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保险业市场营销的现状:保险业市场营销管理的现状、问题及对策 摘要:本文以保险业的全球化市场调整带来的消费行为变化为背景,分析目前我国保险业市场营销管理呈现出的一些显著的问题,如企业支付能力弱、非法竞争现象突出、保险业内部营销混乱等。文章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一些对策与建议。 关键词:保险业;营销管理;问题对策 近年来,我国的保险业处于不断的调整之中,在调整过程中实现可持续性发展,从而使保险业市场更加理性,规模更加强大,也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就。然而,就在保险行业不断调整以及快速发展的今天,无法避免的会出现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依据我国在入世时的承诺,我国的保险业市场于2006年要面对全球开放。所以自2006年以来,我国保险业的市场化改革已经成为保险业发展的主导方向。 一、我国保险业市场营销管理的现状及问题 (一)我国保险业市场营销管理的现状 站在服务业发展的角度,目前我国的新型工业化还在快速推进,实现服务业信息化还需要一段时间;站在总体比重水平角度,保险业占服务业的比重不高;站在与银行业对比的角度,银行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远比保险业重要;站在市场的角度,保险业企业的改革不够彻底,服务水平较低,消费者的保险意识有待提高。总之,目前我国保险业市场的发展阶段还处于快速增长期,保险密度与深度较低,与发达国家相比,在管理水平、经验以及方法上都存在明显差距。 (二)我国保险业市场存在的问题 第一,保险业企业的支付能力较弱。我国保险业企业的资金投放途径比较单一、投放渠道也相对狭窄,缺乏强劲的保值增值能力,从而企业的支付能力较弱,经营效益难以保证和提高。 第二,企业在营销过程中的非法竞争现象突出。企业在营销过程中擅自改变费率以及承保责任范围,实施一些破坏行业竞争性的行为。或者在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情况下,私设新的保险品种。 第三,保险业内部的营销管理混乱。营销管理的混乱现象主要包括单证使用上的混乱、账户管理上的不严格、会计核算过程中的不细致与不真实。此外,保险业普遍缺乏一种行之有效的风险管控制度,对重要环节的风险进行有效地规避和控制。 二、改善我国保险业市场营销管理的对策与建议 (一)确定以顾客为中心的核心理念 首先,在开发保险产品时必须要做到以客户为中心。一方面,产品的开发要保证客户现实需求的最大化满足;另一方面,要充分挖掘出保险业市场客户的潜在需求,并且做好客户需求的引导工作,逐步为保险业市场空间的拓展服务。 其次,在不断完善保险业市场营销管理模式的过程中体现出以客户为中心的核心发展理念。保险公司要保证在营销管理过程中所提供服务的个性化,提高客户的满意度,逐步培养起属于自己的“专有客户”,建立起一个稳定可持续的客户群网络。与此同时,保险公司在营销过程中还应该向客户提供优质的服务环境和设备,要积极安排专人在目标客户群中进行服务和咨询的宣传,让客户可以亲身体会到保险业服务的贴心、个性以及便捷。 再次,在制定营销管理质量标准时一定要坚持以客户为中心。保险公司在客观把握当前市场客户需求的基础上,坚持以服务好客户为目标,不断提升自身营销管理的质量标准,在保险业市场营销管理方面要逐步实现静态化管理向动态化管理的转变。 (二)加大保险业市场营销管理专业人才的培养力度 在保险产品的创新和研发过程中,我们必须要保证拥有专业化的人才可以深入营销一线对保险业市场需求特征以及趋势和动向进行调研与分析。并可以事实求是地将客户需求信息准确反馈到保险业产品的创新开发部门,保证保险业市场的产品可以真正作到切实依据客户需求定制。同时,在营销管理过程中,应该组织企业营销人员向行业的竞争对手学习。当前,我国保险业市场营销管理方面的专业人才十分稀缺,营销管理人才较为分散,如果仅仅依靠一个保险公司的力量,很难有充分的实力为企业产品提供周密、科学的市场营销管理方案。所以保险业企业必须要做到向竞争对手虚心学习,特别是国外先进的营销管理模式,从而推动我国保险业的国际化。 (三)积极创新我国保险业市场营销管理模式 一是要强力打造我国的保险业市场营销品牌。保险业企业必须具备市场营销的品牌意识,即在营销服务与客户之间建立一个长期稳定的关系。首先是要企业自身与竞争对手之间营销模式上的区别,确定自己在市场营销管理领域的核心竞争能力。其次是要保证品质卓越,即保证市场营销管理服务的质量可以达到客户的要求,并在任何情况下都能够为客户提供超值服务。最后要利用广告推进品牌建设,不断提升企业市场营销服务的知名度。 二是要逐步创新关于一对一营销、保险与理财共同营销、依靠中介营销的市场营销模式实践。“一对一营销”主要是通过与客户之间的沟通,来获取客户的需求信息,从而有利于提供针对性服务;保险与理财共同营销主要是寻求一种更加专业的理财服务,寻找投资人的多样性;依靠中介营销主要指保险公司与传统保险业务的分离,而专业于研究客户需求和服务设计,将营销服务提供给中介机构和人。 综上所述,我国保险业的市场全面开放已经发展到新的历史时刻,我们有必要加强对全球化背景下保险业市场营销发展格局的研究,特别是研究当前新形势下我国保险业市场营销管理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并对这些现状与问题进行探讨与分析,期望可以对我国保险业市场的营销管理提供帮助。 浅谈保险业市场营销的现状:河南省保险业市场营销管理的现状、问题及对策 【摘 要】改革开放以来,河南省保险业取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对河南省经济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本文首先从河南省保险业市场营销管理的现状出发,提出了其存在的主要问题。其次运用市场营销管理方面的一些基本理论,结合河南省保险业的实际情况提出了一些市场营销管理策略。以期解决河南省保险业在市场营销管理方面的诸多问题,促进河南省保险业的健康、快速发展。 【关键词】保险业;市场营销管理;问题;营销策略 保险业是河南省经济发展过程中的产物,它对河南省的经济发展起着促进和完善的作用。为了使河南省经济得以更快的发展,应不断的发展保险业,而保险业的发展和完善是以保险营销的开展为基础的。保险营销是指通过不断的挖掘消费者对保险产品的不同需求,进而开展整体性的营销活动以适应和影响消费者的不同需求,并通过开发满足这些需求的产品,以及服务送达受保人的手中,以实现自身的经营目标。保险营销有利于保险业开发潜在市场,增加客户群,完善企业经营管理,使得保险企业取得最大效益。 一、河南省保险业市场营销管理的现状 (一)保险业营销管理意识逐渐增强 自从1980年,我国开放保险行业,河南省保险业在不断的发展,市场竞争意识和保险业营销管理意识逐渐的增强。由过去以产品为中心的营销管理理念,发展到了以消费者为中心,以社会为背景来开展保险营销。积极主动的去适应市场经济的激烈竞争,逐渐把保险营销管理制度的发展放在了企业管理的核心环节,不断促进河南省保险业的发展。 (二)险种日渐丰富,保险规模不断扩大 我国加入WTO以来,保险市场在随之不断的开放,河南省的保险市场也在积极应对来自国际保险市场的机遇与挑战。各个保险公司不断的创新,积极引进国外先进的险种,使得我省的保险产品逐渐多样化,以不断适应消费者的需求为方向,开发了新产品。河南省四家保险公司中单独的个人险就有大量险种,且这些险种还有进一步的细分险种,在过去针对客户个人的险种是非常有限的。保险公司更加积极主动的去了解客户的需求,开发出大量具有针对性的险种。尤其是在河南省这个农业大省,一些保险公司更加重视“三农”这个大市场、大的客户群体,开发出了许多农民愿意买、买的起的保险产品。 (三)营销渠道不断多样化 当前河南省保险业营销渠道不断发展,各保险公司为适应日益激烈的市场环境而不断完善营销渠道,实现了多样化营销渠道的模式。河南省原有的营销渠道是以公司内部业务人员的直接销售和机构销售为主要方式,而现有河南省的保险营销渠道模式是个人、银行及邮政兼业、专业的中介机构并存的现状,同时也发展了电话营销、网络营销、电视营销等。这些新发展起来的营销渠道使河南省的保险市场不断扩张,在激烈的竞争环境中占据更多有利的市场,促进了河南省保险业蓬勃发展。 (四)投保人总量不断增加 2009年,河南省有常住人口9487万人,人口总数由2000年的9488万人增加到了2009年的9967万人。巨大的人口数量对于保险业就是巨大的市场潜力。由图1-3可以发现,河南省参保人数和总人口的变化是成正比的,随着人口的增加,河南省参保人数也在不断的增多。在2008年到2009年河南省参保人数有明显的上涨趋势。 二、河南省保险业市场营销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一)市场营销管理体系不够健全 目前,河南省保险业营销管理理论的研究和应用不足,营销理念落后,虽然提出了以客户为出发点的观念,但在各个部门的贯彻还不到位,仍在实际上把经营利益放在第一位,在客户方面、整体营销方面,明显做的不足。缺乏市场营销战略,为追求市场竞争,而忽视市场定位,几乎在所有的业务上投注大量的精力,不能通过市场细分来发现市场机会,结果失掉所有的市场。如河南省的农村人口达到了6209万人,农村市场存在着巨大的潜力,但保险公司并没有很好的开发这个巨大的市场,所以也不可能准确掌握和分析特殊的农村客户的需求、期望值以及对险种的特殊要求等。市场营销管理的核心部门是销售管理部,但其在管理上,还只是侧重于销售管理,而不是营销管理,没有形成完整的保险业市场营销管理体系。 (二)险种相对单一、缺乏创新和缺少产品组合 随着河南省经济的不断发展,人民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顾客和市场发生了很大变化。但与国外相比,河南省目前的保险产品品种相对稀少,没有更加人性化的个人险和多样的投资险。且各保险公司的产品大同小异,投保人的选择范围很小,新产品的推广也很滞后,使前期的大量投入不能得到很好的回报,这些都直接影响到了保险公司业务和市场的扩大。在现有的保险产品中,产品组合功能不强,不能为投保人提供全面适用投保人自身特点的产品组合,不利于扩大保险产品销售市场。 (三)营销渠道相对狭窄,对现有渠道缺乏监管 从河南省当前保险产品的销售渠道来看,国际上比较流行的保险人和保险经纪人制度在河南省还没有很好的发展,保险产品的销售渠道狭窄。河南省保险业营销渠道创新少,对传统的营销渠道依赖过强,还是以公司内部业务人员的直接销售和机构销售为主要方式。对现有渠道缺乏有效、严格的监管,主要体现在对保险人的管理上。目前河南省的保险从业人员培训和管理滞后,从业人员的素质较低,同时监管不到位,致使保险业的声誉在广大消费者心中极低。 (四)价格策略上缺少更为灵活的管理机制 长时间以来,河南省甚至全国,各种保险产品的价格是由保险监督管理机关统一监管,缺乏灵活性。目前保险公司对保险产品一般以“纯保费和附加保费”的形式定价,同时保险产品的价格决定因素一般包括:生命表、利率、经营费用。在这些定价方式和决定因素中并没有考虑到消费者的因素,但消费者才是保险产品的最终裁决者。所以,只有那些真正考虑到消费者的定价方式才能使得保险产品得以畅销,才能使得保险公司获得最大的利润。 三、河南省保险业市场营销管理的对策 (一)创新市场营销管理体制,提高营销管理水平 河南省保险业要想健康可持续的发展,就须尽快的改革现行不规范的营销管理体制。要在全面、充分运用好各种市场营销资源的前提下,做好对内部各机构的整体协调及职责定位,在组织体系上逐步形成“大营销”格局。通过对市场营销管理体制的创新,不断推进现代保险业市场营销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这是目前河南省保险业改革的当务之急,以不断缩小与东部沿海城市在营销管理制度上的差距。 (二)不断加大保险产品创新 保险产品的创新是保险营销的起始,这也是其它保险业务赖以存在的基础。要想真正提高企业的竞争能力只有做好产品创新,所以各保险公司必须在险种开发上下力气、花功夫,从而增加保险公司的市场份额,赢得更多的客户。河南省人口总数全国第一,同时也是我国第一农业大省,农业人口占河南省人口的绝大多数。如图3-1,虽然农村人口最近几年在不断减少,但在2009年仍占河南省总人口的62.3%,所以根据河南省的特殊情况我们要重点强调一下对农民、农业方面保险产品的开发,积极探索适合河南省的农业保险品种,开发“三农”保险,才能占据河南省保险业最大市场份额。 (三)不断拓宽保险业市场营销渠道 河南省保险业应坚持建立个性化、多元化的营销渠道,充分利用媒体营销、电话营销、网络营销等营销渠道。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壮大,网上保险营销逐渐成为保险业的新渠道,它更加适合河南省这样的内陆省,可以最大限度的降低河南省在地理位置上的弱势。与传统营销渠道的时间、地点及服务方式相比,保险网络营销则是一种跨越时空的全新商业模式和经营理念,利用网络资源,保险公司可以建立起全新的营销渠道,进行保险营销的网上推荐、网上服务和网上投保。同时,保险公司应充分认识到未来几年河南省的保险营销战略应实现由大众型个人营销渠道模式向精英制的方向转变,缩小与沿海城市待遇差距,把更多的精英留在中原。 (四)在促销策略方面建立起完整的促销体系 河南省保险业的促销策略还比较单一,没有有效的进行促销创新和促销组合。要建立起完整的促销体系才能更加有效的发挥促销在保险业市场营销方面的作用,要建立完整的促销体系应主要做到以下几方面:首先,建立市场调研机制。其次,进行市场细分,实施差异化促销策略。开展促销活动,保险公司首先应该进行市场细分。针对不同子市场的特点,推出不同的适应各个子市场的保险促销策略。例如可以根据人口因素如性别、年龄、收人、职业、偏好等细分保险市场,应该针对不同客户的消费口味的差异开发不同的促销策略,使促销活动达到意想不到的效果。最后,更好的发挥公益活动的促销策略,树立良好企业形象。由于保险业在消费者心中的形象普遍不佳,开展公益活动的促销方法更有利于企业塑造形象,增加公众对保险业的信任度。使得广告、报纸、户外促销活动等更有效的发挥其促销作用,更有利于形成促销组合效果。 浅谈保险业市场营销的现状:浅析市场营销战略在中国人寿保险业中的作用 摘要:本文以市场营销战略为研究视角,分析了目前中国人寿保险业经营的问题与现状。从目标市场营销战略、营销组合战略两方面论述了市场营销战略在中国人寿保险中的作用。 论文关键词:营销战略,人寿保险,市场细分,营销组合 国外许多火公司对巾国保险市场关注已久,现在巾国成功人世快四年了,保险市场激烈的竞争已经展开。只有二十几年短暂发展历史的中国寿险与实力雄厚的国外保险公司比较,势单力薄。置于这种竞争环境中,既要看到国外保险公司带来的压力与挑战,作好充分的思想准备,义要认识到其将为我们带来全新的营销理念、先进的营销技术和丰富的保险产品,最终的受惠者仍是中国整个保险业。因此,要积极地迎接它,转变营销观念,确定营销策略,创新营销手段挟本土优势,避其长,攻其短,以逸待劳,相机而动,使我国保险业跟上世界保险市场的时代脉搏,准确地把握发展机遇,基于我国寿险业发展的现状与问题,整体性地提高我国寿险业。 1中国人寿保险业目标市场营销选择战略 1.1中国人寿保险市场细分 随着居民收入分配由金字塔向橄榄型发展,保险业可承保范围与保险业务规模将急剧扩火。新的经济社会环境对保险业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需要保险业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保险保障。 一个成熟的保险市场,从形成到发育进而完善需要经历三个阶段的转型,即从追求保费收入阶段到追求保险经营效益阶段,再到追求保险质量阶段。我国现在正处于第一阶段向第二阶段转型的时期。保险公司在竞争中除了要维持市场份额,还要注重业务质量,在偿付能力一定的前提下不断地扩大业务规模,这就要求各公司必须拥有自己特定的客户群,因此,第二阶段实质上是细分市场的阶段。 保险市场细分,可以减少内耗,实现科学管理和科学发展,在国家保险业发展总纲下,实现市场主导化管理,制订不同市场的发展目标和模式,是中国保险市场成熟的特征市场细分思想产生于20世纪50年代中期,它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市场营销理论和战略的新发展,是美国市场营销学家德尔.史密斯在总结市场营销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提出来的一个新概念。 在人寿保险业细分市场的过程中,主要的思路就是通过建立科学的指标体系,运用科学的方法进行市场的划分,使得同一类型中的市场具有较为相似的市场特点和市场成熟度;不同类型的市场之间差别相对较大,显示出比较明显的差异。而这种市场特点和市场差异代表着市场的不同形态和不同需求。笔者曾经分析得出中国经济从东到西具有比较明显的梯度状态,又因为经济发展是保险业发展的基础,因而人寿保险市场也表现出同样的态势。所以在细分时可以考虑从各省市自治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寿险业务量、寿险市场规模、寿险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寿险企业效益、寿险中介发展程度、外部环境状况等方面人手,依据各省市的经济状况及寿险业发展程度,选取米源可靠的数据和可获得的指标,将我国寿险市场进行细分,根据寿险业综合发展水平分成几个大的区域。 本文从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寿险业务量、寿险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三个方面考虑,用各地区的经济增长率、保费收人、保险密度和保险深度作为土要指标、利用多元统计方法中的聚类分析,以2001年的相关数据对我国的寿险业进行细分,使得相似形态的地区被放人同一类,并且不同的类之间具有较大的差别。聚类时对各个指标进行了标准化处理以消除数据单位的影响,各样品之间的距离采用欧氏距离,聚类方法选用了分类效果较好的类平均法。(数据来源于2002年《中国统计年鉴》)部分省市分类结果如下 第一类:北京、上海; 第二类:浙江、广东、江苏、山东; 第三类:黑龙江、安徽、湖南、河北、河南、湖北、四川; 第四类:江西、广西、吉林、贵州、甘肃、山西、云南。 结果表明:北京、上海、浙江、广东、江苏和山东的保险业发展在全国居于领先地位,而江西、广西、吉林、贵州、甘肃、山西、云南较为落后。 国家可以根据寿险业在地区之间的差异性,结合我国经济区域的划分提供不同的政策支持,在寿险业发展较好的地区,可以相对地放松市场管制,强化市场和竞争的因素,使得这些区域较早地适应国际化的发展。在寿险业发展较差的地区,国家除了一方面给予政策的扶持,同时也要有针对性地进行问题的解决,使得落后地区能够在积极发展经济的同时,加快寿险业的发展,让二者结合起来,形成良性循环的状态。对于费率、合同条款、保单、产品等各方面内容的管理就可以结合区域特点有效地进行监管和管理,避免在制定政策和进行监管时,难于有效地推出相应的措施和标准。特别是目前,外资寿险公司已经逐渐进入中国市场,抢滩中心城市的保源已经是不争的事实,而我国总体处于初级阶段的寿险业就必须根据这种现实状况,及时调整战略,利用寿险业发展较好的城市进行试点,和外资公司进行竞争,提高自身竞争力,并带动全国寿险业的发展。这样,在细分过程中,其市场形态较好的这一类城市可以成为试点的被选城市。人寿保险市场细分,可以减少内耗,实现科学管理和科学发展,在国家寿险业发展总纲下,实现市场主导化管理,制订不周市场的发展目标和模式,是中国人寿保险市场成熟的特征。中国人寿保险市场形态分析是为了达到市场科学分类的结果。市场细分可以实现科学管理,科学发展,进而实现中国人寿保险业迅速发展,真正发挥人寿保险业在巾国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中国人寿保险业刚刚起步,在1980年全面恢复后,已经跨越了发达国家上百年的发展历史。但是,中国人寿保险业正面临历史性的转变,对中国寿险市场的形态研究,有利于实现中国寿险业的科学发展,有利于中国寿险市场有先后的实现市场转型,进而使中国寿险业迎来又一个繁荣高速发展的新时期。 1.2中国人寿保险的目标市场选择 市场细分提示了寿险公司面临的细分市场机会,接下来就是对这些细分市场进行评估,并选择目标市场。寿险公司在选择目标市场时,必须考虑互个要素,即目标市场的规模和潜力、目标市场结构的吸引力、公司的目标。对目标市场的评价,主要是看其经济价值,以决定是否值得开发和占领。目标市场策略是在保险市场细分的基础上,针对目标市场的情况和保险营销的需要作出的。保险公司在选择好目标市场之后,应确定适当的目标市场策略。一般来说,可供选择的目标市场策略有三种: 1.2.1无差异性市场策略 无差异性市场策略也称为整体市场策略。这种策略是保险公司把整个市场看作—个目标市场,只注意保险消费者对保险需求的同一性,而不考虑他们对保险需求的差异性,以同一条款、同一标准的保险率和同一营销方式向所有的保险消费者推销的一种保险。寿险公司的许多险种都适用于无差异营销,如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险,可在一个国家或—个地区内用周一营销方式和保险费率进行推销。 无差异性市场策略适用于那些差异性小、需求范围广、适用性强的险种的推销。这种策略的优点是:减少险种设计、印刷、广告宣传等费用,降低成本;能形成规模经营,使风险损失率更接均损失率。其缺点是:忽视保险消费者的差异性,难以满足保险需求的多样化要求,不适应市场况争的需要。 1.2.2差异性市场策略 差异性市场策略是指保险公司选择了目标市场后。针对每个目标市场分别设计不同的险种和营销方案,去满足不同消费者的需求,扩大保险销售量,提高市场占有率。保险公司实行差异性市场策略的目的是根据保险消费者需求的差异性,捕捉保险营销机会。差异性市场策略的优点是:使保险营销策略的针对性更强,有利于保险公司不断开拓新的保险商品和使用新的保险营销策略:适用于新的保险公司和规模较小的寿险公司。其缺点是:营销成本高,设计、管理等费用较多。 1.2.3集中性市场策略 集中性市场策略也称为密集性市场策略。保险公司选择一个或几个细分市场作为目标,制定一套销售方案,集中力量争取在这些细分市场上占有大量的份额,而不是在整个大市场上占有小量份额。而无差异性和差异性市场策略则以整体市场作为目标市场集中性市场策略的优点是:能够集中力量迅速占领市场,提高保险商品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使保险公司集中有限的精力去获得较高的收益;可深入了解特定的细分市场,实行专业化经营;适用于资源有限、实力不强的小型公司。其缺点是:如果目标市场集中,经营险种较少,经营风险较大,一旦市场上保险需求发生变化,或者有强大的竞争对手介入,就会使保险公司陷入困境。 上述三种目标市场策略各有利弊,保险公司在选择目标市场营销策略时,要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作出适当选择。 1.3中国人寿保险的市场定位 我国的寿险要注重短期目标与长期目标的平衡,在短期经营上强调利润最大化,在长期目标,以成本效为基础,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建立起多元化的寿险市场体系、结构和功能。 1.3.1建立多元化的寿险市场体系 多元化的寿险市场体系是指投资与保险主体资格的多种成分和多种结构。具体来讲,就是寿险公司的投资主体应该既有国有资本的保险公司,又有非国有资本的保险公司;既有中国内地资本和港资保险公司,又有所谓多元化的保险产品供给主体,即保险公司投资主体资格的多种成分和多种结构;既有对保险业的投资,有又对保险中介的投资;既有对直接保险业的投资,又有对再保险业的投资。这才符合保险市场发展对主体多元化的要求。 1.3.2建立多元化的寿险市场结构 人寿保险市场包括主体结构、客体结构和载体结构三个方面。保险市场的主体结构由寿险消费者、寿险中介人和保险供给者三部分组成。寿险消费者包括个人、家庭、社会或工商企业、政府等,简言之,凡是对风险事故的发生有保障需求的,均属寿险消费者范围。寿险供给者即各类保险公司。 寿险市场客体结构由直接寿险业务、再保险业务和寿险中介业务构成。直接寿险业务也称原保险业务,是指直接承保保险消费者风险、提供风险保障服务的业务类型,体现着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的保险契约关系;再保险业务是指再寿险公司通过接受原保险人分保风险的方式,以此分散风险的业务类型,体现着保险人之间,或原保险人和再保险人之间的保险契约关系;寿险中介业务则是指为投保人与保险人,或为原保险人和再保险人提供保险中介服务的一种业务,包括寿险业务、寿险经济业务、寿险公正业务、寿险顾问业务等。 寿险市场载体结构又称寿险公司构成。在这些寿险公司中,主要是经营人寿险的保险公司,因为本文主要研究的就是人寿保险。 寿险市场的主体、客体和载体共同组成一个保险市场结构体系,三者相互联系,相互制约,以此维系寿险啪勺稳定经营和健康发展。 1.3.3实现多元化的寿险市场功能 寿险市场功能的多元化是一个国家保险市场发育成熟的重要标志。多元化的寿险市场功能主要表现在下列几个方面:转移风险、消除损失的补偿功能;提供风险管理服务,减少社会损失的服务功能;融通社会资金,促进经济发展的社会功能。多元化的保险市场功能的释放需要一定的条件,并且是一个渐进的过程。目前,中国保险市场发育还不够成熟,寿险市场的多元化功能还有待充分发挥。随着中国保险市场的逐步开放,寿险市场体系结构的逐步完善,寿险市场的多元化功能将会逐渐增多。 2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的市场营销组合战略 人寿保险营销是指以寿险为产品,以市场为中心,以满足保户的需要为目的,实现人寿保险企业一系列目标的整体活动,它是现代市场营销在保险企业经营中的应用。随着人寿保险市场的不断完善,对营销理论的认识必须深刻,建立人寿保险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必须以顾客的需要和愿望为导向,在开发产品、合理定价、创新促销及发展渠道上做好工作。 2.1人寿保险产品策略 人寿保险产品是保险公司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关键,如何设计产品,怎样调整产品结构,形成不同的风格就显得尤为重要了。 人寿保险产品设计原则。在设计思想匕应围绕公司经营策略,针对市场实际情况,充分利用市场调查机构的调查结果,根据市场需求,设计有特色的产品。在设计方法上,要注意发挥公司的整体优势,一方面可以借用国外公司的成熟产品,另一方面注重当地市场需求,发挥公司精算、营销、法律、核保等部门的产品综合开发能力,经过反复测算、论证后才推向市场,做到明确市场定位,实施产品差异化设计,掌握市场需求,及时提供相应产品。 人寿保险产品开发策略。在保险产品开发过程中,中国保险公司可采取以下措施:第一,产品开发前加强实地调研,调研内容是所开发产品的经济效益、市场需求、相关法律法规,一旦出现理赔纠纷,能用法律明确界定各自的责任。第二,保险公司在开发新产品时,要强调对老产品的调整和改造。开发新产品需要大量的资金,而国内保险公司资金实力不能与外国大公司相比,所以要强调通过调整和改造旧产品,来尽可能地挖掘出全部的经济效益。第三,保险产品的开发要有规划性,避免盲目开发,造成资源浪费。第四,提高产品设计人员素质,成立专门的条款审议委员会,审议条款的合法性、合理性,以及是否与公司的整体形象相符等。总之,保险市场是一个供给决定性的市场,保险公司在办好团体险的同时,要积极开拓个人险,设计出多样化、多层次的保险产品。 推出适销对路的险种。国内保险公司顾客服务意识植根于企业文化中,根据消费者的需要适时开发出新险种。在险种设计时,保险公司可着重考虑以下三方面因素:满足人们的各种保险需求,包括死亡、养老、医疗、意外、停工、储蓄、投资等方面;开发出适合不同保障对象的险种,也就是市场细分问题,保险公司根据不同群体对同·风险的不同反应,确定自己的目标顾客群,发挥自己的优势:提高保险服务水平,保险公司可通过灵活多样的交费方式、投资分红利益、险种转换功能等多种手段提高顾客的满意度,使保险公司同投保人成为利益共同体,共同抗击风险。 2.2保险价格策略 在现代市场营销中,价格竞争始终是一种重要手段,只有通过合理定价、理性调价,才能达到积聚实力的目的,降低保费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 通过降低保险税率来降低保费。保险公司不同于一般的生产性企业,对整个社会的作用和影响也是一般企业不可比拟的,对保险公司实行不同于一般企业的税收政策是必要的,若能适度降低保险税率,可为保险公司的降价留出余地,有利于保险公司扩大承保范围,形成良好循环,同时应考虑取消国民待遇与外资优惠待遇之间的差距,使国内保险公司与国外保险公司在税率上享有同等的待遇。 提高保险公司运营效率,相对降低成本,从而降低保费。具体而言,保险公司可考虑从两为一面着手:一方一面是充分利用保险中介人,如人、经纪人等来拓展保险业务,通过节省用于展业的精力,精简机构和人员,实现日常营运成本的最小化;另一方一面,随着计算机的普及,公司可以加快电子化建设的进程,全面实现电脑化操作,运用高科技降低成本。 重视培养保险精算人才,降低错误制定价格的风险。由于保险产品的特殊性,定价较为复杂。保险精算人才的培养是一个渐进积累的过程,而中国停办国内保险业务长达20年之久,形成了保险人才的断层。为此,要壮大民族保险业,必须不遗余力的投人人力、物力,加大培养精算人才的力度,尽早造就一批中国的保险精算人才,使得保费的制定更精确合理。 2.3保险分销策略 现阶段,在我国保险市场上,保险企业大都采用直接营销的办法进行保险营销。所谓直接营销是指企业利用支付薪金的营销业务人员面对面地向保险消费者介绍、宣传有关保险知识,直接提供各种保险商品和服务。通过这种营销方式,保险公司可以有效控制风险,保持业务量的稳定,维持较低的营销成本。 加强营销网络建设。目前,国内保险公司在分销网点的数量上,应该说较以前有了很大的发展,但是仍存在管理混乱的问题。人们经常可在街边看到这样的情景,一张简陋的桌子,一个人就构成了一个销售点。其实分销网点作为保险公司与投保人最直接接触的地点,在很大程度上代表着一个公司的整体形象。 在网点管理上,可实行分级曾理。先组建一个分销管理部,并以此为中心,在全国建立起由管理部到管理分部,再到分销支部、分销基层小组的四级网络系统,实现运行机制的统一化、高效化。由于中国的民族保险业是在一个全球开放的背景下起步和发展的,所以在抢占国内市场的同时,也应鼓励民族保险业走出国门,开拓国际市场。只有逐步实现向国外延伸发展的战略,才能真正顺应中国对外开放的总体思想。同时,增设国外分销网点,拓展海外保险市场,参与国际间的保险竞争,也能尽快实现中国保险市场的国际化,强化民族保险业的整体竞争实力。 高度重视营销网络问题。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网络正悄然而迅速地向我们走来。它不仅使信息产业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同时也在影响着社会的各行各业,并逐渐被引人保险行业。在欧美等发达国家的保险业中,互联网技术越来越受到重视,通过网络进行保险在西方国家已十分普遍。他们凭借先进的电子化工具,宣传和销售自己的产品。而我国相当一部分保险企业的计算机应用尚未普及,业务操作和宣传主要靠人工完成。既使已经开通网站的保险公司在网络营销方面也还处于初级阶段,即静态信息给予阶段,仅仅提供险种内容、经营机构及投保意向等内容。保险产品的特性,使其具有网上销售的可操作性,与传统保险营销相比,网络营销作为一种全新的经营理念和商业模式,它的独特优势体现在:节省开支,降低成本,便于控制营销预算;具有即时性,能够即时传送和反馈信息;拓宽了保险业务的时间和空间;投保人可以主动选择和实现自己的投保意愿,保险公司也可以提供个性化的保险产品组合。 由于网络营销具有以上优势,开拓网络营销的空间是保险业今后的一个发展方向。一个成功有效的网络营销应具备以下三化:第一,高附加值化。即当顾客登陆到企业网站时,不仅可以获得有关新险种的信息,还可以获得与新险种相关的各种知识以及其它方面的信息,如保险方面的新闻等。可以说高附加值是企业网站能够吸引顾客并保证顾客再登陆的一个关键因素。第二,个人化。所谓网站个人化是指将传统的“一点对多点”的大众媒体传播方式变为“·点对一点”的个人式的传播方式,企业可以根据消费者个人的需求特点有针对性地发送个性化信息,从而实现“一点对一点”的个人传播。个性化是吸引消费者并维持其忠诚度的又一关键因素。第三,相关化。这是指企业通过其网站所作的网络广告应具有互动性,允许不同的消费者去选择不同的广告信息来满足个人对商品信息的需求。企业在运用网络营销时,应从过去宣传保险商品的优点,改为提高消费者对保险的认识;由批评竞争者保险商品的缺点改为满足消费者的需求欲望,并帮助消费者做出明智的购买决定。在这种情况下,企业与消费者的沟通方式不再是上对下、单向式,而是平行式、对话式。但是要真正被大众所接受,还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目前仍受到众多因素的制约,如个人信用制度、电子支付手段、网上交易的法律效力、保险监管的一系列瓶颈的制约。所以,网络营销要取得更大的发展,就必须解决以上的瓶颈问题。中资保险公司如果想在渠道建设上不落后于外资公司,就必须在网络营销上给与足够的重视。 构建银保组合,开创保险业的美好明天。随着金融竞争的加剧和金融一体化的推进,金融业内三大支柱‘—银行、证券、保险联手合作、相互渗透的趋势日渐明显。其中,银行与保险的混业经营发展迅速,引人注目。在西方国家甚至出现了一个新的单词—bancasslrance,即银行保险。银行保险的发源地在欧洲,也是迄今为止银行保险最为发达的地方。法国、西班牙、瑞典等国家的保费收人占寿险市场业务量的60%。 虽然在我国实行的是银行、保险分业经营,但其合作与日俱增。2001年11月27日,中国银行在北京与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签署了全面合作协议,建立长期的业务合作关系。这标志着两大金融企业的强强联合,将为双方最大限度地开发产品和服务渠道打下坚实的基础。 既然二者联合能形成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利益分享、共同发展的良好格局,那又该如何构建银行保险的战略组合,达到相互促进的目的呢?一是建立战略组合框架,就是通过签定战略合作关系协议,明确双方各自的责任、义务,形成由银行为保险公司代销保险合同。二是合作开发保险产品,就是保险公司可以将自己的保险产品交由银行进行代办推销,而银行则可以将推销中掌握的信息反馈给保险公司,促使保险公司依据市场需求,改进原有的险种,开发新的险种。在这方面应注意两点:首先是保险公司在将自己的保险产品交由银行代办推销时,必须具有一定的针对性,要根据银行的特性和所辖客户的特点进行推销,其次是要注意从对银行反馈来的信息进行比较,及时采纳有用的信息,形成代力一反馈—代办的良好运行机制。三是利用电子网络系统.达到网络共享。随着银行保险战略关系的确立,应逐步实现二者的电子网络一体化,跳出本行业服务的小圈子,朝着跨行业的大金融服务发展。 2.4保险促销策略 保险产品的价格竞争固然有其实用性,但理性的价格竞争只能通过降低成本来实现。可是由于中国目前保险市场的不完善,无论是监管市场的法律法规,还是市场中的竞争主体都还不成熟,要马上以较低保费来同国外先进的保险公司抗争并不实际,为此以完善服务为导向的非价格竞争就更体现出其重要性。 传统的保险销售服务仅局限于微笑服务和优质的理赔服务方面。随着保险营销意识的确立,保险公司在销售保险时的服务意识将影响公司更高层次发展,因此,要尽快树立起一种保险理念,即保单的签定仅是保险服务的开始,保险公司提供给客户的并不是一份低廉或高回扣的文书,而是现金的风险防范知识、切实的防范措施以及出险后能迅速恢复生产或生活的承诺。国内保险公司在凭借客户服务意识促进保单销售时,可从改善主观和客观环境两方面着手。 首先,加强保险宣传和咨询服务,提高国民保险意识。由于中国历史、文化和传统制度上的原因,中国国民当前的保险意识仍相当落后。即使在上海这样一个国际化的大都市中,排斥保险,认为保险不吉利、不稳定的市民仍有相当比例。民众如此淡泊的保险意识尚未引起中国国内保险公司足够的重视,公司在唤起人们保险意识的工作方面投人仍相当有限。应采取以下措施来改善国民的保险意识:一方面,保险公司要增加广告传播的资金和人力投人,通过新闻介绍、公关活动、调查问卷、社会咨询等方式来进行保险宣传;另一方面,保险公司要进一步完善向现有保户提供服务,形成良好的口碑,利用现有的保户去发掘潜在保户,提高整个社会的保险意识。具体而言,公司在保单售出前,就应将自己视为客户风险防范机制的一个成员,参与客户风险管理的全过程,利用自身在风险控制方面的独特视角来帮助客户评估风险,进而提出最合理的保险方案;在保单售出后,公司应根据自身积累的不同行业的风险防范经验,有针对性的加强防灾防损服务,这样做不仅能加强同客户的联系,加深感情,还能有效的帮助客户控制风险。若经努力,最后还是发生了损失,需要理赔支付,公司应把理赔视为对自身服务最直接的检验和公司形象最直观的体现。在遵循理赔原则的基础上,主动替客户着想,帮助处理事故,使得顾客感到赔的既合理又合情,充分感受到保险是处理灾害事故最有效的方法和恢复生产、生活最有效的途径。一旦现有保户有了这样一种良好的直观感受,在一传十、十传百,国民保险意识的提高也就顺理成章了。 其次,不断提高保险中介人的素质,推动保险展业。这主要应该从以下两方面做起: 第一,是加强培训。保险事业可以说是人才的事业,保险销售人员应具备丰富的专业知识、熟练的业务技能、积极的态度和良好的习惯。从业人员只有不断的提高自身素质、业绩和社会声誉,才能在展业中不断取得成功。这就要求公司把好增员质量关,即把思想素质较好、业务能力强、富有敬业精神的人吸引到保险销售队伍中来,完善公司内部的培训系统,充实培训内容。培训应分不同的层次,因材施教,可分为岗前培训、初级培训、中高级培训、主管培训等四个层次。岗前培训可作为对新加"}.的保险销售人员的启蒙教育,帮助他们树立信心,尽快适应这一新工作岗位的要求;初级培训是利用实地陪访方式,培养保险销售人员正确的工作习惯,传授销售技巧,提高人员留存率,该阶段尤其要注意职业道德、保险产品知识、保险法律法规、公司运作流程等方面的教育;中高级培训是对资深业务员进行的更深人专业培训,重点放在传授与人相处及影响他人行为的技巧上,发掘被培训者的管理潜质,将处于第一线的优秀业务员转至业务管理岗位。通过这样一套完善的培训计划,可最大限度的避免营销人员展业手段的不规范,改变日前国内保险公司在推销中的混乱局面,杜绝因保险营销人员的专业技能落后造成的保险纠纷,提高投保人对国内保险公司的信任感。 第二,是科学的激励。保险销售是一行艰苦的工作,为此保险公司还应注意对保险销售人员的日常激励。树立保险营销观念就是要加强民族保险业的客户服务意识。对属于第三产业的保险业来说,服务社会、服务客户是企业的发展根本,所以保险公司应尽早建立起这样一种观念“无情商品,有情服务”。只有将服务作为发展业务的重要手段,把服务作为第一责任,站在保户的立场上来统筹思考营销中的一切问题,诚心诚意的为保户着想,与保户结成利益共同体和长期合作伙伴,国内保险公司才能提高市场竞争力,中国保险业才能健康发展。
试析保险业监管发展方向:重庆保险业强化监管促发展 2008年2月26日,2008年重庆保险工作会议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国保监会吴定富主席在2008年全国保险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全市金融工作会上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黄奇帆的重要讲话,并总结回顾2007年重庆保险工作取得的新成绩和新进展,就2008年的各专项监管工作作了具体部署。 2007年重庆保险工作成效显著 一年来,重庆保险业以“124”发展思路为指引,市场主体、业务发展、服务大局和外部环境实现了新的跨越,基本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主要体现为“四个同步”。 第一,市场主体与保险总部经济建设同步发展 2 0 0 7年,重庆本土保险公司――安诚产险走向全国;美国利宝成为第一家将中国总部设在重庆的全球500强企业,中新大东方人寿作为合资寿险法人机构开始“发力”,中国人寿中西部地区产品研发中心、太保寿险西南片区培训中心和天安保险西部新产品试验基地相继落户重庆。以领先我国中西部地区的保险总部经济建设为实质内容,保险业正在成为重庆市建设长江上游地区金融中心的重要支撑。截至2007年底,重庆市已有3家保险法人机构,1家保险公司区域总部,23家保险分公司,42家专业保险中介机构。区县保险分支机构达到363家,保险从业人员由2007年初的3.8万人增加到现在的4.6万人。 第二,发展速度与发展质量同步提升 在2006年重庆市保费增幅全国第一(27.56%)的基础上,2007年保费收入继续保持高增长,增幅达到33.7%,位居全国第6位。保费规模实现124.7亿元,位居全国19位。重庆市保险深度和密度分别达到3%和390元,同比分别提高0.38个百分点和96元。 产险业务保持强劲发展势头。财产险保费收入实现3 5 . 9 亿元, 同比增长3 6 . 8%,高出全国平均增速约5个百分点。人身险业务实现速度质量“ 双提升” 。寿险公司保费收入同比增长32.5%,高出全国平均水平10个百分点。保险中介以提升软实力促发展。保险营销员人数达到3.6万人,同比增加0.6万人,持证率达到99.5%,同比上升3.5个百分点。 第三,环境建设与服务大局同步改善 2007年,重庆保险业“4+3”工程取得了两项重要成果。2007年4月5日,在重庆市金融工作会议上,王鸿举市长在讲话中36次提到保险。12家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的保险机构受到市委市政府表彰。 政府出台的一些政策更加重视保险的功能和作用。在136号文件的基础上,2007年重庆市委市政府《关于发展劳务经济促进城乡统筹的意见》明确提出,要以意外伤害保险为补充,探索建立适合农民工特点的社会保障制度;《关于加快渝东南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决定》要求“积极推动农业政策性保险试点,大力开展针对失地农民、外出务工农民的各种保险业务”。市政府《关于改善和强化库区金融服务的若干意见》提出要在库区推广“城口模式”。 市委市政府对保险业高度重视并寄予厚望,充分说明重庆保险业的社会形象和地位已得到明显提升。 市级有关部门对保险业的支持也越来越实在。去年,通过重庆市安监局的争取,保监会和国家安监总局将重庆确定为全国唯一的推进高危行业责任保险试点省市, 重庆保监局还与市安监局联合向市政府上报推进“安全与保险互动”实施意见的请示,市政府已经批转执行。市财政还出资在全市农村推广“农村孕产妇和新生儿保险”,为每位符合计划生育条件的农村妇女生育全额提供50元保费补贴。 第四、坚持做到科学监管与严格处罚相结合,行业发展秩序和规范程度继续保持较好态势,自律成效、诚信水平和创新能力得到提升。 五年来,重庆保险业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努力朝着又好又快方向发展。保费收入保持年均22%的增长速度,比全国年均增幅高出约4个百分点。2007年的保费收入规模全国排名由十六大前的25位上升到19位。保险密度和保险深度相继提高。五年来,新兴市场主体不断涌现,市场活力不断迸发。保险法人机构实现突破,市场主体成倍增加,已初步形成法人机构和分支机构并存,中资与外资公司共同发展,国有控股、股份制、政策性等多种形式互为补充的保险市场新格局。 强化保险监管确保科学发展 2008年是重庆保险业实现“十一五”规划目标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对于做好今后一个时期的保险工作意义重大。2008年和今后一个时期重庆保险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全保会要求,强化监管力度,严格监管措施,提升监管效率,通过“三个从严”,即从严审批、从严检查、从严处罚,抓好“三项建设”,即诚信建设、内控建设、文化建设,推动全行业在规范有序的前提下服务于全市中心工作,确保重庆保险市场科学、规范、健康发展。 第一,在规范的前提下积极创新,增强行业发展的内生动力在产品创新方面,完善创新激励机制,注重发挥基层公司贴近市场、熟悉业务、了解群众需求的优势,发挥现有产品研发中心(基地)的功能作用,提高产品创新的有效性。大力发展保障性产品,探索发展小额保险,让人民群众信得过、用得上、买得起。 在服务创新方面,牢固树立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把便捷服务贯穿到承保、理赔等各个环节。加快推进保险服务的电子化、网络化和信息化,积极推动网上保险、远程理赔等新的服务方式。提高理赔及售后服务质量,推行“限时”服务,快速回应客户服务要求,真正做到“从找不赔的理由变为找赔的理由”,切实提高客户满意度。 第二,完善“124”发展思路,在服务和谐社会建设中取得更大成效“ 1 ” 仍是要积极争取保险业创新发展试验区这块牌子,“2”仍是要建设保险总部经济和保险资金运用“两大平台”,“4”就是要服务四大重点领域,即服务于新农村建设、社保体系完善、社会风险管理和城市建设与管理。 要积极稳妥地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能繁母猪保险等重点业务,确保规范健康运行。要大力开展商业养老和健康保险,积极开展城镇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农村养老保险、“新农合”补充保险和企业年金等业务。要借重庆“安保互动”政策出台的东风,在高危行业、公众聚集场所推广责任保险,增强风险隐患排查和识别能力。要响应中央将重庆确立为特大型中心城市、市委市政府建设全国“畅通城市”、“国家园林城市”等号召,积极开展出口信用保险、大型工程保险、物流保险、旅游保险、科技保险、拆迁保险、环境污染保险等业务,为提升城市品质、增强城市竞争力和对外开放水平服务。 第三,以文化建设为抓手,提升保险从业人员队伍整体素质 今年全保会深刻指出:现代服务业的竞争,从深层次上讲是行业文化的竞争。结合重庆保险业的实际,当前行业文化建设的主要内容可以概括为“8个字”,即奋斗、诚信、感恩、和谐。“奋斗”就是要有一种艰苦创业的精神状态。“诚信”就是要有一种强烈的依法合规经营意识。“感恩”就是要始终把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利益放在首位。“和谐”就是要坚持竞争与合作、个人利益、公司利益和行业利益的有机统一。 试析保险业监管发展方向:我国保险业监管发展的几个方向 [摘 要] 2008年8月我国保险法进行重新修订,其中对保险资金运用范围做了重大修改,大大地扩大了保险资金投资渠道。新的保险法实施后,我国保险业发展在面临机遇的同时,也将面临更大的风险。在金融危机还在延续之时,我国保险业监管将面临重要的任务,本文主要根据目前情况分析我国保险业监管发展应该把握的几个方向。 [关键词] 危机 保险业监管 方向 一、引言 2008年9月美国金融危机全面爆发,从美国财政部托管“两房”,美国第三大证券公司美林证券被美国银行收购,美国第四大投资银行雷曼兄弟公司宣布破产,到关系数千万人生命与财产保障的保险业巨头美国国际集团(American International Group, AIG,下同)被美国政府出资850亿美元的抵押贷款获得该公司79.9%的流通股份进行接管等。仅仅半月,在历史上辉煌百年的金融巨头一个个相继倒下,使危机如燎原之火迅速蔓延到整个世界。几乎与此同时,于2008年8月我国新保险法修订草案诞生;新保险法对保险公司资金运用作了重要修改,其中第109条规定:“保险公司资金运用限于下列形式:银行存款;买卖证券、股票、证券基金等有价证券;投资不动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资金运用形式”,即将原先保险法规定的“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修改为“买卖债券、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等有价证券”,并增加了规定保险资金可以投资不动产。并且,2009年2月28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修订草案,修订后的保险法自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虽然,先前已陆续出台了相关规定,在实务中也早已实行,但现在已上升为法律而存在,这是对保险公司资金管制的进一步放松。新的保险法实施后,我国保险业将面临机遇的同时也面临更大的风险。再者,无论是保险巨头AIG还是其他金融巨头的危难,都验证了监管对其的重要性,更何况才处于初级发展阶段、各个方面发展都还不是太成熟的我国保险业。本文主要根据目前情况分析出我国保险监管将应把握的几个方向。 二、我国保险监管业应把握的几个方向 1.加强事前监管 所谓的加强事前监管,就是在保险公司各个方面行为发生之前加强规范,主要靠法律及规定。我国2008年新修订的《保险法》最核心的三大变化是突出了保护被保险人,突出了加强监管和防范风险,突出了拓宽保险服务领域,对保险业的依法合规经营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应该说是一次比较全面、系统的修改,对我国保险业发展具有巨大的促进作用。下一步主要是认真执行保险法所规定,严格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使我国保险业在各个方面规范经营。但保险法只能在原则上规定,具体的细节就需要相关规定的出台作为保险法的补充,严格职守促进保险发展,监督保险资金准确、合理的利用,其中重要一条就是关于保险资金投资比例的要求规定,一定要认真考虑保险的特点,吸取美国保险的教训,严格执行保险资金运用的安全性、盈利性和流动性三原则;另外,相关规定要随着经济环境的变化适时的作出相应调整,做到松严得当,促进我国保险健康、顺利的发展。 2.加强过程监管 所谓的过程监管,就是引导保险公司各个方面行为,并且错误发生后给予及时纠正,加强规范保险公司运营,这主要靠监管机构以及第三方监管。 我们国家保险监管机构主要是保险监督委员会,根据国务院授权履行行政管理职能,依照法律、法规统一监督管理全国保险市场,维护保险业的合法、稳健运行。虽然保监会对其职能的履行还算严格,但在关于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和市场行为;关于保险保障基金的管理,保险保证金;对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对保险机构和保险从业人员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等方面,应该继续并且加强监管,使问题不发生或发生后及时发现并制止,不要象瑞福德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存在少提、漏提准备金及相关负债的情况 (这仅仅是众多违规操作行为中的一个)到严重时才发现,我国监管机构做到这一步可能还需要一个艰难并很长的过程。这就需要我们做到,首先,要建立一个以非现场为主的功能监管信息体系,促进保险监管机构与其他监管机构之间的信息交流和建立制度性的信息共享机制,克服机构监管带来的信息封闭导致的效率低下和监管空白;其次,在现行机构监管体制下要强化保险监管机构与保险公司之间已建立的高层定期会晤制度,经常就一些重大问题进行磋商、协调,对保险公司内部管理和经营的业务要加以引导和监控,并建立一定制度使其向功能性监管过度;最后,对从事混业经营的保险集团,对出现混业经营特征的外资参股保险公司,如AIG在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拥有的9.9%的股权,美国和中国的保险监管部门要达成联合监管协议,逐步向统一监管过度。 同时,我们国家应该大力支持健康的信用评级机构的建立与发展,一方面引导保险资金投资;另一方面,也可监督保险公司本身的运营情况。专业信用评级机构对保险公司的评级对保险公司的运营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保险公司拥有较高的信用等级,实际上是向投保人传递着其管理先进、财务安全、流动性好,以及较高的市场地位等信息。在竞争日趋激烈的保险市场中,拥有较高的信用等级的保险公司往往处于更为有利的竞争地位。由于一些投资产品的复杂设计,投资者根本不可能有足够的数据、资料和能力来评估这些产品的内在价值和风险,因此,评级机构的信用评级就成为投资者购买相关产品的主要依据。中国的信用评级结构还比较弱小和稚嫩,处于发展初期阶段。但是,随着无担保公司债和各类金融衍生产品的逐步发展,信用评级机构在中国资本市场的地位将日益显著,在平衡金融市场和控制金融风险方面将具有特别重要的地位。我国应该建立健全恰当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并且引入适当的竞争环境,促使信用评级机构真正做到对投资者负责,有效的预警系统性风险,成为金融市场风控定价和风险控制的核心部门,从而对我国保险监管起到重要的辅助作用。 3.增强保险公司风险管理能力,加强公司内部监管 每个保险公司为了发展,有可能进行盲目竞争、盲目投资,从而阻碍我国保险业的发展。我国保险公司的风险管理能力本来就弱,何况增加保险资金投资渠道后,面临的风险更大,这需要我国保险公司大力增强风险管理能力,学习借鉴外国发达国家的风险管理技术。虽然金融危机使得国外各大保险公司纷纷倒下,但他们本身的风险管理技术还是非常值得学习的;同时也得防范具有精湛技术的精算师为了公司竞争进行违规操作,使得精算师真正的发挥其技术,引导保险公司朝正确的方向发展。另外,我国保险公司内部没有专门的监管部门或监督委员会,主要靠保监会统一监督,这就有可能对不同条件、不同情况的保险公司实行统一的监管方式及监管规定,所以各保险公司本身也应该成立自己的监管部门或监督委员会,使得各保险公司能根据自己的能力开发自己的产品及进行自己风险控制范围内的投资,与监管机构共同推进我国保险业的发展。 三、结论 我国保险业在风险管理能力及监管方面都还很弱,当今全球化日益明显,投资全球化也逐渐广泛,我国投资不仅面临本国的风险也面临国际风险;在这时我国为了保险公司更好地经营发展,扩展其投资范围,这使保险公司有更好更广阔的发展空间的同时也带来了巨大的风险。目前,金融危机日益蔓延,我们在发展的同时要吸取金融危机的教训,更要吸取AIG的教训;在这风险加大之际,我们惟有加强监管,也就是促进我国保险发展的同时,做好坚强的保护后盾,控制好风险,把可能发生严重后果的风险扼杀在摇篮中,建立和健全我国保险业监管体系,不断提高我国保险业的监管水平。 试析保险业监管发展方向:浅析我国保险业监管的发展 摘 要:目前我国保险市场秩序相对比较混乱,业务质量低;市场的不成熟,监管力量薄弱,破坏性的价格竞争较为普遍;经营过程中扩大了成本和经营风险,致使保险企业利润相对比较低微,严重影响到了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文章通过对我国保险业监管的现状分析研究,总结了我国保险业的监管的发展模式,并提出了相关有力保险监管的对策。希望可以对我国保险业的发展提供借鉴和指引。 随着全球化的发展,投资行业也加入全球化的行列。全球化不仅是机遇也是挑战,我国的保险行业既有各种机遇也面临着不同的挑战。我国投资不仅面临本国的风险也面临国际风险,在这时我国为了保险公司更好地经营发展,扩展其投资范围,这使保险公司有更好更广阔的发展空间的同时也带来了巨大的风险。为了使保险行业更加健康的发展,我们只有加强保险行业的监管力度,才能更好的指引保险行业的发展和进步。严格控制一切可能出现的风险,将一切可能出刊的风险扼杀在摇篮中,做到防患于未然。建立和健全我国保险业监管体系,不断提高我国保险业的监管水平。 1现状分析 我国保险行业在过年的发展过程中监管工作在不断的完善,但是还是存在很多问题,我国的保险行业的监管工作还存在许多问题,有待进一步的提高和完善。 1.1 市场混乱,业务效率低 保险市场不成熟,监管工作的力度比较小,在很多地方形成了价格竞争现象,这给保险行业的每个公司都造成了利益的破坏,保险市场价格的混乱,严重影响了保险行业的业务质量,给保险公司的赔付带来了很大的压力。很多地方更是搞人情赔付,关系赔付,以公司的利益利用在个人感情身上。这些现象严重的导致了保险企业的利润,严重的导致了企业的亏损。 1.2 资金资产管理混乱,资产质量低。 有的保险公司经营风险已经发生,存在资本金不到位、资本金虚假或者与其业务规模不适应的情况。有的保险公司不足额提取责任准备金和未决赔款准备金,动用保险资金搞投资、贷款、拆借和“三产”,形成大量不良资产,其中绝大部分难以收回,已经形成呆帐、坏帐。很多保险公司,通过各种原因多用公司的准备金用来购置办公房、汽车等,严重的影响的公司正常的资金流动,租代了公司的正常发展,这些都是不可取的。 2我国保险业监管模式分析 我国保险监管经历了以下四个阶段。 2.1 我国保险市场的起步阶段。 我国保险公司的基本发展经历了由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独家垄断到由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平安保险、太平洋保险三足鼎立的阶段;发展到现在基本形成以大保险公司为主小保险公司为辅的多元化保险市场行业。到目前为止,保险行业依然存在着市场不规范的行为,主要体现在分支机构的设立,导致保险监管的审批花费较多等现象。 2.2 市场的初步阶段 我国的保险市场从1995年《保险法》颁布之后逐渐的完善,不仅我国的保险市场涌现出一批规模较小的保险公司,也有很多中外合资的保险公司相继成立,保险市场的规模逐渐壮大,但是也存在着许多问题没有在规模壮大的同时成熟,这个时期的保险市场管理比较混乱、经营粗放,出现了很多违规行为,如:擅自开办新业务、擅自降低费率、抬高手续费,因此这一时期的监管以市场行为监管为主。 2.3 市场的规范化阶段 1998年保监会成立之后,我国保险行业的监管工作逐渐得到发展,监管力度的加强对于完善保险市场具有重要的意义。监管部门提出了“市场行为监管和偿付能力监管并重”的监管模式。这种模式的提出是与当时国内保险市场的背景相关的。由于连续降息,寿险公司普遍出现巨额“利差损”,严重影响了公司的偿付能力,偿付能力监管由此提上日程;但是考虑到保险市场还存在大量违规现象,市场行为监管还不能完全放弃。 2.4 我国保险市场走向开放的成熟的阶段 保险市场发展的同时保险行业的监管工作也在不断的完善,为适应保险市场扩大开放和保险业加快发展的需要,我国从2003年开始在继续坚持市场行为监管和偿付能力监管并重的前提下,逐步向以偿付能力监管为核心的过渡。市场行为和偿付能力双重监管具有较高的监管成本,并且,市场行为监管所可能引致的“寻租行为”都使以偿付能力为核心的监管成为必然。在监管部门的监督之下我国的保险市场也更加的成熟和完善。 保险市场监管工作的发展也经历了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用制度经济学的分析方法来说,经历了“审批还是监管”到实施“行为监管”,再到实施“以偿付能力为核心的监管”的制度变迁。 3相关对策研究 针对保险市场出现的各种不利于保险市场发展的现象和行为,我国的保险监管工作在不断的完善,在成熟的过程中针对这些现象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对策,用来指引保险市场的健康发展。 3.1 监管组织体系 现行的基本保险管理模式是基于垂直分工与水平分工并存的科层制保险组织管理模式。这种管理模式实质是由政府行政部门将基金的管理运营权交由各级全民事业单位(如保险经办中心等),进行集中性管理和投资运营。这就存在着“政资不分”、“执监不分”等问题。另外,政府职能部门的强制使得作为初始委托人的公众没有选择机制和退出机制,基金管理不公开,不透明,削弱了公众行使监督的激励。 3.2 法律制度建设 保险基金监管涉及各方利益,为了保障基金监管有章可循,国家高度重视相关法律法规的建设,取得了很大成绩,基本建立了涵盖各方面的法律法规体系,主要有《保险法》、《信托法》、《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工作管理办法》、《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办法》、《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信息产业部、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国家税务总局、国家邮政局关于加强社会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等。2001年12月13日,财政部和劳动保障部公布了《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全国社保基金进入资本市场的原则、方式和管理程序。社保基金入市标志着我国养老金投资管理体制进入市场化运作的轨道,同时也给我国保险基金投资和管理从法律上提供了保障。 3.3 创造平等竞争的条件 保险监管的主要工作是为了纠正并且制止保险市场的各种违规行为。时刻提醒并警示一些不正当的竞争行为,并且可以依法进行管理、教育、制裁,创造平等竞争的条件。同时,还应加强对设立保险机构的审批和控制、财务的监督和管理以及业务经营范围的界定和划分等方面的工作。应当注意的是,对保险业的监督管理要遵循保险市场发育的内在规律,要防止过分依赖行政力量的现象发生。保险监管工作是一个在工作中不断认识问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工作,只有在处理各种不同的问题当中才能不断的完善。 3.4 加强保险经纪人制度的建设 保险经纪人的发展,也是保险市场发展的一个必要环节。保险经办人具有对保险市场熟悉、处理问题针对性更强等特点。利用经纪人办理保险,对保险人和被保险人来说是一种既方便又省时省力的办法。由于多家保险公司的共同经营,我国保险市场已为保险经纪人的活动提供了条件。保险经纪人的活动不受区域限制,方便灵活,可打破保险经营中的地区性和行业性垄断,为公平竞争创造条件。 4结语 保险行业的发展使保险的竞争和信息化不断的发展,保险和证券、银行都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这些行业的交叉区域出现了监管工作的空白。这就需要保险市场的监管工作进一步的提高和完善。需要各个行业部门的监管工作进行相互的沟通和协调处理,定期进行相互交流磋商。同时也要加强国际市场的交流和合作,及时的掌握国际大市场的最新动向和国际及时接轨才能使我国保险业的监管工作才能更好的完善和发展。
浅谈商业保险发展策略:新农村建设中的农村商业保险发展策略 内容摘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商业保险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本文指出:要充分重视商业保险在新农村建设中的重要作用,采取各种措施加快农村商业保险的发展。 关键词:新农村 商业保险 重要作用 措施 改革开放后,我国商业保险发展迅速,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但是我国农村商业保险发展速度却相对较慢。目前,建立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社会发展的重中之重,因此,大力发展农村商业保险也就成为我国保险的发展重点。 商业保险在农村经济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 发展农业保险,可以有效抵御农业风险,保证农民收入和正常的生产经营。2005年全国农业保险保费收入同比增长80%以上,农业保险赔款超过2亿元,同比增长90%。农业保险为广大农民群众抗御农业自然风险设立一条“保障线”,在保证农民收入和生产经营方面发挥了不小的作用。通过保单质押贷款,解决农民小额信贷需求。人寿保险大都具有储蓄性质,通过保单抵押提供小额贷款,能够解决农民的生产生活急需。 发展农村商业保险,可以帮助解决农村人口老龄化带来的一系列问题。全国第五次人口普查的数据表明,农村人口的老龄化程度高于城镇。我国农村已经步入人口老龄化社会。解决好逐步发展的老年人的养老、医疗等问题,使他们安度晚年,已成为重大的社会问题。大力发展农村人寿保险,就可以减轻人口老龄化对国家财政的压力,消除个人和家庭的后顾之忧。 发展农村商业保险,可以有效防范化解被保险人因疾病、意外等因素造成的巨大经济损失和人体伤害,有利于保护农业生产力,较好地解决农民因病返贫、致贫问题,有利于农村社会稳定。农村由自然灾害引发的疾病,经常大面积发生。由于农村生活、生产条件差,各种疾病特别是一些地方病发病率较高,使本来摆脱贫困走上富裕的家庭重新回到贫困中去,对本来就很贫困的家庭无疑是雪上加霜。不仅在经济上使这些家庭致贫,而且会造成家庭邻里、亲友不睦,严重影响邻里关系和子女的教育、就业,形成社会问题。而商业保险能帮助解决这个问题,农民在政府的补贴基础上,只需很少一部分资金投入就能解决后顾之忧。 2005年,全国健康保险业务的赔款与给付支出108亿元。中国人寿的“两康”产品自开办以来累计赔付约42亿元,深受农村群众的欢迎。2006年上半年,5家商业保险公司在8个省(区)的62个县(市、区)开展了农民合作医疗保险工作,涉及的参加农合农民1874万人,试点地区平均参保率为86%。发展农民工工伤保险、养老保险,有利于推进和完善农村保障制度。在商业保险公司的参与下,分类逐步建立广大农民工的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维护广大农民工的切身利益,有利于推进和完善农村保障制度,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发展农村商业保险,一定程度上可以有效转移部分农村富余劳动力,也为农村经济发展、农民增收拓宽了渠道。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农业生产技术的提高,农村将出现越来越多的剩余劳动力,农村保险业务发展规模的不断扩大,必然大量吸收农村富余劳动力从事农村寿险工作。以中国人寿河南省分公司为例,截止2005年底,农村寿险业务员已发展到3万多人,一方面为农民提供保障服务做了大量工作,为稳定农村起到了应有的作用;另一方面也解决了部分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出路,加快了农民脱贫致富的步伐。 在当前国家和地方政府财力有限的情况下,商业保险作为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完全可以利用其自身独特的行业优势,为广大农民群众提供包括农业保险、失地保险、养老、医疗、意外风险、子女教育等在内的多种保险保障,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农村保险市场的现状分析 农民的保险意识差距明显,对保险认同度低,风险防范仍处在原始状态。家庭养老、储蓄看病,遇到大难靠亲戚朋友帮助解困,这是广大农村目前保障状况的真实写照。农村由于受经济基础、文化素质、媒体辐射不到位以及保险企业宣传缺乏的影响,对保险知识知之甚少。 发展速度较快,规模小,区域差距较大,发展极不平衡。从区域来讲,南方沿海发达地区农村的保险密度和深度都远远大于不发达的中西部地区。同一地区、同等条件,农民的购买力不尽相同,差距也很大。 农户居住分散,网点不健全,展业困难,服务不到位,商业保险在农村的覆盖面小。由于多数农村经济不发达,农户居住较为分散。现在常年在外打工的人数多,流动大。这些因素都给商业保险的展业带来极大不便,增加了保险公司的经营成本。以河南省为例,城市每百人拥有4张寿险保单,而农村每百人还不到1张保单。其覆盖面很低。各家保险公司在发展战略上,重城轻乡、重效益轻责任、重眼前轻长远是造成农村保险市场竞争乏力的根本原因。 商业保险产品缺少个性,基本没有针对农民研发的险种,买难卖难,成为农村保险发展的瓶颈。在人身保险险种方面,近几年各家公司主要打城市牌、打富人战,忽略了农村广大农民的保障需求,没有开发针对农民的保费低廉、保障全面的产品。 重视程度偏低,政策扶持缺失,农村保险市场开发举步维艰。商业保险公司尽管在农业保险、农村人身保险方面做出了一些努力,但由于政策扶持不到位,赔钱经营,企业积极性不高。 发展农村商业保险的措施 政府应加强引导,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政府要进一步推行富民政策,使农民的收入大幅度增长,为农民购买保险奠定物质基础。要高度关注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积极探索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如新农合医疗、农民工保险等等。对保险公司开办农村保险给予政策支持。比如在开办农民养老保险中采取国家补一点,家庭出一点,保险公司让一点,使其尽快开办起来。在农民医疗方面,政府既要鼓励保险公司的参与,又要在费用上给予补贴,使其在微利情况下健康经营。对农村业务员可以采取减免营业税的办法,维护其在农村销售人身保险的积极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兼顾保险公司经营效益和农民保障二者的利益,出台有关优惠政策,支持商业保险公司积极参与农村保险市场的开发。 保险监管部门要发挥政府部门职能,优化农村保险的发展环境。要利用各种会议宣导和主动上门沟通的方法,避免地方有关部门干预保险经营。积极与工商物价部门联系,避免多头监管,重复检查现象的发生。制定发展农村保险的优惠政策和补偿体制。确保农村保险发展有一个宽松的环境。研究政策支持措施,为保险公司发展农村保险提供支撑。创新监管思路,促进对农村保险机构的审慎性监管和预警监管,及时扼制恶性竞争和有损农民利益的行为。做到关注而不干预,既有灵活性,又有市场监管的政策性。提高办事效率,为农村保险的发展开设绿色通道。监管部门要遵循农村社会发展规律,加大对保险公司开办农村保险的支持。要完善农村机构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时效,对农村网点机构要做到成熟一个,审批一个,开业一个,规范一个。建议对农村业务员实行资格授予制,使那些热爱农业保险,诚实守信,业绩良好的业务员得到展业资格,保证农村有一支稳定的、素质较高的销售队伍。 保险公司要处理好三种关系,确保农村保险市场健康有序快速发展。处理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关系。保险公司把经营效益放在首位,还应服务、服从于国家,肩负起振兴经济的使命。因此要在注重经济效益的同时,兼顾社会效益,要在对农民的服务中求生存,求发展,力争获得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双丰收。处理好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关系。就目前来讲,农村保险成本高,费用大,见效慢。从长远看,农村保险是有待开发的“处女地”,市场潜力巨大。农村保险既是保险公司业务新的增长点,也是做大做强的必由之路。处理好企业本身和国家大局的关系。当前国家正在研究农村的社会保障问题,农民急需养老、医疗和意外伤害的保险保障,这给保险公司提供了良好的发展机遇。保险公司一定要站在大局谋划自身的发展规划,积极投入人力、物力参与农村保险市场的开发。一方面发挥社会稳定器的作用,为加快农民奔小康、建设和谐社会步伐积极开展工作;一方面抢抓机遇,建站设点、扩大队伍,为农村保险市场的开发和健康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保险公司要加大宣传力度,普及保险知识和理念,增强认同度,为农业保险业务的拓展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调查结果显示,农民对商业保险的认知度仅为20%。因此,加大宣传力度势在必行。由于历史的原因,农民文化程度偏低,接受能力较差,在宣传中要针对农村农民的特点研究切实可行的措施,以期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宣传形式要多样化。农村地广人稀,居住分散,必须采取多种形式长期不断地宣导。利用媒体,通过广播电视、村委喇叭等向群众灌输保险知识和理念。充分利用墙体广告,流动宣传车、诗歌比赛、运动会、保险知识竞赛等形式,使农民接受保险知识。开展农民喜闻乐见的文化娱乐活动,寓保险教育于娱乐之中,使农民认识保险,了解保险,主动购买保险。 宣传内容要通俗化。要把保险知识和保险理念编成故事、写成歌、绘成画,讲给农民听,教给农民唱,展览给农民看。突出重点,要彰显人身保险的保障功能,宣导理念,使其潜移默化于农民大脑里;理论和实例相结合,利用一些赔案,深入浅出地进行宣传。 宣传范围要广泛化。在农村进行保险宣传,范围一定要大,要有一定的覆盖面。重点人群要包括,农村干部和教师、中小学生、乡镇企业的老板和外出打工者。 保险公司要加快调研步伐,研发适销对路产品。调查研究要分别不同类型进行,量体设计地为不同经济地区、不同保障水平地区开发适合的产品。加快产品创新、产品改造。要加大险种开发力度,尽快开发出一批低保费,高保障,突出保障功能的人身保险产品;乡镇企业年金及农民养老保险产品;适合农民购买的一张保单保全家,一笔保费多保障等方面的产品;适合农民外出打工的高危人群人身意外险等等。条款要通俗化。要让农民一看就明白,做到投保简单,手续简便,理赔快捷方便,有利于农村业务员宣讲和推销。 加强农村保险的渠道构建,进行组织形式等方面的创新。我国广大农村地区,信息分布和传递不平衡、不充分,来源渠道有限。保险对于广大农民来说,更可谓是新生事物,这给保险销售和服务带来很多困难。因此推进农村营销服务网点建设,加强营销人员培训和管理,不断探索适合农业保险发展的组织形式创新,也成为推动农村保险市场发展的重要因素。比如可以充分运用银行、信用社、邮局、农机站、计生办等代办机构网点,不断丰富农村保险营销渠道。 “农业发展,农民富裕,农村和谐”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所要实现的目标,农村商业保险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起到重要的作用。认真研究农村保险面临的诸多现实问题,转变观念,积极创新,敢于实践,不断提高,不断建立和完善适应我国农村保险发展的产业政策、财政、金融措施、组织体系、调控手段,才能探索出一条适应我国农村经济和农业发展的农村保险新体系。 浅谈商业保险发展策略:乡村商业保险市场发展存在的问题及策略 摘要:我国农村地区保险市场需求旺盛。近年来,尽管农村商业保险得到一定程度的发展,但仍存在一些梗阻,影响到新农村建设的进展。本文建设通过建立适合农村特点的农业保险体系,规范营销服务机制,健全监管机制等措施,进一步完善农村保险市场。 关键词:农村,保险,发展 保险具有风险疏散、经济补偿和社会保障的功能。长期以来,我国农业、农民和农村一直处于弱势地位,如何有效发挥保险的救济和保障作用,加快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应成为当前深入研究的重要课题。为此,笔者以保险业相对发达的烟台市为例,深入剖析农村保险市场发展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和障碍,并就农村保险体系再造问题探讨对策思路。 一、目前农村商业保险市场发展的主要特点 目前,保险业在部分农村地区已经得到了广泛开展。烟台作为全国首批沿海开放城市之一,近年来随着经济、金融的快速增长,农村保险市场也得到较快的发展。2006年,烟台市保险费收入411570万元,其中所调查的9个县市合计保费收入接近烟台市总量的一半。全市人均交纳保费633.Z元,同比增加71.2元,保险密度居全省第一,但在保险总量快速增长的同时,农业保险业务发展缓慢。 (一)机构网点快速增加,营销队伍不断壮大 近年来,随着区域经济优势的凸现,众多的保险公司落户烟台,并在县域大量增设分支机构,直接向广大农村地区辐射,带动农村保险市场快速发展。目前,烟台市有28家市级保险机构,其中财产保险13家、人寿保险9家,共辖设320个分支机构,其中在9个县市共有县级保险机构94家,均设在县城所在地。有的保险机构如中国人寿还在县以下乡镇设有保险代办处,据初步统计,9个县市共有保险网点120多个。随着机构的扩展,全市保险从业人员已达到2.3万人,其中,营销人员达2万多人,形成了一支庞大的营销队伍。 (二)保险产品种类较多,市场份额相对集中 各保险公司在业务发展中,坚持以市场为导向,适时推出了多样化、个性化的保险新产品,不断满足城乡居民全方位、多层次的保险需求。据统计,目前,县域保险机构累计开办保险产品110个,其中财产险60个,人身险50个,城乡之间在产品种类上相差无几。从保险产品的市场份额看,人身保险占据绝对多数,人身保险保费收入一般是财产保险的3—4倍,农村市场份额差距略低o-人身保险市场以寿险和分红险占比较大,2006年,烟台市该两类保险保费收入分别为100736万元和107373万元,占比为31.81%和33.9%;财产保险中机动车险占有较大的比重,2006年,该险种保费收入占财产险保费收入的80.46%。 (三)县域人身保险发展较快,财产保险发展相对迟缓,农业保险几乎空白 近年来,随着保险知识普及和保险营销力度的加大,农村保险市场得到广泛拓展。据对烟台9个县市区的180户农民问卷调查,有127户办理过保险业务,另有35户有办理保险的愿望,分别占调查样本的70.6%和19.4%;所办理的保险种类以人身(寿)保险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居多,办有该两种保险的分别占全部调查农户的45.7%和43.3%,而财产保险则不足15%。由此可见,在现有的保险品种中,农民对人身健康、养老保险情有独钟。从烟台市保费收入的区域结构,也可以看出县域人寿险业务呈较快的增长趋势。2006年,9个县市全部保险费收入占烟台市的比重为51.8%,同比提高4.6个百分点,其中人身保险占比提高4.7个百分点,财产险占比下降7.1个百分点。在财产保险业务中,农业保险占比微乎其微,全辖只有1个县(市)办理了农作物火灾险,其他各县市均未办理农业保险业务。 二、制约农村商业保险发展的障碍因素 (一)农业保险业务萎缩,难以满足农业发展的有效需 上世纪90年代中前期,人民保险公司的各分支机构专门设有农业保险科,开办的保险品种涉及麦收、特色养殖、水果蔬菜等,但随着保险公司的商业化改革,已不再单设农业保险科,并相继取消了麦收、特色养殖、水果蔬菜等险种,目前烟台开办的仅有农作物火灾、冰雹保险和家庭财产责任保险等几个险种,在众多的近60个财险种类中,涉农险种占比不足10%,品种少、份额低。农业保险萎缩的主要原因是,农业灾害多、风险大,出险后勘查难、赔付率高,与保险公司的商业化经营目标明显冲突,基于此,诸多保险机构都纷纷退出了农业保险市场。 (二)保险产品设计上的缺陷,与农民的支付能力形成较大的差距 目前大部分保险公司将产品定位于城镇市场,产品设计趋同性较强,普遍缺乏对农村保险市场的研究和开发,少有推出适合农民和农村特点的保险新品种。而农民与城市居民在收入水平上存在明显的差异,据调查,2005年,烟台市各县市区农民人均收入较城镇居民普遍要低一半以上,平均收入额要少5000-6000元,将适用城市的保险产品向农村延伸,必然超出农民的消费能力。在所调查的180个农户中,有53人未办理过保险,占调查农户的29%,其中因保险价格偏高而缺乏一定经济能力的有31人,占比为58.5%。产品设计上的偏差,降低了农民的投保意愿。 (三)业务发展不够平衡,市场监管存在盲区 目前,商业保险公司在业务发展中存在三个方面的不平衡: 一是地区间机构设置存有偏差。烟台市全辖共有保险分支机构超过300家,其中占全市人口总数80%以上的9个县市却仅拥有三分之一的保险机构。同时,县域间的机构分布也不平衡,经济发达的龙口市现有保险机构17家,另外还有多家保险公司拟在此设立营销服务部;而人口相当、经济发展相对落后的另一县(市)只有保险公司6家,该市2005年人均保费收入仅为38元,较烟台市平均水平低524元。保险业务发展状况虽然取决于多方面因素,但机构布局上的不合理,进一步加剧了发展状况的失衡。 二是展业、理赔质量态度相差迥异。调查反映,保险公司普遍存在重展业、轻理赔的问题,对客户投保和缴费服务热情、不厌其烦,而出险后理赔时则手续繁琐、条件苛刻,个别甚至存在故意刁难的问题。在对保险公司服务满意度调查中,对保险理赔存有意见的占有较大的比重。 三是保险业务发展与市场监管不相对称。当前,部分地区保险业务发展势头已接近于银行业,但在市场秩序管理上则与银行业差距较远。 目前,保险监管机构设至省级或较大城市,地级以下只有保险业协会,市场监管力量明显不足。而诸多保险公司都实行营销机制,营销人员良莠不齐,为了提高业绩而进行不实宣传甚至相互诋毁的现象时有发生,不同程度地破坏了正常的竞争秩序,导致出现大面积的退保问题。2006年,烟台市人身保险退保率为10.81%,同比提高1.94个百分点。 三、完善农村保险市场的政策建议 当前,我国农村的自然、地理和经济发展环境,决定了其在农业、医疗、养老等方面潜在巨大的保险需求,迫切需要政策的、商业的保险产品为“三农”发展提供服务和保障。为此,就完善农村保险市场、推进农村保险业务发展提出如下对策建议: (一)建立适合农村特点的农业保险体系。 鉴于农业生产的风险性和商业保险公司的盈利性特点,建议尽快成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公司,推出农、林、牧、渔业各具特色的保险品种。在目前情况下,为提高农民和保险公司办理农业保险的积极性,增强农业的保障功能,可采取政府扶持与商业运作相结合的农业保险模式,在两个环节发挥政府的扶持作用:人保环节,按照保费的一定比例对农户予以补贴;出险后的理赔环节,按照赔付额的一定比例对保险公司直接补贴。通过适度扶持,降低保险公司亏损,提高农业防灾、减灾和救助保障能力。 (二)规范商业保险公司对农村市场的营销服务机制 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保险业提供了新的机遇,开辟了广阔的市场空间。针对目前农村保险市场的现状,各保险公司应从三个方面转换经营理念,规范和完善保险营销服务。 一是加快农村保险产品研发。结合农村实际,有重点地改造现有保险产品,开发推广新产品,满足农民低保费、低保障、广覆盖的保险需求。 二是加强农村保险机构网络建设。合理调整农村保险机构的布局,在网点设置上应适度向偏远农村地区倾斜,增强对农村保险市场的辐射和带动作用。 三是强化营销队伍培训和管理。营销人员是体现保险公司形象、开展对外宣传的窗口,对其培训,既要具备精良的展业技巧,更要具备过硬的职业操守;对其考核,既要注重保费收入增量,还要考虑保户资源的稳定性。通过把好营销关口,提高保险经营绩效,消除社会各界对保险行业的偏见。 (三)健全农村保险市场监管机制 首先,引入同业竞争监督机制。在目前的监管体制下,监管机构应加大引导力度,鼓励各保险公司逐步向农村延伸触角,增加农村保险市场主体,通过适度的同业竞争,达到相互监督、相互规范的目的。 其次,健全保险协会网络体系,重视发挥保险业协会的监督作用,督促各保险机构严格遵守保险同业自律公约,对违法违纪行为按职能范围及时做出处理,切实维护公平的市场竞争秩序。再次,加强行业监管力度,建议在地市级城市设立保险监管分支机构,加强对县域保险市场的监督管理,促进保险业的健康稳定发展。 浅谈商业保险发展策略:乡镇商业保险发展策略 摘要:随着经济的发展,商业保险已经成为社会保险不可缺少的补充,而乡镇商业保险在整个商业保险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但是我国乡镇商业保险在发展过程中还存在较多问题,本文主要就乡镇商业保险,尤其是乡镇化背景下的乡镇商业保险现状进行分析。 关键词:商业保险;乡镇化;社会保障 前言 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的风险意识越来越高,伴随着我国居民收入和福利制度以及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居民的消费结构也渐渐发生了变化,在乡镇居民生活上主要表现为生存必要支出的下降和非商品消费的增加。商业保险作为非商品消费的主要形式,虽然以盈利为目的,但以成为社会保障体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我国商业保险起步较晚,但是发展迅速,尤其是乡镇商业保险正处在高速发展时期,其中不乏很多问题,如何解决这些问题,保证商业保险体系健康发展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 一、商业保险的内涵 我国《保险法》中对保险概念的界定是投保人向被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按照合同中的规定,对可能发生的事情所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失承担保险金赔偿责任。保险是一种以概率统计学为基础,建立在社会互助原则下,集众人之资解一人之难的经济补偿制度。社会保险是社会成员缴纳保险费,在其年老、疾病、伤残等丧失劳动能力时为其提供基本生活保障的保障制度,而商业保险指的是以营利为目的的保险形式。 二、商业保险和社会保险的区别 1、商业保险是一种经营行为,保险经营者以营利为目的,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而社会保险属于国家社会保障体系,主要是形成社保基金,为特殊人群提供生活保障,盈亏以国家财政为支撑。 2、商业保险是按照自愿原则由投保人选择投保或选择不投保,投保人与保险公司发生的是一种商业行为;社会保险具有强制性,由国家立法规定,复合条件的公民都应当缴纳保险费并接受保障。社会保险强调投保人对社会的义务,而商业保险强调“多投多保,少投少保,不投不保”的等价交换准则。 3、商业保险自主经营,是独立的经济体,其经营管理由公司管理者决定,属金融体制;社会保险由政府(地方政府或中央政府)领导,属行政范畴。 三、乡镇商业保险的发展现状和问题 我国商业保险恢复已经近30年。目前,股份制、合资制、国有独资等商业性保险公司数量已有数十家。但是由于我国国情的特殊性,乡镇商业保险的普及率不及城市。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信息化、乡镇化、农业现代化道路,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工业化和乡镇化良性互动、乡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相互协调,促进工业化、信息化、乡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由此可见,推进乡镇化建设将是我国未来一段时间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一条主线。而商业保险保障作为一种现代化的乡镇生活方式,其发展水平与乡镇化进程密切相关,乡镇化的发展速度对商业保险的发展有重要影响。因此,在大力推进乡镇化的背景下,乡镇商业保险的发展更加瞩目。 1、乡镇经济下市场主体较少我国商业保险体系虽然经过多年发展,但是由于乡镇经济体制的特殊性,商业保险尚未形成一个有效的市场体系。而且现阶段我国居民人均收入偏低,在物价指数的连续上涨和房价居高不下的背景下,乡镇居民收入大多储蓄起来以满足生活需要,保险业在国民经济和乡镇居民生活中除了必要项目(比如的车险)之外,尚未占到举足轻重的作用。而且,相对我国庞大的人口数量来说,乡镇的商业性保险公司的数量仍然相对较少。 2、业务结构不平衡我国乡镇环境下,商业保险的投保水平呈现总体水平较低的现象。并且保险众多险种之间的投保差异也很大。主要表现是财产性保险占的比重较大,而且在财产性保险中,机动车保险的业务量居第一位。相较于财产性保险,乡镇居民对人寿保险和非车财产险的投保较少,短期保险多,长期保险少的情况难以改变。并且由于我国乡镇和城市居民收入水平和文化水平的差异,乡镇商业保险的发展速度远远落后于城市商业保险的发展,并且现阶段由于相关政策的频频出台,乡镇商业保险发展业务还呈现了停滞现象。除此之外,各保险公司险种雷同,缺乏特色,对民众缺乏吸引力,也是制约乡镇保险业务发展的一大因素。 3、人才匮乏市场经济的结果是优胜劣汰,我国众多保险公司的业务靠的是狂轰滥炸式的电话销售和上门推荐甚至熟人介绍,缺乏有效的营销手段,更缺乏专业的保险设计人员。在乡镇经济环境下,保险查勘、理赔等高水平技术人员的需求十分短缺。并且我国保险业务曾经出现的20年停办造成的人才断层短时间内难以弥补,给发展乡镇保险的发展造成难以跨越的沟壑。 四、如何促进我国乡镇商业保险的发展 1、深化改革,为商业保险营造健康自由的市场环境以适应乡镇商业保险的发展。我国保险业存在着诸多和银行业类似的问题,主要原因是国家相关部门和既得利益者握权不放,背离了市场经济,造成乡镇商业保险行业发展缓慢。同时国家应对乡镇保险进行适当的政策扶持,帮助其走出困难局面,并且完善经纪人制度,努力健全丰富市场主体,去适应乡镇商业保险的发展。 2、丰富险种,提供多样化的保险产品,更能满足乡镇商业保险的需求。客户对商业保险产品的选择最终是由其自身需求决定的,这是市场经济的基本特征。各保险公司在推出销售策略的同时,应该着重进行产品开发战略,提供符合乡镇客户急需的产品,塑造附合乡镇需求的特色,在丰富乡镇市场的同时也增强了自身竞争力,避免险种单一,不符合乡镇实际的现象。 3、引进人才,提高资金利用率,大力补充乡镇保险资金的不足。我们应该借鉴发达国家经验,一方面加强对资金的监管力度,另一方面要活化资金运用,采取合理的措施将保险业资金支援到乡镇经济中,这样既能完成保险资金的增值,保证保险公司和投保人的利益,又能充分发展乡镇保险业务。再则在保险公司具体业务层面,要有意识引进和培养适应乡镇保险业务的人才,为乡镇保险的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五、总结 乡镇商业保险作为社会保障体系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在保障人民基本生活和国家稳定方面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我国商业保险事业正处在快速发展时期,相关问题层出不穷,尤其是在我国大力推进乡镇化发展的背景下,有必要对商业保险的健康发展和未来进行详细规划,以符合乡镇对商业保险的需求。 作者:侯瑞 单位:黑龙江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中国人保财险富区支公司
谈我国保险业发展的机遇与挑战:对中国银行保险业务发展的思考 摘 要:近年来,银行保险业务在我国十分流行,银行和保险公司都争相地开展了这项业务。但是我国银行保险业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不可避免的出现了一些问题。本文重点讨论了我国银行保险业务的发展现状。根据我国银行保险业出现的问题提出了对实现我国银保深层次合作的一些建议。 关键词:银行保险 合作 模式 一、银行保险业务概述 银行保险(Bancassurance)是在金融服务一体化的框架下发展起来的保险公司与银行合作的一种模式,起源于20世纪80年代的欧洲。银行保险作为一个专用名词,较权威的解释是:保险公司和银行通过一体化的形式将银行与保险公司的多种金融服务联系在一起,从而来满足客户多元化金融服务的要求,并通过销售渠道、客户信息等资源的共享实现双方价值最大化的一种战略。 我们可以从三个方面对银行保险的概念进行深入的理解:从销售角度讲,银行保险是行业间的交叉分销,是银行通过向其零售业务消费者提供保险产品而渗入保险业;从统一机构的角度讲,银行保险是一种业务策略,它由银行或保险公司发起,把银行业务和保险业务统一到一个组织下领导,向共同的消费者更全面的金融产品和服务;从更广泛的角度讲,银行保险是银行或保险公司以各种各样的合作方式运行于金融服务市场的一种策略。 根据国外银行保险发展历程,一般认为国外银保合作经历了以下四个不断由浅入深的合作模式。 (一)分销协议模式:这种是最基本的银行保险模式,即银行和保险机构达成一个销售协议,利用各自的网络、机构、人员优势,销售保险产品或提供保险服务。保险公司按照国家及行业规定或协议约定的标准,支付给银行手续费用。 (二)战略联盟模式:这种方式仍然是以协议委托业务为主,但双方合作的内容和范围更全面、更广泛,而且双方对于银行保险的战略意识、战略思想、战略部署和战略行动都取得比较一致的共识,为了共同的目标,推动共同的发展,实现银行、保险、客户三方共赢。 (三)合资企业模式:即银行和保险机构合资建立一个公司。银行和保险机构之间形成了资本纽带关系,在这种模式下,银行提供品牌、客户和销售网络,而保险公司则提供产品和负责客户服务和管理。 (四)金融控股集团模式:银行通过收购直接控股或成立专业的保险公司,以金融控股集团的形式,实行混业经营,将银行的经营范围扩展到保险领域,经营内容渗透到保险产品和服务,充分利用银行的信息、网络、技术和客户等方面的资源优势,银行保险互相促进、互相推动。 二、我国银行保险业发展现状 由于银行保险能够帮助银行和保险公司实现业务的多元化,避免过度依赖单一业务带来的收入波动。而且,通过银行保险业务可以实现银行和保险机构对自身资源的进一步利用。因此银行保险业很快进入到中国,而且其保费收入也在这几年取得了大幅度的提高。 2001-2005年我国总保费及银行保险保费收入表(单位:亿元) 保险业总保费收入 银行保险保费收入 银行保险保费所占比重 然而,我国现阶段银行保险发展模式仍主要采取“分销协议”合作方式,尚未实现银保业务的充分融合。由于受政策与持股比例的限制,银行难以实施自身合作战略,而保险公司利用与国内银行的资本纽带关系,更多地透过银行完善的经营网络拓展国内业务,仍未摆脱一般模式。并且在我国银行保险发展中自身出现了一些突出的问题。 1.产品类型单一、保障低 随着银行保险的发展,各保险公司相继推出了一些便于银行销售的保险产品。但产品种类还比较单一,各家保险公司的银行保险产品同质化严重,产品同质化带来的直接后果就是满足不了客户的差异化需求、以及价格恶性竞争。 2.银行主动性不强 银行方面重视程度不够,保险公司主推的投资分红类险种容易引起客户对保险产品与银行存款的比较,使银行担心其中长期存款大量流失。因此,银行在银保合作中表现得不够重视,对银行保险在人员、网点和技术上的投入不足,银行柜员也没有接受正规的银行保险方面的培训,致使他们不了解保险产品,在思想上也不够重视。 3.银行重手续费高低、轻分配 现有的银保合作关系中,银行掌握着大量的网点资源,在销售渠道上占有主导地位,因此,银行可以按照手续费的高低选择合作伙伴。这就迫使保险公司之间展开手续费的恶性竞争。在这种情况下,无论对于银行还是保险公司,都无法实现长期的业务发展,更不利于银保合作达到双赢。 4.短期行为 当前,银行利用保险公司争夺销售渠道,快速提高市场占有率的心理,采取“一对多”的开口协议合作方式。在银行与一家保险公司的合作中,若其的保险产品不受市场的欢迎,或者是出现更有市场竞争力的新型产品时,银行就会转向同其他的保险公司进行合作。因此,银保双方缺乏长期的共同利益,而令双方的合作无法深化。 三、银保深层次合作的建议 1、我国银保合作模式的选择 国内银行保险目前面临的这些问题的根本原因在于开放式的销售协议这种初级的合作模式。国外银行保险的成功经验表明,银保合作必须从协议合作走向战略联盟最后到金融服务集团。在我国金融业实行严格的“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金融制度的情况下,银行和保险公司建立战略联盟显然是一种理想的合作模式。这种模式的主要优势在于: 其一、战略联盟的建立能有效地促进银保双方深层合作,有利于双方在业务、产品开发、人员培训、综合咨询、资源共享等方面展开合作,可以帮助银行为客户提供保险建议,有利于银行客户接受保险保障,提高客户对银行服务的满意度和忠诚度,增加中间业务收入。有利于实现银行保险双方利益的均衡。 其二、目前国内银保合作所存在的各种障碍的重要原因就是银行和保险公司利益的失衡,银行在获得高额手续费的同时,保险公司则处于微利甚至是无利的地位,这有悖于金融一体化的进程。若双方达成战略联盟,实现银保长期化合作,就可以保证相对公平条件下双方的互惠性。 2、银保深层次合作应采取的措施 首先,深化改革,加快保险业自身的发展 国外银行与保险的深层次合作是在保险业发展成熟的基础上实现的。对于我国保险业来说,深化保险体制改革,加快保险业自身的健康发展,加强保险宣传力度以提高国民保险意识,才能在根本上发挥银行保险的战略优势,达到银保双方利益的双赢。 其次,维持并深化协议关系 银保双方通过签订长期的合作协议,开展保险产品分销业务,银行和保险公司在前期合作的基础上,对彼此的企业文化,市场战略以及经营理念进行深入地了解。双方逐步实现从简单的业务到产品、技术、管理的融合,再到资本、客户资源的融合,使银保合作不再局限于表面的分销协议,而是逐步形成长期的市场合作战略联盟的局面。 再次,加强监管,立足长远 保险监管部门在当前分业监管的体制下,应该积极为银保合作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从而提高银行与保险公司之间资源的利用效率与创新能力,降低金融风险,通过银保合作进一步提高中国金融业的整体实力。同时完善利益分配机制,克服银行短期行为。而银行与保险公司必须立足长远,树立全方位现代化的经营观念,避免短期行为,实现银行和保险公司的双赢。 谈我国保险业发展的机遇与挑战:浅谈保险业发展的经济效应和社会效应 论文 关键词:保险业 经济 效应 社会效应 山西 论文摘要:在当今社会中,无论是经济的稳定协调 发展 ,还是社会结构的变革与适应,都离不开保险业的作用。随着市场的扩大和人们思想观念的转变,保险业发展的经济效应、社会稳定及协调发展效应愈加明显。文章从保险业发展的经济效应和社会效应两方面对山西保险业发展的功能进行了评述。 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中保险业大有作为。第一,发挥经济助推器的作用,通过风险管理和损失补偿,为人们的创新与发展提供有利支持,可以不断增强全社会的创造活力。第二,发挥社会稳定器的作用,通过养老和健康保障,保险可以解决人们生活的后顾之忧,促进社会的协调稳定。 一、保险业发展的经济效应 1.经济补偿效应。保险是分摊意外损失的一种财务安排,通过向所有被保险人收取保险费来补偿少数被保险人遭受的意外损失。因此,少数不幸的被保险人的损失由包括受损者在内的所有被保险人分担。作为一种集合和分散风险的机制,随着业务范围的拓展和保险经营技术的提高,经济补偿效应将逐步得到充分发挥。 近年来, 自然 灾害发生频率较高,重大安全事故也时有发生,人民生命和财产多次遭受重大损失,保险业义不容辞地担负起了经济补偿的重任,为灾后重建、恢复生产贡献了自己的力量。特别是在1998年特大洪灾和2003年非典、2005年禽流感及重大煤矿事故中,保险业及时赔付,有效地恢复了生产和安定了人民生活。同时,越来越多的 企业 、个人把商业保险作为养老、医疗保障和企业风险管理的重要手段。据统计,2004年山西省保险业支付各类赔款及给付保险金达到19.7亿元,2005年达到20.08亿元,2006年达到25.27亿元,2007年达到52.5亿元。例如,2004年8月18日,大同合成橡胶集团发生的特大爆炸事故,生产线遭受严重毁坏。人保财险山西分公司接到报案迅速赶到现场。经过初步查勘后,立即支付预付赔款400万元。并于2004年12月24日经公估机构里算后,向大同橡胶集团支付赔款869.59万元,使该受灾单位迅速恢复生产和经营。2004年10月7日,山西运城虹桥旅行社承办的 旅游 团发生严重车祸,造成3人死亡、8人重伤、12人轻伤的恶性事故,人保财险山西分公司支付旅行社责任险赔款125万元。2008年3月9日,阳泉市平定县山西海祥煤业有限公司井下发生了一起严重火灾事故,造成6名矿工窒息死亡。大地保险阳泉中心支公司接到报案后,加大理赔“绿色通道”的开放力度,及时支付保险赔款120万元。 2.资 金融 通效应。金融是 现代 经济的核心,保险业是金融业的三大支柱之一。许多商业保险公司作为契约型储蓄机构筹集大量资金,这些资金具有来源稳定、期限长、规模大的特点,内在的投资需求使保险公司不仅为经济发展提供了大量建设资金,而且成为资本市场的重要机构投资者,保险具有资金融通效应。保险费是预付的,保险赔偿或给付责任要在整个保险期内履行,还有损失发生与给付之间存在间隔、历年赔付率波动、巨灾发生的可能性等因素,因此保险公司要提留各种准备金。运用暂时闲置的大量准备金保证保险资金的运动是必要的,投资可以进一步增加收益和增强给付能力。投资收入既是金融市场资金的重要来源,也是保险公司收入和利润的重要来源。 保险业通过收取保险费,集聚社会闲散资金,建立保险基金,再通过银行存款、购买国债等形式进行资金运用,为基础设施、国家重点工程项目等建设融通了资金,为经济建设提供了资金支持,支援了经济建设,有力地促进了国民经济的发展,保障了改革顺利进行。2004年,我国各省市保费收入的增长与国民经济的发展之间存在较为稳定的正相关关系,保险需求弹性值为1.49%。 保险资金通过投资国债、证券投资基金和同业拆借等在资本市场、货币市场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保险的资金融通效应将逐步得到发挥。 3.收入分配效应。保险基金的形成涉及不同经济主体之间的交往,即感到风险的行为主体(投保人)愿意出钱(保险费)给另一行为主体(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在收到保险费后形成保险基金,当保险人出现保险事故发生损失时,愿意按照事先的约定进行赔(给)付。这是典型的交换,社会保险的财务及给付机制影响到储蓄与资本积累、劳动力市场供求和收入再分配的形成。 二、保险业发展的社会效应 保险作为现代生活风险管理最基本、最有效的手段,贯穿于人的生、老、病、死全过程,在社会经济生活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保险所提供的已经不仅仅是产品和服务,而且成为一种有利于社会安全的制度安排,渗透到经济的各行各业、社会的各个领域、生活的各个方面,在参与社会风险管理、减少社会成员之间的经济纠纷、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社会效应逐步发挥。 1.社会稳定效应。保险公司从承保、 计算 费率到理赔都要与灾害事故打交道,需要掌握财产的分布和各种灾害事故损失的统计资料,并对其原因进行分析研究,积累防灾防损经验。减少灾害事故能相应减少保险的给付,从而增加保险资金积累和降低保险费率,所以保险公司会从自身利益出发,加强防灾防损工作,宣传并向防灾防损部门投资,把防灾防损作为保险的首要任务。保险赔偿只是分摊灾害事故损失,但整个社会仍受到危害,只有防灾防损才能减少灾害事故给社会带来的损失。投保人投保只是预防万一,他们宁可保险费白缴,也不希望灾害事故发生。可见,保险公司是社会防灾防损工作中不可或缺的一个部门。 目前我国下岗失业人员较多,保险业正确处理了改革、稳定、发展的关系,以社会稳定为己任,积极创造就业机会,仅通过招收业务人员,就解决了130多万人的就业难题,缓解了就业压力,维护了社会稳定。 2.社会保障效应。近几年,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取得了较快 发展 ,社会保险费收入和参保人数都有较大幅度增长。但由于我国实行的是低水平、广覆盖的社会保障政策,只能满足人们最基本的生活需要,不能满足人们大病医疗的需要,也不能满足人们退休后维持现有生活水平的需要。为弥补这一缺口,保险业报出了一系列商业医疗、养老保险,满足了人们较高层次的保障需要。养老保险不仅可以保障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而且可以减轻子女负担,增加扩展家庭效用,还可以增加子女 教育 投资,提高收入预期。商业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补充,提高了人民生活水平,解除了人们医疗、养老等的后顾之忧。 3.社会管理效应。作为社会主义市场 经济 条件下辅助社会管理的重要手段,通过不断开拓服务领域,保险可以推进社会管理体制创新,有利于整合社会管理资源,形成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的合力。政府可以运用保险这一市场经济手段辅助社会管理,降低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效率。 企业 风险管理日益成为经营管理的重要内容,保险作为风险管理的有效手段,在提高企业管理水平方面可以发挥重要作用。随着我国社会保障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人们在养老、医疗、教育等方面的保障需求将更多地依赖于时常化的手段来解决。保险将逐步成为个人生涯规划和家庭保障计划的重要内容。 4.本地化效应。保险业只有融入地方经济,服务于地方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才能实现自身的发展。近年来,山西省各保险公司不断寻找保险发展的增长点和服务地方经济的切入点,从支持支柱产业、服务“三农”、推动责任险等方面创新产品和服务,拓宽保险发展领域。作为全国最重要的能源重化工基地,山西矿产资源丰富,尤以煤炭储量为最。煤炭行业是山西经济的支柱产业,安全保障问题又是备受政府和人民关注的问题。因此,有必要推动煤矿雇主责任险发展,组建专业性煤炭保险公司。针对各地频繁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和公共责任事故,2004年12月,山西省在采煤行业推动开展煤矿职工工伤保险、井下职工意外伤害保险等。2006年11月,山西省开始将商业责任保险机制引入全省安全生产领域,特别是采掘业、建筑业等高危行业,大力引导和鼓励生产经营单位积极投保责任保险,实现安全生产的有效管理,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谈我国保险业发展的机遇与挑战:我国保险业发展的伦理维度与道德基础 [内容摘要]在我国保险业快速发展的同时,诚信状况却令人堪忧,诚信缺失已成为保险业不容回避的严峻挑战。本文将保险学与经济学、伦理学相结合,探索了市场经济中处于伦理道德与经济利益冲突与摩擦下的保险诚信问题,认为构建以诚信为本的伦理维度与道德基础,对于促进中国保险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关键词]保险业;伦理;诚信;制度 保险业的发展不是一个单纯的经济学问题,而是一个涉及诸多学科领域的综合概念。由于在中国目前的保险市场上,诚信缺失已成为保险业可持续发展必须面对的严峻挑战,因而,将保险学与经济学、伦理学相结合,探索在市场经济下处于伦理道德与经济利益的冲突与摩擦中的保险诚信问题,并进而思考如何推进诚信制度建设,构建适合我国国情的保险业发展的伦理维度与道德基础,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价值。 一、当前我国保险业的诚信缺失及社会根源 自恢复国内保险业务以来,我国保险业一直快速发展。2005年,全国保费收入已达4927.3亿元,同比增长14%。截止2005年底,保险公司总资产15225.9亿元,比年初增加了3240.1亿元。①然而,保险业的诚信状况却令人堪忧。2005年3月,中国消费者协会公布了“2004年度十大不平等格式条款”,并对其进行了点评,在这十大不平等格式条款中,保险条款就占了两项。2005年 10月11日,《中国青年报》以“577份保险公司合同隐含‘坑人’条款2100多”②为题,报道了浙江省保险合同存在的问题,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强烈反响。在此,我们姑且不论这些条款是否真是“不平等格式条款”或“坑人”条款,这起码说明保险业在消费者心中的诚信形象绝对不容乐观。 我国保险业的诚信缺失既体现于保险中介者,又体现于保险供求双方,其主要表现:(1)设计保险条款时,用晦涩或所谓专业性的语言设置陷阱,在保险标的出险或被保险人索赔时逃避保险责任;(2)在保险业务中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欺骗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不及时履行甚至拒不履行保险合同约定的赔付义务,侵害被保险人权益;借助政府机构等部门的行政权力,以联合发文、会议纪要、口头命令等方式发展业务;(3)通过协议或借助行业协会名义联合限价、划分市场进行垄断经营;(4)违规经营,支付过高的手续费、给回扣、采用过低费率等恶性竞争行为,损害了保险公司的社会声誉;(5)对保险人的选择、培训及管理不严,有些公司误导甚至唆使保险人进行违背诚信义务的活动,严重危害了保险公司的形象;(6)向保险监管机构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和资料等。保险中介者的诚信缺失较多地表现为保险人的诚信缺失;(7)在获得更多手续费的利益驱动下,保险人片面夸大保险产品的增值功能,许诺虚假的高回报率,回避说明保险合同中的免责条款,甚至对投保人、被保险人进行误导宣传,为获取业务不择手段,扰乱市场秩序等。保险消费者诚信缺失的主要表现是:(1)在投保时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使保险公司难以根据投保标的的风险状况确定是否承保以及承保条件;(2)故意虚构保险标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编造虚假的事故原因、夸大损失程度或者伪造索赔单证骗取保险金;(3)故意制造保险事故,造成财产损失及人身伤害,增大保险人理赔的成本等。 诚信行为的产生与发展离不开文化、经济、法律等制度基础,同样,中国保险业诚信的缺失也是历史发展进程中某些不足和缺位累积而成的,与传统文化的局限性、产权不明晰、管理制度的不健全以及社会信用体系的不完善等密不可分。 1.传统文化的局限性。诚信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然而,传统文化既有强调诚实守信的积极意义,又不可避免地存在着局限性。例如,儒家的伦理思想一方面倡导诚信,认为“民无信不立”(《论语·颜渊》),诚信有助于维护社会秩序;另一方面,又是为维护统治阶级的利益服务的,如“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论语·泰伯》),隐含着愚民的思想和主张,带有政治伦理的色彩,主要是“地位卑微者”对“地位尊贵者”单向而特殊的诚信。中国传统文化中单向而特殊的儒家伦理及个别主义的宗族伦理观,长期主导并影响着社会诚信观念的形成,这是与市场经济下双向甚至多向的超亲缘的普遍性信用精神不一致的,是对诚信理念扩展的限制。从历史的角度来看,我国从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直接跨入社会主义社会,与资本主义商品生产相适应的信用关系和法律制度还没有充分发育。改革开放以来,制度变迁导致众多经济规则的变动,人们在经济活动中必然有一个适应的过程,这一过程难免带来行为的偏差和利益的重新分配,由此引起信用的社会文化、经济及法律基础的重构。在此背景下,保险运行规则的形成以及诚信制度的构建,也必然要经历一个从认识到适应的过程,在此过程中也就难免出现保险业及其市场主体的诚信缺失问题。 2.产权不明晰。信用关系的制度基础在于合理的产权制度。诚信状况往往与长期利益成正比,与短期利益成反比。在产权明晰的前提下,行为者往往会从长远利益出发诺守诚信。产权制度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基础性前提,无恒产者无恒心。长期以来,我国保险企业的产权不明晰、法人治理结构不健全,成为了诱发保险企业短期行为、失信行为严重的一个重要原因。用博弈论的观点分析保险行为,在保险一方不守信的情况下,一方受损,另一方获得利益最大化,使总体利益趋于小化;在保险双方都不诚实守信的情况下,双方均难以获利。即产权制度的不明晰以及软约束,会使保险行为主体产生追逐短期利益的心理,陷入博弈论中的囚徒困境。 3.保险管理制度不健全。保险诚信制度的建设,离不开保险经营机构自身的规范管理。保险公司的业务运作是保险公司的员工及保险人行为集合的结果,员工及保险人的忠诚度、能力及协作精神是保险公司诚信状况的基础,当保险管理制度不健全时,员工及保险人的诚信状况就会失控,进而危及到保险业的信誉度。 4.社会信用体系不完善。由于我国信用管理体系的不完善,对失信行为的监督及约束机制软化,信用的保证主要是基于人的伦理道德要求,当社会性与“经济人” 的人性相冲突时,“经济人”的有限理性可能使其在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利益驱动下,出现利己主义动机,产生违反诚信原则的道德风险,这也是保险领域产生诚信缺失的重要根源。 二、中国保险业的发展需要构建以诚信为本的伦理维度与道德基础 中国的传统文化及伦理观念中有不少诚信思想,体现出诚信对国家、社会、事业乃至个人的重要意义。孔子在《论语》中提出“民无信不立”,认为“信”对国家和社会而言,是比“食”和“兵”更为重要的前提条件。而且,在我国古代,往往“仁”包含了“信”,“礼”则体现出对“信”等概念的制度规范。老子的信用观是:“轻诺必寡信”(《道德经》)。庄子认为:“真者,精诚之至也。不精不诚,不能动人”(庄子《杂篇·渔父》第三十一)。韩非子说:“巧诈不如拙诚”(《韩非子·说林上》);“明主积于信,赏罚不信,则禁令不行”(《韩非子·外储说左上》)。韩非子既强调了诚信的重要性,又诠释了信用与法的关系。墨子亦言:“言不信者行不果” (《墨子·修身》)。纵观儒家、道家、法家、墨家等的言论及思想,尽管对“诚”的解释有其阶级性的内容,但也赋有民族性的精华,其积极意义是成就道德人格、造就良善人伦所不可或缺的。而且他们都肯定了“信”的治人、治国、治世之功。正是由于诚信之德在整个道德规范体系中的特殊地位,历代思想家都在不断地挖掘和提升它,统治者也在不断地弘扬和强化它,使之居于社会道德的主导地位;在社会心理层面,崇尚明礼诚信逐步成为一种文化传统,内化为我们民族的一种精神特质,这就使诚信之德在中国社会实际上成为维系社会秩序必不可少的道德准则。 中国传统文化中积极意义上的诚信思想,对保险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启迪意义,诚信应该成为中国保险业发展的伦理维度与道德基础之本。(1)诚信是保险业生存与发展的客观需要。信誉是企业的生命。保险产品是一种典型的无形产品,保险公司的信誉度,在保险消费者的购买决策中起着很大的作用,只有诚信才能为保险公司及保险业的生存与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2)诚信是保险机构的核心竞争力。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特别是在入世以后,保险机构之间的竞争十分激烈,诚信已成为了保险机构的核心竞争力之一。(3)诚信是保险市场活力的信心指数。保险市场上失信行为的扩大化以及诚信制度的缺位,会增加保险交易的风险,使保险行为主体对保险市场缺乏信心,阻碍保险交易向纵深发展,甚至使保险市场在较长时期处于低迷状态。(4)保险经营活动的特殊性要求保险双方最大诚信。保险市场是典型的信息不对称市场。一方面,保险人承保的风险是未来可能发生的风险,保险标的的风险状况在保险人承保后可能发生变化;另一方面,保险合同的专业性、技术性强、涉及的知识面广,投保人、被保险人难以准确地理解,相对于保险人,被保险方对保险条款的信息也是不充分的。保险市场的信息不对称导致交易成本增大,可能出现道德风险并直接损害保险合同主体的合法权益。保险合同的当事人只有最大限度地诚实守信,才能降低保险市场的交易成本,提高保险的社会经济效益。 三、推进诚信制度建设与道德建设,构建中国保险业发展的伦理维度与道德基础 (一) 保险诚信的制度推进 1.明晰产权制度。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有利于增强市场主体创新的动力,形成良好的信用基础和市场秩序。明晰的产权关系是规范经济行为主体的诚信行为的制度保证,在产权制度明晰的条件下,交易者的诚信行为有助于其更好地实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我们需要通过明晰产权,推动国有保险公司的股份制改革,推动股份制保险公司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促使保险公司为求得企业的长远发展而诚实守信。明晰的产权制度是维护保险诚信的基础。 2.完善诚信法律制度。只有法律保障产权的明晰,才能真正奠定诚信的约束基础;只有通过法律约束,建立和完善诚信者的利益保障机制,强化失信者的惩戒机制,才能使当事人诚信行为的收益大于不诚实守信的收益,诚信的成本小于不诚信的成本,促使保险市场主体的行为更加规范。 3.健全保险监管及失信惩戒机制。中国保监会作为政府实施保险监管职责的主体,在整个保险业的诚信制度建设中,既要通过自身的诚信起表率作用,又要充分通过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治理保险机构及个人的诚信缺失行为。应从法律约束、道德约束等方面构建失信惩戒制度,并通过健全监管机制,使守信者得到保护,失信者受到惩罚,增大失信者的利益成本、道德成本乃至政治成本。 4.完善信息披露制度。信用评级制度的科学化应该以完整的信用记录为基础。应该探索制定保险业的诚信手册和信用标准体系,量化诚信标准,为进行信用评估、规范诚信行为提供指南。逐步开展保险业界的企业及个人诚信的评级工作,对保险市场主体的资信状况进行科学、准确的信用风险分类。提高保险诚信信息的透明度,扩大保险信息的披露范围和频度,通过新闻媒体、互联网等各种渠道将保险公司的基本背景情况、财务数据、偿付能力、受表彰及处罚的情况等信息定期或不定期地向社会公布;要逐步建立、健全保险从业人员及保险消费者的信用档案。应逐步开放信用服务市场,培养信用评估师,成立评估中介机构,参照国外建立社会公共征信系统和民营征信系统的做法,建立信用评估体系,要注意与国际信用评级机构实行的评级标准、技术等方面的对接,吸收国外先进的评级办法并结合我国实际,形成科学、合理的信用评级制度。 (二)保险诚信的道德建设 1.规范构建。黑格尔认为,“德”作为人的第二天性,是“伦理上的造诣”。一个人究竟应当做什么,只有在伦理实体中才能被规定。中国保险业的诚信道德建设,首先需要构建一套诚信道德规范,使保险市场行为主体明了符合保险发展要求的诚信行为是什么,应该怎么做,等等,使市场行为主体的保险行为有德可依。目前我国正经历着社会转型、经济转轨,顺应这一变化,要使传统文化中单向而特殊的儒家伦理及个别主义的宗族伦理观,扩展为与市场经济下双向甚至多向的超亲缘的普遍性信用精神相适应的诚信理念,使传统“诚信”普及为对规则的尊重和诺守。从总体上讲,中国保险业的诚信道德规范应该是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与法律规范相协调、与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相承接、具有保险特色的诚信道德体系。 2.教育内化。保险业应高度重视诚信的教育与宣传,将诚信文化作为企业文化的核心内容,建立健全诚信教育宣传体系,培育诚信理念,使以道德为支撑的诚实守信的伦理精神渗透到保险各方的意识中,形成诚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行业氛围及社会氛围,为保险诚信行为奠定思想基础。在保险机构的培训中,应高度重视诚信教育,增加诚信内容,使保险市场主体明了哪些行为属于失信行为,不诚信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使诚信行为具有可操作性;应利用各种教育工具及手段,宣传诚信对保险企业及从业人员个人发展的重要意义,并通过各种管理措施的采取和加强道德约束,强化诚信意识,崇尚诚信观念,使诚信内化为保险市场行为主体的意志品质和精神气质。 3.实践养成。道德品质不仅是主观意识范畴,而且是实践范畴。③作为一种实践理性的保险诚信,在实践中才能真正体现和提升。没有保险诚信的道德实践,就不可能有真正的保险诚信的道德主体。加强保险诚信的道德建设,必须积极推进保险诚信的道德实践。在市场经济中,良好的信用是一种有价值的稀缺资源。诚信既是一种道德追求,又具有经济意义。市场经济与诚信道德有着与生俱来的天然联系,市场经济越发达,就越要求诚实守信。保险市场上的各种行为主体应该树立符合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伦理道德理念,重新认识企业及个人利益与诚信的关系,诺守诚信,使诚信成为保险双方当事人在实践中的自觉行为,并以拥有良好的诚信度及较高的信用等级来体现自身的价值。 谈我国保险业发展的机遇与挑战:我国保险业监管发展的几个方向 [摘 要] 2008年8月我国保险法进行重新修订,其中对保险资金运用范围做了重大修改,大大地扩大了保险资金投资渠道。新的保险法实施后,我国保险业发展在面临机遇的同时,也将面临更大的风险。在金融危机还在延续之时,我国保险业监管将面临重要的任务,本文主要根据目前情况分析我国保险业监管发展应该把握的几个方向。 [关键词] 危机 保险业监管 方向 一、引言 2008年9月美国金融危机全面爆发,从美国财政部托管“两房”,美国第三大证券公司美林证券被美国银行收购,美国第四大投资银行雷曼兄弟公司宣布破产,到关系数千万人生命与财产保障的保险业巨头美国国际集团(american international group, aig,下同)被美国政府出资850亿美元的抵押贷款获得该公司79.9%的流通股份进行接管等。仅仅半月,在历史上辉煌百年的金融巨头一个个相继倒下,使危机如燎原之火迅速蔓延到整个世界。几乎与此同时,于2008年8月我国新保险法修订草案诞生;新保险法对保险公司资金运用作了重要修改,其中第109条规定:“保险公司资金运用限于下列形式:银行存款;买卖证券、股票、证券基金等有价证券;投资不动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资金运用形式”,即将原先保险法规定的“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修改为“买卖债券、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等有价证券”,并增加了规定保险资金可以投资不动产。并且,2009年2月28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修订草案,修订后的保险法自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虽然,先前已陆续出台了相关规定,在实务中也早已实行,但现在已上升为法律而存在,这是对保险公司资金管制的进一步放松。新的保险法实施后,我国保险业将面临机遇的同时也面临更大的风险。再者,无论是保险巨头aig还是其他金融巨头的危难,都验证了监管对其的重要性,更何况才处于初级发展阶段、各个方面发展都还不是太成熟的我国保险业。本文主要根据目前情况分析出我国保险监管将应把握的几个方向。 二、我国保险监管业应把握的几个方向 1.加强事前监管 所谓的加强事前监管,就是在保险公司各个方面行为发生之前加强规范,主要靠法律及规定。我国2008年新修订的《保险法》最核心的三大变化是突出了保护被保险人,突出了加强监管和防范风险,突出了拓宽保险服务领域,对保险业的依法合规经营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应该说是一次比较全面、系统的修改,对我国保险业发展具有巨大的促进作用。下一步主要是认真执行保险法所规定,严格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使我国保险业在各个方面规范经营。但保险法只能在原则上规定,具体的细节就需要相关规定的出台作为保险法的补充,严格职守促进保险发展,监督保险资金准确、合理的利用,其中重要一条就是关于保险资金投资比例的要求规定,一定要认真考虑保险的特点,吸取美国保险的教训,严格执行保险资金运用的安全性、盈利性和流动性三原则;另外,相关规定要随着经济环境的变化适时的作出相应调整,做到松严得当,促进我国保险健康、顺利的发展。 2.加强过程监管 所谓的过程监管,就是引导保险公司各个方面行为,并且错误发生后给予及时纠正,加强规范保险公司运营,这主要靠监管机构以及第三方监管。 我们国家保险监管机构主要是保险监督委员会,根据国务院授权履行行政管理职能,依照法律、法规统一监督管理全国保险市场,维护保险业的合法、稳健运行。虽然保监会对其职能的履行还算严格,但在关于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和市场行为;关于保险保障基金的管理,保险保证金;对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对保险机构和保险从业人员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等方面,应该继续并且加强监管,使问题不发生或发生后及时发现并制止,不要象瑞福德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存在少提、漏提准备金及相关负债的情况 (这仅仅是众多违规操作行为中的一个)到严重时才发现,我国监管机构做到这一步可能还需要一个艰难并很长的过程。这就需要我们做到,首先,要建立一个以非现场为主的功能监管信息体系,促进保险监管机构与其他监管机构之间的信息交流和建立制度性的信息共享机制,克服机构监管带来的信息封闭导致的效率低下和监管空白;其次,在现行机构监管体制下要强化保险监管机构与保险公司之间已建立的高层定期会晤制度,经常就一些重大问题进行磋商、协调,对保险公司内部管理和经营的业务要加以引导和监控,并建立一定制度使其向功能性监管过度;最后,对从事混业经营的保险集团,对出现混业经营特征的外资参股保险公司,如aig在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拥有的9.9%的股权,美国和中国的保险监管部门要达成联合监管协议,逐步向统一监管过度。 同时,我们国家应该大力支持健康的信用评级机构的建立与发展,一方面引导保险资金投资;另一方面,也可监督保险公司本身的运营情况。专业信用评级机构对保险公司的评级对保险公司的运营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保险公司拥有较高的信用等级,实际上是向投保人传递着其管理先进、财务安全、流动性好,以及较高的市场地位等信息。在竞争日趋激烈的保险市场中,拥有较高的信用等级的保险公司往往处于更为有利的竞争地位。由于一些投资产品的复杂设计,投资者根本不可能有足够的数据、资料和能力来评估这些产品的内在价值和风险,因此,评级机构的信用评级就成为投资者购买相关产品的主要依据。中国的信用评级结构还比较弱小和稚嫩,处于发展初期阶段。但是,随着无担保公司债和各类金融衍生产品的逐步发展,信用评级机构在中国资本市场的地位将日益显著,在平衡金融市场和控制金融风险方面将具有特别重要的地位。我国应该建立健全恰当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并且引入适当的竞争环境,促使信用评级机构真正做到对投资者负责,有效的预警系统性风险,成为金融市场风控定价和风险控制的核心部门,从而对我国保险监管起到重要的辅助作用。 3.增强保险公司风险管理能力,加强公司内部监管 每个保险公司为了发展,有可能进行盲目竞争、盲目投资,从而阻碍我国保险业的发展。我国保险公司的风险管理能力本来就弱,何况增加保险资金投资渠道后,面临的风险更大,这需要我国保险公司大力增强风险管理能力,学习借鉴外国发达国家的风险管理技术。虽然金融危机使得国外各大保险公司纷纷倒下,但他们本身的风险管理技术还是非常值得学习的;同时也得防范具有精湛技术的精算师为了公司竞争进行违规操作,使得精算师真正的发挥其技术,引导保险公司朝正确的方向发展。另外,我国保险公司内部没有专门的监管部门或监督委员会,主要靠保监会统一监督,这就有可能对不同条件、不同情况的保险公司实行统一的监管方式及监管规定,所以各保险公司本身也应该成立自己的监管部门或监督委员会,使得各保险公司能根据自己的能力开发自己的产品及进行自己风险控制范围内的投资,与监管机构共同推进我国保险业的发展。 三、结论 我国保险业在风险管理能力及监管方面都还很弱,当今全球化日益明显,投资全球化也逐渐广泛,我国投资不仅面临本国的风险也面临国际风险;在这时我国为了保险公司更好地经营发展,扩展其投资范围,这使保险公司有更好更广阔的发展空间的同时也带来了巨大的风险。目前,金融危机日益蔓延,我们在发展的同时要吸取金融危机的教训,更要吸取aig的教训;在这风险加大之际,我们惟有加强监管,也就是促进我国保险发展的同时,做好坚强的保护后盾,控制好风险,把可能发生严重后果的风险扼杀在摇篮中,建立和健全我国保险业监管体系,不断提高我国保险业的监管水平。 谈我国保险业发展的机遇与挑战:我国保险业发展的机遇与挑战 摘 要:保险业作为金融服务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宏观经济的联系日益紧密。近几年,国际国内经济环境发生了深刻变化,随着金融一体化和保险国际化步伐的加快,我国保险业的发展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机遇,同时也面临着巨大的挑战。 关键词:保险业;宏观经济;机遇和挑战 一、我国保险业发展总体情况 1980年,我国恢复开展国内保险业务,至1986年,我国只有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经营保险业务。这一时期,保险公司的发展或者说我国保险业的发展,完全取决于政府的意志,完全是一种政府行为。1986年,新疆兵团农牧业生产保险公司成立,结束了人保独家垄断经营的历史。此后,中国平安保险公司和太平洋保险公司先后于1988年和1991年成立,20世纪90年代以后,市场主体不断增多,截至2008年底,我国保险机构达到120家。但不可否认,目前我国保险市场仍属于寡头垄断市场。在众保险寡头中,国有保险公司是保险市场供给的第一集团,控制着60%以上的市场份额,平安和太保是供给的第二集团,控制着30%左右的保险市场。其他保险公司则是市场供给的第三集团,市场供给量低于10%。20多年来,我国保险业的保费收入快速增长,保险密度不断增长,保险深度不断提高。我国保险业保费收入实现第一个500亿元用了15年,第二个500亿元用了3年,而2001年保费1年实现增长500亿元,2008年全国累计实现原保险保费收入达到了9 784.10亿元,同比增长39.06%,应该说,目前我国保险业的发展处于快速增长期。 二、我国保险业发展的机遇 (一)经济体制的转型是保险业发展的契机 20世纪80年代初,我国经济体制从计划经济转型为市场经济,这是我国保险业恢复和发展的直接契机,人们对于不确定性风险预期损失补偿的需要刺激了保险需求。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企业是国有财产,政府是承担风险的主体,企业并不需要承担风险,个人也几乎没有财产和人身风险来让保险公司经营。市场经济体制建立的同时带来了许多不确定性风险,人们意识到许多风险难以避免且个人没有能力完全承担,因此,企业和个人不得不考虑风险的分散及转移问题。在这种体制背景下,保险业应运而生并日益发展起来。 (二)国民收入的快速增长利于保险业日益发展 国民收入尤其是人均可支配收入的高速增长,推动了对保险需求的增加。从个体来讲,人们对财产和自身安全进行投保,只有人们的财富积累积到一定程度,才有可能为已经积累的财富支付保险费,而这部分保费的支出,来源于新增收入部分;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对自身的安全和生活质量越来越重视,从而对寿险的需求也越来越多。从企业生产来看,根据加速原理,国民收入的增加促进投资的增长,人们为扩大再生产中追加的投资部分支付的保险费,也同样出资于新增收入部分。扣除物价因素,我国国民收入增长速度平均每年在10%左右,而保费增长速度平均在30%左右,保险业的增长速度超过了国民经济增长速度。 (三)积极的政策促进保险业繁荣发展 随着保险市场的逐渐开放,国家经济发展的政策以及保险监管政策对保险业产生较大的促进作用。近几年,为了应对国家金融危机的影响,中央采取了灵活的宏观调控政策,提出保增长、扩内需、保民生、保稳定等一系列目标,2009年初推出四万亿刺激内需投资,2011年新四万亿投资又将投入,民生工程和基础建设拉动了对工程险、财产险等险种的需求,汽车振兴计划拉动了车险的需求。中央加大了对“三农”和政策性农业保险的支持力度,直接推动了相关农业保险和涉农保险的发展。 三、我国保险业发展面临的挑战 (一)社会观念、文化、意识形态的影响仍是根本性的 从中国的历史来看,中国是一个有着几千年历史的小农经济社会,与西方的工业化社会相比,小农经济社会重实物而轻货币,重个人情感而轻法律契约,重近轻远,这些历史积淀无疑与保单契约性等典型特征相冲突。从中国的文化来看,中国文化推崇“富贵在天,生死由命”,信奉“养儿防老”,重视家庭共济,这些文化基因无疑与保险所具有的防范风险、转移风险、在全社会范围内分担损失的社会机制特性相矛盾。从体制因素来看,自解放以后,中国搞了近30年的计划经济。从保障的角度来说,这样一种传统的计划经济是以否定和忽视自我保障,而以政府保障为其基本特征的。保障程度虽然不高,但范围广泛,政府对国有部门的职工实行几乎“从摇篮到墓地”的全方位保障。改革开放以后,即使理论和实践都在逐渐发生变化,但传统体制对人们长期以来潜移默化的影响仍然是十分巨大的,这一影响无疑会在一定程度上造成对保险公司发展商业保险的挑战。 (二)保险业发展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不相适应 近几年,保险业不断发挥这保险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参与社会风险管理的功能,已成为经济社会建设的重要力量和国民经济的重要行业,但总的来看,全行业基础较差,底子较薄,仍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对保险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目前保险还未渗透到经济各领域、社会各行业和人民生活各方面,覆盖面不宽,很多重点领域的投保率不高,无法为人民群众提供一些迫切需要的保险产品和服务,保险保障的层次也较低,特别是重大自然灾害的赔付率较低,以2008年南方雨雪冰冻灾害和汶川地震灾害为例,保险业分别赔付55亿元和10亿元,进展直接经济损失的3.6%和0.12%,与发达国家和地区30%的水平相比差距较明显。 (三)外资保险公司的竞争压力日益严峻 随着wto承诺的兑现,近来保险监管部门大大放松保险公司的进入政策壁垒,外国保险公司的进入只是时间顺序问题。从总体上来说,国外保险公司从资金实力、产品开放技术、展业方式。业务管理水平等方面都大大强于国内保险公司。已在中国开业的包括美国,日本、加拿大、瑞士、德国。英国、法国、澳大利亚等48家外国保险公司,以及目前在中国设有几百家代表机构,申请等待营业执照的有上百家外国保险公司,其经营历史和资产总额条件均大大超过保险公司设立的基本要求。许多公司的经营历史都在百年以上,资产总额大都在几百亿,甚至几千亿美元以上。也就是说,在中国开放保险市场以后,中国的内资保险公司要与这些十分强大的外资保险公司进行竞争,其严峻性是显而易见的。 (四)保险供给能力不足 从现在情况看,我国保险业的发展仍表现在对现有保险市场占领上,即由保险公司通过提高保险供给能力,满足市场已出现的保险需求。例如目前保险公司的业务结构,财产保险上,企业财产保险、机动车辆保险和货物运输保险市场占据了绝大部分的市场份额;寿险上,意外险和已出现的寿险市场占据了大半江山。要改变这个现状,实现保险业可持续发展,要开发潜在市场,如责任保险市场、健康市场保险、养老保险市场等。 四、发展策略建议 为了提高我国保险业的整体效率,提升保险业的国际竞争能力,提出以下几点策略建议。 (一)加强和改进保险监管 近几年随着我国保险业的快速发展,保险监管也在逐步走向成熟。保险监管要根据保险机构风险程度的高低,实施分类监管,防范风险,扶优限劣,优化监管指标,对不同等级的保险机构采取差异化监管,增强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健全和完善偿付能力监管制度,强化偿付能力监管制度的执行力,防范偿付能力不足的风险;加强对市场行为的监管和对保险资产的监管,坚持以人为本,把保护被保险人的利益作为监管的根本目的。 (二)规范市场运行秩序 在我国保险业快速发展的过程中,保险机构相继设立,保险业务从无到有,初步形成了多种所有制形式、多种组织形式并存的格局,市场运行中也积累了一些问题,若要保险业持续稳定发展,就必须要规范市场运行中出险的这些问题,确保保险机构依法合规经营,杜绝数据不真实和损害被保险人权益等违法违规问题,规范竞争手段,杜绝靠高手续费、高返还和变相降费等等恶性竞争现象。 (三)提高保险公司自身的核心竞争力 当前保险市场上,产品同质性严重,开发策略相似性极强,几乎都没有自己的竞争优势,保险公司要形成核心优势,必须尽快形成合理的公司治理结构,将经营方式从粗放扩张型转向质量效益型。例如,人保这样的大公司,可以利用自身的覆盖全国的网络优势,不断向综合性发展,以综合优势占领市场。而对中小型保险公司,则宜实行专业化的产业政策,例如市场上已经出现的长安责任保险公司。各保险公司在发展中要始终集中于提高客户满意度的战略,不断推出各种服务方法。随着金融市场的完善、可替代产品的自由进入、消费者投资意识的增强,产品种类的多样化和产品的不断创新以及资金运用的效果才是保险企业竞争的关键,保险公司的发展战略应该以此为出发点和最终目标。这才是符合保险公司职能的定位,因为产品体现保险公司对客户风险的识别和管理能力,而资金运用则体现出公司对客户利益的保护。因此,保险公司最重要的首先是做好产品开发,也是公司资金运用的基础。其次是客户服务,维护已有的客户,并通过带动效应,扩展新客户;同时稳定的高收益的资金运用可以促进产品开发和保证客户利益。
浅谈农村商业保险发展:农村商业保险市场发展论文 摘要:我国农村地区保险市场需求旺盛。近年来,尽管农村商业保险得到一定程度的发展,但仍存在一些梗阻,影响到新农村建设的进展。本文建设通过建立适合农村特点的农业保险体系,规范营销服务机制,健全监管机制等措施,进一步完善农村保险市场。 关键词:农村,保险,发展 保险具有风险疏散、经济补偿和社会保障的功能。长期以来,我国农业、农民和农村一直处于弱势地位,如何有效发挥保险的救济和保障作用,加快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应成为当前深入研究的重要课题。为此,笔者以保险业相对发达的烟台市为例,深入剖析农村保险市场发展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和障碍,并就农村保险体系再造问题探讨对策思路。 一、目前农村商业保险市场发展的主要特点 目前,保险业在部分农村地区已经得到了广泛开展。烟台作为全国首批沿海开放城市之一,近年来随着经济、金融的快速增长,农村保险市场也得到较快的发展。2006年,烟台市保险费收入411570万元,其中所调查的9个县市合计保费收入接近烟台市总量的一半。全市人均交纳保费633.Z元,同比增加71.2元,保险密度居全省第一,但在保险总量快速增长的同时,农业保险业务发展缓慢。 (一)机构网点快速增加,营销队伍不断壮大 近年来,随着区域经济优势的凸现,众多的保险公司落户烟台,并在县域大量增设分支机构,直接向广大农村地区辐射,带动农村保险市场快速发展。目前,烟台市有28家市级保险机构,其中财产保险13家、人寿保险9家,共辖设320个分支机构,其中在9个县市共有县级保险机构94家,均设在县城所在地。有的保险机构如中国人寿还在县以下乡镇设有保险代办处,据初步统计,9个县市共有保险网点120多个。随着机构的扩展,全市保险从业人员已达到2.3万人,其中,营销人员达2万多人,形成了一支庞大的营销队伍。 (二)保险产品种类较多,市场份额相对集中 各保险公司在业务发展中,坚持以市场为导向,适时推出了多样化、个性化的保险新产品,不断满足城乡居民全方位、多层次的保险需求。据统计,目前,县域保险机构累计开办保险产品110个,其中财产险60个,人身险50个,城乡之间在产品种类上相差无几。从保险产品的市场份额看,人身保险占据绝对多数,人身保险保费收入一般是财产保险的3—4倍,农村市场份额差距略低o-人身保险市场以寿险和分红险占比较大,2006年,烟台市该两类保险保费收入分别为100736万元和107373万元,占比为31.81%和33.9%;财产保险中机动车险占有较大的比重,2006年,该险种保费收入占财产险保费收入的80.46%。 (三)县域人身保险发展较快,财产保险发展相对迟缓,农业保险几乎空白 近年来,随着保险知识普及和保险营销力度的加大,农村保险市场得到广泛拓展。据对烟台9个县市区的180户农民问卷调查,有127户办理过保险业务,另有35户有办理保险的愿望,分别占调查样本的70.6%和19.4%;所办理的保险种类以人身(寿)保险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居多,办有该两种保险的分别占全部调查农户的45.7%和43.3%,而财产保险则不足15%。由此可见,在现有的保险品种中,农民对人身健康、养老保险情有独钟。从烟台市保费收入的区域结构,也可以看出县域人寿险业务呈较快的增长趋势。2006年,9个县市全部保险费收入占烟台市的比重为51.8%,同比提高4.6个百分点,其中人身保险占比提高4.7个百分点,财产险占比下降7.1个百分点。在财产保险业务中,农业保险占比微乎其微,全辖只有1个县(市)办理了农作物火灾险,其他各县市均未办理农业保险业务。 二、制约农村商业保险发展的障碍因素 (一)农业保险业务萎缩,难以满足农业发展的有效需 上世纪90年代中前期,人民保险公司的各分支机构专门设有农业保险科,开办的保险品种涉及麦收、特色养殖、水果蔬菜等,但随着保险公司的商业化改革,已不再单设农业保险科,并相继取消了麦收、特色养殖、水果蔬菜等险种,目前烟台开办的仅有农作物火灾、冰雹保险和家庭财产责任保险等几个险种,在众多的近60个财险种类中,涉农险种占比不足10%,品种少、份额低。农业保险萎缩的主要原因是,农业灾害多、风险大,出险后勘查难、赔付率高,与保险公司的商业化经营目标明显冲突,基于此,诸多保险机构都纷纷退出了农业保险市场。 (二)保险产品设计上的缺陷,与农民的支付能力形成较大的差距 目前大部分保险公司将产品定位于城镇市场,产品设计趋同性较强,普遍缺乏对农村保险市场的研究和开发,少有推出适合农民和农村特点的保险新品种。而农民与城市居民在收入水平上存在明显的差异,据调查,2005年,烟台市各县市区农民人均收入较城镇居民普遍要低一半以上,平均收入额要少5000-6000元,将适用城市的保险产品向农村延伸,必然超出农民的消费能力。在所调查的180个农户中,有53人未办理过保险,占调查农户的29%,其中因保险价格偏高而缺乏一定经济能力的有31人,占比为58.5%。产品设计上的偏差,降低了农民的投保意愿。 (三)业务发展不够平衡,市场监管存在盲区 目前,商业保险公司在业务发展中存在三个方面的不平衡:一是地区间机构设置存有偏差。烟台市全辖共有保险分支机构超过300家,其中占全市人口总数80%以上的9个县市却仅拥有三分之一的保险机构。同时,县域间的机构分布也不平衡,经济发达的龙口市现有保险机构17家,另外还有多家保险公司拟在此设立营销服务部;而人口相当、经济发展相对落后的另一县(市)只有保险公司6家,该市2005年人均保费收入仅为38元,较烟台市平均水平低524元。保险业务发展状况虽然取决于多方面因素,但机构布局上的不合理,进一步加剧了发展状况的失衡。二是展业、理赔质量态度相差迥异。调查反映,保险公司普遍存在重展业、轻理赔的问题,对客户投保和缴费服务热情、不厌其烦,而出险后理赔时则手续繁琐、条件苛刻,个别甚至存在故意刁难的问题。在对保险公司服务满意度调查中,对保险理赔存有意见的占有较大的比重。三是保险业务发展与市场监管不相对称。当前,部分地区保险业务发展势头已接近于银行业,但在市场秩序管理上则与银行业差距较远。目前,保险监管机构设至省级或较大城市,地级以下只有保险业协会,市场监管力量明显不足。而诸多保险公司都实行营销机制,营销人员良莠不齐,为了提高业绩而进行不实宣传甚至相互诋毁的现象时有发生,不同程度地破坏了正常的竞争秩序,导致出现大面积的退保问题。2006年,烟台市人身保险退保率为10.81%,同比提高1.94个百分点。 三、完善农村保险市场的政策建议 当前,我国农村的自然、地理和经济发展环境,决定了其在农业、医疗、养老等方面潜在巨大的保险需求,迫切需要政策的、商业的保险产品为“三农”发展提供服务和保障。为此,就完善农村保险市场、推进农村保险业务发展提出如下对策建议: (一)建立适合农村特点的农业保险体系。 鉴于农业生产的风险性和商业保险公司的盈利性特点,建议尽快成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公司,推出农、林、牧、渔业各具特色的保险品种。在目前情况下,为提高农民和保险公司办理农业保险的积极性,增强农业的保障功能,可采取政府扶持与商业运作相结合的农业保险模式,在两个环节发挥政府的扶持作用:人保环节,按照保费的一定比例对农户予以补贴;出险后的理赔环节,按照赔付额的一定比例对保险公司直接补贴。通过适度扶持,降低保险公司亏损,提高农业防灾、减灾和救助保障能力。 (二)规范商业保险公司对农村市场的营销服务机制 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保险业提供了新的机遇,开辟了广阔的市场空间。针对目前农村保险市场的现状,各保险公司应从三个方面转换经营理念,规范和完善保险营销服务。一是加快农村保险产品研发。结合农村实际,有重点地改造现有保险产品,开发推广新产品,满足农民低保费、低保障、广覆盖的保险需求。二是加强农村保险机构网络建设。合理调整农村保险机构的布局,在网点设置上应适度向偏远农村地区倾斜,增强对农村保险市场的辐射和带动作用。三是强化营销队伍培训和管理。营销人员是体现保险公司形象、开展对外宣传的窗口,对其培训,既要具备精良的展业技巧,更要具备过硬的职业操守;对其考核,既要注重保费收入增量,还要考虑保户资源的稳定性。通过把好营销关口,提高保险经营绩效,消除社会各界对保险行业的偏见。 (三)健全农村保险市场监管机制 首先,引入同业竞争监督机制。在目前的监管体制下,监管机构应加大引导力度,鼓励各保险公司逐步向农村延伸触角,增加农村保险市场主体,通过适度的同业竞争,达到相互监督、相互规范的目的。其次,健全保险协会网络体系,重视发挥保险业协会的监督作用,督促各保险机构严格遵守保险同业自律公约,对违法违纪行为按职能范围及时做出处理,切实维护公平的市场竞争秩序。再次,加强行业监管力度,建议在地市级城市设立保险监管分支机构,加强对县域保险市场的监督管理,促进保险业的健康稳定发展。 浅谈农村商业保险发展:商业保险与农村社会保障体系论文 [摘要]当前我国农村正面临着日益严峻的社会保障缺失问题,商业保险作为整个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有机组成部分,应当发挥其应有作用。根据制度经济学分析,商业保险参与构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区分为两类不同的制度安排,即直接参与式和间接参与式。按照政府与商业保险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安排中各自的职能和责任,商业保险公司可以有四种介入方式与模式作为选择,即商业保险独立经营模式、商业保险委托代办模式、政府主导的商业团体保险合同模式和政府与商业保险合作管理模式。四种模式各有利弊,应考虑各地的具体情况,因地制宜,根据有关政策法规加以探索。 [关键词]商业保险;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分析;模式选择;协同发展 当前的中国农村正面临着日益严峻的社会保障缺失和不足问题,这不仅关系到广大农民及农村特殊群体的基本利益,也关系到建设和谐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根本目标。但由于“三农”问题的复杂性和地区发展的不平衡性,我国农村社会保障的建立在各地尚处于摸索阶段。由于商业保险与其他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在发挥社会“安全网”和“减震器”的功能上存在一致性,因此探讨商业保险如何参与构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一、商业保险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中的定位问题 2006年10月召开的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在《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出,要发挥商业保险在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中的重要作用,这无疑对商业保险进行了定位。2006年6月《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也提出要努力发展适合农民的各类商业保险,要积极探索保险机构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的有效方式。但事实上商业保险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中是否能发挥重要作用,还是有一些不同看法。 一种流行的观点认为,由于商业保险是属于所谓的“高端”保障商品,并不适合收入不高的农民,商业保险在农村发挥作用不大,农村保障基本上只有依靠政府保障和农民自己。应当说,这种观点并非毫无道理,但由此断言商业保险难以有效参与构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最多只发挥很次要的补充作用,这是值得商榷的。 首先,虽然世界银行和国际劳工组织提倡建立以社会保险、企业补充保险、个人储蓄与商业保险为基础的“三支柱”社会保障模式,但在当前的中国农村,第一层次的农村社会保险严重缺失和保障能力低下,由于缺乏像过去那样的集体经济的支持,第二层次的补充保险在全国多数地区可以说根本就不存在,我国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尚处于各自为政的探索阶段,普及面窄,保障程度低,保障的有效性取决于当地政府的主导能力、当地财力以及制度设计的科学有效性。与其相比,商业保险受到的制度等方面的影响就要小得多,即使是收入不高的农民也可以选择适当的保障。由于商业保险和社会保险等具有一定的替代效应,在其他社会保障严重缺失和不足的情况下,商业保险应当发挥其重要作用。 其次,提及商业保险,人们的第一反应就是商业保险是“贵”的,是高档品,收入不高的农民买不起。无可否认,有一些保险产品,比如高额的养老保险等产品,一般农民确实难以承受,但仍然有不少保险产品是农民急需而又可以承受的。比如,农民及农民工投保意外伤害保险,两三万元的保额一年保费不过百元左右,青壮年农民担忧万一意外身故二老的养老问题,那么可以投保定期寿险,即使10万元保额每年也不过交二三百元保费,即使某些保费费率较高的产品,保险公司也可以有针对性地设计和营销,比如中国人寿河南林诸支公司一名营销员创造性地按半份向农民销售某终身寿险,半年就销售了152份。同时,由于地区之间以及农民内部收入的差异性,也有很多收入较高的农民对商业保险既有消费需求也有消费能力。因此商业保险并不是农民享受不起的“奢侈品”,而是农民风险保障的“必需品”。 第三,商业保险的介入可以使得其它农村社会保障制度能够更有效地运行并发挥其功能。从经济学角度讲,农村社会保险等大多数保障项目是一种优效品,具有准公共物品特性,根据世界各国的经验,虽然这类物品主要应当由政府提供或主导,但一般并不需要由政府直接运营或主办,而是委托或者特许商业机构经营。事实上,从上世纪70年代开始,西方各国在社会保障管理上已经将一部分由政府统一承担的职能让渡给市场来执行,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由于商业保险机构在产品开发、风险管理、精算等方面具有政府管理经营所不具备的诸多优势,具有介入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先天条件,从当前的农村社保建设的经验看,那些纯粹由政府一手包办的项目,多数都存在政府财政支出压力大,运营成本高,效率低下等制度障碍,而商业保险介入的多数制度运行效果相对较为良好。 综上所述,商业保险是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构建中应当而且能够发挥重要作用。 二、商业保险参与构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制度经济学分析 我们可以将商业保险参与构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区分为两类不同的制度安排,一是商业保险作为二级制度安排成为农村社会保障的一个组成部分,可称之为直接参与式;二是商业保险作为其他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安排运行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发挥其独有功能,可称之为间接参与式。 (一)商业保险直接参与构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制度分析 根据制度经济学理论和舒尔茨关于制度模式的分类,商业保险属于影响所有者配置资源的一种制度安排,它可以较好地促进农民之间,农民和保险公司之间配置风险。由于制度可以为合作创造条件,而农民缺乏风险分散和转移的渠道,且农民自发组织建立某种风险分担制度的交易和谈判成本很高,而商业保险制度则可以大大降低这种成本。 1.商业保险直接参与构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制度需求分析 从农民群体的制度需求看,随着中国农村的非农化、市场化、城镇化,在人口老龄化、家庭小型化、保障个人化和土地保障能力日益下降的今天,传统的“土地家庭”这种保障模式已经越来越不适应农村的新情况。由于农村第一、二层次的社会保障的缺失或严重不足,各类农民群体对保险保障的潜在需求很高,大量的农村保障与保险调查报告都得出类似的结论。当然,要将名义保险需求转化为农民的实际需求还受到诸多条件尤其是支付能力的限制,但这种潜在的巨大需求对促进商业保险在农村的制度安排有效实施无疑是十分重要的。 从保险公司的制度需求看,根据新制度经济学理论,只有当制度变迁的潜在收益大于变迁成本从而带来正的潜在利润时,制度变迁和制度创新才会发生。而当前商业保险公司正面临着这样的机会。首先,随着经营商业保险主体的不断增加,大中城市的保险竞争日趋激烈,城镇市场的保险开发已经逐渐趋于阶段性的市场饱和状态,而广大的农村保险市场长期以来为多数公司所忽视,保险资源远未得到开发,潜在市场机会较大;其次,虽然从总体上看,农民的收入水平普遍较低,但由于地区差异以及农民群体收入结构的不平衡,东中部地区及收入较高的农民既有强烈的投保需求,也有一定的支付能力;第三,一些特殊农民群体,比如农民工、失地农民等对一些特色保险有强烈需求,收入不高的农民也希望能购买一些低保费的保险产品,保险公司可以在农村市场取得较好的业绩。 2.商业保险直接参与构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制度供给分析 在农村建立商业保险制度是一种由市场主导的诱致性制度变迁,而影响保险公司制度供给的因素主要是制度安排的实施成本以及现有制度障碍的约束和路径依赖。农村商业保险市场开发程度低,这是潜在市场机会,但也正因为如此,保险公司的经营也面临着较高的制度实施成本,前期的投入成本较高,包括设立农村营销部,宣传推广、设计开发有针对性的保险产品,而且可能面临农民群体相对更高的赔付风险;其次,虽然传统的家庭式保障已经难以为继,但长期以来形成的“养儿防老”、“有灾难找政府”等观念仍在部分农民头脑中根深蒂固,而原有的“土地家庭”模式虽然保障程度低,但风险小,成本也低,再加上注重眼前利益得失的农民厌恶风险,很多不愿以当前确定保费支出“损失”换取未来不确定的保障,再加上对保险的不了解以至偏见,农民宁愿固守那已经并不可靠的保障,这种对传统保障模式的路径依赖将严重制约新的商业保险制度供给。 综合而言,目前建立农村商业保险的制度安排,农民和保险公司的制度需求都是较强的,制度需求主要受制于多数农民的经济能力,从制度供给上看,主要受商业保险制度实施成本以及现有制度路径依赖的影响。 (二)商业保险间接参与构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制度分析 根据新制度经济学理论,政府和市场就是两种最基本的制度安排,但任何单一的制度安排通常都存在一定的缺陷。具体到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安排,以商业保险为中介有几大优势。 首先,实施一项农村保障制度安排,制度设计成本和未来的制度运行风险较高,政府必须基于审慎原则进行全方位调研与分析,政府虽然在宏观制度设计上有优势,但对于具体的技术性项目的设计则缺乏专业经验,而商业保险公司作为长期从事风险管理的专业机构,在制度设计、费用测算、未来偿付能力评估等方面可以参与制定方案,这一方面可以增加制度设计的科学性,另一方面可以减少制度设计的成本,从而促进农村社会保险制度安排的供给。 其次,通过商业保险作为中介可以有效疏通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安排中的其他制度障碍。比如目前的农民工社会保险项目,由于现有的社会保障实行城乡分割、区域统筹的政策,造成农民工的频繁流动与保险关系转接困难,导致不少地区的农民工无奈选择退保。据统计,农民工集聚地广东东莞市2005年有105万农民工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但当年就有高达40万农民工选择退保。上海市针对这种情况实施的“农民工综合保险”就较好地解决了这个问题,其做法是政府负责征缴保费,为外来务工人员向一家全国性商业保险公司购买养老、医疗、工伤等一揽子保险,一旦农民工离开,其养老保险等关系可转入户籍地所在地的商业保险分支机构,这样就打通了现行社会保险保障区域分割、城乡分割的制度障碍,有效发挥了社会保险的功能,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第三,以商业保险为中介可以有效减少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供给的实施成本。比如重庆市政府主导建立的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模式,就是由政府主导,将部分补偿安置费加上政府补贴的部分保费委托保险公司统一建立保险基金,利用保险公司在保险技术、网点、资金运用等方面的优势,由保险公司按照与政府的代办协议管理和发放养老金,政府不再设立专门机构和人员,而主要进行制度监控,这样充分发挥了政府和保险公司各自的优势,这种商业保险“代办型”模式的制度实施成本明显小于政府“主办型”的实施成本。 三、商业保险介入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模式选择与利弊分析 按照政府与商业保险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安排中各自的职能和责任,商业保险公司可以有四种介入方式与模式作为选择。 (一)商业保险独立经营模式 在该模式之下,商业保险公司作为一个独立的市场主体直接向农民提供风险保障。这种制度安排的优越性在于其运行的灵活性和针对性,一方面,它体现了市场意义下的“公平”,这对于一部分支付能力较强的农民特别有吸引力;另一方面,农民群体可以根据自己的保险需求偏好和支付能力选择合适的产品和保额,也有权选择不投保,避免了其他社会保险违背“一致同意”原则实施强制性制度安排的弊端。但是,由于商业保险只具有市场意义上的公平,而不具有福利价值评判上的公平,会导致部分农民由于支付能力受限而无法享受保障,也无法实现不同经济水平农民之间的财富互济效应。从保险公司角度看,其好处是可以根据各地农村市场状况自主确定业务发展目标。 一般而言,农村商业保险制度安排主要应当侧重三个方面,一是针对东中部发达农村地区和农村中高收入群体;二是针对农村中低收入群体设计销售一些他们急需的低保费基本保障产品,比如定期寿险、低额住院保险等产品;三是针对特殊农民群体需求开发和销售一些度身定做的保险产品,比如农民工意外伤害险、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等产品。 (二)商业保险委托代办模式 在该模式下,保险公司受政府委托管理和经办的农村社会保障项目,包括政策咨询、业务管理、费用报销支付、管理专项基金等,其管理服务费用由政府财政支付,不从保障基金中提取,基金透支风险由政府承担。 这种模式可以发挥商业保险所具有的社会管理功能,政府也能减轻新设经办机构和增加人员编制的压力,节省制度实施的运作成本,而集中精力专门从事资金筹集、政策调研和业务监控等工作,实现政府从办农保向管农保的职能转变。同时,商业保险公司作为独立于政府的市场主体,可以有效地防止各种外部干扰,充分运用商业保险的风险管控技术,对资金运作、保险金给付制定严格的风险管控措施,有效降低挪用保障资金、虚假给付保险金等人为风险。而且保险公司较丰富的客户服务和理赔管理经验以及较多的网点也方便农民的费用报销与支付。从保险公司角度看,可以利用自身业务平台取得中介业务收益,而且经营风险不大。 但是,在该委托模式下,由于保险公司自身不承担风险,保险经营的专业性又较强,政府可能难以有效监控保险公司行为。因此,有必要引入专业监管,对保险公司接受委托管理业务的信息披露、运营标准等作出强制要求,并按照常规保险业务实施定期不定期的现场检查,以减少和避免“委托—”关系中常见的道德风险;从保险公司角度,由于经营的连续性要求,最担心出现政府由于财政压力而无法及时足额拨付管理费用,从而造成保险公司的长期“负债”经营的不利情况,因此,有必要以书面协议形式从法律上明确委托代办双方的责权利,降低单方“赖债”风险。目前,重庆市开展的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正是采用该模式,取得了较好效果。相对各方而言,这是商业保险介入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一种较好方式。 (三)政府主导的商业团体保险合同模式 在该模式下,政府以投保人的身份将所筹集到的农村社会保障资金为农户投保团体保险,与保险公司就保障条件、保险责任、赔付限额等一系列项目达成一致协议,签订保险合同,由保险公司按约定事项向农民提供保障,并承担全部风险,政府不再承担相应的赔付责任与基金透支风险。 这种模式的一个明显好处就是政府、保险公司、农民三方之间责权利分明,政府与保险公司就是投保人和保险人的保险合同关系,避免了保险代办型和保险合作型模式所出现的责任关联和不易区分而导致的双方发生纠纷的困境。由于投保农民群体风险相对特殊,通常缺乏准确的经验损失数据,双方都不易合理确定保费,如果保险公司为争取业务低价承保就极有可能造成该业务亏损,保险公司将承担全部赔付和赤字风险,另一方面也可能出现公司为减亏而将赔付标准控制过严损害农民利益的情况,同时,由于政府已经将保障责任转嫁给保险公司,可能导致保险经营缺乏基层政府的支持,不利于农保业务的有效开展。 (四)政府与商业保险合作管理模式 在该模式下,政府负责政策制定和农保费用的筹集,保险公司负责经办农保业务和管理农保基金,有的规定可从基金中提取一定的管理费用,基金发生盈余时公司可在一定限额内按比例提取,如发生赤字,由政府和保险公司分担。这种模式目前应用不多,但仍有一些案例,以保险业参与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为例,截至2005年6月,在江苏、山东等六省68个试点区市县中,按上述标准分类,使用代办模式的有36个,团体保险合同模式的有22个,合作管理模式的有10个。 该模式的优点是可以充分发挥政府和保险公司各自在政策管理和业务经营上的优势,由于双方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双方都有动力积极支持和协助对方,这对共同搞好农村社保工作十分有利。但这种模式在实际操作中较为复杂,不像前两种模式那样双方责任明确,尤其是出现基金赤字的情况时,政府可能归咎于保险公司管理不善,风险控制不严,而保险公司则会归咎于政府拨付的保费过低,如果制度设计考虑不周,就很有可能造成双方互相推诿责任导致合作失败。 综合来看,上述模式各有优缺点,相对而言,从控制风险的角度看,委托代办模式相对较好,其次是保险合同模式,而合作管理模式则必须要求合作机制设计科学合理,但在严格风险管理的情况下,从长远来看,合作管理模式值得推广。当然,具体采取哪种模式,还要考虑各地的具体情况和不同的保障项目和保障群体,根据有关政策法规加以探索。 浅谈农村商业保险发展:商业保险参与农村医疗初探论文 摘要近年我国推出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在全国试点顺利开展,至今已为1亿多农民带来保障。新型合作医疗的特点为商业保险的参与提供了前提条件。商业保险公司在实践中积极探索参与合作医疗的方式,已取得良好成效。但商业保险在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建设中的应用前景还需要进一步的实践检验和理论研究。 关键词商业保险合作医疗社会主义新农村 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在这一新的环境下,允许商业保险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建立多层次的农村医疗保障体系、构建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这也充分体现了保险的社会管理功能。 1商业保险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背景 2003年我国推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等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并提出远景规划,2010年全国农村地区要基本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从2003年下半年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试点工作,到2005年6月底,全国已有641个县(市、区)开展了合作医疗试点,占全国县(市、区)总数的21.7%,有1.63亿农民参加了合作医疗。 1.1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特点 与原来的农村合作医疗相比,新型合作医疗呈现出新的特点:首先,政府的支持力度加大,新型合作医疗明确规定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对参合农民每年按人均不低于10元给予补助,确立了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相结合的筹资机制;其次,保障以大病统筹为主,将重点放在农民的大额医药费用或住院医药费用的补助上;第三,统筹层次和能力也得以提高,新型合作医疗以县代替了过去的乡、村为单位来开展统筹,增强了抗风险管理能力;最后,规定由政府负责和指导建立组织协调机构、经办机构和监督管理机构,对新型合作医疗加强了领导、管理和监督。 另外,还明确了农民自愿参加的原则,并赋予农民知情权和监管权,以维护制度的公开、公平和公正;同时附以建立医疗救助制度,通过民政、扶贫等部门资助贫困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1.2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经办方式 在新型合作医疗试点过程中,形成了三种类型的经办方式。第一种方式,由卫生部门所属合作医疗管理中心经办。这种做法比较普遍,有利于规范医疗机构行为和控制医疗费用,但专业化的管理能力暴露出不足。第二种方式,由劳动保障部门所属社保中心经办。这一方式在东部农业人口较少地区采用较多,能够利用现有社保中心力量,节省管理成本,但由于是第三方付费,社保中心对医疗行为没有直接的约束控制,需要卫生行政部门的协调配合。第三种是保险公司经办方式。商业保险公司专业技能较强,费用理赔经验丰富,用人机制灵活,有利于降低管理成本和提高服务质量,由此可以减轻政府设立机构、聘用人员等前期投入和压力,但保险公司亦属于第三方付费,需要卫生部门配合加强对医疗行为的约束控制。一些东部地区和少数中部地区,采取委托保险公司进行基金管理和审核报销,卫生、财政部门进行监管的做法,探索形成了“管办分离”的模式。 1.3商业保险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原因 为实现“十一五”规划目标,“三农”问题被摆到了各级政府工作的优先位置。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农村保障的新一轮改革,也将为中国农村保险市场提供广阔的发展空间。保监会也大力倡导发展县域保险,提出要让保险惠及8亿农民,充分发挥保险在国民经济中的作用。在这种背景下,商业保险公司纷纷加强了对农村市场的开发力度。 地方政府选择保险公司参与新型合作医疗是基于现实的考虑。如果由政府部门直接运作新型合作医疗,首先需要设立具体经办机构来负责资金筹集及日常管理监督和报销支付业务。由此需要安置大量人员,带来很大管理成本和财政压力。政府部门缺乏专业的资金管理队伍,合作医疗方案设计及医疗费用管控技术性也非常强,如果不熟悉审核支付业务知识和专业技能,报销支付中极易出现漏洞。因此,利用保险公司的专业管理人才和技术,为合作医疗服务,不失为明智的选择。 而商业保险参与新型合作医疗是保险公司为发展农村保险跨出的第一步。参与新型合作医疗体现了保险公司开发农村保险市场、加快自身发展的内在需求。它们可以通过参与新型合作医疗,以带动其他商业保险业务,在未来农村保险市场的发展中占据制高点。另外,商业保险公司也看到,通过参与新型合作医疗,能够积累参合农民的个人资料以及与健康有关的各种基础数据,从而为其健康险业务的产品开发、核保、理赔等提供基础。 商业保险参与新型合作医疗,是地方政府与保险公司双向选择的结果,政府可以充分利用现有的社会资源,保险公司则可以发挥自身的风险管理、理赔技术、服务网络等优势。 2商业保险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方式 目前,全国有6家保险公司参与了新型合作医疗试点工作。到2005年6月底,6家公司在江苏、河南、福建、浙江、广东、山东、山西、新疆等8个省(区)的68个县(市、区)开展了农民医疗保险工作,涉及的参合农民1765万人,试点地区平均参保率为84%。其中,38个县(市、区)被各级政府列入试点范围,占全国641个新型合作医疗试点县(市、区)的6%。2003年以来,这些保险公司累计为518.86万人次提供了医疗补偿服务。 两年多来,商业保险主要以三种方式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第一种是基金管理方式。政府委托保险公司,由后者收取适当的管理费用,提供经办服务。保险公司不从合作医疗基金中提取任何费用,只按照政府要求,提供报销、结算、审核等服务。新型合作医疗的基金赤字和基金透支风险均由政府承担,基金节余转入下一年度。 第二种是保险合同方式。政府用筹集到的新型合作医疗资金为农民投保团体医疗保险。在就保险责任、赔付比例、赔付限额等方面协商一致后,保险公司与政府签订保险合同,按约定向参合农民提供医疗保险。相应的,新型合作医疗的基金透支风险由保险公司承担。 第三种是混合方式。混合方式介于基金管理方式和保险合同方式之间。保险公司管理新型合作医疗基金,并收取适当管理费,基金赤字则由政府和保险公司按一定比例分摊,基金节余转入下一年度。地方政府和保险公司共同分担新型合作医疗基金的透支风险。 目前,在商业保险参与新型合作医疗的68个县(市、区)中,采用基金管理方式的有36个,采用保险合同方式的有22个,采用混合方式的有10个。 在第二种方式中,当合作医疗基金转化为保险公司的保费收入,由保险公司自负盈亏时,有两种可能性。如果有较多结余,会引起政府和农民的不满;而相反,如果让保险公司长期亏本经营,也会影响其继续参与的积极性。这种方式很大程度上忽略了政府的主导作用因而采用的比重不大。第一种方式是保险公司参与新型合作医疗采用委托合同方式,它与政府签订委托管理合同,保险公司不承担盈亏风险,只提供具体服务。这种方式体现了新型合作医疗作为农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由政府主办的特点,值得大力倡导。 医疗卫生行业是人类社会经济活动中的一个特殊行业。当今世界,无论在何种制度的国家,医疗卫生行业都带有不同程度的福利性或公益性的特性。因此,医疗卫生事业总是和国家政府的职责密切联系在一起的。政府应当占主要的领导性的地位,应当位于医疗保险方、被保险方、医疗供方三者之上。所以,商业保险无论采用何种方式介入农村合作医疗建设,都应始终遵循政府为主导的原则。 医疗保险能够起到帮助人们抵御疾病风险、保护人类健康的作用,它是通过在医疗保险机构、被保险人群、医疗服务供给机构及政府之间一系列复杂的相互作用过程来实现的。在商业保险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实践中,通常意义上的医疗保险机构的职责已被政府和商业保险公司分担。政府负责筹集资金,承担基金透支的风险,对医疗单位进行管理及制定有关法规政策。商业保险公司负责保险费率的厘定、理赔给付和为广大参保农民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同时,投保人必须按时足额缴纳保险费,诚信索赔,而各医疗单位应当合理制定收费标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杜绝“医患合谋”。只有各部门职责明确,各司其责,商业保险参与新型合作医疗制度才能获得可持续发展。 3商业保险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前景分析 3.1优势 3.1.1有利于利用商业保险公司已具有的医疗保险管理经验 多年来,保险公司在医疗产品开发与推广、核保、理赔以及医疗行为规范管控等风险管理手段与方法上,已经积累了大量经验,逐步摸索出一套适宜中国城市商业医疗保险发展的行业规范管理标准。借鉴和应用保险公司已有且日渐成熟的流程与经验,对农村医疗保险能起到快速发展的促进作用。一些地区商业保险公司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确实降低了政府管理成本,促进了政府公共管理职能的改革。 3.1.2有利于节约政府管理成本 按照以往的方法,政府面向群众提供公共服务,就先要组建机构先养人。但形式不应该是唯一的,政府需要探索实现公共管理职能的新形式。这就是政府以委托经办或者购买服务的办法,要求中间机构、非政府的社会服务机构承担政府所需要的服务。如果实现了管办分离,将政府从直接经办、直接管理的角色中解脱出来,把主要精力放在政策制定和监督上,这就使政府能够腾出更多的时间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提高了政府工作的效率,也减少了因政府部门追求部门利益而损害参合农民的现象。 3.2应注意的问题 3.2.1商业保险公司的逐利本性可能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偏离原有方向 商业保险公司作为盈利性实体,总是将利润放在第一位的。尽管商业保险公司为达到推广宣传的目的会否认这一点,但如果总是亏损,商业保险公司就会失去参与的积极性。以上面提到的保险合同参与方式为例,如果商业保险公司过高估价所需医疗保险金,变相提高保险费,但理赔额较低,农民交纳了大量保费却得不到合理保障。这样不仅新型合作医疗失去了意义,还会影响政府和社会保障制度在农民心中的形象,危及社会稳定。 因此,将商业保险融合到农村合作医疗中必须防止可能侵害农民群体利益的行为和趋势。在允许商业保险公司参与的尺度上要把握好,逐步推进,密切关注新型合作医疗试点的商业保险参与效果,及时制定相应的对策。 3.2.2在农村尚不具备商业保险所需要的保险环境 商业保险所需要的健康保险配套的市场环境与中国农村的现实相差甚远。我国农村基层医疗卫生历史统计数据可以说基本上是空白,保险公司缺乏大量基础数据,这给保险精算带来从未有过的难度,无法厘定科学的保险费率。 农村医疗服务基础设施条件差,医疗资源严重不足,乡(镇)卫生院设备陈旧,医务人员素质不高,药品市场混乱,加之新农合筹资水平低,筹资成本高,也是保险公司至今对农村医疗保险市场观望不前的成因之一。 目前,商业保险公司对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建设的介入程度还不深,在经营实践中也确实面临一些实际困难和问题。如何认识和理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主管机构与保险公司的关系,商业保险参与农村合作医疗的规模、效益和可持续发展,这些都是有待进一步研究的问题。 浅谈农村商业保险发展:商业保险机构参与农村养老保险的对策探讨 摘要:当前,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加大,养老保险特别是农村养老保险问题已经发展成为我国广大农民普遍关注的焦点。传统的农村养老保险的功能越来越弱化,而现代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并不完善。要想解决农村养老问题,首先,就应把商业养老保险囊括进去,找到商业保险机构参与农村养老保险的对策,增加保险公司对农村养老保险的有效供给,为构建多层次的、健全的养老保障体系提供条件。 关键词:商业保险机构 农村商业养老保险 社会保障 对策 如今,我国对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实行还没有达到一定规模,农民参保率偏低、保险覆盖率较小已经是不争的事实,而养老保险制度的改善不可能在一朝一夕就完成。为此,我国必须把商业保险机构在农村养老保险中的作用充分发挥出来,建立健全养老保障体系,以满足不同地区农民对养老的不同需求。 一、提高商业保险机构对农村的市场营销水平 商业保险机构应建立健全农村市场上营销人员的营销服务机制,尽量把保险营销成本降到最低,确保更多农民能买得起、买得到跟自身养老需求相符的商业养老保险产品。首先,商业保险机构应积极改革营销模式,针对农村营销人员及时开展教育培训工作,促使他们真正了解农村商业养老保险具备的实际价值,并注重开发新的险种,及时把保险产品条款通俗化、简单化、重点化,以便帮助农民更好地了解农村商业养老保险产品。同时,商业保险机构应重视拓宽保险产品营销渠道,加强跟农村基层机构、组织等的合作,包括种子公司、卫生所、农机站、化肥公司、农村金融机构等,致力于通过电视直销、电话直销、手机直销等方式不断拓宽农村商业养老保险的市场营销渠道,提高营销水平。其次,商业保险机构应持续提升农村商业养老保险的服务水平,加强对农村市场营销人员开展职业道德培训活动,提高整个保险产品销售过程的营销服务水平。一是售前,保险营销人员应为农民细致讲解农村商业养老保险产品的一系列内容,确保农民能较全面地了解保险产品的保障功能,从而产生购买欲望;二是售中,保险营销人员要从农民不同的保险需求出发,真正考虑农民的利益,向他们推荐实用的保险产品,提供高质量的营销服务;三是售后,保险营销人员应对客户档案进行认真的整理,做好各种售后管理服务,详细解答客户反馈的问题,为日后处理好理赔工作提供保障,最终促使更多农民认可商业养老保险。 二、加强客户关系管理和资金的投资运营管理 首先,是加强客户关系管理,通过多重服务把老客户维护好。很多商业保险机构把农村商业养老保险产品卖出去之后就不管客户,导致农民在购买保险产品前后产生心理落差。一些客户甚至保单到期也无人通知他们续期缴费,导致一些客户流失,保单也失去效用。有一种理论在营销界广泛流传,即维护一个老客户的成本仅仅是开发一个新客户的20%[1]。为此,商业保险机构有必要针对农村市场加强客户关系管理,定期对老客户开展回访工作或上门服务工作,把机构的动态、保单的信息等反馈给农民客户,通过多重关怀让他们感受到商业保险机构的人性化,同时,提升机构的信誉、行业的形象,给农民吃一颗定心丸,这对以后开发新客户很有帮助。其次,是商业保险机构应对保险资金实行投资运营管理。虽然业界一直提倡保险资金的保值增值,然而受通货膨胀的影响,投资收益率很低,难以实现保值增值的目标。但是商业保险机构的偿付能力、保险资金的投资收益率等通常会影响到消费者对保险机构的选择,所以商业保险机构应加强对农村养老保险资金实行投资运营管理,增强投保人、被保险人对机构的信任。商业保险机构一方面要积极搜集各种信息,积极参与各项投资活动,在不同的项目中合理分配投资比例,另一方面要不断创新农村商业养老保险产品,不断扩大承保范围,不断拓宽投资渠道,为农村商业养老保险的有序改革和发展提供条件。 三、要不断增加农村商业养老保险的供给主体 发展我国农村商业养老保险面临着一个主要的制约因素,即供给不足,所以商业保险机构应增加对农村商业养老保险的有效供给[2]。针对农村商业养老保险,我国可通过商业保险机构在农村专门成立商业养老保险公司,专门办理农村商业养老保险业务,从而促进农村商业养老保险健康发展。农村商业养老保险公司在办理相关业务时具备独特优势:一是业务方向更加清晰,只设计农民养老保险产品,广大的农村地区就是其市场范围,如此能把我国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中商业养老保险的重要作用充分发挥出来;二是业务技术更加精湛,能重点培养农村商业养老保险业务人员的知识技能、业务技能,从而帮助人员在一个专门的领域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水平;三是农村商业养老保险公司能把各大金融机构的力量集中起来,基于不同农村地区拥有的不同经济状况,有针对性地设立各种农村养老基金,并鼓励商业保险机构积极参与运作养老基金,提高资金的运营效率,确保农村养老基金能保值增值。当农村养老基金实现一定的增值目标后,投资者在购买基金产品时就能取得投资收益,缴费的农民也能取得养老保障,相当于把城市居民的一部分钱拿出来满足农村居民的养老需求,为调节我国较大的城乡贫富差距提供帮助。这种城市反哺农村的方式已经在一些欧洲国家得以实现,我国也应主动汲取其成功经验,促进商业保险机构积极参与农村养老保险,不断增加农村商业养老保险的供给主体,针对农村商业养老保险建立合理的、科学的供给体系,提高农村地区的商业养老保险水平。 四、结束语 当下,我国商业保险机构正在大力开发农村养老保险市场、拓展农村潜在客户。因此,我们有理由相信,在我国保险业竞争越来越激烈的大环境里,商业养老保险势必能凭借其独特优势积极参与到农村养老保险当中,从而在广大的农村市场上取得长足发展。 浅谈农村商业保险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与商业保险合作的研究 摘要:作为我国政府为了可以有效的提高农村医疗保障水平的重要社保制度,自开设新型的农村合作医疗试点以来,便一直在找寻行之有效的管理手段。新农合同商业保险进行合作,便是探索的道路之一。近年来,随着新农合医疗水平的不断发展和提高,商业保险在新农合中角色定位也发生了一系列的转变,其中最明显的就是,由原来的“点式参与”转变为现在的“过程参与”。在未来,二者的联系也必将愈发的紧密。因此,本文以新农合医疗同商业保险之间的合作为研究点,分别就其合作现状、风险和发展对策进行简单介绍。 关键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商业保险;合作;研究 引言:在2007年的全国保险工作的会议上,我国保监会的主席吴定富就提出了要在日后积极发展农村医疗保险相关事业的要求,并指明该工作也将是未来一段时期内我国保险行业发展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新农合同商业保险的合作,不仅促进其自身运行制度的进一步完善、降低办理新农合的成本,还有效的提升了新农合的经办能力,使农民对该项工作的满意度不断提升。但是,由于我国商业保险行业同新农合的合作还处于初级探索阶段,所以,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还是会出现一些弊端和问题,这些问题都需要相关部门在该事业日后的发展中不断的改进。 1. 保险公司与新农合合作现状 根据我国保险监督委员会的统计发现,截止到2013年,我国已经有十多家保险公司在全国二十多个省的二百多个县城内参与到了新农合当中。其中,用于医疗保险理赔的基金有四十多亿,并且,已经有近千万人次先后受益,合作医疗费用总共为农民拿出补偿款二十多亿元。同上一年相比,参与新农合的县的数量增加了近三十个,其增长率约为百分之七十二点七、基金的规模约增长了百分之二十三、已经补偿的农民的人数增加了百分之十八点九、用于补偿的资金增加了百分之九十点七。从当前保险公司与新农合的合作情况来看,其合作的模式主要可以分为三种:保险合同型、基金管理型与混合型。之所以要鼓励保险公司与新农合进行合作,主要因为其有四大好处:第一,有效的降低了其运行花费的成本;第二,全面的提升了农民对于医疗保险事业的满意程度;第三,全面的提升了医疗保险事业的运行效率;第四,全面提升了保障水平,由于资金的增加,使得该事业更加具有稳定性,能够为更多的人提供医疗保险。 2. 保险公司与新农合的合作风险 2.1基金运作时的风险 新农合在进行基金运作时面临的风险主要就是来自于支付方面的危机。所谓的支付危机,指的主要是:当保险公司收取了参保人的保费后,却没有在参保人需要时为参保人提供应该的医疗费用[1]。一旦在新农合运作的过程中出现了支付危机,不但会使农民对保险公司产生不满的情绪,还会让保险公司的诚信度随之降低。如果农民对保险公司的诚信问题出现了怀疑的态度,那么无论该保险公司提出怎样的挽救措施,都无法在换回农民的信任,最终的结果就是该投资项目面临投资失败,投入的资金无法全部收回,为公司本身带去严重的影响。 2.2在支付管理费用方面的风险 所谓的管理费用,指的是那些参与到了新农合事业中的保险公司最主要的收入来源,这部分的费用是由我国的政府部门来支付的。如果我国的政府部门不能够及时、足额的将这笔费用支付出来,那么就势必要参与新农合项目的保险公司自行支付,其结果就是导致使保险公司自身原本的主营项目受到影响,其资金流动性被限制。这就会导致部分保险公司对政府丧失信任,从而不会参与到政府其他的此类项目之中,进而使得一些需要企业参与的社会保障事业无法顺利开展和进行。 2.3道德方面的风险 当保险公司参与到了新农合项目中时,就会使我国的医疗社保机构成为该项目的付款人,当被保人需要医疗保险时,作为付款人的医疗社保机构便代替被保险者来支付其因为接受医疗服务产生的一系列的费用,并补偿医疗机构为了给被保人提供医疗服务而消耗的各类资源[2]。从这一关系我们可以发现,新农合这项医疗制度,将我国各项同医疗事业相关的企业的单位联系到了一起,使其成为了一个十分庞大的医疗市场,在这个市场中,各方面的力量都在进行博弈,一旦一方出现问题,那么就会产生风险。 3. 新农合与商业保险的发展对策 3.1建立专业化的管理销售团队 从保险公司的角度来看,新农合属于一项全新的、十分陌生的投资领域,所以,保险公司要想能够在这一领域取得良好的成绩,就必要建立一个专业化管理队伍对相关的工作进行有效的管理、建立一个专业化的销售队伍对该事业给予高度的支持,这也是促进医疗保险行业健康稳定发展的重要基础[3]。与此同时,由于医疗保险行业涉及的专业性医疗知识比较多,对于销售人员的专业性要求比较高。因此,在成立专业性的销售队伍之前,应该要对销售人员进行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培训,使其能够掌握更多有关医疗保险的专业知识,从而有效的提高业务水平。 3.2建立专业的信息处理系统 伴随着保险公司同新农合之间试点工作的开展,以及参与新农业医疗保险人数的增加,使得该医疗保险事业的信息存储量越来越大。面对此种情况,要想保证信息的有效性,首先就需要建立一个专业的信息处理系统来处理新型医疗保险工作中的各项业务,这也是当前保险公司必须要完成的一项任务。因此,保险公司的管理人员可以借助信息技术,采用人工智能的管理方式,建立一套专业的信息处理系统,并将该系统作为经营医疗保险事业的平台,帮助保险公司处理相关的业务内容。因为该系统是以人工智能为核心,所以系统的科学性使得其能够大批量的处理一些有关承保和理赔的业务信息[4]。并且,由于该系统在处理信息时,利用的是当前最先进的信息技术,所以,它可以分析在医疗保险经营过程中可能会面临的各种风险,并及时的作出预防的对策。该系统的这一特点,使得其能够很好的适应医疗保险业务的发展,满足保险公司控制经营风险的需要。 3.3不断扩展其参与的深度和广度 首先,需要创新筹资方式,通过利用保险公司在各个农村地区设立的网店机构进行资金的筹集,减少在资金筹集过程中产生的行政支出。因此,保险公司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报销审核管理体系,在报销费用的过程中实施预缴费的管理制度,使资金的筹集可以带有一定的流动性,从而减少筹资过程中产生的风险。其次,明确权利与责任,保险公司应该要深入参与到新农合制定工作方案的过程中去,充分的利用企业自身的优势和成熟的管理经验,对各项影响补偿资金的因素进行统一的测算和管理[5]。从而有效的强化其对医疗行为的管理和控制能力,制定出科学合理的补偿方案和管理标准,促进新农合工作的完善,减少医疗风险。 结论 总而言之,任何事业的融合和发展都会面临一定的风险。虽然当前我国新农合与商业保险之间的合作还存在着一定程度的风险,并且还没有取得很好的经济收益。但是,从该事业长远发展的角度来看,该项事业的发展潜力是十分巨大的,只要保险公司控制好风险,降低风险水平,便可以借助这一合作事业来树立其良好的企业形象,从而推动自己的发展。另外,商业保险同新农合的合作,还可以推动我国新农合事业的发展建设,使其各项制度尽快建设完成,推动我国社保事业的建设。(作者单位: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
浅谈保险营销模式及其创新:“互联网+”背景下保险营销模式探索 摘 要:“互联网+”技术给我国现代保险业发展提供新的契机。本文通过分析我国互联网保险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剖析美日发达国家互联网保险代表企业的发展历程,为我国互联网保险业发展提供了经验借鉴。结合国际经验及目前市场趋势,未来我国互联网保险营销模式将会在营销渠道、产品创新及保险公司组织形式等多方面创新发展。 关键词:“互联网+”;互联网保险;保险营销;模式创新 1997年,中国成立第一家保险信息网站。经过近20年的发展,我国互联网保险从无到有,市场规模快速增长,据曲速资本的《2016 互联网保险行业研究报告》显示,2015年互联网总保费规模从去年859亿元猛增至2234亿元,同比增长比率为160.1%,占总保费收入的比例达到9.2%,渗透率翻倍增长,逐渐在总保费规模贡献中显露头角。开通互联网业务的保险公司数量已超过100 家,占比在全国保险机构总数的55%以上,互联网保险创业公司也如雨后春笋纷纷成立。 2015年,总理在两会中首次提出“制定‘互联网+’行动计划,推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与现代制造业结合,促进电子商务、工业互联网和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引导互联网企业拓展国际市场”。互联网科技将对传统保险业在产品营销、产品定价、员工管理、客户服务等等方面产生深远影响。从营销模式上看,互联网已然不止是一个新的销售渠道,传统保险业与新兴互联网行业的融合已渗透到多个方面,深刻地对传统保险业进行颠覆变革。 一、我国互联网保险营销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自2013年以来,我国互联网保险呈现爆发式发展,保费规模逐年攀升。互联网保险为我国现代保险业发展创造了新机遇,但在发展过程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亟需进一步规范。 (一)市场监管体系不完善 我国互联网保险存在法律空缺及市场监管不足的问题。2014年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仍无专门的互联网保险业务经营法律规范,互联网保险市场的准入、经营要求缺乏相关法律指导。目前,互联网保险业务发展暂时由保监会印发的全国规范性文件进行约束,监管面较为局限,执行力度有待提高。对于互联网渠道,保险公司未设立专门的维权及投诉通道,消费者线上购买便捷的背后存在着理赔难、维权难的隐患。 (二)业务结构不均衡 近些年我国互联网保险发展很快,然而同欧美等保险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互联网保险渗透率仍处于较低的水平,在发展过程中也暴露出产品单一、业务结构不均衡的问题。2014年,我国互联网寿险保费规模达330亿元,同比增长5倍以上。然而,59%的保费来自于万能险。部分保险公司追求保费规模的快速扩张,赔本赚吆喝,在互联网渠道发售高收益理财型险种来吸引消费者购买,导致互联网新型寿险产品同质化严重,创新不足。保费增长快速的同时也增加了险企经营压力,埋下了低偿付率、高退保率的隐患。 我国的互联网财险呈现增长见缓的趋势,2014年,我国互联网产险规模达506亿元,车险业务占据互联网产险业务规模的96%,其他非车险业务增速缓慢。车险业务一家独大的局势并不利于互联网财险市场的发展,互联网车险份额的增加并非是财险市场新的保费增长点,而来源于其他传统车险渠道市场份额的缩减。互联网车险价格的优惠吸引了众多消费者选购,损害一部分保险从业者的利益,长久以往容易滋生渠道冲突。同时,单纯发展互联网车险业务并无法给保险公司带来显著的利润增长。 (三)供需双方存在信息不对称 互联网保险对于保险供方和保险需方都存在相应的信息劣势。对于保险供方,信息不对称主要来源于被保险人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互联网保险为了给客户最优的购买体验,省却了一部分传统渠道销售时的一些核保程序。而购买流程的优化加大了保险公司对投保人告知信息的核实难度,增加了保险公司的经营风险。同时有一些不法份子通过购买互联网理财险种来进行非法洗钱,严重破坏我国的金融秩序。 对于保险需方,信息不对称主要有两方面,一是由于消费者自身缺乏保险知识,在网上自助购买保险产品时可能会对一些保险条款理解有误,从而影响决策;另一方面是保险供方信息披露不充分,掩盖其实际经营情况,严重损害消费者的利益。 (四)用户信息安全堪忧 互联网保险对网络信息系统的依赖度很高,消费者在网上购买保险时需要录入姓名、电话、住址、银行卡账户等重要个人隐私信息。一些假冒网站、手机软件、未知链接等涉及互联网保险的违法犯罪行动威胁着用户信息安全。除此之外,媒体曾报道超过20家保险机构官网的信息防护系统不到位,存在信息泄漏风险。一旦爆发重大信息安全事故,将对互联网保险市场的良性发展起到负面影响。 (五)险种创新不足 互联网保险不仅仅是开通一个新的保险销售渠道,将传统的保险产品通过互联网来进行销售,而是将互联网思维融合到保险的方方面面。其中,险种创新就是一个大的机遇点。从目前在线销售的保险产品来看,大部分是传统线下销售产品的线上迁移,如家庭财产保险、意外险、短期健康险、车险等,产品同质化高,创新不足。而居于场景化开发的新型险种则参差不齐,个别产品以保障为噱头,实际却偏离了保险的实质,上市不久就被保监会喝令下架,如“罚单险”等。 二、国外互联网保险发展经验借鉴 美国的互联网保险发展较早、技术成熟,是全球业务量最大、涉及范围最广、客户数量最多的市场。1995年2月创立的InsWeb公司曾是美国互联网保险模式的成功案例,最终却因入不敷出而被收购。日本生命网络保险公司(http://www.lifenet-seimei.co.jp/)(Life Net Insurance Company,下文简称Life Net)是一家互联网寿险公司,自2008年成立以来取得不错的市场成绩。相比之下,我国互联网人寿保险公司仍是空白。研究InsWeb公司衰败的原因和Life Net运营模式及发展理念对发展我国互联网寿险市场有极好的参考及借鉴意义。 (一)美国InsWeb模式借鉴 InsWeb保险网站是美国一家颇负盛名的第三方保险网站,于1995年成立,通过对保险公司和保险销售人员出售营销线索及为客户提供保险产品比价和最优方案收取服务佣金实现盈利。InsWeb通过与全球180家网站互联,持续吸引大量新客户访问InsWeb网站,在成立四年后迅速突破300万用户,之后一直保持对美国互联网保险市场的非凡影响力。然而,好景不L,2010年,InsWeb陷于经营危机,营业额急剧下降,然而网站运营各项高昂的成本仍需投入,收不抵支的情况一直持续,最终于2011年下半年被bankrate收购。 InsWeb的没落归结于以下三方面:一是InsWeb网站主销标准化和粘度低的短期产品,业务量有限,佣金收入不高。二是InsWeb网站的交流模式单一,客户只能在线或电话咨询。当客户在网站上选购对比保险产品出现疑虑时,在线及电话咨询不能有效地解决客户的疑问,从而削弱了客户的购买欲望。三是InsWeb网站无法提供一站式购买服务,客户在InsWeb网站上获得投保建议后仍需链接转入不同保险公司网站选购其心仪的产品,购买体验不佳,同时又让客户面临更多被营销的处境,影响成交率及客户的忠诚度。 (二)日本Life Net模式借鉴 Life Net于2008年5月18日开业,是一家通过互联网销售的寿险公司。开业后有效保单平均月增长率在10%以上,市场影响力和保费规模增速很快。截至至2015年12月,Life Net累计保单销量为222598张,是日本业内互联网寿险销量最高的保险公司。 Life Net有着清晰的发展策略――构造简单和便宜的产品,其能在短时间内取得快速发展有以下多方面的原因:一是精准的目标客户定位;Life Net致力于为20-40岁的中青年人群提供人寿、医疗及失能三类保障型险种,对传统寿险产品进行细化和从简,只开发保险责任单一的简单产品。二是产品具有竞争力的价格;Life Net的产品仅在官网直销,省去佣金和手续费等附加费用,加之其产品保险金额较低,故能迎合且覆盖大多数日本普通民众的需求。三是服务优质贴心;Life Net在官网打造保险资讯栏目,客户可以学习到一般的人身险知识,同时还提供免费电话和电邮咨询服务,让客户在懂保险的基础下接纳保险,主动购买人身保险产品。同时Life Net用动画展示及语音解释等方式来展示产品,保险条款简单力求让客户容易理解产品。四是购买体验好;网站上的产品购买手续简单,一键下单、线上支付,提供24h*7day服务,用户体验佳。理赔服务迅速周到,保险金一般在提交理赔申请两2个工作日内即可到账,其中医疗保险金24小时到账,客户满意度高,二次购买率高。五是信息公开透明;Life Net在官网公开企业的月度业绩报告和产品信息,减少信息不对称,让客户放心购买。 综上,Life Net运营的成功经验,在于细分险种领域的专业性和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不论是对于积极摸索互联网保险渠道突破的大型保险公司,如“老三家”,还是想借助“互联网保险”这一新兴市场来实现“弯道超车”的中小型保险公司,抑或是新建或筹建中的新保险公司,Life Net模式都有很好的借鉴意义。 三、“互联网+”背景下保险营销模式创新探索 顺应着“互联网+”发展大浪潮,国家也为现代保险业颁布政策红利,互联网保险网络监管法律法规日益完善。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居民用于消费、投资的资金更为充裕,保险购买力提高。我国保险市场有广阔的发展空间。然而传统保险销售渠道增长乏力,已无法适应新时期保险市场的发展,我国现代保险业的发展亟需突破。显然,互联网保险将是未来保险市场发展的主流,研究互联网保险营销模式创新有利于我国现代保险业健康有序的发展。 (一)利用互联网销售传统保险产品 互联网保险营销模式的创新,首先在于搭建了互联网销售渠道,将传统线下销售的产品搬到线上来销售。我国首先开通的互联网保险销售平台是平安、太平洋、泰康人寿在2000年相继开通的官方网站,由于当时全球互联网泡沫的影响,网站经营陷入瘫痪。直到2003年,各家保险公司才陆续在官网上发售自家保险产品。而后,随着互联网保险市场的深入发展,互联网保险渠道发展呈现百家争鸣的局面。 我国互联网保险渠道创新主要有以下六种方式:1.保险公司官方网站,如泰康在线、国寿e商城等;2.专业保险网站,如慧择网、中民保险网等;3.第三方保险商务平台,如淘宝保险、网易保险和腾讯的财付通保险等;4.网络兼业机构,如携程、去哪儿网、春秋航空等,这类的机构往往具有相关在线保险产品销售优势,服务客户均为有出行计划的群体,具有意外险销售优势;5.专业互联网保险公司。2003年众安在线成立,成为我国第一家专业互联网财产保险公司。众安保险自开业以来一直广受关注,并不负众望,在两年内创造了五百亿的市值。2015年,保监会又陆续批复了三张互联网财产保险公司牌照。2016年,已有多家公司在申请互联网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的牌照。众安一家独大的垄断局面被打破,渠道竞争也将给互联网保险发展注入新的血液;6.移动互联网渠道,如保险公司APP,微信门店,微信公众号等。互联网保险销售渠道已全面铺开,让消费者能随时随地,轻轻松松完成在线投保。 (二)产品精准定位及定价 互联网科技革命给传统保险行业带来新的销售渠道的同时,也给保险产品的创新带来新的机遇和挑战。产品创新不仅能开发更多的市场需求,也能对我国互联网保险市场的发展起到良好的促进作用。如何将互联网思维融合进保险产品的设计中,是互联网保险营销模式创新一个大的突破点。未来,互联网保险产品创新有望将从以下三方面突破发展。 1.针对特定场景开发全新的保险产品 网购爱好者熟悉的退运险就是缘于网购退货场景开发的新险种,类似的险种还有手机碎屏险、高温险、飞机延误险等等。这类产品会有小额、碎片化、数量多的特点,能够实现精准营销,将互联网的长尾效应发挥到极致,让售价几毛钱的保险产品也能汇集千万乃至过亿的保费规模。如2015年双11当天,众安保险的退货运费险单日保单成交量达3.08亿单。目前众安财险在这一方面的产品创新领先市场,并获得不菲的市场效益。 2.针对特定人群进行保险产品定制 传统保险产品也有市场细分的设计理念,如少儿险、孕妇险、老人意外险等。出于对风险的防范,此类的细分只是粗略的,产品同质化严重。互联网经济及网络社区能够轻而易举地将具有共同风险的人群汇聚在一起,形成一定规模,精细划分市场。特定人群保险产品定制可以有两种方式,其一是先进行产品开发,然后针对特点人群推广。其二发起设立,先征集具有同质风险的人群,待欲参保人群达到一定数量规模后,再委托保险公司研发特定产品并为其承保。这种方式可以规避新型险种滞销的风险,目前在市场还无相关应用。 3.基于智能软硬件的数据来影响保险产品的定价 商业车险费率市场化、健康险个税优惠、万能险最低保证利率放开等新规鼓励保险公司进行产品费率创新变革。基于智能软硬件的数据让保险产品的准确定价成为可能,如车载设备或驾驶记录软件可收集驾驶员的行车数据及驾驶习惯,将车险产品的费率与驾驶员的驾驶数据挂钩,实现因人因车定价。智能体重称可记录被保险人的多项身体数据,将对健康险的费率差异提供参照。 (三)成立互联网相互保险公司 在我国互联网保险市场不断发展壮大的同时,一些网络互助平台也_始出现。保险的初衷是“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然而商业化的保险形式淡化了这一初衷,而抗癌公社(https:// )、e互助平台(http:// )等网络互助平台就是在“众人互助”的理念下成立。 网络互助平台的运行模式多为公益性的,在平台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存在一些弊端。其中最严峻的问题是互助平台的运营经费捉襟见肘。抗癌公社主张“0费加入”和“0收费”,平台免费为社员提供服务,中间无抽成,社员无人患病或死亡就没有任何费用。但平台的运营成本、人力成本是一笔大花费,抗癌公社的经费主要来源于热心人士资助。 对比于“纯公益性”的网络互助平台,“互联网相互保险公司”的运营方式将有更持久的生命力和更大的发展空间。相互保险公司是投保人基于相互保障的原则设立并共同拥有,为投保人自己经营保险业务的法人组织,其经营目的是为各保单持有人提供低成本的保险产品,而不是追逐利润。在国外,相互保险公司是一种成熟的保险公司组织形式,在全球保险业中占据重要位置。我国的相互保险仍处于起步阶段。随着互联网科技的发展,相互保险迎来发展新机遇。新《国十条》明确提出“鼓励开展多种形式的互助合作保险”。保监会于2015年2月了《相互保险组织监管试行办法》,为相互保险的设立要求、运行方式提供了法规依据,扫除相互保险的法规障碍。2015年底,保监会已启动相互保险公司经营牌照审批程序。 互联网相互保险公司从保险商业模式进行创新,不追求股东利润和经营成本低廉的特点,可以更好地为中低收入人群和高风险领域提供简便灵活、惠而不费的保险产品和多样化、个性化的保险服务,对实现普惠金融有积极的促进意义。凭借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等新兴互联网技术,相互保险公司可实现互联网化营销、投保、核保以及理赔,减少了中介环节,降低了展业费用。同时将运作情况公布在官方网站上,让每一位成员知悉。 成立互联网相互保险公司有望结束我国股份制保险公司为主的单一保险市场组织形式,挖掘保险业新的增长点。未来,相互保险公司将成为我国股份制保险公司的合理补充,突破保险业单一商业模式局限,提升保险产品竞争力,促进保险市场专业化、差异化、特色化、多元化发展。 四、结语 “互联网+”背景下保险营销模式是不断创新发展的,各保险公司应立足自身资质,积极探索适合其发展的模式。对于大型保险公司,因其具有雄厚的资金实力和较高的市场知名度,可以官网直销为主,辅以第三方代销。渠道发展的同时加大产品的创新力度,同时打造互联网保险生活社区。对于中小型保险公司,由于资金、技术、品牌知名度的受限,借助第三方平台销售更具有优势。然而互联网保险的市场赢家并非只体现在保费规模上,以高收益率吸引消费者购买的营销策略弊端凸显。互联网保险保费规模发展较快的新兴保险公司仍任重道远。日新月异的互联网科技正在重塑着各行各业的发展方式,在时展潮流下,企业只有直面挑战,不断创新,才能长远发展。 浅谈保险营销模式及其创新:论我国保险营销模式改革问题 摘要:金融市场一体化的加速,保险越来越被重视。然而保险公司的营销观念滞后,产品创新不足,营销人员素质参差不齐,营销模式单一等诸多问题仍然是保险业发展的一大阻碍。因此保险业亟待创新营销理念和模式。 关键词:保险;营销策略 保险营销指的是在不同的环境下,保险作为一种商品,为了满足客户的需求,或者是实现相关企业的相关活动。保险营销不是保险推销。良好的保险营销将会取代保险推销。我国目前的环境以及发展现状是非常差的。正是这种环境的贫瘠,保险营销并不受国人的欢迎。保险公司提供的服务远远超过现在的需求。随着我国的经济发展,国民的保险意识加强,保险需求多样化,这些都迫切需要保险业的营销理念进行一场深层次的变革。 一、保险营销模式的现状分析 1.保险业整体平稳增长 随着国民大量的投保需求也进一步带动了保险业的发展。截至2015年年底,全国保险密度同比增长19.44%,为1766.49元/人,保险深度同比增长0.41个百分点,为3.59%。同时,全国保费收入2.4万亿,同比增长20%。保险公司的资产总额已经超过12万亿,保险业呈现向上发展的态势。 2.保险直销渠道受到重视,间接营销渠道发展变缓 截至2015年6月底,我国已有188家保险机构。在这种机构林立竞争激烈的情况下,我国越来越重视直接营销渠道的地位,公司直销一方面更加高效,同时也极大程度的降低了成本,可以让企业直接掌握大量优质客户,不用倚仗高价的中介机构。近几年保险间接营销渠道发展速度放缓。因为直销渠道中的网销得到大力支持,也是因为近几年国家对兼业机构治理力度加大,提高专业中介法人机构准入门槛。在兼业渠道中,财险业务的车商渠道和寿险业务的银邮渠道都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3.保险业的地位得到提高 新国十条的颁布,反映了政府对于保险行业的重视,中国保险业的发展将会目标明确,作为宏观稳定的总用将会越来越明显。新国十条中明显强调保险监管将现代化,对消费者的保护也被写入到其中,消费者的权益将会得到保障。另外强调了保险的另一个功能,那就是防范金融风险,对保险业的风险处置能力提高了要求。在整个金融行业发展的趋势中,保险业必须要制定完善的法律法规,加强监管,防范风险,为整个社会的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二、探析中国保险行业营销策略的问题 由于中国金融发展的原因,保险在中国起步晚,发展慢,缺少政府的支持,因此国人对于保险的认识比较浅,很多人是一谈到保险就是很回避的。投保的过程繁琐等原因导致很多人不愿意去购买保险。而且我国的保险营销做得并不好,很多问题急需改革。 1.消费者挑选难度大 消费者的对于保险行业的重要性比对于任何一个行业都要重要,如何创造消费者将起决定性的作用。也就是,我们保险行业如何才能将保险观念深入到跟多消费者者心中,让他们有购买保险的需求。但是现在保险行业提供的服务是远远滞后于整个需求市场的,而且保险的专业性比较强,使得很多客户因为不是很了解就放弃购买保险。随着网络的发展。客户的需求也越来越具有个性,需要的服务更多。 2.成本控制难度较大 成本是消费者为的得到需求的服务所要付出的。保险行业要深入了解消费者为了达到自身的目的付出的成本。很多企业包括保险行业都是这样的,他们往往是跟多的去研究产品的成本。很多客户在有投保需求以后,往往是通过自身的支付能力,和产品的性价比。现在的市场上,保险行业越来越多,竞争越来越激烈,价格战在所难免,价格战最激烈的是在车险市场。 3.客户投保难度大,程序繁琐 任何客户在购买商品的时候,还往往追求商品的便利性。如何能让消费者通过最便捷的方式获得商品,这是保险营销所需要研究的问题。根据中国保险市场的情况来看,保险企业需要解决的问题还有很多,投保渠道以及保险产品的专业性是首要问题。 4.与企业客户的沟通难度大 在任何市场上,沟通都是很重要的,通过沟通,能得到客户以及给客户最好的消费体验。但是中国市场上真正的保险专业人才不多,大多的保险营销人员都不是专业的保险人才,主要是这个行业的准入门槛比较低,导致整个保研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较低,很难给客户提供专业的服务。 三、保险营销模式的创新措施 1.差异化产品和服务 中国经济的发展越来越迅速,人均收入水平越来越高,网络的普及,客户得到的消息也越来越多,客户的需求也越来越具有个性化,根据目前的市场环境,我们需要提出一系列的方案来解决目前存在的问题。首先需要对客户群体进行更具体的细分。根据已有的各种客户信息,包括年龄、性别、家庭成员构成、工作性质、风险偏好、经济能力等,结合产品特性为其提供最优的保险产品组合,发挥保险产品的整体风险防范能力。同时根据不同类别的客户我们也需要提供多元差别化的服务。比如对于高端客户,我们应该为其提供贵宾服务,让其享受异于常人的高品质全程一对一的服务,同时后续还要为其提供更多贴心的增值服务,比如及时的客户关怀,我们要像及时雨,解顾客所急。对于中小客户,我们提供标准化的大众服务,但是不代表就可以忽视这个群体,要知道口碑也是这个群体在进行大面积传播,同样的我们也需要积极热情的为他们提供服务,同时要通过多个渠道开发他们的潜在需求。 2.重视专业中介渠道 此外,保监会应该持续关注专业中介渠道的发展。专业中介渠道相对其自身的保费增长情况相当可观,可是,对于全国保费的占比增长很慢,且占比非常小,究其原因还是因为专业中介渠道将有限的资源高度分散,而且很多处于无效或者低效状态。英国保险专业中介渠道一直处于绝对领先地位,一方面起源于国家对其的扶持和严格监督管理,另一方面也是得益于英国保险业对其的重视。发展我国的专业中介渠道,首先应该重视目标市场定位,保险直销渠道是面向大众,而专业中介确实面向小众的,应该更重视产品的个性化定制,与此同时,保险产品的设计创新要与时俱进,对市场需求要及时作出反应。专业中介不应该仅仅是销售者,同时要成为参与成为产品的设计者。 3.多层次满足客户需求 全方位营销活动平台的构建有赖于良好运营的价格管理。灵活的定价策略即通过在不同的细分市场进行不同的定价策略从而影响客户成交行为和竞争行为,满足多层次客户需求,降低客户流失率,扩张市场渗透率。保险业可以通过灵活的定价管理,对高端个人客户在费率规定区间内适当优惠,对于企业客户可以实行保险产品的混合营销,我们也需要根据产品的成本,支付能力,和经济效益多方面统筹。所以保险业就无法像酒店业、运输业、旅游业等这些服务业可以根据生意旺季、淡季来进行很大的价格变动调整。归根究底,保险业要满足多层次的客户需求,根本还是在于服务。对不同层次的顾客提供更加适合他们的的服务,以服务取胜才是王道。 4.重视资源合作网络 保险企业应该重视对资源合作网络的培育。“互联网+”时代,保险业已经实现与银行、邮政、车商、铁路、航空、旅行社等服务机构的合作,险企作为产品供应者,可以在这些合作伙伴之间扮演一个网络资源整合者,建立合作关系管理网络,即时联动共享信息,一方面可以整合各方资源,为客户提供更加完善的超值服务,另一方面,也有利于企业自身的业务增长。比如太保,通过绘制客户的脸,对客户从多个方面进行分析,从而做到精准营销。为客户提供更周到的服务。 浅谈保险营销模式及其创新:我国保险营销模式及其创新 摘要:对我国保险业面临的新的营销环境进行了分析,并对保险营销模式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得出了目前我国保险业存在销售人员与保险公司相隔离、相同的产品不同的价格、保险公司和保险客户分离、组织内部的相互冲突等问题。提出了创新我国保险营销模式的几种方法,包括交叉销售的营销模式和整合资源的营销模式、利用新型媒介营销模式、保险超市的营销模式和保险连锁的营销模式。 关键词:保险营销模式;问题;创新 1我国保险营销面临的新营销环境 近十年来,我国不断对保险业进行规范。2006年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了《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该意见提出了我国保险业改革的主要任务和总体目标,确立了保险业在我国金融市场的地位。同年,交强险正式实施,中国人寿成为首个A股上市保险公司。2008年保险保障基金公司成立,2009年新保险法实施,同时保险业引入新会计准则,年度保费突破万亿大关,首次实现整个行业的扭亏为盈。2010年保险投资渠道全面放开,首先利率逐渐市场化。可以看出,我国保险业在近十年发展环境不断变化,新的环境下我国保险业应该与时俱进跟上市场步伐。以下是对我国保险业面临新环境的简要概括。 1.1保险业的综合经营 自《金融现代化法案》在美国通过以来,金融混业经营的局面逐渐形成,证券业、银行业、保险业、基金业等金融行业不断地相互渗透,大量的大额收购合并不断出现,混业经营在金融领域越来越普遍。在我国金融的混业经营业早已出现,例如平安集团目前经营的业务囊括了证券、银行、保险等多项金融业务。《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指出稳步推进保险公司综合经营试点,探索保险业与银行业、证券业更广领域和更深层次的合作,提供多元化和综合性的金融保险服务。《中国保险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也指出支持保险机构参股商业银行和证券机构,鼓励保险机构设立基金管理公司,研究对其他机构进行股权投资,探索邮政等行业经营简易保险的新渠道,稳步推进交叉销售和综合拓展。由此大部分有实力金融机构开始向综合性金融集团发展,例如中国人寿集团已开展寿险、财产险、养老保险、资产管理等子公司,同时参股证券业和银行业公司,成为了一家金融控股集团公司。 1.2市场竞争加剧,我国保险公司面临新的挑战 自从我国加入WTO并于2004年全面放开我国保险市场,我国保险公司开始不仅需要面临国内其他保险公司的竞争,同时需要与国外保险公司开始竞争。在新的挑战下,我国保险公司都在追求规模效应,期望通过规模效益实现效益。不仅如此,我国保险业在面临新的挑战时,正在逐渐重视发展速度与产品质量的平衡、注重节约成本、优化资源与内涵价值,不仅追求快速发展,同时注重发展质量。部分大型保险公司目前已开始着手转型之路,例如中国人寿正在向积极均衡、整合转型、创新超越的战略迈进。 1.3客户需求逐渐多元化 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国中产阶级的财富和人数不断增长,主要金融产品的主要消费群体,其对保险产品的需求也逐渐呈现多元化趋势。我国保险公司想要实现可持续发展,必须不断地满足客户多元化和个性化的需求。客户需求的专业化对保险公司业务人员以及研发人员提出了更大的调整,尤其是精算师,必须准确计算大量新产品的风险;业务人员比必须具有良好的学习能力,能较快地了解新产品特征,并能和已有产品进行分析对比,推荐给客户最适合的产品;产品开发人员需要不断地发掘市场需求,并做出与之相匹配的能满足目标市场需求的产品。 2我国保险营销模式存在的问题 2.1销售人员与保险公司相隔离 目前,我国保险公司对销售人员的管理主要通过制定针对销售人员的销售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对销售机构和人员的组织架构、业务范围、资格条件、考核评估、活动管理、职位晋升、薪酬待遇等做出全面的详细的规定。同时也通过这种方式将销售人员与其他工作人员分隔,从而产生了保险人和编外人员。这种方式直接导致了销售人员缺乏归属感,内部矛盾频发和降低销售人员工作积极性。同时,这也是保险公司销售人员流动性大的主要原因。 2.2相同的产品不同的价格 各家保险公司通常为不同的销售渠道提供不同的产品,除了部分大众型产品可以全渠道销售外,不同的渠道往往只能销售自己渠道的产品。但是,不同的产品可能保险责任相近,在这种情况下,有时不同渠道的保费价格却相差巨大,由于在设计产品时,保险公司已将不同渠道的销售成本考虑在总价格内。同时,不同的保险公司为了提升销售业绩,扩大市场,经常进行价格战,导致同类产品不同价格的情况。 2.3保险公司和保险客户分离 目前我国保险公司大部分收入依赖销售人员,销售人员通过与客户接触,推广保险公司产品,从而达成交易,需要赔偿时往往也是联系该销售网点的赔付人员进行赔付,因此销售人员实质上是保险公司与保险客户之间的中介,正是销售人员中介的性质导致了保险公司和保险客户的分离。保险公司对不同销售渠道提供不同的产品,所以客户在一个渠道购买保险产品只能在该渠道的产品范围内进行挑选,而不能全面了解所有该保险公司的产品,这样不仅可能无法提供给客户最适合的产品,同时也削弱了保险公司竞争力。保险公司和保险客户的分离也会导致保险公司无法直接了解客户需求的变化,不能最快地适应需求的变化,创新满足市场需求的产品。 2.4组织内部的相互冲突 保险公司内勤销售系统通常将就工作的程序性,而外勤销售系统更讲究工作效率,导致了两个系统之间缺乏高效的联动沟通,从而产生了两个系统之间的冲突。各保险公司之间也缺乏有效的互动,缺乏联盟意识,也会导致各自系统之间的冲突。 3我国保险营销模式的创新 3.1交叉销售的营销模式和整合资源的营销模式 交叉销售的实质就是销售人员在销售某产品的同时向客户介绍本公司另一种产品。销售人员在与客户交谈过程中可以充分发掘其对保险产品的需求,当客户提出一个保险需求并得到满足时,此时销售人员可以在已有保险或者客户未被满足需求基础上推销其他产品,实现客户价值的最大化。整合资源的模式就是利用一切可能利用的资源进行销售活动,包括公司内部资源、各子公司的资源、合作伙伴的资源等等。 3.2利用新型媒介的营销模式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越来越多的新型社交工具的出现为媒介营销的创新提供了创新的空间。传统的媒介营销主要包括媒体营销、电话营销和方案营销等。现在保险公司可以利用新型社交工具进行其媒介营销的创新,比例利用微博,微信,QQ等进行产品营销。微博主要可以用来发起各类活动,使潜在客户了解公司产品和文化,增加潜在客户的品牌认知度。微信主要通过微信公众号培养客户购买保险的意识和提供方便快捷的功能比如查询已购买保险等。 3.3保险超市的营销模式 保险超市类似于家电超市,是一种把所有该行业产品集中销售的模式,既可以使用实体店模式,也可以互联网销售的模式。通过这种模式,客户可以自行选择大量的不同的保险产品,从而找到更适合自己的保险产品。保险超市有利有弊,从客户需求的角度来说,其有利于客户的选择,从保险行业来说,这种模式也会造成保险公司在某些险种上面的恶性竞争。 3.4保险连锁的营销模式 保险连锁的本质是保险公司直接面向最终客户进行销售活动。目前我国保险业过度依赖于外部渠道,导致其与客户相隔离。保险公司使用这种模式可以通过直接与客户提升其利润空间,更好地收集客户需求,实时了解客户需求的变化。这一模式目前已在美国成功运转,其特点是小型化、多网点、功能全、重服务。可以提供给客户更为方便、快捷的服务,从而吸引客户。 浅谈保险营销模式及其创新:顾问式行销下保险营销模式的改进 摘要:保险营销对于保险行业的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保险在销售方面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它对于销售人员的营销模式和概念推广的要求比较高。通过对顾问式行销的分析,提出进行精准的险种定位;开展“收展式”保险营销模式;深挖潜在客户群;推行银行保险业务创新等策略。 关键词:顾问式行销;保险销售;改进方法 一、我国保险行业面临的新形势 我们国家的保险营销市场面临着新的环境,保险业由以前的单一险种的发展和销售模式,已经转化成为如今“多险种”综合经营局面的形式。21世纪经济的发展导致金融革新的不断深入,行业重组和原材料能源的整合也呈现出新的特点。如今的银行业、商业保险业、证券经营行业和基金销售行业相互渗透,保险行业的竞争更加激烈,尤其是在我们国家加入了世界贸易组织(WTO)之后,我国的“中国人寿”、“太平洋保险”、“泰康人寿”等保险企业面临着更多国外相对经营成熟、规模巨大、运转效果良好的保险企业的竞争。在这些经营效果更好的外来企业的强烈冲击之下,顾问式行销保险营销模式的改进显得尤为必要。 二、顾问式行销的优势分析 (一)更加贴合顾客需求 保险营销对于我国保险行业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为保险的销售主要是通过业务员约谈优质客户的方式来进行,针对客户的个人收入情况和家庭具体情况,进行不同险种的投资和配置推荐。对于年收入较为丰厚的个人来说,他们的投资和理财的欲望比较强烈,保险营销人员可以通过介绍投资理财类型收益相对比较丰厚险种的方式,吸引投保人。一些对于子女教育和成长、入学等方面有需求的客户,保险行业的销售人员可以向其推荐子女教育险的方式,赢得潜在受险客户的信赖。投保人只需要按照每年缴纳一定比例的保险金额,在投保人年龄较大没有获取收入和抚养子女能力的时候,投保过的保险公司对接业务员会根据投保人子女入学的相应情况,帮助投保人缴纳学生的各项学杂费,切实为投保人解决后顾之忧。 (二)经营手法更科学 我国当前的保险营销还处在一种推销经营的阶段,国家相关部门对于保险业务的相关法律细则规定的尚不够具体,存在比较模糊的地方。因此,要想大力推进我国保险行业的发展,政府必须实行保险行业权责细分,对于我们国家的保险领域进行大力扶植,保证保险营销的顾问式行销活动中,可以做到“有据可依”和“有据必依”,扫除行业内部的模糊界定,打造保险销售行业的透明化,从而减少投保人的疑问和困惑,提高客户对于保险公司的忠诚度。 三、改进顾问式行销下保险营销模式的有效方法 (一)进行精准的险种定位 对于车辆交强险这些业务推广难度较低和发展潜力较大的行业,政府需要进行实时介入,通过适当的引导满足客户对于车辆安全服务的需要,在首次购买车辆的群体中,推行“新车”与“车辆交强险”配套实施的方式,展开业务量的稳步推动。在目前的车辆保险行业中,一旦汽车交强险投保人遇到了车祸,行车证上有了不良记录,在进行车辆交强险险种的购买方面就会面临着一系列具体的问题。因此,顾问式行销下的保险营销模式的革新过程中,可以安排公司内部的保险推销业务员,去跟单此类有过车祸行驶记录的潜在投保人。 通过风险管理的方式,最大限度地挖掘客户的潜在价值,实现保险的销售和盈利,同时,在针对性较强的险种业务活动中又能够赢得投保人的信赖和支持,实现公司业务水平和口碑的提高,还能够切实为客户提供有效的车辆日常行驶风险保护,最终解决客户的后顾之忧。 国外著名的顾问式保险营销行业的专家比尔・斯科特,曾经在欧洲保险销售业务研讨大会上说了一段著名的话:“在今天的市场经济行业里,市场营销再也不是产品之争,而是观念与观念的较量。”营销观念的先进与否,决定着新时代背景下的保险营销过程中进展的速度,最终体现在潜在客户对于保险企业的忠诚度,体现在市场对于保险公司险种的选择,最终决定了保险企业的成功和失败。 (二)开展“收展式”保险营销模式 在保险销售的过程中,可以大力发展顾问式行销下的保险营销模式,保险的销售人员对于险种业务的风险管理和具体的财务规划展开清晰的了解和规划。在传统的销售模式中,保险销售总公司一般会采用人海战术直接雇佣大量的保险销售人员展开客户数量上的挖掘和推销。但是,在新形势下的顾问式行销中保险营销模式中,需要保险销售行业的区域经理对区域内的潜在投保人进行准确的需求分析,通过确立区域内“收展制”的方式,建立和收展混合制的个人营销模式。由保险公司指派收展员在约定好的时间内,对办理保险需求较大的片区进行走访,对于客户意向较强烈的群体进行上门服务,通过精准保险销售信息投放的形式,赢得更多客户的信赖和支持,通过优质的服务为客户量身定制保险险种配置项目,通过合作的形式满足客户对于保障自身利益的长久需要。 顾问式行销下的新型保险销售模式的特点在于,通过互联网背景下的大数据挖掘和信息整理,进行精准的客户群体定位和保险服务投放,可以显著提高保险销售服务的效率,提高保险业务员的接单成功率。 (三)深挖潜在客户群 新模式下的顾问式行销保险销售的工作,通过充分挖掘潜在客户的形式,实现客户需求与保险服务与推广的无缝对接。实际上,在保险销售人员与客户的日常接触中,虽然有的时候保险业务并没有成功售出,但是,签单失败的潜在投保人可能对业务员介绍的保险业务印象很深,因而通过自己的推广和宣传,给予更多的客户介绍,从而为保险业务的销售人员带来更多的潜在保险销售客户群。同时,保险的销售人员也可以通过在与更多的潜在投保人的沟通交流的过程中,了解此行业客户对于本公司各个险种的看法,通过及时反馈客户意见的方式,为保险公司高层领导人开发新险种和维护旧险种提供必要的原始信息支持。 (四)推行银行保险业务创新 保险的销售人员还可以根据市场细分以及保险不同行业产品的改进等等具体信息,为整个行业内的业务推广提供更加可靠的依据和信息支持。因此,在顾问式行销下展开保险营销模式的改进工作,需要对销售过程中的“有效接触”和“有效信息反馈”等等因素纳入保险销售人员的工作绩效评价体系之中,从而提高保险投放的针对性,以及营销人员的行业主动性和客户资源敏感性。 在顾问式行销下推进保险营销模式的革新,需要政府强化银行保险发展的政策导向。一方面,通过促进保险公司与银行企业的共同努力,促进银行保险领域建立起合作的战略联盟关系,在保险业务上,保险公司可以将大量的保额存入银行之中,为银行系统的房贷和融资提供方便。此外,银行也可以为保险公司的业务员提供更加坚实的资金后盾保障,通过更加具有针对性的业务活动推广和信息投放,取得保险业务推广的成功。 四、结语 顾问式行销下的保险营销发展模式,通过对区域内的各种潜在客户提供收费、保全、理赔和咨询等相关业务,进行市场培育和业务拓展的一种新型保险营销开发渠道。它要求通过打造销售能力较强团队的方式,切实提高保险销售的成功率。因此,对新时代保险营销公司展开行业革新,需要对区域内部的客户资源进行有效划分,通过培养一批拥有者固定薪酬、同等学力和受过专业的市场运行销售教育的素质较高的队伍的方式,提高整个团队的业务水平的方式,在整个保险行业内树立较好的口碑,通过较高的销售业绩实现行业内服务能力的提高。 浅谈保险营销模式及其创新:基于“微博、微信、微时代”语境下保险行业创新营销模式的构建 摘要:我国进入到改革开放之后,人们加大了对保险行业的重视,使得我国保险业迎来了崭新的发展机遇,使我国的保险业实现了迅速的发展,同时保险行业的经营模式和营销战略也在不断改变,使其可以更加适应我国社会的发展水平。但是我国的保险业与国外的保险业还存在一定的差距,所以我国保险业应该充分利用现代社会的发展状况,充分利用微博、微信、微时代的条件,实现全范围的宣传模式。只有抓住了市场的机遇,才能实现保险行业的壮大发展,所以我国保险行业应该以时展的步伐为基础,探索出进步的道路。 关键词:微博;微信;微时代;保险行业;营销模式;创新 在我国发展迅速的保险企业当属人寿保险,其内部的管理模式以及营销的战略都非常适合现代化社会发展的需求,并通过新技术的运用,提高了企业的经济收益。如今,互联网技术在人们生活的范围内得到了普及,所以人们可以通过多种形式,去发现保险行业的信息,进而决定自己选择的保险项目。所以保险行业也应该充分利用移动互联网的发展,为企业的营销模式带来改变。 一、微博、微信、微时代对保险行业发展的作用 (一)创新了保险行业的发展形式 在北京国家会议中心举行的2012年全球移动互联网大会上,提出了互联网创新的作用以及重要意义,并结合现代社会发展的互联网产物,指明了微博、微信、微时代对于事件传播的重要作用。所以保险行业在发展的过程中,就应该充分利用这种创新的社交模式,提高其在人们心中的影响,互联网的发行和应用与保险行业的发展形式类似,都是通过用户的点击次数,来探索行业发展的情况。因此,互联网出台了很多移动终端,以此使人们可以通过多种方式,来获取到信息内容,保险产品的营销和售后服务水平,也可以通过微博、微信的形式,传播在互联网上。可见微博、微信等微时代通讯功能已经与保险行业的营销水平紧密的联系在一起,所以保险行业要更加严格规范自己的营销行为,最大程度的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1]。 (二)加强了消费者与产品之间的沟通 基于移动互联网的微博、微信平台功能,使人们可以及时了解到很多社会中的信息和现象,对于保险行业来说,每一个事件的处理行为,都有可能被消费者通过微博、微信的平台,传播到网上。所以我国保险行业在营销的过程中,也加大了对微时代信息技术的应用力度,在微博和微信上可以与消费者形成沟通的平台,既使消费者及时的了解到保险产品的性能,也使保险行业可以更加准确的抓住消费者的心理。基于移动互联网技术的微博、微信等社交应用,保险行业要通过合适的方式与消费者进行沟通,充分尊重消费者的选择权,进而建立一种良好的沟通模式。通过不断的尝试和实践,已经明确了社交应用的重要作用,所以保险行业的工作人员,要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的先进性,通过服务将客户牢牢地捆绑在营销中,进而为保险公司创造出更大的经济收益[2]。 二、保险行业改变营销模式的措施 (一)构建方式的创新,实现全员营销 随着现代化信息技术的发展,移动互联网技术已经能成功应用在很多领域中,并且为保险行业的营销方式的改变提供了依据,所以保险行业的工作人员要形成全员营销的模式,提高营销的业绩。同时微时代沟通形式的出现,也简化了保险人员与消费者沟通的过程,所以保险企业要对全体的员工进行技术应用的培训,使保险行业的全体员工都可以掌握到微博、微信沟通技术应用的方式。这种全面的普及和宣传,可以提高工作人员的销售意识,也可以扩宽销售的途径,同时微博、微信、微时代技术的应用,也可以使保险行业的工作人员更加体会到消费者的实际需求,进而会采取更加有利的营销措施,来提高营销的水平[3]。 (二)形成服务营销体系 保险公司在营销的过程中,就是通过服务来使自己得到更多的消费群体,所以必须建立起完整的营销体系,才能在保险市场中,占据一定的主导地位,所以提供的服务要具备完善的观念,要能结合消费者的实际需求,最后制定出营销方案的体系结构[4]。同时具备高水平的服务体系,也有利于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提高在消费者心中的地位,在利用微博、微信、微时代的基础上,增加产品之间的交互性。同时也要利用服务的过程,体现出产品的优秀品质,使其可以吸引消费者的购买欲望[5]。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已经形成了明确的经济体制,所以保险行业的营销模式,一定要按照市场营销的规定去开展,通过微博、微信、微时代技术的运用,加大销售的群体。同时在营销的过程中,也要加强对产品销售和售后服务的控制,建立良好的营销关系,通过互联网技术的应用和实现,来提高营销模式的先进性,保险行业工作人员要树立良好的营销态度,强化自己对现代化技术的应用水平。
