义上的科举制时代。 总之,魏晋以来的历史潮流到隋唐时期产生出各种各样的制度,虽然这股潮流的生气在慢慢衰竭,但在那些制度的内部又再次进发出新的潮流。与从前的时代相比较,魏晋至隋唐的历史发展看似在倒退,其实反映了历史运动的潮流在这一阶段转变了方向。在人格主义、普遍主义理念的诞生这一点上,可以说将中国史引向了一个新的阶段。 历史与社会小论文:社会主义的历史进程与邓小平理论 【内容提要】要看清社会主义的现在和未来,就要考察社会主义的历史;要对社会主义的历史作出确切地描述,就需要把它放到世界历史进程的总背景下考察,尤其需要分析三次技术革命如何推动社会主义的理论和实践的发展。苏联模式的社会主义是在战争与革命的时代形成的,它在回应第二次技术革命以后出现的世界性挑战中作出过重要贡献;但它没有经受住和平与发展成为时代主题的考验,没有能力对新技术革命作出有力地回应,从而走向衰败。苏联模式的衰败,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兴起的必要条件。邓小平理论是在回应当今时代挑战中形成和发展的,要进一步回应时展的挑战,就必须进行科技创新、体制创新、理论创新和其他创新。 【 正 文 】 我们相信社会主义将最终取得胜利,但它决不是从胜利走向胜利的直线式的发展,而是高潮与低潮相交错,前进与后退相更替,成功与失败相交织。因此,只有在历史长河中才能更加清楚地看清社会主义的现在和未来。要对社会主义发展的历史进程的轨迹作出大体符合实际的描述,就必须把它放到世界历史进程的总背景下来进行考察。邓小平理论是世界历史和社会主义进入当代以后的产物,是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因此,只有把它放到这两个历史进程的总背景下来考察,才能更深刻地认识它的含义和世界历史意义。 一、三次技术革命与社会主义的历史发展 为了在世界历史进程的背景下来考察社会主义发展的历史进程,我们需要着重考察三次技术革命对它的推动作用,因为每一次技术革命都推动了社会的巨大变革,从而推动了社会主义的理论和实践的巨大发展。 随着资本主义时代的到来,产生了在批判资本主义基础之上、反映早期无产阶级利益和愿望的早期空想社会主义。在工业革命发生以前,这些社会主义者企图在手工业和小农业的技术基础上消灭剥削,只能设想一个带有平均主义和禁欲主义特点的社会主义。18世纪的社会主义者甚至声称:宁可牺牲经济进步也要实现平等。 由蒸汽机的发明和应用为中心的第一次技术革命,推动了工业革命,引起了整个社会的巨大变革,从而推动了社会主义迈出了两大步:第一步,工业革命的发生,促使了生产力突飞猛进,那种宁可牺牲社会进步也要实现社会平等的早期空想社会主义失去了存在的根据。但是,它并没有消灭社会主义,而是把社会主义推进到一个新的阶段。19世纪初,三大空想社会主义登上了历史舞台。他们设想未来社会的技术基础不再是手工业和小农业,不再认为可以以经济倒退为代价去铺设通往社会主义的道路,他们同时追求社会主义的两大目标——生产力的高度发展和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第二步,到19世纪40年代,工业革命在英国已经基本完成,在法国取得了重大进展,在德国也已经起步。一方面,随着工业革命的深入,三大空想社会主义已不能适应历史发展形势和欧洲工人运动的需要而日趋衰落;另一方面,工业革命的深化,为科学社会主义的诞生提供了社会历史条件和阶级基础。新的客观历史事实迫使人们对以往的全部历史和当前的现实作一番新的研究。大工业的发展也使人们第一次有可能打破狭隘的眼界,对社会历史的发展作出全面的历史了解,根本改变认识世界的方法。马克思、恩格斯继承了人类的文明成果,根据新的事实,创立了唯物史观,使社会主义从空想发展为科学。 以电力的发明和应用为中心的第二次技术革命,引起了工业结构的变化,推动了重工业部门的迅速兴起,推动了自由资本主义向垄断资本主义过渡。生产社会化程度的大大提高,使它同生产资料私人所有制之间进一步发生矛盾,从而开始了社会主义的胜利进军。这个胜利进军可以分为三个阶段:第一,到19世纪最后30年,发生了1873-1895年的大萧条,宣告了自由放任主义的破产,宣告了没有宏观调控的市场经济已经过时,证实了马克思揭示的一系列原理的正确。马克思主义在理论上取得了伟大的胜利,不仅在工人运动中争得了无可争辩的统治地位,而且在整个理论界取得了巨大的影响。正如《新编剑桥世界近代史》所说的,马克思成为“在19世纪最后30年中,对社会、政治和宗教思想影响最大的人”。(注:《新编剑桥世界近代史》,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7年版,第11期,第136页。)第二,历史进入20世纪以后,由于资本主义各种矛盾,特别是社会化生产与私人占有制之间矛盾尖锐化的结果,和平发展时期宣告结束,进入了战争与革命的时代。1914年爆发了第一次世界大战,在这次战争中爆发了十月革命,以此为开端,社会主义开始由理想变为现实。第三,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以后,资本主义的矛盾不仅没有解决,而且更趋于尖锐,终于爆发了30年代的大危机和第二次世界大战,社会主义在一系列国家取得了胜利,社会主义从一国发展为多国。但是,取得社会主义胜利的国家大多是经济落后的国家,并在这些国家建立了苏联模式的体制。 以电子的发明和应用为中心的新技术革命正在和已经把世界历史、从而把社会主义推进到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当代社会主义的阶段。这个阶段还刚刚开始,可惜是在不利于社会主义的态势下开始的。西方国家度过了大动乱的年代,普遍建立了有宏观调控的市场经济,提高了适应社会化生产的能力,进入了一个相对稳定发展的时期;而社会主义国家的计划经济体制的潜力已经耗尽,面临着从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变革的艰难课题。 社会主义从莫尔算起,已经跨越了五个世纪,在此期间,世界曾经历多次巨大的变革,社会主义遇到过多次尖锐的挑战,其结局都不是社会主义的灭亡,而是社会主义的观念更新和发展。 二、战争与革命时代的世界性挑战与苏联模式 苏联模式的社会主义,是在战争与革命的时代,在被资本主义包围的经济落后的社会主义国家,为了求得自己的生存和发展而选择的模式。这种模式在发展战略上有三大特点:以高速度的经济增长为首要目标,以重工业为固定的发展重点,以粗放发展为经济增长的主要手段;与此相对应,形成了所有制高度国有化的、主要用行政手段配置资源的、高度集中的经济体制;与上述两者相对应建立了党政不分、政企不分、高度集中的政治体制。这种体制尽管有种种弊端,但曾经有过重要的历史作用,特别是在回应这一时期世界性的挑战中作出了重大贡献。 挑战之一,是以30年代大危机为标志的生产无政府状态给人类带来的灾难。苏联模式的计划经济正是作为没有宏观调控的市场经济的对立物而产生的。在30年代大危机发生之时,苏联正在实行第一个五年计划,避免了这场大危机的灾难,成为沙漠中的一片绿洲。英国著名历史学家埃里克·霍布斯鲍姆在《从历史看社会主义的未来》一文中说:“1914年到1950年前后,资本主义似乎在一切方面都出了毛病”,“尤为引人注意的是,资本主义经济一塌糊涂,经历了有史以来最严重的衰退,头一次显现出全面崩溃的迹象”,“60年前,非共产主义的政治家和知识分子曾排着队去莫斯科探寻‘计划’的秘密,这种计划使苏联免遭使西方倍受折磨的大衰退”(注:〔英〕埃里克·霍布斯鲍姆《从历史看社会主义的未来》,见《马克思主义与现实》,1998年第2期,第58-61页。)。 苏联模式的计划经济推动了西方国家走向有宏观调控的市场经济。美国罗斯福总统接受了美国经济学家的建议,学习苏联计划经济的某些做法,实行新政,最先走上了有宏观调控的市场经济。这个新政被称之为“渐进的社会主义”。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欧洲普遍过渡到有宏观调控的市场经济。这首先是反思两次世界大战和30年代大危机后作出的改革,30年代的大危机和两次世界大战表明当时的市场体系大规模失败了,不能指望它不会再一次失败。战争结束时,在欧洲和世界许多地方,资本主义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怀疑:资本主义软弱,无效率而又无能,不能依靠它来实现经济增长,过上体面的生活。战争造成的骇人听闻的破坏、穷困和分崩离析,促使一场前所未有的危机的到来,而私人经济遭到了战争的严重破坏,不能指望它来承担重建的任务。当时,苏联的五年计划已经开始放射出将持续几十年的吸引力,被看作是医治30年代的大失业和资本主义失败的一剂良药。在英国,战争时期的英雄人物——保守党的丘吉尔在战后的大选中失败下台,主张搞二元经济和计划的工党领袖艾德礼却上了台。工党于30年代中期从列宁那里借用了“制高点”(注:“制高点”这个词,最早是列宁主义为在1922年11月13日共产国际第三次代表大会讲演写的提纲中。原文为德文,意思是实行新经济政策的苏维埃俄国,不需要全面的国有化,只需控制经济命脉——“制高点”。中文译本把这个词译为“命脉”。)一词。艾德礼提出:要控制“制高点”,“要对一些重要的经济力量实行公有制,并根据公众的利益对其他许多经济活动实施计划管理”。英国历史学家A·J·P·泰勒当时写道:“欧洲没有人相信美国生活方式,即没有人相信私人企业。或者毋宁说,那些相信它的人们属于一个被击败的党”。欧洲主要国家纷纷搞二元经济。历史学家E·H·卡尔在1947年写道:“毫无疑问,‘如果我们现在都成了计划者’,这主要是有意识或是无意识地受苏联实践及其成就影响的结果。”(注:转引自丹尼尔·耶金、约瑟夫·斯坦尼斯罗:《制高点》,外文出版社2000年版,第26、29、22、23页。)如果没有有宏观调控的市场经济,资本主义早就被比30年代大危机更严重的危机冲跨。 挑战之二,法西斯给人类带来的灾难。当法西斯挑起的战争成为人类主要的威胁时,苏联模式是反对法西斯主义的有效的模式。在这种模式中,苏联集中人力、物力发展重工业,为反法西斯战争的胜利奠定了物质基础,否则反法西斯战争的历史将与现在的极不相同。1989年西班牙工人党主席卡里略说:“当法西斯主义在西方民主制国家接二连三地占据实力地位,并成为局势的主宰时,苏联一直是保护人民免遭法西斯主义之害的安全所。”(注:圣地亚哥·卡里略:《运动和纲领——共产主义的发展》,见《未来的社会主义》,中央编译出版社1994年版,第338页。)战后的法国,反思在战争中遭到德国法西斯铁蹄的蹂躏的教训时,认为落后的经济是其军事和政治衰弱的一个重大根源。加之,旧的经济体系不足以满足压倒一切的重建国家的需求,相当多的法国企业因其领袖与纳粹和维希傀儡政权相勾结而深受玷污。面对市场经济的明显缺陷,法国也借鉴苏联经验建立了宏观调控的市场经济。 尽管今天西方右翼政治家和理论家生拉硬扯地要把社会主义与法西斯联系在一起,但在当时人们普遍认为它是与资本主义联系在一起的,而苏联则有效地防止了30年代的大失业,从而提供了防止法西斯上台的经验。在德国“甚至连中右的基督教人也于1947年通过了一个计划,声称‘资本主义经济体系’已经背弃了‘德国人民的国家和社会利益’,转而呼吁对制高点实行公有制,并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实施‘相当’程度的中央计划。”(注:转引自丹尼尔·耶金、约瑟夫·斯坦尼斯罗:《制高点》,外文出版社2000年版,第38页。)苏联和全世界的共产党人在反法西斯斗争中作出了卓越贡献。 挑战之三,落后国家走资本主义道路的流产,给广大落后国家人民带来的灾难。资本主义的发展,不仅在本国造成了两极分化,而且在世界范围内造成两极分化:一极是西方发达国家的工业化和现代化;另一极是占绝大多数的发展中国家的贫穷、落后和不发达。如果不是从世界整体联系中,而是从每一个国家孤立起来观察,那么很容易把发达和不发达看作是一国发展过程的两个阶段。发展中国家要从不发达状态变为发达状态,只要学习西方的经验,遵循西方走过的道路,就可以实现现代化。在相当长的时期里,西方人是这样说的,落后国家人民也是这样想的。但发展中国家不管如何向西方学习,大多数国家的情况却越来越坏。在《论人民民主专政》中说:“中国人向西方学得很不少,但是行不通,理想总是不能实现。多次奋斗,包括辛亥革命那样全国规模的运动,都失败了。国家的情况一天比一天坏,环境迫使人们活不下去。”(注:《选集》,1991年版,第4卷,第1470页。)这不仅是对中国情况的生动写照,而且反映了大多数发展中国家的状况。 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前,德、日、俄(包括苏联)采取同第一批走向现代化的国家的不同道路,在经济上取得了巨大的成就,成为后起而又成功地实现现代化的三个典范。但德日两国后来都走上了法西斯的道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成为战败国,威信扫地。唯独苏联是反法西斯的主力,是第二次世界大战的战胜国,从而成为当时后起而又成功地实现现代化的最杰出的典范。俄国原来是欧洲最落后的国家之一,在这个模式中苏联经历了短短十几年的时间,变成国民生产总值占欧洲第一位、世界第二位的国家。这就是为什么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不仅一批国家走上了社会主义道路,纷纷学习苏联模式或借鉴苏联模式,而且许多新独立的发展中国家纷纷宣布自己搞社会主义,有的还以苏联的做法为样板。社会主义国家的成就如此令人瞩目,以致共产主义的反对者也承认,对于这样一些民族,指令经济“可以成为一种发展技术,这些民族必须努力建立由于历史情况而未能出现的工业社会”(注:R·阿龙:《进步的幻灭》,巴黎卡尔曼—莱维出版社1969年版,第47页。)。它能表述一种理论,根据这种理论,“国家必须是强有力的,以便加速工业化”(注:TH·考茨基:《共产主义和发展的政治学》,纽约威利出版社1968年版,第47页。)。社会主义的胜利进军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达到了辉煌的顶点。 以上这些,有助于我们理解苏联模式的历史作用,理解社会主义历史上这一重要的历程。也有助于我们认识资本主义生产潜力耗尽以前,社会主义并不是无所作为,而是在面对时代挑战中进行竞赛。 三、苏联模式的危机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兴起 应该说,我们曾经对苏联模式的历史作用作了非历史的解释,认为它是适应任何时代、任何国家的社会主义。其实,这个模式是战争与革命的年代建立的,它经受住了战争与革命的考验,但却在和平与发展成为时代主题以后没有经受住考验;它是与粗放发展相对应的,能集中全国的资源把它投到国家最需要的部门和地区,但没有能力解决从粗放发展向集约发展的转变;它能适应第二次技术革命,能利用国家的权威,在一个经济落后的国家,集中资源迅速建立起这次技术革命中兴起的重工业,但却不能适应新技术革命的要求。随着时代的发展和苏东国家粗放发展潜力的耗尽,这个体制的弊端日益明显的暴露。从60年代开始,苏联的经济增长率就不断下降,按照苏联政府的统计,苏联国民收入年均增长率:1951-1960年为10.1%,1961-1965年突然下滑到6.5%,1966-1970年为7.8%,1971-1975年再下降5.7%,1976-1980年进一步下降到4.3%,到1981-1985年只有3.6%。苏联有的学者用西方的统计口径重新估计,1981-1985年只有0.6%。 原因何在?苏联和东欧的学者和政治家认识到它根源于粗放发展,要扭转经济增长率的不断下降,就必须从粗放发展转变为集约发展,这一点到60年代后半期已形成共识,到1971年写入苏共决议。苏共二十四大提出:苏联的经济战略要由粗放经营转向集约经营,把科技成果运用于生产。二十五大进一步提出:第十个五年计划(1976-1980)为“质量、效益”计划,为此,苏联也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但是没有奏效,发展战略调整了几十年就是没有调整过来。主要有两个原因妨碍苏联从粗放发展转变为集约发展:一是与美国争夺世界霸权。由于苏联的经济规模比美国小得多,要在军事上达到与美国平起平坐的地位,就不得不集中全力发展军事工业,从而造成国民经济的军事化,阻碍了经济体制改革和经济发展战略的调整。二是原有的计划经济体制。这种体制是同工业化的初期阶段的粗放发展和备战需要相适应的,但在这种体制下企业缺乏活力,缺乏把科技转化为生产力的能力。不从根本上改革这种体制,就不可能从粗放发展转变为集约发展。随着时代主题的转换和粗放发展潜力的耗尽,这种体制的积极作用也随之耗尽,成为一种低效益、高成本、高浪费的体制。但是,由于种种原因苏联东欧社会主义国家没有及时从根本上改革和没有成功地改革这个体制,因而也无力扭转经济增长率不断下降的局面。此时,西方的新技术革命蓬勃发展,它大大增强了企业的活力,加快了科技转变为生产力的速度,从而把苏联模式的企业缺乏活力、科技转变为生产力缓慢的缺陷更加明显地暴露出来,这次技术革命进一步促进了经济的全球化,进一步暴露了苏联模式封闭半封闭的弊端。在这次科技革命中兴起了高新技术产业,这些高风险产业有的在苏联模式中根本成长不起来。随着这次技术革命的发展,西方国家的生活水平上了一个新的台阶,从而把苏联模式不能迅速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缺陷明显暴露出来。这一模式无力对新技术革命作出有力的反应,到80年代苏东国家在同西方国家的经济竞赛中已完全处于劣势,到80年代末90年代初终于发生苏东剧变。苏东剧变的直接原因是戈尔巴乔夫的错误路线,就其深层次的原因来说,是苏联模式衰败促发的一场危机。 危机是成功地进行体制变革的必要条件。历史经验证明,体制的转换,改革的成功,是以原有体制的危机为条件的。西方国家从没有宏观调控的市场经济向有宏观调控的市场经济过渡,就是经历了一系列危机才完成的。为此,美国学者布莱克说:“各种各样的利益集团是根深蒂固的,如不发生危机,那么要使政策发生根本性的、实质性的变化是困难的。在当代政治领导人能否完成从变革到高度现代化的过渡,在极大的程度上要看一次全国性危机能把牢固的既定政策削弱或打破到什么程度。”(注:布莱克等:《日本与俄国的现代化》,商务印书馆1982年版,第431页。)西方国家这次体制转换经历了包括两次世界大战和30年代大危机等一系列的严重的危机,给人类带来了巨大的灾难。西方国家在过渡到有宏观调控的市场经济以后,在战后有过几十年的稳定发展。但到70年代,国家对经济生活的过度干预,导致了新的危机——滞胀。正是这一危机推动了新一轮的改革。美国学者弗里德曼在谈到这一改革时说:“并不是我的喋喋不休使人们信奉这些思想,正如不是公鸡打鸣使太阳升起一样。……导致变化的是现实、事实,亦即马克思所谓的不可抗拒的历史的力量。”(注:丹尼尔·耶金、约瑟夫·斯坦尼斯罗:《制高点》,外文出版社2000年版,第211页。) 危机对社会主义国家来说也不是绝对的坏事,它是危机加机遇,是社会主义的体制转换的必要条件。首先,正是危机把原有体制的弊端集中并以尖锐的形式充分暴露,从而使人们有可能深刻地认识这些弊端。其次,正是危机有力地打破了体制改革遇到的传统观念的障碍。这些妨碍改革的传统观念之所以根深蒂固并非偶然,它是与原有的体制相对应的,而原有的体制曾经带来巨大的成就。没有危机的发生,就往往缺乏足够的力量去打破这些过时的观念。即使有人早就看到了这种观念已经过时,并提出了正确的新观念,也很难取得共识,甚至可能被当作异端。最后,没有危机的发生就很难冲破既得利益的障碍。因为改革必然涉及到利益的调整,人们在改革中不可能获得同等的利益,有的人还可能在一段时间内利益受到损害。正是危机的发生,提高了人们对这种利益调整的承受力。 从这个视角来看,苏联模式的危机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兴起是同一个历史进程的两个方面。1956年苏共召开了20大,发生了波匈事件,这是苏联模式在世界范围内的第一场危机。正是这场危机推动写《论十大关系》和《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提出:以苏为鉴,总结我们自己的经验,探寻适合中国国情的工业化道路。也是苏联模式的危机,尽管它的口号是反对苏修,但它的发生就根源于苏联模式的体制。它不仅没有从根本上突破苏联模式,而且把这个模式的弊端推到极端。正是这场危机促使人们思考,促使人们认识我们的弊端在哪里,从而推动了十一届三中全会的路线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形成。80年代末90年代初的苏东剧变,是世界范围内苏联模式的一场最严重的危机,它标志着:在世界范围内,社会主义进入了一个困难的时期,是一个旧社会主义形式危机深重而要求出现新社会主义形式的时期。现在,这种新社会主义形式在一个占世界1/5人口的大国——中国已经出现。与苏东国家60年代以来经济增长率不断下降形成鲜明对照的是,中国在70年代末改革以来,经济持续高速增长,取得了震惊世界的成就。它证明了现实的社会主义制度有自我更新能力,表明符合时展要求的当代社会主义已在中国诞生。总结这两方面的经验教训,促使我们更加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推动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进一步发展和市场取向改革的深化。 我们只有在世界历史进程的总背景下,才能更深刻地认清苏东剧变的历史含义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兴起的世界历史意义。 四、邓小平理论在回应时代挑战中形成和发展 思想、邓小平理论都是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实际相结合的产物。