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农问题论文:“国家与社会关系”理论视野下的“三农问题”解决思路 【关键词】国家与社会三农问题权力控制产权契约 农业在国家工业化进程中具有“发展滞后”和“产业弱质”的一般共性,但中国的“三农”问题同时又是贫瘠的资源禀赋和中国在建国初期为实现国家赶超战略——特定的历史背景下进行后发工业化进程——而实行“以农辅工”政策的产物。这些因素所导致的“三农问题”在最严重的时期却遇上改革攻关、经济全球化、信息化和新经济等挑战,同时又与意识形态和改革路线等问题交织在一起,成为当前中国改革中一个深层次的待解决矛盾。 一、“三农”问题的产生渊源 在国家与社会关系的视野下,我们通过分析三个问题来回答渊源问题并引出分析全文的切入点。这三个问题是:建国初期为何要实施针对农民的歧视性制度安排?这些制度如何得以顺利实施?如今为何解决“三农”问题提上议事日程并成为重点? 首先,建国初期实施针对农民的歧视性制度安排,当然是符合执政党最高层(政治家集团)的理性思维——制度设计取决于政策收益和成本衡量和比较。在封锁和封闭的国际环境中无法吸引外部资金和资源;农民在解放战争和建国初期的土地革命中一直是受益阶层,这时,“抽肥补瘦”是自然的选择;最重要的,政治家集团是迫切需要通过实施国家赶超战略可能获得的经济、军事安全以及国际环境中的政治威望。因此,歧视性制度安排得以出台。第二,执政党、国家、社会三位一体的关系所导致的对政治国家权力的控制缺失是这些政策实现的条件。三位一体关系所具有的特征是:党领导国家,党的路线上升为国家战略,党充当国家的核心部分,党无论是在主张抑或是组织方面都渗透到社会和个体中去并为之提供精神价值体系。在这种关系框架下,政治家集团的理念通过自上而下、由执政党组织内部向外延伸的方式得到全社会认同和参与,并形成广泛而深刻的全民动员。这样,在缺乏受损阶层(农民)对政治国家权力的制约和牵制条件下,歧视性制度安排被确立并不断强化。对于第三个问题,政治家集团的理性思维同样起到主导的作用:经济上,农业的萎缩、农村经济的困窘和农民收入的微薄使得宏观经济缺乏持久的推动力和协调性;政治和社会因素上,占人口大多数的农民阶层的稳定和支持与否是关系国家政治前途的一个重要变量,这些因素要求不能再对已处于建国以来最严重时期的“三农”问题漠然处之。 综上所述,缺乏对政治国家权力的制约是使得中国“三农”危机比一般工业化进程中农业问题更严重的根源,同时,政治家集团的理性思维在国家、社会、政党三位一体的格局中往往对制度供给具有统摄全局的影响,它对中国“三农”问题的产生和解决都将产生重要意义。 在国家与社会关系理论视野下对“三农”问题的渊源进行剖析,其必然要求我们为之提出的政策建议和措施也相应的能够经受住这种分析框架的检验和审视;同时,由于政治家集团和政府的理性思维所具有的重要地位,必须将其纳入分析框架中并使两者有机结合。 二、权力控制和政治家理性思维的和谐统一:解决“三农”问题所必须面对的命题 近代市场经济的发展,使得传统的私人领域和公共领域、私人事务和公共事务、社会等级和政治等级高度同一,国家“直接等同于社会”,⑴“一切私人领域都有政治性质,或者都是政治领域”⑵的社会与国家关系结构逐渐解体,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相互分离和对立。这里,作为市场经济运行和发展的人性基础——人的利己本性决定了对保障和确立私有产权的需求,它需要人与人之间形成利己的、不受制约的契约关系这一市场交换基本实现机制,并要求其普遍化为社会关系的基本形态——全部社会生活都按照它的内在机理和逻辑来构造,包括经济伦理体系、社会法权体系以及政治制度的基本理念等诸方面的设计和建构。 相应的,政治国家与市民社会的二重性造就了对国家与社会关系中的核心命题——权力控制的重新诠释。这是因为,一方面,近代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契约关系的普遍化决定了近代国家的性质、功能和结构:“国家,作为社会契约的产物,是市民为了保障和实现自己利益而构造的政治体”;⑶另一方面,市民社会的独立及其法制化,对于牵制和控制国家权力具有重要的价值和功能。首先,市民社会发达、自治和法治化限制了国家权力的运作范围;其次,市民社会各种社会组织和利益集团的独立、发展和壮大可以形成强大的社会利益集团并获得发言权;再次,以包括报纸、广播,电视在内的独立的知识领域为依托,可以利用“公众舆论”形式对权力运用实施监督和控制。最后,只有成熟、独立的市民社会存在,才能使政治国家领域中的代议制民主具有主体和成为可能。 纵观西方国家与社会关系的建构,其总的逻辑进程是:人的利己本性——产权契约——市场经济——市民社会——政治国家。尽管,这种关系是适应近代自由市场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生成的,但是,在市民社会的逻辑起点和市民社会对政治国家制约、监控作用这两方面具有内在机理的普遍性。当然,我们不能忽视逻辑前提上的不一致所带来的重大差别:中国作为一个后发的现代化国家,政治国家是推动建立一个具有自觉权利意识和自主能力的市民社会的核心力量。这似乎产生了一个悖论:权力主体推进制衡权力自身的他物发展,或者说,政治国家推动其对立面——一个能够监督和制衡国家权力的现代社会——的确立和成熟。正因为此,这在现实中似乎是不可能出现的。然而,一个不争的事实是:中国当前在局部领域相当大部分程度上的出现了国家与社会二元分化和对立的现状。 原因是:参与变革的多元力量,特别是执政党组织和政府一方,当然是具有其特定的理性,确切地说,政府政策是基于其理性判断而采取或调整。但是,政治家理性是有缺陷和短视的,这种不完全和不充分既可以是知识的有限性这一人类的共同特点所导致的对未来的非理性预期;也可以是由于参杂了对自己或集团利益的考虑而产生的非最优化决策。理性思维关心的是中短期的政策收益与成本的衡量与比较,但改革在发展过程中会出现改革之初全然未曾出现的新的因素;改革会在相当程度上创生出自我强化和自我运行的新的机制,而这都是政治家的理性思维所无法准确预知和判断的。也就是说,初始性的改革之后,萌发的新兴力量“会在‘改革了的’制度安排中与这些制度安排继续互动,从而以结构性的力量使得改革范围扩展到原本未设定改革的某些领域;‘改革了’的国家出于各种原因而创设的新制度安排不仅生发出与其创设愿意不尽相同的后果而且不得不考虑新的制度安排,这样,一方面,其社会治理技术也不得不在这样一个制度变迁的过程中发生变化,另一方面,国家自身的改革合乎逻辑的持续下去。”⑷ 在明确了西方市民社会逻辑起点和功能,以及当前中国国家与社会互动关系的演进过程之后,解决“三农”问题的思路就变为:能否推出一项制度设计,并最终达到权力控制和政治家理性思维的和谐统一。这是因为:只有符合政治家的理性思维,即:在中短期内具有较高的政策收益和较小的成本并有助于缓解乃至根除“三农”问题这一危机,这一制度设计才可以通过国家这一强制体获得生命力,其次,最重要的,这一制度设计能为权力控制命题的解决提供终极路径,从而真正解决“三农”问题并防止类似问题再度出现。这就要求:它必然会引发制度的持续创新,从而可以导致国家与社会之间形成特定的互动关系:个体日渐获得自身的独立与自主,特别是经由各种手段争取扩大自己的生存空间并开始有意识的通过结盟等方式与国家开始博弈以进一步改变自己的生存环境(包括经济、社会乃至政治体制),从而最终为政治国家的对立面——市民社会的确立和成熟铺设道路。正因为此,它必须是建构“市民社会”的核心要素,且在中国社会结构和社会关系的变迁中具有自我强化和自我运行的能力。 三 、对现有解决“三农”问题的主要观点和制度安排的评价 针对“三农问题”所提出的见解和主张不可谓不多,有学者归总,从论点和思想的高度出发至少有7种,它们包括: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和刘修民、宫希奎、李昌平等人提出的“农民利益保护论”;陈锡文和许经勇等人的“城乡统筹发展论”;陆学艺、郭树清等人的“城乡、产业结构调整论”;吴敬琏、温铁军和樊纲的“就业优先论”;林毅夫的“农村基础设施投资带动论”;晓亮的“市场化带动论”和王健等人的“城市化推进论”等。⑸这些主张相当大程度上被20__年中央1号文件吸收和采用,并引起学界普遍赞扬和期待。这些政策建议和安排都具有其合理性,但是,在国家与社会关系理论视野下,其不约而同的存在一些缺陷。 (一)相当一部分“技术层面”的解决思路因缺乏“思维关联性”而与政治家理性相悖 “技术层面”的解决思路是指政府通过在财政支出、税收结构和转移支出等方面实施的“多予少取”式的不涉及制度层面的政策作法。这其中,一些政策建议已经得以实施并产生较好的效果,比如说取消农业税。但是,农业税的取消是因为其符合政治家和政府的理性思维:给农民带来的收益并由此得到的政策拥护是远远大于政策成本的,这是因为农业税在农民收入中所占的份额是远远高于其在政府税收收入中的比重,两相比较,收益成本不言自明。而其他一些政策建议是否也具有这样的特征呢?以“农村基础设施投资带动论”为例。试想:面对占人口总量绝大多数、总体生存状况趋于恶化的农民阶层,农村基础设施投资具有多大的直接效果?即使有,为使这一效果足够大到能相当大程度的缓解“三农”危机,它需要政府不是稍微的、而是相当大的增加针对农村的扩张型财政支出,在现行财政收支状况紧张、财政风险较大的情况下,这是否可行?对政治家和政府来说这一政策的实施成本是否能接受?同样,这一缺陷还体现在针对“就业”、“社会保障”和“产业结构调整”等方面的政策措施。不是说这些政策对农民毫无作用,而是只有在局部地区(经济较发达、人均收入较高;或是由于独特的地理环境、气候条件和技术水平所导致的产业的比较优势等等),这些政策措施才有较为明显的效果和较小的政策成本。放在全国范围内,其能否实施或是效果如何令人置疑。因此,这种观点的缺陷在于没有考虑政治家和政府理性思维:在学术研究中参杂了过多的道德倾向和观念——因对农民阶层的同情而不自觉地将思维角度始终局限在如何维护和增进农民利益上,缺乏政治家和政府理性——农民利益这一关联性的思维方式,导致忽视了对政策本身的可行性和适用性的考察。 (二)制度层面的政策和观点因缺乏自我强化和演进功能而无法对解决“三农”问题产生战略性功能 现有的针对市场准入、国民待遇、城乡二元分割、农民利益保护等方面进行的制度安排由于缺乏能在社会体系内部产生自我强化和演进机制的制度特征,从而也就无法为国家与社会关系的建构提供战略性和诱致性的功能。他们回避了如何铲除“三农”问题产生机制的问题或是对这一问题认识不足,从而对权力控制这一命题也无能为力。举例如下,取消了城市中针对农民工的歧视性用工制度,如何能保证新的、更隐蔽的制度不会被推出?或者,当政治家在“三农”危机缓解后,面临新的利益结构调整要求和社会重组问题时,政治家会不会重新以牺牲农民利益为代价?一个凌驾于社会之上的国家无法保证不会将社会作为其实现其特殊利益的工具,也不能保证不会将公共利益与社会利益、个人利益对立起来,甚至以抽象的“公共利益”代替甚至否定个人利益和社会利益。一个显而易见的逻辑是:离开了社会本位的价值取向;离开了社会对政治国家权力的制约和监控,无法保证国家不会异化。 四、解决“三农”问题的起点和终极路径 综合以上分析,在当前可以推出的政策安排就是农村土地产权的进一步明晰化:把农民对其承包土地的使用权直接转化为其所有权,享有包括租赁、转让、抵押等在内的完整权利。 在符合政治家理性思维方面,这一制度安排至少可以在以下几个方面产生显著的政策效果从而大大缓解“三农”危机,首先,土地要素市场化后,一方面,农民因可以有偿放弃和让渡土地从而拥有一个未来的收入源或者说是一个对自身的保障,另一方面,有条件的种田大户(个体或农业企业)通过租赁土地扩大经营规模(农业经营成本降低,机械化程度提高、规模效应),出租土地的农民或返聘当农业工人(农民数量减少),或从事加工、销售行业(产业升级、城镇化出现),并且这些现象的产生有其内在逻辑必然性因此远比以政府为主体,自上而下地把上述“现象”当作“手段”和“目标”式的政策推进要合理的多。其次,它可以消除现行两大错误的制度安排:(1)土地产权的明晰实质上废除了现行“征地、补偿、批租”制度对农民的盘剥,使得本应是农民转让和租赁土地的产权租金变成某些政府部门、房地产商和基层政权领导“权力租金”的现象得以遏制;(2)消除“两不经济”,“两不经济”是指土地行政管制中的低效——大都市因为行政控制过严、土地供给普遍不足导致的地价过高,可能步香港经济之后尘;而许多小城镇,却同时因为行政控制松弛,使得那些没有什么效益的工业和城镇建设项目,大量滥占了农地。简单概括,一头严重浪费城市化的机会,一头大量浪费农地。⑹ 在建构新型国家与社会关系方面,农民一跃成为“有产者”,对农民塑造自身理性自律、责任和权利意识并成为市场经济中的独立个体,推动形成独立成熟的市民社会,乃至最终完成对政治国家权力的制约监督,是否具有内生的启发和诱致作用?答案是肯定的。市民社会是民主政治的社会基础,市场经济是市民社会生成的经济基础,同时,没有产权的契约化,农民始终无法外入市场经济的门槛;没有农民的作为个体的参与,市场经济始终是不完整和局部性的。政治民主和市场一样,也必然建立在注重个人利益和价值的基础上,“当个人由市场中的卖者或买者转变为政治过程中的投票者、纳税人、受益者、政治家或官员时,他们的利己本性不会发生变化”,⑺以产权契约关系为基础的社会关系体系,在私人利益的整合关系中,得以形成以实现个体私有财产权利的确立和保障为中心的市民社会组织,并最终确立个人利益相互协作和制约监控政治国家的社会机制和社会结构,这是西方政治学中的经典理论脉络,并且在中国当前国家与社会关系互动中具备适用性和参照性。 在国家与社会关系理论视野下,以产权变革为先导所形成的持续性制度变迁所最终达到的理想状态就是形成一个具有自觉权利意识和自主能力的“新农村”。“新农村”是指这样一个与政治国家相对应的概念或领域:农民个体、 农民群体、农业企业家、农业金融信贷机构、农业服务机构、关注农业的知识分子群体和独立媒体、农民社团、农业研究和智囊机构以及农民利益集团形成在经济生活和社会生活方面不受国家非法干预的相对独立的私人领域;在这个领域,他们为了自己的私人利益和私人目的而活动,按照市场机制与其他个体发生经济关系和其他社会关系,国家承认私人在这一领域中具有独立性和自由的合法性,除了依法加以必要的规制和干预外,不加干涉;这一领域中,私人利益形成多种社会集团和社会组织。它们对于争取和维护私人利益,协调多元利益冲突,排斥政治国家的非法干预具有重要功能;这一领域内部,以及这一领域与其他领域结合的纽带和主要机制是产权契约,以产权为依托,在双方的共同同意下,以契约的形式规定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在履行义务的行使权利的过程中实现自己的利益和要求同时保证别人利益要求的实现,其使命是保护所有权和私人的自由;同时,“为了保证自身的政治利益要求,使社会利益得到国家的承认和重视,推进国家民主化进程,这一领域又是公民表达自己的政治意愿,发表政治观点、对政府施加压力,推举自己的政治代表,参政议政的场所和领域”。⑻总之,这个领域指的是包括以上所有个体在内“独立意义上的人”,“按照契约型规则,以自愿为前提和以自治为基础进行经济活动,社会活动的‘私域’以及进行参政议政活动的非官方公域。” 五、政治家集团和政府在解决“三农”问题中的定位——塑造“增量”改革思维 实施产权变革是否一定能够达到“新农村”这一理想状态?理论分析只是廓清产权变革和“新农村”之间内在的逻辑关联性。现实中,这一关系能否成立,起重要作用的变量就是政治家和政府。其原因是: 首先,正如前文所述,在中国当前国家与社会关系建构过程中,政治家与政府具有的独特属性,可使得其在产权以及其后一系列的变革中扮演两种不同的角色:一种是积极主动地去适应和扶持;另一种是消极等待甚至是阻碍和扼杀;其次,农业在国家工业化进程中具有“发展滞后”和“产业弱质”的一般共性,政府为之承担的责任和努力程度直接关系到其损失大小,这一情景已被西方发达国家的历史所证明。因此,认为实施产权变革之后,“三农”问题迎刃而解、“新农村”可以自动生成的观点同样也是不适当的。各国历史已经证明,土地的大规模产权变革是一把“双刃剑”,解决的好,可以促进市场经济和政治民主的发展;解决的不好,不仅不能解决原有问题,反而会催生一系列的社会和经济震荡。 由此,政治家集团和政府在产权变革过程中,以及产权变革之后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应以“增量”改革思维为指导定位自身的功能体系。其含义是:产权变革一方面会导致一部分既得利益者的阻扰;另一方面,对政治国家而言,产权变革所引致的最终变化——市民社会的诞生和成熟——会导致自身权力的削弱和活动空间的缩小:“革命者最终会革掉自己的命”。这时,执政党组织和政府(包括政治家集团)必须拿出胆识和勇气,坚定继续变革的决心,面对变革中可能或已经出现的变数,不能怀疑和退缩,相反,必须采取更积极的政策措施予以预防和补救——在持续的制度创新和供给中推动解决不断出现的新问题,只有这样,政治国家的存在和稳定这一最大的政策收益才会得以实现。借用一句名言对“增量”改革思维进行总结,那就是“世界潮流,浩浩荡荡,顺之者昌,逆之者亡。”从目前来看,政府的功能至少应该体现在以下两方面: (一)组织和实施一个公平和公正的产权变革 陈锡文(20__)以拉丁美洲一些国家为例,认为土地私有化之后会出现大规模的土地兼并,从而引发剧烈的社会震荡。⑽陈锡文所提出的观点实质上反映就是由政府组织和实施的产权变革能否做到公平和公正这一问题。试想:有谁能比农民自身还要清楚土地出售的收入是否能保证其一生以及下一代的各项支出?如果农民各项权利得到充分明确和保障,如果没有遭受到胁迫,农民为何要抛售土地从而出现“拿几万元,没有稳定的收入,钱花完了,产生了社会问题”这一状况?否则,在缺乏其他监督制约措施、农民较低的素质以及弱势地位等情况下,真的可能像俄罗斯私有化过程一样,从基层政权、地方政府、氏族势力、“村头势力”乃至房地产等土地相关产业中催生出“土地寡头集团”。 (二)将现有制度安排与产权变革结合起来,以产权变革为主要和先决条件;现有政策安排为辅助和跟进措施 以产权变革为主要和先决条件,是本文分析的主旨和核心,已不需复述。强调把现有的政策安排作为辅助和跟进的制度措施,一方面是因为这些政策安排有其合理性,如果在现实中得以较好的实施和执行,将会和产权变革形成制度效应上的共振和呼应,熨平产权变革中可能对社会各阶层产生的震荡和冲击;另一方面,没有产权变革在先,这些措施充其量只能起到一些缓解作用或是在现实中的政策效果令人置疑,真正解决“三农”问题仍是一个问号。 六、结束语 即使产权变革得以顺利和公正实施,即使各项配套和跟进制度措施得以很好地执行,解决“三农”问题仍将是一个漫长和充满坎坷的过程。这是因为,在国家和社会关系二元互动和变迁的过程中,农业、农民和农村在现时所体现的初始状况:农民个体较低的文化素质、基本以刀耕火种为主的生产方式、追求高产而不是高效的经营目标,农民对市场经济的陌生和不适应,农村落后的基础设施、以及贫瘠的自然资源禀赋(人多地少和好地少差地多)等等。这些现状的改变都是长期缓慢甚至是根本无法改变。即便如此,那种将目光局限在对“三农”问题仅仅具有减震和缓冲作用的制度设计是不够的,我们需要一种前瞻性的视野,需要针对其根源进行战略性和全方位的考虑并提出相应措施,并使两者有机结合。这也正是本文所试图作的工作。 三农问题论文:三农问题与三农政策—近期文献综述 摘要:三农问题成为中国经济进一步增长的瓶颈,也是建设和谐社会的重中之重。本文根据近期理论界的文献,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农业科技的发展趋势以及县域经济的发展现状,趋势,挑战和战略等三农问题的几个焦点进行梳理,试图为下阶段的改革和有的放矢的争论理出思路。 关键词:三农问题 新农村建设 农业科技 县域经济 引言 尽管农村是掀起中国改革的先锋,但随后长期的忽视已导致农村改革还处于初始阶段。随着其他各方面改革的深入以及市场机制的基本建立,所谓“农民真苦,农村真穷,农业真危险”的“三农”问题又成为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制约,是导致目前内需不足的主要因素,因而越来越多的学者将目光投向了这一领域。我们这里将近期学术界对解决三农问题的相关讨论作一综述,以对目前三农问题的解决思路作一梳理。 1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性 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统称为“三农问题”,这三者是相互依存和作用的[1]:农民是经济的主体,具有主观能动性,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农村的发展水平,农业是农民经营的产业,农业发展的如何,及其结构分配直接关系到农民的收入,影响到农民的积极性、农村的稳定性。农村是农业和农民赖以存在的社会环境,某种程度上制约着农村经济的发展。笔者认为中国作为一个农业大国,“三农”问题关系到国民素质、经济发展,关系到社会稳定、国家富强。 “三农问题”一直以来是中国现代化建设的瓶颈[2],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成为了社会主义建设函数当中的重要变量。在“以农补工”和“一国两策,城乡分治”的状态下,农村越来越被置于边缘化境地;在“市场失灵+政府失灵”的困局中,农民于市场经济语境中表现得越来越失语。如此,以土地为生存技术和生活保障的农民只有选择外出逐利谋生,同时也把更多的梦想和希望留给了他们的下一代。在广大农村,父母双双出去打工,16岁以下的“留守儿童”已经愈来愈多。实际上,很多外出打工者基本上是为他们的子女积攒学费而“投资未来”不断流动的。可是,这些“留守儿童”又成了当下中国基础教育的盲点他们小小年纪便得不到父母的关爱,家庭教育处于空白,一些学生养成了许多不良习气甚至做出令人难以置信的恶性事件来,一些家庭“投资未来”的理想也随之破灭。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不断提出对“三农”问题解决措施,并且指出解决“三农”问题是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国务院总理在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时强调,解决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是我们全部工作的重中之重[3]。他提出,20__年要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采取更直接、更有力的政策措施,加强农业,支持农业,保护农业,努力增加农民收入,要保护和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等等。20__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马凯表示,必须继续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放在整个经济工作重中之重的位置上[4]。他提出了完善支农政策,改善生产条件,稳定涉农价格以及拓宽增收渠道等措施。同志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8]:“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事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大局,必须始终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 2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2.1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党的重要历史任务 今日的新农村建设不过是过去10年中国乡村建设在新的历史阶段的一个延伸而已。当然,它也有自己独特的内涵[5]。自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后,农民负担重、农民增收难等问题就一直困扰着中国农村的发展,到了20世纪90年代末期,“农村真穷、农民真苦、农业真危险”的呼声又一次响起[6],“三农”问题又一次引起朝野上下的广泛关注,且成为党和国家工作中的“重中之重”。在这一背景下,新时期的乡村建设运动蓬勃而起,并从前人那里获得了经验和精神上的双重支持,而新的时代条件和时代问题又使这次新乡村建设运动有了新的样式、特征和意义。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明确了今后5年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奋斗目标和行动纲领,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为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三农”工作指明了方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加速推进现代化,必须妥善处理工农城乡关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进步。农村人口众多是我国的国情,只有发展好农村经济,建设好农民的家园,让农民过上宽裕的生活,才能保障全体人民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才能不断扩大内需和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发展。当前,我国总体上已进入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初步具备了加大力度扶持“三农”的能力和条件。“十一五”时期,必须抓住机遇,加快改变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滞后的局面,扎实稳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2.2农业科技在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2l世纪是信息时代,是生命科技的世纪[7],是自然科学发生重大变革并取得突破进展的时代,是人、自然社会协调发展的世纪。技术、经济、社会的飞速发展和急剧变化,给农业科技工作带来了良好的机遇和严峻的挑战。 农业科技将向深度和广度发展,现代科学技术在学科分化、分工与更新的同时,将走向新的综合与联合,现代农业科学技术将具有智能化、生物化、产业化和 企业化的明显特征。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更加紧密结合,人们在21世纪能更好地掌握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有力地促进农业发展的战略决策,体制、机制和政策的完善,以及农业科学技术水平的提高,推动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全面发展。而农业科技的发展在推动新农村建设中也起到了重要作用。农业科技是推进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支撑[8]。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建设新农村,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是首要任务。无论是新兴产业的发展还是传统产业的提升、土地产出率的提高还是农产品的加工增值、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增强还是环境资源的保护都离不开科技进步。尤其是我市目前农业和农村经济增长中的结构性、素质性问题仍然比较突出,资源与环境的形势依然比较严峻,农民文明素质和生活质量不高的状况尚未显著改观的情况下,科技创新与进步的作用更显突出。 2.3建设新农村必须大力发展县域经济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为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三农”工作指明了方向。我国作为农业人口占绝大多数的国家,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之举。县域涵盖“三农”,联结城乡,是解决“三农”问题的主阵地;县域经济是城乡融合发展的区域经济,其实力和活力直接关系到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方略,应把发展壮大县域经济与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积极探索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新路子。 发展壮大县域经济,是解决“三农”问题的一条重要途径[9]。改革开放以来,沿海地区坚持把发展壮大县域经济作为解决“三农”问题的切入点,使广大农民群众成为发展县域经济的主力军,实现了乡镇企业的异军突起和小城镇的蓬勃发展,为农民创业、就业、发展市场经济提供了大舞台。农村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快速推进,推动了县城和中心镇的发展,促进了产业集聚、人口集聚和农民分工分业,形成了以城带乡、以工促农、工农联动、城乡互动的新机制,增强了城镇对县域经济发展的支撑作用和对农村发展的带动作用。生机勃勃、快速发展的县域经济是沿海地区发展的一大亮点。比如,浙江省坚持以县城和中心镇为依托,以特色支柱产业为支撑,以乡镇企业为主体,把乡镇企业、专业市场、工业园区和城镇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区域比较优势,鼓励农民大力发展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做大做强特色经济,形成以工业化支撑城镇化、城镇化提升工业化的发展格局。同时,充分发挥县域经济实力强和带动农村发展能力强的优势,着力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城乡互动共促的新机制,有效地推动了农村非农化的进程,为农民提供了更多的创业门路和就业机会,促进了农民收入持续快速增长。而县域经济发展壮大,又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全面进步和农民素质全面提高。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城市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城市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城市现代文明向农村辐射。由此可见,县域经济发展与新农村建设可以实现良性互动[10]。所以,建设新农村必须发展县域经济。 3县域经济发展的重要性 3.1县域经济的发展现状、趋势和挑战 县域经济是以县(市)级行政区划规定的范围为管理对象,以发展本地经济为宗旨的经济,是具有区域性、层次性、开放性特点的经济系统,是一个功能相对完备和健全的经济单元,是一个县(市)范围内的经济的总和,是区域经济的概念之一[11]。县域经济的一个基本特点,就是其经济活动内容的广泛性、综合性和丰富性。在县域经济这个范围内,既有城镇经济,也有乡村经济,既有第一产业,也有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各种经济成分比较全,可以说,几乎整个国民经济的所有指标,在县域范围内,都可以得到反映。 建国后,县域经济的发展主要经历了三个阶段[12]:农村经济阶段、乡镇企业大发展阶段和全面推进“三化”阶段。进入新世纪,县域经济发展开始进入一个新阶段[11]。经过20多年的经济持续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总体上达到小康水平,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的发展阶段。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进入农产品供给由长期短缺转向总量基本平衡、丰年有余的新的发展时期。所有这些都标志着县域经济的发展环境已经发生了深刻变化,需要从“新阶段”的战略高度来把握县域经济发展方向,着力解决县域经济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不断壮大和发展县域经济。 县域经济是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单元,是国民经济的重要基础。既是城镇经济与农村经济的结合部,又是工业经济与农业经济的交汇点,也是宏观经济与微观经济的衔接处。它是强国富民的基石,是工业资源的基地,是拉动消费的“超市”,还是经济发展的动力。但是,县域经济发展也存在很多的局限性,如城镇化发展滞后,高等资源要素缺乏,产业结构不合理,政策体制性影响等等。面对县域经济的这些特点,我们应以战略性的眼光看待县域经济的发展。 3.2县域经济发展的战略与措施 发展县域经济,必须坚持“城乡一盘棋,工农一齐抓”[13]的指导思想。把县域经济的发展摆在战略位置,打破城市工业、乡村农业、城乡分割的二元经济结构,进一步壮大县(市)经济的实力。 笔者认为,必须把增加农民收入作为县域经济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紧紧扭住经济中心不动摇,以结构调整为主线,积极推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以增加财力、提高综合经济实力为核心,不断推进县域经济的跨越式发展。笔者觉得要重点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一、把经济结构调整作为县域经济发展的重中之重。农业调整,要按照“区域调特、规模调大、品种调优、效益调高”[10]的思路,来提高农业的整体效益。 二、把壮大民营经济作为县域经济发展的根本出路。从县域经济发展的走势看,民营经济产权清晰、主体明确、机制灵活,越来越显示出旺盛的生命力、很强的吸引力和极大的竞争力。大力发展民营经济,对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安置就业、活跃市场和保持社会稳定等具有重要作用[14]。因此,要想加快发展县域经济,就必须走出一条挖掘民智、吸引民资、依靠民力做活民营经济的发展之路。 三、把培育特色经济作为县域经济发展的主攻方向。从区域竞争的态势看,特色就是财力,特色就是潜力,特色就是竞争力,特色就是生命力。经济发达县(市)的实践也证明,发展特色经济是成功之道。特色是品牌、是市场、是竞争力,要想加快发展县域经济,就必须更好地适应形势,放大优势,培植强势,做亮特色经济。 四、把加快城镇建设作为县域经济发展的有效载体。坚持“高起点规划、高质量建设、高标准管理、高效益经营”[12]的原则,积极推进以县城为核心的城镇建设,引导生产要素尽快向城区集聚和重组,为二、三产业的快速发展拓展空间,创造条件。 五、把抓好项目建设作为县域经济发展的强力支撑。从经济发展的动力看,只有坚持不懈地抓投入、上项目、引资金,才能增强经济发展后劲。 3.3县乡干部在县域经济中的职责 县域经济的发展离不开县乡干部的正确领导,县乡干部在推动县域经济发展方面起着主导作用。县委书记在一个县处于核心地位,其作用发挥得如何,对该县的经济发展至关重要[15]。而要推动县域经济,就必须提高县乡干部的领导发展能力。 提高领导发展能力,对发展壮大县域经济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16]。笔者认为领县乡干部要提高领导能力,应着眼于抢抓机遇、科学决策能力的提高,突破封闭思维模式,面向市场,创新配置资源思路。为发展壮大县域经济准确定位;应着眼于把握重点,推动落实能力的提高,以推进工业化、农业产业化和城镇化为切入点,为发展壮大县域经济提供强大的支撑力;应着眼于教育、科技和经济紧密结合机制创新能力的提高,实施人才战略,为发展壮大县域经济提供不竭的推动力。在新的经济发展浪潮中,县域经济能否走向壮大,关键在于培育人力资源,解决制约县域经济发展高素质人才匮乏的“瓶颈”[16]。因此,必须从提高县域经济发展的大局考虑,把实施科教兴县人才强县战略落到实处。总之,三农问题错综复杂,任重而道远,以上仅仅是对近年来学术界对三农政策论述的一个综述。任何改革的一小步进展都离不开社会各界的群策群力,本文只是就其中的根本性问题进行梳理,试图为下阶段的改革和有的放矢的争论理出思路。 三农问题论文:三农问题背景中的村民自治 导论 20世纪70年代末开始,中国农村开始了以承包制为核心的改革,农村经济因此而飞速发展,解决了整个国家的温饱问题。20世纪90年代开始,中国城市经济飞速发展,但与此同时,中国农村的发展却逐步减速,形成了最近若干年“农村落后,农民贫穷,农业危险”的三农问题。李昌平说:“农民真苦,农村真穷,农业真危险。”这可以说是21世纪初中国三农问题最形象的描述。 中国三农问题形成的原因是复杂的,解决方案也是复杂的,并不存在唯一最优的方案,因此政策选择往往是多样化的。不过,大家的基本共识是,三农问题,在宏观上不可能依靠农村自身的努力得到解决,关键还是要依靠城市化。很多人认为,城市化,是中国避免城乡收入差距继续扩大的重要方法,也是中国减少农业劳动力,扩大农业生产规模的必然出路。他们的政策建议就是,中国政府应该帮助中国农民向非农产业转移。[1]农民要致富,就要发展农业,农业要发展,就需要提高劳动生产率,扩大农业生产规模,其言外之意就是,要缩小农业人口的规模,让大量的人口进入城市。这显然是符合逻辑的。既然在当前的宏观格局下,三农问题很难依靠农村自身的努力得到解决。三农问题,在宏观意义上只能消失,而消失的方法就是城市化。 中国农业问题官员、农业问题专家杜润生先生认为,解决三农问题第一步,是给农民以国民待遇,给农民以最基本的权利。他认为,给农民以国民待遇,将他们从土地和其他束缚下解放出来,并不是有些人想象的那么可怕的事情。他建议,城市不论大小都要向农民开放,让他们可以在城市安家落户。不得对农民工进行歧视性的管理。[2]杜润生的建议实际上也是要让三农问题消失,但其方法是给农民以权利。最近浙江省取消了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区别,把农民改为居民,要变“二元化”城乡户籍管理制度为“一元化”城乡统一户籍管理制度,可以说在中国开了先河,这势必为解决浙江的三农问题奠定制度基础。[3] 农民要维护自己的权利,不仅要靠政府,更重要的是要靠农民自己的组织,包括农会,还包括村民自治、乡镇选举和县政权的民主。杜润生先生认为,农民要建立自己的组织,要像工人有工会那样有农会,行使已经拥有的权利,让政府听到其诉求。还要“推进民主改革,先办村民自治,进而实行乡政权选举直至县政权民主重建”。[4] 徐湘林先生则认为,“三农”问题的主要根源是国家业已形成的城乡差别对待的政策结构和高成本运行的县—乡农村管理体制。高成本的县—乡管理体制则可以通过可行的乡村治理模式的改革(如乡镇长选举和自治)得以改善。[5] 这些研究都是非常可贵的,其政策建议也很有实践意义。本文认为,要解决三农问题,不仅需要宏观意义上的努力,更需要微观意义上的村民本身的努力。而发展村民自治是其中关键之一,如何在实践的基础上,完善村民自治的法律基础,又是完善村民自治的关键。本文将在现有研究的基础上,以三农问题为背景,分析中国村民自治的法律逻辑,并结合当前中国农村存在的问题,探索中国村民自治的成功之道,以及对解决三农问题的效应。 一、村民自治始于法律 现代法治是一种基于个体自由和平等意义上的法治,在这一体系中,每个人在私人事务上是自治的,每一个公共单位在自己的公共事务范围内是自治的,每一个经济单位、社会单位和政治单位,在自己的事务范围内是自治的,各级政府和国家也在自己的范围内是自治的。各种各样的冲突和合作,都可以依靠法律得到解决。在法治秩序中,立法是一种政治程序,基于经验产生秩序的规则,解决政治上的冲突,凝聚政治上的力量,形成政治上的和谐;行政是一种执行程序,基于知识制定公共政策,运作公共管理,提供公共服务;司法是一种理性、和平解决利益冲突的秩序,着眼于具体利益,利用正当程序,协调并解决各个方面的矛盾。 中国历史上并没有现代意义上的法治,而只有为维护皇权统治而设立的惩罚性的法家之治。在这样的治理体制中,每一寸土地都是皇家的财产,每一个人都是皇家的臣民,任何社会组织和政治组织,都是为了皇帝的江山稳定,即使提倡以民为本,也不过是说为了江山社稷的稳定,需要照顾民生。 所以,中国传统上的乡村自治并不是现代法治意义上的自治,而只有因“山高皇帝远”而产生的“管不着”意义上的“自治”,或者因与皇权有特殊关系而得到的“自治”,如地方的诸侯和王国。建国以后中国农村的基层政权,仍然不能说是建立在法治的基础之上。1982年宪法规定,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这第一次在宪法意义上确立了村民委员会的法律原则,为中国村民自治提供了现代意义上的宪政法律基础。它使得中国的村作为一个公共管理单位可以与政府平起平坐,成为一个独立自主的公共管理单位,自主提供自己的公共服务,解决自己的公共问题。 1982年宪法第一百一十一条是这样规定的:“城市和农村按居民居住地区设立的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居民选举。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基层政权的相互关系由法律规定。”宪法还规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设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等委员会,办理本居住地区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并且向人民政府反映群众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这一规定,有三个内容值得关注:一是村民委员会按照居住地区设立,也就是说,它不按照行政安排设立;二是村委会成员由选举产生,而不由上级政府任命;三是村民委员会是自治组织,其与基层政权的关系由法律规定,不过宪法具体规定了村民委员会的基本内设机构以及基本职能,主要是办理本地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与政府的关系是协助社会治安,并发出基本的声音。 这一宪法规定没有很快进入实践层面。5年以后,也就是1987年11月24日全国 人大常委会才通过《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在全国局部地区开始试行村民委员会民主选举产生。1998年11月4日,在试行11年之后,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式通过《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全国各地开始全面推广村民委员会民主选举。这一实践引起了各方面的兴趣,国内外的学者对此进行了大量的实证研究,并出版了很多文献。本文将探讨1998年《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为中国村民自治提供的法律基础,以及在法律层面存在的问题。 二、村民委员会的性质与职能 现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以下简称《组织法》)于1998年11月4日经九届人大五次会议通过,共30条,仅3100多字。各省人大常委会一般都在此基础上制定了实施办法,增加内容不多,主要是细化村民委员会的职能,一般也只增加500~1000字而已。 《组织法》一开始就规定,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目的是,保障农村村民实行自治,由村民群众依法办理自己的事情,发展农村基层民主,促进农村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 根据《组织法》和各省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村民委员会主要有如下具体的职能: 村民委员会具有公共服务职能,如因地制宜地兴办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 村民委员会具有准司法职能,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 村民委员会具有经济规划职能,编制并组织实施本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村民委员会具有组织管理经济职能,要发展多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其他经济,依法管理财务和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草场、森林及其它财产,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村民委员会具有多方面的教育职能,也就是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教育和推动村民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爱护公共财产,维护村民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发展文化教育,普及科技知识,促进村和村之间的团结、互助,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从这些规定来看,村民委员会的政治目的是村民自治和民主,即通过民主的方式自我管理,它同时兼具经济发展和道德提升的目的。《组织法》和相关规定,使得村民委员会不仅具有公共管理意义上的、以民主为基础的强制力,如公共服务融资所需要的强制力,更具有了在经济管理上的强制力和道德上的强制力。在现代社会里,公共权力组织的权威通过民主得到保障,其强制力的危害被民主程序和法治化解;经济组织的强制力表现为内在的组织能力和外在的竞争能力,而其强制力的危害则由市场经济的自由竞争和国家法治化解;道德组织的强制力,往往通过其非赢利性和成员的自愿性得到化解。村民委员会作为政治、经济和道德三位一体的组织,其职能往往趋于无限:作为经济组织,它不一定面临市场的优胜劣汰;作为道德组织,它又是赢利性的,并且成员未必自愿。在这种情况下,村民委员会即使有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政治约束机制,由于在经济和道德方面缺乏规范,也会演变成职能无限的、不受村民约束的组织。 这说明,现行《组织法》有关村民委员会性质和职能的规定存在缺陷。它使得村民委员会在法理上相对于村民不仅有天然的行政上的优势,毕竟有组织的人群相对于缺乏组织的村民有组织成本低的便利;还具有经济和道德的优势,因为依据法律它具有经济管理职能,兼具道德教育职能。这很可能使得村民委员会有机会滥用村里的经济资源,甚至滥用公共管理权力。而当村民委员会与基层政府关系密切,并能够得到基层政府充分支持的时候,以上问题就会更加严重。 对此,冯兴元等学者提出重建农村经济合作社,合作社自由进入和退出,产权明确到个人,有注册登记,具有经济法人地位,政府对其实行税收优惠。[6]这一做法有利于促进农村经济的活力,为解决三农问题提供制度上的基础。对于村民自治来说,农村经济合作社的建立则有利于规范村民委员会的经济职能,使其专注于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至于道德教育问题,笔者认为,公共权力机构不适合承担直接道德教育的任务,这一职能应该让位给农村的志愿组织。在台湾,义工很多,服务范围很广,大家都发自内心。大陆很多白血病人的骨髓都来自台湾人的捐献。这一切都得力于社会志愿组织的发达,值得借鉴。 三、村民委员会与其他组织之间的关系 村民委员会不是在组织真空中运作的,与它并存的还有村党支部、各级政府,尤其是基层政府,还有所谓的主管部门,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等。 《组织法》规定,村民委员会与基层政府之间的关系不是上下级关系,而是政府与自治组织的关系,乡、民族乡、镇等基层政府不得干预村民依法自治范围内的事项。 但是,村民委员会的自治地位,在如下几个方面有可能被突破: 一是《组织法》规定,基层政府可以对村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如果这种指导、支持和帮助是道义上的,或者说是技术性的,而不是强制性的,在程序上是应村民委员会要求,而不是基层政府主动,那么基层政府的作用对村民委员会来说就是咨询公司性质。如果这样,这一规定不具有任何实际意义,因为任何合法组织都可以给其以指导、支持和帮助,包括学术研究机构,甚至国际组织,如美国的卡特研究中心等。 在实践中,这一规定具有强制意义还是咨询意义,主要取决于基层政府,而它如何选择,则取决于它对村民自治的态度。在现实中,基层政府都倾向于选择强制性的指导、支持和帮助,在程序上是基层政府主动进行。基层政府往往根据过去的传统,利用现在法治不健全的机会,把村民委员会当作其下级单位,而村民委员会也不得不把基层政府当作上级对待。这时候,村民委员会与乡镇政府的关系会出 现两种情况:一是村民委员会成为基层政府的下级政府,村民自治变成了“村民上治”。二是民选的村民委员会有可能仰仗民意对抗基层政府,出现村民委员会与基层政府的冲突。而一旦上级政府统统收回相关的指导、支持和帮助,村民委员会开展工作会遇到难度。 什么是指导,什么是支持,什么是帮助,法律并没有详细规定,其进一步的解释权和执法权往往掌握在具有行政优势的基层政府手中,所以就出现了各种各样的损害村民自治的“指导”、“支持”和“帮助”。比如,有些基层政府为了解决一些村存在的问题,专门派乡干部分区负责村的公共事务,这些分配到村里的人就成了这些村的实际领导。当这种情况制度化后,有些地方甚至出现了乡镇政府与村之间的新一级政府组织,乡公所,凭空增加了农民负担。再比如,有些基层政府为了充实自己的财力,以帮助村民委员会为名,集中所有村的财力物力,实施“村财乡管”,这就在财务上剥夺了村民自治。 二是《组织法》规定,村民委员会协助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开展工作。这种协助,如果是自愿的,基于特定的契约的,那么村民委员会就不是基层人民政府的下级单位。如果这样,实际上这一规定没有任何法律意义,因为任何个人和组织,都可以协助乡镇政府开展工作。因此,这一规定在实践中极有可能是强制性的。于是,当乡镇政府和村民委员会在事务的财政、行政方面的关系不明确的时候,这一条款就会让村民委员会在实际上成为乡镇政府的下级单位。这时,乡镇政府和村民委员会就会出现两种情况:一种是上下级关系,一种是村民自治与乡镇政府处于对抗的状态。这正好是中国农村目前乡镇政府与村民委员会之间的两种典型关系。《组织法》还规定,村民委员会应当协助有关部门,对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村民进行教育、帮助和监督。这一规定加了“应当”,显然已经变成了法律义务。也就是说,村民委员会至少相对于有关司法部门来说,已经成为下级机构。 三是《组织法》规定,中国共产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进行工作,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依照宪法和法律,支持和保障村民开展自治活动、直接行使民主权利。这一规定,可能会在两个方面改变村民自治的组织结构: 一方面,村民自治在行政上可能从村民委员会转向党支部。在实际运作中,如果村民自治要实现,就必须要让农村党支部进一步民主化,让村民能够选举党支部,比如党支部书记在党内选举之后经过村民确认,或者村民选举出候选人,再经过党内选举确认。 另一方面,农村党支部和上级党委之间的关系是上下级关系,农村党支部成为村委会的领导核心,乡镇党委是乡镇政权的领导核心,乡镇政府与村民委员会之间也自然而然地从非上下级关系转向实际上的领导与被领导的上下级关系。这时,如果要确保村民自治,就不仅要使农村党支部的产生过程民主化,而且还需要在职能上进一步调整与乡镇党委之间的关系。否则,村民自治就不是完整的。 根据这些分析,《组织法》有关村民委员会与乡镇政府之间的各种各样指导、支持、帮助和协助的条款可以删除,因为它对于村民自治有害无利。 至于有关党组织在农村的领导地位问题,目前更多的做法是退而求其次的办法,这就是承认基层党支部在村的核心领导权,然后在选举程序上做一些变动,让基层党支部书记和成员具有民意基础。这种做法在当前来说,有利于改善村民自治。不过,由于基层党支部与上级党委是下级服从上级的关系,这实际上一笔勾销了村民自治,除非上级党委不领导基层党支部。 所以,从长远来说,还需要思考在宪政结构转变条件下执政党如何发挥作用的问题。笔者的看法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社会自治的完善,政府治道变革的进行,党的执政结构也需要发生相应的变化,给经济组织、社会自治组织以自己的运作空间,在政府进行治道变革的同时,党也需要根据民主原则、法治原则来行事。在乡村治理层面,基层党组织的作用方式不改革,村民自治就没有发展空间,很多不正常的势力,就会利用这一组织结构来破坏村民自治。如何着眼于健全和完善村民自治,来改革基层党组织的运作方式,是当前需要认真考虑的法律问题。 四、村民自治的保障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实施肯定不会自动进行。所以,《组织法》规定了各种各样的保障条款。 《组织法》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本法的实施,保障村民依法行使自治权利。这一规定赋予地方人代会和常委会法制监督权。不过,这一规定现在看来几乎形同虚设。因为就现有的运作机制来看,在村民、村委会和乡镇政权等发生冲突的时候,地方人代会及其常委会并没有什么适当的介入机制。这些问题,现在一般通过上访机制来解决。在现行体制中,上访是一种行政性的介入机制,在改变过程中往往带有很强的行政偏好,解决问题具有针对性和选择性,很可能解决了一个问题,却忽略了更多相关问题。对村民自治来说,通过上访来解决《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实施,很可能在制度上改变村民自治的结构,因为它会使得村民自治经常受到来自上级政府的行政干预。 《组织法》第十五条进一步规定,以威胁、贿赂、伪造选票等不正当手段,妨害村民行使选举权、被选举权,破坏村民委员会选举的,村民有权向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举报,有关机关应当负责调查并依法处理。以威胁、贿赂、伪造选票等不正当手段当选的,其当选无效。这一规定,在制度上显然也有助于强化上级政府对村民自治的干预。因为它赋予县乡两级行政机关和代议机关权力,调查并依法处理有关不正当选举的问题。这实际上是一种司法调查和处置权。行政机关处理问题的程序是行政性的,具有强权干预特征;代议机关处理问题的程序是议论性的,不具有行动性。这两个权力的性质都不利于处理选举纠纷。要处理选举纠纷,最好还是规定由司法机关来处理,如向检察院举报,检察官出面调查,然后向法院控告,法院受理等。另外,这一条款规定的措词也具有事先定罪的意思,好像已经发生了确凿的不正当选举,只要告知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就可以了,实际上任何不正当选举行为的举报,都可能是政治性的,都需要通过正当程序来确认。让选举纠纷通过司法程序解决,而不是通过行政和立法程序解决,可以确保依法选举,为村民委员会选举提供法治基础。 《组织法》第十九条规定,村民委员会不及时公布应当公布的事项或者公布的事项不真实的,村民有权向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反映,有关政府机关应当负责调查核实,责令公布;经查证确有违法行为的,有关人员应当依法承担责任。这一段的规定,显然是把村民委员会当作乡镇或县政府及其主管部门的下级单位了。一是这一条款为村民委员会指定了自己的主管部门;二是一旦村民有请求,政府及其主管部门就必须调查核实并责令村委会如何做。 从这一规定的内在激励结构来看,它是在发现问题的时候,不鼓励村民利用现有的村民自治内在的民主程序来解决问题,而是在运作上助长县乡政府对村民委员会进行行政干预。对村务 公开是否满意,实际上可能是个体意见,也可能是集体认同的意见,或者是有分歧的意见。这时候如果没有首先在村治结构内进行民主运作,个别投诉导致上级政府出面干预,显然不利于真正识别什么是合理的村务公开,什么是违法的村务不公开。如果要确保村民自治,最好是完善村治结构的内部冲突解决程序。在此基础上,再有限引入上级行政调解程序,最后打开司法程序。通过村治内在的民主程序,外在的行政辅助程序,还有被动的司法程序,可以比较好地处理村治的内在冲突。至于“经查确有违法行为的,有关人员应当依法承担责任”,则是画蛇添足了。法治的基本原理,不需要在法律条文里到处重申。 最后,上述三个条款之间也存在矛盾:首先,它规定《组织法》的实施保障机关是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和人代会;其次,规定乡人代会和县人大常委会、县乡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来处理不正当选举问题;第三,规定县乡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处理有关村务公开不当的问题。这三个规定,在逻辑上显然是混乱的。如果规定只有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和人代会才有保障权力,县乡两级政府及其主管部门就没有权力来处理不正当选举和政务公开运作问题。如果有权力,则需要把县乡两级政府及其主管部门,也加在里面。 从道理上来说,全国人大是《组织法》的制定机关,自然它也有权保障其实施;各省人代会可以制定实施细则,自然也有权保障《组织法》的实施。所以,简单地规定只有地方人代会及其常委会的权力,并没有什么实际意义。从法理上来看,公民也有保障其实施的权力,因为该法律很多方面的实施都需要村民积极主动。 从这些低质量的规定可以看出,《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制定,实际上是一个行政过程,它带有大量的行政偏好和行政性文件的传统。如何去除其中的行政性因素,凸显法治的原则和价值,给村民自治提供良好的法律基础,可以说是中国村民自治顺利发展的重要挑战。 五、村民委员会的设立与产生 根据《组织法》的规定,村民委员会的设立原则有两个,一是村民居住状况、人口多少,二是便于群众自治。村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范围调整,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提出,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这说明,村民委员会的设立过程是行政与民主相结合的过程。由于长期以来中国治理结构是行政主导的,所以,村民委员会的设置,实际上往往是行政上的便利考虑优于村民自治的考虑。从实际来看,村民委员会的设置,往往是几个自然村一个,或者一个大村,被分割成两、三个小村。这可能适合管理,但不见得有利于村民自治。因为村民自治主要是公共事务的自治,公共事务有一个自然的范围。如果若干自然居住的村落组成一个村,或者一个自然居住的村落分割成两三个村,都不利于在整体上配置公共资源,而且很可能导致若干村在村务方面的不必要的冲突。所以,在未来,应该考虑主要由村民自主设置,而政府的程序主要是辅助性的,而不是主导性的。 1987年试行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在选举方面的规定比较简单,经过10多年的实践经验积累,1998年《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有关选举方面的规定已经比较详细了。根据这些规定,村委会主任及其成员三年一届,连选连任,而且只能由年满十八周岁的村民直接选举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由村民会议或村民小组推选产生,主持选举。选举实行无记名投票、公开计票,而且当场公布,选举还设立秘密写票处。 此外,第十六条还规定了罢免程序,本村五分之一以上有选举权的村民联名,可以要求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罢免应当提出罢免理由。被提出罢免的村民委员会成员有权提出申辩意见。村民委员会应当及时召开村民会议,投票表决罢免要求。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须经有选举权的村民过半数通过。这一程序,使得村民和村民会议有了自主解决问题的权利,而不必上访到上级政府或者人代会了。不过,其前提条件是,不满村委会成员的村民至少能够组织起来召开村民会议,而且有半数人以上的人不满村委会成员,否则还需要求助于基层政府或人代会。 1998年《组织法》的这部分规定是值得称道的。它规定了村民委员会的任期,有具体的做法确保村民的权利,而且还可以罢免村民委员会。这都有利于村治从过去自上而下的压力型走向自治型。 六、村民委员会运作规则 《组织法》对村委会的运作也作了明确规定。首先,规定涉及村民利益的事情,村民委员会必须提请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组织法列举了七个方面的事项:乡统筹的收缴方法,村提留的收缴及使用;本村享受误工补贴的人数及补贴标准;从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村办学校、村建道路等村公益事业的经费筹集方案;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及村公益事业的建设承包方案;村民的承包经营方案;宅基地的使用方案等。而且规定,村民会议可以决定什么事情与村民利益有关,需要由村民会议来决定。 其次,村民委员会实行村务公开制度。规定,村民委员会应当及时公布下列事项,其中涉及财务的事项至少每六个月公布一次,接受村民的监督: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及其实施情况;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落实方案;救灾救济款物的发放情况;水电费的收缴以及涉及本村村民利益、村民普遍关心的其他事项等。村民委员会应当保证公布内容的真实性,并接受村民的查询。 第三,村民委员会决定问题,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这说明村委员的运作方式是委员制,而不是首长负责制。此外,还规定,村委会对村民要坚持说服教育,不得强迫命令,不得打击报复。这说明,村委会与村民之间的关系不是行政上的上下级关系,而是以共识为基础的公共管理关系。 这些运作规则,有很大的针对性,主要是解决村民自治试行多年来所暴露的各种各样的问题。 不过,从这些规定也可以看到,村民自治在财政关系和公共政策执行方面可能遇到一些问题:一是村的财政来源是村提留,乡财政的来源是乡统筹。村委会负责村提留的收缴及其使用,还负责乡统筹的收缴;二是村委会负责实施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救灾救济款物发放、水电费收缴等。 这说明,村民委员会在财政意义上,是上级政府的收入执行机构;与此同时,还是国家政策的执行机构,也是水电等公用事业机构的收费机构。 村民委员会是自治组织,因此在法律上,政府不能把它当作下级执行机构,只能把特定的行政职能依法授权给自治组织,并且在财政上给予支持。而水电等公用事业机构,本来就是有成本核算的,应该自己直接向村民收取水电费,或者通过合同委托给村民委员会或者其他组织和个人代收水电费。在这一方面,要确保村民自治,各级政府和公用事业单位需要学会如何直接面向村民,需要有制度安排来直接履行公共职能,如果需要村民委员会协助,则要有财政上和法律上的支持。 结语 总之,作为法律文本,《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具有多方面的意义,一是在操作意义上规定了村民自治运作的技术规则,二是在集体意义上,确立了村民委员会与村民、村党支部、包括基层政府在内的各级政府和人代会等多方面的关系。 村民委员会的运作是否顺利,其组织法在操作层次上和集体层次上的法律规则是否完善,两个层次上是否逻辑一致,非常关键。也就是说,当在操作层次上、集体层次上的法律规则都比较完善,而且相互之间逻辑一致的时候,它就能够顺利运转,实现村民自治;如果不完善,不一致,就可能发生种种冲突,危害村民自治。本文在操作和集体两个层次上分析了《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在逻辑上存在的缺陷,两个层次之间存在的矛盾和冲突,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多个方面的修改思路。文秘站版权所有 应该肯定,现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为村民自治奠定了基本的法律基础,并且在总结多年实践经验的基础上为村民自治,尤其是村民委员会的选举和罢免提供了良好的法律规范。但由于实行村民自治的时间比较短,各级政府还不习惯于在村民自治的基础上来提供公共服务,进行公共管理,《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制定过程中的行政主导使得这一法律带有很多行政偏好 ,使得村民自治的法律规则在操作层次上和集体层次上,都存在一些缺陷。这些缺陷,不可能一下子完全弥补,但通过积累实践经验,可以逐步完善。因为中国村民自治本身就是通过逐步演进发展起来的。在未来,中国的村民自治本身也同样需要在逐步累积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得以完善。 回到本文的主题,即三农问题。这一问题的解决,在宏观上需要整个国家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整个国家取消城乡分治,需要各级政府顺利实现治道变革,实现政府决策民主化,政府行为法治化,同时,村民自治的发展,是解决三农问题的微观基础。要发展村民自治,实际中最重要的就是需要有一个良好的村民自治的法律基础。有了稳固的法律基础,村民自治就有了运作的框架,中国三农问题的解决在制度上就有了良好的微观保障。在这个意义上,本文的努力应该说还是很有价值的。 三农问题论文:三农问题-农村政治体制改革的思路与对策 始于20世纪80年代初的中国经济改革,正在与市场经济逐步接轨。特别是在城市,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经济体系已经初步建立。但从广大农村来看,市场经济因素发育还很不成熟,农村经济社会生活仍然保留着传统计划经济时的特征。如果说,在城市,改革的顺序是先经济发展而后政治改革,属于经济改革的深入提出了深化政治体制改革的要求,那么,在农村,制约经济发展和融入市场体系的主要因素,则与政治体制的改革滞后紧密相关。从一定意义上说,要想加快农村经济发展或推动农村经济的市场化步伐,要想走出“三农”困境,则必须用政治体制改革来带动。实施城乡统筹发展战略,首先必须推进农村政治体制改革。而进行农村政治体制改革,又必需在以下几个问题的认识和解决上取得突破: 一、“三农”问题的形成是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解决“三农”问题既需要城乡互动,统筹发展,更需要加快形成农村自我发展的良性机制。这一良性机制的核心,就是提高县乡政权机构的运行效能。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是以县乡干部为组织核心与推动力的,县乡干部的积极性和作用发挥如何,直接关系到农村经济发展。而调动县乡干部积极性,还缺少相应的工作机制和运行机制。现阶段我国县乡机构的设置与运行效果,与解决“三农”问题和实施城乡统筹发展的需要是不相适应的。突出体现为:县乡机构设置过多、过滥,政权机构的各个组成部分相互挚肘、扯皮,人浮于事,不仅运行效率低,而且压抑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在这种体制下,既“以人为本”,即一切以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的意志为本,又不能“以人为本”,即不能尊重每个人的积极性、创造性,造成干部心气不顺,工作机制不顺,管理体制不顺,再好的资源、再好的政策,都难以发挥最佳效益,从而形成解决“三农”问题的体制惰性,形不成县域发展的合力。 二、新型农村政治体制的确立必须以务实、高效为前提,建立这一体制需要对现有农村政治资源进行整合。在农村经济发展过程中,县乡政权和村级组织起决定性作用,直接面对基层复杂而具体的矛盾。但从政权机构的构成看,现在实行的是党委领导下的政府负责制,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四家机构同时存在,共同参与经济运行与决策,从不同角度、不同侧面对同一问题实施指导和解决。特别是党委和政府之间,分工不明确,工作相互交叉。重大事项都是党委决策、政府实施。涉及到一些具体工作,党委、政府都有分管领导。这种政治体制的运行结果:一是对同一问题难以形成一致意见,决策不果断,影响效率。二是对难点问题、复杂问题推诿扯皮,难以得到有效解决,形成诸多历史遗留问题。三是争功推过,形成矛盾和恩怨,班子不和,矛盾重重,内耗严重,好事抢着管,难事推着干,造成有些事谁管谁都不管,有些事谁都来管的局面,使当事者无所适从。尤其严重的是,县乡政府的一把手都是党委第二书记,实际上是“二把手”,决策时都是书记拍板,有时党委领导代行政府职能,或过多干预政府工作,影响政府领导开展工作的积极性,在出现问题后,追究责任时又是政府领导受过。如,在十分严肃的防治“非典”、禽流感、安全生产等工作中,都是书记挂帅决定重大事项,行政正职和分管领导提出的意见并不能实施,但出现问题时都是行政正职和分管领导受责。如此种种,使县乡政权机构的效用难以得到有效发挥,必然影响和制约农村经济发展。改革这一体制的根本要求,就是要区分农村与城市发展的不同阶段,特别是区分县域与城区的不同情况,从农村发展的实际需要出发,以务实、高效为前提,对现有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等进行有效整合,形成与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相适应的新体制、新机制、新队伍。 三、深化农村政治体制改革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需要,在整合农村政治资源的过程中,必须突破两大障碍。一是思想障碍。主要是在党的领导的具体实现方式上要转变观念。传统理论与作法认为,坚持党的领导就是党委管理一切,只有党委的决策才是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与此相适应形成了现在的机构设置与体制。改革这一体制就必须在理论上进行创新与突破,转变思想观念。建立新型农村政治体制的理论基点是,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主要体现在党在农村的执政能力和影响力上,无论哪一级组织或机构,只要党员领导干部占主体、以党的理论和宗旨为指导、在党的组织监督之下、以“三个代表”为要求开展工作,就能保证党的领导、党的威信和影响力,进而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只有确立了这样的思想前提,才能大胆地对现有机构进行改革和创新。二是人员障碍。改革农村政治体制,具体体现为对现有的机构设置进行调整,调整机构必然调整人员。富余人员怎样安置,在岗人员怎样配置,直接关系到切身利益。而且,这部分人员都有很大的“能量”,矛盾错综复杂,解决不好,既影响积极性,又影响社会稳定。只有这一关过好了,政治体制改革的各项措施才能顺利实施。 四、农村政治体制改革的目标模式是:党政合一设置、两权分立运行、乡村一体自治、民间组织调节。农村存在的问题和矛盾错综复杂,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在原有政治体制下,党政机关管了许多不该管的事,把自已当作农民的救世主,行政运行与村民自治相冲突,直接侵犯农民的利益。解决这一问题必须进行农村政治体制改革,构建新的农村政治体制。 党政合一设置,就是改变目前党委、政府分立的局面,县以下实行党委、政府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减少领导职数,党政交叉任职,实行党委书记负责制。在这种机构设置的框架下,县域只有一个“一把手”,党委书记与行政首长“一肩挑”,对农村经济发展负总责。根据各地情况不同,领导职数可以定为6-8人,其中,党委书记兼任行政正职,主持全面工作。专职副书记1人,主 管政法、纪检、党务、群团等党的工作。设行政副职5-7人,分管具体行政业务。 两权分立运行,就是通过党政合一设置,确立党领导下的行政权体系。通过对人大、政协机构的整合,确立议事监督体系。通过对这种整合,将县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四家机构合并为两家,分别行使行政权和监督权。 乡村一体自治,就是减少乡镇这个中间环节,撤乡并村,实行村支部领导下的村域自治,县级党政部门根椐工作职能,将工作触角直接延伸到村。如:农业局直管村级农业事务,民政局直管村级民政事务等等。村中实行村总支或村支部领导下的村委会工作制度,涉及党的方针、政策等需在农村落实的事项,由村党总支或党支部负责,其他涉及村民切身利益和村级发展的事项,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相冲突的,实行村域自治,由村民大会、村民代表大会等决定,村委会作为村民自治机构而存在。 民间组织调节,就是培育、发展和完善农村的民间组织,如农民协会和各种专业协会,将过去由乡、村承担的民间调节功能,交给民间组织管理,由民间组织承担。如,成立农民协会,作为农民自我管理的一种组织形式,既可以代表农民维护农民的权益,反映农民的意愿,同时,还可以作为党与政府同农民进行沟通联系的桥梁和纽带,依靠农民协会这种民间组织,解决依靠法律、政策所无法解决或无法高效解决的民间矛盾与纠纷,有利于农村的稳定。文秘站版权所有 五、构建新的农村政治体制,必需加强和改善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完善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农村能得到通畅的贯彻实施,实现党的意志;二是党的组织在农村起决定性作用,不同层面的群体都能紧紧地团结在党组织的周围,体现党的号召力、组织力和领导力。做到上述两点,不一定非按传统方式一切由党委机构决定,使人大、政府、政协等处于从属地位,这样,不利于调动方方面面的积极性。按照新的农村政治体制改革的目标模式,加强党的领导主要通过健全组织制度来实现。如,党政合一后,一方面,党委会、政府会分设,重大事项由党委会提出、决策,政府会予以贯彻实施。另一方面,健全党内组织生活,党内政内有所区分,使领导班子中占绝对多数的党员干部成为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骨干。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归根到底是发挥党组织的活力,只要党员干部、党的组织在农村发展中起核心作用,就能保证农村工作的社会主义方向。(三农中国) 三农问题论文:对统治时期地方三农问题探索 一、农业问题 阎锡山为了巩固自己在山西的统治,不仅重视工商业、矿业、军事工业、金融业等方面的发展,而且一直都把农业的发展放在突出的重要地位上。1917年10月1日,阎锡山发表了他的《兴利除弊施政大要》,1918年4月20日发表了《山西用民政治实行大纲》。在这两个大纲中,他把发展农业作为振兴山西经济的首要任务。兴利除弊即兴三利、除三弊。兴利的意思是兴三项即水利、蚕桑、种树三项;除三弊即妇女放足、男人剪辫子、禁吸食鸦片[8]。他之所以提出这三项,是为了给农业发展创造条件。1918年10月9日,阎锡山又提出了三事即造林、植棉、发展畜牧。这三事与前面的兴三利、除三弊构成了“六政三事”[9]。他非常重视他的六政三事,还在省政府专门设立了办理六政三事的机构———六政考核处。从阎锡山的施政大纲看,他认为“山西全靠农业”[10],而发展农业又“以增加生产为主”[11]。为了增加农业生产,阎锡山除了对上面所说的如水利、种树、桑蚕、种棉等提出具体要求外,对诸如肥料、种麻、种耔、防治病虫及牲畜疾病等也都提出了具体要求。由此可以看出阎锡山振兴山西农业经济的决心,同时也可以看出他是把发展山西的农业作为一个综合系统的工程来对待的。经历了1920年的旱灾后,阎锡山更加清楚地认识到振兴农业的必要性,到1921年便在全省开始实施第一次兴农政策,其中以兴修水利、种树造林、扩大种棉、种桑养蚕、发展畜牧为主。1925年2月阎锡山召开全省实业会议。不久,为了振兴农业又成立了山西农业专科学校,为农业培养专门的技术人才,还设立了农业实验站,专门从事农业新品种的研究和推广,建立了棉业实验场、林业促进会等。这些措施是从根本上发展农业、提高农业生产的措施。同时,阎锡山还认识到,发展农业的关键在村级,村级政权是否按他的兴农政策办事是他的兴农计划能否完成的重要环节。1932年,阎锡山重掌山西大权后,开始重振山西农业,颁布了《山西省政十年建设计划案》,列出农业、矿业、工业、商业、交通五项内容,再次把农业放在了首位。其中农业的内容非常详细,有农事、水利、林业、畜产、烟叶、植树棉业等方面。阎锡山兴农政策所取得的巨大成就、他在发展山西农业方面的历史作用,当今应该给予客观的评价。阎锡山统治时期,山西的农业确实取得了显着的进步,然而,特殊的国际局势又赋予了农业特殊的特征。鸦片战争以后帝国主义向中国大量倾销商品,主要是日用消费品,而农民则是其主要市场。帝国主义向农村倾销商品的结果是打击了农村的手工业,这样就迫使农村把农产品送到市场去换取货币,以便购买他们所需的商品,客观上促进了农产品的商品化和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农村经济的深刻变革主要表现在:农产品的商品化、经济作物生产扩大、农业经济的内部结构发生变化、对外贸易发展、农村生活方式的改变等方面。农产品的商品化主要原因是帝国主义在中国掠夺原料引起的,是农业经济殖民地性的表现,经济作物的生产排挤了粮食生产造成农业经济的凋敝,农民生活更加困苦。 二、农民问题 农民是农业发展的主体力量,阎锡山统治时期山西农民的生活是怎么样的呢?农民的生活来源一般都依靠耕种土地,务农是农民的主要职业。但是,由于自然条件的局限以及国内外各种因素的影响,单靠务农并不能解决农民的生活问题,下表可以充分表明这种情况:上面两个表很清楚地表明了当时农民人均占有粮食远远不能满足身体需要,甚至要靠吃毫无营养的糠麸、豆渣维持生命。务农不能解决问题,农民不得不去寻找新的生路。不同地区的农民根据当地不同的地域特征寻找着适合自己的“兼职工作”。为了生计,他们靠出卖自己的体力和技艺挣取一点农耕以外的收入来维持生活。只要哪里有谋生的机会,农民就会马上蜂拥而至,或变成运输工人,如脚夫、船夫之类;或卖身为奴仆婢妾;或进入城镇工矿区等。山西独特的、丰富的煤炭资源为农民提供了卖煤的条件,农民们赶着马车去卖煤,兼营简单的运输业是山西农民的特有的收入来源之一。农村手工业也是农民农耕收入以外的收入来源的重要方式之一。农村商品经济发展,自然经济瓦解,加上封建势力土地兼并和天灾战乱的频繁发生,使广大农民陷入了贫困破产的境地,这就引起了农村人口的迁移流动,而这正是近代农村动荡、变革新形式的一个重要表现,它对农村经济的影响是巨大的。这一时期农村人口流动主要有四种方式。首先是向其他村的流动。例如“:在农忙季节,成群结队的农业工人,从一村到另一村,寻求待遇最高的工作”[12];“每于务农时期,则结伙出口,出西俗称‘找工’……赚得钱后而稍闲时,仍回家居住”;“每届除草及收获之时来,事毕即去”[13]。当任何谋生之所都找不到的时候,就成为流浪的乞丐和流民。另外,农村租佃关系的改变,使农业经营中的雇佣劳动也随之增加,农民更多的成为自由、半自由的劳动力出卖者,奔向各个不同的地区、不同的雇主。农业雇工队伍扩大。总之,农业资本主义的发展,对于农村人口的流动产生了很大的影响。第二是向城市的流动。随着帝国主义的入侵,城市工商业逐步发展起来,创办工矿 企业的高潮兴起,城市、工矿区经济发展起来,吸收了大量的农村人口,使大批的农村人口涌入城市、工矿区。如:1907年以后各地设立了许多公司、工艺厂。着名的有祁县益晋织布有限公司(1980),灵石振兴有限公司(1910),平遥新智制造公司和振兴制造有限公司(1912)等[14]。这些公司和工艺厂都吸收了附近农村的大批劳动力。当时的工业、矿业也有很大的发展。据1919年的不完全统计,全省从事工业、矿业的劳动力分别为405064人、15777人,共计420841人[15]。另外,随着工矿业的发展,运输业、服务业也随之发展起来,许多农村劳动力大量从事运输业、服务业,或者兼作运输业、服务业。第三是向其他省区的流动。民国时期,“晋俗以商贾为重,皆服贾于京畿、汉口、两湖,东西北三口,致富在数千里,或万里外,不资地力”。明清时期的晋商是背井离乡的远行者,从蒙古高原到长江边上,从呼伦贝尔的草原到西南的贵州,都有山西人的足迹。而此时的农民涌向了省外,主要是蒙古、华北、东北、东南地区,工商业的大力发展使农民看到了高额利润,于是纷纷弃农从商。这样一来就加快了农村人口的流动。第四是向新垦区的流动。北洋政府推行放垦政策,招引大批农民进入新垦区。随着边疆地区的放垦、移垦,山西大批农村人口迁移到蒙古、东北、西北各地。总之,阎锡山统治时期,山西省农村农民的生活苦不堪言,为了生计,农民不得不远走他乡另谋职业,从而造成了农村人口的流动。流动的总趋势是由农村流向城市,由内地流向边远地区,由人口稠密、已开发地区流向人口稀少、未开发的地区。 三、结语 综上所述,阎锡山统治时期,在“村制”、“村政”的行政体制下,农村的社会秩序较前更为稳定。在经济建设方面,也有“六政三事”政策的指导,并且在农业方面取得了很大的进步。但是,这一时期农民的生活却穷困潦倒、苦不堪言。解决“三农”问题的关键是农民收入的增加。当时农民的生活状况充分说明民国时期山西的“三农”问题未能解决。原因是多方面的,例如:农村旧势力的继续存在使行政体制不完善;又如农业经济虽然有所发展,但发展缓慢,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等。这些说法都有道理,但有些片面。把农民所从事的职业作为切入点进行综合分析可以得出更全面的解释。占农村人口43%的纯粹农耕者由于受到自然条件的限制、农村封建势力的盘剥以及帝国主义侵入山西农村的影响而生活穷困。除了这些外在的原因,农民自身的狭隘性与保守性也是农民收入不能迅速增加的原因。他们总是满足于微薄的收入和旧有的经营规模和经营方式,而不能掌握时机,适时的调整经营理念,扩大经营规模,从而才能增加收入。综前文所述,我们把农村、农业、农民三方面综合起来研究或许可以有新的发现,或许可以为解决当前我省的“三农”问题找到一点可以借鉴的经验,至少有教训可以引起我们的注意。 更多精品来自3edu论文 三农问题论文:我国当前“三农问题” 的主要表现与解决途径 摘要:本文指出了我国当前农业、农村和农民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对各级政府未来的“三农”政策提出了一些诚恳的建议。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基础产业。解放以来,我国历届政府都非常重视农业的发展,经过50多年社会各界的艰苦努力,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仅用世界上不足7%的耕地养育了世界上近四分之一的人口。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全党工作的重点转移到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党在农村率先进行经济体制改革,实行了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代表的一系列经济改革政策,调整了我国农业生产组织形式,改善了我国农业生产结构和产品结构,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解放了农业生产力,提高了粮食和其它农副产品的产量,逐步缓解和根除了我国粮食和其它农副产品一直供不应求的局面,增加了农民收入,提高了我国城乡人民的生活水平,为我国国民经济的持续稳步发展奠定了基础,也为我国其它领域的经济改革提供了非常宝贵的经验。 