商业健康保险论文:商业健康保险进展路径研究 我国商业健康保险在整个保费收入中占比不仅低,而且还有逐年降低的趋势,商业健康保险收入占比从2005年的6.34%降低到2010年的4.66%。这表明我国商业健康保险规模较小,覆盖人群也不足10%,目前在我国医疗保障系统中所起的作用仍然较为有限。从增速方面来看,健康险2010较2005年增长116.93%,仅仅略高于人身意外伤害险的95.43%,而远远低于其他各类保费收入,如原保险费收入的194.84%、财产险的216.75%以及寿险的198.36%。故从数据可以看出我国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速度并不乐观。 1999年我国商业健康保险保费收入只占到了我国卫生总费用的0.9%;同年公共医疗保障体系筹资占卫生总费用比重也较低,仅为2.2%。随后几年,随着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的巩固和发展,公共医疗保障体系的筹资水平和卫生总费用占比都得到了大幅度提高,到2007年,公共医疗保障体系筹资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已经达到24.1%;与此同时,商业健康保险的保费收入占卫生总费用依然只有3.4%,1999-2007年中最大值也只有2006年的3.8%。1999年我国商业健康保险的筹资水平(即商业健康保险对私人卫生筹资的占比)仅为1.5%,经过多年发展,在2007年,该比率仍然只有6.2%,说明截至2007年,我国私人卫生有93.8%的费用依然是通过患者自筹方式获取的,公民医疗费用缺乏商业健康保险的有效保护。以上两方面我们都可以看出我国商业健康保险存在巨大的市场空间有待开发。 由保监会统计数据,我国历年人身险整体净收益率和寿险净收益率水平在70%-90%之间,比较稳定;而健康险净收益率波动幅度较大,最高为2000年的80.3%,最低为2001年的45.5%,同时净收益率相对较低,基本在50%-70%区间波动;人身意外伤害险净收益率虽然整体也并不高,处在60%-70%区间,但是有很稳定的上升趋势,同时该类险种在人身险中占比非常小,分析意义不大。从这组数据我们可以看出,我国商业健康保险仍处于发展初期,波动率大,业务风险也较大,保费收入不稳定,而且健康险的理赔管理的操作频次和成本还比寿险和人身意外伤害险高,因此利润空间最小,盈利能力较差。 我国商业健康保险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通过对我国商业健康保险现状的分析,我们不难看出存在于我国商业健康保险发展过程中的各种问题,而仔细研究之后,笔者认为可以具体划分到以下三个方面:保险公司、外部环境和投保人。 (一)保险公司方面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1、商业健康保险产品较单一,多样化程度小。2、专业化程度不够,专业人才资源匮乏。3、商业健康保险的市场覆盖率和盈利水平都较低。 (二)从外部环境来看,我国社会医疗保障体系和法律还不够健全,也没有具体的类似国外免税措施等相关政策的支持,社会医疗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的界限也没有被明显界定,经营主体不明确,个别社保局对补充高额医疗保险进行强制定价等等,所有这些方面都是商业健康险的发展过程中的障碍。 (三)从投保人的角度来看,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比较严重。投保人的逆向选择问题(即那些风险本来就比一般人高的投保人会觉得保险更具有投资价值并倾向于购买保险)是影响商业健康保险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因为逆向选择的存在,因此购买健康险的往往是身体状况不是很好的人群,而他们索求理赔的额度和概率远大于正常人群,这势必造成保险公司如果按照正常群体的身体健康状况测算出来的保费不足以弥补理赔支出。投保人的道德风险问题在我国健康保险市场上主要是指被保险人在疾病发生以后,在各种不同费用的治疗方案中通常会选择更贵的费用支出以达到更高的治疗标准,这就会明显提高保险公司的理赔成本,最后造成保费的上涨和健康保险产品供给的减少。 对我国商业健康保险发展的建议 上一节笔者从保险公司、外部环境和投保人三个角度对我国商业健康保险发展过程中的问题进行了分析,下面笔者再具体从三个方面提出一些可行性建议。 首先,从保险公司方面来讲:1、针对不同经济基础和不同消费能力人群提供多样化、个性化的保险产品。另外,提高创新能力,开发新型健康保障产品和保障方式。2、提高保险公司专业化程度需要从产品专业化、服务专业化、内部管理专业化以及人才专业化四个方面共同努力。 其次,从外部环境来看:1、加大对商业健康保险的税收支持力度。具体方法可以考虑降低商业健康保险公司营业税率、将企业保费在税前业务列支以鼓励企业为雇员购买团体健康保险和减免个人购买商业健康保险的所得税以鼓励和吸收更多个人参保。2、完善法律法规。具体包括建立健全的法律体系保障商业健康保险正常发展,界定商业健康保险的经营范围等。 最后,从投保者角度来看:“管理式医疗”的业务模式在国外能够很好的解决投保人道德风险问题。管理式医疗即把医疗服务的提供和提供医疗服务所需资金的供给(在这里即保险公司)结合起来的一种系统。这种系统集医疗服务提供和经营管理为一体的医疗保险模式,其关键在于保险公司于医疗提供体系的合并。管理式医疗以确定的标准和费用为投保人提供医疗服务,将保险与医疗服务提供者联合成为利益共同体能够有效减少投保人的道德风险问题,从而控制成本,降低费用。 结语 笔者认为我国商业健康保险虽然目前覆盖范围较小,在保险体系中所起所用也较小,但是因为其必不可少的补充作用和广阔的发展空间,我国应从保险公司专业化、政策法规大力支持以及推广管理式医疗等方面大力发展商业健康保险。(本文作者:鲁沐洋 单位:复旦大学经济学院) 商业健康保险论文:商业健康保险体制研讨 本文作者:顾静文、董蘅、苏家春、卢燕雯、胡敏、陈宏 单位: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国际医疗中心 俾斯麦混合型模式:这一模式主要是社会医疗保险和商业保险共同存在。在很多国家,社会医疗保险设定一定的起付线、自付比例和封顶线,需要居民自付一定的费用,商业健康保险通过销售补充医疗保险产品,保障客户的自付费用。这种模式的代表国家是法国、德国、澳大利亚和日本等。在补充健康保险中,往往采取对封顶线以上补偿给予继续保险支付办法,此类保险有多种形式,有商业保险形式,也有通过总工会大病保险形式等。另外,在商业保险中,往往有对社会医疗保险的除外项目或者不保障的项目提供全部或部分保障,例如,视力矫正、牙医、整形、长期看护、康复保健、豪华住院服务等。补偿水平因国家不同而不同,也因不同保险福利包不同而不同。可以看出,私人保险模式为广大居民提供基本健康保障,是美国的主流医疗保障制度;贝弗里奇公众模式主要是国家卫生服务模式;而俾斯麦混合模式结合了社会医疗保险和商业保险。补充健康保险为居民提供在公共保险基础上的补充保险,减轻了看病费用负担;商业健康保险则在封顶线以上部分支付和社保覆盖以外项目、补贴住院费用等方面满足本国居民多样化的医疗保障需求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国内社会医疗保险和商业医疗保险现状分析 社会医疗保险一般分为社会医疗救助、国家卫生服务保障、社会医疗保险、市场医疗保险、储蓄医疗保障制度等五种模式。我国现行的医疗保障体系呈现出多层次的特征。其中,社会医疗保险起基本保障作用,由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三部分组成。由于我国目前还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受经济条件的制约基本医疗保险只能做到“低水平、广覆盖”。作为社会医疗保险的补充,商业健康保险的目的是为了满足居民多层次医疗保障的需求,主要是对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之外的补充保障,是人们提高医疗保障的重要途径。我国商业保险的发展正处于初级阶段,存在不少问题: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政策扶持力度不够;市场竞争激烈;风险管理的能力、风险管控的手段等都相对较低[3];专业化管理水平低;“供求矛盾”与“市场潜力与市场风险矛盾”的存在。一方面健康险的发展市场空间巨大,而保险公司相关业务却发展缓慢;另一方面社会公众需求迫切,难以得到满足。这些均使得目前的商业医疗保险不能满足各阶层人士不断提高的医疗保障需求。 上海市医疗服务提供者、患者、支付者三方分析 医疗服务支付方(保险机构)、医疗服务提供方(医疗机构)和被保险方(患者)构成了医疗服务的三方,其中保险公司为患者提供保险产品及理赔服务,医疗机构为患者提供医疗或健康服务,而保险公司和医疗机构相互合作,保障了患者的健康并解决了支付问题。 上海市有近100家中外保险和服务公司,较知名的约有30家,包括国际保险公司、国内健康保险公司、第三方服务公司(TPA)[4]和保险援救公司。它们的服务及运作各有特色:国际保险公司商业运作经验丰富、产品齐全、海外购买人数多,但受政策影响未能大举进入中国市场;国内健康保险公司发展迅速、网络齐全,但产品单一、有些受医保用药等多重限制;TPA公司在国际国内保险公司发展均受限的情况下在保险公司与医疗机构之间架起了很好的桥梁。其服务周到、理赔便捷、24h热线、医疗护送、签证协助等,但公司规模偏小、业务种类不多;国际救援公司以紧急援救为特色,拥有专业的航空和旅行专家,能够安排相关医疗的地面或空中转运,但费用昂贵。 上海市可提供高端医疗或特需服务的医疗机构约有80家,但能够与商业医疗保险公司合作提供免现金直接理赔服务并为境内外人士提供高端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约为30家,包括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及一部分综合性医院特需医疗服务,如华山国际医疗、市一、和睦家医院和百汇医疗集团等。其布局由市场因素决定,基本满足上海市场的涉外高端医疗需求。但目前公立三甲医院国际医疗服务发展还存在一定的困境,受到国内医改政策影响,未来发展前景不明朗;医务人员个人发展受限如职称晋升等,后备人才不足,医疗服务、文化背景有差异;与国际保险公司建立直付困难,尤其是公立医院没有保险专业团队,资金结算存在风险。 高端商业保险购买方主要由长期居住上海的境外雇员及家属,短期商务人士及游客和境内高端人群所组成。不同的文化背景导致其对医院的选择也存在一定的差异。如:外籍患者倾向于外资诊所;华裔及港澳台患者倾向于去综合性医院;重症及疑难病例选择三甲医院等。购买的保险也主要是患者在本国购买或中国境内购买。对于医疗机构的信息来源主要通过保险公司、领馆、公司和亲友推荐,广告等,但仍存在信息渠道不畅通、对购买高端商业保险认识不足或有疑虑等问题。由于上述原因,上海的商业健康保险仍处于一个相对滞后的状态。 高端医疗服务和商业健康保险合作案例分析 华山医院国际医疗中心是沪上最早提供涉外医疗服务的机构之一,集门急诊、住院、出诊、疫苗接种、健康体检、灾难救援、医疗保障、国际转运、教育培训和科研为一体的多元化医疗服务体。至今已为来自世界100多个国家和地区累计40余万人次提供不同需求的医疗服务,境外人士达75%。自上世纪90年代初率先与商业健康险公司建立合作,开展直接理赔结算业务,现已与欧美、日本和国内20余家保险公司建立合作关系,保险收入占医疗总收入从最初仅为5%,以后逐年增多,截至2010年已达到35.9%。中心举办了四届“高端医疗服务与建设”国际研讨会,发起筹建上海市医学会涉外医疗研究会,为整合上海涉外医疗资源、推动上海现代医疗服务业的发展作出积极贡献。是美国、英国、德国等10国领事馆、国际国内商业保险公司和跨国企业的指定医疗单位。 加强上海医疗保障体系,促进商业健康保险发展相关政策建议 根据国际商业健康保险不同模式分析并结合上海实际,提出建立上海商业健康保险新模式,即按医疗服务的不同需求,采用多种类型保险制度互补结合,既保障基本医疗,同时尽可能满足不同层次人群对医疗服务的需求(图1)。在满足基本医疗的同时大力发展高端特需医疗服务。医疗服务按大的框架分为基本医疗服务和高端医疗服务两部分。基本医疗服务由公立医院及部分私立医院提供;高端医疗服务目前主要由部分公立医院的涉外和特需医疗部门、中外合资医院和诊所等提供。建立多种类型医疗保险制度互补结合,保证医疗保障体系的可持续发展。基本医疗保险:即现有的城保、镇保和新农合等。由政府承担,通过多种形式筹措资金,强调全覆盖,体现公平性。基本医疗保险+补充保险相结合:对封顶线以上部分,宜引入补充保险,可以由政府推动或结合商业等各种形式的补充医疗保险产品。以享受基本医疗服务的人群作为受益方,提高该人群的支付能力。补充保险可以由个人或结合集体共同出资购买,其费用低、受益面广,解决了部分“看病贵”的问题,是对广大人民群众基本医疗保险的一种补充保障;另外,作为购买基本医疗服务的资金扩充,大大增加了商业保险公司基本医疗保险产品市场的基数,降低了其健康险的运营风险,亦有利于商业健康险公司的发展。基本医疗保险+高端商业医疗保险相结合:采用分类支付的办法,对于有高端医疗服务需求的人群首先就其基本医疗服务范畴由基本医疗保险负担,而超出基本医疗服务的特殊服务需求,由商业保险公司根据市场需求和政策导向设计多层次、个性化的健康保险产品作为高端医疗保险产品来提供,包括市场上存在的涉外高端医疗、特需医疗和高端体检等。可由个人或单位集体共同购买,从而使基本医疗保险和商业医疗保险顺利接轨,满足多层次人群的医疗服务需求。 针对商业保险需求,政府应制定和完善相应的商业医疗保险法律法规,给予税收优惠和政策倾斜,大力开发和开放商业健康保险市场,降低准入门槛,积极鼓励国内知名保险公司及各种中小保险公司加入到健康保险的经营和管理中;有序引入管理经验丰富的海外健康保险公司和TPA公司;解决医院参与医疗保险经营管理和保险公司开办医院或收购医院的合法性[5];适时建设商业医疗保险统一结算平台。 合理规划高端医疗服务资源的布局,逐步将现代医疗卫生服务业纳入区域卫生规划管理。目前上海市20多家中外合资、合作营利性医疗机构,其布局基本由市场因素决定,浦东、虹桥两个国际医学园区的建设则体现了政府主导的作用。因此可结合市场机制与政府行为,在建设高端医疗服务园区的同时,更有效地在本市区域内合理配置高端医疗服务资源;健全现代医疗卫生服务业的行业准入制度,规范涉外医疗机构的设置及认证,可由市政府、市卫生局牵头,委托医学会等对医疗技术过硬、服务优质、保险结算严谨的高端涉外医疗机构进行认证并予以推荐。建立健全符合现代医疗卫生服务业发展的人才培养和引进机制,完善上海医疗卫生系统的人才结构,开放医师多点执业;将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聘自海外的医技人员纳入本市专业医技人员技术职称管理范围或给予对等职称认定;作出制度安排,使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可以培养或聘用满足其需求的住院医师;同步建立专业的财务保险结算团队,与商业医疗保险公司开展共同支付(Co-pay)等灵活结算服务。 国际知名企业均给其国际员工购买高端商业健康保险产品,而国内一部分效益好的集团公司如银行、国有大型控股公司已开始为员工购买商业健康保险作为对员工的福利待遇。政府应出台相应措施来激励购买商业保险,依照企业的经营状况采取减免营业税或个人所得税的方法支持单位集体或个人共同出资购买商业健康保险产品;保险公司对于家庭或团体险出台优惠政策等,扩大商业保险购买者和受益者这一群体,达到保险提供方及被保险方共赢的局面。 商业健康保险论文:商业健康保险参与医疗保障的经验 一、扩大商业健康保险机构商业运作范围 商业健康保险机构在设计医疗保障产品时,政府医疗保险计划的基本内容为必备项目,各机构还可根据自身情况增加牙科、视力、疾病管理(护士服务、预约)等一些特色保障项目,供参保人自由选择。政府按人头支付基本项目,非基本项目则由参保人额外负担。以商业健康保险机构参与政府医疗照顾计划(Medicare)为例,商业健康保险机构提供的联邦医疗保险优先计划(MedicareAdvantage,简称MA)不仅涵盖Medicare所有项目,而且附加了诸如一些慢性疾病的附加保障项目,为了增强制度的吸引力,额外项目往往价格较低。此外,为有效提高人们的健康水平,MA还强调加强健康管理和疾病管理。不仅MA项目内容有所增加,投保人还可在Medicare和MA中自由选择。 二、英国商业健康保险参与医疗保障体系建设情况 英国是国家医疗保险模式的典型国家,提供从摇篮到坟墓的保障,不仅保障项目全面,而且收费低廉或完全免费。其医疗保障体系以国民健康服务体系(NationalHealthService,简称NHS)为主,商业健康保险是国民健康服务体系的重要补充,主要针对高收入、高要求人群。NHS始建于1948年,主要为国民提供免费或近似免费的全方位医疗服务。制度建立之初的确积极改善了英国人民的健康状况,受到国民一致的好评。但同时,政府的过多干预增强了制度公平性的同时,削弱了医疗服务效率。20世纪80年代,为了鼓励竞争,改变医院服务效率低下的局面,英国政府充分发挥政府与市场的作用,积极探索国民健康服务体系的市场化运作模式。 (一)推行政府外包服务采购 为了弥补英国整体医疗资源的不足,英国政府积极采用政府外包服务采购(FrameworkforprocuringExternalSupportforCommissioners,简称FESC),将国民健康服务体系的管理服务进行外包,由符合条件的商业保险机构承办。政府相关部门负责审查商业保险机构。一般信誉好、资质优的商业保险机构才有资格承办,并根据不同的资质,提供不同的服务。如有些商业保险机构只提供政策咨询评估、购买服务具体组织工作等简单的、辅助性服务;有些商业保险机构凭借雄厚的实力可完全承担所有管理服务。一般商业保险机构只提取相应的管理费用,不承担经营风险。 (二)引进国外经验丰富的专业健康保险机构 为提高本国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效率,引进先进的管理技术经验,英国政府采取公开招投标的方式,引进国外知名公司加入英国国民健康服务体系外包服务采购计划。目前,美国安泰、美国联合健保、美国恒诺、英国保柏等14家公司通过竞标加入英国政府外包服务采购计划。这些专业健康保险机构通过提供以下四项服务提供高质量和高效率的健康保障,主要有:一是评估现有医疗保障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和发展前景,为其提供未来改进的建议;二是通过承包和采购政府医疗保障计划的方式,完全承担医疗保障服务;三是通过审查医疗服务流程,规范医疗行为、控制医疗成本;四是利用商业健康保险机构的数据库网络平台进行分析,加强绩效管理。 三、德国商业健康保险参与医疗保障体系建设情况 德国是社会医疗保险模式的典型国家,由国家法律保障实施,一般由雇主和雇员共同缴费,实行家庭保障。德国医疗保障体系包括法定医疗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以法定医疗保险为主,商业健康保险作为法定医疗保险的有益补充,目前覆盖人群约为830万,占总人口的10%左右[3]。近年来,人口老龄化、医疗技术进步以及医疗偿付制度的缺陷(对供需双方的费用节约缺乏激励机制)等导致德国医疗费用急剧增长,这成为德国医疗保险制度的主要问题。为解决上述问题,德国政府推行了一系列改革,具体举措如下: (一)兼顾商业健康保险与法定医疗保险的发展 德国医疗保障体系中,法定医疗保险与商业健康保险协调发展,两者界定清晰,权责分明。按照投保的强制性和自愿性,德国法定医疗保险的投保人分为义务参保人、自愿参保人两大类。对于义务参保人而言,参加法定医疗保险是一种强制义务,并不考虑本人以及雇主意愿。自愿参保人可以在法定医疗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两者之间选择一种。为防止医疗服务过度使用,法定医疗保险设有许多限制性规定,这为商业健康保险留下了较大的发展空间。部分参加了法定医疗保险的人群,还愿意购买商业健康保险的补充产品。由此可见,商业健康保险不仅可以为未参加法定医疗保险的高收人人群、自由职业者提供基本医疗保障,还可以为已参加法定医疗保险的人群提供补充医疗保险,满足更高的医疗保障需求,商业健康保险是德国医疗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政府鼓励医疗保险市场的多元竞争 1.将竞争机制引入疾病基金会法定医疗保险由政府负责立法和政策上的宏观调控,不直接干预医疗保险具体操作,也没有统一的法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而是全权交由疾病基金会经办。传统的疾病基金会是按区域或行业组建的,是准公共机构,依靠从基金收入中提取管理费维持运转。参保人不能自行选择,各基金会之间也缺乏竞争。为破解这一垄断局面,控制医疗费用,1996年,德国政府在疾病基金会中引入竞争,主要体现在:一是投保人可以自由选择(一般每三年选择一次)疾病基金会,并在不同的基金会之间转换[4];二是鼓励小规模的、地方性的疾病基金会兼并,以发挥规模优势;三是允许各基金会以特色服务、附加保障项目等作为竞争手段。各基金会可以根据投保人的偏好制定不同的收费标准与保险计划,并尽可能提供更多的、可供选择的服务形式和收费方案。2.建立风险结构补偿系统[5]为了规范商业保险公司间的竞争,避免出现由于自愿选择带来的逆向选择现象,德国建立风险机构补偿系统(RSA),所有商业保险公司的保费收入集中在一个“保费池”中,由一个联邦机构管理。根据每个投保人的年龄、性别和疾病风险等加权因素,每个医疗保险公司可以从该“健康基金”中获得一笔等于该风险群体平均治疗费的费用,并且商业保险公司需要依法在公司内部单列与政府合作的非营利业务。此外,根据德国监管要求,只有专业健康保险机构才可以销售健康保险产品。允许商业保险机构与法定医疗保险机构(即各类疾病基金会)提供相同的保险项目,平等竞争。居民可依据个人收入状况在法定医疗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之间进行选择。 四、对我国的启示 (一)明确政府与市场定位 借鉴美、英、德三国实践经验,可以看出,无论是实行哪种医疗保障模式的国家,都非常重视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但完全交由市场来运作是不可取的,容易造成“市场失灵”,还需政府这支“看得见的手”加强宏观调控。通行做法是政府负责构建制度基本框架,而框架内相关内容交由市场来填充。值得注意的是,政府与市场在资源配置中无缝衔接的前提是对自身的优势与劣势有清晰认识,为此需要明确各自在医疗保障领域的定位,合理确定各自的职责范围。在我国,保险市场发育不够成熟,政府始终要发挥主导性,负责制度的制定和监管,而在经办服务内容和方式方面,可充分发挥市场优势,多做探索和尝试,较大程度地提高效率。 (二)建立完善商业保险机构 参与医疗保障项目的政策法规首先,制定商业保险机构准入法规。包括经营健康保险的时间,人、财、物的配置,财务情况、信誉保证等方面。其次,建立健全招投标机制,规范招投标程序。最后,规范合同管理。在合同中应明确双方的权责、合作期限、商业保险机构盈利率,对超额结余及政策性亏损建立相应动态调整机制。此外,在选择商业保险机构时,可选择两家及以上保险机构,从而形成竞争关系。还可学习借鉴英国,引入国外经验丰富的保险机构,进而提升经办管理服务质量和效率。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医疗保障项目,坚持保本微利原则,具有很强的公益性,政府应制定和完善税收优惠政策,给予鼓励和支持。 (三)挖掘商业健康保险发展潜力 对于商业健康保险机构而言,可借助承办政府医疗保障项目这一发展契机,创立品牌,树立公司形象。商业保险机构还可依托政府医疗保障系统,交换信息,共享数据,解决心中一直“没数”的难题,进而开发更多适销对路的健康保险产品。此外,随着健康保险市场的成长成熟,商业健康保险机构应转变健康保险服务模式,向美国学习,为提高人们的健康水平,强调健康管理和疾病管理,由以前单纯注重疾病后的管理,向疾病前、疾病中、疾病后的综合性健康保障方向转变。 作者:王敏 黄宵 商业健康保险论文:商业健康保险市场现状 摘要:随着我国国民经济快速健康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们对健康越来越重视,商业健康保险市场的发展潜力巨大。但综观目前国内的健康保险市场,由于受多方面因素的制约,其发展速度、规模、质量与发达国家相比仍显落后。分析了我国商业健康保险市场的发展现状与不足,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发展商业健康保险的相关对策。 关键词:商业健康保险;专业化;建议 构建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促进社会保障体系的不断完善、服务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一直是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各地方党委政府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大全局性问题。商业健康保险是我国医疗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和幸福。大力发展商业健康(医疗)保险,并把商业医保与社会医保结合起来,不仅有利于满足广大群众的医疗需求,而且有利于发展经济、稳定社会。 1我国商业健康保险市场现状 近几年来,我国健康保险业务量迅速增长。十六大以来,商业健康保险快速发展,年均增长速度高于30%。2006年,健康险保费收入为375.66亿元,同比增长20.28%。2007年健康险保费收入为384.2亿元。健康险在人身险总保费收入的占比由1999年的4.2%增至2006年的8.8%。在业务总量继续增长的同时,健康保险市场和产品结构进一步优化。2006年,近100家保险公司开办了各类健康保险业务,其中包括:人保健康、平安健康等4家专业健康险公司,形成了经营主体多元化的竞争格局,专业健康险公司的保费收入近10亿元,市场份额提升较快。另外,健康保险的产品结构进一步优化。目前已提供健康保险产品近千种,分为医疗保险、疾病保险、失能收入损失保险和长期护理保险四大类,并开始向居民的健康管理等服务领域延伸。目前虽然产品仍然以疾病保险和医疗保险为主导,但失能收入损失保险和长期护理保险也得到了较快的发展,健康保障功能进一步显现。 2我国商业健康保险发展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国商业健康保险近几年获得了快速发展,但总体而言,目前我国商业健康保险还处于初级阶段,还存在不少亟待解决的问题。集中表现在:一是整体规模小。与国外商业健康保险发展情况相比,我国商业健康保险普及率很低。美国参加各种商业健康保险的人口占85%。我国台湾地区商业健康保险的覆盖率高达96%。2006年我国人均商业健康保险费支出还不到30元,是美国2001年的1/90;2006年我国商业健康保险深度仅为0.293%,低于发展中国家的平均水平(3%)。二是产品单一、同质性严重、市场供求矛盾突出。虽然目前市场上健康险产品近千种,但基本上表现为与基本医疗保险的保障水平具有较强替代性的保险产品,或者是与基本医疗保险相衔接的团体补充医疗保险产品。并且集中在定额给付型的疾病保险产品,短期(如一年期)的产品居多。补偿性的医疗费用保险产品如个人住院费用医疗保险、门诊医疗保险产品少;长期保障的产品少。而这些恰恰是老百姓所需要的。这样,市场上一方面表现出社会公众对健康保险需求迫切,另一方面保险公司有效供给严重不足。三是保险费率偏高,保障程度偏低。老百姓生活确实需要商业健康保险,但事实上它与老百姓的距离却很远。对老百姓而言,目前商业健康保险最突出的问题是价格偏高,造成这一问题的原因是缺乏精算所需的疾病发生率和医疗费用率等基础数据,由于我国不同时期、不同地区的疾病发病率和医疗费用率有很大不同,而且数据变化很快,监管部门要想制定出一张统一的、全国性的发病率表和医疗费用表难度很大,因此国内至今没有一张统一科学的发病率表和医疗费用表。保险公司为了避免收不抵支在产品定价上偏于保守,而高高在上的价格难以吸引更多的投保人以摊薄风险降低单位保费,从而造成恶性循环。从保障效果来看,保障程度偏低。对于重疾险,保险公司往往把风险控制放在首位,制定出非常苛刻的理赔条件。与普通人对于疾病保险的直观理解不同,市面上的重大疾病保险并非只要得了保险合同上规定的疾病就可以得到赔偿,事实上要获得赔付,不仅要得规定的病,还要按规定的方法诊断与治疗,甚至还要按规定的症状去生病。在很多情况下,当满足了保险合同的赔付条件,患者已经濒临垂死的境地,从而让疾病保险的保险目的失去了价值和意义。而健康保险的另一大类型-费用报销型保险,往往是一年期的短期险种,续保审察严格,并且有投保年龄上限,因而难以满足消费者的医疗保障需要。四是保险条款不严谨、不完善,管理的随意性大,实务操作不规范、缺乏统一标准。造成这一问题的重要原因在于缺乏专业化经营。目前,我国商业健康保险业务基本上采取附加于人寿保险业务由寿险公司统一经营的模式,缺乏专业性。完全用寿险、财产险的经营理念和组织来经营医疗险,造成产品开发、流程设计、风险评估、风险监控、专业培训和市场营销的系统偏差。 3发展我国商业健康保险的几点建议 3.1营造宽松良好的外部经营环境 给予商业健康保险应有的社会地位。国家应将其作为社会医疗保障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而纳入其中,并以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等形式确定下来。财税政策支持。国家财税部门应该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以鼓励商业健康保险的快速发展。一是应允许经营健康险业务的保险机构享受以下税收优惠:保费收入免征营业税,利润免征所得税。二是应允许参加商业健康保险的投保人,其缴纳的保费和获取的保险金享受以下税收优惠:若企业团体投保的保费支出部分,可以在一定额度内列入成本,在税前列支;个人缴纳的保费部分,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且个人获取的医疗保险金也不征收个人所得税。提高商业健康保险的社会认同感。保险公司应定期运用典型赔付案例,积极宣传商业健康保险在保障社会安定、促进经济发展等方面的作用,大力普及健康保险知识,增强社会各界的保险意识,以提高商业健康保险的社会认同感与亲和力,使政府重视,政策支持,企业欢迎,百姓拥护。政府在健康医疗保险市场中应发挥积极的作用。政府应在以下方面有所作为:①积极推进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扩大覆盖面,使广大职工真正享有医疗保障。②加强对医疗服务提供者的管理。这是规范医疗行为、防范道德风险的关键。③对药品生产流通环节进行监控,从源头上治理“回扣促销”等不正之风,使患者既享受到较廉价的药品,同时又保证用药安全。 3.2注重市场调研,把握市场需求,重视产品开发战略 为使推出的健康险产品能够被市场所接受,保险公司必须注重市场调研,掌握不同地区、不同收入层次、不同年龄群体对商业健康险的需求状况,并在市场细分的基础上,根据自身实力确定目标市场。在险种开发方面,对于低收入、无保障的人群提供低价格、宽范围、低保障的险种;对于享有基本医疗保障的职工人群,提供低价格、窄范围、高保障的险种;对于较富裕的年轻群体,提供价格与保障程度比例适中、保障期限长、保障范围有针对性的险种;对于高收入的中年群体提供高价位、保障全面的保险产品。 3.3实施人才培养战略,强化商业健康保险的专业化经营 商业健康保险是一项专业技术性强、管理难度大的业务,迫切需要一支高素质的人才队伍,如医学技术人才、精算人才等。保险人在开展健康险业务的同时,应切实加强对健康险专业人才的培养。有计划、有步骤地引进和储备一批医疗管理人才,建立起一支复合型的健康险专业人才队伍。 3.4保险公司应加强医保合作,积极探索与医疗服务提供者之间的有效合作途径 在健康保险的风险控制中,医疗服务提供者起着决定性的作用。探索建立医保双方的利益共享机制,有利于保险公司与医疗服务提供者建立有效合作关系,增强医疗服务提供者的风险控制意识,使保险公司在保证被保险人获得良好医疗保障服务的同时,能够有效控制经营风险。在实务中,医保双方主要有如下合作途径:(1)选择定点医院。保险公司可就健康保险保障范围内的医疗收费标准、医疗服务质量等内容,在各医院之间进行公开招标,引入竞争机制,从中遴选出若干服务规范、信誉良好的医疗机构,并与之签订合作协议。保户来此就医,只要属于保险范围内的病种,可不先缴费,而是事后由医院凭相关证据与保险公司结算,以切断医疗机构与患者之间的“现金流”。如果非特殊原因,定点医院超过预先约定的费用标准,保险公司就要从付给医院的费用中扣减超过部分。如果节省了费用,医院则可以从保险公司拿到额外奖金。(2)选择合同医生。目前,医疗费用无从控制,其中较大原因乃是病人就医是一种随机性极强的无权选择,缺乏引导性。所以,保险公司有必要在定点医院中再选择合同医生,为费用控制装上“双保险”。(3)相机审查医疗服务。即保险公司可委派资深医师对定点医院和合同医生进行随机抽查,此举意在加强对医疗服务过程的协调管理,审核医院或医生所提供的施治方案和用药在医疗上是否必需和适当,以把好核赔关。(4)大力推进医疗服务提供者的网络建设。在针对医疗服务提供者的管理内容上,保险公司应积极推动定点医院的电子化建设,由从初级的病历调阅、治疗调查等手工管理模式,逐步转变为通过网络化来实现费用控制和医疗服务协调管理,从而形成管理式医疗。(5)保险公司通过参股或控股等方式,参与医疗机构管理,与医疗服务提供者之间真正实现“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统一体。总之,有效的医保合作模式可创造出政府、保险公司、医院、保户“四赢”的局面:政府解决了医改所带来的重大疾病无保障的难题,保险公司卸去了医疗费用无从控制的隐患,医院在医改冲击后找到了新的利润增长点,保户则获得了一份实实在在的健康保障。 3.5积极探索新型管理控制体系 一是建立专业的精算体系,注重积累精算数据,加强精算评估,科学厘订产品费率,防范产品开发风险;二是建立专门的核保核赔体系,制定和实施健康保险核保核赔管理制度,加快研发和推广健康保险专用的核保核赔管理手册等专业技术工具。 商业健康保险论文:商业健康保险在我国的发展诠释 人生一世,最宝贵的是生命,但没有健康,其他的又何从谈起呢?健康保险在中国该如何发展,成为每个人思考的问题。笔者针对当前中国健康保险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了发展健康险的一些建议。 一、我国商业健康保险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我国的保险业发展迅速,保费收人以超过30%的速度增长。 与此相反,商业健康保险业从建国到医疗体制改革之前,几乎处于停滞状态,在医疗改革之后,才开始缓慢发展,但总体水平远远落后于广大群众的需求。总的来说,我国的商业健康保险业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1.健康保险品种单一,覆盖面窄 2003年7月18日,由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起草的《健康保险管理暂行办法))(草拟)的讨论稿中写到:“健康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的身体为保险标的,使被保险人在疾病或意外事故所致伤害时发生的费用或损失获得补偿或给付的一种保险。”这在中国是首次对健康保险的概念和业务范围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文件中还写到:“健康保险具体包括疾病保险、医疗保险、失能收人损失保险和护理保险。”目前在中国保险市场上健康保险产品的种类主要包括疾病保险、医疗保险,而失能收人损失保险和护理保险在国内保险市场上几乎还是空白。 用工制度改革后,公费医疗面日益窄小,个人支付医疗费用的群体范围扩大,同时对医院有关数据和全社会的患病的概率难以掌握,给保险费率的精确计算带来一定的难度。此外,药品的价格普遍较高,随着医药科学的不断进步,检测手段日益改进,带来昂贵的医疗费用,使商业保险望而却步。尽管这几年保险公司也推出了不少新险种,但也只限在重大疾病,对覆盖面较大的疾病险种还显得苍白无力。另外,因为中国的人口老龄化问题日益严重及中国的家庭结构倒置,护理保险在中国的发展前景非常好,但要发展起来仍需要相当长的时间;而对于失能收入损失保险,是一个全新的领域,大部分业内人士认为在现阶段中国发展这种险种的难度很大,主要障碍是缺乏社会诚信体系,保险公司很难控制风险。据统计资料显示,2003年1—7月份,我国健康保险保费收人148亿元,只占到同期寿险保费收人的8.9%;2000年我国卫生总费用4764亿元,商业保险公司的健康保险赔付额为12.9亿元,仅占全国卫生总费用支出的0.2%,我国健康保险覆盖面之窄是显而易见的。 2.没有专门经营健康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 首先,从法律规定上看,没有明确界定健康保险业务的性质。2003年1月1日实施的修改后的《保险法》规定:“同一保险人不得同时兼营财产保险业务和人身保险业务;但是,经营财产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核定,可以经营短期健康保险业务和意外伤害保险业务。”这一规定改变了原来健康保险业务只能由人身保险公司经营的局面,在一定程度上承认了健康保险业务与人身保险业务的差异。但是保险法第九十二条第一款又规定:“人身保险业务,包括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我国《保险法》仍将健康保险归为人身保险业务,保险业务的一些基本原则如补偿原则、代位原则和分摊原则在法律上仍不适用于健康保险业务,但实际上,健康保险区别于寿险,它比寿险更复杂,在理赔、定价、受益等方面要考虑的因素较多,而在某些方面却与财产保险有相似之处。 其次,从国内经营情况看,目前经营健康保险业务的公司,大都是经营寿险业务的公司,由于对健康保险在风险本质、精算方法、管理技术、服务内容等方面与寿险业务的差异性认识不足,从而在经营行为上表现出对不同人群的健康保险需求缺乏认真研究,不下功夫开发健康保险的风险控制技术,不注重建立健康保险的管理体系和专业人才队伍,而是沿用寿险的经营模式和方法在经营健康保险,在与医院的合作和管理方面更是缺乏创新。从发达国家的保险经营上看,寿险与健康保险不能或很少混业经营,有的国家将健康保险划为保险业的第三产业,在经营中与寿险和财险都区别开来,在精算上要考虑健康保险的长期和短期收益、稳定及波动程度,还有设计的复杂程度。因此,健康保险是一个专业性很强的独特领域,应有专门的健康保险公司来独立经营。 3.缺乏有效的风险管控体系 长期以来,由于公费医疗、劳保制度的存在,“病人看病,家属、医生搭车,国家买单”的思想普遍存在,而且根深蒂固,被保险人很难被带进商业保险的消费中来。在这种情况下,被保险人、医疗服务提供者成为拥有共同利益的行为主体,使得保险机构的费用控制很是被动。在健康保险的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存在着最明显的信息不对称,被保险人对自己身体健康状况的了解往往比保险人更加全面,患有疾病的人比健康的人更加容易购买健康保险,这样就会产生逆选择风险,保险公司在核保时稍有疏忽,就有可能引起非常严重的后果。 另外,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道德风险也经常在健康保险中出现,尤其是在重大疾病保险中,更有甚者,被保险人与医生串通一气共同来欺骗保险公司以诈取巨额保险金。同时由于缺乏对疾病的专业知识和医疗技术壁垒的存在,患者只能被动地接受医生所提供的医疗服务,而作为理性经济人的医生,往往做出更合乎自身利益的选择,提供过度的医疗服务。这样肯定会导致不必要的高额检查项目、大处方的出现,而且,由于医疗服务在我国已有多年的发展历史,医疗服务提供者在机构和技术上的发展相对于商业保险来讲远远超前,医院有对医疗消费抉择的垄断权,而商业医疗保险公司很难介入到医疗服务当中,对医疗费用加以监督和限制。 4.商业健康保险在社会医疗保障中的地位不明确,社会大众对商业健康保险的认识还存在一定的偏差,风险防范意识和健康保障意识还不强。 商业健康保险作为社会保障重要组成部分,缺乏相应的制度保证。保险公司在承保、理赔核算等经营过程中缺乏以应有的法律规章进行自我保护和规范,有些人可能认为商业健康保险只是社会保障体系的补充。在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扩展过程中,各地的执行标准也不完全统一,基本医疗保险的保障范围、保障程度,主管部门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力度和把握尺度等方面也有一定的差异,这种不统一为经营健康保险的进一步发展带来了困难。 当然,除此之外,还有一些其他因素,如法律环境、政策环境、政府职能的转换、医疗体制、医药销售分配、价格体制等等,都对健康保险的发展构成了干扰。 二、对我国商业健康保险发展的建议 1.明确健康保险地位,提高社会公众对健康保险的认识 首先,从法律上界定健康保险的概念,明确商业健康保险与社会医疗保险的界限,认识商业健康保险在社会保障体系中的重要地位。同时,从财政上争取健康保险业务的税收优惠;其次,加大宣传力度,增强民众风险防范意识,用典型事例和客观的数字来进一步说明论证商业健康保险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2.研究市场需求,加大创新力度,完善健康保险产品体系 健康保险业务的经营发展需要不断有新的险种来满足市场需求,各保险公司应在遵循商业健康保险的经营规律基础上,以准确的市场定位确定经营领域,同时根据自身的业务规模和管理水平,积极拓展健康保险新的业务领域,逐步完善健康保险产品体系。在有条件的地方开展试点,积极进行产品品种、经营模式、业务管理水平的创新,相关部门应及时总结经验,并进行推广。 具体来讲,在险种开发方面进行市场细分,提供与不同消费群体的健康保障需求相适应的产品,重点突出险种的保障功能,并积极引导消费者在购买健康保险产品时应着眼于其保障功能。总的原则是:对于低收人、无保障的人群,提供低价格、宽范围、低保障的险种;对于享有基本医疗保障的人群,提供低价格、窄范围、高保障的险种;对于较富裕的年轻群体,提供价格与保障程度比例适中、保障期长、保障范围有针对性的险种;对于高收入的中年群体提供高价位、保障全面的保险产品。对产品推出的顺序问题,由于保险公司在推出健康险种的前期阶段,风险控制技术和经验数据的积累尚有一个过程,在无成熟模式可借鉴的前提下,应优先推出风险较易控制的险种,以团体补充医疗保险、短期健康险、定额给付型险种等业务为突破口,并可辅之以具有附加值的保险产品和服务项目,如开发医疗保险救助卡等,减少一些诸如门诊医疗保险等费用报销型险种的开发和推广。当保险公司风险控制能力达到一定水平时,再逐步扩大责任范围,增加费用报销型险种的供给和提高赔付限额等。待时机成熟后,再适时推出一些老人护理保险、长期住院保险等新型险种。 3.构建科学的专业健康保险经营体系,走专业化经营之路 保险业界应当首先从观念上转变对健康保险的认识,明确健康保险的特殊性,从而才能确保健康保险的专业化发展方向;其次,要设置专业健康保险经营机构,尽快设立一批专业的健康保险公司或在保险公司内部成立专门的健康保险部,同时还要完善各类中介管理主体以确保与医疗服务机构的有效合作,建立起完善的专业化经营体系;最后,从保险公司内部管理上,要完善专业管理制度体系,建立专业的精算体系,注重积累精算数据,加强精算评估,科学厘定产品费率,防范产品开发风险,建立专门的核保核赔体系,制定和实施健康保险核保核赔管理制度,加快研发和推广健康保险专用的核保核赔管理手册等专业技术工具,培养专业化的经营管理人才,开发建立健康保险专业化的信息管理系统。 4.建立有效的风险管控制度 在商业健康保险的经营中,风险控制至关重要,从目前情况看,保险公司风险管控水平严重滞后,已成为制约商业健康保险业务发展的瓶颈,因此在大力推动发展商业健康保险专业化的同时,一定要加强风险控制,建立行之有效的风险管控体系。 首先,要推进医疗服务机构与保险公司之间的战略利益联盟,积极探索医保合作的途径,争取建立起一个政府、保险公司、医院、保户“四赢”的医保合作模式。保险公司可以在实务中采取各种途径,如可以对医院实行公开竞标来选择合作的定点医院,可以不定期地对定点医院的医疗活动进行抽查等等,以有效控制医疗费用,监督医疗服务活动。 其次,一定要严把承保关,根据不同健康保险产品的要求,对被保险人进行严格的体检,防止逆选择风险的发生,通过公司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掌握被保险人的健康信息,有针对性地采取预防措施及对医疗服务提供者和患者实施有力监督。同时对一些长期健康保险产品,还要注意调整费率。 第三,在健康保险产品设计时,注意引用医疗费用的合理分担技术。如在条款设计中恰当地应用除外责任,规定合理的免赔额、自负比例和支付限额等。 最后,理赔时一定要查清事实真相,以免发生骗保事件。理赔时除了要求被保险人提供相应资料、文件、单证外,还要去被保险人就医的医院核查,必要时还可与公安机关合作,以确保公平合理的保险金给付。 另外,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对健康保险的监管作用也不容忽视,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应积极探索合理有效的监管模式,以保证商业健康保险沿着正确的方向发展。 商业健康保险论文:商业健康保险改革探讨 摘要:2009年,我国新一轮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拉开了序幕,其对商业健康保险发展的影响又将如何?本文分析了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对商业健康保险市场潜力的影响机制,对我国当前商业健康保险潜力进行定量评估,并对此次新一轮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影响作了预测,最后就我国健康保险监管思路调整给出了建议。 关键词:保险市场;商业健康保险;市场潜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 2009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了《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而拉开了我国新一轮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序幕。作为医疗保障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商业健康保险未来发展前景如何,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又对商业健康保险监管提出什么样的新要求,本文围绕这两个问题进行了探讨。 一、关于商业健康保险市场潜力的认识误区 从国内理论研究和经营实践来看,对商业健康保险市场潜力经常存在认识上的误区,其中最常见的是通过比较我国和欧美发达国家商业健康保险在人身保险中的业务占比或者商业健康险保费收入在卫生总费用中的占比,从比较差距得出我国商业健康险发展滞后、市场潜力巨大的结论。不可否认,欧美国家健康保险经过一百多年的发展其市场已高度成熟,代表了先进水平,其中有许多发展经验非常值得我国借鉴。然而,将欧美国家健康保险市场作为我国健康保险发展坐标的认识事实上脱离了各国医疗保障制度背景的差异,这种差异在经济发展水平相近情况下主要取决于各国不同的政治思想、社会价值、文化理念等因素,而这些因素难有优劣之分,且通常处于动态变化过程中,因此我们不能简单地认为福利主导型的医疗保障制度(以英国为典型)就比市场主导型(以美国为典型)优异,反之亦然。同样道理,我们也不能简单地把某个或某些国家的市场作为我国商业健康保险市场潜力评估的基准。 医疗保障制度选择对商业健康保险的影响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一是不同制度背景下个人医疗负担责任不同,因而商业健康保险的市场需求也不同。例如在福利主导型的英国,2006年私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仅为12.7%,国民绝大部分的医疗费用由政府买单,个人预付公摊风险计划(Prepaidandrisk-poolingplans,主要是商业健康险)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仅为l%左右;而在市场主导型的美国,2006年私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高达54,2%,政府主要承担老年人(Medicare)、低收入人群(Medicaid)的医疗费用,对于其他人群,几乎所有的医疗费用支出都由私人承担,因而商业健康险的市场潜力非常大,2006年美国个人预付公摊风险计划在卫生总费用中的占比将近36%。二是制度变迁导致个人医疗负担责任的变化,进而造成商业健康险市场需求的变化。以英国为例,私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由2000年的19.1%下降到2006年的12.7%,个人医疗负担进一步减轻,由此导致个人预付公摊风险计划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也由2000年的约3.2%下降到2006年的约1.1%。 如表1所示,总体而言收入水平越高国家私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越低,这主要是因为越高收入国家的财政实力往往也越雄厚,且国家财政的“公共”职能也越明确,政府有更强的能力和意愿为国民提供医疗保障这一社会“公共产品”,从而个人担负的医疗责任也较轻。然而,对个人责任的强调也并不意味着商业健康保险市场就越发达,事实上个人责任在医疗费用融资中可有不同的表现形式,包括个人“自掏腰包”付费、国家强制储蓄、购买商业健康险等。以新加坡为例,医疗保障以全民保健储蓄计划(Medisave)为主,政府强制性地把国民收入的一部分以储蓄个人公积金的方式转化为保健基金用于未来的卫生支出。2006年新加坡私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高达66.9%,卫生费用主要由个人负担,而个人预付计划占私人卫生支出的比例仅为2.9%,商业健康保险市场份额很小。 二、商业健康保险市场潜力的决定因素 市场潜力反映了市场容量的大小,根本上取决于消费者的潜在需求。而消费者购买商业健康险的主要目的是要转移未来可能发生的由私人承担的医疗支出,因而决定商业健康险市场潜力的因素主要有两个:一是医疗费用增长趋势。当前,有许多因素驱动着全球医疗费用的增加,主要包括:健康优先的理念、医疗技术的进步、不良的生活方式、过度医疗化(即把行为问题当作医学问题来定义和对待)和人口老龄化等。分析我国卫生总费用历史数据,人均卫生支出由2000年的361.9元增长到2008年的915元,年均增长率高达12.3%。在其他因素不变的情况下,医疗费用的增长将推动商业健康保险需求的增加。二是个人负担责任的变化。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统计,中国私人卫生支出在卫生总支出的比例由2001年的64.4%下降到2007年的54.7%,下降了近10个百分点,个人负担责任不断减轻,从而将导致全社会对商业健康保险潜在需求的相对减少。以上两方面因素共同作用决定了未来商业健康保险的市场潜力大小,由于医疗费用增长趋势和个人负担责任均处于动态变化过程,因而商业健康保险市场潜力也是不断变化的。 三、我国商业健康保险市场潜力的静态评估 由于各国国情不同,我们很难确定一个全球范围适用的理想的个人实际卫生支出占比。另外,中国实行的社会医疗保障制度具有很强的特殊性,既不同于社会医疗保险制度(以德国为代表),也不同于储蓄医疗保险制度(以新加坡为代表),而是独有的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医疗保障制度,该制度实际上是以上两种制度的结合体。因而,关于个人实际卫生支出在卫生总支出的占比(2006年德国为13.2%,而新加坡为62.7%)我们也很难从其他国家或地区找到合适的参照对象。若以全球个人实际卫生支出水平(2006全球个人实际卫生支出在卫生总费用中的占比为21%)和2007年我国卫生数据推算,我国个人实际卫生支出在私人卫生支出的占比应为38.4%,则商业健康保险在私人卫生支出的占比应为61.6%。按照2007年我国6175.92亿元的私人卫生支出计算,商业健康保险的市场潜力约为3800亿元,而到2008年我国商业健康保险保费收入仅为585.46亿元,仅占潜在市场的15.4%。可见,我国商业健康保险在医疗费用融资中的比重仍然很低,不仅远远低于发达国家水平,即使和一些发展中国家相比,也有很大差距。 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对我国商业健康保险市场潜力的动态影响 (一)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对商业健康保险市场潜力的影响机制 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对商业健康保险市场的影响主要有两个方面: 1改革导致个人医疗支出负担责任的变化,其中影响商业健康保险发展的主要因素包括政府卫生投入的大小以及医疗保障制度设计。改革开放以来“医疗卫生体制变革的基本走向是商业化、市场化”,其结果是在很长一段时间中,政府卫生投入比重下降,而个人比重上升,“看病难、看病贵”成为全社会的一个突出问题。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商业健康保险日益受到广大老百姓的青睐,业务实现了飞速发展。如图2所示,1998~2003年,除2001年外,各年保费增长率均超过30%,其中1998、2002、2003年增长率甚至接近或超过100%。而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实力不断增强,中央及各级地方政府开始加大卫生投入力度,相应的个人卫生支出比重由2001年的60%下降到2007年的45.2%,个人医疗负担大大减轻。受此影响,相对前段时间的高速增长,2004~2007年商业健康保险业务增长率又急剧放缓,四年间年均增长率仅为12%左右。 数据来源:卫生总费用构成数据来源与卫生部卫生统计;健康险保费数据来源于中国保监会“保险统计信息系统”。 医疗保障制度设计方面。几次的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均对医疗保障问题十分重视,1997年的医改文件提出“改革城镇职工医疗保障制度”,开始建立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2003年,卫生部、财政部、农业部联合下发《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见》,广大农民也开始纳入医疗保障体系。然而,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里,医疗保障的覆盖面一直非常狭窄。在城镇,除享受公费医疗的机关工作人员之外,医疗保障仅覆盖城镇职工,2006年参保人数占城镇总人口的比重不到30%。在农村,2006年新农合参保人数占农村人口的比重约55.6%。近年来,随着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建立以及新农合的全面推广,我国社会医疗保障覆盖面大大提高。如图3所示,我国无社会医疗保险的人群在总人口中比重已由2003年的77.9%迅速下降至2008年的12.8%,下降幅度高达65个百分点。社会医疗保障的日益健全使得全社会个人医疗负担大大减轻,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人们对商业健康保险的潜在需求。 2改革影响商业健康保险的地位和发展环境。南开大学朱铭来教授认为,过去很长一段时间,商业健康保险在我国医疗保障体制中发挥的作用不大,其根本原因在于商业保险的地位不明确、经营环境制约严重。其核心问题在于,从制度层面来看,商业健康保险仅仅作为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有限的、简单的补充,没有成为国家医疗保障体系中必不可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此,笔者深表同意。事实上,在前几次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中,无论是1997年出台的《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还是2000年出台的《关于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和2001年出台的《关于农村卫生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完全未涉及商业健康保险,商业健康保险作为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一部分一直未能在政策层面予以明确,在法律层面更是一片空白。 (二)新一轮医疗卫生体制改革背景下我国商业健康保险市场潜力展望 此次新一轮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目标是要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是利国利民的一项重要战略举措。然而,就商业健康保险行业自身而言,此次改革的影响亦有两面性。 1不利影响。新一轮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方案将“政府主导”作为此次改革的一项基本原则,突出强调政府在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中的责任。国务院出台的《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提出,为了实现改革目标,政府将在未来3年追加8500亿元的卫生投入,其中中央政府的投入比例将有所提高。医疗保障制度方面,《意见》提出“到2011年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全面覆盖城乡居民”,到2020年普遍建立“比较健全的医疗保障体系”,确立了“全民医保”的发展目标。另外,近期的五项重点改革更是将“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放在第一的位置。综上所述,可以预见随着政府卫生投入的加大和基本医疗保障的逐步健全,个人医疗支出负担责任将进一步下降。 2有利影响。首先,新一轮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方案首次突破性地在政策层面对商业健康保险地位进行了明确,提出“加快建立和完善以基本医疗保障为主体,其他多种形式补充医疗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为补充,覆盖城乡居民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其次,改革方案将“积极发展商业健康保险”予以单独强调,提出“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开发适应不同需要的健康保险产品,简化理赔手续,方便群众,满足多样化的健康需求。”最后,政策对商业健康保险服务形式作了具体明确,即“鼓励企业和个人通过参加商业保险及多种形式的补充保险解决基本医疗保障之外的需求。在确保基金安全和有效监管的前提下,积极提倡以政府购买医疗保障服务的方式,探索委托具有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经办各类医疗保障管理服务。” 未来我国商业健康保险的市场潜力取决于以上两方面因素的综合影响。比较而言,个人负担责任的下降趋势较为明确,而商业健康险发展环境优化对市场究竟能起到多大的推动作用则还有待观察。然而,可以确定无疑的是随着医疗费用的增长以及人民群众收入水平的提高,商业健康保险的巨大潜在需求将得到释放,未来很长一段时间我国商业健康保险的业务规模将不断扩大。 五、健康保险监管思路的调整 当前我国商业健康保险市场规模与可挖掘市场潜力相比还有很大差距,商业健康险在缓解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方面发挥的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此次新一轮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对医疗保障体系进行了系统规划,赋予商业健康险更加明确的使命,也对商业健康保险提出了新的要求。为了配套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顺利实施,有必要对商业健康险的监管思路作相应调整。一是转变商业健康险发展成效的评价方式,突出行业社会责任。监管者应站在健全整个医疗保障体系、解决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宏观视角和高度考察商业健康险作用的发挥,既要关注健康险业务的增长,更要关注健康险在扩大医疗保障覆盖面、降低巨灾性医疗风险、提升医疗服务质量、控制医疗费用、改善国民健康状况等方面发挥的作用。二是完善健康保险产品和价格监管,突出顾全大局和保护消费者利益。在产品监管方面,不仅要关注商业健康险与社会医疗保险的互补性,还要关注商业健康险产品设计不合理对社会医疗保险机制有效运行可能造成的不利影响。当前,随着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一些保险公司竞相降低免配额、自付比例甚至取消成本共担,而成本共担系社会医疗保险控制“道德风险”的一个主要机制。在价格监管方面,应考虑医疗保障制度变迁对商业健康险定价因子的影响。三是调整商业健康保险监管的重心,着力提升行业专业度和服务水平。此次新一轮的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对商业健康保险经营提出了更高要求,特别是对于政府委托业务,鼓励商业保险经办的基本前提是不能降低参保人员的医疗质量,包括医疗服务的可及性、医疗结算的便利性、健康质量改进等,监管者应着重加强对保险公司专业度和服务水平的监管。 商业健康保险论文:中国商业健康保险问题解决措施论文 关键词:保险健康 摘要:目前商业健康保险正被越来越多的人接受,成为大家解决医疗费用问题的最佳选择。但是,我国保险市场上的健康保险产品品种单一,缺乏专业的经营机构和有效的风险控制体系,为了更好地发挥商业健康保险的作用,必须走专业化经营之路。 人生一世,最宝贵的是生命,但没有健康,其他的又何从谈起呢?健康保险在中国该如何发展,成为每个人思考的问题。笔者针对当前中国健康保险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了发展健康险的一些建议。 一、我国商业健康保险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我国的保险业发展迅速,保费收人以超过30%的速度增长。与此相反,商业健康保险业从建国到医疗体制改革之前,几乎处于停滞状态,在医疗改革之后,才开始缓慢发展,但总体水平远远落后于广大群众的需求。总的来说,我国的商业健康保险业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1.健康保险品种单一,覆盖面窄 2003年7月18日,由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起草的《健康保险管理暂行办法))(草拟)的讨论稿中写到:“健康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的身体为保险标的,使被保险人在疾病或意外事故所致伤害时发生的费用或损失获得补偿或给付的一种保险。”这在中国是首次对健康保险的概念和业务范围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文件中还写到:“健康保险具体包括疾病保险、医疗保险、失能收人损失保险和护理保险。”目前在中国保险市场上健康保险产品的种类主要包括疾病保险、医疗保险,而失能收人损失保险和护理保险在国内保险市场上几乎还是空白。 用工制度改革后,公费医疗面日益窄小,个人支付医疗费用的群体范围扩大,同时对医院有关数据和全社会的患病的概率难以掌握,给保险费率的精确计算带来一定的难度。此外,药品的价格普遍较高,随着医药科学的不断进步,检测手段日益改进,带来昂贵的医疗费用,使商业保险望而却步。尽管这几年保险公司也推出了不少新险种,但也只限在重大疾病,对覆盖面较大的疾病险种还显得苍白无力。另外,因为中国的人口老龄化问题日益严重及中国的家庭结构倒置,护理保险在中国的发展前景非常好,但要发展起来仍需要相当长的时间;而对于失能收入损失保险,是一个全新的领域,大部分业内人士认为在现阶段中国发展这种险种的难度很大,主要障碍是缺乏社会诚信体系,保险公司很难控制风险。据统计资料显示,2003年1—7月份,我国健康保险保费收人148亿元,只占到同期寿险保费收人的8.9%;2000年我国卫生总费用4764亿元,商业保险公司的健康保险赔付额为12.9亿元,仅占全国卫生总费用支出的0.2%,我国健康保险覆盖面之窄是显而易见的。 2.没有专门经营健康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 首先,从法律规定上看,没有明确界定健康保险业务的性质。2003年1月1日实施的修改后的《保险法》规定:“同一保险人不得同时兼营财产保险业务和人身保险业务;但是,经营财产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核定,可以经营短期健康保险业务和意外伤害保险业务。”这一规定改变了原来健康保险业务只能由人身保险公司经营的局面,在一定程度上承认了健康保险业务与人身保险业务的差异。但是保险法第九十二条第一款又规定:“人身保险业务,包括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我国《保险法》仍将健康保险归为人身保险业务,保险业务的一些基本原则如补偿原则、代位原则和分摊原则在法律上仍不适用于健康保险业务,但实际上,健康保险区别于寿险,它比寿险更复杂,在理赔、定价、受益等方面要考虑的因素较多,而在某些方面却与财产保险有相似之处。 其次,从国内经营情况看,目前经营健康保险业务的公司,大都是经营寿险业务的公司,由于对健康保险在风险本质、精算方法、管理技术、服务内容等方面与寿险业务的差异性认识不足,从而在经营行为上表现出对不同人群的健康保险需求缺乏认真研究,不下功夫开发健康保险的风险控制技术,不注重建立健康保险的管理体系和专业人才队伍,而是沿用寿险的经营模式和方法在经营健康保险,在与医院的合作和管理方面更是缺乏创新。从发达国家的保险经营上看,寿险与健康保险不能或很少混业经营,有的国家将健康保险划为保险业的第三产业,在经营中与寿险和财险都区别开来,在精算上要考虑健康保险的长期和短期收益、稳定及波动程度,还有设计的复杂程度。因此,健康保险是一个专业性很强的独特领域,应有专门的健康保险公司来独立经营。 3.缺乏有效的风险管控体系 长期以来,由于公费医疗、劳保制度的存在,“病人看病,家属、医生搭车,国家买单”的思想普遍存在,而且根深蒂固,被保险人很难被带进商业保险的消费中来。在这种情况下,被保险人、医疗服务提供者成为拥有共同利益的行为主体,使得保险机构的费用控制很是被动。在健康保险的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存在着最明显的信息不对称,被保险人对自己身体健康状况的了解往往比保险人更加全面,患有疾病的人比健康的人更加容易购买健康保险,这样就会产生逆选择风险,保险公司在核保时稍有疏忽,就有可能引起非常严重的后果。 另外,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道德风险也经常在健康保险中出现,尤其是在重大疾病保险中,更有甚者,被保险人与医生串通一气共同来欺骗保险公司以诈取巨额保险金。同时由于缺乏对疾病的专业知识和医疗技术壁垒的存在,患者只能被动地接受医生所提供的医疗服务,而作为理性经济人的医生,往往做出更合乎自身利益的选择,提供过度的医疗服务。这样肯定会导致不必要的高额检查项目、大处方的出现,而且,由于医疗服务在我国已有多年的发展历史,医疗服务提供者在机构和技术上的发展相对于商业保险来讲远远超前,医院有对医疗消费抉择的垄断权,而商业医疗保险公司很难介入到医疗服务当中,对医疗费用加以监督和限制。 4.商业健康保险在社会医疗保障中的地位不明确,社会大众对商业健康保险的认识还存在一定的偏差,风险防范意识和健康保障意识还不强。 为社会保障重要组成部分,缺乏相应的制度保证。保险公司在承保、理赔核算等经营过程中缺乏以应有的法律规章进行自我保护和规范,有些人可能认为商业健康保险只是社会保障体系的补充。在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扩展过程中,各地的执行标准也不完全统一,基本医疗保险的保障范围、保障程度,主管部门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力度和把握尺度等方面也有一定的差异,这种不统一为经营健康保险的进一步发展带来了困难。 当然,除此之外,还有一些其他因素,如法律环境、政策环境、政府职能的转换、医疗体制、医药销售分配、价格体制等等,都对健康保险的发展构成了干扰。 二、对我国商业健康保险发展的建议 1.明确健康保险地位,提高社会公众对健康保险的认识 首先,从法律上界定健康保险的概念,明确商业健康保险与社会医疗保险的界限,认识商业健康保险在社会保障体系中的重要地位。同时,从财政上争取健康保险业务的税收优惠;其次,加大宣传力度,增强民众风险防范意识,用典型事例和客观的数字来进一步说明论证商业健康保险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2.研究市场需求,加大创新力度,完善健康保险产品体系 健康保险业务的经营发展需要不断有新的险种来满足市场需求,各保险公司应在遵循商业健康保险的经营规律基础上,以准确的市场定位确定经营领域,同时根据自身的业务规模和管理水平,积极拓展健康保险新的业务领域,逐步完善健康保险产品体系。在有条件的地方开展试点,积极进行产品品种、经营模式、业务管理水平的创新,相关部门应及时总结经验,并进行推广。 具体来讲,在险种开发方面进行市场细分,提供与不同消费群体的健康保障需求相适应的产品,重点突出险种的保障功能,并积极引导消费者在购买健康保险产品时应着眼于其保障功能。总的原则是:对于低收人、无保障的人群,提供低价格、宽范围、低保障的险种;对于享有基本医疗保障的人群,提供低价格、窄范围、高保障的险种;对于较富裕的年轻群体,提供价格与保障程度比例适中、保障期长、保障范围有针对性的险种;对于高收入的中年群体提供高价位、保障全面的保险产品。对产品推出的顺序问题,由于保险公司在推出健康险种的前期阶段,风险控制技术和经验数据的积累尚有一个过程,在无成熟模式可借鉴的前提下,应优先推出风险较易控制的险种,以团体补充医疗保险、短期健康险、定额给付型险种等业务为突破口,并可辅之以具有附加值的保险产品和服务项目,如开发医疗保险救助卡等,减少一些诸如门诊医疗保险等费用报销型险种的开发和推广。当保险公司风险控制能力达到一定水平时,再逐步扩大责任范围,增加费用报销型险种的供给和提高赔付限额等。待时机成熟后,再适时推出一些老人护理保险、长期住院保险等新型险种。 3.构建科学的专业健康保险经营体系,走专业化经营之路 保险业界应当首先从观念上转变对健康保险的认识,明确健康保险的特殊性,从而才能确保健康保险的专业化发展方向;其次,要设置专业健康保险经营机构,尽快设立一批专业的健康保险公司或在保险公司内部成立专门的健康保险部,同时还要完善各类中介管理主体以确保与医疗服务机构的有效合作,建立起完善的专业化经营体系;最后,从保险公司内部管理上,要完善专业管理制度体系,建立专业的精算体系,注重积累精算数据,加强精算评估,科学厘定产品费率,防范产品开发风险,建立专门的核保核赔体系,制定和实施健康保险核保核赔管理制度,加快研发和推广健康保险专用的核保核赔管理手册等专业技术工具,培养专业化的经营管理人才,开发建立健康保险专业化的信息管理系统。 4.建立有效的风险管控制度 在商业健康保险的经营中,风险控制至关重要,从目前情况看,保险公司风险管控水平严重滞后,已成为制约商业健康保险业务发展的瓶颈,因此在大力推动发展商业健康保险专业化的同时,一定要加强风险控制,建立行之有效的风险管控体系。 首先,要推进医疗服务机构与保险公司之间的战略利益联盟,积极探索医保合作的途径,争取建立起一个政府、保险公司、医院、保户“四赢”的医保合作模式。保险公司可以在实务中采取各种途径,如可以对医院实行公开竞标来选择合作的定点医院,可以不定期地对定点医院的医疗活动进行抽查等等,以有效控制医疗费用,监督医疗服务活动。 其次,一定要严把承保关,根据不同健康保险产品的要求,对被保险人进行严格的体检,防止逆选择风险的发生,通过公司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掌握被保险人的健康信息,有针对性地采取预防措施及对医疗服务提供者和患者实施有力监督。同时对一些长期健康保险产品,还要注意调整费率。 第三,在健康保险产品设计时,注意引用医疗费用的合理分担技术。如在条款设计中恰当地应用除外责任,规定合理的免赔额、自负比例和支付限额等。 最后,理赔时一定要查清事实真相,以免发生骗保事件。理赔时除了要求被保险人提供相应资料、文件、单证外,还要去被保险人就医的医院核查,必要时还可与公安机关合作,以确保公平合理的保险金给付。 另外,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对健康保险的监管作用也不容忽视,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应积极探索合理有效的监管模式,以保证商业健康保险沿着正确的方向发展。 商业健康保险论文:商业健康保险发展的各种对策和举措论文 内容摘要:随着我国国民经济快速健康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们对健康越来越重视,商业健康保险市场具有巨大的发展潜力。但综观目前国内的健康险市场,也存在不少问题,如产品单一,定价不合理,保险公司风险控制能力薄弱等。为加快商业健康保险发展,应积极探索商业健康保险发展的各种对策和举措。 关键词:商业健康保险费率厘定风险控制专业化经营 中国保监会在2000年颁发的42号文件中对商业健康保险作了这样的陈述:按保险责任,健康保险分为疾病保险、医疗保险、收入保障保险。疾病保险指以疾病发生为给付条件的保险;医疗保险是指以约定的医疗费用为给付条件的保险;收入保障保险是指以因意外伤害、疾病导致收入中断或减少为给付条件的保险。 随着我国国民经济快速健康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们对健康越来越重视,以“人的健康”为保险标的的健康保险,存在巨大的发展空间。据专家预测,我国健康险2004到2008年间的市场规模约为1500亿元到3000亿元,而2003年健康险的保费收入不到300亿元,发展空间之大令人吃惊。如何探索中国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之路,成为众多保险学者关注的一个热点问题。 一、国内商业健康保险的现状及问题 上世纪80年代初,原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开始在国内部分地区试办商业健康保险业务,1996年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推出为契机,健康险业务全面展开,各公司在原有的重大疾病保险和附加住院医疗保险的基础上,进一步开发出住院津贴保险、住院费用保险和高额医疗费用保险等一系列健康险产品。据国家统计局和中国保监会公布的数据,健康险的保费收入已从1997年的13.6亿元增长到2002年的104.1亿元(见表1)。诱人的数字背后,却是一个效益不容乐观的市场。目前,各家公司健康险的平均赔付率都较高,个别公司甚至达到、超过100%。 综观国内健康保险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产品差异小。尽管目前市场上商业健康险险种已超过300个,但整体上讲,产品差异性不大,主要是重大疾病定额给付保险、住院医疗费用补偿性保险和住院津贴等几类,而高额医疗费用保险、收入损失保险、长期护理保险、综合医疗保险以及专项医疗服务等在国外很普遍的险种几乎是空白。显然,健康险经营的效益不佳使保险公司对开发新险种望而却步,而各家公司也未能在产品差异性上体现出自身的核心竞争力。 健康险产品在费率厘定上缺乏科学性,存在很大的风险隐患。从精算角度来看,健康险产品的定价基础是疾病发生率、疾病恢复率和医疗费用率,此外,不同地区的疾病发生情况和医疗费用水平不同,一个地区的经验数据不一定适合另外一个地区。我国健康险全面开展只有不足10年时间,保险公司积累的经验数据不足,精算定价中的通常做法是借用外国的数据并加以修改,这样测试出来的费率必然存在较大的误差。再者,目前国外健康险多为短期品种,长期险种几乎全部采用不保证保险费的设计,而目前国内的同类产品基本上都保证续保且保证保险费。随着社会和医学的发展,疾病的种类和发生情况也会有所变化,目前保险公司这种不考虑健康险产品设计时长期风险的做法确实存在很大的风险隐患。 保险公司的风险管控能力薄弱。保险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对健康险的风险控制能力十分薄弱,特别是难以控制医疗费用支出。健康险不同于普通寿险,它涉及保险人、被保险人和医疗机构三方。目前,保险公司和医院之间没有经济上的共担机制,无法做到风险共担、利益共享。保险公司难以介入医疗服务选择的过程中,无法认定医疗服务内容的合理性,也就无法控制医疗费用的支出。而医院由于无需承担任何风险,在自身利益的驱动下,任意增加医疗费用、延长住院时间、虚报医疗费现象时有发生,造成保险公司赔付数额增大。而保险公司尚未建立专门的健康险核保核赔制度,难以控制逆选择和道德风险的发生。 这些问题的存在,归根到底是由于专业化程度较低造成的。专业人才匮乏,产品开发技术落后,风险控制能力薄弱,造成赔付率上升,盈利能力下降,直接影响到保险公司经营健康险的积极性和信心。 二、大力发展商业健康保险的对策建议 如何对症下药,使商业健康保险突破瓶颈大力发展呢?笔者认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国家应进一步明确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的界限 因为,一般来说,社会保险只负责基本的医疗保险,我国属于发展中国家,国家财力非常有限,补充医疗保险应交给商业保险公司来经营和运作;我国商业保险公司一直是经营商业补充医疗保险的主体机构,经验最丰富,具有人才和技术优势;根据现行法规,社会保险部门、保险公司、行业内部等都可以经营健康险,多个部门同时经营,各自只注重自己的利益,容易政出多头,不利于管理,也不利于收集数据,不利于精算定价和产品研发等。 2.国家要给予商业健康保险更多的优惠政策 根据《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和《财政部关于企业为职工购买保险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企业年金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都有了一些列支渠道和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但仍不足以对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产生很大的推动作用,因为对经济效益较好,有能力办理补充医疗保险的企业来说,允许的列支比例太小;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未覆盖的人群,如城镇职工家属、城市流动人口、自由职业者、学生、农村人口等,没有规定明确的列支渠道,也没有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公众个人投保商业健康保险没有给予税收减免。如果国家能给予上述优惠政策,必将迅速推动和促进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 3.要在保险公司与各相关部门和机构之间建立“风险共担、利益共享”机制 在保险公司与医疗机构之间建立这种双赢机制,会带来诸多有利条件。第一,有利于集合卫生部门、社保部门、保险公司等相关部门的数据,共同建立各类数据库,如投保人数据库、疾病数据库、医疗费用数据库、患者(或被保险人)数据库、药品数据库等。充分共享的数据信息,既便于管理,又便于服务,更重要的是,全面的信息和数据,便于产品的研究和开发,因为缺乏经验数据是制约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研发的重要因素之一;第二,可以有效防范道德风险,减少诸如客户在投保时不如实告知、住院医疗费用单据作假等问题,还可以杜绝或减少医患合谋、医院单独作假“谋取”保险公司利益等行为。 4.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众保险意识 目前,我国商业健康保险发展较慢,除了保险公司经营管理方面的原因外,也确实存在公众保险意识不强的问题。目前我国居民储蓄存款高达11万亿元,其中相当大的比例是用来防病养老的,但一般公众都选择存银行,而不选择购买保险,这是公众保险意识很弱的一个明显表现,但其原因归根到底还是保险公司宣传不到位的问题。所以,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众保险意识是目前发展商业健康保险的当务之急。 5.加强行业自律,制止不正当竞争 在团体健康险的展业中,过去有些寿险公司在与其他公司竞争时,往往采用向投保单位领导层赠送高额保单、返还高比例手续费、赠送汽车等贵重物品等手段来抢业务,企业年金保险的竞争中,采取“零管理费”承保的现象时有发生,这些自杀式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不仅搅乱了市场,而且也损害了保险公司的自身利益。只有加强行业自律,规范市场行为,才能维持商业健康险业务的持续健康发展。 6.积极进行商业健康保险专业化运作的探索 健康保险与一般的寿险险种相比,至少有两点不同之处:一是经营健险技术含量高、管理要求高。比如健康保险的精算,除了要考虑死亡率、利息率和费用率三个因素外,还要考虑疾病发生率、伤残发生率、医疗价格、地区差异等。再如健康保险的管理不仅涉及到核保、核赔、财务、人事管理,还包括医务管理、健康管理等;二是健康保险覆盖面广,涉及人群多。所以,健康险领域对保险公司的专业化要求是很高的,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可以进行的探索有:目前各家公司应尽快采取在公司内部设立专门的健康险事业部或建立专业子公司的经营模式。由于健康险业务的专业性、技术性和复杂性,保险公司要对其进行专业化管理,即在数据的收集和积累、产品定价、利润核算、风险评估方法、理赔管理、客户服务内容及方式以及与医院合作等方面建立相应的经营手段和风险管理方式。在管理体系上,健康险事业部或子公司应有独立的产品开发部门,负责市场调研、险种开发设计、费率厘定、条款拟定;业务管理部,负责核保理赔、保全等业务规则的制订、实施、检查以及与医院的合作和管理;有市场推动部,负责业务的市场推动、激励、销售的策划、人员的培训以及辅助销售渠道的开拓。这样,既有利于专业化管理,又可以共享资源,能提高经营者的积极性。 随着中国商业健康保险市场的不断成熟,应积极探索成立专业性健康保险公司的可能性。这种模式可以使公司将全部精力用于健康险业务的经营,在经营方式、风险控制方法、精算体系、保险公司和医疗机构合作、经验数据的处理、产品设计与定价、产品营销等方面进行更加专业化的研究和尝试,推动健康险业务的创新和发展,进而提升我国健康保险行业的专业化水平。另外,专业健康保险公司的设立,将有效促进健康保险市场的竞争,刺激原有保险公司加快健康险体系的改造,也有利于与国际保险业接轨,提升我国健康保险行业的经营水平。因此,在条件成熟的前提下,应鼓励商业保险公司独资成立、或与外资公司合资成立专业健康保险公司,这是促进商业健康保险快速发展的捷径之一。 商业健康保险论文:鉴国外做法定位商业健康保险论文 编者按:本文主要从澳大利亚的医疗保障制度简介;澳大利亚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与政策扶持;“全民医保”背景下的商业健康保险定位;促进我国商业健康保险发展的政策措施进行论述。其中,主要包括:目前一个相当完善的社会福利网络已覆盖全国各地,社会福利种类多样而且齐全、澳大利亚的医疗系统是由联邦政府健康保险委员会、卫生和老龄部、州和地方政府医疗卫生部门、澳大利亚实行的是全民医疗保险制度、私人健康保险是全民健康保险的重要补充、与之相适应的商业健康保险制度也正逐步得到发展、参加私人健康保险的人数、比例有了明显增加、参保者的年龄结构与性别比例得到了优化、借鉴澳大利亚的经验,对我国商业健康保险进行重新定位、在现有医院体系框架内建立差异化的医疗服务层级、促进社会医疗保险与商业健康保险的协调发展、国家应当为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提供政策扶持等,具体请详见。 摘要:本文在对澳大利亚医疗保障体系分析的基础上,通过运用实证研究的方法对澳大利亚政府促进商业健康保险发展的三次政策调整做了深入研究。在此基础上提出我国全民医保背景下商业健康保险的定位与发展思路。 关键词:医疗保险商业健康保险全民医保 澳大利亚是世界上实行社会福利制度最早、最好的国家之一,1910年开始建立社会福利制度。目前一个相当完善的社会福利网络已覆盖全国各地,社会福利种类多样而且齐全,公民从出生到死亡都可以享受名目繁多的福利津贴。在医疗福利方面,澳大利亚实行全民医疗保健制度,所有公民都必须参加医疗保险。并可免费在公立医疗机构获得基本医疗服务。这样高的医疗保障福利并没有阻碍澳大利亚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有44,9%的澳大利亚人购买了商业健康保险。当前我国正在建立覆盖全体公民的医疗保障体系,即“全民医保”,在这样的背景下,如何对我国商业健康保险进行定位并促进其健康发展?澳大利亚的经验值得我们借鉴。 一、澳大利亚的医疗保障制度简介 澳大利亚的医疗系统是由联邦政府健康保险委员会、卫生和老龄部、州和地方政府医疗卫生部门,以及私立健康机构和私人医疗卫生从业者共同组成。 澳大利亚实行的是全民医疗保险制度.1973年颁布的《健康保险法》规定,每个公民都有享受同等机会的医疗保险.每个居民都必须参加医疗保险,所有居民均可免费在公立医院得到基本医疗服务。澳大利亚于1984年2月建立了全民健康保险制度(Medicare),通过全民健康保险制度和各州的医疗卫生计戈0,全体澳大利亚公民均可享受公立医院的免费医疗服务和全科医生服务。全民健康保险基金一部分来源于1,5%收入税,占20%,其余80%来源于.政府的拨款。目前个人收入税比例为:年收入在5万元澳币以内为1.5%;年收入在5万元澳币以上的为2.5%(不参加私立保险者);收入低于一定标准者免征健康保险收入税。基本的指导思想是“富者多出”和“尽力而为”。国家为病人支付的费用包括:在公立医院的看病费、手术费、住院(包括药品和饮食)费,不包括的费用有:牙科、理疗和按摩治疗、救护车服务等等。结账方式通常情况是,开业医生和医院与政府管理的全民保险基金统一结账。参加全民健康保险的公民可以获得一张保险证(MedicareCard),病人只需刷卡而不需要付现金。根据澳大利亚有关法律规定.医院和诊所不能向病人卖药,因此,同时实行“药品补贴计划”(PBS),政府每年公布一次PBS的药品目录,凡退休者和领取社会救济者(包括子女)在购PBS范围内药品时,不管药品实际价格多少,每张处方付费2.6澳元.当年支出超过135.2澳元时,可领取一张免费卡,凭卡在当年免费购药。对其余人(包括不参加医疗保险的人)每处方付费16澳元,不足16澳元按实际药价支付,当年药费支出超过312.3澳元时可申请优惠卡,当年购药时每处方只付2.6澳元。此外,全民健康保险还担负着在医院外进行治疗的大部分医疗费用,如看全科医生和专家门诊。全民健康保险负责负担这些费用的85%。 私人健康保险是全民健康保险的重要补充。虽然澳大利亚实行全民医疗保险,但由于《健康保险法》明文规定,在公立医院就诊时病人无权选择医生和病房,也不享受优先住院和治疗。因此,在澳大利亚,大约有44.9%的居民同时购买私人医疗保险。私人保险形式有两种:一是单人保险;一是家庭保险。私人医疗保险只提供医院服务,既可去私立医院看病,也可到公立医院以自费病人身份就医,但可选择医生和优先住院,政府负责支付75%的费用。其余由私人健康保险负责。澳大利亚私立医院的床位约占所有医院床位的四分之一。私立医院的开业医生为患者提供大多数无须住院的治疗,他们与领薪医生一道,为患者提供多种医疗服务。参加商业健康保险的澳大利亚人除了可以报销投保人在公立医院和私立医院的医疗费,还偿付投保人接受的一系列非医疗服务的费用,如进行理疗、看牙科以及购买眼镜的费用等全民健康保险不予报销的项目。如一年未使用私立健康保险基金者,还可获得奖励。联邦政府鼓励人们在使用医疗保健作为主要保障的同时也参加私人医疗保险,以更好地平衡公立医院和私立医院在整个卫生系统中的作用。 二、澳大利亚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与政策扶持 伴随着澳大利亚全民医疗保健政策的逐步完善,与之相适应的商业健康保险制度也正逐步得到发展。作为全民医疗保健政策的必要补充,其辅助作用也日益得到体现。澳大利亚的商业健康保险起步于上个世纪九十年代。从1997年到2001年,澳大利亚商业健康保险经历了三个主要发展阶段:私人健康保险激励方案(ThePrivateHealthInsuranceIncentivesScheme,以下简称PHIIS)、私人健康保险激励法案(ThePrivateHealthInsuranceIn,cen~vesAct,以下简称PHIIA)和终生健康保险计划(LifeTime]tealthCover,以下简称LTHC)。改革之前,参加商业健康保险的人1:3和比例都不是很高,在1997年只有占全部人口的29.7%参加商业健康保险。政策改革提高了商业保险的参保率,四年之后,也就是2001年,参保人数增加了400万,参保率达到了45%。在这三个改革阶段的实施过程中,政府的作用无疑是促进商业健康保险发展的主要原因。政策采取了一系列相应的激励措施与政策,并根据实施情况即时进行政策调整,促进了澳大利亚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 在第一个改革阶段,即1997年7月份到1999年1月份实施的私人健康保险激励方案(PHIIS),国家制定了三项具体的激励措施。该政策针对不同的收入群体分别采取不同的规定:人均年收入在3.5万澳元或者家庭年收入在7万澳元以下的个人,政府会每年给予25~125澳元不等的补贴,用以支付私人健康保险费用;人均年收入在3.55万澳元或者家庭年收入在7万澳元以上的个人,政府不再给予补贴;人均年收入在5万澳元以上或者家庭年收入在l0万澳元以上的个人,如果不参加商业健康保险则对其征收1%的医疗附加税。 在第二个改革阶段,即1999年1月份到2000年7月份实施的私人健康保险激励法案(PHIIA),国家制定了两项具体的激励措施。不管收人为多少,政府每年给予30%的补贴来支付私人健康保险费用;对高收人群体,即人均年收入在5万澳元以上或者家庭年收入在10万澳元以上的个人,国家仍然收取1%的医疗附加税。 在第三个改革阶段,即2000年7月份开始实施的终生健康保险计划(LTHC),用来提高私人健康保险的参保率。为了改善风险曲线,确保成员参保的连续性,国家制定了四项具体的激励措施。30岁之前或者在1999年7月到2000年7月期间参加商业健康保险的个人,政府终生给予低额健康保险津贴;在2000年7月,年龄为30岁或者以上的个人国家每年补贴2%的保费,直到补贴至保费的70%这个最高值为止;个人一旦参加了终生健康保险计划(LTHC),将有24个月的停交医疗附加税期,24个月之后该人之前交纳的医疗附加税将以每年2%的额度逐年累积到该人的家庭津贴里;1934年7月之前出生的人可以免除医疗附加税,政府还增加了对澳大利亚老年人的保费补贴:65岁以上的老人可获得35%补贴,70岁以上的为40%。之前参加私人健康保险激励法案(PHIIA)的人仍然按照原有规定实施。 通过以上三个阶段的改革措施与相关的政策扶持,澳大利亚的商业健康保险取得了较大的发展,具体表现在参加私人健康保险的人数、比例的增加以及年龄结构与性别比例的优化。 首先,参加私人健康保险的人数、比例有了明显增加。据澳大利亚私人健康保险管理委员会(PHIAC)和澳大利亚统计局(ABS)的数据,在改革之前的1997年约有776万人参加商业健康保险,约占总人口的29.7%,到2001年这一数字达到1176万人,占总人口比例约为45%,增长了15.3%。在政策实施的短短四年时间里取得了明显的成果。 其次,参保者的年龄结构与性别比例得到了优化。根据澳大利亚私人健康保险管理委员会(PHIAC)和澳大利亚统计局(ABS)的不完全统计,55岁以下的参保人数占总人口比例增长了16.6%;55—64岁男性女性均增长了14%;65—74岁男性增长了7%,女性增长了5%;75岁及以上男性增长了1.4%,女性增长了2.2%。 澳大利亚居民愿意参加私人健康保险的原因:一是政府给补贴,提高了个人缴费的使用效率,激励个人缴费;二是认为参加了健康保险更有安全感,可以解除很多后顾之忧。特别是老年人,其身体状况决定了承担医疗费用的应急成本会很高;三是认为参加了健康保险可以自由选择医生、避免等候期、服务质量好。但是也有一部分居民至今还没参加,他们不参加的原因:一是认为参加健康保险的费用高;二是认为制度没有统一,改革频繁,没有信誉保证;三是认为已经有公共医疗保障,没必要参加私人健康保险;四是有很少一部分人认为身体很好.没必要参加。 三、“全民医保”背景下的商业健康保险定位 澳大利亚的全民医疗保障制度将所有人纳入一个体系中,在这个体系内没有城市居民与乡村居民之分,没有公务人员与非公务人员之分,更没有公务人员之间的等级之分。在这个体系外,也没有一个由国家公共医疗资源建立的,为特殊群体服务的医疗保障体系。全体人民都在同一个医疗保障制度体系内,享受统一标准的医疗服务及同等的医疗保障待遇。在经历两年多的反复研讨和论证后,我国的新医改方案即将浮出水面。尽管医改方案的设计达十个版本之多,但在医疗保障制度构建上有一项基本原则是达成共识的,即政府须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努力打造覆盖城乡全体居民的医疗保障体系。在此指导思想下,截至2007年末,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已经覆盖1.7亿人,7.3亿多农民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针对城镇非从业人员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试点也从今年开始在317个城市全面铺开。澳大利亚与我国国情及经济基础不一样,因此所实施的医保模式也不完全一样。澳大利亚人口少,经济基础好,实行的是全民统一的健康保险,而我国人口众多,经济还不富裕,实行的是针对不同群体分别设计的医疗保险,但是也基本实现了全覆盖,所以全民医保是我们改革的价值取向。在这个意义上说,我国和澳大利亚有相似之处。因此,澳大利亚在全民健康保险制度下的商业健康保险定位和政策对我们全民医保模式下的商业健康保险政策设计具有借鉴意义。 在一个成熟的保险市场,商业健康保险保费收入占人身保险保费收入的比例一般为30%左右。2006年我国的这一占比为8.81%;2005年我国医疗费用支出7400多亿元,同年商业保险支出仅18多亿元,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约5800亿元,医疗费用缺口为78.37%;同年商业健康保险提供的医疗费用支出仅占全国医疗费用支出的3%,个人自付部分的6%。现实表明,我国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严重滞后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大力发展商业健康保险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选择,全面推进商业健康保险制度创新是大力发展商业健康保险的必由之路。 我国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存在着一系列的障碍。首先,在整个医疗保障体中,商业健康保险的定位长期以来处于辅助、附属的地位,从制度层面来看,商业健康保险只是作为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充,没有成为国家医疗保障体系的组成部分。在推行全民医保之前,我国商业健康保险的定位是作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补充来设计的,但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推行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建立,使得商业健康保险的空间逐步缩小。其次,政府未能统筹考虑社会医疗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的协调发展,城镇职工基本医疗社会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的定位不清,导致的直接结果是商业健康保险可操作的市场空间小,难以充分满足保险经营大数法则的要求,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对象看,它基本囊括了城市居民中最优质的投保人资源,他们有相当的固定收入,年龄结构也比较理想,而商业保险公司只能做一些补充险或是面向没有固定工作的人群,风险明显偏高。第三,社保机构强制推出企业大额补充医疗保险,商业保险失去了在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中本应由商业健康保险来经营的补充医疗保险。 因此,需要借鉴澳大利亚的经验,对我国商业健康保险进行重新定位。国务院《关于促进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了商业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是我们对商业健康保险定位的基础。作为医疗保障制度重要组成部分的商业健康保险应当在和谐社会建设中发挥应有的作用。这是我们对商业健康保险的基本定位。为此,.整合管理医疗保障制度,最大化发挥医疗保障制度的积极保护作用,最大化改善全体国民身心健康状况,提高全体国民的生活质量和整个社会的福利水平,在这样一个分析框架下来寻求促进商业健康保险发展的政策思路。 四、促进我国商业健康保险发展的政策措施 澳大利亚在社会医疗保险全覆盖的基础上,商业健康保险也得到了很好的发展,这主要得益于政府对商业健康保险的合理定位和政策扶持。政府在建立全民健康保险的同时,为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留出了足够的空间。同时,及时进行改革和政策调整,通过政策激励,使商业健康保险得到了快速发展,参保率不断上高。政府鼓励人们在使用社会医疗保险作为主要保障的同时也参加商业健康保险,以更好地平衡公立医院和私立医院在整个卫生系统中的作用。我国可以借鉴澳大利亚的经验,采取以下商业健康保险发展的政策措施: 1.在现有医院体系框架内建立差异化的医疗服务层级。需求方面差异化的医疗保险和保障体系必须同时反映在供给方。政府可以考虑加大初级医疗体系建设的投入力度,重新分配目前医院财政补贴的流向。商业健康保险覆盖的中高收入人群的医疗需求可以在相当程度上由市场力量解决,政府应该调整干预方向,保证现有的医院能够为受保障人群提供充足的医疗服务的同时,发展高水平的私立医院。公立医院主要负责基本医疗,费用由社会医疗保险资金支付。私立医院的费用由商业健康保险支付。 2.促进社会医疗保险与商业健康保险的协调发展,有效处理公平与效率问题。国家提供的社会医疗保险要与经济发展水平、财政负担能力相适应,主要为中低收入群体提供基本的医疗保障需求,重点体现社会公平,努力使各类人群享受相同程度的基本医疗保障。基本医疗保障以外的需求,应当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通过灵活多样的商业健康保险予以解决,充分体现不同经济收入水平参保者的权利与义务对等的效率问题。政府可以将大额医疗保险强制从社保机构剥离,交给商业健康保险公司来经营,同时发挥商业健康保险对基本医疗保险拾遗补缺的作用,理论上讲,可以用商业健康保险报销基本医疗保险起付线以下、封顶线以上和介于两者之间需要参保人个人负担的比例。但是为了避免基本医疗保险的共付机制遭到破坏,对于基本医疗保险中需要个人负担的部分,商业健康保险应当在合理的范围内提供额外保障。 3.国家应当为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提供政策扶持。这体现在对参保人的扶持和对保险公司的扶持。由于我国的财力有限,目前的首要任务是建立公民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所以让政府直接给商业健康保险的参保人政府补贴的做法暂时还不可行,但目前政府可以做的是对购买商业健康保险的单位在~定限额内允许税前计入成本,对个人则免缴其购买健康险部分的个人所得税,个人获取的健康保险金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允许使用个人账户余额购买商业健康保险,提高个人账户的利用效率等。对保险公司的扶持可以体现在把部分社会医疗保险费用收缴和支付业务委托保险公司管理,对鼓励发展的健康险业务免征营业税和所得税,甚至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 4.充分发挥商业健康保险在农村健康保险市场的作用。相对于城市完善福利保障制度而言,农村的健康保险的市场空间巨大。在农村医疗卫生保障体系中,商业健康保险的定位应该是:在农村健康保险市场中的主体地位,以及在多层次医疗保障中的重要支柱。具体措施:培育农民的保险意识,鼓励富裕起来的农民通过购买商业健康保险规避健康风险;在合作医疗中引入保险机制,通过与保险公司的合作,使大数法则和精算技术在合作医疗的运作中发挥作用;推进农村社会医疗保险的商业化运作,例如太平人寿在江苏江阴开展的政府牵头、商业保险参与运作的全市农村健康保险;发展农村补充健康保险,在经济发达的农村,农民对健康和医疗服务水平的要求迅速提高,合作医疗低水平的保障已经不能满足农民的需要,可以发挥商业健康保险的补充作用,满足人们对健康保障的差异化需求。 商业健康保险论文:商业健康保险经营 一、树立专业化经营理念 专业化经营理念是健康险专业化经营非常重要的内容。首先,要认识到健康保险与寿险、财产险有很大区别,精算基础的数据分布不同,定价方法不同,风险管控不同,必须专业化经营;其次,经营健康保险不是要控制住所有的风险,而是要知道哪些风险是可以控制的和怎样去控制,哪些是不可能控制的和怎样去回避;第三,保险要做大、做强、做优,而健康保险则以优为先,在优的基础上做强、做大,不能盲目要规模,我们需要的规模一定是有效益的规模,否则,必然是“规模越大,亏损越多”;第四,由于健康险中道德风险和逆选择的大量存在,所以,不是客户需要什么保障,我们就提供什么,对于该保障的要给予最充分的保障,该控制的要坚决控制。 二、采取专业化组织架构 专业化经营的组织架构有多种形式,可以是专业健康险公司,也可以是集团下的专业子公司,还可以是公司内的一个业务管理系列。 事实上,各种经营模式都各有其优势和不足(见表1),没有适合所有保险公司的标准模式,保险公司应根据其市场定位战略选择和发展目标选择适合自己的经营模式。 当然,最有效的组织形式是建立专业的健康保险公司。其战略意义在于:一是专业化经营的理念不再受干扰,可以高效地科学决策;二是有利于高素质专业人才的聚集、培养和成长;三是可以高效率地研发专门的风险控制技术、业务流程和信息管理系统;四是有利于形成健康保险的产品体系,有利于真正以客户为中心、真正能满足不同客户多层次的需求;五是有利于适合中国国情的商业健康保险与医疗服务提供者合作模式的探讨。 三、培养专业化人才队伍 商业健康保险是一项专业技术性强、管理难度大的业务,迫切需要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人才队伍,如医学技术人才、精算人才、核保核赔人才、统计分析人才等。而目前仅靠普通大学教育是无法解决健康保险所需要的复合型人才的。因此,一是在开展健康保险业务的同时,不仅应在公司内部着重加强对健康险专业人才的培养,而且,各公司要建立自己的“造血”机制,建立对健康险相关人员的专业培训体系,另外,通过人身保险从业人员资格考试体系的平台,提升健康保险管理队伍的专业素质;二是应该有计划有步骤地从国外及其他和健康保险相关的行业领域引进一批专业人才,建立起一支能满足我国健康保险市场需要的复合型人才。 四、制定专业化管理制度 一是建立专门的核保和理赔体系。鉴于健康保险的风险控制特点,各保险公司应建立专门的健康保险核保和理赔体系;制定和实施健康保险核保人与理赔人的管理办法;加快研发和使用健康保险专用的核保、理赔手册等专业技术工具。 二是建立专业的风险管理制度。各保险公司一方面要加强内控制度的建设,另一方面应编写专门的健康险风险管理手册和管理指引,明确哪些风险是可以控制的和怎样去控制,哪些是不可能控制的和怎样去回避。 三是建立专业的精算体系。注重积累精算数据,加强精算评估,科学厘定产品费率,防范产品开发风险;要提升精算师在经营管理中的地位与作用。 四是建立专业的数据分析体系。商业健康保险的经营需要大量的基础数据、严密的精算分析支持。所以,保险公司应加大对经验数据的分析,为精算定价和产品开发提供支持。 五、建立专业化信息系统 专业化的信息管理系统不仅是实现健康保险专业化运作的基础和平台,而且对健康保险的风险控制和长远发展至关重要。在国外,专业健康险公司都有一套完善的专业系统平台,具有核保、核赔、数据分析、后期服务等诸多强大功能。我国保险公司应该通过自主开发或引进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和完善与健康保险业务相适应的信息管理系统,特别是完善健康保险的核保核赔管理系统和数据统计分析系统,满足业务发展和服务的需要。 六、进行专业化产品设计 目前,4家专业健康险公司和所有寿险公司,大部分产险公司都在经营健康险,健康保险产品数量超过300多个,看上去数量上很丰富,但实际上产品多数雷同,在市场上成气候的主要是医疗费用报销型、重大疾病、附加住院补贴等少数几个产品。保险消费者需求日益多样化,单一的健康险产品不能满足其需求,自然无法正常发展。对保险公司而言,产品没有细分则意味着风险加大。健康保险产品是根本,如果没有真正满足市场需求又维护保险公司利益的健康保险产品,那专业性经营健康保险只能是空谈。开发适合市场需求的健康保险产品,关系到保险公司能否在健康保险体系中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及发挥作用的程度;关系到保险公司能否有效地填补基本健康保险建立后所留下的商业空间;关系到保险公司是否能长期、稳健地经营。保险公司必须就健康保险产品开发切实地做好市场调研、数据收集、数据分析等方面的工作。随着保险公司经营经验的积累和外部条件的逐渐成熟,逐步开发在保单中增加保证续保的条款等内容。有条件的公司,要有高瞻远瞩的战略规划,积极探讨目前我国市场少有但未来前景广阔的长期护理保险、失能收入损失保险、全球医疗保险等险种的开发。 车险的发展经验值得健康险借鉴,车险产品已经从两年前的大一统费率发展到今天的从人从车从地域定价原则,考虑到各种风险隐患,产品高度细化了。根据风险不同收取不同的保费,这种产品设计可以提前识别风险,也体现了定价的公平,不致于让高风险的投保人驱逐低风险者。 七、提供专业化客户服务 健康险承保的是人的身体机能,其处于不断变化中,从承保前的体检、对投保人的询问,到承保过程中身体的检查、有关疾病的防治以及出险后的理赔等,都需要专业化的客户服务,其目的也在于控制风险,更好地为被保险人服务。 专业化客户服务除承保时能够有效防范风险外,还能提供日常的医疗诊治咨询服务,因为专业、细致,更能获得消费者的认同。现在的健康险客户服务是粗线条的,只注重出险后的理赔而缺少承保过程中的服务。有了专业化的客户服务队伍,很多风险是可以规避的,例如对那些投保长期健康险者定期回访,定期对某些项目进行体检,这种过程服务,对保险公司来说,能够化解风险,防患于未然;对客户来说,身体健康是最好的保障。 保险公司应为高端客户提供个性化的重点服务,为大众客户提供标准化的优质服务。保险公司应针对高端客户对价格不太敏感,但对服务品质要求很高的特点,加大服务投入,为高端客户提供更多附加值服务,比如为其安排年度体检、疫苗注射、协助建立医疗室、提供小药箱等,以进一步提高客户忠诚度,增加优质客户的满意度。 商业健康保险论文:商业健康保险 农村健康保障困境呼唤商业健康保险 我国医疗卫生体系的基础是在计划经济时期形成的。20世纪70年代后期开始的经济改革对医疗卫生供给的基本体系提出了严峻的挑战。目前我国农村地区农产主要采取自费医疗的形式,他们用以规避健康风险的安全网主要由土地和家庭自我保障、亲朋好友互助、商业保险、政府和村委会的救济措施构成。越来越多的农民无力承受日益增长的医疗费用,己成为当前农村医疗卫生保障的突出矛盾。 一方面,农民成为几乎毫无保障的群体,另一方面,医疗费用的攀升超过了农民实际平均收入的增长幅度。1990年到1999年,农民平均纯收入由686.31元增加到2210.34元,增长了2.2倍。同期卫生部门统计的每人次平均门诊费用和住院费用,分别由10.9元和473.3元增加到79元和2891元,增长了6.2倍和5.1倍。这样,农村人均医疗保健支出占人均可支配收入和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不断提高,医疗费用的增幅大大超过了农民的经济承受能力。 疾病和贫困是一对孪生兄弟。按照国际贫困标准,以年人均收入低于900元作为农村居民的最低贫困线,1999年我国农村的贫困人口仍然高达1.2亿人,其中50%集中在西部。在农村最贫困的农产(约占4%)中,50%左右属于因病致贫或因病返贫。根据1998年调查的5万户农民,贫困率是7%。如果把这些人的医疗费用除去,其净收入贫困率是10%。也就是说医疗费用这一项就使中国农民的贫困率增加了3个百分点。当前农村医疗保障问题,不仅仅是一个道义、公正问题,更是一个需要重视的经济问题。农村医疗保障体系的缺失,削弱了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由此导致的农民健康水平的下降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我国劳动力素质下降。创新农村医疗保障体系显得尤为必要和迫切。 借助于保险机制规避健康风险是农村健康保障体系创新的重要路径。发展农村健康保险既可以拓展和带动目前非常薄弱的农村保险业务,又可以服务于农村居民的健康保障,充分发挥商业保险的经济补偿和社会管理职能。 商业健康保险在农村卫生医疗保障体系中的定位 在农村卫生医疗保障体系中,商业健康保险应定位为:在农村健康保险市场的主体地位,以及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中的重要支柱(如图1所示)。 这种定位具体体现在以下诸多方面: (一)健康风险管理的示范作用 目前一些富裕起来的农民也往往通过购买商业健康保险规避健康风险。特别值得指出的是,农村的中小学校在很多地区是最大的投保群体。学校为所有在校生集体购买“学生平安险”,包括住院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尽管很多做法有“强制投保”之嫌,但客观上有利于广大农民增强利用保险机制规避健康风险。日渐扩张的商业健康保险具有健康风险管理示范作用,它可以在当前作为社会医疗保险制度的前导。 (二)在合作医疗制度中引入保险运行机制 合作医疗试验陷入困境有很多原因,其中很重要的一条是没有很好地贯彻保险机制的基本原理和原则。 第一,不符合大数法则。根据健康保险的原理,最有经济效率的风险分担方式是在较大的投保人群中,对发生频率较低但治疗费用较高的疾病进行保险。可是目前的合作医疗多在村庄一级试行,对于资金筹集而言不可能形成具有经济规模的投保人群。如果将规模微小的基金仅用于补偿经济风险较高的疾病治疗费用,则因受益面太小而难以保持较高的缴款率。如果将补偿重点置于发生频率较高但治疗费用较低的疾病上,受益面虽然较大却并不经济,因为它既导致较高的管理成本又增加患者的交易费用。这种两难困境在目前推行的合作医疗制度框架内是无法解决的。因此,深化改革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要引入契约共济的保险意识和保险制度的运行机制,扩大投保人群,不断提高保障社会化程度。 第二,缺乏精算技术的支持。合作医疗的费用筹集、给付水平一般都没有经过严格的、精算意义上的测算,大多是根据上年医疗费用支出作简单的匡算。但在合作医疗的实际运行中,投保人的逆选择、疾病发生率的不确定性、不同医疗费用控制技术的运用等都会影响合作医疗的运行效果,使之很难按初始目标运作。因此,非常有必要在合作医疗中引入保险精算,通过精算技术,对资金筹集、基金积累、给付水平等进行严格测算,这是合作医疗成功运行的前提和基础。 (三)农村社会医疗保险的商业化运作 社会化的医疗保险制度是农村医疗制度改革的方向和远期目标,目前我国正在全面改进“福利——风险型”的合作医疗制度,在原有合作医疗基础上实施市(县)乡(镇)两级统筹的大病风险医疗制度,进行社会化医疗保险制度(并与城镇职工医疗制度并轨,实行城乡一体)试点工作,逐步推广。为提高运行效率,可以探索商业化运营的模式。 如太平洋人寿就在农村社会健康保险的商业化运作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2001年11月,江苏江阴开展由政府牵头、商业保险参与运作的全市性农村健康保险。按照“行政领导、统一筹集、征管分离、定额补偿、专款专用、收支平衡”原则,商业保险公司建立起“以定点医院为基础、医保专员为依托、信息技术为手段”的立体化管理模式。江阴模式的成功运作引起包括国家卫生部等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和普遍关注,为农村社会医疗保险的商业化运作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四)农村补充健康保险 另外,在经济发达的农村地区,随着农民人均GDP和收入水平的增长加快。生活水平的提高,对健康和医疗服务水平的要求迅速提高,人们对合作医疗提供的低水平医疗服务已不再满足,社会医疗保险的基本保障也难以满足乡村工业化程度中高收入农民对较高质量健康服务的需求。商业健康保险作为重要补充,将满足人们对健康保障的差异化需求。 (五)作为广义的“农村保险”来经营 法国安盟保险公司进入中国市场经营国内保险公司望而却步的农业保险曾引起广泛关注。该公司提出的“农村保险”的概念对于商业保险公司在农村地区开展健康保险业务颇具启示意义。 按照安盟公司的界定,所谓“农村保险”是指全面介入农村市场,向农产提供一揽子的全面保障方案,无论人身保险还是财产保险,无论是生活方面还是工作方面,无论是农业领域还是非农业领域。(如图2所示) 将农村商业健康保险作为实施“农村保险”经营战略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发展农村商业健康保险的重要发展思路。 农村商业健康保险发展的空间 据法国安盟公司2002年9月对四川省的5个村庄、江苏省的3个村庄、吉林省的2个村庄的212个农产的调研,对40家农产的上门专访,农民对健康保险有显著的需求。(见表) 为深入研究包括商业健康保险在内的农村保险的需求状况,我们曾在陕西和福建两省的6个县进行了入户调查。调查表明,尽管目前购买保险的农民还不多,但被调查农民对保险表现出一定的兴趣和愿望,而且呈现出多元化的需求倾向。福建的农民兴趣最大的险种是养老保险和健康保险。如果购买保险,有46.7%的人愿意购买健康保险。陕西的农民也表现出类似的意愿。这表明,目前农村存在着很大的购买商业健康保险的潜力。 我国农村保险市场存在巨大的潜力。据测算,如在20年内,我国农村保险市场水平能达到目前全国保险市场水平(保险深度为2%),那么,届时农村保险费收入将达到750亿元,年平均增长率为25%左右。由此可见,我国农村商业健康保险市场的潜力同样很大,特别是经济较发达地区的农村,市场潜力将首先在一定的条件下得到释放,潜在的保险需求易于转化为现实的有效需求,开发这些地区的农村商业健康保险在经济上是可行的。因此,如何有效增加农村商业健康保险的供给,以使潜在的农村健康保险市场早日浮出水面,是值得进一步研究的问题。 农村商业健康保险发展的策略 (一)增加农村商业健康保险的供给 人们通常认为,农村保险市场发展滞后的主要原因在于农村居民对保险的有效需求不足。但调查结果表明,尽管农民的收入水平较低,风险保障意识比较落后,但农村保险市场尚没有得到很好开发,保险供给主体缺乏,让农民了解保险和投保的渠道很少,适合农村居民的保险商品也不多,因而他们的保险需求还得不到满足,即目前农村保险供给存在较大的缺口。 目前几乎所有的保险公司都把业务重点放在大中城市,县级支公司的重点也在城镇。如福建浦城县的农村业务只占10%,城镇业务占了90%。这反映了保险公司对农村保险业务的认识不统一、重视不够、投入不足。因此,保险公司必须重视农村商业健康保险市场的培育和开发,改变商业保险经营机构设置的不适应性,在农村开办更多的代办所和办事处,开拓广阔的农村商业健康保险市场。 特别值得指出的是,保险公司开拓农村商业健康保险在战略上更有深远的意义。通过提供健康保险,保险公司可以有效地带动其他诸多险种的发展,从而有利于开拓整个农村保险业务。 (二)积极应对城乡疾病模式差异 人类在20世纪经历了一次疾病模式的转变,其重要标志使非传染病取代传染病成为致病和致残的主要原因以及平均死亡年龄的逐步上升。但中国在疾病模式转变的过程中面临着“不完全的疾病模式转变”,这突出表现在城乡疾病模式的差异上。城乡居民疾病模式差异表现在诸多方面:第一,死亡率和预期寿命的差距。1980年以来,农村地区人口的死亡率不仅明显高于城镇人口,而且出现了上升趋势。第二,疾病谱和死因谱的差异。农村地区,尤其是经济欠发达地区,居民的患病率及其疾病构成、住院原因及其构成还是以感染性疾病和营养不良症为主导的疾病模式。以1998年住院病人疾病别住院率及其构成为例:在城市地区,脑血管病、冠心病,高血压病等慢性疾病是主要的住院原因;在农村地区,痢疾、病毒性肝炎、结核病、流感等传染性疾病列入前15位疾病。同时,受人口老龄化和人口流动的影响,农村地区也面临着疾病谱的变化,一些老年慢性病、新出现疾病(如艾滋病)的发病率也有所增加。第三,妇幼健康也存在很大差异。第四,危险因素的差异。在城市地区,环境污染、职业危害以及不良生活方式和行为成为主要的致病因素。而威胁农村居民健康的主要因素,则仍然是恶劣的生存环境、较差的卫生条件以及不良的营养状况等,这是与农村的地理位置、基础设施和收入水平密切相关的。同时,由于人口流动性增加,职业伤害和行为方式的致病比例提高,如肺炎、性病、艾滋病等。 城乡疾病模式存在上述诸多差异,而保险公司目前的健康保险产品却明显具有“城市偏好”,不适应农村疾病模式对产品的不同需求。因此,保险公司要针对农村居民疾病模式的特点,积极开发适应农村不同人群不同需求的健康保险产品。同时,保险公司还要积极参与农村地区卫生宣传、传染病防治等卫生保健工作,促进农村地区疾病模式的转变,有效地发挥商业健康保险特有的社会管理功能。 (三)树立良好的信誉 合作医疗试验难以成功的一个重要教训是,组织者出现信誉危机。农民对合作医疗的组织者不太信任,对合作医疗制度的公平丧失信心。特别是90年代以来,农村由于乱收费、乱集资、乱摊派,干群关系非常紧张,农民对基层干部发生信任危机。一个信用缺失的机构是不可能组织社区各方面的资源来建立健康保健制度的。同样,保险公司的信誉是商业健康保险在农村能否顺利发展的关键问题。 从整体上看,农民利用现代保险机制转嫁健康风险的意识还很薄弱,购买保险的理念还很脆弱,此时周围参加保险的人对保险以及保险公司的感性认识将直接影响其购买意愿。这个时候保险公司的员工及其营销人员如不能坚持诚信,不能正确引导农民的保险消费,对保险公司形象的破坏力也将放大。因此,为了农村商业健康保险的长期良性发展,保险公司必须切实提高服务质量,树立诚信品牌。 商业健康保险论文:商业健康保险市场发展论文 国内商业健康保险的现状及问题 上世纪80年代初,原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开始在国内部分地区试办商业健康保险业务,1996年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推出为契机,健康险业务全面展开,各公司在原有的重大疾病保险和附加住院医疗保险的基础上,进一步开发出住院津贴保险、住院费用保险和高额医疗费用保险等一系列健康险产品。据国家统计局和中国保监会公布的数据,健康险的保费收入已从1997年的13.6亿元增长到2002年的104.1亿元(见表1)。诱人的数字背后,却是一个效益不容乐观的市场。目前,各家公司健康险的平均赔付率都较高,个别公司甚至达到、超过100%。 综观国内健康保险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产品差异小。尽管目前市场上商业健康险险种已超过300个,但整体上讲,产品差异性不大,主要是重大疾病定额给付保险、住院医疗费用补偿性保险和住院津贴等几类,而高额医疗费用保险、收入损失保险、长期护理保险、综合医疗保险以及专项医疗服务等在国外很普遍的险种几乎是空白。显然,健康险经营的效益不佳使保险公司对开发新险种望而却步,而各家公司也未能在产品差异性上体现出自身的核心竞争力。 健康险产品在费率厘定上缺乏科学性,存在很大的风险隐患。从精算角度来看,健康险产品的定价基础是疾病发生率、疾病恢复率和医疗费用率,此外,不同地区的疾病发生情况和医疗费用水平不同,一个地区的经验数据不一定适合另外一个地区。我国健康险全面开展只有不足10年时间,保险公司积累的经验数据不足,精算定价中的通常做法是借用外国的数据并加以修改,这样测试出来的费率必然存在较大的误差。再者,目前国外健康险多为短期品种,长期险种几乎全部采用不保证保险费的设计,而目前国内的同类产品基本上都保证续保且保证保险费。随着社会和医学的发展,疾病的种类和发生情况也会有所变化,目前保险公司这种不考虑健康险产品设计时长期风险的做法确实存在很大的风险隐患。 保险公司的风险管控能力薄弱。保险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对健康险的风险控制能力十分薄弱,特别是难以控制医疗费用支出。健康险不同于普通寿险,它涉及保险人、被保险人和医疗机构三方。目前,保险公司和医院之间没有经济上的共担机制,无法做到风险共担、利益共享。保险公司难以介入医疗服务选择的过程中,无法认定医疗服务内容的合理性,也就无法控制医疗费用的支出。而医院由于无需承担任何风险,在自身利益的驱动下,任意增加医疗费用、延长住院时间、虚报医疗费现象时有发生,造成保险公司赔付数额增大。而保险公司尚未建立专门的健康险核保核赔制度,难以控制逆选择和道德风险的发生。 这些问题的存在,归根到底是由于专业化程度较低造成的。专业人才匮乏,产品开发技术落后,风险控制能力薄弱,造成赔付率上升,盈利能力下降,直接影响到保险公司经营健康险的积极性和信心。 大力发展商业健康保险的对策建议 如何对症下药,使商业健康保险突破瓶颈大力发展呢?笔者认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国家应进一步明确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的界限 因为,一般来说,社会保险只负责基本的医疗保险,我国属于发展中国家,国家财力非常有限,补充医疗保险应交给商业保险公司来经营和运作;我国商业保险公司一直是经营商业补充医疗保险的主体机构,经验最丰富,具有人才和技术优势;根据现行法规,社会保险部门、保险公司、行业内部等都可以经营健康险,多个部门同时经营,各自只注重自己的利益,容易政出多头,不利于管理,也不利于收集数据,不利于精算定价和产品研发等。 国家要给予商业健康保险更多的优惠政策 根据《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和《财政部关于企业为职工购买保险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企业年金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都有了一些列支渠道和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但仍不足以对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产生很大的推动作用,因为对经济效益较好,有能力办理补充医疗保险的企业来说,允许的列支比例太小;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未覆盖的人群,如城镇职工家属、城市流动人口、自由职业者、学生、农村人口等,没有规定明确的列支渠道,也没有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公众个人投保商业健康保险没有给予税收减免。如果国家能给予上述优惠政策,必将迅速推动和促进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 要在保险公司与各相关部门和机构之间建立“风险共担、利益共享”机制 在保险公司与医疗机构之间建立这种双赢机制,会带来诸多有利条件。第一,有利于集合卫生部门、社保部门、保险公司等相关部门的数据,共同建立各类数据库,如投保人数据库、疾病数据库、医疗费用数据库、患者(或被保险人)数据库、药品数据库等。充分共享的数据信息,既便于管理,又便于服务,更重要的是,全面的信息和数据,便于产品的研究和开发,因为缺乏经验数据是制约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研发的重要因素之一;第二,可以有效防范道德风险,减少诸如客户在投保时不如实告知、住院医疗费用单据作假等问题,还可以杜绝或减少医患合谋、医院单独作假“谋取”保险公司利益等行为。 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众保险意识 目前,我国商业健康保险发展较慢,除了保险公司经营管理方面的原因外,也确实存在公众保险意识不强的问题。目前我国居民储蓄存款高达11万亿元,其中相当大的比例是用来防病养老的,但一般公众都选择存银行,而不选择购买保险,这是公众保险意识很弱的一个明显表现,但其原因归根到底还是保险公司宣传不到位的问题。所以,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众保险意识是目前发展商业健康保险的当务之急。 加强行业自律,制止不正当竞争 在团体健康险的展业中,过去有些寿险公司在与其他公司竞争时,往往采用向投保单位领导层赠送高额保单、返还高比例手续费、赠送汽车等贵重物品等手段来抢业务,企业年金保险的竞争中,采取“零管理费”承保的现象时有发生,这些自杀式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不仅搅乱了市场,而且也损害了保险公司的自身利益。只有加强行业自律,规范市场行为,才能维持商业健康险业务的持续健康发展。 积极进行商业健康保险专业化运作的探索 健康保险与一般的寿险险种相比,至少有两点不同之处:一是经营健险技术含量高、管理要求高。比如健康保险的精算,除了要考虑死亡率、利息率和费用率三个因素外,还要考虑疾病发生率、伤残发生率、医疗价格、地区差异等。再如健康保险的管理不仅涉及到核保、核赔、财务、人事管理,还包括医务管理、健康管理等;二是健康保险覆盖面广,涉及人群多。所以,健康险领域对保险公司的专业化要求是很高的,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可以进行的探索有: 目前各家公司应尽快采取在公司内部设立专门的健康险事业部或建立专业子公司的经营模式。由于健康险业务的专业性、技术性和复杂性,保险公司要对其进行专业化管理,即在数据的收集和积累、产品定价、利润核算、风险评估方法、理赔管理、客户服务内容及方式以及与医院合作等方面建立相应的经营手段和风险管理方式。在管理体系上,健康险事业部或子公司应有独立的产品开发部门,负责市场调研、险种开发设计、费率厘定、条款拟定;业务管理部,负责核保理赔、保全等业务规则的制订、实施、检查以及与医院的合作和管理;有市场推动部,负责业务的市场推动、激励、销售的策划、人员的培训以及辅助销售渠道的开拓。这样,既有利于专业化管理,又可以共享资源,能提高经营者的积极性。 随着中国商业健康保险市场的不断成熟,应积极探索成立专业性健康保险公司的可能性。这种模式可以使公司将全部精力用于健康险业务的经营,在经营方式、风险控制方法、精算体系、保险公司和医疗机构合作、经验数据的处理、产品设计与定价、产品营销等方面进行更加专业化的研究和尝试,推动健康险业务的创新和发展,进而提升我国健康保险行业的专业化水平。另外,专业健康保险公司的设立,将有效促进健康保险市场的竞争,刺激原有保险公司加快健康险体系的改造,也有利于与国际保险业接轨,提升我国健康保险行业的经营水平。因此,在条件成熟的前提下,应鼓励商业保险公司独资成立、或与外资公司合资成立专业健康保险公司,这是促进商业健康保险快速发展的捷径之一。 商业健康保险论文:我国商业健康保险市场发展论文 内容摘要:随着我国国民经济快速健康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们对健康越来越重视,商业健康保险市场具有巨大的发展潜力。但综观目前国内的健康险市场,也存在不少问题,如产品单一,定价不合理,保险公司风险控制能力薄弱等。为加快商业健康保险发展,应积极探索商业健康保险发展的各种对策和举措。 关键词:商业健康保险费率厘定风险控制专业化经营 中国保监会在2000年颁发的42号文件中对商业健康保险作了这样的陈述:按保险责任,健康保险分为疾病保险、医疗保险、收入保障保险。疾病保险指以疾病发生为给付条件的保险;医疗保险是指以约定的医疗费用为给付条件的保险;收入保障保险是指以因意外伤害、疾病导致收入中断或减少为给付条件的保险。 随着我国国民经济快速健康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们对健康越来越重视,以“人的健康”为保险标的的健康保险,存在巨大的发展空间。据专家预测,我国健康险2004到2008年间的市场规模约为1500亿元到3000亿元,而2003年健康险的保费收入不到300亿元,发展空间之大令人吃惊。如何探索中国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之路,成为众多保险学者关注的一个热点问题。 国内商业健康保险的现状及问题 上世纪80年代初,原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开始在国内部分地区试办商业健康保险业务,1996年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推出为契机,健康险业务全面展开,各公司在原有的重大疾病保险和附加住院医疗保险的基础上,进一步开发出住院津贴保险、住院费用保险和高额医疗费用保险等一系列健康险产品。据国家统计局和中国保监会公布的数据,健康险的保费收入已从1997年的13.6亿元增长到2002年的104.1亿元(见表1)。诱人的数字背后,却是一个效益不容乐观的市场。目前,各家公司健康险的平均赔付率都较高,个别公司甚至达到、超过100%。 综观国内健康保险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产品差异小。尽管目前市场上商业健康险险种已超过300个,但整体上讲,产品差异性不大,主要是重大疾病定额给付保险、住院医疗费用补偿性保险和住院津贴等几类,而高额医疗费用保险、收入损失保险、长期护理保险、综合医疗保险以及专项医疗服务等在国外很普遍的险种几乎是空白。显然,健康险经营的效益不佳使保险公司对开发新险种望而却步,而各家公司也未能在产品差异性上体现出自身的核心竞争力。 健康险产品在费率厘定上缺乏科学性,存在很大的风险隐患。从精算角度来看,健康险产品的定价基础是疾病发生率、疾病恢复率和医疗费用率,此外,不同地区的疾病发生情况和医疗费用水平不同,一个地区的经验数据不一定适合另外一个地区。我国健康险全面开展只有不足10年时间,保险公司积累的经验数据不足,精算定价中的通常做法是借用外国的数据并加以修改,这样测试出来的费率必然存在较大的误差。再者,目前国外健康险多为短期品种,长期险种几乎全部采用不保证保险费的设计,而目前国内的同类产品基本上都保证续保且保证保险费。随着社会和医学的发展,疾病的种类和发生情况也会有所变化,目前保险公司这种不考虑健康险产品设计时长期风险的做法确实存在很大的风险隐患。 保险公司的风险管控能力薄弱。保险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对健康险的风险控制能力十分薄弱,特别是难以控制医疗费用支出。健康险不同于普通寿险,它涉及保险人、被保险人和医疗机构三方。目前,保险公司和医院之间没有经济上的共担机制,无法做到风险共担、利益共享。保险公司难以介入医疗服务选择的过程中,无法认定医疗服务内容的合理性,也就无法控制医疗费用的支出。而医院由于无需承担任何风险,在自身利益的驱动下,任意增加医疗费用、延长住院时间、虚报医疗费现象时有发生,造成保险公司赔付数额增大。而保险公司尚未建立专门的健康险核保核赔制度,难以控制逆选择和道德风险的发生。 这些问题的存在,归根到底是由于专业化程度较低造成的。专业人才匮乏,产品开发技术落后,风险控制能力薄弱,造成赔付率上升,盈利能力下降,直接影响到保险公司经营健康险的积极性和信心。 大力发展商业健康保险的对策建议 如何对症下药,使商业健康保险突破瓶颈大力发展呢?笔者认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国家应进一步明确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的界限 因为,一般来说,社会保险只负责基本的医疗保险,我国属于发展中国家,国家财力非常有限,补充医疗保险应交给商业保险公司来经营和运作;我国商业保险公司一直是经营商业补充医疗保险的主体机构,经验最丰富,具有人才和技术优势;根据现行法规,社会保险部门、保险公司、行业内部等都可以经营健康险,多个部门同时经营,各自只注重自己的利益,容易政出多头,不利于管理,也不利于收集数据,不利于精算定价和产品研发等。 国家要给予商业健康保险更多的优惠政策 根据《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和《财政部关于企业为职工购买保险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企业年金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都有了一些列支渠道和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但仍不足以对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产生很大的推动作用,因为对经济效益较好,有能力办理补充医疗保险的企业来说,允许的列支比例太小;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未覆盖的人群,如城镇职工家属、城市流动人口、自由职业者、学生、农村人口等,没有规定明确的列支渠道,也没有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公众个人投保商业健康保险没有给予税收减免。如果国家能给予上述优惠政策,必将迅速推动和促进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 要在保险公司与各相关部门和机构之间建立“风险共担、利益共享”机制 在保险公司与医疗机构之间建立这种双赢机制,会带来诸多有利条件。第一,有利于集合卫生部门、社保部门、保险公司等相关部门的数据,共同建立各类数据库,如投保人数据库、疾病数据库、医疗费用数据库、患者(或被保险人)数据库、药品数据库等。充分共享的数据信息,既便于管理,又便于服务,更重要的是,全面的信息和数据,便于产品的研究和开发,因为缺乏经验数据是制约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研发的重要因素之一;第二,可以有效防范道德风险,减少诸如客户在投保时不如实告知、住院医疗费用单据作假等问题,还可以杜绝或减少医患合谋、医院单独作假“谋取”保险公司利益等行为。 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众保险意识 目前,我国商业健康保险发展较慢,除了保险公司经营管理方面的原因外,也确实存在公众保险意识不强的问题。目前我国居民储蓄存款高达11万亿元,其中相当大的比例是用来防病养老的,但一般公众都选择存银行,而不选择购买保险,这是公众保险意识很弱的一个明显表现,但其原因归根到底还是保险公司宣传不到位的问题。所以,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众保险意识是目前发展商业健康保险的当务之急。 加强行业自律,制止不正当竞争 在团体健康险的展业中,过去有些寿险公司在与其他公司竞争时,往往采用向投保单位领导层赠送高额保单、返还高比例手续费、赠送汽车等贵重物品等手段来抢业务,企业年金保险的竞争中,采取“零管理费”承保的现象时有发生,这些自杀式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不仅搅乱了市场,而且也损害了保险公司的自身利益。只有加强行业自律,规范市场行为,才能维持商业健康险业务的持续健康发展。 积极进行商业健康保险专业化运作的探索 健康保险与一般的寿险险种相比,至少有两点不同之处:一是经营健险技术含量高、管理要求高。比如健康保险的精算,除了要考虑死亡率、利息率和费用率三个因素外,还要考虑疾病发生率、伤残发生率、医疗价格、地区差异等。再如健康保险的管理不仅涉及到核保、核赔、财务、人事管理,还包括医务管理、健康管理等;二是健康保险覆盖面广,涉及人群多。所以,健康险领域对保险公司的专业化要求是很高的,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可以进行的探索有: 目前各家公司应尽快采取在公司内部设立专门的健康险事业部或建立专业子公司的经营模式。由于健康险业务的专业性、技术性和复杂性,保险公司要对其进行专业化管理,即在数据的收集和积累、产品定价、利润核算、风险评估方法、理赔管理、客户服务内容及方式以及与医院合作等方面建立相应的经营手段和风险管理方式。在管理体系上,健康险事业部或子公司应有独立的产品开发部门,负责市场调研、险种开发设计、费率厘定、条款拟定;业务管理部,负责核保理赔、保全等业务规则的制订、实施、检查以及与医院的合作和管理;有市场推动部,负责业务的市场推动、激励、销售的策划、人员的培训以及辅助销售渠道的开拓。这样,既有利于专业化管理,又可以共享资源,能提高经营者的积极性。 随着中国商业健康保险市场的不断成熟,应积极探索成立专业性健康保险公司的可能性。这种模式可以使公司将全部精力用于健康险业务的经营,在经营方式、风险控制方法、精算体系、保险公司和医疗机构合作、经验数据的处理、产品设计与定价、产品营销等方面进行更加专业化的研究和尝试,推动健康险业务的创新和发展,进而提升我国健康保险行业的专业化水平。另外,专业健康保险公司的设立,将有效促进健康保险市场的竞争,刺激原有保险公司加快健康险体系的改造,也有利于与国际保险业接轨,提升我国健康保险行业的经营水平。因此,在条件成熟的前提下,应鼓励商业保险公司独资成立、或与外资公司合资成立专业健康保险公司,这是促进商业健康保险快速发展的捷径之一。 商业健康保险论文:我国商业健康保险供需体系的影响因素与管理策略 摘 要:目的 构建商业健康保险供需影响因素的多级递阶结构模型,并识别各影响因素间的作用关系与传导环路,旨在促进我国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为完善我国的医疗保障制度提供理论支持。方法 采用解释结构模型方法。结果 影响商业健康保险供需体系的直接因素是“保险防范意识”,牵制商业健康保险供需体系的潜在因素是“年龄结构”,最基础因素是“教育水平”和“国内生产总值”。同时,各影响因素彼此存在着交互递阶效应,并聚积成“城镇化水平、保险政策和家庭支出结构”三个节点要素。结论 平衡商业健康保险供需体系需打牢教育及经济的基础,基于国家决策与家庭决策的双向调节,发挥规避风险的健康意识的能动作用,从而推进商业健康保险稳步发展。 关键词:解释结构模型 商业健康保险 影响因素 商业健康保险是以被保险人的身体为保险标的,对被保险人因遭受疾病或意外伤害事故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损失或导致工作能力丧失所引起的收入损失,以及因为年老、疾病或意外伤害事故导致需要长期护理的损失提供经济补偿的保险[1]。健康保险需求作为一种派生需求,消费者购买商业健康险可提高医疗服务的可及性。商业健康保险作为社会医疗保险形成一种补充,与我国当前的经济发展状态充分吻合[2]。目前,商业健康保险供需不平衡在中国表现得尤为突出。虽然商业健康保险供需影响因素受到学者们广泛关注,但健康保险供需不平衡相关研究多集中于购买健康保险需求的原因和对某一微观因素的影响,对其内部结构和逻辑关系缺乏认识,鲜有涉及健康保险系统的综合性的分析[3]。该研究借助系统工程学中的解释结构模型法,试图探讨商业健康保险供需体系间的逻辑层次并揭示各因素间的结构关系,目的在于识别商业健康保险供需平衡发展关键因素并厘清内部逻辑。希望本研究可以推进我国商业健康保险事业的发展,并对完善我国医疗卫生保健体系提供一定参考。 1 资料来源与方法 1.1 资料来源 商业健康保险供需体系是一个庞大而繁杂的系统工程,运行机制与影响因素包罗万象。结合既往文献并借助该领域学者的辅助判断,总结并归纳出当前商业保险供需体系运行的影响因素包括以下14类[2-6]:家庭财务支出结构、产品价格、国内生产总值、健康水平、年龄结构、老龄化程度、受教育程度、医疗卫生水平、保险防范意识、现行的医保制度、产品匹配度、行业竞争、城镇化水平以及国家保险政策。 1.2 研究方法 解释结构模型法(Interpretative Structural Modeling,简称“ISM”)是John Warfield教授于1973年作为分析复杂社会经济系统结构问题而开发出的一种系统分析方法。ISM的优势在于通过系统元素间相互影响关系的辨识,将复杂系统分解成为直观的多级梯阶结构模型。ISM以定性分析为主,通过将抽象概念有向图化和相邻矩阵的逻辑运算得到可达性矩阵,然后进一步分解为层次清晰的多级递阶形。健康保险的风险主要来自疾病和意外事故。随着社会的发展,疾病的种类繁杂,具有易变性及不可预测性。受认识的局限,对其危险性的评估与预测非常困难,形成对商业健康保险市场上商品的需求必须满足两个方面的要求[2-4]:一是购买者的购买意愿;二是购买者的实际购买能力,二者缺一不可。然而,我国居民购买商业健康保险现状应实了布尔迪厄的那句话,在一种文化中不言自明的道理在另一种文化中显得莫名其妙,一部分居民长期购买商业健康保险满足自身需求,而另一部分居民对商业健康保险形同陌路[2-4]。平衡商业健康保险供需体系受到多方因素影响。因此,采用ISM技术识别出商业保险供需体系运行制约因素的结构及因素间的相互作用关系,具有较好的方法适用性和创新性。 1.3 建模步骤 第一,将商业健康保险供需影响因素进行编号如下:S1―家庭收入支出结构;S2―产品价格;S3―国内生产总值;S4―健康水平;S5―年龄结构;S6―老龄化程度;S7―受教育程度;S8―医疗卫生水平;S9―保险防范意识;S10―现行的医保制度;S11―产品匹配度;S12―行业竞争;S13―城镇化水平;S14―国家保险政策。 第二,构建商业健康保险供需影响因素的邻接矩阵A。通过判断要素集合中的每2个要素间是否存在二元关系,构建邻接矩阵A=()N×N,其中N=16,得到商业健康保险供需体系运行影响因素的邻接矩阵A阵。 第三,构建商业健康保险供需影响因素的可达矩阵M。利用解释结构模型在线计算平台,输入建立好的邻接矩阵,计算出商业健康保险供需影响因素的可达矩阵M阵。 第四,构建商业健康保险供需影响因素的一般骨架矩阵层级图。利用解释结构模型算法对可达矩阵进行层级化,通过进行结果优先的抽取方式,得到了商业健康保险供需影响因素的一般骨架矩阵层级图。 2 结果 通过商业健康保险供需影响因素的骨架矩阵层级图可见,我国商业健康保险供需体系的14个影响因素存在一个三级递阶结构。将三级阶梯结构依次命名为:基础因素、融合因素、潜在因素和外显因素,见表1。 通过骨架矩阵层级图结果可见,在纳入各影响因素相互作用关系后,进一步整理得到了直观层次结构模型,见图1。 2.1 基础因素与融合因素关系 影响商业健康保险供需体系基础因素为“教育水平和国内生产总值”。其一,商业健康保险供需体系运行受微观家庭思维观念的影响,从而影响家庭财务支配结构,归根结底就是教育水平的高低。其二,商业健康保险供需体系运行受宏观经济调控,经济的宏观调控直接影响国家相关政策制定,国家出台的保险政策规制,采取各种正式或非正式调和手段,有效梳理平衡商业健康保险供需体系,以此来带动医疗服务的可及性,作为现行医保制度下满足人们高层次需求的有效手段。 2.2 融合因素与潜在因素的关系 平衡商业健康保险供需体系的牵制因素是年龄结构(S5),我们将其命名为“潜在因素”,即:潜在判断、反映平衡商业健康保险供需体系程度的代表性评价指标。平衡商业健康保险供需体系运行的融合因素详见表1。由图1可知,融合因素彼此相互影响与相互制约,最终汇聚于“城镇化水平(S13)”这一节点要素,城镇化水平(S13)反映了年龄结构(S5)的成效。所以,城镇化水平(S13)是商业健康保险供需体系的“上聚焦点”,我们将其命名为“终极传导焦点”。由图1还可知,家庭收入支出结构(S1)与现行医保制度(S10)作为基础因素的初始传导点,即,商业健康保险供需“下聚焦点”,我们将其命名为“初级传导焦点”。 2.3 外显因素与潜在因素的关系 平衡商业健康保险供需体系的直接因素是保险防范意识(S9),我们将其命名为“外显因素”,即:最直观判断、反映平衡商业健康保险需求平衡程度的代表性评价指标。消费者的保险防范能力决定了商业健康保险的需求,在此过程深受年龄结构的影响,不同基数的年龄结构的规避风险健康意识不同,不同年龄结构也代表着当地的城镇化建设水平,年龄结构是经济实力与国家政策宏观与微观评价的重要指标,进而推动消费观念的升级,最终推进商业健康保险供需体系健康发展。 3 讨论与建议 基于上述商业健康保险需求影响因素的递阶结构与作用环路模型,针对我国商业健康保险需求影响因素现状以及运行发展中存在的问题,现着重从4方面展开讨论并提出建议。 3.1 经济与教育的基础作用 由解释结果模型结果可知:教育水平和国内生产总值是商业健康保险需求基础因素。通过微观经济学效用理论可知[2-4],一个商品对于消费者的效用越高,那么消费者越渴望该商品,有更强烈的购买意愿。受教育程度代替风险厌恶程度来衡量人们对于购买商业健康保险需求及意向,消费者受教育水平越高,对商业健康保险的有效需求也越大。一是因为受教育程度多拥有较高的经济水平,具备购买健康险的能力;二是因为受教育程度更高的人风险管理的意识更强。国内生产总值GDP作为核算体系中一个重要的综合性统计指标,反映国家(或地区)的经济实力和市场规模,是国家政策制定的重要参考指标,同时影响国家保险政策的制定[5]。经济基础是商业健康保险的根本动力,并以国家保险政策作为反映形式。因此,夯实教育与经济基础[3,4],致力于提高全民教育水平及发展经济实力是平衡商业健康保险供需的根本。 3.2 国家政策与家庭决策的双向融合作用 基于解释结果模型结果:影响商业健康保险需求中融合因素是家庭费用输出结构、产品价格、产品匹配度、健康水平、年龄结构、老龄化程度、受教育程度、医疗卫生水平、医保制度、行业竞争和城镇化水平,并以家庭经济输出结构及医保制度为关键节点,家庭财政支出结构,对健康保险的投入的家庭决策与以国内经济为基础的保险政策及医保制度等国家政策相融合,共同经由上述因素彼此制约,上述结果我们发现城镇化水平成为各要素的关键节点,受市场经济的宏观调控,通过激化保险行业间的竞争,调整保险种类,以达到最佳的健康―产品匹配度,创新的保险产品,更好地满足社会公众健康保险的需要,关系到商业保险公司能否在医疗保险体系中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以及发挥的程度[6]。家庭支出结构影响商业健康保险的投入,这种家庭决策和国家决策的双向融合,成为商业健康保险供需平衡的中流砥柱。 3.3 人口结构牵制作用 基于解释结果模型结果:年龄结构对商业健康保险需求具有牵制作用,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表明[7],低层次需求包括生理需求、安全需求,高层次需求包括社交需求、尊重需求和自我价值实现需求。不同年龄结构的居民安全需求不同,健康保险可以使人们因遭受疾病或意外伤害事故所引起的收入损失得到经济补偿[2,7],起到了满足人们安全的需求,不同年龄结构的居民其健康意识不同,年龄结构是平衡商业健康保险需求的潜在要素。 3.4 保险意识决定消费行为的能动作用 基于解释结果模型结果:保险意识最直接作用于消费者的购买行为,保险意识反映消费者风险意识并主动的,有目的,有选择,计划性的支配家庭对健康的消费输出结构。这种健康意识决定购买健康保险行为。行为经济学认为对于商业健康保险需求[2,9],人并不总是理性的,消费者希望得到公平对待和不同人认识并不总是一致,基于消费者的认识、认知及思维对于商业健康保险需求实现具有一定影响[2]。规避风险的健康意识决定商业健康保险的购买行为,保险意识是平衡商业健康保险需求的外显要素。 4 结语 该文归纳出商业健康保险需求的14类影响因素,应用解释结构模型法诠释出了影响因素间的层级关系及传导环路,鉴别出了关键因素及因素的逻辑关系,并提出针对性解决方案。即,平衡商业健康保险供需体系需夯实教育及经济的基础,基于国家决策与家庭决策的双向调节,发挥规避风险的健康意识的能动作用。本研究为商业健康保险需求因素提供了一个清晰的逻辑关系解释框架,希望为商业健康保险稳步推进提供一些参考。 商业健康保险论文:我国商业健康保险专业化经营探讨 [提要] 商业健康保险作为我国医疗保障体系的有力补充,其发展情况直接影响到人民群众的健康和幸福。近年来我国保费收入高速增长,而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却与此大相径庭。本文通过分析我国健康保险发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关建议与解决方案,以期在如何发展商业健康保险过程中提供现实指导意义。 关键词:商业健康保险;专业化;赔付率;保费收入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民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健康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扮演着越来越关键的角色。我国社会医疗保险的现状,使商业健康保险成为人们社会医疗保险的有效补充,这给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带来了巨大的发展机会,同时也暴露出了我国商业健康保险在发展中面临的种种问题。保险公司力图解决这些问题、逐渐提高经济效益和不断提升服务水平的有效路径就是专业化经营。我国保险市场已经出现了专业化的健康保险公司,本文对我国商业健康保险专业化经营之路进行了探析。 一、商业健康保险、商业健康保险专业化经营的概念 商业健康保险是以被保险人的身体为保险标的,保证被保险人在疾病或意外事故所致伤害时的直接费用或间接损失获得补偿的保险,包括疾病保险、医疗保险、收入保障保险和长期看护保险。疾病保险指以疾病的发生为给付条件的保险;医疗保险指以约定医疗的发生为给付条件的保险;收入保障保险指以因意外伤害、疾病导致收入中断或减少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长期看护保险指以因意外伤害、疾病失去自理能力导致需要看护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 商业健康保险专业化经营是相对健康保险兼业而言的,也就是由专业的健康保险公司或在保险公司内设事业部、健康保险部,利用专业的人才、技术、信息管理系统等经营健康保险并对其进行单独核算。代表了商业健康保险经营的发展方向,包括经营理念专业化、经营主体的专业化、经营范围的专业化、管理制度的专业化、健康管理的专业化等。 二、我国商业健康保险发展现状 商业健康保险在国内大部分是与寿险混合经营的,而国外健康保险和寿险是单独经营的。目前国内已经有六家专业健康保险公司,分别为:人保健康、平安健康、昆仑健康、和谐健康、太保安联、泰康健康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健康保险单独经营是发展趋势。我国商业健康保险始于20世纪80年代初国内保险业复业时期。经过30多年的发展,我国商业健康保险取得了一定的成就。 (一)业务规模较快增长、但仍有不足。由该图1我们可以看到,我国健康保险的保费收入在2011~2015年保持持续上涨的趋势,特别在2015年出现了最大的上涨幅度,保费增长823.29亿元,从绝对量和相对量上来看都是商业健康保险在我国一次高速的发展。随着个人卫生支出总体增速减慢,虽然商业健康保险的保费收入占个人卫生支出的比例逐渐上升,近五年都保持在8%以上。同时可以看出,商业健康保险保费收入占卫生总费用的百分比始终很低,近几年徘徊在3.5%左右,且未超过5%。从国际数据来看,2013年加拿大、美国商业健康保险占卫生总支出的比例分别为10.2%、16.4%;法国、日本、德国商业健康保险占卫生总支出比例分别为10.9%、10.2%、11.0%,韩国商业健康保险占卫生总支出比例为7.1%。由此可见,我国与国外相比,商业健康保险占卫生总费用支出的比重还有一定的距离,尚未发挥出其应有的作用。(图1、图2) (二)健康保险专业化程度低下。目前,我国只有六家专业健康保险公司,与商业健康保险市场动作成熟的国家相差甚远。从图3中可以看出,专业健康保险公司的保费收入占健康保险总保费收入的百分比一直低于20%,可见我国专业健康保险公司的规模小,发展不稳定,不能在整个健康保险市场上形成规模效应。从整个人身保险市场来看,专业健康保险公司的保费收入规模所占比例就更加低了,2011~2015年间这一比例一直低于3%,远远低于发达国家成熟的保险市场30%的水平,如图4所示。(图3、图4) (三)赔付率高、且不稳定。国外一般将健康保险视为独立于财产保险的人寿保险的第三种保险,而我国因其与人寿保险的标的一样,都是人的生命和身体健康,所以将其与人寿保险混合经营。商业健康保险在人身保险中所占不足14.8%,且赔付额占人身险赔付额的比例不低于14.8%的问题,甚至在2011年健康保险的赔付额占到人身险赔付额的20.64%,同年健康险保费收入却只占人身险保费收入的7.12%。从图5可以看出,商业健康保险保费收入占人身保费收入的比例较平稳,一直保持在7%~15%之间。商业健康保险赔付额在人身保险赔付额中所占比例的变化突显出了健康保险管理问题多,赔付额波动大的问题。(图5、表1;注:太保安联与泰康健康管理公司未列及) 健康保险市场总体赔付率较高,在专业健康保险公司的经营情况中体现得更加明显。2011~2014年为专业健康保险公司发展初期阶段,各公司业务波动水平较大,可见目前我国专业健康保险公司中普遍存在着赔付率高且不稳定的现象。 三、完善我国健康保险专业化经营的对策 (一)健康保险公司经营层面。专业的健康保险公司应当用专业的营销手段来保证公司的产品在整个市场上的地位。其中最基本的在于明确自己的市场,针对不同的市场设计相应的营销策略。针对于城镇居民,商业健康保险的营销重点在于那些对基本医疗保险中自负比例需要分担的那部分消费者。而在农村地区,营销的重点则应该放在保费较低且普及性好的小额保险型产品上,同时也可以做到与“新农合”有效结合,与当地的社保机构合作,为其提供健康保险的管理服务,以其在城镇地区积累的成熟的经验,为农村地区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提供经办服务。同时,采用正确的营销手段和策略,强调健康保险产品的保障性而不是收益性,能扭转目前国内对健康保险存在极大误解的局面。国内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多为一些银保产品,并且很多采用电话营销的方式,加之展业人员对产品的具体情况介绍模糊,使很多人对商业健康保险的保障能力存在一定的怀疑。因此,要求展业人员在展业过程中遵循严格的业务流程,向消费者明确介绍产品的保障范围、保障程度以及后续的赔偿事宜,减少出险索赔时的纠纷,扭转国内对健康保险的曲解局面。 (二)健康保险产品层面。目前,整个健康保险市场应该重点发展“管理式”健康保险,一种真正能够使被保险人以较少的费用享受高质量医疗保健服务的产品,打破现在保险产品存在的“种类多,范围窄”的格局,在住院费用和诊疗费用保险的基础上,强调细化产品种类,发掘护理保险和失能保险的产品开发能力,开展健康管理的相关工作,建立一个完整的健康保险框架,满足我国不同层面上的医疗健康保障需求。 (三)健康保险服务层面。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需要在业务承保利润不高的情况下,大力提高整体的服务质量,其中不仅包括传统的理赔服务,还包括伴随医疗健康服务的便利性服务,甚至包括与社会医疗保障部门合作的第三方管理服务、逐渐拓展开发的健康管理服务。商业健康保险的专业化经营最初可以以此为突破口,简化理赔程序提高理赔效率的同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和质量评估制度,从内部对客户服务做出真实评估,有利于公司快速规范售后服务,从最直观的角度提升商业健康保险公司的诚信水平,树立健康诚信的形象。 商业健康保险理论上之所以要进行专业化经营,是因为商业健康保险经营所涉及保险公司、医疗健康机构和被保险人三个方面,具有较大的道德风险,并且保险赔付率高、定价困难、经营难度大。从国际角度来看,健康保险发展最好的德国和美国,都采用了管理式医疗的方法,保险产品也是品种多质量高,并且国家都给予了明确的政策支持。相比较来看,宏观和微观层面都有很多因素制约着我国健康保险的发展,阻碍着我国健康保险专业化经营的发展进程。所以我们应当在公司经营、健康保险产品及健康保险服务方面专业化以期使健康保险得到更好更快的发展。
寿险论文:谈寿险产品的销售风险 【论文摘要】:寿险公司在经营寿险产品过程中可能会面临来自于各方面的风险,这些风险对公司造成的影响也不尽相同。文章以寿险公司销售产品过程中面临的风险为立足点,将其在销售产品环节面临的风险归纳为两大类,即道德风险和非道德风险。并从不同的角度对这两大类风险进行了探讨性的分析,以期能够提高寿险公司在这一环节规避风险的能力。 寿险公司在销售产品过程中主要面临两类风险:道德风险和非道德风险。其中道德风险主要是人为的主观因素造成的,对于寿险公司来说控制和防范这些风险都有相当的难度,而这些风险的产生对寿险公司的产品销售和公司形象、信誉等都会造成严重的影响;非道德风险主要与寿险公司所面临的市场环境、社会环境和自然环境有关,这些环境的不断变化给寿险公司的经营带来不同程度的影响。因此,寿险公司必须提高对这些风险的重视程度。 一、 营销中的道德风险 寿险公司在营销中的道德风险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公司内部人员的道德风险 寿险公司在进行产品的营销过程中,不仅面临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道德风险,同样也面临着公司内部人员的道德风险。一方面,公司人员往往利用职务之便贪污、挪用保险费,或者在进行保险承保时,表面上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和保险费率填写保单,但在私下对投保人 (或被保险人)做出完垒背离保险合同的附加条件,给寿险公司造成严重的经济和信誉损失。另一方面,公司内部人员在进行承保时,为了获取更多的保单而进行违规操作也会造成大量的保单纠纷。 (二)保险人的道德风险 现行的高佣金制度加剧了营销人员的短期行为 保险人为了获取高额的佣金。在为寿险公司进行产品营销时,不遵守保险人的职业道德,使寿险公司面临多种多样的道德风险。主要表现为: 1、欺骗投保人。如向投保人虚假承诺寿险公司的责任,或者擅自扩大保险责任,以骗取投保人的信任;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阻碍投保人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或诱导投保人不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在进行分红型保险产品营销时,故意向投保人夸大保单的分红功能而忽视其保障功能,以诱导投保人投保等。 2、欺骗保险人。为了能使一些潜在风险较大的被保险人顺利投保,保险人往往与投保人勾结,共同向保险人隐瞒重要事实,致使保险人做出承保的决定,从而使保险人面临较大的风险。 (三)投保人 (被保险人)的道德风险 信息不对称是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产生道德风险的前提条件。投保人在信息不对称条件下的道德风险主要表现为投保时的逆向选择和投保后的道德风险。 授保人 (被保险人)在投保后的道德风险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违反保证义务。保险法上明确规定,投保人在签订保险合同时应当向保险人做出对某一事情作为或不作为的保证,或者对某种事态做出存在或不存在的保证。但投保人在投保以后,为了获得保险赔偿,往往故意违反保证义务。例如,保险事故发生以后,投保人应该履行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的义务,但投保人故意不履行该义务而任由损失的扩大。 2、不履行及时告知的义务。保险珐规定,投保人在投保时或发生保险事故以后,都应及时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保险事故发生以后,投保人应该及时通知保险人,并有保护事故现场的责任,以便保险人对事故做出准确的判断,并做出是否履行保险责任或在多大程度上履行保险责任。但有时投保人出于个人利益考虑,在保险事故发生以后,不及时通知保险人,或者通知保险人以后,并不说明全部事实或事实的真实情况,以让保险人做出有利于自己的判断。 3、为了牟取巨额赔偿而人为制造事故。在寿险营销中,投保人为牟取巨额赔偿而故意人为制造事故的现象时有发生,其中最为典型的就是故意杀害被保险人。 二、非道德风险 (一)营销中的竞争风险 寿险公司在进行产品营销过程中可能面临的竞争风险主要有两类:一是正常的竞争风险,另一类是非正常的竞争风险。另外,营销中的价格竞争也使得寿险公司的产品销售面临严重的风险。 1、正常的竞争风险。这类风险主要是指由于寿险公司竞争不力而被迫减少市场分额,丧失发展机会,致使寿险公司不能发展壮大的风险。如寿险公司在产品营销过程中市场定位不准确、新产品开发滞后、技术创新缓慢、公司的组织结构不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等,都可能使寿险公司在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 2、非正常的竞争风险。非正常的竞争风险主要是指某些寿险公司采取不规范的、恶性的竞争行为给其他的寿险公司带来的风险。这种现象在不规范的保险市场上尤为明显。例如,某些寿险公司为了扩大市场分额,不惜降低或变相降低保险费率,大幅度提高保险人的佣金·采取不正当的手段向别的寿险公司挖掘人才I盗窃竞争对手的商业秘密等。 3、价格竞争风险。价格竞争风险是指由于别的寿险公司为了占领更大的市场分额,赢得更多的客户采取不同价格竞争策略而给自己带来风险。为了分析价格竞争给寿险公司带来的风险,我们运用博弈论里的“囚徒困境”模型来加以说明。 根据图1,结合纳什均衡分析,可以知道,(8,8)是这两个嫌疑犯的一组纳什均衡解,即对于任何一方来说,坦白都是他们的最优选择,结果是各判刑8年。如果把这一模型引入到寿险公司的价格竞争上来,可以得出如图2形式的矩阵。假设现在两家寿险公司在价格竞争方面有降价和保持价格不变两种选择 (涨价的情形在此不做考虑)。这个矩阵说明两家寿脸公司同时选择降价是他们的一组纳什均衡解,即双方的占优战略均衡,但结果却是使得双方的利润都减少。因此,都不降价对双方都有好处,但在实际的价格竞争中,为了保持和得到更大的市场份额,每一家寿险公司都会以降价策略来吸引更多的客户,结果是不仅没有扩大市场份额,反而使自己获得的利润减少了,所以价格竞争给寿险产品的销售带来了风险。 (二)承保标的数量不足风险 寿险产品的价格 (即费率)是通过大数法则计算出来的,因此这一价格使寿险公司能够获得预期利润的前提也必须是有大量符合条件的承保标的存在。但新产品开发出来以后,寿险公司可能面临这样的情况,即由于对客户心理预期估计不足,或者对市场潜力挖掘程度不够,或者遭受到其他寿险公司同类产品的强烈冲击,使得寿险公司所获得的客户并没有达到其所期望的“大数”。因此,该类产品的出售不仅没能使得寿险公司获得预期的利润,反而有可能因该类产品的出售使得寿险公司给付的风险增加,甚至导致寿险公司的亏损。 (三)巨灾风险 当寿险公司承保的保险标的因遇到巨灾而使大量的保险标的遭受损失时,寿险公司的赔偿责任将大大增加,甚至破产。例如,2 005年7月26日,印度遭受暴雨袭击并导致多处洪水和塌方灾害,造成至少786人死亡,寿险公司理赔金额高达2OOTL卢比。自8fl进入汛期后,飓风、龙卷风频频袭击欧亚大陆。飓风“卡特里娜”到佛罗里达州 路易斯安娜州、阿拉巴马州、新奥尔良州,保险损失高达300美元。据惠誉评级称,“卡特里娜”成为自。9 11”恐怖主义袭击以来,寿险公司损失最严重的单起事件 。 总之,激烈的市场竞争和复杂的市场风险都会给寿险公司产品的销售带来一定程度的困难,对于任何一家寿险公司来说,想要在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就必须重视并不断提高对这些风险的认识,并寻求合理的措施来规避这些风险。 寿险论文:关于寿险公司内部审计的分析 我国的保险行业自1985年起就正式引入了内部审计(以下简称内审)机制,但分业经营以来,寿险公司的内审一直缺乏统一的规章制度,任由各家寿险公司自行其是。直到1999年,我国保监会才在《保险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指导原则》中就内审给出了简单的描述。由于我国寿险公司引入内审的时间不长,各寿险公司对内审缺乏足够的重视,我国寿险公司内审存在诸多问题,这严重制约了其作用的发挥。以下是笔者就寿险公司内审存在问题的一些看法: 一、我国寿险行业内审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没有充分履行内审职能 内审的主要职能,应是评价组织潜在的风险,以确保有效地达到组织的目标,以此协助该组织的管理层和董事会成员有效地履行他们的职责。目前我国寿险行业内审的主要职能,还应是补充审计机关对国有资产进行审计监督的力量和检查、评价内部履行经济责任的状况,防止错弊发生,促使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而目前我国寿险行业内审长期以来都以“查错纠弊”、“堵塞漏洞”等财务审计为主,很少以积极的方式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导致履行内审职能的缺失。 (二)内审的独立性、客观性、权威性不强 独立性、客观性是内审的根基和灵魂,权威性是内审作用发挥的保障。独立性、权威性要求必须设置独立的审计机构,并只对董事会或高级管理层负责,客观性则要求内审人员必须独立于被审计对象及其所审查的审计活动,避免其他因素的干扰。而目前寿险公司内审的独立性、客观性与权威性离这些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在一些寿险公司中,内审的委托人与被审计对象合一,使审计活动易受少数领导人意图操纵;尽管多数寿险公司内审工作实行总经理负责制,但实际上大多由主管财务的副总经理领导,并未设立总审计师职位(负责内审工作和直接对董事会负责),也使审计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大大削弱。在设置内审机构时,部分公司与纪检、监察,甚至与财务、统计部门混同,有的虽然独立设置内审机构,但融入了与审计无关的职能,造成一个机构行使多项职责的现象,不利于审计部门监督职能的有效发挥。 (三)内审的基础工作不完善 内审的基础工作不仅包括有关规章制度的制订,也包括审计人员的培养。内审的工作制度、审计程序、处理规定、工作职能和责任是公司开展审计工作的基本规范与依据。寿险公司应该有一套统一的操作规章,各业务部门应有业务规章手册或指南。而目前部分寿险公司内审规章的制订工作仍然比较薄弱或不完善,一些内控制度不够健全,这在一些成立不久的新公司中表现尤为突出,严重阻碍审计效能的充分发挥。 另外,寿险公司审计力量薄弱、配备不到位,审计人员素质不高也是一个普遍存在的问题。部分寿险公司虽设有审计部门,但并不执行审计职能,内审形同虚设;部分寿险公司审计人员数量不足,当发生审计活动时就向各分支机构抽调人员,由于地域差异,对问题的看法也不尽相同,导致审计工作缺乏统一性;部分公司名义上设有审计部门,配备一名审计人员,实则只为应付、接待上级或有关部门的检查,审计工作未曾开展。此外,部分公司将精力集中在业务拓展方面,审计人员大多是兼职,没有受过专门培训,不仅精力不足,而且难以保证审计工作的质量。 (四)内审的方式单一,技术和手段落后 非现场审计是内审的重要方式,它具有连续、真实的特点,可动态地了解分析公司所属机构的经营管理情况,并为现场审计提供指引。但目前,我国寿险公司的审计方式主要是现场审计,而非现场审计、风险预警系统尚待建立和完善。另外,寿险公司内审的手段基本还处于手工操作阶段,自动化建设还处在起步阶段,明显滞后于寿险公司垂直经营管理手段的进步,这种情况的存在影响了审计效率的提高。 忽视后续审计也削弱了寿险公司内审的作用。一个完整的审计过程应该由前期审计和后续审计构成,前期审计是基础,后续审计是前期审计效果的保证。在前期审计结束后,如果单靠被审计单位提供整改情况报告是难以了解被审计单位实际整改情况的。部分分支机构受到利益的驱使,往往会对指出的问题草草整改,应付了事。进行后续审计则能对前期审计指出的问题有针对性地了解其整改情况,督促其按要求执行。 (五)审计频率偏低、覆盖面不广,存在内审空白点 现阶段,寿险公司由于审计人员不足、审计资源配置不合理以及审计效率较低等多种原因,部分审计机构一年仅能进行两次左右的现场审计,甚至一年仅有一次或根本就没有进行。这对于拥有数十上百家分支机构,上千营业网点的公司而言,审计频率显然太低,难以发现公司经营管理中的风险隐患。 另外大多数寿险公司将其内审工作的重点放在业务经营合规性、财务收支真实性、核保核赔管理、单证管理、预算执行情况等方面;部分公司甚至直接指定每年的审计项目,审计内容具有较大的随意性,缺乏制度性、规范性。对于电脑业务、领导责任、经营效益、内部控制执行情况等的审计力度不足,甚至存在审计空白点,为公司的稳健经营埋下隐患。 (六)审计结论和建议未能有效发挥作用 由于审计报告形成时间较长,公司决策者听取汇报的时间较晚,导致管理层获取信息时间滞后,内审部门的审计结论和建议无法及时被采纳。而且,当前多数寿险公司内审工作实行的是总经理负责制,内审部门向公司总经理室汇报工作、提交审计报告之后,再由总经理向董事会汇报,由于信息不对称使得董事会对公司实际经营状况把握不准,导致整改缺乏效率。 二、对改进我国寿险公司内审工作的几点建议 (一)重新定位,突出管理职能 现代寿险公司承担着较高的经营风险,如何有效的将风险关口前移已成为完善内审工作职能的切入点,这就要求对内审职能进行重新 定位。首先,内审工作应该从以往查错纠弊的事后审计逐步向内控制度审计转变,以事前和事中审计为主,逐步减少事后亡羊补牢的现象。其次,应突出管理职能,内审部门可以通过开展经营审计,对经营管理及绩效发表建设性意见,以提高经营管理的效率,这对于完善公司治理,改进组织经营等,都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二)保证内审工作的独立性 内审作为寿险公司内部的一种重要监督检查形式,是对寿险公司内部控制的再监督与再评价,必须坚持独立性原则,这是一切监督形式所具有的共同特征,它包括审计机构、人员和运作的独立。虽然目前我国的寿险公司大多在董事会或监事会下设立了审计委员会,已与国际接轨,但内审机构及其人员的独立性不强,虽然内审机构由审计委员会垂直管理,但内审部门的人事管理和费用开支均由各分公司来承担,使内审工作不能较好地独立开展,审计人员易受领导层控制,审计缺乏效率。笔者认为,要增强内审部门的独立性,避免多头管理,必须要使其拥有独立的财务预算,进行独立的人事管理。内审人员可以从各业务部门中优先选聘,派驻审计也可在当地选聘,但必须由总公司内审部门直接选聘。审计人员的待遇如薪酬、晋升等从优,并定期接受培训,掌握新的审计依据、审计方法。 (三)加强内审基础工作建设 首先,要制定出内审职业规范标准和管理制度。规范、科学的制度和标准是内审工作的依据,也是现代内审的客观需要。因此,内审协会应参照国际内审实务标准等职业规范,结合我国具体情况,制定出可操作性强的、与国际接轨的规范标准和制度。只有寿险公司真正建立健全相应的规章制度,才能从根本上保证内审的规范化、制度化,保障内审充分发挥在公司经营管理中的作用。 其次,要强化内审人力资源管理。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和加入世贸组织对内审人员素质要求较高,因此,建立一个良好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加强内审人力资源管理十分需要。首先要提高认识,这是决定能否强化内审人力资源管理的关键。其次是要引入竞争机制,实行奖罚并重,个人成绩量化指标定期考核,择优上岗,在健全岗位责任制的基础上把承担责任和工作绩效与个人经济利益建立起直接的联系,有利于为每个人创造参与竞争的平等机会,有利于激发内审人员奋发向上,促进个人目标和组织目标形成有机统一。再次,要强化对在职内审人员的培训,建议在大专院校设置内审专业或课程,培养复合型的现代内审人才。 (四)开展非现场审计,重视后续审计 开展非现场审计,建立和完善风险预警系统,非现场审计的开展需要利用计算机网络的优势,这就要求寿险公司要从传统的手工审计逐步转向数据技术和计算机技术审计,同时还应抓紧对内审人员进行培训,促进内审软件的开发和应用,利用计算机辅助审计技术快速而有效的得到审计所需要的基础资料,为现场审计提供指引,提高审计工作效率,降低审计成本。 此外,要加强后续审计。在开展后续审计工作时首先要合理确定后续审计的时间,一般是内审部门在出具审计报告后半年到一年的时间内实施后续审计会取得事半功倍的审计效果。其次是要把握后续审计的重点,突出质量。由于审计成本,后续审计不可能做到面面俱到,应该重点关注关键环节、重点部位的整改情况,同时确认被审对象已承担不采取纠正行动而产生的风险。 (五)实行审计派驻制,合理配置审计资源 针对目前寿险公司内审频率偏低、覆盖面狭窄,内审空白点较多的情况,内审机构应适当增员,优化资源配置,但考虑到审计成本、审计效率等因素,寿险公司可以通过实施审计派驻制达到较合理的资源配置,即总公司内审部门直接选聘内审人员派驻各分支机构,实行垂直领导,实行独立的人事和财务管理,这不仅可以保证内审的独立性,也可以有效提高内审的频率和扩大内审的覆盖面。 (六)提高审计信息的时效性,启动动态风险管理机制 为提高审计结论和建议的时效性,内审部门可在整个审计报告形成前,通过更快捷的途径,如口头汇报、审计要情通报等形式,将发现的问题和影响决策的建议向管理者汇报,这样可以避免由于审计报告形成时间晚,管理层获取信息滞后,导致对问题整改不及时或决策失误。此外,为及时发现内控缺陷,帮助管理层决策提供足够的信息,内审应与风险管理过程并行,对风险管理过程进行管理和协调,深入到经营管理的各个过程,查找风险点并及时向管理层汇报,同时制订整改措施并追踪落实,做到动态管理,提高审计信息的时效性和价值。 寿险论文:寿险公司内控制度建设的思考 简介:面对保险市场的进一步开放和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是促使保险公司实现稳健经营和既定经营目标,防范经营风险的必要条件。加强和健全内控机制,建立健全内部监督体系,已成为寿险行业的共识。加强寿险公司内控制度建设的对策有:充分认识内部控制的重要性;明确内部控制与经营管理的关系;内控工作要与时俱进;强化对权力的约束;以人为本,全面提高全员的综合素质;建立健全内部监督体系。 内部控制是一种自我规范的行为,为实现既定经营目标,对内部各职能部门及工作人员从事的业务活动进行自我规范、约束、评价和控制的一系列制度、程序和方法,是对风险进行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及纠正的动态过程和机制。为实现经营目标和防范风险,应建立良好的内控环境,即管理层高度重视内控建设,并努力创造符合实际与时俱进的内控氛围,不失时机地建立有利于控制风险的机制和组织架构,设置约束操作风险和经营风险的指标体系。近几年随着商业寿险公司经营模式的确立,内部控制建设明显加强,对防范经营风险、预防案件发生、依法合规经营起了很大的作用。但在具体实践中,由于一些商业寿险公司未能将内控制度建设作为经营管理的基础性工作和重要手段加以重视,导致内部控制制度中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使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受到制约。 一、目前内控制度建设存在的问题 (一)内控环境不理想 主要表现为:一是对内部控制建设的认识模糊,事前防范意识不强。一些管理者把内部控制建设理解为各种规章制度的制定和汇总,认为做了整章建制工作就等于建立了内控机制,而没有把内部控制建设作为内部管理的基础性工作加以重视,把管理与内部控制建设混淆,有的甚至把内部控制建设与发展和效益对立起来。 二是职责不清。对权力缺乏有效的监督约束,事中控制不力,使内部控制流于形式。从目前情况看,尽管许多商业寿险公司制定的规章制度和办法不少,但仍存在职责不清,特别是有些商业公司的各层次管理人员仍存在游离于内部控制之外的现象,形成较大的风险隐患。由于机制的原因,目前很少有人对权力范围内的业务行为造成的风险承担责任。事实证明,一些商业寿险公司目前存在的一些重大违规违纪甚至违法行为,多数是因为缺乏对领导的监督制约措施,以及管理人员违规越权造成的。 三是事后监督形式单一,无权威性,缺乏必要的连带责任追究制度。目前,一些商业寿险公司的监督检查主要是依靠自查和各类工作的常规检查;检查方法仍基本停留在传统的印章、单证、会计凭证和账簿的检查上,未能做到适时地根据综合业务处理及其延伸的推广应用而相应改进检查方法;在检查方式上,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也相互脱节;加之长期的自查,碍于情面和“家丑不可外扬”思想的束缚,监督没有权威性,致使许多风险控制点成为“盲区”,得不到及时的发现和纠正。即便是上级公司的检查,由于没有严格的违规处罚措施以及连带责任追究制度,因此最基本的通报也是“隔靴搔痒”,不能切准要害;查出的问题采取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使检查流于形式,起不到监督和威慑的作用,留下风险隐患。 四是内控优先的原则说起来重要,忙起来次要。风险评估体系不够完善。传统业务没有制订计量识别的标准;再控制机制薄弱,新型业务开办的同时没有及时建立起风险控制制度,内部制约出现断层,往往是等到出现了问题才去寻求控制措施,已得不偿失。 (二)制度落实打折扣 内控制度在执行和落实过程中大打折扣的现象依然存在,具体表现为:一是重制度、轻落实,造成有章不循,违章操作。常言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但有了规矩,不去落实,即使内控制度制定得再严密,那也只能是纸上谈兵,制度本身的约束力和威慑力都会大打折扣。从近年来陆续查处的保险违规违法案件中反映出,不少“出事”公司,不是没有制定详细具体的规章制度,而是没有去认真执行和落实,让别有用心的人钻了空子、捅了漏子。究其原因,主要是来自上传下达中各级管理者对制度理解的扭曲和打折扣,以及执行者的责任心、自觉性和落实力度不够。 二是重效益、轻制度,无意之中造成内控“盲区”。实现利润的最大化是商业寿险公司的根本目标,也是其追求的最终结果;但利润的最大化离不开内部控制作保证,二者互为条件,相辅相成。然而,在实际操作中仍存在一些矛盾,如人力资源和岗位的合理配置,业务环节的流程和人力组合,操作环节和事后监督检查的科技投入等等,但由于强调高效益、减员增效紧缩人员,以及相互制约手段的滞后等因素,必然产生在内控制度落实上的实际困难,从而为有效防范差错事故等管理风险留下了隐患。 三是重开拓、轻管理。开拓与管理,从理论上各级领导都认识到必须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坚持内控优先。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往往是开拓在先,内控列后。例如:为了抢占保险市场,新兴业务先办起来再说,管理制度不能及时配套跟上,制度滞后造成管理上的真空。 (三)对员工的内控制度教育相对薄弱 近年来,虽然采取各种措施不断强化、完善内控管理,但同时,差错事故、违规违纪案件仍然频频发生。反思深究,内控环境不理想、制度落实不力是其主要原因;而另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对员工思想政治工作、职业道德、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教育培训相对薄弱,使相当一部分员工对内控制度的遵守和执行表现出“无所谓”的思想。此外,公司综合处理业务系统和其他新系统投入使用以及陆续升级,规章制度未能及时随之更新,仍沿袭过时的内控制度。并且各种新问题、新情况的接踵而至,业务辅导和业务培训脱节,业务文件、制度及办法传递相对迟缓,使部分营业网点的管理和经办人员产生抱怨情绪和逆反心理,表现出工作不扎实、不细致,从而影响了工作质量,影响了内控效率,导致客户投诉现象时有发生。还有些公司片面追求经营业绩,只注重在发展业务上下功夫,而忽视对制度执行的监督检查,有麻痹、依赖思想,内控意识较淡化,将内控职责转嫁给上级,在“出现问题一解决问题一再出现问题—再解决问题”循环过程中被动管理,使挪用资金、账外设账、贪污、出纳长短款、账务处理差错、结算事故,甚至违规办理业务、截留保险费等违规违章违法现象屡有发生。 寿险论文:合资寿险公司法律规制之检讨 内容提要:外国保险公司纷纷与国内大型企业集团强强联合,组建合资寿险公司。加入世贸组织后,合资寿险公司向中国公民和外国公民提供健康险、团体险和养老金/年金险服务。但在运营中,合资寿险公司出现了利用中方股东的行业优势或垄断地位,进行不正当竞争、剥夺消费者选择权、可能危害国家经济安全的行为。本文仅就合资寿险公司在运营中出现的不合规行为及其法律对策进行探讨,目的是为国家有关立法、宏观决策和监管部门提供有益参考。 关键词:合资寿险公司 组织形式 公平原则 国家经济安全 加入世贸组织对中国保险业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其中很重要的一个表现就是增加了保险业的组织形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加入议定书》中,中国政府承诺:将允许外国非寿险公司设立分公司或合资企业,外资占51%。中国加入后2年内,将允许外国非寿险公司设立外资独资子公司,取消企业形式限制。自加入时起,将允许外国寿险公司设立外资占50%的合资企业,并可自行选择合资伙伴。这样就在原有两种形式的基础上,增加了合资保险公司、独资保险公司和外国保险公司分公司三种形式。①考察美国、日本、英国、德国、法国对外国保险公司在其国境内从事保险服务的组织形式,并无合资保险公司这种形式,[1]那么,合资保险公司作为中国保险业入世的产物,对中国公司(即合资保险公司的中方投资者和中国保险公司)及外国保险公司来讲,是一种双赢的结果吗?本文拟从合资寿险公司的现状、运营中暴露的问题及其法律规制的角度试作探讨,以期抛砖引玉。 一、合资寿险公司的现状及发展 (一)合资寿险公司的现状 在中国加入世贸组织之前,外国保险公司即顺应中国改革开放、招商引资的大潮,在北京、上海、广州等城市开展保险服务。1992年,美国友邦保险公司在上海设立分公司,外资保险正式进入中国市场。1996年11月,第一家中外合资人寿保险公司--中宏人寿在上海安家。其他外国保险公司也纷纷通过设立代表处、设立分公司等多种形式进入中国,为外商投资的企业提供保险服务。 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严格执行保险市场开放时间表,加快中国保险市场对外开放的步伐,更加加速了外国保险公司进入中国的进程,尤其在加入世贸组织3年后,中国允许外国寿险公司向中国公民和外国公民提供健康险、团体险和养老金/年金险服务,进一步拓展了外国寿险公司在华的业务范围。截至目前,已有18个国家(地区)的124家外资保险公司在中国12个城市设立代表处188个,中国境内的外资保险公司已有41家,其中合资寿险公司有18家(见图表)。② 图表 合资寿险公司一览表 合资寿险公司 外方 中方 中美大都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美国大都会人寿保险公司 首都机场集团 中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意大利忠利保险公司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中英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英国英杰华保险集团 中粮集团 信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英国保诚集团 中信集团 海尔纽约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美国纽约人寿国际公司 海尔集团 中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加拿大宏利人寿保险公司 中国外贸信托投资公司 广电日生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日本生命保险公司 上海广电集团 安联大众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德国安联保险集团 中国大众保险公司 太平洋安泰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荷兰国际集团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盛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法国安盛集团 中国五矿集团 中保康联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澳大利亚联邦银行 中国人寿保险公司 恒康天安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美国恒康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中国天安财产保险有限公司 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加拿大永明人寿保险公司 中国光大集团 首创安泰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荷兰保险有限公司 北京首都创业集团 海康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荷兰AEGON保险集团 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 招商信诺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美国信诺北美人寿保险公司 深圳市鼎尊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恒安标准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英国标准人寿保险公司 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瑞泰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瑞典斯堪的亚公共保险有限公司 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资料来源:中国保监会、互联网) 通过图表,我们可以看出外国寿险公司进入中国设立合资寿险公司的方式无非两种:一是与国内保险公司成立合资公司。这是外资保险公司刚开始时的一般选择方式,但在实践过程中,这种方式组建的合资公司内部管理摩擦很大。于是出现了第二种合资方式,即外资保险公司开始选择与国内大型企业联合的方式,设立合资保险公司。通过分析表中的资料,我们可以看出,通过第一种方式设立的合资寿险公司只有3家,仅占17%,而通过第二种方式设立的公司有15家,占83%。另外,这些国内大型企业具有四个很明显的特点:一是多数都是国务院直属企业,具有很好的政治背景;二是多数具有国际背景,在海外设有分支机构,与外资有共同的语言背景;三是这些企业都是中国目前最具有资本实力的企业,有良好的资本背景;四是这些企业在中国的主要城市都有网络,具有良好的网络背景。[2] (二)合资寿险公司在中国的蓬勃发展 据保监会统计,2004年全国寿险保费收入为3228亿元,所有外资保险公司的保费收入总和为84.34亿元。③ 合资寿险公司能够在短短的时间内取得如此骄人的成绩,同与其合资的国内大型企业也有一定的关系。进入中国市场的众多外资寿险公司,其中方合作伙伴无一不是实力雄厚的大型企业集团,而这些大型企业集团又无一不是在其行业内具有行业优势或垄断地位的优势企业。那么,对于与这类具有行业优势或垄断地位企业合资的外资寿险公司而言,可以在通过合资方式正常进入市场的同时分享其中方合资者的优势资源,可能借助于中方股东力量形成对于局部市场资源的控制,取得其独资进入市场根本不可及的利润。上述分析并不是危言耸听,在合资寿险公司的运营过程中,确实出现了"搭便车"的现象。 二、合资寿险公司之法律检讨 (一)合资寿险公司运营中出现的问题 合资寿险公司在实际的经营运作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如2004年3月中美大都会人寿保险公司意图独家经营首都机场航意险产品,2005年2月中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为中石油39万已退休员工制定的高达200亿元的团体退休年金计划(以下简称"大都会人寿机场航意险风波"、"中意人寿200亿年金事件")。"大都会人寿机场航意险风波"、"中意人寿200亿年金事件" ,充分地体现了中外保险竞争方面的矛盾、充分地体现了我国保险市场在合资寿险公司组织结构方面存在严重的制度缺陷。 这些矛盾与缺陷肇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加入议定书》中的下列条款:自加入时起,将允许外国寿险公司设立外资占50%的合资企业,并可自行选择合资伙伴。这条规定,从表面上看,对于外资寿险公司采取合资形式是对民族保险业的一种保护,对于外资寿险公司在中国市场的发展是一种限制,是为了避免国内寿险资源的大量外流,属于一种保护措施。这一规定意在提高门槛,但实际效果可能并非如此--外资寿险公司获得了和任何一个中国优势企业结盟的机会,而且外资寿险公司(友邦除外)只有选择中国合作伙伴才能获得进入中国市场的惟一通道。 (二)合资寿险公司制度缺陷的法律分析 在"大都会人寿机场航意险风波"中,中美大都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意欲独家垄断首都机场航意险的行为,是借助于机场这一具有自然垄断地位的场所来独家销售保险的行为。从其他寿险公司的角度,该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角度,该行为剥夺了消费者的自由选择权。在"中意人寿200亿年金事件"中,200亿元是一个人为的纪录,不是真正通过市场行为获得的,是向关联企业业务转化的结果,此举属于重大的关联交易,对于内资保险公司和外国独资保险公司都是不公平的。上述事件中的外资寿险公司,其中方合作伙伴绝大多数为行业内具有优势或垄断地位的大型企业集团。因此,"肥水不流外人田",合资寿险公司中的中方股东一旦利用行业优势或垄断地位,为合资寿险公司谋求控制行业内的保险市场资源(如中方股东的关联企业和下游企业的保险资源),无论是对民族保险业,还是对独资保险公司来说,都是不公平的。如果这种模式被大规模效仿,我国保险市场已经建立起来的公平竞争的秩序将遭到严重破坏,那些参与合资的外资保险公司将成为实际上的最大受益者,我国民族保险业的根本利益将受到严重冲击。 若从国内大型企业集团的角度来分析,我们可以看到,一些希望充分利用垄断地位或股东优势分享保险市场资源的国内大型企业,由于现行法律法规的限制,在不能直接成立高比例控股的保险公司或自保公司的情况下,利用合资寿险公司组织形式存在的制度缺陷和外资希望尽快进入中国保险市场的心态与外资组建合资公司,从而在法律和组织形式上建立了利用垄断地位或股东优势分享保险市场资源、获得非市场经营利润的平台。换句话说,中国合资寿险公司组织结构的制度缺陷,为垄断型企业树立了通过组建合资保险公司来获取保险垄断资源和变相组建专业自保公司的榜样,获取非市场化的保险经营利润。④ 同时,与这些国内企业合资的外资公司以其品牌、资本实力帮助中方合作伙伴顺利实现这种利益,并且在短期内就可以分享其独资进入市场根本不可及的利润。加上我国对于外资和合资保险公司实行优惠税收政策,造成中外合资寿险公司享有国内股份保险公司和外资独资寿险公司根本不可能同时获得的垄断利润和税收优惠,形成了事实上的中外合资寿险公司与其他组织形式寿险公司的不公平竞争。 (三)合资寿险公司组织形式的法律适用 进一步分析这种不公平竞争或制度缺陷的成因,是中国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关于合资寿险公司之条款的不一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1995年制定,2002年修订,以下简称保险法)第70条,保险公司应当采取股份有限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的组织形式;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1979年制定,1990、2001年修订,以下简称合资企业法)第4条规定,合营企业的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那么,合资寿险公司的组织形式应该适用哪条规定? 笔者认为应该适用保险法第70条,而不是合资企业法第4条的规定。因为,保险法与合资企业法的规定均不能定夺合资寿险公司采取何种组织形式为妥,若认为保险或合资中任一项为特别事项均不具有信服力,也就不能适用"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原则,那么,宜采用"新法优于旧法"的原则,⑤从而适用保险法第70条之规定,此其一。其二,合资寿险公司采用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形式,可以避免采取有限责任公司形式的上述制度缺陷和可能引起的不公平竞争。若合资寿险公司采取股份有限公司形式,即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1993年制定,1999年修订)第75条的规定,有五人以上为发起人。这样,按照中国股份保险公司的一般实践,单一股东持股比例通常不超过总股本的10%,[3]股权结构相对分散,从而很少依赖股东业务,需全力开拓市场业务,必须按照公平竞争原则通过市场获得业务,几乎没有可能借助于股东力量形成对于局部市场资源的控制,也就从根本上避免了不公平竞争的产生。 三、合资寿险公司法律规制的构想 第一,保监会应尽快出台规范保险市场团体险的专门细则。 团体险领域的违规经营行为屡见不鲜:一是内外勾结,长险短做,趸交即领,变相抬高最低收益;二是将团险退保金直接以现金形式支付给被保险人;三是未经报备的协议承保较为普遍,少数公司还有虚增保费的问题。[4]有些企业竟然出现了借保险渠道洗钱、先买后退的现象。另外,外资寿险公司的上述垄断行为除了损害民族保险业、其他组织形式保险公司的利益外,一旦外资寿险公司获得对于国民经济举足轻重的关键企业或部门的团体保险合同,甚至可以通过技术分析获得一个企业或行业里极其重要的信息,对整个行业乃至整个国家的经济安全都将产生重大的影响。 考察中国现行保险法律法规,规范团体险的规定并不完善,包括:2000年7月25日中国保监会下发的"关于规范人身保险经营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保监发2000?133号文件),2001年中国保监会下发的"关于整顿和规范人身保险市场秩序的通知"。这些规章仅对投保团体成员总数和比例、退保金和满期生存给付金支付方式做出了原则性规定,要求对长险短做、趸交即领、现金返还等保险经营方式进行清理整顿,并无具有可操作性的细则,尤其未对外资寿险公司经营团体险做出特别规定。因此,为了防止外资寿险公司违规行为和危害国家经济安全行为的发生,国家相关部门应当制定限制某些企业或行业向外资寿险公司投保团体保险的规定。 第二,理顺公司股权关系,增加股东,以平衡关系,减少垄断概率。 中国现行保险法与合资企业法关于合资寿险公司组织形式之条款存在不一致,致使外国保险公司有机可乘,回避保险法的不利规定而选择合资企业法的有限责任公司形式。在与国内大型企业合资的面纱下,合资寿险公司实质上仅具有中方与外方两个股东,不符合保险法的规定。另外,这种做法也不符合国民待遇原则,是对中资保险公司和外资独资保险公司的歧视。 在目前尚无法律对于合资保险公司的组织形式进行特别规定的情况下,要求合资寿险公司的股东数量必须符合公司法第75条的规定,按照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形式管理和约束合资寿险公司,解决目前合资寿险公司组织结构存在着的不合规问题,在相同的组织结构下为中外保险公司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第三,加强对国内大型企业的管理和法律规制。 合资寿险公司的中方投资者无不是所在行业内具有行业优势或垄断地位的优势企业。一方面,这些优势企业可能利用其行业垄断地位,向行业内的其他企业施加某种影响,为该垄断企业为股东的合资寿险公司拉业务。另一方面,这些优势企业可能利用其控股股东的地位,将其下属公司及关联公司的保险业务统一交由该垄断企业为股东的合资寿险公司。为防止上述情况的发生,反垄断法、公司法应当对国内大型企业的垄断行为、控制股东行为及关联行为预设规范,加以有效规制。 第四,充分发挥保险行业协会的自律职能和市场保护职能。 世贸组织规则约束的是成员国政府的行为,对行业协会没有拘束力,所以在加入世贸组织后,行业协会应承担起原先由政府行使的许多管理和审批职能,并寻找和挖掘合理规避世贸组织规则的楔入点和突破口,以最大限度地维护市场秩序、保卫经济安全和国家利益。因此,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可以制定本行业的发展规划及本行业的市场准入、技术准入条件和从业标准,消除合资寿险公司的"超国民待遇",维护民族保险企业的利益,保护经济安全和国家利益。 四、结语 中国政府根据加入世贸组织的承诺,规定外资寿险公司进入中国保险市场必须采取合资方式,并且要求外资占合资公司的股份比重不得超过50%,但是对于合资寿险公司的中方股东数量没有做出任何明确的规定,从而形成了目前事实上存在着的合资寿险公司组织结构中股东数量仅为中资和外资两个股东、中方单一股东控股50%的现状。在这种股权结构中,随着团体险向外资的开放,"肥水不流外人田",中方股东与合资公司大签团体险保单的情况是可以预见到的。这将严重损害民族保险业的利益,对于内资保险公司和外国独资保险公司都是不公平的,必将打乱中国寿险市场的整体格局。我国监管当局应当果断采取决策,坚决杜绝中方垄断资源的国企和外资合资的寿险公司在团体险市场上野蛮的开拓。 寿险论文:英国寿险公司风险监控对我国非现场监管的启示 [摘要]随着我国保险市场的发展,市场主体的不断增多,我国的寿险监管将从以现场监管为主向以非现场监管为主转变。借鉴英国寿险公司的风险监控措施,我国寿险公司应该以偿付能力监管为非现场监管核心,完善监管法规体系,注重信息技术的推广运用和管理,加强财务监管与信息披露工作,依赖行业协会和专业人员,建立内控评价机制。 [关键词]金融服务局,寿险公司,非现场监管 2006年1月,中国保监会下发了《寿险公司非现场监管规程(试行)》,以体现风险监管的理念,提高监管的有效性、效率性、计划性和系统性,促进寿险公司提升风险管理能力,实现寿险业的可持续发展。中国保监会主席吴定富在2006年全国保险工作会议上对保险业在防范风险的思路上提出了“三个转变”的要求。他指出,“逐步实现从以业务规模为基础的静态监管向以风险为基础的动态监管转变;从以监管外力为动因的监管向以保险公司自身风险管理为内在需求的监管转变;从结果性的事后监管向过程性的事前事中连续监管转变”。本文借鉴英国金融服务局(Financial Service Authority,FAS)对寿险公司风险监管的措施,提出我国寿险公司非现场监管的思路。 一、英国寿险公司风险监管措施 英国对保险业的监管方法主要着眼于对消费者公平、改善行业经营状况和灵活性主动性三个方面,由此形成了议会立法、金融服务局全面监管和保险同业工会自我管理相给合的保险监管体系。随着金融服务业的现代化,英国于2000年通过了《2000年金融服务及市场法案》,由FSA对金融业实施统一的监管。 对寿险公司的监管,FSA首先通过处理寿险公司业务范围的变化、主要新产品的发展和分析寿险公司的财务状况来识别与评估存在的风险,并根据出现问题的可能性及造成的预期影响来确定处理不同风险的优先顺序。在进行风险排序时,一般会考虑寿险公司的市场占有率、公众对寿险公司的认知程度、寿险公司的客户数和赔偿等因素,来决定要采取的监管措施,分配监管资源,最后使用相应的监管措施来消除上述风险。 (一)英国寿险公司面临的风险 1.财务风险 包括资本金不足、责任准备金提存不足或不实、资金营运不当、虚列资产、坏账过多、重大亏损等。 2.业务风险 包括核保理赔不当、再保险安排不当、费用支出管理不当、业务成长过快等。 3.管理风险 包括相关辅助人员的管理、保险人的内控机制、相关专业人员的素质等。 (二)FSA对上述风险的监管 1.对寿险公司面临的风险进行监测 考虑到保险监管的成本和可操作性,FSA现阶段在寿险业的监管上主要是以确保寿险公司的偿付能力作为监管的核心。在具体操作上主要从寿险公司的负债状况、资产状况、资本充足性监管、保险业务结构和业务增长速度对寿险公司盈余的影响、经营行为的重大变化和欺诈行为的出现五个方面进行监测。 非现场监管是实施日常保险监管的重要方式。保险监管部门通过检查保险公司的各类报表等资料来分析判断寿险公司的经营风险、偿付能力和业务情况。偿付能力监管是英国保险监管的重点和核心内容。其实施细则有:规定寿险公司实际偿付能力的构成、寿险公司“最低偿付能力保证金”的计算、寿险公司必须具有的法定最低偿付能力额度等。在这种监管模式下,所有英国寿险公司被要求每年完成并递交一份审计过的反映公司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的报告。 另一方面,金融服务管理局除对寿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实施监管外,还使用其它工具和手段实施非现场监管。主要包括:第一,对寿险公司所承保风险进行分类规定。即对于不同种类的风险进行分组,根据公认的会计准则,计算这些可能发生的理赔;第二,规定市场准人条件与资格;第三,信息公开要求。监管者要求寿险公司的高管层必须对其所提交的信息进行复核签字,并对隐瞒信息和误导监管者做出判断的高管人员进行相应处罚。第四,追踪寿险公司的业务以及审核公司过去经营业绩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第五,使用专业人员对寿险公司的经营数据进行复核。FSA建立了指定精算师制度,针对寿险公司可能出现的偿付能力不足问题普遍采用实时监控制度,而且FSA对指定精算师具有处罚权。 2.对处于不同风险等级的寿险公司采取不同的监管措施 当寿险公司的实际偿付能力大于法定最低偿付能力额度时,FSA认为其具有偿付能力,不予监管介入;当寿险公司的实际偿付能力小于法定最低偿付能力额度但大于零时,FSA就认为其偿付能力有问题,需要监管介入,促其整改;当寿险公司的实际偿付能力小于零时,FSA认为其偿付能力不足,予以破产清算。 3.注意非现场监管与现场监管的连接 (1)FSA要求寿险公司定期向其报送各项报表用以常规的检查。FSA首先利用一系列财务比率来检查寿险公司的偿付能力、业务增长率、流动性、赢利性等,以发现早期的预警信号;其次,检查寿险公司其他可能存在风险的领域,如再保险是否充足和是否有额外的资本来源等。 (2)为了防止偿付能力不足问题的出现,监管部门有权要求可能存在偿付能力问题的寿险公司提供附加信息,与财务报告不同的是,这些附加信息不对外公开。这些附加要求的信息通常包括:季度财务报告、与关联方的交易或投资、精算师做出的精算报告、经营计划的改变和其他针对不同公司所要求的特殊信息。根据对这些信息分析的结果,监管部门决定是否对公司采取进一步的措施。 (3)对于附加的信息存有疑问或认为该寿险公司存在风险隐患,FSA便与寿险公司的管理层进行接触。与公司管理层的接触并非只是对寿险公司进行详细的现场检查,而是为了给监管者提供一个与公司高层管理人员沟通的机会,监管者因此可以了解到公司的管理水平和公司未来的计划。通过定期的接触,监管者能及时了解保险市场的发展情况,发现一些报表中不能及时反映的信息,从而为处理寿险公司可能出现的偿付能力问题提供时间安排。 (4)如果在对寿险公司的非现场检查中发现其实际偿付能力额度小于法定最低偿付能力额度,则说明寿险公司的偿付能力不足。这时,FSA有权对这类公司进行干预,以恢复其偿付能力。 二、我国寿险公司非现场监管的思路 由于中国保险监管的历史较短,保险监管在理念、目标、思路以及监管实践等方面还存在尚待探索与处理的问题。我国的保险监管应当放开眼界,吸收和借鉴世界各国成熟和成功的保险监管经验。 1.以偿付能力监管作为非现场监管的核心 “目前我国寿险监管主要依靠现场监管,这种监管方式既耗费大量的监管资源,而且随着市场主体的增多,也难以提高监管效率。因此迫切需要加强非现场监管,并对保险公司进行分类监管,将有限的现场监管资源用于有问题的保险公司(方力,2006)。”非现场监管,即指监管机构在采集、分析、处理寿险公司相关信息的基础上监测、评估寿险公司风险状况,进行异动预警和分类监管的过程。在这种监管模式下,保险监管机构对保险业的管理主要是通过规定最低偿付能力额度来进行,而对保险费率、条款则不进行干预,寿险公司可以自由地根据自身实力来决定。这就要求加强对寿险公司资产和负债的监管,尤其是加强对保险准备金、资产的充足性与最低偿付能力差额的监管。寿险公司必须以特定的方式向政府提供有关情况,根据这些情况,监管机构对寿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做出评价,没有满足偿付能力边际法规要求的寿险公司,将对其实施更严厉的监督直至取消其经营权。 2.完善我国保险监管法规体系 我国政府监管机构要制定完善的、与市场发育程度相适应的法规来规范寿险公司行为。同时,政府也应该制定有关法律,让监管机构依法监管。如,英国FSA成立之时,政府就提呈议会批准设立法案·,对FSA的职责和权限进行了规定。同时也规定,如果FSA错误的监管行为给被监管对象造成经济损失后,FSA必须依法进行赔偿。这种规定,既规范了FSA的监管权,又保护了保险公司的合法经营权,还有力地防止了FSA滥用监管权力干预保险公司自主经营的行为。 3.注重信息技术的推广运用和管理 先进的信息处理设备和信息管理技术在保险监管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监管机构应该做到:第一,根据非现场监管的需要,全面收集反映寿险公司经营和风险状况的信息,包括数据信息和非数据信息。第二,充分利用中国保险统计信息系统等各种信息渠道,逐步建立健全寿险公司非现场监管信息收集体系。第三,充分利用已要求寿险公司报送的各种信息进行非现场监管。对于其他需要寿险公司报送的信息,中国保监会应明确的非现场监管信息采集要求,确定信息报送的时间、方式、内容、频率和保密要求。第四,督促寿险公司建立非现场监管信息报送制度。寿险公司应对所报送信息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负责,同时,提供的财务信息资料必须经会计师事务所、精算师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审计或鉴证,必要时可以要求寿险公司提供补充材料,要求寿险公司就相关问题做出补充说明,监管机构可以通过函件、传真、电子邮件的形式要求寿险公司相关人员对有关问题进行答复。例如,英国FSA专门成立技术委员会,对各寿险公司的信息管理提出标准和要求,定期检查。同时还要求各寿险公司要有替代方案,一旦信息设备出现问题,要有解决办法等。 4.加强财务监管与信息披露工作 财务监管是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的基础。如英国保险监管是建立在偿付能力监管为核心原则的基础之上,其利用现代信息手段,以风险为基础的监管方式及预警系统值得我国保险监管机构借鉴。 向社会公开寿险公司的信息越多,越能帮助投保人正确选择保险公司以转嫁风险,越能减少市场失灵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同时也可以通过社会的力量强化对寿险公司的监督,也有利于寿险公司加强自律。因此,首先,保险监管机构应该每年都向社会公开保险公司报送的保险监管报表,让凡是需要了解寿险公司信息的单位和个人都可以自行查阅。其次,在加强年度监管报表的同时,不定期地向寿险公司开出调查表,要求寿险公司如实报告。再次,保险监管机构应调集精兵强将,甚至借用社会力量,对寿险公司报送的报表进行认真的分析和研究,力争及早发现并及时解决问题,把风险与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同时也可以不定期地去寿险公司进行现场调研。 5.依赖行业协会和专业人员实施监管 成功有序的监管离不开行业组织的自律配合,独立、有权威的行业组织将发挥无法替代的作用。行业组织在起到市场主体间联络、信息、技术咨询和共享服务等作用的同时,其最重要的角色是应在某种程度上独立充当市场秩序的维护者和行业经营行为的仲裁者。监管机构应极力扶植此类半官方的行业组织的出现和成熟,以行业的自律担负起监管的辅助作用。如,英国的相关保险行业协会在寿险的非现场监管中起着积极的辅助作用。英国行业自律的主要机构有:英国的精算学会、劳合社理事会、英国经纪人委员会、保险推事局、保险人协会、寿险组织协会和个体保险仲裁服务公司等。其中精算师在保险监管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6.建立内控评价机制,探索建立内部审计责任人制度,构建内部审计与外部监管的互动机制 目前大多数公司的内部控制没有渗透到各项业务过程和所有部门,许多关键控制点处在控制无效状态,因此必须强化董事会、管理层和内部审计人员对寿险公司内控的责任,建立监督评价机制,实施分类监管,推动行业交流,强化管理层和内部审计责任(陈文辉,2006)。2005年寿险公司发生的问题和案件中,超过96%是公司内审部门发现的。内审制度的重要性可见一斑(方力,2006)。 总之,对寿险公司的非现场监管体系涉及制度、信息、人才等多个要素。它的有效实施需要一系列的条件,如保险市场发展比较成熟,保险行业的自律能力比较强,保险消费者对保险产品有较强的辨别能力,以及财务制度比较健全等。 寿险论文:论我国寿险企业营销机制的创新 一、营销机制创新是21世纪我国寿险企业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 我国寿险企业在21世纪之所以要以营销创新为主旋律,主要是基于以下考虑: (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对寿险企业的经营活动提出了新的要求。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化,我国保险企业的经营环境和社会环境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保险市场的竞争日趋激烈,各保险公司只有加强市场营销,转变经营观念和经营手段,树立现代市场营销观念,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不断扩大市场份额。 (二)加强市场营销是我国加入WTO的要求。加入WTO以后,我国的保险市场对外开放是一种必然,外国保险公司进入我国保险市场后,带来的不仅有先进的经营管理技术,还将带来更为激烈的市场竞争。因此,国内各保险公司要加快保险产品的更新换代,提高市场营销能力,拓宽保险市场,不断增强公司实力,以迎接外资保险公司的挑战。 (三)加强市场营销是适应信息技术飞速发展的需要。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网络的应用,传统的保险经营方式将面临越来越大的挑战,原来的薪金制员工营销、佣金制的人海战术将产生变革,通过银行、邮政、旅行社,以及网络销售、电话销售等高效率、低成本的现代营销方式将在竞争中异军突起。因此,加强对现代高新技术条件下营销战略的研究,树立现代营销观念十分必要。 (四)加强市场营销是迎接知识经济挑战的要求。21世纪是知识经济的时代,它将逐步替代工业经济成为国际经济中占主导地位的经济。知识经济作为一种创新型经济,强调创新应成为经济增长的原动力。在知识经济条件下,保险企业的竞争力大小取决于其创新能力的强弱。保险企业的创新能力包括多个方面,营销创新是其核心要素之一,保险企业只有大力开展营销创新,才能更好地迎接知识经济的挑战。 二、目前国内寿险企业的营销观念已成为制约我国寿险业持续发展的瓶颈 运用、寿险营销人员拓展业务的营销制度,是国际上寿险公司常用的做法,在保险业发达国家已经发展得相当成熟。自1992年美国友邦保险上海分公司率先引入个人营销员展业方式后,随着近几年来我国保险业的发展,国内各保险公司大都引进和采用了这种营销制度,这是中国寿险业与国际寿险业接轨,并寻求自身发展的必然产物。应该说,个人寿险营销制度的引进开辟了我国人寿保险业发展的新纪元,为国内寿险市场的开拓、销售队伍的壮大和保险观念的普及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是,也必须看到,目前我国寿险企业在营销观念和对寿险营销制度的认识及执行上都存在较大的差异,我国寿险企业的营销偏重的是短期利益,是一种为获得眼前利润而采取的一种行为;保险营销的重点在于保险产品,是为推销保险产品而进行的活动,活动的时空范围相对狭窄;保险营销主要是通过直接销售来获利。尽管目前我国各寿险公司都在推销上大做文章,其目的无非是推销出更多的保险产品,但有时却忽略了顾客的真正需要,给顾客造成厌烦情绪和逆反心理,损害了保险在人们心中的形象。从这个意义上说,这种没有充分体现现代寿险营销制度先进性的营销制度,只能说是一种保险推销。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和国民经济的稳步发展,我国的保险市场正在经历着翻天覆地的变化,保险市场的激烈竞争已经进入一个崭新的阶段。在日益复杂的市场竞争中,传统经济体制下的以“生产”、“产品”为中心而忽略顾客需求的营销思想已远不能适应变化了的市场环境。因此,寿险企业作为我国的朝阳产业,要在市场上长期立足、不断壮大,必须注重与国际保险营销惯例接轨,尽快走出强势推销的误区,树立全新的现代营销观念,并实现营销机制的创新。 三、树立现代营销观念是寿险企业营销机制创新的战略导向 现代保险市场营销是保险人为了充分满足保险市场上存在的风险保障需求和欲望而开展的总体性活动。具体地讲,包括保险市场的调查和预测、营销环境分析、投保人的行为研究、新险种的开发、费率的厘定、保险营销渠道的选择、保险产品的推销以及售后服务等一系列活动。它注重保险企业的长远利益,不仅仅是促销,同时还注重树立保险公司的形象,为保险公司的发展做出预测和决策;其活动的重点在于满足投保人的需要,是围绕满足投保人的需要而开展的营销活动;其主要采取的是整体营销,即包括从分析保险市场上的需求到完成险种设计以及投保人投保后的售后服务等一整套营销活动;其主要是通过投保人的满意而获利。 观念创新是寿险企业营销机制创新的先导。21世纪的中国寿险企业,不能仅仅以树立市场观念为满足,而应追求与21世纪相适应的新型营销观念。笔者认为,以下新观念应特别强调: 1.亲情营销观念。亲情营销观念强调把顾客当“朋友”或“亲人”,通过建立一种新型的亲情(鱼水)关系,把寿险企业与顾客之间的距离最大限度地缩短,通过与顾客做“朋友”,而使顾客成为寿险公司永远的“朋友”。在严酷的市场竞争中,保险企业只有真正做到处处为顾客着想,对顾客真诚、尊重、爱护、感谢、珍惜、信任和关心,使保险企业与顾客的感情相通,才能赢得顾客的心,在市场竞争中取得主动。试想,当顾客成为寿险企业的“朋友”时,还会不向寿险企业的产品“投资”吗?这就是以企业的“感情投资”换取顾客的“货币投资”。 2.整体形象观念。保险企业要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取得胜利,必须在顾客和社会公众面前树立优良、美好、独特的企业形象。保险企业的整体形象是由多种因素构成的,它不但包括外部形象,还包括质量、服务、信誉、技术等因素,更重要的是它还包括理念与价值取向、决策与经营哲学、管理与人才素质等因素,它是企业技术状况、生产手段、管理水平、职工素质、应变能力和经济实力的综合反映。保险企业在整体形象定位时,要使公众明确,保险企业不只是一个单纯提供保险保障的单位,还是一个有思想、有感觉、有行为的个体。保险企业有了整体形象定位,其产品才容易获得消费者的好感与信赖,企业才容易获得公众的了解、交流、认同、偏爱、信赖和品牌忠诚。 3.善于竞争观念。保险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必须树立竞争意识,走出过去以“我”为中心的传统模式,把顾客和竞争者作为一个有机整体,并以这个整体为中心,制订出恰当的营销策略。寿险企业要取得竞争优势,不仅要强调敢于竞争,更要强调善于竞争。一方面,要从短期的、局部的、战术性的竞争观念向长期的、整体的、战略性的竞争观念转变,要有超前性思维,以符合企业的长远利益和长远竞争能力为出发点,使竞争的重点从价格竞争转向产品、服务,技术、人才、管理、销售等方面的综合实力的竞争;另一方面,寿险企业在不放弃竞争的同时,要通过进行定位和差异化,进行市场细分,选择更有利于企业自身发展的顾客群体作为自己的目标市场,积极采取灵活多样的竞争策略,在竞争中求得生存和发展。 4.系统思维观念。保险企业在进行营销中不能孤立地考察某几个因素,不能把企业与顾客、竞争者、中介者、观众等割裂开来进行考察,而应该把这些因素做为一个整体进行分析。在寿险企业内部,市场营销不只是营销部门的事情,它涉及到保险企业的方方面面,即承保、理赔、管理、财务等部门。现代营销的核心是满足客户的需要,为实现这一目标,各个部门、各个环节必须密切合作,强调协调,取得整体的营销效果。 5.注重长远发展观念。现代企业营销在考虑营销目标、产品开发、投资回报等问题时,都要注重长远发展。目前国内有些寿险企业往往过分注重短期效益,片面强调保费指标的重要性,在开展营销活动时营销人员为扩大业务量,常常不择手段拉保、诱保、甚至骗保,而一旦发生赔付则尽可能少赔、晚赔、拒赔。其结果虽然会在短期内给企业及个人带来一些甜头,但从长远来看必然导致公众丧失对保险的信任,保险行业的整体形象受损,影响整个保险市场的健康发展。因此,保险企业在营销过程中,切忌急功近利,过分考虑眼前利益,一些很快见效的短期措施,可能会成为困扰以后长远发展的不利因素,严重损害寿险企业的长远利益。 四、在现代营销观念的基础上进行寿险营销机制的创新 面对众多对手在日益国际化的市场领域中竞争以及全方位的严峻挑战,国内寿险企业的根本出路在于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基于现代保险市场营销观念的、市场化的、高效率的新型营销机制。寿险企业营销机制创新的立足点,是将“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直接定位为“客户的效用最大化”,通过建立强有力的产品开发系统、市场营销系统、售后服务系统,强化市场导向,尊重、满足客户的保险需求,为目标市场上的客户提供高质量的产品和效用组合,最大限度地提高客户的整体价值,降低消费成本,使客户付出的货币成本、时间成本、精力成本都降至最小,从而在更大范围内创造出数量众多、层次有致、对公司未来发展抱有良好期望和信心的客户群体。具体地说就是: (一)通过产品设计和产品功能的差异化,最大限度地节约顾客的投保费用。寿险产品是一种特殊的商品,它既具备了一般商品所具有的共性,还具有其特殊的个性。随着寿险企业经营环境的变化,那种保险人出售什么产品,被保险人就购买什么产品的卖方市场已不复存在,保险环境已经进入了以被保险人为导向的买方市场,所以,寿险企业在开发适销对路的保险产品时,应在两个方面做到差异化,一是寿险产品的产品差异,寿险企业的产品质量和性能要明显地优于保险市场上的同类产品。为此,寿险企业要在已有的基础上不断创新,开发出新的核心险种,淘汰掉那些过时的、不适合社会需要的旧险种,同时,以市场供需为导向,在不同地区、不同自然条件和不同风险的条件下,承保同一种保险标的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时应有所差异,实现保险条款的差异化和保险费率的市场化,以培养企业独有的市场和客户群体;二是寿险产品的功能差异,要给顾客购买产品留下足够的选择空间,根据客户保险需要的差异,使用具有不同功能的产品组合,提高系列化的产品供给。保险产品不仅要具备基本的保障功能,还应该具备更多的延伸功能和附加功能,如储蓄功能、投资功能和服务功能等。 (二)通过营销手段和营销渠道的差异化,最大限度地节约顾客的时间成本和精力成本。寿险企业在营销实践中,一方面应敢于把国际先进的营销做法创造性地加以应用,另一方面要大胆地提出和实施新的营销方法,如采用网上营销的营销手段,在互联网络上开展寿险营销活动。寿险企业可通过分阶段建立“保险信息网”、“保险营销网”、“保险服务网”的做法,待条件成熟时,实行三网合一,使之成为保险销售的主要渠道,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保险服务;在寿险营销过程中,应该根据不同寿险公司、不同保险产品和不同客户群体的实际情况,创造良好的产品分销渠道和销售条件;要通过强烈的品牌意识、成功CI策略,借助出色的媒体宣传,激发客户对公司产品的消费倾向。通过这三个方面的差异化,最大限度地节约客户购买寿险产品的时间成本和精力成本。 (三)通过提高保险服务的附加值,最大限度地增加顾客使用产品的效用。寿险公司在产品开发和设计过程中,要提高技术创新在产品中的附加值,把高技术含量充分体现在客户服务上,转化为客户的效用增值,力图做到寿险公司推出的产品是客户需要的,是正确的;寿险公司在提供服务时,要考虑到保险服务的长期性和持续性,保险企业在保险合同签定以后,要利用各种方式与客户保持联系,实现服务的延伸,一方面经常了解顾客的实际需要和潜在要求,并在此基础上不断调整、改善和创新自己的产品和服务;另一方面,保险企业通过获得信息反馈,有利于进一步发现并引导新的需求,以此提高服务创新在寿险产品中的附加值,如为客户提供保险责任以外的附加服务,甚至是提供与传统保险业务无关的服务等,达到最大限度地增加顾客使用产品的效用的目的。 寿险论文:寿险业经营风险与对策 1990年以来,我国寿险业以年均36%的速度快速发展。去年上半年,全国保费收入2154.3亿元,寿险占比高达77.88%,对国民经济的促进作用日益提高。但应对该行业积聚的风险、风险变迁方式及其成因有一个清醒的认识。积极应对,防患于未然,无疑对确保我国寿险业稳步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寿险业经营风险与成因 1.资产负债较高。资本充足率较低以及偿付额度缺口增大引致一定的潜在偿付风险。1999—2001年期间,占国内寿险业 95%以上市场份额最大5家寿险公司,保费收入快速增加。2001年各公司保费如中国人寿、平安、太平洋、泰康人寿和新华人寿分别增长7.27%、23.21%、22.04%,14.05%和42.21%,2002年各公司保费收入增长率大幅提高,增长率分别为24.78%、70.04%、 124.67%和52.59%.与之相对,资产负债率不断提高,资本充足率、所有者权益增长率和偿付能力额度缺口日益增大。 2、利差损风险影响深远。由于寿险业对利率风险认识不足、利率持续走低以及寿险产品以储蓄型产品为主等,引致了较大的利差损风险,对寿险业经营风险产生长期影响。 1996—1999年我国共降息7次,2002年初第8次下调利率,寿险保单预定利率从 1996年前的最高10.2%左右,下降为目前的2%左右。因第8次降息幅度较小,与上次降息间隔期较长,可以推断寿险业利差损主要源于1999年以前的保单,加之1999年以前我国寿险公司销售保单为传统险,则引致利差损的保单主要是1999年前的传统险保单。 3、资产负债匹配风险较高。资产负债不匹配主要体现为三个方面,一是期限不匹配,二是数额不匹配,三是收益率不匹配。目前国内寿险公司资产负债不匹配现象较为严重,5年以内的资产:与负债不匹配程度较低,但中长期资产与负债不匹配程度较高,粗略估计,5年以上资产负债缺口占比超过50%.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其一,缺乏对资产负债匹配重要性的认识,主观上加大了这一风险。1996年前,国内利率水平较高,利率环境较为稳定,保险公司投资压力较小,对精算、财务和投资均很精通的保险风险管理专才十分短缺,没有认识到资产负债匹配对公司发展的重要意义,1996午后,随着利率持续走低,利率波动幅度加入,寿险业务规模快速增加,资产负债匹配风险加人,资产负债匹配正逐步被提到“议事日程”。 其二,缺乏国际先进的资产负债匹配技术和方法。发展至今,国外发达国家已开发出行之有效的资产负债匹配技术和方法,如缺口分析、累积缺口分析、久期匹配、凸性匹配和现金流测试等,而国内寿险业对这些技术和方法仍然十分陌生,无从度量不匹配的风险大小。 其三,保险投资环境限制寿险公司实施期限和数额匹配策略。寿险资金的特点是长期性和收益的稳定性,传统险负债大部分30年以后到期,截贴:2001年底,我国寿险资金52.4%投资于银行协议存款,而协议存款期限普遍低于1 0年;债券投资比例占28.4%,而国债和金融债的期限主要集中于10年期以内,以5年期和7年期居多,截止2002年底, 20年期的国债和金融债各发行了1只,30年期的国债发行了1只,客观上限制了寿险公司负债与投资久期匹配,缺口很大。此外,我国对保险资金运用渠道限制严格,直到1998年才逐步放开,风险较高的投资品种仍受到较强的比例限制,这将长期制约寿险公司实施资产负债匹配策略。 其四,寿险资金运用渠道狭窄,限制了资产方与负债方产品收益率匹配。根据寿险负债来源和性质不同,其产品划分为以下四类,一是由寿险公司担保投资回报的传统产品,二是由寿险公司和客户共担风险的分红产品,三是完全由客户承担风险的投资连接型产品,四是客户利益与金融指数和物价指数连接的指数连接型产品。这些负债品种性质不同、风险偏好不同、经风险调整的收益要求不同,其投资品种和方式应随之进行调整。如传统产品应主要投资于协议存款和国债等,风险较小。回报稳定的品种,分红产品则需进行良好的资产配置,对股票、企业债等风险较高的产品进行一定比例的投资,保证较好的分红水平,投连型产品更需加大对股票、企业债甚至垃圾债等的投资比例,实现高风险高回报。而国内寿险资金运用渠道并未开通股票投资,企业债发行量很小,垃圾债市场尚未建立,指数型产品屈指可数,很难保证收益率间的匹配。 4、投资风险将逐步加大。寿险业经过近些年的发展,已经积聚了一定的投资风险,具体体现为资金运用收益率波动性较大。从1999—2001年各寿险公司可运用资金平均余额收益率变化看,这5家保险公司振荡幅度较大,平均值标准差高达1.3%.其中,波动性最大的是中国人寿和平安,2001年比1999年收益率分别下降2.44%和 3.16%,波幅分别达39%和37%,说明寿险业投资风险较人。 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其一,资金运用规模快速提高,加大了投资风险。其二,资金利用率较低。其三,投资渠道狭窄,制约投资结构优化,增加了投资风险。根据修订的《保险法》和有关规定,寿险公司目前只能投资于协议存款、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和回购交易,投资渠道受到较大限制,不利于投资多元化。其四,投资风险管理产品创新不足,减少了有效防范投资风险的手段。国外发达的资本市场为寿险公司防范投资风险提供了必要且行之有效的风险管理产品,如面对负债附加了嵌入式期权所带来的投资风险,可在市场上购买可赎回的期权予以防范;又如截上 2001年底,美国86%的寿险公司使用衍生产品控制利率和股市风险。而国内尚未推出这些风险管理产品,从一定程度上增大了投资风险。其五,寿险产品创新提高了对投资收益的要求,加大了投资风险。在国际化进程的推动下,该行业产品创新步伐较快,分红险和投连险等新产品促进了该市场的发展,提高了对投资收益的要求。此外,保险公司投资人员从业时间较短,寿险资金运用经验有限,也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这一风险。 5、保险风险逐步提高,保险风险主要包括产品定价风险和产品设计风险。目前,我国寿险业开发的险种主要以储蓄型险种为主,具有回报率高和手续费高的特点,同时赔付率不够稳定。 在寿险产品设计方面,保险产品过于单一,“险种同构”现象严重,个性化服务不突出,难以满足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个人对保险全方位、多层次的需要,同时,许多寿险公司的大量保费收入来源于少数几个产品,产品设计风险较高。 综合分析引致我国寿险风险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其一是外部监管薄弱,未形成委任精算师的监管机制。西方发达国家保险业发展经验表明,保险监管机构面对众多的监管对象和大量的经营信息,无法准确估量各个公司的保险风险,需要通过建立委任精算师机制进行保险风险评估,减少因监管者和被监管者之间信息不对称,提高监管的有效性和及时性。我国目前尚未建立委任精算师机制,使该种风险疏于防范,风险加大。 其二是寿险公司缺乏具有丰富经验的委任精算师和精算人才,负债评估频率太低,风险揭示时滞过长。截止2002年底,通过中国精算师考试的不到100人,精算人才相对匮乏,我国寿险业发展时间较短,精算师积累的产品定价和设计经验有限,加大了因精算水准和经验不够而引致的保险风险;我国寿险公司普遍只能实现负债的年度评估,个别公司能达到半年评估一次,这会导致风险揭示滞后,加大保险风险。 其三是信息披露制度不健全,营销质量不高。目前,我国监管部门对寿险公司信息披露规定较少,只对分红产品的投资情况和分红比率提出较为严格的信息披露要求,使众多保户无法通过正规渠道及时获取保险公司经营信息,在投保,保单贷款和退保等选择方面具有较大的盲目性,加上有的营销人员片面夸大保险投资收益率,使保户产生较高的收益预期,加大保险定价风险。 其四是保险精算数据缺乏,增加了精算难度。由于我国保险业发展时间较短,精算需要的各种基础率数据的时间序列较短,尤其是创新产品,如健康保险等,数据搜集和整理起步更晚,符合测算要求的时间序列的基础数据不足,影响了精算的准确性。 其五是投资环境变化较大,增加了保险定价风险。1996年以来利率波动性增大,保险公司投资渠道逐步放宽,不仅可以投资银行协议存款和国债等低风险金融产品,还可以投资企业债和证券投资基金等高风险产品,客观上增大了产品定价预定利率设计的难度,使保险定价风险加大。 其六是通过产品设计和定价从源头防范风险意识薄弱,忽视产品开发的基础工作。 6、营销风险逐步降低。目前我国寿险个人制迅猛发展,个人人来自社会不同部门,不同行业,金融从业经验较少,综合素质不高。保险监管机关组织的保险人资格考试结果显示,即使在综合素质相对较高的浙江地区,自1996年以来平均合格率仅为61%,其他地区更低,这势必带来误导、欺诈客户以及违规操作等营销风险。同时,在展业过程中,由于急功近利和缺乏必要的业务知识等原因,主动将一部分高危险人群的被保险人列入低危险人群投保范畴,出现了较大营销风险。部分寿险公司为招揽客户,不惜违规提高手续费、增加佣金支出,且不顾保险的经营原则和大数法则,降低费率标准,扩大保险责任范围,亦加大了营销风险。 防范化解寿险经营风险策略 1、政府监管机构应完善监管内容,建立风险预警体系,形成全方位,多角度、系统性的监管模式。借鉴国际监管经验,结合我国监管现状,需要从以下四个方面人手,逐步形成保险公司自我监控为主、监管机构外部监管为辅的监管模式。一是监管内容应加入风险管理监控要求,尽快建立风险预警体系。二是建立健全监管机制,由监管部门督促建立委任精算师制度、寿险公司外部稽核制度以及寿险公司信用评级制度。三是监管方式应增加动态风险管理方式,在风险未达到预警值时就能找到化解风险的方法。四是加强信息披露要求,增强寿险公司经营透明度。为实施有效监管,加强风险控制,需要监管部门改善信息披露制度,着重研究解决披露什么、向谁披露和如何披露等基本问题。五是强调建立保险公司自身的风险防范约束机制,不仅需要监管机构实施有效的外部监管,更为重要的是保险公司必须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内部运行控制机制,形成自下而上的风险防范机制,提高保险公司防范经营风险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六是对跨国保险公司逐步实施全球统一监管。随着我国国际化进程的加快,国内大型保险公司将快速发展成为国际化的跨国公司,越来越多的国外跨国公司也将在我国开业,需要对其实施全球统一监管。 2、行业协会应充分发挥自律和保护职能,加强风险控制,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2000年6月,我国已建立全国统一的寿险业协会,但未将风险控制纳入行业自律范畴,今后,可借鉴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逐步在行业协会中增加风险控制内容,增强行业自律和保护力度。具体可从以下几方面人手:一是协会应充分发挥其沟通信息,促进交流的职能,通过设立寿险工作委员会和精算工作委员会等,防范保险风险和资产负债匹配风险。二是协会应充分发挥其约束和监督经营行为的职能,降低操作风险。行业协会可要求各个成员将在运做过程中操作风险的风险点、风险危害和风险控制措施进行多方交流和探讨,集中分析国内外操作风险案例的特点和防范方法,形成防范操作风险的自律公约,并监督各公司的具体执行情况,切实降低操作风险。三是协会应充分发挥其自律职能,减低营销风险。保险行业协会订立了行业自律公约,反对保险业务员欺诈、误导客户及有损职业道德的行为,这些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各保险公司乃至行业的营销风险。 3、寿险公司应尽快建立适合自身特点的风险管理体系。通过详尽对比分析跨国银行和跨国保险公司风险管理模式和特点,我国寿险公司风险管理可从以下三方面人手,使风险管理逐步发展成为寿险公司经营管理的核心,切实发挥风险管理防范和降低经营风险的作用。一是风险管理应具有较高的地位。国外许多大型金融机构和保险公司经过多年实践,深刻认识到只有赋予风险管理足够高的地位,才能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否则风险管理形同虚设。目前诸多大型保险公司已经将风险管理提升到公司发展战略的高度。在人员组织方面,由公司董事会及类似人员组成的风险管理委员会直接负责风险管理事宜,在权限方面,风险管理委员会直接对公司董事会负责,必要时可以对公司重大决策行使否决权;在职能定位方面,风险管理委员会侧重于公司整体业务风险的揭示与防范,为公司制定发展战略和日常经营提供重要决策支持与依据。二是风险管理应具有健全的组织体系,以保证其较强的独立性和权威性。二十世纪九十年代末,国际著名的保险公司AIG、美国宝信、大都会、宏利等均设立了独立的风险管理部门,形成了卓有成效的风险管理组织体系,充分发挥了风险管理作用。三是应尽快提升风险管理方法和技术水平。随着70—80年代金融衍生技术和金融工程技术的发展,金融风险管理的量化指标和模型技术得到迅猛发展,极大增强了风险管理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尽快引入这些风险的度量、评价、控制的技术和方法,将极大提升我国寿险公司风险管理水平,有效降低经营风险。当然,诸如金融衍生产品等卓有成效的风险管理方法和手段,短期内在国内无法实现,但随着国内QDII制度的推行以及保险资金运用体制改革的深入,这些方法和技术必将成为寿险公司重要的管理手段和利润来源之一。 4、逐步推行全面风险管理模式。二十世纪九十年代末期以来,尤其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爆发,世界金融业风险出现了许多新的特点,即损失并非由单一风险造成,而是由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管理风险等多种风险共同引致的,由此引入了全面风险管理(ERM)模式,将金融机构各个业务单位所面临的各类风险纳入风险管理体系,按统一标准进行测量、汇总、控制与管理。顺应这一发展趋势,保险业也逐步转向全面风险管理,将保险产品经营过程中的设计、定价、核保、理赔等风险、及资金运用的投资风险、资产负债匹配风险等综合到统一的风险管理体系中进行管理,通过建立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并实施相应的技术和方法如动态金融分析(DFA)和风险预算等予以实现。未来我国寿险业发展也将步入这一发展轨道。 寿险论文:投资型寿险的发展前景与风险防范 内容摘要:在沉寂了一年多后,投资型寿险又为人们所关注。笔者认为,随着保险投资环境的日益成熟和保险双方的销售和购买行为日趋理性,投资型寿险具有广阔的发展空间,但同时必须看到,经营风险的防范控制依然是保险公司工作的重要环节,对消费者而言,也必须审慎选择适合自己的投资型寿险产品。 关键词:投资型寿险 投资环境 风险防范 保险需求 从1999年平安保险公司在上海推出国内第一个投资连结保险——平安世纪理财保险后,友邦、中国人寿、泰康相继推出分红保险,太平洋保险推出“太平盛世•长发”万能寿险,这三类产品被统称为投资型保险,这些产品由于具有保障与投资的双重功能而倍受青睐,吸引了大量投资者,然而因收益率低下,与业务员推销时宣称的高回报率相去甚远,出现了不少纠纷,以至在2001年底2002年初大面积出现了“退保风潮”。 随着《保险资金投资股票市场管理办法》的即将出台,以及国务院已原则批准保险资金投资海外市场等消息不断传出,预示着保险资金投资渠道将大为放宽。受此鼓舞,从2003年下半年开始,寿险公司的新产品再度向投资型品种集中。多家中资、合资公司已经或即将推出新的投资型险种。在偃旗息鼓了一年多之后,投资型寿险卷土重来,究竟是喜是忧? 投资环境开始成熟 首都经贸大学金融保险系副主任庹国柱认为,现在投资型产品在市场上推广应该是个比较好的时机,但还要受到资本市场发展的环境的影响。 近几年,为了适应保险业快速发展的形势,中国保监会在加强对保险资金监管的同时,也逐步放宽保险资金的运用渠道,不断调高保险资金投资的比例。2003年5月又下发文件,调高保险公司投资企业债券的比例,同时放宽保险公司投资企业债券的范围。这些举措旨在提高保险公司的经营能力,最终起到规范市场行为及保护消费者利益不受侵害的作用。业内人士认为,依照目前的趋势,今后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渠道将继续拓宽,前景看好。所以,推出投资型寿险产品,其相应的投资环境已经开始成熟。 消费者和保险公司均趋于理性和成熟 目前,居民存款不断增加,全国居民存款已逾10万亿元,这意味着广大居民已具备较强的购买力,同时也需要有更多的投资渠道来取得稳健收益。据透露,在《保险资金投资股票市场管理办法》中,保险资金投资范围除了已发行上市的流通A股外,还可以投资国内A股市场的非流通股,包括国有股、法人股,以及可转债等。但保险资金直接入市是一柄双刃剑,在可能带来资产增值的同时,不能忽视市场的风险。新投资型寿险不再说大话,过去销售人员误导“至少8%年回报率”的宣传已听不到了。太平洋寿险推出的新品种只承诺5年固定收益5.6%,平安“智富人生”万能寿险向客户承诺年利率结算不低于1.75%。业内人士据此认为,新投资型寿险回归了理性。新投资型保险能否扭转第一代产品的低收益状况,尚需要时间来回答。但投资者似乎已不抱太高的预期,而更看重其保障功能。 投资型保险产品从1999年进入市场已有五年时间,广大市民已对这类比较复杂的保险产品有了一定的了解,因而在购买时会更加成熟和理性。几年前,经历过投资型保险的打击后,保险业意识到保险功能应该回归到基本的保障上面,而不是投资收益,所以近两年在着重强调保险的保障功能,去年还停掉了热销的分红健康险,希望能唤起消费者投保保障型保险的意识。消费者也逐步接受保险提供保障这一理念,今年上半年,虽然寿险公司保费收入有所下滑,但传统保障型保险仍然保持了增势,这足以说明消费者对保障功能的认同。 风险仍须防范 重现江湖的投资型保险,其实质并没有改变,仍然是保险公司代客户理财的一种方式,有收益就会有风险。资料显示,2002年我国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收益率为3.14%,低于2000年的3.59%和2001年的4.3%。而分到普通投资者手中时,收益率往往只有1%。虽然国家放宽了保险资金的运用渠道,即将出台《保险资金投资股票市场管理办法》, 但谁能保证保险资金直接入市肯定能赚钱?且不说股市已经低迷了3年,不少机构投资者亏得一塌糊涂,即使在股市形势一片大好的时候,投资股市也存在高风险。股市不是轻易就能获得收益的地方,弄不好便会折戟沉沙,那时,不仅没有收益,弄不好连本金也要打折扣。因此 ,风险防范是重中之重。日本保险业从引进投资型寿险商品到最后该商品的衰败,其中的经验和教训值得中国保险业引以为鉴。 保险公司要苦炼内功。投资型寿险商品对保险公司自身的经营和管理水平要求非常高。相对于传统的寿险商品,其不仅要求具有一个良好的外部投资环境,包括相对成熟、规范和透明的资本市场,更需要寿险公司具有丰富的经验和娴熟的风险控制能力。中国寿险业的真正发展始于1992年,寿险公司在技术、人员、电脑、内控、经验和实力等方面,都还存在着严重不足。外部的资本市场也正处于发展的初期,需要大力根治市场操纵等不规范行为。在投资型寿险再次升温的现实面前,保险公司是否真正有能力管控好风险,将是对未来整个保险行业发展的一个严峻考验。中国保险业必须首先苦练内功,虚心学习外国保险公司先进的经营管理方式,让自己尽快成熟、成长起来。 以监管促规范。保险监管的核心是偿付能力监管。引进投资型寿险商品的初衷之一,是要化解中国国内保险企业所面临的偿付能力严重不足问题。但前几年投资型寿险商品热销时却成为了各家保险公司突破保险产品限价规定,大打价格战,不计后果地扩大业务规模的一种“有效”手段,不仅未对偿付能力问题的解决起到预期的作用,更使得市场不规范行为大行其道,严重影响到整个寿险行业在公众心目中的形象。在投资型寿险卷土重来时,更应防患于未然。从西方国家的经验来看,投资型寿险商品对保险监管广度、深度和效率等的要求异常地高。在中国保险市场和保险监管都还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各方面力量都还需要积蓄和培育的情况下,市场呼唤保险监管创造一个良好、规范的保险经营环境和运作导向。 购买必须谨慎 作为一种有特色的险种,投资型保险并非买不得,但它只适合一小部分人。如果说保障型产品是大众化的,能满足大多数人的需求,投资型产品则属小众化的,它满足了一部分人的投资需要,这部分人应该是手中有闲余资金,但又没有时间对资金进行管理和投资的人。因此,大家在购买时应根据自己的实际需求和风险承受能力来选择合适的投资型寿险。 分红保险是在投保人付费后,得到保障的情况下,享受保险公司一部分的经营成果的保险,根据保险监督委员会的规定,分红一般不得少于可分配利润的70%。若保险公司经营不善时,分红可能非常有限,或者可能没红可分。但是,分红保险设有最低保证利率,客户的基本保障是有保证的,因此适合于风险承受能力低、对投资需求不高、希望以保障为主的投保人。 万能寿险具有分红险的某些特点,设有最低收益保障,经营成果由保险公司和客户共同分享,而交费等方面比较灵活。适合于需求弹性较大、风险承受能力较低、对保险希望有更多选择权的投保人。 投资连结保险顾名思义就是保险与投资挂钩的保险,但更注重保障功能。一般设有保证收益账户、发展账户和基金账户等多个账户。每个账户的投资组合不同,收益率就不同,投资风险也不同。由于投资账户不承诺投资回报,保险公司在收资产管理费后,将所有的投资收益和投资损失由客户承担。充分利用专家理财(行内有人称之为请专家为自己打工)的优势,客户在获得高收益的同时也承担投资损失的风险。因此投资连结保险适合于具有理性的投资理念、追求资产高收益同时又具有较高风险承受能力的投保人。 对于在市场上热销的这几种投资型寿险的选择,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要准确分析个人保险需求。如果比较倾向于传统的交费方式,即定期定额交费,同时对投资不是特别看重,希望以获得保险保障为主,对保险公司的总体经营状况也比较有信心,就可以选择分红保险。投保人如果需要保险产品有足够的弹性,希望在基本的投资保证的基础上得到一定的投资回报,可以选择万能寿险。追求较高的投资收益和资产的增长,并具有一定风险承受能力的客户可以选择购买投资连结产品,当然,这需要客户具有一定的投资理财知识。 要充分考虑个人风险承受能力。是投资就会有一定的风险,也就是实际收益与预期总是存在着偏差。各种投资型寿险也不例外。分红保险将保险公司的总体经营盈余的部分分配给客户,但当保险公司经营不善时,投保人所得分红可能非常有限也可能无红可分。但由于分红保险设有最低保证利率,客户得到的基本保障是有保证的,因此适合于风险承受能力较低的人。万能寿险投资资金的运用与分红险没有大的区别,也具有保证的投资回报但是超过一定水平后由客户与保险公司分享。但由于万能保险具有较分红保险更大的灵活性,所以适合于风险承受能力较低但希望对保险计划有更多选择权的客户。投资连结保险相对来说,由于投资账户不承诺投资回报,客户在获得高收益的同时,也可能承担投资账户资产损失的风险。所以适合追求个人资产的成长为目标,并具有较高风险承受能力的客户。 注意保险公司的选择。购买人寿保险是一项长期或终身投资,几个月甚至一两年的投资状况并不代表未来,一定要树立长期的投资理念,因此选择保险公司就显得尤为重要。随着我国保险市场化水平的进一步提高和国际化进程的加快,不同保险公司的产品形态将越来越接近,很难存在明显的优劣之分。投资类保险在保费缴纳、保额变更、信息披露、投资作业、客户服务等各项内部运作不尽相同,复杂程度要远远高于传统保险,需要保险公司在管理体系与信息技术系统上提供全新的平台。决定投资型产品价值的主要因素将成为衡量保险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的高低。在选择投资型保险时,应该在认真了解产品本身的保险责任、费用水平等的基础上,更加关注下列几个方面:一是保险公司的实力,实力雄厚的保险公司在资源上往往具有一定的优势,能够为客户提供更好的服务。二是保险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这包括详细考察保险公司的工作效率、员工素质、利润水平、以往的投资业绩、品牌形象等。 总之,三类投资型寿险产品各有自己的优势,如何进行选择,真理只有一条——只选“对”的。所谓“对”就是既适合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又满足投保的本质需要。当然保险产品本身具有较高的复杂性,产品之间的比较需要较高的专业知识作为基础,保险公司经营管理状况的信息也并不充分,所以,作为客户,可通过选择专业的保险顾问来帮助自己进行决策。 寿险论文:非寿险营销模式的内涵及构建障碍 20世纪90年代中期,国内寿险业营销理念的导入,推动了中国保险业的结构性变化,由非寿险业务主导市场的态势,渐变为寿险业务占较大份额的倒置结构。2003年全国保费收入3880,4亿元,非寿险仅占比23%左右,年增速也滞后于寿险近21个百分点,而寿险保费已有75%以上来自营销。构建有核心竞争力的营销模式,重组整体竞争优势,成为新形势下诸家非寿险公司提高适应效率的管理战略。 现代意义上的营销,是一种比较容易使企业取得成功的经营思路,。是贯穿企业经营始终的一种机制,而不是某一部门的个别职能。非寿险营销模式,是适应非寿险行业特点和市场形势的销售体制范式,是以市场和客户为导向的经营机制形成后,非寿险销售机制的示范创新,是先进管理与技术融入的结果,具有产品销售的全盘策略和支持系统整合性的特征。 非寿险业存在着推翻现有错误模式和观念的障碍,而要建立适应市场和自身发展的、融入市场机制的营销模式,需步出下述误区:一是营销理念误区。摒弃初级的、以生产和产品为中心的推销观念和对寿险营销模式的盲目追随。二是营销信息与调研系统误区。去除凭感性拓展业务习惯,充分利用科学有效的营销信息系统,实现保险企业目标最大化。三是市场定位与分销渠道误区。改变缺少对非寿险市场购买能力、倾向、心理和周期的行为分析状况,实现非寿险市场产品和营销模式的差异化。 保险市场对非寿险营销模式的影响 国外先进保险企业的营销模式冲击着国内非寿险业。 随着中国入世承诺的兑现,国外保险公司不仅在国内设立分支机构提供直销服务,还会利用保险中介或国际互联网等,打造新的销售模式,实施快捷有效销售。据美国独立保险人协会预测,今后10年,37%的个人保险产品和企业财产险的31%,将通过国际互联网完成。目前,一批有较强营销能力的保险主体,已经以先进营销模式逐鹿中国保险市场,招商信诺人寿保险公司宣布放弃人营销模式,采取利用合作伙伴招商银行的网点和电话、网络进行渠道营销;美国友邦北京分公司不聘有保险从业背景人员,重筑新的保险市场营销理念,都影响着转型期非寿险营销模式的构建。 保险市场主体的完善,打破沿袭多年的非寿险销售模式。 近年来保险市场主体长期缺位现象得到初步改变。一方面,在组织结构形式由国有、股份、合资外资和国控外资等日趋多元化形势下,需要创新出与之匹配的市场化营销模式另一方面,大量保险中介基于生存的压力,必然依托自身种种优势,竭力拼杀市场,迫使非寿险公司改变沿袭已久的靠层设机构、分片固守和增员展业的直销模式,在将来的市场博弈中,走与保险中介“竞合共赢”之路。据悉,2003年国内保险专业与经纪公司保费收入已近百亿元。 保险监管思路的变化,促使非寿险营销模式的市场化创新。 入世后我国保险监管将遵循市场取向和发展观,渐由管理监管向服务监管转变,偿付能力和市场监管并重。保监会陆续出台了向非寿险公司开放第三领域、放宽高管任职、车险航意险费率放开,和允许保险公司通过保险中介机构、或设立营销服务部的方式开展业务,不仅使众多保险中介获得难得的业务空间和市场机遇,而且为非寿险公司实施多元化营销模式,提供了更为广泛的产品选择和市场环境,同时放宽保险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使业内外优秀人才气融入非寿险管理层,为非寿险营销模式的构建和创新,提供广泛的人力资源支撑。 股改上市后的非寿险龙头人保财险,借助国际市场的外力推进自身体制改革,全面推进产品、技术、管理和营销的升级,实现差异化经营与精细化管理,建立组织管理机制、员工配置机制、以客户和市场为中心的流程创新机制,使业务增长方式由要素驱动型向知识技术驱动型转变,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同时以业务流程和客户为主线,重组营销、承保、理赔和产品开发流程,设置个险和团险营销管理部,开展差异化营销管理,提升了营销技能。特别是近期又筹建了北京、上海、山东和广东四家保险经纪公司,进一步改革与活化营销机制,以效益为中心增加市场开掘深度,创造专业化的分工协作模式,真正走上股份化、市场化、国际化的发展之路,对中国非寿险营销变革影响深远。 非寿险营销模式的发展均向 一、多元化趋向。随着经济全球化和金融一体化,保险公司组织形式出现集团化和公开化特征。集团化后的非寿险公司,必然推进信息技术深层应用,重新定位保险企业主体功能,专注于产品开发管理的核心职能,诸如展业、承保、理赔等社会化和专业化的职能,将分交专业中介机构承担。非寿险公司经营核心化的趋向,将推进着我国非寿险市场营销模式的多元化。 二、差异化趋向。差异化是近年保险市场竞争的一大特点,车险改革已有充分体现,在2003年的《保险公司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中,保监会又放松了对保险条款和保险价格的管制,以后主要险种的条款和价格不再由保监会制定,而由各保险公司制定后报保监会备案,这将催生更多的差异化产品,产品的差异化必然为营销模式的差异化提供积极条件,可以预见,针对不同产品和不同的保险市场,定制相异的营销模式,将成为今后非寿险公司发展战略重点之一,单纯的费率竞争也将会逐渐转型为营销模式的竞争。 三、创新趋向。不同规模和不同发展阶段的非寿险公司,会有不同的营销模式。大型的全国性非寿险公司,会重新定位市场,改变无效益的庞大组织机构,剥离分支机构为专业网点,组建由总公司控股的专业经纪公司。新创的成长型公司,会选择并购多家不同特色、规模较大的专业公司,突破展业规模限制,迅速占领保险市场。以往保险超市的营销模式,也将分化出专卖店、特色点等新的灵活模式。营销模式将出现不断创新的发展趋向。 重组中国非寿险营销模式的路径 一、依发展趋向创新非寿险蕾销理念 营销发展历程,已经历了生产观念、推销观念、大众营销阶段,直至目前发达国家的“以关注个性化需求满足为特征的定制化阶段”。要实现非寿险业营销模式本土化创新与发展,与国际保险业接轨,经营者需要“机制未动、观念先行”,要有超前的营销战略思维,以未来的发展来关注现状的调整,建立现代非寿险业全新的“大营销理念”。一方面,新的非寿险营销理念,是从公司的整体系统创建“以客户需求的满足为核心、以企业的优质市场占有为目标、以多种营销策略的组合为手段”的大理念。另一方面,新的寿险营销理念,是一种战略的理念,是保持公司竞争力在市场上的唯一性、不可复制性和稀缺性地位的理念。只有建立此理念,才能迅速提升中国非寿险业的运行机制和战略思维,赶上国外先进保险企业步履。 二、按市场需求构筑非寿险营销框架 一是关于整体营销系统。按照新非寿险营销理念,作为融人公司运营机制的营销模式,要在整体经营和组织架构中渗透“新非寿险营销”思想,建立具有非寿险需求分析、市场细分、目标市场和市场定位的战略模式,具有产品、定价、分销、促销的策略模式,架构大营销模式。二是关于营销部职能规范。要建立含有市场调研、企业诊断、营销策划和决策咨询功用的营销部,在信息源链接下的采集、分析、决策和实施系统,引导经营决策以市场为导向进行。正如“世界上唯一不变的就是变化”一样,没有完美的、一成不变的规范模式,任何规范和模式都是在随着保险市场变化而变化的,都应建立在适应保险企业自身需求,能持续保持杨b竞争力和市场领先地位之上的。适合的模式才是最好的。 满足非寿险消费者尚未满足的需求,梯度开发非寿险企业的市场机会,需要充分利用企业自身资源,准确把握非寿险公司自身的营销手段,不断创新与改进适应市场和产品的营销渠道。目前主要的非寿险营销渠道有:l、直销改进型,在调整产品结构过程中通过提升服务质量和内容,进一步优化现有直销队伍,实现销售效益最大化,2、中介拓展型,以保险经纪人和专业为依托,战略拓展效益性业务:3、银保合作型,借助寿险业银保范例,打造非寿险业的银保合作模式;4、销售型,发挥行业优势,开展兼业保险,优势互补拓展业务空间,5、网络保险型,利用网络资源,开发非寿险网络投保系统,在互联网上建立公司网站、保险超市和风险交易市场等平台;6、电话投保型,创建类似人保财险 95518专线服务电话,提供上门投保服务和全方位后续服务保障体系:7、媒介广告型,在电视时代的中国,媒介的消费导引作用十分明显,充分利用媒体进行产品推介和企业形象宣传,将是日益重要的非寿险营销渠道之一。 以事业中兴集聚非寿险营销人才 好的营销模式不仅重视外部顾客控制,而且强调内部员工的忠诚,以确保企业的长期发展和市场地位。中国非寿险业聚合了人量优秀人才,为营销模式创新与发展提供了人力资源,但人才需要良好的组织环境,也需要施展才能的平台。因此,创建一个对外适应市场、对内重视人才的学习型保险企业,是构建非寿险营销模式的重要方面。学习型保险企业是一种成功的组织管理模式,它适应市场创新,存在系统传播机制,能不断增强组织行为或绩效的改善能力,是现代非寿险企业成长的方向。只有建立学习型保险企业,才能更好地形成非寿险营销模式创新的体制,才能整合各方有利于寿险营销模式创建的人才。 寿险论文:论关系营销在我国寿险业的运用 摘 要 关系营销聚焦于买卖双方的互动,通过维持营销、质量和顾客服务之间的关系来赢得和保持顾客。简述了关系营销的理论概况,说明了寿险行业采纳和加强关系营销的必要性,结合我国寿险行业,说明寿险业应如何采纳和推进关系营销策略。 关键词 关系营销 中国寿险 关系营销对营销学科产生了重要影响,引发了营销学的重要变革,即从原来的以交易为基础的营销转变为以关系为重心的营销。其中一个解释如下:20世纪80年代的交易营销重点在于个人销售;90年代的关系营销则把侧重点放在单个客户,试图建立顾客与公司之间的长期关系。这种转变的结果是营销的定义把重点放在了关系上。 在人寿保险领域,由于保险服务的特殊性,使得关系营销策略在寿险营销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但在我国寿险领域内,关系营销却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为促进我国寿险业务的发展,要双管齐下,在当前的交易营销策略下,还要实施关系营销策略。 1 关系营销的理论概况 关系营销的基础在于卖方应从长远的观点来看待顾客关系以确保能保留已有的顾客。实际上一些理论家对营销学领域只注重吸引新顾客而非保持旧顾客感到十分惊奇,而实际上,保持原有顾客远比吸引新顾客来得容易。根据美国信用卡行业统计表明:当顾客保留率提高5%,公司利润就会提高60%。 理论界对关系营销的认识可分为以下几种:保持顾客;锁住顾客;承诺与信任理论;关系、网络与互动理论;数据库营销。 主张关系营销是保持顾客的代表人物是Berry,他认为营销的目的不仅要争取更多的新顾客,还要保持原有的顾客,因为保持一个顾客比争取一个新顾客容易得多,且花费的成本也较少。 主张关系营销是锁住顾客的代表人物有Jackson、Turnbull 和 Wilson等人,他们认为买卖双方可以由结构纽带和社会纽带联系起来。由结构纽带联系起来的买者在前期关系结束后不能与卖者结束关系;社会纽带是指由个人之间的关系连接起来的买卖关系。关系营销通过建立和加强这两种关系形成出走障碍,把顾客锁住。 主张关系营销是承诺与信任理论的代表人物有Morgan 和 Hunt。他们强调了关系交换与非连续交换的区别。非连续交换以实物交换为基础,且时间较短,而关系交换以无形的东西为交换基础,且时间长,反映了一个持续的过程。 主张关系营销是关系、网络与互动理论的代表人物有Gummesson,他认为关系是两个或两个以上人的联系,网络是关系的集合,互动是人们在关系和网络中的相互影响。有效的关系营销就是以“关系、网络与互动”促成各种关系的协调发展。 主张关系营销是数据库营销的代表人物有Colpulsky 和Wolf,他们认为营销者与顾客发展关系的动力总是存在的,但是只有获得发展关系所需资料及资料成本较低时,发展与顾客的关系才是划算的。随着科技的日益发达,对有关数据的掌握变得比以前更为容易,对数据的管理也变得更为有效。因此,关系营销就是利用数据库去保持顾客,发展与他们的关系。 关系营销的好处正由于以下4个因素受到重视:服务营销的逐步成熟、关系营销所提供的潜在利益、顾客利益和技术进步。服务营销逐步成熟的重要性在于服务产品的无形性使得那些寻求产品差异化的企业把重点放在关系这个话题上。 2 在人寿保险领域,关系营销的实施显得尤为重要 (1)寿险产品的无形性以及顾客在购买这些无形产品时所面临的风险使得服务的持续性显得非常重要。我们来研究一下“服务相遇”。这个用语用于寿险公司与保户间在购买保险时以及售后服务时的互动。“服务相遇”发生在一个顾客与寿险公司代表直接接触进行双向交流时。因此对这种“相遇”的管理,对于寿险公司的产品传递而言十分之重要。当买卖双方的互动随着时间增长时,由互动变成交易关系的可能性也进一步提高,这就隐含着相遇双方的信任和承诺的程度。如果没有这些因素,相遇并不会演变成关系, 而这个会导致我们研究寿险的销售机制。它是以个人销售为特征的。大多数的顾客仍要依靠那些有着保险产品相关专业知识的保险公司职员来作出其购买决定,人寿保险是一种无形产品,在个人销售过程中销售人员要解释这种产品的好处及特征,顾客与保险公司之间的直接接触在营销机会中显得尤为重要。 (2)寿险产品多为长期契约,保户与保险公司的关系是长期的。传统的交易营销仅注重于交易时的短期关系,与寿险契约的长期性不相符。关系营销正是把重点放在建立和保持与保户的长期关系上,与寿险契约的长期性相适应,因此发展寿险业的关系营销是符合保险公司和保户利益的。 (3)根据英国两学者对英国15个规模较大的人寿保险公司(其雇用的销售人员多于1 000人)中的5个公司进行调查,所抽取的5个公司是根据其市场份额大小来划分的。根据调查发现,许多寿险公司的销售人员更乐于发掘新顾客而不是为原有的顾客服务,而在原来顾客群体不稳的情况下去发掘新顾客的意义会大打折扣。因此,在寿险领域中采用关系营销策略,稳定原有顾客群体,再去积极发掘新顾客才是寿险公司的正确发展之道。 (4)保险产品的特殊性还在于保险合同的签定仅是保险活动的开始而非结束。保险功能体现在保险赔偿或给付,这些都是发生在契约成立之后的。传统的营销仅重视产品的出售,对售后服务没有给予足够重视。保户对保险公司的满意度和忠诚度最终还是取决于保险赔偿或给付,即保险公司所提供的售后服务,如保险合同履行是否迅速、是否按合同约定赔付等。因此,与保户建立长期的关系,对提高保户的忠诚度进而促进寿险业的发展有着重要作用。 3 我国寿险营销的现状 我国寿险公司目前采纳的传统的“4P”(产品、定价、渠道和促销)模式, 属于交易营销,注重于如何开发新险种,把保险产品推销出去,不注重如何维持和提高公司与原有保户之间的关系,如何使两者关系发展成保户对公司的信任与依赖的关系;如何最大限度地减少保户对公司的投诉;如何提高保户对公司的满意度和忠诚度。这一连串的问题都非传统“4P”模式所能解决的。而这个正是关系营销所要做的事。当前我国的寿险营销主要是依靠保险人制度,许多寿险公司都雇用了不少人,但存在的问题却不少:人服务意识淡薄,趋利意识强化导致其只重业务,不重本身技能,无法提高保险服务水平。而保险公司也只重业绩不重服务,对其人的管理不到位。殊不知,提升服务水平、维持与保户的良好合作关系才是寿险公司生存的大计。由于不注重服务,顾客与公司间的关系仅限于买卖关系,不少顾客缺乏对公司的满意度和忠诚度,不仅会造成顾客对公司的不信任,还会造成原有保户退保及社会信誉度降低,从而减少潜在的顾客。最终阻碍寿险业的发展。 此外,我国寿险业传统的交易营销忽略了技术在寿险营销中的重要作用。 4 我国寿险业应如何采纳和推进关系营销策略 4.1 保险公司本身 (1)向关系营销经理提供有关顾客的信息和数据,让其尽可能了解保户的需要及当时的环境。 (2)要考虑关系定价问题。保险公司要充分认识到,要成功地与保户建立友好的关系,公司的信誉和所提供产品的高价值性都是必不可少的,保户倾向于了解公司、相信公司,而且他们与公司的接触会加强这种了解。对一些产品和服务进行关系定价,鼓励保户购买更多本公司的产品,加深其与公司间的关系。 (3)保险公司应重视如何使保户感到其价值的所在。这主要有进行保险公司与保户间的经常往来;经常性的保户服务反馈;实施忠诚度计划,在原有保户群中提高保险产品的渗透力。如5年忠诚管理计划或3年忠诚管理计划,这种计划的基本原理在于公司与保户的整个关系都是有价值的。 4.2 保险公司职员方面 保险公司职员对关系营销策略的实施十分重要。公司职员不应赞成“硬销”的策略,他们应能倾听保户的心声,即使保户对公司整体印象不好时,也能对公司职员有个良好关系,通过这个层面的接触可以为公司的改进出谋献策。 保险公司销售队伍的角色不但要反映在关系发展过程中,同时也要反映在销售培训当中。招收新成员及培训计划要进行修正以确保那些以保户为行动导向的个人能得到报酬或奖励。薪金结构也需进行调整,以奖励那些与保户接触较频繁的职员,从而表明留住保户与向保户推销同样重要。要把公司职员从交易为导向变为以保户为导向。 4.3 技术方面 保户信息是公司的重要资源,保户数据的收集、管理和分析是寿险公司发展的基石。随着科技的进步,寿险公司可通过直接接触、电话、电邮等方法获取保户的相关信息,并利用电脑对这些信息进行有效管理,现在不少公司开发运用了客户关系管理系统,就是关系营销的一个有力证明。当然,获得和管理这些信息不在于信息本身,而在于如何运用这些信息去发展公司与保户间的长期关系。寿险公司的客户信息主要包括了与保单相关的信息,还包括了保户本身的一些信息,如其对保险产品的购买习惯,对某种保险产品的偏爱程度,其健康状况、既往病史及受益人的情况等。这些信息可以让保险公司了解客户对保险产品的态度及信仰,了解每个保户的潜在生命周期价值,了解保户特定的“生命事件”,如是否加薪水,是否有过重大疾病等。通过对这些数据的了解, 整合现有体系,提高保户服务水平,还可以通过对数据进行分析,开发出适合多数保户需要的新险种或新服务项目。通过这些发展与保户的友好关系,保险公司在分析客户数据时,会对有份量的保户加以重视,但这并不意味着公司可以忽略那些盈利能力较差的保户,因为这些人随时可能会成为盈利能力强的保户。 可见,传统的交易营销模式已远不能满足我国寿险业发展的需要,我们只有在传统模式基础上实施和推进关系营销策略,依靠以上三个方面的共同协调发展,使保险公司与保户建立稳固的关系,我国寿险业才能真正突飞猛进。 寿险论文:中国寿险业的下一步 所有保险公司在中国的成功之路都存在着一些重要障碍:产品替代风险、客户群体的谨慎、投资选择的有限、以及强烈的利润压力。 中国寿险业列强 2002年,按寿险保费衡量,中国最大的三家寿险公司占有91%的市场份额。2003年,中国人寿继续占有50%以上的份额。平安保险已成为第二大寿险公司,占有24%的份额,其后是中国太平洋保险(占11%)和新华人寿(占3.5%)。这四家公司加起来则基本控制了中国寿险业的绝大部分市场。 这些领先的老牌公司,以及几家小型的国内竞争者战略各不相同。我们对其特征有如下体会: 中国人寿注重夺回失去的市场份额,方法是低价位和积极营销。该公司还充分发挥与大型国有企业的关系,并已为首次公开招股进行重组。 平安保险具有很强的管理风格,许多高级管理人员都有海外经历。平安一向以产品创新、高销售率、以及明确的利润重心著称。也有众多机会利用其财险方面的商业关系进行团体寿险的交叉销售。 中国太平洋保险在为上市做准备,注重夺回失去的市场份额。该公司似乎正在采用非常激进的定价和营销方案。也有众多机会利用其财险方面的商业关系进行团体寿险的交叉销售。 新华人寿的业务增长一直是来自银行保险。该公司目前重点是区域扩张,加速开办新的分支机构并雇用众多销售。和太平洋保险一样,它也被视为在定价和营销方面比较激进。 泰康人寿的业务组合很平衡。现仍处于区域扩张模式,并以对的严格培训(以及从竞争对手那里吸引“明星”雇员)著称。 太平人寿是市场中的新人,于2002年1月刚刚开业。该公司主要依靠银行保险,但也在迅速发展团体寿险业务。2003年,太平人寿与IGP签署了合作协议,向在上海的跨国公司销售保险。 外资寿险咄咄逼人 截至2003年7月,共有120多家外资保险公司在中国设立了代表处。这些代表处有点像“外交使馆”,外资企业都希望,有朝一日如果政府允许,代表处能够拿到全面营业许可而变成业务实体。许多其他机构与本地保险公司建立合资企业,或对本地公司进行战略投资。每周都有新的外资公司表示意向。 对于那些与本地伙伴组建合资企业的公司,其战略通常是注重最有吸引力的客户和市场,采取有控制的方式谋求业务增长。这一点十分明显,只要看一下有多少企业活跃在沿海城市和主要经济中心就明白了。他们的重点一直是建立一支强有力的销售团队和基础设施,希望有朝一日能将这支队伍用到全国的大战场上。比如美国友邦保险(AIA),它已经是上海第四大保险公司,2002年中期市场份额达到了8%.友邦保险还在整个中国市场获得了1.1%的份额。 目前,中国的保险产业已经吸引了150亿人民币的外国资本:大约50亿元的直接、合资公司投资,和大约100亿元的本地保险公司股份。具体案例包括,汇丰银行买入平安保险股份以及富通国际股份有限公司(FORTIS)购入太平人寿股份。国外资本对该产业的注入有望持续稳定增长。 应该注意到:非本地保险公司目前只占中国寿险市场的不足2%.但他们仍然很成功地在各大城市站稳了脚跟。截至2003年5月,外资保险公司在上海和广州的寿险市场分别占到10.1%和4.8%.大部分外资公司选择通过五五开的合资公司来占有一席之地,也有少数机构对领先的本地保险公司投资买股份。 也有一些外资公司已经退出了中国市场。过去5年内,有40多家外资保险公司关闭了在华代表处,原因有出于对利润率的欠佳预测、或是内部困难。这些撤出大部分是中国始终对保险行业进行严格控制引发的。的确,市场是在放开,但是速度很慢。自从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来,对外资的大门是很谨慎地打开的,一个区域接一个区域,一种产品接一种产品,所有的股份投资都有上限。 个人险收缩,但仍处主导地位 在中国,以前寿险保单是通过保险分支机构销售的。自九十年代初开始,市场的快速发展使得转为最主要的分销渠道。1992年,友邦保险成为最先引入分销的公司,其后平安保险将分销发展成全国的规模。 个人寿险、团体寿险和银行保险各险种有着不同类型的市场。而目前,随着银行保险和团险的扩张,个人寿险开始不断收缩,但仍是目前主体保单类型(见图1和2)。 个人寿险主要是通过销售,现仍处于市场主导地位。2002年,个人险占全部寿险保费的80%(虽然2002年年底下降到60%)。最近,个人险的业务环境变得日益艰巨,竞争日趋激烈。