但是,这一结合为什么发生了两次飞跃、产生了两大成果?一个根本的原因就是:时展要求马克思主义有新的大发展。邓小平说:“世界形势日新月异,特别是现代科学技术发展很快。……不以新的思想、观点去继承、发展马克思主义,不是真正的马克思主义者。”(注:选自《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291、292页。)为什么要进行改革?邓小平说:“我们要赶上时代,这就是改革要达到的目的。”(注:选自《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242页。)为什么说改革是为了赶上时代?1984年的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说:“正在世界范围兴起的新技术革命,对我国经济的发展是一种新的机遇和挑战。这就要求我们的经济体制,具有吸收当代新科技成就,推动科技进步,创造新的生产力的更加强大的能力。因此,改革的需要更为迫切。”(注:选自《邓小平文选》第3卷:《重要文件选编》中央文献出版社1997年版,第341页。)为什么要对外开放?邓小平指出,因为“现在的世界是开放的世界。”(注:选自《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64页。)新技术革命正在越来越强劲地推动经济全球化,不开放不仅不能抓住经济全球化提供的机遇,而且将被越来越激烈的竞争的浪潮所淹没。为什么要提出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论断?科学技术是生产力是马克思提出来的。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是对马克思的上述论断的发展,是对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以来的新科技革命的巨大历史作用的总结。只有充分认识这种历史作用的社会主义理论,才能是现代的、科学的社会主义理论。为什么要提出科教兴国的战略?因为在科技成为第一生产力的今天,一个国家是否有竞争力,并不取决于自然资源的多少,而主要取决于知识的生产(科研和开发)和传播(教学与培训);一个企业是否有竞争力,并不取决于有形资产的多少,而主要取决于员工的创造能力。在国际竞争越来越激烈的今天,必须全面落实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思想,把科技和教育摆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位置,把经济建设转移到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的轨道上来。为什么要提出用信息化带动工业化、用工业化推动信息化?因为随着信息技术的突飞猛进和网络经济的出现,信息化已成为当今世界经济发展的主流。而我国的现代化,既要完成传统的工业化,又要迎头赶上世界新的技术革命和产业革命。我们不可能走西方国家走的先工业化、再信息化的老路。如果我们对当今世界的信息化不作出强烈的回应,就会丧失机遇,就会同发达国家的差距越拉越大;如果我们忽视工业化的发展,片面发展信息化,信息化就会失去工业和技术基础。 总之,邓小平理论就是在回应时代挑战中形成和发展的。当然,这并不是说,我们对新技术革命的挑战已经作出了充分的反应。一方面,已经认识必须作出反应的,不可能一步到位:另一方面,新技术革命还在不断提出新的挑战。例如:信息化的蓬勃发展和由此进一步推动的经济和金融的全球化正在向我们这个工业革命尚未完成的国家不断提出尖锐的挑战。但挑战与机遇往往同时并存。 回顾世界现代化的历史,我们可以看到走向现代化的国家是一批一批走的,至今已经有了三批这样的国家和地区,为此人们称之为现代化的三次浪潮。这三次浪潮的原动力来自三次技术革命,每一次技术革命都推动一批国家走向现代化。如果这次技术革命给这个国家或地区提供了机遇,而它又抓住了机遇,那么它就能在现代化的道路上大踏步地前进。否则,就会同先进国家的差距越拉越大,面临的挑战将越来越严重。当第一次技术革命和工业革命以后,第一批走向现代化的西方国家开始向东方扩张,同时侵略了俄国、中国和日本。这三个国家作出了三种不同的反应。俄国反应最快,率先进行改革,但改革的力度较小;日本反应最强烈,改革的力度也较大;中国的清朝政府却表现出惊人的麻木,错过了改革的时机。当第二次技术革命发生之时,它就给日本和俄国提供了走向现代化的机遇,而中国却没有条件抓住机遇,终于跌入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深渊。在中国人民站起来以后,经历了20多年改革开放的今天,我们完全可以抓住世界科技革命发展提供的机遇去回应挑战。说:“100年前,当20世纪来临之际,世界科技进步取得了重大突破,对当时和以后世界生产力的发展产生了难以估量的影响。而当时处在政治黑暗、兵荒马乱、民不聊生的悲惨境地的中国,根本没有可能去追赶世界科技发展的先进潮流。现在,当21世纪来临之际。无论是中国的面貌还是世界的经济社会生活,同100年前比已发生了历史性的巨变。世界科技又出现了新的重大突破,为世界生产力的发展打开了新的广阔的前景。当今的社会主义中国完全有条件、有能力去追赶世界科学技术发展的先进潮流,实现中华民族的更大发展。关键是要抓住机遇,把自己的事情做好。”(注:选自《邓小平文选》第3卷:2000年2月在广东考察工作时的讲话。) 指出:“科学技术作为第一生产力已经成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最重要的推动力量。”(注:选自《邓小平文选》第3卷:2000年8月5日会见杨振宁等六位著名科学家的谈话。)要使科学技术成为我国跨世纪发展的强大推动力,就必须进行科技创新。进行科技创新当然要增加投入,这方面还需要逐步到位。但它不仅涉及投入问题,而且涉及体制问题。苏联为了改变在新技术革命方面的落后局面,曾不断增加投入,科研费用占国民收入的比重不断提高:1961-1965年占2.6%,1966-1970年上升为3.5%,1971-1985年进一步上升到4.8%。这一比重远远高于西方发达国家,但在新技术革命中还是越来越落后,根本原因在于体制不行。美国研究人力资本的著名经济学家舒尔茨对此作过如下的分析:“在费用和科学家的数量上,苏联和美国都很大,但是不同的是,苏联的效率方面比我们低得多”,“在人体和生命科学方面,获得高学位的科学家数量苏联要略微高些。在物理和天文学方面数量两国大致相等。而在化学和生物学方面,我国的科学家数量则要大于苏联。在农业方面获得高学位的苏联科学家至少超过美国百分之六七十”,“我了解到,除了向日葵外,在苏联没有一项农业生产率进步是来自其研究的。”(注:选自《邓小平文选》第3卷:西奥多·W·舒尔茨:《人力投资》,华夏出版社1990年12月版,第85、89-90页。)根据历史经验和我国改革开放的新鲜经验,提出必须同时进行科技创新和体制创新。他说:“在现代化建设中,科技创新和体制创新是决定性因素”,“科技创新是生产力的重要变革,经济体制创新是生产关系的重要变革”。(注:选自《邓小平文选》第3卷:2000年2月在人代会上海代表团的讲话。)要实现科技创新、体制创新和其他方面的创新,就必须实现理论创新。说:“思想创新、理论创新,是引导社会前进的强大力量。”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正是通过科技创新、体制创新、理论创新和其他创新,取得了震惊世界的成就,为发展中国家的发展和社会主义事业提供了经验,并将为社会主义的复兴作出贡献。邓小平理论就是在回应时展的挑战中,在实现科技创新、体制创新和其他创新的同时,实现的理论创新的成果。它将在进一步回应时代挑战中得到新的发展。 历史与社会小论文:历史与社会实践意识:章学诚的经学思想 引言:时代“学术风尚”与“边缘思想家” 如果我们要在“乾嘉盛世”的“正统”学术之中,举出一位“非正统”的学术人物,章学诚(字实斋,号少岩,1738年-1801年),无疑算得上是具有代表性的。乾嘉时代的正统性学术,是用“实证”方法对儒家“经典”进行重新研究的“考据学”。它往往被看成是“汉学”的复兴,[1]因它的笃实和质朴无华,又以“朴学”见称。对考据学家们来说,“道”和“真理”都蕴藏在最具权威性的儒家经典之中,他们以“痴迷性”的执著,试图通过对其进行音韵、训诂和考订等一系列“文献实证性”研究,以发现“道”和真理。幼年多病、先天禀赋不高、无惊人记忆力、一生为生活所困并多赖师长、朋友相助的章学诚,似乎一开始就对这种学术风尚缺乏认同感,他主动地疏离和批评这种风尚。[2]风尚和权威往往会扼杀那些不合时尚或向权威挑战的人。章学诚这位从小就对“史学”产生了浓厚兴趣、后并以“吾于史学,盖有天授”这种自信的口吻要求别开学术“新生面”的人物,也不得不对时代学术风尚有所顾忌。他在给钱大昕的信中这样说:“学诚从事于文史校雠,盖将有所发明,然辨论之间,颇乖时人好恶,故不欲多为人知,所上敝帚,乞勿为外人道也。夫……世俗风尚,必有所偏。达人显贵之所主持,聪明才俊之所奔赴,其中流弊,必不在小。载笔之士,不思挽救,无为贵著述矣。苟欲有所救挽,则必逆于时趋。时趋可畏,甚于刑曹之法令也。”[3]但是,“成一家之言”的学术使命感,[4]使章学诚最终作出了与时代学术风尚相对抗的惊人选择,即颠覆和解构乾嘉文献考据性的经学“学风”。他这样做,同时也意味着选择了不被时代学术风尚所认可的“孤立性”和“边缘性”道路,他注定要成为一位“独自性”的“边缘思想家”。[5]当然,这不是说章学诚的学术工作, 当时未赢得任何人的支持和理解。实际上,他的好友朱筠、邵晋涵、钱大昕等人,都对他的学术追求作出了鼓励和肯定。钱大昕恰恰又是清代考据学的大家之一。章学诚还同那个时代最著名的考据学家戴震有来往,并受到戴震的不少影响,[6]尽管他对戴震有所批评。 是什么理由促使章学诚选择非主流或非正统的学术道路呢?或者说,他何以要同乾嘉考据学对峙呢?对于那些把学术作为一种值得为之献身的“事业”并要求在此获得传之久远成就的乾嘉考据学家不是更应该加以肯定吗?他们不正是韦伯(Max Weber )所说的“以学术为业”的那一类人吗?也许有人会马上提出反驳,说他们并不是真心愿意从事他们所从事的学术工作,他们只不过是对乾嘉文化专制主义(如一般所说的“文字狱”)的一种无可奈何的反应。他们之所以乐意钻在“故纸堆”里,只是除此之外无事可干。[7]但问题是,如果这不是一项在他们看来是值得去做的工作,我想他们宁愿无所事事,也不愿自讨苦吃,去触动那没有什么诗意的发黄的故纸堆。说到底,他们的追求仍然体现了学术所需要的那种执著精神,何况他们又取得了在今天看来是传之久远的成就呢?而且考据学家们所使用的被梁启超和胡适等人从“科学的”角度加以看待的方法,在文献研究中不是也应加以肯定吗?批评考据学家的章学诚,实际上并没有对从事任何学术都需要的献身精神提出质疑。他也没有在某些非常具体的语言文字等问题上向考据学家们提出挑战。他对考据学方法表示了某种不满。章学诚的问题是根本性的,并且是在关键的地方提出。他断定考据学家的“学术前提”(或出发点)完全错了。他们“根本上”误解了儒家“经典”的意义;他们“根本上”弄错了“学术”所要致力的“方向”。他们因误入第一个歧途,进而误入到第二个歧途。这是致命性的消解。在这种消解性工作中,章学诚同他的时代正统性或主流性的考据学对立了起来,并由此也奠定了他的“独特性”的经学思想。 一 “六经皆史”:“经”的“还原” 就大的方向来说,我们对文本(不管是经典性的,还是普通性的)的解释,有两种似乎是对立性的方向,一是设定了文本的“本义”或“本来面目”的存在。按照这种设定,解释者的任务,就是尽一切可能排除主观“先见”,发现作者的原意或本义;与此不同,二是并不设定文本的“本义”,更直接地说,这种方向不承认有所谓离开解释者的“文本”的原意,解释者的“先见”或“理解结构”不仅不是解释文本的障碍,恰恰是解释得以可能的条件。对于实际上是传统解释学和现代解释学所包含的这两种对立性方向,我们不打算作出评论。我们直接要寻问的是章学诚的解释意识,是属于这两种的哪一种。简单地说,是属于第一种,也就是肯定文本本义的存在,并要还原它的本真性。章学诚学术工作的中心任务,就是围绕着寻找或还原他所设定的儒家经典(“经”)的“本义”而展开的。实际上,作为权威和一切合法性基础的儒家经典,一直不断地被解释着,这在章学诚所处的那个时代也没有什么改变。但是,章学诚不满意甚至抱怨以往人们对“经意”所作出的解释,因为他认定已有的解释存在着严重的误解。现在我们就来看看他是如何解释儒家“经”的意义的。 我们直接从章学诚的“六经皆史”这一基本命题说起。这一出现在他的《文史通义》开篇的命题,极其简明地含盖了他经学思想的核心部分,当然也是他对“经”所作出的一种解释。按照这一命题,儒家最基本的六种经典──《诗》、《书》、《礼》、《乐》、《易》、《春秋》,实际上都是“历史”(“史”)。把“经”还原为“感性”和“具体性”的“历史”,自然就意味着要剥掉在它上面所覆盖的其它任何“非历史性”的东西和“抽象性”的东西。这也意味着让失去“本来面目”的“经典”,恢复它的本然,把人们从习以为常的“经意”切换到他们十分陌生的“史意”中。章学诚对“经”所作出的这种大胆齐一的“还原”,有“历史”根据吗?如果这只是一种异想天开的臆测,他的“还原”工作本身就陷入到了“非历史性”的困境。以“史”为本位的章学诚当然要避免这种结局。 章学诚把“经”推到“史”,首先是以中国“始源性”的“三代历史”为根据的。也就是说,他把“经”还原为“史”,是通过把历史“逆溯”到它的“早期”时空中来实现的。章学诚相信,在儒家津津乐道的“三代”历史时期,并不存在所谓“经”。他论证说: 《易》曰:‘上古结绳而治,后世圣人易之以书契,百官以治,万民以察。’夫为治为察,所以宣幽隐而达形名,布政教而齐法度也。未有以文字为一家私言者也。《易》曰:‘云雷屯,君子以经纶。’经纶之言,纲纪世宙之谓也。郑氏注,谓‘论撰述礼乐,施政事。’经之命名,所由?P乎!然犹经纬经纪云尔,未尝明指《诗》《书》六艺为经也。”[8] 照这里所说,“经”是指“纲纪”、“经纶”(“匡济”),而不是所说的“经典”。 如果说三代没有所谓以著作或典籍为“经”的“经”,那么后人所说的“经”,在三代 的具体表现是什么呢?或者说它的“本来面目”是什么呢?正如以上所说,章学诚把它断定为“史”。他说:“三代学术,知有史而不知有经”。要对“六经皆史”这一命题达到“具体的”理解,就需要来讨论一下章学诚所说的“史”的意义。[9]照我们现在一般对历史的理解,它有两种意义,一是意味着发生在特定时空中的“事件”,如“史实”、“史事”;二是意味着人们对历史事件的记载或描述,如史书、史记等。[10]就中国传统的历史观念而言,它可能主要地包含了后者。我们回到章学诚那里,来看看他所说的“史”究竟是指什么。这是一个引起争议的问题,胡适等人曾把它解释为“史料”。[11]但是周予同、汤志钧不同意这种解释,他们把它解释为“史意”。[12]有趣的是,仓修良又回到了胡适的解释中,拒绝周、汤的说法。[13]我们有必要先看一下章学诚在《史释》中是如何界定“史”的。章学诚说: “或问《周官》府史之史,与内史、外史、太史、小史、御史之史,有异义乎?曰:无异义也。府史之史,庶人在官供书役者,今之所谓书吏是也。五史,则卿、大夫、士为之,所掌图书、纪载、命令、法式之事,今之所谓内阁六科、翰林中书之属是也。官役之分,高下之隔,流别之判,如霄壤矣。然而无异义者,则皆守掌故,而以法存先王之道也。”[14] 照章学诚这里所说,尽管“史官”有不同的种类和分工,但他们所从事的工作有一个共同的地方,就是“守掌故,而以法存先王之道”, 如他更明确地说“《六经》皆周官掌故”。[15]从统一的方面来考虑,章学诚所说的“史”就是由“史官”所记载和掌管的与政教有关的事件、掌故、典章制度等。它包括了“史官”的工作性质和与他紧密相联的历史制度“遗留物”两个层面。[16]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章学诚还从其它不同侧面对“经”作了类似于“六经皆史”这种论式的“还原”,如他所说的“古人不著书,古人未尝离事而言理,六经皆先王之政典”、[17]所说的“后世服夫子之教者自六经,以谓六经载道之书也,而不知六经皆器也”、[18]所说的“若夫六经,皆先王得位行道,经纬世宙之迹”等,[19]都是其比较典型的表现。对此应如何看待呢?道器、理事、迹所以迹等,都是中国思想的重要观念。就“理”、“道”等同“六经”的关系来说,清代考据学一般都相信“道”和“义理”等,都存于“六经”之中,[20]并且相信通过训诂等方法能够把握住“道”和“理”。说起来,章学诚并没有完全割断“六经”同“道”和“理”的联系,[21]但是,在他看来,“六经”的首要东西或最根本的性质则是“器”和“事”,“道”和“理”恰恰就在“器”和“事”中,根本没有离开“器”和“事”所谓单纯的“道”和“理”。如他这样说: “夫子述六经以训后世,亦谓先圣先王之道不可见,六经即其器之可见者也。后 人不见先王,当据可守之器而思不可见之道。故表章先王政教,与夫官司典守以示人,而不自著为说,以致离器言道也。夫子自述《春秋》之所以作,则云:‘我欲托之空言,不如见诸行事之深切著明。’则政教典章、人伦日用之外,更无别出著述之道,亦已明矣。秦人禁偶语《诗》、《书》,而云‘欲学法令,以吏为师’。夫秦人之悖于古者,禁《诗》、《书》耳。至于学法令者,以吏为师,则亦道器合一,而官师治教,未尝分歧为二之至理也。……而儒家者流,守其六籍,以谓是特载道之书耳。夫天下岂有离器言道,离形存影者哉?彼舍天下事物、人伦日用,而守六籍以言道,则固不可 与言夫道也。”[22] 从章学诚这里所说来看,所谓“道在器中”,更具体言之,也就是“道”在“政教典章”、 “事物”和“人伦日用”等实际之中,因此,“求道于器”也就是首先要关心社会政治和日 常生活。按照章学诚的这种理解,他与考据学家的差别就更明显了。清代考据学的“道在六经”观念,可以说是针对“束书不观”的“尊德性”之学而发,目的是为了把人们引向对经典的研究上来。对考据学家来说,回到“经典”并对经典进行实证性研究,就算是“实”了;但是,对于章学诚来说,考据学即“经”而求“道”,仍然是“空”,因为一则他们没有认识到“经”的本质是具体的“事”和“器”,二则他们没有把对“经”的研究同社会实践结合起来,完全脱离了现实。回到经典之“实”,就是要回到六经最“本然”的东西──“器”、“迹”和“事”等具体实际中。 这里也许容易发生一个疑问,即章学诚对“六经”性质的种种说法,是否能够都统一到“史”的意义之下。看来并不困难。一是章学诚对“经”的似乎都带有界定性的种种说法,基本是“相通”的,不管是“事迹”、“器物”,还是“典章”、“政典”或“掌故”,对 章学诚来说,它们都是三代帝王政治实践和教化的体现,都是“事”(“史”的一个意义),并且都是由“史官”记载和传承下来的。二是,由于“历史”观念在章学诚那里的“核心性” ,因此“六经皆史”可以作为他对“经”的性质所作的一个“总体性”界定。对“史”的注重,使章学诚走得很远。他不仅视“经”为“史”,而且把“子”、“集”也归结为“史”,“愚之所见,以为盈天地之间,凡涉著作之林,皆是史学,六经特圣人取六种之史以垂训者耳。子、集诸家,其源皆出于史。”[23]至此,章学诚已经为自己打上了无限扩展历史使用范围的“泛历史主义”色彩。 为了“历史性”地来理解“经”本来只是三代政教文物总和的“史”,就需要回到“三 代”更宽广的历史空间中。章学诚在申述“经”原本为“史”的时侯,一直是把它同“三代”的“特定”历史条件联系在一起加以认识的。换句话说,他不仅是要寻找“经”原本为“史”的历史根据,而且也要寻找“何以”本来只有“史”而没有“经”的历史基础。在章学诚看来,“三代”是这样一个时代,文字只是用于公的政教方面,没有私家之言,当然也没有著述之事;“官师”没有分化,“政教”是合一的。在这样的背景之下,“学”只能存在于“王官”之中而不能存在于“王官”之外,而记载和掌管政教文物的“史官”,恰恰就具有“学”与“官”的双重身份;另外,“学”往往都直接与实际性的政治和教化相关,并没有离开政教、公共事务等“实事”和现实实践的所谓“学”、“道”或“空理”、“空论”、“空言”。而“史官”之“学”,恰恰就是政教之实的具体体现。 把“经”还原为“史”,这是章学诚“经学”思想广义说也是他整个学术思想的核心, 是章学诚“略人之所详,详人之所略”的“独特性”所在。当然,这并不排除章学诚从先前的思想家那里获得这一问题的启发、灵感,甚至是已经明确的说法。我们看到,人们对章学诚“六经皆史”这一思想的寻根,已经有了一些探讨。钱钟书相信,在先秦道家那里,就已经有了这一思想的实质。他引用子书的话并揭示说:“《庄子·天运》篇记老子曰:‘夫六经,先王之陈迹也,岂其所以迹哉’;《天道》篇记桓公读圣人之书,轮扁谓书乃古人糟粕,道之精微,不可得传。《三国志·荀???纷⒁?紊畚?盾黥哟?罚?囚游剑骸?a class=content_a href=///class_free/166_1.shtml 孔子言性与天道,不可得闻,六籍虽存,固圣人之糠秕’云云。是则以六经为存迹之书,乃道家之常言。六经皆史之旨,实肇端于此。”[24]但是,钱钟书的这一断定,实在难以令人接受。究其实,他所引用的话,其意旨与章学诚所说恰恰是“貌合”(严格说貌也不合)而“神离”。很显然,章学诚把“六经”归结为“迹”,决没有贬低“六经”的意图,他更不会说“六经”是“糟粕”。[25]相反,章学诚通过把“经”还原为“史”,恰恰是要寻找“经”的“本真性”和“始源性”。更重要的是,章学诚没有把“道”与“迹”对立起来,他认为,道不离器,道不离迹,必须即器而思道。他这样说:“夫子述六经以训后世,亦谓先圣先王之道不可见,六经即其器之可见者也。后人不见先王,当据可守之器而思不可见之道。故表彰先王政教,与夫官司典守以示人,而不自著为说,以致离器言道也。”[26]也有人从司马迁、班固或王通那里寻找“经”即“史”的来源,但是,充其量他们也只不过是“偶然”地具有了这方面的思想因素罢了。我们倾向于认为,明代思想家(如胡应麟、王守仁、李贽等)比较明确地表达出了“六经皆史”思想并且可能直接或间接地影响到了章学诚。王守仁说: “以事言谓之史;以道言谓之经。