我国目前仍然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还相对比较低,还不能满足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的需要,这一矛盾在今后很长一段时间内仍然是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我国目前正处在从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型时期,不少经济政策还不能做到成龙配套,互相协调。因此,近年来,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进一步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农业、农村和农民在经济发展中遇到了一些新问题,出现了一些新情况,这些问题应该引起党和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并逐步加以解决,否则将会影响到我国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甚至影响到我国社会的长期稳定。 归纳起来,我国目前的“三农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一些方面: 1、耕地面积和农作物的种植面积大幅度减少。 近年来,我国农业出现了耕地面积和农作物的种植面积大幅度减少的态势,总结起来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的原因:其一是,近年来,我国政府为了保护生态环境,积极推行退耕还林和退耕还草等生态退耕政策,致使我国一些地区农作物的种植面积大幅度减少;其二是,由于我国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需要,新增建设用地占用了大量耕地;其三是,由于目前从事农业生产所能获得的利益十分微薄,影响了部分农民从事农业生产的积极性,我国相对富足地区的一些农民主动退出农业生产领域,从而造成不少耕地撂荒,减少了农作物种植面积。 2、短期内农作物的单产难以有大的突破。 农作物的单产会受到土壤条件、肥料优劣、灌溉条件、籽种质量、田间管理、气候条件、农业生产技术及自然灾害的影响。 目前,我国大部分地区农村农家肥明显不足,长期使用化肥造成土地大面积板结,土壤条件恶化,不利于农作物生长。 我国时期依靠集体的力量兴修的不少农田水利设施和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程,由于多年来疏于维护管理,其功能已经减弱甚至消失,难以在目前的农业生产中发挥重要作用。农户是目前我国农业生产的主体,是目前我国农业生产的主要组织形式,一家一户的农民缺乏独立兴修规模水利设施的能力。因此,我国一些地区的农业灌溉条件有所恶化,在短期内得不到改善。 在我国相对比较富足的东南沿海地区,农业收入在整个家庭收入中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小,农业收入已经不再是当地农民的主要收入来源,部分农民对农作物的田间管理不再像原来那样精细,对农作物的单产造成了一定负面影响。 我国目前农业生产技术大部分地区已经比较稳定,在短期内很难有大的突破,加上新技术推广时会遇到许多障碍,因此短期内农作物的单产依靠农业生产技术难以有大的作为。 由于受厄尔尼诺现象和温室效应的影响,我国的灾害性天气近年来有所增加,我国目前松散的一家一户式的农业组织形式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我国农业的防灾救灾能力。 因此我们可以认为在短期内,我国农业农作物的单产难以有大的突破。 3、农产品总产量有逐步降低的趋势。 4、农产品的价格较长时间持续地低迷。 5、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和质量问题日渐突出。 目前,我国农民使用的农业生产资料主要包括种子、化肥、农药、柴油、农用薄膜、农用机具和灌溉用水用电。近年来,我国农资市场上种子、化肥、农药、柴油和农用机具价格普遍上涨,增加了农产品的直接生产成本。 近年来,种子、化肥、农药及农用机具等主要农业生产资料的质量状况令人担忧,劣质和假冒农业生产资料坑农事件屡见不鲜,严重地扰乱了我国正常的农业生产秩序,对农民的生产和生活带来非常恶劣的影响。 6、农民的税费负担大部分地区偏重。 目前,我国农民应该缴纳的税费种类包括农业税、农业特产税、屠宰税和“三提五统” 。“三提”是“公积金、公益金、管理费” ;“五统”指“五项统筹”,包括教育附加费、计划生育费、民兵训练费、民政优抚费和民办交通费。农业税、农业特产税和屠宰税三项税种占农民应该缴纳税费总金额的比重并不大,各地征收起来也相对比较规范。但我国目前城乡税制差别很大,农民与工人比起来税收负担就显得比较重,工人的工资性收入超过800元后才开始缴纳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比较高,而农业税种起征点为零,农民除非遇有重大自然灾害,农产品严重歉收,政府才会实施农业税收减免政策,通常情况下,农民必须按税法的规定交税。“三提五统” 的费用比较高,占农民应该缴纳税费总金额的比重比较大,各地实施起来也不规范。一些地区的地方政府、村委会严重违反国家的有关政策规定,巧立名目,擅自向农民摊派收费,侵犯了农民的合法权益,加重了农民负担。中央虽三令五申,要求各地政府加强管理,严禁向农民乱摊派,乱收费,但乱收费现象时有发生,屡禁不止,难怪一些农民用“头税轻,二税重,摊派是个无底洞” 来形容我国目前农村的税费状况。个别地区过去税费征收很不规范,为了自己征管方便,屠宰税竟按农民家庭中的人头来摊派。笔者家乡有一位农民,因为自身条件比较差,一直没娶上媳妇,孤身一人也要向村委会缴纳计划生育费和教育附加费,听起来觉得很不合理。 7、农产品的生产成本有所增加。 近年来,由于主要农业生产资料的价格上涨,农民的税费负担加重,致使农产品的生产成本增加。 8、农民的农业收入普遍减少。 近年来,由于主要农产品的价格一直低迷,农产品的总产量有所减少,主要农业生产资料的价格上涨,农民的税费负担加重,从总体上来说,我国大部分地区农民的农业收入普遍减少。 9、农民的非农业收入靠农民自身的力量在短期内很难有较大的增长。 对于目前我国大部分地区大多数的农民而言,农民的非农业收入主要包括林业收入、牧业收入、副业收入、渔业收入、储蓄收入及家庭成员外出打工的工资性收入。 在目前我国的经济技术条件下,我国的不少地区发展林业、牧业、副业或渔业生产会受到当地自然条件、气候、资金、技术及营销环境等一系列因素的限制,短期内在部分有条件的地区可能会取得比较大的成果。但对于我国大部分地区大多数的农民而言,短期内难以有大的突破。 我国大部分地区的大多数农民收入本身就很微薄,近年来住房、子女教育和医疗所花费的费用很高,农户在银行的存款基数比较小,加上近年来银行的存款利息率非常低,尚需缴纳利息税,一般农民家庭的储蓄收入非常低。 与改革开放初期相比,我国农民进城打工的条件有所恶化,一是活儿难找,二是工资低,三是要钱难。农民家庭通过家庭成员外出打工来大幅度提高家庭收入在目前的社会条件下是不可能的。 从以上的分析,我们不难看出,对于我国大部分地区的大多数农民而言,农民的非农业收入靠农民自身的力量在短期内很难有较大的增长。 10、农民的收入偏低,城乡之间的收入差距拉大。 11、不同区域之间农民的收入差距逐步拉大。 由于受自然条件、资源条件、政府政策、产业结构、产品结构、资本资金、生产技术、市场条件、商品农业、订单农业、乡镇企业及思想观念的多重影响,目前我国东南沿海地区和城市周边地区的农民普遍比中西部地区的农民富裕,不同区域之间农民的收入差距逐步拉大。 12、现有农田的分配方式不利于农业生产的发展。 我国不少地区过去在给农民分配土地时,为了尽量做到公平、公正、合理,减少农民的意见,村委会根据耕地的质量、位置将一片片整齐的农田划分成不少条条块块来平均分配,从而造成农户拥有的农田总面积并不多,但过于分散,每块农田都很小的局面,既不利于耕作,又不利于田间管理,大型农机的作用也得不到有效发挥。 13、先进的农业生产技术在农村推广起来非常艰难。 目前,先进的农业生产技术在我国农村推广起来非常艰难,归结起来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的原因,其一是目前我国大部分地区农村的农民仍然沿用祖先传授下来的传统方法从事农业生产,先进的农业生产技术的推广受到习惯势力的影响;其二是我国的大部分农民受教育程度比较低,文化素质比较差,接受新事物的能力比较弱,从事农业生产时在种什么,种多少,怎么种等一系列问题上习惯于仿效别人,随大流,难以做到科学决策;其三是目前我国大部分地区的农村农业技术人员奇缺,对农民的日常农业生产活动缺乏必要的技术帮助和指导,对农民缺乏系统的农业生产知识培训;最后是农业生产周期比较长,农业生产的成果又受到许多方面因素的影响,任何一项先进的农业生产技术的推广需要的时限都比较长,其好处在短期内难以明显地显现出来,对先进的农业生产技术的推广造成了障碍。 14、农民非农业就业机会很少,农村富余劳动力难以实现大规模有效地转移。 目前,我国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业领域转移主要有上大学、参军、进城打工和在乡镇企业工作等四种途径。 能够考上大学或参军留在部队上长期工作的农民子女毕竟是少数,对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业领域转移起不到多大作用。 对于农民进城打工,目前我国许多城市存在有不少歧视性限制,尽管我国政府已经开始重视并着手解决农民工问题,但短期内农民进城打工的条件难以有比较大的改善。农民进城打工就业难,挣钱难,客观上造成不少农村良家妇女在城市的娱乐业和服务业提供陪侍服务,影响了社会风化和精神文明建设。 我国东南沿海和中部不少地区乡镇企业异军突起,为不少农民及其子女提供了良好的就业机会,促进了农业富余劳动力的转移。但在我国西部地区和边远不发达地区,受资金、技术或观念的限制,乡镇企业犹如凤毛麟角很不发达,难以安排大部分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 从以上分析我们不难看出,农民非农业就业机会很少,农村富余劳动力难以实现大规模有效地转移。 15、个别地区村干部素质比较差,干群关系比较紧张。 根据我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我国农村村民委员会由全体有选举权的村民直接选举产生,提高了广大农民参政议政的能力,对村干部的素质提供了一定的制度保障。但一些地区由于种种原因,村干部的素质比较低,政策观念非常差,缺乏号召力,缺乏对村民的服务意识,工作作风简单粗暴,在计划生育和税费征收问题上经常与农民发生冲突,有的甚至侵犯农民的合法权益,干群关系比较紧张,影响了政府在农民中的良好形象。 16、乡镇企业的进一步发展遇到了资金、技术和管理的严峻挑战。 上一世纪九十年代,我国的乡镇企业和农村中的其它非公有制企业异军突起,价格和体制的比较优势大大促进了乡镇企业的快速发展。目前,随着我国引进外资规模的逐步扩大,外资和中外合资企业的逐步建立,国有企业现代企业制度改革的深化,乡镇企业遇到了资金规模、先进的生产技术和现代化的管理理念的严峻挑战,一些乡镇企业在原地徘徊,难以做大做好,难以谋求进一步的发展。 17、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亟待加强。 由于历史的原因,我国农村为我国工业化发展提供了大规模的原始积累资金,促进了城市基础设施的改善,推进了我国工业化的进程,但我国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同城市比起来严重滞后,交通、通讯、电力、供水、供暖、广播电视、文化娱乐、教育、医疗、卫生等公共服务设施远远不能满足广大农村居民物质和文化生活的需求,对我国的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产生了相当大的负面影响。 笔者不是农业问题专家,也不是管理农业生产的政府公务员,但笔者生在农村,长在农村,对我国一些地区农村的生产、生活状况和农民的甘苦有比较深入的了解,为此笔者通过此文提出如下建议,供我国各级政府和主管“三农” 工作的领导在制定农业政策和解决“三农问题”时参考。 一、政府应立即采取措施,保护好我国人民赖以生存的宝贵的耕地。 1、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我国的铁路、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必将会进一步发展。政府应组织有关部门对现行的铁路、公路等基础设施设计规范进行修改,将如何优化线路设计从而减少对农田的占用特别是对良田的占用的内容纳入设计规范。 2、严格执行城乡工业用地审批制度,原则上城乡工业用地严禁占用农田,必须占用时政府应收取高额的补偿费用。 3、严禁中等以下城市占用农田设立各种经济技术开发区。过去已经批准设立的开发区,如果至今没有得到充分开发利用,造成大批农田长期闲置时,应坚决予以取缔,同时做好所占农田的复垦工作。 4、中等以下城市严禁建设大规模的城市广场,对大城市的城市广场建设规模应适当控制。 5、加强城镇房地产开发管理,提倡高层住宅建设,控制低层住宅和平房建设,禁止占用大批农田的别墅区建设。对征用土地后房地产开发应有时间限制,对已经征用但长期得不到开发的土地应坚决收回。 6、农村住宅建设应尽量减少农田的占用,杜绝良田的占用,对农民的住宅面积根据家庭人口多少应适当加以控制。 7、对目前部分地区撂荒的耕地应做好复垦工作。 8、在不破坏生态环境的前提下,提倡农民对比较适宜农作物生长的荒地进行开垦并在相关政策上给予优惠。 二、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农作物单产水平。 1、尽量推广机耕和深耕耕作方式,结合“秸秆还田” 增加农家肥施用量,从而改善土壤条件。 2、乡镇政府、村委会应组织村民做好已有农田水利设施和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使其在目前的农业生产中充分发挥作用。对农民采用合作、入股等方式兴修水利设施在政策上应予支持,在资金、技术上应予帮助。 3、各级政府、农业主管部门和农业科研部门要加强优良品种及先进的农业生产技术的科研和推广力度,依靠先进的农业科学技术促进我国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三、国家应加强农产品价格的宏观调控,保持农产品价格平稳,既要防止“谷贱伤农” ,又要防止通货膨胀。 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农产品的价格主要受其供求关系和价值规律支配。国家可以采取经济和财政手段对农产品的价格进行必要的宏观调控,保持农产品价格基本平稳或适度上涨,防止“谷贱伤农” ,同时也要防止农产品的价格短期内大幅度上涨。农产品的价格短期内大幅度上涨会引发与农产品相关的其它商品价格的上涨,而我们日常生产、生活中的许多商品是与农产品密切相关的,这就容易导致通货膨胀,从而引起我国经济的动荡,影响我国经济的健康平稳发展。 四、国家应继续加强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和质量的长期控制管理,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近期,我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的强制措施,加大了对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和质量的管理力度,有了一个良好的开端。但对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和质量的管理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各级政府和各个相关部门的长期密切配合,才能抓紧抓好。国家应该继续加强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和质量的长期控制管理,依法打击不法奸商的投机欺诈行为,从而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五、各级政府要以农村税费改革为契机,充分调动广大农民从事农业生产的积极性,带领广大农民脱贫致富奔小康。 2004年3月,在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从今年起逐步减低农业税税率,平均每年降低一个百分点以上,五年内取消农业税。 总理的郑重承诺引起了我国社会各阶层的强烈反响。有人认为,农业税在农民农产品的生产成本中所占的比重并不大,政府逐步取消农业税这一举措也就意味着平均每个农民每年少交几十块钱的税,对农民脱贫致富意义并不大。但我认为,对于富裕的城市居民而言,几十块钱仅仅意味着可以买一条普通品牌的香烟,可以听一场中等档次的音乐会,对富足地区的部分富裕农民来说也不算什么,但对于我国的大部分普通农民特别是老少边穷地区的农民而言,几十块钱意味着可以使一个失学儿童重新回到校园,可以为整个家庭购买一年的酱醋油盐。更重要的是,逐步取消农业税这一政策的出台,反映了中央政府对农业、农村和农民的一种态度,意味着农民需要关心、帮助,农业生产需要保护;意味着政府多年重点宣传的减轻农民负担的政策真正取得了实效。我认为逐步取消农业税这一政策的出台,一定会受到社会主要阶层特别是农民的欢迎,各级政府应抓住这一契机,充分调动广大农民从事农业生产的积极性,积极推进农业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调整,领导广大农民再次创业,带领广大农民脱贫致富奔小康。 六、积极发展农村第二和第三产业,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增加农民非农业收入。 农民的收入包括农业收入和非农业收入两部分。目前我国大部分地区农村受农产品总产量、农产品价格和农业生产资料价格的制约,短期内增加农业收入的空间比较小,不确定因素比较多,难度也比较大。针对这种状况,目前增加农民收入的途径应该主要转移到增加农民的非农业收入上来。 1、各级政府应积极采取措施,帮助农民解决现有乡镇企业发展中遇到的资金、技术和管理问题,推进乡镇企业现代企业制度改革,提高乡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从而促进现有乡镇企业的进一步发展壮大。 2、积极向农民提供有发展前途的适合当地生产的产品生产信息,积极支持农民通过合作、入股、合伙等方式创办新的乡镇企业,创办初期政府在贷款、税收政策上应给予一定的支持。 3、结合产品结构调整,利用当地丰富的农产品资源,支持农民对农产品进行深加工,以提高农产品的经济附加值。 4、加强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小城镇个体工商户的发展,繁荣小城镇商品经济,从而带动周边农村的经济发展。 5、加强对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职业技能培训,坚决取缔农民进城务工的歧视性规定,改善农民进城务工的宏观环境,保障进城务工农民的合法权益,保障农民进城务工的工资性收入能按时足额发放。 6、在全国范围内逐步建立开放统一的农产品市场体系,构筑农产品营销网络,开辟农产品绿色通道,在农村、城镇设立农产品营销主体,培育农产品经纪人,支持农产品在当地规模收购,跨地区远距离销售 三农问题论文:三农问题推进新农村建设小议 摘要:“三农”问题始终是关系党和人民事业发展的全局性和根本性问题。重视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我们党的一贯战略思想。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党中央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阶段的要求,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方针,形成解决“三农”问题的新思想、新目标、新措施。 关键词:三农;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长期以来,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一直是决定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和现代化进程的关键性问题,重视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我们党的一贯战略思想。“三农”问题始终是关系党和人民事业发展的全局性和根本性问题。没有农业的牢固基础和农业的积累与支持,就不可能有国家的自立和工业的发展;没有农村的稳定和全面进步,就不可能有整个社会的稳定和全面进步;没有农民的小康就不可能有全国人民的小康。农业丰,则基础牢;农村稳,则社会安;农民富,则国家昌。只有近8亿农民全员加入现代化进程,才能盘活国民经济全局,实现可持续发展;只有广大农村的落后面貌明显改变,才能实现更大范围、更高水平的小康。为此,中央审时度势,在十六届五中全会上作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战略决策,为今后我国农村勾画出了“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新蓝图。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党中央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阶段的要求,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方针,形成解决“三农”问题的新思想、新目标、新措施。 我国农业和农村正发生重大而深刻的变化,农业正处于由传统向现代转变的关键时期。目前,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保持良好势头,农村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建设迈出较大步伐,农村改革稳步推进,“三农”工作的组织领导得到进一步加强,“三农”发展呈现出一系列新的趋势和特征。在看到“三农”发展取得很大成绩的同时,我们还要看到农民人均纯收入与全面小康目标还有较大差距、农业产业还不够强、农村发展仍比较滞后、农村困难人口还比较多等问题,充分认识新农村建设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和不平衡性,增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坚持解决好“三农”问题是全局工作重中之重的战略思想丝毫不能动摇,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重要任务丝毫不能放松,支农惠农的政策力度丝毫不能减弱,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的各项工作丝毫不能松懈。 当前我国“三农”问题主要表现为三大难题:一是城乡差距大,城市发展快,农村发展滞后;二是农民负担沉重,因病致(返)贫,因教致(返)贫现象还很普遍,农民收入增加缓慢,城市居民和农村居民收入存在明显差别,且贫困人口过多,生产生活仍十分困难。三是文化建设和政治建设也存在着与城市的差距,农村教育发展相对滞后,劳动个体素质欠缺,尚未建立健全社会保障机制,严重制约着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 推进新农村建设,首要任务是建设现代农业。现代农业是指处于一个时期和一定范围内具有现代先进水平的农业形态,具体就是指用现代工业力量装备的、用现代科学技术武装的、以现代管理理论和方法经营的,生产效率达到现代先进水平的农业。与传统农业相比,现代农业的核心是科学化,特征是商品化,方向是集约化,目标是产业化。它具有四大特点:一是突破了传统农业仅仅或主要从事初级农产品原料生产的局限性,实现了种养加、产供销、贸工农一体化生产,使得农工商的结合更加紧密;二是突破了传统农业远离城市或城乡界限明显的局限性,实现了城乡经济社会一元化发展、城市中有农业、农村中有工业的协调布局,科学合理地进行资源的优势互补,有利于城乡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和组合;三是突破了传统农业部门分割、管理交叉、服务落后的局限性,实现了按照市场经济体制和农村生产力发展要求,建立一个全方位的、权责一致、上下贯通的管理和服务体系;四是突破了传统农业封闭低效、自给半自给的局限性,发挥资源优势和区位优势,实现了农产品优势区域布局、农产品贸易国内外流通。发展现代农业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建设现代农业的过程,就是改造传统农业、不断发展农村生产力的过程,就是转变农业增长方式、促进农业又好又快发展的过程。无论是东部地区还是中西部地区,推进现代农业建设都可以有所作为,都要从当地实际出发,从最有利于农民、最需要解决、最有条件解决的问题着手。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既要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又要防止一刀切、搞单一模式;既要科学规划、立足长远,又要防止脱离实际、急于求成,确保现代农业建设取得实效,努力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农业现代化道路。 其次,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应培养新型农民。提高农民整体素质,培养造就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迫切需要。农民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主力军,农民的文化素质、技术能力和思想道德水平,直接决定新农村建设的成败。建设新农村,必须培育新农民。所谓新型农民,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明确定位为“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这个概括比较准确地反映了新时期农民素质的含义,也是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在农民教育培训上的具体体现。“有文化”,要求农民具备良好的文化素质,具有先进的思想观念、良好的道德风尚和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并要知法守法、崇尚科学、勤劳致富。“懂技术”,要求农民具有较高的科技素质,至少要熟练掌握一至多项从事农业和农村生产的技能和技巧,实现科学种田、养殖和从事其他生产活动。“会经营”,要求农民应具有一定的经营管理素质,能够合理组织配置家庭的人力、财力、物力以及土地等资源,组织生产和参与市场经营活动,获得经济效益。那么如何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呢?这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大课题:一是加快发展农村教育事业。抓住全国农村普遍实行免费义务教育的机遇,保证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不失学不辍学,决不产生新的文盲、半文盲。二是加强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要把农村劳动力培训工作作为一件大事、作为一项“民心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创新培训机制,提高培训效果。三是面向城乡劳动力市场需求,扩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实施规模,发展多种形式的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使农民素质总体上发生根本改观,从而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步伐。随着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农民群众求知求乐求美的愿望更加强烈,追求文明健康生活方式的愿望更加强烈,追求良好人际关系和社会风气的愿望更加强烈。一定要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高度,从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高度,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农村文化建设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文化建设的意见,以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扎实做好农村文化工作,使农村的文化建设与经济、政治和社会建设同步推进。加强农村文化建设,要始终坚持以人为本,以广大人民群众为本,任何时候都不能忘了农村、忘了农民。要切实提高农村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能力,推动文化设施建设的重点逐步向农村倾斜。要广泛开展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大力发展农村特色文化。要积极探索农村文化建设的长效机制,不断开拓农村文化建设的新途径。 第三,是推动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构建促进农民增收的长效机制。把发展壮大县域经济放在突出位置,增强“三化”带“三农”的能力。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鼓励农民自主创业、艰苦创业、返乡创业,大力增加农民来自非农产业的收入。逐步形成目标清晰、受益直接、类型多样、操作简便的农业补贴制度,提高农民政策性收入。深入实施“千村万户帮扶”工程,采取“一个扶贫指导员驻村、一个科技特派员挂钩、一个工商企业帮扶、一个发达镇村结对、一个主导产业带动”的措施,帮助经济薄弱村发展和低收入农户增收。 第四,三是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建设力度,促进农村和谐稳定。增加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对于扩大农业的市场贡献,消化部分工业产业产能过剩的压力,增加农民收入,为农村劳动力创造新的就业机会,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释放农业多种功能效应,都具有重要的意义。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政策思路有:一是强化政府投资对社会投资的引导作用。政府应加大在农业基础设施方面的投入,同时引导社会资本向农业产业的多领域投入。二是调整国家基本建设投资结构。国家预算增加的基本建设支出应优先用于农业,重点加强高标准农田和小型农田水利配套设施建设。三是根据目前部分工业行业产能过剩的情况,一方面,通过政府政策引导、企业参与的形式,将钢材、水泥等物质材料直接投入到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的建设中去,增强城市和工业对农业的支持和反哺;另一方面,调整部分工业行业的产品品种结构,在不增加新投资的情况下,适当进行技术更新和工艺改造,生产农业和农民需要的生产生活用品。四是运用补贴、以奖代补等多种形式,调动农民参与兴修农田水利、改田的积极性,建立农民投工投劳的劳动积累机制,激发全社会和广大农民共同关注农业、发展农业的热情。在镇村布局规划完成后,大力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巩固农村义务教育免收学杂费成果,大力发展农村文化和体育事业,全面提升农村卫生机构的服务能力和水平,加强农村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强化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巩固和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建立健全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建立完善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有关管理制度,努力扩大农村养老保险覆盖面。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是党中央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全局出发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统筹城乡发展和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具体化,是遏止城乡差距拉大趋势、扩大农村市场需求的根本出路,是解决“三农”问题、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战略举措。是时代的呼唤,是广大农民的迫切愿望和心声。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过程中,要做到四个“创新”。即思维和观念创新、体制和机制创新、组织创新以及工作方式方法的创新。同时,一定要注意避免片面追求政绩,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陷入形式主义,劳民伤财的误区;一定要注意避免因传统生产方式及其观念的影响,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陷入自给自足小农经济的误区;一定要注意避免高成本高代价高污染的旧的工业化发展模式,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陷入破坏生态、破坏文化、破坏环境的误区。 三农问题论文:三农问题经营完善探讨 一、农业经营:重点在于确立“双轨并行”的制度:稳定自给性小农,发展商业性大农 (一)我国农业绩效总体很好,农业问题并不严重 农业是一个产业,所以,它只能承担起与其作为一个产业相应的责任与义务。 根据经济学家的定义,农业的职能主要地表现在四种贡献上:产品贡献、要素贡献、市场贡献和外汇贡献。 这样看来,尽管我国农业发展曾经走过了许多弯路,但到目前为止的结果应该说是相当不错的了:全国城乡的食品供给常年基本有保障、丰年有余,粮食库存充裕;即使在农业份额已下降到仅占GDP总量14.5%的今天,农业仍能为国家赚取一定量的外汇收入(2002年,我国农产品出口181.4亿美元,顺差57亿美元);劳动力和资金仍不断地从农业部门释放出来;农业发展也支撑起了我国已初具规模的化肥、农机、农药、农膜等工业产业。所以,总体看来,我国农业发展已经取得了非常丰硕的成果。如果仅仅从一个产业的角度来看,在目前的条件下,我国的农业发展应该说是健康的,并不存在大的问题。 正因为如此,笔者认为很多人把我国目前农业中存在的问题人为地夸大了,把本来比较简单的问题人为地弄得复杂化了。这很不利于我们对今后农业的健康发展做出实事求是的判断,当然,也就难以找到正确的发展道路。例如,不少人在谈到农业存在的问题时,会提到农业部门的剩余劳动力太多。显而易见,这不是农业的错。相反,这是农业进步的表现。至于如何为这些剩余劳动力找到出路,不应该视为农业的问题,而是国民经济其他部门的问题或体制方面的问题。 当然,这并不是说我国农业完全没有问题了。但农业的问题多是发展中的问题、进步中的问题,并且都是可以找到解决方案的问题。例如,经过艰难而漫长的谈判后,我国终于加入了WTO、这意味着中国农产品市场已构成了世界农产品市场的一部分,其他国家的农产品可以在比过去更宽松的环境中进入我国市场,我国农产品也可以在比过去更有利的条件下进入其他国家的市场。这其中起关键作用的因素就是国际竞争力。客观地讲,我国农业的整体竞争力在国际上是比较低的。这既表现在我国人均农业资源很少的先天性资源不足上,也表现在我国经济发展水平低、不能为农业发展提供有效帮助的后天性劣势上。怎么办?出路仍然只有一条,那就是进一步追求农业发展的创新之路。在全球开放经济环境中、在开放市场条件下,这种创新更为艰难,它必须是一种能超越国际经验的创新。 (二)加入WTO后,我国应选择一条新的“双轨并行”的农业经营制度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农业制度创新必须做到同时有效地解决两方面的问题:一是在吸取国际经验的基础上增强我国农业的国际竞争力;二是在充分照顾我国基本国情的前提下保持农业的稳定发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基本实现以及保证农村社会基本稳定。 综观农业发展的国际经验,农业经营无非就是走两条道路:一条道路是指主要建立在专业化、商品化、市场化、机械化基础上的规模型的大农(场)经济;另一条道路是指主要建立在生物化、技术化、保护型、密集型基础上的小农经济。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的农业发展类型属于前者;欧洲不少国家和日本等的情况则属于后一类。 我国农业发展的基本国情主要表现出两大特征:一是土地资源相对太少,比欧洲和日本的平均水平还要少得多,属于非常典型的小农经济;二是农业的专业化、商品化、市场化程度很低,家庭生产的农产品主要地是供农民自我消费。这既与农户经营规模小直接相联系,也与我国农村地区交通运输业不发达、市场体系建设的软硬件条件较差有一定关系。 在充分考虑国际农业发展经验及我国农业发展的基本国情的基础上,在农业发展的新的历史阶段,我国应建立和创新一种将自给性的小农经济与商业性的大农经济紧密结合、并行发展的新的农业“双轨并行”制度。 (三)保护、完善现行的家庭小农经济 家庭小农经济制度本身在中国具有许多优越性: 1.有利于农村稳定。土地是农民心目中永恒的有价资产,具有不动产性质。每家每户都拥有一小块土地或土地的使用权,使农民由无产者、雇工变成了有产者、自耕农,这是许多发展中国家想做而做不到的事情。秦汉以来直到新中国成立以前,2000多年间经常发生社会动荡的重要原因之一就在于土地的地主制以及由此产生的土地的自由买卖与不断发生的土地兼并。因此,让农民每家每户都拥有一小块土地并严格限制其买卖行为发生,是保持中国农村社会长期稳定的基础。 2.有利于农民的社会保障。每家每户都拥有一小块土地可以在相当大程度上弥补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在农村严重缺失所带来的种种不足,即土地具有社会保险的功能。尽管笔者仍然坚决主张在农村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而不是用农地来保障农民的生老病死,但我们又必须面对现实。在广大农村基本没有社会保障而言的情况下,土地在这方面的功能是显而易见。非常重要的。 3.有利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我国到2002年底的总人口为12.8亿,其中,有7.8亿人口、2.4亿个农户常年居住在农村地区。如果我们能通过土地的家庭经营制度稳定地保障占全国61%的农村人口有充分的粮食供给,那么,整个国家的粮食安全就得到了基本保障。 4.有利于抵御外来农产品对中国的入侵。在以自给自足为主的小农制度下,即使中国农产品市场对外全面开放,全球化进程更加激烈地冲击中国农业,也很难对农村这一大块粮食市场构成威胁,因为从总体上讲,农民基本上是不会靠买粮食过日子的。 5.有利于加强城乡之间的联系。在保持每家每户都拥有一小块土地的前提下,如果我们又能成功地将大量的农业及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到非农业部门及城镇地区,那么,这一小块土地又会变成加强城乡联系的一种纽带。 (四)小农家庭经济在中国得以健康发展的前提条件 当然,要使小农家庭经营制度的这些优越性得到充分的发挥与体现,不是没有条件的。以下三个前提条件是必不可少的: 1.端正对农业的认识。总的说来,目前我们对农业的认识是太“深刻”了,“深刻”到了沉重的地步。所以,从现在起,我们应从三个方面“看淡”农业: (1)伴随着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转型,农业更多地只是起到一个基础性部门的作用,而不再是国民经济的决定部门。因此,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性会越来越小,其所占GDP的比重会越来越低。 (2)对于像中国这样的大国而言,既要吸取一些发展中国家在20世纪五、六十年代因过分强调工业化而忽视农业的教训,但也千万不可以在这方面矫枉太过正。我们应该清楚地明白,非农化是我国现代化的必由之路。 (3)由于我国客观存在的非常紧张的人地关系,加上其大国特征,在相当长一段历史时期内,家庭小农经济应该被确定为国家农业发展战略的主要内容。政府应鼓励、提倡、支持目前以家庭为基础的小农经济建立起自给自足的经营结构,而不是简单地提倡把小农经济完全引导到市场经济的大潮之中。 在这一点上,我们不能照搬其他国家的模式:美、加、澳是因为其土地面积多、人口少,它们必须用机械和土地来替代劳动力,通过机械化实现规模经营。因为实行规模经营,自产的农产品无法完全自我消费,会有大量的剩余,所以,这些农产品必须进入市场。而且,由于这些国家有条件实现规模经营,农业劳动生产率很高,所以,其农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很强。 在一些人地关系方面与我国相似的国家,它们的农业发展模式又是与美、加、澳不一样的。总体说来,它们的农业发展模式大致有两种:一种是纯为保护与储备土地资源、改善环境质量以及营造自然景观而为之的环保型农业;另一种对于农民来说是有经济目的的,农产品通常也进入市场,但由于政治(选票)与社会公平的需要,政府对农业实行大量补贴,以至于从经济上讲远不如进口农产品更划算。这种农业发展实际上已经失去了市场经济本身的真正含义了。 由此可见,我国农业发展的现实基础决定了我国农村的小农经济既没有必要走美、加、澳式的大规模的农业市场经济之路,也没有必要走像欧洲一些国家那样依靠大量政府补贴的农业发展道路。不仅没有必要,而且也根本上做不到:因为美国式道路需要其农产品有很强的国际市场竞争力,欧洲武道路需要有很强的政府财力作后盾。 因此,中国应该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将小农经济确立为我国农业发展的主体形式,并把自给自足而不是家庭农业经营的市场化作为其经营的主要目标。当然,这并不排除小规模的自由市场交易。我们千万不能照搬欧美国家的农业发展模式,重要的是,即使搬来了,我们也执行不了。 2.调整一些方针政策,其中主要的是两个方面的政策和一个体制:一是国家的粮食购销政策;二是农业税费政策;三是农村基层行政管理体制。 (1)对于国家粮食购销政策而言,适应我国加入WTO后的新形势的需要,我国目前的粮食流通体制应进一步做彻底改革。如果考虑到以上提出的有关我国农村小农经济模式的设想,长远来看,国家根本上就不需要在以家庭小农经济为主的农业地区定购粮食和其他农产品。地方性的自由市场或者个体、私人经营者完全可以在市场原则下自主决定其在这方面的购销经营行为。 (2)对于农业税费政策而言,尽管目前的改革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农民被迫缴费的问题,但这只解决了问题的一半。不论是从国际经验、还是从中国实际来看,对我国现存的十分脆弱的、以自给自足为主的家庭经营制小农征收任何税和费都是没有道理的。如上所述,在欧美国家,农业都在不同程度上得到了政府的大量直接、间接补贴。而我国这样处于弱势地位的农业产业在国家工业化已经进入到中期阶段的现在,不仅得不到反哺,还要继续被征收农业税,无论如何也是说不过去的。 因此,考虑到以下三个具体原因,政府在设计进一步的农村税费改革方案时,应将农业税费全部取消,各级政府都不再从农民那里收取任何税费:第一,在我国加入WTO后,由于“黄箱”政策的应用今后会逐渐地受到一定的制约(尽管目前仍有一定的运作空间),取消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可以做到在不违反WTO规则的前提下通过“绿箱”政策支持农业发展;第二,尽管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只有500亿元左右,但由于我国农村的征税手段落后,收税的成本却很高,如果考虑到由于征管不严而产生的贪污和腐败现象,从农民那里收这点税实际上有些得不偿失;第三,被征农业税的对象多为真正的种田人,他们往往是农村中比较贫穷的人,收入很低,确实有些承受不了。 (3)要想真正做到从根子上把农民的负担减下来,最根本的办法就是根据变化了的情况,大刀阔斧地对现行的农村基层行政管理体制进行彻底改革。其中行之有效的办法之一就是要逐步地、分阶段地取消乡政府作为一级政府的行政建制。这样做不仅可以大幅度地减少政府目前在农村里的冗员、减轻农民负担;而且可以从总体上改善与提高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的效果,推进我国民主化进程。 从历史上看,乡制在我国的确立与发展经历过三个主要的阶段,表现过两种不同的形式:在从秦朝到隋初的700多年间的乡亭制下,尽管乡是作为一级基层行政管理建制而存在的,乡官一般也是由上级官方任命的,但人数一般很少。一个在秦汉时代管辖1万多户的乡,通常只有3—5名乡官(分别管理治安、赋税、劳役、教化等事务)。在从隋开皇十年(公元595年)改乡亭制为乡里制到清朝的保甲制的1000多年间,乡都不是作为一级政府组织存在的,而是一个自治组织(乡官都是由村民选举产生的)。乡村里的事务都是由县政府直接管理、协调的,乡作为自治组织,只是起着协助县政府工作的职能。民国时期,乡作为一级基层政府行政管理机构,又被重新建立起来了,直到现在。 在总结历史经验的基础上,我们完全可以考虑分两步对目前的乡制进行改革:第一步是大量精简乡级行政管理人员;第二步则可以取消乡作为一级政府的建制,通过精干的县政府派出人员协调政府在农村的管理工作。同时,要建立起坚强的村级自治组织。 3.最重要的一个条件在于:一个有效的、可持续发展的小农经济制度的建立与完善是以大量农业劳动力转向非农业部门、大量农村劳动力和人口转向城镇地区为前提的。这意味农村家庭必须主要地从农业、农村之外创造其收入来源,而不是靠其所拥有的小块土地。以上所阐述的以自给自足为主的小农家庭经济是解决不了农民的收入问题的。道理很简单,在我国现有的农业资源条件下,试图通过发展农业而使8亿农民致富根本上就是不可能的。解决农民收入问题的最终出路只能是在农业之外。那么,大量的农村劳动力和农村人口的转移与流出就成为解决农民收入问题的重要途径了,同时,它也从根本上决定了笔者所主张的家庭小农经济制度在我国未来发展的命运。 (五)发展、壮大我国的规模型农业经济 这主要是基于两方面的考虑:一方面,我国现在已经是WTO成员国了,必须着力于培植一部分有比较强的国际竞争力的优势农产品,因此,一定的规模经营是一个必要条件;另一方面,尽管依靠小农经济可以大致解决全国60%的人口的食品供给问题,但另外的40%的城镇人口的食品供给则需要国家通过别的办法来解决,例如通过进口的办法或者通过具有一定规模的专业化种植方法来解决。 美国的规模化农产品生产主要是通过科学布局各优势农产品的专业化种植带而实现的。这方面的经验目前已开始逐渐地被我国政府在相当程度上所接受。最近,农业部出台的《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2003—2007)》就是一个明证。这种做法是非常必要的。 我们说,由于人口与农业资源拥有量不对称,加上国家的整体经济实力不强,我国农业从总体上讲在国际上不具有竞争力,但这并不排除我国少数农产品有一定的国际竞争力。根据农业部公布的这一规划,我国将在未来5年内建成35个特色鲜明、品牌闻名、涉及11种在国际国内市场上有竞争优势的农产品的专业种植带。这11种农产品包括专用小麦、专用玉米、高油大豆、棉花、“双低”油菜、“双高”甘蔗、柑橘、苹果、肉牛肉羊、牛奶和水产品。 从专业化、规模化的农产品生产组织形式来看,美国采取的基本上是家庭农场的组织方式。我国在现阶段则有多种方式,例如国营农场、集体农场、国家专业化种植基地、专业承包大户以及“公司十农户”的农业产业化组织方式等。 要抓好专业化的优势农产品规模化种植,国家必须在基础设施、农业科研、农业社会化服务、农村金融等各方面创造条件。在这些方面,我们需要向欧美国家学习。 二、农村发展:关键在于农业与农村劳动力转移:加快结构调整,促进社会转型 (一)劳动力转移是农村结构变迁的决定因素 对于发展中国家、特别是对于发展中大国而言,国家现代化的关键在于农村的现代化。农村要实现现代化,则必须实现其经济结构和社会结构的转型。而要实现这种结构变革,劳动力必须不断地从农业部门转移到现代非农部门。这一点已为发展理论及国际经验所证明。 伴随着国家的工业化以及目前正在兴起的信息化过程的深入发展,加上农业技术变革的不断推进,农村经济结构和社会结构必然发生变化:制造业、信息产业和服务业在整个国家经济总量中所占比重会不断增加,就业机会也相应增多;同时,农业所占份额越来越小。从而农村中的劳动力将逐渐地从农业部门向非农业部门转移,从纯农村地区向城镇地区及其他非纯农村地区转移。正是因为这种变化的发生及其持续发展,国家经济效率得以不断提高,因为整个社会中在低生产率部门(农业等)就业的人越来越少,而在高生产率部门(制造业、服务业)工作的人越来越多;也正是因为这种变化,农村的发展过程得以顺利进行,最终导致农村本身发生分化与转型,农业和农村现代化目标逐步得以实现。 (二)多种形式推进我国农村社会转型 伴随着农村产业结构与就业结构的变化,农村社会也会逐渐转型。西方发达国家所走过的道路基本上是大量农村劳动力进入城市,从而整个社会城市化水平得以提高,以农村为主的社会转向以城市主导的社会。 由于我国的历史背景以及我国本身的国情与西方发达国家在农村社会急剧转型发生时期的情况有较大的区别,加上我国农民在推进我国农村发展的长期实践中已经探索出了一些具有我国特色的相关经验,所以,我国应从实际出发,不要盲目照搬发达国家的做法,努力探索出一条由我国农民自己创造的、具有鲜明中国特色且可持续发展的农村社会转型之路。 根据笔者过去10年间在全国6个省的6个村所做的长期定点观察,现阶段我国农村社会转型正主要地通过以下几种方式进行: 1.村庄就地发展成为城镇。广东省东莞市的雁田村是一个明显例子。1992年时该村只是一个只有1500多人的比较典型的以农业为主的普通村庄。但后来由于香港、台湾、日本及欧美投资者纷纷投资于此,村子里出现了300多家外资企业,吸收了来自全国各地的10多万人在此打工、生活、居住,加上国有银行、政府办事机构(如公安局、海关等)的进入,目前该村已经变成为一座具有相当人口规模和相当经济实力的小城市了。只不过由于种种体制方面的制约,从名义上讲,这个村目前仍然属于村庄,属于农村地区,但实际上,其整体转型过程已完成了。这种类型的村子全国还有许多。 2.村庄就地改制成为集团公司或者成为集团公司的一部分。江苏省江阴市的华西村为我们在这方面提供了一个很好的例子。名义上讲,华西仍然还是一个村庄,但实际上,它更是一个大的集团公司。湖北省汉川市段夹村的变化更有意思:它被土生土长于本村的乡镇企业: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整体吞并了,全体村民自然地转化为公司员工,或工作、或退休领取养老金;村庄干部转为公司里的“农村工作部”干部,管理原来村里的农村工作。从统计角度来看,这个村仍然是存在的,村里的村民也仍被统计为农业人口。但实际上,这个村庄的社会转型过程也已基本完成了。 3.村庄溶于一个大都市区乃至一个大都市连绵带之中。这方面的例子在珠江三角洲地区和长江三角洲地区比比皆是。珠三角的12个主要城市(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惠州、肇庆、江门、东莞中山、顺德、南海、番禹)以及长三角的15个主要城市(上海、南京、苏州、无锡、常州、扬州、镇江、南通、泰州、杭州、宁波、湖州、嘉兴、绍兴、舟山)所辖的农村地区,在不同程度上也都已完成了其社会转型任务了。 4.村庄里的劳动力大量地迁移到附近的城镇。村庄里的劳动力大量地迁移到附近的城镇,从而导致其原所在村庄逐渐衰落,直至最终消失。山西省原平市的屯瓦村就很明显地表现出了这一趋势。在过去的10年间,越来越多的村民通过各种关系迁移到原平市里了,而且他们的迁移还表现出这样的特点,即先是一人进城,后来全家进城,最后他们彻底卖掉村里住、。退掉责任田而永久性地居留在城里。这样的农户目前已有50多户,比10年前的20多户增加了一倍多。 由此可见,我国农村在杜会发生急剧变化的今天,其社会转型从形式到内涵都表现得十分丰富。我们应视其为一种历史的进步。从我国各地区不同的实际情况出发,我们应充分利用多种形式来共同推进我国农村社会的成功转型,而不是生搬硬套西方发达国家在这方面所走过的老路。 (三)体制改革与制度创新:促进我国农村经济结构的进一步调出与社会的进一步转型 当然,我国农村目前在经济结构调整与社会转型方面所取得的成就与进展也只是初步的。为了进一步推进这方面的工作,正确认识和处理以下六个方面的关系至关重要: 1.正确处理小规模土地的使用权家庭所有与大幅度调整农村经济结构之间的关系。如果我们将土地主要地看成农村家庭经济、家庭经营的主要生产要素与生产资源,那么,这两者之间就有十分矛盾的关系。但是,如果我们将以家庭为单位的土地承包制更多地仅仅看成是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缺位情况下的一种特殊的社会保障制度安排,那么,这两者之间就不矛盾了:农民在有了以小规模土地为基础的社会保障后,他们必须、也会更加积极地走出这一小块土地而寻找新的经营与致富资源,这正好构成了农村经济结构调整的起点。在这一问题上,我们一定要认识到,小规模家庭土地经营绝对不应该是农民致富的手段,它仅仅只是农民的基本社会保险而已,最多只是谋生的基本手段之一。 2.正确处理农民流动与农村发展之间的关系。越来越多的农民流出农业部门而进入非农业部门,以及流出农村地区而进入城镇地区或其他形式的非农村地区(如新型的工业区),是整个农村发展的基础,是导致农村经济结构变革与社会转型发生的最重要因素。所以,我们应创造一切条件促使农村劳动力流动起来,使他们在流动与迁移中寻找创业机遇与致富源泉。 3.正确处理农村劳动力流动、转移与制度、体制制约之间的关系。正因为我们认识到对农村劳动力流动与转移的限制大都直接构成对农村发展的制约,而且限制流动的实施成本极其高昂,所以,解除此类制度与体制制约不仅已是大势所趋,而且已经迫在眉睫。因此,我国各级各类城市(包括北京、上海等特大城市)都应尽快地对农民各种形式的流入与流出选择无条件地全面开禁,不得再以任何借口限制农村人口在全国范围内的自由流动与迁徙。 4.正确处理农村劳动力、人口流动与农民进城之间的关系。并不是说农村劳动力流动就必然要进城。正如以上所提到的那样,在很多情况下,农民流动与农村转型并不是通过农民进城实现的,我国农村发展可以通过多种模式实现其目的。实践也表明,在北京、江苏、江西、福建等地全面放开城乡户籍管制的情况下,并没有出现农民大量涌进城市的现象。 5.正确处理农村发展与城镇发展之间的关系。不论是国际经验还是我国的实践都已证明:农村发展与城镇发展两者必须紧密结合起来,任何脱离城镇发展的农村发展计划都是难以成功的。从我国目前的实际情况出发,将农村发展进一步推向深入的最有效办法之一就是大力发展大都市区以及都市连绵带。 6.正确处理整个国家宏观经济发展与农村发展之间的关系。尽管从总体上讲,这两者之间具有相辅相成的关系,但整个国家宏观经济的稳定、健康、持久发展对于农村劳动力向工业、服务业转移以及向城镇流动具有特别重要的直接影响,因为国民经济其他部门及城镇经济的良好发展态势有利于为农村劳动力创造更多的经营与就业机会。 三、农民问题:核心在于权益保护,正确处理国家与农民的关系、经济与政治的关系 (一)农民为何穷 勿容置疑,作为一个整体,农民的生活境况目前仍然处于比较差的状态。究其原因,大致有四:一是非常有限的农业资源(土地、草原等)不足以使其生活状况得以大的改善,而国家又比较穷,不能像宫国那样补贴农业与农民;二是由于国家宏观经济发展水平仍然较低,非农产业部门为农民提供的可供发展的空间很有限,农民在农业之外就业的机会不多;三是尽管农民从农业中取得的收入微乎其微,但他们所要承担的社会负担却很重;四是由于国家的社会保障体系仅仅覆盖了城市居民,没有包括农民阶层,因此,即使农民从农业经营中能取得一点微薄小利,也往往会因医疗、教育、养老等方面的支出而丧失殆尽,甚至因此而欠下大笔债务,终身难以还清。 如果再将以上关系弄得简单、明了一些,我们就可得出这样的结论:第一,农业没有优势,政府无力帮助;第二,农民寻找出路,制度有些限制;第三,农业本不赚钱,还得上缴税费;第四,农民生老病死,社保基本没有。 (二)出路在哪里 至此,农民之所以生活状况仍然较差的原因已经基本上比较清楚了,那就是国家在对待农民这个群体上,有许多方面的做法是需要改善的: 第一,政府应积极创造条件引导农民尽可能地从农业中转移出来。这里面的一个重要问题在于农民素质普遍较低,而这又是与政府对农村教育投资不足、对农村人力资本投资不足紧密联系的。所以,由此引申出的第一个政策建议就是要大力加强政府特别是中央和省级政府对农村教育的投资,坚定地将在农村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当作一件直接与中华民族的复兴紧密相联系的事业来抓。而“农民办教育”的思路是不现实的,因为农民根本没有经济能力来承办教育事业。与此相关的第二个政策建议是政府要尽一切所能,加上利用市场配置人力资源的功能,把尽可能多的农村劳动力从农业、农村中转移到非农部门以及非农村地区。目前,“民工经济”的效应已得到了初步体现。安徽、贵州、四川等省利用农民工的力量基本上都已重建了一个相当于本省目前财政收入规模的新的“省级经济”,就是这方面比较成功的例子。 第二,各级政府应千方百计为农民外出务工提供多方帮助。由此引出的第三条政策建议就是要在全国范围内尽快地、彻底地从政治、经济意义上废除原有的户籍制度,使之仅仅具有统计学上的意义。全国各级各类城市(包括北京、上海)应尽快全面开放,包括对农民开放。 第三,政府不再向农民收取税费。因此,由此所引出的第四条政策建议就是各级政府不仅应停止向农民收取任何形式的“费”,而且也应停止向农民收取任何形式的“税”(包括农业税)。 第四,在从统筹城乡发展的角度来总揽全局的阶段,统筹城乡社会保障制度应作为我们的一条重要政策尽快得到落实。 由此可见,农民问题的核心就在于如何看待与处理国家与农民的关系。如果国家总是与农民争利,农民问题将很难找到合适的解决方案,农民走向全面小康社会将是非常困难的。很明显,在农民与国家之间,国家是起支配作用的一方,因此,国家应自觉地认识到这些问题,主动地解决这些问题。 (三)不仅仅只是一个经济问题 除了经济利益方面的问题外,农民的政治权利在目前的体制下也很难得到保障。比如,人大代表中农民代表的比重比其他阶层代表的比重要少得多,4.8亿农村劳动力、8亿农村人口基本上没有自己的法定代言人。 西方有一句很流行的说法,叫做“农民第一”。它是指导农村发展的基本原则。其主要内容有两个:一是从政府的角度来讲,政府制定政策要充分反映农民的意志、维护农民的利益,这主要体现在土地政策、农产品价格政策、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政策、农村金融政策等方面;二是从农民自身来看,农民积极参与农业与农村发展的全过程,通常是由农民对国家的农村发展政策进行评议、筛选、排序、表决,而决不是仅由政府从政府或国家利益出发单方面做出决定。因此,在政府和农民之间存在许多沟通、协商的“桥梁”性组织,它们都是代表农民利益的。我国却缺乏这样的一些渠道。为此,应尽快建立“农民协会”(简称“农会”)组织,使其真正成为农民心声与利益的代言人,与政府一道共同维护好农民的合法权益。 由此可见,目前不少人将农民问题仅仅归结为一个收入问题是远远不够的。在收人问题的背后,它所涉及的是一系列十分重大的经济与政治问题。而问题的核心在于:农民的合法权益应得到充分的尊重与保护。 三农问题论文:三农问题基础发展完善思考 一、农业经营:重点在于确立“双轨并行”的制度:稳定自给性小农,发展商业性大农 (一)我国农业绩效总体很好,农业问题并不严重 农业是一个产业,所以,它只能承担起与其作为一个产业相应的责任与义务。 根据经济学家的定义,农业的职能主要地表现在四种贡献上:产品贡献、要素贡献、市场贡献和外汇贡献。 这样看来,尽管我国农业发展曾经走过了许多弯路,但到目前为止的结果应该说是相当不错的了:全国城乡的食品供给常年基本有保障、丰年有余,粮食库存充裕;即使在农业份额已下降到仅占GDP总量14.5%的今天,农业仍能为国家赚取一定量的外汇收入(2002年,我国农产品出口181.4亿美元,顺差57亿美元);劳动力和资金仍不断地从农业部门释放出来;农业发展也支撑起了我国已初具规模的化肥、农机、农药、农膜等工业产业。所以,总体看来,我国农业发展已经取得了非常丰硕的成果。如果仅仅从一个产业的角度来看,在目前的条件下,我国的农业发展应该说是健康的,并不存在大的问题。 正因为如此,笔者认为很多人把我国目前农业中存在的问题人为地夸大了,把本来比较简单的问题人为地弄得复杂化了。这很不利于我们对今后农业的健康发展做出实事求是的判断,当然,也就难以找到正确的发展道路。例如,不少人在谈到农业存在的问题时,会提到农业部门的剩余劳动力太多。显而易见,这不是农业的错。相反,这是农业进步的表现。至于如何为这些剩余劳动力找到出路,不应该视为农业的问题,而是国民经济其他部门的问题或体制方面的问题。 当然,这并不是说我国农业完全没有问题了。但农业的问题多是发展中的问题、进步中的问题,并且都是可以找到解决方案的问题。例如,经过艰难而漫长的谈判后,我国终于加入了WTO、这意味着中国农产品市场已构成了世界农产品市场的一部分,其他国家的农产品可以在比过去更宽松的环境中进入我国市场,我国农产品也可以在比过去更有利的条件下进入其他国家的市场。这其中起关键作用的因素就是国际竞争力。客观地讲,我国农业的整体竞争力在国际上是比较低的。这既表现在我国人均农业资源很少的先天性资源不足上,也表现在我国经济发展水平低、不能为农业发展提供有效帮助的后天性劣势上。怎么办?出路仍然只有一条,那就是进一步追求农业发展的创新之路。在全球开放经济环境中、在开放市场条件下,这种创新更为艰难,它必须是一种能超越国际经验的创新。 (二)加入WTO后,我国应选择一条新的“双轨并行”的农业经营制度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农业制度创新必须做到同时有效地解决两方面的问题:一是在吸取国际经验的基础上增强我国农业的国际竞争力;二是在充分照顾我国基本国情的前提下保持农业的稳定发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基本实现以及保证农村社会基本稳定。 综观农业发展的国际经验,农业经营无非就是走两条道路:一条道路是指主要建立在专业化、商品化、市场化、机械化基础上的规模型的大农(场)经济;另一条道路是指主要建立在生物化、技术化、保护型、密集型基础上的小农经济。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的农业发展类型属于前者;欧洲不少国家和日本等的情况则属于后一类。 我国农业发展的基本国情主要表现出两大特征:一是土地资源相对太少,比欧洲和日本的平均水平还要少得多,属于非常典型的小农经济;二是农业的专业化、商品化、市场化程度很低,家庭生产的农产品主要地是供农民自我消费。这既与农户经营规模小直接相联系,也与我国农村地区交通运输业不发达、市场体系建设的软硬件条件较差有一定关系。 在充分考虑国际农业发展经验及我国农业发展的基本国情的基础上,在农业发展的新的历史阶段,我国应建立和创新一种将自给性的小农经济与商业性的大农经济紧密结合、并行发展的新的农业“双轨并行”制度。 (三)保护、完善现行的家庭小农经济 家庭小农经济制度本身在中国具有许多优越性: 1.有利于农村稳定。土地是农民心目中永恒的有价资产,具有不动产性质。每家每户都拥有一小块土地或土地的使用权,使农民由无产者、雇工变成了有产者、自耕农,这是许多发展中国家想做而做不到的事情。秦汉以来直到新中国成立以前,2000多年间经常发生社会动荡的重要原因之一就在于土地的地主制以及由此产生的土地的自由买卖与不断发生的土地兼并。因此,让农民每家每户都拥有一小块土地并严格限制其买卖行为发生,是保持中国农村社会长期稳定的基础。 2.有利于农民的社会保障。每家每户都拥有一小块土地可以在相当大程度上弥补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在农村严重缺失所带来的种种不足,即土地具有社会保险的功能。尽管笔者仍然坚决主张在农村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而不是用农地来保障农民的生老病死,但我们又必须面对现实。在广大农村基本没有社会保障而言的情况下,土地在这方面的功能是显而易见。非常重要的。 3.有利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我国到2002年底的总人口为12.8亿,其中,有7.8亿人口、2.4亿个农户常年居住在农村地区。如果我们能通过土地的家庭经营制度稳定地保障占全国61%的农村人口有充分的粮食供给,那么,整个国家的粮食安全就得到了基本保障。 4.有利于抵御外来农产品对中国的入侵。在以自给自足为主的小农制度下,即使中国农产品市场对外全面开放,全球化进程更加激烈地冲击中国农业,也很难对农村这一大块粮食市场构成威胁,因为从总体上讲,农民基本上是不会靠买粮食过日子的。 5.有利于加强城乡之间的联系。在保持每家每户都拥有一小块土地的前提下,如果我们又能成功地将大量的农业及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到非农业部门及城镇地区,那么,这一小块土地又会变成加强城乡联系的一种纽带。 (四)小农家庭经济在中国得以健康发展的前提条件 当然,要使小农家庭经营制度的这些优越性得到充分的发挥与体现,不是没有条件的。以下三个前提条件是必不可少的: 1.端正对农业的认识。总的说来,目前我们对农业的认识是太“深刻”了,“深刻”到了沉重的地步。所以,从现在起,我们应从三个方面“看淡”农业: (1)伴随着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转型,农业更多地只是起到一个基础性部门的作用,而不再是国民经济的决定部门。因此,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性会越来越小,其所占GDP的比重会越来越低。 (2)对于像中国这样的大国而言,既要吸取一些发展中国家在20世纪五、六十年代因过分强调工业化而忽视农业的教训,但也千万不可以在这方面矫枉太过正。我们应该清楚地明白,非农化是我国现代化的必由之路。 (3)由于我国客观存在的非常紧张的人地关系,加上其大国特征,在相当长一段历史时期内,家庭小农经济应该被确定为国家农业发展战略的主要内容。政府应鼓励、提倡、支持目前以家庭为基础的小农经济建立起自给自足的经营结构,而不是简单地提倡把小农经济完全引导到市场经济的大潮之中。 在这一点上,我们不能照搬其他国家的模式:美、加、澳是因为其土地面积多、人口少,它们必须用机械和土地来替代劳动力,通过机械化实现规模经营。因为实行规模经营,自产的农产品无法完全自我消费,会有大量的剩余,所以,这些农产品必须进入市场。而且,由于这些国家有条件实现规模经营,农业劳动生产率很高,所以,其农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很强。 在一些人地关系方面与我国相似的国家,它们的农业发展模式又是与美、加、澳不一样的。总体说来,它们的农业发展模式大致有两种:一种是纯为保护与储备土地资源、改善环境质量以及营造自然景观而为之的环保型农业;另一种对于农民来说是有经济目的的,农产品通常也进入市场,但由于政治(选票)与社会公平的需要,政府对农业实行大量补贴,以至于从经济上讲远不如进口农产品更划算。这种农业发展实际上已经失去了市场经济本身的真正含义了。 由此可见,我国农业发展的现实基础决定了我国农村的小农经济既没有必要走美、加、澳式的大规模的农业市场经济之路,也没有必要走像欧洲一些国家那样依靠大量政府补贴的农业发展道路。不仅没有必要,而且也根本上做不到:因为美国式道路需要其农产品有很强的国际市场竞争力,欧洲武道路需要有很强的政府财力作后盾。 因此,中国应该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将小农经济确立为我国农业发展的主体形式,并把自给自足而不是家庭农业经营的市场化作为其经营的主要目标。当然,这并不排除小规模的自由市场交易。我们千万不能照搬欧美国家的农业发展模式,重要的是,即使搬来了,我们也执行不了。 2.调整一些方针政策,其中主要的是两个方面的政策和一个体制:一是国家的粮食购销政策;二是农业税费政策;三是农村基层行政管理体制。 (1)对于国家粮食购销政策而言,适应我国加入WTO后的新形势的需要,我国目前的粮食流通体制应进一步做彻底改革。如果考虑到以上提出的有关我国农村小农经济模式的设想,长远来看,国家根本上就不需要在以家庭小农经济为主的农业地区定购粮食和其他农产品。地方性的自由市场或者个体、私人经营者完全可以在市场原则下自主决定其在这方面的购销经营行为。 (2)对于农业税费政策而言,尽管目前的改革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农民被迫缴费的问题,但这只解决了问题的一半。不论是从国际经验、还是从中国实际来看,对我国现存的十分脆弱的、以自给自足为主的家庭经营制小农征收任何税和费都是没有道理的。如上所述,在欧美国家,农业都在不同程度上得到了政府的大量直接、间接补贴。而我国这样处于弱势地位的农业产业在国家工业化已经进入到中期阶段的现在,不仅得不到反哺,还要继续被征收农业税,无论如何也是说不过去的。 因此,考虑到以下三个具体原因,政府在设计进一步的农村税费改革方案时,应将农业税费全部取消,各级政府都不再从农民那里收取任何税费:第一,在我国加入WTO后,由于“黄箱”政策的应用今后会逐渐地受到一定的制约(尽管目前仍有一定的运作空间),取消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可以做到在不违反WTO规则的前提下通过“绿箱”政策支持农业发展;第二,尽管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只有500亿元左右,但由于我国农村的征税手段落后,收税的成本却很高,如果考虑到由于征管不严而产生的贪污和腐败现象,从农民那里收这点税实际上有些得不偿失;第三,被征农业税的对象多为真正的种田人,他们往往是农村中比较贫穷的人,收入很低,确实有些承受不了。 (3)要想真正做到从根子上把农民的负担减下来,最根本的办法就是根据变化了的情况,大刀阔斧地对现行的农村基层行政管理体制进行彻底改革。其中行之有效的办法之一就是要逐步地、分阶段地取消乡政府作为一级政府的行政建制。这样做不仅可以大幅度地减少政府目前在农村里的冗员、减轻农民负担;而且可以从总体上改善与提高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的效果,推进我国民主化进程。 从历史上看,乡制在我国的确立与发展经历过三个主要的阶段,表现过两种不同的形式:在从秦朝到隋初的700多年间的乡亭制下,尽管乡是作为一级基层行政管理建制而存在的,乡官一般也是由上级官方任命的,但人数一般很少。一个在秦汉时代管辖1万多户的乡,通常只有3—5名乡官(分别管理治安、赋税、劳役、教化等事务)。在从隋开皇十年(公元595年)改乡亭制为乡里制到清朝的保甲制的1000多年间,乡都不是作为一级政府组织存在的,而是一个自治组织(乡官都是由村民选举产生的)。乡村里的事务都是由县政府直接管理、协调的,乡作为自治组织,只是起着协助县政府工作的职能。民国时期,乡作为一级基层政府行政管理机构,又被重新建立起来了,直到现在。 在总结历史经验的基础上,我们完全可以考虑分两步对目前的乡制进行改革:第一步是大量精简乡级行政管理人员;第二步则可以取消乡作为一级政府的建制,通过精干的县政府派出人员协调政府在农村的管理工作。同时,要建立起坚强的村级自治组织。 3.最重要的一个条件在于:一个有效的、可持续发展的小农经济制度的建立与完善是以大量农业劳动力转向非农业部门、大量农村劳动力和人口转向城镇地区为前提的。这意味农村家庭必须主要地从农业、农村之外创造其收入来源,而不是靠其所拥有的小块土地。以上所阐述的以自给自足为主的小农家庭经济是解决不了农民的收入问题的。道理很简单,在我国现有的农业资源条件下,试图通过发展农业而使8亿农民致富根本上就是不可能的。解决农民收入问题的最终出路只能是在农业之外。那么,大量的农村劳动力和农村人口的转移与流出就成为解决农民收入问题的重要途径了,同时,它也从根本上决定了笔者所主张的家庭小农经济制度在我国未来发展的命运。 (五)发展、壮大我国的规模型农业经济 这主要是基于两方面的考虑:一方面,我国现在已经是WTO成员国了,必须着力于培植一部分有比较强的国际竞争力的优势农产品,因此,一定的规模经营是一个必要条件;另一方面,尽管依靠小农经济可以大致解决全国60%的人口的食品供给问题,但另外的40%的城镇人口的食品供给则需要国家通过别的办法来解决,例如通过进口的办法或者通过具有一定规模的专业化种植方法来解决。 美国的规模化农产品生产主要是通过科学布局各优势农产品的专业化种植带而实现的。这方面的经验目前已开始逐渐地被我国政府在相当程度上所接受。最近,农业部出台的《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2003—2007)》就是一个明证。这种做法是非常必要的。 我们说,由于人口与农业资源拥有量不对称,加上国家的整体经济实力不强,我国农业从总体上讲在国际上不具有竞争力,但这并不排除我国少数农产品有一定的国际竞争力。根据农业部公布的这一规划,我国将在未来5年内建成35个特色鲜明、品牌闻名、涉及11种在国际国内市场上有竞争优势的农产品的专业种植带。这11种农产品包括专用小麦、专用玉米、高油大豆、棉花、“双低”油菜、“双高”甘蔗、柑橘、苹果、肉牛肉羊、牛奶和水产品。 从专业化、规模化的农产品生产组织形式来看,美国采取的基本上是家庭农场的组织方式。我国在现阶段则有多种方式,例如国营农场、集体农场、国家专业化种植基地、专业承包大户以及“公司十农户”的农业产业化组织方式等。 要抓好专业化的优势农产品规模化种植,国家必须在基础设施、农业科研、农业社会化服务、农村金融等各方面创造条件。在这些方面,我们需要向欧美国家学习。 二、农村发展:关键在于农业与农村劳动力转移:加快结构调整,促进社会转型 (一)劳动力转移是农村结构变迁的决定因素 对于发展中国家、特别是对于发展中大国而言,国家现代化的关键在于农村的现代化。农村要实现现代化,则必须实现其经济结构和社会结构的转型。而要实现这种结构变革,劳动力必须不断地从农业部门转移到现代非农部门。这一点已为发展理论及国际经验所证明。 伴随着国家的工业化以及目前正在兴起的信息化过程的深入发展,加上农业技术变革的不断推进,农村经济结构和社会结构必然发生变化:制造业、信息产业和服务业在整个国家经济总量中所占比重会不断增加,就业机会也相应增多;同时,农业所占份额越来越小。从而农村中的劳动力将逐渐地从农业部门向非农业部门转移,从纯农村地区向城镇地区及其他非纯农村地区转移。正是因为这种变化的发生及其持续发展,国家经济效率得以不断提高,因为整个社会中在低生产率部门(农业等)就业的人越来越少,而在高生产率部门(制造业、服务业)工作的人越来越多;也正是因为这种变化,农村的发展过程得以顺利进行,最终导致农村本身发生分化与转型,农业和农村现代化目标逐步得以实现。 (二)多种形式推进我国农村社会转型 伴随着农村产业结构与就业结构的变化,农村社会也会逐渐转型。西方发达国家所走过的道路基本上是大量农村劳动力进入城市,从而整个社会城市化水平得以提高,以农村为主的社会转向以城市主导的社会。 由于我国的历史背景以及我国本身的国情与西方发达国家在农村社会急剧转型发生时期的情况有较大的区别,加上我国农民在推进我国农村发展的长期实践中已经探索出了一些具有我国特色的相关经验,所以,我国应从实际出发,不要盲目照搬发达国家的做法,努力探索出一条由我国农民自己创造的、具有鲜明中国特色且可持续发展的农村社会转型之路。 根据笔者过去10年间在全国6个省的6个村所做的长期定点观察,现阶段我国农村社会转型正主要地通过以下几种方式进行: 1.村庄就地发展成为城镇。广东省东莞市的雁田村是一个明显例子。1992年时该村只是一个只有1500多人的比较典型的以农业为主的普通村庄。但后来由于香港、台湾、日本及欧美投资者纷纷投资于此,村子里出现了300多家外资企业,吸收了来自全国各地的10多万人在此打工、生活、居住,加上国有银行、政府办事机构(如公安局、海关等)的进入,目前该村已经变成为一座具有相当人口规模和相当经济实力的小城市了。只不过由于种种体制方面的制约,从名义上讲,这个村目前仍然属于村庄,属于农村地区,但实际上,其整体转型过程已完成了。这种类型的村子全国还有许多。 2.村庄就地改制成为集团公司或者成为集团公司的一部分。江苏省江阴市的华西村为我们在这方面提供了一个很好的例子。名义上讲,华西仍然还是一个村庄,但实际上,它更是一个大的集团公司。湖北省汉川市段夹村的变化更有意思:它被土生土长于本村的乡镇企业: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整体吞并了,全体村民自然地转化为公司员工,或工作、或退休领取养老金;村庄干部转为公司里的“农村工作部”干部,管理原来村里的农村工作。从统计角度来看,这个村仍然是存在的,村里的村民也仍被统计为农业人口。但实际上,这个村庄的社会转型过程也已基本完成了。 3.村庄溶于一个大都市区乃至一个大都市连绵带之中。这方面的例子在珠江三角洲地区和长江三角洲地区比比皆是。珠三角的12个主要城市(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惠州、肇庆、江门、东莞中山、顺德、南海、番禹)以及长三角的15个主要城市(上海、南京、苏州、无锡、常州、扬州、镇江、南通、泰州、杭州、宁波、湖州、嘉兴、绍兴、舟山)所辖的农村地区,在不同程度上也都已完成了其社会转型任务了。 4.村庄里的劳动力大量地迁移到附近的城镇。村庄里的劳动力大量地迁移到附近的城镇,从而导致其原所在村庄逐渐衰落,直至最终消失。山西省原平市的屯瓦村就很明显地表现出了这一趋势。在过去的10年间,越来越多的村民通过各种关系迁移到原平市里了,而且他们的迁移还表现出这样的特点,即先是一人进城,后来全家进城,最后他们彻底卖掉村里住、。退掉责任田而永久性地居留在城里。这样的农户目前已有50多户,比10年前的20多户增加了一倍多。 由此可见,我国农村在杜会发生急剧变化的今天,其社会转型从形式到内涵都表现得十分丰富。我们应视其为一种历史的进步。从我国各地区不同的实际情况出发,我们应充分利用多种形式来共同推进我国农村社会的成功转型,而不是生搬硬套西方发达国家在这方面所走过的老路。 (三)体制改革与制度创新:促进我国农村经济结构的进一步调出与社会的进一步转型 当然,我国农村目前在经济结构调整与社会转型方面所取得的成就与进展也只是初步的。为了进一步推进这方面的工作,正确认识和处理以下六个方面的关系至关重要: 1.正确处理小规模土地的使用权家庭所有与大幅度调整农村经济结构之间的关系。如果我们将土地主要地看成农村家庭经济、家庭经营的主要生产要素与生产资源,那么,这两者之间就有十分矛盾的关系。但是,如果我们将以家庭为单位的土地承包制更多地仅仅看成是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缺位情况下的一种特殊的社会保障制度安排,那么,这两者之间就不矛盾了:农民在有了以小规模土地为基础的社会保障后,他们必须、也会更加积极地走出这一小块土地而寻找新的经营与致富资源,这正好构成了农村经济结构调整的起点。在这一问题上,我们一定要认识到,小规模家庭土地经营绝对不应该是农民致富的手段,它仅仅只是农民的基本社会保险而已,最多只是谋生的基本手段之一。 2.正确处理农民流动与农村发展之间的关系。越来越多的农民流出农业部门而进入非农业部门,以及流出农村地区而进入城镇地区或其他形式的非农村地区(如新型的工业区),是整个农村发展的基础,是导致农村经济结构变革与社会转型发生的最重要因素。所以,我们应创造一切条件促使农村劳动力流动起来,使他们在流动与迁移中寻找创业机遇与致富源泉。 3.正确处理农村劳动力流动、转移与制度、体制制约之间的关系。正因为我们认识到对农村劳动力流动与转移的限制大都直接构成对农村发展的制约,而且限制流动的实施成本极其高昂,所以,解除此类制度与体制制约不仅已是大势所趋,而且已经迫在眉睫。因此,我国各级各类城市(包括北京、上海等特大城市)都应尽快地对农民各种形式的流入与流出选择无条件地全面开禁,不得再以任何借口限制农村人口在全国范围内的自由流动与迁徙。 4.正确处理农村劳动力、人口流动与农民进城之间的关系。并不是说农村劳动力流动就必然要进城。正如以上所提到的那样,在很多情况下,农民流动与农村转型并不是通过农民进城实现的,我国农村发展可以通过多种模式实现其目的。实践也表明,在北京、江苏、江西、福建等地全面放开城乡户籍管制的情况下,并没有出现农民大量涌进城市的现象。 5.正确处理农村发展与城镇发展之间的关系。不论是国际经验还是我国的实践都已证明:农村发展与城镇发展两者必须紧密结合起来,任何脱离城镇发展的农村发展计划都是难以成功的。从我国目前的实际情况出发,将农村发展进一步推向深入的最有效办法之一就是大力发展大都市区以及都市连绵带。 6.正确处理整个国家宏观经济发展与农村发展之间的关系。尽管从总体上讲,这两者之间具有相辅相成的关系,但整个国家宏观经济的稳定、健康、持久发展对于农村劳动力向工业、服务业转移以及向城镇流动具有特别重要的直接影响,因为国民经济其他部门及城镇经济的良好发展态势有利于为农村劳动力创造更多的经营与就业机会。 三、农民问题:核心在于权益保护,正确处理国家与农民的关系、经济与政治的关系 (一)农民为何穷 勿容置疑,作为一个整体,农民的生活境况目前仍然处于比较差的状态。究其原因,大致有四:一是非常有限的农业资源(土地、草原等)不足以使其生活状况得以大的改善,而国家又比较穷,不能像宫国那样补贴农业与农民;二是由于国家宏观经济发展水平仍然较低,非农产业部门为农民提供的可供发展的空间很有限,农民在农业之外就业的机会不多;三是尽管农民从农业中取得的收入微乎其微,但他们所要承担的社会负担却很重;四是由于国家的社会保障体系仅仅覆盖了城市居民,没有包括农民阶层,因此,即使农民从农业经营中能取得一点微薄小利,也往往会因医疗、教育、养老等方面的支出而丧失殆尽,甚至因此而欠下大笔债务,终身难以还清。 如果再将以上关系弄得简单、明了一些,我们就可得出这样的结论:第一,农业没有优势,政府无力帮助;第二,农民寻找出路,制度有些限制;第三,农业本不赚钱,还得上缴税费;第四,农民生老病死,社保基本没有。 (二)出路在哪里 至此,农民之所以生活状况仍然较差的原因已经基本上比较清楚了,那就是国家在对待农民这个群体上,有许多方面的做法是需要改善的: 第一,政府应积极创造条件引导农民尽可能地从农业中转移出来。这里面的一个重要问题在于农民素质普遍较低,而这又是与政府对农村教育投资不足、对农村人力资本投资不足紧密联系的。所以,由此引申出的第一个政策建议就是要大力加强政府特别是中央和省级政府对农村教育的投资,坚定地将在农村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当作一件直接与中华民族的复兴紧密相联系的事业来抓。而“农民办教育”的思路是不现实的,因为农民根本没有经济能力来承办教育事业。与此相关的第二个政策建议是政府要尽一切所能,加上利用市场配置人力资源的功能,把尽可能多的农村劳动力从农业、农村中转移到非农部门以及非农村地区。目前,“民工经济”的效应已得到了初步体现。安徽、贵州、四川等省利用农民工的力量基本上都已重建了一个相当于本省目前财政收入规模的新的“省级经济”,就是这方面比较成功的例子。 第二,各级政府应千方百计为农民外出务工提供多方帮助。由此引出的第三条政策建议就是要在全国范围内尽快地、彻底地从政治、经济意义上废除原有的户籍制度,使之仅仅具有统计学上的意义。全国各级各类城市(包括北京、上海)应尽快全面开放,包括对农民开放。 第三,政府不再向农民收取税费。因此,由此所引出的第四条政策建议就是各级政府不仅应停止向农民收取任何形式的“费”,而且也应停止向农民收取任何形式的“税”(包括农业税)。 第四,在从统筹城乡发展的角度来总揽全局的阶段,统筹城乡社会保障制度应作为我们的一条重要政策尽快得到落实。 由此可见,农民问题的核心就在于如何看待与处理国家与农民的关系。如果国家总是与农民争利,农民问题将很难找到合适的解决方案,农民走向全面小康社会将是非常困难的。很明显,在农民与国家之间,国家是起支配作用的一方,因此,国家应自觉地认识到这些问题,主动地解决这些问题。 (三)不仅仅只是一个经济问题 除了经济利益方面的问题外,农民的政治权利在目前的体制下也很难得到保障。比如,人大代表中农民代表的比重比其他阶层代表的比重要少得多,4.8亿农村劳动力、8亿农村人口基本上没有自己的法定代言人。 西方有一句很流行的说法,叫做“农民第一”。它是指导农村发展的基本原则。