特别是在主要的大城市,情况更是如此。再有,一直以来的问题也不少:比如对客户服务差、销售时信息误导、整体诚信度较低等。 银行保险的快速发展和其他资产管理产品的出现(例如管理基金)也对个人寿险业务形成了冲击。由于对普遍缺乏信任,客户很可能选择通过银行购买保险,或干脆选择另外一种投资类型。 团体寿险被视为一个关键的市场,有望在养老改革和整体经济发展的推动下快速挺进。效益好的大型国有企业和跨国公司都是这一产品的最先采用者。 团险在中国主要是通过很强的商务关系销售的。因此,许多国内保险公司都面临提高销售和营销能力的挑战,以使他们的销售团队上升到能够向大公司销售的水平。不幸的是,团险产业中的不良操作甚为普遍和猖獗,比如劝诱型销售和其他“灰色”活动。曾有报道披露,一些用多张个人险保单来写团险保单。 除此之外,直到2003年末,保监会仅向6个国内保险公司发了经营团险的牌照。由于产品和服务的数量有限、差异不大,目前这一市场的竞争十分激烈。 银行保险模式是平安保险于2000年8月首次引入中国市场的。平安的这一举动代表了与过去的割裂,当时的法规规定银行与保险公司之间只许达成独家协议,比如太平保险与工商银行、平安保险与中国银行。由于一些法规的松动,银行保险的发展在银行伙伴关系多元化的促进下突飞猛进。 今天,几乎每家银行都有多个保险合作伙伴,反之亦然。这种伙伴关系通常是建立在企业一级层面,但是具体的落实——比如要推动哪家保险公司的哪些产品,则一般是各分行负责。因此,分行经理们支配着较大的权力,而寿险公司也分派其银行保险的代表团队在每个地域促进产品销售。一些行业观察家预测,鉴于佣金成本的攀升和保险产品的商品化,到2010年,银行将分销新增寿险保费的30%. 竞争手段趋同 寿险产品的选择范围在中国是有限的。一般可以分成两大类: 纯保障型产品:这些都是短期保单,时限平均1年,覆盖医疗和意外伤害等。2002年,纯保障型产品占寿险保费总额约10%. 保障兼储蓄型产品:保障兼储蓄型产品合同期更长,从5年至20年不等。它包含三种次级产品:传统年金型、增值红利型和单位连接型。还有一小部分保单是增值型和单位连接型的混合产品。今天,每卖出的五份保单中有四份是属于保障兼储蓄这一类的,后者的70%又属于增值红利型。 在市场产品组合有限的同时,消费者普遍发现各家保险公司之间几乎没有差别。一份特征类似的增值红利型保险可以从中国人寿、平安、新华人寿、友邦保险或其他任何公司那里买到。消费者可以找平安、找太平洋保险或新华人寿买到一份基本上一模一样的单位连接险。如果哪家公司有任何产品创新,该产品会迅速在竞争对手中得到广泛复制。 在更成熟的市场,寿险公司在退休金规划方面的作用正在减小,因为其他投资工具占有了家庭资产的更多份额。这在美国更是如此。我们认为,如果各产品之间存在足够的差异将防止消费者转而购买其他投资工具,这对在华经营的所有保险公司都是一个重要的成功因素。 最后,值得注意的是在华保险公司被禁止提供真正意义的定期寿险。这种寿险的保单持有人在保单到期而被保险人仍健在时不仅得不到任何回报,还会失去所有已付清的本金。中国的每一份寿险保单都可以在到期日按票面价值全额给付,或在保险期限内赎回。 投资渠道受限 保险公司大量依赖投资收入作为收益来源,从而支付红利和索赔。然而在中国,各家保险公司一直面临着两个关键难题: 缺乏运行良好的资本市场 在低回报环境中的投资机会有限 中国把寿险公司的投资限制在低回报的“安全”工具范围,比如银行存款和短期债券。但是保险公司一般手握大量待投资现金,可以与银行议价得到比其他企业和个人更高的储蓄利率。因此许多消费者干脆将银行的定期存款转为寿险保单,目的是当保险公司将保费存入银行或购买短期债券时,他们能够获得更高的回报率。然而鉴于中国所处的受控制的投资环境,这些投资工具(资产)的期限比公司销售的保单(负债)的期限要短得多,从而造成资产-负债的期限显著不匹配。 此外,中国的股票市场—保险公司只能通过证券基金在股市上交易保费的15%—有史以来一直是难于投资。股市给人的印象是剧烈的波动性、极高的股票定值,不确定的调研、一些公司做欺诈报告、以及据说的股票操纵。 从某种程度讲,中国的保险公司处于俗语所说的“进退维谷”。不仅投资渠道受限制,而且能用的渠道还不好用。保险公司的平均投资回报从2001年的4.3%下滑到2002年的3.14%.那么,保险公司应如何生成充足的投资回报呢? 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项目可能会带来帮助,该项目于2001年10月上报政府。如果获准实行,该项目将允许保险公司进行离岸投资,购买高产出的投资工具。政府已经公布了方案和意向,但是实施的时间表仍未确定。 利润压力严重 中国的寿险公司面临着巨大的利润压力,原因主要是以下几方面: 客户获取成本昂贵。在中国,销售费用非常高,支付给的佣金(对于期缴保单)最高可达65%.在第一年,期缴保费的佣金一般为30%.而在成熟市场比如德国,期缴保费的佣金则约为10%.与之相比,中国保险人的报酬十分优厚(可能是过于优厚了)。现在问题的关键是减少数量,提高销售效率。 业务增长迅速。许多保险公司在最近的几年内迅速地戏剧性地扩张,开设分公司,雇佣人,营业额增长达到平均每年40%的水平。这种“地盘争夺”肯定需要某种形式的资金支持,或是通过初始的流动资金,或是来自利润积累。 管理。一些领先的中国保险公司拥有着数十万的人队伍,需要大量的资源来管理和培训(而不幸的是,许多人并没什么业绩)。 历史遗留的保证利率问题。90年代中后期,保险公司为了与银行存款竞争,在签保单时保证了较高的回报率。而利率的下跌使保险公司不得不继续填补这些保单带来的严重的负利差损失。 关注四项改革 和其他国家一样,中国的监管机构也在整个产业的塑造中发挥着意义重大的作用。虽然整体的监管环境已经得到了显著的改善,但是中国要想成为发达的全球寿险市场还有很多工作要做。许多保险公司正在等待着以下几个领域的改革: 市场准入。跨国保险公司正在寻求中国其他城市的市场准入,并在热切盼望着新的产品和新的地域市场的开放。许多重点城市已于2003年年底开放,但是还有一些重要问题没有解决,比如: ——外资保险公司仍仅限于合资形式和小规模持股投资国内保险公司的形式; ——2004年年底前,不允许外资保险公司进入团险,医疗及养老金市场; ——中国保监会可能会允许非寿险公司进入寿险领域,从而导致竞争的加剧。 的专业程度。客户对于许多的做法非常不满意。保监会主席吴定富最近强调了打击非法行为、改善市场整体环境的工作思路。许多工作需要保险公司自己来做,但监管意图可以通过加强认证程序和通过国际保险培训机构(如LIMRA和LOMA)促进人培训来实现。 投资限制。允许寿险公司拓宽他们的投资选择,可以使其更好地管理其资产与负债的匹配、提高收益、改善营利能力和财务稳定性,并增加收入来抵消由90年代末遗留下来的负利差问题。 偿付能力及资本金。鉴于历史遗留下来的负利差产品、迅速的扩张、以及低投资回报率,许多中国寿险公司需要更注重他们的财务管理。一些公司正趋于资本紧张,偿付保证金远低于国际水平。监管的重点应该放在监控准备金变化和确保偿付能力上,尤其是在保险公司需要大量资金支持企业增长的时候。 寿险论文:发展农村寿险业务的探讨 2003年,安徽省保险业实现了跨越式发展,保费突破百亿元大关,增幅居全国第一。其中,县域和农村人身保险业务的贡献最大,农村寿险、医疗、意外伤害保险大幅增长,对提高农村社会保障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实践证明,发展农村寿险业务大有可为。 已形成新的业务与行业的增长点 安徽全辖66个县域公司累计完成人身险总保费25亿元,较2002年增长78.57%。其中,新单保费14.9亿元,同比增长115%。保费收入在5000万元以上的县支公司达到9家。形成全省业务发展的主要增长点。全年县支公司累计完成人身险总保费占全省同期人身险总保费收入 82.7亿元的比重为30.22%,新单保险占全省同期寿险新单的比重为30.45%,已经形成行业新的增长点。 农村寿险业务基本情况。一是保费快速增长。农村人身险总保费收入6.34亿元,同比增长高达242.7%。其中寿险4.9亿元,产品主要有鸿瑞、千禧理财、夕阳红递增等。健康险0.37亿元,产品主要有康宁终身、康宁定期、大额疾病医疗、重疾终身等。意外险1.07亿元,产品主要有人身意外伤害综合险等。二是保险保障水平提高。全省农村参保人数约在61.8万人,投保人群主要是农民、农村外出务工人员、农村中小学教师等,其中寿险1.8万人,健康险20万人,意外险40万人。提供的风险保障金额达到1560.59亿元,其中寿险16.78亿元,健康险1379.73亿元,意外险164.08亿元。农村地区总计支付赔款8017.35万元,其中健康险1305.15万元,意外险6712.20万元。三是农村网点建设渐成规模。在农村中心乡镇和经济条件较好的乡镇大力发展农村营销服务部,以带动周边地区业务的发展。服务部数量由上一年度的322家,发展到563家,增幅达74.8%。平均每个服务部收取保费达11 2.61万元。全省共有农村营销员 10057名,人均保费6.3万元。以我省舒城县为例,2003年,14家农村营销服务部实现保费收入1700万元,占全县总保费收入的三分之一。 其中,寿险1 320万元,健康险100万元,意外险280万元。寿险期交新单保费收入为400多万,占全县寿险期交新单保费收入总数的二分之一。期交业务以1 0年期为主,5年期和20年期占30%左右,件均保费为800元。有1.7万人次通过农村营销服务部参加保险,风险保额为41.85亿元。 自身做大做强与发挥社会管理功能 目前农村人寿保险市场正处于有待开发的初期,有着广阔的发展前景,这是保险业做大做强的大好契机,保险公司抓住机遇,根据农村急需的保险保障需求,自觉将发展方向调整到国家的大政方针上来,瞄准农村市场广阔的发展前景,以大力推进县域和农村寿险业务发展为突破口,在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同时,自身也能得到较快发展。 发展农村寿险业务是解决“三农”问题,保障农民生活安定的迫切需要。促进县域经济发展,贯彻落实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对解决“三农”问题,具有重大的意义,这一点,在我省显得尤为重要。安徽省是农村经济不发达的省份,农民手中可支配的财富不多,经济基础薄弱,实力不强,抗御风险的能力较弱。如果家庭成员患上大病或主要劳动力残疾、死亡,将给农村家庭生产和生活造成严重影响,导致“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商业保险大规模进入农村市场,使广大农民的生产和生活得到保障,有利于农民生活和农村经济发展的稳定性。 发展农村寿险业务能够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丰富社会保障层面。商业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可以为城镇职工、个体工商户、农民和机关事业单位等没有参与社会基本保险制度的劳动者提供保险保障,有利于扩大社会保障的覆盖面。同时商业保险具有产品灵活多样、选择范围广等特点,可以为社会提供多层次的保障服务,提高社会保障的水平,减轻政府在社会保障方面的压力。对于广大农村地区来说,有着突出的现实意义。 发展农村寿险业务有利于农民医疗、养老和意外风险保障。长期以来,看不起病是农民群众的一大困难,据一项关于农民“最担心的事”调查结果显示,有36.6%的农户将“担心生大病”放在之首,很多家庭往往因病致贫或刚脱贫又因病返贫,商业健康和医疗保险进入农村,可以解决农民的病患之忧,医疗费用有了保障,适度分散了风险。 绝大多数农民目前仍是“养儿防老”。但随着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子女与老人比例严重倒置,农村地区养老问题日益突出。农民购买商业养老保险,可以解决老有所养、老有所靠的问题,这对于稳定老年农民的生活,推进计划生育国策的顺利实施,都有着极强的促进作用。 目前农村外出务工人员日益增多,乡镇企业安全防范措施不够健全,农民防范风险的意识和能力不高,意外事故发生频率较高,农民意外风险较之以前加大。一旦发生意外伤害风险,则直接导致一户家庭的生活困难,给社会带来负担,而由于保险的保障,可以转嫁风险承担,保障农民遭受意外能够得到及时救助和使生活稳定。 由此可见,商业寿险进入农村市场,大力发展寿险业务,为广大农村居民提供“全方位、宽领域、多层次”的养老、医疗和意外保险产品,完善了社会保障体系,丰富了社会保障层面。 发展农村寿险业务可以帮助农民解决就业问题,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为农村富余劳动力提供就业机会。随着农村的改革和农业机械化水平的提高,农村出现大量剩余劳动力,同时因行政制度改革,乡镇精简工作人员,很多被精简或改选下来的乡镇和行政村干部,形成数量庞大的农村无业群体。而寿险个人营销模式具有“劳动密集型”特点,在农村可以吸收大量闲散劳动力从事保险营销工作,促进再就业,增加农民收入。截至 200 3年底,安徽各县支公司共吸纳了10000余名农村富余人员进入保险行业,其中3000余名为乡镇分流干部,他们年均收入可达8000元左右,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保障农村行政制度改革的顺利进行,维护了农村地区社会稳定。县支公司在农村开展业务,不仅促进了企业自身的发展,壮大了业务规模,也为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作出了较大贡献,上缴税收和各项费用,支持了地方经济建设;2003年全省县支公司理赔和给付5.55亿元,提高了农村保障水平,安定了农民生活,化解了纠纷和社会矛盾。 安徽省寿险业务为什么增长迅速? 安徽省是农业大省,全省6300万人口中,农村人口达到4700万,占全省人口总数的76%,2003年我省实现国内生产总值3970亿元,农民纯收入稳步增长,达到2140元。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收入的提高,广大农民保险需求日益增长,为发展农村寿险业务奠定了基础。2003年,农村寿险业务取得突破,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原因: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保险业对经济发展的保障作用,为发展农村寿险业务创造了良好的环境。一是积极帮助解决农村营销服务部职场设置问题,加快营销服务部建设。二是协调工商、税务部门,解决营销员税负过重问题,减轻了营销员负担,增强了其投身保险营销的积极性。 保险监管部门提高认识,充分发挥宏观引导作用。安徽保监局充分认识到保险业只有围绕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服务,才能实现自身的发展。保监局引导保险公司增强开拓农村保险市场意识,大力发展农村寿险业务。积极组织力量,深入农村,调查了解广大农民的保险需求,掌握保险公司在农村机构设置及开展业务的现状和要求,为保险公司调整产品结构和发展战略,发展农村寿险业务提供决策指导。创新监管审批行为,打破常规,改革传统营销服务部审批程序,提高审批工作时效,做好全省农村营销服务部的审批和更名换证工作,积极支持寿险公司铺设农村业务网点,加强农村营销服务部正规化建设。同时,狠抓各级高管人员管理,严把准入关,建立高管人员档案,实行任期内跟踪管理,加强培训,提高政治和业务素质。 保险公司认真谋划,积极组织推动农村寿险业务发展。农村人寿保险市场有着广阔的发展前景,寿险公司抓住机遇,制定了县域业务发展战略,积极采取各种措施,开拓新的业务增长点,通过合理推进农村营销服务网点建设,逐步发展壮大,农村营销服务部业务发展势头迅猛,为县域业务发展作出重要贡献。2003年,安徽各县域保险机构均将强化营销队伍建设作为促进自身业务发展的重点,纷纷采取各种措施,加大营销增员的力度,加强营销人员培训和管理,提高营销员素质和留存率。截至2003年年底,各县支公司共有营销员25000多名,较2002年同期增长了五成以上,其中农村营销员达1万余名,乡镇分流干部达3千余人。营销队伍的发展壮大,为县域业务的快速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根据我省农村实际情况,针对我省农村人均年收入不高,绝大部分农村家庭没有能力一次性购买高额寿险产品的现状,实施业务结构调整合理规划农村营销服务部业务发展方向,制定适合农村地区销售的险种策略,以医疗、养老、意外等保障险种为主,支持发展寿险小额期交业务,使投保农民手中保留充足的生产生活资金,确保农村业务发展的可持续性。引导农村营销服务部走规范化经营道路。针对农村营销服务部点多面广、管理难度大的特点,通过建立健全单证管理、承保登记、理赔登记、报账、值班接待等一系列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对农村营销服务部业务、财务、人员等方面的管理控制,引导农村寿险业务规范发展。 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产品不适应农村市场需求。一是分红险业务,尤其是趸交业务占比过高,不利于保险资源的维护和可持续发展,并且有可能引发误导问题。二是当前在农村销售的多是延用针对城市居民开发的产品,价格较高,不能完全适合农村市场的需求。 客户服务体系还不健全。目前县域公司普遍存在“重展业、轻管理”的现象,还没有将客户服务工作摆到重要的位置,其中尤以客户回访和续期收费问题比较突出。客户回访工作不能充分落实,不利于保护被保险人利益和客户资源的长期稳定,甚至可能带来误导的风险。同时,各公司续期收费管理不甚规范,大部分县域公司续期保费还是由业务员自身收取,一旦业务员脱落,没有一整套符合农村业务发展的续期收费管理办法,这将成为县域公司发展农村业务的隐患。 营销员整体素质有待提高。县城保险业务的发展,使县域公司特别是农村营销服务部的个人营销员队伍迅速壮大,但是教育培训工作却没有跟上,营销员总体素质较低,在保险业务、法律法规、诚信道德等方面仍亟待提高,营销员持证率普遍较低,在可预见的一段时间内仍是一个制约农村寿险业务大规模提升的瓶颈问题,阻碍县域公司发展战略的深入推进。 下一步促进快速发展的思路 统一思想,大力促进农村寿险业务快速均衡发展。针对目前县域业务发展不平衡的问题,统筹安排,总体规划,鼓励保险公司进一步加大对农村保险市场的开拓力度,充分重视县域业务的发展,探索促进农村寿险全面快速发展的新路子,壮大农村寿险业务规模,提高农村保险保障程度。 积极引导,不断优化农村寿险业务结构。推出适应农村市场、农民急需的养老、医疗等寿险产品。对于一些效益不够明显、可能带来较大的资金运用压力而且并不是特别适合农村市场需求的分红险产品,应尽量控制在较低的比例范围内。同时要调整好新单业务中趸交、短期和长期业务的比例,保持合理的结构,将期交业务放在优先发展的位置,以利于可持续发展。 强化管理,尽快健全客户服务体系。以管理促发展,向管理要效益,高度重视公司的内部管理和客户服务工作。尽快建立起一套符合农村特点的行之有效的续期收费和客户回访制度,提高客户服务水平。 加强培训,逐步捉高营销员整体素质。逐步建立符合县域地区人文特点的教育培训体系,制定完善的培训计划,分层级进行培训,加强对营销员在业务知识、法律法规知识、诚信道德等方面的培训和教育,提高营销员队伍的素质,并尽快提高持证率,使之在较短的时间内达到100%,以适应未来发展要求。 寿险论文:析我国寿险市场的体检标准 内容提要:为了对每一个被保险人的健康风险进行准确、公正的评估,各家寿险公司都有自己的健康资料要求和体检标准。这与一个地区的市场成熟度、医疗环境、发病率特点、保额水平、年龄分布等因素密切相关。本文就体检标准的确定因素及目前国内主要几家寿险公司的体检标准进行了分析、比较,并对目前我国寿险公司的体检标准提出了调整建议,即根据国人的流行病学特点,对心电图、乙肝五项、腹部B超的检查应当从严;对HIV(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体检查宽严应适当;适当放宽对血常规检查的标准;有选择地进行考替尼试验。 寿险承保的标的是人的身体和生命,为准确地对每一位被保险人的风险状况进行认定和评估,从而确定一个公正、合理的承保费率是每一家寿险公司在决定承担保险风险时首先考虑的问题,这其中对每一位被保险人身体健康状况的了解又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因此,各家寿险公司都有自己的健康资料要求和体检标准。这个体检标准是由公司、行业内资深的精算师、医师、核保师根据承保群体的保额水平、年龄分布、发病率等特点及市场的成熟度等因素来确定的。目前,在我国寿险市场上,普遍采用的是瑞士再保险公司的精算专家与核保专家在1996年根据中国市场的实际情况并参照国际经验专门为我国制定的体检标准与体检项目。几年来,各家公司根据自身的经营经验和市场特点也进行过一些项目的调整。本文就体检标准的确定因素、目前国内主要几家寿险公司的体检标准进行分析、比较,并提出应根据国人的流行病学特点、承保群体的分布和市场规模适时调整体检标准的建议。 一、体检标准的确定因素 (一)风险保额水平 一般来说,保额越高,公司承担的风险就越高,对其各种风险因素(主要是健康风险因素)考虑的要素就越多,体检标准执行的就越严格。同时,高保额也意味着高保费,从公司经营的成本考虑,高保费也为执行多项复杂的体检项目奠定了基础。另外,来自理赔部门的信息反馈也告诉我们,在恶意欺诈、骗保、骗赔的案件中,高额保件也占有相当的比重。因此,寿险公司必须根据保额水平的增加而逐渐加强并严格体检标准。 (二)年龄段 不同的年龄段具有不同的健康风险点,如青少年段,多以某些恶性肿瘤、急性感染性疾病多发,而老年人则多发高血压、冠心病、糖尿病及其他一些恶性肿瘤。故不同的年龄段,体检标准的侧重应有所不同,但总的原则是随着增龄、健康状况低下,体检的项目应相应的提高,标准应更严格。但严格复杂的体检项目并不完全适用于老年人,像抗一 HIV(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体检查、运动心电图(EM)检查就不一定适用于老年人。 (三)同业借鉴,达成共识 在同一市场上,一家公司过于严格的体检标准会使业务流向其他体检指标相对宽松的公司,同样,过于宽松的体检标准也会使得公司承担过高的经营风险,致使实际的赔付大于精算师的预算,最终人不敷出,导致破产。所以,同业间相互借鉴,取得共识,是维持市场有序竞争、持久发展的前提。当然,各家公司可根据自身的管理水平、业务规模、承保群体的特点(收入、年龄、职业特点等)进行相应项目的调整,使之更适应于本公司的发展。 (四)市场成熟度 同一区域市场上,投保人群的年龄、发病率、死亡率分布是一致的,但不同的市场则不相同。在新开辟的市场上,人们的观念、对保险的认识、接受程度、体检配合程度、整体的经济水平等都相对较低,缺乏足够的经验数据,难以用大数法则来确定体检标准,体检比例低,体检标准相对宽松。而在一个较为成熟的保险市场上,人们的保险意识、观念普遍较强,对体检、核保的认知度相对较高,加之经济水平与对自身健康的重视程度均好于新生市场,体检的配合度高,故体检的比例也相对较高。由于有足够的健康体检资料和经验数据,精算师在计算体检标准时能够运用大数法则来进行准确的评估,力争通过科学、有效的数据来制定标准,从而达到最佳分散风险的目的。此时,对体检标准、体检项目的掌握上就相对灵活和准确。如在欧美寿险市场上,对体检件的要求首先是提供以往相关的健康病史资料 (APS),借以了解以往的患病就诊情况、接受检查治疗情况,必要时可以向被保险人的私人(家庭)医生、社会医疗保险机构、医疗信息局了解被保险人的健康、信用状况,然后根据需要有针对性的进行必要项目的检查。这样的体检标准灵活、准确,符合寿险业个性化、人性化的服务理念,也是寿险市场日趋成熟、知性、理性的标志。 (五)整个社会的医疗体制、医疗环境 一个社会的医疗制度、医疗环境对寿险业体检标准的确定有着重要的影响,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医疗体制的经济化、法制化、多元化为寿险公司健康资料的获得提供了极大的便利。西方医疗体制下的私人诊所、家庭医生出于自身利益、职业道德、行业监管的考虑,也为了建立自身长久、良好的信誉,相对于公立医院而言,一般能够为客户提供较为周密完善的服务和真实完整的健康资料。我们知道,承保时对健康风险因素的评估目的是对被保险人整体健康状况的了解,被保险人长期、连续的健康资料,比仅仅一次的体检结果有用的多。我国现行的医疗体制和医疗环境不论是从主观上还是客观上均不利于获得被保险人完整的病史资料。 2.医疗服务提供者对保险公司的接受、认知、配合程度与体检资料获得的真实性、准确性密切相关。在国外,许多的医疗服务提供者也是保险公司经营的参与者,保险公司的赢利与否与其自身的利益密切相关。故在体检的配合和费用的控制上与公司的要求相一致。而我国现行的体制尚不能做到这一点。 3.社会整体经济水平及医疗费用因素。体检标准的制定与一个社会的经济水平、医疗费用、医学技术、人群发病率及人们的思维、观念密切相关。比如在欧美等国寿险公司的体检件中,行腹部B超检查者极少,其主要原因是因为费用较高。而在我国,腹部B超检查的廉价和普及是众所周知的,特别是作为普查的黑白超声每次仅收费几十元。再比如像运动心电图(TM)这样费时、费力、对抢救、监控设备要求较高的检查在欧美寿险公司的体检规则中很盛行,这除了该地区冠心病高发的因素外,医疗服务提供者的时间、财力、物力的富余也是一个重要原因。而我国,医院大都存在医务人员少,病人多,医院多不愿意进行这样风险大、费时间、效益少的检查。在寿险公司自己的体检室(体检中心)就更不具备该项条件了,所以,运动心电图(TM)检查在我国较西方国家少的多。不难看出,各地发病率、经济水平、医学技术与习俗观念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一个公司体检标准、体检水平的确定。 (六)被保险人个人素质、信用、道德水准因素 个人素质与社会的政治经济水平、道德水准、法制监管力度及个人文化教育背景密切相关。一般说来,在一个经济发达、保险意识强、保险的深度和密度广泛渗透的保险市场,发生恶意欺诈、骗保、骗赔的案件较高。来自安裕再保险公司的资料显示:在美国,平均每年每一位被保险人要为保险业欺诈和骗赔多支付200美元的保费。这除了给保险业造成损失外,还足以影响到公司的利润和形象,保险公司不得不提高产品定价,并拿出时间、精力、财力来平息公众舆论。所以,对承保群体的个人素质、信用、道德水准的筛选是保险公司确定体检标准时所必须考虑的因素。 (七)保险人(业务员)因素 业务员个人利益与体检过程直接相关。首先,业务的促成使得业务员得到佣金回报,这是其个人收入的直接来源。而体检过程、体检的次数及相关健康资料的索取会增加客户身体上、心理上、时间上的不适,甚至反感,并有可能因此而失去该笔业务。其次,体检的费用也是由业务员预付的,有些公司的保障类险种,复效、复检的体检费用均是由业务员来承担的。此外,还有体检的差旅费、点心费及在体检过程中所花费的时间价值等等都直接影响到业务员的经济利益,可以说,业务员的个人素质直接反映了保单的质量和公司管理制度的落实。所以,寿险公司应在体检过程中,对业务员进行正确观念的引导、规章制度的宣导、专业知识的灌输、法律法规的监控等措施是在制定体检规则时必须考虑的一个成本。 二、各公司体检标准的比较 表1为目前我国寿险市场上,主要几家寿险公司体检项目起始标准列表,以目前主要的承保群体——青壮年年龄段(16~40岁)为例。 三、对目前我国寿险公司的体检标准的调整建议 (一)根据国人的流行病学特点,对心电图、乙肝五项、腹部B超的检查应当从严。近二十年来,随着国人生活水平的提高,生活方式及工作环境的改变,人群中高血压、冠心病、肥胖、脂肪肝、高脂血症的发病率明显增加,且年龄提前。同时,我国也是乙肝的高发国家之一,无症状乙肝病毒携带者占1.2亿(全球为3.5亿)。据对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浙江省分公司1999/01/01—2003/04/30因健康原因加费承保的6 371件保单进行分析发现,心电图异常为健康加费的首要原因,占19.2%,其次分别为:乙肝,14.7%;高血压,13.7%;高脂血症、脂肪肝,11.3%。所以,根据我国人群的发病率和流行病学特点,适时调整体检标准实属必须。从以上的体检标准列表可以看出,对≤40岁的年轻群体来说,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对心电图和腹部B超检查的标准就定的过宽了(风险保额在100万元以上者行心电图检查,200万元以上者行腹部B超检查,基本沿用了瑞士再保险公司的体检标准),这样会使得相当一部分的青年心电图异常者、乙肝、脂肪肝群体以标准体承保进来,大大增加了公司的承保风险。而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的上海、广州、深圳分公司就及时进行了相应项目的调整,标准定在30万— 50万元之间,与其他同业公司的标准基本一致。 (二)对HIV(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体检查宽严应适当。HIV是艾滋病——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症(AIDS)的主要检测指标。来自Swiss Re Life Health 2000的资料显示,截止2000年底,全球已感染HIV/艾滋病的人数达 3610万人,占2000年全球主要致死原因的第四位,所占比例为4.8%,仅次于缺血性心脏病12.7%、脑血管病9.9%、急性下呼吸道感染7.1%。而艾滋病在我国并非高发,根据中国卫生部疾病控制司中国性病与艾滋病防治中心提供的数据,至2000年9月底,我国艾滋病病人总数为20 711人,占世界患病人数的0.058%。如此低的患病率再加之对寿险公司体检成本的考虑,我国人群的HIV抗体检查应与国外有所不同。中国人寿的体检指标仍沿用了瑞士再保险公司的体检标准,指标随着增龄而逐渐严格。殊不知,艾滋病并不是老年人的高发病,在青年人当中累计风险保额 50万元以上就行。HIV抗体检查标准也太严格,应借鉴其他同业公司的标准,以累计风险保额在100万元以上再行 HIV抗体测定比较合理。 (三)适当放宽对血常规检查的标准。血常规检查对于临床上急性疾病的诊断具有重要意义,常常是发现疾病和评估治疗效果的重要指标,而对于正常人群中的疾病的普查则五指导意义。我们承保时的体格检查,并不同于普通的健康体检,是对要求承保的这一特殊群体未来健康风险因素进行评估并提供评估资料的过程。因此,应参考流行病学资料提供的结果,对慢性进行性疾病、对于目前及将来仍有影响的既往疾病的检查指标应多加注意,减少无特征性的普查指标。从表1中几家同业公司的体检标准看,国寿的血常规检查定的过于严格。以瑞士再评点手册及我们近年来的加费体会看,单纯因血常规异常加费的情况并不多,也缺乏相应的证据,不妨参照其他同业公司的经验,适当放宽该项指标的检查标准。 (四)有选择地进行考替尼试验。我们目前尚无对吸烟进行检测的量化指标,但吸烟对死亡率会产生重大影响的事实已被确认。美国BMJ,309:90,1994通过对男性长达 40年的观察显示,吸烟者与非吸烟者的死亡率分别为35—44岁年龄段5.1‰,1.6‰;45—54岁年龄段10.8‰,4.0‰;55—64岁年龄段26.0‰,9.5‰。死亡率的差别向我们提示应对吸烟者与非吸烟者收取不同的保费。目前在美国,所有的保险公司都有吸烟/非吸烟费率表,96.5%的公司对被保险人进行体内尼古丁水平的测试。我国是烟草生产和消费大国,在积累了一定的寿险管理经验并与国际化管理水平接轨的同时,应逐渐对吸烟与死亡率、费率的关系予以重视。 考替尼(cotinine)是尼古丁在体内经肝脏分解后的产物,半衰期为27~40小时,比尼古丁长8倍,从最后一次吸烟起5—7天后仍可测出其体内的考替尼含量,但间接被动吸烟和食用含尼古丁的食物不会使考替尼的测试出现阳性结果。目前国外公司普遍采用通过唾液来检测体内尼古丁含量,简单方便,无创伤性,价格与检测HIV等同。建议在我国寿险市场上,有选择地进行考替尼测试。对胸(透)片提示双肺纹理增粗的客户,不论其投保单上是否告知有吸烟史,均应进行考替尼试验,基于试验室的测试结果来指导核保决定。以体内尼古丁含量高,结合肺纹理的增粗、紊乱进行评点,符合我国的国情与相关的核保规定——吸烟只有与其相关的疾病结合起来考虑才能进行评点,这种评点具有说服力,易被客户接受。 寿险论文:完善寿险公司财务控制的思考 财务控制是内部控制的重点环节之一,在整个内控体系中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一般来说,建立和完善寿险公司财务控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预算控制。寿险公司通过预算的编制和检查预算的执行情况,可以比较、分析寿险公司各部门、分支机构未完成预算的原因。并对未完成预算的不良后果采取改进措施,确保各项预算的严格执行。在实际工作中,预算编制不论采用自上而下或自下而上的方法,其决策权都应落实在寿险公司管理的最高层。预算确定后由各预算单位组织实施,并辅之以对等的权、责、利关系,由内部审计部门等负责监督预算的执行。 财务处理系统控制。一是根据已建立的财务会计制度,制定财务处理系统的管理规章、操作流程、岗位手册,实施规范的会计核算流程,实现财务处理系统与业务处理系统数据共享与无缝对接,确保各项业务活动得到及时、准确地反映。二是定期编制财务报表及财务报告,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和准确。三是建立财务分析制度,按照全面分析与专题分析、重点分析与一般分析的方法,对会计报表的资料进行进一步加工、分析,满足决策的需要。 收入控制。一是保证收入的合法性,严格按合同金额进行收费,使用统一的收费票据。二是保证收费的安全。对收入以现金为主的网点,制定科学合理的收费管理规定。加强收费票据领用、保管、注销工作,实施收费复核制度。 支出控制。 一是严格落实不相容职责相分离原则。主要包括现金的保管职责与记账职责相分离,印鉴、支票、银行对账相分离,确保银行资金的安全。二是严格经费支出审批制度,按审批权限实行 “双签”制度。三是建立总部“大集中”的财务报账中心,将全系统的财务报账工作集中到总部,费用审核权和支付权由总部集中控制,改事后监督为事前、事中监督相结合,杜绝不合理开支及不合规开支,提高费用支出的透明度。 工程控制。一是做好立项前的论证工作,强化可行性研究,考虑项目投资的投入产出情况。二是对已立项的项目要做好工程设计,做到多个方案、多方调查、多家竞标,确保选择资质好、业务强的设计公司。尽量做到设计一次到位,减少变更。三是建设项目的招、投标和付款控制。控制好标底工程量及定额,其他费用的计量应符合相应标准,招、投标按规定程序和方式进行,付款严格按合同条款执行。四是对完工的项目按设计及合同要求组织验收,认真做好结算审计。竣工决算后分析概算、预算、决算、差异原因及项目成本效益。 资产控制。建立实物资产管理的岗位责任制度,对实物资产的采购、验收入库、领用、发出、盘点、保管及处置等关键环节进行控制。 资产采购。一是明确各部门及所属寿险公司资产配置标准。凡是配置标准内的资产购置,列入资产购置计划按规定流程报批。超标准超计划的资产购置,经物管中心或办公室并报总裁(总经理)办公会集体审议、批准,有计划地进行配置。二是按资产采购金额划分为零星采购、一般采购和大额采购,明确各种采购形式的具体审批程序及操作流程。特别注意的是,寿险公司物资采购招标前,应指定专人到市场询价,询价单位不得少于3家并具有一定的代表性,然后再通过网络查询全国范围内同类商品的价格,确定底价。同时,大额采购或一般采购年度累计采购金额在100万元以上均应实行公开招标。对一些更新换代快的电子产品,每年都应对固定的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情况进行评估。 资产处置。制定各类资产管理处置制度,如《流动资金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在用低值易耗品管理规定》等制度。在各项管理制度中,对每类资产的处置标准、程序、方法以及相关权、责部门和人员做出明确的规定,确保寿险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 资产清查。建立财产物资出入库、领用、转拨、盘点、报废清理制度,明确财产保管人员职责,对物资的收发、保管要做到手续完备、账目清楚。定期和不定期会同保管人员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每年年终定期进行盘点。确保财产物资账账、账卡、账实相符。 资金控制。资金控制包括货币资金内部控制、资金调度、投资决策等方面。 货币资金。货币资金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是职责分离,相互有牵制。建立岗位责任制,严格审批授权制度,严格现金收支凭证的管理,加强出纳工作。 资金调度。对资金进行统一管理和运作,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和保费收入账户定期零余额管理。合理测算各分支机构资金需求额度,减少资金占压,最大限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同时要对分支机构资金收支情况定期进行检查。 投资决策。建立透明规范的投资决策程序和议事规则,投资决策应合规,并有充分的可行性研究及风险分析。对外投资业务必须合理分工,一项投资业务可分为授权、执行、记录和保管等,应由不同的人员执行,形成相互制约,有利于避免或减少投资业务中发生错误的可能性。 其他重大财务事项控制。寿险公司融资方案、对外担保等重大财务事项也应加强内部控制。一是对外融资要选择合理的筹资渠道和筹资方式。二是在筹资决策时必须考虑筹资成本、筹资风险、资本结构、筹资时机、筹资的社会效应以及对控制权的影响。三是对外提供担保必须严格进行信用评估,充分了解被担保寿险公司的债务清偿能力和财务适应性,以避免担保风险。 财务人员业务素质控制。财务人员业务素质是实行内部控制的关键,一是加强会计人员的思想品德修养,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抵制“一切向钱看”的错误思想。二是提高财务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加强对会计人员的岗前培训和在岗继续教育,使他们及时掌握新知识,更新观念,具备扎实的基础知识和熟练的专业技能适应业务发展的需要。 内部审计监督控制。 相对独立的内部审计制度对落实寿险公司内部财务控制具有重要作用。一是合理设置内部审计监督机构。内部审计监督要独立于财务部门,直接对寿险公司“一把手”负责,保证其发挥应有的作用。二是明确审计的内容。在做好财务收支审计的同时,要突出做好经济效益审计。三是做好重点项目、重点工程,防止出现重大风险。四是做好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既增强了在任领导的责任心,又对离任人员有一个明白的结论,有利于提高寿险公司管理者的责任心。 寿险论文:杜邦分析体系视角下我国非寿险业经营绩效评价 【摘要】 杜邦分析体系是财务分析中常用的重要评价工具。本文结合财险业对杜邦分析体系进行了改进,并利用改进的杜邦分析体系对我国非寿险业2002年-2006年的经营绩效予以分析评价。 【关键词】 杜邦分析法;非寿险业;经营绩效评价;股东回报率 杜邦分析法是一种通过分析公司盈利能力和股东权益回报水平,从财务角度评价企业绩效的经典方法。随着财务分析理论和实践的不断发展,杜邦财务分析体系被越来越多的财务分析者所采用,并逐渐发展成为较有影响的综合财务分析方法。保险业也在试图将杜邦分析体系应用于保险公司财务分析的实务之中,但由于保险公司财务状况与其它公司相比存在很大区别,杜邦分析体系必须经过修正才能适用于非寿险业,因而,在保险业实务中还未能很广泛地运用杜邦分析体系进行分析决策。本文探讨如何结合非寿险业特点改进杜邦分析体系,并利用改进后的杜邦分析体系对我国非寿险的绩效予以分析评价,以期使其在非寿险公司得到更广泛的应用。 一、杜邦财务分析体系的改进 (一)传统的杜邦财务分析体系 杜邦分析法的基本思想是将企业净资产收益率逐级分解为多项财务比率乘积,并通过几种主要的财务比率之间的关系来综合分析企业的财务状况,有助于深入分析、比较企业的经营业绩。传统的杜邦分析体系将企业股本回报率(roe)指标分解为三部分: (二)smith对杜邦分析体系的改进 1999年,美国学者barry d. smith提出对杜邦分析体系进行修改,以使其应用于财产保险业。smith对传统的roe指标进行调整,并给每个比率重新定义,推导过程如下 ①: 从公式(4)开始,将指标含义转为保险业特有称谓: 公式(7)中承保净利率是承保净利润与保费收入的比值,它反映保险公司在承保业务的盈利能力;投资收益率是指投资收益与总资产的比值,它反映保险公司投资业务的盈利能力;总资产与保费收入的比率被定义为投资收益系数(investment returns multiplier),它反映企业潜在的投资规模大小,进而决定潜在的投资收益;肯尼系数,它是由保险新闻记者罗杰·肯尼(roger kenney)提出的,因此美国保险界称其为“肯尼系数”,也称为承保能力比率。肯尼系数是关于财产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的指标,对保险公司的经营成果具有放大效应。 从公式(7)看,smith分析体系增加了投资收益指标,更符合保险业的特点。由于投资业务与承保业务是保险公司利润来源的“两个轮子”,投资业务对于保险公司的利润贡献同样重要,因此,smith改进后的杜邦分析体系可以更全面地分析、评价非寿险业的经营绩效。 (三)适应中国新会计准则对杜邦分析体系的进一步改进 2007年2月,财政部颁布了38项具体会计准则,其中《企业会计准则第25项——原保险合同》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6项——再保险合同》(以下将这两个准则统简称为“新保险准则”)是与保险业密切相关的。新保险准则不但影响保险业的确认与计量原则,还改变了保险业财务报表的列报格式,尤其是利润表的列报格式和项目,当然,这些改变对我国保险业财务分析的指标也产生了重大影响。重要变化之一就是保险业不仅仅只关注“保费收入”这个指标了,“已赚保费” ② 这一指标也同样受到关注和使用。在新保险准则实施前,我国非寿险业最为关心的是“保费收入”指标,这一指标代表了公司的业务规模,但由于保险业特殊的业务性质,在确认保费之初,非寿险公司并没有对全部保费收入承担保险责任,保险责任的承担是随着时间的推进而逐渐承担的,已承担保险责任部分称之为“已赚保费”,保险业新的利润表突出了对“已赚保费”项目的重视。因此,笔者结合“已赚保费”指标,参考smith对杜邦分析体系改进的思路,对杜邦分析体系作进一步改进。 从公式(6)开始, 进一步修正的杜邦分析体系更适应新保险准则颁布之后我国非寿险业财务分析的习惯,可以令杜邦分析体系更好地在非寿险业得到应用。 二、利用改进的杜邦分析体系对非寿险业经营绩效评价 杜邦分析体系一直是企业综合评价业绩的重要分析评价工具,因此,笔者利用改进后的杜邦分析体系综合评价我国非寿险业的业绩。考虑到数据的可得性及与以往研究结果的可比性 ③,笔者采用smith改进的杜邦分析体系,即上述公式(7)作为评价模型。 (一)文献回顾 smith(2001)在扩展了杜邦分析体系并使其适用于非寿险业之后,利用其对美国非寿险业1970年至1999年的业绩进行了评价;桑强(2004)利用史密斯模型对我国非寿险公司2002年一年的业绩进行了评价,其文侧重于对行业中不同公司的业绩进行对比分析。本文拟用该模型对我国非寿险业2002年至2006年的业绩进行动态分析与综合评价。 (二)变量选取与数据来源 1. 承保净利率的计算。 “承保利润”数据取自于保险公司损益表中“承保利润(亏损)”或“营业利润”项目 ④,以承保利润乘以(1-所得税率)得到承保净利润数据。 2.投资收益率和投资收益系数的计算。 投资收益数据取自于保险公司损益表中“投资收益”项目,总资产取自于保险公司资产负债表中当年年末“资产总额”项目,保费收入数据取自于保险公司资产负债表中保费收入项目。 3. 肯尼系数的计算。 保费收入数据取自于保险公司资产负债表中保费收入项目,所有者权益数据来自于保险公司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合计”项目。 变量的数据来源于2003-2007《中国保险年鉴》。为了能够考察我国非寿险业的较为稳定的业绩情况,本文选取了于2002年之前就已经成立的21家财产保险公司作为我国非寿险业业绩的代表。整个非寿险业数据来源于这21家公司相关数据的简单平均数。 (三)实证结果及分析 1. 实证结果。 通过对这21家非寿险公司数据的计算,笔者得到如下实证结果(见下页表1,图1): 2.对我国非寿险业业绩的综合分析。 为综合评价我国非寿险业的业绩,笔者对杜邦分析体系中的各个组成部分逐项进行分析: (1)承保净利润。承保利润是非寿险业为投保人提供保险保障而获得的主要业务利润。从非寿险业总体业绩看,我国非寿险业承保利润较低,基本为无利润。从世界非寿险市场看,我国非寿险业与国际非寿险业承保利润基本保持相同水平,即,基本无法取得正的承保净利润 ⑤,例如,美国非寿险业2002-2006年综合成本率(见表2)一直是在100%附近,2002、2003和2005年是高于100%的,也就意味着美国非寿险业的承保利润在这几年为负的。从不同年份看,在观察期间,我国非寿险业于2002年取得了最高的承保利润1.01%,于2006年取得了最低的承保利润-1.14%。新保险会计准则的实施应该是我国非寿险业于2006年赚得最低的承保净利润重要原因之一。新保险会计准则要求非寿险公司按照精算结果计提未决赔款责任准备金,而此前我国大多数保险公司按不超过当年实际赔款支出额的4%提取已发生未报告赔款准备金 ⑥,以此种方法计提的准备金金额低于按精算要求计提的赔款责任准备金(张伟,2005)。 (2)投资收益。投资收益是非寿险业利润的另一个重要来源。从不同年份看,2006年取得了这5年中的最高投资收益2.59%,2004年最低为0.13%。保险业的投资收益受资本市场影响较大,中国2006年资本市场较好的业绩已经体现在非寿险业的投资收益之中了,使得非寿险业2006年的投资收益在观察期内最好。结合承保利润看,我国非寿险业的投资收益在不同程度上弥补了承保利润较低的现状,这在2006年尤为明显,2006年非寿险业的投资收益完全弥补了行业承保利润的负值。因此,投资收益被誉为保险业利润来源的两个轮子之一一点都不为过。 (3)投资收益系数。我国非寿险业投资收益系数一直稳定在1-2之间,即总资产是保费收入1倍多。这一数字与国外非寿险公司数据相比略为低些,美国非寿险业1997年的投资收益系数为3.15 ⑦,这表明我国非寿险业可用于投资的资产规模还不是很大,对投资收益的放大作用也还有限。另外,一直比较稳定的投资收益系数说明我国非寿险业总资产与保费收入增长幅度维持在一个相对稳定的局面。 (4)肯尼系数。从国际非寿险业的经验看,肯尼系数一般应该在1-3之间。我国非寿险业2003年肯尼系数最低为3.15,2006年最高为4.6,且从2003年开始呈现逐年递增的趋势。我国非寿险业肯尼系数普遍高于国际非寿险业水平,反映了我国非寿险业承保能力已经得到充分的释放,可挖掘的潜力已经有限,因此,如何扩大承保能力其实已经成为我国非寿险业面临的一个突出问题。 (5)股本回报率(roe)。2002年,我国非寿险业roe为4.96%,2003年为6.71%,2004年为0.95%,2005年为8.10%,2006年为11.95%,其中2004年最低,2006年最高。2006年较高的roe的取得主要是由于非寿险业取得了较好的投资收益,比上年增加了一倍多。另外,2006年较高的肯尼系数也起到了放大经营成果的作用。与国际非寿险业相比较而言,我国非寿险业的roe水平要低于同期美国非寿险业的roe水平(见表3)。 需要注意的是,笔者选取的样本是21家成立时间相对较长的公司,相对而言,这些公司经营较稳健,因为新公司在成立之初投入较多,回报可能于几年之后才能见效,因此,笔者计算得到的roe水平会比采用非寿险业全部公司为样本的数据较高一些。 三、结束语 最近几年,我国保险业发展迅速,许多保险公司为扩大承保能力在国内外资本市场中公开发行股票融资,但是由于保险业的特殊性,广大投资者对这一行业的了解还不够深刻。而杜邦分析体系通常能够提供许多其他分析方法无法给出的深刻理解,可以更好地综合评价企业或行业经营绩效。因此,我们对杜邦分析体系进行改进,使其更加适应非寿险业的特点,希望这种改进能够促使杜邦分析体系在非寿险业得到进一步运用,也能够为广大投资者提供更有力的财务分析工具,帮助更多的投资者了解这一行业。
浅谈保险业个人营销模式创新:中国保险业个人营销模式创新 摘要:个人营销模式是中国保险业主要业务模式,其在促进中国保险业发展的同时,也出现了角色定位不准、培训成本高等种种问题。应建立――收展混合制的个人营销模式,发展保险公司控股的专业性保险公司,强化行业监管促进中国保险业的健康发展。 关键词:保险营销;个人营销模式;创新 保险营销渠道的发展和创新是推动中国保险业发展的重要力量。目前,在中国主要的三大保险营销渠道(个人、团体直销和中介)中,个人自1992年以来一直是中国保费收入的主渠道(见表1),无论是保费规模、从业人员数量(见表2),还是社会影响力,都是其他营销渠道无法取代的。个人渠道的个人营销模式,自1992年被美国友邦引入以来,获得了很大的发展。个人人数量增长迅速,目前已突破200万人(见表2),同时实现保费收入的较快增长,2007年为3193.9亿元,同比增长20.48%,占总保费收入的45.4%。然而,随着个人营销模式的蓬勃发展,其本身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并遇到了发展的瓶颈。 一、目前中国保险个人营销模式存在的问题 1.角色定位不准。根据中国保险法律法规,保险公司和个人人是委托关系。在中国现行模式中,个人人境地尴尬:首先,个人人接受保险公司管理,如考核、出勤等却又不是公司员工,无法享有公司提供的各种福利保障;其次,人作为一种独立保险中介人,需要进行工商登记和拥有自己的经营场所,并设置账簿,在中国,这些都不具备。而且个人人承担了双重税负(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个人人成为一种谁都无法定位的“边缘人”。 2.人员流失率过高,保险公司培训成本高昂。据统计,从1994到2004年,全国有2000万余人在平安公司接受过培训,超过了整个北京市人口。个人人队伍数量的大起大落势必会影响到保险行业的稳定。随着市场对个人人素质要求提高,保险公司投入的新人培训成本迅速增加,过高的流动性使巨额的新人培训成本付诸东流。 3.素质参差不齐,缺乏有效的管理。目前中国对个人人要求的最低学历为初中,且个人人从业资格考试层次低。过低的门槛造成了个人人队伍的泛滥,保险公司常常通过泛滥的营销队伍,以人海战术的方式实现规模保费的快速增长,但对营销队伍的管理却没有得到有效的加强。 4.佣金制度不合理,客户和公司的利益受到损害。现行佣金制度规定:对于长期型险种,保险公司将各年度保费的营销员佣金集中在保单生效后最初几年内(通常为3年~5年)全部付清,以后各年不再支付佣金。这种佣金制度,虽然短期激励效果显著,但长期的负面影响也是明显的:一是保单后期无佣金,续期收费无法保证;二是个人人离开公司后,形成了孤儿保单;三是个人人不择手段地促成新单,导致不当销售或劣质保单。保险公司的服务质量和客户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保证。 5.收入不稳定,压力大,缺乏归属感。个人人不是保险公司的员工,没有底薪,不享受公司提供的各项福利。由于个人人佣金直接按照保费收入计算,十分不稳定,因此,最不保险的保险个人人,面对生活的需要、考核的压力、利益的诱惑、归属感的缺乏,不可避免地会出现主观上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 对于上述问题,实业界已经迈出了个人营销模式改革与创新的步伐,开始了创新个人营销模式的尝试与探索。理论界也在积极探索如何解决上述问题以及如何完善和创新目前的个人营销模式。 二、中国保险营销模式的创新 (一)建立-收展混合制的个人营销模式 -收展混合制,是介于制和收展制之间的一种个人营销模式。具体做法是:通过考核将合格的个人人转入收展制,作为收展员进行管理,而另一部分个人人或继续现有的模式或组建成为专业性的保险公司,仍然保持制。收展制,就是由保险公司指派收展员在固定区域内为客户提供上门服务,通过优质的服务将客户与公司之间的关系紧密地结合起来,长期对区域内客户及潜在客户提供收费、保全、理赔、咨询等相关服务,并进行市场培育和业务拓展的一种保险营销渠道。收展制采用的是区域化管理方式,根据客户数量进行区域的划分和客户资源的分配,采用以服务带动销售的营销策略,最终目的是培养一批拥有固定薪酬、学历及素质水平较高的个人营销队伍。 收展制与制有很大区别。个人人法律地位不同,前者是劳动关系,后者是关系;经营理念不同,前者是精耕细作的集约式经营,后者是攻城掠地的粗放式经营;营销战略不同,前者是以服务为中心,后者是以销售为中心;薪金制度设计不同,前者注重老客户和二次开发,后者注重新保单和增员;团队协作上,前者注重队伍稳定,后者注重队伍扩张。收展制的上述特点,不仅能够使现行制下出现的种种弊端得以顺利解决,而且能够巩固现有的客户资源,并对其进行二次开发、深度挖掘。这种集约式经营模式,有利于保险公司对市场的永续经营。 虽然中国保险市场已经获得了巨大的发展,但与发达国家相比,中国保险市场仍然不成熟,保险深度和保险密度在整体上仍然有较大差距。这就说明中国目前的保险市场发育程度有限,完全的收展制并不合适。 中国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导致了各地区的保险市场发展程度不一(见表3)。发达地区的保险密度和保险深度高一些,在同一地区中心城市比二线城市高、二线城市比农村高。由于这些特点,可以说-收展混合制是最佳的模式选择。在中国营销模式搭建过程中,可以做如下战略选择:在比较发达的地区或城市偏重于收展制,在不发达的地区则侧重于制。这种个人营销模式同时也反映了中国保险市场经营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的过渡。 -收展混合制在一定程度上消除了个人制的弊端,有利于形成条理相对清楚、责任相对明确的个人人管理机制。在这种相对有序管理的条件下,有利于增强个人人的归属感,强化长期服务的理念。一些误导或恶意欺骗客户的行为将能得到一定的控制。-收展混合制将在一定程度上提升公司服务质量、客户的满意度,进而提升保费收入。随着中国保险市场发展,最终实现完全的收展制。 (二)发展保险公司控股的专业性保险公司 保险公司要想在激烈竞争的市场上取胜,必须构建和提升自己的核心竞争力,专注于自己的核心业务,把其他不重要的业务进行“外包”。中国寿险营销队伍最终走向公司制将是必然趋势,保险公司投资设立或控股销售服务公司应该是一个合适的方向,发达国家的寿险公司普遍这样做。发展专业性的保险公司,可以使保险公司摆脱比较繁琐且不重要的业务流程,集中精力打造自己的核心竞争力,从而有利于保险公司服务创新及经营管理水平的专业化。 在美国,保险公司都要给予人一定的办公费及其他费用补贴,用于支付部分或全部新人的招收及培训费用。因此,由保险公司控股的专业性保险公司,由于以资本为纽带形成血缘关系,有利于保险公司对专业性保险公司在费用、专业性技术等方面给予支持。 (三)满足个人人需要,提供职业生涯发展规划,促使实现自我 按照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对于优秀的人,由于其基本需要和安全需要一般都能够得到满足,此时应通过向人传递公司文化,满足其爱的需要,增强归属感。保险公司还应建立一套规范的职业晋升和发展机制,为优秀人提供广阔的施展才能的空间,满足其自我实现的需要。 (四)改革佣金制度 适当减少首期新保佣金比例,增加续期佣金比例或增加续期佣金支付年限,减少人的短期行为。可在佣金制度中增加增员持续率的考核,解决流动性过大问题。当然,还应在佣金制度里增加如新单回访反馈情况、投诉率、退保率、理赔情况等考核指标,以加强品质管理,维护公司和客户的利益,杜绝人违规展业行为。 (五)加强职业培训 加强教育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不仅要加强对人营销技能知识的培训,还应加大金融类专业知识培训。同时,还应强化职业道德教育,使个人人树立诚实守信和为社会服务的意识。 (六)加强行业监管 提高准入门槛,加强行业监督管理,加大行业协会作用。建议人最低学历提高至高中,提升基本素质;还可以考虑由保险行业协会制定和出台保险行业从业标准和服务公约,以严格的行业行为准则维护行业信誉。 浅谈保险业个人营销模式创新:关于保险中介机构保险营销员个人所得税税收筹划的对策探讨 摘要:由于保险行业属于典型的人才密集型行业,保险中介机构总是面临着激烈的人才竞争。为了建立起一支稳定精干的保险营销员队伍,保险中介机构必须要采取有效措施,力争降低保险营销员的税负,千方百计地提高他们的实际收入。因此,保险中介机构要认真做好保险营销员个人所得税税收筹划工作,有效控制筹划风险,减少保险营销员的税负,切实维护员工队伍的稳定,推动保险行业健康发展。 关键词:保险中介机构 保险营销员 个人所得税 税收筹划 对于保险中介机构来说,保险营销员在拓展保险业务、为客户提供相关保险服务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是保险中介机构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但是,我们应该看到,由于当前保险中介机构于保险营销员之间签订的是合同,保险营销员没有底薪,不能享受保险公司或中介机构的任何福利及待遇等,主要是按照一定比例从保费中获取佣金。因此,保险营销员面临着较大的收入压力,尤其是保险营销员个人所得税的税负问题已经成为影响保险营销员队伍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导致保险中介机构普遍存在着保险营销员增员难、营销员队伍发展缓慢等突出问题。根据本人在湖南湖南惠民铁路保险销售有限公司的多年实践工作经验,本文主要对当前保险中介机构保险营销员个人所得税扣缴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和思考,并提出若干解决措施,希望能抛砖引玉,引发业界同仁的讨论和思考。限于本人学力有限,文章会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欢迎大家批评指正。 一、当前保险中介机构保险营销员个人所得税扣缴中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人们的保险意识显著提高,保险事业也迎来了巨大的蓬勃发展的机遇。但是,由于目前保险营销员的个人所得税按照一定的标准由保险中介机构按月代扣代缴,这显然在一定程度上把保险营销人员的个人所得等同于劳务所得,使保险营销员承受了巨大的个人所得税税负,从长远来看,不利于我国保险事业的健康发展。 一方面,税率设置不够合理。一般来说,税率是税收制度设计的核心,会对税制运行状况产生至关重要的影响。由于我国居民的各种收入货币化、账面化程度相对较低,而个人所得税税率的设置又只能依据人们账面化的货币收入,有失公平,进而导致他们力图使自己的收入隐性化,例如将本月可以签的保单推到下月签等。由于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承担着收入再分配的职能,在税率设置方面应当符合低税率、宽税基这一基本思路。低税率可以降低纳税人的税负,引导他们自觉纳税,而过高的不合理的税率,会刺激一些纳税人选择偷逃税。 另一方面,没有充分考虑到营销员的工作费用支出等经济状况。在保险营销工作中,营销员不仅面临着巨大的工作压力,任务繁重,而且会支出较多的工作费用,包括交通费、电话费以及探视客户的费用等,这些支出很多时候都是由营销员自己承担的,个人所得税如果没有考虑这些因素,就会明显增加保险营销员的负担。同时,由于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经济单位,与个人收入相比,家庭成员的总收入更能准确全面地反映出纳税能力。而对于有些营销员来说,由于家庭成员多,赡养老人的负担重,所以,在扣缴他们的个人所得税时候,就应当充分考虑保险营销员的家庭负担以及工作费用支出等情况,以确保纳税的公平性与合理性。 总之,个人所得税扣缴在一定程度上关系到保险营销员的切身利益,会对保险中介机构保险营销员队伍建设以及保险行业的发展产生直接影响。现行的个人所得税政策会对保险营销员的展业带来不利后果,增加了保险中介机构的经营成本与经营风险,不利于保险行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保险中介机构保险营销员个人所得税税收筹划的主要对策 税收筹划作为一种财务管理活动,具有合法性、目的性与专业性等特征。如何在既不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又不增加企业预算的情况下,切实提高保险营销人员的实际收入,已经成为保险中介机构必须妥善解决的重要课题。对于保险中介机构来说,只有认真做好营销员的个人所得税税收筹划,才能吸引并留住保险营销人才。 (一)准确区分工资薪金与劳务报酬 当前,保险中介机构保险营销员主要分为雇员与非雇员两类。根据现行税法的相关规定,雇员的个人所得税主要适用“工资薪金”项目,而非雇员则适用“劳务报酬”项目。从收入项目来看,雇员的工资薪金所得除佣金收入之外,还有其它工资福利收入。而非雇员的劳务报酬只有佣金收入。从可扣除项目的角度来看,雇员的工资薪金收入中可扣除的法定费用为3500元,而劳务报酬可扣除的费用标准为800元或20%的比例费用。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工资薪金收入不征营业税,而劳务报酬所得应征收营业税。而适用税率的差异,正是保险营销员个人所得税税收筹划的重要途径。所以,工资薪金所得的适用税率与劳务报酬适用税率相比较,在较低的收入时,采用工资薪金就可以显著减少保险营销员的税负,在高收入时采取劳务报酬则更合算。 (二)合理安排手续费 在保险行业,支付给保险营销员的手续费属于劳务报酬。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企业营销员(非雇员)取得的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8〕13号)的相关规定,保险企业营销员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保险中介机构是营销员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义务人,应按月代扣税款并将所扣税款缴入国库。由于劳务报酬属于一次性收入,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如果手续费支付间隔超过一个月,则按每次收入额扣除法定费用后纳入应纳税所得额。如果间隔期没有超过一个月,则合并为一次,扣除法定费用后纳入应纳税所得额。因此,保险中介机构应当合理安排保险营销员的纳税时间,并使其每月支付的手续费,可以抵扣法定的定额费用,努力减少保险营销员每月应缴税额,切实降低税率,有效增加保险营销员的实际收入。 (三)最大限度地提高营销员福利 根据我国现行税法的相关规定,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计提的社保基金以及住房公积金等,应当免缴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因此,保险中介机构就可以考虑为广大保险营销员计缴住房公积金等费用,并将这些项目在税前列支,通过采取这些措施,就可以有效减少保险营销员的个人所得税应缴税额,提高营销员的实际收入。同时,保险中介机构也可以增加营销员“五险一金”的缴纳基数。在这一过程中,就可以有效规避个人所得税税收筹划风险,最大限度地增加保险营销员的福利,充分发挥对营销员的激励作用。 (四)切实防范筹划风险 保险中介机构在进行个人所得税税收筹划过程中,要加强自身保护,维护企业形象,努力防范并化解税收筹划风险。首先,要严格遵守税法等法规。保险中介机构对于保险营销员的个人所得税税收筹划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保持会计帐薄的真实性、完整性与准确性。其次,要及时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营销员个人所得税的筹划方案进行调整。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等各项事业的快速发展,我国税收法律及法规也在逐步修订并不断完善。因此,由于各种因素以及法律法规出现变化,保险营销员个人所得税的筹划方案就必须进行调整,只有这样,才能切实为保险中介机构的保险营销员带来实际利益,减少个人所得税税负。 三、结束语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事业的快速发展,保险行业正处于新的发展时期。由于保险行业具有投资大、风险高以及竞争性强等特征,保险中介机构之间的竞争集中表现为保险营销员之间的竞争。为留住营销人才,保险中介机构必须要为员工谋取更大福利。其中,个人所得税的税收筹划就可以明显减少保险营销人员的税负,有效维护保险营销员队伍的稳定,有力地推动保险中介机构健康可持续发展。 浅谈保险业个人营销模式创新:浅谈财产保险个人营销的发展现状及策略 摘要: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深入发展,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份并存的所有制已经形成,保险需求趋于多元化。与寿险相比,财产保险的发展速度相对滞后,但是发展潜力是巨大的。开展建设个人营销业务来加速产险业务的发展,是符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财产保险的发展趋势的。目前我国的财产保险个人营销业务在发展中还存在着一定的问题,本文主要针对这些发展中的问题提出解决的对策,并展望产险个代营销的发展前景。 关键词:财产保险 个人营销 现状 策略 前景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保险业务的工作对象主要是国有企事业单位和机关团体,以团体业务为主,特别是在原来人保独家发展的时期,基本是有什么险种、客户就买什么保单,行政干预、强制性经常发生作用。但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深入发展,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份并存的所有制已经形成,保险需求趋于多元化,集团性业务减少,分散性业务急剧增加。而随着保险竞争的加剧,保险业正从卖方市场逐渐向买方市场发展,如何把保单销售出去成为公司能否盈利的重要任务。在这样的发展状况下,实行直销与个人营销的同步发展,具有战略性意义。 从国际上来看,国际保险市场上营销业务以及其他形式的中介业务已占业务总量的80%,营销业务可以降低保险的经营成本,提高保险公司的运营水平,提高保险业务人员的收入水平,实现保险业务的良性循环和发展。其实,与传统的保险业务方式相比,个人营销让业务人员与保户面对面进行交流,方便保户对险种等各方面进行了解,加强了保险公司与保户之间的联系和沟通,提高保险公司的信誉度和客户满意度,也就有利于保险业务的发展和壮大。 与此同时,财产保险的个人营销制度将业务量与业务人员的收益直接挂钩,给业务人员提供了激励措施,调动了他们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业绩成为衡量人员能力的重要标准之一,完善了保险公司的内部用人制度,有利于现代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 一、财产保险个人营销的发展现状 保险营销体制在引入中国保险业之后,在寿险领域取得了巨大的成功,寿险的市场份额一直大于产险,这在一定程度上要归功于个代营销在寿险中的推广和应用。目前,我国产险个人营销业务的发展还相对滞后,存在着一些问题需要我们去面对和解决。 1、观念滞后,认识不足 近几年,产险公司在个代营销的认识上有了很大的发展,但是距离现代市场营销观念还有一定的距离。保险界对产险的个代营销主要有两种错误的认识,一种是对个代营销持极端的否定态度,认为个代营销不适应产险业务的发展,反对个代营销的开展;另一种持极端肯定的态度,盲目崇拜营销,盲目模仿寿险业务来发展产险业务,忽略了产险业务的特殊性,这两种观念都不利于产险个代营销业务的发展。目前,产险营销人员占总人数的比例非常小,保费所占份额也不高。 2、产品数量少,范围小 目前产险公司的产品数量比较少,而且各公司的业务都比较相似,适合个代营销业务模式的险种就更少了,缺乏适应社会发展和保险业发展的新的险种的创新。相比而言,寿险公司开发了大量的寿险新品种,拓展了业务范围,而产险则由于保险标的的多样性、保险期限的短期性而导致产险的发展受到很大制约。因为财产保险不允许重复,所以会发生产险的直销人员与营销人员冲突的情况,不利于公司内部和谐发展以及公司业务的发展。而车贷险、房贷险的风险系数又较高,主要由银行兼业,不是保险公司的鼓励项目。所以真正适合开展个代营销制度的保险种类很少。 3、管理机制不健全 目前大部分保险公司没有设立专门的产险营销部门,缺乏相关的管理办法。而且鉴于直销人员与营销人员在业务上的冲突,会对营销人员的业务范围包括营销险种、营销区域、营销行业作出许多的限制,不利于营销业务的开展,而且不允许营销人员插手集团客户,来防止营销人员的流动造成客户的流失。这都极大的制约了产险个人营销的发展,导致营销人员收入比较低,阻碍了公司业务链的扩展。 4.、营销员素质有待提高 产险个代营销要求营销人员具有专业的知识和熟练的业务能力,而我国保险从业人员整体上学历不高,综合素质不高,虽接受了相关的业务培训,但是在实际操作中还存在着许多问题,而且流动性过高。当前,从事产险营销的人员大多是毕业学生和下岗职工,既未受过系统的保险知识教育,又未通过保险人资格考试,所以专业知识缺乏,业务素质相对偏低。一些业务人员信誉度不佳,影响了整体的形象,也不利于保险业务的发展。 5、激励机制不合理 目前的产险个代营销人员的待遇比较低,论业绩高低领取报酬, 因此没有底薪, 也没有 正常的社会保险、公积金等福利, 全部收入来自其推销保险的佣金。产险公司支付手续费的来源和依据与寿险公司基本相同, 所不同的是费标准和给付方式。寿险是将期缴业务的后期缴费提前提取手续费, 在前期预支给寿险人。产险由于多为一年期业务, 所以费支付无法实行预提, 这就影响营销人员的收入水平。 二、产险个代营销的发展策略 针对产险个代营销中存在的这些问题,我们应该采取相应的措施来促进其发展,适应经济发展和保险业务的发展趋势。要创新财产保险个人营销观念、创新产品种类、完善管理机制、提高营销员的素质、建立绩效评价体系,通过这些途径来促进产险个代营销业务的拓展。 1、创新财产保险个人营销观念 首先要正确认识产险个代营销,发展产险个代营销是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和保险业务发展趋势的正确选择,是符合经济发展规律和行业内部规律的。针对目前产险个代营销发展滞后的现状, 产险公司必须尽快转变观念, 认真分析研究发展个人营销业务的潜力, 制定正确的营销策略。在营销策略上,要明确个代营销业务范围, 要把发展分散性业务作为人代营销的主要业务范围,产险个代营销人员要努力开拓新的市场,开办新的业务,提高市场占有额,促进产险公司的发展和壮大。 2、创新产品种类 目前的产险本来种类就不多,适合以个代营销方式发展的险种就更加少了,所以要开发专属于个代营销发展的新的产品种类,减少直销人员与营销人员的业务冲突,维护公司内部稳定,扩大市场占有。同时,个代营销的专属产品要获得国家相关政策法规的支持和保护,还有行业上的限制,明确发展的规则,维护个代人员的同时也要保护参险人的权利,这样才能保证产险业务的长期发展。 3、完善管理机制 要完善个代营销的管理机制,促进个代营销队伍的发展壮大,同时也要进行有序的管理。个代营销业务要制定相关的管理制度,建立专门的管理部门对营销人员进行管理和培训等等。在人才招聘上,要注意引进高水平人才,注重“质“的提高,充分考虑人才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工作经验等,加强对人才的管理和培训,建立绩效评价体系,建立完善的升迁制度,保证营销人员的职业规划能够顺利实现。 4、提高营销员素质 在引进高水平人才的同时,要注重对公司内部已有营销员的素质进行培训和提高,不能简单的模仿寿险的发展经验。定期对营销人员进行考核和评价,督促营销人员进行业务学习,建立完善的培训体系,既包括业务能力,也包括心理素质、职业道德的训练和学习,及时淘汰不合格人员以免影响整体团队素质。 5、建立绩效评价体系 绩效评价体系是现代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的核心。要制定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和时间,对营销人员的业绩、客户维护水平、客户满意度进行评价和考核,打通营销员职业生涯晋升通道, 依据业绩、服务年限、综合素质等要素动态调整营销人员职级体系, 并对各层级对应的收入水平、培训支持和福利保障予以公开, 为营销人员搭建制度化、透明化的职业发展平台。绩效评价体系有利于稳定人心,减少人员流动,保证产险公司的稳定和发展。 三、产险个人营销的发展前景 虽然目前产险个人营销业务的发展范围还比较有限,而且在发展中确实存在着许多问题,但是我们必须看到这一发展模式是有可行性的,必将促进产险的发展。首先,财产保险个人业务市场潜力巨大,就目前的产险发展来看,家庭保险业务的承保面仍然比较低,户均保障水平也不高,同时城乡居民拥有的闲散车辆也比较多,都是产险个人营销可以发展的方向。第二,营销队伍有了一定的发展,产险公司在实际的业务操作中经常会面临人员多、但是可用人才少的现状,这就促进了个代营销人员队伍的发展壮大,所以要在营销人员总量不断增加的基础上建立管理制度和营销策略建设,促进产险业务的发展。第三,财产保险的个代营销人员受益有一定的保障,产险营销业务手续费标准实际上高于寿险,如果从长期发展来看,产险的效益也可以激励营销人员,只是这是一个长期的发展过程,公司要建立合适的薪酬制度,留住高水平人才,一方面有利于产险公司的发展,也有利于营销人员个人业务的发展。 浅谈保险业个人营销模式创新:“新国十条”背景下保险营销员个人信用评级制度发展现状及问题分析 【摘要】新国十条背景下,加强保险营销员个人信用评级建设迫在眉睫。当前,保险业在保险营销员个人信用评级工作上进行了有益的探索,但是由于缺乏法律依据、人才储备以及实务中存在某些问题,导致保险营销员个人信用评级制度主体不明确、体系不完整、指标不科学。对此,本文提出了相应的完善我国保险营销员个人信用评级制度的若干对策建议。 【关键词】保险营销员 个人信用 评级模式 监管 保险营销员制度自上世纪90年代引入我国以来,在促进保险迅猛发展、提供更多就业机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当前保险业快速发展的同时,保险市场失信行为不断涌现,给保险业长远发展带来了十分不利的影响。因此,加强保险营销员个人信用评级建设迫在眉睫。2014年8月10日,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跟2006年《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相区别,简称“新国十条”),明确指出“全面推进保险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保险信用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扩大信用记录覆盖面,构建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引导保险机构采取差别化保险费率等手段,对守信者予以激励,对失信者进行约束。完善保险从业人员信用档案制度、保险机构信用评价体系和失信惩戒机制。 一、当前保险营销员个人信用评级发展现状 (一)保险公司个人信用评级模式 该模式具有代表性的是中国人寿营销员信用评估指标体系。该体系有五大类67项指标,主要包括:一是营销员的业务质量和服务质量,二是营销员的个人基本信息,三是营销员的合规情况,四是营销员的业绩情况,五是其他情况。该体系采用五级评分制,将营销员信用等级与客户服务、业务处理及营销员管理等挂钩。以中国人寿营销员信用评估指标体系为代表的保险公司寿险营销员诚信评级机制有其科学性,但在推动营销员诚信行为,还不够全面和系统,主要体现在:一是绩效指标权重过大,二是随着层级往下延伸评价体系执行力、影响力逐渐递减。 (二)保险监管机构个人信用评级模式 该种模式具有代表性的是烟台保监分局保险营销员评价管理信息系统。该系统包括“数据录入”、“评价打分”和“记录查询”三大模块。“数据录入”模块主要是采集营销员基本资料、从业经历、投诉记录和业务品质等信息。“评价打分”模块是该系统的核心。根据数据库中营销员的可评分记录,设置统一的评分标准,由系统自动进行打分和汇总,然后根据得分自动对营销员进行评级。对营销员的评级共分为7等,分别为“新入职”、“未达星级”、“一星级”直至“五星级”。评级内容包括13个月继续率、承保率、退保率、回访成功率、保单件数、服务年限、投诉情况等7项指标并设置了不同的权重。“记录查询”模块提供信用评价查询功能。 (三)行业自律组织个人信用评级模式 该种模式具有代表性的是浙江省保险行业协会创立的寿险营销员分级管理体系。该体系采用审查评定制,设置三方面十大条件。其中,基本素质方面,设定从业年限、学历水平、后续教育要求;专业能力方面,设定新单首年佣金、新单件数、服务客户数量、续保率要求;诚信规范方面,设定无有效投诉、无回执超期、无违法违规要求。体系将寿险营销员分为初、中、高三个等级,并在福利保障、产品销售、继续教育等方面实施差异化管理。 二、当前保险营销员个人信用评级中存在的问题 当前我国保险营销员个人信用评级制度建设进展缓慢,究其原因,既有建立保险营销员个人信用评级制度的宏观环境欠佳的外部因素,也有信用评级机构及评级机制自身的因素,主要体现在五大方面。 1.法律基础明显滞后。迄今为止,我国尚无个人信用方面的法律规范。目前《保险法》未对保险信用评级做任何规定。即使其他金融行业(比如证券业)有一些信用评级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办法,但存在整体性差,针对性不强,缺少可操作性等问题,对信用评级机构的市场准入和退出、合规经营、不正当竞争等方面的管理政策法规仍是空白。法制建设的滞后造成:一是社会整体信用观念不强;二是失信行为没有得到相应的惩治,失信的成本远低于失信的收益,在一定程度上纵容了保险失信行为的发生。 2.缺乏统一权威信用评级机构和个人信用评级体系。一是评级时间不长。发达国家保险人信用风险管理是建立在先进的信息技术和科学的外部评级方法基础之上的。而在我国,大多数保险机构对营销员的内部信用品质评级体系建设起步只有两三年,覆盖全部评级作业的评级系统刚刚或者尚未成形。二是评级质量不高。保险业现有信用评级机构评级对象为保险公司,没有将保险营销员个人纳入评级范围。同时,与国际评级业相比,目前,我国保险业评级机构良莠不齐,其评级质量突出表现为评级结果影响力小、缺乏公信力、随意性强、可比性差。三是评级标准不统一。保险业对营销员个人信用评级所采取的评估方法、评估标准很不统一,难以形成整个业内对保险营销员个人信用的完整判断。 3.尚未设计出科学的权威性评级指标体系。一方面,科学的评级方法和完善的评级指标体系是保证评级结果准确性的重要基础,但受各种因素限制,对评级方法和评级指标体系是否需要统一等问题,在理论界和实践中都还存在不同意见。另一方面,我国保险营销员个人信用评级技术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我国的评级行业与国外同行百年历史相比还是一个新生儿,面对我国加入WTO的挑战,我们需要借鉴国外评级机构的先进经验,积极深入地研究评级技术,创造出既符合国际惯例又适合我国国情的保险营销员个人信用评级体系。 4.信用评级人才较为缺乏。保险信用评级人员必须具备良好的职业和道德素质。职业素质要求评级人员掌握管理、会计、财务、审计、金融等知识,具有多元化的知识结构和较强的专业分析能力。道德素质要求评级人员具备诚实守信的基本素质,具有公正、独立的立场和为客户保守秘密的品质。人才缺乏是影响保险营销员个人信用评级发展的首要瓶颈因素。 5.缺乏客观、可信的评级资料。一是信息种类少。保险营销员现有公开信息主要集中在资格证、执业信息等极少数种类上,缺乏教育背景、从业经历、社会荣誉等信息。二是内容简单,信息量偏少。三是披露的失信惩戒信息有限。部分省市虽然建立了营销员黑名单制度,但是因为保险公司不愿意上报负面信息等原因,导致真正纳入黑名单制度管理的营销员不多,制度效果尚未显现。 三、保险营销员个人信用评级制度总体框架 保险营销员个人信用评级制度实际上是一种信息传播的制度,它可以增加交易的透明度,辅助政府的监管职能。做好保险营销员个人信用评级工作需要保险监管机构、行业自律组织、保险公司发挥各自作用,形成合力。 1.保险监管机构――保险营销员个人信用评级制度的倡导者。主要负责拟定、完善保险营销员个人信用评级相关规章制度、指导行业自律组织对评级结果进行监督和反馈等。 2.行业自律组织――保险营销员个人信用评级制度的执行者。作为建立保险营销员个人信用评级体系的主体,主要负责制定保险营销员个人信用标准、等级,组织开展具体评价工作,向社会公布评价结果,不断完善保险营销员个人信用评级工作。 3.保险公司――保险营销员个人信用评级制度的重要参与者。积极上传真实、准确、完整的保险营销员个人信用信息数据,加大对营销员信用管理,主动配合做好营销员个人信用评级工作。 建立保险营销员个人信用评级制度,应遵循如下原则:一是定性与定量分析相结合;二是动态情况与静态数据相结合并保持稳定性;三是主观观念与客观数据相结合。 因此,结合保险营销员已有诚信评价工作实际,我们建议:我国保险营销员个人信用评级制度可由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统一标准设立,选择业务发展、服务质量、合规展业、社会评价等指标组成保险营销员个人信用评级体系总体框架,并在保监会相关营销员信息系统基础上加以优化后设立应用平台,各保险公司拥有相应账户权限,维护上传营销员个人保险信用信息,由各地保险中介协会或行业协会进行审核、管理,同时地方保监局负责监督执行。 四、完善保险营销员个人信用评级制度的对策建议 1.尽快完善保险业个人信用体系相关法律法规。如果法律上没有依据,信用评级发展道路必然面临重重险阻。应尽快制定和完善与保险营销员个人信用评级体系相配套的法律法规及措施,为保险营销员个人信用评级提供法律依据,夯实保险营销员个人信用评级制度基础。 2.加强评级方法的研究,设计科学的评级指标体系。一是借鉴国际经验,选取营销员销售质量(如退保率、新单回访等)与服务质量(如回执核销、失效率等)等关键指标,进行量化评估,建立统一、规范、标准的保险营销员个人信用评级体系和科学的个人信用评级体系。二是在这一过程中,不断改进评估方法,提高信用评级结果的准确性。 3.完善保险业征信机制和信息披露机制。一是建设完备的保险营销员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数据库一般应包括个人基本信息、教育信息、社会信息、信用信息、从业信息,并定期更新,动态管理。推动并指导行业自律组织对保险营销员的执业信息进行分析归类。适当扩大保险营销员优良记录的范围。二是完善营销员信用信息披露机制。 4.加强保险业信用评级人才建设。一是从长远利益角度出发,注重吸引行业发展所需的人才,加大人力资本投资。二是完善和落实人才引进政策,引进急需的专业型、复合型、高层次人才,夯实信用评级人才队伍。三是建立信用分析和评级管理人才资质认证、注册和责任追究机制。通过信用评级自律组织对信用评级执业人员进行专业等级认证管理,流动性注册管理,对评级项目的责任风险进行追究管理。 浅谈保险业个人营销模式创新:论财产保险个人营销的推进策略 营销团队建设和管理 保险营销,是保险企业在充分了解消费者保险需求的基础上,利用险种、费率,保险促销等组合手段去满足顾客需要,从而实现企业经营战略目标的一种保险经营活动。保险营销体制自引进中国保险市场以来,在寿险领域取得了巨大成功。如按保费收入计算,寿险市场份额从1997年始就超过产险跃居市场主角,而且有逐年扩大的趋势,这在很大程度上归功于个人营销体制在寿险业中的运用。近年来,受寿险个人营销成功经验的启示,各产险公司在坚持以直销为主的销售模式的同时,不同程度地加大了个人营销的力度,并取得了积极的成效,但总体上比较滞后。因此,实现财产保险业的大发展,必须大力推进产险个人营销工作,走出一条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产险营销路子。 从近两年开展产险营销业务的实践看,适合产险个人的营销管理机制还不健全和完善,还存在着诸多问题,主要表观在:一是可供营销展业的险种单一。消费者所处的地域不同,所面临的风险也就不同,保险需求的差异性要求保险产品日新月异,但由于新险种,新产品开发的相对滞后性,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产险营销工作的推进。二是由于某些险种要求业务员素质高,操作上专业技术强,有些险种保费太少,业务员展业成本大,营销员缺乏推销的积极性,在一定程度上成为营销的抑制因素。三是个人营销业务起步晚,各保险公司还没有形成一套完善的、可操作性强的管理办法,即寿险业务中所说的“基本法”,难以对营销工作进行有效地指导,同一系统缺乏统一的管理制度。四是缺乏专职专业化的培训制度和培训力量,培训力量的不足,使营销人员从业生涯缺乏规、划,共同价值观难以建立,增员成活率低,成长缓慢,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营销队伍的定着率和战斗力,制约了业务的快速发展.五是由于系统内部和外部的手续费标准差别较大,同业之间互相“挖角”现象普遍,导致人队伍难以稳定,人员“卖单”和“跳槽”情况严重。六是推行产险个人营销,可能诱发各保险企业竞相压低保险费率,抬高手续费,加大经营成本,导致经营效益的下降。七是由于营销人员的收入与推销的保单直接挂钩,在利益驱动下,以追求业务数量为目标,存在着宽进宽出现象,造成业务质量不高,影响企业的经济效益等等,上述问题的存在,在很大程度上会削弱产险个人营销公务员之家版权所有积极功能,处理不善,极易造成工作上的被动。为此,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努力推进卓有成效的营销策略。 1.制定正确的策略手段正确的营销策略,可以提高营销效率,拓展保险服务领域。所以保险公司必须制定正确的营销策略,一是要创建企业营销文化。企业营销文化是企业在营销策略中所形成的一种文化现象,它是一个企业内独特的并得到员工认同和接受的价值准则、信念、期望、追求、态度、行为规范、历史传统乃至思想方法、办事、准则等。企业营销文化是营销企业“无形的资产”,是企业的精神和灵魂,如果营销企业没有一种求生存、求发晨、团结奋进、开拓创新的精神,这个企业就一定缺乏生机和活力,缺乏向心力,凝聚力。创建并加强企业营销文化,就是解决营销队伍价值观念,造就和培养一批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具有诚心,爱心和热心的营销队伍,只有这样,才能有信心抢占市场,才能有能力参与竞争,才能立于不败之地。因此,它是立企之基,兴企之本,强企之路。在保险企业营销文化建设中,必须坚持以人为本,以为消费者提供优质服务为宗旨,根据消费者的需求组织产品开发和销售,增强社会对营销业务的信赖感、安全感。二是要突出险种策略。根据各目标市场保险需求的差异性和层次性,搞好险种的分层开发,注意用不同的保险商品满足不同消费者的保险需求。在产险营销过程中,对不符合市场需求的旧险种进行大胆修改,在不违背大原则和公司整体利益的前提下,注意灵活变通营销险种,以便在市场竞争中占据主动。 2.组建高素质的营销队伍 营销业务发展的好坏,与营销人员素质的高低,营销队伍发展的快慢密切相关。在营销队伍建设上应量质并举,注重质量。在构建稳定的营销队伍方面,可借鉴国内有些保险公司“宽进严考核”的用人用工办法,防止队伍良莠不齐,充实营销队伍健康“血液”,增强营销队伍活力,走精兵之路,避免人海战术。对新设立的分支机构,产险个人营销应一步到位,走整体营销之路,对原有机构,应当加快销售体制改革。在现有情况下,可逐步将保险职员中的展业人员分离出来,向保险人过渡,使其成为保险营销队伍的“中坚”。培训是提高营销队伍整体素质的重要手段。在产险营销起步晚,营销队伍整体素质还不高的情况下,各保险公司必须制定详实的人才培训计划,时新人司人员,着重进行基础知识及业务技巧的培训;对在岗人员,着重进行相关知识及工作心态的激励培训;对优秀业务人员,着重进行专家成长计划培训,将其培养成保险领域某一方面的“权威”,在展业队伍中形成梯级结构。 3.建立科学的激励机制 保险展业是受挫率极高,竞争异常激烈的行业。激励机制总体上讲是向人员提供“动力油”和“润滑油”。激励机制应包括:业绩考核系统,报酬管理系统,工作环境系统。在业绩考核方面,制定好级别考核,业绩卡考核管理制度和表彰制度,通过组织经常性的业务竞赛等活动,增强员工的争上意识。在报酬管理系统方面,充分发挥手续费在结构调整的杠杆作用,用手续费来调节效益险种与非效益险种发展方向,打破身份界限,实行“效率优先,绩效挂钩”的分配机制,在社会养老,医疗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方面,逐步缩小直销人员与营销人员的差距。对在险种开发,市场竞争,团队发动、爱司敬业等方面有特殊贡献的个人或集体,公司随时进行表彰奖励。在工作环境系统方面,要千方百计为展业人员创造良好的内部工作环境、外部工作环境;让展业人员在公司,社会受到尊重,受到关怀,受到肯定,受到公平;让每位业务员在公司重大事情表决上,拥有管理人员同样的权力;尽可能的为展业创造愉快的工作氛围。 4.努力创新售后服务 能够把产品销售出去,仅仅是产险营销参与市场竞争的第一个层次的竞争,搞好售后服务不仅是决定企业是否能够从长远角度稳固占领市场的第二次竞争,也是保证健康经营的主要环节,只有服务做好了,才能够进一步培养客户忠诚度.从这个意义上说,产险营销不是纯粹为销售,而是跟进,承保、理赔、续保服务综合体。现代商战的胜利,不在于你占领了多少商场,而在于你占据了多少个消费者的心,因此,在产险营销过程中,必须不断创新服公务员之家版权所有务方式,渗情于服务,化情于市场,用诚心与客户成为朋友。特别对一些保费金额较大的重客户,要甘于超值服务,真正成为业务上的伙伴,生活上的朋友,以此保证业务稳固。
健康保险论文:健康保险的风险特征与产品创新 [摘 要] 健康保险由于经营风险大、管理成本高、管理难度大,面临普遍发展难题。过度医疗、逆选择等外界风险的大量存在,成为健康保险的发展瓶颈,健康保险产品创新成为走出困境的希望之路。因此,在产品创新导向上要注重将健康保险自身规律与市场需求规律有机结合,建立起以保险机构专业化经营管理为前提、以健康管理为基础、以保险机构与医疗机构有效合作为保证的健康保险风险控制机制;建立起以普遍性需求为主导、以区域性和个性化需求为辅助的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健康保险产品研发体制;创造出政府政策支持和具体优惠政策并举、社会医疗保险与商业健康保险两个优势均能得到充分发挥的政策环境。 [关键词] 健康保险;风险特点;产品创新;风险控制机制;产品研发体制 一、健康保险的风险特征及发展现状 健康保险是人身保险三大业务系统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92条第2款明确规定:“人身保险业务,包括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保险业务”。《健康保险管理办法》明确规定:“本办法所称健康保险,是指保险公司通过疾病保险、医疗保险、失能收入损失保险和护理保险等方式对因健康原因导致的损失给付保险金的保险”。 (一)健康保险产品自身的风险特点 1.与普通人寿保险相比较,健康保险具有不确定性的风险特点。人寿保险包括生存保险、死亡保险和生存与死亡两全保险,其精算依据主要是生命周期表,一般几十年可以不变。而健康保险的精算依据是经验数据,随时都可能发生变化。在实际生活当中,由于疾病是人的身体中的各种因素积累所致,呈现出复杂的过程,增加了疾病风险发生的不确定性。 2.与意外伤害保险相比较,健康保险具有多发性的特点。人身意外伤害的发生率往往以千分之几计,疾病发生率则以百分之几甚至十分之几计。因此,健康风险发生的随机性十分明显。 (二)健康保险可能产生的外界风险 1.医疗、药品价格上涨带来的风险。据统计数据显示,从1980年-2004年的25年内,人均收入增长10倍,医疗卫生费用支出增长35倍,年均增长24%,个人负担从21%上升至53.68%。由于健康保险承保周期的原因,医疗费用、药品价格的上涨,必然带来保险公司的费差损风险。 2.过度医疗的风险。医患利益不一致的过度医疗风险则最后转嫁给保险公司。 3.逆选择等道德风险。 4.人类自身抗疾病风险能力的降低。由于人们生活方式与饮食结构等原因造成的心脑血管疾病、糖尿病等老年性疾病的年轻化趋势,都给保险公司健康保险带来了新的风险。 (三)健康保险业务发展现状 1.业务总量很小。2006年保险业保费收入5 641.4亿元,健康保险保费仅占全国保费收入的6.68%,占人身保险保费收入的9.12%,显然与健康保险在整个保险业中的地位极不相称。 2.业务比重很低。健康保险在人身保险中所占比重: 2001年为4.32%,2002年为5.38%,2003年为8.03%,2004年为8.05%,2005年为8.4%,2006年为9.12%,而英、美等发达国家健康保险业务比重均在20%以上。 3.保险深度、保险密度极微。从保险深度来看,2005年全国健康保险保费收入312亿元,gdp为182 321亿元,仅占0.17%,2006年全国gdp为209 407亿元,健康保险也占 0.17%。从保险密度来看,2005年健康险人均保费24元;2006年健康险人均保费29元。 4.业务覆盖面极小。我国由商业医疗保险提供保障的人群仅占全国总人口的3%左右。而发达国家的这一比例一般都在60%左右。2005年我国卫生费用总支出7 590.3亿元,其中人均医疗保健支出583元,个人支出313元,占 53.68%,人均商业健康保险消费支出仅占个人卫生费用支出的7.66%,而美国这一比例为50%以上。 健康保险业务发展中出现的几种现象更应该引起关注。一是“蛋糕分割效应”。“发展主要靠分割现有的市场蛋糕,而不是思考怎样把蛋糕做大”,这一形象比喻指出了健康险产品同质化现象严重的根源所在。全国健康保险产品数量有300多种,在数量上很丰富,但实际产品多数雷同,仅有医疗费用报销型、重大疾病、附加住院补贴型等少数几个产品较为畅销。二是三个“1/3”。从经营风险上来看,健康保险由于其自身的风险特点,尤其是逆选择、过度医疗等外界风险的大量存在,时时都在困扰着各个保险主体。业内人士对健康保险普遍有这样一种估计:有赢利或微利的占健康保险业务的1/3,收入与赔付基本持平的占1/3,基本上亏损或严重亏损的占1/3。三是“三年赔付定律”。健康保险业务就一些单险种核算来看,基本上是第一年小赔,第二年中赔,第三年大赔。四是“简单中的复杂”。在医疗服务中,门诊是最为简单的方式,住院次之,大病治疗最复杂。但通过调研却发现,门诊医疗的赔付率最高,经营风险最大,成为“跑、冒、滴、漏”最严重的地方。 二、健康保险产品创新的探索 (一)健康保险产品创新的管窥 国泰人寿推出了“国泰关怀一生终身医疗保险计划”,该产品除提供一般性的医疗保障外,重点突出防癌保障,是第一个专业防癌医疗险,填补了市场上同类产品的空白。中国人寿的“国寿康源团体医疗保险(b型)”,不仅提供了通常的住院津贴,还包括从被保险人急救医疗费用,到住院期间的住院津贴、外科手术津贴,以至遗体转运、安葬等一个完整的就医链条保障。从最低保障到最高保障有四种计划可供选择,适合不同经济条件和保障需求的团体客户。光大永明的“康顺无忧重大疾病保障计划”,涵盖了包括癌症、急性心肌梗塞、良性脑瘤、肢体瘫痪等40种重大疾病,不仅有重大疾病的全面保障,更提供癌症复发额外保障及保证费率。产品、服务和销售只要向贴近客户需求的方向走一步,就是创新。 (二)健康保险产品创新的导向选择 在产品创新导向选择上,应将健康保险自身规律与市场需求规律有机结合,摆在首要位置,至少应把握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市场需求与经济效益。应注重解决好是以市场需求为导向,还是以经济效益为导向的根本方向问题。 2.投入与产出。据统计数据显示,世界500强的保险企业,健康保险首年承保的经济效益为—8%,主要原因是疾病发生率、持续时间等风险标的具有不确定性,往往变动很大,管理成本高,以及医疗费用难以控制等问题的普遍存在。 3.防范风险与经营风险。健康保险风险具有经营层面风险和管理层面风险,容易忽视的是经营层面的最大风险是有效需求不足,一个保险产品承保人群越多,其分散风险的功能就越大,管理层面风险则与此相反。 4.稳健经营与长远发展。保险公司是经营风险的企业,围绕各种风险谋求经营与发展是唯一的正途,遵循发展规律和经营原则是经营保险的必要前提,稳健经营是经营保险的基础和关键。对处于初级阶段的我国保险业,更应当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始终将提高持续发展、永续发展能力问题作为现在乃至将来的永恒课题。 (三)健康保险产品创新的条件探索 1.要建立起以保险机构专业化经营管理为前提、以健康管理为基础、以保险机构与医疗机构有效合作为保证的健康保险风险控制机制。现有的健康保险医疗费用控制模式,最明显的弊端就是作为承担最终责任的保险机构,缺少中间 (过程)控制手段,只是在医疗费用支出既成事实后,被动地承担经济补偿责任。其关键的环节就是保险机构与医疗机构之间,没有建立起“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合作机制。管理式医疗是保险机构和医疗机构的利益联盟,其最大的亮点是双方共同控制医疗费用,能有效地发挥医疗机构的积极性,且在一定程度上对道德风险有抑制和监控作用。健康管理是控制发病率、小病拖成大病的有效手段,可以从源头上控制医疗费用,且可以促进全民健康水平的提高。加之健康保险专业化经营管理,这一自身能力的增强,就能建立起保险机构、健康管理机构、医疗机构三方协同动作的健康保险医疗费用控制机制,为健康保险产品创新和发展创造内外结合的基础条件。 2.要建立起以普遍性需求为主导、以区域性和个性化需求为辅助的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健康保险产品研发体制。要解决这些问题就应在创新观念上抢先突破,考虑实施一种新的产品研发战略,实行集中与分散相结合,对消费需求广泛、保障人群众多、对全局影响大的健康保险产品,要举全行业之力,进行集中研发,采取招投标和合同协议方式,进行产品经营权购买。这样做便于政策扶持;有利于扶优限劣;便于知识产权保护;有利于产品开发的专业化。对于区域性、不同层次及特殊保障需求的健康保险产品开发,可由各保险主体根据消费需求和自身能力进行自主开发。 3.要努力创造出政府政策支持和具体优惠政策并举、社会医疗保险与商业健康保险两个优势均能得到充分发挥的良好政策环境。《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实施,为保险业的改革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环境,但具体落实到健康保险业务发展上,针对其风险特殊性的具体政策还不够明显,应争取更大的政策支持力度和具体的优惠政策,才能保证健康保险的创新和发展。从发达国家的经验看,如果商业健康保险和社会医疗保险承担的保险责任范围相同,商业健康保险的费率往往要低于社会医疗保险的收费水平,这实际意味着商业健康保险执行的是更为公平合理的费率,而最终受益的必然是保险消费者。 健康保险论文:智利健康保险制度改革分析 内容提要:本文介绍了智利健康保险制度改革后的基本框架,分析了其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原因,指出无论是从公平还是从效率的角度看,智利的模式都很难说是成功的。从全球范围来看,面对实践的挑战,健康保险的理论研究仍旧任重而道远。 关键词:智利,健康保险,制度改革 一、历史背景与发展进程 智利的健康保险是国家整个健康保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1952年确立的综合健康保险制度规定,不仅健康保险的有关政策由国家制定,而且具体业务也主要由政府部门经办,国家免费提供大部分医疗服务,公共部门承担医院费用的90%,承担病人治疗费用的85%以上,这种体制一直持续了近30年。像其他由政府包办健康保险的国家一样,在1970年代末,智利健康保险制度出现了深刻的效率危机,包括医疗保险支出持续增加、国家财政负担过重等等,健康保险制度不仅成为了经济发展的瓶颈,而且成为了社会不稳定的重要潜在因素,健康保险制度的改革已经迫在眉睫。 1980年代初智利的政权更替为健康保险制度的根本转型提供了契机,在当时全球经济自由主义思潮占主导地位的意识形态支配下,智利健康保险的改革采取了节约成本、消除浪费、充分挖掘潜力、改善医疗卫生状况、减少不平等等方面的目标取向,实现了健康保险制度由政府主办向私营化、市场化方向的转变。与此同时,智利还调整了健康保险的管理体制和具体的政策措施,1981年,国家卫生服务体系和雇员国家医疗服务体系重组为国家卫生基金会(公营健康保险机构)和国家健康保险服务局(snss),作为公共部门履行政府对健康保险事业的责任。同时,中央政府下放部分卫生事业管理权利,初级健康保险交由市级管理。但是,智利健康保险的市场化并不彻底,健康保险也只是实行了部分私有化经营,从而确立了智利公共健康保险和私营健康保险同时并存的二元健康保险体制。 智利健康保险改革之初,虽然社会公众留恋社会医疗,排斥私营健康保险,但是由于政府在政策上遵从经济自由主义的理念,具有社会政策特色的公共医疗保险基金还是出现了普遍缩水和持续递减,健康保险部分私有化导致了私营保险机构的持续扩张,私营保险机构发展成为了智利最盈利的经济部门。1990年11月至1996年期间,私营健康保险机构的数量虽然没有变化,但是私营健康保险机构中的受益人却从1990年的210万人增加到1996年的380万人,强制健康保险制度中由私营健康保险机构承保的人数比例从1990年的19%上升到了 1996年的32%。1990—1996年,私营健康保险机构平均对每位受益人的医疗费用支出上升了 18%。然而1990年代后期,经济衰退加上私营健康保险机构创新能力不足,私营健康保险机构无力提供新产品来增加市场份额,使得智利私营保险没有出现大的发展,1999年后,参加私营健康保险机构人的数量几乎没有增长(sapelli and torehe,2001)。 私营保险公司的进入,使得整个健康保险部门成本意识增强,公营健康保险机构的运作似乎也获得了明显的成功。1981年的健康保险制度改革导致了公营保险体系的普遍重构,包括剥离部分功能和坚持消费者需求导向,在公营保险部门中引入了市场机制,使得制度效率大大提高,同时,促进了诊断和医疗需求的提高,并因此而提高了医疗保险的总支出。 二、智利健康保险制度的体制框架 智利虽然倡导健康保险运作的市场化,允许私营保险企业经营健康保险,但是对于投保人而言,健康保险却是强制性的,即政策范围内的所有人必须参加健康保险,只是具体参加公营还是私营保险人的保险,投保人可以自由选择。但是智利强制性的健康保险对象仅仅限制为在岗工人和退休工人,并未包括其他社会成员,受益人除了投保人本人之外还包括其家属。 (一)公营健康保险机构与私营健康保险机构的政策差别 公营健康保险机构与私营健康保险机构的主要政策差别之一是保险费与保险费率的不同。私营健康保险机构的保险费依据每个社区的费率确定,各个社区的费率大小是不一样的,具体到一个投保人,保险费又根据投保人的年龄、性别和家庭人数而有所差别。公营保险费率仅与受益人的收入有关,而与其年龄、受益人数和健康状况无关,每位购买公营保险的投保人交纳收入的7%作为保险费。 公营保险部门与私营保险差别之二是保障水平的不同,在公营健康保险机构(foivasa)中,每个人都交纳7%的健康保险税,获得相同的一揽子最低医疗服务。私营保险的保障水平取决于交纳的保险费的多少,交纳的保险费越多,获得的保障程度越高,反之则反是,即保险费和健康保险保障服务水平呈对等性。 (二)公营保险机构中投保人的分类 智利的公营健康保险机构根据投保人月收入由低到高分为a、b、c、d、e五个等级,a级属于法定的贫困人口,按照1995年12月确定的收入标准,b级月收入低于144美元,c级月收入为145—225美元之间,d级为月收入225美元以上的人,e级是极少数月收入特别高的人群,a、b、c、d四级分别占总人口的41.2%、31.5%、12.8%、13.9%。 公营健康保险机构为所有人提供预防、初级和二、三级卫生保健服务,投保人因病请假也给予补助。对受益人是妇女的,提供5个月的产前和产后假期津贴。对高收入者发给津贴证,在公立医院就诊时享受降价优惠,鼓励高收入者参加公营机构的健康保险。对于穷人公营健康保险机构规定可以免缴7%的保险税,在公立医院就医时自己也不需要付费,但在产前、产后因病缺工不享受津贴,并且不能到私营医院就诊。一般而言,a、b两类人在就医时个人不承担任何费用,c类人个人承担的医疗费用约为总费用的10%,d类人约为20%。 (三)共付制(co—payment) 所谓共付制是指在出现医疗保险事件时,所发生的医药费用由保险人与受益人共同承担,它类似于共同保险。在智利,共付制被认为是对受益人的行为有强制约束,私营健康保险机构用共付制度来控制受益人的“道德风险”,降低了保险人承担的医疗责任,这被认为是智利健康保险制度模式中最显著的特色。由于健康保险的供方市场尚未规范,许多私营健康保险机构提供的健康保险方案保障程度往往很低,迫使受益人自己不得不承担大部分的医疗费用。 三、智利新健康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随着时间的推移,智利新的健康保险制度受到了公众越来越多的批评,这些批评对象主要是私营保险公司,其中比较突出的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是所谓的“挤出精英(cream skimming)”,它指私营保险公司把那些收入比较高、健康状况比较好的人从公营保险制度中剥离出来,成为自己的保障对象,而把最需要健康保险的那一部分人,特别是低收入的穷人排除在私营保险制度之外。二是私营保险人提供的保障程度过低,主要表现在共付率很高,所谓“共付率”是指被保险人(投保人)承担的压疗费用比例。由于“挤出精英”问题,又引起了不为智利公众所注意的第三个问题,大量收入高而身体健康状况好的人离开了公共健康保险机构,因此使智利降低卫生保健公共支出的健康保险制度改革目标没能实现。反过来,公营健康保险机构为了改善财务状况,一方面推出新的措施吸引高收入、体质好的受益人,与私营健康保险机构争夺市场;另一方面,自1996年起也开始推行共付制度。公营健康保险机构医疗费用共付制度的推行,使得其中的受益人个人承担的医疗费出现了巨大增长,特别是对穷人带来了巨大的经济负担。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健康保障服务水平和保险价格的双轨制。公营健康保险由国家卫生保健基金管理,其保险费与承保的人数和人口特征无关,均为投保人工资的7%,同时获得相同的保障服务。也就是说,公营健康保险制度的保险费随收入的增长而增长,保险价格仅仅是收入的增函数,由于个人收入存在差别,那么收入高的个人在获得相同医疗服务质量和数量的前提下,要付出更高的代价。并且,公营健康险一般要求受益人在公立医院接受医疗服务,因此选择公共健康险的人几乎无一例外地面临公共医疗服务供给方的诸多限制,如通常获得的医疗服务质量低,不能及时就诊,出现排队等待现象等。 私营健康保险制度的保障服务取决于个人有支付能力的需求,保险费依据家庭需要的保障水平和家庭成员的风险状况确定,保险费和保障程度之间是按照市场原则确立的对等关系,体现了权利和义务的对等性和公正性,较高的保险费就能获得较高质量和数量的医疗服务,并且医疗服务具有相当的便利性,能够随时获得,不会出现公营保险排队等待的现象。 这样,收入较高的人将会选择加入私营健康保险机构。高收入富裕家庭成员的健康状况一般也比较好,而高风险的穷人只能留在公营健康保险机构中。 第二,共付制度。由于政府对共付制度没有明确的政策规定,私营保险人从自身的利益出发,导致了共付制成为其排挤高风险人群的手段。公营健康保险部门虽然也有共付制,但共付比例在同类人群中是一样的。而私营保险人是在了解了每一个投保人的社会经济条件之后,再确定每个受益人的共付比例的。往往收入越低的人群,在私营健康保险机构中自己承担的医疗费用比例高,而获得的经济保障程度却较低,因此共付制起到的作用是对中低收入群体获得私营健康保险设置了一个进入的附加障碍。总体上看,私营健康保险机构的经济保障程度基本没有超过医疗费用的三分之一,最低的到10%以下,病人不得不承担66—91%的经济负担。有研究证实,对于医疗费支出每年少于50万比索的人,自己付费占总费用的31.3%;医疗费用超过500万比索,受益人支付的占总费用的44.9%(ritmann m.,1998)。 第三,私营和公营健康保险的成长不是互相促进,而是相互约束。私营健康保险制度和公营健康保险制度的差异实际上为投保人提供了两种不同的契约机制,使投保人自动分成了两类,收入低、风险高的人留在公营保险体制内,而收入高、风险低的投保人则转向私营医疗保险制度。那么,公营保险制度中高收入的人向低收入人的补贴机制被破坏,政府对公营健康保险机构的投入增长不仅得不到抑制,增长的速度反而会更大。1995年智利政府为公立卫生健康提供了93280万美元,相当于智利国民人均67.59美元,或者公营健康保险机构870万人均 110.17美元(范桂高,2001)。1985年、1990年和1996年智利的医疗保健开支分别占gdp的百分比为1.6%、2.0%和2.3%(国际劳工局,2000:223)。这同智利改革健康保险制度是为了削减政府负担的初衷是相矛盾的。 公营保险为了改善财政状况已经推出了新的项目,吸引高收入的投保人留在供应保险制度之内,例如为高收入的人提供就诊津贴证明,使他们在公立医院看病享受费用优待,只需付更低的医药费用,从而形成了同私营保险争夺高质量的投保人的局面。 四、结论 智利健康保险制度能够强制性转型源于国家政体的剧烈变迁,这一点是很难为其他国家效仿的。同时,智利新的健康保险制度框架不仅没有实现政府的改革初衷,达到政府对卫生健康费用减少投入的目的,反而成为了扩大社会不平等的重要原因,削弱了社会保障制度稳定社会这一最基本的作用,从这个角度而言,智利的健康保险制度改革很难说是成功的,因此也不能成为其他国家效仿的模板。其原因在于,在健康保险制度中,医疗保健品的供给方、个人、政府和健康保险的承办者的目标是不一致的,而各参与主体又都有自己的信息优势,参与人的许多行为在事中无法观察到,在事后又无法验证,在这种信息不对称的条件下,参与人依据特定的制度规则采取相应的策略行动,最后表现出来的经济变量的数据有很大的不同。智利健康保险体系的二元制度结构,以及公营和私营健康保险内部有差别的体制安排并不能消除这种信息不对称性,智利的健康保险制度并未完成这—使命,难以达到预期目标是可想而知的。事实上,健康保险制度中存在的问题仍然是世界范围内有待解决的难题,我国城市医疗保险的现有制度框架也没有解决这一问题,有报道说,在我国的许多地方出现用医保卡购买保健品、化妆品、儿童药品和医疗器械等现象(白天亮,2005)。 经典的理论研究源于rothschild和stiglitz(1976)的竞争性市场框架下健康保险的逆向选择问题。该研究表明,由于投保人比保险人更了解自己的健康状况,那么保险人只好设定一个平均费率来适用一类投保人,但是,平均费率会导致那些健康风险低于该类平均水平的人退出保险,迫使保险人提高费率,而这又会导致更多的低风险人退出,在极端情况下,高额的保险费令人望而却步,保险市场会彻底崩溃。智利的健康保险制度没有出现上述情况,从整个社会来看,保险市场不仅能够正常运转,而且是智利盈利最高的行业。其原因在于智利的健康保险法规同竞争性的市场规则不一样,改变了参与人的博弈规则,在智利,受益人必须在健康保险市场之内,没有进入和退出市场的自由,改变了投保人和保险人之间的信息和权利结构,受益人不得不同市场上的某一家保险人订立保险契约,尽管具体同哪一家签约可以自由选择,而保险人凭借制订保险合同和自由选择投保人的权利,在利润最大化的驱使下,制定许多有利于自己的条款,同时,在为数可数的市场供给方的无限重复博弈过程中,相互之间会形成某种垄断的默契,对消费者实行价格歧视,提供保险服务的质量和数量都大大低于竞争性市场的情况。 关于健康保险问题的有影响的研究文献目前仍然局限于竞争性的市场制度,如何设计一种强制性与自由选择相结合的制度模式,揭示健康保险主体的私人信息,从而实现健康保险市场的帕累托均衡,还有待于进一步的研究。 健康保险论文:对我国发展商业健康保险的思考 摘要:一个国家的公共医疗保障制度,即国家医疗保障制度和社会医疗保障制度,对商业健康保险会产生一定的“挤出效应”,但仍然存在商业健康保险发展的空间,在我国商业健康保险更有着巨大的发展空间。我国健康保险经营不佳主要是没有进行合适的专业化经营,因此,应采取综合措施推进专业化经营,来提高我国保险公司健康险的水平,促进我国健康险市场的发展。 关键词:商业健康保险,专业化经营,医疗保障制度,赔付率,发展空间 一、我国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空间 一个国家商业健康保险的经营和发展与该国医疗保障制度密切相关,从理论上说,一个国家的公共医疗保障制度,即国家医疗保障制度和社会医疗保障制度,对商业健康保险会产生一定的“挤出效应”。但实践表明,即使在公共医疗保障制度保障水平较高的国家和地区,也仍存在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空间。 1.国家医疗保障制度。在国家医疗保障制度安排下,国家通过财政预算拨款作为医疗保险资金的主要来源,为国民提供几乎是免费的医疗保障,如英国、加拿大。从理论上说,实行国家医疗保障制度的国家,由于公共医疗保障制度对商业健康保险的“挤出效应”,该国的商业健康保险将受到很大程度的抑制。但由于国家医疗保障制度提供的服务质量不高、等待期长等缺陷,许多国民在国家免费提供的医疗保障之外还另外购买商业健康保险,以提高其健康保障水平。例如,加拿大实行国家医疗保障制度,国民享受免费的医疗保险,但商业健康保险保费收入仍然占寿险保费总收入的22%左右。 2.社会医疗保障制度。在社会医疗保障制度安排下,通过立法强制实施,保险基金主要来自雇主和雇员,国家财政给予补贴,如德国、日本、台湾地区。在社会医疗保障制度安排下,社会医疗保险虽然覆盖面广,但往往保障水平不高,商业健康保险仍然存在很大的发展空间。 3.商业健康保险制度。在这种健康保障制度安排下,政府只为特定人群(如老年人、残疾人、低收入者、军人)提供医疗保障,其他人群通过购买商业健康保险提供医疗保障。如美国,美国的医疗保险制度是一种政府健康保险计划、私营健康保险计划和管理型医疗保险的结合体。除了老人和—些特殊群体,大多数美国人主要依靠雇主和(或)雇员本人购买的商业健康保险来提供医疗保障。美国是典型的以推行商业健康保险为主的国家,商业医疗保险覆盖人群超过总人口的 60%,商业健康保险保费收入约占人寿保险总保费的20%。 由此可见,无论是在实行国家医疗保障制度或是社会医疗保险制度的国家,还是以实行商业健康保险制度为主导的国家,商业健康保险都存在较大的发展空间,其在寿险总保费收入中的占比通常高于20%。 我国的商业健康保险同样具有巨大的发展空间,据中国保监会公布的数据,2005年全国人身险保费收入3697亿元,健康保险费收入只有307亿元。如果我国的商业健康保险能达到寿险的20%,按2005年的寿险保费计算,商业健康保险费收入将达到739亿元,可见我国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潜力巨大。 二、我国商业健康保险的经营状况及其国际差距 (一)我国专业健康保险公司的经营状况 2003年,保监会出台《关于加快健康险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提出健康保险专业化经营的理念,要求保险公司建立专业化的经营组织,引导行业健康快速发展。2004年人保健康、平安健康等五家专业健康保险公司获准筹建,健康保险专业化经营迈出实质性步伐。2005年以来,人保健康、平安健康、昆仑健康和瑞福德健康四家专业化健康保险公司先后开业。 人保健康提出“健康保障+健康管理”的经营理念,即不仅提供事后补偿,还将为客户提供个性化的健康服务,包括健康咨询、健康维护、就诊管理和诊疗服务等,目的在于改善客户健康状况,有助于保险公司降低赔付率和产品价格,增强竞争力。人保健康虽然可以依赖中国人保的强大品牌优势,但由于人保基本没有经营健康保险的经验和数据积累,经营难度较大。 平安健康保险公司将推出第三方管理服务等新型服务,引入“管理型医疗”模式。在产品上将会突破传统健康险的模式,为客户提供如眼科与牙科保健、老年看护等非传统健康险产品。平安健康保险公司将充分利用集团现有的保险成本优势、渠道优势、综合服务优势等,提高健康保险业务的盈利能力。以目前的形势来看,平安还处于“潜龙未动”状态,实力尚未显示。 其他专业健康险公司,昆仑健康和瑞福德健康已通过验收,但其目前核心岗位位置空缺且欠缺专业人才和经营经验,也没有提出让人刮目相看的“蓝海战略”,经营难度很大。 据保险公司的资料显示,我国各家保险公司经营商业健康险业务的综合赔付率均超过盈利平衡点,部分已涉足商业健康保险的公司也渐生退意,有的甚至已经在大规模地停止商业健康保险业务并欲逐步全面退出。 (二)国外健康险的经营状况 与之相对应,国外众多的以经营健康险为主业的公司却取得了不俗的业绩。2002年,国外共有8家以经营健康险为主业的公司人选《财富》500强,这些公司的经营状况为我国健康保险的发展提供了有益的启示。 上述8家主要经营商业健康保险的保险公司的财务经营状况表明,经营健康保险不仅不一定亏本,甚至可以进入世界500强。尽管目前我国有些公司的商业健康保险经营状况不太好,但这并不意味着商业健康保险本身就必然经营不好,而是我们的风险控制能力薄弱。只要充分借鉴其他国家健康保险经营的成功经验,做好数据分析、风险控制、产品开发、客户服务、信息系统等基础性工作,我国的商业健康保险必将大有可为。 三、推进专业化经营,提高我国保险公司健康险水平 导致我国商业健康保险发展困境的关键在于专业化经营的缺乏。专业化是健康保险的必由之路,这一点已在保险界形成共识,但如何进行专业化却是目前最应该探讨的问题,各保险公司应采取综合措施,不断推进专业化经营,来提高我国保险公司的健康险水平。 1.要建立专业化经营的组织架构。专业化经营的组织架构有多种形式,可以是专业健康保险公司,也可以是集团下的专业子公司,还可以是公司内的一个业务管理系列。事实上,各种经营模式都各有其优势和不足(见表2),没有适合所有保险公司的标准模式。保险公司应根据其规模、发展目标、市场定位和战略,选择适合自己的经营模式,而且我国各地区之间发展不平衡,也应该鼓励市场的多样性,关键在于赋予所选择的组织形式充分的技术开发、业务管理、产品开发等的权限和职能,彻底改变健康保险业务依附于寿险业务的状况。 2.要建立专门的核保和核赔体系。鉴于健康保险的风险控制特点,各保险公司应建立专门的健康保险核保和核赔体系;制定和实施健康保险核保人与核赔人的管理办法;加快研发和使用健康保险专用的核保、核赔手册等专业技术工具。要进一步发挥行业的力量,着手制定疾病表。 3.建立专业化的信息管理系统。专业化的信息管理系统不仅是实现健康保险专业化运作的基础和平台,而且对健康保险的风险控制和长远发展至关重要。传统的寿险业务管理系统集中解决的是业务流程、人机界面、系统集成等商用系统的共性问题。由于健康保险业务的复杂性、保险事故发生的频繁性,需要有效的过程管控系统,单纯的业务流程管理已远远不能适应健康保险的风险管控需要。公司可以通过自主开发或引进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和完善与健康保险业务相适应的信息管理系统,特别是完善健康保险的核保、核赔管理系统和数据统计分析系统,满足业务发展和服务的需要。 4.完善的专业管理制度体系的建设。首先,公司要加强内控制度的建设;其次是要建立专业的精算体系,注重积累精算数据,加强精算评估,科学厘定产品费率,防范产品开发风险;最后,还要提升精算师在经营管理中的地位与作用。 5.建立完善的健康保险产品体系。开发适合群众需要的健康保险产品,关系到保险公司能否在健康保险体系中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及发挥作用的程度;关系到保险公司能否有效地填补基本健康保险建立后所留下的商业空间。随着保险公司经营经验的积累和外部条件的逐渐成熟,逐步开发在保单中增加保证续保的条款等。有条件的公司,要积极探讨长期护理保险、失能收入损失保险、全球医疗保险等险种的开发。 健康保险论文:简述个案管理在健康保险理赔管理中的运用 论文 关键词:个案管理 健康保险 理赔 论文摘要:个案管理是一种促进患者康复降低医疗成本的管理模式,是一个多方协作的系统工程。通过分析在健康保险理赔过程中运用个案管理的意义和实施过程, 总结 了实现个案管理的必须条件,为保险公司降低保险赔付成本,控制经营风险提出了新的解决方案。 一、健康保险理赔中实施个案管理的必要性 健康保险赔付的复杂性、多样性决定了理赔人员必须根据特定的保险对象和索赔事件来开展赔付工作。例如伤病收入保险是对被保险人发生伤病后不能正常工作而给予的收入补偿,当保险人康复或返回到工作岗位时将停止给付。这类健康保险的赔付与疾病持续的长短以及投保人重新投入工作的意愿密切相关。而这又在相当程度上取决于被保险人自身的主观因素,这其中既有与保险动机无关的主观状态,如被保险人的情绪,心理状态等都会影响 治疗 的效果和身体机能的恢复,又有与保险动机相关的心态,如投保人为了取得保险赔付情愿一直处于疾病状态,将保险赔偿金作为收入损失的一种长期补偿,使其实际收入与正常工作时相差无几。 因此,在种种心态的趋势下,投保人隐瞒病情康复进展,或者不积极参加治疗的现象并不鲜见。此外还有相当多的外界因素也增加了保险公司赔付的风险,如使投保人重返工作岗位的职业培训效率低下,或者投保人不及时向保险公司披露他们已经重返工作岗位或不同的工作的信息。因此,建立一套基于索赔者全面资料的管理信息系统,本着给付应该的赔偿,帮助患者恢复工作能力的理赔原则,针对具体索赔事件进行个案管理,将是健康保险理赔管理的一个有效手段。 二、健康保险理赔管理中个案管理的实施过程 保险理赔管理自疾病或索赔发生时即开始介入,直到被保险人康复或重返工作岗位为止。个案管理是对传统理赔服务的拓展,涵盖了比较广泛的内容,它包括了解投保人的期望,防止投保人逆选择的发生,并预防导致长期索赔发生的潜在因素的出现;帮助索赔者制定出重返工作岗位的计划;需要对索赔者提供何种服务,以及如何提供这些服务等内容。保险公司本着赔付所有真实的索赔的原则,一旦完成对所有必要的资料的评估,就会按时支付保险金,同时也会采取合理的措施去防止不诚实的或欺诈性的索赔。根据健康保险的特点,个案管理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一)调查及评估 这是实施个案管理的资料收集阶段,在此阶段理赔人员要查验与索赔同时提供的资料,并将其与申请者的核保书进行对比。同时还要与保险公司的医疗顾问小组或医生进行初步讨论,对疾病对健康造成的影响、特定的职业责任和康复所需的大约时间等与理赔相关的主要问题有个清晰的了解。在调查过程中要收集的资料包括:客户的疾病情况、药物治疗详情、疾病病史、专科医生医疗报告及检查结果、职业、具体工作性质、工作环境、 经济 状况、家庭关系、生活安排、 法律 问题和将来的工作计划,等等。理赔专业人员在获取了上述详细资料后,就可以根据索赔者的实际情况来进行风险评估,评估报告中包括所有收集到的信息资料、索赔概况、可能的索赔原因以及预期的赔付风险等内容。 理赔人员在获得与索赔者相关的背景资料时,要注意加强双向沟通。一方面理赔人员要获取客户的信息,对客户的要求形成一个比较完整的认识;另一方面理赔人员也应当阐明保险公司责任,使客户明确理赔程序,增进与客户的协作,起到客户与公司沟通的桥梁作用。此外,在调查的过程中也要注重时效,应该在客户提交索赔申请后能尽早与客户接触,尽快建立起一个同客户相互协作的关系,以帮助客户早日重返工作岗位。 (二)制定个案行动计划 由于个案管理过程中涉及到多方面的协作,涉及到医疗康复机构、索赔者个人、索赔者的雇主、职业介绍机构、人才市场等各相关方面。因此要试图建立有效的协同合作关系,使相关方都参与到个案管理中,则需要一个充分具体的个案行动计划。这个计划是在与医疗机构、客户和其他相关方的商议下共同制定的,其中可以包括 治疗 计划、自我锻炼康复计划、定期复查计划、职业培训计划(当投保人不再适合原来的工种时尤为重要)等。在个案计划执行的同时,还要有紧密的时间管理,记录索赔者的复查资料,跟踪计划的实施情况。定期将计划执行情况与预期效果进行对比,考察个案管理是否起到了实效,并根据客户的病情和风险水平对个案计划进行不断的修订。同时也不能忽视索赔者自身的主观能动作用,要让客户承担起对计划完成的责任,积极配合,尽快地返回到工作岗位。 (三)寻求资源与协作 从上面的过程可以看出在个案管理下,理赔人员的角色是多重的,他对索赔人员的服务不仅仅局限在确定保险赔付上,还有许多与降低赔付水平有关的关联服务。在提供诸如治疗建议、康复计划、职业指导的服务时,往往还需要借助专业机构的协助。例如同医疗机构建立协作关系,向医生提供关于公司理赔管理方式方法的资料;又比如与专业的心理咨询机构合作从心理上对索赔者进行疾病康复的引导。 此外,理赔部门还要加强对保险公司其他部门员工如人员、客户电话服务中心,核保人员进行理赔管理模式的介绍,使他们详细了解公司的理赔管理理念。将个案管理的思想深入到保险的销售阶段,使其作为营销人员的工具,同时也让客户从一开始就体会到公司人性化的服务。 三、实现个案管理的条件 要营造新的理赔管理模式,在保险公司的理赔管理中推行个案管理,还需公司管理层和员工的共同努力,从多渠道努力创造条件来实现这一目标。首先,保险公司要从公司制度上对理赔规程进行新的概括,对个案管理的积极效应进行肯定。并通过收集个案管理的具体资料,逐步建立个案管理的管理信息系统,为保险公司全面系统地进行风险管理准备第一手的资料。 其次,要加强对理赔人员的培训。提高理赔员的交流技巧和面谈技能,比如如何采用积极聆听、沉思倾听等技术来建立和谐的气氛,以及进行解决冲突、处理悲痛和伤亡、对峙和谈判情景的角色扮演。通过经常性地组织理赔人员的相互讨论,来交流个案管理的心得。 最后,还要推行奖励和激励机制。对于运用个案管理技巧,有效处理理赔事件,以及同医疗机构等其他方联系建立起良好的协作关系做出了贡献的员工,应当给予嘉奖,使员工看到自己的工作成就,从而提高对自己工作的满意度。 个案管理是一个多方协作的系统工程,需要管理者有很强的横向思维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个案管理将传统的理赔工作提高到战略管理的高度,它不再将理赔管理的目标局限在降低保险赔付成本这一唯一的目标上,而是将其和保险公司的长远 发展 战略结合在一起,对于提高理赔质量,维护和发展客户关系,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有着深远的意义。 健康保险论文:中美商业健康保险税收政策比较 [摘要]现阶段,我国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受到税收政策的制约。美国商业健康保险税收政策所取得的绩效及目前改革的动向,能够为我国商业健康保险税收政策的改进提供借鉴。今后,为了更好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保障需求,我国的商业健康保险税收政策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寻求改进:在税率、税基设计上将健康保险区别于其他险种;对小规模保险公司予以税收优惠;对健康保险购买者实行税收扣减政策;建立减免个人购买商业健康保险所得税的积极有效机制。 [关键词]保险税收,商业健康保险,医疗保险 我国商业健康保险经过20多年的发展,虽已取得一些成绩,但仍远远不能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保障需求。而缺乏相应的鼓励性保险税收优惠政策是制约我国商业健康保险发展的原因之一。 一、我国现行的健康保险税收政策 我国的保险税制是于1983年国家实行利改税后逐步建立起来的。根据现行税法,国家对保险业主要征收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两种主体税种,此外,还征收城建税、印花税、房产税、土地占用税等小税种。 (一)对保险公司的征税 从2001年起,我国对保险公司的营业税率进行了调整,分3年将营业税率由原来的8%下调至5%,另按营业税实纳税额征收7%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3%的教育费附加。但是对保险公司开办的一年期以上到期返还本利的普通人寿保险、养老年金保险、健康医疗保险等业务取得的保费收入和个人投资分红保险业务取得的保费收入;中国境内的保险机构和中国进出口银行为出口货物提供出口信用保险取得的收入;保险业实行分保的分保人所取得的保费收入;财产保险业务中的农业保险的保费收入,免征营业税。企业所得税按33%的比例税率征收(外国保险公司则适用《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税法》征税)。国债利息收入免征所得税;出口信用保险业务实行先征后返;寿险公司免征企业所得税。印花税方面,财产保险按保险费收入的0.1%贴花,农作物、牧业畜类保险公司合同,免征印花税。 (二)对投保者的征税 投保者。分为企业投保者和个人投保者。从企业方面来说,企业购买财产保险和运输保险的各项费用可在税前扣除,作为成本列支,企业按国家规定缴付的各类保险基金和统筹基金,包括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医疗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在规定的比例内扣除,企业按国家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法定人身安全保险费,可在计算应税所得额时如实扣除,企业为职工举办的补充养老保险缴费在工资总额的4%以内部分可以从成本中列支,进行税前扣除,保险公司给予投保企业的无赔款优待应计人企业当年应税所得额征税。对于投保职工补充医疗保险的企业,国务院出台《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的试点方案》(2000年)申明确规定了要建立多层次社会医疗保险体系的政策,规定“有条件的企业可以为职工建立补充医疗保险,提取额在工资总额4%以内的,从成本中列支”;财政部在《关于企业为职工购买保险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2003年)中明确企业投保补充医疗保险的资金来源在福利费中列支,不足部分可直接计人成本。 对个人投保者,包括保费和保险赔款两个方面,我国现行的个人所得税税法中没有明确个人缴纳的保险费用可以从应税所得中扣除,财政部和国家税务局于1997年颁发的财税字[1997]144号文件规定,企业和个人按照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提取并向指定的金融机构缴付的医疗保险金不计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超过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缴付的医疗保险金,应将其超过部分并人个人当月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个人所获得保险赔款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前扣除,即对保险赔款免征个人所得税。 二、美国的健康保险税收政策 保险业在美国经济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它不仅为团体和个人提供规避风险的担保,还可融通大笔投资资金。下面分别对寿险公司、寿险公司所得以及个人购买健康保险的税收政策进行讨论。 美国的州保费实行属地主义原则,寿险公司必须向其展业所在的州政府纳税,各州有不同的税种税率,且相差较大。大多数州都要征收保费税,保费税的计税基础一般是保险公司在该州所获得的保费,年金业务可以免税。少数州虽然对在本州注册的保险公司征收的保费税是以其全部保费为计征对象,但往往是代其他州征税。对于在本州注册的保险公司在本州境内取得的保费收入征税税率一般在1%—3%之间,对在外州注册的保险公司在本州取得的保费收入征税税率一般在0.75%-4.28%之间。联邦政府对保险公司在境外取得的保费收入征收特种消费税(即消费税),对在美国境外保险保费收入按4%征收,对在美国境外再保险保费收入按照1%征收。 对于寿险公司所得税,在一般情况下,美国国内收入署在计算其应纳税所得额时,允许应纳税年度的人寿保险和年金保险合同发生的所有死亡索赔和抚恤金及保险公司为此遭受的所有损失(无论是否确定),符合规定条件的留存保险准备储蓄银行,当它在各州法规授权许可下兼营人寿保险业务时,如果该人寿保险业务部门能与银行的其他部门分开,独立进行核算的话,则该银行除了可以选用一般性规定外,还可以选按(a)不管总所得或费用是否适当地分配到保险业务部门,按照规定税率征收的所得税;及(b)对该独立的寿险业务部门按i.r.c§801规定的税率计征的所得税之和缴纳代用税。当然,如果该寿险部门为一独立法人,则不适用上述规定,而按寿险业的规定进行征收。这种细化的税收规定兼顾了不同组织形式间的税收公平,也使税法上“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得到体现,防止利用公司的组织形式作为避税手段。对于保险公司的持续性发展,投资性活动收益的税收减免起到了一定支持作用。由于美国保险市场的竞争非常激烈,导致保险费用下降、边际利润降低,所以为了维持保险公司的生存发展,从业者不仅通过降低成本,提供特色服务等手段来保持市场份额,也要想尽办法获得持续稳定的投资收益。在税收政策上,美国由此也规定了保险公司在投资性活动中产生的一些费用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投资所得额中扣除,从而有利于保险业的风险保障功能的发挥。 对个人购买保险的税收政策,有雇主缴费团体医疗费用保险计划、个人健康保险、自由职业者的健康保险。对于雇主缴费团体医疗费用保险计划,雇主为雇员缴付的健康保险费可作为税前业务费用列支。对雇员而言,雇主缴付的保费也不看作是他(她)的应纳税收入。这就说明,雇员必须用多于雇主缴付的保费数额的余额,才能够购买到相同福利待遇的保险。当医疗费用保险支付给雇员医疗费用保险金时,雇员获得的这部分给付额是不作为他(她)的应税收入的。对于个人健康保险费用,个人医疗保险的保费开支没有特殊待遇。这部分开支只是另一种形式的医疗费用。它同其他医疗费用相加,如果总金额超过个人调整的收入额的7.5%,超额部分就可免税。 对于自由职业者的健康保险,1986年税收改革法案对自由职业者医疗费用开支制定了一条新的征税条款。如果这些人用自己的总收入购买健康保险,那么其中25%的保费可以免税,该比例随着之后不断颁布的法规而不断提高到30%,直到40%,1997年税收改革法案决定对自由职业者缴付的健康保险保费逐步提高免税比例,并最终实现全额免税。1998年和1999年所采用的免税比例是45%,2000年和2001年的免费比例为50%,2002年为60%,2003年至2005的免税比例为80%,2006年的免税比例将为90%,2007年之后将实现100%免税。一般而言,单一所有者企业、合伙制企业以及持有小企业2%股份以上的股东等均可以从中获益。尽管自由职业者有资格加入健康福利计划,但是如果该福利计划由该职业者的配偶的雇主提供,那么对该自由职业者就不适用保费的免税待遇。 自由职业者医疗费用开支的免税并不仅仅限于其超过调整总收入7.5%那部分余额,在2007年之前,健康保险费用的非免税与其他医疗费用的总开支超过调整总收入的7.5%部分也是免税的。 三、美国健康保险税收政策对我国的借鉴意义 从实践看,美国商业健康保险税收政策所取得的绩效及目前改革的动向,给我国商业健康保险税收政策提供了一些可以借鉴的经验及启示。而我国的商业健康保险税收政策在一些方面确实存在着不足的地方,可以借鉴美国的经验改进我国的商业健康保险税收政策。 (一)在税率、税基设计上将健康保险险种区别于其他险种 由于健康保险的经营风险和其他的险种不一样,健康保险涉及保险人、投保人和医疗服务提供者三方关系,其风险不仅包括投保过程中可能产生的逆选择、道德风险等,也包括难以对医疗行为进行有效控制而引发的财务风险。所以世界各国一般在财政政策上都给予健康保险业比较宽松的税收政策,营业税的税率都比较低,并且许多国家对健康险给予减免优惠政策,大力支持健康保险业的发展。我国现行的对保险公司征收的营业税税率高,且税基大。在连续3年下调保险业营业税税率的情况下,可以针对健康险的特殊性,相应的要求进一步降低税率,直至免征营业税。 在所得税税基方面,虽然我国在确定公司所得税税基时,将公司收到的股利和再保险分出业务获得的股利等从中扣除,其实可以借鉴美国的做法,在对各种准备金制定合理的提取标准的前提下,允许应纳税年度的合同项下的赔款支出(包括已决未付款项)、符合规定条件的留存保险准备金、营业损失、其他赔偿责任人支付的赔偿金等项目据实予以扣除。这样从根本上有利于税源的培育,有利于保险业的持续发展。 (二)对小规模保险公司予以税收优惠 我国目前对外资的优惠办法及全国性的大公司所具有的先天优势,都对中小保险公司的发展构成了极大的冲击。对于小规模保险公司予以一定的税收优惠,可以说是国际上通行的做法。借鉴美国的做法,对于小规模保险公司在计征所得税时,可以考虑以一定总应纳税所得额为界限区分是否为小规模纳税人,再对其按所得额的一定百分比作为费用列支,来提高征管效率。 (三)对健康保险购买者实行税收扣减政策 美国对购买某些指定的健康险保单支付的保费,实行税收扣减,从而鼓励健康险的购买。只是对国民购买无本地执照的保险公司或外国保险公司的保单,不予减税。如雇主缴费团体医疗费用保险计划中雇主为雇员缴付的健康保险费可作为税前业务费用列支。而我国的补充医疗保险仅笼统的规定企业为职工交纳的各种保险费用在规定的比例内扣除,具体限额是多少,没有明确规定,虽然国务院出台《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的试点方案》(2000年)中明确规定,“有条件的企业可以为职工建立补充医疗保险,提取额在工资总额4%以内的,从成本中列支”;但是目前能享受这一待遇的企业只是少数,而且,在具体计算上是按计税工资总额还是按企业实际工资总额计算扣除也不明确。 (四)建立减免个人购买商业健康保险所得税的积极有效机制 在美国,当个人医疗保险的医疗费用同其他医疗费用相加的总金额超过个人调整的收入额的7.5%时,超额部分就可免税。自由职业者用自己的总收入购买健康保险虽现在还要交纳一定比例的税款,但1997年税收改革法案决定对自由职业缴付的健康保险保费逐步提高免税比例,并最终实现全额免税。我国个人购买保险仅仅对按照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提取并向指定的金融机构缴付的医疗保险金才不计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人,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但是超过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缴付的医疗保险金,应将其超过部分并人个人当月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我国社会保险覆盖面极为有限,保障程度也不高,而且,对于那些收入不高并且需要健康保险保障的人来说,消费者的收入和商业健康保险的价格影响了他们的购买能力。所以国家应从税收政策上鼓励居民购买商业健康险,增强自我保障的能力。争取减免个人购买商业健康保险的所得税,进一步鼓励和吸纳更多的居民个人参加商业健康保险。通过税收优惠政策有效发挥税收杠杆效应,提高商业健康保险市场的有效需求,促进商业健康保险的进一步发展。 我国保险涉税法律制度自形成以来,曾经在增加财政收入、体现政策导向方面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随着保险市场的发展,其存在的问题已经开始制约保险业的发展。实际上,为了保险业的做大做强,保险涉税制度改革已经如箭在弦。2004年“两会”,保险涉税问题被一再提及,前中国人寿董事长兼总经理王宪章先生认为,应通过优惠的税收政策对购买商业保险产品的投保人给予税收减免;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董事长马明哲则建议,允许居民个人用于购买商业健康保险所支出的费用在缴纳个人所得税前扣除,鼓励个人将储蓄转化为健康保险,提升健康保障水平。保监会副主席魏迎宁也已明确表示,保险监管机构正在加强与财政部、国家税务机关的联系,争取减免个人购买健康保险的所得税,进一步鼓励和吸纳更多的居民个人参加商业健康保险,这无疑将会更强有力地推动我国健康保险的发展。 健康保险论文:农村商业健康保险的定位 借助于保险机制规避健康风险是农村健康保障体系创新的重要路径。在农村卫生医疗保障体系中,商业健康保险应定位为:在农村健康保险市场的主体地位以及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中的重要支柱作用。这种定位具体体现为:健康风险管理的示范作用;在合作医疗制度中引入保险运行机制;农村社会医疗保险的商业化运作;农村补充医疗保险以及作为广义的“农村保险”来经营等。 农村健康保障困境呼唤商业健康保险 我国医疗卫生体系的基础是在计划经济时期形成的。20世纪70年代后期开始的经济改革对医疗卫生供给的基本体系提出了严峻的挑战。目前我国农村地区农产主要采取自费医疗的形式,他们用以规避健康风险的安全网主要由土地和家庭自我保障、亲朋好友互助、商业保险、政府和村委会的救济措施构成。越来越多的农民无力承受日益增长的医疗费用,己成为当前农村医疗卫生保障的突出矛盾。 一方面,农民成为几乎毫无保障的群体,另一方面,医疗费用的攀升超过了农民实际平均收入的增长幅度。1990年到1999年,农民平均纯收入由686.31元增加到2210.34元,增长了2.2倍。同期卫生部门统计的每人次平均门诊费用和住院费用,分别由10.9元和473.3元增加到79元和2891元,增长了6.2倍和5.1倍。这样,农村人均医疗保健支出占人均可支配收入和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不断提高,医疗费用的增幅大大超过了农民的经济承受能力。 疾病和贫困是一对孪生兄弟。按照国际贫困标准,以年人均收入低于900元作为农村居民的最低贫困线,1999年我国农村的贫困人口仍然高达1.2亿人,其中50%集中在西部。在农村最贫困的农产(约占4%)中,50%左右属于因病致贫或因病返贫。根据1998年调查的5万户农民,贫困率是7%。如果把这些人的医疗费用除去,其净收入贫困率是10%。也就是说医疗费用这一项就使中国农民的贫困率增加了3个百分点。当前农村医疗保障问题,不仅仅是一个道义、公正问题,更是一个需要重视的经济问题。农村医疗保障体系的缺失,削弱了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由此导致的农民健康水平的下降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我国劳动力素质下降。创新农村医疗保障体系显得尤为必要和迫切。 借助于保险机制规避健康风险是农村健康保障体系创新的重要路径。发展农村健康保险既可以拓展和带动目前非常薄弱的农村保险业务,又可以服务于农村居民的健康保障,充分发挥商业保险的经济补偿和社会管理职能。 商业健康保险在农村卫生医疗保障体系中的定位 在农村卫生医疗保障体系中,商业健康保险应定位为:在农村健康保险市场的主体地位,以及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中的重要支柱(如图1所示)。 这种定位具体体现在以下诸多方面: (一)健康风险管理的示范作用 目前一些富裕起来的农民也往往通过购买商业健康保险规避健康风险。特别值得指出的是,农村的中小学校在很多地区是最大的投保群体。学校为所有在校生集体购买“学生平安险”,包括住院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尽管很多做法有“强制投保”之嫌,但客观上有利于广大农民增强利用保险机制规避健康风险。日渐扩张的商业健康保险具有健康风险管理示范作用,它可以在当前作为社会医疗保险制度的前导。 (二)在合作医疗制度中引入保险运行机制 合作医疗试验陷入困境有很多原因,其中很重要的一条是没有很好地贯彻保险机制的基本原理和原则。 第一,不符合大数法则。根据健康保险的原理,最有经济效率的风险分担方式是在较大的投保人群中,对发生频率较低但治疗费用较高的疾病进行保险。可是目前的合作医疗多在村庄一级试行,对于资金筹集而言不可能形成具有经济规模的投保人群。如果将规模微小的基金仅用于补偿经济风险较高的疾病治疗费用,则因受益面太小而难以保持较高的缴款率。如果将补偿重点置于发生频率较高但治疗费用较低的疾病上,受益面虽然较大却并不经济,因为它既导致较高的管理成本又增加患者的交易费用。这种两难困境在目前推行的合作医疗制度框架内是无法解决的。因此,深化改革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要引入契约共济的保险意识和保险制度的运行机制,扩大投保人群,不断提高保障社会化程度。 第二,缺乏精算技术的支持。合作医疗的费用筹集、给付水平一般都没有经过严格的、精算意义上的测算,大多是根据上年医疗费用支出作简单的匡算。但在合作医疗的实际运行中,投保人的逆选择、疾病发生率的不确定性、不同医疗费用控制技术的运用等都会影响合作医疗的运行效果,使之很难按初始目标运作。因此,非常有必要在合作医疗中引入保险精算,通过精算技术,对资金筹集、基金积累、给付水平等进行严格测算,这是合作医疗成功运行的前提和基础。 (三)农村社会医疗保险的商业化运作 社会化的医疗保险制度是农村医疗制度改革的方向和远期目标,目前我国正在全面改进“福利——风险型”的合作医疗制度,在原有合作医疗基础上实施市(县)乡 (镇)两级统筹的大病风险医疗制度,进行社会化医疗保险制度(并与城镇职工医疗制度并轨,实行城乡一体)试点工作,逐步推广。为提高运行效率,可以探索商业化运营的模式。 如太平洋人寿就在农村社会健康保险的商业化运作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 2001年11月,江苏江阴开展由政府牵头、商业保险参与运作的全市性农村健康保险。按照“行政领导、统一筹集、征管分离、定额补偿、专款专用、收支平衡”原则,商业保险公司建立起“以定点医院为基础、医保专员为依托、信息技术为手段”的立体化管理模式。江阴模式的成功运作引起包括国家卫生部等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和普遍关注,为农村社会医疗保险的商业化运作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四)农村补充健康保险 另外,在经济发达的农村地区,随着农民人均gdp和收入水平的增长加快。生活水平的提高,对健康和医疗服务水平的要求迅速提高,人们对合作医疗提供的低水平医疗服务已不再满足,社会医疗保险的基本保障也难以满足乡村工业化程度中高收入农民对较高质量健康服务的需求。商业健康保险作为重要补充,将满足人们对健康保障的差异化需求。 (五)作为广义的“农村保险”来经营 法国安盟保险公司进入中国市场经营国内保险公司望而却步的农业保险曾引起广泛关注。该公司提出的“农村保险”的概念对于商业保险公司在农村地区开展健康保险业务颇具启示意义。 按照安盟公司的界定,所谓“农村保险”是指全面介入农村市场,向农产提供一揽子的全面保障方案,无论人身保险还是财产保险,无论是生活方面还是工作方面,无论是农业领域还是非农业领域。(如图2所示) 将农村商业健康保险作为实施“农村保险”经营战略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发展农村商业健康保险的重要发展思路。 农村商业健康保险发展的空间 据法国安盟公司2002年9月对四川省的5个村庄、江苏省的3个村庄、吉林省的 2个村庄的212个农产的调研,对40家农产的上门专访,农民对健康保险有显著的需求。(见表) 为深入研究包括商业健康保险在内的农村保险的需求状况,我们曾在陕西和福建两省的6个县进行了入户调查。调查表明,尽管目前购买保险的农民还不多,但被调查农民对保险表现出一定的兴趣和愿望,而且呈现出多元化的需求倾向。福建的农民兴趣最大的险种是养老保险和健康保险。如果购买保险,有46.7%的人愿意购买健康保险。陕西的农民也表现出类似的意愿。这表明,目前农村存在着很大的购买商业健康保险的潜力。 我国农村保险市场存在巨大的潜力。据测算,如在20年内,我国农村保险市场水平能达到目前全国保险市场水平(保险深度为2%),那么,届时农村保险费收入将达到750亿元,年平均增长率为25%左右。由此可见,我国农村商业健康保险市场的潜力同样很大,特别是经济较发达地区的农村,市场潜力将首先在一定的条件下得到释放,潜在的保险需求易于转化为现实的有效需求,开发这些地区的农村商业健康保险在经济上是可行的。因此,如何有效增加农村商业健康保险的供给,以使潜在的农村健康保险市场早日浮出水面,是值得进一步研究的问题。 农村商业健康保险发展的策略 (一)增加农村商业健康保险的供给 人们通常认为,农村保险市场发展滞后的主要原因在于农村居民对保险的有效需求不足。但调查结果表明,尽管农民的收入水平较低,风险保障意识比较落后,但农村保险市场尚没有得到很好开发,保险供给主体缺乏,让农民了解保险和投保的渠道很少,适合农村居民的保险商品也不多,因而他们的保险需求还得不到满足,即目前农村保险供给存在较大的缺口。 目前几乎所有的保险公司都把业务重点放在大中城市,县级支公司的重点也在城镇。如福建浦城县的农村业务只占10%,城镇业务占了90%。这反映了保险公司对农村保险业务的认识不统一、重视不够、投入不足。因此,保险公司必须重视农村商业健康保险市场的培育和开发,改变商业保险经营机构设置的不适应性,在农村开办更多的代办所和办事处,开拓广阔的农村商业健康保险市场。 特别值得指出的是,保险公司开拓农村商业健康保险在战略上更有深远的意义。通过提供健康保险,保险公司可以有效地带动其他诸多险种的发展,从而有利于开拓整个农村保险业务。 (二)积极应对城乡疾病模式差异 人类在20世纪经历了一次疾病模式的转变,其重要标志使非传染病取代传染病成为致病和致残的主要原因以及平均死亡年龄的逐步上升。但中国在疾病模式转变的过程中面临着“不完全的疾病模式转变”,这突出表现在城乡疾病模式的差异上。城乡居民疾病模式差异表现在诸多方面:第一,死亡率和预期寿命的差距。1980年以来,农村地区人口的死亡率不仅明显高于城镇人口,而且出现了上升趋势。第二,疾病谱和死因谱的差异。农村地区,尤其是经济欠发达地区,居民的患病率及其疾病构成、住院原因及其构成还是以感染性疾病和营养不良症为主导的疾病模式。以1998年住院病人疾病别住院率及其构成为例:在城市地区,脑血管病、冠心病,高血压病等慢性疾病是主要的住院原因;在农村地区,痢疾、病毒性肝炎、结核病、流感等传染性疾病列入前15位疾病。同时,受人口老龄化和人口流动的影响,农村地区也面临着疾病谱的变化,一些老年慢性病、新出现疾病(如艾滋病)的发病率也有所增加。第三,妇幼健康也存在很大差异。第四,危险因素的差异。在城市地区,环境污染、职业危害以及不良生活方式和行为成为主要的致病因素。而威胁农村居民健康的主要因素,则仍然是恶劣的生存环境、较差的卫生条件以及不良的营养状况等,这是与农村的地理位置、基础设施和收入水平密切相关的。同时,由于人口流动性增加,职业伤害和行为方式的致病比例提高,如肺炎、性病、艾滋病等。 城乡疾病模式存在上述诸多差异,而保险公司目前的健康保险产品却明显具有“城市偏好”,不适应农村疾病模式对产品的不同需求。因此,保险公司要针对农村居民疾病模式的特点,积极开发适应农村不同人群不同需求的健康保险产品。同时,保险公司还要积极参与农村地区卫生宣传、传染病防治等卫生保健工作,促进农村地区疾病模式的转变,有效地发挥商业健康保险特有的社会管理功能。 (三)树立良好的信誉 合作医疗试验难以成功的一个重要教训是,组织者出现信誉危机。农民对合作医疗的组织者不太信任,对合作医疗制度的公平丧失信心。特别是90年代以来,农村由于乱收费、乱集资、乱摊派,干群关系非常紧张,农民对基层干部发生信任危机。一个信用缺失的机构是不可能组织社区各方面的资源来建立健康保健制度的。同样,保险公司的信誉是商业健康保险在农村能否顺利发展的关键问题。 从整体上看,农民利用现代保险机制转嫁健康风险的意识还很薄弱,购买保险的理念还很脆弱,此时周围参加保险的人对保险以及保险公司的感性认识将直接影响其购买意愿。这个时候保险公司的员工及其营销人员如不能坚持诚信,不能正确引导农民的保险消费,对保险公司形象的破坏力也将放大。因此,为了农村商业健康保险的长期良性发展,保险公司必须切实提高服务质量,树立诚信品牌。 健康保险论文:略论商业健康保险中健康管理的作用 一、我国商业健康保险中健康管理的现状 对保险公司而言,可以降低医疗费用支出,提高核心竞争力。一方面,健康信息管理便于保险公司收集被保险人第一手健康信息资料,有效防范投保人的逆选择和道德风险。通过健康评估和健康改善,可有效减少疾病危险因素,以事前较少的预防费用投入获得超值的健康回报和个人的健康改善,减少医疗费用的支出。另一方面,健康管理使服务内容得以扩展,除了人保健康在保险业内率先提出并确立了“健康保障+健康管理”的经营理念,开创了健康保险业健康管理的先河。2006年成立的昆仑健康保险坚持“以人为本”,以客户的健康为中心,秉承“治未病”的传统思想,创建了中医特色健康保障—服务模式,为客户提供融健康文化、健康管理、健康保险为一体的健康保障服务。 医疗服务市场竞争的不充分。目前,医疗服务市场上存在着垄断竞争的局面,许多公立医院并不需要保险公司为它们增加客源,极大地影响了健康管理效用的发挥。这主要表现在:事后付费的方式无法使保险公司在相对固定的保费基础上承担传送医疗服务的风险,无法使医生和医院承担起费用控制的职责。保险公司在和医疗机构合作中没有话语权和主导权。公司对医疗服务机构诊疗行为的监督和制约能力微乎其微,诊疗干预更是无从淡起。健康管理的开展只是保险公司单方面的行为,得不到医疗服务机构的配合支持。 健康保险信息系统不完善。健康保险信息系统是保险公司健康管理的技术基础,完善的信息系统有利于减少信息不对称的现象,它使得保险公司、医疗服务的需求方和医疗服务的供给者之间实现资源共享,从而可以使保险公司在承保前了解被保险人的具体风险情况,决定是否承保或以什么条件承保,有效地对被保险人进行监控评价,并据此提出健康改善措施,实时地介入客户的医疗管理过程,从而实现医疗费用的控制。但目前医疗信息资源尚未整合,保险公司和医疗服务机构的信息联网未实现,使同时参加了基本社会医疗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的参保者,出现“一次看病、两次报销”或是“医院说能报,保险公司不给报”等诸多问题。这不仅不便于患者进行实时医药费用结算,影响了参保者的积极性,也不利于保险公司对医疗服务机构诊疗行为的风险管控。 保险公司健康管理水平不高。我国健康保险的健康管理处于起步阶段,和国外还存在较大的差距:其业务及管理费用支出较大,管理成本高。保险公司在数据收集、理赔调查和费用控制等各环节经验都不足,导致理赔率高,保费厘定不准确。另外,我国经营健康险业务的保险公司众多,市场陷于非理性价格竞争中。大部分公司关注短期利益,出于抢占市场的目的,普遍重视开发客户与收取保费,忽略健康管理,这使得大多数保险公司的健康管理得不到广大客户的认可和接受。 二、完善商业健康保险中健康管理的对策建议 开发专业化产品体系。保险公司应在对市场细分、目标市场选择后,认真分析各类客户群体的需求,同时结合健康风险的特点,把健康管理元素融入到保险产品中,开发出适合客户需求的、专业化的、并能结合健康保险与健康管理服务项的综合保障计划。 分步骤地推行管理型医疗模式。国外健康管理运行的模式多为管理型医疡是一种集医疗服务提供和经费管理为一体的医疗模式,特点是保险公司直接参与医疗服务机构的管理。我国保险公司在不具备直接推行管理型医疗的情形下,只能根据具体情况分步骤实施:首先,保险公司提供针对高端客户的全程健康管理服务,针对小众客户的健康档案管理服务,提供面向大众的健康咨询服务,通过这些服务留住和吸引客户,增加健康保险的覆盖面,从而迫使医疗服务机构被动甚至主动地参与到保险公司推行的健康管理计划中。其次,与医疗服务机构之间通过契约的方式建立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机制,以更好地服务客户、控制风险。最后,伴随着健康管理工作经验的积累和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深入,可以选择以自建医院或以股权方式控股医院,使保险公司既承担医疗费用风险,又能为客户提供健康管理服务,最终实现管理型医痣培养专业化人才。健康保险以人的身体作为保险标的,其风险本质在于伤病发生率及医疗服务的费用水平,其在精算、理赔、核算方面相对于寿险而言有独特之处。这就对健康保险从业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不仅需要通晓金融保险知识,还需要通晓医疗卫生知识。保险公司应积极和国内高校、科研机构合作,吸引优秀人才加入公司,并对本公司员工进行定期培训和指导,或者有计划地把国内有经验的人员送到国外培训。同时,要注意为内部人才创造更加优越的发展空间,建立有效的人才激励机制。另外,公司应注意外部人才的引进,将先进发达健康保险业国家的管理人才和技术人才引入公司。 优化和培育良好的医疗卫生环境。政府应加快实施《“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着力在全民基本医保建设、基本药物制度巩固完善和公立医院改革方面取得突破,增强医保的基础性作用。这必将有利于医疗机构竞争机制的形成,增加保险公司选择合作医疗机构的范围和机会,从而促成健康管理医疗服务系统的形成。另外,应加大对医疗服务市场行为的监督力度,避免医疗服务风险。协调建立完善的健康保险信息系统。政府应尽快打通保险机构和医疗服务机构、社保机构之间的医保信息通道,彻底解除束缚商业健康保险发展的技术性障碍。实现保险公司和医疗服务机构的良好对接,将分散的医疗资源进行有效整合、改善信息和医疗服务的信息协调机制,不仅能及时为医疗服务机构提供医学最新进展,分析最佳治疗方案,检测医疗费用。而且有利于保险公司实现与社保机构的联动审核和一站式医疗结算服务。通过该平台查询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理赔信息,既可帮助保险机构在承保时更有针对性地制订、优化商业健康保险的承保方案,又可进行远程专家会诊,提高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效率,这对提升保险公司形象和业务拓展具有重要意义。 给予税收等政策的优惠。相对于寿险而言,健康保险的发展还很不成熟,其发展壮大离不开外部环境的支持。政府应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和财政支持,采取免征健康保险业务营业税和所得税等措施。同时,国家应以法律形式,确定商业健康保险在整个医疗保障体系中的功能定位,明确规定其补充医疗保险的性质,从法律层面明确医疗保险应完全交由商业保险公司经营,以扩大商业健康保险的客户群,增加保险公司在医保利益共同体中的谈判祛码,促进健康保险健康管理的有效应用,支持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 本文作者:桂鉴霞 单位:西南科技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健康保险论文:政府加快发展商业健康保险工作意见 一、拓宽商业健康保险服务领域 (一)支持商业健康保险产品创新。 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加大产品创新力度,提供多样化、多层次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大力发展与基本医疗保险有机衔接的商业健康保险,鼓励企业和个人通过参加商业保险及多种形式的补充保险解决基本医保之外的需求。加快发展老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失能收入损失保险、长期护理保险,开发满足老年人、残疾人等特定群体保障需求的各类产品,探索开发针对特需医疗服务需求、多元化多层次中医药服务需求、药品不良反应等新型保险产品。 (二)发展商业保险健康管理服务。 支持商业保险机构提供全过程健康管理服务。加强健康风险评估和干预,提供疾病预防、健康体检、健康咨询、健康维护、慢性病管理、养生保健等服务,满足人们多样化的健康管理需求。通过健康教育和预防保健等手段有效降低发病率,提升参保人的健康水平。 (三)推动医疗执业保险发展。 扩大医疗责任保险覆盖面,2017年底基本覆盖全市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探索发展多种形式的医疗执业保险,支持医疗机构和医师个人购买医疗执业保险,加快发展医疗意外保险,降低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执业风险。鼓励通过商业保险等方式提高医务人员的医疗、养老保障水平以及解决医疗职业伤害保障和损害赔偿问题。 (四)建立以医疗责任保险为主的医疗责任风险分担机制。 坚持“政策引导、政府推动、积极稳妥”的原则,把医疗责任保险纳入医疗纠纷与处置工作的总体部署,全面开展9县(市、区)医疗责任保险统保工作。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医疗责任保险的经营管理模式,建立医调会与保险理赔对接机制,尽快形成第三方调解与第三方赔偿新格局。创新医院管理与医疗风险控制模式,切实加快医疗责任保险推进步伐,在2016年底前完成乡镇卫生院及以上医疗机构的全覆盖。 (五)支持健康产业创新发展。 促进医药、医疗器械、医疗技术的创新发展,在商业健康保险的费用支付比例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探索建立医药高新技术和创新型健康服务企业的风险分散和保险保障机制,支持中医、妇幼保健类别的公立医疗机构创新、拓展医疗执业范围,帮助医疗机构破解发展中的融资难题和发展瓶颈,化解投融资和技术创新风险。支持商业保险机构参与健康服务业产业链整合,通过直接投资、股权投资、战略合作或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等方式,设立医疗机构、养老社区、体检机构等,增加健康服务资源供给。 二、推动完善医疗保障服务体系 (一)规范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管理。 遵循“收支平衡、保本微利”原则,不断推进商业保险机构受托承办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在规范基本医疗保险服务的基础上,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规范商业保险机构承办服务,科学制定招标评分标准,完善招投标程序,严格市场准入与退出标准、积极引入市场竞争机制,依法合规、公开公正地选择受托商业保险机构。改进完善城乡大病保险风险调节机制,明确结余率和盈利率控制标准,结合地区经济发展实际,合理确定筹资标准和保障水平,根据地区城乡居民收入变化情况,合理调整大病保险起付标准,实现大病保险健康可持续发展。不断优化理赔服务流程,依托医疗保险信息系统,为参保人提供“一站式”服务。建立健全独立核算、医疗费用控制等管理办法,支持商业保险机构发挥精算、风险管理等方面的专业优势,加强医疗费用管控,保障资金安全,增强抗风险能力。 (二)积极发展小额人身保险和老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商业保险作为市场化的风险分担机制,可在医疗保险的基础上,积极发展小额人身保险和老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业务,通过对意外伤害所致的死亡、残疾等进行保障,与医疗保险形成优势互补,满足人们多层次、多样化的社会保障需求,激发个人参保的积极性和社会活力,减轻财政压力,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三)完善商业保险机构与医疗卫生机构合作机制。 鼓励各类医疗机构与商业保险机构合作,成为商业保险机构定点医疗机构。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发挥专业优势,引导医疗服务需求,加强医疗费用和风险管控,帮助缓解医患信息不对称和医患矛盾等问题,有效降低不合理的医疗费用支出。在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各类医疗保险经办服务的地区,商业保险机构要积极配合医保管理部门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疗费用管控,增强医保基金使用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支持商业保险机构探索运用股权投资、战略合作等方式参与公立医院改制。 三、提升管理和服务水平 (一)提升专业能力。 引导商业保险机构加强健康保险管理和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员队伍结构,强化从业人员职业教育,持续提升专业能力。根据经办基本医疗保险和承办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管理和服务要求,按照长期健康保险的经营标准,加强人员配备,着力提高医疗专业人员配备比例,提升专业经营和服务水平。 (二)提高服务质量。 引导商业保险机构进一步做好参保群众就诊信息和医药费用审核、报销、结算、支付等工作,提供即时结算服务,与基本医保同步实现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在省商业健康保险服务平台试点的基础上,继续推动商业健康保险的“一站式”赔付。商业保险机构要运用现代技术手段,发挥机构网点优势,不断创新和丰富健康服务方式。加强行业服务评价体系建设,规范健康保险服务标准。 (三)加强信息化建设。 支持商业健康保险信息系统与基本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医疗机构信息系统进行相关的信息共享。政府相关部门和商业保险机构要切实加强参保人员个人信息安全保障,防止信息外泄和滥用。支持商业保险机构加强健康保险信息系统建设,运用大数据、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提高对人口健康数据分析应用能力和业务智能处理水平。 (四)加强监督管理。 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各类医疗保障经办服务的监管制度,建立健全多部门参与的协同监管机制,加强对商业保险机构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情节严重的取消经办资格,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保险监管机构要进一步完善监管制度体系,加大商业健康保险监督检查力度,规范商业健康保险市场秩序。保险监管部门要会同商业保险机构完善商业健康保险信息公开渠道和机制,建立社会多方参与的监督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加强行业自律,倡导公平竞争与合作,共同营造发展商业健康保险的良好氛围。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 各县(市、区)和市级有关部门要提高认识,统筹谋划,将加快发展商业健康保险纳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总体部署。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下,加强沟通和配合,完善政策,创新机制,协调解决商业健康保险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积极促进商业健康保险持续健康发展。 (二)完善落实支持政策。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落实企业为职工支付的补充医疗保险费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个人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鼓励社会资本投资设立专业健康保险公司,支持设立健康保险分支机构。各地要统筹考虑健康服务业发展需要,扩大健康服务业用地供给,支持利用存量房产和原有土地保障具有社会公益性的商业健康保险用地。 (三)加大宣传力度。 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及互联网等媒体深入宣传、普及商业健康保险知识,增强人民群众的健康保险意识,重点推广商业健康保险满足人民群众非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方面的成功经验。 健康保险论文:双投双保健康保险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在校学生综合医疗保障水平,切实减轻学生患病时对家庭带来的经济负担,根据市府办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构建和谐社会,创建平安校园为目标,实施学生“双投双保”健康保险,既让学生享受到居民医保的惠民政策,又让学生得到学平险的双层保险,为广大学生和学生家庭提供更高水平、更加全面合理的风险保障。 二、实施范围、保险险种及期限 全县中小学、职业学校的在册及借读学生均属保险范围。 双投双保健康保险的险种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学生平安保险及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附加住院医疗保险。 保险期限为一年。即当年的3月1日至次年的2月28日。 三、“双投双保”健康保险缴费标准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30元,学生平安险40元。 四、保险待遇:学生参加“双投双保”健康保险后,住院不管是意外伤害还是疾病医疗,或者发生死亡事故,都能最大限度获得多个部门的补偿。 五、参保缴费办理程序 (一)在校学生的参保缴费工作由其所在学校具体负责落实。学生应提供身份证号,按照班级进行登记,收取保险费、发放保险单凭证、汇总、录入《学生保险清册》。 (二)学校将所收取的保险费款项分别存入县医保局和保险公司指定的帐户或由工作人员上门收取。经县医保局和保险公司核对无误后分别开具各自保险费缴费凭据给学校。 (三)县医保局根据学生参保登记情况录入医疗保险计算机管理系统。 六、就医和报帐管理 居民学生参加居民医保和学生平安险的,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后发生的医疗费,先到保险公司报账,然后凭资料复印件(加盖保险公司公章)到县医保局进行第二次报账;农村学生既参加新农合又参加居民医保和学生平安险三种保险的,先到保险公司报账,然后凭资料复印件(加盖保险公司公章)分别到县医保局和县新农合报账。报账比例分别按学生平安险、居民保险、新农合的规定给予核报。 七、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是一项民生工程,是由国家统一组织实施的一项重要的社会保障制度,属于政府行为,是国家社会福利性保险,是一件惠及千家万户、造福子孙后代的好事实事,是构建和谐社会,让广大居民及中小学生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重要举措,同时,也是县委、县政府坚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从制度上确保人民群众病有所医的重大行动,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在校学生及其家庭的关心和爱护。各中小学、职业学校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重要意义,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全力以赴把这项关系民生的大事抓紧抓实抓好。 (二)强化宣传,广泛动员 全县各中小学、职业学校要认真做好学生及学生家长的宣传动员解释工作,要把学生“双投双保”健康保险的优越性讲深讲透。 一是参加“双投双保”,可以让学生充分享受到国家惠民政策带来的实惠,年各级政府财政将把对学生参加居民医保的贴补资金提高到60元/人·年,相当于个人缴费的两倍,个人帐户划账将提高到13.5元/人·年,报账比例也将有较大幅度的提高。 二是参加“双投双保”,可以提高学生的综合医疗保障水平。目前居民医保与学平险的平均报销率在40%-60%间,学生一旦发生较大医疗费用,将对学生家庭造成沉重的经济负担,特别是对贫困家庭尤为明显;居民医保与学平险组合实施“双投双保”健康保险,对提高学生的综合医疗保障水平、最大限度地获得补偿减轻学生家庭负担将起到积极作用。 三是实行“双投双保”,可以实现优势互补,扩大保险责任覆盖范围。居民医保有慢性病补偿、有个人帐户、带病可参保等方面优势。学平险有意外伤害门诊、有第三方责任意外死亡补偿等方面优势。 四是实行“双投双保”,可以规范医疗保险市场混乱行为。原来各家商业保险公司相互竞争、争相拉保,造成医疗保险市场混乱繁杂,致使各学校学生和家长无所适从,重复投保、漏保等现象经常发生。全县各中小学、职业学校统一实行“双投双保”可以进一步规范医疗保险市场,扭转医疗保险市场混乱局面。 五是动员农业户口学生参加居民医保,让学生享受到双重保障待遇。对已经参加新农合的农业户口学生,在自愿并做好工作的基础上,动员其再参加居民医保。参加新农合又参加居民医保的学生一旦发生疾病住院,既可以在新农合报账,又可以在居民医保报账,还可以在保险公司报账,可以享受三重待遇,这样大大提高了对学生的医疗保障力度,减轻家庭的负担。 (三)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教育部门要把实施学生“双投双保”健康保险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抓紧抓实。要把这项工作列入对全县各学校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要将“双投双保”任务分解落实到各学校,并加强督查调度。要确保非农户口中小学生参加居民医保的参保率达92%以上。各有关学校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并指定专人负责学生参保工作。各学校要开好动员部署会议,培训好代办人员,做好参保、代收保费、统计上报、证件送审等工作。为了确保任务完成,县政府将适时组织督查组,对各学校工作进度情况进行督查,对完成任务好的单位进行通报表彰,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单位将给予全县通报批评。 健康保险论文:商业健康保险发展分析论文 摘要:目前商业健康保险正被越来越多的人接受,成为大家解决医疗费用问题的最佳选择。但是,我国保险市场上的健康保险产品品种单一,缺乏专业的经营机构和有效的风险控制体系,为了更好地发挥商业健康保险的作用,必须走专业化经营之路。 人生一世,最宝贵的是生命,但没有健康,其他的又何从谈起呢?健康保险在中国该如何发展,成为每个人思考的问题。笔者针对当前中国健康保险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了发展健康险的一些建议。 一、我国商业健康保险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我国的保险业发展迅速,保费收人以超过30%的速度增长。与此相反,商业健康保险业从建国到医疗体制改革之前,几乎处于停滞状态,在医疗改革之后,才开始缓慢发展,但总体水平远远落后于广大群众的需求。总的来说,我国的商业健康保险业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1.健康保险品种单一,覆盖面窄 2003年7月18日,由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起草的《健康保险管理暂行办法))(草拟)的讨论稿中写到:“健康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的身体为保险标的,使被保险人在疾病或意外事故所致伤害时发生的费用或损失获得补偿或给付的一种保险。”这在中国是首次对健康保险的概念和业务范围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文件中还写到:“健康保险具体包括疾病保险、医疗保险、失能收人损失保险和护理保险。”目前在中国保险市场上健康保险产品的种类主要包括疾病保险、医疗保险,而失能收人损失保险和护理保险在国内保险市场上几乎还是空白。 用工制度改革后,公费医疗面日益窄小,个人支付医疗费用的群体范围扩大,同时对医院有关数据和全社会的患病的概率难以掌握,给保险费率的精确计算带来一定的难度。此外,药品的价格普遍较高,随着医药科学的不断进步,检测手段日益改进,带来昂贵的医疗费用,使商业保险望而却步。尽管这几年保险公司也推出了不少新险种,但也只限在重大疾病,对覆盖面较大的疾病险种还显得苍白无力。另外,因为中国的人口老龄化问题日益严重及中国的家庭结构倒置,护理保险在中国的发展前景非常好,但要发展起来仍需要相当长的时间;而对于失能收入损失保险,是一个全新的领域,大部分业内人士认为在现阶段中国发展这种险种的难度很大,主要障碍是缺乏社会诚信体系,保险公司很难控制风险。据统计资料显示,2003年1—7月份,我国健康保险保费收人148亿元,只占到同期寿险保费收人的8.9%;2000年我国卫生总费用4764亿元,商业保险公司的健康保险赔付额为12.9亿元,仅占全国卫生总费用支出的0.2%,我国健康保险覆盖面之窄是显而易见的。 2.没有专门经营健康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 首先,从法律规定上看,没有明确界定健康保险业务的性质。2003年1月1日实施的修改后的《保险法》规定:“同一保险人不得同时兼营财产保险业务和人身保险业务;但是,经营财产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核定,可以经营短期健康保险业务和意外伤害保险业务。”这一规定改变了原来健康保险业务只能由人身保险公司经营的局面,在一定程度上承认了健康保险业务与人身保险业务的差异。但是保险法第九十二条第一款又规定:“人身保险业务,包括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我国《保险法》仍将健康保险归为人身保险业务,保险业务的一些基本原则如补偿原则、代位原则和分摊原则在法律上仍不适用于健康保险业务,但实际上,健康保险区别于寿险,它比寿险更复杂,在理赔、定价、受益等方面要考虑的因素较多,而在某些方面却与财产保险有相似之处。 其次,从国内经营情况看,目前经营健康保险业务的公司,大都是经营寿险业务的公司,由于对健康保险在风险本质、精算方法、管理技术、服务内容等方面与寿险业务的差异性认识不足,从而在经营行为上表现出对不同人群的健康保险需求缺乏认真研究,不下功夫开发健康保险的风险控制技术,不注重建立健康保险的管理体系和专业人才队伍,而是沿用寿险的经营模式和方法在经营健康保险,在与医院的合作和管理方面更是缺乏创新。从发达国家的保险经营上看,寿险与健康保险不能或很少混业经营,有的国家将健康保险划为保险业的第三产业,在经营中与寿险和财险都区别开来,在精算上要考虑健康保险的长期和短期收益、稳定及波动程度,还有设计的复杂程度。因此,健康保险是一个专业性很强的独特领域,应有专门的健康保险公司来独立经营。 3.缺乏有效的风险管控体系 长期以来,由于公费医疗、劳保制度的存在,“病人看病,家属、医生搭车,国家买单”的思想普遍存在,而且根深蒂固,被保险人很难被带进商业保险的消费中来。在这种情况下,被保险人、医疗服务提供者成为拥有共同利益的行为主体,本毕业论文由整理提供使得保险机构的费用控制很是被动。在健康保险的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存在着最明显的信息不对称,被保险人对自己身体健康状况的了解往往比保险人更加全面,患有疾病的人比健康的人更加容易购买健康保险,这样就会产生逆选择风险,保险公司在核保时稍有疏忽,就有可能引起非常严重的后果。 另外,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道德风险也经常在健康保险中出现,尤其是在重大疾病保险中,更有甚者,被保险人与医生串通一气共同来欺骗保险公司以诈取巨额保险金。同时由于缺乏对疾病的专业知识和医疗技术壁垒的存在,患者只能被动地接受医生所提供的医疗服务,而作为理性经济人的医生,往往做出更合乎自身利益的选择,提供过度的医疗服务。这样肯定会导致不必要的高额检查项目、大处方的出现,而且,由于医疗服务在我国已有多年的发展历史,医疗服务提供者在机构和技术上的发展相对于商业保险来讲远远超前,医院有对医疗消费抉择的垄断权,而商业医疗保险公司很难介入到医疗服务当中,对医疗费用加以监督和限制。 4.商业健康保险在社会医疗保障中的地位不明确,社会大众对商业健康保险的认识还存在一定的偏差,风险防范意识和健康保障意识还不强。 为社会保障重要组成部分,缺乏相应的制度保证。保险公司在承保、理赔核算等经营过程中缺乏以应有的法律规章进行自我保护和规范,有些人可能认为商业健康保险只是社会保障体系的补充。在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扩展过程中,各地的执行标准也不完全统一,基本医疗保险的保障范围、保障程度,主管部门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力度和把握尺度等方面也有一定的差异,这种不统一为经营健康保险的进一步发展带来了困难。 当然,除此之外,还有一些其他因素,如法律环境、政策环境、政府职能的转换、医疗体制、医药销售分配、价格体制等等,都对健康保险的发展构成了干扰。 二、对我国商业健康保险发展的建议 1.明确健康保险地位,提高社会公众对健康保险的认识 首先,从法律上界定健康保险的概念,明确商业健康保险与社会医疗保险的界限,认识商业健康保险在社会保障体系中的重要地位。同时,从财政上争取健康保险业务的税收优惠;其次,加大宣传力度,增强民众风险防范意识,用典型事例和客观的数字来进一步说明论证商业健康保险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2.研究市场需求,加大创新力度,完善健康保险产品体系 健康保险业务的经营发展需要不断有新的险种来满足市场需求,各保险公司应在遵循商业健康保险的经营规律基础上,以准确的市场定位确定经营领域,同时根据自身的业务规模和管理水平,积极拓展健康保险新的业务领域,逐步完善健康保险产品体系。在有条件的地方开展试点,积极进行产品品种、经营模式、业务管理水平的创新,相关部门应及时总结经验,并进行推广。 具体来讲,在险种开发方面进行市场细分,提供与不同消费群体的健康保障需求相适应的产品,重点突出险种的保障功能,并积极引导消费者在购买健康保险产品时应着眼于其保障功能。总的原则是:对于低收人、无保障的人群,提供低价格、宽范围、低保障的险种;对于享有基本医疗保障的人群,提供低价格、窄范围、高保障的险种;对于较富裕的年轻群体,提供价格与保障程度比例适中、保障期长、保障范围有针对性的险种;对于高收入的中年群体提供高价位、保障全面的保险产品。对产品推出的顺序问题,由于保险公司在推出健康险种的前期阶段,风险控制技术和经验数据的积累尚有一个过程,在无成熟模式可借鉴的前提下,应优先推出风险较易控制的险种,以团体补充医疗保险、短期健康险、定额给付型险种等业务为突破口,并可辅之以具有附加值的保险产品和服务项目,如开发医疗保险救助卡等,减少一些诸如门诊医疗保险等费用报销型险种的开发和推广。当保险公司风险控制能力达到一定水平时,再逐步扩大责任范围,增加费用报销型险种的供给和提高赔付限额等。待时机成熟后,再适时推出一些老人护理保险、长期住院保险等新型险种。超级秘书网 3.构建科学的专业健康保险经营体系,走专业化经营之路 保险业界应当首先从观念上转变对健康保险的认识,明确健康保险的特殊性,从而才能确保健康保险的专业化发展方向;其次,要设置专业健康保险经营机构,尽快设立一批专业的健康保险公司或在保险公司内部成立专门的健康保险部,同时还要完善各类中介管理主体以确保与医疗服务机构的有效合作,建立起完善的专业化经营体系;最后,从保险公司内部管理上,要完善专业管理制度体系,建立专业的精算体系,注重积累精算数据,加强精算评估,科学厘定产品费率,防范产品开发风险,建立专门的核保核赔体系,制定和实施健康保险核保核赔管理制度,加快研发和推广健康保险专用的核保核赔管理手册等专业技术工具,培养专业化的经营管理人才,开发建立健康保险专业化的信息管理系统。 4.建立有效的风险管控制度 在商业健康保险的经营中,风险控制至关重要,从目前情况看,保险公司风险管控水平严重滞后,已成为制约商业健康保险业务发展的瓶颈,因此在大力推动发展商业健康保险专业化的同时,一定要加强风险控制,建立行之有效的风险管控体系。 首先,要推进医疗服务机构与保险公司之间的战略利益联盟,积极探索医保合作的途径,争取建立起一个政府、保险公司、医院、保户“四赢”的医保合作模式。保险公司可以在实务中采取各种途径,如可以对医院实行公开竞标来选择合作的定点医院,可以不定期地对定点医院的医疗活动进行抽查等等,以有效控制医疗费用,监督医疗服务活动。 其次,一定要严把承保关,本毕业论文由整理提供根据不同健康保险产品的要求,对被保险人进行严格的体检,防止逆选择风险的发生,通过公司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掌握被保险人的健康信息,有针对性地采取预防措施及对医疗服务提供者和患者实施有力监督。同时对一些长期健康保险产品,还要注意调整费率。 第三,在健康保险产品设计时,注意引用医疗费用的合理分担技术。如在条款设计中恰当地应用除外责任,规定合理的免赔额、自负比例和支付限额等。 最后,理赔时一定要查清事实真相,以免发生骗保事件。理赔时除了要求被保险人提供相应资料、文件、单证外,还要去被保险人就医的医院核查,必要时还可与公安机关合作,以确保公平合理的保险金给付。 另外,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对健康保险的监管作用也不容忽视,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应积极探索合理有效的监管模式,以保证商业健康保险沿着正确的方向发展。 健康保险论文:全民医保健康保险发展管理 编者按:本论文主要从澳大利亚的医疗保障制度简介;澳大利亚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与政策扶持;“全民医保”背景下的商业健康保险定位;促进我国商业健康保险发展的政策措施等进行讲述,包括了私人健康保险是全民健康保险的重要补充、参加全民健康保险的公民可以获得一张保险证(MedicareCard),病人只需刷卡而不需要付现金等,具体资料请见: 【论文摘要】本文在对澳大利亚医疗保障体系分析的基础上,通过运用实证研究的方法对澳大利亚政府促进商业健康保险发展的三次政策调整做了深入研究。在此基础上提出我国全民医保背景下商业健康保险的定位与发展思路。 澳大利亚是世界上实行社会福利制度最早、最好的国家之一,1910年开始建立社会福利制度。目前一个相当完善的社会福利网络已覆盖全国各地,社会福利种类多样而且齐全,公民从出生到死亡都可以享受名目繁多的福利津贴。在医疗福利方面,澳大利亚实行全民医疗保健制度,所有公民都必须参加医疗保险。并可免费在公立医疗机构获得基本医疗服务。这样高的医疗保障福利并没有阻碍澳大利亚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有44,9%的澳大利亚人购买了商业健康保险。当前我国正在建立覆盖全体公民的医疗保障体系,即“全民医保”,在这样的背景下,如何对我国商业健康保险进行定位并促进其健康发展?澳大利亚的经验值得我们借鉴。 一、澳大利亚的医疗保障制度简介 澳大利亚的医疗系统是由联邦政府健康保险委员会、卫生和老龄部、州和地方政府医疗卫生部门,以及私立健康机构和私人医疗卫生从业者共同组成。 澳大利亚实行的是全民医疗保险制度.1973年颁布的《健康保险法》规定,每个公民都有享受同等机会的医疗保险.每个居民都必须参加医疗保险,所有居民均可免费在公立医院得到基本医疗服务。澳大利亚于1984年2月建立了全民健康保险制度(Medicare),通过全民健康保险制度和各州的医疗卫生计戈0,全体澳大利亚公民均可享受公立医院的免费医疗服务和全科医生服务。全民健康保险基金一部分来源于1,5%收入税,占20%,其余80%来源于.政府的拨款。目前个人收入税比例为:年收入在5万元澳币以内为1.5%;年收入在5万元澳币以上的为2.5%(不参加私立保险者);收入低于一定标准者免征健康保险收入税。基本的指导思想是“富者多出”和“尽力而为”。国家为病人支付的费用包括:在公立医院的看病费、手术费、住院(包括药品和饮食)费,不包括的费用有:牙科、理疗和按摩治疗、救护车服务等等。结账方式通常情况是,开业医生和医院与政府管理的全民保险基金统一结账。参加全民健康保险的公民可以获得一张保险证(MedicareCard),病人只需刷卡而不需要付现金。根据澳大利亚有关法律规定.医院和诊所不能向病人卖药,因此,同时实行“药品补贴计划”(PBS),政府每年公布一次PBS的药品目录,凡退休者和领取社会救济者(包括子女)在购PBS范围内药品时,不管药品实际价格多少,每张处方付费2.6澳元.当年支出超过135.2澳元时,可领取一张免费卡,凭卡在当年免费购药。对其余人(包括不参加医疗保险的人)每处方付费16澳元,不足16澳元按实际药价支付,当年药费支出超过312.3澳元时可申请优惠卡,当年购药时每处方只付2.6澳元。此外,全民健康保险还担负着在医院外进行治疗的大部分医疗费用,如看全科医生和专家门诊。全民健康保险负责负担这些费用的85%。 私人健康保险是全民健康保险的重要补充。虽然澳大利亚实行全民医疗保险,但由于《健康保险法》明文规定,在公立医院就诊时病人无权选择医生和病房,也不享受优先住院和治疗。因此,在澳大利亚,大约有44.9%的居民同时购买私人医疗保险。私人保险形式有两种:一是单人保险;一是家庭保险。私人医疗保险只提供医院服务,既可去私立医院看病,也可到公立医院以自费病人身份就医,但可选择医生和优先住院,政府负责支付75%的费用。其余由私人健康保险负责。澳大利亚私立医院的床位约占所有医院床位的四分之一。私立医院的开业医生为患者提供大多数无须住院的治疗,他们与领薪医生一道,为患者提供多种医疗服务。参加商业健康保险的澳大利亚人除了可以报销投保人在公立医院和私立医院的医疗费,还偿付投保人接受的一系列非医疗服务的费用,如进行理疗、看牙科以及购买眼镜的费用等全民健康保险不予报销的项目。如一年未使用私立健康保险基金者,还可获得奖励。联邦政府鼓励人们在使用医疗保健作为主要保障的同时也参加私人医疗保险,以更好地平衡公立医院和私立医院在整个卫生系统中的作用。 二、澳大利亚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与政策扶持 伴随着澳大利亚全民医疗保健政策的逐步完善,与之相适应的商业健康保险制度也正逐步得到发展。作为全民医疗保健政策的必要补充,其辅助作用也日益得到体现。澳大利亚的商业健康保险起步于上个世纪九十年代。从1997年到2001年,澳大利亚商业健康保险经历了三个主要发展阶段:私人健康保险激励方案(ThePrivateHealthInsuranceIncentivesScheme,以下简称PHIIS)、私人健康保险激励法案(ThePrivateHealthInsuranceIn,cen~vesAct,以下简称PHIIA)和终生健康保险计划(LifeTime]tealthCover,以下简称LTHC)。改革之前,参加商业健康保险的人1:3和比例都不是很高,在1997年只有占全部人口的29.7%参加商业健康保险。政策改革提高了商业保险的参保率,四年之后,也就是2001年,参保人数增加了400万,参保率达到了45%。在这三个改革阶段的实施过程中,政府的作用无疑是促进商业健康保险发展的主要原因。政策采取了一系列相应的激励措施与政策,并根据实施情况即时进行政策调整,促进了澳大利亚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 在第一个改革阶段,即1997年7月份到1999年1月份实施的私人健康保险激励方案(PHIIS),国家制定了三项具体的激励措施。该政策针对不同的收入群体分别采取不同的规定:人均年收入在3.5万澳元或者家庭年收入在7万澳元以下的个人,政府会每年给予25~125澳元不等的补贴,用以支付私人健康保险费用;人均年收入在3.55万澳元或者家庭年收入在7万澳元以上的个人,政府不再给予补贴;人均年收入在5万澳元以上或者家庭年收入在l0万澳元以上的个人,如果不参加商业健康保险则对其征收1%的医疗附加税。 在第二个改革阶段,即1999年1月份到2000年7月份实施的私人健康保险激励法案(PHIIA),国家制定了两项具体的激励措施。不管收人为多少,政府每年给予30%的补贴来支付私人健康保险费用;对高收人群体,即人均年收入在5万澳元以上或者家庭年收入在10万澳元以上的个人,国家仍然收取1%的医疗附加税。 在第三个改革阶段,即2000年7月份开始实施的终生健康保险计划(LTHC),用来提高私人健康保险的参保率。为了改善风险曲线,确保成员参保的连续性,国家制定了四项具体的激励措施。30岁之前或者在1999年7月到2000年7月期间参加商业健康保险的个人,政府终生给予低额健康保险津贴;在2000年7月,年龄为30岁或者以上的个人国家每年补贴2%的保费,直到补贴至保费的70%这个最高值为止;个人一旦参加了终生健康保险计划(LTHC),将有24个月的停交医疗附加税期,24个月之后该人之前交纳的医疗附加税将以每年2%的额度逐年累积到该人的家庭津贴里;1934年7月之前出生的人可以免除医疗附加税,政府还增加了对澳大利亚老年人的保费补贴:65岁以上的老人可获得35%补贴,70岁以上的为40%。之前参加私人健康保险激励法案(PHIIA)的人仍然按照原有规定实施。 通过以上三个阶段的改革措施与相关的政策扶持,澳大利亚的商业健康保险取得了较大的发展,具体表现在参加私人健康保险的人数、比例的增加以及年龄结构与性别比例的优化。 首先,参加私人健康保险的人数、比例有了明显增加。据澳大利亚私人健康保险管理委员会(PHIAC)和澳大利亚统计局(ABS)的数据,在改革之前的1997年约有776万人参加商业健康保险,约占总人口的29.7%,到2001年这一数字达到1176万人,占总人口比例约为45%,增长了15.3%。在政策实施的短短四年时间里取得了明显的成果。 其次,参保者的年龄结构与性别比例得到了优化。根据澳大利亚私人健康保险管理委员会(PHIAC)和澳大利亚统计局(ABS)的不完全统计,55岁以下的参保人数占总人口比例增长了16.6%;55—64岁男性女性均增长了14%;65—74岁男性增长了7%,女性增长了5%;75岁及以上男性增长了1.4%,女性增长了2.2%。 澳大利亚居民愿意参加私人健康保险的原因:一是政府给补贴,提高了个人缴费的使用效率,激励个人缴费;二是认为参加了健康保险更有安全感,可以解除很多后顾之忧。特别是老年人,其身体状况决定了承担医疗费用的应急成本会很高;三是认为参加了健康保险可以自由选择医生、避免等候期、服务质量好。但是也有一部分居民至今还没参加,他们不参加的原因:一是认为参加健康保险的费用高;二是认为制度没有统一,改革频繁,没有信誉保证;三是认为已经有公共医疗保障,没必要参加私人健康保险;四是有很少一部分人认为身体很好.没必要参加。 三、“全民医保”背景下的商业健康保险定位 澳大利亚的全民医疗保障制度将所有人纳入一个体系中,在这个体系内没有城市居民与乡村居民之分,没有公务人员与非公务人员之分,更没有公务人员之间的等级之分。在这个体系外,也没有一个由国家公共医疗资源建立的,为特殊群体服务的医疗保障体系。全体人民都在同一个医疗保障制度体系内,享受统一标准的医疗服务及同等的医疗保障待遇。在经历两年多的反复研讨和论证后,我国的新医改方案即将浮出水面。尽管医改方案的设计达十个版本之多,但在医疗保障制度构建上有一项基本原则是达成共识的,即政府须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努力打造覆盖城乡全体居民的医疗保障体系。在此指导思想下,截至2007年末,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已经覆盖1.7亿人,7.3亿多农民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针对城镇非从业人员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试点也从今年开始在317个城市全面铺开。澳大利亚与我国国情及经济基础不一样,因此所实施的医保模式也不完全一样。澳大利亚人口少,经济基础好,实行的是全民统一的健康保险,而我国人口众多,经济还不富裕,实行的是针对不同群体分别设计的医疗保险,但是也基本实现了全覆盖,所以全民医保是我们改革的价值取向。在这个意义上说,我国和澳大利亚有相似之处。因此,澳大利亚在全民健康保险制度下的商业健康保险定位和政策对我们全民医保模式下的商业健康保险政策设计具有借鉴意义。 在一个成熟的保险市场,商业健康保险保费收入占人身保险保费收入的比例一般为30%左右。2006年我国的这一占比为8.81%;2005年我国医疗费用支出7400多亿元,同年商业保险支出仅18多亿元,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约5800亿元,医疗费用缺口为78.37%;同年商业健康保险提供的医疗费用支出仅占全国医疗费用支出的3%,个人自付部分的6%。现实表明,我国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严重滞后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大力发展商业健康保险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选择,全面推进商业健康保险制度创新是大力发展商业健康保险的必由之路。 我国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存在着一系列的障碍。首先,在整个医疗保障体中,商业健康保险的定位长期以来处于辅助、附属的地位,从制度层面来看,商业健康保险只是作为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充,没有成为国家医疗保障体系的组成部分。在推行全民医保之前,我国商业健康保险的定位是作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补充来设计的,但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推行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建立,使得商业健康保险的空间逐步缩小。其次,政府未能统筹考虑社会医疗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的协调发展,城镇职工基本医疗社会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的定位不清,导致的直接结果是商业健康保险可操作的市场空间小,难以充分满足保险经营大数法则的要求,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对象看,它基本囊括了城市居民中最优质的投保人资源,他们有相当的固定收入,年龄结构也比较理想,而商业保险公司只能做一些补充险或是面向没有固定工作的人群,风险明显偏高。第三,社保机构强制推出企业大额补充医疗保险,商业保险失去了在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中本应由商业健康保险来经营的补充医疗保险。 因此,需要借鉴澳大利亚的经验,对我国商业健康保险进行重新定位。国务院《关于促进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了商业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是我们对商业健康保险定位的基础。作为医疗保障制度重要组成部分的商业健康保险应当在和谐社会建设中发挥应有的作用。这是我们对商业健康保险的基本定位。为此,.整合管理医疗保障制度,最大化发挥医疗保障制度的积极保护作用,最大化改善全体国民身心健康状况,提高全体国民的生活质量和整个社会的福利水平,在这样一个分析框架下来寻求促进商业健康保险发展的政策思路。 四、促进我国商业健康保险发展的政策措施 澳大利亚在社会医疗保险全覆盖的基础上,商业健康保险也得到了很好的发展,这主要得益于政府对商业健康保险的合理定位和政策扶持。政府在建立全民健康保险的同时,为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留出了足够的空间。同时,及时进行改革和政策调整,通过政策激励,使商业健康保险得到了快速发展,参保率不断上高。政府鼓励人们在使用社会医疗保险作为主要保障的同时也参加商业健康保险,以更好地平衡公立医院和私立医院在整个卫生系统中的作用。我国可以借鉴澳大利亚的经验,采取以下商业健康保险发展的政策措施: 1.在现有医院体系框架内建立差异化的医疗服务层级。需求方面差异化的医疗保险和保障体系必须同时反映在供给方。政府可以考虑加大初级医疗体系建设的投入力度,重新分配目前医院财政补贴的流向。商业健康保险覆盖的中高收入人群的医疗需求可以在相当程度上由市场力量解决,政府应该调整干预方向,保证现有的医院能够为受保障人群提供充足的医疗服务的同时,发展高水平的私立医院。公立医院主要负责基本医疗,费用由社会医疗保险资金支付。私立医院的费用由商业健康保险支付。 2.促进社会医疗保险与商业健康保险的协调发展,有效处理公平与效率问题。国家提供的社会医疗保险要与经济发展水平、财政负担能力相适应,主要为中低收入群体提供基本的医疗保障需求,重点体现社会公平,努力使各类人群享受相同程度的基本医疗保障。基本医疗保障以外的需求,应当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通过灵活多样的商业健康保险予以解决,充分体现不同经济收入水平参保者的权利与义务对等的效率问题。政府可以将大额医疗保险强制从社保机构剥离,交给商业健康保险公司来经营,同时发挥商业健康保险对基本医疗保险拾遗补缺的作用,理论上讲,可以用商业健康保险报销基本医疗保险起付线以下、封顶线以上和介于两者之间需要参保人个人负担的比例。但是为了避免基本医疗保险的共付机制遭到破坏,对于基本医疗保险中需要个人负担的部分,商业健康保险应当在合理的范围内提供额外保障。 3.国家应当为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提供政策扶持。这体现在对参保人的扶持和对保险公司的扶持。由于我国的财力有限,目前的首要任务是建立公民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所以让政府直接给商业健康保险的参保人政府补贴的做法暂时还不可行,但目前政府可以做的是对购买商业健康保险的单位在~定限额内允许税前计入成本,对个人则免缴其购买健康险部分的个人所得税,个人获取的健康保险金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允许使用个人账户余额购买商业健康保险,提高个人账户的利用效率等。对保险公司的扶持可以体现在把部分社会医疗保险费用收缴和支付业务委托保险公司管理,对鼓励发展的健康险业务免征营业税和所得税,甚至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 4.充分发挥商业健康保险在农村健康保险市场的作用。相对于城市完善福利保障制度而言,农村的健康保险的市场空间巨大。在农村医疗卫生保障体系中,商业健康保险的定位应该是:在农村健康保险市场中的主体地位,以及在多层次医疗保障中的重要支柱。具体措施:培育农民的保险意识,鼓励富裕起来的农民通过购买商业健康保险规避健康风险;在合作医疗中引入保险机制,通过与保险公司的合作,使大数法则和精算技术在合作医疗的运作中发挥作用;推进农村社会医疗保险的商业化运作,例如太平人寿在江苏江阴开展的政府牵头、商业保险参与运作的全市农村健康保险;发展农村补充健康保险,在经济发达的农村,农民对健康和医疗服务水平的要求迅速提高,合作医疗低水平的保障已经不能满足农民的需要,可以发挥商业健康保险的补充作用,满足人们对健康保障的差异化需求。 健康保险论文:健康保险体制改革 一、各种商业健康保险经营形式的比较 (一)由人寿保险或财产保险公司经营健康保险的形式 1.保险公司事业部形式。即保险公司设立专门的健康保险部来经营健康保险的形式。健康保险事业部一般充分享有产品的开发权、业务拓展权、市场推动权和利益分配权,与公司的其他部门形成相互、单独核算的关系,构成公司相对独立的业务体系,是公司健康保险的实际经营者和管理者。其优势在于:具有相对独立性,可以充分照顾到健康保险的特点以进行专业化经营,有利于产品的设计、开发、推广和风险控制,以及专业人员的培训和指导,从而有助于业务经营规模的扩大和利润的实现。同时,又可以共享保险公司的资源如销售网络、技术优势等。其不足为:健康保险的推广需要其他职能部门如营销部门、客户服务部门的协调与配合,因此,业务的开展会受制于其他部门的发展水平和投入规模,不利于业务规模的最大化,且与公司其他业务的冲突会降低健康保险的经营效率。 2.附加寿险(产险)形式。即将健康保险业务附加于寿险或产险业务上进行经营的形式。这种经营形式的优势在于:经营初期成本较低,可以有效地利用保险公司的共享资源,如营销网络、管理人员、技术开发数据等。其不足为:此种方式不可避免地将健康保险定位在寿险或产险的辅助和从属地位上,而寿险业务的内在特征和经营规律都与健康保险业务完全不同,产险业务的保险标的性质与法规适用也不同于健康保险,因此,两种业务经营理念上的冲突和矛盾将不利于健康保险业务的专业化经营和管理,且由于业务的开展要分拆到寿险(产险)公司的各职能部门,有关业务部门之间的协调性较差,因此,业务规模难以扩大,质量不易控制。 3.保险公司子公司形式。即保险公司以设立子公司的形式来专门经营健康保险。其优势为:由于已经具备了相当独立的组织体系,且实行内部的子公司化管理,因此,能够充分调动经营者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有利于健康保险的专业化经营。同时,可以充分共享保险公司的现有资源;子公司在设立上前期投入较小,一般无需另行申报、获取执照,业务的开展可迅速达成。其不足表现在:子公司的组建需要一定的技术、人才、资金条件,有一定难度,同时,需要与母公司协调关系,因此在经营观念上存在矛盾。 (二)专业健康保险公司形式 由保险公司专门进行健康保险经营的形式的优势在于:经营者的积极性较高,可以使公司专心围绕健康保险业务进行经营决策,彻底改变健康保险业务依附、从属于寿险或产险业务的状况,充分实现健康险业务的专业化经营,容易扩大业务规模,提高业务经营质量。而劣势在于:无法分享其他保险公司的资源,筹建成本较高,且经营初期成本较大。依所有权形式的不同,健康保险公司可以采取股份有限公司和相互保险公司等组织形式。 依股份有限公司形式建立的健康保险公司,其优势在于:其一,公司的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能够建立起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有利于提高经营管理效率,并且由于同业竞争激烈,更能开发新险种,并采用相适应的新方法和新技术。其二,容易筹集巨额资金。健康保险公司业务的拓展是以偿付能力即自有资本为基础的,必须保证有足够的资本来源以支撑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其三,股份有限公司的大规模经营,降低了企业的经营风险,且能够通过上市进一步实行风险的转移和分散,符合健康保险的经营需要。其四,资金实力雄厚,便于网罗和培养人才,满足健康保险经营的技术需要,如产品设计、风险选择、分保安排、赔款处理等。其五,采取确定保费制,使投保人保费负担确定,符合现代保险的特征和投保人的需要,为业务的开展提供了便利。其劣势在于:其一,业务经营的利润压力大,因此,容易导致公司经营的短视和短期行为,加大经营风险。其二,以盈利为目的,因此在承保限制上较多,不利于保护投保人利益。其三,不利于防范和控制道德风险。健康险是道德风险频发的业务,据美国GAO的报告,健康保险赔付金额的10%是保险欺诈,而在我国,有关政府部门估计这一比例至少为30%. 依相互保险公司形式建立的健康保险公司,其优势在于:其一,相互保险公司的投保人同时为保险人,社员的利益也即被保险人的利益,因此可以有效避免保险中保险人的不当经营和被保险人的欺诈行为,比较适用于健康保险这种道德风险较大的业务。其二,保险费内不包括预期利润,所有资产和盈余皆用于被保险人的福利和保障,保险成本相对较低,保险费低廉,为经济条件相对较差的人们寻求健康保险保障提供了机会。其三,投保人可以参与公司盈余部分的分配,有利于鼓励投保人关心保险经营。其四,由于社员具有稳定性的特征,因此公司较为注重长远利益,不易出现短期行为。其劣势在于:其一,资金筹集不易,利用资本市场的能力有限。因此,在市场竞争中,与股份有限公司相比常处于不利地位。其二,保费采用课赋制,如遇经营不善,无法获得足额的赔偿。 (三)合作性质的健康保险组织 依合作社的形式建立的健康保险组织,一般表现为生产者合作社,即由医疗机构或医疗服务人员组织起来,为大众提供医疗与健康保险服务。如美国的蓝十字、蓝盾和健康维护组织。其建立可采取多种形式,如社区团体组织发起,由参保成员选出代表,组成理事会进行管理,自办医院,雇佣医生;由医疗保险公司组织发起;由医疗服务提供者即医生或医院发起和管理。由于保险人直接介入医疗服务过程,故使得传统的商业健康险业务经营中的保险公司、被保人、医疗服务提供者之间的三角关系转变为医疗机构(保险公司)与被保人的双向关系,使单纯的事后赔付改变为包括预防保健、健康教育在内的综合经营机制。其优势在于:其一,合作社属于社团法人,是非营利机构,故保费较为低廉,能解决低收入阶层的健康保险保障问题,另外,在经营中产生的利润基本上用于为社员提供更好的医疗服务,有助于政府全民保健社会目标的实现;其二,可以有效地防范供方风险,有利于控制医疗费用,提高利润;其三,有助于减少逆选择行为带来的损失,防止道德风险的发生,确保大多数被保险人的正常利益;其四,投保人无需寻找医疗服务的提供者,且能够获得优质医疗服务。其劣势在于:对被保险人而言,医疗服务受限,选择面变小;筹资能力弱,发展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 二、我国健康保险经营形式的选择 (一)我国现行健康保险经营形式的分析[3][4] 目前,我国人寿保险公司全部开展了健康保险业务,其经营形式主要有两种类型:一是附加寿险形式,这是健康保险发展初期各家寿险公司普遍采用的经营形式。这种经营形式下,保险公司并没有明确的健康险经营目标,开展健康险主要是为了配合寿险业务的发展,险种多为寿险业务的附加险,条款责任简单,契约操作容易,风险管理上实行简单控制。二是寿险公司事业部形式。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推出为契机,我国第一个健康保险部于1996年7月在平安保险公司成立,此后,中国人寿、泰康、太平洋保险公司等也相继成立健康保险部,组建了专业化的健康保险人才队伍,初步实现了健康保险业务的独立运作和专业化管理。但由于各公司对健康险的认识还没有完全统一,健康险尽管设立了健康保险部,但不配备专业管理人员,不严格按照健康险风险控制流程进行风险控制的现象屡有发生,因此一些公司的健康险发展状况不容乐观。 由于以上两种经营形式都在一定程度上将健康保险定位于寿险的从属和辅助地位,以管理寿险的方式来管理健康险,忽视了健康保险的内在特征,违背了其经营规律,因此,都难以实现健康险业务的健康持久发展。 (二)我国商业健康保险经营形式的选择[5] 由于各种健康保险的经营形式各具特点,有利有弊,没有普遍适用的健康保险经营形式,因此我国健康保险经营形式的选择应注意:一方面,在不同的发展阶段上,应当根据健康保险所面临的内外部条件选择相应的最佳经营形式;另一方面,各种经营形式并非一成不变,它们之间可以相互转化以适应健康保险的发展需要。目前,我国健康保险经营形式的选择应采取的具体措施为: 1.进一步促进现有保险公司健康保险的专业化经营 根据《保险法》修正案,财产保险公司也可以进入商业健康保险领域,因此,我国以后会存在人寿保险公司以及财产保险公司共同经营健康保险的状况。由于健康保险业务独特的专业性、技术性和复杂性,因此要求进行专业化的管理,即在数据的搜集和累积、产品定价、利润核算、风险评估方法、理赔管理、客户服务内容及方式以及医院合作与管理、销售方式等方面都应该建立相应的经营手段和风险管理方式,而这又必须以独立的组织架构和专业化的管理体系作保证。 独立、完善的组织架构是各项政令及专业化管理措施顺畅实施的通道,是专业化经营的组织保证。这种独立性体现在不同的层面上,可以是保险公司的专业子公司,也可以是保险公司事业部,但无论如何,都要赋予它独立的业务管理权和相当程度的人事任免权和利益分配权,对健康险的市场调研、产品开发、培训、销售、业务管理、风险控制等各个环节实行统一而全面的管理,构成公司健康保险的产品制作中心、风险控制中心、技术支援中心、市场推动中心和利润产生中心。 在管理体系上,健康保险事业部或子公司应有独立的产品开发部门,负责市场调研、险种的开发和设计、费率的厘定、条款拟定;业务管理部,负责核保、理赔、保全等业务规则的制订、实施、检查以及与医院的合作和管理;市场推动部,负责业务的市场推动、激励、销售的策划、人员的培训以及辅助销售渠道的开拓等。同时,事业部或子公司还应充分共享公司的资源,如销售渠道、技术优势和信息平台等。如在销售渠道上,除了在适当的地区建立自己的机构和队伍以外,还应充分利用公司原有的直接销售网络,并辅助以健康保险销售资格的管理与销售人员的培训。 2.尽快设立专业化的健康保险公司 专业化健康保险公司可以将全部精力用于健康保险业务的经营,在健康保险经营方式、风险控制方法、精算体系、保险公司和医疗服务提供者的合作、经验数据的处理、产品设计和定价、产品的营销等方面进行更加专业化的研究和尝试,推动健康保险业务的创新和发展,加大健康保险的发展规模,进而提升我国健康保险行业的专业化水平。另外,专业健康保险公司的设立,将有效地促进健康保险市场的竞争,刺激原有公司加快健康保险体系的改造和专业化发展,从而提升我国健康保险行业的经营水平。 3.从实际出发,适度发展相互形式的健康保险公司 当前我国国民保险意识普遍不强,人口素质尚待提高,诚信制度缺位,在健康保险的经营上存在严重的被保险人道德风险和欺诈行为的问题,在很大程度上造成了市场秩序的混乱,而相互形式的健康保险公司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决此问题。相互保险公司的相互性主要体现在被保险人对保险公司的管理方面,因此可以有效地防止道德风险和欺诈行为的发生,同时其非营利性的经营目的使其更好地体现健康保险服务的社会公共性,因此在实践上应尽快尝试。 4.积极探索合作社性质的健康保险组织建立的可能性 一方面,健康保险中的供方风险一直构成健康保险管理上的难题,而我国由于医疗服务环境不规范,医疗偿付机制不合理,医疗机构普遍缺乏费用控制意识,对传统的商业健康保险的经营构成了巨大威胁;另一方面,由于我国在经济发展中的地区差异和城乡差异,以及伴随而来的收入分配不均,使得广大农村、欠发达地区以及部分城镇的居民经济负担能力仍然有限,不可能购买费率过高的营利性健康保险业务来获取保障。而合作社性质的健康保险组织可以解决以上问题。在此种健康保险组织中,可以实行医疗服务供方与保险方的一体化,从而控制医疗费用和供方风险,而其合作性及非营利性使其能够满足低收人人群的需要。因此,政府应积极鼓励其发展,以解决特殊地区和群体的健康保险保障问题,而保险公司也应在政策允许的条件下积极探讨介入此种经营方式的可能性。 健康保险论文:个案管理运用于健康保险理赔管理 论文关键词:个案管理健康保险理赔 论文摘要:个案管理是一种促进患者康复降低医疗成本的管理模式,是一个多方协作的系统工程。通过分析在健康保险理赔过程中运用个案管理的意义和实施过程,总结了实现个案管理的必须条件,为保险公司降低保险赔付成本,控制经营风险提出了新的解决方案。 一、健康保险理赔中实施个案管理的必要性 健康保险赔付的复杂性、多样性决定了理赔人员必须根据特定的保险对象和索赔事件来开展赔付工作。例如伤病收入保险是对被保险人发生伤病后不能正常工作而给予的收入补偿,当保险人康复或返回到工作岗位时将停止给付。这类健康保险的赔付与疾病持续的长短以及投保人重新投入工作的意愿密切相关。而这又在相当程度上取决于被保险人自身的主观因素,这其中既有与保险动机无关的主观状态,如被保险人的情绪,心理状态等都会影响治疗的效果和身体机能的恢复,又有与保险动机相关的心态,如投保人为了取得保险赔付情愿一直处于疾病状态,将保险赔偿金作为收入损失的一种长期补偿,使其实际收入与正常工作时相差无几。 因此,在种种心态的趋势下,投保人隐瞒病情康复进展,或者不积极参加治疗的现象并不鲜见。此外还有相当多的外界因素也增加了保险公司赔付的风险,如使投保人重返工作岗位的职业培训效率低下,或者投保人不及时向保险公司披露他们已经重返工作岗位或不同的工作的信息。因此,建立一套基于索赔者全面资料的管理信息系统,本着给付应该的赔偿,帮助患者恢复工作能力的理赔原则,针对具体索赔事件进行个案管理,将是健康保险理赔管理的一个有效手段。 二、健康保险理赔管理中个案管理的实施过程 保险理赔管理自疾病或索赔发生时即开始介入,直到被保险人康复或重返工作岗位为止。个案管理是对传统理赔服务的拓展,涵盖了比较广泛的内容,它包括了解投保人的期望,防止投保人逆选择的发生,并预防导致长期索赔发生的潜在因素的出现;帮助索赔者制定出重返工作岗位的计划;需要对索赔者提供何种服务,以及如何提供这些服务等内容。保险公司本着赔付所有真实的索赔的原则,一旦完成对所有必要的资料的评估,就会按时支付保险金,同时也会采取合理的措施去防止不诚实的或欺诈性的索赔。根据健康保险的特点,个案管理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一)调查及评估 这是实施个案管理的资料收集阶段,在此阶段理赔人员要查验与索赔同时提供的资料,并将其与申请者的核保书进行对比。同时还要与保险公司的医疗顾问小组或医生进行初步讨论,对疾病对健康造成的影响、特定的职业责任和康复所需的大约时间等与理赔相关的主要问题有个清晰的了解。在调查过程中要收集的资料包括:客户的疾病情况、药物治疗详情、疾病病史、专科医生医疗报告及检查结果、职业、具体工作性质、工作环境、经济状况、家庭关系、生活安排、法律问题和将来的工作计划,等等。理赔专业人员在获取了上述详细资料后,就可以根据索赔者的实际情况来进行风险评估,评估报告中包括所有收集到的信息资料、索赔概况、可能的索赔原因以及预期的赔付风险等内容。 理赔人员在获得与索赔者相关的背景资料时,要注意加强双向沟通。一方面理赔人员要获取客户的信息,对客户的要求形成一个比较完整的认识;另一方面理赔人员也应当阐明保险公司责任,使客户明确理赔程序,增进与客户的协作,起到客户与公司沟通的桥梁作用。此外,在调查的过程中也要注重时效,应该在客户提交索赔申请后能尽早与客户接触,尽快建立起一个同客户相互协作的关系,以帮助客户早日重返工作岗位。 (二)制定个案行动计划 由于个案管理过程中涉及到多方面的协作,涉及到医疗康复机构、索赔者个人、索赔者的雇主、职业介绍机构、人才市场等各相关方面。因此要试图建立有效的协同合作关系,使相关方都参与到个案管理中,则需要一个充分具体的个案行动计划。这个计划是在与医疗机构、客户和其他相关方的商议下共同制定的,其中可以包括治疗计划、自我锻炼康复计划、定期复查计划、职业培训计划(当投保人不再适合原来的工种时尤为重要)等。在个案计划执行的同时,还要有紧密的时间管理,记录索赔者的复查资料,跟踪计划的实施情况。定期将计划执行情况与预期效果进行对比,考察个案管理是否起到了实效,并根据客户的病情和风险水平对个案计划进行不断的修订。同时也不能忽视索赔者自身的主观能动作用,要让客户承担起对计划完成的责任,积极配合,尽快地返回到工作岗位。 (三)寻求资源与协作 从上面的过程可以看出在个案管理下,理赔人员的角色是多重的,他对索赔人员的服务不仅仅局限在确定保险赔付上,还有许多与降低赔付水平有关的关联服务。在提供诸如治疗建议、康复计划、职业指导的服务时,往往还需要借助专业机构的协助。例如同医疗机构建立协作关系,向医生提供关于公司理赔管理方式方法的资料;又比如与专业的心理咨询机构合作从心理上对索赔者进行疾病康复的引导。 此外,理赔部门还要加强对保险公司其他部门员工如人员、客户电话服务中心,核保人员进行理赔管理模式的介绍,使他们详细了解公司的理赔管理理念。将个案管理的思想深入到保险的销售阶段,使其作为营销人员的工具,同时也让客户从一开始就体会到公司人性化的服务。 三、实现个案管理的条件 要营造新的理赔管理模式,在保险公司的理赔管理中推行个案管理,还需公司管理层和员工的共同努力,从多渠道努力创造条件来实现这一目标。首先,保险公司要从公司制度上对理赔规程进行新的概括,对个案管理的积极效应进行肯定。并通过收集个案管理的具体资料,逐步建立个案管理的管理信息系统,为保险公司全面系统地进行风险管理准备第一手的资料。 其次,要加强对理赔人员的培训。提高理赔员的交流技巧和面谈技能,比如如何采用积极聆听、沉思倾听等技术来建立和谐的气氛,以及进行解决冲突、处理悲痛和伤亡、对峙和谈判情景的角色扮演。通过经常性地组织理赔人员的相互讨论,来交流个案管理的心得。 最后,还要推行奖励和激励机制。对于运用个案管理技巧,有效处理理赔事件,以及同医疗机构等其他方联系建立起良好的协作关系做出了贡献的员工,应当给予嘉奖,使员工看到自己的工作成就,从而提高对自己工作的满意度。 个案管理是一个多方协作的系统工程,需要管理者有很强的横向思维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个案管理将传统的理赔工作提高到战略管理的高度,它不再将理赔管理的目标局限在降低保险赔付成本这一唯一的目标上,而是将其和保险公司的长远发展战略结合在一起,对于提高理赔质量,维护和发展客户关系,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有着深远的意义。 健康保险论文:商业健康保险市场发展论文 上世纪80年代初,原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开始在国内部分地区试办商业健康保险业务,1996年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推出为契机,健康险业务全面展开,各公司在原有的重大疾病保险和附加住院医疗保险的基础上,进一步开发出住院津贴保险、住院费用保险和高额医疗费用保险等一系列健康险产品。据国家统计局和中国保监会公布的数据,健康险的保费收入已从1997年的13.6亿元增长到2002年的104.1亿元(见表1)。诱人的数字背后,却是一个效益不容乐观的市场。目前,各家公司健康险的平均赔付率都较高,个别公司甚至达到、超过100%。 综观国内健康保险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产品差异小。尽管目前市场上商业健康险险种已超过300个,但整体上讲,产品差异性不大,主要是重大疾病定额给付保险、住院医疗费用补偿性保险和住院津贴等几类,而高额医疗费用保险、收入损失保险、长期护理保险、综合医疗保险以及专项医疗服务等在国外很普遍的险种几乎是空白。显然,健康险经营的效益不佳使保险公司对开发新险种望而却步,而各家公司也未能在产品差异性上体现出自身的核心竞争力。 健康险产品在费率厘定上缺乏科学性,存在很大的风险隐患。从精算角度来看,健康险产品的定价基础是疾病发生率、疾病恢复率和医疗费用率,此外,不同地区的疾病发生情况和医疗费用水平不同,一个地区的经验数据不一定适合另外一个地区。我国健康险全面开展只有不足10年时间,保险公司积累的经验数据不足,精算定价中的通常做法是借用外国的数据并加以修改,这样测试出来的费率必然存在较大的误差。再者,目前国外健康险多为短期品种,长期险种几乎全部采用不保证保险费的设计,而目前国内的同类产品基本上都保证续保且保证保险费。随着社会和医学的发展,疾病的种类和发生情况也会有所变化,目前保险公司这种不考虑健康险产品设计时长期风险的做法确实存在很大的风险隐患。 保险公司的风险管控能力薄弱。保险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对健康险的风险控制能力十分薄弱,特别是难以控制医疗费用支出。健康险不同于普通寿险,它涉及保险人、被保险人和医疗机构三方。目前,保险公司和医院之间没有经济上的共担机制,无法做到风险共担、利益共享。保险公司难以介入医疗服务选择的过程中,无法认定医疗服务内容的合理性,也就无法控制医疗费用的支出。而医院由于无需承担任何风险,在自身利益的驱动下,任意增加医疗费用、延长住院时间、虚报医疗费现象时有发生,造成保险公司赔付数额增大。而保险公司尚未建立专门的健康险核保核赔制度,难以控制逆选择和道德风险的发生。 这些问题的存在,归根到底是由于专业化程度较低造成的。专业人才匮乏,产品开发技术落后,风险控制能力薄弱,造成赔付率上升,盈利能力下降,直接影响到保险公司经营健康险的积极性和信心。 大力发展商业健康保险的对策建议 如何对症下药,使商业健康保险突破瓶颈大力发展呢?笔者认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国家应进一步明确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的界限 因为,一般来说,社会保险只负责基本的医疗保险,我国属于发展中国家,国家财力非常有限,补充医疗保险应交给商业保险公司来经营和运作;我国商业保险公司一直是经营商业补充医疗保险的主体机构,经验最丰富,具有人才和技术优势;根据现行法规,社会保险部门、保险公司、行业内部等都可以经营健康险,多个部门同时经营,各自只注重自己的利益,容易政出多头,不利于管理,也不利于收集数据,不利于精算定价和产品研发等。 国家要给予商业健康保险更多的优惠政策 根据《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和《财政部关于企业为职工购买保险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企业年金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都有了一些列支渠道和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但仍不足以对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产生很大的推动作用,因为对经济效益较好,有能力办理补充医疗保险的企业来说,允许的列支比例太小;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未覆盖的人群,如城镇职工家属、城市流动人口、自由职业者、学生、农村人口等,没有规定明确的列支渠道,也没有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公众个人投保商业健康保险没有给予税收减免。如果国家能给予上述优惠政策,必将迅速推动和促进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 要在保险公司与各相关部门和机构之间建立“风险共担、利益共享”机制 在保险公司与医疗机构之间建立这种双赢机制,会带来诸多有利条件。第一,有利于集合卫生部门、社保部门、保险公司等相关部门的数据,共同建立各类数据库,如投保人数据库、疾病数据库、医疗费用数据库、患者(或被保险人)数据库、药品数据库等。充分共享的数据信息,既便于管理,又便于服务,更重要的是,全面的信息和数据,便于产品的研究和开发,因为缺乏经验数据是制约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研发的重要因素之一;第二,可以有效防范道德风险,减少诸如客户在投保时不如实告知、住院医疗费用单据作假等问题,还可以杜绝或减少医患合谋、医院单独作假“谋取”保险公司利益等行为。 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众保险意识 目前,我国商业健康保险发展较慢,除了保险公司经营管理方面的原因外,也确实存在公众保险意识不强的问题。目前我国居民储蓄存款高达11万亿元,其中相当大的比例是用来防病养老的,但一般公众都选择存银行,而不选择购买保险,这是公众保险意识很弱的一个明显表现,但其原因归根到底还是保险公司宣传不到位的问题。所以,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众保险意识是目前发展商业健康保险的当务之急。 加强行业自律,制止不正当竞争 在团体健康险的展业中,过去有些寿险公司在与其他公司竞争时,往往采用向投保单位领导层赠送高额保单、返还高比例手续费、赠送汽车等贵重物品等手段来抢业务,企业年金保险的竞争中,采取“零管理费”承保的现象时有发生,这些自杀式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不仅搅乱了市场,而且也损害了保险公司的自身利益。只有加强行业自律,规范市场行为,才能维持商业健康险业务的持续健康发展。 积极进行商业健康保险专业化运作的探索 健康保险与一般的寿险险种相比,至少有两点不同之处:一是经营健险技术含量高、管理要求高。比如健康保险的精算,除了要考虑死亡率、利息率和费用率三个因素外,还要考虑疾病发生率、伤残发生率、医疗价格、地区差异等。再如健康保险的管理不仅涉及到核保、核赔、财务、人事管理,还包括医务管理、健康管理等;二是健康保险覆盖面广,涉及人群多。所以,健康险领域对保险公司的专业化要求是很高的,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可以进行的探索有: 目前各家公司应尽快采取在公司内部设立专门的健康险事业部或建立专业子公司的经营模式。由于健康险业务的专业性、技术性和复杂性,保险公司要对其进行专业化管理,即在数据的收集和积累、产品定价、利润核算、风险评估方法、理赔管理、客户服务内容及方式以及与医院合作等方面建立相应的经营手段和风险管理方式。在管理体系上,健康险事业部或子公司应有独立的产品开发部门,负责市场调研、险种开发设计、费率厘定、条款拟定;业务管理部,负责核保理赔、保全等业务规则的制订、实施、检查以及与医院的合作和管理;有市场推动部,负责业务的市场推动、激励、销售的策划、人员的培训以及辅助销售渠道的开拓。这样,既有利于专业化管理,又可以共享资源,能提高经营者的积极性。 随着中国商业健康保险市场的不断成熟,应积极探索成立专业性健康保险公司的可能性。这种模式可以使公司将全部精力用于健康险业务的经营,在经营方式、风险控制方法、精算体系、保险公司和医疗机构合作、经验数据的处理、产品设计与定价、产品营销等方面进行更加专业化的研究和尝试,推动健康险业务的创新和发展,进而提升我国健康保险行业的专业化水平。另外,专业健康保险公司的设立,将有效促进健康保险市场的竞争,刺激原有保险公司加快健康险体系的改造,也有利于与国际保险业接轨,提升我国健康保险行业的经营水平。因此,在条件成熟的前提下,应鼓励商业保险公司独资成立、或与外资公司合资成立专业健康保险公司,这是促进商业健康保险快速发展的捷径之一。 健康保险论文:我国商业健康保险市场发展论文 内容摘要:随着我国国民经济快速健康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们对健康越来越重视,商业健康保险市场具有巨大的发展潜力。但综观目前国内的健康险市场,也存在不少问题,如产品单一,定价不合理,保险公司风险控制能力薄弱等。为加快商业健康保险发展,应积极探索商业健康保险发展的各种对策和举措。 关键词:商业健康保险费率厘定风险控制专业化经营 中国保监会在2000年颁发的42号文件中对商业健康保险作了这样的陈述:按保险责任,健康保险分为疾病保险、医疗保险、收入保障保险。疾病保险指以疾病发生为给付条件的保险;医疗保险是指以约定的医疗费用为给付条件的保险;收入保障保险是指以因意外伤害、疾病导致收入中断或减少为给付条件的保险。 随着我国国民经济快速健康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们对健康越来越重视,以“人的健康”为保险标的的健康保险,存在巨大的发展空间。据专家预测,我国健康险2004到2008年间的市场规模约为1500亿元到3000亿元,而2003年健康险的保费收入不到300亿元,发展空间之大令人吃惊。如何探索中国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之路,成为众多保险学者关注的一个热点问题。 国内商业健康保险的现状及问题 上世纪80年代初,原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开始在国内部分地区试办商业健康保险业务,1996年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推出为契机,健康险业务全面展开,各公司在原有的重大疾病保险和附加住院医疗保险的基础上,进一步开发出住院津贴保险、住院费用保险和高额医疗费用保险等一系列健康险产品。据国家统计局和中国保监会公布的数据,健康险的保费收入已从1997年的13.6亿元增长到2002年的104.1亿元(见表1)。诱人的数字背后,却是一个效益不容乐观的市场。目前,各家公司健康险的平均赔付率都较高,个别公司甚至达到、超过100%。 综观国内健康保险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产品差异小。尽管目前市场上商业健康险险种已超过300个,但整体上讲,产品差异性不大,主要是重大疾病定额给付保险、住院医疗费用补偿性保险和住院津贴等几类,而高额医疗费用保险、收入损失保险、长期护理保险、综合医疗保险以及专项医疗服务等在国外很普遍的险种几乎是空白。显然,健康险经营的效益不佳使保险公司对开发新险种望而却步,而各家公司也未能在产品差异性上体现出自身的核心竞争力。 健康险产品在费率厘定上缺乏科学性,存在很大的风险隐患。从精算角度来看,健康险产品的定价基础是疾病发生率、疾病恢复率和医疗费用率,此外,不同地区的疾病发生情况和医疗费用水平不同,一个地区的经验数据不一定适合另外一个地区。我国健康险全面开展只有不足10年时间,保险公司积累的经验数据不足,精算定价中的通常做法是借用外国的数据并加以修改,这样测试出来的费率必然存在较大的误差。再者,目前国外健康险多为短期品种,长期险种几乎全部采用不保证保险费的设计,而目前国内的同类产品基本上都保证续保且保证保险费。随着社会和医学的发展,疾病的种类和发生情况也会有所变化,目前保险公司这种不考虑健康险产品设计时长期风险的做法确实存在很大的风险隐患。 保险公司的风险管控能力薄弱。保险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对健康险的风险控制能力十分薄弱,特别是难以控制医疗费用支出。健康险不同于普通寿险,它涉及保险人、被保险人和医疗机构三方。目前,保险公司和医院之间没有经济上的共担机制,无法做到风险共担、利益共享。保险公司难以介入医疗服务选择的过程中,无法认定医疗服务内容的合理性,也就无法控制医疗费用的支出。而医院由于无需承担任何风险,在自身利益的驱动下,任意增加医疗费用、延长住院时间、虚报医疗费现象时有发生,造成保险公司赔付数额增大。而保险公司尚未建立专门的健康险核保核赔制度,难以控制逆选择和道德风险的发生。 这些问题的存在,归根到底是由于专业化程度较低造成的。专业人才匮乏,产品开发技术落后,风险控制能力薄弱,造成赔付率上升,盈利能力下降,直接影响到保险公司经营健康险的积极性和信心。 大力发展商业健康保险的对策建议 如何对症下药,使商业健康保险突破瓶颈大力发展呢?笔者认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国家应进一步明确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的界限 因为,一般来说,社会保险只负责基本的医疗保险,我国属于发展中国家,国家财力非常有限,补充医疗保险应交给商业保险公司来经营和运作;我国商业保险公司一直是经营商业补充医疗保险的主体机构,经验最丰富,具有人才和技术优势;根据现行法规,社会保险部门、保险公司、行业内部等都可以经营健康险,多个部门同时经营,各自只注重自己的利益,容易政出多头,不利于管理,也不利于收集数据,不利于精算定价和产品研发等。 国家要给予商业健康保险更多的优惠政策 根据《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和《财政部关于企业为职工购买保险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企业年金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都有了一些列支渠道和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但仍不足以对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产生很大的推动作用,因为对经济效益较好,有能力办理补充医疗保险的企业来说,允许的列支比例太小;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未覆盖的人群,如城镇职工家属、城市流动人口、自由职业者、学生、农村人口等,没有规定明确的列支渠道,也没有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公众个人投保商业健康保险没有给予税收减免。如果国家能给予上述优惠政策,必将迅速推动和促进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 要在保险公司与各相关部门和机构之间建立“风险共担、利益共享”机制 在保险公司与医疗机构之间建立这种双赢机制,会带来诸多有利条件。第一,有利于集合卫生部门、社保部门、保险公司等相关部门的数据,共同建立各类数据库,如投保人数据库、疾病数据库、医疗费用数据库、患者(或被保险人)数据库、药品数据库等。充分共享的数据信息,既便于管理,又便于服务,更重要的是,全面的信息和数据,便于产品的研究和开发,因为缺乏经验数据是制约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研发的重要因素之一;第二,可以有效防范道德风险,减少诸如客户在投保时不如实告知、住院医疗费用单据作假等问题,还可以杜绝或减少医患合谋、医院单独作假“谋取”保险公司利益等行为。 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众保险意识 目前,我国商业健康保险发展较慢,除了保险公司经营管理方面的原因外,也确实存在公众保险意识不强的问题。目前我国居民储蓄存款高达11万亿元,其中相当大的比例是用来防病养老的,但一般公众都选择存银行,而不选择购买保险,这是公众保险意识很弱的一个明显表现,但其原因归根到底还是保险公司宣传不到位的问题。所以,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众保险意识是目前发展商业健康保险的当务之急。 加强行业自律,制止不正当竞争 在团体健康险的展业中,过去有些寿险公司在与其他公司竞争时,往往采用向投保单位领导层赠送高额保单、返还高比例手续费、赠送汽车等贵重物品等手段来抢业务,企业年金保险的竞争中,采取“零管理费”承保的现象时有发生,这些自杀式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不仅搅乱了市场,而且也损害了保险公司的自身利益。只有加强行业自律,规范市场行为,才能维持商业健康险业务的持续健康发展。 积极进行商业健康保险专业化运作的探索 健康保险与一般的寿险险种相比,至少有两点不同之处:一是经营健险技术含量高、管理要求高。比如健康保险的精算,除了要考虑死亡率、利息率和费用率三个因素外,还要考虑疾病发生率、伤残发生率、医疗价格、地区差异等。再如健康保险的管理不仅涉及到核保、核赔、财务、人事管理,还包括医务管理、健康管理等;二是健康保险覆盖面广,涉及人群多。所以,健康险领域对保险公司的专业化要求是很高的,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可以进行的探索有: 目前各家公司应尽快采取在公司内部设立专门的健康险事业部或建立专业子公司的经营模式。由于健康险业务的专业性、技术性和复杂性,保险公司要对其进行专业化管理,即在数据的收集和积累、产品定价、利润核算、风险评估方法、理赔管理、客户服务内容及方式以及与医院合作等方面建立相应的经营手段和风险管理方式。在管理体系上,健康险事业部或子公司应有独立的产品开发部门,负责市场调研、险种开发设计、费率厘定、条款拟定;业务管理部,负责核保理赔、保全等业务规则的制订、实施、检查以及与医院的合作和管理;有市场推动部,负责业务的市场推动、激励、销售的策划、人员的培训以及辅助销售渠道的开拓。这样,既有利于专业化管理,又可以共享资源,能提高经营者的积极性。 随着中国商业健康保险市场的不断成熟,应积极探索成立专业性健康保险公司的可能性。这种模式可以使公司将全部精力用于健康险业务的经营,在经营方式、风险控制方法、精算体系、保险公司和医疗机构合作、经验数据的处理、产品设计与定价、产品营销等方面进行更加专业化的研究和尝试,推动健康险业务的创新和发展,进而提升我国健康保险行业的专业化水平。另外,专业健康保险公司的设立,将有效促进健康保险市场的竞争,刺激原有保险公司加快健康险体系的改造,也有利于与国际保险业接轨,提升我国健康保险行业的经营水平。因此,在条件成熟的前提下,应鼓励商业保险公司独资成立、或与外资公司合资成立专业健康保险公司,这是促进商业健康保险快速发展的捷径之一。 健康保险论文:我国商业健康保险主体地位研究论文 摘要]我国目前的健康保障体系存在着总体结构不合理、商业健康保险所占比例偏低及发挥作用偏小等问题,这与商业健康保险在国家健康保障体系中的主体地位缺失直接相关。本文对商业健康保险主体地位欠缺造成的发展不足进行了详尽分析,并就如何在国家健康保障体系中建立商业健康保险的主体地位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健康保障体系,商业健康保险,主体地位,对策 一、现阶段我国健康保障体系基本现状及其国际比较 表1与图1直观地展示出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医疗卫生总支出的变动情况,从中可以看到,卫生总费用一直保持着较快的增长速度,在1990—2005年十五年间,基本上每五年卫生总费用就要翻一番左右,尤其在1990—1995年五年中,卫生总费用增长了近两倍。 这里特别要关注的,是卫生总费用的结构变化。从表1、图1与图2中我们看到的一个显著事实是:曾经占据卫生总费用绝大部分比例的政府预算卫生支出和社会卫生支出两项占比明显下降,而居民个人现金卫生支出的占比则显著上升。 这样的健康保障体系结构显然是不合理的,由此会引致一系列经济与社会问题。由于健康医疗支出具有很大的不可预知性,当个人在健康保障方面需要承受很重的经济负担时,不可避免地会加重心理压力而致使不敢或慎于消费,这种行为一旦成为一种普遍的社会现象,其结果便是社会总需求不足,并由此对经济增长形成抑制影响。另一方面,当一笔大额健康医疗支出成为当事者无法回避的现实时,其结果很可能导致当事人因病致贫或因病返贫,这对社会稳定及和谐社会构建无疑会形成负面影响。 改革和完善健康保障体系是世界各国都面对过的重大课题,为此也进行过多方面探索,一个共同经验是,很多国家通过发展商业健康保险,使商业健康保险成为该国健康保障体系中的重要支柱之一。从表2我们看到,一些发达国家如瑞士、法国和荷兰等,商业健康保险的普及率已达到覆盖全部人口的高水平,美国也达到80%的高普及率;这些国家商业医疗保险占医疗卫生总支出的比重多数都在10%以上(瑞士和澳大利亚略低,但也在5%以上),美国和乌拉圭更是超过35%。与此形成对照的是,尽管自本世纪来,我国商业健康保险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有了较快增长,但始终没有超过4%的水平,最近几年一直在3%左右的水平徘徊。与国外相比,我国商业健康保险显然还存在着很大发展空间。 完善我国健康保障体系可以借鉴国外经验,以发展商业健康保险来减轻居民个人健康费用负担。但是,目前我国商业健康保险发展还很不充分,商业健康保险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还很低,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潜力巨大。据麦肯锡咨询公司研究预测,至2008年,我国健康保险市场有1500亿~3000亿元的规模。而事实上,我国至2007年健康保险费收入仅为384.17亿元。一方面是巨大的商业健康保险潜在需求,另一方面是相对滞缓的商业健康保险供给。造成这种状况的根源,就在于商业健康保险在健康保障体系中缺乏主体地位并由此导致发展不足,由此也阻碍了商业健康险在国家健康保障体系中作用的发挥。 二、商业健康保险在健康保障体系中主体地位的缺失及其后果 我国的商业健康保险至今还游离在健康保障体系之外,由此也导致很多不良后果。 1、主体地位欠缺使商业健康保险无法有效控制医疗成本,导致产品开发受限。 医疗服务是一个垄断性很强的行业。首先是技术型壁垒,从事医疗服务工作的人员,第一步需要接受规定的教育、培训和实习,真正从业后,还需要考取职业资格证书,所以一般人无法轻易进入到医疗服务行业。由于高度的技术垄断性,人们无法确知医疗服务者提供的医疗服务是否恰当,是否存在过度医疗。除技术垄断外,我国医疗行业还存在人为的垄断风险。这导致医疗费用一直居高不下,而垄断利益则不断膨胀。于是,一方面,健康保险的赔付率节节上升;另一方面,商业健康保险人对开发其他老百姓有需求的健康产品反而望而却步,大大影响了商业健康保险作用的发挥。 2、主体地位欠缺使商业健康保险无法有效调控医疗资源。 我国一方面存在医疗机构规模上的垄断,目前绝大多数医院为全民或集体所有,私营、中外合资等形式的医疗机构所占无几。另一方面还存在政策垄断,我国基本医疗保险的受理单位一般局限于全民或集体所有医疗机构,所以这些医疗机构具有政策法令上的天然优势。同时,目前我国对某些行业进入医疗行业仍然有限制,比如现有法律就不允许商业保险人投资医院。在种种限制下,商业健康保险人无法有效调控医疗资源,无法与医疗机构结成真正的利益共同体,无法在事先、事中和事后对医疗服务进行全方位的监督、审核和检查,保险人因此也无法有效控制风险,这些因素都导致保险人运营商业健康保险的不确定性和成本大大提高。主体地位的欠缺使保险人很难突破现有医疗体系来有效规避原有的医疗风险、重新合理配置医疗资源、名正言顺地为老百姓安排健康保障,这给商业保险发挥健康保障作用带来了阻碍。 3、主体地位的欠缺使商业健康保险无法获得政策法令鼓励和支持。 虽然老百姓对商业健康保险有一定需求,但潜在需求要转变为现实购买力,还必须有可支配收入的支持。另一方面,保险产品毕竟属于非渴求商品,很多人不会自行主动购买,有时需要外界因素的激励或强制。很多国家,如美国、瑞士、澳大利亚等,都通过制定法律,要求符合规定的国民必须购买相应的商业健康保险。为此,很多国家出台了各种鼓励购买商业健康保险的优惠措施,如美国对雇主为雇员、个人或自由职业者等购买商业健康保险制定了各自的税收减免优惠措施,并以强制性法令的形式推动商业健康保险开展业务。政府优惠政策的推出,一方面增加了购买商业保险的吸引力,同时也提高了民众的购买能力,能有效促进商业健康保险的推广。我国当前的状况是,国家只对企业职工补充医疗保险作出了相应规定,除此之外,再无其他对于基本医疗保险之外的健康保险的政策规定。而企业职工补充医疗也并非强制性要求,且很多补充医疗计划是由社保机构来承办,无助于健康保险发挥有效作用。 4、法律法令的空白增加了商业健康保险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的难度。 信息不对称是保险业永远的难题,特别对健康保险来说,逆选择和道德风险带来的困扰尤其大。总的来看,保险人往往处于不利地位,一方面,由于主体地位缺乏使保险人对相关医疗服务开展全面调查和审核非常困难,另一方面,在利用保险合同保护自己利益时,也因为保险法对健康保险相关规定的空缺而使保险人利益受到损害。我国的《保险法》对健康保险投保人未尽告知义务的处理并没有明文条款。尽管判例法系国家通过保险判例规定投保人负有健康状况告知的义务,但我国是成文法系国家,保险人引鉴国外判例未必能为法庭所接受,法庭最后可能作出有利于投保人的判决,保险人以法律手段化解信息不对称问题的意图也因此可能受挫。 三、建立商业健康保险主体地位的对策建议 1、国家通盘考虑健康保障需求,以立法形式推动商业保险进入健康保障体系。 从国际经验看,很多国家往往通过立法形式并采取具体措施来借助商业健康保险力量建设国家健康保障体系。第一种实现方式是,规定国民必须购买相应的健康保险。如美国的《健康维持组织法》(TheHealthMaintenanceOrganizationActof1973)要求确保雇员有可自行选择参加健康维持组织的权利;德国规定所有公民都必须参加健康保险,其中约有20%的高收入或自雇家庭选择商业保险公司提供的健康保险;1996年瑞士实施强制性健康保险,并要求保险公司一旦承保要保证续保,商业保险人同时为高收入者提供补充健康保险。第二种实现方式是,制定优惠的税收政策鼓励民众购买健康保险。如美国对雇主为雇员购买团体健康保险、自由职业者以及其他个人为自身购买健康保险都予以税收减免,对经营健康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采用较低的营业税税率,对健康险本身给予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澳大利亚政府对民众的私人健康保险费给予折扣优惠,而对没有购买私人健康保险的高收入者则实施加征1%医疗保健税的惩罚措施;瑞士的健康保险费用可享受税务减免,同时,地方政府通过提供收入补贴来帮助低收入者购买强制健康保险。借鉴国际经验,我国商业健康保险进入国家健康保障体系,也需要由政府力量来推动。一方面,政府应采取立法措施来确立商业保险人在国家健康保障体系的合法地位;另一方面,需制定切实的税收优惠政策来推动商业健康保险发展。 2、国家适当开放医疗资源,鼓励商业保险人合理调配医疗资源。 健康保险如果不与医疗服务提供者的利益关联起来并对其形成一定制约,很难将医疗费用增长控制在合理范围之内。为此,很多美国商业健康保险人发起并逐步建立起以控制医疗服务提供者行为和实施预付款制度为主要内容的健康维持组织(HealthMaintenanceOrganization,HMO),实践下来取得了较好成效。HMO的成功经验概括起来,主要有两点。其一是政府的大力支持。1971年,美国政府宣布将建立健康维持组织作为“国家卫生事业的战略方针”来推动;1973年,尼克松总统签署的《健康维持组织法》规定在经济上支持健康维持组织的发展。其二是HMO具有调控医疗服务提供者及其行为的能力。HMO拥有自己的医生、诊所或医院,HMO的医生主要是初级保健医生,HMO可对其医生雇员进行合理合法的监督管理;HMO还与医师团体或独立开业医师或独立开业协会签订协议,无论采取哪种形式的医疗服务,HMO都有明确的就诊制度,严格控制投保人的就医行为和医师的治疗行为,比如投保户只能去HMO指定的医院或医生处看病,如要选择医生,需要承担较高的自负额,所有的医疗需求必须先咨询初级保健医生,如果初级保健医生认为有必要才转给专科医生,而专科医生的很多医疗方案还需征得保险公司的同意。我国商业健康保险要获得良性发展,控制医疗成本是首先要考虑的问题。而要解决这个难题,可以借鉴HMO的做法,允许保险人合法利用医疗资源。为此,建议政府部门出台相应政策,鼓励医疗机构与健康保险人开展合作,并通过适当方式将目前相对分散、力量单薄的健康保险人联合起来,以增强健康保险人同医疗机构展开磋商的能力。同时,为真正实现商业健康保险人对医疗服务的监督和管理,还需解决保险机构投资医疗行业的法律障碍。 