事即道,道即事。《春秋》亦经,五经亦史;《易》 是尧、舜以下史,《礼》、《乐》是三代史,其事同,其道同。”[27] “五经亦只是史。”[28] 李贽也说: “《春秋》一时之史也,《诗经》、《书经》,二帝三王以来之史也,而《易经》则又示人以经之所自出,史之所从来,为道屡迁,变易匪常,不可以一定执也,故谓六经皆史也。”[29] 比章学诚稍大几岁的袁枚的说法也值得注意,如袁枚说:“古有史而无经,《尚书》、《春秋》,今之经,昔之史也。《诗》《易》者,先王所存之言;《礼》《乐》者, 先王所存之法。其策皆史官掌之。”[30]从以上引文来看,“六经皆史”的说法和思想因素在章学诚之前已经存在。但是,可以肯定,章学诚第一次把它变成一种“学说”、一套“理论”。他为它赋予了丰富的内涵,并使它作为特定的“思想”具有了明确的针对性和强烈的实践愿望。 二 从“史”到“经”:“经”的演生 如果说章学诚对“经”所作的“史”(或“事”)的还原──即寻找“经”的本来面目, 恢复它的“本然”,唤起人们的历史“记忆”,纠正对经的误认和对它的始源处的“遗忘”, 是通过把“经”放回到特定的历史时空──“三代”中来实现的,那么,章学诚对“经”的出现、对“从史到经”演生的考察,则是通过对历史推演过程的认识来把握的。如果说从“经”回到“史”,是对“经”的历史所作的“逆向”溯源,那么从“史”到“经”则是从“史”出发对“经”的历史变迁所作的“顺向”测量。这是章学诚“经学”思想相互关联的两个方面或环节。很明显,本来只有“史”而无“经”是“历史”,“从史到经”也是“历史”。如果章学诚只是把他的“历史意识”和“历史感”体现在对“经”作历史性的逆向还原,而不管“经”的“实际”发生历史,他就仍容易陷入“非历史性”的困境。幸运的是,他对“经”之演生的认识,避免了这一结局,从而唤醒了另一“历史记忆”。 本来只是作为“史”的形态而存在的东西何以又会以“经”的形式而存在呢?这是章学诚不能回避的问题。但是,对章学诚来说,这并不是一个理论结构中的问题,而仍然是一个“历史性”的问题,因此,他对这一问题的回答,是通过考察从“史”到“经”的演变来完成的。作为出发点的“史”,是在“三代”中存在的。“史”在三代中如何存在以及它何以能够存在的历史根据,我们上面已经谈过了。那么,三代之“史”,何以在三代之后会以“经”的形式来表现呢?在章学诚那里,“三代”之后“经”的产生根据,恰恰也就是“史”的根据的丧失过程。如前所说,“三代”是一个政教、官师、政学、道器“合一”的时代,学在官府,不存在私人著述,文字也没有成为一家之私言。为政者与典章制度,史官与守掌故,都是统一的,这就使能够体现这种统一性的“史”获得了存在的充分空间。但是,“三代”之后,作为“史”而存在的东西丧失了所赖以存在的基础。从春秋到战国,三代那种官师、政教等一系列的统一状态,就开始分化,为政、为官者与为师、为教者一分为二,学在官府的局面被打破,私人著述也应运而生。作为私人著述的集中表现形式,就是阐发三代之史的“传”的出现。在章学诚看来,“经”的名称,正是随着“传”的产生而产生的,“经”首先是作为“传”的对应物而存在的: “六经不言经,三传不言传,犹人各有我而不容我其我也。依经而有传,对人而有我,是经传人我之名,起于势之不得已,而非其质本尔也。……三代之衰,治教既分,夫子生于东周,有德无位,惧先圣王法积道备至于成周,无以续且继者而至于沦失也,于是取周公之典章,所以体天人之撰而存治化之迹者,独与其徒相与申而明之。此六艺之所以虽失官守,而犹赖有师教也。然夫子之时,犹不名经。逮夫子既殁,微言绝而大义将乖,于是弟子门人,各以所见、所闻、所传闻者,或取简毕,或授口耳,录其文而起义。左氏《春秋》,子夏《丧服》诸篇。皆名为传,而前代逸文,不出于六艺者,称述皆谓之传,如孟子所对汤武及文王之囿是也。则因传而有经之名,犹之因子而立父之号矣。”[31] 对章学诚来说,儒家之“经”并不只是因“传”而有,它还与其对典章的“尊奉性”认同相关。在战国诸子争呜中,儒家为了确立自己的正统地位并与诸子抗衡,把他们所依据的“文本”或典籍,提升到“经”的地位上,于是就有了“六经”的说法。章学诚说:“官师既分,处士横议,诸子纷纷著述立说,而文字始有私家之言,不尽出于典章政教也。儒家者流,乃尊六艺奉以为经,则又不独对传为名也。荀子曰:‘夫学始乎诵经,终于习礼。’庄子曰:‘孔子言治《诗》《书》《礼》《乐》《易》《春秋》六经。’……荀庄皆出子夏门人,而所言如是,六经之名,起于孔门弟子亦明矣。”[32]说庄子是子夏门人,并无确实根据。但把儒家“经典”这种形式的出现同信仰和认同联系起来,则是可信的。特别是到了汉代以后,对儒家早期基本典籍的信仰和认同,被大大强化,“经”作为知识、真理和价值的源泉获得了“权威”和“神圣”的地位,并成为政治教化和合法性的基础。而且,在历史的推演中,儒家“经典”的数量也增加了,那些被章学诚认为是阐发“经”的微言大义的“传”,也升格为“经”。章学诚对这一过程解释说:“经同尊称,其义亦取综要,非如后世之严也。圣如夫子,而不心为经。……后世著录文家,因文字之繁多,不尽关于纲纪,于是取先圣之微言,与群经之羽翼,皆称为经。……乃有九经、十经、十三、十四诸经,以为专部盖尊经而并及经之支裔也。而儒者著书,始严经名,不敢触犯,则尊圣教而慎避嫌名,盖犹三代以后,非人主不得称我为朕也。”[33] 但是,在章学诚那里,儒家权威性“经典”形式的确立,不管是与“传”相关,还是与“尊奉”相关,它们都是历史变迁的结果,都是“起于势之不得已”。这就牵涉到一个问题,即本来“只是”作为“史”而存在的东西演生为“经”的形态,是否合理?从整体上看,章学诚确有把“三代”社会历史境况及其产物的“史”加以“理想化”的倾向,与此相应,“三代”之后社会境况的变化和“经”的出现,对他来说,在一定程度上,也就意味着“衰变”。[34]但是,章学诚与那些坚持“历史退化论”的儒者并不相同。对他来说,“三代”之后历史的变迁及其“经”的出现,是一种不得不然的历史必然性(“势”)。这不只是反映了章学诚主观愿望上的无奈,也反映了他要为其赋予一定的历史“正当性”。他说:“事有实据,而理无定形。故夫子之述六经,皆取先王典章,未尝离事而著理。后儒以圣师言行为世法,则亦命其书为经,此事理之当然也。”[35]章学诚最关心的是有关政教等方面的典章制度,在此意识支配下,他自然要肯定把作为典章制度大全的儒家“六艺”称之为“经”的合理性。特别是,在同样意识的支配下,他甚至也赞成那些记载国家制度、法令而被名之“经”的非儒家典籍。我们也看到,章学诚还肯定了其它诸子学派如墨家、法家等在其著述中“自分经传”的作法。他认为这都是“因时立义”,未可非议,“诸子有经,以贯其传,其义各有攸当也。”[36]章学诚对历史“衰变”的不满,集中在“私人”著述这一点上。在他那里,这似乎成了“不幸”的根源,它导致了“立一家之私言”并“各道其道”的“分裂性”,导致了“实不足”而争于“文”的“虚妄性”。章学诚注重的似乎只是“统一”的“制度”(或“政典”),他轻视那些超出此的“多样性”的思想和著述(他视之为“私言”)。这就促使他对后儒和儒家典籍之外的无关政教、纲纪的著述也以“经”的形式出现作了“独断性”的否定。如他说:“异学称经以抗六艺,愚也;儒者僭经以拟六艺,妄也。”[37]在章学诚的思想中,深藏着制度政教“正统性”和“垄断性”的观念。他把“制度”的制作之“权”,限定在“政治统治者”身上。周公之所以能够成为“制度”和“六艺”的“集大成者”,是因为他“有位有德”,他集中体现了“君师合一”的理想。孔子有德无位,故不能担当“制作”之任,只能成为“立教之师”。但章学诚最终又把这些都归结为“时会使然”,避免了以“主观”加以解释的可能性。但是,即便对周公的这种“客观性”解释能够成立,也不意味着“无位者”就没有“制作”之权。同样,也不能通过把周孔之“道”同普遍性联系起来,使“道”独为儒家所有,而把其它诸子所说的“道”作为“非本真之道”、作为“道之裂”加以否定。但是,对“道”的垄断意识(当然包括对“经”的垄断),使章学诚相信,唯有“周公”之道才是普遍之道,其它之道皆为“非道”:“自人有谓道者,而道始因人而异其名矣。仁见谓仁,智见谓智是也。人自率道而行,道非人之所能据而有也。自人各谓其道,而各行其所谓,而道始得为人所有矣。墨者之道,许子之道,其类皆是也。夫道自形于三人居室,而大备于周公、孔子,历圣未尝别以道名者,盖犹一门之内,不自标其姓氏也。至百家杂出而言道,而儒者不得自尊其所出矣。”[38]章学诚没有意识到,“道”是不断被“垄断的”,“大道”恰恰就在众多的“道”之中。“经”也同样,它怎么就只能成为儒家典籍或用之于典章制度的专用符号呢? 三 实践意识:“经”与“经世” 从以上的讨论来看,不管是把“经”还原为“史”,还是寻找从“史”到“经”的演生 过程,都贯穿着章学诚对儒家“六经”的根本看法,即它是三代典章制度的载籍,是三代社会政治统治者实践的产物。正如“经”的古义(“经伦”、“经纪”)本身所意味的那样,在章学诚那里,儒家“经典”之“经”恰恰就是“经世”的结果。这一点看来是清楚的,如他说:“若夫六经,皆先王得位行道,经纬世宇之迹,而非托于空言。”[39]又说:“观《易·大传》之所称述,则知圣人即身示法,因事立教,而未尝于敷政出治之外,别有所谓教法也。”[40]这两段话,都强调了儒家“经典”之“经”是来源于“经世”。这既是章学诚对“经”所作的解释,又是他要求“经”同现实社会政治实践结合起来的根据。既然“经”就是“经世”的结果,那么,它也就只能在不断地“经世”中显示其生命力。但是,作为“三代”之“史”的“经”(在特定条件历史下形成),它对不同于三代的以后的历史何以具有普遍有效性呢?如果说有效,它又如何才能发挥出它的实践(“经世”)功能呢? 从一般意义上说,儒家具有损益因革、适时而应变的观念,但这又恰与如孔子所说的“信而好古”的儒者的“厚古薄今”意识纠缠在一起,并导致了一种简单地以“古”律“今”的思维方式。从我们以上的考察来看,章学诚确有把“三代”及其“经典”理想化的倾向,但是,他却克服了一些儒者“厚古薄今”的意识,而接受了儒家适时应变的观念。他与那些“食古不化者”根本不同,他要立足于“今”而对“古”进行创造性的转化。他批评“好古者”说:“三王不袭礼,五帝不沿乐,不知礼时为大,而动言好古,必非真知古制者也。……故当代典章,官司掌故,未有不可通于诗书六艺之所垂,而学者昧于知时,动矜博古,譬如考西陵之蚕桑,讲神农之树艺,以谓可御饥寒,而不须衣食也。”[41]照此所说,制度都因时而变,从来没有固定的适合于一切时代的制度,“三代”的制度也是相应于三代之时而形成的。通过把“制度”放在“时间”之流中使之相对化,制度的效用和价值就会“因时”而不同,对制度的创新和转化也就成为可能。章学诚说:“所谓好古者,非谓古之必胜乎今也。正以今不殊古,而于因革异同求其折衷也。古之糟粕,可以为今之精华。非贵糟粕而直以为精华也,因糟粕之存而可以想见精华之所出也;古之疵病,可以为后世之典型。非取疵病而直以之为典型也,因疵病之存而可以想见典型之所在也。”[42] 如果说制度都是因时而变,“三代”之“经”都是“时王”之制度,“经”就是“经世”,这都为我们提供了制度转化和创新的理论前提,那么,立足于“今”的制度创新和转化,立足今的“经世”,又何以可能呢?答案就蕴涵在章学诚对“六经皆史”的看法中。如上所说,章学诚把典章制度根本上看成是社会政治实践的产物,强调“经”决不是空言和著述,决不是离开“实事”、“器”和“人伦日用”的“理”和“道”。这正是他在“三代”创制的经验中,在对“六经”本然的追问中寻找到的“精神”。对他来说,这种“精神”决不像“三代”或“经”中所载的“具体”制度那样,是因时而变化的,它是适合于一切时代的“普遍精神”。章学诚始终都不关心“三代”的“具体”制度,也不探讨某种“制度”是否适合于他的时代的需要,他关注的是一种普遍的“经”之“经世”精神,关注的是“道”和“理”都离不开时代的“器”和“事”这种普遍的实践意识。这样,原本上是作为“三代”之“史”或“三代”之典章制度载籍的“经”,因其它具有的普遍的“经世”或实践精神,它就同每一时代的“实践”理性结合了起来。章学诚说: “《传》曰:‘礼,时为大。’又曰:‘书同文。’盖言贵时王之制度也。学者但诵先圣遗言,而不达时王之制度,是以文为????绣之玩,而学为斗奇射覆之资,不复计其实用也。故道隐而难知,士大夫之学问文章,未必足备国家之用也。法显而易守,书吏所存之掌故,实国家之制度所存,亦即尧、舜以来,因革损益之实迹也。故无志于学则已,君子苟有志于学,则必求当代典章,以切于人伦日用;必求官司掌故,而通于经术精微;则学为实事,而文非空言,所谓有体必有用也。不知当代而好言古,不通掌故而言经术,则???之文,奇覆之学,虽极精能,其无当于实用也审矣。”[43] 据此而论,立足于每一时代的“经世”,就是立足于每一时代的“器”、“事”和“人伦日用”,从每一时代的实际境况和实践需要中,进行“制度”创新和制度重建。至此,我们还没有谈到“经世”的主体。在“三代”之时,“经世”的主体是一种统一的“人格”(即“王师”、“圣教”、“史”等统一的人格)。他们扮演着双重角色,既担任着行政职务,又是师教和典章制度的确立者。但是,三代之后,统一的“官师”人格开始分化,“学”和“著述”变得“个人化”。章学诚并不要求恢复“三代”那种“官师合一”的统一“经世”主体。对他来说,“分化”的单一角色的主体,仍然可以“经世”。只是主体不同,“经世”的方式当然也不同,“知史学之本于《春秋》,知《春秋》之将以经世,则知性命无可空言,而讲学者必有事事,不特无门户可持,亦且无以持门户矣。浙东之学,虽源流不异,而所遇不同。故其见于世者,阳明得之为事功,蕺山得之为节义,梨洲得之为隐逸,万氏兄弟得之为经术史义。授受虽出于一,而面目迥殊,以其各有事事故也。”[44]在此,章学诚明确提出了“学术”与“经世”的关系。这一点在他那里至关重要。如果说章学诚把“六经”还原为“史”以纠正考据学家对“经”的误解体现了一种理论的兴趣,那么,这一兴趣则与他要把“经世”贯彻到“治学”中去的实践动机密切相关,或者说最终是服务于这种实践动机的。可以说,章学诚的学术出发点是“六经皆史”,落脚点则是“六经”经 世”,“史学”“经世”。“六经”和“史学”“经世”的根本,就是把“学术”完全同现实实践结合起来,彻底克服考据学家那种脱离实践、不关人伦日用的“空言”和“著述”: “史学之所以经世,固非空言著述。且如《六经》同出于孔子,先儒以为其功莫大于《春秋》,正以切合当时人事耳。后之著述者,舍人事而言性天,则吾不得而知之矣。学者不知斯义,不足以言史学也。”[45] 在学术中贯穿实践意识与直接的实践显然不同。章学诚并不要求学人直接去“经世”,他强调的只是“治学”必须同社会政治实践结合起来,必须具有“学以致用”的客观效果。他反对空言和无关实践的著述,就是因为在他看来这都脱离了“经世”的方向。章学诚意识不到,“学术”并非只有同现实之“用”或“经世”结合起来才有价值,“学术”所要从事的“事业”,要比直接的现实实践广泛得多。“经世”只是“学术”的一个方面,而不是全部。“六经”也不都是“经世”的内容。章学诚把“学术”完全限制到“经世”的方向上,把“六经”(特别是他专门讨论的《易》、《诗》和《书》)完全看成是“经世”的产物,显然使学术陷入了狭隘的“实践实用主义”中,并把“六经”丰富的思想“套入”到了“单调”的格式中。仅仅就此而论,章学诚经学思想的归宿可能使我们感到失望。况且,“经世”观念对我们来说也并不“新鲜”。单就明清之际的顾炎武、黄宗羲等人来说,就给我们提供了“经世致用”的重要思想资源。[46]章学诚治“经”以“经世”的思想,必须放在他所处的时代学术风尚中,才能显示出其“独特”价值。明清之际那种通过回到“经”以达到“经世”目的的“学风”,到了乾嘉时代,已经被“遗忘”了。考据学家彻底回到了“经”,但却根本上离开了“经世”的方向。回到“经”,不仅不是为了“经世”,恰恰成了相反之物“离世”、“忘世”,恰恰成了“逃世”的方式。这是非常吊诡的逻辑。章学诚的经学思想就是对此而发,他通过对考据学偏向的纠正,复兴了明清之际的“经世”学风,并由此而获得了超越。 历史与社会小论文:浅论让历史与社会课堂动起来 [论文关键词]历史 社会课堂 情景教学法 讨论法 游戏法 [论文摘要]《历史与社会》新课程理念强调学生的主体参与,强调“动”,本文从情景教学法、讨论法、游戏法三个方面阐述了如何让历史与社会课堂动起来。 《历史与社会课程标准》要求我们在新课程教学过程中,要树立开放的、综合的课程观和促进学生自主学习、主动建构知识的教学观,要保证每个学生积极参与,动手动脑,并在活动中培养、提高学生的能力。建构主义理论认为,现代教学过程是让学生主动建构知识的过程,而不是教师向学生单纯传递知识的过程。因此在教学过程中,应强调师生共同参与,采用启发诱导式教学,让学生积极参与到课堂教学中来,使学生真正成为课堂的主人。 一、情景教学法,让学生的大脑动起来 情景教学法,就是教师根据教材的具体内容,运用多种知识和教学手段,设置课堂教学情景,启发学生学习兴趣的一种开放式的教学方法。在情景教学法中,尽量为学生创设各种情景,与学生互动,让学生感悟,在学生理解的基础上渗透历史与社会知识,从而达到从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的转变,不但能使学生学得轻松,而且牢固掌握所学知识。如在教学《多彩的世界》时,为了让学生理解“中国独特的民族文化”时,可创设“中国文化餐——约翰的中国之旅”的教学情景(课件展示):(1)约翰是一个澳大利亚青年,他准备到中国旅行,请你为他列举一些有代表性的中国文化。(2)约翰来到北京,见到了这样一幅图案(2008年奥运会会徽),请你告诉他这是什么?它包含了哪些文化要素?它的设计有何妙处?(3)约翰拍下了三张民居照——蒙古包、窑洞、傣“高架桥”。猜一猜:约翰去了哪三个地方?他在当地吃到什么风味小吃?看到什么特色娱乐?约翰的疑问:人们为什么要建造这样奇特的房子?(4)结束中国之旅时,约翰由衷地发出了赞叹,当你听到他的赞叹,你心里怎么想?以上情景的创设,在学生心理上造成某种悬念,可以调动学生的认知积极性,激发学生的求知欲、探究欲和思维的积极性,使其在主动探究的过程中进行学习,开动脑筋去解决问题。 又如在教学《》时,插入“”前后经过的记录片录像,用5-6分钟时间,能直观再现当时学生罢课、上街游行演讲及工人罢工、商人罢市的中国人民“内惩国贼,外争主权”的决心和不甘屈服的斗争精神。然后在此情景下与学生一起探讨的起因、经过、结果及影响。这样,就使学生的大脑真正动了起来,不仅获得了知识,而且还培养了学生的能力,促进学生思维活动的发展。 二、讨论法,让学生的嘴巴动起来 新课程理念要求学生不仅要多动脑,而且还要多动嘴。讨论法教学,可以让学生的嘴巴动起来。讨论法教学是在教师指导下,学生围绕一定的主题,各自发表意见,共同研究,达到理解知识、提高能力的教学方法。讨论是人们进行思维交流的最好形式。在教学过程中,教师要善于组织学生对某些问题展开讨论,发表见解,做出评判,加深对知识的理解和运用。如在教学《万类霜天竟自由》时,为了理解竞争的含义,作用,可设置以下一些栏目与问题,让学生展开讨论:(1)说一说:你所知道的竞争是怎样的?社会生活中的竞争有哪些?你们参与过哪些竞争?(2)议一议:参与竞争有什么作用?你的观点和依据各是什么?(可与你的同桌讨论回答)(3)辩一辩:竞争是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四人小组讨论,派一代表发言)这些问题一提出,学生便争先恐后要求发言。尤其是第三个环节“辩一辩”时,正反两方代表进行课堂大辩论。课堂上唇枪舌剑,双方代表有理有据,以理服人,课堂气氛达到高潮。这一活动训练了学生的辨证思维与语言表达能力,巩固了所学知识,提高了判断是非的能力。学生的个性得到了释放和张扬,学生的能力得到了提高。 又如在教学《多彩的世界》时,为了让学生理解“独特民族文化的作用”时,教师可虚拟一个“四城申博”场景——法国、埃及、日本、美国各一个城市申办2015年世博会。四个国家邀请四小组同学分别担任本国文化使者,在评委面前大力展现该国风采。一组代表发言,其他三组当评委。尔后出示影像资料——四国文化图片欣赏。让学生准备三分钟来展示才华。这一活动一开始后,学生情绪非常高涨,大家各抒己见,仁者见仁,智者见智,讨论十分热烈,甚至争论得面红耳赤。推荐的代表发言铿锵有力,表达清晰,口头表达能力显现,主体性得到充分体现。这样,学生学得开心,教师教得轻松,课堂效果明显提升。 三、游戏法,让学生的双手动起来 游戏法,就是让学生在游戏中学习。游戏的本质是假设、模仿,在想象的外部环境中有意识地模仿活动。游戏实际上是为学生创造一种极为良好的外部环境。故我们在课堂教学中要尽可能给学生创造动手的机会,动手游戏促使学生思维敏锐,使学生始终处于兴奋状态,从而激发学生学习的兴趣,提高课堂实效。如在教学《大洲和大洋》时,可安排让学生自己动手搞拼图游戏,让学生“先认图,再拼图”,学生拼好图有了直观印象后,再让个别学生用鼠标点击七大洲四大洋,把它们放到各自的位置上。课堂上学生十分活跃,动手游戏激发了他们主动参与的欲望与自信。在游戏中,学生的注意力高度集中,思维潜力得到充分挖掘,聪明才智得到充分发挥,平时学到的知识得到充分运用,教学效果明显提高。 又如在教学《应对资源危机》时,为增加学生对节约资源感性的认识,可设计一个“你会垃圾分类吗?”的游戏活动,让学生用动画形式把垃圾分类。一石激起千层浪,学生兴高采烈地投入到活动中去。本课结束时可设计让学生书写“你的节约倡议”,然后出示教师制作的“残缺的地球”,要求学生把写好的倡议逐一贴在“残缺的地球”上,学生通过这一个游戏活动结束本课。这些活动贴近学生实际,唤起学生节约意识,让学生的双手动起来,使其主动参与,课堂变得更加活跃,学生的学习兴趣得以充分激发,同时学生的能力也得到了培养。 新课程以人为本的教学理念,倡导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要求以教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只有让学生动脑,动嘴,动手相结合,让学生在做中学,在学中做,形成“师生互动、生生互动”的良好氛围,这样的课堂才会真正“动”起来,学生才会最大程度地参与到课堂教学中来,他们就能亲身去感受去体会去领悟,从而获取知识经验,就能促进学生发展,提升课堂教学的质量,真正做到“轻负优质”,真正落实新课程教学。 