其主要内容有两个:一是从政府的角度来讲,政府制定政策要充分反映农民的意志、维护农民的利益,这主要体现在土地政策、农产品价格政策、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政策、农村金融政策等方面;二是从农民自身来看,农民积极参与农业与农村发展的全过程,通常是由农民对国家的农村发展政策进行评议、筛选、排序、表决,而决不是仅由政府从政府或国家利益出发单方面做出决定。因此,在政府和农民之间存在许多沟通、协商的“桥梁”性组织,它们都是代表农民利益的。我国却缺乏这样的一些渠道。为此,应尽快建立“农民协会”(简称“农会”)组织,使其真正成为农民心声与利益的代言人,与政府一道共同维护好农民的合法权益。 由此可见,目前不少人将农民问题仅仅归结为一个收入问题是远远不够的。在收人问题的背后,它所涉及的是一系列十分重大的经济与政治问题。而问题的核心在于:农民的合法权益应得到充分的尊重与保护。 三农问题论文:三农问题体制管理改革思考 【摘要】:当前农业、农村、农民中存在相当突出的问题,原因主要是农村经济结构不合理,体制、机制、政策、环境以及农业天然生产要素不适合现代农村经济发展的要求。“三农”问题是我国建设事业成败的关键,关系到改革开放的全局,是能否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必须要解决的问题,要解决好这个问题,就要减轻农民负担,搞好农业结构调整和农村管理体制的战略性改革。本文就如何破解“三农”问题和发展农村经济,提出了一些想法。 【关键词】:三农问题;农村经济;破解举措 一、“三农”问题的概念、地位 1、“三农”问题的概念 长期以来我国的农业、农村、农民都比较落后,制约着国家的经济发展,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已经成为现实社会较为突出的问题,我们把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简称为“三农”问题。 中国农业历史悠久,以精耕细作为特征的传统农业,养育了中华民族和中国古代的灿烂文明。但近二三百年来,在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的统治下,农业和农村长期停滞和衰落。没有得到很好的休养生息,至20世纪40年代,中国农业不仅远远落后于经济发达国家的现代农业,而且国内民不聊生,农村凋敝,绝大多数农民挣扎在死亡线上。建国前的战乱和国民党的统治,使原本就很羸弱的农村、农业、农民处境更为悲惨。建国后,为了发展工业,不得不采用剥夺农业的方式来进行积累,使农村经济发展明显落后于工业,农民生活与城市有极大差距。这种差距的存在,使我们的改革首先从农村开始。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行,一度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使农村经济得到了一次飞跃性发展,很快它的弊端也显露出来。一家一户的小生产方式,使农业机械化的实现受到了限制。如何在不触及农民利益的情况下解决农业现代化问题?如何改善城乡差距?都成为当前研究的热门话题。 2、“三农”问题的地位 在21世纪里,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同样将在中华民族走向伟大复兴的新的历史征程中处于极其重要的位置,发挥着不可或缺的基础和保障作用。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中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成功与否取决于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的解决与否,解决“三农”问题是中国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工作任务。党的十六大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中央新的领导集体对“三农”问题尤其重视,提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必须解决“三农”问题。只有解决好“三农”问题,才能使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继续深化下去,才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解决农村问题是中国建设事业成败的关键。我国农村虽然有局部的繁荣,但在国际和国内市场经济的双重挤压下,中国农村处在破产的边缘,孕育着社会、经济、和政治危机。 十六大后,一系列高层会议和政策举措已勾勒出中央新领导集体施政思路的概貌。由于新领导集体面临的问题和担负的任务与以前相比有很大不同,他们的施政思路展示出不少“新的东西”。这其中,对“三农”问题的态度引人关注。 2003年2月8日,《人民日报》用第2版一整版的篇幅,刊登了新任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的文章《为推进农村小康建设而奋斗》。这篇文章是在1月7日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可以看出“三农”问题在新领导集体整个施政战略中具有前所未有的分量,更引人注目的是,一种新的思路和施政理念正在悄然中形成。这是一次不寻常的农村工作会议,这次农村工作会议中央特别重视,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务院副总理以及其他3位新任政治局常委曾庆红、黄菊、李长春都出席了会议,显示了新一届中央领导对‘三农’问题的重视程度。”会议文件对“三农”问题的提法有了新的表述,称其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而此之前的提法是“把农业放在国民经济发展的首位”、“加强农业基础地位”。会议说:“党中央、国务院决定今后每年新增教育、卫生、文化等事业经费,主要用于农村,逐步缩小城乡社会事业发展的差距。”中央新领导集体这种“三农”问题的治理理念显然是在特定的背景下形成的,“其中最重要的一个背景就是中国进入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阶段。” 二、现有的一些错误看法 现在在很多人的意识当中存在忽视“三农”问题的错误想法,有的认为目前我国农业能基本保证全国粮食需要就可以了,主要发展工业;有的认为解决“三农”问题只要一段时间抓抓就能立竿见影,不需要长抓;有的认为“三农”问题仅仅是涉及面很窄的问题,只要就农论农就可以解决。这些都是错误的看法,实际上“三农”问题是关系到我国改革开放是否能持续进行下去,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能否实现的关键问题,它涉及到各个领域,是一个综合性的问题,需要长期不懈地调整改善,真正下力气解决的重要问题。 三、破解“三农”难题发展农村经济的对策 1、要在思想意识上重视“三农”问题,要有正确的认识。如何正确看待“三农”问题“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全局的首要问题。农业兴、百业兴;农民富、国家富;农村稳、天下稳。深化农村经济改革、加快农村发展,维护农村稳定,在直面WTO的新格局状态下,“三农”这一基础的脆弱,不仅已经对扩大内需、繁荣市场、实现经济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形成极大制约,而且对社会的稳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带来极大负面影响。一些专家曾指出,只有减少农民才能保护农民,只有减少农民才能富裕农民,只有减少农民才能真正实现国家现代化,才有在下个世纪中叶达到发达国家水平。据保守统计,目前全国大约仍有5000万左右农民没有解决温饱问题,现实的难题和形势的发展都要求我们必须比以往任何时候都应加深对解决“三农”问题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要看到中国“三农”问题的要害和关键是,在宏观战略上要解决好广大农村的发展和农村劳动力转移问题,在微观上要解决好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以及农民增收问题,这才是在我们这个农村人占绝大多数的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实现现代化的重点难点所在。必须把“三农”问题这一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最基础性问题摆到重中之重的位置上来。 因此,在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上取得显著成效的同时,面对入世的机遇与挑战,如何着力解决和缓和农民增收这一事关经济发展全局的矛盾与困难,就显得大为重要和迫切了。我们对“三农”问题要有正确的认识,一定要重视它,一定要用联系的观点看待它,要有长期的解决“三农”问题的意识。 2、需要减轻农民的负担。2002年以来,党中央和国务院继续坚持采取扩大内需和积极的财政政策来实现经济较快增长。党中央、国务院很重视对减负的治理,对一些地区和部门的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的情况,曾多次文件严加制止,但收效不大,全国各地到目前为止仍普遍存在“三乱”现象。减轻农民负担,开展清费治乱减负的综合治理,首先,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计委《关于实行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的通知》要求,认真做好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工作。其次,要定期开展复查,注意和防止涉农负担反弹,切实把减轻农民负担的每一项工作落到实处。 3、要想发展农村经济,必须给农民同等国民待遇。我们应给农民同等的民主政治权利和国民财富的占用权。城里的一切公共设施都是国家承包了,而农村的一切基础设施都是农民自己集资办起来的,产权却属于国有。不仅如此,农民用电、打电话比城里贵,农民孩子读书,老师的工资农民付,城里的教师工资国家付,城里有最低保险,医疗保险,国家的财政只是市民财政。农民只有负担,农民如何才能富起来?我们应给农民同等的自由迁徙权利。我们应给农民同等的人身和财产的安全保障权利,应给农民同样的贷款权利。不给农民同等国民待遇,农村经济无法提高,农民永远也翻不了身,“三农”问题永远也破解不开。 4、要把农村经济搞上去,必须进一步解放农民。历史证明:每给农民松一个绑,国民经济就有一次大发展,农村经济就有一轮高增长。现在,套在农民身上的绳索还有很多,当务之急是要进一步减轻农民负担。取消农民离开农村和进入城市的一切收费,取消农村户口。歧视性的政策和不合理收费极大地阻碍了农民就业和农民增收。取消对农民休耕的限制政策。将来中国农民要有不生产经营的自由。开通城乡产权交换的渠道,鼓励“资本家”下乡做“地主”,农民进城当工人。农民的事,让农民自己做主。解放农民就是解放最大的生产力,减负仍不是最终的增收目标,只有在农村进行产业结构的调整,完善农村产品产销的机制,实现的增收,是最有实际意义的,也是脱贫的关键。结合各地实际,大力开展综合农业(林、牧、旅游业)和进行结构调整,大力扶持有市场需求的龙头产业。产业结构的调整不能盲目,而是指导农民生产的积极性,要让农产品卖个好价钱,这样农民就能增收了。对于农业的投入要增加,主要用于品种改良和抵御自然灾害的工程方面。小城镇的建设要慎重,有条件的地方要快上,没有条件的地方,也不能一哄而上。农民进城打工也是一种转移,工作政府要多指导,组织好。对待民工的问题,也要贯彻《劳动法》对待。只有解除套在农民身上的土地枷锁,土地才能进入市场经济、实行规模经营,农业才能进入市场经济,农产品才能真正形成合理的价格。 5、破解“三农”难题需要因地制异。根据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异,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制定不同的发展战略。破解“三农”难题需要新措施:回报农民,尊重农民,依靠农民。 ①回报农民———按照国际惯例,中国应该进入“以工补农”阶段了。所以,不仅要取消农民负担,今后要逐步增加对农村义务教育和医疗卫生保健的投入。农村税费改革应该进一步减少税费的征收。现在的问题是尽量减少农民负担。第一,是中国农民参与国际竞争的需要,许多发达国家还给补贴,我们更应该扶植他们增强竞争力,参与国际竞争。第二,中国农业GDP的比重仅占百分之十五,却要养活百分之七十的人口,根本无力承担税费任务。在可能的情况下停止向农民收取一切税费,用十年时间恢复和提高农村生产力,培育农村土地租赁市场,促进现代农业体系的形成,以应对WTO的加入。加入WTO后,外国的农产品就会冲击我们的农产品,城市不要本国农产品的时候,不仅是农业、农村、农民的危机,也是国家的危机。为什么我们的农产品价格高?主要的原因是土地承包制限制了农业的规模经营以及由此带来的机械化、科技水平的差异。美国农业已经农场化了,一般规模是5000亩,我国则是家庭经营,户均不过六、七亩,最大的户也不过二、三十亩。为什么我国农业不能规模经营?除了现行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没有把农民出租、转让土地使用权的自主权完全还给农民和农产品价格过低过,另一个原因就是:过高的农民负担抑制了农村土地租赁市场的发育。其实农村改革说简单也非常简单,那就是一步步地减少对农民的束缚,给农民以国民待遇。当农民有充分的自由后,很多长期困扰的问题就会迎刃而解。 ②尊重农民———重构县乡基层政府。我们常说,政府是人民的政府,一个基层政府的构建,应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和老百姓的要求来构建,绝不可照葫芦画瓢。应当按照邓小平“三个有利于”的标准,按人民群众意见构建县乡政府和政府部门,而不是我们所说的“机构改革”。 ③依靠农民———让人民群众管理政府。任何一个政府,没有人民群众的监督管理,就会膨胀、腐败,会走向人民的反面。人民群众怎么管理基层政府呢?第一,官员由人民选举产生。第二,财政的钱怎么花,由当地组织和民间社团讨论,人大决策,政府照着执行,执行过程接受党组织民间组织和人民代表的监督。第三,公仆违背了民意,人民有权力罢免。第四,政府所有政务必须公开,随时接受监督、质询。党的基层组织,应依靠人民加强对政府的建设领导和监督,党永远应站在人民的立场上。解决三农和农村经济问题,如果没有大思路、大前提、新战略、新举措,是无所作为的。 6、解决‘三农’问题,一定要跳出来,要有创新的思维。 首先要确立强烈的富民意识,在农民增收上有新突破。从实际情况看,凡是农民增收幅度比较大的地方,增收的动力源主要靠的是劳力转移、结构调整、土地扭转、多种经营等。近几年迅速崛起的个私经济,已成为推进农业劳力转移的先锋,成为解决农村就业的关键,成为农民最现实、最直接的致富“亮点”。应该在指导思想上,把这些“渠道”作为农民增收的治本之策,促进农民收入的持续稳定增长。 还要确立强烈的市场意识,在结构调整上有新突破。大力推进绿色农业、三资农业,用现代工业理念“经营农业”。把做大、做强龙头企业作为“经营农业”的“火车头”,逐步形成“一村一品”和“一镇一业”特色,为农业结构调整导航。 要确立强烈的创新意识,在深化改革上下功夫。要破除“责任田是保命田”、“种田万万年”的旧观念,破除把“承包期30年不变”与“土地使用权流转”对立起来的片面认识,引导农民“以土生财”,把资源转化为资本,大胆探索土地股份合作制改革,将土地作价入股,使农民成为股民,确保农民“失地不失业”。让土地向具有经营资质的种养能手积聚,向具有资本实力的“三资”农业积聚。 三农问题论文:农业农村与农民三农问题探讨 一、农业经营:重点在于确立“双轨并行”的制度:稳定自给性小农,发展商业性大农 (一)我国农业绩效总体很好,农业问题并不严重 农业是一个产业,所以,它只能承担起与其作为一个产业相应的责任与义务。 根据经济学家的定义,农业的职能主要地表现在四种贡献上:产品贡献、要素贡献、市场贡献和外汇贡献。 这样看来,尽管我国农业发展曾经走过了许多弯路,但到目前为止的结果应该说是相当不错的了:全国城乡的食品供给常年基本有保障、丰年有余,粮食库存充裕;即使在农业份额已下降到仅占GDP总量14.5%的今天,农业仍能为国家赚取一定量的外汇收入(2002年,我国农产品出口181.4亿美元,顺差57亿美元);劳动力和资金仍不断地从农业部门释放出来;农业发展也支撑起了我国已初具规模的化肥、农机、农药、农膜等工业产业。所以,总体看来,我国农业发展已经取得了非常丰硕的成果。如果仅仅从一个产业的角度来看,在目前的条件下,我国的农业发展应该说是健康的,并不存在大的问题。 正因为如此,笔者认为很多人把我国目前农业中存在的问题人为地夸大了,把本来比较简单的问题人为地弄得复杂化了。这很不利于我们对今后农业的健康发展做出实事求是的判断,当然,也就难以找到正确的发展道路。例如,不少人在谈到农业存在的问题时,会提到农业部门的剩余劳动力太多。显而易见,这不是农业的错。相反,这是农业进步的表现。至于如何为这些剩余劳动力找到出路,不应该视为农业的问题,而是国民经济其他部门的问题或体制方面的问题。 当然,这并不是说我国农业完全没有问题了。但农业的问题多是发展中的问题、进步中的问题,并且都是可以找到解决方案的问题。例如,经过艰难而漫长的谈判后,我国终于加入了WTO、这意味着中国农产品市场已构成了世界农产品市场的一部分,其他国家的农产品可以在比过去更宽松的环境中进入我国市场,我国农产品也可以在比过去更有利的条件下进入其他国家的市场。这其中起关键作用的因素就是国际竞争力。客观地讲,我国农业的整体竞争力在国际上是比较低的。这既表现在我国人均农业资源很少的先天性资源不足上,也表现在我国经济发展水平低、不能为农业发展提供有效帮助的后天性劣势上。怎么办?出路仍然只有一条,那就是进一步追求农业发展的创新之路。在全球开放经济环境中、在开放市场条件下,这种创新更为艰难,它必须是一种能超越国际经验的创新。 (二)加入WTO后,我国应选择一条新的“双轨并行”的农业经营制度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农业制度创新必须做到同时有效地解决两方面的问题:一是在吸取国际经验的基础上增强我国农业的国际竞争力;二是在充分照顾我国基本国情的前提下保持农业的稳定发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基本实现以及保证农村社会基本稳定。 综观农业发展的国际经验,农业经营无非就是走两条道路:一条道路是指主要建立在专业化、商品化、市场化、机械化基础上的规模型的大农(场)经济;另一条道路是指主要建立在生物化、技术化、保护型、密集型基础上的小农经济。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的农业发展类型属于前者;欧洲不少国家和日本等的情况则属于后一类。 我国农业发展的基本国情主要表现出两大特征:一是土地资源相对太少,比欧洲和日本的平均水平还要少得多,属于非常典型的小农经济;二是农业的专业化、商品化、市场化程度很低,家庭生产的农产品主要地是供农民自我消费。这既与农户经营规模小直接相联系,也与我国农村地区交通运输业不发达、市场体系建设的软硬件条件较差有一定关系。 在充分考虑国际农业发展经验及我国农业发展的基本国情的基础上,在农业发展的新的历史阶段,我国应建立和创新一种将自给性的小农经济与商业性的大农经济紧密结合、并行发展的新的农业“双轨并行”制度。 (三)保护、完善现行的家庭小农经济 家庭小农经济制度本身在中国具有许多优越性: 1.有利于农村稳定。土地是农民心目中永恒的有价资产,具有不动产性质。每家每户都拥有一小块土地或土地的使用权,使农民由无产者、雇工变成了有产者、自耕农,这是许多发展中国家想做而做不到的事情。秦汉以来直到新中国成立以前,2000多年间经常发生社会动荡的重要原因之一就在于土地的地主制以及由此产生的土地的自由买卖与不断发生的土地兼并。因此,让农民每家每户都拥有一小块土地并严格限制其买卖行为发生,是保持中国农村社会长期稳定的基础。 2.有利于农民的社会保障。每家每户都拥有一小块土地可以在相当大程度上弥补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在农村严重缺失所带来的种种不足,即土地具有社会保险的功能。尽管笔者仍然坚决主张在农村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而不是用农地来保障农民的生老病死,但我们又必须面对现实。在广大农村基本没有社会保障而言的情况下,土地在这方面的功能是显而易见。非常重要的。 3.有利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我国到2002年底的总人口为12.8亿,其中,有7.8亿人口、2.4亿个农户常年居住在农村地区。如果我们能通过土地的家庭经营制度稳定地保障占全国61%的农村人口有充分的粮食供给,那么,整个国家的粮食安全就得到了基本保障。 4.有利于抵御外来农产品对中国的入侵。在以自给自足为主的小农制度下,即使中国农产品市场对外全面开放,全球化进程更加激烈地冲击中国农业,也很难对农村这一大块粮食市场构成威胁,因为从总体上讲,农民基本上是不会靠买粮食过日子的。 5.有利于加强城乡之间的联系。在保持每家每户都拥有一小块土地的前提下,如果我们又能成功地将大量的农业及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到非农业部门及城镇地区,那么,这一小块土地又会变成加强城乡联系的一种纽带。 (四)小农家庭经济在中国得以健康发展的前提条件 当然,要使小农家庭经营制度的这些优越性得到充分的发挥与体现,不是没有条件的。以下三个前提条件是必不可少的: 1.端正对农业的认识。总的说来,目前我们对农业的认识是太“深刻”了,“深刻”到了沉重的地步。所以,从现在起,我们应从三个方面“看淡”农业: (1)伴随着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转型,农业更多地只是起到一个基础性部门的作用,而不再是国民经济的决定部门。因此,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性会越来越小,其所占GDP的比重会越来越低。 (2)对于像中国这样的大国而言,既要吸取一些发展中国家在20世纪五、六十年代因过分强调工业化而忽视农业的教训,但也千万不可以在这方面矫枉太过正。我们应该清楚地明白,非农化是我国现代化的必由之路。 (3)由于我国客观存在的非常紧张的人地关系,加上其大国特征,在相当长一段历史时期内,家庭小农经济应该被确定为国家农业发展战略的主要内容。政府应鼓励、提倡、支持目前以家庭为基础的小农经济建立起自给自足的经营结构,而不是简单地提倡把小农经济完全引导到市场经济的大潮之中。 在这一点上,我们不能照搬其他国家的模式:美、加、澳是因为其土地面积多、人口少,它们必须用机械和土地来替代劳动力,通过机械化实现规模经营。因为实行规模经营,自产的农产品无法完全自我消费,会有大量的剩余,所以,这些农产品必须进入市场。而且,由于这些国家有条件实现规模经营,农业劳动生产率很高,所以,其农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很强。 在一些人地关系方面与我国相似的国家,它们的农业发展模式又是与美、加、澳不一样的。总体说来,它们的农业发展模式大致有两种:一种是纯为保护与储备土地资源、改善环境质量以及营造自然景观而为之的环保型农业;另一种对于农民来说是有经济目的的,农产品通常也进入市场,但由于政治(选票)与社会公平的需要,政府对农业实行大量补贴,以至于从经济上讲远不如进口农产品更划算。这种农业发展实际上已经失去了市场经济本身的真正含义了。 由此可见,我国农业发展的现实基础决定了我国农村的小农经济既没有必要走美、加、澳式的大规模的农业市场经济之路,也没有必要走像欧洲一些国家那样依靠大量政府补贴的农业发展道路。不仅没有必要,而且也根本上做不到:因为美国式道路需要其农产品有很强的国际市场竞争力,欧洲武道路需要有很强的政府财力作后盾。 因此,中国应该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将小农经济确立为我国农业发展的主体形式,并把自给自足而不是家庭农业经营的市场化作为其经营的主要目标。当然,这并不排除小规模的自由市场交易。我们千万不能照搬欧美国家的农业发展模式,重要的是,即使搬来了,我们也执行不了。 2.调整一些方针政策,其中主要的是两个方面的政策和一个体制:一是国家的粮食购销政策;二是农业税费政策;三是农村基层行政管理体制。 (1)对于国家粮食购销政策而言,适应我国加入WTO后的新形势的需要,我国目前的粮食流通体制应进一步做彻底改革。如果考虑到以上提出的有关我国农村小农经济模式的设想,长远来看,国家根本上就不需要在以家庭小农经济为主的农业地区定购粮食和其他农产品。地方性的自由市场或者个体、私人经营者完全可以在市场原则下自主决定其在这方面的购销经营行为。 (2)对于农业税费政策而言,尽管目前的改革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农民被迫缴费的问题,但这只解决了问题的一半。不论是从国际经验、还是从中国实际来看,对我国现存的十分脆弱的、以自给自足为主的家庭经营制小农征收任何税和费都是没有道理的。如上所述,在欧美国家,农业都在不同程度上得到了政府的大量直接、间接补贴。而我国这样处于弱势地位的农业产业在国家工业化已经进入到中期阶段的现在,不仅得不到反哺,还要继续被征收农业税,无论如何也是说不过去的。 因此,考虑到以下三个具体原因,政府在设计进一步的农村税费改革方案时,应将农业税费全部取消,各级政府都不再从农民那里收取任何税费:第一,在我国加入WTO后,由于“黄箱”政策的应用今后会逐渐地受到一定的制约(尽管目前仍有一定的运作空间),取消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可以做到在不违反WTO规则的前提下通过“绿箱”政策支持农业发展;第二,尽管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只有500亿元左右,但由于我国农村的征税手段落后,收税的成本却很高,如果考虑到由于征管不严而产生的贪污和腐败现象,从农民那里收这点税实际上有些得不偿失;第三,被征农业税的对象多为真正的种田人,他们往往是农村中比较贫穷的人,收入很低,确实有些承受不了。 (3)要想真正做到从根子上把农民的负担减下来,最根本的办法就是根据变化了的情况,大刀阔斧地对现行的农村基层行政管理体制进行彻底改革。其中行之有效的办法之一就是要逐步地、分阶段地取消乡政府作为一级政府的行政建制。这样做不仅可以大幅度地减少政府目前在农村里的冗员、减轻农民负担;而且可以从总体上改善与提高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的效果,推进我国民主化进程。 从历史上看,乡制在我国的确立与发展经历过三个主要的阶段,表现过两种不同的形式:在从秦朝到隋初的700多年间的乡亭制下,尽管乡是作为一级基层行政管理建制而存在的,乡官一般也是由上级官方任命的,但人数一般很少。一个在秦汉时代管辖1万多户的乡,通常只有3—5名乡官(分别管理治安、赋税、劳役、教化等事务)。在从隋开皇十年(公元595年)改乡亭制为乡里制到清朝的保甲制的1000多年间,乡都不是作为一级政府组织存在的,而是一个自治组织(乡官都是由村民选举产生的)。乡村里的事务都是由县政府直接管理、协调的,乡作为自治组织,只是起着协助县政府工作的职能。民国时期,乡作为一级基层政府行政管理机构,又被重新建立起来了,直到现在。 在总结历史经验的基础上,我们完全可以考虑分两步对目前的乡制进行改革:第一步是大量精简乡级行政管理人员;第二步则可以取消乡作为一级政府的建制,通过精干的县政府派出人员协调政府在农村的管理工作。同时,要建立起坚强的村级自治组织。 3.最重要的一个条件在于:一个有效的、可持续发展的小农经济制度的建立与完善是以大量农业劳动力转向非农业部门、大量农村劳动力和人口转向城镇地区为前提的。这意味农村家庭必须主要地从农业、农村之外创造其收入来源,而不是靠其所拥有的小块土地。以上所阐述的以自给自足为主的小农家庭经济是解决不了农民的收入问题的。道理很简单,在我国现有的农业资源条件下,试图通过发展农业而使8亿农民致富根本上就是不可能的。解决农民收入问题的最终出路只能是在农业之外。那么,大量的农村劳动力和农村人口的转移与流出就成为解决农民收入问题的重要途径了,同时,它也从根本上决定了笔者所主张的家庭小农经济制度在我国未来发展的命运。 (五)发展、壮大我国的规模型农业经济 这主要是基于两方面的考虑:一方面,我国现在已经是WTO成员国了,必须着力于培植一部分有比较强的国际竞争力的优势农产品,因此,一定的规模经营是一个必要条件;另一方面,尽管依靠小农经济可以大致解决全国60%的人口的食品供给问题,但另外的40%的城镇人口的食品供给则需要国家通过别的办法来解决,例如通过进口的办法或者通过具有一定规模的专业化种植方法来解决。 美国的规模化农产品生产主要是通过科学布局各优势农产品的专业化种植带而实现的。这方面的经验目前已开始逐渐地被我国政府在相当程度上所接受。最近,农业部出台的《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2003—2007)》就是一个明证。这种做法是非常必要的。 我们说,由于人口与农业资源拥有量不对称,加上国家的整体经济实力不强,我国农业从总体上讲在国际上不具有竞争力,但这并不排除我国少数农产品有一定的国际竞争力。根据农业部公布的这一规划,我国将在未来5年内建成35个特色鲜明、品牌闻名、涉及11种在国际国内市场上有竞争优势的农产品的专业种植带。这11种农产品包括专用小麦、专用玉米、高油大豆、棉花、“双低”油菜、“双高”甘蔗、柑橘、苹果、肉牛肉羊、牛奶和水产品。 从专业化、规模化的农产品生产组织形式来看,美国采取的基本上是家庭农场的组织方式。我国在现阶段则有多种方式,例如国营农场、集体农场、国家专业化种植基地、专业承包大户以及“公司十农户”的农业产业化组织方式等。 要抓好专业化的优势农产品规模化种植,国家必须在基础设施、农业科研、农业社会化服务、农村金融等各方面创造条件。在这些方面,我们需要向欧美国家学习。 二、农村发展:关键在于农业与农村劳动力转移:加快结构调整,促进社会转型 (一)劳动力转移是农村结构变迁的决定因素 对于发展中国家、特别是对于发展中大国而言,国家现代化的关键在于农村的现代化。农村要实现现代化,则必须实现其经济结构和社会结构的转型。而要实现这种结构变革,劳动力必须不断地从农业部门转移到现代非农部门。这一点已为发展理论及国际经验所证明。 伴随着国家的工业化以及目前正在兴起的信息化过程的深入发展,加上农业技术变革的不断推进,农村经济结构和社会结构必然发生变化:制造业、信息产业和服务业在整个国家经济总量中所占比重会不断增加,就业机会也相应增多;同时,农业所占份额越来越小。从而农村中的劳动力将逐渐地从农业部门向非农业部门转移,从纯农村地区向城镇地区及其他非纯农村地区转移。正是因为这种变化的发生及其持续发展,国家经济效率得以不断提高,因为整个社会中在低生产率部门(农业等)就业的人越来越少,而在高生产率部门(制造业、服务业)工作的人越来越多;也正是因为这种变化,农村的发展过程得以顺利进行,最终导致农村本身发生分化与转型,农业和农村现代化目标逐步得以实现。 (二)多种形式推进我国农村社会转型 伴随着农村产业结构与就业结构的变化,农村社会也会逐渐转型。西方发达国家所走过的道路基本上是大量农村劳动力进入城市,从而整个社会城市化水平得以提高,以农村为主的社会转向以城市主导的社会。 由于我国的历史背景以及我国本身的国情与西方发达国家在农村社会急剧转型发生时期的情况有较大的区别,加上我国农民在推进我国农村发展的长期实践中已经探索出了一些具有我国特色的相关经验,所以,我国应从实际出发,不要盲目照搬发达国家的做法,努力探索出一条由我国农民自己创造的、具有鲜明中国特色且可持续发展的农村社会转型之路。 根据笔者过去10年间在全国6个省的6个村所做的长期定点观察,现阶段我国农村社会转型正主要地通过以下几种方式进行: 1.村庄就地发展成为城镇。广东省东莞市的雁田村是一个明显例子。1992年时该村只是一个只有1500多人的比较典型的以农业为主的普通村庄。但后来由于香港、台湾、日本及欧美投资者纷纷投资于此,村子里出现了300多家外资企业,吸收了来自全国各地的10多万人在此打工、生活、居住,加上国有银行、政府办事机构(如公安局、海关等)的进入,目前该村已经变成为一座具有相当人口规模和相当经济实力的小城市了。只不过由于种种体制方面的制约,从名义上讲,这个村目前仍然属于村庄,属于农村地区,但实际上,其整体转型过程已完成了。这种类型的村子全国还有许多。 2.村庄就地改制成为集团公司或者成为集团公司的一部分。江苏省江阴市的华西村为我们在这方面提供了一个很好的例子。名义上讲,华西仍然还是一个村庄,但实际上,它更是一个大的集团公司。湖北省汉川市段夹村的变化更有意思:它被土生土长于本村的乡镇企业: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整体吞并了,全体村民自然地转化为公司员工,或工作、或退休领取养老金;村庄干部转为公司里的“农村工作部”干部,管理原来村里的农村工作。从统计角度来看,这个村仍然是存在的,村里的村民也仍被统计为农业人口。但实际上,这个村庄的社会转型过程也已基本完成了。 3.村庄溶于一个大都市区乃至一个大都市连绵带之中。这方面的例子在珠江三角洲地区和长江三角洲地区比比皆是。珠三角的12个主要城市(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惠州、肇庆、江门、东莞中山、顺德、南海、番禹)以及长三角的15个主要城市(上海、南京、苏州、无锡、常州、扬州、镇江、南通、泰州、杭州、宁波、湖州、嘉兴、绍兴、舟山)所辖的农村地区,在不同程度上也都已完成了其社会转型任务了。 4.村庄里的劳动力大量地迁移到附近的城镇。村庄里的劳动力大量地迁移到附近的城镇,从而导致其原所在村庄逐渐衰落,直至最终消失。山西省原平市的屯瓦村就很明显地表现出了这一趋势。在过去的10年间,越来越多的村民通过各种关系迁移到原平市里了,而且他们的迁移还表现出这样的特点,即先是一人进城,后来全家进城,最后他们彻底卖掉村里住、。退掉责任田而永久性地居留在城里。这样的农户目前已有50多户,比10年前的20多户增加了一倍多。 由此可见,我国农村在杜会发生急剧变化的今天,其社会转型从形式到内涵都表现得十分丰富。我们应视其为一种历史的进步。从我国各地区不同的实际情况出发,我们应充分利用多种形式来共同推进我国农村社会的成功转型,而不是生搬硬套西方发达国家在这方面所走过的老路。 (三)体制改革与制度创新:促进我国农村经济结构的进一步调出与社会的进一步转型 当然,我国农村目前在经济结构调整与社会转型方面所取得的成就与进展也只是初步的。为了进一步推进这方面的工作,正确认识和处理以下六个方面的关系至关重要: 1.正确处理小规模土地的使用权家庭所有与大幅度调整农村经济结构之间的关系。如果我们将土地主要地看成农村家庭经济、家庭经营的主要生产要素与生产资源,那么,这两者之间就有十分矛盾的关系。但是,如果我们将以家庭为单位的土地承包制更多地仅仅看成是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缺位情况下的一种特殊的社会保障制度安排,那么,这两者之间就不矛盾了:农民在有了以小规模土地为基础的社会保障后,他们必须、也会更加积极地走出这一小块土地而寻找新的经营与致富资源,这正好构成了农村经济结构调整的起点。在这一问题上,我们一定要认识到,小规模家庭土地经营绝对不应该是农民致富的手段,它仅仅只是农民的基本社会保险而已,最多只是谋生的基本手段之一。 2.正确处理农民流动与农村发展之间的关系。越来越多的农民流出农业部门而进入非农业部门,以及流出农村地区而进入城镇地区或其他形式的非农村地区(如新型的工业区),是整个农村发展的基础,是导致农村经济结构变革与社会转型发生的最重要因素。所以,我们应创造一切条件促使农村劳动力流动起来,使他们在流动与迁移中寻找创业机遇与致富源泉。 3.正确处理农村劳动力流动、转移与制度、体制制约之间的关系。正因为我们认识到对农村劳动力流动与转移的限制大都直接构成对农村发展的制约,而且限制流动的实施成本极其高昂,所以,解除此类制度与体制制约不仅已是大势所趋,而且已经迫在眉睫。因此,我国各级各类城市(包括北京、上海等特大城市)都应尽快地对农民各种形式的流入与流出选择无条件地全面开禁,不得再以任何借口限制农村人口在全国范围内的自由流动与迁徙。 4.正确处理农村劳动力、人口流动与农民进城之间的关系。并不是说农村劳动力流动就必然要进城。正如以上所提到的那样,在很多情况下,农民流动与农村转型并不是通过农民进城实现的,我国农村发展可以通过多种模式实现其目的。实践也表明,在北京、江苏、江西、福建等地全面放开城乡户籍管制的情况下,并没有出现农民大量涌进城市的现象。 5.正确处理农村发展与城镇发展之间的关系。不论是国际经验还是我国的实践都已证明:农村发展与城镇发展两者必须紧密结合起来,任何脱离城镇发展的农村发展计划都是难以成功的。从我国目前的实际情况出发,将农村发展进一步推向深入的最有效办法之一就是大力发展大都市区以及都市连绵带。 6.正确处理整个国家宏观经济发展与农村发展之间的关系。尽管从总体上讲,这两者之间具有相辅相成的关系,但整个国家宏观经济的稳定、健康、持久发展对于农村劳动力向工业、服务业转移以及向城镇流动具有特别重要的直接影响,因为国民经济其他部门及城镇经济的良好发展态势有利于为农村劳动力创造更多的经营与就业机会。 三、农民问题:核心在于权益保护,正确处理国家与农民的关系、经济与政治的关系 (一)农民为何穷 勿容置疑,作为一个整体,农民的生活境况目前仍然处于比较差的状态。究其原因,大致有四:一是非常有限的农业资源(土地、草原等)不足以使其生活状况得以大的改善,而国家又比较穷,不能像宫国那样补贴农业与农民;二是由于国家宏观经济发展水平仍然较低,非农产业部门为农民提供的可供发展的空间很有限,农民在农业之外就业的机会不多;三是尽管农民从农业中取得的收入微乎其微,但他们所要承担的社会负担却很重;四是由于国家的社会保障体系仅仅覆盖了城市居民,没有包括农民阶层,因此,即使农民从农业经营中能取得一点微薄小利,也往往会因医疗、教育、养老等方面的支出而丧失殆尽,甚至因此而欠下大笔债务,终身难以还清。 如果再将以上关系弄得简单、明了一些,我们就可得出这样的结论:第一,农业没有优势,政府无力帮助;第二,农民寻找出路,制度有些限制;第三,农业本不赚钱,还得上缴税费;第四,农民生老病死,社保基本没有。 (二)出路在哪里 至此,农民之所以生活状况仍然较差的原因已经基本上比较清楚了,那就是国家在对待农民这个群体上,有许多方面的做法是需要改善的: 第一,政府应积极创造条件引导农民尽可能地从农业中转移出来。这里面的一个重要问题在于农民素质普遍较低,而这又是与政府对农村教育投资不足、对农村人力资本投资不足紧密联系的。所以,由此引申出的第一个政策建议就是要大力加强政府特别是中央和省级政府对农村教育的投资,坚定地将在农村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当作一件直接与中华民族的复兴紧密相联系的事业来抓。而“农民办教育”的思路是不现实的,因为农民根本没有经济能力来承办教育事业。与此相关的第二个政策建议是政府要尽一切所能,加上利用市场配置人力资源的功能,把尽可能多的农村劳动力从农业、农村中转移到非农部门以及非农村地区。目前,“民工经济”的效应已得到了初步体现。安徽、贵州、四川等省利用农民工的力量基本上都已重建了一个相当于本省目前财政收入规模的新的“省级经济”,就是这方面比较成功的例子。 第二,各级政府应千方百计为农民外出务工提供多方帮助。由此引出的第三条政策建议就是要在全国范围内尽快地、彻底地从政治、经济意义上废除原有的户籍制度,使之仅仅具有统计学上的意义。全国各级各类城市(包括北京、上海)应尽快全面开放,包括对农民开放。 第三,政府不再向农民收取税费。因此,由此所引出的第四条政策建议就是各级政府不仅应停止向农民收取任何形式的“费”,而且也应停止向农民收取任何形式的“税”(包括农业税)。 第四,在从统筹城乡发展的角度来总揽全局的阶段,统筹城乡社会保障制度应作为我们的一条重要政策尽快得到落实。 由此可见,农民问题的核心就在于如何看待与处理国家与农民的关系。如果国家总是与农民争利,农民问题将很难找到合适的解决方案,农民走向全面小康社会将是非常困难的。很明显,在农民与国家之间,国家是起支配作用的一方,因此,国家应自觉地认识到这些问题,主动地解决这些问题。 (三)不仅仅只是一个经济问题 除了经济利益方面的问题外,农民的政治权利在目前的体制下也很难得到保障。比如,人大代表中农民代表的比重比其他阶层代表的比重要少得多,4.8亿农村劳动力、8亿农村人口基本上没有自己的法定代言人。 西方有一句很流行的说法,叫做“农民第一”。它是指导农村发展的基本原则。其主要内容有两个:一是从政府的角度来讲,政府制定政策要充分反映农民的意志、维护农民的利益,这主要体现在土地政策、农产品价格政策、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政策、农村金融政策等方面;二是从农民自身来看,农民积极参与农业与农村发展的全过程,通常是由农民对国家的农村发展政策进行评议、筛选、排序、表决,而决不是仅由政府从政府或国家利益出发单方面做出决定。因此,在政府和农民之间存在许多沟通、协商的“桥梁”性组织,它们都是代表农民利益的。我国却缺乏这样的一些渠道。为此,应尽快建立“农民协会”(简称“农会”)组织,使其真正成为农民心声与利益的代言人,与政府一道共同维护好农民的合法权益。 由此可见,目前不少人将农民问题仅仅归结为一个收入问题是远远不够的。在收人问题的背后,它所涉及的是一系列十分重大的经济与政治问题。而问题的核心在于:农民的合法权益应得到充分的尊重与保护。 三农问题论文:三农问题与解决思路研究探析 近几年,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已成为决策界和学术界普遍关注的热点,上上下下都在讨论“三农”问题,纷纷为其献计献策。到底“三农”问题出在哪里、症结何在?有什么办法能够解决或缓解它?这是本文要研究的主要内容。 一、“三农”问题的核心与症结所在 当前在农村社会经济发展中出现了一系列需要关注和亟待解决的问题。例如,有农民收入问题、税费负担问题、劳动力转移问题、土地市场制度问题、农村金融制度问题、粮食流通体制问题,还有农村市场消费、乡村基础设施建设、九年制义务教育、社会基本保障制度以及农民自组织等等问题。乍一看,怎么会冒出这么多问题来,使人觉得无从下手。论文百事通其实,当前农业、农村暴露出的一系列问题,并不是近期才产生的,有许多问题早在20世纪80年代就已出现了,不过那时问题还没有累积到现在这种严重程度。另外,从这些问题之间的关系分析,农业、农村和农民中出现的诸多问题并不是并列关系,也不是在同一时期发生的,其中有许多问题是相互关联,存在着衍生关系。比如,农民收入问题与税费负担、劳动力转移、土地市场、金融制度就有着直接关系,同时也与粮食流通体制、农村市场消费等密切相关。因此,在陈述“三农”问题时,不能简单地罗列问题,应该找出事关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和核心问题来,分析其形成原因,并对症下药。 我认为,当前“三农”问题集中反映在三个方面:一是农民收入问题,二是农村市场消费问题,三是农村劳动力转移问题,其他问题要么是由这三个问题引发出来,要么与其紧密相联。目前“三农”问题已经和过去的“三农”问题发生了本质的变化。假如说过去有“三农”问题,在八十年代中期以前,表现在宏观层面上仅仅是一个农产品供给问题,或者说是食品安全问题;现在三农问题已经从食品安全问题演变成一个以收入、消费和就业为中心的经济和社会问题。在现阶段,归结起来“三农”问题的核心是农民的生存权和发展权与城市居民的差距越来越大。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经济的繁荣主要表现在城市方面,农村经济发展要相对落后。同城市相比,农村发展落后首先体现在投资严重不足,基础设施供给明显滞后。自1998年中央实施积极财政政策以来,虽然中央和各级地方政府向农业和农村投入了大量资金,明显改善了农村基础设施的落后状况。但是,在利用财政资金改善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上,国家向城市投资多而对农村投资偏少。例如,1998年至2002年国家连续发行建设国债6600多亿元,其中用于农业和农村的资金约为1897亿元,占28.7%。2003年,国家又发行国债1400亿元,用于农业、农村的资金为445亿元,占31.8%。就是这2300多亿元,还包括了大江大河工程治理、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投资等,而这些投资直接受益的是全社会,对拉动农村经济发展的直接作用并不十分明显。在国家集中大量资金投向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后,使得城市公共品的供给和现代化水平上了好几个台阶。和国外比较,目前我国的城市特别是大中城市的现代化水平并不比发达国家差,甚至还超过一些国家。可是,由于农村投资少,乡村道路、人畜饮水、医疗卫生、文化教育和社会保障等公益性事业发展严重落后,同城市的差距越拉越大。这里,如果仅以基础设施供给状况衡量城乡发展水平,那么当你进入中国的大中城市就好像到了发达国家,相反当你进入中国的农村又好像到了发展中国家。这种城乡反差既存在于东部沿海地区,也存在于中西部地区。城乡投资差距不仅反映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而且还反映在民间投资方面。在20世纪90年代里,农村集体和个人投资增长也远远落后于城市。从1990年到2002年,城市集体和个人名义投资增长了14.6倍,而农村集体和个人投资仅增长了5.5倍,城市比农村增长速度快1.7倍。农村投资增长慢,经济发展速度必然也慢,进而农民收入的增长也不会快。1990年到2003年,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了76.9%,年均增长4.48%,比80年代增长速度(8.4%)几乎慢了一倍。而同期内,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由慢变快,13年里居民收入增长了159.8%,年均增长7.6%,增速是80年代(4.5%)的1.7倍。在这种情况下,城市居民的收入越来越高,与农民的收入差距越来越大。比如,1985年城市居民的可支配收入是农民的1.86倍,1990年为2.2倍,1995年上升到2.71倍,到2002年高达3.1倍。2003年,由于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幅比上年下降了0.5个百分点,而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增长了9%,导致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扩大到3.23倍。受收入增长的制约,农民的消费增长也极其缓慢,同城市居民的差距也在拉大。从1993年到2002年,城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名义上增长了2.58倍,而县及县以下仅增长了1.87倍。到2003年农民人均年消费支出水平是城市居民的1/3,消费差距比80年代扩大了40%以上。由于农民消费增长缓慢,农村市场需求明显偏冷,导致其在全社会中的市场消费份额出现了萎缩的趋势。例如,在1990年农村市场消费在全社会中的份额是53.2%,1995年降到40%,2002年进一步降到36.7%,2003年又进一步降到35%(见下表)。当前,农村投资不足,农民消费增长缓慢,已严重影响了国民经济的发展。因为,在12.92亿人口中,有9.37亿农民在紧缩投资和压缩消费,势必会给启动内需拉动经济增长带来巨大的困难。可以肯定的讲,在通货紧缩的情况下,要想启动内需首先必须将占全国2/3人口的农民的积极性调动起来,鼓励他们投资,刺激他们消费,只有这样中国的经济增长才会有动力。面对城乡发展差距,有人提出,目前中国的农村状况比过去恶化了,农民的生活水平越来越差。这种说法有些偏激,甚至对农村缺乏起码的了解。从实际情况看,当前农民的收入水平、生活状况都比过去大大进步了。但是为什么三农问题又突然变尖锐了呢?关键是农民的生存权和发展权与城市居民的差距扩大到了某种限度,给人的感官视角造成了异常刺激,引起了社会部分群体的心理失衡,危及到社会经济的进一步发展。 因此,我认为“三农”问题集中反映在收入、消费和劳动力转移方面,核心体现在生存和发展上。那么是什么原因引起“三农”问题呢?我认为是由制度和结构造成的,是由我们的制度设计缺陷和结构转换偏差引起的。 首先从制度看,改革开放以前,国家用计划经济、依靠行政力量造就了一个城乡二元体制(结构),改革开放以后尽管我们对这种制度进行了改革,但是在改革进程和制度安排上偏废了农村。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第一,八十年代中期以后,我们把主要改革精力从农村转到城市,集中在宏观经济体制和国有经济体制改革方面,对农业、农村的体制改革重视不够,造成了许多问题积重难返。 第二,农村制度的变迁受到了抑制。列举四个方面的例子:1、土地不能市场化。城市扩张、修筑公路和开发区建设侵占了大量农村土地,这些土地都是以低价强制性从农民手中征用的,造成巨额土地收益流失。2、民间金融机构发展受到限制,基金会撤销,民间借贷不合法,造成农村金融从资金总量和机构双重供给不足,使农民长期陷入贷款难的境地。3、粮食流通体制市场化改革滞后,限制非国有的市场主体进入粮食收购领域。4、城乡财税体制改革滞后,形成财权和事权不对称,造成越是基层政府财权越小、事权越大,这引起基层政府向企业和农民乱收费,加重农民负担。 再从结构演变方面分析。结构转换是一个国家经济发展的根本,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之后,结构转换会刺激经济增长,但是国家在九十年代以后的结构转换对农业、农村和农民是不利的。为什么?一方面,工业的过度扩张,导致了非农产业在大量抽取农业、农村资源的同时,排斥大量劳动力进入,造成农民占有的资源和财富份额下降。另一方面,受结构转换的影响,财富过度向城市集中,强化了城乡二元结构矛盾。因此可以讲,当前我国城乡居民在生存权和发展权方面的差距扩大趋势,既是由市场经济变化引起的,也是由于一些宏观政策不当和制度安排偏差造成的。 二、解决“三农”问题的主要途径 解决或缓解“三农”问题的出路在什么地方?首先要强调一点是,目前社会上不应该用过激的言论,也不能用过激的办法来解决“三农”问题,因为三农问题是由历史造成的,并在历次体制变动中不断累计起来。面对这些问题,我们企图想让一届或两届政府来彻底解决这些问题是完全不可能的,不能操之过急,只能重点突破,如果社会上一些人总用一些偏激的言论、并提出一些异想天开的解决办法,对解决三农问题毫无益处。最近有人讲,解决三农问题关键是要使政权退出农村,我认为这是一种极为幼稚的想法。因为在市场经济情况下,农民是弱势群体,如果我们的政权退出农村,这些弱势的群体谁来保护,农村的公共品由谁来提供,农村贫困问题由谁来解决。从世界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经验看,保护农民的生存权和发展权,帮助陷入困境的农民,并向农村提供公共品,都是政府在农村的责任。很显然,如果让政府退出农村,这些能产生很大外部性的公共事业会立即出现供给缺位。另外,还有人讲解决“三农”问题主要在“三农之外”,我觉得这有一定的道理,但是不全面。因为他把三农的长远问题和近期的问题混淆在一起了,我们不能把寄托于长远的战略手段放到现在来解决三农问题。所以最后我的结论是,解决三农问题既要在三农之外,也要在三农之内,既要在近期也要在长期。 我认为在“三农之外”解决“三农”问题,有以下几个问题需要考虑: 首先“在三农之外”,我们的改革和政策目标是什么?我觉得核心是要实行向城乡一体化的制度过渡,将来我国解决三农问题的目标是要把城市和农村、政治和社会纳入一体化的进程。为了实现这个目标,无论是长期还是近期关键是要解决农村劳动力的转移问题,围绕这个问题进行人口户籍政策、就业政策、社会保障制度和财税政策(包括农村税费制度)的改革。这里,有两点需要强调:第一点是农村税费,目前的农村税费改革不是最终目标,它是一种过渡方案,最终应该实行“城乡一体化的税收制度”,所以尽管目前农村的税费改革有进步,但是它的税制结构设计还是不合理的,仍然是一种歧视性的政策,这种歧视性政策从长远看是要消除的。 第二是土地市场开放问题。现在土地基本上没有市场而言,一级市场由国家控制,二级市场农民不许进入,农民在土地交易中始终处在被剥夺的地位。改革开放以后,我国为什么会发展这么快,发展成本会这么低,关键就在于农民有一块地。土地是农民生存的最后一道防线,也是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一个稳定器,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之所以在就业不充分的条件下,还能稳定在农村,就是因为农民还有一小块土地。今后,如果说土地市场还不改革,还是由国家用低价强制购买土地,农民得不到应有的补偿,中国的耕地就会大量、迅速地减少,我国的食品安全不但失去了可靠保障,而且农民还造反的,这会直接干扰我国社会经济的进一步发展。 第三是“城市化”道路选择问题。目前我们的城市化道路走了一条不符合中国的道路,为什么?一是现有的城市发展是“关起门来搞城市化”,把农民关在城外,自己在城内搞现代化,这是为城市居民“锦上添花”,而不是搞农村“人口城市化”。二是我们在城市化道路上搞“天女散花”,强调大力发展小城镇,错误地认为“小城镇,大战略”,能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大问题。这是一种不符合国情的战略选择,实际上这是一种“进厂不进城、离土不离乡”传统观念的延续,它实质上就是不愿意让农民进大中城市,不许他们分享大中城市积累的文明成果。从国情来看,中国若要遍地都去发展小城镇,总有一天我国会没有土地可耕,我国的城市化不能仿效美国模式,因为美国的土地资源要比我国丰富得多,而日本的城市化模式值得我们学习,他们的土地、水资源稀缺,人口密集,我国应该与日本一样,走“资源节约型”的城市化道路,这样可以节约土地、水资源和能源,并能集中使用城市公共设施。 在外部进行改革的同时,农业内部也要进行改革。在世界任何国家,最终农民群体不可能变成零,工业化后仍会有一部分农民留在农村,政府要关注这部分人口的生存和发展问题。怎么关注?近期有几个问题需要研究解决: 第一,对农民的收入要采取直接的支持政策。我国目前对农民的支持政策不应放在是产量的支持方面,而应是对农民的收入进行支持。有人说对农民支持要间接支持,有人说要直接支持,我认为目前间接支持和直接支持都要搞,但是要有重点。有人讲不能对农民进行直接补贴,因为我国财政能力有限,不可能以少数人补贴多数人。我认为这有两个误区需要澄清:一是以现行的体制,我们总搞间接补贴能不能坚持下去?因为我们过去对粮食采取的就是一种间接补贴,最后导致的结果就是越改补贴越多,2002年补贴700多亿,连续几年来我们对粮食的补贴超过三千亿,这种间接补贴会造成低效益,引起腐败,农民损失大,支付成本高。二是中国现在实际上需要进行直接补贴的不是多数人而是少数人。我国目前用于农、林、牧、渔四大业的劳动力是31991万人,看上去很多,但是我们实际算一下,真正用于种植业的劳动力目前不到两个亿,这两个亿如果剥离了一些东部沿海地区,仅剩一些农业主产区,实际需要补贴的就是一亿人左右。在12.92亿人中,我国补贴政策的目标锁定1亿人。因此“我国是以少数人补贴多数人”是个错误的概念,真正要补的实际是少数人,如果进行直接补贴我们还是有能力的。 第二,粮食流通体制改革。近期的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必须坚持市场化的方向,加快改革步伐。总体改革思路应该是,粮食主产区的购销要彻底放开,国家的储备粮数量要控制在合理安全界线内,国有粮食企业要走市场化的改革之路,对粮农的保护和补贴要与国有粮食企业划断,坚持采取直接的补贴办法。 第三,农村金融改革。目前,我国推行的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力度不够,范围太小,效果也没有农村税费改革那么大。今后,改革的思路就是要在进一步对外开放的条件下,沿着金融市场化方向,设计农村金融体制改革方案,从金融市场主体和资金规模上都增加对“三农”的供给,用一种平等观念对待农民,让他们能和城里人一样有权利获得自身发展所需要的资金。我认为想靠现有的金融体系来解决农民贷款难问题根本没有可能,必须通过改革发育新的金融组织。 第四,土地产权制度改革。土地制度和土地市场是联系在一起的。下一步在土地方面应该优先实行土地市场化,要把土地作为真正的商品进行交易,让土地变成商品,让土地的所有权真正归还于集体所有,不要再让一些城市人和一些中介商来非法剥夺农民。目前有人讲土地要私有化,我觉得目前提土地私有化不合适宜,不符合当前中国的国情。当前土地产权制度最重要的问题是农民应该有物权,农民用土地可以进行抵押,进行投资,要把农民现在的使用权变成一种准商品,这是一个核心问题。现在强调对土地所有权进行彻底改革的条件还不成熟,什么时候能成熟?我觉得城市化水平达到60%以后,再来考虑土地的产权制度改革才算合适,1993年的中央11号文件强调三十年不变,这里面有深刻的理论含义和制度背景,它充分考虑了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和结构转换所需要的时间区段。现在不宜过早的搞土地产权制度改革,应该在立法上、在土地是商品等方面多考虑些改革办法。当前在土地市场制度建设有以下几个问题要尽快解决:一是对经营性用地要实行彻底的市场招标出让制度,土地出让价格由市场供求决定。二是对于公益性用地,虽然目前只能按照协议出让办法从农民征地,但是征用价格原则上应以市场价格为标准,如果在征地过程中不能按照市场价格补偿农民损失的,就必须妥善安置失地农民,并为他们提供最基本的社会保障。三是通过制度安排要将土地转让的大部分收益归农民所有。为了确保土地流转的大部分收益归农民所有,建议在农村成立土地财产委员会,委员会由农民选举产生,其职责是代表农民对集体土地出让行使决策权,并决定土地补偿金的使用方向,监督出让土地补偿金的分配。根据需要,农村土地财产委员会可以是长期固定的农民组织,也可以是临时性质的组织,不管是固定还是临时组织,都必须以保护农民土地权益为宗旨,以民主决策为原则,公正公平地为农民服务。 第五,农村公共品供给。目前,政府为农村提供公共品不是一种“恩赐”行为,而是一种责任。农民跟市民一样有发展权,有生存权,政府应该承担起最起码的公共品的供给,而不应该形成现在的“公共”财政只对城市人而不对农民提供公共品,或者只对农民提供少量公共品补贴的局面。公共财政要把公共品真正公平的分摊于城市和农村,现在到了应该用中央财政大幅度增加对农村公共品投入的时候了。今年中央政府调整国债使用结构,以数百亿元的规模增加了对三农的资金投入,这是非常英明正确的,可以想见,这样坚持投下去城乡发展差距会越来越小,总有一天还会将这种差距消除掉。 最后,农民要有自己的组织。农民作为弱势群体不但要有政府来保护,有法律来保护,而且要由自己来保护。农民居住分散和生产活动不集中,这种无组织状态是他们在同非农产业进行交易和谈判中地位低下的重要原因。必须让农民组织联合起来,形成一个有影响的利益团体,引导和支持他们参与社会政治活动,参与国家决策,反映他们的利益要求。当前,我国农村合作组织是由三类组成的,第一类是在改革以前建立的供销合作社和信用合作社。这两类合作社具有上下垂直性质,受中央政府的控制和管理,带有较浓厚的官办色彩。第二类是乡(镇)村社区合作经济组织。这些合作组织是解体后,原的经济职能转移由社区合作组织承担。此类合作组织大多依赖于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并行使基层政权一部分经济管理职能。第三类是改革开放以后新发育起来的合作经济组织。这是农民和其他经营者根据经济发展需要,以市场为导向,按照合作制原则自发建立起来的,这类合作经济组织都采取了自愿参加、共同经营、民主管理和收益返还的组织经营形式,他们在名称上也丰富多彩,有农村股份合作社、专业合作社、专业技术协会,也有农业服务公司(中心)等。从多年的实践考察,在三类合作经济组织中,最受农民欢迎、最有旺盛生命力的是第三类合作经济组织。今后,要发展和培育农村合作经济组织,需要解决以下两大问题:第一,目前我国还没有合作组织的立法,各类合作社的权益得不到保障,也无法享受到政策优惠;第二,合作经济组织总量不少,但结构性矛盾突出。一方面数以万计的供销社、信用社和社区合作组织,因体制落后、官气太重,难以为“三农”有效服务;另一方面新发育的合作经济组织又因数量少而满足不了“三农”的需要。同时,农民急切需要的农产品购销合作组织发展也严重不足。 面对上述两大问题,首先,应加强合作社的立法建设,借鉴英国、美国、加拿大和泰国等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合作组织立法上的经验,为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提供一个健全的法律制度环境;其次,要大力支持民间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特别是要扶持由农民自发建立起来的农产品购销合作组织,从财政、税收以及金融等政策上给予优惠。支持农民发展自己的合作经济组织,政府应重视其经济要求,坚持自愿、民主、互利的原则,让合作经济组织自我发展,切忌拔苗助长,防止用行政手段“归大堆”,导致合作组织发展太多、太滥,并出现行政化倾向;再次,要加快对第一、二类合作经济组织的改造步伐,解决合作社由内部人控制和只为少数人牟利的问题,进一步明晰产权,按照合作制的原则,将其改造成真正意义上合作经济组织,由农民自己管理经营,为“三农”服务。 三农问题论文:丘陵区三农问题策略分析 摘要:“三农”问题是中国现阶段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的一大制约因素,也是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新契机,水土保持是中国必须长期坚持的一项基本国策。对以往“三农”问题突破口的研究分析,结合中国基本国情,从中国水土流失状况、提高农民收入、解放劳动力,加速城市化进程等角度,因地制宜提出水土保持是山地丘陵区“三农”问题的突破口。保护山区农村的生态环境,实现中国经济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水土保持;“三农”问题;农民创收;解放劳动力;可持续发展??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事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大局,必须始终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针对如何选择最经济、最有效、并且最可行的“三农”问题突破口,专家学者在以下几个方面提出了切实可行的观点。论文百事通(1)农业产业化、农产品深加工、发展乡镇企业的农业发展经济策略;(2)发展县域经济与小城镇建设;(3)确保农民就业、发展劳务经济的富余劳动力转移策略;(4)增加农村投入、加大农村公共品的供给、税费改革等惠农政策;(5)以新农村为契机解决“三农”问题。 本研究认为中国“三农”问题的根本出路是城市化(城镇化),根据中国现有国情,这将是一个长远的过程,并可能将自始至终伴随着社会安定问题与生态环境的恶化问题。以往“三农”问题突破口的研究,要么考虑过远,要么一直在围绕着经济,却极少的考虑生态环境的问题。水土保持将可能成为山地丘陵区解决“三农”问题的最佳突破口,不仅能够发展农业现代化、解放富余劳动力、促进城市化进程,并且保护了山区农村的生态环境,实现中国经济可持续发展。 1“三农”问题 在生态脆弱的山地丘陵区,“贫穷”是“三农”问题解决的最大障碍。农民收入长期得不到提高,农业资本投入长期不足,农业技术停滞,造成了农民教育、技术和经济的“贫穷”,农民剩有的财富只有土地,为了解决温饱问题,提高生活水平,农民只有扩大开荒面积,增加劳动力,提高农业产量。然而,由于生产技术难以保障,土地贫瘠,人口压力大,造成严重的水土流失,土地愈加贫瘠,人民只得再次扩大生产面积,形成“广种薄收”的局面,导致“贫困-人口压力-水土流失-生态恶化-贫困加剧”的恶性循环。 2水土保持是中国山地丘陵区“三农”问题的突破口 2.1水土保持是中国必须长期坚持的一项基本国策?? 由于中国特殊的自然气候和地理条件,水土流失十分严重,特别是人口的迅速增加,土地资源的过度开垦,草原的超载放牧,乱砍滥伐,森林锐减,以及开发建设过程中乱采滥挖,对地貌植被的破坏,人为加剧了水土流失。水土流失导致耕地减少,生态功能衰退;泥沙淤积江河,形成小洪水、高水位、多险情的局面,给防洪保安造成了极大的影响;水土流失已严重影响到人们的生产、生活和国家生态环境安全,严重制约了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已成为中国头号环境问题。 2.2水土保持提高农民收入 水土保持改善生态环境,从而增加人口环境容量,使群众有了生存与发展的基础条件,安居乐业有了基本的保障。政府非常重视水土保持工程,将水土保持项目建设成为“富民工程、生态工程、德政工程”。2006年8月,水利部对对2003-2005年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项目进行了竣工验收。项目涉及山西、江西、湖南、重庆、四川、陕西、宁夏7省(自治区、直辖市)45个项目区、57个县。3年来,累计投入6亿多元,治理水土流失4783平方公里,治理区年均土壤侵蚀总量减少1227.99万吨,年粮食总产增长41747.4万公斤,累计减少贫困人口359877人。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是逐步实现“两改一变”(改广种薄收为少种高产多收,改单一农业经营为农林牧副业全面发展,变生态系统恶性循环为良性循环)的一项有效途径。有机结合生物、工程、农耕三大措施,山、水、田、林、路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综合治理,调整结构,提高效益,实现农田增产增收,经济持续发展。2002-2006年实施的黄河水保生态工程乌兰察布市项目,共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7018.8hm??2。项目区累计治理程度达到54.09%,林草覆盖率达到39.58%,减沙效率为47.1%,保水效率为21.6%,水资源利用率40%,农民年人均纯收入达到2527元。 2.3水土保持解放劳动力,加速城市化进程?? 中国城市化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出路,城市化的过程,农民变市民的过程,就是农村变城市的过程,亦即农业现代化过程。象中国这样一个拥有8亿农民的发展中大国,将农民从土地上解放出来是一个长期缓慢的过程。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安定人民与酷劣的自然环境作斗争,战严寒,修梯田,积累了丰富的梯田建设经验。截至2006年底,全区累计建成高标准梯田10.26万hm2,农村人均0.26hm2,基本农田达到12万hm2,累计总投资约6.3亿元(国家投资1.2亿元,群众投劳折资和自筹资金5.1亿元),投工1.23亿个,移动土石方6亿m3,使昔日跑水、跑土、跑肥的“三跑田”变成了保水、保土、保肥的“三保田”,基本上实现了大旱不减产,小旱保丰收。梯田建设促进了马铃薯、畜草、劳务三大产业的发展,农民年人均从马铃薯种植中直接收入1200元,解放劳动力7.8万人,年人均实现劳务收入780元。 退耕还林工程是林业重点生态工程中涉及面最广、投资额度最大、政策性最强的一项生态建设工程,主要是解决重点地区的水土流失问题,在保证粮食生产的前提下,力争25°以上坡耕地和严重沙化耕地全部退耕还林。对宁夏南部山区退耕还林还草农户家庭调查显示,2002年从事种植业的劳动力比刚实施退耕还林还草政策的2000年减少了13.7%,从事种植业的劳动力的比重也从原来的80%下降到69%,农业中减少的劳动力主要流向建筑业,贸易、餐饮业,交通运输业等非农行业。1998年以及2003年数据对比,与退耕前相比,全县总人口增加了0.76%,农业人口减少了0.16%,农林牧渔业从业人员中的农业劳动力下降了20.67%,这说明退耕还林对人口资源的分布产生了明显影响。 三农问题论文:工业化与三农问题探讨 编者按:本文主要从探源之一:产生背景产业革命和工业化的发端;探源之二:“先天劣势”农业生产技术、产品和组织;探源之三:“后天不足”中国工业化战略中的“重工轻农”倾向及其农业负效应;结语,对工业化与三农问题探讨进行讲述。其中,主要包括:作为近、现代科学技术的发明和发现产物的现代新兴制造业(与传统农业相比)有着较高的生产率水平,它的产生使人类生产活动实现了从手工劳动向机械化生产的巨大转变,使人类得以用较小的劳动消耗获得较多的劳动成果,从而在社会财富的创造方面发挥重要作用,进而成为一国国民生产总值(或国内生产总值),以及国民收入增长的主要贡献者、在工业化过程中,农业与工业将互相促进、相互影响。但现代工业对传统农业将产生更为重大而深刻的影响、随着工业化的推进,现代制造业以其较高的生产率水平,不仅成为国民生产总值和国民收入绝对量增长的主要贡献者,而且在其相对份额增长方面占有明显优势;另一方面,现代制造业以其较高的产出率和收入水平,以及较高资本积累率或投资率创造出广泛的劳动力需求和就业机会,从而吸引劳动力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制造业部门的大量转移、农产品的特性、是传统农业中农民组织的涣散性、从收入分配政策看,我国自推进工业化以来,一直采取向城市居民倾斜的收入分配政策,具体材料请详见: 近年来,“三农问题”引起我国社会各界广泛关注,这在一定程度上表明,国人对“三农问题”重要性的认识达到前所未有的高度。然而,“三农问题”产生的根源何在?为什么战后许多发展中国家普遍为“三农问题”所困挠?在一些发展中国家的工业化过程中,农业为什么“天生”表现为弱质产业、农民“天生”成为弱势群体、农村经济往往是国民经济最薄弱的环节?为什么多年来我国主张国民经济平衡发展、强调农业的基础作用,而实际上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和生活始终没有得到根本改善?对这些问题的回答有赖于对“三农问题”产生的社会经济历史背景、工业化进程中农业与工业的相互关系及其变动趋势,以及各国在工业化进程中的战略选择等问题进行比较、分析和探讨。 一、探源之一:产生背景产业革命和工业化的发端 农业作为弱势产业、农民作为弱势群体以及农村经济作为国民经济的薄弱环节,有其特定的经济历史背景。自从产业革命导致现代制造业和现代城市的兴起,就整体而言,农业这一曾经作为农业社会经济的主导产业就开始逐步被新兴现代制造业所替代,与此同时,农民和农村经济发展也随之处于相对劣势地位。因此,除非一国政府在工业化进程中有意识地对这一弱势产业和群体加以保护,否则,农业停滞、农村落后,以及农民生活的相对贫困似乎就成为产业革命,以及由此引起的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必然后果。这是因为,第一,作为近、现代科学技术的发明和发现产物的现代新兴制造业(与传统农业相比)有着较高的生产率水平,它的产生使人类生产活动实现了从手工劳动向机械化生产的巨大转变,使人类得以用较小的劳动消耗获得较多的劳动成果,从而在社会财富的创造方面发挥重要作用,进而成为一国国民生产总值(或国内生产总值),以及国民收入增长的主要贡献者。 第二,在工业化过程中,农业与工业将互相促进、相互影响。但现代工业对传统农业将产生更为重大而深刻的影响。表现在,在工业化初期,传统农业为现代制造业的兴起作出了包括粮食、原料、劳动力和资金,以及市场等方面在内的贡献;而迅速发展起来的现代制造业,将以其技术和制度方面的明显优势,转而对传统农业的现代化进程,产生更为强大的推动作用和影响。 第三,随着工业化的推进,现代制造业以其较高的生产率水平,不仅成为国民生产总值和国民收入绝对量增长的主要贡献者,而且在其相对份额增长方面占有明显优势;另一方面,现代制造业以其较高的产出率和收入水平,以及较高资本积累率或投资率创造出广泛的劳动力需求和就业机会,从而吸引劳动力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制造业部门的大量转移。 最后,随着工业化的进一步推进,农业的相对地位(即在国民收入和就业中的相对份额)将呈下降趋势。与此相对照,工业部门则成长为支撑国民经济增长的主导部门。随着农业相对地位的下降,在人们心目中,其绝对地位似乎也在下降,由此产生了工业化过程中的“唯工业化倾向”,它使战后发展中国家普遍存在的“二元经济结构”呈现不断强化和加剧之势。 二、探源之二:“先天劣势”农业生产技术、产品和组织 与现代制造业相比传统农业在生产技术、产品以及农民组织等方面处于“先天”劣势。这方面的较早研究可见之于中国留美学者张培刚的早期著作《农业与工业化》。张培刚:《农业与工业化》,华中工学院出版社,年版,第⒉⒋章。该书在论及工业化过程中农业与工业之间的相互关系,以及农业所做出的重要“贡献”时,深刻揭示了农业和农民的不利处境。张培刚在论述农业的“产品贡献”时指出,由于工农业产品供求关系变动引起的工农业产品的相对价格变动,往往对农业和农民不利,即当工业品价格由于需求不足而下降时,作为工业品生产原料的农产品价格也将随之下跌,而其下降幅度却往往超过工业品价格;另一方面,当农产品价格由于欠收或供给不足而上涨时,以农产品为原料的工业品价格也将随之上涨,且涨幅往往超过农产品价格。由此不难看出,在工农业产品的相对价格(即贸易条件)变动中,农业和农民往往处于不利地位。 另外,在阐述农业的“市场贡献”时,张培刚认为,农业和农民在向工业化作出市场贡献时,自身作出了巨大牺牲:即当农业和农民作为工业品的购买者,往往面对“卖方垄断”市场”,由于价格由卖方决定,因而被迫支付较高价格;而当农民作为农产品的出售者,又面临“买方垄断”市场,由于价格往往由买方决定,因此不得不被迫接受较低价格。显然,在工农业产品交换中,农业和农民无论作为买者还是卖者,总是处于不利地位。 此外,农业和农民的相对劣势地位,可以经由以下两方面进一步加以说明。 其一是农产品的特性。由于农产品是有机的生物产品,这种特定的自然属性使其容易腐烂、变质,不易储存和运输,因此,生产者往往希望能够尽快出售产品,以减少运输和储存过程中的浪费,这样,在 出售农产品时,不得不被迫接受低价。 其二是传统农业中农民组织的涣散性。这种组织上的涣散性使众多个体农户,在直接面对市场时(无论作为买者还是作为卖者),客观上都将使另一方具有某种垄断优势。因为,无组织的个体小农户不仅难以形成利益共同体,相反,容易形成彼此竞争、相互对立、互相削弱的内部冲突之势。这样,在面对数量较少的卖方和买方时,农业和农民的失利就成为必然。 由上述因素导致的不利结果,并非不可克服。其出路在于,加快农业现代化中的技术进步以及组织和制度方面的建设。如果将现代制造业提供的先进技术(包括储存、运输和保鲜技术)运用于农业,由农产品的生物特性引起的诸多问题就会在很大程度上得到克服。另一方面(即更为重要的方面),是使农业和农民有效地组织起来,形成保护自身利益的组织。这样,市场结构将会随之改变,农民为维护自身利益在市场上的讨价还价能力及劣势地位就会根本改善。当然,所有这些条件的最终改善将取决于人的认识和努力。 除了农产品的特性和农民的组织性两方面因素外,农业和农民的不利处境,还可以经由农产品的供求弹性以及来说明。首先看农产品的供给弹性。可以说,迄今为止,农业生产对自然条件仍然有着极大的依赖性,加上农产品生产周期较长,从而导致农产品的供给呈现较低弹性。这样,当农产品需求增加以及由此引起价格上升时,农业生产却不能相应地快速增长,从而使农业难以通过增加供给以获得价格上涨带来的收入增长的好处。另一方面从农产品的需求弹性看,由于凯恩斯“基本心理法则”(“边际消费倾向递减律”)和“恩格尔定律”(“食品消费支出在人们总消费支出中的比重将随着收入水平的提高愈来愈小”)的双重作用,加上现代合成材料技术的进步,农产品的需求也呈较低弹性。这就意味着,随着经济进步和人们收入水平的提高,农业的增长和发展从需求方面获得“拉动力”的空间也相对较小。或许人们会说,这种分析排斥了技术进步因素的作用。的确,如果加进技术进步的影响,农业生产或农产品的有限的供给弹性将获得相当程度的改善,而且,随着人们收入水平的提高以及消费结构的改变,农产品的需求弹性也将有所提高。但就整体而言,农产品作为初级产品,与制造品相比,其供给和需求弹性均较低是不争的事实。另外,与制造业产品相比,在农产品价值构成中扣除各项成本之外,新增价值(“附加值”)部分比重较小,加上其有限的后序“加工”过程又往往被制造业“包揽”和“垄断”,因此,农业虽然为其他产业的产生和发展提供了巨大潜力和空间,自身却囿于比较利益劣势的局面而难以迅速发展。 最后,还由于农业的技术进步相对缓慢,农业生产结构调整的弹性相对较低,以及农业部门的资本积累率以及农业生产规模的扩张率也较低,因此,随着工业化的推进和现代制造业等非农产业的兴起,如果一国政府对农业缺少明智的扶持和保护措施,听任经济生活中的比较优势法则和优胜劣规律的作用,那么,农业停滞、农村落后和农民贫困将不可避免。 三、探源之三:“后天不足”中国工业化战略中的“重工轻农”倾向及其农业负效应 前面,本文从社会经济历史背景,以及工业化过程中农业与工业相互关系的角度,对“三农问题”的起源作了一般意义的探讨,然而,人们不禁要问,为什么发达国家的工业化表现为农业与工业的双双进步与现代化?为什么有的(尽管是少数的)发展中国家在战后推进工业化的过程中成功地避免了“三农问题”的困扰?……显然,问题的答案还需从各国的工业化的指导思想和战略选择中去寻找。 众所周知,由于对工业化内涵的片面甚至错误的理解,我国同大多数发展中国家一样,在战后工业化起步以及以后相当长的时期里,始终推行以牺牲农业换取制造业发展的工业化战略。这种战略从其推行的开始,就对发展中国家战后普遍存在的“二元经济结构”起着强化和加固作用。从另一种意义而言,这种以牺牲农业和农民利益为代价的工业化战略的实施,又必须以强化“二元经济结构”作为前提和手段,由此形成了战后大多数发展中国家所共有的“工业化”“城乡分割”与“工农对立”“二元结构强化”的“累积性因果恶性循环”。因此可以说,不恰当的工业化战略,是我国“三农问题”得以产生、并形成并呈“积重难返”之势的重要的和直接的原因。因此,对我国工业化过程中制定和实施的重大战略决策加以反思,为走出“三农困境”寻找出路,就显得十分必要。 建国以来,我国“城乡分割”、“工农对立”、“二元结构强化”的倾向集中表现在国民收入分配和再分配政策各个方面,包括收入政策、价格政策、税收政策、投资政策,以及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产品提供政策、社会保障和福利政策等。 ()从收入分配政策看,我国自推进工业化以来,一直采取向城市居民倾斜的收入分配政策。改革开放后,随着农业生产增长和农民收入的增加,这种情况一度有所改善,然而,自年代中期以来,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又明显拉大。统计资料表明,到目前为止,占我国总人以上的农村居民,其收入在国民收中所占份额还不到,而总人口中不到的城市人口,其收入在国民收入中的份额超过刘书明等“关于减轻农民负担的问题的几个重大判断”《财政研究》,年第期。,而且据测算,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从改革前的倍左右,增加到目前的倍左右。 ()从价格政策看,为配合优先发展工业尤其是重工业的战略,我国长期实施“工农业产品剪刀差”政策,即通过人为压低农产品价格,以使工农业产品交换条件有利于工业部门的积累和扩张。改革开放后,尽管多次调整农产品价格,但由于工业品价格提高更快,因此,工农业产品价格之间的“剪刀差”非但没有缩小,反而进一步扩大。有资料显示,年间的年里,以“剪刀差”方式流出的农业收入达到亿元。年均流出亿元,是改革前(年均亿元)的倍。“剪刀差”这种“暗税”给农民增加的负担已超过农业税(“明税”)负担(同前注)。。 ()从税收政策看,我国城乡居民税赋也呈现明显的“城乡倒挂”现象。依据我国目前税法和现行税制,城乡居民税赋负担严重失衡。从所得税方面看,城市居民所得税起征点为月收入元及以上者,而我国绝大多数农村地区农民年纯收入不到元,却必须履行纳税义务。从增值税角度看,城镇个体工商户增值税起征点为年销售收入元者,然而,尽管一般农户远远达不到该收入水平,却户户必须交纳农业税。另外,现行税制对城镇个体工商户实行五级超额累进所得税率,年应税收入不到元者,税率为。而在农业方面,对主要农作物征收的每亩实际税收负担率(税金纯收益)则分别为:稻谷;小麦;玉米;大米,均明显高于城镇个体工商户所得税率刘书明等“关于减轻农民负担问题的几个重大判断”《财政研究》,年第期。。另外,城乡税收征收方式及其(依据)也存在明显的于农于不利和对农不公现象。从理论上说,税收是基于经济收入的一种派生性收入。而我国农业税普遍采取“税跟地走”(“地跟人走”)的均摊式征收方法,以至于许多农户在几乎没有纳税基础和能力的情况下也被迫成为纳税对象。 值得提及的是,若不是刚刚在全国农村推行的旨在为农减负的“费改税”政策将多年来使农民不堪负重的税外“费”赋减了下来,使农民负担有所减轻,城乡居民的税赋差别就更为显著。 ()从政府投资政策(包括基础设施和公共产品提供政策)方面看,其“城市偏向性”同样十分明显。 一方面,在政府投入方面,我国一直采取向城市和工业建设倾斜的投资政策,改革开放后,虽然财政支农支出总量有所增加,但相对量却呈下降趋势。例如,年,财政支农支出占国家财政总支出的比重一直呈下降趋势,即分别为:、、、、、和;年回升到,年又下降为陶勇:“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与农民负担问题探索”《财贸经济》,年第期。。另外,在政府对农业投入增加的同时,农业税和乡镇企业税则逐年增加,结果两两相抵(不考虑“剪刀差”形式的间接流出),农业和农村的资源净流出远远超过净流入。另外,在政府固定资产投入中,城乡差别也十分明显。例如,在年的政府固定资产投入中,对国有企业的投资占,人均达,元,而对农村集体经济投入的人均水平仅为元(同前注)。。最后,从我国农业产值比重与政府支农投入比重两个指标看,也不难发现两者间的失衡。目前,我国农业产值占的,政府财政支农支出仅占总财政支出的(同前注)。。 另一方面,在基础设施和公共物品提供方面,“城乡二元结构”也相当明显。公共物品应由政府(全部或部分)提供,这是不言而喻的。然而我国长期以来,在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物品提供方面采取明显的城乡差别待遇政策。 农村的公共物品也可分为“纯公共物品”和“准公共物品”。前者包括农业基础科学研究、农业科技成果推广、大规模土壤改良和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大江大河治理,防治病虫害、环境保护与公共卫生设施,通讯和文化设施建设,以及年义务教育普及等。后者包括区域性小型基础设施建设(如:电力、能源、水利、交通、通讯等设施建设);高中及职业技术教育、农村医疗以及文化设施等。 “纯公共物品”理应由中央财政提供,而“准公共物品”则由中央和地方两级政府财政共同提供。另外,农户从事的农业生产活动,尽管在性质上被界定为“私人产品”,但由于其产品(尤其是大宗农作物产品)及其产量关系到国家粮食安全问题,因此具有明显的“外溢性”,政府也完全可以而且应该借助于价格、税收、以及投资政策等直接和间接手段,帮助其降低成本,提高生产并增加收入。然而遗憾的是,我国基础设施和公共产品提供长期向城市尤其是向大城市和特大城市倾斜,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产品提供严重不足,从而造成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产品提供体制上的“二元结构”即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主要靠政府财政预算解决,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所需资金则主要由农民出资负担。其后果是:农业科研和技术推广投入不足。农业生产的科技含量始终难以提高;水利设施长年失修、建设滞后,大江大河治理不利,导致水患频繁、干旱不断,农业“靠天吃饭”的局面仍未改变;农村能源交通条件改善缓慢,公共卫生设施和标准远远落后于城市,农村九年义务教育普及面临严重资金短缺,从而使占人口近的农村人口生活水平和劳动力素质不能迅速提高。 ()从社会保障和福利政策看,我国社保体制“城乡差别待遇”更为明显。城镇居民享有政府提供的“最低生活保障”的保护;城镇国有企业下岗职工享有“三条社会保障线”即“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失业保险制度”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以及政府举办的“再就业工程”等措施的关怀和保护;此外,城市居民还不同程度地享受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社保制度提供的好处。而在农村,除了土地作为农民赖以生存的唯一保障外,农民的生老病死别无其他保障。农民生活的目的和全部意义变得如此简单,那就是为生存着而“活”着。 四、结语 毫无疑问,我国“三农问题”的起因是多方面的,除普遍存在的某些客观原因外,有实际政策操作和处理不当的问题、有政策制定和决策中的失误问题、更有指导思想方面的偏差问题。本来,作为初衷,本文试图通过一般理论与我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方式,探讨我国“三农问题”产生和形成的深层原因。