3、商业健康保险人提高风险控制技术,创造自身的主体地位。 健康保障体系要顺利和持续运行,有赖于成熟的医疗风险控制技术。目前,世界各国较多采用的医疗风险控制技术是相关诊断人群收费标准(DiagnosticRelatedGroup,DRG),即根据年龄、性别和治疗费用等因素划分每一相关诊断群,将每一相关诊断群的病情分级确定其平均医疗成本,制定相应的付费标准。另有一种费用控制方法是资源基础性相对价值计量法RBRVS(Resource-BasedRelativeValueScale),它是根据医疗行为使用的资源成本来确认每个医生或医疗服务提供者提供服务的相对价值。挂号费、诊疗费和医师职业责任保险费构成资源基础性因素,这些因素被转化成相对价值单位后再乘上每年更新的转换系数就成为应该向医疗服务提供者支付的金额,这个金额还根据不同地区进行调整。美国医疗照顾制度(Medicare)和几乎所有的健康维护组织(HMOs)都采用了这种方法。我国目前面临着严峻的医疗费用控制问题,尤其需要提升这方面的技术。商业健康保险应积极配合、支持风险控制和激励机制方面的研究,从整合医疗信息开始,深入研究相关控制医疗和就医行为的技术,改变医疗机构在定价上的垄断权,并建立有效的就医行为监督机制,提高整个健康保障体系的运行效率。藉此,商业健康保险将逐步创立和体现其在国家健康保障体系中的主体地位,不断促进自身发展。 4、政府有效监管健康保障提供者,保证健康保障体系的安全运行。 健康保障提供者的科学、规范操作是健康保障体系安全运行、百姓获得全面健康保险的保证,政府部门应对健康保障提供者予以有效监管。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06年9月颁布实施了《健康保险管理办法》,对保险人经营商业健康保险作出了管理方面的要求。政府对希望进入健康保障体系、申请经营健康保险的保险人应进一步规定相应的准入标准,同时还要审核商业健康保险人的经营目标、业务规划、资金运用、技术实施等,并在商业健康保险人正式开办业务后对其进行定期检查,以保证商业健康保险能够切实履行提供健康保障的职责。对商业健康保险制订科学的监管制度并确保其贯彻实施,是确立商业健康保险主体地位另一个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 健康保险论文:全民健康保险财务危机研究论文 摘要:台湾全民健康保险自1995年实施至今已经取得了显著的成效,民众的健康有了基本的保障。但是,台湾健保也面临着严重的财务问题,至今已经爆发了三次财务危机。本文从台湾健保的管理制度、财务收入制度和财务支出制度等方面对其财务危机进行了分析,并总结出它为完善我国大陆健康保险制度提供的借鉴意义。 关键词:台湾;全民健康保险;财务危机 一.台湾全民健康保险的制度分析 台湾地区健康保险制度源于1950年的劳工保险,至20世纪90年代初已有13种健康保险。由于当时这种保险制度存在着如保险费交纳不一、医疗费用支付标准不一以及管理混乱等问题,从1988年开始台湾当局就组织人员着手规划实施全民健康保险,简称全民健保。1994年8月9日,台湾当局公布了“全民健康保险法”,1995年3月1日,正式开始实施全民健康保险,至今已有十余年之久。 (一)台湾全民健保的制度模式 台湾全民健保前后规划了6年,台湾当局借鉴了国外的一些实施经验,同时结合台湾当地的社会经济状况与民众需要,创立了具有特色的社会健康保险体制。其制度模式的特点主要有如下几点: 1.中央集权的单一公营体制。在台湾的全民健保体系中,中央健康保险局是整个健保运作的具体承担者,充当保险人的角色。健保局总局综合管理全局业务,负责业务制度规划、督导、研究发展、人力培训、信息管理等。健保局总局下设6个分局,直接办理承保业务、保险费收缴、医疗费用审查核对及特约医疗机构管理等业务。在台湾,负责监督全民健保运作的机构有:负责监督保险业务的“全民健康保险监理委员会”、负责审议各项争议的“全民健康保险争议审议委员会”、负责协议与分配健保年度所需医疗费用总额的“全民健康保险医疗费用协议委员会”。这三个监督机构同健保局总局一起,向上对“行政院卫生署”负责,构成了全民健保的行政体系。 2.全民强制纳保。在台湾“全民健康保险法”中规定,凡是“中华民国”国民,在台湾地区设有户籍满四个月以上,都必须参加全民健保。此外,领有台湾地区居留证件的外籍人士,在台湾居留满四个月,也应该参加健保。可见,台湾全民健保是一种强制性的社会保险。被保险人依其职业类别与所属投保单位,共分为六大类:第一类为公营事业机构公务或公职人员,私立学校教职员,自营作业主和雇主;第二类为职业工人,外雇船员,自营作业和雇主;第三类为农民和渔民;第四类为军人眷属;第五类为低收入户;第六类为荣民(指早期的退伍军人)、荣眷等。投保者中有职业者应透过所属单位投保,没有职业的可透过乡(镇、市、区)公所投保。 3.保险费收缴以薪资为依据。在台湾全民健保中,保费收入是健保资金的主要来源。具体由三部分负担:一是被保险人缴纳的保险费;二是被保险人所在单位(雇主)为被保险人所缴的保险费;三是“政府”为一些特定被保险人(第四类、第五类低收入户和第六类无职业荣民)所提供的补贴。在所有的保险对象中,除第四、五、六类保险对象以全体保险对象每人平均保险费作为计算基础,其它都以被保险人的薪资所得为计算基础。被保险人的资本所得,包括营利所得和财产所得,则未列入费基计算。 4.自负盈亏的财务责任制度。为避免全民健保拖垮财政,台湾健保实行的是自负盈亏的财务制度,健保必须负责自身的财务平衡。为了健全健保财务制度,台湾当局制定了一些措施:(1)允许及时调整保险费率。健保法规定保险费率最高上限为6%,开办第一年为4.25%,至少每两年精算一次。根据精算的结果和财务收支情况,可以对费率加以调整。(2)提取安全准备金。为了避免医疗费暴增或因经济不景气、失业等原因导致的保险费收人减少和保险财务短期失衡,健保法规定每年应从保费收入总额中提取5%的安全准备金,以保证健保财务的稳健运行。 廖添土:台湾全民健康保险财务危机论析5.医疗费用部分负担制度。所谓的“部分负担”是指,民众就医除了健保给付外,仍须自己负担部分医疗费用。推行部分负担制度,是为了强化患者的医疗成本意识及个人责任,避免医疗资源的不当使用。同时,为了避免因实施部分负担制度加重一些贫困民众的经济负担而影响其正常就医,又订立了免除部分负担的相关措施。免除项目包括重大伤病、分娩、预防保健、山地离岛、慢性病连续处方笺等,免除对象涵盖低收入者、职业伤病患者、结核病患者及3岁以下儿童等弱势群体。 6.保险医疗给付范围广。参加了全民健保的台湾民众,在缴交保险费并领取健保卡后就可享受范围非常广的保险医疗给付。不管是牙医、西医还是中医门诊、急诊、住院、生育、预防保健、家庭病房、精神病社区康复等医疗服务都涵盖在保险给付的范围内,民众从小感冒到住院手术或重大疾病,仅需要担负部分负担费用,其余皆为保险给付。 (二)实施效果简评 台湾健保实施后,获得了国际上比较广泛的好评。健保开办后短短数年间,民众纳保率由1995的57.48%上升至2003年的98%,几乎全岛民众皆可接受健康保险社会保障,大大降低民众就医的经济障碍。特别是老、弱、妇、孺等医疗照护需求高的民众,就医不需花费昂贵的医疗费用就可享受医疗照护。台湾健保取得了全民纳保、民众满意度高、保障范围广、就医方便、保费低廉等成效。2000年,英国的《经济学人》在评估《世界健康排行榜》时,综合各项指标,将台湾地区列为第二名。美国知名期刊《健康杂志》(HealthAffairs),也于2003年5月份专文论述台湾全民健保的成就,给予了高度的评价。 二.台湾全民健康保险财务危机的实证分析 台湾健保实施十余年来取得了令人满意的成就,获得了台湾民众的支持。但是,健保的财务问题却始终未能得到解决,财务危机屡屡爆发。依《南方周末》2006年4月6日报道,从1995年至今,台湾健保的财政支出一直处于入不敷出的状态:收入每年的增长率为4.58%,而支出的增长率则达到5.71%。安全准备金至2004年只剩78.5亿元(新台币),健保面临着破产的危险。 资料来源:1.1995-2004数据来源台湾中央健保局会计室《安全准备提列情形表-依权责发生基础》2004;2.2005年数据来源《南方周末》2006-04-06报道,《台湾健保:医疗制度乌托邦?》 数据来源:台湾中央健保局会计室《安全准备提列情形表-依权责发生基础》2004 (一)第一次财务危机(1999~2000年) 如表1和表2所示,台湾健保开办的前三年,财务状况良好。这三年每年的健保财务收入均大于财务支出,安全准备金也由1995年的371.44亿元(新台币,下同)上升到1997年的615.59亿元。但是,1998年财务支出急剧增长,而收入却增长缓慢,当年的健保财务就略微失衡,支出比收入多了约15.6亿元,这一财务缺口由安全准备金来平衡。到了1999年,健保财务失衡更加严重,爆发了第一次财务危机。这年财务支出远远高于收入,财务逆差达210.03亿元,安全准备金一下子减少了35%,只剩389.96亿元。 针对第一次财务危机,台湾当局采取了一系列开源节流的措施。开源措施包括:查核投保金额、中断投保开单、协助弱势寻求补助、争取代位求偿、公益彩券盈余分配及烟品健康福利捐赠等。节流措施包括:防止医疗资源浪费、强化药品特材支付作业、查处医疗院所违规行为、落实医疗费用审查等。这些措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到了2000年健保财务状况有所改善,财务支出比上年有所减少,收入增加了203.64亿,财务略微出现了盈余。 (二)第二次财务危机(2001~2003年) 自2000年健保财务有所改善之后的三年,健保又爆发了第二次财务危机,财务缺口又开始加剧,直到2003年才有所缓和。这三年财务支出年平均增长速度为5.87%,而收入年平均增长速度只有5.76%,安全准备金逐年减少,2003年只剩下82.8亿。 为了应对这次财务危机,台湾当局不得不调整保险费率,于2002年9月把保险费率由4.25%调整至4.55%,提高健保收入。其次,全面实施总额预算制度,适度控制医疗费用增长。总额预算制度是指由被保险人、医疗服务提供者及专家学者共同协议医疗费用的年度支出总额,在总额范围内依照支付标准表决定服务报酬的一种医疗费用支付制度,其目的是要医疗提供者共同承担财务风险责任,以合理控制医疗费用于预先设定的范围内。实施总额预算制度后,医疗费用得到一定的控制,年成长率在4%~5%之间。 (三)第三次财务危机(2004~至今) 在2003和2004两年,由于医疗费用得到有效控制,加上调涨保险费率增加了健保收入,财务形势有所缓和,但依然是入不敷出,到2004年底安全准备金只剩下78.5亿元。2005年财务支出又开始大幅上涨,但财务收入却反而小降,使得财务缺口达650亿元,安全准备金变为负数。在现有费率制度下,按照健保的财务预算,未来五年健保财务缺口将进一步拉大,健保的财务危机将更加严峻。 针对这次财务危机,当局采取了采取了包括长期和短期两套措施。短期措施主要是实施所谓的多元微调方案,主要措施包括投保金额上限由87600元调整至131700元、军公教投保金额由薪资的82.42%调整至87.04%、争取烟品捐赠及代位求偿收入及拉大小区医疗与大型医院门诊部分负担差距等。长期措施则是谋划推出二代健保规划,其目标是建立权责相符、财务收支平衡、扩大社会参与、提升医疗质量的健保制度。 三.台湾全民健保财务危机综合成因分析 台湾全民健保实施的是自负盈亏的财务制度,保证全民健保的财务平衡,是事关健保能否永续经营的重要问题。每次健保财务危机的爆发,当局都要采取一系列的措施来挽救,但收效甚微,健保财务依然入不敷出。健保财务危机屡屡爆发,根源在于健保自身的制度缺陷。要达成健保的财务平衡,台湾当局就应该从健保的制度层面上做一番彻底而有效的改革。 (一)健保管理制度 1.中央集权的公营体制,不利于健保的正常运作。台湾全民健保管理制度是一种单一的公办公营体制,这种管理体制存在不少弊端。首先,单一保险人体制缺乏多个保险人之间的竞争,无法发挥市场资源配置优势,降低健保自身的运营成本,同时也无法满足民众多层次的健康保险需求。其次,中央集权的公营体制容易使“政府”的角色定位错误,致使健保行政与业务不分。在国际上实施社会性健康保险的国家(如德国),政府一般担任监督者及仲裁者角色,而非执行者。但在台湾健保的组织体制中,中央健康保险局既是管理者又是保险人,身具承保、医疗机构特约管理、支付标准订定、医疗费用审查与核付等多重身份。这种角色定位错误破坏了健保的正常运作体制,造成健保运作制度的畸形发展。 2.支出与收入缺乏连动机制,财务预算难以平衡。在台湾健保体制下,财务收支预算分别由“监理会”和“费协会”负责,收支预算相分离。其中,“监理会”的主要职能是提供法规咨询、收入面的费率制定与监督等,而“费协会”的主要职能是在总额支付制度下负责健保财务的支出预算。由于“监理会”与“费协会”相互分立,使得收入与支出的缺乏连动关系。如果“费协会”为了提升医疗服务质量而决定增加预算支出,而“监理会”却决定费率不动、其它收入也不增加,则两者之间会出现财务缺口。这种收入与支出预算相分离、权责不对等的机制,不利于健保财务收支平衡。 3.管理监督制度不健全,致使健保财产被侵吞。对台湾健保运作的监督主要由“监理会”负责。然而,由于台湾当局的无能和“监理会”监督的无力,健保财产一直不断的被侵吞。在台湾,政客、医界与不法集团串通“吃健保”的丑闻,屡屡见诸报端。据海峡都市报2006年3月31日报道,民进党“立委”林进兴、邱永仁所分别经营的两家医院,通过勾结假病患与假住院诈领健保费至少1.9亿和1.1亿。由此可见不法集团“吃健保”之猖獗,健保又岂能不爆发财务危机。 (二)健保财务收入制度 1.保险费负担不公。健保保险费的收取应充分重视负担的公平性,但是,台湾健保保险费的收取长久以来即存在着一些不公平的现象: 首先,工薪阶层负担沉重。由于保险费费基以薪资所得而非实际所得计算,因而健保财务主要由工薪阶层负担。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薪资所得占台湾民众总所得的比重逐渐降低(目前这一比例是55%),而其他所得,比如资本所得,所占的比重却逐渐升高。这种情况使得依靠薪资所得的工薪阶层保费负担越来越重,而大量资本所得者,拥有着巨额收入却不需分担保险费,显失公平。有报道说,台湾著名模特林志玲,年收入将近4300万,每个月的健保费,只要缴交604元,比许多上班族都还要低。另外,由于薪资收得占总所得的比重下降,客观上也使得健保财务收入增加的空间越来越小,影响健保财务平衡。 其次,保险费各类目之间负担差异较大。台湾健保把保险对象分为六类十四目,各类目保险对象本人、雇主及政府负担比例各不一样,造成类目之间保费负担的差异。比如,第一类保险对象的公营事业人员,缴交保费时不必以全部薪资投保,而且有投保薪资的上限,保费负担比第二类保险对象大大减轻。另外,在第二类别保险对象里,职业工会会员保费负担比普通工人低,因而,很多被保险人纷纷以加入工会等方式来转移投保身份,以逃避高额保费。 最后,家庭成员多的保险对象负担更重。在台湾健保体制下,家庭成员多者,除了要为自己购买保险外,还要为家庭成员购买保险,一个人往往要同时负责好几个人的保费。这使得家庭成员多又以全薪投保的民众负担十分沉重,而单身又未以全薪投保的民众负担较轻。 2.保险费费率僵化。依据“全民健康保险法”的规定,健保财务可以对保险费率进行及时的调整,以维持财务平衡。从医疗保健支出占GDP比值来看,OECD国家平均每年支出在7-9%,而台湾平均只有5.88%,因而相对于OECD国家,台湾保险费率还有一定的上调空间。但是,台湾健保自实行以来,费率也只调整一次,且幅度很小。这是因为在台湾特殊的政治体制下,要想通过上调费率来达成财务平衡,困难重重。首先,由于台湾特殊的政治环境,政治家的活动都是为选举服务。为了取得选民的支持,获得竞选的成功,政治家往往反对保险费率的调涨。其次,由于保费负担的不公,调涨保险费率也会受到民众的强烈反对,保险费率调涨举步维艰。 (三)财务支出制度 由于健保制度的“道德风险”,任何一个国家或地区都面临着医疗费用支出上涨的问题,因而都需要一套合理的制度来控制医疗成本,防止医疗浪费。台湾健保财务支出制度,就缺乏一套既保证民众健康不受损害又能合理控制医疗费用的机制。 1.总额支付制使民众健康受损。台湾全民健保实施之初医疗支付主要采用论量计酬制度,即按照医生提供的服务量、民众的用药量及住院天数等来计算健保的医疗给付。这种支付制度虽然方便医疗费用的计量,但是不利于对医疗费用的合理控制。为了多获得健保医疗给付,医疗提供者往往增加服务量和用药量,民众也往往增加就医次数,导致医疗费用快速增长。后来随着第二次健保财务危机的爆发,为抑制逐年高涨的医疗费用,台湾当局全面实施了总额支付制度。总额支付制度在控制医疗费用方面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是由于其只在医疗供给方控制费用支出,并没有在医疗需求方面进行合理的控制,使得民众的医疗需求仍然十分庞大,民众的医疗资源浪费仍然十分严重。在高涨的医疗需求面前,医疗提供者为了控制医疗费用在预算的总额内,就不得不降低医疗服务质量,从而使民众的健康受损。 2.药价黑洞蚕食健保收入。台湾健保药价黑洞每年都要蚕食几百亿的健保收入。所谓药价黑洞,是指健保局支付医疗院所交付保险对象(病患)的药品费用,与医疗院所实际购买价之间所产生的差距。据人民日报网络版香港2000年7月19日报道,台湾健保每年损失的药价黑洞达200亿元。为减少药价黑洞,从1999年到2002年,健保局共进行了三次药价调降,试图解决药价黑洞问题。结果表明,这一措施收效甚微。因为在新的药价下,医院基于营运营利的现实考虑,会重新寻找可获取最大药价差的药品,以取代原先采购的药品。这样,不仅药价黑洞没有得到解决,民众的健康也受到了损害。 3.医疗资源浪费严重,促使支出急剧上涨。台湾虽然实行了总额支付制度,医疗费用有所控制,但是医疗资源浪费,还是十分严重。全民健保实施后,台湾人民变得“爱逛医院、爱拿药、爱检查”。据统计,台湾目前平均每人每年看病次数高达15.3次、药费占全部健保费四分之一、门诊医疗花费占总医疗费六成以上,民众“不看白不看”的心理十分普遍。其次,医疗院所“可住(院)可不住的,要住;可割(手术)可不割的,要割;可照(内视镜)可不照的,要照;可开(药)可不开的,要开”的浪费现象也屡见不鲜。由此可见,医疗资源浪费是台湾健保当前很重要的问题,导致了财务问题的日益恶化。 (四)其他客观因素 台湾健保财务失衡原因错综复杂,除上述原因外,还有其他一些客观的因素影响财务平衡。这些客观因素主要有:第一,台湾近年来经济发展不景气,财政日益恶化,企业纷纷外移,失业率上升,民众收入减少,使得健保保费收入锐减;第二,台湾人口的老龄化加剧了健保财务危机。随着台湾人口平均寿命的延长和出生率的下降,台湾人口老龄化非常严重。十年前65岁以上老人占总人口的5%,如今达到9.6%。人口老龄化使得健保医疗费用大副增长,加剧了健保危机;第三,医疗科技的日益进步和新药的不断开发,以及医疗给付范围的扩大,也都增加了医疗费用的支出。 四.借鉴意义 实施健康保险是提高我国人民生活水平和稳定社会的必要措施,是新形势下构建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生活的重要一环。由于我国仍然是个健康保险不发达国家,健康保险体制还不健全,社会医疗保险覆盖面低,因而,在新形势下完善健康保险体制是我国的重要任务。台湾全民健保实施十多年来,其改革的成功和失败,可为祖国大陆建立和完善健康保险制度提供可贵的借鉴意义。 (一)大力发展商业健康保险,建立多层次健康保险制度 1998年12月,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建立了以“低水平,广覆盖”为主要特征的新型医疗保险制度。这种医疗保险制度是与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其保障目标定位于满足职工的“基本医疗需求”,并且强调个人在医疗费用支出上的责任。但是,我国医疗保险改革的实践表明,单靠政府力量难以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快速增长的多元化健康保障需求。发展商业健康保险,不仅可以满足广大群众多层次的健康保险需求,还可以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降低社会健康管理成本,提高健康管理质量和效率,减轻政府负担,构建健全的社会保障体系,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 (二)建立有效的供方与需方医疗成本共同分担机制,控制医疗费用 为了防范“道德风险”,合理控制医疗费用,一个理想的医疗保险体系要能同时达到两个目标:一是保护消费者使其能避免患病时的财务风险;一是使医疗资源能够有效的运用。然而如果仅采用一个政策工具,而同时想达到这两个目标时,常陷于两难境地。因而,应该使供方成本分担制度与需方成本分担制度一起搭配使用,才可避免两难困境,同时兼顾风险保护与资源使用效率的双重目标。所以,完善我国的健康保险体制,必须寻求一套有效的供方与需方医疗成本共同分担机制,使民众健康在不受损害的情况下合理控制医疗费用。 (三)加快医疗卫生体制改革 目前,我国的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相对滞后,仍存在着一系列的问题,如医院产权不清,医疗服务重视效率而忽视公平,民众看病难,看病贵等。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顺利与否关系到社会医疗保险体制改革的成败,关系到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和医疗卫生费用控制的效果。因而,要建立完善的社会健康保险体系,当务之急是加快我国医疗卫生体制的改革。 另外,完善我国的健康保险体制,还应该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建立完善的财务监督制度,制定合理的保险费率,保证负担的公平。并且,还应该在农村大力推广医疗健康保险,使广大农民也有健康的保障。 健康保险论文:我国商业健康保险发展研究论文 摘要:入世以来,世界经济全球化的趋势给我国的保险带来前所未有的发展和变化。随着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逐步深化,花钱看病、投保买健康的观念将逐渐被人们所接受,这样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将有广阔的市场。但是目前,我国健康保险的发展还很落后,并且其发展还处于“小马过河”的阶段,所以商业健康保险亟待完善。本文在讨论商业健康保险发展问题的同时,阐述了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对策。 关键词:商业健康保险;保险政策;经营模式;医疗风险;保险产品;产品监管;发展对策 在许多国家的国民医疗保障体系中,商业健康保险都是一个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商业健康保险在健全我国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在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保障需求,促进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等方面都发挥出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同时,作为商业保险中的一类重要业务,健康保险也越来越受到国内各家保险公司的青睐。以往的许多研究都表明,中国商业健康保险的市场潜力巨大。为此,根据我国现阶段的基本国情和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规律,笔者对中国商业健康保险目前的状况进行了描述,分析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商业健康保险应采取的经营和发展战略,期望这些分析和建议能对我国商业健康保险事业的持续、稳定和健康发展产生积极的影响。 一、我国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现状 我国商业健康保险开始于上世纪80年代初国内保险业复业时期,经过二十多年的努力,已经取得了一定成果,其主要表现在: (一)覆盖人群逐步扩大,业务规模迅速增长 据统计,2001年,商业健康保险承保数量首次突破1亿元,2002年达到了1.36亿元,当年保费收入达320.96亿元,比上年增长44.96%;自2003年3月非典疫情发生以来,健康保险保费收入持续增长,在非典最为严重的5、6月份,保费收入分别达37.19亿元和59.42亿元,大大高于上年26.75亿元的月均保费收入水平。 (二)经营主体不断增加,产品供给日益丰富 目前,已有29家寿险公司和8家财产险公司经营健康保险,提供的险种已经超过300种。除了传统的费用补偿型和住院津贴型产品,保险公司也开始涉足收入损失保险和长期护理保险等新领域。 (三)服务领域日益拓宽,社会影响明显扩大 商业保险公司提供的健康保险已经覆盖了包括电力、铁路、邮政、通讯等行业在内的各大行业,社会影响明显扩大。特别是在2003年上半年发生的非典疫情面前,保险业快速行动,采取加快理赔、加快产品开发、加快销售创新等特殊服务,在抗击非典的特殊时期,树起了保险业良好的社会形象,有力支援了国家抗击非典斗争,赢得了社会的普遍赞誉。 (四)对于国内健康保险的需求市场来说,市场潜力巨大 全国50个城市的保险需求调查显示,49.9%的城市居民考虑在未来3年内购买商业保险,其中预期购买健康保险的比例高达76%,在人身保险各类业务中占居第一位。 二、目前我国商业健康保险发展的障碍 (一)政策和法律等外部环境还不够完善 商业健康保险是以被保险人的身体为保险标的,保证被保险人在疾病或意外事故所致伤害时的直接费用或间接损失获得补偿的保险,包括医疗保险、疾病保险、收入保障保险和长期看护保险等。 2002年12月,中国保监会专门下发了《关于加快健康保险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了加快发展健康保险业务,加强健康保险专业化经营和管理,建立适应我国国情的健康保险发展模式等方面的原则要求。尽管在宏观的层面上,我国的健康保险已经具备了一定的法律基础,但是微观层次的不完善却一直阻碍着保险公司在商业健康保险方面的发展,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保险公司尚不具备法律赋予的可参与医疗服务定价及对医疗卫生资源的有效利用实施监控的权利;二是社会医疗保险和商业医疗保险具体的业务界限还不够清晰,存在社会保障机构开办商业医疗保险,与商业医疗保险争夺业务的情况;三是对涉及医疗保险的诉讼案件,在审理及新闻媒体报道时,也往往存在偏袒被保险人的情况。凡此种种情况都使商业健康保险的进一步发展面临困难。 (二)商业健康保险经营模式的风险控制存在缺陷 我国现在采用的健康保险经营模式是投保人(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缴付保费,然后被保险人到医疗服务提供者那里接受医疗服务,医疗服务工作者按照提供的医疗服务收费,而后被保险人付费后用付费凭据到保险公司那里报销索赔,保险公司间接地按照医疗服务提供者的服务进行付费。简而言之,就是“被保险人看病,医院治病收钱,保险公司买单”。这相当于保险公司作为第三方支付了医疗服务费用,是补偿性按服务付费的健康保险模式,我们把它简称为买单式健康保险模式。 买单式健康保险模式分离了医疗服务和保险服务,保险公司仅仅参加了保险服务,无法控制医疗服务,不可避免地在风险控制方面存在着缺陷,从而不能协调好保险人和医疗服务提供者两者之间的利益机制,导致保险公司和医院之间缺乏共同的经济利益,进而得不到医院配合,造成核保调查和理赔查勘困难重重,影响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 (三)保险公司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缺乏,不能满足市场的需要 根据我国健康保险发展的现状,目前保险市场上可以购买的健康保险产品主要包括基本住院医疗费用保险、住院医疗生活津贴保险、重大疾病保险等险种。但是市场上的健康保险产品,不论是产品设计还是保障水平,都存在或多或少的弊病。并且在产品销售上,各个层面的产品缺乏互补性。 一方面,基本住院医疗费用保险和住院医疗生活津贴保险都存在一定的缺点,即个人投保须附加于一定保额的主险之上。结果导致了实际投保率很低,给付率极高的情况。而重大疾病保险根据投保人选定的保险金额承保,长期寿险固定利率分定期保险和终身保险两种,实际投保率不高,短期给付率低,但高额保单承保风险极高。这些都无疑增加了商业健康保险发展的困难。另一方面,近年来,各保险公司都设计了许多保单,但普遍存在着保险责任相近、单一和缺乏创新的缺陷;同时开办的住院医疗费用保险和生活津贴保险的保险期限太短(只有一年),使被保险人的利益得不到足够的保障,从而不能真正满足市场的需求。 (四)商业健康保险的基础设施不够坚实 商业健康保险是一项专业技术性强、管理难度大的业务。迫切需要一支高素质的人才队伍,包括医学技术人才、精算人才等。专业化的人才资源和计算机系统是商业健康保险的软硬件基础,我国保险公司在这两方面的基础建设比较薄弱,亟待加强。 在人才资源方面,我国的保险公司普遍缺乏一支既懂医学医疗又懂保险业务的复合型人才。首先,各保险公司都缺乏合格的医疗保险管理人员;因为健康保险涉及医学、保险和管理等多个领域,要求管理人员具备宽广的知识面和跨领域的背景,而符合如此要求的人才凤毛麟角。其次,保险公司的精算管理、险种开发、核保理赔和市场营销等岗位都急需熟悉健康保险的专业人才。最后,保险公司还缺乏合格的健康保险专业营销人员。 在系统设备上,许多保险公司还没有建立起健康保险业务的专业信息系统设备。现有的健康保险业务大多依靠寿险业务系统进行管理,相关的数据也按照寿险业务的标准进行记录和管理。这样导致保险公司无法实现健康保险业务的专业核保理赔功能,也无法记录统计健康保险业务迫切需要的各项医疗资料。没有健康保险的专业电脑平台,健康保险的专业化风险管理也就无从谈起,所以加强健康保险的专业信息系统建设不容忽视。 (五)健康保险的产品监管政策不到位 我国已经加入世贸组织,保险业在挑战和机遇面前,保监会应适时地调整和完善保险监管,以使我国保险业在得到一定程度的保护下得到发展,同时使我国的保险市场进一步向世界各国开放,从而达到双赢。 目前,各保险公司的健康保险产品的条款和费率都由总公司报保监会统一备案,报备的条款和费率没有弹性。但是健康保险的地域性要求很强,各地的自然情况和经济形式都不相同,各种疾病的发生率和医疗费用水平不同,相应的保险责任、免赔额限度、以及费率等保单要件要求也就不尽相同。因此,总公司统一备案的条款到达地方后很难完全适应当地的情况,不易得到市场的认同。现行的统一备案制使健康保险产品缺乏灵活性,不利于保险公司因地制宜地设计和调整健康保险产品条款,抑制了商业健康保险的市场拓展。 三、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对策 (一)争取政策支持,创造有利于健康保险发展的外部环境 随着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进一步深化,我国对商业健康保险的地位和作用也做出了明确的规定,还出台了一系列有利于商业健康保险发展的相关政策。例如:保监会将继续加强与财政部、税务总局的联系,争取减免个人购买健康保险的所得税,进一步鼓励和吸纳更多的居民个人参加商业健康保险,加快健康保险专业化进程;同时,明确商业健康保险地位,准确界定与基本医疗保险的界限,规范市场经营环境。因此,目前中国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有着非常有利的外部环境,但是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还受到来自经营环境中的诸多因素特别是医疗服务方面一些因素的不利影响,在这些不利因素中,医疗机构的行为和医疗服务过程,特别是医疗服务成本的变化对商业健康保险所造成的影响,各家保险公司必须有一个清醒的认识。 (二)完善医疗风险控制体系,推进医疗机构和保险公司形成合作机制 如何建立对医疗风险的控制体系,是发展健康保险必须认真考虑的问题。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离不开卫生医疗系统的支持,并且,商业健康保险作为重要的筹资手段和市场化的制度安排,也能够成为卫生医疗体系改革的重要推动和促进力量。从这个角度出发,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和卫生医疗系统的发展有着共同的目标,应当携起手来,开展一些试点,进行一些合作,探索建立商业健康保险与医疗服务系统的合作模式,完善医疗风险控制体系,从而实现商业健康保险发展和卫生医疗改革的双赢。此外,协调有关政策,鼓励保险公司投资、参股医院,或与医院建立合同、契约关系等,探索与医院有效合作的各种方式;与财政部协商,在财务报表上增加一个科目,用于核算保险公司与医院“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费用支出和收入。这些都是完善医疗风险控制体系不可缺少的补充。 (三)设计合理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完善健康保险产品体系 产品是市场竞争中最重要的工具。根据健康保险的市场需求情况,制定正确的产品开发战略是经营成功的基础。目前社会医疗保险的覆盖范围很窄,据统计2001年的覆盖人数不足8000万人,绝大部分居民没有得到医疗保障。各保险公司可以大力推出针对低收入且无保障人群的基本医疗保险、重大疾病保险和住院医疗生活津贴补助保险等险种;对于享有基本医疗保障的职工人群,提供低价格、窄范围、高保障的险种;对于较富裕的年轻群体,提供价格与保障程度比例适中,保障期限长、保障范围有针对性的险种,对于高收入的中年群体提供高价位、保障全面的保险产品。同时结合国家医改动向,开发能长期适应医疗改革进展的商业医疗保险产品,争取长期的盈利空间;重视对广大农村医疗保险市场的产品开发,满足农民的医疗保险需求,使商业健康保险在保险密度上更进一步。 (四)建立专业化的信息管理系统,加快健康保险专业人才的培养 信息管理系统是实现健康保险专业化运作的基础平台,对健康保险的风险控制和长期发展至关重要。各保险公司应充分重视信息管理系统的开发,建立和完善与健康保险业务相适应的信息管理系统,特别是完善健康保险的理赔管理系统和统计分析系统。 人才培养是健康保险专业化发展的关键。各保险公司应制定健康保险专业人才的培养规划,加快健康保险专业人才的培养。采取多种途径培养健康险专业人才,特别是要重点培养高级管理人员和精算、核保、核赔、健康管理等专业人才,并充分发挥其作用。 (五)加强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监管,创造良好的监管环境 保监会应抓紧出台健康保险产品管理办法,形成相配套的技术标准体系和风险管理体系,健全监管措施,为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和监管环境。 鼓励保险公司与部分地方政府和大型企事业单位积极开展合作,进行商业健康保险试点,健全服务方式和经营模式,为健康保险的进一步发展积累经验。同时,还鼓励保险公司结合当地市场特点,与有关部门、地方政府及医疗服务机构进行沟通协调,积极探索,因地制宜地发展多种形式的商业健康保险,制定出适合当地实际情况的产品,在不断的探索中加快商业保险发展的步伐。 健康保险论文:商业健康保险发展论文 摘要:一个国家的公共医疗保障制度,即国家医疗保障制度和社会医疗保障制度,对商业健康保险会产生一定的“挤出效应”,但仍然存在商业健康保险发展的空间,在我国商业健康保险更有着巨大的发展空间。我国健康保险经营不佳主要是没有进行合适的专业化经营,因此,应采取综合措施推进专业化经营,来提高我国保险公司健康险的水平,促进我国健康险市场的发展。 关键词:商业健康保险,专业化经营,医疗保障制度,赔付率,发展空间 一、我国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空间 一个国家商业健康保险的经营和发展与该国医疗保障制度密切相关,从理论上说,一个国家的公共医疗保障制度,即国家医疗保障制度和社会医疗保障制度,对商业健康保险会产生一定的“挤出效应”。但实践表明,即使在公共医疗保障制度保障水平较高的国家和地区,也仍存在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空间。 1.国家医疗保障制度。在国家医疗保障制度安排下,国家通过财政预算拨款作为医疗保险资金的主要来源,为国民提供几乎是免费的医疗保障,如英国、加拿大。从理论上说,实行国家医疗保障制度的国家,由于公共医疗保障制度对商业健康保险的“挤出效应”,该国的商业健康保险将受到很大程度的抑制。但由于国家医疗保障制度提供的服务质量不高、等待期长等缺陷,许多国民在国家免费提供的医疗保障之外还另外购买商业健康保险,以提高其健康保障水平。例如,加拿大实行国家医疗保障制度,国民享受免费的医疗保险,但商业健康保险保费收入仍然占寿险保费总收入的22%左右。 2.社会医疗保障制度。在社会医疗保障制度安排下,通过立法强制实施,保险基金主要来自雇主和雇员,国家财政给予补贴,如德国、日本、台湾地区。在社会医疗保障制度安排下,社会医疗保险虽然覆盖面广,但往往保障水平不高,商业健康保险仍然存在很大的发展空间。 3.商业健康保险制度。在这种健康保障制度安排下,政府只为特定人群(如老年人、残疾人、低收入者、军人)提供医疗保障,其他人群通过购买商业健康保险提供医疗保障。如美国,美国的医疗保险制度是一种政府健康保险计划、私营健康保险计划和管理型医疗保险的结合体。除了老人和—些特殊群体,大多数美国人主要依靠雇主和(或)雇员本人购买的商业健康保险来提供医疗保障。美国是典型的以推行商业健康保险为主的国家,商业医疗保险覆盖人群超过总人口的60%,商业健康保险保费收入约占人寿保险总保费的20%。 由此可见,无论是在实行国家医疗保障制度或是社会医疗保险制度的国家,还是以实行商业健康保险制度为主导的国家,商业健康保险都存在较大的发展空间,其在寿险总保费收入中的占比通常高于20%。 我国的商业健康保险同样具有巨大的发展空间,据中国保监会公布的数据,2005年全国人身险保费收入3697亿元,健康保险费收入只有307亿元。如果我国的商业健康保险能达到寿险的20%,按2005年的寿险保费计算,商业健康保险费收入将达到739亿元,可见我国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潜力巨大。 二、我国商业健康保险的经营状况及其国际差距 (一)我国专业健康保险公司的经营状况 2003年,保监会出台《关于加快健康险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提出健康保险专业化经营的理念,要求保险公司建立专业化的经营组织,引导行业健康快速发展。2004年人保健康、平安健康等五家专业健康保险公司获准筹建,健康保险专业化经营迈出实质性步伐。2005年以来,人保健康、平安健康、昆仑健康和瑞福德健康四家专业化健康保险公司先后开业。 人保健康提出“健康保障+健康管理”的经营理念,即不仅提供事后补偿,还将为客户提供个性化的健康服务,包括健康咨询、健康维护、就诊管理和诊疗服务等,目的在于改善客户健康状况,有助于保险公司降低赔付率和产品价格,增强竞争力。人保健康虽然可以依赖中国人保的强大品牌优势,但由于人保基本没有经营健康保险的经验和数据积累,经营难度较大。 平安健康保险公司将推出第三方管理服务等新型服务,引入“管理型医疗”模式。在产品上将会突破传统健康险的模式,为客户提供如眼科与牙科保健、老年看护等非传统健康险产品。平安健康保险公司将充分利用集团现有的保险成本优势、渠道优势、综合服务优势等,提高健康保险业务的盈利能力。以目前的形势来看,平安还处于“潜龙未动”状态,实力尚未显示。 其他专业健康险公司,昆仑健康和瑞福德健康已通过验收,但其目前核心岗位位置空缺且欠缺专业人才和经营经验,也没有提出让人刮目相看的“蓝海战略”,经营难度很大。 据保险公司的资料显示,我国各家保险公司经营商业健康险业务的综合赔付率均超过盈利平衡点,部分已涉足商业健康保险的公司也渐生退意,有的甚至已经在大规模地停止商业健康保险业务并欲逐步全面退出。(二)国外健康险的经营状况 与之相对应,国外众多的以经营健康险为主业的公司却取得了不俗的业绩。2002年,国外共有8家以经营健康险为主业的公司人选《财富》500强,这些公司的经营状况为我国健康保险的发展提供了有益的启示。 上述8家主要经营商业健康保险的保险公司的财务经营状况表明,经营健康保险不仅不一定亏本,甚至可以进入世界500强。尽管目前我国有些公司的商业健康保险经营状况不太好,但这并不意味着商业健康保险本身就必然经营不好,而是我们的风险控制能力薄弱。只要充分借鉴其他国家健康保险经营的成功经验,做好数据分析、风险控制、产品开发、客户服务、信息系统等基础性工作,我国的商业健康保险必将大有可为。 三、推进专业化经营,提高我国保险公司健康险水平 导致我国商业健康保险发展困境的关键在于专业化经营的缺乏。专业化是健康保险的必由之路,这一点已在保险界形成共识,但如何进行专业化却是目前最应该探讨的问题,各保险公司应采取综合措施,不断推进专业化经营,来提高我国保险公司的健康险水平。 1.要建立专业化经营的组织架构。专业化经营的组织架构有多种形式,可以是专业健康保险公司,也可以是集团下的专业子公司,还可以是公司内的一个业务管理系列。事实上,各种经营模式都各有其优势和不足(见表2),没有适合所有保险公司的标准模式。保险公司应根据其规模、发展目标、市场定位和战略,选择适合自己的经营模式,而且我国各地区之间发展不平衡,也应该鼓励市场的多样性,关键在于赋予所选择的组织形式充分的技术开发、业务管理、产品开发等的权限和职能,彻底改变健康保险业务依附于寿险业务的状况。 2.要建立专门的核保和核赔体系。鉴于健康保险的风险控制特点,各保险公司应建立专门的健康保险核保和核赔体系;制定和实施健康保险核保人与核赔人的管理办法;加快研发和使用健康保险专用的核保、核赔手册等专业技术工具。要进一步发挥行业的力量,着手制定疾病表。 3.建立专业化的信息管理系统。专业化的信息管理系统不仅是实现健康保险专业化运作的基础和平台,而且对健康保险的风险控制和长远发展至关重要。传统的寿险业务管理系统集中解决的是业务流程、人机界面、系统集成等商用系统的共性问题。由于健康保险业务的复杂性、保险事故发生的频繁性,需要有效的过程管控系统,单纯的业务流程管理已远远不能适应健康保险的风险管控需要。公司可以通过自主开发或引进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和完善与健康保险业务相适应的信息管理系统,特别是完善健康保险的核保、核赔管理系统和数据统计分析系统,满足业务发展和服务的需要。 4.完善的专业管理制度体系的建设。首先,公司要加强内控制度的建设;其次是要建立专业的精算体系,注重积累精算数据,加强精算评估,科学厘定产品费率,防范产品开发风险;最后,还要提升精算师在经营管理中的地位与作用。 5.建立完善的健康保险产品体系。开发适合群众需要的健康保险产品,关系到保险公司能否在健康保险体系中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及发挥作用的程度;关系到保险公司能否有效地填补基本健康保险建立后所留下的商业空间。随着保险公司经营经验的积累和外部条件的逐渐成熟,逐步开发在保单中增加保证续保的条款等。有条件的公司,要积极探讨长期护理保险、失能收入损失保险、全球医疗保险等险种的开发。 健康保险论文:健康保险制度改革论文 内容提要:本文介绍了智利健康保险制度改革后的基本框架,分析了其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原因,指出无论是从公平还是从效率的角度看,智利的模式都很难说是成功的。从全球范围来看,面对实践的挑战,健康保险的理论研究仍旧任重而道远。 关键词:智利,健康保险,制度改革 一、历史背景与发展进程 智利的健康保险是国家整个健康保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1952年确立的综合健康保险制度规定,不仅健康保险的有关政策由国家制定,而且具体业务也主要由政府部门经办,国家免费提供大部分医疗服务,公共部门承担医院费用的90%,承担病人治疗费用的85%以上,这种体制一直持续了近30年。像其他由政府包办健康保险的国家一样,在1970年代末,智利健康保险制度出现了深刻的效率危机,包括医疗保险支出持续增加、国家财政负担过重等等,健康保险制度不仅成为了经济发展的瓶颈,而且成为了社会不稳定的重要潜在因素,健康保险制度的改革已经迫在眉睫。 1980年代初智利的政权更替为健康保险制度的根本转型提供了契机,在当时全球经济自由主义思潮占主导地位的意识形态支配下,智利健康保险的改革采取了节约成本、消除浪费、充分挖掘潜力、改善医疗卫生状况、减少不平等等方面的目标取向,实现了健康保险制度由政府主办向私营化、市场化方向的转变。与此同时,智利还调整了健康保险的管理体制和具体的政策措施,1981年,国家卫生服务体系和雇员国家医疗服务体系重组为国家卫生基金会(公营健康保险机构)和国家健康保险服务局(SNSS),作为公共部门履行政府对健康保险事业的责任。同时,中央政府下放部分卫生事业管理权利,初级健康保险交由市级管理。但是,智利健康保险的市场化并不彻底,健康保险也只是实行了部分私有化经营,从而确立了智利公共健康保险和私营健康保险同时并存的二元健康保险体制。 智利健康保险改革之初,虽然社会公众留恋社会医疗,排斥私营健康保险,但是由于政府在政策上遵从经济自由主义的理念,具有社会政策特色的公共医疗保险基金还是出现了普遍缩水和持续递减,健康保险部分私有化导致了私营保险机构的持续扩张,私营保险机构发展成为了智利最盈利的经济部门。1990年11月至1996年期间,私营健康保险机构的数量虽然没有变化,但是私营健康保险机构中的受益人却从1990年的210万人增加到1996年的380万人,强制健康保险制度中由私营健康保险机构承保的人数比例从1990年的19%上升到了1996年的32%。1990—1996年,私营健康保险机构平均对每位受益人的医疗费用支出上升了18%。然而1990年代后期,经济衰退加上私营健康保险机构创新能力不足,私营健康保险机构无力提供新产品来增加市场份额,使得智利私营保险没有出现大的发展,1999年后,参加私营健康保险机构人的数量几乎没有增长(SapelliandTorehe,2001)。 私营保险公司的进入,使得整个健康保险部门成本意识增强,公营健康保险机构的运作似乎也获得了明显的成功。1981年的健康保险制度改革导致了公营保险体系的普遍重构,包括剥离部分功能和坚持消费者需求导向,在公营保险部门中引入了市场机制,使得制度效率大大提高,同时,促进了诊断和医疗需求的提高,并因此而提高了医疗保险的总支出。 二、智利健康保险制度的体制框架 智利虽然倡导健康保险运作的市场化,允许私营保险企业经营健康保险,但是对于投保人而言,健康保险却是强制性的,即政策范围内的所有人必须参加健康保险,只是具体参加公营还是私营保险人的保险,投保人可以自由选择。但是智利强制性的健康保险对象仅仅限制为在岗工人和退休工人,并未包括其他社会成员,受益人除了投保人本人之外还包括其家属。 (一)公营健康保险机构与私营健康保险机构的政策差别 公营健康保险机构与私营健康保险机构的主要政策差别之一是保险费与保险费率的不同。私营健康保险机构的保险费依据每个社区的费率确定,各个社区的费率大小是不一样的,具体到一个投保人,保险费又根据投保人的年龄、性别和家庭人数而有所差别。公营保险费率仅与受益人的收入有关,而与其年龄、受益人数和健康状况无关,每位购买公营保险的投保人交纳收入的7%作为保险费。 公营保险部门与私营保险差别之二是保障水平的不同,在公营健康保险机构(FOIVASA)中,每个人都交纳7%的健康保险税,获得相同的一揽子最低医疗服务。私营保险的保障水平取决于交纳的保险费的多少,交纳的保险费越多,获得的保障程度越高,反之则反是,即保险费和健康保险保障服务水平呈对等性。 (二)公营保险机构中投保人的分类 智利的公营健康保险机构根据投保人月收入由低到高分为A、B、C、D、E五个等级,A级属于法定的贫困人口,按照1995年12月确定的收入标准,B级月收入低于144美元,C级月收入为145—225美元之间,D级为月收入225美元以上的人,E级是极少数月收入特别高的人群,A、B、C、D四级分别占总人口的41.2%、31.5%、12.8%、13.9%。 公营健康保险机构为所有人提供预防、初级和二、三级卫生保健服务,投保人因病请假也给予补助。对受益人是妇女的,提供5个月的产前和产后假期津贴。对高收入者发给津贴证,在公立医院就诊时享受降价优惠,鼓励高收入者参加公营机构的健康保险。对于穷人公营健康保险机构规定可以免缴7%的保险税,在公立医院就医时自己也不需要付费,但在产前、产后因病缺工不享受津贴,并且不能到私营医院就诊。一般而言,A、B两类人在就医时个人不承担任何费用,C类人个人承担的医疗费用约为总费用的10%,D类人约为20%。 (三)共付制(co—payment) 所谓共付制是指在出现医疗保险事件时,所发生的医药费用由保险人与受益人共同承担,它类似于共同保险。在智利,共付制被认为是对受益人的行为有强制约束,私营健康保险机构用共付制度来控制受益人的“道德风险”,降低了保险人承担的医疗责任,这被认为是智利健康保险制度模式中最显著的特色。由于健康保险的供方市场尚未规范,许多私营健康保险机构提供的健康保险方案保障程度往往很低,迫使受益人自己不得不承担大部分的医疗费用。转三、智利新健康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随着时间的推移,智利新的健康保险制度受到了公众越来越多的批评,这些批评对象主要是私营保险公司,其中比较突出的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是所谓的“挤出精英(creamskimming)”,它指私营保险公司把那些收入比较高、健康状况比较好的人从公营保险制度中剥离出来,成为自己的保障对象,而把最需要健康保险的那一部分人,特别是低收入的穷人排除在私营保险制度之外。二是私营保险人提供的保障程度过低,主要表现在共付率很高,所谓“共付率”是指被保险人(投保人)承担的压疗费用比例。由于“挤出精英”问题,又引起了不为智利公众所注意的第三个问题,大量收入高而身体健康状况好的人离开了公共健康保险机构,因此使智利降低卫生保健公共支出的健康保险制度改革目标没能实现。反过来,公营健康保险机构为了改善财务状况,一方面推出新的措施吸引高收入、体质好的受益人,与私营健康保险机构争夺市场;另一方面,自1996年起也开始推行共付制度。公营健康保险机构医疗费用共付制度的推行,使得其中的受益人个人承担的医疗费出现了巨大增长,特别是对穷人带来了巨大的经济负担。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健康保障服务水平和保险价格的双轨制。公营健康保险由国家卫生保健基金管理,其保险费与承保的人数和人口特征无关,均为投保人工资的7%,同时获得相同的保障服务。也就是说,公营健康保险制度的保险费随收入的增长而增长,保险价格仅仅是收入的增函数,由于个人收入存在差别,那么收入高的个人在获得相同医疗服务质量和数量的前提下,要付出更高的代价。并且,公营健康险一般要求受益人在公立医院接受医疗服务,因此选择公共健康险的人几乎无一例外地面临公共医疗服务供给方的诸多限制,如通常获得的医疗服务质量低,不能及时就诊,出现排队等待现象等。 私营健康保险制度的保障服务取决于个人有支付能力的需求,保险费依据家庭需要的保障水平和家庭成员的风险状况确定,保险费和保障程度之间是按照市场原则确立的对等关系,体现了权利和义务的对等性和公正性,较高的保险费就能获得较高质量和数量的医疗服务,并且医疗服务具有相当的便利性,能够随时获得,不会出现公营保险排队等待的现象。 这样,收入较高的人将会选择加入私营健康保险机构。高收入富裕家庭成员的健康状况一般也比较好,而高风险的穷人只能留在公营健康保险机构中。 第二,共付制度。由于政府对共付制度没有明确的政策规定,私营保险人从自身的利益出发,导致了共付制成为其排挤高风险人群的手段。公营健康保险部门虽然也有共付制,但共付比例在同类人群中是一样的。而私营保险人是在了解了每一个投保人的社会经济条件之后,再确定每个受益人的共付比例的。往往收入越低的人群,在私营健康保险机构中自己承担的医疗费用比例高,而获得的经济保障程度却较低,因此共付制起到的作用是对中低收入群体获得私营健康保险设置了一个进入的附加障碍。总体上看,私营健康保险机构的经济保障程度基本没有超过医疗费用的三分之一,最低的到10%以下,病人不得不承担66—91%的经济负担。有研究证实,对于医疗费支出每年少于50万比索的人,自己付费占总费用的31.3%;医疗费用超过500万比索,受益人支付的占总费用的44.9%(RitmannM.,1998)。 第三,私营和公营健康保险的成长不是互相促进,而是相互约束。私营健康保险制度和公营健康保险制度的差异实际上为投保人提供了两种不同的契约机制,使投保人自动分成了两类,收入低、风险高的人留在公营保险体制内,而收入高、风险低的投保人则转向私营医疗保险制度。那么,公营保险制度中高收入的人向低收入人的补贴机制被破坏,政府对公营健康保险机构的投入增长不仅得不到抑制,增长的速度反而会更大。1995年智利政府为公立卫生健康提供了93280万美元,相当于智利国民人均67.59美元,或者公营健康保险机构870万人均110.17美元(范桂高,2001)。1985年、1990年和1996年智利的医疗保健开支分别占GDP的百分比为1.6%、2.0%和2.3%(国际劳工局,2000:223)。这同智利改革健康保险制度是为了削减政府负担的初衷是相矛盾的。 公营保险为了改善财政状况已经推出了新的项目,吸引高收入的投保人留在供应保险制度之内,例如为高收入的人提供就诊津贴证明,使他们在公立医院看病享受费用优待,只需付更低的医药费用,从而形成了同私营保险争夺高质量的投保人的局面。 四、结论 智利健康保险制度能够强制性转型源于国家政体的剧烈变迁,这一点是很难为其他国家效仿的。同时,智利新的健康保险制度框架不仅没有实现政府的改革初衷,达到政府对卫生健康费用减少投入的目的,反而成为了扩大社会不平等的重要原因,削弱了社会保障制度稳定社会这一最基本的作用,从这个角度而言,智利的健康保险制度改革很难说是成功的,因此也不能成为其他国家效仿的模板。其原因在于,在健康保险制度中,医疗保健品的供给方、个人、政府和健康保险的承办者的目标是不一致的,而各参与主体又都有自己的信息优势,参与人的许多行为在事中无法观察到,在事后又无法验证,在这种信息不对称的条件下,参与人依据特定的制度规则采取相应的策略行动,最后表现出来的经济变量的数据有很大的不同。智利健康保险体系的二元制度结构,以及公营和私营健康保险内部有差别的体制安排并不能消除这种信息不对称性,智利的健康保险制度并未完成这—使命,难以达到预期目标是可想而知的。事实上,健康保险制度中存在的问题仍然是世界范围内有待解决的难题,我国城市医疗保险的现有制度框架也没有解决这一问题,有报道说,在我国的许多地方出现用医保卡购买保健品、化妆品、儿童药品和医疗器械等现象(白天亮,2005)。 经典的理论研究源于Rothschild和Stiglitz(1976)的竞争性市场框架下健康保险的逆向选择问题。该研究表明,由于投保人比保险人更了解自己的健康状况,那么保险人只好设定一个平均费率来适用一类投保人,但是,平均费率会导致那些健康风险低于该类平均水平的人退出保险,迫使保险人提高费率,而这又会导致更多的低风险人退出,在极端情况下,高额的保险费令人望而却步,保险市场会彻底崩溃。智利的健康保险制度没有出现上述情况,从整个社会来看,保险市场不仅能够正常运转,而且是智利盈利最高的行业。其原因在于智利的健康保险法规同竞争性的市场规则不一样,改变了参与人的博弈规则,在智利,受益人必须在健康保险市场之内,没有进入和退出市场的自由,改变了投保人和保险人之间的信息和权利结构,受益人不得不同市场上的某一家保险人订立保险契约,尽管具体同哪一家签约可以自由选择,而保险人凭借制订保险合同和自由选择投保人的权利,在利润最大化的驱使下,制定许多有利于自己的条款,同时,在为数可数的市场供给方的无限重复博弈过程中,相互之间会形成某种垄断的默契,对消费者实行价格歧视,提供保险服务的质量和数量都大大低于竞争性市场的情况。 关于健康保险问题的有影响的研究文献目前仍然局限于竞争性的市场制度,如何设计一种强制性与自由选择相结合的制度模式,揭示健康保险主体的私人信息,从而实现健康保险市场的帕累托均衡,还有待于进一步的研究。
健康保险论文:健康保险的风险特征与产品创新 [摘 要] 健康保险由于经营风险大、管理成本高、管理难度大,面临普遍发展难题。过度医疗、逆选择等外界风险的大量存在,成为健康保险的发展瓶颈,健康保险产品创新成为走出困境的希望之路。因此,在产品创新导向上要注重将健康保险自身规律与市场需求规律有机结合,建立起以保险机构专业化经营管理为前提、以健康管理为基础、以保险机构与医疗机构有效合作为保证的健康保险风险控制机制;建立起以普遍性需求为主导、以区域性和个性化需求为辅助的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健康保险产品研发体制;创造出政府政策支持和具体优惠政策并举、社会医疗保险与商业健康保险两个优势均能得到充分发挥的政策环境。 [关键词] 健康保险;风险特点;产品创新;风险控制机制;产品研发体制 一、健康保险的风险特征及发展现状 健康保险是人身保险三大业务系统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92条第2款明确规定:“人身保险业务,包括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保险业务”。《健康保险管理办法》明确规定:“本办法所称健康保险,是指保险公司通过疾病保险、医疗保险、失能收入损失保险和护理保险等方式对因健康原因导致的损失给付保险金的保险”。 (一)健康保险产品自身的风险特点 1.与普通人寿保险相比较,健康保险具有不确定性的风险特点。人寿保险包括生存保险、死亡保险和生存与死亡两全保险,其精算依据主要是生命周期表,一般几十年可以不变。而健康保险的精算依据是经验数据,随时都可能发生变化。在实际生活当中,由于疾病是人的身体中的各种因素积累所致,呈现出复杂的过程,增加了疾病风险发生的不确定性。 2.与意外伤害保险相比较,健康保险具有多发性的特点。人身意外伤害的发生率往往以千分之几计,疾病发生率则以百分之几甚至十分之几计。因此,健康风险发生的随机性十分明显。 (二)健康保险可能产生的外界风险 1.医疗、药品价格上涨带来的风险。据统计数据显示,从1980年-2004年的25年内,人均收入增长10倍,医疗卫生费用支出增长35倍,年均增长24%,个人负担从21%上升至53.68%。由于健康保险承保周期的原因,医疗费用、药品价格的上涨,必然带来保险公司的费差损风险。 2.过度医疗的风险。医患利益不一致的过度医疗风险则最后转嫁给保险公司。 3.逆选择等道德风险。 4.人类自身抗疾病风险能力的降低。由于人们生活方式与饮食结构等原因造成的心脑血管疾病、糖尿病等老年性疾病的年轻化趋势,都给保险公司健康保险带来了新的风险。 (三)健康保险业务发展现状 1.业务总量很小。2006年保险业保费收入5 641.4亿元,健康保险保费仅占全国保费收入的6.68%,占人身保险保费收入的9.12%,显然与健康保险在整个保险业中的地位极不相称。 2.业务比重很低。健康保险在人身保险中所占比重: 2001年为4.32%,2002年为5.38%,2003年为8.03%,2004年为8.05%,2005年为8.4%,2006年为9.12%,而英、美等发达国家健康保险业务比重均在20%以上。 3.保险深度、保险密度极微。从保险深度来看,2005年全国健康保险保费收入312亿元,gdp为182 321亿元,仅占0.17%,2006年全国gdp为209 407亿元,健康保险也占 0.17%。从保险密度来看,2005年健康险人均保费24元;2006年健康险人均保费29元。 4.业务覆盖面极小。我国由商业医疗保险提供保障的人群仅占全国总人口的3%左右。而发达国家的这一比例一般都在60%左右。2005年我国卫生费用总支出7 590.3亿元,其中人均医疗保健支出583元,个人支出313元,占 53.68%,人均商业健康保险消费支出仅占个人卫生费用支出的7.66%,而美国这一比例为50%以上。 健康保险业务发展中出现的几种现象更应该引起关注。一是“蛋糕分割效应”。“发展主要靠分割现有的市场蛋糕,而不是思考怎样把蛋糕做大”,这一形象比喻指出了健康险产品同质化现象严重的根源所在。全国健康保险产品数量有300多种,在数量上很丰富,但实际产品多数雷同,仅有医疗费用报销型、重大疾病、附加住院补贴型等少数几个产品较为畅销。二是三个“1/3”。从经营风险上来看,健康保险由于其自身的风险特点,尤其是逆选择、过度医疗等外界风险的大量存在,时时都在困扰着各个保险主体。业内人士对健康保险普遍有这样一种估计:有赢利或微利的占健康保险业务的1/3,收入与赔付基本持平的占1/3,基本上亏损或严重亏损的占1/3。三是“三年赔付定律”。健康保险业务就一些单险种核算来看,基本上是第一年小赔,第二年中赔,第三年大赔。四是“简单中的复杂”。在医疗服务中,门诊是最为简单的方式,住院次之,大病治疗最复杂。但通过调研却发现,门诊医疗的赔付率最高,经营风险最大,成为“跑、冒、滴、漏”最严重的地方。 二、健康保险产品创新的探索 (一)健康保险产品创新的管窥 国泰人寿推出了“国泰关怀一生终身医疗保险计划”,该产品除提供一般性的医疗保障外,重点突出防癌保障,是第一个专业防癌医疗险,填补了市场上同类产品的空白。中国人寿的“国寿康源团体医疗保险(b型)”,不仅提供了通常的住院津贴,还包括从被保险人急救医疗费用,到住院期间的住院津贴、外科手术津贴,以至遗体转运、安葬等一个完整的就医链条保障。从最低保障到最高保障有四种计划可供选择,适合不同经济条件和保障需求的团体客户。光大永明的“康顺无忧重大疾病保障计划”,涵盖了包括癌症、急性心肌梗塞、良性脑瘤、肢体瘫痪等40种重大疾病,不仅有重大疾病的全面保障,更提供癌症复发额外保障及保证费率。产品、服务和销售只要向贴近客户需求的方向走一步,就是创新。 (二)健康保险产品创新的导向选择 在产品创新导向选择上,应将健康保险自身规律与市场需求规律有机结合,摆在首要位置,至少应把握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市场需求与经济效益。应注重解决好是以市场需求为导向,还是以经济效益为导向的根本方向问题。 2.投入与产出。据统计数据显示,世界500强的保险企业,健康保险首年承保的经济效益为—8%,主要原因是疾病发生率、持续时间等风险标的具有不确定性,往往变动很大,管理成本高,以及医疗费用难以控制等问题的普遍存在。 3.防范风险与经营风险。健康保险风险具有经营层面风险和管理层面风险,容易忽视的是经营层面的最大风险是有效需求不足,一个保险产品承保人群越多,其分散风险的功能就越大,管理层面风险则与此相反。 4.稳健经营与长远发展。保险公司是经营风险的企业,围绕各种风险谋求经营与发展是唯一的正途,遵循发展规律和经营原则是经营保险的必要前提,稳健经营是经营保险的基础和关键。对处于初级阶段的我国保险业,更应当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始终将提高持续发展、永续发展能力问题作为现在乃至将来的永恒课题。 (三)健康保险产品创新的条件探索 1.要建立起以保险机构专业化经营管理为前提、以健康管理为基础、以保险机构与医疗机构有效合作为保证的健康保险风险控制机制。现有的健康保险医疗费用控制模式,最明显的弊端就是作为承担最终责任的保险机构,缺少中间 (过程)控制手段,只是在医疗费用支出既成事实后,被动地承担经济补偿责任。其关键的环节就是保险机构与医疗机构之间,没有建立起“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合作机制。管理式医疗是保险机构和医疗机构的利益联盟,其最大的亮点是双方共同控制医疗费用,能有效地发挥医疗机构的积极性,且在一定程度上对道德风险有抑制和监控作用。健康管理是控制发病率、小病拖成大病的有效手段,可以从源头上控制医疗费用,且可以促进全民健康水平的提高。加之健康保险专业化经营管理,这一自身能力的增强,就能建立起保险机构、健康管理机构、医疗机构三方协同动作的健康保险医疗费用控制机制,为健康保险产品创新和发展创造内外结合的基础条件。 2.要建立起以普遍性需求为主导、以区域性和个性化需求为辅助的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健康保险产品研发体制。要解决这些问题就应在创新观念上抢先突破,考虑实施一种新的产品研发战略,实行集中与分散相结合,对消费需求广泛、保障人群众多、对全局影响大的健康保险产品,要举全行业之力,进行集中研发,采取招投标和合同协议方式,进行产品经营权购买。这样做便于政策扶持;有利于扶优限劣;便于知识产权保护;有利于产品开发的专业化。对于区域性、不同层次及特殊保障需求的健康保险产品开发,可由各保险主体根据消费需求和自身能力进行自主开发。 3.要努力创造出政府政策支持和具体优惠政策并举、社会医疗保险与商业健康保险两个优势均能得到充分发挥的良好政策环境。《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实施,为保险业的改革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环境,但具体落实到健康保险业务发展上,针对其风险特殊性的具体政策还不够明显,应争取更大的政策支持力度和具体的优惠政策,才能保证健康保险的创新和发展。从发达国家的经验看,如果商业健康保险和社会医疗保险承担的保险责任范围相同,商业健康保险的费率往往要低于社会医疗保险的收费水平,这实际意味着商业健康保险执行的是更为公平合理的费率,而最终受益的必然是保险消费者。 健康保险论文:智利健康保险制度改革分析 内容提要:本文介绍了智利健康保险制度改革后的基本框架,分析了其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原因,指出无论是从公平还是从效率的角度看,智利的模式都很难说是成功的。从全球范围来看,面对实践的挑战,健康保险的理论研究仍旧任重而道远。 关键词:智利,健康保险,制度改革 一、历史背景与发展进程 智利的健康保险是国家整个健康保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1952年确立的综合健康保险制度规定,不仅健康保险的有关政策由国家制定,而且具体业务也主要由政府部门经办,国家免费提供大部分医疗服务,公共部门承担医院费用的90%,承担病人治疗费用的85%以上,这种体制一直持续了近30年。像其他由政府包办健康保险的国家一样,在1970年代末,智利健康保险制度出现了深刻的效率危机,包括医疗保险支出持续增加、国家财政负担过重等等,健康保险制度不仅成为了经济发展的瓶颈,而且成为了社会不稳定的重要潜在因素,健康保险制度的改革已经迫在眉睫。 1980年代初智利的政权更替为健康保险制度的根本转型提供了契机,在当时全球经济自由主义思潮占主导地位的意识形态支配下,智利健康保险的改革采取了节约成本、消除浪费、充分挖掘潜力、改善医疗卫生状况、减少不平等等方面的目标取向,实现了健康保险制度由政府主办向私营化、市场化方向的转变。与此同时,智利还调整了健康保险的管理体制和具体的政策措施,1981年,国家卫生服务体系和雇员国家医疗服务体系重组为国家卫生基金会(公营健康保险机构)和国家健康保险服务局(snss),作为公共部门履行政府对健康保险事业的责任。同时,中央政府下放部分卫生事业管理权利,初级健康保险交由市级管理。但是,智利健康保险的市场化并不彻底,健康保险也只是实行了部分私有化经营,从而确立了智利公共健康保险和私营健康保险同时并存的二元健康保险体制。 智利健康保险改革之初,虽然社会公众留恋社会医疗,排斥私营健康保险,但是由于政府在政策上遵从经济自由主义的理念,具有社会政策特色的公共医疗保险基金还是出现了普遍缩水和持续递减,健康保险部分私有化导致了私营保险机构的持续扩张,私营保险机构发展成为了智利最盈利的经济部门。1990年11月至1996年期间,私营健康保险机构的数量虽然没有变化,但是私营健康保险机构中的受益人却从1990年的210万人增加到1996年的380万人,强制健康保险制度中由私营健康保险机构承保的人数比例从1990年的19%上升到了 1996年的32%。1990—1996年,私营健康保险机构平均对每位受益人的医疗费用支出上升了 18%。然而1990年代后期,经济衰退加上私营健康保险机构创新能力不足,私营健康保险机构无力提供新产品来增加市场份额,使得智利私营保险没有出现大的发展,1999年后,参加私营健康保险机构人的数量几乎没有增长(sapelli and torehe,2001)。 私营保险公司的进入,使得整个健康保险部门成本意识增强,公营健康保险机构的运作似乎也获得了明显的成功。1981年的健康保险制度改革导致了公营保险体系的普遍重构,包括剥离部分功能和坚持消费者需求导向,在公营保险部门中引入了市场机制,使得制度效率大大提高,同时,促进了诊断和医疗需求的提高,并因此而提高了医疗保险的总支出。 二、智利健康保险制度的体制框架 智利虽然倡导健康保险运作的市场化,允许私营保险企业经营健康保险,但是对于投保人而言,健康保险却是强制性的,即政策范围内的所有人必须参加健康保险,只是具体参加公营还是私营保险人的保险,投保人可以自由选择。但是智利强制性的健康保险对象仅仅限制为在岗工人和退休工人,并未包括其他社会成员,受益人除了投保人本人之外还包括其家属。 (一)公营健康保险机构与私营健康保险机构的政策差别 公营健康保险机构与私营健康保险机构的主要政策差别之一是保险费与保险费率的不同。私营健康保险机构的保险费依据每个社区的费率确定,各个社区的费率大小是不一样的,具体到一个投保人,保险费又根据投保人的年龄、性别和家庭人数而有所差别。公营保险费率仅与受益人的收入有关,而与其年龄、受益人数和健康状况无关,每位购买公营保险的投保人交纳收入的7%作为保险费。 公营保险部门与私营保险差别之二是保障水平的不同,在公营健康保险机构(foivasa)中,每个人都交纳7%的健康保险税,获得相同的一揽子最低医疗服务。私营保险的保障水平取决于交纳的保险费的多少,交纳的保险费越多,获得的保障程度越高,反之则反是,即保险费和健康保险保障服务水平呈对等性。 (二)公营保险机构中投保人的分类 智利的公营健康保险机构根据投保人月收入由低到高分为a、b、c、d、e五个等级,a级属于法定的贫困人口,按照1995年12月确定的收入标准,b级月收入低于144美元,c级月收入为145—225美元之间,d级为月收入225美元以上的人,e级是极少数月收入特别高的人群,a、b、c、d四级分别占总人口的41.2%、31.5%、12.8%、13.9%。 公营健康保险机构为所有人提供预防、初级和二、三级卫生保健服务,投保人因病请假也给予补助。对受益人是妇女的,提供5个月的产前和产后假期津贴。对高收入者发给津贴证,在公立医院就诊时享受降价优惠,鼓励高收入者参加公营机构的健康保险。对于穷人公营健康保险机构规定可以免缴7%的保险税,在公立医院就医时自己也不需要付费,但在产前、产后因病缺工不享受津贴,并且不能到私营医院就诊。一般而言,a、b两类人在就医时个人不承担任何费用,c类人个人承担的医疗费用约为总费用的10%,d类人约为20%。 (三)共付制(co—payment) 所谓共付制是指在出现医疗保险事件时,所发生的医药费用由保险人与受益人共同承担,它类似于共同保险。在智利,共付制被认为是对受益人的行为有强制约束,私营健康保险机构用共付制度来控制受益人的“道德风险”,降低了保险人承担的医疗责任,这被认为是智利健康保险制度模式中最显著的特色。由于健康保险的供方市场尚未规范,许多私营健康保险机构提供的健康保险方案保障程度往往很低,迫使受益人自己不得不承担大部分的医疗费用。 三、智利新健康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随着时间的推移,智利新的健康保险制度受到了公众越来越多的批评,这些批评对象主要是私营保险公司,其中比较突出的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是所谓的“挤出精英(cream skimming)”,它指私营保险公司把那些收入比较高、健康状况比较好的人从公营保险制度中剥离出来,成为自己的保障对象,而把最需要健康保险的那一部分人,特别是低收入的穷人排除在私营保险制度之外。二是私营保险人提供的保障程度过低,主要表现在共付率很高,所谓“共付率”是指被保险人(投保人)承担的压疗费用比例。由于“挤出精英”问题,又引起了不为智利公众所注意的第三个问题,大量收入高而身体健康状况好的人离开了公共健康保险机构,因此使智利降低卫生保健公共支出的健康保险制度改革目标没能实现。反过来,公营健康保险机构为了改善财务状况,一方面推出新的措施吸引高收入、体质好的受益人,与私营健康保险机构争夺市场;另一方面,自1996年起也开始推行共付制度。公营健康保险机构医疗费用共付制度的推行,使得其中的受益人个人承担的医疗费出现了巨大增长,特别是对穷人带来了巨大的经济负担。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健康保障服务水平和保险价格的双轨制。公营健康保险由国家卫生保健基金管理,其保险费与承保的人数和人口特征无关,均为投保人工资的7%,同时获得相同的保障服务。也就是说,公营健康保险制度的保险费随收入的增长而增长,保险价格仅仅是收入的增函数,由于个人收入存在差别,那么收入高的个人在获得相同医疗服务质量和数量的前提下,要付出更高的代价。并且,公营健康险一般要求受益人在公立医院接受医疗服务,因此选择公共健康险的人几乎无一例外地面临公共医疗服务供给方的诸多限制,如通常获得的医疗服务质量低,不能及时就诊,出现排队等待现象等。 私营健康保险制度的保障服务取决于个人有支付能力的需求,保险费依据家庭需要的保障水平和家庭成员的风险状况确定,保险费和保障程度之间是按照市场原则确立的对等关系,体现了权利和义务的对等性和公正性,较高的保险费就能获得较高质量和数量的医疗服务,并且医疗服务具有相当的便利性,能够随时获得,不会出现公营保险排队等待的现象。 这样,收入较高的人将会选择加入私营健康保险机构。高收入富裕家庭成员的健康状况一般也比较好,而高风险的穷人只能留在公营健康保险机构中。 第二,共付制度。由于政府对共付制度没有明确的政策规定,私营保险人从自身的利益出发,导致了共付制成为其排挤高风险人群的手段。公营健康保险部门虽然也有共付制,但共付比例在同类人群中是一样的。而私营保险人是在了解了每一个投保人的社会经济条件之后,再确定每个受益人的共付比例的。往往收入越低的人群,在私营健康保险机构中自己承担的医疗费用比例高,而获得的经济保障程度却较低,因此共付制起到的作用是对中低收入群体获得私营健康保险设置了一个进入的附加障碍。总体上看,私营健康保险机构的经济保障程度基本没有超过医疗费用的三分之一,最低的到10%以下,病人不得不承担66—91%的经济负担。有研究证实,对于医疗费支出每年少于50万比索的人,自己付费占总费用的31.3%;医疗费用超过500万比索,受益人支付的占总费用的44.9%(ritmann m.,1998)。 第三,私营和公营健康保险的成长不是互相促进,而是相互约束。私营健康保险制度和公营健康保险制度的差异实际上为投保人提供了两种不同的契约机制,使投保人自动分成了两类,收入低、风险高的人留在公营保险体制内,而收入高、风险低的投保人则转向私营医疗保险制度。那么,公营保险制度中高收入的人向低收入人的补贴机制被破坏,政府对公营健康保险机构的投入增长不仅得不到抑制,增长的速度反而会更大。1995年智利政府为公立卫生健康提供了93280万美元,相当于智利国民人均67.59美元,或者公营健康保险机构870万人均 110.17美元(范桂高,2001)。1985年、1990年和1996年智利的医疗保健开支分别占gdp的百分比为1.6%、2.0%和2.3%(国际劳工局,2000:223)。这同智利改革健康保险制度是为了削减政府负担的初衷是相矛盾的。 公营保险为了改善财政状况已经推出了新的项目,吸引高收入的投保人留在供应保险制度之内,例如为高收入的人提供就诊津贴证明,使他们在公立医院看病享受费用优待,只需付更低的医药费用,从而形成了同私营保险争夺高质量的投保人的局面。 四、结论 智利健康保险制度能够强制性转型源于国家政体的剧烈变迁,这一点是很难为其他国家效仿的。同时,智利新的健康保险制度框架不仅没有实现政府的改革初衷,达到政府对卫生健康费用减少投入的目的,反而成为了扩大社会不平等的重要原因,削弱了社会保障制度稳定社会这一最基本的作用,从这个角度而言,智利的健康保险制度改革很难说是成功的,因此也不能成为其他国家效仿的模板。其原因在于,在健康保险制度中,医疗保健品的供给方、个人、政府和健康保险的承办者的目标是不一致的,而各参与主体又都有自己的信息优势,参与人的许多行为在事中无法观察到,在事后又无法验证,在这种信息不对称的条件下,参与人依据特定的制度规则采取相应的策略行动,最后表现出来的经济变量的数据有很大的不同。智利健康保险体系的二元制度结构,以及公营和私营健康保险内部有差别的体制安排并不能消除这种信息不对称性,智利的健康保险制度并未完成这—使命,难以达到预期目标是可想而知的。事实上,健康保险制度中存在的问题仍然是世界范围内有待解决的难题,我国城市医疗保险的现有制度框架也没有解决这一问题,有报道说,在我国的许多地方出现用医保卡购买保健品、化妆品、儿童药品和医疗器械等现象(白天亮,2005)。 经典的理论研究源于rothschild和stiglitz(1976)的竞争性市场框架下健康保险的逆向选择问题。该研究表明,由于投保人比保险人更了解自己的健康状况,那么保险人只好设定一个平均费率来适用一类投保人,但是,平均费率会导致那些健康风险低于该类平均水平的人退出保险,迫使保险人提高费率,而这又会导致更多的低风险人退出,在极端情况下,高额的保险费令人望而却步,保险市场会彻底崩溃。智利的健康保险制度没有出现上述情况,从整个社会来看,保险市场不仅能够正常运转,而且是智利盈利最高的行业。其原因在于智利的健康保险法规同竞争性的市场规则不一样,改变了参与人的博弈规则,在智利,受益人必须在健康保险市场之内,没有进入和退出市场的自由,改变了投保人和保险人之间的信息和权利结构,受益人不得不同市场上的某一家保险人订立保险契约,尽管具体同哪一家签约可以自由选择,而保险人凭借制订保险合同和自由选择投保人的权利,在利润最大化的驱使下,制定许多有利于自己的条款,同时,在为数可数的市场供给方的无限重复博弈过程中,相互之间会形成某种垄断的默契,对消费者实行价格歧视,提供保险服务的质量和数量都大大低于竞争性市场的情况。 关于健康保险问题的有影响的研究文献目前仍然局限于竞争性的市场制度,如何设计一种强制性与自由选择相结合的制度模式,揭示健康保险主体的私人信息,从而实现健康保险市场的帕累托均衡,还有待于进一步的研究。 健康保险论文:对我国发展商业健康保险的思考 摘要:一个国家的公共医疗保障制度,即国家医疗保障制度和社会医疗保障制度,对商业健康保险会产生一定的“挤出效应”,但仍然存在商业健康保险发展的空间,在我国商业健康保险更有着巨大的发展空间。我国健康保险经营不佳主要是没有进行合适的专业化经营,因此,应采取综合措施推进专业化经营,来提高我国保险公司健康险的水平,促进我国健康险市场的发展。 关键词:商业健康保险,专业化经营,医疗保障制度,赔付率,发展空间 一、我国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空间 一个国家商业健康保险的经营和发展与该国医疗保障制度密切相关,从理论上说,一个国家的公共医疗保障制度,即国家医疗保障制度和社会医疗保障制度,对商业健康保险会产生一定的“挤出效应”。但实践表明,即使在公共医疗保障制度保障水平较高的国家和地区,也仍存在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空间。 1.国家医疗保障制度。在国家医疗保障制度安排下,国家通过财政预算拨款作为医疗保险资金的主要来源,为国民提供几乎是免费的医疗保障,如英国、加拿大。从理论上说,实行国家医疗保障制度的国家,由于公共医疗保障制度对商业健康保险的“挤出效应”,该国的商业健康保险将受到很大程度的抑制。但由于国家医疗保障制度提供的服务质量不高、等待期长等缺陷,许多国民在国家免费提供的医疗保障之外还另外购买商业健康保险,以提高其健康保障水平。例如,加拿大实行国家医疗保障制度,国民享受免费的医疗保险,但商业健康保险保费收入仍然占寿险保费总收入的22%左右。 2.社会医疗保障制度。在社会医疗保障制度安排下,通过立法强制实施,保险基金主要来自雇主和雇员,国家财政给予补贴,如德国、日本、台湾地区。在社会医疗保障制度安排下,社会医疗保险虽然覆盖面广,但往往保障水平不高,商业健康保险仍然存在很大的发展空间。 3.商业健康保险制度。在这种健康保障制度安排下,政府只为特定人群(如老年人、残疾人、低收入者、军人)提供医疗保障,其他人群通过购买商业健康保险提供医疗保障。如美国,美国的医疗保险制度是一种政府健康保险计划、私营健康保险计划和管理型医疗保险的结合体。除了老人和—些特殊群体,大多数美国人主要依靠雇主和(或)雇员本人购买的商业健康保险来提供医疗保障。美国是典型的以推行商业健康保险为主的国家,商业医疗保险覆盖人群超过总人口的 60%,商业健康保险保费收入约占人寿保险总保费的20%。 由此可见,无论是在实行国家医疗保障制度或是社会医疗保险制度的国家,还是以实行商业健康保险制度为主导的国家,商业健康保险都存在较大的发展空间,其在寿险总保费收入中的占比通常高于20%。 我国的商业健康保险同样具有巨大的发展空间,据中国保监会公布的数据,2005年全国人身险保费收入3697亿元,健康保险费收入只有307亿元。如果我国的商业健康保险能达到寿险的20%,按2005年的寿险保费计算,商业健康保险费收入将达到739亿元,可见我国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潜力巨大。 二、我国商业健康保险的经营状况及其国际差距 (一)我国专业健康保险公司的经营状况 2003年,保监会出台《关于加快健康险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提出健康保险专业化经营的理念,要求保险公司建立专业化的经营组织,引导行业健康快速发展。2004年人保健康、平安健康等五家专业健康保险公司获准筹建,健康保险专业化经营迈出实质性步伐。2005年以来,人保健康、平安健康、昆仑健康和瑞福德健康四家专业化健康保险公司先后开业。 人保健康提出“健康保障+健康管理”的经营理念,即不仅提供事后补偿,还将为客户提供个性化的健康服务,包括健康咨询、健康维护、就诊管理和诊疗服务等,目的在于改善客户健康状况,有助于保险公司降低赔付率和产品价格,增强竞争力。人保健康虽然可以依赖中国人保的强大品牌优势,但由于人保基本没有经营健康保险的经验和数据积累,经营难度较大。 平安健康保险公司将推出第三方管理服务等新型服务,引入“管理型医疗”模式。在产品上将会突破传统健康险的模式,为客户提供如眼科与牙科保健、老年看护等非传统健康险产品。平安健康保险公司将充分利用集团现有的保险成本优势、渠道优势、综合服务优势等,提高健康保险业务的盈利能力。以目前的形势来看,平安还处于“潜龙未动”状态,实力尚未显示。 其他专业健康险公司,昆仑健康和瑞福德健康已通过验收,但其目前核心岗位位置空缺且欠缺专业人才和经营经验,也没有提出让人刮目相看的“蓝海战略”,经营难度很大。 据保险公司的资料显示,我国各家保险公司经营商业健康险业务的综合赔付率均超过盈利平衡点,部分已涉足商业健康保险的公司也渐生退意,有的甚至已经在大规模地停止商业健康保险业务并欲逐步全面退出。 (二)国外健康险的经营状况 与之相对应,国外众多的以经营健康险为主业的公司却取得了不俗的业绩。2002年,国外共有8家以经营健康险为主业的公司人选《财富》500强,这些公司的经营状况为我国健康保险的发展提供了有益的启示。 上述8家主要经营商业健康保险的保险公司的财务经营状况表明,经营健康保险不仅不一定亏本,甚至可以进入世界500强。尽管目前我国有些公司的商业健康保险经营状况不太好,但这并不意味着商业健康保险本身就必然经营不好,而是我们的风险控制能力薄弱。只要充分借鉴其他国家健康保险经营的成功经验,做好数据分析、风险控制、产品开发、客户服务、信息系统等基础性工作,我国的商业健康保险必将大有可为。 三、推进专业化经营,提高我国保险公司健康险水平 导致我国商业健康保险发展困境的关键在于专业化经营的缺乏。专业化是健康保险的必由之路,这一点已在保险界形成共识,但如何进行专业化却是目前最应该探讨的问题,各保险公司应采取综合措施,不断推进专业化经营,来提高我国保险公司的健康险水平。 1.要建立专业化经营的组织架构。专业化经营的组织架构有多种形式,可以是专业健康保险公司,也可以是集团下的专业子公司,还可以是公司内的一个业务管理系列。事实上,各种经营模式都各有其优势和不足(见表2),没有适合所有保险公司的标准模式。保险公司应根据其规模、发展目标、市场定位和战略,选择适合自己的经营模式,而且我国各地区之间发展不平衡,也应该鼓励市场的多样性,关键在于赋予所选择的组织形式充分的技术开发、业务管理、产品开发等的权限和职能,彻底改变健康保险业务依附于寿险业务的状况。 2.要建立专门的核保和核赔体系。鉴于健康保险的风险控制特点,各保险公司应建立专门的健康保险核保和核赔体系;制定和实施健康保险核保人与核赔人的管理办法;加快研发和使用健康保险专用的核保、核赔手册等专业技术工具。要进一步发挥行业的力量,着手制定疾病表。 3.建立专业化的信息管理系统。专业化的信息管理系统不仅是实现健康保险专业化运作的基础和平台,而且对健康保险的风险控制和长远发展至关重要。传统的寿险业务管理系统集中解决的是业务流程、人机界面、系统集成等商用系统的共性问题。由于健康保险业务的复杂性、保险事故发生的频繁性,需要有效的过程管控系统,单纯的业务流程管理已远远不能适应健康保险的风险管控需要。公司可以通过自主开发或引进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和完善与健康保险业务相适应的信息管理系统,特别是完善健康保险的核保、核赔管理系统和数据统计分析系统,满足业务发展和服务的需要。 4.完善的专业管理制度体系的建设。首先,公司要加强内控制度的建设;其次是要建立专业的精算体系,注重积累精算数据,加强精算评估,科学厘定产品费率,防范产品开发风险;最后,还要提升精算师在经营管理中的地位与作用。 5.建立完善的健康保险产品体系。开发适合群众需要的健康保险产品,关系到保险公司能否在健康保险体系中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及发挥作用的程度;关系到保险公司能否有效地填补基本健康保险建立后所留下的商业空间。随着保险公司经营经验的积累和外部条件的逐渐成熟,逐步开发在保单中增加保证续保的条款等。有条件的公司,要积极探讨长期护理保险、失能收入损失保险、全球医疗保险等险种的开发。 健康保险论文:简述个案管理在健康保险理赔管理中的运用 论文 关键词:个案管理 健康保险 理赔 论文摘要:个案管理是一种促进患者康复降低医疗成本的管理模式,是一个多方协作的系统工程。通过分析在健康保险理赔过程中运用个案管理的意义和实施过程, 总结 了实现个案管理的必须条件,为保险公司降低保险赔付成本,控制经营风险提出了新的解决方案。 一、健康保险理赔中实施个案管理的必要性 健康保险赔付的复杂性、多样性决定了理赔人员必须根据特定的保险对象和索赔事件来开展赔付工作。例如伤病收入保险是对被保险人发生伤病后不能正常工作而给予的收入补偿,当保险人康复或返回到工作岗位时将停止给付。这类健康保险的赔付与疾病持续的长短以及投保人重新投入工作的意愿密切相关。而这又在相当程度上取决于被保险人自身的主观因素,这其中既有与保险动机无关的主观状态,如被保险人的情绪,心理状态等都会影响 治疗 的效果和身体机能的恢复,又有与保险动机相关的心态,如投保人为了取得保险赔付情愿一直处于疾病状态,将保险赔偿金作为收入损失的一种长期补偿,使其实际收入与正常工作时相差无几。 因此,在种种心态的趋势下,投保人隐瞒病情康复进展,或者不积极参加治疗的现象并不鲜见。此外还有相当多的外界因素也增加了保险公司赔付的风险,如使投保人重返工作岗位的职业培训效率低下,或者投保人不及时向保险公司披露他们已经重返工作岗位或不同的工作的信息。因此,建立一套基于索赔者全面资料的管理信息系统,本着给付应该的赔偿,帮助患者恢复工作能力的理赔原则,针对具体索赔事件进行个案管理,将是健康保险理赔管理的一个有效手段。 二、健康保险理赔管理中个案管理的实施过程 保险理赔管理自疾病或索赔发生时即开始介入,直到被保险人康复或重返工作岗位为止。个案管理是对传统理赔服务的拓展,涵盖了比较广泛的内容,它包括了解投保人的期望,防止投保人逆选择的发生,并预防导致长期索赔发生的潜在因素的出现;帮助索赔者制定出重返工作岗位的计划;需要对索赔者提供何种服务,以及如何提供这些服务等内容。保险公司本着赔付所有真实的索赔的原则,一旦完成对所有必要的资料的评估,就会按时支付保险金,同时也会采取合理的措施去防止不诚实的或欺诈性的索赔。根据健康保险的特点,个案管理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一)调查及评估 这是实施个案管理的资料收集阶段,在此阶段理赔人员要查验与索赔同时提供的资料,并将其与申请者的核保书进行对比。同时还要与保险公司的医疗顾问小组或医生进行初步讨论,对疾病对健康造成的影响、特定的职业责任和康复所需的大约时间等与理赔相关的主要问题有个清晰的了解。在调查过程中要收集的资料包括:客户的疾病情况、药物治疗详情、疾病病史、专科医生医疗报告及检查结果、职业、具体工作性质、工作环境、 经济 状况、家庭关系、生活安排、 法律 问题和将来的工作计划,等等。理赔专业人员在获取了上述详细资料后,就可以根据索赔者的实际情况来进行风险评估,评估报告中包括所有收集到的信息资料、索赔概况、可能的索赔原因以及预期的赔付风险等内容。 理赔人员在获得与索赔者相关的背景资料时,要注意加强双向沟通。一方面理赔人员要获取客户的信息,对客户的要求形成一个比较完整的认识;另一方面理赔人员也应当阐明保险公司责任,使客户明确理赔程序,增进与客户的协作,起到客户与公司沟通的桥梁作用。此外,在调查的过程中也要注重时效,应该在客户提交索赔申请后能尽早与客户接触,尽快建立起一个同客户相互协作的关系,以帮助客户早日重返工作岗位。 (二)制定个案行动计划 由于个案管理过程中涉及到多方面的协作,涉及到医疗康复机构、索赔者个人、索赔者的雇主、职业介绍机构、人才市场等各相关方面。因此要试图建立有效的协同合作关系,使相关方都参与到个案管理中,则需要一个充分具体的个案行动计划。这个计划是在与医疗机构、客户和其他相关方的商议下共同制定的,其中可以包括 治疗 计划、自我锻炼康复计划、定期复查计划、职业培训计划(当投保人不再适合原来的工种时尤为重要)等。在个案计划执行的同时,还要有紧密的时间管理,记录索赔者的复查资料,跟踪计划的实施情况。定期将计划执行情况与预期效果进行对比,考察个案管理是否起到了实效,并根据客户的病情和风险水平对个案计划进行不断的修订。同时也不能忽视索赔者自身的主观能动作用,要让客户承担起对计划完成的责任,积极配合,尽快地返回到工作岗位。 (三)寻求资源与协作 从上面的过程可以看出在个案管理下,理赔人员的角色是多重的,他对索赔人员的服务不仅仅局限在确定保险赔付上,还有许多与降低赔付水平有关的关联服务。在提供诸如治疗建议、康复计划、职业指导的服务时,往往还需要借助专业机构的协助。例如同医疗机构建立协作关系,向医生提供关于公司理赔管理方式方法的资料;又比如与专业的心理咨询机构合作从心理上对索赔者进行疾病康复的引导。 此外,理赔部门还要加强对保险公司其他部门员工如人员、客户电话服务中心,核保人员进行理赔管理模式的介绍,使他们详细了解公司的理赔管理理念。将个案管理的思想深入到保险的销售阶段,使其作为营销人员的工具,同时也让客户从一开始就体会到公司人性化的服务。 三、实现个案管理的条件 要营造新的理赔管理模式,在保险公司的理赔管理中推行个案管理,还需公司管理层和员工的共同努力,从多渠道努力创造条件来实现这一目标。首先,保险公司要从公司制度上对理赔规程进行新的概括,对个案管理的积极效应进行肯定。并通过收集个案管理的具体资料,逐步建立个案管理的管理信息系统,为保险公司全面系统地进行风险管理准备第一手的资料。 其次,要加强对理赔人员的培训。提高理赔员的交流技巧和面谈技能,比如如何采用积极聆听、沉思倾听等技术来建立和谐的气氛,以及进行解决冲突、处理悲痛和伤亡、对峙和谈判情景的角色扮演。通过经常性地组织理赔人员的相互讨论,来交流个案管理的心得。 最后,还要推行奖励和激励机制。对于运用个案管理技巧,有效处理理赔事件,以及同医疗机构等其他方联系建立起良好的协作关系做出了贡献的员工,应当给予嘉奖,使员工看到自己的工作成就,从而提高对自己工作的满意度。 个案管理是一个多方协作的系统工程,需要管理者有很强的横向思维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个案管理将传统的理赔工作提高到战略管理的高度,它不再将理赔管理的目标局限在降低保险赔付成本这一唯一的目标上,而是将其和保险公司的长远 发展 战略结合在一起,对于提高理赔质量,维护和发展客户关系,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有着深远的意义。 健康保险论文:中美商业健康保险税收政策比较 [摘要]现阶段,我国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受到税收政策的制约。美国商业健康保险税收政策所取得的绩效及目前改革的动向,能够为我国商业健康保险税收政策的改进提供借鉴。今后,为了更好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保障需求,我国的商业健康保险税收政策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寻求改进:在税率、税基设计上将健康保险区别于其他险种;对小规模保险公司予以税收优惠;对健康保险购买者实行税收扣减政策;建立减免个人购买商业健康保险所得税的积极有效机制。 [关键词]保险税收,商业健康保险,医疗保险 我国商业健康保险经过20多年的发展,虽已取得一些成绩,但仍远远不能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保障需求。而缺乏相应的鼓励性保险税收优惠政策是制约我国商业健康保险发展的原因之一。 一、我国现行的健康保险税收政策 我国的保险税制是于1983年国家实行利改税后逐步建立起来的。根据现行税法,国家对保险业主要征收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两种主体税种,此外,还征收城建税、印花税、房产税、土地占用税等小税种。 (一)对保险公司的征税 从2001年起,我国对保险公司的营业税率进行了调整,分3年将营业税率由原来的8%下调至5%,另按营业税实纳税额征收7%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3%的教育费附加。但是对保险公司开办的一年期以上到期返还本利的普通人寿保险、养老年金保险、健康医疗保险等业务取得的保费收入和个人投资分红保险业务取得的保费收入;中国境内的保险机构和中国进出口银行为出口货物提供出口信用保险取得的收入;保险业实行分保的分保人所取得的保费收入;财产保险业务中的农业保险的保费收入,免征营业税。企业所得税按33%的比例税率征收(外国保险公司则适用《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税法》征税)。国债利息收入免征所得税;出口信用保险业务实行先征后返;寿险公司免征企业所得税。印花税方面,财产保险按保险费收入的0.1%贴花,农作物、牧业畜类保险公司合同,免征印花税。 (二)对投保者的征税 投保者。分为企业投保者和个人投保者。从企业方面来说,企业购买财产保险和运输保险的各项费用可在税前扣除,作为成本列支,企业按国家规定缴付的各类保险基金和统筹基金,包括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医疗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在规定的比例内扣除,企业按国家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法定人身安全保险费,可在计算应税所得额时如实扣除,企业为职工举办的补充养老保险缴费在工资总额的4%以内部分可以从成本中列支,进行税前扣除,保险公司给予投保企业的无赔款优待应计人企业当年应税所得额征税。对于投保职工补充医疗保险的企业,国务院出台《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的试点方案》(2000年)申明确规定了要建立多层次社会医疗保险体系的政策,规定“有条件的企业可以为职工建立补充医疗保险,提取额在工资总额4%以内的,从成本中列支”;财政部在《关于企业为职工购买保险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2003年)中明确企业投保补充医疗保险的资金来源在福利费中列支,不足部分可直接计人成本。 对个人投保者,包括保费和保险赔款两个方面,我国现行的个人所得税税法中没有明确个人缴纳的保险费用可以从应税所得中扣除,财政部和国家税务局于1997年颁发的财税字[1997]144号文件规定,企业和个人按照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提取并向指定的金融机构缴付的医疗保险金不计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超过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缴付的医疗保险金,应将其超过部分并人个人当月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个人所获得保险赔款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前扣除,即对保险赔款免征个人所得税。 二、美国的健康保险税收政策 保险业在美国经济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它不仅为团体和个人提供规避风险的担保,还可融通大笔投资资金。下面分别对寿险公司、寿险公司所得以及个人购买健康保险的税收政策进行讨论。 美国的州保费实行属地主义原则,寿险公司必须向其展业所在的州政府纳税,各州有不同的税种税率,且相差较大。大多数州都要征收保费税,保费税的计税基础一般是保险公司在该州所获得的保费,年金业务可以免税。少数州虽然对在本州注册的保险公司征收的保费税是以其全部保费为计征对象,但往往是代其他州征税。对于在本州注册的保险公司在本州境内取得的保费收入征税税率一般在1%—3%之间,对在外州注册的保险公司在本州取得的保费收入征税税率一般在0.75%-4.28%之间。联邦政府对保险公司在境外取得的保费收入征收特种消费税(即消费税),对在美国境外保险保费收入按4%征收,对在美国境外再保险保费收入按照1%征收。 对于寿险公司所得税,在一般情况下,美国国内收入署在计算其应纳税所得额时,允许应纳税年度的人寿保险和年金保险合同发生的所有死亡索赔和抚恤金及保险公司为此遭受的所有损失(无论是否确定),符合规定条件的留存保险准备储蓄银行,当它在各州法规授权许可下兼营人寿保险业务时,如果该人寿保险业务部门能与银行的其他部门分开,独立进行核算的话,则该银行除了可以选用一般性规定外,还可以选按(a)不管总所得或费用是否适当地分配到保险业务部门,按照规定税率征收的所得税;及(b)对该独立的寿险业务部门按i.r.c§801规定的税率计征的所得税之和缴纳代用税。当然,如果该寿险部门为一独立法人,则不适用上述规定,而按寿险业的规定进行征收。这种细化的税收规定兼顾了不同组织形式间的税收公平,也使税法上“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得到体现,防止利用公司的组织形式作为避税手段。对于保险公司的持续性发展,投资性活动收益的税收减免起到了一定支持作用。由于美国保险市场的竞争非常激烈,导致保险费用下降、边际利润降低,所以为了维持保险公司的生存发展,从业者不仅通过降低成本,提供特色服务等手段来保持市场份额,也要想尽办法获得持续稳定的投资收益。在税收政策上,美国由此也规定了保险公司在投资性活动中产生的一些费用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投资所得额中扣除,从而有利于保险业的风险保障功能的发挥。 对个人购买保险的税收政策,有雇主缴费团体医疗费用保险计划、个人健康保险、自由职业者的健康保险。对于雇主缴费团体医疗费用保险计划,雇主为雇员缴付的健康保险费可作为税前业务费用列支。对雇员而言,雇主缴付的保费也不看作是他(她)的应纳税收入。这就说明,雇员必须用多于雇主缴付的保费数额的余额,才能够购买到相同福利待遇的保险。当医疗费用保险支付给雇员医疗费用保险金时,雇员获得的这部分给付额是不作为他(她)的应税收入的。对于个人健康保险费用,个人医疗保险的保费开支没有特殊待遇。这部分开支只是另一种形式的医疗费用。它同其他医疗费用相加,如果总金额超过个人调整的收入额的7.5%,超额部分就可免税。 对于自由职业者的健康保险,1986年税收改革法案对自由职业者医疗费用开支制定了一条新的征税条款。如果这些人用自己的总收入购买健康保险,那么其中25%的保费可以免税,该比例随着之后不断颁布的法规而不断提高到30%,直到40%,1997年税收改革法案决定对自由职业者缴付的健康保险保费逐步提高免税比例,并最终实现全额免税。1998年和1999年所采用的免税比例是45%,2000年和2001年的免费比例为50%,2002年为60%,2003年至2005的免税比例为80%,2006年的免税比例将为90%,2007年之后将实现100%免税。一般而言,单一所有者企业、合伙制企业以及持有小企业2%股份以上的股东等均可以从中获益。尽管自由职业者有资格加入健康福利计划,但是如果该福利计划由该职业者的配偶的雇主提供,那么对该自由职业者就不适用保费的免税待遇。 自由职业者医疗费用开支的免税并不仅仅限于其超过调整总收入7.5%那部分余额,在2007年之前,健康保险费用的非免税与其他医疗费用的总开支超过调整总收入的7.5%部分也是免税的。 三、美国健康保险税收政策对我国的借鉴意义 从实践看,美国商业健康保险税收政策所取得的绩效及目前改革的动向,给我国商业健康保险税收政策提供了一些可以借鉴的经验及启示。而我国的商业健康保险税收政策在一些方面确实存在着不足的地方,可以借鉴美国的经验改进我国的商业健康保险税收政策。 (一)在税率、税基设计上将健康保险险种区别于其他险种 由于健康保险的经营风险和其他的险种不一样,健康保险涉及保险人、投保人和医疗服务提供者三方关系,其风险不仅包括投保过程中可能产生的逆选择、道德风险等,也包括难以对医疗行为进行有效控制而引发的财务风险。所以世界各国一般在财政政策上都给予健康保险业比较宽松的税收政策,营业税的税率都比较低,并且许多国家对健康险给予减免优惠政策,大力支持健康保险业的发展。我国现行的对保险公司征收的营业税税率高,且税基大。在连续3年下调保险业营业税税率的情况下,可以针对健康险的特殊性,相应的要求进一步降低税率,直至免征营业税。 在所得税税基方面,虽然我国在确定公司所得税税基时,将公司收到的股利和再保险分出业务获得的股利等从中扣除,其实可以借鉴美国的做法,在对各种准备金制定合理的提取标准的前提下,允许应纳税年度的合同项下的赔款支出(包括已决未付款项)、符合规定条件的留存保险准备金、营业损失、其他赔偿责任人支付的赔偿金等项目据实予以扣除。这样从根本上有利于税源的培育,有利于保险业的持续发展。 (二)对小规模保险公司予以税收优惠 我国目前对外资的优惠办法及全国性的大公司所具有的先天优势,都对中小保险公司的发展构成了极大的冲击。对于小规模保险公司予以一定的税收优惠,可以说是国际上通行的做法。借鉴美国的做法,对于小规模保险公司在计征所得税时,可以考虑以一定总应纳税所得额为界限区分是否为小规模纳税人,再对其按所得额的一定百分比作为费用列支,来提高征管效率。 (三)对健康保险购买者实行税收扣减政策 美国对购买某些指定的健康险保单支付的保费,实行税收扣减,从而鼓励健康险的购买。只是对国民购买无本地执照的保险公司或外国保险公司的保单,不予减税。如雇主缴费团体医疗费用保险计划中雇主为雇员缴付的健康保险费可作为税前业务费用列支。而我国的补充医疗保险仅笼统的规定企业为职工交纳的各种保险费用在规定的比例内扣除,具体限额是多少,没有明确规定,虽然国务院出台《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的试点方案》(2000年)中明确规定,“有条件的企业可以为职工建立补充医疗保险,提取额在工资总额4%以内的,从成本中列支”;但是目前能享受这一待遇的企业只是少数,而且,在具体计算上是按计税工资总额还是按企业实际工资总额计算扣除也不明确。 (四)建立减免个人购买商业健康保险所得税的积极有效机制 在美国,当个人医疗保险的医疗费用同其他医疗费用相加的总金额超过个人调整的收入额的7.5%时,超额部分就可免税。自由职业者用自己的总收入购买健康保险虽现在还要交纳一定比例的税款,但1997年税收改革法案决定对自由职业缴付的健康保险保费逐步提高免税比例,并最终实现全额免税。我国个人购买保险仅仅对按照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提取并向指定的金融机构缴付的医疗保险金才不计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人,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但是超过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缴付的医疗保险金,应将其超过部分并人个人当月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我国社会保险覆盖面极为有限,保障程度也不高,而且,对于那些收入不高并且需要健康保险保障的人来说,消费者的收入和商业健康保险的价格影响了他们的购买能力。所以国家应从税收政策上鼓励居民购买商业健康险,增强自我保障的能力。争取减免个人购买商业健康保险的所得税,进一步鼓励和吸纳更多的居民个人参加商业健康保险。通过税收优惠政策有效发挥税收杠杆效应,提高商业健康保险市场的有效需求,促进商业健康保险的进一步发展。 我国保险涉税法律制度自形成以来,曾经在增加财政收入、体现政策导向方面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随着保险市场的发展,其存在的问题已经开始制约保险业的发展。实际上,为了保险业的做大做强,保险涉税制度改革已经如箭在弦。2004年“两会”,保险涉税问题被一再提及,前中国人寿董事长兼总经理王宪章先生认为,应通过优惠的税收政策对购买商业保险产品的投保人给予税收减免;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董事长马明哲则建议,允许居民个人用于购买商业健康保险所支出的费用在缴纳个人所得税前扣除,鼓励个人将储蓄转化为健康保险,提升健康保障水平。保监会副主席魏迎宁也已明确表示,保险监管机构正在加强与财政部、国家税务机关的联系,争取减免个人购买健康保险的所得税,进一步鼓励和吸纳更多的居民个人参加商业健康保险,这无疑将会更强有力地推动我国健康保险的发展。 健康保险论文:农村商业健康保险的定位 借助于保险机制规避健康风险是农村健康保障体系创新的重要路径。在农村卫生医疗保障体系中,商业健康保险应定位为:在农村健康保险市场的主体地位以及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中的重要支柱作用。这种定位具体体现为:健康风险管理的示范作用;在合作医疗制度中引入保险运行机制;农村社会医疗保险的商业化运作;农村补充医疗保险以及作为广义的“农村保险”来经营等。 农村健康保障困境呼唤商业健康保险 我国医疗卫生体系的基础是在计划经济时期形成的。20世纪70年代后期开始的经济改革对医疗卫生供给的基本体系提出了严峻的挑战。目前我国农村地区农产主要采取自费医疗的形式,他们用以规避健康风险的安全网主要由土地和家庭自我保障、亲朋好友互助、商业保险、政府和村委会的救济措施构成。越来越多的农民无力承受日益增长的医疗费用,己成为当前农村医疗卫生保障的突出矛盾。 一方面,农民成为几乎毫无保障的群体,另一方面,医疗费用的攀升超过了农民实际平均收入的增长幅度。1990年到1999年,农民平均纯收入由686.31元增加到2210.34元,增长了2.2倍。同期卫生部门统计的每人次平均门诊费用和住院费用,分别由10.9元和473.3元增加到79元和2891元,增长了6.2倍和5.1倍。这样,农村人均医疗保健支出占人均可支配收入和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不断提高,医疗费用的增幅大大超过了农民的经济承受能力。 疾病和贫困是一对孪生兄弟。按照国际贫困标准,以年人均收入低于900元作为农村居民的最低贫困线,1999年我国农村的贫困人口仍然高达1.2亿人,其中50%集中在西部。在农村最贫困的农产(约占4%)中,50%左右属于因病致贫或因病返贫。根据1998年调查的5万户农民,贫困率是7%。如果把这些人的医疗费用除去,其净收入贫困率是10%。也就是说医疗费用这一项就使中国农民的贫困率增加了3个百分点。当前农村医疗保障问题,不仅仅是一个道义、公正问题,更是一个需要重视的经济问题。农村医疗保障体系的缺失,削弱了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由此导致的农民健康水平的下降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我国劳动力素质下降。创新农村医疗保障体系显得尤为必要和迫切。 借助于保险机制规避健康风险是农村健康保障体系创新的重要路径。发展农村健康保险既可以拓展和带动目前非常薄弱的农村保险业务,又可以服务于农村居民的健康保障,充分发挥商业保险的经济补偿和社会管理职能。 商业健康保险在农村卫生医疗保障体系中的定位 在农村卫生医疗保障体系中,商业健康保险应定位为:在农村健康保险市场的主体地位,以及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中的重要支柱(如图1所示)。 这种定位具体体现在以下诸多方面: (一)健康风险管理的示范作用 目前一些富裕起来的农民也往往通过购买商业健康保险规避健康风险。特别值得指出的是,农村的中小学校在很多地区是最大的投保群体。学校为所有在校生集体购买“学生平安险”,包括住院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尽管很多做法有“强制投保”之嫌,但客观上有利于广大农民增强利用保险机制规避健康风险。日渐扩张的商业健康保险具有健康风险管理示范作用,它可以在当前作为社会医疗保险制度的前导。 (二)在合作医疗制度中引入保险运行机制 合作医疗试验陷入困境有很多原因,其中很重要的一条是没有很好地贯彻保险机制的基本原理和原则。 第一,不符合大数法则。根据健康保险的原理,最有经济效率的风险分担方式是在较大的投保人群中,对发生频率较低但治疗费用较高的疾病进行保险。可是目前的合作医疗多在村庄一级试行,对于资金筹集而言不可能形成具有经济规模的投保人群。如果将规模微小的基金仅用于补偿经济风险较高的疾病治疗费用,则因受益面太小而难以保持较高的缴款率。如果将补偿重点置于发生频率较高但治疗费用较低的疾病上,受益面虽然较大却并不经济,因为它既导致较高的管理成本又增加患者的交易费用。这种两难困境在目前推行的合作医疗制度框架内是无法解决的。因此,深化改革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要引入契约共济的保险意识和保险制度的运行机制,扩大投保人群,不断提高保障社会化程度。 第二,缺乏精算技术的支持。合作医疗的费用筹集、给付水平一般都没有经过严格的、精算意义上的测算,大多是根据上年医疗费用支出作简单的匡算。但在合作医疗的实际运行中,投保人的逆选择、疾病发生率的不确定性、不同医疗费用控制技术的运用等都会影响合作医疗的运行效果,使之很难按初始目标运作。因此,非常有必要在合作医疗中引入保险精算,通过精算技术,对资金筹集、基金积累、给付水平等进行严格测算,这是合作医疗成功运行的前提和基础。 (三)农村社会医疗保险的商业化运作 社会化的医疗保险制度是农村医疗制度改革的方向和远期目标,目前我国正在全面改进“福利——风险型”的合作医疗制度,在原有合作医疗基础上实施市(县)乡 (镇)两级统筹的大病风险医疗制度,进行社会化医疗保险制度(并与城镇职工医疗制度并轨,实行城乡一体)试点工作,逐步推广。为提高运行效率,可以探索商业化运营的模式。 如太平洋人寿就在农村社会健康保险的商业化运作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 2001年11月,江苏江阴开展由政府牵头、商业保险参与运作的全市性农村健康保险。按照“行政领导、统一筹集、征管分离、定额补偿、专款专用、收支平衡”原则,商业保险公司建立起“以定点医院为基础、医保专员为依托、信息技术为手段”的立体化管理模式。江阴模式的成功运作引起包括国家卫生部等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和普遍关注,为农村社会医疗保险的商业化运作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四)农村补充健康保险 另外,在经济发达的农村地区,随着农民人均gdp和收入水平的增长加快。生活水平的提高,对健康和医疗服务水平的要求迅速提高,人们对合作医疗提供的低水平医疗服务已不再满足,社会医疗保险的基本保障也难以满足乡村工业化程度中高收入农民对较高质量健康服务的需求。商业健康保险作为重要补充,将满足人们对健康保障的差异化需求。 (五)作为广义的“农村保险”来经营 法国安盟保险公司进入中国市场经营国内保险公司望而却步的农业保险曾引起广泛关注。该公司提出的“农村保险”的概念对于商业保险公司在农村地区开展健康保险业务颇具启示意义。 按照安盟公司的界定,所谓“农村保险”是指全面介入农村市场,向农产提供一揽子的全面保障方案,无论人身保险还是财产保险,无论是生活方面还是工作方面,无论是农业领域还是非农业领域。(如图2所示) 将农村商业健康保险作为实施“农村保险”经营战略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发展农村商业健康保险的重要发展思路。 农村商业健康保险发展的空间 据法国安盟公司2002年9月对四川省的5个村庄、江苏省的3个村庄、吉林省的 2个村庄的212个农产的调研,对40家农产的上门专访,农民对健康保险有显著的需求。(见表) 为深入研究包括商业健康保险在内的农村保险的需求状况,我们曾在陕西和福建两省的6个县进行了入户调查。调查表明,尽管目前购买保险的农民还不多,但被调查农民对保险表现出一定的兴趣和愿望,而且呈现出多元化的需求倾向。福建的农民兴趣最大的险种是养老保险和健康保险。如果购买保险,有46.7%的人愿意购买健康保险。陕西的农民也表现出类似的意愿。这表明,目前农村存在着很大的购买商业健康保险的潜力。 我国农村保险市场存在巨大的潜力。据测算,如在20年内,我国农村保险市场水平能达到目前全国保险市场水平(保险深度为2%),那么,届时农村保险费收入将达到750亿元,年平均增长率为25%左右。由此可见,我国农村商业健康保险市场的潜力同样很大,特别是经济较发达地区的农村,市场潜力将首先在一定的条件下得到释放,潜在的保险需求易于转化为现实的有效需求,开发这些地区的农村商业健康保险在经济上是可行的。因此,如何有效增加农村商业健康保险的供给,以使潜在的农村健康保险市场早日浮出水面,是值得进一步研究的问题。 农村商业健康保险发展的策略 (一)增加农村商业健康保险的供给 人们通常认为,农村保险市场发展滞后的主要原因在于农村居民对保险的有效需求不足。但调查结果表明,尽管农民的收入水平较低,风险保障意识比较落后,但农村保险市场尚没有得到很好开发,保险供给主体缺乏,让农民了解保险和投保的渠道很少,适合农村居民的保险商品也不多,因而他们的保险需求还得不到满足,即目前农村保险供给存在较大的缺口。 目前几乎所有的保险公司都把业务重点放在大中城市,县级支公司的重点也在城镇。如福建浦城县的农村业务只占10%,城镇业务占了90%。这反映了保险公司对农村保险业务的认识不统一、重视不够、投入不足。因此,保险公司必须重视农村商业健康保险市场的培育和开发,改变商业保险经营机构设置的不适应性,在农村开办更多的代办所和办事处,开拓广阔的农村商业健康保险市场。 特别值得指出的是,保险公司开拓农村商业健康保险在战略上更有深远的意义。通过提供健康保险,保险公司可以有效地带动其他诸多险种的发展,从而有利于开拓整个农村保险业务。 (二)积极应对城乡疾病模式差异 人类在20世纪经历了一次疾病模式的转变,其重要标志使非传染病取代传染病成为致病和致残的主要原因以及平均死亡年龄的逐步上升。但中国在疾病模式转变的过程中面临着“不完全的疾病模式转变”,这突出表现在城乡疾病模式的差异上。城乡居民疾病模式差异表现在诸多方面:第一,死亡率和预期寿命的差距。1980年以来,农村地区人口的死亡率不仅明显高于城镇人口,而且出现了上升趋势。第二,疾病谱和死因谱的差异。农村地区,尤其是经济欠发达地区,居民的患病率及其疾病构成、住院原因及其构成还是以感染性疾病和营养不良症为主导的疾病模式。以1998年住院病人疾病别住院率及其构成为例:在城市地区,脑血管病、冠心病,高血压病等慢性疾病是主要的住院原因;在农村地区,痢疾、病毒性肝炎、结核病、流感等传染性疾病列入前15位疾病。同时,受人口老龄化和人口流动的影响,农村地区也面临着疾病谱的变化,一些老年慢性病、新出现疾病(如艾滋病)的发病率也有所增加。第三,妇幼健康也存在很大差异。第四,危险因素的差异。在城市地区,环境污染、职业危害以及不良生活方式和行为成为主要的致病因素。而威胁农村居民健康的主要因素,则仍然是恶劣的生存环境、较差的卫生条件以及不良的营养状况等,这是与农村的地理位置、基础设施和收入水平密切相关的。同时,由于人口流动性增加,职业伤害和行为方式的致病比例提高,如肺炎、性病、艾滋病等。 城乡疾病模式存在上述诸多差异,而保险公司目前的健康保险产品却明显具有“城市偏好”,不适应农村疾病模式对产品的不同需求。因此,保险公司要针对农村居民疾病模式的特点,积极开发适应农村不同人群不同需求的健康保险产品。同时,保险公司还要积极参与农村地区卫生宣传、传染病防治等卫生保健工作,促进农村地区疾病模式的转变,有效地发挥商业健康保险特有的社会管理功能。 (三)树立良好的信誉 合作医疗试验难以成功的一个重要教训是,组织者出现信誉危机。农民对合作医疗的组织者不太信任,对合作医疗制度的公平丧失信心。特别是90年代以来,农村由于乱收费、乱集资、乱摊派,干群关系非常紧张,农民对基层干部发生信任危机。一个信用缺失的机构是不可能组织社区各方面的资源来建立健康保健制度的。同样,保险公司的信誉是商业健康保险在农村能否顺利发展的关键问题。 从整体上看,农民利用现代保险机制转嫁健康风险的意识还很薄弱,购买保险的理念还很脆弱,此时周围参加保险的人对保险以及保险公司的感性认识将直接影响其购买意愿。这个时候保险公司的员工及其营销人员如不能坚持诚信,不能正确引导农民的保险消费,对保险公司形象的破坏力也将放大。因此,为了农村商业健康保险的长期良性发展,保险公司必须切实提高服务质量,树立诚信品牌。 健康保险论文:略论商业健康保险中健康管理的作用 一、我国商业健康保险中健康管理的现状 对保险公司而言,可以降低医疗费用支出,提高核心竞争力。一方面,健康信息管理便于保险公司收集被保险人第一手健康信息资料,有效防范投保人的逆选择和道德风险。通过健康评估和健康改善,可有效减少疾病危险因素,以事前较少的预防费用投入获得超值的健康回报和个人的健康改善,减少医疗费用的支出。另一方面,健康管理使服务内容得以扩展,除了人保健康在保险业内率先提出并确立了“健康保障+健康管理”的经营理念,开创了健康保险业健康管理的先河。2006年成立的昆仑健康保险坚持“以人为本”,以客户的健康为中心,秉承“治未病”的传统思想,创建了中医特色健康保障—服务模式,为客户提供融健康文化、健康管理、健康保险为一体的健康保障服务。 医疗服务市场竞争的不充分。目前,医疗服务市场上存在着垄断竞争的局面,许多公立医院并不需要保险公司为它们增加客源,极大地影响了健康管理效用的发挥。这主要表现在:事后付费的方式无法使保险公司在相对固定的保费基础上承担传送医疗服务的风险,无法使医生和医院承担起费用控制的职责。保险公司在和医疗机构合作中没有话语权和主导权。公司对医疗服务机构诊疗行为的监督和制约能力微乎其微,诊疗干预更是无从淡起。健康管理的开展只是保险公司单方面的行为,得不到医疗服务机构的配合支持。 健康保险信息系统不完善。健康保险信息系统是保险公司健康管理的技术基础,完善的信息系统有利于减少信息不对称的现象,它使得保险公司、医疗服务的需求方和医疗服务的供给者之间实现资源共享,从而可以使保险公司在承保前了解被保险人的具体风险情况,决定是否承保或以什么条件承保,有效地对被保险人进行监控评价,并据此提出健康改善措施,实时地介入客户的医疗管理过程,从而实现医疗费用的控制。但目前医疗信息资源尚未整合,保险公司和医疗服务机构的信息联网未实现,使同时参加了基本社会医疗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的参保者,出现“一次看病、两次报销”或是“医院说能报,保险公司不给报”等诸多问题。这不仅不便于患者进行实时医药费用结算,影响了参保者的积极性,也不利于保险公司对医疗服务机构诊疗行为的风险管控。 保险公司健康管理水平不高。我国健康保险的健康管理处于起步阶段,和国外还存在较大的差距:其业务及管理费用支出较大,管理成本高。保险公司在数据收集、理赔调查和费用控制等各环节经验都不足,导致理赔率高,保费厘定不准确。另外,我国经营健康险业务的保险公司众多,市场陷于非理性价格竞争中。大部分公司关注短期利益,出于抢占市场的目的,普遍重视开发客户与收取保费,忽略健康管理,这使得大多数保险公司的健康管理得不到广大客户的认可和接受。 二、完善商业健康保险中健康管理的对策建议 开发专业化产品体系。保险公司应在对市场细分、目标市场选择后,认真分析各类客户群体的需求,同时结合健康风险的特点,把健康管理元素融入到保险产品中,开发出适合客户需求的、专业化的、并能结合健康保险与健康管理服务项的综合保障计划。 分步骤地推行管理型医疗模式。国外健康管理运行的模式多为管理型医疡是一种集医疗服务提供和经费管理为一体的医疗模式,特点是保险公司直接参与医疗服务机构的管理。我国保险公司在不具备直接推行管理型医疗的情形下,只能根据具体情况分步骤实施:首先,保险公司提供针对高端客户的全程健康管理服务,针对小众客户的健康档案管理服务,提供面向大众的健康咨询服务,通过这些服务留住和吸引客户,增加健康保险的覆盖面,从而迫使医疗服务机构被动甚至主动地参与到保险公司推行的健康管理计划中。其次,与医疗服务机构之间通过契约的方式建立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机制,以更好地服务客户、控制风险。最后,伴随着健康管理工作经验的积累和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深入,可以选择以自建医院或以股权方式控股医院,使保险公司既承担医疗费用风险,又能为客户提供健康管理服务,最终实现管理型医痣培养专业化人才。健康保险以人的身体作为保险标的,其风险本质在于伤病发生率及医疗服务的费用水平,其在精算、理赔、核算方面相对于寿险而言有独特之处。这就对健康保险从业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不仅需要通晓金融保险知识,还需要通晓医疗卫生知识。保险公司应积极和国内高校、科研机构合作,吸引优秀人才加入公司,并对本公司员工进行定期培训和指导,或者有计划地把国内有经验的人员送到国外培训。同时,要注意为内部人才创造更加优越的发展空间,建立有效的人才激励机制。另外,公司应注意外部人才的引进,将先进发达健康保险业国家的管理人才和技术人才引入公司。 优化和培育良好的医疗卫生环境。政府应加快实施《“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着力在全民基本医保建设、基本药物制度巩固完善和公立医院改革方面取得突破,增强医保的基础性作用。这必将有利于医疗机构竞争机制的形成,增加保险公司选择合作医疗机构的范围和机会,从而促成健康管理医疗服务系统的形成。另外,应加大对医疗服务市场行为的监督力度,避免医疗服务风险。协调建立完善的健康保险信息系统。政府应尽快打通保险机构和医疗服务机构、社保机构之间的医保信息通道,彻底解除束缚商业健康保险发展的技术性障碍。实现保险公司和医疗服务机构的良好对接,将分散的医疗资源进行有效整合、改善信息和医疗服务的信息协调机制,不仅能及时为医疗服务机构提供医学最新进展,分析最佳治疗方案,检测医疗费用。而且有利于保险公司实现与社保机构的联动审核和一站式医疗结算服务。通过该平台查询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理赔信息,既可帮助保险机构在承保时更有针对性地制订、优化商业健康保险的承保方案,又可进行远程专家会诊,提高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效率,这对提升保险公司形象和业务拓展具有重要意义。 给予税收等政策的优惠。相对于寿险而言,健康保险的发展还很不成熟,其发展壮大离不开外部环境的支持。政府应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和财政支持,采取免征健康保险业务营业税和所得税等措施。同时,国家应以法律形式,确定商业健康保险在整个医疗保障体系中的功能定位,明确规定其补充医疗保险的性质,从法律层面明确医疗保险应完全交由商业保险公司经营,以扩大商业健康保险的客户群,增加保险公司在医保利益共同体中的谈判祛码,促进健康保险健康管理的有效应用,支持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 本文作者:桂鉴霞 单位:西南科技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健康保险论文:政府加快发展商业健康保险工作意见 一、拓宽商业健康保险服务领域 (一)支持商业健康保险产品创新。 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加大产品创新力度,提供多样化、多层次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大力发展与基本医疗保险有机衔接的商业健康保险,鼓励企业和个人通过参加商业保险及多种形式的补充保险解决基本医保之外的需求。加快发展老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失能收入损失保险、长期护理保险,开发满足老年人、残疾人等特定群体保障需求的各类产品,探索开发针对特需医疗服务需求、多元化多层次中医药服务需求、药品不良反应等新型保险产品。 (二)发展商业保险健康管理服务。 支持商业保险机构提供全过程健康管理服务。加强健康风险评估和干预,提供疾病预防、健康体检、健康咨询、健康维护、慢性病管理、养生保健等服务,满足人们多样化的健康管理需求。通过健康教育和预防保健等手段有效降低发病率,提升参保人的健康水平。 (三)推动医疗执业保险发展。 扩大医疗责任保险覆盖面,2017年底基本覆盖全市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探索发展多种形式的医疗执业保险,支持医疗机构和医师个人购买医疗执业保险,加快发展医疗意外保险,降低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执业风险。鼓励通过商业保险等方式提高医务人员的医疗、养老保障水平以及解决医疗职业伤害保障和损害赔偿问题。 (四)建立以医疗责任保险为主的医疗责任风险分担机制。 坚持“政策引导、政府推动、积极稳妥”的原则,把医疗责任保险纳入医疗纠纷与处置工作的总体部署,全面开展9县(市、区)医疗责任保险统保工作。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医疗责任保险的经营管理模式,建立医调会与保险理赔对接机制,尽快形成第三方调解与第三方赔偿新格局。创新医院管理与医疗风险控制模式,切实加快医疗责任保险推进步伐,在2016年底前完成乡镇卫生院及以上医疗机构的全覆盖。 (五)支持健康产业创新发展。 促进医药、医疗器械、医疗技术的创新发展,在商业健康保险的费用支付比例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探索建立医药高新技术和创新型健康服务企业的风险分散和保险保障机制,支持中医、妇幼保健类别的公立医疗机构创新、拓展医疗执业范围,帮助医疗机构破解发展中的融资难题和发展瓶颈,化解投融资和技术创新风险。支持商业保险机构参与健康服务业产业链整合,通过直接投资、股权投资、战略合作或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等方式,设立医疗机构、养老社区、体检机构等,增加健康服务资源供给。 二、推动完善医疗保障服务体系 (一)规范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管理。 遵循“收支平衡、保本微利”原则,不断推进商业保险机构受托承办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在规范基本医疗保险服务的基础上,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规范商业保险机构承办服务,科学制定招标评分标准,完善招投标程序,严格市场准入与退出标准、积极引入市场竞争机制,依法合规、公开公正地选择受托商业保险机构。改进完善城乡大病保险风险调节机制,明确结余率和盈利率控制标准,结合地区经济发展实际,合理确定筹资标准和保障水平,根据地区城乡居民收入变化情况,合理调整大病保险起付标准,实现大病保险健康可持续发展。不断优化理赔服务流程,依托医疗保险信息系统,为参保人提供“一站式”服务。建立健全独立核算、医疗费用控制等管理办法,支持商业保险机构发挥精算、风险管理等方面的专业优势,加强医疗费用管控,保障资金安全,增强抗风险能力。 (二)积极发展小额人身保险和老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商业保险作为市场化的风险分担机制,可在医疗保险的基础上,积极发展小额人身保险和老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业务,通过对意外伤害所致的死亡、残疾等进行保障,与医疗保险形成优势互补,满足人们多层次、多样化的社会保障需求,激发个人参保的积极性和社会活力,减轻财政压力,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三)完善商业保险机构与医疗卫生机构合作机制。 鼓励各类医疗机构与商业保险机构合作,成为商业保险机构定点医疗机构。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发挥专业优势,引导医疗服务需求,加强医疗费用和风险管控,帮助缓解医患信息不对称和医患矛盾等问题,有效降低不合理的医疗费用支出。在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各类医疗保险经办服务的地区,商业保险机构要积极配合医保管理部门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疗费用管控,增强医保基金使用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支持商业保险机构探索运用股权投资、战略合作等方式参与公立医院改制。 三、提升管理和服务水平 (一)提升专业能力。 引导商业保险机构加强健康保险管理和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员队伍结构,强化从业人员职业教育,持续提升专业能力。根据经办基本医疗保险和承办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管理和服务要求,按照长期健康保险的经营标准,加强人员配备,着力提高医疗专业人员配备比例,提升专业经营和服务水平。 (二)提高服务质量。 引导商业保险机构进一步做好参保群众就诊信息和医药费用审核、报销、结算、支付等工作,提供即时结算服务,与基本医保同步实现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在省商业健康保险服务平台试点的基础上,继续推动商业健康保险的“一站式”赔付。商业保险机构要运用现代技术手段,发挥机构网点优势,不断创新和丰富健康服务方式。加强行业服务评价体系建设,规范健康保险服务标准。 (三)加强信息化建设。 支持商业健康保险信息系统与基本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医疗机构信息系统进行相关的信息共享。政府相关部门和商业保险机构要切实加强参保人员个人信息安全保障,防止信息外泄和滥用。支持商业保险机构加强健康保险信息系统建设,运用大数据、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提高对人口健康数据分析应用能力和业务智能处理水平。 (四)加强监督管理。 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各类医疗保障经办服务的监管制度,建立健全多部门参与的协同监管机制,加强对商业保险机构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情节严重的取消经办资格,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保险监管机构要进一步完善监管制度体系,加大商业健康保险监督检查力度,规范商业健康保险市场秩序。保险监管部门要会同商业保险机构完善商业健康保险信息公开渠道和机制,建立社会多方参与的监督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加强行业自律,倡导公平竞争与合作,共同营造发展商业健康保险的良好氛围。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 各县(市、区)和市级有关部门要提高认识,统筹谋划,将加快发展商业健康保险纳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总体部署。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下,加强沟通和配合,完善政策,创新机制,协调解决商业健康保险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积极促进商业健康保险持续健康发展。 (二)完善落实支持政策。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落实企业为职工支付的补充医疗保险费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个人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鼓励社会资本投资设立专业健康保险公司,支持设立健康保险分支机构。各地要统筹考虑健康服务业发展需要,扩大健康服务业用地供给,支持利用存量房产和原有土地保障具有社会公益性的商业健康保险用地。 (三)加大宣传力度。 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及互联网等媒体深入宣传、普及商业健康保险知识,增强人民群众的健康保险意识,重点推广商业健康保险满足人民群众非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方面的成功经验。 健康保险论文:双投双保健康保险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在校学生综合医疗保障水平,切实减轻学生患病时对家庭带来的经济负担,根据市府办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构建和谐社会,创建平安校园为目标,实施学生“双投双保”健康保险,既让学生享受到居民医保的惠民政策,又让学生得到学平险的双层保险,为广大学生和学生家庭提供更高水平、更加全面合理的风险保障。 二、实施范围、保险险种及期限 全县中小学、职业学校的在册及借读学生均属保险范围。 双投双保健康保险的险种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学生平安保险及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附加住院医疗保险。 保险期限为一年。即当年的3月1日至次年的2月28日。 三、“双投双保”健康保险缴费标准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30元,学生平安险40元。 四、保险待遇:学生参加“双投双保”健康保险后,住院不管是意外伤害还是疾病医疗,或者发生死亡事故,都能最大限度获得多个部门的补偿。 五、参保缴费办理程序 (一)在校学生的参保缴费工作由其所在学校具体负责落实。学生应提供身份证号,按照班级进行登记,收取保险费、发放保险单凭证、汇总、录入《学生保险清册》。 (二)学校将所收取的保险费款项分别存入县医保局和保险公司指定的帐户或由工作人员上门收取。经县医保局和保险公司核对无误后分别开具各自保险费缴费凭据给学校。 (三)县医保局根据学生参保登记情况录入医疗保险计算机管理系统。 六、就医和报帐管理 居民学生参加居民医保和学生平安险的,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后发生的医疗费,先到保险公司报账,然后凭资料复印件(加盖保险公司公章)到县医保局进行第二次报账;农村学生既参加新农合又参加居民医保和学生平安险三种保险的,先到保险公司报账,然后凭资料复印件(加盖保险公司公章)分别到县医保局和县新农合报账。报账比例分别按学生平安险、居民保险、新农合的规定给予核报。 七、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是一项民生工程,是由国家统一组织实施的一项重要的社会保障制度,属于政府行为,是国家社会福利性保险,是一件惠及千家万户、造福子孙后代的好事实事,是构建和谐社会,让广大居民及中小学生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重要举措,同时,也是县委、县政府坚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从制度上确保人民群众病有所医的重大行动,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在校学生及其家庭的关心和爱护。各中小学、职业学校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重要意义,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全力以赴把这项关系民生的大事抓紧抓实抓好。 (二)强化宣传,广泛动员 全县各中小学、职业学校要认真做好学生及学生家长的宣传动员解释工作,要把学生“双投双保”健康保险的优越性讲深讲透。 一是参加“双投双保”,可以让学生充分享受到国家惠民政策带来的实惠,年各级政府财政将把对学生参加居民医保的贴补资金提高到60元/人·年,相当于个人缴费的两倍,个人帐户划账将提高到13.5元/人·年,报账比例也将有较大幅度的提高。 二是参加“双投双保”,可以提高学生的综合医疗保障水平。目前居民医保与学平险的平均报销率在40%-60%间,学生一旦发生较大医疗费用,将对学生家庭造成沉重的经济负担,特别是对贫困家庭尤为明显;居民医保与学平险组合实施“双投双保”健康保险,对提高学生的综合医疗保障水平、最大限度地获得补偿减轻学生家庭负担将起到积极作用。 三是实行“双投双保”,可以实现优势互补,扩大保险责任覆盖范围。居民医保有慢性病补偿、有个人帐户、带病可参保等方面优势。学平险有意外伤害门诊、有第三方责任意外死亡补偿等方面优势。 四是实行“双投双保”,可以规范医疗保险市场混乱行为。原来各家商业保险公司相互竞争、争相拉保,造成医疗保险市场混乱繁杂,致使各学校学生和家长无所适从,重复投保、漏保等现象经常发生。全县各中小学、职业学校统一实行“双投双保”可以进一步规范医疗保险市场,扭转医疗保险市场混乱局面。 五是动员农业户口学生参加居民医保,让学生享受到双重保障待遇。对已经参加新农合的农业户口学生,在自愿并做好工作的基础上,动员其再参加居民医保。参加新农合又参加居民医保的学生一旦发生疾病住院,既可以在新农合报账,又可以在居民医保报账,还可以在保险公司报账,可以享受三重待遇,这样大大提高了对学生的医疗保障力度,减轻家庭的负担。 (三)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教育部门要把实施学生“双投双保”健康保险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抓紧抓实。要把这项工作列入对全县各学校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要将“双投双保”任务分解落实到各学校,并加强督查调度。要确保非农户口中小学生参加居民医保的参保率达92%以上。各有关学校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并指定专人负责学生参保工作。各学校要开好动员部署会议,培训好代办人员,做好参保、代收保费、统计上报、证件送审等工作。为了确保任务完成,县政府将适时组织督查组,对各学校工作进度情况进行督查,对完成任务好的单位进行通报表彰,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单位将给予全县通报批评。 健康保险论文:商业健康保险发展分析论文 摘要:目前商业健康保险正被越来越多的人接受,成为大家解决医疗费用问题的最佳选择。但是,我国保险市场上的健康保险产品品种单一,缺乏专业的经营机构和有效的风险控制体系,为了更好地发挥商业健康保险的作用,必须走专业化经营之路。 人生一世,最宝贵的是生命,但没有健康,其他的又何从谈起呢?健康保险在中国该如何发展,成为每个人思考的问题。笔者针对当前中国健康保险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了发展健康险的一些建议。 一、我国商业健康保险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我国的保险业发展迅速,保费收人以超过30%的速度增长。与此相反,商业健康保险业从建国到医疗体制改革之前,几乎处于停滞状态,在医疗改革之后,才开始缓慢发展,但总体水平远远落后于广大群众的需求。总的来说,我国的商业健康保险业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1.健康保险品种单一,覆盖面窄 2003年7月18日,由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起草的《健康保险管理暂行办法))(草拟)的讨论稿中写到:“健康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的身体为保险标的,使被保险人在疾病或意外事故所致伤害时发生的费用或损失获得补偿或给付的一种保险。”这在中国是首次对健康保险的概念和业务范围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文件中还写到:“健康保险具体包括疾病保险、医疗保险、失能收人损失保险和护理保险。”目前在中国保险市场上健康保险产品的种类主要包括疾病保险、医疗保险,而失能收人损失保险和护理保险在国内保险市场上几乎还是空白。 用工制度改革后,公费医疗面日益窄小,个人支付医疗费用的群体范围扩大,同时对医院有关数据和全社会的患病的概率难以掌握,给保险费率的精确计算带来一定的难度。此外,药品的价格普遍较高,随着医药科学的不断进步,检测手段日益改进,带来昂贵的医疗费用,使商业保险望而却步。尽管这几年保险公司也推出了不少新险种,但也只限在重大疾病,对覆盖面较大的疾病险种还显得苍白无力。另外,因为中国的人口老龄化问题日益严重及中国的家庭结构倒置,护理保险在中国的发展前景非常好,但要发展起来仍需要相当长的时间;而对于失能收入损失保险,是一个全新的领域,大部分业内人士认为在现阶段中国发展这种险种的难度很大,主要障碍是缺乏社会诚信体系,保险公司很难控制风险。据统计资料显示,2003年1—7月份,我国健康保险保费收人148亿元,只占到同期寿险保费收人的8.9%;2000年我国卫生总费用4764亿元,商业保险公司的健康保险赔付额为12.9亿元,仅占全国卫生总费用支出的0.2%,我国健康保险覆盖面之窄是显而易见的。 2.没有专门经营健康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 首先,从法律规定上看,没有明确界定健康保险业务的性质。2003年1月1日实施的修改后的《保险法》规定:“同一保险人不得同时兼营财产保险业务和人身保险业务;但是,经营财产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核定,可以经营短期健康保险业务和意外伤害保险业务。”这一规定改变了原来健康保险业务只能由人身保险公司经营的局面,在一定程度上承认了健康保险业务与人身保险业务的差异。但是保险法第九十二条第一款又规定:“人身保险业务,包括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我国《保险法》仍将健康保险归为人身保险业务,保险业务的一些基本原则如补偿原则、代位原则和分摊原则在法律上仍不适用于健康保险业务,但实际上,健康保险区别于寿险,它比寿险更复杂,在理赔、定价、受益等方面要考虑的因素较多,而在某些方面却与财产保险有相似之处。 其次,从国内经营情况看,目前经营健康保险业务的公司,大都是经营寿险业务的公司,由于对健康保险在风险本质、精算方法、管理技术、服务内容等方面与寿险业务的差异性认识不足,从而在经营行为上表现出对不同人群的健康保险需求缺乏认真研究,不下功夫开发健康保险的风险控制技术,不注重建立健康保险的管理体系和专业人才队伍,而是沿用寿险的经营模式和方法在经营健康保险,在与医院的合作和管理方面更是缺乏创新。从发达国家的保险经营上看,寿险与健康保险不能或很少混业经营,有的国家将健康保险划为保险业的第三产业,在经营中与寿险和财险都区别开来,在精算上要考虑健康保险的长期和短期收益、稳定及波动程度,还有设计的复杂程度。因此,健康保险是一个专业性很强的独特领域,应有专门的健康保险公司来独立经营。 3.缺乏有效的风险管控体系 长期以来,由于公费医疗、劳保制度的存在,“病人看病,家属、医生搭车,国家买单”的思想普遍存在,而且根深蒂固,被保险人很难被带进商业保险的消费中来。在这种情况下,被保险人、医疗服务提供者成为拥有共同利益的行为主体,本毕业论文由整理提供使得保险机构的费用控制很是被动。在健康保险的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存在着最明显的信息不对称,被保险人对自己身体健康状况的了解往往比保险人更加全面,患有疾病的人比健康的人更加容易购买健康保险,这样就会产生逆选择风险,保险公司在核保时稍有疏忽,就有可能引起非常严重的后果。 另外,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道德风险也经常在健康保险中出现,尤其是在重大疾病保险中,更有甚者,被保险人与医生串通一气共同来欺骗保险公司以诈取巨额保险金。同时由于缺乏对疾病的专业知识和医疗技术壁垒的存在,患者只能被动地接受医生所提供的医疗服务,而作为理性经济人的医生,往往做出更合乎自身利益的选择,提供过度的医疗服务。这样肯定会导致不必要的高额检查项目、大处方的出现,而且,由于医疗服务在我国已有多年的发展历史,医疗服务提供者在机构和技术上的发展相对于商业保险来讲远远超前,医院有对医疗消费抉择的垄断权,而商业医疗保险公司很难介入到医疗服务当中,对医疗费用加以监督和限制。 4.商业健康保险在社会医疗保障中的地位不明确,社会大众对商业健康保险的认识还存在一定的偏差,风险防范意识和健康保障意识还不强。 为社会保障重要组成部分,缺乏相应的制度保证。保险公司在承保、理赔核算等经营过程中缺乏以应有的法律规章进行自我保护和规范,有些人可能认为商业健康保险只是社会保障体系的补充。在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扩展过程中,各地的执行标准也不完全统一,基本医疗保险的保障范围、保障程度,主管部门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力度和把握尺度等方面也有一定的差异,这种不统一为经营健康保险的进一步发展带来了困难。 当然,除此之外,还有一些其他因素,如法律环境、政策环境、政府职能的转换、医疗体制、医药销售分配、价格体制等等,都对健康保险的发展构成了干扰。 二、对我国商业健康保险发展的建议 1.明确健康保险地位,提高社会公众对健康保险的认识 首先,从法律上界定健康保险的概念,明确商业健康保险与社会医疗保险的界限,认识商业健康保险在社会保障体系中的重要地位。同时,从财政上争取健康保险业务的税收优惠;其次,加大宣传力度,增强民众风险防范意识,用典型事例和客观的数字来进一步说明论证商业健康保险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2.研究市场需求,加大创新力度,完善健康保险产品体系 健康保险业务的经营发展需要不断有新的险种来满足市场需求,各保险公司应在遵循商业健康保险的经营规律基础上,以准确的市场定位确定经营领域,同时根据自身的业务规模和管理水平,积极拓展健康保险新的业务领域,逐步完善健康保险产品体系。在有条件的地方开展试点,积极进行产品品种、经营模式、业务管理水平的创新,相关部门应及时总结经验,并进行推广。 具体来讲,在险种开发方面进行市场细分,提供与不同消费群体的健康保障需求相适应的产品,重点突出险种的保障功能,并积极引导消费者在购买健康保险产品时应着眼于其保障功能。总的原则是:对于低收人、无保障的人群,提供低价格、宽范围、低保障的险种;对于享有基本医疗保障的人群,提供低价格、窄范围、高保障的险种;对于较富裕的年轻群体,提供价格与保障程度比例适中、保障期长、保障范围有针对性的险种;对于高收入的中年群体提供高价位、保障全面的保险产品。对产品推出的顺序问题,由于保险公司在推出健康险种的前期阶段,风险控制技术和经验数据的积累尚有一个过程,在无成熟模式可借鉴的前提下,应优先推出风险较易控制的险种,以团体补充医疗保险、短期健康险、定额给付型险种等业务为突破口,并可辅之以具有附加值的保险产品和服务项目,如开发医疗保险救助卡等,减少一些诸如门诊医疗保险等费用报销型险种的开发和推广。当保险公司风险控制能力达到一定水平时,再逐步扩大责任范围,增加费用报销型险种的供给和提高赔付限额等。待时机成熟后,再适时推出一些老人护理保险、长期住院保险等新型险种。超级秘书网 3.构建科学的专业健康保险经营体系,走专业化经营之路 保险业界应当首先从观念上转变对健康保险的认识,明确健康保险的特殊性,从而才能确保健康保险的专业化发展方向;其次,要设置专业健康保险经营机构,尽快设立一批专业的健康保险公司或在保险公司内部成立专门的健康保险部,同时还要完善各类中介管理主体以确保与医疗服务机构的有效合作,建立起完善的专业化经营体系;最后,从保险公司内部管理上,要完善专业管理制度体系,建立专业的精算体系,注重积累精算数据,加强精算评估,科学厘定产品费率,防范产品开发风险,建立专门的核保核赔体系,制定和实施健康保险核保核赔管理制度,加快研发和推广健康保险专用的核保核赔管理手册等专业技术工具,培养专业化的经营管理人才,开发建立健康保险专业化的信息管理系统。 4.建立有效的风险管控制度 在商业健康保险的经营中,风险控制至关重要,从目前情况看,保险公司风险管控水平严重滞后,已成为制约商业健康保险业务发展的瓶颈,因此在大力推动发展商业健康保险专业化的同时,一定要加强风险控制,建立行之有效的风险管控体系。 首先,要推进医疗服务机构与保险公司之间的战略利益联盟,积极探索医保合作的途径,争取建立起一个政府、保险公司、医院、保户“四赢”的医保合作模式。保险公司可以在实务中采取各种途径,如可以对医院实行公开竞标来选择合作的定点医院,可以不定期地对定点医院的医疗活动进行抽查等等,以有效控制医疗费用,监督医疗服务活动。 其次,一定要严把承保关,本毕业论文由整理提供根据不同健康保险产品的要求,对被保险人进行严格的体检,防止逆选择风险的发生,通过公司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掌握被保险人的健康信息,有针对性地采取预防措施及对医疗服务提供者和患者实施有力监督。同时对一些长期健康保险产品,还要注意调整费率。 第三,在健康保险产品设计时,注意引用医疗费用的合理分担技术。如在条款设计中恰当地应用除外责任,规定合理的免赔额、自负比例和支付限额等。 最后,理赔时一定要查清事实真相,以免发生骗保事件。理赔时除了要求被保险人提供相应资料、文件、单证外,还要去被保险人就医的医院核查,必要时还可与公安机关合作,以确保公平合理的保险金给付。 另外,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对健康保险的监管作用也不容忽视,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应积极探索合理有效的监管模式,以保证商业健康保险沿着正确的方向发展。 健康保险论文:全民医保健康保险发展管理 编者按:本论文主要从澳大利亚的医疗保障制度简介;澳大利亚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与政策扶持;“全民医保”背景下的商业健康保险定位;促进我国商业健康保险发展的政策措施等进行讲述,包括了私人健康保险是全民健康保险的重要补充、参加全民健康保险的公民可以获得一张保险证(MedicareCard),病人只需刷卡而不需要付现金等,具体资料请见: 【论文摘要】本文在对澳大利亚医疗保障体系分析的基础上,通过运用实证研究的方法对澳大利亚政府促进商业健康保险发展的三次政策调整做了深入研究。在此基础上提出我国全民医保背景下商业健康保险的定位与发展思路。 澳大利亚是世界上实行社会福利制度最早、最好的国家之一,1910年开始建立社会福利制度。目前一个相当完善的社会福利网络已覆盖全国各地,社会福利种类多样而且齐全,公民从出生到死亡都可以享受名目繁多的福利津贴。在医疗福利方面,澳大利亚实行全民医疗保健制度,所有公民都必须参加医疗保险。并可免费在公立医疗机构获得基本医疗服务。这样高的医疗保障福利并没有阻碍澳大利亚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有44,9%的澳大利亚人购买了商业健康保险。当前我国正在建立覆盖全体公民的医疗保障体系,即“全民医保”,在这样的背景下,如何对我国商业健康保险进行定位并促进其健康发展?澳大利亚的经验值得我们借鉴。 一、澳大利亚的医疗保障制度简介 澳大利亚的医疗系统是由联邦政府健康保险委员会、卫生和老龄部、州和地方政府医疗卫生部门,以及私立健康机构和私人医疗卫生从业者共同组成。 澳大利亚实行的是全民医疗保险制度.1973年颁布的《健康保险法》规定,每个公民都有享受同等机会的医疗保险.每个居民都必须参加医疗保险,所有居民均可免费在公立医院得到基本医疗服务。澳大利亚于1984年2月建立了全民健康保险制度(Medicare),通过全民健康保险制度和各州的医疗卫生计戈0,全体澳大利亚公民均可享受公立医院的免费医疗服务和全科医生服务。全民健康保险基金一部分来源于1,5%收入税,占20%,其余80%来源于.政府的拨款。目前个人收入税比例为:年收入在5万元澳币以内为1.5%;年收入在5万元澳币以上的为2.5%(不参加私立保险者);收入低于一定标准者免征健康保险收入税。基本的指导思想是“富者多出”和“尽力而为”。国家为病人支付的费用包括:在公立医院的看病费、手术费、住院(包括药品和饮食)费,不包括的费用有:牙科、理疗和按摩治疗、救护车服务等等。结账方式通常情况是,开业医生和医院与政府管理的全民保险基金统一结账。参加全民健康保险的公民可以获得一张保险证(MedicareCard),病人只需刷卡而不需要付现金。根据澳大利亚有关法律规定.医院和诊所不能向病人卖药,因此,同时实行“药品补贴计划”(PBS),政府每年公布一次PBS的药品目录,凡退休者和领取社会救济者(包括子女)在购PBS范围内药品时,不管药品实际价格多少,每张处方付费2.6澳元.当年支出超过135.2澳元时,可领取一张免费卡,凭卡在当年免费购药。对其余人(包括不参加医疗保险的人)每处方付费16澳元,不足16澳元按实际药价支付,当年药费支出超过312.3澳元时可申请优惠卡,当年购药时每处方只付2.6澳元。此外,全民健康保险还担负着在医院外进行治疗的大部分医疗费用,如看全科医生和专家门诊。全民健康保险负责负担这些费用的85%。 私人健康保险是全民健康保险的重要补充。虽然澳大利亚实行全民医疗保险,但由于《健康保险法》明文规定,在公立医院就诊时病人无权选择医生和病房,也不享受优先住院和治疗。因此,在澳大利亚,大约有44.9%的居民同时购买私人医疗保险。私人保险形式有两种:一是单人保险;一是家庭保险。私人医疗保险只提供医院服务,既可去私立医院看病,也可到公立医院以自费病人身份就医,但可选择医生和优先住院,政府负责支付75%的费用。其余由私人健康保险负责。澳大利亚私立医院的床位约占所有医院床位的四分之一。私立医院的开业医生为患者提供大多数无须住院的治疗,他们与领薪医生一道,为患者提供多种医疗服务。参加商业健康保险的澳大利亚人除了可以报销投保人在公立医院和私立医院的医疗费,还偿付投保人接受的一系列非医疗服务的费用,如进行理疗、看牙科以及购买眼镜的费用等全民健康保险不予报销的项目。如一年未使用私立健康保险基金者,还可获得奖励。联邦政府鼓励人们在使用医疗保健作为主要保障的同时也参加私人医疗保险,以更好地平衡公立医院和私立医院在整个卫生系统中的作用。 二、澳大利亚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与政策扶持 伴随着澳大利亚全民医疗保健政策的逐步完善,与之相适应的商业健康保险制度也正逐步得到发展。作为全民医疗保健政策的必要补充,其辅助作用也日益得到体现。澳大利亚的商业健康保险起步于上个世纪九十年代。从1997年到2001年,澳大利亚商业健康保险经历了三个主要发展阶段:私人健康保险激励方案(ThePrivateHealthInsuranceIncentivesScheme,以下简称PHIIS)、私人健康保险激励法案(ThePrivateHealthInsuranceIn,cen~vesAct,以下简称PHIIA)和终生健康保险计划(LifeTime]tealthCover,以下简称LTHC)。改革之前,参加商业健康保险的人1:3和比例都不是很高,在1997年只有占全部人口的29.7%参加商业健康保险。政策改革提高了商业保险的参保率,四年之后,也就是2001年,参保人数增加了400万,参保率达到了45%。在这三个改革阶段的实施过程中,政府的作用无疑是促进商业健康保险发展的主要原因。政策采取了一系列相应的激励措施与政策,并根据实施情况即时进行政策调整,促进了澳大利亚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 在第一个改革阶段,即1997年7月份到1999年1月份实施的私人健康保险激励方案(PHIIS),国家制定了三项具体的激励措施。该政策针对不同的收入群体分别采取不同的规定:人均年收入在3.5万澳元或者家庭年收入在7万澳元以下的个人,政府会每年给予25~125澳元不等的补贴,用以支付私人健康保险费用;人均年收入在3.55万澳元或者家庭年收入在7万澳元以上的个人,政府不再给予补贴;人均年收入在5万澳元以上或者家庭年收入在l0万澳元以上的个人,如果不参加商业健康保险则对其征收1%的医疗附加税。 在第二个改革阶段,即1999年1月份到2000年7月份实施的私人健康保险激励法案(PHIIA),国家制定了两项具体的激励措施。不管收人为多少,政府每年给予30%的补贴来支付私人健康保险费用;对高收人群体,即人均年收入在5万澳元以上或者家庭年收入在10万澳元以上的个人,国家仍然收取1%的医疗附加税。 在第三个改革阶段,即2000年7月份开始实施的终生健康保险计划(LTHC),用来提高私人健康保险的参保率。为了改善风险曲线,确保成员参保的连续性,国家制定了四项具体的激励措施。30岁之前或者在1999年7月到2000年7月期间参加商业健康保险的个人,政府终生给予低额健康保险津贴;在2000年7月,年龄为30岁或者以上的个人国家每年补贴2%的保费,直到补贴至保费的70%这个最高值为止;个人一旦参加了终生健康保险计划(LTHC),将有24个月的停交医疗附加税期,24个月之后该人之前交纳的医疗附加税将以每年2%的额度逐年累积到该人的家庭津贴里;1934年7月之前出生的人可以免除医疗附加税,政府还增加了对澳大利亚老年人的保费补贴:65岁以上的老人可获得35%补贴,70岁以上的为40%。之前参加私人健康保险激励法案(PHIIA)的人仍然按照原有规定实施。 通过以上三个阶段的改革措施与相关的政策扶持,澳大利亚的商业健康保险取得了较大的发展,具体表现在参加私人健康保险的人数、比例的增加以及年龄结构与性别比例的优化。 首先,参加私人健康保险的人数、比例有了明显增加。据澳大利亚私人健康保险管理委员会(PHIAC)和澳大利亚统计局(ABS)的数据,在改革之前的1997年约有776万人参加商业健康保险,约占总人口的29.7%,到2001年这一数字达到1176万人,占总人口比例约为45%,增长了15.3%。在政策实施的短短四年时间里取得了明显的成果。 其次,参保者的年龄结构与性别比例得到了优化。根据澳大利亚私人健康保险管理委员会(PHIAC)和澳大利亚统计局(ABS)的不完全统计,55岁以下的参保人数占总人口比例增长了16.6%;55—64岁男性女性均增长了14%;65—74岁男性增长了7%,女性增长了5%;75岁及以上男性增长了1.4%,女性增长了2.2%。 澳大利亚居民愿意参加私人健康保险的原因:一是政府给补贴,提高了个人缴费的使用效率,激励个人缴费;二是认为参加了健康保险更有安全感,可以解除很多后顾之忧。特别是老年人,其身体状况决定了承担医疗费用的应急成本会很高;三是认为参加了健康保险可以自由选择医生、避免等候期、服务质量好。但是也有一部分居民至今还没参加,他们不参加的原因:一是认为参加健康保险的费用高;二是认为制度没有统一,改革频繁,没有信誉保证;三是认为已经有公共医疗保障,没必要参加私人健康保险;四是有很少一部分人认为身体很好.没必要参加。 三、“全民医保”背景下的商业健康保险定位 澳大利亚的全民医疗保障制度将所有人纳入一个体系中,在这个体系内没有城市居民与乡村居民之分,没有公务人员与非公务人员之分,更没有公务人员之间的等级之分。在这个体系外,也没有一个由国家公共医疗资源建立的,为特殊群体服务的医疗保障体系。全体人民都在同一个医疗保障制度体系内,享受统一标准的医疗服务及同等的医疗保障待遇。在经历两年多的反复研讨和论证后,我国的新医改方案即将浮出水面。尽管医改方案的设计达十个版本之多,但在医疗保障制度构建上有一项基本原则是达成共识的,即政府须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努力打造覆盖城乡全体居民的医疗保障体系。在此指导思想下,截至2007年末,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已经覆盖1.7亿人,7.3亿多农民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针对城镇非从业人员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试点也从今年开始在317个城市全面铺开。澳大利亚与我国国情及经济基础不一样,因此所实施的医保模式也不完全一样。澳大利亚人口少,经济基础好,实行的是全民统一的健康保险,而我国人口众多,经济还不富裕,实行的是针对不同群体分别设计的医疗保险,但是也基本实现了全覆盖,所以全民医保是我们改革的价值取向。在这个意义上说,我国和澳大利亚有相似之处。因此,澳大利亚在全民健康保险制度下的商业健康保险定位和政策对我们全民医保模式下的商业健康保险政策设计具有借鉴意义。 在一个成熟的保险市场,商业健康保险保费收入占人身保险保费收入的比例一般为30%左右。2006年我国的这一占比为8.81%;2005年我国医疗费用支出7400多亿元,同年商业保险支出仅18多亿元,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约5800亿元,医疗费用缺口为78.37%;同年商业健康保险提供的医疗费用支出仅占全国医疗费用支出的3%,个人自付部分的6%。现实表明,我国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严重滞后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大力发展商业健康保险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选择,全面推进商业健康保险制度创新是大力发展商业健康保险的必由之路。 我国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存在着一系列的障碍。首先,在整个医疗保障体中,商业健康保险的定位长期以来处于辅助、附属的地位,从制度层面来看,商业健康保险只是作为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充,没有成为国家医疗保障体系的组成部分。在推行全民医保之前,我国商业健康保险的定位是作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补充来设计的,但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推行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建立,使得商业健康保险的空间逐步缩小。其次,政府未能统筹考虑社会医疗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的协调发展,城镇职工基本医疗社会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的定位不清,导致的直接结果是商业健康保险可操作的市场空间小,难以充分满足保险经营大数法则的要求,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对象看,它基本囊括了城市居民中最优质的投保人资源,他们有相当的固定收入,年龄结构也比较理想,而商业保险公司只能做一些补充险或是面向没有固定工作的人群,风险明显偏高。第三,社保机构强制推出企业大额补充医疗保险,商业保险失去了在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中本应由商业健康保险来经营的补充医疗保险。 因此,需要借鉴澳大利亚的经验,对我国商业健康保险进行重新定位。国务院《关于促进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了商业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是我们对商业健康保险定位的基础。作为医疗保障制度重要组成部分的商业健康保险应当在和谐社会建设中发挥应有的作用。这是我们对商业健康保险的基本定位。为此,.整合管理医疗保障制度,最大化发挥医疗保障制度的积极保护作用,最大化改善全体国民身心健康状况,提高全体国民的生活质量和整个社会的福利水平,在这样一个分析框架下来寻求促进商业健康保险发展的政策思路。 四、促进我国商业健康保险发展的政策措施 澳大利亚在社会医疗保险全覆盖的基础上,商业健康保险也得到了很好的发展,这主要得益于政府对商业健康保险的合理定位和政策扶持。政府在建立全民健康保险的同时,为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留出了足够的空间。同时,及时进行改革和政策调整,通过政策激励,使商业健康保险得到了快速发展,参保率不断上高。政府鼓励人们在使用社会医疗保险作为主要保障的同时也参加商业健康保险,以更好地平衡公立医院和私立医院在整个卫生系统中的作用。我国可以借鉴澳大利亚的经验,采取以下商业健康保险发展的政策措施: 1.在现有医院体系框架内建立差异化的医疗服务层级。需求方面差异化的医疗保险和保障体系必须同时反映在供给方。政府可以考虑加大初级医疗体系建设的投入力度,重新分配目前医院财政补贴的流向。商业健康保险覆盖的中高收入人群的医疗需求可以在相当程度上由市场力量解决,政府应该调整干预方向,保证现有的医院能够为受保障人群提供充足的医疗服务的同时,发展高水平的私立医院。公立医院主要负责基本医疗,费用由社会医疗保险资金支付。私立医院的费用由商业健康保险支付。 2.促进社会医疗保险与商业健康保险的协调发展,有效处理公平与效率问题。国家提供的社会医疗保险要与经济发展水平、财政负担能力相适应,主要为中低收入群体提供基本的医疗保障需求,重点体现社会公平,努力使各类人群享受相同程度的基本医疗保障。基本医疗保障以外的需求,应当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通过灵活多样的商业健康保险予以解决,充分体现不同经济收入水平参保者的权利与义务对等的效率问题。政府可以将大额医疗保险强制从社保机构剥离,交给商业健康保险公司来经营,同时发挥商业健康保险对基本医疗保险拾遗补缺的作用,理论上讲,可以用商业健康保险报销基本医疗保险起付线以下、封顶线以上和介于两者之间需要参保人个人负担的比例。但是为了避免基本医疗保险的共付机制遭到破坏,对于基本医疗保险中需要个人负担的部分,商业健康保险应当在合理的范围内提供额外保障。 3.国家应当为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提供政策扶持。这体现在对参保人的扶持和对保险公司的扶持。由于我国的财力有限,目前的首要任务是建立公民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所以让政府直接给商业健康保险的参保人政府补贴的做法暂时还不可行,但目前政府可以做的是对购买商业健康保险的单位在~定限额内允许税前计入成本,对个人则免缴其购买健康险部分的个人所得税,个人获取的健康保险金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允许使用个人账户余额购买商业健康保险,提高个人账户的利用效率等。对保险公司的扶持可以体现在把部分社会医疗保险费用收缴和支付业务委托保险公司管理,对鼓励发展的健康险业务免征营业税和所得税,甚至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 4.充分发挥商业健康保险在农村健康保险市场的作用。相对于城市完善福利保障制度而言,农村的健康保险的市场空间巨大。在农村医疗卫生保障体系中,商业健康保险的定位应该是:在农村健康保险市场中的主体地位,以及在多层次医疗保障中的重要支柱。具体措施:培育农民的保险意识,鼓励富裕起来的农民通过购买商业健康保险规避健康风险;在合作医疗中引入保险机制,通过与保险公司的合作,使大数法则和精算技术在合作医疗的运作中发挥作用;推进农村社会医疗保险的商业化运作,例如太平人寿在江苏江阴开展的政府牵头、商业保险参与运作的全市农村健康保险;发展农村补充健康保险,在经济发达的农村,农民对健康和医疗服务水平的要求迅速提高,合作医疗低水平的保障已经不能满足农民的需要,可以发挥商业健康保险的补充作用,满足人们对健康保障的差异化需求。 健康保险论文:健康保险体制改革 一、各种商业健康保险经营形式的比较 (一)由人寿保险或财产保险公司经营健康保险的形式 1.保险公司事业部形式。即保险公司设立专门的健康保险部来经营健康保险的形式。健康保险事业部一般充分享有产品的开发权、业务拓展权、市场推动权和利益分配权,与公司的其他部门形成相互、单独核算的关系,构成公司相对独立的业务体系,是公司健康保险的实际经营者和管理者。其优势在于:具有相对独立性,可以充分照顾到健康保险的特点以进行专业化经营,有利于产品的设计、开发、推广和风险控制,以及专业人员的培训和指导,从而有助于业务经营规模的扩大和利润的实现。同时,又可以共享保险公司的资源如销售网络、技术优势等。其不足为:健康保险的推广需要其他职能部门如营销部门、客户服务部门的协调与配合,因此,业务的开展会受制于其他部门的发展水平和投入规模,不利于业务规模的最大化,且与公司其他业务的冲突会降低健康保险的经营效率。 2.附加寿险(产险)形式。即将健康保险业务附加于寿险或产险业务上进行经营的形式。这种经营形式的优势在于:经营初期成本较低,可以有效地利用保险公司的共享资源,如营销网络、管理人员、技术开发数据等。其不足为:此种方式不可避免地将健康保险定位在寿险或产险的辅助和从属地位上,而寿险业务的内在特征和经营规律都与健康保险业务完全不同,产险业务的保险标的性质与法规适用也不同于健康保险,因此,两种业务经营理念上的冲突和矛盾将不利于健康保险业务的专业化经营和管理,且由于业务的开展要分拆到寿险(产险)公司的各职能部门,有关业务部门之间的协调性较差,因此,业务规模难以扩大,质量不易控制。 3.保险公司子公司形式。即保险公司以设立子公司的形式来专门经营健康保险。其优势为:由于已经具备了相当独立的组织体系,且实行内部的子公司化管理,因此,能够充分调动经营者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有利于健康保险的专业化经营。同时,可以充分共享保险公司的现有资源;子公司在设立上前期投入较小,一般无需另行申报、获取执照,业务的开展可迅速达成。其不足表现在:子公司的组建需要一定的技术、人才、资金条件,有一定难度,同时,需要与母公司协调关系,因此在经营观念上存在矛盾。 (二)专业健康保险公司形式 由保险公司专门进行健康保险经营的形式的优势在于:经营者的积极性较高,可以使公司专心围绕健康保险业务进行经营决策,彻底改变健康保险业务依附、从属于寿险或产险业务的状况,充分实现健康险业务的专业化经营,容易扩大业务规模,提高业务经营质量。而劣势在于:无法分享其他保险公司的资源,筹建成本较高,且经营初期成本较大。依所有权形式的不同,健康保险公司可以采取股份有限公司和相互保险公司等组织形式。 依股份有限公司形式建立的健康保险公司,其优势在于:其一,公司的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能够建立起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有利于提高经营管理效率,并且由于同业竞争激烈,更能开发新险种,并采用相适应的新方法和新技术。其二,容易筹集巨额资金。健康保险公司业务的拓展是以偿付能力即自有资本为基础的,必须保证有足够的资本来源以支撑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其三,股份有限公司的大规模经营,降低了企业的经营风险,且能够通过上市进一步实行风险的转移和分散,符合健康保险的经营需要。其四,资金实力雄厚,便于网罗和培养人才,满足健康保险经营的技术需要,如产品设计、风险选择、分保安排、赔款处理等。其五,采取确定保费制,使投保人保费负担确定,符合现代保险的特征和投保人的需要,为业务的开展提供了便利。其劣势在于:其一,业务经营的利润压力大,因此,容易导致公司经营的短视和短期行为,加大经营风险。其二,以盈利为目的,因此在承保限制上较多,不利于保护投保人利益。其三,不利于防范和控制道德风险。健康险是道德风险频发的业务,据美国GAO的报告,健康保险赔付金额的10%是保险欺诈,而在我国,有关政府部门估计这一比例至少为30%. 依相互保险公司形式建立的健康保险公司,其优势在于:其一,相互保险公司的投保人同时为保险人,社员的利益也即被保险人的利益,因此可以有效避免保险中保险人的不当经营和被保险人的欺诈行为,比较适用于健康保险这种道德风险较大的业务。其二,保险费内不包括预期利润,所有资产和盈余皆用于被保险人的福利和保障,保险成本相对较低,保险费低廉,为经济条件相对较差的人们寻求健康保险保障提供了机会。其三,投保人可以参与公司盈余部分的分配,有利于鼓励投保人关心保险经营。其四,由于社员具有稳定性的特征,因此公司较为注重长远利益,不易出现短期行为。其劣势在于:其一,资金筹集不易,利用资本市场的能力有限。因此,在市场竞争中,与股份有限公司相比常处于不利地位。其二,保费采用课赋制,如遇经营不善,无法获得足额的赔偿。 (三)合作性质的健康保险组织 依合作社的形式建立的健康保险组织,一般表现为生产者合作社,即由医疗机构或医疗服务人员组织起来,为大众提供医疗与健康保险服务。如美国的蓝十字、蓝盾和健康维护组织。其建立可采取多种形式,如社区团体组织发起,由参保成员选出代表,组成理事会进行管理,自办医院,雇佣医生;由医疗保险公司组织发起;由医疗服务提供者即医生或医院发起和管理。由于保险人直接介入医疗服务过程,故使得传统的商业健康险业务经营中的保险公司、被保人、医疗服务提供者之间的三角关系转变为医疗机构(保险公司)与被保人的双向关系,使单纯的事后赔付改变为包括预防保健、健康教育在内的综合经营机制。其优势在于:其一,合作社属于社团法人,是非营利机构,故保费较为低廉,能解决低收入阶层的健康保险保障问题,另外,在经营中产生的利润基本上用于为社员提供更好的医疗服务,有助于政府全民保健社会目标的实现;其二,可以有效地防范供方风险,有利于控制医疗费用,提高利润;其三,有助于减少逆选择行为带来的损失,防止道德风险的发生,确保大多数被保险人的正常利益;其四,投保人无需寻找医疗服务的提供者,且能够获得优质医疗服务。其劣势在于:对被保险人而言,医疗服务受限,选择面变小;筹资能力弱,发展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 二、我国健康保险经营形式的选择 (一)我国现行健康保险经营形式的分析[3][4] 目前,我国人寿保险公司全部开展了健康保险业务,其经营形式主要有两种类型:一是附加寿险形式,这是健康保险发展初期各家寿险公司普遍采用的经营形式。这种经营形式下,保险公司并没有明确的健康险经营目标,开展健康险主要是为了配合寿险业务的发展,险种多为寿险业务的附加险,条款责任简单,契约操作容易,风险管理上实行简单控制。二是寿险公司事业部形式。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推出为契机,我国第一个健康保险部于1996年7月在平安保险公司成立,此后,中国人寿、泰康、太平洋保险公司等也相继成立健康保险部,组建了专业化的健康保险人才队伍,初步实现了健康保险业务的独立运作和专业化管理。但由于各公司对健康险的认识还没有完全统一,健康险尽管设立了健康保险部,但不配备专业管理人员,不严格按照健康险风险控制流程进行风险控制的现象屡有发生,因此一些公司的健康险发展状况不容乐观。 由于以上两种经营形式都在一定程度上将健康保险定位于寿险的从属和辅助地位,以管理寿险的方式来管理健康险,忽视了健康保险的内在特征,违背了其经营规律,因此,都难以实现健康险业务的健康持久发展。 (二)我国商业健康保险经营形式的选择[5] 由于各种健康保险的经营形式各具特点,有利有弊,没有普遍适用的健康保险经营形式,因此我国健康保险经营形式的选择应注意:一方面,在不同的发展阶段上,应当根据健康保险所面临的内外部条件选择相应的最佳经营形式;另一方面,各种经营形式并非一成不变,它们之间可以相互转化以适应健康保险的发展需要。目前,我国健康保险经营形式的选择应采取的具体措施为: 1.进一步促进现有保险公司健康保险的专业化经营 根据《保险法》修正案,财产保险公司也可以进入商业健康保险领域,因此,我国以后会存在人寿保险公司以及财产保险公司共同经营健康保险的状况。由于健康保险业务独特的专业性、技术性和复杂性,因此要求进行专业化的管理,即在数据的搜集和累积、产品定价、利润核算、风险评估方法、理赔管理、客户服务内容及方式以及医院合作与管理、销售方式等方面都应该建立相应的经营手段和风险管理方式,而这又必须以独立的组织架构和专业化的管理体系作保证。 独立、完善的组织架构是各项政令及专业化管理措施顺畅实施的通道,是专业化经营的组织保证。这种独立性体现在不同的层面上,可以是保险公司的专业子公司,也可以是保险公司事业部,但无论如何,都要赋予它独立的业务管理权和相当程度的人事任免权和利益分配权,对健康险的市场调研、产品开发、培训、销售、业务管理、风险控制等各个环节实行统一而全面的管理,构成公司健康保险的产品制作中心、风险控制中心、技术支援中心、市场推动中心和利润产生中心。 在管理体系上,健康保险事业部或子公司应有独立的产品开发部门,负责市场调研、险种的开发和设计、费率的厘定、条款拟定;业务管理部,负责核保、理赔、保全等业务规则的制订、实施、检查以及与医院的合作和管理;市场推动部,负责业务的市场推动、激励、销售的策划、人员的培训以及辅助销售渠道的开拓等。同时,事业部或子公司还应充分共享公司的资源,如销售渠道、技术优势和信息平台等。如在销售渠道上,除了在适当的地区建立自己的机构和队伍以外,还应充分利用公司原有的直接销售网络,并辅助以健康保险销售资格的管理与销售人员的培训。 2.尽快设立专业化的健康保险公司 专业化健康保险公司可以将全部精力用于健康保险业务的经营,在健康保险经营方式、风险控制方法、精算体系、保险公司和医疗服务提供者的合作、经验数据的处理、产品设计和定价、产品的营销等方面进行更加专业化的研究和尝试,推动健康保险业务的创新和发展,加大健康保险的发展规模,进而提升我国健康保险行业的专业化水平。另外,专业健康保险公司的设立,将有效地促进健康保险市场的竞争,刺激原有公司加快健康保险体系的改造和专业化发展,从而提升我国健康保险行业的经营水平。 3.从实际出发,适度发展相互形式的健康保险公司 当前我国国民保险意识普遍不强,人口素质尚待提高,诚信制度缺位,在健康保险的经营上存在严重的被保险人道德风险和欺诈行为的问题,在很大程度上造成了市场秩序的混乱,而相互形式的健康保险公司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决此问题。相互保险公司的相互性主要体现在被保险人对保险公司的管理方面,因此可以有效地防止道德风险和欺诈行为的发生,同时其非营利性的经营目的使其更好地体现健康保险服务的社会公共性,因此在实践上应尽快尝试。 4.积极探索合作社性质的健康保险组织建立的可能性 一方面,健康保险中的供方风险一直构成健康保险管理上的难题,而我国由于医疗服务环境不规范,医疗偿付机制不合理,医疗机构普遍缺乏费用控制意识,对传统的商业健康保险的经营构成了巨大威胁;另一方面,由于我国在经济发展中的地区差异和城乡差异,以及伴随而来的收入分配不均,使得广大农村、欠发达地区以及部分城镇的居民经济负担能力仍然有限,不可能购买费率过高的营利性健康保险业务来获取保障。而合作社性质的健康保险组织可以解决以上问题。在此种健康保险组织中,可以实行医疗服务供方与保险方的一体化,从而控制医疗费用和供方风险,而其合作性及非营利性使其能够满足低收人人群的需要。因此,政府应积极鼓励其发展,以解决特殊地区和群体的健康保险保障问题,而保险公司也应在政策允许的条件下积极探讨介入此种经营方式的可能性。 健康保险论文:个案管理运用于健康保险理赔管理 论文关键词:个案管理健康保险理赔 论文摘要:个案管理是一种促进患者康复降低医疗成本的管理模式,是一个多方协作的系统工程。通过分析在健康保险理赔过程中运用个案管理的意义和实施过程,总结了实现个案管理的必须条件,为保险公司降低保险赔付成本,控制经营风险提出了新的解决方案。 一、健康保险理赔中实施个案管理的必要性 健康保险赔付的复杂性、多样性决定了理赔人员必须根据特定的保险对象和索赔事件来开展赔付工作。例如伤病收入保险是对被保险人发生伤病后不能正常工作而给予的收入补偿,当保险人康复或返回到工作岗位时将停止给付。这类健康保险的赔付与疾病持续的长短以及投保人重新投入工作的意愿密切相关。而这又在相当程度上取决于被保险人自身的主观因素,这其中既有与保险动机无关的主观状态,如被保险人的情绪,心理状态等都会影响治疗的效果和身体机能的恢复,又有与保险动机相关的心态,如投保人为了取得保险赔付情愿一直处于疾病状态,将保险赔偿金作为收入损失的一种长期补偿,使其实际收入与正常工作时相差无几。 因此,在种种心态的趋势下,投保人隐瞒病情康复进展,或者不积极参加治疗的现象并不鲜见。此外还有相当多的外界因素也增加了保险公司赔付的风险,如使投保人重返工作岗位的职业培训效率低下,或者投保人不及时向保险公司披露他们已经重返工作岗位或不同的工作的信息。因此,建立一套基于索赔者全面资料的管理信息系统,本着给付应该的赔偿,帮助患者恢复工作能力的理赔原则,针对具体索赔事件进行个案管理,将是健康保险理赔管理的一个有效手段。 二、健康保险理赔管理中个案管理的实施过程 保险理赔管理自疾病或索赔发生时即开始介入,直到被保险人康复或重返工作岗位为止。个案管理是对传统理赔服务的拓展,涵盖了比较广泛的内容,它包括了解投保人的期望,防止投保人逆选择的发生,并预防导致长期索赔发生的潜在因素的出现;帮助索赔者制定出重返工作岗位的计划;需要对索赔者提供何种服务,以及如何提供这些服务等内容。保险公司本着赔付所有真实的索赔的原则,一旦完成对所有必要的资料的评估,就会按时支付保险金,同时也会采取合理的措施去防止不诚实的或欺诈性的索赔。根据健康保险的特点,个案管理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一)调查及评估 这是实施个案管理的资料收集阶段,在此阶段理赔人员要查验与索赔同时提供的资料,并将其与申请者的核保书进行对比。同时还要与保险公司的医疗顾问小组或医生进行初步讨论,对疾病对健康造成的影响、特定的职业责任和康复所需的大约时间等与理赔相关的主要问题有个清晰的了解。在调查过程中要收集的资料包括:客户的疾病情况、药物治疗详情、疾病病史、专科医生医疗报告及检查结果、职业、具体工作性质、工作环境、经济状况、家庭关系、生活安排、法律问题和将来的工作计划,等等。理赔专业人员在获取了上述详细资料后,就可以根据索赔者的实际情况来进行风险评估,评估报告中包括所有收集到的信息资料、索赔概况、可能的索赔原因以及预期的赔付风险等内容。 理赔人员在获得与索赔者相关的背景资料时,要注意加强双向沟通。一方面理赔人员要获取客户的信息,对客户的要求形成一个比较完整的认识;另一方面理赔人员也应当阐明保险公司责任,使客户明确理赔程序,增进与客户的协作,起到客户与公司沟通的桥梁作用。此外,在调查的过程中也要注重时效,应该在客户提交索赔申请后能尽早与客户接触,尽快建立起一个同客户相互协作的关系,以帮助客户早日重返工作岗位。 (二)制定个案行动计划 由于个案管理过程中涉及到多方面的协作,涉及到医疗康复机构、索赔者个人、索赔者的雇主、职业介绍机构、人才市场等各相关方面。因此要试图建立有效的协同合作关系,使相关方都参与到个案管理中,则需要一个充分具体的个案行动计划。这个计划是在与医疗机构、客户和其他相关方的商议下共同制定的,其中可以包括治疗计划、自我锻炼康复计划、定期复查计划、职业培训计划(当投保人不再适合原来的工种时尤为重要)等。在个案计划执行的同时,还要有紧密的时间管理,记录索赔者的复查资料,跟踪计划的实施情况。定期将计划执行情况与预期效果进行对比,考察个案管理是否起到了实效,并根据客户的病情和风险水平对个案计划进行不断的修订。同时也不能忽视索赔者自身的主观能动作用,要让客户承担起对计划完成的责任,积极配合,尽快地返回到工作岗位。 (三)寻求资源与协作 从上面的过程可以看出在个案管理下,理赔人员的角色是多重的,他对索赔人员的服务不仅仅局限在确定保险赔付上,还有许多与降低赔付水平有关的关联服务。在提供诸如治疗建议、康复计划、职业指导的服务时,往往还需要借助专业机构的协助。例如同医疗机构建立协作关系,向医生提供关于公司理赔管理方式方法的资料;又比如与专业的心理咨询机构合作从心理上对索赔者进行疾病康复的引导。 此外,理赔部门还要加强对保险公司其他部门员工如人员、客户电话服务中心,核保人员进行理赔管理模式的介绍,使他们详细了解公司的理赔管理理念。将个案管理的思想深入到保险的销售阶段,使其作为营销人员的工具,同时也让客户从一开始就体会到公司人性化的服务。 三、实现个案管理的条件 要营造新的理赔管理模式,在保险公司的理赔管理中推行个案管理,还需公司管理层和员工的共同努力,从多渠道努力创造条件来实现这一目标。首先,保险公司要从公司制度上对理赔规程进行新的概括,对个案管理的积极效应进行肯定。并通过收集个案管理的具体资料,逐步建立个案管理的管理信息系统,为保险公司全面系统地进行风险管理准备第一手的资料。 其次,要加强对理赔人员的培训。提高理赔员的交流技巧和面谈技能,比如如何采用积极聆听、沉思倾听等技术来建立和谐的气氛,以及进行解决冲突、处理悲痛和伤亡、对峙和谈判情景的角色扮演。通过经常性地组织理赔人员的相互讨论,来交流个案管理的心得。 最后,还要推行奖励和激励机制。对于运用个案管理技巧,有效处理理赔事件,以及同医疗机构等其他方联系建立起良好的协作关系做出了贡献的员工,应当给予嘉奖,使员工看到自己的工作成就,从而提高对自己工作的满意度。 个案管理是一个多方协作的系统工程,需要管理者有很强的横向思维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个案管理将传统的理赔工作提高到战略管理的高度,它不再将理赔管理的目标局限在降低保险赔付成本这一唯一的目标上,而是将其和保险公司的长远发展战略结合在一起,对于提高理赔质量,维护和发展客户关系,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有着深远的意义。 健康保险论文:商业健康保险市场发展论文 上世纪80年代初,原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开始在国内部分地区试办商业健康保险业务,1996年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推出为契机,健康险业务全面展开,各公司在原有的重大疾病保险和附加住院医疗保险的基础上,进一步开发出住院津贴保险、住院费用保险和高额医疗费用保险等一系列健康险产品。据国家统计局和中国保监会公布的数据,健康险的保费收入已从1997年的13.6亿元增长到2002年的104.1亿元(见表1)。诱人的数字背后,却是一个效益不容乐观的市场。目前,各家公司健康险的平均赔付率都较高,个别公司甚至达到、超过100%。 综观国内健康保险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产品差异小。尽管目前市场上商业健康险险种已超过300个,但整体上讲,产品差异性不大,主要是重大疾病定额给付保险、住院医疗费用补偿性保险和住院津贴等几类,而高额医疗费用保险、收入损失保险、长期护理保险、综合医疗保险以及专项医疗服务等在国外很普遍的险种几乎是空白。显然,健康险经营的效益不佳使保险公司对开发新险种望而却步,而各家公司也未能在产品差异性上体现出自身的核心竞争力。 健康险产品在费率厘定上缺乏科学性,存在很大的风险隐患。从精算角度来看,健康险产品的定价基础是疾病发生率、疾病恢复率和医疗费用率,此外,不同地区的疾病发生情况和医疗费用水平不同,一个地区的经验数据不一定适合另外一个地区。我国健康险全面开展只有不足10年时间,保险公司积累的经验数据不足,精算定价中的通常做法是借用外国的数据并加以修改,这样测试出来的费率必然存在较大的误差。再者,目前国外健康险多为短期品种,长期险种几乎全部采用不保证保险费的设计,而目前国内的同类产品基本上都保证续保且保证保险费。随着社会和医学的发展,疾病的种类和发生情况也会有所变化,目前保险公司这种不考虑健康险产品设计时长期风险的做法确实存在很大的风险隐患。 保险公司的风险管控能力薄弱。保险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对健康险的风险控制能力十分薄弱,特别是难以控制医疗费用支出。健康险不同于普通寿险,它涉及保险人、被保险人和医疗机构三方。目前,保险公司和医院之间没有经济上的共担机制,无法做到风险共担、利益共享。保险公司难以介入医疗服务选择的过程中,无法认定医疗服务内容的合理性,也就无法控制医疗费用的支出。而医院由于无需承担任何风险,在自身利益的驱动下,任意增加医疗费用、延长住院时间、虚报医疗费现象时有发生,造成保险公司赔付数额增大。而保险公司尚未建立专门的健康险核保核赔制度,难以控制逆选择和道德风险的发生。 这些问题的存在,归根到底是由于专业化程度较低造成的。专业人才匮乏,产品开发技术落后,风险控制能力薄弱,造成赔付率上升,盈利能力下降,直接影响到保险公司经营健康险的积极性和信心。 大力发展商业健康保险的对策建议 如何对症下药,使商业健康保险突破瓶颈大力发展呢?笔者认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国家应进一步明确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的界限 因为,一般来说,社会保险只负责基本的医疗保险,我国属于发展中国家,国家财力非常有限,补充医疗保险应交给商业保险公司来经营和运作;我国商业保险公司一直是经营商业补充医疗保险的主体机构,经验最丰富,具有人才和技术优势;根据现行法规,社会保险部门、保险公司、行业内部等都可以经营健康险,多个部门同时经营,各自只注重自己的利益,容易政出多头,不利于管理,也不利于收集数据,不利于精算定价和产品研发等。 国家要给予商业健康保险更多的优惠政策 根据《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和《财政部关于企业为职工购买保险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企业年金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都有了一些列支渠道和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但仍不足以对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产生很大的推动作用,因为对经济效益较好,有能力办理补充医疗保险的企业来说,允许的列支比例太小;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未覆盖的人群,如城镇职工家属、城市流动人口、自由职业者、学生、农村人口等,没有规定明确的列支渠道,也没有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公众个人投保商业健康保险没有给予税收减免。如果国家能给予上述优惠政策,必将迅速推动和促进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 要在保险公司与各相关部门和机构之间建立“风险共担、利益共享”机制 在保险公司与医疗机构之间建立这种双赢机制,会带来诸多有利条件。第一,有利于集合卫生部门、社保部门、保险公司等相关部门的数据,共同建立各类数据库,如投保人数据库、疾病数据库、医疗费用数据库、患者(或被保险人)数据库、药品数据库等。充分共享的数据信息,既便于管理,又便于服务,更重要的是,全面的信息和数据,便于产品的研究和开发,因为缺乏经验数据是制约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研发的重要因素之一;第二,可以有效防范道德风险,减少诸如客户在投保时不如实告知、住院医疗费用单据作假等问题,还可以杜绝或减少医患合谋、医院单独作假“谋取”保险公司利益等行为。 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众保险意识 目前,我国商业健康保险发展较慢,除了保险公司经营管理方面的原因外,也确实存在公众保险意识不强的问题。目前我国居民储蓄存款高达11万亿元,其中相当大的比例是用来防病养老的,但一般公众都选择存银行,而不选择购买保险,这是公众保险意识很弱的一个明显表现,但其原因归根到底还是保险公司宣传不到位的问题。所以,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众保险意识是目前发展商业健康保险的当务之急。 加强行业自律,制止不正当竞争 在团体健康险的展业中,过去有些寿险公司在与其他公司竞争时,往往采用向投保单位领导层赠送高额保单、返还高比例手续费、赠送汽车等贵重物品等手段来抢业务,企业年金保险的竞争中,采取“零管理费”承保的现象时有发生,这些自杀式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不仅搅乱了市场,而且也损害了保险公司的自身利益。只有加强行业自律,规范市场行为,才能维持商业健康险业务的持续健康发展。 积极进行商业健康保险专业化运作的探索 健康保险与一般的寿险险种相比,至少有两点不同之处:一是经营健险技术含量高、管理要求高。比如健康保险的精算,除了要考虑死亡率、利息率和费用率三个因素外,还要考虑疾病发生率、伤残发生率、医疗价格、地区差异等。再如健康保险的管理不仅涉及到核保、核赔、财务、人事管理,还包括医务管理、健康管理等;二是健康保险覆盖面广,涉及人群多。所以,健康险领域对保险公司的专业化要求是很高的,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可以进行的探索有: 目前各家公司应尽快采取在公司内部设立专门的健康险事业部或建立专业子公司的经营模式。由于健康险业务的专业性、技术性和复杂性,保险公司要对其进行专业化管理,即在数据的收集和积累、产品定价、利润核算、风险评估方法、理赔管理、客户服务内容及方式以及与医院合作等方面建立相应的经营手段和风险管理方式。在管理体系上,健康险事业部或子公司应有独立的产品开发部门,负责市场调研、险种开发设计、费率厘定、条款拟定;业务管理部,负责核保理赔、保全等业务规则的制订、实施、检查以及与医院的合作和管理;有市场推动部,负责业务的市场推动、激励、销售的策划、人员的培训以及辅助销售渠道的开拓。这样,既有利于专业化管理,又可以共享资源,能提高经营者的积极性。 随着中国商业健康保险市场的不断成熟,应积极探索成立专业性健康保险公司的可能性。这种模式可以使公司将全部精力用于健康险业务的经营,在经营方式、风险控制方法、精算体系、保险公司和医疗机构合作、经验数据的处理、产品设计与定价、产品营销等方面进行更加专业化的研究和尝试,推动健康险业务的创新和发展,进而提升我国健康保险行业的专业化水平。另外,专业健康保险公司的设立,将有效促进健康保险市场的竞争,刺激原有保险公司加快健康险体系的改造,也有利于与国际保险业接轨,提升我国健康保险行业的经营水平。因此,在条件成熟的前提下,应鼓励商业保险公司独资成立、或与外资公司合资成立专业健康保险公司,这是促进商业健康保险快速发展的捷径之一。 健康保险论文:我国商业健康保险市场发展论文 内容摘要:随着我国国民经济快速健康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们对健康越来越重视,商业健康保险市场具有巨大的发展潜力。但综观目前国内的健康险市场,也存在不少问题,如产品单一,定价不合理,保险公司风险控制能力薄弱等。为加快商业健康保险发展,应积极探索商业健康保险发展的各种对策和举措。 关键词:商业健康保险费率厘定风险控制专业化经营 中国保监会在2000年颁发的42号文件中对商业健康保险作了这样的陈述:按保险责任,健康保险分为疾病保险、医疗保险、收入保障保险。疾病保险指以疾病发生为给付条件的保险;医疗保险是指以约定的医疗费用为给付条件的保险;收入保障保险是指以因意外伤害、疾病导致收入中断或减少为给付条件的保险。 随着我国国民经济快速健康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们对健康越来越重视,以“人的健康”为保险标的的健康保险,存在巨大的发展空间。据专家预测,我国健康险2004到2008年间的市场规模约为1500亿元到3000亿元,而2003年健康险的保费收入不到300亿元,发展空间之大令人吃惊。如何探索中国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之路,成为众多保险学者关注的一个热点问题。 国内商业健康保险的现状及问题 上世纪80年代初,原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开始在国内部分地区试办商业健康保险业务,1996年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推出为契机,健康险业务全面展开,各公司在原有的重大疾病保险和附加住院医疗保险的基础上,进一步开发出住院津贴保险、住院费用保险和高额医疗费用保险等一系列健康险产品。据国家统计局和中国保监会公布的数据,健康险的保费收入已从1997年的13.6亿元增长到2002年的104.1亿元(见表1)。诱人的数字背后,却是一个效益不容乐观的市场。目前,各家公司健康险的平均赔付率都较高,个别公司甚至达到、超过100%。 综观国内健康保险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产品差异小。尽管目前市场上商业健康险险种已超过300个,但整体上讲,产品差异性不大,主要是重大疾病定额给付保险、住院医疗费用补偿性保险和住院津贴等几类,而高额医疗费用保险、收入损失保险、长期护理保险、综合医疗保险以及专项医疗服务等在国外很普遍的险种几乎是空白。显然,健康险经营的效益不佳使保险公司对开发新险种望而却步,而各家公司也未能在产品差异性上体现出自身的核心竞争力。 健康险产品在费率厘定上缺乏科学性,存在很大的风险隐患。从精算角度来看,健康险产品的定价基础是疾病发生率、疾病恢复率和医疗费用率,此外,不同地区的疾病发生情况和医疗费用水平不同,一个地区的经验数据不一定适合另外一个地区。我国健康险全面开展只有不足10年时间,保险公司积累的经验数据不足,精算定价中的通常做法是借用外国的数据并加以修改,这样测试出来的费率必然存在较大的误差。再者,目前国外健康险多为短期品种,长期险种几乎全部采用不保证保险费的设计,而目前国内的同类产品基本上都保证续保且保证保险费。随着社会和医学的发展,疾病的种类和发生情况也会有所变化,目前保险公司这种不考虑健康险产品设计时长期风险的做法确实存在很大的风险隐患。 保险公司的风险管控能力薄弱。保险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对健康险的风险控制能力十分薄弱,特别是难以控制医疗费用支出。健康险不同于普通寿险,它涉及保险人、被保险人和医疗机构三方。目前,保险公司和医院之间没有经济上的共担机制,无法做到风险共担、利益共享。保险公司难以介入医疗服务选择的过程中,无法认定医疗服务内容的合理性,也就无法控制医疗费用的支出。而医院由于无需承担任何风险,在自身利益的驱动下,任意增加医疗费用、延长住院时间、虚报医疗费现象时有发生,造成保险公司赔付数额增大。而保险公司尚未建立专门的健康险核保核赔制度,难以控制逆选择和道德风险的发生。 这些问题的存在,归根到底是由于专业化程度较低造成的。专业人才匮乏,产品开发技术落后,风险控制能力薄弱,造成赔付率上升,盈利能力下降,直接影响到保险公司经营健康险的积极性和信心。 大力发展商业健康保险的对策建议 如何对症下药,使商业健康保险突破瓶颈大力发展呢?笔者认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国家应进一步明确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的界限 因为,一般来说,社会保险只负责基本的医疗保险,我国属于发展中国家,国家财力非常有限,补充医疗保险应交给商业保险公司来经营和运作;我国商业保险公司一直是经营商业补充医疗保险的主体机构,经验最丰富,具有人才和技术优势;根据现行法规,社会保险部门、保险公司、行业内部等都可以经营健康险,多个部门同时经营,各自只注重自己的利益,容易政出多头,不利于管理,也不利于收集数据,不利于精算定价和产品研发等。 国家要给予商业健康保险更多的优惠政策 根据《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和《财政部关于企业为职工购买保险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企业年金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都有了一些列支渠道和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但仍不足以对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产生很大的推动作用,因为对经济效益较好,有能力办理补充医疗保险的企业来说,允许的列支比例太小;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未覆盖的人群,如城镇职工家属、城市流动人口、自由职业者、学生、农村人口等,没有规定明确的列支渠道,也没有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公众个人投保商业健康保险没有给予税收减免。如果国家能给予上述优惠政策,必将迅速推动和促进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 要在保险公司与各相关部门和机构之间建立“风险共担、利益共享”机制 在保险公司与医疗机构之间建立这种双赢机制,会带来诸多有利条件。第一,有利于集合卫生部门、社保部门、保险公司等相关部门的数据,共同建立各类数据库,如投保人数据库、疾病数据库、医疗费用数据库、患者(或被保险人)数据库、药品数据库等。充分共享的数据信息,既便于管理,又便于服务,更重要的是,全面的信息和数据,便于产品的研究和开发,因为缺乏经验数据是制约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研发的重要因素之一;第二,可以有效防范道德风险,减少诸如客户在投保时不如实告知、住院医疗费用单据作假等问题,还可以杜绝或减少医患合谋、医院单独作假“谋取”保险公司利益等行为。 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众保险意识 目前,我国商业健康保险发展较慢,除了保险公司经营管理方面的原因外,也确实存在公众保险意识不强的问题。目前我国居民储蓄存款高达11万亿元,其中相当大的比例是用来防病养老的,但一般公众都选择存银行,而不选择购买保险,这是公众保险意识很弱的一个明显表现,但其原因归根到底还是保险公司宣传不到位的问题。所以,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众保险意识是目前发展商业健康保险的当务之急。 加强行业自律,制止不正当竞争 在团体健康险的展业中,过去有些寿险公司在与其他公司竞争时,往往采用向投保单位领导层赠送高额保单、返还高比例手续费、赠送汽车等贵重物品等手段来抢业务,企业年金保险的竞争中,采取“零管理费”承保的现象时有发生,这些自杀式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不仅搅乱了市场,而且也损害了保险公司的自身利益。只有加强行业自律,规范市场行为,才能维持商业健康险业务的持续健康发展。 积极进行商业健康保险专业化运作的探索 健康保险与一般的寿险险种相比,至少有两点不同之处:一是经营健险技术含量高、管理要求高。比如健康保险的精算,除了要考虑死亡率、利息率和费用率三个因素外,还要考虑疾病发生率、伤残发生率、医疗价格、地区差异等。再如健康保险的管理不仅涉及到核保、核赔、财务、人事管理,还包括医务管理、健康管理等;二是健康保险覆盖面广,涉及人群多。所以,健康险领域对保险公司的专业化要求是很高的,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可以进行的探索有: 目前各家公司应尽快采取在公司内部设立专门的健康险事业部或建立专业子公司的经营模式。由于健康险业务的专业性、技术性和复杂性,保险公司要对其进行专业化管理,即在数据的收集和积累、产品定价、利润核算、风险评估方法、理赔管理、客户服务内容及方式以及与医院合作等方面建立相应的经营手段和风险管理方式。在管理体系上,健康险事业部或子公司应有独立的产品开发部门,负责市场调研、险种开发设计、费率厘定、条款拟定;业务管理部,负责核保理赔、保全等业务规则的制订、实施、检查以及与医院的合作和管理;有市场推动部,负责业务的市场推动、激励、销售的策划、人员的培训以及辅助销售渠道的开拓。这样,既有利于专业化管理,又可以共享资源,能提高经营者的积极性。 随着中国商业健康保险市场的不断成熟,应积极探索成立专业性健康保险公司的可能性。这种模式可以使公司将全部精力用于健康险业务的经营,在经营方式、风险控制方法、精算体系、保险公司和医疗机构合作、经验数据的处理、产品设计与定价、产品营销等方面进行更加专业化的研究和尝试,推动健康险业务的创新和发展,进而提升我国健康保险行业的专业化水平。另外,专业健康保险公司的设立,将有效促进健康保险市场的竞争,刺激原有保险公司加快健康险体系的改造,也有利于与国际保险业接轨,提升我国健康保险行业的经营水平。因此,在条件成熟的前提下,应鼓励商业保险公司独资成立、或与外资公司合资成立专业健康保险公司,这是促进商业健康保险快速发展的捷径之一。 健康保险论文:我国商业健康保险主体地位研究论文 摘要]我国目前的健康保障体系存在着总体结构不合理、商业健康保险所占比例偏低及发挥作用偏小等问题,这与商业健康保险在国家健康保障体系中的主体地位缺失直接相关。本文对商业健康保险主体地位欠缺造成的发展不足进行了详尽分析,并就如何在国家健康保障体系中建立商业健康保险的主体地位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健康保障体系,商业健康保险,主体地位,对策 一、现阶段我国健康保障体系基本现状及其国际比较 表1与图1直观地展示出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医疗卫生总支出的变动情况,从中可以看到,卫生总费用一直保持着较快的增长速度,在1990—2005年十五年间,基本上每五年卫生总费用就要翻一番左右,尤其在1990—1995年五年中,卫生总费用增长了近两倍。 这里特别要关注的,是卫生总费用的结构变化。从表1、图1与图2中我们看到的一个显著事实是:曾经占据卫生总费用绝大部分比例的政府预算卫生支出和社会卫生支出两项占比明显下降,而居民个人现金卫生支出的占比则显著上升。 这样的健康保障体系结构显然是不合理的,由此会引致一系列经济与社会问题。由于健康医疗支出具有很大的不可预知性,当个人在健康保障方面需要承受很重的经济负担时,不可避免地会加重心理压力而致使不敢或慎于消费,这种行为一旦成为一种普遍的社会现象,其结果便是社会总需求不足,并由此对经济增长形成抑制影响。另一方面,当一笔大额健康医疗支出成为当事者无法回避的现实时,其结果很可能导致当事人因病致贫或因病返贫,这对社会稳定及和谐社会构建无疑会形成负面影响。 改革和完善健康保障体系是世界各国都面对过的重大课题,为此也进行过多方面探索,一个共同经验是,很多国家通过发展商业健康保险,使商业健康保险成为该国健康保障体系中的重要支柱之一。从表2我们看到,一些发达国家如瑞士、法国和荷兰等,商业健康保险的普及率已达到覆盖全部人口的高水平,美国也达到80%的高普及率;这些国家商业医疗保险占医疗卫生总支出的比重多数都在10%以上(瑞士和澳大利亚略低,但也在5%以上),美国和乌拉圭更是超过35%。与此形成对照的是,尽管自本世纪来,我国商业健康保险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有了较快增长,但始终没有超过4%的水平,最近几年一直在3%左右的水平徘徊。与国外相比,我国商业健康保险显然还存在着很大发展空间。 完善我国健康保障体系可以借鉴国外经验,以发展商业健康保险来减轻居民个人健康费用负担。但是,目前我国商业健康保险发展还很不充分,商业健康保险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还很低,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潜力巨大。据麦肯锡咨询公司研究预测,至2008年,我国健康保险市场有1500亿~3000亿元的规模。而事实上,我国至2007年健康保险费收入仅为384.17亿元。一方面是巨大的商业健康保险潜在需求,另一方面是相对滞缓的商业健康保险供给。造成这种状况的根源,就在于商业健康保险在健康保障体系中缺乏主体地位并由此导致发展不足,由此也阻碍了商业健康险在国家健康保障体系中作用的发挥。 二、商业健康保险在健康保障体系中主体地位的缺失及其后果 我国的商业健康保险至今还游离在健康保障体系之外,由此也导致很多不良后果。 1、主体地位欠缺使商业健康保险无法有效控制医疗成本,导致产品开发受限。 医疗服务是一个垄断性很强的行业。首先是技术型壁垒,从事医疗服务工作的人员,第一步需要接受规定的教育、培训和实习,真正从业后,还需要考取职业资格证书,所以一般人无法轻易进入到医疗服务行业。由于高度的技术垄断性,人们无法确知医疗服务者提供的医疗服务是否恰当,是否存在过度医疗。除技术垄断外,我国医疗行业还存在人为的垄断风险。这导致医疗费用一直居高不下,而垄断利益则不断膨胀。于是,一方面,健康保险的赔付率节节上升;另一方面,商业健康保险人对开发其他老百姓有需求的健康产品反而望而却步,大大影响了商业健康保险作用的发挥。 2、主体地位欠缺使商业健康保险无法有效调控医疗资源。 我国一方面存在医疗机构规模上的垄断,目前绝大多数医院为全民或集体所有,私营、中外合资等形式的医疗机构所占无几。另一方面还存在政策垄断,我国基本医疗保险的受理单位一般局限于全民或集体所有医疗机构,所以这些医疗机构具有政策法令上的天然优势。同时,目前我国对某些行业进入医疗行业仍然有限制,比如现有法律就不允许商业保险人投资医院。在种种限制下,商业健康保险人无法有效调控医疗资源,无法与医疗机构结成真正的利益共同体,无法在事先、事中和事后对医疗服务进行全方位的监督、审核和检查,保险人因此也无法有效控制风险,这些因素都导致保险人运营商业健康保险的不确定性和成本大大提高。主体地位的欠缺使保险人很难突破现有医疗体系来有效规避原有的医疗风险、重新合理配置医疗资源、名正言顺地为老百姓安排健康保障,这给商业保险发挥健康保障作用带来了阻碍。 3、主体地位的欠缺使商业健康保险无法获得政策法令鼓励和支持。 虽然老百姓对商业健康保险有一定需求,但潜在需求要转变为现实购买力,还必须有可支配收入的支持。另一方面,保险产品毕竟属于非渴求商品,很多人不会自行主动购买,有时需要外界因素的激励或强制。很多国家,如美国、瑞士、澳大利亚等,都通过制定法律,要求符合规定的国民必须购买相应的商业健康保险。为此,很多国家出台了各种鼓励购买商业健康保险的优惠措施,如美国对雇主为雇员、个人或自由职业者等购买商业健康保险制定了各自的税收减免优惠措施,并以强制性法令的形式推动商业健康保险开展业务。政府优惠政策的推出,一方面增加了购买商业保险的吸引力,同时也提高了民众的购买能力,能有效促进商业健康保险的推广。我国当前的状况是,国家只对企业职工补充医疗保险作出了相应规定,除此之外,再无其他对于基本医疗保险之外的健康保险的政策规定。而企业职工补充医疗也并非强制性要求,且很多补充医疗计划是由社保机构来承办,无助于健康保险发挥有效作用。 4、法律法令的空白增加了商业健康保险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的难度。 信息不对称是保险业永远的难题,特别对健康保险来说,逆选择和道德风险带来的困扰尤其大。总的来看,保险人往往处于不利地位,一方面,由于主体地位缺乏使保险人对相关医疗服务开展全面调查和审核非常困难,另一方面,在利用保险合同保护自己利益时,也因为保险法对健康保险相关规定的空缺而使保险人利益受到损害。我国的《保险法》对健康保险投保人未尽告知义务的处理并没有明文条款。尽管判例法系国家通过保险判例规定投保人负有健康状况告知的义务,但我国是成文法系国家,保险人引鉴国外判例未必能为法庭所接受,法庭最后可能作出有利于投保人的判决,保险人以法律手段化解信息不对称问题的意图也因此可能受挫。 三、建立商业健康保险主体地位的对策建议 1、国家通盘考虑健康保障需求,以立法形式推动商业保险进入健康保障体系。 从国际经验看,很多国家往往通过立法形式并采取具体措施来借助商业健康保险力量建设国家健康保障体系。第一种实现方式是,规定国民必须购买相应的健康保险。如美国的《健康维持组织法》(TheHealthMaintenanceOrganizationActof1973)要求确保雇员有可自行选择参加健康维持组织的权利;德国规定所有公民都必须参加健康保险,其中约有20%的高收入或自雇家庭选择商业保险公司提供的健康保险;1996年瑞士实施强制性健康保险,并要求保险公司一旦承保要保证续保,商业保险人同时为高收入者提供补充健康保险。第二种实现方式是,制定优惠的税收政策鼓励民众购买健康保险。如美国对雇主为雇员购买团体健康保险、自由职业者以及其他个人为自身购买健康保险都予以税收减免,对经营健康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采用较低的营业税税率,对健康险本身给予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澳大利亚政府对民众的私人健康保险费给予折扣优惠,而对没有购买私人健康保险的高收入者则实施加征1%医疗保健税的惩罚措施;瑞士的健康保险费用可享受税务减免,同时,地方政府通过提供收入补贴来帮助低收入者购买强制健康保险。借鉴国际经验,我国商业健康保险进入国家健康保障体系,也需要由政府力量来推动。一方面,政府应采取立法措施来确立商业保险人在国家健康保障体系的合法地位;另一方面,需制定切实的税收优惠政策来推动商业健康保险发展。 2、国家适当开放医疗资源,鼓励商业保险人合理调配医疗资源。 健康保险如果不与医疗服务提供者的利益关联起来并对其形成一定制约,很难将医疗费用增长控制在合理范围之内。为此,很多美国商业健康保险人发起并逐步建立起以控制医疗服务提供者行为和实施预付款制度为主要内容的健康维持组织(HealthMaintenanceOrganization,HMO),实践下来取得了较好成效。HMO的成功经验概括起来,主要有两点。其一是政府的大力支持。1971年,美国政府宣布将建立健康维持组织作为“国家卫生事业的战略方针”来推动;1973年,尼克松总统签署的《健康维持组织法》规定在经济上支持健康维持组织的发展。其二是HMO具有调控医疗服务提供者及其行为的能力。HMO拥有自己的医生、诊所或医院,HMO的医生主要是初级保健医生,HMO可对其医生雇员进行合理合法的监督管理;HMO还与医师团体或独立开业医师或独立开业协会签订协议,无论采取哪种形式的医疗服务,HMO都有明确的就诊制度,严格控制投保人的就医行为和医师的治疗行为,比如投保户只能去HMO指定的医院或医生处看病,如要选择医生,需要承担较高的自负额,所有的医疗需求必须先咨询初级保健医生,如果初级保健医生认为有必要才转给专科医生,而专科医生的很多医疗方案还需征得保险公司的同意。我国商业健康保险要获得良性发展,控制医疗成本是首先要考虑的问题。而要解决这个难题,可以借鉴HMO的做法,允许保险人合法利用医疗资源。为此,建议政府部门出台相应政策,鼓励医疗机构与健康保险人开展合作,并通过适当方式将目前相对分散、力量单薄的健康保险人联合起来,以增强健康保险人同医疗机构展开磋商的能力。同时,为真正实现商业健康保险人对医疗服务的监督和管理,还需解决保险机构投资医疗行业的法律障碍。 3、商业健康保险人提高风险控制技术,创造自身的主体地位。 健康保障体系要顺利和持续运行,有赖于成熟的医疗风险控制技术。目前,世界各国较多采用的医疗风险控制技术是相关诊断人群收费标准(DiagnosticRelatedGroup,DRG),即根据年龄、性别和治疗费用等因素划分每一相关诊断群,将每一相关诊断群的病情分级确定其平均医疗成本,制定相应的付费标准。另有一种费用控制方法是资源基础性相对价值计量法RBRVS(Resource-BasedRelativeValueScale),它是根据医疗行为使用的资源成本来确认每个医生或医疗服务提供者提供服务的相对价值。挂号费、诊疗费和医师职业责任保险费构成资源基础性因素,这些因素被转化成相对价值单位后再乘上每年更新的转换系数就成为应该向医疗服务提供者支付的金额,这个金额还根据不同地区进行调整。美国医疗照顾制度(Medicare)和几乎所有的健康维护组织(HMOs)都采用了这种方法。我国目前面临着严峻的医疗费用控制问题,尤其需要提升这方面的技术。商业健康保险应积极配合、支持风险控制和激励机制方面的研究,从整合医疗信息开始,深入研究相关控制医疗和就医行为的技术,改变医疗机构在定价上的垄断权,并建立有效的就医行为监督机制,提高整个健康保障体系的运行效率。藉此,商业健康保险将逐步创立和体现其在国家健康保障体系中的主体地位,不断促进自身发展。 4、政府有效监管健康保障提供者,保证健康保障体系的安全运行。 健康保障提供者的科学、规范操作是健康保障体系安全运行、百姓获得全面健康保险的保证,政府部门应对健康保障提供者予以有效监管。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06年9月颁布实施了《健康保险管理办法》,对保险人经营商业健康保险作出了管理方面的要求。政府对希望进入健康保障体系、申请经营健康保险的保险人应进一步规定相应的准入标准,同时还要审核商业健康保险人的经营目标、业务规划、资金运用、技术实施等,并在商业健康保险人正式开办业务后对其进行定期检查,以保证商业健康保险能够切实履行提供健康保障的职责。对商业健康保险制订科学的监管制度并确保其贯彻实施,是确立商业健康保险主体地位另一个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 健康保险论文:全民健康保险财务危机研究论文 摘要:台湾全民健康保险自1995年实施至今已经取得了显著的成效,民众的健康有了基本的保障。但是,台湾健保也面临着严重的财务问题,至今已经爆发了三次财务危机。本文从台湾健保的管理制度、财务收入制度和财务支出制度等方面对其财务危机进行了分析,并总结出它为完善我国大陆健康保险制度提供的借鉴意义。 关键词:台湾;全民健康保险;财务危机 一.台湾全民健康保险的制度分析 台湾地区健康保险制度源于1950年的劳工保险,至20世纪90年代初已有13种健康保险。由于当时这种保险制度存在着如保险费交纳不一、医疗费用支付标准不一以及管理混乱等问题,从1988年开始台湾当局就组织人员着手规划实施全民健康保险,简称全民健保。1994年8月9日,台湾当局公布了“全民健康保险法”,1995年3月1日,正式开始实施全民健康保险,至今已有十余年之久。 (一)台湾全民健保的制度模式 台湾全民健保前后规划了6年,台湾当局借鉴了国外的一些实施经验,同时结合台湾当地的社会经济状况与民众需要,创立了具有特色的社会健康保险体制。其制度模式的特点主要有如下几点: 1.中央集权的单一公营体制。在台湾的全民健保体系中,中央健康保险局是整个健保运作的具体承担者,充当保险人的角色。健保局总局综合管理全局业务,负责业务制度规划、督导、研究发展、人力培训、信息管理等。健保局总局下设6个分局,直接办理承保业务、保险费收缴、医疗费用审查核对及特约医疗机构管理等业务。在台湾,负责监督全民健保运作的机构有:负责监督保险业务的“全民健康保险监理委员会”、负责审议各项争议的“全民健康保险争议审议委员会”、负责协议与分配健保年度所需医疗费用总额的“全民健康保险医疗费用协议委员会”。这三个监督机构同健保局总局一起,向上对“行政院卫生署”负责,构成了全民健保的行政体系。 2.全民强制纳保。在台湾“全民健康保险法”中规定,凡是“中华民国”国民,在台湾地区设有户籍满四个月以上,都必须参加全民健保。此外,领有台湾地区居留证件的外籍人士,在台湾居留满四个月,也应该参加健保。可见,台湾全民健保是一种强制性的社会保险。被保险人依其职业类别与所属投保单位,共分为六大类:第一类为公营事业机构公务或公职人员,私立学校教职员,自营作业主和雇主;第二类为职业工人,外雇船员,自营作业和雇主;第三类为农民和渔民;第四类为军人眷属;第五类为低收入户;第六类为荣民(指早期的退伍军人)、荣眷等。投保者中有职业者应透过所属单位投保,没有职业的可透过乡(镇、市、区)公所投保。 3.保险费收缴以薪资为依据。在台湾全民健保中,保费收入是健保资金的主要来源。具体由三部分负担:一是被保险人缴纳的保险费;二是被保险人所在单位(雇主)为被保险人所缴的保险费;三是“政府”为一些特定被保险人(第四类、第五类低收入户和第六类无职业荣民)所提供的补贴。在所有的保险对象中,除第四、五、六类保险对象以全体保险对象每人平均保险费作为计算基础,其它都以被保险人的薪资所得为计算基础。被保险人的资本所得,包括营利所得和财产所得,则未列入费基计算。 4.自负盈亏的财务责任制度。为避免全民健保拖垮财政,台湾健保实行的是自负盈亏的财务制度,健保必须负责自身的财务平衡。为了健全健保财务制度,台湾当局制定了一些措施:(1)允许及时调整保险费率。健保法规定保险费率最高上限为6%,开办第一年为4.25%,至少每两年精算一次。根据精算的结果和财务收支情况,可以对费率加以调整。(2)提取安全准备金。为了避免医疗费暴增或因经济不景气、失业等原因导致的保险费收人减少和保险财务短期失衡,健保法规定每年应从保费收入总额中提取5%的安全准备金,以保证健保财务的稳健运行。 廖添土:台湾全民健康保险财务危机论析5.医疗费用部分负担制度。所谓的“部分负担”是指,民众就医除了健保给付外,仍须自己负担部分医疗费用。推行部分负担制度,是为了强化患者的医疗成本意识及个人责任,避免医疗资源的不当使用。同时,为了避免因实施部分负担制度加重一些贫困民众的经济负担而影响其正常就医,又订立了免除部分负担的相关措施。免除项目包括重大伤病、分娩、预防保健、山地离岛、慢性病连续处方笺等,免除对象涵盖低收入者、职业伤病患者、结核病患者及3岁以下儿童等弱势群体。 6.保险医疗给付范围广。参加了全民健保的台湾民众,在缴交保险费并领取健保卡后就可享受范围非常广的保险医疗给付。不管是牙医、西医还是中医门诊、急诊、住院、生育、预防保健、家庭病房、精神病社区康复等医疗服务都涵盖在保险给付的范围内,民众从小感冒到住院手术或重大疾病,仅需要担负部分负担费用,其余皆为保险给付。 (二)实施效果简评 台湾健保实施后,获得了国际上比较广泛的好评。健保开办后短短数年间,民众纳保率由1995的57.48%上升至2003年的98%,几乎全岛民众皆可接受健康保险社会保障,大大降低民众就医的经济障碍。特别是老、弱、妇、孺等医疗照护需求高的民众,就医不需花费昂贵的医疗费用就可享受医疗照护。台湾健保取得了全民纳保、民众满意度高、保障范围广、就医方便、保费低廉等成效。2000年,英国的《经济学人》在评估《世界健康排行榜》时,综合各项指标,将台湾地区列为第二名。美国知名期刊《健康杂志》(HealthAffairs),也于2003年5月份专文论述台湾全民健保的成就,给予了高度的评价。 二.台湾全民健康保险财务危机的实证分析 台湾健保实施十余年来取得了令人满意的成就,获得了台湾民众的支持。但是,健保的财务问题却始终未能得到解决,财务危机屡屡爆发。依《南方周末》2006年4月6日报道,从1995年至今,台湾健保的财政支出一直处于入不敷出的状态:收入每年的增长率为4.58%,而支出的增长率则达到5.71%。安全准备金至2004年只剩78.5亿元(新台币),健保面临着破产的危险。 资料来源:1.1995-2004数据来源台湾中央健保局会计室《安全准备提列情形表-依权责发生基础》2004;2.2005年数据来源《南方周末》2006-04-06报道,《台湾健保:医疗制度乌托邦?》 数据来源:台湾中央健保局会计室《安全准备提列情形表-依权责发生基础》2004 (一)第一次财务危机(1999~2000年) 如表1和表2所示,台湾健保开办的前三年,财务状况良好。这三年每年的健保财务收入均大于财务支出,安全准备金也由1995年的371.44亿元(新台币,下同)上升到1997年的615.59亿元。但是,1998年财务支出急剧增长,而收入却增长缓慢,当年的健保财务就略微失衡,支出比收入多了约15.6亿元,这一财务缺口由安全准备金来平衡。到了1999年,健保财务失衡更加严重,爆发了第一次财务危机。这年财务支出远远高于收入,财务逆差达210.03亿元,安全准备金一下子减少了35%,只剩389.96亿元。 针对第一次财务危机,台湾当局采取了一系列开源节流的措施。开源措施包括:查核投保金额、中断投保开单、协助弱势寻求补助、争取代位求偿、公益彩券盈余分配及烟品健康福利捐赠等。节流措施包括:防止医疗资源浪费、强化药品特材支付作业、查处医疗院所违规行为、落实医疗费用审查等。这些措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到了2000年健保财务状况有所改善,财务支出比上年有所减少,收入增加了203.64亿,财务略微出现了盈余。 (二)第二次财务危机(2001~2003年) 自2000年健保财务有所改善之后的三年,健保又爆发了第二次财务危机,财务缺口又开始加剧,直到2003年才有所缓和。这三年财务支出年平均增长速度为5.87%,而收入年平均增长速度只有5.76%,安全准备金逐年减少,2003年只剩下82.8亿。 为了应对这次财务危机,台湾当局不得不调整保险费率,于2002年9月把保险费率由4.25%调整至4.55%,提高健保收入。其次,全面实施总额预算制度,适度控制医疗费用增长。总额预算制度是指由被保险人、医疗服务提供者及专家学者共同协议医疗费用的年度支出总额,在总额范围内依照支付标准表决定服务报酬的一种医疗费用支付制度,其目的是要医疗提供者共同承担财务风险责任,以合理控制医疗费用于预先设定的范围内。实施总额预算制度后,医疗费用得到一定的控制,年成长率在4%~5%之间。 (三)第三次财务危机(2004~至今) 在2003和2004两年,由于医疗费用得到有效控制,加上调涨保险费率增加了健保收入,财务形势有所缓和,但依然是入不敷出,到2004年底安全准备金只剩下78.5亿元。2005年财务支出又开始大幅上涨,但财务收入却反而小降,使得财务缺口达650亿元,安全准备金变为负数。在现有费率制度下,按照健保的财务预算,未来五年健保财务缺口将进一步拉大,健保的财务危机将更加严峻。 针对这次财务危机,当局采取了采取了包括长期和短期两套措施。短期措施主要是实施所谓的多元微调方案,主要措施包括投保金额上限由87600元调整至131700元、军公教投保金额由薪资的82.42%调整至87.04%、争取烟品捐赠及代位求偿收入及拉大小区医疗与大型医院门诊部分负担差距等。长期措施则是谋划推出二代健保规划,其目标是建立权责相符、财务收支平衡、扩大社会参与、提升医疗质量的健保制度。 三.台湾全民健保财务危机综合成因分析 台湾全民健保实施的是自负盈亏的财务制度,保证全民健保的财务平衡,是事关健保能否永续经营的重要问题。每次健保财务危机的爆发,当局都要采取一系列的措施来挽救,但收效甚微,健保财务依然入不敷出。健保财务危机屡屡爆发,根源在于健保自身的制度缺陷。要达成健保的财务平衡,台湾当局就应该从健保的制度层面上做一番彻底而有效的改革。 (一)健保管理制度 1.中央集权的公营体制,不利于健保的正常运作。台湾全民健保管理制度是一种单一的公办公营体制,这种管理体制存在不少弊端。首先,单一保险人体制缺乏多个保险人之间的竞争,无法发挥市场资源配置优势,降低健保自身的运营成本,同时也无法满足民众多层次的健康保险需求。其次,中央集权的公营体制容易使“政府”的角色定位错误,致使健保行政与业务不分。在国际上实施社会性健康保险的国家(如德国),政府一般担任监督者及仲裁者角色,而非执行者。但在台湾健保的组织体制中,中央健康保险局既是管理者又是保险人,身具承保、医疗机构特约管理、支付标准订定、医疗费用审查与核付等多重身份。这种角色定位错误破坏了健保的正常运作体制,造成健保运作制度的畸形发展。 2.支出与收入缺乏连动机制,财务预算难以平衡。在台湾健保体制下,财务收支预算分别由“监理会”和“费协会”负责,收支预算相分离。其中,“监理会”的主要职能是提供法规咨询、收入面的费率制定与监督等,而“费协会”的主要职能是在总额支付制度下负责健保财务的支出预算。由于“监理会”与“费协会”相互分立,使得收入与支出的缺乏连动关系。如果“费协会”为了提升医疗服务质量而决定增加预算支出,而“监理会”却决定费率不动、其它收入也不增加,则两者之间会出现财务缺口。这种收入与支出预算相分离、权责不对等的机制,不利于健保财务收支平衡。 3.管理监督制度不健全,致使健保财产被侵吞。对台湾健保运作的监督主要由“监理会”负责。然而,由于台湾当局的无能和“监理会”监督的无力,健保财产一直不断的被侵吞。在台湾,政客、医界与不法集团串通“吃健保”的丑闻,屡屡见诸报端。据海峡都市报2006年3月31日报道,民进党“立委”林进兴、邱永仁所分别经营的两家医院,通过勾结假病患与假住院诈领健保费至少1.9亿和1.1亿。由此可见不法集团“吃健保”之猖獗,健保又岂能不爆发财务危机。 (二)健保财务收入制度 1.保险费负担不公。健保保险费的收取应充分重视负担的公平性,但是,台湾健保保险费的收取长久以来即存在着一些不公平的现象: 首先,工薪阶层负担沉重。由于保险费费基以薪资所得而非实际所得计算,因而健保财务主要由工薪阶层负担。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薪资所得占台湾民众总所得的比重逐渐降低(目前这一比例是55%),而其他所得,比如资本所得,所占的比重却逐渐升高。这种情况使得依靠薪资所得的工薪阶层保费负担越来越重,而大量资本所得者,拥有着巨额收入却不需分担保险费,显失公平。有报道说,台湾著名模特林志玲,年收入将近4300万,每个月的健保费,只要缴交604元,比许多上班族都还要低。另外,由于薪资收得占总所得的比重下降,客观上也使得健保财务收入增加的空间越来越小,影响健保财务平衡。 其次,保险费各类目之间负担差异较大。台湾健保把保险对象分为六类十四目,各类目保险对象本人、雇主及政府负担比例各不一样,造成类目之间保费负担的差异。比如,第一类保险对象的公营事业人员,缴交保费时不必以全部薪资投保,而且有投保薪资的上限,保费负担比第二类保险对象大大减轻。另外,在第二类别保险对象里,职业工会会员保费负担比普通工人低,因而,很多被保险人纷纷以加入工会等方式来转移投保身份,以逃避高额保费。 最后,家庭成员多的保险对象负担更重。在台湾健保体制下,家庭成员多者,除了要为自己购买保险外,还要为家庭成员购买保险,一个人往往要同时负责好几个人的保费。这使得家庭成员多又以全薪投保的民众负担十分沉重,而单身又未以全薪投保的民众负担较轻。 2.保险费费率僵化。依据“全民健康保险法”的规定,健保财务可以对保险费率进行及时的调整,以维持财务平衡。从医疗保健支出占GDP比值来看,OECD国家平均每年支出在7-9%,而台湾平均只有5.88%,因而相对于OECD国家,台湾保险费率还有一定的上调空间。但是,台湾健保自实行以来,费率也只调整一次,且幅度很小。这是因为在台湾特殊的政治体制下,要想通过上调费率来达成财务平衡,困难重重。首先,由于台湾特殊的政治环境,政治家的活动都是为选举服务。为了取得选民的支持,获得竞选的成功,政治家往往反对保险费率的调涨。其次,由于保费负担的不公,调涨保险费率也会受到民众的强烈反对,保险费率调涨举步维艰。 (三)财务支出制度 由于健保制度的“道德风险”,任何一个国家或地区都面临着医疗费用支出上涨的问题,因而都需要一套合理的制度来控制医疗成本,防止医疗浪费。台湾健保财务支出制度,就缺乏一套既保证民众健康不受损害又能合理控制医疗费用的机制。 1.总额支付制使民众健康受损。台湾全民健保实施之初医疗支付主要采用论量计酬制度,即按照医生提供的服务量、民众的用药量及住院天数等来计算健保的医疗给付。这种支付制度虽然方便医疗费用的计量,但是不利于对医疗费用的合理控制。为了多获得健保医疗给付,医疗提供者往往增加服务量和用药量,民众也往往增加就医次数,导致医疗费用快速增长。后来随着第二次健保财务危机的爆发,为抑制逐年高涨的医疗费用,台湾当局全面实施了总额支付制度。总额支付制度在控制医疗费用方面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是由于其只在医疗供给方控制费用支出,并没有在医疗需求方面进行合理的控制,使得民众的医疗需求仍然十分庞大,民众的医疗资源浪费仍然十分严重。在高涨的医疗需求面前,医疗提供者为了控制医疗费用在预算的总额内,就不得不降低医疗服务质量,从而使民众的健康受损。 2.药价黑洞蚕食健保收入。台湾健保药价黑洞每年都要蚕食几百亿的健保收入。所谓药价黑洞,是指健保局支付医疗院所交付保险对象(病患)的药品费用,与医疗院所实际购买价之间所产生的差距。据人民日报网络版香港2000年7月19日报道,台湾健保每年损失的药价黑洞达200亿元。为减少药价黑洞,从1999年到2002年,健保局共进行了三次药价调降,试图解决药价黑洞问题。结果表明,这一措施收效甚微。因为在新的药价下,医院基于营运营利的现实考虑,会重新寻找可获取最大药价差的药品,以取代原先采购的药品。这样,不仅药价黑洞没有得到解决,民众的健康也受到了损害。 3.医疗资源浪费严重,促使支出急剧上涨。台湾虽然实行了总额支付制度,医疗费用有所控制,但是医疗资源浪费,还是十分严重。全民健保实施后,台湾人民变得“爱逛医院、爱拿药、爱检查”。据统计,台湾目前平均每人每年看病次数高达15.3次、药费占全部健保费四分之一、门诊医疗花费占总医疗费六成以上,民众“不看白不看”的心理十分普遍。其次,医疗院所“可住(院)可不住的,要住;可割(手术)可不割的,要割;可照(内视镜)可不照的,要照;可开(药)可不开的,要开”的浪费现象也屡见不鲜。由此可见,医疗资源浪费是台湾健保当前很重要的问题,导致了财务问题的日益恶化。 (四)其他客观因素 台湾健保财务失衡原因错综复杂,除上述原因外,还有其他一些客观的因素影响财务平衡。这些客观因素主要有:第一,台湾近年来经济发展不景气,财政日益恶化,企业纷纷外移,失业率上升,民众收入减少,使得健保保费收入锐减;第二,台湾人口的老龄化加剧了健保财务危机。随着台湾人口平均寿命的延长和出生率的下降,台湾人口老龄化非常严重。十年前65岁以上老人占总人口的5%,如今达到9.6%。人口老龄化使得健保医疗费用大副增长,加剧了健保危机;第三,医疗科技的日益进步和新药的不断开发,以及医疗给付范围的扩大,也都增加了医疗费用的支出。 四.借鉴意义 实施健康保险是提高我国人民生活水平和稳定社会的必要措施,是新形势下构建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生活的重要一环。由于我国仍然是个健康保险不发达国家,健康保险体制还不健全,社会医疗保险覆盖面低,因而,在新形势下完善健康保险体制是我国的重要任务。台湾全民健保实施十多年来,其改革的成功和失败,可为祖国大陆建立和完善健康保险制度提供可贵的借鉴意义。 (一)大力发展商业健康保险,建立多层次健康保险制度 1998年12月,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建立了以“低水平,广覆盖”为主要特征的新型医疗保险制度。这种医疗保险制度是与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其保障目标定位于满足职工的“基本医疗需求”,并且强调个人在医疗费用支出上的责任。但是,我国医疗保险改革的实践表明,单靠政府力量难以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快速增长的多元化健康保障需求。发展商业健康保险,不仅可以满足广大群众多层次的健康保险需求,还可以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降低社会健康管理成本,提高健康管理质量和效率,减轻政府负担,构建健全的社会保障体系,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 (二)建立有效的供方与需方医疗成本共同分担机制,控制医疗费用 为了防范“道德风险”,合理控制医疗费用,一个理想的医疗保险体系要能同时达到两个目标:一是保护消费者使其能避免患病时的财务风险;一是使医疗资源能够有效的运用。然而如果仅采用一个政策工具,而同时想达到这两个目标时,常陷于两难境地。因而,应该使供方成本分担制度与需方成本分担制度一起搭配使用,才可避免两难困境,同时兼顾风险保护与资源使用效率的双重目标。所以,完善我国的健康保险体制,必须寻求一套有效的供方与需方医疗成本共同分担机制,使民众健康在不受损害的情况下合理控制医疗费用。 (三)加快医疗卫生体制改革 目前,我国的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相对滞后,仍存在着一系列的问题,如医院产权不清,医疗服务重视效率而忽视公平,民众看病难,看病贵等。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顺利与否关系到社会医疗保险体制改革的成败,关系到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和医疗卫生费用控制的效果。因而,要建立完善的社会健康保险体系,当务之急是加快我国医疗卫生体制的改革。 另外,完善我国的健康保险体制,还应该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建立完善的财务监督制度,制定合理的保险费率,保证负担的公平。并且,还应该在农村大力推广医疗健康保险,使广大农民也有健康的保障。 健康保险论文:我国商业健康保险发展研究论文 摘要:入世以来,世界经济全球化的趋势给我国的保险带来前所未有的发展和变化。随着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逐步深化,花钱看病、投保买健康的观念将逐渐被人们所接受,这样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将有广阔的市场。但是目前,我国健康保险的发展还很落后,并且其发展还处于“小马过河”的阶段,所以商业健康保险亟待完善。本文在讨论商业健康保险发展问题的同时,阐述了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对策。 关键词:商业健康保险;保险政策;经营模式;医疗风险;保险产品;产品监管;发展对策 在许多国家的国民医疗保障体系中,商业健康保险都是一个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商业健康保险在健全我国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在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保障需求,促进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等方面都发挥出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同时,作为商业保险中的一类重要业务,健康保险也越来越受到国内各家保险公司的青睐。以往的许多研究都表明,中国商业健康保险的市场潜力巨大。为此,根据我国现阶段的基本国情和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规律,笔者对中国商业健康保险目前的状况进行了描述,分析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商业健康保险应采取的经营和发展战略,期望这些分析和建议能对我国商业健康保险事业的持续、稳定和健康发展产生积极的影响。 一、我国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现状 我国商业健康保险开始于上世纪80年代初国内保险业复业时期,经过二十多年的努力,已经取得了一定成果,其主要表现在: (一)覆盖人群逐步扩大,业务规模迅速增长 据统计,2001年,商业健康保险承保数量首次突破1亿元,2002年达到了1.36亿元,当年保费收入达320.96亿元,比上年增长44.96%;自2003年3月非典疫情发生以来,健康保险保费收入持续增长,在非典最为严重的5、6月份,保费收入分别达37.19亿元和59.42亿元,大大高于上年26.75亿元的月均保费收入水平。 (二)经营主体不断增加,产品供给日益丰富 目前,已有29家寿险公司和8家财产险公司经营健康保险,提供的险种已经超过300种。除了传统的费用补偿型和住院津贴型产品,保险公司也开始涉足收入损失保险和长期护理保险等新领域。 (三)服务领域日益拓宽,社会影响明显扩大 商业保险公司提供的健康保险已经覆盖了包括电力、铁路、邮政、通讯等行业在内的各大行业,社会影响明显扩大。特别是在2003年上半年发生的非典疫情面前,保险业快速行动,采取加快理赔、加快产品开发、加快销售创新等特殊服务,在抗击非典的特殊时期,树起了保险业良好的社会形象,有力支援了国家抗击非典斗争,赢得了社会的普遍赞誉。 (四)对于国内健康保险的需求市场来说,市场潜力巨大 全国50个城市的保险需求调查显示,49.9%的城市居民考虑在未来3年内购买商业保险,其中预期购买健康保险的比例高达76%,在人身保险各类业务中占居第一位。 二、目前我国商业健康保险发展的障碍 (一)政策和法律等外部环境还不够完善 商业健康保险是以被保险人的身体为保险标的,保证被保险人在疾病或意外事故所致伤害时的直接费用或间接损失获得补偿的保险,包括医疗保险、疾病保险、收入保障保险和长期看护保险等。 2002年12月,中国保监会专门下发了《关于加快健康保险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了加快发展健康保险业务,加强健康保险专业化经营和管理,建立适应我国国情的健康保险发展模式等方面的原则要求。尽管在宏观的层面上,我国的健康保险已经具备了一定的法律基础,但是微观层次的不完善却一直阻碍着保险公司在商业健康保险方面的发展,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保险公司尚不具备法律赋予的可参与医疗服务定价及对医疗卫生资源的有效利用实施监控的权利;二是社会医疗保险和商业医疗保险具体的业务界限还不够清晰,存在社会保障机构开办商业医疗保险,与商业医疗保险争夺业务的情况;三是对涉及医疗保险的诉讼案件,在审理及新闻媒体报道时,也往往存在偏袒被保险人的情况。凡此种种情况都使商业健康保险的进一步发展面临困难。 (二)商业健康保险经营模式的风险控制存在缺陷 我国现在采用的健康保险经营模式是投保人(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缴付保费,然后被保险人到医疗服务提供者那里接受医疗服务,医疗服务工作者按照提供的医疗服务收费,而后被保险人付费后用付费凭据到保险公司那里报销索赔,保险公司间接地按照医疗服务提供者的服务进行付费。简而言之,就是“被保险人看病,医院治病收钱,保险公司买单”。这相当于保险公司作为第三方支付了医疗服务费用,是补偿性按服务付费的健康保险模式,我们把它简称为买单式健康保险模式。 买单式健康保险模式分离了医疗服务和保险服务,保险公司仅仅参加了保险服务,无法控制医疗服务,不可避免地在风险控制方面存在着缺陷,从而不能协调好保险人和医疗服务提供者两者之间的利益机制,导致保险公司和医院之间缺乏共同的经济利益,进而得不到医院配合,造成核保调查和理赔查勘困难重重,影响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 (三)保险公司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缺乏,不能满足市场的需要 根据我国健康保险发展的现状,目前保险市场上可以购买的健康保险产品主要包括基本住院医疗费用保险、住院医疗生活津贴保险、重大疾病保险等险种。但是市场上的健康保险产品,不论是产品设计还是保障水平,都存在或多或少的弊病。并且在产品销售上,各个层面的产品缺乏互补性。 一方面,基本住院医疗费用保险和住院医疗生活津贴保险都存在一定的缺点,即个人投保须附加于一定保额的主险之上。结果导致了实际投保率很低,给付率极高的情况。而重大疾病保险根据投保人选定的保险金额承保,长期寿险固定利率分定期保险和终身保险两种,实际投保率不高,短期给付率低,但高额保单承保风险极高。这些都无疑增加了商业健康保险发展的困难。另一方面,近年来,各保险公司都设计了许多保单,但普遍存在着保险责任相近、单一和缺乏创新的缺陷;同时开办的住院医疗费用保险和生活津贴保险的保险期限太短(只有一年),使被保险人的利益得不到足够的保障,从而不能真正满足市场的需求。 (四)商业健康保险的基础设施不够坚实 商业健康保险是一项专业技术性强、管理难度大的业务。迫切需要一支高素质的人才队伍,包括医学技术人才、精算人才等。专业化的人才资源和计算机系统是商业健康保险的软硬件基础,我国保险公司在这两方面的基础建设比较薄弱,亟待加强。 在人才资源方面,我国的保险公司普遍缺乏一支既懂医学医疗又懂保险业务的复合型人才。首先,各保险公司都缺乏合格的医疗保险管理人员;因为健康保险涉及医学、保险和管理等多个领域,要求管理人员具备宽广的知识面和跨领域的背景,而符合如此要求的人才凤毛麟角。其次,保险公司的精算管理、险种开发、核保理赔和市场营销等岗位都急需熟悉健康保险的专业人才。最后,保险公司还缺乏合格的健康保险专业营销人员。 在系统设备上,许多保险公司还没有建立起健康保险业务的专业信息系统设备。现有的健康保险业务大多依靠寿险业务系统进行管理,相关的数据也按照寿险业务的标准进行记录和管理。这样导致保险公司无法实现健康保险业务的专业核保理赔功能,也无法记录统计健康保险业务迫切需要的各项医疗资料。没有健康保险的专业电脑平台,健康保险的专业化风险管理也就无从谈起,所以加强健康保险的专业信息系统建设不容忽视。 (五)健康保险的产品监管政策不到位 我国已经加入世贸组织,保险业在挑战和机遇面前,保监会应适时地调整和完善保险监管,以使我国保险业在得到一定程度的保护下得到发展,同时使我国的保险市场进一步向世界各国开放,从而达到双赢。 目前,各保险公司的健康保险产品的条款和费率都由总公司报保监会统一备案,报备的条款和费率没有弹性。但是健康保险的地域性要求很强,各地的自然情况和经济形式都不相同,各种疾病的发生率和医疗费用水平不同,相应的保险责任、免赔额限度、以及费率等保单要件要求也就不尽相同。因此,总公司统一备案的条款到达地方后很难完全适应当地的情况,不易得到市场的认同。现行的统一备案制使健康保险产品缺乏灵活性,不利于保险公司因地制宜地设计和调整健康保险产品条款,抑制了商业健康保险的市场拓展。 三、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对策 (一)争取政策支持,创造有利于健康保险发展的外部环境 随着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进一步深化,我国对商业健康保险的地位和作用也做出了明确的规定,还出台了一系列有利于商业健康保险发展的相关政策。例如:保监会将继续加强与财政部、税务总局的联系,争取减免个人购买健康保险的所得税,进一步鼓励和吸纳更多的居民个人参加商业健康保险,加快健康保险专业化进程;同时,明确商业健康保险地位,准确界定与基本医疗保险的界限,规范市场经营环境。因此,目前中国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有着非常有利的外部环境,但是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还受到来自经营环境中的诸多因素特别是医疗服务方面一些因素的不利影响,在这些不利因素中,医疗机构的行为和医疗服务过程,特别是医疗服务成本的变化对商业健康保险所造成的影响,各家保险公司必须有一个清醒的认识。 (二)完善医疗风险控制体系,推进医疗机构和保险公司形成合作机制 如何建立对医疗风险的控制体系,是发展健康保险必须认真考虑的问题。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离不开卫生医疗系统的支持,并且,商业健康保险作为重要的筹资手段和市场化的制度安排,也能够成为卫生医疗体系改革的重要推动和促进力量。从这个角度出发,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和卫生医疗系统的发展有着共同的目标,应当携起手来,开展一些试点,进行一些合作,探索建立商业健康保险与医疗服务系统的合作模式,完善医疗风险控制体系,从而实现商业健康保险发展和卫生医疗改革的双赢。此外,协调有关政策,鼓励保险公司投资、参股医院,或与医院建立合同、契约关系等,探索与医院有效合作的各种方式;与财政部协商,在财务报表上增加一个科目,用于核算保险公司与医院“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费用支出和收入。这些都是完善医疗风险控制体系不可缺少的补充。 (三)设计合理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完善健康保险产品体系 产品是市场竞争中最重要的工具。根据健康保险的市场需求情况,制定正确的产品开发战略是经营成功的基础。目前社会医疗保险的覆盖范围很窄,据统计2001年的覆盖人数不足8000万人,绝大部分居民没有得到医疗保障。各保险公司可以大力推出针对低收入且无保障人群的基本医疗保险、重大疾病保险和住院医疗生活津贴补助保险等险种;对于享有基本医疗保障的职工人群,提供低价格、窄范围、高保障的险种;对于较富裕的年轻群体,提供价格与保障程度比例适中,保障期限长、保障范围有针对性的险种,对于高收入的中年群体提供高价位、保障全面的保险产品。同时结合国家医改动向,开发能长期适应医疗改革进展的商业医疗保险产品,争取长期的盈利空间;重视对广大农村医疗保险市场的产品开发,满足农民的医疗保险需求,使商业健康保险在保险密度上更进一步。 (四)建立专业化的信息管理系统,加快健康保险专业人才的培养 信息管理系统是实现健康保险专业化运作的基础平台,对健康保险的风险控制和长期发展至关重要。各保险公司应充分重视信息管理系统的开发,建立和完善与健康保险业务相适应的信息管理系统,特别是完善健康保险的理赔管理系统和统计分析系统。 人才培养是健康保险专业化发展的关键。各保险公司应制定健康保险专业人才的培养规划,加快健康保险专业人才的培养。采取多种途径培养健康险专业人才,特别是要重点培养高级管理人员和精算、核保、核赔、健康管理等专业人才,并充分发挥其作用。 (五)加强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监管,创造良好的监管环境 保监会应抓紧出台健康保险产品管理办法,形成相配套的技术标准体系和风险管理体系,健全监管措施,为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和监管环境。 鼓励保险公司与部分地方政府和大型企事业单位积极开展合作,进行商业健康保险试点,健全服务方式和经营模式,为健康保险的进一步发展积累经验。同时,还鼓励保险公司结合当地市场特点,与有关部门、地方政府及医疗服务机构进行沟通协调,积极探索,因地制宜地发展多种形式的商业健康保险,制定出适合当地实际情况的产品,在不断的探索中加快商业保险发展的步伐。 健康保险论文:商业健康保险发展论文 摘要:一个国家的公共医疗保障制度,即国家医疗保障制度和社会医疗保障制度,对商业健康保险会产生一定的“挤出效应”,但仍然存在商业健康保险发展的空间,在我国商业健康保险更有着巨大的发展空间。我国健康保险经营不佳主要是没有进行合适的专业化经营,因此,应采取综合措施推进专业化经营,来提高我国保险公司健康险的水平,促进我国健康险市场的发展。 关键词:商业健康保险,专业化经营,医疗保障制度,赔付率,发展空间 一、我国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空间 一个国家商业健康保险的经营和发展与该国医疗保障制度密切相关,从理论上说,一个国家的公共医疗保障制度,即国家医疗保障制度和社会医疗保障制度,对商业健康保险会产生一定的“挤出效应”。但实践表明,即使在公共医疗保障制度保障水平较高的国家和地区,也仍存在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空间。 1.国家医疗保障制度。在国家医疗保障制度安排下,国家通过财政预算拨款作为医疗保险资金的主要来源,为国民提供几乎是免费的医疗保障,如英国、加拿大。从理论上说,实行国家医疗保障制度的国家,由于公共医疗保障制度对商业健康保险的“挤出效应”,该国的商业健康保险将受到很大程度的抑制。但由于国家医疗保障制度提供的服务质量不高、等待期长等缺陷,许多国民在国家免费提供的医疗保障之外还另外购买商业健康保险,以提高其健康保障水平。例如,加拿大实行国家医疗保障制度,国民享受免费的医疗保险,但商业健康保险保费收入仍然占寿险保费总收入的22%左右。 2.社会医疗保障制度。在社会医疗保障制度安排下,通过立法强制实施,保险基金主要来自雇主和雇员,国家财政给予补贴,如德国、日本、台湾地区。在社会医疗保障制度安排下,社会医疗保险虽然覆盖面广,但往往保障水平不高,商业健康保险仍然存在很大的发展空间。 3.商业健康保险制度。在这种健康保障制度安排下,政府只为特定人群(如老年人、残疾人、低收入者、军人)提供医疗保障,其他人群通过购买商业健康保险提供医疗保障。如美国,美国的医疗保险制度是一种政府健康保险计划、私营健康保险计划和管理型医疗保险的结合体。除了老人和—些特殊群体,大多数美国人主要依靠雇主和(或)雇员本人购买的商业健康保险来提供医疗保障。美国是典型的以推行商业健康保险为主的国家,商业医疗保险覆盖人群超过总人口的60%,商业健康保险保费收入约占人寿保险总保费的20%。 由此可见,无论是在实行国家医疗保障制度或是社会医疗保险制度的国家,还是以实行商业健康保险制度为主导的国家,商业健康保险都存在较大的发展空间,其在寿险总保费收入中的占比通常高于20%。 我国的商业健康保险同样具有巨大的发展空间,据中国保监会公布的数据,2005年全国人身险保费收入3697亿元,健康保险费收入只有307亿元。如果我国的商业健康保险能达到寿险的20%,按2005年的寿险保费计算,商业健康保险费收入将达到739亿元,可见我国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潜力巨大。 二、我国商业健康保险的经营状况及其国际差距 (一)我国专业健康保险公司的经营状况 2003年,保监会出台《关于加快健康险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提出健康保险专业化经营的理念,要求保险公司建立专业化的经营组织,引导行业健康快速发展。2004年人保健康、平安健康等五家专业健康保险公司获准筹建,健康保险专业化经营迈出实质性步伐。2005年以来,人保健康、平安健康、昆仑健康和瑞福德健康四家专业化健康保险公司先后开业。 人保健康提出“健康保障+健康管理”的经营理念,即不仅提供事后补偿,还将为客户提供个性化的健康服务,包括健康咨询、健康维护、就诊管理和诊疗服务等,目的在于改善客户健康状况,有助于保险公司降低赔付率和产品价格,增强竞争力。人保健康虽然可以依赖中国人保的强大品牌优势,但由于人保基本没有经营健康保险的经验和数据积累,经营难度较大。 平安健康保险公司将推出第三方管理服务等新型服务,引入“管理型医疗”模式。在产品上将会突破传统健康险的模式,为客户提供如眼科与牙科保健、老年看护等非传统健康险产品。平安健康保险公司将充分利用集团现有的保险成本优势、渠道优势、综合服务优势等,提高健康保险业务的盈利能力。以目前的形势来看,平安还处于“潜龙未动”状态,实力尚未显示。 其他专业健康险公司,昆仑健康和瑞福德健康已通过验收,但其目前核心岗位位置空缺且欠缺专业人才和经营经验,也没有提出让人刮目相看的“蓝海战略”,经营难度很大。 据保险公司的资料显示,我国各家保险公司经营商业健康险业务的综合赔付率均超过盈利平衡点,部分已涉足商业健康保险的公司也渐生退意,有的甚至已经在大规模地停止商业健康保险业务并欲逐步全面退出。(二)国外健康险的经营状况 与之相对应,国外众多的以经营健康险为主业的公司却取得了不俗的业绩。2002年,国外共有8家以经营健康险为主业的公司人选《财富》500强,这些公司的经营状况为我国健康保险的发展提供了有益的启示。 上述8家主要经营商业健康保险的保险公司的财务经营状况表明,经营健康保险不仅不一定亏本,甚至可以进入世界500强。尽管目前我国有些公司的商业健康保险经营状况不太好,但这并不意味着商业健康保险本身就必然经营不好,而是我们的风险控制能力薄弱。只要充分借鉴其他国家健康保险经营的成功经验,做好数据分析、风险控制、产品开发、客户服务、信息系统等基础性工作,我国的商业健康保险必将大有可为。 三、推进专业化经营,提高我国保险公司健康险水平 导致我国商业健康保险发展困境的关键在于专业化经营的缺乏。专业化是健康保险的必由之路,这一点已在保险界形成共识,但如何进行专业化却是目前最应该探讨的问题,各保险公司应采取综合措施,不断推进专业化经营,来提高我国保险公司的健康险水平。 1.要建立专业化经营的组织架构。专业化经营的组织架构有多种形式,可以是专业健康保险公司,也可以是集团下的专业子公司,还可以是公司内的一个业务管理系列。事实上,各种经营模式都各有其优势和不足(见表2),没有适合所有保险公司的标准模式。保险公司应根据其规模、发展目标、市场定位和战略,选择适合自己的经营模式,而且我国各地区之间发展不平衡,也应该鼓励市场的多样性,关键在于赋予所选择的组织形式充分的技术开发、业务管理、产品开发等的权限和职能,彻底改变健康保险业务依附于寿险业务的状况。 2.要建立专门的核保和核赔体系。鉴于健康保险的风险控制特点,各保险公司应建立专门的健康保险核保和核赔体系;制定和实施健康保险核保人与核赔人的管理办法;加快研发和使用健康保险专用的核保、核赔手册等专业技术工具。要进一步发挥行业的力量,着手制定疾病表。 3.建立专业化的信息管理系统。专业化的信息管理系统不仅是实现健康保险专业化运作的基础和平台,而且对健康保险的风险控制和长远发展至关重要。传统的寿险业务管理系统集中解决的是业务流程、人机界面、系统集成等商用系统的共性问题。由于健康保险业务的复杂性、保险事故发生的频繁性,需要有效的过程管控系统,单纯的业务流程管理已远远不能适应健康保险的风险管控需要。公司可以通过自主开发或引进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和完善与健康保险业务相适应的信息管理系统,特别是完善健康保险的核保、核赔管理系统和数据统计分析系统,满足业务发展和服务的需要。 4.完善的专业管理制度体系的建设。首先,公司要加强内控制度的建设;其次是要建立专业的精算体系,注重积累精算数据,加强精算评估,科学厘定产品费率,防范产品开发风险;最后,还要提升精算师在经营管理中的地位与作用。 5.建立完善的健康保险产品体系。开发适合群众需要的健康保险产品,关系到保险公司能否在健康保险体系中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及发挥作用的程度;关系到保险公司能否有效地填补基本健康保险建立后所留下的商业空间。随着保险公司经营经验的积累和外部条件的逐渐成熟,逐步开发在保单中增加保证续保的条款等。有条件的公司,要积极探讨长期护理保险、失能收入损失保险、全球医疗保险等险种的开发。 健康保险论文:健康保险制度改革论文 内容提要:本文介绍了智利健康保险制度改革后的基本框架,分析了其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原因,指出无论是从公平还是从效率的角度看,智利的模式都很难说是成功的。从全球范围来看,面对实践的挑战,健康保险的理论研究仍旧任重而道远。 关键词:智利,健康保险,制度改革 一、历史背景与发展进程 智利的健康保险是国家整个健康保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1952年确立的综合健康保险制度规定,不仅健康保险的有关政策由国家制定,而且具体业务也主要由政府部门经办,国家免费提供大部分医疗服务,公共部门承担医院费用的90%,承担病人治疗费用的85%以上,这种体制一直持续了近30年。像其他由政府包办健康保险的国家一样,在1970年代末,智利健康保险制度出现了深刻的效率危机,包括医疗保险支出持续增加、国家财政负担过重等等,健康保险制度不仅成为了经济发展的瓶颈,而且成为了社会不稳定的重要潜在因素,健康保险制度的改革已经迫在眉睫。 1980年代初智利的政权更替为健康保险制度的根本转型提供了契机,在当时全球经济自由主义思潮占主导地位的意识形态支配下,智利健康保险的改革采取了节约成本、消除浪费、充分挖掘潜力、改善医疗卫生状况、减少不平等等方面的目标取向,实现了健康保险制度由政府主办向私营化、市场化方向的转变。与此同时,智利还调整了健康保险的管理体制和具体的政策措施,1981年,国家卫生服务体系和雇员国家医疗服务体系重组为国家卫生基金会(公营健康保险机构)和国家健康保险服务局(SNSS),作为公共部门履行政府对健康保险事业的责任。同时,中央政府下放部分卫生事业管理权利,初级健康保险交由市级管理。但是,智利健康保险的市场化并不彻底,健康保险也只是实行了部分私有化经营,从而确立了智利公共健康保险和私营健康保险同时并存的二元健康保险体制。 智利健康保险改革之初,虽然社会公众留恋社会医疗,排斥私营健康保险,但是由于政府在政策上遵从经济自由主义的理念,具有社会政策特色的公共医疗保险基金还是出现了普遍缩水和持续递减,健康保险部分私有化导致了私营保险机构的持续扩张,私营保险机构发展成为了智利最盈利的经济部门。1990年11月至1996年期间,私营健康保险机构的数量虽然没有变化,但是私营健康保险机构中的受益人却从1990年的210万人增加到1996年的380万人,强制健康保险制度中由私营健康保险机构承保的人数比例从1990年的19%上升到了1996年的32%。1990—1996年,私营健康保险机构平均对每位受益人的医疗费用支出上升了18%。然而1990年代后期,经济衰退加上私营健康保险机构创新能力不足,私营健康保险机构无力提供新产品来增加市场份额,使得智利私营保险没有出现大的发展,1999年后,参加私营健康保险机构人的数量几乎没有增长(SapelliandTorehe,2001)。 私营保险公司的进入,使得整个健康保险部门成本意识增强,公营健康保险机构的运作似乎也获得了明显的成功。1981年的健康保险制度改革导致了公营保险体系的普遍重构,包括剥离部分功能和坚持消费者需求导向,在公营保险部门中引入了市场机制,使得制度效率大大提高,同时,促进了诊断和医疗需求的提高,并因此而提高了医疗保险的总支出。 二、智利健康保险制度的体制框架 智利虽然倡导健康保险运作的市场化,允许私营保险企业经营健康保险,但是对于投保人而言,健康保险却是强制性的,即政策范围内的所有人必须参加健康保险,只是具体参加公营还是私营保险人的保险,投保人可以自由选择。但是智利强制性的健康保险对象仅仅限制为在岗工人和退休工人,并未包括其他社会成员,受益人除了投保人本人之外还包括其家属。 (一)公营健康保险机构与私营健康保险机构的政策差别 公营健康保险机构与私营健康保险机构的主要政策差别之一是保险费与保险费率的不同。私营健康保险机构的保险费依据每个社区的费率确定,各个社区的费率大小是不一样的,具体到一个投保人,保险费又根据投保人的年龄、性别和家庭人数而有所差别。公营保险费率仅与受益人的收入有关,而与其年龄、受益人数和健康状况无关,每位购买公营保险的投保人交纳收入的7%作为保险费。 公营保险部门与私营保险差别之二是保障水平的不同,在公营健康保险机构(FOIVASA)中,每个人都交纳7%的健康保险税,获得相同的一揽子最低医疗服务。私营保险的保障水平取决于交纳的保险费的多少,交纳的保险费越多,获得的保障程度越高,反之则反是,即保险费和健康保险保障服务水平呈对等性。 (二)公营保险机构中投保人的分类 智利的公营健康保险机构根据投保人月收入由低到高分为A、B、C、D、E五个等级,A级属于法定的贫困人口,按照1995年12月确定的收入标准,B级月收入低于144美元,C级月收入为145—225美元之间,D级为月收入225美元以上的人,E级是极少数月收入特别高的人群,A、B、C、D四级分别占总人口的41.2%、31.5%、12.8%、13.9%。 公营健康保险机构为所有人提供预防、初级和二、三级卫生保健服务,投保人因病请假也给予补助。对受益人是妇女的,提供5个月的产前和产后假期津贴。对高收入者发给津贴证,在公立医院就诊时享受降价优惠,鼓励高收入者参加公营机构的健康保险。对于穷人公营健康保险机构规定可以免缴7%的保险税,在公立医院就医时自己也不需要付费,但在产前、产后因病缺工不享受津贴,并且不能到私营医院就诊。一般而言,A、B两类人在就医时个人不承担任何费用,C类人个人承担的医疗费用约为总费用的10%,D类人约为20%。 (三)共付制(co—payment) 所谓共付制是指在出现医疗保险事件时,所发生的医药费用由保险人与受益人共同承担,它类似于共同保险。在智利,共付制被认为是对受益人的行为有强制约束,私营健康保险机构用共付制度来控制受益人的“道德风险”,降低了保险人承担的医疗责任,这被认为是智利健康保险制度模式中最显著的特色。由于健康保险的供方市场尚未规范,许多私营健康保险机构提供的健康保险方案保障程度往往很低,迫使受益人自己不得不承担大部分的医疗费用。转三、智利新健康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随着时间的推移,智利新的健康保险制度受到了公众越来越多的批评,这些批评对象主要是私营保险公司,其中比较突出的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是所谓的“挤出精英(creamskimming)”,它指私营保险公司把那些收入比较高、健康状况比较好的人从公营保险制度中剥离出来,成为自己的保障对象,而把最需要健康保险的那一部分人,特别是低收入的穷人排除在私营保险制度之外。二是私营保险人提供的保障程度过低,主要表现在共付率很高,所谓“共付率”是指被保险人(投保人)承担的压疗费用比例。由于“挤出精英”问题,又引起了不为智利公众所注意的第三个问题,大量收入高而身体健康状况好的人离开了公共健康保险机构,因此使智利降低卫生保健公共支出的健康保险制度改革目标没能实现。反过来,公营健康保险机构为了改善财务状况,一方面推出新的措施吸引高收入、体质好的受益人,与私营健康保险机构争夺市场;另一方面,自1996年起也开始推行共付制度。公营健康保险机构医疗费用共付制度的推行,使得其中的受益人个人承担的医疗费出现了巨大增长,特别是对穷人带来了巨大的经济负担。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健康保障服务水平和保险价格的双轨制。公营健康保险由国家卫生保健基金管理,其保险费与承保的人数和人口特征无关,均为投保人工资的7%,同时获得相同的保障服务。也就是说,公营健康保险制度的保险费随收入的增长而增长,保险价格仅仅是收入的增函数,由于个人收入存在差别,那么收入高的个人在获得相同医疗服务质量和数量的前提下,要付出更高的代价。并且,公营健康险一般要求受益人在公立医院接受医疗服务,因此选择公共健康险的人几乎无一例外地面临公共医疗服务供给方的诸多限制,如通常获得的医疗服务质量低,不能及时就诊,出现排队等待现象等。 私营健康保险制度的保障服务取决于个人有支付能力的需求,保险费依据家庭需要的保障水平和家庭成员的风险状况确定,保险费和保障程度之间是按照市场原则确立的对等关系,体现了权利和义务的对等性和公正性,较高的保险费就能获得较高质量和数量的医疗服务,并且医疗服务具有相当的便利性,能够随时获得,不会出现公营保险排队等待的现象。 这样,收入较高的人将会选择加入私营健康保险机构。高收入富裕家庭成员的健康状况一般也比较好,而高风险的穷人只能留在公营健康保险机构中。 第二,共付制度。由于政府对共付制度没有明确的政策规定,私营保险人从自身的利益出发,导致了共付制成为其排挤高风险人群的手段。公营健康保险部门虽然也有共付制,但共付比例在同类人群中是一样的。而私营保险人是在了解了每一个投保人的社会经济条件之后,再确定每个受益人的共付比例的。往往收入越低的人群,在私营健康保险机构中自己承担的医疗费用比例高,而获得的经济保障程度却较低,因此共付制起到的作用是对中低收入群体获得私营健康保险设置了一个进入的附加障碍。总体上看,私营健康保险机构的经济保障程度基本没有超过医疗费用的三分之一,最低的到10%以下,病人不得不承担66—91%的经济负担。有研究证实,对于医疗费支出每年少于50万比索的人,自己付费占总费用的31.3%;医疗费用超过500万比索,受益人支付的占总费用的44.9%(RitmannM.,1998)。 第三,私营和公营健康保险的成长不是互相促进,而是相互约束。私营健康保险制度和公营健康保险制度的差异实际上为投保人提供了两种不同的契约机制,使投保人自动分成了两类,收入低、风险高的人留在公营保险体制内,而收入高、风险低的投保人则转向私营医疗保险制度。那么,公营保险制度中高收入的人向低收入人的补贴机制被破坏,政府对公营健康保险机构的投入增长不仅得不到抑制,增长的速度反而会更大。1995年智利政府为公立卫生健康提供了93280万美元,相当于智利国民人均67.59美元,或者公营健康保险机构870万人均110.17美元(范桂高,2001)。1985年、1990年和1996年智利的医疗保健开支分别占GDP的百分比为1.6%、2.0%和2.3%(国际劳工局,2000:223)。这同智利改革健康保险制度是为了削减政府负担的初衷是相矛盾的。 公营保险为了改善财政状况已经推出了新的项目,吸引高收入的投保人留在供应保险制度之内,例如为高收入的人提供就诊津贴证明,使他们在公立医院看病享受费用优待,只需付更低的医药费用,从而形成了同私营保险争夺高质量的投保人的局面。 四、结论 智利健康保险制度能够强制性转型源于国家政体的剧烈变迁,这一点是很难为其他国家效仿的。同时,智利新的健康保险制度框架不仅没有实现政府的改革初衷,达到政府对卫生健康费用减少投入的目的,反而成为了扩大社会不平等的重要原因,削弱了社会保障制度稳定社会这一最基本的作用,从这个角度而言,智利的健康保险制度改革很难说是成功的,因此也不能成为其他国家效仿的模板。其原因在于,在健康保险制度中,医疗保健品的供给方、个人、政府和健康保险的承办者的目标是不一致的,而各参与主体又都有自己的信息优势,参与人的许多行为在事中无法观察到,在事后又无法验证,在这种信息不对称的条件下,参与人依据特定的制度规则采取相应的策略行动,最后表现出来的经济变量的数据有很大的不同。智利健康保险体系的二元制度结构,以及公营和私营健康保险内部有差别的体制安排并不能消除这种信息不对称性,智利的健康保险制度并未完成这—使命,难以达到预期目标是可想而知的。事实上,健康保险制度中存在的问题仍然是世界范围内有待解决的难题,我国城市医疗保险的现有制度框架也没有解决这一问题,有报道说,在我国的许多地方出现用医保卡购买保健品、化妆品、儿童药品和医疗器械等现象(白天亮,2005)。 经典的理论研究源于Rothschild和Stiglitz(1976)的竞争性市场框架下健康保险的逆向选择问题。该研究表明,由于投保人比保险人更了解自己的健康状况,那么保险人只好设定一个平均费率来适用一类投保人,但是,平均费率会导致那些健康风险低于该类平均水平的人退出保险,迫使保险人提高费率,而这又会导致更多的低风险人退出,在极端情况下,高额的保险费令人望而却步,保险市场会彻底崩溃。智利的健康保险制度没有出现上述情况,从整个社会来看,保险市场不仅能够正常运转,而且是智利盈利最高的行业。其原因在于智利的健康保险法规同竞争性的市场规则不一样,改变了参与人的博弈规则,在智利,受益人必须在健康保险市场之内,没有进入和退出市场的自由,改变了投保人和保险人之间的信息和权利结构,受益人不得不同市场上的某一家保险人订立保险契约,尽管具体同哪一家签约可以自由选择,而保险人凭借制订保险合同和自由选择投保人的权利,在利润最大化的驱使下,制定许多有利于自己的条款,同时,在为数可数的市场供给方的无限重复博弈过程中,相互之间会形成某种垄断的默契,对消费者实行价格歧视,提供保险服务的质量和数量都大大低于竞争性市场的情况。 关于健康保险问题的有影响的研究文献目前仍然局限于竞争性的市场制度,如何设计一种强制性与自由选择相结合的制度模式,揭示健康保险主体的私人信息,从而实现健康保险市场的帕累托均衡,还有待于进一步的研究。