历史与社会小论文:历史的感悟,现实的关怀——简评《农民工与近代社会变迁》 农民工是社会变迁的伴生物,同时也是社会变迁和转型的重要推动力。当代中国民工潮波澜壮阔,影响深远,目前已成为至关重大的政治问题、经济问题和社会问题,也自然成为学者们探讨和研究的焦点。池子华教授的新著《农民工与近代社会变迁》(以下简称《农民工》)就是以农民工的近代“经历”为考察对象,揭示中国社会演进、变迁历史轨迹的学术专著。 可以说,当代农民工的研究可谓硕果累累,但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有关近代农民工的考究却门庭冷落,少有问津,这是农民工问题研究的一大缺憾。《农民工》以苏南为中心对近代时空下的农民工群体的产生和流变做了全方位、立体式的阐释和考察,无疑弥补了这一缺憾并在这一研究领域树立了新的界碑。“历史是逝去的现实,现实是历史的自然延续。”(该书第 2页)农民工问题不仅仅是一个现实问题,也是一个历史问题,只有将当代农民工问题置于近代中国历史进程中审视,才能厘清其形成、演变的趋向及时代特征。该书是第一部系统地以近代农民工为专门研究对象的史学专著,实现了中国民工潮历史与现实研究的对接,填补了近代农民工历史研究的空白,这是该书的学术价值所在。 《农民工》一书共 13章,36万言,由安徽人民出版社出版发行。该书内容翔实,剪裁精当,在占有丰富翔实的历史资料的基础上全方位、多角度地展示了近代农民工的源流、生存状态及农民工与近代城乡的互动,探究了近代农民工调控模式的成败得失,并以史为鉴,昭示了农民工的历史走向。该书是一部严谨的史学研究专著,但通读全书不难看出字里行间浸润着深切的人文关怀,作者立足近代时空,在文字和情感上深入农民工群体的生活空间和精神世界,用实证的手法、严肃却不失人性化的笔调,展现了近代农民工群体的期盼与失望,抗争与无奈,弱小与强大,卑微与崇高,理智客观地分析了近代社会中的农民工群体和农民工群体作用下的近代社会。读罢此书,既有学理上的启迪,又有思想上的震撼。 该书作者池子华教授是著名的流民史研究专家,是近代流民史研究的开拓者。“农民工属于流民的范畴”,(第 20页)所以在一定程度上,《农民工》一书可以看成是作者在原有基础上的深入和细化,也可以说此书的完成是作者厚积薄发的心力结晶。此书开拓了近代农民工研究的新领域,也标志着著者在流民史研究方面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农民工》一书延承了《中国近代流民》、《中国流民史 ·近代卷》和《流民问题与社会控制》等专著的主体思想与一贯的风格和优点,同时该书有以下几个特点尤其值得称道。 其一,史料翔实,考订精确 本书资料的来源涉及以无锡为中心的苏南地区近代时期的报刊、档案、官修正史和稗官野史等搜罗广博,丰富翔实。特别是一大批民国时期社会调查资料的运用,在恢复历史原貌方面多有贡献增强了论述内容和论证的临场性、客观性和可信度,引领读者深入旧时的历史时空,获得身临其境的体验和感受作者笔下的社会节奏和历史脉动,平易而真实,直观而深刻。资料丰富、翔实、新鲜,使本书显得厚重、扎实。而对资料的剪裁、鉴别和分析作者更是不遗余力。如作者对“拾熟煤工”的界定,足见作者在引用资料方面进行了充分的鉴别与分析。李钟瑞的《无锡劳工状况》想当然地把“拾熟煤工”归为“小工”行列,看似合理但作者认为“拾熟煤工”属于“拾荒”群体,不能归类于近代意义的“工种”,自无所谓工人。(第 84页)又如在人力车的起源和传人中国的时间考证上,作者斟酌了多种著作的多种说法,最后在起源问题上考虑到其他说法的不确定性,“暂从”1870年说;而在传人中国的时间上,作者否定了《民国三教九流》书中的1874年 3月24日说,因为《申报》上早在 1874年月29日已有《记新式小车》的明证。小问题,却显真功力,作者精益求精的精神和态度跃然纸上。 其二。视野开阔。论证深刻 该书以社会史为基本切入视角,综合运用历史学、社会学、人口学、经济学、统计学等学科理论进行系统分析,力求多层次、多角度、“跨学科”对这一问题进行深度透视。同时把整体性研究与区域(苏南)性研究,宏观研究与微观、个案研究有机结合起来,把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有机结合起来,使研究既有深度又有广度,提高了学术水平。该书视角独特,视野开阔,显示出作者深厚的治学功力。在谈到农民的分化与流动时,利用了信息经济学中的“搜寻理论”,对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向心流动作了恰如其分的深刻阐释(第 35页)。在对农民离土的非经济因素的阐述中,文中多处运用社会心理学的方法剖析了面对乡村的衰落和城市的诱惑,农民如何做出自己的取舍,最终顺理成章地投入斑驳陆离的城市生活。读后让人感觉作者的分析合情人理。多学科的交叉与对话也擦出许多智慧的火花。在历史学和社会学的碰撞和交流之下产生的“城市适应”理论就是一个例子,也是该书的闪光点之一。 其三。技巧娴熟。独具匠心 农民工问题是一个错综复杂社会问题,与各种社会表象和社会事件牵绊缠绕,如何在云雾遮罩的社会运行中理清这一问题的脉络,必须借助一定的手段,利用一定的技巧。这一点在该书中得到了淋漓尽致的体现。在对农民工考“量”过程中,作者在“统计资料缺乏的情况下”,在“很难用精确的数学语言表达出来”的情况下,巧妙地作出了自己的一些基本估计。作者以农民的“离村”资料为基础,粘结其他相关资料片段,利用统计学方法层层推演,步步深入,最终把农民工的考“量”数据从“离村”农民中剥离出来。富有思辨性,极具技巧性。 在史料运用上,该书亦匠心独具。书中引用了一张 1919年刊印的沪宁路列车时刻表,看似平淡无奇,作者却独具慧眼地将其缀入文中,使论文增色不少,直观而又极具说服力的表达了作者的观点:交通便捷是苏南民工群集上海的重要因素。看来一些琐屑破碎的片段资料如果处置得当,在特定场合下往往会取得意想不到的效果。 其四,语言清新。引人入胜 语言是思想的载体,是论者表达观点的工具。一些学术著作往往被视为“不食人间烟火”或“拒人于千里之外”,这除了与学术著作本身的特点密切相关外,还与学术语言和广大受众的疏离不无关系。该书用一种清新别致的语言不仅完成了农民 工问题的理论诉求,而且向人们展示了一个生动而 又多彩的农民工世界,读后感触颇深,令人难以忘怀。特别引人注目的是,该书大量引用了在民间广泛流传的农谚、顺口溜、市井小调和民间歌谣,这些口口相传的通俗史料生动再现出一幅幅历史场景,为该书的论述增添了生机与活力。一定程度上可以说,该书的语言风格可以看作是史学著作语言的一 种新的尝试,值得推介。 其五。强烈的现实关怀 农民工问题是一个现实性很强的问题,特别是在当今社会,“三农”问题已经成为制约中国农村进一步发展的“瓶颈”,与“三农”问题密切相关的“农民工”问题顺理成章地进入人们的视野。该书贯彻了从现实中来到现实中去的理念,体现了强烈的现实关怀。作者论证的是农民工与近代社会的互动关系,但却从来不是孤立地就近代谈近代,而是以近代为凭借,最终归宿于现实。如作者所言,“只有站在历史与现实的交汇点上,把历史与现实连接起来 ,才能更好地理解现实,把握未来”。该 书是作者对历史的解读和感悟,但却体现出强烈的 现实关怀。这一点在“农民工的调节与控制”一章 中表现得尤为突出。作者在充分分析和总结近代农民工调控的经验教训的基础上,认为“尽管这些调节控制模式在近代中国成为泡沫,但仍具有深沉 的时代价值”,并“为从根本上解决包括农民工在 内的农民离村问题提供了宝贵的经验教训”,这正体现了对现实的回归。当代中国处于社会转型加速期,社会组织方式、社会驱动方式、社会控制方式的转换,社会结构的调整,社会阶层的分化,特别是随着中国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大量农村富余劳动力开始向城市流动。如何充分发挥民工潮的积极作用,又能将其负面影响降至最低,已成为困扰中国的一大难题。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今天,那些逝去的现实确实可以提供很多有益的启示。该书的时代价值不言而喻。 该书的闪光点还有很多,这里不一一赘述。应该承认,由于该研究课题的开创性和研究对象的复杂性,该书尚有一些需要完善的地方。首先,农民工的研究领域需要进一步拓展,如农民工多边关系的研究,苏南农民工向海外的劳务输出研究等都有待于开拓。其次,比较研究尚显不足,这应是作者进一步努力的方向。再有,如果能进一步积淀和提高不同学科间的理论知识,内容会更臻完善。尽管《农民工》一书仍有不尽如人意之处,但瑕不掩瑜。作为第一部系统的近代农民工研究专著,它的出版架构起农民工群体的史学研究体系,拓宽了中国近代史及历史社会学研究的领域。同时该书为解决当今社会中的农民工问题提供了颇多可资借鉴的宝贵经验,值得研读。 历史与社会小论文:西方法治产生的深层历史根源、当代挑战及其启示——对国家与市民社会关系视角的重新审视 【内容提要】西方法治产生的深层根源在于其国家与市民社会的分离和互动发展,即在国家重建和市民 社会自由化运动过程中,权力和权利的界分与冲突导致了法律秩序的生成,而市民社会精神 的张扬则推动了法律形式化运动。在走向现代法治的进程中,由于国家和市民社会关系的潜 在差异,出现了“社会优位型”和“国家优位型”两种法治模式,但随着全球化进程的加快 与“国家社会化”和“社会国家化”的新变化,西方法治也由分殊走向了趋同,并出现了法 律传统的危机和超越倾向。中国要走向法治,就必须重构国家和社会关系,确立多元社会权 利基础、公权力权威和良法之治,并实现依法治国与市民社会理性规则秩序的回应与契合。 【摘 要 题】法治讲台 【正 文】 法治是近代西方的产物,但同时它也是全人类的文明成就。关注并探寻西方法治产生的深 层历史根源及其发展变化和面临的时代挑战,对推进中国法治进程具有重大意义。 一、国家与市民社会的分离和互动发展:西方法治产生的深层历史根源 在西方法律史家那里,无论是注重教皇革命的力量,还是注重资产阶级兴起的作用,亦或 是强调多元集团与自然法的结合,都不得不以西欧11世纪史实为起点,至少也要追溯中世纪 西欧历史的多元性。[10][16][11]这表明,近代法治的历史根源在于中世纪西欧的“独特性 ”。 众所周知,中世纪开始后形成了一种多元权力景观,进而造成了特有的权力均势与张力。[ 1] (P22—23)首先,王权需要教权的支持和正名,教权则需要王权的封赐和保护,同时,王权 和教权又在为争夺社会统治权而斗争。尤其是教权窥伺王权,以至后来以“双剑论”和教权 至 上思想,凌架于王权之上,并在11世纪格里高利七世和德王亨利四世之间的“主教职权之 争”中达到高峰。其次,以契约为基础的封君封臣制,相互有忠诚和保护的权利义务,但同 时,封君总是凭其优势地位,想方设法巩固和扩大其王权,并加强对封臣贵族的控制。而封 臣贵族总是竭力维护自己的传统权力和契约权利。这种斗争是中世纪一幕重头戏,并促进 了 代议制的产生和发展。[2](P438)再次,教权与贵族权在利益冲突和权力分割中,既有合作 也有对立,即有时二者联合起来反对王权,有时其中一方与王权联合起来反对另一方。[3]( 第四章)可见,这种多元权力的斗争与妥协造成了一种特有的均势与张力,普遍争取特权的 斗争不仅使特权本身受到了消解,[4]而且导致“一切政府都是建立在契约基础上的”,并 “反对绝对权威”,[5](P10)从而抑制了专权的滋长。“既然谁也不能消灭谁,那就必须让 各色各样的原则一起存在——他们应该在他们之间订立某种协定。大家都同意各自去进行可 以属于自己的那部分发展。在别处,当某一个原则占优势产生了暴政时,在欧洲,自由已成 为文明因素多样性的结果,已成为它们经常所处的斗争状态的结果。”[1](P24)正是这一特 有的多元权力土壤,为城市兴起及城市自治权的发展创造了优越条件,从而提供了城市市民 社会生长的良好空间。而“作为一个自由的、自治的市民社会的城市,是中世纪欧洲的一个 新的政治和社会有机体”,[6](P427)其重要性不仅是经济上的,而其关键则“在于取得了 政治权利”。[7](P35)因此,中世纪欧洲城市发展的历史是一部权利斗争史,也是一部城市 文明的扩张史。它“作为特殊的权力中心加入到中央政权、地方领导与居民之间政治力量的 角逐之中”,“正是这种角逐推动着新兴的封建国家的向前发展”。[8](P106)即从个人君 主制到民族君主国,从城市市民社会到近代市民社会,并在宪政历史过程中,形成国家和市 民社会的分离与对立。[9]这样,属于欧洲旧社会的一切因素和特点就转化为两大事实:自 由探索和中央集权。“一个表示精神领域里推翻了绝对权力,另一个却是绝对权力在世俗社 会中的胜利。”[1](P203)然而,这种中央集权的胜利是比较脆弱的,因为一旦以新兴资产 阶 级为主角的、日益自由化的近代市民社会,发觉王国悖离公共秩序、普遍公道和共同利益 护卫的承诺,就会起来反抗甚至摧毁它,何况王权集权化进程是与市民社会自由追求进程相 伴的。因此,就展开了两个取向共生共进的历史运动,即一个是市民社会力图使国家权力复 归其公共权力的本来面目,一个是面对公共权力的滥用和扩张而维护和保障其自由权利。正 是 在这种权力与权利的界分与冲突中,确立了近代法治精神与原则。 (一)人民主权对公共权力的契约性复归和统治合法性的确立。在西欧的政治传统结构中, 议会与王权占据十分重要的地位。但是,议会总体上仍是受控于王权的,尤其是在16—17世 纪的专制主义时代。然而,从12世纪起,就已经有“对于践踏法律的人,法律应当拿起武器 反对他,对于努力使公共权力形同虚设的人,公共权力将狂猛地反对他”的理论主张。[10] (P343)在等级会议不断制度化并向议会转化的过程中,“等级之间及等级与王权的竞争鼓励 人们制定一种更为明确、更为公开的法律,以此规定各个等级的权利和义务。对各方来说, 日益重要的是确认王室权威终止的领域及超政治的基本法开始发挥约束力的领域。如果国家 尚无规定这些限定,各方应制定一个社会契约,用以确定全国性政府的结构及其限度。”[1 ](P153)随着近代商品经济的迅速发展,市民社会力量日益增长,新贵族和市民阶级演变为 新兴资产阶级并成为议会的主角,他们通过持续的议会斗争来争取其自由民主权利,最终在 启蒙运动的推动下,爆发了开启新纪元的资产阶级市民社会革命。这样,在民主契约的价值 原则下确立了人民主权,使国家权力在形式上恢复其公共属性,并服从和服务于市民社会的 私人利益和私人权利的需要,国家权力合法性也由上帝神谕而移至民众手中,这就“结束了 人类分成统治者和被统治者是由神注定的这种观念。人们不再认为政治高于人民,也不再认 为人民在政府之下”,而把参与政治“看作是自己固有的权利”。[12](P322)而代表市民社 会要求的议会,则“从主要为发现法律而存在的机构发展为创制法律的机构,”[13](P236) 而 且,“人民应受法律的统治;判决只有凭借对滥用权力负有责任的这样一些法律来实施, 在此,这些被进一步解释成,一切涉及到这个国家所有自由人们的生活、自由和财产的诉讼 ,均应以该国家的法律为依据;议会不应该干涉正常的行政管理或是法律的执行,因为法律 只是权力的原则部分,正如以往的议会一样,议会的职能是规定人民的自由以反对政府的专 断。”[13](P253)因此,这就要求国家权力服从法律,依法行事,以确保其来源和运行的合 法性,使“国王和人民都受为人所知的法律的管制。”[14](P30)这样,法律就由上帝理性 转化为对自由、平等、人权和正义的追求,并具有了普遍有效性,法的统治、法律至上的治 国精神与原则也就得以逐步确立。 (二)市民社会权利主张、公权力分立制约对良法之治的诉求。恢复公权力的本来面目,只 是市民社会要求国家权力服从服务于市民社会权利的基础和前提,它只解决了公权力的性质 问题。要有效控制权力的扩张性和腐化性,还必须以社会权利对公权力的范围进行厘定,并 对公权力进行分立和规制。因此,近代西欧议会斗争与革命的另一向度,则是市民社会的多 元权利主张、保障和公权力的分立制约。早在15世纪的文艺复兴城市,人们就已经能够通过 教堂、市政厅及集市广场等建筑布局,“分辨出司法行政权、宗教和经济权的存在”。[15] (P2)随着城市和商业的进一步发展,新贵族和市民阶级逐渐成为议会中举足轻重的力量,他 们“在保持和获得其摆脱君主及其官僚助手的独立性方面的成功”,对法律秩序的问世具有 “决定性意义”。[11](P63)在议会与王权的斗争中,他们主张和捍卫其自由及财产权利。 尤其在英国,“每当问题涉及捍卫私人权益、家庭或公民的利益时,也就是说个人的自由权 时,下议院就坚韧不拔地去完成职责,从而建立起许多构成英国宪法基础的原则。”(注:下议院从产生时起,就以中小贵族和市民为主体,后来逐渐为新兴资产阶级所控制,成 为近代市民社会权利和利益要求的代表。参见[1](P206)。)1610 年下议院著名的请愿就郑重宣称:在英国臣民的所有传统权利中,“没有一项权利比这项权 利赋予他们更宝贵及更有价值的东西,[即]以确定无疑的法律统治为指南,并由被其支配、 而不是受那种不确定的、专断的统治形式支配。因为,前者给予下议院领袖及其议员们以本 该 属于他们的权利。……正是从这一根据中产生了这个王国的人民无可置疑的权利,除了由 这个国家的普通法或是议员们共同投票赞成的规章规定的惩罚之外,他们不受任何扩大到他 们的生活、他们的土地、他们的身体或他们的财产上的其他任何惩罚。”[13](P249)同时, 律师与新兴资产阶级结盟,开始对英国法律意识形态加以改造,“其目的是在于剥夺君主特 权、限制政府职权使之充当经济自由和政治自由的保护者”。[16](P249)以维护市民社会自 由自主权利,并置国家权力于市民社会权利之下。随之而来的,受洛克、孟德斯鸠、卢梭、 潘恩等人思想理论所鼓舞的17—18世纪英美法资产阶级市民社会革命,确立了议会主权地位 ,颁布了一系列重要的权利法案(注:西方史家指出,英国光荣革命“维护了议会政府的原则,维护了法治,乃至维护了反对 暴政的造反权利”。[7](230)它成为了资产阶级市民社会革命中权利要求和权利斗争的先锋 与布道者。),并进一步在使所有世俗权力当局服从人民意志之后,又 在人民意志周围设下一些限制,使议会立法权力旨在“颁布法律和确定规则,作为保护社会 全体成员财产的壁垒,以便节制权力与缓和对这个社会的每一个阶层和每一位成员的统治” 。[13](P269、256)以防止议会与国王一样专断,保障自由和权利,并为自由起见,要求“ 政府大可放下一切职能,只须保留国防,维护国内外交通体系和维护治安等功能就够了。” [16](P256)从而使“国家向它的具有完全不同私人利益的公民提供追求框架”。[17](P96) 并开始缓慢和稳定地传播。孟德斯鸠继承了前人的分权思想,建构了“要防止滥用权力,就 必须以权力约束权力”的完整的三权分立与制衡理论。[18](P154)这一理论在美国革命进程 中付诸实践并获得了进一步发展。立法机构受到司法审查的限制,从而使法院成为一道通不 过的防波堤,“防止立法机关或行政机关的任何揽权行为对于任何宪法中由权利宣言规定了 的权利的侵犯,它们会自然而然地加以抵抗”。[13](P287)受启蒙思想家的分权学说及英美 革命的影响,法、德等大陆国家在经过议会斗争和革命后,也相继建立起权力分立的政治体 制,并倡导“法治”或力图建立“法治国家”。虽然受卢梭“人民主权”思想和法、德社会 状况及历史传统的影响,其行政权力的地位十分突出甚至有扩张之势,但应运而生的行政法 院,对制约行政权力和保护公民权利则产生了重要作用。以至一些西方学者不无夸张地指出 ,“它现在给予公民的保护,使他不受行政当局酌情裁量行为的侵犯,其保护之周到,比当 代英 国所能做到的更有过之而无不及”。[13](P304)这样,通过议会斗争及资产阶级革命中的市 民社会权利主张、保障和对公权力的分立制约,使公权力服从服务于市民社会权利的要求, 并只能在必要的、为权利实现所需要的、十分有限的范围内行使。从而以市民社会权利来勘 定、制约国家权力,以权力分立原则制衡国家权力,进而确保市民社会权利免受国家权力的 肆意侵犯,保障多元广泛的市民社会权利和自由。这一进程始终以且只能以对宪法和法律的 诉求而获得制度化、规范化和现实保障的,“正是法律的普遍性确立了公民在形式上的平等 ,从而保护他们使其免受政府的任意监护之害。为了确保普遍性,行政必须与立法相分离; 而为了确保一致性,审判必然与行政相分离。实际上,这两个分离恰恰是法治理想的核心。 由于它们,法律制度应该成为社会组织的平衡器”,[11](P47)同时,以分权为基础的宪法 制度有一个前提,即对“真正意义上的法律”和“立法机关颁布的、并非普遍性规则的东西 ”加以明确区分,[13](P289)从而要求普遍有效性的良法之治,诚如哈林顿所言,一个市民 社会得以在共同权利或共同利益基础上建立和维持的方式,是法治而非人治(注:参见[英]詹姆士·哈林顿:《大洋国》,何新译,商务印书馆1996年版,第6页。另见[1 3](P244))。 (三)市民社会权利保护与法律程序的理性化。有西方学者指出,欧洲人的习惯两次演化为 理 性的法律制度——罗马法和普通法。[19](绪论P1)虽然有柯克关于英国“老田生新谷”和狄 德罗关于法国“旧偶像倒塌”的法律发展隐喻,[16](P262-263)但是,他们忽略了英法法律 发展都离不开资产阶级市民社会历史演进这一极为重要的历史事实。而中世纪后期开始的市 民社会自由化和权利保护运动,则有力地推进了西方法律程序的理性化。在英国,虽然有强 大的中央集权,但地方法院曾掌握在领主手中,它们无力解决镇压叛乱、执行判决甚至土地 所有权纠纷,诉讼程序和证据法也是简朴而非理性的,于是“人们把获得强有力和迅速的救 济希望寄托于皇室法院”[20](P243),这就促进了程序优先于权利的令状制度和统一的普通 法的形成。渐渐地,“在同专制王权的斗争中,普通法成为议会政党手中的强大武器,因为 普通法在长期的历史发展中,形成了某种韧性,它的繁琐的和形式主义的技术,使得它能够 顽强地抵制住来自上级的进攻。自那时起,英国人便把普通法看作基本自由的保障,用它保 护公民的权利,对抗专制权力的肆虐”。[21](P355)普通法遂成为理性的体现,并需保持其 连续性(注:英国御座法院首席法官柯克曾撰著《英国法总论》(1628—1641),力图使普通法现代化 并适应16—17世纪英国的社会生活,倡导议会和普通法至上,并强调法律的生命在于理性。 普通法是理性的体现,它应不断改变但又要保持其连续性。