然而,结果表明,其结论似乎又十分简单,那就是我国工业化和现代化之成败将最终取决于“三农问题”能否真正解决。 三农问题论文:三农问题对策思考 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对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高度重视,提出我国小康社会建设的重点和难点都在农村。“三农”问题是影响我国经济社会平衡发展的重大问题,关系到我国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的目标能否顺利实现,关系到农村社会稳定和我党如何代表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三农”问题由来已久,涉及十分复杂的体制、政策和经济问题。过去研究“三农”,没有跳出“农”字,因而不可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十六大提出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指出了问题的实质,抓住了解决问题的关键。 一、当前“三农”主要问题 1978年,我国农村率先开始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主的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激发了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使农村经济得到较快发展,农民收入持续增加。这种势头保持了十多年,到90年代后期,农村改革的政策优势逐渐减弱,却不断暴露出一系列问题。进入新世纪,这些问题成为制约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问题。涉及“三农”的问题很多,其中最突出和带有普遍性的问题有以下四个方面: (一)农民增收困难 从*7—*0年,全国农民收入的增长速度连续四年下降。*6年全国农民收入的增长速度是9.1%,*7年下降到4.8%,*8年下降到4.3%,*9年下降到3.8%,*0年再降至2.1%。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采取多种政策措施,*1年农民收入增长恢复到4.2%,*2年增幅达到4.4%,仍低于*7年的增长速度。此期间,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进一步加大,*0年城乡人均收入比为2.2∶1,*5年为2.71∶1,*0年为2.79∶1。*2年农民人均收入2476元,城市居民人均收入7703元,城乡比约为3:1。这里要特别指出,农民人均收入的大约40%是实物折算来的,不是货币收入。除此以外,在货币收入中农民要留出20%~30%用于购买生产资料,以维持简单再生产。如此计算,城乡人均收入比要大于5:1。农民增收难问题,会带来一系列负面影响,例如农民购买力下降,农民用于生产的投入减少,农村消费市场难以启动,农村社会矛盾增多等等。 (二)农业效益低下 *5年以后,农产品市场趋于饱和,价格持续走低,农产品卖难问题突出。*9年与*6年相比,农产品收购价格总指数和粮食类收购价格总指数分别下降了23.1%和24%。有专家计算,*7—*9年,粮食价格下降使农民人均减收40元,使农民纯收入增长减少15%。*7—*1年期间,每个农民现金收入仅增加18.3元,其中工资性收入提高257.4元,出售农产品收入下降455.8元。近几年农产品价格仍在低位徘徊,影响了农民种粮积极性,这种局面不扭转,会给国家粮食安全造成威胁。*3年主要农产品价格出现上升趋势,是一个非常值得注意的信号。 (三)农业基础薄弱 农业不同于其他产业,受自然因素影响大,农业基础设施对农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保障作用。长期以来,国家和各级政府对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重视不够,投入很少。例如从*8—*1年中央共安排国债资金5100亿元,主要用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其中用于农业(不含水利、林业)基础设施建设的仅为56亿元,占国债投资的1.1%。专家指出,1950—1978年期间,通过价格差、农业税等形式,全国平均每年从农业部门流出资金155亿元,1979—*4年,平均每年流出811亿元。农业(特别是种植业)成本收益率呈下降趋势,例如*7年种植业每亩成本纯收益率为34%,*0年下降为19.5%。*7年全国农民人均来自农业的纯收入是1267.69元,*1年则仅为1165.17元。 (四)农民负担沉重 多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对减轻农民负担高度重视、三令五申,但是成效并不显著。从根本上讲,体制问题和政策问题是农民负担沉重的根源,县乡吃皇粮的人员规模和工资水平如果不能减少,农民负担就会居高不下。在农业效益不高和农民收入很低的情况下,国家每年从农民身上收取约400亿元的税收,农民还要缴纳占纯收入5%的“三提五统”,这两项合法税费约1000亿元。资料显示,*0年农村人口人均税费比率为5%,城市人口人均税率为0.58%。除此之外,农村子女就学和医疗是农民最大的两笔支出款项,据有人对我国中部某省农村的调查,农户供养一个小学生一年需要1000元,初中学生一年需要1400元,高中学生一年需要3000元,因子女就学致贫的农户不在少数。 二、“三农”问题产生的原因 从根本上说,“三农”问题产生的根源是城乡分治、一国两策、重城轻乡。城乡分治的二元化社会结构,是我国长期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盘根错节,根深蒂固,而且形成一整套法规体系和管理制度,相当坚固。“三农”问题近几年凸现出来,是新形势下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矛盾的体现。 (一)农村劳动力非充分就业,是农村相对贫困的根本原因 人多地少是我国的基本国情,更是我国农村的最大矛盾和农民增收困难的根源。1952年我国农村人口4.9亿,1.1亿农户,16亿亩耕地,户均耕地14.5亩,劳均5.7亩。*2年我国农村人口9.3亿,2.4亿农户,20亿亩耕地,户均耕地8.1亩,劳均3.9亩。我国现有农村劳动力约4.8亿,在乡镇企业就业或半就业的约有1亿人,有关部门统计外出务工的有9400万人,留在农村的劳动力大约3亿人。根据农业专家调查,按农村现有生产率水平,农业大体需要1亿劳动力即可,有近2亿农村劳动力处于待转移就业状态。进城务工人员大多工作极不稳定,随机就业,春去冬回,甚至随农忙季节来回流动,形成“候鸟”式民工潮,这并不利于农村劳动力转移向健康方向发展。造成这种局面有国家政策导向的原因,国家对城市居民就业是一种政策,对农村民工务工又是一种政策,加之有户籍、身份制度限制,形成了就业的“一国两策”,农民进城就业自然不会有长远打算和提高技能的内在需求,不能实现稳固的农村劳动力转移。从根本上说,有计划地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治本之策,其他措施不能代替。 (二)农户分散经营体制难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市场需求 我国农村第一次改革确立了以家庭承包经营为主、双层经营的农业经营体制。这种改革的优点是充分考虑了我国的基本国情,把家庭承包土地作为基本制度,土地作为农民安身立命的基本保障,相当于城市的社会保障,使农民没有后顾之忧。但是,以家庭承包土地为基础的农业经营体制带来另一个问题,这就是家庭经营土地过于分散,不利于现代科技的应用,高度分散的农户难以对应千变万化的市场,农业竞争力难以提高。例如:美国、加拿大平均每个农户大约拥有土地*公顷左右,欧盟国家平均每个家庭农场拥有约20~30公顷土地,我国平均每个农户拥有土地0.5公顷。1987年前后,理论界开展过关于农业规模化经营的大讨论,有专家提出,在一定的生产力水平条件下,一个农户经营的最佳规模是农业劳动生产率和土地生产率的平衡点,按中等劳动生产率水平,一个劳动力可以经营约20亩耕地。按照生产关系要有利于生产力发展的基本要求,现阶段应允许农民按照“自愿、规范、依法、有偿”的原则进行土地流转。实际上,随着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土地有偿流转是不可避免的。 (三)对农业和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长期投入不足,使农业发展后劲不足 为了提高农产品国际竞争力,各国政府都在加大对农业的支持和保护力度。韩国1970年制定了新农村运动计划,到1980年,政府对农业投资总额达到27571亿韩元。日本*4年制定了一项对农业投资6兆100亿日元的计划,用于应对加入WTO对农业的冲击。*2年,美国颁布新农业法,规定今后十年对农业提供1900亿美元的补贴。相比之下,我国是另一种情景,*0年我国财政用于农业的支出1298亿元,占财政总支出的8%左右,比*0年的10%低2个百分点,比1980年的12%低4个百分点。按WTO协议计算口径,我国财政支持农业的空间还很大,仅“黄箱”政策就有1740亿元。按照“绿箱”政策,用于农业科技、农民技术培训、扶贫、公益基础建设等的投入,还有更大的空间。我国长期以来对农村和农业的基础投入不够重视,使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严重落后,农业发展的基础十分脆弱。由此看来,改革国家财政支出结构,大幅度增加政府对农业和农村的投入,符合世界各国的通行做法和发展趋势,是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历史选择。 三、解决“三农”问题的建议 人们习惯认为,农业是一个产业,同其他产业一样,国家应把它推向市场去参加竞争和经受考验。这种观点是不全面的,农业还有作为产业之外的另一面,这就是欧洲提出的农业多功能性,其含义是:农村是国土的组成部分,是保持自然平衡的一种生态类型,农民是相对城市的公民阶层,是保持民族传统和本土文化的载体。因此,农业具有稳定社会格局和充分就业、保持国土景观和生态安全、传承民族传统和乡土文化的诸多功能,国家不能简单把农业作为一种产业对待,要加以保护和善待,对农业的补贴不能看作是旨在扭曲农产品价格补贴。据此,世界上许多国家都对农业和农民进行直接财政补贴,原欧盟国家最先实行这种政策,近几年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日本、韩国等采取了类似政策。这种观点在我国还没有“市场”,应当对农业有一个再认识。 纵观世界各国经济发展规律,工业化过程要经历以农补工、工农平衡发展和以工补农三个阶段。根据对美、日及我国台湾地区经济发展的研究,我国(内地)已具备第一个转折点的指标:一是农业在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在25%左右,工业和农业的增加值大约为6∶4,这个指标我国*8年已经具备。二是农业就业占社会就业人数总数不超过55%,我国*4年已基本具备。三是城市人口不低于全国人口的35%,我国目前接近这一指标。四是人均GNP在700美元以上,我国*8年已经达到。根据世界经合和发展组织*0年的研究报告,世界上发达国家对农业的保护率为生产者价格的51%,发展中国家平均在6%,我国为负数。总体来看,我国已具备条件和可能,应及时调整国家财政和基础投资结构,加大对农业和农村的支持保护力度,这是协调城乡发展的根本措施。 解决“三农”问题,重要的是真正落实中央关于“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多予”要有安排,“少取”要有措施,“放活”要有配套政策保障。有些问题需要在发展中逐步解决,有些可以很快作出安排。当前可以采取以下政策措施: (一)切实增加对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 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欠账很多,从“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出发,调整国家和各级政府财政支出结构比例,加大对农业的支持力度。财政用于农业支出的比例不低于总支出的15%,略高于1980年12%的支出比例。在国家财政每年新增2000多亿元中,应按不低于30%的比例用于农业和农村。国债用于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应不低于国债投放总量的20%,如果每年继续发行1500亿元,安排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不应低于300亿元。 (二)消减有关农业税费 纵观世界各国,对农业征税的国家不多,特别是工业化国家,几乎都有“以工补农”措施。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已经跨过了依靠农业提供原始积累支持城市和工业发展的阶段,应当适时调整政策。首先应当积极考虑取消农业特产税、农业税;加大国家和省级财政对农村义务教育投入,消减农村教育附加费;推进农村税费改革,压缩乡镇“吃皇粮”人数,从根本上减轻农民负担,使农民得以“休养生息”。消减农业税费应与各地税费改革、撤乡并镇、国家财政转移支付结合进行,对我国东、中、西部省区可区别对待并有一个渐进过程。 (三)建立农民合作经济组织 世界上有一些国家的农业经营体制与我国相近,具有较小规模农户经营的特点,这些国家都有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或农业专业协会,为农户提供科技应用、市场信息、产品营销、生产资料供应甚至产品加工等服务,并在农户与政府、农户生产与市场之间起到桥梁作用。这种代表农民利益的非政府组织,可以提高分散农户的组织化程度和科技水平,应对变化的市场,降低生产的市场风险,是一种成功的经验。我国应尽快建立区域性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或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并与农民结为利益共同体,这样做有利于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 (四)制定有利于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的政策 实现农村人口的充分就业,是解决“三农”问题的长期战略任务。国家应尽快制定有利于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的政策,对农民到城市异地就业给以“公平国民待遇”,包括改革现行户籍政策,就业歧视政策,子女就地入学,享受就业城市的公共服务等,使农民进城就业与城市居民就业完全平等,给他们公平竞争和发展的机会。这样,有利于农民从土地、农村永久性解放出来,加快我国城市化进程。 (五)加快农业科技教育事业发展 各国经验证明,农业发展最重要的是依靠政府支持保护和科技进步。因此,在推进农村各项改革过程中,应高度重视加强农业科技推广体系建设,一是建立国家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加大对农业科研工作投入,争取在种植业和养殖业科技方面取得重大突破;二是建立新型农业科技推广体系,对从事公益性技术推广和服务的队伍,国家应给以稳定的支持和保护,同时鼓励相关科技企业、大学等按照市场规律从事农业技术推广和有偿技术服务;三是加强农民科技培训,把大量实用技术组装配套成模式技术送到农民手中,提高农业科技应用率和普及率,把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真正转移到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农民素质的轨道上来。
三农政策论文:三农政策对农村金融资源的逆向配置影响探析 摘 要 “三农”政策是当前我国较为重要的关于农村经济发展的政策之一,这一政策的推出是为了解决当前日益严重的“三农”问题。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是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而经济的发展需要资金的支持。但当前,我国农村金融的发展现状是大量的农村金融资源流入农村市场,同时这些资源在农村市场中的配置存在着严重不均衡的现象,这种现象便是农村金融的“逆向配置”。本文在梳理相关理论的基础上,探讨了“三农”政策对农村金融资源逆向配置的影响,并进行了分析,提出了相应建议。 关键词 “三农”政策 农村金融资源 逆向配置 一、“三农”政策及农村金融资源理论概述 (一)“三农”政策的发展 一直以来,党和政府都十分重视“三农”问题,在“三农”问题方面也有较大的投入。近年来政府在这一政策的人力物力财力上都给予了更大的支持,对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村资源的合理分配起到了相当重要的作用。 (二)农村金融资源的构成 农村金融资源一般来说指的是国家在一段时期内可以用于农村经济发展的所有资源。广义上农村金融资源包括货币资源、管理资源、人力资源等等,狭义上仅仅指与金融相关的货币和资本。一般来说,人们所说的是狭义的农村金融资源。 (三)农村金融资源的逆向流动 现阶段农村金融资源的逆向流动主要通过三种方式:第一,政府渠道。第二,金融渠道。第三,价格渠道。 金融渠道流出主要是存款流出、贷款流出、存贷款差流出和邮政储蓄流出等方式。金融资源在金融渠道的流出在农村相当普遍,很多农村居民进城务工也是推动这一现象的原因之一。 价格渠道的流出往往在无形之中,人们会自然而然地将资金最优化使用,而区域经济差异的扩大让价格渠道流出金融资源这一现象愈来愈严重。工农产品的价格差异是金融资源流出的主要形式,农村生产资料的原料上涨幅度超过了农产品的收购价,农村居民的利益受到损害。这种反向流动让农村金融资源流出农村市场,导致农村发展资源缺乏资金。 二、“三农”政策对农村金融资源的配置影响 “三农”政策的推出大大降低了农村金融资源的逆向配置的现象,这一积极影响体现在三个方面: 农村信用社和农村银行等金融资源合理配置。“三农”政策的主要投入是在农村信用社和农村银行方面,这有效提升了农村金融服务水平,改善了农村信用环境,切实缓解了“三农”和中小微企业“贷款难”、“担保难”问题,加快了扶贫攻坚和同步小康进程。 农村金融机构地域风险能力加强。2004年“三农”政策推出之前,全国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率高达28.1%,资本充足率为负。“三农”政策推出的十多年来,全国的农村信用社逐渐开始盈利,截至2014年低,不良贷款率3.1%,比政策推广前下降25个百分点,资本充足率8.99%。这和“三农”政策的推出有很大的关系。 农村金融服务水平提高。农村金融机构信息科技建设、网点建设和服务逐步开始,金融服务水平不断提高。自助终端电子机具,如POS机、ATM机也在农村普及开来,依托网点、网上银行、手机银行,构建了覆盖县、乡、村,联通各村之间的服务网点也逐渐建立起来。 三、对农村金融资源优化的建议 (一)依照政府政策的规划发展 农村金融资源的根基在“三农”、定位在“三农”、优势也在“三农”,必须始终坚持服务“三农”、服务社区居民、服务中小微企业以及服务县域经济的市场定位,依照政府政策的规划发展,在深化改革中把强化内控机制、加强风险管理作为的一项重要内容,并通过不断完善内控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增强内部控制的能力,提高控制风险的水平。 (二)建设特色鲜明的农村金融文化 农村金融机构发展的好坏是由农村金融企业决定,而企业的竞争中文化的竞争相当重要。农村金融企业必须找准自己的文化核心价值理念,找准符合自身实际的有效载体,以“诚者信合”企业文化让自身“做优做强”。企业在培育自身文化的时候,要有自己的特色和鲜明的个性。这个特色和个性还必须从本企业自身出发,借鉴一些做得好的企业文化,精心培育自己的企业文化,不能脱离本企业的自身实际。 (三)加快金融产品创新的步伐 尽管在国家政策扶持和自身的努力下,农村金融取得了较大的发展,但是农村对于经济发达地区来说还是属于经济发展落后地区。金融机构和经济发展成正比关系,经济越来越快速发展的今天为金融的发展创造了有利的社会经济环境。要实现金融产品创新,而且金融产品的创新要围绕农村居民的切身需求,在保证安全和效益的前提下,积极地开发出一些适合农村经济发展特点的金融产品。 (四)加大人才培养力度 为了适应市场经济的相关要求,提高农村金融机构的竞争力,就要建立业务素质较高、技术过硬的职工队伍。第一,在选用人员方面,必须严格把关,尽量招收高学历人才。第二,领导的选聘应该通过考试及业绩等竞争方式上岗,加强约束机制。第三,农村金融机构要不断地推出新的激励模式,以带动农村金融机构的员工不断进行创新,坚持效益、责任、风险和利益的一致性,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四、结语 从现代化建设的角度来看,当前“三农”政策对农村金融资源的影响主要是好的方面,“三农”政策对农村金融的投入促进了农村金融的发展。并且,“三农”政策对农村金融的影响不仅仅是促进其发展,更为重要的是使农村金融资源配置效率有所提高,推动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因此,农村金融的配置问题的解决是极为重要的。倘若“三农”政策只是加大对农村金融方面的投入而不提高农村金融的配置效率,将会严重制约农村金融的发展。 (作者单位为四川农业大学) 三农政策论文:“三农”问题与党的支农惠农政策 [摘 要] 现如今,我国的农业基本设备设施还不够完善,农村社会的进展依旧还处于落后阶段,农民们的收入还是增加缓慢。由此可以得知,解决“三农”问题的责任依旧非常艰巨。根据经验得知,若要处理好“三农”问题,则最主要的还是依靠支农惠农这一政策。甘肃秦安的农业服务中心则就“三农”问题与党的支农惠农政策做出研究与探讨。 [关键词] “三农”问题 支农惠农政策 措施 1 “三农”问题的成因 “三农”问题则指的是农业、农村、农民三方面的问题,并且这个问题一直是一个“老、大、难”的问题。三农的问题也是由于近年来现代化的步伐逐步加快而形成的。现在,我国国家处于一个农本阶段,所以,在实现了以城市为主要核心的工业化社会进程中,造成了城乡差距逐渐增大的问题,主要分析起来则有以下原因所在: 现如今,我国的国民经济配置的结构主要是向城镇化倾斜的,而政府则对‘三农’的投资不够。长时间以来,我国国内的农产品的价格,加之生产要素的总价值不是在市场的充足竞争中完成的,而不平等的价钱也同样对农业的整体进展和农民的增产起着重要的影响,我国的财政支出以及惠农政策所占的总体比重也较为底下。拿20世纪八十年代为例,比重大约占据了12%,而在九十年代则只占据了9%左右,二十世纪初仍旧处于比重下滑阶段,并且地方政府对农业的投投资比重更是严重缺少,许多农田水利设备设施也都是在经过了改革开放前期以后的水准,并且由于年代久远和信贷投资不充足的问题,情况更加不乐观。其中,贷款难仍是制约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早在2004年,我国农业的增产总之占据了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为15.7%,然而农业在全部的金融机构中来说,所占据的贷款余额不5%。这从而形成了农业生产条件薄弱,对农业生产稳固进行和农民收入的持续提升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城乡分治、一国两策”的政策措施,拉大了城乡之间的差距。并且早在20世纪50年代中期初期,就已经形成了城乡分治的管理体系,并且依照人为的意愿,依照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内容,将我国的经济和社会分割为城市与农村两大地带。依靠严密的户籍管理制度将农村劳动力关在了城市的大门之外,并划分为明显的两个等级,并享受完全相悖的两种政治和经济待遇模式。尤其是严密的户籍管理制度,给人们的心理上造成的严重的不平等权利的现象,更加加深了在经济上的不平等。 农民们的不合理的负担过于多,削减了农民们的收入的额度。使得农民本来就低的收入,再加上交一些农业税以及各种名目的费用,造成了许多家庭入不敷出,不堪重负。 2 保证党的支农惠农政策落到实处的措施 2.1 加深政策的学习 加深政策的学习,应该落实贯彻好党的支农惠农政策,并且必须要有一支针对于党的支农惠农政策措施的领导班子。判定一个农村党基层管理干部人员的水准如何,则重要的标杆之一便是要观察他在走党的农村基础路线以及政策方针方面,对支农惠农这一政策措施了解的彻不彻底,并在事实的工作生活中是够可以掌握好这一政策。根据现如今的群众所反映的一些比如比如违背国家土地承包政策,随便调整、对农户承包地实行回收,迫使农户流转承包地等情况来说的话,则是一少部分的农村基层管理干部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政策理念意识淡薄,执行政策不够到位所导致的,有的以至于违背了亦或扭曲了党的政策,有损了农民大众利益,对党和政府产生了一定的影响。所以,农村基层干部则必然要对政策理论的学习进行加深,努力提升本身的政知识水准。理的支农惠农政策的精神本质。 2.2 加深规范管理 组织好乡村管理干部人员,根据事实情况进行挨家挨户的排查处理,并详略地对其进行登记注册,努力做到做到家庭人口,以及劳动力数量间贫富情况,并弄得明白。把惠农的每项补贴金额进行登记,并以银行存折的形式发送给每家每户的手中。并根据事实上报的情况进行审核审批与管理,把有关于将粮食直补、粮种补贴、家电下乡等多个种类的补贴款项,直接性的存进村民的存折中去,实行并行式的发放。并经过张贴榜单的方式,保证资金一分不少的发给每家每户手中,从而使得农民享有自身应该享有的利益。与此同时,要在惠农资金上对“专款专用、专项立档”这一准则进行完全有效地落实,并经由乡财政所负责对支农惠农政策进行兑现,实现规范化处理。 2.3 加深监督检查 伴同着党的支农惠农政策的出台和加强,支农惠农的专项金额也会随之增多,甘肃秦安农业中心在此时得出,应该加深这方面的监督检查力度,对农民农业的补贴进行排查,并要对基础措施进行投放的促使实行落实,并且,要对有关机构所实行的支农资金使用的管理规定,依照透明、规范的程序进行支农资金的安排处理,通过招标投标方式落实支农项目。 3 结语 我国党政干部团队的主要力量便是我国的农村基层干部,同时也是与人民群众关系最密切的领头人物,并且也是是党在农村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者、具体贯彻者和执行者。这就要求我们基层干部要加深政策的学习,加深规范管理,加深监督检查,从而保证党的支农惠农政策得到很好的贯彻落实,使农民群众确实得到实惠,共享改革发展的果实。 三农政策论文:强化涉农价费监管 服务三农政策落实 为确保党和国家的“三农”政策落实到位,近年来,五峰土家族自治县物价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和纠风部门的要求,强化涉农价费监管,服务强农富农惠农政策落实到位,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夯实成本调查基础,竭力争取富农政策 五峰县是湖北省12个特困县之一,农民增收致富是脱贫致富奔小康的内在动力。近年来,我们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抓住全省农产品直报县的机遇,认真开展农产品成本调查和涉农成本监审,为争取强农富农政策减轻农民群众负担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是认真开展玉米、油菜籽、绿毛茶、红毛茶、杉树、马尾松、生猪、玉米等常规农产品成本调查以及农资购买情况专项调查、玉米成本收益情况预测调查,细致分析成本收益变化情况,为上级制定和调整农产品收购价格政策提供了参考资料。特别是针对县全国生产基地县的农产品,通过对其种植成本收益与其他农产品成本收益进行对比分析,努力争取农产品收购价格政策调整,得到上级采纳。国家和省价格主管部门连续三年提高了收购价格,有效推动了县拳头农产品产业的发展,为农民增收、财政收入增长提供了价格政策支撑。 二是认真开展电力、教育、医疗、民爆作业等涉及农民利益的成本监审,服务农民减负增收。特别是针对五峰县农村低压电网改造时只到农村各组中心点,其他仍为木电杆、改股线的实际,认真开展农村低压电网维护成本监审,积极争取农村低压电网维护费政策,争取到位资金达到1629.63万元,比农网改造结束时的408万元增长了4倍,为农村低压电网维护,巩固了“两改一同价”成果提供了政策资金保障。针对有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反映民爆作业收费过高农民难于承受的问题,我们会通相关部门组织专班进行专项调查,向县人民政府上报了专题报告和建议,经县人民政府专题研究,出台了《县公安局县物价局县工商局县安监局印发〈关于推行爆破服务“一体化”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县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民用爆破作业服务价格管理的通知》,理顺了体制,规范了民用爆破作业价格行为,减轻了农民负担。 二、开展涉农价费检查,监督惠农政策落实 为确保各项惠农政策落到实处,我们每年组织开展了涉农价格和收费专项检查。在督导各单位认真自查的同时,我们把专项检查与价费年度审验、群众举报的价费热点、难点问题紧密结合起来,进村入户开展调查走访活动,通过调查农药、种子、化肥、饲料、农机、蔬菜、茶叶等经营户和生产加工企业,走访农户等一系列活动,掌握五峰县涉农价格和收费执行情况,听取农民和涉农经营者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办理价格举报和咨询,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和自查走过场的单位进行重点检查,2010年以来受理价费举报咨询60多件,查处交通客运、医疗、教育、食盐等涉农价格和收费违法行为18起,实行经济制裁15多万元,有效的纠正了乱收费乱涨价行为,规范了涉农价费行为。 从重点检查和年度审验情况来看,2010年以来九年制义务教育全部实行免费,对贫困寄宿生给予了生活费补助,学前班、高中教育收费严格执行了规定的收费标准,学生食堂略有结余均转入下学期使用,基本做到了不盈利。计划生育收费符合政策规定。8个乡镇计划生育办公室和计划生育服务站,除按计划生育政策收取计划外生育社会抚养费外,没有收取其他费用,并每年对妇女进行了免费“三查四术”服务。各卫生院从2011年5月30日起实行了基本药物零差率制度,“消除新生儿破伤风和降低孕产妇死亡率”项目补助经费政策和优惠收费政策执行到位,享受合作医疗的产妇每人享受降消项目补助300元、合作医疗补助200元,并对血常规、黑白B超、前三日护理费、床位费等给予优惠;例如,黑白B超常规检查规定标准30元/人次,实际执行20元/人次,优惠33%,从2011年底起各村卫生室也实行了基本药物零差率制度;各乡镇畜牧兽医站,对畜禽均实行了免费防疫,猪羊产地检疫费、市场生猪屠宰检疫费、其他畜禽及畜禽产品检疫费、生猪阉割、出诊等医疗技术综合服务等收费都在政策标准范围内,无乱收费现象;农民建房只缴纳国土资源部门收取的土地证工本费5元/证,没有收取其他费用;婚姻登记民政部门只收取婚姻登记证书工本费,并免费给予婚前体检;各供电营业所对农民用电收费能严格按省物价局文件规定的电价标准执行;农机购置补贴、家电下乡补贴政策落实到位,价格没有突破规定的限价,也没有发现职能部门借机搭车收费的行为;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最新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制作了《五峰经常性涉农价格和收费项目及标准》公示到各村中心点,特别是2011年“三万“工作队将惠农价费政策编入《万名干部进万村入万户活动惠农政策解读》发放到每个农户手中,加大了宣传力度;各通信企业实行了收费公示制度,各银行从2012年4月份起逐步实行了收费公示制度;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实行免费登记注册。从总体情况来看,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五峰县涉农价费优惠政策落实到位。 三、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积极反应广大农民心声 要保证各项惠农政策落实到位,首先要广大农民群众知晓惠农政策,涉农企业严格执行各项惠民价费政策,同时强化社会各界对价格法律法规政策的监督,自觉抵制乱涨价乱收费行为,我们采取多形式多渠道地开展价格法律法规政策宣传活动。在步行街开办了题为“真诚服务人民群众 、共建诚信价费环境”的大型宣传橱窗;在局机关大厅,开设了政务公开栏,将职能职责及相关价费标准予以公示;走进五峰县电台“政风行风热线”栏目直播室,就社会普遍关心关注的价费热点难点问题与听众在线亲切交流互动;就“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接受县电视台专访;编制了《价费政策法规手册》、《认真履行监管职能 营造和谐价费环境宣传资料》、《现行价费政策法规摘录》、《政风行风建设监督卡》发放到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组干部和企业手中,将价格举报投诉渠道、经常性涉农价格和收费标准告之广大农民群众。同时针对农民群众普遍关注的春运票价问题,每年会同交通运输、公安、新闻媒体等单位召开春运工作会议,对客运企业及个人进行提醒告诫,并将主要站点的票价制成公示表发放到每一台车辆,要求在醒目位置公示,接受广大旅客监督,并同相关部门一道联合开展经常性的检查,有效的规范了春运价格秩序。 在走访农民的过程中,群众普遍反映国家出台的取消农业税、实行粮食直补、农资综合直补、免费九年制义务教育、补助贫困生生活费、妇女免费“三查四术”、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畜禽免费防疫、降低或取消部分涉农收费项目标准、购农机买家电给予财政补贴、提高粮食烟叶收购价格、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一系列优惠政策好,促进了农民减负增收。同时也要求不断完善惠农价费政策,提出了一些好的意见和建议: 一是全面落实党的惠农政策,加大对农业的投入力度。二是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着力壮大特色农业。积极落实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充分保护和调动农民生产经营积极性,使农民在产业发展中有效益、不吃亏、得实惠。加大适应山区农机作业产品的开发力度,并纳入农机购置补贴范围,尽快实现山区农村机械化作业,降低劳动成本。三是进一步加大各项惠民政策的落实力度,完善各项补贴政策,确保中央的各项惠民政策和惠农补贴资金落实到农民手中,让农民真正体会到各级党委政府对农民的关心和呵护。通过各项惠农政策的广泛实施,不断激发农民发展农业生产的积极性,达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目的。四是各银行进一步强化收费公示制度,增强收费的透明度。银行属垄断行业,收费多少是银行说了算,储户和信贷用户只能被动接受,建议对银行收费项目和标准全部实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取消市场调节价项目,确实减轻储户和信贷用户的负担。 三农政策论文:贴近“三农”工作实际 搞好惠农政策培训 摘 要 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农村财会人员财政支农政策培训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省、市财政部门的工作要求,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宝丰县财政局认真落实支农政策培训工作,国家支农惠农资金范围广、种类多,从支持农村基础设施项目资金到涉农补贴资金多达数十种。在这些资金拨付、发放过程中农民最想知道什么,急需了解什么,党的政策对这些资金有什么规定,急农民群众所急,解农民群众所疑,是我们支农惠农政策培训应该确定的内容。 关键词 三农 惠农政策 培训 一、贴近农村实际,确定培训内容 党的支农惠农政策涉及千家万户,从种粮补贴、化肥农药补贴、良种补贴、农机具补贴、养殖补贴、林业补贴到家电下乡、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但归结起来是一项民心工程,是我们党和国家重视农业和农村工作,促进农村稳定的重大举措,是舒民心、顺民意的大事好事。宝丰县财政局通过学习有关文件,认识到民心工程要从民心做起,在支农资金拨付和发放过程中,怎样才能把好事做好,把党和国家的温暖不折不扣的送到农民手中,这就需要做好对农民的政策宣传工作,搞好支农惠农政策的宣传,只靠电视、广播等媒体的宣传还远远不够,这就需要对农村会计和惠农补贴发放人员的培训,并通过他们广泛宣传到农民群众中去。在落实支农政策的过程中,农民群众急需理解和明白那些支农政策内容,是我们搞好支农政策培训应该确定的内容,为此,县财政局组织教育培训中心、会计股、农业股、社保股、商业股等有关人员深入乡村、农户了解、掌握农民对支农政策和惠农补贴工作中的问题,根据农民的需要确定我们要培训的重点内容。 根据深入基层掌握的第一手资料,我们在支农惠农政策培训中确定以下内容:一是培训有关支农资金的拨付途径、适用范围以及有关补贴的核定和补贴方法,使农民群众明白资金从哪里来到哪里去,应该用到哪里,群众应该得到多少补贴;二是培训在资金发放过程中怎样做到阳光作业,明确补贴标准,实行张榜公布,防止暗箱操作,要求学员在支农资金实际运作过程中,运用正确规范的方法发放和使用支农资金,赢得农民的支持;三是培训学习农村会计对支农惠农政策的理解和掌握及支农资金的会计处理业务,使农村会计在支农资金发放和运作过程中正确核算,规范管理,做好会计监督,做到会计管理核算正确无误;四是培训学习廉政建设知识和会计人员职业道德的内容,提高农村会计人员领会、理解国家支农政策的水平和能力,增强廉政意识、工作责任感和职业道德观念;五是学习培训涉农工作的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农村会计人员依法依纪办事的从政理念;六是聘请县检察部门的专业人员讲农村经济犯罪案例,讲司法部门在农村工作中为农民申张正义,为农村经济发展保驾护航。同时,也警示农村干部和财务人员加强律己意识,保证支农政策和支农资金顺利落实;七是印制支农政策小册子,印制明白卡,让农民明白按照党的惠农政策如何得到补贴,能够得到那些补贴,应该得到多少补贴,让农民心中清楚明白,让农民心中有数;八是聘请农村信用社的有关人员讲惠农政策补贴资金支取,有关金融机构不得揽蓄、不得挤占,实行惠农补贴一卡通,方便农民随时支取,确保农民及时受益。 二、精心组织,认真搞好培训 为搞好支农政策培训,财政局要求各乡镇由财政所长带队,每个行政村由一名村干部和一名村会计参加培训,县财政局指派一名副局长负责培训纪律,上课前点名,下课后清点人数。培训组织方在学员入驻前,提前把每个学员的住宿房间、就餐座位、教室座位编制成册发给每个学员,通过认真细致的工作,使参加培训的全县318个行政村近329名学员的学习生活井然有序。使学员生活、学习更省心、更便捷,为学员提供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为使培训达到好的效果,培训地点设在城区外的云海大酒店,一是远离城区嘈杂,环境好,清静,使学员能静心学习;二是酒店交通便利,方便学员往返,局领导从各方面为学员提供方便,为搞好培训打下了良好条件。 这次培训精心组织,运作缜密,收到了很好的效果。总结起有以下几特点: 一是领导重视。培训期间,县纪委、县检察院领导亲自到场指导,县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王亚民同志对学习资料内容的确定、师资的选聘、培训事项的安排都作了周密的部署。并在开班仪式上作了重要讲话。领导的重视为搞好此次培训起到了很好的作用。二是培训全部实行免费。兵马未动,粮草先行,为确保惠农支农培训收到好的效果,县财政在资金紧张的情况下,征得领导同意筹集15万元资金对培训中的住宿费、生活费、资料费等实行全面免费培训。为学员提供了生活、学习 上的极大方便,给培训工作打下了基础。三是培训内容贴近财务工作和支农资金管理实际,县财政局抽出业务骨干结合国家支农政策和农村财务工作实际,收集有关文件,编制成册,供学员培训使用。学员通过培训能够向农民群众讲解农民急需知道的支农政策内容,宣传党的支农惠农政策,为农民群众在惠农政策方面解疑释怀,培训的内容是学员急需掌握的内容,也是群众需要了解的内容,更贴近工作实际,学员更乐于接受和学习。四是培训内容增加涉农法律和农村经济犯罪案例,增强了农村财务人员自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为农村经济运行构筑了防火墙,起到了为农村经济发展保驾护航的作用。学员对增加涉农法律法规学习感到很及时,大家一致认为通过学习涉农法规和案例,不但能警示自己,同时也起到保护农民利益和保护干部的作用。教师水平的高低在整个培训中起着关键性作用,在培训师资的选聘上更是优中选优,聘请工作在一线的、对农村情况清楚明了,对政策研究透彻、讲课又通俗易懂、能为农民解决实际工作中存在问题的老师来授课。还外聘了检察院、新农合的专家。五是培训当中课堂纪律非常好,老师讲的到位,学员学的认真,学员虽然来自乡村,95%以上是男同志,但课堂从无吸烟、说话等不良现象,保证了学习效果;六是培训收效好,培训结束时组织学员对所学内容进行了考试,学员考试成绩90分以上的占95%以上,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三、社会反映良好 宝丰县对支农惠农政策的培训已进行了两次,2007年上半年进行过一次,2010年5月进行过一次,培训后农村会计和农民的反映都很好,因为培训内容贴近农村财务工作和支农惠农工作实际,具有可操作性,农村会计和参加培训的人员到实际工作中积极向农民宣传讲解党的支农惠农政策,向农民发放宣传册和明白卡,使农民对各项惠农补贴清楚明白,赢得了农民的支持和欢迎。在深入基层的跟踪调查中一位农民拿到补贴款后深有感触的说:“发放补贴这事,咱放心,咱心里有数。”宝丰县支农惠农资金管理,从宣传培训做起,让农民清楚明白的做法,起到了稳定农村经济发展的作用,农民群众舒心、放心,农村干部清廉、清白,增强了广大农民干事创业的积极性,最顶山日报在头版报道了该县的做法,并给予了充分的肯定。 以上是宝丰县加强农村支农政策培训、贴近“三农”、服务“三农”所做的一点工作,其中还有很多不到位的地方,还要继续努力做好这方面的工作,为农村经济稳定、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作者单位:宝丰县财政局) 三农政策论文:三农政策重在落实 国家发展改革委农村经济司司长高俊才11月26日说,今年第4季度新增中央投资中用于“三农”的资金有300多亿元,其中发展改革委农村经济司负责的291亿元投资计划已于11月24日前全部下达给有关部门和地方。 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政策研究室主任李宁辉对《中国联合商报》记者表示:“国家一直非常重视农村政策的制定和完善。目前来说,政策很好,重在落实!” 3年内金融服务全覆盖 中国银监会近日宣布,截至10月末中国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贷款余额已达25.8亿元,比年初增长10倍以上。银监会计划在年内完成涉及31个省(区、市)的第二阶段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试点工作,3年内实现农村金融服务全覆盖。 银监会的最新数据显示,截至10月31日,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农户贷款余额11.5亿元,占各项贷款余额的44.2%,累计向18858户农户贷款14.9亿元,农村小企业贷款余额13.3亿元,占各项贷款余额的51.2%,累计向1554户小企业投放17.4亿元。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不但在支农服务方面发挥了作用,而且实现了自身的良性运转。 农村金融是现代农村经济的核心。李宁辉首先非常肯定了现在国家对农村金融体系的构件和扶持,培育了一定规模的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和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但同时李宁辉又非常忧虑地告诉《中国联合商报》记者,现在农村金融体系的监管制度体系仍然十分欠缺,这直接影响农村金融机构的发挥效用,需要进一步完善。 机械化程度不高 有数据显示,当前我国化肥、农药利用率均不足35%,农村能源利用率仅为25%左右;农村每天产生的生活垃圾近百万吨,大部分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农业农村污染已经占到全国污染的1/3以上。 随着环境和能源问题的集中反映,开发农村新能源,建立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生产体系呼声和要求愈来愈迫切。 李宁辉对《中国联合商报》记者表示,资源的不合理消耗不仅导致农村可持续发展后劲不足,也导致农村人居环境和生态环境遭受严重侵蚀。农村环保,需要加大农村能源的开发。李宁辉同时指出,农村能源消费比例不是很大,因为目前中国农业机械化程度并不很高,主要只集中在东北地区。因此目前能源的开发利用会更多地体现在生活上而不是生产上。例如新能源用作发电、燃料等等。 医疗改革形势严峻 我国13亿多人口,多数生活在农村,农民的医疗卫生问题一直受到政府的关注。 2002年10月,党中央、国务院明确提出:各级政府要积极引导农民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自2003年起,中央和地方财政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投入逐年加大。 2006年,国务院审议通过《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确定从2005年~2010年以中央投入为主,地方相应配套,共安排投资216.84亿元,建设和改造中西部及东部贫困地区的乡镇卫生院、县医院和县中医医院。卫生部资料显示,截至2007年底,全国县及县级市共建有医院8800所、妇幼保健院2020所,乡镇卫生院近4万个,村卫生室60余万个,农村卫生服务面貌有所改善。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最欠缺的还是医疗卫生!”李宁辉十分肯定地告诉记者。李宁辉表示,因为我国农村地区覆盖面太广,人口太大,虽然医疗卫生一直在农村改进,但短时期内还是很难照顾到所有的农村地区。仍然还有大面积的农村地方享受不到新农村医疗改革,农村医疗卫生形势依然严峻。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促进农村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坚持预防为主,扩大农村免费公共卫生服务和免费免疫范围,加大地方病、传染病及人畜共患病防治力度等等,“这些政策光辉都亟待落实!“李宁辉强调。 三农政策论文:中国三农政策改革的新动力 新中国建立六十年,对中国农业问题的认识日渐提升高度,但在大多数人心中,1956年总理宣布的追求农业现代化的大目标,仍然挥之不去,但按照苏俄模式的农业现代化,或者九十年代学习过的美国模式,也并不是可以追求的目标。 在工业化、城市化驱动下,世界农业正形成“三分天下”的局面。所谓“三分天下”,是指发展现代农业的三种模式与道路。这个世界真正能够实现规模农业,并靠规模扩张、简单生产力外延扩张来积累足够资本,进行资本化农业的,不超过十个殖民地国家:加拿大、美国、巴西、阿根廷、澳大利亚、新西兰、俄罗斯等。一片广袤的原野上,大拖拉机开过去,一切就解决了,这种模式只适合殖民时代留下的一个空前宽松的资源条件的国家,它适合福特主义的大生产逻辑,并且被美国引领着。这种规模经济当然令人羡慕,但意味着整个殖民化过程得再来一遍。 被大家视为楷模的是第二类欧盟农业。欧盟农业至今是典型的现代化市民农业,60%以上欧盟国家的农场主早已不是农民,而是市民,是中产阶级中下收入者、小书店老板、中小学教员、政府小公务员,这部分人因无力进入高端的资产市场,于是走向了低端的农业,这也是欧洲今天成为世界绿色运动策源地的重要基础。因为这部分人很多是高学历,很多有精神追求:那是我休闲度假之地,也是我告别都市喧嚣之后陶冶心性的地方,于是就有了欧洲近些年来的绿色主义运动,因此导致欧洲国家农业上的贸易壁垒。这种农业不可能完全靠机械化,这是与生物技术相结合的资本半深化的农业。 第三种就是我们所走的模式,叫做日韩模式,其实是东亚模式。东亚模式是没有被彻底地用欧洲的、非洲的方式殖民化过,所以留下了大量的原住民人口的农业发展模式,而且人口非常密集。在这样一个条件下,这种农业一定资源高度短缺,例如中国只有世界7%的耕地,6%的水资源,却要养活世界20%以上人口。如按照美国模式、加拿大模式,那不意味着离开地球? 我认为世界各国的农业一定不可以用同一个政策、同一个思想、同一个理论体系来指导。而且,大家不要盲目崇拜美国模式。有人会说,美国只有2.7%的人是农业人口,但事实不是,美国农场主的耕地上可能一家人雇着三四十个农工,从墨西哥来打工的。农工会算为当地农民吗?不算,那只是季节工,不算农民人口,因此美国只算农场主人口,然后拿来跟中国农民比,这样比出中国农民多么落后,合理吗?然后还说中国的农民一定要改成专业化。但看看欧盟,农场规模比中国大几十倍,它专业化了吗?也没有。 中国应该要向日本、韩国学习农业现代化的经验。日本、韩国也是人多地少,但他们怎么实现农业现代化?或者说怎么让农民增收?一定是让农民能进入所有领域,给足够的优惠。为什么日、韩95%以上的农民加入了合作社?这是因为他们的收入60%以上来源于非农业,而这又来源于政府允许农村合作社以最低成本、最低门槛经营,并把农村合作社进入金融、保险、旅游、饭店、房地产等全部收益大多免税,才导致95%以上农民进入合作社。也只有把所有涉农的可能产生的收益都让给农民,农民才能保证有足够的、非农业人口买得起的粮食。我们都知道粮食安全不是私人问题,但从事农业的人基本上都得不到社会平均收入,没有跟市民、工人、公务员一样的社会保障,为什么就会是私人问题?他们凭什么承担社会责任?只有大规模的公共投入,这才合理地形成农村相对稳定以及粮食安全,而不完全是靠学习西方的机械化、产业化。 其次,任何外部主体进入小农社会必有交易成本,如果采取的方式不恰当,会加大负面效果。因为我们把一个城市高成本的现代上层建筑照搬到乡土社会,就发生了不是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而是上层建筑反过来决定经济基础的毛病。东亚属于典型的小农村设置经济,已经延续了上千年,为什么历朝历代都讲皇权不下乡,并不是皇帝老儿不想管到农民家的炕头上,而是成本太高,因为农民高度分散。 所以,中国要发展农业,还必须解决乡村治理问题,完成乡村治理结构建设,但这不是搬一个现代制度来就能完成,必须根据中国农村的国情与经济形态才能解决。(摘自《中国改革》) 三农政策论文:三农问题与三农政策—近期文献综述 摘要三农问题成为中国经济进一步增长的瓶颈,也是建设和谐社会的重中之重。本文根据近期理论界的文献,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农业科技的发展趋势以及县域经济的发展现状,趋势,挑战和战略等三农问题的几个焦点进行梳理,试图为下阶段的改革和有的放矢的争论理出思路。 关键词三农问题新农村建设农业科技县域经济 引言 尽管农村是掀起中国改革的先锋,但随后长期的忽视已导致农村改革还处于初始阶段。随着其他各方面改革的深入以及市场机制的基本建立,所谓“农民真苦,农村真穷,农业真危险”的“三农”问题又成为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制约,是导致目前内需不足的主要因素,因而越来越多的学者将目光投向了这一领域。我们这里将近期学术界对解决三农问题的相关讨论作一综述,以对目前三农问题的解决思路作一梳理。 1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性 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统称为“三农问题”,这三者是相互依存和作用的[1]:农民是经济的主体,具有主观能动性,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农村的发展水平,农业是农民经营的产业,农业发展的如何,及其结构分配直接关系到农民的收入,影响到农民的积极性、农村的稳定性。农村是农业和农民赖以存在的社会环境,某种程度上制约着农村经济的发展。笔者认为中国作为一个农业大国,“三农”问题关系到国民素质、经济发展,关系到社会稳定、国家富强。 “三农问题”一直以来是中国现代化建设的瓶颈[2],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成为了社会主义建设函数当中的重要变量。在“以农补工”和“一国两策,城乡分治”的状态下,农村越来越被置于边缘化境地;在“市场失灵+政府失灵”的困局中,农民于市场经济语境中表现得越来越失语。如此,以土地为生存技术和生活保障的农民只有选择外出逐利谋生,同时也把更多的梦想和希望留给了他们的下一代。在广大农村,父母双双出去打工,16岁以下的“留守儿童”已经愈来愈多。实际上,很多外出打工者基本上是为他们的子女积攒学费而“投资未来”不断流动的。可是,这些“留守儿童”又成了当下中国基础教育的盲点他们小小年纪便得不到父母的关爱,家庭教育处于空白,一些学生养成了许多不良习气甚至做出令人难以置信的恶性事件来,一些家庭“投资未来”的理想也随之破灭。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不断提出对“三农”问题解决措施,并且指出解决“三农”问题是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国务院总理在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时强调,解决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是我们全部工作的重中之重[3]。他提出,20__年要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采取更直接、更有力的政策措施,加强农业,支持农业,保护农业,努力增加农民收入,要保护和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等等。20__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马凯表示,必须继续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放在整个经济工作重中之重的位置上[4]。他提出了完善支农政策,改善生产条件,稳定涉农价格以及拓宽增收渠道等措施。同志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8]:“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事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大局,必须始终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 2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2.1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党的重要历史任务 今日的新农村建设不过是过去10年中国乡村建设在新的历史阶段的一个延伸而已。当然,它也有自己独特的内涵[5]。自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后,农民负担重、农民增收难等问题就一直困扰着中国农村的发展,到了20世纪90年代末期,“农村真穷、农民真苦、农业真危险”的呼声又一次响起[6],“三农”问题又一次引起朝野上下的广泛关注,且成为党和国家工作中的“重中之重”。在这一背景下,新时期的乡村建设运动蓬勃而起,并从前人那里获得了经验和精神上的双重支持,而新的时代条件和时代问题又使这次新乡村建设运动有了新的样式、特征和意义。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明确了今后5年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奋斗目标和行动纲领,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为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三农”工作指明了方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加速推进现代化,必须妥善处理工农城乡关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进步。农村人口众多是我国的国情,只有发展好农村经济,建设好农民的家园,让农民过上宽裕的生活,才能保障全体人民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才能不断扩大内需和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发展。当前,我国总体上已进入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初步具备了加大力度扶持“三农”的能力和条件。“十一五”时期,必须抓住机遇,加快改变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滞后的局面,扎实稳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2.2农业科技在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2l世纪是信息时代,是生命科技的世纪[7],是自然科学发生重大变革并取得突破进展的时代,是人、自然社会协调发展的世纪。技术、经济、社会的飞速发展和急剧变化,给农业科技工作带来了良好的机遇和严峻的挑战。 农业科技将向深度和广度发展,现代科学技术在学科分化、分工与更新的同时,将走向新的综合与联合,现代农业科学技术将具有智能化、生物化、产业化和 企业化的明显特征。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更加紧密结合,人们在21世纪能更好地掌握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有力地促进农业发展的战略决策,体制、机制和政策的完善,以及农业科学技术水平的提高,推动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全面发展。而农业科技的发展在推动新农村建设中也起到了重要作用。农业科技是推进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支撑[8]。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建设新农村,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是首要任务。无论是新兴产业的发展还是传统产业的提升、土地产出率的提高还是农产品的加工增值、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增强还是环境资源的保护都离不开科技进步。尤其是我市目前农业和农村经济增长中的结构性、素质性问题仍然比较突出,资源与环境的形势依然比较严峻,农民文明素质和生活质量不高的状况尚未显著改观的情况下,科技创新与进步的作用更显突出。 2.3建设新农村必须大力发展县域经济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为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三农”工作指明了方向。我国作为农业人口占绝大多数的国家,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之举。县域涵盖“三农”,联结城乡,是解决“三农”问题的主阵地;县域经济是城乡融合发展的区域经济,其实力和活力直接关系到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方略,应把发展壮大县域经济与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积极探索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新路子。 发展壮大县域经济,是解决“三农”问题的一条重要途径[9]。改革开放以来,沿海地区坚持把发展壮大县域经济作为解决“三农”问题的切入点,使广大农民群众成为发展县域经济的主力军,实现了乡镇企业的异军突起和小城镇的蓬勃发展,为农民创业、就业、发展市场经济提供了大舞台。农村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快速推进,推动了县城和中心镇的发展,促进了产业集聚、人口集聚和农民分工分业,形成了以城带乡、以工促农、工农联动、城乡互动的新机制,增强了城镇对县域经济发展的支撑作用和对农村发展的带动作用。生机勃勃、快速发展的县域经济是沿海地区发展的一大亮点。比如,浙江省坚持以县城和中心镇为依托,以特色支柱产业为支撑,以乡镇企业为主体,把乡镇企业、专业市场、工业园区和城镇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区域比较优势,鼓励农民大力发展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做大做强特色经济,形成以工业化支撑城镇化、城镇化提升工业化的发展格局。同时,充分发挥县域经济实力强和带动农村发展能力强的优势,着力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城乡互动共促的新机制,有效地推动了农村非农化的进程,为农民提供了更多的创业门路和就业机会,促进了农民收入持续快速增长。而县域经济发展壮大,又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全面进步和农民素质全面提高。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城市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城市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城市现代文明向农村辐射。由此可见,县域经济发展与新农村建设可以实现良性互动[10]。所以,建设新农村必须发展县域经济。 3县域经济发展的重要性 3.1县域经济的发展现状、趋势和挑战 县域经济是以县(市)级行政区划规定的范围为管理对象,以发展本地经济为宗旨的经济,是具有区域性、层次性、开放性特点的经济系统,是一个功能相对完备和健全的经济单元,是一个县(市)范围内的经济的总和,是区域经济的概念之一[11]。县域经济的一个基本特点,就是其经济活动内容的广泛性、综合性和丰富性。在县域经济这个范围内,既有城镇经济,也有乡村经济,既有第一产业,也有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各种经济成分比较全,可以说,几乎整个国民经济的所有指标,在县域范围内,都可以得到反映。 建国后,县域经济的发展主要经历了三个阶段[12]:农村经济阶段、乡镇企业大发展阶段和全面推进“三化”阶段。进入新世纪,县域经济发展开始进入一个新阶段[11]。经过20多年的经济持续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总体上达到小康水平,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的发展阶段。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进入农产品供给由长期短缺转向总量基本平衡、丰年有余的新的发展时期。所有这些都标志着县域经济的发展环境已经发生了深刻变化,需要从“新阶段”的战略高度来把握县域经济发展方向,着力解决县域经济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不断壮大和发展县域经济。 县域经济是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单元,是国民经济的重要基础。既是城镇经济与农村经济的结合部,又是工业经济与农业经济的交汇点,也是宏观经济与微观经济的衔接处。它是强国富民的基石,是工业资源的基地,是拉动消费的“超市”,还是经济发展的动力。但是,县域经济发展也存在很多的局限性,如城镇化发展滞后,高等资源要素缺乏,产业结构不合理,政策体制性影响等等。面对县域经济的这些特点,我们应以战略性的眼光看待县域经济的发展。 3.2县域经济发展的战略与措施 发展县域经济,必须坚持“城乡一盘棋,工农一齐抓”[13]的指导思想。把县域经济的发展摆在战略位置,打破城市工业、乡村农业、城乡分割的二元经济结构,进一步壮大县(市)经济的实力。 笔者认为,必须把增加农民收入作为县域经济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紧紧扭住经济中心不动摇,以结构调整为主线,积极推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以增加财力、提高综合经济实力为核心,不断推进县域经济的跨越式发展。笔者觉得要重点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一、把经济结构调整作为县域经济发展的重中之重。农业调整,要按照“区域调特、规模调大、品种调优、效益调高”[10]的思路,来提高农业的整体效益。 二、把壮大民营经济作为县域经济发展的根本出路。从县域经济发展的走势看,民营经济产权清晰、主体明确、机制灵活,越来越显示出旺盛的生命力、很强的吸引力和极大的竞争力。大力发展民营经济,对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安置就业、活跃市场和保持社会稳定等具有重要作用[14]。因此,要想加快发展县域经济,就必须走出一条挖掘民智、吸引民资、依靠民力做活民营经济的发展之路。 三、把培育特色经济作为县域经济发展的主攻方向。从区域竞争的态势看,特色就是财力,特色就是潜力,特色就是竞争力,特色就是生命力。经济发达县(市)的实践也证明,发展特色经济是成功之道。特色是品牌、是市场、是竞争力,要想加快发展县域经济,就必须更好地适应形势,放大优势,培植强势,做亮特色经济。 四、把加快城镇建设作为县域经济发展的有效载体。坚持“高起点规划、高质量建设、高标准管理、高效益经营”[12]的原则,积极推进以县城为核心的城镇建设,引导生产要素尽快向城区集聚和重组,为二、三产业的快速发展拓展空间,创造条件。 五、把抓好项目建设作为县域经济发展的强力支撑。从经济发展的动力看,只有坚持不懈地抓投入、上项目、引资金,才能增强经济发展后劲。 3.3县乡干部在县域经济中的职责 县域经济的发展离不开县乡干部的正确领导,县乡干部在推动县域经济发展方面起着主导作用。县委书记在一个县处于核心地位,其作用发挥得如何,对该县的经济发展至关重要[15]。而要推动县域经济,就必须提高县乡干部的领导发展能力。 提高领导发展能力,对发展壮大县域经济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16]。笔者认为领县乡干部要提高领导能力,应着眼于抢抓机遇、科学决策能力的提高,突破封闭思维模式,面向市场,创新配置资源思路。为发展壮大县域经济准确定位;应着眼于把握重点,推动落实能力的提高,以推进工业化、农业产业化和城镇化为切入点,为发展壮大县域经济提供强大的支撑力;应着眼于教育、科技和经济紧密结合机制创新能力的提高,实施人才战略,为发展壮大县域经济提供不竭的推动力。在新的经济发展浪潮中,县域经济能否走向壮大,关键在于培育人力资源,解决制约县域经济发展高素质人才匮乏的“瓶颈”[16]。因此,必须从提高县域经济发展的大局考虑,把实施科教兴县人才强县战略落到实处。总之,三农问题错综复杂,任重而道远,以上仅仅是对近年来学术界对三农政策论述的一个综述。任何改革的一小步进展都离不开社会各界的群策群力,本文只是就其中的根本性问题进行梳理,试图为下阶段的改革和有的放矢的争论理出思路。 三农政策论文:对一个涉及多项三农政策案例的分析 近几年来,我一直跟踪研究一个涉及多项“三农”政策的案例:云南省会泽县新街回族乡农民求生记。这一案例至少揭示了以下需要研究的观点与政策: 一是在计划经济年代“牺牲小家为大家”的理论指导下,政府将国家水电站重点工程蓄水库的淹没区——云南省会泽县新街回族乡被淹没农户搬迁至高寒山上,基本上没有发给补助费,使搬迁农户陷入了更加贫困境地; 二是在不能维持生存的情况下,新街乡那些被迫搬迁到高寒山上的农户有的下山做点小买卖糊口,但都被所谓的“走资本主义道路”而给予无情打击; 三是改革开放后,新街乡有的农民自发进城打工,在承包城市人不愿干的脏活、苦活、累活的同时,省吃简用获得了为数不多的原始积累; 四是在能人的组织下,新街乡农民在昆明市郊区租地养殖奶牛。创业期间,他们虽然没有从当地政府获得帮助,但由于城市牛奶市场很大,他们的奶牛合作社很快站住了脚,不但一举脱贫,而且在城市郊区率先富裕起来。而当地国营牛奶场由于体制僵化,在新街农民面前眼睁睁地败下阵来; 五是新街乡农民搬迁到城镇郊区进行产业化开发,创造了农民进城、易地搬迁扶贫开发、农业产业化开发的重要经验与模式; 六是新街乡农民的金融需求基本上得不到满足; 七是在城市郊区生活了8年之久的新街乡农民,虽然有住房、有固定工作,每天为昆明市场供应10吨以上鲜奶,但至今不能在当地落户,享受不到城市的各项待遇,例如他们扩大再生产贷不着款、租用土地上盖房屋办不着建筑证、建成的房屋办不着房产证、子女上学要出高价,等等。 八是对搬迁到城市的农民如何管理与治理,目前尚未破题。 一、将淹没库区农户搬迁到高寒山区导致其陷入贫困境地 会泽县新街乡内的毛家村水库和花渔洞水库,1956年7月动工修建,是昆明市过去主要供电站以礼河电站(装机31.15万千瓦)的调节水库,水库总容量 5.26亿立方米,将乡内纸厂、发落、新街、垴包、联合、花渔、闸塘、马店和以濯等村的土地淹没5万多亩。修建时,在“支援国家重点工程建设”、“为国家 作贡献”、“淹小家为大家”等口号下,将被淹没的上千户农户、5千多村民搬迁到20__米至3200米的高寒山区,从而造成了搬迁农户陷入了贫困的境地。 一是高寒山区不适宜农业生产。搬迁户被迫搬迁到的高寒山区,气候冷凉,不适宜水稻、玉米等当地农户千百年耕作的农作物生长,许多地方只能种植土豆和苦荞,而且产量很低。搬迁农户辛劳一年,却填不饱肚子。 二是长期极左思潮不允许搬迁农户从事非农产业。新街乡与全国一样,从20世纪50年代中期毛家村水库修建起,在所谓的“以粮为纲”、经商作生意是“走资本主义”等思潮的影响下,历史上善于经商的回族农民只能呆在高寒山上种地,不允许从事非农产业。 三是管制严厉的户口制度把搬迁户挡在城镇之外。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实行严厉的城乡分割的户口管制制度,即城镇人及其子孙永远是城镇人,享受着国家给予的食品、住房、医疗、教育、交通、电力、文化、体育等优惠;农村人及其子孙永远是农村人,只能务农种地,除非参军、上大学等才能脱离农村进入城镇。新街乡农 民也不例外。直至今天,新街乡已有上万名农民在昆明市打工、特别是1000多人在昆明市郊区组建奶牛合作社,有固定住所,有从业投资并且为昆明市牛奶产业 做出了重大贡献的搬迁农户,至今不能在当地落入户口,子女入学、医疗保健等仍不能享受与当地人同等的待遇。 四是补偿标准太低,远远不足于弥补被淹没家园的损失。毛家村水库和花渔洞水库修建后,对新街乡被淹没家园农户的补偿仅是帮助几个村社修建了防浸沟,让被搬迁农户互相帮助拆除和重建房子,而对搬迁农户却没有给予现金、搬迁建房、新垦殖耕地等方面的补助。 应该承认,这种为了国家重点建设而侵害农民群众利益的作法,在我国还是持续了好多年。据有的专家估算,仅水库移民,就造成1000多万搬迁农户陷入贫困。 由此,人们不难看到,计划经济时期的社会是很不公平的,但是大家很少表示不满意,就象新街乡农民那样。分析其中的原因,可能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农民们相信政府今后会实践承诺,帮助自己富裕起来的。二是严格控制的政治、舆论环境,人们不敢表示不满意;如若有人表示不满意,轻则遭批斗,重则可能被逮捕。 值得欣慰的是,我们党坚决地改革了计划经济及其相应的专制体制,对水库移民的安置逐渐形成一套合理的补偿机制,包括资金补偿、安置地选择等,做到让搬迁农户思想上满意、生产条件上比原驻地好、生活上比原来有改善。 问题在于,补偿费多少才算合理。学者们提出了许多方案,法律法规也急于规范。例如1986年《土地管理法》规定的“土地补偿费”是以征地前三年平均产值的 3~6倍;1998年修改后的《土地管理法》提高到了6~10倍;《20__年的《土地管理法》的修改中规定“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加在一起不应 超过土地平均产出的30倍,对其中的“土地补偿费”并没有实质性的提高。实际上,大家都忽视了农民作为土地所有权者的主权,更忽视了农民作为被征用主体的谈判权。如果尊重农民的主权和谈判权,农民们是会和土地开发商谈判出一个大家都认为合理的价格的。 二、不甘贫困的农民自发进城打工并逐步找到了适合于自身特点的奶牛养殖道路 (—)不甘贫困的农民自发进城打工,得到了原始积累 中国20世纪80年代初开始的改革开放的东风,吹进了会泽县新街乡。是坐待贫困,还是不甘贫困而到城里打工赚钱?经过讨论与串联,一批转变了思想观念的村民首先走出了大山,先后有13000多农民到昆明等大城市打工。其中有的拉三轮车,有的挖下水沟,有的到建筑工地打小工等,靠苦力慢慢地赚到了第一笔原始积累。截止目前,会泽县新街乡3.56多万人中,有1.3多万人在外打工,其中在昆明市及郊区打工的有1.25万人。 但是,会泽县新街乡农民普遍感到,仅靠在城市里拉三轮车、挖下水沟、为建筑单位打小工等,工作不固定,收入既低又不稳定,并不能赚到更多的钱,也不是长久之计。实践中,新街人急需寻找既能发挥自己经验,又能作为长久 在城市站住脚跟,能够获得稳定收入的职业。 (二)奶牛养殖是适合于搬迁农户的最佳选择 新街乡回族农民历来有养牛的传统习惯。他们熟悉牛的生长特点,善于选育优良种牛、配种、接生、放养、屠宰、制皮、烤作干巴(一种肉制熏烤食品)、牛及其制品的买卖等,许多人由此成为行家里手。该乡街市上形成了远近闻名的牛贸易市场。特别是,养牛已成为许多回族农民的情结。他们在昆明打工过程中,经常想着 牛,盼着见到牛。于是,一些农民开始到城郊租房养殖奶牛。 牛奶被医学之父波克拉底称为“最接近完善的食品”。“一杯牛奶强壮一个民族”,已成为人们的共识。新街人在昆明打工中发现,改革开放以来城里人对牛奶的需求逐年增加,而长期计划经济下的牛奶公司由于缺乏鲜奶原料,生产难以扩大,对市场供应严重不足。于是,聪明的新街乡人利用自己打工的原始积累和善于养牛的经验,开始在昆明市郊租地租房,购买一头或几头奶牛养殖起来。保佑章便 是他们中的典型代表,他牵头集资创办的奶牛合作社是当地6个奶牛合作社中最大的一个。 保佑章等以每年1。2万元的租金,租用了呈 贡县斗南镇下可乐村原被某药厂征用后废弃的山坡荒地160亩,租用期限为70年。他们投资580万元,建盖了98套分别为500、480、400和180 平方米不同规格的农舍,其中包括人居住房、卫生畜厩、奶牛运动场等设施,一套一院,前后开门,套套相连。前为大门庭院,两边是住房及生活设施、水池等,后为两排牛舍,后门外是奶牛运动场。小一点的由一户单独使用,大一点由二家及几家联合使用。从而形成了规范化的奶牛饲养基地。这些农舍与畜圈刚一建成,便有 许多新街乡人前来租用,做到了边建设边投产。 (三)奶牛合作社将分散的养殖户组织了起来 外乡单干的农民 在昆明城郊租房养殖奶牛,实践中具有一些难以克服的困难:一是分散的农户资金少,购买与拥有的奶牛数量少,形不成规模生产;二是租用当地农民的房子小,奶牛活动的场地狭窄,饲养条件差;三是卫生防疫难以深入到各户,不少农户的奶牛经常发病,导致奶的质量差,有的达不到牛奶公司的收购标准。例如,新街乡瓦岗 村农民李才应1999年在昆明市郊租房养殖了6头奶牛,由于不懂得防疫,奶牛经常生病,不但产奶量少,而且手工挤奶的质量经常不合格,每月都要倒掉20多 桶不合格的鲜奶,一年忙下来,收入不够维持生活。 出路何在?新街乡农民想到了组织起来,成立奶牛合作社,把一家一户的分散饲养联结成合作社饲养。 奶牛合作社是由会泽县新街乡搬迁农户自觉组织起来的互助合作组织,现有5个,其中最大的是保佑章牵头组织的穆盛达奶牛合作社,共有42个股东,其中新街乡搬迁农户40个,仅有2个为本地人;现有奶牛饲养户120户,其中80%是新街乡搬迁农户。合作社统一负责与牛奶公司签订鲜奶订购合同,统一对当地政府与社会发生业务关系;对内实行股东和社员两种民主管理;奶牛实行分户饲养、集中管理、分户结算。合作社的活动经费从牛奶公司支付鲜奶费用中按每公斤0.2元 提成,并对奶牛户实行保护价收购,即当牛奶公司收购价低于每公斤1。1元时,由合作社按1.1元补差价;收购价在1.1——1.4元之间时,按1.5元补 差价;当牛奶价高于1.5元时,合作社对每公斤牛奶提成0.2元。20__年,穆盛达牛奶合作社就补贴奶牛户20多万元。 三、现代化奶牛养殖使搬迁农户率先致富 新街乡农民在昆明城郊呈贡创办奶牛合作社,自觉挂靠到牛奶公司并成为牛奶公司的基地,在牛奶公司的扶持帮助下进行现代化养殖,成为昆明市乃至全省率先富裕起来的农民。 (一)“公司+合作社+农户”模式实现了公司、合作社与农户的“三嬴” 昆明市跑马山实业公司原为国营昆明市第二农场,地处昆明市东郊依山傍水的跑马山下,创建于1956年,目前已发展成一个以奶牛养殖为基础、乳制品加工为支 柱,农、牧、工、商为一体的中型企业。公司乳制品厂生产的前进牌系列牛奶,曾多次被评为市优、省优、部优产品。其中,年销售液态的袋装、盒装鲜奶已达到 1.2万吨,被评为“中国奶业先进企业”、“云南省第一批放心食品生产单位”和“昆明市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 但是,企业原 来采用的由国有职工养殖奶牛的模式已不适应企业发展和市场竞争的需要。主要是国有职工因体制原因养殖奶牛成本很高。为此,公司开始与农户签订合同收购农户牛奶,但这种摸式也存在着公司难以监督农户、收购牛奶质量没有保证的问题。现在,奶牛合作社全权负责农户养牛、挤奶、收奶、并且把奶直接送到公司,既节省 了公司与农户打交道的成本和麻烦,又使农户省却了直接与公司打交道的困难,而且奶牛合作社从中也获得了满意的受益,从而作到了公司、合作社与农户的“三 赢”。公司日处理鲜奶能力达到了60吨,年销售额6000多万元,创利税370多万元;合作社年收入100多万元;农户年收入至少万元以上,最多的达到 20多万元。前边提到的李才应农户现饲养奶牛20余头,其中产奶牛17头,价值20多万元,除去成本,年纯收入9万元。 (二)现代化养殖技术的引进与推广 在跑马山实业公司的扶持和指导下,会泽县新街乡奶牛合作社逐步进行适用的现代化养殖技术的引进与推广,抛弃了过去传统落后的养殖技术。 一是卫生牛厩。过去,新街乡搬迁农户沿用传统的饲养习惯,租用的牛房小,多数没有光线,牛见不到阳光,厩内又脏又臭,使牛经常得关节炎、感冒、哮喘、瘫痪等疾病,一年花在给牛治病的费用很高。现在的牛厩宽敞、明亮、干净,有的与人的住房差不多。牛厩中牛粪经清扫后可以卖给当地菜农、花农用作农家肥。 二是奶牛运动场。奶牛运动场一般建在牛舍外,面积为100—200平方米不等,可分别供20—40头奶牛运动,由一家农户单独使用或几家农户合用。奶牛由于定期运动,体质强壮,产奶量高。 三是机器挤奶车间。目前,穆盛达奶牛合作社有两条机器挤奶线,每次可同时给48头奶牛挤奶。挤出的牛奶通过管道直接进入冷藏罐,整个挤奶过程全部处于全封闭状态,从而保证了牛奶的卫生,杜绝了掺杂弄假行为。饲养户每天两次将牛赶到挤奶厅的挤奶机器生产线边,奶牛自动排队到挤奶机前挤奶。 四是品种改良。奶牛育种工作是奶牛业发展的关键。目前,奶牛合作社的奶牛主要以邓川奶牛及其与荷斯坦奶牛的杂交牛为主体。穆盛达奶牛合作社准备建设一个品种改良繁育的冻改配种室,逐步改良现有品种,提高奶牛数量与质量。 五是与呈贡县畜牧兽医站挂钩,由其帮助提供奶牛疫病防治、健康检查、冰精繁殖等全过程服务。 (三)用菜农的菜叶和花农的鲜花枝叶做青饲料 奶牛饲料包括精粗干饲料和青饲料两大类。精粗干饲料由奶牛合作社统一加工后提供给奶牛饲养户。青饲料则到旁边的菜农、花农、鲜花市场和冷库那里,以自己的劳力提供获得,即帮花农修剪、整理花枝,到冷库帮助清理蔬菜废弃的菜叶,把这些花枝、花梗、菜叶带回做青饲料。 由于节省花农、菜农们的修剪、整理、清扫的 劳动与费用,从而与其结下了良好的友谊关系。当然,这些花枝、花梗、菜叶带回后要经过清水浸泡和冲洗,以去除残留的农药、花肥、农膜和污泥等污染物,并凉干后才能喂牛。 四、在农户与牛奶公司之间架起了桥梁 近几年来,云南省乃至全国在推行农业产业化过程中,普遍采用了“公司+农户”的模式。就云南省情况看,由于公司管理水平和农户分散经营的特点,在没有上联公司下扶农户的中介机构的情况下,“公司+农户”存 在着明显的缺陷:一是公司因管理成本限制,不可能雇佣足够的管理人员对分散的农户进行监督。二是分散农户因利益驱使往往撕毁合同,使公司利益受损;或不按合同生产,难以保证产品质量。三是公司把部分市场风险转嫁于分散的农户,使农户利益受损。作为公司与农户之间的中介实体,奶牛合作社较好地避免了这些矛盾 和经营中的缺陷。他们采用“公司+合作社+农户”模式,实现了公司、合作社与农户的“三嬴”。 (一)奶牛合作社也是一个经济实体 新街回族乡农民奶牛合作社的扩大,后来成立了呈贡穆盛达乳业有限公司,专门从事饲养奶牛和经营牛奶(奶制品加工销售)。法人代表:保佑章;共有股金资本 385万元,股东37名,其中投资20~70万元的股东7名,1万元以上的30名,专职管理人员18名;合作社奶牛养殖基地建在呈贡县斗南镇下可乐村,注 册资本100万元;现有土地160亩,土地租用合同为70年,每年租金12万元,按8%的比例5年递增一次租金,现土地价值1600万元;到20__年 末,合作社共投入建设资金近680万元。建有一个机械化挤奶车间,养殖农户住房98套,牛圈98间,共4.8万平方米。可以饲养奶牛3000头,现已养殖 了1400头,日均产鲜奶10吨,年产值为576万元;收入主要为:住房租用费和出售牛奶服务费、饲料加工费项,每年约140万元;纯利润约109万元左 右;主要支出为:管理人员工资报酬、水电费、场地使用费、设备维修费、汽车费用等约31余万元。 合作社作为公司与农户的中间机构,同时代表了双方的利益。它首先是公司利益的代言人,减少了公司直接面对分散农户的成本和麻烦;同时又是农户利益的维护者,解决了农户直接进入市场的困难。 (二)合作社上联前进乳业公司,成为公司的带言人和利益代表 合作社挂靠在前进乳业总公司,成为公司的鲜奶基地,得到了总公司在饲养技术、政策咨询、管理技术等方面的扶持。“有好牛才会有好奶”,总公司把先进的管理 和生产技术引入奶牛合作社,对农户进行科学饲养培训和技术指导。全面推行“食品放心工程”,指导和帮助合作社购买和安装现代化的挤奶设备,使奶源生产基地从奶牛的饲养、挤奶到鲜奶加工生产的全过程,都实现了机械化、自动化和全封闭式管理。避免了生产过程中的掺水、掺假和二次污染。总公司还为奶牛合作社无偿 提供了两个价值人民币20万元的牛奶冷藏罐,并承担了为合作社信用社贷款人担保的义务。使合作社发展为昆明市乃至全省现代化管理程度、机械化设备程度、养殖规模最大的一家奶牛合作社。 1、代表公司与养殖农户发生关系 合作社代表前进乳业公司与所有养殖农户签订了生产和购销合同,对生产、管理、产品质量和产品价格都做了较为明确的规定,合同期限为5年。 合作双方约定:总公司对合作社的收购定价1.7元/公斤,合作社对农户的收购定价1.5元/公斤。在合同有效实施期内,没有取得总公司同意,合作社必须保 质保量的向其交售产品,而不能随意出售产品给他人。而乳业公司得按合同规定价格收购合作社鲜奶,不得随意降低价格和收购量。养殖农户则按合同履行职责,保证优质产品的供应。 在合同实施的2年时间中,公司与合作社均按规定履行。