浅谈农业保险发展的问题及对策:区域特色农业保险业务发展现状及对策研究 摘要:特色农业保险是政策性农业保险的重要补充,有利于发挥农业保险“稳压器”和“助推器”的作用,对推进特色高效农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具有重要意义。作为传统农业大市,阜阳市农业资源丰富,区域特色显著,拥有大棚蔬菜、果蔬、畜禽、中药材等几大特色农产品产业,有效促进了农民增收。但特色农业投入多、价值高、风险大,频繁发生的自然灾害给特色农业带来了巨大损失,严重影响了特色农业的可持续发展,亟需农业保险加以保障。近年以来,阜阳市积极推动特色农业保险试点与推广拓展工作,成效突出,同时也存在特色特色农业保险需求满足度不高、覆盖面有待拓展、协作机制有待增强等问题,应从开展特色农险产品创新、建立多元化特色农险协作机制、营造特色农险发展环境等方面推动其健康发展。 关键词:特色农产品 特色农业保险 现状 对策 一、当前阜阳市特色农业保险开展情况 (一)辖区特色农业保险业务开展范围 2008年,安徽省人民政府下发《关于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全面部署农业保险工作。2009年,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鼓励开展特色农产品保险试点指导意见的通知》,鼓励各地探索开展特色农业保险工作。2011年,安徽省财政厅下发《关于印发〈安徽省特色农产品保险财政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正式出台特色农业保险相关财政配套补贴政策。2012年,阜阳市人民政府第一时间跟进出台《阜阳市2012年特色农业保险实施方案》,各县(市)区随之也相应制定了各自的实施方案,以积极推动特色农业保险业务在辖区的试点推广开展。按照该实施方案,辖区投保农业保险的几大类特色农业品种主要有:大棚蔬菜种植、能繁母羊养殖、中药材(桔梗)种植、大棚草莓种植、养猪(生猪)。各类特色农业保险主要是保障生产成本为主,不保障种养殖收益。 (二)特色农业保险的财政补贴模式 按照省政府有关通知精神,特色农产品保险试点工作遵循“政府引导、自主自愿、市场运作”原则,由保险机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不同于政策性农业保险那样由政府及保险机构联办,共担风险的模式。根据相关规定,特色农业保险保费分担模式是,省级财政补贴20%,县级财政补贴40%,市级财政以“以奖代补”形式进行补贴,参保农户承担40%。以能繁母羊的参保为例,每只保额是500元,保费是30元,则由省级财政承担6元,县级财政承担12元,其余12元保费由农民自筹。按照《安徽省特色农产品保险财政补助实施办法》,原则上农户保费负担比例不低于20%,财政保费补贴比例不高于80%。各类保险保费与保额标准因成本不同而有所差异,具体见表1。调查发现,种养殖企业和农户对当前的保费分担比例认同度较高,认为均在可承受范围之内。 (三)2013年上半年辖区特色农业保险承保情况 目前,阜阳市特色农业保险业务全部由“国元农业保险阜阳中心支公司”一家保险公司承办。调查显示,截至2013年6月底,国元农业保险公司共承保大棚蔬菜7800亩,大棚草莓5400亩,中药材(桔梗)60000亩,能繁母羊35000只,生猪9800头,共计保费收入1725万元,累计提供风险保障26565万元,为当地设施农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有效提高了当地种养殖企业和农户发展农业生产、抵制自然灾害的能力。 二、特色农业保险推广中存在的几点问题 (一)部分特色农业保险需求尚未满足 目前,农业保险公司正在努力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因地制宜积极探索开发各类新式特色农业保险品种,特色农业保险需求满足度不断提高。但调查发现,当前仍存在部分农户的新型农业保险需求尚未满足,如鱼塘养殖保险、花卉苗木保险、薏米种植保险等新型保险产品有待开发推广。 (二)特色农业保险覆盖面有待拓展 调查发现,经过近几年农业保险业务的大力宣传和推广应用,辖区农户保险意识提升较快,主动投保意识增强,特别是特色农业保险主要是针对形成一定规模效应的设施农业,客户群体集中在种养殖大户和农业专业合作社,该类群体的灾害风险认识水平和风险防范警惕度均较高,对特色农业保险的认知度较高。由于处于试点起步阶段,当前特色农业保险的承保率和承保覆盖面仅在40%左右,与小麦种植、能繁母猪养殖保险90%以上的覆盖率尚有较大差距,辖区特色农业保险潜在市场有待挖掘。 (三)特色农业保险协作机制有待增强 由于辖区特色农产品种养殖产业尚处于起步发展阶段,农业生产主体经营资金不足、规模偏小、抗风险能力低的问题较为突出。仅有农业保险公司的扶持尚不能完全支持种养殖企业做大做强,特色农产品生产领域有待不同金融业态的合作推进,农业保险公司与银行、担保等不同金融业态的合作水平不足,特色农险与农业信贷等各项支农惠农政策结合度不够,银行信贷资金有待撬动与释放。 (四)定损和理赔服务效率有待提高 农业保险公司的定损和理赔服务规范要求“查勘到村、定损到户、理赔到户”,但实践中由于农业保险涉及千家万户,农户的文化水平和保险认知程度参差不齐,加上农业保险基层服务体系有待理顺,导致查勘定损到户难和理赔时效性慢等突出问题。 三、对策建议 (一)因地制宜开展特色农险产品创新 通过联合调研、分类指导等方式,鼓励保险机构以农业产业政策为导向,选择体现地方特色、具有产业规模、农户投保意愿强烈,对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具有较大意义的农产品为保险对象,着力提高特色农险覆盖面。 (二)建立多元化特色农险协作机制 一方面,加强政保合作。针对特色农险政策依赖性高的特点,与地方政府合作推动特色农险发展。积极推动保险公司独立经营、为政府代办、与政府联办模式等多元化农险协作机制。另一方面,鼓励保险公司加强与银行、担保等金融机构的合作,将特色农险与农业信贷等各项支农惠农政策结合,推动银行信贷资金有效投放。 (三)营造特色农险发展环境 一方面,协调政府出台有利政策。针对各类新型特色农业保险需求,保险公司、保险监管机构等要加强与政府财政部门的沟通协作力度,及时出台各项保费补贴或奖励政策。另一方面,加大特色农险宣传引导力度。通过调研座谈、媒体报道等多种方式,向政府宣传特色农险的功能作用;推动保险公司开展下乡推介、上门承保理赔等多种服务,提高农户的保险意识。 浅谈农业保险发展的问题及对策:中国西部地区农业保险的发展现状、问题及对策研究 【摘要】近年来,中央连续以“一号文件”的形式强调农业保险的重要性。作为一种市场化的风险转移机制,农业保险在分散农业风险、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补偿农业损失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不过,在我国西部地区,由于经济发展水平不高等原因,农业保险发展缓慢。本文在介绍西部地区农业保险发展现状的基础上,分析西部地区农业保险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进而提出促进西部地区农业保险发展的相关建议。 【关键词】西部地区 农业保险 对策 一、我国西部地区农业保险的发展现状 随着对农业保险重视程度的提高,我国西部地区农业保险工作正在逐步开展,农业保险所发挥的保障作用日益显著。首先,随着中央政策性的加强,西部农业保险保费收入不断增长,但与保费收入相比,理赔支出增长更快。其次,农业保险投入加大,保险品种及范围不断增多扩大。近几年,西部地区农业保险的品种呈逐步扩大趋势,尤其是政策性的农业保险,新增的试点险种不断增多。再次,政策性农业保险有较大发展,补贴力度不断加强。各地纷纷出台政策性农业保险补贴方案,加大对农业保险的补贴力度,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补贴资金支出加大;二是补贴险种增多。 二、我国西部地区农业保险发展的不足之处 (一)农业保险规模小 从保费收入比例来看,农业保险保费收入占承保公司总保费收入的比重很小;从险种上来看,除能繁母猪险等个别险种得到普遍推广,其余险种并未大范围普及;从农业保险机构角度来看,我国西部地区缺少专业性的农业保险机构,从事农业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偏少。 (二)同东中部地区相比差距大 由于西部地区基础薄弱,经济发展相对落后,再加上特殊的地理和人文各方面因素,使得西部地区的农业保险发展在许多方面与东中部都有很大差距。 三、影响我国西部地区农业保险发展的原因 (一)从政府等外部环境角度来看 1.相关扶植政策及法律法规的缺失。尽管中央政府连续以“一号文件”的形式鼓励各地方政府开展农业试点工作,但这只是在宏观上予以激励和指导,而有关保险品种、补贴力度、保费厘定等方面均未作出具体的规定。 2.缺乏系统的农业灾害管理体系。农业的减灾和补偿灾害损失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涉及的部门包括农业、财政、民政、保监等。这不仅需要各部门之间的相互配合,更需要政府的统一协调。这就为农业保险承保理赔数据的整合和测算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3.现行的农业保险组织体系不适合农业保险发展的需要。在我国西部地区现行的农业保险组织制度安排中,基本是由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独家经营,并且在农村缺乏健全的组织体系相配合的情况下,经营性业务与政策性业务混为一体,不利于农业保险真正的自我发展。 (二)从保险公司的角度来看 1.承保主体供给不足。由于发展农业保险的经营成本高,因此保险公司基于经营目标的利润最大化原则,对开展农业保险的积极性不高。我国西部地区是灾害频发区,农业发展水平又有限。承保成本高,保费收入低,保险公司在涉农保险的利润少,有时甚至出现亏损,这就使得开办农业保险的主体缺失。 2.承保缺乏技术性,开展农业保险问题重重。这主要表现在:保费收取难、查勘定损难、保险理赔难。这主要是受到西部地区自然地理环境和农民生活方式以及农业生产特点的影响。我国西部地区地形复杂,农民收入水平不高,农险的保险标的点多面广,分散经营。这都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保险承保技术的发挥,使其开展困难重重。 3.农业巨灾保险发展不充分,缺少完善的农业风险再转移市场。巨灾对我国西部地区农业生产经营造成的损失很大,并有逐步加重的趋势;另一方面,通过保险和救济实现的农业巨灾补偿水平却很低,而这主要是受到西部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政策的缺失的限制。 (三)从农户的需求角度来看 1.收入水平低是制约农户对农业保险需求不足的最主要原因。我国西部地区由于受历史、地理等因素的影响,农民的人均收入远低于全国水平。较低的收入水平使得农民对本身具有风险不确定的农业保险需求不大。这严重制约了农业保险的发展。 2.广大农民保险意识淡薄,对农业保险认识不足,对保险缺乏信任。西部地区地方政府财政资金缺乏,对农业保险的宣传力度不够。这使得农民对农业保险的认识不足。加之有些保险产品本身设计比较复杂,在承保、理赔等方面容易产生分歧和误解,这也间接导致农民对保险缺乏信心,进而不愿意投保。另外政府救济也在无形中减少了农民的参保意愿。 四、我国西部农业保险发展的政策建议 (一)健全相关农业保险的法律法规,加大中央和地方的扶植力度,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管理机构 制定专门适合西部地区农业保险的法律法规,用法律的形式明确各级政府和保险公司、农户个人在农业保险开展过程中应发挥的职能和作用。另外,中央和地方政府应该健全西部地区的财政补贴制度,资金支持应尽快到位,并且保证资金补贴每年都能够稳步增长,扩大保险补贴范围,充分调动参与主体的积极性。 (二)建立农业巨灾基金,发展农业巨灾保险 我国西部地区连年来自然灾害频发,农业灾害带来的损失不断上升,这不仅使农民无以维持生计,就连缺乏巨灾风险转移机制的保险机构也无以承担损失重负。事实上,我国西部地区的农业巨灾保险的需求是逐年上升的,其需求量远远大于其供给量,特别是在一些农产品的龙头企业和养殖大户中需求很大。由于巨灾保险在我国发展也是刚刚起步,因此在西部地区发展农业巨灾保险就更离不开政府的支持,包括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财政补贴及免税政策的扶持等。 (三)增加农业保险供给主体,形成多元化农业保险模式,提高农业保险的经营效率 由于我国西部地区在经济条件、市场条件、管理条件等方面尚不成熟,应发展多元化的农业保险发展模式。首先,我国西部地区各省应加强政府主办的专业性农业保险公司的设立,并且在县乡以农业保险合作社为主。其次,西部地区应放宽投资保险领域的各市场主体的准入,尤其是鼓励国内外战略投资者投资农业保险市场,扩大农业保险市场的竞争,提高市场效率。 (四)加强农业保险知识的宣传,提高农民的保险意识 要解决农业保险市场的有效需求不足的问题,首先要解决的就是农户对保险知识的匮乏问题。要对不同的潜在投保主体采取不同的宣传策略。应重点宣传农业保险在应对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等方面的作用,使农户真正明白参与农业保险是一种互助合作、自我救助的有效途径。 浅谈农业保险发展的问题及对策:我国农业保险发展现状及应对措施 摘 要:《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23号)文件出台了很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优惠政策。山东省政府多次下发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的意见,用以指导农业保险工作的发展。在新形势下,大力开展农业保险,需要各级政府进一步加强领导,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精心部署和组织;坚持先试点、总结经验、逐步推广的原则,完善农业支持保险体系。 关键词:农业保险;发展;现状;措施 一、我国农业保险发展现状概述 2006年6月15日,《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23号)文件的颁布,特别是2007年中央一号文件的下发,出台了很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优惠政策,对农村、农民、农业的安全生产和保障问题,引起全国人民的关注,得到了财政部的高度重视。2007年,中央财政首次列支21.5亿元预算额度,在吉林、内蒙古、新疆、江苏、四川、湖南6个省份开展了大豆、玉米、小麦、水稻、棉花种植业保险保费补贴的试点。在全国启动了能繁母猪保险工作,中国保监会确定由中国人保、中华联合和安华农险三家公司参与试点。2007年5月28日,三家试点公司共同与中国再保险集团公司签订了《政策性农业再保险框架协议》,建立了赔付超额分保机制,即当农险赔付率超过100%时,由中国再保险集团公司按一定比例分担赔款,在全球市场分散巨灾风险,确保政策性农险试点工作的稳步推进。 截至2011年底,全国已有22家财产保险公司经营农业保险,保险保费收入达173.8亿元,同比增长28.01%,为1.69亿户次农户提供风险保障6523亿元,承保主要粮油棉作物7.87亿亩,占全国播种面积的33%。 二、山东省农业保险发展现状概述 山东是一个农业大省,农业增加值多年来居全国第 一位;主要农产品产量,粮食、棉花占全国第二位,蔬菜、水果、花生、水产品总产量居全国第一位,农业出口创汇占全国的四分之一。农险业务2007年前一直由山东人保公司独家开办,险种多时达30多个。农险发展1982-1995年为国家政策扶持阶段,即政府推动、农民互助、保险服务的经营模式。农险由小到大,获得较快发展,1989年全省近6000万亩小麦承保面积曾达到70%以上;1996年-2005年为商业化运作阶段。由于风险大、赔付率高、承保难度加大,经营规模急剧下滑,年保费从1994年的4600万元,下滑到2005年630万元。 2006年11月3日,山东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决定在部分县(市)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由人保公司具体经办,首批试点单位是章丘、寿光、临清市。由省和试点市、县(市)三级财政安排扶持资金,对参保农户进行保费补贴。对奶牛、蔬菜大棚保险保费补贴比例为40%;对小麦、玉米保险保费补贴比例为50%。保费补贴资金,由省和试点市、县(市)三级财政按3:3:4比例分摊。核算办法以人保公司试点县(市)支公司为单位实行单独核算,管理费用按照试点险种保费收入20%计提,试点经营产生的利润,年底全部转入县级农业风险准备金账户。对试点业务的灾后赔付,实行全省统筹、最高赔付总额以当年全部保费收入的3倍为限。当年3个试点县(市)共实现签单保费698万元,试点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2007年9月24日,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又下发《关于进一步扩大全省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的意见》,根据省政府部署,2007年将试点范围扩大到全省25个县(市、区)。其中,省政府确定了20个试点县(市、区),青岛市确定5个县(市、区)。承保公司新增加了中华联合,承担3个县(市、区)的试点,其它试点县(市、区)由人保公司承担。保费补贴标准按照种植业险补贴50%、养殖业险补贴40%比例实施。 2008年6月23日,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再次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决定在前期试点基础上,全省新增35个试点县(市、区),承保公司除人保公司、中华联合外,新增加安华农险和太平洋财险,每个试点县(市、区)确定由一家保险公司负责承保所有农业险。新增试点县(市、区)人保公司承担18个、中华联合10个、安华农险4个、太平洋保险公司3个,对小麦、玉米、棉花保险的保费按照80%的比例给予补贴,其余的20%由农户自担。补贴资金由中央、省、市、试点县(市、区)的财政部门按比例分摊。省级财政按照保险业务开展情况,对承保公司给予适当的管理费补贴。承保公司按照市场化原则,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在正常年景,承保公司按照保险合同履行赔付责任,出现农业巨灾损失时,报经省政府同意,赔付总额实行3倍封顶。 三、山东省农业保险发展存在的问题及成因 (一)法律不完善 我国农业保险体系缺乏立法支持,至今尚无完整的行政法律法规,对农业保险运作及国家扶持政策未做出明确规定。《农业法》规定“农业保险必须自愿加入,任何人不得强制”。《保险法》只提到 “国家支持发展为农业生产服务的保险事业,农业保险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现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单独建账、独立核算,经营费用偏高,导致部分保险公司展业积极性不高,影响了业务的深入全面发展。 (二)业务风险大、责任范围难界定 农业受自然灾害影响较大,如洪涝、干旱、风雹灾害,在时间上具有不确定性,空间上具有地域性,范围上具有普遍性和伴发性,而且每年都在一定范围内连续发生,其损失是巨大的、不可挽回的,农民难以自救,赔付率很高。 (三)参保意识较弱 农民对农业保险的意义认识不足,对保险知识缺乏必要的了解,存在侥幸心理,没有认识到投保是转嫁风险、维护自身利益的有效途径,误认为买保险是加重负担。 (四)农险结构不完善 与其他商业险种相比,农业保险具有“低保额、低收入、低保障和高风险、高成本、高赔付”的特点。保险公司对农业保险险种、规模控制严格,保险条款不尽合理,操作过于复杂,赔付金额偏低。 (五)承保、理赔督导不到位 有的公司未按政府指定的试办区域办理业务, 承保面不足,或超过规定的承保范围,或在收费上擅自作出违规承诺;有的保险公司在出险后没有按保险条款的规定来处理赔案,而是采用传统的商业思维方式去处理,惜赔和乱赔现象时有发生。 四、新形势下农业保险工作的总体思路 2006年,《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 23号)文件中指出:保险具有经济补偿、资金融通和社会管理功能,是市场经济条件下风险管理的基本手段,是金融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大力发展农业保险,对于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农业保险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农业保险政策性、社会性强,市场化程度高,是一项复杂的统工程。要将农业保险纳入各级政府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统筹考虑,建议各级政府要紧密结合本地区实际,统筹规划农业保险的发展,明确工作思路,落实工作措施,加强工作指导。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统筹规划农业保险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提高农业保险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参与度;统筹规划农业保险发展与金融其他行业发展,发挥保险业对完善金融服务体系的重要作用;统筹规划商业保险和政策性保险发展,在大力发展各类商业保险的同时,积极引入市场机制开展好政策性农业保险,提高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 (二)各级政府要认真贯彻国家和省政府对农业保险工作的部署,明确管理部门,积极探索建立保险管理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对农业保险发展的协调、指导和服务。围绕农业保险改革发展,落实国家有关要求,研究制定配套政策和措施,推动保险业改革创新。 (三)各级各部门的领导要加强农业保险知识的学习,提高运用保险手段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通过灵活多样的形式,加强对农业保险的宣传教育,切实增强农民保险意识,引导农民认识保险、了解保险、参与保险。新闻媒体要发挥正面宣传引导作用,大力宣传保险业改革发展的丰富实践和最新成果,为农业保险发展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四)围绕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抓好“三农”保险。保险作为现代服务业,在谋求自身发展,追求经营效益的同时,应当承担起服务“三农”的社会责任。农业保险可采用政府推动、政策扶持、商业运作、以险养险的运营方式,承保种植业和养殖业的风险以及农户的家庭财产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涉农保险;保险公司应主动、广泛地参与“新农合”的管理,针对农民的不同需求,开发“物美价廉”的保险产品;协调有关政策,积极试办和参与企业年金保险业务;深入到乡镇、村庄和学校,解决服务网点不足的问题,逐步建立和完善多层次的农村保障制度,为构建和谐社会、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 (五)坚持先行试点,总结经验,逐步推广的原则。 1、明确研制、试办、开发农业新险种必须遵循的六个条件:(1)深入调查研究,多方掌握第一手资料;(2)正确选择试点的种植业、养殖业险种;(3)从实际出发,确定保险责任范围;(4)认真测算风险程度,准确设计条款,合理拟订费率;(5)因地制宜,灵活运用承保方式和费用;(6)借鉴国内外或其它险种开办时的经验教训,扎扎实实地开展工作。 2、遵照边试点、边总结、边完善、边推进的方式。首先应选择那些经济实力雄厚,农民保险意识强的市县区先行试点。锁定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中心,兼顾企业效益和社会效益,不盲目铺摊子,一步一脚印,一步一深入,一步一产出,逐步推开,尽量减少和避免试点期间的失误和损失。 3、抓好信息反馈。保险公司在与农民签订信用合同后,不是放任不管,而是抱着对农民兄弟负责、对保险公司负责、对社会负责的精神,为农民当好参谋和助手。从多种渠道索取与农业经济发展相关的信息,促使农业保险产品质量的不断提升,确保农村保险业务质量的长足发展。 (六)扶持农业保险发展,完善农业支持保险体系。保险业要服务于政府统筹城乡就业,加快农业劳动力战略转移,促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化农业的转变,推进和加强农村保险营销服务部的建设,发挥中心乡镇的聚集效应和辐射带动作用,积极开拓农村保险市场;严格按照省、市政府指定的试办区域、开办的险种业务、规定的保险费率、实施的优惠政策进行组织,依据保险合同不惜赔、不拖赔、不乱赔,不断提升服务技能;各种政策补贴、管理费用必须及时、全额到位,为农业保险的顺利实施提供制度保障;对在重大自然灾害事故面前,减少农村经济损失做出重大贡献的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给予一定奖励;结合农村政策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需求,以政策扶植为引导,大胆尝试开发养殖业、种植业和农村主要经济作物新险种,扩大农业保险产品的覆盖面,通过保险经济手段健全农业支持保险体系。 浅谈农业保险发展的问题及对策:广西农业保险发展现状分析与思考 [摘 要] 近年来,金融问题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而农业保险作为金融领域的软肋,其价值长久以来被社会各界所忽略,在我国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蓬勃开展的今天,广西农业保险的发展仍滞后于全国,因此,广西农业保险的发展现状非常值得探究。文章通过运用数据分析方法对广西农业保险发展中农业风险的自然风险、经济风险进行分析,对农业保险供给与需求、农业保险缺乏巨灾风险分散机制等问题进行探讨,并在此基础上,从保险机构、农民、政府等农业保险主体的角度,提出对策和建议,以期促进广西农业保险的改革与发展。 [关键词] 农业保险;农业风险;巨灾风险分散机制;再保险;广西 一、广西农业风险现状 (一)自然风险 自然风险是指由于来自自然界的某些突发事件(随机事件)给经济造成损失的可能性[1](P184)。自然风险具有破坏性、不可预测性、地域性、内部差异性、季节性、多重性等特点,因而给农业生产带来了风险。广西是自然灾害多发、重发省区,主要自然灾害有干旱、洪涝、台风、海洋风暴潮、低温冰雪、雷电、冰雹、地震、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森林火灾及农林有害生物灾害等。据中国统计年鉴数据显示:2010年广西农作物受灾面积合计1664.5千公顷,旱灾面积1079.3千公顷,洪涝、山体滑坡和泥石流面积466.5千公顷,风雹灾害面积17.5千公顷,台风灾害面积87.5千公顷,低温冷冻和雪灾面积13.7千公顷,人口受灾2560.7(万人次),直接经济损失108.7(亿元)。根据广西民政厅的统计预测分析,近年来,受全球气候变暖的影响,广西自然灾害处于频发期,发生的规律性在弱化,不确定性在增加,衍生次生灾害突发性和危害性在增强,灾害造成的损失越来越大,广西农业的自然风险有日趋增强的趋势。 (二)经济风险 农产品走向市场参与市场竞争,就必然存在着经济风险。农业的经济风险一般是指在农业生产和农产品销售过程中,由于市场供求失衡、农产品价格的波动、经济贸易条件等因素变化、资本市场态势变化等方面的影响,或者由于经营管理不善、信息不对称、市场前景预测偏差等,导致农户经济上遭受损失的风险[2](P5~36)。广西农业生产具有周期长、季节性的特点,并且农产品供给弹性小,需求又缺乏弹性,广西的小农经济特征明显,分散的农户无法快速掌握市场信息,应对市场变化的能力弱,农民在市场竞争当中往往处于劣势地位,因此农民在市场上缺乏竞争能力,易遭受农业经济风险。2009年10月,由于北方暴雪和南方寒潮的提前到来,致使交通不畅,采购商减少,市场需求萎缩,销区大量库存积压,造成广西香蕉严重滞销,对蕉农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二、广西农业保险现状 (一)广西农业保险经营机构现状 1.农业保险机构情况 据《2010年广西壮族自治区金融稳定报告》显示,2010年广西保险市场共有省级保险主体27家,保险分支机构1990多家,专业保险中介机构73家,保险从业人员6.25万人。其中,农业保险的供给主体仅为4家,而对于广西1000多个县乡镇而言,只有不到约400个乡镇设有保险分支机构,大部分乡镇没有任何保险服务机构。就广西日益增长的农业保险需求而言,农业保险机构的供给是严重不足的。 2.农业保险业务情况 (1)保费收入与保险赔款 从2004年全国实行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开始,广西农业保险保费收入呈逐年增长的态势。财产保险公司农业保险保费收入从2004年的410万元增长到了2010年的7454.34万元,保费收入增长了18.18倍之多,但与同年广西2720.99亿元 的农业生产总值相比,农业保险保费收入仅占生产总值的0.27%,广西农业保险的实际购买率极低;财产保险公司农业保险赔款支出从2004年的247万元增加到了7148.016万元,保险赔付率则从60.24%上升到了95.89%,与2010年全国农业保险74.21%赔付率相比,广西农业保险呈现了赔付率高的特点。2001~2010年广西农业保险保费收入与保险赔款支出情况见表1: (2)保险品种 目前,广西农业保险分为种植业、养殖业、林业三大类,农业保险品种的设置以广西各地市支柱农业和特色农业为依托开设,但品种覆盖面较窄。例如,保险公司针对广西部分县份“一县一品”优势农业的特点,推出香蕉保险、芒果保险、柑橘保险等产品。据广西保监局统计资料显示,2009年至2011年间,农业保险累计为广西农业提供风险保障金额175亿元,保障范围覆盖广西主要支柱及特色农业,包括能繁母猪、奶牛、鸡等养殖业,甘蔗、香蕉、芒果、柑橘等种植业,以及森林。 (二)广西农民对农业保险需求现状 一方面,广西洪涝、台风等自然灾害给农业生产带来巨大损失,农民潜在的风险转嫁需求十分强烈。另一方面,作为农业大省,广西的农业经济在快速发展,据《2011年广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11年广西第一产业增加值2047.30亿元,增长4.8%;全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231元,比上年增长15.1%;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中位数为4754元,增长10.7%①。随着广西农业生产总值在不断提高,农民人均纯收入在不断增加,并且广西作为自然灾害高发区,农民对农业保险的潜在需求在不断提高。但由于广西农民实际支付能力低下、缺乏保险知识、保险意识薄弱、农户的侥幸心理、对保险收入的预期不足等因素的影响,农民对农业保险的潜在保险需求难以转变成现实需求。 (三)政府对农业保险的支持情况 在国家层面上,近几年来国家从政策文件和财政支持上加大对农业保险的支持力度:国务院自2004年起的9个中央一号文件均涉及农业保险发展问题;保监会从2004年政策性保险试点开始就下发对农业保险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导全国各试点地区发展政策性农业保险;财政部则对各试点地区的政策性农业保险提供资金补贴,以扶持农业保险的发展。而广西从2006年首次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以来就按照中央政府对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的要求对政策性保险的实施提供相应的配套资金支持和相应的保障措施。以2006年柳州市柳江县甘蔗火灾保险为例,该甘蔗火灾险是由保险公司承担火灾造成蔗农的经济损失。保险方式采用区、市、县三级财政支持,蔗农自愿参加,全县统保的方式。保险费支付采用政府补贴60%,蔗农采取自愿参保方式承担40%的方式。即使蔗农不参加自愿保险,也可以获得政府补贴60%的赔偿,确保蔗农的基本利益。 三、广西农业保险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农业保险供给主体缺乏 截至2010年底,广西农业保险的供给主体仅为4家,保险供给主体严重缺乏。相比较城市保险业务较高的承保利润而言,由于农业保险高风险、高成本、高赔付率等特性,难以给保险公司带来预期的利润甚至还可能造成损失,致使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商业保险公司在发展农业保险业务中积极性不强。其次,农民的经济承受能力和保险意识不强抑制了农业保险供给主体的增长。广西属于经济欠发达地区,农民人均收入水平普遍较低,2011年广西农民人均纯收入仅为5231元,农民可支配资金并不宽裕,对农险的低实际购买导致保险公司业务开展的难度大,从而抑制了农业保险主体数量的增长。目前广西政策性农业保险尚处于个别险种的试点阶段,除了政策性险种有中央财政和地方各级财政的补贴而得以快速发展之外,保险公司对其他险种的农业保险项目的发展不积极。 (二)农民收入水平低,保险意识淡薄 我国长期实行的是发生自然灾害损失时由中央财政直接拨款救济灾民的制度,养成了农民一遇灾害就坐等救济的依赖心理,缺乏主动防范和规避风险的意识;并且农民受传统观念的束缚,侥幸思想根深蒂固,保险意识淡薄,缺乏投保的积极性。另一方面,由于广西“八山一水一分田”的地理特点和家庭联产承包体制的实施,导致农业生产超小规模、分散化经营的存在。狭小的经营规模使农民产生较低的预期收益,客观上造成了农户不愿付出现实的保险成本去化解农业经营中的风险。 (三)缺乏巨灾风险分散机制 农业生产易受巨灾风险事故的袭击,大面积旱灾、水灾在广西各地的发生频率都很高,但巨灾风险分散机制尚未健全。2008年,广西遭受严重冰冻灾害直接经济损失216亿元,但赔付金额仅约3亿元,损失补偿率仅1.4%左右[3]。目前,政府对巨灾风险造成的保险损失缺乏相应的支持政策,而再保险公司考虑到农业保险的高赔付率,对提供农业保险巨灾风险的再保险业务非常谨慎。同时,经营农业保险的保险公司无法单独承担这一巨灾风险带来的损失,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商业保险公司必然在亏损压力下选择抑制保险供给。在国家还没有建立巨灾风险基金,各保险机构实力不足以独自承担风险的条件下,再保险问题严重制约了农业保险的发展。 (四)缺乏专业的保险人才 据《中国金融年鉴》统计资料显示,截至2009年末,广西共有保险从业人员6.5万人,全国排名第18,占全国保险从业人员的2.17%,广西保险从业人员极其匮乏,而在发展严重滞后的农业保险领域,专业的农业保险从业人员更是少之又少。农业保险经营的地域分散性要求部分农业保险人才到广大农村去工作,一般而言保险人才都愿意选择在城市工作,近几年广西保险机构快速增加,人才培养速度远滞后于业务发展,人才匮乏问题日益凸显,成为制约广西保险业发展的瓶颈。 (五)政府职能缺失 亚当·斯密在界定政府职能时认为:凡是利润能够偿其费用的活动都应交给市场,政府没有必要插手;凡利润不能偿其费用且社会必需的事业,才由政府出面兴办。无论是农业保险比较成功的发达地区,还是经济欠发达地区,或是就广西农业保险的具体经营情况来讲,在农业保险市场上,由于农业保险市场信息的不对称性,产品的准公共物品性以及农业风险自身的系统性,农业保险都是利润不能偿其费用的事业,如果没有政府扶持,很难供给[4]。当前广西各级政府在促进农业保险发展上的力度较弱,对农业保险的发展态度不积极,造成了职能的缺失,制约了广西农业保险的发展。 四、广西农业保险发展的政策建议 (一)加快广西农业保险供给主体建设 在国务院将进一步加大对农业和新粮食生产的政策支持力度和积极推动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的历史机遇下,广西各级政府应积极鼓励和扶持保险公司对农业保险领域的建设,加大对农业保险资金的投入力度,更新发展农业保险的观念,完善农业保险供给体系,积极拓展农业保险市场,加强农业保险网点建设,开发农民急需和有效益的农业保险产品,改善农业保险供给环境,激发和满足农民对农业保险的需求。 (二)建立巨灾保险体系 一方面,要建立农业再保险体系。在中央财政的支持下,尽快建立以中国再保险集团为主导、商业再保险为补充的多层次农业保险再保险体系。从事农业保险的保险公司可以向其购买比例再保险或超赔再保险等多种形式的再保险,国家可以对保险机构购买农业保险再保险给予适当的再保险费补贴,对农业保险再保险机构给予适当的税收优惠。另一方面,要建立风险准备金制度。整合部分农业直接补贴资金、农业灾害救济金、财政专项支农资金等,形成农业保险总准备金或风险基金,在尽可能大的范围内调剂使用,以备大灾之需。 (三)加强保险宣传,提高参保意识 农业保险作为一种重要的风险损失补偿方式,已经逐步为独立经营的广大农户所认识和接受。但是,在广西部分经济欠发达地区,农民对农业保险知之甚少,对农业保险的作用还心存疑惑,农民的保险意识非常淡薄。因此,国家和保险机构应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农业保险宣传,使其认识到保险是稳定生活、恢复生产、保障经济有效的风险管理手段,增强农户的风险防范和转移意识,促使自觉地参加保险。 (四)建立农业保险人才储备体系 随着试点工作的逐步深入开展,通过招收吸纳专业人才和定期举办农业保险人才培训等方式,提高农业保险领域工作队伍的专业知识和水平。加快培养灾害评估队伍,建立灾害评估职业资格认证制度。还要继续组织有关专家学者积极开展农业风险相关研究工作,探索适合中国特色的农业风险管理体制。 (五)完善政府职能,保障农业保险发展 由于农业保险准公共产品的特性,农业保险的发展与政府的扶持密切相关,明确政府在发展农业保险中的作用和地位相当必要。因此,各级政府在政策上应给予保险公司发展农业保险业务的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和金融环境,以及给予购买农业保险的农民提供必要的补助,为化解广西农业保险的问题提供外部动力;保监局应加大对基层保险机构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促进保险业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发展。 浅谈农业保险发展的问题及对策:我国农业保险发展现状带来的思考 摘要:农业保险对于农业大国来说,是农业风险分散的重要工具。本文通过我国农业保险发展历史回顾,对我国农业保险发展现状进行思考和研究,指出农业保险立法、强化农业保险认识等应成为我国农业保险发展的路径选择,是农业保险可持续发展的出路。 关键词:农业保险 发展历史 现状分析 保险立法 我国历史以来都是农业大国,农村经济在各种经济成分中占比较重。然而我国又是世界范围内遭受自然灾害最多、造成灾害损失比较严重的国家之一,因而研究如何转移农业生产中的风险,保护广大农民的生命财产和经济利益不受损失显得尤为重要。 农业保险是指种植行业、养殖行业在生产、抚育、成长中可能遭受的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等造成的经济损失给予经济补偿的一种。保险公司通过保险的形式,将保费进行集中,在事故发生后,补偿给受损单位或个人,以防生产链的断裂造成连锁损失,使得农业生产的顺利进行。” 我国的农业保险始于1950年,曾一度中断,直到上世纪80年代初才逐渐开始恢复。自1982年起,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在各地的分公司开始了种植业和养殖业保险的试办,1986年,新疆建设兵团农牧业保险公司开始开展农业保险。在这之后,多种保险形式纷纷出现,掀起了各地的农业保险的热潮。之后,由于农业保险保费收入不稳定,农业保险呈现萎缩的趋势。21世纪以来,中央也逐渐开始重视起“三农”问题,使农业保险制度逐步成为社会热点话题之一。 近30年来,我国的农业保险在困境中蹒跚前进,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主要表现在险种的不断丰富,保险范围的不断扩大,保险收入的大幅增长等。2009年7月20日,时任中国保险监督委员会主席吴定富在半年保险监管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稳步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发展,积极发展农村小额保险。仅2009年上半年,农业保险承保各类农作物3.5亿亩,参保农户6152万户次,承担种植业、养殖业风险责任金额1436.5亿元,累计赔付34.1亿元。 但是,我们也应该清醒的认识到我国的农业保险发展水平还处于地下水平,发展也是极不稳定的,承保范围相对而言较小,市场份额也不大,险种同市场需求也是不相适应的。农业保险如此现状,引人深思。我们知道,农业生产的巨大风险,较高的保险赔偿率以及较高的赔偿率必然导致农业保险的保费高于农民的心理预期,使得更多的农民买不起保险,不愿意购买保险,因此我国的农业保险一直俳徊于日益萎缩的怪圈,农业保险的发展幅度和发展速度远远低于经济发展的要求。 调查发现,我国农业保险法律缺失,农业保险法几近空白,我国现行的《保险法》对农业保险尚未涉及,只有《农业法》对农业保险有所涉及,其中第16条清楚地界定了“农业保险应按政策性保险来实施,国家鼓励和支持建立互助合作性保险组织,鼓励商业性保险公司开展农业保险业务,但对业务的建立和开展方式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我国政府对农业保险缺乏应有的重视,加之农民参保意识淡薄、农民收入水平低、农业的小规模分散经营模式、农业保险赔付率高、农业保险市场供给主体数量少等因素,导致农业保险在我国推行发展缓慢。 我国要想使农业保险得以健康发展,使其在减轻农业灾害损失、保持农村稳定等作用得以发挥,应让政府发挥其主导作用,可以采取强制性的措施用以加强对农业保险的支持。此外,国家应注重农业保险的立法问题,用明文法律形式来明确农业保险的地位、性质和作用以及政府在农业保险发展中应履行的职能,来提高农民的保险意识。另一方面,我们要通过宣传,加强群众对农业保险的认识,让农民了解农业保险,懂得投保、索赔、防灾防损常识,提高其投保积极性。考虑到农业本身的特殊性质,农业保险的开展方式不能等同于一些常规保险,应当建立多层次的保险体系与风险分担方式,还应加入政府与市场的共同参与和风险防范。农业是一种产业部门,但也是典型的公共部门,需要有一个以政府为主导的、共同来分散、转移和分担风险的系统来作保障。政府要鼓励农业技术创新,直接或间接增加农民收入,使更多的农民有经济能力参与农业保险。我国还应建立经营主体多元化的农业保险经营体系,对近几年的农业保险试点情况进行总结,因地制宜的建设农业保险制度模式。同时,国家还可以对农业保险给予金融及再保险的支持,农业保险的保险人因巨大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可通过再保险方式进行摊回。 我国现阶段开展农业保险主要依托于当地政府,只有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农业生产水平、自然灾害特点,来制定相适应的农业保险政策,才能满足当地最广大农民的需求,才能使农业保险不断发展壮大。伴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进一步深入,我国的农业保险事业也一定会蓬勃发展。
保险业信用缺失研究:我国保险业信用缺失问题研究 【摘要】近十几年来,我国保险行业发展迅速,保险客户不断增多,保险规模不断扩大,保险企业迅速壮大。但是随着保险业经营范围和保险业从业人员数量的剧增,随之而来的竞争也愈演愈烈,各种问题也日益凸显,例如:如何稳步推进转型发展,如何提升营销人员的队伍建设,如何防范加强风险管控等,其中比较严重的问题就是保险行业整体面临的诚信缺失问题,使得保险行业的对外形象收到了社会的质疑,同时也侵犯到了消费者的利益。从国内保险业发展的实践来看,信用缺失现象十分突出,并呈现出日益发展的趋势,也已成为制约保险发展的重要问题,急需加以正视并解决。 【关键词】保险业 信用缺失 诚信原则 保险信用作为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指的是在保险经营活动中,以最大诚信为基础,在法律条文与市场经济共同作用的原则下,体现出保险业的职业道德,能够使保险合同顺利履行的一种规范制度近十几年来,我国保险行业发展迅速,保险客户不断增多,保险规模不断扩大,保险企业迅速壮大。但是随着保险业经营范围和保险业从业人员数量的剧增,随之而来的竞争也愈演愈烈。这样的竞争机制使得很多保险信用缺失问题日益凸显,以至于发生各种各样的合同纠纷,从而使得保险行业的对外形象收到了社会的质疑,同时也侵犯到了消费者的利益。 一、保险诚信缺失的原因分析 (一)社会信用基础薄弱 保险市场诚信危机频发,关键的原因在于我国的社会信用基础相对薄弱。在一个具有良好社会信用基础的国家当中,必然有一套完善健全的社会信用管理体制制约市场经济,良好的社会管理体制会从根本上保证那些诚实守信者的合法权益,诚信的经营者将受到法律制度的保护,将会获得更多交易和盈利的机会,失信经营者将受到严厉的惩治,付出失信代价。所以,如果信用体系不完备或者缺少,就会导致社会信用基础的薄弱,没有制度去规范和制约经营行为。本应由政府通过立法、定规矩,加强市场秩序的规范化、法制化的管理,正处于起步发展阶段,导致我国诚信的保障机制、惩罚机制和监管机制大量缺乏。 另外,我国行业协会并不发达,与保险诚信缺失也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行业协会未能起到规范、控制和约束行业信用的作用。现阶段,我国信用消费市场前景广阔,诚信主要基于人的伦理道德要求。当人们在利益的驱使下,去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同时,就可能出现自私自利的行为,产生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道德风险。所以在我国,信用消费的观念和习惯还需要进一步培养,保险业仍将面临很大挑战。 (二)保险公司经营管理体制有待规范 在社会经济高速发展的今天,我国保险行业虽然也根据市场的发展从自身体制和机制方面做出了一些必要的调整,但是仍然存在保险行业体质不健全、保险监管力度不够、保险公司内控不严格等问题。一些保险公司考虑公司长远利益比较少,忽视了信用的重要性,在公司经营时往往只能看到眼前利益。在面对上级公司或者监管部门的考核时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在对员工的管理上缺乏教育和培养,对于从业人员违反规章制度多收保费以获取更多奖金等欺诈和蒙骗客户的行为,公司监管不力,客户出险后,敷衍了事,推脱责任,导致公司名誉和客户利益受损。 (三)忽视保险营销人员的素质培养 按照《保险法》有关规定,保险营销人员在保险公司从业必须具有从业资格证书,但是实际上,各家保险公司急需可以用的人才来推广自己的保险业务,扩充保险量,公司在招聘人员时对国家规定没有严格执行,通过简单的支付佣金和激励营销来扩充自己的营销人员队伍,但是这些不具备保险从业资格又没有经过专门培训的人员流入保险公司后,由于他们缺乏保险基本知识,很容易出现不规范行为以及不正当竞争。 二、应对保险行业中诚信缺失现状的对策研究 (一)加强保险业的思想教育与宣传 随着我国保险业的快速发展,对于保险从业人员的要求越来越高,保险业也需要注入新鲜血液,需要更多高素质人才加入。目前,很多经济类院校己经置保险专业或开设保险学课程,通过对在校学生的保险专业教育,实践性教学,研究保险理论知识,采取与国际接轨的人才培养模式,从而培养出更多、更优秀的国际型保险人才。 通过广度与深度的宣传和教育学习,使保险业在广大公众中树立良好社会形象,在提升民众保险消费的理性度的同时,也能让民众在文明健康安全的环境中进行保险消费。 (二)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形成企业自律机制 保险公司作为保险市场的主要经营者,其内部的内控制度严格与否,直接影响到整个保险市场的信用体系。保险公司应建立严格的内控制度来规范员工的行为,通过制定和执行内控制度,可以严格规范工作人员的行为,减少其随意性对于公司信用的影响。加强内部控制可以规避企业经营风险,减少企业不必要的损失,保证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利于保险机构建立有效的信用管理体制,从而预防企业信用缺失给保险消费者带来的危害。 (三)转换经营体制,构建保险诚信企业文化 随着保险市场的不断发展,保险行业的服务质量、服务水平己经成为保险服务业的关键所在。保险公司应转换经营体制,进行体制改革,建立更适合保险市场发展的经营方向,改革绩效考核机制、改革保险营销员的收入制度,加大对保险从业人员的道德培养,严格规范展业行为规范,树立起诚信的公众形象,建立长远的经营理念。 在服务内容方面,也应加强专业培训,提高全员服务意识,改进优化保险服务手续,提升办事效率,及时为客户提供保险合同上所载明的保险功能及服务项目。在理赔方面,简化办理手续,提升理赔速度,查找问题,改进服务,及时为客户兑现理赔承诺,维护消费者权益,从而提升保险公司的诚信度,有助于建立良好的诚信企业文化,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保险业信用缺失研究:区块链对于解决保险业信用危机的作用 【摘要】近几年,我国保险业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与居民保险意识的增强,呈现了迅猛的发展趋势。与此同时,保险的投诉率也在明显上升,信用危机成了保险业继续向上发展的瓶颈问题,其中一点就表现为保险人市场的道德风险问题,而近几年兴起的区块链技术具有去中心化信用、不可篡改、可编程等特点可以帮助传统保险业与新兴互联网保险突破原有发展瓶颈,促进保险业在我国的快速健康发展。本文通过阐述现阶段保险业信用危机现状、区块链技术特点以及保险业信用危机存在的各种的问题对应的区块链解决方案,为未来区块链更好的应用于保险业提供解决方案。 【关键词】区块链 保险业 信用危机 一、中国保险业信用危机现状 近几年,保险市场实现较快增长,结构调整成效显现,有效防范风险,服务经济社会能力明显提升。与此同时,保险的投诉率却也是出于一个上升趋势。作为以最大诚信为基本原则的保险行业信用危机频发,关键是缺少一个稳定适用的信用机制。 (一)保险业整体发展情况 保险业务快速增长,2016年前三季度原保险保费收入规模超2015年全年水平,同比增长32.18%;保险业务结构持续优化,服务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和保障民生能力增强;赔付支出平稳增长,2016年前三季度寿险业务给付金额超2015年全年水平,同比增长31.64%;外资保险机构业务增速快于行业水平,市场份额同比略有增加;由于2016年金融环境复杂多变,保险资金运用收益率下降,经营效益有所下降;保险公司从业人员大幅度增加,截至2016年3季度末,保险公司职工人数109.27万人,较年初增加6.81万人,增长6.6%;保险公司签订了委托协议的保险销售从业人员628.13万人,较年初增加156.83万人,增长33.3%。?q? (二)2012~2016年保险消费投诉情况 数据来源:2012~2016年《中国保监会关于保险消费投诉情况的通报》。 如图1所示,2012~2016年保险公司合同纠纷投诉量总体呈现增长趋势,其中理财/给付月平均投诉量与退保纠纷月平均投诉量在2016年有较大幅度下降。如图2所示,在2012~2016年保险中介机构纠纷的投诉量变化中,违法违规数量明显下降,这与中国保监会对保险业的整治政策不无关系,而合同纠纷在近五年呈现比较缓慢的上升趋势。总体来看,随着保险体量的上升,保险业快速发展的势头,保险消费的投诉数量也在随之上升。不仅是个人,保险公司也常在再保险过程中出现信任问题。保险公司对于被保险人的承包方式由于是采用抽样体检与抽样生调,因此被保险人中频繁出现有逆选择等违背诚信原则的现象。由此看来,信用危机严重阻碍了保险业的发展。 (三)传统保险业信用危机具体问题表现 1.保险关系人中保险人不诚信。为完成其业务量与提高个人收益,保险业务员片面夸大其某些产品的优越功能,对条款进行扭曲与遗漏解释,对潜在的风险缺乏充足的解释,致使被保险人在索赔时与保险人产生争议与冲突。此外,由于保险人缺少对投保人充分的信息披露,使得被保险人与保险人之间信息严重不对称,投保人无法对是否投保做出最准确的判断,从而使得保险行业在人们心目中的声誉严重下滑。 2.保险关系人中投保人不诚信。一些投保人为了谋取个人利益、降低投保成本,如实告知义务没有得到履行,或在投保条件都不符合时,提供虚假信息参与投保,使保险公司在是否承保的决策中难以根据投保标的的风险状况做出判断;更有甚者,部分保险消费者为获取额外收益而进行保险欺诈,刻意伪造保险事故与相关的证明、数据、资料,故意夸大损失程度,由此形成了一系列的道德风险。 3.保险人对保险人和投保人及有关关系人不诚信。某些人为获得超出正常收益的~外收益,通过做伪造保单、私自挪用保费、更改保险合同等手段欺骗被保险人与投保人,还通过对保险产品的增值功能进行虚假宣传,对保险合同中的免责条款没有履行及时说明的义务,甚至对投保人进行错误的引导。更有甚者还隐瞒与合同相关的重要表述,严重损害了被保险人的利益。 (四)互联网保险信用危机具体表现 1.信息安全问题。在互联网时代,数据的公开性与共享性已经成为大趋势,但数据公开也伴随着许多争议,因为公开与分享数据会造成用户隐私、个人信息等内容被泄露与非法利用,也为不发机构利用数据进行非法保险运作创造了条件。互联网保险可以以低成本获得大量的数据资料,同时保险管理成本也得以降低,但是因为技术缺陷导致客户的信息被窃取、利用以及其他非法操作也不在少数。同时,保险产品的理赔与销售两个过程在时间和空间上分离,这就为保险欺诈提供可乘之机。如在图3的消费者对互联网保险风险因素调查中可以看出保险诈骗与个人信息泄露占据较大比例。 数据来源:杨鑫《我国互联网保险运行及监管问题研究》。 2.市场监管问题。由于互联网保险是随着大数据的兴起刚刚发展起来的新型产业,相关法律法规的无法满足保险市场发展与监管的需要。近些年国务院与保监会也对互联网保险提出了许多针对性的整治文件,但是没有成立明确的市场监管部分与机构,具体的问题也没有清晰的法律条文解释,这就使得保险市场的市场机制无法准确的发挥作用,市场准入与退出机制也没有得到很好的界定与限制,所以在近几年互联网保险的迅猛发展中,市场监管的缺陷也被暴露无遗。 二、区块链技术特点 区块链技术最先由比特币创始人在比特币白皮书中以“工作量证明链”的形式提出,是一种将数据区块按照时间顺序以链条式组成特定数据结构,并以密码学方式保证的不可篡改和不可伪造的去中心化共享总账,能够安全存储简单的、有先后关系的、能在系统内验证的数据。有以下几个特点: 1.去中心化。区块链数据的验证、记账、存储、维护和传输等过程均是基于分布式系统结构,采用纯数学方法而非中心机构来建立分布式节点间的信任关系,这样就避免了过去传统的中心式管理系统,实现了去中心化分布系统。 2.时序数据。区块链采用带有时间戳的链式区块结构存储数据,从而为数据增加了时间维度,具有极强的可验证性和可追溯性,可以避免数据被篡改以及数据丢失。 3.可编程。区块链技术提供灵活的脚本代码系统,用户可以自行创建高级的智能合约、货币或其他去中心化应用。 4.加密与授权。区块链技术借助非对称密码学原理对数据进行加密,同时利用分布式系统各节点的工作量证明等共识算法形成的强大算力来抵御外部攻击、保证区块链数据不可篡改和不可伪造,具有较高的安全性。 三、区块链技术对于解决保险业信用危机的作用分析 (一)区块链应用于保险业原理分析 区块链不需要第三方的信任机制介入,而是点对点自组织网络的构建、不可篡改的加密账本和分布式共识机制,从而实现去中心化信任的全网记账和共同公证。不可篡改、可追溯等优越性,使得记录于区块链上的数据信息具有高度的安全性和可靠性,网络交易各方可以享有一高度安全、深度信任的交易环境。当保险事件发生时,基于区块链技术的智能合约即自动执行,启动保险理赔程序,实现自动划款赔付,消除了从中牟利的可能性。作为一种有效的量化管理工具,区块链可建立一整套自动化管理体系,推动保险业尤其是新兴互联网保险跨入新的发展阶段。 (二)区块链技术特点对于保险的具体应用 区块链技术会改变消费者与保险公司间的交互方式,进而为保险业带来极大转变。将部分数字化的书面交易完全转变为数字化交易,同时避免道德风险与逆向选择给保险业带来的信用危机。 区块链可以实现无人工操作凭借保险条件自动激活相应过程,降低了管理成本与失误率。如在旅游保险中,旅程开始保单自动“激活”,旅程结束后保单自动“失效”,未按照提前设定的时间完成旅程则启动索赔算法程序;在家庭财产险中,当检测到异常事故时,自动触发索赔;在医疗保险中,若护士或医生助理将病人档案和检查结果呈递至一个包含该病人所有健康记录的受信账本中,索赔就将被触发,同时索赔信息将被立即存档。 不同于传统的中心化记账方案,区块链没可以单独记录账目的节点,去中心化的特点避免了发生造假账的可能性,也同时保证了账目数据的安全性。另外,存储在区块链上的交易信息是公开的,但是账户身份信息是高度加密的,只有经过授权才可以访问,保证了数据的安全和用户的隐私。时间序列特点可以有效避免信息被更改的问题,并且可信的不可篡改的数据,可以自动执行设定的规则和条款。 (三)区块链对于避免投保人风险的作用 在现在的保险经营中,保险公司和投保人的纠纷时有发生,而问题的关键都在于对投保人的个人信息缺乏一个真实可信的数据采集和存储手段。随着国家系统性工程的推进,如果能够将更多权威的数据引入并存储在区块链上,将成为伴随每一个人的数字身份,这上面的数据具备真实可信、无法篡改的特点,对于投保人的风险管理将带来莫大的益处。目前国内首个运用区块链技术为核心的网络互助平台同心互助,在传统互助平台基础上,借助区块链技术,实现去中心化信息共享,创新实现全面透明化运作。 引入区块链技术后,可以将不同保险公司与保险中介机构之间的数据打通,相互借鉴,可以提高核保、核赔的准确性和效率。例如在医保中,如果能在区块链上查询到投保人所有的就诊记录,甚至直系亲属的就诊记录,对于投保人当前的身体状况、患病史、家族病史就有了一手的资料,有效地杜绝带病投保。 保险业信用缺失研究:河北农村信用社深入发展保险业务的必要性研究 摘要:当前,河北农村信用社保险业务虽然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与传统的存贷业务相比,其所占的收入比重仍然偏低。本文将从主客观因素出发,在对信用社外部竞争环境和保险业务自身优势的研究基础上,最终得出当前河北农村信用社促进保险业务的有序、深入开展,可谓“正当其时,必利其行”的研究结论。 2003年,国务院启动了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工作,把农村信用社交由省级政府负责管理。2004年10月,河北正式启动了农村信用社深化改革的具体工作。经过一年多的筹备,河北农村信用社(省级联社)于2005年6月29日正式成立。该机构将在省委省政府和相关机构的授权下对全省的农村信用社履行管理职能。截止到2011年,河北农村信用社在全省11个区市设立了3个市级联社、8个办事机构、154个县级联社以及4919个村镇服务网点,基本涵盖了全省所有的行政区域。改组后的河北农村信用社取得了长足发展,营业收入与存贷款规模逐年提高与扩大。2011年,河北农村信用社实现营业总收入403亿元,贷款余额3620亿元,存款余额5678亿元,年增长率均超过了5%,信贷结构与盈利能力有了较大改观[1]。 自2006年起,河北农村信用社开始发展以保险为主的中间业务,并取得了一定的业绩。截至2010年,河北农村信用社保险业务的收入总额超过8亿元,比2009年的6.8亿元增长了近20%。但需要看到的是,与信用社传统的存贷业务相比,的中间业务占信用社总收入的比重仍旧偏低,只有2.9%左右;较之与农行等同等机构来看,8亿元的收入更只是农业银行总收入的7.2%,这与存贷款规模居于全省第一的农村信用社地位极不相称[2][3]。 大力发展以保险业务为主的中间业务,努力提高收入在总收入的份额比重,已经成为了众多国内外先进金融机构的发展共识。河北农村信用社深入促进保险业务的发展,也将是未来实现自我跨越式发展的必然选择与必由之路。从主客观角度来看,主要因素如下: 1 客观因素分析——信用社的竞争环境研究 随着我国金融改革的深入以及农村金融市场的不断开放,农村的金融竞争也日益激烈。2007年,外资银行巨头汇丰银行正式在湖南农村开办了第一家外资村镇银行。同年12月底,中国农业银行也开始实施了深度扩展农村市场的发展战略,大量增设其在农村的服务网点。基于以上的背景下,农村信用社的发展环境受到了日益严重的竞争威胁,面临着空前的竞争压力与挑战。本部分从客观因素出发,通过利用迈克尔·波特的五力模型,来对农村信用社的竞争环境予以深入分析,来最终说明当前河北农村信用社深入发展保险业务的必要性。 1.1 同行业的竞争者 2007年,中国农业银行重新回归国内的农村金融市场,并开始大量增设在农村地区的营业服务网点。与此同时,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也不甘落后,也迅速的开展了在农村金融市场上的“圈地运动”。据不完全统计,截止到2011年底,中国农业银行在全国县域的营业网点达1.2万个,首次超过了城市的综合服务网点,占到了全行网点总数的54%左右;县域涉农贷款总额也突破1万亿元,增速连续四年超过了100%,[4]这些都无疑给严重依赖农村贷、存业务的农村信用社带来了空前的竞争压力。同样,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在河北省范围内也已建立了10个二级市级分行,151个县级支行,仅2012年一年的贷款数额累计即达到305亿元[5]。面对同行业的激烈竞争,河北农村信用社只有在不断巩固传统贷存业务的基础上,不断挖掘新的利润与业务增长点,才能在激烈的竞争中巩固自身的市场地位,实现良性快速的可持续发展。 1.2 潜在竞争者 2001年11月,我国正式加入了WTO贸易合作组织,国内的金融市场也随之开放。根据WTO的相关协议,我国应逐渐取消外资银行的地域经营限制,并承诺在5年的金融保护期后,允许外资银行在内地独立开设金融服务机构,享受与本地企业同等的市场经营权利,这意味着我国的金融市场将彻底的对外开放。 2007年,汇丰银行即在我国的湖北农村地区首次开办了村镇外资银行,并于2008年在张家口市尚义县的农村地区开设了小额信贷试验基金,为进一步进驻河北乃至全国的农村金融市场打下了发展基础。由此不难看出,对于河北的农村信用社来说,外资银行已显然成为了一个不可忽视的潜在竞争者。面对外资银行雄厚的资金实力、完善的金融服务、一流的技术水平,河北的农村信用社将会面临与承受空前的竞争压力[6]。 1.3 替代品的威胁 随着我国金融改革的不断深化与金融市场的不断开放,国有大型银行与金融机构纷纷进行了自上而下的业务重组与管理改革,逐步向市场中推出了各类金融产品与服务,以满足不同目标顾客的需求,金融衍生品与替代品变得层出不穷。当前,国内的资金需求者不光可以从银行或农村信用社中获取资金支持,还可以从证券市场、股票市场,甚至是国际金融市场上获得自身所需的资金,选择范围大大扩展,这对长期以来严重依赖存、贷业务的农村信用社来说,无疑是一个巨大的威胁。 1.4 资金供应者的议价能力 2008年,河北第一家村镇银行在张北县成立。在随后的2010年,由中国建设银行牵头建设的另一家村镇银行——河北丰宁建信村镇银行也顺利成立。村镇银行的成立,无疑为农村资金所有者又提供了另一个选择平台。加之以前的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和邮政储蓄银行等金融机构在河北农村地区开办了大量的营业网点,更使得农村资金供应者的选择范围大大拓展,议价能力有了很大提高。这就直接导致了当前农村信用社吸纳存款的能力逐步下降,揽存规模逐步缩小,竞争优势逐步消失。 1.5 目标客户的议价能力 在金融市场改革与开放之前,农村信用社在农村的金融市场中长期占据着垄断地位,服务水平与经营能力与一直饱受目标客户的诟病。如在服务水平上,很多农村信用社的电子化水平仍不是很高,许多操作仍需纸质单据传送与审核,这就直接导致了信用社在办理存贷等手续时过于繁琐,降低了自身的服务效率与目标客户的满意度。在经营能力上,由于长期依赖传统的存、贷业务,农村信用社在对保险、办理汇兑承兑等中间业务上一直持消极态度,始终把其作为 “次要业务”来实施开展。但随着农村经济与社会的不断发展,农民对金融产品与服务的需求开始不断多样化,加之很多金融机构纷纷进驻农村金融市场,目标客户的议价能力有所提高。随着农村信用社的经营短板与目标顾客的需求矛盾日益凸显,农村信用社的服务与金融改革迫在眉睫。 本部分基于迈克尔.波特的五力模型,从同行业的竞争、潜在竞争者、替代品威胁、资金供应者的议价能力、目标顾客的议价能力等5个方面分析了当前河北农村信用社的微宏观竞争形势。由以上的分析不难得出,当前河北农村信用社的竞争形势不容乐观,竞争优势在当前的市场格局中逐步丧失,来自内外部的竞争压力也不断显现。在此种客观条件下,河北农村信用社只有认真分析当前的竞争环境,不断进行经营管理改革,努力发展以保险业务为主的中间业务,完善自身的产品服务体系,才能在未来的激烈竞争中赢得竞争优势,取得跨越式发展。 2 主观因素分析——保险业务益处研究 除了受客观竞争环境影响之外,从主观角度来看,河北省农村信用社保险业务具有的很多益处,具体表现在: 首先,保险业务具有风险小、成本低、派生性强、业务量大、附加值高、收益稳定等诸多优点,农村信用社保险业务,不仅可以大大增加自身的营业收入,拓宽营业范围,降低营业风险,还能充分提高人员与网点的利用率,最大限度上回收了网点建设与人工培训成本,增强了自身的经营能力与抗风险能力,有利于河北农村信用社的持续健康发展[7]。 其次,产品与服务的本质在满足需求。农村信用社开发的各类金融产品与服务,根本上仍是不断满足目标客户的多样化金融需求。因此,从服务客户的角度来看,农村信用社保险业务,可以在很大程度上丰富自身的经营内容,延伸了金融产品的经营链条,有效的满足了目标顾客的日益增长的多样化需求,有利于提高顾客的满意度与忠诚度,稳定并发展了农村信用社在目标市场中的市场份额与竞争优势。 最后,农村信用社保险业务,可以实现信用社与保险公司的良性合作,带来“1+1 2”的双赢效果,为目标客户带来“一站式”服务的同时,也提高了信用社的知名度与美誉度。 通过以上的主客观因素分析,不难看出,农村信用社深入发展保险业务,不仅是稳住并扩大农村金融市场份额,发挥竞争优势的必然选择,也是提高自身营业收入,赢取综合效益最大化的必由之举,因此,当前河北农村信用社促进保险业务的有序、深入开展,可谓正当其时,必利其行。 指导老师:冯文丽,单位:河北经贸大学。 保险业信用缺失研究:出口企业对出口信用保险业务的风险防范 一、企业在出口信用保险业务中可能遇到的风险 (一)保障率不足风险 保障率不足风险是企业开展出口信用保险会遇到的一种基本风险。风险共担是出口信用保险的一项基本原则。一般来说,保险公司会根据对进口客户的独立资信调查结果给予50%~90%的理赔率,客户资信越高,理赔率越高;反之,理赔率越低。因此,企业投保出口信用保险后,并不能保证防范100%的收汇风险,只能防范理赔率范围以内的应收外汇账款的风险。因此,企业自身也必须加强对客户风险的控制与管理,尤其是低理赔率的客户,说明保险公司从专业的评定角度将其确认为高风险客户,企业在与其开展业务时,必须从结算方式、结算周期、业务量上综合考虑,以求将风险降到最低。关于保障率不足的风险,有些企业会陷入一种认识上的误区,认为只要采取组合措施,就可以100%规避保障率不足的风险。比如,国内某企业向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对一境外客户的出口合同申请出口信用保险,保险公司在其批准的循环额度内为其核定了70%的理赔率,该企业以为将剩余的30%部分再通过其他措施得到保障后就可以没有任何风险了,于是要求国外客户必须先提供30%的L/C结算方式,剩余部分再采用出口信用保险合同规定的结算方式。其实,这是一个认识上的误区,一旦该客户真的发生了收汇风险,保险公司按已发货未收汇总额的70%给予投保企业理赔后,企业将会把包括L/C结算方式在内的应收未收的外汇账款的权益全部转移给保险公司。 (二)额度失控风险 额度失控风险是企业开展出口信用保险业务可能会遇到的最重要的风险。企业在向保险公司申请出口信用保险时,一般是根据本单位以前年度的出口额度向保险公司申请一个总的出口信用保险额度。如果企业的出口客户较多,并且结算方式与风险程度各不相同,还可以在总的信用保险额度内针对不同的客户分别为每一个客户申请一个不同的可循环使用的出口信用保险额度和理赔率。在这种情况下,取得出口信用保险额度后,就需要对每一个客户的实际发货未收汇额度进行控制。一旦超过出口信用保险额度发货,超额部分发生的逾期不能收汇的损失将完全由企业自己承担。例如国内某出口企业,在向欧洲某客户出口自己的产品时,向保险公司申请了结算期为150天、理赔率为90%、在1年内可循环使用的出口信用保险额度。获得出口信用保险额度后,由于该公司业务人员和财务人员的疏忽,在发货时放松了对出口信用保险额度的控制,最后实际发货比出口信用保险额度多出了近百万欧元。结果该客户突然宣布破产,根据规定,保险公司只对该公司出口信用保险额度内的出口收汇给予90%的理赔,超额发货部分不予理赔。后来,保险公司考虑到与该企业的长期合作关系,才对超额发货部分给予了不超过50%的理赔。由此可见,这种额度失控风险一旦发生,带给企业的损失将是巨大的。 (三)申报延时风险 申报延时风险也是投保出口信用保险的企业必须重点防范的风险之一。其主要出现在以下两个环节:一是对境外客户发货后不及时向保险公司申报发货信息,提报发货发票、发货提单等单据;二是当境外客户出现收汇逾期时,不及时向保险公司反馈客户已经发生逾期收汇的信息。由于申报不及时,不能使保险公司迅速跟踪调查客户的信息,可能导致损失的扩大。 (四)风险控制机制失效风险 企业投保出口信用保险之后很容易放松对应收账款的风险控制,认为投保之后风险就完全转嫁给保险公司了。其实,出口信用保险只是规避出口收汇风险的一种防范手段,其发挥风险规避、促进出口作用的大小与企业自身的风险控制体系密不可分。一般来说,企业自身的收汇风险控制机制完善,再辅之以出口信用保险,发生风险的几率就小,出口信用保险就越能起到帮助企业扩大出口的作用;反之,作用就越小。 (五)分散投保、效率低下风险 由于对关联公司的出口不能投保出口信用保险,国内一些通过设立境外销售子公司来扩大海外销售的大公司,一般采用境外公司直接在当地投保信用保险的办法,但由于信用保险具有政策保障性,不同的境外国家其出口信用保险政策不同,其保险费率与理赔程序也不同,由境外公司分散投保很容易导致投保成本高和理赔效率低等问题。 二、企业对出口信用保险业务的风险防范措施 (一)建立完善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 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应收外汇账款内部风险控制制度是企业防范出口信用风险、最大限度地发挥出口信用保险业务的出口促进作用的重要保障。对出口企业来说,一套完善的内部应收外汇账款风险控制制度包括:开发新客户前的综合调查、结算方式与结算账期的合理选择、投保额度的合理申请、发货后的动态跟踪调查等。只有将企业内部的应收外汇账款风险控制制度和出口信用保险有效地结合起来,才能最大限度地发挥出口信用保险的保障作用与出口促进作用。 (二)加强出口信用保险额度的综合管理 具体来说,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措施加强内部控制:一是建立出口信用保险额度统一管理制度,如可以由财务部门的收汇岗位集中管理。二是建立多级审核制,即在发货时由发货人员、财务人员、部门经理等多级审核,通过多设审核闸口防止超限额发货情况的发生。三是建立专门的出口信用保险额度使用台账制度,逐笔登记限额内的出口发货情况。四是建立出口信用保险额度使用情况动态检查制度,每一笔发货之前都应仔细检查未收汇余额是否还在额度之内,对于超过出口信用保险额度的,必须立即跳闸。五是建立出口信用额度使用情况定期分析制度,按周、按月编报分客户的出口信用保险额度使用情况分析报表。 (三)建立定期申报制度 企业一旦获得保险公司对出口客户的循环授信额度并正式开始发货,就必须建立定期申报制度。定期申报制度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定期申报对授信客户的出口发货信息,提交发票、提单等出口单据;二是一旦发现出口客户出现收汇逾期的情况,立即向保险公司申报客户的逾期信息;三是一旦客户的逾期超过一定期限,必须及时向保险公司进行理赔申请。 (四)对终端客户进行集中综合授信管理 通过设立境外公司扩大出口的企业,可以通过选择国内的保险公司申请对终端客户进行综合授信管理。目前,国内已经有大型出口企业采用这一投保模式,即通过国内母公司的总授信额度向境外销售公司的所有重要终端客户分别申请一个子额度,当终端客户发生收汇风险时,由国内保险公司统一理赔。这样操作不但可以降低综合投保成本,还可以提高理赔效率。 (五)选择合理的结算方式与账期 投保出口信用保险并不能完全分散出口收汇风险,因此,企业在出口业务上,还必须选择合理的结算方式,严格控制结算账期。投保前与投保后应采用一样严格的控制标准,而不能在投保后就放松控制标准。企业对客户的风险控制措施必须到位,在投保时,才能尽量争取到高的理赔率。 (六)与保险公司建立客户信息资源共享机制 企业投保出口信用保险之后,应该与保险公司实现客户信息资源的共享。企业及时将了解到的客户资讯信息告知给保险公司,同时应向保险公司随时了解其掌握的客户最新的资讯信息。通过建立信息互通机制,可以将客户可能发生的收汇风险降到最低,同时企业与保险公司之间也可以实现共赢。 责编:险峰 保险业信用缺失研究:短期出口信用保险业务会计核算探讨 信用保险,特别是短期出口信用保险政策性金融工具在我国出口全局作用越来越突出,利用政策性金融工具来管理本企业的信用风险,扩大业务的出口企业越来越多。但是许多企业对投保短期出口信用保险经营业务涉及到的会计核算处理过程存在困惑,本文拟对此进行探讨。 企业投保出口信用保险业务阶段 信用保险整个业务的环节比较复杂,我国信用保险业务阶段与国际上ECA成员业务处理过程大体相同,分为五个基本阶段。 (1)申请信用保险阶段。目前我国信用保险投保阶段和国际通行过程基本一致,首先企业需就自身情况与拟投保买家情况等相关信息提交投保申请书,SINOSURE受理后与出口企业签订短期出口信用保险单。该保险单相当于SINOURE与企业签订的保险业务关系形式上的总合同,表明双方建立了业务关系,一般不表示实质意义的信用保险业务。 (2)买家资信调查阶段。投保阶段企业与SINOSURE建立保险业务关系后,企业需要就其打算投保的客户向SINOSURE申请资信调查。资信调查的目的是为SINOSURE了解企业买家客户情况,评估风险,满足企业投保需求提供信息保障。 (3)信用限额审批阶段。投保企业就拟与其客户采用的交易支付方式,以及信用期限,一个付款周期最大后付款金额等情况提供给SINOSURE。通常支付方式包括信用证(L/C)、付款交单(D/P)、承兑交单(D/A)、赊销(OA)等形式,付款的信用期限一般是一年之内(超过一年属于中长期信用保险,不在本文探讨之列)。SINOSURE根据买家信用记录、信用能力、业务发展潜力等诸多因素,结合企业业务需求情况确定信用限额。值得注意的是不是企业提出申请的限额情况SINOSURE都能满足,关键要视企业客户信用综合情况而定。信用限额可以循环使用,一笔货款收汇后,其占用的限额自动空缺出来,转为覆盖下一笔业务应收账款。信用限额即SINOSURE赔偿的最大额度。 (4)出运申报阶段。限额批复成功后,企业就SINOSURE批复的信用限额项下的出运在报关出境后向SINOSURE申报。SINOSURE受理录入业务系统后,申报项下的出运相关收汇风险由SINOSURE承担。 (5)追账与赔付阶段。如果企业投保信用保险项下的货款未按时收回,不管是买家破产、拖欠、拒付以及政治风险等情况,只要符合保险条款规定,SINOSURE承担责任。同时SINOSURE还会接受企业委托追账。 信用保险各阶段会计处理探讨 企业投保出口信用保险的目的是管理信用风险、扩大业务、获得融资便利以及损失弥补,对企业来说获得这些“收益”就必须付出成本费用。除通常意义的保险费外,按照国际惯例,有些环节企业还必须另外付费,而在我国有些环节企业得到的是免费的服务。因此总的原则是如果企业有费用付出或收益流入都必须进行会计处理。这些费用与收益流入的额度计算确认比较容易,科目与明细科目设置相对较生疏。 (1)申请信用保险阶段相关会计处理。国际上ECA成员通常对出具保险单收取一定的工本费与服务费,在我国SINOURE目前对此基本采取免费政策。如果获得的是免费的服务,企业可以不进行账务处理;如果发生费用要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在获得业务凭证后作会计处理,这些费用支付一般用人民币,借记“管理费用――信用保险申请费”,贷记“银行存款”。 (2)资信调查阶段的费用与会计处理。SINOSURE资信调查在全球范围内是委托ECA机构成员操作,在资信调查过程中国外受托方要花费人工费、信息费、评估费等相关费用,因此SINOSURE一般应向企业收取资信调查费(一般为人民币支付)。费用支付后,企业会计处理为,借记“管理费用――资信调查费”,贷记“银行存款”。 (3)信用限额审批阶段费用与会计处理。信用限额是在对买家客户信用能力综合评定的额度,预示着我国企业在不高于限额载明支付方式风险基础上能与该买家客户交易的最大安全额度,虽然限额评估有时存在偏颇或不科学的瑕疵,但总体上限额提现为我国出口企业的资源。如果某一企业申请了限额,由于业务谈判破裂,或放弃投保不用,会导致限额闲置,但有可能我国其他企业需要利用信用保险对同一买家出口,却无法获得。这样会导致矛盾。因此国际通行做法是对信用限额申请不用,ECA机构成员要收取信用限额闲置费。同时国际通行做法是对信用限额申请也会收取申请费。我国企业如果要支付所提费用(一般为人民币支付),其会计核算为,借记“管理费用――信用限额申请费”、“管理费用――信用限额空置费”,贷记“银行存款”。 (4)出运申报阶段保险费用与会计处理。企业限额项下的出运申报成功后。相应应收账款就纳入保险法律关系中,投保企业会得到SINOSURE的保费付款通知书。企业可以用世界通行货币或本国货币付款,我国企业一般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以人民币或几大世界主要货币支付保险费。保险费支付有每一笔申报及时付款,预先支付或年度最低保险费等多种方式。不同方式下的会计处理方式有一足区别。具体包括:一是企业按逐笔申报及时缴纳保险费会计处理。该方式下每一笔保险费可以直接归集到每一笔业务费用中,不存在摊销处理,较为简单,借记“管理费用――保险费”,贷记“银行存款”。二是企业以预交保费方式支付保费的会计处理。该方式下,业务过程分为预先缴费时和出运申报实际发生保费时两个过程。预缴保费时,借记“预付账款――预交保险费”,贷记“银行存款”。企业申报出运实际发生保险费时,借记“管理费用――保险费”,贷记“预付账款――预交保险费”。有些企业认为实际产生保险费时贷方引入待摊费用科目来核算,笔者认为应以简明、清晰为准。如果预付保险费不足抵扣,企业追缴时,借记“管理费用――保险费”,贷记“银行存款”。如果结算时企业收到剩余退款时,借记“银行存款”,贷记“预付账款一预交保险费”。三是企业以年度最低保险费交纳方式支付保费的会计处理。此支付方式虽然和前一种情况一样都是企业在先把一定款项转移到对方户头。但是性质不一样,前面情况是预付性质,对企业是资产,对方则是负债。而最低保费缴纳方式对企业是不能退回的,是需要摊销的费用,而对方则是实现或将要实现的收益,不构成其负债。企业年初支付最低保费时,借记“长期待摊费用――年度最低保险费”,贷记“银行存款”。企业实际出运申报时,借记“管理费用――保险费”,贷记“长期待摊费用――年度最低保险费”。当最低保费额不足,企业需要补交时,借记“管理费用――保险费”,贷记“银行存款”。当企业最终申报产生保险费低于最低保险费,对方不退还,对企业是损失,借记“营业外支出”,贷记“长期待摊费用”。 (5)追账与赔付阶段的会计处理。如果信用保险项下的款项出现未按期收回状况时,企业应按保险合同条款向SINOSURE书面通报可能损失情况,SINOSURE经过,调查后给予企业赔付。在赔付实际支付前,一般企业须将债权委托给SINOSURE代为追账。追账费用与追回款按照保险合同条款规定的权益比例分配。当企业与SINOSURE相关赔付处理完毕,收到赔付款通知书(一般以通行的外币计价和支付),表明SINOSUE已经确定赔付相应的金额给企业。这时SINOSURE构成对企业的应付款。企业会计分录为,借记“应收账款――信用保险赔款”,贷记“外汇应收账款”。企业收到赔款通知书到实际收到赔款一般有一定间隔时间,所以要分别进行会计处理。企业收到赔款的银行水单后,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应收账款――信用保险赔款”。当信用保险机构追账完结后,一般会发生追账费用和追账收入(即追回款),费用与金额的分配按照保险合同条款与公式计算确认。对于发生的费用纳入营业外支出。追回款纳入营业外收入核算更为妥当。追账费用分录为,借记“营业外支出”,贷记“其他应付款”。追账收入分录为,借记“其他应收款”,贷记“营业外收入”。当实际支付费用与收到追回款时分录分别为,借记“其他应付款”,贷记“银行存款”;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其他应收款”。
浅谈我国保险网络营销:保险网络营销 摘 要:目前保险网络营销这种方式在保险营销中占据了重要的位置,而保险网络营销具有的成本优势,客户优势,与服务优势也是传统保险营销方式所不能比的,随着互联网使用人数的增加,网上购物的人数的增多,保险网络营销比以前更加具有优势 关键词:保险网络营销;传统保险营销方式;成本优势 随着互联网及电脑的普及,我们的生活方式发生了巨大的改变,同时这种新兴的网络技术也在影响着传统的保险营销方式,保险网络营销从无到有,规模从小到大,到现在为止,已经成为保险营销的一种新手段。 保险主要是从欧美发展过来的,美国国民第一证券银行是第一个通过互联网营销保险单,随后,安泰,友邦等保险公司也逐渐建立起自己的网站,通过调查发现,在美国的保险业务中,有约两成是通过网络保险来进行购买的,其余则是通过传统的保险营销模式来进行,同时随着美国保险网络发展势头良好,在欧洲各国,保险网络营销也开始迅速发展起来,英国建立的“屏幕交易”网站提供了7家本土的保险公司的保险产品销售,其用户量正在增长,而2010年6月全球最大的三家网上保险服务公司合并为全球保险电子商务,进一步促进了网络保险的增长和完善。 网络保险相对于传统的人,银行保险,具有不受时间,空间限制,降低了保险公司的营业成本,提高了保险公司的效率,具有个性化服务的特点。主要来说有以下几大优点: 1.节约成本,在这一点上,无论是保险公司还是客户都有了切实的利益,对于保险公司来讲,其保险产品的推出,营销,客户服务等都可以在网上直接完成,节省了由此付出了房租,营销费用,印刷费,交通费,人员工资,人的中介费用等,只要支付一定的网络管理费用,这种成本优势是显而易见的。同时对于客户来讲,由于网络营销为保险公司省下的成本,其产品费用也一定会降低,就以大家熟悉的航空意外保险来说,如果通过航空公司来购买,那么一般情况下是20元的保险费,保险金额为60万,而如果通过保险公司网上直销来购买,那么同样的20元钱,得到的就是就是为期一年的保单,其中航空运输的保险金额是100万,铁路运输是50万,公路运输是20万,这样看来,客户得却是得到了很大的好处。 2.服务优势,网上保险营销没有时间,空间的限制,客户随时可以查看产品介绍,价格,费率等信息,同时可以随时购买在线网络产品,还可以通过自己的个人账户来进行理赔申请,在线问答等,而通过网上银行,电子支付等工具,使得保险费的缴纳等都是通过网络支付,大大提高的保单销售的速度,提高了保险公司的效率。而同时保险公司可以及时有效的在线自己的产品信息,建立自己的品牌形象,而客户也可以在多家保险公司之间的产品进行选择,通过比较保险公司的报价与产品介绍,选择合适的产品,这样保险公司的经营会更加透明化,保险公司之间的竞争会更加公平化。这样,无论是对于保险公司还是客户都是一件省心,省力的事 3.客户优势,在保险公司内部,直接与客户接触并不是很多,目前,保险公司产品的销售只要是靠各种人与销售公司,由于人的水品参差不齐,又为了自己的利益,在推销保险单的时候,难免会夸大或是逃避其中的某些内容,而通过网络保险营销则增强了保险公司的人员与客户的直接交流,突破的地域上的限制。对于传统的保险营销方式,开展新客户是罪重要的也是最让人头疼的,但是在网络保险营销时代,会让大批的客户主动来接触保险产品,而且现在电脑的普及化,人们对于因特网的使用一定会越来越频繁,抓住这些"潜在的客户",对于保险公司来时也是一个很大的商机。 那么对于我国来说,我们国家的整体网络已经覆盖到了全国范围,中国网民人数达到了4亿多人,互联网的普及率也很高,而同时,网上购物也掀起了一阵潮流,到2010年我国网络消费者数量达到了1.3亿,支付宝的用户数达到了3亿,网上购物总金额达到了2670亿,在国家零售总额中占2.1%,这些都为我们国家的保险也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基础,根据泰康的资料显示,2006年网络保险的销售额达到了1亿,而2007年就达到了6亿,中国人保财险,太平洋网络保险的销售额每年的增长速度都达到了100%以上,虽然我国网络保险的业务总体是增长的,但是在2007年得时候,中国网络保险销售额占整个保险业务收入的比重只有0.41%,这个水平远远落后与其保险业发达的欧美市场,而根据关保险专家预测,目前我国的网络保险业务发展良好,在未来中,网络保险的整体销售额将达到整体保费收入的10%以上,也就是说对于各保险公司来说,这还是一个极具潜力但还没有得到充分开展的市场,在将来的保险业发展中,保险网络营销必将是抢占市场的一个重要砝码。 网络保险营销的发展既是知识经济时代全球化的发展产物,也是保险公司对自身不断开展,不断完善的结果,网络保险营销进一步挖掘了保险的潜在需求,提高了保险市场的运行效率,这并将使网络保险营销成为未来保险发展的必然产物。 浅谈我国保险网络营销:中国网络保险营销发展浅析 [摘 要]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网络保险营销迅速发展。本文主要介绍了欧美国家、中国网络保险营销发展现状,提出了中国发展网络保险营销对策:创造良好的网络保险营销环境;创建保险公司网站域名;打造网络保险品牌,提升网络保险营销服务质量和内容;开发适于网络保险营销的保险产品;营造完善统一的网络营销平台;建立网络营销与传统营销互补模式。 [关键词]网络保险;优势;现状;对策 1 网络保险营销的优势 1.1 网络保险维护成本低 保险公司通过网络销售保单,可以省去花费在分支机构网点及营销员上的费用,保险险种、公司评价等方面信息电子化后可以节省印刷费、保管费,保险公司经营成本具有大幅度降低的潜力。 1.2 网络保险增添新的销售机会 由于人力、财力等多方面的限制,传统的保险销售模式只能与部分客户接触,互联网超越时间和空间限制进行信息交换、交易,随时随地为不同年龄、不同性格的人群提供24小时服务的特点,使得保险人不易联系到的一些崇尚快节奏高效率而又不喜欢经常被陌生人打扰的人群通过互联网就可以为其服务。因此,网络保险营销使更多的人成为保险新客户,大大增添了保险新的销售机会。 1.3 网络保险营销具有互动性,可以提升公司服务质量 由于网络的在线服务可以是全天候的,所以网络营销有即时与快捷的优势,能与客户保持长久、及时的信息沟通,网络成为了客户与保险公司双方双向沟通的最佳媒介。一方面,客户可以在网上比较多家保险公司的险种和报价,方便快捷地选取一个最适合的险种,保险经营者也能迅速地了解客户的需求和意向;另一方面,客户们也能通过网络更直接地了解保险经营者的情况。同时,网络还可以为客户提供许多相关内容的“一站式”方便快捷的服务。 1.4 网络保险可以促进保险宣传和市场调研 在网络环境下,保险公司可以用公司网站、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球电子广告,向顾客有关保险动态、防灾防损咨询等信息,既能扩大保险宣传,又能提高服务水平,还能克服传统营销中借助报纸、印刷宣传小册子所固有的信息量小或成本高、时效差的不足。 2 网络保险营销的现状 2.1 欧美国家网络保险发展现状 网络保险营销最早出现在美国,随着产品、渠道和技术创新的不断发展、完善,越来越多的美国和欧洲国家的保险公司在利用网络进行内部管理的同时,更着重发展网络保险营销,网络保险在西方国家已经普遍被人们所接受。2009年,美国有93%的保险公司至少设立了一个公司网站,其中,有一部分的保险公司甚至设立多达4个网址,并且网站的设立都比较规范和健全。超过43%的保险公司把发展互联网业务作为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据美国网络对话数据营销公司最新调查,2008年,美国有高达890万的消费者通过网络选购保险产品。 欧洲各国的网络保险发展也很迅速。英国建立的“屏幕网站”提供7家本国保险商的汽车和旅游保险产品,用户数量每月以70%的速度递增。在英国,个人财产保险总保费中网络营销的比例,从2000年的29%增加到2008年的43%。法国安盛保险集团自1996年在德国试行网上直销,目前,这个集团约8%的新单业务是通过互联网完成的。 2.2 中国网络保险发展现状 中国保险业在开放中不断发展壮大,保险业保持了高速发展的态势。2000年,保险公司纷纷推出自己的网站,很多第三方保险电子商务出现,标志着中国进入网络保险历程。中国人保财险、太平洋保险、中国人寿保险、金盛人寿、泰康人寿等保险的电子商务网站先后正式开启;国内首家集证券、保险、银行及个人理财于一体的个人综合理财服务网站――平安公司的PA18在京正式向外界亮相;“网险”、“e家保险”、“买保险网”等第三方网上保险超市也陆续开始上线运营。 从各大保险公司近几年的信息化动作来看,网上保险直接渠道、网上保险间接渠道、手机保险均得到快速发展。中国人寿、平安保险、泰康人寿、太平洋保险、中国人保财险的电子商务系统和手机投保系统,以及易保网、中国保险网等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均在近几年有较大投入;中科软、尚洋信德、新保软件等保险行业软件和服务厂商也纷纷推出相应的电子商务解决方案;此外,保险电子商务也得到了行业监管部门的大力支持,《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国保险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及《中国保险业发展“十一五”规划信息化重点专项规划》相继出台,推进网络营销已经成为“十一五”期间保险业重点发展目标;《电子签名法》、《电子支付指引》、《电子服务认证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陆续实施,困扰保险网络营销的身份认证、电子保单及在线保费支付等问题逐步得到改善,为保险网络营销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技术环境。 3 我国网络保险营销发展对策 3.1 创造良好的网络保险营销环境 由于保险产品的无形性、保险条款的繁杂性、保险服务的互动性等特点,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保险的网络营销。因此,需要保监会和保险行业协会等相应机构制定有关网络保险的管理办法,尽快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如反不正当竞争办法、电子保险合同管理办法等,使网络保险的业务运作和风险防范有法可依,为网络营销的发展提供有利的外部环境。 3.2 创建保险公司网站域名,打造网络保险品牌 保险公司网站是一扇保险公司与客户交流之门,网站域名则包含了丰富的保险公司信息,它可引导客户上网,通过网络动态地、及时地、全面地向顾客传递信息,所以,电子商务系统环境下的保险公司要建立网站域名。首先,建设搜索引擎导向的保险公司网站,广泛地与其他网站链接,认真设计适合于搜索引擎检索的关键词,指引搜索引擎去进一步分析网站的内容、尽可能多地获得其他网站的链接等;其次,使用电子邮件宣传公司网站。此方法关键是获取准客户邮件地址,可通过娱乐、有奖竞赛或优惠销售等网上活动让准客户参加进来,然后定期用邮件和他们建立长期稳固关系;再次,使用传统媒体宣传公司网站。简单、易记、便于产生联想的网站名称可通过报纸杂志、广播电视、户外广告、公司印刷品等不断给人以视觉冲击,加深印象。 3.3 提升网络保险营销服务质量和内容 快速和周到的优质服务是进行网上直销的保险公司战胜竞争对手的法宝。众所周知:服务贯穿于电子商务的全过程,保险本身是一种分散和转移风险的金融服务,把两者叠加在一起的保险电子商务,必然以向客户提供满意的服务为目标。保险客户服务根据其功能分为两个层次:基础服务,高附加值的服务。基础服务就是保险公司利用电子商务系统的互动优势,为客户提供服务来实现保险产品的市场价值。保单售前,客户点击保险公司网站了解公司的背景、险种条款、投保流程、既往赔付案例等信息,之后可能向保险公司发出投保意向信息;保单售后,保险公司在线提供保单信息查询、保全变更、续期交费、理赔报案和给付。离线服务主要是完成保险方案的确定和核保工作。保险方案的确定大多难以在线上完成。这是由于对于个性化的保险需求,线上的信息交流很难连续顺畅、语意表达及对方的理解可能不尽如人意,造成此方式较机械,所以需要其他的线下服务方式来最终确定保险方案,如:电话、保险业务员与客户的面对面交流来完成。线上核保只能针对少数险种,如:车险、意外伤害险等,大多数的险种需要线下核保,如健康体检、财产核查等,否则,保险公司要承担较大的逆选择风险。可见,在线服务和离线服务的密切结合是实现保险电子商务的基本保证。没有基础服务来实现保险产品由保险公司向保户的转移,附加服务只会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高附加值的服务是指客户在体验网上保险消费的同时,还可以获得与保险产品相关的各种知识以及其他方面的优惠。 3.4 开发适于网络保险营销的保险产品 大力开展险种创新,开发适于网络的保险产品,既是对保险网络营销的要求,也是保险营销创新发展的契机。网上保险产品既要从技术上适合网上销售,又要从市场上满足客户的保险需求,如果能取得这两者的交集,推出的网上专用保险产品必然会取得产品竞争优势。像戴尔计算机公司网上直销电脑一样,戴尔公司会按客户的电脑设计方案为其组装产品,电子商务时代的网上保险产品也可按保障范围拆散成一个个零件,由网上客户自行选择,保险公司即时将众多零件组合成客户所需要的整机。多元化、个性化的组合险种必将成为最受欢迎的网上产品。 3.5 营造完善统一的网络营销平台 保险网络营销的发展需要一个强大的网络平台作为技术支持。美国市场的保险网络营销中,仅有20%是通过保险公司专属网站进行的,而第三方网站却占到了80%,后一种模式往往是由独立的商家提供电子商务服务平台,即中立的网上超市,提供来自不同保险公司的产品和价格,不受时间、空间和品牌的限制。 相比之下国内保险公司各自为政,网络保险市场严重分割,造成了目前的网络营销一直难以形成合力,无法在总体上获得足够规模的客户群体。国内第三方网络平台基本上只扮演“二传手”的角色,接到业务还是转向保险公司传统渠道。因此,国内网络营销可以通过同业公会牵头的方式,制定电子商务经营规则,建立完善统一的网络平台。 3.6 建立网络营销与传统营销互补模式 保险网络营销的出现,拥有许多传统营销无法比拟的优势,但是在目前还存在一定的问题,适合其销售的险种也有待进一步开发。因此,合理的选择是将网上保险与传统展业模式综合起来,用传统展业模式的人员支持保险网络营销,用保险网络营销的网站为传统营销的产品宣传和客户服务,两者相互发挥长处和弥补对方的不足,实现保险网络营销与传统营销的有机整合,必将使网络保险营销得到更快的发展。 [作者简介]王秀珍(1972―),女,山西人,2003年毕业于山西财经大学金融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现工作于中国人保财险山西省分公司。 浅谈我国保险网络营销:对网络时代保险营销的思考 摘要:保险业作为我国金融业三大支柱之一,有着不可忽视的地位。顺应信息时代的潮流,网络保险应运而生并不断发展,各家保险公司纷纷加入网络化、信息化的改革大潮中,促使保险营销进入了网络化时期,并成为保险业务发展的重要推动力。文章在对比其他国家保险业的基础上对我国网络保险营销的优势、劣势、模式选择及营销策略进行了一些思考。 关键词:网络保险;模式选择;保险营销 进入21世纪后,网络成了家喻户晓的名词,网络的使用率也逐年上升。根据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在京的《第21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的数据显示,截至2007年底,我国网民总人数达到2.1亿,平均每分钟新增100多个网民。其中,已有20%的网民开始使用网上银行和网上炒股,25.5%的网民使用网络购物。据调查,网络、电视和报纸是网民获取信息的主要途径,而网络是网民获取信息的最主要途径。可见,网络正日益渗透到人们的日常生活中,成为具日常生活的必需品。 随着我国入世,外资保险公司给国内保险公司带来了很大的压力。事实上,外资保险公司已经在这方面对国内保险公司构成了威胁。2004年北京寿险市场首次出现负增长,但外资保险却保持了高增长的市场份额,从1.26%上升到6.46%。但网络的便捷性给我国保险业带来了生机,也有力地促使各个保险公司在经营战略和营销手段上进行变革,保险公司开始逐步强化竞争和服务意识,重视管理和营销手段的快捷性和高效性,并逐步借助网络和信息化手段来开展各项业务。现在中国国寿、人保、平安、太平洋、新华、泰康、华泰等都先后进行了信息化改造。各保险公司纷纷采取e化战略是因为网络保险与普通保险相比有着以下各方面的优势: 一、网络保险拓宽了保险业务的时间和空间 网络保险可以实现“3A”化服务(anytime、anywhere、anyway),使得保险业务的发展突破了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实现了全天24小时的无间断服务,最终达到在全球范围内分散风险、获得规模效益的目标。同时,促使保险市场进一步向国际化、全球化的方向发展。 二、网络保险降低了经营成本和管理成本 进行网络营销,可以有效降低保险销售费用。传统的个人营销机制是以保险公司向保险推销员支付高额的保险销售提成为前提的。以恒安标准人寿为例,其员工的保险销售提成可达到25%,而网络营销则不涉及此项费用。另外,由于网站的后期维护成本较低,相对于开设营业点的销售成本和广告成本如房租、佣金、薪资、印刷费、交通费、广告费等都会大幅减少。据美国学者计算,通过互联网向客户出售保单或提供服务要比传统营销方式节省58-71%的费用,这在很大程度上增强了保险公司的竞争力。 三、网络保险的信息丰富,可供客户选择,也增强了投保人与保险人之间信息的交互性 传统的大众媒体自上而下单方向地将信息传递给受众,利用网络开展营销是一种自下而上的方式,它更强调互动式的信息交流,任何人都可通过网络发表见解。消费者可以直接将信息和要求传递给市场营销人员,大大提高了营销过程中消费者的地位,使他们由被动的承受对象和消极的信息接受者,转变为主动参与者和重要的信息源。在整个过程中,保险企业与消费者保持持续的信息密集的双向沟通和交流,让消费者参与营销过程的方方面面。随着保险人对顾客了解的增多,销售信息也将变得更加详细和个人化,从而使服务质量进一步地改善,真正使顾客获得个性化、人性化的保险产品。 四、网络保险投保公开透明,降低风险 通过透明的网络业务,投保人与保险人相互监督,可以避免不同企业之间的恶意竞争,规范企业间的经营行为,共同维护保险业的整体利益。以上优势使网络保险在传统保险模式下有了一席之地,保险业也将随之进入网络保险时代。同时,网络营销是一种全新的营销模式,也是一种“软性”营销。由于保险业不需要传统的物流配送体系相支持,因此具有开展网络营销的先天优势。在这点上,国外的保险企业起步要比我国早得多,欧美国家大量涌现了能够在线提供保险咨询和销售保单的网站。目前,国内外保险企业借助于互联网开展网络营销主要有以下两种模式: (一)保险企业建立自己的网站 此种营销模式主要是指一些有实力的保险公司通过原有的公司网站或另外建设一个网站,设立保险产品门店,在网上门店内完成从宣传保险产品到签发保单,甚至是受理配案的整个保险业务过程。由于通过主页来宣传企业的产品和服务是最好的一种营销模式,而网站就如同是保险企业在互联网上开设的分公司,客户直接可以通过网络详细地了解产品,因此,此种营销模式不仅能够极大地方便客户,使客户从被动变主动,而且能够节约成本,提高效率。这种模式的特点主要表现为:由具有较强实力的保险公司自建,销售本公司的产品,在销售保险产品同时,宣传保险知识和公司形象,提供的服务流程较为全面,网上直接支付较为普遍。如今,平安PAl8、泰康在线、华泰的www.省略和新华人寿的www.省略等就是这一模式的典型。 (二)利用第三方保险商务平台 第三方机构模式是指由保险公司、保险经纪人或人之外的机构开设网上平台,为众多保险公司和客户提供交易场所,并收取服务费。保险公司和顾客在这个平台上碰面,互相促成保险合同。这种模式的特点主要表现为:由第三方的商业机构建设,提供众多保险公司的产品,但是不能完成理赔等业务,网上支付也较少涉及。易保网、网险、保网、买保险网是这一模式的典型。 1997年11月28日,我国第一家保险网站――中国保险信息网(www.省略)正式开通运行,并进入国际互联网。同年12月,新华人寿公司在网上完成的第一份网上保单更是标志着我国保险业已经搭上了网络快车。2000年3月9日,国内推出首家电子商务保险网站――“网险”。该网站由太保北京分公司与朗络电子商务公司合作开发,真正实现了“网上投保”。“网险”目前推出了包括网上个人和团体保险两大类,30余个险种。保险网络营销在我国有着良好的发展前景,但是由于我国起步较晚,目前仍受到监管不足、人力资源缺乏、前期成本高、产品种类少等因素的制约。因此,保险企业的营销活动要想真正取得令人满意的效果,还需在以下方面多加努力: 第一,转变营销观念,真正以客户为中心。网络互动的特性决定了保险业开展网络营销,公司会收到大量的反馈信息,因此,公司要专门设人对这些信息进行管理,需要设立一个专门负责收集E-mail反馈分类的管理员,并在网站上设立留言板。 第二,进一步完善网络保险环境和相关法律法规。为了保证网络保险市场的正常运行,单靠行业自律是难以维持的,如何进行网上核保、网上理赔,如何防范网上保险欺诈等都为保险企业提出了难题。与有形物品的网上交易不同,保险电子商务由于保险当事人之间的人为因素与深刻复杂的背景及利益关系,仅仅依靠网上运作还难以支撑网络保险,如何禁止和惩处利用电子商务进行保险欺诈的行为、如何实现网上核保与网上理赔及支付等,我国仍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它既需要技术、资金、管理、人才等方面的支持,也需要社会公德意识与法制意识的不断强化。为此,政府管理部门应加紧出台并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网络保险运行机制的研究,创建一个诚信、公平的环境,在实践中不断完善监管体系,以迎接e保险时代的到来。 第三,努力提高保险人员的素质,加大对员工培训的投入。网络保险要求员工有更高的业务素质和技术水平,保险公司对员工的培训应该包括业务素质和思想道德两个方面,这样才能够避免员工串通骗保的情况出现。目前,在我国现行保险体制下,保险营销人员多数为非正式员工,按业绩淘汰,他们享受不到正式员工的待遇,缺乏归属感,具有很高的流动性。而在美国,人队伍虽然近百万,但监管体系完善,人员素质高,行为规范,保险公司大约花费1-1.5万美元对人进行培训,并且要通过包括人寿保险和个人保险的14门课程的10门考试才能获得资格证书。日本的外勤营销人员也要经过完整又严格的教育培训才能获得展业资格。所以,我国保险公司要对保险营销人员进行系统、严格、专业的培训,使他们能够进行专业化的营销服务。 第四,创造网络品牌,加强品牌营销。品牌是一种心理概念,是一种基于消费者的内心期待,由企业通过产品或服务表现而建立的稳定的符号象征,它在很大程度上可以说是消费者情感价值的转换替代符号。在市场转型过程中,保险市场的竞争最终是品牌与服务的竞争,把品牌、服务和营销机制融为一体,构建以客户为核心、以品牌形象为价值标准、以服务为整体功能的品牌营销模式,可以使企业在竞争中处于不败之地。因此,保险企业应进行深入的客户调查和研究,重新进行客户定位,并开发出适合他们的新品牌产品。 第五,采取多渠道分销式的营销战略。同样的产品、同样的价格,不同的分销渠道将会产生不同的经营效果。因为保险产品的最终售价,不仅取决于开发产品的成本,而且取决于流通费用的高低,同时分销渠道选择得好与差将决定能否有效地使产品大量地进入市场。因此,保险公司必须选择既适合产品特性,又能满足市场需求的分销渠道,突破目前自销和个人人销售的单一模式。从美国保险业实践经验来看,不但保险对象是多元的、分散的,而且险种性质和内容也有很大差异。目前,我国非寿险分销渠道存在着严重失衡。根据中国保监会公布的数据,2006年1~9月,我国非寿险保险费收入1196.17亿元,保险专业公司(独立人)实现的保费收入仅为71.22亿元,仅占全部非寿险保费收入的5.95%。保险经纪公司实现保费收入78.21亿元,其中,财产险保费62.12亿元,占同期全国财产险保费收入的5.19%。占绝大比例的非寿险保费仍然是通过保险营销员和保险兼业机构渠道获得,这与美国非寿险业独立经代机构的重要地位截然不同。因此,我国非寿险业需要充分考虑保险产品市场化带来的客户需求、产品、市场竞争,以及企业其他层面经营制度的变化,对当前失衡的分销体系结构进行调整,逐步放弃过度依靠单一直销模式的销售体制。 第六,切实开展险种创新。险种的创新开发是实现保险公司经营目标的重要手段,也是保险公司开展其他业务的起点。保险公司要想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求得生存和发展,就必须开发出多样化的险种,最大限度地满足保险客户的需求。险种创新主要包括:设计全新险种;旧险种组合改造;实行“拿来主义”,从海外保险市场引进成熟险种加以改造;量身定做,针对客户自身特点制定和组合保险产品应是未来险种创新的主要方向。只有进行成功的险种创新,才能满足顾客不同需求,在日益激烈的竞争中占领市场。 如果我国保险业能在以上各方面下苦功夫,相信在不久的将来网络保险一定能取得良好效果。但与此同时,网络保险作为一种新事物,尽管有着很大的优势,其在国内的发展尚处于不完善阶段,仍然存在一些风险和不足。因此,网络保险尽管好处多多,但也非我们想象中的灵丹妙药。保险业必须加大监管力度,将传统保险与网络保险相结合,不断创新发展。2007年市场运行的主要特点表现为市场平稳健康运行,业务增长速度明显加快。全国累计实现原保费收入7035.76亿元,同比增长25%。全国公司总资产共计29003.92亿元,比年初增加9272.60亿元,同比增长46.99%,是2002年的4.59倍,年均增长35.62%。保险业尤其是网络保险业在我国有如一个正在学习走路的孩子,他的成长之路还很漫长,成长空间也很巨大。如果各保险公司既能充分利用网络优势,又能最大限度地防范网络风险,那么全面e化的网上保险公司将成为21世纪保险业的领头羊,届时,我们也将迎来保险公司与投保客户双赢的良好局面。 (作者单位:山东大学威海分校商学院) 浅谈我国保险网络营销:浅析保险网络营销心理 摘 要:网络营销因其所具有的优势正在成为保险企业一种重要的营销手段,它将以一种全新的模式来影响和改变人们的观念、生活和工作。同时面对网络营销这种特殊的营销模式,消费者的心理和行为表现得更加复杂和微妙,并直接影响网络营销的效果和发展。因此,从心理学的角度来探讨影响网络营销的因素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网络营销;动机;影响因素;劣势 保险网络营销是保险企业的一种新型产品营销方式,是指保险企业利用互联网的技术,在线完成产品宣传、投保、理赔等全过程保险服务的销售行为。 网络营销因其所具有的优势正在成为保险企业一种重要的营销手段,它将以一种全新的模式来影响和改变人们的观念、生活和工作。同时面对网络营销这种特殊的营销模式,消费者的心理和行为表现得更加复杂和微妙,并直接影响网络营销的效果和发展。因此,从心理学的角度来探讨影响网络营销的因素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1 网络消费者的需要与购买动机 1.1 网络消费者的需要 网络中的消费者,除了希望获得购买保险产品所产生的基本需求外,还基于以下一些新的需求: (1)兴趣的满足。 人们选择上网,很大一部原因是兴趣使然,这种兴趣的产生,主要源于探索新鲜事务的内在驱动力。网络包含了各种知识和信息,网民可以根据自己的心理沿着网络提供的线索不断深入查询,并且当人们通过网络找到自己感兴趣的东西时会产生-种满足感。这种源于探索与成功的兴趣会使消费者不由自主的选择网络这一媒体。 (2)聚集的需要。 因为人是社会的动物,所以在人们的潜在意识里,都有着一种参与集体活动的需求。由于现代人工作繁忙,现代生活节奏不断加快,人们很难找出共同的闲暇时间来进行集体活动,网络的出现则为人们设计了一个虚拟的社会,虽然在网上人们不能谋面,但网络毕竟为人们的虚拟聚集提供了可能,目前广受欢迎的实时通讯工具如QQ、MSN等,就因给孤独的网民交友聊天提供了极大的便利而广受欢迎。 (3)交流的需要。 人们在聚集之后的主要目的就是交流,他们会提供自己的各种思想与见解,同时也希望能从他人那里获取自己想要的各种信息。网民的这种交流需要.即可能是不涉及任何经济利益的纯粹心理、思想的交流,也可能是希望通过沟通,获得某些经济利益,如商家或企业与消费者交流,达成一笔交易,满足某些利益需求。 1.2 保险网络消费的动机 (1)内在需要。 对于风险规避和获取安全保障的需求是投保者的最原始动机,自然也是消费者选择网上投保的最原始动机,当人们意识到风险无处不在时,就会想通过购买的保险的方式来转移和防范风险、补偿损失,另有一些投保人也会将保险当做一种重要储蓄和投资途径,但无论是那种消费者都会源于安全保障、储蓄、投资这些最基本的需要而选择购买保险。 (2)外在诱因。 消费者选择网上购买保险主要出于以下几方面动机: 一是情感动机,对于网上消费来说,网上购买保险比去人处投保或直接去保险公司投保更新鲜,更具有满意度。 二是理智动机,选择网上购买保险的人群,大多数是年轻人,并受过良好的高等教育,他们具有一般消费者更强的分析、判断能力,他们能在众多的保险产品中选择最适合自己的保险产品,特别是网络所具有的强大的信息搜索功能,是用户可以更方便、快捷的获取企业和产品信息,极大的扩大了选择范围。同时,由于面对的是电脑屏幕,而没有人喋喋不休的宣传,使消费者能够在一种更轻松、更理性的心态下做出购买决策,这正好迎合了理性消费者的“货比三家”的谨慎购买心理。 三是偏好动机,一些消费者对于某些网站,图表广告、产品等具有特殊的偏好,因此成为某些企业网站包括某些保险企业在内的网页的忠实浏览者。 2 保险网上购买行为的影响因素 (1)主动消费。 保险知识在公众中的不断普及,保险市场中产品的日益丰富与多样化,使得消费者的投保主动性越来强。保险产品具有长期性的特点,对于某些消费者也属较大额支出,因此消费者在决定投保之前,通常会通过各种渠道主动搜集各家保险企业及产品信息。这些分析也许不够充分和准确,但却可以使消费者获得一定程度上的满足感,减少风险感,增强对于企业的产品的信心,消费者这种不断增强的主动性源于现代社会的不断增加的不确定性,和人们追求安全的天生欲望。 (2)投保方便性。 一部分消费者由于工作压力大,节奏快,很少有充分的剩余时间,为追求投保的时间成本,尽可能减少人力和费用的支出,同时也可以不受企业营业时间的限制,不受保险人的展业时间和地域的限制,消费者只要坐在家中,就可以通过点击鼠标来完成投保。 (3)尝新的心理需求。 对很多消费者来说,网上购物与网上冲浪、聊天、欣赏在线音乐一样,都是一种未曾体验过的新奇感受,因此,那些具有求新心理特征的消费者,为满足尝新的心理需求而选择网上投保。 3 网上购买保险的心理过程 (1)需求的诱发。 与传统投保方式相同,网上购买保险过程的起点也是需求的诱发,出于安全保障、储蓄、投资等需要。但在网络投保中,消费者同时受到来自于视觉和听觉的刺激,网络的特性使文字表述、图片数据显示、声音等更具有感染力,这些将会成为诱发消费者购买的直接动因。 (2)信息的搜集。 网络信息搜集的快捷与全面,是消费者选择网上投保的主要原因之一。较之传统模式,网上消费者不仅选择范围更广泛,并且可以最大限度的发挥其主动性。消费者可以广泛浏览各保险公司的网站和人的网页,充分了解各家企业的情况和产品的信息。 (3)比较选择。 传统消费投保模式下,投保人可以通过对保险公司或人的询问来比较评判产品的孰优孰劣,但在网络投保中,消费者对商品与服务的比较只能依赖于保险相关企业的描述,这种描述又多限于文字和图片方面。这种局限性使得保险企业通过网络销售的产品种类较少,保险企业提供的户品或服务描述,若不能通俗易懂并吸引人,可能很难赢得顾客,但若这种描述过分夸张至带有虚假的成分,待日后客户发现后则可能永久地失去顾客,因而判断这种信息的可靠性与真实性,是留给消费者的一道难题。 (4)购买决策。 网上投保人的购买决策更具有理性,感性因素较少。因其在网上寻找商品的过程就是一个思考的过程,消费者有足够的时间来分析比较每个保险产品的费率、保障范围、保险责任, 之后再作出购买决定,并且网络投保受其他消费者等外界因素影响较小,更有利于消费者作出理智的决策。 (5)投保后评价。 网络空间中信息传递的速度是极快的,而广度更是无法衡量,消费者投保后好的体验若在网上反映,将使保险企业的形象得以很好的树立,但若消费者购后产生不满意感,他也很可能通过网络平台将这种不满意大范围的传播,这在广大网民心中会产生不良影响,打消很多其他的消费者的购买欲望。 4 保险网络营销的心理劣势 作为新兴营销方式,网络营销有强大的生命力,但就其本身特点和发展状况而言,它仍存在着一些心理上的不足: (1)增加了购买成本。 所有保险相关企业在网上均表现为网址和虚拟环境,使消费者增加了鉴别、选择企业或产品的难度和时间等成本,保险产品由于其本身所具有的复杂性和专业性,很多消费者还是很难只通过相关企业的网上宣传来了解并掌握全面详实的保险产品信息。 (2)对消费者的基本素质要求较高。 基本素质是指消费者的道德素质和心理素质,保险产品的特点决定了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应该具有较高的道德素质和心理素质,以杜绝违反合同的故意行为,如欺骗、隐瞒、疏忽大意等,如果投保人没有较高的基本素质,则极易发生逆选择和道德风险,可以说网上投保是对人们基本素质的一种挑战。 (3)无法满足某些特定的心理需求。 网上购物只能替代部分人际互动关系,不可能满足消费者在这方面的个人社交动机。虚拟购买空间也无法使消费者因购物而受到注意和尊重,消费者无法以购物过程来显示自己的社会地位、成就或支付能力。 (4)现阶段网上投保支付安全性、保密性没有保障。 对于网上保险能否保证保户个人的信息的隐私性以及支付的安全性等都格外重要,在线交易过程中涉及到的保险标的的风险状况等商业秘密,人身隐私和支付账户密码等信息,一旦泄漏后果不堪设想,而现有的技术还不能完满地解决这一系列问题。另外,电子商务较常规交易手段的手续要复杂一些。 (5)消费者对于网上保险认知滞后。 消费者认识计算机网络与电子商务还有一个过程。认知的滞后是影响电子商务发展的另一重大障碍。消费心理学中的“惠顾效应”显示,人们重复选择自已熟悉的行为和场景,从而形成习惯.而不断地尝试和不断地获得良好的反馈,则能使自已更多地重复这样的行为活动,但由于网络营销形成不久,购物者普遍缺乏足够的网上购物经验,同时,也缺少对这种购物行为的交付方式安全性的知识,或不了解这种商业支持系统的复杂性(技术的、投入与维护等)等问题,所以,个人的网上购物行为受到很大的限制。 综上所述,从消费者心理和行为角度分析,网络营销与传统营销相比发生了巨大的改变。面对崭新的网络营销方式及其引起的消费者心理和行为的改变,保险企业必须认识和适应这种变化,并且通过采取适当的营销策略,主动地影响消费者的心理和购买行为,才能在未来的营销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浅谈我国保险网络营销:试论我国保险的网络营销 摘 要:网络营销是以现代电子技术与网络通信技术的应用与发展为基础,与市场变革、市场竞争及营销观念转变密切相关的一种营销模式。网络营销为保险企业提供了适应全球网络技术发展与信息网络社会变革的新的技术与手段,形成了现代保险企业全新的营销策略。我们应该根据当前整个保险市场发展的实际状况,充分发挥网络营销的优势,避其劣势,对网络营销与传统营销进行有效而合理的整合。并在发挥整合优势的过程中,发现、分析、解决保险网络营销遇到的问题,使这一顺应时展的营销模式充分发挥其在促进保险企业创新发展中的效能。 关键词:保险 网络营销 整合分析 一、保险网络营销概述 (一)保险网络营销的定义 互联网引入我国以来,给人们的工作、生活带来了深刻的变化。而随着互联网的进一步发展,网络营销作为“无店铺营销”集大成者也成为时下的一种潮流。网络营销作为一种新的营销方式也正逐步为保险业所接受、运用。保险网络营销(e-Marketing,e-表示电子化、信息化、网络化)是指保险企业利用网络进行保险产品的宣传、营销和提供服务,并最终通过网络实现投保、核保、理赔、给付等一系列保险经营活动,从而更有效地促成个人和组织交易活动的实现,以达到企业营销目标的一种营销方式。它的特点在于可以提供适时服务,顾客可随时进入网络购物;经销商与顾客建立起直接交流的通道,而且是双向互动式的沟通,这就减少了中介环节,降低了销售费用,增强了企业的竞争力。越来越多的保险企业开始采用网络营销,这一方式也逐步显示出生机。 (二)保险网络营销的发展状况 在西方发达国家,随着互联网的高速发展,近几年来通过网络销售保险产品逐渐被人们接受。美国由于在网络用户数量、普及率等方面有着明显的优势,成为发展网络营销的先驱者。美国国民第一证券银行首创通过互联网销售保险单,营业仅一个月就销售了上千亿美元的保单。现在美国几乎所有的保险公司都已上网经营。早在1998年美国就有86%的保险公司在网上产品资料信息,有6196个保险站点提供商地址咨询,并有43%的保险公司已把发展互联网业务作为战略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欧洲各国保险产品的网络营销发展势头也相当可观,如英国的“屏幕交易”网站提供7家本国保险商的汽车和旅游保险产品,用户数量每一个月以70%的速度递增。2005年英国车险网上销售比例达到了13%。2003年《欧洲保险和养老金业中的信息通信技术与电子商务》报告显示,欧洲保险业的网络营销在各行业占了较高的比例,接近5%。作为全球最大的保险及资产管理集团之一的法国安盛集团,早在1996年就在德国试行网上直销,目前这个集团约有8%的新单业务是通过互联网来完成的。据美国独立保险人协会预测,今后10年内,在世界保险业务中,有31%的商业险种交易和37%的个人险种交易将通过全球互联网进行。 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我国保险的网络营销起步比较晚。在中国,网络上进行保险产品销售可以说尚处于初级阶段,而且是低水平的,多数保险公司对于网络保险的认识处于摸索阶段。中国保险业在5年前才与IT业完成嫁接。2001年3月,太平洋保险北京分公司开始尝试在网上销售保险产品,共推出了30余个险种,开始了真正意义上的保险网上营销。该公司当月保费达到99万元,让业界看到了保险业网上营销的巨大魅力。不过,由于国内在对实现网上交易至关重要的货币结算和网上签名等方面还没有一套完整的、令人满意的解决方案,出现完全意义上的保险网络营销还需时间。 真正意义上的网上保险营销决不仅仅是指通过网络平台简单地销售保单,而是通过网络实现投保、核保、理赔、给付等一系列保险服务的过程。但现在虽然各保险公司都推出了自己的网站,主要内容却大都局限于介绍产品、介绍公司的背景,并与客户进行网上交流,宣传自己,用于扩大影响。几年来,国内保险公司中在这一领域走在前列的是泰康人寿和平安保险。平安保险的“PAl8新概念”和泰康保险的“泰康在线”两个电子商务平台投资都是上千万元的项目,他们已经具备了网上保险的基本功能,初步实现了在线保险营销,并且已经具有很强的竞争能力。 (三)保险网络营销的优劣势分析 作为一种新生事物,其之所以能为人们所接受、认可,必然体现其不可比拟的优势,当然任何一种事物都也存在固有的某些缺陷。或者是因为历史的局限性而表现出来的不适应。网络营销应用于保险业当然也不例外。 1.网络营销的优势。虽然通过网络营销的保单促成量在全球目前保险成交总量中所占的比重还是微乎其微,但网络营销作为保险企业一种全新的营销模式,其具有的诸多优越性是传统营销方式所无法比拟的。(1)节省开支,降低成本。据有关数据统计,通过互联网向客户出售保单或提供服务要比传统营销方式节省58%~71%的费用。保险公司通过网络销售保单,可以省却目前花费在分支机构网点及营销员上的费用,保险公司只需支付低廉的网络服务费从而降低成本,提高效益。(2)信息量大,具有互动性。网络就如同一位保险专家,人们可以从网上获取大容量、高密度、多样化的专业信息,可以同时在多家保险公司和多种保险产品中实现多元化的比较,大大减少了投保人投保的被动性、盲目性,有效地改善了投保人与保险公司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状况,增强了双方的互动性。(3)即时传送和反馈节省营销时间,加速新产品的推出。网络作为有效的销售渠道,拓宽了保险业务的时间和空间。互联网的特点使得保险业务可以延伸至全球任何地区,它随时随地的、富有灵活性与应变能力的服务理念推动保险商品的销售,促使保险市场进一步向国际化、全球化方向发展。(4)服务更具有连续性,避免人的短期行为。利用网络销售保险产品,与客户进行互动交流,使保险公司对每一位客户的服务更具有连续性,增强了客户对保险公司的信任度,可以避免由于人追求眼前佣金利益的短期行为对客户造成的损害和对公司形象的影响。 2.网络营销的劣势。网络营销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但其自身发展条件中的制约因素也是不可忽视的。(1)缺乏信任感。眼见为实的购物习惯在人们心中已根深蒂固,买东西还是要亲眼瞧瞧,亲手摸摸才放心,许多人还不适应“鼠标+键盘”的投保方式,对于虚拟的网络市场心存顾忌,认为这样触摸不到的交易不安全。(2)技术与安全性问题。从电子商务的角度来看,保险业仍是我国金融领域中现代化程度和网络技术装备水平较低的行业,硬件环境低下,人员水平不足,信息管理与分析能力缺乏,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其发展。网上交易是通过信息网络传输商务信息和进行交易的,与传统的有纸贸易相比,减少了直接的票据传递和确认,因此要求网上交易比有纸交易更安全、更可靠,而就目前来看,现有的通信网络还不能绝对保证交易信息的安全、迅速传递。(3)价格问题。以往的直销方式和中介销售,各公司之间主要依靠的是价格竞争,客户在购买产品市很少有机会比较多家公司的产品。网上销售可以使得单个消费者可以同时得到多家公司多种产品的价格信息以相互比较,从而作出对自己有利的购买决策;而公司定价时不仅要考虑自身产品开发、宣传和系统维护的费用,而且要参考其他公司同类产品的价格情况,定出具有足够竞争力的价格,这对企业来说可谓一个两难的抉择。(4)前期开发、系统维护费用较大。电子商务仍处于第一代应用之中,还不大可能从一家软件厂商那里买到所有称心如意的产品,而大的系统集成商,如IBM的全球服务系统和EDS公司的价码都很高。除了IT基础设施的投资外,还有其他的费用,如人力资本费用和市场推广费等。有一个统计数字说,企业开发和推出自己的电子商务网站要花掉100万美元和5个月的时间,这对我国的企业来讲,只有少数几家大公司有可能做到,而作出这样的尝试还需要大量时间的研究和决策。 二、我国发展保险网络营销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在网络营销应用我国保险业的过程中,由于我国的特殊国情,在发展过程中一定会面临众多的问题与困难。我们在汲取外国发展经验的同时,也要从理论和实践两条路入手,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找出适合我国保险营销发展的途径来。 (一)我国当前发展网络营销面临的问题 1.我国网络环境有待改善,网络安全亟待解决。首先,网络在我国的普及率还比较低,广大客户的网络投保意识不强。网络的普及与网络保险的发展息息相关。从我国网络的发展来看,只是在个别大中城市网络普及率较高,国民上网率仅为1.5%,而且网络的硬、软环境不佳,诸如上网资费较高、网络信息传递速率极低等,业已成为网络经济的“瓶颈”,自然也是网络保险的制约因素。其次,网络的安全、“认证”问题。网络保险是在开放的网络上实现,网络交易及款项支付,最重要的无疑是安全。目前,关于网上支付有一系列可以遵从的安全标准。国际上大致有两种:SET和SSL。SSL协议使用方便,造价低,SET比SSL协议复杂,在理论上安全性也更高。安全和便捷,网上支付都要兼顾。我国网络安全尚未稳妥解决,网络安全协议亟待确立。实现安全的网络保险,重要的一点要解决网上身份认证的问题。因此,实现交易各方身份的确认和不可否认,建立安全认证体系已成当务之急。 2.我国网络保险的法律环境有待健全完善。按照我国《保险法》规定,保险合同签订或变更,必须有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亲笔签名确认,不得由他人代签。这一规定虽可维护保险市场的秩序,但无法适应发展迅猛的网络经济要求。同时,就网络支付而言,涉及电子签单和电子支付等方面内容也相对滞后,需加以完善,确保支付安全。1999年10月,我国开始实施的新《合同法》也在合同中引入了数据电文形式,从而在法律上确认了电子合同的合法性。但我国《合同法》关于电子合同的规定还只是粗线条的,并且缺乏具体而详细的内容,实际操作起来还比较困难,所以我国《合同法》关于这方面的规定与国际立法趋势有相当大的差距。2004年8月28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电子签名法》,这标志着我国首部“真正意义上的信息化法律”正式诞生。有专家认为,它将对我国电子商务的发展起到非常重要的促进作用。但仅此一部《电子签名法》是远远不够的,缺少其他有关电子合同的法律配套规定必将构成阻碍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的重大法律障碍。对于保险业而言,它除了受常规法律的约束外,还受《保险法》及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出台的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因此针对保险网络营销的相关电子商务的法律问题更为复杂与滞后,不仅牵涉到进一步完善问题,也牵涉到保险法律法规与其他法律法规的衔接与配套问题。 3.我国保险业对发展网络保险的准备不足。我国网络经济刚刚起步、保险业发展尚不充分,发展网络保险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周密计划和精心准备。但目前情况是,无论是保险企业,还是保险监管部门对发展网络保险都未做好必要的准备工作。就保险企业而言,首先,公司的管理、组织结构和服务体系的调整不够。主要表现在保险企业对互联网缺乏深刻的认识,公司尚未按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进行调整与转型。同时,公司服务及管理水平不完善,网络与保险的结合不仅不能提升公司的服务水平与形象,使得公司在经营管理方面得到全面升级;反而有可能放大公司管理、服务等方面的缺陷。其次,网上核保问题仍未解决。网上核保是制约我国网络保险的最为重要的因素。核保需要考虑的风险非常多,它需要考虑被保险人的年龄、职业、健康状况、财务状况、家庭背景等等许多因素,在现行的社会信用体系下,通过网络实现保险公司与客户之间的沟通,难度较大。不解决这个问题,网络保险经营的品种、范围就受到极大的限制。此外,我国保险业尚未做好网络保险与现有营销渠道如何接轨的方案及技术准备。就保险监管部门而言,网络保险的游戏规则的制定、运作过程及结果的监控方法、手段和技术等问题尚未作充分的研究和规划。加强对网络保险运行机制的研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监管体系,防范网络保险人虚假信息、投保人的个人信息不实以及网上索赔欺诈等信用风险、道德风险的产生,是保险监管部门应当立即着手处理的问题。 (二)我国发展保险网络营销的对策分析 1.应该投入一定的资金进行网络的基本建设。网络保险对于我国的大部分保险公司还是新生事物,据统计,自1997年11月中国保险信息网向公众开通并进入国际互联网以来,到1999年4月,共有7家国内保险公司、4家驻华机构在互联网上建立了自己的网址。建立公司自己的网站,是实现网络保险营销的第一步。网站应该满足访问者和客户的需求,应提供网上投保、索赔、咨询等服务,如可以开辟“保险学习”专栏,提供有关保险的基本知识、法律法规、投保技巧、索赔程序等,从客户的角度帮助消费者选择最适合的保险产品。此外,可以通过与一些知名的网络热线等网络服务公司进行挂靠和联合,便于客户链接到公司的网站。 2.转变营销观念,真正以客户需求为导向。要强调“市场和客户需要什么,就提供什么”,根据客户需要进行服务的开发,提供客户愿意购买的保险产品。网络使消费者具有更多的选择,而且改变选择也越来越方便了,这使得价格将逐渐趋向一致。随着技术进步,市场需求的变化,谁能不断开发和推出适合市场和客户需求的险种,谁就能取得较高的市场份额,赢得更多的客户。在保险创新方面,要善于根据不同客户的个性要求,及时推出新的服务品种。 网络双向互动的特性决定了开展网络保险,公司会收到大量的反馈信息,公司要专门设人对这些信息进行管理。反馈信息一般都是通过发给公司的E-mail或是在网站上留言而获得的,这样,对保险公司,若只有唯一的E-mail地址。则需要设立一个专门负责E-mail分类的管理员,根据反馈信息的内容分类分发给相应的部门,或采用一个简便的处理办法:不同的部门设置独立的E-mail地址,由反馈信息的发送者根据信息的内容,自己决定应发送到哪个部门。在网站上可以设立类似bbs的留言板,让客户提出对保险产品的意见和建议,直接参与保险产品的设计。 笔者建议,要建立一个具有市场研究、客户开放监控和风险控制的市场营销部门,以此为龙头建立网络化经营体系。通过网络营销管理控制,做好各部门工作的协调和沟通,规划长期营销发展战略。强化对具体营销过程的管理、指导、实施,强化对网络营销活动的规划和监督,并对具体网络营销过程中出现的偏差及时加以纠正,使网络营销有序地展开。 3.努力提高员工的素质,加大对员工培训的投入。网络保险的运营,使得保险工作的性质和任务与以往大不相同,要求员工应该具有全新的观念、较高的业务和管理水平。对员工的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不仅仅是要求员工要精通保险业务知识,同时也要熟悉网络的操作,并能进行适当的维护。由于网络在一定程度上替代了人工的一些重复工作,员工的工作应该更具创新性,而不再是简单的重复,工作更具挑战性,需要有更扎实的业务水平和较宽的工作视野。当然,基于网络的工作,如果不懂基本的网络知识和电脑的操作是不可想象的。另外,网络给员工提供了一个自由的业务发展空间,相应的监控是必要的,但是对员工基于道德的自我约束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所以,对员工的培训至少有两方面:一方面是业务能力的提高,另一方面是道德约束的强化。 4.改善现存的各方面配套保险服务,增强保险公司业务的便利性。我国保险公司可以根据当前具体形式,调整分销渠道结构。面对当前保险公司分支机构重叠、效益不佳的状况,保险公司应根据客户分布情况,结合网络营销,积极调整网点布局,优化网点结构。网络营销主张以更加细腻的、更加周全的方式为顾客提供更完美的服务和满足。这种服务并不能完全构筑在虚拟世界中,需要网下的工作来配套实现。 5.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对网络保险中存在的风险,保险公司作为提供风险保障的专门机构,应有更清楚的认识。对于信用不足的风险,目前只能实施一个过渡的方法,采用并轨制,即传统的方式和网络方式的结合。对于来自外部的风险,保险公司应尽力做好网络的安全工作,如防火墙的设置、保存好访客的记录等。对于来自内部的风险,在加强对员工的道德教育的同时,实施更为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防止“祸起萧墙”。 三、我国保险网络营销的前景展望 随着我国保险业的飞速发展,也伴随信息网络技术在保险业中更多的应用,我国保险网络营销必然在整个保险经营过程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在未来的一段时期内,其发展趋势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保险企业的网站将从简单的信息提供和产品销售向更为全面的服务转变。目前来看,大多数保险公司建立的网站以专业化为主要特征,宣传公司的组织构架、保险产品,实现了信息查询,并开始尝试网上保险产品的销售和网上简单的保险服务,逐步进入“销售Web”阶段。在此阶段内,各家公司逐步完善网上支付系统、网上安全系统,强化电子商务的保险销售功能。随着互联网技术和相关支持系统的完善,保险公司的网站为了满足客户日益增长的多样化服务需求,将进入“服务Web”阶段。网站将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实现在线保单账户查询、网上复杂保险产品的承保、在线理赔集中处理、客户理财服务等。 其次,保险网络营销模式与传统营销模式趋于融合。保险网络营销会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民的生活水平与文化层次的提高、保险电子商务的技术和法律局限的逐步减少和消除,在业务总量上会有所增加,但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不会成为保险销售的主渠道。保险网络营销必须与传统保险销售渠道相融合,才能达到最高的经济效益。这是基于消费习惯、年龄结构和知识层次的实际而采取的策略。在这一过渡时期内,保险企业既要用传统的营销渠道为目前的主流消费习惯服务,还要利用网络营销来培育未来的消费主流。成功的保险网络营销和成功的传统保险营销渠道有很大的关联度,网络销售保险产品的客户忠诚度是传统保险品牌在网上的延伸。 再次,保险企业将逐步建立以客户为中心的业务组合模式,提高为保险客户服务的专业水平。对于日趋竞争激烈的保险市场来说,对于保险企业来说,营销能力成为为其今后发展提供动力的发动机和心脏。保险网络营销时代的到来,保险消费者不再是被动的消费者,他们可以自主地作出选择。投保人可以运用搜索引擎寻找到符合自身特殊要求的成本较低的个性化保险产品。因此,保险公司不能为销售而销售。关键是要吸引顾客,提供多样化、个性化的保险产品组合,以满足客户的需求。保险公司将逐步建立基于网络的遍布全国的保险销售服务网络。保险企业在其经营的全过程中利用网络技术进行市场调查、保险客户需求和消费行为分析、保险产品的开发定位、运作流程的改进、销售策略的拟订、客户服务的改善、保险产品和服务的反馈等,这是保险网络营销发展的趋势。 最后,巨额的投入成本与短期内较少的产出和客户的多样化的服务需求将使保险网络营销趋向于共享平台。开展保险网络营销需要构建网上平台,并且设计相关安全体系和网上支付系统程序,这需要巨额的成本投入。同时,由于保险网络营销开展初期经营范围的局限性和客户对新的销售模式的接受有一个过程,网上保险销售经营初期的收入不能满足其庞大的支出,长此以往将难以维继。为了降低经营成本,减少重复投资,保险公司将趋向于共享平台来开展网络营销。由于平台共享,保险公司和其他金融企业,以及相关行业还可以实现客户资源共享,提高自身经营业绩,实现效用最大化。同时,客户可以在同一平台享受金融、保险、证券等“一条龙”服务,获得了极大的便利,并且满足了其多样化的服务需求。
市场研究论文:浅议后金融危机时代我国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研究 论文关键词:后金融危机时代 中小企业 国际市场 论文摘要:金融危机对我国中小企业的发展造成了巨大冲击,文章分析了目前我国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的模式以及开拓国际市场遇到的困难,提出了在后金融危机时代全球经济开始复苏的背景中,我国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的对策。 一、引言 截至2009年底,我国的中小企业已逾1亿户,占中国企业总数99%,创造的最终产品和服务产值约占国内生产总值60%,上缴税收接近国家税收总额50%,提供了全国80%的城镇就业岗位,全国出口总额60%来源于中小企业,65%的发明专利、75%以上的企业技术创新、80%以上的新产品开发,都是由中小企业完成的。中小企业在保证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增长,拉动民间投资,带动地区发展,增加就业岗位,缓解就业压力,实现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自2007年美国次贷危机之后,世界经济触底、回升,直至下一轮增长周期到来前的一段时间区间,进入了后金融危机时代。世界各国正在为后金融危机时代全球经济的新一轮大发展积极做准备,而我国经济也步入企稳回升的关键阶段。在这一背景下,占我国国企业总数99%的中小企业如何走出危机阴影,抓住机遇迎接新一轮发展,对于我国经济实现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我国的中小企业发展形势不容乐观,尤其是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后,大量的中小企业处于生死边缘,金融危机对我国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造成巨大冲击。在后金融危机时代我国中小企业选择恰当的进入方式,制定合理的国际化经营策略,是中小企业能否在国际市场立足的前提条件。 二、目前我国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的主要模式 在后金融危机时代全球经济开始复苏的背景中,面对新的国际营销环境和发展目标,中小企业必须创造新的国际竞争优势,对国际市场开拓模式进行大胆创新,选择正确的进入方式才能达到拓展国际市场的目的。目前,我国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的主要模式有以下几种。 (一)贸易式进入方式 国际贸易是目前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最主要的进入方式,但由于对国际贸易环境的熟悉不够,外贸信息渠道不畅,企业自身资源有限,缺少专业外贸人才,出口产品结构雷同,缺少和国际大客户的交往,这些问题如不彻底解决,中小企业将很难走出国门而获得较多的贸易利益。 (二)契约式进入方式 契约式进入方式主要有许可证贸易、管理合同、特许经营、交钥匙工程、合同生产等。一般来说,规模较小的且又有独特经营优势的企业,比较倾向于契约式进入,因为这些企业由于缺乏国际经营人才和经营渠道,尤其是资金的缺乏,无法进行对外直接投资,转而采取契约式进入来发挥其技术优势或适用优势,进行其跨国经营业务的拓展。契约方式可能是国际扩张的成本最低的方式,但中小企业公司对其产品在其他国家的制造和营销控制权很小,提供的潜在回报也最少。 (三)投资式进入方式 中小企业海外直接投资设厂,可以绕过各种贸易保护壁垒,将产品和服务成功地输出到东道国,提高了全球市场占有率。在对外投资的方式上,一般是先合资,后独资,在对外投资的产业上,先劳动密集型产业,后技术密集型产业。目前我国中小企业海外投资还只处于初级阶段,还没有完成海外直接投资的当地化,大部分直接投资简单的将国内员工转移到海外。我国中小企业规模小、分散程度高,对外投资项目较小,投资收益占总收益的比例也比较小。 (四)其他方式 1、贴牌生产 中小企业利用自身绝对低成本优势与世界知名企业合作,实现优势互补,通过贴牌生产或技术合作提升产品的技术含量和品牌知名度。企业从事贴牌生产既可以利用现有竞争优势如成本低、规模大,也可以弥补其产品知名度低的不足,充分利用国际品牌的利润空间,迅速占有市场份额。而且,贴牌生产不涉及市场开拓,不承担产品销售风险。因此,在我国产品在国外频遭反倾销的情况下,贴牌生产模式仍是现阶段我国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可选择的重要方式之一。 2、与其他企业建立战略联盟 我国的中小企业数量众多,各中小企业的优势也各异,建立战略联盟,形成集团优势,可以增强中小企业在国际化经营中抵御风险的能力。从事同一生产链上的不同生产活动的中小企业建立联盟关系,在不同工序的加工活动中发挥优势,在生产组织与产品质量方面更有保障,提升了产品的竞争能力,也为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减少障碍。 3、建立合资企业 我国中小企业,在开拓国际市场的过程中,资金、技术、设备等要素往往成为企业的“瓶颈”,但我国中小企业多是劳动密集型企业,有劳动成本低廉的优势。中小企业通过与国外跨国公司的合资与合作,不但可以获得资金、引进技术设备,而且能通过利用当地合作伙伴与当地供货商、顾客、银行和政府官员的关系,利用合作伙伴在当地的信誉和经营渠道,在培育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同时,为自己构建起一系列供需网络,将自己的产品通过跨国公司的国际生产体系网络打入国际市场,推进了其开拓国际市场的进程。 4、电子商务 随着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特别是国际互联网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以电子商务的方式实现管理和营销,形成了一个电子商务的经营和市场环境,这是一个全新的竞争激烈的国际化市场。电子商务是全球商务操作模式发展的长期趋势,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面对大企业的规模成本优势以及地域通路的局限性,电子商务恰好解决了这个问题。 三、我国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的困难 我国中小企业进入国际市场虽然具有优势,但是也有很多劣势,特别是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中小企业的跨国经营造成沉重打击,大批中小企业纷纷倒闭,充分暴露出我国中小企业在开拓国际市场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国际竞争力不足,抵御风险能力弱 我国中小企业的发展历史短,或是由家族式手工作坊演变而来,或是原有国有企业改制分化而来,产品品种往往拘泥于给大型企业加工零部件或加工简单产品。不少中小企业规模普遍偏小,缺乏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核心产品,缺乏名牌产品,缺乏独特的企业文化,凝聚力不甚强,产品本身在国际市场没有竞争的能力,抵御风险的能力比较弱。 (二)缺乏资金,融资困难 融资困难一直是困扰着我国中小企业成长和发展最为突出的问题之一,金融危机的爆发又为这一难题增加了新的影响因素,使融资难问题成为制约中小企业快速发展的瓶颈,多数中小企业由于缺乏资金无法扩展市场,甚至因资金链断裂而倒闭。这既有企业自身素质、资产规模、信用水平等内在原因,也有担保体系不健全、中小企业融资制度不完善如金融信贷条件高、创新产品少、上市直接融资门槛高等外在因素的影响。 (三)匮乏专业性人才 企业要走向国际市场,就必须拥有一批熟悉国际经贸规则与惯例和国际企业经营管理的外语、外经贸、金融、营销、企管、财务、技术等方面的专业性人才,而我国中小企业人才缺乏。这主要是由于我国中小企业长期以来,立足于国内市场的开拓和发展,忽略了对专业性人才的储备和培养,加之多数中小企业用人制度不健全,人才观念淡薄,缺乏相应的人才管理和激励机制,致使许多人才流失,这已经成为我国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所面临的最大问题之一。 (四)信息资源问题 当前,我国中小企业获取信息的渠道单一,主动独立与国外客户联系的能力较弱,往往被动地等待外商或商上门联系。因此,由于企业本身没有这方面的意识,中小企业对国际市场及本企业产品在国际市场上同类产品中的地位,根本不了解者居多,信息的缺失或流通不畅,形成了企业一个自我封闭的状况。 四、后金融危机时代我国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的对策 经过金融危机的冲击,中小企业走过了最困难的时期,现在是恢复发展的最佳时机,本文对后金融危机时代我国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提出以下对策建议。 (一)中小企业要努力增强自身实力,提高抵御风险能力 中小企业要从技术创新、产品质量、内部管理、人才结构等方面增加自身实力和提高自身抵御风险以及迎接挑战的能力。要在国际市场中拥有一席之地,中小企业必须改变目前产品结构不合理,档次低的现状,以技术创新为动力,加快产业优化提升和提高产品质量档次。中小企业可采取联合、参与、合作等手段,改善投资质量,加强技术创新,增强开拓国际市场的能力,回避国际市场的经营风险。 (二)积极为中小企业搭建融资平台 建立和完善由政府部门或行业协会、银行和第三方机构共同搭建的中小企业融资平台,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提高对中小企业贷款比例的规定和国家关于扩大中小企业融资规模的政策,尽力缓解中小企业的资金困难。加大资金支持和金融产品创新力度,开发适合中小企业的信贷产品,积极挖掘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融资功能。密切银企合作,加快构建和完善银企对接平台,健全中小企业与金融机构的信息互通渠道和长效合作机制,不断扩大银企合作成果。 (三)健全中小企业国际化经营的配套服务体系 加快制定和完善有关中小企业跨国经营的法律法规,明确中小企业在跨国经营过程中的地位及权利义务,以保护中小企业的利益。动员外经贸部、进出口商会及驻外经商参处等对外工作机构,为中小企业收集国际市场信息,并协助它们开办一些招商会、展销会、洽谈会等国际交流活动,以使中小企业能够准确把握国际市场动向,顺利开展跨国经营。 (四)加快信息化建设,努力发展电子商务 中小企业必须建立强有力的商业信息系统网络,把握参与国际竞争的主动权。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在互联网上直接进行贸易,可以大大节省传统业务中人员的花费,运用电子商务还能够使企业向用户提供全天侯的产品信息和服务,大大提高市场竞争力。电子商务是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最快、最灵活、接触面最广而且最节省的办法。中小企业通过电子商务进行国际商务活动时应注意信息交易安全问题以及法律问题。 市场研究论文:第三方网上支付市场研究 [摘 要]随着网络购物在中国的蓬勃发展,网民急需一种新的支付方式解决交易中出现的信用缺失问题,第三方网上支付应运而生。第三方网上支付服务机构的不断涌现,促进了电子商务的发展,但在新形势下其市场将面临新的竞争格局,其应用领域也越来越广泛。 [关键词]电子商务;第三方网上支付;网络购物 第三方网上支付是伴随着电子商务的出现而产生的一种新型的支付方式,该方式的出现解决了网络购物的支付问题,使电子商务能够顺利进行。因此,第三方支付被广大的网民消费者接受并使用。目前,我国的第三方支付机构已达50多家,交易规模达到10105亿元(2010年的统计数据),同比2009年增长100.1%,实现全年翻番。在2008—2010年短短的三年间,第三方网上支付交易规模翻了近4翻。由此可见,第三方支付已经成了电子商务不可缺少的一个环节。 1 第三方网上支付概述 第一,第三方网上支付的定义。第三方网上支付,简称“第三方支付”,就是一些和商品所在国家以及国外各大银行签约、并具备一定实力和信誉保障的第三方独立机构提供的交易支持平台。在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的交易中,买方选购商品后,使用第三方平台提供的账户进行货款支付(该账户中的钱需由银行卡账户划拨而来),由第三方通知卖家货款到达、进行发货;买方检验物品后,就可以通知付款给卖家,第三方再将款项转至卖家账户。由以上可以看出,这里的“第三方”是相对于买方和卖方而言的,它既不属于买方也不属于卖方,不参与交易,而只是作为一个中介,暂时为两者保存货款,一旦商品到达买者手中,第三方就会把货款汇入卖方账户。 第二,我国第三方网上支付的分类。总体上来看,我国的第三方网上支付机构可以分为三类,第一类是非独立的第三方网上支付机构,如支付宝、财付通等,支付宝的依托平台是淘宝网,而财付通的依托平台是腾讯;第二类是独立的第三方网上支付机构,如快钱、银联电子支付,它们是专门为网上交易提供支付中介,主攻技术路线;第三类是新兴的第三方支付机构,即由互联网巨头推出的第三方支付平台。其中,第一类第三方网上支付平台由于其良好的用户基础占据市场上大部分的市场份额,第三类第三方网上支付平台由于其发展较晚在市场上占据的市场份额最少,但由于是互联网巨头推出的支付平台,其发展潜力巨大。 2 第三方网上支付的市场现状 目前第三方网上支付机构已达50家,其中知名度较高的有20家。2010年我国第三方网上支付交易规模达到10105亿元。细分市场方面,支付宝以50.02%的市场份额大幅领先于其他支付企业,财付通和快钱分列第二位、第三位。有机构预测,2011年我国第三方网上支付交易规模将达到17200亿元,至2014年,整体市场将有望突破4万亿元大关,达到41000亿元。由此可见,无论是从数量还是从交易规模上来看,我国的第三方网上支付市场都呈现蓬勃发展的势头。 第一,竞争现状。第三方网上支付企业发展状况方面,2010年全年,支付宝以50.02%的市场份额领军各支付企业,占据网上支付市场的半壁江山;财付通以20.31%的市场份额位居第二位;快钱和汇付天下分别以6.23%和6.12%的市场份额位居第三位和第四位,其余的上海银联电子支付4.06%,易宝支付3.89%,广州银联电子支付3.76%,环讯支付3.55%,剩下的2.06%的市场份额由其他的小型的第三方支付企业占有。从以上可以看出,我国的第三方网上支付市场呈现垄断竞争的市场格局。以支付宝、财付通为主,其他的几十家第三方支付平台被远远的被甩在后面。支付宝自2004年推出以来占有的市场份额一直在50%以上,究其原因规模庞大的用户群体依然是支付宝发展的重要优势,截至2010年12月底,支付宝注册用户数为5.5亿户,单日交易笔数峰值高达1261万笔。由此可见,只要淘宝网正常运行,其他的第三方网上支付平台很难撼动支付宝老大的地位。此外,在实现主流网购平台的基本覆盖之后,支付宝推出开放平台发展战略,积极拓展支付平台的应用外延。而财付通在原有的业务体系之外,大力拓展信用卡还款、大额支付和公共事业缴费等领域,采取了差异化和多元化的发展模式,并注重对物流、直销和电信等行业提供支付服务解决方案,保持了稳健的行业地位。此外,快钱也在积极拓展航空和保险等应用服务领域,并大力推进对线下支付市场的渗透;汇付天下自2000年4月起开展了基金的销售业务,至2010年年底已初具规模;易宝支付在2000年也开创性地推出“易宝车险理赔通”产品,开始涉足车险市场。从以上可以看出,如今的第三方支付平台提供的业务已经不再主要局限于实物商品的网上支付,其支付范围越来越广泛。 第二,赢利模式分析。以2010年交易规模排名前三的第三方支付机构为例进行分析: (1)支付宝。支付宝是2003年10月由阿里巴巴公司创办,2009年1月1号0点开始进行收费,在此之前对所有的用户均是免费,收费之后针对的对象仍然不包括买方,而是只针对商家收费。商户集成服务费标准600元,1年内合作交易流量42000元,超量后单笔费率1.5%。 (2)财付通。财付通是腾讯公司于2005年9月正式推出专业在线支付平台,业务覆盖b2b、b2c和c2c各领域,与拍拍网、腾讯qq有着很好的融合。针对个人用户,财付通提供了包括在线充值、提现、支付、交易管理等丰富功能;针对企业用户,财付通提供了安全可靠的支付清算服务和极富特色的qq营销资源支持。目前财付通提供的服务完全免费。 (3)快钱。快钱成立于2004年,是国内领先的独立第三方支付企业,旨在为各类企业及个人提供安全、便捷和保密的综合电子支付服务。目前,快钱是支付产品最丰富、覆盖人群最广泛的电子支付企业,其推出的支付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支付,外卡支付,神州行卡支付,联通充值卡支付,vpos支付等众多支付产品,支持互联网、手机、电话和 pos等多种终端,满足各类企业和个人的不同支付需求。个人高级用户使用快钱网关和快钱链,快钱收取1%的服务费,其他服务免费。 综上所述,第三方网上支付机构的赢利模式比较单一,就是收取服务费。就目前而言,这项收入相对于第三方网上支付机构所承担的成本而言是入不敷出,但是为了抢占市场份额,很多第三方支付机构甚至免费为客户提供服务,企业若想发展下去,显然这种单一的赢利模式不是长久之计。所以,对于大部分第三方网上支付机构而言,寻找新的赢利模式是当务之急。 3 第三方网上支付市场存在的问题 目前第三方支付涉及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四个: (1)从事资金吸储而形成的资金沉淀问题。随着网络购物的普及,每天都有大量的交易通过第三方网上支付平台完成交易,但是在商品到达消费者手中之前,货款是滞留在第三方支付平台上的,那么,在货款到达商家手中之前货款由第三方支付机构保管。据粗略估算,每天滞留在第三方平台上的资金至少有数百万元。根据结算周期不同,第三方支付公司将能取得一笔定期存款或短期存款的利息,而利息的分配就成为一个大问题。 (2)第三方支付平台中的大量资金沉淀,如缺乏有效的流动性管理,则可能存在资金安全隐患,并可能引发支付风险和道德风险。如曾经上海一家小型第三方支付公司“卷款而逃”的案例给我们敲响了警钟。针对这一问题,中国人民银行已经提出可行的解决办法即通过颁发牌照把市场上资质不好的第三方支付机构过滤掉,把实力较强、规模较大的第三方支付机构留在市场上,从而大大降低交易资金的风险。 (3)客户隐私泄露风险。消费者在使用第三方网上支付平台时,其信用卡信息不可避免的被暴露,如果这个第三方支付平台的信用度或者保密手段欠佳,那么将给消费者带来一定的风险。据有关资料显示,2006年6月,由于一家第三方支付数据处理公司的安全缺陷,使得约4000万张各种品牌的信用卡资料被泄露,甚至有人在网上公开出售信用卡信息。 (4)由于网络交易的匿名性、隐蔽性,利用支付平台的网络违法犯罪活动不断出现,其造成的危害也令人堪忧。第三方支付平台很难辨别资金的真实来源和去向,使得利用第三方平台进行资金的非法转移、洗钱、贿赂、诈骗、赌博以及逃税漏税等活动有了可乘之机。 ①洗钱犯罪风险。在网上购物时,买方可以在网上匿名注册支付账户,利用网上银行将资金转移进去,通过第三方支付账户完成购物过程。由于不直接通过网上银行账户购买商品,金融机构进行反洗钱监测时,无法掌握这些网上交易是否是正常的商业活动,使得黑钱洗白,而追踪这些钱财的来源以及惩治洗钱犯罪分子则变得越来越困难。目前,通过第三方支付工具进行洗钱已经成为一股汹涌的暗流,不仅对我国电子商务的健康发展构成威胁,更是挑战了我国金融监管的底线。如果第三方支付平台的不断发展,当其业务范围扩展到跨国交易支付时,不仅国外黑钱可以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洗钱进出入我国,国外热钱也可以通过它畅通无阻地投资于我国资本市场,那么,我国的金融市场将面临更多不可预知的风险。 ②逃税漏税、信用卡套现、赌博等非法活动风险。由于第三方网上支付平台交易的匿名性、隐蔽性以及信息的不完备性,很难辨别资金的真实来源和去向。因此,利用第三方网上支付平台进行贿赂、赌博以及逃税漏税等活动很难查得到,为犯罪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而信用卡套现则是第三方网上支付平台给商业银行带来的一个新难题。对于信用卡的提现,我国的商业银行有一套完整的控制制度,一般会收取一定比例的服务费,当然这个比例一般远高于银行的贷款利率,所以,一般情况下信用卡持有人不会贸然取现。但是,如果刷卡消费或通过第三方网上支付平台付款,只要在信用期内还款,银行不收任何利息。如利用第三方支付账户,通过虚假交易,使用信用卡支付以后,钱进入了支付平台的账户,通过账户转移到了银行,然后再从银行取现,这样做的目的实际上就是为了套取现金,已经影响到银行资金的安全。 4 第三方网上支付的发展趋势 (1)第三方网上支付将呈现新的垄断竞争的市场格局。在这个市场上,支付宝以先发优势占据市场的半壁江山,而其他的第三方支付平台跟随其后,支付宝的垄断地位很难被撼动,所以剩下的市场份额第三方支付平台竞争的很激烈。但是,随着支付牌照的发放,在全国数百个规模参差不齐的第三方支付服务企业中,将会有一大批不符合相关资质的企业被迫退出市场,支付行业将面临优胜劣汰。同时牌照的发放,将促使具备一定实力的潜在竞争者进入第三方支付市场(其中包括外资背景的相关企业),支付行业或将面临新的市场竞争格局。 (2)第三方网上支付的赢利模式将更加清晰和多样化。目前,很多第三方支付企业为了吸引和留住用户,向其收取很低的服务费甚至免费,所以,很多企业一直处于亏本经营状态。因此,越来越多的企业已经开始开拓新的赢利模式。如结合开放平台、手机支付、线下网点和预付费卡等支付手段和应用场景,第三方支付企业将与行业企业(包括金融服务企业和开发者)探索更多的新型赢利模式,各种与应用场景和应用行业紧密结合的第三方支付服务和产品,将不断涌现。 (3)为了保证第三方网上支付市场的健康发展,制定和完善监管的法律和政策是必然的趋势。严厉打击利用第三方网上支付平台进行的犯罪活动,营造良好市场交易环境。依托高科技手段和风险控制文本,建立静态和动态相结合的风险防范监测机制和预警预报系统,对第三方网上支付公司进行监督管理。 市场研究论文:深圳地区商业健康保险市场研究 [摘要]深圳地区作为我国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由于经济发展水于和居民消费观念与国内其他地区有显著差异,商业健康保险市场呈现出了极其明显的地区特征,如客户需求旺盛,对服务要求较高;外来劳务工形成了巨大市场空间;市区医疗网络比较成熟,有利于搭建健康管理服务网络;地区发展不均衡,关内关外市场差异较大。要推动深圳地区商业健康保险市场的发展,必须大胆进行营销渠道创新;注重产品设计和开发;丰富服务内容,提高服务质量;通过有效的促销方式快速占领声场,形成先入优势;针对不同目标客户群、不同产品、不同市场定位进行区别定价。 [关键词]健康保险,市场特征,客户需求,服务网络,营销渠道,产品开发 深圳地区作为我国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经济发展上取得的成就有目共睹,居民收入水平和消费能力远远高于国内其它地区。在商业健康保险市场领域,由于深圳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居民消费观念与国内其他地区的显著差异,呈现出了极其明显的地区特征。 一、深圳健康保险市场的环境分析 (一)政策环境 深圳市自建市以来,一直把建设现代金融中心城市作为发展方向,保险作为金融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长期以来都受到了深圳市政府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推出了一系列鼓励保险业发展的优惠政策。特别是2004年12月,深圳市政府出台了《推动保险业创新发展若干意见》,提出了五年建成全国“保险中心城市”,使深圳成为六个中心,即保险机构聚集中心、保险市场辐射中心、保险技术和管理经验引进创新中心、保险产品研发中心、保险人才交流培训中心、保险资金运用中心。同时,深圳市政府借助地理优势,加强深港保险业之间的合作和交流,通过多种措施吸引保险公司在深圳设立保险机构,这些措施包括对新设立的全国性总公司一次性奖励500万元,对新设立保险机构地区总部的一次性奖励200万元等等。除此之外,深圳对吸引优秀保险人才也非常关注,出台很多针对境内外保险人才的优待条件,比如优先解决户口、提高待遇水平、解决家属就业等等。 (二)经济环境 深圳市是我国第一批对外开放城市之一,经济发达程度居全国前列,全年gdp由1979年的1.96亿元增加到2004年的3422.80亿元,按常住人口计算人均gdp达59271元。2004年末深圳居民储蓄存款余额2625.39亿元,居民可支配收入达25935.84元,人均消费支出为19960.32元,人均医疗保健类支出1162.32元,远远高于国内其它地区。同时,深圳市私营企业发达,已发展到8.5万家,注册资金1407多亿元,上缴税金额200多亿元,从业人员已近150万人,占全市就业总数的45%以上,这就给团体健康保险市场非常广阔的发展空间。 (三)社会环境 深圳地区居民的消费观念比较超前,由于收入水平和整体素质比较高,因此健康投入意识强,对健康产品、健康服务需求特别强烈,摆脱了“看病靠政府,报销找单位”的原有传统观念,而向“看病靠保险”的消费观念转变。从深圳地区的城市文化氛围看,深圳属于移民城市,年轻人很多,拥有兼容并蓄的多元化移民文化,同时,毗邻香港的地理位置也增加了深圳的国际化氛围。深圳的社会医疗保障情况发展滞后,根据深圳市统计局公布的数据,目前深圳常年平均人口已达到1200万人,其中能享受社会医疗保险的人口总数为231万人,仅占人口总数的19.25%。职工家属、部分三资企业、民营企业和私营企业职工,城市流动人口、自由职业者、中小学生等均不能充分享受基本社会医疗保障。 二、深圳健康保险市场状况 2004年深圳市人均保费约1500元,比全国平均水平高出3.5倍,保险深度2.75%,居全国首位。但健康保险覆盖面低,据深圳保监局2004年度对全市保费收入的统计显示,商业健康保险提供保障的人群只占深圳人口的3%,提供的医疗费用支出只占全部医疗费用支出的6%,而这两个数字在美国分别为60%和50%以上,在法国有80%以上的家庭拥有商业保险公司等机构提供的医疗保障。 (一)市场总体状况 截至2004年底,深圳保险业总资产为2496.98亿元,累计实现保费收入781.71亿元,保费收入增长速度超过全国平均水平5.5个百分点。深圳地区对健康保险的需求非常旺盛,呈现出按照收入水平划分的层次化需求结构,2004年实现健康险保费收入2.16亿元,企业和居民的购买能力很强,对健康险产品的选择和服务要求也比较高。 由于深圳的保险市场相对比较成熟,竞争也比较激烈,费率水平相对于国内其他地区较低。一些团体客户往往从自身需要出发,提出极为苛刻的条件,不断压缩保险公司的利润空间。在各家经营主体的竞争方式上,很大程度上仍停留在价格竞争,尚不能通过服务和产品优势取得竞争优势。 (二)市场经营主体 截止2004年底,深圳市场上共有保险法人机构6家,保险分支机构270家,外资保险机构代表处8家,专业保险中介机构74家,保险兼业机构2515家,从业人员约19400人。深圳市场上的主要寿险公司都开办了健康保险,主要包括平安、中国人寿、太平洋、友邦等公司。自2003年1月修订的《保险法》开始实施以来,财产险公司也可以经营意外伤害保险和短期健康保险业务,深圳市场上经营健康保险的市场主体日益增多。2005年11月,国内第一家专业健康保险公司——人保健康深圳分公司开业,推出了“健康保障 健康管理”的创新理念,为深圳地区的健康保险市场增添了新的活力。 (三)市场上主要的健康险产品 深圳市场上的健康保险产品,只有人保健康、平安、国寿等少数几家大型保险公司和专业健康保险公司拥有以主险形式的住院费用和住院补贴个险产品,一般都对这些主险辅之附加型的住院类、手术类和意外医疗类产品。其他一些保险公司的健康保险产品大多属于附加型产品。相对来说,团体健康保险产品类型比较灵活,目前主要有团体门急诊费用医疗保险,团体住院费用医疗保险、团体住院补贴医疗保险、团体重大疾病保险和团体疾病医疗保险、女性和生育健康保险等。高额补充医疗保险、农村医疗保险、基金管理或第三方管理这些险种虽然较多公司已经开发,但实际操作中只是处于起步阶段,还不是市场中的主要产品。 三、深圳健康保险市场的特征 (一)客户需求旺盛,对服务要求较高 深圳居民的物质生活水平居全国前列,对个人健康状况的问题更为关注。通过对一些居民的访谈,发现他们对健康保险的需求非常旺盛,特别是高端客户,希望能够享受到优质的健康管理服务和医疗服务。深圳是一个非常年轻的城市,大多数居民对待工作的态度不是追求稳定,而是追求工作的挑战性,造成他们换工作的频率也较高,这就在一定程度上增强了他们的保险意识,特别是商业健康保险的购买意识。同样,由于深圳的商业氛围,人们拥有成熟的经济头脑和理财观念,愿意投资买健康保险,特别对储金型产品感兴趣。深圳发达的服务业使得客户对服务的要求较高,这就要求保险公司能够提供丰富的服务内容和优良的服务品质,只有这样才能够有效提高客户的忠诚度和满意度。 (二)外来劳务工形成了巨大市场空间 深圳有500多万外来劳务工,这些劳务人员缺少基本的医疗保障,合作医疗问题一直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劳务工就医难”在“移民之城”深圳表现非常突出,也最为典型。这个市场特点对于深圳的健康保险经营主体来说,既是机会也是很大的挑战。外来劳务工具有流动性大、收入低的特点,如何针对这一特殊市场设计出健康保障方案,对于取得深圳政府支持、占领深圳市场具有重要意义。 (三)市区医疗网络比较成熟,有利于搭建健康管理服务网络 作为新兴城市,深圳市的社区规划非常完善,整个城市可以按照社区组织各种各样的活动。深圳市卫生局利用这一优势,根据地理位置划分医院辖区,由各医院在所属辖区内建立了若干“社康中心”,负责社区内居民的医疗和卫生保健。截止到目前,深圳市拥有卫生医疗机构856家,其中医院87家(不合妇幼保健院),卫生机构拥有床位15069张,全市有卫生技术人员2.29万人,建立健全了市、区、镇及社区级的疾控中心、健康服务中心、卫生监督所和市、区及较大型医院医疗急救中心或医疗急救组织。”这一特点非常有利于保险公司搭建健康管理服务网络,搜集客户信息,最大限度地贴近客户。 (四)地区发展不均衡,关内关外市场差异较大 由于特区设置的历史原因,深圳地区被划分为关内和关外两个地区,关内包括罗湖、福田、盐田、南山四个区,关外有龙岗和宝安两个区。由于经济发展水平和城市规划定位的不同,各地区的发展不均衡,关内关外的健康保险市场区别较大。关内市场比较类似于内地发达城市的市场,而关外的小型民营企业很多,这些小型团体客户对服务和保障拥有与关内客户不同的要求,比如更倾向于基本的医疗保障、需求的层次性更突出等等。同时,由于关外地区本地人较多,大多讲客家话,性格、风俗习惯上都具有明显的客家人特征,因此,在产品开发和市场开拓过程中,需要结合客户的购买偏好进行策略研究。 四、深圳健康保险市场的营销策略建议 (一)营销渠道 综合深圳地区的特点,健康保险的营销渠道除了传统的渠道类型以外,应大胆进行渠道创新,重点关注一些新型渠道。首先,要重点发展门店销售渠道。健康险业务具有理赔次数频繁、单笔业务金额较小等特点,而深圳地区的社区医疗、社区管理、社区文化活动等发展比较成熟,居民对服务的要求比较高,因此,门店销售渠道比较能够适应深圳地区健康险的特点,使渠道触角往纵深发展。其次,要重视职团开拓渠道模式。深圳市的企业比较密集,针对这些大型客户,通过开展职团开拓,能够充分开发团体客户的资源,拓展个险市场。第三,要探索延伸渠道模式。针对劳务工市场,保险公司可以积极与政府合作,推进与国家医疗保障政策配套、受政府委托的健康保险业务,参照“深圳市工伤意外补充保险”的销售模式,与社保机构开展深层次合作,利用社保网点等代办外来劳务工医疗保险。 (二)产品设计 根据深圳健康保险市场的需求特色,保险公司一方面要注重针对高端客户的产品设计和开发,包括社保补充型、老年护理型、收入损失补贴类和保障类产品等。另一方面,要针对特定客户群开发与之相对应的产品。比如针对建筑业客户开发建工类产品,针对关外小型民营企业开发不同保障层次的医疗费用补贴保险等。 (三)服务策略 服务是实现产品差异化的关键途径,同时也是风险控制的重要手段。根据深圳市民需求的现状,保险公司可以通过与医疗机构合作,建设以医院、社康中心为网点的服务网络,不断丰富服务内容,为客户提供预约专家、陪同检查、慢性病管理、健康体检、住院预约等服务项目。在服务品质上,要建设客户关系管理系统,通过服务绩效监督考核制度、客户投诉制度、服务过程跟踪制度等一系列控制手段提高服务质量。 (四)促销方式 健康保险在深圳地区的发展潜力巨大,有很多领域还处于空白状态,因此,通过有效的促销方式可以快速占领市场,形成先人优势。在促销方式选择上,保险公司可以针对深圳市居民重视服务质量和服务内容的特点,采取“买产品、送服务”、“产品服务优惠套餐”等方式拓展市场,既达到产品销售的目的,同时也可以通过服务增强客户对新型健康管理内容的体验,为进一步开拓市场打好基础。 (五)价格策略 深圳市的高收入人群相对于国内其他地区较多,同时也存在收入较低的劳务工群体。因此,在健康保险产品的定价策略上应深入分析客户群的心理因素、消费偏好,针对不同目标客户群、不同产品、不同市场定位进行区别定价。 五、深圳健康保险市场的发展趋势 在建设现代金融中心城市的进程中,深圳地区商业健康保险市场的发展水平远远不能满足城市发展的需求,无论是从服务水平还是保障能力,都无法适应当前构建深圳金融中心的要求,也不能满足广大深圳居民的需求。目前,大多数市场主体对健康保险的管理还停留在寿险的管理模式,没有构建专业化管理的队伍和机制,随着专业健康保险经营主体的进入和深圳健康保险市场的逐步成熟,以及保险公司对健康保险的专业化经营水平不断提高,市场竞争必将更加激烈,竞争模式将从简单的规模和价格竞争转向产品、价格、服务、管理能力的多重竞争,健康保险产品也会在市场进一步细分的基础上不断创新和优化。未来深圳地区的商业健康保险市场一定会更加规范、更加完善,为深圳的发展繁荣起到更加重要的作用。 市场研究论文:试论四川人境旅游市场研究 论文摘要:四川是中国旅游资源大省,国内旅游市场发育良好,但国际旅游市场发展缓慢,在国际旅游市场的竞争中,摧游资源优势未能转化为旅游竟争优势。本文以四川省2000年到2005年的入境旅游市场相关数据为依据,分析了四川国际旅游客源市场的分布情凡,并根据入境旅游者在四川旅游的时空分布和消费特点,系统研究了四川省入境旅游市场的特征,提出了开发四川入境旅游市场的思路和营梢战略,以增强四川旅游业的竟争实力,促进四川国际旅游市场健康发展。 论文关键词:四川旅游;入境旅游;市场特征;营梢战略 四川省位于中国西南部,长江上游,西部是青藏高原,东部为四川盆地,数亿年的地质运动,沧桑巨变,造就了四川形态各异的自然景色;四川省历史文化悠远,以三星堆、金沙遗址为代表的古蜀文化堪与古埃及的金字塔文化媲美;四川也是少数民族聚集的地方,多姿多彩的少数民族风情吸引四方游客来到天府之国旅游。旖旎的自然风光和灿烂的历史文化使四川在中国旅游中占据重要的地位,以旅游资源多样性、品味高的形象闻名中外,是中国旅游资源大省,号称“风景省”。但是作为全国资源大省的四川,国内旅游和国际旅游发展不平衡,人境旅游市场尤其薄弱,丰富的旅游资源没有得到充分利用,旅游资源优势没有转化为竞争优势。因此,研究四川国际旅游市场,特别是各国政府列为优先发展战略的人境旅游市场,并制定相应的市场规划和营销战略,是发展四川旅游、提高四川旅游竞争力不可忽视的重要工作。 一、四川省入境旅游市场发展现状 (一)外汇收人比重小 与全国旅游市场相比,四川省人境旅游外汇收人占旅游总收入的比例很小。2005年,四川省旅游业发展势头良好,旅游总收人721. 26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7.4%。但是四川省旅游外汇收人仅有3.16亿美元,折合人民币约为24%亿元,占总收人的3.46%。而据国家旅游局统计,2005年全国人境旅游外汇收人293亿美元,占旅游总收人30.5 %,由此可见,四川国际旅游收人在其旅游总收人的比重很小,国际旅游产业发展任重道远。 (二)国内外游客比重失衡 四川省接待国内旅游人次数与人境旅游人次数比例也存在严重失衡的现象。2005年四川省接待游客总量1. 3亿多人次,比上年增长15%,但接待人境旅游者仅有106. 28万人次,占四川省游客总人次的0.8%;而全国国内旅游人次数与人境旅游人次数比例约为10:l,四川省的比例高达124;1,悬殊之大,可见一斑。 以上数据表明,四川作为全国旅游资源最丰富的地区之一,旅游资源役有得到充分利用,拥有的旅游资源数量和品质与其应有的旅游市场容量远远不符,旅游资源优势未能转化为旅游竞争优势。四川省人境旅游不仅不能与北京、上海、广东等国际旅游强市、强省相比,而且落后于全国平均水平,影响了四川旅游的综合竞争实力。这种情况已经引起四川省政府的高度重视,2006年1月,四川省政府发出“关于进一步推动我省人境旅游发展的通知”,并制定了发展四川人境旅游市场的相关政策,要求四川省、市、地、州各级政府和旅游企业加强四川人境旅游市场的研究和市场营销的力度。 二、四川省入境旅游主要客源市场分析 四川省人境旅游市场可分为香港、台湾市场、周边国家旅游市场和远距离国际旅游市场三部分。其中,周边国家的东北亚市场主要有日本和韩国,东南亚市场则有新加坡、马来西亚、韩国、泰国等。远距离国际旅游市场主要是欧美客源市场,美国是四川最重要的远距离国际旅游市场。其他国际客源市场有英国、法国、德国、加拿大等,但人数较少,暂时还未能成为四川省的主要国际客源市场。 (一)香港、台湾市场分析 在我国的旅游统计中,港、澳、台虽然是我国的省和特别行政区,但由于其办理相关旅行手续符合国际游客的特征,港、澳、台来大陆旅行的游客,习惯上被统计为国际游客中的人境旅游者,其旅游消费记人外汇收人,因此我国将港、澳、台地区定位为人境旅游市场或国际旅游客源地区。 香港是四川省重要的人境旅游市场。2001年来川旅游的香港游客人次数为8. 0万,较2000年增长了113.3%,涨幅很大,但2002年下降了31.3%,_ 2003年,香港来川的旅游人次数并没有受到“非典”的影响,反而上涨29.3%,来川旅游人次数为7. 1万。2004年,香港游客来川人次数继续增涨,旅游人次数为13. 0万,涨幅高达82.5 % 0 2005年,来川人数较2004年有所下降,下降了2. 6%,但来川旅游者人数仍然有12.7万之多。从表1我们可以看出,香港来川旅游人流呈不稳定态势,起伏较大,但总体来讲,香港来川游客流量仍然呈增长上升趋势。从历史文化渊源和区位分析来看,香港居民多为广东人后裔,加上广东距离香港很近,区位优势明显,因此多数香港居民将广东作为首要的旅游目的地。但是,我们也应当看到,四川省观光型旅游资源和人文资源丰富,与广东省相比占有绝对优势。因此,四川旅游资源,无论是自然景观还是人文景观,对香港居民仍然有很大的吸引力,实际上,四川已经成为香港重要的旅游目的地,香港则是四川重要的入境旅游市场,在四川人境旅游市场中,香港旅游人次数名第二。 台湾是四川省另一个重要的客源市场。从表1可以看出,2001年到2005年五年间,台湾来川旅游的人数呈波动增长态势。2001年台湾来川旅游人次数为20. 5万,2002年旅游人次数为19. 4万,2003年“非典,,期间降至最低,为13.1万。“非典”之后,台湾来川旅游的人数迅速回升,2004年旅游人数达到25. 4万人。2005年来川台湾游客较2004年的旅游人数有所下降,增长率为一5.5%,但仍有24. 0万之多。总的来说,除“非典”影响外,台湾来川旅游的人数相对比较稳定。2000年到2005年,台湾来川旅游人次数总计达124.2万人次。台湾地区经济发达,人均收人高,与大陆经济文化关系密切。台湾同胞在四川有大量投资,建有海峡两岸科技园,解放前有不少的四川人和其他地区的人从四川前往台湾谋生。因此四川省与台湾的经济文化关系较为密切,许多台湾人怀念故土,将四川省作为在大陆重要的旅游目的地。四川省旅游局统计表明,台湾地区已经成为四川省最大的人境旅游客源市场,多年来来川旅游人次数名列第一,仍然有很大的市场潜力。 (二)外国客源市场分析 国外游客是四川省重要的客源。四川省客源国市场由两部分组成:一是我国周边国家,主要是由东北亚和东南亚构成的国际近距离客源市场;二是以欧美市场为主的国际远距离客源市场。四川国际近距离客源国主要包括日本、韩国、新加坡、马拉西亚、泰国等国;国际远距离客源国主要包括美国、英国、德国、法国等国家。我国周边国家是四川省主要的国际人境旅游客源国,市场规模相对较大,总体增长趋势明显。 日本是四川省最重要的国际旅游客源市场。日本是亚洲唯一的经济发达国家,居民可自由支配收人和可自由支配时间多,出行能力较强,与中国不仅距离近,两国之间有很深的历史渊源。四川悠久的历史文化,包括古蜀文化、三国文化和丰富多村、品位很高的自然景观符合日本人的旅游偏好。长期以来,日本始终是四川省重要的人境旅游客源市场。2000年到2002年三年间,日本游客来川数量一直持续上涨0 2003年受“非典”影响,日本来川游客为6. 5万,下降了57.7%,但是数量仍然较远远超过其他国家。2004年“非典”过后,日本来川的人数迅速上涨,有15. 0万来川旅游,比上年增长了131.2% 0。2005年,日本来川旅游人数达到15.5万人次,高出排名第二的新加坡的100% 。 韩国自1991年同我国正式建立外交关系以来,便成为我国重要的国际客源市场之一。除1998年韩国由于金融危机而导致出国旅游人数大幅度减少外,韩国到中国旅游的人次数一直保持了高速增长。1991年韩国旅华人数近8. 1万人,2005年达到了354. 5万人次,增加了43倍之多,超过了日本。但是,韩国来川旅游人次数与日本相比差距较大。2005年,韩国到四川旅游人次数为6. 3万人次,仅相当于日本来川旅游人次数的40.8 % 。但是我们不能因此忽视韩国人境旅游市场,因为韩国游客来川旅游的增长速度增幅很快,超过日本,同比增长了66.0%。随着两国间政治、经济、文化交流的不断扩大,韩国无疑将成为四川最为重要的旅游客源市场之一,仍然有很大的市场潜力。 除了日本和韩国而外,东盟国家新加坡、马来西亚、泰国等也是四川重要的客源市场。新加坡2005年来川旅游人次数为7. 4万人次,同比增长巧8%,是四川省第二大客源市场。马来西亚2005年来川旅游人次数为6. 8万,但增长率很快,增长速度为40.8%,近期很有可能超过新加坡,成为四川省在东盟国家中最大的客源市场。泰国2005年来川旅游的人次数为5. 8万,不及马来西亚,而且增长速度仅为5. 8%,这主要是泰国政治和经济动荡对出境旅游产生了不利影响。随着泰国政治稳定和经济的发展,加之泰国距离四川较近,泰国游客人数将会不断增加。东盟国家与我国交通便利,有大量华侨和华人,与中国有着很深的历史文化联系。他们的收人较高,对中国历史和传统文化有很强的追溯和认同感。除新加坡、马来西亚、泰国外,印度尼西亚、越南等东盟国家游客来川的旅游次人数也在不断增加,东盟国家是四川省不可忽视的新兴国际游客客源市场。 在国际远距离客源市场中,美国是四川最重要的人境旅游市场。2000年到2005年间,美国市场比较稳定,除受“非典”影响之外,基本处于稳步增长的态势。2005年,美国到四川观光旅游的人次数为7.0万人次,居四川外国客源国第三位,而且增长速度较快,同比增长23.0%。英国、法国、德国、加拿大等国家来川旅游人次数不多,各国约有2万人次数到四川观光旅游,但同比增长率较高(英国增长率为14.4%,加拿大为39.0%,法国为32.6%,德国为63.4% )。同时我们还应当看到,欧洲国家人境旅游市场含金量较高,欧美游客可自由支配收人高,购买力强,超过亚洲其他国家.对四川省旅游创汇有重要意义,与美国旅游市场一样,也是四川发展入境旅游的重要目标市场。 三、入境旅游者在川旅游时空分布和消费分析 (一)境外游客时间分布 通常情况下,每年的一月、二月、三月到四川观光旅游的人境旅游者人数相对较少,是四川人境旅游的淡季。从四月份开始,人境人数逐渐增多。从八月到十月,人境人数增长率较高,十月份人数达到顶峰。.2005年,十月份来川人境人数占全年总人数的19.1%,而一月份仅占1.4%,与广东等沿海地区省相比,作为内陆省份的四川人境旅游,旅游的季节性更为明显。人境旅游季节性的产生通常是多方面因素造成的。旅游者的可自由支配收入、假期以及客源地的自然环境对游客的旅游倾向性都会产生重要影响。旅游者出游会付出时间和经济成本,国际旅游,尤其是远距离国际旅游,可自由支配时间更是至关重要的川。(表3) (二)境外游客地域分布 从表4我们可以看出,来川旅游的入境游客主要分布在成都市、阿坝州、绵阳市、乐山市、甘孜州,其中成都市和阿坝州是香港、台湾和外国游客最主要的旅游目的地。2005年成都接待人境旅游人次数占全省接待总人次数的46.6%,阿坝州接待的人境旅游人次数占全省总接待人次数的30.4%,两地共接待入境旅游人次数占全省接待量的77.0% 0 2005年,乐山市接待入境旅游人次数占全省的11.2% ;绵阳市接待人境旅游人次数占全省的4.3%;甘孜州接待入境旅游人次数占全省的占5. 4%。三个地市州共接待人境旅游人数占全省的20.9%,其余城市所占比例仅为2.1 %。由此可见,四川省人境旅游者在省内的分布情况的特点是旅游流的空间流向非常集中,主要集中在成都口岸城市、成都一乐山旅游黄金通道和成都一九寨沟旅游环线景区。这些旅游资源的地理分布,形成了人境旅游流的聚集效应”。 (三)境外游客消费特点 四川省人境旅游人均消费高于全国人均消费,但是从2001年到2005年增长速度较慢,而全国的人均消费由2000年的137美元人增长到2005年的154. 2美元人,增长速度较快。四川人境旅游者人均停留时间与全国其他省份相比差距很大。从表5我们可以看出,从2001年开始,四川境外游客人均停留天数始终保持在1.8天左右,而全国的平均停留天数在6天左右。影响国际游客停留时间的因素很多,主要有游客的出行目的、游客的经济收人、旅游资源的吸引力、旅游接待能力、旅游服务质量等。四川国际游客在川停留时间较短,说明来川旅游的游客多为观光客,而不是度假旅游者。旅游者停留时间的长短决定了旅游者在目的地活动规模的大小,也决定了消费支出的多少,这就是为什么国际游客在川消费虽然高于全国水平,但旅游创汇却远不及北京、上海、广东、江苏等地市,仅名列全国第11位的原因。 四、四川省入境旅游市场的营销战略 (一)人境旅游客源市场目标定位 首先,四川人境旅游市场应当巩固传统的香港和台湾市场。由于香港和台湾在四川人境旅游市场中占的份额很大,经济、文化联系密切,是四川省重要而稳定的人境旅游市场,也是重要的出境旅游市场,市场联动关系很强。 其次,应当加强韩国、日本、东盟国家市场的营销。这些国家经济发展较快,居民出行能力不断增强,来川旅游增长速度很快,优越的地缘优势使这些国家成为四川省人境旅游的重要客源市场,这也符合近距离出国旅游先于远程出国旅游发展的国际旅游一般规律。 第三,在巩固和发展香港和台湾市场和周边国家市场的同时,四川省也应当加强距离较远的欧洲国家和北美洲国家市场的开发力度,包括英国、德国、法国、荷兰、美国和加拿大。这些国家是世界主要的旅游支出国,旅游的含金量较高。随着航空技术的不断进步,将大大削减境外游客长距离旅行的经济成本和时间成本,四川省相对于其他省份不利的距离劣势会逐渐弱化。 (二)调整优化旅游产品结构 四川省旅游产品在食、住、行、游、购、娱六大要素中,国外游客基础消费所占比例较高,而非基本旅游消费支出的高低是反映旅游消费结构是否合理的显性指标。国际上规定非基本旅游消费支出最低警戒线为30%,低于30%表明旅游消费结构不合理。研究表明,旅游发达国家非基本旅游消费支出的比例一般都在60%以上,而四川省2005年人境旅游者的非基础消费所占比例仅29. 4%,这表明四川人境旅游消费结构比例严重失调。针对境外游客在川消费结构不合理这一弱点,四川省应该调整旅游产品结构,引导游客消费,使国际游客在旅游的消费结构有利于四川省外汇收人的增长。现代旅游者越来越追求旅游消费方式的娱乐性、趣味性、综合性,娱乐的个性化越来越突出。因此,作为旅游资源大省的四川省,要根据国际旅游者不断变化的需求,发展适合国际游客需求的新产品。 (三)西南旅游目的地整合营销 四川省位于祖国的西部地区,与云南、贵州、西藏、陕西接壤。我国西部地区高山峡谷,植被丰富,自然景观多姿多彩。西部地区也是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极具民族民族风情。由于西部地区的旅游资源具有同质性,易于树立一个整体的旅游形象,增强旅游吸引力,吸引境外游客到四川和西部其他省区旅游。我囚西部各省区应当利用西部大发展的契机,积极对外发展西部旅游的的整体形象,大力发展具有中国西部特色的旅游。当然,西部地区旅游资源的同质性也可能寻致各省区之间的客源竞争,因此西部各省区在树立整体形象的基础上的同时,还应当根据自己的旅游资源特质,做到旅游产品的差异化,尽量使西部各省市的旅游竞争成为互补性的旅游竞争,共同形成中国西部旅游的整体形象,实现西部地区区域旅游的共赢和可持续性发展。 市场研究论文:银行竞争农村信用贷款市场研究论文 摘要:银行业的竞争结构决定着行业的竞争原则和企业可能采取的战略,行业竞争结构分析是企业制定战略最主要的基础。本文利用波特的五因素模型分析了农村信贷市场的竞争结构,为金融企业在农村金融市场的战略选择提供依据。 关键词:农村信贷市场;竞争结构;分析 随着农村市场经济的发展,农村的信贷需求日益增加,但是由于我国经济社会二元结构的存在,农村金融市场与城市金融市场从市场需求等方面存在着明显的差异,所以农村金融市场的竞争结构以及市场竞争主体所采取的竞争战略与城市金融市场存在明显的不同。根据战略管理专家迈克尔?波特(M.E.Porter)的行业竞争理论,行业的竞争结构决定着行业的竞争原则和企业可能采取的战略,因此行业竞争结构分析是企业制定战略最主要的基础。[1]对于各个金融机构而言,要制定正确的竞争战略,在未来的竞争中站稳脚跟,必须深刻理解行业竞争的决定因素。本文利用波特的五动力模型分析了农村信贷市场的竞争结构,为金融企业在农村金融市场的战略选择提供依据。 一农村信贷市场及竞争力量分析 (一)农村信贷及信贷市场的概念界定 信贷市场是指运用借贷方式,以信贷合同为工具融通资金的金融市场。农村信贷市场是农村金融市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和农村票据市场农村同业拆借市场农村证券市场以及农村外汇市场一同构成了完整的农村金融市场。同时,本文分析的信贷是指正规金融机构的信贷业务,不包括民间金融等其他信贷融资方式。本文分析的金融产品是农村一般性的信贷业务,不包括对国家政策性金融机构提供的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贫困地区扶贫开发以及粮棉油收购的低息或者无息贷款部分的分析。一般的信贷业务包括农户为满足生产需求而产生的贷款需求,也包括农村工商企业农村经济组织或个体工商户为满足生产经营的需要而产生的贷款需求。 (二)农村信贷市场竞争力量分析 按照波特的观点,一个行业中的竞争,远不止在原有竞争对手中进行,而是存在着五种基本的竞争力量,他们是潜在的行业进入者替代品的威胁购买商的讨价还价能力供应商的讨价还价能力以及现有竞争者之间的竞争。[2] 1.现有企业 (1)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包括农村信用合作社以及由农村信用合作社发展而来的农村合作银行。目前农村信贷市场的主要供给方是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和农村商业银行,也是农村市场最大的正规金融机构,其队伍庞大点多面广,最接近农村基层群众,其信贷规模约占全国信贷总量的11%左右。[3]我国早在20世纪20年代初就成立了信用社,建国后农村信用社得到迅速发展,到1956年,农村基本实现了信用合作化。从1958年开始,我国农村信用社几经改革,但至今仍没有就其组织性质形成明确的结论。 (2)商业银行。除农村信用社之外,农村市场还存在中国农业银行等商业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是目前农村地区从事金融业务的唯一一家国有商业银行,在发展过程中经历了多次成立和撤销。1996年,与信用社分离后,中国农业银行开始了收缩乡镇巩固县城拓展城区的经营战略,大量分支机构从农村撤出,仅仅保留部分营业网点。但是农业银行仍保留了一些农村的优质客户,比如一些农业龙头企业农村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以及资信状况好的个人客户。 2.潜在进入者 虽然目前农村金融市场发展缓慢,但是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村金融市场存在巨大的市场潜力。首先,目前农村借贷市场存在着严重的供不应求状况,资金需求者对资金的需求不能得到有效满足;另外,我国目前金融机构的信贷产品单一,不能满足农村经营主体的多样化需求。所以当农村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时,必将出现新的竞争主体。 (1)民间金融机构。长期以来,各种民间金融机构和融资形式如基金会私人钱庄企业集资农民互助合作社等一直受到政府的严格限制甚至打压。据估计,目前全国地下信贷规模在7000亿元至8000亿元之间。央行有的官员也多次表示:要解决小额信贷和小企业贷款难的问题,可以在一定条件下放宽民间金融活动空间。民间金融的许多优点是国有银行无法比拟的,特别是民间金融机构有着期限灵活手续简单便捷高效等特点,在满足农村金融市场需求方面有着巨大的优势,所以我国对民间金融机构的态度由一味的打击开始向规范转变,管理部门已经发出了明确的“解禁”信息,允许民间金融机构合法化将会在不久的将来变为现实。 (2)外资银行金融机构。2006年是我国进入WTO后过渡期的最后一年,年底过后,我国的金融业将会全面开放。同时,中共中央在《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提到,在保证资本金充足严格金融监管和建立合理有效的退出机制的前提下,鼓励在县域内设立多种所有制的社区金融机构,允许私有资本外资等参股。在这种情况下,对外资银行来讲,具有一个非常好的进入我国市场的机会。原来已经进入的外资银行一方面会进一步对我国的各类金融企业扩大投资份额和加强各项业务的合作,另一方面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关注农村金融。据悉,澳新银行计划投入2亿澳元换取上海市农村商业银行约20%的股份,荷兰合作银行可能入股浙江省和辽宁省的农村信用社。[4] (3)其他商业银行。中央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之后,随着农村的城市化农业的产业化农民的市民化,我国农村的机会增加了。随着农村经济水平的提高,风险会相应降低,从而具备的投资价值会随着时间和各项政策的落实显现出来。在这种趋势下,国内商业银行会逐渐加大对农村市场的关注,一些商业银行会逐渐加入到农村信贷市场的竞争中来。 (4)邮政储蓄。中国银监会副主席蔡鄂生在北京举行的“2006中国金融高峰会”上介绍,筹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已得到国务院批准,这家银行将成为面向普通大众,特别是为城市社区和广大农村地区居民提供基础性服务的金融机构。虽然新成立的邮政储蓄银行暂不经营信贷业务,但随着其内部治理结构的逐渐完善和管理的逐渐规范,未来的邮政储蓄银行会不断扩大资金自主运用范围,极有可能涉足农村信贷,充分发挥其网络优势,完善城乡金融服务功能。 3.替代品 (1)直接融资金融市场的发展。作为间接融资的替代品,直接融资市场相对于以银行金融机构为中介的间接融资有着不可比拟的优势。对于一些农业产业化的龙头企业,上市融资不仅融资成本大大低于银行,而且募集的资金是作为股权资本使用,相对于银行信贷,没有还本付息的要求。山东省目前共有农林牧渔业上市公司4家,通过发行股票累计发行融资近12亿元。[5]同时,上市融资在经营管理和信息披露方面的要求还可以使企业在获取资金的同时理顺内部关系,完善治理结构,实现更好的发展。这些优势都是银行信贷融资所没有的。另外,正在探索中的企业债券也会对银行信贷产生一定的替代作用。 (2)民间借贷。虽然民间借贷目前尚未以合法的企业形式参与农村金融市场,但农村大量的信贷资金还来自于各种形式的民间金融机构以及私人借贷,民间借贷凭借其获取信息以及成本方面的优势,使其具有期限灵活手续简单便捷高效的服务特点,已经构成农村借贷市场的重要互补因素,是我国农村金融体系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据调查,2003年全国民间金融融资规模已达8000亿元左右。[6] 4.储户和贷款者 农村信贷市场的主要资金供给者是各类型的储户,既包括农民及个体工商户,也包括农村工商企业各类经济组织和乡镇政府。因此,对储户资源的争夺就成为各个金融机构发放信贷资金的重要保证。 在农村金融市场上,资金的融入者与资金的供给者有着高度的重合,因为金融机构就是在各个市场主体之间调剂资金余缺的中介组织,他们对资金的需求程度影响到了农村商业信贷市场的竞争强度,所以也成为农村商业信贷市场的重要竞争因素。 二农村信贷市场竞争强度分析 以上五种基本竞争力量的状况及其综合强度,决定着行业的竞争激烈程度,从而决定着行业中获利的最终潜力。 (一)现有企业间竞争强度分析 目前,在农村正规金融市场绝大多数信贷业务由农村信用社提供,中国农业银行仅仅占据少量比较大的客户,二者之间的竞争并不激烈,农村信用社实际上处于一种垄断状态。究其原因,一是农村信贷市场竞争者数量少且二者存在一定的产品差异,即农业银行只注重一些相对规模较大的优质企业或项目;二是农业银行正在逐渐寻求退出农村市场;三是农村正规信贷市场的进入障碍的存在使目前尚没有或者很少有竞争者进入这一领域。 (二)进入威胁强度分析 农村信贷市场之所以竞争强度有限,最重要的原因在于农村信贷市场存在种种进入障碍。但一些障碍正在逐渐降低,尤其是政策的限制。 (1)规模和成本限制。这是阻碍其他金融机构进入农村信贷市场的最重要的因素。我国农业生产力落后且发展不均衡,农业生产率低于社会平均利润率,所以从资本逐利的角度来说,社会资金是不会向农村流动的。即使一些地方或者一些部门利润水平达到了社会平均利润率,由于农村需求主体过于分散,且缺乏统一有效的征信体系,信息获取成本高昂,所以,进入这一市场的金融机构就很难扩大经营规模以确保盈利,规模的扩大会使经营成本上升速度提高。几大银行由于追求大市场大银行的发展目标和降低成本考虑也逐渐退出了农村金融市场。这样,农村信贷市场仅仅有农村信用社发挥自己信息成本优势在享受优惠政策的条件下经营着农村信贷业务。 (2)政策限制。虽然经营农村信贷存在一定的难度,但是巨大的农村信贷市场需求催生了各种民间融资形式,它们很大程度上满足了农村的资金需求。但是,他们一直没有走到农村金融市场的前台,因为我国没有出台正式的法规允许民间金融的经营,甚至将它们混同为高利贷等加以打击。但为满足农村发展的资金需求,随着农村金融市场改革的深入,国家逐渐在放宽进入这一市场的限制,目前民营小额信贷机构和外资小额金融机构的进入试点等措施证实了这一点。在政策不断放宽的情况下,新进入者的威胁不断增强,农村信贷市场的竞争机制将逐渐形成,从而打破信用社一统天下的格局。 (3)其他因素制约。除了受规模成本和政策的影响外,进入农村金融市场还有一些其他因素的制约,基于客户转换成本信贷产品营销渠道等方面因素的考虑也是进入农村信贷市场的制约因素。 (三)替代强度分析 正规金融机构的缺位给其他的融资形式创造了满足农村资金需求的条件。作为与间接融资同样重要的融资形式的直接融资方式,已逐渐被一些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以及合作经济组织所接受。《国务院关于2005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明确提出要支持中小企业的发展,拓宽中小企业的直接融资渠道。如果说上市融资距大多数农村融资主体还较远的话,那么农业保险融资租赁等形式的直接融资方式则更加被农村融资主体所接受。就目前来看,我国农村资金需求主体的直接融资比例仍然会比较低,因为我国的直接融资市场还没有延伸到农村市场,不仅是直接融资需求较少,难以形成成熟的直接融资市场。在一定时期内,直接融资还不会对农村信贷市场产生太大的替代作用。 尽管作为正规金融机构进入农村信贷市场存在很大障碍,但一些民间金融机构和民间借贷形式在满足农村信贷市场需求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在很多地区,民间借贷的总量远远超过了正规金融机构的放贷额。民间借贷有着天然的信息获取优势,信息成本大大低于正规的金融机构,同时,民间借贷具有方便灵活,手续简便等优势,所以民间借贷对正规金融市场的借贷具有相当强的替代作用。 (四)储户及贷款者的讨价还价能力 储户作为农村信贷产品提供者的资金来源,其谈判能力并不是很强,首先因为利率水平相对储户来说是外生的,我国目前尚未达到完全市场化的利率形成机制,即使储户有一定的谈判能力,他们的选择也很少,能够吸收存款的机构只有农村信用社或者邮政储蓄机构,况且地理上相对分散的农村储户,资金也相对比较分散,吸收他们的存款本身成本就比较高。另外,农村存款主体的储蓄率比较高,缺乏其他的资金融出渠道。这一切导致了他们在金融机构面前出于弱势地位。 在贷款者的角度来看,他们的谈判能力要区别看待。农村一部分运营状况良好的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的资金需求比较容易得到满足,而且借贷成本比较低,享受着较低的贷款利息,因为他们资信状况好资金需求量相对较大盈利水平比较高,从而具有的谈判能力比较强。但个体的农户就不具备这样的谈判能力,他们往往成为金融机构“惜贷”的对象,正常的资金需求也得不到满足,他们往往缺乏担保人或抵押物,而且要求的资金数量少,周期灵活,金融机构贷款的单位成本高,所以面对金融机构,农户在贷款方面出于弱势地位。另外,利率的管制使对农户的贷款利率达不到弥补风险的水平,也是金融机构“惜贷”的重要原因。 三结论 就以上分析看来,我国目前农村信贷市场竞争强度并不大,现有的两类金融机构按实力分别占据着不同的细分市场。竞争意识的缺乏降低了涉农金融机构的产品创新能力,在很大程度上制约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因此,完善农村金融体系,构建竞争性的农村金融市场是我国农村金融改革的一个重要措施和落脚点。 市场研究论文:我国烟草营销渠道市场研究论文 摘要:未来的烟草大战将以渠道为王,品牌为王,渠道靠实力扩展,有一定的调控因素,而品牌的竞争力和品牌内涵却不是烟草寡头们所能够一厢情愿的。因此,能够洞悉中国消费者消费习性,并以此构建卷烟品牌属性,构建畅通渠道的烟草巨头将会在中国市场的竞争中胜出。 关键词:烟草市场;市场隐患;维护市场稳定;新举措 1烟草行业背景情况 烟草行业是国家专卖保护下的垄断行业,所有烟草公司(包括工业和商业)均隶属国家烟草专卖局。目前,全国烟草行业实行工商分离,即全国共有18家工业公司(一般以省为单位,部分是跨省整合),山东中烟工业公司为其中之一;其外全国每个省均有一家商业公司,如山东省烟草商业公司。其中,工业公司为烟草产品生产单位,其产品仅可销售给商业公司;而商业公司为烟草产品销售单位,其产品仅可通过其地市分公司销售给具有烟草专卖证的零售户。工业公司生产的烟草产品可以销售给全国所有的商业公司,而商业公司仅可销售给其下辖地市的烟草分公司。例如,山东烟草商业公司仅可销售给山东省内17个地市级烟草分公司,然后通过地市分公司销售给烟草经销户。 2山东省烟草市场现实状况 2.1行业情况 随着国家关闭年产10万箱以下的小烟厂,推进年产10万至30万箱的中型企业的兼并重组,对剩余的大企业进行再优化,目前我国已经形成了资源集中的大型烟草企业。就山东企业而言,本省真正的同行或者是竞争对手为18家,即全国的18家工业公司。其中,云南红塔烟草、上海烟草、湖南烟草三个烟草集团在国内销量名列前茅,是我们面临的最主要竞争对手。 2.2相关数据分析 近三年来,烟草行业发展态势较好,山东烟草工业公司在国家烟草局严格控制下均达到产销指标。 从销售地区方面来看,近三年没有出现大的变化,以“哈德门”品牌为例,覆盖了全国26家省级(直辖市)公司,其中江北地区市场覆盖面要大于江南。可见,山东中烟集团在最近三年实现着稳定增长,但增长幅度小于全国烟草行业增长幅度。原因在于山东中烟集团市场主要集中于山东省内,在外省市影响力偏小,这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山东烟草集团的增长速度。在省内,山东烟草占据着绝对的统治地位,包括现在占据着大片江山的三大烟草集团,在山东省内份额也占较小比例。笔者在济南、青岛两地对烟草零售摊点的随即调查中发现,山东中烟集团生产香烟占据摊位销售产品的80%以上,而在剩余不到20%的其他品牌产品中,万宝路、555等国外香烟也占据着一定的比例。但在省外,山东中烟集团的产品则相对竞争力不强,像红塔山、云烟、芙蓉王、中华等品牌占据着各个价位产品的主导,山东中烟集团影响力的局限性较大。 3烟草市场隐患 3.1内部隐患:烟草专卖垄断制度 通过上文分析可知,目前山东中烟市场地域局限性较大。这主要因为目前我国实行烟草专卖垄断制度,该种制度的形成,是烟草制品自身特点、烟草行业行政利益、我国财税体制、审批制度等因素共同作用的长期产物。随着我国市场化进程的深入,WTO入世所带来的政策变化,以及国外烟草公司的进入,专卖制度对市场交易规则、公众合法利益的损坏等方面带来了越来越严重的问题。这对我国烟草市场的发展产生了较为严重的阻碍,其具体危害可概括如下: (1)行政垄断违背了自愿、平等的市场交易原则,破坏了统一、竞争、开放、有序的现代市场秩序,从而直接阻碍全国统一、开放大市场的形成。烟草专卖体制下的行政垄断狭义上就是指地方行政垄断。例如,据统计2002年湖北省烟草业共上缴工商利税49.9亿元,比前一年增加11.5亿元,占到全省财政收入的10%左右。面对这样的一个利税大户,湖北政府采取了各种限制外省烟进入的措施,在湖北的卷烟市场上,本省产卷烟的销量占到将近90%。 (2)烟草专卖体制下的行政垄断严重损害了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影响了整个社会财富的积累和提高。对烟草行业经营者来说,行政垄断形成的市场准则、行政审批等壁垒,严重损害了他们的公平竞争权;对于烟农来说,烟叶种植收购环节的“统吃”政策(其实是地方行政垄断)剥夺了广大烟农对市场和价格的选择,使他们无缘分享烟草专卖所产生的垄断利润;对于消费者来说,行政垄断也直接侵害消费者的经济权益。 (3)形成了特殊利益集团,助长以权谋私的不良社会风气。在行政垄断中,政治权力与经济利益常常扭合在一起,行政人员在对经济活动进行干预的同时,也借行政权力为地方或部门谋利,甚至为个人谋取私利,使以权谋私的土壤得以滋润。受害者众必然会导致受益者寡。 (4)烟草专卖体制下的行政垄断降低了烟草企业的生产效率,导致企业经营机制落后,改革动力不足。随着时间的推移,烟草行业对建立在“专卖保护”基础上的“垄断经营”的制度依赖性越来越强,从根本上制约了全国烟草资源的优化配置和企业规模效益的有效发挥,从而使行业盈利水平不断下滑,行业竞争力也因此而呈现出日益下降的趋势。 (5)与WTO规则相违背。中国人世使世界贸易组织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全球性组织,同时意味着中国将按人世前的承诺进一步加大市场开放力度。烟草行业要求降低关税壁垒和撤除非关税壁垒,要求取消许可证和配额。可见中国烟草专卖体制下的行政垄断是与WTO原则水火不相容的。 3.2外部压力:国际竞争对手强势推入 虽然我国近些年来烟草有了长足的进步,但和国外烟草巨头相比,还有不小的差距。2002年,国内卷烟单一品牌销量第一的“白沙”为85.4万箱,第二名“红河”为82万箱,第三“红梅”为60万箱。2001年,菲莫公司(PM)、英美烟草公司(BAT)、日本烟草公司(JT)销量分别为1800万箱、1650万箱、900万箱,分别占全球市场份额的17%、15.3%、8.3%,合计占全球市场40.6%,仅仅“万宝路”单个品牌的销量也超过900万箱。而即使将“白沙”、“红河”、“红梅”的全部销量都加起来,也只占到“万宝路”的1/4。 4维护烟草市场稳定新举措 就目前状况来说,我认为:宏观方面,烟草市场首要任务即是逐渐放开市场,加强市场化运作,加强营销网络的构建,形成完善的市场机制以打破垄断情况;在微观方面,企业应切实努力提升自身营业能力,加强市场竞争力,同时,做好外资烟草巨头来华冲击的准备。据此,我将从以上两个方面做出分析。 4.1渠道拓展 (1)合理布局。 合理的网点布局是销售网络健康运行的基本前提,采取合理的方式,我们应该按照“便利消费,成本最佳”原则,对卷烟零售市场资源进行重新整合。商户布局按照合理布局的要求,实行动态控制,做到出一进一,即总数不变,个别调整。 (2)委托代办。 委托代办是网络建设的关键,具体办法就是烟草公司委托代办户卷烟零售业务,并以劳务部门为中介,给代办户发放劳动报酬,从而形成利益共同体。统一实行最低的建议零售价供货,对以往零散的卷烟零售市场资源和卷烟经营利润进行了集中。利用批零差价,由烟草公司每月按时兑现折让金的方式进行二次分配,这样就解决了以往卷烟零售商户经营效益差,零售市场混乱等不规范经营现象。烟草公司和零售商户以诚为本,逐渐实现双赢,保护了双方的权益。 (3)网络管理。 通过与零售商户签订协议,明确责、权、利关系,实行网络化正常运行,真正建立卷烟网络新体系。达到协调统一,把握满足消费、规范行为、提高素质三个重点,对入网商户实行协调统一管理。鼓励社会大众对不规范经营的网络店举报等,使烟草公司的政策透明化。 国家烟草专卖局姜成康局长曾说:“谁拥有了零售户,谁就拥有了市场”。构建卷烟销售网络是对中国卷烟流通体制的一次大改革,不但会引起烟草企业经营机制方向性的变化,使得企业机构设置、硬件配置、经营方式等方面焕然一新,更为关键的是引发了烟草人观念上的根本转变,服务观念实实在在地树立了起来。 4.2品牌战略 渠道拓展是宏观企业策略,而在微观战略中,品牌才是企业的核心,中国烟草的营业能力和市场竞争力都将通过自己的名牌产品来体现。在加入WTO之时,国家已经做出了整合烟草品牌、做强势名牌的策略,随着中国品牌扩张和整合的推进,中国烟草企业组织结构产品结构、市场资源将会得到进一步的优化。 对于具有品牌扩张能力的企业,要抢占市场,抓住机遇做大做强。依靠技术创新不断强化品牌自身的竞争能力和扩张能力,努力维护品牌的信誉,谨慎实施品牌扩张。如果一个企业过高地估计了自己的品牌实力,盲目进行市场扩张,往往会适得其反,因此,对于实力稍弱的企业,要切实转变观念,以行业可持续发展大局为重,积极寻求与优势企业的合作。只要能遵循市场规律、价值规律、工业生产规律,以树立中国烟草大品牌、提高中国烟草总体竞争力为己任,共同推进中国烟草的优胜劣汰,就能使强的做大、大的更强,从根本上提高行业的总体竞争实力,实现持续稳定协调健康发展。 5总结 未来的烟草大战必将以渠道为王、品牌为王。渠道靠实力扩展,有一定的调控因素,而品牌的竞争力和品牌内涵却不是烟草寡头们所能够一厢情愿的。因此,能够洞悉中国消费者消费习性,并以此构建卷烟品牌属性,构建畅通渠道的烟草巨头将会在中国市场的竞争中胜出。而面对原有的垄断制度,面对入世后政策改变的冲击,面对国外烟草巨头来华压力,唯有宏观上加强市场化运作,加强营销渠道的拓展;微观上加强企业竞争力,打造自己的知名品牌,才可以让中国烟草市场不断健康发展,继续为我国的经济建设,为我国财政收入做出自己的贡献。 市场研究论文:中秋节营销策划礼品市场研究论文 摘要:按照传统习惯该是月饼唱主角的时候了,各大商场最显眼的销售场上,月饼们都已整装待发,精装的、散装的、套装的,一应俱全,品种不下几十个,价格从十几元到几百元,甚至上千元不等,一切和往常一样。 外来品牌像好利来等和本土品牌 在食品和礼品市场丰富的今天,越来越理性和趋向于实惠的消费者,对月饼只是应景性地品尝一下,厂家一贯重视的团购也转向其他更为实惠的时尚礼品,月饼的主角地位已经被动摇。 一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需求是市场动力的源泉,当需求下降时,市场萎缩也就不可避免了,所谓的月饼危机早在几年前已经出现,月饼传统的工艺和华而不实的包装不仅桎梏了月饼市场的发展,传统月饼消费观念以及“冠生园”事件等引发的信任危机,直接导致月饼经济的逐渐衰退。 所以现在很多厂家都已经注意到了这个情况,生产采取的是定量保守策略,避免因盲目生产而造成的损失。 但是,月饼作为一种传统食品,在百姓中有着深厚的基础,人们很注重节日文化,月饼已成为中秋节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说白了,中秋毕竟是一个有关月亮的节日,而月饼毕竟是一个有关月亮的产物,并且它是在多少年文化积累下才形成的,所以在越来越多的“另类”礼品一点点分食中秋礼品市场的同时,月饼销售的短期限内,还是依然带动了包括商业、包装、农产品深加工、印刷、广告在内等相关行业发展,成就了上亿元的市场消费额。 从中秋礼品市场的构成角度来看,呈现出“情趣化、多元化、个性化”发展趋势。 从呈送者和收受者来说,如今的丰衣足食已经使得人们不再把月饼当作是稀罕的美食,虽说有古语云,“千里送鹅毛,礼轻情义重”,礼品的价格未必高,但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对中秋礼品的无形要求也在无形中提升,比方说,一定要和中秋节本身一样,有供咀嚼回味的内涵,一定要有值得反复赏玩的情趣,一定要能体现馈赠者的个性和受礼者的品位,等等,足以证明礼品市场越来越倾向个性化与情趣化。 于是,按照这样的发展需求,自然就出现了不少符合潮流的礼品。 从06年流行的普洱茶也成为广大消费者的首选,既有类似月饼一样团圆象征的外形,也是流行趋势所至。我公司以厂价推出的最新中秋礼品普洱可以满足不同层次,不同价位,不同口感的需求,有特殊需要的还可以定制。 比方说,从实际情况看,随着科技消费观念逐渐深入人心,电脑、手机、数码产品等科技产品成为人们追逐的时尚潮流,尤其是在礼品选购上,让人们又多了一种选择。 钧瓷自从登上两届博鳌论坛之后,其知名度与美誉度又重新塑造了一个高峰,对于中秋节这个除去春节外中国的第二大传统节日,钧瓷在文化和市场的接轨上,又作了一次尝试,这次进行中秋礼品市场尝试的荣昌钧瓷坊打造的“中秋团圆瓶”,应该是给中原的中秋礼品市场增添了另外一种颜色。 中秋月亮是圆的,月饼是圆的,这个同样是圆形的钧瓷无论在外观还是在内涵上,都继承了博鳌论坛国礼的路子,结合钧瓷让人浮想联翩的特点,体现了中秋的民俗文化。 参与设计的大师介绍,实际上,这样的结合也满足了消费者对于商品实用消费的心理,这样的一个把艺术价值和使用价值相结合的产物,其实也是把艺术作为市场,把市场艺术化的同时完成与传统文化的接轨。 这样的尝试对于钧瓷来说,应该算是又一个商业上的突破,就算脱离了中秋节的时间主题,由于其本身的艺术价值,还是可以独立存在。 保健品是有着明显淡旺季的 快速消费品,由于中秋节送礼风气盛行,为保健品注入了强心剂,成就了保健品的一个销售旺季。 另外像糖果、副食品等等,都可以被商家贴上一个“恭贺中秋愉快”的标签,针对中秋节大做文章。 餐饮也是一个消费的高峰期,在中秋节期间,不少在外忙碌的人都会选择和家里人团聚作为最好的礼物,某商家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按照往年的预定情况,多数都是十几个人的大圆桌,基本上是一家老小,祖孙同堂来享用团圆饭的居多,今年马上就要迎来又一个中秋节预定高峰了,合家前往饭店吃“中秋团圆饭”,已经成为中秋一景。 另外,注重生活品位、追求幸福感、崇尚文化和仪式,现代人的生活方式已经从“物质时代”迈向“后物质时代”,手机短信、互联网、速递公司、邮局已经成为中秋市场的“新宠”,大大地“火”了一把。 短信有望为运营商和网站“掘金”掀起又一大热潮,许多网站都像往常一样推出了“月饼贺卡”。看得见,吃不到,虚拟世界带来的可都是实实在在的价值。 “只有淡季观念,没有淡季市场”,产品由于受到人口流动、购买力、购买周期的影响,常常会在某一时段出现销售持续低迷,这个阶段内销售额有一定程度降低,我们通常就称其为“淡季”,许多产品的淡旺季现象是十分明显的。 中秋礼品市场不少商品生存的状况也成了营销教学中的案例,不管是正反哪方面的,毕竟在这个季节性的消费区间里,还是会创造大量的附加价值,所以像一些季节性很强或是政策面影响很大的领域,除了对淡旺季的规律要有一定的认识,还要清醒地认识到有些条件甚至是很难靠企业的力量发生变化的。即使看到一些产品或领域在“淡季旺销”工作上做得还可以,也不可不考虑你自己所在行业及产品的特殊性。 例如在中国特定节日里的一些特定消费,如中秋节、端午节等,月饼、粽子等食品的销售,就是带有很强的季节性的,但随着礼品市场日益丰富多彩,许多非季节性的商品也进入了这个领域,对于它们来说就不存在淡旺季带来的巨大差异,而只会掀起一个消费高潮。 市场研究论文:我国银行间外汇市场研究论文 摘要:建立统一规范的外汇市场,是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重要目标之一。1994年以来,我国外汇体制改革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初步形成了全国统一的银行间外汇交易市场,并且这一市场基本上保持了持续稳定运行。但是,我国外汇市场的发展同建立比较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还不相适应,外汇市场还很不规范,离真正意义上的外汇市场即国际规范化的外汇市场还有相当的距离。因此,进一步发展、完善和规范外汇市场特别是银行间外汇市场,已成为深化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内容,本文拟对这方面的问题进行初步的探讨。 一、我国银行间外汇市场的模式选择 随着人们对我国目前并将长时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一基本国情的认识统一和准确把握,关于我国银行间外汇市场模式选择的讨论也基本上达成了共识,即必须从我国的国情出发来选择外汇市场的模式:当前我国的银行间外汇市场属于有形外汇市场,从近期来看,我国应当选择这种市场模式;从中期来看,我国应选择有形外汇市场与无形外汇市场相结合的市场模式;从远期来看,无形外汇市场是我国银行间外汇市场发展的最终目标。 在现阶段,我国之所以要选择有形外汇市场模式,主要是由于以下原因: 首先,有形外汇市场是我国外汇市场发展过程中一个不可逾越的阶段。由于我国仍然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不发达的状况还没有得到根本改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还很不成熟,金融体系和金融市场发育程度也都还比较低,因此外汇市场模式的选择决不可脱离我国的基本国情、超越阶段。有形外汇市场与我国现阶段经济金融环境以及经济金融发展水平基本相适应。从世界上一些发达国家外汇市场的发展情况来看,外汇市场模式的选择决定于经济金融的发展水平,外汇市场的发展大多都经历了一个由有形外汇市场逐渐演变成为无形外汇市场的过程。 其次,有形外汇市场可与我国转轨时期的金融体制相适应。我国金融体制改革虽然已经取得了很大的进展,但金融体制还具有明显的过渡性,金融体制改革的非均衡性较为严重。例如,在金融市场迅速发展的同时,市场机制和市场监管制度的建设却明显滞后,金融机构违规违章现象和金融市场秩序混乱问题还未得到根本性的治理,金融秩序很不稳定;在金融对外开放不断扩大的同时,国内金融体制改革却相对缓慢,如国有银行的商业化转轨进展缓慢,相当数量的金融机构尚未建立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约束的经营机制;除个别外汇指定银行外,大多数外汇指定银行缺乏外汇交易的经验,还没有建立起有效的风险防范机制和风险约束机制。显然,在这种情况下难以建立起真正的无形外汇市场。与无形外汇市场相比,尽管有形外汇市场存在着交易效率较低和交易成本较高的缺点,但是在现阶段发展有形外汇市场则有利于开展公平竞争、促进银行间形成以市场供求为基础的汇率,也有利于外汇市场的稳定。 再次,有形外汇市场有利于中央银行对外汇市场运行的调控。外汇交易集中在有形外汇市场上进行,便于中央银行对外汇市场进行监管和调控,至少有这样一些好处,如保障外汇市场的公平、公正和平稳运行,防范和减少外汇市场风险,影响人民币汇率的形成机制,保证国际收支政策目标的实现。 讨论我国外汇市场模式的选择问题,其重要意义不仅仅在于明确我国外汇市场发展的阶段性,更为重要的是要根据这种阶段性制定相应的政策来发展、完善和规范我国的外汇市场。 二、我国银行间外汇市场的市场结构与交易方式调整 银行间外汇市场上外汇交易的产生在于弥补银行与客户交易出现的差额的需要,在整个世界外汇市场上,银行间的交易占全部外汇交易的90%以上,通常将这一市场称为批发市场。因此,真正意义上的银行间外汇市场必须具有一定数量的交易主体、形成多层次的市场结构,从而具有相当的交易规模。否则,就不可能形成活跃的外汇市场,也就不可能生成合理的市场汇率。 目前我国银行间外汇市场上的交易主体数量较少、市场结构比较简单,与这种状况相对应,银行间外汇市场上的交易活动还不十分活跃,交易规模明显偏小。据统计,1996年我国银行间外汇市场累计成交额为628亿美元,占同期我国进口额的45.24%;1997年上半年银行间外汇市场累计成交额为318.8亿美元,占同期进口额的50.56%。因此,需要对我国银行间外汇市场的市场结构和交易方式进行调整,这是进一步完善我国银行间外汇市场的重要内容。当前需要采取的主要措施应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一)适当扩大市场交易主体 为了增加外汇市场的参与者,活跃银行间外汇市场,需要适当放宽市场准入条件。在这方面可考虑采取以下措施:允许外汇指定银行具备条件的分行机构参与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引入外汇经纪人制度;增加外资金融机构入市;增加资信比较好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入市交易。 我国理论界和金融界在关于外汇指定银行分行入市问题上存在着不同的看法。从理论上来看,由外汇指定银行总行统一入市,便于集中控制风险,降低成本,提高外汇交易的效率;而且外汇指定银行总行统一入市与我国现行的总分行制的银行体制较为适应,特别是近年来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加快了向现代商业银行转轨的步伐,加强内部管理,强化一级法人体制和总行对分支机构业务活动的统一调控,因此原则上应当坚持由外汇指定银行总行统一入市的方向。但是,从目前来看,分行入市又有其合理性,如果限制外汇指定银行分行入市,则会产生一些问题,一是不利于扩大市场交易主体,在一定程度上降低银行间外汇市场的竞争程度,影响这一市场的发展;二是当外汇指定银行总分行之间资金调拨不畅时,限制分行入市就会影响分行的业务经营活动能力,例如由于缺乏周转头寸而影响其结售汇的顺利进行。显而易见,在分行入市问题上存在着矛盾。解决这一矛盾的思路是:中央银行不必规定限制或不限制外汇指定银行分行入市,而应将分行入市的决定权交给外汇指定银行总行,由其根据自身具体情况自行决定具备条件的分行入市;中央银行应加快健全和完善银行间外汇交易法规,规范交易主体和市场交易行为。 当前我国银行间外汇市场的市场结构的基本特点是,形成了由中央银行与国有商业银行起主导作用的市场格局。国内外对此有一种颇为流行的观点,认为我国银行间外汇市场具有“垄断性”,即中央银行是最大的买汇者,国有大银行(主要是中国银行)是最大的卖汇者,因此造成了外汇市场的“不平衡”或“严重扭曲”。我们认为这种观点不符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带有一定的片面性。首先,这种格局的形成有其历史原因,长期以来中国银行作为外汇外贸专业银行,在外汇业务方面具有传统优势和竞争优势,因而在市场竞争中处于领先地位,其结果导致了这种格局的形成,所以在分析市场结构时不应割裂历史。其次,这种格局的形成有其现实的合理性和必要性,目前我国外汇市场正处于初级发育阶段,存在着明显的脆弱性和不稳定性,大多数交易主体还很不成熟,而一些国有大银行特别是中国银行不仅具有在外汇市场运作的丰富经验,而且以其规范的运作为培养市场交易主体发挥了积极作用。正是这些国有大银行在外汇市场运行中发挥了主导性作用并承担了市场的绝大部分风险(在外汇市场上,市场份额与风险成正比,即市场份额越大则可能承担的风险就越大),才使得银行间外汇市场有稳定的发展。在现阶段,中央银行为了保证外汇市场的稳定发展、防范和控制风险,也需要国有大银行在外汇市场上作为外汇交易主渠道而发挥其积极作用。再次,在这种市场结构中,国有大银行与其他各交易主体一样都是市场汇率的接受者,都处于同样的平等地位,只有中央银行才对市场汇率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当然中央银行的这种调控作用在外汇市场发育的初期阶段是必不可少的。 (二)增加交易品种、健全交易方式 银行间外汇市场上交易品种和交易方式的状况对外汇交易量有重要的影响。毫无疑问,交易品种稀少和交易方式单调是制约我国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量扩大的重要因素。为改变这种状况: 首先,可增加市场交易的币种,目前我国银行间外汇市场上交易的币种仅限于美元、港币和日元,应在此基础上增加我国对外经贸中的其他常用币种如马克、英镑等的交易;另外还可考虑增加外币与外币之间的交易即主要西方国家货币之间的交易,如美元兑日元、马克等货币的交易,以满足外汇指定银行以及客户的不同需要。 其次,逐步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从我国现阶段的金融体制来看,远期外汇交易是一种较为合适的规避汇率风险的方式,而且开展远期外汇交易对于增强外汇市场供求的灵活性、改善人民币汇率的形成机制都有重要的意义。由于现阶段我国开展远期外汇交易的许多基本条件如人民币利率市场化、汇率合理化以及银行同业外币拆借市场的建立等尚待实现,因此远期外汇交易只能稳步推进,而且只限于用于保值,不允许用于投机。 再次,改革清算方式。为了利于我国外汇市场与国际外汇市场接轨,可考虑将目前的成交后一个营业日交割改为第二个营业日成交,即由T1的清算变为T2的清算。 三、进一步完善外汇市场上的汇率形成机制 在我国现行的以市场供求为基础的、单一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下,银行间外汇市场的一个十分重要的作用就是生成人民币市场汇率,即由中央银行根据银行间外汇市场形成的价格,公布人民币对主要外币的汇率。具体来说,人民币汇率是这样形成的:中央银行根据全国外汇交易中心人民币对美元、日元和港币的汇率进行加权平均计算,由此得到的汇率作为次日人民币对这三种货币交易的中间汇率即基准汇率,人民币对其他货币的汇率则由人民币对美元汇率来套算。中央银行还对外汇指定银行的报价作出规定,对美元和港币的每笔报价范围为上下100点,对日元报价范围为上下1000点;并对每宗交易进行范围限制,规定一美元兑人民币为前一日收市价上下3‰。由此可见,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的核心是:以外汇市场供求为基础,允许市场汇率在一定范围内围绕基准汇率上下浮动。 从三年来我国银行间外汇市场的实际运行和人民币汇率的变动情况来看,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还存在着一些缺陷:首先,当前人民币汇率决定是一种完全受外汇市场供求变动支配的被动形成机制,人民币的基准汇率是在中央银行规定了一系列参数的条件下由市场供求决定的,前一日的市场汇率计算出今日的人民币基准汇率,而今日的市场汇率又来确定次日的基准汇率,在计算汇率时根本没有考虑宏观经济整体目标和运行状况,因此人民币外汇市场难以与宏观经济运行和调控的需要相适应。其次,由于近年来我国国际收支持续盈余,外汇市场始终保持供大于求的状态之中,人民币汇率水平不能充分反映外汇市场供求的均衡汇率,市场上形成的汇率在相当大的程度上代表了中央银行对合理价位的看法,并不能反映真正的供求关系。再次,现行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的实际操作性不强。外汇市场上的外汇供求变化是影响和决定汇率形成的关键,但是影响外汇供求的因素众多,中央银行根本不可能全部加以控制,因而通过管理外汇供求来影响汇率的形成,操作难度极大;另外,如果对外汇供求的管理出现偏差,将会导致外汇供求盲目变化而引起汇率盲目变化,最终造成人民币实际汇率失衡。 为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目前可考虑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改进:第一,改变仅仅依靠外汇市场供求变化被动确定人民币基准汇率的方法,应按照宏观经济运行状况和宏观经济调控目标来确定基准汇率,在此基础上,根据市场供求来确定市场汇率。改进后的汇率形成机制,使人民币汇率既能反映外汇市场供求变化,又体现出“有管理”的内涵。第二,适当放宽人民币汇率的波动幅度,使市场交易主体能够比较自由地根据汇率信号作出反映,使汇率能够比较真实地外汇市场供求关系的变化。第三,逐步放宽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会员最高持汇规模的限制,以增强其头寸限额弹性,以利于提高其在外汇市场业务活动中的主动性和灵活性。第四,逐步放宽对企业持汇的限制,对于具备一定条件的大企业、企业集团允许其一定的持汇规模使其成为银行间外汇市场的间接参与者,以加快完善外汇市场运作和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 四、中央银行对银行间外汇市场的调控 当前人民币汇率调节机制存在着被动性,而且管理性和可操作性较差,这种状况不利于人民币汇率保持的合理水平和稳定。改进的方法是,对汇率的短期和中期波动的调节,主要通过外汇市场来进行,即依靠中央银行在外汇市场上的操作,影响外汇市场供求关系的变化来实现调节的目标;而对于汇率的长期水平及其走向,则主要依靠中央银行通过改变基准汇率(或直接改变,或通过在外汇市场上的操作来间接改变)来实现调节的目标。 中央银行对外汇市场的调控,其目标主要应包括两个方面:维护外汇市场的秩序;保持汇率的相对稳定和汇率的合理水平。我国近年来人民币汇率保持基本稳定,但汇率在一定程度上缺乏弹性。实际上,保持人民币汇率稳定,是指在一定幅度内的相对稳定,即要使汇率具有灵活性或弹性。这是因为,国民经济的稳定发展和国际收支的平衡,不仅要求汇率稳定,而且要求汇率具有一定的弹性。这个幅度应根据国民经济的一系列指标科学地加以确定,中央银行可根据情况的变化适时进行调整。另外,我国人民币汇率水平是否保持了合理性,还值得探讨。 中央银行对外汇市场的调控需要进一步完善和加强,但调控手段应规范。中央银行主要利用法律手段和经济手段,也应辅之于行政手段对外汇市场进行管理,以维护外汇市场秩序。从目前中央银行对人民币汇率的调控方式来看,市场操作的被动性还没有得到根本改变,公开市场操作的作用尚未得到充分发挥;另外,中央银行的干预方式仍显单调,目前仅限于直接干预方式,而象通过调整利率来影响汇率、信号宣示效应等间接干预方式至今还未见采用。为保持汇率的相对稳定和合理水平,中央银行应建立外汇平准基金;同时应建立人民币汇率监测系统,形成市场基准汇率制度,以提高干预的有效性;还应加快推进外汇市场同货币市场和国债市场的有机结合,灵活运用各种调控手段。 对外汇市场的风险进行控制,避免或降低风险,这也是中央银行调控外汇市场的一个重要方面。我国银行间外汇市场上的风险主要表现为人民币汇率风险和清算风险。进行远期外汇交易,是控制人民币汇率风险的有效途径,因此发展银行间的远期外汇市场势在必行。为控制外汇市场清算风险,应尽快建立会员清算基金、会员基金以及清算基金。 市场研究论文:文化圈目前文化市场研究论文 论文关键词:泛北部湾;文化圈;自我建构 论文摘要:我国与东盟各国在发展经济合作同时,必须积极推进文化交流与合作;在构建泛北部湾经济圈的基础上,构建北部湾文化圈。文章论述泛北部湾文化圈构建中四个主要的理论问题,以期为文化圈构建的实践提供理论上的支持与参照。 一、经济合作呼唤文化圈建构 我国与泛北部湾东盟各国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正蓬勃开展,而文化的交流与合作必须紧跟其后,积极推进。这既是经济发展的呼唤,也是国际潮流所使然。 (一)经济与文化既各自独立,又交互作用。共同发展 人们往往受认识上片面性的影响,认为经济与文化是互不相连结的、分属两个领域的社会活动与社会现象;加上传统观念中有重文化而轻经济的倾向,遂使这种观点长期以来颇有市场。这其实是错误的。经济是文化得以产生的基础,这一马克思主义的命题已无需证明,而文化则是推动经济顺利发展的重要力量。 其实,经济对于文化的产生并不是漠不关心的,它作为基础需要产生自己的文化。能不能产生文化以及产生什么样的文化,对经济而言都至关重要。社会的经济行为归根到底都是人类为满足自身物质需要才发生的;而就经济行为本身而言,任何一次发生,无论其规模之大小或结果之成败,都是人类的本质向社会的诉求;因而都可以也必然产生文化。譬如商人在市场条件下从事产品的销售活动,必然会催生包括广告文化在内的商业文化。如果某一商业运作过程纯然是经济性的,与文化毫不相干,也没有催生商业文化;那么,不仅意味着此经济不是完整意义上的经济,甚至其作为经济活动能否得以进行下去都值得怀疑。因此,可以说经济行为与行为进行中文化的介入和新的经济文化的产生,彼此之间具有必然性。 (二)经济要求产生属于它自己的文化,即能为它服务的文化 人类的文化有不同的内容,如政治的、军事的、科技的等等;其原因在于它们有不同的产生途径和产生目的。经济所要求产生的文化必须具备为经济服务的功能。 首先,要能为经济的发展呜锣开道。社会生活中任何事物的发展都不可能是突然间就实现的(突然间实现的事物往往就是突发事件,它是灾难性的而不是正常的发展),经济的发展也不例外。正常的经济发展必须是过程性的发展,即有开端、成长、成熟、转型等等必经的阶段。这里说的“鸣锣开道”,就是要求文化为这个发展过程的起步阶段造舆论、酿氛围,使人们对经济发展帷幕的正式拉开有个心理准备,甚至产生期待。那么,由谁来担当这一角色呢?由文化,也只能由文化。譬如常见做法之一是在某具体的经济项目正式运行之前,要做市场调查,要做广告宣传,而这些都是文化行为。缺少了文化和文化媒体,就不能把这个“势”造 其次,要能为经济发展拓宽市场。市场对经济发展的重要性是人所共知的,但文化对经济市场拓展所起的作用,就不是每个人都懂得了。一般人会认为经济市场得靠经济的力量去拓展,其实并不尽然,也得靠文化的力量拓展。譬如美国的百货店沃尔玛打人中国市场时,中国市场里并不缺乏这类商店。甚至恰恰相反,我国国营的百货商店遍布全国大中小城市,牢牢占据着日用商品零售市场的最高份额。但太平洋彼岸的沃尔玛毕竟进来了,并在不太长的时间内获得了社会各阶层消费者的青睐。难道这仅仅是因为它是洋人开设的店,消费者有崇洋心理吗?个别消费者可能是这样,但绝大多数并不然,或者说人们第一、二次进此店消费时可能怀着此心理,以后的多次进店消费就不然了。那么,是否它出售的商品特别适销、价格特别相宜吗?也不完全是这样。其他的百货商店这些方面的情况也差不了多少。主要是因为沃尔玛在带来琳琅满目的商品的同时,也带来了讲卫生、重文明、着力营造人性化购物环境的西方企业文化。这种企业文化正是我国目前城市众多百货商店所欠缺的。我国城市中的百货店铺店面狭小,货架充塞其中,室内空气流通不畅,与沃尔玛的冬暖夏凉相反,是冬冷夏热。顾客虽也能买到所需的东西,但毫无精神上的愉悦可言。沃尔玛店内整洁、舒适的环境和便利顾客的设施体现了购物的文明。正是这一企业文化理念吸引了广大的中国消费者,尤其是年轻的一代。它几乎每天都顾客盈门,所谓的文化招徕力量,由此可见一斑。 再次,文化通过价值观念,推动经济的发展。文化为经济服务,诚如上文所论述,可以做的事不少;但从深层次看,最重要的就是价值观的培育。即通过文化使经济体的所有成员形成一定的价值态度和价值取向,从而推动经济的发展。如日本的丰田汽车制造这样的企业,曾以文化养成职工,使其把积极劳动、节约成本、以厂为家、以厂为荣等等理念作为自身的价值追求。这样的团队其高度的凝聚力和生产热情是用金钱买不到的,它对发展生产的积极意义不言而喻。 (三)就泛北部湾经济圈而言,除了自身的发展需要构建相应的文化圈之外,国际潮流也在推动着这泛北部湾文化圈的建构 所谓的国际潮流,就是国际经济全球化的潮流。在全球化的当今世界,任何国家的经济都不是也不可能是孤立地发展,必须置身于国际大格局中。像世界五百强之类的跨国公司在世界各地投资经营,办厂开店就是很好的证明,也是很现实的挑战。即不仅要具有很强的经济实力,还要有文化储备,要能够“入乡随俗”。而“入乡随俗”就是文化认同。此外,在国内,它也还必须与社会中的其他力量相配合。而这“其他力量”可以是科学技术,可以是政治军事,但最重要的还是文化。 总之,文化通过自身的跨国家、跨民族的传播可以带动了经济的发展。这样的例子并不少见。例如早在我国汉唐时日本人就学会了喝茶,相应地推动了我国茶文化向日本民族的传播。时间一长,日本民众也兴起了“茶道”这样一种充满东方情调的文化生活方式,至今仍长盛不衰。这一中日间的文化生活交流对中日间茶叶贸易的促进是显而易见的。又如泛北部湾各国由于早就接受了我国汉文化的影响,使这些国家在风俗习惯和文化心理上与我国有许多接近之处,这就有利于彼此间经贸人员的往来和贸易的开展。尤其是农副产品、中医药材的贸易和旅游业的开展,更是明显地得到文化之协助,获益良多。 二、“自我构建”三原则 建构泛北部湾文化圈的意义已如上述,但泛北部湾文化圈将如何建构呢?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先解释“文化圈”。 “文化圈”是一个文化学的概念。所谓“圈”指的是一定的地理范围;生活在这个一定范围内的人民群众,在文化上表现出某些具有共同性的特征;尤其是在物质文化上,其共同性特征十分稳定,世代相传,且不会逸出这一既定的地理范围——这就是“文化圈”这个概念初期被赋予的内涵。它一开始并非被用于文化学,而是一个人类学的概念。在人类学者看来,“文化圈”与文化的传播行为分不开,是传播的文化与接受者的文化相互结合的产物。后来此概念移用于文化人类学、文化史学和文化学等学科领域,其内涵也有所扩展,即不仅仅限于物质文化及其特征,更重要的是指这一地域内的文化在品味上的独特性和文化构成要素关系间的紧密性与制约性等。它是文化现象存在的一种基本结构,具有持续、联结、发展和整合文化的作用。文化人类学家斯宾格勒把全世界的文化分为八大文化圈,历史学家汤因比把全世界的文化分为三十七个文明圈(其实就是文化圈),都是对这一范畴的具体应用。本文所论述的文化圈问题不属于这一类的为世界文化划范围的宏大问题,而是针对泛北部湾经济圈的构建所作的有关文化问题的思考。 如何建构泛北部湾文化圈?本文提出“自我建构”的原则。所谓“自我建构”,它包含以下三个内容:遵循文化传承的规律建构,遵循文化传播的规律建构和遵循经济与文化互动的规律建构。 (一)按文化传承的规律建构 文化传承的规律要求面对历史和尊重历史,历史上在泛北部湾国际区间的文化生成,是今天构建泛北部湾文化圈的基础。 泛北部湾诸国文化圈的建构固然是今天建构泛北部湾诸国经济圈建构的必然要求,但同时也应该理解为是该区域各国历史上生成的文化在当代延伸与发展的结果。我国与泛北部湾诸国的文化交流历史悠久,其中一次最具影响力的交流活动,当推明朝永乐三年(1405)到宣德五年(1430)这二十五年间郑和率领庞大船队八次下西洋。印尼、马来西亚、菲律宾、文莱、苏丹、东帝汶、泰国等东南亚国家,是船队多次停泊与访问的地方。如今在这些国家中,尚流传与“三宝太监”(即郑和)相关的习俗和民间故事,记载相关内容的文献、古迹、文物等也很多。此外,在不同的历史时期,都有大批的中国民众移居海外,其中在东南亚各国侨居的占多数。他们的移居或为了谋生,或为了避祸、避战乱,即主观上并未具有传播文化的初衷;但到了这些国家之后,也都同时把华夏的文明带了过去。如现今柬埔寨的语言中,借用了许多中国潮洲话的词汇,泰国的语言中也有不少汉语的借用词。又如外国的考古专家发现,老挝的石斧文化来源于中国,老挝民间的葫芦文化,深受中国原始葫芦文化的影响。再如早在公元802年,当时的缅甸王朝就派谴歌舞团到中国来,学习唐朝宫廷的音乐和舞蹈。如今缅甸的许多传统乐器,就是那时传过去的。又再如中国的古典文学对泰国的文学创作产生过重大影响。《三国演义》就曾被泰国作家译成泰文,在泰国文学界广为传播;并由此而影响了泰国作家的创作风格,形成一种新的流行文体叫“三国文体”。 我国传统文化对越南、新加坡、马来西亚等国家的影响面更广。越南李朝时(约公元10世纪)把汉字定为全国通用的文字。李朝的最高统治者李公蕴把国都迁往河内(当时此城市叫升尤)时,向全国人民的一个文告《迁都诏》就是用汉字写的。这篇诏书也是越南古典文学中的名篇之一。阮朝时,明命帝于1839年奏请中国道光帝颁发《康熙字典》,以便越南人学习汉文。1867年,越南的嗣德皇帝曾说过:“我越文明自士燮以后,盖上至朝廷,下至村野,自官至民,冠、婚、丧、祭、理政、医术,无一不用汉字。” 在新加坡,华人占人口总数的76%,中华文化在这里深深扎根,传承延续。尤其是中华文化中的传统道德理念,更是有力地促进了新加坡经济的发展。1982年8月至9月,新加坡邀请海外38名着名儒学专家来讲学,然后在全国范围内就如何进行儒家伦理思想教育进行大讨论。讨论的结果是确认了儒家伦理为国民的核心价值。他们把“忠、孝、仁、爱、礼、义、廉、耻”确定为新加坡人必须保持和发扬的“八种美德”,并结合新加坡今天的实际情况予以新的阐释,赋予新的内容。 在马来西亚,华人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1/3以上,是仅次于马来人的第二大族群。因此,汉语言文字和中华传统文化在这里的影响相当大。仅以它的新闻传媒报纸为例,在全国50家公开出版发行的报纸中,华文报就有24家,几乎占据了半壁江山。其中以着名侨领陈嘉庚在上个世纪20年代创办的《南洋商报》,着名华商胡文虎在同期创办的《星洲日报》、在30年代末创办的《星槟日报》等三家报纸影响最大。这些报纸不仅在为马来民众与岛外世界沟通信息上起了重要作用,对中华文化的传播也产生了持久的影响,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二)按跨文化传播的规律建构 泛北部湾区域各国、各民族间的跨文化传播,是建构泛北部湾文化圈的逻辑中介与必经过程。作为逻辑中介,一头连结着泛北部湾地区各国、各民族文化体,另一头通向泛北部湾文化圈;作为必经过程,要解决好共同话语空间和文化形态可塑性这两个问题。 1.泛北部湾文化圈的建构离不开文化传播,但这种传播的性质不是某一种强势文化在不同地域间的传播,而是不同的文化体在不同的地域间的传播,即跨文化的传播。历史上不乏强势文化传播导致文化强行认同的例子,但这不是我们所需要的文化传播,因为它的本质是文化殖民。文化殖民是错误的,是霸权主义者之所为;而跨文化传播则是以承认各文化体的相对价值为前提的。 世界上不同的国家、不同的民族在漫长的历史生活中形成了自己的文化,这些文化无一不烙上了这个国家、民族独特的思想和情感的印记。为什么他们的思想和情感是独特的?因为他们所处的自然环境、所面临的历史命运、所走过的生活道路以及他们文化的传承等等都是与别人不同的,而且就他们自己而言,则是不可重复的。这就不难理解为什么这些文化都具有独特的价值。作为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文化圈,就应该包容这些有独特价值的文化。换言之,就是跨文化传播以各文化体的独立与平等为前提。独立是指该文化体已然发育成熟,拥有自己的文化个性:平等就是指国家或民族无论大小,也无论其发展水平高低,其文化的地位和价值是一样的。 2.跨文化传播必须在不同的文化体中寻找能够彼此认同的文化平台和话语空间。首先要论证的一个问题是能否找到这样的平台和空间,回答应该是肯定的。因为地域的接近、自然环境的类似以及历史上和平地与非和平地交往(后者指战争、劫掠之类),都能促成文化认同和共同的地域心理的形成。以泛北部湾各国为例,我国华南沿海、西南的部分省份以及它们彼此之间,由于自然环境的类似(如地形、地貌、土质、气候、植被等等),形成以水稻种植为基本内容的生产方式,并在此基础上培育了稻作文化——又称“那文化”。毫无疑问,在泛北部湾文化圈的建构中,这将是一个重要的平台和空间。围绕着这个核心内容,可以进行从科学技术到民间文化的广泛交流与认同。 3.在跨文化传播中,各参与传播的文化体,必须具备文化形态的可塑性。任何一种文化都是在本土涵养、发育的;因而任何一次跨文化的传播,都是两种异质文化的碰撞。碰撞的结果不外两种:一是外来的文化被拒斥,二是经过磨合,外来文化被接纳。这时,那被接纳的外来文化已不复是原来的形态,但文化中的基质却得以保留。两千多年前印度的佛教传入我国的过程,是个很好的例子。东汉后期,佛教开始传入中国,而这时在人们的精种生活中,已经形了以天帝和祖先崇拜为特征的信仰,其内容包括阴阳、五行、五德、五帝、鬼神、谶纬等多种观念。早期的一些佛教僧人如佛图澄、慧思等,为了迎合中国社会文化,也采取了流行的阴阳、五行等概念,附会宣传。史书曾记载后赵的名僧佛图澄,用道术感化过后赵的统治者石勒,阻止了他对老百姓的残酷杀戮行为,吸引了众多信徒。又如印度佛塔作为佛教高僧逝世后的墓,通常由方形台基和其上的半圆形墓身组成;传人中国后,受秦汉时流行的神仙思想影响,所谓“仙人好高楼”,于是与我国重方形的传统的阁楼建筑文化相结合,成为楼阁形的塔:下部为我国固有的楼阁,上部保持印度的样式。南北朝时代的木塔基本是这样建筑的。到了唐代,把印度的半圆形与我国的方形进一步融合,成了八角形。这之后,遂成为最常见的中国佛塔造型。 (三)按经济与文化互动的规律建构 经济与文化之间的紧密联系已如上文所论,因此,在文化圈的建构中,不能脱离经济去进行单一的文化圈建构。但是,这里所论的结合经济进行的文化圈建构却不是“文化搭台,经济唱戏”这一类的举措。因为如果文化的作用仅限于搭台、造势,以此为经济招徕顾客,那还是停留在“经济、文化两张皮”这一肤浅的理解上。只有深入认识经济与文化在本质上的关联性,才能理解它们之间的互动性以及互补共赢的建构意义。 经贸活动中的物质对象(产品),就是社会的物质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从文化本体结构来看,这些物质产品是处于整个文化的最外层。它们一方面以自己独特的方式负载着文化体的思想观念方面的信息,另一方面又呈现出活跃的个性,随时准备着迁移到其他的文化体中,成为被消费的对象。而后者恰恰是使这一层面的文化成为可以通过经济手段互相交换,并且在互相交换中实现文化交流的本质原因。 我国改革开放以来与世界上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在经贸上的往来促成文化上的交流,结果实现经济、文化的互补共赢就是一个现实的例子。八十年代初期,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先进的科技文化以高端消费品的形式进入我国市场,其受欢迎的程度用“热销”二字来形容一点不过分。西方产品“热销”过后就是西学的“热播(传播)”,紧接着的就是学英语热;于是又引发了对西方物质产品的消费热——从可口可乐、汉堡包到电讯器材、“空中客车”飞机等。 这个过程生动地表明,社会经济、社会文化密不可分。而这种不可分并不如某些人所理解的那样:一个搭台,一个唱戏。若一定要用“台”和“戏”来比喻的话,那么就是共建平台,轮番唱戏:你在前台时我则在幕后,反之亦如此。你方唱罢我登场,互补共赢。因此,我们对泛北部湾文化圈的建构,应该这样去理解:一是不能离开泛北部湾经济圈的建构过程,单一地去进行文化圈的建构;二是在文化圈的建构上与经济圈的建构相匹配并不意味着要依附于经济圈。在时间上或许可以稍放后一步,但在性质与功能上却是相对独立,在发展态势上则是齐头并进。