参见沈宗灵:《比较法研究》, 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216—217页。)。而衡平法最初是基于弥补普通法的机械令状制而出现的,同时也是“从神明裁判 向具有理性的人的裁判进行转变的结果”。[19](绪论P6)但衡平法院随后却发展成了王室特 权法院,遂与普通法院发生冲突。普通法对衡平法的胜利,在一定意义上乃是权利对权力的 胜利。另一方面,商人曾支持用王室权力创设特别法庭,来将基于民法的理性化法规推行于 经商和海运,以至“都铎王朝制度曾被用作资产阶级打退封建势力顽抗的铁锤,但契约性经 济关系的广泛扩展,以及产权关系在宗教改革的解决中获得的保护,意味着1600年以后已不 再需要都铎式制度了”。[16](P256)于是普通法律师与商人联盟展开了限制王权特权,保护 贸易、财产及自由权利的司法改革斗争,并发动了一场不仅反对高级调查团和星室法院,而 且也反对普通法庭之外一切司法机构的运动,宣布普通法法庭有权制止教会和特权法庭的诉 讼程序,并随即使君权法庭被取消。这样,“建立新刑事诉讼程序的道路打通了,民众对起 诉和定罪过程的监督因此可以成为制度,作证方式也将更合理化。确立大陪审团制度、重申 小陪审团的独立性、严格尊重与证人对质的权利,这些乃是三项重要改革”。同时,“传闻 证据否定法”作为一项制度也“成为了一种新的、合理的法庭诉讼程序基础”。[16](P256 —257、260)这些新的、合理化的诉讼程序不仅能有效地限制封建权力和保障社会权利,而 且也为市民社会权利之间的平等保护、法律的公平适用提供了必要和可能。1688年光荣革命 后,英国对其法律又进行了重大改革,私法得到快速发展,种种诉讼程序得到革新、重申和 保护。尽管还存在着中世纪的传统遗迹,但是,它已成为名副其实的资本主义法律,满足了 当时市民社会权利平等保护和社会安全与秩序对法律程序理性化的需要。 在大陆国家,法律程序的理性化则是与罗马法的复兴紧密联系在一起的。而罗马法复兴正 是对当时商品经济发展、新兴资本主义成长、市民阶级权利和利益要求、以及君主权力扩张 的反应。为保护市民平等权利,在城市首先开始了废除决斗等非理性的取证手段、确立理性 法和建立一种特殊的城市诉讼程序的运动。[22](P610)而接着受罗马法复兴思潮的影响,教 会法开始强调理性和良心。1215年第四次拉特朗主教会议,也决定禁止教士参与求助于神意 裁判或上帝判决的诉讼程序,这也就排除了此前诉讼求助于超自然力量的不合理证据制度。 因此,以教会法为榜样的,一种新的、较合理的、也较复杂的书面而非口头诉讼程序,在欧 洲大陆各国逐渐被采用了。它不仅引起了司法组织深刻而有决定性的变革,也为社会受法律 支配观念的确立和法的统治开辟了道路。(注:参见[法]勒内·达维德:《当代主要法律体系》,漆竹生译,上海译文出版社1984年版 ,第46页。当然,第四次拉特朗主教会议对英国也有很大影响,它导致英国对陪审制度的倍 加重视和最有效地利用。参见[20](P245))在此后的罗马法复兴过程中,地方习惯法、教会 法、商法与罗马法互相竞争和渗透,但最终还是导致了欧洲大陆对被视为“成文的理性”的 罗马法的接受,这样,“已经被认可的罗马法发展成了获得解放的市民社会的法律”。[23] (P86)罗马法的突出特点是重私法、重实质,也即注重确定个人间的权利和义务,但诉讼程 序也十分重要。因为按罗马法观念,诉权是对权利的保障,甚至认为“先有诉权而后才能谈 到权利”。[24](P855)欧洲大陆对罗马法接受的同时,也对其进行了“理性的过滤”和改造 ,[25](P22)出于适应贸易和经济发展的需要,满足新贵族和市民阶级的权利平等保护要求 及扼制封建司法特权的滥用和非理性化的需要,公开审理、言词辩论、自由公证等诉讼原则 得到重申和发扬。正是“由世俗和宗教两方面都进行的诉讼的双重合理化,蔓延到整个西方 的世界”,[22](P722)法律规则的至上性和市民社会的普遍规则秩序观念得以逐步确立。经 过17—18世纪资产阶级革命及欧陆的法典编纂活动,最终形成了资本主义法律原则和制度, 把权利和权力、权利和义务都纳入法律有效规则的框架之中,从而推动了近代法律秩序的建 立。 (四)市民社会精神的张扬与法律形式化运动。随着城市市民社会的逐步形成,“一种新的 精神面貌由此形成,这大致上正是仍在彷徨中的西方早期资本主义的精神面貌,包括一整套 规则,一系列可能性和计算,同时又代表一种生活和致富的艺术”,[26](P609)在相当程度 上,这些城市对外是摆脱封建束缚而自主自治的,对内则是摒弃封建等级而自由平等的,从 而孕育了民主参与、自由平等、权利和契约、法律和秩序等思想观念,富有了一定的自由理 性精神和历史意识。这种观念、精神和意识体现在城市法上,就是其“共有特征”、“世俗 特征 ”、“宪法特征”及“发展能力”。而为满足贸易发展和商人阶级需要而出现的商法,则是 “典型的资本主义法”。[10](P475、407、479—481、424)这些法律建构了自己独特的内容 和体系,并确立了理性审判程序,从而开始了法律形式化运动。 其次,“3R”运动推动了市民阶级法律意识形态的传播和发展。罗马法复兴的真谛并不在 罗马法本身,而在于以它为承载而体现出来的时代要求。罗马法精神的核心是私法精神,[2 7]其市民法和万民法包含着对自由民在法律面前平等、遗嘱自由、财产私有等市民社会私权 利的确认、契约自由和衡平原则的肯定及法律理性化倾向,这正与中世纪城市市民社会精神 相 吻合,“因为在罗马法中,凡是中世纪后期的市民阶级还在不自觉地追求的东西,都已经有 了现成的”。[28](P454)而按时代需要对罗马法精神与原则进行改造,进而构建新型理性的 、形式主义的法律规则体系,恰是城市市民社会发展并突破其城墙而向全社会扩张过程中所 要求的。文艺复兴对个人和社会的影响,则突出表现在对人的价值和尊严的充分肯定上,并 “呈现一种新的市民意识即社会责任感”(注:[7](P68)一些历史学家就曾认为,现代国家制度的起因可以追溯到文艺复兴时代的意大 利。因为象米兰、佛罗伦萨、威尼斯等国家是世俗性的,他们强调公民的责任、忠诚和关心 公 共福利。他们发展了一个强烈的信念,即国家的目的是为了促进它本身的利益。参见[5](P1 25)),而对人的价值和尊严的坚持的力量是太大了, “它们一旦被恢复和重新提出,就无法加以永远的控制”。[29](P67)进而成为自由理性的 近代市民社会精神的重要源泉。它与罗马法复兴运动相汇流,不仅加速了罗马法的传播和接 受,也为市民阶级的法意识、法观念注入了人文精神及理性因素。对教会而言,它曾将行商 算作朝圣者一类而予以保护;它动用了大量资源来研究包括商业法在内的罗马法;它掀起贸 易是否合于道德的争论,并在结果上大大有利于市民阶层;它还发展了法庭和诉讼程序体制 。可见,城市市民社会及其法律意识形态的发展,是与宗教息息相关的。而且,“没有教会 ,新兴市民阶层是不可能建立和传播正式的社会意识形态的”。[16](P56、54)从11世纪开 始的“十字架反对弯月”的十字军东征,使“一种新的、专门运用于商人需要的法律,在十 字军东征时期兴起于热那亚,并传播到地中海沿岸,又循商路传向北欧”。[16](P61)市民 意识形态 也随之扩散。而在16世纪城市市民社会进一步发展、君权主义抬头及文艺复兴运动深入展开 基础上发生的宗教改革,则促进了个人主义和宗教自由,即“在宗教领域里坚持自我权利, 其程度和政治领域以及经济领域里的情况十分相似”,也“促进了民主,至少促进了有限君 主政体”。[50](P215)从而有力地推动了市民社会自由精神及权利观念的形成和发展,“世 俗的、个人主义的和自由主义的力量,在政治、经济和知识生活方面日趋得到加强。”[30] (P34)正如西方学者所言,“早期的文艺复兴和宗教改革运动构成了西方历史的第一个重大 转折点,它不仅是西方法律传统的源泉,而且也是西方其他社会思想和社会行动的源泉。” [10](P642) 再次,市民社会公共领域的兴起促动了近代法律形式化运动。按哈贝马斯的观点,市民社 会公共领域是与市民社会私人领域相分立,而与公共权力领域相对抗的公众舆论领域。在这 里,公众通过对公共事务进行自由开放的讨论与论辩,形成公众舆论并进行理性批判,从而 为公共权力提供合法性基础。市民社会公共领域是市民社会与国家发生分离并获得自主性的 结果。这时国家权力才赋有了近代意义上的“公共性”,市民社会成员的私权利也获得了确 认,因而,从等级身分和血缘纽带中走出来而成为独立、平等的“单个”经济人,并形成具 有批判精神的公众。因此,直到18世纪初,具有政治功能的公共领域才率先在英国出现,成 为“私人聚集以迫使公共权力在公众舆论面前获得合法化的场所”。而“公共领域的政治功 能从作为编纂法国革命宪法的一个构成要素很快就变成了传遍整个欧洲的口号。”[23](P24 、80)至此,城市市民社会走向近代市民社会过程中所涌动出来的,并日益高涨的自由理性 的市民社会精神,就不仅获得了理性、人权、社会契约、法治等为核心内容的成熟的自然法 理论形态,(注:中世纪中后期“法治”观念所依赖的超验的神与自然的正义,已为人权、民主的价值及 相关的信念,即古典自然法理论所取代。参见[10](P359))而且从边缘走进中心而赋有了新的表现形式、功能和载体,获得了更加经常、 更加有力、更加自觉的批判精神和社会导向地位。这个“公共王国恐怕不只是用批评态度监 督国家运行,而是启发、指导和控制它们。它这样做的合法性恐怕是由于它代表了市民社 会流行的观念,此外,恐怕还由于它是作为统治者制度的赞助者而不只是它的臣民。公共王 国一旦作为一个置于国家真正中心的选举的议会来构成,便可以为选民服务,并且激活国 家通过制定一般的和抽象的法律的方法,以它的名义代表在选举的代表中形成的多数或少数 对既定的问题所持的流行的观点的倾向。”[17](P85)事实表明,法德等大陆国家市民社会 公共领域的勃兴,有力地推动了欧洲大陆资本主义法律制度的确立和法典编纂运动,法、德 、奥等国家《民法典》的产生,“不仅代表了市民社会的利益,而且动用了市民社会的特殊 媒体:它们都经历了由私人组成的公众的反复公开批判。通过有奖征文和问卷调查,公众舆 论对法典的制定做出了贡献,甚至在没有议会机构的地方或议会机构不起作用的地方,如拿 破仑统治下的法国基本上也是如此”。[23](P86)从上可以看出,在整个18世纪,公众舆论 都被当作是那些建立在争论——理性主义概念之上的规范的潜在立法资源,它“试图为社会 领域建立的‘法律’除了普遍性和抽象性的形式标准之外,还要求自身具有合理性这一客观 标准。”[23](P58)因此,作为资产阶级私法经典的1804年《法国民法典》,就“反映出从 最初的城市起义开始就一直推动着资产阶级的那种精神”。[16](P246)这样,自由理性的市 民社会精神就以至上性的自然法为理论表现,凭借公共领域而注入法律体系之中,成为西方 法律形式化运动的重要驱动力(注:当然,法律的形式化运动也是与国家权力紧密相关的,也即专制君主在谋求市民阶级支 持而建立国家的进程中,必然会对法律理性化给予深切的关注。参见K·巴基、S·巴里克: 《国家在非西方社会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国外社会科学》1993年第1期;另见公丕祥: 《法制现代化的理论逻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214—227页。)。 纵观西方近代法治的形成过程,我们不难看出昂格尔关于西方法治产生的论断的深刻之处 (注:昂格尔断定法治的产生得益于多元集团和高级法(自然法)这两个条件。参见[11](P59))。但是,更具有历史底蕴意味的是,西欧独特的历史条件和遗传因素,导致了中世纪中后 期市民社会的形成和扩张,进而开始了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分离和对立的发展进程,从而使 市民社会权利能有效伸张并与国家权力相抗衡,最终通过“市民社会革命”使国家权力服从 服 务于市民社会权利,并把权力与权利、权利与义务纳入一致性、普遍性的法律规制框架之中 。同时,市民社会历史发展进程中涌动出来的自由理性精神,为这一制度框架提供了必要的 内在合法性支撑,秩序、公平和个人自由也就成为西方法律传统首要而基本的价值。[31](P 3、7)纵然我们不能断言这是近代法治产生的全部因素,至少它也是最深层、最本质的因素 。 二、走向现代法治的分殊、趋同及其当代挑战 虽然经过17—18世纪资产阶级“市民社会革命”,相继在英美和欧洲大陆国家确立了近代 法治,但是,这些国家的法治在确立、发展并走向现代法治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模式却并不 相 同,即以英国为代表的“法的统治”与以德国为代表的“法治国”最为典型。这一人所共知 的事实表象背后,反映了英美和欧洲大陆国家作为法治基础的国家与市民社会关系的潜在 差异。应当说,封建贵族、教会、市民与王权之间的多元对抗与妥协,是中世纪中后期的普 遍特征,但是,英国与大陆国家所不同的是,“没有一种旧因素彻底消亡,也没有一种新因 素彻底胜利,或者某一种原则取得了独霸优势。各种力量总是在同时发展,多种利益和要求 总 是在折衷调和”,即使是在正当纯君主制如日中天的都铎王朝时代,我们也会“看到民主的 原则、公众的力量在同时兴起和壮大”,而不像大陆国家,“包括宗教界和世俗界在内的多 种社会因素——君主制、贵族统治制、民主制,不是齐头并进,而是首尾相接”。[1](P218 )这种更为复杂、更为活跃的社会政治局势的机制,推动了英国议会的成长和职能强化,[32 ](P194)而且为近代市民社会的成长和扩张提供了极为有利的条件和机会,并创造了宽容和 自由的社会精神,形成了英国反抗王权、维护权利的自由主义传统。这无疑加速了英国市民 社会及其契约经济的发展进程,使其市民社会的力量日益强大,并逐渐能够左右国家前进的 方向。正是以新兴资产阶级为代表的市民社会力量,通过议会形式与王权进行长期斗争,并 在哈林顿、洛克等人的法治思想鼓舞下,形成并发展了“英国人受法律的统治而且只受法律 的统治”的法治模式,它包含着这样一种观念,即“除了代议制立法机构的权力之外,所有 政府权力都应当由适当明确的法律来分配和限定”。[32](P34)这样,作为市民社会代表的 议会,就获得了至上的主权地位,并通过“法律的统治”把国家公共权力框定在法律规则之 下,以制约国家权力来保护个人的自由和权利,使国家权力服从服务于市民社会的权利、利 益的主张和要求,从而形成“自由民主”的社会优位型法治模式,并继而在美国的法治构造 中获得了进一步发展(注:美国法治的发展,又对英国产生了影响。而詹宁斯则对戴雪法治的经典定义进行了检讨 ,进而对“法的统治”理论提出质疑和修正。参见[33](P30—43、211—220))。[13](P297) 与此不同,德国从9世纪起一直处于分裂状态,长达1000年之久,王权衰微。虽然城市十分 发 达,但因王权十分弱小,教会力量强大和封建势力顽固而无法统一起来,未能占据社会主导 地位。[33](P216~217)当16世纪西欧改革运动使西欧大部分地区市民社会快速发展,并逐 渐过渡到近代资本主义文明之时,德国却处于“神圣罗马帝国”的梦想之中,“导致民族国 家、主权国家的建立进程停滞,工商业和农业发展延缓,成为旧封建主义文明的殉葬品”。 [34](P406)这样,就造成了德国市民社会发展速度放慢乃至停滞,议会也与英法不同,市民 社会代表的成分很小,而成为封建贵族的表决器。而1848年德意志革命与英法革命的一个重 大不同,就是要实现统一德国和推翻专制两大目标,但最终由容克领导了德意志的统一,新 兴资产阶级与容克相妥协而建立了宪政体制,并实行了“自上而下的结构改造”。[35](P52 )然而,德国宪法并非是阶级及统治关系革命性转变的结果,而是“一方面是出于发展资本 主义所必需的保障各种秩序,同时在另一方面往往会尽其可能使旧体制得以温存”,因而是 “外表性立宪主义型的市民宪法”。[36](P42)这样,虽然使用法治国家的近代词汇,包装 上近代国家的外观,但仍可以使普鲁士的封建、绝对主义权力继续存在。[37]为此,在普鲁 士议会里不得不进行围绕“法治国家”原则的多场斗争,直到19世纪才创立独立的行政法院 ,“法治国家”才赋有了新的内涵而有所改观。以上我们可以看出,德国的市民社会没能像 英国那样发达到足以对抗国家,并使国家服从于自己的程度,而在外来压力下进行资本主义 改造和引进法治原则的背景下,必然要产生偏重于国家的“法治国”理论并付诸实施,从而 构造了德国国家优位型的“法治国家”。日本近代化进程与德国有诸多相似之处,尤其是其 历史发展进程中所导致的强国家、弱市民社会的结果,而且它是在西方文明压力下而后发进 入资本主义体系的,因而自然很容易地接受了德国“法治国”的理论和实践。[36](P18)[37 ] 不管是社会优位型的“法的统治”,还是国家优位型的“法治国”,从19世纪末20世纪初 都开始出现相互接近的倾向。在英国,管理私人生活和公民财产的行政权力机构呈现快速增 长之势,且新的社会和经济立法赋予这些机构以不断增加的处置权。“更为极端的是,法律 甚至赋予行政机构决定某种‘一般原则’的权力,依据它可以剥夺公民私产。这样,行政机 构就拒绝使自己受制于任何固定的规则”,对“法的统治”的尊重也明显下降。这种状况在 美国也有几乎同样的发展,[13](P384)因而出现了“法治国”的某些因素和倾向。在德国, 自 19世纪60—70年代以后,创设行政法院来监控行政权力,以防止行政权力威胁个人自由和权 利,从而开始为“法治国”注入实质内容,直至前西德基本法才实现了由“形式法治国”向 “实质法治国”和“社会法治国”的转变。日本在二战后则采取行政权力的“法律保留” 等形式予以转化,这就出现了“法的统治”的某些因素和倾向。此时,“法的统治”与“法 治国”理论和精神,也在概念、重视基本人权、重视行政权和用征税完成社会福利等方面发 生 了趋同,[39]并且共同面临着时代的挑战。进入垄断资本主义以来,特别是二战后科技迅速 发展、全球化进程加快、经济和社会生活复杂多变,使得西方世界的政治、经济和文化都发 生了重大变化。其市民社会与国家的关系也产生了重大变异,即一方面是福利国家对市民社 会的更多干预和公司国家的官僚化倾向,另一方面是社群主义、法团主义的市民社会对国 家生活的积极参与和权力分享,加之全球化和信息化对国家和社会生活的冲击,使得“政府 和公民现在越来越明显地生活在一个一体化的信息环境中”,政府和市民社会也“并不存在 永久的界限”。[39](P77、83)这种国家与社会关系的重大变异,必然引发对西方法律传统 的挑战——“不仅包括过去数百年的所谓自由的概念,而且也包括源于11和12世纪的西方法 制的结构”。[10](P39)其突出表现就是法律及其运行对集体主义和公共政策的强调、行政 立法和自由裁量权的扩张、更多的实质性正义关怀及国际法对国内法的效力优位要求等等, [10](P38—48)[11](P180—206)[57]这导致了西方法律传统诸多特征的改变,[10](P43—46 )并直接危及到其传统法治精神与原则。对此,西方法学家作出了不同的反应(注:作为自由主义法治理论倡导者的哈耶克就宣称,法治“不仅是自由的保障,而且也是自 由在法律上的体现”。( [英]弗里德里希·奥古斯特·哈耶克:《通往奴役之路》,王明毅 等 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82页。)因此,在一个有过多计划的社会,法治就不 能保持。而要真正实现法治,就要求政府的一切强制行动,“都必须明确无误地由一个持久 性的法律框架来决定,这个框架使个人能带着一定程度的信心来进行规划,使前景的不确定 性缩小到最低限度”。[13](P352)昂格尔则指出,福利国家和合作主义导致了法治的衰落和 对实在的、公共性的法律的冲击,在“后自由主义社会”中,法治已趋向于解体。[11](P18 0—189)基顿、伯尔曼等人强调福利国家对法治的侵蚀。(参见沈宗灵:《现代西方法理学》 ,北京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480页;[10](P45—46)与此相反,哈贝马斯则认为,自由主 义法治国家向福利国家的转型,并没有导致彻底中断自由主义传统,而是表现了连续性。他 们之间的关系在于,“社会福利国家在延续自由主义国家法律传统当中必须对社会关系加以 改造,因为它也想维持一种能够包括国家和社会的总体法律秩序。一旦国家本身上升为社会 秩序的支柱,它就必须在对自由主义基本权利作出严格规定之外,明确说明社会福利国家发 生之后‘正义’如何才能实现。”[23](P257)弗里特曼、艾伦等人也指出,回到与自由主义 法治 概念相应的“守夜人”国家去,太脱离现代民主的现实了,也是拒绝整个现代文明的趋势。 (参见沈宗灵:《现代西方法理学》,第480—481页。)甚至在有关国际会议上开始讨论福 利国家与接近正义运动的“第三波”问题。[57](P5)而后现代主义法学则对西方法律进行了 解构,进而寻求“对法权的关怀,即对人类的关怀”。( [德]阿图尔·考夫曼:《后现代法 哲学》,米健译,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第54页。)从根本上讲,它们都是西方国家和市民 社会关系发生变异,“后工业社会”冲突、现代性的“断裂”和全球化对世界的“压缩”等 所导致的外在冲击和内在危机的产物。(参见[美]罗兰·罗伯森:《全球化——社会理论和 全球文化》,梁光严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198—208页。)面对西方国家与市民 社 会的变异给法治带来的种种危机,昂格尔概括提出了超越现代社会法律的“循环论”和“螺 旋论”;[11](P221—225)伯尔曼注重西方与非西方法律体系和法律传统的研究,探求 人类共同法律语言的发展以摆脱其危机。[10](P53)哈耶克力倡明确肯定的、普遍主义的法 治对国家权力的规束,以捍卫自由、民主和私域权利。(参见哈耶克:《通往奴役之路》, 第82—86页;《自由宪章》,第321—348页。)而哈贝马斯则提出新型的“程序主义范式” ,以期找到走出“自由主义范式”和“福利国家范式”二者“难局之途”。