例如,曾有其他企业到合作社协商,愿意出高于合同价格收购鲜奶,但合作社管理层人员权衡了利弊关系,认为信义很重要,应遵守合同,没有随意撕毁协议。在市场不稳定时,总公司也为合作社的利益着想,按合同收购农 户的鲜奶。例如,每逢节假日期,由于鲜奶消费者到外地旅游,鲜奶的销售量便大幅度的下降,日销售量从50吨急降为7—10吨。在这种情况下,总公司仍按合 同全额收购合作社产品,把部分鲜奶加工为长效奶、固态奶,保护了合作社和农民的利益。奶牛养殖户也是在合作社的组织下开展生产的,所获利益比分散经营时强,所以他们也十分遵循合同,在奶产品的销售方面,没有随意性。做到了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2、按公司要求饲养奶牛和收购交运鲜奶 合作社严格按公司的要求,对养殖户进行管理和生产。包括养殖中奶牛的饲料要求、牛圈卫生、实行定时定点集中机械挤奶、挤奶时必需对奶牛进行清洗,使用公司提供的冷藏车按时向公司交送鲜奶等,从而保证了鲜奶质量。 3、及时传达公司的精神并组织农户贯彻实施 合作社是贯彻公司精神的组织者和转播者,随时与公司保持着较为密切的联系,一旦公司对农户的养殖有新要求、新信息,就立即传达到农户并组织实施。例如,对奶牛的防疫措施、优质奶牛的选种配种、饲料的新配方技术等。 4、减少了公司面对分散奶农的管理成本 合作社把分散的养殖农户集中和组织起来管理,减少了公司的工资报酬、劳保和福利待遇支出,成本大大降低。公司如果面向各家各户收购牛奶,需要花费大量的人力和物力,管理成本较高,而且在奶源紧张时还面临着难于保证鲜奶收购量和质量问题。 (三)下扶农户,成为农户创收和脱贫致富的带头人 1、统一的管理方法,解决了养殖农户的后顾之 忧 合作社实行统一管理,配有各类管理人员,专门为养殖户提供社会化服务,让农户专心专意饲养奶牛。 统一规划、设计和建设。合作社的“奶牛小区”,建盖了具备较好养殖条件的住房和牛圈,养殖基地实现了通水(农户免交水费)、通电。为养殖户提供有偿服务,农户可依据自己的生产经营能力、经济能力向合作社租用不同面积的住房和牛圈。 统一设备。挤奶车间配备的较为先进的机器和设备,包括机器挤奶器、储奶器、冷藏器、清洗器、锅炉等设备,均由合作社统一购买,并提供农户使用。 统一科学管理、培训和科技服务。合作社向公司和有关部门聘请技术人员,对养殖户进行科学饲养培训和现场技术指导。 统一交奶。按规定统一用冷藏车向公司交送鲜奶,农户不必要一家一户地向牛奶公司交奶,节约大量了时间和精力。 统一饲料供给。奶牛精饲料由专业人员统一购买,统一加工和调配后,再按成本价供给养殖户,保障了奶牛饲料的安全性。 统一防疫。每逢防疫时节,合作社派出专人与当地畜牧防疫部门、公司有关部门联系,并组织养殖户对奶牛进行防疫活动。 统一品种改良。合作社在公司的帮助和指导下进行优质奶牛品种改良和引进,提高奶牛出奶量,降低饲养成本。 2、建立了严格的内部管理制度 为保证生产和产品销售的正常运转,合作社建立了严格的管理制度。包括:财务管理制度、生产技术管理制度、饲料管理制度、产品质量管理制度、人事管理制度、社会治安管理制度等,规范了生产和人员管理。 3、以集体组织对外发生联系 无论从市场销售,还是面对公司或所可能发生业务部门联系的角度讲,以个体农户的身份进行活动,其力量是十分薄弱的,多数时候处于被动地位,自己的合法利益不能得到保障。而以组织形式能够获得更多更好的效果,因为,组织的信义程度远远高于个人。在出售牛奶的资金回收结算,以组织的力量面对公司,农户心理感到 塌实。合作社的对外联系减轻了分散农户在社交活动中花费和精力。 五、对昆明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贡献 分析公司基本情况,我们可以看到新街乡农民创办的公司,经济发展状况良好,企业的职工有了稳定的住所(户均)、稳定的职业和收入,生活条件也在不断的改善。他们之中一部分人还拥有了自己的房产,为昆明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了较大的贡献。 (一)为昆明市场提供百分之八十以上的安全、卫生和高质量的鲜牛肉 奶业合作社是昆明市前进乳业公司的新鲜奶源基地,平均每天为其提供10吨高质量新鲜纯牛奶,为昆明市民的健康做出了贡献。 新街乡农民创办的另一个经济实体——商贸公司,平均每天向昆明市场供应35吨新鲜牛肉,占昆明市4区和呈贡、安宁县新鲜牛肉市场供应的80%。该公司至开 业以来,严格遵循职业道德,讲信义,公司管理制度规范严密,严把产品质量关,做到安全、卫生、可靠,坚决杜绝出售注水牛肉,让消费者买着开心,吃着放心,市民对其诚信度较高。 (二)解决了近20__名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就业问题 合作社建盖的98套(4.8万 平方米)分别为500、480、400和180平方米不同规格的农舍(水、电、路三通),其中包括人居住房、卫生畜厩、奶牛运动场等设施,一套一院,前后 开门,套套相连。前为大门庭院,两边是住房及生活设施、水池等,后为两排牛舍,后门外是奶牛运动场。小一点的由一户单独使用,大一点由二家及几家联合使用,安置了120户农户、500余人、约300多劳动力,形成了规范化的奶牛饲养基地。不仅解决了住在合作社农户的就业问题,使他们有了稳定的经济收入, 学到了不少的科学饲养知识和技术,改善了他们的生活条件。奶牛合作社的养殖户平均的住房及牛圈标准为400平方米,合作社免费供水、供电。而且还带动周边 奶牛养殖农户30户就业和增加经济收入。 每天进入商贸公司交易肉牛和屠宰肉牛的客户约500余人次,一年就有18.25万次,使这些农户有了增加经济收入机会和条件。公司除了安置了83户农户的住房(平均每户60平方米)就业外,还帮助了从事肉牛交易和屠宰就业人员1033人。 (三)对社会的稳定和安定团结做出了贡献 一是解决了近20__名进城打工农民的就业问题,使他们有了稳定的工作、住宿和经济收入,从而相应地减少了一些由于没有固定工作和稳定的生活来源而引发的社会问题。 二是在昆明打工的会泽农民接近10万人,其中新街乡人就有12.5万人,在这些打工的农民中回族占了相当的数量,加上其他县分的回族,少说也有几万人。由 于穆盛达公司和公司职员都是回族,在昆明地区很有威望,实际上成为了当地回族群众的领袖。公司驻地和公司活动地区,回族群众有困难,都愿意找他们解决;当地政府有事情,也找他们帮忙。公司还大力协助派出所人员维护社会治安,调解各类民族矛盾,受到派出所的称赞和群众的欢迎。对社会的稳定和安定团结做出了贡 献。 三是奶牛合作社生产与驻地村民生产形成了农业生态循环,合作社饲养奶牛为当地农民种植蔬菜和花卉提供有机农家肥料,而当地农民的花杆和菜叶有为饲养奶牛提供青饲料,双方互利互惠,关系十分融合。 六、创造出自发移民到城市郊区从事产业化经营的好模式 改革开放以后,随着国家经济的快速发展和财力的增加,扶贫才具有了经济实力这一基本条件。而把那些已经丧失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区域的贫困者,易地搬迁到生产生活条件相对较好的区域,则是中国扶贫攻坚的手段之一。我国现有的易地搬迁扶贫开发,主要采用的有政府组织、企业承包和自发移民搬迁三种形式。 所谓自发移民搬迁,是指那些没有列入政府计划、政府机关和扶贫企业没有组织、没有享受政府财政补助、贫困农户自发进行的移民搬迁。这里讲的自发,并不是贫困农户盲目的、一家一户的分别移动搬迁,而是在市场信息和示范户的带动下,由贫困村内那些由组织能力和外部交往关系的农民“领袖”组织的易地搬迁。新街乡 农民在昆明市郊区养殖奶牛,就是自发移民搬迁扶贫开发的成功范例。 那么,自发移民为什么会效果最好呢? (一)避免了政府组织易地搬迁扶贫开发的缺陷 相对于政府组织形式分析,自发移民的优点在于: 一是是否愿意移民搬迁、全家搬或是年轻人先 搬、什么时候搬、搬到什么地方、搬入到新地如何赚钱等等,都是由贫困农户自己拿主意,不存在任何行政强制。因此,到迁入地后,自愿移民者在增加收入和争口气的双重压力驱动下,一般都能“安下心,埋头干,不怨天尤人”。 二是在移民前,贫困农户全部作过迁入地调查研究,有的是听自己的亲戚朋友或村民里有威望信得过的人讲的,信息可靠;有的则是在村里其他人在迁入地已经赚钱得示范效应下,勇敢地做出决定的。 三是自发移民的户与户之间普遍相互帮助,在搬迁过程中,尤其是在迁入地生产生活的安置上,起到了重要作用;有的则开始虽然在迁入地很艰苦,但是他们团结一心,艰苦奋斗,而且前途有望、目标明确,硬是坚持了下来。 四是自发移民搬迁的农户,根本看不到政府机关组织过程中有的政府官员时不时露出的“救世主”、“恩赐者”面孔和居高临下的行政强迫命令,虽然压力很大,但精神却是“愉快”的。 五是在政府机关组织的形式中,经常出现迁出地与迁入地政府机关工作人员互相推诿的情况,在跨地州搬迁的形式中经常出现。 (二)避免了企业承包易地搬迁扶贫开发的缺陷 相对于扶贫企业承包易地搬迁扶贫开发来看,自发移民的优点在于:一是移民户看不到企业管理人员对政府拨款既精明到“呕”的地步,又居高临下“施舍”脸色。 在此,作为追求利润最大化的企业,追求利润、精打细算完全是应该的,在此包括移民者在内的人们不满意的是,这些企业管理人往往是吃了政府拨给移民搬迁的款,大多数又卖“乖”式地指责移民“这也不是”、“那也不对”,甚至公开地克扣本应用于移民身上的款。二是由于扶贫企业以承包形式接受安置移民,多数迁入 地政府趁机把本应属于自己职责范围内的社会治安、小学和中学教育、计划生育等职能,“一股脑儿”地推给了企业,大大加重了企业负担;企业被迫承担本应属于 政府机关的职责的同时,往往是把“气”泄到移民农户身上,使移民农户和企业管理人员都倍感“委屈”。 在此我们不妨举出一个案例。 地处中国——老挝边界的江城县嘉禾乡明子山村茶场,已先后接收自发移民和政府组织的移民,二者情况大不一样。该村曾是福特基金会于1990—1997年援 助的“中国云南省贫困山区综合开发试验示范项目(yum)”的项目村之一。yum项目扶持的明子山茶场经改造和新建后,需要大量劳动力手工采茶。yum项 目领导小组曾号召滇东北昭通地区丧失生产生活条件的贫困农户前来明子山茶场打工。于是,从1991年起,昭通地区国家级贫困县永善县、巧家县及其他贫困 县、乡的609户、3080人自发移民搬迁来打工。由于当地气候炎热,移民户搭个简单的茅草棚就可以先住下;有的搬来即到茶园采茶,茶场付给工钱;所有自发移民户做到了“当年移来,采茶就有收入,当年解决温饱”。然而,20__年3月,江城县作为全省跨地州易地搬迁扶贫开发的安置地之一,由迁入地和迁出地政府机关组织,在明子山茶场安置了100户移民。从而出现了“奇特”的现象:一是政府组织的100户移民户家家住上了政府建盖的砖墙、石棉瓦顶的“洋 房”,而自发移民户多数住的仍是用木杈杈作架、泥巴糊竹编的墙、茅草作顶的“贫民窟”;二是政府组织的移民户往往流露处“趾高气扬”,嘴上常挂着“我们是政府组织来”,有意见便找县扶贫办、易地安置办解决;自发移民户和当地农民则把他们称为“中央军”,是得罪不起的“上等人”。 在这一案例中,当地政府承受着对移民户不公平待遇、甚至不过问自发移民户的指责,也有其难言苦衷。政府组织的易地搬迁扶贫跨地州搬迁每人8000元,资金是 地州内跨县级政府(有的是中央政府)划拨的专用扶贫款,而自发搬迁则什么也没有。江城县(其他接收县也是如此)是国家贫困县,财政入不敷出,有时连公务员工资也发不出,根本没有钱对自发搬迁户进行补助。 我们上述研究结论,引起了中共云南省委、省政府领导和省政府扶贫办的重视,已经停止了跨地州的、长距离的易地搬迁扶贫开发,重点抓好县内的易地搬迁扶贫开发。 七、户籍问题是困扰进城民工的首要难题 改革开放以来,昆明市各区、县户口管制逐步放宽,近几年更规定凡在昆明投资达到一定数额有住宅的人均可落入城市户口。这对于昆明市吸引外资、人才和技术,促进城乡二元经济向城乡一体化转变,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新街乡已有上万名农民在昆明市打工,特别是1000多人在昆明郊区组建乳业有限公司,有固定住所,有从业投资并且为昆明市牛奶产业和“菜蓝子工程”做出了 重大贡献的搬迁农户,至今不能在当地落入户口,子女入学、医疗保健等仍不能享受与当地人同等的待遇。而且,他们虽然在昆明市城区和郊区工作和生活了好多年,在城市里安家落户的决心一直没有动摇过,但身份还是外地农民工,还只是城市中的“流动人口”。 面对这些不公平待遇和生活中 碰到的难题,新街乡农民代表曾多次到驻地相关机构咨询和寻求帮助解决户口问题,但是都没有实现愿望。有关部门给出的理由,是他们的条件不够。那么,进城农民落户需要那些条件呢?带着这个问题,我们查看了《云南省城镇户籍制度改革意见》,其中1条为“在昆明市主城建成区居住满5年,有合法的职业或稳定的经济 收入、有合法固定住所的人员可申请1人落户”。此外我们又到某派出所向有关人员进行了咨询,得到的回答是除以上条件外,还有2条:在昆明购买住房价位为 30万元,并一次付清房款者,可带房产证到驻地相关机构申请本人几直系亲属落户;在当地投资500万元以上者,可带上相关证件到驻地相关机构申请本人及直 系亲属落户。由此可见,云南城市户籍的门槛与发达省份相比仍然是很高的。 根据10几年前的文件规定,有关部门反复研究了新街乡农 民的申请,作出了不符合在昆明市落户的裁定:一是新街乡农民虽有住房,但是却是自己盖的;二是企业的税收必须在20万元/年以上者方才能有一人申请落户。 但新街乡农民奶牛合作社是“昆明前进乳业的奶源基地”,20__年被中国奶牛协会评为《全国奶牛养殖示范小区》,属于农业畜牧养殖产业,是国家免税企业,享受免税待遇,没有缴税;另一个商贸公司已按规定年上缴的税收12万元(定额),但没有达到20万元的税额。所以不符合落后的文件规定。 但是,会泽县新街乡在昆明市租地养殖奶牛的农户至今尚未落入城市户口,甚至连当地农村户口也不给落。由于没有当地户口,这些搬迁农民就享受不到当地居民同等的政治、经济与社会待遇;一是在当地基层自治组织中没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不能参与当地经济、政治和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的决策;二是子女上学必须额外上交 一笔费用,有的学校称赞助费,有的学校称议价生费,每个学生每年受费标准为:小学生5000元,初中生1万元, 高中生1.5—2万元。三是享受不到当地的医疗卫生保健服务。 八、农民发展资金短缺至今没有改善的动静 农民发展资金短缺,是我国的一个老大难问题。新街乡进城农民也不例外。奶牛合作社发展壮大,还需要不断地资金投入。例如,机械设备的更新和增置、厂房的修建、经营项目的增加、生产规模的扩大等, 都需要大量资金。几乎所有的奶牛养殖户需要大量的买牛资金,更是贷款无门。 中共中央和国务院20__年一号文件提出:“要从农村实际和农民需要出发,按照有利于增加农户和企业贷款,有利于改善农村金融服务的要求,加快改革和创新农村金融体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在严格监管、有效防范金融风险的前提下,通过吸引社会资本和外资,积极兴办直接为三农’服务的多种所有制的金融组织。”应该承认,有关部门为落实中央决定成立了研究小 组,加紧工作,但由于农村金融的复杂性,在一年多的时间内尚没有制定出具有操作性的具体办法,社会资本和外资也不见“积极兴办直接为’三农’服务的多种所有制的金融组织”;农村金融体制的改革和创新也没有任何“加快”的迹象。这实在是太遗憾了!就在有关部门一年多迟迟拿不出落实措施的情况下,20__年一号文件比20__年一号文件提出了更高、更具体的要求:“要针对农村金融需求的特点,加快构建功能完善、分工合理、产权明晰、监管有力的农村金融体系。” 20__年中共中央和国务院一号文件又要求“在保证资本金充足、严格金融监管和建立合理有效的退出机制的前提下,鼓励在县域内设立多种所有制的社区金融机构,允许私有资本、外资等参股。大力培育由自然人、企业法人或社团法人发起的小额贷款组织,有关部门要抓紧制定管理办法。引导农户发展资金互助组织。” 根据新街乡农民的具体情况,我认为构建的这个农村金融体系应有以下几部分组成: (一)以农民合作金融组织为主体的多种所有制金融组织公平竞争 农村金融的多种所有制组织,包括现有的国有金融机构,有待于大力开展农业保险的各保险公司等;股份制银行;外资银行,以及中外合资(合作)银行、外资控股(参股)银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例如农村信用合作社、农民合作基金会,农民合作保险机构;个体私营金融机构,例如个体私营银行(保险)、个体私营为主的 基金会(保险),等等。 在农村金融的多种所有制组织中,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将成为主体。在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普遍建立、互为补充、公 平竞争的情况下,民间借贷特别是高利贷存在的环境和机会便大大减少。为了尽快满足农民金融需求,近期内应该大力发展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一个简便的措施是,鼓励现有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借鉴村民基金会的经验,开展集资、放贷、保险等金融业务,使其逐步成为农村合作金融组织。 (二)以小额信贷为主要形式的多种金融产品供给大于需求 适应“三农”需求的多种农村金融产品,主要的,一是灵活多样的存款贷款;二是小额信贷,例如孟加拉国乡村银行gb模式为主要特征的小额信贷扶贫到户,以我 国现行信用村为特征的小额信贷款;三是各类保险,当前农民最需要的主要是种植业、养殖业、农副产品加工业、农副产品销售业、医疗保健等的保险,而目前这些保险在广大农村几乎是空白;四是适应农民客户需求的各类证券、债券、票据等。在多种农村金融产品中,小额信贷将成为主要形式。实践中,现有国内几个保险机 构已养成了难以开展农村保险业务的顽疾,而现有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无一不承担着风险的责任,积累了预防风险的宝贵经验。因此,鼓励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中的一些组织开展保险业务,促使其向保险机构转变,要比新建保险机构容易得多。 (三)以上门服务为主体的多种金融服务方式任人选择 传统的金融服务方式是坐等贷款者顾客上门,从而既减少了自己的成本,又避免了风险。近几年来,城市金融由于竞争,出现了金融机构人员上门拉存款和向优良客户送贷上门的现象,体现了市场化的优越性。但是在农村,极少见到农村信用合作社、农业银行和其他国有金融机构上门为农民服务的行为。 小额信贷扶贫到户做到了对农户上门服务,但是所需成本显然是很大的。 茅于轼 先生实验的村扶贫基金,由他选择的村内农民自己管理,从而大大降低了成本;我实 验的自然村基金,由村民大会民主选举出的共管小组管理,既大大降低了成本,又由于放贷还贷都在村民大会上进行(正轨金融机构严格禁止的坐收坐支),透明度高,接受全体村民的监督,还降低了风险。 (四)以贷款者互保为主要形式的多种担保机制分散了风险 传统的 金融担保机制,是贷款者财产(权)抵押和第三者对贷款者提供财产(权)担保。自1994年中国社科院杜晓山等人把孟加拉国乡村银行小额信贷引进后,贷款者 5—8户联保成为农村特别是贫困地区新的担保方式,即一户到期还不起贷款,其他几户就负有帮助其还款的责任。实践证明,这一担保机制适应了农村实际,非常有效,而且受到农民欢迎,具有旺盛生命力,将成为今后农村金融的主要担保方式。 世界上解决小农户、小企业特别是贫困户的贷款担保问题,特别推荐单独成立专门的担保公司,实践证明也是一种有效的模式,很值得我国农村金融借鉴。不过,这样的担保公司由于赚钱不多,政府需要给予财政补贴和税收政策优惠。 (五)以市场化为主的利率机制随时调控供求 近年来,国家放开了农村信用合作社的贷款利率上限的限制,不少农村信用合作社的利率已接近当地高利贷的水平,一个以市场化为主的利率机制正在形成。 在此,我担心的是,虽然僵化的农村信用合作社的运行体制与机制正在改革,但现有方案尚看不出动真格的地方,很可能走走过场,在其他农村金融组织的竞争面前败下阵来,重演资不抵债的老路,最后又回到目前的作法,即:一是由中央政府补亏(全国1650亿元),叫做化钱买改革,化的都是全国纳税人的钱,从法律上看无依据,从理论上看无道理;二是由地方政府补亏,这对于转型期负有地方发展重任的地方政府来看,他们可以判断值得不值得。 (六)以“民间监督为主、官方(县级)监督为辅”的监管体制有效防范风险 国外的经验证明,对金融的监督,官方的作用是很重要的,但是也存在着监管脱离经济发展大局、为监管而监管、监管寻租等问题,其结果,不仅无助于金融业的发展和效率,而且也无助于减低、减少金融机构危机发生的可能性;相反,提倡、鼓励和支持民间直接监督金融业则是最有效的(张俊喜)。实际上,国内金融机构揭 发出来的违规、瞎干、腐败等案件,绝大多数都是群众揭发、举报与提供线条,才得以破案、避免损失的。因此,面对分散、点多、复杂的农村金融,应确立“民间 监督为主、官方(县级监督局)监督为辅”的监管体制。在这一体制中,鼓劲、重奖并为举报人严格 保密,是最重要、最关键环节。 农村金融监督(管)的目的与目标,是促进金融资源的有效配置,即将资金用在最需要、最具潜力的项目中;其次才是防范风险。这是因为,用在最需要、最具潜力的项目中,金融资产才最安全。我国近几年来的实践证明,金融风险主要发生在行政干预贷款,而行政干预贷款要么是不具潜力的项目,要么是领导官员瞎指挥的项目, 特别是金融监管部门对这些项目贷款很难监督。 (七)以政府扶持为主的良好外部环境 适应目前我国已进入工 业反哺农业、城市反哺农村新阶段的实际,政府应对构建的农村金融体系进行税收优惠、财政补贴、政策扶持等,营造和保持良好的农村金融发展的外部环境。 20__、05、06年的一号文件已提出了当前扶持农村金融最紧迫的工作,需要有关部门具体化为可操作性的政策。 (八)通过民主程序建立基层自治组织 目前,新街乡搬迁到昆明市郊的奶牛户的组织有两种:一是奶牛合作社以经济手段把农户联结了起来,这是主要形式;二是新街乡党政机关的派出组织,即在昆明打工者中建立党总支部,在6个会泽县奶牛合作社建立了支部;乡政府在呈贡建立了办事处,但只有一个工作人员,各项活动开展的不是很正常,而且没有融入当地社区正常的活动中。 考虑到新街乡搬迁养奶牛户已经在昆明市郊以70年期限租赁了土地,建盖了场房和住宅,组建了奶牛合作社,实际上已经成为了永久性居民,在解决落户问题的同时,应该使其尽快融入当地社区。在操作上拟分二步:在6个奶牛合作社全体社员中,通过民主选举,产生奶牛合作社联社,并在联社党员中建立党支部,联社负责人行使部分行政职能,取代办事处;第二步,奶牛合作社联社并入当地村委会、合作经济组织中。 九、有关农民进城的思考 (一)农民进城应成为城市扩张的主力军之一 中外城市发展的历史表明,城市扩张的主力军是农民。昆明城市扩张是现代化新昆明建设的题中之义。在昆明城市扩张中,应采取热烈欢迎和特殊优惠的措施,吸引各地农民特别是省内农民进入昆明发展。据我们20__年的一项研究表明,昆明市以农民为主的150多万外来流动人口,对昆明市发展的贡献为:创建了 21.2%的当年gdp总值;消费了全市当年社会消费品总额的17.8%;提供了约56万个劳动就业岗位;带动了昆明城区32.24%的扩张;通过激烈竞 争大大提高了本市常住人口中的劳动力的素质等。 因此,昆明市内及大小城镇诸如象至今仍不给于解决会泽县新街乡来昆明养奶牛中农民 户口的种种借口,例如农民进城影响城市社会治安、加重城市负担、增加城市就业压力、超计划生育等等指责,以及由此制定与实施的种种限制乃至打击农民进城的行为,是不符合城市发展规律的,因而是不正确的。 (二)农民进城是统筹解决农村、农业和农民“三农”问题的主要渠道之一 我国解决“三农”问题即农村经济发展落后、农业结构调优和农民增收过程中,往往盯着农村和农业内部寻找对策,这有其正确的一面,但其理论指导的失误也很明显,主要是没有看到农村城市化和城镇化、农业产业化和工业化、农民工人化和居民化是历史发展的规律,其中易地搬迁扶贫开发的设计全部由农村到农村便是一个 突出的典型例子。实践证明,把生产生活条件很差的贫困农民,搬迁到生产生活条件相对较好的农村,当然可以使其解决温饱、摆脱贫困,但是不可能使他们致富,特别是不能解决城乡二元经济结构中的农民居民化的问题。因此,在设计与实施易地搬迁扶贫开发工程时,应该打破贫困农民只能应该永远是农民,不能成为城市城 镇产业工人和居民的指导思想,树立农民逐步变成城市城镇居民的思想,通过培训使搬迁农民掌握在城镇谋生的技术,推广会泽县新街乡农民进入昆明养殖奶牛的经验,并使农民进城成为统筹解决“三农”问题的主要渠道之一。 (三)城市城镇政府应把为进城农民服务作为重要职责之一 长期来,城市城镇政府一直把为把本城市城镇居民服务作为“唯一”职责,没有或很少考虑为进城农民服务。有的甚至把进城农民作为“盲流”、“扰乱社会治安 者”等,加以歧视、排挤、打击与驱赶。这种狭隘理解政府职能的思想与党中央、国务院要求的统筹解决城乡问题是背道而弛的,也是社会的一大不公平。因此,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统筹城市发展,大力的解决“三农”问题,应该转变城市城镇政府职能,把单一地为城市城镇居民服务转变为包括进城农民在内市场主体服务上来,正如作到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决议所要求的地“加快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 三农政策论文:缓解“三农”问题的财政支农政策选择 摘要:国家实施的财政支农政策成为缓解“三农”问题的重要手段,但是我国城乡收入差距、消费差距、财产差距,以及公共服务差距等仍十分突出。究其原因,既有市场的,也有体制的。 关键词: “三农”问题;城乡差距;财政支农政策 国家实施财政支农、惠农政策以来,我国“三农”问题加重、升级的趋势得到有效遏制,城乡差距扩大的趋势明显减缓,但“三农”问题的运行趋势还没有根本扭转,“三农”问题仍很突出。本文拟从国家实施的财政支农政策入手,对“三农”问题现状与特征的原因进行分析,在此基础上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一、城乡居民收入、消费与财产比较 十六大以来,我国农民的人均收入增长较快,每年均超过6%,但城乡收入差距并没有缩小,且绝对差距数越来越大,处于高位徘徊状态。收入决定消费,城乡收入差距大且高位运行导致城乡居民消费差距大的现状也没有根本转变。依据国家统计局2006年统计年鉴上的数据,我国农村居民生活水平落后城镇居民生活几乎一个等级,而且这种差距仍看不出有缩小的趋势。目前,对城乡居民家庭财产情况尚无准确统计,但从居民储蓄存款余额来看,城乡之间的差距相当大,财产差距扩大从另一方面说明了城市收入的差距问题。近年来,在中央一系列强有力政策措施的促进下,农村的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有了很大发展。但由于以往的欠账太多,农村水、电、路、气等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农村中小学教育质量低、农民缺医少药等问题仍比较突出。目前,约2.8亿农民的饮水不安全,1亿多农户急需解决烧饭、取暖的燃料问题。2005年,农民平均受教育年限仅7.7年,5.04亿农村劳动力中, 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只占13.68%,小学及以下文化程度的占34.1%,不识字及识字很少的还占6.87%。2006年,我国平均每千人有病床2.34张,但主要集中在城市。城市每千人有病床3.67张, 农村只有0.76张;城市每张病床平均拥有8.8万元的医疗设备,农村仅有1.1万元。城乡文化事业方面的差距则更为明显。 上述几个方面的差距状态集中到一点,便是城乡差距、城乡居民生存权、甚至发展权的差距仍然很大,处在高位徘徊状态。 二、原因分析:财政支农角度的透视 毫无疑问题,十六大以来的财政支农政策是缓解“三农”问题的重要政策保障。但是,当前的财政支农政策与“三农”解决问题的实际需求相差甚远,政策的实施所产生的积极效应还不能完会消化二元体制(制度)及其市场等因素对“三农”的侵蚀。 1.财政支农规模偏小。国际经验表明,财政支农政策对促进农业增长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它不仅构成农业投入的主要来源,而且对一些公共农业基础建设来说,甚至是唯一的来源。十六大以来,财政支农力度与以前相比,力度明显加大,但是财政支农规模偏小却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在我国这样一个农民收入不高、私人农业投资有限的发展中国家,目前的财政支农规模是不足以担当农民收入快速增长的重任。 2.财政支农结构偏差降低了支农资金效率。农业固定资产投资对农业的发展、特别对未来农业的发展具有决定性作用。尽管十六大以来,我国加大了对农业固定资产的投资力度,投资结构进一步优化,农业固定资产投资额平均每年增长16.45%,但是农业固定资产的年增长率波动较大,农业固定资产投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比例较低,这与我国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基础地位很不相称。另外,“直补”是财政支农政策的最重要工具之一,我国当前“直补”所占财政支农资金的比重很低,“直补”对农民增收的作用并不显著。不仅如此,由于当前财政支农政策的运行、管理和监督机制不完善,大量支农资金、特别是间接补贴资金容易漏损,使支农资金难以起到支持农业、农民的作用。 3.财政支农的监管制度不健全。近年来, 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的纪检监察制度,有关部门也围绕工作需要制定出台相关监管措施,如财政部制定实施了 《财政农业专项资金管理规则》、农业部实施了 《农业部财政项目支出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为规范支农惠农政策监管有章可依奠定了一定的基础。但在具体政策层面上,对政策实施全程监管的制度不配套,尤其是对支农资金的监管,表现在立项拨付环节上,难以有效地监督计划或负责资金安排分配的权利部门,严格按照规定的投资方向、重点和内容进行立项和分配拨付资金。在支农资金使用环节,难以及时发现擅自改变项目计划和未按上级批准的要求执行,甚至挤占挪用、串用、虚列支农资金、套取骗取财政支农资金侵害农民利益等问题。在支农资金管理环节, 由于支农资金因立项不准、可行性研究不充分、设计不合理、管理不善等原因, 造成损失浪费、效益低下,甚至损害农民利益等问题和进行有效责任追究。缺乏健全监督制度的政策执行,难以保证政策的全面高效落实。据报道,国家审计署在对8省 ( 区)2004年至2006年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资金审计中, 查出虚报冒领挪用滞留等违规问题资金1.3亿元等事例, 可以说政策执行不够公开、透明是重要的诱因。 三、结论与政策建议 1.加大支农惠农力度。目前,我国支农资金从绝对数上讲提高很快,但支农资金的比重仅占国家财政收入的8%左右,占农业gdp的10%左右。因此,在加大中央财政支农力度的同时,应建立地方各级财政增加支农投入的机制。随着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力度的不断加大, 地方“吃饭”问题得到基本解决以后, 地方财政应有空间进一步加大对“三农”的支持力度。所以, 要在进一步完善财政体制的基础上,明确中央和地方的支农责任,共同增加农业投入,逐步形成以中央为主体、地方为重要补充的中央与地方共同的财政支农投入机制。 2.优化支农惠农结构。当前,有限的支农惠农资金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就其原因,与国家的支农惠农政策安排存在一些问题有关,使资金的投向结构不尽合理。首先,“直补”资金比例偏低,这对农民增收的贡献不大。其次,支农资金分配上应突出支持粮食生产。如 进一步加大良种补贴、农机补贴、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和测土配方施肥的投入规模。应支持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建设,支持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做到因地制宜、科学规划, 不盲目照搬, 不大拆大建。根据现有的经济实力, 集中力量重点支持农村道路、农村能源(沼气) 和农村安全饮水等基础设施建设,尽快改变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 3.进一步规范支农资金监督机制,加强支农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提高支农资金使用效率。一是要加强制度建设。在健全现有财政支农各项规章制度的基础上,完善各项资金的管理制度,做到有法可依,依法理财。二是要加强支农资金的日常管理工作,通过开展经常性自查、重点检查等活动,及时发现资金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及薄弱环节,认真加以整改。三是要自觉接受审计、监察、纪检等部门的审计、监督,对核实的问题及时加以纠正,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同时,要强化外部监督,积极引入社会监督机制,增加资金使用的透明度;提高农民监督意识,积极发挥人民群众的监督检查作用,实行政务公开、事务公开、财务公开,定期向群众公布收支情况。四是要加强队伍建设。随着政府支农政策的不断出台和强化,支农资金使用、管理和监督的任务越来越重, 要求也越来越高。改变目前大多数县从事财政支农管理的力量比较薄弱局面,加强基层农财队伍建设, 适当充实力量。同时加强培训,不断提高业务能力、政策能力和工作水平,使财政支农管理工作能够上升到一个新的台阶。 三农政策论文:服务三农政策下的新农村建设论文 一加强农业期刊服务“三农”的应对措施 1明确办刊宗旨、稳固读者群 突出办刊特色,创建名牌期刊首先,期刊的采编人员要对稿件进行甄别和选择,从源头上保证科技信息的准确、有效。借助专家库这一优势资源,先期优化选择,缩小农民的选择范围。根据办刊宗旨、农业产业调整和重点领域的变化,调整报道重点,有针对性地确定阶段性的办刊目标。根据科技的进步、经济发展的多样性和政策的倾斜与调整来策划选题,从而增强刊发文章的指导性、时效性和多样性,及时、准确地报道农业生产的实用技术。其次,农业期刊要确定刊物的类别,是学术还是科普期刊。学术期刊要增强自身的推广作用,与科普类期刊实现有针对性的链接,把农业科技发展的新成果第一时间介绍给农民,配合科技工作者做好农技推广工作。再次,期刊要确定自己的读者群,不同的读者群有不同的期刊需求。要建立自己的读者群,积极接受读者反馈的建议,使读者成为期刊的共建者,不断整合编者、作者与读者的智慧,增强期刊的凝聚力和办刊水平。此外,期刊还要开辟专栏,创建名牌期刊。名刊名栏是期刊吸引作者和读者的核心竞争力。一方面可以吸引学术水平较高、经验丰富的专家学者、一线农艺师为期刊撰写文章,形成稳定、有序的作者群;另一方面,设置专栏有助于不同学者展开学术讨论,使期刊的内容更加丰富、信息编排更为紧密集中,从而吸引更多的读者去订阅期刊,真正实现期刊作为信息媒介服务“三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的目的。 2加强与农林院校和农业科研院所的交流合作 缩短发稿时间,及时最新的农业科技成果以农业期刊为信息交流平台,加强与各高校和农业科研院所的合作交流,减少重复性的研究,同时,缩短发文时间,这就要求期刊要拓展稿源,建立稳定的作者群,从优质的作品中选编刊发。编辑也要树立时间意识,加大编审力度,把研究的最新成果第一时间出去,实现农业科技服务农民的目的。 培养高效的复合型人才当今社会是信息的时代,网络刊物,手机阅读已经成为未来期刊发展的方向,农业期刊也不例外。中国期刊网和万方数据资源库已经收录了各类学术期刊所发表的论文以及各高校优秀的硕博士论文,极大地满足了农业科技者浏览、学习、交流的需求。随着网络在农村的普及,建立“农业数字期刊群”实现农业期刊的免费浏览是未来发展的趋势。期刊要想长足发展,实现服务“三农”的目标,除了要有稳定的作者群提供优质的稿件外,还需要业务水平高,综合能力强的复合型人才。编辑人员要熟练掌握、应用多媒体等网络技术,通过定期的培训不断提高编辑人员的综合素质,充分发挥人才在现代农业发展中的作用。 4加强政府财政支持力度 提高期刊的办刊水平政府要加大对农业的政策扶持力度,加强工业、服务业对农业的反哺力度,逐步提高农技推广在农业总产值中所占的比重,依靠政策积极有效地促进农业期刊的发展。 5建立过刊赠送制度 延伸期刊的读者群,增加传播手段期刊是连续性的出版物,期刊社每期刊印都有剩余,部分期刊积压形成过刊。可以把这些过刊免费发放到农民手中,继续发挥作用。此外,农业类期刊有着自己固定的读者群和作者群。期刊可以合理利用这一资源,把作为作者的农业科技工作者和作为读者的农民有效连接在一起,定期组织专家赴实地进行农业考察技术推广,将科技信息的供体和受体联系起来,形成良性的科技生态链,巩固期刊的科技纽带作用。 二结语 农业期刊要想在新农村建设中更好服务“三农”,首先要找准自己的定位,稳定自己的读者和作者群。充分发挥编辑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采用网络和多媒体等信息技术,针对期刊自身的特点采取相应对策。充分发挥期刊的媒介作用,实现其科技价值,创造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发挥好对科学技术这个第一生产力的支撑和引领作用。 作者:陶玲于静张志玲单位:山西省农业科学院果树研究所 三农政策论文:三农政策和经济道路的研究论文 【论文关键词】“三农”问题;扩大内需;结构调整;城市化 【论文摘要】21世纪我国面临的诸多挑战中,“三农”问题大概是最严峻的一个。“三农”问题的解决是一个系统工程,与我国当前宏观经济有着密切的关联——它的解决将是当前我国扩大内需的重要保证;可带动整个国民经济结构调整,利于应对入世带来的挑战;可加速我国城市化、农村工业化、农业现代化的进程;此外,它的解决对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及我国的政治经济体制改革也将产生深远的影响。 农业停滞、农民贫穷、农村落后的“三农”问题是当前人们普遍关注的社会热点问题。21世纪中国面临的话多挑战中,“三农”间题大概是最严峻的一个。“三农”问题不仅是关系到9亿农民的生存发展问题,也是关系到整个中国社会稳定和发展的全局性问题。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要在本世纪头20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同时再次将“三农”问题列为政府今后工作的重点。在这种背景下,探讨“三农”问题与我国各大主要宏观经济间题的关系,为最终解决棘手的“三农”问题提供一个新的视角。 一、“三农”问魔与扩大内需 当前有效需求不足依然是制约我国国民经济进一步发展的“瓶颈”,有效需求不足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居民消费需求下降,一太面城市居民消费趋于饱和,另一方面是农村消费市场长期启而不动,潜在消费需求不能转化为现实购买行为。因此,采取措施启动农村消费市场已成为当前实现扩大内需的关键一环。要启动农村消费市场,必须解决“三农”问题,因为“三农”问题是阻碍农村居民消费增长的主要原因。 (一)收入是制约农民消费的首要因素。我国农村还处于消费水平与收人水平基本同 步变化的阶段,还没有进人边际消费倾向递减阶段。因此,对低收人阶层的农民来说,其收人增加,消费支出也会相应增加,收入增长的预期提高,消费倾向也随之提高。但是近几年来,农村家庭纯收人增长率呈下降趋势:19%年为9.00!0,1997年为4.6%,1998年为4.3%,1999年为3.8%,2001)年为2.1%o(1996--1999年数据转引自:《宏观经济研究》.2001年第4期,第11页;2000年数据转引自:《宏观经济研究》.2001年第3期封底)。 农民纯收人增长缓慢导致购买力严重下降,并直接影响到农民消费需求的增长。提高农民收人已成为启动农村消费市场的重要前提。为此,必须多渠道、多途经提高农民收人,包括增加农产品供给和减少农业人数双管齐下;加快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繁荣小企业和小城镇,扩大9亿农民的就业空间和收人来源等等。 (二)农民负担过重在很大程度上削弱了农民的支付能力,从而影响了其消费水平的提高。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的农村改革获得了巨大的成功,解决了农民的温饱问题,但是农民收人逐渐增加的同时,其负担也与日俱增,一些地方的乱收费、乱罚款、乱集资和各种摊派现象十分突出,严重影响了农村经济发展和消费增长。因此,必须大力推进农村税费改革和农村行政机构改革,从治本上杜绝各种增加农民负担的源头,扩大农民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从而提高农民的购买力,增加农民的消费热情,扩大农村需求。 (三)消费环境不佳也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农民消费能力的实现。比如,农村基础设施落后,阻碍了耐用消费品在农村的普及,从而影响了广大农民的购买积极性。因此,国家要努力改善农村消费环境,为农民消费水平的提升创造条件。一方面增加财政对农业的投人;另一方面,建立农户自我资金积累的投资机制。通过改善农村交通、通信条件,既可使农产品及时转化为商品,增加农民收人,又使得所需的工业品能够及时组织进来,解决农民卖难买难的问题。针对目前农村消费的热点是家用电产品,应加快农村电网、电视转播站等基础设施建设。 总之,农村消费市场是一个有着广阔前景和巨大发展空间的市场,启动农村消费市场是扩大内需的重点。而要启动农村消费市场,必须解决“三农”问题。换句话说,“三农”问题的解决是扩大内需的重要保证。 二“三农”问题与国民经济结构调整 (一)入世使解决“三农”问题显得更为迫切。 人世对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来说,机遇与挑战并存。从农业方面看,加人WTO有利于我国优势农产品的出口和农民部分消费品支出的减少(由于部分进口消费品价格低于国内同类消费品价格),相应增加可支配收人,也有利于有效解决贸易争端。但同时也在农业经营和非农产业等方面给农民收人带来挑战。我国主要的农产品如小麦、玉米、大豆、棉花等生产成本较国外高,因此价格偏高,造成农产品出口困难;同时,在质量方面由于过去缺乏产品国际标准意识,我国农产品在国际市场上同样缺乏竞争力。根据WTO的有关协议,我国将在s年内取消所有的配额和数量限制。农产品的进口关税也将削减到14.s%一巧%,而且对国外农产品的进口也不得使用非关税措施。因此,农民期望像过去那样通过农业经营增收将很困难。从非农业收入方面分析,目前我国乡镇企业的增长速度开始回落,经济效益下滑,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能力下降,农民从乡镇企业获得的收人递减。人世后,我国一些规模较小、设备落后、职工素质不高的乡镇企业将受到严重的冲击,这些企业的兼并破产在所难免。而另一方面一些发展较快的新兴产业面对激烈的国内国际市场竞争对劳动者的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从而使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变得更困难。据有关专家预测,人世后中国农民将有966.2万人失业,这必然形成新的就业压力,给农民的就业增收带来严重的影响。应对人世后带来的上述种种问题,根本的途径是实行战略性的结构调整。 (二)解决“三农”问题与整个国民经济结构调整本质上是一致的。 2001年初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明确提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新阶段的中心任务是实行战略性的结构调整,基本着眼点在于优化品种、提高质量,从整体上提高农业的素质,提高我国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卿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战略性结构调整,农业劳动生产率提高的结果是导致农业剩余劳动力的增多。在目前这个阶段如何将这部分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需要研究许多新的课题.要有新思路,要深化改革。(1)要坚持所有制的多样化,实行多种经营;(2)要坚持技术手段的多层次,不同技术层面的行业可吸纳不同素质的劳动力;(3)要大力促进服务业的发展。由此可见,农业的战略性结构调整,不仅是农业的内部问题,而且牵涉到整个国民经济的结构调整。也就说,现阶段“三农”问题不过是整个国民经济结构不合理的一个缩影,“三农”问题的解决必须通过调整整个国民经济产业结构来实现。 在我国目前的国民经济结构中,无论产出结构,还是就业结构都不尽合理,而且就业结构转换的速度也滞后于产出结构转换的速度。根据统计资料,2000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中,第一产业为15.9%,第二产业为50.9%,第三产业为33.2%,而1991)年则分别为27.1%,41.6%,31.3%。由此可以看出,在过去十年间,农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下降了很多,工业和建筑业的份额正好有大体的增长,而第三产业却基本维持在同一个水平,未见明显的增长。再从就业结构上看,目前大体上是,2000年我国第一产业吸纳就业人数为50%,第二产业为22.5%,第三产业为27.5%,而1991)年则分别为60.1%,21.4%,18.5%0蜒表明,在十年里,第一产业就业人数依然占很大比重,第二产业吸收的就业人数变化不大,而第三产业却有很大的增长。 不难看出,上述关于三次产业的产出结构和就业结构的数字存在着某种不相一致的问题。例如,第三产业产出比重没有多少增加,但就业比重却上升了近10个百分点,可见第三产业对劳动力有很强的吸纳能力。但目前我国第三产业比重仍然偏低。国际上达到平均发展水平的国家,无论在产出还是就业方面,第三产业所占比重都在50''''%以上。虽然就综合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质量来看,我国已经达到国际平均发展水平,然而我国第三产业的比重离50%a仍有较太差距。可见,我国国民经济结构不尽合理,急需进行调整和优化,尤其要大力发展第三产业,为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创造条件,以实现农民增收的目的.最终解决“三农”问题。 三、“三农”问魔与我国城市化、农村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 (一)解决“三农”问题将为加速我国城市化进程创造条件。 根据国际经验,工业化与城市化是同步推进的,而我国城市化水平却严重滞后于工业化水平,也滞后于世界平均水平,这对我国的发展很不利。我国城市化滞后的原因主要是:(1)建国初实行以重工业优先发展的赶超战略,将城市定位为生产城市,制约了城市规模的扩大和城市人口的增加,阻碍了城市化的进程;(2)是长期以来的城乡分割和严格的户籍管理制度;(3)是农村特殊的工业化道路,即发展乡镇企业“务工不进城”对城市化进程会发生一定的阻潜作用;(4)是对城市化认识上的偏差。比如认为工业化可以不走城市化的道路,城市化是资本主义特有的现象等,无形中也成为我国城市化的侄桔。 解决“三农”间题和解决我国城市化间题有着高度的相关性。不论是近期还是长远,解决农村地区的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人的根本出路在于增加非农就业,而增加非农就业的主要途径是加快城市化进程,把更多的农民变为非农民。有关专家指出,我国人多地少,要让大批农民转到城市,使农民的比重由现在的70%降到30%的时候,“三农”问题才真正解决。 (二)解决“三农”问题的过程也是实现农村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的过程。 长期以来,我国实行城市搞工业、农村搞农业这样一种单一的经济发展政策,其效果很不理想。一方面,工业化不可能单靠少数城市人来推动;另一方面,农业是个弱产业,面临三大风险—自然风险、市场风险(产品卖难)、技术风险(农业技术投资回报率不稳定),人世后,三大风险尤为严峻。因此,要实现农业现代化,单靠农业自身的力量是不行的,必须走农村经济工业化的道路,使供应、生产、加工、销售形成一体化经营,农村工业化同时也是解决“三农”问题的一个重要途径。 首先,农村工业化是农村大量剩余劳动力的吸收器。农村工业企业一开始就抓住我国城市工业中相对薄弱的环节和方面,立足于门槛较低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因此,有较大的劳动力吸纳能力;其次,从长远看,农村工业化是增加农民收人,缩小城乡差别的根本途径。农民增收缓慢,城乡居民收人差距大,固然有牺牲农民利益来换取城市工业发展的历史原因,更重要的是由于工业部门劳动生产率比农业部门高,从而导致工农业产品价格“剪刀差”的存在。劳动生产率提高是促进农民增收,使农民由贫变富的关键。而农村工业化正是提高农业部门劳动生产率的最佳选择。再次,农村工业化是实现乡村城镇化的基础。我们所说的农村工业化主要就是指小城镇日益工业化,这样,可为乡村城镇化提供基础和依托。归根到底,农村工业化有利于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进程。我国农业现代化的制约因素主要有两个:一是农民的素质低:二是资金缺乏。而农村工业化将可以解除这两个制约因素,实现农业的产业化和集约化经营,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业科技的推广应用,从而实现农业现代化。超级秘书网 四、"三农”问皿解决与西部大开发及我国政治经济体制改革关系重大 (一)“三农”问题的解决与否还会牵涉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成败。西部大开发首先是西部广大农村的大开发,而不能只是几个城市的大开发。东西部的差距主要体现在农村,在西部大开发战略中,应当把解决西部地区“三农”问题作为大开发的战略重点之一。就广西而言,作为一个相对落后的农业大省,更要重视“三农”问题,要继续推进科技兴桂、科技兴农战略。从区域发展看,一方面桂东南要充分利用原有基础、发挥地缘优势,保持较快增长势头,率先实现农业产业战略性调整,推进农村城市化、农村工业化和现代化进程,并对桂西北起良好辐射作用;另一方面,桂西北要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利用当地资源优势,发展生态农业,开发特色农产品,增加农业科技含量,并可尝试搞旅游农业。同时,桂西北还应重视人才引进,培养、开发当地人力资源,从整体上提高农业人口素质,这也是解决我区“三农”问题的重要方略。 (二)解决“三农”问题对我国政治经济体制改革进程也将产生深远的影响。有观点认为,“三农”问题主要来自农业外部,涉及中国深层的政治经济体制问题,是一个系统工程,不能毕其工于一役。追根索源,“三农”问题的解决,农民增收、减负的根本保障在于我国经济、社会、政治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三农”问题是一个急需解决又需通盘考虑、审慎解决的问题。 综上所述,新形势下解决“三农”问题,无论对农业本身发展,还是对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无论对目前的经济结构调整、政治经济体制改革、应对人世带来的挑战,还是对关系我国长远发展的城市化、现代化进程及西部大开发战略都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三农政策论文:三农政策取向管理 眼下,“三农”问题世人关注,中央一号文件向全党、全民吹响了解决“三农”问题的号角。但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是一个长期的过程,由于二元经济结构给“三农”问题留下的后遗症结太大、沟壑太深,城乡经济协调发展的统筹任务很重,农村经济市场化的任务很艰巨!为此,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必须坚持安农、扶农、帮农的政策取向,把农民平稳地推向市场,用“三农”思想解决三农“问题”。 安农 安农,就是要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创造长期、稳定的发展环境,逐步还农民“国民待遇”,使农民安居乐业。 一是农村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要加强,农村社会行政管理经费要由国家来买单。农村水、电、路等公益设施建设应改变过去以农民投资、投工、投劳为主体逐步转向以国家投资为主体。农村基层组织运转、农村教育文化、计划生育、社会治安、中小型基础设施建设等费用应由国家来负担。农村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制度应逐步得到改善。要首先从提高基础设施建设水平上,进一步提高农业的整体素质和生产经营能力。 二是完善农村土地制度,赋予农民对承包土地的长期使用权,保护农民对承包土地的经营自主权,尊重农民对承包土地的流转权,保证农民对承包土地的收益获得权,保护农民对承包土地的法定处分权等。要坚决刹住乱圈乱占土地的行为,即使是政府批准的合法用地也必须给予农民相应的补偿并对失地农民进行合理安置。土地是国家的,可使用权是农民的!土地是农民非常敏感的一个问题,其对土地的使用权也是责任制以来国家给予农民的仅有的社会生活保障。这是安民的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 三是要在农民负担问题上给农民吃定心丸。要落实完善农村税费改革的各项政策,加快推进县乡机构和农村义务教育体制等综合配套改革,取消农业特产税,逐步降低农业税率,今年拿多少、明年拿多少,要给农民一个明白帐。要切实斩断伸向农民的黑手,伤害农民感情的集资、变相收费应该坚决实行一票否决。有集体资产,急需建设的项目要民主决策、“一事一议”。没有集体资产、农民无力出资的急需建设项目,议也不要议,国家应优先投资建设。 安居乐业,这是千百年来广大农民向往的生活方式。在社会主义新中国成立50多年后的今天,给当家作主的人民中的农民以正常的国民待遇、正常的生产经营环境,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基本体现。 扶农 扶农,就是从政策上、投入上扶持农业加快发展。 统筹城乡经济发展,体现在政策和投入上,实际上应该是工业化初期向中期过渡时期,国家实行对农业和工业不偏不倚、协调发展的 支持政策。由于过去国家对农业的政策性补贴很少,投入严重不足,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要逐步改变的重工轻农的补贴扭曲现象。要在WTO贸易框架下,建立完善各项配套扶持政策,刺激生产、促进加工贸易流通,促进农业产业结构优化、布局优化,提高农业整体 素质和农民增收能力。 具体来讲,一是要建立完善农产品生产、流通补贴机制。对战略物资如粮棉生产制定补贴措施,对农产品流通要在交通、税收等方面给予暗补。二是加大农业科技创新的投入力度。对农业基础研究、新品种开发、新技术推广要加大投入力度,不能一刀切推向市场。三是加大农业信贷支持力度。首先要扭转农业资金工业用的问题,对农产品规模化生产、加工、流通信贷要给予优先放贷和政策贴息。 扶持农业发展的各项补贴、投入和信贷要改革目前的投入渠道。过去,各级都把对农业的投入逐年增加作为重视农业的证据,国家也确实在通过财政渠道、计划渠道、农业综合开发、扶贫开发、粮食收购等多个渠道向农业投入了大量资金,但具体资金的投入方向、产生的效益,农民得到的实惠多少,确实是值得思考的。流进沙漠里的小溪,不知形容是否恰当。 帮农 帮农就是要建立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就是要帮助农民解决市场经济条件下该农民做而自己做不了的事情。实际上也是“扶农”的内容之一。信息服务、流通服务、技术服务,一家一户的农民做不了。种什么、养什么、加工到什么程度、怎么种、怎么养、怎么加工、产品到哪里卖、卖给谁价钱高都是农民面临的实实在在的困难和问题。面对小生产+大市场的农业生产经营与农村发展经济现状,政府必须建立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帮助农民逐步走向规模化生产、产业化经营。为此要尽快建立健全农业信息服务体系,实施农业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建立健全农产品市场流通体系,帮助农民开拓国内外市场;健全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体系,帮助农民开发使用新品种,采用新技术。同时要鼓励和支持农民协会、学会、中介服务组织等社会化民间服务组织的发展壮大,提供政策保障,指导其健康发展。另外,要为农村劳动力提供职业技术培训,为进城农民提供就业指导和劳动保障等。 安农、扶农、帮农,才能富农。解除农民的负担,把农民扶上马,送一程,心情舒畅地走上健康发展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道路。 这是笔者从政策角度学习中央一号文件的一点感受。实际上,“三农”问题不是简单的减法(减负)和加法(增加投入),单纯靠政策的出台也不能一下子解决,还需要政令畅通的高效行政体系来保障,政治体制改革的节奏要跟上,人为的“增负”、“低效”因素要努力减少。更何况目前的财政状况短期内也不会完全满足安农、扶农、帮农的投入。 但我坚信,“三农”问题的解决,前途是光明的。 三农政策论文:三农问题的财政支农政策选择缓解论文 摘要:国家实施的财政支农政策成为缓解“三农”问题的重要手段,但是我国城乡收入差距、消费差距、财产差距,以及公共服务差距等仍十分突出。究其原因,既有市场的,也有体制的。 关键词:“三农”问题;城乡差距;财政支农政策 国家实施财政支农、惠农政策以来,我国“三农”问题加重、升级的趋势得到有效遏制,城乡差距扩大的趋势明显减缓,但“三农”问题的运行趋势还没有根本扭转,“三农”问题仍很突出。本文拟从国家实施的财政支农政策入手,对“三农”问题现状与特征的原因进行分析,在此基础上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一、城乡居民收入、消费与财产比较 十六大以来,我国农民的人均收入增长较快,每年均超过6%,但城乡收入差距并没有缩小,且绝对差距数越来越大,处于高位徘徊状态。收入决定消费,城乡收入差距大且高位运行导致城乡居民消费差距大的现状也没有根本转变。依据国家统计局2006年统计年鉴上的数据,我国农村居民生活水平落后城镇居民生活几乎一个等级,而且这种差距仍看不出有缩小的趋势。目前,对城乡居民家庭财产情况尚无准确统计,但从居民储蓄存款余额来看,城乡之间的差距相当大,财产差距扩大从另一方面说明了城市收入的差距问题。近年来,在中央一系列强有力政策措施的促进下,农村的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有了很大发展。但由于以往的欠账太多,农村水、电、路、气等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农村中小学教育质量低、农民缺医少药等问题仍比较突出。目前,约2.8亿农民的饮水不安全,1亿多农户急需解决烧饭、取暖的燃料问题。2005年,农民平均受教育年限仅7.7年,5.04亿农村劳动力中,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只占13.68%,小学及以下文化程度的占34.1%,不识字及识字很少的还占6.87%。2006年,我国平均每千人有病床2.34张,但主要集中在城市。城市每千人有病床3.67张,农村只有0.76张;城市每张病床平均拥有8.8万元的医疗设备,农村仅有1.1万元。城乡文化事业方面的差距则更为明显。 上述几个方面的差距状态集中到一点,便是城乡差距、城乡居民生存权、甚至发展权的差距仍然很大,处在高位徘徊状态。 二、原因分析:财政支农角度的透视 毫无疑问题,十六大以来的财政支农政策是缓解“三农”问题的重要政策保障。但是,当前的财政支农政策与“三农”解决问题的实际需求相差甚远,政策的实施所产生的积极效应还不能完会消化二元体制(制度)及其市场等因素对“三农”的侵蚀。 1.财政支农规模偏小。国际经验表明,财政支农政策对促进农业增长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它不仅构成农业投入的主要来源,而且对一些公共农业基础建设来说,甚至是唯一的来源。十六大以来,财政支农力度与以前相比,力度明显加大,但是财政支农规模偏小却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在我国这样一个农民收入不高、私人农业投资有限的发展中国家,目前的财政支农规模是不足以担当农民收入快速增长的重任。 2.财政支农结构偏差降低了支农资金效率。农业固定资产投资对农业的发展、特别对未来农业的发展具有决定性作用。尽管十六大以来,我国加大了对农业固定资产的投资力度,投资结构进一步优化,农业固定资产投资额平均每年增长16.45%,但是农业固定资产的年增长率波动较大,农业固定资产投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比例较低,这与我国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基础地位很不相称。另外,“直补”是财政支农政策的最重要工具之一,我国当前“直补”所占财政支农资金的比重很低,“直补”对农民增收的作用并不显著。不仅如此,由于当前财政支农政策的运行、管理和监督机制不完善,大量支农资金、特别是间接补贴资金容易漏损,使支农资金难以起到支持农业、农民的作用。 3.财政支农的监管制度不健全。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的纪检监察制度,有关部门也围绕工作需要制定出台相关监管措施,如财政部制定实施了《财政农业专项资金管理规则》、农业部实施了《农业部财政项目支出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为规范支农惠农政策监管有章可依奠定了一定的基础。但在具体政策层面上,对政策实施全程监管的制度不配套,尤其是对支农资金的监管,表现在立项拨付环节上,难以有效地监督计划或负责资金安排分配的权利部门,严格按照规定的投资方向、重点和内容进行立项和分配拨付资金。在支农资金使用环节,难以及时发现擅自改变项目计划和未按上级批准的要求执行,甚至挤占挪用、串用、虚列支农资金、套取骗取财政支农资金侵害农民利益等问题。在支农资金管理环节,由于支农资金因立项不准、可行性研究不充分、设计不合理、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损失浪费、效益低下,甚至损害农民利益等问题和进行有效责任追究。缺乏健全监督制度的政策执行,难以保证政策的全面高效落实。据报道,国家审计署在对8省(区)2004年至2006年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资金审计中,查出虚报冒领挪用滞留等违规问题资金1.3亿元等事例,可以说政策执行不够公开、透明是重要的诱因。公务员之家 三、结论与政策建议 1.加大支农惠农力度。目前,我国支农资金从绝对数上讲提高很快,但支农资金的比重仅占国家财政收入的8%左右,占农业GDP的10%左右。因此,在加大中央财政支农力度的同时,应建立地方各级财政增加支农投入的机制。随着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力度的不断加大,地方“吃饭”问题得到基本解决以后,地方财政应有空间进一步加大对“三农”的支持力度。所以,要在进一步完善财政体制的基础上,明确中央和地方的支农责任,共同增加农业投入,逐步形成以中央为主体、地方为重要补充的中央与地方共同的财政支农投入机制。2.优化支农惠农结构。当前,有限的支农惠农资金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就其原因,与国家的支农惠农政策安排存在一些问题有关,使资金的投向结构不尽合理。首先,“直补”资金比例偏低,这对农民增收的贡献不大。其次,支农资金分配上应突出支持粮食生产。如进一步加大良种补贴、农机补贴、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和测土配方施肥的投入规模。应支持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建设,支持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做到因地制宜、科学规划,不盲目照搬,不大拆大建。根据现有的经济实力,集中力量重点支持农村道路、农村能源(沼气)和农村安全饮水等基础设施建设,尽快改变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 3.进一步规范支农资金监督机制,加强支农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提高支农资金使用效率。一是要加强制度建设。在健全现有财政支农各项规章制度的基础上,完善各项资金的管理制度,做到有法可依,依法理财。二是要加强支农资金的日常管理工作,通过开展经常性自查、重点检查等活动,及时发现资金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及薄弱环节,认真加以整改。三是要自觉接受审计、监察、纪检等部门的审计、监督,对核实的问题及时加以纠正,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同时,要强化外部监督,积极引入社会监督机制,增加资金使用的透明度;提高农民监督意识,积极发挥人民群众的监督检查作用,实行政务公开、事务公开、财务公开,定期向群众公布收支情况。四是要加强队伍建设。随着政府支农政策的不断出台和强化,支农资金使用、管理和监督的任务越来越重,要求也越来越高。改变目前大多数县从事财政支农管理的力量比较薄弱局面,加强基层农财队伍建设,适当充实力量。同时加强培训,不断提高业务能力、政策能力和工作水平,使财政支农管理工作能够上升到一个新的台阶。 三农政策论文:三农政策下小额农贷探讨论文 摘要:“三农”问题始终是党和政府高度重视和需要着力解决的问题。近些年来,我国在解决“三农”问题上不断进行尝试和改进,尤其是针对农民贷款难这一难题采取了一系列的政策性扶持措施,通过对湖北省松滋市农行发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调查研究,发现通过近几年来的实践,农户小额信贷的成效十分显著,同时在推广农户小额信贷的过程中也存在着缺陷和不足,需要我们进一步的探索和完善。 关键词: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现状;创新;成效 1对小额农贷的现状分析 为了响应国家减少农村贫困、提高农民收入,支持“三农”经济发展的口号而采取的农户小额信用贷款这一方案已开展多年,实践证明这一重要措施在推进农业生产,帮助农民致富,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上起到了不容置疑的作用。但从总体上看,农村金融的发展还不能与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达同步水平,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小额农贷的发放有局限性,信息在农民与金融机构之间不对称。我国的小额农贷是借鉴孟加拉、印度尼西亚等国的小额贷款并结合我国农村的实际情况而做出的一项“自上而下”的改革措施,部分金融机构将小额农贷看做是单纯的政治性、政策性的扶贫手段,而不是经营性的主营业务,因此缺乏自身的主观能动性和内在激励只是被动的发放贷款,同时,其授信额度有限不能满足有偿还能力的种养殖大户,从而导致了农户“想借而借不到”;另一方面,由于贷款程序日益规范化、手续严格化,而由农民和金融机构工作人员之间的信息沟通不够所带来的繁重的工作量也促使了“农贷难”的产生。 (2)小额农贷比较效益低,金融机构在农村基层网点的撤退,导致农村资金外流严重。和城市的经济发展相比,农村的发展速度远远落后,而金融机构由于其自身的盈利性也促使其将经营重点转向城市,除了农行以外的各商业银行几乎都逐步从农村市场一一撤出,存款的分流也就致使了农村信贷资金的供给不足,即所谓的没有“造血”反而“失血”,于是,农信社就挑起了为农村市场提供资金的大梁,也获得了垄断地位。正如农民们对银行的看法“支工不支农,支富不支穷”,在这种情况下,农民正常生产生活所需的资金得不到满足,民间借贷活跃,甚至出现了高利贷的行为,使得农民所背重担不断增加。 (3)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存在着风险隐患。一是自然风险,小额农贷承载的主主体是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户,而农业是弱质产业,其经营好坏受自然灾害的影响大,这就带来不可避免的信贷资金风险;二是市场风险,小额农贷只是分散了贷款对象,但在同一地区由于生产经营环境相似,不排除众多农户集中种植、养殖相同产品,这样会引起市场行情的变化从而带来风险;三是管理风险,因为小额农贷面临的事广大农村市场,而信贷人手有限,由此带来了信贷管理与信贷规模的扩大所要求的防范风险间的缺口;四是信用风险,由于信息不对称,信贷人员无法得到所贷资金真正的用途,使得信贷资金的风险高度集中,债务链的脆弱导致一旦断裂和遭到破坏就会失去对贷款偿还的约束力。 (4)农户贷款担保抵押难。我国担保法规定更低、宅基地等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用于抵押,由于抵押物的缺乏和专为农户贷款提供担保服务机构的不完善,使得农户获得贷款的难度较大。 2关于农行松滋市支行针对小额农贷采取的措施与创新 秉承着中央和地方政府对农行“面向三农、服务县域”的要求,松滋农行以此为思想根源,在全面分析自身的自然资源、经济条件以及农村的市场现状以后,针对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制订了系列方案,取得了可观的成绩。 在采取积极措施的同时不断加强自身的改善,使得农行松滋支行从2008年起连续6个季度综合考核居荆州市第一。在2009年上半年中,农行松滋支行贷款净投2亿,其中小额农贷4300万元,发放惠农卡2.3万张,卡存款净增1200万元,累计授信3035户,授信额6900万元,用信1637户,用信额4300万元,均超额完成全年计划。共培植农村市场VIP客户1030户,共营销贷记卡1210张,个人网银3110个,企业网银19个,转帐电话790部,POS机282部,借记卡35400张,贵宾卡960张,短信通6230户,电话银行9400户,手机银行420户,第三方存管195户,福彩无纸化投注业务630户。 在区域特色上,确立了“4+8”三农产品板块经济格局,四大板块即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城市基础建设、成长性中小企业、优质个人类私营业主为重点的核心资产业务,和以农村种养殖集群板块、牲猪养殖集群板块、松滋鸡养殖集群板块、农资生产资料集群板块、饲料经销商集群板块、农机经销商集群板块、水果花卉林产品集群板块、外出务工集群板块等八大精品板块小额农贷为重点构筑三农板块格局。 在业务经营方式上,一是加强宣传力度,做到家喻户晓;二是创新担保方式,在突出抵押担保以外,积极探索担保公司担保、保险介入、政府部门建立风险基金等多种形式;三是创新激励机制,实行“内外激励相结合”;四是创新产品,根据客户特点,梳理并整合现有产品,扩大成熟产品在农村的覆盖面;五是创新服务,与地方党政部门和客户有效地搭建沟通与合作平台。公务员之家 在风险防范上,一是要求信息员作为联保小组成员,与农行签订贷款偿还责任状,在农户不能还款时由其负责;二是与担保公司签订协议,全额覆盖小额农贷;三是与政府相关涉农部门建立风险补偿基金,分摊风险;四是让保险公司介入贷款和农户保险。 3结语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建立现代农村金融制度,加强农村金融体系建设”新要求,进一步明确“三农”市场定位,扩大“三农”服务覆盖面,缓解农民贷款难,农行在2008年4月试点推出了银行借记卡的新产品——金穗惠农卡,并于2009年采取点面结合、重点突破的推广方式,将惠农卡普及至了全国农村市场,计划新发惠农卡2300万张,激活率达95%以上,授信率不低于农户有效信贷需求的30%,授信户数达350万户以上,用信额达500亿元。未来三年的目标是发行惠农卡1亿张,覆盖全国50%左右的农户。据统计,今年上半年农行新增了小额农贷340亿元,占全行个人贷款总量的25%,相当于去年全年总增量的七倍,创农行商业化改革后的历史之最。 在今年7月14日,农行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华安财产保险、通保保险经纪公司三家公司合作,引入财产保险公司借款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与家庭财产保险综合产品。这三款产品不仅能有效防控信贷风险,也为农户本人提供了更多的风险保障,这是保险业务与三农业务首次合作的产物,也是农行总行与保险公司总层面发起的首次合作。 与此同时,农行也在风险控制上设定了底线,设定到2011年涉农贷款不良率必须控制在5%以内,近两年新发放的贷款不良率控制在2%以内,三农金融部贷款拨备覆盖率三年内要达到130%。随着农行股改的进一步深入以及风控部门的成立,全面系统的风险控制能力也逐渐在增强。 可以看出,小额农贷在国家政策的扶持下已经取得了骄人的成绩,对农村金融机构的发展、农民生活条件的改善、农村小康社会的建设以及农业生产的发展起到了不容忽略的推动作用。与此同时,我们也看到了其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应不断加以改善和完善,使小额农贷这个积极求索的漫长过程发挥其对“三农”的最大功效。