农业保险论文:分析我国农业保险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摘要: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业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占有很大的比重,农业作为基础产业面临着极大的风险。虽然农业保险在我国取得了一定的发展,但目前仍存在着诸多制约农业保险的因素,本文从农业保险的概念和特征入手,分析了我国农业保险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并从担保人、保险人、政府三个方面剖析其原因,然后基于上述三个方面提出相应的对策。 关键词:农业保险 政府导向 保险制度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始终是关系人民事业发展的全局性和根本性问题,要加强农业基础建设,促进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而农业风险问题一直是困扰我国农业发展中的核心问题,目前农业保险是许多国家普遍实行的一种农业保障方式,其主要的目的是用于降低农业生产中遇到的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所以大力发展农业保险,对于促进新农村建设,实现五个统筹发展战略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保障农业和农村乃至整个国民经济的稳定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但是目前农业保险在我国的发展却没有得到大力推行,很多问题亟待解决。 一、我国农业保险发展现状和特征 (一)我国农业保险的发展现状 在新中国成立后,以和农业生产合作化运动的第一次制度变革中,农业保险获得了初步发展,1950年成立不久的原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就在山东、北京、四川等省市试办了牲畜保险,后来又在山东、江苏、陕西等省试办了农作物保险。20世纪80年代,我国农业在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核心的第二次制度变革中,农业保险发展迅速。我国1982年起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各地分公司开始试办种植业和养殖业保险,1986年以后新疆建设兵团农牧业保险公司(现已改名为“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公司”)在建设兵团范围内举办农业保险。此后,民政部的农村救灾保险、农村保险相互组织等纷纷出现,各地掀起了兴办农业保险的热潮,但因为当时实行的是国家财政兜底的计划经济体制,尽管在1982-1994年间农业保险的平均赔付率在95%左右,实际损失2,196亿元,但各家保险公司对农业保险的成本和盈利考虑较少,所以还是根据各地需要开办了不少险种。随着1994年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向市场化体制转轨,我国的农业保险业务便日益萎缩,许多地方甚至停办。2004年以前国内只有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和中华联合两家产险公司在少数地区维持开办。 进入二十一世纪以来,中央政府对“三农”问题的重视使得尽快建立农业保险制度成为社会热点问题之一,尤其是从2004年起,中央政府连续四年在一号文件中相继提出“加快建立”、“稳步推进”、“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2006年《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中明确提出农业保险“三补贴”政策。2007年4月,在政府对“三农”的投入持续增加的大趋势下,中央财政决定当年拿出1O亿元进行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试点,试点省份确定为吉林、内蒙古、新疆、江苏、四川、湖南6个省区,由中国人保、中华联合和吉林安华3家保险公司将参与试点,此举极大的促进农业保险的发展。 2007年4月,中央财政10亿元资金正式注入被列为首批中央财政政策性农业保险的试点省份,这六个省份是内蒙古、吉林、江苏、湖南、新疆、四川;保险对象为五大种植品种,即棉花、玉米、水稻、大豆、小麦;保险责任包括暴雨、洪水、内涝、风灾、雹灾、旱灾和冰冻;所遵循的原则是低保障、广覆盖;保险金额中央财政承担25%,省级财政承担25%,其余部分由农户承担,或者由农户和龙头企业,省、市、县级财政部门共同承担,具体比例由试点省份自主决定。保额原则上为农作物生长期内所发生的直接物化成本,包括种子成本、化肥成本、农药成本、灌溉成本、机耕成本和地膜成本。各试点省份可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适当扩大试点农作物的品种、保险责任的范围,提高保障水平以及保费比例。 (二)我国农业保险发展的特征 从1991年以来的十几年间来看,我国农业保险发展特点包括: 1、农业保险费收入低,增长过程有所反复 从发展过程来看,2006年我国农业保险发展迅速,农业保险费收入达到历史最好的8.5亿元,但仅占总保费收入0.15%,如果按全国2.2亿农户分摊,平均每个农户农业保险费3.86元。1990年以来,农业保险的增长过程有所反复,这一发展过程基本与政府对农业保险的政策变化相一致。 2、投保金额少,受灾面积大 2006年我国每公顷农业保险金额达到了历史最高的20.69元,而受灾面积却高达4,109万公顷,如此少的保险金额对于补偿或减轻农业所遭受的风险损失作用甚微。自1990年到2006年来看,大部分年份的单位保险金额在10元左右,最少的只有5元;而由于我国独特的气候条件和地质条件,使每年的受灾面积占农田面积的比例非常高。 3、农业保险的赔付率高 农作物的生命性、周期性、连续性等特征使农业生产本身表现出极高的“弱质性”,因此,农业除了面对自然风险之外,还同时面临诸如市场风险、技术风险、地区风险和人为风险等等,这样的高风险使得农业保险的赔付率与给付极高。从1990到2006年来看,平均的赔付与给付率高达84.71%,其中超过100%的有4年,最高的1991年高达119.10%可见,经营农业保险的公司无钱可赚,如果再加上一定比例的管理费用,其亏损情况不难想象。 4、农业保险占保险业的比例低 我国农业保险的主要承保单位,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后简称人保,鉴于人保的完全商业化运作,农业保险的赔付率较高,我国的农业保险市场就开始萎缩,从1991年到2006年 统计数据显示,我国农业保险收入占整个保费收入中的比重非常少。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我国农业保险的发展。 可见我国农业保险的整体规模较小,发展水平较低,对农业的保障程度较差。要想改变这种状况,就要加大政府支持力度,完善的供需平衡机制,促进农业保险制度的建立和发展。 二、我国农业保险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我国农险业发展滞后,有保险业自身发展不成熟的因素,也有地方政府和农民保险意识淡漠的因素。 (一)投保人方面 1、农民参保意识淡薄 农民缺乏保险意识是保险业在农村发展不起来的一大症结所在。农村经济发展和文化教育落后、保险宣传力度不够使绝大多数农民缺乏保险相关知识,甚至根本就不懂保险是怎么回事,对保险公司、险种、保险条款等的不了解,导致对保险的抵触,更不用说主动购买了。多数农民认为保险“意义不大”、“不值得”,而且索赔困难,如果出现状况向保险公司索赔时,手续极其繁琐,而且很多时候保险公司不肯赔付;再加上有些保险营销人员忽视职业道德,刻意夸大产品的功能,掩饰保险条款中的免赔责任,严重影响了农民对保险公司的信任。所有的这些原因导致农业投保率低。 2、农民收入水平低 近年来,农民的人均收入的年增长率大约在9%左右,城乡收入的差距在不断加大,2007年农民人均收入4,140元,城镇居民为13,786元。农民必须用这些收入去交纳各种费用、购买生活必需品,赡养老人、为子女提供教育费用等,大部分农户所剩的收入已是非常有限:而且由于我国的农民没有养老、医疗等方面的保障,另外还要考虑一些其他突发事件,他们还要留有一部分收入来满足预防需求。 而我国按农业受灾损失率制定的农业保险费率也通常较高,因此,在较低的收入水平下,在让农民拿出高达10%的收入去购买保险,这显然是农民难以接受的。 3、农业的小规模分散经营模式 农业生产经营过于分散使得农业保险难以推广,也在客观上弱化了农业保险的经济保障功能。 (二)保险人方面 目前,农业保险在我国基本上是按照商业保险模式经营的,未享受政策性补贴,商业保险公司无力也不愿意承担风险较大的农业保险责任。业内人士认为,单纯依靠商业保险公司来经营农业保险是很难获得成功的,因为洪水、旱灾、禽流感等重大灾害和重大疫情往往波及一省或数省乃至全国,其补偿额是商业保险公司难以承受的,所以很多保险公司都不愿涉足农业保险。当然农业保险也有很多条件局限了其本身的发展。 1、我国农业保险的赔付率高 农业生产的高风险性特点导致农业保险自身难以产生经济效益,农业保险的低收益局面无法维持商业保险对农业保险的供给,从而面临两难的困境。相对于第二、三产业来说,农业生产周期较长,受自然制约较多,尤其是我国自然灾害频繁。1982-2004年,全国的农业保险保费收入共计80.98亿元,赔款支出共计70.65亿元,平均赔付率达87.24%,大大高于一般财产赔付率53.15%的平均水平,也超出了保险界公认的70%的盈亏平衡点,如果再加上接近保费收入的20%的经营费用和其他费用,农业保险的平均综合赔付率超过120%。这都使我国农业保险的赔付率居高不下,从而与一般商业保险的经营目标严重背离。 2、农业保险的宣传力度不够 农业保险的推行力度不够,很大程度上是由于保险公司缺乏对保险的宣传,或者是宣传不够,不能彻底的打消农民对农业保险的顾虑,保险公司作为农业经纪人,应切实为农民着想,从农民的思维、利益角度,去制定一系列的农业保险法规。当然也可以通过如宣传册、农业保险普及员等等加大农业保险的宣传。 3、缺乏从事农业保险的专业人才 农业保险种类多、情况复杂,使经营农业保险存在着特殊的技术障碍;我国农村经营方式分散,导致难以对保险对象的资料进行充分收集,保险公司也就无法正确评估风险和厘定准确的保险费率。我国保险公司缺少能对气象和自然病虫害进行中期预警的专业人才,也导致农业保险风险不可控。 4、产品的创新度力度不够 农民不相信、不购买保险的原因还涉及农业保险的产品单一,农民可选择的空间太过狭窄,而随着农业的发展,农业生产模式的改变,保险公司针对农业保险的产品还保留在原有的状态,不能适应农业发展的需要。 (三)政府方面 1、政府推行农业保险发展的力度不够 农业保险的高风险高赔付率特点,使得单纯靠商业性的运作很难发展。基于我国农业投保人对保险认识的局限性和保险人对保险商业经营模式的习惯,所以政府应该加大对农业保险的宣传力度,使得投保人对保险有认识、了解、和投入使用这样一个过程。也使保险人能切身从农民的角度出发制定合理的赔付制度。而我国政府在农业保险的宣传上做的力度不够。导致农业保险在我国推行发展缓慢。 2、缺乏相应的财政、税收的优惠支持及相应的法律支持 我国农业保险本身发展就很滞后,再加上再保险机制不够完善,在现有的赔付条件下,一场大的天灾,将使得农业大面积减产甚至颗粒无收,保险公司面对的将是大量赔款后的亏损,使得风险过于集中在经营主体自身,亏损较大,而我国现行的《保险法》对农业保险尚未涉及,也没有制订其他有关农业险的条例法规或者出台其他配套扶持政策。这一切都使得保险公司对农业保险“退避三舍”。 三、完善和推进我国农业保险发展的对策 (一)投保人方面 1、加强对农业保险的认识 发展农业保险,农民是主体,为了改善当前农民对保险的淡薄意识,加大农民对农业保险的认识,开展一些如电视、讲座、广播等使得农民了解农业保险,懂得投保、索赔、防灾防损常识,增强农民对农业保险的认识,提高其投保的主动性。 2、鼓励农业技术创新 提高农业的生产效率,想办法改进农业发展技术,如灌溉、种子改良等等,提高技术创新的收益,让创新者能得到收益,同时要加强创新成果的实际应用,减少不必要的人才、技术、资源浪费。政府要提供鼓励自由创新的环境,减少对创新活动的限制,加强对创新成果的保护,这样才能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增加收益。 3、增加农民的收入 直接和间接的增加农民的收入,使更多的农民有经济能力参加农业保险。其中直接增加农民收入主要有三种途径:鼓励农民外出务工;农业结构调整;鼓励多元化经营如种植业、养殖业及其它可获得收入的项目。而间接的增加农民的收入的方法有两种途径:一是由政府补贴部分保费分摊一部分保险成本;二是农民可以转嫁保险成本,因为农产品的需求弹性较小,农民可以通过提高农产品的价格,将一部分保费转嫁给消费者,这样使更多的农民有经济能力参加农业保 险。 (二)保险人方面 1、转变经营体制,进行农业保险经营模式创新 保险市场竞争激烈,商业保险公司无暇顾及农业保险对农业发展和农村经济及社会的保障作用,商业保险公司承办农险的经营模式已经适应不了现实社会的需求。因此,应当因地制宜地进行农业保险经营模式的创新。 在实务中可以参考借鉴我国黑龙江、吉林、上海等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农业保险试点工作中采用的组织经营形式。例如:①上海安信保险公司采取的政府财政补贴推动、商业化运作、以险养险的经营模式;②黑龙江阳光保险公司采取的相互保险、互利互济模式;③浙江政府推动的多家商业保险共保模式和引进外资;④法国安盟保险公司混业经营模式等。此外,也可以考虑把农业保险从商业保险中分离出来,再将财产保险、人身保险等一并包容在内,成立政策性、综合性农业保险公司,形成以国家农业保险公司的宏观调控引导农业保险发展方向,以各省农业保险公司的区业保险公司的区域性管理为业务主导,以县乡两级的农业保险合作社为经营主体的健全的组织体系。 2、转变经营观念,加强农业保险产品创新力度 商业保险公司要转变观念,在产品上创新,在服务上创新,在销售渠道上创新,不断扩大保险产品的覆盖力。要适当拓宽承保的风险范围和地域范围,不但要承保低风险的项目和灾害发生率低的地区,还要承保部分风险较高的项目和地区,切实体现农业保险提供保障的特点,在农户中树立起良好的形象。 应当加强保险产品的创新力度,突破目前的产品模式:一方面,在目前市场利率水平较低的情况下,设计出具有较强保险保障功能、能够反映市场利率变动、投资预期收益合理、投资和保障灵活可变、在市场中有较强竞争力的新产品;另一方面,应开发一些新险种,以适应农业经济结构调整和产品多样化的需求。还应设定多级费率,以适应农业风险的多样性,同时可以满足不同经济水平农户的要求。 3、积极参加再保险,增强农业保险公司承保能力 一方面,建立农业保险的风险分散转移机制;由于农业保险具有高风险的特征,要大规模的开展农业保险业务,单一的商业保险公司没有实力承担全部风险。完善农业保险的再保险体系,是帮助保险公司转移风险的重要手段。以财政资金进行再保险,比直接用于救灾赈济款项,更能够提高农民和保险公司的经营积极性,更好地发挥资金的运作效益。 另一方面,农业保险资金也尝试可以利用现代金融工具分散风险,如将农业期货市场的相关品种与农业保险相结合,通过套期保值将农业保险资金的风险转移到金融市场。农业保险公司也可以尝试与世界其他国家的农业保险公司进行保险标的互换,以便在全世界范围内分散风险。 4、重视人才培养,积极引进高素质人才 建立一支既能吃苦耐劳、又具有丰富的农业生产和保险专业知识的农业保险队伍,对于推动我国农业保险事业的发展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具体表现在:①农业保险人员工作环境较差,待遇低,要吸引更多的人来从事农业保险事业,必须要提高他们的待遇;②要积极从一些吸收和委培一些高层次人才,为农业保险的发展提供坚实的后盾;③要加强在岗培训和管理,并定期进行考核,以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操作技能。 (三)政府方面 我国要想使农业保险健康发展,发挥其在减轻农业灾害损失和保持农村稳定方面的作用,政府就应发挥其主导作用,采取强制性措施来加强对农业保险的支持。 1、加大资金的投入 政府应筹集大量的资金,给予农业保险必要的财政支持,从公共经济学的角度看,农业保险属于准公共产品,具有较强的外部性。从国际、国内开展农业保险的实践证明,如果完全实行商业化经营模式,必然导致市场失灵。因此,政府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对农业保险给予大力支持。 (1)政府对投保人即农民提供保费补贴以刺激农业保险需求。作为准公共物品,农业保险的购买和消费具有正外部性特征,由农民独自承担购买农业保险的全部成本和社会责任既有失公平也让农民难以承受。尤其是中国农民收入较低,保费对于广大低收入的农民而言确实是不小的负担。而费率过高加剧农业保险有效需求的严重不足。因此政府应对农险投保人进行保费补贴,以减轻农民的承受负担,刺激和增强其对农业保险的有效需求。 (2)政府对保险人提供经营费用补贴和再保险支持,实行减免税政策,以激励其经营农业保险,增加农业保险的供给。经营农业保险面临的风险较大,赔付率较高,使农业保险的供给具有明显的外部性特征。因此,政府应对农业保险经营机构提供经营费用补贴和再保险支持,实行减免税收政策,以解决农险供给的外部性,鼓励农业保险供给。 2、增强税收优惠力度 政府要从税收上扶持农业保险,就要成立专门的农业保险管理机构来监督制度的实施。具体:(1)要免征农业保险业务的全部营业税和所得税;(2)是对保险人经营主体的盈余,可在一定期间内减免税收,以利于经济主体增加准备金的积累来降低保险费率,提高农民的保费支持能力;(3)国家还可以制定相应的信贷扶持制度,对农业保险给予信贷支持;金融机构也可为参加保险的农户,给予优先贷款;(4)各级政府也应高度重视农业保险事业发展,加强对农业保险机构的领导,督促农业保险机构履行好职责、发挥好作用,促进农业保险事业健康发展。 3、加强农业保险的立法 中国目前还没有规范的农业保险法规。加强农业保险的立法是建立中国农业保险制度的关键一环,用法律的形式明确农业保险的政策性属性、各级政府的管理职能和支持作用、保险费率形成机制、经营主体应该享受的政策支持、农业保险补偿体制框架、农业保险再保险机制、政府各部门的协调机制等内容,避免政府支持农业保险的随意性或因财力问题而忽视对农业保险的支持,并以此提高农民的保险意识,促进中国农业持续、稳定发展。 4、建立完善的农村服务体系 建立完善的农村服务体系主要包括:(1)由气象部门、农情研究机构组建农业风险预警防范机制,分析研究洪涝灾害台风霜冻等自然灾害的发生并给予预警,抵御自然灾害对农业生产的损害;(2)发挥国家农业科学研究机构的作用,建立技术支持网络,提高农民科技水平,推广抗灾的优良品种以降低自然灾害对农业的损害;(3)建立农产品的市场信息系统,引导农民走市场化道路,积极参预国际农产品市场的竞争以降低农业的经营风险;(4)完善农村的金融系统,将农业保险与农民获得农业贷款相结合,在风险发生时由保险方归还部分贷款,可以降低银行贷款风险,由农业保险的把关与支持,降低了农业贷款的经营风险。 综观农业的发展,在整个国民经济发展中农业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作用,但是由于历史的原因以及农业中高风险的存在,当前农业发展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农业保险对农业风险损失的经济补偿功能是其他方式所无法完全替代的。通过对我国农业保险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可以看出单靠任何一方的参与是很难以促进农业保险发展的。针对当前我国农业保险发展中存在诸多复杂问题,提出了农业技术改造、提高农民收入和增强农业保险公司经营管理,并依赖政府在资金、立法、构建农村服务体系等方面的作为,也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步伐加快,我国农业保险的发展一定会越来越好 农业保险论文:健全国内农业保险体制解析 我国自古以来是一个农业大国,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党的“十六大”报告中明确指出:要把“三农”问题当作国家经济生活中的头等大事来抓。而农业问题又是解决“三农”问题的关键。农业是一个外部性很强的产业,它的稳步发展不仅可以促进本部门的发展,而且还可以促进其他产业的发展。《中国统计年鉴》资料显示,我国农作物每年受灾面积为4600万公顷,占总播种面积的30%左右。大力发展农业保险以规避农业风险,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保护我国农民利益和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但同时,农业也是一个弱质产业,常常遭受各种自然灾害的风险,如何转移农业生产中的巨大风险就显得尤为重要。然而,农业保险在我国的发展却不尽如人意。从目前情况看,我国农业保险的经营模式,缺少政府行为和财政补贴,商业保险公司无力也不愿承担风险较大的农业保险责任。基于此,本文将从我国农业保险的现状入手,分析阻碍我国农业保险发展的深层次问题,并借鉴国外农业保险的发展模式来探讨如何完善我国的农业保险机制,使其成为解决我国“三农”问题的利器,推动国民经济持续发展。 一、我国农业保险的现状 我国于建国初期即开设了农业保险,20世纪70年代停止了该项业务。1982年,恢复办理农业保险业务以来,这一险种长期就处于不景气状态。有关资料显示,2002年中国各类保险公司保费收入达3000多亿元,农业保险总收入只有4.8亿元左右,仅占到全年保费收入的0.16%,比上一年下降20%,是20年来下滑幅度最大的一年。按全国2.3亿农户计算,户均投保费用不足2元。另外,在保费收入大幅下降的同时,农业保险的险种数目也在不断减少,由最多时的60多个险种,下降到目前的不足30个,农业保险制度严重落后于农业生产发展的实际需要。 (一)农业保险立法的现状 从1995年10月1日起执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主要是规范商业性保险公司的经营行为,对农业保险的规定是很笼统的,其中的149条规定,“国家支持为农业生产服务的保险事业,农业保险有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而农业保险作为一种农业发展和保护制度,它对相关法律的依赖程度是相当强的。从国外农业保险立法的背景和农业保险制度变迁乃至农业经济发展的历史视角考察,农业保险的产生和发展作为一种诱致性的制度变迁,其立法的意义远超出一般的商业规范性法律制度。以美国为例,其农业保险能得以稳步发展,首先是美国政府制定了专门法律。早在1938年,美国就颁布了《联邦农作物保险法》,对开展农作物保险的目的、农作物保险的性质、开展办法、经办机构等都做了规定,为农作物保险业务的开展提供了法律依据。 (二)农业保险经营主体的现状 1996年,各保险公司开始商业化转型,对属于政策性险种的农业保险,国家不再有补贴。农业保险的商业化运营,使经营农业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业务风险集中,再加上农业保险的综合赔付率较高,形成了保险公司“小保小赔,大保大赔,不保不赔”的现象。由此,农业保险经营主体不断减少,农业保险的有效供给出现不足。目前,国内开办农业保险并有一定规模的,只有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和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公司(原新疆兵团财产保险公司)两家国有保险公司,其他股份制保险公司基本未予涉及。目前还在开办农业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也是将农业保险与其他商业保险公司等同对待的,在逐利心理的作用下,这些保险公司也在压缩承保的范围、数量和险种,这样就造成在自然灾害发生较少的地区和年份,保险公司热衷于开办农业保险这一业务,而在灾害多发的地区和年份则相应地进行战略性的收缩。 (三)农业保险范围的现状 农业保险责任范围的大小及险种的设置是判断一国农业保险事业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准,一般而言,农业保险的范围越大,一国的农业保险水平就越高。目前,中国的农业保险主要集中在农作物保险和养殖业保险。农作物保险主要是承保自然灾害险,而自然灾害外的社会政治经济风险则属于保险责任以外的,如农药污染、有毒化学物质泄漏等所造成的损失未列入保险责任之内。养殖业保险的责任确定也有类似的情况。从理论角度讲,凡是农业生产中所遭受的各种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均应被保险,可见,现行的农业保险制度所设定的保险险种与中国农业生产不相适应。因此,从严格经济意义上讲,我国尚未真正建立起农业保险机制。农业保险经营者已无法顾及农业保险对农业发展和农村经济的社会保障作用。 二、农业保险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自然需求不断增加,而有效需求严重不足 在我国现阶段,人寿保险和财产保险业务竞争相当激烈,而各保险公司对农业保险业务的开发很少有人问津,至于去经营更是缺乏积极性。这也使得农业保险在我国大部分地区仍是一片空白。但这些却不能表明农业生产不需要风险保障。事实上,从改革初期到现今,各种自然灾害给农业生产带来的损失逐年增加并且渐成几何倍数增长。农民承担的风险越来越大,急需相应的农业保险来转移风险,为农民提供经济补偿。但恰恰是在农业风险日益增大的背景下,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我国的农业保险业务不断萎缩,保费收入也从1992年最高峰的8.6亿元下降到2004年的3.37亿元,2004年的保费收入与2003年同期相比下降了15%,与1992年的最高峰相比竟然下降了56%。如果按照2.3亿农户计算, 户均投保额尚不足2元。与此同时在保费收入大幅下降的同时,农业保险的险种也在不断的减少,由最初的60多个下降到了目前的不足30个。农业保险的急剧下降与农业成灾损失的急剧上升以及农业生产发展对其的需要形成鲜明的反差。农民对商业化的农业保险缺乏有效的需求,首先是因为作为投保主体的农民收入水平较低,而农业生产成本居高不下,农民真正的可支配收入较少。全国农民的人均收入与同期城镇的居民相比少得可怜。因此相对于农民而言,按照商业化原则确定的保险费率较高,抑制了农民的有效需求。此外,农民多半以家庭为单位的超小规模,农业生产的预期收益较低,也使农民不愿意付出高额的保险成本。农业保险的有效需求严重不足,必然导致农业保险的保险范围更加窄,规模更加小,很难满足保险经营所依赖的大数法则。经营农业保险的公司风险过于集中,赔付率过高,一般的商业保险公司无法获得直接的经济效益。这势必导致农业保险萎缩。大部分的农业风险无法转嫁,从而严重影响了农业生产的稳定与发展。 (二)农业保险的费率很高,而农业风险保障严重不足 农业保险的保险费率远远高于一般财险和人寿险的费率。如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公司的农业保险费率约为5%~12%,其中玉米、小麦为5%,棉花为6%,甜菜和蔬菜达到10%,而一般财产保险的保费率仅为0.2%~2%。农业保险保费之所以居高不下的原因是农作物损失率和养殖业死亡率很高。如我国西部一些地区粮食作物的灾害至损率通常在7%~13%,棉花的灾损率在9%~18%。农作物损失率和养殖业死亡率高必然导致农业保险的净保费率也很高,只有这样保险经营者才能弥补成本并盈利。而与一般大多数农民的年收入水平相比,这样的收费标准是绝大多数农民无法承受的。于是,就出现了这种矛盾境地:一方面是农业保险的费率高居不下,另一方面是农业风险保障严重不足。他们之间的矛盾愈发尖锐起来。据有关资料显示,目前全国粮食作物的承保比重只有0.01%,棉花仅为0.02%,大牲畜1.1%,家禽为1.3%,水产养殖1.3%.而在一些发达国家,如加拿大,它的农保面积占总耕地面积的65%,日本这一比例更是高达90%左右。相比之下,我国农村绝大多数的种植业和养殖业并没有投入相应的农业保险,因此由此所造成的损失也就无法得到有效的补偿。即使出现了一些巨大的灾害事故,农民通过投保农业保险获得的补偿也十分有限。举一个最明显的例子就是在1998年,我国遭受了百年不遇的大洪水灾害,而农业为此付出了惨重的损失,然而灾后农业保险的赔付金额却不足几亿元,这根本就无法达到补偿农业经济,恢复农业发展的目的。 (三)农业损失的高赔付率与商业保险经营目标的违背 由于我国农业保险承保的风险不仅发生概率高,而且损失集中、覆盖面大,因此其赔付率也远远高于一般的财险。1982-2004年,全国农业保险保费的收入为80.98亿元,累计赔付支出为70.65亿元,赔付率高达87.24%,大大高于一般财产保险赔付率53.15%的平均水平,也超出了保险界公认的70%的临界点;如果再加上其他费用,农业保险的平均综合赔付费率就已经超过了120%,农业保险经营长期处于亏损状态,这也是许多商业保险公司所不愿看到的。农业风险在时间和空间上分散不够充分,并且很容易形成巨灾损失,导致保险公司的实际赔付率高于预期的赔付率。此外,农业保险中还存在着严重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同样也是农业保险赔付率居高不下的一个重要原因。保险商品的费率是根据风险单位集合的平均损失率来确定的,而高风险单位倾向于购买保险,或原来低风险的单位参保后从事高风险的农业项目,从而使保险公司的赔付率上升。由于农业风险的地域差异性和个体的差异性比较大,使得农业保险的逆向选择更为严重。而且受农业生产的经营属性及小农意识的影响,农业保险的道德风险难以有效的控制。就拿前几年的禽流感疫情来说,某个村子只有几个养鸡户投保了养殖险,可是一旦出现了疫情村里其他的养鸡户就都将死鸡放到投保户那里来寻求赔偿,直接导致了赔付率的直线上升。 三、国外农业保险的成功模式 (一)美国统一完善的保险模式 美国作为世界上最发达的国家,它的农业保险走的是国家和私营、民间和政府相互联系的双轨制模式。 它的农业保险模式具有如下的特点: 政府给予大力的财政支持。美国将农业保险计划作为农业灾害保障的主要形式,使其成为社会福利制度的一部分,政府对农业保险给予了高度的重视和大力支持。政府每年为农业保险的财政补贴和农民因灾损失获得的经济补偿对保证农业的顺利开展发挥了很大的作用。 实行国营公司与私营公司双轨制经营。对于雹灾险等单一险种,由私营保险公司承保。对于多重险,则由联邦农作物保险公司承保或由私营保险公司承保,联邦农作物保险公司提供再保险。与此同时,联邦农作物保险公司等一些政策性机构为投保人支付一部分保费以减轻他们的负担。 农业保险实行法制化。美国很早就颁布了《联邦农作物保险法》,明确规定了农业保险的相关条款,使得农业保险主体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同时也为农业保险的发展提供了法律依据。 (二)日本健全稳定的农业保险模式 日本作为当今世界第二经济强国,其农业特点也是经营分散、个体农户规模较小,与我国的经营现状极为相似。但日本政府为应付自然灾害给农业带来的不良后果,早在上世纪20年代就推出了农业保险,经过近一个世纪的发展,逐步形成了民间非盈利团体经营、政府补贴和再保险扶持模式。 它的农业保险模式具有如下的特点: 日本的农业保险组织形式采用“三级”制村民共济制度,即市、町、村直接承办各种农业保险业务的共济组合、承担农业共济组合分险业务的都府县共济联合会、承担各共济联合会再保险的全国农业保险协会,三重风险保障机制,将农业风险在全国范围内分散。 政府对农业保险给予大力支持,法律规定对农业保险实行分保,对投保人实行保险费率的补贴,规定了水稻、小麦等农作物补贴费率。县以上农业联合会的全部经费和农业共济组合部分费用由政府负担。政府作为农业保险的后盾,它接受农业共济组合联合会的再保险,这样就保证了各共济组合的经营稳定性。 实行强制保险与自愿保险相结合。对于一些关于国计民生的农、林、鱼等实行强制性保险,而实行自愿保险的有农户的建筑物、农机、农房及家财等。 四、结合我国国情完善农业保险制度的方案 美国、日本的农业保险模式为我国农业保险制度的完善提供了有益的经验,现归结如下: (一)在国家给予相应的政策性扶持下,建立农业保险政策性业务、商业化运行模式 由于农业保险具有很强的外部性,一般商业保险公司不愿意承保。所以国家和政府应承担起保障农业保险健康发展的责任,加大对农业保险的政策扶持。一方面对经营农业保险的保险公司进行费用补贴和税收减免,鼓励其经营农业保险,增加农业保险供给。另一方面对投保农业保险的农民给予保费补贴,使他们能买得起农业保险,以增加其对农业保险的需求。 (二)尽快建立多层次的农业保险体系 像日本等发达国家那样通过建立组织严密而有序的多层次保险体系。基于我国农业以家庭生产为单位,种植规模较分散的现实状况,我们应在国家的积极引导下成立民间的农业保险互助组织,以区域划分为主,让其自身参与管理。这样农业保险互助组织的参与者既是保险人又是被保险人,他们之间的关系既是合作的关系又是相互监督的关系,从而可以较好的防范农业保险中的道德风险发生。对于关乎国计民生的主要农作物、牲畜等由国家成立专门的保险公司采取强制入保的方式承保。当发生较为严重的风险时由农业再保险公司给予补贴,政府通过特殊的救灾政策给予扶持。这样就形成了一个多层次的农业保险体系,既保证了农业保险的深度,又保证了农业保险的安全性。 (三)建立健全我国的农业保险相关法规,把我国的农业保险纳入法制化轨道 我国农业保险落后的原因之一是由于至今还没有一部健全的《农业保险法》,使得农业保险的主体无法可依,无章可循,在具体运营 时带有很大的随意性。而美国早在1938年就颁布了《联邦农作物保险法》,对开展农作物保险的目的、性质、经办机构等都作了明确规定,为农作物保险业务的开展提供了法律依据。因此我国农业保险制度的建立急需健全的法规体系予以保障。为此我们应加快农业保险的立法,以法律的形式规范农业保险的经营主体、参与主体、收益主体的权利与义务关系,明确政府在开展农业保险中应发挥的作用和职能。从法律和法规制度上,保障农业保险制度的建立与健全。 综上所述,健全我国农业保险制度我们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我们应该正视我国目前农业保险的现状,正确认识其存在的矛盾和问题,通过政策性力量的引导,凭借立法、行政等手段来健全我国农业保险制度,扫除其发展道路上的羁绊,以解决我国农业生产的后顾之忧,提高农民从事农业生产的积极性,从而推动我国农业健康稳定的发展 农业保险论文:我国农业保险演进现状研究 摘要:通过对农业保险激励机制新的研究视角,从政府、保险公司、农户等三个层面对农业保险的组织激励、供给激励、需求激励、减灾激励等进行分析。同时,从供给约束(包括公司追求目标的约束)、政策需求约束、管理约束等若干方面进行研究。进而探索构建现实背景下我国农业保险发展的激励约束机制,为缓解农业保险市场供给乏力提供理论支持和政策导向。 关键词:农业保险;激励机制;约束机制;框架设计 农业保险是农村经济发展的“稳定器”和“助推器”。一直以来,我国主要采取政府补贴、救济和救助等方式给农业以保障,而人世后政府对农产品的补贴受到种种限制,农业保险则是为世贸规则所允许的“绿箱”政策。基于此,发展农业保险就成为一条必然要行的农业保障途径。农业生产自身的弱质性和弱势性,以及生产过程的特殊性,使得农业保险的开展尤为重要和迫切。目前看来,经济学在很大程度上已经成为研究激励问题的学科,如何设计机制给经济主体提供适当的激励和约束已成为当代经济学的一个核心问题。由此,农业保险激励约束机制的设计也就成为农业保险机制设计的核心内容,是研究农业保险的一个极为重要视角职称论文。 一、文献回顾及问题的提出 美国等西方发达国家的农业保险理论研究和实践发展都已经相当成熟,而我国农业保险发展的历史较短,农业保险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还相当薄弱。 (一)国内农业保险理论研究的文献回顾 国内对农业保险理论研究起始于1935年,以王世颖(1935)、黄公安(1936)为代表的农业经济学者对当时国外农业保险的运作制度进行了探索,并结合当时中国的具体情况,对农业保险在国内实施的意义及模式等方面进行了较为深入的阐释,开创了我国农业保险理论研究的先河。然而,农业保险在1980年代以前的研究由于各种原因而进展缓慢。直到1982年。中国人民保险公司重新开办农业保险业务后,学界对各种农业保险理论问题重新进行了深入探索,主要以郭晓航(1984)、庹国柱等(2002)、李军(1996)、刘京生(2000)为代表的学者开始对农业保险进行系统的研究和分析。国内学者对农业保险的讨论主要集中于农业风险以及理赔的复杂性,农业发展水平低下以及保险费率高昂与农民收入低下的矛盾,农业保险具有准公共产品性质(李军,1996;冯文丽,2004;黄英君,2007)。农业保险的外部性以及农业保险过程中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问题(庹国柱,2002;龙文军,2004)。农业保险的二重性(刘京生,2000)。以及由此导致的政策性保险(郭晓航,1986;庹国柱,2002;黄英君,2007)。总之,大多数研究文献仍是将农业保险界定在“政策性”保险范畴,对农业保险机制设计的研究较为浅显。 (二)研究问题的提出 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下,2004-2010年连续七年中央“涉农”一号文件和《国务院关于保险业发展改革若干意见》等的指引下,我国农业保险试点取得了很好的成效,各种组织形式的农业保险经营主体逐步凸现,但农业保险机制依然没有得到很好构建。现有文献大多从农业保险发展模式的角度对农业保险进行探讨,缺乏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研究。基于此,本文有必要对这方面的研究进行拓展,并作为农业保险机制设计的核心内容之一,同时为缓解农业保险市场供给乏力提供理论支持和政策导向。 二、我国农业保险激励约束机制的内涵及政府的作用 农业保险发展最难解决的问题是供给不足,需求有限,出现了“供需双冷”的窘境,导致农业保险发展缺乏足够的动力。因此,推动农业保险的发展必须十分重视激励机制的建设问题。农业保险的激励应该贯穿于农业保险活动的全过程。然而,保险业的稳健运行有赖于建立科学的约束机制,农业保险作为一项特殊的保险业务,更有必要健全经营行为和风险管理全过程的约束机制。 (一)农业保险激励与约束机制的内涵与外延 “激励”这一概念用于管理,就是通常所说的调动人的积极性的问题。从某种程度上讲,激励本身也是一种约束,某种因素的激励作用越大,约束作用亦大。“激励相容”约束表达了激励机制的作用机理,在信息不对称情况下,所有者的利益最大化必须通过调动员工追求其自身利益最大化的积极性实现。经济机制的“激励”和“约束”作用是不可分的连续统一体。显然,上述关于激励约束机制的研究是基于公司内部的职工行为主体的研究。 而我们对农业保险激励与约束机制的分析是基于农业保险行为主体的激励与约束的研究,与一般意义上的经济机制的“激励”和“约束”问题存在一定差异。这里我们有必要对农业保险的激励与约束机制进行界定和规范。所谓农业保险激励约束机制,是指通过激励约束因素,农业保险供给主体提供农业保险产品与需求主体购买产品相互作用的形式。农业保险激励约束机制应该贯穿于农业保险活动的全过程,对于农业保险险种设计及其经营技术创新都应贯穿于农业保险发展始终。 (二)政府在农业保险激励与约束机制申的作用 农业保险激励约束机制的构建离不开政府政策、制度供给的支持。而我们的研究将农业保险界定为政策性保险,就必然要发挥政府应有的作用,方可规避我国农业保险市场的“双重失灵”现象,但政府仍要以“有限政府”的角色参与农业保险市场作用的发挥。这是政府角色在农业保险发展机制层面的共性要求,具体到农业保险激励约束机制的构建,政府在其中发挥的作用则更为明显和具体。 多数新古典主义经济学家认为政府的任务不仅是保证市场自由化和减少扭曲,而且还应采取积极干预的措施,在市场机制无法发挥作用的地方行使职能,用政府的干预来弥补市场的缺陷以规避“市场失灵”。农业保险具有准公共物品属性,国家的强制性属性和特征决定了其在农业保险发展中的特定地位和作用。世界上开展农业保险的国家普遍实施政府干预,市场经济国家政府干预农业保险的理论来源于保险市场存在着失灵、垄断性或有限竞争性。我国保险市场同样存在市场失灵,农业保险市场更是如此。政府干预农业保险成为一种必要和必须,政府规制将会更多地作用农业保险激励约束机制的构建。我们认为,在市场失灵的情况下,应更多地倾向于选择政府规制加以规范,对农业保险实施科学的激励约束机制,同时应充分认识到农业保险行为主体的内在联系。 三、我国农业保险激励约束机制的主体内容构建 一般地,“激励”是通过奖励等相关手段激发行为主体采取某种行为的内在积极性,诱导某种所期望的行为发生;“约束”是指不允许某种行为发生,一旦发生则对行为主体进行惩罚。激励和约束农业保险主体行为的目标、条件和程度,构成了农业保险激励约束机制的整体,也成为农业保险激励约束机制的主体内容。 (一)农业保险的激励机制 农业保险的激励应该贯穿于农业保险活动的全过程。基于此,谢家智、黄英君等(2006)曾将农业保险的激励机制分为组织激励、供给激励、需求激励、减灾激励等四个方面,并分而述之。IIQ在此基础上,本文从农业保险主体行为的目标、条件和程度这一新的研究视角,对经营主体、投保农户和 政府三个层面就农业保险激励机制的组织激励、供给激励、需求激励、减灾激励等进行探讨。 1对农业保险经营主体的激励 世界保险发展史说明了保险经营范围伴随保险经营技术的创新而不断拓展,涉及人类生活的方方面面。就农业保险而言,可充分利用现代科学技术,提高对农业风险的识别、计量以及损失控制的水平。这样有利于保险公司对风险事故的发生,进行积极的防灾防损,降低甚至规避损失。此外,具有相关性的农业风险同时也具有局部性,基于保险的“大数法则”,可通过大范围的承保来分散风险。从新制度经济学的角度来看,保险公司具有充当农业保险制度变迁初级行动团体的技术优势。但现实情况是:农业保险长期以来亏损严重,保险公司在追求利润最大化的目标下都不愿主动经营,甚至视农险为负担,不会主动充当制度变迁的初级行动团体。但在政府提供的优惠条件下,保险公司则有可能充当初级行动团体,配合政府的制度变迁并获得相应收益,甚至可能只会充当农业保险制度变迁中“免费搭车者”,享受制度变迁的成果。同时由于农业保险的准公共物品属性,政府必须对保险公司给予一定的政策支持和财政补贴,激励保险公司农业保险供给的规模和范围。同时,国家应主动投资农业保险,建立起保险公司和农业经营者互担风险的机制,并积极筹建农业再保险保障体系,逐步扩大农业保险的基础设施投入,进一步扩大农业政策性保险试点范围。 2对投保农户的激励 近年来,一些省份的农村经济在实施战略性结构调整中稳步发展,走出了一条独特的农村工业化道路。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极大地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加快了农民致富的进程。这个进程一方面增加了农民对农业保险的需求;另一方面,它也提升了农民对农业保险产品的购买力。但就农村经济发展现实来看,农户购买能力依然极为有限,尤其是中西部地区。这就要求对投保农户给予适当的财政补贴,激励农户扩大农业保险的有效需求。 从国外实践和立法来看,农业保险的补贴主要分为两个方面:一是由政府提供一定比例保费补贴;二是由政府对农业保险经营者提供业务费用补贴,即经营费用补贴。从我国现实情况来看,为解决农民支付能力低这一农业保险发展中的主要矛盾,强化保险公司的经营责任,应主要采用保费补贴方式为主,经营费用补贴为辅,兼顾二者的比例额度。对于保费补贴水平,可以选择按保险标的单位给予固定额度的保费补贴。如按农民参加保险的种植面积给予每亩地固定额度的保费补贴。此方法不受保险机构保费价格水平差异和变动的影响,较容易防止保费补贴的失控。 3对政府的激励 基于农业保险的准公共物品属性,农业保险存在很强的外部性,最终受益者是全社会的终端消费者,农业保险的开展无疑会扩大整体社会福利,这也是政府产生激励的基础条件。政府必须充当农业保险制度变迁的初级行动团体,为农业保险发展提供技术、研究资料和防灾减损扶持。自古以来,我国就是一个自然灾害频繁的国家,主要有洪水、干旱、地震、台风、泥石流等,这些灾害事故的发生大多有一定的气象或地质征兆。政府应集中必要的财力和人力进行深入研究,从而提供准确的预测信息。提前做好防灾准备。同时政府还应该积极修建防洪抗旱工程,为商业保险公司提供防灾减损扶持。这样可以减轻和缓解我国一直以来对农村采取单一的救助救济方式带来的财政压力,成为一种变相激励。 (二)农业保险的约束机制 Hay和Morris(1991)对企业增长理论进行了拓展,表述了决定企业增长的四个主要因素:需求约束、管理约束、财务约束,以及经理所追求的目标。基于此,我们将对农业保险约束机制做出如下细分:农业保险的供给约束(含公司追求目标的约束)、政策需求约束、管理约束。 1农业保险的供给约束 农业保险的供给约束,亦即对农业保险经营主体的约束。农业保险经营主体承担农业保险的具体业务经营,在农业保险的有效供给和发展中担当重要角色。在当前农业保险市场主体缺位的情况下,扶持培育一定数量的农业保险经营主体对增强农业保险供给和促进农业保险市场发育具有积极意义。毫无疑问,农业保险经营主体有别于其他保险经营主体,它一般是在政府的支持和帮助下成立,必然会享受许多其他保险经营主体难以获得的政府资源优势。为有效激励农业保险经营主体的经营积极性和责任感、充分发挥政府的效能、促使农业保险市场机制的发育,在制度设计和政策供给上,应该对农业保险经营主体进行必要的约束。 首先,应对农业保险经营主体的经营行为及其追求的目标进行约束。就农业保险制度供给本身而言,农业保险的核心问题是解决农业风险问题。但在实践中,在保险市场准人较为严格的情况下,投资人易于以经营农业保险为由,获取政府的保险经营许可。进入保险行业以后,弱化农业保险而主要经营其他保险业务。更为严重的是,这部分农业保险公司同样会获得政府的各种直接和间接补贴,占用公共资源。因此。应从市场的准入到经营的业务范围都做出较严格的约束。当然,商业性保险公司进行涉农业务的经营则不应受到任何制约,而应对其进行鼓励和支持,并可享受农险业务应有的补贴支持。 其次,应对农业保险经营主体进行财务约束。国际上许多农业保险研究的权威专家在考证世界农业保险发展实践的基础上,告诫发展中国家政府应谨慎考虑发展农业保险问题。对各种组织形式的经营主体,必须规范其内控经营机制。建立良好的风险控制和财务约束机制。对于公司型的农业保险公司。还应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同时应处理好与政府的关系。 2农业保险的政策需求约束 国内外农业保险发展实践表明。农业保险相关法律、法规等政策的制定与完善,保证农业保险具有一定的补贴支持,并辅之以必要的行政手段,构成了农业保险发展的基础。首先是法律支持。农业保险的产生和发展作为一种诱导性的制度变迁,其立法意义比一般商业保险制度变迁要重要。从国内农业保险试点看,由于各地情况差异很大,目前国家立法的条件尚不成熟,应先由各地根据辖区内的农业保险试点情况。制定相应的农业保险地方性法规。国务院根据中国保监会等部委拟定的《条例》草案,尽快出台《农业保险条例》,对农业保险进行权威性规范。立法部门要尽快研究,待条件成熟后,适时制定和颁布《农业保险法》。其次是经济支持。具有准公共物品属性的农业保险带有明显的正的外部性(即公益性),是国家农业和农村发展政策的有机组成部分,国家应该给予足够的经济支持。同时,由于农业保险经营风险高、费用高、赔付率高,没有政府经济上的支持是不可能持续经营的。第三是行政支持。农业是一个准公共部门,农业保险的发展具有极强的公共性和外部性,因此,建立对农业的支持保护体系需要探索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并实施对农业保险的一定程度的行政保护。 3农业保险的管理约束 迄今为止最为着名的管理约束方面的检验工作是由彭罗斯(E.PeImsc)完成的。而我们所述农业保险的管理约束则主要体现在对农业风险保障范围和保障程度控制的约束。 首先,就农业风险保障范围的约束而言,农业保险作为一种专业化和社会化的风险管理手段,保险产品的开发设计应加以选择。在一定的保险经营和管理技术条件下,必须对风险进行分类、识别。这一过程在保险产品的设计、开发、承保等环节尤为重要。现代保险经营技术在不断突破可保风险的界限,传统的不可保风险条件在弱化,但许多保险产品经营的失败,在相当程度上是由于风险保障范围界定不科学所致。能导致农业保险标的损失的风险复杂多样,仅涵盖单一风险的保险方案是不完全的,必须对风险保障范围加以规范。理论上,农业保险的风险保障范围与保险费率、保险人与被保险人的利益紧密相关。风险保障范围越宽,保险人承担的责任越大,投保对象的保障程度越充分,但保险费率就越高,投保人的保费负担越重。从促进我国农业保险可持续发展角度,应对农业保险的风险保障范围作必要的约束。 其次,就农业风险保障程度控制的约束而言。农业保险中普遍存在的道德风险和逆选择严重影响其经济效益和市场的培育。但由于农业风险保障程度的约束,使农业投保人无法将全部风险责任转嫁给保险公司,这一风险缺口要求投保人不得不进行“自保”。正是因为“自保”风险的存在,使农户与保险公司在保险标的的农业风险管理中形成利益共同体,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控制道德风险及逆选择发生。而在农业保险实践中,农业风险保障的程度可根据实际情况做出规定和调整。在存在道德风险的条件下,部分保险(不足额保险)将是最优的均衡结果。此外,最优保险合约应明确规定把保障程度作为损失发生额的非递增函数,即小的损失可以足额保险,当损失超过一定限度后则实行部分保险。这些为保障程度的约束提供了理论支持。此外,农业风险保障程度的约束也很容易得到投保人的支持。 四、研究结论 一个经济机制要解决的一个关键问题,是如何调动人们积极性的问题,激励机制能够把人们的自利和互利有机地结合起来。激励和约束是科学激励机制内在不可分割的有机组成部分,仅有激励没有约束的激励手段是缺乏效率的。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既能有效调动经营者的积极性,又能防止其不顾风险盲目追求利益的不负责任行为。激励与约束已成为现代市场经济发展中的核心问题,农业保险激励约束机制是农业保险机制的核心组成部分。农业保险激励约束机制理论所研究的问题是:对于给定的政策性农业保险目标,在自由选择、自愿交换的分散化决策条件下,能否并且怎样设计一个经济机制对农业保险三方行为主体的目标进行激励和约束,使其个人或群体利益和设计者既定的目标一致。它要解决的一个关键问题是:如何调动政府、保险公司、投保农户等行为主体积极性的问题,即如何通过某种制度或规则的安排来诱导他们参与其中,激励机制能够把人们的自利和互利有机地结合起来。另一个关键问题是:如何规范农业保险行为主体的行为目标,约束机制则可以把人们的行为目标与农业保险经济福利的最大化目标进行有效地规范。基于此,同时根据前文对农业保险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较为深入的分析及其联系的综合考察,我们可以尝试构建我国农业保险激励约束机制 农业保险论文:广东农业保险现状与问题的经济学分析 一、问题的提出 农业 保险是保险人组织农业生产经营者进行风险损失分摊,对被保险人在种植业、养殖业生产过程中,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给予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经济补偿的方式。农业保险通过转移和分散风险,由投保的农户共同分担风险,在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灾害后得到经济补偿,保障农业再生产的顺利进行。根据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的协议,保险经营的地域限制进一步对外资企业放开。随着外资保险公司的展业深入,人们保险意识的普遍提升,保险公司也借此契机大力开展各类保险业务,广东保险业呈现出欣欣向荣之势。然而,这种繁荣却无法掩盖长期以来广东农业保险发展滞后的现实,与其他险种开展得热火朝天的状况相比,农业保险发展的不平衡性就越发突显出来,农业保险的萎缩与广东经济强省的现状极不协调。 根据统计,广东农业保险的保费收入从1997年的4225.3万元,急剧萎缩到2005年的1402.7万元,减少了2822.6万元;在保费收入急速下降的带动下,赔款支出也急速下降,由1997年的3952.2万元,下降到2005年的1115.5万元,减少了2836.7万元;广东农业保险赔付率一直处于较高水平徘徊,九年的平均赔付率高达70.8(见表1)。 根据表1可以清晰的看到,从1997年开始到2005年,广东农业保险的保费收入和理赔支出呈急剧下降趋势。农业保险具有正的外部性和准公共产品的特征,随着近年来广东农业保险的萎缩,农业保险经营已处于“需求有限、供给不足”的市场失灵状态。农业保险这一经济补偿机制难以适应新农村建设对金融的需求。 广东农业保险近年来经营萎缩的原因表面上看起来是商业保险公司从事农业保险亏损严重,如农业风险大,农民交保费少,收不付赔;农村分散面广、资金薄,保险成本高;农业保险标的复杂多样,道德风险高;商业保险公司收费难、展业难、理赔难。但实质上是制度问题:政府对农业风险的补偿少,机制不健全。政府传统的救灾保障制度,不仅显露出资金量的严重不足,而且政府专业性保险机构缺乏,在县一级,基本没有专业性的农业保险公司。由于缺乏政府的支持,甚至政府对商业保险公司还进行了负面影响,如出险时农民多报、政府多要、保险公司多赔。商业保险公司用商业保险的办法经营农业保险只能是“大干大赔、小干小赔、不干不赔”。 二、农民和保险公司参与农业保险的经济学分析 农业保险经营的高赔付率势必造成高费率。但从实际的商业保险公司经营来看,即便保险公司厘定了5-12的较高的农业保险费率(根据统计资料显示:2003年,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公司在广东的农业保险费率约为5-12,其中较高的是蔬菜,达到10,玉米小麦为5。一般家庭和企业财产保险的费率仅为0.2-2),农业保险经营仍将处于亏损状态。 农业保险存在“搭便车”问题。一般保险的消费是具有排他性的,不缴纳保险费就不会享受到保险公司的经济补偿。而某些农业保险功能具有非排他性,无法阻止没有缴费的农民对农业保险的消费。如“防灾防损”这类农业保险的辅助功能,能起到减少农业风险损失、降低经营成本的作用,但保险公司在实施防灾防损工作时就会出现没有缴费的农民“搭便车”行为。广东梅州部分地区曾开展农业保险业务,保险公司为防干旱专门为投保地区的农民购置了人工降雨高射炮,一旦捕捉到可能降雨的乌云就轰击,减少旱灾发生的次数或强度。但是对于这些地区没有投保的农民来说,没有缴纳保费却同样因为防灾工作而减少了旱灾的损失。 农业保险存在的“搭便车”问题还表现在保险公司方面。专业性农业保险公司既经营政策性农险业务,又经营商业性涉农保险业务。在遭遇农业特大灾害时,政府将提供财力支持,专业性农业保险公司可能会将经营商业性涉农保险的亏损转嫁给政府承担。而要监督专业性农业保险公司的“搭便车”行为,政府监管部门的监管成本会提高。由于“搭便车”问题的存在,商业性保险公司和农民都不愿意介入,便产生了典型的市场失灵的情形,即单靠市场的力量无法达到帕累托最优分配。因此农业保险的经营必须依靠政府的支持以达到资源的有效配置。 三、政府参与农业保险的经济学分析 只有农民愿意投保,保险公司全力经营,社会得益才能达到最大。农业保险的社会得益,需考虑政府的介入。政府参与农业保险,应主要发挥以下功能: (一)规避农业自然风险和经济风险 农业保险受自然风险和经济风险的双重制约。以广东为例,广东地处东亚季风区,气候灾害种类多、出现频繁,主要灾害有低温霜冻、冰雹、龙卷风、暴雨洪涝、热带气旋等。据不完全统计,20世纪90年代,广东每年因自然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平均达120亿元,占全省国内生产总值的3-5。此外,广东农业保险还受经济风险的制约,主要表现在农产品市场的风险和农业保险经营的风险。农民总体上来说是属于低收入的群体,根据保险业的特点,保险需求与潜在客户的收入水平正相关,农民的低收入和较高的恩格尔系数限制了其对农业保险的实际需求。因此,政府必须考虑到农业保险经营的特点和农业的特性,建立多层保险与风险分担、政府与市场共同参与的农业保险的风险防范机制。在规避农业自然风险和经济风险方面,我们应借鉴国内外经验,选择部分产品和部分地区率先试点,建立商业保险机构参与,合作保险起主要作用,政府保险补贴作为支持,自愿保险与强制保险相结合,农业保险与灾害救济相结合的一种风险分担的保险与风险管理体制。 (二)纠正农业保险的外部性 农业保险具有正外部性。从短期来看,农业保险的利益外溢性,需要政府建立财政补贴制度,对外部效应进行内在化。政府补贴可以根据需求和效率选择向经营农业保险的商业保险公司提供补贴或向投保农户提供补贴,或者对两者同时补贴。无论是以何种形式进行补贴,其补贴的幅度应该等于农业保险的外部成本,这样就刚好抵消了正外部性带来的影响,弥补了市场失灵。世界许多国家或地区都是通过实施农业保险计划或政府以不同的出资方式和比例建立准备基金、对保险费给予补贴等方式,支持和发展农业保险。2003年,上海市明确将农业险补贴列入公共财 政体系,市区两级财政每年补贴达1000万元,其中区县补贴约25-30,每年的市区两级财政补贴,约占上海农业保险总保费的25。由于有财政补贴,上海的保险费率不仅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其中水稻的保费大约在1.2左右,奶牛在1至3之间;而且,农业险投保面有了大幅提升。其中,水稻投保面已经达到85,奶牛投保面达到了80,出口的蔬菜投保面达到了25。 (三)提供农业保险准公共物品 农业保险是准公共物品。纯公共物品是具有消费的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的,两者缺一不可。私人物品则是数量会随着任何人对它的消费增加而减少的物品,消费具有排他性和竞争性。介于私人物品和公共物品之间的产品,我们习惯于称之为准公共物品。农业保险就是一种具有利益外溢特征即正外部性的产品。微观行为上看,农民购买了农业保险,若遭受合同约定的风险损失,可以从保险公司获得理赔作为补偿,从这一角度看,农业保险属于私人产品,它具有消费的排他性和竞争性,谁投保,谁受益。但是,考虑到农业风险主要是台风、洪涝、干旱等自然风险,这类风险目前还不能由农民个体来控制,更不是一般意义上的个人过错造成的,农业保险客观上保护了个体农民的收益,从而又保护了农业生产的再进行和社会秩序的稳定。宏观角度上看,农业作为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其发展的状况直接影响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虽然面对的是农业,但其带来的利益却远非农业产量、农业产值等指标所能衡量的。农民缴纳保费购买农业保险,不仅能保障自己收入稳定,而且还发挥着保证农业再生产顺利进行和稳定国民经济的作用。因此,对于农业保险这种准公共物品,应采取“政府财政补贴推动、商业化运作”的模式进行经营。 (四)解决农业保险中的信息不对称问题 农户与保险公司是交易双方,农户相对保险公司来说处于信息优势地位,因为农户是农业生产的真正经营者,他对生产过程中标的物的抗风险能力、经营状况都较清楚,而保险公司难以直接了解农户生产经营的详细信息。当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经济损失时,保险公司也难以厘定准确的受灾程度。因此,保险公司和个体农户之间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非对称信息的存在还会引发农民的道德风险行为。保险公司难以对作为具有信息优势的农户的生产经营进行密切监督。农户在利益驱动下采取损害保险公司利益的行为,如有意造成标的物的非正常损害,或是夸大受灾程度以骗取更多保费。由于农业保险中的信息不对称,政府的职责就是建立再保险制度。再保险是保险人将自己承担的风险和责任向其他保险人进行保险的行为,是一种有效的风险分散机制。国家可以考虑成立农业再保险公司,由政府分担再保险责任,或是委托某家商业保险公司扮演这一角色,通过对不同险种制定不同的分保比例,引导经营重点,提高农业保险经营主体的积极性。同时,政府还要加强对农业保险经营的监管,现行《保险法》不完全适用。因此,政府应根据农业保险的性质,在相关法律中明确农业保险经营原则与组织形式、保险费率的形成机制、承保范围、农业保险再保险机制等,为保障农业保险的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农业保险论文:中国农业保险发展现状与存在问题调研报告 在我国,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农业的稳定发展是国民经济健康发展的关键。作为世界上农业自然灾害比较严重的国家,我国脆弱的农业,亟须农业保险的有力保障和支持,以保证农业生产经营的稳定和持续发展。 一、我国农业保险发展现状 我国农业保险业经历了一个曲折的发展过程,从1982年开始由民政部门、农业部门、保险公司等陆续开办了一些农业保险业务。1982年到1992年农业保险业务呈上升趋势,到1992年当年农业保险费收入达到8.62亿元。但保费快速上升的同时是居高不下的赔付率,1991年农业保险的赔付率为119%。在政府支持性措施减弱以后,过高的赔付率导致农业保险业务逐步萎缩,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不得不调整农险结构,对一些风险大、亏损多的农险业务进行战略性收缩,而其他保险公司则是退出农业保险的经营。,中国人保香港上市后,由于经济效益的原因,不再经营大部分的农险业务。 自以来,专业农险公司开始浮出水面,9个省区市的农业保险试点也已经全面铺开。,保监会颁布了发展农业保险的指导性意见,提出农业保险发展的五种模式:一是与地方政府签订协议,由商业保险公司代办农业险;二是在经营农业险基础较好的上海、黑龙江等地区,设立专业性农业保险公司;三是设立农业相互保险公司;四是在地方财力允许的情况下,尝试设立由地方财政兜底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公司;五是继续引进像法国安盟保险等具有农业保险经营的先进技术及管理经验的外资或合资保险公司。 二、我国农业保险面临的主要问题 目前我国的农业保险仍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问题,现行的农业保险组织体系不适应农业保险发展的需要。一方面农业保险的有效需求不足;另一方面商业保险公司开展农业保险业务的积极性不高,农业保险的发展面临资源短缺、技术薄弱、人才匮乏等问题。另外,传统风险管理体制在一定程度上也阻碍了农业保险的发展。 (一)有效需求不足 农业生产和经营风险的客观存在,必然形成对农业保险的巨大需求,但目前我国农业保险的有效需求明显不足。主要原因在于:超小规模的土地经营客观上弱化了农业保险的经济保障功能,窄小的经营规模使农民产生较低的预期收益,因而不愿意付出保险成本;我国的农业保险主要以商业形式经营,国家支持和补贴较少,相对农民收入而言,保险费率较高,抑制了农民对保险的需求。 (二)缺乏专业性保险从业人员 长期以来,我国保险业由于受到各种因素的干扰,发展呈现多次起落,保险人才断层,目前我国保险从业人员大多数人是从其他行业转来的,没受过专门保险教育。而农业保险经营的复杂性、艰苦性,更是导致人才奇缺。因此,从业人员现状是经验型多,知识型少;保守型多,开拓型少;单一型多,复合型少;粗放型多,效益型少。数据表明,我国保险市场人才供需比例约为1:4。人才的极度匮乏,特别是核保、核赔、精算等技术型人才和管理、营销、培训等复合型人才的严重不足,已成为制约保险业快速发展的重要因素。 (三)农业保险险种减少,发展滞后 我国保险业在经历了最初十几年的快速增长后大幅下滑,除了一些外部因素外,保险产品的结构不合理,险种可选性少,不能满足市场的多样化需求,这也是一个重要因素。产品缺乏创新,一方面产品雷同多,细分度不够,达不到不同人群、不同需求的组合效应。另一方面产品开发能力弱,更新换代慢。由于长年亏损、业务萎缩。 (四)保险中介机构缺位 规范化的保险中介机构活跃在保险市场上,是现代保险市场成熟的重要标志之一,对保险的供求双方均能起到重要的媒介和桥梁作用。特别在农村保险市场中,保险中介人可以将保险公司的经营触角延伸到农村的各个角落,节约保险公司的经营成本,也能起到服务于广大农民的作用。然而,以往我国保险公司几乎全部依靠自身的展业队伍承保农业保险,没有充分利用农村保险和保险经纪公司这一中介形式。 (五)农民投保意识不高 农民对农业保险既力不从心,又心有疑虑。首先,由于农业保险风险大、农业保险项目经营经常入不敷出,保险公司对其要求较高保险费率,而高保费又令更多的农民买不起保险。其次,许多农民对保险认识不足,风险管理意识差。由于宣传力度不够,农民对保险存在认识上的偏差:一是不相信保险的作用,许多农民由于受迷信思想和小农意识的影响,很难相信保险对生产和生活的保障作用;二是依赖保险,许多农民买了保险后,高枕无忧,不积极参与防灾防损,导致损失扩大;三是道德风险严重,由于农业生产分散,保险公司监督力度不够,少数农民法律意识淡薄,利用保险进行欺诈活动,把保险当作“摇钱树”,失去了保险的意义,触犯了国家法律。 (六)我国农业保险的再保险机制和再保险市场尚不完善 我国农业保险由于缺乏适当的再保险安排,使得风险过于集中在保险经营主体自身、难于分散,影响经营主体的经营效果。而国外农业保险经营普遍有再保险机制的支持,特别是避免特大自然灾害对农业和农民的影响。例如,美国联邦政府农作物保险公司负责在中央建立再保险基金,向开展农作物保险的保险人提供超额损失再保险,再保险责任按赔付率分段确定,目的是既向各私营农作物保险公司提供超额损失再保险(不超过115%),又限制农作物保险公司的盈利水平(不高于15%)。而我国,由于再保险市场有效需求不足,市场主体数量少且不健全,导致我国的再保险市场一方面供给主体偿付能力严重不足,另一方面技术与服务远远落后于国际水平。 三、对策 当前,我国农业保险面临着“供给短缺”和“有效需求不足”的双重问题,保险经营和发展的两难困境。结合我国农业保险的特点和国外农业保险发展经验,为了推动我国农业保险市场的发展,我国应从以下几方面采取对策: (一)建立和完善农业保险市场。主要通过以下途径:一是完善农业保险供给体系,一方面商业保险公司要改变经营方式,转变经营作风,以增加农业保险的供给;另一方面,要完善和拓展农业保险经营机构的职能,克服农业保险中的逆向选择。二是提高农业保险的有效需求水平。要大力开展农业保险的宣传工作,提高农民的风险管理意识,培育农业保险意识,鼓励农业的规模经营,增加农民收入,以增强农民对农业保险的动机和能力。三是培育农业保险人才。培育具有专业知识和开拓创新精神的农 业保险人才,提高农业保险机构的经营管理水平和市场的多层次需要。(二)加强政府对农业保险的支持。主要包括:一是加强农业保险立法和完善的制度环境,政府应制订相关的法律法规以保证农业保险的顺利开展;二是实行税收优惠、财政补贴和再保险政策,支持保险业的发展;三是建立农业保险再保险机制,政府通过财政补贴很多优惠政策支持农业再保险市场,扩大风险分散面,达到风险分散的目的。 (三)利用资本市场分散巨额风险。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一是国家和地方政府采取财政拨款或补贴方式建立巨灾专项风险基金;二是发展保险衍生产品。 (四)加强保险专业人才的培养。农业风险的特殊性、复杂性决定了农业保险经营技术的特殊要求。技术是保险经营的重要要素,而发展保险技术的关键又是人才。但长期以来,我国保险业由于受到各种因素的干扰,农业保险更是呈萎缩趋势,导致农业保险人才奇缺。因此,为了农业保险事业的顺利发展,一定要重视和开展对农业保险技术人才的培养,通过代培、委陪、函授等多种方式培养基层农业保险业务骨干,同时,要在大专院校培养具有农业保险系统理论的高级专业人才,确保农业保险业务的快速发展。 农业保险论文:非正式制度和农业保险制度变迁研究 现阶段,我国农业保险体系内的正式制度安排依旧十分薄弱,非正式的制度仍发挥很重要的作用,正式制度对非正式制度的有效替代将是一个漫长的过程。这就要求在构建完善农业保险体系过程中进行思路上的创新,充分发挥非正式制度的积极功能,在制度和文化层面上使两者之间找到一个契合点并有机结合起来,才能取得理想的制度变迁效果。 一、我国农业保险制度的历史演进 伴随着农业的发展和演变过程,我国农业保险制度经历了巨大的变迁,正是非正式制度变迁使农业保险制度的形成有其深刻的历史背景。 1.我国古代农业保险思想的原始形态。中华民族五千年的灿烂文化,就是在与各种灾害的不懈斗争实践中,萌生了对付灾害事故的保险思想和原始形态的保险方法。在中国漫长的农耕时代,为应对纷沓而至的水旱饥荒,“积蓄备荒”的保险思想贯穿了我国整个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各朝统治者为了维护和巩固自己的王朝,在大灾之后保持社会的稳定,各种仓储制度应运而生。这种以实物形式的救济后备制度,具有政府统筹、带有强制性的保险的性质,在民间多采用“积谷防饥”、“养儿防老”形式的自保与互助风俗制度,从某种程度来说,几千年封建农业社会积淀下来的最具代表性的风险保障思想与非正式制度,时至今日仍在产生相当大的影响。 2.我国近代农业保险思想的产生。在自然经济占统治地位和长期闭关锁国的社会条件下,近代农业保险思想是随着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入侵和农村经济发展极为困难的条件下逐步形成的。一些具有爱国思想的知识分子深受资本主义思想的影响,主张学习西方的先进思想和技术,“师夷之长技以制”,他们在吸取我国古代原始保险思想和西近代保险思想的基础上,形成了我国近代的农业保险理论和思想。为发展民族农业保险,少数省份在个别地区试办过农业保险,但多以失败告终。虽然引进了西方近代保险的原理、方法和观念,但在自然经济仍居主导地位的半封建半殖民地的旧中国,其影响极其有限。 3.建国后我国保险思想的形成与发展。建国后,我国的农业险理论和实践基本上是借鉴苏联的经验,在国家保险理论指导和意识形态影响下,我国农业保险业从创建之初,就具有明显的“财政性保险”的特征,虽然也发挥着风险补偿、防灾防损等作用,但这并不是发展农业保险的目的,业务基本上是依靠政府的行政命令来推动的。制度建立以后,农业保险发展基本处于停滞的状态并完全由国家救灾方式所代替。经济转型时期农业保险制度虽然在重新培育,但迄今仍然没有摸索出一条适合我国国情发展的农业保险道路,仍没有在农业保险的制度安排与创新方面取得突破,由于制度缺失,我国农业保险陷入了“需求不足、供给短缺”的市场失灵境地。 二、我国发展非正式保险制度的必要性 纵观几千年来中国保险思想发展史,非正式制度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根植于农业社会、以国家为主导、以社会救济为主要内容的古代保险思想有利于农业保险的形成,但却阻碍了现代农业保险的发展。中国的文化传统中一贯注重伦理道德、意识形态等精神因素作用的历史惯性,对人们的行为影响深远,人们习惯于从过去的经验和传统中寻找依据和方法,这就使得传统观念、行为习惯对农业保险制度变迁的影响和制约特别突出,再加上国家在意识形态领域的长期投资,也使人们形成了注重行为的价值判断和道德评价的思维习惯。也正是因为如此,适应农业保险发展要求的非正式制度——意识形态、伦理规范、道德观念和风俗习惯建构尚未完成,而非正式制度的匾乏影响了农业保险的需求和供给。 非正式制度通过双重作用影响我国农业保险制度变迁,一方面降低交易成本,强化激励机制,提高经济绩效,成为农业保险发展的强力剂。长期实践中积淀下来的意识形态和习惯准则,作为一种个人与环境达成“协议”的交易工具,形成一种个人与外部世界的确定关系,大大简化了人们认知、选择的过程,节约交易费用。同时,它所包含的与公正相关的道德评价,也缩减人们在相互对立的理性之间进行选择时所耗费的时间和成本,降低交易费用,也有利于正式制度的正常运行。作为一种社会调节机制,由于非正式制度往往表现为世代相传的习俗与行为习惯,因而在一定条件下,其内在的凝聚作用规范了社会成员行为。尽管这种规范性不具有国家强制性,由于其本身凝结着社会成员对往昔现象、经验或祖先的某种程度上的崇敬,所以人们往往会以传统为参照系来指导自己的行为。有效的意识形态和伦理道德,成功的遏制“搭便车”、损人利己和机会主义行为倾向。克服这些行为固然要靠正式制度来制约,但正式制度不论在质上还是在量上都存在着许多无法达到的空间,这些空间只能靠主体的价值观念、伦理道德来自觉维持。从某方面来说,意识形态和道德观念也是一种人力资本,当人们认同于某种意识形态和伦理道德时将形成一种巨大的行为激励,提高人力资本的使用效益。尤其是意识形态作为一种特别的人力资本更是效果显着,合乎理性的意识形态能够有效淡化机会主义行为。当然,非正式制度的自发性、持续性等特点也往往使其成为阻碍制度变迁与创新的因素,陈旧的非正式制度安排难免会延长制度变迁的时滞,强化制度创新的路径依赖,也会干扰正式制度功能的有效发挥,扰乱社会运行的秩序,从而加大社会运行的操作成本,降低制度绩效。 某种程度上讲,人类的各种风险应对策略的历史发展沿革表明农业保险制度是一个文化层面的东西,那么在正式保险制度移植中简单的工具性的移植和借用是存在问题的,任何制度不能脱离其存在和发挥作用的环境——文化。不顾客观规律的强制性的制度移植,完全可能造成制度实际运行中的扭曲,最终增大制度运行本身和未来变迁的社会成本。这也是近代农业保险制度在我国运行产生南桔北枳问题的根本原因。有效保护私人财产权利是一个国家成为名副其实的法治国家的标志,但法治国家不仅仅表现为国家制定出完整和先进的法律条文体系,更重要的培育法治的契约文化,文化的培育就需要漫长的过程,这受制于我国农村的经济发展水平、农村城镇化进程、农村人口家庭观念的变化和农民文化观念的变化高度相关。这些影响因素的性质及变迁的规律决定了非正式保险制度的长期存在,如农业系统性风险、信息不对称和双重正外部性,诚信意识问题等等。 无论怎样发展农业保险,一旦其赖以存在的信用基础出现了问题,由于监督人的行为成本高昂,许多对合作双方都有利可图的交易,在缺乏道德共识的环境里就会无法实现,便不可能保证农业保险稳定地正常运行。 三、加强非正式制度建设,促进我国农业保险制度创新 由于非正式制度存在形式上的分散性、变迁上的自发性、连续性特征,因而其创新具有与正式制度完全不同的特点,不能像正式制度那样易于采取自上而下的强制变迁形式,可以采取诱致变迁的形式,充分发挥人的能动性,重视习俗影响,塑造道德理念和建构新型文化,加强农村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民主法制建设。 首先,我们要重视习俗影响和塑造道德理念。现代 的农业保险制度是在以英美为主的具有浓厚契约传统西方国家发展起来,我国从逐渐引入西方现代农业保险机制的过程中,虽然机制所需要的正式制度在我国基本建立起来,但机制运行所需要的契约观念、守信观念、守法观念等却还没有树立起来和充分发挥作用。要克服这种制约我国农业保险发展的现象,就必须努力树立契约观念,建立和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价值观念、消除那些与市场观念矛盾的道德和习俗观念,并对传统的价值观念和风俗习惯进行仔细甄别,除去陋习,保留精华。 其次,我们要塑造道德理念。自愿互利的农业保险其实就是一种市场交易,而维持和优化市场交易秩序最基本的道德准则就是利人利己。道德与不道德的分界线,就是保险主体是利人利己,还是损人利己。通常,道德规范建设具有系统性,主要涉及三个方面:参与者诚信或失信的识别机制,形成俱乐部规范,诚信或失信的激励和惩罚机制,这需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治本主要是制度建设,特别是信用制度建设。道德规范建设实际上是形成农业保险主体共同遵守的道德观和价值观,如诚信就是现代农业保险中共同的道德观和价值观,功能是克服机会主义行为,提高遵守合同的自觉性。因此,道德规范建设的意义是使守信成为自觉的行为,自觉的遵从。当然,我们不仅要反对泛道德主义,也要反对那种泛法律主义的倾向。实际上传统儒家伦理看重的,不是去制定这样或那样的规则、规范,而是强调在道德生活中树立榜样。人们在生活中更多地不是从规则、规范里学会道德的行为,而是从家人、父母、邻居、同伴以及历史生活的实例、榜样中来学习和培养道德感、道德习惯和道德情操的,培养健全的人格就是我们目前面临的重要问题,这有助于我们克服目前农业保险乃至社会所面临的诚信、责任问题,而培养健全的人格,依靠“德、智、体、群四育并重”,使人们的品质得到升华、认可和尊重。 最后,我们要建构新型保险文化。在保险制度的变迁过程中我们也面临着保险文化转型的任务,在非正式制度安排方面要建立起与保险制度相适应的文化氛围,努力营造一种自由、自主、竞争、效率、契约的保险文化,不断探索和积累反映保险运行规律的各种经验和知识,以支持保险经济的有效运行。建立新型的社会主义保险文化,从根本上促进非正式保险制度的变迁。尤其在我国这种政府主导强制性制度变迁与传统思想文化影响之深的情况下,当农业保险机制的正式制度发生了变迁时,如果缺乏与之相适应的思想文化等非正式制度支持,传统的非正式制度不发生变迁或变迁速度过慢,这势必会影响农业保险正式制度甚至金融市场经济秩序的型构。 农业保险论文:我国农业保险的现状成因与对策 大力发展农业保险,构建支农保护体系 我国是一个农村人口占总人口85%的农业大国,也是世界上自然灾害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要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加快农业保险发展步伐,构建强有力的“三农”保护伞。然而,作为一种分散农业风险、补偿农业损失、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促进农民增收机制的农业保险,却成逐年萎缩状态,与农村、农业发展的要求极不相称。 现状:农业保险踪影难觅 在我国,农业保险多年来一直徘徊不前。 农业保险几起几落:建国初期,国家即开设了农业保险,设计了多个险种,后因种种原因,于70年代停止了该项业务。1982年,本着为农业生产服务、为国家和农民分忧的指导思想,原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决定恢复办理农业保险业务。1996年,原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改组为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后,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承接了原人保公司的农业保险业务。 自1982年我国恢复农业保险以来,先是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独家经营农业保险,之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产保险公司开始经营兵团系统内部的农业保险,到80年代后期,民政部门开办农村救灾保险。其他经营主体也或多或少地做过尝试,但由于经营亏损严重,都相继退出了农业保险领域。目前经营农业保险业务的,就只有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产保险公司。 农险业务日渐萎缩:1993年,全国农业保险保费收入达8.29亿元,占当年财产保险保费收入的3.58;1997年,农业保险保费收入为15.4亿元,占财产保险保费的1.41,比1993年下降2.17个百分点;20__年,农业保险保费收入为5.26亿元,占财产保险保费收入的比重仅为0.9,比1997年又下降了0.51个百分点。到20__年,全国各类保险公司保费收入达3000多亿元,农业保险总收入只有4.8亿元左右,仅占到全年保费收入的0.16,比上一年下降20,是20年来下滑幅度最大的一年。另外,在保费收入大幅下降的同时,农业保险的险种数目也在不断减少,由最多时候的60多个险种,下降到目前的不足30个。 原因:“三高”令人避而远之 高赔付:保险公司伤脑筋。目前国内开办农业保险并形成一定规模的,只有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和新疆兵团财产保险公司。人保保险公司只提供的数据表明,农业保险赔付率一直居高不下。1993年高达116,这意味着收上来的保费全部赔给客户还不够。中国人保江西省分公司自1982年开办农业保险至20__年,仅有3年的赔付率低于70,有6年的赔付率在70—100之间,其余12年的赔付率平均在100以上。由于入不敷出,出于经济利益考虑,各商业保险公司对开办农业保险避而远之,也就不难理解了。 高费率:农民负担有点重。农业风险的加剧,农民迫切希望农险“保护伞”能为其生产生活带来实实在在的保险保障。然而随着本来基础就不好的农业保险的萎缩,大多数农民面临的是高费率或无处投保的尴尬。农险费率居高不下,主要是风险发生的概率大、赔付率过高。通常是自然灾害发生频繁的地区急于投保,比如近几年持续干旱的北方地区和容易发生洪涝的南方地区。而一些旱涝保收的地区看到保费这么贵,就不愿意参加保险。这样,保险“投保越多、费用越低、保障越足”的“大数法则”就难以正常发挥。农民想投保,但交不起钱;农民能接受的,保险公司又赔不起。高赔付导致了农险的高保费,而高保费又令更多的农民买不起保险,农业保险就这样走入了日渐萎缩的“怪圈”。 高风险:农民保险两尴尬。专家们分析认为,长期以来,我国农户生活在“靠天吃饭”的阴影下,产生了一种思维定式——“老天爷才是收成好坏的决定因素”,人是违背不得的。对保险存在严重的侥幸心理。认为买保险是加重“负担”,能免则免。“急时抱不了佛脚”却又怨天尤人。 此外,由于地方财力与经济环境的差异,各地政府对农业保险的认识与支持存在较大区别,使得保险公司开展农业保险业务困难重重。在一些对农业保险认识不到位的地方,以农民自愿参保为主,发生灾害和疫情时,保险公司爱莫能助;此外,还有一些地方将农业保险视为乱收费,既挫伤了保险公司的积极性,也极大地阻碍了农业保险的发展。 出路:加快改革发展步伐 作为一个农业大国,我国发展农业保险,被认为对平抑农业生产风险、提高农村防灾防损能力以及灾后恢复能力、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面对一方面农业灾害频繁、高赔付率使保险公司对农业险避而远之,另一方面高保费和农民的低收入使农民缺乏投保积极性的尴尬现状,中国的农业保险应该怎么办? 一要把农业保险纳入法制化轨道。要尽快制定和颁布《农业保险法》,对农业保险的经营目的、性质、经营原则、组织形式、承保范围、保险费率、保险责任以及相关机构对农业保险的监管作出明确的规定,明确农业保险的地位,并借助于税收杠杆的财政积累来补贴农业保险,将实现社会稳定作为首要目标。要明确农业保险的政策性,以法律形式规范农业保险的经营主体、参与主体、受益主体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明确政府在开展农业保险中应发挥的作用和职能,从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上,保证农业保险制度的建立健全。 二要建立农业保险政策性业务、商业化运行的模式。由于农业保险具有很强的外部性,对增进消费者福利和社会稳定具有重大作用,但它本身经济效率低下,商业保险公司不愿经营或无力经营。政策性农业保险应先试点,再逐步推广。作为政府,应该出资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机构,像过去建立政策性银行一样,开展农业保险业务。同时,允许商业性保险公司开展农险业务,但要接受其业务指导和资金帮助,经营行为必须符合农险经营的有关政策和法规。由于农业保险的特殊性及其在保证农业稳定经营和可持续发展乃至保证整个国民经济稳定发展中的作用,国家和政府应承担起保障农业保险健康发展的责任,加大对农业保险的政策扶持,如对经营农业保险的保险公司的经营费用进行补贴,实行税收减免,以弥补保险公司经营农业保险的亏损,鼓励其积极经营农业保险,增加农业保险供给。另一方面,对农业保险投保人即农民 给予保费补贴,增强其对农业保险的投保购买能力,以增加其农业保险需求。三要建立农业巨灾专项风险基金。巨灾专项风险基金是用以应付特大灾害发生而积累的专项基金,用于发生巨灾时的大额保险赔付。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同时也面临着巨大的自然灾害,每年都会因洪涝灾害、病虫灾害、干旱等灾害遭受巨大损失,巨灾专项风险基金确实是解决当前问题的一个有效措施和手段。建立解决农业巨灾保险基金的应主要从一下几个方面着手:一是国家采取财政补贴和财政拨款方式建立专项基金;二是各级地方政府每年拿出部分支农资金和救灾款,专款专用,充实后备;三是由建立的政策性保险机构发行债券和以国家投资为主,企业、社会团体等参股方式筹集风险专项基金。 四要构建农业再保险体系。由于自身经济条件的限制和农业保险经营难度大、赔付率高等特点,农业保险承担风险责任的能力和赔付能力有限。在此情况下必须通过再保险方式,在更大范围内分散风险,分摊损失。在我国农业风险频繁发生的情况下,农业再保险就显得更为重要。农业保险主管部门应充分调动国内外再保险公司的积极性,使国内中外再保险公司跟进研究利用再保险机制,制定农业再保险分保方案,分散农业保险经营风险,支持农业保险业务稳健发展。 县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总结 自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开展以来,在省财政厅的正确指导下,__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的原则,按照部门分工,各负其责,相互配合,积极开展我县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充分发挥保险在农业生产中的保障作用,缓解农业灾害压力,积极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安定做出贡献。现将2015年度全县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根据省财政厅 《关于开展2015年农业保险工作的通知》(__财金〔2015〕20号)文件精神,我县2015年继续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深入开展,县政府以__府办函〔2015〕20号文件明确各乡镇、各相关职能部门工作职责、目标任务以及人员机构配置。为给群众提供零距离服务,我公司因地制宜在全县设立了4个乡镇营销服务部、20个乡镇保险服务站、194个村级保险服务点和12个社区保险服务点,并精心挑选了在当地有较大影响力、群众支持率高的、责任心强的人员担当部站点负责人。同时公司专门设立农险部,配备人员和车辆,下面服务部、服务站配备了电脑、扫描仪、照相机等设施,真正做到了具体工作有人抓,衔接工作有配合,管理工作有组织的一套完整的工作机制,这些都为抓好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2015年是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的第九个年头,为将政策性农业保险政策及时准确更深入地传达给全县人民群众,我县一方面多次组织乡镇分管领导和部、站、点负责人进行业务培训,达到了"一传十、十传百、百传千千万"效果,另一方面利用承保、理赔契机走村到户进行农业保险宣传,将印制的宣传册、宣传单及其他宣传资料分发给农民群众,并耐心细仔讲解农业保险政策,使党的惠农政策深入人心,在广大农民群众中形成了良好的舆论氛围,得到广大农户的支持与好评,促进了政策性农业保险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 为做好2015年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我们根据上级文件精神,保险公司将工作细化量化,严格按照"三必须"(即必须出据保险单、必须保险费收取到户、必须保险理赔款到卡)原则办理业务。承保工作结束后,各公司将各乡镇承保情况汇总表及县级匹配资金申请送财政部门审核,审核无误后,财政部门及时将匹配资金拨付到各公司。通过大力宣传和通力协作,全县圆满完成了水稻承保面积21.41万亩,玉米承保面积12.71万亩,油菜承保面积12.65万亩,马铃薯承保面积21.54万亩,能繁母猪承保3.42万头,育肥猪承保29.55万头,森林承保49.21万亩的承保任务。 在承保上,我县按照政策性农业保险相关政策广泛宣传动员,做到了种植业、养殖业保险"全覆盖、全受益",并通过"无赔款优待"政策的有效实施,确保了政策性农业保险可持续健康发展。全年累计收取政策性农业保险费2383.76万元,其中农户自缴保费合计533.62万元,各级财政补贴共计1850.14万元。 在理赔上,我县坚持依法合规、科学合理理赔,做到了快查勘、快定损、快理赔,真正把党中央的惠民政策落到了实处。全年累计已决赔款1445.84万元,其中水稻赔付311.13万元,赔付率80.74%,玉米赔付370.72万元,赔付率161.71%,油菜赔付40万元,赔付率30.99%,马铃薯赔付60万元,赔付率16.58%,种植业赔款受益户达到24584户;森林险赔付25.11万元,赔付率51.89%;能繁母猪赔付137.8万元,赔付率67.11%,育肥猪赔付501.08万元,赔付率48.90%,养殖业赔款受益户达到3657户次。油菜、马铃薯、能繁母猪还未到期责任准备金320万元。通过这些理赔数据显示,充分展现了保险业的"经济助推器"和"社会稳定器"作用,既保护了群众利益,又促进了社会和谐,同时为科学发展,建设幸福__提供了强大的经济支撑和风险保障。 农业保险论文:城乡统筹中的农业保险法律制度初探 [摘 要] 在经济快速发展的新时期,我国提出“城乡统筹发展”的新思路,并在国内首次建立了重庆市和成都市统筹城乡综合改革试验区,以解决城乡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协调发展问题。城乡统筹发展中的农业发展问题,是我国经济发展的基础问题。在城乡统筹的农业发展中,需要强有力的金融支持。科学、合理地建立农业保险法律制度,是以金融支撑促进农业经济发展的重要方面。 [关键词] 城乡统筹; 农业保险;法律制度 我国历来重视农业发展问题,历届政府都将“三农问题”作为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并在全国范围内先后采取了农村费改税、免除农业税、联合医疗保险等惠民措施,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增加农民收入。但是,在我国工业经济飞速发展并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的同时,由于我国农地面积广阔、农业就业人员基数大、农业技术发展水平不高,导致农业发展举步维艰,城乡经济、文化差距进一步扩大,农业仍然是制约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瓶颈。 在解决“三农”问题上,“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推进现代农业建设,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大力发展农村公共事业,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已被写入了 “十一五”规划。我国农业问题有了良好的政策环境,必将迎来高速、稳定、健康发展的新时期。统筹城乡发展,必然要求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模式,要让更多的优惠措施、更多的公共服务进入农村,建立地位平等、开放互通、互补互促、共同进步、平等和谐的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新格局。农业在具备良好的政策环境的前提下,要积极、稳健地搞活农村经济,必须建立强有力的金融支持。为此,必须通过建立和完善农业信贷,加大对农业的经济投入力度。通过建立农业保险法律制度、积极有效地在广大农村开展农业保险,分散农业生产、经营风险,增强农民防灾、抗灾能力, 促进农业经济发展。农业保险法律制度的建立,对我国农业发展有重大的促进意义。我国应在分析城乡统筹发展与农村金融体系支撑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农业发展的实际情况,构建我国的农业保险法律制度。 一、城乡统筹发展与我国农业生产的基本国情 城乡统筹发展的目标,就是要逐步调整城乡二元结构、改革城乡二元体制,完善支农政策体系,加大财政对农村的投入、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建设、加强合作经济组织建设和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1]。城乡统筹发展,应结合我国农村实际,重点解决农业和农村发展的薄弱环节。我国农业生产的基本国情体现于以下方面: 首先,我国农业生产经营分散、个体农户生产经营规模小、抗灾能力差。我国是一个传统的农业国家,人口多,人均占有耕地不足,小农经济的发展历史悠久,以家庭为单位的农业生产一直占据农业经济发展的主导地位,农户生产经营规模小,难以形成农业的规模化经营。由于我国的地理状况、气候条件等自然原因,农业灾害频频发生,农民的抗灾能力较弱。我国农业自然灾害发生的频率、用于保护农业生产自然环境的成本、农业生态恢复成本分别高出世界平均水平的18%、27%和36% [2]。 其次,由于长期小农经济意识的影响,我国大多数农民的现代经济、生态农业观念不强、农业生产技术落后。由于经营分散、规模小,部分农民至今仍“守着自家一亩三分地过日子”;由于许多农民缺乏突破传统农业生产而转向经营现代农业的理念,经济型的绿色农产品生产不足;在农业生产技术方面,牛耕火种的情况在我国农村仍然存在。 农业灾害历来是我国农业发展的障碍,必须发挥全社会的力量来克服这一问题。因此,从立法的角度建立有效的农业风险分散机制,建立和完善农业保险制度,从减轻农民损失的角度间接增加农民收入,也是城乡统筹发展的重点之一[3]。 二、城乡统筹发展与农业保险支撑 城乡统筹发展不是一个单一的概念,具有丰富的内涵:一方面,从思想上要改变过去重工业、重城市而轻农业、轻农村的观念,将工业促农业、城市带乡村、城乡协调共同发展作为指导思想;另一方面,要通过农村体制改革和农村政策调整打破城乡界限,加大公共政策对农村的扶持力度,将基础设施建设更多地向农村转移,加强农村金融体系建设,减少城乡分割、缩小城乡差距。由于我国工业化发展水平迅猛,城乡矛盾日益突出,城乡统筹发展的提出,有利于缓解和逐步解决这一矛盾。建立农业保险法律制度,是推进农村金融改革和创新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现代农业的发展,为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具有以下重要的意义: 首先,我国传统农业单一经营模式的改变,是农业经营与农村金融协调发展的需要。我国农民素有依靠勤劳的双手创造财富的优良传统,但是,这种传统的生产方式也容易禁锢农民的思维:在农业经济的发展上主要是依赖于气候、地理、水文等 自然条件和农民的辛勤劳作,而忽视金融运作对农村经济发展的快速促进作用。农业金融的运作和对农业发展的支持,有利于农村水利、交通等基础设施的建设,有利于更多的农副产品走进城市,更有利于农民经济思维的形成,农村经济的繁荣有赖于农村金融的拉动。 其次,农业保险法律制度的建立,农业保险的运营,是深化农村改革,统筹城乡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农业金融体系的建立,是城乡统筹建设、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措施之一,而农业保险又是农业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采取的种种增加农民收入的措施,仅仅能从外因的角度有利于农业发展,但是,农业的发展仅仅靠政府的扶持并非长久之计,也不能从根本上解决我国三农问题。现阶段,我国农业的发展不是缺政策环境,而是缺少分散农业经营风险的法律机制。统筹城乡经济协调发展过程中,必须深入农村内部,从内因的角度增强农村经济发展的动力。农业保险法律制度的建立,能够规范农业保险的运行,为农业的发展建立金融支撑。 第三,农业保险可为农业生产经营保驾护航。城乡统筹发展,侧重于围绕如何促进现代农业发展这一主题,而现代农业的发展缺少农业保险,则是不完善的。发达的保险业是商品经济发展高级阶段的产物,在市场经济高速发展的过程中,任何行业的经营者,都面临着不同程度的经营风险,采取将风险由特定的一个主体转向由不特定的众多主体承担的保险经营模式,有利于生产经营者长期稳定发展,农业生产经营也不例外。因此,农业保险对农业生产经营风险的分散和保障作用有利于农业的长期稳定发展。 三、我国当前农业保险的立法以及运作状况 (一)我国农业保险的立法概况 农业保险具有不同于普通商业保险的特殊性,其发展对国家的政策、法律具有很强的依赖性,而我国在农业保险方面的立法几乎为空白 [4]。 同时现行相关立法也缺乏可操作性。20世纪80年代至今农业保险运作状况不佳,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缺乏规范的法律、法规的正确引导,我国农业保险要有长远的发展,必须纳入法治建设的轨道。 我国《保险法》在附则第一百五十五条中规定:“国家支持发展为农业生产服务的保险事业,农业保险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这种附则规定在于弥补法律条文的不足,是在重点考虑之外而为法律的完善而增加的,本身在《保险法》中仍处于边缘地位。从1995年以来,《保险法》已经实施了13年,但是“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的农业保险法却未见踪影。现行《农业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国家建立和完善农业保险制度。国家逐步建立和完善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鼓励和扶持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建立为农业生产经营活动服务的互助合作保险组织,鼓励商业性保险公司开展农业保险业务。农业保险实行自愿原则。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制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参加农业保险。”根据该条,一方面,我国当前对农业保险投保实行自愿原则,并不仿照美国、印度等国家在一定程度上实行强制保险,并鼓励建立民间互助合作保险组织和商业保险公司经营政策性保险[5];另一方面,这一法条规定也过于原则,并没有涉及如何建立民间互助合作保险组织等方面,在实际操作中难度较大。 在国家政策方面,2004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意见》明确规定:“加快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选择部分产品和部分地区率先试点,有条件的地方可对参加种养业保险的农户给予一定的保费补贴”,2006年《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规定:“积极稳妥推进试点,发展多形式、多渠道的农业保险”,“认真总结试点经验,研究制定支持政策,探索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农业保险发展模式,将农业保险作为支农方式的创新,纳入农业支持保护体系”。这些政策的先后出台,显示了政府对农业保险重视、明确了当前政府积极发展农业保险的态度,但是,其与《保险法》、《农业法》的上述规定一样,都有可操作性不强的弱点,难以有效实施。 (二)当前我国农业保险的运作情况 我国的农业保险起步较晚,20世纪80年代初,我国才开始推出真正意义上的农业保险。经过将近30年的发展,在农业保险运作方面既有经验也有教训,主要体现于以下方面: 1.经营环境 此处的经营环境主要是指农业保险的基础环境——农业生产状况和农民参加农业保险的意识状况,这一基础环境状况不佳是导致我国农业保险实施不力的直接原因。20世纪80年代初,农村劳动力充足,农民外出务工的意识还未形成,因此农业发展迅猛,并扮演着为工业发展提供支撑的基础角色。农民在良好的政策环境下,努力使农地增产、家庭增收。1982年推出的农业保险政策,以分散农业经营风险、增强农民抗灾能力为优势,在全国广大农村迅速铺开,并取得积极的效果。 进入20世纪90年代中期,农民在市场经济浪潮的冲击下,其心理愿望已经不再停留在80年代吃饱饭、穿暖衣的水平上,考虑得更多的是如何以自己的劳动力投入为家庭创造更多的财富。因此,他们开始进行投入与产出的比较,得出了进城务工比在农村种地合算的结论,民工潮开始了,西部地区大量的青壮年劳动力涌向东南沿海城市,开始将财富梦付诸实践,有资料显示,我国农民工数量已经超过2亿人 [6]。这批人几乎都是农村中的主要劳动力。农民正在对农业生产失去兴趣,农业保险处于停滞状态。 2.经营主体 我国农业保险政策刚刚推出时,由于其新颖性而受广大农民的欢迎,因此发展迅猛。此时,国内的大部分农业保险业务都由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经营,同时,在局部地区由地方保险公司经营地区性农业保险,如原新疆建设兵团财产保险公司(后更名为:中华联合财险公司),这两家企业在我国国内经营农业保险业务的时间最长,经验也较为丰富。2004年后,保监会先后批准在国内成立几家地区性农业保险公司,它们包括上海安信农业保险公司、黑龙江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吉林安华农业保险公司、法国安盟财产保险公司成都分公司等[7]。从经营农业保险的主体的角度来看,商业保险公司数量在增多,这表明我国农业保险由独家经营转向多家经营并存的阶段。 3.经营状况 1982年,中国人民保险公司首先在国内推出农业保险产品,并广受农民欢迎。在此后近十年时间里,我国农业保险经营状况良好。这一时期是我国农业保险发展的黄金时期。1992年后,我国农业保险经营每况愈下,截至2004年,农业保险发展每年平均负增长5.9%[8],保费收入跌入谷底,我国农业 保险实施面临失败的危险。这种情况引起了国家的高度重视,2004年《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意见》明确指出,要加快我国农业保险制度的创建和实施。 4.农业保险市场供求状况 一方面,我国农业保险设计存在缺陷,农业保险产品的种类、覆盖面有限,特别是自然灾害严重的地区,农业保险更为薄弱;另一方面,农民年均收入低,承担农业保险费用的能力较差。在过去的近30年里,我国农业保险采取商业保险公司运作的模式,由于商业保险公司趋利避害的本性所决定,其偏向于在自然灾害较轻的地区开展保险服务,但受灾较轻地区的农民参与农业保险的热情并不高,而在重灾区,农民即使有愿望,也很难购买到称心如意的农业保险产品,现有农业保险的商业经营模式难以调和供需矛盾。 四、立足我国实际情况,在城乡统筹发展中构建我国农业保险法律制度 基于以上农业生产经营的具体国情、农业保险立法以及运作状况,在城乡统筹发展的大环境下构建我国农业保险法律制度,必须着力克服以上问题,使我国农业保险法律制度能够切实地减轻农民农业生产的风险负担。目前我国构建农业保险法律制度应当解决以下方面的主要问题。 (一)农业保险法律形式 我国现行《保险法》是规范我国保险业规范经营运作、调整保险法律关系的基本法律,但是,其立法精神主要是为适应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分散各行业经营风险为目的,其采取的是商业化保险模式[9]。这一立法精神并不适合我国农业保险法律制度的构建。这是因为:首先,我国农业保险主要体现政府对农民、农业的扶持,应当采取政策性保险的模式。经过20世纪80年代至今的商业保险公司经营农业保险的实践证明,我国不能单一地采取农业保险商业化经营的模式,而应在农业保险领域更多地引入政府的干预和引导、监督和管理。其次,如果将农业保险纳入现行《保险法》的框架予以构建,不仅在法律规范上难以调和政策性保险与商业保险的矛盾,也难以使商业保险与农业保险在法律规范中做到和谐一致。 因此,我国的农业保险法律制度应采用新的立法模式,即制定以政策性保险为基础的农业保险专门立法。构建农业保险法律制度应循序渐进。由于我国制定《农业保险法》的立法精神、立法原则等基本问题尚处于法理探讨阶段,且在学术界并未形成统一意见,制定《农业保险法》较为困难。目前,可以通过先制定一部《农业保险条例》,待运作成熟、并经实践证明切实可行之际,再考虑制定《农业保险法》。 (二)农业保险立法的基本原则 1.自愿保险原则 是指农民在投保时间、地点、投保对象、投保标的物种类等方面享有自由选择的权利。农业保险自愿原则已经由我国《农业法》明确规定, 2002年修订《农业法》时保留这一原则是经过慎重考虑的,是符合我国实际情况的。一方面,我国农业人口众多,自然灾害发生频率较高,影响范围较大,若实行农业保险强制原则,则政府在保费补贴以及保险金补贴方面负担过重,虽然在市场经济高速发展的今天,我国政府也难以承担巨大的农业保险费用开支;另一方面,我国经营农业保险的保险公司至今还没有承受农业巨灾风险的能力,1998年的特大洪水、2006年四川、重庆的旱灾,均造成上千亿元的农业损失,若实行强制保险,国内还没有一家保险公司有如此巨大的财力为此善后。所以,实行自愿原则,还是我国当前农业保险的较优选择。 2.政府引导原则 是指政府通过采取种种措施,诸如保费补贴、农业生产小额贷款等方式,激发广大农民参与农业保险的热情,让更多的农民参与其中。由于我国政府财力有限,不得不放弃强制保险的模式,故必须采取有效的措施,尽量使农业保险的覆盖范围更广、受益农民更多。采取这一原则,实际就是政府对参加了农业保险的农户一方面补贴其保费支出,另一方面采取其他如农业灾害防范技术指导、农业生产小额贷款等配套措施,吸引农民参加农业保险。这一点与美国的实际强制保险原则具有相似之处,美国采取的模式是:农民若不参加特定的农业保险项目,即不能获得政府对农户特定的扶持[10]。 3.独立经营核算原则 是指经营农业保险的保险公司,对其农业保险业务和其他财产保险业务分开经营、独立核算。这一原则是由我国农业保险当前面临的实际情况决定的,即农业保险不应纳入普通商业保险运作的模式中。首先,我国的农业保险应定位为政策性保险,“惠民”的本性决定其由政府主导开展;其次,商业保险公司经营农业保险业务,除管理费等运作费用的支出以外,在政府农业保险基金的扶持下,商业风险小;保险公司开展农业保险业务,同样可以在灾害发生较少的年份赚取利润。应当指出的是,不纳入普通财产保险运作模式,是指不像其他财产保险一样,保险公司以赚取利润为第一要务。 4.政府补贴原则 就是指政府补贴参保农民的部分保费支出以及发生巨大农业灾害时补贴保险公司部分保险金,是我国农业保险得以顺利运营的重要保障[11],实质上就是指政府对参保农户以及保险公司进行补贴。 (三)农业保险的经营模式 农业保险的经营模式是以政策性保险为基础的政府主导的保险公司经营模式。政府主导下的保险公司经营模式,是指全国的农业保险业务由商业保险公司经营,但是商业保险公司经营的农业保险业务必须接受政府的监督、管理和审查[12]。由于农民的部分保费以及发生严重自然灾害后赔偿的部分保险金来源于政府,故政府监督、审查商业保险公司农业保险经营情况具有很强的可实施性。同时,我国的一些保险公司,如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公司等具有经营农业保险业务的经验,且配备有农业保险理赔、核算等专业技术人员,让其继续开展农业保险业务可以节约政府的管理、培训等成本。此外,还应逐步探索、积极稳妥推进试点,发展多形式、多渠道的农业保险,特别是鼓励和扶持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建立为农业生产经营活动服务的互助合作保险组织,并开展农业保险活动。 (四)农业保险基金和政府补贴 建立农业保险基金。基金来源于政府财政,在每年的政府财政预算中保证农业保险基金的及时到位,并专款专用。对农业保险基金的管理、使用在农业保险法中规定严格的程序,防止该基金在农业保险开展过程中流失。农业保险基金的管理和使用由农业主管部门负责,通过政府审查合法的方式支出。农业保险基金的使用有两个方向:第一,用于补贴农民缴纳的保费,具体补贴比例应视财政能力和投保农民数量而定;第二,用于补贴商业保险公司在发生严重自然灾害后的保险金支出。农业保险基金来源于政府财政预算,并通过划拨的方式,独立建账、管理。至于农业保险基金的管理,建议由国务院授权农业主管部门进行。政府补贴,主要内容包括补贴的对象、补贴的数量、补贴的范围以及补贴的方式等。 有学者认为,再保险应当是我国农业保险立法应当重点考虑的内容之一[13]。再保险从国外立法来看主要是指由政府成立农业保险公司,专门为在国内提供农业保险服务的商业保险公司提供再保险支持,如美国通过联邦农作物保险公司为各商业保险公司提供再保险[10]。日本也采取由中央统一向国内共济会提供再保险。 然而,在我国已经建立了“农业保险基金”的情况下,再建立农业再保险机制将成为多余。因为,一方面,农业保险基金与农业再保险都是由政府组建,在为商业保险公司提供救助这一点上具有共性,若二者同时建立,难免重复;另一方面,农业再保险的建立需要创建一套新的机制,即使像中国再保险(集团)公司这样的国有企业也不具有经营农业再保险的经验。因此,在现阶段以不设农业再保险为宜。 (五)保险合同及保险理赔 在保险合同部分,可以参照《 合同法》规定保险合同原则上应该具备的条款,以及合同生效、变更、解除、效力终止细节。保险合同部分应着力体现当事人间的意思自治,尊重农民灵活地选择适合自身的保险产品,允许双方当事人约定保险范围以及其他具体事宜。同时,规定投保人,即农民,有权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扣除其相应的手续费和已经承保期间的保费;保险人不得享有随意解除合同的权利,除非农民具有欺诈、虚假理赔等情节。 在理赔部分,建立集中理赔模式,避免农民单独理赔带来的诸多不便,即灵活地划定某一辖区的农户集体提出理赔要求,并由保险公司的理赔技术人员统一评估、集中赔付;规定农民理赔请求的期限以及保险公司调查、核算以及赔付的期限,以体现农业保险的效率。 总之,在我国城乡统筹发展过程中,将金融支持引入农村,必将极大地激发广大农民献身农业、积极发展现代农业的热情,农业保险法律制度的建立,必将对我国农村经济产生巨大的影响。城乡统筹发展,必定要围绕如何增加农民收入这一问题,农业保险法律制度的建立,对规范性地分散农民的经营风险具有重大的作用。这一法律制度的构建和完善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以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农村保险法律制度。 农业保险论文:农业保险法定模式的选择浅议 论文关键词:农业保险 农村社会福利政策 保险公司 论文摘要:农业保险法定模式的选择须考量农业保险自身特点、宏观社会经济政策等多重因素。外国农业保险法定模式主要有政府垄断的模式、政府提供有力的政策支持而由私营商业保险公司经营的模式、政府提供有力的政策支持而由农业互助合作保险组织和私营商业保险公司经营的模式、政府提供有力的政策支持而由民间非盈利团体经营的模式等。我国现行由中国保监会设计和推动的五种模式利弊兼有。为了实现公平与效率的有机结合,我国应确立“多层次体系、多渠道支持、多主体经营、多地区共同发展”的农业保险混合发展新模式。 农业保险模式的选择是一个国际性难题,它并非单纯的保险业问题,而是涉及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农业政策、农业与其他部门或产业的关系甚至各级政府责任划分等,这些因素如果协调得好,就能为农业保险的发展创造一个比较有利的环境和前提条件。因此,农业保险法定模式的选择实质上是一个通过立法手段对社会经济发展中的复杂利益关系进行综合协调的过程。我们必须进行多重因素的考量,形成不同的类型。任何一种或几种模式的选择都不可能一劳永逸地解决发展中的所有问题,这需要立法的不断推进。 一、农业保险法定模式选择的考量因素 纵观中外农业保险法律制度变迁史,我们发现,农业保险法定模式选择的影响因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农业保险自身特点 农业保险具有风险的可保性差、交易费用高、产品的准公共物品属性等鲜明特点,这些特点对农业保险模式的选择会产生重要影响。农业风险的可保性差使保险组织与投保农户在农业保险市场上难以自发成交,从而决定了农业保险不能全盘照搬一般商业保险的模式。由经营技术难度高、逆选择与道德风险特别严重等多种因素引起的农业保险产品的交易费用过高,决定了农业保险法定模式的选择应以是否有利于成本控制为一项重要标准,并以组织制度和运行制度的创新为基本原则之一。此外,农业保险产品的准公共物品属性使政府对农业保险市场的干预成为必要,这决定了政府主导或支持下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应是各国农业保险模式的理想选择。 (二)宏观社会经济政策 一方面,宏观社会福利政策对农业保险法定模式的选择会产生重要影响。发达国家将农业保险作为农村社会福利政策的一部分,因而农业保险的政策性很强;发展中国家视农业保险为农业自然灾害损失补偿政策的一部分,故农业保险的政策性显得相对较弱。另一方面,宏观经济政策对农业保险法定模式的选择也会产生重要影响。这主要表现为经济体制的影响、农业产业政策的影响和外贸政策的影响。如在外贸政策的影响方面,根据WTO规则,政府不可以依黄箱政策对农产品进行直接补贴,但可以依绿箱政策对农业保险实施补贴,并向农业生产者提供与产量无关的收入补贴以支持农业。现在,许多WTO成员国正在充分利用这一绿箱政策,在国内以立法形式建立或完善以财税扶持为核心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通过这些宏观经济政策的实施,农业保险中的政府扶持作用凸显。 (三)经济发展水平 经济发展水平的高低体现为该国或该地区政府财政收人和国民人均收人状况,经济发展水平越高,政府财政收人就越好,国民人均收入就越高,反之,则相反。由于农业保险具有准公共物品属性,其发展离不开政府的政策扶持,尤其是农业保险补贴支持,同时农户也须采取“选择性进人”的方式,即只有付费才能享受相应服务,而不同农业保险模式对政府支持能力和农户付费能力及保障程度的要求有别,因而经济发展水平特别是农村经济发展水平影响农业保险法定模式的选择。国际比较角度看,不同国家经济发展水平不一样,特别是发达国家同发展中国家间经济实力差距大,农业保险法定模式的选择也就千差万别。而在一国内部,亦可根据各地经济发展的不同状况,选择多样化的农业保险法定模式。我国东、中、西部地区间经济发展水平极不均衡,是此类混合式农业保险发展模式的典型代表。 (四)实践经验和教训 在已制定实施农业保险法的国家和地区,农业保险法定模式的选择既可能深受该国或该地区相关实践经验和教训的影响,也可能受他国或他地区相关实践经验和教训的一定影响。以加拿大为例,在1959年联邦政府通过《联邦农作物保险法》之前的20多年时间里,虽然该国没有开办农作物保险,但有一些与保险的功能相似的为因灾受损的农场提供经济补偿的政策项目,这些政策项目在实施中均起到了很好的作用,但也有许多不足。这些源于国内的宝贵经验和教训,为 (五)经济学理论 经济学理论在一定时期内对国家经济生活总是会表现出相应的杠杆指导作用,这点在农业保险法定模式的选择中也不例外。相关的经济学理论对农业保险法定模式的选择起着直接或间接的指导作用。美国农业保险理论认为,要取得农作物保险的成功,此类保险必须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并掌握全面可靠的统计资料。受此观点影响,美国政府对农业保险法定模式的选择十分慎重,在1938年开办农作物保险之前已对1900年一1938年的灾害损失进行系统科学的分析,对拟采取的模式进行了可行性论证,1938年《联邦农作物保险法》获得通过后,该国政府就设立了联邦农作物保险公司,负责设计、维持和完善农作物保险制度。德国及其他一些西欧国家农经学界,从19世纪以来就一直认为农作物一切险是不能成立的。受该理论影响,西欧除少数国家(如法国、瑞典)外,迄今一般都不发展一切险农作物保险。 二、外国农业保险法定模式的具体选择 受上述诸因素的影响,在世界范围内,在立法上形成了以政府为主导的政策性模式、以市场为主导的商业性模式和 合作性模式三大类。从保险体制和组织机构的角度来看,农业保险模式又大致可细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一)政府垄断的模式 以前苏联、希腊、加拿大为代表。其主要特点是:政府对农业保险的政策支持力度大;保险组织形式是由政府出资设立国有保险公司或者集中统一的国家农业保险机构(在前苏联是国家保险局),对农业保险业务实行垄断经营;保险责任范围为多重险或一切险,保障水平较高;保险实施方式不一,希腊是强制保险,加拿大是自愿保险,前苏联和原东欧国家是强制保险与自愿保险相结合,但以强制保险为主。 (二)政府提供有力的政策支持、私营商业保险公司经营的模式 这一模式以美国为典型代表。其主要特点是:政府对农业保险的政策支持力度大;保险组织形式是由联邦政府出资设立联邦农作物保险公司,负责农业保险的规则制订、稽核监督并提供再保险,农业原保险业务则全部交由私营商业保险公司经营或;保险责任范围为农作物一切险,保障水平高;保险实施方式是自愿保险与强制保险相结合,但名义上以自愿保险为主,又可称为准强制保险方式。 (三)政府提供有力的政策支持、农业互助合作保险组织和私营商业保险公司混合经营的模式 这一模式有时也被称为民办公助模式,以德、法等西欧国家为代表。其主要特点是:政府对农业保险提供充分的政策优惠;政府没有建立全国统一的农业保险组织体系,农业保险业务主要由农业互助合作保险组织和私营商业保险公司混合经营;保险责任范围一般只涉及单一险和综合险,不涉及一切险;保险实施方式是自愿保险。 (四)政府提供有力的政策支持、民间非盈利团体经营的模式 这一模式也被称为政府支持下的相互会社模式,以日本为典型代表。其主要特点是:政府对农业保险的政策支持力度大;中央政府的主要职责是为农业保险提供补贴和再保险支持,并对其进行监督和指导;经营农业保险业务的不是政府保险机构,也不是商业性保险公司,而是民间的不以盈利为目的的保险相互会社—市盯村农业共济组合;实行两级再保险体制,即在县级范围内由都道府县农业共济组合联合会为市盯村农业共济组合提供分保,在全国范围内由中央政府农业再保险特别会计(官方)和国家农业保险协会(非官方)为都道府县农业共济组合联合会提供再保险;保险责任范围为农作物一切险,保障水平高;保险实施方式是强制保险与自愿保险相结合,但以强制保险为主。 (五)政府提供一定的政策支持、以国家再保险公司为主经营的模式 巴西为该模式的代表。其主要特点是:政府对农业保险提供一定的财政支持;国家再保险公司是农业保险业务的主要经营者,兼营农业保险原保险和农业保险再保险业务;其他商业保险公司只经营农业保险原保险业务,并向国家再保险公司分保。 (六)政府和金融抓构等社会力量联合主办、半官方的政府控股公司经营的模式 菲律宾是这一模式的主要代表。其主要特点是:政府对农业保险提供一定的政策支持;保险组织形式是由政府和金融机构联合出资设立政府控股的保险公司,并由其负责农业保险业务的经营,各有关金融机构可为其人;保险险种少,涉及范围小,保险责任范围大多较为狭窄,保障水平较低;保险实施方式大多为强制保险,并且这种强制一般都与农业生产贷款相联系。 (七)纯商业化经营的模式 在世界农业保险发展史上,商业保险公司开展农业保险业务基本上是失败的,但也有例外:一是西欧国家等多国商业保险公司承担单一雹灾风险获得了成功;二是在严格限定承保条件的前提下,少数国家的纯商业化经营也取得了成功,这以智利的国民保险集团和毛里求斯的糖业保险基金最为典型。其主要特点是:政府不对农业保险提供任何补贴;保险组织形式是商业保险公司,由其对农业保险业务进行市场化经营;商业保险公司对投保农户(场)严格限定承保条件,并规定较高免赔比例;保险实施方式是自愿保险。 三、我国农业保险试点模式的分类与评价 像多数发展中国家一样,我国农业保险迄今仍处于试点阶段。这一时期的农业保险模式在类型选择上虽变化不定,但总体上由单一性渐趋多样化和特色化。鉴于诸具体试点模式所产生的功效不尽一致,其对我国今后农业保险法定模式的选择均具这样或那样的借鉴意义。 (一)我国农业保险试点模式的分类 自20世纪80年代初恢复国内保险业务以来,我国已试验过多种农业保险模式,从时间序列和影响程度来看,以如下三种为主: 1.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商业化经营的模式。1994年之前,全国范围内的农业保险是由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独家经营的。当时这家国有独资保险公司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一方面是营利性的商业机构,主营商业保险业务;另一方面又行使着政策性保险公司的职能,兼营农业保险业务,农业保险的亏损最终由其他险种的盈利来弥补。 2.纯商业化经营的模式。1994年起的随后十年时间里,随着《公司法》的实施和国家经济体制的转型,农业保险的高风险、高赔付与农民支付能力有限却希望得到高保障水平的保险服务的矛盾,以及农业保险的非赢利性特点与保险公司的营利性需求之间的矛盾日益尖锐,从而导致国内农业保险市场的全面萎缩。由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经办的农业保险,虽然在公司内划人政策性保险的范畴,但实际上是一种既无国家强制性又未享受财政补贴的纯商业性保险。 3.政策性和商业性相结合、内资和外资相结合的模式。为改变农业保险的颓势,在中国保监会的设计和推动下,2004年10月起我国在若干省市开始了以商业保险公司与地方政府签订协议代办、设立专业性农业保险公司经营、设立农业相互保险公司经营、设立由地方财政兜底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公司经营、继续引进像法国安盟保险等具有农业险经营先进技术及管理经验的外资或合资保险公司经营等五种模式为主体的新一轮农业保险试点。 (二)我国现行农业保险试点模式的利弊分析 我国现行农业保险试点模式利弊兼有。政府主办并经营的发展模式的优点最能体现出农业保险的政策性,缺陷是政策性农业保险公司的内部治理机制难以科学构建,总体运行成本偏高,容易造成政府失灵。商业保险公司为政府代办及商业保险公司与政府联办的发展模式的优点是使政府服务与经济补偿两大优势有机结合,缺陷是容易导致商业保险公司与地方政府间权义不分,两者争抢利益但互推责任,最终损害投保农户的合法权益。合作保险的发展模式虽然在理论上具有经营机制灵活、大幅降低道德风险等优点,但存在着组织基础差、政策背景不成熟、风险过于集中难以应付巨灾等缺陷;在纯商业化经营的条件下,虽然商业性保险公司具有明晰的产权、科学的内部管理制度及大量的技术和管理人才,经营机制也较为灵活,但由于缺乏财税和再保险的有力支持,该模式极易造成保险风险过大,市场失灵。外资模式的推行显然有利于保证国内农业保险市场的适度开放性,有利于引进域外先进的管理经验和经营技术等,但“如果让外资或合资商业保险公司作为政策性农业保险的经营主体,这既不现实也不可能”。总之,上述诸种模式或公平性缺乏,或效率性不够,故其中任一单一模式都不宜在全国范围内普遍推广。 四、我国农业保险法定模式的选择路径—以公平与效率为视免 笔者认为,为解决农业保险中出现的“三难”问题,我国应按照公平和效率兼顾的改革取向,对由保监会设计和推动的五种农业保险模式予以改革和完善,通过专门的农业保险立法,逐步建立起政府主导下的“多层次体系、多渠道支持、多主体经营、多地区共同发展”的符合我国国情的农业保险混合发展新模式。 (一)政府主导 我国农业保险总的来说应为政策性保险,依公平原则的要求,政府在农业保险制度变迁和农业保险产品供给中应发挥主导作用。即,政府应对政策性经营的农业保险提供统一的制度框架,各级政府和各种允许的经营组织应在这个框架内经 营农业保险原保险和再保险业务,政府则对规定的农业保险产品给予较大的财政支持及其他方面支持。实践表明,我国农业保险发展顺利的时期,也是政府的积极参与期。 (二)多层次体系 依地域范围,我国应分层次建立全国性与区域性的农业保险制度,分别开发相应的农业保险险种,政策性农业保险险种体系应循序渐进,逐步扩大,从而形成中央和地方相结合的农业保险制度体系;依业务性质,应建立政策性与商业性相结合的农业保险制度体系;依业务范围,应建立传统的种养两业保险与现代的“以险养险”相结合的农业保险制度体系;依资本来源,应建立官资与民资相结合、内资与外资相结合的农业保险制度体系;依实施方式,应建立强制保险与自愿保险相结合但以强制保险为主的农业保险制度体系;依业务承保方式,应建立原保险与再保险相结合的农业保险制度体系,原保险与再保险又可分别自成独立的多层次制度体系。 (三)多渠道支持 政府可借鉴国内外农业保险的先进做法,通过制度供给,对农户予以保费补贴和农业生产优惠贷款,对保险组织予以经营管理费用补贴、税收优惠、利率优惠、再保险,对农业巨灾保险基金予以补贴,对农业保险理论研究的组织,予以相关教育培训服务和信息服务费用的支出补贴等等,通过各种方式对农业保险予以支持。市场可以通过企业章程和企业内部业务规则的制定、农业保险和再保险共同体的组建等方式对农业保险进行支持。社会中间组织可以通过行业自治规则的制定、集体谈判机制的构建等方式对农业保险进行支持。社会公众则可以通过农产品消费税的缴纳、农业巨灾风险证券和农业保险彩票的认购等多种方式来支持农业保险的发展。其中,政府的支持最为关键。 (四)多主体经营 因不同的农业保险条件要求不同的农业保险组织形式相匹配,而不同的农业保险组织形式又各有其利弊,故农业保险一般应实行多主体经营。但我国学界20世纪80年代以来对国内农业保险到底由哪些主体经营众说纷纭,主要有“政府经营论”、“互助合作经营论”、“商业保险公司经营论”、“多主体经营论”等观点,迄今尚未形成完全一致的意见。保监会第三轮混合模式试点所确定的诸经营主体也有相互重叠和疏漏之处。鉴此,笔者在综合分析的基础上,主张应在政府的推动下建立一个由一般商业保险公司、专业性农业保险公司(包括政策性农业保险公司、商业性农业保险公司和互助合作性农业保险公司)、农业保险合作社、联合共保体、外资保险公司、专业性农业再保险公司等构成的,但以商业保险公司为主经营农业保险的多元化农业保险经营组织体系。之所以主张以商业保险公司为主经营我国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一是因为该经营模式具有独特而显着的效率优势,二是因为该经营模式的缺陷也可以通过制度创新予以矫正或将其负面影响降至最低。 (五)多地区共同发展 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为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和各地区协调发展,我国应尽快建立起覆盖全国的包括农业保险在内的农村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体系。并且,农业保险作为WTO规则所允许的一项农业支持和保护措施,可以免除削减义务而适宜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推广开来。但我国地域辽阔,各地农业生产自然条件、经济发展水平、人才资源等情况差异很大,从而决定了在我国农业保险发展模式绝不能搞“一刀切”,而应因地制宜,区别对待。为此,构建完整但有区域区别的农业保险体系,促进农业保险多地区共同发展,能使农业风险在广泛的地域范围内分散开来,还能兼顾各地区农业保险的共性和个性,从而有利于农业保险公平性与效率性的实现。 农业保险论文:发展我国农业保险的对策研究 [摘要]我国农业保险存在供给主体不足、险种萎缩、保费收入下降等问题。制约我国农业保险发展的因素有农业保险制度不完善、农业保险需求不足、有效供给不足、农业再保险机制不完善等。因此,应从加快农业保险立法、建立财政支持制度、构建农业再保险体系等方面入手,使我国农业保险满足农业发展的需要。 [关键词]农业保险;保费收入;农业;自然灾害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三农”问题一直是我国经济的突出问题,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关系着我国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与提高。我国又是世界上自然灾害损失最严重的国家之一,近年来,随着全球气候变迁和生态环境的恶化,农业自然灾害发生的频率和强度都有加剧的趋势。而我国农业自然灾害保障较为落后,要么是政府财政救济,要么是农户自己承担,这就使得我国农业发展和农村经济建设对保险的需求更为迫切。然而,我国农业保险发展的现状却不容乐观。 一、我国农业风险与农业保险的现状 (一)农业风险损失的范围和损失程度呈现扩大的趋势 我国是世界上自然灾害损失最严重的国家之一,自然灾害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逐年上升。据统计,我国每年自然灾害造成巨大的直接经济损失:20世纪50~60年代平均每年损失390亿元,70年代平均每年损失520亿元,80年代上升至620亿元,1998年自然灾害直接经济损失达3007亿元,2005年,各类自然灾害直接经济损失达2042亿元,2006年自然灾害直接经济损失达2303亿元,2007年自然灾害直接经济损失达2363亿元。《国家综合减灾“十一五”规划》指出,近15年来,我国平均每年因各类自然灾害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近2000亿元。我国自然灾害所造成直接损失占GDP的比重平均超过3%,而美国这一比例约为0.6%,日本约为0.8%。在20世纪90年代,我国农业保险的成灾面积占播种面积和受灾面积的比例分别超过20%和50%,农业风险损失额范围和程度呈现扩大的趋势。 (二)我国农业保险的现状 1 农业保险的供给主体不足。20世纪80年代我国保险业务全面恢复,从1982年开始由民政部门、农业部门、保险公司陆续开办了一些农业保险业务。1982年,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各地分公司开始试办种植业和养殖业保险。1986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牧业保险公司(现改名为“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公司”)成立后,在兵团范围内经营农业保险业务。 目前,国内保险市场上只有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和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公司两家综合性保险公司以及三家专业农业保险公司(上海安信、吉林安华和黑龙江阳光保险公司)经营农业保险业务。相对于巨大的农业保险市场,我国农业保险的经营主体明显不足,不能适应农村保险市场的需求,造成了农业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下降,因此,迫切需要增加农业保险的供给主体,发挥农业保险为农业生产保驾护航的作用。 2 农业保险的保费收入、保险险种不断萎缩。从1982年到1993年,农业保险业务呈上升趋势,由于当时实行的是国家财政兜底的计划经济体制,保险公司对经营农业保险的盈亏考虑的较少,这期间农业保险的平均赔付率在95%左右。但是,随着1994年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向市场化体制转轨,政府支持性措施减弱以后,过高的赔付率导致农业保险业务逐渐萎缩,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不得不收缩风险大、亏损多的农业保险业务,而其他公司则退出了农业保险业务的经营,农业保险从20世纪90年代的高潮跌入了低谷。 自1993年以后,我国农业保险的规模和保费收入逐年下降,占财产保险总保费的比例也逐渐下降。1992年农业保险保费收入占全国财产保险保费收入的3.39%,1997年农业保险保费收入占全国财产保险保费收入的1.10%,2002年农业保险保费收入占全国财产保险保费收入的0.64%,2003年全国农业保险保费收入占全国财产保险保费收入的0,58%,2004年全国农业保险保费收入仅占全国财产保险保费收入的0.36%,2005年全国农业保险保费收入占全国财产保险保费收入的0.55%,2006年全国农业保险保费收入占全国财产保险保费收入的0.51%。资料显示,1992年是形势最好的一年,从1993年到2004年,农业保险保费收入占全国财产保险保费的比例一直处于下降的状态,2005年有所回升。在农业保险的保费收入大幅下降的同时,由于经营风险高、管理难度大、政府支持不充分,农业保险险种也由以前的60多种下降到现在的30多种。目前,我国开展的农业保险主要有农村家庭财产综合险、农机具使用第三者责任险、种植业保险、养殖业保险等险种。农业保险的持续萎缩与国家增加农民收入,解决“三农”问题的农业政策背道而驰。我国的农业保险发展已不能满足农村和广大农民对保险的需求。 二、制约我国农业保险发展的因素 (一)农业保险制度不完善 1 农业保险缺乏立法支持。农业保险通常是政策性保险,要使农业保险发挥应有的作用,离不开法律的支持。世界上多数国家对农业保险都给予立法支持,如日本的《农业灾害补偿法》、美国的《联邦农作物保险法》、加拿大的《农作物保险法》等,这些法规在促进本国农业保险的发展中都扮演了十分重要的角色。 我国农业保险落后的原因之一就是至今还没有一部完整的农业保险法,使得农业保险的经营主体无法可依,无章可循。我国现行的《保险法》对农业保险没有明确规定,只是提到“国家支持发展为农业生产服务 的保险事业,农业保险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第46条也仅指出“国家逐步建立和完善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鼓励和扶持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建立为农业生产经营活动服务的互助合作保险组织,鼓励商业性保险公司开展农业保险业务。”由于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政府在农业保险中的职能和作用,致使我国政府支持农业保险的随意性很大。 2 农业保险缺乏政府的政策支持。从国际上看,凡是农业保险做得较好的国家,大都强调利用政府的财政政策和金融政策等手段,配合市场机制、价格机制共同支持农业保险的运作,如实行免税政策、对保费给予一定比例的补贴、政府出面制定和实施农业保险计划等。而我国的农业保险却长期处于自主经营状态,政府对农业保险除了免征营业税外,国家尚无配套政策对农业保险业务予以扶持。缺乏相应的政策支持,使农业保险的发展缺乏坚实的后盾。 (二)有效需求不足 随着农业生产的发展,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尽管不少农民有投保愿望,但从总体上来看,对农业保险实际上还是缺乏有效需求。一方面,农作物保险的价格(费率)很高,有的险种费率高达10%左右,但期望收益(理赔金额)却不高,并且这种期望收益是不确定的。而我国农民收入普遍偏低,支付能力有限,尤其是那些经济比较落后地区的农民,他们从事农业生产的自然条件相对更恶劣,风险更大,更需要农业保险保障,但是,对收入不高的农民来说,购买农业保险的经济负担是很沉重的。即使在经济比较发达、农民收入比较高的上海、广东等农村地区,虽然农民支付能力较强,但是由于农业保险本身的预期收益不高及不确定,也不愿意购买农业保险。另一方面,我国农民文化素质相对较低,很少具有现代风险管理理念,对面临的风险存在侥幸心理,甚至还有人将保险费和乱收费、乱摊派相联系,认为买保险会加重经济负担。 (三)有效供给不足 高风险和高赔付率是我国农业保险业务持续萎缩的主要原因。农业是弱势产业,既包括自然灾害带来的自然风险,也包括市场信息不对称、供求不平衡带来的经济风险,还包括由于个体或团体有意或无意的错误行为带来的社会风险。风险发生的频率高、范围广、损失惨重,致使农业保险赔付率居高不下,这就从根本上制约了农业保险的有效供给。另外,农业保险的政策性和非盈利性同商业保险公司的经营目标相背离。2004年我国专业性保险公司成立以前,经营农业保险的只有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和中华联合保险公司两家综合性保险公司,农业保险基本是按商业化的模式运营,尚未享受政府补贴,经营亏损由经营主体自行消化,致使商业保险公司无力、也不愿意经营风险很大的农业保险。 (四)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问题严重 随着经济的发展,有些农民已经认识到购买农业保险的必要性,但是由于农民文化素质较低,诚信意识不高。同时由于保险双方信息不对称,保险公司在承担风险和理赔过程中常常被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问题所困扰。由于农业风险的地域差异性和个体差异性较大,使得农业保险经营中逆向选择较为严重。受农业生产经营的自身属性、小农业意识和文化素质的影响,农业保险经营中的道德风险也比较严重,且难以有效控制或控制成本较高。相关资料显示,近年来在我国的一些地区,农业保险经营中的道德风险给保险公司造成的损失占农作物保险赔偿的30%以上。因此,保险公司对农业保险业务非常谨慎,不轻易接受投保,也不轻易开发新险种。 (五)农业再保险机制不够完善 农业风险大都是巨灾风险,我国的农业保险缺乏适当的应对巨灾风险的措施,因此使得风险过于集中在保险经营主体自身,难于分散风险,影响经营主体的经营效果。而国外农业保险经营普遍有风险转嫁机制,特别是避免特大自然灾害对农业和农民的影响。例如美国和日本的政府都对本国农业保险提供再保险支持。而我国由于再保险市场不发达,一方面,供给主体偿付能力严重不足,另一方面技术与服务远远落后于国际水平。 三、发展我国农业保险的对策 (一)加快农业保险立法的步伐,为发展农业保险提供法律依据 农业保险离不开国家的有关政策和法律,实践证明凡是农业保险比较成功的国家均制定了单独的农业保险法。我国1995年颁布实施的《保险法》是一部商业保险法,而农业保险带有明显的公益性,它是国家农业和农村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中大部分属于政策性保险,与商业保险的经营目标大相径庭,用现有的《保险法》规范农业保险会存在许多问题。因此,立法部门应尽快制定和颁布《农业保险法》,用法规的形式明确农业保险的政策属性、政府的责任、权利和支持方式、经营主体享受的优惠政策、业务的经营范围、保险金额的确定、保费的厘定、资金运营、财政补贴办法、农业再保险等内容。 (二)建立财政支持制度 农业保险具有准公共产品的属性,因此必须依靠国家的财政支持加以推动。实践证明,凡是农业保险做得好的国家,政府都对农业保险给予了强大的支持。 1 对投保的农民提供保费补贴。对于投保的农民给予保费补贴,提高农民投保的积极性。美国保费补贴比例因险种不同而有所差异;日本保费补贴因费率不同而有所不同,费率越高,补贴越高。美国、加拿大、日本、法国等国家,政府对农民保费补贴比例都在50%~80%。我国可以根据不同地区的农业具体情况和政府的财力情况提供不同程度的保费补贴。从险种上看,首先,给予种、养两业保险以保费补贴,种、养两业保险保费补贴比例可适当高一些;其次,考虑在更大范围内、更大规模上对涉农的险种给予保费补贴。补贴比例可以根据当地政府的财力情况而确定。 2 给经营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公司提供税收优惠政策。对农业保险提供税收优惠是国际普遍做法。目前,许多国家对农业保险免征一切税收,而我国现行税制规定对种植业、养殖业险免征营业税和印花税。随着产业结构的调整,种、养两业收入在农民收入中的比例不断下降,农业保险的外延不断扩大。可以考虑免征种、养两业保险的所得税,对种、养两业以外的其他涉农保险可以降低营业税、印花税,免征经营农业险保险公司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用以积累壮大经营农业险的保险公司的保险基金,用作农业巨灾风险补偿的积累,从而提高农业保险经营主体的偿付能力。 (三)构建多种形式、多种渠道的农业保险体系 我国地域辽阔,根据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区域性不平衡的现实及农业风险差异大的特点,发展农业保险必须因地制宜,努力构建多种形式、多种渠道的农业保险经营体系。 1 设立专业性农业保险公司。如现在已运行的上海安信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采取的是“政府财政补贴推动、商业化运作”的经营模式。经营农业保险基础较好的地区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考虑设立专业性农业保险公司。 2 设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公司。目前在全国范围内设立一家政策性农业保险公司,条件尚不成熟,可以根据地方的财力情况,建立地方性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公司,经营旨在实现政府的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政策目标而实施的关系国计民生的政策性险种。这种模式运行成本较高,政府补贴农民保费的同时,还要对保险机构进行补贴,因此,在经济发达、地方财政实力强的地区可以考虑推行。 3 设立农业相互保险公司。如现已运行的黑龙江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保费农户承担65%,黑龙江农垦局和农场分别代表国家财政与地方财政承担35%。不同地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建立这种经营模式。 4 大力发展农业互助合作保险社,构建农业保险制度的基层组织。农业互助合作保险社的投保人同时也是保险人,共同的利益关系有 助于形成相互监督机制,从而有效地解决农业保险经营中存在的逆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同时,农业互助合作保险社能够适应农业保险需求的高度分散性,能够有效地降低农业保险的交易成本。因此,在经济不发达的地区可以考虑建立农村互助合作型保险组织。 具体采取哪种形式应根据不同地域、不同时期、不同的经济发展阶段而异;即使是同一地区也可以采取多层次的经营模式。 (四)构建农业再保险体系 由于保险人自身经济条件的限制和农业保险经营难度大、赔付率高等特点,农业保险承担风险责任的能力和赔付能力有限。因此,必须通过再保险方式,在更大范围内分散风险,分摊损失。而我国,农业保险缺乏适当的再保险安排,影响了经营主体的经营效果。国外农业保险普遍有再保险支持,如美国联邦政府农作物保险公司负责在中央建立再保险基金,向开展农作物保险业务的保险人提供超额损失再保险。日本则由都、道、府、县的共济组合会和中央政府为市、町、村的农业共济组合提供两级再保险。我国可以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由政府出面建立再保险公司,对农业提供再保险支持。 (五)农业巨灾风险证券化保险公司对巨灾损失的赔付,主要是通过保险准备金的积累。然而,农业保险公司目前维持正常的赔付和管理成本都要依赖政府的资助或补贴,根本谈不上足额的准备金的积累。从长远看,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农业巨灾风险证券化是解决农业巨灾风险较好的措施。巨灾风险证券化是农业巨灾风险与资本市场结合起来,在资本市场上以证券的方式筹集资金来分散和化解农业的巨灾损失。由于农业巨灾风险与资本市场相关性极小,所以,巨灾债券为投资者提供了一个优良的投资组合,对农业保险公司而言,扩大了资金来源,提高了分散风险和抵御风险的能力。巨灾风险证券化既能满足投保人风险转嫁的需求,又能满足资本市场投资人的投资需求,使得更多的人关注、参与、支持农业保险的发展。 农业保险论文:天气指数保险及其在农业灾害保险中的运用研究 【摘要】天气指数保是一种金融创新,可以避免传统农业保险一些不足,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本文首先分析天气指数保险产品的优势,接着分析天气指数保险产品运用农业灾害保险存在的问题,最后提出了一些政策建议。 【关键词】农业保险 自然灾害 天气指数保险 基差风险 一、引言 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也是一个脆弱产业,容易受到天气灾害等影响,而我国又是一个自然灾害频繁发生的国家,受灾地区广,灾害种类多,其中以地震、洪水、台风三类巨灾带来的损失最为惨重,而且会引发“灾害链”现象。传统农业保险不能完全规避这些风险,而天气指数保险具有明显的优势:手续简单、成本较低、避免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可以促进我国农业的发展。 二、天气指数保险优势 天气指数保险(weather index insurance)是指把一个或几个气候条件(例如降雨量、温差等)对农作物损害程度指数化,当实际气候条件达到一定水平时,保险合同立即给予赔付。与传统农业保险相比,它具有以下优势: (一)天气指数保险可以较好地避免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 传统农业保险受自然灾害和人为因素影响,因此自然灾害严重的地区更积极投保,另外农业保险的手续复杂,交易成本大,因此存在明显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使得农业保险计划无法执行。天气指数保险产品的理赔和设置的指数有关联,而这些指数都是由国家气象部门提供的气象数据,这些数据都具有客观性,农户和保险公司一样都不可能影响这些数据,因此天气指数保险能够规避传统农业保险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skees et al.(1999)认为自然灾害对收入依赖农作物的农民打击是破坏性的,可以创新地设计一种低成本的风险转移机制,收入农产量指数保险和降雨量指数保险,而设计的降雨量指数保险创新产品得到世界银行的支持。 (二)天气指数保险产品可以降低农业保险的交易成本 天气指数保险已在一些发展中国家试点,并得到良好的效果,已被越来越多的学者认为是农业保险创新方式,是发展中国家农业保险的新方向,它大大地降低了农业保险的交易成本。传统农业保险在整个保险过程都需要实地勘察,除了客观成本之外,交易成本也非常高,而天气指数保险交易成本相对来说比较低,这是因为:一是天气指数保险产品采用标准化合约,对整个地区的投保人都一样;二是监督成本比较低,因此理赔的依据是采用客观天气数据,不存在道德风险;三是理赔相对简单,只需要参考合同数据,而不需要实地勘察,因此大大节约了成本。 (三)天气指数保险产品可以扩大农业保险的覆盖范围 天气指数保险合同都是标准化合约,传统的农业保险合同相对来说比较复杂,而且不同的投标农户可能保险合同不一致,因此相对文化水平相对不高的农户来说具有复杂性,不易推广,而天气指数保险产品因为是标准化合约,因此具有透明性特点,投保客户理解了理赔与否只跟参考指数有关,而与实际损失可能不是很关联,相对来说比较好理解,因此天气指数保险产品在农业灾害保险中推广更容易。 三、天气指数保险运用于农业灾害保险存在的问题 天气指数保险是一项金融创新,它能够克服传统农业保险信息不对称问题,防范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然而天气指数保险产品还是处在创新阶段,我国天气指数保险产品也只是在试点阶段,普遍推广该产品还需要不断理论创新和实践成功,因此还需要进一步探讨以下问题: (一)天气指数保险产品如何设计 天气指数保险产品专业性强,需要涉及到气象数据,当地气候、农作物的生长、农民的保险认识与需求等,而这些数据都很比较难获得,因此在参考外国天气指数保险实施情况的同时需要加强数据的调查、收集与另外也要考虑到区域差异,有些地区农业灾害受天气影响小,而有些地区农业灾害受天气影响大。 (二)如何尽量避免基差风险 基差风险是指保值工具与被保值商品之间价格波动不同步所带来的风险。天气指数保险基差风险是指天气指数保险的指数和损失之间的差额。由于天气指数保险的指数和实际损失之间没有完全的相关性,可能会有投保人没有损失而得到赔付或实际损失很严重而没有得到相应的赔付情形,而这些情形都会影响天气指数保险产品的实施和推广,因此如何避免天气指数保险基差风险非常重要。 ( 三)农户对天气指数保险的认知不足 由于天气指数保险在我国还刚刚试点,国内农民对天气指数保险产品普遍不熟悉,朱俊生(2011)通过对安徽省天气指数保险实施区域进行调查,调查结果显示农民对天气指数保险不熟悉,50%以上被调查者没听过农业保险,听说过农业保险的农民有90%以上没听过村里面的旱灾指数保险,听过说的也对此产品不理解。因此如何推广天气指数保险产品仍需要进一步研究。 (四)相关法律法规如何完善 目前我国还没有天气指数保险相关法律法规,需要国家立法支持,明确天气指数保险和政策性农业保险的联系及运行机制、天气指数保险产品范围、保险公司经营行为、风险控制等。因此需要政府的立法支持和政策支持。 四、我国利用天气指数保险产品防范农业灾害保险的政策建议 天气指数保险已在一些发展中国家试点,并得到良好的效果,已被越来越多的学者认为是农业保险创新方式,是发展中国家农业保险的新方向(hess et al.,2005;molini et al.,2007)。我国也有些试点,取得一定的效果。但如果进一步推广天气指数保险在农业灾害保险中的运用,我国可以积极借鉴其他国家天气指数保险的发展经验,在合适的地区推广。 (一)积极借鉴国外天气指数保险发展经验和总结国内试点经验 天气指数保险由于其自身的优点得到世界银行的大力支持而向各个发展中国家推广。在2003年,印度商业保险公司开始销售天气指数保险产品,以帮助农民应对干旱或降雨过多导致的农业经济损失。蒙古的指数保险试点得到世界银行的支持,2006年开始试点,商业保险公司向2400户牧民家庭提供以牲畜为保障对象的指数保险,投保人数将近有参保资格牧民的10%,超过了预期。目前越来越多的发展中国家开始天气指数保险,比如印度、墨西哥、马拉维、埃塞俄比亚等开办了干旱指数保险,孟加拉等开办了洪水指数保险,其中印度开办的天气指数保险规模大,品种较全,成效也比较明显(skees,2008b)。2007年7月,国内首家农业保险公司——上海安信农业保险公司已试点推出全国首个气象指数保险,在南汇西瓜种植区域试点,初期范围仅仅涵盖了几十亩土地,但其中的意义却十分深远。2008年安徽第一家专业农保机构国元农业保险公司与国际农业发展基金、联合国世界粮食计划署和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环境与可持续发展研究所等机构合作,共同研究开发天气指数保险产品,并选定安徽省长丰县、怀远县分别作为旱、涝灾产品的研发基地。因此我国可以借鉴这些发展中国家天气指数保险发展经验和总结我国试点经验积极研究天气指数保险理论并推广。 (二)根据不同地区特点设计合适的天气指数保险产品 天气指数保险产品设计需要该地区长期的天气历史数据,设计也比较复杂,因此需要政府部门的大力支持。由于我国幅员辽阔,不同地区的气候具有非常大的差异性,因此设计该产品时要根据不同地区的气候差异而设计适合该地区的天气指数保险产品。要充分缩小天气指数保险的基差风险,保证天气指数保险产品对农户的公平性。 (三)积极拓展销售渠道 农业保险销售面对对象是农户,由于农户对该产品不够重视或认识不清,所以农业保险销售比较困难。而农户对天气指数保险产品更加陌生,所以要积极拓展销售渠道:一是积极在农村宣传该产品的优点;二是简化天气指数保险产品的条款;三是加大与乡镇地区金融机构网点合作;四是加大在农村地区的调研。 (四)政府的大力支持 天气指数保险产品是农业灾害保险的一项创新,需要政府的大力支持:一是完善政策法规,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引导该产品的设计及推广;二是积极配合相应产品设计机构,提供必要的天气数据资料,扩大气象站的覆盖范围;三是积极配合天气指数保险产品的推广,政府要给予必要的财政补贴。 农业保险论文:家禽养殖业防范风险的重要保障 农业保险:家禽养殖业防范风险的重要保障 相对于二三产业而言,农业生长周期较长、受自然制约因素较多,决定了农业为“弱质产业”的角色,它存在的风险也比二三产业要大。 而在农业产业中,养殖业存在的风险最大。养殖企业或养殖户应当如何利用农业保险来为自己规避风险,不妨听听上海市申浦家禽育种有限公司总经理陈印权的经验之谈。 上海申浦家禽育种有限公司是一家优质肉鸡品种培育、生产、销售一体化的民营企业,公司主要培育知名品种黄羽肉鸡安卡红,申浦麻鸡优质型、快大型,申浦黄鸡,法国进口红宝肉种鸡,申浦安卡麻鸡父系公鸡及申浦快大青脚麻鸡父系公鸡。日前,申浦家禽育种有限公司总经理陈印权向记者介绍了该公司参加“养殖业保险”的经验,可供广大养殖户借鉴。 陈总告诉记者,申浦公司是一家在上海较具规模的优质肉鸡生产企业,特别是种鸡饲养量较大。由于饲养周期较长,成本较高,一旦遇到风险,依靠企业自身的力量很难在短期内予以解决,恢复生产。为了企业在遇到风险以后,能尽快摆脱困难,恢复生产,必须依靠保险公司的力量。陈总介绍,目前该公司所参保的上海安信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养殖业保险”为有政策性补贴的险种,该险种允许获得市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生产经营许可证”、“动物防疫合格证”的企业参保,保费为企业承担65%,市、区二级财政补贴35%。 陈总认为,作为养禽企业,在选择险种时选疾病死亡保险对减少企业的损失帮助更大,特别是近两年禽流感的全球性爆发,给养禽业造成的直接和间接损失是无法估量的。自然灾害损失险也是需要的,但它所造成的损失是短期与局部的。对于其它的险种,陈总认为,地区性或全国、全球性疾病爆发所造成的整个市场疲软甚至瘫痪引起的全行业亏损或倒闭的险种也有选择必要。 陈总说,保险的目的是为了保障企业在出现突发情况下的一种经济补偿手段,但不是唯一手段。在正常情况下,企业生产效益的好坏是受多方面因素制约的,不能单纯以保险的险种设计来进行保障。谈到保险费率方面,他以为可根据不同的养禽代次来制定,不应是一成不变的,例如种鸡(祖代)可定为8%,种鸡(父母代)可定为4%~5%,商品代可定为2%。 陈总还向记者介绍了龙头养禽企业与合同户联同参保的个人意见,他说:不管是否是龙头企业,联同参加保险对企业、合同户来说都是一种保障,企业以较小投入,在遇到突发情况时可挽回较大损失,是对各方都有利的事情。 结束采访时,陈总谈了他对我国目前农业保险现状的看法,他说,在一些发达国家,农业保险早已成为政府保护和支持农业的一个重要手段。而我国,由于种种原因,很多地方一直不能把农业保险做好,一些地方根本就没有农业保险,养殖户想参保也参加不了。不过,上海市已经在全国率先出台了农业保险实施办法,由政府给予农业保险一定的政策和资金扶持。根据规定,上海市郊农民在养殖业及蔬菜、水稻等种植业方面投保,可获得政府部门25%至45%的保险费补贴。 作为高级畜牧师和我国知名养禽企业负责人,陈总建议:我国应该可以参照国外政府支持发展农业保险的成功经验,也可以参考上海市的做法,充分发挥各级政府宏观调控职能,重新调整思路和方法,从“财政受得了,保险部门承担得了,农民接受得了”三方面重新研究,尽快分层次、分险种恢复和发展农业保险业务,建立一个确保农业持续发展和农村长期稳定的保障机制,尽快让农业保险走进广大养殖户。此外,对险种的设置可以更广一点,费率的设定也可以更详细一些。 农业保险论文:现有政策性农业保险财政补贴政策缺陷研究 摘要:2007年以来,中央财政逐渐加大农业保险财政补贴力度,使我国政策性农业保险得到前所未有的发展。然而,在面临良好发展机遇的同时,现有财政补贴政策存在的诸多缺陷,也严重制约着我国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发展。本文从我国现有财政补贴政策入手,针对财政补贴政策存在的问题,对进一步完善我国政策性农业保险的财政补贴政策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政策性农业保险 保费补贴 财政划拨机制 地方配套资金 0 引言 2007年以来,中央财政逐渐加大农业保险财政补贴力度,使我国政策性农业保险得到前所未有的发展。然而,在面临良好发展机遇的同时,现有财政补贴政策存在的诸多缺陷,也严重制约着我国政策性农险的发展。本文从我国现有财政补贴政策入手,针对财政补贴政策存在的问题,对进一步完善我国政策性农业保险的财政补贴政策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 1 我国现有的政策性农业保险财政补贴政策 2007年以来,中央财政不断加大对政策性农业保险的扶持,主要表现在对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力度不断加强,财政预算资金逐年递增,补贴的品种和比例不断加大,覆盖范围不断拓宽,加大了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保费补贴力度(见表1示)。 1.1 财政预算中用于农险保费补贴的资金额度逐年递增,从2007年的21.5亿元增加到2010年的103.2亿元,增加了3.8倍。 1.2 保费补贴的品种逐年增加。从农作物保险来看,承保的作物品种从2007年的5种增加到2010年的9种;从养殖业保险来看,承保的品种从2007年的1种增加到2010年的5种;2009年增加了森林保险;2010年增加了天然橡胶保险。 1.3 覆盖区域范围不断扩大,如种植业保险从2007年的6省区扩大到2010年的全国22省(区、市)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央直属垦区和 我国目前农业保险发展中存在着的一个重大制约瓶颈就是巨灾风险分散体系和农业再保险机制的缺失,而我国现有农业保险财政补贴政策中尚无相应的财政资金支持。 3完善我国现有政策性农业保险财政补贴政策的对策建议 3.1 提供经营管理费用补贴和再保险费补贴,以激励其经营农业保险,增加农业保险的供给。这两项补贴实际上在2006年的《国十条》里已经明确提出,而我们需要做的只是在条件成熟时付诸实践。 3.2 完善现有中央财政对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 3.2.1 扩大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地区和补贴比例 为充分发挥保险机制功能作用,鼓励和保障农民对农业生产的投入,稳定我国粮食生产和供给,应将所有产粮大县纳入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范围。进一步提高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比例,综合考虑各地经济发展实力和财政承担能力,实行有差别的保费补贴政策,如对中西部经济欠发达地区,中央财政保费补贴比例应提高至不低于70%;对经济相对发达地区,中央财政保费补贴比例应提高至不低于50%。 3.2.2 降低或取消市县财政保费补贴配套要求 农业大县具有较强的保险需求,但同时经济欠发达,相对贫困,财政预算资金十分紧张,承担相应的保费补贴存在一定困难,客观上造成了部分市县财政不能及时足额拨付保费补贴资金的突出问题。有的基层政府为减轻自身财政配套负担,限定农险业务品种和承保面,形成当地农民有愿望、有需求,而保险公司无法承保的矛盾,影响农业保险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因此,建议降低或取消市县财政保费补贴配套要求,提高基层政府开展农业保险的积极性,进一步扩大保险覆盖面。 3.2.3 增加对区域性特色农业的保费补贴,增强补贴品种的数量和针对性 为推动和保障各地特色农业又好又快发展,中央财政应考虑对地方特色农业提供保费补贴支持,减轻地方财政配套和农业企业、农户的缴费负担。目前,可选择一些对当地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具有支柱作用,且开办历史较长,具有一定保费规模的险种,如陕西和山东的苹果保险、云南的烤烟保险、广西的甘蔗保险等进行试点,逐步推广特色农作物保险业务,为推动我国农业现代化,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保障农民增收做出贡献。 3.2.4 优化财政补贴资金拨付流程 为规范农业保险财政保费补贴资金管理,有效保障补贴资金安全,提高资金流转效率,建议有关部门制定相关规定,从制度上对财政补贴资金的拨付流程和拨付时点进行规范。在拨付流程上,由于农业保险采取的是财政保费补贴与保险经办机构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试点模式,农业保险财政保费补贴资金不同于财政强农惠农转移支付资金,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补贴资金应由省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与保险经办机构省级分公司结算与拨付,不宜通过转移支付的方式下拨至市县财政,以减少划拨链条,缩短划拨周期,提高资金安全。在拨付时点上,中央财政保费补贴资金实行按季结算划拨方式,并且第四季度的补贴资金应提前下拨,以减轻保险经办机构赔款垫付和应收催收的巨大压力。 3.3 建立农业保险再保险机制或对农业再保险提供补贴 由于自身经济条件的限制和农业保险经营难度大、赔付率高等特点,农业保险承担风险责任的能力和赔付能力有限。在此情况下必须通过再保险方式,在更大空间范围内分散风险、分摊损失。 农业保险论文:我国农业保险业的SCP范式研究 摘要我国农业保险在克服了20世纪90年代农业保险市场化经营与农业保险的特殊性的不一致性后,2006年以来发展态势良好。随着农业保险发展速度的逐渐加快、保险体系的逐步完善,农业保险逐渐发展为全国财产险业第三大险种。运用产业组织理论对我国农业保险业进行scp分析,结合保险公司与政府作为“理性经济人”的博弈产生的行为选择,对其继续发展与壮大提出建议。 关键词农业保险;scp范式;市场结构;市场行为;市场绩效 scp范式是产业组织理论的主体理论框架,主要用于揭示企业之间关系变化的规律及其对企业经营绩效的影响,即市场结构制约市场行为进而决定市场绩效,其中市场结构中主要包括市场集中度、产品差别化和行业进入退出壁垒。市场行为主要涉及价格策略、产品策略和排挤竞争对手策略。市场绩效主要包括产业的资产配置效率、生产规模效率等[1,2]。笔者将从对农业保险的scp范式研究,结合我国现行农业保险的特点,对进一步发展和完善我国农业保险业提供建议。 1我国农业保险的scp范式的市场结构分析 1.1市场集中度 1.1.1农业保险。农业保险是指专为农业生产者在从事种植业和养殖业生产过程中,对遭受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提供保障的一种保险。按农业种类的不同分为种植业保险和养殖业保险。我国开办的农业保险主要险种有养殖业如生猪保险、养鸡保险、养鸭保险、牲畜保险、奶牛保险、淡水养殖保险等,种植业如水稻保险、蔬菜保险、林木保险等[3]。从1982年原 4建议 一是完善农业保险市场。我国的农业保险许多项目仍处于试点时期,需要逐步发展完善。补贴及保险金的不确定性使得农业保险存在供给与需求双冷的现象需要政府尽快制定和出台《农业保险法》,对农业保险的组织形式、保险金额的确定、财政补贴份额、保费厘定依据等作出明确规定。标准化农业保险市场上参与者的行为,消除农业保险进入壁垒。二是发展农业保险再保险。我国是一个自然灾害多发的国家,从而使得农业保险保险标的的损失具有多发性及广泛性。目前没有再保险公司为农业保险提供再保险,使得农业保险风险分担出现困难,增加了保险公司的经营成本。通过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再保险公司,有效分担市场风险,可以将原保险人的赔付金额控制在一定范围内,促使更多的保险公司加入到这一市场中。三是提高服务质量,提高产品竞争力。及时的赔付、合理的保费、优质的服务是吸引农户投保的重要因素。目前保险市场上存在对保险标的要求苛刻、损失确定困难、给付环节繁琐、难以到户等缺陷,使得许多农户不愿意投保。如何做好农业保险服务,吸引更多的农户投保,是涉农保险公司发展的关键。因此,各保险公司在科学的内部管理的基础上,应努力提升服务质量,恪守合同信用以吸引更多的投保人,提高自身的竞争力,在激烈竞争的行业中占有一席之地[6]。 农业保险论文:中国农业保险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研究 中国农业保险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研究 一、中国农业保险发展现状 我国是世界著名的农业大国之一,农业不仅是国家建设的基础,农民问题更是影响国家稳定的重要因素。农业是典型的“高风险、低收益”的产业,尤其是近年来农业灾害时有发生,平均每年约有3亿亩农作物受灾,2亿多农民受到自然灾害影响,受灾面积比发达国家高10%~20%。而政府在农业受灾后大多采用政府补贴和灾害救济的方式,对受灾农户进行补偿,农业保险虽然也是现代农业发展的风险管理形式之一,但受诸多因素影响,赔偿额度有限。自1982年农业保险恢复试办之后,在鼎盛时期的1992年,赔偿额度也仅占总赔偿额的25%左右。 2004年,中央“1号文件”首次提出中国应“加快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有条件的地方可对参加种养业保险的农户给予一定的保费补贴”;2005年中央“1号文件”进一步提出“扩大农业政策性保险的试点范围,鼓励商业性保险机构开展农业保险业务”;2006年中央“1号文件”则强调“稳步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加快发展多种形式、多种渠道的农业保险”(金淑彬,2010);自2007年起,国家开始进行中央财政对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的试点,保费由中央财政、地方财政和农户共同承担,由此也给我国农业保险保费规模和保险覆盖面带来了快速扩张的态势(唐钧,2009)。2011年保监会为了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有关“三农”问题的决策部署,向各保监局及相关财险公司通知,要求进一步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促进农业和粮食生产;努力提高农业保险服务水平;坚持规范经营;强化农业保险监管。为推动农业保险健康发展,2012年5月4日国务院拟出台农业保险条例,规定国家对农业保险给予财税政策支持,明确了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在农业保险工作中的职责分工;明确了保险公司经营农业保险的原则;根据农业保险的潜在风险、业务操作及经营结果等方面的特殊性,规定了农业保险的经营规则。 二、农业保险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一)农民保险意识单薄,投保能力较弱 农业保险的对象即为农民,农民相对来讲文化水平较低,接受新生事物速度较慢。长久以来,农民受“靠天吃饭”的传统思想影响,认为投保农业保险只会加重家庭负担,大多数人都存有侥幸心理,即使真的发生了自然灾害,也有国家和政府补贴,因此认为没有购买农业保险的必要。 虽然现在农民的生活水平有了一定程度的提高,但比之于城镇人口的收入还有一定差别。国务院新闻办在2011年与2012年初的新闻会上公布的统计数据显示,农村人均纯收入分别为5919元与6977元。在扣除了生活开销、子女上学及农业生产的必要开支后,收入部分几乎所剩无几。经验表明,农作物保险的费率一般在2%~15%之间,比家财、企财的损失率(1‰左右)高出很多,这就进一步限制了农民的投保能力(唐钧,2009)。 (二)关于农业保险的法律法规尚不健全 经过长久实践积累,政府及各职能部门认识到了农业保险的重要性,但有关农业保险的税收优惠、核算办法等方面还没有具体的法律条文可以参考。借鉴国外农业保险发展的经验不难看到,凡是农业保险发展比较好的国家,都无一例外的以立法形式,对农业保险给予一定比例的税收优惠、保费补贴及再保险支持。美国、日本、法国等国都颁布了与农业保险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修订。 (三)农业保险的有效供给不足 农业生产的高风险必然导致农作物投保的高赔付率,1982年-2001年,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农险收入70亿元,总赔付率为88.6%;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公司在新疆地区开展的农业保险业务平均赔付率为81.59%(姚海明,赵锦城,2004)。这么高的赔付率,使得很多保险公司出现亏损的局面,或者放弃经营农业保险,或者采用以险养险的方式继续经营农业保险,但险种与业务机构已经逐年减少,很多农民需要的险种,保险公司都不能提供。 (四)农业灾害损失补偿水平很低 自然灾害对中国农业造成的损失很大,并有逐年加重的趋势,而通过保险和救济实现的农业灾害损失补偿水平却很低。据测算,1998年~2000年需要补偿的农业产值损失中,通过自然灾害救济平均每年补偿2.22%;通过农业保险平均每年补偿0.27%,合计补偿水平仅为2.49%。2005年以来,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的省、市、自治区,虽然对参保农户的保费支出给予了一定的财政补贴,但如果在全国范围内铺开,中央财政压力必然很大。尤其我国未对政府补贴建立有效机制,更重要的是没有建立巨灾补偿基金和农业再保险公司,真的发生大的自然灾害时,政府可以补贴保费,但保险公司却赔不起;单纯依靠政府救济,到了农民手中也只是杯水车薪。 三、加快农业保险发展的对策研究 农业保险自身的特点,使得一些追求商业利润的保险公司避而远之;我国自然灾害的频率之高、程度之深,也严重影响了商业保险公司开发农业保险产品的积极性。借鉴国外农业保险发展经验可以看到,美国的农业保险是政府主导下的商业保险公司经营模式;日本是政府支持下的相互保险公司经营模式。这些国家农业保险发展的好,都离不开政府给予的政策支持。因此,笔者认为,我国应根据本国特色建立由政府支持的政策性农业保险体系。 1.立法支持 随着农业保险试点工作的不断推进,农业保险逐步发展成为“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的保险活动,既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又发挥了政府和商业保险公司两方面的优势。但农业保险法律制度尚不完善,为了从制度上解决这些问题,推动农业保险健康发展,有必要制定农业保险条例。 目前我国农业保险的立法目标应当是,“将政策性农业保险作为农业可持续发展政策和农村社会保证制度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就是将农业保险作为农业自然灾害救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促进农业生产、保障食物安全的重要手段,成为国家进行转移支付对农户进行补贴的重要渠道,也成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庹国柱,朱俊生,2007)根据国务院法制办消息,保监会起草的《农业保险条例(征求意见稿)》及其说明于2012年5月4日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2.财税支持 政策性农业保险需要解决三个主要问题:第一,通过保费补贴,解决农民买不起保险的问题;第二,通过费用补贴,解决农业保险经营成本过高的问题;第三,通过农业保险的再保险费补贴以及为农业保险建立巨灾风险准备金,解决农业保险中巨灾风险难以分散的问题。 国务院法制办5月4日的意见稿指出,国家对符合条件的农业保险实施财政保费补贴政策、国家税收优惠政策;鼓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采取保费补贴、经营费用补贴和再保险费用补贴等多种形式支持农业保险发展;鼓励农业生产组织通过宣传、组织、协助以及提供保费补贴等多种方式参与农业保险活动。 3.农业保险风险基金与巨灾风险基金支持 我国是世界自然灾害多发国之一,每每发生农业灾害,都会加重国家的财政负担。因此,有必要建立农业保险风险基金与巨灾风险基金。农业保险的风险基金可以用来补贴农户缴纳的保费,可以提高农民投保的积极性,并能为国家减轻财政负担。而巨灾风险基金,可以在遇到大的自然灾害时,对农业保险提供一定的补偿;当发生一般自然灾害或者不需动用此项基金时,这部分资金就可以积累滚存,或用于建立巨灾风险预警系统、加强农业风险管理等。 4.农业再保险体系 目前,我国农业再保险体系尚未形成,没有针对农业保险的再保险公司。当一个地区发生大面积自然灾害时,往往单纯依靠政府的财政补贴,承保自然灾害的保险公司因为没有进行再保险而无法将风险分散出去,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保险公司开办农业保险的积极性。因此,农业保险的再保险问题已经成为我国农业保险发展的“瓶颈”。在2007年1月份召开的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总理就曾提到要逐步建立农业再保险体系,用于分散农业保险人承担的风险责任。可以借鉴国外再保险公司的相关经验,建立再保险机制,制定农业再保险分包方案,分散经营风险,支持我国农业保险的进一步发展。 5.实行强制投保与自愿投保相结合 实行强制投保与自愿投保相结合,是指对少数有关国计民生的险种实行强制投保,以避免逆选择和道德风险,降低项目的经营管理费用和便于风险在尽可能大的空间上分散。我国对于关系国民经济的重要农产品,如水稻、小麦、棉花等应实行强制保险,而对于涉及面较小的次要农产品,如果树、蔬菜等则适用自愿投保原则。但无论是自愿投保还是强制保险,政府都要给予财税补贴和再保险支持。
销售策略论文:高校实施销售策略研究 一、高职院校营销的特殊性 1.营销群体的特殊性 学校营销所面对的顾客与企业的顾客有着很大的区别。学校营销的顾客除了直接消费者一学生以外,还包括学生家长、社区、企业、政府等相关利益群体。因而,学校营销是一种双向型营销。学校营销是面向两个市场的营销活动:一个是生源市场,一个是就业市场。同时如果把学生这个直接消费者作为主要顾客,他也有着于其他商业企业不同的特点,学生是顾客、产品制造者及产品本身的混合体。 2.社会营销导向 现代营销强调顾客导向,即把满足顾客需求作为第一要务。但对于一个教育机构来说,像商业领域的机构那样仅仅满足消费者的需求,是远远不够的。因为学生们通常都会有尚未察觉到的长远需要。也许他们口口声声希望“轻轻松松”完成学业,但最终能使他们获益的不是文凭而是文凭所代表的信息和技能。同时很多教育机构有多重目标。如学校必须维护其学术声望和教育质量等。因此,社会营销导向受到拥护。社会营销导向认为机构的主要任务是确定消费者的需求、欲望和利益,并把自身变为保持或增强消费者和社会的福利和长远利益的机构。这就使学校在使用营销手段赢得更大发展的同时,保持或提高机构质量,而没有丧失社会责任。 3.置于公众监督之下 在整个办学过程中,学校除了要接受来自内部教职员工和学生的监督之外,更多地是要受到政府、学生家长和其他社会公众的严格监督。因为,学校,特别是公立学校提供教育服务所需资金,主要来源于财政拨款,学杂费以及社会捐赠等。此外,接受公众的监督,有利于改进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提高学生的培养质量。 二、高职院校之于营销的必要性探析 高等职业技术教育是国家整个高等教育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区别于普通教育,是在社会分工的基础上,根据全社会对各种职业的需要,“为各行各业培养各种专门人才”的教育。其与经济发展密切联系,与劳动就业密切相关。之所以说高职教育区别于其他类型的教育,是因为高职教育的本质特征有两个特殊性,即高职教育的职业指向性和产业性。高职教育是培养生产、服务、管理第一线的高等技术应用性专门人才是确定无疑的。所以,高职教育就表现出第一个特殊性:职业指向性。职业指向性说明高职教育是直接指向某一特定职业或职业岗位(群)的教育,是直接面向生产、建设、管理和服务第一线的教育。职业指向性要求高职院校办学要针对地区、行业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按照技术领域和职业岗位(群)的实际要求设置和调整专业,并且还要根据现实生产、服务和管理技术、方法的发展变化随时调整、改变、增删教学内容。在教学内容和技能训练变化的频率上,表现出了高职教育极大的灵活性和市场特点。这就需要高职院校研究、分析、预测市场,并以学生就业为导向、以市场为导向办学。市场是商品交换关系的总和,经营必然要在高职院校办学中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高职教育既属于高等教育的范畴,又属于职业教育的范围。它区别于普通高等教育的特殊性是其职业针对性。它区别于一般职业教育的特殊性是其高等性。它是非义务教育和非普通教育,学生缴费人学。学生通过支付一定的费用接受教育,以实现自身人力资本的增值,所付出的成本(包括直接成本和机会成本)最终要以用人单位支付给学生的高于未接受教育的报酬来消化。用经济学的观点来分析,高职教育是否达到了目的,要看学生是否实现了人力资本的增值。而人力资本是否实现了增值的判断标准则由另一个顾客一用人单位来制定和掌握。所以,高职教育具有“商品”性质,这就表现出高职教育的第二个特殊性,即产业性。作为高职教育载体的高职院校,相应地就面临着两个市场一生源市场和就业市场,在生源市场,高职院校要通过市场营销的方法吸引学生消费高职教育。在就业市场,高职院校要用学生具备的特殊功能和质量、高职院校自己的品牌和信誉,以及市场反馈和良好的售后服务来销售自己的“产品”一学生。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的这些特征使得高职院校与市场的联系异常密切,既受生源市场影响,又受劳动力市场的影响。因此,在当前的高职院校发展模式及管理体制下,面对日益激烈的竞争,高职院校必须率先走向市场,在市场中去竞争,在市场中求生存,在市场中树形象。在这种情况下,高职院校引人营销理念的需要更加迫切。 三、提升高职院校营销绩效的思考 1.明确的营销战略定位 虽然高等职业教育是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高职院校在人才培养模式上应与普通高校有本质的区别。与普通高校以培养理论研究型人才为主的模式不同,高职院校在人才培养模式上应突出职业特色,以能力为本位,培养适应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需要的高级应用型专门技术人才。理论教学以够用为度,突出职业技能训练。即向学生提供的是职业技能训练这一服务,所培养的面向生产、技术、服务第一线的高级应用型人才,这就是高职院校的产品定位,离开这一定位,就失去了其特色,也失去了其存在的必要。另外,每所高职院校也应该根据自身的特点,选择优势强项作为自己的定位。为了寻找最佳的机遇,学校应该注意它的独特竞争力,抓住最好的机会。独特竞争力是指那些该校具有独特优势的资源和能力。学校往往会发现从自己强的方面着手要比将自己的弱势提升到一般水平的优势更容易。但是假如该校的竞争者同样拥有这种独特竞争力,那么学校仅有这一种独特竞争力是不够的。学校应该注意它那些与众不同的优势,即它比竞争者表现得更出色的强项。 2.恰当的营销传播手段 对于高职学院来说,制定了完善的战略只是走出了营销管理的第一步,如何将战略有效执行才是关键。在所有的营销活动中,营销传播备受关注,因为其直接面对消费者,因此,恰当使用营销传播手段是营销管理有效执行的重要内容。常用的营销传播手段有广告、人员推销、营业推广、公共关系等。高职院校在其营销活动中也应注意对这几类促销要素的组合运用。促销活动应有针对性。首先,要确定促销活动的目标受众,即向谁开展促销活动。目前在学生选择接受何种高等教育形式以及选择哪一所院校时,家长、老师等起着重要的决定作用,同时用人单位的用人标准也是一个重要的导向。因此,高职院校应重点向这些相关群体展开促销活动。其次,应确定促销的目标,即重点应在哪些方面取得成效。目前社会上仍然存在重视普通高校、鄙薄高职院校的现象,用人单位在人才使用上也还未走出一味追求高学历的误区。因此,高职院校的促销活动必须致力于扭转这种局面。 3.加强内部营销策略 内部营销指服务性产业必须积极有效地训练并促进其所有与客户接触的工作团队来提供令顾客满意的服务。为保证服务高质量,每名员工都应力求实现以顾客为导向的服务目标。学校作为服务性产品的提供者,其产品质量的好坏与服务的传递者—人,有着密切相关的联系。营销的成功与人员的挑选、培训、激励和管理高度相关。这里的人员包括学院的专兼职教师、行政工作人员和后勤工作人员。学院以树立高职品牌校为根本目标。在品牌概念的建立中必须对所有员工进行品牌价值的内部营销,如果没有全体员工的理解、支持和承诺,品牌也不可能建立或持久。只有反复灌输品牌概念,采用灵活机动的方法激励全体教师员工都积极、主动、认真地参与品牌建设计划当中去,学院的品牌才会长立不衰。学院的内部营销可着力于:(1)教学队伍年青化、实践化加强自身师资队伍建设,加强力量培养自己的教师队伍,鼓励教师到企业兼职,充实实践性知识。(2)实践课程专业化。聘请知名企业的一线技术工人作为学院客座讲师、名誉教授,安排他们参与到教学过程中来。除了请企业人员作为培训导师外,还应安排时间请他们承担校内实践课程任务,并参与制订学期教学计划。 3)工作思想服务化。开展岗位培训、牢固树立对学生的服务意识。每学期设立一个月份为“文明礼貌服务月”,以学生代表组成的评审组对校内工作检查、评审,并提出整改意见,对服务工作受到学生肯定的部门、个人予以嘉奖。 4)服务内容公开化。将每个职能部门、每位员工的工作内容向学生公开,使学生可以对教职员工的工作进行直接监督. 销售策略论文:浅谈金融系统销售策略的演进与障碍探析 论文关键词:金融机构营销战略发展障碍 论文摘要:现代金融机构营销战略的演进过程大致包括了20世纪50年代以前的营销导人期、60-70年代的营销传播期、80年代的营销创新期、90年代的营销拓展期。我国金融机构营销存在市场体系不完善、受外部环境因素影响较大、地区发展不平衡等障碍,应从体制机制变革、营销策略调整、产品研发与组合创新三个关键环节人手,创造一流的营销业绩。 一、现代金融机构营销战略的演进过程 (一)20世纪50年代以前的营销导入时期。20世纪50年代以前,银行完全处于卖方市场,虽然市场上有许多的金融机构,但服务内容大多一样,很难形成产品差异化,营悄对于银行而言相当陌生。后来,商业银行的市场优势地位发生了动摇,由于其它银行与非银行金融机构在储蓄业务领域展开了激励竞争,改变了原有银行业垄断格局。一些有远见的银行逐渐意识到银行提供给客户的金融产品具有规模经济性,同时也意识到金融业的服务是在与消费者高度的接触中进行的,服务方式、服务程序、服务标准、服务环境、服务人员、服务质量对消费者的体验有很大的影响,而且还意识到金融产品提供与消费的不可分性。许多银行便开始借鉴工商企业的做法,使用广告和促销手段,可竞争对手也紧随其后,纷纷仿效。1958年,全美银行协会会议第一次公开提出了金融业应该树立市场营梢观念,对当时的银行经营进行了客观分析,扭转了金融从业人员对营销观念的排斤态度,银行营销管理时代正式到来。 (二)20世纪60-70年代的营销传播时期。20世纪60年代,西方银行零售业务竞争不断加剧,一些银行进一步认识到金融产品的时效性,如果金融产品服务推广不够及时,就可能引起顾客的厌烦甚至对该产品的质量产生怀疑,为此开始注重提高服务质量,注重对金融服务需求回应的即时性,试图把公关活动变为营梢管理,以促进金融产品的梢售。金融从业人员的职业培训获得加强,营梢管理作为银行领域的一个新概念受到前所未有的重视。1973年,一些英联邦银行均设立营稍部,从事营梢研究和统计活动。从此,研究市场营销,建立营梢机构,开展营销活动等成为精明的银行十分重要的战略组成部分。 (三)20世纪80年代的营销创新时期。20世纪80年代,一些银行逐渐意识到必须寻找一种新的方法以区分自己和竞争者,开始从创新的角度考虑向客户提供有价值的产品和服务。事实上,金融产品服务类别的多样性、应用范围的广泛性、实际内涵动态发展性、风险与收益兼备性的特征,都要求银行业必须不断进行创新,并在创新中强化风险管理,紧密适应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强化产品的附加服务和功能的延伸拓展。一家银行若要长期维持产品和服务特色优势,必须注重品牌营梢,实施产品服务的系列创新。西方国家金融管制的放松以及各国间金融业发展不平衡,使得商业银行绕过金融管制,提供新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成为可能。一些具有战略眼光的银行致力于金融工具、金融市场以及金融服务等方面创新,拓展其金融产品的深度和广度,以满足客户更深层次的金融服务需求。西方银行界研究证实,一种新的金融产品推出后,竟争对手在半年内就可以掌握,由于金融产品缺乏专利保护,银行之间可以相互模仿采用,开发新产品的银行便失去原创优势。一些银行开始意识到,应该有所选择,实行差异化营销,通过市场细分定位避免因盲目投资造成资源损失,通过产品、服务、人员、渠道、环境、过程、形象的差异化建立起竞争优势。 (四)20世纪90年代后的营梢扩展时期。20世纪90年代后,西方银行业的迅速发展,进一步推动了营梢管理改革。银行逐渐认识到营销管理不单是广告、促销、创新或定位,而必须视为整体,只有当银行的各种营销职能以及营销部门与其它部门协调一致为顾客服务时,才能达到银行与消费者双赢局面。与此同时,银行业服务与消费者的关系持续是可以通过建立产品、工具、服务、客户关系体现的。为了保持银行的优势地位,获得持久业绩,就必须加强对营梢环境调研和分析,制定适合本银行的战略目标和经营策略,制定中长期和短期的营销计划。同时不断创新服务营销、交易营梢、关系营销、整合营销、网络营销等新概念和新路径。一个完整而有效率的市场营销应包括前期的市场调研、市场细分、确定目标市场、进行市场定位、中期的金融产品推出、营梢策略组合以及后期的售后服务、营梢风险监控等方面,不仅要将市场营销的竞争、成长理论运用于银行业各类企业成长发展策略,而且还要考虑到银行业的高风险因素,研究风险管理与营梢联动问题。随着计算机和网络技术的飞速发展,开展网络营梢和国际营销成为可能,金融机构营销发展的方向将大大拓展。 二、我国金融机构营销的障碍分析 (一)市场体系不完善,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金融机构营销策略的制定和价格组合的正确选择。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金融市场建设虽然有了很大的进展,但金融产品的价格形成机制和交易机制还不成熟,利率的确定虽然已经考虑了资金供求关系、物价因素、公众储蓄意愿和通货膨胀等因素,但市场化程度依然不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金融机构营梢策略的制定和价格组合的正确选择。 (二)金融机构营销受外部环境影响较大。国际金融危机爆发以来,人民币升值压力加大,使我国银行业汇率风险进一步增加。另外,全球经济下行风险加大、出口退税政策的调整和人民币升值挤压部分外向企业利润,也增加出口企业的信用风险。中资银行海外发展需要在营销战略上、营销管理上、营销技能上做全面准备,从实际出发制定可行的国际化发展战略,稳步推进国际化经营。 (三)金融机构营销地区发展不平衡。总体上看,我国金融业创新的空间还有待拓展,再加上营销管理水平不高,营稍幅度极为有限。各地区的自然条件、经济发展状况、当地居民的收入水平和消费偏好、社会风俗、宗教信仰等,构成了一个整体的市场运行环境,直接影响到营销的创新和效果。目前,我国金融机构网点多集中在沿海及经济发展较好的地区,城市金融网点过于集中,竞争激烈,收益相对较小。 (四)金融机构盈利能力偏弱。股份制商业银行的盈利能力总体优于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个别银行的指标可以和外资银行相抗衡。2004年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以来,商业银行的收益率平均值呈现出明显的上升趋势(见下表),表明盈利能力还有较大的拓展空间。但从资产收益率、资本收益率、员工人均利润等指标来看,我国商业银行与外资银行的盈利能力还有较大的差距。我国商业银行盈利能力较弱的原因除了体制机制上的问题外,存货款业务占比过大和冗员过多也是重要因素。 三、若干建议 加入WTO以后,我国金融业面临着巨大的挑战与竞争压力,虽然具有先天优势,拥有庞大的客户群体,但由于缺少个性化的服务,很难进一步吸引消费者。为了改变这种状况,除了加强内部管理外,扩大经营范围,加快金融创新,实施营梢策略,将会成为一种必然的选择。 一是应从体制机制变革、营销策略调整、产品研发与组合创新三个关键环节入手,建立专营中小企业的信货机构,强化传统负债业务和资产风险管理业务的创新,大力发展中间业务和表外业务,降低资本消耗,扩展服务范围,延伸服务功能;强化金融产品品牌营销,通过建立客户关系管理系统(CRM),真正做到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精准营销,以提升客户价值,增强金融机构盈利能力。二是金融服务业必须通过资源利用、流程再造和构筑核心能力实现企业成长,把金融产品营销同顾客的忠诚度和企业内部员工的满意度、忠诚度等关联因素链接在一起,设立营销管理部门以专门负责市场调查、企业的市场定位及其新产品的设计与推广,熟练营销技术,提高人员素质,在推进成本领先营梢战略的同时,强化业务系统的完全自动化处理,所有业务系统整合并加以磨合,实施全行系统网络集成,建立健全客户关系管理系统技术服务支持体系,采取产品差异化营销策略,凸现、沉淀、累积客户的满意度.提升客户的忠诚度,创造一流的营梢业绩。 销售策略论文:透析煤炭市场的销售策略 摘要:煤炭市场营销,要运用广告手段,采用灵活的市场营销战术,采用深度营销策略。营销论文煤炭商品价格定位的方法主要有供求关系的定价方法,目标利润的定价方法和协商定价方法。应进行有效的价格控制。 关键词:煤炭市场营销煤炭产品定价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市场对煤炭资源的需求大幅增加,而从区域上看,各个地方市场需求多少存在差异,这就要求煤炭企业要根据市场需求来定产。要做到可持续发展,立足市场,做好煤炭营销。在制定煤炭企业营销策略时要充分考虑煤炭的供应量、价格和总受益的关系,寻找最佳平衡点。根据市场需要变化,寻求新的效益增长点,阶梯发展煤炭相关多元化产业,逐步形成以选煤电力、煤化工、煤基多元化产业。将市场秩序的维护与市场的开发结合起来,以市场的战略性发展为目的,采取各种营销策略组合,采取科学的煤炭商品定价策略,有效地实现煤炭商品市场的健康发展。 一、煤炭市场营销 1.煤炭企业市场营销。市场营销理念,就是一个企业在面对企业、消费者和社会三方面利益分配时的态度问题。着重解决营销就是推销、销售、卖煤的片面认识,要从生产人员、管理人员全员全过程补上营销这一课,要从技术管理、生产过程、市场开发、营销手段,尤其是思想观念上,补上营销这一课。要通过煤炭企业全员全过程的营销培训,使得全体员工认识到,市场营销不仅仅是推销,而是还包括市场营销管理、战略计划过程、市场购买行为、市场需求预测与新产品开发与扩散、定价决策、广告策划、销售渠道选择等多项内容。 2.运用广告手段。煤炭企业应抓住产品的“卖点。”所谓“卖点”,就是商品进入市场的“切入点”,是最容易引起消费者购买欲望的“敏感点”,更是产品、营销方式不同于其它竞争对手的“区别点”。煤炭企业要不断提高企业形象、企业产品的知名度、美誉度和满意度;企业基础管理创新和营销创新两个方面结合的体现煤炭市场营销创新活动,这是一种系统的组合,而不是单一的因素。单一的因素如观念的转变、定价的合理、广告宣传的攻势等,固然非常重要,但是从成就一个大企业,从可持续发展的角度看,营销的合理运用在观念转变的基础上,应加大企业产品在用户心中的可信度、可购的力度,也就是在创新的基础上,加上广告宣传力度,力求在创新中提高产品的美誉度。 3.采用灵活的市场营销战术。营销管理创新要求企业建立灵活高效、生命力旺盛的营销组织体制,使各个层面充分协调,及时根据市场变化有效运作,同时,要求企业要采取灵活的市场营销战术,深入市场调查,分析市场动态,选择目标市场,抓好市场定位,科学确定价格,合理选择销售渠道,抓好促销组合、采用直销、经销、等多种形式、建立起多元化、多渠道、信息快、服务好、信誉高,集市场开发、产品销售、货款回收、售后服务、信息反馈于一体的市场营销网络。因此,煤质与售价成正比,煤质与用户购买欲成正比,煤质与销量成正比,煤价与用户购买欲成反比,煤价与销售量成反比。要正确处理好上述比例关系,同时,把生产的煤炭,按照煤质指标科学地进行品种分类,制定系列产品质量标准和价格浮动标准,形成多煤种于一体的销售系列,满足客户的多层次需求。 4.深度营销策略。实现深度营销,企业要从单纯的产品营销,转向全方位营销。深度营销的显著特点就是从关注产品销售的圈子里跳出来,转向关注客户需求的系统解决方案。深度营销不仅让产品实现从商品到货币这一转变”,还是通过深度营销的组合策略,打造客户的品牌忠诚度,保持市场持续、健康的快速发展,实现市场控制力、竞争力的最大化。企业还要集中和整合企业资源,建立战略区域市场。目前,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全面撒网、四面出击的广种薄收的战略战术在市场上是越来越行不通了,其高昂的营销成本,处境尴尬,必然让企业从此走上了不归路。充分利用深度营销,集中优势资源,攻击竞争对手的薄弱环节,以建立自己的战略区域市场。 二、煤炭商品价格定位 1.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 (1)我国电煤消耗量占煤炭产量总消耗量的比重达到50%以上,煤炭工业属于微利行业,电煤涨价对煤炭企业十分有利,可以扭亏增盈,提高效益,但对于电力工业却是成本增加。如果煤炭价格下降,则电力工业部门可以增加盈利水平,而煤炭工业有可能重新沦为亏损严重的行业。 (2)我国煤炭国内外市场价格已高于国际市场价格,加入关贸总协定后,关税降低,电力企业为逃避国内高煤价寻求从国外进口煤炭的战略路途,这对国内煤炭行业和运输企业都十分不利。 (3)电煤消耗量大,生产、运输、分配的成本比工业和民用煤低,工业发达国家平均电煤价格约为工业用煤价格的75%左右,要求电煤和其它用煤采用相同的价格也是不合理的。 2.定价方法。煤炭生产企业如何采取有效的煤价策略和定价方法,抓住煤炭市场机遇,谋求最佳经济效益,至关重要。主要的定价方法如下: (1)供求关系的定价方法。也就是从供应量与需求量的变动关系基础制定价格; (2)目标利润的定价方法。也就是增加一定比例的目标利润而定出的价格;(3)协商定价方法。也就是供需双方在一定时间、地点、市场供需关系环境下协商制定价格。 3.价格的控制。煤炭生产具有投资大,风险高,投资回收期长等特点,价格的波动起伏势必影响企业的生产,损害供需双方的利益。为保证双方的利益,宜采取必要的宏观调控措施,进行价格控制。我国为减少燃煤污染,又要保持煤炭作为主要的一次能源,寄希望于电力消耗更多的煤炭,因此,国家在政策上应当对电煤倾斜,实行降低电煤税率,以保证电煤价格不高于国际煤价,并使煤炭企业有合理的收益;实行煤炭差别税率,在降低电煤税率的同时,为了不提高电力的税赋,要同时降低电力的税率。电煤价格下降时应将节余的钱存入基金,当电煤价格上升时从基金中拨款弥补,建立燃料价格调节基金,使电价在相当一段时间内基本持续稳定。 销售策略论文:浅谈公司销售策略成本管理探讨 【论文关键词】营稍战略成本规划决策与业绩评价 【论文摘要】我国企业营梢成本管理经过多年的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很多问题,主要体现在营梢成本支出膨胀,与梢售增长不协调;营稍策略不切合实际,导致营梢成本支出的低效率等方面。为扭转这一困局,企业应将营梢战略管理与成本管理相结合,突破传统思维模式,按照营稍战略要求和成本管理的特征、程序确定成本管理战略;从战略高度对企业营梢成本结果与成本行为进行全面控制,从而实现企业的可持续营销能力,获得持久竞争优势。 20世纪80年代,在英美等国管理会计学者的倡导下逐渐形成了一种从战略角度来研究成本形成与控制的战略成本管理思想。在瞬息万变的外部市场环境中,要取得持续性的竞争优势,企业必须要制定适合本企业长远发展的竞争战略。而传统的成本管理却经常把眼光局限在单纯降低成本上。不可否认,在成本管理中,低成本策略的确是企业提高利润,以低价赢得市场的手段之一。但事实上,在企业采用不同的竞争战略的情况下,当以保证企业产品的差异化为重点时,可以适当提高成本,同样能达到取得竞争优势的目的。另外,营销战略成本管理从战略的角度分析营销成本支出的必要性与有效性,运用成本数据和信息,为营销的每一个关键步骤提供战略性成本信息,以利于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创造。 一、营销战略成本管理的必要性 随着知识经济的发展,生产技术及工艺在各个企业之间实现迅速转移并且不断进化,全球化的竞争使竞争者更容易获得产品设计、特性和质量的相同筹码。在巨大的买方市场条件下,垄断市场的情形已十分少见,即使垄断性相对比较高的通信业,中国移动和中国联通的竞争也是日趋激烈。随着关系营销、全过程营销以及一系列营销组合观念的日趋成熟,企业在营销环节不惜投人大量人力、物力、财力,树立企业形象,提高产品的知名度,保证流通渠道畅通,扩大市场份额,以保持长期持续的竞争优势。重生产轻营销的管理哲学已经不能适应经济环境的变化。 然而,随着企业经营重心向营销活动的逐渐偏移,营销成本支出膨胀,与销售增长不协调,营销策略不切合实际导致营销成本支出的低效率等一系列问题已经开始困扰企业管理层。美国零售巨头约翰沃纳梅克曾经哀叹道:“我花在广告上的钱有一半被浪费掉了,不幸的是,我不清楚是哪一半。”如何优化企业的营销成本,成为理论界于实务界巫待解决的问题。 通过对企业营销成本失衡的现状分析,从表面上看是营销成本与销售增长的不协调,营销成本的增长快于销售的增长,营销成本的控制不如对手。但问题的根源是,由于战略不明确,企业未考虑到市场环境与企业自身行业及产品生命周期的特点,对于营销成本投向的对象、时间、方式等问题始终没有一个科学的决策与反馈流程,势必造成营销成本的盲目投人、低效率产出。 二、营销战略成本管理的特征 企业营销成本不同于一般的生产成本,具有自身鼠独特性。一方面,营销投人使企业成本上升,不得不提高价格或者压缩利润空间,导致竞争力下降;另一方面,营销投人可以提高企业价值,比如可以改变企业的市场形象、市场地位、市场份额等,使其具有了成本和投资的双重性质。这为营销成本决策提供了较大空间,企业面临的不再是如何单纯降低成本的问题。再者,营销成本多发生在企业外部,用于广告宣传、销售渠道建设等方面,与刺激需求、培养市场、与对手博弈联系在一起,也为成本决策带来了一定的难度。 营销战略成本管理应具有长期性,与企业长期发展战略、营销战略相适应,实现稳定的信息流与资金流循环,实现企业可持续竞争力;具有全局性,需要企业研发、、财务、、销售和售后服务等部门最大限度地收集并共享相关的财务与非财务数据,全面考虑到企业所有产品线的营销活动,最终配合企业整体战略;具有层次性,为提升整个企业形象以及品牌价值的营销活动与各分销渠道的营销活动相互协调,既定的战略在企业高级管理层、部门层、一线业务人员之间得到统一贯彻以及及时反馈。 营销战略成本管理突破了传统成本管理内向型模式,为适应营销活动外向型的特征,其更加重视与企业营销战略管理相关的外部信息的收集与分析。现代营销的实质是需求管理,企业通过创造和满足顾客的需求来获得利润,成本管理应当适应这个变化趋势。只有比竞争对手更有效地传递目标市场的期望与机会,才能以最少的企业资源实现最优的营销目标,最终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 三、营销战略成本管理的程序 1.营销环境分析 营销环境分析是企业营销战略成本管理的起点。包括市场与企业内部环境分析,为最终确定营销战略目标提供信息资料。分析和评估该市场机会是否适合于本企业的资金状况,是否能利用企业现有的资源,使其发挥优势,是否能够比竞争者获得更大的差别利益等。 市场环境需要考虑到:(1)企业所处行业。不同行业的企业在营销成本总量上有较大区别,例如快速消费品的广告支出要明显高于工业原材料产品。(2)主要竞争对手。及时获知其他竞争者的营销策略,有助于企业及时调整战略,例如中国移动与中国联通,可口可乐与百事可乐,其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差别不大,如何才能占尽市场先机,对本企业的战略成本的竞争地位,在同行业中的优势、弱点、机会、威胁的分析是必要的。(3)目标消费者。根据企业产品定位的不同,确定特定产品最有效益的目标消费者,根据其消费习惯,制定相适应的广告与渠道策略,才能使营销成本最大限度的发挥作用。 企业内部环境需要考虑到:(1)企业内部资源。营销资源投人应当与企业自身的规模与资金状况相适应,超负荷的营销成本会直接威胁到企业的资金安全,导致资金链断裂。(2)企业发展阶段。企业的发展阶段不同,其目标和战略重点也不同,所要求的成本与利润结构也不同,例如在企业创立初期可能要投人比较多的营销资源开拓市场,提高企业品牌的认知度。 2.营销战略成本规划 企业营销战略成本规划综合企业总体战略与成本管理的要求,根据企业内部资源和外部环境,考虑产品、市场类型、促销目标、产品生命周期等因素,制定相应的策略及实施计划。例如,广告对消费品的促销效果最明显,如要树立企业形象,那就要在广告和公共宣传方面重点策划:如在产品成熟期欲增加销量,则销售推广手段以及较高的渠道覆盖率可能更为有效。企业营销部门与财务部门共同参与营销计划并编制营销预算,在满足企业战略目标的同时考虑到一线销售部门的实际情况,减少计划实施过程中的摩擦。 3.营销战略实施与成本控制 在战略实施过程中,由于外部市场环境与企业内部资源的变化,会使实施过程产生偏差,因此须进行战略控制。战略控制系统应由企业层次、业务单元层次、作业层次组成一体化的控制系统,实行全面的,全过程的控制。(1)对外部环境、竞争对手及企业自身条件的变化进行长期的观察,对可能出现的重大变化、对可能面临的机会和威胁做出及时的预测,当企业战略成本目标不能适应已经变化的环境,需要及时调整,重新进行战略成本规划。(2)建立成本管理保障措施。主要通过建立起一系列的业务处理与报告应该遵循的程序和规范,以及通过对组织结构的设定、职能的划分与分工等,来保证组织内的各项活动按照有利于降低成本、有利于进行成本管理的方式进行。营销计划和预算在执行过程中,管理会计应通过收人和支出的计算,协助营销部门了解它的计划目标实现的程度,及时发现实际与预算的差异,分析其原因,以便采取必要的措施。 4.营销战略成本绩效计量与评价 目前多数企业还在使用传统管理会计的方法与技术计量营销成本绩效,停留在微观的面向作业层的业绩指标评价,虽然能满足企业内部成本控制的要求,但其缺少与战略方向和目标的相关性,忽略市场领域中竞争地位变化的分析。新的营销环境下应当将战略思想贯穿于战略成本管理的整个业绩评价之中。 运用适当的技术方法和概念,处理企业历史和未来的经济信息,以有助于经营管理人员制定出合理的、能实现经营目标的计划,以及为达到各项目标所进行的决策。(1)制定企业内、外部的各种货币的与非货币的业绩指标,体现企业的长远利益。在绩效分析中应当包含经济效果的分析、考核供货合同、成品资金周转率、结算款平均占用额和销售费用率等财务指标,同时也应当涵盖客户满意度、品牌认知度等非财务指标,这些无形资产在传统的会计报告中经常被忽略。(2)为销售经理提进人或退出某个产品市场、客户盈利能力、定价策略等决策支持信息。企业往往没有建立相应的关键指标体系对营销投入是否成功进行衡量,这使得企业在决定是否进行投人和是否追加投人时,缺乏决策所必须的支持。(3)利用信息技术,建立完善成本核算系统。自定义各级明细科目核算,统一规范核算口径,使按照产品、作业、地区、受益客户等不同维度进行分类和多角度查询,随时析出全方位的分析报表成为可能。实现在信息系统内随时分析各项成本对总成本以及销售效果的影响,为清晰合理的使用每一笔销售费用提供重要依据。 将企业营销战略管理与成本管理相结合,营销战略与企业内部资源外部环境相匹配,财务部门也应该用经营战略的的视角来看待财务筹划。企业营销战略成本管理服务于企业营销战略的开发与实施,从战略高度对企业营销成本结果与成本行为进行全面了解、控制和改善,从而实现企业的可持续营销能力,获得持久竞争优势。 销售策略论文:浅谈品牌理论的PPG公司销售策略探讨 [论文摘要]2007年,PPG在我国网络直销行业中堪称神话,其发展速度令人瞠目,其独特的营销战略模式成为服装行业大胆创新的典范。然而,2008年PPG的相对市场份额江河日下,仅为模仿者“VANCL”的三分之一左右。本文是继《基于网络直销企业PPG营销策略的优劣势研究》之后的研究成果,运用3VS理论详细分析了PPG的营销战略,试图找出能够为我国网络直销企业、中小企业、创业型企业和服装行业所能借鉴的经验。 [论文关键词]:3VSPPG网络直销中小企业营销战略营销模式 一、3VS理论的内涵 1.识别重要顾客 第一个V是产品的重要顾客或者说产品为谁服务。无论在任何市场上,顾客很少有完全相似的需求。企业力图占领市场的任何角落并不现实。企业须弄清谁是产品的重要顾客.重要顾客有何需求特点。 2提供价值主张 第二个V是为重要顾客提供的价值主张.或者说给重要顾客提供什么。企业需要对不同的重要顾客设计不同的产品,提供不同的价值主张。正如宝洁公司的“海飞丝”价值主张在于去头屑潘婷“的价值主张在于对头发的营养保健,“飘柔”的价值主张是使头发光滑柔顺,而”沙宣”的价值主张在于美发定型。 3.构建价值网络 第三个V是价值网络.或者说如何向重要顾客传递价值主张价值网络是一个独特的资源和管理协调过程.不同的重要顾客需要不同的价值网络。各类企业的许多竞争优势都存在于独特的价值网中。这种价值网可以为企业提供特殊的竞争力.并创造出独特的价值主张。 二、PPG公司简介 批批吉服饰(上海)有限公司(简称“PPG”)成立于2005年10月首先以男士衬衣为核心产品,之后向针织衫、礼包、男裤领带等扩展将现代电子商务模式与传统零售业进行创新性融合通过“外包生产、外包质量监控、外包物流”的方式实现”无店面.无仓储,无工厂”的互联网销售模式。PPG业务流程图如图1。 只有几百名员工其中还包括近一半的呼叫中心工作人员.没有一家实体店.没有厂房和流水线,只有两个小仓库和一小栋办公楼。但这家看起来很小的公司.仅凭呼叫中心和互联网,在整个2007年平均每天卖出去1万件衬衫。在2007年12月的时候.PPG曾多次出现每天销售3万件的盛况。PPG在短短2年里迅速跻身国内衬衫市场前三甲.而国内市场占有率第一的传统服装企业雅戈尔.创建于1979年.已经经营近30年,其在2006年国内平均每天销售衬衫的数字是13万件。 PPG独特的营销战略模式及市场的高速发展所带来的令人惊喜的销售业绩与财务表现先后赢得了TDF、JAFCOASIA与KPCB国际性风险投资公司的关注和青睐.并获得他们的联合大量注资。服装业的戴尔、轻公司样板……随着销售量不断放大,这些光环接二连三地出现在PPG头顶。然而.PPG的营销战略模式与传统服装企业相比容易被竞争对手模仿并定点超越.均不足以构成PPG的核心竞争力。在市场容量有限的情况下.已引来如VANCL”、KKSSP,”OLOMO”、“优衫网.ebono”等三十余家竞争者的不断跟进与定点超越。 2007年底.PPG前期过量广告投放导致资金链紧张、产品质量问题逐渐浮出水面。2008年.PPG又与广告商、供应商债务纠纷频现接二连三地当上被告.再加上网络上众多“PPG消费者”发出的指责,使得PPG的相对市场份额开始下滑。 据艾瑞咨询在(2008年中国网络购物市场监测报告》中调查指出,2008年第二季度.PPG在自主销售式B2C网络购物中交易额市场份额占2O%.其效仿者VANCL为5.1%.而在2008年第三季度PPG在自主销售式B2C网络购物中交易额市场份额占16%,VANCL为5.9%。种种迹象表明,PPG在2008年的市场规模约为其效仿者VANCL的三分之一.已将国内最大的男装互联网零售企业第一把交椅让给了VANCL。 三、从3VS理论的角度分析PPG的营销战略 1重要顾客分析 PPG将重要顾客确定为25岁~45岁之间的都市男性商务人士。这类重要顾客有购买力、购买决策自主、生活节奏快、逛街时间少、经常接触互联网、注重形象,且愿意尝试新的生活方式。这类男性商务人士穿着最频繁的服装之一就是衬衣。衬衣有着市场规模大、款式比较稳定、产品较耐用、加工工序简单、适合外包生产、渠道商占有相当利润等特点。 2.价值主张分析 现从重要顾客的角度,将PPG的价值主张提炼为:个性化定制、价格吸引力款色种类、质量、购买方便度、购前产品体验购买或送货精准度和售后服务八点。在PPG与传统服装企业的比较分析中.研究PPG的价值主张。PPG与传统服装企业的价值曲线见图2。 {1)个性化定制:PPG更容易利用互联网实行个性化定制男性服装消费已进入个性化时代。重要顾客可将个性化需求通过互联网提交给PPG,然后PPG加以整理和分类,对重要顾客提供实行个性化定制服装的服务。而传统服装企业实施起来,会受经验成本和公司政治等因素限制。 (2)价格吸引力:PPG比传统服装企业更具优势PPG采用网络直销模式,省去了中间商利润环节,大大降低了高额的渠道维护费用,强化了资金流的周转能力。PPG全棉正装衬衣定价从99元到229元不等,针织衫和男裤定价都在169元到199元之间,比传统领域里的竞争对手雅戈尔、太子龙、乔治白等品牌定价至少低2O%至5O%在男装行业里处于中低价位水平。因此在价格吸引力方面PPG比传统服装企业更具优势。 (3)款色种类:PPG给重要顾客提供的价值不如传统服装企业由于PPG将渠道完全外包.容易忽略重要顾客的需求特征.不能快速相应市场需求的变化。因此在款色种类这类价值属性方面,PPG给重要顾客提供的价值不如传统服装企业。 (4)质量:PPG在质量方面略逊于传统服装企业PPG产品生产和产品监控都采用外包的方式,因此产品质量相对于传统服装企业而言.更加难以管控。2007年到2008年,PPG遭遇过不止一次的由外包供应商的衬衫质量出问题而引发的质量风波。因此PPG在质量方面略逊于传统服装企业。 (5)购买方便度:PPG在购买方便度方面远胜于传统服装企业PPG的重要顾客定位于25岁到45岁之间的都市男性商务人士,他们生活节奏快逛街时间少.对他们而言购买方便度非常重要。由于他们足不出户就可购买PPG产品.因此PPG在购买方便度方面远胜于传统服装企业.这也是其在2007年销售出现井喷的主要原因之一。 (6)购前产品体验:PPG远不如传统服装企业PPG试图以高性价比”取悦于重要顾客.然而重要顾客可能在购买前会对PPG的”高性价比”缺乏体验。重要顾客还会对PPG的颜色,质地、大小产生疑虑,也可能会打电话确认,这样就加大了呼叫中心的工作量,增加了PPG的成本。而重要顾客购买前就可在实体店铺里亲身体验到传统服装企业产品的颜色、质地和大小。因此在购前产品体验方面,PPG远不如传统服装企业。 (7)购买或送货精准度:PPG在购买或送货精准度方面不如传统服装企业PPG生产和物流都采用外包形式,而重要顾客却分布在全国各地,因此物流的速度和精确性成为问题。由价值曲线可以看出.PPG在购买或送货精准度方面,不如传统服装企业。 (8)售后服务:PPG在售后服务方面.不如传统服装企业由于网络直销企业普遍存在售后服务问题处理起来周期长、成本高、顾客满意度低等因素,使得网络直销企业一直被售后服务问题所困扰。PPG在售后服务方面提供给重要顾客的价值,不如传统服装企业。 由价值曲线可以看出。在八个重要价值主张中.PPG在个性化定制、价格吸引力和购买方便度方面比传统服装企业更具优势。而在款色种类、质量,购前产品体验购买或送货精准度和售后服务方面给重要顾客提供的价值则不如传统服装企业。 3.价值网络分析 在PPG与传统服装企业的比较分析中,研究PPG的价值网络。PPG与传统服装企业的价值网比较见图3。 (1)采购和生产分析PPG的原材料采购、产品生产、产品质量监控均采用外包形式,节省大量省去了巨额的初期投资成本和中间商利润环节,大大降低了高额的渠道维护费用,在增大公司风险的同时.有效降低了产品的成本。 (2)营销分析PPG主要采取以传统媒体为主的广告促销方式,然后依靠呼叫中心来处理订单。2007年PPG投入巨额广告.如报纸、杂志电视网站、户外媒介等,且全部黄金版面全部黄金时段全部名人代言,短期内重磅投入以期换取较高的品牌知名度。此外,PPG采用捆绑销售的方式诱导消费者批量采购,追求订单最大化。 PPG采取以传统媒体为主的广告促销方式带来的直接结果就是互联网产品业务比重较低,从而造成最大问题是对广告的过度依赖。做电视直销和做目录直销.顾客会对广告和目录非常依赖。每次企业想要增长订单量,就要靠不断地做广告。而如果纯互联网业务比重较高用户习惯网上浏览后.就不需要花钱去印目录和做电视推广了。只需要培养用户的上网惯性,或者靠广告(包括低成本的直邮和短信的手段)提醒重要顾客常来看看。统计说明.网上购物平均每个老用户每年回头5次~8次,而目录和电视直销带来的客户只会买一次。呼叫中心订购相对于网络订购而言,最主要的是成本问题。 首先,呼叫中心订购的成本比网络订购大得多网上订单基本是不需要任何成本的.也不会受到太多系统容量的限制。其次.如果呼叫中心订购订单量增长太快呼叫中心的处理能力会大幅度下降,还会造成大量的顾客投诉和订单流失。 (3)服务分析与传统服装企业相比,PPG的服务相对欠缺。传统服装企业的直营店、加盟店能够给重要顾客提供大量的售前咨询服务和售后服务。PPG服务处理起来需要依托精准快速的物流和成本高额的呼叫中心.存在处理周期长、处理成本大处理风险高、顾客满意度低等不利因素。 四、改进PPG营销战略的建议 1.培养潜在的重要顾客 从长远来看,PPG还需要培养潜在的重要顾客。中国有大量网民在15岁到25岁之间,他们数量众多、对互联网购物态度积极、且有一定购买力.几年后他们将会是PPG的重要顾客。因此PPG需注意培养15岁到25岁之间的潜在重要顾客。 2改进价值主张 (1)设立舰旗店提高PPG在款色种类、购前产品体验和售后服务方面的价值PPG可在重要顾客聚集的城市(如上海、北京、深圳、广州等)设立少量舰旗店,从而了解重要顾客的需求特点及时推出满足重要顾客需求时尚潮流的新产品。设立舰旗店还可增加重要顾客的购前产品体验,使得重要顾客在购买前能够体会到PPG的高性价比”。另外.舰旗店还可在售前、售后服务方面给重要顾客提供更多的价值。 (2)与产品生产公司结成战略联盟.直接接管产品监控业务,提高产品质量PPG可以与信誉好、质量高的产品生产公司结成战略联盟.形成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还可直接接管产品监控业务对产品质量进行严格地全程监控,从而在质量方面给重要顾客提供更多价值。 (3)与国内外著名的快递公司结成战略联盟,提高购买或送货精准度PPG可与国内外著名的快递公司结成战略联盟,形成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从而有效提高购买或送货精准度。 3优化价值网络 (1)在采购和生产过程中,PPG可成立专门的质量监督部门PPG可成立专业的质量监督部门,聘请专业人员对原材料采购和产品生产过程进行严格监管.从而有利于提高产品质量.降低公司经营风险。 (2)在营销过程中.PPG广告形式可主要采取互联网广告以网络中心为主,呼叫中心为辅,并且设立舰旗店PPG的促销方式需要变以传统媒体广告为主为以互联网广告为主,提高互联网业务比重。互联网业务比重较高后.PPG营销成本会大大降低.就可以用较低的成本来吸引和维系顾客。另外,PPG在营销过程可以以网络中心为主,呼叫中心为辅.并设立舰旗店。以网络中心为主.呼叫中心为辅在保证重要顾客满意度的同时可以大大降低呼叫中心所带来的高额成本。舰旗店的设立可使重要顾客在购买前体会到PPG的”高性价比”.可给重要顾客传递更多价值。 (3)在服务环节,以舰旗店和网络中心为主呼叫中心为辅.依托快速物流进行PPG可以以舰旗店和网络中心为主.呼叫中心为辅,依托快速物流进行服务.这样既可提高服务质量,又可大大降低服务成本 五、总结语 网络直销企业PPG的营销战略尽管存在着一些问题,但它的出现至少在整个中国服装行业掀起了一场颠覆传统的革命。PPG的营销战略值得网络直销企业、中小企业和创业型企业借鉴与思考。 销售策略论文:有关STP销售策略在中小型检测部门的运用 【论文摘要】入世后,我国检测市场的竞争日趋激烈,中小型检测机构如何在严峻的形势下获得发展是各机构经营者必须要考虑的问题。通过使用动态的STP营销战略,同时辅以其他改进措施对战略予以支持,可以有效提高检测机构的竞争力。 【论文关键词】中小型检测机构检测市场sTP营销战略 一、STP战略概述 企业在市场营销环境分析的基础上,实行STP战略是决定营销成败的关键。二十世纪九十年代,科特勒教授在他的《营销管理》一书中系统提STP战略,成为市场营销思想的一个重大突破。 STP战略具体是指市场细分(Segmentation)、目标市场选择(Targeting)和市场定位(Positioning)。STP认为市场是一个综合体,是多层次、多元化的消费需求几何体,市场细分是指营销者通过市场调研,依据购买者在需求上的各种差异,把某一产品的市场整体划分为若干购买者群的市场分类过程;目标市场选择是根据市场细分标准选择一个或一个以上的细分市场,并作为企业营销对象的决策;科特勒认为,市场定位是指公司设计出自己的产品和形象,从而在目标顾客心中确定与众不同的有价值的地位的过程。STP战略的核心应该是“定位”——通过对企业自身能力和对竞争对手的分析后,将自己的企业、产品和服务在顾客心中确立合适的位置。 二、产品检测市场概述 产品检测作为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检测服务已进入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小到市民家庭的室内空气质量检测,大到重大工程的计量验收等等。我国的检测市场十分巨大,以室内空气质量检测为例,全套的检测一般包括苯、甲醛、氨气、TV0C和氧气等五个项目,对于一个中型城市,按每年2万套新房装修,每户平均收费600元,实际检测率40来计算,每年的检测费就将近五百万元。一般而言,检测机构的业务主要来源于以下几个方面:国家强制要求的年检/校准、贸易方要求的检测、企业为了提高产品质量自行送检或进行实验室比对检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市场抽检、民用市场检测等。 按照加入WT0的承诺,从2005年12月11日起,我国的检测市场完全放开,国外的检测机构获准在我国设立独立子公司,从事检测服务,我国检测市场的竞争硝烟日渐激烈。据不完全统计,截止到2005年底,仅上海就有各类检测机构近500家。目前国内检测机构主要由三大主体组成——国有检测机构、国外大型检测机构和民营检测公司。国有检测机构主要是各级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下属或相关的事业单位,业务较为稳定,如各省市的计量测试研究所等;国外的大型检测机构数量不多,但综合实力很强,如瑞士通用公证行(SGS)、美国安全检测实验室(UL)、等;民营检测公司的数量较多,但实力相对较弱,面临强大的竞争压力。 中小型检测机构一般来说经营灵活、市场反应快速,但设备较为简单,检测能力有限,业务品种比较单一,存在较大发展难度。文章主要取本土中小型检测机构作为研究对象。 三、中小型检测机构营销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市场意识不强。由于产品检测市场化的时间不长,很多机构难以快速适应市场化的要求,缺乏检测专业技术和现代企业管理知识兼备的人才,领导层缺乏有效的市场意识。 (二)营销战略不明确,营销力量小。一方面,很多机构没有明确的战略目标,没有明确的市场定位;另一方面,营销业务人员少、力量弱,甚至很多机构不设立正式的营销业务部,总经理就是直接的业务经理。 (三)民用市场的开拓没有得到充分重视。很多机构对民用市场似乎不太重视,长期以来的业务主要是围绕国家强制要求或贸易方要求的检测项目而开展的,这在一定程度上与民用市场的开拓难度较大以及我国民众的检测意识不强、民用检测市场不成熟等因素有关。 (四)组织内部信息化水平不高、网站友好度低。很多机构并未建立内部局域网,组织内部各部门信息共享度不高。此外,网站作为与客户交流的重要平台,是与用户进行沟通提高服务水平的重要工具,而很多机构的网站友好度很低、更新速度慢,严重影响了企业形象。据观察了解,甚至有机构半年多都未对网站更新过,更不用说想从中查询及时有用的信息。 (五)售后服务水平低。很多机构并未成立专门的客户服务部,对于检测后的服务并没有形成足够的重视,有些机构则干脆将其职能并入综合办公室里,并不能形成有效的客户服务。 虽然如此,随着对市场的理解逐渐深刻,很多中小型检测机构都在努力提高自身的管理营销水平,利用自身对市场的快速灵活反应能力来对这个庞大的检测市场分一杯羹。不同的检测机构应该根据自身情况采用不同的发展策略。 四、中小型检测机构营销战略建议 在制定营销战略前首先要对本机构和竞争对手的能力进行分析,确定自己的资源和能力范围以及增加对对手的认知和分析,在此基础上不断进行市场细分、市场定位和目标市场选择的循环动态分析: (一)加强市场调查和市场分析工作,为市场细分提供依据。市场调查和市场分析是经营活动主体认识市场形势、分析自身经营状况、预测市场变化趋势进而制定正确的营销战略的一种极为重要的手段。计量检测机构需要通过市场调查活动来了解自身能力、了解竞争对手情况、了解客户需求。市场调查、分析的内容主要包括有:1)需求研究:本机构的市场占有率和覆盖率、现有客户的需求量、市场潜在需求量、竞争对手研究等;2)产品研究:本机构现有检测能力及可能拓展的检测能力、本机构的配套服务能力、竞争对手的服务能力等;3)客户研究:现有客户情况研究、潜在客户研究;4)价格研究:市场平均价格水平、本机构的价格水平、新检测业务的定价水平等。 (二)综合考虑各种因素,进行目标市场选择。在进行市场调查和分析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市场状况、本机构能力和竞争对手的情况后,找出目标市场和本机构资源的最佳结合点,选择最利于自身发展的一个或几个目标市场,以期获得最大期望收益。 (三)重视营销战略的作用,进行准确的市场定位。检测市场的市场定位是根据市场情况,给自己的机构、产品和服务确立一个市场位置,让它在特定的时间和地点对特定的细分用户进行营销,以利于在竞争中获取有利位置的过程。通过对不同目标市场状况的把握,根据自身的不同检测产品的特点可以采用不同的定位策略——避强定位、对抗性定位、创新定位、重新定位等。 (四)不断进行STP的循环动态分析。企业的内外部环境在不断变化,要求企业也要不断对其进行循环动态分析,从而保证STP战略的有效性。 当然,中小型检测机构还需要做很多改进工作以对STP战略的实施给予支持: (一)及时转变观念,提高市场竞争和服务意识。在市场放开、外资进入的激烈竞争局面即将形成的情况下,要认识到这既是挑战也是机遇,先 一步赢得市场的认同就获得了竞争的优势,而市场竞争和服务意识的树立以及对先进的检测服务理念(完善的服务项目和赔偿制度)的学习是赢得市场的关键。 (二)合理选用价格策略。检测机构的产品主要是检测报告,由于产品的特殊性,产品策略相对较难实施,而价格策略是市场营销策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市场需求和购买者的行为。检测机构制定的价格适当,就有利于开拓、巩固和扩大市场,增强产品的竞争力。 检测机构要综合分析产品成本、市场需求、市场竞争、消费者行为等影响因素,运用科学的方法、灵活的策略,选择恰当的定价目标,实行符合本机构发展战略的价格策略。 (三)民用检测市场必须加以重视。目前民用检测市场的潜力还没有被充分发掘,但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对高质量生活追求的逐渐增加,民用检测市场也将越来越大,提前进入这一市场将会使自己在未来竞争中处于有利位置。对于检测这一特殊产品,也可以使用传统的4P(产品、价格、渠道、促销)市场营销组合或者现代的4C(顾客、成本、方便和沟通)市场营销组合,比如说在业务发展中也可以与相关的厂商开展联合促销等。 (四)提高机构的信息化水平,增强网站的友好度。组织内部效率决定了营销能力水平的高低,增加组织内部的信息共享、提高信息化水平可以有效提高机构的效率,为STP的实施提供有力支持。此外,作为与客户交流的重要工具,中小型检测机构的网站中应增加互动交流功能板块,积极更新网页,增强网站的友好度,提高客户满意度。 (五)充分重视售后服务和情感服务。产品检测服务作为特殊的产品,向客户提供的不仅仅是检测数据和检测报告,更是一种安全保证,良好的售后服务和情感服务会有效的维护好客户。在向企业客户提供服务的同时更应该由专业的技术人员与企业进行沟通,就产品的薄弱不足之处提出意见建议,便于企业改进产品质量;在向个人客户提供服务时,更应注意加强对专业数据的解读,提供专业的建议和意见,这样可以有效提高客户满意度、快速形成良好的口碑效应。 五、结论建议 随着检测市场的放开,激烈竞争已经不可避免,作为在市场中处于相对较弱势地位的本土中小型检测机构来说,通过对自身能力的把握和对竞争对手的分析,利用动态STP营销战略可以有效提高竞争力,但竞争力的提高不能仅仅依赖于几种营销策略组合,文章认为应该还要在以下方面做出努力: (一)充分利用本土的先发优势,集中资源快速发展核心业务,提高技术水平和扩大组织规模,扩张服务的地理范围,提升组织的竞争力。 (二)增加与先进机构的交流,学习其先进的管理和技术,尤其是经营运作方式,提高管理水平,学会“与狼共舞”。 (三)多渠道发展业务,争取双赢或多赢,可以采用与其他检测机构进行合作的模式,尝试建立信息、资源共享体,建设业务互补体、开拓业务市场等。 (四)市场竞争的本质是人力资源的竞争,在引进高水平人才的同时,组织更应该建立自己的人才培养机制并且完善各项管理制度,留住高水平的人才。 销售策略论文:关于中国绿色食物挖掘北方地区市场的销售策略 论文摘要:文章在研究市场国际化背景下,中国绿色食品产业和企业发展的比较竞争优势及与东北亚地区的合作前景、出12’现状、存在问题,在借鉴外国经验基础上,要通过政策导向,作好市场定位和市场分析,加强营销管理的针对性,并通过选择适宜的合作竞争战略及方式,提高冲破绿色壁垒的能力以及扩大绿色食品出12’的规模和优化结构。 论文关键词:绿色食品;开拓东北亚市场;发展战略 目前,我国绿色食品出口多集中在美国、欧盟、日本等国家和地区,市场覆盖率和市场占有率比较小,市场风险大。因此,我国要把绿色食品营销战略重点转移到东北亚地区,积极开发新市场,分散贸易风险,扩大市场的互补性和降低进入壁垒,在东北亚地区产品出口国中寻求合作伙伴,并通过与之开展的多种形式合作和针对不同合作伙伴,制定不同的营销战略和策略,加强开拓市场的能力,以此不断扩大市场的占有率和提高企业竞争力。 一、本土化、区域化、国际化的发展目标 我国绿色食品企业市场营销在相当长时期内要加强本土化的建设和发展。本土化包含两层含义,一是在本国范围内进一步拓展市场的广度和深度;二是在出口国实现本土化,取得本土化成功后再向区域化发展,区域化是若干本土化的集合,是向国际化发展的前期准备,也是更大范围的本土化。 (一)本土化和国际化营销要突出加强的工作 1.扩大基地规模和发展产业集群。已具备发展产业集群的条件,在黑龙江和吉林发展绿色大米产业和山特产品产业集群;在内蒙、黑龙江发展绿色乳制品产业集群;在山东发展绿色果菜产业集群;在浙江、江苏、福建发展绿色茶叶产业集群等。产业集群的发展是本土化营销的重点,也是向跨国本土化发展的基础[2]。在扩大基地规模和产业集群发展中要吸引外资和民营资本的参与,内蒙的蒙牛成功的吸引了2600万美元的外资合作,开发新产品和新市场是一个成功的范例。 2.加强龙头企业建设,发展与跨国本土化相适应的营销组合。从市场需求、产品质量和特色、价格、渠道与促销活动诸方面考虑本土化营销组合及其重点,特别要适应出口国绿色壁垒和新的食品安全标准的要求。在这方面国家级和省级龙头企业发挥着重要作用。 3.建立与出口国优秀经销商的合作关系。用国际化的营销渠道出口我国绿色食品,使国内的本土化与跨国本土化更好结合和融合。如进一步加强与世界著名的零售连锁公司沃尔玛和家乐福的合作,可通过这些渠道将我国的产品更大范围的销售出去,这是实现由本土化到区域化和国际化的重要组成部分。黑龙江新棉精米加工有限公司成功地与日本企业合作,将绿色大米打进日本市场,就是一个极好的尝试。 (二)做好跨国本土化市场定位国际市场不同于国内市场,由于国家与国家之间存在着很大的差异,市场营销环境也大不相同,因此,开拓国际市场要求减少盲目性、增强主动性和科学性。首先应全面了解国际市场的特点。目前世界市场可以分为三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以欧、美、日为代表的发达国家市场;第二个层次是以韩国、新加坡、俄罗斯等为代表的中等发达国家市场;第三个层次是以中国、印度、越南等为代表的发展中国家市场。 我国绿色食品出口主要是初级产品。但随着质量和标准的与国际化接轨,特别是市场定位(出口国、消费群体、消费习惯、产品需求等)的进一步深化和发展目标的逐步实现,从本土化到国际化营销战略目标的实现是有把握的。我国绿色食品企业开拓国外市场应采取从本土化到国际化的发展战略;搞好市场定位,提高营销的针对性,这是成功进入出口国市场,并能进一步发展的关键。 (三)国际化的营销策略首先,分步国际化的营销策略。这是一种逐步到位的国际化策略。企业和营销人员刚进入陌生的国外市场时对市场需求的产品、消费习惯、文化差异的实际情况知之不多,对这些产品的市场前景没有把握,要求营销人员自己动手或请专家进行调查研究,从而比较确切地了解现有产品是否可以满足当地的本土化需要,接着将国外市场信息反馈给产品研发人员,以便开发出能在国外市场受欢迎的产品。在这个过程中,企业国际化营销策略是逐步实现的。其次,一步到位的国际化营销策略。企业和营销人员自始至终以一种整合的全球观点开拓国际市场,同时它又对营销人员的责任心提出很高的要求。这种策略下,企业和营销人员努力挖掘国外市场上与本公司生产能力吻合的最新需求,对顾客的类型和行为模式也更多注重研究。此外,企业和营销人员还应尽职尽责地做好市场细分和目标市场定位,使其收到良好的效果。 二、合作竞争,实现双赢 (一)通过合作竞争开拓国内外市场目前,我国绿色食品出口多集中在美国、日本和东南亚等国家和地区,市场覆盖率和市场占有率比较小,回旋余地小,市场风险大。要积极开发新市场,分散贸易风险,扩大市场的互补性和降低进入壁垒,就要在产品出口国中寻求合作伙伴,并通过与之开展的多种形式合作,加强开拓市场的能力。要针对不同市场和不同的合作伙伴,制定不同的营销战略和策略,不断扩大市场的覆盖率、市场占有率,进而提高利润率。 (二)通过合作竞争,不断优化产品结构要加强对国际市场需求的跟踪调研,不断创新产品,同时大力开发有中国资源特色和融入出口国文化特色的绿色产品;在保持传统绿色产品出口优势同时,提高深加工产品出口的比重,特别是AA级产品的比重在上述过程中,要借鉴外国企业产品创新和管理创新的做法和经验,提高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力。一要着眼于做大做强和提高效益,即通过不同形式的合作发展“航空母舰”;二要着眼于特色经营,尤其是中小企业要搞好市场定位,扬长避短,大部分绿色食品企业应在这一战略指导下,找到各自的角色和发展的空间。 (三)要为投资者提供好的项目和好的合作伙伴外来资本和投资者到中国投资是来寻求好的投资回报,使其资本增值的。所以好的项目在一定程度上更重要。好的项目主要包括:项目所处产业生命周期(处于成长期和成熟期的项目更能吸引投资者,而处于研发期和导入期的项目,由于市场前景不清晰投资者更多的是观望、等待,择机行动);项目的规模、投资回报、可持续发展的市场前景预测和分析。目前大多数招商引资项目的规模不大,很难在国内外市场竞争中保持和发展竞争优势。企业规模不够大,还意味着需要进一步重组和整合,对重组与整合的考虑会使投资者举目观望。因此,要加强对投资者对投资项目和合作伙伴选择的具体分析,有针对性的加以解决。 三、根据目标市场特点战略 (一)锁定重点出口国家和地区目前,我国绿色食品出口要在巩固现有市场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到周边国家,实施从本土化到区域化的营销战略。美国、欧洲、日本是重要的潜在市场,是我国绿色食品企业必须高度重视的出口增长的目标市场。欧盟东扩后,为我们开拓这一市场提供了条件,欧盟的新成员在经济发展和收入消费水平上与老欧盟成员有一定差距,在对食品消费需求方面更适合绿色食品,这为我国绿色食品出口提供了机遇。 1.发达国家的市场潜力巨大。这一市场的商业设施完备、市场环境良好、消费意识和环保意识超前,具有巨大的出口潜力。实力较强的企业(特别是AA级食品),可将此作为重点出口市场。 2.我国周边的国家和地区是适宜进入的区域市场,如港澳台、日本、韩国、新加坡等。这一市场交通便利、信息畅通、成本相对较低,一些成长中的绿色食品企业和A级产品可先选择这一地区出口。 3.容易进入的是发展中国家的市场。这些国家的市场条件、国民收入、消费水平、产品质量技术标准与我国相当,一些中小绿色食品企业可将A级绿色食品定位于这一市场,逐步扩大出口。4.扶持重点企业和产品的出口。在选择重点企业和产品扶植时,主要应考虑以下因素: (1)企业的产品是否有国际市场竞争优势。不仅要研究国内市场,还要研究国际市场;既要着眼现实需求,也要着眼潜在需求,重点发展有特色的或市场前景广阔的有市场竞争优势的产品。 (2)产业基础。主要是强调要立足现有基础,并进一步挖掘出潜力。尽快形成产业规模优势。比如,我国的优质专用小麦,尽管专用品种没有美国那么多,但近年来在品种开发和生产工艺方面有了显著进步,单产水平高于美国、加拿大,特别是在我国黄淮海地区、长江下游地区和大兴安岭沿麓等地区,专用小麦进一步发展的产业基础很好。把这些比较优势发挥出来,转变为竞争优势,能够在激烈的国际市场竞争中取得主动权。 (3)企业的实力及产品特色。在选择重点企业时应考虑该企业的实力及产品特色,与出口国的同类产品比是否有比较竞争优势,以及企业持续的创新和综合实力的持久性,尤其是高级管理人员的素质及其业绩;在此基础上,再考虑该企业实力是否有满足出口国需求的潜力,以防止市场开拓后,因供给不足,使他国竞争者趁虚而入。 (4)合作伙伴及进入策略。中国企业要善于利用外国企业在全世界建立的销售网络,向更多的第三国市场渗透和开拓。这种合作有两个方面,一是参加外企的大企业集团在海外的承包项目;二是与外国的企业合作,利用外企的营销网络,共同开发产品,合作开拓更多、更大的市场。特别是在中国企业尚未涉足的第三国市场,更适合采取此办法打开市场。 (二)企业要抓住机遇、做强做大、不断创新 1.市场定位与目标市场的选择。 (1)以实力为基础的市场定位。企业可根据自身的实力进行市场定位,经济实力雄厚、技术先进的企业可加大有机食品(AA级绿色食品)的开发,扩大出口,增强国际竞争力;规模小、生产能力低的企业,可进行A级绿色产品生产,首先满足国内市场需求,逐渐向生产开发AA级绿色食品的方向发展。 (2)以模式为基础的市场定位。企业可以发掘地方产品的传统优势和特殊的生态条件优势,将企业定位于绿色+特色模式、绿色+优质模式、绿色+低成本模式、绿色+品牌模式。 2。持质量和信誉取胜的发展方向。“以质取胜”是产品战略的核心内容,也是在激烈的国际市场竞争中取胜的关键所在。为此,要牢固树立“以质取胜和质量第一、信誉第一”的观念,并从思想上对产品质量给予高度重视;加大培育“拳头”产品,和优质名牌产品的力度,增加研发投入以要适应国际市场对高品质产品的需求,应按着“从土地到餐桌”全过程管理的要求,对产地环境、原料生产、加工流程、产品包装、储运销售等每个环节都强化监管措施,不断完善安全质量保证体系,靠质量和信誉的不断提高,实现扩大市场占有率和提高效益的目标。 3.作好品牌整合,加强品牌的竞争优势。品牌在开拓市场和提高企业效益中的作用。品牌整合是近十年来出现的一种新的品牌管理办法,是指为了维持和提高长期竞争优势,企业把品牌管理的重点放在建立企业旗帜品牌上;明确企业品牌或旗帜品牌与其他品牌的关系,使品牌家族成员能够相互支持;充分利用企业现有品牌的价值和影响力,进行品牌扩张。 我国绿色食品要在国内外激烈的竞争中保持快速发展,就要不断提升产品质量档次,培育和发展驰名品牌,靠质量和信誉开拓国内外市场,赢得社会经济效益。但市场品牌杂乱就难免盲目竞争和过度竞争,企业和地区的整体竞争优势难以发挥。如黑龙江省大米市场上出售的品牌过多(现在有30个以上),不利于发挥黑龙江省“北大仓”综合竞争力的优势,品牌过多说明企业规模偏小,在采用高科技及市场研发方面的投入受到限制,品牌多还为假冒企业和产品提供了藏身之地和以假乱真的机会。如能从现有的30几个品牌整合到l0个左右品牌,则可大大提高竞争力。即集中30个品牌的产品研发和促销费用,使品牌的无形资产价值的上升都会起到提高综合竞争力的效果。因此,有必要从地区和企业的角度,统筹考虑绿色食品品牌整合,以市场导向为基础,辅以适当的行政推动,为培育和发展著名品牌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营造良好的产业发展环境 1.好的市场、法律环境。良好的市场环境是指投资及产品的产销要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市场信息畅通及交易条件良好;法律环境是指对投资人的财产和投资行为的合法保护及对其正常经营的合法保护。以国家级和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区、大学科技园区、海归人员创业园区等为载体,实现相关产业的高度集聚,从而形成以高新技术产业为主的产业集群。 2.培育良好的民间投资机会和项目。为外资和民营资本,提供良好的投资机会和项目,要以优势产业集群的发展和地方经济的改善为标准,衡量这一环境是否优化。东北三省部分地区出现了“招商错位”现象:重“经营环境”轻“法制环境”、重“先期免费”轻“后期服务”、重“引资”轻“规矩”、重“外商”轻“内商”。出现这些现象的根本原因在于市场化程度不高,统一的市场规范没有形成,来自方方面面的不确定因素过多,使经济发展反而受到伤害。创造真正尊商、安商、惠商和富商的氛围,东北投资环境亟待引入市场化机制。 中国绿色食品产业和出口发展正处于成长期阶段,这是下步发展的基础,东北亚各国的经济发展正处于新一轮增长期,区域经济一体化步伐加快和合作竞争的发展为这一地区的国家和企业带来新的发展机遇,同时,市场营销环境进一步改善,也为中国绿色食品向这一地区的出口提供了条件;另外,我国企业冲破绿色壁垒的能力也在逐步提高,在这样的大环境下,通过培育和发展有区域竞争优势的产业集群,扶持大企业集团,并坚持靠质量和信誉取胜的方向,中国绿色食品出口发展的前景广阔。 销售策略论文:有关黑土品牌销售策略中国农产品应付社会的务急之策 论文摘要:WTO后我国农业与世界农业的全面接轨,我国农产品销售将面临巨大的机遇和挑战。因此提升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显得日益重要。如何让这一品牌在国内及国际市场上被认同,营销战略不容忽视。 论文关键词:寒地黑土;品牌;营销 我国自加入WTO后,市场竞争愈演愈烈,我国的一些传统产业,特别是农业遭受了巨大的冲击。国外农产品及其著名品牌大量进入国内市场,中国农业步履维艰,在这样的环境下,除了及时调整农业内部的结构外,建立和加强农产品品牌化建设势在必行,从而提高我国农产品的竞争力,同时对增强农民收益将开辟新的路径。 一、“寒地黑土”是黄金品牌 寒地黑土品牌,是十分稀缺的生态资源文化的标志,是中国乃至全世界仅有的宝中之宝.在世界历史上,曾有过三块黑色宝石般的黑土地,一块分布在美国密西西比河流域,一块地处乌克兰大平原的黑土地由于多年的掠夺性的开发,黑土土层产出能力已经较小,只能更多地采用催生剂。