( [德]于尔根· 哈贝马斯:《法的合法性——〈事实与规则〉要义》,许章润译,载郑永流主编:《法哲学 与法社会学论丛》(3),第9—10页。))。 事实上,近代市民社会经过资产阶级革命而获得了“政治解放”并与国家并立发展以来, 市民社会与国家的矛盾关系一直是困扰西方世界的重大而根本的问题。经济自由主义和国家 干预主义也始终是影响西方经济、政治和社会发展的两大思潮,并且此消彼长。[40]而高度 社会化、国际化的现代市场经济形成之后,市场与计划、企业与政府、微观规范和宏观调控 便紧密地交织在一起。[41](P3)个人主义学说的化约论也使自己处于要么否认政治主权而陷 入无政府状态,要么否认个人自由而陷入专制主义的困境之中。[42](P246)人们逐渐认识到 ,自由主义应“承认公众的和私人间的矛盾,承认个人和公民、个人和群体的双重角色。问 题在于:怎样找到共同的目的,同时又保留达到共同目的的个人手段;怎样确定个人(以及 群体)的需要并找到满足需要的共同手段。[43](P341)而平等与效率的艰难选择及市场失灵 与公共失灵的现实困惑,也迫使西方人殚精竭虑于政府和市场关系的设计与权衡(注:参见[美]阿瑟·奥肯:《平等与效率——重大的权衡》,王忠民等译,四川人民出版社1 988年版;[美]查尔斯·沃尔夫:《市场或政府——权衡两种不完善的选择》,谢旭译,中 国发展出版社1994年版;等等。)。面对经 济和社会生活的日益复杂多变、福利国家危机以及全球化进程中的权力流变,[44]西方国家 则开始企业化的行政改革,由此进入“新公共管理”时代,[45](P300)超越“左”与“右” 的“第三条道路”理论和实践逐渐兴盛起来,对市民社会与国家共生共强、市民社会参与国 家、市民社会与国家合作互补等等。[46](导论)随之而来的是,以国家权威为基础、以自上 而下的单向度权力运行标志的“统治”,渐渐被以多元权威为基础,以分散化、相互的多向 度权力运行为标志的“治理”所取代,力图形成政府和公民,国家和市民社会的互动合作关 系,以实现“善治”(注:参见俞可平:《引论:治理与善治》,载俞可平主编:《治理与善治》,社会科学文献 出 版社2000年版;杨雪冬:《第三条道路:旧路还是新途》,载杨雪冬、薛晓源主编:《“第 三条道路”与新的理论》,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年版。)。这种“善治”赋有“透明性”、“责任性”、“回应”和“有效” 等基本要素,然而,其十分重要的要素则是合法性和法治(注:参见俞可平:《引论:治理与善治》。在西方有关“有效治理”的含义中,法治居于首 位。参见[法]玛丽—克劳德·斯莫茨:《治理在国际关系中的正确运用》,肖存毛译,载俞 可平主编:《治理与善治》,第268页。)。法治诉求自然难以机械固守西 方传统的自由主义、个人主义价值原则,但是,它也绝不会为福利国家的过度权力扩张而张 目。因为“在整个西方宪政史中始终不变的一个观念是:人类的个体具有最高的价值,他应 当免受其统治者的干预,无论这一统治者为君主、政党还是大多数公众。”[47](P15)而且 ,“自由法律范式”和“福利国家范式”都已表露出明显的缺陷(注:“自由法律范式”主张法律主体应理性地追求其人生目标,自主地构设“私法社会”(所 有权和契约自由),期望只要保障个人自由领域即可实现社会正义。可是,它忽略了法律能 力的平等因素,因而“一方面,私法的现有规则必须作实质性的详尽说明;另一方面,必须 引入基本的社会权利,这些权利主张更公正地分配社会财富,以及更有效地防止社会导致的 威胁”。而在批判“自由法律范式”基础上产生的“福利国家范式”,则出现了福利温情主 义,它补救实际生活条件和权力位势(差别)的努力,导致了类似“标准化”干预,“这将再 一次限制假定的受益者对自主的人生目标之追求。”参见哈贝马斯:《法治与民主的内在关 系》,景跃进译,载《中国社会科学辑刊》(香港),1994年(总第9期)。)。为此,“第三条道路” 政治的指导性原则,就是深化并拓展双向民主,使“政府可以同公民社会中的机构结成伙伴 关系,采取共同行动来推动社会的复兴和发展。”[40](P73)自由主义与社群主义作为西方 政治哲学的两大主流,也呈现明显的对立与互补之势,[48](P127)其核心是重新思考国家行 动的形式和界限与市民社会的形式二者良性互动关系,以期协调自由与平等、个人/群体与 国家、私域与公域、个性与共性、普遍与特殊等等的对立冲突。在此情境下,“追求政治合 法性,追求一个以尊重权威和法律为特征的政治秩序,意味着追求民主自治模式的必要性” 。[49](P416)可见,西方法治正面临着挑战与创新并存的局势,虽然它尚不十分明朗,但其 力图回应和超越的趋向却清晰可见。而亚洲赶超型国家(如日、韩等)是在“外生后发型”现 代化进程中,形成国家与市民社会的分离互动关系,川岛武宜就曾直言:“我们缺乏市民社 会和作为其政治反映的近代国家。在这种态势的支配下,向中世纪甚至向‘神话时代’的复 归,否认个人的自由,比近代法意识及伦理更容易被人们所接受。结果只能是靠权力‘从上 面’强行地控制”,[51](P48)这难免会导致一种权力规则秩序。因而,其法治进程很重要 的方面,就是以市民社会为目标来构建多元社会,衡平“亚洲价值”和“西方价值”,韩国 甚至有学者极端地主张以国家立法、执法为主,逐渐向辅以社会多元立“法”、执“法”过 渡,并最终以社会规范来取代国家法制。[52]而市民社会的发育成长,也同样构成了当代非 洲政治变革的一个重要因素。[52](P197—198)从上不难看出,市民社会与国家互动发展关 系的变化,决定着法治的走向和模式。也就是说,市民社会与国家的互动发展关系,不仅奠 定了法治产生和运行的社会基础,也设定了法治运行的边际或界限。 三、启示:国家和社会关系重构与中国法治之路 市民社会和国家的分离互动虽然产生于近代西方,但其演进却是人类社会共有的。为此,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早就指出,市民社会是全部历史的真正发源地和舞台,而且其唯物史观 的一个基本原理,就是市民社会制约和决定国家而不是相反(注:参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上),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41页、第43页;《马克 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上),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192页。)。然而,东西方的市民社会与 国家呈现的确实是迥异的发展道路。古希腊城邦是一种公民政治共同体,公共生活和私人生 活相“复合”而使国家“直接等同于社会”;[17](P96)而古罗马公共生活和私人生活发生 了分离,[54](P22—26)但奴隶制商品经济是在国家政治、军事和法律的支持与保障下获得 繁荣发展的,因而呈现国家对市民社会的“监护”状态(注:参见威尔·杜兰:《世界文明史——凯撒与基督》(上),第428—440页,《世界文明史 ——凯撒与基督》(下),第512—527页;杨共乐:《罗马社会经济研究》,北京师范大学出 版社1998年版,第88页、第102—103页、第27—28页、第75页等;金观涛、唐若昕:《西方 社会结构的演变》,四川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32页。);而进入中世纪,表面上是“无国 家”状态,实质上则是市民社会直接地具有政治性质形成了国家对市民社会的吞噬(只不过 这种吞噬是脆弱的)(注: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第441页、第284页;伯恩斯、拉尔夫:《世界文明 史》,第2卷,第11页。),直到近代市民社会获得了政治解放而与国家并立发展。在印度、中 国、波斯、土耳其、阿拉伯及斯拉夫等东方,国家和市民社会的关系则没有那种曲折发展的 经历,从国家于社会中产生之时起,便反过来侵吞了社会,形成国家同化、吞噬市民社会的 “东方专制主义”。它没有古希腊那种国家与市民社会的“复合”,也不同于古罗马那种国 家对市民社会的“监护”,更不具有西欧中世纪国家吞并市民社会所附有的那种多元权力斗 争的复杂性和脆弱性,而是坚固的“东方专制主义”的单一性。这种“总合统一体”的国家 神圣气质成为东方社会的共同特征和历史遗传基因(注: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第473页;刘学灵:《东方社会政治形态史论 》,上海远东出版社1995年版,第249—275页、第301—364页。)。不仅造成了东方社会的停滞,也使民 主法治无以产生和发展。直到在西方国家殖民扩张的严重压力之下,东方国家才纷纷以革命 或变革方式争取民族独立和赶追现代化,市民社会和国家的分离互动也才提上日程,民主与 法治也才开始起步。虽然我们不能囿于东方、西方、传统、现代及欧洲中心主义、东方主义 那种僵死的二元论(注:进入20世纪后,西方中心论在斯宾格勒、汤因比、马勒克拉夫、斯塔夫里阿诺斯等人努 力下,逐渐转变为人类文化多元论或全球文明论,它“关注的是整个人类,而不是局限于西 方人或非西方人”。斯塔夫里阿诺斯:《全球通史——1500年以前的世界》,吴象婴等译, 上海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年版,第54页。西方学者萨义德、中国学者日知等也对传统二元思 维模式及“东方专制主义论”提出批评或质疑。参见[美]爱德华·W·萨义德:《东方学》 ,王宇根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9年版,第4页、第266页;日知:《中西古典学 引论》,东北师范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365—434页。),但东、西方国家与市民社会迥异的内在关系和发展逻辑,确实在相当 程度上决定了民主法制在东西方的不同历史命运。 在当今全球化时代,市民社会与国家互动关系的建构已成为一种世界浪朝。就是说,“只 要现代国家还趋于动员和重组它的国民生活,市民社会和国家的这种界分似乎就一定会继续 起作用”,[56]它构成了民主生活和民主秩序的核心特征”,[49](P394、396)并呈现一种 “ 全球走向”。[56]可见,国家和市民社会关系的重要,即建立二者的良性互动关系,是推进 当代民主与法治的关键。应当说,尽管西方一直在努力调适国家和市民社会关系以应付其民 主与法治受到的严峻挑战,但受其资本主义性质的局限,他们是难以确立起其国家和市民社 会的良性互动关系的。而只有在社会主义社会,普遍利益与特殊利益、公域与私域、权力与 权利、个性与共性才能真正最终统一于人的自由发展,故而二者良性互动关系才能切实确立 起来,社会主义民主和法治也才有更广阔的发展前景。然而过去受斯大林模式的影响,片面 乃至错误理解马克思主义和社会主义,加之传统东方遗传因素的作用,我们曾推行高度集权 的政治经济体制,使国家同化乃至兼并了市民社会,不仅扼制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限制了 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发挥,也阻滞了民主法治进程。现在,绝大多数社会主义国家都在进 行市场化改革,以“小政府,大社会”取向来调整和重构国家与市民社会关系,以适应全 球化时代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这样,要推进中国法治进程,我们就不应仅仅满足于民主政 治、市场经济和理性文化这一“法治基础和条件”的一般性解说及其实践,更不应仅仅是法 律制度的简单植入和法律体系的建构及其实施,而应立足于国家和市民社会关系这一深广视 野来审视法治及其理论建构,并着力建立国家和市民社会分立互动、双向制衡、民主合作的 良性互动关系,营造法治的本土化根基。即大力培育社会主义市民社会并努力推进其自主性 ,立足服从服务于市民社会需要而缩减并转变政府职能,进而确立多元社会权利基础、公权 力 权威和“良法”之治(注:多元社会权利包括个人私权利、民间社会组织权利、基层自治(如村民自治、乡镇自治、 街委自治等)权利、公司自治权利以及其他经济组织权利等等。公权力权威意指职能少而有 力的公权力,而不是职能多而无力的公权力。这种公权力应限于宏观调控管理并依法赋权和 运作。“良法”之治是指法律应贯彻自由、平等、人权等社会主义正义法精神,赋有至上地 位并成为治国之根本。),使依法治国与市民社会理性规则秩序相回应和契合(注:即依法治国应立足于对社会的回应,并以市民社会自主自律的内生秩序为源泉和根基, 以 避免“依法治理”中的权力法律化和工具主义、实用主义、懈怠主义倾向。)。只有这样, 才能以多元权利来分享、平衡和制约权力并扼制腐败,才能使权利和权力共同纳入法律规制 框架之中并树立起法律至上权威,以权利保障和权力制约为核心取向的法治秩序也才能最终 确立起来。 历史与社会小论文:历史与社会课程教学若干问题探析 [摘要]“历史与社会”新课程改革的过程就是一个不断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的过程,教师必须纠正教学偏差,深入贯彻课程改革理念,把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人与文明之间的互动作为知识整合的基础,在互动中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既重视学生对知识的掌握,又重视学生能力的培养,更重视学生的品德、个性等方面的全面发展。本文探析了历史与社会课程教学改革中存在的若干典型问题,以求得对新课程的深刻理解。 [关键词]课程改革 课程理念 教学偏差 途径策略 “历史与社会”综合课程把现实社会生活作为教材的基点,强调面向社会、面向生活,注重运用概念、知识和方法去了解人生、理解生活、参与社会。但是我们也应该清醒地看到,新课程的教学改革也存在着不容忽视的问题,由于教师对新课程理念的认识有些偏差,教学中也存在许多偏差。我就普遍存在的一些教学偏差入手,结合教学实际谈谈自己对“历史与社会”新课程粗浅的看法。 一、纠正学会收集资料等同于学会运用资料的偏差,培养学生处理材料的能力 让学生收集资料是新课程教学中经常用到的方法。在一些学校布置的课程改革展示中,往往能看到学生们制作的精美的资料册。但在这些精美的资料册背后却是:有的学生只是从电脑上下载资料,装订成册就算完成任务;有些教师将学生制作的资料册收上来,便束之高阁。无论是学生还是教师,都没有对所收集的资料进行认真阅读。教师更没有引导学生运用所收集的资料去分析和解决问题,反而造成时间和纸张的浪费。 学会收集资料只是一种手段而不是目的。学会收集资料的目的在于学会分析资料并运用资料来解决所遇到的问题。解决这个问题的方法是:第一,教师应该让学生带着问题去收集资料,避免让学生收集一些漫无边际的、大而无当的资料;第二,收集资料以后,教师应引导学生对所收集的资料进行辨别、分类和取舍;第三,教师应帮助学生通过资料的阅读,概括出当时对所探讨问题的研究结果和进展;第四,根据对资料的研究,让学生提出质疑、自己的见解和解决问题的方案。另外,教室里应留出学生展示资料的空间,使资料得以为学生们共享。 二、纠正“自主”变“自流”的偏差,加强教师的组织和指导 学生是教育的主体、学习的主体,学生能动的创造性的学习是教育教学活动的中心和教育的途径,实现自主性发展是教育教学活动的目的,是一切教育教学活动的本质要求。但是现实的教学往往把学生“自主”变成了学生“自流”。强调把读书的时间还给学生,有的教师上课便让学生自己看书,没有指导,没有提示,没有具体要求,由学生一看到底,典型的“放羊式”,有人称之为傻读;有的教师甚至一味强调学习内容由学生自己提(喜欢哪一段就读哪一段),学习方式由学生自己选(喜欢怎么读就怎么读),学习伙伴自己挑(想和谁交流就和谁交流),典型的“自流式”。这样做,学生表面上获得了自主的权利,可实际上并没有实现真正的自主。因此,自主学习离不开教师的指导。教师要设置动态的教学设计方案,善于放大学生思维中的闪光点,引领学生进入积极的思考状态,师生之间产生思维的碰撞,一起完成教学任务。自主学习强调学生自主探究,不等于学生自己学习,并不是说教师可以撒手不管。学生讨论时,教师应该以听、看为主,把注意力集中在讨论上,在此基础上,迅速地加以思考下一步的教学应该做哪些调整,哪些问题值得全班讨论,哪些问题需要教师讲解,教师要做出最恰当的选择。只要教师持之以恒,课堂必定会变得既生动活泼又井然有序。 三、纠正虽有活动但没体验的偏差,重视健康情感和过程与方法的培养 突显情感、态度、价值观教育是新课程的一个基本理念和特征,也是教学具有教育性规律在新课程中的体现。但是,这不意味着情感、态度、价值观的教育可以“独立”和“直接”进行的,情感、态度、价值观只有与知识、技能、过程、方法融为一体,才是有生命力的。于是许多教师通过开展活动的办法,落实健康情感和过程与方法的培养,又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虽有活动但没体验的偏差,有为活动而活动的倾向,因而不会成为有效的情感、态度、价值观的教育,对学生的发展也就不可能有实际的作用。 新课程所提倡的活动是外显活动与内隐活动的统一,是操作活动与思维活动的统一,它旨在引导学生通过动口、动手、动脑,亲自体验过程。例如,有位教师在讲《我的压岁钱怎么用》这一课时,就让学生在活动中深入体验正确的理财观。 师:关于理财,希望我们的同学都把算盘打得精一点。做到收益多多,生活棒棒。过春节时亲戚朋友可能会给你一些压岁钱吗?平时父母也会给你一些零花钱吗?现在花了吗?怎么花?假如今天你的小金库里还有800元钱,请为自己订一个理财计划。 生:日常花费,如买零食、乘车费、学习用品费;娱乐费,如看电影、玩游戏等。 生:准备一个小本,在上面记录花费的用途、时间。 生:每周自己进行结算。也可以交给爸爸、妈妈审核,以便获得改进开支的合理性和必要的自我金钱管理的指导。 生:理财计划单(略) 师:通过这节课的学习,希望同学们感悟到什么? 生:安排支出要科学,增加收入要选择。 师:个人生活这样,家庭生活这样,国家生活也是这样。只有明白了这个道理,我们才能过好今天的生活,并期待明天的生活更美好。衷心祝愿我们的同学在实际生活中形成科学的理财观念,养成良好的消费习惯。 这样的课堂活动是根据学生自己生活经历或经验进行情景设计的,就使新知识在学生的经历和经验的共鸣、碰撞基础上产生。通过“压岁钱怎么用”的角色体验设计,让真实生活经历、体验与虚拟角色体验相结合,通过这些生动的情景角色体验,学生在课堂上就有了一种“身临其境”的真实感,自然渗透了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的价值理念。 四、纠正“历史”与“地理”简单累加的偏差,切实体现新课程的综合性 不少教师一时难以适应新课标的要求,照旧按传统教学方法实施教学,如有关地理的内容仍然按照原来的地理学科形式上课,有关历史的内容仍然按照原来的历史学科形式上课,从而割裂该课程的整体性和综合性。“历史与社会”是一门历史、人文地理及其他社会科学的相关知识有机整合,在课程目标、课程结构、课程内容及学习方法上也力求整合的新课程。新课程性质要求该课程在教学过程中突出其综合性。新课标要求教师做到以下几个“综合”:对相关人文社会学科知识进行综合,对历史发展过程和现实社会问题进行综合,对某个事件或现象的分析、认识进行综合,对基本方法和技能进行综合,让课程“综合运用”。比如历史与社会本身就有大量的地理知识,很多历史事件都离不开地理因素。我在讲“隋朝开凿大运河”这一历史内容时,改变过去悬挂《隋运河图》向学生介绍开凿年代、运河分四段等讲法,而是挂了一幅《中国水系图》,让学生观察中国水系的特点。从中国东部的河流多是东西流向没有南北流向,南北交通十分不便入手,“开凿一条南北的河”,通过测量大河之间的最短距离,“沟通支流”……可见,知识的综合运用,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创造性思维,凸现出课程的综合性。 为了培养学生的综合能力,扩大学生的知识面,根据学科特点,在课堂教学中还可做如下尝试。 1.古今相联。“通史”是为了“识今”,是为了展望未来。为此,平时的教学要与当年、当月,甚至当今的社会热点结合起来。讲科技就会讲讲“神六”,讲讲mp4;讲和平,就讲讲日本右翼势力参拜靖国神社,讲讲巴以最新冲突,讲讲最新恐怖活动,讲讲诺贝尔和平奖获得者。 2.文理交融。社会学科与自然科学的综合联系与分析,有利于提高学生综合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比如讲到赵州桥,可引导学生进行赵州桥的受力分析,从而理解为什么它会历千年而不倒,体会我国古代的建筑艺术。 3.文史哲相融。历史与哲学之间有着天然的联系。可持续发展观点本身也是一个哲学观点,“低水平的、不全面的、发展很不平衡的小康”要求我们用全面观点去思考、去建设全面小康社会。另外,七年级的“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创业有方,信用无价”,八年级的“感悟沧桑巨变”等课题本身都充满了哲学思辩色彩。另外,文史之间的交义点是很多的,特别是古典文学(如诗词)更是与历史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总之,“历史与社会”新课程改革的过程就是一个不断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的过程,在这个过程当中,我们必须加强理论学习,对课改的理念进行深入的理解和再认识,在反思和实践中逐渐将新课程的理想变成现实。 历史与社会小论文:浅谈中国管理学界的社会责任与历史使命 中国正处于一个伟大的历史变革时期,正面临着人类历史上,不论从任何尺度来说,都是规模空前的经济转型和社会公平的挑战,一方面取得了最迅速的经济增长,另一方面各种经济与社会矛盾显化,焦点与热点问题涌现,学界自然不能置身其外,不同的学界面对着不同的挑战。 