农林论文:农林业领域保水剂应用论文 编者按:本文主要从引言;保水剂的一般性质;保水剂的发展现状;保水剂的应用展望进行论述。其中,主要包括:保水剂作为一种化学节水技术,于20世纪70年代在美国农业部北方研究中心开发成功、保水剂是一种具有三维交联网状结构的新型功能高分子材料、保水剂的类别不仅包括传统的淀粉类、纤维素类、合成类、抗旱保水技术是其重要内容、开发保水剂的制备新方法、研究保水剂的有机一无机复合、将常量元素、微量元素、植物生长调节剂、杀虫剂、杀菌剂等添加到保水剂中,实现其多功能化、研究高吸水性树脂在实际应用中与土壤、作物、肥料等的效应问题、目前我国保水剂的普及度依然处于较低水平等,具体请详见。 1引言 保水剂作为一种化学节水技术,于20世纪70年代在美国农业部北方研究中心开发成功。随后美国、日本、法国等国家对保水剂在农林业中的应用进行了大量的研究,并进行了大面积的推广使用。国内对保水剂的研究开始于20世纪80年代中期,目前大部分产品已有一定规模。在“八五”和“九五”期间共在全国示范推广达1100多万亩。目前,土壤固化剂、复合土工膜料、坡面积雨固土材料、植物蒸腾抑制剂、种衣剂等大批保水剂已经在我国农林业中得到了实际应用。 2保水剂的一般性质 保水剂是一种具有三维交联网状结构的新型功能高分子材料,采用含有羧基、羟基或氨基等的亲水性单体,在引发剂和交联剂的作用下,通过聚合、交联等化学反应而形成。高吸水性树脂能通过水合作用迅速吸收自重几百倍乃至上千倍的水而呈凝胶状,常压下对其施加压力,水也不会从凝胶中逸出,常称其为高吸水性聚合物。高吸水性材料或超强吸水树脂等。 保水剂作为农作物干旱时的“微型水库”,具有应用范围广,高保水性,改良土壤,促进生长,节约肥料等多方面优点。据资料显示,在相同水肥条件下,使用保水剂可明显增加作物产量。增产幅度达10%~30%。节水节肥5%~20%#在花卉等经济作物上,使用保水剂可明显延长浇水时间(3天~7天),花蕾大,持续时间长,经济效益高I在旱农试验区开展的保水剂应用试验。结果显示保水剂对保蓄雨水效果较好,尤其促使了作物生长后期根区土壤水分的补充和提高。 近年来由于新原料的选用和材料的复合化,保水剂的类别不仅包括传统的淀粉类、纤维素类、合成类(聚丙烯酸类、聚丙烯酰胺类等)。还包括生物降解类(氨基酸类、壳聚糖类等)、有机一无机复合类、缓释功能类(腐殖酸类)。保水剂的聚合工艺主要有水溶液聚合法和反相悬浮聚合法,也可采用辐射引发聚合、微波引发聚合以、喷雾聚合、高温快速反应法等方法。目前,国内生产和供应保水剂的厂家多达40多家,主要有胜利油田长安集团、北京裕德隆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河北科瀚树脂有限公司、天津晨光化工有限公司等。 3保水剂的发展现状 现在我国实施农业生态环境建设、农业结构调整和中西部开发战略,农业重点推广旱作节水技术,而抗旱保水技术是其重要内容。近年来,保水剂越来越受到农业领域的重视,研究重心也开始从如何提高保水剂的性能向其在农林业的实际应用转移。有关保水剂的研究进展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3.1开发保水剂的制备新方法 新的制备方法要在保证产品具有优良的吸水保水性能的基础上,提高吸水速率、改善耐盐碱性能和产品凝胶强度以及热稳定性能,目前主要采用以下措施:引人非离子型亲水基团到主链上;使用含有大量亲水基团交联剂;用表面活性剂对树脂进行外层处理等。天津三农金科技有限公司用玉米淀粉作原料,在引发剂作用下,用乙烯或丙烯单体在淀粉的天然高分子骨架上接枝共聚,最后接枝共聚物靠爆聚放热自交联,从而生产出高效抗旱保水剂。该方法称为原子经济反应,实现了清洁生产。杨瑞成等利用高温快速反应法成功制备了聚丙烯酸/蒙脱上高吸水性纳米复合材料。在外界温度为20℃时,该复合材料水凝胶所需干燥时间为128h,此复合材料可望广泛应用于西部高温干旱地区的沙漠化治理。 3.2研究保水剂的有机一无机复合 通过有机一无机复合方法,可制备出性能优良、成本低廉、实用性强的吸水材料。赵娜制备出了白鳝泥/(丙烯酸一丙烯酰胺)高吸水保水材料,吸蒸馏水的倍数可以达到1900左右,同时吸自来水倍数可以达到380倍左右,吸生理盐水能够达到124倍,在4000r/min的情况下离心1h后,其保水能力为98.97%。内蒙古水利科学研究院首次采用丙烯酸或丙烯酰胺与凹凸棒土合成有机一无机复合保水剂。抗钙、镁离子性能明显提高,原料成本进一步降低,与环境更友好。产品吸水倍率≥400倍;吸盐倍率≥70倍;该保水荆适合中国西部年降水量小于400mm,降雨比较集中,沙漠化、盐碱化严重的特点。 3.3将常量元素、微量元素、植物生长调节剂、杀虫剂、杀菌剂等添加到保水剂中,实现其多功能化 制备多功能化保水剂主要有两种方法:一种是进行简单的包裹;另一种是使两者发生某种形式的化学反应。林晶将保水剂与化学肥料按比例配合制得了既能吸水保水抗旱保墒,又具有缓释肥料功效的保水缓释肥,并以药用植物板蓝根为试验对象进行盆栽试验,对其保水效应及板蓝根生长状况进行观察分析,得出了保水缓释肥可以提高土壤的水分利用率、合理释放土壤有效养分、促生长作用明显的结论。 3.4研究高吸水性树脂在实际应用中与土壤、作物、肥料等的效应问题,以及对灌溉模式。耕作制度和农业设施等的影响 目前国内关于保水剂的实际应用的研究大多集中在增加入渗、抑制蒸发等方面。但是大面积推广应用尚缺少理论基础与技术指导。庄文化采用离心机法,分别研究了聚丙烯酸钠与聚丙烯酰胺在不同的条件下对砂土、壤土、黏土持水能力的影响。结果表明高分子对砂土的作用效果要优于壤土与黏土,因此大面积推广应用应首先选择在土壤偏砂的地区,实验证明8/1万~20/1万用量效果较好其高分子吸持水分的约83.7%可释放出供植物利用。杨瑞香等以华南赤红壤为基质,采用盆栽法研究了保水剂对桉树幼苗抗寒生长及存活率的影响。结果表明保水剂可以有效提高华南赤红壤的保温性能,有利于桉树苗木抗寒生长。 4保水剂的应用展望 在国际上保水剂被称为继化肥、农药、地膜之后最有希望在农业中大规模应用的化学品。但是目前我国保水剂的普及度依然处于较低水平。其主要原因有:一是产品价格高。二是产品使用性能与实际需求差距较大,三是没有认清合理的使用方法。随着我国干旱缺水问题的加剧以及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发展节水农业、恢复和建设生态环境的需要日益迫切。近几年来,保水剂发展迅速,已经成为农业高效节水、造林种草绿化、蔬菜果树栽培等领域的重要的化学节水技术:相信不久的将来,以科技为先导和以企业为主导。保水剂在我国农林业领域发挥重要作用。 农林论文:农业可持续发展与复合农林业关系分析论文 一、复合农林业崛起的历史背景 复合农林业,又可称为农林复合系统、农用林业或混农林业,是一种传统的土地利用和经营方式,其实践历史与古代农业基本平行。但长期以来,未引起人们的足够重视,直至20世纪70年代中期,由于“人口剧增、粮食短缺、资源危机及环境恶化”这一全球性问题的出现,其实践经验和理论价值才受到世界上众多国家和地区普遍关注和广泛重视。经过世界各国的共同研究与探索,认为:复合农林业在协调农林“争地”矛盾,提高自然资源利用率,促进人口、粮食、资源和环境的良性循环等方面具有强大的生命力。正是在上述背景下,复合农林业倍受世界众多国家和地区的日益重视,并得到迅速发展。为促进各国实践经验和理论研究的交流,推动复合农林业的发展,1980年联合国粮农组织(FAO)林业委员会提出:林业的发展.应与农业、牧业结合起来,与解决贫困化结合起来。 二、复合农林业的基本内涵 复合农林业的定义,是由国际复合农林业研究中心(ICRAF)经过几十年的日臻完善才最后确定,且目前仍在不断地提炼和升华。ICRAF经过多年的研究与讨论,于1982年推荐了第二任主席Lundgren和Raintree(1982)的共同定义:Agroforestry是一种土地1982的共同定义:LundgrenRaintreeAgroforestry利用系统和工程应用技术的复合名称,是有目的地将多年生木本植物与农业或牧业用于同一土地经营单位,并采取时空排列法或短期相间的经营方式,使农业、林业在不同的组合之间存在着生态学与经济学一体化的相互作用进入20世纪90年代,随着可持续发展思想在各学科、领域内的渗透,Lundgren于1990年从可持续发展的角度对复合农林业做了更深刻的解释:Agroforestry是一种新型的土地利用方式,在综合考虑社会、经济和生态因素的前提下,将乔木和灌木有机地结合于农牧生产系统中,具有为社会提供粮食、饲料和其它林副产品的功能优势,同时借助于提高土地肥力,控制土壤侵蚀,改善农田和牧场小气候的潜在势能,来保障自然资源的可持续生产力,并逐步形成农业和林业研究的新领域和新思维和新理论。 尽管世界各地及其不同的历史时期,对复合农林业的定义不完全一致,但其基本原理、基本内容和主要特征是相同的。其内涵可以概述为:复合农林业是以生态学、经济学和系统工程为基本理论,并根据生物学特性进行物种合理搭配,形成多物种、多层次、多时序和多产业的人工复合经营系统。物种结构、空间结构、时间结构和食物链结构是复合农林业的重要标志。对比其它土地利用系统,复合农林业系统具有多样性、系统性、集约经营性、高效性和持续性等特征。 三、中国可持续农业的基本特点 1.可持续农业的基本理论 可持续农业是一种不断生产出满足社会需求的农产品,资源得到合理利用和保护,生态环境得到改善,使生产——资源利用——生态环境良性循环,具有不断提高综合生产能力的农业,它是生产的持续性、经济增长的持续性与生态持续性的统一。实现可持续农业发展的战略目标是:(1)粮食安全目标:积极发展谷物生产,提高单位面积产量,增加总产,以确保农产品的有效供给,解决温饱问题,消灭饥荒现象。(2)脱贫致富目标:促进农村经济综合全面发展,增加农民收入,消除农村贫困状况。(3)保持资源永续利用和环境永续良性循环目标:合理开发利用与保护农业资源,积极改善农业生态环境,解决当代人以及子孙后代的生存与发展问题,实现资源的永续利用和人口、资源与环境的良性循环。2.中国农业的基本特点及可持续发展策略[摘要]本文介绍复合农林业的崛起的历史背景,阐述了复合农林业的内涵,并在广泛了解各方资料的情况下提出了中国农业可持续发展的特点,在上述基础上阐述了中国农业可持续发展与复合农林业的关系。 [关键词]复合农林业可持续农业农业生产率 一、复合农林业崛起的历史背景 复合农林业,又可称为农林复合系统、农用林业或混农林业,是一种传统的土地利用和经营方式,其实践历史与古代农业基本平行。但长期以来,未引起人们的足够重视,直至20世纪70年代中期,由于“人口剧增、粮食短缺、资源危机及环境恶化”这一全球性问题的出现,其实践经验和理论价值才受到世界上众多国家和地区普遍关注和广泛重视。经过世界各国的共同研究与探索,认为:复合农林业在协调农林“争地”矛盾,提高自然资源利用率,促进人口、粮食、资源和环境的良性循环等方面具有强大的生命力。正是在上述背景下,复合农林业倍受世界众多国家和地区的日益重视,并得到迅速发展。为促进各国实践经验和理论研究的交流,推动复合农林业的发展,1980年联合国粮农组织(FAO)林业委员会提出:林业的发展.应与农业、牧业结合起来,与解决贫困化结合起来。 二、复合农林业的基本内涵 复合农林业的定义,是由国际复合农林业研究中心(ICRAF)经过几十年的日臻完善才最后确定,且目前仍在不断地提炼和升华。ICRAF经过多年的研究与讨论,于1982年推荐了第二任主席Lundgren和Raintree(1982)的共同定义:Agroforestry是一种土地1982的共同定义:LundgrenRaintreeAgroforestry利用系统和工程应用技术的复合名称,是有目的地将多年生木本植物与农业或牧业用于同一土地经营单位,并采取时空排列法或短期相间的经营方式,使农业、林业在不同的组合之间存在着生态学与经济学一体化的相互作用进入20世纪90年代,随着可持续发展思想在各学科、领域内的渗透,Lundgren于1990年从可持续发展的角度对复合农林业做了更深刻的解释:Agroforestry是一种新型的土地利用方式,在综合考虑社会、经济和生态因素的前提下,将乔木和灌木有机地结合于农牧生产系统中,具有为社会提供粮食、饲料和其它林副产品的功能优势,同时借助于提高土地肥力,控制土壤侵蚀,改善农田和牧场小气候的潜在势能,来保障自然资源的可持续生产力,并逐步形成农业和林业研究的新领域和新思维和新理论。 尽管世界各地及其不同的历史时期,对复合农林业的定义不完全一致,但其基本原理、基本内容和主要特征是相同的。其内涵可以概述为:复合农林业是以生态学、经济学和系统工程为基本理论,并根据生物学特性进行物种合理搭配,形成多物种、多层次、多时序和多产业的人工复合经营系统。物种结构、空间结构、时间结构和食物链结构是复合农林业的重要标志。对比其它土地利用系统,复合农林业系统具有多样性、系统性、集约经营性、高效性和持续性等特征。 三、中国可持续农业的基本特点 1.可持续农业的基本理论 可持续农业是一种不断生产出满足社会需求的农产品,资源得到合理利用和保护,生态环境得到改善,使生产——资源利用——生态环境良性循环,具有不断提高综合生产能力的农业,它是生产的持续性、经济增长的持续性与生态持续性的统一。实现可持续农业发展的战略目标是:(1)粮食安全目标:积极发展谷物生产,提高单位面积产量,增加总产,以确保农产品的有效供给,解决温饱问题,消灭饥荒现象。(2)脱贫致富目标:促进农村经济综合全面发展,增加农民收入,消除农村贫困状况。(3)保持资源永续利用和环境永续良性循环目标:合理开发利用与保护农业资源,积极改善农业生态环境,解决当代人以及子孙后代的生存与发展问题,实现资源的永续利用和人口、资源与环境的良性循环。2.中国农业的基本特点及可持续发展策略 中国是发展中的农业大国,既有世界上许多发达国家面临的资源不足、环境污染等问题,又具有人口众多、资源相对紧缺、农业生产力水平不高等主要特点。21世纪,正是我国经济高速增长期,在这一时期内,我国农业将面临资源消耗不断增加、环境负荷不断加重和人口数量增长趋势还将继续的三重压力。对此,我们必须有清醒的认识,即中国可持续农业的发展道路必须结合本国国情,寻求切实可行的对策。具体地说:(1)我国人口基数巨大,人均农业资源紧缺,已严重地制约农业的发展,所以必须努力提高资源利用率,重视资源的永续利用。长期以来,我国以相对紧缺的资源承担着巨大数量人口生存所需食物的生产。(2)自然灾害频繁,土地质量下降的现状,要求在发展经济的同时,要高度重视生态环境的保护与建设,为此必须努力提高林木覆盖率。(3)相对落后的农村经济,农业投入的不足,要求在重视生态效益的同时,必须把增加农民收入放在重要位置,以促进农村经济与生态环境的良性循环。农村经济,建国以来虽然有了很大的发展,但也存在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性。在经济发达的地区,已逐步形成了对农业持续发展起重要促进作用的财力和物力的来源。而在不少经济欠发达和不发达的地区,由于农民收入较低,农业投入的不足,农业生产条件改善缓慢,农业生产后劲不足,加重了自然资源的掠夺性开发。 四、复合农林业是实现中国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措施 依据中国农业可持续发展的特点以及复合农林业的发展背景和基本内涵,可以认为,复合农林业是实现中国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措施之一,具体表现如下:(1)复合农林业作为一种多产业的有机组合,在同一地块上,将“一维”的农业生态系统转为“多维”农林复合生态系统,增加了系统在空间和时间上的多样性,充分地挖掘生物资源,最大限度地提高土地和气候等资源的利用率。(2)鉴于我国人口不断增长、资源和环境不断恶化的状况,以牺牲林业用地来满足粮食需求,或依靠减少耕地面积,大幅度地提高林木覆盖率、改善环境,都是不可能的,也是不现实的。而复合农林业作为一种土地利用制度,在粮食不减产的同时,实现了林木覆盖率的提高,解决了长期以来未能很好解决的“农林争地”的矛盾,为协调粮食增产、经济发展环境建设之间的矛盾提供了重要的思路。(3)复合农林业是一项以生物措施为手段的资源管理系统,它充分利用树木的生理、生态功能,调节系统内小气候环境,为农业生态环境的改善、资源利用率的提高创造有利的外在条件。(4)复合农林业利用种群的生物学特性,实现了种群在不同生态位上的“共生互补”、“相互依存”,增加了系统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5)复合农林业,将高投入、高产出的农业系统转变为依靠系统自给、生物自肥的人工复合系统,加快了系统的物质循环和能量流动,提高了农业生产率。 农林论文:农林系统发展论文 一、农林系统的概念 农林系统,也有人称之为混农林系统、农林复合系统及农林业复合生态系统等。由于各国(或即使在同一个国家的不同地区)的自然地理条件、气候、人口、自然资源以及生活习惯等因素的不同,所提出的定义各有千秋。国际农林业研究委员会在多年研究的基础上,给农林系统的定义是:“农林系统是一种土地利用技术和系统的复合名称,是有目的地把多年生木本植物(乔木、灌木、棕榈和竹子等)与农业和牧业用于同一土地经营单位,并采取同一或短期相同的经营方式,在农林业复合生态系统中,在不同组成之间存在着生态学和经济学方面的相互作用。”该定义得到了大多数人的认可。 二、国外研究进展 农林系统的实践活动在国外已有较长历史,19世纪50年代缅甸就出现了一种叫塔亚的系统。塔亚是缅甸语,其原意是山坡农业。20世纪50年代,马来西亚政府将这种塔亚系统引进到国内,并加以改进以适应本地区的需要,建立了大面积的柚木、水稻和烟草的间作。塔亚系统在东南亚各国迅速发展,最后传入非洲,如肯尼亚、赞比亚等国,拉丁美洲的一些国家如巴西,这些地区都具有丰富的光热资源,又都是发展中国家,塔亚系统以及各种由它演变而来的其它系统在本地区对生物资源和生态空间的充分利用以及增加本地区生态系统多样性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近年来,对于农林系统国外主要偏重于基础理论的研究。有的是从土壤养分变化方面进行研究,如等对农林系统的氮素动态变化进行研究,认为影响系统土壤中氮素增加的主要因素是系统土壤中有机质的提高,而并非是土壤温度及湿度变化;还有的是以作物与土壤的相互影响为着眼点对农林系统进行研究,也有研究农林系统的管理方式,研究怎么能使其获得最大效益。总之,国外在农林系统的研究过程中,基础研究较多,而对农林系统的应用方面,将农林系统作为一个整体研究林与农、牧、渔等相结合的工作则相对较少。 三、国内发展状况 农林系统在我国从远古时代的刀耕火种开始已延续了几千年历史,我国的劳动人民在实践中创造出了许多农林系统类型。广大的华北平原和中原地区是我国农林系统非常丰富的地区之一。如河南省的农桐间作,全省75个平原县中有40个县实现了农田林网化,华北平原是我国重要的农业生产基地,农林系统不仅使这一地区现有耕地的生产潜力得到充分发挥,光热资源和生态空间得到充分利用,生态环境得到改善,而且还改良了大面积盐碱荒地,使过去的不毛之地变成了高产田。江淮地区的菜农间作、桑农间作以及水网地区,别具一格的农林系统类型,如江苏高邮县、江都等地的池杉与作物系统、池杉+作物+渔系统、池杉+渔系统、池杉+牧+渔系统等,还有广东省佛山、肇庆、惠阳和韶关、汕头等地的各种渔塘类型,如桑基渔塘、蔗基渔塘和果基渔塘等,这些类型在水网地区发挥了巨大作用,不仅使低洼湿地和海涂荒地得到改良,而且还保证了现有良田的高产稳产,提高了本地区生态系统多样性,最大限度地开发了生物资源潜力,取得了巨大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我国南方大面积的杉木人工林基本上实行了幼林阶段与农作物的间作,还有油桐与农作物间作、油茶与农作物间作以及南方丘陵山地(如重庆市大足县)的稻+桑+渔系统、稻+林+渔系统、稻+果+渔系统、林草、果草系统,福建的林药、桔梗间作等,又以其独特的方式充分挖掘了丘陵山地的自然潜力。总之,我国农林系统实践遍布全国各地,类型繁多,对自然资源的充分利用和提高生物多样性,增加生态系统稳定性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并取得了较好的效益。 四、农林系统的研究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和发展趋势 在农林系统研究发展早期,人们结合各地特色,把农林系统分为:农林结合系统、林牧结合系统、农林牧结合系统及其它如农林渔,农林轮作等系统。并对适宜间作、套种的植物种类进行了研究,得出许多有益的间作套种模式。如我国北方华北平原和黄土高原的桐粮间作、枣粮间作、果粮间作;江淮流域的茶农间作、桑农间作、池杉与农作物间作;江南丘陵的松茶间作、果茶间作;华南山区的胶茶间作等。 从全国范围来看,多样化的农林复合系统的巨大潜力和优势尚未得到充分发挥,生物资源和生物能源未得到充分利用,农林系统类型较为单一,对农林系统缺乏系统的理论研究。我国的生物资源十分丰富,生态环境多种多样。生物资源的直接价值是在生物物种被直接用作食物、药物、能源和工业原料时体现出来的,应根据不同生态区的特点和不同目的,研究选择什么树种最能充分挖掘农林系统的潜力,以达到最有效的利用资源;对空间分布格局的研究缺乏系统、定量的研究,理论研究落后于实践,未能很好地指导生产实践。农民们根据自己的需求,在自己耕作的土地上安排树木与作物,不能充分发挥农林系统的优势、很好地利用资源及协调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三者之间的关系,缺乏如何对农林系统进行经营管理的研究。农林系统是一个整体,整体性是农林系统理论的核心,只有当农林牧副渔各业和产前、产中的管理、产后的供销以及加工运输、服务设备、推广等环节配合恰当、协调发展,才能充分发挥农林系统高效的整体功能,挖掘更大的生产潜力。水土流失是我国急待解决的重要问题,实践证明农林系统是治理水土流失的一条有效途径,尤其是对南方丘陵山地、长江流域、黄河流域以及珠江流域等显得更为重要,但在这方面缺乏从农林系统的角度来研究防止和治理水土流失的有效措施。 加强农林系统的应用基础研究,对当前农村自发出现的一些农林系统模式进行研究,使研究更具实用性,最大限度的减小农户生产的盲目性。注重研究机构与生产基层的有机联系,综合考虑自然-社会-经济条件,建立实验示范区和实验示范点,使农林系统生产模式更容易被基层生产者所接受,因地制宜地发展农林系统。进而带动当地生态环境的改善及经济水平的提高。进一步加强多学科深层次、实质性的交流与合作,加强理论基础研究,用以指导农林系统的发展取向及应用研究。 农林论文:农林复合模式分析论文 1.农林复合经营模式的发展历史在北魏《齐民安术》中就有记载,记载的是桑园间作的经验。中国的农业起源于森林,从来就是以农林结合的形式发展至今。从人类历史文明的发展史可将其分为三个阶段:原始农业复合经营阶段、传统农业复合经营阶段、现代农业复合经营阶段。“刀耕火种,游种轮作”是原始农林复合经营的主要方式;定居种植和土地私有化后的自给自足小农生产方式则是传统农林复合模式的写照;而现代农林复合模式始于商品生产的二十世纪五十年代,直至当前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在保护生态的同时追求合理利用资源、开拓开发资源、争取资源永续利用等。 2.农林复合经营模式的类型通常根据农林复合经营的经营目标、组成和功能的不同,可将其分为四大类,即林—农复合型、林—牧(渔)复合型、林—农—牧(渔)复合型和特种农—林复合型。 (1)林—农复合型就是在同一土地单位上,通过时间序列、空间配置,进行结构搭配,相继把林木与农作物结合在一起的种植方式。从经营的目的不同组成比例的轻重又可将其分为以林为主、以农为主、农林并举三种经营模型。其中又可细分成:林农间作型—即林木与农作物混合种植的经营方式,例如:农桐间作、枣粮间作、果农间作;绿篱型—在农田、庭院周围种植绿篱,既起美化作用、又有保护果园的作用;农田林网型—在我国三北和沿海的平原农区广泛采用农田林网型,能有效地改善农田小气候,抵御风沙、台风、干热风、寒露风等自然灾害。同时,还可以提供木材、薪材以及经济林产品;农林轮作型—把农作物与林木在同一块土地上进行轮换种植的模式。 (2)林—牧(渔)复合型是指在同一经营单位的土地上,林业与牧业或渔业相结合的经营模式,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林牧间作型、牧场饲料绿篱型、护牧林木型、林渔结合型。总之,是将林业与牧业进行间作或者把林业与渔业相结合的复合经营系统类型。 (3)林—农—牧(渔)复合型它可分为林—农—牧多层种植型、由林农型转变为林—牧型、林—农—牧庭园兼营型、林—农—渔结合型。在注重农业、林业的同时,不放弃牧业与渔业的发展。 (4)特种农林复合型,这种复合经营模式以生产特种产品为目的,它由林木混交型、林—药间作型、林—食用菌结合型、林木—资源昆虫结合型等复合系统组成。 3.农林复合经营的结构。由于农林复合经营系统是人工复合群落,其物种多样,结构复杂,对土地的利用也更为充分与合理,可按其物种成分、空间结构的变化划分成许多不同的结构形式。(1)空间排列结构是各种农林复合模式内的空间分布,即物种的互相搭配。水平结构和垂直结构是空间排列结构的两种基本形式。水平结构是指农林复合经营模式的生物平面布局,其中物种密度和水平排列方式是构成水平结构多样性的主要因素。各组成成分垂直排列的层次和垂直距离构成农林复合经营的垂直结构。一般说来垂直高度越大,层次越多,空间容量也就越大,资源利用率也就越高。(2)时间顺序结构在农林复合经营系统中,时间顺序结构分为季节结构变化和不同发育阶段结构变化两种变化方式。主要受气候以及生物生长发育节奏的影响。 4.农林复合模式的物种组合设计原则。由于生物物种受生态幅度范围和抗逆能力的影响。因此生物组合的设计应因地制宜,间作的农作物要求适应性强,短杆直立,耐阴高产,或有根瘤的豆科植物。树种选择要求树冠窄,干通直,树叶稀疏,冬季落叶,春季放叶晚,根系分布深,生长快,适应性强的树种。种群组合要求慢生与速生,深根与浅根,喜光与耐阴,有根瘤与无根瘤的树种和作物组合在一起为佳。总之,要求树种生态幅度较宽,物种之间能够互利共生或偏利共生,排除异株寄生现象,避免种群间有相同的病虫害。 5.农林复合模式综合效益评价。(1)生态效益。改善农田小气候农林复合后形成特殊的生态环境,改善了农田小气候。杉木与玉米间作,林地在整个生长期相对湿度提高了3.5%。据俞心妥(1991)研究表明,农桐间作使风速降低40%~50%、空气相对湿度提高7%~10%,绝对湿度提高2000毫巴,蒸发量减少34%,土壤含水量提高7%~10%,显著地减少了干热风对小麦的危害。减少土壤流失实行农林复合经营可以减少地表径流和土壤侵蚀,有效地防止土壤流失。 (2)经济效益。农林复合经营可一地多用、一年多收,能在相应的时间内获得2—3种以上产品的收获,这在数量和品种上都较单一种植优越得多。在造林初期间种粮食、经济作物能充分利用林地空间、气候和土壤等资源,以短养长可取得近期经济效益。对林下作物进行中耕、除草、施肥等管理改善了幼树的生长环境,提高了幼树的成活率,以耕代抚降低了抚育成本。在墨西哥用桃花人工林和玉米间作,营造人工林的费用减少了27%。 (3)社会效益。首先,由于农林复合经营有多种产品输出,如粮食、油料、畜禽、果品、蔬菜、药材、木材等,这满足了社会多方面的需求。其次,农林复合经营具有集约性的特点,要求投入密集的劳动力。因此,有利于安排农村的剩余劳动力,增加就业机会。另外,农林复合经营不但能够增加短期收入,而且还可增加长期收入,因此,这种经营有利于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增加农民收入。 近几年来,随着农林复合经营系统在世界范围内的广泛兴起,农林复合经营的定量化研究和整体水平进一步加强,在我国农林复合经营已经成为生态农林的主要内容。但因农林复合经营研究是一综合性很强的研究领域,几乎涉及农业、林业、牧业等研究领域。许多工作者受学科的限制,对于模式的优化、评估等方面还存在很多问题,在今后的学术研究和实际工作中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和完善。 农林论文:农林系统发展论文 一、农林系统的概念 农林系统,也有人称之为混农林系统、农林复合系统及农林业复合生态系统等。由于各国(或即使在同一个国家的不同地区)的自然地理条件、气候、人口、自然资源以及生活习惯等因素的不同,所提出的定义各有千秋。国际农林业研究委员会在多年研究的基础上,给农林系统的定义是:“农林系统是一种土地利用技术和系统的复合名称,是有目的地把多年生木本植物(乔木、灌木、棕榈和竹子等)与农业和牧业用于同一土地经营单位,并采取同一或短期相同的经营方式,在农林业复合生态系统中,在不同组成之间存在着生态学和经济学方面的相互作用。”该定义得到了大多数人的认可。 二、国外研究进展 农林系统的实践活动在国外已有较长历史,19世纪50年代缅甸就出现了一种叫塔亚的系统。塔亚是缅甸语,其原意是山坡农业。20世纪50年代,马来西亚政府将这种塔亚系统引进到国内,并加以改进以适应本地区的需要,建立了大面积的柚木、水稻和烟草的间作。塔亚系统在东南亚各国迅速发展,最后传入非洲,如肯尼亚、赞比亚等国,拉丁美洲的一些国家如巴西,这些地区都具有丰富的光热资源,又都是发展中国家,塔亚系统以及各种由它演变而来的其它系统在本地区对生物资源和生态空间的充分利用以及增加本地区生态系统多样性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近年来,对于农林系统国外主要偏重于基础理论的研究。有的是从土壤养分变化方面进行研究,如等对农林系统的氮素动态变化进行研究,认为影响系统土壤中氮素增加的主要因素是系统土壤中有机质的提高,而并非是土壤温度及湿度变化;还有的是以作物与土壤的相互影响为着眼点对农林系统进行研究,也有研究农林系统的管理方式,研究怎么能使其获得最大效益。总之,国外在农林系统的研究过程中,基础研究较多,而对农林系统的应用方面,将农林系统作为一个整体研究林与农、牧、渔等相结合的工作则相对较少。 三、国内发展状况 农林系统在我国从远古时代的刀耕火种开始已延续了几千年历史,我国的劳动人民在实践中创造出了许多农林系统类型。广大的华北平原和中原地区是我国农林系统非常丰富的地区之一。如河南省的农桐间作,全省75个平原县中有40个县实现了农田林网化,华北平原是我国重要的农业生产基地,农林系统不仅使这一地区现有耕地的生产潜力得到充分发挥,光热资源和生态空间得到充分利用,生态环境得到改善,而且还改良了大面积盐碱荒地,使过去的不毛之地变成了高产田。江淮地区的菜农间作、桑农间作以及水网地区,别具一格的农林系统类型,如江苏高邮县、江都等地的池杉与作物系统、池杉+作物+渔系统、池杉+渔系统、池杉+牧+渔系统等,还有广东省佛山、肇庆、惠阳和韶关、汕头等地的各种渔塘类型,如桑基渔塘、蔗基渔塘和果基渔塘等,这些类型在水网地区发挥了巨大作用,不仅使低洼湿地和海涂荒地得到改良,而且还保证了现有良田的高产稳产,提高了本地区生态系统多样性,最大限度地开发了生物资源潜力,取得了巨大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我国南方大面积的杉木人工林基本上实行了幼林阶段与农作物的间作,还有油桐与农作物间作、油茶与农作物间作以及南方丘陵山地(如重庆市大足县)的稻+桑+渔系统、稻+林+渔系统、稻+果+渔系统、林草、果草系统,福建的林药、桔梗间作等,又以其独特的方式充分挖掘了丘陵山地的自然潜力。总之,我国农林系统实践遍布全国各地,类型繁多,对自然资源的充分利用和提高生物多样性,增加生态系统稳定性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并取得了较好的效益。四、农林系统的研究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和发展趋势 在农林系统研究发展早期,人们结合各地特色,把农林系统分为:农林结合系统、林牧结合系统、农林牧结合系统及其它如农林渔,农林轮作等系统。并对适宜间作、套种的植物种类进行了研究,得出许多有益的间作套种模式。如我国北方华北平原和黄土高原的桐粮间作、枣粮间作、果粮间作;江淮流域的茶农间作、桑农间作、池杉与农作物间作;江南丘陵的松茶间作、果茶间作;华南山区的胶茶间作等。 从全国范围来看,多样化的农林复合系统的巨大潜力和优势尚未得到充分发挥,生物资源和生物能源未得到充分利用,农林系统类型较为单一,对农林系统缺乏系统的理论研究。我国的生物资源十分丰富,生态环境多种多样。生物资源的直接价值是在生物物种被直接用作食物、药物、能源和工业原料时体现出来的,应根据不同生态区的特点和不同目的,研究选择什么树种最能充分挖掘农林系统的潜力,以达到最有效的利用资源;对空间分布格局的研究缺乏系统、定量的研究,理论研究落后于实践,未能很好地指导生产实践。农民们根据自己的需求,在自己耕作的土地上安排树木与作物,不能充分发挥农林系统的优势、很好地利用资源及协调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三者之间的关系,缺乏如何对农林系统进行经营管理的研究。农林系统是一个整体,整体性是农林系统理论的核心,只有当农林牧副渔各业和产前、产中的管理、产后的供销以及加工运输、服务设备、推广等环节配合恰当、协调发展,才能充分发挥农林系统高效的整体功能,挖掘更大的生产潜力。水土流失是我国急待解决的重要问题,实践证明农林系统是治理水土流失的一条有效途径,尤其是对南方丘陵山地、长江流域、黄河流域以及珠江流域等显得更为重要,但在这方面缺乏从农林系统的角度来研究防止和治理水土流失的有效措施。 加强农林系统的应用基础研究,对当前农村自发出现的一些农林系统模式进行研究,使研究更具实用性,最大限度的减小农户生产的盲目性。注重研究机构与生产基层的有机联系,综合考虑自然-社会-经济条件,建立实验示范区和实验示范点,使农林系统生产模式更容易被基层生产者所接受,因地制宜地发展农林系统。进而带动当地生态环境的改善及经济水平的提高。进一步加强多学科深层次、实质性的交流与合作,加强理论基础研究,用以指导农林系统的发展取向及应用研究。 农林论文:复合农林业分析论文 一、复合农林业崛起的历史背景 复合农林业,又可称为农林复合系统、农用林业或混农林业,是一种传统的土地利用和经营方式,其实践历史与古代农业基本平行。但长期以来,未引起人们的足够重视,直至20世纪70年代中期,由于“人口剧增、粮食短缺、资源危机及环境恶化”这一全球性问题的出现,其实践经验和理论价值才受到世界上众多国家和地区普遍关注和广泛重视。经过世界各国的共同研究与探索,认为:复合农林业在协调农林“争地”矛盾,提高自然资源利用率,促进人口、粮食、资源和环境的良性循环等方面具有强大的生命力。正是在上述背景下,复合农林业倍受世界众多国家和地区的日益重视,并得到迅速发展。为促进各国实践经验和理论研究的交流,推动复合农林业的发展,1980年联合国粮农组织(FAO)林业委员会提出:林业的发展.应与农业、牧业结合起来,与解决贫困化结合起来。 二、复合农林业的基本内涵 复合农林业的定义,是由国际复合农林业研究中心(ICRAF)经过几十年的日臻完善才最后确定,且目前仍在不断地提炼和升华。ICRAF经过多年的研究与讨论,于1982年推荐了第二任主席Lundgren和Raintree(1982)的共同定义:Agroforestry是一种土地1982的共同定义:LundgrenRaintreeAgroforestry利用系统和工程应用技术的复合名称,是有目的地将多年生木本植物与农业或牧业用于同一土地经营单位,并采取时空排列法或短期相间的经营方式,使农业、林业在不同的组合之间存在着生态学与经济学一体化的相互作用进入20世纪90年代,随着可持续发展思想在各学科、领域内的渗透,Lundgren于1990年从可持续发展的角度对复合农林业做了更深刻的解释:Agroforestry是一种新型的土地利用方式,在综合考虑社会、经济和生态因素的前提下,将乔木和灌木有机地结合于农牧生产系统中,具有为社会提供粮食、饲料和其它林副产品的功能优势,同时借助于提高土地肥力,控制土壤侵蚀,改善农田和牧场小气候的潜在势能,来保障自然资源的可持续生产力,并逐步形成农业和林业研究的新领域和新思维和新理论。 尽管世界各地及其不同的历史时期,对复合农林业的定义不完全一致,但其基本原理、基本内容和主要特征是相同的。其内涵可以概述为:复合农林业是以生态学、经济学和系统工程为基本理论,并根据生物学特性进行物种合理搭配,形成多物种、多层次、多时序和多产业的人工复合经营系统。物种结构、空间结构、时间结构和食物链结构是复合农林业的重要标志。对比其它土地利用系统,复合农林业系统具有多样性、系统性、集约经营性、高效性和持续性等特征。 三、中国可持续农业的基本特点 1.可持续农业的基本理论 可持续农业是一种不断生产出满足社会需求的农产品,资源得到合理利用和保护,生态环境得到改善,使生产——资源利用——生态环境良性循环,具有不断提高综合生产能力的农业,它是生产的持续性、经济增长的持续性与生态持续性的统一。实现可持续农业发展的战略目标是:(1)粮食安全目标:积极发展谷物生产,提高单位面积产量,增加总产,以确保农产品的有效供给,解决温饱问题,消灭饥荒现象。(2)脱贫致富目标:促进农村经济综合全面发展,增加农民收入,消除农村贫困状况。(3)保持资源永续利用和环境永续良性循环目标:合理开发利用与保护农业资源,积极改善农业生态环境,解决当代人以及子孙后代的生存与发展问题,实现资源的永续利用和人口、资源与环境的良性循环。2.中国农业的基本特点及可持续发展策略 中国是发展中的农业大国,既有世界上许多发达国家面临的资源不足、环境污染等问题,又具有人口众多、资源相对紧缺、农业生产力水平不高等主要特点。21世纪,正是我国经济高速增长期,在这一时期内,我国农业将面临资源消耗不断增加、环境负荷不断加重和人口数量增长趋势还将继续的三重压力。对此,我们必须有清醒的认识,即中国可持续农业的发展道路必须结合本国国情,寻求切实可行的对策。具体地说:(1)我国人口基数巨大,人均农业资源紧缺,已严重地制约农业的发展,所以必须努力提高资源利用率,重视资源的永续利用。长期以来,我国以相对紧缺的资源承担着巨大数量人口生存所需食物的生产。(2)自然灾害频繁,土地质量下降的现状,要求在发展经济的同时,要高度重视生态环境的保护与建设,为此必须努力提高林木覆盖率。(3)相对落后的农村经济,农业投入的不足,要求在重视生态效益的同时,必须把增加农民收入放在重要位置,以促进农村经济与生态环境的良性循环。农村经济,建国以来虽然有了很大的发展,但也存在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性。在经济发达的地区,已逐步形成了对农业持续发展起重要促进作用的财力和物力的来源。而在不少经济欠发达和不发达的地区,由于农民收入较低,农业投入的不足,农业生产条件改善缓慢,农业生产后劲不足,加重了自然资源的掠夺性开发。 四、复合农林业是实现中国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措施 依据中国农业可持续发展的特点以及复合农林业的发展背景和基本内涵,可以认为,复合农林业是实现中国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措施之一,具体表现如下:(1)复合农林业作为一种多产业的有机组合,在同一地块上,将“一维”的农业生态系统转为“多维”农林复合生态系统,增加了系统在空间和时间上的多样性,充分地挖掘生物资源,最大限度地提高土地和气候等资源的利用率。(2)鉴于我国人口不断增长、资源和环境不断恶化的状况,以牺牲林业用地来满足粮食需求,或依靠减少耕地面积,大幅度地提高林木覆盖率、改善环境,都是不可能的,也是不现实的。而复合农林业作为一种土地利用制度,在粮食不减产的同时,实现了林木覆盖率的提高,解决了长期以来未能很好解决的“农林争地”的矛盾,为协调粮食增产、经济发展环境建设之间的矛盾提供了重要的思路。(3)复合农林业是一项以生物措施为手段的资源管理系统,它充分利用树木的生理、生态功能,调节系统内小气候环境,为农业生态环境的改善、资源利用率的提高创造有利的外在条件。(4)复合农林业利用种群的生物学特性,实现了种群在不同生态位上的“共生互补”、“相互依存”,增加了系统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5)复合农林业,将高投入、高产出的农业系统转变为依靠系统自给、生物自肥的人工复合系统,加快了系统的物质循环和能量流动,提高了农业生产率。 农林论文:农林复合模式分析论文 1.农林复合经营模式的发展历史在北魏《齐民安术》中就有记载,记载的是桑园间作的经验。中国的农业起源于森林,从来就是以农林结合的形式发展至今。从人类历史文明的发展史可将其分为三个阶段:原始农业复合经营阶段、传统农业复合经营阶段、现代农业复合经营阶段。“刀耕火种,游种轮作”是原始农林复合经营的主要方式;定居种植和土地私有化后的自给自足小农生产方式则是传统农林复合模式的写照;而现代农林复合模式始于商品生产的二十世纪五十年代,直至当前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在保护生态的同时追求合理利用资源、开拓开发资源、争取资源永续利用等。 2.农林复合经营模式的类型通常根据农林复合经营的经营目标、组成和功能的不同,可将其分为四大类,即林—农复合型、林—牧(渔)复合型、林—农—牧(渔)复合型和特种农—林复合型。 (1)林—农复合型就是在同一土地单位上,通过时间序列、空间配置,进行结构搭配,相继把林木与农作物结合在一起的种植方式。从经营的目的不同组成比例的轻重又可将其分为以林为主、以农为主、农林并举三种经营模型。其中又可细分成:林农间作型—即林木与农作物混合种植的经营方式,例如:农桐间作、枣粮间作、果农间作;绿篱型—在农田、庭院周围种植绿篱,既起美化作用、又有保护果园的作用;农田林网型—在我国三北和沿海的平原农区广泛采用农田林网型,能有效地改善农田小气候,抵御风沙、台风、干热风、寒露风等自然灾害。同时,还可以提供木材、薪材以及经济林产品;农林轮作型—把农作物与林木在同一块土地上进行轮换种植的模式。 (2)林—牧(渔)复合型是指在同一经营单位的土地上,林业与牧业或渔业相结合的经营模式,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林牧间作型、牧场饲料绿篱型、护牧林木型、林渔结合型。总之,是将林业与牧业进行间作或者把林业与渔业相结合的复合经营系统类型。 (3)林—农—牧(渔)复合型它可分为林—农—牧多层种植型、由林农型转变为林—牧型、林—农—牧庭园兼营型、林—农—渔结合型。在注重农业、林业的同时,不放弃牧业与渔业的发展。 (4)特种农林复合型,这种复合经营模式以生产特种产品为目的,它由林木混交型、林—药间作型、林—食用菌结合型、林木—资源昆虫结合型等复合系统组成。3.农林复合经营的结构。由于农林复合经营系统是人工复合群落,其物种多样,结构复杂,对土地的利用也更为充分与合理,可按其物种成分、空间结构的变化划分成许多不同的结构形式。(1)空间排列结构是各种农林复合模式内的空间分布,即物种的互相搭配。水平结构和垂直结构是空间排列结构的两种基本形式。水平结构是指农林复合经营模式的生物平面布局,其中物种密度和水平排列方式是构成水平结构多样性的主要因素。各组成成分垂直排列的层次和垂直距离构成农林复合经营的垂直结构。一般说来垂直高度越大,层次越多,空间容量也就越大,资源利用率也就越高。(2)时间顺序结构在农林复合经营系统中,时间顺序结构分为季节结构变化和不同发育阶段结构变化两种变化方式。主要受气候以及生物生长发育节奏的影响。 4.农林复合模式的物种组合设计原则。由于生物物种受生态幅度范围和抗逆能力的影响。因此生物组合的设计应因地制宜,间作的农作物要求适应性强,短杆直立,耐阴高产,或有根瘤的豆科植物。树种选择要求树冠窄,干通直,树叶稀疏,冬季落叶,春季放叶晚,根系分布深,生长快,适应性强的树种。种群组合要求慢生与速生,深根与浅根,喜光与耐阴,有根瘤与无根瘤的树种和作物组合在一起为佳。总之,要求树种生态幅度较宽,物种之间能够互利共生或偏利共生,排除异株寄生现象,避免种群间有相同的病虫害。 5.农林复合模式综合效益评价。(1)生态效益。改善农田小气候农林复合后形成特殊的生态环境,改善了农田小气候。杉木与玉米间作,林地在整个生长期相对湿度提高了3.5%。据俞心妥(1991)研究表明,农桐间作使风速降低40%~50%、空气相对湿度提高7%~10%,绝对湿度提高2000毫巴,蒸发量减少34%,土壤含水量提高7%~10%,显著地减少了干热风对小麦的危害。减少土壤流失实行农林复合经营可以减少地表径流和土壤侵蚀,有效地防止土壤流失。 (2)经济效益。农林复合经营可一地多用、一年多收,能在相应的时间内获得2—3种以上产品的收获,这在数量和品种上都较单一种植优越得多。在造林初期间种粮食、经济作物能充分利用林地空间、气候和土壤等资源,以短养长可取得近期经济效益。对林下作物进行中耕、除草、施肥等管理改善了幼树的生长环境,提高了幼树的成活率,以耕代抚降低了抚育成本。在墨西哥用桃花人工林和玉米间作,营造人工林的费用减少了27%。 (3)社会效益。首先,由于农林复合经营有多种产品输出,如粮食、油料、畜禽、果品、蔬菜、药材、木材等,这满足了社会多方面的需求。其次,农林复合经营具有集约性的特点,要求投入密集的劳动力。因此,有利于安排农村的剩余劳动力,增加就业机会。另外,农林复合经营不但能够增加短期收入,而且还可增加长期收入,因此,这种经营有利于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增加农民收入。 近几年来,随着农林复合经营系统在世界范围内的广泛兴起,农林复合经营的定量化研究和整体水平进一步加强,在我国农林复合经营已经成为生态农林的主要内容。但因农林复合经营研究是一综合性很强的研究领域,几乎涉及农业、林业、牧业等研究领域。许多工作者受学科的限制,对于模式的优化、评估等方面还存在很多问题,在今后的学术研究和实际工作中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和完善。 农林论文:农业可持续发展与复合农林业关系论文研究论文 摘要:本文介绍复合农林业的崛起的历史背景,阐述了复合农林业的内涵,并在广泛了解各方资料的情况下提出了中国农业可持续发展的特点,在上述基础上阐述了中国农业可持续发展与复合农林业的关系。 关键词:复合农林业可持续农业农业生产率 一、复合农林业崛起的历史背景 复合农林业,又可称为农林复合系统、农用林业或混农林业,是一种传统的土地利用和经营方式,其实践历史与古代农业基本平行。但长期以来,未引起人们的足够重视,直至20世纪70年代中期,由于“人口剧增、粮食短缺、资源危机及环境恶化”这一全球性问题的出现,其实践经验和理论价值才受到世界上众多国家和地区普遍关注和广泛重视。经过世界各国的共同研究与探索,认为:复合农林业在协调农林“争地”矛盾,提高自然资源利用率,促进人口、粮食、资源和环境的良性循环等方面具有强大的生命力。正是在上述背景下,复合农林业倍受世界众多国家和地区的日益重视,并得到迅速发展。为促进各国实践经验和理论研究的交流,推动复合农林业的发展,1980年联合国粮农组织(FAO)林业委员会提出:林业的发展.应与农业、牧业结合起来,与解决贫困化结合起来。 二、复合农林业的基本内涵 复合农林业的定义,是由国际复合农林业研究中心(ICRAF)经过几十年的日臻完善才最后确定,且目前仍在不断地提炼和升华。ICRAF经过多年的研究与讨论,于1982年推荐了第二任主席Lundgren和Raintree(1982)的共同定义:Agroforestry是一种土地1982的共同定义:LundgrenRaintreeAgroforestry利用系统和工程应用技术的复合名称,是有目的地将多年生木本植物与农业或牧业用于同一土地经营单位,并采取时空排列法或短期相间的经营方式,使农业、林业在不同的组合之间存在着生态学与经济学一体化的相互作用进入20世纪90年代,随着可持续发展思想在各学科、领域内的渗透,Lundgren于1990年从可持续发展的角度对复合农林业做了更深刻的解释:Agroforestry是一种新型的土地利用方式,在综合考虑社会、经济和生态因素的前提下,将乔木和灌木有机地结合于农牧生产系统中,具有为社会提供粮食、饲料和其它林副产品的功能优势,同时借助于提高土地肥力,控制土壤侵蚀,改善农田和牧场小气候的潜在势能,来保障自然资源的可持续生产力,并逐步形成农业和林业研究的新领域和新思维和新理论。 尽管世界各地及其不同的历史时期,对复合农林业的定义不完全一致,但其基本原理、基本内容和主要特征是相同的。其内涵可以概述为:复合农林业是以生态学、经济学和系统工程为基本理论,并根据生物学特性进行物种合理搭配,形成多物种、多层次、多时序和多产业的人工复合经营系统。物种结构、空间结构、时间结构和食物链结构是复合农林业的重要标志。对比其它土地利用系统,复合农林业系统具有多样性、系统性、集约经营性、高效性和持续性等特征。 三、中国可持续农业的基本特点 1.可持续农业的基本理论 可持续农业是一种不断生产出满足社会需求的农产品,资源得到合理利用和保护,生态环境得到改善,使生产——资源利用——生态环境良性循环,具有不断提高综合生产能力的农业,它是生产的持续性、经济增长的持续性与生态持续性的统一。 实现可持续农业发展的战略目标是:(1)粮食安全目标:积极发展谷物生产,提高单位面积产量,增加总产,以确保农产品的有效供给,解决温饱问题,消灭饥荒现象。(2)脱贫致富目标:促进农村经济综合全面发展,增加农民收入,消除农村贫困状况。(3)保持资源永续利用和环境永续良性循环目标:合理开发利用与保护农业资源,积极改善农业生态环境,解决当代人以及子孙后代的生存与发展问题,实现资源的永续利用和人口、资源与环境的良性循环。 2.中国农业的基本特点及可持续发展策略 中国是发展中的农业大国,既有世界上许多发达国家面临的资源不足、环境污染等问题,又具有人口众多、资源相对紧缺、农业生产力水平不高等主要特点。21世纪,正是我国经济高速增长期,在这一时期内,我国农业将面临资源消耗不断增加、环境负荷不断加重和人口数量增长趋势还将继续的三重压力。对此,我们必须有清醒的认识,即中国可持续农业的发展道路必须结合本国国情,寻求切实可行的对策。具体地说:(1)我国人口基数巨大,人均农业资源紧缺,已严重地制约农业的发展,所以必须努力提高资源 利用率,重视资源的永续利用。长期以来,我国以相对紧缺的资源承担着巨大数量人口生存所需食物的生产。(2)自然灾害频繁,土地质量下降的现状,要求在发展经济的同时,要高度重视生态环境的保护与建设,为此必须努力提高林木覆盖率。(3)相对落后的农村经济,农业投入的不足,要求在重视生态效益的同时,必须把增加农民收入放在重要位置,以促进农村经济与生态环境的良性循环。农村经济,建国以来虽然有了很大的发展,但也存在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性。在经济发达的地区,已逐步形成了对农业持续发展起重要促进作用的财力和物力的来源。而在不少经济欠发达和不发达的地区,由于农民收入较低,农业投入的不足,农业生产条件改善缓慢,农业生产后劲不足,加重了自然资源的掠夺性开发。 四、复合农林业是实现中国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措施 依据中国农业可持续发展的特点以及复合农林业的发展背景和基本内涵,可以认为,复合农林业是实现中国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措施之一,具体表现如下:(1)复合农林业作为一种多产业的有机组合,在同一地块上,将“一维”的农业生态系统转为“多维”农林复合生态系统,增加了系统在空间和时间上的多样性,充分地挖掘生物资源,最大限度地提高土地和气候等资源的利用率。(2)鉴于我国人口不断增长、资源和环境不断恶化的状况,以牺牲林业用地来满足粮食需求,或依靠减少耕地面积,大幅度地提高林木覆盖率、改善环境,都是不可能的,也是不现实的。而复合农林业作为一种土地利用制度,在粮食不减产的同时,实现了林木覆盖率的提高,解决了长期以来未能很好解决的“农林争地”的矛盾,为协调粮食增产、经济发展环境建设之间的矛盾提供了重要的思路。(3)复合农林业是一项以生物措施为手段的资源管理系统,它充分利用树木的生理、生态功能,调节系统内小气候环境,为农业生态环境的改善、资源利用率的提高创造有利的外在条件。(4)复合农林业利用种群的生物学特性,实现了种群在不同生态位上的“共生互补”、“相互依存”,增加了系统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5)复合农林业,将高投入、高产出的农业系统转变为依靠系统自给、生物自肥的人工复合系统,加快了系统的物质循环和能量流动,提高了农业生产率。 农林论文:农林院校合唱艺术研究论文 【论文关键词】农林院校;合唱艺术;合唱 【论文摘要】合唱艺术在大学生的成长成材中具有重要的作用,然而,农林院校中合唱艺术普及状况却不容乐观,笔者从多年的合唱教学和组织工作经验中分析,认为普及合唱应从明确意义、分析现状、创新手段等三方面着手。 合唱艺术在大学生的成长成才中具有重要的作用,近些年来,合唱团体不断发展壮大,特别是合唱赛事促生了众多的大学生合唱团,在一定的程度上呈现了合唱艺术面上的繁荣,但冷静地思考后不难发现,在农林院校中,由于种种因素合唱艺术并不像我们想象那样拥有令人欣喜的局面,在普及效果和普及手段上都有很多的不足,笔者认为普及合唱,意义还需明确,对象还需分析,手段更需创新。 一、合唱艺术在大学生成长成材中的意义 (一)合唱是培养团队精神最好的方式之一 作为一种群体性艺术,追求的最终目的是一种集音色、表情、力度、速度、气息、感情等方面因素的高度统一的艺术,达到这种统一,要求队员之间相互配合、聆听、默契,更需要队员拥有细腻的内心情感和较强的自控力,长期的合唱训练,可以使合唱队员潜移默化的理解了合作的重要性和达到合作所需要的努力,进而培养学生的团队协作精神。 (二)合唱是培养想象力的最好形式之一 事物的进步来源于诸多的假设,这种假设更多是基于一种想象,日本著名音乐教育家林木镇一说一个离开想象力的人,他将一事无成。爱因斯坦说:“我的成就得益于我童年的音乐教育。”合唱作为音乐教育重要的载体之一,“想象”是其理解作品的重要手段,如合唱曲《雪花》,需要演唱者想象雪花飘落的情景,又如合唱曲《回声》,需要想象生活中回声的效果才能把握好演唱效果。学生通过长期的合唱训练和理解,想象力也必然得到很大的提高。 (三)合唱艺术是营造大学生“和谐”心理的良好途径 早在《国语·周语下》中记载,单穆公、伶州鸠的音乐审美评价,“声和才能心和,心和才能人和。”另《溪山琴况》开首即写到:“稽古至圣心通造化,德协神人,理一身之性情,以理天下人之性情,于是制为琴,其首重者,和也。”君子和而不同,合唱艺术作为声乐交响形式的艺术,其完整的演绎实则是对一种和而不同相互尊重的追求,而不是克隆的相同,艺术为追求“真、善、美”的本质,更能让学生心灵时刻记住美好,心适则行适。 (四)思想教育的良好载体 合唱艺术传入我国已有百年,在这百年的进程中,都处于中国进现代历史上政治斗争,社会变动最激烈时期,作为同中国人民政治生活联系密切的中国合唱音乐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讲,正是这种社会政治变革的曲折反映。演唱和学习中国合唱音乐作品,能让演唱者更加生动的了解我国革命历史,例如《长征组歌》《黄河大合唱》等套曲,生动的反映了这一历史时期的革命和抵御外敌的情况,这样的作品数不胜数,演唱这类作品是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和激发学生爱国热情的很好途径。 二、合唱艺术在农林院校的现状 (一)大学生对合唱艺术认知偏低,实践比较少 由于传统艺术教育的薄弱和社会大的文化环境背景等因素的影响下,学生对音乐艺术知识的了解可谓知之甚少,合唱艺术更入其列,笔者通过对我校大学生的问卷调查,在300份问卷中了解到,有98.8%的学生没有现场看过一场合唱音乐会,只有10.2%的学生在高中时参加过合唱活动,97.6%的学生从来没有接受任何合唱艺术的理论知识的教育;走访中大多学生认为合唱形式就是一群人规矩的站在舞台上齐唱革命老歌,少部分学生能提到合唱有声部,论及作品时只能谈到《在太行山上》《黄河大合唱》为止,合唱的发展历史更是一无所知,谈到合唱的作用时,更有不少学生认为合唱是一种政治工作的需要,合唱艺术原有的面貌受到扭曲,其间不禁令人深思。 (二)大学生对合唱艺术的潜在需求较大 在同上问卷中统计得出,有99.4%的学生选择喜欢音乐艺术,其中选择酷爱音乐的学生占19.3%;97%的学生认为大学生开展艺术教育非常必要,有85.6%的同学认为合唱有利于团队精神培养和提高艺术修养等作用,有62.5%的同学选择愿意参加各类形式的合唱艺术活动。这些数据在一定的程度上客观的反映了学生对合唱艺术的作用有一定的认识和表达出乐于参与合唱艺术活动的意愿,合唱作为声乐交响体裁,作为音乐艺术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合理的引导和倡导,定将受到学生的欢迎。 (三)农林院校大学生参与合唱艺术活动的现状不容乐观 大学生学习合唱艺术的途径一般有选修合唱艺术课程、参加合唱团等方式,然而,据笔者所了解的十几个农林院校的情况却不乐观,一是基本没有开设合唱艺术方面的选修课程;二是长期坚持训练的合唱团不多,往往有比赛就进行突击训练;三是校内合唱活动不多、活动质量不高,为军训拉歌、纪念一二九活动等歌咏形式开展的居多。综上三点也是导致了大学生对合唱艺术的认识缺乏、实践偏少的重要原因,这些现象的背后同时也反映出农林院校中一些比较普遍的问题,其间既有学生的流动性大,音乐基础知识薄弱,师资缺乏等实际困难因素也有学校本身对艺术教育的重视不够等大环境因素。三、积极创新,唱响普及合唱艺术的三部曲 (一)积极引导,感悦于耳 音乐艺术作为听觉艺术,音响是其惟一的表现,合唱作为音乐艺术重要的组成部分,她的普及,首先要改变大学生对合唱音响的一贯思维,由于大学生对合唱艺术认识的缺乏,对合唱音响接触比较少并且单一,往往会把合唱音响局限的想象成某一种固定的模式,丰富的合唱艺术内容及音响因为种种原因而不被大学生所知,阻碍了其学习或探索合唱艺术的积极性,这也是现在很多大学生为什么不愿参加合唱的原因之一,从某种程度上讲,既是学校向学生传达一个倡导高雅艺术的信息,更有利于开拓学生的音乐视野,在一定程度上扫除学生对于合唱音响上的盲区,让学生从听觉上感受到合唱音响之美。 (二)循序善诱,理解于心 在学生对合唱的丰富音响有一定了解后,应该进一步创造条件和机会对学生进行引导,培养一批合唱艺术的合格欣赏者和组织者。一是通过第一课堂帮助学生增进对合唱艺术历史及优秀合唱作品的了解,掌握欣赏合唱艺术的要领和方法,提高学生艺术修养,学校可以通过开设合唱艺术选修课,没有条件开设的学校,可以借鉴跨校选修课的模式来实现,现在高校相对集中,这样做既可以整合资源,更有利于学生群体的串联,形成氛围。二是可以通过一些群众性较强的歌咏比赛为契机开设指挥培训班。除此,还可以邀请相关专家来学校进行合唱普及讲座,集中欣赏一些经典合唱曲目,阐述合唱艺术在大学生成长中的作用,鼓励学生参与合唱艺术实践。 (三)精心组织,唱不离口 合唱实践是大学生参与校园文化活动的最好载体之一,是实现合唱艺术在大学生成才中意义的重要途径,因此,精心为学生搭建平台,实现最广泛的合唱普及十分重要,也是关键。如下参考: 1.由分院团委组织,以新生班级为对象,进行班级歌咏比赛。目标:通过一次集体的创作和表演,促进新生班级的凝聚力形成,使学生了解一定的合唱基础知识。手段:以奖促进,突出班级合唱节目的创意和集体参与,在演唱技巧和内容不为重点,内容健康,体现一般的演唱即可。效果:学生参与热情高,班级同学间迅速熟悉,体验到歌咏的快乐和意义,掌握了一定的合唱技巧和知识,为许多分院所推广和欢迎。 2.由学院团委组织,以分院为单位,进行主题合唱汇演。目标:进行主题教育,让学生体验一次有一定难度的合唱实践,掌握合唱的形式和理解合唱的内容,同时营造全院良好合唱的氛围。手段:下拨经费,要求各分院团委精心组队,并要求聘请相关专业指导教师进行排练,规定演唱曲目,要求一个月的时间跨度,确保整个过程是一次对学生进行艺术教育的过程。效果:学生熟悉了合唱艺术的基础知识和要求,感受到了一次专业式的训练,掌握了一定的演唱技巧,加强了学生间的交流与合作,在我院办学五年期间成功举办过四次合唱汇演,合唱活动现已成为我院校园文化活动的一大品牌。 3.由学院团委组织,以全院学生为对象,组建学院大学生合唱团。目标:打造一支相对专业的业余合唱团,培养一批良好素质的合唱队员,对内起示范和辐射作用,对外代表学校学生的精神风貌。手段:进行日常训练,每周2次训练,学分认证,专业指导,严格管理。 大学生应该是人类文明主要的继承者和传播者,更是人类文明的受益者,合唱艺术作为人们近千年的文明积淀,承载着人类近千年的智慧结晶,是一本涵养丰富的教科书,在经济飞速发展的今天,社会需要和谐,人们需要合作,作为人才熔炉的大学校园里需要合唱艺术,艺术教师们应该努力倡导合唱艺术,从普及做起,合唱艺术的唱响必将为和谐校园、和谐社会的构建呐喊助威。 农林论文:农业可持续发展与复合农林业的关系论文 [论文关键词]复合农林业可持续农业农业生产率 [论文摘要]本文介绍复合农林业的崛起的历史背景,阐述了复合农林业的内涵,并在广泛了解各方资料的情况下提出了中国农业可持续发展的特点,在上述基础上阐述了中国农业可持续发展与复合农林业的关系。 一、复合农林业崛起的历史背景 复合农林业,又可称为农林复合系统、农用林业或混农林业,是一种传统的土地利用和经营方式,其实践历史与古代农业基本平行。但长期以来,未引起人们的足够重视,直至20世纪70年代中期,由于“人口剧增、粮食短缺、资源危机及环境恶化”这一全球性问题的出现,其实践经验和理论价值才受到世界上众多国家和地区普遍关注和广泛重视。经过世界各国的共同研究与探索,认为:复合农林业在协调农林“争地”矛盾,提高自然资源利用率,促进人口、粮食、资源和环境的良性循环等方面具有强大的生命力。正是在上述背景下,复合农林业倍受世界众多国家和地区的日益重视,并得到迅速发展。为促进各国实践经验和理论研究的交流,推动复合农林业的发展,1980年联合国粮农组织(FAO)林业委员会提出:林业的发展.应与农业、牧业结合起来,与解决贫困化结合起来。 二、复合农林业的基本内涵 复合农林业的定义,是由国际复合农林业研究中心(ICRAF)经过几十年的日臻完善才最后确定,且目前仍在不断地提炼和升华。ICRAF经过多年的研究与讨论,于1982年推荐了第二任主席Lundgren和Raintree(1982)的共同定义:Agroforestry是一种土地1982的共同定义:LundgrenRaintreeAgroforestry利用系统和工程应用技术的复合名称,是有目的地将多年生木本植物与农业或牧业用于同一土地经营单位,并采取时空排列法或短期相间的经营方式,使农业、林业在不同的组合之间存在着生态学与经济学一体化的相互作用进入20世纪90年代,随着可持续发展思想在各学科、领域内的渗透,Lundgren于1990年从可持续发展的角度对复合农林业做了更深刻的解释:Agroforestry是一种新型的土地利用方式,在综合考虑社会、经济和生态因素的前提下,将乔木和灌木有机地结合于农牧生产系统中,具有为社会提供粮食、饲料和其它林副产品的功能优势,同时借助于提高土地肥力,控制土壤侵蚀,改善农田和牧场小气候的潜在势能,来保障自然资源的可持续生产力,并逐步形成农业和林业研究的新领域和新思维和新理论。 尽管世界各地及其不同的历史时期,对复合农林业的定义不完全一致,但其基本原理、基本内容和主要特征是相同的。其内涵可以概述为:复合农林业是以生态学、经济学和系统工程为基本理论,并根据生物学特性进行物种合理搭配,形成多物种、多层次、多时序和多产业的人工复合经营系统。物种结构、空间结构、时间结构和食物链结构是复合农林业的重要标志。对比其它土地利用系统,复合农林业系统具有多样性、系统性、集约经营性、高效性和持续性等特征。 三、中国可持续农业的基本特点 1.可持续农业的基本理论 可持续农业是一种不断生产出满足社会需求的农产品,资源得到合理利用和保护,生态环境得到改善,使生产——资源利用——生态环境良性循环,具有不断提高综合生产能力的农业,它是生产的持续性、经济增长的持续性与生态持续性的统一。 实现可持续农业发展的战略目标是:(1)粮食安全目标:积极发展谷物生产,提高单位面积产量,增加总产,以确保农产品的有效供给,解决温饱问题,消灭饥荒现象。(2)脱贫致富目标:促进农村经济综合全面发展,增加农民收入,消除农村贫困状况。(3)保持资源永续利用和环境永续良性循环目标:合理开发利用与保护农业资源,积极改善农业生态环境,解决当代人以及子孙后代的生存与发展问题,实现资源的永续利用和人口、资源与环境的良性循环。2.中国农业的基本特点及可持续发展策略 中国是发展中的农业大国,既有世界上许多发达国家面临的资源不足、环境污染等问题,又具有人口众多、资源相对紧缺、农业生产力水平不高等主要特点。21世纪,正是我国经济高速增长期,在这一时期内,我国农业将面临资源消耗不断增加、环境负荷不断加重和人口数量增长趋势还将继续的三重压力。对此,我们必须有清醒的认识,即中国可持续农业的发展道路必须结合本国国情,寻求切实可行的对策。具体地说:(1)我国人口基数巨大,人均农业资源紧缺,已严重地制约农业的发展,所以必须努力提高资源利用率,重视资源的永续利用。长期以来,我国以相对紧缺的资源承担着巨大数量人口生存所需食物的生产。(2)自然灾害频繁,土地质量下降的现状,要求在发展经济的同时,要高度重视生态环境的保护与建设,为此必须努力提高林木覆盖率。(3)相对落后的农村经济,农业投入的不足,要求在重视生态效益的同时,必须把增加农民收入放在重要位置,以促进农村经济与生态环境的良性循环。农村经济,建国以来虽然有了很大的发展,但也存在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性。在经济发达的地区,已逐步形成了对农业持续发展起重要促进作用的财力和物力的来源。而在不少经济欠发达和不发达的地区,由于农民收入较低,农业投入的不足,农业生产条件改善缓慢,农业生产后劲不足,加重了自然资源的掠夺性开发。 四、复合农林业是实现中国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措施 依据中国农业可持续发展的特点以及复合农林业的发展背景和基本内涵,可以认为,复合农林业是实现中国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措施之一,具体表现如下:(1)复合农林业作为一种多产业的有机组合,在同一地块上,将“一维”的农业生态系统转为“多维”农林复合生态系统,增加了系统在空间和时间上的多样性,充分地挖掘生物资源,最大限度地提高土地和气候等资源的利用率。(2)鉴于我国人口不断增长、资源和环境不断恶化的状况,以牺牲林业用地来满足粮食需求,或依靠减少耕地面积,大幅度地提高林木覆盖率、改善环境,都是不可能的,也是不现实的。而复合农林业作为一种土地利用制度,在粮食不减产的同时,实现了林木覆盖率的提高,解决了长期以来未能很好解决的“农林争地”的矛盾,为协调粮食增产、经济发展环境建设之间的矛盾提供了重要的思路。(3)复合农林业是一项以生物措施为手段的资源管理系统,它充分利用树木的生理、生态功能,调节系统内小气候环境,为农业生态环境的改善、资源利用率的提高创造有利的外在条件。(4)复合农林业利用种群的生物学特性,实现了种群在不同生态位上的“共生互补”、“相互依存”,增加了系统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5)复合农林业,将高投入、高产出的农业系统转变为依靠系统自给、生物自肥的人工复合系统,加快了系统的物质循环和能量流动,提高了农业生产率。 农林论文:农林高校财务论文 一、农林高校财务管理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1.本科、研究生业务费项目的开支范围不规范 《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方案》中的四项教学经费包括本专科教学业务费(实验材料、实习费、答辩费等)、教学差旅费、体育维持费、教学仪器设备维修。笔者统计了湖南某高校2010—2013年的实际支出,直接用于教学活动的四项教学经费占本科教学业务费项目总支出的67%,其余办公费、打印复印费、电话费等间接费用占33%的比率。本科教学业务费中交通费支出比率过大,按规定学院可从创收经费中计提一定比率的公务费,用于学院的公务用车和招待费支出,其他创收分配的项目中不允许开支用车和招待费(学生实习用车除外),由于用车和招待费支出较大,计提的公务费不足,一些公务用车只能是挤占教学经费。本科教学业务费中交通费占了总支出的12.39%,严重影响本科教学质量的提高。 2.研究生业务费中答辩费开支比率过大 答辩费支出主要指学生毕业论文答辩时的专家及工作人员的劳务费和招待费。据笔者统计,某农林高校近三年研究生业务费中答辩费开支占了总支出的43.64%。答辩费过高,用于研究生培养等其他方面的支出无法保障,直接影响研究生培养质量和学科建设。 3.学院自筹教学业务费使用中漏洞较大,管理难度大 自筹教学业务费是为各学院弥补教学业务费不足而设立的开支与教学相关的费用。但在实施的过程中,学院认为是创收所得,应由学院自主支配,大量教学环节的劳务、餐费、用车等开支占用自留经费和自筹公务费,变相从中开支。据统计,2011—2013年某农林高校学院自筹教学业务费中用于行政办公支出的办公费、印刷费支出占了总支出的28.45%,而用于教学的差旅费、教师培训费、实习材料费、教学设备购置费支出仅占了总支出的25.25%。致使教师误认为学院运行经费挤占教师福利而产生矛盾。还有的从自筹教学业务费中变相拨付一部分经费资助学院教师的科研项目,实质是发奖金逃避上缴收入调节基金,把支付给教师的个人奖励费用化。 4.重点学科建设经费结余大,管理混乱 截至2013年9月,某农林高校“十一五”重点学科结余539.81万元,总预算为2768万元,结余资金占总预算的19.5%。“十二五”重点学科结余2130.54万元,预算已下达2650万元,结余资金占预算的80.39%;项目的设置没有规律,经费统计起来就很困难。重点学科项目设置比较混乱,根本分不清哪些是“十一五”重点学科,哪些是省重点学科、哪些是学校重点学科;仪器设备购置比率过大且信息库数据核算不科学,学科经费购置设备情况更是一笔糊涂账。 二、解决高校当前出现的财务管理问题的措施 1.建立健全教学经费绩效评价体系 教育经费的投入与教育质量的提高并不完全正相关,“教学差旅费”越大,教学质量不一定越高;“教学仪器设备维修”越高,教学质量不一定越高。管好教学经费与增加投入同样重要,在财力有限的情况下,只能想办法在其他方面降低费用,决不能挤占直接用于教学活动的教学经费。只有建立以预算绩效评价为导向的绩效预算制度,考核预算执行进度与教学安排计划是否匹配等,年末项目经费清零处理。真正做到预算绩效评价是下一年度预算编制的基础,经费使用效率高的,列入扶持对象,下一年度增加预算经费,反之扣减。 2.全过程控制引导教育经费直接投向教学活动,提升教学质量 对“教学业务费”项目应采取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管理。学校年初部门预算采用积分体系中的相关因子计算各学院本科教学业务费,各学院应根据预算安排数,编制本科教学业务费的具体预算明细;财务部门根据预算审核原始凭证,设计不同内容的报销单据,比如实习费用报销汇总单须经分管教学院长、带队老师、学生代表(实习班班长)签字;实验材料费一要注明经办人(采购)、验收人(实验室老师)、审批人等;年末终了,各学院派专人负责教学经费指标评价,出具报告。对本科教学业务费的过程监控,可以减少资源紧缺的情况下浪费资源,保障教学经费用到“刀刃上”。 本文作者:卿惠幸丽萍工作单位:湖南农业大学 农林论文:农林院校图书馆员队伍建设论文 农林院校图书馆对馆员队伍的素质要求 农林院校图书馆的教学要求农林院校图书馆是农林院校的图书情报中心,它根据农林院校教学的需要,搜集、整理和提供各种知识为广大师生服务,同时还利用Internet跟踪国内外农林专业的教学概况,为教学和教务部门及时提供国外农林专业的教学参考信息和教材信息[3]。要及时圆满地完成这些工作,需要农林院校图书馆有一支既熟悉图书馆业务,又懂得专业知识的馆员队伍。他们的作用在于:一是及时提供教学方面的供求信息,广泛收集和宣传地区性教育资源信息,提供给本校师生享用;二是能够给使用者导航,让他们知道如何获取有关本校的信息、如何获取有关教材与辅助资料的信息,业余爱好者如何学习、向谁学习、向什么方向努力等,如为学生提供大容量、时效强的教材辅助参考信息,使得教材上的知识得到进一步的深化。农林院校图书馆的科研要求农林院校中的相关科研人员,他们的需求主题突出,即需要了解国际、国内的研究动态,需要相关课题的研究资料,希望自己的研究有所突破,研究成果得到社会的认可。而图书馆的作用就是选择具有某课题知识的馆员,参与服务用户课题组的研究,及时掌握课题的研究动态,及时提供课题研究所需要的文献资源,如国内外数据库检索、学科信息导航、期刊论文全文传递,提供国际国内大型学术会议信息、专利资料等。根据学校科研状况及学校的性质和任务,建立起有效的文献保障体系,同时统筹、协调全校文献资源的利用与开发。农林院校图书馆的业务要求农林院校中各系之间所设的学科,既相互联系又有各自独特的特点。这就需要图书馆配备知识面广,专业水平、业务技能、分析与解决专业问题能力强,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高的馆员。他们不仅要了解本校所设学科专业情况,在原有专业知识的基础上,掌握一定相关的学科专业知识,不断学习,拓宽知识面,及时补充新的知识,在业务实践中提高解决问题的能力,还要精通各种先进的处理技术,引导读者利用各种文献。农林院校图书馆的服务要求图书馆的服务与发展是图书馆界的永恒话题,图书馆的全部工作价值都要通过服务这个环节实现。图书馆的服务是图书馆发展的基础,是图书馆界生存的根本,只有做好服务工作,才能充分发挥文献资源的价值,实现图书馆的社会功能,图书馆才能有美好的生存和发展前景。而农林院校图书馆更是如此,农林院校图书馆要在继承传统服务优势的基础上,树立全新的服务理念,以现代网络信息技术和互联网为依托,以满足教师和学生信息需求为本,为他们提供多样化、个性化、便捷化、准确化的网络信息服务。农林院校图书馆员还可以利用本馆资源,把农林业知识传播到农村以及开展各种类型的科技下乡活动,真正发挥科研和实践的纽带作用,更好地服务于农业生产。 农林院校图书馆员队伍建设的途径 继续教育被定义为:在工作生涯中进行的持续不断、有组织的学习活动,系统地改善和增加员工工作所需的知识和技能,目的在于提高员工工作和提供服务时的效能和效率[4]。农林院校图书馆人员的继续教育就是将本馆的全体人员组织起来,根据不同的科学文化水平和专业能力,根据工作需要,有针对性地、分批地进行培养教育,以提高其知识水平和专业能力,更好地服务于读者。根据我馆与其他农林院校图书馆的实践经验,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对馆员进行继续教育:一是图书馆专业知识的继续教育。图书馆专业知识是每个馆员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通过继续教育掌握图书馆基础理论和图书管理技术,更好地把图书馆的馆藏和功能展现给读者。二是科学文化知识和在职学历的继续教育。农林院校图书馆的馆员在掌握图书馆专业知识的基础上,还必须了解农林业方面的知识,能够对网络信息进行有效的搜集和深加工,传播给教师和相关的科研人员。通过在职学历的继续教育,提高馆员自身的科研能力,更好地服务于图书馆。三是现代技术和外语知识的继续教育。随着高新技术的不断深入,馆员应熟知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多媒体技术、复印技术等现代技术的基本原理及操作方法,还应掌握外语知识,帮助读者克服语言障碍,提高外文资料的利用率以及外文数据库的使用率,进一步提高农林业图书馆的社会服务效能。农林院校图书馆对馆员进行继续教育的形式也是多种多样的:第一,可以定期开展讲座,我馆每月都举行讲座,内容涉及各方面,如图书馆风气、人文素养、学术科研等。可以邀请外面的专家和教授来讲,也可以请馆内的业务骨干来谈工作经验与自己的心得体会。第二,半脱产学习。馆员要想提高自己的学历,可以采取这种方式,这也是培养高层次复合型信息人才的重要途径。第三,结合本职工作自学。馆员可以根据自己工作岗位的特点,制订学习计划,循序渐进地学习,巩固原有知识,补充新的理论和技能,提高业务能力和服务质量。农林院校图书馆员不仅要具有广博的知识技能,同时还必须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良好的职业道德、优质的服务能对读者起到潜移默化的教育作用。农林院校图书馆员职业道德规范应包括:爱岗敬业,爱书、爱读者、爱图书馆事业;求实进取,勇于开拓,积极创新;团结协作,严于律己,顾全大局;精诚合作,公平竞争。职业道德的建设可以通过几个方面来实现:一是加强图书馆道德教育,强化道德意识;二是加强道德管理,制定和完善图书馆道德规范;三是加强道德监督,增强道德实效;四是倡导自我修养,注重实践磨炼。人才学科馆员制度是指图书馆选拔一批既熟悉本馆文献信息资源,具有较强的信息咨询和检索能力,又熟悉某学科知识,与相关院系的教师、科研部门有良好的沟通能力的图书馆专业人员,即“学科馆员”,分别承担专门为某学科读者提供深层次信息服务工作,由此建立起的一种对口服务制度[5]。学科馆员是图书馆与各学院、各学科之间联系的桥梁,他们要深入到各学院、各学科,参与科研活动。同时,学科馆员要有针对性地对学科专业文献信息进行收集、整理、分析研究,为各学院和各学科提供高水平、深层次的服务,满足各学院和各学科对文献信息资源的需要。农林院校图书馆可以以本校一级学科为基础,建立农学、林学、植物、生物技术、园艺、农林经济管理、环境工程、生态等重点学科的学科馆员团队,为农学、林学、植物、生物技术、园艺、农林经济管理、环境工程、生态等重点学科量身定制信息服务,包括宣传学科服务网页、资源使用指南以及多渠道宣传图书馆的资源与服务,以提高图书馆文献资源利用率。 本文作者:方飞燕王长金工作单位:浙江农林大学图书馆 农林论文:农林经济管理专业课改革探索论文 论文关键词:农林经济管理就业需求课程体系改革 论文摘要:从分析农林经济管理专业毕业生就业情况变化入手,总结了当前农林经济管理专业课程体系设置中存在的问题,得出现行的专业课程体系部分课程已不能适应毕业生就业需要。针对目前课程体系设置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农林经济管理专业课程改革的思路。 农林经济管理专业是我国发展高等教育进程中较早设置的专业,作为农业经济和农业企业管理相结合的本科专业,为国家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输送了大量的专门人才。从外部条件来看,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一个专业的生存与发展,取决于其培养的人才是否能满足社会的需求。从专业内部来讲,培养目标决定了专业的特色与定位,而培养目标的实现又以专业课程体系为依托。所以,课程体系的设置是为专业人才的培养而服务,其合理性最终取决于是否满足对专业人才的社会需求。基于此,试从农林经济管理专业毕业生就业需求的变化来探讨农林经济管理专业课程体系的改革。 一、农林经济管理专业毕业生就业情况的调查 近几年来,随着高校的不断扩招以及国家就业体制的根本性变革,农林经济管理专业毕业生就业总体形势日趋严峻,以沈阳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农林经济管理专业为例,毕业生就业单位、毕业生就业率发生了如下变化: (一)毕业生就业单位的变化 从农林经济管理专业培养目标来看,本专业培养的人才能在各类农(林)企业、教育科研单位和各级政府部门从事经营管理、市场营销、金融财会、政策分析等方面工作。基于此,把农林经济管理专业毕业生就业单位分为四大类型即企业、教育科研单位、行政事业单位,其他(包括考取研究生、自主创业等)。其近20年就业方向变化情况如表1。 从表1可以看出,农林经济管理专业毕业生企业就业的人数呈上升趋势,而且这种趋势越来越明显;在教育科研单位就业和行政事业单位就业的人数呈明显下降趋势。这一方面原因在于进入行政事业单位愈加规范,竞争也日趋激烈,行政单位必须参加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也实行统一招考;另一方面,随着我国研究生招生规模的扩大,毕业生学历层次日益提高,导致进入教育科研单位的门槛提高,很多用人单位要求必须具有硕士学位甚至是博士学位。而各类企业尤其是规模较小的企业对毕业生学历、学位的要求不高,所以,农林经济管理专业毕业生目前更多就业于各类企业。 (二)毕业生就业率的变化 从1996年开始,国家取消了大学毕业生统一分配制度,实行完全市场化的双向选择。由于就业政策和就业领域的变化,沈阳农业大学农林经济管理专业毕业生的就业形势日趋严峻,表2为沈阳农业大学农林经济管理专业与经管学院近5年就业数据。 从表2可以看出,农林经济管理专业毕业生的就业率呈一个明显下降趋势,尤其是近2年就业率下降明显。虽然与学校的总体就业率对比处于中游水平,但是对比经管学院平均就业率而言明显较低。 二、对农林经济管理专业学生专业方向及选学课程意愿的调查 学生由于就业压力的增大,在学习过程中,大多选择能快速提高就业竞争力、实现毕业就能就业或对就业帮助较大的专业方向和课程。 为了给学生学习和就业更多的自主选择,沈阳农业大学农林经济管理专业从2003级开始,让学生在大三实行明确的专业方向选择,具体方向为农村发展和企业管理,两个专业方向分别设置了相应的方向课。近4届学生专业方向选择情况如表3。 从学生专业方向选择的情况来看,除04级学生在两个专业方向选择基本持平外,其余几届学生大部分选择了企业管理方向。经过调查了解,学生的选择专业方向更多考虑的是市场就业需要。 (二)专业课程的选择意愿 为了了解学生对专业课程的选择意愿,农林经济管理教研室对三、四年级农林经济管理专业学生进行了问卷调查,从调查的结果来看: “学生最喜欢的专业课程”这一选项中,排前五位的分别是管理学原理、市场营销学、人力资源管理、经济学(包含微观经济学和宏观经济学)、农产品国际贸易。其中,管理类课程占到60%,而经济类课程只占20%。 “在对就业最有用的专业课程”这一项中,排前五位的分别是市场营销学、管理学原理、会计类课程、农产品国际贸易、经济法。管理类课程具有明显的优势。虽然学生只是一些感性的认识,但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农林经济管理专业目前课程设置上的一些漏洞和问题。 三、当前农林经济管理专业课程体系存在的问题 (一)经济类课程与管理类课程的平衡问题 农林经济管理是涵盖农业、经济、管理三大学科的宽口径专业,授予学生的学位从早期的农学学士到中期的经济学学士以及现在的管理学学士,体现了教育界对这一专业认识的不断变化过程。最初在专业课程设置上,以农业经济学为主线,强调对经济理论的研究,农林经济管理专业实际上成为农业经济专业。在大学生就业体制改革前,国家更多需要具备较强经济学知识的农林经济管理毕业生,各级政府的农业经济部门成为农林经济管理毕业生的主要就业单位。但随着大学生就业体制的变革以及政府职能的转变,企业逐渐成为接纳农林经济管理毕业生就业的主要领域。对于企业而言,需要的是具备较强微观管理能力的学生。针对这一市场需求变化,近年来,专业在教学计划中作了一些调整,增加了管理系列的课程,但与一般的管理专业相比,从课程体系来看,无论是广度还是深度都有较大差距。公务员之家 (二)“重理论,轻实务”的问题 随着大学扩招,高等教育由原来的“精英教育”转变为“大众化教育”,在人才培养的层面上,也由原来的宏观型、理论研究型逐步转变为通用型、复合型和应用型。培养目标的转变,必然要对原有课程体系进行改革。在当前的农林经济管理专业课程体系中,“重理论,轻实务”的现象仍然较为严重(这也是全国农林经济管理类专业的一个通病),具体体现在:(1)在教学方式中,专业课程的讲授大多依然采用的是“教听式”,而强调实务操作、学生参与的教学方式较少;(2)在教学计划中,原有的专业课程实习较少,主要集中在农业经济学、统计学、管理学原理三门课程;(3)考核方式中也存在一定问题,考核的方式较为传统,很难从锻炼提高学生的实践动手能力出发来进行。 (三)课程体系的“专”和“宽”的问题 由于农林济管理学科自身的宏观性和宽泛性,以及为了适应社会经济形势的发展和对农林经济管理专业人才的需求,在农林经济管理专业的课程设置中,包含了较多其它学科或专业的课程:如会计学基础、财务管理学、审计学等会计类课程;证券投资学、保险学、农业保险学等金融类课程、农产品国际贸易等贸易类课程。这些课程的设置,在一定程度上扩大了农林经济管理专业学生的学习领域,增加了知识面,拓展了知识结构,但受到学时限制,使得这些“宽”与“专”相互竞争,农林经济管理专业的核心竞争力在哪里,始终是现行农林经济管理课程体系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虽然农林经济管理专业课程体系一直在不断微调,从上述的分析可以看出,现有的农林经济管理专业课程体系依然存在一定的问题,要使农林经济管理专业毕业生适应市场就业的需要,在课程设置、体系构成等方面必须进行一定程度的改革。 四、农林经济管理专业课程体系改革的思路 (一)课程体系应以学生就业需求为导向 政府对高等教育的目的主要有两个,一是提高民众的科学文化素质,二是为社会培养人才。学生的目的除上述外还包含着提高自身社会生存能力,社会生存能力中最重要的指标是就业竞争力。如果大学是“工厂”,培养的学生就是“产品”,评价这个“工厂”好坏的重要指标就是“产品”是否受社会欢迎。社会欢迎就意味着学生就业竞争力强,高校培养学生的目的才算完成。因此,在专业课程体系的设置和调整过程中,应时时把握学生就业需求目标,在提高学生科学文化素质的同时,更好的为学生实现就业而服务。 (二)把握好专业的“共性”和“个性” 从“共性”的角度来讲,农林经济管理专业涵盖经济和管理两大学科,目前授予的是管理学学士学位。因此,在课程设置中,经济、管理通用型课程应是其主体,这是“共性”问题。但同时,农林经济管理专业又有自己的“个性”问题,需要有一部分专业课程来体现这种“个性”,这也是农林经济管理专业的特色所在。 (三)细化专业方向的划分 为了更好的适应学生就业的需要,全国绝大部分农林经济管理专业进行了专业方向的划分,沈阳农业大学农林经济管理专业也划分了“农村发展”和“企业管理”两个方向。前者偏重于经济理论和政策的研究,是为学生继续深造服务的方向;后者偏重于实践,是为学生就业而服务的方向。但这种划分可以更加细化,如“企业管理”方向可以进一步细分为“农业企业管理”、“涉农企业管理”等。这样,一方面体现了农林经济管理专业的特色,另一方面增加与工商管理的差异竞争优势,增加学生就业的核心竞争力。 (四)增加实务类课程 农林经济管理专业属于“软科学”类专业,这类专业较大的问题就是专业实践技能的缺乏,农林经济管理专业也不例外。因此,在课程体系中,一方面应增加实务类课程的比例,另一方面要增加课程实践环节,还可以与技能类证书考核相结合,如注册会计师、市场营销经理助理、市场营销师、报关员等。 农林论文:复合农林业发展措施论文 摘要:本文介绍复合农林业的崛起的历史背景,阐述了复合农林业的内涵,并在广泛了解各方资料的情况下提出了中国农业可持续发展的特点,在上述基础上阐述了中国农业可持续发展与复合农林业的关系。 关键词:复合农林业可持续农业农业生产率 一、复合农林业崛起的历史背景 复合农林业,又可称为农林复合系统、农用林业或混农林业,是一种传统的土地利用和经营方式,其实践历史与古代农业基本平行。但长期以来,未引起人们的足够重视,直至20世纪70年代中期,由于“人口剧增、粮食短缺、资源危机及环境恶化”这一全球性问题的出现,其实践经验和理论价值才受到世界上众多国家和地区普遍关注和广泛重视。经过世界各国的共同研究与探索,认为:复合农林业在协调农林“争地”矛盾,提高自然资源利用率,促进人口、粮食、资源和环境的良性循环等方面具有强大的生命力。正是在上述背景下,复合农林业倍受世界众多国家和地区的日益重视,并得到迅速发展。为促进各国实践经验和理论研究的交流,推动复合农林业的发展,1980年联合国粮农组织(FAO)林业委员会提出:林业的发展.应与农业、牧业结合起来,与解决贫困化结合起来。 二、复合农林业的基本内涵 复合农林业的定义,是由国际复合农林业研究中心(ICRAF)经过几十年的日臻完善才最后确定,且目前仍在不断地提炼和升华。ICRAF经过多年的研究与讨论,于1982年推荐了第二任主席Lundgren和Raintree(1982)的共同定义:Agroforestry是一种土地1982的共同定义:LundgrenRaintreeAgroforestry利用系统和工程应用技术的复合名称,是有目的地将多年生木本植物与农业或牧业用于同一土地经营单位,并采取时空排列法或短期相间的经营方式,使农业、林业在不同的组合之间存在着生态学与经济学一体化的相互作用进入20世纪90年代,随着可持续发展思想在各学科、领域内的渗透,Lundgren于1990年从可持续发展的角度对复合农林业做了更深刻的解释:Agroforestry是一种新型的土地利用方式,在综合考虑社会、经济和生态因素的前提下,将乔木和灌木有机地结合于农牧生产系统中,具有为社会提供粮食、饲料和其它林副产品的功能优势,同时借助于提高土地肥力,控制土壤侵蚀,改善农田和牧场小气候的潜在势能,来保障自然资源的可持续生产力,并逐步形成农业和林业研究的新领域和新思维和新理论。 尽管世界各地及其不同的历史时期,对复合农林业的定义不完全一致,但其基本原理、基本内容和主要特征是相同的。其内涵可以概述为:复合农林业是以生态学、经济学和系统工程为基本理论,并根据生物学特性进行物种合理搭配,形成多物种、多层次、多时序和多产业的人工复合经营系统。物种结构、空间结构、时间结构和食物链结构是复合农林业的重要标志。对比其它土地利用系统,复合农林业系统具有多样性、系统性、集约经营性、高效性和持续性等特征。 三、中国可持续农业的基本特点 1.可持续农业的基本理论 可持续农业是一种不断生产出满足社会需求的农产品,资源得到合理利用和保护,生态环境得到改善,使生产——资源利用——生态环境良性循环,具有不断提高综合生产能力的农业,它是生产的持续性、经济增长的持续性与生态持续性的统一。 实现可持续农业发展的战略目标是:(1)粮食安全目标:积极发展谷物生产,提高单位面积产量,增加总产,以确保农产品的有效供给,解决温饱问题,消灭饥荒现象。(2)脱贫致富目标:促进农村经济综合全面发展,增加农民收入,消除农村贫困状况。(3)保持资源永续利用和环境永续良性循环目标:合理开发利用与保护农业资源,积极改善农业生态环境,解决当代人以及子孙后代的生存与发展问题,实现资源的永续利用和人口、资源与环境的良性循环。 2.中国农业的基本特点及可持续发展策略 中国是发展中的农业大国,既有世界上许多发达国家面临的资源不足、环境污染等问题,又具有人口众多、资源相对紧缺、农业生产力水平不高等主要特点。21世纪,正是我国经济高速增长期,在这一时期内,我国农业将面临资源消耗不断增加、环境负荷不断加重和人口数量增长趋势还将继续的三重压力。对此,我们必须有清醒的认识,即中国可持续农业的发展道路必须结合本国国情,寻求切实可行的对策。 具体地说:(1)我国人口基数巨大,人均农业资源紧缺,已严重地制约农业的发展,所以必须努力提高资源利用率,重视资源的永续利用。长期以来,我国以相对紧缺的资源承担着巨大数量人口生存所需食物的生产。 (2)自然灾害频繁,土地质量下降的现状,要求在发展经济的同时,要高度重视生态环境的保护与建设,为此必须努力提高林木覆盖率。 (3)相对落后的农村经济,农业投入的不足,要求在重视生态效益的同时,必须把增加农民收入放在重要位置,以促进农村经济与生态环境的良性循环。农村经济,建国以来虽然有了很大的发展,但也存在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性。在经济发达的地区,已逐步形成了对农业持续发展起重要促进作用的财力和物力的来源。而在不少经济欠发达和不发达的地区,由于农民收入较低,农业投入的不足,农业生产条件改善缓慢,农业生产后劲不足,加重了自然资源的掠夺性开发。 四、复合农林业是实现中国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措施 依据中国农业可持续发展的特点以及复合农林业的发展背景和基本内涵,可以认为,复合农林业是实现中国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措施之一,具体表现如下:(1)复合农林业作为一种多产业的有机组合,在同一地块上,将“一维”的农业生态系统转为“多维”农林复合生态系统,增加了系统在空间和时间上的多样性,充分地挖掘生物资源,最大限度地提高土地和气候等资源的利用率。 (2)鉴于我国人口不断增长、资源和环境不断恶化的状况,以牺牲林业用地来满足粮食需求,或依靠减少耕地面积,大幅度地提高林木覆盖率、改善环境,都是不可能的,也是不现实的。而复合农林业作为一种土地利用制度,在粮食不减产的同时,实现了林木覆盖率的提高,解决了长期以来未能很好解决的“农林争地”的矛盾,为协调粮食增产、经济发展环境建设之间的矛盾提供了重要的思路。公务员之家: (3)复合农林业是一项以生物措施为手段的资源管理系统,它充分利用树木的生理、生态功能,调节系统内小气候环境,为农业生态环境的改善、资源利用率的提高创造有利的外在条件。 (4)复合农林业利用种群的生物学特性,实现了种群在不同生态位上的“共生互补”、“相互依存”,增加了系统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5)复合农林业,将高投入、高产出的农业系统转变为依靠系统自给、生物自肥的人工复合系统,加快了系统的物质循环和能量流动,提高了农业生产率。