据有关资料记载,寒地黑土每积累1厘米,需要200到400年,我国东北松辽流域的黑土层一般在60一100厘米之间,这60—-100厘米厚的黑士形成时间;大约在1万2千年一4万年之间.这稀缺的国宝是天地用了几万年的时间,付出了无法估量的辛勤与汗水,才养育出来这一块黑油油的可以供养人类健康茁壮成长的黑土地。据有关资料记载,黑土中有利植物成长的营养成分高出黄土和红壤的5—10倍所以有:人说黑土地油汪汪,不一朋巴也长粮.这正是黑土价值的真实写照。 21世纪的品牌,唯有名牌赢天下.寒地黑土品牌,孕育于知识经济兴起之初,诞生于21世纪的刚刚开妗天时,地利,人和为寒地黑土品牌创造了成长,成名的良机面对知识经济的兴起,互联系的形成,传统产业的急剧变革,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将汹涌澎湃.西方经济在知识经济大潮的推动下,已经实现了一个质的飞跃一从经营产品到经营品牌;他们不仅拥有大量的货币资本优势,而且还有诸多的全球驰名的超级品牌优势;他们占领着大量的市场而西方经济缺少的,也就是他们的弱势,缺少资源,特别是缺少像寒地黑土商标所标识的生态资源。物竞天择,适者生存。我们的优势,我们应该走的路,用名牌战略,打绿色品牌,走特色路.这不仅是我们的战略和策略,它更是当今世界消费的大趋势。 二、寒地黑土品牌战略的重要性 1.“寒地黑土”品牌战略是现代市场化的要求 农业产业化是我国农业在新世纪生存和发展的必由之路。绥化市应清楚地看到现代市场竞争已从农产品价格竞争、质量竞争逐步走向品牌竞争,品牌竞争已成为农业企业之间、农业生产区域之间经济竞争的重要特征。产品生产、加工、销售与流通各个环节都要根据市场机制来运行,商品以品牌的形式进入市场,通过市场引导龙头,龙头带动农户,围绕某种农产品生产,形成种养加,产供销、服务网络为一体的专业化经营,从而提高经济效益,农产品在市场中实现价值的高低是农业产业化形成、巩固与发展的关键,因此只有高质量的名牌产品才能具有巨大的市场获利能力,农业产业化经营才有活力。 2.“寒地黑土”品牌战略是农村城镇化发展的潜在要求 据预测,我国城镇化逐步增大,城镇化的发展必然导致农产品市场的扩大和农业市场化程度的加深,这将有利于农产品总需求的扩大和名优品牌农产品所占比重的上升,而且城镇居民的消费知识较多,对农产品的营养,保健,卫生外观等特别注重,而获得这些信息的重要途径就是确认农产品的品牌,使消费者通过确认品牌而信任农产品的质量和特色。因此,城镇化的发展为寒地黑土农产品品牌经营战略提供了良好的契机。 3.“寒地黑土”品牌经营是绥化优质农产品交易避免市场交易失败的有效途径 我国农产品现在和将来一段时间内将是普通农产品,劣质农产品与优质农产品并存的形式,农产品的品质和成本对于消费者来说很难掌握,而销售者则不然,这种市场主体对优质农产品所拥有的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消费者本能愿意接受以市场平均价格购买优质农产品,销售者为了增大销量往往降价销售普通或劣质农产品,相比艺下消费者则以更低的市场平均价格估价优质农产品。因此这种选择使得优质农产品受到错误的市场导向,导致优质农产品被普通和劣质农产品排挤出局。“寒地黑土”品牌经营则会一改常态,它会将绥化地区的优质农产品的特点和优势传递给消费者,使其积极购买,认识到物有所值。因此“寒地黑土”品牌化经营将避免绥化地区的优质农产品在市场交易中而失败。 4.“寒地黑土”品牌经营是优化配置绥化地区农业资源的重要途径 相对于资金、劳动力、能源、机械设备等有形资源来说,“寒地黑土”品牌是无形资源。我国的传统农业生产经营模式是以大量资金、设备投人为主,以稀缺自然资源为依托支撑经济发展,而忽视了无形资源的优化配置,造成农业两种资源皆浪费严重,生态遭受破坏,农业生产效益较低。“寒地黑土”品牌经营是运用农产品品牌这一无形资源使农产品价值增值,从而降低优质农产品的有形资源成本,在名优品牌的基础上优化配置有形资源。这样才能使有形资源和无形资源相互结合,从而提高农业经济的效益。 三、“寒地黑土"品牌营销战略的对策 1.政府应在“寒地黑土”农产品营销中发挥重要的作用 “寒地黑土”品牌是绥化市政府有关部门审时度势而创造出来的特色农业品牌。那么绥化市政府在农产品销售中担负着重要的角色。 (1)府应做好“寒地黑土”品牌的宣传。“王婆卖瓜,就是要夸’,这—观念应予以接受,优质的产品需要广告的有力宣传,那么绥化市政府应通过新闻媒体等各种渠道做好宣传工作,把“寒地黑’这一品牌打出去。 (2)依法加强管理,规范市场行为,及时把各项政策传递给农民和企业手中。深化流通体制改革,打破地方封锁,促进全国统—市场的形成。 (3)联合农业推广部门,及时把新产品的种植技术和有关知识、无公害产品、绿色食品的操作信息传递给农户。 (4)帮助企业、农户解决自身难以解决的困难。例如:由于农产品必须达到_定检测标准才能进入市场,特别是现在的绿色贸易壁垒的兴起要求的标准更加严格。因此政府应在一定的区域里建立相应的农产品检测中心,让农户能够吸时了解到农产品的相应标准,及时组织生产。 2.给予“寒地黑土”品牌财力、人力、科技的有力支持 (1)实施‘地黑土”名牌农产品的产业化经营,必须有与之相适应的资金投^,否则是难以形成市场竞争力的。例如:江西的崇江的红羽麻鸡产业项目共需投资1.84亿人民币,其中固定资产投资为9155万人民币,流动资金为9245万人民币。这么庞大的资金需求,只有通过多元化筹资来解决,包括财政部门用于农业的专项资金、农业政策性贷款、农村金融机构贷款及资金入股,劳动力人股、技术入股、资产入股等形式的社会筹资,并应积极吸引外资。 (2)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为农产品品牌经营提供技术支撑“寒地黑土’,农产品应增大科技投入,不断改革老产品,开发新品种。品牌之争,归根到底也就是科技的竞争。因为品牌依靠优质,优质来源技术。因此应强化依靠科技创品牌的意识,加大科技投入力度。—要增加“寒地黑土”农产品开发的科研推广经费投入,尤其是龙头企业更要增加名牌开发投资力度;二要大力推广运用农业高新科技,注重培育名特优新品种,引进精深加工新技术,促使农产品升级升值。同时可以借省内各大科研单位、大专院校等部门的帮助,与其结成科技网络,为发展“寒地黑土,名牌农产品服务。三要注重从基础环节抓起,搞好农民技术培训,搦歌民整体的科学和生产技术水平。 四、建立和完善“企业+农户"的联合性生产体系 “公司+农户”是以公司、工厂、协会等经济实体为龙头,以农户为基础,以市场为导向,以经济利益为纽带,由生产者、加工者、销售者、经营者结成的地位平等、利益均享、风险共担的经济共同体。其经营体制是农户为基础的公司,农户与公司资源签订合同,公司向农户有偿提供生产资料、资金、技术、产品销售服务;农户按公司制定的生产计划、技术要求进行生产,产品按合同规定的价格、数量、规格或品质交给公司,公司负责产品销售。“风险共担,利益共沾”,实现生产、加工、销售、增值的良性循环。这种“公司+农户”的产业一体化的经营模式有助于通过对农产品的深度加工,提高“寒地黑土’’农产品的附加值,增强市场竞争力。 五、努力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寒地黑土"农产品营销队伍 众所周知,现代市场经济中,商品生产是基础,但市场销售是关键。我市的“寒地黑土’,农产品品牌创立起来了,能否把它打入国内国际市场主要靠营销。那么具有高素质的营销人才只管重要。我市原来从事农产品营销工作的主体是农民,由于文化水平和营销观念的局限,使得这支营销队耐匿适应全国甚至全球体化的需要。因此,需要造就一直高素质的营销队伍。绥化学院作为绥化地区唯——所高校,应该立足本地,成为培养营销精英的摇篮。 六、用法律武器保护“寒地黑土”品牌的产权,保障其权威性 品牌是一种无形资源,属于知识产权的范畴,“寒地黑土”品牌本身就是产品形象,创立这个品牌不仅是成本、时间、精力的付出,更需要法律强有力的保障。为了防止侵权、仿冒等不良现象发生。要保护农产品的技术专利、商标、原产地名称和制止不正当竞争。保护农产品技术专利就是保护农业新品种的发明权和农产品加工技术的知识产权;保护品牌商标就是保护“寒地黑土”的注册商畅砖用权,组织他人未经许可而使用;原产地名称虽是既得利益,但不通过合法程序加以保护也会流失。因此对出现的劣质农产品要依靠工商、行政、法律和舆论力量坚决抵制清除,切实保障品牌的权威性,维护产品形象和企业及消费者利益,形成有利于农产品品牌成长和有效运作的社会氛围。 销售策略论文:试论旅游危机意外情况应对的销售策略 论文摘要:我国旅游业迅猛发展,吸引了大量国内外游客,同时近年来国内外的突发性危机事件频繁发生,又严重影响了游客对旅游目的地的信心。因此,对旅游危机管理成为当务之急。从旅游企业层面实施旅游危机营销战略,具体包括建立危机管理制度;在危机中积极进行自救;建立企业危机管理预警系统和危机应对处理系统;培养和强化企业管理人员的危机意识;建立与公众的良好、高效的信息沟通系统。 论文关键词:旅游危机;突发事件;营销战略 旅游危机包括旅游业受波及引起的危机和旅游业内部的危机两大类。旅游业受波及引起的危机,是指发生在其他行业里的危机产生的负面影响波及到旅游行业、使旅游业客源骤减、目的地形象受损的危机,如战争、金融风波、恐怖主义、公共卫生危机等;旅游业内部的危机,是指发生在旅游业运营的范围内、直接对游客或旅游从业人员发生威胁、影响旅游活动的危机,如针对游客的恐怖袭击、饭店火灾、旅游娱乐设施发生意外等。从时间序列角度,可以将危机管理分3个阶段:危机发生前准备,危机发生中应对,危机发生后恢复。在不同的阶段,危机表现出不同的特征,相应旅游者的旅游危机认知表现出不同的特点,旅游危机管理在不同的阶段需要采取不同的营销策略应对危机。本文的研究中,笔者从旅游企业层面,将旅游危机营销战略的实施以时间为轴,按危机发生演变的时间序列进行分阶段管理。 一、危机发生前旅游企业的危机营销战略实施 1.建立企业危机管理预警机制,为危机营销战略的实施做准备 自2002年11月16日,我国广东省出现首例具有极强传染性的“非典”病例以来,到2003年4月21日20时止我国已有确诊病例2158例,同时“非典”在全球迅速蔓延,截至4月21日,中国、美国、新加坡、加拿大等27个国家和地区发现总计4060例病例。一些国家和组织早已发出了警报,不少有识之士也提出了警告。但大多数旅游企业对此缺乏足够的警惕,也没有对其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研究,其危害程度被严重低估,一些景区、旅行社等旅游企业缺乏危机意识和机制,仍像往常进行大量的广告宣传投入,以至于在“非典”大规模爆发时,损失惨重,仿佛危机是一夜之间爆发的,把损失归罪为行业的脆弱和“非典”的影响。危机期间不对“非典”进行跟踪研究并预测其发展趋势,在北京“双解除”的消息传来后,很多旅行社茫然不知,反应迟缓,不能立即投入经营,抢占市场。 为此需要加强旅游危机的管理,成立专门的危机管理部门,建立完善、科学的预警机制。同时,与政府和国内外权威旅游企业和组织建立战略联盟,及时交流旅游危机的相关信息和管理经验,提高资源和信息的利用水平与决策的可靠性、时效性,及时开展危机营销活动。 2.建立企业危机营销的战略资源库 首先,成立企业危机营销部门,建立科学、规范的危机营销管理制度,并明确部门负责人。同时,设立旅游危机营销专项基金。发生旅游危机时会降低旅游数量,影响旅游企业的收益,旅游企业在危机发生时期和危机过后都要进行额外的促销、沟通活动来树立企业良好的品牌形象,增加市场份额,这些都需要相应的资金。提前设置旅游危机营销专项基金,并预先规定基金的使用许可,当危机发生时不需再经过漫长的机构决策程序,从而快速灵活地应对紧急情况。 3.充分利用网络信息技术实施营销战略 21世纪是旅游业繁荣发展的时代,也是网络时代,旅游业和网络结合,将在新经营组织、新传播方式、新技术手段等方面给旅游业插上新的翅膀。企业利用目的地营销系统,与大型旅游网站合作,并建立自己的网站,旅游网络公告、网上旅游、旅游网络交易中心、旅游网络预算和结算等等。同时旅游企业要与政府合作,利用大型旅游网站旅游企业的相关业务信息和营销宣传,进行宣传及服务质量的调查。以便更好的为顾客改进服务质量。 4.分剐对营销部门员工、旅游者进行培训和教育 企业员工是企业危机管理中最为重要的要素之一。为了加强营销部门员工的危机管理意识和危机预见能力,提高营销人员的快速反应能力,相关旅游企业应通过定期和不定期方式,对营销部门员工进行危机管理培训和危机营销模拟训练,确保企业有一批训练有素的专业危机营销管理人员。同时旅游企业应充分利用大众媒体、宣传手册和企业网站,广泛宣传介绍各种形式危机的应对措施,如安全事故中的紧急自救、酒店火灾时的逃生技能和其他诸如海啸等灾害的常识,使旅游者能正确辨认灾害爆发的征兆,提前预防。加强旅游者的教育不仅可以促进危机管理顺利实施,还可以为企业树立处处从旅游者利益出发,关心旅游者安全的良好形象。 二、危机发生中旅游企业危机营销战略的实施 1.配合政府。对抗危机 旅游企业作为推动旅游经济发展中的一个重要主体,如果因为旅游企业的原因而造成的旅游危机,如重大航空事故、重大旅游事故等,企业应立即派出关键负责人,与政府管理人员一起,追查危机根源,迅速消除危机。对于因非旅游企业因素造成的旅游危机,如因自然灾害、传染病、恐怖袭击等,旅游企业应遵守政府的相关规定,配合政府消除危机。迅速采取措施对受害者进行救助,对已经与旅行社签订合同但尚未入境的游客,劝其取消行程或调整游期。 2.主动配合媒体的工作 营销危机爆发后,企业应在已建立的媒体关系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与媒体的沟通,借助媒体的力量引导营销危机局势的发展,协调各方的关系,尽快解决营销危机。首先,企业应尊重媒体在报道所发生的营销危机时的职责,了解其发稿的最后期限并在认真分析营销危机形势的基础上,及时、有礼地与媒体沟通,积极配合;其次,为媒体提供所有从其他途径收集到的信息,并及时予以更新;再次,主动为媒体准备新闻材料草稿,并以易于理解的形式传递给媒体,方便媒体将事实真相传达给公众。应尽量避免与媒体在有关问题或看法上相对立,同时还应注意实现所有的承诺和保证。设立新闻办公室,作为召开新闻会和媒体索取最新材料的场所。最后,根据营销危机生命周期的不同特征选择合适的发言人作为企业代表。并且不论何人代表企业与媒体沟通,都应接受一定的培训,掌握与媒体有效互动的技巧。 3.与公众(企业员工、旅游者等)进行及时、有效的沟通 旅游危机发生时,企业应在原有沟通基础上,尽快让员工从企业管理层直接获得有关旅游危机的各种信息。尽量确保所有员工基本上同时得知所有的重要信息和最新信息,以显现企业对员工的信任和认同感。并且与现有和潜在旅游者建立良好的关系,在旅游危机营销中企业可以采取的方式如下:对顾客进行电话访谈、利用同卷、E—mail、企业网站或免费热线对顾客进行调查等,积极主动地就各种营销策略和营销活动与顾客交流,赢得顾客的信任和支持;还应在营销危机管理过程中,及时主动地通告顾客企业遭遇的营销危机,向因营销危机而遭受损失的顾客表达歉意、承担责任,并将顾客所关注的核心问题传达给他们。在与顾客交流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如顾客业务量的大小、受营销危机影响的可能性、被新闻媒体采访的可能性、与企业建立营销危机联系的可能性以及对企业提出批评的可能性等,对顾客进行细分和选择。针对不同顾客的信息需求,有选择地反复传递有关核心信息,同时要保证传递的所有信息的一致性与真实性。 4.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设计新的营销组合 一是产品和服务。旅游企业应根据旅游危机的危害程度和国家对旅游危机管理的相关规定,确定本企业可继续提供的旅游产品和服务,取消危险旅游产品和服务的提供。重视服务质量,使服务成为行之有效的营销战略并施以全方位、全过程的控制;同时,深入分析旅游危机对旅游消费需求和企业宏观、微观环境的影响,积极准备开发新的安全旅游产品和服务,为危机消除后,企业迅速占领市场做准备;二是价格。在防止恶性价格战的基础上,适当降低价格,以刺激旅游消费;三是促销。促销的目的是在人们购买产品时,为其创造一种独特的,绝无仅有的额外刺激,这些刺激将能立刻带动销售的增加。然而,需要指出的是,在危机活跃阶段,促销的目的并不是要人们关注产品,而是为了解决其销售困难。这时促销手段的使用应该与价格——策略工具同时进行,做一些有利于树立旅游企业形象的广告宣传,虽然此时的广告宣传难以使旅游企业的业务增长,但更容易引起公众(旅游者)的注意,也更容易树立企业形象。 三、危机发生后旅游企业危机营销战略的实施 1.树立危机意识,拓宽融资渠道 要加强资金流的控制,增加储备,以加强对各种风险尤其是特殊经营风险的防范。积极拓宽融资渠道,尽可能得到政府的政策和资金扶持,并在此基础上,加大旅游目的地的宣传工作,吸引外部资金的投入,从而更有利于旅游企业的发展。 2.建立旅游企业多元化发展模式 一是产品的多元化。目前相当多的旅游企业产品相互雷同,相互间恶性竞争,利润空间很小,抗风险能力极低,要打破这种局面,形成一业为主,多种经营的格局。以旅行社为例,在开发自己的产品的同时,可以向其上下游拓展自己的业务,与酒店及景区等旅游产业链的相关产业相结合,获取产业链上更大的利润;二是股权的多元化。企业之间投资参股,以求一种更加紧密的利益结合,以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三是市场的多元化。不少旅游企业十分看重出入境旅游市场,而轻视国内旅游市场,一旦出入境旅游通道受阻,这些企业便遭受巨大打击。因此,要打破这种格局,走市场多元化的道路。 3.加大企业宣传和促销力度 促销方面,危机后阶段促销的目的是要恢复到组织原先的销售额。切实可行、及时有效的旅游促销将极大的有利于旅游业的迅速恢复和发展。建议实施促销方法差异化战略,如可以在报纸与杂志中使用赠券广告,并在报纸与杂志中展开竞争。此外需要指出的是,尽管通过降价可以迅速获得成功,但建议不能主动地使用这一工具,因为它可能为组织带来长期的损失。 赞助与产品导人方面,危机过后,对受影响的目的地来说,通过接受大型活动地赞助以及利用某些手段可以收到意外的效果。此时,赞助者可以运用他们的说服力与可信度来表明他们将继续支持该产品。这些手段表达了一种信任,有利于人们降低认知风险。 4.加速旅游产品的开发与更新,以全新的面貌吸引旅游者 对于遭受旅游危机还未恢复的旅游景区和景点,要进行重建或修复的开发,在开发中,除满足功能需要外,还需要融娱乐性、参与性、知识性为一体,变传统的单向解读式为双向式。尽快更新传统产品,对传统线路不断增加新的内容,在旅游产品开发中开发出具有深刻文化内涵和自身特色的内容,不断开发新景点、新活动,借此加速旅游产品的开发与更新,以全新的面貌吸引顾客。 四、结束语 旅游企业危机营销战略的实施包括建立危机管理制度;在危机中积极进行自救;建立企业危机管理的预警系统和危机应对处理系统;培养和强化企业管理人员的危机意识;建立与公众的良好、高效的信息沟通系统。此外还应当发动公众积极参与危机控制,最大可能地调动旅游者的热情,形成社会整体的危机应对网络。 销售策略论文:试论电信业的销售策略 论文摘要:我电信业在短短十几年中跃居世界先进行列。根据我国电信企业行业的现状,组建企业集团、坚持技术创新、以顾客为中心等的营销对策。对于促进我国电信产业的快速发展,适应激烈市场竞争的需要,具有重要意义。 论文关键词:电信企业;市场形势;营销战略 一、中国电信市场的形势 20世纪80年代以后,电信业引发了全球范围内的改革开放浪潮,最重要的变化之一就是我国电信业从政府统一管理的部门转变为竞争激烈的企业,特别是跨国公司。1997年2月15日,世界贸易组织中的69个成员国,代表了全球90%以上的电信业务,正式签署了2000年的电信市场对外开放协议。主要内容为:1998年1月1日,美国、加拿大、欧盟部分国家和日本(相当于世界电信收入的75%)全面开放电信市场。 在2004年年底,外资在我国移动语音和数据服务中的持股比例限制由开放初期的25%逐步提高到49%,并可在北京、上海和广州三地建立中外合资企业,提供基础电信服务。2005年,外国电信运营商进入我国的最关键时期已经到来。 二、我国电信企业的现状以及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自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在打破行政垄断、引人竞争机制等方面,我国电信进行了改革。1994年,中国联合通信公司正式成立,这标志着中国电信行业的大统一的天下被打破。但是,至今电信业在破除大统一局面、引入新的竞争主体方面的工作尚未完全到位,我国电信与政府的“血缘”关系并未完全割断,现有的几个国有电信公司治理结构不健全,企业内部还没有真正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加入WTO后给我国电信业市场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如国外信价比高的产品将大量进入我国电信产品市场,外国实力强劲的电信公司将纷纷进入我国的电信市场,对我国电信企业造成巨大冲击。我们对于通讯市场曾经有过的垄断时代已成为“昨15I黄花”,电信市场不再有“巨无霸”的存在,代之而起的是诸侯割据群雄逐鹿。同时经历了这几年电信市场的长足发展,邮电通信能力和技术水平飞速提高,邮电通信不再是影响国民经济发展的瓶颈部门。从总体上说,通信能力与市场需求相比已经不再是短缺。更为严重的是,在国内需求普遍疲软的情况下,WTO正一步步向我们走来,我们未来的竞争对手将比现在可怕。 三、电信企业行业特点与营销重点 电信企业从属服务行业,因而我们必须从服务行业的特点出发,制定出符合行业特征的市场营销方案。电信企业具有如下行业特点: 1.不可触摸性。服务是无形的。服务在被购买以前是看不见、摸不着、听不到或嗅不出的。而购买者为减少这种不可触摸性所带来的不确定性,他们必然会寻求服务质量的标志或证据。他们将从看到的地方、人员、设备、沟通资料、象征和价格等方面,作出服务质量的判断。因此,服务提供者的任务是“经营证据”、“化无形为有形”。而服务营销者受到的挑战则是要求他们增加有形证据。如果我们想使我们的企业看起来服务快速和有效,就要试用以下几种工具使这种定位策略有形化。 2.不可分离性。服务的生产与消费二者一般是同时进行的。因为当服务时顾客也在场,提供者和顾客相互作用,是服务营销的一个特征,提供者和顾客两者对服务的结果都有影响。 3.可变性。服务具有极大的可变性。因为服务取决于由谁来提供以及在何时、何地提供。对服务质量的控制可采取两个步骤:第一步,投资于挑选优秀的工作人员并进行培训。对服务提供者进行培训,使其对顾客出现的各种情况都能做出适当反应,从而减少服务的可变性;第二步,通过顾客建议和投诉系统,顾客调查和对比购买,追踪了解顾客的满意情况。这样,质量较差的服务便可被察觉出来并得以更正。 4.易消失性。服务不具有可贮藏性。不可能事先生产出服务留待以后消费。它的生产过程本身就是消费的过程,因而极易消失。由于服务性企业具有以上特点,在服务性企业中,顾客面对着服务质量不太稳定和较多变化的服务者,服务结果不仅受服务提供者的影响,而且受“不公开的”生产过程的影响。因而服务性企业的营销不仅需要传统的市场营销,而且还要插人其他两种市场营销,即内部市场营销和交互作用的市场营销。内部市场营销与交互作用的市场营销共同构成现代市场营销——全员营销。亦即市场营销的重点就是全员营销。 四、未来我国电信企业的营销战略 如何增强我国电信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和电信业的整体实力,如何调整我国电信产业的营销战略,以便我国电信业能在激烈的国际和国内竞争中占有一席之地,这是我国电信业亟待解决的战略问题。为此,我们应采取的市场营销战略应为如下几点: 1.引入竞争机制,重组电信行业资源,组建企业集团。中国的电信产业过于分散,企业过小的现状仍十分严重,难以与国际上电信巨头进行竞争。因此,必须大刀阔斧地开放国内市场,整合国内电信优良资源,鼓励有实力的民营企业参与电信业的竞争,将民营经济的活力注入国有电信企业的实体之中,加快国有电信企业的重组、改造,壮大我国电信业的整体竞争力。 2.坚持技术创新。市场竞争最终归结为电信产品所蕴涵的核心技术和专有技术的竞争。电信产业的技术创新,主要在三个层面上开展:第一是电话、有线电视、互联网通讯和卫星通讯的结合;第二是通讯与计算机、新闻媒体和文化产业的结合;第三是通讯与商业和金融产业的结合。只有在不同层面上逐步占领技术的制高点,中国企业才能既适应市场需要,又可参与国际市场竞争。 3.以顾客为中心,提供更多的电信产品。由于我国电信产业大统一的历史局面还没有完全根除,几个大的国有企业之间的竞争主要是在价格层面上展开,所以我国电信产业市场上电信产品仍十分单一化,适应不了顾客的需要。在发达国家,电信企业的产品品种众多,业务量很大。在国外,电信产品的开发遍及保险、储蓄、旅行、炒股、娱乐等人们生活的各个方面。 4.实行国际市场营销战略,参与国际市场的运营。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发展,我国企业必须树立全球竞争意识和全球市场意识,制定全球市场营销战略,在国内、国际市场上寻求生存和发展的空间。为此,我国可以跨行业组建一个电信企业集团,如将电信的研究院所、制造业和电信服务业的优良资产进行组合,组建一个有活力的大企业,参与国际市场电信产品供给和电信运营业务。在当前和未来的国际市场竞争中,我们只有能走出去,拿进来,并通过与其他企业的竞争与合作,互通有无,才能逐步发展壮大。 5.价格手段,不可多用,不能滥用。价格大战一直是企业界惯用的营销手段。曾几何时,价格成为我们企业的制胜法宝,推销产品的不二法门。但我们的消费者正一步步走向成熟,他们不再满足于小幅度的降价手段,最终结果导致价格战的恶性循环。在我们通讯市场,价格战的最终结果是“鹬蚌相争,渔夫得利”,这里的渔夫并不是指由于降价而得到实惠的消费者,而是指国际上那些圆睁双眼,紧盯我们这块世界上最大的尚未开放的通讯市场的通讯业的巨头们。我们原本就不足以与之抗衡,我们本应该联手与之竞争,而我们采取的价格战无疑将自己的市场廉价出售给了他们。当然价格战并非一无是处,通过价格大战,可以做到优胜劣汰,导致市场资源的重新配置,并由此锻炼我们的企业抗风浪的能力。但是价格手段毕竟是双刃剑,不可多用,更不能滥用。而应该配合企业社会形象的树立,针对特殊群体采取价格攻势;同时价格不能一降再降,那样会使顾客有了等待心理,反而更糟。 6.拓宽经营范围,实行差别化服务当价格刺激不了消费时,我们应该拓宽经营范围,实行差别化管理。经营范围的缩小,竞争对手的增多,使得价格竞争愈演愈烈。解决价格竞争的办法是发展差别供应和建立差别形象,提高顾客的满意度因为一个满意的顾客对价格的关心程度低于对提供服务者的关心程度,同时一个满意的顾客较为容易接受开展的新业务,而且对我们电信企业的成本而言,发展一个新顾客远比吸引一个老顾客的费用高。因而我们电信企业应凭借自己的资源优势实行差别化服务管理。这种差别化服务管理具有两层意思,其一,区别本企业与外企业的不同,使顾客能明确我们所提供的服务是别人所无法提供的。这一点可以配合企业的文化建设进行。其工作重点应侧重于经营范围的拓展,让我们的服务永远走在别人的前面。其二,对不同的顾客采取不同的营销策略。 五、我国电信企业营销创新的模式选择 在20世纪八九十年代,我国电信企业明显采用了单纯模仿的战略。这一战略实际上是通过考察领先者创新的结果,确定技术和市场的成熟程度,通过引进或购买等方式,把行业领先者的业务和技术直接移植到目标市场。其显著优点就是直接应用领先者的创新成果,技术难度小,可省略市场研究、技术开发等步骤。因此,创新实施的速度可大幅度提高。在20世纪80年代我国通信业的起飞阶段,我国电信业的技术水平和服务层次与世界先进国家相比差距很大,通信网络与技术基础薄弱,拿来主义战略使我们能够直接选择应用先进的技术来替代原有的过时技术,使我国电信业在短短十几年中,就跃居世界先进行列。但是,目前我国电信业的格局和发展水平已与20年前完全不同了,单纯的模仿已经不再适合,我国电信业整体上应处于从单纯模仿向在模仿基础上进行再创新的战略转变,并逐步加大自主创新的力度。首先,我国通信业已经拥有了相当雄厚的网络基础设施,从规模和技术层次上都达到了一个相当高的水平,现阶段的创新必须要考虑新的通信能力与原有网络的适应性,因此不可能是简单地拿来。其次,世界通信服务业呈现出多样化的趋势,不断地出现一些地域性的特殊服务,基本的、通用的服务已经不能最大程度地满足社会通信需求。同时,我国的通信市场也正在迅速成熟,受我国传统文化、体制等因素的影响,在很多方面也表现出一些特殊的市场需求,这种特殊需求显然不能用从国外拿来的技术和服务来满足。最后,我国通信业已具备了一定的综合能力。我国已拥有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网通等几大全国性通信企业,一批世界知名的通信设备制造企业、通信技术研究机构正迅速成长,在某些技术领域已经达到了世界先进水平。可以说,在一些关键技术领域,已经没有必要跟在别人的后面亦步亦趋。2000年,我国提出的TD—SCDMA标准被国际电联采用,成为第三代移动通信技术标准之一,标志着我国通信技术创新的水平开始跟上了国际先进水平。但是,就通信服务的整体水平来看,还没有进人世界领先行列,尚不具备全面实施领先战略的能力。而且在领先战略下,创新的不确定性最高,要承担很大的风险,不仅要求较高的技术水平,还要求准确地定位市场需求的能力,在这两方面,我国通信业与欧美国家相比还有较大的差距。因此,开辟国际新市场的能力有待进一步增强。追随并结合自身的条件和要求进行再创新、自主创新,是当前我国电信业的最佳创新战略。 总之,在我们电信企业的市场营销工作中,要以现代营销观念为主,以传统营销观念为辅;以全员营销思想为主导,突出营销部门的地位;淡化广告宣传效应,重视企业文化建设;忽略价格杠杆功能,严格差别化服务管理;立足现有市场,创造消费需求;以先进的营销理念武装我们的头脑,使我们电信企业在竞争中永立潮头,勇往直前。加入世贸组织后,我国的电信企业既面临了激烈的竞争,又存在着巨大的发展空间,我国的电信企业要审时度势,制定正确的营销战略,才能适应激烈竞争的需要,立于不败之地。 销售策略论文:简析市场销售策略在我国人寿保险业中的作用 论文摘要:本文以市场营销战略为研究视角,分析了目前中国人寿保险业经营的问题与现状。从目标市场营销战略、营销组合战略两方面论述了市场营销战略在中国人寿保险中的作用。 论文关键词:营销战略:人寿保险:市场细分:营销组合 国外许多火公司对巾国保险市场关注已久,现在巾国成功人世快四年了,保险市场激烈的竞争已经展开。只有二十几年短暂发展历史的中国寿险与实力雄厚的国外保险公司比较,势单力薄。置于这种竞争环境中,既要看到国外保险公司带来的压力与挑战,作好充分的思想准备,义要认识到其将为我们带来全新的营销理念、先进的营销技术和丰富的保险产品,最终的受惠者仍是中国整个保险业。因此,要积极地迎接它,转变营销观念,确定营销策略,创新营销手段挟本土优势,避其长,攻其短,以逸待劳,相机而动,使我国保险业跟上世界保险市场的时代脉搏,准确地把握发展机遇,基于我国寿险业发展的现状与问题,整体性地提高我国寿险业。 1中国人寿保险业目标市场营销选择战略 1.1中国人寿保险市场细分 随着居民收入分配由金字塔向橄榄型发展,保险业可承保范围与保险业务规模将急剧扩火。新的经济社会环境对保险业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需要保险业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保险保障。 一个成熟的保险市场,从形成到发育进而完善需要经历三个阶段的转型,即从追求保费收入阶段到追求保险经营效益阶段,再到追求保险质量阶段。我国现在正处于第一阶段向第二阶段转型的时期。保险公司在竞争中除了要维持市场份额,还要注重业务质量,在偿付能力一定的前提下不断地扩大业务规模,这就要求各公司必须拥有自己特定的客户群,因此,第二阶段实质上是细分市场的阶段。 保险市场细分,可以减少内耗,实现科学管理和科学发展,在国家保险业发展总纲下,实现市场主导化管理,制订不同市场的发展目标和模式,是中国保险市场成熟的特征市场细分思想产生于20世纪50年代中期,它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市场营销理论和战略的新发展,是美国市场营销学家德尔.史密斯在总结市场营销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提出来的一个新概念。 在人寿保险业细分市场的过程中,主要的思路就是通过建立科学的指标体系,运用科学的方法进行市场的划分,使得同一类型中的市场具有较为相似的市场特点和市场成熟度;不同类型的市场之间差别相对较大,显示出比较明显的差异。而这种市场特点和市场差异代表着市场的不同形态和不同需求。笔者曾经分析得出中国经济从东到西具有比较明显的梯度状态,又因为经济发展是保险业发展的基础,因而人寿保险市场也表现出同样的态势。所以在细分时可以考虑从各省市自治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寿险业务量、寿险市场规模、寿险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寿险企业效益、寿险中介发展程度、外部环境状况等方面人手,依据各省市的经济状况及寿险业发展程度,选取米源可靠的数据和可获得的指标,将我国寿险市场进行细分,根据寿险业综合发展水平分成几个大的区域。 本文从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寿险业务量、寿险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三个方面考虑,用各地区的经济增长率、保费收人、保险密度和保险深度作为土要指标、利用多元统计方法中的聚类分析,以2001年的相关数据对我国的寿险业进行细分,使得相似形态的地区被放人同一类,并且不同的类之间具有较大的差别。聚类时对各个指标进行了标准化处理以消除数据单位的影响,各样品之间的距离采用欧氏距离,聚类方法选用了分类效果较好的类平均法。(数据来源于2002年《中国统计年鉴》)部分省市分类结果如下 第一类:北京、上海; 第二类:浙江、广东、江苏、山东; 第三类:黑龙江、安徽、湖南、河北、河南、湖北、四川; 第四类:江西、广西、吉林、贵州、甘肃、山西、云南。 结果表明:北京、上海、浙江、广东、江苏和山东的保险业发展在全国居于领先地位,而江西、广西、吉林、贵州、甘肃、山西、云南较为落后。 国家可以根据寿险业在地区之间的差异性,结合我国经济区域的划分提供不同的政策支持,在寿险业发展较好的地区,可以相对地放松市场管制,强化市场和竞争的因素,使得这些区域较早地适应国际化的发展。在寿险业发展较差的地区,国家除了一方面给予政策的扶持,同时也要有针对性地进行问题的解决,使得落后地区能够在积极发展经济的同时,加快寿险业的发展,让二者结合起来,形成良性循环的状态。对于费率、合同条款、保单、产品等各方面内容的管理就可以结合区域特点有效地进行监管和管理,避免在制定政策和进行监管时,难于有效地推出相应的措施和标准。特别是目前,外资寿险公司已经逐渐进入中国市场,抢滩中心城市的保源已经是不争的事实,而我国总体处于初级阶段的寿险业就必须根据这种现实状况,及时调整战略,利用寿险业发展较好的城市进行试点,和外资公司进行竞争,提高自身竞争力,并带动全国寿险业的发展。这样,在细分过程中,其市场形态较好的这一类城市可以成为试点的被选城市。人寿保险市场细分,可以减少内耗,实现科学管理和科学发展,在国家寿险业发展总纲下,实现市场主导化管理,制订不周市场的发展目标和模式,是中国人寿保险市场成熟的特征。中国人寿保险市场形态分析是为了达到市场科学分类的结果。市场细分可以实现科学管理,科学发展,进而实现中国人寿保险业迅速发展,真正发挥人寿保险业在巾国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中国人寿保险业刚刚起步,在1980年全面恢复后,已经跨越了发达国家上百年的发展历史。但是,中国人寿保险业正面临历史性的转变,对中国寿险市场的形态研究,有利于实现中国寿险业的科学发展,有利于中国寿险市场有先后的实现市场转型,进而使中国寿险业迎来又一个繁荣高速发展的新时期。 1.2中国人寿保险的目标市场选择 市场细分提示了寿险公司面临的细分市场机会,接下来就是对这些细分市场进行评估,并选择目标市场。寿险公司在选择目标市场时,必须考虑互个要素,即目标市场的规模和潜力、目标市场结构的吸引力、公司的目标。对目标市场的评价,主要是看其经济价值,以决定是否值得开发和占领。目标市场策略是在保险市场细分的基础上,针对目标市场的情况和保险营销的需要作出的。保险公司在选择好目标市场之后,应确定适当的目标市场策略。一般来说,可供选择的目标市场策略有三种: 1.2.1无差异性市场策略 无差异性市场策略也称为整体市场策略。这种策略是保险公司把整个市场看作—个目标市场,只注意保险消费者对保险需求的同一性,而不考虑他们对保险需求的差异性,以同一条款、同一标准的保险率和同一营销方式向所有的保险消费者推销的一种保险。寿险公司的许多险种都适用于无差异营销,如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险,可在一个国家或—个地区内用周一营销方式和保险费率进行推销。 无差异性市场策略适用于那些差异性小、需求范围广、适用性强的险种的推销。这种策略的优点是:减少险种设计、印刷、广告宣传等费用,降低成本;能形成规模经营,使风险损失率更接均损失率。其缺点是:忽视保险消费者的差异性,难以满足保险需求的多样化要求,不适应市场况争的需要。 1.2.2差异性市场策略 差异性市场策略是指保险公司选择了目标市场后。针对每个目标市场分别设计不同的险种和营销方案,去满足不同消费者的需求,扩大保险销售量,提高市场占有率。保险公司实行差异性市场策略的目的是根据保险消费者需求的差异性,捕捉保险营销机会。差异性市场策略的优点是:使保险营销策略的针对性更强,有利于保险公司不断开拓新的保险商品和使用新的保险营销策略:适用于新的保险公司和规模较小的寿险公司。其缺点是:营销成本高,设计、管理等费用较多。 1.2.3集中性市场策略 集中性市场策略也称为密集性市场策略。保险公司选择一个或几个细分市场作为目标,制定一套销售方案,集中力量争取在这些细分市场上占有大量的份额,而不是在整个大市场上占有小量份额。而无差异性和差异性市场策略则以整体市场作为目标市场集中性市场策略的优点是:能够集中力量迅速占领市场,提高保险商品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使保险公司集中有限的精力去获得较高的收益;可深入了解特定的细分市场,实行专业化经营;适用于资源有限、实力不强的小型公司。其缺点是:如果目标市场集中,经营险种较少,经营风险较大,一旦市场上保险需求发生变化,或者有强大的竞争对手介入,就会使保险公司陷入困境。 上述三种目标市场策略各有利弊,保险公司在选择目标市场营销策略时,要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作出适当选择。 1.3中国人寿保险的市场定位 我国的寿险要注重短期目标与长期目标的平衡,在短期经营上强调利润最大化,在长期目标,以成本效为基础,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建立起多元化的寿险市场体系、结构和功能。 1.3.1建立多元化的寿险市场体系 多元化的寿险市场体系是指投资与保险主体资格的多种成分和多种结构。具体来讲,就是寿险公司的投资主体应该既有国有资本的保险公司,又有非国有资本的保险公司;既有中国内地资本和港资保险公司,又有所谓多元化的保险产品供给主体,即保险公司投资主体资格的多种成分和多种结构;既有对保险业的投资,有又对保险中介的投资;既有对直接保险业的投资,又有对再保险业的投资。这才符合保险市场发展对主体多元化的要求。 1.3.2建立多元化的寿险市场结构 人寿保险市场包括主体结构、客体结构和载体结构三个方面。保险市场的主体结构由寿险消费者、寿险中介人和保险供给者三部分组成。寿险消费者包括个人、家庭、社会或工商企业、政府等,简言之,凡是对风险事故的发生有保障需求的,均属寿险消费者范围。寿险供给者即各类保险公司。 寿险市场客体结构由直接寿险业务、再保险业务和寿险中介业务构成。直接寿险业务也称原保险业务,是指直接承保保险消费者风险、提供风险保障服务的业务类型,体现着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的保险契约关系;再保险业务是指再寿险公司通过接受原保险人分保风险的方式,以此分散风险的业务类型,体现着保险人之间,或原保险人和再保险人之间的保险契约关系;寿险中介业务则是指为投保人与保险人,或为原保险人和再保险人提供保险中介服务的一种业务,包括寿险业务、寿险经济业务、寿险公正业务、寿险顾问业务等。 寿险市场载体结构又称寿险公司构成。在这些寿险公司中,主要是经营人寿险的保险公司,因为本文主要研究的就是人寿保险。 寿险市场的主体、客体和载体共同组成一个保险市场结构体系,三者相互联系,相互制约,以此维系寿险啪勺稳定经营和健康发展。 1.3.3实现多元化的寿险市场功能 寿险市场功能的多元化是一个国家保险市场发育成熟的重要标志。多元化的寿险市场功能主要表现在下列几个方面:转移风险、消除损失的补偿功能;提供风险管理服务,减少社会损失的服务功能;融通社会资金,促进经济发展的社会功能。多元化的保险市场功能的释放需要一定的条件,并且是一个渐进的过程。目前,中国保险市场发育还不够成熟,寿险市场的多元化功能还有待充分发挥。随着中国保险市场的逐步开放,寿险市场体系结构的逐步完善,寿险市场的多元化功能将会逐渐增多。 2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的市场营销组合战略 人寿保险营销是指以寿险为产品,以市场为中心,以满足保户的需要为目的,实现人寿保险企业一系列目标的整体活动,它是现代市场营销在保险企业经营中的应用。随着人寿保险市场的不断完善,对营销理论的认识必须深刻,建立人寿保险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必须以顾客的需要和愿望为导向,在开发产品、合理定价、创新促销及发展渠道上做好工作。 2.1人寿保险产品策略 人寿保险产品是保险公司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关键,如何设计产品,怎样调整产品结构,形成不同的风格就显得尤为重要了。 人寿保险产品设计原则。在设计思想匕应围绕公司经营策略,针对市场实际情况,充分利用市场调查机构的调查结果,根据市场需求,设计有特色的产品。在设计方法上,要注意发挥公司的整体优势,一方面可以借用国外公司的成熟产品,另一方面注重当地市场需求,发挥公司精算、营销、法律、核保等部门的产品综合开发能力,经过反复测算、论证后才推向市场,做到明确市场定位,实施产品差异化设计,掌握市场需求,及时提供相应产品。 人寿保险产品开发策略。在保险产品开发过程中,中国保险公司可采取以下措施:第一,产品开发前加强实地调研,调研内容是所开发产品的经济效益、市场需求、相关法律法规,一旦出现理赔纠纷,能用法律明确界定各自的责任。第二,保险公司在开发新产品时,要强调对老产品的调整和改造。开发新产品需要大量的资金,而国内保险公司资金实力不能与外国大公司相比,所以要强调通过调整和改造旧产品,来尽可能地挖掘出全部的经济效益。第三,保险产品的开发要有规划性,避免盲目开发,造成资源浪费。第四,提高产品设计人员素质,成立专门的条款审议委员会,审议条款的合法性、合理性,以及是否与公司的整体形象相符等。总之,保险市场是一个供给决定性的市场,保险公司在办好团体险的同时,要积极开拓个人险,设计出多样化、多层次的保险产品。 推出适销对路的险种。国内保险公司顾客服务意识植根于企业文化中,根据消费者的需要适时开发出新险种。在险种设计时,保险公司可着重考虑以下三方面因素:满足人们的各种保险需求,包括死亡、养老、医疗、意外、停工、储蓄、投资等方面;开发出适合不同保障对象的险种,也就是市场细分问题,保险公司根据不同群体对同·风险的不同反应,确定自己的目标顾客群,发挥自己的优势:提高保险服务水平,保险公司可通过灵活多样的交费方式、投资分红利益、险种转换功能等多种手段提高顾客的满意度,使保险公司同投保人成为利益共同体,共同抗击风险。 2.2保险价格策略 在现代市场营销中,价格竞争始终是一种重要手段,只有通过合理定价、理性调价,才能达到积聚实力的目的,降低保费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 通过降低保险税率来降低保费。保险公司不同于一般的生产性企业,对整个社会的作用和影响也是一般企业不可比拟的,对保险公司实行不同于一般企业的税收政策是必要的,若能适度降低保险税率,可为保险公司的降价留出余地,有利于保险公司扩大承保范围,形成良好循环,同时应考虑取消国民待遇与外资优惠待遇之间的差距,使国内保险公司与国外保险公司在税率上享有同等的待遇。 提高保险公司运营效率,相对降低成本,从而降低保费。具体而言,保险公司可考虑从两为一面着手:一方一面是充分利用保险中介人,如人、经纪人等来拓展保险业务,通过节省用于展业的精力,精简机构和人员,实现日常营运成本的最小化;另一方一面,随着计算机的普及,公司可以加快电子化建设的进程,全面实现电脑化操作,运用高科技降低成本。 重视培养保险精算人才,降低错误制定价格的风险。由于保险产品的特殊性,定价较为复杂。保险精算人才的培养是一个渐进积累的过程,而中国停办国内保险业务长达20年之久,形成了保险人才的断层。为此,要壮大民族保险业,必须不遗余力的投人人力、物力,加大培养精算人才的力度,尽早造就一批中国的保险精算人才,使得保费的制定更精确合理。 2.3保险分销策略 现阶段,在我国保险市场上,保险企业大都采用直接营销的办法进行保险营销。所谓直接营销是指企业利用支付薪金的营销业务人员面对面地向保险消费者介绍、宣传有关保险知识,直接提供各种保险商品和服务。通过这种营销方式,保险公司可以有效控制风险,保持业务量的稳定,维持较低的营销成本。 加强营销网络建设。目前,国内保险公司在分销网点的数量上,应该说较以前有了很大的发展,但是仍存在管理混乱的问题。人们经常可在街边看到这样的情景,一张简陋的桌子,一个人就构成了一个销售点。其实分销网点作为保险公司与投保人最直接接触的地点,在很大程度上代表着一个公司的整体形象。 在网点管理上,可实行分级曾理。先组建一个分销管理部,并以此为中心,在全国建立起由管理部到管理分部,再到分销支部、分销基层小组的四级网络系统,实现运行机制的统一化、高效化。由于中国的民族保险业是在一个全球开放的背景下起步和发展的,所以在抢占国内市场的同时,也应鼓励民族保险业走出国门,开拓国际市场。只有逐步实现向国外延伸发展的战略,才能真正顺应中国对外开放的总体思想。同时,增设国外分销网点,拓展海外保险市场,参与国际间的保险竞争,也能尽快实现中国保险市场的国际化,强化民族保险业的整体竞争实力。 高度重视营销网络问题。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网络正悄然而迅速地向我们走来。它不仅使信息产业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同时也在影响着社会的各行各业,并逐渐被引人保险行业。在欧美等发达国家的保险业中,互联网技术越来越受到重视,通过网络进行保险在西方国家已十分普遍。他们凭借先进的电子化工具,宣传和销售自己的产品。而我国相当一部分保险企业的计算机应用尚未普及,业务操作和宣传主要靠人工完成。既使已经开通网站的保险公司在网络营销方面也还处于初级阶段,即静态信息给予阶段,仅仅提供险种内容、经营机构及投保意向等内容。保险产品的特性,使其具有网上销售的可操作性,与传统保险营销相比,网络营销作为一种全新的经营理念和商业模式,它的独特优势体现在:节省开支,降低成本,便于控制营销预算;具有即时性,能够即时传送和反馈信息;拓宽了保险业务的时间和空间;投保人可以主动选择和实现自己的投保意愿,保险公司也可以提供个性化的保险产品组合。 由于网络营销具有以上优势,开拓网络营销的空间是保险业今后的一个发展方向。一个成功有效的网络营销应具备以下三化:第一,高附加值化。即当顾客登陆到企业网站时,不仅可以获得有关新险种的信息,还可以获得与新险种相关的各种知识以及其它方面的信息,如保险方面的新闻等。可以说高附加值是企业网站能够吸引顾客并保证顾客再登陆的一个关键因素。第二,个人化。所谓网站个人化是指将传统的“一点对多点”的大众媒体传播方式变为“·点对一点”的个人式的传播方式,企业可以根据消费者个人的需求特点有针对性地发送个性化信息,从而实现“一点对一点”的个人传播。个性化是吸引消费者并维持其忠诚度的又一关键因素。第三,相关化。这是指企业通过其网站所作的网络广告应具有互动性,允许不同的消费者去选择不同的广告信息来满足个人对商品信息的需求。企业在运用网络营销时,应从过去宣传保险商品的优点,改为提高消费者对保险的认识;由批评竞争者保险商品的缺点改为满足消费者的需求欲望,并帮助消费者做出明智的购买决定。在这种情况下,企业与消费者的沟通方式不再是上对下、单向式,而是平行式、对话式。但是要真正被大众所接受,还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目前仍受到众多因素的制约,如个人信用制度、电子支付手段、网上交易的法律效力、保险监管的一系列瓶颈的制约。所以,网络营销要取得更大的发展,就必须解决以上的瓶颈问题。中资保险公司如果想在渠道建设上不落后于外资公司,就必须在网络营销上给与足够的重视。 构建银保组合,开创保险业的美好明天。随着金融竞争的加剧和金融一体化的推进,金融业内三大支柱‘—银行、证券、保险联手合作、相互渗透的趋势日渐明显。其中,银行与保险的混业经营发展迅速,引人注目。在西方国家甚至出现了一个新的单词—BANCASSlRANCE,即银行保险。银行保险的发源地在欧洲,也是迄今为止银行保险最为发达的地方。法国、西班牙、瑞典等国家的保费收人占寿险市场业务量的60%。 虽然在我国实行的是银行、保险分业经营,但其合作与日俱增。2001年11月27日,中国银行在北京与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签署了全面合作协议,建立长期的业务合作关系。这标志着两大金融企业的强强联合,将为双方最大限度地开发产品和服务渠道打下坚实的基础。 既然二者联合能形成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利益分享、共同发展的良好格局,那又该如何构建银行保险的战略组合,达到相互促进的目的呢?一是建立战略组合框架,就是通过签定战略合作关系协议,明确双方各自的责任、义务,形成由银行为保险公司代销保险合同。二是合作开发保险产品,就是保险公司可以将自己的保险产品交由银行进行代办推销,而银行则可以将推销中掌握的信息反馈给保险公司,促使保险公司依据市场需求,改进原有的险种,开发新的险种。在这方面应注意两点:首先是保险公司在将自己的保险产品交由银行代办推销时,必须具有一定的针对性,要根据银行的特性和所辖客户的特点进行推销,其次是要注意从对银行反馈来的信息进行比较,及时采纳有用的信息,形成代力一反馈—代办的良好运行机制。三是利用电子网络系统.达到网络共享。随着银行保险战略关系的确立,应逐步实现二者的电子网络一体化,跳出本行业服务的小圈子,朝着跨行业的大金融服务发展。 2.4保险促销策略 保险产品的价格竞争固然有其实用性,但理性的价格竞争只能通过降低成本来实现。可是由于中国目前保险市场的不完善,无论是监管市场的法律法规,还是市场中的竞争主体都还不成熟,要马上以较低保费来同国外先进的保险公司抗争并不实际,为此以完善服务为导向的非价格竞争就更体现出其重要性。 传统的保险销售服务仅局限于微笑服务和优质的理赔服务方面。随着保险营销意识的确立,保险公司在销售保险时的服务意识将影响公司更高层次发展,因此,要尽快树立起一种保险理念,即保单的签定仅是保险服务的开始,保险公司提供给客户的并不是一份低廉或高回扣的文书,而是现金的风险防范知识、切实的防范措施以及出险后能迅速恢复生产或生活的承诺。国内保险公司在凭借客户服务意识促进保单销售时,可从改善主观和客观环境两方面着手。 首先,加强保险宣传和咨询服务,提高国民保险意识。由于中国历史、文化和传统制度上的原因,中国国民当前的保险意识仍相当落后。即使在上海这样一个国际化的大都市中,排斥保险,认为保险不吉利、不稳定的市民仍有相当比例。民众如此淡泊的保险意识尚未引起中国国内保险公司足够的重视,公司在唤起人们保险意识的工作方面投人仍相当有限。应采取以下措施来改善国民的保险意识:一方面,保险公司要增加广告传播的资金和人力投人,通过新闻介绍、公关活动、调查问卷、社会咨询等方式来进行保险宣传;另一方面,保险公司要进一步完善向现有保户提供服务,形成良好的口碑,利用现有的保户去发掘潜在保户,提高整个社会的保险意识。具体而言,公司在保单售出前,就应将自己视为客户风险防范机制的一个成员,参与客户风险管理的全过程,利用自身在风险控制方面的独特视角来帮助客户评估风险,进而提出最合理的保险方案;在保单售出后,公司应根据自身积累的不同行业的风险防范经验,有针对性的加强防灾防损服务,这样做不仅能加强同客户的联系,加深感情,还能有效的帮助客户控制风险。若经努力,最后还是发生了损失,需要理赔支付,公司应把理赔视为对自身服务最直接的检验和公司形象最直观的体现。在遵循理赔原则的基础上,主动替客户着想,帮助处理事故,使得顾客感到赔的既合理又合情,充分感受到保险是处理灾害事故最有效的方法和恢复生产、生活最有效的途径。一旦现有保户有了这样一种良好的直观感受,在一传十、十传百,国民保险意识的提高也就顺理成章了。 其次,不断提高保险中介人的素质,推动保险展业。这主要应该从以下两方面做起: 第一,是加强培训。保险事业可以说是人才的事业,保险销售人员应具备丰富的专业知识、熟练的业务技能、积极的态度和良好的习惯。从业人员只有不断的提高自身素质、业绩和社会声誉,才能在展业中不断取得成功。这就要求公司把好增员质量关,即把思想素质较好、业务能力强、富有敬业精神的人吸引到保险销售队伍中来,完善公司内部的培训系统,充实培训内容。培训应分不同的层次,因材施教,可分为岗前培训、初级培训、中高级培训、主管培训等四个层次。岗前培训可作为对新加"}.的保险销售人员的启蒙教育,帮助他们树立信心,尽快适应这一新工作岗位的要求;初级培训是利用实地陪访方式,培养保险销售人员正确的工作习惯,传授销售技巧,提高人员留存率,该阶段尤其要注意职业道德、保险产品知识、保险法律法规、公司运作流程等方面的教育;中高级培训是对资深业务员进行的更深人专业培训,重点放在传授与人相处及影响他人行为的技巧上,发掘被培训者的管理潜质,将处于第一线的优秀业务员转至业务管理岗位。通过这样一套完善的培训计划,可最大限度的避免营销人员展业手段的不规范,改变日前国内保险公司在推销中的混乱局面,杜绝因保险营销人员的专业技能落后造成的保险纠纷,提高投保人对国内保险公司的信任感。 第二,是科学的激励。保险销售是一行艰苦的工作,为此保险公司还应注意对保险销售人员的日常激励。树立保险营销观念就是要加强民族保险业的客户服务意识。对属于第三产业的保险业来说,服务社会、服务客户是企业的发展根本,所以保险公司应尽早建立起这样一种观念“无情商品,有情服务”。只有将服务作为发展业务的重要手段,把服务作为第一责任,站在保户的立场上来统筹思考营销中的一切问题,诚心诚意的为保户着想,与保户结成利益共同体和长期合作伙伴,国内保险公司才能提高市场竞争力,中国保险业才能健康发展。 销售策略论文:论在高职院校中实施销售策略 摘要:当前,高等教育正在朝着对象大众化、主体多元化、运行产业化方向迈进,同时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的办学体制、投资体制和管理体制也呈多元化趋势。 在激烈的市场竞争态势下,高校尤其是与市场联系更为紧密的高职院校,同企业一样被推向市场,其运作同样要遵循市场法则。决定其生存发展的因素己不再仅仅是毕业生素质、能力、知识和技能水平,还要利用市场营梢观念进行市场识别,掌握需求,正确定位,树立良好的品牌形象等。在这样的情况下“学校营梢”逐渐走进了人们的视野。 关键词:高职院校营梢战略必要性 一、高职院校营销的特殊性 1.营销群体的特殊性 学校营销所面对的顾客与企业的顾客有着很大的区别。学校营销的顾客除了直接消费者一学生以外,还包括学生家长、社区、企业、政府等相关利益群体。因而,学校营销是一种双向型营销。学校营销是面向两个市场的营销活动:一个是生源市场,一个是就业市场。同时如果把学生这个直接消费者作为主要顾客,他也有着于其他商业企业不同的特点,学生是顾客、产品制造者及产品本身的混合体。 2.社会营销导向 现代营销强调顾客导向,即把满足顾客需求作为第一要务。但对于一个教育机构来说,像商业领域的机构那样仅仅满足消费者的需求,是远远不够的。因为学生们通常都会有尚未察觉到的长远需要。也许他们口口声声希望“轻轻松松”完成学业,但最终能使他们获益的不是文凭而是文凭所代表的信息和技能。同时很多教育机构有多重目标。如学校必须维护其学术声望和教育质量等。因此,社会营销导向受到拥护。社会营销导向认为机构的主要任务是确定消费者的需求、欲望和利益,并把自身变为保持或增强消费者和社会的福利和长远利益的机构。这就使学校在使用营销手段赢得更大发展的同时,保持或提高机构质量,而没有丧失社会责任。 3.置于公众监督之下 在整个办学过程中,学校除了要接受来自内部教职员工和学生的监督之外,更多地是要受到政府、学生家长和其他社会公众的严格监督。因为,学校,特别是公立学校提供教育服务所需资金,主要来源于财政拨款,学杂费以及社会捐赠等。此外,接受公众的监督,有利于改进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提高学生的培养质量。 二、高职院校之于营销的必要性探析 高等职业技术教育是国家整个高等教育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区别于普通教育,是在社会分工的基础上,根据全社会对各种职业的需要,“为各行各业培养各种专门人才”的教育。其与经济发展密切联系,与劳动就业密切相关。之所以说高职教育区别于其他类型的教育,是因为高职教育的本质特征有两个特殊性,即高职教育的职业指向性和产业性。高职教育是培养生产、服务、管理第一线的高等技术应用性专门人才是确定无疑的。所以,高职教育就表现出第一个特殊性:职业指向性。职业指向性说明高职教育是直接指向某一特定职业或职业岗位(群)的教育,是直接面向生产、建设、管理和服务第一线的教育。职业指向性要求高职院校办学要针对地区、行业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按照技术领域和职业岗位(群)的实际要求设置和调整专业,并且还要根据现实生产、服务和管理技术、方法的发展变化随时调整、改变、增删教学内容。在教学内容和技能训练变化的频率上,表现出了高职教育极大的灵活性和市场特点。这就需要高职院校研究、分析、预测市场,并以学生就业为导向、以市场为导向办学。市场是商品交换关系的总和,经营必然要在高职院校办学中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高职教育既属于高等教育的范畴,又属于职业教育的范围。它区别于普通高等教育的特殊性是其职业针对性。它区别于一般职业教育的特殊性是其高等性。它是非义务教育和非普通教育,学生缴费人学。学生通过支付一定的费用接受教育,以实现自身人力资本的增值,所付出的成本(包括直接成本和机会成本)最终要以用人单位支付给学生的高于未接受教育的报酬来消化。用经济学的观点来分析,高职教育是否达到了目的,要看学生是否实现了人力资本的增值。而人力资本是否实现了增值的判断标准则由另一个顾客一用人单位来制定和掌握。所以,高职教育具有“商品”性质,这就表现出高职教育的第二个特殊性,即产业性。作为高职教育载体的高职院校,相应地就面临着两个市场一生源市场和就业市场,在生源市场,高职院校要通过市场营销的方法吸引学生消费高职教育。在就业市场,高职院校要用学生具备的特殊功能和质量、高职院校自己的品牌和信誉,以及市场反馈和良好的售后服务来销售自己的“产品”一学生。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的这些特征使得高职院校与市场的联系异常密切,既受生源市场影响,又受劳动力市场的影响。因此,在当前的高职院校发展模式及管理体制下,面对日益激烈的竞争,高职院校必须率先走向市场,在市场中去竞争,在市场中求生存,在市场中树形象。在这种情况下,高职院校引人营销理念的需要更加迫切。 三、提升高职院校营销绩效的思考 1.明确的营销战略定位 虽然高等职业教育是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高职院校在人才培养模式上应与普通高校有本质的区别。与普通高校以培养理论研究型人才为主的模式不同,高职院校在人才培养模式上应突出职业特色,以能力为本位,培养适应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需要的高级应用型专门技术人才。理论教学以够用为度,突出职业技能训练。即向学生提供的是职业技能训练这一服务,所培养的面向生产、技术、服务第一线的高级应用型人才,这就是高职院校的产品定位,离开这一定位,就失去了其特色,也失去了其存在的必要。另外,每所高职院校也应该根据自身的特点,选择优势强项作为自己的定位。为了寻找最佳的机遇,学校应该注意它的独特竞争力,抓住最好的机会。独特竞争力是指那些该校具有独特优势的资源和能力。学校往往会发现从自己强的方面着手要比将自己的弱势提升到一般水平的优势更容易。但是假如该校的竞争者同样拥有这种独特竞争力,那么学校仅有这一种独特竞争力是不够的。学校应该注意它那些与众不同的优势,即它比竞争者表现得更出色的强项。 2.恰当的营销传播手段 对于高职学院来说,制定了完善的战略只是走出了营销管理的第一步,如何将战略有效执行才是关键。在所有的营销活动中,营销传播备受关注,因为其直接面对消费者,因此,恰当使用营销传播手段是营销管理有效执行的重要内容。常用的营销传播手段有广告、人员推销、营业推广、公共关系等。高职院校在其营销活动中也应注意对这几类促销要素的组合运用。促销活动应有针对性。首先,要确定促销活动的目标受众,即向谁开展促销活动。目前在学生选择接受何种高等教育形式以及选择哪一所院校时,家长、老师等起着重要的决定作用,同时用人单位的用人标准也是一个重要的导向。因此,高职院校应重点向这些相关群体展开促销活动。其次,应确定促销的目标,即重点应在哪些方面取得成效。目前社会上仍然存在重视普通高校、鄙薄高职院校的现象,用人单位在人才使用上也还未走出一味追求高学历的误区。因此,高职院校的促销活动必须致力于扭转这种局面。 3.加强内部营销策略 内部营销指服务性产业必须积极有效地训练并促进其所有与客户接触的工作团队来提供令顾客满意的服务。为保证服务高质量,每名员工都应力求实现以顾客为导向的服务目标。学校作为服务性产品的提供者,其产品质量的好坏与服务的传递者—人,有着密切相关的联系。营销的成功与人员的挑选、培训、激励和管理高度相关。这里的人员包括学院的专兼职教师、行政工作人员和后勤工作人员。学院以树立高职品牌校为根本目标。在品牌概念的建立中必须对所有员工进行品牌价值的内部营销,如果没有全体员工的理解、支持和承诺,品牌也不可能建立或持久。只有反复灌输品牌概念,采用灵活机动的方法激励全体教师员工都积极、主动、认真地参与品牌建设计划当中去,学院的品牌才会长立不衰。学院的内部营销可着力于:(1)教学队伍年青化、实践化加强自身师资队伍建设,加强力量培养自己的教师队伍,鼓励教师到企业兼职,充实实践性知识。(2)实践课程专业化。聘请知名企业的一线技术工人作为学院客座讲师、名誉教授,安排他们参与到教学过程中来。除了请企业人员作为培训导师外,还应安排时间请他们承担校内实践课程任务,并参与制订学期教学计划。 3)工作思想服务化。开展岗位培训、牢固树立对学生的服务意识。每学期设立一个月份为“文明礼貌服务月”,以学生代表组成的评审组对校内工作检查、评审,并提出整改意见,对服务工作受到学生肯定的部门、个人予以嘉奖。 4)服务内容公开化。将每个职能部门、每位员工的工作内容向学生公开,使学生可以对教职员工的工作进行直接监督. 销售策略论文:女性市场终端销售策略研究论文 【摘要】当今社会很多行业里,传统的男性市场已经基本饱和,女性这一当今最大的、发展最快的市场还有待进一步开发。面向女性市场的终端销售,如果企业真正把握了女性消费心理与需求,那么无论是在提高交易中的成交率还是增强产品的市场影响力方面,企业都将获得巨大的收获。 【关键词】市场终端销售女性消费心理提高成交率促销技巧 一、女性消费市场特点 经研究表明,中国社会购买力70%以上掌握在女性手中,在庞大的消费市场中80%的购买决策通常由女性做出。在我国,从人口上来讲,20~50岁的城市女性消费群体就高达2.5亿人之多。女性已经成为当今世界最为分散、最为复杂、最易被误解的目标消费群体。而对企业来说,不管所处的是哪种行业,如果对这一消费群体有任何的疏忽、怠慢或漠视,回避与女性顾客打交道,就会给企业带来不可估计的损失。相反,如果反应敏捷,积极适应现实,读懂现代女性想要什么,那就意味着能够获取丰厚的回报。 与传统女性相比,现代女性拥有着更强的求知欲望,更好的工作机会,更丰厚的薪金,更多重的人生角色,她们希望生活更为多样,希望尝试更多新鲜事物,希望在经济和精神方面更加独立自主,希望获得省时、方便的服务等等。 女性消费者往往是消费的决策者与主要影响者。在家庭消费中,女性常常是决策者和执行者,她们不仅对自己所需的消费品有购买决策权,由于还承担了多种家庭角色,因此也是绝大多数家庭成员生活用品的购买者。有官方数字统计,女性决定着91%的家居布置方面的购买力,87%的度假决策,79%的家庭开支,72%的医疗保险决策。在商业采购上,女性也同样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在现今企业的专业与管理阶层中,有49%的工作人员是女性,如公司人力资源主管、行政经理、企划主管等。女性市场是全球尚未完全开发的最大消费市场,长期而言,由于女性在家庭这个重要的消费团体中担当着最为主要的角色,女性消费的加乘效应,可带来比男性市场更多的获利。 二、女性消费心理与行为特点 女人的天性决定着女性消费特点与其它消费群体不同,所以企业在女性产品的终端销售过程中切不可想当然或从众,而要深入地调查和研究女性,从心态和生理上了解女性消费特点: 1.女性在消费过程中表现出极高的忠诚度与推荐度 由于女性在初次购买一项商品时要求较高,一旦选择了品牌,便会保持较高的忠诚度,以弥补最初所花费的时间。另外,女性有乐于分享的特征,她们之间较盛行口耳相传,因此比较容易向他人推荐那些自己信任的品牌。 2.女性心理比较细腻,消费行为容易受到感觉的影响 曾有专家指出,女性的敏感度明显高于男性,情感因素往往会让她们产生购买行为,因此如果商家能够抓住她们的心理,也就等于握住了她们的钱袋。细腻的心理也让女性更为注重商品的质量与细节,购买要求也更加严格、全面。 3.女性注重情感,感性大于理性。 不管是新女性还是传统女性,不论时尚用品还是日常用品,在营销传播的过程中总是有一些共同的东西成为触动她们心灵的激发点,许多电视广告中小孩和小动物以及细节的刻画成为打动女性的重要刺激因素,唤起她们的同情心和母爱的本能。例如在奥妙洗衣粉的广告中,妈妈宽容的微笑不知道打动了多少女性内心深处对“母性”的渴望。 另外女性对感情和爱情的追求也是一个不变的主题。所有女性不论是成功女性还是普通女性都希望自己对男性具有吸引力,特别是成功的女性,她们更希望自己在个人魅力方面更有自信,因此品牌突出女人温柔、有魅力的一面无疑是对新女性情感诉求的满足。 4.无法舍弃的爱美之心 有人非常绝妙地将女美的程度表述为:给女人一面镜子就可以活过一生。爱美不是女性的错误,爱美的她们对于企业来讲蕴藏着巨大的商机,所以终端促销中以审美为诉求无疑是博得女性青睐的捷径。美国女性香烟品牌“好彩”就曾构思以保持身材作为诉求,鼓励女性以香烟代替甜食,作为一种抑制食欲但是又可以达成口欲满足的消费品。就这样,好彩香烟与苗条身材紧紧联系在了一起,并在广告中号召女性消费者“别吃糖了,抽好彩吧!”。在广告的第一年好彩香烟的销量就翻了三翻。 三、针对女性消费者的终端促销技巧 女性消费的特征给商家带来的最大挑战就是如何找到一条合适的终端促销途径,从而吸引女性消费者的关注,在此提出几点实践性的终端促销策略: 1.吸引女性消费者的注意 新产品、提供新讯息、举办说明会或教育课程、展览、赞助活动、创造事件……,这些展示性、参与性强的产品宣传更容易激发女性对产品的兴趣,进而促成购买。 2.提高产品品牌在女性消费者中的地位 运用广告、公关、口头传播等方式建立品牌知名度,让她们了解该品牌的市场定位,树立品牌的独特性。 3.提高顾客总价值 提供产品介绍彩页、产品使用小贴士、销售人员的当面解说、卖场气氛的布置、服务人员的态度、提供吸引人的赠品或让全家一起出游的摸彩活动等都是有效的方法。 4.利用女性心理,促成重复购买 加强和老顾客的联系、成立顾客俱乐部、顾客推荐顾客等,让女性感觉被重视,有参与感和归属感。 四、在终端销售中提高成交率的技巧 针对女性特有的心理特点,在这里提出几点销售过程中销售人员与女性有效沟通并提高成交率的技巧: 1.与女性消费者沟通时要百问不厌 女性是信息的收集者,她们不喜欢你通过提供快速的方案来定位她们的情况。相反,她们喜欢通过不断地提问而做出有知识含量的决定。花点时间耐心细致地回答她们的问题,将使她们从购买决策过程中得到快乐。 2.跟上女性的思维 女性消费者获得信息的交流过程和男性是不一样的,女性为了得到传播信息的快乐,甚至会给你讲一个或者好几个故事,因为她们认为这个过程可以使你了解她们的思想,而她们的这个思考过程经常将她们带入到更深层次的购买决策过程中,尽管她们自身并没有意识到。所以,当你认为她们不能集中精神时,她们正在想你为什么不能跟上她们的思维。公务员之家 3.不要逼迫 当女性对自己做出了最优决策而感到满意时,她们就会购买,很多因素会对此过程产生影响。她会考虑如下问题:这个决定会怎样影响她的家庭,促销员是否可信,促销员的声誉如何,公司的声誉如何,该产品可以满足我所有的需求这一点是否可信等。 4.建立长期的交易关系 女性重视人际关系,当她们感觉销售人员愿意与她们建立长久关系,而不是简单地完成一项交易时,她们更倾向于信任销售人员。 销售策略论文:针对便利店特点制定销售策略论文 编者按:本文主要从便利店的含义;便利店的特点;便利店经营中常见的市场营销策略进行论述。其中,主要包括:传统型便利店通常位于居民住宅区、学校以及客流量大的繁华地区、距离的便利性、购物的便利性、时间的便利性、服务的便利性、经营好便利店,市场营销策略非常关键、产品策略、应该注意选择与便利店所在区域消费者生活息息相关的产品、需要针对不同产品的特性以及消费群体的购买能力来进行设置、渠道策略、产品从生产者到消费者在发生消费行为的过程中所经历的通道、一个强大、有效的物流系统是便利店渠道策略里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以信息为中心管理商品是7-Eleven公司最为自豪的一点等,具体请详见。 摘要:便利店是一种既传统又新型的零售业态,其及时、便利、有效的特点在市场中具有较强的竞争力。我国零售业市场广阔,发展空间巨大,便利店的经营模式为我国中小零售商的发展提供了一种新的趋势和思路。便利店作为市场主体的一类,市场营销策略在其经营中有着关键的作用。从分析便利店经营中常见的若干市场营销策略入手,进一步说明市场营销策略是便利店快速发展中不可缺少的有效手段。 1便利店的含义 便利店,英文简称CVS(ConvenienceStore)是一种用以满足顾客应急性、便利性需求的零售业态。该业态最早起源于美国,继而衍生出两个分支,即传统型便利店与加油站型便利店,前者在日本、中国台湾等地得以发展成熟,后者则在欧美地区较为盛行。 传统型便利店通常位于居民住宅区、学校以及客流量大的繁华地区,营业面积在50~150m2不等,营业时间为15~24h,经营品种多为食品、饮料,以即时消费、小容量、应急性为主,80%的顾客是目的性购买,盛行于亚洲的日本、中国台湾。国内目前比较有影响力的品牌有可的、好德、良友金伴等。 2便利店的特点 2.1距离的便利性 便利店与超市相比,在距离上更靠近消费者,一般情况下,步行5~10min便可到达。 2.2购物的便利性 便利店商品突出的是即时性消费、小容量、急需性等特性。超市的品种通常在2000~3000种左右,与超市相比,便利店的卖场面积小(50~200m2),商品种类少,而且商品陈列简单明了,货架比超市的要低,使顾客能在最短的时间内找到所需的商品。实行进出口同一的服务台收款方式,避免了超市结账排队的现象。据统计,顾客从进入便利店到付款结束平均只需3min的时间。 2.3时间的便利性 一般便利店的营业时间为16~24h,全年无休,所以有的学者称便利店为消费者提供“AnyTime”式的购物方式。 2.4服务的便利性 很多便利店将其塑造成社区服务中心,努力为顾客提供多层次的服务,例如速递、存取款、发传真、复印、代收公用事业费、代售邮票、代订车票和飞机票、代冲胶卷等,对购物便利的追求是社会发展的大趋势,这就决定了便利店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和竞争力。 3便利店经营中常见的市场营销策略 目前国内便利店发展迅速,占领商业市场的份额逐渐加大,与之带来的是便利店与传统超市之间的竞争,以及便利店中各个品牌之间的相互竞争。要经营好便利店,市场营销策略非常关键,必须针对便利店的特点及目标顾客群,制定适当的销售策略。当前,在便利店的经营中,常见的策略有以下几种。 3.1产品策略 首先,应该注意选择与便利店所在区域消费者生活息息相关的产品。比如在居民区附近的便利店,产品策略应主要以日常生活用品为主,食蔬、水果、饮料、烟酒、调味品等都是可选择范围;而在学校附近的便利店,产品策略就应该针对消费对象可能很大一部分是学生来进行调整,音像制品、流行书籍、特色零食、快餐食品等产品可能会取得不错的销售业绩。 其次,在便利店的产品数量上,需要针对不同产品的特性以及消费群体的购买能力来进行设置。比如食品类产品,最重要的就是产品的保质保鲜期,产品的有效周期短,而且此类产品的需求量相对较大;对于书籍、音像制品这类产品,需要的是符合流行趋势,产品的有效周期相对较长,但是需求量相对较小。因此在参照消费群体的购买能力的基础上,需求较大而有效周期较短的产品的数量能达到消费群体的需要量的80%左右就可以了,而需求较小而有效周期较长的产品的数量可以减少到40%~50%,这样既可以满足大部分的需求又不至于浪费。 最后,便利店的产品质量,或者说是产品的品牌选择。在产品这个环节上,便利店主要和超市与一般的街边小店竞争。因此,产品品牌的选择一定要是当前此产品的主流品牌,这样才能和超市具有竞争能力,产品的质量也一定要严格把关,不能只是选择了品牌,假冒商品会对便利店造成致命的伤害。 3.2渠道策略 所谓渠道,主要指的是产品从生产者到消费者在发生消费行为的过程中所经历的通道。便利店因为卖场不大、商品种类多,所以库存必须压缩到最小的限度,以节省空间。而消费者需求多样化,在商品供应方面便利店必须掌握时效、多样、便利等特点。因此,一个强大、有效的物流系统是便利店渠道策略里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其中以配送系统最为重要。在此,7-Eleven的成功经验值得借鉴。 美国德州达拉斯的7-Eleven创立于1927年,初名为南方公司,主要业务是零售冰品、牛奶、鸡蛋。到了1964年,推出了当时便利服务的"创举",将营业时间延长为早上7点至晚上11点,自此,“7-Eleven”传奇性的名字诞生。1972年5月,日本7-Eleven的第一家门店在东京开业。从此,日本的7-Eleven便进入了高速成长期。1992年,作为加盟者的日本7-Eleven正式当家作主,完全接手了其总部的一切工作。现在,其业务遍及四大洲二十多个国家及地区,截至2006年6月末7-Eleven在全球拥有30473家店铺,稳踞全球最大连锁便利店的宝座。 典型的7-Eleven便利店非常小,场地面积平均仅100m2左右,但就是这样的门店提供的日常生活用品达3000多种。 7-Eleven按照不同的地区和商品群划分,组成共同配送中心,由该中心统一集货,再向各店铺配送。地域划分一般是在中心城市商圈附近35km,其他地方市场为方圆60km,各地区设立一个共同配送中心,以实现高频度、多品种、小单位配送。实施共同物流后,其店铺每日接待的运输车辆从70多辆下降为12辆。另外,这种做法令共同配送中心充分反映了商品销售、在途和库存的信息,7-Eleven逐渐掌握了整个产业链的主导权。在连锁业价格竞争日渐犀利的情况下,7-Eleven通过降低成本费用,为整体利润的提升争取了相当大的空间。 以信息为中心管理商品是7-Eleven公司最为自豪的一点。早在1978年,7-Eleven就开始了信息系统的建设,此后历经4次信息系统的再建,目前,7-Eleven已发展为日本零售业信息化、自动化程度最高的企业。通过其发达的信息系统,借助于卫星通讯,7-Eleven可以对商品的订货情况进行细分,对店铺给予积极的指导,而且能分时段对商品进行管理.真正做到了单品管理。也正因为如此,7-Eleven的物流效率非常高,它不仅拥有庞大的物流配送系统,而且其推行的共同配送、全球物流等做法作为行之有效的经营方式和策略被世界所接受。 总结7-Eleven的经验可以看出,便利店的渠道策略最重要的是:①建立集中化物流体制,组成共同配送中心;②提高商品周转率,减少库存;③建立完善的信息系统,通过信息分析合理安排商品配送。 3.3价格策略 商品的价格主要由成本和利润组成。成本包括商品成本以及人力、物力成本。除开商品成本,便利店目前负担摊位租赁费用、24小时不间断的人力费用、营业费用以及照明费、空调费等。如果要求便利店提供的商品对消费者来说既便利,价格又便宜,对商家来说显然是不公平的,便利店的利润也就无从谈起。因此,便利店要生存发展,就必须实现“否定低价、便利制胜”。例如,洗手间免费对顾客开放,免费使用停车场等。只要有需求,不必购买商品,也不必和店员打招呼,就可使用便利店的设施。事实上,免费使用的人只占少数,或是一个面包、饭团子,或是一瓶水,消费者均会从店内买一些东西回去。 便利店在制定价格策略时,一方面,要尽量降低成本,以适合消费群体急需的品种大量采购,争取较低价格销售;另一方面,便利店的定价不能盲目追求低价,更不可与大型超市竞价,便利店的商品价格比大型超市高一些是正常现象,因为其吸引顾客的不是价格而是可以应急的服务。此外,如果提供便利店特色品牌的产品,在商品成本上会具有一定的优势,同时也可提高便利店的影响力。 3.4促销策略 从实证研究的结果看,那些为便利店创造绝大多数销售收入的消费者(约占41%)对价格也很看重,但是这类消费者到便利店购物的主要动机并不是购买特价商品,而是因为他们光顾的频次很高,在店内消费的时候看到特价促销的消息从而购买促销商品,故购买促销商品只是这类消费者的附带购买。因为价格促销对所有的消费者都有吸引力,所以从长期来看,价格促销对便利店仍是必要的。但是也应该看到促销品的主要购买者依然是店内的主要消费者,这些人在没有促销的时候也会到店里来购物,促销的结果是将消费转移,并不会带来整体营业额的上升。而便利店促销的主要目的就是吸引更多的低频消费者消费,并增加销售额。从这点上讲,便利店的促销不应是简单的价格促销,而应设计出让店内的常客得到实惠的促销方案,这样才能保持原有顾客,提高他们的满意度和忠诚度,形成良好的口碑效应,甚至扩大消费群体。因此,便利店既不能不要促销,也不能一味的搞价格促销,这里可以提出一种新的促销方式:便利促销。 那么便利店该如何做便利促销呢?很重要的一点便是用正确的经营理念来指导促销活动。从便利店的名字就可以看出,便利才是便利店的特色。可以假想一下,如果提高便利店的便利特色,吸引更多的人进入到店内,那么这些人是不是就可能成为潜在的消费者,或者是目标顾客群体呢?答案是肯定的。因此,如果通过各种手段提高便利店的便利程度,从而吸引更多的顾客来消费,这样的方式可以称为便利促销。如①电讯有关服务:包括各类电话卡、手机充值卡、补换SIM卡及提供手机充电等;②互联网相关服务:上网卡、游戏点数卡及网站点数卡等;③票务服务:包括体育彩票、彩票投注卡、各类演唱会、展览会及讲座门票,以及泊车卡等;④代收报名服务:代办各类培训的报名手续;⑤订购服务:代订考试教材、潮流用品、礼品等;⑥送货上门服务:根据不同区域的顾客需要,提供送货上门服务;⑦传统便民服务:出售邮票、复印、传真等;⑧除了利用店铺网络优势之外,还利用柜台处理交易的特点,成为在市场提供另类缴费途径的网络,发展缴费服务。 综上所述,本文认为随着我国经济发展的不断加快, 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小巧、快速、节时、有效的便利店必将取代超市成为城市小区内的主要商业经营实体,有效地市场营效策略将使我国便利店产业的发展迎来更加美好的明天。 销售策略论文:房地产销售策略 一、房地产营销策略的发展史 市场营销理论于20世纪初诞生于美国,菲利蒲?科特勒被誉为营销学之父,他提出了最早的营销4C理论,是现代营销的基石,4C包括产品、价格、促销、渠道,从这四点出发,衍生出新的营销方法。 在市场营销过程中,目标消费者位居于中心地位。企业识别总体市场,将其划分为较小的细分市场,选择最有开发价值的细分市场,并集中力量满足和服务于这些细分市场。企业设计由其控制的四大要素(4C)所组成的市场营销组合。为找到和实施最好的营销组合,企业要进行市场营销分析、计划、实施和控制。通过这些活动,企业观察并应变于市场营销环境。 营销简单的说就是用科学的方法,分析市场上的需求,并用科学的方法来生产出能满足市场需求的产品。 房地产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今天,房地产营销层面的竞争也随着房地产市场竞争的激烈而日益激烈。我国房地产营销策略的发展过程经历了六个阶段。 1.建设观念阶段——标准规划。计划经济时代,只有简单的“房地产”概念,很长一段时间,我国的住宅建设一直是学习前苏联模式,而且住宅的建设标准由政府统一制定,造成所有的设计全按标准图进行建设,形成千楼一面的现象。 2.楼盘观念阶段——销售策划。在这个阶段,房地产刚刚走向市场化,大部分项目的开发意识依然停留在计划经济时代,策划往往依赖于企业领导或几个设计院专家的“大脑风暴式”讨论,而没有进行市场调研、消费者需求调查的意识,开发的项目充满了主观臆断。 3.推销观念阶段——概念策划。房地产市场的泡沫与楼盘空置的现实,使开发商认为消费者缺乏理性,有一种购买惰性或者抗衡心理,必须主动推销和积极促销。在1997年~1999年大多数所谓房地产策划仅仅是“广告策划”、“销售策划”而已,策划人选择楼盘的一个或一个以上的显著特征,向消费者加以强调和宣传,使消费者对楼盘建立起概念认识,引导消费者在众多楼盘的选择过程中,比较容易选择自己偏好的楼盘,以达到促销目的。 4.准营销观念阶段——卖点群策划。随着社会进步与生活水平的提高,消费者对居住条件的需求层次日益明显,房地产市场供应量的增加,导致需求相对减弱及消费者理性购买,为有效的满足用户的各种需要,适应卖方市场和消费者理性选择,开发商认为必须以用户为中心。因此,策划人把众楼盘之长集于一身,极尽所能地向市场罗列无尽的卖点一时间环保住宅、绿色住宅、智能住宅、生态社区等等,虽然提升了楼盘品质,但使得开发商成本高于售价。 5.营销观念阶段——全程策划。围绕用户展开的营销,并没有使供需缓和、楼盘空置减少,开发商逐渐认识到实现销售的关键在于正确确定目标市场的需要和欲望,并且比竞争对手更效、更有利地传送目标市场所期望满足的东西。使开发商不再只关注于产品的本身,转而关注市场需求。 6.整合营销观念阶段——整合策划。整合营销是企业经营目标兼顾企业、顾客、社会三方的共同利益,各种营销技巧相互结合、相互补充所构成的企业市场营销理念。整合营销要求企业的所有活动都整合和协调起来,企业中所有部门都在一起努力为顾客的利益而服务,企业的营销活动成为企业各部门的工作。 2、房地产营销策略的现状 目前,我国常用的房地产营销策略主要有房地产企业直接销售、委托销售和网络销售三种。 1.企业直接销售策略。它是指房地产企业利用自己的销售部门对房地产商品进行直接销售。目前我国绝大部分房地产开发商都是采用这种销售渠道。最常见的形式是派出销售人员,在一个固定的场所现场售房。这种策略的优点是销售渠道最短、反应最迅速、控制也最为有效。 2.委托销售策略。它是指一般开发商委托房地产商寻找顾客,顾客经过商中间介绍来购买物业的销售渠道方式。相对于直接销售模式,委托销售降低了开发商的风险,通过商的服务性质,更易于把握市场机会,能更快地销售房产。 3.网络销售策略。网络营销策略是利用现代电子商务的手段,实现房产的销售。与传统的销售策略相比,网络销售策略可以降低房地产企业的营销成本,可以实现零距离和全天候的服务,更方便地和消费者沟通,可以树立房地产企业意识领先、服务全面、信息完备的良好形象,有利于增加房地产企业的无形资产,有利于消除销售的地域性等优势 当前,我国房地产市场营销策略主要有以下特点: 品牌领导形象震撼——确立市场地位,引起市场关注,锁定目标消费群; 把握时机高昂入市——抓住有利时机,高姿态低价格进入市场,迅速掌握市场主动权; 分期分批卖点不断——分期开发分批销售,步步为营,组织储备卖点群随销售阶段适时引爆,带动价格走高,达到持续热卖效果; 进度跟进高潮迭起——紧跟工程进度(奠基、正负零、封顶、竣工、样板房开放、园林开放等)制造阶段性销售高潮,实现阶段性销售目标; 以质论价升值诱人——以户型、朝向、楼层、景观论价,小幅多频高走,预留升值空间,以升值空间激发热销; 物管跟进后顾无忧——物业管理提前介入能迅速树立项目形象,强化认同感,购买者无后顾之忧,达到促销效果。 3、房地产营销策略的创新 在新形势下,随着市场的成熟、制度的健全以及长期发展过程中积累的一些问题,我国的房地产营销策略遭遇了有力的挑战,这就要求房地产企业积极思考,探索营销策略的创新。 在房地产营销策略的创新中,需要注意几个关键的因素。第一,项目开发前的市场调查工作。市场调查对房地产企业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市场调查需要对国内外宏观经济的波动与政策变化、房地产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的金融环境、住房制度的改革动向等等做深入的调查。第二,强化产品策略在营销组合中的地位。由于房地产商品的特殊性,要求房产设计上要符合消费者的喜好,建筑材料选择要合理,物业管理信誉要好,已解决业主的后顾之忧。第三,突出企业差异。突出本企业的产品、服务和品牌差异,可以提高房地产产品的价值,形成竞争优势,其中产品差异是最基础的,也是要首先考虑的。第四,合理利用价格策略。房产的定价要注意消费者的心理价位和承受能力,同时要根据项目本身的开发目的确定。第五,积极拓宽营销渠道。在以消费者为中心的市场环境下,开发商应从坐商观念转变为行商观念。 目前,全国各地的房地产发展都处于高潮期,人们对房地产的需求较大,对于各大房地产商,这无疑是利好消息;但是,由于房地产市场通过近几年的发展,已经开始转向买方市场,所以,根据目前的市场状况,各大开发商必须要注意房地产营销策略的创新,这样才能在激烈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1.品牌营销。建立良好的品牌对房地产营销十分重要。目前,房地产市场竞争日趋激烈,房地产品牌的作用日益凸现。品牌不仅是企业或产品标识,更是宝贵的无形资产,能强化企业在市场和行业中的地位,并且在企业的兼并收购、投融资等对外合作中发挥重要的作用,从而为企业创造更加良好的经营效益。 要建立良好的品牌,必须要以优良的品质,适合的价格提高品牌美誉度;同时,兼以完善的售后服务提高品牌忠诚度以及适当的树立品牌形象的手段提高品牌影响力,以及参加各类大型的房地产展销会展示公司形象,推销公司的楼盘等。而在现实的房地产营销中,由于资金的周转,市场的激烈竞争等问题,导致房地产开发商不注意进行品牌效应的积累,往往只是针对在建或竣工的个别楼盘借助媒体或广告的力量进行炒作。而品牌的创造和维护应该贯穿整个项目的始终,不是个别的,而是整体的。只有这样,才能使得品牌成为企业的竞争优势;另外,企业往往将品牌理解成为案名,只要案名好就能树立良好的品牌效应。其实案名只是品牌的重要组成部分,品牌应该注意“内外兼修”,即要有好的案名,更要有好的质量及服务,做到“名实双具”。这样创造出来的品牌,才是真正的品牌,才是能促进商品房销售的品牌,才是人们信赖的品牌。 2.人文营销。房地产营销应该是以人为本的,为顾客创造良好的环境,体现人文情怀。文化是人文的重要组成部分,深厚的文化底蕴或高品位文化景观和楼盘的结合可以给顾客以享受。人文的另一个方面体现在房地产开发商与顾客的关系建立上。“顾客就是上帝”,对于现在正处于买方市场的房地产企业,应该更加注意与顾客建立良好的关系,与顾客形成互动,展示企业形象的同时,更让顾客感受到关怀,在选择时倾向性更加明显。人文营销的第三个方面体现在为买主提供最大便利上。所以,从房地产开发到售后的过程完整贯彻以人为本的原则,是提升销售量的重要手段之一。 3.知识营销。目前,对于大多数消费者而言,他们对房地产的理解往往只是限于“一栋房子”这样浅显的概念,而想了解,又苦于没有途径。因此,房地产开发商应当本着诚实的原则定期开展相关知识的宣讲会,在宣讲会前可以进行问卷调查,了解消费者在此方面的困惑,在宣讲会上可以针对调查结果要求相关专业人员先进行房地产行业概况介绍,然后认真耐心地回答消费者对房地产行业或有关楼盘的任何问题,最后总结以上的内容,达到让消费者获得知识的目的。可见,宣讲会是沟通房地产商和消费者之间的桥梁。向顾客介绍知识的同时,又宣传了企业的品牌,提高大众的认知度,增加购买欲望;同时,对房地产有了认识的顾客又会对房地产提出更高层次的要求,促使房地产开发商运用新技术,创造新工艺,推动市场的前进。 4.绿色营销。居住环境的质量已经成为人们购房时考虑的重要因素,于是,开发区域的绿地覆盖率也就成为楼盘的卖点。于是,企业纷纷提出以环境保护为营销理念,以绿色文化为价值观,以绿色营销为核心的营销战略。 在绿色营销上,对于单纯的绿地的规划是十分必要的。而针对目前能源紧缺而提出的绿色节能住宅的概念,同样要运用到绿色营销中,增加社会效应。虽然目前节能住宅的单价相对普通住宅要高,但由于“发展节能住宅是利国利民的大事”,绿色节能住宅的发展将成为趋势,也将成为卖点。 5.合作营销。和其他商品一样,对于商品房的销售同样可以采取合作营销的战略。房地产开发商与很多单位存在利益关系。 首先,应该积极与下游供应商进行联系,由于长期的合作,可以给开发商带来一定的折扣,减少成本;同时,消费者购买商品房之后进行装潢,开发商可以推荐房主使用与其合作的供应商的售卖的材料,既为房主提供了优惠,同时会给供应商带来不少的收益。第二,开发商积极与金融信贷部门进行联合,前期可以通过宣传开发项目优势的方式,向金融信贷部门请求贷款或通过项目融资的方式邀请进行项目合作,利用金融信贷资金进行开发建设;在后期的销售过程中,与金融部门沟通,为顾客设计贷款或按揭的组合方式,为顾客提供多种丰富的支付手段。第三,与其他开发商进行联合造势,形成双赢的格局。 6.服务营销。对于房地产产品的服务也分为售前、售中、售后三个服务阶段。在售前服务阶段,首先应该向每位潜在的消费者提供真实的关于楼盘的资料,热情地接受他们的咨询,让他们对所感兴趣的楼盘有全方位地了解,从而有了初步的认知和倾向;售中服务是开发商必须提供符合协议规定质量合格的商品房给用户,并协助他们办理相关手续;在现实中,消费者往往能获得前两个层次的完美服务,但是,房子一旦拿到手出现差错却无人接手进行处理,导致产生纠纷,这对企业的声誉影响是很大的。因此,开发商应当注意商品房产品的售后服务,对业主提出的问题给予及时地反馈与维修;并自己成立物业公司或委托第三方物业管理,为业主提供安全、舒适、美观的理想人居环境,这是时展的必然,同时也为企业的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7.社会营销。社会营销观念是随着现在流行的可持续发展观念提出来的,主张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不仅要满足消费者的市场需求或短期欲望,而且要符合消费者的长期利益,不忽视社会利益。注意到企业发展中的社会效益,对于企业提升其形象是十分重要的。企业的形象提高了,销售量和利润也自然得到提高。 4、结语 总而言之,房地产营销的出发点应是以人为本和诚信经营,这是需求导向型经济的客观要求。从根本上说,没有一个营销策略优于另外一种渠道,因此房地产开发商在营销过程中应不拘泥于一种销售渠道,而应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针对不同的市场形势、消费者情况和政策,采用多种营销组合,充分发挥各种营销策略的优点。
邮政局保险业务整改措施:邮政储蓄保险业务合规风险管理 摘要:文章介绍了邮政储蓄保险业务违规操作的现状,并针对邮政储蓄保险业务的违规问题提出了保险业务合规风险管理的建议。 关键词:保险;合规风险;网点;管理;建议 随着邮政金融业务的迅猛发展,邮政保险业务也得到快速提升。然而,在邮政储蓄网点保险业务开展过程中,经常出现一些违规操作现象,如“存款变保险”等,从而产生一些负面报道,给邮政形象带来了不利影响。为切实防范保险业务合规风险,维护邮政企业声誉,必须强化保险业务合规风险管理。 1 邮政储蓄保险业务违规操作现状 销售人员受利益驱动进行虚假宣传,违规向客户承诺保险收益,欺骗消费者;销售人员打着“银行理财”的旗号进行虚假宣传,违规销售保险产品,致使“存单变保单”现象出现;保险公司人员“乔装”邮政储蓄员工,坐守邮政储蓄网点违规销售保险产品;网点营业人员违规代客户填写保单,代客户签名;对客户投诉和退保要求,相互推诿,售后服务质量较差,影响邮政储蓄声誉;销售人员未取得保险销售从业人员资格证书,不具备保险销售资格,存在合规风险隐患;违规收取保险公司协议外收益或销售返点,存在商业贿赂风险。 2 邮政储蓄保险业务合规风险管理建议 2.1事前控制 2.1.1加强保险销售资质管理 营业网点应按照保监会规定在明显位置悬挂“保险兼业许可证”,并获得上级行授权。从事保险业务的销售人员,应当具备保监会规定的保险销售从业资格,取得保监会颁发的《保险销售从业人员资格证书》。 2.1.2建立客户适合度评估制度,防止错误销售 网点在销售投资性保险产品时,应充分了解客户的风险偏好、风险认知能力和承受能力。根据客户风险适合度评估标准,在营业网点理财服务区、理财室或理财专柜进行当面评估,并根据产品风险等级提高销售门槛,将合适的产品销售给合适的客户,防止错误销售。同时,应妥善保存客户评估的相关资料。 2.1.3加强内控建设,规范操作流程 要充分认识加强保险业务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建立和完善保险业务内部管理制度,制定全行统一、操作性强的保险业务管理办法和涵盖业务全过程的操作规程。 2.1.4加强员工培训教育工作,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培训内容应涉及保险产品、相关法律法规和职业操守等方面。要修订和完善保险业务考核办法,逐步建立激励考核长效机制,促使保险业务健康、有序、合规发展。 2.1.5建立投诉处理机制 要建立有效的投诉处理机制,制定统一规范的投诉处理程序,营业网点要明示客户投诉电话,及时处理客户投诉,切实维护客户合法权益;在与保险公司签订协议之前,必须要求有关系的保险公司建立问题处理应对预案,确保能够对客户投诉的保险产品进行全面、及时、妥当地处理。 2.1.6明确责任,建立问责制 要明确保险公司和保险产品的准入、宣传、销售和投诉处理等各个业务环节中,各个部门和岗位的职责分工,建立问责制。 2.2事中监管 2.2.1合规销售保险产品,规范销售行为 网点销售人员不得进行误导销售或错误销售,在销售过程中不得将保险产品与储蓄存款、银行理财产品等混淆,不得使用“银行和保险公司联合推出”、“银行推出”、“银行理财新业务”等不当用语,不得套用“本金”、“利息”、“存人”等概念;不得将保险产品的利益与银行存款收益、国债收益等进行片面类比,不得夸大或变相夸大保险合同的收益,不得承诺固定分红收益;不得以中奖、抽奖、送实物、送保险、产品停售等方式进行误导或诱导销售;不得代客户签字,不允许非客户本人签字。 2.2.2规范销售模式,严禁出现保险公司人员驻点销售 各单位不得允许保险公司人员进驻网点,保险公司银保专管员只负责提供培训、单证交换等服务,并协助网点做好保险产品销售后的满期给付、续期缴费等相关客户服务。 2.2.3加强费用的财务核算,防范商业贿赂风险 严禁网点收取或索要协议外利益、销售返点等。 2.2.4定期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内部监督检查 审计部门应定期对保险业务进行检查,对不再具备销售条件和风险管控能力的分支机构,应及时提出审计意见,并根据审计意见决定是否对其继续开办保险业务进行授权。 2.2.5正确对待用户投诉 牢固树立“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思想,对客户咨询要耐心解答,对客户投诉要及时处理,以优质服务赢得客户信赖。对业务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要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处理,减少客户投诉现象的发生。 2.2.6高度关注舆情动态 对新闻媒体的采访要按照程序办理,对采访内容要第一时间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防止引发重点、热点事件。 2.3事后控制 2.3.1实行首问负责制,建立银保联合应急机制 各单位应在第一时间处理客户投诉、退保等事件,实行首问负责制,不得相互推诿,以免产生负面影响使事态扩大。对有可能出现的群访群诉、群体性退保等事件作为重大事件,及时上报并启动重大事件联合应急处理方案。对保险公司和保险产品准入审核不审慎、虚假宣传、错误销售的工作人员,要按照情节轻重追究其责任。 2.3.2加强与媒体的沟通,第一时间处理突发事件 遇有重大事件,应按照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及时向上级行报告。 邮政局保险业务整改措施:对邮政保险业务发展的思考 [摘 要]介绍了中国保险市场的现状,分析了邮政保险业务的优势,能够从国内外,保险市场的发展形势、银邮保险发展的现状及邮政保险业务发展中遇到的一些实际性问题,进行了深入的阐述。分析了当前邮政发展保险过程中一些急待解决的问题,提出了相应、具体的解决办法,对邮政保险业务今后的发展具有很好的指导意义和借鉴作用。 [关键词]保险产品;销售;客户经理;混业经营 一、中国保险市场的现状及分析 自1980年以来,我国的保险业迅速发展,每年以29.6%的速度递增。据统计,目前全国从事人寿保险的保险公司已达44家,其中以中国人寿、中国平安、太平洋等几家保险公司保费收入最高。 销售产品的渠道主要有三种:一是通过公司招募的人进行个险的销售;二是通过和银行、邮政等金融机构合作销售银贷产品;三是进行团险的直销。 二、邮政保险业务的有利条件 随着金融业务的发展,各金融机构在不断完善自身产业结构,增加理财功能的同时,另一方面也在加大保险市场的开发力度。邮政作为金融机构的一部分,在保险市场方面占有很多自己的优势: 一是网络优势,目前全国邮政拥有36000个网点;二是 百年的品牌优势,邮政具有的百年历史使人们对邮政及邮政储蓄的信任度非常高;三是邮政的客户资源丰富,拥有的大客户、小客户、长期客户、短期客户,都可以成为邮政保险业务发展的潜在客户群;四是邮政可以和多家公司进行合作,满足客户的不同需求;五是人力资源优势。 从保险公司的层面上来讲,借助邮政的网络和人员优势销售保险公司的产品,一方面扩大了保险公司的知名度,另一方面保险公司不需要投入太多的成本就可以获得很大的产出;从邮政的角度来讲,邮政需要利用自己的优势创新业务,在丰富邮政理财产品的同时增加中间业务的收入;从消费者的角度来讲,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社会对保险的需求上升,而银贷产品的灵活销售方式也给用户提供了很大的方便。从2001年开始, 邮政保险业务在分红型保险产品的带动下得到了迅速发展;2002年黑龙江省手续费收入占全省邮政金融业务收入的3%;2005年业务量位居全国第三位,手续费收入居全国第一位,占全省金融业务收入的6%,成为邮政金融的又一支柱业务。但是尽管经过邮保双方的共同努力,邮政保险业务的发展呈现良好的势头,但在具体的实践操作中,仍然存在着很多问题。 三、制约邮政保险业务的因素 1.缺少丰富经验的理财人士 银行的客户经理担负着很多职能,如汇丰银行的经理担任着联系银行与客户之间的各种关系;研究分析客户的需要并提出解决的办法;及时解决客户的需要;了解竞争银行的客户策略及时提出对策、建议;通过管理、服务客户为银行赚取合理的回报;通过分析客户需求,努力从各个角度各个层面为客户提供全方位服务等等。邮政储蓄作为金融机构的一个组成部分,在金融业里承担着一定的市场份额,随着邮政金融业务范围的扩大,用户的数量也在不断的增加,这给保险业务的发展带来了机遇,提供了契机,但在邮储一些大的营业场所,缺乏专业的理财人员为客户做理财分析和服务,在柜员繁忙没有时间去做保险业务的深入解释,更缺乏专业人员接替柜员做保险的进一步宣传和介绍,从而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邮政各种金融业务的开展。 2.社会因素导致的人们保险意识薄弱 在中国人们对保险业的认识和感觉普遍有一个误区,那就是不管是保险公司还是业务人员欺骗的成分居多,之所以有这样的看法我想和我们国家保险业的发展有很大的关系,一方面是保险公司的一些业务人员素质较低,在对用户宣传的时候避重就轻,夸大了用户应得的利益;另一方面是保险公司的个别条款制定的不够详实,在客户理赔的时候往往会出现一些纠纷等等;再有用户买完保险以后往往不会仔细阅读条款中的规定,出现事故以后盲目的要求索赔,所有这些原因都会降低保险公司的形象,使人们对保险的认识出现了偏差,甚至一提到保险就会反感,这也直接影响着我们邮政保险业务的发展,有些用户我们营业人员花费很多的时间和精力进行了说明,但用户仍然半信半疑,最后也不认可,以侥幸的心理抵御保险的保障功能,这也是一个普遍存在的问题。 3.缺乏对从业人员的专业化培训 保险是专业性、综合性很强的业务,知识更新速度很快,必须对从业人员进行经常性、系统性的培训。而邮政方面既懂保险又懂邮政的专业人才几乎是空白,这在很大的程度上制约着保险业务的发展,有业内的专家人士认为,“在邮局开展的保险业务,主要是销售简单的寿险产品。这同在银行销售的模式基本相同。目前邮政保险与银行保险的差别就在于前者还未设立理财专柜,而后者则已经由理财专柜宣传、介绍并销售保险产品,这点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谁能在将来的竞争中,更占优势。”如果不能对邮政的从业人员进行经常性的业务培训,必将会出现制约发展的瓶颈问题,再加上邮政的营销模式仅限于单一的窗口销售,也会给业务的发展带来制约性的阻碍。 四、未来银保业务发展总体趋势 1.渠道发展表现为多样化:随着银保合作深化及科学发展,合作双方的业务从最初的柜台业务逐渐向外延伸和扩展,银保新政的实施推动各家保险公司更加注重银行的理财室销售,同时“搭载”销售将成为双方走向纵深的助推器和润滑剂,保险公司将借助银行平台进行电话销售、网上销售,银保双方的战略合作将迈出坚实的一步。 2.银保产品进入超市化:银保产品步入“超市”时代,随着政策调整、客户需求和行业竞争等因素的变化,保险公司会逐渐走向精耕细作之路,银保产品也会走进专业化发展之路,从传统、简单化的产品逐步向多样化“套餐”转变,通过对客户群体、销售渠道、职业特征等参数进行市场细分,从而不断丰富和完善银保产品体系。 3.银保销售成本呈高位化:银保渠道具有与生俱来的议价基因,随着行业竞争的进一步加剧,保险公司的运营成本将继续增加,盈利空间进一步缩小,即使是内涵价值较高的产品也会在这种架构的引力下推高成本,未来保险公司只有通过产品主动创新与加强经营节奏,才能引领市场发展潮流,才可能保持较好的收益水平。 4.行业竞争走向智能化:银保在选择合作保险公司的时候会围绕以下三个方面进行优先考虑,即品牌之争:实力强、信誉好、产品优、服务好、模式新的大型公司必然成为优先考虑的合作对象;关系之争:与银行具有股权渗透关系的保险公司,理所当然成为银行优秀选择的合作对象,随后才是合作基础;能力之争:主要包括为合作邮政提供系统配置和后台服务能力,销售人员的网点沟通服务能力,系统快速缴费、核保、出单等能力。 五、银保合作模式发展趋势 1.银行将改变“一女多嫁”局面:为了实现长远的战略发展目标,银行保险业务将选择综合实力较强的保险公司作为重点合作对象,逐步剔出无业务甚至影响业务发展的保险公司,协议多业绩少的合作现象将逐步得到改善,中小型保险公司的生存空间会被压缩。 2.渠道经营进入“圈地”时代:在新的发展阶段银保业务要想得到快速发展,要么与银行建立更加紧密的血缘关系,要么加快队伍建设,走依托队伍进驻网点“技能割据”的路线,在相应的区域和范围内,盘活一定数量销售资源,形成稳定、牢固的利益共同体。 3.网点成为最小的“经营单元”:保险公司更加注重网点的经营与管理,推行新的网点销售策略,这将真正推动网点驶入分级分类管理的快车道,维护方式仍然是借助人力和资源,互惠共赢销售,业务拓展方式将走向多元,其中存量客户开发将提上销售日程。 4.单一拓展转向“拓服两线”作战:未来银保四支队伍(销售主管、客户经理、服务专员和职场经理)将转变过去单元销售工作模式,转向拓与服两线作战、四面出击,把新单有规模、期交有价值、满期有服务、承保有延展作为努力的方向,并以此顺应新的银保市场发展需要。 5.县域成为新的业务增长点:随着各家保险公司银保业务在城区市场发展格局的不断制衡,县域城区银保业务将成为新的业务增长点和效益增长点,县域市场资源将进入重新分配阶段,关键是谁能确立先发优势。 从保险公司的层面上来说,通过金融机构代售银贷产品吸引了资金,扩大了公司的知名度,但后续服务跟不上会导致客户对保险公司的满意度降低,再加上客户对公司的经营和发展没有深入的了解,这对机构进一步开发客户不利,另外如果分红型产品分红利率低于预期而保险公司又不能直接面对客户做出合理解释,会使客户对保险公司丧失信任度和诚信度。而对邮政企业而言也面临着同样的问题,邮政是兼业,邮政给保险的客户提供的是间接的服务,一切问题的解释和说明也基本是遵照保险公司的意图去进行,如果服务中出现问题不仅会使我们邮政的百年信誉受到影响,同时也会流失邮政储蓄的客户资源,因此加大和保险公司的合作深度对双方来说都很必要。一位业内专家就邮政系统如何和保险公司处理好不可能回避的“竞合”关系时的问题时说,“目前邮政在硬件上已具备条件,所缺的是拥有一支保险经纪人队伍。与此同时,随着保险业务的快速发展,保费收入所占市场份额的不断提高,邮政必须将保险收益放在首要位置。合作的形式仅限于收取佣金(一次性手续费)是不够的,要向深层次发展,积极探索真正双赢的合作模式,逐步向长效性业务过渡,关系实质上已转变为合作经营关系。”为了业务合作的进一步深入,邮政一方面应加强与保险公司间有关新产品开发方面、客户服务方面、销售方面等等的信息交流,另一方面应积极争取将保险资金的划拨结算、 协议存款、代收代付保险金、电子商务、保单质押贷款等业务争取过来,从而实现双方的资源共享和利益共享。 邮储的网点点多面广,若在每个网点都设立客户经理会增加邮储的经营成本,但我们可以根据各地市的实际情况在一些业务量大的市中心网点设立理财专柜和值班客户经理,主要负责开展邮政保险业务,辅助柜员为客户提供理财引导和理财产品,完成销售任务,这样用户既得到了很好的服务,还可以缓解柜台方面的压力。另外邮政的销售渠道,也要由原来的单一柜台业务向理财中心、网上银行、电话银行、信贷渠道等逐步引导,扩大邮保产品的销售途径。 保险业务要做大做强,农村市场必是将来的一个发展方向,另外保险事业服务我国和谐社会,服务农村建设也是历史赋予保险业的重任 。而邮政的最大优势就是网点遍及城市和乡镇的各个角落,如果邮储能充分运用网点的优势和保险公司携手共同开发适合“三农”惠民的险种,大力发展农村保险市场,前景将是非常广阔的。 邮政局保险业务整改措施:邮政局保险业务整改措施 从2003年至今我局保险业务从无到有一直保持稳步增长的态势,在州局的正确领导和相关部门大力支持下,通过与保险公司的紧密联合,借用“品牌”创品牌,“办保险找邮政”的无形资产逐步在全县形成,初步探索出了一条在农村发展邮政保险业务的成功之路。今年截至7月21日已经实现保费1009万元,完成了年初州局下达我局1462万元保费全年目标计划的69%,实现了时间、任务双过半。在发展保险业务中我们有以下几点体会: 一、提高思想认识、干部职工齐心协力 从邮政自身角度讲,保险业务的开办进一步拓宽了邮政的服务种类,实现了邮政网络的增值,从业务收益来分析,除手续费收入外,保险沉淀资金形成的收益也非常可观。局领导多次专门召开全局职工动员大会,提高了大家的思想认识,使全局广大职工充分认识到保险通过强强联手,共拓市场,提高邮政的知名度和综合服务能力,创建邮政储蓄连锁式的金融服务体系,从整体上增强邮政储蓄的竞争能力。形势告诉我们,商机无所不在,竞争日趋激烈,唯有不断创新,提升核心竞争力,才能立于不败之地!年初工作会上,我局把保险业务确定为全年工作重中之重的一项重点业务来抓,全局干部职工齐心协力,奋力拼搏,顺利实现了一季度“开门红”。 二、采取多种形式、加强业务培训 一项新业务的起步,必须有专业人才做指导。保险业务专业性强、营销策略复杂、对人才素质的要求更高。邮政保险业务能否健康、持续、稳定发展,最终决定于邮政自身能否培养出一大批高素质的保险人才。为此,我局将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作为一项关系邮政保险业务长远发展的大事来抓。我局与保险公司联合制定了培训方案,多次组织全局职工参加保险知识培训会,由保险专业讲师具体培训保险业务知识和营销技巧。同时,开展“一帮一”活动,由保险公司派驻的资深保险营销员分别带队入户营销,以师带徒的方式,使在培训中学到的知识转化为营销能力。开展潜在客户的“双挖掘”,即首先在办理储蓄或其他业务时积极向客户宣传保险,力争促成当时签单,实现“首次挖掘”;其次对于有投保意向但有疑虑情绪的客户进行记录,积累客户资料,利用轮班的时间上门营销,实现“二次挖掘”。这种做法的普遍应用起到了良好的作用。 三、制定激励措施、推进经营创新 首先是在利用邮政网点进行柜台营销的同时,将上门营销定位为发展保险业务的主要方式。其次是将全局邮政职工及营销员全部按经营业绩予以考核,上不封顶,下不保底,多揽保者多收入,完全按险种的佣金比例计提报酬。对营销业绩进行排名,对业务发展优秀的营销员给予各种形式的奖励。三是严格落实《保险业务操作规程》、《保险管理制度》等规章办法,实行钱、账分离,岗位制约,严格事后监督和审计稽核,从而为保险业务的规范发展打好基础。 四、真诚服务、优质理赔 服务是邮政的永恒主题,也是保险的应有之义。为此,我局将“创优质服务、树邮政品牌”始终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树立“视用户为朋友”的观念,真正从客户出发,首先,为用户“量体裁衣”设计最合适的险种。例如,向身体素质较差的人重点推荐重大疾病保险,向有车辆的家庭和经常出差的人重点推荐意外伤害保险等;其次,本着“宁可自己麻烦决不让用户麻烦”的宗旨,邮政营销员宁可自己辛苦一万次,也决不让用户不满意一次。为了加强情感联络,邮政营销员对保户和群众的困难也总是尽力帮助解决,病了去探视、农忙当帮手,靠真诚赢得信任,靠服务树立形象。 为了取信于民、早日创出邮政的保险品牌,我局将理赔视作最大的服务和最有说服力的宣传。凡理赔案件,一经查证属实,立即落实赔付。凡是通过邮政投保的客户出险,市场部得知情况后立即派人赶赴现场了解情况,并提供“一条龙”服务,包括协助家属办理死亡证明等相关手续及前往县人寿保险公司索赔等。 及时周到的理赔往往会在当地产生轰动,使群众从事实中受到教育,深刻认识到保险的益处,从而对邮政保险的进一步发展产生积极影响,同时也树立了邮政办保险说到做到、负责高效的良好形象。 虽然近几年我局发展保险业务呈稳步增长的态势,但仍然面临着压力与挑战,我们将坚定不移地执行州局营销体系建设的指导方针,树立发展信心不动摇,一是继续保险客户二次开发力度,根据分类整理出来的客户档案,通过电话回访等形式,对广大老客户进行回访,带动新险种的销售。二是深入挖掘邮政多年来积累的客户资源,上门拜访客户,拓宽业务发展渠道。三是开展各班组、支局间的业务对抗赛,促进整体业绩的上升。四是继续调整险种结构,提高期交的业务占比。
经济全球化论文:经济全球化背景下国家主权问题的探讨 主权是涉及政治、经济、法律等方面的概念,要对其精确论述,都不得不从这几方面入手。时至今日,在经济全球化浪潮的冲击下,国家主权的传统制度急剧嬗变,西方学界立足于此背景的主权“弱化论”、“过时论”以及“消亡论”甚嚣尘上,并对发展中国家主权的维护产生不良影响。本文首先运用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对主权的制度与本质层次进行剖析,然后又从经济学的角度对主权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传统制度变迁的内在根源进行探究,从而揭开主权在通过传统制度变迁方式在根本上得以强化的真相,据此实现对西方学界近年盛行的主权弱化论、过时论以及消亡论的有力驳斥。 关键词:经济全球化国家主权辩证唯物主义 一、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新一轮否定国家主权思潮甚嚣尘上 时序更新,人类社会进入20世纪80年代,尤其是90年代伴随冷战结束,在经济全球化不断纵深发展的背景下,国际组织急剧膨胀,跨国公司迅猛发展,国际条约大量签订,国际合作日益广泛,金融危机频繁爆发,国际新干涉主义肆意横行,民族自决与国际人权保护愈演愈烈……凡此等等,皆似乎在不断地“限制、削弱、侵蚀”着国家主权。 而国际组织对国家主权的“硬碰硬”与“软侵蚀”是经济全球化背景下“侵蚀”主权的最为突出表现。国际组织对国家主权的“硬碰硬”是指国际组织限制国家主权的行动与措施没有经过东道国的事先允许,如前南斯拉夫作为一个主权国家的崩溃先后有世界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欧共体的强行介入,这显然与国家主权的本质相抵触,结果是导致前南斯拉夫作为主权国家的快速崩溃。不过国际组织这种对国家主权公然侵犯的行为比较少见,而且其对国际法的违背性一直遭到尤其是来自发展中国家的强烈谴责。而国际组织事先征得有关国家或当事方的同意的“软侵蚀”的事例却是与日俱增,主要表现是有关国家将部分主权权利持久的转让给国际组织,或甘心让国际组织暂时行使主权权利。 立足此背景,西方学界新一轮的否定主权思潮甚嚣尘上。1992年托马斯·魏士和贾拉特·乔普拉提出,“主权不再是神圣不可侵犯的”。 1995年特里戴贝尔进一步认为,“禁止干涉内政已成为国家主权基础上的旧制度。”美国路易斯·汉金教授发表的言论最为惊世骇俗,其扬言:“主权是个有害的字眼,这不仅是因为它效劳于各种可怕的国家神话,而且在各种国际关系中,甚至在国际公法中,其往往成为一种时髦用语,取代了深思熟虑和谨慎行事”;因此,他强调:“对于国际关系来说,特别是对于国际公法来说,主权一词在很大程度上是没有必要的,最好避免使用”;他甚至鼓吹:“我们该把主权一词作为旧时代的残余遗物摆放到历史的陈列架上去。” 另外,英国的詹克斯、阿诺德·汤音比、艾德礼等几乎一致认为,造成国际社会无政府状态和国际法无法发挥作用的根源在于“危险的、陈腐的、荒谬绝伦的、具有破坏力的政治教条——国家主权”,因此,国家主权概念应该抛弃或代之以新的字眼。 这些西方学者的观点往往是迎合本国政治、经济扩张,排除发展中国家主权之屏障的产物,但在冷战结束与经济全球化迅猛发展的全新的国际环境中,“主权概念确实从来没有要象现在这样谨慎的重新考虑了” 。总之,各国主权的篱笆是否是正在加速撤除或应该加速撤除?主权的原则和观念是否已显陈旧,并且正在弱化和或淡化,或应该弱化或淡化?——这是当代国际社会出现的新的现实问题,也是摆在国际论坛上颇有争议的一大理论问题。 二、从唯物辩证法的角度分析经济全球化背景下国家主权问题 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告诉我们:任何事物都由现象与本质组成,现象与本质之间互相联系,又互相区分,两者辨证统一。具体的讲,本质和现象是反映事物的内在规定性和外在表现的相互关系的一对哲学范畴,前者是事物的根本性质,是事物的现象所表现的事物的内在规定性;后者是事物本质的表现,是事物的外部联系和表面特征。将现象与本质这对哲学范畴引渡到法学研究领域就产生相应的法的现象与本质概念。法的现象是指法的外部表现形态,即法的具体存在形式,包括法律、法令、条例、规范性决定、指示、命令以及判例、契约、条约、被认可的习惯等。对法的本质的认识复杂得多,法律思想史上有学者将其看作国家权力的象征,有学者认定其是永恒正义的体现,有学者将其与理性、人性或者民族精神相联系,但这些都只把握了法的某些外部特征或单方面的属性和联系,直到马克思、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一书中指出法的本质所在,即“法律是由统治阶级的共同利益所决定的意志表现,归根到底,法律是从产生这种阶级意志的社会关系(首先是经济关系)中引申出来的”。 同样,主权作为国际法的一项基本原则或基础概念,一样可以拿现象与本质范畴对其进行层次性的分析。诸如对独立、平等、自卫、属地管辖、属人管辖、天然资源永久主权、国有化、对国内政治、经济的永久管理权等方面的相关具体制度设计皆为主权的外在表现形式,即主权的“现象”。这是其表面层次即制度层面,特点是丰富多彩,纷纭复杂,并多变,易逝。但其对主权的变化不起决定性的作用,因为本质才是事物的根本属性。而本质与现象相比是稳定的,制度层面的演变并不意味其本质也已动摇或演变。事实上本质与事物与生俱在,只有事物消失才意味本质终结,“非本质的东西,外观的东西,表面的东西常常消失,不象本质那样扎实、稳固,比如河水的流动,泡沫在上面,深流在下面”。 当然,主权的本质与现象存在紧密联系,缘由主权的本质要通过主权的现象表现,主权的现象又表现出主权的本质,并且在一定条件下互相转化,正如列宁所说:“辩证法特别是研究自在之物、本质、基原、实体跟现象、‘为他存在’之间的对立的,在这里我们也看到互相转化,往返流动,本质在显现;现象是本质的”。 对于主权的本质我们还可按照列宁有关事物有多层本质的思路,笔者以为主权的本质可分成三个层次。第一层次应该是各国的国家意志,即各国对内政治、经济领域的管理或控制与对外国际事务的参与所愿意采取的方式或制度的选择意愿,属主观范畴,如其对于自身与外国投资者发生的争端的解决方式是选择“用尽当地救济原则”还是“国际救济方式”的主观意向。第三层次也是最深层次是物质需要性,即维护经济独立与促进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属客观范畴,其对国家政治、经济方面的意志与具体制度层面具有最终决定性意义。如当发展中国家在80年代后面临着引进外资的全球性竞争时,为不使自己处于竞争中的颓势而影响国内经济的发展,即使其在自身与外国投资者的争端解决中主观上仍然强烈排斥选择国际救济方式,但经利弊权衡后却很可能会选择能够换取外国投资者信任的国际救济方式。主权本质的第二层次是作为第一层次与第三层次之间的连接枢纽,其指国际法赋予国家行使主权时的行动自由,这既是对国家主权的合法确认也是对其范围限制,诸如 国际组织章程、行动及双边条约、多边条约的大部分内容实际是在赋予成员方权利的同时又是对其主权行使的限制。事实上主权本质的第二层面对于第一层次与第三层次的沟通至关重要,只有在这个法定界限之中才能使主观赋予客观,客观升华为主观,从而实现第一层次与第三层次之间的相互转化。如美国国会通过制裁古巴和伊朗的“赦伯法”和“达马托法”之所以遭致各国一致抵制,便是其实施凌驾于别国主权之上的本国主权的做法已严重超出国际法赋予主权行使的自由范围而难以如愿以偿。 经济全球化论文:制约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十大因素 许多人认为,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特别是正在建设的信息高速公路,把全世界的生产、贸易和金融等联系起来,使国与国之间的经济关系正在逐步走向互相渗透、横向联合、广泛合作、利益共享的新阶段,成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统一体”。“经济全球化”、“一体化”也就成了当今世界经济发展中的一个热门话题。然而,举世瞩目的旨在推行经济全球化的西雅图世贸组织部长会议历时4天,未能达成任何协议,不得不草草收场,这一事实清楚地告诉世人:经济全球化并未达到人们想像中的水平,经济全球化还不是那么名副其实。因为经济全球化毕竟是一个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存在着诸多矛盾和制约因素,这些矛盾和制约因素直接影响着经济全球化的进程。 一 市场经济与国家职能的矛盾对经济全球化的制约 市场经济作为经济全球化的基础和核心要求超越部分国家职能,即国家对经济管理的职能。而国家对经济管理的职能关系到国家的经济安全和国家利益,是国家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这就决定了国家职能是不能被市场经济完全超越的,这对矛盾是经济全球化进程中的基本矛盾,影响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方向。 市场经济和国家职能的矛盾自它们诞生之日起一直就存在。众所周知,私有制的产生不仅导致了商品和市场经济的形成,而且造就了作为管理市场经济的机构——国家。国家在推动以私有制为基础的市场经济发展中曾经起到了不可磨灭的促进作用。但是,市场经济崇拜自发力量,经济全球化也要求自由与平等,而国家职能决定了国家的管理在一定意义上是对市场经济这种本性的束缚,只是在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国家管理所起的推动作用大大超过了其隐含的制约作用。因此,市场经济在国家管理下缓慢发展。但是,它们的矛盾随生产力的巨大发展变得日益尖锐。跨越国界已成为世界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和结果。经济全球化的基本矛盾随之激化,市场经济要求跨越国界,国家职能决定了主权国家不愿放弃管理市场经济的权力,即不愿放弃国家主权和国家利益。(注:许多国家虽然让渡了部分国家主权和国家利益,但这与经济全球化的要求相差甚远。)从法理上讲,国家并没有权力将经济主权转移或让渡。经济是基础,经济主权是至关重要的主权,是全体人民赋予政府的神圣权力,是用来造福于全体人民的。这就形成对经济全球化的制约。 二 贸易保护主义对经济全球化的制约 经济全球化的定义虽然有很多,但基本内容却大致相同,那就是资本、贸易、生产过程在世界范围的自由流动,这就要求自由贸易成为现实。然而,贸易保护主义在全球范围内日益严重。 新的贸易保护主要不是靠关税,而是靠非关税壁垒、汇率战和组建区域性经济集团。以美国为例,其非关税措施种类繁多,设置精巧,大体上可以划分为两类:一类是属于直接扭曲贸易流量的措施,如进口限制、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自动出口限制等;另一类是属于间接扭曲贸易流量的措施,如广告限制、报关手续干扰、技术等级、卫生标准等。在贸易保护主义浪潮涌动的大背景下,1999年上半年爆发了美欧之间的香蕉大战和牛肉大战,这标志着贸易保护主义跃上了新高度。西雅图会议的失败是贸易保护主义日益盛行的表现。因此,自由贸易和经济全球化受到了严重挑战。 贸易保护主义与反全球化之间有着天然联系。主张全球化的舆论认为,民族国家已经过时,国家不再应该、也不再有能力承担经济生活调节者的角色,各国调节经济的主权应该移交给国际经济组织。它们声称,这种全球经济一体化趋势不可避免。随着这种趋势和跨国公民对外投资的增加,东道国就能增加就业,提高技术水平。然而,事实恰恰与之相反。 在美国管理下的日本最早屈服于美国的压力,开放了金融市场,被迫同意汇率大幅度升值,结果沦入长期萧条;东南亚响应美国的号召,允许资本自由流动,结果一场金融风暴导致银行、大企业纷纷倒闭,美欧财团乘势收购,国家经济主权丧失殆尽,几十年奋斗成果付之东流;俄罗斯实施了美国设计的休克疗法,想和全球化接轨,结果陷入了长达十多年的经济和政治动荡,其经济结构从技术型转为资源型。 由此可以看出,当人们呼唤全球化、谴责贸易保护主义时,却没有想到,正是全球化的推进暴露出的一系列问题,使贸易保护主义一浪高过一浪,成为经济全球化的绊脚石。 三 政治因素对经济全球化的制约 当今世界虽是一个开放的世界,和平与发展成为时代的主题,各国的联系不断加强,但由于历史的原因,在经济交往中,常常掺和着政治因素。 冷战结束前,不管人们愿意不愿意,世界经济客观上存在着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两个发展不平衡的平行市场。冷战结束后,这种平行关系在形式上已不复存在,但在内容上并没有发生根本性的改变。意识形态的对立和国家利益至上的原则,使世界经济在走向全球化的过程中,必须跨越一个又一个政治壁垒。 以中美经济贸易关系为例,众所周知,中美是世界上两个举足轻重的大国,彼此的依赖程度不断增强,贸易额逐年递增,但同时又是两个不同意识形态的国家。在经济领域虽然有许多共同利益,但美国在与中国进行经济交往时,往往附带许多政治条件,如对于所谓“人权”、“民主”等方面的要求,也就是利用其科技和资本优势达到奴役中国的政治目的。在2001年4月1日中美撞机事件处理上,美国一批国会议员又企图用取消2000年通过的对华永久性正常贸易关系和阻止中国“入世”迫使中国让步。 从中我们不难看出,经济关系常常受政治的影响,在经济全球化过程中,不得不考虑政治因素的制约。 四 经济体制问题对经济全球化的制约 真正意义上的经济全球化意味着不同发展水平国家完全开放国内市场,拆除各种贸易壁垒和障碍,市场规律成为经济活动的准则。然而,各国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国内经济状况使经济全球化的实现未必尽如人意。 开放本身不等于一定能够受益于经济全球化,两者不一定存在正比例关系,其中涉及国内的经济体制问题。经济发展水平越高,各项配套制度越完善,其抵御经济全球化带来的风险的能力越强;相反,经济发展水平越低,其抵御经济全球化带来的风险的能力就越低。当前,发展中国家普遍存在着经济体制问题,必须慎重对待经济全球化。尽管发达国家的经济学家和政府官员鼓吹开放,认为发展中国家越开放越好,只有融入到经济全球化中,才能解决国内存在的经济体制问题。但是,在某些领域,尤其是金融领域,如果造成金融开放早熟,而国内的银行、政府、企业的问题又没有解决,开放就可能成为掩盖国内矛盾的一种方式。如在泰国和韩国,当国际游资进入这些国家市场后造成股票和 房地产市场的表面繁荣,但隐藏在背后的巨大风险导致了后来的金融危机。亚洲金融危机的爆发及其影响,使不少国家在经济全球化进程中认识到国内经济体制健全是开放的关键;而国内经济体制的改革不是一朝一夕所能完成的,它是一个漫长而曲折的过程。 五 文化差异矛盾对经济全球化的制约 经济全球化实质上是一种跨文化行为,不同的民族有不同的文化,不同的民族文化也孕育着不同的民族心理和价值观念,各国之间文化差异导致的矛盾对经济全球化形成了不小的制约。 跨国公司是经济全球化的载体,伴随着跨国公司在东道国的投资、生产和经营,发展中国家在文化上渐渐丧失了本身的个性。“今天,全球互动的中心问题是文化同质化与文化异质化之间的紧张关系。”面对全球化进程中日益强大的文化同化力量,如何保持个性,避免被文化霸权吞噬,已经是一个关系到民族国家生存的重大问题。西方发达国家通过各种途径进行文化渗透,使发展中国家的民族文化受到威胁,必然导致发展中国家国民的抵制。印度在今年的情人节(注:西方把每年的2月14日定为情人节。)之日,爆发了大规模抵制西方文化侵蚀活动。前不久,又呼吁禁止麦当劳在印度的经营,以保护本国文化。 由此可见,悠久的历史和宝贵的文化是一国民族精神的凝固,是不容排斥的。在经济全球化过程中,渗透与反渗透必然会影响经济全球化的发展。 六 经济全球化本身条件对经济全球化的制约 经济全球化的重要标志是信息化——各国的交往频繁、方便,世界变成“地球村”;市场化——世界市场统一,各种人为的阻碍、分割被打破,各种类型国家的经济发展普遍以市场为导向;自由化——各种壁垒拆除,经济开放,商品、资本、劳动力的国际流动畅通。 市场化、自由化的实现,如前所述,受国家主权、国家利益和政治、经济体制、文化因素的制约。再看信息化。信息化是全球化的核心,信息高速公路和网络的兴建对于发达国家来说不是难事,但对于发展中国家,尤其是最不发达国家,则面临着资金和技术的挑战。 兴建信息高速公路和网络,需要庞大资金,资金从何而来,成为不发达国家改造落后基础设施的最大障碍。例如,美国电话电报公司宣布,它将在非洲建立第一个大功率海底光纤数字网络,全长35万千米,通过41个非洲国家等。功率为每秒25亿比特,(注:bite为字节单位,一个字节为一个比特。)安装费用将近20亿美元。美国公司提供一部分资金,另一部分资金需由非洲国家自己筹划,而且非洲国家还需要提供大量的配套资金。这对非洲国家来说是一个巨大的负担。 兴建信息高速公路和网络,还需要大量高科技人才。不发达国家有很多还是农业国家,工业不发达,让它们短时期里培养出大批能掌握高科技和利用电子计算机的人才,是难以想像的。因此,对于部分发展中国家和最不发达国家来说,信息高速公路和网络在相当长时期里是可望而不可即的。 七 不平等的国际经济法规和规则对经济全球化的制约 在经济全球化过程中,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在形式上是平等的,但在形式上的平等下面掩盖着事实上的不平等。经济全球化实际上是向全球推行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大国所制定的国际经济法规和规则,往往使发展中国家处于不利地位。由于这些法规和规则是以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经济社会条件为依据的,执行它们,对于经济文化落后的广大发展中国家的经济主权和民族经济势必造成冲击,使其国家作用减弱,甚至牺牲部分经济自主权与决策权。而且,在全球化进程中,发达国家一方面要求发展中国家大幅度开放市场,另一方面却不想接受来自发展中国家的劳动密集型产品。在西雅图会议上,美国坚持把劳工标准(注:美国以保护劳动者权益和环境的名义,要求各贸易国达到劳工和环境标准,否则就可以拒绝其产品出口。)与贸易制裁挂钩,就是为了抵制来自发展中国家的进口,防止本国纺织、钢铁等传统工业受到冲击,增加失业人口,影响社会稳定。 八 经济差距和发展空间的矛盾对经济全球化的制约 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来,由于发展中国家劳动密集型产品出口的增长,使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之间的贸易和环境纠纷日益增多。由于发展中国家劳动力成本低,环保标准不严格,执法力度不够,在劳动密集型产品生产和出口上都占有成本优势,而由此造成的环境问题日益严重。随着这类产品生产和出口的增加,发达国家的同类产品所承受的压力增大,从而使它们的企业利润锐减,甚至难以为继,造成一部分工人主要是非技术工人的失业和工资下降。这一结果意味着今后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在劳动密集型产品上的摩擦将会不断增多。 此外,在知识产权、服务贸易等领域中,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也存在着较大的矛盾冲突。西方发达国家及少数新兴工业化国家的服务业产值和就业量,目前均已超过了工农业产值和就业量的总和,而大多数发展中国家相形之下则还有很大的差距,因此,一方面,发达国家千方百计地要求扩大服务贸易的国际市场,推进服务贸易自由化;另一方面,发展中国家要保护国内幼稚服务业的发展,想方设法阻止国外服务业的大量输入。 实质上,当今世界发展中国家面临的一个严峻挑战是,它们脆弱的新兴民族工业根本经不住贸易与投资自由化的冲击。例如,在中国加入WTO问题上,一些发达国家较少顾及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新兴工业的脆弱地位,坚持让中国在短时间内大幅度降低关税,这显然是一种不公平的待遇。 以此看来,存在于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之间的经济差距、发达国家不愿向发展中国家提供适当的经济技术援助和优惠政策,是它们之间产生分歧和对抗的重要原因,也是它们难以全面推进经济全球化的重要原因。 九 国际债务对经济全球化的制约 国际债务关系是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之间掣肘经济全球化的重大障碍。债务关系自20世纪70~80年代以来就一直是世界经济关系中较为引人注目的一个问题。它不仅关系到发展中国家自身经济的发展,也关系到世界经济全球化的进程。 20世纪90年代以来,除少数新兴工业化国家外,大多数发展中国家的资本流入额相对减少。目前,对外直接投资和接受外国投资已几乎成为欧洲、美国、日本以及少数发达国家的专门领域,它们不仅是大量投资的主要来源,而且还是外资的接受国。在90年代中期,全部新增外国投资只有不到20%(注:数字来源:《国际经贸消息》,1999年5月24日。)流向发展中国家,非洲和大多 数南美洲国家吸引外资能力下降特别明显。东亚和南美一些国家一度是发达国家投资者的目标。但自1995年墨西哥金融危机和1997年东亚金融危机后,向东亚地区的外国直接投资已经在减少。 发展中国家的对外直接投资,从绝对额来看,确实已经增长,但与世界直接投资总额相比,其绝对数和增长幅度仍然有限。所以,对大多数发展中国家来说,调动资本流入的惟一有效手段仍然是举债投资。这一手段虽然是开放经济条件下经济发展中的正常现象,但操作不好就会加剧当代国际债务关系的复杂程度。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当今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经济难以融合及世界经济的不均衡增长,在很大程度上与债务关系这一经济机制的畸形运作有着非常密切的联系。这种国际债务关系的存在和由此引发的经济水平差异和发展不平衡,严重阻碍了世界经济全球化的进程。 十 区域经济集团化对经济全球化的制约 当今世界,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特征是区域经济集团化。经济一体化和集团化的形成把世界经济推向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并且,在这种新格局下运作的国际贸易同样显示出时代的新特征,即贸易保护的区域化。 经济集团化的一个基本目标是形成区域经济的共同市场。这种共同市场本身就是一种具有强烈排他性的组织。因此,排他性是其特征。就发达国家而言,它们的经济区域集团化组织,对内虽是开放、自由和协调的,而对外却带有不同程度的封闭性;对发展中国家来说,为了维护民族利益,促进经济发展,它们积极建立起自己的共同市场,在内部实行自由贸易,对外则采取贸易保护措施。这表明在当代国际经济生活中,各国都意识到为了自己的利益,决不能立即消除必要的封锁和排他的色彩。 经济一体化组织的排他性说明了区域化贸易保护存在的必要性。现存的经济一体化组织在世界经济贸易关系中所处的地位不同,必将奉行不同的方针、政策和措施。通常是,发达国家以其所具有的雄厚经济实力和优越的贸易条件,强调贸易自由化和更开放的贸易政策。但在不利于其经贸活动时,则每每设置一些非关税壁垒或其他保护措施。至于发展中国家,以其经济实力脆弱和贸易条件恶劣为由,则往往采取内外有别的政策。对内强调自由、开放、合作、协调,对外则运用干预、闭关、抵制和保护的手段。因此,在全球区域集团化组织中,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也无论其范围大小还是其发展水平如何,都在奉行着区域贸易保护主义的政策。 区域经济集团化的最终目标是通过构建区域经济结构,形成区域经济体系,实现区域经济分工,达到区域经济的均衡发展,从而获得区域经济效益。在这种情况下,区域内成员国家间的交换就变成了一种内部交换,而与区域外部的交换则受到内部交换的制约。如果与外部交换不能实现区域经济效益,则这种交换就将受到抑制和排斥。从世界经济贸易演进的过程来看,欧共体与美国、欧共体与日本之间存在的长期、尖锐、激烈的贸易摩擦以及各集团所采取的各种排他性的贸易壁垒足以证明这一点。 伴随着经济集团化而出现的区域贸易保护的直接后果是,世界各国对外贸易额增长的不稳定和不均衡。发达国家仍居世界贸易之首,大多数发展中国家无论是通过增加它们同工业国家的贸易,还是扩大发展中国家相互之间的贸易,都没有能够加强其在世界贸易中的相对地位。只有亚洲新兴工业化国家和地区能够跟上世界贸易的发展。而中非洲撒哈拉以南的许多国家由于受欧洲联盟区域贸易保护主义的影响,已在制成品和服务贸易中处于绝对不利的地位。由此看来,区域经济集团化的进一步发展,只能使区域贸易保护化更加严重,而由此所导致的世界经济贸易不平衡进一步加剧。这对于经济全球化进程显然有很强的制约力。 综上所述,世界经济发展越来越显示出了全球纵横联系的特点,但由于诸多矛盾和制约因素的存在,经济全球化还有很长的一段路,世界各国,尤其是发展中国家要充分认识到这些矛盾,不可操之过急地融入经济全球化之中。 经济全球化论文:经济全球化趋势下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发展战略探析 摘要:创新是高新技术企业生存与发展的持久动力,竞争力的源泉。创新发展战略是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战略的核心。高新技术企业应对经济全球化,增强核心竞争力,实现可持续发展,必须实施创新发展战略。特别是要不断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深化企业制度创新,持续进行技术创新,强化创新人才管理,切实加强知识产权管理,实施品牌管理创新,加快企业文化创新。 近年来,我国高新技术产业持续高速增长已经成为国民经济中增长最快,带动作用最大的产业。高新技术企业作为高新技术产业的主力军,我国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在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换代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经济全球化趋势导致全球化竞争日趋激烈,使高新技术企业面临新的发展机遇和巨大挑战,要求高技术企业必须把握机遇,迎接挑战,根据复杂多变的新环境,新情况,适时地、科学地确定、调整战略思想、战略定位、战略目标并实施有效的创新发展战略。实施有效的创新发展战略必须注重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深化制度创新,持续进行技术创新,强化创新人才管理,切实加强知识产权管理,实施品牌管理创新,加快企业文化创新。高新技术企业实施创新发展战略是企业战略管理的核心,是应对经济全球沦,加速企业国际化,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根本途径。 1.深化制度创新 1)高新技术企业深化制度创新不仅是经济全球化趋势与市场经济体制变革的客观要求,更是自身发展的必然要求。 经济全球化进程的明显的加快、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使高新技术企业制度与经济全球化、市场全球化、竞争全球化的新环境、新情况严重不相适应。高新技术企业应对经济全球化首先必须在企业制度上与国际接轨,特别要在企业的产权制度、治理结构、市场机制等方面与经济全球化的新环境、新变化相适应。目前,我国绝大多数高新技术企业没有真正建立现代产权制度,没有真正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从而没有真正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有相当数量的高新技术企业虽然进行了转换经营机制,落实自主权,股份制改造,实行了公司制,但大多只是停留在表面现象,流于形式,距离真正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目标还有很大差距,很难与国际经济搪轨,融入经济全球化,无力参与全球化竞争。高新技术企业深化企业制度创新,建立与经济全球化和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现代企业制度是实现企业快速发展、可持续发展的根本保障。 2)深化产权制度改革,建立现代产权制度。 高新技术企业深化制度创新首先是深化产权制度改革。产权制度是企业制度的核心,它不仅决定着企业性质和方向,而且影响着企业其他制度的制定和运行方式。企业制度创新的核心是产权制度创新,它涉及到为调动经营者和员工积极性而设计的一整套利益机制,产权制度改革重点是在实行了“两权分离”的基础上,明晰产权,实现产权多元化,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 3)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法人治理结构。 高新技术企业深化制度创新必须对治理结构、激励机制进行规范、整合、变革、更新。核心是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确定股东会、董事会、监理会和经营者的责、权、利关系,形成权责分明、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关系体系。最终实现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使高新技术企业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 高新技术企业只有深化制度创新,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才能有效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日益加快的经济全球化进程,才能有效地增强企业活力,提高竞争力,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 2.持续技术创新 1)持续的技术创新是获取全球化竞争优势,推动可持续发展的根本手段。 科学技术全球化是经济全球化的重要方面,更是推动经济全球化迅猛发展的重要力量。科学技术日新月异,全球化科技竞争日益激烈,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和技术创新活动已经成为参与全球化科技竞争的重要优势。不断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持续进行技术创新是高新技术企业生命力所在,是增强企业国际竞争力,获取全球化竞争优势,推动可持续发展的根本手段。高新技术企业作为技术创新的主体,要充分依托科技、人才、信息等资源优势,实施持续的技术创新,不断地提高自主创新能力。高新技术企业只有实施持续的技术创新才能推动产品和产业结构升级,实现技术发展的跨越,取得市场竞争优势和企业长远发展的动力、后劲。 2)建立和完善自主创新体系。 高新技术企业实施持续技术创新必须建立和完善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高新技术企业是国家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技术创新体系应是由企业技术创新体系、技术创新人才服务体系、技术创新中介服务体系、技术创新中介服务体系、技术创新环境保障体系等组成的互动体系。高新技术企业自主技术创新体系的建立和完善有助于企业能够紧紧围绕技术创新开展企业技术研发、技术改造、技术活动,有助于企业持续技术创新的科学规划,有助于技术创新资源的整合和充分利用。 3)优化技术创新的软、硬环境。 高新技术企业实施持续的技术创新必须创造良好的金融、法律、政策环境,建立有利于持续技术创新的体制和机制,健全技术研究和开发体系;必须加大技术创新的投入,建立和完善高新技术研究中心、技术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基地,形成技术创新平台;必须把企业的技术优势和科技资源整合起来,集中攻关,解决制约企业发展的技术难题和技术瓶颈问题;必须不断提高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和成果转化能力,以市场为导向,不断开发创造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并使高新技术迅速转化为生产力,实现商品化和产业化。 4)加强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 高新技术企业实施持续的技术创新,必须主动融入国际社会,积极参与重大关键技术的国际合作研究、开发与交流;必须瞄准国际标准,建立技术创新联盟,推进技术创新国际化;必须充分利用国际智力资源和科技成果,坚持先进技术引进和消化,吸引、创新相结合,推动高新技术企业向国际惯例和国际先进水平靠拢,不断提高整体技术水平和市场上的核心竞争力,为高新技术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参与国际竞争创造优势条件。 5)高新技术企业持续技术创新的基本模式。①自主创新。以企业自身力量为基础独立进行研究开发,实现新的科技成果的商品化。在日益强烈的国际、国内竞争环境下,高新技术企业走自主研发创新之路,拥有原创性的 核心技术对于增强竞争优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②加入研究联合体。高新技术企业可出资建立研发体,利用行业技术优势降低企业研发的成本,其性质是风险投资。依靠雄厚的科研实力,可以在那些已形成产业集群的高科技企业间建立研发联合体。③并购。为了保持由高新技术所产生的差异化的竞争优势,降低本企业研究与开发的成本,高新技术企业应多考虑兼并那些有很好产品创意的或高素质的技术开发设备的人员,但缺乏资金和管理经验的初创企业。这样的企业充满朝气和活力,正在进入不断增长的科技领域,它们往往在得不到风险投资关注时也乐于被兼并。④外包。当高新技术企业决定开发新产品时,无法保证一定能成功,而借助业务外包,企业可以把制造和研发的风险分散到一个或多个外包商身上,从而降低企业的运营风险。⑤建立技术联盟。与发达国家建立技术联盟,引进国际先进技术并转化为自己的技术优势。3.强化创新人才管理 经济全球化的重要特点是竞争的全球化。竞争全球化的实持是人才竞争的全球化,人才竞争全球化的核心是创新人才、高层次科技人才、优秀管理人才的竞争。创新人才是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重要的管理资源,是先进生产力的集中体现,是推动社会进步的主导力量,在我国实施的人才强国战略中被列为重中之重。高新技术企业强化创新人才管理重在培育富有创新能力的国际化优秀企业家人才和高层次科技人才。 1)最大限度地激发人才的创新潜能是强化创新人才管理的核心。 高新技术企业是知识和技术密集的高技术企业,其生存与发展的内在动力在于创新能力,而创新能力取决于创新人才。具有创新意识、创新思维、创新能力的创新人才是高新技术企业持续创新的基础、提升创新能力的关键、可持续发展的根本保证。高新技术企业的优秀企业家,高层次科技人才是高新技术企业的创新人才,是最重要的人力资本。高新技术企业强化创新人才管理,就是要坚持以人为本,培养和造就成千上万真正能站在世界科技前沿上的高层次科技人才和优秀管理人才;就是要培养和造就一支高水平、高素质的优秀企业家和高层次科技创新队伍。就是要集聚优秀企业家和高层次科技人才资源,充分发挥他们的创新潜能。最大限度地激发优秀企业家,高层次科技人才的创新潜能是高新技术企业强化创新人才管理的核心。 2)强化创新人才管理,关键是强化国际化优秀企业家人才管理。 高新技术企业的优秀企业家是具有特殊素质和能力的创新人才,高新技术企业的持续创新与有效的创新管理取决于企业家的创新思维、创新观念和大无畏的敢于承担风险的气魄。企业持续创新与创新管理的实施过程是一个艰难复杂的过程,需要企业家充分发挥其高超的领导艺术和创新的潜能,确保创新目标的实现。面对经济全球化,高新技术企业必须打入国际市场,参与国际竞争,实施全球化战略和“走出去”战略,而实施这一战略最大的障碍就是严重缺乏具有开拓国际市场,通晓国际惯例,懂得国际规则的国际化优秀企业家人才。高新技术企业要成为国际化企业需要有大批国际化优秀人才支撑。高新技术企业参与国际竞争并在全球化竞争中获得竞争优势,当务之急就是培育出大批具有创新精神与创新能力的国际化优秀企业家人才。各级政府、社会必须把大力培养、造就国际化优秀企业家人才作为一项重大的战略措施抓紧抓实,为优秀企业家成长创造良好的软硬环境,提供施展才华的广阔空间。国际化优秀企业家人才培养、选拔、使用必须支持国际化标准,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实行人才培养、选拔、使之市场化、国际化。 3)强化创新人才管理,重点是强化高层次科技人才管理 强化高层次科技人才管理,必须加大科技人才资源开发的力度,努力营造聚才、育才、用才的良好环境,形成人才培养、引进、使用的良性运行机制,造就一支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高层次科技人才队伍,为获得科技竞争优势,增强科技创新实力提供人才保障。强化高层次科技人才管理,必须重视加大对人力资源开发的投入,搭建高层次科技人才充分发挥潜能、施展才华的舞台,创造良好的高层次科技人才与国际国内学术交流和科技合作平台。强化高层科技人才管理,必须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让更多的优秀科技人才成为高层次科技人才,成为拔尖的科技人才。尤其是要使更多的优秀中青年科技人才成为高层次科技人才。尤其是要使更多的优秀中青年科技人才成为高层次科技人才。要在政策上保证科技资源配置突出重点,使科技资源向高层科技人才集中、倾斜。要完善和发展科技创新、创业服务体系,创建一流的科研机构,创造一流的科研环境,在事业发展中聚集高层次科技人才。要重点引进具有创新、创业精神,具有科技开发能力,特别是持有自主知识产权专利技术的高层次科技人才。要正确处理市场的关系,按照市场规律配置高层次科技人才资源,运用市场机制促进高层科技人才的成长和发展。要集聚高层次科技人才,形成具有国际水平的高层次科技人才群体,建立高层次科技人才资源体系,为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提供高层次科技支持。 4)强化创新人才管理,必须强化创新人才的激励约束机制。 强化创新人才管理必须强化创新人才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建立有利于创新人才脱颖而出的制度。通过建立和强化系统的、科学的、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体现尊重知识、尊重创造,尊重人才价值,充分调动优秀企业家和高层科技人才的培养使创新人才脱颖而出。高新技术企业强化创新人才激励机制就要大胆进行激励机制的探索与创新,创新的人才激励机制是企业保持持久竞争力的前提。创新的人才激励机制应是实行物质激励、精神激励、环境激励、权力激励、能力激励等相互交融的激励机制。包括:高薪、年薪制、产权激励、股权激励和知识、技术、管理等多种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等多种激励形式。强化创新人才管理,按照国际化的人才标准,培养和造就大批高层次科技人才和优秀企业家人才是高新技术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 4.加强知识产权管理 在21世纪的今天,无论从世界经济形态的演变来看,还是从我国所处的国际环境来看,经济全球化进程都已经发展到新的阶段。在这个新阶段里,以知识产权为核心的技术竞争成为国际间经济竞争的重要形态之一,各国政府和企业越来越重视对知识产权的保护。高新技术企业经济应对经济全球化,取得竞争优势依赖于包括知识产权在内良好的法制环境,依赖于有效的知识产权保护与知识产权的创新管理。 1)加强知识产权管理是高新技术企业保持竞争优势的决定性因素。 经济全球化时代,知识产权已经成为国际竞争的焦点,对知识产权的重视已成为世界潮流,知识产权制度在世界各国的管理地位日益增强。特别在发达国家,知识产权已成为发展高科技,增强国家综合国力和应对经济全球化,争夺竞争优势的重要手段,成为企业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锐利武器。总理指出,“世界未来的竞争就是知识产权的竞争”。吴仪副总理说:“我国经济能否真正融入经济全球化的大潮,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我国是否能够加快发展知识产权制度,提高自主知识产权的创造,管理、强化,以及保护能力;取决于我国企业是否能够尽快提高、掌握知识产权技术的能力和水平,尽快提高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能力”。高新技术企业在国家创新体系中发挥重要作用,是我国知识产权的增长点和辐射源。加强知识产权管理是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高新技术,进行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重要策略,是提升高新技术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关键,是在市场竞争中保持优势的决定性因素。 2)切实加强知识产权管理。 我国相当数量的高新技术企业在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方面存在严重的问题,运用知识产权制度保护自身竞争优势的能力很差,知识产权屡遭侵权已成为困扰部分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瓶颈。高新技术企业要在全球化市场竞争中抢占科技制高点,必须增强知识产权意识,加强从战略高度重视从技术的研究、开发到技术的转移、扩散以及市场维护全过程知识产权管理的创新,不断提高知识资本的运营能力,以核心专利技术为依托,培育知识产权竞争优势。必须注重研究、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专利技术,并有效强化知识产权保护。高新技术企业必须制定和加强以专利申请、专利保护、专利转化为主的知识产权管理 ,通过加强知识产权管理实现科技成果,技术在市场机制下的规范运作,促进高新技术成果的产业化,实现科学、有效的知识产权管理,确保知识产权保值、增值。尽快健全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和管理体系,加强知识产权管理的创新与知识产权的有效保护是高新技术企业创新管理的重要环节。3)切实加强知识产权管理的有效策略。 重点是实施知识产权形成的管理策略、知识产权保护的管理策略,促进知识产权转化的管理策略,促进知识产权转化的管理策略。实施知识产权形成的管理策略,有利于智力知识成果的产生,有利于知识成果的转化和产业化。实施知识产权保护的管理策略就是要对知识产权采取科学、有效的保护措施,使知识成果成为企业重要资本。促进知识产权转化的管理策略就是发挥知识产权在知识转化和技术转移中的资源配置作用,遵循知识、技术转移的规律,建立技术转移的机制和方式,达到知识产权形成、保护和保值增值的最终目的。 5.实施品牌管理创新 经济全球化趋势下,企业间的竞争已经跨越了产品竞争阶段,进入了品牌竞争时代。经济全球化是以品牌和资本来实现的,通过品牌扩张和国际资本流动,各国经济相互交融并互为制约。在某种程度上讲,经济全球化导致市场竞争全球化,市场竞争全球化最突出的就是品牌竞争全球化。面对全球化的市场竞争,品牌竞争,高新技术企业必须正视面临国际资本和国际品牌强烈冲击和巨大挑战的现实,必须认识到没有自己的国际品牌企业就无法参与全球品牌竞争。目前,我国的海尔集团、联想集团公司、北大方正、清华同方等一批高新技术企业都创造了自己企业的国际品牌、强势品牌。但是,绝大部分高新技术企业的品牌创新、品牌保护、品牌战略意识淡薄,没有品牌创新,没有创造出属于自己的强势品牌,国际品牌,品牌的竞争力不强,这已经成为影响企业国际竞争力的主要制约因素。品牌创新是高新技术企业应对经济全球化、参与全球品牌竞争亟待解决的战略性问题。高新技术企业打造自己的国际品牌、知名品牌、强势品牌是一个复杂的、艰难的过程,需要长期的、艰难的过程,需要长期的、艰苦的、坚持不懈地努力和奋斗。高新技术企业实施品牌创新战略是应对经济全球化,获取品牌竞争优势,推进企业国际化,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战略选择。 高新技术企业实施品牌创新战略,必须学习和借鉴国内外成功的品牌创新制度及品牌管理经验,不断增强品牌的保护意识、品牌国际化意识;必须依托自身优势制定、实施品牌管理的创新与有效的品牌竞争策略;必须加大科技投入,大力开发,整合品牌资源,全面提升品牌质量和价值;必须瞄准全球化的国际市场、拓展国际市场、参与国际竞争,积极寻求国际合作,把自己的品牌打造成为高知名度、高信誉度、高市场份额、获利高的国际品牌,全球性品牌;必须加速品牌的有效传播,不断扩大品牌的影响力,迅速增强企业品牌的核心竞争力,加快企业品牌国际化进程,使企业在全球化的品牌竞争大战中占据竞争优势,立于不败之地。 6.加快企业文化创新 企业文化创新是企业创新发展战略实施的重要支撑,是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在经济全球化趋势下,高新技术企业融入国际社会,参与国际竞争必须加快企业文化创新。目前,我国除少数企业已进入企业文化建设的深化提高阶段外,多数企业的企业文化建设尚处于基本形成和酝酿探索阶段。任何企业都有自己的企业文化,企业文化对企业生存和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影响,尤其表现在对内增强企业凝聚力、对外提升企业形象和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等方面。 企业经营者对企业文化创新具有重要的历史责任和使命。我国高新技术企业经营者对企业文化的制度层面相对熟悉,对精神层面和行为层面的关注程度相对较低;企业经营者对本企业的企业文化建设中的经营理念、企业品牌和企业形象较为满意;大多数企业经营者强调企业文化中的顾客导向,同时也重视员工发展与团队合作、社会责任、创新与企业家精神、制度标准化等方面。企业经营者大多认识到企业文化建设的重要性,但在行动上还存在较大差距,比如多数企业对文化创新的认识不够充分,没有制订企业文化发展规划,未将企业文化建设作为企业经营者的主要工作,社会对企业文化建设的支持力度不够充分。 企业的持续发展离不开先进的、优秀的企业文化,推进企业文化创新一方面应努力形成内部共识,增强内在动力,另一方面也期望政府及社会各界共同努力,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促进企业文化建设。高新技术企业实施创新发展战略是一个不断变化、不断发展、不断创新的动态过程,必须随着企业发展的战略目标与全球化经营环境的变化适时是调整、不断地创新,实施动态管理。 经济全球化论文:经济全球化的极化效应与世界格局的和平转移 摘要:经济全球化对世界格局的发展具有既导向多极化,又导向单极化的双重效应,但主导作用是推动世界格局的多极化。从20世纪90年代到21世纪前期,是世界格局从两极走向多极的过渡时期。在漫长的过渡时期中,摆在人们面前的严峻任务是保证世界格局的和平转移。格局和平转移的热和平方式应综合考虑国力、制度和认同三大因素在格局转移中的作用。西方大国的国力竞争主要表现为权力竞争。过于专注权力竞争,冲突与战争爆发的可能性就增大。如果把注意力引向制度竞争与认同竞争,就会大大削弱大国对国力竞争的过度关注,即使不会消除也会大大减少对立大国间的威胁意识。 经济全球化是世纪变迁的显著特点,它是冷战后世界格局发展演变和最终形成的决定性因素之一。经济全球化是生产要素的全球配置与重组,是生产、投资、金融、贸易在全球范围内的大规模流动,是世界各国、各地区的经济融为统一的、相互依存的经济体系的过程,它已经成为21世纪不可逆转的历史洪流。它主要表现为世界经济内在联系的密切性和外部互动的包容性。由它释放出来的巨大的世界生产力动能,是推动世界巨变的根本动力。这一历史进程对世界格局的发展具有既导向多极化、又导向单极化的双重效应,但主导作用是推动世界格局的多极化。 经济全球化既蕴含巨大的风险,更提供历史性机遇,从而引发新一轮史无前例的空前激烈的竞赛,其核心是工业文明向信息文明的过渡。在这场竞赛中,必定有一批国家善于抓住发展机遇,采取正确的战略,调整经济结构,充分地趋利避害,最大限度地取得经济与科技的快速发展,在较短的时间内迅速增强综合国力。发达国家可能如此,发展中国家也可能逐步赶上,在大国中会出现此起彼落的情况,但不太可能出现“一国独醒,众国皆醉”的状况。由于经济全球化大大加强了发展不平衡规律的作用,由于大国之间的竞争已经不是在相互孤立的状态下,而是在全球化过程中展开,所以大国实力发生相应序列位移的可能性与幅度都较以前增大,一些国家在世界格局中的地位相对下降,另一些国家在世界格局中的影响与作用相对上升。这样,作为全球核心结构的世界格局就会发生力量对比的重大调整。相对上升大国分享相对下降大国原先的影响力,不断创造出新的、多元的力量空间,造成国际关系和大国地位的不平衡转换。正是这种不平衡发展促进了世界大国的多元化,而世界大国多元化正是世界格局多极化的基础。 在经济全球化发展中,美、欧、日三足鼎立之势业已形成,欧、美、亚三大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发展趋势,也正在逐步取代战后美国经济独霸世界的时代。在21世纪前期,中国在规模上成为世界经济大国的可能性也是存在的。世界经济领域的这种多极化趋势,仍然是以经济为基础、经济与政治相辅相成和密切联系的。 经济全球化呈现统一的趋势,而多极化展示分散的趋势,两者似乎是逆向而行、互相矛盾的。实际上,已有学者指出[1],经济全球化时代是极与极之间逐渐趋向高度依存的时代。过去的极相互割裂,呈绝对性,今天和未来的极是相对的,都是相互依存的世界经济的一部分,简言之,它们之间的相互依存性是绝对的。 极与极间关系的这种变化是十分深刻的。在经济全球化的条件下,各大国都把发展经济作为基本战略,参与综合国力的世界性竞争。由于相互依存日益深化,它们的发展,只能依赖于利益协调,不能靠长久地损害别国的利益求得自身的发展。此外,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国际社会特别是大国都面临着大规模金融风暴、全球环境破坏、大量移民跨国流动、跨国经济犯罪、国际债务、对跨国公司进行有效监管与约束等全球性问题,没有一个大国甚至超级大国能够独立解决这些问题。惟一的出路是全球范围内的广泛合作,其中主要大国间的合作更是至关重要的。全球形势会迫使它们自觉或不自觉地共同致力于建立某种国际协调与控制机制,这使美国难以有效地推行其单极独霸的战略。换言之,在越来越相互依存的世界里,全球价值分配中政治范围的扩大,以及大国的相互连接、协调与合作的强化过程,已经日益明显。这也增大了美国寻求同其他大国合作的客观推动力。经济全球化需要世界格局多极化来为它扫清前进道路上的障碍。 二 全球化以其不可阻挡之势向21世纪挺进,自然引起人们深刻的思考。人们越来越清晰地感受到它所带来的双重效应,即除了具有促进世界格局多极化的作用之外,还可能被超级大国用来建立单极格局或单极主导下的多极格局。 1999年2月26日克林顿的旧金山演讲强调要以全球化作为美国外交战略的立足点。4月7日他又强调全球化在21世纪给美国外交带来的机遇与挑战。在美国看来,以经济全球化为核心的全球化为它推行全球战略创造了极好的条件。 以国际互联网为代表的信息技术使世界经济活动的空间距离迅速消失,充分的经济信息是市场经济活动取得显著成效的关键因素之一。美国清醒认识到这一点,率先推行“信息高速公路计划”,制定“数字地球”发展战略,在上述活动领域抢占高地,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它的优势地位,并且以优先发展信息产业,注重产品的研制与开发,高踞于世界产业结构和国际分工的顶端。美国力图凭借以信息技术为核心的全球性技术形成经济、军事、政治与文化力量,主导全球化进程,锁定大国力量对比,在国际舞台上大大拓展按照自己意志自由选择的空间,使世界格局朝着有利于自己的方向发展。 经济全球化过程中,美国握有某种主导权或主动权,对现在的国际经济组织及其规则有掌控权。这使美国收益匪浅。跨国公司是经济全球化的主要推动力,而跨国公司的巨头主要集中在美国。因此,克林顿认为全球化趋势会使美国更加繁荣。经济全球化的过程实际上是世界经济融为统一的、相互依存的经济体系的过程,美国刻意利用这一进程把西方政治模式推向全球,即通过其占优势的全球性经济活动及其影响力,传播甚至强行推行其理念、价值观和政治制度。布热津斯基就说过:“中国经济的持续增长,加上外部世界通过把中国进一步纳入国际体系而施加的变革压力,也许能导致中国体制的逐渐民主化。”[2-P279] 总之,美国充分利用经济全球化维护自己的经济霸权,进而推进政治霸权、军事霸权、文化霸权和信息霸权,营造有利于美国的国际战略环境,构筑单极(至少是美国单极霸权治下的多极)格局。世界格局的两种走向何去何从,决定于主要世界大国的战略取向和他们在各种较量中形成的全球核心层次的力量对比结构。 三 冷战结束后,人们对世界格局进行了近十年的观察,得出了各自的结论。有人认为,两极格局解体后,取而代之的是美国的单极格局,多极化只是善良人们的一厢情愿,科索沃的炸弹彻底埋葬了多极化的幻想。有人认为,现在是以一超多强为特征的多极格局,它将长期存在。有人认为,“一超多强”是走向多极化的过渡性格局。笔者的看法是,现在处于从两极格局走向多极格局的过渡时期,还没有形成稳定的世界格局。 世界格局,指的是世界主要国家、国家集团之间在一定历史时期内相互联系、相互作用而形成的相对稳定的国际核心结构和战略态势,它建立在利益和力量对比的基础之上。由于发展不平衡规律的作用,力量对比总是处于变动之中。当量变达到临界点时,世界格局赖以形成的、相对稳定的结构状态就会遭到破坏,格局势必发生序列易位和要素重组,直至形成新的格局。[3-P24-P25] 按照历史经验,一个世界格局的终结,就意味 着另一个世界格局的诞生,如维也纳格局取的。战争在摧毁旧格局的同时,迅速建立起新格局,因为新格局是战争结果的展示,是武力对战胜国与战败国关系及利益的断然分割。然而,这并非是世界格局发展的普遍规律,目前正在进行中的世界格局的转换,与战争没有必然的联系,而是以和平的方式实现的,即以两极格局中的一个超级大国自行解体为启端的。 苏联作为一个超级大国的解体和消失导致两极格局瓦解之后,全球中心结构就进入“序列易位和要素重组”的阶段。萌发于两极格局时期的多极化因素加速发展,世界主要国家(集团)抓住这一历史性时机以及经济全球化提供的广阔的发展舞台,制定战略,调整相互关系,努力营造有利于自身的世界格局。从目前的状况来看,和平方式和战争方式的根本区别在于,它不是用武力实现世界格局的“瞬间”更替和突变,它是一种渐进或缓进的方式,避免了战争灾难,却大大延长了世界格局转换的时间。由于这一转换是渐进的,不确定、不可测因素很多,规律性现象时隐时现,一切均难以迅速把握。世界大国需要足够的时间,对世界形势的重大转折及走向作出判断,进行战略与政策的重大调整。它们的结构调整与改革正处于重大的整合期,它们的战略取向和相互关系远未基本定位,它们的力量变化与发展空间具有很大的可塑性和不确定性,一切处于迅速变动之中,尚不能形成一个相对稳定的结构。因此,从20世纪90年代到21世纪前期,大体上是世界格局从两极走向多极的过渡时期。代威斯特伐利亚格局,凡尔赛格局先是代替维也纳格局,后又让位于美苏两极格局。回顾世界格局演变史,大规模战争成为世界格局转换的重要标志,上述世界格局的转换就是通过拿破仑战争和两次世界大战完成 人们往往把处于变动之中的某一特定历史时刻的力量对比状态,混同于世界格局所应具有的稳定的结构。实际上,格局的转换都需要时间,只是长短不同而已。何况这次世界格局的大变动是在经济全球化的进程中发生的,其涉及面之广,变化之深刻,影响之久远,是历史上任何一次变迁所望尘莫及的。因此,新的世界格局的形成相对来说需要较长的转换时间。 在这一漫长的过渡时期中,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严峻任务是保证世界格局的和平转移。核心问题是在何种条件下,通过何种路径和机制确保向多极格局过渡的和平实现。核威慑下的格局转换具有冷和平的起点,仅仅有这一点是非常不够的。格局和平转移的热和平方式是目前学者们十分关注的。 热和平转移方式,即我们通常所讲的和平方式,应综合考虑国力、制度和认同三大因素在影响格局转移中的作用。格局转移是国力竞争、制度竞争、认同竞争的综合竞争的过程。 综合国力竞争是最古老的竞争,也是基础性的竞争,这种竞争决定了全球层次上的结构。历史经验告诉我们,西方大国的国力竞争主要表现为权力竞争、霸权争夺,没有对权力的追求就没有对权力结构的争夺,也就无所谓格局转移过程中的战争与和平问题了。如果过于专注于这种权力竞争,冲突与战争爆发的可能性就很大。应当使这种恶性竞争回归到正常竞争,即相互攀比、相互争胜、相互追赶、相互超越,抑制其转化为冲突与战争的可能性。从目前的综合国力竞争态势来看,一方面竞争正在加速向经济与高科技转移。全方位的经济、高科技竞争日趋激烈,建立以高科技为龙头、经济力为基础、政治与外交为保障、军事力为后盾、政府为核心的综合国力是大势所趋。另一方面大国综合国力发展有趋于均衡化的发展趋势。一般来说,国力竞争重点的转移,以及大国国力的均衡化,有利于格局的和平转换。此外,中国作为一个迅速兴起的大国,也打破了大国兴衰的历史规律,她并不扮演以追逐霸权为目标的挑战国的角色,而是以和平手段推动世界格局的多极化。 如果我们很明智地把注意力引向制度竞争与认同竞争,那么这两种竞争和磨合会大大削弱大国对国力竞争的过度关注,它们即使不会消除也会大大减少对立大国间的威胁意识。换言之,制度和认同在软化安全竞争方面举足轻重。因此,解释世界格局和平过渡问题,就必须研究在何种条件下对立大国能够相互间建立起一种符合客观实际的形象、共识与信任,从而有利于共筑彼此间可以接受的世界秩序与制度的问题。 制度竞争与认同竞争主要通过三条路径导致世界格局和平转移。 第一,对立大国经过长期的战略克制和相互调整,最终将对方视为具有良好形象的国家,这个互构过程的主要目的是双方不再把对方视为威胁。因此,国家特征的观念转化与认同,是世界格局和平转移的中心环节。促使两者形成相互间的良好形象的办法有三个方面:一是存在着全局或局部的多种共同外部威胁;二是从战略高度出发,不断开发出越来越多的共同利益;三是求同存异,对歧见进行开诚布公的机制性磋商,克制、大度和不强加于人,这大大有助于建立起一种相互信任的良好形象。 第二,大国尤其是对立大国成功地就国际新秩序基本达成一致,使之与新的多极化的国际形势相适应。这对于世界格局的和平转移极为重要。和平转移不仅仅取决于出现一个稳定的国际新秩序,更取决于这个秩序形成与维持的民主方式。如果秩序是一方强加于人的,它就不能长久。真正的和平转移须是各方合作和满意的结果,而不是相互威慑和威胁的结果。最关键的是美国明智地承认其霸权的终结将是一个不可回避的客观事实,与其他大国就多极化达成共识,放弃对国际空间的垄断,代之以共享,并就国际秩序和安全管理的规则制定取得一致:如在何种情势下、通过何种途径进行国际干预特别是使用武力是合理且合法的;国际金融、国际贸易与国际投资如何规范等。 第三,必须使达成的世界秩序合法化。合法性也是世界格局真正和平转移与否的重要因素。秩序来自对行为规范和治理制度达成的一致。合法性能强化全球范围内对世界秩序的认同,因而也就能使这些规范和制度建立起牢固的基础,更加富有持久的生命力。 经济全球化论文:中国政府怎么回应经济全球化的挑战 根据前面的研究,可以把经济全球化趋势对发展中国家政府经济作用提出的主要挑战,归纳为三个方面: 第一是在产品市场全球化及跨国公司大举进入的形势下,通过进口替代扩展产品空间,实现纵向增长及产业结构、出口结构的升级,其关键是政府如何帮助国内企业进入新产品部门并提高产品竞争力的问题。 第二是在金融市场全球化和跨国公司大举进入的形势下,如何保持宏观经济稳定,使之免受资本流出流入波动的影响,其关键是政府加强对资本流动的管理、保持汇率政策的灵活性以及建立稳健的国内金融体系。 第三是外部冲击(如贸易条件恶化、外部需求锐减、国外利率和汇率的不利变化等)的存在,增强了政府履行收入再分配职能的必要性,其核心是政府通过税收和转移支付,以及建立完备的社会保障体系,减轻外部冲击对低收入阶层的不利影响,防止该阶层成为社会动荡的根源,让更多的人从国际竞争中受益。 联系中国实际,政府在今后回应经济全球化的挑战过程中,应发挥什么样的作用呢? 一、从经济现状出发确定政府的经济作用 探讨中国政府的经济作用问题,一个逻辑前提是正确认识中国目前的经济状况。一方面,中国由于尚未完成向市场经济的转轨而具有不同于一般的发展中市场经济的特点;另一方面,中国无论是在20年前开始改革时,还是改革20年后的今天,都具有不同于大多数前苏联和东欧“转轨经济”的特征——最突出地表现在农村人口所占的高比重及总的人口规模上。象世界银行(1997)那样用“双重转型”(“从乡村型农业社会,向城市型工业社会的转型”及“从指令性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型”)来描述中国经济的现状,无疑是正确的,但同样是转型,不仅有的起点与起点不同、有的终点与终点不同,而且相同的起点和终点之间还有着宽阔的“中间地带”。对中国经济状况的进一步定位需要更详细的特征描述。下面从两个角度来进行这一工作:一个是经济循环的状况,一个是中国所处的经济增长阶段;前者是从横截面看的,后者是从一个较长时期的历史过程看的。 1尚未进入国内经济良性循环的轨道 国内经济的良性循环只有一种,就是与市场经济原则相一致的循环。在现代,这种循环至少包括以下几个相互联系的环节:企业在各种要素市场上购买生产要素并进行有效配置,居民用其收入在产品市场上自由地选择消费品,所有储蓄有效、顺利地转化为投资,企业之间的交易也遵循自由选择的原则,经济活动成果的分配能被绝大多数社会成员所接受①。 目前中国尚未建立起这样的良性循环,主要依据是: ·从微观主体看,(1)包括劳动力在内的消费者选择大部分消费品(含服务)的自由已经实现;非国有单位之间的劳动力流动也比较自由,但国有单位劳动力仍占城镇劳动力的50左右,且缺乏流动性;作为最重要的储蓄主体,可供选择的金融工具比较单调,仍以银行存款为主。(2)非国有企业进入了越来越多的行业成为产品供应者,但国有企业仍在铁路、邮政、民航、电信等行业占有几乎100的市场份额,在金融、保险、电力、石油等行业占90以上市场份额,在冶金化工等行业占80左右的市场份额;并且在进入要素市场时,除外资企业外,其它非国有企业在获得土地、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时与国有企业相比,常常处于不平等竞争地位。(3)国有企业在利用生产要素及对要素进行再配置时,不仅通常不象非国有企业那样关心效率和产品竞争力,而且遇到多种约束(如在房地产转让、设备出售出租、人员辞退、企业转产等方面),利润最大化的目标往往得不到贯彻。 ·从市场发展看,产品市场日趋完善(除粮食、棉花及一些垄断性的服务外),许多企业开始建立全国性的销售网络,大部分产品跨区域流动障碍逐步减少(相对较高的、通常带有歧视性的道路通行费仍是一个较为严重的障碍)。但资本、土地、技术、劳动力等生产要素受市场调节的范围还受到很多限制,现有市场的进出入自由、价格决定、竞争方式、全国一体化程度等方面都有不完善之处。产品市场与要素市场的不均衡发展,还带来了一个严重后果:低效率企业的退出普遍困难,高效率企业难以扩张,新企业诞生也遇到障碍。 ·对宏观经济稳定的威胁不仅来自扩张性的货币和财政政策,也来自储蓄转化为投资过程中的障碍和低效率。经过这些年的改革,居民成为最重要的储蓄供应主体,但大量储蓄经过国有银行体系流向低效率的国有企业,转化为低效率的投资,不仅银行体系已经积累了大量的不良资产,而且这一恶性循环还在不断地继续,构成对金融体系稳定的严重威胁,进而对整个宏观经济稳定构成了潜在威胁。 ·以上三个环节的问题都可以说是由经济市场化不完全、不彻底带来的。从收入分配环节看,则目前既有市场发展不充分、按贡献分配得不到贯彻的问题(如劳动力市场不完善尤其是劳动力跨区、跨城乡之间流动性缺乏使之难以成为缩小收入差别的力量,行业、企业垄断带来的诸多特权和高收入,与政府官员影响资源配置权力相伴的个人寻租行为,与国有企业所有者缺位相伴的“公款消费”及不公平的“化公为私”等),也有政府缺位、对高收入阶 层征税不够和对低收入阶层转移支付不足的问题。由此带来的收入分配不平等的增加,不仅使中国的社会矛盾激化,不稳定因素增加,经济良性循环的最后一环无法实现,而且对经济增长还有直接的不利影响:大多数人的消费将因收入越来越集中在富人手中而增长缓慢,而富人对进口高档产品特别是奢侈品的炫耀性消费对国内产业成长的贡献“微乎其微”。在一部分人已经先富裕起来,并且收入分配显着恶化后,政府将收入再分配问题置于更突出的地位,对低收入阶层给予特别的关注,让更多的人分享经济活动的成果,防止“富者愈富,穷人愈穷”的局面,目前显得十分迫切②。 2由资本积累驱动的吸纳乡村剩余劳动力的增长阶段尚未结束 无论是从大多数发达国家经济发展的长期历史过程看,还是从一些新兴工业化国家和地区如韩国、台湾最近几十年的经历看,经济发展从收入水平较低,人均资本量也较低的乡村社会启动,要经历一个相当长的乡村人口和劳动力比重不断下降、城镇人口和劳动力比重不断上升,第一产业劳动力比重不断下降、第二和第三产业劳动力比重不断上升的过程。比如,到1913年,英国农村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降到8,德国为24,美国为32;1985年,日本一、二、三产业劳动力所占比重分别为9、35和56,而美国分别为3、28和69(国家统计局,1995)。作为新兴工业国的韩国,1965年城市人口的比重为32,1989年上升到71(世界银行,1991),短短的四分之一个世纪里,就实现了向城市社会的转型;从三次产业就业结构看,1985年第一产业劳动力比重已降到25,二、三产业分别上升为31和44,1990年三者的比重分别为18、35和47(国家统计局,1995)。 在上述过程中,由于无论是城市的基础设施建设,还是第二、三产业的发展,都需要大量的资本投资,因而从经济增长的来源看,资本积累的贡献表现得最为突出。 对过去近20年中国经济增长的考察表明,中国已开始了这样的过程。据国家统计局的统计,中国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已由1978年的18上升到1997年的30,19年间上升了12个百分点(而1952-1978年的26年间,只上升5个百分点)。城镇从业人员占全部从业人员的比重相应地由24上升到30;一、二、三次产业从业人员所占比重由分别占71、17和12变化为50、24和26。乡村劳动力从农(及林、牧、渔)业中撤出来实现非农化,特别是在城镇从事二、三产业,是中国这一阶段经济增长的突出特征③。对增长源泉的众多计量分析同样表明,资本积累是改革以来中国经济增长的主要源泉。比如据胡永泰(1998)的计算,1979-1993年间中国资本存量年均增长9.8,资本积累使GDP每年增长了3.9-5.9,劳动力扩张使GDP每年增长1.1-1.6,全要素生产率使GDP每年增长1.1-3.6;并且1985-1993年间,劳动力从低生产率的农业部门流向生产率更高的二、三产业,是支撑全要素生产率增长的基本力量。 但无论是与世界银行(1997)统计的1995年高收入国家和地区平均的城市化水平(75)、中等收入国家的城市化水平(60),还是与世界平均的城市化水平(45)相比,中国今后城市化的潜力还很大,第二、三产业吸纳第一产业的剩余劳动力,进一步扩展二、三产业的余地也很大。换言之,从理论上看,中国仍将在今后相当长时期内处于由资本积累驱动的吸纳乡村剩余劳动力的增长阶段。在此期间内,并不排除全要素生产率由于改革导致的激励的加强、伴随技术进步和城市化而来的聚集经济,会有显着的提高并对经济增长作出贡献,从而使经济仍处于可与前20年相比的高速增长阶段。在此期间之后,才是主要依赖生产率增长带动经济增长的较低增速的阶段。 中国过去近20年高速增长的实现,与一系列改革措施修正此前的错误,为乡村劳动力的非农化、城市化扫除障碍是密不可分的。首先是农村改革放松了政府对农业生产的管制,提高了农业劳动力的生产率,打破了土地对农民的束缚,为他们的职业流动、跨地域流动创造了条件;紧接着在80年代中期,政府长期通过户口、口粮、城市招工、住房及其它福利分配等措施实行“城市化抑制”的政策,在小城镇层次松动,使农村多种生产要素向小城镇的非农产业流动,乡镇企业飞速发展;在80年代晚期和90年代早期,城市粮食销售体制改革、房地产市场的初步建立、户籍管理的松动以及城市企业招工体制改革等措施,为乡村劳动力向大中城市的流动扫除了一些障碍,新增城镇人口集中到聚集经济更明显的大中城市。也就是说,即使不从经济良性循环的角度,而是从长期增长源泉的角度看,这些改革也是成功的。其成功之处在于适应了中国所处经济发展阶段,把潜在的推动经济增长的力量释放了出来;较为广泛的增长的受益面反过来证明了改革的“合法性”,使改革获得了广泛的支持。这是中国不象许多推行激进改革措施的转轨国家陷入恶性通货膨胀和经济衰退(类似于“为改革而改革”的国家),而能够实现平稳转轨与高速增长相结合的关键所在,也是过去改革真正的经验之所在。 但今后政府在继续推进乃至完成以上改革并保持以前的高速增长方面已经和将要遇到一系列严峻的挑战,其中最突出的是: ·随着城市国有部门(含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政府机关)“隐性失业”的公开化,国有部门转化为劳动力市场上的净供给者(其“下岗”人员超过新安置的劳动力),城市就业形势十分严峻,迫使各级政府采取限制和歧视乡村劳动力流动的措施,统一的劳动力市场不能形成,城市劳动力(特别是国有部门)相对高工资的现象继续维持,农村剩余劳动力难以顺利和充分地为长期增长作出贡献。 经济全球化论文:发展中国家应对经济全球化 随着各国经济相互渗透的不断加剧,世界经济趋向全球化,各国经济的依存性变大。发展中国家在经济全球化的浪潮中面临着巨大的机遇和挑战。认真分析经济全球化趋势,剖析经济全球化给发展中国家带来的影响尤其是负面影响,正确认识发展中国家在经济全球化中的地位并采取相应的对策,是很有意义的. 一、经济全球化的概念 “经济全球化”这个词,最早是1985年由T.莱维提出的,但至今没有一个公认的定义。从一般经济学意义上理解,经济全球化是指生产要素跨越国界,在全球范围内自由流动,各国、各地区相互融合成整体的历史过程。从生产力运动和发展的角度分析,经济全球化一方面指在世界范围内各国、各地区的经济相互交织、相互影响、相互融合成统一整体,即形成“全球统一市场”;另一方面表示在世界范围内建立规范经济行为的全球规则,并以此为基础建立经济运行的全球机制。在这个过程中,市场经济—统天下,生产要素在全球范围内自由流动、优化配置。因此,经济全球化是人类文明和社会进步的结果。同时,它又是一种新的国际关系体制,包括了生产、金融和科技三个方面的全球化。三者之间,生产发展决定金融和技术的发展,金融和科技的发展又对生产发展产生巨大的反作用。经济全球化的形成与发展是渐进的社会经济发展的结果,是全球化的基础和核心组成部分。 理解经济全球化应该弄清经济全球化与地区经济一体化的区别。地区经济一体化的主体是主权国家;国家与国家之间通过谈判来实现成本和收益的公平分配。经济全球化则不同,主体由国家变成个人和企业,个人和企业在国际市场上通过竞争来实现成本和收益的分配。在这个过程中,是不存在谈判机制的。国际社会中主权国家的谈判只是为个人和企业的竞争创造一个相对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由于个人和企业竞争力量的不均衡,国家和国家之间必定存在财富分配的不均等。虽然分配不均,各国之间的经济联系却日益密切,相互依赖、相互渗透的程度不断加深。这也就是经济全球化的总体特征。 二、经济全球化的实质 经济全球化是社会化大生产的必然趋势,它标志着先进的生产方式,是未来社会的经济基础。我们可以从四个方面来分析。首先,全球资源可以得到最有效、最合理的优化配置。全球范围内有效的分工协作可以产生新的巨大生产力,而且资源的合理配置使全球经济可持续发展成为可能。其次,全公司的生产要素在全球范围内得到最优化的配置,从而可以开发最先进的产品,获得最经济的成本和最贴近的市场,从而具有最大的竞争力。再次,一个人可以在全球范围内接受教育和信息,在全球范围内竞争,从而可以最大限度地开发自己的潜能。同时,通过全球范围内的选择和实践检验,人们的才能可以得到充分的自我实现。最后,不论是为了满足物质生活需求还是精神文化需求,人们有机会获得来自全球的最先进最廉价的,同时还是最切合自己个性需要的消费。 由此可见,经济全球化不仅是空间先进方式,而且开辟了人类更先进的生产方式的道路。就经济全球化本质而言,它就是世界范围内的市场经济化,主张在世界范围内最大限度地减少政府的干预,充分发挥价格和利润在市场中的作用,建立一种完全竞争的市场模式,而全球经济通过市场经济这只“看不见的手”,使各种生产要素或资源在世界范围内自由流动,从而实现生产要素或资源在世界范围内的最优配置。 从另一个角度分析,经济全球化可说是一场以发达国家为主导、跨国公司为主要动力的世界范围内的产业结构调整。这一次产业调整,不但反映到一些产业的整体转移,更重要的是同一产业的一部分生产环节的转移。 产业结构调整大体上采取两种形式。一是发达国家之间通过跨国公司之间的相互交叉投资、企业兼并,在更大的经济规模基础上配置资源,开拓市场,更新技术,从而实现了发达国家间的投资和资金密集型产业的升级。这一过程主要开始于20世纪80年代,那时所有的外国投资的95%都是从发达国家流出,然后又由它们吸引整个75%的投资。交叉投资和兼并的结果,形成了许多诸如电讯、汽车等国际化程度很高的产业,形成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局面。第二种形式是发达国家把劳动和资源密集型的产业向发展中国家转移,特别是把这些产业、尤其是高技术产业中的劳动密集型生产环节向发展中国家转移。这一转移开始于20世纪80年代,90年代愈演愈烈,导致发展中国家在全球吸引外资总量的比例由80年代的25%逐渐上升,1996年就已经达到37%。 三、经济全球化对发展中国家的负面影响 经济全球化以全球经济最大化为目标;而各国的经济努力,包括对全球化目标的认同,归根到底是以国家利益最大化为宗旨的。在现行的国际秩序下,发达国家从经济全球化中受益的程度远远大于发展中国家。它们凭借技术和资本优势,以跨国公司为工具,在经济全球化进程中实施资源在全球范围的不公平分配,致使南北差距继续拉大。当今世界贫富之间出现了前所未有的悬殊:最富有人口的人均收入是最贫穷人口人均收入的74倍,大大高于1960年的30倍。一份来自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的报告则显示,1998年,占世界人口20%的富人消费全球产品和服务的86%,包括58%的能源总量、84%的纸张、45%的肉类和水产品,他们拥有74%的全球电话、87%的汽车。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世界最穷的20%的人口仅消费全球产品和服务的1。3%、肉类和水产品的5%。虽然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亚洲部分地区消费有显着增加,非洲的消费却减少了20%。 综合起来,是以下几方面的因素使发展中国家在经济全球化中受到不利影响,拉大了贫富差距: (一)从国家经济安全角度看,发展中国家面临巨大的金融风险 发展中国家要实现工业化和现代化,不在金融领域实行开放是不行的。但是,金融业最难管理,在发展中国家尤其如此。第一,发展中国家经济实力弱,易受冲击;第二,发展中国家立法不全,有利投机;第三,发展中国家执法不严,有空子可钻。另一方面,金融业是世界上发展最快的行业。首先,金融业的增长率远远高于贸易、投资和国内生产总值的增长率;第二,金融交易量大而且创新快。当前世界金融交易量达到每天1.5万亿美元左右。金融衍生工具日新月异,品种已达上百个。人们大多对其性质、功能认识模糊。发展中国家缺乏一套成熟有效的规则来 规划和管理金融业的发展。 简而言之,由于市场发育和宏观调控机制不完善,如果金融市场在金融监管制度不健全的条件下开放,发展中国家必将面临金融风险的扩大。正如保罗·肯尼迪指出:“当今的全球性金融和通讯革命比以前更加广泛深入,将造成不稳定,破坏国家间关系。现在很难说我们更加复杂的政府控制是否能够应付金融动荡的风险。这种风险产生于每天24小时电子计算机化的交易,而交易额已超过大多数国家的国民生产总额”。也就是说,在经济全球化和现代通讯技术极为发达的情况下,资金的可交易性大大增强,国际资本根据利率变化调整资金流向也更容易。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的利差导致国际资本流入发展中国家,但是一有任何细微变动,这些资本就可能在一夜之间撤离,造成这些国家的支付困难,从而出现金融危机。目前世界上存在高达1.5万亿短期资本。它们借助现代通讯技术到处投机造市:严重威胁着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安全。 (二)从经济全球化的游戏规则看,发展中国家不得不承受非公平待遇 毋庸置疑,现存的国际经济规则主要是由发达国家和其控制的国际经济组织制定的,多数没有考虑到发展中国家的利益,有的还是在发展中国家缺席的时候制定的。往往某种产业发展规则是在发展中国家还没有充分发展此产业的时候就制定出来了,如信息技术产品协议以及劳工标准等。发展中国家必须要遵守它们并未参与制定的规则,的确不公平。 发达国家比发展中国家更有强制力,更有主导权。马丁·舒曼在其 (三)从经济全球化带来的利益看,发达国家收益远远大于发展中国家 发达国家凭借其资金、技术、管理方面的优势和强大的经济实力,一直主导着经济全球化的进程,使得资源配置向其有利的方向发展,成为最大受益者。据统计,1960年,最穷的46个国家在全球贸易中所占比例为1.4%;20世纪90年代初,这一比例下降为0.6%;到1995年再下降为0.4%。全球资本流动也是类似情况。国际对外直接投资主要流向发达国家,流向发展中国家的资金主要在经济增长较快的东亚地区。对于经济极度落后的非洲来说,资本净流入额几乎是零。 这种不均衡的要素流动,使得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之间的收入差距不断扩大。根据联合国资料,在20世纪60年代,富国比穷国富30倍;到了90年代,差距却扩大到富国的收入比穷国高150倍。这种贫富越来越悬殊的现象同时也发生在穷国内部,从而加剧了穷国内部的社会矛盾。联合国还公布报告指出:消费基本上是有钱人的特权。有10多亿人得不到基本必需品,如食物、水和适当的住宿。这些人主要集中在发展中国家。 (四)从经济全球化带来的损失看,发展中国家承受得更多 与发达国家相比,发展中国家由于历史的原因,经济结构相对脆弱,资金匮乏,技术落后,市场发育不成熟,经济全球化加大了对其民族经济的压力和冲击。主要表现在:一是企业竞争力不够引起的损失。经济全球化把竞争的舞台从国内扩展到全世界。发展中国家的企业在规模、效率、技术水平和研究开发能力方面都无法与发达国家竞争。跨国公司的晶牌和产品充斥着发展中国家的市场。民族品牌面临贸易条件大大恶化、甚至被吞噬的危机。二是发展中国家大量引进外资(包括直接投资和外国贷款)导致国内通货膨胀的压力及更大的汇率风险,还债付息的包袱越背越重。更隐蔽的是,发展中国家国内市场发育不全,政治决策缺乏足够的透明度,可能造成贪污腐败现象。三是发展中国家的人才大量外流,特别是熟练人才和高级技术人才。跨国公司利用高薪优势,雇佣东道国的现成人才而不注意在当地实施培训计划,从而使发展中国家遭受双重损失:既损失大批教育费用又不能使用经历数十年培养出来的人才。 四、发展中国家应对经济全球化的策略 经济全球化已显示出强大的生命力,对世界各国经济、政治、军事、社会、文化、甚至包括思维方式,都产生着巨大的影响。任何一个国家既无法反对,又无法回避,惟一的办法是适应它,积极参与经济全球化,在历史大潮中接受检验。对于发展中国家,经济全球化既是严峻挑战,更是巨大机遇。墨西哥近年来的经济发展就是一个例证。10年前,墨西哥经济是典型封闭式的,1994年签署北美自由贸易协定之后,大量的美国企业进入墨西哥。墨西哥经济却并没有成为美国的,附庸,反而呈现出自主发展的巨大活力。1999年其出口额达到了1200亿美元,在世界的排名从签约前的第26位上升到第8位。这充分证明,发展中国家能否从经济全球化中获益,关键看它是否能抓住机遇,更好地发挥比较优势,从而增强综合国力和竞争力。 (一)加快国内制度的改革和建设,使之更适应全球市场规则 无论是在经济全球化中逐利,还是为最终推动整体经济发展,制度改革都是必要的。从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的现实需要出发,制度变革的方向是建立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法律体系和宏观调控体系等。在推进制度改革时,必须注意新建立的制度要承龃联系内外市场、内外经济的职能。由于发展中国家在经济全球化中整体处于劣势,故完全以市场为导向的制度安排,显然不适合处于变革和发展过程中的国内经济。在这个过程中,国家竞争优势的概念不仅由企业竞争力体现,而且涉及整个国家的方方面面,是需要动员各个领域的力量才能完成的行为,必须有政府有关部门的组织和配合;政府必须从宏观上对如何发挥本国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优势进行研究,制定政策,并加以规划和指导。具体说来,发展中国家在制订一个时期内国民经济发展计划时,必须首先从本国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出发,遵循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注重发展的时序性,不能急于求成。例如金融自由化,特别是资本项目的自由化更应该慎重。急于开放金融市场,必然给国际投机势力以可乘之机。事实证明,金融开放与金融自由化存在着重大的风险。无视这些风险,不严加防范,就会给一国经济带来灾难性后果。要建立有效的金融风险防范机制,一是要保持自身金融健康,防止泡沫经济,引入外资要适当,汇率制度要合理;二是要建立多重金融防线,这些防线应该包括:国际资金与国内资金的适度比例防线,引进的国际资金中的贷款资金与股本资金的适度比例防线,贷款资金中短期贷款与中长期贷款的适度比例防线,股本资金中直接投资与证券投资的适度比例防线。 其次要保护民族产业并适时地实现经济结构的转换。结构转换是经济发展的关键所在。而产业结构是整个经济结构的核心与基础,它决定了整体结构的性质、进程和发展方向。在经济全球化的条件下,产业结构的调整、转换,往往已经不取决于一个国家本身,而取决于全球经济的发展。因此,政府在制定产业政策时,必须适应经济全球化发展的要求,充分考虑全球化的因素。一方面积极扶植本国的支柱产业,通过WTO的保护幼稚产业条款和保障措施来对重点产业给予一定的保护。另一方面抓住全球范围内产业结构调整的机会,加快国内产业结构调整的步伐,从而加快经济的发展,缩小与发达国家之间的差距。 (二)充分发挥比较优势,积极扩大对外贸易 通过参与国际分工,扩大对外贸易,发展中国家不仅可以为经济发展积累大量资金,提供资本及生产资料,促进经济结构的演变;还可以使企业在国际市场中增强商品经济观念,提高竞争意识,吸取国外先进技术及管理经验。迄今为止,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在国际生产关系中仍占主导地位,因此发展中国家在国际分工中处于极不利的位置。发达国家利用其垄断优势,提高工业制成品价 格,压低初级产品价格,使发展中国家的贸易条件恶化。为改善贸易条件,发展中国家扩大对外贸易时,必须注意改善出口商品结构,减少国际市场上工农产品价格剪刀差带来的损失;同时大力发展进口替代产业,减少进口开支;实现出口市场多元化,减少因主要贸易对象国经济的波动对本国经济造成的影响;还应从本国国情出发,实行灵活的贸易政策i调节进出口贸易,并利用优势,大力发展对外劳务贸易及国际旅游服务等。总之,面对世界经济全球化,发展中国家必须充分利用劳动力和自然资源等比较优势,努力扩大对外商品贸易,积极发展对外服务贸易,以增强综合竞争力。 (三)注重科技发展和人力资源培养战略 科学技术在全球的高速发展和加速传递,为发展中国家经济体制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提供了机会。发展中国家可以从发达国家那里吸取技术发展的宝贵经验和教训,可以根据客观需要和现实可能,直接从比较高的起点开始,在技术水平、生产组织形式等方面利用和借鉴一些现代化国家已有的较为成熟的文明成果,并且注重自主吸收与创新,从而实观生产力的跨越。 人是生产力中最活跃、最积极的因素。21世纪的全球竞争实质是科技、教育和人才的竞争。随着全球化力量的不断扩大,世界经济正在被推入一个无国界竞争的时代。国际竞争方式除传统的国际贸易外,国际直接投资的影响越来越大。竞争对手分别在对方国土上投资设厂,一国国内的自然禀赋资源成为本国民族企业和外国跨国公司及子公司共同分享的竞争要素。各民族国家竞争力的提高更多地依靠人为创造的生产要素,如科学、技术、人才的比较优势。高素质的人力资源成为新的稀缺资源,特别是电子信息、生命科学等领域的人才出现了世界性的短缺。因此,加大对科技的投入、重视人力资源的开发对发展中国家的长远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发展中国家必须树立人是最重要的资源的观念。一方面,有组织地进行人才开发,把对人才的投资看作是使经济真正现代化的投资;另一方面,积极地保护人才,把对人才的保护看作是对民族经济的保护。只有把人才的开发与保护放到重要的战略位置,才能适应经济全球化发展的要求。 (四)树立全球化发展战略,积极培育跨国公司 跨国公司是经济全球化的载体,也是国际竞争重要的组织形式。一国的国际竞争力,甚至一国的国际政治地位,从长期看,取决于他是否拥有世界级的跨国公司和世界级的产品。所以,发展中国家参与全球化的迫切任务之一是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引导和扶持有竞争力的企业组建大型跨国公司,在国内和国际市场开展竞争。通过培育和壮大本国的跨国公司,以全世界为市场来安排投资、开发、生产、销售,并给予资金和技术上的支持,以获取全球化的最大利益。经过跨国公司的国外直接投资行为,把对国内市场的消极保护转变为对全球市场的积极参与,并据此分享经济全球化中国际分工专业化、精细化所带来的利益。 (五)进一步促进地区经济一体化 目前经济全球化的过程中,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占据主导地位,而发展中国家经济力量薄弱,单个发展中国家根本就不具备同发达国家相抗衡的能力。要想在经济全球化时代使本国经济健康稳定地发展,地域相同或情况相似的发展中国家必须团结起来,实行地区经济一体化,彼此开放市场,以求实现更大规模经济和强化在全球范围内进行贸易的能力,共同抵御经济全球化的冲击,探寻经济发展的出路。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深入,发展中国家更深刻地认识到联合自强的重要性。亚、非、拉广大地区的发展中国家建立了许多区域经济合作组织。这一方面还应该加强,以地区经济一体化应对发达国家主导的经济全球化,是发展中国家谋求共同发展的必由之路。 经济全球化论文:经济全球化对各国居民收入分配的影响 收入分配问题是经济全球化进程中引人关注的问题之一。一些发展中国家在经济全球化过程中出现了严重的贫困“极化”现象,导致经济结构转型失败和社会不稳定;也有一些发展中国家在经济全球化过程中受益,居民收入普遍提高。 全球经济收益的分享———对国家层次的考察 在经济全球化进程明显加快之前,1960年—1990年的30年时间里,发达国家和非石油输出国中等收入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得到了较快增长,而低收入国家和中等收入的石油输出国经济增长速度相对较慢。根据美国宾州大学罗伯特·萨默斯基于购买力平价(PPP)方法的计算,尽管在这一时期的经济发展中有兴起者也有衰落者,但全球的收入分配状况并未发生剧烈变动,全球的基尼系数基本保持不变。不过值得注意的是,全球的基尼系数相当高,在测算开始的1960年全球基尼系数为0.54,这一数值大大高于一般国家的基尼系数水平。以PPP方法为基础的测算遭到一些发展中国家的反对,因为它们认为此种测算方法高估了其国民收入。若考虑这种意见,则全球基尼系数会更高。 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全球的基尼系数发生了剧烈变动。根据世界银行专家布兰科·米兰诺维奇基于各国居民家庭收入和消费数据使用PPP方法进行的测算,全球基尼系数从1988年的0.625上升到1993年的0.659,发生了比较大的变动。而在对基尼系数进行分组分解以后可以看出:国家之间的差异远远大于各国国内居民收入的差异。该项研究同样可能高估了发展中国家的国民收入。整个世界缺乏足够多的以国家为单位的“中产阶级”,造成了世界收入分配差距拉大的严重后果。 从以上的研究可以看出,在经济全球化进程加快之前至迄今为止的时期,全球收入分配在国家水平上始终存在巨大的差距,但在不同时期其表现形式既有相同点也有不同点。发达国家和一些中等收入发展中国家总体社会福利得到较大改善,少数中等收入发展中国家和多数低收入发展中国家总体社会福利改善不大,甚至出现恶化趋势。而各国国内的差距均低于国家间的差距,换句话说,整个世界巨大的收入差距更多地是由国家之间的收入差距造成的。但具体到不同时期,则全球增长的收益分享存在明显差异:在经济全球化进程加快之前的时期,由于较多的中等收入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较快,使得整个世界的收入差距基本保持不变;而20世纪90年代以来的经济全球化则改变了利益分享的格局,发达国家从中获得了比以往更高的收益,只有很少的发展中国家获得了较高的收益,大多数发展中国家未能从中受益。受益者和受损者———从个人的角度考察 根据米兰诺维奇的计算,在1988年—1993年间,全球的居民收入增长5.7%,而收入分配的差距进一步拉大了。收入最低的75%的人群在经济全球化进程开始加快以后属于受损者,其收入有不同程度的下降,而只有25%的较高收入人群的收入获得了增长。 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物质资本的流动更为自由,收益率提高,因而高物质资本拥有者的收入尤其是来自资产的收入大大增加,他们成了经济全球化过程中的主要受益者。高人力资本拥有者(高学历、技术拥有者)也是经济全球化的受益者,他们收入提高的原因在于新经济条件下迅速变化的技术对高素质人才的需求。在经济全球化进程加快之前,这种需求使他们在国内劳动力市场中占得先机;而在经济全球化过程中,对高素质人才的需求不仅限于国内,而且来自国际社会。来自发达国家的需求进一步拉动了高人力资本拥有者的市场价格,这种拉动效果不仅体现在国内市场价格的上升上,而且体现在高素质人才可以在世界范围寻找更高的报酬上。 在经济全球化过程中,主要的受损者来自那些既不拥有很多物质资本也不拥有高人力资本的人群。低素质和低资本拥有者在世界范围出现相对供给过剩,就业竞争加剧,总体报酬水平下降。当然,一些在经济全球化中受益的国家,通过劳动密集型工作岗位的创造,使其低人力资本和低物质资本拥有者的收入上升也是可能的,但这需要国家对经济全球化的冲击进行调控,而且这种成功往往以其他国家同样竞争的失败为代价,也就是说,并非所有相对落后的经济都能从劳动密集型产品出口中受益。 经济全球化对不同国家和人群收入的影响可总结如下: 在发达国家,高人力和物质资本拥有者从经济全球化中受益,收入快速增长。而相对较高的劳动力价格和一些鼓励性政策(如技术移民条款)使发达国家吸引了大量其他国家的高人力资本拥有者,严格的资产保护又使其吸引了其他国家的高物质资本拥有者及其资本。但在这些国家,非熟练技术工人因受到来自发展中国家的竞争而受到损害,只是由于其财政方面强大的收入再分配功能,才使得收入差距不至于迅速扩大。 在那些从经济全球化过程中受益的发展中国家,尽管国家总体福利在这一时期得到了迅速改善,但不同人群对增长的分享存在结构差异。高人力和物质资本拥有者同样从经济全球化中获得利益,其收入在较低的起点上得到快速增长。在这些国家,由于劳动密集型战略的引入,国内的一些技术和非技术工人也可能由于其较低的劳动力成本而获得收益。但农业部门一般很难分享经济全球化的利益,加上相对较弱的收入分配和再分配政策,收入差距扩大就不可避免。 在受损的发展中国家,在经济全球化进程加快之前的时期,其经济发展速度就一直处于较低的水平,而在经济全球化进程加快以后,其经济虽然仍保持增长,但整体社会福利很难说在经济全球化过程中得到了改善。即便如此,经济全球化对其国内不同资本拥有者的收入影响也与其他国家类似,从而导致内部收入差距扩大。 经济全球化下的中国收入分配:机遇和挑战 经济全球化是把“双刃剑”,可能改善分配状况,也可能导致严重的分配两极化问题,而且国家对经济和分配的调控力度在经济全球化过程中有可能被削弱,因此合理建构劳动和分配政策体制非常必要。 最近20多年来,我国经济高速增长,这既得益于改革,也得益于开放。特别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出口成为我国经济增长的重要动力,在世界贸易排名中,我国由1989年的第十五位跃升到2002年的第五位。我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显然是经济全球化的受益者。从个人的角度看,劳动力的比较优势是推动出口的重要动力,同时出口改变了我国经济结构的特征,劳动密集型产业快速增长,带动农村劳动力大规模外出打工,提高了农民的收入水平,使我国居民收入和分配得到双重改善。我国居民普遍分享了对外开放的好处。 随着加入WTO,我国参与经济全球化的步伐加快,这不仅指贸易,而且包括投资、产业开 放、人才流动等一系列非歧视的经济全球化规则的引入。从国家的角度看,我国参与经济全球化利大于弊,而从分配的角度看,则是机遇和挑战并存。机遇是多方面的:(1)我国具有劳动力的比较优势,而且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这一优势可能会进一步增强,从而有利于扩大就业,加快农村工业化、城镇化的步伐;(2)由行业垄断导致的收入差距将随着市场化进程加快而被拉平;(3)宏观要素配置和劳动力市场配置的机制趋于合理,过多的行政配置资源和劳动力市场分割状况将得到改善;(4)加快非市场性的歧视政策的修正,形成平等的竞争机制。挑战也来自多方面:(1)劳动力市场的分层化速度加快,高素质劳动力的收入增长快,低素质劳动者收入水平停滞,在产业调整中失业的可能性加大;(2)沿海和内地、发达和不发达地区的差距仍将拉大;(3)受世界经济波动的影响加大;(4)产业保护等政府调节政策将受到限制,国际分工会加大就业结构的变动,引起摩擦失业。 经济全球化有助于我国发挥比较优势,改善就业和资源配置结构,拉动经济增长,我国居民普遍受益。未来如何继续发挥比较优势,同时警惕和避免一些国家在经济全球化过程中出现的分配两极化,进而引起经济动荡,是一个值得研究的重要课题。 经济全球化论文:怎么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增强我国国际贸易竞争力 自从上个世纪九十年代以来,许多国家的国际贸易增长趋势已经超越了自身生产经济的增长趋势,这给全球各个国家的对外贸易都带来了不同水平的增长,包括我国为代表的发展中国家。以中国为首的发展中国家凭借着国际贸易的增长态势得到了极大的发展,但是在宏观经济评价体系下仍然存在着许多不足。我国需要把握好全球化经济发展带来的基于,提升国际竞争力,也是走向国际上的必然选择,更是国际贸易的需要。 一、经济全球化进程中的中国国际贸易 在过去的二十年中,我国全面抓紧了全球化经济发展的基于,提升改革和开放的速度,为国际贸易的带来了极大的发展空间,成为了我国在经济全球化发展大潮中的最大受益国。当前无论是我国的对外贸易总量还是国家外汇储备和外贸利用数量,都已经处于世界领先水平,可以说我国在亚洲范围内已经成为了经济增长的领头羊,在世界范围内帮助亚洲经济实现国际贸易的增长提供了不可或缺的力量。下图展示了我国在近些年来的对外贸易走势: 图1 1978年-2010年我国货物进出口情况 如今我国在国际贸易上的飞速发展已经开始逐渐改变了世界范围内的利益格局,资源格局和市场格局,我国也将进一步在世界经济范围内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 二、经济全球化背景下我国国际贸易的发展战略 全球化的经济环境和开放的政策为我国的对外贸易同时提供了机遇和挑战,我国的国际贸易需要进一步扩大规模,深化产业结构的转型升级,在对外贸易中也需要不断地突破壁垒。只有这样我国的国际贸易才有可能更加从容地应对好国际贸易市场的竞争与要求。 1.进一步扩大国际贸易 当前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我国的国际贸易在全世界的贸易格局中处于交底的产业地位,同时从事相关产业的都是劳动密集型的行业,局部地区的国民生产总值虽然具有较快的增长幅度,但是相对应的国民收入却没有得到增加。我国的国际贸易应当在传统的产业基础优势上进一步扩大规模,提升自己的竞争实力,努力促进产业的转型和升级,改善贸易条件,在一些知识和技术密集型的行业中进行渗透,缩小和发达国家之间的距离,这样才能够在国际贸易格局中处于更好的地位。同时我国也要处理好与发达国家之间的贸易关系,拓宽国际化贸易空间,扩大贸易规模,从大国逐步发展为强国。 2.深化产业结构调整 从我国的经济实际出发,国际贸易的改革需要完善市场体质,宏观调控体质和法律等等,推进改革中我国的国际贸易需要注意同时兼顾国内外的市场,发挥好两房市场的共同作用。我国的经济增长方式主要为数量增长,但是在当前却受到了越来越多的制约,因此我国必须深化改革,在全球化的国际贸易格局中占据良好的位置。 3.打破贸易封锁壁垒 为了更好地适应国际贸易的需要,全球许多国家都开始逐渐取消了国际贸易的相关税金,因此在贸易壁垒上减少了大量的非关税壁垒,早在2001年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开始,我国就规定了在15年以后拥有市场经济地位,并且同时也承诺了如果我国能够提供市场经济的证明,那么就可以改变。我国可以利用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为机遇,以积极地态度和高效的工作加速经济产业的升级发展,壮大传统的优势产业,提高自身的国际竞争力和规避风险能力。例如我国的广东沿海地区可以申请电器市场,青岛沿海地区可以申请饰品市场等等,这些方式都可以帮助我国形成在未来国际贸易中的优势点。 4.适应国际贸易竞争 我国在参加全球化经济竞争中的一个重要的目标就是按照市场经济来建立和帮助具有国际化竞争力的跨国企业,但是随着国际贸易的稳步推进,全球格局中逐渐出现了地区集团化的现象,同时一些国家的贸易保护主义的措施也加大了我国企业进军国际市场的难度。 三、总结 总的来说,全球化是当今世界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我国要发展自己的国际贸易,在全球化的竞争环境中不能够仅仅依靠自身的力量,一方面自身发展还不够成熟,还需要更多的提升和进步,另一方面我国还在适应世界竞争的过程中,还需要利用国际竞争和经济市场来进一步壮大自己的实力。中国的市场在国际贸易中也要注重和其它发展中国家一起形成集团,增强自身的国际竞争力,这也是国际贸易的发展需求,也是增强在世界竞争力的必由选择。 经济全球化论文:浅论经济全球化使非洲国际商法统一的论文 一 .经济全球化是非洲国际商法统一化与协调化的根本原因 正如经济全球化势不可挡一样,法律的统一化与协调化运动是当今国际社会法律发展的一大趋势,具有历史的必然性,其成因是多方面的,而经济全球化是其根本原因。 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速深入发展,各国间的联系和交往日益频繁,跨国民商事关系以前所未有的数量发生,国际经济竞争日益激烈,各国为了吸纳国际资金、技术和人员,无不在改善其国内法律环境,这样就需要各国法律之间互相交流,互相借鉴,这有利于各国法律消除差异,趋向统一;而就整个国际社会而言,要谋求共同发展,保证国际社会正常的经济贸易活动的安全,进一步推动国家经济贸易交往的扩张和深化,则需要制定更多的国际条约来规范国际商事关系,努力建立起反映国际经济新秩序的国际法律环境。法律的统一化与协调化正是在这一背景下应运而生的。 世界范围内法律的统一化、协调化首先表现在民商法领域。经济全球化意味着不同国家商人交易增多,为了降低交易风险,保障预期利益,就需要为商人之间的跨国交易设立规则,进而推动世界范围内商法规则的统一。 因为“协调化的法律规则能降低交易成本,并因此促进国际贸易和商业的发展” 。数十年来,国际商法的统一化进程已取得快速发展,主要表现为: 商人通过自己的机构如国际商会等创设或统一了大量的商法规则; 各国通过国内立法制定出与多数国家相一致的法律规范,从而使商事法律规范趋向统一。 国际社会通过制定大量的调整有关国际商事关系的国际公约,推动了国际商法的统一化进程。 经济全球化是历史的必然,这就意味着,处于边缘化状态的非洲国家根本无法回避经济全球化。 为应对经济全球化的挑战,非洲国家积极推进市场的联合与扩大,而“市场的联合总是与努力对有关金融和贸易方面的法律进行协调的活动相伴而行” 。非洲国家只有积极参与国际商法的统一化与协调化运动,才能最大限度地利用经济全球化的潜在好处,减少经济全球化的负面影响,进一步融入经济全球化中,避免被进一步边缘化的危险。 二.非洲国际商法统一化与协调化的直接原因 消除法律的多样性,是非洲国际商法统一化与协调化的直接原因。法律的多样性在非洲尤显突出。非洲法律的多样性体现在以下3个方面: 单一国家内部法律的多样性。在一个非洲国家内部,不同地区实施不同的习惯法。在殖民时代,一些外国法被强加于非洲本土法中,且二者继续存在。独立后,许多非洲国家采用联邦政体,使一国内部各地区具有依据本地情况进行立法的权力,而各地区的立法并不必然是统一的。 非洲国家之间法律的多样性。伊斯兰教在非洲广大地区的传播使伊斯兰法对一些非洲国家的法律也产生巨大影响。此外,当今一些非洲国家的不同地区在历史上曾被不同的国家占领,造成现在一些非洲国家的不同地区实施不同类型的法律。因此,可以从法律的角度把当代非洲国家分为普通法系国家、大陆法系国家及混合法系国家。它们之间的法律必然存在巨大的不同。3?非洲国家和其他大陆国家之间法律的多样性。尽管非洲国家的大部分法律制度源于欧洲,但不能就此认为非洲国家的法律规则等同于它们所采用的欧洲国家的法律规则。即使法律制度同属一个法系的不同国家,在处理同样事情所适用的规则上也常存在很大差异。导致此种状况的原因诸如:各国法律发展或改革的步伐不同,各国的社会文化因素对法律的影响有别;现在许多国家乐于从其他国家移植一些法律规则和概念,这些国家并非总和移植国同属一个法系。非洲国家接受欧洲法后,欧洲国家法律的发展并非总在接受国中得到反映,而另一方面,非洲国家本身也经历着内部的法律发展,这包括新的本土法的制定,对立法作出的新解释,以及对其他国家法律的移植等。 经济全球化论文:经济全球化趋势中的矛盾运动探析 经济全球化是世界经济发展中的一种客观趋势,它也是一种复杂的演化过程,它充满着矛盾运动。从某种意义上说,它既反映了世界经济的内在矛盾,又是这种矛盾运动的必然结果。因此,要更好地把握其规律,就必须对经济全球化趋势中的矛盾现象及其运动机制进行深入的探讨。 一、经济全球化趋势中的矛盾现象 经济全球化过程中的矛盾现象是多种多样的,其中发挥主导作用并反映本质特征的主要是竞争与合作、开放与封闭、整合与分化以及有序与无序等基本矛盾。它们以不同的表现形式存在于经济全球化的始终。 1.竞争与合作。经济全球化进程中各行为主体是在有限空间、有限时间和有限资源的边界条件下参与各种经济活动的,当时空边界和资源容量在最初阶段可以相对满足各自主体的基本需求时,它们就可能处于与外部相互作用和竞争关系较弱、自给自足的相对封闭状态。但是,一旦各自的基本需求超出了时空和资源边界的容量,它们为了争得各自的生存与发展机会,向外扩展并相互展开竞争则是必然的,“全球化过程使竞争的作用从一种手段、一种经济行动的特殊方法变成一种意识形态,变成了为了继续生存以至于谋求霸权统治而积极追求的一个目标。”[1](P4)这表明,竞争是世界经济运行及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动力和活力之源。然而,所有主体所共处的空间和资源是以地球为其边界的,而且由于不断进化,不仅人类社会自身的关系结构日趋复杂,与自然生态系统的关系也更趋复杂。这种条件下,由于自发的竞争在推动经济发展的同时,也经常引起国际的经济冲突和世界系统的动荡;不仅如此,还日益受到自然生态资源环境失衡的严重威胁。这就使它们在竞争的同时,又强烈地意识到对于许多共同面对的问题,只有通过合作并在努力实现共赢的情况下才可能得以解决,才可能有生存与发展得更好的出路。所以,它们又有着强烈的合作欲望和倾向,在不断的博弈过程中采取合作的行为。这就是我们当今世界经济既存在激烈的竞争,又努力寻求相互间合作的客观现实。即“在一种意义上全球化被看作自由的全球范围的合作;在另一种意义上则被看作畅通无阻的竞争。”[2](P95) 2.开放与封闭。经济全球化进程中,由于共处在同一个地球的时空、社会及自然生态系统内,各国和各经济主体相互间形成了千丝万缕的联系和不可分割的依赖关系。因此,他们越来越意识到只有融入到世界经济运行体系中,才可能使自身系统获取不断发展的动力与活力,才可能从世界经济发展中获取更大的收益。尽管融入此进程的主体有的是“先知先觉”,有的是“后知后觉”,甚至有的还是“不知不觉”。然而,随着人类社会的演化,各国的经济制度和各经济主体在总体上是不断地趋向自由和开放,如今这已逐步成为各自生存与发展的战略。与此同时,交通、通讯手段的惊人进步和信息化的迅猛发展更是强化和加速了这一趋向。但是,各国、各经济主体在某种方面和领域不断开放的同时,面对日趋激烈的竞争,它们在另一些方面又在不断强化自身的边界和主权意识,力求增强自身系统的独立性、稳定性和延续性,以保持自身系统质的存在和特征。特别是一些发展中国家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本土化”[3](P206-218)倾向就表现得更加明显。而且,即使发达国家在高唱贸易自由化、要求别国开放市场的同时,往往采取合法、合理和创新手段进行贸易保护。”[4](P23)这些实质上都反映出封闭性的倾向。此外,全球化竞争中形成的国家之间的区域合作组织及联盟,企业组织间的兼并、联合和战略联盟等,也都体现出开放与封闭的双重特性。它们在体系内相互间表现出更加的开放性,而对于体系外则表现出体系边界的相对封闭性。所以,这种双重性既存在于同一个体,又存在于不同个体;在不同的条件下或针对不同的事物,就可能表现出不同的行为。总之,作为经济系统单元,开放与封闭本身就是相对的,因为边界标志着单元子系统的存在和个性,它是封闭的界限,又是开放的边线。所以,每个经济主体都会根据各自的利益自觉选择开放与封闭的程度和方式。经济全球化进程的曲折道路也正是这种矛盾作用的集中体现。 3.整合与分化。经济全球化趋势是一个不断整合与不断分化同时进行的过程。就整合来说,在经济全球化进程中,它是通过自组织机制以“无形组织”和“有形组织”两种方法进行的。首先,世界各层次经济主体及各种经济要素间通过自发、自主的行为,自组织地形成并扩展相互联系、相互依赖的全球性经济系统,这种方式与过程随着世界市场的发展加速演进,这是“无形组织”的整合。同时,各经济主体、特别是各国从自身的利益出发,为了减少系统带来的不确定因素和风险,又自发地通过谈判和协商在一定区域和全球范围,不断整合成具有一定约束力并能有效协调的有形组织和体系,这是有形组织的整合。特别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这类区域性或全球性的经济组织及形式不断涌现,高潮迭起。比如,全球性的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贸易组织等,以及区域性的欧洲经济联盟、北美自由贸易区和亚太经合组织等先后形成的数十个这类经济一体化组织,就是典型的例证。就分化来说,主要体现在主体层次的不断分化、经济因素及要素的不断分化,和由此导致的系统结构层次的不断分化,这些就如进化之树不断分化和展开。比如经济全球化的参与者,最初是以国家为单一层次主体,以后逐步向上和向下分化为包括国家、跨国公司、国内企业,以及国际性的区域或全球经济组织和机构等多层次主体,它们共同参与并影响着经济全球化的机制和发展[4](P22)。与此同时,经济领域也在逐步分化为贸易、生产、金融等各方面,并且它们又在各自的领域进一步不断分化展开。正是如此,经济全球化的构建和演进才不断呈现多层次、多元化和多极性。总之,“在整个历史上,整合与分化的动态相互影响伴随着生长与发展的过程”[5](P137)。 4.有序与无序。经济全球化的进程,一方面通过自组织和它组织过程的会聚和整合,使世界经济体系不断形成有序的层次结构和有序协调的经济运行秩序,从而促使世界经济的各个组成部分及相关因素依照一定的规律和秩序运行和演进。正如经济全球化历程中所表现出的那样,全球各层次经济主体及各类经济要素相互间通过市场的自组织和政府及国际组织或机构的他组织,使得有序的结构和秩序从微观到宏观、从局部到整体、从外在到内在不断扩展和深入。因此,经济全球化进程的这种有序性既体现在时间上也体现在空间上;既体现在静态上也体现在动态上;既体现在微观上也体现在宏观上。但另一方面,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从广度和深度的扩展和分化,经济的各部分、各层次、各领域间相互联系与相互作用关系更加复杂;又由于各经济主体的行为具有自发性和随机多变性,随着竞争的日趋激烈,特别是在非线性作用机制下,这些会使系统结构和运行状态的不确定性、不稳定性不断增加,因而时常会由于某个偶然局部失衡因素而导致整个系统的“蝴蝶效应”而产生金融或经济危机。因此,经济全球化进程中,各主体、各要素间相互结合与作用所导致的系统有序性与无序性并存是客观存在的,世界经济发展演化过程中有序的运行和危机的时而出现也充分说明了这一点。 二、经济全球化趋势中矛盾现象的原因 经济全球化进程中的种种矛盾现象并非是偶然的,既有内在的根源,又有外在的影响。如果把它当作一个系统来看,它是各参与主体的微观行为、它们间相互作用形成的自组织机制以及人类社会发展演化的必然结果。 首先,它是经济全球化参与主体自主自利行为的必然结果。经济全球化中不论是哪类、哪一层次的参与者,都是独立的自主行为主体,都有各自的价值取向并谋求自身的利益。因此,各主体的行为和倾向必然是千差万别的,而且即使同一个体,在不同的时刻和不同条件下也会有所不同。这就意味 着在微观层次,无论是某一主体的个体行为和倾向,还是所有各类主体的群体行为和倾向,本身都存在着矛盾的两重性。即它们的行为,不仅包含着竞争意识,也包含着合作的需要;既存在着对外的开放意愿,又存在着防外的封闭倾向;它既是有序之源,也是无序之因;既是整合的凝聚力,又是分化的推动力。总之,它是经济全球化演进过程矛盾性的微观基础,也是所有各类矛盾性的根源所在。 其次,它是经济全球化自组织演进内在机制的客观要求。经济全球化进程首先是根源于所有参与主体为谋取生存与发展机遇的自主自发行为相互作用的结果,“是由参与竞争的各种力量所决定的。”[1](P8)也就是说,经济全球化本质上是全球性经济系统各要素相互作用自组织的演化过程。经济全球化进程中的各种性质、特征、及运行机制都与此有直接的关系,自然它的矛盾运动也不例外。这是因为各类主体、各个要素相互组成不同类型的多元化和多层次的子系统,尽管这些子系统通过自组织过程形成更大、更高层次的有序结构系统,但它们作为子系统的行为及演化趋势仍是各异的。它们在经济活动中既竞争又合作、既开放又封闭的行为,通过相互作用促成整个系统不断分化又不断整合、不断导致无序又不断形成有序;从一种状态到另一种状态,从平衡——打破平衡——再到新的平衡而不断转化发展的。正是这种自组织的秩序和机制才使系统更具有不断进化的活力和动力。因此,经济全球化进程中的矛盾运动,既是其内在自组织机制运行过程的体现和结果,也是其内在自组织机制运行的客观要求。 第三,它是人类社会进化的客观规律。经济全球化进程中存在的“竞争与合作”、“开放与封闭”、“分化与整合”、以及“有序与无序”等矛盾现象,表面上看仅仅是世界经济系统内在矛盾和内在运行机制的反应,但从更广、更深的意义上去认识,它们是人类社会这个更大系统演进客观规律的反映。经济全球化是世界经济系统在一定阶段演化的表现,而世界经济系统进化又是一定阶段人类社会系统进化的一个方面或组成部分。所以,经济全球化“一直是人类生存状态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因为展现在所有这些领域的动力都是长期的过程。它们涉及人类的基本需要,即全球化的动力产生与人们扩大它们自己创造的秩序范围,以便为它们的福祉增加货物、服务和观念的需要。因此贯穿于整个人类历史。”[3](P212)也就是说,人类社会的各个方面构成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大环境,经济全球化中主体的行为必须自觉适应这个环境,随其变化而变化。这就意味着人类社会的演化机制和规律,影响并制约着经济全球化中主体的行为、相互作用的机制、乃至整个进程。科学的理论及历史进化的过程已清楚表明,以上分析的种种矛盾运动,本身就始终存在于人类社会发展演化的历史过程中,它们实质上是人类社会乃至自然生态系统运行及演化的客观规律。因此,世界经济系统的演化以及经济全球化进程也必然遵循和体现这一客观规律。 通过分析经济全球化趋势中矛盾运动的深层根源,我们可以得出结论:这种矛盾运动具有客观性和必然性,它是经济全球化演进的本质特征,它伴随存在于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始终。 三、经济全球化趋势中矛盾运动的发展 从经济全球化趋势中的矛盾现象及其原因的分析可以看出,这些矛盾及其运动产生于经济全球化进程中各主体的微观自主行为,运行及演进的宏观自组织机制,以及所处人类社会这个更大系统的历史演进客观规律的约束。所以,它是客观的存在和必然的规律,是不依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因此,这些矛盾运动的发展也将按照自身的演化轨迹和规律进行下去。但矛盾的某一方面成为主流趋势或具有主导地位是在转化和发展的,这将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今后矛盾运动的发展方向以及经济全球化进程的演化趋势。 1.竞争与合作的矛盾运动中,合作将逐步取代竞争成为主流。在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各阶段,过去竞争一直处于主导的方面,决定着进程的特征和性质。但合作因素也随着不断在增强,它与竞争的相对地位在不断发展着转化。特别是在人类社会面对地球资源迅速减少、生态环境日益恶化、经济冲突导致的系统风险日趋增大等各种威胁不断加剧的情况下,要实现各经济主体自身及整个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经济活动中加强合作、实现共赢是今后必然的选择。“一个有效的、开放的市场体系需要在各民族之间建立一个协调合作的全球框架,……只有通过把各种不同范畴内的许多社会——经济网络紧密地结合起来,使他们以共同目标为取向,人们才能比较现实的希望实现社会公正、经济效率、生态的持续发展以及政治民主,从而避免一场(经济、宗教、政治或伦理的)全球自我爆炸的危险。”[1](P11)因此,竞争与合作在今后虽然仍将并存,但合作的倾向和行为将更趋强烈,最终将取代竞争占据矛盾的主导地位而成为主流,这必将成为竞争与合作这一矛盾运动的发展趋势。 2.开放与封闭的矛盾运动中,开放将继续保持其主流趋势。在经济全球化的历程中,开始阶段是封闭倾向占据主导,开放因素却是微弱的和受支配的,随着进程的发展,开放与封闭因素此消彼长,封闭倾向在不断减弱,而开放倾向却在不断增强。发展到现在,开放已成为当今世界经济活动的主流。尽管两者在政治、经济与军事形势出现大的动荡时经常会发生相反的变化,一些经济主体会依据暂时的形势更强调封闭性。比如在几次世界性的战争、经济危机、以及政治冷战时期,各国各经济体制间的封闭与割据就曾相当严重。但不管经济全球化演进道路如何曲折,开放相对于封闭不断增强的发展趋势并没有改变。如今,开放已逐步成为这对矛盾运动的主要方面和主流趋势,这一发展趋势在今后也不会改变。 3.整合与分化的矛盾运动中,整合将逐步成为今后的主流趋势。经济全球化的历史进程中,虽然分化与整合的矛盾运动随着进程演化一直在延续,“但是这两种相反的趋势并非总是和必然平衡的:在发展的各个阶段,一种趋势或另一种趋势往往会占上风。”[5](P137)特别是整合将会随着这种进程成为主流趋势,决定这一矛盾运动的发展。因为,经济全球化进程中分化过程更多的是自发自组织过程;而整合过程,由于经济活动中人类社会处于生存与发展的需要,除了自发形成“无形组织”的整合外,各国各层次经济主体通过自身组织扩展和联合形成更大、更高层次的组织,从而使有形组织形式的整合过程也愈加明显地增强。具有表现在,国家主体间的区域经济一体化、全球经济一体化这种整合过程,已成为当代世界经济演化中的一种潮流;同样,在企业经济主体这一层次,“我们可以把工业化社会过去200年的历史理解为:随着大型组织不断从先进技术中获得优势,我们设计大型组织的能力的提高,我们已经极大地拓展了组织存在的空间,在这个空间中组织比市场更为有效。这个结论既适用于政府组织也适用于商业组织,因为后者遵循的是类似的设计发展轨迹。”[6](P59)所以,这种有形组织的整合过程今后还将得到更大发展,整合过程也将容纳并决定着分化,主导着这一矛盾运动以及经济全球化的趋势。这是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客观要求。 4.有序与无序矛盾运动中,有序化是主流趋势。经济全球化演进中,有序与无序始终处于对立转化、相辅相成的运动过程。尽管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演进,世界经济系统的结构层次更趋复杂多变,不稳定性乃至无序性也在增加,这是客观现实。但是,各类主体乃至人类社会是理性的,他们为了自身的可持续发展,会不断做出相互合作、不断形成与扩展各层次组织、更加开放和协调以促成一体化过程等各种努力,这些都会促使这个系统朝着有利于人类发展目标的要求有序运行和有序演化。因此,经济全球化的有序与无序矛盾运动中,有序化作为主导方面和主流趋势,过去和现在是如此,今后仍将如此,这是人类社会进化的历史规律。 综上所述,我们必须全面正确地认识经济全球化中矛盾运动的客观必然性,使我们能以积极的态度正视和面对这一现象;我们还必须全面正确地认识这些矛盾运动的客观规律性,使我们能以科学的态度遵循和把握矛盾运动的内在机制与特征;我们必须深刻地认识这些矛盾运动的复杂性,使我们能以系统演化的观点和方法,不断探求和应对经济全球化进程中种种复杂多变的不确定、不稳定因素,从而趋利避害,努力寻求各主体及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更佳途径。 经济全球化论文:经济全球化的新特征及中国的对策 20世纪90年代以来,以信息技术革命为主要标志的新技术革命大大促进了世界生产力的发展,使生产力发生了某种质变。根据摩尔法则,信息技术革命使集成电路的集成度每18个月翻一番,每一代新产品(主要指“新芯片”)的生产成本降低一半。信息产业创造的产值会呈几何级数增长。这不但会带动经济的高速增长,而且会降低失业率和通货膨胀率。近十多年来,美国经济发展“一高两低”的实践证明了其正确性。自1991年3月以来,美国经济在总数已达7万亿美元的庞大基数上,连续123个月平均经济增长率为4%、平均失业率为4%、平均通货膨胀率为2%,创造了世界奇迹。 信息技术革命及其带来的世界生产力的质变促进了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使经济全球化产生了一系列新特征。信息技术革命的蓬勃发展不仅为经济全球化提供了强大的物质基础和手段,而且造就了全球经济最具活力的新增长点。信息产业已经成为全球经济的主导产业。信息产业的优先快速增长会带动全球经济的发展,为经济全球化增添新动力。信息技术及其产业的迅猛发展产生了互联网。互联网特别是国际互联网的产生和发展使信息的生产、传播和利用日益扩散到全球范围。地球上任何一个角落的人瞬间就可以与全世界任何其他地方的人进行沟通和交流;鼠标一点,就可获取几千里甚至几万里以外的信息,从而打破了时间和空间对经济活动的限制,使地球变成了真正的“地球村”。这就大大加快了经济全球化的发展,提高了经济全球化的质量和水平。世界资本市场的资本金借助国际互联网能以“光的速度”从地球的一方转到另一方,国际资本可以迅速流入一个国家或地区,也可以迅速从一个国家或地区流出,这就加快了国际金融的全球化进程。当前,全球流动资本已达8.2万亿美元,全球证券市值高达29万亿美元。信息传播全球化和金融资本在全球的迅速流动使国际贸易领域掀起了一场新革命,电子商务就是这场新革命的优秀成果。人们坐在电脑屏幕前,就可以进入各种商店,销售或购买商品。经济全球化的主体——跨国公司的领导者坐在办公室里,利用国际互联网管理、组织、协调分布在世界各地的子公司和分支机构。小规模厂商也可利用互联网向遥远的市场提供商品和服务。这就足以说明,信息化、数字化、网络化已经成为当代经济全球化的新特征。 信息化、数字化、网络化使各国各地区各大洲都处于一个联系紧密的生产、商贸、信息和通讯网络之中,迅速消除着经济的区域性,促使资本重新组合,“流动空间”正在取代“地域空间”。换言之,地域正在被网络取代,网络不再对应于某一具体区域,而是被纳入世界市场之中,不再受任何国家的政治限制。政治空间和经济空间在历史上第一次开始分离。这种分离与跨国公司、国际资本、国际组织(如世界贸易组织、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国际复兴与开发银行等)等日益扩大和强化的活动联系在一起,使各国经济政策和法规越来越受制于外部世界的框架条件即国际通行规则和国际惯例,迅速融于经济全球化的洪流中。在新的经济全球化巨大洪流中,经济国际化和企业经营国际化不仅规模迅速扩张,而且质量也日益提高。国际化的内容不仅包括商品、资本、劳动力等,而且包括信息、知识、技能与制造技术等。国际直接投资方式日趋多样化,影响越来越大,掀起了大规模资本流动浪潮。 对于生产力质变导致的世界经济全球化的新特征,专家学者有不同的认识。有人甚至否认这一事实的存在,认为这是某些经济理论工作者和媒体的有意炒作。然而,不管某些人承认不承认,这是客观事实,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认识世界生产力的巨大变化、把握经济全球化的新特征特别重要。因为只有这样,才能顺应经济全球化的历史潮流,自觉地发展高科技及其产业,不断提高生产力水平、综合国力和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 生产关系的巨变与经济全球化的本质 有人认为,经济全球化的本质是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全球化,主要是美国生产关系的全球化。这种观点值得商榷。笔者认为,从生产关系角度看,经济全球化本质上是全球经济的市场化,市场化把全球各国、各类经济紧密地联系在一起。 经济国际化是经济全球化的基础。经济全球化是经济国际化向全球经济纵深发展、进入高级阶段的产物,是经济国际化的高级表现形式。追根溯源,经济国际化是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产物。经济国际化于19世纪产生于欧美资本主义国家。由于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巩固和发展,无限扩大的生产经营能力,冲破国界开拓世界市场,“使一切国家的生产和消费都成为世界性的了。……工业所加工的,已经不是本地的原料,而是来自极其遥远的地区的原料;它们的产品不仅供本国消费,而且同时供世界各地消费。旧的、靠国产品来满足的需要,被新的、要靠极其遥远的国家和地区的产品来满足的需要所代替了。过去那种地方的和民族的自给自足和闭关自守状态,被各民族的、各方面的互相往来和各方面的互相依赖所代替了”。生产经营者“奔走于全球各地”,“到处落户,到处创业,到处建立联系”(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254~255页.)。这是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对经济国际化的精辟论述。但是,随着世界科技的进步和商品经济的发展,经济国际化的范围越来越广、形式越来越多、内容越来越丰富、规模越来越大。近40多年来,特别是20世纪80年代以来,一些发展中国家、新兴工业化国家、社会主义国家都纷纷扩大对外开放,实施经济国际化战略。经济国际化由资本主义国家垄断的局面早巳被打破,它不再受国家的生产关系、社会形态、政治制度、文化差异、国土面积大小的限制,成为世界经济发展的一股潮流,即经济国际化已发展为经济全球化。 在当今世界,商品、资本、服务、技术、信息、人才超越国界,在全球范围内大规模快速流动,实现世界资源的优化配置。哪里环境好、回报率高,资源就向哪里流动,谁也阻挡不住。资源的流动要靠市场。市场背后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商品和服务交换关系的总和,是不同生产资料所有者之间的生产关系。因此,从生产关系角度看,经济全球化本质上是全球经济市场化。目前,世界上几乎所有国家和地区都在发展市场经济,都在开拓国际市场。市场化使世界所有国家和地区经济逐步融合,使跨国商品与生产要素在全球流动的规模不断扩大,速度不断加快,形式日趋多样化,使世界各国(地区)经济的相互依赖性越来越强,最终形成互相依存、紧密联系的有机统一体,产生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效应。没有市场化就没有经济全球化,市场化是经济全球化的本质特征。 有市场就有竞争。全球经济的市场化使全球性竞争更加激烈、更加复杂。思想理念竞争、制度竞争、机制竞争、政策竞争和产品竞争、技术竞争、资本竞争、人才竞争交织在一起,使竞争呈立体化趋势。竞争的基础和中心环节是企业。企业之间的竞争特别是跨国公司之间的全方位激烈竞争促进了全球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和世界经济的增长,使经济全球化不断上新台阶。日趋激烈的竞争有可能激化企业与企业之间、国家与国家之间的矛盾,这就更需要各大企业之间、各国政府之间加强合作,更需要国际机构发挥越来越多的协调作用。现在各种国际组织,特别是国际经济组织越来越多,区域化、一体化经济机构也越来越多。例如WTO、IMF、OPEC、APEC等,其国际政策协调越来越重要,这也是经济全球化发展的结果。各主权国家应积极参与国际组织的活动。中国加入WTO,积极参加APEC的活动,适应了这一要求。 作为经济全球化主体的跨国公司,为了在日趋激烈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纷纷结盟。20世纪90年代以来,一些原来曾是竞争对手的跨国公司结成联盟,以对付新的竞争对手。如美国IBM公司与德国西门子公司合作开发电脑记忆芯片,美国克莱斯勒汽车公司与欧洲第二大汽车厂商菲亚特公司相互成为对方的销售,欧洲跨国公司每年缔结的合作协定成倍增加,许多中小跨国公司联合起来,共同对付竞争对手。在发展中国家,跨国公司之间的结盟也日趋活跃。目前,跨国公司广泛结盟已成为企业经营国际化的一个突出特点,反映丁跨国公司发展的一种新趋势。在跨国公司广泛结盟的同时,全球跨国并购如火如荼。据联合国贸发会议《2001年世界投资报告》测算,在过去10年里,跨国公司的全球跨国并购增加了4倍。其中,美国、欧盟的企业跨国并购最为迅猛,电信、医药和化工产业是主力军。全球跨国并购使一个个实力强大的跨国公司应运而生,因而跨国公司之间的竞争也越来越激烈。实力雄厚的跨国公司凭借最先进的技术进行的竞争称之为“超强竞争”。“超强竞争”的显著特点之一就是,谁最大胆、最迅速地打破旧秩序,谁就能获胜。用迅速大胆的行动打乱竞争对手的心态和阵脚成为获取市场份额、提高利润总额的重要途径。对手越茫然不知所措,“超强竞争者”就越有时间在对手明白过来或作出反应之前赚钱。“超强竞争者”主要在对手处于惊愕莫名或陷于瘫痪的时间内保持其优势。当对手明白过来并作出反应时,“超强竞争者”原有的优势就可能丧失。“超强竞争”的日益加剧迫使竞争各方采用最先进的技术、实行最科学的管理、利用最佳手段降低成本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从而为经济全球化增添了巨大的新动力。 经济全球化与世界经济发展不平衡 世界上没有绝对的平衡,不平衡发展是事物发展的一般规律。世界经济的发展史就是一部“不平衡—相对平衡—新的不平衡—新的相对平衡”的互动史。每一个周期从不平衡走向相对平衡,都使世界经济的生产力水平上一个新台阶,使世界经济的规模和质量产生一次新飞跃。近十几年来,全球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发展及其矛盾运动,促进了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和多方面质变。整个世界的经济技术水平大大提高,创造的物质财富大大增多。“一个由民族国家组成的世界正让位于一个由全球参与者构建的世界经济。”(注:王烈、杨雪冬:《全球化与世界》,中央编译出版社1998年版,第12页。)这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现实,任何国家、组织和个人都无法回避。但是,收益分配的不公在加剧,信息技术的“数字鸿沟”在加深,可持续发展受到日益严重的威胁,世界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在加剧。 经济全球化进程中的收益分配不公的加剧,扩大了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不平衡。据世界银行《2000/2001年世界发展报告》统计,全世界20个最富裕国家的人均收入是20个最穷国家人均收入的37倍,而40年前仅18倍;世界最富的20%的人口的人均收入为最穷的20%的人口的98倍,而40年前仅30倍。不少发展中国家在世界物质财富不断增加的历程中,却更加相对贫困,有的国家陷入极端贫困。在全球经济市场化的大趋势下,世界资源的配置和收益分配主要靠市场机制,而市场机制所关心的是“利润最大化”,不是“社会公平”。收益分配多寡的要素排列顺序是先资本、技术和知识,后土地、资源和劳动。发达国家掌握着庞大的资本、垄断着高新技术和新知识,必然获得巨大收益,发展中国家只能靠廉价的土地、资源和劳动获得微薄的收益。这是收益分配严重失衡、收入差距拉大的根本原因。世界新制度学派代表人物之一、瑞典经济学家缪尔达尔在他的《经济理论与不发达地区》一书中,提出了“循环和积累的因果原理”,以新的视角解释了地区间、国家间收益分配失衡问题。他认为,经济发展水平的差距造成了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之间的不平等,而不平等又进一步加剧了经济发展水平的差距。不平等和水平差距是相互影响、互为因果的,并且有积累性。地区间和国家间特别是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之间经济发展的巨大差距就是由这种“循环和积累的因果关系”造成的。在国际贸易中,完全靠市场的力量无法摆脱这种“循环和积累”,只会扩大差距。发达国家经济实力雄厚,科技水平高,管理先进,产品技术含量高、质量好、附加值高、竞争力强,发展中国家很难在竞争中获胜。在进行自由贸易时,发达国家依靠巨大的竞争力抢占和扩大国际市场,获取高额利润,从而带动国民经济和其他事业的发展,进而形成向上的、越来越强的“循环和积累”。而发展中国家经济技术落后,企业和产品缺乏竞争力,在日趋激烈的国际竞争中,市场不断被挤占,工农业生产逐渐衰落,从而形成经济发展下降的、越来越弱的“循环和积累”。经济全球化扩大了市场机制“优胜劣汰、扶强抑弱”的作用,必然导致收益分配的严重不公和经济发展的巨大不平衡。 不同市场经济模式的竞争同时也扩大了发达国家之间的不平衡。在经济全球化蓬勃发展的当今世界,发达国家之间的竞争是相同制度下不同市场经济模式之间的竞争,主要是美国式的自由市场经济、日本式的政府主导型市场经济、德国式的社会市场经济之间的竞争。美国经济是典型的自由市场经济,它强调遵循客观经济规律,自由竞争、自由贸易和自由放任,让市场机制充分发挥作用,以达到充分就业和资源优化配置,实现利润最大化;它强调个人自由、个人发明、个人创造、个人价值的重要性,鼓励创造、发明和创新;它强调个人利益高于集体利益,个人财产神圣不可侵犯。所以,这种模式充满生机和活力、创造性和创新性。以日本为代表的政府主导型市场经济和以德国为代表的社会市场经济模式则强调政府对经济的干预与调控,主张实行混合市场经济体制——国有经济与私有企业并存,政府调控与 自由竞争相互补充,效率与公平兼顾,自由贸易与保护贸易相辅相成。尤其是日本,政府通过产业政策和经济计划对经济活动、企业决策进行诱导和干预,依靠财政、金融、税收等经济手段进行宏观调控,通过官民协商、政企交流扶持财团发展;强调工人个人利益与企业集体利益乃至国家利益相结合,强调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国家利益,国家利益高于一切利益。20世纪90年代以来,在世界经济趋于市场化、自由化的条件下,美国式的自由市场经济模式处于优势地位,其经济保持了持续稳定增长。而强调政府主导和调控的国家包括西欧国家、日本等国则长期处于经济低迷状态。美国模式的创新性使其抢占了高新技术特别是信息技术的制高点,高新技术产业特别是信息产业大发展,从而拉大了与日本和许多欧美国家高技术和经济增长的差距,连续数年雄居国际竞争力排名之首,日本等国的位置则大大后移。据世界银行《2000/2001年世界发展报告》测算,美国GDP的年均增长率从20世纪30年代的3%提高到90年代的4%;同期,日本GDP的年均增长率从4%降到1.4%,欧盟15国中荷兰、丹麦、芬兰、瑞典的GDP增长率有所提高,而德、法、英、意等国都在下降。这使发达国家之间经济的不平衡加剧。 发展中国家的情况比较复杂,有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发展中国家,如中国;有处于转轨时期的发展中国家,如东欧诸国;有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发展中国家,如东南亚国家、拉美国家等,它们都坚定地发展市场经济,建设市场经济体制。但它们的市场经济模式不同,改革开放的政策各异,因而经济发展的不平衡也在加剧。中国、印度、智利、韩国等国经济增长速度较快,菲律宾、巴基斯坦、阿根廷、非洲国家、东欧一些国家经济增长缓慢,有的国家还呈现负增长,因而差距在不断拉大。 世界经济不平衡的加剧引发了一股又一股的反全球化运动。参加反全球化运动的成分比较复杂,其中有反对资本主义剥削的成分,反映了发展中国家人民特别是工人阶级的愿望,这对于改善贫富差距扩大的不合理、不公平状况有一定促进作用。但要真正改变世界范围内的分配不公和经济发展不平衡状况,主要应靠发展中国家顺应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趋势,制定和实施科学合理的战略和策略,促进自身经济的发展。 我国应有条件地参与经济全球化 经济全球化的蓬勃发展和质变是世界范围内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发展及矛盾运动作用的必然结果,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我国必须遵循客观规律,顺应历史潮流,积极参与。如果我国不参与经济全球化,就会受到规律的惩罚,断送改革开放的成果。经济全球化带来的社会分配不公及其发展不平衡的加剧说明了经济全球化的相对性、有限性和多样性。如果我国五条件地参与经济全球化,就可能受制于人,损害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同样会断送改革开放的成果。据此,我国必须有条件地参与经济全球化,制定和实施科学的战略和策略,趋利避害,利用国际市场和国际资源发展自己。 (一)深化改革,提高国际竞争力。参与经济全球化,必然参与日趋激烈复杂的国际竞争。国际竞争主要是综合国力的竞争。企业是国际市场竞争的重要主体。与发达国家比,我国的综合国力还比较弱,与世界上的大跨国公司比,我国企业的竞争力还不强。因此,在今后一个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我国必须把增强综合国力、提高企业竞争力作为主要战略任务来抓。其中,在国家层次上,主要是尽快转变政府职能,健全法制,完善市场经济体制,促进市场经济的成熟,为企业创造良好的生存和发展环境;同时,还应进一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大力发展高新技术及其产业,促进经济和社会的信息化,为企业科技进步奠定稳固的基础。在企业层次上,主要是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搞好信息化建设、经营管理和科技进步,提高企业的创新能力、应变能力和核心竞争力,目标是创建一批实力强大的跨国公司,依靠跨国公司参与国际竞争。 (二)全面创新,不断提高经济国际化的质量。实施经济国际化战略是参与经济全球化的重要举措。我国许多省市和行业都已制定和实施经济国际化战略,成效显著。今后,应坚持全面创新,不断提高经济国际化的质量。观念创新是全面创新的先导,面对信息技术革命和经济全球化的机遇和挑战,必须不断学习,更新观念。不但企业应树立全新的观念,而且政府也应树立全新的观念。制度创新是全面创新的基础和前提。抓制度创新,重点抓好宏观制度创新和企业制度创新两个方面,既要符合中国实际,又要符合国际通行规则和国际惯例。管理创新是全面创新的灵魂,是宏观经济和微观经济的永恒课题,必须实行科学管理、全面管理,不断提高管理的水平和层次。技术创新是全面创新的核心和内动力,必须建立健全合理机制,搞好技术开发、技术应用和技术扩散。产品创新是全面创新的载体,是竞争力的外在表现,必须不断改造传统产品,研究开发新产品,培育和宣传名牌产品,依靠名牌打天下。市场创新是全面创新的归宿,必须确立自身的科学创新模式,实现从适应市场到创造市场的转变。 (三)积极参加国际经济合作。经济全球化的新特点和新趋势意味着国际分工更细,更细的分工要求更紧密的合作。我国已经成为WTO正式成员,应遵循WTO的法律框架和基本原则,与WTO其他成员加强经济合作。在合作中竞争,在竞争中合作。 (四)牢牢把握对外开放的主动权。参与经济全球化,必须不断扩大对外开放。对外开放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必须认真贯彻实施。但是,我们必须牢牢把握对外开放的主动权,不断提高对外开放的质量和水平,降低对外依赖程度。最主要的是做好两项工作:一是学会灵活运用经济全球化的规则特别是WTO的基本原则和有关条款,发展和保护自己;二是遵循国际通行规则和市场经济规律,不断深化改革,建立符合国际规范的经济贸易体制和灵活高效的宏观经济管理机制,卓有成效地化解和消除经济全球化的负面影响。 (五)保证经济安全,维护国家主权。经济全球化从许多方面损蚀着国家经济主权,给诸多国家带来了经济安全问题。特别是信息传播全球化的发展使传统的国家观念和主权观念受到了巨大冲击,信息战愈演愈烈,直接危害着国家安全和经济主权。经济主权是国家对本国经济所拥有的最高领导权和决策权,是对国家经济利益的最高权力。而国家经济利益又是国家安全的核心。所谓保证经济安全,实际上就是保证国家经济利益和人民群众利益不受侵害,保证国民经济正常有序运行。国家主权问题不容讨论,国家主权不允许任何国家、任何集团、任何个人侵犯;国家安全和国家主权紧密相连,不允许受侵害。我们必须制定和实施科学完善的国家经济安全战略和策略,切实保证国家经济安全,维护国家主权。 (六)努力发展科教事业,积极培养优秀人才。国际竞争的实质是科学技术的竞争,归根结底是人才的竞争。谁拥有高素质的人才、控制高新技术的制高点,谁就能把握经济全球化的主动权,在日趋激烈的竞争中越战越强。经济全球化中的不平衡,主要是科学技术和人才的不平衡。贫富差距、强弱差距,主要是科技和人才的差距。因此,我国应对经济全球化的最根本的策略是继续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努力发展科技特别是高科技事业,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提高国民经济的整体素质。努力发展教育事业,积极培养各级各类优秀人才。培养人才周期较长,难以满足当前的急需,因此,在积极培养人才的同时,还应积极从国外招聘高层次的复合型人才,为我国的现代化建设服务。比培养和招聘人才更重要的是使用人才,应深化改革,强化竞争机制,健全激励机制 ,创造有利于人力资源全面发展的良好氛围,才能用好人才、留住人才。 经济全球化论文:对经济全球化趋势的理论思考 20世纪80年代以来,经济全球化再次成为支配世界发展的新趋势。这次经济全球化无论在发展的深度和广度上,还是在推进速度上都超越了以往。本轮经济全球化与早期的经济全球化最重要的区别之一,就是建起一套对全球市场开放的国际经贸规则体系:包括WTO的多边经贸规则体系,IMF和世界银行主导的金融开放与援助发展的全球规则体系,以及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建立的跨境制度规则体系。其意义在于:这是人类历史上第一次通过国际经济组织、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初步建立全球(地区)通行的国际市场规则和行为规范。 本轮经济全球化的另一个特点是,发展市场经济成为各国经贸联系的共同基础。从全球范围内看,随着东欧剧变和苏联解体,中亚、中东欧等国家开始了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体制转型;发展中国家通过对战后经济发展经验的反思,开始了由国家动员和配置资源以启动发展的体制转向了以市场为基础的体制改革;即使是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为赢得全球竞争优势,也开始对各自长期实施的市场管制、干预和保护体制进行体制结构调整。