科技界正迎来所期盼的自主创新的东风,但面临的挑战是如何用自己的科研成果证实科技第一要素的地位,而不是“两张皮”(科技与经济发展脱节)的现实。政府驱动,而又明显带有技术驱动色彩的自主创新,最怕的是脱离市场需求,最终事与愿违,落得科技与经济的脱节。经济学显然是个显学,受到人们的追捧,尽管处在是非的旋涡之中,但经济学界仍然试图解释特殊的中国经济现象,主流的学者们用市场化、效率优先的视角直率地表达观点,而不是回避,尽管成为众矢所的。 社会学界的声音愈益引起人们的注目,尽管久违了,他们热衷于中国社会断裂的讨论,并认同社会的撕裂,进而提出和谐社会的构想,维护社会弱势群体的利益,关注社会公平。尽管社会学者在中国近代在政治上处境并不好,但他们深入社会实践,实证的科学态度令人敬佩。中国管理学界的历史传承较少,近20年来埋头引入消化西方管理学的理论、方法、工具,略显稚嫩,对中国经济与社会发展的管理实践插不上嘴,需求不足与供给不足同时存在,问题是摆脱自娱自乐尴尬处境的出路何在? 1 中国经济与社会发展面临的挑战与其说是一个资金与技术问题,毋宁说是一个管理问题 生产力要素(知识、劳力、资本)都只是一种资源,只有通过企业家与公共管理者的管理,才能转化为财富和社会进步:知识没有一定的创新体系(即公私机构的知识生产、传播、应用网络)和制度环境的保证,科技成果很难转化为现实生产力,而现实生产力又甚难转化为效益,导致科技与经济的脱节,先进的科技未必能促进经济与社会的发展;劳动力生产要素也只有通过组织、调动才能充分发挥人的潜能和能动性;资本要素同样只能通过有效的管理才能获得预期的回报,相反,疏于管理,资本反而导致灾难性的后果,如东南亚金融危机和日本10年的经济低迷。 诺贝尔奖得主斯蒂格列茨认为:“影响一个国家和地区发展的关键因素除了物质资本、人力资本和知识以外,另一种资本是社会和组织资本,变革的速度和模式取决于这种资本的形成,国力的增长也取决于这种社会和组织资本。”中国有让世人羡慕的高储蓄率、高外汇储备、高外商直接投资(FDI)、庞大的科技队伍、用之不竭的劳力资源,因此,中国不缺钱、劳力、科技,唯独稀缺的是社会组织资本,这是转型国家的共同点,也是中国的当务之急。社会组织的管理也是生产力。 2 中国管理学发展正处于一个历史转折 中国管理学和管理教育的(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恢复办学迄今)才短短的20年,却是辉煌的20年,队伍硬软件设施的建设是突飞猛进的20年,难于找到另一个学科有如此迅速的发展,应该说其基本骨架已经搭起,已经走过了学习、借鉴、模仿,从文本到文本写读书报告的阶段,中国管理学和管理教育已经成熟,这应是个基本评价。现在面临着后20年的路如何走的问题。这里包括学科发展的战略目标、路径和重点突破学科的选择。 首先面对的是一个发展思路问题。中国管理学的发展思路很像冯友兰先生对中国哲学发展思路的表述:中国哲学应从“照着讲”转到“接着讲”。 中国管理学不也是应从对外来管理文化“照着讲”的阶段,走向“接着讲”的阶段吗!这是一个历史现象:中国近代学术思想历经多次外来文化的传引和影响,但到头来都是本土文化逐渐消解融合外来文化。 管理思想根植于一个国家的社会组织和民族文化之中,因此必须本土化。中美两个核弹之父,一个邓稼先,一个奥本哈默,两种管理思维,两个都成功了。有人说,若两人互换位置,可能都不成功。也就像上世纪80年代中期日本人颠覆了美国世界制造业的霸主地位,美国人不服,麻省理工学院(MIT)深入丰田总结出精益生产(Lean production)经营理念:贴近客户,善待员工,低成本,零缺陷。但它根植于日本民族文化传统,美国人很难学到手,就像日本人很难学到美国人的创业、冒险的创新精神,只长于模仿一样。 中国管理学的发展也必然有这样一个过程:从引入、解读到中西“体”、“用”之争,从晚清开始我们就经历过多次“体”、“用”之争,但都回归到西为中用和“接着讲中国”。如果要使中国管理学得到发展,对当今世界管理科学产生重大影响,我们必然要从“照着讲”向“接着讲”转变,现在就要看中国管理学界如何“接着讲中国”了。 至于如何“接着讲”,可援引类似北京大学汤一介先生[1]关于中国哲学“接着讲”的路径:接着中国传统文化讲;接着西方管理学讲;接着中国管理实践讲。 (1)接着中国传统文化讲中国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智慧的宝藏,就连诺奖得主们在巴黎发表的宣言中也说:“人类迎接21世纪的挑战,必须从2 500年前的孔子那里寻求智慧。”更何况寻求中国传统管理的智慧。眼下管理精英们和社会公众的国学热可作旁证。 (2)接着西方管理学讲不再是照本宣科,而是掌握西方管理学的真髓,融合中国管理思想,逐步形成中国化的若干管理学流派,立足世界管理学界。 (3)接着中国近现代管理实践讲包括马克思、的管理思想;中国人濒临经济崩溃的边缘时独特的处理化解危机的能力;调整自己,拨乱反正;处理SARS公共危机;适应经济全球化;以及近年崛起的粤商、浙商的非凡经营能力等都是值得“接着讲”的命题。后20年中国管理学发展的战略目标:建立中国现代管理学,将管理学中国化。 它的特征是融合古今中外管理思想精髓,能够指导中国经济与社会发展的管理实践问题,对民族的伟大复兴和对人类的发展做出贡献,这就是中国管理学界的社会责任与历史使命。 有可能首先突破的学科:宏观管理与政策学科,由于经济与社会热点问题多,需求急迫,近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量猛增,2006年占申请项目总量的44%,且均直面中国管理实践问题。 3 对中国管理学健康发展的几点认识 3.1 管理学是个致用的科学,中国管理学界应直面中国管理实践 学术研究背离中国管理实践,学术本身就意义不大,只有脚踏中国实地,中国管理学的世界地位才能显现。学习、借鉴、合作是必不可少的,但目的在于得到如何治学、治组织、治国的能力,解决本国的管理实践问题。研究中国情景嵌入和中国情景依赖的管理科学是中国管理学界的责任,因为没有人能够替代我们,这种研究对中国和对世界都是至关重要的。 3.2 突破管理学研究的承袭思维,多做些中国管理实践的实证研究 尽管中国管理学研究的历史积累和挖掘较少,处于弱势和“拿来”的境地,但不能老是承袭,老是“拿来”,老是停留在克隆一个美国商学院的追求上,老是靠“吃别人嚼过的馍”过日子。对中国管理问题的研究不能完全套用西方,特别是美国的管理观念和术语,因为毕竟语境不同。应提倡对中国管理实践多做些实证研究。目前管理学院在处理学术研究和教学上,过于偏重培训教学,偏重MBA,这也是由于竞争,人们对学位的不懈追求和院长们对市场的敏锐把握,管理教育需求很旺,但院长们也应冷静地思考长远目标和学术地位。 3.3 队伍建设应从培育科学精神和科学方法做起 中国管理学界队伍还很年轻,队伍建设和学术研究既要反对循规蹈矩,也要反对急功近利、趋炎附势和学术失范。要提倡科学精神和科学方法。竺可桢把科学精神定义为不盲从、不附和,虚怀若谷和专心致志的求是精神。李约瑟把科学方法定义为严密的逻辑推理和严格的数学分析。要有质疑、批判、反思精神,“创造性破坏”的创新才能产生。在学术上我们要提倡敢于挑战权威,敢于挑战自我,敢于挑战传统,敢于引领未来。我们看到在老一辈管理学者的培育下,新生代已经成为一支中坚力量。相信中国可以出现像泰勒和德鲁克那样的管理大师,涌现出大批企业领袖和公共管理精英,应该相信历史唯物主义:中国伟大的管理实践可以造英雄。 3.4 建立科学的学术评价体系 这是大学教改的一个核心问题,一个看不见的指挥棒。现在存在一个所谓与国际评价体系接轨(即在世界顶级管理杂志上)的追求,但又面临背离中国管理实践、隔靴搔痒的问题。实际上我们要在学术成就与对经济社会发展作贡献,以及学科发展与国家目标上寻求一个平衡点、结合点。但单靠管理学院自我救赎很难,这取决于大环境,而目前大环境的评价体系出了毛病。对一般硬科学有所谓国际“接轨”,“统一的评价体系”,但对像管理类软科学来说有点难,有学者就提出“什么是轨?”,“不接轨又怎么样?[2]”有几篇在顶级杂志上发表的文章,有了排名靠前的商学院,中国企业的竞争力就会提升?中国制造业在价值链中的尴尬处境就会改变?但应该有信心、有目标,着力研究透中国的管理问题,这就是世界的,世界必然认同,国际一流也就水到渠成。 3.5 一个悖论 有的管理学者提出一个悖论:一国有竞争力的成功企业与领袖型企业家的出现不一定与一国成功的商学院相联系,日本与德国似乎就是两例。这到底是商学院的错,还是两者并不一定有相关性。国内外对商学院的质疑是普遍存在的,并且大多是来自商学院内部的声音,如“商学院的终结?成效不足,养眼有余”(斯坦福大学菲弗),“商学院如何误入歧途”(南加州大学本尼思)以及MBA的颠覆者麦吉尔大学的明茨伯格[3],问题还是出在理论与实践的背离,对学术性过于关注和追求,而导致对管理实践的忽略。 TCL的李东生处于国际化的熬煎中时,我们学界何不从并购的财务陷阱、文化差异、市场风险、组织控制等研究上帮他一把,而作壁上观。上汽韩国双龙也苦于处理罢工风潮。20年前日本企业走出去时,据说美国学者给出谋划策,轮到中国企业的国际化时谁来出点子? 3.6 寻找科学前沿,寻找科学领袖 2006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管理科学部正满10周岁,年资助金额也已超亿元,自然科学基金的任务是寻找科学前沿,寻找科学领袖,但寻找似乎并非易事,人家的前沿并非我们紧迫的前沿,领袖又牵涉到一个评价体系,撒银子是个很潇洒的活儿,但撒到好处,却是个学问和责任,需要大家的指点。 历史与社会小论文:现代工业文明与科学社会主义的历史命运 随着社会主义运动的不断发展,人们对社会主义本质及其历史命运的认识不断深化,而社会主义事业本身正是在这种从不间断的反思和革新中走向辉煌。过去,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积极探索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同时,苏联和东欧国家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的种种矛盾日趋尖锐,由此引发的苏东巨变意味着世界上第一个社会主义模式——“苏联模式”的失败,人类历史更深入而全面地步入了现代化和全球化发展轨道,这一切都推动着人们从不同立场和角度重新认识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本文试图以马克思主义现代化理论为指导,就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两种制度和意识形态的相互关系从宏观上作一些反思。 一、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的同源性 现代化本质上是以工业化为动力和核心的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演进的历史进程,资本主义、科学社会主义两种社会制度和意识形态都是世界现代化进程发展的必然结果[1]。没有以现代工业文明发展为基础的世界现代化进程,就没有资本主义社会制度和意识形态,同样也不会有科学社会主义事业的产生和发展。人类的社会主义理想和对这一理想的追求是随着现代工业文明兴起和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产生而产生的,是随着现代工业文明和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发展而发展的。现代工业文明的发展经历了“原初现代化”(即工业革命前的资本主义手工劳动时期)、三次工业革命和工业化浪潮以及当代信息技术革命等几个历史形态,而与每一个发展阶段相对应的,都是资本主义和科学社会主义事业新的发展和进步。 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和社会主义理想都产生于“原初现代化”时期。没有生产力的发展以及由此而出现的“原初现代化”进程,则不会产生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也不会产生人类对社会主义理想的追求。工业革命和工业化浪潮的开始使资本主义社会制度逐步走向成熟,其内在的基本矛盾由此也逐步暴露,而这正是社会主义理论从空想发展为科学的基本物质前提。没有相对成熟的大机器生产,就没有相对成型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和社会制度,就没有资本主义矛盾的暴露和激化,先进思想家便无以客观认识资本主义制度,无以揭示人类历史发展的基本规律,无以找寻战胜资本主义和实现社会主义的现实途径和力量。马克思和恩格斯一开始就把大机器生产视为科学社会主义理论建立的基本前提,强调社会主义作为崭新的社会制度是对机器大生产发展要求的更主动的适应。同时,任何背离现代工业文明发展轨道的社会主义思潮都受到了马克思和恩格斯的批判。他们认为,脱离了现代大工业发展的客观条件,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的产生是不可思议的,相对落后的生产力状况和经济政治发展水平只能造就“社会主义的讽刺画”[2];那些不能反映现代工业社会发展要求的形形色色的社会主义理论思潮,都因其“完全不能理解现代历史的进程而令人感到可笑”[3]。 19世纪70年代开始的第二次工业革命和工业化浪潮,使资本主义由自由竞争阶段进一步发展为更高级的历史形态——垄断资本主义,资本主义社会制度变得更为成熟,资本主义的影响笼罩了整个世界,但由此也发展和激化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内在的各种矛盾。正是在这一客观前提下,社会主义运动才得以实现从理论到实践的转变,由此而诞生了人类历史上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和社会主义制度模式。垄断资本主义时期社会矛盾的发展,二战前苏联社会主义建设所取得的巨大成就,这一切都推动着更多的国家和人民选择社会主义道路。苏联模式的社会主义道路虽不完善,但在二战前的现代化运动中成就显著,展示了社会主义社会制度的优越性,也奠定了二战中战胜法西斯侵略的强大物质基础。经过第二次世界大战,社会主义制度跨越了一国的界限,一定程度上形成了一种国际性的新型社会制度体系。随着社会主义事业实现从理论到实践的转变,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如何适应现代工业文明发展的基本规律和要求,从此成了执政的共产党人急需解决的重大课题。能否在现代工业文明主干道上与时俱进,成了社会主义建设成败的关键。 毫无疑问,战后开始的第三次科技革命和20世纪80年代开始的当代信息技术革命浪潮曾同时为资本主义发展和社会主义事业的进步带来新的契机和挑战。然而,战争结束后,西方资本主义发达国家遭遇了各种重大挑战后,继续保持和扩展了其先发优势,而苏联及其影响下的社会主义国家由于没有能够紧紧追随现代工业文明前进的步伐,在新科技革命和世界一体化浪潮中遭受严重失败,从反面说明了社会主义运动与现代工业文明之间密不可分的内在联系。从20世纪70年代末期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通过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紧紧追随现代工业文明前进的步伐,在一个原先基础极其薄弱的国家情况下,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有力地说明了科学社会主义事业的美好前景和强大生命力,同时也充分说明了社会主义事业沿着现代工业文明发展主干道探索前行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客观回顾历史发展和变化的轨迹,我们不难发现:现代工业文明的每一步发展都同时为资本主义发展和社会主义运动带来了机遇和挑战;脱离了人类文明的主干道,科学社会主义事业就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历史上曾经存在过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和社会主义社会等多种社会形态。从时间上说,有先后关系,也有一定时间内共存的并列关系,这已是不争的历史事实。过去的五种社会形态“依次递进说”既不符合历史事实,当然也不存在充分的理论根据,早已受到严谨的社会科学理论工作者的批判。误解马克思主义“社会形态论”的危害是不言而喻的。在它所引发的各种错误认识中,特别值得指出的是,它使我们长期以来片面地认为:社会主义运动起源于资本主义的兴起和衰落,而社会主义制度的诞生便意味着资本主义的灭亡。这种认识使我们忽视了对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同源性的认识和研究,忽视了尊重现代工业文明发展规律对于科学社会主义事业的重大意义,忽视了对资本主义客观存在的先进性及其发展趋势的认识与研究,忽视了对建设社会主义社会制度长期性和艰巨性的认识和研究,给整个科学社会主义事业造成了十分严重的损失。 社会主义是对资本主义的批判和超越,但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都同样起源于现代工业文明的兴起和发展,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是人类文明主干道上长期共存和发展的两种制度和意识形态,这是历史发展的基本事实。历史事实就是最好的理论逻辑。我们只有从这一基本事实出发,而不是从抽象的理论或教条出发,才能客观认识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从而得出科学的结论。 二、工业文明带来共同的机遇和挑战 现代工业文明的发展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进程,有其自身运行的客观规律。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两种制度和意识形态存在着差别和对立,但同源于现代工业文明发展主干道的基本特性,决定了他们必然面临许多相同的机遇和挑战。 从历史的纵向发展看,工业化必然造成各国社会的发展和深刻变化,如经济的进步、社会经济结构的变革、政治上层建筑的演变、新社会阶级分层的形成、人们思想和观念的更新,等等。在对待工业文明带来的基本发展趋势上,资本主义国家和社会主义者的态度及基本对策必定有着本质区别。马克思主义为我们提供了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科学社会主义者无疑能够更好地应对现代工业文明所带来的各种机遇和挑战,更好地推动人类社会的发展和进步。但无论是我们所希望的,还是我们力图克服或避免的,无论是在资本主义国家,抑或社会主义国家,现代工业文明发展造成的基本趋势都是注定会出现的。从这一意义上说,不论各国的传统和国情有何差异,“工业较发达的国家向工业较不发达的国家所显示的,只是后者未来的景象”[4]。 从世界历史的横向发展看,从分散到整体是人类历史发展的基本趋势,但整体世界的形成却主要是工业文明发展的基本成果。工业化引起的世界整体化,必然造成世界各个国家和地域的“相互依存”,全球化是这一趋势发展的必然结果。在这一发展过程中,无论是在资本主义国家或社会主义国家,也无论是在发达国家或不发达国家,人类都必然愈来愈多地面临着全球共同问题的挑战,世界的“相互依存”推动着各国的互助和合作,在客观上已经不可能再允许“两个平行市场”之类现象产生或存在。和平与共同发展、人口、生态环境与资源共享、反吸毒贩毒、反对恐怖主义、防治艾滋病等问题,既具有地域性,同时也决不仅仅局限于某些特定的国家或地域。世界正变得愈来愈小,作为人类共有的“家园”,地球正在时间和空间上成为名副其实的“地球村”,面对共同挑战的世界需要各国和各民族的共同治理,分散的努力可能使我们面临共同失败的危险。在这种情形下,夸大两种制度和意识形态的对立显然违背世界发展的客观要求,竞争中的合作共处必将成为国际关系发展的基本趋势。 马克思曾经指出:“人们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但是他们并不是随心所欲地创造,并不是在他们自己选定的条件下创造,而是在直接碰到的、既定的、从过去承继下来的条件下创造。”[3]在应对现代工业文明所带来的机遇和挑战方面,不同的国家既要独立自主地捍卫和维护自身利益,但同时也不应忽视现代工业文明条件下世界发展客观存在的普遍性和共性。每一个独立的民族国家不能不顾自身的历史条件和民族特性,不能不顾本国人民所选择的发展道路,但也决不能违背世界发展的潮流。忽视主流文明扩展的基本趋势而过分强调自身特性是经受不了历史考验的。苏联社会主义模式的失败,某些极端民族主义国家遭遇的挫折,都充分说明了背离人类文明主干道的严重后果。 西方是现代工业文明起源的摇篮,在现代工业文明发展进程中迄今仍处于领先地位。由于西方现代工业文明发展的领先地位,西方各国在应对工业文明带来的机遇和挑战方面也保持着相对的先进性,并在国际竞争中始终保持和扩展着其优势地位。为了适应现代工业文明发展的客观要求,保持和扩展其优势地位,维护资本主义的长治久安,西方国家针对工业文明不同发展阶段的不同特征,不断建立、调整和完善与现代工业文明相适应的经济、政治和社会运行机制,已经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和教训。