浅谈农村商业保险发展:农村商业保险市场发展论文 摘要:我国农村地区保险市场需求旺盛。近年来,尽管农村商业保险得到一定程度的发展,但仍存在一些梗阻,影响到新农村建设的进展。本文建设通过建立适合农村特点的农业保险体系,规范营销服务机制,健全监管机制等措施,进一步完善农村保险市场。 关键词:农村,保险,发展 保险具有风险疏散、经济补偿和社会保障的功能。长期以来,我国农业、农民和农村一直处于弱势地位,如何有效发挥保险的救济和保障作用,加快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应成为当前深入研究的重要课题。为此,笔者以保险业相对发达的烟台市为例,深入剖析农村保险市场发展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和障碍,并就农村保险体系再造问题探讨对策思路。 一、目前农村商业保险市场发展的主要特点 目前,保险业在部分农村地区已经得到了广泛开展。烟台作为全国首批沿海开放城市之一,近年来随着经济、金融的快速增长,农村保险市场也得到较快的发展。2006年,烟台市保险费收入411570万元,其中所调查的9个县市合计保费收入接近烟台市总量的一半。全市人均交纳保费633.Z元,同比增加71.2元,保险密度居全省第一,但在保险总量快速增长的同时,农业保险业务发展缓慢。 (一)机构网点快速增加,营销队伍不断壮大 近年来,随着区域经济优势的凸现,众多的保险公司落户烟台,并在县域大量增设分支机构,直接向广大农村地区辐射,带动农村保险市场快速发展。目前,烟台市有28家市级保险机构,其中财产保险13家、人寿保险9家,共辖设320个分支机构,其中在9个县市共有县级保险机构94家,均设在县城所在地。有的保险机构如中国人寿还在县以下乡镇设有保险代办处,据初步统计,9个县市共有保险网点120多个。随着机构的扩展,全市保险从业人员已达到2.3万人,其中,营销人员达2万多人,形成了一支庞大的营销队伍。 (二)保险产品种类较多,市场份额相对集中 各保险公司在业务发展中,坚持以市场为导向,适时推出了多样化、个性化的保险新产品,不断满足城乡居民全方位、多层次的保险需求。据统计,目前,县域保险机构累计开办保险产品110个,其中财产险60个,人身险50个,城乡之间在产品种类上相差无几。从保险产品的市场份额看,人身保险占据绝对多数,人身保险保费收入一般是财产保险的3—4倍,农村市场份额差距略低o-人身保险市场以寿险和分红险占比较大,2006年,烟台市该两类保险保费收入分别为100736万元和107373万元,占比为31.81%和33.9%;财产保险中机动车险占有较大的比重,2006年,该险种保费收入占财产险保费收入的80.46%。 (三)县域人身保险发展较快,财产保险发展相对迟缓,农业保险几乎空白 近年来,随着保险知识普及和保险营销力度的加大,农村保险市场得到广泛拓展。据对烟台9个县市区的180户农民问卷调查,有127户办理过保险业务,另有35户有办理保险的愿望,分别占调查样本的70.6%和19.4%;所办理的保险种类以人身(寿)保险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居多,办有该两种保险的分别占全部调查农户的45.7%和43.3%,而财产保险则不足15%。由此可见,在现有的保险品种中,农民对人身健康、养老保险情有独钟。从烟台市保费收入的区域结构,也可以看出县域人寿险业务呈较快的增长趋势。2006年,9个县市全部保险费收入占烟台市的比重为51.8%,同比提高4.6个百分点,其中人身保险占比提高4.7个百分点,财产险占比下降7.1个百分点。在财产保险业务中,农业保险占比微乎其微,全辖只有1个县(市)办理了农作物火灾险,其他各县市均未办理农业保险业务。 二、制约农村商业保险发展的障碍因素 (一)农业保险业务萎缩,难以满足农业发展的有效需 上世纪90年代中前期,人民保险公司的各分支机构专门设有农业保险科,开办的保险品种涉及麦收、特色养殖、水果蔬菜等,但随着保险公司的商业化改革,已不再单设农业保险科,并相继取消了麦收、特色养殖、水果蔬菜等险种,目前烟台开办的仅有农作物火灾、冰雹保险和家庭财产责任保险等几个险种,在众多的近60个财险种类中,涉农险种占比不足10%,品种少、份额低。农业保险萎缩的主要原因是,农业灾害多、风险大,出险后勘查难、赔付率高,与保险公司的商业化经营目标明显冲突,基于此,诸多保险机构都纷纷退出了农业保险市场。 (二)保险产品设计上的缺陷,与农民的支付能力形成较大的差距 目前大部分保险公司将产品定位于城镇市场,产品设计趋同性较强,普遍缺乏对农村保险市场的研究和开发,少有推出适合农民和农村特点的保险新品种。而农民与城市居民在收入水平上存在明显的差异,据调查,2005年,烟台市各县市区农民人均收入较城镇居民普遍要低一半以上,平均收入额要少5000-6000元,将适用城市的保险产品向农村延伸,必然超出农民的消费能力。在所调查的180个农户中,有53人未办理过保险,占调查农户的29%,其中因保险价格偏高而缺乏一定经济能力的有31人,占比为58.5%。产品设计上的偏差,降低了农民的投保意愿。 (三)业务发展不够平衡,市场监管存在盲区 目前,商业保险公司在业务发展中存在三个方面的不平衡:一是地区间机构设置存有偏差。烟台市全辖共有保险分支机构超过300家,其中占全市人口总数80%以上的9个县市却仅拥有三分之一的保险机构。同时,县域间的机构分布也不平衡,经济发达的龙口市现有保险机构17家,另外还有多家保险公司拟在此设立营销服务部;而人口相当、经济发展相对落后的另一县(市)只有保险公司6家,该市2005年人均保费收入仅为38元,较烟台市平均水平低524元。保险业务发展状况虽然取决于多方面因素,但机构布局上的不合理,进一步加剧了发展状况的失衡。二是展业、理赔质量态度相差迥异。调查反映,保险公司普遍存在重展业、轻理赔的问题,对客户投保和缴费服务热情、不厌其烦,而出险后理赔时则手续繁琐、条件苛刻,个别甚至存在故意刁难的问题。在对保险公司服务满意度调查中,对保险理赔存有意见的占有较大的比重。三是保险业务发展与市场监管不相对称。当前,部分地区保险业务发展势头已接近于银行业,但在市场秩序管理上则与银行业差距较远。目前,保险监管机构设至省级或较大城市,地级以下只有保险业协会,市场监管力量明显不足。而诸多保险公司都实行营销机制,营销人员良莠不齐,为了提高业绩而进行不实宣传甚至相互诋毁的现象时有发生,不同程度地破坏了正常的竞争秩序,导致出现大面积的退保问题。2006年,烟台市人身保险退保率为10.81%,同比提高1.94个百分点。 三、完善农村保险市场的政策建议 当前,我国农村的自然、地理和经济发展环境,决定了其在农业、医疗、养老等方面潜在巨大的保险需求,迫切需要政策的、商业的保险产品为“三农”发展提供服务和保障。为此,就完善农村保险市场、推进农村保险业务发展提出如下对策建议: (一)建立适合农村特点的农业保险体系。 鉴于农业生产的风险性和商业保险公司的盈利性特点,建议尽快成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公司,推出农、林、牧、渔业各具特色的保险品种。在目前情况下,为提高农民和保险公司办理农业保险的积极性,增强农业的保障功能,可采取政府扶持与商业运作相结合的农业保险模式,在两个环节发挥政府的扶持作用:人保环节,按照保费的一定比例对农户予以补贴;出险后的理赔环节,按照赔付额的一定比例对保险公司直接补贴。通过适度扶持,降低保险公司亏损,提高农业防灾、减灾和救助保障能力。 (二)规范商业保险公司对农村市场的营销服务机制 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保险业提供了新的机遇,开辟了广阔的市场空间。针对目前农村保险市场的现状,各保险公司应从三个方面转换经营理念,规范和完善保险营销服务。一是加快农村保险产品研发。结合农村实际,有重点地改造现有保险产品,开发推广新产品,满足农民低保费、低保障、广覆盖的保险需求。二是加强农村保险机构网络建设。合理调整农村保险机构的布局,在网点设置上应适度向偏远农村地区倾斜,增强对农村保险市场的辐射和带动作用。三是强化营销队伍培训和管理。营销人员是体现保险公司形象、开展对外宣传的窗口,对其培训,既要具备精良的展业技巧,更要具备过硬的职业操守;对其考核,既要注重保费收入增量,还要考虑保户资源的稳定性。通过把好营销关口,提高保险经营绩效,消除社会各界对保险行业的偏见。 (三)健全农村保险市场监管机制 首先,引入同业竞争监督机制。在目前的监管体制下,监管机构应加大引导力度,鼓励各保险公司逐步向农村延伸触角,增加农村保险市场主体,通过适度的同业竞争,达到相互监督、相互规范的目的。其次,健全保险协会网络体系,重视发挥保险业协会的监督作用,督促各保险机构严格遵守保险同业自律公约,对违法违纪行为按职能范围及时做出处理,切实维护公平的市场竞争秩序。再次,加强行业监管力度,建议在地市级城市设立保险监管分支机构,加强对县域保险市场的监督管理,促进保险业的健康稳定发展。 浅谈农村商业保险发展:商业保险与农村社会保障体系论文 [摘要]当前我国农村正面临着日益严峻的社会保障缺失问题,商业保险作为整个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有机组成部分,应当发挥其应有作用。根据制度经济学分析,商业保险参与构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区分为两类不同的制度安排,即直接参与式和间接参与式。按照政府与商业保险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安排中各自的职能和责任,商业保险公司可以有四种介入方式与模式作为选择,即商业保险独立经营模式、商业保险委托代办模式、政府主导的商业团体保险合同模式和政府与商业保险合作管理模式。四种模式各有利弊,应考虑各地的具体情况,因地制宜,根据有关政策法规加以探索。 [关键词]商业保险;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分析;模式选择;协同发展 当前的中国农村正面临着日益严峻的社会保障缺失和不足问题,这不仅关系到广大农民及农村特殊群体的基本利益,也关系到建设和谐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根本目标。但由于“三农”问题的复杂性和地区发展的不平衡性,我国农村社会保障的建立在各地尚处于摸索阶段。由于商业保险与其他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在发挥社会“安全网”和“减震器”的功能上存在一致性,因此探讨商业保险如何参与构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一、商业保险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中的定位问题 2006年10月召开的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在《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出,要发挥商业保险在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中的重要作用,这无疑对商业保险进行了定位。2006年6月《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也提出要努力发展适合农民的各类商业保险,要积极探索保险机构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的有效方式。但事实上商业保险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中是否能发挥重要作用,还是有一些不同看法。 一种流行的观点认为,由于商业保险是属于所谓的“高端”保障商品,并不适合收入不高的农民,商业保险在农村发挥作用不大,农村保障基本上只有依靠政府保障和农民自己。应当说,这种观点并非毫无道理,但由此断言商业保险难以有效参与构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最多只发挥很次要的补充作用,这是值得商榷的。 首先,虽然世界银行和国际劳工组织提倡建立以社会保险、企业补充保险、个人储蓄与商业保险为基础的“三支柱”社会保障模式,但在当前的中国农村,第一层次的农村社会保险严重缺失和保障能力低下,由于缺乏像过去那样的集体经济的支持,第二层次的补充保险在全国多数地区可以说根本就不存在,我国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尚处于各自为政的探索阶段,普及面窄,保障程度低,保障的有效性取决于当地政府的主导能力、当地财力以及制度设计的科学有效性。与其相比,商业保险受到的制度等方面的影响就要小得多,即使是收入不高的农民也可以选择适当的保障。由于商业保险和社会保险等具有一定的替代效应,在其他社会保障严重缺失和不足的情况下,商业保险应当发挥其重要作用。 其次,提及商业保险,人们的第一反应就是商业保险是“贵”的,是高档品,收入不高的农民买不起。无可否认,有一些保险产品,比如高额的养老保险等产品,一般农民确实难以承受,但仍然有不少保险产品是农民急需而又可以承受的。比如,农民及农民工投保意外伤害保险,两三万元的保额一年保费不过百元左右,青壮年农民担忧万一意外身故二老的养老问题,那么可以投保定期寿险,即使10万元保额每年也不过交二三百元保费,即使某些保费费率较高的产品,保险公司也可以有针对性地设计和营销,比如中国人寿河南林诸支公司一名营销员创造性地按半份向农民销售某终身寿险,半年就销售了152份。同时,由于地区之间以及农民内部收入的差异性,也有很多收入较高的农民对商业保险既有消费需求也有消费能力。因此商业保险并不是农民享受不起的“奢侈品”,而是农民风险保障的“必需品”。 第三,商业保险的介入可以使得其它农村社会保障制度能够更有效地运行并发挥其功能。从经济学角度讲,农村社会保险等大多数保障项目是一种优效品,具有准公共物品特性,根据世界各国的经验,虽然这类物品主要应当由政府提供或主导,但一般并不需要由政府直接运营或主办,而是委托或者特许商业机构经营。事实上,从上世纪70年代开始,西方各国在社会保障管理上已经将一部分由政府统一承担的职能让渡给市场来执行,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由于商业保险机构在产品开发、风险管理、精算等方面具有政府管理经营所不具备的诸多优势,具有介入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先天条件,从当前的农村社保建设的经验看,那些纯粹由政府一手包办的项目,多数都存在政府财政支出压力大,运营成本高,效率低下等制度障碍,而商业保险介入的多数制度运行效果相对较为良好。 综上所述,商业保险是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构建中应当而且能够发挥重要作用。 二、商业保险参与构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制度经济学分析 我们可以将商业保险参与构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区分为两类不同的制度安排,一是商业保险作为二级制度安排成为农村社会保障的一个组成部分,可称之为直接参与式;二是商业保险作为其他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安排运行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发挥其独有功能,可称之为间接参与式。 (一)商业保险直接参与构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制度分析 根据制度经济学理论和舒尔茨关于制度模式的分类,商业保险属于影响所有者配置资源的一种制度安排,它可以较好地促进农民之间,农民和保险公司之间配置风险。由于制度可以为合作创造条件,而农民缺乏风险分散和转移的渠道,且农民自发组织建立某种风险分担制度的交易和谈判成本很高,而商业保险制度则可以大大降低这种成本。 1.商业保险直接参与构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制度需求分析 从农民群体的制度需求看,随着中国农村的非农化、市场化、城镇化,在人口老龄化、家庭小型化、保障个人化和土地保障能力日益下降的今天,传统的“土地家庭”这种保障模式已经越来越不适应农村的新情况。由于农村第一、二层次的社会保障的缺失或严重不足,各类农民群体对保险保障的潜在需求很高,大量的农村保障与保险调查报告都得出类似的结论。当然,要将名义保险需求转化为农民的实际需求还受到诸多条件尤其是支付能力的限制,但这种潜在的巨大需求对促进商业保险在农村的制度安排有效实施无疑是十分重要的。 从保险公司的制度需求看,根据新制度经济学理论,只有当制度变迁的潜在收益大于变迁成本从而带来正的潜在利润时,制度变迁和制度创新才会发生。而当前商业保险公司正面临着这样的机会。首先,随着经营商业保险主体的不断增加,大中城市的保险竞争日趋激烈,城镇市场的保险开发已经逐渐趋于阶段性的市场饱和状态,而广大的农村保险市场长期以来为多数公司所忽视,保险资源远未得到开发,潜在市场机会较大;其次,虽然从总体上看,农民的收入水平普遍较低,但由于地区差异以及农民群体收入结构的不平衡,东中部地区及收入较高的农民既有强烈的投保需求,也有一定的支付能力;第三,一些特殊农民群体,比如农民工、失地农民等对一些特色保险有强烈需求,收入不高的农民也希望能购买一些低保费的保险产品,保险公司可以在农村市场取得较好的业绩。 2.商业保险直接参与构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制度供给分析 在农村建立商业保险制度是一种由市场主导的诱致性制度变迁,而影响保险公司制度供给的因素主要是制度安排的实施成本以及现有制度障碍的约束和路径依赖。农村商业保险市场开发程度低,这是潜在市场机会,但也正因为如此,保险公司的经营也面临着较高的制度实施成本,前期的投入成本较高,包括设立农村营销部,宣传推广、设计开发有针对性的保险产品,而且可能面临农民群体相对更高的赔付风险;其次,虽然传统的家庭式保障已经难以为继,但长期以来形成的“养儿防老”、“有灾难找政府”等观念仍在部分农民头脑中根深蒂固,而原有的“土地家庭”模式虽然保障程度低,但风险小,成本也低,再加上注重眼前利益得失的农民厌恶风险,很多不愿以当前确定保费支出“损失”换取未来不确定的保障,再加上对保险的不了解以至偏见,农民宁愿固守那已经并不可靠的保障,这种对传统保障模式的路径依赖将严重制约新的商业保险制度供给。 综合而言,目前建立农村商业保险的制度安排,农民和保险公司的制度需求都是较强的,制度需求主要受制于多数农民的经济能力,从制度供给上看,主要受商业保险制度实施成本以及现有制度路径依赖的影响。 (二)商业保险间接参与构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制度分析 根据新制度经济学理论,政府和市场就是两种最基本的制度安排,但任何单一的制度安排通常都存在一定的缺陷。具体到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安排,以商业保险为中介有几大优势。 首先,实施一项农村保障制度安排,制度设计成本和未来的制度运行风险较高,政府必须基于审慎原则进行全方位调研与分析,政府虽然在宏观制度设计上有优势,但对于具体的技术性项目的设计则缺乏专业经验,而商业保险公司作为长期从事风险管理的专业机构,在制度设计、费用测算、未来偿付能力评估等方面可以参与制定方案,这一方面可以增加制度设计的科学性,另一方面可以减少制度设计的成本,从而促进农村社会保险制度安排的供给。 其次,通过商业保险作为中介可以有效疏通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安排中的其他制度障碍。比如目前的农民工社会保险项目,由于现有的社会保障实行城乡分割、区域统筹的政策,造成农民工的频繁流动与保险关系转接困难,导致不少地区的农民工无奈选择退保。据统计,农民工集聚地广东东莞市2005年有105万农民工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但当年就有高达40万农民工选择退保。上海市针对这种情况实施的“农民工综合保险”就较好地解决了这个问题,其做法是政府负责征缴保费,为外来务工人员向一家全国性商业保险公司购买养老、医疗、工伤等一揽子保险,一旦农民工离开,其养老保险等关系可转入户籍地所在地的商业保险分支机构,这样就打通了现行社会保险保障区域分割、城乡分割的制度障碍,有效发挥了社会保险的功能,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第三,以商业保险为中介可以有效减少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供给的实施成本。比如重庆市政府主导建立的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模式,就是由政府主导,将部分补偿安置费加上政府补贴的部分保费委托保险公司统一建立保险基金,利用保险公司在保险技术、网点、资金运用等方面的优势,由保险公司按照与政府的代办协议管理和发放养老金,政府不再设立专门机构和人员,而主要进行制度监控,这样充分发挥了政府和保险公司各自的优势,这种商业保险“代办型”模式的制度实施成本明显小于政府“主办型”的实施成本。 三、商业保险介入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模式选择与利弊分析 按照政府与商业保险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安排中各自的职能和责任,商业保险公司可以有四种介入方式与模式作为选择。 (一)商业保险独立经营模式 在该模式之下,商业保险公司作为一个独立的市场主体直接向农民提供风险保障。这种制度安排的优越性在于其运行的灵活性和针对性,一方面,它体现了市场意义下的“公平”,这对于一部分支付能力较强的农民特别有吸引力;另一方面,农民群体可以根据自己的保险需求偏好和支付能力选择合适的产品和保额,也有权选择不投保,避免了其他社会保险违背“一致同意”原则实施强制性制度安排的弊端。但是,由于商业保险只具有市场意义上的公平,而不具有福利价值评判上的公平,会导致部分农民由于支付能力受限而无法享受保障,也无法实现不同经济水平农民之间的财富互济效应。从保险公司角度看,其好处是可以根据各地农村市场状况自主确定业务发展目标。 一般而言,农村商业保险制度安排主要应当侧重三个方面,一是针对东中部发达农村地区和农村中高收入群体;二是针对农村中低收入群体设计销售一些他们急需的低保费基本保障产品,比如定期寿险、低额住院保险等产品;三是针对特殊农民群体需求开发和销售一些度身定做的保险产品,比如农民工意外伤害险、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等产品。 (二)商业保险委托代办模式 在该模式下,保险公司受政府委托管理和经办的农村社会保障项目,包括政策咨询、业务管理、费用报销支付、管理专项基金等,其管理服务费用由政府财政支付,不从保障基金中提取,基金透支风险由政府承担。 这种模式可以发挥商业保险所具有的社会管理功能,政府也能减轻新设经办机构和增加人员编制的压力,节省制度实施的运作成本,而集中精力专门从事资金筹集、政策调研和业务监控等工作,实现政府从办农保向管农保的职能转变。同时,商业保险公司作为独立于政府的市场主体,可以有效地防止各种外部干扰,充分运用商业保险的风险管控技术,对资金运作、保险金给付制定严格的风险管控措施,有效降低挪用保障资金、虚假给付保险金等人为风险。而且保险公司较丰富的客户服务和理赔管理经验以及较多的网点也方便农民的费用报销与支付。从保险公司角度看,可以利用自身业务平台取得中介业务收益,而且经营风险不大。 但是,在该委托模式下,由于保险公司自身不承担风险,保险经营的专业性又较强,政府可能难以有效监控保险公司行为。因此,有必要引入专业监管,对保险公司接受委托管理业务的信息披露、运营标准等作出强制要求,并按照常规保险业务实施定期不定期的现场检查,以减少和避免“委托—”关系中常见的道德风险;从保险公司角度,由于经营的连续性要求,最担心出现政府由于财政压力而无法及时足额拨付管理费用,从而造成保险公司的长期“负债”经营的不利情况,因此,有必要以书面协议形式从法律上明确委托代办双方的责权利,降低单方“赖债”风险。目前,重庆市开展的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正是采用该模式,取得了较好效果。相对各方而言,这是商业保险介入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一种较好方式。 (三)政府主导的商业团体保险合同模式 在该模式下,政府以投保人的身份将所筹集到的农村社会保障资金为农户投保团体保险,与保险公司就保障条件、保险责任、赔付限额等一系列项目达成一致协议,签订保险合同,由保险公司按约定事项向农民提供保障,并承担全部风险,政府不再承担相应的赔付责任与基金透支风险。 这种模式的一个明显好处就是政府、保险公司、农民三方之间责权利分明,政府与保险公司就是投保人和保险人的保险合同关系,避免了保险代办型和保险合作型模式所出现的责任关联和不易区分而导致的双方发生纠纷的困境。由于投保农民群体风险相对特殊,通常缺乏准确的经验损失数据,双方都不易合理确定保费,如果保险公司为争取业务低价承保就极有可能造成该业务亏损,保险公司将承担全部赔付和赤字风险,另一方面也可能出现公司为减亏而将赔付标准控制过严损害农民利益的情况,同时,由于政府已经将保障责任转嫁给保险公司,可能导致保险经营缺乏基层政府的支持,不利于农保业务的有效开展。 (四)政府与商业保险合作管理模式 在该模式下,政府负责政策制定和农保费用的筹集,保险公司负责经办农保业务和管理农保基金,有的规定可从基金中提取一定的管理费用,基金发生盈余时公司可在一定限额内按比例提取,如发生赤字,由政府和保险公司分担。这种模式目前应用不多,但仍有一些案例,以保险业参与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为例,截至2005年6月,在江苏、山东等六省68个试点区市县中,按上述标准分类,使用代办模式的有36个,团体保险合同模式的有22个,合作管理模式的有10个。 该模式的优点是可以充分发挥政府和保险公司各自在政策管理和业务经营上的优势,由于双方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双方都有动力积极支持和协助对方,这对共同搞好农村社保工作十分有利。但这种模式在实际操作中较为复杂,不像前两种模式那样双方责任明确,尤其是出现基金赤字的情况时,政府可能归咎于保险公司管理不善,风险控制不严,而保险公司则会归咎于政府拨付的保费过低,如果制度设计考虑不周,就很有可能造成双方互相推诿责任导致合作失败。 综合来看,上述模式各有优缺点,相对而言,从控制风险的角度看,委托代办模式相对较好,其次是保险合同模式,而合作管理模式则必须要求合作机制设计科学合理,但在严格风险管理的情况下,从长远来看,合作管理模式值得推广。当然,具体采取哪种模式,还要考虑各地的具体情况和不同的保障项目和保障群体,根据有关政策法规加以探索。 浅谈农村商业保险发展:商业保险参与农村医疗初探论文 摘要近年我国推出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在全国试点顺利开展,至今已为1亿多农民带来保障。新型合作医疗的特点为商业保险的参与提供了前提条件。商业保险公司在实践中积极探索参与合作医疗的方式,已取得良好成效。但商业保险在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建设中的应用前景还需要进一步的实践检验和理论研究。 关键词商业保险合作医疗社会主义新农村 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在这一新的环境下,允许商业保险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建立多层次的农村医疗保障体系、构建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这也充分体现了保险的社会管理功能。 1商业保险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背景 2003年我国推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等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并提出远景规划,2010年全国农村地区要基本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从2003年下半年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试点工作,到2005年6月底,全国已有641个县(市、区)开展了合作医疗试点,占全国县(市、区)总数的21.7%,有1.63亿农民参加了合作医疗。 1.1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特点 与原来的农村合作医疗相比,新型合作医疗呈现出新的特点:首先,政府的支持力度加大,新型合作医疗明确规定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对参合农民每年按人均不低于10元给予补助,确立了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相结合的筹资机制;其次,保障以大病统筹为主,将重点放在农民的大额医药费用或住院医药费用的补助上;第三,统筹层次和能力也得以提高,新型合作医疗以县代替了过去的乡、村为单位来开展统筹,增强了抗风险管理能力;最后,规定由政府负责和指导建立组织协调机构、经办机构和监督管理机构,对新型合作医疗加强了领导、管理和监督。 另外,还明确了农民自愿参加的原则,并赋予农民知情权和监管权,以维护制度的公开、公平和公正;同时附以建立医疗救助制度,通过民政、扶贫等部门资助贫困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1.2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经办方式 在新型合作医疗试点过程中,形成了三种类型的经办方式。第一种方式,由卫生部门所属合作医疗管理中心经办。这种做法比较普遍,有利于规范医疗机构行为和控制医疗费用,但专业化的管理能力暴露出不足。第二种方式,由劳动保障部门所属社保中心经办。这一方式在东部农业人口较少地区采用较多,能够利用现有社保中心力量,节省管理成本,但由于是第三方付费,社保中心对医疗行为没有直接的约束控制,需要卫生行政部门的协调配合。第三种是保险公司经办方式。商业保险公司专业技能较强,费用理赔经验丰富,用人机制灵活,有利于降低管理成本和提高服务质量,由此可以减轻政府设立机构、聘用人员等前期投入和压力,但保险公司亦属于第三方付费,需要卫生部门配合加强对医疗行为的约束控制。一些东部地区和少数中部地区,采取委托保险公司进行基金管理和审核报销,卫生、财政部门进行监管的做法,探索形成了“管办分离”的模式。 1.3商业保险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原因 为实现“十一五”规划目标,“三农”问题被摆到了各级政府工作的优先位置。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农村保障的新一轮改革,也将为中国农村保险市场提供广阔的发展空间。保监会也大力倡导发展县域保险,提出要让保险惠及8亿农民,充分发挥保险在国民经济中的作用。在这种背景下,商业保险公司纷纷加强了对农村市场的开发力度。 地方政府选择保险公司参与新型合作医疗是基于现实的考虑。如果由政府部门直接运作新型合作医疗,首先需要设立具体经办机构来负责资金筹集及日常管理监督和报销支付业务。由此需要安置大量人员,带来很大管理成本和财政压力。政府部门缺乏专业的资金管理队伍,合作医疗方案设计及医疗费用管控技术性也非常强,如果不熟悉审核支付业务知识和专业技能,报销支付中极易出现漏洞。因此,利用保险公司的专业管理人才和技术,为合作医疗服务,不失为明智的选择。 而商业保险参与新型合作医疗是保险公司为发展农村保险跨出的第一步。参与新型合作医疗体现了保险公司开发农村保险市场、加快自身发展的内在需求。它们可以通过参与新型合作医疗,以带动其他商业保险业务,在未来农村保险市场的发展中占据制高点。另外,商业保险公司也看到,通过参与新型合作医疗,能够积累参合农民的个人资料以及与健康有关的各种基础数据,从而为其健康险业务的产品开发、核保、理赔等提供基础。 商业保险参与新型合作医疗,是地方政府与保险公司双向选择的结果,政府可以充分利用现有的社会资源,保险公司则可以发挥自身的风险管理、理赔技术、服务网络等优势。 2商业保险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方式 目前,全国有6家保险公司参与了新型合作医疗试点工作。到2005年6月底,6家公司在江苏、河南、福建、浙江、广东、山东、山西、新疆等8个省(区)的68个县(市、区)开展了农民医疗保险工作,涉及的参合农民1765万人,试点地区平均参保率为84%。其中,38个县(市、区)被各级政府列入试点范围,占全国641个新型合作医疗试点县(市、区)的6%。2003年以来,这些保险公司累计为518.86万人次提供了医疗补偿服务。 两年多来,商业保险主要以三种方式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第一种是基金管理方式。政府委托保险公司,由后者收取适当的管理费用,提供经办服务。保险公司不从合作医疗基金中提取任何费用,只按照政府要求,提供报销、结算、审核等服务。新型合作医疗的基金赤字和基金透支风险均由政府承担,基金节余转入下一年度。 第二种是保险合同方式。政府用筹集到的新型合作医疗资金为农民投保团体医疗保险。在就保险责任、赔付比例、赔付限额等方面协商一致后,保险公司与政府签订保险合同,按约定向参合农民提供医疗保险。相应的,新型合作医疗的基金透支风险由保险公司承担。 第三种是混合方式。混合方式介于基金管理方式和保险合同方式之间。保险公司管理新型合作医疗基金,并收取适当管理费,基金赤字则由政府和保险公司按一定比例分摊,基金节余转入下一年度。地方政府和保险公司共同分担新型合作医疗基金的透支风险。 目前,在商业保险参与新型合作医疗的68个县(市、区)中,采用基金管理方式的有36个,采用保险合同方式的有22个,采用混合方式的有10个。 在第二种方式中,当合作医疗基金转化为保险公司的保费收入,由保险公司自负盈亏时,有两种可能性。如果有较多结余,会引起政府和农民的不满;而相反,如果让保险公司长期亏本经营,也会影响其继续参与的积极性。这种方式很大程度上忽略了政府的主导作用因而采用的比重不大。第一种方式是保险公司参与新型合作医疗采用委托合同方式,它与政府签订委托管理合同,保险公司不承担盈亏风险,只提供具体服务。这种方式体现了新型合作医疗作为农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由政府主办的特点,值得大力倡导。 医疗卫生行业是人类社会经济活动中的一个特殊行业。当今世界,无论在何种制度的国家,医疗卫生行业都带有不同程度的福利性或公益性的特性。因此,医疗卫生事业总是和国家政府的职责密切联系在一起的。政府应当占主要的领导性的地位,应当位于医疗保险方、被保险方、医疗供方三者之上。所以,商业保险无论采用何种方式介入农村合作医疗建设,都应始终遵循政府为主导的原则。 医疗保险能够起到帮助人们抵御疾病风险、保护人类健康的作用,它是通过在医疗保险机构、被保险人群、医疗服务供给机构及政府之间一系列复杂的相互作用过程来实现的。在商业保险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实践中,通常意义上的医疗保险机构的职责已被政府和商业保险公司分担。政府负责筹集资金,承担基金透支的风险,对医疗单位进行管理及制定有关法规政策。商业保险公司负责保险费率的厘定、理赔给付和为广大参保农民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同时,投保人必须按时足额缴纳保险费,诚信索赔,而各医疗单位应当合理制定收费标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杜绝“医患合谋”。只有各部门职责明确,各司其责,商业保险参与新型合作医疗制度才能获得可持续发展。 3商业保险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前景分析 3.1优势 3.1.1有利于利用商业保险公司已具有的医疗保险管理经验 多年来,保险公司在医疗产品开发与推广、核保、理赔以及医疗行为规范管控等风险管理手段与方法上,已经积累了大量经验,逐步摸索出一套适宜中国城市商业医疗保险发展的行业规范管理标准。借鉴和应用保险公司已有且日渐成熟的流程与经验,对农村医疗保险能起到快速发展的促进作用。一些地区商业保险公司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确实降低了政府管理成本,促进了政府公共管理职能的改革。 3.1.2有利于节约政府管理成本 按照以往的方法,政府面向群众提供公共服务,就先要组建机构先养人。但形式不应该是唯一的,政府需要探索实现公共管理职能的新形式。这就是政府以委托经办或者购买服务的办法,要求中间机构、非政府的社会服务机构承担政府所需要的服务。如果实现了管办分离,将政府从直接经办、直接管理的角色中解脱出来,把主要精力放在政策制定和监督上,这就使政府能够腾出更多的时间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提高了政府工作的效率,也减少了因政府部门追求部门利益而损害参合农民的现象。 3.2应注意的问题 3.2.1商业保险公司的逐利本性可能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偏离原有方向 商业保险公司作为盈利性实体,总是将利润放在第一位的。尽管商业保险公司为达到推广宣传的目的会否认这一点,但如果总是亏损,商业保险公司就会失去参与的积极性。以上面提到的保险合同参与方式为例,如果商业保险公司过高估价所需医疗保险金,变相提高保险费,但理赔额较低,农民交纳了大量保费却得不到合理保障。这样不仅新型合作医疗失去了意义,还会影响政府和社会保障制度在农民心中的形象,危及社会稳定。 因此,将商业保险融合到农村合作医疗中必须防止可能侵害农民群体利益的行为和趋势。在允许商业保险公司参与的尺度上要把握好,逐步推进,密切关注新型合作医疗试点的商业保险参与效果,及时制定相应的对策。 3.2.2在农村尚不具备商业保险所需要的保险环境 商业保险所需要的健康保险配套的市场环境与中国农村的现实相差甚远。我国农村基层医疗卫生历史统计数据可以说基本上是空白,保险公司缺乏大量基础数据,这给保险精算带来从未有过的难度,无法厘定科学的保险费率。 农村医疗服务基础设施条件差,医疗资源严重不足,乡(镇)卫生院设备陈旧,医务人员素质不高,药品市场混乱,加之新农合筹资水平低,筹资成本高,也是保险公司至今对农村医疗保险市场观望不前的成因之一。 目前,商业保险公司对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建设的介入程度还不深,在经营实践中也确实面临一些实际困难和问题。如何认识和理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主管机构与保险公司的关系,商业保险参与农村合作医疗的规模、效益和可持续发展,这些都是有待进一步研究的问题。 浅谈农村商业保险发展:商业保险机构参与农村养老保险的对策探讨 摘要:当前,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加大,养老保险特别是农村养老保险问题已经发展成为我国广大农民普遍关注的焦点。传统的农村养老保险的功能越来越弱化,而现代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并不完善。要想解决农村养老问题,首先,就应把商业养老保险囊括进去,找到商业保险机构参与农村养老保险的对策,增加保险公司对农村养老保险的有效供给,为构建多层次的、健全的养老保障体系提供条件。 关键词:商业保险机构 农村商业养老保险 社会保障 对策 如今,我国对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实行还没有达到一定规模,农民参保率偏低、保险覆盖率较小已经是不争的事实,而养老保险制度的改善不可能在一朝一夕就完成。为此,我国必须把商业保险机构在农村养老保险中的作用充分发挥出来,建立健全养老保障体系,以满足不同地区农民对养老的不同需求。 一、提高商业保险机构对农村的市场营销水平 商业保险机构应建立健全农村市场上营销人员的营销服务机制,尽量把保险营销成本降到最低,确保更多农民能买得起、买得到跟自身养老需求相符的商业养老保险产品。首先,商业保险机构应积极改革营销模式,针对农村营销人员及时开展教育培训工作,促使他们真正了解农村商业养老保险具备的实际价值,并注重开发新的险种,及时把保险产品条款通俗化、简单化、重点化,以便帮助农民更好地了解农村商业养老保险产品。同时,商业保险机构应重视拓宽保险产品营销渠道,加强跟农村基层机构、组织等的合作,包括种子公司、卫生所、农机站、化肥公司、农村金融机构等,致力于通过电视直销、电话直销、手机直销等方式不断拓宽农村商业养老保险的市场营销渠道,提高营销水平。其次,商业保险机构应持续提升农村商业养老保险的服务水平,加强对农村市场营销人员开展职业道德培训活动,提高整个保险产品销售过程的营销服务水平。一是售前,保险营销人员应为农民细致讲解农村商业养老保险产品的一系列内容,确保农民能较全面地了解保险产品的保障功能,从而产生购买欲望;二是售中,保险营销人员要从农民不同的保险需求出发,真正考虑农民的利益,向他们推荐实用的保险产品,提供高质量的营销服务;三是售后,保险营销人员应对客户档案进行认真的整理,做好各种售后管理服务,详细解答客户反馈的问题,为日后处理好理赔工作提供保障,最终促使更多农民认可商业养老保险。 二、加强客户关系管理和资金的投资运营管理 首先,是加强客户关系管理,通过多重服务把老客户维护好。很多商业保险机构把农村商业养老保险产品卖出去之后就不管客户,导致农民在购买保险产品前后产生心理落差。一些客户甚至保单到期也无人通知他们续期缴费,导致一些客户流失,保单也失去效用。有一种理论在营销界广泛流传,即维护一个老客户的成本仅仅是开发一个新客户的20%[1]。为此,商业保险机构有必要针对农村市场加强客户关系管理,定期对老客户开展回访工作或上门服务工作,把机构的动态、保单的信息等反馈给农民客户,通过多重关怀让他们感受到商业保险机构的人性化,同时,提升机构的信誉、行业的形象,给农民吃一颗定心丸,这对以后开发新客户很有帮助。其次,是商业保险机构应对保险资金实行投资运营管理。虽然业界一直提倡保险资金的保值增值,然而受通货膨胀的影响,投资收益率很低,难以实现保值增值的目标。但是商业保险机构的偿付能力、保险资金的投资收益率等通常会影响到消费者对保险机构的选择,所以商业保险机构应加强对农村养老保险资金实行投资运营管理,增强投保人、被保险人对机构的信任。商业保险机构一方面要积极搜集各种信息,积极参与各项投资活动,在不同的项目中合理分配投资比例,另一方面要不断创新农村商业养老保险产品,不断扩大承保范围,不断拓宽投资渠道,为农村商业养老保险的有序改革和发展提供条件。 三、要不断增加农村商业养老保险的供给主体 发展我国农村商业养老保险面临着一个主要的制约因素,即供给不足,所以商业保险机构应增加对农村商业养老保险的有效供给[2]。针对农村商业养老保险,我国可通过商业保险机构在农村专门成立商业养老保险公司,专门办理农村商业养老保险业务,从而促进农村商业养老保险健康发展。农村商业养老保险公司在办理相关业务时具备独特优势:一是业务方向更加清晰,只设计农民养老保险产品,广大的农村地区就是其市场范围,如此能把我国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中商业养老保险的重要作用充分发挥出来;二是业务技术更加精湛,能重点培养农村商业养老保险业务人员的知识技能、业务技能,从而帮助人员在一个专门的领域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水平;三是农村商业养老保险公司能把各大金融机构的力量集中起来,基于不同农村地区拥有的不同经济状况,有针对性地设立各种农村养老基金,并鼓励商业保险机构积极参与运作养老基金,提高资金的运营效率,确保农村养老基金能保值增值。当农村养老基金实现一定的增值目标后,投资者在购买基金产品时就能取得投资收益,缴费的农民也能取得养老保障,相当于把城市居民的一部分钱拿出来满足农村居民的养老需求,为调节我国较大的城乡贫富差距提供帮助。这种城市反哺农村的方式已经在一些欧洲国家得以实现,我国也应主动汲取其成功经验,促进商业保险机构积极参与农村养老保险,不断增加农村商业养老保险的供给主体,针对农村商业养老保险建立合理的、科学的供给体系,提高农村地区的商业养老保险水平。 四、结束语 当下,我国商业保险机构正在大力开发农村养老保险市场、拓展农村潜在客户。因此,我们有理由相信,在我国保险业竞争越来越激烈的大环境里,商业养老保险势必能凭借其独特优势积极参与到农村养老保险当中,从而在广大的农村市场上取得长足发展。 浅谈农村商业保险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与商业保险合作的研究 摘要:作为我国政府为了可以有效的提高农村医疗保障水平的重要社保制度,自开设新型的农村合作医疗试点以来,便一直在找寻行之有效的管理手段。新农合同商业保险进行合作,便是探索的道路之一。近年来,随着新农合医疗水平的不断发展和提高,商业保险在新农合中角色定位也发生了一系列的转变,其中最明显的就是,由原来的“点式参与”转变为现在的“过程参与”。在未来,二者的联系也必将愈发的紧密。因此,本文以新农合医疗同商业保险之间的合作为研究点,分别就其合作现状、风险和发展对策进行简单介绍。 关键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商业保险;合作;研究 引言:在2007年的全国保险工作的会议上,我国保监会的主席吴定富就提出了要在日后积极发展农村医疗保险相关事业的要求,并指明该工作也将是未来一段时期内我国保险行业发展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新农合同商业保险的合作,不仅促进其自身运行制度的进一步完善、降低办理新农合的成本,还有效的提升了新农合的经办能力,使农民对该项工作的满意度不断提升。但是,由于我国商业保险行业同新农合的合作还处于初级探索阶段,所以,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还是会出现一些弊端和问题,这些问题都需要相关部门在该事业日后的发展中不断的改进。 1. 保险公司与新农合合作现状 根据我国保险监督委员会的统计发现,截止到2013年,我国已经有十多家保险公司在全国二十多个省的二百多个县城内参与到了新农合当中。其中,用于医疗保险理赔的基金有四十多亿,并且,已经有近千万人次先后受益,合作医疗费用总共为农民拿出补偿款二十多亿元。同上一年相比,参与新农合的县的数量增加了近三十个,其增长率约为百分之七十二点七、基金的规模约增长了百分之二十三、已经补偿的农民的人数增加了百分之十八点九、用于补偿的资金增加了百分之九十点七。从当前保险公司与新农合的合作情况来看,其合作的模式主要可以分为三种:保险合同型、基金管理型与混合型。之所以要鼓励保险公司与新农合进行合作,主要因为其有四大好处:第一,有效的降低了其运行花费的成本;第二,全面的提升了农民对于医疗保险事业的满意程度;第三,全面的提升了医疗保险事业的运行效率;第四,全面提升了保障水平,由于资金的增加,使得该事业更加具有稳定性,能够为更多的人提供医疗保险。 2. 保险公司与新农合的合作风险 2.1基金运作时的风险 新农合在进行基金运作时面临的风险主要就是来自于支付方面的危机。所谓的支付危机,指的主要是:当保险公司收取了参保人的保费后,却没有在参保人需要时为参保人提供应该的医疗费用[1]。一旦在新农合运作的过程中出现了支付危机,不但会使农民对保险公司产生不满的情绪,还会让保险公司的诚信度随之降低。如果农民对保险公司的诚信问题出现了怀疑的态度,那么无论该保险公司提出怎样的挽救措施,都无法在换回农民的信任,最终的结果就是该投资项目面临投资失败,投入的资金无法全部收回,为公司本身带去严重的影响。 2.2在支付管理费用方面的风险 所谓的管理费用,指的是那些参与到了新农合事业中的保险公司最主要的收入来源,这部分的费用是由我国的政府部门来支付的。如果我国的政府部门不能够及时、足额的将这笔费用支付出来,那么就势必要参与新农合项目的保险公司自行支付,其结果就是导致使保险公司自身原本的主营项目受到影响,其资金流动性被限制。这就会导致部分保险公司对政府丧失信任,从而不会参与到政府其他的此类项目之中,进而使得一些需要企业参与的社会保障事业无法顺利开展和进行。 2.3道德方面的风险 当保险公司参与到了新农合项目中时,就会使我国的医疗社保机构成为该项目的付款人,当被保人需要医疗保险时,作为付款人的医疗社保机构便代替被保险者来支付其因为接受医疗服务产生的一系列的费用,并补偿医疗机构为了给被保人提供医疗服务而消耗的各类资源[2]。从这一关系我们可以发现,新农合这项医疗制度,将我国各项同医疗事业相关的企业的单位联系到了一起,使其成为了一个十分庞大的医疗市场,在这个市场中,各方面的力量都在进行博弈,一旦一方出现问题,那么就会产生风险。 3. 新农合与商业保险的发展对策 3.1建立专业化的管理销售团队 从保险公司的角度来看,新农合属于一项全新的、十分陌生的投资领域,所以,保险公司要想能够在这一领域取得良好的成绩,就必要建立一个专业化管理队伍对相关的工作进行有效的管理、建立一个专业化的销售队伍对该事业给予高度的支持,这也是促进医疗保险行业健康稳定发展的重要基础[3]。与此同时,由于医疗保险行业涉及的专业性医疗知识比较多,对于销售人员的专业性要求比较高。因此,在成立专业性的销售队伍之前,应该要对销售人员进行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培训,使其能够掌握更多有关医疗保险的专业知识,从而有效的提高业务水平。 3.2建立专业的信息处理系统 伴随着保险公司同新农合之间试点工作的开展,以及参与新农业医疗保险人数的增加,使得该医疗保险事业的信息存储量越来越大。面对此种情况,要想保证信息的有效性,首先就需要建立一个专业的信息处理系统来处理新型医疗保险工作中的各项业务,这也是当前保险公司必须要完成的一项任务。因此,保险公司的管理人员可以借助信息技术,采用人工智能的管理方式,建立一套专业的信息处理系统,并将该系统作为经营医疗保险事业的平台,帮助保险公司处理相关的业务内容。因为该系统是以人工智能为核心,所以系统的科学性使得其能够大批量的处理一些有关承保和理赔的业务信息[4]。并且,由于该系统在处理信息时,利用的是当前最先进的信息技术,所以,它可以分析在医疗保险经营过程中可能会面临的各种风险,并及时的作出预防的对策。该系统的这一特点,使得其能够很好的适应医疗保险业务的发展,满足保险公司控制经营风险的需要。 3.3不断扩展其参与的深度和广度 首先,需要创新筹资方式,通过利用保险公司在各个农村地区设立的网店机构进行资金的筹集,减少在资金筹集过程中产生的行政支出。因此,保险公司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报销审核管理体系,在报销费用的过程中实施预缴费的管理制度,使资金的筹集可以带有一定的流动性,从而减少筹资过程中产生的风险。其次,明确权利与责任,保险公司应该要深入参与到新农合制定工作方案的过程中去,充分的利用企业自身的优势和成熟的管理经验,对各项影响补偿资金的因素进行统一的测算和管理[5]。从而有效的强化其对医疗行为的管理和控制能力,制定出科学合理的补偿方案和管理标准,促进新农合工作的完善,减少医疗风险。 结论 总而言之,任何事业的融合和发展都会面临一定的风险。虽然当前我国新农合与商业保险之间的合作还存在着一定程度的风险,并且还没有取得很好的经济收益。但是,从该事业长远发展的角度来看,该项事业的发展潜力是十分巨大的,只要保险公司控制好风险,降低风险水平,便可以借助这一合作事业来树立其良好的企业形象,从而推动自己的发展。另外,商业保险同新农合的合作,还可以推动我国新农合事业的发展建设,使其各项制度尽快建设完成,推动我国社保事业的建设。(作者单位: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
浅谈农村商业银行的建设:农村商业银行企业文化建设思考 摘要:企业文化包括文化观念、价值观念、企业精神、道德规范、行为准则、历史传统、企业制度、文化环境、企业产品等,它是在一定条件下企业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中所创造的具有该企业特色的精神财富和物质形态。近几年,农村商业银行开始转型蜕变,其企业文化也面临着各种转型升级。虽然转型取得一定效果,但仍存在很多问题值得我们深思。 关键词:农商行;企业文化;思考 农村商业银行的企业文化传承自农信社,企业文化是其发展的灵魂,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对于统一银行员工思想和行为,促进农信社股份制转型以及提高核心竞争力都有至关重要作用。各农商行应始终坚持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紧紧围绕全行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把职工文化建设作为构建和谐银行、良好银行的重要内容来抓,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提升了职工文化素养,丰富了职工精神生活,增强了企业凝聚力和向心力。 一、农村商业银行企业文化建设的重要性 1.企业文化的建设有利于提高农商行职工队伍的道德修养素质、业务技能素质和精神文化素质。农村商业银行的发展离不开一批精明能干的员工队伍,企业文化作为一种文化群体环境,具有潜移默化地影响人、教育人、塑造人和改造人的作用,企业文化建设能促使员工不断提高自身各项技能,引导职工干在岗位、学在岗位、练在岗位、奉献在岗位、成才在岗位,同时还促使企业不断加快培养知识技能型、技术技能型、复合技能型人才的步伐。2.建设企业文化是加强企业凝聚力的需要。企业的改革是为了增加活力,而增强活力主要是要调动人的积极性,农商行通过企业文化建设能帮员工认清企业前景和发展目标,了解只有企业兴旺发达自己的物质文化生活才能得到提高,从而最大限度地发挥员工的潜能,并有效地把全体员工的力量凝聚成一股合力。3.建设企业文化是加强企业整体协调功能的需要。通过建设企业文化,可以形成共同的价值观和共同行为标准,以此来规范农商行员工的行为,保持和谐的气氛,全行一盘棋,力量不内耗,各部门各环节协调运行,增强企业的整体功能。4.建设企业文化是有效发挥激励职能的需要。农商行目前还处于改革发展阶段,内部激励机制尚不完善,激励方法也有待提高,加强并推行企业文化,用企业文化激励员工,就会使员工产生满足感和自豪感,可以激发全员的积极性和创造精神。 二、农村商业银行企业文化存在的问题分析 1.先天缺失问题。农村商业银行源起于信用社,它立足于“三农”,服务于地方经济发展,企业文化有着浓厚的乡土文化气息,对现代管理文化吸收较晚,造成企业内部现代与传统的文化碰撞。此外,从农信社到农商行,企业经历多次管理者的变化,先后为农业银行、农改办、人民银行、省联社,业务范围、工作重点、经营目标等都有所调整,难以形成长期积淀的、浓郁的企业文化和体系。2.文化价值观和农商行的发展战略不相一致。建设企业文化无疑是为了企业能够更好、更持续的发展,但有些农商行的文化建设只是机械地照抄照搬,没有结合银行自身实际情况,不是在综合考虑银行发展战略、经营宗旨的基础上对核心企业文化和价值观众加以提炼和挖掘。这样的企业文化必将无法为企业带来预想效果,缺少实践性也很难让员工认同并接受。3.企业文化推广不力。随着农商行改革的不断深入,企业管理者也对企业文化的重要性有了进一步重视,但仍存在重业务轻文化的现象。对业务指标要求严格,而对企业文化却多数停留在口头上,主要通过会议贯彻,形成以会议贯彻会议,文件贯彻文件的现象。企业对文化建设推广力度不够,加上员工本身工作主动性不高,对企业文化更是缺乏深刻的认识,直接影响了员工共同参与的积极性和企业文化建设的落实。4.员工参与企业文化建设的积极性有待提高。员工是农商行企业文化建设的主体,是金融企业发展的原动力。不少农商行却对“企业文化建设”既熟悉又陌生,熟悉是因这个词语从领导口中听过,陌生是因为他们并没有觉得实际工作和企业文化有什么联系。企业文化建设只体现在纸上,却不能落到实处,很容易给员工造成疲惫心理,更不觉得企业文化与自己有什么关系,错误的认识必将为企业文化建设带来阻碍。 三、加强农村商业银行企业文建设的思考 1.加大企业文化传播和落实的力度。农村商业银行应增加员工对企业文化建设重要性的认识,通过各种手段如宣传栏、会议等向员工灌输企业理念,增加员工对农村商业银行企业文化的认识。2.加强企业文化建设的有关建议。企业文化应体现农业商业银行的发展战略和行业特点。农商行的服务对象是广大农民和中小企业,服务三农是其不变的宗旨。因此,农商行的企业文化不仅要为全体员工所信奉,还要为广大农民和社会各界所承认和赞同。要把农商行的企业文化建设工作作为一项战略性工程,常抓不懈,形成独特和成熟的企业文化,并产生“文化生产力”的效应。在建设企业文化过程中,要考虑商业银行的共性,也要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如发展经历、经营思想、发展战略等,充分考虑到各种企业和人的因素,将企业文化这一抽象概念具体化,融合到农村商业银行业务经营的全过程,从而保证农村商业银行企业文化能够反映经营目标的要求,始终以经营行为为依据,并有助于经营成果的实现,处处体现农村商业银行的经营特点,全面提升农村商业银行社会形象,不断塑造农村商业银行特色的企业文化。3.不断培养员工的认同感和归属感。现代企业文化建设,应该把以人为本的思想始终贯穿在文化建设的全过程,真正认识到员工是农村商业银行最活跃、最积极、对农村商业银行发展起决定性的作用,是农村商业银行发展活力的源泉。一是要强化以人为本的管理思想,积极创造条件,给予员工更多的重视、关心和理解,为员工提供培训、进修的机会,为每个员工提供施展才华、实现自我价值的机会和场所。二要建立科学合理的激励机制,尽快建立健全完善的竞争激励机制,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平者让的良好内部竞争环境。把每名员工的责、权、利结合起来,实行切实有效岗位责任制,将责任、权利与员工的收益捆绑在一起,完善薪酬分配制度,不断健全包括薪酬分配、等级评定、产品计价和绩效评价等管理规定在内的薪酬制度体系,还要提升员工幸福指数,除了物质激励之外,通过荣誉激励、情感激励、榜样典型激励、领导行为激励等多种精神激励方法,让员工真正感受到在农商行工作舒适、自豪、快乐。三是要不断提高员工的主人翁意识,把个人价值的实现与农村商业银行发展相结合,员工应该普遍认识到,只有农村商业银行发展了,个人才能政治上光荣,事业上进步,经济上受益,个人价值也才能在为农村商业银行努力工作中得到实现,因此,工作必须时刻以农村商业银行整体为重,个人服从集体,将自己的行为统一协调到全局上来。4.进一步完善职工文化建设的领导机制。职工文化建设是农村商业银行党委、行长室、工会的共同职责,是推进企业文化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固化于制的根本之举,是实现企业文化核心价值观的迫切需要。农村商业银行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党委、行长室、工会齐抓共管的职工文化建设领导体制,形成党委领导、行长室负责、工会推动、各方配合的工作格局,并将职工文化建设纳入企业文化建设整体规划之中,共同设计、共同实施,创造出更多具有时代特征和丰富内涵的活动载体与活动形式。5.不断构建企业文化建设的长效机制。企业文化建设绝不是一朝一夕就可以完成的,应贯穿于农村商业银行的经营管理全过程。要制定科学合理的规划,落实到经营环境的各个环节,建立相互联系、相互依赖的系统,避免与业务经营脱钩。规章制度是企业文化内容之一,要加强规章制度的形成、确立及贯彻执行,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一切从实际出发,不搞特殊化,保证制度的科学化、定量化、规范化、系统化,使制度不失其可操作性的指导意义。 四、结束语 总之,企业文化建设对农商行的发展有着不可取代的重要作用,企业文化强大的内涵是其用之不竭的财富和智慧之源,是塑造农商行品牌、吸引贤才、吸引客户的有效途径。面对体制改革带来的机遇和挑战,农村商业银行要给予企业文化建设更多的重视,对企业文化要加强宣传,进行长期并完善的规划,提高员工对企业的认同感,形成独具特色的企业核心价值理念,以促进农村商业银行的发展。 作者:李宁宁 单位:河南新郑农村商业银行 浅谈农村商业银行的建设:我国农村商业银行市场定位和发展战略 摘要:农村商业银行是我国农村金融体系中的新生事物,虽然农村商业银行成立的时间并不长,但是其经营的业绩、知名度以及声誉在该行业都处于领先位置。我国农村商业银行的设计和经营模式为农村信用社体系的发展提供了有效的指导。我国农村商业银行与其它商业银行在经营上存在很大的差距,其主要服务于“三农”。本文主要从我国农村商业银行的市场定位,存在问题以及发展战略三方面进行分析。 关键词:现阶段 农村商业银行 市场定位 发展战略 农村商业银行目前已经成为我国金融体系中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农村商业银行的建立有效的改善了我国的三农问题,推动了农村经济的发展。为了适应农村的发展需求,提升农村的经济增长速度,农村金融体系的改革是必然的,农村商业银行的组建为农村信用社的发展指明的方向,农村信用社需要参照现代商业银行的模式对具体运行模式进行改革,从而使城乡统筹发展得以实现。金融环境的复杂性以及金融行业的激烈竞争,使得农村商业银行必须要重新对自身进行定位,并制定有效的发展策略,从而使其能够在激烈的竞争中脱颖而出,获得长效、稳定的发展。 一、现阶段我国农村商业银行市场定位研究 1.我国农村商业银行的业务定位研究。 农村商业银行的创建主要是为“三农”提供服务,需要根据”三农“的具体发展情况,对农村商业银行进行准确的业务定位。农村商业银行是由农村信用社转化而来,虽然其经营和运行模式有所改变,但是其服务的核心是不变的,所以农村商业银行仍然要以传统的金融业务为基础,通过对传统业务的优化来更加有效的为“三农”服务,对中小客户的优势进行强化,丰富中间业务项目,同时还要对投资银行以及业务等新的业务进行创新和研发。贷款营销管理能够使银行获得更多的利润,所以在借贷业务的开展中需要注重经济利益。需要有效的利用借贷的资金,来提升这些资金在放贷业务中所产生的经济利益,从而使农村商业银行获得更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在贷款业务的办理过程中,需要加强监督和审核工作,从而减少信贷风险,防止不良贷款的产生,进而使信用社的利益得到保障,有效减少信用社的损失。在个人业务中,需要加大推广个人理财业务产品的宣传力度,增加专业的理财服务,从而提高个人贷款和按揭贷款的营销,建立起完善的理财平台。2.我国农村商业银行的客户定位研究。社会经济的发展推动了农村商业银行的建立,而且其逐渐在我国农村金融体系中占有重要的位置。农村商业银行的服务客户主要面对的是县域经济,以中小企业为主要的服务客户,并将服务圈内的大客户作为服务的重点。其服务客户中以中性优质客户为主要服务对象,力求能够获得大企业客户的信赖,同时也兼顾一些小型企业。此外,国家政策扶持的新型建设产业也是农村商业银行的主要服务对象。个人业务主要以收入比较稳定的客户为主要服务对象,同时对高端客户的信息机构也有一定的业务往来,力求能够争取与大客户的合作,在合作中为其提供优惠的政策和优质的服务模式,以期能够达成长期合作的意向,进而提升客户的忠诚度。 二、我国农村商业银行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1.农村商业银行的知名度不足。 农村商业银行目前成立的时间尚短,在金融体系中属于新生事物,而且市场发展不成熟,社会上的知名度明显不足。主要是因为农村商业银行的设立初衷是服务于“三农”,但是农业、农民在金融行业发展的潜力较小,在还款方面存在很多问题,虽然农村合作社的兴起使得农业大户以及私营企业获得良好的发展势头,但是由于数量有限,而且还有一部分企业会选择其它的商业银行,从而使得农村商业银行的信贷投入难以实现规模化。而且由于农村商业银行的知名度不高,所以一些企业以及个人对其信任度不强,不会轻易选择农村商业银行作为存款对象,因此造成农村商业银行的资金缺乏。 2.农村商业银行的经营观念存在问题。 目前农村商业银行在业务的开展过程中仍然采用传统的思维方式,没有意识到传统的经营观念已经不能适应当代社会的发展形式,资产负债结构单一,经营品种不够丰富。一些贷款业务员面对贷款失信问题过于谨慎,由于惧怕承担风险,所以在放款方面受到诸多限制。同时,信用环境直接影响着农村商业银行资金的运营安全性。在一些比较贫困的地区,其信用环境堪忧,极容易出现一些钉子户,而其带来的负面效应,使信贷人员的积极性降低。此外社会诚信的体系不健全,面对逃避债务的信用行为缺乏有效的措施来积极应对。这些因素都制约着农村商业银行贷款营销意识的发展。 三、我国农村商业银行的发展战略分析 1.农村商业银行的业务发展战略。 为了使农村商业银行的信贷业务得到更好的发展,需要保证贷款业务的制度化管理和透明化运营,从而使客户能够了解农村商业银行的运营方式以及相应的保障制度,进而建立起客户的信任度。同时在贷款的营销过程中要以安全性和效益性为基本的原则,转变对小额农户贷款不重视的理念,提高小额信贷业务量,将贷款发放的权利导向转化为盈利导向,主动赢取该地区的重点企业以及农业大户的青睐,增设代收费等业务。为了提高信贷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可以采用客户经理绩效考核制度,通过绩效考核来激发信贷人员的工作热情,根据考核结果撤销考核不合格的客户经理,同时在客户经理晋升的制度中要做到公平、公正,从而有效实现绩、效关系。 2.农村商业银行的客户发展战略。 农村商业银行服务客户的信贷需求不同,所以农村商业银行的信贷服务方式也要体现出多样化。可以通过开展支农服务,来扩大对贷款业务的宣传,使客户能够了解农村农业银行的贷款活动,进而产生信任感和认同感。基于农村商业银行的经营理念和核心价值,其在经营上需要立足于小额的农户贷款,在此基础上不断的扩大业务面,增加业务量,并延伸金融服务功能。对贷款的对象进行延伸,使广大农民都能够在小额贷款中获得一定的效益,同时还要对授信的额度进行扩充,使客户由小额农贷逐渐扩展到一些农业大户以及加工、养殖业大户中[3]。此外,农村商业银行的信贷人员需要进入基层去了解农户的生产经营状况,放宽视野,挖掘一些具有潜力并对金融有极大需求的客户,并在此基础上培养新的贷款项目,以丰富的业务和优质的服务来获取市场的份额。 3.农村商业银行的人力资源发展战略。 第一,要完善人才储备,利用优惠的政策和良好的发展平台来吸引优秀的人才,同时也可以通过招聘以及推荐来引进高素质、高业务能力的人才,并根据银行的业务情况以及人才的能力进行合理的人员配置。第二,加强员工的培训。农村商业银行需要设立专业的培训部门并配备专业的培训人员,从而能够为银行的工作人员定期提供培训,强化工作人员自身的职业素质,提高其服务意识。第三,拓展员工的晋升渠道,农商银行需要为员工提供良好的职业规划,使员工能够看到自己未来发展前景,使表现好的员工能够具有良好的晋升渠道和发展平台。最后,建立完善的激励制度,使员工意识到其付出与收获是成正比的,从而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防止出现消极怠工的情况。 四、结语 综上所述,在市场经济的背景下,农村商业银行要想得到长效、稳定的发展,需要有良好的市场定位和科学的发展战略做支撑。在激烈竞争的局面下,农村商业银行需要打破传统的经营模式,通过学习成熟的商业银行经营模式和管理理念,来不断的发展优势,弥补弱势,从而使其自身得到更好的发展,进而为农业经济的发展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作者:魏云峰 单位:内蒙古农村信用社联合社驻巴彦淖尔审计中心 浅谈农村商业银行的建设:农村商业银行经营管理模式构建 农村商业银行由农村信用社改制而来,改革的本质是通过股权改革,明晰产权,使农村商业银行在优化金融资源的前提下,继续更好的为“三农”服务。在农村建立和发展商业银行就是为了配合新农村建设和城镇化建设,从某种意义上讲农村商业银行的建立使传统的农业发展模式逐步过渡到现代的综合产业发展模式。让农民也有了金融观念和信贷意识,让他们更多的用商业银行解决在发展过程中遇到资金短缺的问题,不管从哪个角度看,构建良好的农村商业银行的经营管理模式百利而无一害。 一、一个经营效益考核体系 构建良好的农村商业银行经营管理模式,必须建立合理的农村商业银行经营效益和管理方法的考核体系。农村的存贷具有地域性和产业特色性,建立农村商业银行经营效益指标考核体系有利于发挥商业银行在农村特殊地域和特殊产业的作用。尤其是在农产品的收购中更能体现考核体系的重要性,只有加强对农产品收购的贷款比重,才能促进农产品更好地融入资本市场,通过市场的方式促进农产品的流动,而对农产品收购的贷款比重的增强实际上更加考核了整个农村商业银行的经营效益。农产品收购贷款只是其中考评的一种,建立农村客户为中心的信贷管理机制、拓展新型产业化重点客户、对不良用户进行加息罚息的措施等都是经营效益和管理方法的考评。 二、一个业务推广方案 农村商业银行在我国是属于新兴的金融机构,既是中小商业银行,又是农村金融机构。目前农村商务银行的业务功能总体来讲不是太多,因此要构建良好的农村商业银行经营管理模式,就要设计农村商务银行的业务推广方案。也就是根据农村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借鉴城市商业银行的经验,逐渐增加一些业务功能。这些功能要突破汇兑业务的局限,努力开拓发展农村个人的金融业务、中间业务、理财投资业务以及诸如金融保险等近年来时兴的商业银行业务。总之要把农村商业银行这些功能尽量朝多元化的方向发展,而且每个相关业务要进行细化,形成一个合理总体的业务方案。 三、进行企业化管理 从某种意义上讲我国很多商业银行依然保持者计划经济的痕迹,也就是很多商业银行实际上是一个事业单位性质的,在商务功能、银行管理上没能体现商业银行的性质。但是近年来我国很多商业银行纷纷改制转型,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农村商业银行也是商业银行的一种,因此也要建立健全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对农村商业银行进行企业化管理。也就是在业务流程要符合市场经济的需求,要实行企业化的改造。在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上也要实行企业化的招人、用人、管人机制,也就是一定要做到适岗适才,把那些精通银行业务、具有管理能力、道德素质高的人才聘选进农村商业银行里去。而且在农村商业银行的高管选择是首先要以银行的业务能力为主,要对高管进行合理配置与管理,总之不管是在业务流程还是在人才选拔上都要实行企业化的管理。 四、一个统一的监管体系 随着十几年来制度的不断推进,农村商业银行取得相当多的成果,在促进支持“三农”方面也发挥了更为重要的作用,己经成为我国银行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安全稳健运行对地区经济金融的发展和稳定至关重要。虽然农村商业银行的经营风险比起城市来要小一些,但是近年来随着农村贷款业务迅速发展,农村商业银行的经营风险也逐步加大,因此为了降低农村商业银行的经营风险,就要构建统一的内部监管体系。构建统一的内部监管体系就要积极发挥银行的内部审计和内控机制的作用,也就是通过内部审计可以对风险进行终于基本的防控,及时了解银行业务的各种情况,从而有步骤的实现农村商业的经营目标。内部审计和内控机制也是对农村商业银行高管和工作人员的一种监督,对他们的日常行为,从事的具体业务进行有效地监督和管理,总之建立统一的监管体系,对于农村商业银行的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五、结语 农村经济发展迅速、金融市场广阔,建立和发展农村商业银行适应了时展的要求。而且要立足农村经济发展的实际和农村商业银行的特点努力构建适合农村商业银行的经营管理模式,进而降低农村商业银行的风险、塑造良好的农村商业银行品牌形象,从而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稳步推行城镇化建设做出更大贡献。 作者:王莹 单位:河北省涉县农村商业银行
浅谈农业保险发展的问题及对策:区域特色农业保险业务发展现状及对策研究 摘要:特色农业保险是政策性农业保险的重要补充,有利于发挥农业保险“稳压器”和“助推器”的作用,对推进特色高效农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具有重要意义。作为传统农业大市,阜阳市农业资源丰富,区域特色显著,拥有大棚蔬菜、果蔬、畜禽、中药材等几大特色农产品产业,有效促进了农民增收。但特色农业投入多、价值高、风险大,频繁发生的自然灾害给特色农业带来了巨大损失,严重影响了特色农业的可持续发展,亟需农业保险加以保障。近年以来,阜阳市积极推动特色农业保险试点与推广拓展工作,成效突出,同时也存在特色特色农业保险需求满足度不高、覆盖面有待拓展、协作机制有待增强等问题,应从开展特色农险产品创新、建立多元化特色农险协作机制、营造特色农险发展环境等方面推动其健康发展。 关键词:特色农产品 特色农业保险 现状 对策 一、当前阜阳市特色农业保险开展情况 (一)辖区特色农业保险业务开展范围 2008年,安徽省人民政府下发《关于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全面部署农业保险工作。2009年,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鼓励开展特色农产品保险试点指导意见的通知》,鼓励各地探索开展特色农业保险工作。2011年,安徽省财政厅下发《关于印发〈安徽省特色农产品保险财政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正式出台特色农业保险相关财政配套补贴政策。2012年,阜阳市人民政府第一时间跟进出台《阜阳市2012年特色农业保险实施方案》,各县(市)区随之也相应制定了各自的实施方案,以积极推动特色农业保险业务在辖区的试点推广开展。按照该实施方案,辖区投保农业保险的几大类特色农业品种主要有:大棚蔬菜种植、能繁母羊养殖、中药材(桔梗)种植、大棚草莓种植、养猪(生猪)。各类特色农业保险主要是保障生产成本为主,不保障种养殖收益。 (二)特色农业保险的财政补贴模式 按照省政府有关通知精神,特色农产品保险试点工作遵循“政府引导、自主自愿、市场运作”原则,由保险机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不同于政策性农业保险那样由政府及保险机构联办,共担风险的模式。根据相关规定,特色农业保险保费分担模式是,省级财政补贴20%,县级财政补贴40%,市级财政以“以奖代补”形式进行补贴,参保农户承担40%。以能繁母羊的参保为例,每只保额是500元,保费是30元,则由省级财政承担6元,县级财政承担12元,其余12元保费由农民自筹。按照《安徽省特色农产品保险财政补助实施办法》,原则上农户保费负担比例不低于20%,财政保费补贴比例不高于80%。各类保险保费与保额标准因成本不同而有所差异,具体见表1。调查发现,种养殖企业和农户对当前的保费分担比例认同度较高,认为均在可承受范围之内。 (三)2013年上半年辖区特色农业保险承保情况 目前,阜阳市特色农业保险业务全部由“国元农业保险阜阳中心支公司”一家保险公司承办。调查显示,截至2013年6月底,国元农业保险公司共承保大棚蔬菜7800亩,大棚草莓5400亩,中药材(桔梗)60000亩,能繁母羊35000只,生猪9800头,共计保费收入1725万元,累计提供风险保障26565万元,为当地设施农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有效提高了当地种养殖企业和农户发展农业生产、抵制自然灾害的能力。 二、特色农业保险推广中存在的几点问题 (一)部分特色农业保险需求尚未满足 目前,农业保险公司正在努力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因地制宜积极探索开发各类新式特色农业保险品种,特色农业保险需求满足度不断提高。但调查发现,当前仍存在部分农户的新型农业保险需求尚未满足,如鱼塘养殖保险、花卉苗木保险、薏米种植保险等新型保险产品有待开发推广。 (二)特色农业保险覆盖面有待拓展 调查发现,经过近几年农业保险业务的大力宣传和推广应用,辖区农户保险意识提升较快,主动投保意识增强,特别是特色农业保险主要是针对形成一定规模效应的设施农业,客户群体集中在种养殖大户和农业专业合作社,该类群体的灾害风险认识水平和风险防范警惕度均较高,对特色农业保险的认知度较高。由于处于试点起步阶段,当前特色农业保险的承保率和承保覆盖面仅在40%左右,与小麦种植、能繁母猪养殖保险90%以上的覆盖率尚有较大差距,辖区特色农业保险潜在市场有待挖掘。 (三)特色农业保险协作机制有待增强 由于辖区特色农产品种养殖产业尚处于起步发展阶段,农业生产主体经营资金不足、规模偏小、抗风险能力低的问题较为突出。仅有农业保险公司的扶持尚不能完全支持种养殖企业做大做强,特色农产品生产领域有待不同金融业态的合作推进,农业保险公司与银行、担保等不同金融业态的合作水平不足,特色农险与农业信贷等各项支农惠农政策结合度不够,银行信贷资金有待撬动与释放。 (四)定损和理赔服务效率有待提高 农业保险公司的定损和理赔服务规范要求“查勘到村、定损到户、理赔到户”,但实践中由于农业保险涉及千家万户,农户的文化水平和保险认知程度参差不齐,加上农业保险基层服务体系有待理顺,导致查勘定损到户难和理赔时效性慢等突出问题。 三、对策建议 (一)因地制宜开展特色农险产品创新 通过联合调研、分类指导等方式,鼓励保险机构以农业产业政策为导向,选择体现地方特色、具有产业规模、农户投保意愿强烈,对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具有较大意义的农产品为保险对象,着力提高特色农险覆盖面。 (二)建立多元化特色农险协作机制 一方面,加强政保合作。针对特色农险政策依赖性高的特点,与地方政府合作推动特色农险发展。积极推动保险公司独立经营、为政府代办、与政府联办模式等多元化农险协作机制。另一方面,鼓励保险公司加强与银行、担保等金融机构的合作,将特色农险与农业信贷等各项支农惠农政策结合,推动银行信贷资金有效投放。 (三)营造特色农险发展环境 一方面,协调政府出台有利政策。针对各类新型特色农业保险需求,保险公司、保险监管机构等要加强与政府财政部门的沟通协作力度,及时出台各项保费补贴或奖励政策。另一方面,加大特色农险宣传引导力度。通过调研座谈、媒体报道等多种方式,向政府宣传特色农险的功能作用;推动保险公司开展下乡推介、上门承保理赔等多种服务,提高农户的保险意识。 浅谈农业保险发展的问题及对策:中国西部地区农业保险的发展现状、问题及对策研究 【摘要】近年来,中央连续以“一号文件”的形式强调农业保险的重要性。作为一种市场化的风险转移机制,农业保险在分散农业风险、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补偿农业损失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不过,在我国西部地区,由于经济发展水平不高等原因,农业保险发展缓慢。本文在介绍西部地区农业保险发展现状的基础上,分析西部地区农业保险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进而提出促进西部地区农业保险发展的相关建议。 【关键词】西部地区 农业保险 对策 一、我国西部地区农业保险的发展现状 随着对农业保险重视程度的提高,我国西部地区农业保险工作正在逐步开展,农业保险所发挥的保障作用日益显著。首先,随着中央政策性的加强,西部农业保险保费收入不断增长,但与保费收入相比,理赔支出增长更快。其次,农业保险投入加大,保险品种及范围不断增多扩大。近几年,西部地区农业保险的品种呈逐步扩大趋势,尤其是政策性的农业保险,新增的试点险种不断增多。再次,政策性农业保险有较大发展,补贴力度不断加强。各地纷纷出台政策性农业保险补贴方案,加大对农业保险的补贴力度,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补贴资金支出加大;二是补贴险种增多。 二、我国西部地区农业保险发展的不足之处 (一)农业保险规模小 从保费收入比例来看,农业保险保费收入占承保公司总保费收入的比重很小;从险种上来看,除能繁母猪险等个别险种得到普遍推广,其余险种并未大范围普及;从农业保险机构角度来看,我国西部地区缺少专业性的农业保险机构,从事农业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偏少。 (二)同东中部地区相比差距大 由于西部地区基础薄弱,经济发展相对落后,再加上特殊的地理和人文各方面因素,使得西部地区的农业保险发展在许多方面与东中部都有很大差距。 三、影响我国西部地区农业保险发展的原因 (一)从政府等外部环境角度来看 1.相关扶植政策及法律法规的缺失。尽管中央政府连续以“一号文件”的形式鼓励各地方政府开展农业试点工作,但这只是在宏观上予以激励和指导,而有关保险品种、补贴力度、保费厘定等方面均未作出具体的规定。 2.缺乏系统的农业灾害管理体系。农业的减灾和补偿灾害损失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涉及的部门包括农业、财政、民政、保监等。这不仅需要各部门之间的相互配合,更需要政府的统一协调。这就为农业保险承保理赔数据的整合和测算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3.现行的农业保险组织体系不适合农业保险发展的需要。在我国西部地区现行的农业保险组织制度安排中,基本是由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独家经营,并且在农村缺乏健全的组织体系相配合的情况下,经营性业务与政策性业务混为一体,不利于农业保险真正的自我发展。 (二)从保险公司的角度来看 1.承保主体供给不足。由于发展农业保险的经营成本高,因此保险公司基于经营目标的利润最大化原则,对开展农业保险的积极性不高。我国西部地区是灾害频发区,农业发展水平又有限。承保成本高,保费收入低,保险公司在涉农保险的利润少,有时甚至出现亏损,这就使得开办农业保险的主体缺失。 2.承保缺乏技术性,开展农业保险问题重重。这主要表现在:保费收取难、查勘定损难、保险理赔难。这主要是受到西部地区自然地理环境和农民生活方式以及农业生产特点的影响。我国西部地区地形复杂,农民收入水平不高,农险的保险标的点多面广,分散经营。这都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保险承保技术的发挥,使其开展困难重重。 3.农业巨灾保险发展不充分,缺少完善的农业风险再转移市场。巨灾对我国西部地区农业生产经营造成的损失很大,并有逐步加重的趋势;另一方面,通过保险和救济实现的农业巨灾补偿水平却很低,而这主要是受到西部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政策的缺失的限制。 (三)从农户的需求角度来看 1.收入水平低是制约农户对农业保险需求不足的最主要原因。我国西部地区由于受历史、地理等因素的影响,农民的人均收入远低于全国水平。较低的收入水平使得农民对本身具有风险不确定的农业保险需求不大。这严重制约了农业保险的发展。 2.广大农民保险意识淡薄,对农业保险认识不足,对保险缺乏信任。西部地区地方政府财政资金缺乏,对农业保险的宣传力度不够。这使得农民对农业保险的认识不足。加之有些保险产品本身设计比较复杂,在承保、理赔等方面容易产生分歧和误解,这也间接导致农民对保险缺乏信心,进而不愿意投保。另外政府救济也在无形中减少了农民的参保意愿。 四、我国西部农业保险发展的政策建议 (一)健全相关农业保险的法律法规,加大中央和地方的扶植力度,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管理机构 制定专门适合西部地区农业保险的法律法规,用法律的形式明确各级政府和保险公司、农户个人在农业保险开展过程中应发挥的职能和作用。另外,中央和地方政府应该健全西部地区的财政补贴制度,资金支持应尽快到位,并且保证资金补贴每年都能够稳步增长,扩大保险补贴范围,充分调动参与主体的积极性。 (二)建立农业巨灾基金,发展农业巨灾保险 我国西部地区连年来自然灾害频发,农业灾害带来的损失不断上升,这不仅使农民无以维持生计,就连缺乏巨灾风险转移机制的保险机构也无以承担损失重负。事实上,我国西部地区的农业巨灾保险的需求是逐年上升的,其需求量远远大于其供给量,特别是在一些农产品的龙头企业和养殖大户中需求很大。由于巨灾保险在我国发展也是刚刚起步,因此在西部地区发展农业巨灾保险就更离不开政府的支持,包括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财政补贴及免税政策的扶持等。 (三)增加农业保险供给主体,形成多元化农业保险模式,提高农业保险的经营效率 由于我国西部地区在经济条件、市场条件、管理条件等方面尚不成熟,应发展多元化的农业保险发展模式。首先,我国西部地区各省应加强政府主办的专业性农业保险公司的设立,并且在县乡以农业保险合作社为主。其次,西部地区应放宽投资保险领域的各市场主体的准入,尤其是鼓励国内外战略投资者投资农业保险市场,扩大农业保险市场的竞争,提高市场效率。 (四)加强农业保险知识的宣传,提高农民的保险意识 要解决农业保险市场的有效需求不足的问题,首先要解决的就是农户对保险知识的匮乏问题。要对不同的潜在投保主体采取不同的宣传策略。应重点宣传农业保险在应对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等方面的作用,使农户真正明白参与农业保险是一种互助合作、自我救助的有效途径。 浅谈农业保险发展的问题及对策:我国农业保险发展现状及应对措施 摘 要:《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23号)文件出台了很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优惠政策。山东省政府多次下发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的意见,用以指导农业保险工作的发展。在新形势下,大力开展农业保险,需要各级政府进一步加强领导,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精心部署和组织;坚持先试点、总结经验、逐步推广的原则,完善农业支持保险体系。 关键词:农业保险;发展;现状;措施 一、我国农业保险发展现状概述 2006年6月15日,《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23号)文件的颁布,特别是2007年中央一号文件的下发,出台了很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优惠政策,对农村、农民、农业的安全生产和保障问题,引起全国人民的关注,得到了财政部的高度重视。2007年,中央财政首次列支21.5亿元预算额度,在吉林、内蒙古、新疆、江苏、四川、湖南6个省份开展了大豆、玉米、小麦、水稻、棉花种植业保险保费补贴的试点。在全国启动了能繁母猪保险工作,中国保监会确定由中国人保、中华联合和安华农险三家公司参与试点。2007年5月28日,三家试点公司共同与中国再保险集团公司签订了《政策性农业再保险框架协议》,建立了赔付超额分保机制,即当农险赔付率超过100%时,由中国再保险集团公司按一定比例分担赔款,在全球市场分散巨灾风险,确保政策性农险试点工作的稳步推进。 截至2011年底,全国已有22家财产保险公司经营农业保险,保险保费收入达173.8亿元,同比增长28.01%,为1.69亿户次农户提供风险保障6523亿元,承保主要粮油棉作物7.87亿亩,占全国播种面积的33%。 二、山东省农业保险发展现状概述 山东是一个农业大省,农业增加值多年来居全国第 一位;主要农产品产量,粮食、棉花占全国第二位,蔬菜、水果、花生、水产品总产量居全国第一位,农业出口创汇占全国的四分之一。农险业务2007年前一直由山东人保公司独家开办,险种多时达30多个。农险发展1982-1995年为国家政策扶持阶段,即政府推动、农民互助、保险服务的经营模式。农险由小到大,获得较快发展,1989年全省近6000万亩小麦承保面积曾达到70%以上;1996年-2005年为商业化运作阶段。由于风险大、赔付率高、承保难度加大,经营规模急剧下滑,年保费从1994年的4600万元,下滑到2005年630万元。 2006年11月3日,山东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决定在部分县(市)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由人保公司具体经办,首批试点单位是章丘、寿光、临清市。由省和试点市、县(市)三级财政安排扶持资金,对参保农户进行保费补贴。对奶牛、蔬菜大棚保险保费补贴比例为40%;对小麦、玉米保险保费补贴比例为50%。保费补贴资金,由省和试点市、县(市)三级财政按3:3:4比例分摊。核算办法以人保公司试点县(市)支公司为单位实行单独核算,管理费用按照试点险种保费收入20%计提,试点经营产生的利润,年底全部转入县级农业风险准备金账户。对试点业务的灾后赔付,实行全省统筹、最高赔付总额以当年全部保费收入的3倍为限。当年3个试点县(市)共实现签单保费698万元,试点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2007年9月24日,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又下发《关于进一步扩大全省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的意见》,根据省政府部署,2007年将试点范围扩大到全省25个县(市、区)。