一些西方学者和政治家甚至从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中吸取了大量营养。在应对工业文明带来的机遇和挑战方面,西方各国为我们提供了许多值得重视和借鉴的宝贵经验。然而,我们却长期教条地对待马克思主义的科学理论,孤芳自赏,没有充分认识或承认西方国家在应对工业文明发展道路上先行者的地位,不顾客观事实和基本规律,总是拘泥于姓“资”姓“社”之防,盲目排斥资本主义国家在现代工业文明发展道路上已经取得的各种经验,更没有能够充分重视和研究它们的各种教训,反而把西方工业文明发展过程中某些不可避免的现象当成了资本主义的特有弊端加以批判,这使我们在实践中一度偏离了现代工业文明发展的轨道。 列宁曾经指出:“社会主义能否实现,就取决于我们把苏维埃政权和苏维埃管理组织同资本主义最新的进步的东西结合得好坏”[5];“我们不能设想,除了建立在庞大的资本主义文化所获得的一切经验教训的基础上的社会主义,还有别的什么社会主义”[5]。邓小平同志也强调:“现在的世界是开放的世界”,“关起门来搞建设是不行的,发展不起来”[6];“社会主义要赢得与资本主义相比较的优势,就必须大胆吸收和借鉴人类社会创造的一切文明成果,吸收和借鉴当今世界各国包括资本主义发达国家的一切反映现代社会化生产规律的先进经营方式、管理方法”[6]。面对世界现代化和全球化进程带给人类的各种共同机遇和挑战,科学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决定了我们别无选择,必须积极适应世界的发展和变化,积极借鉴“资本主义文化所获得的一切经验教训”,在最大限度加速国内现代化建设进程的同时,积极推动国际范围内的广泛合作,为世界的和平和发展事业做出自己的贡献。 三、社会主义对资本主义的超越 社会主义运动肩负着超越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和社会制度、建立人类理想家园——共产主义社会制度的光荣使命。在社会主义尚处于理论形态的发展阶段时,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指出:“共产党人为工人阶级最近的目的和利益而斗争,但是他们在当前的运动中同时代表运动的未来。”[3]这就是说,作为一个工人阶级政党,共产党人必须始终保持与时俱进的先进性,决不能放弃或忘却自己的根本目标。但是,马克思和恩格斯也告诫我们:“人类始终只提出自己能够解决的任务,因为只要仔细考察就可以发现,任务本身,只有在解决它的物质条件已经存在或者至少是在形成过程中的时候,才会产生。”[7]如今,世界历史又走过了一个半世纪还要多的时间,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实践充分验证了马克思、恩格斯关于社会发展不能跨越历史阶段的谆谆教诲,以无可争议的历史事实告诉我们:必须既胸怀远大理想,更注重严谨求实;仅凭一腔热情而急于求成,必然危害乃至葬送社会主义事业的美好前景。邓小平同志指出:中国现在还处于“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又说:“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制度,还需要一个很长的历史阶段,需要我们几代人、十几代人,甚至几十代人坚持不懈地努力奋斗,决不能掉以轻心。”[6]只要简单回顾各国共产党人探索建设社会主义道路的艰难历程,我们便会发现:超越阶段、急于求成是带有共同性和普遍性的现象;邓小平同志的论断正是对各国社会主义建设实践的科学总结,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继承和发展。 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总是要与一定的民族国家形式相联结的,这就必然首先要求社会主义民族国家在世界现代化进程中迅速实现后发赶超的目标。社会主义国家产生后,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的关系在国际领域主要表现为资本主义国家与社会主义国家的关系,表现为两者既相互竞争又合作共处的国际外交关系。社会主义既是现代工业文明发展的产物,同时也是资本主义内在矛盾发展的必然结果,她自始就与资本主义相比较而存在,以吸收和借鉴“资本主义文化所获得的一切经验教训”、克服资本主义矛盾和战胜资本主义社会制度为己任,这就必然要求社会主义国家在人类文明主干道上更好地体现历史发展的方向,要求处于执政地位的共产党人始终保持与时俱进的先进性。社会主义在社会制度层面上对资本主义的超越,与社会主义民族国家在世界现代化进程中的超越目标是密切相联的。换言之,没有社会主义民族国家在世界现代化进程中的后发赶超,社会主义就不可能真正实现对资本主义的超越,就不可能最终战胜和代替资本主义。邓小平同志在谈到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建设时曾经指出,“社会主义的优越性归根到底要体现在它的生产力比资本主义发展得更快一些、更高一些”[6];“我国综合国力达到世界前列,社会主义的优越性就真正体现出来了”[6]。无疑,小平同志高瞻远瞩,把握了问题的实质。 社会主义民族国家在现代化进程中的后发赶超使命面临着极其严峻的挑战和考验。由于历史发展的因缘际遇,社会主义制度都首先建立在工业文明发展相对落后的国家,而这一点过去却没有能够引起各国社会主义者的高度重视。他们都面对着相对落后的发展基础和条件,都面对着国内相对更多的前工业文明因素的障碍和干扰,都面对着学会正确对待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和社会制度等问题。简单地说,都面临着始终保证在现代工业文明主干道上永不偏离前进方向而迅速实现后发赶超的艰巨使命。社会主义国家在工业文明发展中的相对滞后表明,实现后发赶超是社会主义各国在今后相当长历史时期内的基本目标。在这一进程中,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两种制度及意识形态之间的关系,必定是既相互否定,又相互借鉴和交流,既相互竞争又合作共处。现代工业文明发展的长期性以及社会主义各国工业文明发展的现状,决定了这种竞争共处关系的长期性。随着现代化和全球化进程的深入发展,社会主义国家必须十分重视西方各国在应对现代工业文明机遇和挑战中的经验教训,更加重视彼此之间的合作和共处。即便将来实现了后发赶超目标,世界将进一步成为名副其实的“地球村”,我们将更不可能在自我封闭和孤芳自赏中步入人类的理想家园。正如邓小平同志在展望21世纪下半期中国发展前景时所说:我们的改革开放政策是不会改变的,“到那时,更不会改变了。即使是变,也只能变得更加开放。否则,我们自己的人民也不会同意”[6]。 历史的经验告诉我们,社会主义在实现后发赶超的进程中,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在实践中坚持马克思主义与时俱进的科学本性。列宁曾经指出,生产力的发展“是社会进步的最高标准”[8]。邓小平同志也认为,科学社会主义事业的根本任务就是要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显然,要充分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唯有循着现代工业文明发展的轨迹不断探索前行,才是一条科学的光明之路。马克思主义者必须充分考虑到前进道路上可能遇到的各种艰难险阻,既要不断地正确认识资本主义社会制度及其内在矛盾,更要充分重视克服各种前工业文明势力或思潮的干扰,充分重视“资本主义文化所获得的一切经验教训”。唯有如此,才能成功实现后发赶超的战略目标。在批判各种前工业文明势力和科学认识资本主义本质方面,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都旗帜鲜明地作了大量论述,为我们留下了丰富的思想遗产,但是,新世纪社会主义事业的伟大实践正呼唤着新的理论创新,经典作家们的探索只是为我们提供了良好的开端,没有也不可能为我们在实践中所遇到的各种新问题、新现象提供现成的答案。我国自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坚持反对教条主义,坚持在实践中丰富和发展马克思主义,从“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形成,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这表明我们经过多年探索,已经找到了一条在现代工业文明条件下切实可行的社会主义模式的发展之路。 在全球化背景下发生的苏东巨变,犹如一场“政治地震”,曾经深深地震撼着人们的心灵。但是,历史的经验和客观的现实都告诉我们,随着人类历史沿着现代工业文明主干道更深入地进入到全球化的新阶段,在它赋予资本主义以新的生命力的同时,它也必将为社会主义各国迅速实现后发赶超的现代化目标带来新的动力和机遇,必将为美好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带来新的希望和生机。 历史与社会小论文:环境史学是20世纪六七十年代在美国率先出现的一门新学科,它以生态学为理论基础,着力探讨历史上人类社会与自然环境之间的相互关系。在人与自然之间,既有和谐共生的一面 人类自从进入文明史并形成社会以来就有了对疫病的记载,而每一次大规模的疫病都给它影响所及的人类社会留下深刻印记。疫病是随着人类进入农耕社会形成较大规模的聚居而发生的,并往往随着族群迁徙,商贸往来,征战侵掠而传播。疫病对人们的社会行为、生活方式、对科学和文化的认知、思想与世界观的变革产生了重大影响,甚至促进了各种社会的转型。 例如,希腊古典文明在公元前5世纪曾达到了一个辉煌的高峰,并与地中海、黑海沿岸地区有了较频繁的来往,但疫病也随之传来。公元前431—404年的伯罗奔尼撤战争及战争中爆发的多次大瘟疫给了古典文明以巨大冲击。文明的中心雅典据说有1/4的人口因瘟疫死去,苏格拉底在这场危机中从“我知道我一无所知”的命题开始,探讨个人的道德与知识追求。“医学之父”希浮克拉底也因传说在这场瘟疫中采用了正确的防治方法而名声大著。此后古希腊的哲学和科学成就达到了又一个高峰。古代城都制度文化也开始向“希腊化”的世界性文化演变。 公元2世纪,罗马帝国达到了它的最大扩张极限,地域横跨三大河。但在公元165—180年出现了被称为“安东尼黑死病”的大瘟疫,据传帝国的人口减少了1/3。罗马的“黄金时代”自此结束。当时的罗马皇帝马司·皋勒留写出了《沉思录》,表现了对人生的消极态度,认为人是自然机体的一分子,要服从自然的规律。基督教在此的影响迅速增长,尤其是耶稣治病救人的事迹在此时颇能打动人心。罗马帝国公民的自豪感开始让位于对个人拯救的关心和对整个世界所有人命运的思考。 公元6世纪,东罗马皇帝查士丁尼开始了“收复失地”的远征,但随之而来的是带来了一场被称为“查士丁尼瘟疫”的大流行,一直持续到8世纪。有人估计死亡人数超过千万。这场瘟疫影响到这次收复失地的失败,由此使欧洲东西方的政治与思想文化的分裂形成。欧洲西部诸国将罗马皇帝与希腊正教的文化抛在一边,开始建立自己的“帝国”和宗教权威、罗马教会与教皇,并形成了西欧特有的封建制度。 但对欧洲及世界影响最大的瘟疫流行发生在14—17世纪,这场瘟疫包括鼠疫和其他疾病,在14世纪从地中海地区传到欧洲大部分地区,这场被称作“黑死病”的瘟疫产生的影响更是历史性和世界性的。首先,欧洲西部的封建制度受到沉重打击。黑死病涉及地区人口死亡多达1/4甚至1/2,造成了劳动力的奇缺,封建庄园主对农奴的人身束缚不得不松弛以至瓦解,封建等级制的土地占有关系也难以维持,土地的个人所有权与自由劳动力雇佣关系和货币地租的发展,人对于自身生命、成就、追求幸福的价值观念在这场瘟疫的冲击中开始发展,人文主义的思潮涌现出来。薄伽丘的《十日谈》就是在躲避黑死病中写成的。文艺复兴正是在这个时期兴起的,这也是由于天主教会传统的信条和仪式在瘟疫和死亡面前显得软弱无力,许多人不得不思考自己如何在非常的环境中拯救自己,文艺复兴的思想对他们就有了强烈的吸引力,因为它表现了人对健康、完美与幸福的人生的向往。 16世纪从德意志爆发的宗教改革运动也是在瘟疫的阴影下酝酿的。16世纪初德意志瘟疫横行,当时的许多画幅描绘了死亡瘟神到处横行,降临到每个人面前的形象。天主教会却在出售赎罪券敛财,这是激起民众普遍愤慨的重要原因之一。疫病的流行也使医生的地位较以前更被重视,而医生是当时主要掌握自然科学知识的人。哥白尼、帕拉赛尔苏斯、塞尔维特、诺查丹玛斯等人最初都是以行医而知名的,尤其是他们研究和医治过瘟疫。他们的名声也使他们的科学思想得到发表和传播。陈旧的医治观念与巫术虽盛行一时,但终因无效而逐渐被较为科学的医疗方法取代。人们开始接受疏散、隔离、洗手,注意饮食卫生、干净的饮水、新鲜流通的空气等生活方式和观念,一些地方和国家当局对于防治瘟疫是否关心和采取有效措施,是16世纪各种改革者和革命者提倡的“公共福利”理想,是对统治者进行评判的一个主要方面。 瘟疫在欧洲人的地理大发现和殖民侵略中起到了更可怕的作用,法国史学家拉杜里称之为“疾病带来的全球一体化”。哥伦布“发现新大陆”和随之而来的西班牙、葡萄牙殖民者入侵美洲,他们带来的疫病成为美洲本地人最大的杀手。美洲本地人在孤立的状态下,对外来的疾病毫无抵抗力,人口的绝大多数在西方殖民者入侵后100年中陆续死亡。农业发达的墨西哥死亡人口达90%,秘鲁达70%以上,加勒比海地区本地人则完全灭绝,这就为欧洲人征服美洲并大量殖民提供了条件,但也造成了劳动力短缺的问题。在此之前,欧洲殖民者已在西非洲海岸建立了据点,但却由于无法抵御热带疾病不能深入内陆,于是就想出来贩运非洲黑人到美洲当奴隶的办法,上千万非洲黑人被运往美洲,特别是运到加勒比海地区、巴西等美洲本地人灭绝殆尽的地方。当然,美洲也将梅毒等疫病传到欧洲,最初它是一种很快致人死命的病症,后来才衰减为一种慢性性病,梅毒的出现对欧洲近代性伦理及生活方式也有很大影响。此后,欧洲殖民者对澳洲和大洋洲的入侵,也使当地居民的大多数因其带来的疫病而死亡。而与此同时,欧洲殖民者对亚洲的入侵,则因为“亚欧大陆生存圈”的交往已有数千年历史,没有造成大的疫病,欧洲人将亚洲殖民化的企图终未成功。欧洲殖民者在全世界的侵略扩张也带来了疾病的全球一体化,它影响到了今天世界人口的分布和“西方人”在其中的优势地位。当然这其中一个决定因素是“西方社会”首先掌握了现代科学技术,并在较大范围内提高了人们的生活质量。 在世界历史上几个重大转折的关系上,瘟疫都扮演了一个重要角色是有着多方面原因的。如人口的大规模聚集和流动,国家社会活动范围由于领土扩张、征战、商贸而扩大,战争、饥荒使人口抗病力普遍下降,社会的衰败使国家或社会管理体制僵化无能,人心涣散,旧有的文化与知识传统(包括巫术、迷信和错误的防治方式)不但无法应付疫病反而造成了负面效果等,而瘟疫的大流行的冲击又往往大大加强了以上诸因素造成的危机。历史上的人类社会若要生存下去,只有求变以应对重大危机的挑战,如通过民族的融合增加先天抗疫病的能力,减少或停止劳民伤财的征战扩张,改革国家社会的统治管理体制或进行革命建立新制度,以新的思想、文化、人生世界观重新整合社会的凝聚力和人的精神面貌,更多地了解自然环境及揭示其中的科学秘密,提高人的身体与精神生存质量,采纳更先进和符合卫生的生活方式,并在社会生活中重视对周围的人与环境的关怀等。在古代与中世纪,人们对疫病的认识与应对是艰难、曲折、缓慢的,但如果不能沿着正确的方向以正确的方式应对克服伴随疫病而来的挑战,这个社会与这种文化就会衰亡,反之这个社会与文化就会延续发展。在解开许多古代文明的兴亡之谜时,疫病是值得考虑的一个重要因素。 现代社会尽管有了先进的科技与医疗手段,但从艾滋病到“非典”的一系列疫病流行,说明人类与疫病的斗争仍将继续下去。以史为鉴,仍有许多问题值得我们进一步研讨与反思。 历史与社会小论文:历史与社会教学中课堂教学论文 1营造良好的自主学习的氛围 新课标的教学要求,倡导学生自主、创新、合作的学习方式。作为初中教师的我们,怎样才能让学生在课堂成为真正的主人呢?首先,就要为学生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由于初中生在学习上容易造成心理方面的障碍,一是因为紧张,二是有自卑的心理;所以我们在教学过程中要重点培养学生的“问题意识”,必须要从根本上消除学生心理上的这两个障碍,从而为学生创造一种良好的学习环境。通常在课堂教学过程中,教师要多给予学生微笑,与学生多接触、多交流、多沟通,积极的、努力的为学生创造平等、轻松、和谐的课堂。同时,在课内外要鼓励学生多质疑,多问几个“为什么”。通过实践证明,在民主的学习氛围中,人的思想才能被有效的激活,才能促使学生在思想上树立“我要问”“我要学”等积极的信念。 2加强学生体验,促进学生主动学习 初中生在学习历史与社会属于一种认知活动,当然这种活动是按照一定的规律进行的,这样才能促使学生获得认识的发展和提升[1]。在教学过程中,为实现学生的主体性,教师进行有效的引导,学生通过自己的体验来完成知识的感悟。在教学中,教师要采取灵活多样的教学方法,如:演讲、问题式的教学、讨论式的教学、游戏、实物的演示等,从而有效的激发学生的感觉、思维细胞,积极引导学生的情感体验。例如,我们在讲解甲午战争之后,清政府给日本军赔偿了2亿两白银的时候,我主要是采取了介入式的方法进行教学:首先告知学生1亿两白银折合出来为37.87g,接着让学生计算出2亿两白银到底会有多少吨重呢?那么,若是我们使用载重8吨的汽车去拉这些白银,需要多少辆汽车呢?通过这样的提问,学生就在已知的条件下,算出未知的结果,当他们在算出结果之后,脸上并没有露出成功的神情,反而呈现出凝重的表情。此时此刻,我再抓住时机引导学生,让他们根据自己算出的结果谈谈此时的心情、感受;不时,同学们纷纷义愤填膺的谈论到:“那个时候的清政府怎么会这么的腐败,这么的无能呢!如此多的赔偿只能是导致国库的空虚,没有钱的‘帮助’,怎么可能不受到别国的欺压…只有我们国家富强了、有足够的实力之后才能不受到别国的欺负。”通过这样体验式的教学,不仅能让学生感悟到历史的真实性,还能加深学生对祖国的热爱;在教与学的过程中,不仅能减轻教师以往机械性的照本宣科,还能实现学生灵活自如的学,以及对相关知识的掌握;最终提升了他们自主学习的能力。 3教学方案的精心设计,以实现学生主动学习 新课标的教学要求下,教师要精心的设计教学方案,以实现学生成为课堂的主人,让学生在课堂内真正拥有属于自己的学习空间和时间,最终实现学生真正、主动的参与到学习中去。 3.1转变以往传统的教学理念 教师不再是以往知识的“复制者”,学生也不再是被动的接受知识;根据新课标的教学要求,为教师要转变教学理念,在教学过程中,师生之间加强沟通、交流,实现教师‘引导者’,学生‘自主者’的教与学的位置。例如,在教学“商鞅变法”这章节内容的时候,以往的教学中,教师总是让学生死记硬背相关法的内容,让学生‘学得累、背得烦’。根据新课改的教学要求,首先教师要引导学生思考并理解商鞅“废”的是什么内容?而“立”的又是什么内容?接着,学生可联系已学习、掌握的知识,从土地制度、奖励农耕、军功、建立县制等几方面去思考。通过提出这样引导性的问题,不仅加深了学生对商鞅变法内容的掌握,同时还理解了变法的意义以及性质等。由此可以得出,引导性的教与学,对激发学生的思考思维,深化学生对知识的认识、理解、掌握等都具有重要的影响,同时还有效的培养了学生的自主学习习惯。 3.2有效设计问题,以激发学生主动的思考 在课堂教学中,多给学生一点思考、活动、表现、展示、合作的时间、空间、机会等,促使学生积极的投入到自学中,真正的感受到知识的浩瀚、自学的乐趣,最终实现学生的‘我要学’。例如,在讲对秦始皇修建长城这一举措的进行评价的时候,首先就要给予学生充分的思考时间和空间,在他们思考、探究之后,在班级内举行辩论赛。没有想到,当辩论赛一开始之后,同学们就唇枪舌剑、你来我往的,辩论赛体现得十分的热烈。同时,在辩论赛的过程中,平常班级内的几个较为调皮的同学,也是积极的参与到辩论赛中,并且表现十分惊人、反应速度非常的灵敏,总是抢先站起来对对手对话。除此之外,还有一些性格较为内向、胆小的同学,也被激情的辩论赛所感染,时不时的还是会举手发表自己的见解。通过这样的辩论,促使同学们热情的参与到课堂学习中,不仅能锻炼他们的口才,还能培养学生合作、交流的习惯,让他们深深的感受到“历史与社会”的无穷乐趣。同时,推动了学生主动学习的能力。 3.3教学的设计中要帮助学生找到知识的亮点 该学科对学生来讲,已经不再陌生,因为他们在日常生活中或多或少的会接触、知道一些,只不过,他们所知道的知识较为片面、零散。因此,这就要求我们的教师在教学设计过程中,首先要从历史的角度对如今的社会形成一个整体的、全面化的认识,其次要采用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去分析、思考、解决问题,最后还要对掌握学生的学习能力和水平,促使每一位学生能在已学的基础之上全面、和谐的发展,从而提升学生的自学能力。例如,在教学完‘唐太宗帝国新政’这一章节内容时,为了要加深同学们对唐太宗整体认识,可做如下的布置:人的生和死是一种自然现象和规律,它是不可以逆推的;古时候的明君也是如此,唐太宗不同凡响的治国安邦之道是值得世人效仿的;那么,现在请同学们在书写自己的心情,同时请大家根据自己对唐太宗的认识和了解,对他进行总体性的评价,并为他设计一段墓志铭。为学生布置这样的一个新奇的任务,激发了学生的求知欲望。同学们为了设计出好的墓志铭,绞尽脑汁,积极的翻阅有关唐太宗的历史资料,并开展踊跃式的探讨、交流,纷纷设计出了巧妙的、具有内涵的的墓志铭。 4结语 总而言之,初中历史与社会的教学中,教师要从学生的角度出发,精心的设计教案,在课堂教学中,给足学生思考的时间和学习的空间,在不违背新课改要求下,尽可能的让学生展现自己的才华,从而真正的是实现学生成为课堂、学习的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