其中,省政府确定了20个试点县(市、区),青岛市确定5个县(市、区)。承保公司新增加了中华联合,承担3个县(市、区)的试点,其它试点县(市、区)由人保公司承担。保费补贴标准按照种植业险补贴50%、养殖业险补贴40%比例实施。 2008年6月23日,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再次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决定在前期试点基础上,全省新增35个试点县(市、区),承保公司除人保公司、中华联合外,新增加安华农险和太平洋财险,每个试点县(市、区)确定由一家保险公司负责承保所有农业险。新增试点县(市、区)人保公司承担18个、中华联合10个、安华农险4个、太平洋保险公司3个,对小麦、玉米、棉花保险的保费按照80%的比例给予补贴,其余的20%由农户自担。补贴资金由中央、省、市、试点县(市、区)的财政部门按比例分摊。省级财政按照保险业务开展情况,对承保公司给予适当的管理费补贴。承保公司按照市场化原则,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在正常年景,承保公司按照保险合同履行赔付责任,出现农业巨灾损失时,报经省政府同意,赔付总额实行3倍封顶。 三、山东省农业保险发展存在的问题及成因 (一)法律不完善 我国农业保险体系缺乏立法支持,至今尚无完整的行政法律法规,对农业保险运作及国家扶持政策未做出明确规定。《农业法》规定“农业保险必须自愿加入,任何人不得强制”。《保险法》只提到 “国家支持发展为农业生产服务的保险事业,农业保险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现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单独建账、独立核算,经营费用偏高,导致部分保险公司展业积极性不高,影响了业务的深入全面发展。 (二)业务风险大、责任范围难界定 农业受自然灾害影响较大,如洪涝、干旱、风雹灾害,在时间上具有不确定性,空间上具有地域性,范围上具有普遍性和伴发性,而且每年都在一定范围内连续发生,其损失是巨大的、不可挽回的,农民难以自救,赔付率很高。 (三)参保意识较弱 农民对农业保险的意义认识不足,对保险知识缺乏必要的了解,存在侥幸心理,没有认识到投保是转嫁风险、维护自身利益的有效途径,误认为买保险是加重负担。 (四)农险结构不完善 与其他商业险种相比,农业保险具有“低保额、低收入、低保障和高风险、高成本、高赔付”的特点。保险公司对农业保险险种、规模控制严格,保险条款不尽合理,操作过于复杂,赔付金额偏低。 (五)承保、理赔督导不到位 有的公司未按政府指定的试办区域办理业务, 承保面不足,或超过规定的承保范围,或在收费上擅自作出违规承诺;有的保险公司在出险后没有按保险条款的规定来处理赔案,而是采用传统的商业思维方式去处理,惜赔和乱赔现象时有发生。 四、新形势下农业保险工作的总体思路 2006年,《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 23号)文件中指出:保险具有经济补偿、资金融通和社会管理功能,是市场经济条件下风险管理的基本手段,是金融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大力发展农业保险,对于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农业保险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农业保险政策性、社会性强,市场化程度高,是一项复杂的统工程。要将农业保险纳入各级政府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统筹考虑,建议各级政府要紧密结合本地区实际,统筹规划农业保险的发展,明确工作思路,落实工作措施,加强工作指导。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统筹规划农业保险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提高农业保险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参与度;统筹规划农业保险发展与金融其他行业发展,发挥保险业对完善金融服务体系的重要作用;统筹规划商业保险和政策性保险发展,在大力发展各类商业保险的同时,积极引入市场机制开展好政策性农业保险,提高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 (二)各级政府要认真贯彻国家和省政府对农业保险工作的部署,明确管理部门,积极探索建立保险管理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对农业保险发展的协调、指导和服务。围绕农业保险改革发展,落实国家有关要求,研究制定配套政策和措施,推动保险业改革创新。 (三)各级各部门的领导要加强农业保险知识的学习,提高运用保险手段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通过灵活多样的形式,加强对农业保险的宣传教育,切实增强农民保险意识,引导农民认识保险、了解保险、参与保险。新闻媒体要发挥正面宣传引导作用,大力宣传保险业改革发展的丰富实践和最新成果,为农业保险发展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四)围绕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抓好“三农”保险。保险作为现代服务业,在谋求自身发展,追求经营效益的同时,应当承担起服务“三农”的社会责任。农业保险可采用政府推动、政策扶持、商业运作、以险养险的运营方式,承保种植业和养殖业的风险以及农户的家庭财产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涉农保险;保险公司应主动、广泛地参与“新农合”的管理,针对农民的不同需求,开发“物美价廉”的保险产品;协调有关政策,积极试办和参与企业年金保险业务;深入到乡镇、村庄和学校,解决服务网点不足的问题,逐步建立和完善多层次的农村保障制度,为构建和谐社会、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 (五)坚持先行试点,总结经验,逐步推广的原则。 1、明确研制、试办、开发农业新险种必须遵循的六个条件:(1)深入调查研究,多方掌握第一手资料;(2)正确选择试点的种植业、养殖业险种;(3)从实际出发,确定保险责任范围;(4)认真测算风险程度,准确设计条款,合理拟订费率;(5)因地制宜,灵活运用承保方式和费用;(6)借鉴国内外或其它险种开办时的经验教训,扎扎实实地开展工作。 2、遵照边试点、边总结、边完善、边推进的方式。首先应选择那些经济实力雄厚,农民保险意识强的市县区先行试点。锁定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中心,兼顾企业效益和社会效益,不盲目铺摊子,一步一脚印,一步一深入,一步一产出,逐步推开,尽量减少和避免试点期间的失误和损失。 3、抓好信息反馈。保险公司在与农民签订信用合同后,不是放任不管,而是抱着对农民兄弟负责、对保险公司负责、对社会负责的精神,为农民当好参谋和助手。从多种渠道索取与农业经济发展相关的信息,促使农业保险产品质量的不断提升,确保农村保险业务质量的长足发展。 (六)扶持农业保险发展,完善农业支持保险体系。保险业要服务于政府统筹城乡就业,加快农业劳动力战略转移,促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化农业的转变,推进和加强农村保险营销服务部的建设,发挥中心乡镇的聚集效应和辐射带动作用,积极开拓农村保险市场;严格按照省、市政府指定的试办区域、开办的险种业务、规定的保险费率、实施的优惠政策进行组织,依据保险合同不惜赔、不拖赔、不乱赔,不断提升服务技能;各种政策补贴、管理费用必须及时、全额到位,为农业保险的顺利实施提供制度保障;对在重大自然灾害事故面前,减少农村经济损失做出重大贡献的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给予一定奖励;结合农村政策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需求,以政策扶植为引导,大胆尝试开发养殖业、种植业和农村主要经济作物新险种,扩大农业保险产品的覆盖面,通过保险经济手段健全农业支持保险体系。 浅谈农业保险发展的问题及对策:广西农业保险发展现状分析与思考 [摘 要] 近年来,金融问题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而农业保险作为金融领域的软肋,其价值长久以来被社会各界所忽略,在我国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蓬勃开展的今天,广西农业保险的发展仍滞后于全国,因此,广西农业保险的发展现状非常值得探究。文章通过运用数据分析方法对广西农业保险发展中农业风险的自然风险、经济风险进行分析,对农业保险供给与需求、农业保险缺乏巨灾风险分散机制等问题进行探讨,并在此基础上,从保险机构、农民、政府等农业保险主体的角度,提出对策和建议,以期促进广西农业保险的改革与发展。 [关键词] 农业保险;农业风险;巨灾风险分散机制;再保险;广西 一、广西农业风险现状 (一)自然风险 自然风险是指由于来自自然界的某些突发事件(随机事件)给经济造成损失的可能性[1](P184)。自然风险具有破坏性、不可预测性、地域性、内部差异性、季节性、多重性等特点,因而给农业生产带来了风险。广西是自然灾害多发、重发省区,主要自然灾害有干旱、洪涝、台风、海洋风暴潮、低温冰雪、雷电、冰雹、地震、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森林火灾及农林有害生物灾害等。据中国统计年鉴数据显示:2010年广西农作物受灾面积合计1664.5千公顷,旱灾面积1079.3千公顷,洪涝、山体滑坡和泥石流面积466.5千公顷,风雹灾害面积17.5千公顷,台风灾害面积87.5千公顷,低温冷冻和雪灾面积13.7千公顷,人口受灾2560.7(万人次),直接经济损失108.7(亿元)。根据广西民政厅的统计预测分析,近年来,受全球气候变暖的影响,广西自然灾害处于频发期,发生的规律性在弱化,不确定性在增加,衍生次生灾害突发性和危害性在增强,灾害造成的损失越来越大,广西农业的自然风险有日趋增强的趋势。 (二)经济风险 农产品走向市场参与市场竞争,就必然存在着经济风险。农业的经济风险一般是指在农业生产和农产品销售过程中,由于市场供求失衡、农产品价格的波动、经济贸易条件等因素变化、资本市场态势变化等方面的影响,或者由于经营管理不善、信息不对称、市场前景预测偏差等,导致农户经济上遭受损失的风险[2](P5~36)。广西农业生产具有周期长、季节性的特点,并且农产品供给弹性小,需求又缺乏弹性,广西的小农经济特征明显,分散的农户无法快速掌握市场信息,应对市场变化的能力弱,农民在市场竞争当中往往处于劣势地位,因此农民在市场上缺乏竞争能力,易遭受农业经济风险。2009年10月,由于北方暴雪和南方寒潮的提前到来,致使交通不畅,采购商减少,市场需求萎缩,销区大量库存积压,造成广西香蕉严重滞销,对蕉农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二、广西农业保险现状 (一)广西农业保险经营机构现状 1.农业保险机构情况 据《2010年广西壮族自治区金融稳定报告》显示,2010年广西保险市场共有省级保险主体27家,保险分支机构1990多家,专业保险中介机构73家,保险从业人员6.25万人。其中,农业保险的供给主体仅为4家,而对于广西1000多个县乡镇而言,只有不到约400个乡镇设有保险分支机构,大部分乡镇没有任何保险服务机构。就广西日益增长的农业保险需求而言,农业保险机构的供给是严重不足的。 2.农业保险业务情况 (1)保费收入与保险赔款 从2004年全国实行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开始,广西农业保险保费收入呈逐年增长的态势。财产保险公司农业保险保费收入从2004年的410万元增长到了2010年的7454.34万元,保费收入增长了18.18倍之多,但与同年广西2720.99亿元 的农业生产总值相比,农业保险保费收入仅占生产总值的0.27%,广西农业保险的实际购买率极低;财产保险公司农业保险赔款支出从2004年的247万元增加到了7148.016万元,保险赔付率则从60.24%上升到了95.89%,与2010年全国农业保险74.21%赔付率相比,广西农业保险呈现了赔付率高的特点。2001~2010年广西农业保险保费收入与保险赔款支出情况见表1: (2)保险品种 目前,广西农业保险分为种植业、养殖业、林业三大类,农业保险品种的设置以广西各地市支柱农业和特色农业为依托开设,但品种覆盖面较窄。例如,保险公司针对广西部分县份“一县一品”优势农业的特点,推出香蕉保险、芒果保险、柑橘保险等产品。据广西保监局统计资料显示,2009年至2011年间,农业保险累计为广西农业提供风险保障金额175亿元,保障范围覆盖广西主要支柱及特色农业,包括能繁母猪、奶牛、鸡等养殖业,甘蔗、香蕉、芒果、柑橘等种植业,以及森林。 (二)广西农民对农业保险需求现状 一方面,广西洪涝、台风等自然灾害给农业生产带来巨大损失,农民潜在的风险转嫁需求十分强烈。另一方面,作为农业大省,广西的农业经济在快速发展,据《2011年广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11年广西第一产业增加值2047.30亿元,增长4.8%;全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231元,比上年增长15.1%;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中位数为4754元,增长10.7%①。随着广西农业生产总值在不断提高,农民人均纯收入在不断增加,并且广西作为自然灾害高发区,农民对农业保险的潜在需求在不断提高。但由于广西农民实际支付能力低下、缺乏保险知识、保险意识薄弱、农户的侥幸心理、对保险收入的预期不足等因素的影响,农民对农业保险的潜在保险需求难以转变成现实需求。 (三)政府对农业保险的支持情况 在国家层面上,近几年来国家从政策文件和财政支持上加大对农业保险的支持力度:国务院自2004年起的9个中央一号文件均涉及农业保险发展问题;保监会从2004年政策性保险试点开始就下发对农业保险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导全国各试点地区发展政策性农业保险;财政部则对各试点地区的政策性农业保险提供资金补贴,以扶持农业保险的发展。而广西从2006年首次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以来就按照中央政府对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的要求对政策性保险的实施提供相应的配套资金支持和相应的保障措施。以2006年柳州市柳江县甘蔗火灾保险为例,该甘蔗火灾险是由保险公司承担火灾造成蔗农的经济损失。保险方式采用区、市、县三级财政支持,蔗农自愿参加,全县统保的方式。保险费支付采用政府补贴60%,蔗农采取自愿参保方式承担40%的方式。即使蔗农不参加自愿保险,也可以获得政府补贴60%的赔偿,确保蔗农的基本利益。 三、广西农业保险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农业保险供给主体缺乏 截至2010年底,广西农业保险的供给主体仅为4家,保险供给主体严重缺乏。相比较城市保险业务较高的承保利润而言,由于农业保险高风险、高成本、高赔付率等特性,难以给保险公司带来预期的利润甚至还可能造成损失,致使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商业保险公司在发展农业保险业务中积极性不强。其次,农民的经济承受能力和保险意识不强抑制了农业保险供给主体的增长。广西属于经济欠发达地区,农民人均收入水平普遍较低,2011年广西农民人均纯收入仅为5231元,农民可支配资金并不宽裕,对农险的低实际购买导致保险公司业务开展的难度大,从而抑制了农业保险主体数量的增长。目前广西政策性农业保险尚处于个别险种的试点阶段,除了政策性险种有中央财政和地方各级财政的补贴而得以快速发展之外,保险公司对其他险种的农业保险项目的发展不积极。 (二)农民收入水平低,保险意识淡薄 我国长期实行的是发生自然灾害损失时由中央财政直接拨款救济灾民的制度,养成了农民一遇灾害就坐等救济的依赖心理,缺乏主动防范和规避风险的意识;并且农民受传统观念的束缚,侥幸思想根深蒂固,保险意识淡薄,缺乏投保的积极性。另一方面,由于广西“八山一水一分田”的地理特点和家庭联产承包体制的实施,导致农业生产超小规模、分散化经营的存在。狭小的经营规模使农民产生较低的预期收益,客观上造成了农户不愿付出现实的保险成本去化解农业经营中的风险。 (三)缺乏巨灾风险分散机制 农业生产易受巨灾风险事故的袭击,大面积旱灾、水灾在广西各地的发生频率都很高,但巨灾风险分散机制尚未健全。2008年,广西遭受严重冰冻灾害直接经济损失216亿元,但赔付金额仅约3亿元,损失补偿率仅1.4%左右[3]。目前,政府对巨灾风险造成的保险损失缺乏相应的支持政策,而再保险公司考虑到农业保险的高赔付率,对提供农业保险巨灾风险的再保险业务非常谨慎。同时,经营农业保险的保险公司无法单独承担这一巨灾风险带来的损失,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商业保险公司必然在亏损压力下选择抑制保险供给。在国家还没有建立巨灾风险基金,各保险机构实力不足以独自承担风险的条件下,再保险问题严重制约了农业保险的发展。 (四)缺乏专业的保险人才 据《中国金融年鉴》统计资料显示,截至2009年末,广西共有保险从业人员6.5万人,全国排名第18,占全国保险从业人员的2.17%,广西保险从业人员极其匮乏,而在发展严重滞后的农业保险领域,专业的农业保险从业人员更是少之又少。农业保险经营的地域分散性要求部分农业保险人才到广大农村去工作,一般而言保险人才都愿意选择在城市工作,近几年广西保险机构快速增加,人才培养速度远滞后于业务发展,人才匮乏问题日益凸显,成为制约广西保险业发展的瓶颈。 (五)政府职能缺失 亚当·斯密在界定政府职能时认为:凡是利润能够偿其费用的活动都应交给市场,政府没有必要插手;凡利润不能偿其费用且社会必需的事业,才由政府出面兴办。无论是农业保险比较成功的发达地区,还是经济欠发达地区,或是就广西农业保险的具体经营情况来讲,在农业保险市场上,由于农业保险市场信息的不对称性,产品的准公共物品性以及农业风险自身的系统性,农业保险都是利润不能偿其费用的事业,如果没有政府扶持,很难供给[4]。当前广西各级政府在促进农业保险发展上的力度较弱,对农业保险的发展态度不积极,造成了职能的缺失,制约了广西农业保险的发展。 四、广西农业保险发展的政策建议 (一)加快广西农业保险供给主体建设 在国务院将进一步加大对农业和新粮食生产的政策支持力度和积极推动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的历史机遇下,广西各级政府应积极鼓励和扶持保险公司对农业保险领域的建设,加大对农业保险资金的投入力度,更新发展农业保险的观念,完善农业保险供给体系,积极拓展农业保险市场,加强农业保险网点建设,开发农民急需和有效益的农业保险产品,改善农业保险供给环境,激发和满足农民对农业保险的需求。 (二)建立巨灾保险体系 一方面,要建立农业再保险体系。在中央财政的支持下,尽快建立以中国再保险集团为主导、商业再保险为补充的多层次农业保险再保险体系。从事农业保险的保险公司可以向其购买比例再保险或超赔再保险等多种形式的再保险,国家可以对保险机构购买农业保险再保险给予适当的再保险费补贴,对农业保险再保险机构给予适当的税收优惠。另一方面,要建立风险准备金制度。整合部分农业直接补贴资金、农业灾害救济金、财政专项支农资金等,形成农业保险总准备金或风险基金,在尽可能大的范围内调剂使用,以备大灾之需。 (三)加强保险宣传,提高参保意识 农业保险作为一种重要的风险损失补偿方式,已经逐步为独立经营的广大农户所认识和接受。但是,在广西部分经济欠发达地区,农民对农业保险知之甚少,对农业保险的作用还心存疑惑,农民的保险意识非常淡薄。因此,国家和保险机构应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农业保险宣传,使其认识到保险是稳定生活、恢复生产、保障经济有效的风险管理手段,增强农户的风险防范和转移意识,促使自觉地参加保险。 (四)建立农业保险人才储备体系 随着试点工作的逐步深入开展,通过招收吸纳专业人才和定期举办农业保险人才培训等方式,提高农业保险领域工作队伍的专业知识和水平。加快培养灾害评估队伍,建立灾害评估职业资格认证制度。还要继续组织有关专家学者积极开展农业风险相关研究工作,探索适合中国特色的农业风险管理体制。 (五)完善政府职能,保障农业保险发展 由于农业保险准公共产品的特性,农业保险的发展与政府的扶持密切相关,明确政府在发展农业保险中的作用和地位相当必要。因此,各级政府在政策上应给予保险公司发展农业保险业务的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和金融环境,以及给予购买农业保险的农民提供必要的补助,为化解广西农业保险的问题提供外部动力;保监局应加大对基层保险机构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促进保险业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发展。 浅谈农业保险发展的问题及对策:我国农业保险发展现状带来的思考 摘要:农业保险对于农业大国来说,是农业风险分散的重要工具。本文通过我国农业保险发展历史回顾,对我国农业保险发展现状进行思考和研究,指出农业保险立法、强化农业保险认识等应成为我国农业保险发展的路径选择,是农业保险可持续发展的出路。 关键词:农业保险 发展历史 现状分析 保险立法 我国历史以来都是农业大国,农村经济在各种经济成分中占比较重。然而我国又是世界范围内遭受自然灾害最多、造成灾害损失比较严重的国家之一,因而研究如何转移农业生产中的风险,保护广大农民的生命财产和经济利益不受损失显得尤为重要。 农业保险是指种植行业、养殖行业在生产、抚育、成长中可能遭受的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等造成的经济损失给予经济补偿的一种。保险公司通过保险的形式,将保费进行集中,在事故发生后,补偿给受损单位或个人,以防生产链的断裂造成连锁损失,使得农业生产的顺利进行。” 我国的农业保险始于1950年,曾一度中断,直到上世纪80年代初才逐渐开始恢复。自1982年起,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在各地的分公司开始了种植业和养殖业保险的试办,1986年,新疆建设兵团农牧业保险公司开始开展农业保险。在这之后,多种保险形式纷纷出现,掀起了各地的农业保险的热潮。之后,由于农业保险保费收入不稳定,农业保险呈现萎缩的趋势。21世纪以来,中央也逐渐开始重视起“三农”问题,使农业保险制度逐步成为社会热点话题之一。 近30年来,我国的农业保险在困境中蹒跚前进,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主要表现在险种的不断丰富,保险范围的不断扩大,保险收入的大幅增长等。2009年7月20日,时任中国保险监督委员会主席吴定富在半年保险监管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稳步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发展,积极发展农村小额保险。仅2009年上半年,农业保险承保各类农作物3.5亿亩,参保农户6152万户次,承担种植业、养殖业风险责任金额1436.5亿元,累计赔付34.1亿元。 但是,我们也应该清醒的认识到我国的农业保险发展水平还处于地下水平,发展也是极不稳定的,承保范围相对而言较小,市场份额也不大,险种同市场需求也是不相适应的。农业保险如此现状,引人深思。我们知道,农业生产的巨大风险,较高的保险赔偿率以及较高的赔偿率必然导致农业保险的保费高于农民的心理预期,使得更多的农民买不起保险,不愿意购买保险,因此我国的农业保险一直俳徊于日益萎缩的怪圈,农业保险的发展幅度和发展速度远远低于经济发展的要求。 调查发现,我国农业保险法律缺失,农业保险法几近空白,我国现行的《保险法》对农业保险尚未涉及,只有《农业法》对农业保险有所涉及,其中第16条清楚地界定了“农业保险应按政策性保险来实施,国家鼓励和支持建立互助合作性保险组织,鼓励商业性保险公司开展农业保险业务,但对业务的建立和开展方式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我国政府对农业保险缺乏应有的重视,加之农民参保意识淡薄、农民收入水平低、农业的小规模分散经营模式、农业保险赔付率高、农业保险市场供给主体数量少等因素,导致农业保险在我国推行发展缓慢。 我国要想使农业保险得以健康发展,使其在减轻农业灾害损失、保持农村稳定等作用得以发挥,应让政府发挥其主导作用,可以采取强制性的措施用以加强对农业保险的支持。此外,国家应注重农业保险的立法问题,用明文法律形式来明确农业保险的地位、性质和作用以及政府在农业保险发展中应履行的职能,来提高农民的保险意识。另一方面,我们要通过宣传,加强群众对农业保险的认识,让农民了解农业保险,懂得投保、索赔、防灾防损常识,提高其投保积极性。考虑到农业本身的特殊性质,农业保险的开展方式不能等同于一些常规保险,应当建立多层次的保险体系与风险分担方式,还应加入政府与市场的共同参与和风险防范。农业是一种产业部门,但也是典型的公共部门,需要有一个以政府为主导的、共同来分散、转移和分担风险的系统来作保障。政府要鼓励农业技术创新,直接或间接增加农民收入,使更多的农民有经济能力参与农业保险。我国还应建立经营主体多元化的农业保险经营体系,对近几年的农业保险试点情况进行总结,因地制宜的建设农业保险制度模式。同时,国家还可以对农业保险给予金融及再保险的支持,农业保险的保险人因巨大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可通过再保险方式进行摊回。 我国现阶段开展农业保险主要依托于当地政府,只有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农业生产水平、自然灾害特点,来制定相适应的农业保险政策,才能满足当地最广大农民的需求,才能使农业保险不断发展壮大。伴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进一步深入,我国的农业保险事业也一定会蓬勃发展。
浅谈农业科技人才培养:SCLT教学模式与农业科技人才培养路径研究 摘 要:大学英语课程是为大学生开设的一门必修课程,在地方院校农业科技人才培养体系中承担着服务功能。只有采用新的教学模式,改变教育理念,调整课程设置,提升英语教师的专业素养,才能提升农业科技人才的培养质量。 关键词:大学英语课程 sclt教学模式 农业科技人才 路径研究 一、现实意义 当今世界,农业的竞争实质是农业科技的竞争,提升农业整体的竞争力,迫切需要加快农业科技创新步伐。数据显示,到2010年底,中国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52%,首次超过了土地、劳动力及物质投入要素的贡献份额。 然而,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农业科技无论在广度还是深度方面都存在着不小的差距,原始创新和关键技术成果明显不足。“十一五”期间,我国农业科技转化率只有40%左右,远低于发达国家80%以上的水平。究其原因,核心问题还是缺乏人才,尤其缺乏在一线推广、普及、转化农业科技成果的人才。 国以才立,政以才治,业以才兴。”农业农村人才是我国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强农的根本。农业部部长韩长赋指出:人才工作事关党和国家事业大局,农业科技人才是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第一资源。党的十六大以来,全国农业系统不断加大人才培养力度,着力健全人才培养体系,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成为我国现代农业建设的重要支撑力量。 2012年是我国农业科技创新的关键一年,人才建设提速已经迫在眉睫,显然我们必须要有农业科技人才的大战略![1]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作为黑龙江农垦总局及黑龙江省教育厅直属单位,责无旁贷地担负着服务垦区,振兴黑龙江大农业的任务。实现经济强省的战略。 二、黑龙江垦区农业科技人才现状 黑龙江农垦人才中心主任唐志斌用“奇缺无比”来形容目前垦区农科专业人才短缺的现实状况。他说:“按理说我们是搞大农业的,传统农业专业人才应该充足,可现实是长项变成了短腿,就连学农的大学生也不愿意来垦区工作。” 唐志斌说,尽管如此,黑龙江垦区还是面临人才总量不足、结构不合理、专业技术人员素质不能满足实际需要等问题。据保守估计,这个垦区在3到5年内至少需要农学、农机、畜牧、兽医、植保、水利等近10个涉农专业大学生1.5万名至2万名,人才引进压力非常[2]。 据了解,为吸引人才落户,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在全国农业院校设立了辐射百余所院校的10个人才引进招聘基地,建立了50余个毕业生实习基地。各管局、农场还结合实际情况,在安家费、工资福利、住宿、落户等方面出台了不同优惠政策。例如“省重点院校和普通院校重点学科的本科毕业生可领安家费3万元;本科以上毕业生,家是农村的,父母及16周岁以下弟弟妹妹可随本人到分局或农场落户,免收落户费用。”黑龙江八一农垦学学是垦区黄埔,要进一步强化办学特色和办学优势,服务垦区现代化大农业建设。服务现代化大农业建设的教育与科研特色,是学校发展的坚实基础和宝贵财富,要坚持好、发展好,使其成为彰显学校实力的品牌和标志。校领导和老师认真研究垦区现代化大农业发展需求,在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上下功夫,为垦区输送更多优秀人才。紧密联系垦区生产实际,深入研究并贯彻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加大对农业科技的投入,不断增强科研创新和成果转化能力,抓好各项技术服务与人才培训,特别是要抓好落地人才的培养和教育,提高科技服务质量和水平,为垦区打好科技强工攻坚战、进军世界五百强做出更大贡献。 据了解,2012年“中央一号文件”中特别指出要“振兴发展农业教育”,要“加快培养农业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要“大力培训农村实用人才”,要加快培育村干部、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到村任职大学生等农村发展带头人及农民植保员、防疫员、水利员、信息员、沼气工等农村技能服务型人才以及种植养殖大户、农机大户、经纪人等农村生产经营型人才。而现代农业在推进农业现代化、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的进程中,也需要大量与此相适应的高、中等农业、职业技术人才及不断提高农业农村劳动者素质。 三、路径研究 综合以上现状,结合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的具体现状,将从以下两方面谈谈农业科技人才培养的路径。 1.课堂教学: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中第三部分第十一章人才培养体制改革第32条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中提出“遵循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创新教育教学方法,探索多种培养方式,形成各类人才辈出,拔尖创新人才不断涌现的局面。”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创新教育教学方法,探索多种培养方式,实际上就是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的问题,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笔者认为:针对农业科技英语人才的培养,在课堂教学上应采用持续性学科知识的语言教学模式(sustained-content language teaching approach)即:(SCLT approach)。这种教学模式虽然仍处在探索和教学实验阶段,但已受到国外外语界的普遍重视,并越来越多地应用到了二语教学当中。SCLT 教学模式是在传统的专门用途英语(English for Specific Purposes,ESP),特别是学术用途英语(English for Academic Purposes,EAP)教学模式的基础上形成的,了解其教学理念对我国的大学英语教学的改革以及建立大学英语教学新的模式具有重要的参考意义。 持续性专业知识的语言教学(SCLT)模式是语言教学专家在探讨专业学科知识(content)和语言(language )在二语教学中的作用,从而满足二语学习者不同的需要而综合以往不同教学模式的基础上最近才提出的,也有人用 持续性学科性辅导(sustained content-based instruction)来概括这一教学模式(Pally 2000)。 SCLT 是一种专门集中于某一专业学科(content area)的语言教学途径(Donley Reppen 2001: 7)。与其他教学模式相比,SCLT 教学模式包括两个主要内容:(1)集中于探究某一知识性学科; (2)注重二语学习和教学SCLT 教学模式的一个显著特点是,它抛弃了把语言教学与专业课程人为分离的惯常做法,而是既注重持续性的学科知识又强调语言教学(Murphy Stoller 2001: 3)。注重持续性的学科知识也是SCLT 教学模式与其他以主题为基础的教学最大的区别之处。在SCLT 教学中,学生不仅能通过某一学科的专业知识来提高语言能力,而且还可以在语言学习的过程中来学习专业知识。因此,与以往的旨在帮助学生提高语言能力的通用英语教学(EGP),以及为了帮助学生把英语学习与自己的专业学科结合起来或者是为了保证英语学习四年不断线而开设的ESP 或专业英语(subject-based English)教学相比,这种借助专业知识的学习来提高学生各方面语言能力,同时又不舍弃专业基础知识的学习的教学方法避免了传统的把学生语言能力的提高与专业知识的学习人为地割裂开来的弊端,因而SCLT 教学模式具有诸多优点。尤其对于农业院校来说,更为适合。 因此,我校的英语教学即注重普通英语教学又注重专业英语教学,在某种程度上提高专业英语教学的比重,用专业学科知识的学习带动英语学习,以英语提升专业水平,以培养能适应时代要求的人才。 2. 学术交流:学术交流(Academic exchanges ),是指针对规定的课题,由相关专业的研究者、学习者参加,为了交流知识、经验、成果,共同分析讨论解决问题的办法,而进行的探讨、论证、研究活动。我校采用座谈、讨论、演讲、展示、实验、发表成果等方式进行。学术交流即信息交流,其最终目的是使科学信息、思想、观点得到沟通和交流。作者通过对学术交流目的、作用的思考,认为学术交流的最终落脚点在新学术思想和学术创新上,指出激励(激活、激发)、启迪才是学术交流最本质的意义。根据学术交流的强大影响力,为了提高学生英语加专业的学术水平,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不定期地聘请国内外知名学者和我校知名教授和专家做本专业的学术交流,扩大了学生知识领域,又提高了学生学习兴趣,开阔了国际视野。我校还设有王震讲堂,学生可在王震讲堂进行学术交流。 学校与俄罗斯、韩国、加拿大、乌克兰、美国、澳大利亚等国家和地区多所院校建立了长期的学术交流与合作关系,正在积极推进与俄罗斯符拉迪沃斯托克国立经济服务大学的联合办学项目、与韩国国立江陵大学的交换生项目及“中加合作―黑龙江省农产品加工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项目”等教学科研项目。通过学术交流提高了学校影响力,又提升了学生的科研能力。真正实现了英语加学科的人才培养。 浅谈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农业高校的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初探 引言:分析农业高校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了合理化的改革建议,即国家应该加大对农业高校的集成投入,同时抓好农业科技高层次人才、中青年骨干的培养,进一步创造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环境和氛围。 一、农业高校农业科技人才培养的基本状况 农业高校担负着教学、科研和服务社会等多种功能,培养创新型农业科技人才是现代农业发展对农业高校提出的迫切要求。目前农业高校农业科技人才的培养主要存在培养观念陈旧、培养方式单一、培养结构失衡、培养制度僵硬等现象。[1]这就导致当前我国农业科技人才队伍现状与现代农业转型升级的需求很不适应,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农业依靠科技推动发展的潜力和动力,对于改变传统农业生产,促进现代农业发展极其不利。[2] 二、农业高校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存在的主要问题 1、人才层次不高 从农业科技人才培养的人才层次上看,初中级人才多,高层次人才少;传统学科人才多,新兴学科人才少;研究型人才多、实践性和应用性人才少;单一领域、学科人才多,跨领域、跨学科人才复合型人才少,能够把握世界农业科技前沿,做出重大科技成果的拔尖人才和领军人才更少。 2、人才结构不好 从农业科技人才培养的人才结构上看,农业科技顶尖人才队伍老化,中青年科技骨干少,特别是缺乏能够挑大梁、担重任的青年接班人。人才队伍结构不合理,人才断层情况严重。 3、政策支持不够 从农业科技人才培养的政策导向上看,国家对农业科技创新投入严重不足,同时,在对高校农业科技人才评价标准上,搞“一刀切”, 缺乏合理的导向,只重论文,不重产品、专利,对评审职称,只重论文和成果,不重成果开发和转化工作业绩和效益。从客观上,造成高校培养出来的农业科技人员不愿下基地、下生产第一线,科研工作脱离生产实际,不能满足市场需求,不能满足产业发展需求。 4、学术氛围不浓 从农业科技人才培养的学术文化氛围上看,学术人才的官本位意识和行政化趋向问题比较严重;缺乏崇尚创新的精神,学农爱农的思想意识不牢固;重名利、轻实效、急功近利、短平快的“职称科研”,追逐虚荣、弄虚作假、缺乏社会责任感等不正之风依然存在。 三、加强农业高校农业科技人才培养的建议 1、加大对农业高校的集成投入 从我国政府对农业科研的投入强度来看,目前农业科研政府投资强度为0.25%,离世界农业科研投资强度的平均水平(1.12%)还有很大差距。[3]因此国家必须要不断加大对农业科研方面的投入,同时必须加大对农业高校的集成投入。一是要加大财政的直接投入,特别是需要将地方农业高校也应纳入国家财政支持的范畴。二是创新资源配置方式,发挥政府配置资源的导向作用,通过产学研金的方式,鼓励企业、金融机构以及社会各界与农业高校的结合,建立社会化、集成化的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基金,解决农业高校农业科技人才在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服务社会等各个环节存在资金支持不足的问题。 2、分类培养,注重层次 一是加强农业科技高层次人才培养。建议国家重点从两个方面支持农业高校高层次人才的培养。一方面,重点支持农业高校承担农业重大工程、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和重大科研项目,以项目带任务,来集聚和培养一批高层次的人才;同时引导高校在人才培养过程中,突出学科交叉,突出科学研究能力、服务社会能力的培养,突出农业新兴学科人才培养,使之成为复合型的高层次人才。加一方面,支持农业高校加大人才引进力度,设立高科技人才引进专项基金,筑巢引凤,大力引进国内外优秀创新人才,充实到农业高校科技人才队伍。 二是加强农业科技中青年骨干人才培养。建议专门设立农业高校中青年骨干人才培养基金,建立中青年骨干人才人才重点联系机制和“带培”机制,对现有农业科技创新后备人才进行重点关注和定向培养,使之成为尽快农业创新领域的主体力量,改变当前农业科技人才断层的状况。 3、创造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环境和氛围 一是注重舆论引导。要充分利用主流传媒,加大对农业科技创新工作宣传力度。重点褒扬农业科技工作者为探索科学真理不畏艰险、奋斗终生的创新精神;甘于寂寞、孜孜追求的执着精神;长期奋战科研和生产第一线,默默无闻,不计名利的奉献精神。树立一批好典型、好经验、好榜样,营造一种务实创新的舆论氛围。 二是重视文化引导。坚持以人为本,大力发展科技创新文化,开展创新教育,培育创新意识和爱农意识;大力倡导追求真理、勇于创新的科学思想和团结协作、淡薄名利的团队精神;提倡理性怀疑和批判、尊重个性、宽容失败的学术文化氛围,造就开放的科学环境; 三是突出制度引导。改革农业科技创新评价,建立合理的成果、绩效和人才评价体系,引导农业高校的农业科研人员下基层、下企业,下农业生产第一线,引导其由出成果、出论文转变为出产品、出标准、出产业、出效益并重。 四是政策引导。支持农业高校改革和完善现行分配、奖励等政策,不断改善农业科技人员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千方百计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做到事业留人,感情留人,待遇留人。 (作者单位:湖南农业大学) 浅谈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基层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对策 一、充分认识当前农业科技人才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农业发展靠科技,科技进步靠人才,当今世界的竞争,从根本上说是人才的竞争,人才资源已成为最重要的战略资源。加快农业科技人才工程建设,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农业科技队伍是实施科技兴农战略的前提。但是,我们有些人对农业科技人才工程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都认识不足,有些人认为,我国是世界上第一人口大国,而农业人口就占了8亿,人才资源必然十分丰富。须知人口与人才是不同的概念,人口多,说明人力的数量多;人才多,说明高素质的人才力多。事实上,我国人口资源丰富而人才资源相对缺乏,正是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一个突出矛盾,这个矛盾在农村尤为明显。 据有关资料统计,我国受过职业技术教育和培训的农业劳动力占全部农业劳动力的比重不足20%,而荷兰90%的农民受过中等教育,12%毕业于高等农业学院。在农业技术推广人员方面,我国平均2000多个农业劳动力中,才有一名农业技术推广人员,而发达国家平均400人就有一名。由此可见,我国农业科技人才严重不足,同时也给农业和农村工作带来很不利的影响,突显了农业科技人才的地位与作用。特别是国际粮油价格自2002年以来开始温和上涨,而近年来涨势明显加快。据联合国有关机构统计,仅2009年一年,国际粮价就上涨了42%。国际粮价的大幅飚升,不仅增加普通民众的生活成本,还可能引发局部或全球性粮食危机,导致部分地区政治动荡。而粮油生产的工作就需要广大的农业科技人员去努力工作,才能促进其生产发展,这就更加体现了农业科技人才在社会上的基础地位与作用。 二、目前农业科技人才队伍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层次较低,体现不出应有的活力。首先,从学历来看,具有大学本科学历的相当少,大多数人员是中专及以下的;其次,从年龄结构看,普遍年龄偏大,大多数是35岁以上的农业科技人员;第三,从职称结构看,大多数是初级职称的人员,技术能力不够强,整个基层农业科技人才队伍中,真正科班出身,专业素质较强的只占少数,有相当部门人员都是本土人才通过多年的“摸爬滚打”成长起来。因此,近年来在基层的农业科技人员层次越来越低,即使有些层次的也都跳槽到不是农业的部门去了,导致农业部门的人员力量有限。 二总量偏少,严重影响发展的后劲。一是一线力量少。整个社会中直接在乡村一线工作的只有少数部分,特别是在乡镇中是农业科技的人员就更少了。二是引进人才少。近些年来,由于编制问题和机构精简,一批优秀的农业大中专毕业生被拒之门外,不少有真才实学的中青年干部因所学专业是涉农专业无法进入基层工作,只能去外地企业打工,从事一些与农业无关的工作。三是留守人员少。现在在基层的农业技术人员中,有相当一部分人因待遇差而外出打工或者另谋发展,真正服务农村的人才就很少,严重影响了农业发展的速度。 三经费不足,严重阻滞技术的更新。一方面,我国的农业技术推广投资处于非常低的水平,许多乡镇农技站人员只能象征性地拿很少的工资,农技推广基本上处于“有钱养兵,无钱打仗”的状况,有相当部分农业科技人员的待遇还比不上在外打工的普通员工,少数地方基层连养兵的钱也没有,导致许多农技推广人员不再安心本职工作,纷纷另谋出路,即使在正常上班的人员也无法正常开展工作。另一方面,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农民对农业技术的需求更加高,经费的严重不足,对农业科技人员的培训基本处于很低的层次状态,致使农业技术人员素质难以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阻碍了现在在岗农业科技人员素质的提高,更阻碍了新技术的研究开发与扩散推广。 四体制不顺,导致工作的开展困难重重。从整个农业来看,普遍存在着队伍不稳、人心涣散、工作松散等现象,主要表现为:一是用人机制不科学,所需专业的技术人员进不到县、乡基层一线,非专业人员却时常占编。二是基层农业服务体系出现了“线断、网破、人散”现象,导致工作的开展工作困难重重。三是社会地位低下,农业属于弱势行业,而从事农业工作的大多数部门机构都是些行政管理和社会服务的职能,主要靠吃财政饭,没有其他的来源收入。在经济发展的今天没有经济的收入还要政府出钱,简直是难上加难,更不用说优先提拔干部的事。从而,导致农业科技人员在政治、经济待遇相比于其他部门每日遇下,发挥不了应有的职能作用。 三、加强基层农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的几点思考 一改善农业科技人才的工作环境。一是要以主业为本,科学确定农业科技工作的高度。农业县市、区在我国占多数,应在努力发展工业的基础上突出农业主体地位,切实提升农业科技工作的高度,建立考核机制,加大对县乡农业科技工作的考核力度和奖惩力度,提高积极性,实现农业跨越式发展和可持续性发展。二是要加大农业科技工作的投入。通过财政预算或信用部门解决一定的科技示范经费,为农业科技工作开拓创新创造条件,并用适当的经济待遇稳住人才,激励人才。三是要营造农业科技工作的积极氛围。一方面要对农业科技工作中涌现出来的优秀人才的优秀事迹要善于挖掘,善于推介;另一方面对其中德才兼备的应该予以优先提拔,可以相互提拔在县农业系统部门工作,也可以提拔到乡镇工作。按《国家公务员法》的规定,分为综合、执法、专业技术类的公务员,那么可以说在机关事业单位中具有职称的人员就是专业技术类的公务员。这样出台一些优惠政策,让具有中级职称的不管在县市、区一级还是在乡镇一级可以享受科级干部的待遇,这样从正面鞭策他们更好地开拓性工作。 二壮大农业科技人才的队伍。一是要把部门的农业技术人才“沉”下去。县直部门的农业技术人才总量相对较多,且有一定的技术水平,更有在实践中研究解决问题的便利条件,应该建立定点联系制度等,多下到乡村组具体指导,充分利用人才资源做到才尽其用。二是要把农村乡土人才“吸”上来。健全乡土人才评聘机制,将农村中的“种养大户”、“流通大户”、“土专家”、“田秀才”和一些闲散人才等吸纳上来,他们知道农民想要什么,农村适合什么,让他们的实践经验通过提炼得到升华,更好地发挥作用。三是要把外地优秀人才“引”进来。通过技术入股,基地免费等优惠政策积极争取龙头企业和高级人才、优秀人才的进驻,开发新、特、优的产业,引领周边群众致富,通过全方位的开发人才资源,最大程度地整合壮大农业科技人才队伍。 三提高农业科技人才的业务水平。教育是发展人才队伍的根本途径。不仅仅要对技术干部和乡土人才加大培训力度,还要把 中学生的农业科技知识教育提上高度。农村学生中的辍学者或中考、高考的落选者是农民的“接班人”,60%以上的农村学生中学毕业后就回到了农村。他们既对传统生产模式不感兴趣,也不懂现代农业科技知识,导致这新一代农民成为“社会盲流”。因此,应该适当加强在校期间技能教育中科技兴农方面的比例。其次,应该建立健全各项制度为技术干部创造学习提高的机会,打造施展才华的平台。如建立县、乡人才结对联系制度或互动交流机制,促进两级人才共同提高;完善学习制度,制订培训计划,定期对县、乡、村技术人才进行知识更新;选派有能力有创新意识的人才去高等院校或发达地区学习深造等等。 四健全农业科技人才的管理机制。首先要严格目标考核奖惩,加强人才个体的责任心。一是考核其业务水平,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能上能下制度;二是考核其工作业绩,实行以奖,绩效挂钩制度;三是考核其招商引资情况,对积极为群众联系龙头企业,推动了农业产业化的要予以重奖。其次要进一步完善县、乡、村的农业三级机构。县一级的农业工作部门做好行政管理、农业综合执法、综合服务等职能;乡镇一级的农业部门除了做好技术指导服务外,还应加强对本乡镇的各种农业信息收集和上报等,供县农业部门和政府决策农业工作,并积极做好本乡镇的农业事务管理,传送好的各种农业信息到村到农户,为农民服务;另外,建立村级农业信息联络机构,负责日常的联络,联络种养大户、科技示范户等,传播农业信息和收集农业信息并上报到乡镇。通过完善管理服务机构,从而形成县、乡、村三级农业服务一体化的网络。第三要加强人才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增强集体荣誉感。应该认识到,农业是我国的基础。做好做实农业科技工作,对稳定农村、稳定国家具有重要意义。在新时期面临的挑战下,县、乡、村农业科技工作者担负着庄严而光荣的重任,虽然工作清苦,但是最能闪耀建设现代农业光辉使者形象的。 浅谈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困境论述 1人才培养困境形成的原因 造成农业科技创新人才培养困境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制度方面的因素,也有个人利益的考虑,既有主观因素也有客观因素。本文认为,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首先,重工轻农政策实施的结果。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为了赶超欧美发达国家,我国曾以牺牲农业为代价,优先发展重工业,强行推进工业化,这种违背规律、“拔苗助长”的战略反过来又造成了农业的严重滞后。目前相当一部分地方政府,尤其是经济落后地区,仍然存在着“重工轻农”的冒进思想;或者认为农业产值比重下降必然伴随农业产出绝对量的减少,在实际工作中,不注重保护农业的发展,反而以牺牲农业为代价,盲目追求农业产值比重下降和产业结构升级优化;或者急功近利,认为发展农业是费力不讨好的事,不如发展非农产业见效快,而且发展非农产业更有助于增加自己的政绩,因此表面上做“三农”文章,实际上把大量的人、财、物和精力用在发展非农产业上等等。所有这些“轻农”思想,必然会削弱政府在农业科技发展及成果推广中的主导作用。然而,由于农业仍处于弱势地位,农业资金的积累还非常有限,农户经营的分散化和对农业科技需求的不足,使得农业科技创新人才培养只能作为公共物品由政府来提供。其次,农民趋利行为发展的结果。由于农民收入增长缓慢,农业经济发展的长期落后,城乡差距越拉越大。为了增加收入,改善生活水平,农村劳动力自主自觉地大量向外转移。随着农村劳动力的大量转移,农村高素质劳动力流失现象非常严重。根据江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的信息,农村外流劳动力受教育程度高于流出地农村总劳动力的受教育程度。截至2011年末,全省农村户籍外出从业劳动力1798.91万人。其中,男劳动力占64.4%,女劳动力35.7%;18-45岁的青壮年劳动力占92.3%;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占95.3%,59%的人具有初级工以上技能[10]。显然,由于流出农村的劳动力绝大多数具有男性化、高素质和青壮年的特征,必然使得留在农村本土的劳动力形成女性化、老龄化和低素质的特征,因而导致农村人力资本十分薄弱,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农业科技创新人才的培养[11]。农民较低的文化、技术素质,加上传统习惯的阻碍、怕冒风险等原因,造成他们采用新技术的积极性极其低下。再次,传统农业经营模式抑制的结果。当前江苏农业生产仍以传统的家庭承包制为主,土地经营规模较小。2010年江苏农村居民户均人口3.68人,按乡村人口计算人均占有耕地面积1.4亩,户均耕地面积只有4.74亩[5]106-107。面对如此小的农户生产规模,新技术的采用会引起家庭农业生产成本的激增,而技术具有规模效益递增的特征,规模越小,技术带来的效益就越不显著,只有大规模地采用新技术才能使农业效益大幅度地增加。因此,传统的农业经营模式使得农户不具备承担技术创新主体的重任。一般的农业工作者无需掌握现代科学技术知识就能实现现阶段的农业生产活动,采用技术的主动性差,必然导致其技术需求的减少。以往研究表明,农户受教育程度、户均耕地面积等因素与农户技术服务需求有明显的正相关[12]。同时,因农业收入与非农收入之间存在差距,农民并不将农业生产作为主要的增收来源,而只是将其作为经济窘迫时可以退守的保障。由于江苏农业在企业化经营和社会化生产方面不发达,其科技创新主体长期局限于国家科研教学单位,由此连带形成单一创新目标(粮猪增产为主);且因政府投入十分有限,也只能局限于单一目标,农业科技创新人才的培养当然是无法加快的。最后,农业科技创新体系的不完善,使得人才培养的理论与实践存在一定程度的脱节。目前,江苏省对农业科技创新人才的培养是在政府主导下进行的,其工作涉及到政府各部门、农业科研机构、农业大专院校、农业科技企业和农户等。上述这些组成要素之间相互关联、密不可分,有机地构成了农业科技创新体系。但是,这些单位均各自依托于一定的培养机构和教育资源,在管理、培训、指导、服务等方面相互之间缺乏沟通,配合能力差,造成农业科技创新人才培养工作缺乏统一的长远规划、明确的培训目标和一致的任务,保障措施不够明确,培养资金和资源难以科学合理地配置到位。同时,我国目前还没有类似农协性质的自助组织,自下而上的信息渠道是不通畅的;又因政府和科研人员对农民的实际生产问题了解不够细致或了解不到位,农民对新技术的要求很难客观反映到研究计划中去,农业技术创新供给与需求之间缺乏有效的双向交流与沟通,利益相关者尤其是农户不能有效地参与农业技术创新计划的制定、实施与评估过程,由此导致农业科技创新人才的培养计划与农产品生产的区域化布局、产业化经营、农业与农村经济结构变化不相适应,人才评价机制常常表现在理论层面,农业类课题结项成果多数以论文形式表现出来,未能真正用于农业生产实践,这就难以确保农业科技创新人才的培养符合农民的需要。 2培养江苏农业科技创新人才的手段 鉴于江苏农业科技创新人才培养存在的困境及其形成的原因,笔者认为,农业科技创新成果具有准公共品的属性,政府需要在创新人才培养中起主导作用,并积极引导多方面力量,共同参与农业科技创新人才的培养。一是加快实施以工哺农、以城带乡的政策,多渠道筹集人才培养资金。以工哺农、以城带乡是为了改造传统农业,走中国特色现代化道路,破解城乡二元结构,形成城乡经济一体化发展的新格局。在此过程中,需要加大农业科技创新投入,加快创新人才培养。一方面,继续增加政府财政资金的投入。农业技术创新成果从研发到推广再到生产都离不开政府的财政支持。同样,政府财政也是农业技术创新人才培养的主要资金来源,其规模与分配方式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农业技术创新人才的数量和质量。由于各地受地域和自然条件的限制,省地方财政应根据工业在所有产业中所占比重,相应地制定农业技术创新人才培养的扶持政策。对工业欠发达、资金较薄弱、农业比重较高的苏北和苏中地区应做出一定的财政转移支付,以弥补资源配置结构不合理的状况。另一方面,坚持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方略,按照建立以工哺农、以城带乡长效机制的要求,总结省内外部分地区、部门和企业以工哺农的经验,从江苏的实际需要出发,充分考虑企业和社会承受能力,探索向企业、经济组织征集专项资金的办法和措施,恢复征收城市公用事业附加,筹集以工哺农、以城带乡专项资金,建立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培养农业科技创新人才,并用规范的方式建立和完善以工哺农、以城带乡资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的长效机制,不断拓宽资金筹措渠道。二是实行农户家庭规模化经营,把农户收入增长与农业科技创新人才培养结合起来。熊彼特认为,足够大的企业更有利于技术创新。因此,为了发挥农业科技创新的作用,需要改革和完善现有农村土地承包制度,以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为中心,推动土地的适度集中,以达到一定的经营规模,最大限度地发挥农业科技在土地等农业资源中的作用,提高农业生产经营中的规模效益、品牌效益、社会效益,促进农民多元化增收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在土地进行合理流转集聚的过程中,将农民增收与农业科技创新人才培养结合起来。有学者通过研究发现,从事农业科技活动的人员数、农业科研机构的经费支出以及农业科研机构的业务费支出,对农户人均家庭经营收入有显著影响[13]。因此,培育农村土地经营的产权主体———农户,使其拥有土地的使用权、收益权和让渡权,从利益上驱动农户采纳新技术,激励农户把不断使用新技术作为获得新收入的手段,合理引导农民的趋利行为,提高农村人力资本的质量。三是夯实农村人力资本基础,重视乡土科技创新人才的培养。农业科技创新人才的数量和质量决定了技术创新的发明、开发、推广和生产应用的进程。一方面,要以激励机制为切入点,培养一批“草木才子”。 有效整合全省科技培训资源,建立以农林院校、研究所等为依托,以科技、人事、农牧、蔬菜、劳务、林业、科协等单位为管理主体,以乡村农业科普协会和农业专业合作社为基础的新型农民科技培训网络,通过定期举办农业科技专家讲座,深入田间地头现场讲解等有效的培训方法,培养一批具有农村根基的乡土科技创新人才。另一方面,建立健全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聘和管理使用考评制度。鼓励和支持学有专长的乡土科技人才参与农业技术承包、科技培训和科技项目实施工作,并一视同仁地纳入地方科技进步奖励基金范围给予表彰奖励。与此同时,可以每年评选十大农民科技能手,单独给予表彰奖励,并将特别优秀的农民技术员特聘技术职称,享受相关政治和工资待遇。四是健全农业科技创新体系,确保培养的农业科技创新人才符合农业实践的需要。“在社会所有制度安排中,政府是最重要的一个。政府可以采取行动来矫正制度供给不足。”[14]传统农业科技体制已不能适应当前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应改变过去那种自上而下的政府主导型做法,将农业研究与推广、农民和市场紧密结合起来。第一,政府作为农业科技创新活动的引导者和政策制度的供给者,应从总体上把握人才培养的方向,为农业科技创新人才培养营造一个适宜的、有利的外在环境。第二,提倡农科教、产学研一体化。农业科研机构、农业大专院校是农业科技创新人才培养的源头,是农业科技创新人才的主要培养者,承担着国家基础研究和重大应用技术的研究与开发任务。特别是农业科研机构,在现阶段及今后一定时期内仍将是我国农业科技创新的主力军。因此,既要打破科研与教育之间的行政性分割,发展横向联系;又要对基础研究、应用研究与技术开发进行合理分工,建立纵向协调。第三,重视农业科技企业和农户的诉求。作为农业科技创新成果的需求者和使用者,农业科技企业和农户也是农业科技创新人才培养主体。基础性人才的培养可以由政府从整体上进行安排,而应用性人才应由农民根据市场的需要来诱导科研机构进行培养,使培养的人才切实符合农业发展的需要。 作者:陆彩兰 吉万年 单位:扬州职业大学 扬州霍桥学校 浅谈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农业科技人才培养思路 一、大力开发农业科技人才资源的客观要求 新的农业科技革命是以高效益、高智力、高投人、高竞争、高风险、高潜能为特征的农业科技革命,如生物工程、新的绿色革命、蓝色革命、发展持续农业以及高度技术密集的农业工厂化等等都属于新的农业科技革命的范畴。新的农业科技革命是一场波及全世界的、关系到人类社会持续发展的、具有划时代意义的重大革命。不难看出,这些高新技术的农业是智力密集型的农业,没有掌握高新技术的人才,就不可能进行新的农业科技革命。同时,我国加人WTO后,也迫切需要一大批精通WTO游戏规则的农业科技人才。因此,大力开发农业科技人才资源是时展和新的农业科技革命的客观要求。 (一)大力开发农业科技人才资源是新的农业科技革命的必然要求。邓小平指出:“一个人才可以顶很大的事,没有人才什么也搞不好。”‘”这一论断一针见血地说明了人才的极端重要性,没有人才,新的农业科技革命是搞不好的。首先,农业科技人才是用现代科学知识和技术武装起来的人力资本,他们具有较高的科学文化素质和科学研究能力,是进行新的农业科技革命的中坚力量。如果有了一大批站在世界新的农业科技革命前列的优秀人才,实现新的农业科技革命就有了可能性,通过他们的努力,这种可能性就能变为现实性,这是被无数事实证明了的真理。其次,在信息社会中,经济效益的高低,主要取决于人的科学技术水平,国内外许多研究成果都证明了这一点。“例如日本的一项研究成果指出,一般工人的建议能使成本降低5%,经过培训的工人建议能使成本降低ro一15%,受过良好教育工人的建议能使成本降低30%以上。”〔4’这一研究表明,企业职工的文化水平的提高和经济效益的增长成正比。由此可以说明,只要有一大批掌握现代科学技术的农业科技人才,就可以有效地进行新的农业科技革命。再次,农业科技人才是农业科学研究和科技成果推广的重要保证。一方面,进行农业科学研究,必须依赖于农业科技人才,没有农业科技人才,农业科学研究犹如空中楼阁。例如,我国杂交水稻研究成功,就是由于有袁隆平等一大批农业科技人才努力的结果。另一方面,要使科研成果转化为现实的生产力,也必须依靠农业科技人员的努力,通过他们辛勤的推广工作,科研成果就能产生经济效益,且推广效益越高,经济效益越大,否则科研成果只能停留在潜在生产力阶段,这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实在性。以上分析说明,在信息社会中,必须大力开发农业科技人才资源,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农业科技队伍,才能保证我国新的农业科技革命的顺利进行。 (二)只有大力开发农业科技人才资源,才能迎接和战胜科技革命的严峻挑战。指出:“现代国际间的竞争,说到底是综合国力的竞争,关键是科学技术的竟争。”‘5’这一论断不仅是对科学技术在当今世界竞争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的最精辟的概括,而且为我们指明了新时期主攻的目标和方向。由于我国是在原来落后的经济、文化基础上发展起来的,科学技术相对落后,生产力水平低;虽然我国目前科技人才的绝对数量较大,但是相对数量却很小,据统计资料表明,我国科学家和工程师的数量仅次于原苏联、美国和日本,居第四位,但是如按人口平均,我国每百万人口中从事研究和发展的科学家和工程师与发达国家相差悬殊,处于发展中国家的水平上。这一现状说明,在当代科学技术革命的挑战中,我们将面临着更严峻的形势。在严峻的挑战面前,我们要有清醒的头脑和紧迫感,要有坚强的民族自尊心和自豪感,要下苦功夫、花大力气开发科技人才资源。否则,人才落后将意味着全面落后,意味着在新一轮竞争中被开除“球籍”的危险。因此,我们必须把开发人才资源、发展科学技术放在重要的战略地位,争取在科学技术上有新的突破。就我国目前情况看,农业科技面临的挑战更为严峻,农业科技人员相对数量和质量远远低于其他行业。例如1997年3月18日的《恩施州办公室工作简报》指出:在恩施州的科技人员中,从事教学、卫生工作的占67.52%,从事工业的占ro.18%,而从事农业的仅占4.23%,且大学本科学历人员只占科技人员总数的6.14%。这一严峻事实告诉我们,农业科技人员的现状是远远满足不了新的农业科技革命的要求的,如果不大力开发农业科技人才资源,新的农业科技革命势必成为泡影。由上述可知,科技革命必将成为今后世界范围内国力竞争的重心之所在,以新的科技革命为中心的国际竞争,将成为没有枪炮声的特殊“战争”,这种“战争”将比以往的任何“冷战”、“热战”都具有更大的威胁性。我们能否在这场“战争”中取胜,其关键所在就是要大力开发包括农业科技人员在内的科技人才资源,造就一大批世界一流的科技人才。 (三)只有大力开发农业科技人才资源,才能适应时展的要求。不同时代,对农业科技人才的素质要求有所不同。在农业社会,农业科技人员只要掌握常规的农业技术就行了;在工业社会,农业科技人员只要掌握普通仪器设备操作技术和农业科技知识就可以了;在信息和知识经济社会时代,对农业科技人才的素质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除需要掌握传统的农业科学技术外,还要掌握微电子等高新技术和高、精、尖的现代农业科学技术。同时,随着科学技术突飞猛进、日新月异的发展,科技知识的陈旧时间周期率逐步缩短,科技人员必须不断更新知识,才能适应时展的要求。“据有关资料介绍,50年代科技知识的陈旧时间周期率为20年,60年代缩短为10年,70年代缩短为8年,90年代以来又进一步缩短。一个50年代毕业的大学生,如果毕业后不再学习,到今天便无异于‘科盲’。”‘6’另据介绍:“当今,工程师知识的半衰期是5年,即五年有一半的知识已过时。”〔?’据笔者抽样调查,在现有的农业科技人员中,有65.4%的人员从学校毕业参加工作后,未进行过知识更新,如果按知识半衰期为5年计算,60年代、70年代、80年代、甚至90年代初从学校毕业的农业科技人员,其知识已经过时了,他们的科技知识素质已不适应新的农业科技革命的要求了。另据笔者对部分科技人员抽样调查显示:对现代技术发展重要前沿的可知率为9.6%,对国际公认的现代文明的三大支柱的可知率为8.4%,初步掌握微机操作技术的为74.5%。这些数据虽然不是全面调查数据,但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农业科技人员科技知识的落后状态,并验证了科技知识陈旧时间周期率的正确性。 (四)大力开发农业科技人才资源是适应加入WTO新形势的迫切要求。朱榕基指出:“我国加人世贸组织,标志着对外开放进人一个新阶段。我们要以积极的姿态,在更大范围和更深程度上参与国际经济合作与竞争,•一”“,。在这种新形势下,我国的农业法律法规、农业贸易、农业科学研究、农业生产、农产品加工、农业招商引资等等,都必须与国际接轨,都必须按照WTO的游戏规则运行。因此,大力开发农业科技人才资源,培养一大批精通WTO游戏规则的农业科技人才,是当前的一项迫在眉睫的重要任务。上述理论和例证说明,在科学技术高速发展的新时期,只有大力开发农业科技人才资源,努力提高农业科技人员的科技素质,才能适应新的农业科技革命的要求。 二、开发农业科技人才资源的主要途径 从根本上说,农业科技的发展,农业经济的振兴,新的农业革命的顺利进行,都取决于农业科技人才的素质提高和大量合格人才的培养。因此,我们必须跟上时展的步伐,按照同志的要求:“要抓紧做好培养、吸引和用好各方面人才的工作。’‘,’要想方设法开辟多种途径,大力开发农业科技人才资源。开发农业科技人才资源的途径有多种,因篇幅有限,仅阐述主要的途径。 (一)在职学习教育。采取多种形式对现有农业科技人员进行学习教育,是开发农业科技人才资源的重要途径,对于提高农业科技人员的素质具有特别重要的作用。早就说过:“要把一个落后的农业国改变成为一个先进的工业化的中国,我们面前的工作是很艰苦的,我们的经验是很不够的。因此,必须善于学习。””“!这就是说,要把我国建设成为一个先进的工业化国家,必须善于学习;要适应新时期的要求,也必须善于学习。不学习就会落后,不学习就会被时代所淘汰。因此,必须采用多种形式,加强现有农业科技人员的学习教育,努力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和科技素质。现有农业科技人员学习的形式很多,当前应着重抓好以下几种学习形式:一是自学。就是利用一切业余时间自学现代科学技术和有关理论知识,自觉提高自身素质。二是培训。就是有目的、有计划选送农业科技人员到各类大专院校接受短期培训,更新知识,促使其提高素质。三是学历教育。有关部门要积极鼓励农业科技人员在职参加函授、自修、电大的学习或脱产参加研究生班的学习,以提高他们的理论水平和学历层次。四是出国学习,有关领导部门和科研单位,要有针对性地选派有发展前途的中青年骨干人员出国留学和考察,学习国外先进的农业科学技术和管理方法,为我国新的农业科技革命服务。此外,还可以采取其他学习形式,如国内考察学习、典型经验学习等等,都能对提高农业科技人员的素质产生一定的作用。同时,学习形式必须和学习内容有机地统一起来,才能产生应有的效果。学习什么?除重点学习现代农业科学理论和高新技术外,还应学习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经济理论、管理知识和相关领域的基本理论和实用技术,并要学习做人,做一个热爱祖国、献身农业科学事业的人。通过扎实地抓好上述学习形式和学习内容,现有农业科技人员的素质将会有很大的提高,新的农业科技革命就会出现胜利的曙光。 (二)学校全日制教育。抓好学校全日制教育,大力培养适应新的农业科技革命的后继人才,是开发农业科技人才资源的根本途径。邓小平指出:“发展科学技术,不抓教育不行。”“抓科技必须抓教育。从小学抓起,一直到中学、大学。”“科研是靠教育输送人才的,一定要把教育办好。”“科学技术人才的培养,基础在教育。”‘川这些教导告诉我们,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必须从学校全日制教育抓起,这是开发农业科技人才资源、进行新的农业科技革命的基础,必须扎实有效地抓好这一环节。第一,切实抓好普通中小学教育。从小学开始,就要向学生灌输科技知识,使他们从小树立科技意识和学科学、爱科学的理想;在初中和高中阶段,要设置包括农业科学技术在内的科技知识课程,并引导学生开展一些科技实践活动,使学生掌握一些现代科学知识和简单的科技实践操作技能。第二,要稳定发展中等农职业教育,培养一大批实践技能过硬的应用型人才。近几年来,大部分农职业中专学校已升格或合并组建成高职学院,农职业中专教育受到极大的冲击,已严重影响了农业科技基础人才的培养。因此,要从我国国情和农业科技人才“塔型”结构出发,稳定发展中等农职业教育,大力培养农业科技基础人才。第三,切实搞好高等农职业教育,培养一大批政治立场坚定、基础理论扎实、科技水平高、研究能力强的高等农技人才。一方面,农业高职院校要面向社会和生产第一线,培养懂理论、会实践,懂经营、会管理,有知识、敢开拓,有涵养、会协调的应用型农业技术人才。另一方面,农业大学要面向社会发展和现代科技前沿,培养基础理论扎实、科研水平高、创新思维丰富、创造能力强的本科生和研究生,特别要注重培养国家急需的农业科技英才。第四,积极鼓励和发展民办农业高等职业学校,以调整目前农业科技队伍专科、本科学历人员比例过低的不合理结构。总之,学校是培养农业科技人才的基地,只有抓好学校全日制教育,特别是抓好中、高等农职业教育,才能培养出适应新时期要求的农业科技人才,才会有源源不断的后继人才充实农业科技队伍。 (三)实践锻炼。实践锻炼是提高农业科技人员素质、培养和发现农业科技英才的有效途径。通过实践锻炼,不仅可以使农业科技人员掌握科技工作的规律和方法.而且更重要地是使农业科技人员在实践中把各自的自然力表现为社会能力,区分出高下优劣。正如马克思所说,人通过劳动改变身外的自然,“也就是同时改变他自身的自然。他使自身的自然中沉睡着的潜力发挥出来,并且使这种力的活动受他自己的控制。”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业科技人才通过自主择业,选择能充分发挥自己聪明才智的单位和岗位,使他们能够安心工作,多作贡献。二是建立淘汰机制。对于政治素质差、业务水平低、研究能力弱、工作无建树的人员,应调离重要岗位,另行安排工作;对于泄露国家机密、出卖科技秘密情报的人员要清除农业科技队伍。三是建立“唯贤”重用机制。对于思想好、业务精、能力强、肯钻研的人才,要安排在重点科研部门工作;对于作出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要破格晋升职务或职称,坚决打破“论资排辈”的陈规陋习;对于优秀的年轻农业科技人员要实行低职高聘,对不能胜任现职的农业科技人员要实行高职低聘,彻底废出过去那种不能越级聘用科技人员的办法和技术职务终身制。只有这样,从农业科技人员的选拔到任用的全过程,有了一整套科学的用人机制,就可以形成强大的竞争压力,促使农业科技人员自觉提高素质,从而优化农业科技队伍结构。 (四)建立吸引机制,增强吸引效应。过去很长一段时间里,由于我国科技人才的吸引机制不建全,科技人员待遇低,致使农业科技部门的推力效应大于吸引效应,造成大量农业科技人才外流,给农业科技工作带来严重影响。因此,要稳定和壮大农业科技队伍,就必须建立健全吸引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推力效应,增强吸引效应。一是要“加快建立有利于留住人才和人尽其才的收人分配机制,从制度上保证各类人才得到与他们的劳动和贡献相适应的报酬。”「20’这就是说,要真正实行按劳分配制度,按劳动的复杂程度和劳动者的贡献大小付酬。农业科技人员的劳动是复杂劳动,他们创造的价值比简单劳动者创造的价值高出数倍乃至数十倍,其工资待遇也应数倍于简单劳动者,这就要求国家制定新的工资政策,大幅度提高科技人员的工资水平。二是采取吸引为主的政策,努力改善农业科技人员的工作和生活条件,热情关心外流人员及其家属,吸引外流人才回归。三是制定保护农业科研部门和农业科技人员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以法律形式规定科技部门的设立、管理体制、经费来源、用人制度、科研成果保护、农业知识产权保护和科研人员的待遇、晋职条件及其家属子女就业、上学等一系列问题。有了法律作保障,农业科技人员就会安心在农业科技部门工作。 (五)加强学校建设,提高办学水平。目前,在农职业院校中,除原有的农业高等院校外,农业高职院校都是近几年来在中专学校的基础上升格或合并而成的,这些学校基础条件差、师资力量薄弱、办学水平和办学质量相对较底。因此,必须大力加强农职业院校特别是农业高职院校的建设,全面提高办学质t和办学水平,夯实培养农业科技人才的基础。其一,加强领导班子建设,配备强有力的领导干部,带领师生员工克难奋进,开拓创新,快速推进农职业院,校改革、建设与发展的步伐。其二,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改善办学条件,为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其三,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建立一支思想素质好、理论水平高、实践技能强、结构合理的“双师素质”教师队伍。其四,要“改革课程教材,更新教学内容,提高教育质量。继续推进高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和后勤社会化。全面提高教师思想和业务素质。加快教育信息化建设,积极发展远程教育。”121’同时,要进一步改革招生和毕业生就业办法,改革教学大纲、教学计划、教学手段方法,大力调整专业结构,切实加强实践教学,建立起科学、高效、运转灵活的办学机制。其五,切实解决农职业院校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一是各级政府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逐步增加农职业院校的经费投人,以改善办学条件。二是出台优惠政策,减免学校各种税费,并给予贷款优惠。三是切实解决好当前农职业院校招生疲软问题。自1997年全国招生分配制度并轨以来,许多农职业大、中专院校出现生源缺乏、完不成招生计划的现象。笔者对部分农职业院校招生结果的统计表明,各校完成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平均为65%,最低的不足50%,最高的达到70%。如“浙江农业大学首批新生录取结束,只完成国家下达招生计划的70%”(1997年9月6日《浙江电视台》报导);历来生源充足、超额完成招生计划任务的原恩施州农校,1997年至2000年国家下达大、中专招生计划5108人,实际招生3427人,只完成国家招生计划的67%。招生疲软不仅给农职业大、中专院校带来沉重的压力,而且更重要的是直接影响培养现代农业科技人才的数量。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应高度重视这一问题,尽快采取措施,疏通生源渠道,以保证农职业院校培养人才的数量。四是疏通农职业院校毕业生就业渠道。目前,由于某些用人单位片面追求高学历人才,忽视不同层次人才的合理结构,因而既导致人才浪费,又导致农职业院校的毕业生就业渠道不畅,在很大程度上制约着学校对人才的培养。因此,务必从两方面着手疏通农职业院校毕业生的就业渠道。一方面,用人单位要转变观念,树立科学的人才结构观,选用各级各层次人才,形成合理的人才结构,从而开通吸纳各类人才的渠道。另一方面,农职业院校要在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基础上,广辟人才输出渠道,使毕业生得到充分就业。以上几点说明,只有加强农职业职院校建设,大力改善办学条件,切实夯实办学基础,才能培养出更多更好的农业科技人才。综上所述,在科学技术飞速发展的信息时代,人.才资源已成为新一轮竟争中克敌制胜的战略资源。实践中,既最能锻炼提高人,又最能使人的潜力表现为现实力,从而发现高素质的人才。因此,要“支持、鼓励和安排年轻干部到艰苦环境中去,到重大斗争的第一线去经受锻炼和考验。”要采取多种形式,对农业科技人员进行实践锻炼。一是压担子锻炼。对于年轻农业科技人员或缺乏科研经验的人员,要放到科研第一线,担当科学研究重任,使他们独当一面进行科学研究,从而提高他们的科研能力和独立工作能力。二是交流锻炼。交流锻炼是培养农业科技人员的一种好形式,它有利于农业科技人员扩大眼界,增长知识与才能,丰富研究工作经验,提高科研效率。因而农业科技部门之间要有计划、有步骤地选派科技人员相互交流,使他们在多种环境中经受锻炼,增长才干。三是下派锻炼。就是有目的地选派中青年农业科技人员到基层科研单位和农业基层部门锻炼,培养他们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艰苦创业的作风和科学研究能力。四是专项锻炼。就是有意识地给农业科技人员下达某项专门的科研项目或其它棘手的工作任务,以培养他们的独立处理具体问题的能力。总之,实践出真知,实践长才干,实践辩优劣,实践分高下,我们务必抓好实践锻炼这一重要途径,促使农业科技人员在实践中成长,在实践中提高,使农业科技英才在实践锻炼中脱颖而出。(四)广纳四方贤才。从国内外招纳愿为我国新的农业科技革命作贡献的贤才,是开发农业科技人才资源的一条捷径,可以解决农业科技人才奇缺的燃眉之急。其一,从国外聘请专家。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国际威望的提高和加入WTO后,国外许多科技人员向往我国,并愿意到我国从事科研工作,我们要抓住这一机遇,大胆地从国外聘请农业科技专家,让他们为我国新的农业科技革命服务。其二,招回农业科技贤才。由于推力效应的原因,我国许多农业科技人员外流到国外和国内其它行业,他们中间不乏农业科技贤才。为了早日摆脱农业科技人才数量不足、结构不合理的困境,农业科技部门应当对流人国外的人才和“改了行的,如果有水平,有培养前途的,可以设法收一批回来。”从社会上招聘贤人。为了缓解农业科技人才缺乏的现状,国家应出台相应的政策,支持农业科技部门从社会上招收一部分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科研能力强且愿为农业科技事业挥汗洒血的贤才来充实农业科技队伍。概言之,不论从实践还是从现实着眼,上述广纳贤才的三条路子,都是有效而行得通的路子,各级政府及有关单位,应千方百计疏通这些路子,积极支持农业科技部门广纳四方贤才。 三、促进农业科技人才资源开发的重要措施 上述途径,只是为农业科技人才资源的开发开辟了道路,要使这些道路畅通无阻,还必须有强有力的措施作保证。因此,要从战略的高度看待这一问题,努力创造、优化促进农业科技人才成长和吸引农业科技人才的客观环境。当前应从尊重农业科技人才出发,建立和完善农业科技人员的管理体制和激励机制,切实加强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基地的建设。 (一)转变观念,尊重人才。指出:要“进一步在全党全社会形成尊重知识、尊重人才,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良好风气。”’邓小平指出:要“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尊重他们,会有一批人做出更多的贡献。”这就是说,只有尊重人才,才能最大限度地调动科技人才的积极性,才能使科技人才的潜力转变为现实力,为我国现代化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如何尊重人才?第一,要提高认识,转变观念。正确认识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正确认识科技人才是实现科学技术现代化的中坚力量,摒弃不重视农业科学技术、不重视农业科技人才的错误观念,形成热爱农业科学、尊重农业科技人才的社会风气。第二,要高度重视对农业科技人才的精神鼓励。“领导工作者要经常同他们谈谈心,政治思想上帮助帮助。”l’7’一方面,对农业科技人员的工作成绩,要大力表彰,广泛宣传,使他们受到精神鼓励。另一方面,要在政治上帮助农业科技人员,鼓励他们树立坚定的理想、信念和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多同他们交流思想,为他们排忧解难,消除精神负担。第三,切实改善科技人员的物质待遇。“对知识分子除了精神上的鼓励,还要采取其他一些鼓励措施,包括改善他们的物质待遇。””吕’一是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切实改善农业科技人员的住房、工资、福利及其他方面的物质待遇;二是要对有突出贡献的农业科技人员给予适当的物质补助;三是要尽快解决“脑体倒挂”这种不正常现象,真正提高农业科技人员的工资水平。第四,正确使用农业科技人员。对于“你们觉得是人才的即使有某些弱点和缺点,也要放手用。”‘’9’做到疑人不用,用人不疑;要创造条件让他们充分发挥才能,要破格使用拔尖人才。此外,还应保证他们的学习和科研时间等。总而言之,只有转变观念,尊重人才,切实关心农业科技人才的精神和物质生活,正确使用人才,才能调动农业科技人才的积极性,从而使他们专心致志地为新的农业科技革命服务。 (二)建立新型的用人机制,创造平等竞争的环境。只有建立新型的用人机制,才能形成人才平等竞争的态势,从而优化农业科技队伍结构。一是建立双向选择机制,即用人单位选择农业科技人员,科技人员选择用人单位。一方面,用人单位在选用人才时凭真才实学,量才录用,选用优秀人才以填补农业科技人才“低谷”和优化农业科技队伍结构。另一方面,农在新的农业科技革命和加人WTO后的新形势下,大力开发农业科技人才资源已成为当前的一项迫切而重要的战略任务,这是时展的必然要求。我们必须从战略的高度着眼,利用一切途径,采取有效措施大力开发农业科技人才资源,建立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农业科技队伍。有了这支队伍,就能快速推进新的农业科技革命前进的步伐和适应我国加人WTO后的新形势的要求,使我们在新一轮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