正由于世界各国对发展市场经济、加快市场化改革达成了广泛的共识,经济全球化才可能得以顺利发展。 和平与发展依然是当代经济全球化进程中的两大主题。在维护世界和平方面,现有的以国际组织、多边协定、非政府组织和地区组织构成的国际体系,长期以来一直是维护世界和平的基础。但冷战后形成的一霸多强的国际格局,使和平的国际环境存在着诸多的不确定性。“9·11”事件之后,反对国际恐怖主义成为一项主要议题,使全球多极化发展,加强国际合作出现了新的转机。在促进全球发展方面,冷战结束后,旧的国际经济,秩序已明显不适应全球化发展的需要。要重建国际经济新秩序,就必须建立全球权利和义务相平衡的约束机制(制约以实力替代规则和不遵守规则等问题),就必须确定危机发生时的全球调整责任和解决机制(全球预防危机的政策协调等问题),就必须管理和协调全球化发展中的不平衡、不稳定增长问题(全球的宏观调控),就必须建立促进发展和保护弱者利益的再调节机制等问题。这就需要建立一套新的全球经济协调体系。如果这些问题得不到及早解决,一旦各种矛盾交织激化到一定程度,全球化进程仍可能会出现逆转和倒退。 目前的主要问题之一是,谁来主导国际规则的制定。过去全球利益矛盾的激化往往导致武力和战争。随着人类社会的进步,当今的全球利益矛盾和冲突应更多采取谈判与协商的方式加以解决。即使如此,当今的全球市场机制和规则,并不能有效解决全球贫富差距扩大的问题,不能有效解决对发展中国家的经济技术援助和国际合作问题;也不能有效解决全球发展机制中的政策协调问题。如果全球贫富不均的“马太效应”日益扩大,被边缘化的国家、组织及弱势群体势必将成为经济发展不稳定的一个主要根源。因此,在当代经济全球化进程中,一方面要逐渐形成一套国际通行的市场开放规则和规范,另一方面在新规则制定时应充分考虑广大发展中国家的根本利益,同时制约用实力誊代规则的不良倾向。中国入世后,将在这两个方面对经济全球化的制度建设和新规则制定做出贡献。 二、经济全球化对世界现有体制的新挑战 经济全球化的核心是全球开放,这就必然加剧全球竞争,改变现有的国际分工和交换格局,形成对世界各国现有体制的激烈冲击。这种冲击和影响是全面、深刻的。它不仅要求世界各国进一步降低关税、取消非关税措施和开放市场,而且市场开放的范围从传统的货物市场扩大到服务市场、农产品市场、知识产权市场、金融市场、电信市场以及各类要素市场,最终实现全方位的市场开放;不仅要求有开放的市场经济体制以便利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而且要求各国经济的微观基础和财产结构对外开放,以适应企业跨国并购,建立全球生产和经营网络的需要;不仅要求开放贸易、投资和生产等经营性活动,而且要求开放各国的交通运输基础设施、通讯和金融基础设施,以适应IT革命、物流革命、组织管理革命以及推行全球供应链管理的发展需要。同时,经济全球化还要求政府的宏观经济管理体制必须是开放透明的,实行非歧视原则,并接受国际监督。在经济全球化环境中,各国的宏观经济调控体制正面临着重大挑战。 在经济全球化环境中,综合国力的较量已取代军备竞赛成为国际竞争的主要内容。发展先进生产力和增强国际竞争力,已成为各国经济发展的首要目标。这就要求世界各国的财税体制、投融资体制、贸易体制、科技教育体制进行相应的改革和调整,形成改善供给效率,挖掘增长潜力,建立公平竞争的激励机制和政策平台;就要求各国调整本国的企业制度、企业组织管理、企业创新机制,形成适应全球化的微观基础;就要求开放本国的农业、高新技术产业、金融、电信、物流等领域,发展全球竞争力。 在现阶段的全球竞争中,金融创新和跨境金融联系的不断扩大,促进了全球金融市场一体化和虚拟经济的发展,使全球化进入一个更高的发展阶段;在跨国公司的推动下,跨国并购已成为对外直接投资的主要形式;跨国公司在全球范围内配置资源,发展全球生产和经营网络,已成为全球化中“超国家”的重要力量;提升全球综合物流的运作能力,重视人才、知识管理和创新活动,已成为现代企业取得竞争能力的关键。这一系列变化,对各国经济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变革,提出了新的挑战。 民族国家在经济全球化中的地位和作用是一个重要而又敏感的问题。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从两个方面对民族国家提出了挑战。一方面是民族国家的经济主权在逐步让渡给“超国家”的组织和机构。这包括:(1)国际多边协议和规则要求民族国家的经济主权部分让渡。如WTO规定的降低关税、取消非关税措施、实施服务贸易市场准入等多边贸易协定;IMF规定的实行货币可兑换、资本账户开放以及健全国际金融监管机制等规定。(2)各种国际机构规定的经济主权部分让渡。如知识产权保护、竞争政策、劳工和妇女权利保护等,都会制 约本国政策的实施和有效范围。(3)地区一体化组织规定的自由贸易协定、经济一体化协定以及各种跨境宏观政策约束等项规定。在欧洲,已明显出现了各民族国家融合为大邦联经济体的趋势。另一方面,民族国家的经济主权正面对着微观组织变化的蚕食。如跨国公司、非政府机构以及其他微观组织形成的对民族国家政府作用的影响和制约等;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产生的跨境扩散及影响,对民族国家的传统管理方式也带来诸多的新挑战。在这种情况下,各国经济管理体制必须进行相应的调整和转变。 从历史上看,早期的经济全球化是由资本主义国家推动的,表现为资本主义的全球化。在当代,一方面传统的资本主义转化为不同的市场经济体制,如美国的自由主义市场经济,欧洲大陆的福利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以及其他国家实施的各种混合体制的市场经济;同时,全球化也把资本主义制度推向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大大拓展了资本主义国家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空间。另一方面,社会主义国家也通过市场化改革,走向市场经济。在全球化时代,发展先进生产力的同时,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制度竞争成败的关键。在这种情况下,经济全球化必然是各种不同的市场体制相互混合、相互竞争,各种体制同时并存、不断变革的时代。只要有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模式的存在,探索中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模式就不会失去其存在的价值。因此,经济全球化加剧了各种市场经济体制的竞争,各国经济管理体制能否适应未来的变化,能否通过体制创新创造出更有生命力的新体制,是一个严峻的考验。 三、经济全球化对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影响 经济全球化对中国经济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体制上。面对经济全球化趋势不断增强,科技革命迅猛发展,国际产业结构调整步伐正在加快,国际竞争更加激烈的新形势,客观上迫切要求加快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 (一)经济全球化对中国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影响 本轮经济全球化仍是资本主义发达国家主导的,这就必然涉及在积极参与全球化过程的同时,如何保持和发展中国市场经济的社会主义特性问题。在全球化时代,资本主义既处于全球化的上升阶段,同时其固有的内在矛盾也不会消失,而是在全球化进程中不断激化和爆发。因此,从长期看,社会主义将在资本主义全球化中获得复兴而不是终结。 全球化对中国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影响,一是加剧了制度竞争,必然形成进一步完善中国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压力。在没有可供借鉴的现成模式和发展经验的情况下,就迫切需要坚持实践是检验真理惟一标准的原则,从实际情况出发,进行制度创新。 二是加剧了发展先进生产力的竞争,必然形成综合国力较量的压力。这就迫切要求我们进行科技创新,加快调整束缚先进生产力发展的传统体制、机制和政策,建立与中国现阶段生产力水平相适应的、能够应对全球化挑战的基本经济制度。其中加快推进科技教育体制改革是增强中国综合国力和综合竞争力的基础。中国科技创新的重点:一方面是把国外和本国自主开发的科研成果有效地转化为先进生产力,并应用创新科技改善传统产业,发展新兴服务业;另一方面,则迫切要求提高中国的全民族文明素质,包括进一步完善中国的基础教育体系。 三是加剧了效率与公平之间的矛盾,必然加大社会经济不稳定和不平衡的压力。这就迫切要求我们加快微观基础和产权结构的改革,培育和发展一批有核心竞争能力的跨国公司,扶持和提升中小企业参与全球化的实力及能力。同时,应建立和完善公共财政体制及财政转移支付体系、社会服务和保障体系,尤其是建立和完善覆盖城镇与农村地区的全社会保障体系、医疗保健制度、扶助贫困地区及弱势人群的社会自愿援助体系;建立合理的收入分配体系等。 在中国目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尚不完善、社会生产力尚不发达的情况下,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建立能够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基本经济制度,就要从实际出发,把富民强国放在首位,充分利用人类文明发展的一切成果和发达国家创造的先进生产力来发展自己。同时,要在全球体制竞争中保持、发展和完善中国市场经济的社会主义特性。 (二)经济全球化对完善中国市场体制的影响 经济全球化带来的国内市场国际化,国际市场国内化的新变化,势必对进一步完善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产生重大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将对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产生重大影响。经济全球化扩大丁市场配置资源的边界,使大企业有条件在本国、地区乃至全球范围内选择资源的合理配置;推动了全球范围内的微观规制改革,放松政府管制巳成为各国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的重大政策调整;股东资本主义正替代法人资本主义,促使各国企业内部治理结构发生根本性的改变,这势必对僵硬的经济管理体制产生重大冲击。要适应经济全球化的新形势,不仅要求中国的社会主义市场体制进一步完善和开放,而且要求中国未来的体制对全球变化趋势有更灵活的反应能力和调整弹性。 二是将对中国的宏观调控体系产生重大影响。参与经济全球化和发展开放型经济,将导致国际经济环境的任何风吹草动,都会通过各种渠道传递到国内经济,从而影响国内宏观经济的运行和稳定。国际作用机制主要包括:(1)周期的影响。如全球经济减速甚至陷入衰退,将通过对外贸易、利用外商直接投资、股市、汇市以及对未来的预期等渠道对国内经济增长和发展前景产生严重影响。(2)政策的影响。在经济全球化环境中,占世界经济总量大的发达国家,根据本国宏观经济形势而采取的货币、财政收支、利率、汇率政策以及对外经贸政策,都会通过国际传递机制对中国宏观政策产生影响。(3)外部冲击的影响。一般情况下,外部冲击主要影响中国宏观增长态势。而在中国结构转型和大的体制调整过程中,外部冲击很可能加剧国内经济的不稳定。(4)产业的影响。当国际上出现大的结构转换时,国际产业新分工体系及产业转移,跨国公司的竞争战略调整及创新浪潮,都将对中国的产业政策和结构调整产生影响。这就要求中国及早建立适应全球化变化的新调控体系,从对内均衡与对外均衡、短期稳定与长期发展、需求变化与增长潜力等方面实施有效的宏观调控,最大限度地抵御和消除国际经济变化对中国经济的不利影响。 三是对中国经济的微观基础产生重大影响。在全球化环境中,产业和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将占据主体地位。要提升企业竞争力,就要创造更便利的企业创业环境,更宽松的企业创新体制条件,更有利于企业公平竞争的政策平台,以及以完善市场竞争环境为中心的微观规制制度。现阶段,西方跨国公司的竞争力重点已转向了服务经济、知识管理以及发展全球运营和管理网络体系的阶段;新兴市场经济国家的跨国公司,其竞争力重点也开始转向高增值制造业、应用和创新科技产业以及为大跨国公司提供配套的制造、营销与研发等领域。发展中等技术、中等增值含量的制造业,发展精细、高效,特色的多元化现代农业,发展金融、电信、物流和专业服务业以及高新技术产业,已成为中国下一步调整产业结构的重点。在这种情况下,中国的“引进来”和“走出去”战略,将转变为全球化的综合战略。这将对中国传统的微观经济管理体系提出更大的挑战。 四是将对中国金融体系产生重大影响。当前,金融一体化已成为经济全球化发展的新动力。建立在工业文明基础之上的贸易全球化规则体系,正在向建立在后工业文明基础上的全球金融市场一体化方向转变,由此将引发全球经济体系的根本变化。在金融、技术和服务成为国际竞争的新手段的条件下,如何建立有效的金融监管体系,完善包括金融衍生工具在内的风险管理市场体系,发展与国际连接的信用、结算和信息网络体系,有效打击网络诈骗和犯罪,加快金融和信息网络化基础设施建设,都对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出新的挑战。 (三)经济全球化对中国发展开放型经济体制的影响 本轮经济全球化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传统的进口替代体制或出口导向体制开始转向建立开放型经济体制。在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尚不完善的情况下,发展开放型经济体制,无疑是对中国经济体制改革提出了新的更高基准。要适应全球化发展的新形势,建立一个对内外资、内外贸、内外企业都适用的非歧视性的、公平竞争的激励机制和市场体制,既是WTO规则的基本要求,也是市场经济体制的内在要求。 从国际的一般发展规律看,建立开放型经济体制,首先要求国内有比较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这包括:运作有效的宏观调控体系,要素自由流动的统一大市场,对各种所有制经济成分都共同适用的竞争政策,比较完善的市场秩序管理规则体系。国内市场经济的一体化程度越高,建立开放型经济体制才能更有效。而中国发展开放型经济体制,则是在国内市场经济体制不完善的情况下推进的,这无疑是一个巨大的挑战。在全球化环境中发展开放型经济,比在国内完善市场经济体制具有更大的挑战性。从这个角度分析,中国加入WT0后所面对的经济体制改革的压力和难度,甚至超过了1979年的改革开放。 因此,在建立和完善开放型经济体制规则的基础上,要及早研究和制定符合中国具体国情、发展阶段和长远目标的开放经济体制改革战略。这包括:一是始终把握住市场开放不能损害中国根本利益的原则;在短期内不能形成对中国主要产业、企业、就业和国际收支的过度冲击;不能危及中国的金融安全、产业安全和制度安全的底线,做好应对预案。二是在全面履行市场开放承诺的基础上,下大气力从体制上解决阻碍中国社会生产力发展的主要因素。包括创造更加公平有效的市场竞争环境,建立产权明晰的企业制度;制定以供给效率为中心的税收、外汇、信贷、研发支持等激励机制,完善定位明确、廉洁高效的政府职能。三是研究和制定开放型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产业扶持和保护政策体系。充分利用WTO的例外条款、特别保障条款以及发展中国家特殊对待的相应条款,在履行承诺和重守诚信的条件下,通过立法、行政和社会力量,扶持和保护本国的幼稚产业、基础产业和敏感产业。同时通过立法制定相应的扶持和保护措施的执行、终止、奖惩、修订及监督程序,以及这些措施有效性的评估机制。四是要建立宏观预警、监控和保障机制,把可能发生的外部冲击、内部不确定性扰动以及中长期结构转型时期的风险,控制在可预期的范围内。同时,进一步完善微观的风险管理体制,包括建立抵御外汇风险、资产风险、价格风险等风险的管理工具。 四、经济全球化对中国经济体制改革提出的新要求 首先,经济全球化要求我们加快政府职能和管理体制的转变。在全球化竞争中,体制竞争是第一位的。要建立有利于参与经济全球化的体制软环境,政府职能转变是其中重要的一环。这就要求我们以加入WTO为契机,把企业应享有的权利和义务尽快地归还企业;把政府的职能真正转变到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上来,加快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规范和完善。目前,中国现行的政府管理方式和政策手段,在许多方面还不适应这个要求。包括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没有完全确立起来,一些地方、部门保护主义比较严重;政府职能定位不够清晰,缺位和越位现象并存,行政管理体制、方式在许多方面不符合应对全球化的基本要求;市场经济中出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缺乏法律规范和保障,经济运行和管理中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还比较严重。如果这些问题得不到及时调整、清理和解决,将严重制约中国企业应对外部竞争压力的能力。因此,加快政府职能和管理体制的转变,建立适应全球化的市场经济新体制,在未来5-8年是一个严峻的考验。 其次,经济全球化要求我们建立新的产权结构。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一方面要求继续坚持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也就是要有助于巩固和发展中国现阶段所实行的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另一方面又要求所有制结构是开放的,在保持公有制主体地位的前提下坚持所有制结构的多样性和开放性。在参与经济全球化过程中,会有更多的外资企业到国内来投资办厂,并且会同更多的国有企业和非国有企业组成各种形式的合资企业。因此,只有不断调整和完善所有制结构,保持所有制结构的开放性,才能适应经济全球化进程中外国企业到国内投资的需要。实际上,包括外资经济在内的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开放经济条件下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仅要有利于加快国有经济布局的战略性调整,发挥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主导作用,发展多种形式的集体经济,也要有利于支持、鼓励和引导民营、个体以及外资企业的健康发展,对不同所有制企业实行同等待遇,为各类企业的发展创造平等竞争环境。除关系国家安全和经济命脉的重要企业要由国家控股外,鼓励非国有制企业、个人和境外投资者以适当方式参与国有企业改制,形成混合所有制企业。 再次,经济全球化要求我们建立新的宏观调控体系。在全球化环境中,进一步加强国家对经济运行的宏观调控及相关立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避免无序恶性竞争对经济发展的负面影响,防范经济、金融风险。在开放经济条件下,国家对经济进行宏观调控的难度更大、范围更广、任务更加艰巨,不仅要考虑国内经济发展的需要,更要考虑国际经济环境变化对国内经济的影响,要以更加开阔的视野来确定宏观经济调控目标,进一步完善和增强宏观调控手段,防范和化解国际经济金融形势变化对国内经济可能产生的不利影响,保持宏观经济的对内均衡与对外均衡,促进国内经济的健康发展。 最后,参与经济全球化还要求建立和完善同国际接轨的市场经济体制,使之既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又有利于开放型经济的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其他市场经济的差别,主要在于基本经济制度的不同。除了基本经济制度的不同之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同其他市场经济在经济运行机制以及宏观调控方式等方面具有很多共同点。随着中国改革开放进程的加快和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必须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仅要进一步开放市场,建立和完善全国统一、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体系,而且要按照世贸组织的基本原则建立同国际接轨的市场经济规则,便于企业参与国际竞争和开展国际经济合作。 五、完善中国的涉外经济体制 在参与经济全球化进程中,必须进一步改革和完善中国的涉外经济体制,在外贸体制、利用外商投资和扩大对外投资,汇率制度和形成机制,以及资本项目的逐步开放和人民币可兑换等方面按照国际通行规则进行改革和完善。 首先,在外贸体制改革方面,要根据中国社会经济发展、结构调整的需要以及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承诺,逐步降低关税、减少数量限制和规范配额管理,按照非歧视原则对外国产品和服务实行国民待遇。同时要借鉴和采用国际标准,推进技术性贸易措施体系建设,有效实施健康、安全、卫生和环保等方面的检查检疫和疫情监控,防止有害物质和生物通过贸易渠道入境。针对当前发达国家贸易保护主义措施,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反倾销、反补贴以及保障措施等手段,加强对外国反倾销、反补贴的磋商和应诉,维护中国企业在国内外市场上的合法权益。实行外贸经营资格登记制度,逐步实现放开各类企业的外贸经营权,同时要建立和完善对外经济贸易体系,发挥中介组织的作用。为适应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要求,当前迫切需要抓紧制定和完善对外贸易法律法规,增大对外贸易政策的透明度,建立健全符合国际通行规则和中国国情的对外经济贸易体制。 其次,在利用外资方面应继续把吸收外商直接投资作为重点,进一步完善利用外资政策, 改善投资环境,逐步对外国投资企业实行国民待遇。按照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承诺,有步骤地开放银行、保险、电信、外贸、内贸、旅游等服务领域,对外商投资企业逐步实行国民待遇,制定统一、规范、透明的外商投资准入政策。除关系国家安全和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或企业外,取消对其他企业外资持股比例限制。鼓励外商特别是跨国公司参与国有企业的改组改造,投资高新技术产业和出口型企业,促进中国产业结构调整和技术水平的提高,积极探索利用收购、兼并、风险投资和投资基金等各种方式来促进利用外资和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采取鼓励政策引导外资更多地投向中西部地区的老工业基地改造、基础设施建设、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矿产和旅游资源开发、优势产业发展等。继续合理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用好银团贷款、融资租赁、出口信贷等国际商业贷款。强化外债的全口径管理,加强外债的监测和短期资本监管,保持合理的外债规模,优化债务结构,健全责权利统一的借用还机制,防范债务风险。 再次,实施“走出去”战略,鼓励有实力的企业到国外去投资办厂,充分利用当地的资源和市场发展跨国经营,带动产品、服务和技术出口,促进国内成熟产业和过剩生产能力向外转移,拓展经济发展的空间,提高企业适应经济全球化趋势和主动参与国际经济合作的能力。通过在境外合作开发国内短缺资源,促进国内产业结构调整和资源置换,为经济的长期发展提供必要的资源保障。实施“走出去”战略,必须在体制上和政策上予以保证和支持。重点是建立健全对外投资服务体系,在金融、保险、外汇、财税、人才、法律、信息服务、出入境管理等相关领域提供必要的便利和支持。同时,也要完善境外投资企业的内部管理机制,加强和规范对外投资的监管,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和资本外逃。 最后,进一步改革和完善外汇管理体制及汇率制度,稳步推进资本项目的自由化,在坚持以市场供求为基础的、单一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的同时,逐步完善汇率形成机制和实行更加灵活的汇率政策,为人民币最终实现完全的可兑换创造条件。随着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和对外开放水平的提高,外国的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和投资基金也会逐渐进入中国市场,而国内金融体制的进一步改革和资本市场的不断发展也为扩大利用资本投资创造了必要条件。逐步开放资本项目下的资本流动并最终实现人民币的自由兑换,既是发展开放型经济的大势所趋,也是中国经济融入世界经济主流的必然要求。当然,资本项目的开放也意味着中国的金融市场最终将成为全球金融市场的一部分,国际金融市场和资本流动的风吹草动会更加迅速地波及国内,从而要求进一步加强对资本流动的监测和监管,实行更加灵活的汇率政策,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经济全球化论文:再度审视21世纪经济全球化问题 [摘要]全球经济一体化是一个不可逆转的发展过程,认识与了解这个过程中的特点、将产生的冲突、矛盾,以及我们的付出和所得,是我们顺应经济全球化大趋势、选择适合我国特点的发展策略的关键之所在。 [关键词]经济全球化 趋势 代价 冲突 策略 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发展趋势 世界经济的发展,越来越清楚地呈现出五种趋势:全球化、区域化、信息化、自由化与市场化。信息化主要是以信息技术为主导的科技革命正在带动世界经济步入信息化的时代。信息技术和产业的发展不仅推动了各国的经济发展,也有力地促进了经济全球化的进程。尤其是计算机互联网络的广泛应用,大大加速了信息传递和世界金融与贸易市场的运转速度。自由化主要是指世界贸易和投资的自由化。 1995年1月1日WTO的建立,标志着一个以贸易自由化为中心的多边贸易体制框架的建立及全球有组织的自由贸易新时期的开始。APEC在促进亚太和全球的贸易与投资自由中也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市场化则主要是指原中央计划经济国家在经济转轨中的市场取向。尽管这些国家在经济转轨方面采用的方式不同,成效也差别很大,但经济市场化程度都有所提高,从而有利于与国际市场的接轨和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以信息技术为基础的经济全球化仍将是世界经济发展的主要特征。经济全球化进程在21世纪将进一步加快。这是因为:其一,科技革命正在迅速发展,许多科技领域,如信息技术、生物技术和生命工程、新能源技术、纳米技术等正在取得不断的突破,并应用于生产。由于各国的优势领域不同,客观上要求加强全球经济技术合作。其二,冷战后,妨碍各国进行经济合作的政治樊篱正在逐渐消失,发展中国家和新兴国家都在推动市场经济改革,妨碍全球经济合作的经济体制性障碍大大削弱。其三,全球经济可持续发展面临的大量问题,要求开展广泛的国际合作,而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又为进行这种合作提供了越来越完备的手段。从2O世纪,9O年代初开始的经济全球化历史进程,将在21世纪里以更加迅猛的发展速度对世界各国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生活产生深远的影响。集中表现在以下 9个方面。 1、科学技术进步在经济增长中的作用将进一步提高,全球性的科学技术竞赛将进一步加剧。制定正确的科技发展战略,选择适合本国特点的科技发展模式,是各国在新世纪所面临的重要课题。新世纪的领先者仍将是掌握先进科技者。这其中网络技术将极大地改变人类的生产和生活方式。互联网的普及提供了加强各国经济联系的新纽带,互联网将不断提高金融、贸易、企业全球经营的效率和质量。知识将成为新世纪生产要素中的一个独立成分。哪个国家能在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方面走在世界的前列,这个国家就能在新世纪的国际竞争中掌握主动。 2、国际贸易将有力地推动经济全球化和地区经济一体化。半个世纪以来,世界贸易的年均增长速度比世界GDP年均增长速度高一倍以上的趋势,在新世纪将继续延续下去,这一趋势的长期的量的积累,已使国际经济关系乃至国际政治关系发生了某种质的变化。贸易和投资的相互促进,共同推动国际分工和各国产业结构的调整、升级,这一趋势,将随着金融全球化而不断得到新的推动。此外,国际贸易在新世纪将推动地区经济一体化组织的继续发展,国际分工将进一步深化,国际贸易将维持较高增长速度。 3、跨国公司直接投资将继续迅猛发展,跨国公司将持续推动企业的跨国兼并浪潮。企业的跨国兼并是优化资源配置、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是规模经济的需要。企业的跨国兼并也打破了民族国家的壁垒,模糊民族国家的经济界线。各民族国家在经济上的相互依赖,越来越呈现出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局面。跨国公司日益成为世界生产的主要组织者。 4、金融业在全球经济生活中的作用举足轻重。①从20世纪80年代后期开始的资产证券化,已成为国际金融市场的一个显著特征,资产证券化对投资者来说增加了投资机会,多了选择种类;对金融机构来说,改善了资产流动性,提高了资金周转效率;对整个市场来说,扩大了市场规模,增加了市场活力。证券市场对全球资源配置所起的支配作用将得到进一步的加强。②金融全球化,资金可以在国际间自由流动,交易的币种和范围超越国界。具体包括:市场交易的国际化、市场参与者的国际化。金融全球化促进了国际资本流动,有利于资源在国际范围内的合理配置,促进了世界经济的共同增长。③金融自由化,是从20 世纪70年代开始发达国家逐渐放松对金融活动的管制甚至取消一切管制措施。自由化极大地促进了资本的国际自由流动,有利于资源在各国间的合理配置,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国际贸易的活跃和世界经济的发展。资产证券化、金融全球化和金融自由化是相互促进、相互影响、共同发展的,它们的共同作用,使得金融业在世界经济中的作用越来越大,甚至占据主导地位。 5、世界经济组织的作用日益加强,如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WTO、OPEC、APEC等。此同时,改革世界经济秩序的呼声也越来越高涨。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在各国际组织的内部或外部的斗争将非常激烈。一方面,发展中国家应该遵守和维护现存国际经济组织的权威。另一方面,发展中国家应加强相互之间的协调,打破少数大国对国际组织和国际经济规则制定权的垄断与控制,积极推动对现存国际经济组织的改革与发展。 6、全球范围内的收入不平等将进一步加剧,人类社会还将面临严重的贫困问题和环境问题。可持续增长应成为各国政府经济政策的主要目标。然而,如何实现增长模式的转换仍是各国政府所未能解决的问题。 7、区域性经济合作与经济区域一体化趋势将进一步加强。世界经济区域化(或称区域集团化)的进展自80年代中期以来也明显加快。1984年4月,欧共体与欧洲自由联盟国家提出了建立“单一欧洲经济区计划”。1993年1月1日,欧共体即按1985年6月的协议如期在1992年底建立了实行商品、劳务、资本和人员自由流动的内部统一大市场。 1991年12月欧共体还决定建立欧洲经济与货币联盟,并从 1999年1月1日起发行欧洲统一货币--欧元。2002年7月1日欧元的惟一法币地位最终得以确立。在北美地区, 1994年1月已在美、加自由贸易区的基础上吸收墨西哥加入而建立起北美自由贸易区(NAFTA)。在亚洲,东盟已建成具有10国的“大东盟”。现在东盟正计划到2003年前建成东盟自由贸易区(AFTA)。亚太经济合作组织(APEC)并已决定将原先的18个成员增加到21个。亚洲金融危机所提供的一个重要教训是,在全球化的条件下,一个国家或经济体很难独自抵挡实力雄厚的国际资本的冲击。而现有国际经济组织(如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又难以或不愿意对受到冲击国家提供及时的帮助,或这种帮助的条件无法令人接受。在这种情况下,地域上接近的国家不可避免地把希望寄托在邻国(或经济体)之间的相互帮助上。 8、经济风险的全球化。经济全球化使世界各国在经济上日益相互依赖、相互渗透。这就使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经济震荡可以迅速波及全球。国际互联网络的发展,加快了这种经济风险的传播速度。这就要求世界各国加强国际合作,共同防范各种可能的风险,缩小其对全球经济的破坏程度。金融风险的防范,将是21世纪国际合作的一大主题。经济霸权主义和经济利己主义有可能使一部分经济落后的发展中国家在经济全球化进程中被“边缘化”,这是经济全球化在21世纪面临的另一个主要风险。防止这种风险的惟一正确途径是实现国际经济交往的民主化和国际经济结构的多极化。 9、经济全球化的政治社会影响。经济全球化在21世纪的不断深化,将不断加深各国经济的相互依赖、相互渗透,使各国间的共同利益不断增加,这样,必然有利于维护世界的和平,促进世界的发展。经济全球化使各国领导人和政府的政策选择余地缩小,这必然有利于形成国际关系的民主与合作气氛。最后,经济全球化对民族文化的冲击。从积极方面看,外来文化可以丰富本国的文化,带来更健康、更现代化的生活方式、伦理道德。从消极方面看,外来文化中的颓废主义、黄色文化、利己主义甚至邪教也会在不长的时间内在一个国家里像瘟疫一样传播开来,破坏一个国家的民族凝聚力。如何在国际文化交流中趋利避害,是世界各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必须解决的问题。 二、经济全球化的代价 经济全球化在给各国带来经济利益的同时,也付出了相当的代价。 代价之一:全球经济的不稳定将成为一种常态。在经济全球化过程中,各国经济的相互依赖性空前加强。不少国家的对外贸易依存度已超过30%,个别国家则达到了50%-60%。在这种环境下,经济波动和危机的国际传染便成为经常性的而且是不可避免的事情。任何一个国家的内部失衡都会反映成为外部失衡,进而很快影响到与其具有紧密贸易和投资关系的国家,最后极有可能将所有国家不同程度地引入失衡与危机的境地。1997年泰国的汇率危机,很快传染到整个东南亚地区以及韩国和日本,从而形成严重的地区性金融危机,随后又波及俄罗斯和拉美地区,形成了事实上的全球性金融动荡。国际游资的存在肯定是全球经济不稳定的重要根源之一。作为一种超越国界的巨大的金融力量,国际风险制造者一次又一次地扮演了全球性金融动荡的制造者或推动者,扮演了危机传染的主要媒介物。60年代的美元危机,70年代初布雷顿森林体系的瓦解,80年代初的拉美债务危机,90年代初的欧洲货币体系危机,1994年的墨西哥汇率危机,1997年的东南亚金融危机,每次都令人震惊地表现了国际游资的巨大破坏力。自60年代起,尽管各国经济学家们一直在探索对国际游资实施控制和监管的方法,许多深受游资冲击之苦的国家也曾努力加强资本管制。但总体而言,这些探索和努力收效并不明显。一个根本性的原因在于,在全球经济、贸易迅速一体化的环境下,资本管制的有效性正在不断下降,国际游资可以利用各种渠道方便地绕过或躲避资本管制。 代价之二:各国经济主权的独立性正面临日益严峻的考验。欧盟经济体发展的历程表明,随着一体化程度的逐步提高,各成员国经济主权独立性则不断下降。从早期的关税同盟,统一农产品价格、汇率联合浮动,到单一货币欧元出现以后的统一金融政策,无不说明各成员国的财税和货币主权已逐渐让渡给超国界的欧盟协调机制。而这种经济主权的让渡曾使许多成员国付出不小的代价,甚至多次危及欧盟经济体的存亡。对于欧盟以外的世界其他国家来说,在经济全球化的过程中,其经济主权(特别是在财税和货币政策方面)的独立性,同样面临越来越严峻的考验。这种考验大致有两种不同的形式。一种是经济主权的主动让渡。从关贸总协定(现为世界贸易组织WTO)的历次减税和贸易自由化谈判,到发生金融危机的国家为了得到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援助被迫进行的经济调整,都是一定程度上的主权主动让渡。总体而言,这种让渡对于有关国家来说是有利的,因为它们能够从中得到期望的各种回报。另一种是跨国私人经济力量对经济主权的侵蚀。其最为典型的例子就是跨国公司。由于跨国公司的战略目标很少会同东道国的经济发展目标完全一致,因而它们对于东道国为了实现既定的发展目标采取的许多政策措施经常表现出一种本能的抵抗和规避。利用转移定价进行合法避税已为世人熟知,通过这种手段或其他渠道在国际间进行大规模资金转移对东道国货币金融政策的消极作用同样难以让人忽视。许多国家的经验表明,在汇率动荡时期,跨国企业常常是大规模货币投机的主要责任者。显然,在经济全球化过程中,大量利用外国直接投资的国家在这方面付出的代价应当引起人们高度重视。 自上个世纪90年代初以来,随着各国资本帐户的逐渐开放,不少国家(特别是新兴市场国家)的货币政策独立性受到严重挑战。在资本流动日益自由化的形势下,这些国家感到了保持货币政策独立性和维持汇率稳定之间的激烈冲突,同时也深深感受到了保持货币独立性的艰难和巨大代价。1992-1993年导致英镑退出欧洲汇率机制的欧洲货币体系危机、1994年的墨西哥比索危机、1997年的泰国汇率危机、以及巴西汇率动荡、2002年年初阿根廷的货币危机,十分清楚地表明了这种冲突和由此产生的连带反应。在上述危机过程中,几乎每个国家最终都勉强保持了货币政策的独立性,但同时在汇率动荡方面付出了巨大的代价。事实上,对于在资本自由流动条件下一国能否保持货币政策的独立性这个问题,早在6 0年代初,马库斯·弗莱明和罗伯特·蒙代尔曾在各自的论文中先后谈到,资本完全流动的条件下,一国将面临货币政策独立性与汇率稳定两者之间的明显矛盾。他们认为,一国政府最多只能同时实现下列三项目标中的两项:完全的资本流动性、货币政策独立性和固定汇率制。上述结论被后人称为“蒙代尔三角”。这个分析框架清楚地显示,在经济全球化过程中,资本的自由流动不可避免地会成为一种基本经济现象,因此,一国要想保持汇率的稳定,必须在一定程度上向跨国私人资本让渡货币主权,或者必须以汇率的经常性动荡换取货币主权的独立。 代价之三:全球范围内的贫富差距正进一步扩大。如前所述,经济全球化本质上是一个全球范围内的市场化过程。这个过程中,竞争创造了效率,同时也使财富越来越向少数国家或少数利益集团集中,导致贫富差距的扩大。据世界银行统计,1983年低收入发展中国家的人均国内生产总值为高收入发达工业化国家人均国内生产总值的2.4%,即后者等于前者的43倍;到了1994年,这一比例降低为1.6%,即后者为前者的62倍。造成这种差距扩大的具体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有两个因素不容忽视。其一,是经济全球化的利益分配不均衡。虽然我们已经说明,几乎所有参与全球化过程的国家在不同程度上从中受益,但并不意味着利益均沾。事实上,作为资本和先进技术的主要拥有者,发达国家总是处于全球化的中心地位。这种相对优势使它们在价格制定方面具有主导权,不可避免地会使它们在与处于边缘地位、作为劳动主要拥有者的发展中国家进行交换时获得更多的利益。其二,是名义汇率下降导致的国民生产总值名义值的减少。在过去10多年里,由于种种原因,许多发展中国家的名义汇率出现了不少程度的下降。在一些发生危机的国家。货币的名义贬值自然使国民生产总值的名义值减少。如1997年东南亚金融危机中泰国、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等国高达20%-50%的货币名义贬值,就使它们的国民生产总值名义值倒退了10年(贺力平,1998)。况且,由名义贬值引起的实际贬值又将导致贸易条件的恶化,进而在国际交换中付出更大的代价。 代价之四:是人类居住环境的退化和恶化。市场化(特别是发展中国家建立在过度消耗资源基础上的市场扩张)、城市化、财富的不合理分配、富者的过度消费及其消费模式的“传染”、“普及”效应,是地球环境退化和恶化的主因。经济全球化意味着世界劳动分工和布局的大转移,发达国家已专注于高附加值的非污染的知识产业,而发展中国家则成了工业制成品和资源密集实物产品的主要产地,成了全球环境代价的主要承受者。许多发达国家和全球性公司不但没有为地球环境恶化承担更多责任,反而自私地推卸责任。 三、全球经济一体化过程中的观念价值冲突 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过程中,必然会导致各种各样的价值与观念的冲突,甚至尖锐的利益对立。 其一是经济价值的冲突。经济全球化进程存在着一个悖论:世界经济一体化进程愈推进,民族的经济利益问题愈突出。在经济全球化过程中,发展中国家通过吸收外资,引进先进技术,更新产业结构,促进了本国的经济发展。而发达国家通过在发展中国家拓展新的市场,利用廉价的人力资源和丰富的自然资源来降低生产成本,缓解了发达国家面临的生产相对过剩和国内需求相对不足的矛盾。在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虽然存在着这种互补互利的一面,但也存在着经济利益尖锐冲突的一面。强势国家与弱势国家在经济全球化过程中的收益不均现象十分严重。据绿色和平组织的报告,发达国家以每年5000万吨的规模向发展中国家转移有毒或危险的废物,把发展中国家变成自己的“垃圾场”。据联合国有关机构统计,世界上绝大部分有毒污染是发达国家造成的,20多个发达国家生产了占世界95%的有毒垃圾。全球化的“污染转移”严重影响了发展中国家的可持续发展进程。资本的全球性流动,加剧了各民族之间的竞争。民族利益是同民族的生存和发展的空间联系在一起的。世界的资源和空间是有限的,这势必引起民族利益的冲突;市场竞争是残酷的,弱小或落后的民族在其经济发展中必然要受到严峻的挑战。幻想经济全球化会带来资源的合理配置而放弃自我保护,只能导致毁灭性的灾难。如若不利用经济全球化带来的先进科学技术和先进的管理经验及管理制度,迅速发展本国的经济,增强竞争能力,就难免在经济全球化进程中再度落伍。 其二是政治价值的冲突。经济全球化进程中的经济利益的冲突决定了政治利益的冲突,这主要通过两个方面表现出来。一是资本的扩张导致政治的扩张。少数发达国家为了实现资本在全球范围内的自由流动和最大限度地拓展世界市场、攫取别国的自然资源和人力资源,必然要在国际政治舞台上充当霸主。由少数经济和政治大国挑起、操纵或发起的名为捍卫“人权”或“道义”的国际争端、侵略战争闹得全球不得安宁。许多发展中国家为了维护本国或本民族的利益,对霸权主义发出了“不”的抗议。二是经济全球化对国家主权原则产生了冲击。高科技手段、市场经济和资本扩张超越了国家的疆界,超越了民族相互隔离的界限、个性、差异,增强了世界的统一性、整体性。与此同时,民族国家原有的稳固地位受到了挑战:跨国活动和跨国主体的急剧增加,超越了国家传统意义上的主权和边界。一些西方学者以资本无祖国为前提,推导出国家无主权的结论,鼓吹“国家主权过时论”、“国家主权消失论”。这种观点为少数发达国家干涉别国内政、肆意践踏别国主权提供了辩护。事实上,各个民族国家都拥有自己的主权。在一定范围内与世界经济接轨,对外开放,并不是放弃国家主权。经济全球化并没有导致国家主权的弱化。越是彼此尊重各个国家的主权,加强协作,就越有利于国际争端的解决。相反,如果不尊重别国的主权,或者不注意保护自己国家主权的安全,就会对别国或者本国利益带来危害。 其三是文化价值的冲突。在经济全球化进程中,科学技术的发展和资本的全球性流动为文化的广泛而迅速的传播提供了载体、工具和渠道,促进了各民族之间的文化交流与学习。但是,经济全球化没有也不可能造成全球文化的“同质化”。事实上,在一些生活方式、文化观念越来越被人们所共同接受的同时,某些文化上的民族差异性乃至对立不仅没有被消除,反而比以往更加明显或突出。文化观念的冲突主要表现在意识形态或政治价值观念的冲突上。西方的意识形态反映了发达国家的经济利益和政治利益的要求。一些发达国家试图把自己的政治价值观念强加给发展中国家,对发展中国家不仅搞经济和政治的扩张和侵略,而且进行文化扩张和文化渗透,从而强化而不是削弱了觉醒的民族文化意识。文化的发展具有特殊的规律,它同一定民族的传统紧密联系在一起。越是具有民族性特点的文化,往往越具有文化的价值和生命力,因而也就越能走向世界。民族隔阂的消除,不仅不会削弱文化的民族性,反而会大大地加强全人类文化的“差异性”,使人类的思想文化和精神生活更加丰富多彩。 我们的对策。对于经济全球化进程及其作用的两重性和现实中的种种价值冲突,我们应该有所为,有所不为。要善于利用经济全球化进程提供给我们的机遇和有利条件,积极利用外来的资金、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管理经验,积极发展我们的经济,增强国力和参与国际竞争的能力。同时又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尽量避免和减少经济全球化进程中的消极影响和危害因素,努力保护和促进民族经济的发展,保护国家的主权和安全,保持社会主义制度的优势和中华民族文化的传统和优势。 经济全球化论文:经济全球化下影响发展中国家经济安全的因素分析 【内容提要】发展中国家参与经济全球化的起始条件是决定其经济安全的内在因素;发达国家推行经济全球化的战略意图和政策举措是影响发展中国家经济安会的深层因素;经济全球化是影响发展中国家经济安全的环境因素。文章在此基础上对发展中国家经济安全的内涵进行探讨。 【关 键 词】经济全球化/发展中国家/经济安全 【 正 文】 一、发展中国家参与经济全球化的起始条件是决定其经济安全的内在因素 近年来,经济全球化呈现加速发展的趋势,越来越多的发展中国家融入到经济全球化的大潮之中。世界政治、经济形势的深刻变化使国家安全的内涵出现了新的变化,国家经济利益和国家经济竞争力随即上升至国家安全的优先位置,国家经济安全开始成为国家安全的核心。 对发展中国家经济安全的认识应首先从其参与经济全球化的起始条件上去把握。因为发展中国家的起始条件既是其参与经济全球化的基础,也是决定其经济安全内容的重要因素。从经济安全的角度看,发展中国家起始条件上的不利因素主要有以下几项: 1、市场经济的不完善。现代市场经济通常具备如下特征:市场结构完备,生产要素和产品流动无障碍;市场竞争充分、公平并有统一的规则;价格信息充分;市场活动主体的产权明晰。对照上述特征,不难发现发展中国家目前市场经济具有很大的不完全与不完善性。以中国为例,市场经济的不完全与不完善具体表现为统一的国内市场尚未形成,各地区自给自足现象十分严重,国内市场被分割为许多狭小的封闭性地方市场,产品和生产要素流通不畅;生产要素市场建设步伐缓慢,各种生产要素进入市场的程度、各种要素市场放开的程度和完善程度明显滞后于经济发展的需要;国内市场竞争规则缺乏公平性与统一性,不同经济成分发展条件不平等;地方保护主义使区际贸易壁垒名目繁多;国有企业产权制度的改革仍在探索之中,国有企业预算软约束和“内部人控制”的问题十分突出。发展中国家市场经济的不完全与不完善对于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安全极为不利。按照经济学理论,在一个竞争不公平且不充分的市场条件下,价格体系的扭曲是不可避免的。价格信号的失真会使价格失去真实反映资源稀缺程度的作用,其后果是造成资源配置的低效率。市场竞争的不公平还会抑制优胜劣汰规律的作用,不利于发展中国家培育自己的明星企业和发展自己的优势产业。 2、社会保障机制建设步伐缓慢,尚不能满足维护国家经济安全的需要。发展中国家参与经济全球化必须具备一个发达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然而,从目前发展中国家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实际情况看,尚有两大突出问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一是社会保障基金的来源渠道不畅,部分国有、民营和外资企业不能按时足额为职工缴纳养老和医疗保险基金,致使职工的切身利益得不到应有的保障,全社会筹集到的社保基金难以满足其承担的义务要求。二是社会保险机制的覆盖面过窄。部分城镇下岗职工、农业剩余劳动力仍被排除在社保机制之外,包括城镇下岗职工、待业人员和农业剩余劳动力在内的低收入人群的大量存在,是影响发展中国家社会稳定和经济可持续发展的一大隐患。 3、发展中国家金融体系的脆弱使其面临的金融风险压力增大。发展中国家金融体系的脆弱主要表现在外债负担重、国有银行不良资产比例高和金融市场开放步伐过快等三个方面。以墨西哥和韩国为例,1992年墨西哥外债达1060亿美元,1994年墨外债占国内生产总值的35%。1997年10月底,韩国外债总额达1100亿美元,其中2/3在一年内到期。外债负担重是造成这些国家汇率低估、货币贬值的重要因素。而国有银行不良资产比例高的情况在中国比较明显。1995年底,中国国有银行总贷款为4万亿元,其中9000亿元是呆账,约占总贷款的22.3%。高不良贷款率使中国银行系统显得脆弱。此外,发展中国家(如泰国、印尼、马来西亚和墨西哥)金融市场的过早开放客观上为国际金融投资活动提供了便利条件。数量庞大的国际游资始终是威胁发展中国家金融安全的一大隐患。 二、发达国家推行经济全球化的战略意图和政策举措是影响发展中国家经济安全的深层因素 发达国家积极推行经济全球化的目的是服务于资本的全球扩张,攫取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剩余,巩固和提高其优势竞争地位。发达国家战略意图从本质上看具有“争夺性”和“霸权性”两种属性。争夺性表现为发达国家借经济全球化不断迫使发展中国家开放市场,加快进行经济渗透以此来争夺发展中国家的资源和市场。“霸权性”是指巩固和提高发达国家在文化、政治、军事、经济等领域的“霸权”地位。发达国家推行这项战略的政策举措有:维护现有的“中心”与“外围”的国际分工体系;技术封锁;把持国际游戏规则的制定权。在维护和加强“中心”与“外围”的国际分工体系上,发达国家凭借其拥有的“经济技术优势”、“创新优势”和“国际规则优势”将发展中国家置于国际分工梯度的中低层次,而将自己放置在国际分工梯度的高阶梯位置,以此来形成能使国际分工利益更多地向发达国家倾斜的国际分工格局。这样的国际分工格局对发展中国家极其不利,它不仅使发展中国家获利较少,而且还在事实上形成了发展中国家经济对发达国家的高度依赖性,这会严重削弱发展中国家抵挡发达国家传递经济危机、维护自身经济安全的能力。在技术封锁上,发达国家严格管制高新技术向发展中国家转移。据统计,世界最大的569家企业(基本上属于发达国家所有),只有10.6%把技术创新放在国外。在经济全球化进程中发达国家一直把持着游戏规则的制定权。如世界贸易组织的“绿色会议室”小圈子商议制度,能够“入室”商讨制定游戏规则的绝大多数是发达国家。这实际上等于剥夺了大部分发展中国家对制定和修改游戏规则的发言权的决策权。因此,现行国际游戏规则一直带有明显的偏向性和不合理性,它偏重照顾的是发达国家利益,而忽视或损害的却是发展中国家利益。 三、经济全球化是影响发展中国家经济安全的环境因素 经济全球化深刻改变了世界经济的运行环境,当代世界市场变得更加开放、竞争更加激烈;资本、技术、信息、人才等生产要素跨国界流动更为便利。世界经济的联系方式已从过去以国际贸易为主,转向以资本跨国界流动为主、国际贸易迅速扩大的新的发展态势。与世界经济联系的加深,使发展中国家在分享经济全球化带来的机遇同时,也面临着更大挑战。这种来自经济全球化方面的挑战从发展中国家经济安全的角度看,集中体现在发展中国家控制生产要素跨国界流动能力的减弱和保护市场能力下降两个方面。这种推断基于以下两点: 1、市场经济体制的全球推广,为生产要素所有者自主决策提供了制度保障,而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水平的悬殊,为生产要素跨国界流动提供了利益诱因。生产要素跨国界流动是资源所有者做出的经济选择行为,这种选择行为是建立在成本——风险——收益分析基础上的。对资本而言,规避风险,寻求收益的最大化是其进行跨国界流动的决定因素;对人才而言,是否进行跨国界流动取决于其流动的预期收益与流动的机会成本的比较,当人才由跨国界流动而获得的异国就业收入远远高于其在流出国工作收入和流动费用时,人才跨国界流动的现象便会增多。由经济全球化而带来的市场经济体制的全球推广则为资源所有者的自主决策提供了制度保障。从现实情况看,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距和生产要素收益水平的悬殊,会为发展中国家稀缺生产要素流向发达国家提供利益诱因。由此可见,市场力量的作用和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水平的差距,是发展中国家控制生产要素跨国界流动能力受到削弱的一个重要因素。 从政策因素看,发展中国家控制生产要素跨国界流动能力和保护市场的能力均面临着严竣挑战。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发展中国家面临的市场开放压力越来越大,开放市场的时间表已基本确定,发展中国家通过政策的作用来达到控制生产要素跨国界流动越来越显得无力。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加入世贸组织议定书》于2001年12月11日开始生效,根据议定书的规定,中国承诺:关税减让的实施期最长可到2008年;逐步取消400多项产品的数量限制,最迟可在2005年1月1日取消;服务贸易的市场开放在加入后1至6年内逐步实施。又如:根据《北美自由贸易协定》,墨西哥政府承诺自1994年1月1日起,墨西哥将在10年内完全取消彼此间的农产品关税;在7年内取消对美、加银行及保险公司的限制,在10年内取消对证券公司的限制。韩国的市场开放程度本已很高。东南亚金融危机爆发后,为解救危机,韩国更是加快了开放的步伐。如取消对外汇、资本流通和利率的所有管制,逐步允许外国接管和收购部分韩国金融机构,开放国内汽车市场等。 2、发展中国家控制生产要素跨国界流动能力的减弱和保护市场能力的下降是影响其经济安全的重要因素。发展中国家的市场开放和生产要素跨国界流动对发展中国家经济既有积极影响,也有消极影响。从积极意义上讲,它显然有利于发展中国家吸收外部稀缺生产要素加快自身的经济发展,在这一点上东亚经济奇迹的出现和中国经济发展所取得的巨大成就就是最有力的证明。从消极意义上讲,市场开放和生产要素跨国界流动的增多也会给发展中国家经济带来巨大冲击。比如,短期外资的大量流入极易产生泡沫经济,而短期外资的大量撤走则会导致泡沫经济的破灭。东南亚金融危机和墨西哥金融危机爆发就是由于短期外资大量撤走而引起的泡沫经济破灭的例证。泡沫经济破灭后最终承担损失的是发展中国家。可见,伴随着生产要素大量流入与流出的是发展中国家经济繁荣与萧条的更替,萧条对发展中国家而言就是最大的经济不安全。此外,由市场开放而带来的外国长期资本、技术和商品的大量流入也会对发展中国家的民族企业产生巨大冲击。在外资企业、外国产品的冲击下,发展中国家民族企业市场份额的下降、人才流失、失业增多及社会各阶层之间收入差距拉大的现象会逐渐暴露出来。解决这些问题无疑会加重社会负担,但不解决这些问题势必会影响到社会稳定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四、结论与建议 经济全球化下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安全问题是一个不容回避的现实问题,对发展中国家经济安全的认识应从历史的、系统的、动态的角度去理解。 首先,发展中国家在没有实行开放政策时,自然不存在经济安全问题。但由封闭而带来的落后和贫穷从长远看就是最大的经济不安全。影响发展中国家经济安全的因素既有来自国内、国际的因素,同时又有国内、国际因素的互动影响而产生的新因素。把发展中国家经济安全问题置于经济全球化中去系统地研究应成为我们分析经济安全问题、解决经济安全隐患所应采用的基本分析方法。 其次,经济安全问题不仅发展中国家有,发达国家亦同样存在。在经济全球化时代,处于国际分工体系中低梯度层次的发展中国家是最易遭受危机冲击的国家,但在发展中国家发生的经济危机也会通过贸易和国际分工链迅速向世界扩散,发达国家亦不能幸免。可以说,在经济全球化时代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不存在绝对的经济安全。正视经济风险的客观存在,努力消除威胁经济安全的隐患,不断增强自身抗御经济风险的能力,应成为发展中国家经济安全的重要内容。 再次,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安全问题还是一个长期性、多变性和可控性的问题。当前的经济安全并不代表永久的经济安全;某一时段出现经济危机并不等于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将会一蹶不振,振兴无望。对于发展中国家而言,如不消除来自内部的威胁经济安全的因素,其经济安全问题便会失去立身的基础;如不善于化解来自外部世界的不利因素,则其经济安全问题也得不到保障。为发展中国家经济安全计,解决的出路在于加快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步伐,提高民族企业国际竞争力和发挥自身潜在优势。发展中国家从经济全球化中受益程度的大小与其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程度是正相关的,发展中国家受益程度的大小与其抗御经济风险的能力也是正相关的。所以,加快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应成为发展中国家维护经济安全的当务之急。提高民族企业国际竞争力不能靠保护的办法去实现,积极的态度是通过进一步开放市场的政策把民族企业推向全球竞争的行列。 最后,还应看到,生产要素跨国界流动对发展中国家经济安全的影响。发展中国家控制生产要素跨国界流动的能力,无论是从市场因素上看,还是从国家干预经济的能力上看,都明显受到削弱。这是发展中国家经济增长波动性大、难以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一个重要原因。在经济全球化时代,发展中国家控制生产要素跨国界流动的能力等同于其具有的维护国家经济安全的能力。控制生产要素跨国界流动的能力主要体现在对稀缺生产要素(长期资本、技术、人才等)吸纳能力、引导能力、控制或减少稀缺生产要素流出国境能力以及对国际游资的控制能力等方面。发展中国家提高这些方面的能力,出路并不在于其政策是如何优惠,自然条件是如何优越,而主要取决于市场的有效性和公共环境水平。因此,努力保持一个稳定的社会环境,创造与维护有效的市场机制和良好的公共环境,应成为发展中国家维护其经济安全的重要内容。 经济全球化论文:经济全球化下中国保险监管模式的两难选择 经济学从某种意义上讲是一门研究人们在既定约束函数下为达到某种目标函数而作出行为选择的科学。保险监管模式其实质是研究保险监管机构在既定的约束条件下为达到保险监管的某种预期目标而作出的监管行为的选择方式。其监管模式的初始选择取决于其初始的目标函数和约束函数的限制。而其模式的动态变化则是保险监管机构根据初始目标函数或约束函数的变化乃至两种函数的同时变化而作出的动态调整。 一、经济全球化下西方保险监管模式的转换 从世界范围来看,150多年前,现代保险监管模式诞生便选择了严格的保险监管模式,并一直朝着正向强化的方向发展。然而,进入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西方保险监管出现了改革势头,逐步放松了对保险业的管制,其保险监管模式逐步由严格向宽松转化,主要表现为集银行业、保险业、证券业监管于一体,成立统一的金融监管部门,使保险监管受益于银行、证券监管的技术和信息优势;放宽对保险资金投资领域的管制,支持保险企业上市和兼并,推动金融混业经营;放松对保险条款、费率的管制,以保险人的偿付能力监管为核心;集保险业的监管与服务于一体。 西方保险监管模式的转换与经济全球化下保险监管的约束函数和目标函数的变化有着密切的关联。20世纪90年代以来,世界第五次并购浪潮在全球范围内席卷而来,以银行业、保险业为主导的现代金融产业是这次全球并购潮中的重中之重。外部竞争环境达到了白热化的程度,这种外部约束条件的变化诱导了西方金融业的金融创新,导致金融业务的相互交叉,使得银行业、保险业、证券业三者的行业边界逐步淡化。但遭到了建立在唯一的稳定性目标之上的严格的监管模式(即银行、保险、证券业分业经营,保险企业内部寿险、产险不得同时经营以及三者分业独立监管)的强约束限制。西方发达国家保险监管机构不得不重新审视持续近一个半世纪的保险监管的稳定性目标函数,并对保险监管目标函数加以修正,由一维的稳定性目标转为多维的目标函数,即稳定性目标、效率目标(改善本国保险竞争环境,推动本国保险业的新一轮发展)和扩张性目标(在全球范围内开拓包括中国在内的新兴保险市场,并为发达国家组成更为强大的金融保险跨国公司进行新一轮兼并创造条件)以及其他目标。其中,效率目标是第一性的,它是实现保险体系的长期稳定性目标和长远扩张性目标的前提条件。因此,放松保险管制,建立密切配合的保险监管模式成为西方发达国家各保险监管机构的必然选择和努力方向。 二、中国现行保险监管模式的特点、假定前提及其效用分析 与西方现行的宽松的保险监管模式相比,中国现阶段保险监管从整体上仍然属于较为严格的监管模式,其独特性表现为:(1)单一的分业监管机构。1998年成立的中国保监会为全国商业保险的主管机关,独立行使保险市场的监管职能。(2)直接的实体监管方式。着力于对单一保险企业的直接监管,即通过一系列法规条文严格规定了保险企业的经营准则,如保险企业的创设制度以及业务监督、财务监督、人事监督制度等等,并由保险监督机构(保监会)贯彻执行。而对保险业整体的间接的中介监管指标——偿付能力要求不高,采用单纯的固定最低资本额模式,监管力度不够。(3)严格的监管内容。对保险企业的监管内容不仅涉及范围广,并且限制性很强。突出表现为两个方面:第一,对保险企业的组织监管,实行严格的市场准入限制。我国《保险法》规定内资保险企业创设的开业资本最低限额为2亿人民币,且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这一规定不仅大大超过了发达国家的相关要求(如英国为10万英镑,日本为3000万日元,法国为500万法郎),也远远超出了我国对一般股份有限公司开业资本100万人民币的要求。对外资保险公司进入中国则规定了更为严格的市场准入限制。而对保险企业的组织形式仅限于股份有限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第二,对保险企业经营活动也作了严格的限制。我国《保险法》规定:保险人在经营范围上不能兼业兼营;商业保险的主要险种的基本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由保监会制定,其他险种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应当报监管机构备案;保险人的资金运用,仅限于银行存款、国债、金融债券方面。 中国现行严格的保险监管模式,当且仅当在下述假定前提条件下发挥效用:(1)完全封闭经济或次级封闭经济环境,即在一国经济下,假定不存在外部保险力量的竞争或外部保险力量薄弱,对内资保险企业的竞争性影响可以忽略不计;(2)内部保险市场的不完全性。包括保险市场主体不完全、保险市场客体不完全,尤其是保险市场结构呈现出强垄断性,即一国国内保险市场结构为完全垄断型或寡头垄断市场模型,并且保险市场容量很大,保险需求量强大于保险供给量;(3)计划机制在一国保险资源的配置中发挥基础性作用,市场机制存在严重缺陷,在保险市场中基本上不发挥作用,即便发挥作用,效果也不明显;(4)保险业为一国的幼稚产业,其保险密度与保险深度与世界平均水平相差甚远,保险业处于一国的初级发展阶段;(5)资本市场不成熟,资本市场自身的投机性风险很大;(6)保险监管体系处于初级形成阶段,包括保险法规体系不健全、保险监管机构、保险行业自律组织不成熟;(7)保险市场缺乏信息传导机制,信息不对称现象尤为严重;(8)保险监管技术落后。对保险业的监管尚未形成一套科学有效的指标体系,更难以建立起以偿付能力为中心的全国性保险监督预警系统;(9)社会宏观经济稳定,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地增长,并且国家宏观经济政策有利于保险业的发展;(10)国民整体文化素质较低,缺乏必要的保险知识和保险识别能力。 根据上述假定前提条件,我们将中国保险业步入经济全球化之前的保险监管模式划分为两个阶段分别分析其适用条件和效用状况。其中,第一阶段为1980-1991年期间。这一时期先后仅有英、美和日本的16家保险公司在中国设立代表处和联络机构,中国保险业的发展几乎处于完全封闭的经济环境之下;而中国保险市场上仅有四家保险公司,截至1991年,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保费收入占当年全国保费收入的98%,中国保险市场近乎处于完全垄断市场模型;1991年保费收入仅为239.7亿元,保险深度为1.11%,保险密度为20.93元。(注:周骏、朱新蓉、李念斋主编:《2001中国金融市场发展报告》,第208页,经济科学出版社2001年版。)保险业是中国新兴的幼稚产业,处于初级发展阶段;保险资源完全通过计划机制配置;资本市场几乎不存在;保险监管体系尚未形成,保险监管机构为中国人民银行非银行机构管理局的保险处,并仅有一部临时性的、行政管理性的保险法规,即《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企业管理暂行条例》,对保险企业的设立及其经营、财务等方面均无具体规定,法律效力不明,保险监管乏力;保险市场存在严重的信息垄断,缺乏透明度;宏观经济尽管出现过两次较大的经济波动,但实际GDP年均增长率仍为8.7%。(注:根据相关年份《中国统计年鉴》的有关数据整理。)上述现实条件与中国现行保险监管模式的假定前提条件基本吻合。中国现行保险监管模式在这一时期的效用较大。主要表现为:保险体系的稳定性强,保险企业经营性风险很小。然而,由于存在对保险企业的过度保护,保险管制费率过高,保险企业获得巨额垄断利润,使得保险供给量难以达到社会最优需求量,垄断势力造成的无谓损失大。从整个社会效用来看,这一时期保险体系稳定性大于效率,一定程度上产生了政府失灵。相对而言,其监管模式使这一时期的政府有效高于政府无效。 第二阶段为1992-1996年,这一时期是中国保险业迅速成长的时期,保险市场开始实质性地对外开放,自1992年美国友邦保险公司在上海成立分公司开始,这一时期出现了12家外资保险公司,1家中外合资保险公司,但外资保险力量未能构成对中国保险业发展的威胁,可以说中国保险业仍处于次级封闭的经济环境之中;中国保险市场由四大家保险公司扩大到9家保险公司,但四大保险公司垄断着中国保险市场,尤其是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占绝对垄断优势,中国保险市场处于寡头垄断甚至完全垄断阶段;由于外资保险力量的介入和国内新生的保险供给主体的加入,这一时期保费收入由 1991年的239.2亿元增加到1996年的776亿元,年均增长率为27.72%,保险深度由1.11%上升到1.14%,保险密度由20.93元增加到110.65元,(注:周骏、朱新蓉、李念斋主编:《2001中国金融市场发展报告》,第213页,经济科学出版社2001年版。)在中国保险领域验证了"供给创造需求"的萨伊定理。尽管如此,整体上讲,中国保险业仍然处于初级发展阶段;保险资源仍主要依靠计划机制配置,市场机制开始引入保险市场,但存在严重的缺陷;保险监管体系处于初步形成阶段,1995年中国第一部正式的保险法规《保险法》颁布,保险监管机构由原中国人民银行保险处升格为保险司,专门负责保险市场的监管。这些均为保险监管的法制化、正规化铺平了道路;中国资本市场初步形成,但市场发育程度很低,其运行缺乏公开性、公平性、公正性,投机性很强;保险市场存在着严重的信息阻隔,信息传导机制尚未形成;宏观经济虽出现过建国以来最为严重的通货膨胀,但实际GDP年均增长率仍高达11.58%。(注:根据相关年份《中国统计年鉴》的数据整理。)因此,这一时期的现实条件基本符合中国现行保险监管模式的假定条件。中国现行保险监管模式在这一时期的边际效用和总效用均较大,一方面体现为存在着较高的相对效率,中国保险业在这一时期获得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发展,保险企业获得了远远高于世界保险平均利润率的报酬。另一方面,保险体系的稳定性并没有因保险业的快速发展而受到影响。主要是因为:一是这一时期保险企业数量不多,市场竞争程度不高,保险公司能获得高额的利润,因而保险企业的偿付能力未受到保险业高速发展的冲击;二是国民经济的高速发展(实际GDP年均增长率高达11.58%)有力地支持了中国保险业的稳定、发展;三是这一时期较高的通货膨胀率(注:1993-1995年间的通货膨胀率分别高达13.3%、21.7%、14.8%。根据相关年份《中国统计年鉴》的数据整理。)不仅没有对中国保险企业的偿付能力产生负面影响,反而产生了较强的正面效应。与此同时,这一时期也存在着较严重的效率损失,具体表现为:第一,中国保险市场引入竞争机制的同时,现行保险监管模式未能及时有效地引入规范的市场机制,导致中国保险市场无序竞争的开始,规范中国保险市场竞争行为的监管目标几乎化为乌有,为后来低效的保险监管留下了"后遗症"。第二,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的管制,使得保险费率仍大大高于边际成本,投保人的一部分消费者剩余为保险人侵占。第三,1993-1995年严重的通货膨胀使得投保户保单的现金价值贬值,既严重侵蚀了投保户的经济利益,又影响了保单的保障性。整体来看,这一时期现行保险监管模式的正面效应大于其负面效应,政府监管相对有效。 综上所述,中国现行保险监管模式在1980-1996年间取得了预期的监管目标,即实现了保险体系的稳定、微观层面丰厚的利润以及宏观层面民族保险业的高速发展,这主要是由于这一时期中国保险业所处的现实环境与其监管模式的假定前提条件基本吻合所致。 三、经济全球化下中国保险监管模式的两难选择 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以来,中国保险监管面临的现实环境发生了较大的变化,突出表现为中国保险业的封闭经济环境已为中国保险市场较大规模的对外开放所打破。截至2000年6月,外资保险公司的分公司有11家,中外合资保险公司10家,1家外资保险公司正在筹建,有17个国家和地区的外资保险公司在华设立的代表处有202个,其中一百多家外资保险公司提出申请,等候进入中国保险市场。伴随着中国加入WTO的日益临近,近5年内中国保险市场将对外资保险公司全面开放,中国保险业即将置于开放经济环境之下,国内保险市场的国际竞争程度将趋于白热化。与此同时,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做出了重大的调整,自1996年以来,央行连续7次银行利率大幅降息,年利率由调整前的 10.28%降为现在的2.25%。在这样的现实状态下,中国现行保险监管模式必将受到严峻的挑战:一方面,计划机制配置保险资源在实际运行中遇到障碍。经济全球化给中国保险市场带来前所未有的激烈竞争,而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的计划管制,诱使保险企业通过提高保险佣金和变相回扣提高市场竞争力,长此下去,其结果是保险成本不断攀升,加之资产运用手段单一,资产收益得不到保证,经济效益急剧下降。保险企业的实际费率已到了危险的边界,最终会导致某些保险公司破产,投保人的利益也无从保护。另一方面,宏观经济政策的调整也使得中国保险体系呈现出严重的危机。中国现行保险期限结构的不对称,我国保险公司多以长期负债为主,资产运用却以短期的银行存款、国债为主,保险资金运用渠道的狭窄,央行的七次降息,导致寿险公司的资金盈利能力日趋不足,出现严重的利差损失。加之1992-1996年中国保险业盲目的数量扩张,年均保费增长率29.6%,使得中国保险业在现行保险监管模式下,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偿付能力压力,中国现行保险体系存在着严重的危机。 通过上述分析可见,经济全球化下中国保险市场的全面开放,国内外竞争的加剧,宏观经济政策的变化,导致现行保险监管模式的某些重大的假定条件不能有效地得到满足。中国现行保险监管模式不仅效率目标难以实现(保险企业盈利逐年下降,保险业发展速度逐年放慢),而且初始目标一稳定性也无法达到(内资保险企业的长期偿付能力和国内保险体系的稳定性均遭到严重威胁)。实践证明,中国现行保险监管模式至少是不完全适用的。 然而,经济全球化下,也存在着现行保险监管模式适用的其他诸多假定条件。主要有:(1)内部保险市场的不完全性。一是保险市场结构的高度垄断性,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和中国人民人寿保险公司两家的市场份额仍高达70%。二是保险市场主体的不完全性,不仅表现为现有保险主体资格存在问题,而且保险市场中介主体残缺不全,保险公估人缺位。三是保险市场客体的不完全性,表现为97%的再保险市场为国外再保险公司把持;(2)计划机制在保险资源配置中发挥基础作用,严格的产品报批制度使保险公司缺乏充分的产品设计、开发自主权,保险公司未能成为保险市场的经济主体;(3)保险市场缺乏信息的获取、加工、披露、反馈的良性循环机制,导致严重的信息不对称,加剧了保险市场的不确定性和不稳定性。 显然,中国保险市场的微观基础仍很不健全,存在较严重的无序化竞争行为;资本市场尽管有较大的发展,但尚不规范成熟,其投机性风险仍很大;中国保险业仍处于初级发展阶段。尽管近20年来中国保险业的发展速度较快,但据有关资料统计,1999年的保险深度仅为1.7%,保险密度为110.65元,而1998年世界平均保险密度为271美元,瑞士则高达4654.3美元,保险业发达国家宣扬保险深度都在10%左右(注:周骏、朱新蓉、李念斋主编:《2001中国金融市场发展报告》,第212页,经济科学出版社2001年版。);中国现行保险监管体系不完善,尤其是保险法规不健全,保监会1998年才成立,保险行业自律组织极不完善;保险监管技术落后,尚未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监管指标体系,全国性保险监管预警系统更难以设立;国民文化素质仍然较低,尤其是保险知识普遍缺乏,保险判断能力很差。这些现实条件仍然适用于现行严格的保险监管模式而不适应于宽松的保险监管模式。因此,从近期来看,不能完全放弃现行保险监管模式,经济全球化下发生的亚洲金融危机,也使得中国保险监管机构不敢轻易放松对保险企业的管制。 以上静态地分析了在经济全球化的现实约束条件下为达到不同的目标函数(稳定性、效率),中国保险监管机构所面临的两难选择。动态地看,在经济全球化下中国保险业的既定约束条件下,两种保险监管模式的目标效用的比较为(图 1): 图1 两种保险监管模式的目标效用比较 附图 显然,经济全球化下中国保险监管模式的两难选择既取决于目标函数的难以确定,同样也取决于时间维度的考虑。某一阶段的保险监管模式的具体选择在于经济全球化带来的长期均衡和可能导致的短期失衡之间的权衡,其监管的具体模式必然处于上述两种模式的边界之内。 四、结论及政策建议 从长期来看,经济全球化下中国保险监管模式应逐步向国际通行的宽松的保险监管模式过渡,其前提是必须改变不符合宽松保险监管模式的现实约束条件,并随着其约束条件的变更,对现行保险监管模式进行渐次的边际调整,以避免短期严重的失衡,最终形成完善的宽松的保险监管模式,以实现保险监管的稳定性、效率以及适度保险民族保险业的目标。为此,中国保险监管应致力于下述几个方面: 1、理顺国内保险市场的微观基础,如明晰保险公司的产权,健全保险市场的主、客体,建立和完善保险市场的信息传导机制,逐步放开保险费率的管制,引进规范的市场竞争机制,确保保险市场的稳定有序的竞争环境,以达到当前规范性监管的目标。 2、进一步规范中国资本市场,变短期的投机性市场为长期的投资性市场,从而为拓宽保险资金的运用渠道,建立稳健的投资环境创造条件。 3、健全保险监管体系,尤其要根据经济全球化下中国保险业的现实环境变化适时地调整过时的保险法规,并形成完整的法律体系。完善现行保险监管机构和保险行业自律组织,加强社会舆论的监督。 4、在全社会范围内通过多层次的教育体系,借助各种宣传手段,培育国民的保险知识水平和保险辨别能力。 5、根据中国保险业的国情,借鉴西方先进的监管技术,建立一套科学、有效的偿付能力指标体系,逐步将一年一度的年终检查式的事后监管转变为以信息传导机制为基础的日常监管,最终向风险监管模式过渡。 6、在当前坚持"分业经营"原则的同时,加强在某些金融产品经营和金融业务领域的交叉试点,尽快建立银行、证券、保险三个监管部门的协调、对话制度,为最终混业经营、统一监管打下基础。 经济全球化论文:浅谈经济全球化下的跨文化广告传播 论文关键词:经济奎球化;中国广告业;跨文化传播;正确对策 论文摘要:经济全球化是不可阻挡的潮流,它给我国广告业带来巨大的影响,国际跨国公司的进入.民破品牌的振兴,要求中国广告融入全球.进行跨文化传播,我们必须面对现实,采取相应的对策,迎接挑战。 2000年9月7日,中华入民共和国主席在联合国安理会首脑会议上指出,“经济全球化是随同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而产生的一种客观趋势。现代科技的进步、先进交通工具和通讯手段产生。为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创造了条件。特别是近10年来。信息技术的迅速发展极大地推动了全球化的进程。” 这一精辟论述,指出经济全球化是不可阻挡的潮流,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广告作为我国的新兴产业,也在顺应这一潮流,参与全球竞争,融入到全球中去。为振兴民族经济服务。 一、“经济全球化”的含义及其对我国广告业的影响 (一)“经济全球化.的含义 经济全球化,历来学者对其定义有多种说法。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专家界的说法为: “跨国商品与服务贸易及国际资本流动规模和形成的增加以及技术的广泛传播使世界各国经济的相互依靠性增强。”一般认为,全球化最早开始于15世纪末的航海大发现,那时英、法等西欧国家率先完成工业革命,继而在全球范围内拓展殖民地。进行经济掠夺。同时也摧毁了亚、非、拉众多的文明古国,把西方的一套社会制度、文化制度、价值观强加给这些经济落后国家。 由此可见。经济全球化从一开始就深深地影响着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文化、风俗习惯、价值观等方方面面。特别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新技术的日新月异,为全球化注入了强大动力,它对世界各国的影响也更加深远。 〔二)经济全球化对我国广告业的影响 经济日益全球化的今天。巨型跨国企业为了更多地打入市场,要求和鼓励广告公司兼并国外的一些独立广告公司或同国外的一些规模相等的公司合并,从而获得广告业全面、准确、快速的世界性服务。与此相伴的是广告业的国际化和跨国广告公司经营活动的全球化越来越明显: 1986年,萨奇集团先后兼并巴克基斯波尔沃格、特德公司而成为世界第一大广告集团,年营业额达成114亿美元。1987年。英国跨国集团WPP以5.66亿美元购并智威·汤普森公司:同年,英特帕布力克集团与林斯顿·坎贝一爱华合并。1989年WPP又以$.6亿美元兼并跨公司奥美集团,营业额猛增至于60亿美元,超过萨奇而成为全球广告公司的“‘巨无霸”。国际广告业也进入了全球化的时期。 中国实行改革开放以来,市场经济逐步确立,投资环境不断完善,许多国际广告公司也纷纷把目光投向中国。截止到1997年6月。我国的合资广告公司已达433家,世界上约有250家跨国公司都在华设立了分公司、我国广告公司按广告营业额所排出的前50名中,合资或外商独资的广告公司占到了22家。跨国公司凭借其所拥育技术、品牌、资金上的优势严重地冲击着国内广告公司。 中国经济参与全球化过程中。需要塑造一批有世界影响力的国际名牌。经过二十多年的改革开放,我国外贸出口猛增,也出现了一批实力雄厚的外向型企业,它们能制造出世界一流的产品,但品牌知名度不高,所以在国际上许多“MADE IN CHINA“的产品就意味着‘“一流产品、二流服务、三流宣传、四流价格”,严重地削弱了企业在国际上的竞争力。中国企业要走向世界树立品牌,要求我国广告的积极介入,为中国经济走向世界进而强化中国经济与国际经济的全球化提供多方位的策划、宣传服务。.这也是广告国际化的客观要求。 二、跨文化广告传播所应采取的对策 经济全球化的一个直接影响就是文化的全球化,广告传播即是信息传播,也是一种文化传播,它是在一定的文化区域里进行的。因此广告的信息必须适应当地文化特点。从广告内容上看,广告的目标是向特定的公众推销产品、眼务与观念。这些特定的公众都是受该文化区域文化传统影响的,理解这些差异的广告制作犬将会取得成功,而忽视它们的将会失败,当中国广告要参与全球竞争,进行跨文化传播,这就要考虑世界各地区的文化特点,让他们能够了解中国广告人制作的作品,而我国广告在戛纳国际广告节上屡屡受挫,在国内深受好评的作品却在国际上倍受冷落,说明在跨文化传播方面,要求我们必需积极地寻找对策。笔者从以下几个方面提出粗浅的看法。 (一)立足传统文化、保持特色 在现代化过程中,传统并不是包袱,问题在于我们如何对待传统。现代广告调查表明:国际公众在消费活动中,极其重视商品的文化色彩。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出现了一种特殊的文化心理现象,即在商品宣传和营销过程中,越是有文化、民族色彩的东西,就越容易得到国际公众的认同。 五千年的文化史,先人给我们留下了众多珍贵的文化遗产,我们可以从中汲取精华,与现代先进的制作理念、制作技巧相结合。赋予其新的生命力,一些优秀的广告公司利用古典文化作品作为素材,制作出来的广告作品深深地打动了受众。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在《西游记》里,蜘蛛精在盘丝洞百般引诱唐僧。而唐僧却“坐怀不乱”。使其未能得逞、台湾华懋广告公司在《西游记第七十二回孙悟空吸尘除垢盘丝洞纤尘难容),孙悟空成了“打黄”卫士、从‘“怀中取出国际牌(NAT10NA1.)吸尘器,启动四百三十瓦无人能挡的超大吸力。遇法则吸,逢丝便清大型防撞条游走四方灵活运转,刹那间盘丝洞寸丝难容,一尘不染,蜘蛛精自知无处存身,识相离去”。这则广告利用中国观众耳熟能详的故事,很快受到观众的认可,从而打开了销路。 (二〕面向全球、尊重各区域的文化特点 中国广告欲走向全球,就要求把目光投向全球,尊重各地区的文化传统,使我们的作品超越本民族的文化视野而融入到销售的本土文化中去,符合各地区受众的捎费心里。不同的文化背景下,受众的消费习惯、消费方式、对商品和服务的理解也是不一样的。与他们的传统观念相适应、与他们行为模式相吻合,便能较容易被接受,反之,则会令他们难以接受,那种在不了解对方文化观的前提下就进入国际市场是十分危险的举动。在跨文化传播时需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针对不同的目标受众,适当调整广告诉求点 由于各地区文化传统不一样,他们对同一广告信息的理解也不同,这就要求广告诉求点必需与该区域受众的期望和抱负能产生共鸣,如:富豪( VOLVO )汽车公司针对不同地区的受众心理,提出不同的广告诉求点,如针对法国人追求高雅、浪馒的民族特性,诉求的是地位和休闲;在瑞士因其是山区国,道路弯曲不平,诉求的是安全可靠;在象墨西哥这种发展中国家,则诉求价格的实惠·;烟草巨头万宝路公司1996年初在中国策划了“万宝路贺岁锣鼓比赛”,震天的鼓声和鼓手鲜红的装饰,红色象征着吉祥、幸福.与新春的喜庆气氛相融合,既符合中华民族的特点,易为中国受众所接受,又不失万宝路广告中西部牛仔渲染的雄壮、野性的阳刚之气的本意。在香港,为了迎合追求雅致的都市情调,把西部牛仔的形象换成了衣着华贵的、拥有轿车的成功年轻人,从而取得成功。 2、广告信息不能触犯当地的禁忌 首先,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风俗习惯是一个地区文化的集中体现,它对当地的居民有着深远的影响,一个企业在该地区拓展业务之前,务必要了解当地特色的风俗习惯.育的放矢地做市场促销,否则将受到抵制,甚至会引起不必要的麻烦。如穆斯林国家禁食猪肉、印度教徒则不食牛肉。精工钟表公司在马来西亚的广告中用了这样的主题:“人类创造了时间,精工表使之完美。”马上接到观众的投诉,因为马来西亚人大部分是虔诚的穆斯林教徒,他们认为是真主.而非人类创造了时间。后来广告语改为:“人类创造了记时法,而精工使之完美。”高露洁牙膏在马来西亚井拓市场时,在广告诉求中一再强调它有助于增白功能,而该地区却以牙齿黑黄为高贵的象征,反而通过咀嚼槟榔来使牙齿变黑,显然这则广告是在帮倒忙。风俗习惯是一个民族文化传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各个民族都有他们自身的特点.我们制作广告前应充分的了解。 其次,要遵守当地的法规,法规是在一个地区和民族文明的产物,各个国家也育不同的特点。在许多欧洲国家.如德国、比利时和意大利。对比广告是非法的,1996年,菲利浦.莫利斯公司制定一个雄心勃勃的欧洲广告活动、它利用的一份科学研究报告指出:被动吸烟没有在真正意义上对非吸烟者造成危害,该报告还认为被动吸烟比吃饼千和喝牛奶还要安全,结果该公司因为广告中把烟草和其它产品相比较另外还有做烟草广告的嫌疑而被禁止播出,给公司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3、语言的翻译要慎重对待 语言是广告信息的载体,选用恰当的词语才能在该区域有效的传播信息,否则会引起误解,如我国的白象电池翻译成英文为“white elephant",而该英文词还有“无用而累赘的东西”之意;“帆船”牌地毯直译为英文“dunk carpet",而Junk在英文中另一意为“垃圾、破烂”。这种带有令人反感的译名,怎么能指望受众接受你的产品呢?为避免类似间题的影响,可以通过聘用当地的机构进行操作等方法。 (三)理智地对待全球化和本土化的关系 全球化的过程中,在西方文化强势文化的冲击下,民族文化怎么办,中国广告全球化是否排斥本土文化呢?这是值得我们关注的。笔者认为,全球化与本土化并非存在着根本矛盾,文化的全球化并不排斥民族文化的兴盛,而各民族的繁荣也利于推进文化的全球化,广告在跨文化传播中不可能完全脱离原有文化的特质,真正优秀的面向全球的广告是民族文化的基础上、寻找到不同文化区域共通的契合点。通过这样有效的沟通,民族文化也更好地参与国际交流,从中汲取营养,也不断地丰富民族文化的内涵。 可喜的是,我国的一些广告开始致力于这方面的努力并取得了成功。2002年2月8日,广州九易广告公司选送的“中国广东移动通信沟通从心开始(牵手篇)”荣获第三十届莫比广告节影视类第一名,该节是全球最具权威的三大广告之一,实现了中国广告“零的突破”。在作品中,选择“牵手”来作用为表达理念符号,而载体是儿童,因儿童是纯洁、真诚的标志,儿童是未来的希望:“一种来自中国的声音。引发全球的回应,在童声合唱《欢乐颂》旋律伴奏下,来自美国、法国、印度、马尔代夫,来自世界各地的孩子突破心灵屏障穿越地域的界限,奔聚在一起,手牵着手连成一体……”。这种对和平、团结的追求,对儿童的关爱之情是世界各国人民的所共有的,也与我们中华民族祟尚和平、尊老爱幼的传统美德相一致的。本土化和全球化二者很好地融为一体。 总之,广告毕竟产品宣传的一种手段,任何好的广告作品都是以优良的产品为前提和基础的。正如美国著名广告人奥格威所说:一个非凡的创意必然来自一种出色的产品。随同我国对外开放的不断深入、经济实力的不断增强、科技竞争力的不断提高。中国的优秀企业也将生产出越来越多的好产品。"MAIZE IN CHINA”的产品在世界上越来越有竞争力,也必将越来越受到各国用户的喜爱。借此良机,中国广告业也将插上腾飞的翅膀,把我国的优秀产品推向世界。广告作为文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需要优秀的文化为依托,这样广告才更有内涵、更有生命力。著名的广告制作人傅杰曾说:面对全球化,要不断地开放自己,追求积极的变化,而最后不变的就是我们根植的传统文化。正是凭着深厚的传统文化修养,开放的全球化思维,使其制作的作品在国际广告节上实现“零”的突破,为我国广告走向世界进行跨文化传播树立了很好地傍样。 经济全球化论文:经济全球化条件下的社会交往与人的发展 [内容提要] 人的发展与社会交往有密切的关系,交往的方式和水平体现了人的发展的程度。而社会交往是一个历史范畴,不同的社会历史条件决定了社会交往具有不同的特点和水平。在经济全球化条件下,社会交往具有不同的特点,也对人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机遇和严峻的挑战。为了人类的共同发展,消除群体发展的不平衡性以及个人发展的畸形状况,人们必须采取措施,提高社会交往的水平。 [关键词] 经济全球化 社会交往 人的发展 马克思主义认为,人是自然存在物,又是社会存在物,是有意识的“类存在物”。马克思在批判资产阶级人性论的过程中提出,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人除了生命本质外,还有社会本质。人的发展是人的本质力量的发展,具体而言,包括人的各种潜能获得不断展现,人的本质力量得到不断完善,人的劳动能力得到不断发挥,人的社会关系不断趋向和谐完美,人的个性不断彰显等。人的发展与社会发展具有辩证统一性,是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因为不同的社会历史背景而呈现不同的阶段。当前,人类已步入经济全球化时代,新的时代使社会生产、社会交往等都具有不同特点,也对人的生存与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机遇和严峻的挑战。 一 人的发展离不开一定的社会关系,人总是在一定的社会关系中生存和发展着,“社会关系实际上决定着一个人能够发展到什么程度”。而一切社会关系不外是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的关系,是人在交往中所形成的所有关系的概括。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对“交往”(Verkehr)有较全面的概括。就一般意义而言,交往是指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作为社会主体的人或人群共同体之间互相沟通、相互作用、彼此了解的最基本的方式和过程,是人们之间实现了的社会互动。 马克思把交往与生产紧密地联系起来。在揭示人的发展与社会生产和社会交往的关系时,马克思指出:“个人怎样表现自己的生活,他们自己就是怎样。因此,他们是什么样的,这同他们的生产是一致的——既和他们生产什么一致,又和他们怎样生产一致。因而,个人是什么样的,这取决于他们进行生产的物质条件。”“这种生产第一次是随着人口的增长而开始的。而生产本身又是以个人彼此之间的交往为前提的。这种交往的形式又是由生产决定的。”。因此,一个人若能积极参与社会生活多种领域和世界范围的交往,就会同无数其他个人甚至同整个世界进行普遍的交往,使个人摆脱地域的和民族的狭隘性,在社会交往中形成丰富而全面的社会关系,实现自身的发展。 交往的方式和水平体现了人的发展的程度。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交往手段和方式的变革必然推动人的发展进程。人们的交往形式同人们的生产、生活状态和他们的存在与发展状况相适应。当社会历史条件发生改变,原有的交往形式必然或迟或早地得以改变,从而形成了有一定特征的交往形式的序列,“起初是自主活动的条件,后来却变成了它的桎梏,它们在整个历史发展过程中构成一个有联系的交往形式的序列,交往形式的联系就在于:已成为桎梏的旧交往形式被适应于比较发达的生产力,因而也适应于进步的个人自主活动方式的新交往形式所代替;新的交往形式又会成为桎梏,然后又为别的交往形式所代替。由于这些条件在历史发展的每一阶段都是与同一时期的生产力的发展相适应的,所以它们的历史同时也是发展着的、由每一个新的一代承受下来的生产力的历史,从而也是个人本身力量发展的历史。”马克思认为,由于生产和交往形式的矛盾运动,决定了人的发展的过程性、上升性。人类的交往发展经历了三个历史阶段。第一个阶段是以人的依赖关系为基础的交往。“虽然个人之间的关系表现为较明显的人的关系,但他们只是作为某种[社会]规定性的个人而互相交往,如封建主和臣仆、地主和农奴等等,或作为种姓成员等等,或属于某个等级等等。”这种交往“表现为人的限制即个人受他人限制的规定性”。第二个阶段是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交往。商品经济的发展使社会交往充满了物化、异化情形,人们之间的社会关系以商品货币关系表现出来。市场经济又使社会交往日益普遍,伴随着普遍的物质交换,人们的需求和社会关系得以丰富,为实现人类真正的普遍交往创造了条件。然而,商品经济时代又是产生“孤立个人的观点的时代”。第三个阶段是真正的自觉的普遍的自由的交往,是人类理想的交往形式。马克思认为,生产力的发展、交往的普遍性“是个人全面发展的可能性”,是人的个性解放和人的全面发展的必要条件。总之,社会交往有一个历史演进过程,也反映了人的发展有一个历史过程。 二 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恩格斯将历史划分为民族的、地方性的历史和世界性的历史,而且认为历史向世界历史转变的根本原因是生产力的发展及由此所导致的普遍交往的发展,“各个相互影响的活动范围在这个发展进程中越是扩大,各民族的原始封闭状态由于日益完善的生产方式、交往以及因交往而自然形成的不同民族之间的分工消灭得越是彻底,历史也就越是成为世界历史”。而“只有随着生产力的这种普遍发展,人们的普遍交往才能建立起来;最后,地域性的个人为世界历史性的、经验上普遍的个人所代替”。马克思、恩格斯虽然没有明确提出经济全球化的概念,但他们总是站在全球的高度来思考社会生产、社会交往和人的发展。 社会交往是一个历史的范畴,不同的社会历史条件决定了社会交往具有不同的特点和水平。在经济全球化条件下,随着市场经济的全球化和信息技术的全球化,社会交往包括交往主体、交往内容、交往手段等方面较之以前都有很大不同。 经济全球化使社会交往主体多元化。有社会主体、民族国家主体、集团主体、个人主体;有经济组织、政治组织、文化组织;有政府组织与非政府组织。交往除了个人之间、组织之间、民族之间、国家之间的交往,还有个人与组织、个人与国家、个人与民族、组织与组织、民族与国家、国际组织与民族或国家、国际组织之间的交往,等等。总之,经济全球化使社会交往主体更加复杂化。同时,经济全球化使社会交往的内容涉及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经济全球化由经济交往拓展至政治交往、文化交往,还有思想观念、价值观念、意识形态的交流与碰撞。 而且,人类将计算机网络技术运用于人们的生产和生活等各个方面,使人类的交往手段发生了根本性变革,进而使得人们的交往范围、交往方式、交往水平都发生了重大变革,为全球性社会交往提供了实质性的基础,从而把人类的交往实践带进了一个全新的时代。 在经济全球化条件下,人们的交往范围扩大了。长期以来,时空一直是限制人们交往的主要障碍。信息社会消除了具体的时空等天然的物质屏障,将不同时段、不同行业、不同民族国家的人 们带到电子空间里进行交往,人类交往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广阔空间。尼葛洛庞帝说:“在广大浩瀚的宇宙中,数字化生存能使每个人变得更容易接近,让弱小孤寂者也能发出他们的心声。”而且,人们的交往方式进步了。以前,人们受时空限制只能进行直接交往,而且只能是近地空间的即时交往。信息化时代,人们可以凭借高科技特别是网络技术,克服种种限制,一个人可以不受时间和空间限制而“随心所欲”地进行交往,真正实现了全方位的交往。 总之,经济全球化打破了天然的时间地域的限制,客观上造成了罗兰·罗伯逊所说的“世界的压缩”、安东尼·吉登斯所说的“时空压缩”、马歇尔·麦克卢汉所说的“地球村”、保罗·维里利欧所说的“地理终结”等结果。由此,不同群体间的相互依赖和交往的深度和广度不断增强,人们即时地进行着政治、经济、文化和日常生活的全方位的交往,人也就从封闭走向了开放。 然而,经济全球化条件下的社会交往也存在一些问题,如: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在经济交往中具有不平等性。目前,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仍然控制着强大的资本和交往的主动权,凭借着强大的经济实力和发达的高科技,一直占据世界经济的中心位置,而广大发展中国家在与发达国家的交往中往往处于边缘和次边缘的地位,无法摆脱贫困处境。而且,经济全球化也加剧了世界政治单极化与政治多极化的冲突。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发达国家,想借助于经济全球化,进一步实现其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的政治野心。同时,经济全球化在促进不同文化之间的交流、对话与融合的同时,也引起了不同文化传统之间的矛盾、对立和冲突。西方发达国家采取多种途径和手段,推行文化霸权主义。 再如,网络交往有其负面效应。由于网络空间是一个人化而虚拟的空间,不存在时空限制和现实利益冲突,因此,在现实生活中倍感压力的人们就会把大量的时间、精力和情感投入网络虚拟交往中,这是不利于人的社会关系的正常发展的。因为,“作为人,我们需要可接触的存在来建立完整的联系,我们需要看到彼此的脸和手势,闻到彼此的呼吸”。“但是,简单的连线不会弥合任何东西,我们可以架设我们想要的任何桥梁,但如果我们不穿越它们并四处摸索,这样建立起来的联系将没有任何意义。” 三 经济全球化所形成的普遍交往对人的发展的意义是双重的。 首先,经济全球化所形成的普遍交往冲破了狭隘的民族地域的局限,使人从地域性的存在转变为全球性的真正普遍的存在,大大加速了人的“世界历史性存在”的进程。“世界历史性个人”是马克思关于人的全面发展的理想目标。 经济全球化条件下的普遍交往促进了人的社会关系的不断丰富和全面发展。经济全球化是以市场经济的全球化为经济基础的。在前市场经济阶段,人类生存于彼此隔绝的狭隘空间,人的普遍社会联系并没有真正建立起来,人的社会关系也没有真正丰富起来,人的发展受到狭隘人群共同体的局限。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社会分工和交换的扩大,人的活动的普遍性、独立自主性才日益明显地表现出来,人在其现实性上才具有了世界性普遍联系的类特性。同时,普遍交往是经济全球化的基本前提和重要特征,也是人的有效发展的基本前提和重要途径。因为交往体现的是人与社会、群体与群体、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通过不同形式和层次的交往,人们就可获得不同的社会关系。而且,不同的交往在人的发展过程中的作用也是不同的。马克思认为,一个人的“特性怎样发展为多方面的或是地方性的,它们超越地方的局限性还是仍然受地方局限性的拘束……决定于世界交往的发展,决定于他和他所生活的地区在这种交往中所处的地位”。只有开展普遍交往,人才会拥有全面发展的可能性。 经济全球化使各民族之间的交流日益频繁,民族文化的交流与碰撞普遍存在,人们逐渐摆脱了民族文化的局限,在世界性的普遍交往中接触、了解甚至吸收各民族文化,使人具有多元文化背景。人是文化的动物,世界文化的交流与借鉴,不断丰富着人们的精神生活,为人的发展创造了条件。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推进,“各民族的精神产品成了公共的财产”。而且,“现在人们越来越多地塑造自身,用不同的经历来拼凑他们的身份特征,他们依赖的不仅是自己本民族的,而且包括他们从大千世界获得的知识、体验及对他们有用的信条”。 其次,经济全球化所形成的普遍交往在积极推进人的不断发展的同时,也必然带来许多负面的影响,给人类带来一系列的生存发展困境。拉兹洛认为:“我们慢慢地接受了发生在我们周围的那些引人注目的不公正,而这些不公正不可避免地威胁着我们的生活质量。” 因为,经济全球化在带来普遍的全面的经济联系的同时,造成了具有异己性的物化社会关系的全球扩散,这种异己的物化关系是支配人、控制人、统治人的强大力量,导致拜金主义、物质主义、享乐主义的泛滥,造成人的发展的片面性。在当今世界,货币拜物主义盛行。在资本主义社会,货币成为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唯一纽带,成为生产的唯一目标,成为物质财富的唯一代表。 经济全球化时代也是信息化时代,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和普及将人们带进了一个全新的数字化世界,其负面结果则是人生活在一个“网络虚拟社会”中,人们只是借助于抽象的数字、符号建立起各种社会联系,从而在某种程度上失去了与这个现实世界的真实联系,导致人的抽象化。而且,信息的变动性,人际交往的间接性也将使人们在心理上体验到新事物的强烈易逝性和瞬间性,历史感随之淡漠或消失,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疏离化,情感逐步淡漠。 而且,经济全球化所带来的普遍的经济联系并没有使所有的人有均等的受益机会,贫富悬殊使得每一个人发展的机会和条件处在不平等的起点上,生活在发达国家的人的发展空间与机会明显要大于发展中国家的民众,而有些人因此而成为“边缘人”,即使在今天,在某些经济落后的民族国家,在一些经济落后的地区,一些人尚未从饥饿和贫困中摆脱出来,其基本的生存问题都得不到解决,他们的发展问题就可想而知了。 第三,经济全球化使个体、群体与类之间的关系复杂化。经济全球化使个体自主意识大大增强,也使整个人类的科技实力、生产能力、交往能力、思维能力等各方面有根本性的提升,而且使个体与类具有强相关性。在当代的全球化阶段,个体与类直接相关,加强了个人与整个世界的互动关系。个体已经开始跨越群体的中介,直接地和整个世界的人们直接发生着关系。特别是在网络世界里,个体的能力、个体的主体性得到前所未有的张扬,个体对类的影响力增强、局部事件对社会整体的影响力增强。在经济全球化条件下,个体与类之间的复杂关系中包含着不利于人类发展的问题。由于个体的行为使类遭受的危害加大,并且难以预知。而且,在复杂多变的社会关系中,个人发展的不确定性、偶然性增强了,人们的命运得极其不稳定,似乎有瞬息万变之感,复杂多变的社会关系往往使人很容易迷失自己。正如马克思所说,“一切固定的僵化的关系以及与之相适应的素被尊崇的观念和见解都被消除了,一切新形成的关系等不到固定下来就陈旧了。一切等级的和固定的东西都烟消云散了,一切神圣的东西都被亵渎了。人们终于不得不用冷静的眼光来看他们的生活地位、他们的相互关系。” 四 经济全球化条件下社会交往存在着许多问题,为了顺利推进经济全球化,使历史顺利地向世界历史发展;为了人类的共同发展,消除群体发展的不平衡性以及个人发展的畸形局面,人们必须采取措施,提高社会交往的水平。 第一,提高人们的社会交往品质和能力。 社会交往品质是人的品质表现之一,是人们对于社会交往内涵、实质、地位、作用等方面认识和实践程度的根本所在。交往品质的高低直接关系到人们的交往思维和交往实践水平的高低。为了提高人们的社会交往水平,开展积极的自觉的交往活动,抑制消极的自发的交往,必须提高人们的社会交往品质。 人是具有社会属性的高级动物,人的生存与发展只有在社会交往中才有可能,而且,正如马克思所说:“一个人的发展取决于和他直接或间接交往的其他一切人的发展。”因此,人们应充分认识到社会交往的重要性。经济全球化时代是一个开放的时代,由于市场经济的全球化和高新技术的运用,世界变成了地球村,人们之间的交往方便而快捷,社会的普遍交往已成为一种趋势,任何个人、组织和民族国家都无法也不应该阻挡它,因此,应主动地参与到普遍交往中来,在普遍交往中为人的全面发展提供机遇。同时,要有正确的交往理念,如:在各民族、国家、集团之间的交往中要培育人类社会共同发展意识。在经济全球化条件下,社会经济、政治、文化领域都存在着矛盾和冲突。如何消除这些矛盾和冲突,使人类朝着共同发展的目标前进,是全人类面临的重大课题。经济全球化是当代世界发展不可阻挡的趋势,任何国家要想生存和发展都无法拒绝经济全球化。而且,在经济全球化时代,各民族、国家、集团之间的联系日益密切,共同利益日益增加,人们的活动具有了极强的相关性,人类真正形成了一个利益共同体。霸权主义和狭隘民族主义都不利于全人类的和平共处,不利于全人类共同利益的实现,更不利于本国的发展。由此可见,正确的交往态度、交往意识、交往理念都能体现人们较高的交往品质,都能促进人的发展。 第二,创新社会交往规则。 不同的社会有不同的社会规范。适应全球性社会交往的需要,原有的规范和准则体系已经不可能发挥正常的功效了,必须实现变革创新。因此,经济全球化过程中的规则创新,无论是对各个国家而言,还是对人类社会整体来说,都是需要引起注意和重视的问题。规则是人类实践活动的产物,也是一定实践活动得以开展的重要条件。在经济全球化进程中,人类交往实践活动有了质的飞跃,这就需要有新的规则来调控。 当前,由于不公平的经济规则,经济全球化带来了世界经济的不平衡,使世界各国在经济交往中矛盾和冲突加剧。因此,同志指出:“国际社会应树立以互信、互利、平等、协作为核心的新安全观,努力营造长期稳定、安全可靠的国际和平环境。各国应加强经济技术的交流与合作,逐步改变不公正不合理的国际经济秩序,使经济全球化达到共赢共存的目的。”目前国际社会出现的种种矛盾和冲突,不仅影响着全球交往的顺利开展,而且也表明全球交往规则存在着很大漏洞。当然,全球性的规则创新已经开始了。如多种多样的国际公约不断产生,纷繁复杂的国际规则不断制定,各集团之间的条约不断增加,各国内部的制度改革不断进行,等等。国际规则无非是国家间游戏的规则,从某种意义上说,游戏规则是在互动过程中逐步形成的,因此,它与游戏参加者所处的历史条件有密切关系。随着社会的发展、时代的变化,国际规则的调整势在必行,不仅包括全球经济、政治、文化领域的规则,也包括信息世界的规则。如:信息化时代的人们生活在一个价值取向多元化的信息环境中,如果各地区、各民族都只遵循自己特有的习惯和规范,网络信息社会就无法正常运行。因此,人们必须构建彼此都能理解并遵循的规范,才能形成合理有效的信息社会,也才能真正对人的发展起到促进作用。 第三,发展中国家要加快经济社会发展。 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必然带来社会交往的发展,反过来讲,要提高社会交往水平必须提高社会生产力水平。发展中国家由于经济实力和科技实力等方面的原因,在与发达国家的交往中往往处于边缘和次边缘的地位,致使其贫困处境仍然存在。为了在世界交往中取得平等地位,把握主动权,发展中国家必须加快经济社会发展,从而为人的发展创造物质条件。 经济全球化是全球经济发展不可抗拒的趋势,人们只能利用它。事实上,发展中国家为了求得自身更好的发展,也积极参与经济全球化。为了在这一进程中把握主动权,各国纷纷进行国内改革,实行对外开放的政策,改革国内传统的经济制度、模式,实行市场经济体制,改变传统的落后的生产经营观和发展观,树立与新时代相适应的新观念。同时,发展中国家纷纷进行经济发展的战略调整,通过多种途径大力发展信息技术产业以及其他技术密集型产业,从而使广大发展中国家的生产力水平有更快更大的发展。中国自20世纪70年代末实行改革开放以来,现代化建设驶入快车道,经济得到迅速发展,人民的生活水平有了较大提高,人们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都得到了极大的发挥,人的发展前景十分广阔。 经济全球化论文:浅谈在经济全球化进程中初探国家经济主权 [论文关键词] 经济全球化 国家经济主权 让渡论 发展中国家 [论文摘要] 在经济全球化进程 中,国家经济主权仍然是研究的重心。本文从经济全球化对国 家经济主权造 成冲击 的因素,入手进行分析,并通过对在经济全球 化进程中出现的国 家经 济主权理论 进行剖析得出了国家经济主权 的 让渡 论具有一定 的合理性的结论,进而指出了经济全球化进程中国家经济主权实现的途径。 引 言 当历史的车轮行进到20世纪的最后十年 ,整个世界呈现出一个不可阻挡的全球化发展的新态势。而在几乎所有领域的全球化进程中,毋庸置疑,经济全球化始终走在最前面,它在成为其他领域全球化基础的同时对主权国家的社会、经济、文化、政治、法律等诸多领域产生着巨大的影响,使各主权国家在相关领 域的依赖度越来越大,而各主权国家间用以实现诸如环境、经济、惩治犯罪等方面的国际合作的方式无论是加入各种国际组织还是缔结各种国际条约,都会在不同程度上授权于国际组织 以相关权力,或者相应的通过对国际条约的转化或采纳制约自身权力的行使。由此,传统意义上被认为是不可分割、不可放弃或绝对不可侵犯的国家经济主权受到了经济全球化所带来的挑战,而这是否意味着国家经济主权的侵蚀或衰弱?发展中国家在面对经 济全球化所带来的机遇和挑战时应当如何看待国家经济主权?这使得我们有必要在经济 全球化的热潮中冷静下来重新审视国家经济主权。 一、 经济全球化对国家经 济主权的挑战 经济全球化作为世界经济发展的一种趋 势,从经济学角度看,它主要涵盖贸易 、金融和跨国公司对外投资等几个重要方面的发展,经济全球化为了在全球范围内实现贸易的自由化、劳动力的自由跨境流动以及生产要素价格的均等比进而实现 国际经济体系的高度融合 (或一体 化),因而要求各民族国家的政府放宽或解除在国家间经济交流上的种种限制,这就使各民族 国家的国家经济主权在不同程度上受到了冲击和挑战,这主要体现在以下 三个方面 。 (一)国际组织对国家经济主权的影响日益增大 在经济全球化的时代 ,各种世界性、区域性经济组织大量涌现 ,据不完全统计 ,全球范 围 内建立 的 国际经 济组织 多达 109个 ,包括世界银行、世界贸易组织 、国际货 币基金组织等一系列对 国家 经济 主权 有 重要影 响 的 国际经济 组织 。一些综合 实力较弱 的国家(尤其是要加入 这些组织或 者是 向这些组织寻求帮助的发展 中 国家)由于在 资金、技 术等方 面对拥有雄厚实力的国际组织具 有一定的依 赖性 ,而且 近些年来某些 国际经济组织 已逐 步带上 了国 际政治 的色彩 ,其利用所具有 的职权直接或间接影响了国家的经济 主权 。此外 ,一些区域性经济组 织如欧 洲联盟 、东 南亚 国家 联盟 、北 美 自由贸易区等也都以部 分经济 管理职能公共化 的形式 ,在有 限的范围内“攫取”了原属于国家经济主权的部分权力 。 (二)跨 国公司及其经济扩张对国家经济主权的冲击 正如美 国学者惠特曼所指出的“就对 民族 经济 主权 具有巨大威胁性和促进国际经济一体化来说 ,没有哪个组织比跨国公司更为有利了。跨 国公 司对主权 国家 ,尤其是对发展中国家的经济主权 的冲击不容忽视 ,主要体现 在如下 几个方面 :第一 ,跨 国公司执行全球生 产战略 ,往往视 国家 经济主权为其障碍 ,因此其超 越国界 的经济 活动总是力 图逃避 国家根据主权原则对其进行 的监督 ,从而模 糊了 国家 的管辖权 也冲击了国家的经济主权 。第二 ,跨 国公 司腐蚀政府 官员 的非法活动,使国家在经济方面的行政决策权和国家最高权威面临挑战。第 三 ,跨 国公 司在金 融市场利用 转移价格而逃避转移利润、通过买卖股票和证 券等 逃 避外 汇管制 、利 用 国与 国之间的汇率差价把资金调入调出等等的投机行为,直接影响主权国家的货币财政政策 。 (三)非政府组织对 国家经济主权的影响 首先 ,从国内的 角度 看 ,随着非 政府组 织 涉足领 域逐渐增多 ,作为独立于政 府 的组织 ,它越来 越体 现公众 的意志从而得 到越 来越 多的公 众支持 ,这就无形 中使 政府在经济领域的管理行为不得不得到非政府组织 的支 持才 可能有效 运转这就需要政府不断下放 权力于非政府组织 。 其次 ,非政府组织由 于独立 于政 府 ,可 以越 过政府 直接卷入 国际 事务 ,但在很 多 情况下 ,非政府 活 动进一步 打破 了国际关系 中的国家“垄断”,造成“官 、民”之间 的紧张,给国家关系带来不快甚至冲突。如某些人权组织的活动就是如此。 再次 ,虽然非政府组织 不具 有 国际法 的主体资 格 ,但 他们是当代 国际社会 中不 可缺少 的重要角 色 ,通过 他们 可以听到民间代表的呼声,由此使联合国与其保持着特殊的关系,从而通过非政府组织在联合国举办的重要会议上的发言等对国家经济主权间接产生影 响,并且其 在联 合 国的作用和地位已从经济和社会领域逐渐扩大至其他领域。 二、在经济全球化进程中出现的国家经济主权理论及剖析 经 济全球化在许 多方 面都 对 国家 主权构成 了一定的 冲击 ,这是不容否认 的客观 事实 。但 在经 济全球 化进程 中,对于国家经 济主权的 理论 主张 ,学 者们 出现 了不同 的声 音 ,归结而言主要有 以下几种 。 (一)国家经济主权“销蚀论” 持这 种观点的学者认为 ,经济全球化 的发展促使 了许多国家在制定经 济制度 、贸 易规 则方 面趋 于相 同或者是类 似 ,特别是在严格按照 WTO、世 界银 行等 国际组 织规则进 行交易 的时候更是强化 了统 一的规则和制 度 ,这 样从 客观上会使国家在非 自觉 、无意 识 的情况 下做 出一些 行为 ,而导致 国家经济主权遭受“销蚀”。 尽管经济全球化会对 主权国家 的法律带来一定 的冲击 ,但“国际法律制度走向一体化”的提法从根本上说是不科的,“如果说 国际法律一体化成为可能 的话 ,那 也只能是纯代表极少数 国家意 志 的法 律 ,国 际经 济法 此 时也就 失去‘国际’这一独 特的 法律 属性 了;国际社 会 也就 不能 再称‘国际社会’了,而且从部分经济主权由民族国家 向国经济组织让渡的角度看,如果就单个民族国家而言,这无是国家 主权 的销蚀 ,但如 果从所 有 民族 国家 的整体来 看 ,种主权让渡的结果是 ,共 同让 渡,共 同享有 ,国家 主权并没销蚀 。从部分经济主权 由政 府 向本 国企 业或 非政府 主体让渡 的角度看 ,即表现为本 国企业或 非政府 主体 对政府 主事务的干预 ,其实质是 国家经济主权在 民族 国家 内部 的重分配 ,即由政府的“惟我独尊”转 变为政府 和非政府 主体 的权。则从单个民族国家的整体而言。并没有发生国家经济权的销蚀 。[6] (二)国家经济主权“模糊论” 这种理论反对传统意义上国际法 和国家关 系理论 ,认在经济全球化下,国家将不再是基本的主体。经济一体化致了各国政府没有 能力独 立地 对本 国 的经 济进 行有效 的理和控制,贸易自由化和金融市场一体化在给各国经济带发展的同时也迫使政府加大对外开放的力度 ,从而 限制了最终模糊国家经济主权。 事 实表明,主权国家并不是 完全被动 的卷人经 济国际进程 。经济国际化与主权国家之间有着 复杂的互动关系 ,家不会让经济国际化扮演终结国家及其 主权的角色 ,国家会做出适应性的反应。他们主动进行经济发展战略和经济结构的调整,强化国家资源的合理配置,加强国家的宏观调控和有效干预 ,积极参与国际协调和 国际机制 的建立 。调整运作.充分利用一切有利的国际条件,千方百计为本国的经济发展和 国际竞争提供安全保 障和加大支持 力度 。换言 之面对经济 国际化 的挑 战 ,国家会 奋 起做 出各种 适应 性调 整把挑战视为机遇 ,变压力 为动力 ,其结果 往往 是增 强了综 合国力和国家行使主权的能力。 (三)国家经济主权“废弃论” 以美 国国际法 著名 学 者 路 易 斯 ·亨 金 为 首 的 学者 认为,[8]随着“全球化”、“一体化”等词汇的高频率的出现,国家之间的界限越来越模糊。在经济全球化 的普及 和扩展下 ,与其相关 的政治、文化 、法律等 领域也 应 当 同步实行 全球化 和体化 ,这是 一种 不 为人 意 志所 转移 的 客观 规律 和 客观 趋势 。突破原 有的国际法体系 。废除 国家 主权 是充分表达 全人类共同利益的重大变革。国际组织的发展和壮大正是可以推翻国家主权原则不可侵犯 的重要依据 。 经济全球化尽管对国家经济主权造成了一定的冲击,但是,在今后相当长时间内,它不可能导致国家 主权的消亡其根本原因在于,经济全球化就现实的经济和技术条件而言还必须以民族国家为基础,企图以所谓的“世界政府”来取代各独立的民族国家政府如同南柯一梦,是不可能实现的。对于这一点 。米夏埃尔 ·齐恩 、克 里斯 ·哈曼 等学者 已经作 了专门的论述 ,这里 不再 进行 论述 。由此 ,废除 国家 主权 失去了其在 理论 上 的必 要 性 ,也 就难 逃 为发 达 国家插 手 别 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的国内事 务而 削弱 别 国主权进 行开 脱的嫌疑 了。 (四)国家经济主权“让渡论” 该主张为欧盟成员 国所提倡 ,他们坚持 欧盟是一个具 有超国家性质的 国际组 织 ,随着 经济 全球化 的发展 ,为 了全局利益 ,让渡部分 国家 主权并 不会 损 害主权 的完 整性 ,其结 果会形 成欧洲统 一市 场、统一货 币和欧洲大经 济区 。欧洲 一体化的实践表 明国家 主权是可分 的 ,这样 对于增强 欧盟 的总 体实力 ,加速其各方 面的发展 是 非常 有利 的。可见 ,该理 论是 欧盟 的形式视为 国家经济 主权让渡 的理想化状态 。虽然 国际社会至今 尚未就此观点 达成一致 ,但 它具有 国际法上和实践中的合理性。 就国家经济主权的让渡论来说,其理论基础就是承认主权 的可分性。而至于主权是否可分 ,一直以来是理论界争论的焦点 之一 ,但正如《奥本海 国际法 》所说 的,“看来 比较 可取的意见是 ,坚持切 合实 际 的认 为主权 是 可分的 ,尽管这 种意见是不正常 的而且 可能是 不合理的 。 主权的让 渡不同 于 主权 的割 让 ,而 是 国家 问 的主权 共享 。“主权让渡是 为了解 决 国际组织 的授权 问题 而产生 的概念,即成员国转让部分主权的形式权力并 由一个共同的组织来行使。这 种部分主权实行成员 国共享的方 式 ,说 到底主权的所有仍然是 国家的 ,所 以,让 渡不是 割让 。只要国家是自愿加人 国际组 织并保 留退 出的权 利 .主权 国家所 有的底线就不可能突破 ,因为 国家在理论 上有 可 以收回让渡 的主权 的权利 。至于在实践 中权力 的收 回是 否可行的 问题 ,关键还在于 国家 的战略选择和权力 行使 ,因为主权让渡 和受限也是 主权 国家行使 主权 的结果 。 至于国家经济主权的让镀是否导致了如有些学者声称的国家经 济主权弱化 的结 果 ,笔 者认为 ,国家经 济 主权 的让渡是 国家基于 自身某种利益 的考虑 所做 出 自主意识 的选 择从 而在新 的国际环境下更好地维护 和获取 国家的根本利 益而并非是国家主权被弱化的表现,国家自始至终都保持着其自主性。即便欧盟这 样 高度 一体 化的 区域 联盟 的结成 也是从属于 国家利益这一前 提下的 。而事实 上 ,正是 主权国家本身推动 了全球化不断地 向纵深 发展 。就 国际 社会整体而 言国家通过参 与经济全球化 ,对机 制化组织适度 地让渡一部分主权 ,恰恰是一 国权 力的延伸 、变通 和扩展 ,是对 国家利益的拓展。 三、经济全球化进程中国家经济主权的实现 经济全球化对 于广大发展 中国家 来说 ,无 异 于一 把“双刃剑”。在为发展 中国家 带来 追 赶上 发达 国家的新 机遇 ,促进其经济发展 的同时 ,也不 可避免地对 发展 中国家 的经 济主权提 出新 的挑 战。面对这种形势 ,发展 中国家应 当如何对待国家经济主权 ?如 何协调处 理 国家经 济 主权 与加强 国际相互合 作的关系?这些 都是当前 摆 在发展 中国家面前 的重要课题。我认为,发展中国家应当注重在以下方面做出努力 : (一)在积极参与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同时,坚持和发展国家经济主权 经济主权能为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提供最根本的保障,也是 逐步摆脱不发达 的锐 利武器 。一 国的经 济主权需要维护 ,而其经济也 必 须发展 ,两 者不 可偏 废 。因此 如何处 理好经济主权和经 济安全 就成 为发 展 中 国家必须认 真思 考的战略问题 。笔者认 为 ,发展 中国家在 理解 经 济主权 时 ,应将其理解为各种“权 利”的具体 体现 ,而避 免理解 为纯粹 的、抽象的国家“权力 ”。它的 实现体 现 为 国家 所行 使 的各项 具体经济权利 .这些 国家经济主权权利 可以分 为核心经 济主权权利和可让 渡的经济 主权 权利 。核心 经济 主权 权利要 始终 不渝 的予 以坚持 ;而对 于那 些可以让渡 的经济 主权权利则可 以发展的观点来对待,只要在符合本国及发展中国家利益的前提下也可适量开放。 (二)积极参与制定经济全球化的新规则,促进国际经济法律秩序的形成 历史和现实表明。发达国家在过去、现在 以及将 来都不会自动放弃经济霸权、主导权和控制权,不会善意地主动让发展 中国家享有国际经济事务 的参与和决策权,尤其是在国际投资领域中国际立法不平衡趋势甚为明显,如TRIMS取消了发展 中国家用以对付限制性商业惯例的手段,而约束限制性商业管理的国际规范却未能出台;发达国家竭力将劳工标准纳入多边贸易体系,但对发展中国家劳动力流动问题却采取回避态度。因此作为发展中国家,要想在经济全球化进程中被动的接受游戏规则,就应加强与其他发展中国家间的合作,积极参与多边贸易体系规则的制定过程;在致力于创建一个既能适应全面的国际市场竞争,又能有力地保障民族经济安全的现实主义的国内法律制度框架的同时 ,促进公平合理的国际经济 法律 新秩序 的形成 ,使经济全球化进程不仅仅体现西方的价值理念,同时也使得发展中国家 的利益得到应有的尊重 和照顾使得全世界各国均得以充分的进步和发展 。
1引言 绿色施工已经成为现代建筑行业的主要发展方向之一,有利于缓解高能耗、高污染产生的资源紧张和环境污染问题,加快企业改革升级,提高发展质量和综合效益。 2绿色建筑与节能建筑内涵解析 绿色建筑是在全寿命周期内除了保证质量、安全、工期、成本等建设目标,还要实现四节一环保,为人们提供健康、舒适、高效的生活空间,最大程度地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根据国家相关标准,绿色建筑可以分为三个等级,通过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评分,分数越高,级别越高,建筑的绿色环保性越好。根据建筑节能水平,节能建筑又分为一般节能建筑、被动式节能建筑、零能耗建筑、产能型建筑,被动式节能建筑可以不依赖主动热源供给,通过被动收集来的热量就可以提供一个舒适的温度,零能耗建筑可以不消耗常规能源,通过可再生能源就可以维护建筑正常运转,产能型建筑产生的能量超过自身运行所需要的能量,在建筑低碳节能标准不断提高的背景下,节能建筑发展迅速,成为建筑节能的重要方向[1]。 3智慧节能建筑外墙保温层现场施工工艺 围护结构的传热损失是建筑耗能的重要原因,根据相关调查研究发现,围护结构传热损失约占总耗热量的75%,而在围护结构的传热损失中,外墙约占1/4,所以,外墙保温对于建筑节能而言至关重要,根据保温层位置不同,外墙保温构造可以分为单一保温外墙、外保温外墙、内保温外墙、夹芯保温外墙,其中以外墙外保温和外墙内保温为主,顾名思义,外墙外保温就是在墙面外侧做的保温层,根据保温材料不同,采取的施工工艺也各不相同,而外墙内保温是在外墙内侧做的保温层。相对而言,外墙外保温体系的保温效果更好,更有利于建筑主体结构保护和使用寿命的延长,但是对保温材料要求较高,需要应对复杂的外界条件,尤其是在建筑防火方面需要格外注意,外墙内保温施工更安全,不会对建筑原有外立面造成威胁,但外墙内保温体系不易大面积展开,存在许多保温薄弱部位,容易产生热桥,特别是在老旧小区保温改造时,影响室内装修,占用室内面积,存在诸多不便,所以现有节能建筑外墙保温层主要以外墙外保温体系为主,下面将针对几种典型外墙保温现场施工工艺展开探讨。 3.1挤塑板外墙保温层施工工艺 挤塑板即挤塑型聚苯乙烯泡沫塑料板,是经特殊工艺连续挤出发泡成型的材料,表面形成均匀平整的硬膜,具有轻质、不透气、不吸水、高抗压、不降解等特点,与EPS板相比,在同样厚度情况下,挤塑板的保温效果更好,因此被广泛应用于建筑围护结构保温。施工前,要对保温材料质量进行检验,保证保温性能、燃烧性能等级能够符合规范要求,所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然后采用相同材料和工艺制作样板件,经确认合格后才能大面积施工[2]。 3.1.1基层处理 做好基层处理工作,挤塑板铺贴对墙面平整度有一定的要求,墙表面凸起超过10mm的部分需要剔除掉,凹陷超过10mm的地方需要使用水泥砂浆抹平,严格检查阴阳角处的平整度、垂直度,经处理、验收合格后,才能进行下一步工作,在贴保温层前两天,反复用水将外墙表面润湿。 3.1.2挂线挂线、打点、做口、贴边 外墙外保温系统是由保温层、保护层、固定材料等构成的且适用于安装在外墙外表面的非承重保温墙体。节能建筑常用的外墙外保温系统有聚苯板薄抹灰外墙外保温系统、胶粉聚苯颗粒保温复合型外墙外保温系统,聚苯板钢丝网架现浇混凝土外墙外保温系统、聚苯板现浇混凝土外墙外保温系统等。 3.1.3刷界面剂刷界面剂,贴挤塑板 配置专用聚合物砂浆,控制聚合物砂浆干料和水的比例,使用手提式电动搅拌器进行搅拌,搅拌时间大约控制在5min,保证稠度合适、搅拌均匀,为了保持聚合物砂浆的黏度,在拌合时不能添加其他材料和外加剂。使用专用聚合物砂浆贴挤塑板,通常采用梅花型点粘法,根据挤塑板尺寸规格,合理设置粘结点间距,粘结点抹好后,立刻将挤塑板贴到墙面上,并使用木抹子反复拍打挤压,使其粘贴牢固,表面平整,与垂直方向铁丝缝隙在1mm~2mm,查看线缝是否均匀。板与板之间的缝不要抹灰,应该挤紧,缝宽不能超过1.5mm,而且挤塑板对缝处高低差不能超过1.5mm,如果有超过的地方,可以使用砂纸打平,沿水平方向粘贴挤塑板,上下两排竖缝应错开1/2板长,最小不能低于30cm[3]。 3.1.4安装固定安装固定,清理整平 贴完挤塑板约20h后,可以安装锚固件,锚固件的数量要根据相关规范确定,且每块板不能少于一个锚固件。在屋檐口、阳角、门窗洞口四周等位置,应该适当加密,距离基层边缘不小于6cm,间距不超过30cm,锚固件在墙体基层的锚固深度不能低于25mm。在安装时,首先使用冲击钻钻孔,并将孔内的粉尘清理干净,然后砸入塑料膨胀塞,再用螺丝刀拧入自攻钢钉拧紧,严禁使用锤击的方法固定,最终自攻钉帽表面应该比挤塑板表面低0.5mm~1mm左右,固定完成后,对挤塑板表面进行清理整平,用砂纸打磨对缝不平处,并将浮灰、碎屑清理干净。3.1.5贴网格布贴网格布,抹面在窗口处,应该在窗台两个角的下边沿窗口对角线方向两边各增添一块约30cm的方形加强型布,防止沿窗口两个对角线方向产生八字形斜裂纹,压入网格布后再抹一层聚合物砂浆,厚度约为2mm~3mm,不能将网格布露出。 3.2矿物纤维喷涂保温层施工工艺 随着节能建筑外墙保温工程的不断发展,许多节能环保新材料被开发应用。矿物纤维喷涂保温材料具有保温、防火、吸声降噪三大功能,燃烧等级为A级,能够有效减少因保温材料失火导致的火灾事故。典型案有首都机场新航站楼、国家体育馆等。矿物纤维喷涂保温层以特殊处理的矿物棉为主要原料,配合水基胶粘剂,采用专门的喷涂设备施工,当喷覆在建筑基层表面时,能够形成一定厚度的连续无接缝喷涂层。相对于传统的板块保温体系,矿物纤维喷涂保温系统具有独特的优势,可以同时解决多种功能性需求,从而减少重复施工,而且质量轻,附着力强,在任何建筑表面都体现出良好的适用性,尤其是在异型结构和复杂结构中,能够保持建筑原有造型,施工完成后,不会产生接缝,具有良好的密封性,有利于提升建筑综合节能效果[4]。 3.2.1做好施工准备工作 矿物纤维喷涂保温层施工需要严格控制施工条件,做好相应准备。将外墙面需要预先安装的管道、预埋件等设施安装处理到位,施工现场环境温度不能低于5°,在雨雪天气或5级以上大风天气也不得施工,同时要针对施工后可能出现的烈日暴晒和雨水冲沙做好防护措施,保证施工外架搭设牢固,符合安全验收标准,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把控技术交底质量,让技术人员施工人员能够熟练掌握施工工艺要求和有关技术要点,做好施工机具准备,合理组织流水施工,提高人与机具配合施工效率,做好材料准备,保证入场材料质量合格、资料齐全,能够满足现场施工要求。 3.2.2基层处理 清理外墙墙面浮灰,剔除主体表面挂浆胀模混凝土,堵塞施工洞线槽,如果是加气块墙体,要隔夜浇水湿润,对于不同材料交接部位,需要钉挂加强热镀锌钢丝网,在主体结构混凝土墙体表面喷刷界面剂,基层处理完成后,进行找平层施工,检查墙体抹灰面平整度、垂直度,弹出各种控制线,在门窗洞口、阴阳角处用水泥砂浆做护角,厚度与找平层相同,在找平层抹灰前隔夜浇水湿润,水泥砂浆总厚度控制在两公分,然后压实抹光,浇水养护,做好成品保护措施[5]。 3.2.3抹聚合物防水砂浆 按设计配比要求配置聚合物防水砂浆,并通过机械搅拌将其搅拌均匀,通常情况下,搅拌时间约为两分钟,分别进行聚合物砂浆抹灰基层和面层施工,每次基层抹灰厚度控制在2mm~3mm,面层砂浆厚度控制在4mm~5mm,压入网格布面层砂浆,保证各层抹灰紧密配合、连续进行,避免出现空鼓情况,严格控制网格布搭接宽度,通常不能低于10cm,基层砂浆和面层砂浆的总厚度不宜超过8mm。 3.2.4矿物纤维喷涂保温层施工 矿物纤维喷涂保温层施工主要流程包括基层处理、底涂层喷涂、保温层表面整形、面涂层等,同时还包括一些辅助工序。在喷涂时,需要调整给料装置和工作风压,保证纤维棉输出率合适,并保持均匀稳定,喷涂角度应该控制在60°~90°之间,这样可以获得较大的压实力,而且回弹最小,喷嘴应该在循环形范围内做迂回直线连续移动,保证喷涂连续均匀,严格按照正确的喷涂顺序进行,防止出现疏松或空洞现象,及时清除被喷面上的空洞和疏松矿物棉,便于后续的修补,每次喷涂工作停止后,都要仔细清洗喷嘴。在纤维固化前,使用压板进行压平整形处理,喷涂后的保温层应该保持干燥通风,在固化72h后,才能进行其他工序,及时清理喷涂施工现场,将回弹料装袋清除。DKGL硬质矿物纤维喷涂层施工与普通矿物纤维喷涂层施工基本相同,但需要在涂层厚度、原料配合比等方面加强控制。 3.2.5找平层和防护层施工 在矿物纤维喷涂层基本干燥后,开始找平层施工,采用分层作业的方法,每层抹灰厚度控制在1cm左右,时间间隔控制在24h,总抹灰厚度约为15mm,严格遵循从上到下、从左到右的顺序,找平层中层抹灰厚度要与标准贴饼一致,中层抹灰4h-6h后开始面层抹灰。找平层施工完成5h~7h后,开始抗裂砂浆防护层施工,提前做好洒水湿润,抗裂砂浆必须均匀的涂抹在保温层表面,随即抹平压实,保证平整度满足要求,严格控制防护层厚度,第1层抹灰厚度不能超过4mm,总厚度不超过8mm,尽可能减少裂缝的产生,在抗裂砂浆防护层面层施工完成达到养护效果后,进行涂料饰面施工[6]。 4结语 综上所述,本文充分介绍了节能建筑特点和要求,希望通过科学的组织管理和规范的技术应用,提高节能建筑外墙保温层施工效果,为人们提供一个舒适、稳定的居住环境。 参考文献 [1]尤华.分析房屋建筑外墙保温节能在施工中的质量控制[J].智能城市,2018,4(1):144-145. [2]谈福本.浅谈高层建筑外墙保温施工技术要点[J].房地产世界,2021(21):74-75+82. [3]刘志彬.浅谈建筑外墙保温技术及施工工艺的运用[J].河北企业,2017(8):203-204. [4]王继超.建筑外墙保温节能技术在建筑施工中应用[J].绿色环保建材,2020(9):58-59. [5]康体,陈江,郭林博,向长于.建筑外墙保温施工技术与施工措施[J].建筑技术开发,2020,47(19):44-45. [6]王国栋,王术亮.住宅建筑外墙保温的施工技术研究[J].工程技术研究,2019,4(13):55-56. 作者:刘雪梅 单位:中建二局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财产险论文:探讨财产险保险公司内部控制中的问题及其建议 摘要: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内部控制已经成为当代企业进步发展的主要管理手段之一。本文就财产险保险公司内部控制进行研究分析,阐述了财产险保险公司内部控制当下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改善我国财产险保险公司内部控制的建议,表达了内部控制是财产险保险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组成部分。 关键词:财产险保险公司 内部控制 治理结构 由于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财产险保险公司和资本市场的合作逐渐增多,增强公司内部控制成为当下财产险保险公司需要面临的重要问题。内部控制体系包括:公司董事会、各部门经理、全体工作人员。内部控制的内容有:承保、销售、理赔、投资、偿付能力等方面的控制内容。内部控制的目的是:保障公司经济效益任务的达成和公司财务报告的正确性、可信性。目前财产险保险公司内部控制存在着建造动力的不足;在认识上存在不足;职工分工不明确,缺乏健全的绩效考核制度等方面的问题。改善财产险保险公司内部控制存在的这些问题,可以通过加强员工的内部控制意识,建立企业内部控制文化;制定适合企业发展的内部控制目标;加强财产险保险公司自身的组织结构等一些措施。有效的提高财产险保险公司员工之间执行内部控制的效率,从而保障财产险保险公司在当下市场经济发展的形势下稳定的发展。 一、我国财产险保险公司内部控制的现状与存在的问题 (一)我国保险公司内部控制的演进和现状 我国保险公司内部控制的演进是随着相关制度的颁布而逐步完善。1997年中国人民银行了第一个行政制度《加强金融机构内部控制的指导原则》,随后,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了一系列的政策法规,于1999年了第一个真正完善可执行的行政制度《保险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指导原则》,2004年了《保险资金运用风险控制指引(试行)》,这些政策的施行,为财产险保险公司内部控制建设给予了管理参考,对资金运用和中介机构的内部控制给予了全面的执行规范。从2007年起,全国范围内的财产险保险公司都开始向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提交了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就目前保险行业相对比来说,内部控制建设发展比较缓慢的是财产保险,但是随着政策的不断完善,财产保险行业的内部控制建设也将得提高,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对政策制度不断完善的过程中,财产保险行业的内部控制建设也将不断改进,逐渐建造成适合我国保险经营管理的内部控制体制。 (二)我国财产险保险公司内部控制建造存在的问题 1、财产险保险公司员工在内部控制的认识上存在不足 财产险保险公司员工在内部控制工作上造成的损失,将有可能给公司带来极大的影响。对于某些财产险保险公司下级分公司的员工,其内部控制制度并没有对员工产生相应的制约作用,使得财务工作者在制定财务报告和统计数据缺乏规范的职业执行基准,其报告数据没有正确性和可信性。另外公司内部和外部审查考核体制并没有对其公司员工发挥实际的作用,使得大部分财产险保险公司内部员工之间还没有清楚的意识到内部控制的作用意义,在其内部控制的认识上存在不足。特别是基层分公司,存在轻内控、重业务的情况,往往把业绩做为员工的重要判断指标,而内部控制则被边缘化、忽略化,长此以往,致使内部控制往往虚于表面,落不到实处,造成内部控制工作的不到位、不全面。 2、职工分工不明确,职责不清 财产险保险公司内部缺乏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没有明确界定职工岗位的职责要求,各部门存在岗位空缺的现象,没有相应建立规范职工的管理体制。在职工的绩效考核问题上,普遍都停留在传统的年度考核模式上,由于职工岗位界定不明确以及各部门之间的岗位空缺,使得职工之间的业绩考核缺乏完善的考核体制,缺少针对内部控制的专门的考核制度。从而使得职工分工不明确,职责不清,各部门、各岗位之间缺少的系统协作精神、工作的连贯性。 3、缺少完善的规范员工工作的责任体制 财产险保险公司没有完善的规范员工执行工作的责任体制,对于员工工作上的失误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行为,并没有建立其完善的责任体制。大部分责任体制普遍都是表面形式化,在对其员工的行为问题没有进行实质性的检查和引导;在对查出的问题没有进行实际处理和引导改善;在对规范员工工作的责任体制上,责任体制并没有完全适用于处理员工基础工作失误的问题,导致小问题不断累积引发出大问题,给公司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这些原因促使财产险保险公司员工在执行工作中,没有具体的制约其执行工作行为的约束,另外,各个部门没有重视其责任体制的重要性,为了个人的利益,不顾公司的整体利益,从而使得财产险保险公司缺乏完善的规范员工工作的责任体制。 4、内部控制体系不健全,制度建设落后于业务发展 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这三个因素影响财产险保险公司各项业务执行过程,信息、沟通、监控这三个因素影响着财产险保险公司各个操作环节。大部分财产险保险公司在控制管理上建立了许多管理制度,但是这些制度并没有发挥到实际的财产险保险公司经营活动过程中去,并没有在财产险保险公司各个部门有效的实施,并没有建造成全方位的风险防范控制体系,这些内部控制体系的不完善,使得制度建设跟不上业务发展进程。 5、问责机制不够健全 主要表现为问责机制不当,部分公司存在“收入上移,风险下放”的现象,致使基层员工缺乏相应的保障,心态失横,甚至进行违规操作,致使犯罪。并且现今部分财产险保险公司对基础工作的问责机制缺乏,问责机制只存在于总公司中,更加纵容了基础工作的违规情况。 二、加强我国财产险保险公司内部控制的建议 (一)加强员工的内部控制意识,建立企业内部控制文化 员工是内部控制进行的主要实施载体,是实现内部控制目标重要组成部分。财产险保险公司应该积极调动员工共同参与、共同建设公司内部控制目标的达成。在财产险保险公司内部,应该大力宣传内部控制的企业文化思想,让全部员工充分体会到内部控制对公司的重要性,以及内部控制对公司经济效益的重要作用。全面构造一个积极主动,富有创造性的企业内部控制文化氛围,将内部控制的主旨思想和理论思维全面覆盖到全体员工执行工作的每个环节中,强化内部控制执行标准的操作体制,从而有效的加强员工的内部控制意识,建立企业内部控制文化。同时,重视基层公司内部控制的作用,做后相应的规划与激励制度。 (二)制定适合企业发展的内部控制目标 内部控制是影响经济效益是否能达成和影响公司稳定发展的关键要素之一。有效的将财产险保险公司各个部门之间的控制目标进行综合管理,改善以往各部门之间内部控制目标不一致不协调的现象。将财产险保险公司内部的控制目标规范为:构造健全的适合当代市场经济发展需求的内部管理组织结构;运用科学的发展观解决公司执行机制上的问题;检查和处理员工工作上的欺诈、舞弊问题。有效的避免风险隐患的发生,从而制定适合企业发展的内部控制目标。 (三)健全的规范员工工作的责任体制 责任体制是财产险保险公司员工之间相互监督工作的规范体制。财产险保险公司应该全面建设与执行责任体制,,加强员工基础工作规范的执行与对未执行规范的责任追究,要明确管理部门、各部门员工和业务管理岗位的工作职责,以便在发生问题时可以具体追查其责任。另外,要加强规范工作人员对核保权和核赔权等工作的管理,对违规的员工必须依据相关责任体制引导员工改善问题,培养员工自主规范工作的意识,针对工作人员的工作职位的不同执行不同的规范责任体制,将其违反制度规定的工作行为责任进行规范和引导,从而建立完善的财产险保险公司规范员工责任体制。 (四)加强员工的职业素质水平 员工的职业素质水平是内部控制管理实施的基础。利用科学的管理模式,为内部控制管理员工的职业素质和服务水平提供了优越的环境,为防止和解除风险建立了牢固的基础。另外财产险保险公司应该实施一定的激励约束机制,将核心工作人员的短期行为长期化,从而促进其核心工作人员更关注公司长远的发展,从本质上解除弱化内部控制的动机,从而有效的加强员工的综合素质水平。 (五)完善问责机制 应正确处理好管理层与员工之间的关系,设置相对合理的激励制度,明确基层员工的利益分配,提高基层员工爱岗敬业的忠诚度,建立完善的问责机制,问责机制不能流于形式或者只局限于精神层面,应落到实处,将责任明确至负责工作个人,做到有规必依,违规必处, 三、结束语 总之,内部控制有效的增强了财产险保险公司经营管理的效率,是避免企业风险发生的重要管理措施之一。不仅深入认识到财产险保险公司内部控制在风险防范问题上的重要性,同时也理解了内部控制对整个金融体系安全的重要意义。所以,加强内部控制建设和内部控制监管制度是当下财产险保险公司发展的重要任务,有效的提高财产险保险公司内部控制能力,才能保证财产险保险公司在当下市场经济发展形势下能稳定持续的发展。 财产险论文:中国中小型财产险公司的发展环境分析及建议 摘 要:中小型财产险公司是中国财产险市场的重要补充,其在中国财产险市场上占据多数并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在中国的宏观环境之下,中小型财产险公司面临着众多的机遇与挑战。PEST分析法的运用可以对目前中国中小型财产险公司所面临的宏观发展环境进行全面分析,并且其分析结果对中小型财产险公司的发展建议具有指导性作用。 关键词:中小型财产险公司;PEST分析法;发展;建议 中小型财产险公司是一个相对的概念,它是指那些在财产险市场上不占据垄断地位、经营年限较低、在经营规模和经营结构上都无法与大公司相抗衡的财产险公司。从这个意义上进行界定,目前在中国除了中国人保、太平洋保险和平安保险集团外,其他的中资保险公司都属于中小型财产险公司 [1]。中小型财产险公司是中国财产险市场的主要市场主体和重要组成部分,其发展对中国的财产险市场具有举足轻重的影响。以下便基于PEST分析法从政治(Political)、经济(Economic)、社会(Social)和技术(Technological)四个方面对中小型财产险公司所处的发展环境进行分析,并据此对其发展策略进行探讨,提出合理化建议。 一、中国中小型财产险公司的PEST分析 (一)政治法律环境 1.《保险法》的修改。随着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和法律体系的不断完善,保险业法律体系的成熟也成为必然趋势。1995年10月1 日,中国第一部《保险法》颁布实施。2002年,根据中国加入WTO承诺对保险业的要求,全国人大常委对《保险法》做了第一次修订。2009年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修订草案并于同年10月1日起实施,这是中国保险法的第二次修订。这两次修订从不同程度上对保险合同、保险业经营、保险业监管等方面做了不少重大的修改以及内容上的完善,解决了保险立法许多方面模糊不清和无法可依等问题 [2],保证了保险产业快速健康的发展。 2.中国加入WTO。中国加入WTO对中小型财产险公司来讲既是挑战,也是机遇。一方面,中国承诺在企业设立形式、地域限制、业务范围、营业许可等方面对外开放,使原有的保险市场格局被打破,市场竞争更为激烈。另一方面,外资公司在给本土保险公司带来威胁的同时,也带来了先进的经营管理理念和顶尖的技术人才 [2],为中国的保险市场注入了创新的动力。更为重要的是,加入WTO以来,中国陆续出台了一系列重大政策,鼓励和扶持保险业的发展,这极大地改善了中国的保险市场环境,为中小型财产险公司的发展提供了契机。例如2004年6月15日起中国实行的新《保险公司管理规定》。该规定在降低了保险公司注册资本金的同时,也不再区分全国性保险公司与区域性保险公司。这将促进中国涌现更多有特色的中小型保险公司,并为其发展提供更好的平台。 3.“十二五”规划的要求。在2011年8月保监会的《中国保险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中,明确提出中国在今后的五年中将会鼓励养老、健康、责任、汽车和农业等专业保险公司的发展,积极支持中小保险公司创新发展,形成各有优势、各具特色的经营模式。这体现了国家对中小型保险公司的重视和改革,也是中小型财产险公司寻求发展的良好时机。同时,“十二五”规划也从不同的方面为中国保险业今后五年的发展提供了方向,从不同角度引导着各个公司的经营战略。 (二)经济环境 1.国民经济的快速稳定增长。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经济一直处于持续稳定的增长状态,近十年来的GDP增长速度都保持在9%左右。这种经济的持续增长为国内的财产险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首先,宏观经济的良好运行使内需上升,居民和企业所拥有的财产日益增多,进而导致财产保险需求的增长。其次,健康发展的经济为中国引进了大量的投资项目,这些投资项目多为基础设施建设或建筑业等,由此而带来的风险也为国内的保险市场尤其是财产险市场带来了大量的业务。虽然中小型财产险公司对巨额保险标的的承保实力和风险保障能力有限,但再保险和金融工具的运用也令中小型财产险公司得以在市场上分一杯羹。 2.金融体系的不断完善和发展 [3]。自2003年以来,人民银行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促进和完善中国的金融市场,比如大力推动货币市场、债券市场、黄金市场等金融市场快速健康发展。这些措施使中国的金融市场在深度和广度上不断提升,在结构和规模上也日益成熟。随着金融体系的逐步发展,保险资金正渐渐成为其中日益重要的组成部分。因此,不断完善和发展的金融体系一方面为保险业带来了分散风险和获得投资收益的渠道,另一方面保险资金也是完善金融体制、优化金融资源配置的良好工具。 3.金融危机的后续影响。2008年金融危机的爆发使全球的资本市场都受到了一定的波动,这也给中国的保险业带来了不小的冲击。首先,财产险公司的投资收益下降,导致公司的承保亏损在一定程度上得不到投资回报的补偿,使得公司的利润率下降。其次,金融危机导致再保险费率上升 [3],中国的财产险公司要获得再保险就需要更高的成本,这给中小型财产险公司带来了很大压力,削弱了中小型财产险公司的承保能力。因此在这个金融危机还在发挥其后续影响力的时刻,中小型财产险公司的发展也面临着巨大的挑战。 (三)社会文化环境 1.中国居民文化水平和保险意识的提升。随着中国居民文化程度的提高和保险知识的普及,中国保险业的形象已经得到了普遍的改善。财产保险在很大程度上已经得到了消费者的认同,成为消费者防范风险和保障财产安全的有效工具和人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正是由于人们对待保险业态度的转变和对保险需求的增加,促使了中国保险业的稳定发展。“9·11”事件、金融危机过后,人们对风险的意识不断加强。目前正处于金融危机之后的经济恢复阶段,人们对经济的预期充满了不确定性,因此购买保险也成为了人们规避风险的一种手段。同时,由于保险公司的正面宣传和保险业在风险发生时所带给消费者的切实保障,购买保险也渐渐地成为了国民防范风险的一种习惯。这种国民消费行为的变化扩张了保险需求,因此,抢占有利市场和赢得客户群,是小型财产险公司制胜的关键手段,这在一定程度上也促使了小型财产险公司之间进行竞争。 财产险论文:特色升级 泛舟国内财产险 业界给孙建平的评价就是简单、务实。自2011年,孙建平接任平安产险董事长兼CEO一职后,仍一直秉承着这种实干精神。孙建平表示,目前,国内的产险市场有很大的发展空间,除了车险国内的产险领域还有许多新的增长点。要想在产险领域有所作为,就要不断开拓新的空间。 4月11日,在“平安‘快易免’服务再升级”会会后,记者见到了忙碌的孙建平。记者对他的采访,便由从平安的“车险服务升级”谈起了,话题从车险到整个国内产险行业。“国内的财产险有机遇也有挑战,而平安的宗旨就是给消费者提供快捷、高质量的服务。”孙建平说。 服务升级从细节入手 《经济》:去年平安就在车险上做过服务升级。现在国内多家保险公司的车险也都在快速和便捷上下工夫。平安车险又是如何突出自己的特色呢? 孙建平:平安所做的就是从细节和人性入手。所提出的“快、易、免”,其中快,就是打造时效新标杆;易,就是省心调解,足不出户,安心赔款;免,就是免费道路救援。 《经济》:这些服务最突出的优势是什么? 孙建平:这次服务升级,平安最大的特色就是在业内首先改变车险的理赔流程,“先赔付,后修车”。而且在人伤案件中,还首次推出“省心调节”服务。相信不少车主曾经有过车伤人,自己无责,却不知如何与伤者调节沟通的苦恼。因此,平安产险就为客户提供了多途径调解服务,并将陆续在全国有条件执行的地区和机构设立仲裁受理处,邀请仲裁机构和仲裁员常驻门店,现场办公,帮助客户最短时间内达成有效的赔偿协议。 《经济》:之前的服务升级都是针对车损的,为什么这次会把人伤案件当成理赔的核心问题去解决呢? 孙建平:人伤案件是车险理赔最难的。因为涉及公安、医院、司法鉴定所、仲裁调解机构、法院、保险公司等多个办事主体。近年来,人伤案件量、赔款量、投诉量、诉讼量不断上升,因此,平安重点关注了人伤案件。目前,通过我们的调节,有80%的人伤理赔就不用再升级调节了,基本内部消化了。 《经济》:监管部门对于保险公司打价格战等恶性竞争一直非常重视。您是怎么看待恶性竞争的? 孙建平:打价格战一是伤害客户,二是伤害保险公司自身。平安不会参与恶性竞争,也不参与价格战。我们首先做的就是合规,符合行业自律规定。恶性竞争会影响到保险的偿付能力,偿付能力降低,企业也做不长久。 交强险放开并不可怕 《经济》:今年2月,中美双方的《关于中美经济关系的联合情况说明》中曾指出,中国将向外资保险公司开放交强险。关于交强险放开的话题,国内媒体也一直讨论,这会不会对国内的车险造成冲击呢? 孙建平:交强险放开是好事,根本不用害怕。因为外资进入中国,目的是在产险市场经营车险。现在交强险不赚钱,据保监会统计,自2006年实施交强险以来,除2008年盈利外,其余年度均呈现经营亏损,2010年亏损额更是进一步扩大到72亿元。外资很看重成本控制,所以不会马上盲目扩张,至少在2-3年内不会有大的扩张。 《经济》:除此之外,外资公司与国内公司相比,还有哪些问题呢? 孙建平:做车险需要很多资金,同时需要很多网点,而网点建设不是一两天可以完成的。从目前国外情况看,海外公司仅靠自身发展,想要在当地做车险很难成功。当然,国外的车险市场非常成熟,有很多值得学习的地方,引进外资会提升国内的管理水平。他们会去影响监管层、影响行业,在行业内不断灌输理念,另外还有人才在行业内的流动。 财产险会迎来多个增长点 《经济》:您觉得未来几年,财产保险业的发展趋势会怎样,将有哪些机遇和挑战? 孙建平: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财产保险行业应该会稳步的增长。去年整个财产保险的保费收入增长超过18%。随着中国经济的增长,中国的财产保险在未来几年应该会有10%以上稳步增长。我相信中国财产保险行业发展的前景是非常宽广的。 《经济》:您觉得未来在产险方面会有哪些增长点呢? 孙建平:一是车险的增长还会持续。另外就是随着中国法律的逐渐健全,责任险也可能迎来增长季。还有个人财产保险需求越来越旺,因为老百姓对自己的生命看得越来越重,所以家庭财产保险、个人意外险,以及与个人相关的一系列保险都会迎来大的发展。 《经济》:车险在财产险中占有很大比重,除了车险,平安还有哪些财产险会重点发展? 孙建平:现在的车险占到整个财产险的70%,这项业务我们肯定不会放弃。未来除了车险的稳步发展外,其他的个人意外险、个人的家庭财产保险和其他的团体业务的责任险、信用保证保险,这一类的产品也都会不断的增长。 《经济》:能谈谈信用保证保险的发展情况吗?这和小企业融资有什么区别? 孙建平:我们是给个人和小微企业提供贷款保证保险。这个保险比个人业务复杂一些,比重大业务简单一些。简单地说就是信用保险,个人或者小微企业做贷款时,我们给提供担保保险,如果贷款人还不起,会有保险公司还贷款。 《经济》:这个保险对贷款方更有利,使他们的贷款更安全了? 孙建平:是的。我们就是起到一个信用担保的作用。这种保险在国外很普遍,目前小微企业的担保保险公司刚刚起步做,个人的贷款保证保险已经做了一段时间。目前看,出险率很低,因为我们在保险销售时有一套风险考察和风险管理体系,会把风险降到最低。未来这块业务仅仅是保证保险,还会逐步发展做产品的交叉销售,产品打包销售。 财产险论文:对企业财产险发展思路的思考 企业财产保险(以下简称企财险)是各财产保险公司的骨干险种,从保费规模来看,是仅次于机动车辆保险的第二大险种,其发展水平对财产保险公司的业务经营具有重要意义。 但近几年来,大部分财产保险公司的企财险保费规模增长缓慢,与我国目前经济发展增速极不匹配,有些公司的企财险保费甚至呈负增长的萎缩态势,经营效益也不甚理想。企财险业务是财产保险公司的传统门面险种,是保险业服务社会、保障社会的重要手段。面对社会经济蓬勃发展的新形势,在当前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如何实现企财险保费规模和经营效益的大发展?我想从以下几个方面谈一下个人观点。 一、抓大不应放小,抓大的同时也要积极发展中小企业客户 大型企业的保费规模大,管理水平高,风险小,鉴于大客户对保险公司完成经营指标的重要性,各保险公司对大客户可谓关怀备至,如:组建由营销、承保、理赔、再保等各类专业人才组成的大客户服务团队,由专人为其提供保险服务;为客户量身定做更适合客户的承保方案;提供优惠的承保费率;设立大客户的快速理赔通道等等,总之,为争夺和留住大客户,各公司可谓费尽心机,由此也带来展业、维护成本的大幅上升。另一方面,对中小企业客户,尤其是数量众多的小企业客户,基于风险管控的考虑,各公司对其大多采取限制承保的政策,尽管在一定程度上控制了承保风险,但从长远看,限制中小企业企财险未必确实有利于保险公司的发展。 我国小企业数目众多,从所属行业看,大多集中在服装、化工、塑料制品等风险较高行业。从企业性质看,小企业主要以民营企业为主。从保费规模看,小企业企财险规模通常保额在500万元以下,以基本险为例,费率在万分之五到千分之一之间,保费一般为几百元至几千元。目前,我国已进入十二五建设的新阶段,国家为小企业的发展提供了更为广阔的空间。忽视这类客户,无疑是在将有巨大发展潜力的市场拱手让人。据中国保监会在广东的一项调查,各保险公司企财险的目标客户几乎都是大型、特大型企业,诸多保险公司在这个狭窄的市场上打得几乎不可开交,对中小企业却少有主动关注。由于尚未得到充分重视,小企业的保险营销门槛低,成功率相对较高。而且,若以发展的眼光看待这些中小企业,它们未必全是高风险的鸡肋业务,不可否认,其中一些素质高、管理好的企业在未来将会拥有很大的发展空间。现在与它们保持联系,等于是为我们争取日后的大客户抢先打好了基础,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保证。综上可以看出: 小企业客户市场尚未充分开发,营销成本较低,是我们可以充分挖掘的险源之一。 二、不盲目降低费率,在采取灵活的承保政策基础上贴近市场费率,在产品的灵活性上做文章 近几年来,企财险市场竟争激烈,费率连年下降,低费率加大了保险公司的风险,因此,在承保中应注意在其他承保条件上下功夫,灵活运用提高免赔、限制责任、设定每次赔偿上限等杠杆来降低承保风险。 强化保险公司非价格竞争优势,从“价格引诱”的错误竞争办法中摆脱出来,树立以“技术取胜、质量取胜、服务取胜”的新的竞争观;通过提高服务效率,丰富服务内涵,提升服务品质,构建保险公司整体竞争优势,带动企财险业务的进一步发展。 三、加强承保后的防灾防损管理,降低出险率。加强出险后的理赔管理,降低赔付率 对企财险业务的管理,不仅在承保前要把好入口,对较大业务还应做好承保后的防灾防损管理,通过深入企业进行灾前检查,查找可能的保险事故隐患,提出整改措施,督促被保险人防患于未然,同时展现保险公司全方位服务的能力。虽然此项工作将带来经营成本的增加,但相对于出险后所付出的查勘、理赔成本,还是值得做的。 对发生保险事故的客户,及时查勘,掌握第一手资料。准确合理地核定损失,属保险责任的,不惜赔;不属保险责任的,不滥赔。通过加强理赔管理,降低赔付率,保证企财险的经营效益。 要建立风险评估体系和监控体系。将风险防范技术融汇到客户服务过程中去;通过与理赔部门合作,建立定期联席会议通气制度,参与大灾理赔,开展承保前努力防范、承保中尽量避免的动态风险管控机制。通过与理赔部门联手合作,加大业务管理监控,切实作好防灾防损工作,推动业务健康发展 四、加强销售体系建设,广开渠道,充分利用中介力量 加强销售体系建设,针对不同的市场采取灵活的销售模式,拓宽销售渠道。对大项目、标志性业务,采取直销方式,对其中已经形成的经纪、业务,领导挂帅、对口拓展与客户的直接联系,增加影响力与主动权,将客户资源牢牢控制在公司手中。对拥有众多客户群的产品,进一步推动建立营销体制,通过营销队伍或兼业机构实现目标达成。 在目前大企业的保险事项逐步趋向聘用保险顾问的现状下,除凭借自己的力量进行展业外,我们还应积极与保险,保险经纪等中介机构建立互利、合作的业务关系,拓宽业务销售渠道。在尊重其合理利益的基础上,积极建立多领域合作,共同发掘市场,实现互利双赢。 密切与银行、担保公司等机构保持合作关系,加强与政府职能部门的沟通,积极达成以行业统保的方式开展业务,扩大我们的市场占有率。 要充分重视发挥营销员在关系渗透方面的作用,重点从产品推广、展业引导、技术和公关费用等方面为营销员展业提供积极的支持,由业务人员和营销人员负责建立人脉关系,由专业营销团队人员及时跟进提供技术支持,双管齐下,尽最大努力促成业务的成功承保。 五、培养专业人才,保障企财险业务发展 队伍是做好工作的保证。市场千变万化,竞争方式日新月异,我们推进业务发展,必须要有一支精干的销售队伍。财产险业务对销售人员技能、素质要求较高,更应着力加强销售队伍建设。 保险市场的竞争归根到底是人才的竞争。在财产保险市场群雄并起,保险产品差异不大的时候,是否拥有一支高素质的从业队伍决定了一家保险公司是否能在市场竞争中胜出。因此,要对业务人员不仅要培训各种专业技能,还要进行职业道德、公司文化方面的教育培训。通过学习提高企业员工的综合素质,打造一支踏踏实实的苦干、充满激情的业务团队,有力促进企财险业务的大发展。 财产险论文:如何投保家庭财产险 对于一位普通家庭的户主,即“一家之长”,投保“家庭财产保险”将是一个明智之举。保险公司现在开办的家庭财产保险一般是“防天灾和事故”。当然,一般的天灾、事故不可能把某人的家庭财产毁灭殆尽,而且,一般人也难以对自己的家产有个精确的估计,究竟值多少钱。鉴于此,户主在投保时没有必要把全部家庭财产都估算进去,他可以选择价值偏高的某几种物品去投保。比如某人把家里的彩电、冰箱、洗衣机、音响、家具等贵重物品都加在一块儿,估计值5万元左右,他就可以投保5万元(这5万元就是“保险金额”)。有一点要特别注意,千万不要以超过家庭财产的实际价值去投保,只有5万元,投保65000元,指望在发生灾害后让保险公司多赔15000元,这个想法难以兑现,因为保险公司是按照实际损失赔付的。在具体投保中,如果保险公司的人说:“普通家庭财产保险及其附加险的费率是4%。”什么含义呢?其含义是,投保人每投保1000元的保险,他就得向保险公司交4元钱保险费,若有5万元财产,就得交200元(50000× 4%=200)的保险费。如果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那么,花200元钱,就可得5万元的补偿。这笔保费交得值不值,那就不言而喻了。 家庭财产保险没有包括房屋在内。由于房屋的特殊性所以将“房屋保险”单独列出来,城乡居民的房屋可以选择投保普通险和两全险。 投保普通险的房屋,砖混结构费率为1%;砖木结构费率为2%。购买家财保险要注意什么 ①家财险投保单的填写要求 第一,按照投保单的要求,分别填写投保财产项目,并分项确定保险金额。第二,如果附加盗窃险,应在投保单上予以注明。第三,普通家财险保险期限为一年;家则・长效还本通常以一年为单位,在最长十年期限内,只要被保险人不提取保险储金,十年内自动续保,十年期满日的12时保险责任终止。 ②确定保险金额 家庭财产保险的保险金额由投保人根据家庭财产中可保财产的实际价值自行:确定,由保险人按照不定值的方式予以承保。最低保险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保险金额是您的家庭财产需要索赔的数额,也是承保人赔付的最高限额,所以确定家财保多少非常重要。 财产保险合同的保险金额是按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确定的,由于其目的在于补偿遭受的实际损失,因此,保险金额一般不得高于保险财产的实际价值。那么如何确定家庭财产保险的保险金额呢? 首先我们应该了解到,家庭财产保险是分项承保、分项理赔的,所以在投保时,各类财产都有自己的保额:房屋的保额是房屋的实际价值;家具、家电的保额是其对应的实际价值,在发生保险事故后,各类财产的损失赔偿要以其自身的保额为限。 其次,由于家庭财产一般均无账可查,并且财产的品种、质量、新旧程度等各不相同,只有投保人自己对家庭财产的情况比较了解,因此,投保家庭财产保险时,一般由投保人根据实际情况,自己确定保险金额,保险人一般不核查。 第三,保险金额最好按照家庭财产的实际价值确定,估算得高或低都不好,只有这样,才能使自己的财产得到可靠的保障。当发生保险事故时,保险人按照损失当天受损财产的实际价值来计算赔款。如保险金额估计过高,则应缴保费数额也随之增大,而保险人在赔偿时只把投保人家庭财产的实际价值作为赔偿的最高限额,因此超过家庭财产实际价值的那一部分保险金额无实际意义,超保不可能超赔,被保险人白白多付了保险费。反之,投保时过低估价,当被保险人的财产遭受全部损失时,势必会有相当一部分超过保险金额的财产得不到赔偿。因此,无论是超额投保还是不足额投保,都是不可取的。 ③被保险财产的地址变更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首先告知被保险人并填写批改申请书,经保险人同意后,出具批单,将原地址改为新设立的地址。批单第一联与保单正本加盖骑缝章由被保险人保管。 ④正确对待超额保险和重复保险 超额保险和重复保险是经常发生在家庭财产投保中的两种投保现象,如何认识它们可能会造成什么后果呢? 超额保险,是指投保时确定保险金额大于保险价值。有两种情况产生超额保险:一是出于投保人的善意或恶意,造成保险金额大于保险价值;二是保险合同订立后,由于保险财产的市价下跌,以致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金额大于保险价值。一般来讲,如果是投保人出于恶意,企图为获得不正当利益而造成的超额保险,则合同无效;如果是善意的,仅超额部分无效,如果发生财产损失,保险人不赔偿超额部分,也不退还多收的保费。保险财产市价下跌导致的超额保险,赔偿额按保险事故发生时的实际价值计算。 重复保险,是指投保人将家庭财产向多家保险人投保。按照诚信原则,投保人应将所有保险人的姓名和保险金额通知各保险人,使其相互了解。当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获得的赔款不得超过财产损失的总价值。为防止被保险人因损失赔偿而额外获利,一般各保险人采用分摊的办法,分别承担一部分赔偿额。出于恶意的、知情不告的,保险总金额大于财产实际价值的重复保险,保险合同无效。 有人以为,重复保险后,我不讲,谁知道呢?这是一个错误的想法。因为发生保险事故后,需要各种原始证明材料,不能用复印件,怎么向各家保险公司索赔呢?所以,想通过重复保险来获取不正当利益是行不通的。 ⑤保险单丢失后怎么办 请妥善保管好保险单,不要损毁或遗失。因为一旦发生事故,保户必须带着包括“保险单”在内的各种凭证,到保险公司去申请索赔,领取赔款。万一真的丢失了保险单,那怎么办呢?当然也有补救办法,就是保户通过有关部门(由单位、街道、居民组织)出具证明文件,并说清楚被保险人姓名、被保险财产坐落地址、保险单号码、保险财产项目、保险金额、保险起讫日期以及所交保险费数额等,向保险公司办理保险单挂失手续,经保险公司审查核对无误后,就能照常受理报案。 ⑥财产存放在多个地点的投保方法 如果某人的财产分别存放在多个地点,则最好分别投保,分别确定各自的保险金额。比如,某人在广州市东山区、海珠区分别拥有住房和其他家庭财产,则可以分别向东山区和海珠区的财产保险公司投保,填写保单并确定保险金额。当然,也可以采用在东山区投保,填好2张投保单,写明不同的保险地址和金额的办法。 按揭贷款购房保险后,是否还需要购买家财险。 随着消费观念的日益更新,都市人买房时多数会向银行贷款。在申请抵押商品住房贷款的时候,贷款银行会要求购房者投保抵押住房保险以保障银行的利益和经营的稳定性。有人认为既然投保了抵押住房保险,住房已经获得了保险保障,再购买家庭财产保险是多余的了。 其实这种想法是不正确的。因为抵押住房保险仅仅承保按揭购买的房屋,购房后因装修、改造或其他原因购置的附属于房屋的有关财产和其他室内财产都是不在保障财产范围内的。也就是说,抵押住房保险只保房子,如果发生保险事故,房屋的装修、室内的家具家电等家庭则产,都不能从保险公司得到赔偿。对于房屋部分的赔款,贷款人也未必能全部拿到,因为在抵押住房保险中银行是第一受益人,保险赔款先给银行,扣除贷款人银行欠款后,有剩余的部分才赔偿给贷款人。因而抵押住房保险不能达到完全化解家庭财产风险的作用。 所以,在购买了抵押住房保险以后,投保家庭财产保险仍是有必要的。投保财产应包括房屋、装修、家具、家电、衣物等各类家庭财产,只是房屋的保险金额可以考虑适当减少一点,因为这方面的保障您已拥有了一部分。这样,发生保险事故时,大部分的损失都能够从保险中得到补偿。 出险以后如何索赔 当保险财产出险以后,被保险人应当积极抢救,使损失减少至最低程度、同时保护现场,并应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并提供保险单、出险索赔通知书、事故证明、有关费用单证等必要单证。保险公司在现场调查和单证审核无误后及时给予赔偿。请被保险人协助做好以下工作: 保护现场,及时向公安部门或消防部门报案。 携带保单于出险24小时内,向保险公司报案;由保险公司派员查勘现场,确认损失。 向保险公司索取有关手续,到被保险人所在单位及公安、消防等有关部门签章,出具事故证明。 受损物品,请提供损失清单,注明物品名称、购买年限、购买金额、有原始发票提供原始发票。个人抵押贷款房屋保险索赔 被保险人在向保险人申请赔偿时,应当提供保险单、赔偿申请书、损失清单以及必要的单证和公安等有关部门的证明,保险人接到上述申请后,根据保险责任范围,迅速核定损失金额,并按“暂行办法”予以赔付。 凡保险金额按实际价值或市政府规定的现行准成本价投保的,保险房屋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按以下方式计算赔偿金额: 1.实际损失相当于或超过保险金额,按保险金额赔付; 2.实际损失小于保险金额,保险人只负责以受损房屋基本恢复到合理程度的费用为限,且不超过保险金额; 3.对于合理的施救、保护费用的最高赔偿金额以不超过保险房屋实际损失部分的赔偿为限。 凡保险金额按低于房屋的实际价值或市政府规定现行准成本价投保的,出险时则按比例赔偿。 在保险有效期内,保险房屋遭受损失,经赔偿后,保险单不冲减保险金额。 保险房屋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如果根据法律规定或者有关约定,应当由第三者负责赔偿的,根据被保险人提出要求,保险人可以按照本条款的有关规定先予赔偿,但被保险人应当将追偿权移交给保险人,并协助保险人共同向第三者追偿。 被保险人自保险房屋遭受损失的当天起,六个月不向保险人申请索赔,不提供索赔有关单证,以及自保险人通知被保险人领取保险赔款之日起,一年内不领取应得的赔款,即作为自愿放弃权益。 家财险承保范围 家庭财产保险主要承担家庭财产因自然灾害(如水灾、暴风暴雨等)和意外事故(如盗窃、火灾等)所造成的损失。保险人只对其承保范围内的财产及其承包范围内的风险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并通常在保单中明确规定除外责任。 一、承保财产 1.自有财产,包括房屋及其附属设备和其他家庭财产: (1)自有房屋及其附属设备; (2)衣服、行李、家具、文化娱乐用品、交通工具等生活资料,像汽车等交通工具通常要另外投保; (3)工具、农具、已收获的农、副产品; (4)专业人员的器具、仪器、仪表等专业用品; (5)个体劳动者、个体商贩的营业用器具,手工工具、原料、商品。 2.代保管或与他人共有财产: 被保险人代他人保管或与他人共有的上述所列财产,须经被保险人与保险人特别约定,并在保单上注明保险人才予负责。不符合上述原则的财产,保险人不应该予以承保。当以上财产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损失以及为抢救保险财产合理的费用支出,保险公司负赔偿责任。 3.投保人必须向保险人特约才能投保的财产: (1)实际价值很难确定,必须由专业鉴定部门或人员才能确定价值的 财产,如金银、珠宝、玉器、首饰、古玩、古书、字画等私人收藏品。这些财产大都是名贵物品,费率很难统一,风险也很大,对保险人来说,承保很有难度,必须与保险人特别约定才能投保。 (2)专业人员在家庭从事业余研究和发明创造所使用的专业仪器和设备,如无线电测试仪器、专业光学设备等。 由于不同的保险人对于保险财产的界定有不同的规定,上述必须特别约定才能投保的财产,有的保险人也列入不予承保的财产的范围。针对某些风险,承保人还会在保单中增加“保证”条款。“保证”条款往往要求投保人限制危险晶的库存,或要求化学药品置放在安全的地方,或要求库存数量不易过多等等。 二、不保财产 1.损失发生后无法确定具体价值的财产,如货币、票证、有价证券、邮票、文件、账册、图表、技术资料等。 2.日常生活所必须的日用消费品,如食品、粮食、烟酒、药品、化妆品等。 3.法律规定不容许个人收藏、保管或拥有的财产,如枪支、弹药、爆炸物品、等。 4.处于紧急危险状态下的财产。 5.保险人从风险管理的需要出发,声明不予承保的财产。 三、承保风险 1.自然灾害: (1)雷击、冰雹、雪灾、洪水、海啸、破坏性地震、地面突然塌陷、崖崩、突发性滑坡、龙卷风、冰凌、泥石流; (2)暴风或暴雨使房屋重要结构(外屋、屋顶、屋架)倒塌。 2.意外事故: (1)火灾、爆炸; (2)空中运行物体的坠落,以及临近建筑物和其他固定物体的倒塌。 3.对于上述灾害事故发生后,为防止灾害损失扩大,积极抢救、施救、保护保险标的而支出的合理费用,保险公司按约定负责提供补偿。 四、除外责任 1.因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财产的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1)战争、军事行动或暴力行动; (2)核子辐射和污染; (3)电机、电器、电器设备因使用过度、超电压、碰线、弧花、漏电、自身发热等原因造成的本身损毁; (4)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服务人员、寄居人员的故意行为,或勾结纵容他人盗窃或被外来人员顺手偷摸,或窗外钩物所致的损失等; (5)其他不属于家庭财产保险单列明的保险责任内的损失和费用。 2.被保险人为预防灾害事故而事先支出的预防费用,保险公司原则上不予赔偿。小贴士 家财险投保特别提示 了解保险范围 购买家庭财产保险首先要分清投保范围,自有产权的住房、家用电器、家具、衣服和生活用品均可投保,而现金、有价证券、字画、古玩等则不属投保范围。 了解保险责任 家庭财产险赔付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由于投保人故意或过失造成的损失保险公司不予赔付。因此最好投保盗窃附加险,否则一旦财产被盗,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 掌握赔付比例 家庭财产保险按财产的使用年限。逐步减低赔付比例,按财产损坏程度的不同其赔付比例也不同。 知道赔付原则 保险公司一般按其公司的查勘定损,确定财产的实际损失,实际损失超过投保额,最多只能按投保额赔偿,实际损失若少于投保额,就按实际损失赔偿,因此应合理确定投保金额。 办好投保手续 投保时要填写姓名、地址、财产项目及各项目的保险金额。一旦搬家,必须立即到保险公司办理变更手续。 出险后的注意事项 一旦出险,应积极抢险,避免损失进一步扩大,同时要保护好现场,在24小时内向保险公司报案,并取得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 财产险论文:财产险为企业“保驾” 九江大桥突遇船只碰撞发生坍塌事件,再次向各大中小企业敲响了警钟。企业在日常经营过程中,不仅要重视管理上的风险,也要及时安排恰当的保险,为企业的有形和无形资产做好保障,防止突发事件破坏企业成长。 “九江大桥业主广东省佛开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每年都在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投保财产损失保险和公众责任保险。事故中这方面的损失应当由保险公司按照条款赔付。” 在九江大桥遭遇船只碰撞发生桥面坍塌事故之后,这段新闻引起了记者的关注。 财产险为企业财物损失埋单 事后,经过记者获得的确切数据表明,九江大桥业主佛开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在人保财险广东江门支公司一共投保了保额为2.8亿元的财产一切险和300万元的公众责任险,由于大桥当年的建造成本不高,如今即使重建一座九江大桥,造价估计也只在4亿元左右。2.8亿元财产损失保险应可基本弥补此次事故的桥梁财产损失。 据业内专家介绍,佛开高速投保的“财产一切险”属于企业财产保险的一种。目前商业保险公司面向企业承保的企业财产险具体品种可分为企业财产保险基本险、企业财产保险综合险和企业财产保险一切险。这三类企业财产险最大的区别在于保险标的物范围宽泛度不同,前两类企业财产险标的范围都不包括金银珠宝、桥梁码头涵洞、矿井资源等,而财产一切险则可以将属于被保险人所有或与他人共有而由被保险人负责的财产、由被保险人经营管理或替他人保管的财产、其他具有法律上承认的与被保险人有经济利害关系的财产基本上都作为保险标的(除了现钞、枪支等)。 此次事故中,佛开高速在遭受不幸的同时,也幸运地得到了保险的“庇护”,至少能够弥补较大部分桥梁坍塌引发的物质损失,帮助其尽快修复或修建桥梁。 从这个事故中,也再一次给企业主们敲响了警钟,那就是最好能够为自己企业的财产安排足够的财产保险保障。 其实,在企业发展过程中,外来的意外和突发事件常常是“不期而至”的,比如火灾、台风、洪水、盗窃、抢劫,以及这次九江大桥被船舶撞击等意外事故,面对这一个个“不速之客”,企业不妨通过保险的方式来转嫁自身的风险。 中小企业该为自身财产投保 记者走访了一些业内人士发现,通过十几年的发展,我国企业财产保险投保率已经有了一定的基础,但市场上绝大部分企业财产保险的投保主体,主要还是国有企业和集体所有制企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等,而大量的中小企业由于规模小、资金少,反而风险意识不强,投保率严重不足。但正是因为中小企业规模有限,业内人士认为中小企业更应该投保。不然,即便一次不太大的意外事故,也可能使中小企业经营多年的心血毁于一旦。 此次佛开高速也算一家大中型企业,他们为九江大桥投保的财产一切险保额也比较高,而且是年年连续投保的,当然,广大的中小企业并不需要“学习”佛开高速的大额投保,只需要学习他们这样一种“防患于未然”的企业安全管理思路。 事实上,现在企业财产险市场上也逐渐兴起了专门针对中小企业财产险投保的产品,比如平安财险的企业定额综合保险系列,美亚保险的中小企业“工商通保”综合保险系列,中小企业可以通过每年少量的保费投入,换取企业财产安全保障。 利润损失险也不容忽视 佛开高速多年来坚持投保企业财产一切险和公众责任保险的良好意识,值得肯定和其他企业学习。不过,细心的读者可能发现,除了桥梁坍塌的实际财产损失,佛开高速还可能面临另一项“无形损失”――那就是大桥不能通车带来的企业经营利润损失。 的确,由于未投保“企业利润损失险”,佛开高速将独自承担九江大桥修复期间无法运营带来的经营损失。粗略估计,由于九江大桥至少停驶半年,佛开高速有可能在这方面损失上亿元,如果修复耗费时间更长,则可能产生的经营损失更大。 相关专家指出,我国“利润损失险”在很大程度上并没有引起企业的注意,在遭遇突发事件后,企业损失往往非常惨重。 企业如何把握利润损失险? 那么,什么是“利润损失险”呢?企业应该如何购买?出险后又如何理赔呢?记者为此采访了美国美亚保险公司。 该公司专业人士指出,经过保险公司多年的宣传教育,目前不少企业管理者都对“财产一切险”和“公众责任险”有了一定的认识和了解,接受程度相对较高,但对“利润损失险”却知之甚少,很多业主只为有形资产买了保险,而忽略了无形资产的风险管理。 “利润损失险”承保的项目包括毛利润、员工工资以及审计师费用等。不同保险公司在细节上略有不同,视公司的承保实力而定。 在企业的财产遭受损失后,并且该损失属于财产险保单的责任范围,由于该损失导致企业不能正常运营或者部分停产,企业因此而遭受的利润损失将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以九江大桥为例,大桥被撞坍塌,属于“财产一切险”保单的承保范围,保险公司将根据实际损失赔偿修复大桥的相关费用;但是,由于大桥断裂不能继续通车,在为期一年的修复期间不能进行正常运营,从而出现利润损失,如果该桥业主之前投保了利润损失险的话,这时就可以向保险公司对损失的利润进行索赔了。 对于企业来说,运营的最终目的其实就是为企业所有者以及投资者带来营业收入,从而创造利润。所以,具有科学风险防范意识的经营者,除了要保护自己的“生财工具”外,还应该为自己的预期利润着想一下,通过科学的方法转移预期利润损失的风险。 一般来说,“利润损失险”保单都设有赔偿期限,标准为12个月,根据企业的性质可适当缩短或者延长。假设九江大桥投保了利润损失险,且赔偿期为12个月,那么从大桥发生事故那天开始(扣除若干日的免赔额后),该桥业主就能够从保险公司处获得利润损失的赔偿,大桥停运多少天,就获得多少天的利润赔偿。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保险公司的赔偿期不能超过保单规定的期限。也就是说,在此例子中,保险公司最多会赔偿12个月的利润损失。同时,假设大桥在发生事故6个月后就成功修复而且恢复正常运营,那么保险公司只负责赔偿这6个月期间的利润损失。 此外,保险公司也会支付企业在财产修复期间继续支付给工人的工资、雇用审计师对企业账册进行审核的费用,以及为减少利润损失而花费的额外费用,包括加班费、租用场地、租用机器的费用等等。 据介绍,“利润损失险”保费并不贵,一般情况下为之支付的保费比“财产一切险”的保费要少得多。但目前该险种还不能单独投保,企业必须为有形资产投保后,也就是购买了企业财产保险(基本险,综合险或一切险都可以)之后,才可以附加投保“利润损失险”。 专家特别提醒,对于企业来说,尤其是盈利能力较好的企业,包括各类中小企业,利润损失风险更应该是企业主应该关心的问题,从而将自己的风险降到最低。 财产险论文:浅谈企业投保财产险的几点误区 [摘要]保险在企业风险管理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是风险处理的重要财务手段。企业在运用保险转嫁风险时,由于对风险管理的理解不同,购买保险的理念也不相同。一些企业在投保财产保险时,常常陷入误区之中,使企业的财产损失风险不能正确合理转移出去,或者不能以最经济合理的方式安排保险。本文通过对企业投保财产保险的几点误区的分析,旨在加深企业对保险及其在风险管理中的作用的理解,使保险在企业生产经营和管理中真正起到保驾护航的作用。 [关键词]企业投保 财产险 误区 一、免赔额(绝对免赔额)越低越好 一些企业在投保财产保险时,认为免赔额越低越好,有的甚至认为没有免赔额最好。这是对保险的错误理解,同时还会引发保险成本增加、安全管理水平降低等问题。 第一,免赔额存在的原因。免赔额是企业自担风险额,或者称为风险自留。企业购买保险的目的决定免赔额的存在。企业购买财产保险是为了在发生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后企业能继续生存、稳定经营,即为了转嫁那些企业不能承受的、一旦发生便使企业陷入财务危机或严重影响公司财务稳定性的物质损失风险。从风险管理的角度来看,损失的严重性是衡量风险程度非常重要的一个指标。一般来讲,较小的损失可以不必要保险,而程度严重的损失是适合于保险的。在购买保险前,企业应该充分考虑所面临的可能的损失程度有多大。如果是企业可以承担的损失,就不必购买保险,可以通过自留来解决;当这个可能的损失是企业所不能承担的时候,可以将企业能够承受的部分以免赔的方式进行自留。 由企业来承担一些小额的、经常性的损失而不购买保险是更经济的,自留能力越强即风险承受能力越强,免赔额就可以越高,因为购买保险的主要目的是为了预防那些重大的、企业无法承受的损失。 第二,免赔额过低会使保费成本升高。保险公司制定免赔额是为了能消除许多小额索赔,减少因理赔而投入的大量人力物力,降低理赔费用,从而可以降低企业的保费。所以,当企业投保财产保险时免赔额过低,会使保费成本大量上升。通过确定免赔额的大小,可以使得被保险人调整保险费的支出。 第三,免赔额过低使对企业的安全管理不利。保险公司设立免赔额的目的是促进企业的风险管理意识,促使其加强防灾防损工作,增强安全管理,强调对小额风险的控制。因为有免赔额的存在,企业要承担免赔额以下的小的风险,企业会更注重对这些风险的管理。总所周知,小的隐患是引起大事故的根源,小隐患不除大事故难绝。企业只有在细枝末节上加强风险的管控,才能预防大的事故。如果免赔额过低,或没有免赔额,企业会对保险公司产生依赖,不论什么事故都有保险公司兜底,不做防灾防损工作,导致企业安全管理的放松,形成安全管理漏洞,终将酿成大的事故。 二、赔付率越高越好 有些企业在投保了财产保险后,便希望赔付率越高越好,最好是高于所交保费,才感觉保险没有白买,都赚回来了。其实这也是企业的一个投保误区,这可以从保险的社会职能、风险管理的最佳状态、保险成本等方面来分析。 首先,保险的损失分摊原则是其社会职能的一个体现。简单来说,保险就是集合全社会的力量,集中救助个别遭受灾害损失的个体,即互助共济,将受灾单位的损失分散到众多单位分担。表现形式为以多个单位缴纳的保费建立保险基金,当少数成员发生损失时从保险基金中得到补偿,这样,发生灾害损失的社会成员都能继续生存下来,这也是保险存在的意义。如果社会中每个参加保险的成员都想每年将自己交出的保费都拿回来,那么这个保险基金就不复存在,也将失去其救助遭灾损失严重的个体成员的能力,保险在社会中也就失去了意义。所以,当企业在遭受不能承受的事故损失时,能够得到及时的赔付才是最重要的,而这时的赔付将远超过企业所支出的保费。当然,保险保的是偶然事件而不是必然事件,企业很可能多年或者更久不发生这种灾害、意外事故,那么保险赔付率将会很低。 其次,从风险管理的角度来说,对风险的控制最重要的是事前预防,将事故消灭于萌芽状态。风险管理的最佳状态是在风险处理环节将风险事故预防和避免,即不发生事故才是最好的。虽然保险作为风险处理的一种方法,将风险转嫁给了保险公司,但当风险事故发生后企业所遭受的损失除了直接物质损失外还有很多保险所不能覆盖的间接损失,例如企业的市值、企业的声誉、企业的社会形象、企业的客户关系等损失。也就是说,一旦发生灾害、意外事故,企业能从保险公司得到的补偿与真实的损失相比是远远不够的。所以,企业应严格控制风险,杜绝灾害性事故才是最重要的,与此相比,赔付率应是越低越好。另一个方面,从风险管理的预防控制风险方面来讲,保险公司为企业的风险管理做出一定的贡献。企业在投保以后,保险公司都会免费为企业提供现场查勘及防灾防损服务。一般的保险公司都有专门的风险控制部,主动或按企业客户需求,通过为客户免费进行现场查勘,并根据查勘中发现的风险隐患提供书面的《防灾防损建议书》、安全管理讲座、安全技能培训、提供《安全管理服务手册》等多种形式促进被保险企业整改安全隐患和提高风险管理水平。而这些服务,都是未投保企业所不能享受到的。所以,企业应更加注重保险公司能够提供什么样的专业防灾防损服务,能在多大程度上提高企业风险管理的能力,而不是保险赔付率有多高。 再次,从维持企业的保险成本稳定来讲,保险赔付率不能过高。保险赔付率过高保险公司将会提高保险费率,使企业保险成本增长,持续的高赔付率还可能引起保险拒绝承保导致企业的风险无处可保。保险公司在承保企业财产风险时,通常会让企业提交历史损失数据等投保资料,以考察企业的风险管控程度和安全管理水平。对于损失记录较好的企业,保险公司会认为该企业风险管理综合水平很高,定性该企业的财产保险为优质业务,承保时会给企业开出较为优惠的费率,同时会为企业提供更多优质的保险服务。相反,对于损失记录较差赔付率较高的企业,保险公司会认为该企业没有很好的风险管理文化,会认定该企业的财产保险业务质量较差。对于这样的企业和业务,保险公司没有过多的费用和意愿为企业提供优质的保险服务。同时为避免亏损,保险公司会大幅提高保险费率,使企业的保险成本不断提高。 三、保费越低越好 很多企业对成本费用的预算管理和控制很严格,这就使企业为了保证保费成本的稳定在投保财产保险时片面的追求保费越低越好,这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第一,为降低保费成本,调低财产保险价值。调低保险价值固然能降低保费成本,但引发了一个很重要的问题:不足额投保。从目前保险市场所提供的财产保险险种来看,通常使用的都是重置价值条款,即重建或替换、修理或修复受受损财产,受损财产应达到等同或基本近似但不超出其崭新时的状态。重置价值条款要求:一是被保险财产若发生部分损失,需进行修理或修复的费用不能超过该财产全部损失应赔偿的金额。二是若受损财产重新修复或重建所产生的重置费用高于该财产发生损失时的保险金额,本保险的赔偿按该保险金额与受损财产重置价的比例确定,计算方式如下: 受损财产保险金额―――――――――×损失金额-免赔金额= 赔偿金额受损财产重置价值 也就是说不足额投保的最大弊端是发生损失后,只能获得比例赔付,即只能获得部分赔偿。如果这样,从企业风险管理的角度看,没有正确合理地转嫁企业的财产损失风险,等于企业过多地自担了风险。 第二,为保证保费成本不变,投保价值多年不变。企业的厂房、资产设备从建成投产以来投保价值就一成不变,从来不做投保财产的价值调整。随着近年来中国经济的持续快速增长,固定资产的投资规模越来越大,引起了原材料等成本的大幅上涨,也就是说,经过这样高速的经济发展几年后再建造同样规模的厂房、资产设备所需要支出的材料成本、人工成本、管理成本等与几年前相比都已经大幅的上涨,个别费用可能已经是倍数增长,再用当年同样的费用建厂已经是不可能的了。对于始终以资产原值投保的企业,相当于使企业的财产贬值投保,同样是不足额投保,一旦发生全损即使是不执行重置价值条款,那企业所获得的保险赔偿也已远远不足重建一个同样的厂房或资产设备了。从风险管理的角度,应正确分析评估企业所面临的财产损失风险,合理转移风险,即正确评估财产重置价值,确定合理的财产投保价值。所以,企业应对投保财产进行定期的清产核资,重估资产价值,以保证投保财产的保值增值。 企业为求降低或稳定保费成本所采取的低投保金额策略,这种降低费用成本的方法是不可取的。企业若想降低保费成本,可以采用提高免赔额等策略,以保证企业在遭遇巨灾风险时得到最合理的赔付。 责任范围越宽越好 一些企业在投保财产保险时,认为责任范围越宽越好,对保险险种的选择挑责任范围最宽泛的,对附加条款的选择,似乎是只要有的就全都加上。很多保险责任被附加上是需要附加保费的,这样会使保费成本无形中增加不少,并不是企业投保财产保险最好的方式。 企业在投保前,应对企业财产面临的各种风险进行全面深入的分析,对那些发生概率几乎为零的风险可以不购买保险,或对那些风险保障限制较多、保费成本较高、理赔困难程度较大的险种要慎重投保。例如,利润损失保险是在财产损失保险上的附加保险,保费很高,免赔期很长,赔付条件限制也很多,企业应分析停产时间对企业产量及利润的影响,分析保险的最大赔偿可能,研究是否有产品供应等照付不议合同限制与购买利损险的必要性,再决定是否购买此项保险。企业购买财产保险并非责任范围越宽越好,只要适合企业,合理就好。 财产险论文:福建省中小财产险公司存在的问题及出路 2001年,华安进入福建市场,打破了老三家(人保、平安、太平洋)一统天下的局面。此后,众多中小财产险公司进入福建市场。经过几年的发展,福建市场上共有中小财产险公司主体9家,实现保费收入10.6亿元。但是其发展还存在许多问题。我们应研究对策,促进其健康发展。 一、中小财产险公司发展的特点 1、业务规模迅速扩大,但市场份额较低。2001年至2006年,中小财产险公司业务规模迅速扩大,分别实现保费收入0.1亿元、0.3亿元、0.5亿元、2.3亿元、6.2亿元、10.6亿元,年均增速高达1.4倍,远高于老三家年均9.9%的增幅。但中小财产险公司的市场份额仍不高,2006年9家中小财产险公司市场份额仅为25.3%,还不到人保市场份额的一半。 2、业务结构不平衡,车险一枝独大。由于车险市场大、风险单位小、较为可控,新成立的中小财产险公司都将车险作为主营业务以抢占市场。2001年至2006年,中小财产险公司车险业务占其总保费收入比分别为52%、71.1%、67.9%、75.4%、78.2%、80.1%,占比逐年上升,远高于老三家平均66%左右的比例。 3、机构迅速扩张。2001年末全省仅有华安1家中小财产保险公司,截至2006年末已有9家中小财产保险公司主体,年均增加2~3家;中心及以下营业性机构也从2001年的5家增至200家,年均增加近33家,已基本覆盖全省各地市。网点铺设主要以经济发达地区为中心,福州、泉州、漳州三地网点数达112个,占中小财产险公司全部网点数的一半以上。 二、中小财产险公司发展中存在问题 1、战略导向不明确,市场定位缺乏差异性。中小财产险公司战略不明确,大部分公司采取从众策略和被动应付的策略,只要能有保费收入,什么业务都做,业务结构雷同、销售渠道单一。根据2006年的数据显示,中小财产险公司保费收入排名前三的险种与老三家一样,为车险、企财险、短意险,三个险种保费收入占全部业务的80%以上,这种“车险为主、广而宽”的雷同的业务结构,很容易使中小财产险公司处于“夹在中间”的尴尬地位, 2、成本费用高居不下。由于中小财产险公司采用价格竞争的方式来买规模及设备购置等初期费用支出较大等原因,导致成本费用高居不下。2006年,中小财产险公司租赁、车船、员工工资及福利费等场地、人力支出占公司总费用的40.8%,高于老三家近10个百分点。 3、基础管理薄弱。中小财产险公司成立初期,公司多把精力投入到业务拓展方面,对基础管理较为忽视,导致管理薄弱。一是制度建设不完善,执行力不强。制度多是总公司统一下发,很少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来指定相应规章制度,制度执行力层层衰减,易流于形式。二是机构设置不全、人员不足。中小财产险公司多处于初创期,财力有限,部门机构设置不全,人员不足,一人往往身兼多职。 4、高端人才紧缺。近年来,由于保险公司主体的增多,扩张迅速,不免出现“庙多僧少”局面,尤其是中小财产险公司,由于规模实力较小,对高端人才缺乏吸引力。根据最新调查显示。中小财产险公司具有大学以上学历人才占20%,中级以上职称人员占到12.4%,分别低于老三家19.1个百分点、5.6个百分点。 三、对中小财产险公司发展的建议 1、加强基础管理建设,提高风险管控能力。一是完善制度建设,定期对公司的整个内控进行测试,及时补充及完善公司制度,健全制度执行流程,提高制度执行力,避免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情况;二是完善考核监督机制,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体系,重塑内部稽核体系,探索采用电子化手段加强对分支机构的实时监控,提高制度执行力。三是强化信息化建设。不断深化信息化建设在业务流程再造、组织架构变革方面的应用,带动企业组织架构按照信息化流程进行调整;加强信息安全保障,逐步完善保险信息安全保障体系。 2、选择差异化的发展战略。财产险公司发展方向主要有两种:发展成大公司或者走专业化道路。中小公司财产保险公司由于起步晚,规模较小、不具备成本领先优势,比较适合走差异化经营或专业化道路。应围绕差异化经营,设计适合的产品、选择适合的销售渠道,根据客户的需要提供特殊化的服务,在时机成熟的条件下,可以走专业化道路,专攻一两个优势业务,做精做细市场目前。目前,福建市场上只有养老、健康类专业化公司,财产险的专业化公司发展具有市场空间。 3、建立多元化的营销体系。一是继续深化与中介公司、银行、邮政系统的渠道合作,逐步从单纯销售保险产品的关系过度到长期的、资源与利润共享的关系,运用现代信息网络技术,建立统一的操作平台。二是积极开拓新的销售渠道。创造条件向汽车销售网络、连锁超市、房地产中介网络等组织渗透扩张,建立多渠道的营销体系,扩张市场。三是注意根据渠道开发适销对路的产品。 4、注重人才培养。公司应将人才观念从“同业挖角”转为注重自己人才的培养。对员工进行分类分层次进行职业培训、鼓励继续学习;建立科学、分类化的考核及激励机制,形成一套责任与利益相统一、贡献与报酬相一致,各类人才各得其所得考核激励机制;全面落实完善员工养老、失业、医疗等各项保障,增加员工归属感和安全感,以留住人才。 5、监管部门积极为中小财产险公司发展营造良好环境。中小财产险公司刚刚在福建市场起步,监管部门在规范市场的同时,要积极为中小财产险公司的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鼓励中小财产保险公司根据自身优势,开发特色产品、开展特色营销,围绕优势险种做精做细;尝试建立保险创新保护制度,支持公司根据福建地区实际情况进行产品、服务及销售渠道的创新;做好与财政、工商等相关政府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研究解决影响中小保险公司发展的问题。 财产险论文:我国财产险市场结构及需求收入弹性分析 摘要:文章在对市场集中度和HHI指数统计观察的基础上,对我国财产险的市场结构进行分析,进而以财产险的收入需求弹性衡量市场的发展程度,并与国际经验数据进行比对。考察了市场集中度和收入弹性之间的关系,并指出我国财产险的市场集中度与收入弹性的发展情况。 关键词:财产险;市场集中度;需求收入弹性 一、引言 保险业是我国几大快速增长的行业之一,并已初具雏形。我国保险业从1980年恢复至今,伴随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国民经济的迅速发展,取得了巨大的发展。整体保费收入从当时的4亿人民币多增长到2008年的9780多亿人民币。其中,财产险对于整个保险行业的快速发展举足轻重,其保费收入从1998年的499.6亿人民币增长到2008年的近2336.7亿。 二、统计分析 (一)我国财产险市场集中程度分析 1、数值计算 市场集中程度能够影响市场结构,也是其反映指标之一。在以往研究中,一般采用绝对方法和相对方法衡量市场集中度。前者可以是市场集中度(CRn)、HHI指数(Herfindahl-HirschmanIndex)和HKI指数(Hannah-KayIndex);而后者包括洛伦兹曲线,基尼系数等。考虑到中国保险产业相对较短的发展历史以及数据的可获性,我们选择市场集中度和HHI指数作为衡量市场集中程度的指标。市场集中度能够较好地体现市场的集中程度但是不能反映出企业规模的分布对于集中度的影响,而这一缺点能够由HHI指数很好地弥补。两个指标的计算公式如下: 1998-2008年,我国财产险市场集中度和HHI指数如表1、图1所示。 2、分析结论 上文图表显示,在1998-2008年,市场集中度和HHI指数都逐步下降。这说明我国财产险市场中的垄断程度正随着市场的发展和完善而下降。这一市场结构的转变意味着整个市场正朝竞争型市场发展,并逐步趋于成熟。 (二)财产险的需求收入弹性分析 1、需求收入弹性计算 已有的研究表明保险的有效需求与GDP正相关。在明确GDP的增长率的情形下,衡量保险需求的相对增长有助于分析保险市场现状,对于预测市场容量、市场前景也有所帮助。 财产险的需求收入弹性(IEPI)可以通过式③来定义: 其中PI是财产险的年收入,G为当年的GDP。在实际计算IEPI时,考虑到年度数据的离散性,式③可以改写为如下计算公式: 2、分析结论 林宝清(1996)通过选取66个国家横向和22个国家纵向进行测算和比较研究,发现样本国的保险需求收入弹性具有趋同性和稳定性的特征。该弹性系数的正常范围值区间为0.84-1.20;其均值为1.034,95%置信区间为1.015-1.058。 本文得出的IEPI的均值为1.022,即我国财产险的需求收入弹性稍大于1,但仍处于95%置信区间内。另外,在研究的目标期间内,IEPI较为稳定可信。11年中有7年的弹性系数大于1,5年的弹性系数大于经验数据的均值(1.034),2年的弹性系数甚至超过了95%置信区间的上限(见表2、图2)。这些情形都与我国保险市场为新兴市场这一事实相吻合。 另外,林宝清等(2004)对我国1986年至2006年财产险的需求收入弹性进行实证分析,发现该弹性系数是一个相当稳定的值并且均值为1.072。通过将本文中得出的1.022与经验数据进行比较,我们发现弹性系数经历了一个微小的下降,由此可知我国财产险市场正逐步规范化。 AnneGraham(2001)将需求收入弹性与市场成熟度联系起来,并对旅游市场给出了对应的分析。通过观察整个目标时期内的弹性系数,“完全”成熟可以被定义为收入弹性小于或等于1时的市场情况,对于财产险而言,此时也意味着财产险更多的是被买者当成必需品而不是奢侈品。相应地,当弹性系数为0时,市场为“完全”饱和状态。而若弹性系数保持下降并大于1,则表明市场处于发展的早期阶段。具体的阶段划分及弹性系数特征如表3所示: 根据上述的划分,我国财产险目前正处于第四阶段(Stage4)――完全成熟阶段或第三阶段(Stage3)。但是考虑到我国财产险市场的后发事实,综合表3中的数据(10个IEPI系数中有7个大于1),可以合理的推断目前该市场处于第三阶段。也即给定一定的市场容量,目前市场正逐步走向完全成熟。 三、结论 本文中的统计分析是对我国财产险市场进行的多方面基本层面的描述,包括市场结构、市场成熟度以及两者之间的关系。本文有如下结论:从市场结构角度而言,市场集中程度随着时间的推移而下降,这表明市场整体发展态势良好;1998-2008年间财产险的需求收入弹性较为稳定并处于正常范围内,就市场成熟度而言,财产险市场正趋于成熟。 参考文献: 1、威廉・G・谢泼德,乔安娜・M・谢泼德.产业组织经济学[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 2、林宝清.保险需求与GNP增长同步相关及验证[J].发展研究,1996(7). 3、林宝清,洪锡熙,吴江鸣.我国财产险需求收入弹性系数实证分析[J].金融研究,2004(7). 4、吴江鸣,林宝清.我国保险需求模型的实证分析[J].福建论坛,2003(10). 5、邵全权,王博.保险市场竞争程度与市场结构的关系研究[J].财经问题研究,2009(3). (作者单位:尚洁,江南大学商学院;邹珊,厦门大学经济学院) 财产险论文:公司财产险发展环境分析 摘要:随着全球信息科技的全面普及与发展,经济全球化趋势的广泛普及和应用,我国社会经济发展体系不断健全和完善,各行各业均实现了科技融合与交叉,建设项目如雨后春笋般层出不穷。然而,任何事情都既有有利的一面,也有有害的一面,要用可持续发展的眼光看待问题,社会化进程步伐的加快,随之而来的安全事故也越来越多,严重危害着人们的生命健康以及财产安全。在此背景下,人们的安全意识迅速提高,从而促进了中小型财产险公司的发展。文章主要就中国中小型财产险公司的PEST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中国中小型财产险公司发展策略建议,希望可以为相关企业和工作人员提供理论借鉴和帮助,仅供参考。 关键词:中小型财产险公司;PEST分析法;发展;建议 1中国中小型财产险公司的PEST分析 1.1经济环境 1.1.1国民经济的快速稳定增长 随着改革开放步伐的进一步深化,我国各项建设行业迅速发展,极大地提高了国民经济的快速稳定增长,尤其是二十一世纪以来,我国经济始终处于持续稳定增长的状态之中,国内生产总值的增长速度日益提高,在此经济增长的前提下,我国的财产险也有了广阔的发展前景。就宏观角度而言,我国经济的持续上升,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均生产总值与日俱增,大大推动了中小型财产保险公司的发展步伐。另外,随着我国投资项目的增加促进了社会经济的健康、快速发展,而建筑项目及基础设施的建设加大了安全风险,人们保障自身的权益和经济安全,纷纷进行保险投资,这就在一定意义上为财产险公司带来了大量的业务,有效促进了中小型财产险公司的进一步发展。 1.1.2金融体系的不断完善和发展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普及趋势和广泛应用,在极大程度上促进了我国社会金融体系的不断完善和发展,加深并拓展了金融市场的深度和广度,金融体系的结构和规模也在趋于成熟,有效推动了金融市场的迅猛发展和前进。在这种发展背景下,保险资金逐渐成为组成金融体系的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并且随着金融发展规模的加大而增加。金融体系与财产险属于相辅相成的关系,缺一不可。一方面,金融体系的完善减小了财产险公司承担的风险,拓展了投资获益的渠道。另一方面,保险资金是完善金融体制、优化金融资源配置的必要工具。 1.2社会文化环境 1.2.1中国居民文化水平和保险意识的提升 随着科学文化知识的普及和推广,以及保险知识的宣传,我国居民的整体化水平有了明显的提高,保险意识也不断增强,对保险行业的印象有了质的改善,不再谈之色变。财产险也在极大水平上得到广大居民的认同,并逐渐成为消费者生活中不可替代的一部分,保险行业是广大人民群众防范风险以及保障财产安全的有利手段,随着保险项目的增多,我国保险行业的发展更具稳定性、保障性。近年来,随着意外事故发生概率的持续上升,使得人们防范风险的意识不断提高,保险行业由于可以为消费者带来切实保障而受到人们的广泛欢迎,购买保险逐渐成为我国居民防范风险的有效手段。同时,保险行业的发展也加大了中小型财产险公司之间的竞争力度,基于此,要求保险公司不仅要创新保险产品的宣传手段,还要加强对相关人员的管理,培养他们的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从而为服务质量的提升起着促进作用。 1.2.2中国人口分布集中,贫富差距过大 虽然我国幅员辽阔,人口基数大,但是人口分布来说,相对比较集中,这对于保险行业是极其有利的,便于保险的宣传和推广,且可以节省宣传成本。然而,从另一个角度而言,由于我国城乡居民的贫富差距大,富裕的人购买保险的需求已经趋于饱和,而贫穷的人却没有能力购买保险,这种两极分化的状态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保险行业的发展。也可以说,这种现象是对中小型财产险公司在拓展业务方面的严峻考验,一旦拓展成功,将会使得保险行业升上一个新的高度。 1.3技术因素 1.3.1互联网的广泛应用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广泛推广和普及,科学技术成为第一生产力,各行各业的发展更加趋于科技化、全面化、专业化,保险行业也不例外。科学技术的融合极大地提升了财产险公司的效率,而且有效地降低了成本,同时也使得各保险公司之间的竞争更为激烈,保险人员可以通过计算机等先进技术软件进行客户信息的管理和存储等工作,进而有效保障客户信息的准确性和安全性,提高服务效率以及服务质量。现阶段,大部分财产险公司已经开通了网络营销业务,借助互联网技术的力量进行业务交流,以此为客户提供更优质的服务,满足不同客户的个性化需求。 1.3.2数据挖掘技术的成熟运用 随着将计算机等先进通讯设备的不断创新和完善,计算机应用软件不断开发,数据处理能力也不断增强,数据挖掘技术逐渐趋于成熟。对于保险行业而言,数据挖掘技术的成熟运用可以帮助保险人员在海量的数据中查询到所需要的信息,节省数据查询时间,有助于保险公司制定切实可行的经营策略。目前,中小型财产险公司在业务经营方面还存在一定的不足,缺少经验和决策能力,而数据挖掘技术的成熟运用可以有效解决这种问题,为中小型财产险公司的运营减少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2中国中小型财产险公司发展策略建议 2.1增强创新意识,走专业化发展道路 创新不仅是一个国家前进的动力,同时也是一个企业立于不败之地的法宝。保险企业要不断向前发展,除了要保障服务质量之外,还要具有创新意识。就目前而言,保险企业趋于保险金融集团化是必然的,但是中小型财产险公司现有的保险市场中占得比例还很大,占据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和地位。然而,中小型财产险公司面临的最大问题就是相同保险产品的比比皆是,无法有效满足保险行业个性化发展需求,从而阻碍了保险公司向着更高、更强的方向发展。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对保险的需求更加个性化,这就要求中小型财产险公司具有灵活性,根据客户的不同需求进行个性化服务,对保险市场进行调研和分析,增强创新意识,走专业化的发展道路可以使得中小型财产险公司的发展空间更加广阔,制定专业的个性化服务,为吸引更多的客户而努力。 2.2利用信息技术提升售后服务水平 信息技术的发展不仅为我国的建设事业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而且还为保险行业的蓬勃发展提供了技术支持。众所周知,中小型财产险公司的规模小,业务人员少,服务水平有限,而互联网信息技术的运用可以大大地节约人力资源,还可以通过先进通讯设备与客户在线沟通,具有及时性和时效性。另外,中小型财产险公司还可以利用信息技术提升售后服务水平,随时掌握客户的实际情况,从而体现保险公司的风险防范意识以及积极主动的售后服务态度。 3结束语 通过文章的详细论述可知,中小型财产险公司在保险行业中的比例较大,并随着人们风险防范意识的提高受到越来越高的重视,并在发展的同时面临着挑战,这种情况下,就需要中小型财产险公司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培养创新意识,为满足客户的不同需求提供个性化服务,调整战略结构,以此实现中小型财产险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作者:朱建廷 单位: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 财产险论文:新保险法对财产险理赔工作的新要求论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2009年2月28日修订通过,并将于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本次修订进一步明确了保险活动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加强了对被保险人利益的保护,与此同时也给保险公司财产险理赔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保险公司为适应法律的变化,更好地服务于消费者,也应及时作出调整。 笔者重点就此次修订的变化择要予以说明。 一、完善了有利解释原则 原保险法规定“对于保险合同的条款,保险人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有争议时,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应当作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解释。”新保险法则在第30条规定“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订立的保险合同,保险人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合同条款有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合同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作出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解释。”新法修订考虑了首先适用“通常解释”,是对原有原则过分侧重被保险人权益保护的纠偏,可以认为是对保险人有利的修订,当然“通常解释”本身就是一个很不明确的事情,究竟如何在实务中适用仍然是一个问题。 二、明确了保险合同的成立时间 新修订的保险法对保险合同成立时间与效力问题作了明确规定。新保险法规定,“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保险合同成立。”“依法成立的保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对合同的效力约定附条件或者附期限。”这样实际就廓清了保险合同是实践合同还是诺成合同这样一个理论界一直争论的问题。现实生活中,人们购买保险时一般要经过保险公司的核保程序,投保人在填写好保单并交纳保费之后,往往有一段时间等待保险公司是否同意承保。在这段等待期,投保人发生保险事故引发的纠纷很多。同时对保险公司的一些诸如电话销售、个财期缴业务也有影响,需要进行调整。当然保险人可以就保险合同附条件(如缴纳保费后)、附期限(某个特定的日期)。 三、规定了保险人理赔的程序和时限 新保险法进一步明确和规范保险理赔的程序、时限,解决理赔难的问题。一是约束保险人要求被保险人补充索赔材料的行为,规定,保险人认为被保险人等提供的有关索赔请求的证明和材料不完整的,应当“及时一次性书面”通知被保险人等补充提供,以避免保险人以此为由拖延理赔;二是明确核赔期限和通知义务。规定,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索赔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30日内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保险人应当将核定结果书面”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以督促保险公司及时受理索赔,及时核定责任;三是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要求保险人自作出核定之日起三日内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发出拒绝赔偿或者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并说明理由。四是规定了罚则,保险人未及时履行相关规定义务的,除支付保险金外,应当赔偿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五是提出了先予赔付的概念,保险人自收到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和有关证明、资料之日起六十日内,对其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数额先予支付。一次书面告知、出具拒赔通知、先予赔付、相关罚则这些新的规定给财产险理赔工作无疑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就需要改变以往的不规范操作,从流程上理顺整个理赔过程,从规则上调整相应制度。 四、强化了保险公司说明义务 为了规范保险合同的格式条款,公平确定当事人权利义务。原保险法已规定保险公司有对合同中的“免责条款”进行说明的义务。而为了使投保人在投保前能够全面了解合同格式条款的内容,以决定是否投保,新修订的保险法增加规定,“订立保险合同,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的,保险人向投保人提供的投保单应当附格式条款,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合同的内容。”同时,对于免除保险公司责任的“免责条款”,新修订的保险法更是强调保险公司应当在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向投保人作书面或口头说明。这些修订都是对投保人知情权的维护。同时规定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订立的保险合同中的“免除保险人依法应承担的义务或者加重投保人、被保险人责任的”、“排除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依法享有的权利的”的条款无效。这样如果保险公司在承保前期环节无法很好地执行和履行说明义务,势必给理赔工作造成很大的挑战。五、设立了保险合同“不可抗辩”条款 为了防止保险公司滥用合同解除权,有效保护被保险人长期利益,新修订的保险法增设了保险合同不可抗辩规则。根据新保险法的规定,当投保人故意或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公司有权解除合同。但为了防止保险公司滥用该解除权,新保险法对合同解除权的期限加以了限制,规定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同时,新保险法还借鉴国际惯例,增设了保险合同“不可抗辩”条款,规定“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两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即保险合同成立满2年后,保险公司不得再以该投保人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解除合同。此规则对于的被保险人利益的保护意义重大,填补了现行保险法的空白。同样保险理赔也就限制了一个拒赔条件。 六、廓清了被保险财产转让时理赔争议 新保险法对保险标的转让的规定进行了修改。一是明确财产保险合同保险标的转让,其相应的保险权利义务由受让人自然承继,保险合同继续有效,维护保险关系的稳定;二是规定保险标的转让后,其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保险人才可以要求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以限制保险人的权利。另外规定,在保险标的转让之后,投保人有义务尽快通知保险公司,因为保险标的的转让有可能导致保险标的危险的增加。这样就可以有效解决在车险理赔中二手车转让中经常遇到的保单持有人和车辆所有人不一的问题。 七、增加了责任保险的赔偿程序 新保险法增加了责任保险的赔偿程序,凸显了对受害方的权益保障。一是明确了第三者的赔偿请求权。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损害,被保险人对第三者应负的赔偿责任确定的,根据被保险人的请求,保险人应当直接向该第三者赔偿保险金。被保险人怠于请求的,第三者有权就其应获赔偿部分直接向保险人请求赔偿保险金。二是从制度上保障了第三者权益,规定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损害,被保险人未向该第三者赔偿的,保险人不得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类似一个司法财产保全的作用。从实际情况来看,涉及到责任保险的案例中,鉴于受害方法律意识的淡薄与法律知识的欠缺等因素,确实存在保险公司已经向被保险人(致害方)赔偿了保险金,而致害方利用其在事故中的有利地位,只是将部分保险金赔偿给受害方,甚至未对受害方进行赔偿,而将保险公司给付的保险金挪作他用的现象。该规定促使被保险人接受保险公司的赔偿金时,必须提供其向受害人的赔偿证明,不仅体现了对受害方的保护,而且一定程度上杜绝了道德风险,减少了整个保险行业的经营风险。三是明确诉讼费用由保险人承担。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因给第三者造成损害的保险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必要的、合理的费用,除合同另有约定外,由保险人承担。以上变化,在财产险责任保险的理赔中,在车险之商业第三者责任险和交强险理赔中都需要进行应对。 八、限制了保险人在未得到及时通知情况下的免责权 原保险法只是规定“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实践中就导致保险人往往以被保险人未及时报案为由拖延赔付甚至拒赔,甚至在一些条款中也设计出类似内容,存在滥用的风险。新保险法则对此予以限制,明确则规定只有“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保险人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限于“故意或重大过失”且仅针对“无法确定的部分”,同时存有例外,即“保险人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的除外”也即类似汶川地震或者大型的自然灾害情况下,明确了保险公司的主动赔付义务。公务员之家 除了以上八个部分,新保险法还增加了财产保险的赔偿计算标准(第五十五条),还明确要求,保险公司应当按照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公平、合理拟订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不得损害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权益。保险公司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和本法规定,及时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第一百一十四条)。可以讲,本次保险法修订是全方位的,作为保险业的根本大法,作为保险从业人员和保险行业主体是应该充分学习和研究的。随着法律的实施、消费者维权意识的增强、保险行业竞争的加剧,保险公司及时进行调整是刻不容缓的。 财产险论文:财产险理赔对策论文 一、引言 财产险理赔是指保险财产发生保险事故造成损失后,被保险人提出赔偿,保险人依据保险合同的规定对其履行经济补偿义务的过程。理赔处理的基本原则是重合同、守信用,以事实为依据,以条款为准绳。因为,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是保障保险当事人利益和约束其行为的法律依据。然而,目前,在财产险的理赔处理过程中,由于保险合同即保险单上保险项目和相关内容的表达不规范和不完整而产生歧义,造成保险双方理赔分歧以致对簿公堂的现象却时有发生。另外,由于险种、条款运用不当而产生风险并导致理赔分歧的情况也仍然存在。为此,本文拟就财产险理赔中经常发生分歧的几种情况及应采取的处理对策谈些看法。 二、理赔中经常发生分歧的原因分析 (一)因保单保险项目的表述不规范,导致理赔时对保险标的范围的确认产生分歧 保险项目即保险标的。财产险的保险标的一般为有实物形态的各种资产。例如:建筑物、机器设备、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等。国内财产险保单(财产基本险和综合险)的保险项目一般按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项目表述,即表述为:固定资产、存货、在建工程。表外资产一般表述为:代保管财产、已摊付账外财产。而涉外财产险保单(财产险、财产一切险)则一般直接按实物类别名称表述,如房屋建筑、装置及家具、机器设备、仓储物、其他物品等,但在实际承保操作中也可按具体财产名称表述,如:发电机。这里必须说明的是,所有表述都必须规范、清晰,不能含糊不清,令人费解,否则理赔时容易产生歧义。 例如:某饮料企业,在保险期限内发生火灾,火灾中受损的是罐装饮料的塑料瓶,而保单在承保项目栏内填写的却是“原料(饮料)”。于是,该保险事故在理赔时就发生了问题,因为,保险标的是仅指液体原料,还是包括罐装饮料的塑料瓶?保单上并没有写清楚。因此理赔时,保险双方就产生了分歧。又如,某企业的一起利损险案,也因理算时免赔额计算方式的不同而产生分歧。保单约定每次事故的免赔额为5天,但没有明确时间段。出险后,保险公司按惯例认为免赔额计算的时间应为出险后的头5天,以此计算得出的免赔额为13万多元,而被保险人却认为保单上并没有表述清楚是头5天还是后5天,故坚持要求按赔偿期日均毛利润计算损失,计算得出的免赔额为7万多元,双方僵持不下。 (二)因承保时对保险金额的确定缺乏书面依据,造成理赔时难以确认保险标的和进行比例赔付 保险金额是保险人对保险标的所承担的经济补偿的最高限额,也是计算保险费的依据。财产险的保险金额确定方式灵活多样,固定资产保险金额可按账面原值、账面原值加成数确定;也可按重置价值或其他方式确定,如评估价值、估价等方式确定。存货的保险金额可由被保险人按最近12个月任意月份的账面余额确定;或由投保人自行确定。尽管对固定资产与存货保险金额的确定方式有多种,但在赔偿时均采用比例赔偿方式,即出险时标的的保险金额必须与保险价值相比,并按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进行赔付。但无论采用什么方式,保险金额的确定(即以何种价值投保)均须有书面依据。如按账面投保,就应注明所采用的资产负债表的时间;估价投保,应附投保资产的明细清单。总之,要有帐可查,或有据可依。否则,出险后难以确认保险标的和进行比例赔付。 例如:某企业在保险期限内,仓库中所有产成品和原材料遭暴雨袭击而受损,其中也包括该企业所投保的2000万元银行抵押物资,尽管保额确定的依据是银行抵押资产清单,但保险公司承保时并未附上该清单,而且也未在保险单上注明保额数据的来源,而只是在保单的承保栏中写上“仓储物”三个字、在投保方式栏写上了“估价,保额2000万元”,以及在特别约定栏写上了“第一受益人XX银行”。故当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提出索赔时,保险双方就2000万元保额系仅指保银行抵押物的“原材料”,还是指保所有的“仓储物”,(包括产成品)发生了分歧。显然,对于这一分歧,如果在承保确定保额时就有书面依据,或在保险单上说明了保额来源,就可避免。 (三)特别约定不明确,导致出险后理赔工作的被动 特别约定是指对格式化的保险合同未尽事项的补充,或者是对保险内容的进一步说明和解释。如对分期付款缴费方式与时间的约定、保险项目和保额组成的说明,以及其他双方共同认定的事项等,这些都事关双方权利义务,故在内容表达上应词意一致,清楚无误,来不得半点含糊。否则,理赔时双方就会因对特别约定内容理解的不一致而产生分歧,导致保险公司理赔工作的被动。例如,在某企业的一起火灾案的理赔中就发生了问题,该企业承保时保单上的特别约定是: A、总固定资产6000万元,投保1000万元,出险时按比例赔付; B、主楼保险金额300万元,营业厅保险金额700万元。 但从上述的特别约定中,并看不出具体的承保标是究竟是B,还是A中的一部分,显然,这样的约定是很不明确的。该企业在保险期限内发生火灾,主楼损坏。但由于特别约定未将A与B之间的关系表达清楚,且固定资产又是分项理赔的,致使被保险人不能接受保险人的比例赔偿方式,造成理赔工作的被动。 (四)险种使用不当或变相违规操作存在着的风险隐患 不同险种有不同的保险对象和不同的保险标的。如企业财产险,主要保险对象为各类企业,保险标的为被保险人所有,或与他人共有,或属企业经营管理的财产,或属代保管的财产及其他具有法律上承认与被保险人存在经济关系的财产。但也并非上述所有财产均可承保,还有除非经保险双方特别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才能承保的财产以及不可承保财产。也就是说,各个险种都有它的适用范围和承保条件。不能生搬硬套或违规操作。否则,会使风险扩大,或存在风险隐患。例如,个人抵押商品住房保险是仅限于被保险人用银行抵押贷款购置的房屋保险,但也有违规将其扩展使用到自建房的,甚至还有违规为《个人生产经营抵押担保借款合同》、《个人消费贷款借款合同》出具个人抵押商品住房保险单的,这样做,实质上是将房屋风险扩展为生产经营风险和商业风险,存在着很大的风险隐患,业务经营中因这种违规操作已发生多起赔案。 (五)条款扩展不当,理赔陷入困境 每个险种都有它的适用和保障范围。条款除了要明确保险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外,还必须对保险对象和保障范围进行限定,否则风险就难以控制,理赔就会陷入困境。如有一份财产综合险保单上却出现了将“由于设备被盗被毁而发生的损”列为保险责任的情况,这实际上是将事故结果列为保险责任,风险实在太大,该承保企业就已发生过因自动灭火器装置误喷而造成的机器设备损坏赔付案。还有在承保企业财产险附加机损险时,保险公司未使用规范的机损险条款,未将机损险基本定义列示,尤其是未将突然的不可预料的意外事故损坏与灭失(条款)及除外条款列明,而仅列举机损险的责任范围,结果就使得对被保险企业的一起因“渐变”(腐蚀)原因而损失几百万元的机损险案拒赔困难。因为按照保险条款,“机器设备运行必然引起的后果如:自然磨损、氧化、腐蚀、孔蚀、锅垢等物理性或化学反应”为机损险的除外责任。 (六)条款不严谨,理赔时界定不清 由于条款概念不明确、责任范围限制不严而造成理赔时出现分歧的也不少。例如,原来的现金损失险条款中,将“抢劫或入室抢劫等原因所造成的被保险人现金损失”列为责任范围,因而当某企业发生现金被窃事故后,保险人就以该现金损失险并非因“抢劫或入室抢劫”所造成,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条款中的“等”仅表示列举后煞尾为由,不予赔偿。但被保险人却认为:“等”表示列举未完,被窃,类似“抢劫或入室抢劫”行为,属于保险责任。由于保险双方对“等原因”的理解不一致,致使理赔产生分歧。又如在家财险条款中对“家用电器”的定义和范围也未做出明确的规定,类似“摄像器材是否属于家用电器”的问题,常使理赔人员困惑,并屡屡造成理赔的被动。再如在机损险条款中对除外责任有这样一条表述:“本公司由于下列原因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损失、费用和责任不负责赔偿”。由此便引起了理赔中人们对其下第二款低值易耗品该视为原因,还是该视为损失(即低值易耗品单独损失不负责赔偿,或是低值易耗品损失“不管什么原因”不负责赔偿)的分歧。 而对于这类分歧,若该条款中也能有与财产险、财产一切险条款中对除外责任相同的表述,即“本公司对下列各项不负责赔偿”,就不会产生了。 三、防范理赔分歧拟采取的对策 (一)加强对保单的审核工作 核保人员既要重视对费率、免赔额等承保条件的审核,更要重视做好对保单内容和文字规范化的审核工作,并应据以对订立保险合同的相关资料和数据进行严格审核。具体来说,一是应重视对承保项目规范和准确表述的审核。保险项目表述要清晰,内容和文字要规范。保什么就表达什么,不能模棱两可。二是应重视对保额基础数据来源的审核。确定保额要有书面依据或说明等,若按账面承保,就应按资产负债表上有关项目的余额或账面金额填列;按评估价承保,就应根据资产评估表上的价值填列;按估价承保,就按估价清单填列。同时,在保单上应注明数据的具体来源(出处),并将有关资料和文件作为保单的组成部分一并保留。三是应重视对特别约定表述的审核。特别约定的表述必须非常明确,不能“似是而非”。对涉及保险项目和保险金额的,更应注意必须将其与投保单和保险单上的内容相衔接;保险单的上下文内容不能相互矛盾,或可作两种或两种以上的解释。 (二)严格控制条款责任扩展 保险条款一般由条款、费率以及条款解释等组成,是一个严密的整体,不允许随意变更。因此,凡需扩展责任的宜采用增加附加条款的方式,一般非特殊情况不得扩展条款责任,以免造成人为风险。确需扩展条款责任的,应将扩展的责任范围和免责条款同时列示,不可“断章取义”,使风险难以控制。保险人对被保险人做出的任何承诺都应非常谨慎,要有强烈的风险意识。保险单是格式化了的合同,其内涵必须明确,对其外延必须控制。只有这样,理赔时才能避免可能发生的分歧和纠纷。 (三)切实控制险种使用风险 险种使用范围(即保险对象和标的)要准确,不得任意扩展使用,人为增加风险。应通过核保把好险种的使用关,严防出现险种使用不当的风险。同时,应加强对业务的管理。例如,个人抵押商品住房保险一般由银行,凡越权的,应明确凡发生损失的由方承但。另外,要加强对保险公司内部的管理和业务稽核,防止违规操作。 (四)认真控制条款风险 保险条款制定具有很强的政策性、专业性和技术性,对它的制定与审核,应由专业人士和专门机构来承担。条款制订要规范严密,无懈可击。除了应注意条款的合法、合规和公平性外,还应注意条款内容的严谨、规范。条款概念要明确,责任范围要限定,用词要严谨。不能存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解释。同时,对在理赔实践中反映出来的条款的缺陷应及时组织力量进行修订和完善,以避免出现理赔分歧和日益增多的保险纠纷。 财产险论文:营改增后财产险市场格局的影响 【摘要】针对营改增实施半年后,分析基于公司盈利目标下财产保险公司经理人通过决策调整导致市场主体行为变化,与随之而来及可预见的市场销售、服务格局调整。 【关键词】营改增 财产保险 经营目标 经理人理性行为 销售模式 服务模式 我国保险行业“营改增”工作于2016年5月1日起全面实施,作为金融行业的一支,与建筑行业、服务业等支柱型产业一同作为我国分税制改革中增值税全面替代营业税的最后一项重点工作,具有深远意义。营改增旨在降低税负成本,避免重复课税,减轻税负转嫁,促进经济发展。方案实施后,已实现平稳过渡,各保险行业主体通过自身调整,逐步适应税制改革带来的各项变化,市场格局在主体行为调整中也在发生一系列变化。本文从保险机构经营目标角度出发,考察保险公司在竞争压力下对经理人行为的考核激励方式,通过分析经理人理性行为,判断营改增政策对保险市场格局变化的影响。 一、基于现代保险公司内部激励模型下的经理人决策 (一)考虑监管压力制定的“盈利”目标 依据中国保监会现行的《保险公司经营评价指标体系(试行)》,评判保险机构法人、分支机构经营状况的指标主要包括车险、非车险的增速规模、效益质量、社会贡献三大类,分支机构10个、总部机构12个指标构成。监管综合考察分析市场后制定的评价指标体现出对保险公司经营要求: 1.稳增长,避免恶性竞争。规模增速类指标车险、非车险增速权重占比30%,但评价方式较为宽松。 增速在-10%至60%之间均可获得满分,正常经营保险机构均能够满足,但超过60%以上的增长将会扣分,避免保险公司争抢新业务造成相互抬升费用水平,降低报价的恶性竞争。 2.重盈利,保证持续发展。经营效益指标权重50%,其中综合成本率、综合赔付率、车险销售费用率评价较为苛刻。 综合成本率指标要求保险公司综合成本率应低于106%,否则本项0分;综合赔付率与车险销售费用率指标要求行业对标,超过行业平均值5%,则本项0分。则要求保险公司经理人,尤其是分支机构经理人必须将避免亏损作为首要工作目标,尤其是在占财产险公司70%以上的车险业务经营过程中需在合理运用销售费用吸揽低赔付率优质业务与降低总体费用水平两方面寻求均衡点。 (二)商业保险公司经理人目标 为确保保险公司经营评价结果处于监管评价优秀及良好的A、B类公司得分范围内,各保险公司纷纷建立围绕“盈利”大局的全面预算管理的财务管理体系、人力资源评价体系。通过财务约束与考核激励两种殊途同归的方式,对总、分机构经理人行为进行规范。 目前,财产保险公司多在财务管理架构中,多选择财务集中的方式,即:分公司设立的财务部直接受总公司财务部管辖,执行总公司财务方面管理文件,接受审计条线定期检查,总公司财务部门直接受董事会或法人任命或管辖,接受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总、分机构经理人对财务部门人事、政策制定等方面仅有建议权,而无直接决策权。 营改增后,基于财务集中的保险总、分公司经营将面临增值税抵扣及专用发票获得对利润将产生直接压力:①增值税部分不再确认成为保费收入,使得保费收入下降约5.66%;②若各项成本无法获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则将全额计入经营成本,无法通过价税分离实现进项税抵扣;③最终,赠送行为将按照视同销售完成增值税进项税缴纳;④如无法获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则非手续费部分销售费用率提升将带来当期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提取比例上升,影响已赚保费。 基于上述几点考虑,为降低营改增带来的在核算方面的不利影响,经理人将按照以下方式完成决策: 第一,配置销售费用时将更加倾向结算手续费的渠道业务; 第二,更加倾向优先考虑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采购供应商; 第三,针对直销渠道礼品赠送行为颁布禁止性管理文件; 第四,基于谨慎性原则,在预算制定时核跷薹ㄌ峁┰鲋邓白ㄓ梅⑵钡闹С觯例如销售人员福利。 二、保险市场销售格局调整 随着营改增各项工作逐步落地,在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获得、抵扣规则、保险公司财务核算制度等因素的综合作用下,保险机构内部调整的一致行动也带来市场格局的重新洗牌。 (一)传统直销模式成本激增,竞争力下降 传统业务人员直销模式的销售成本中从业人员工资、福利、差旅等业务维护费用占比较高。营改增后,此类费用无法通过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进项税抵扣,将含税费用全额计入成本。但营改增后,保费收入却要进行价税分离,计入保费收入账户的仅为原先的94.34%,核算方式到来渠道盈利能力大幅下降,为保证渠道盈利性,经理人不得不削减传统直销模式下的销售费用政策,导致渠道竞争力下降,客户将转向高竞争力渠道。 (二)中介中间收益率出现竞争性上限 保险中介包括保险、保险经纪、个人三类,但无论何种形式的中介机构,客户所享受的出单、理赔、救援等服务的提供主体更多的是保险公司而非机构提供,因此机构产品同质性较高。 长期以来,个人更多体现在寿险领域,在财产险领域以往各地准入要求差异较大,且监管较为严格,个人人生存空间有限。新国十条颁布后,个人获得监管认可后,个人与机构将在传统险业务终端市场一同参与竞争。 如将保险公司看成生产型企业,保险机构与保险公司之间相互选择并建立合作关系的行为,可参考要素市场中的买方与卖方关系模型进行探讨。目前,新国十条相关政策逐步落地实施过程中,个人人准入门槛降低,试点地区已开始放开个人人与保险公司一对一绑定要求,使得个人人在未来大量涌入财产险行业成为可能。虽目前机构虽目前占据较大的市场份额,但个人人拥有最广泛的群体与较低的准入条件,已对机构服务产生替代作用,中介要素市场便符合卖方完全竞争而买方垄断的要素市场模型,在要素供求双方博弈中,要素的供给方个人人,将遵守完全竞争的法则,在正常利润率水平下提供服务。 因潜在个人人主体数目庞大,业务来源分散,单笔业务佣金量替代当月佣金量进行分析,个人人的要素市场均衡点为个人人当月保费总收入对应的全部应税项目纳税比例与机构税前利润率相同时对应的手续费规模。 其中:各段约束公式为: 机构人若单笔业务手续费超过上表计算后对应比例,则选择个人成本较低,若单笔业务手续费低于该均衡点,则选择机构成本较低,即中介中间收益率受到个人应税比例上限约束。 三、保险市场未来服务格局调整 目前,保险行业营改增相关政策主要针对售前,针对售后服务、风险管理等专业领域,仍有诸多方面有待明确,此类问题将对保险行业未来服务定位产生更加深层次影响。 (一)理赔款项发票能否进项抵扣 目前,针对保险公司获得的救援发票、配件更换及维修服务发票能否进行增值税进项抵扣,在营改增相关文件中并未明确涉及。从增值税原理出发,进项税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应税服务,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税额,保险公司支付事故赔款到维修机构的情况下,保险公司即为采购维修服务的事实行为主体,维修机构向保险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保险公司可进行抵扣。 如政策最终明确理赔款项能够进行进项税抵扣,目前维修专票增值税率最高可_17%,价税分离后将直接降低综合赔付率3%~5%。在“盈利”目标的驱使下,市场主体将大力推动理赔服务供应商采购制度,直赔、零配件集中化采购与直供、理赔服务团队外包等新服务模式将随着营改增政策的推进吸引更多市场主体认同推广,保险及其下游的维修、检测、鉴定等行业将产生一个紧密围绕保险行业的产业集群,这也与营改增政策密切上下游相关产业联系的初衷相切合。 (二)增值服务赠送是否视同销售 目前,保险机构免费赠送客户非保险相关类产品(例如加油卡)已明确认定为视同销售,不得进行进项税抵扣,但就被保险标的风险防控、损失控制等相关的赠送类产品、服务是作为视同销售仍有待明确。此类用品如:赠送安全锤、逃生绳索、灭火器、烟感探测等预防、自救设施,赠送定期检测、赠送救援服务等。对于上述用品是否可作为进项税抵扣,目前执行层面标准参差不齐,甚至频繁变动,未能形成统一执行标准,给保险机构经营造成困扰。 如政策最终放风控用产品、服务赠送行为视同销售,将激励保险主体将风控重点由事后向事前进行转移,更多安全做业配置将在保险服务实践中得到应用推广,成为取代目前不易获得的进项税抵扣费用部分的合理替代。 (三)共保业务增值税发票开具、抵扣规则 共保为保险行业特有的服务形式,在风险较为集中的重大项目领域应用广泛,营改增后,共保业务在承保出单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环节、费用支付与增值税专用发票获得与抵扣环节、日常服务费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与抵扣环节缺乏统一操作规范,导致保险市场主体操作繁琐并承受较高监管风险。 例如,《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保险业务销售行为的通知》中要求“银行兼业机构最多与3家保险公司建立关系”,若该渠道共保业务由3家以上保险公司承保,将有共保方因无法签署兼业协议而无法获得手续费增值税专用发票。 再如,主承保方出具全额保单的共保方式下,主承方首先向投保人开具增值税全额专票,再由共保方开具抬头为主承保公司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主承方进行抵扣的操作中,共保方将承担保单流与现金流、发票流不匹配的监管风险。 四、结束语 营改增对保险行业仍处于实践完善阶段,针对税务工作细节,应更多结合保险行业自身运行特点,以期通过分税制改革,对行业经营不合理,不规范的方面进行进一步调整,发挥财政政策的局部宏观调控功能,对保险行业主体经营行为进行进一步规范,辅助保监体系,推动保险行业向着更活跃,更规范,更具保障力的方向发展,将是分税制改革又一项有意义的实践成果。 作者简介:张婧(1988-),女,汉族,天津人,南开大学金融学院,在职研究生,现供职于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研究方向:保险。 财产险论文:我国中小型财产险公司的发展环境分析及建议 摘 要:随着全球信息科技的全面普及与发展,经济全球化趋势的广泛普及和应用,我国社会经济发展体系不断健全和完善,各行各业均实现了科技融合与交叉,建设项目如雨后春笋般层出不穷。然而,任何事情都既有有利的一面,也有有害的一面,要用可持续发展的眼光看待问题,社会化进程步伐的加快,随之而来的安全事故也越来越多,严重危害着人们的生命健康以及财产安全。在此背景下,人们的安全意识迅速提高,从而促进了中小型财产险公司的发展。文章主要就中国中小型财产险公司的PEST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中国中小型财产险公司发展策略建议,希望可以为相关企业和工作人员提供理论借鉴和帮助,仅供参考。 关键词:中小型财产险公司;PEST分析法;发展;建议 1 中国中小型财产险公司的PEST分析 1.1 经济环境 1.1.1 国民经济的快速稳定增长。随着改革开放步伐的进一步深化,我国各项建设行业迅速发展,极大地提高了国民经济的快速稳定增长,尤其是二十一世纪以来,我国经济始终处于持续稳定增长的状态之中,国内生产总值的增长速度日益提高,在此经济增长的前提下,我国的财产险也有了广阔的发展前景。就宏观角度而言,我国经济的持续上升,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均生产总值与日俱增,大大推动了中小型财产保险公司的发展步伐。另外,随着我国投资项目的增加促进了社会经济的健康、快速发展,而建筑项目及基础设施的建设加大了安全风险,人们保障自身的权益和经济安全,纷纷进行保险投资,这就在一定意义上为财产险公司带来了大量的业务,有效促进了中小型财产险公司的进一步发展。 1.1.2 金融体系的不断完善和发展。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普及趋势和广泛应用,在极大程度上促进了我国社会金融体系的不断完善和发展,加深并拓展了金融市场的深度和广度,金融体系的结构和规模也在趋于成熟,有效推动了金融市场的迅猛发展和前进。在这种发展背景下,保险资金逐渐成为组成金融体系的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并且随着金融发展规模的加大而增加。金融体系与财产险属于相辅相成的关系,缺一不可。一方面,金融体系的完善减小了财产险公司承担的风险,拓展了投资获益的渠道。另一方面,保险资金是完善金融体制、优化金融资源配置的必要工具。 1.2 社会文化环境 1.2.1 中国居民文化水平和保险意识的提升。随着科学文化知识的普及和推广,以及保险知识的宣传,我国居民的整体化水平有了明显的提高,保险意识也不断增强,对保险行业的印象有了质的改善,不再谈之色变。财产险也在极大水平上得到广大居民的认同,并逐渐成为消费者生活中不可替代的一部分,保险行业是广大人民群众防范风险以及保障财产安全的有利手段,随着保险项目的增多,我国保险行业的发展更具稳定性、保障性。近年来,随着意外事故发生概率的持续上升,使得人们防范风险的意识不断提高,保险行业由于可以为消费者带来切实保障而受到人们的广泛欢迎,购买保险逐渐成为我国居民防范风险的有效手段。同时,保险行业的发展也加大了中小型财产险公司之间的竞争力度,基于此,要求保险公司不仅要创新保险产品的宣传手段,还要加强对相关人员的管理,培养他们的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从而为服务质量的提升起着促进作用。 1.2.2 中国人口分布集中,贫富差距过大。虽然我国幅员辽阔,人口基数大,但是人口分布来说,相对比较集中,这对于保险行业是极其有利的,便于保险的宣传和推广,且可以节省宣传成本。然而,从另一个角度而言,由于我国城乡居民的贫富差距大,富裕的人购买保险的需求已经趋于饱和,而贫穷的人却没有能力购买保险,这种两极分化的状态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保险行业的发展。也可以说,这种现象是对中小型财产险公司在拓展业务方面的严峻考验,一旦拓展成功,将会使得保险行业升上一个新的高度。 1.3 技术因素 1.3.1 互联网的广泛应用。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广泛推广和普及,科学技术成为第一生产力,各行各业的发展更加趋于科技化、全面化、专业化,保险行业也不例外。科学技术的融合极大地提升了财产险公司的效率,而且有效地降低了成本,同时也使得各保险公司之间的竞争更为激烈,保险人员可以通过计算机等先进技术软件进行客户信息的管理和存储等工作,进而有效保障客户信息的准确性和安全性,提高服务效率以及服务质量。现阶段,大部分财产险公司已经开通了网络营销业务,借助互联网技术的力量进行业务交流,以此为客户提供更优质的服务,满足不同客户的个性化需求。 1.3.2 数据挖掘技术的成熟运用。随着将计算机等先进通讯设备的不断创新和完善,计算机应用软件不断开发,数据处理能力也不断增强,数据挖掘技术逐渐趋于成熟。对于保险行业而言,数据挖掘技术的成熟运用可以帮助保险人员在海量的数据中查询到所需要的信息,节省数据查询时间,有助于保险公司制定切实可行的经营策略。目前,中小型财产险公司在业务经营方面还存在一定的不足,缺少经验和决策能力,而数据挖掘技术的成熟运用可以有效解决这种问题,为中小型财产险公司的运营减少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2 中国中小型财产险公司发展策略建议 2.1 增强创新意识,走专业化发展道路 创新不仅是一个国家前进的动力,同时也是一个企业立于不败之地的法宝。保险企业要不断向前发展,除了要保障服务质量之外,还要具有创新意识。就目前而言,保险企业趋于保险金融集团化是必然的,但是中小型财产险公司现有的保险市场中占得比例还很大,占据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和地位。然而,中小型财产险公司面临的最大问题就是相同保险产品的比比皆是,无法有效满足保险行业个性化发展需求,从而阻碍了保险公司向着更高、更强的方向发展。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对保险的需求更加个性化,这就要求中小型财产险公司具有灵活性,根据客户的不同需求进行个性化服务,对保险市场进行调研和分析,增强创新意识,走专业化的发展道路可以使得中小型财产险公司的发展空间更加广阔,制定专业的个性化服务,为吸引更多的客户而努力。 2.2 利用信息技术提升售后服务水平 信息技术的发展不仅为我国的建设事业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而且还为保险行业的蓬勃发展提供了技术支持。众所周知,中小型财产险公司的规模小,业务人员少,服务水平有限,而互联网信息技术的运用可以大大地节约人力资源,还可以通过先进通讯设备与客户在线沟通,具有及时性和时效性。另外,中小型财产险公司还可以利用信息技术提升售后服务水平,随时掌握客户的实际情况,从而体现保险公司的风险防范意识以及积极主动的售后服务态度。 3 结束语 通过文章的详细论述可知,中小型财产险公司在保险行业中的比例较大,并随着人们风险防范意识的提高受到越来越高的重视,并在发展的同时面临着挑战,这种情况下,就需要中小型财产险公司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培养创新意识,为满足客户的不同需求提供个性化服务,调整战略结构,以此实现中小型财产险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财产险论文:浅谈我国财产险保险公司内部控制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 摘 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获得了长足的发展,而在这其中我们越明显地感受到企业要想获得更大的发展,进行内部控制是必要条件。基于此,文章重点对我国财产险保险公司内部控制建造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提出具有针对性的解决措施,希望通过文章的分析,能够对财产险保险公司内部控制更好的进行提供参考,进而促进企业的持续发展。 关键词:财产险保险公司;内部控制;存在问题;加强措施 1 我国财产险保险公司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 1.1 财产险保险公司员工在内部控制的认识上没有达到一定的高度 由于财产险保险公司员工在内部控制工作上出现的问题而导致的损失,往往会给公司带来巨大的影响。有的财产险保险公司下级分公司没有建立员工内部控制机制,就造成了财务人员在制定财务报告和统计数据时难以对应着规范的职业执行标准,所得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难以保障。同时,公司内部和外部审查考核体制没有发挥出应有的作用,很多员工对于内部控制的作用没有达到一定的认识高度。尤其是基层分公司往往只重视业务,而忽视内部控制,在员工的评判上也往往将业绩作为重要的标准,在长时间的积累下,内部控制就形同虚设了。 1.2 员工分工不明确,职责不清 很多财产险保险公司内部没有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对于员工的岗位责任没有进行良好的界定,有的部门会存在岗位空缺的问题,职工的管理体制没有得到建立。绩效考核上传统的考核方式还是占据着主导地位,员工的岗位界定不明确,各部门间的岗位空缺,这些都造成了员工的业绩考核没有一个完善的机制,就会造成员工不明确,职责不清的问题,部门和岗位间团结合作的精神没有体现出来,也影响了工作的连贯性。 1.3 员工工作的责任体制不完善 对于员工工作的责任体制,财产险保险公司需要作进一步的完善,如果有员工在工作中出现失误进而对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情况也没有进行必要的责任追究机制。就算是建立了相关的责任体制也往往浮于表面,与检查和引导员工行为无法起到实质性的作用。而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往往是草草了事,而不是进行良好地处理和改善。在责任体制中,对员工基础工作失误的问题往往找不到与之匹配的体制,使小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进而在不断积累中发展成大问题,使公司蒙受了巨大的经济损失。以上种种导致员工在工作中行为的约束机制没有具体化。同时,员工对于责任体制的重要意义也没有从根本上认识上去,多注重的是个人利益,而忽略公司利益,这也在一定程度上使财产险保险公司缺乏完善的员工工作的责任体制。 1.4 内部控制体系不健全,制度与业务的发展没有同步 财产险保险公司在业务的推进过程中,会受到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三个因素的影响,而信息、沟通、监控是影响具体操作环节的主要因素。现阶段很多财产险保险公司已经建立了相关的管理制度,但根据调查,这些制度没有贯穿到公司的经营活动中,也没有在部门间进行有效实施,较为全面的风险防范控制体系没有得到建立,在内部控制体系中存在诸多问题,阻碍了制度的良好发展,致使无法做到与业务发展保持一致。 1.5 问责机制不健全 问责机制不当成为了当下棘手的问题。有的公司存在“收入上移,风险下放”的现象,这样就影响了基层员工的收入,进而导致心理上的落差,更为严重的情况还会导致违规操作,触犯法律。另外,有的公司还容易忽视对基础工作的问责,使得问责机制只是在总公司才能找到,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基础工作违规情况的发生几率。 2 加强我国财产险保险公司内部控制的措施 2.1 加强员工的内部控制意识 内部控制要通过员工来得以体现,要内部控制目标的最终实现也需要通过员工来完成。所以要充分调动员工来参与到公司内部控制中来,使目标得以最终完成。在公司的日常运行中,要积极宣传内部控制的企业文化思想,使员工深刻认识到内部控制在企业发展所能够发挥的重要作用。进而打造出一个充满生机与活力,并具有创造性的企业内部控制文化氛围,将这种理念贯穿到员工的思想中,使他们自觉地应用在工作中。这里需要强调的一点是对于基层公司要重点关注内部控制的作用,使制度能够在员工的心里生根发芽。 2.2 制定适合企业发展的内部控制目标 公司的经济效益和良性发展会在很大程度上受到内部控制的影响。这就需要我们将财产险保险公司各个部门间的控制目标进行一个科学的统筹和规划,进而进行有效管理,使各个部门间的内部控制目标达到和谐发展。内部控制的目标从总体上来看有:建立与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相契合的内部管理组织结构;一旦发现员工的工作中出现欺诈、舞弊的行为要及时加以处理。这样能够大大降低风险隐患的发生几率,所以必须要制定适合企业发展的内部控制目标。 2.3 健全员工工作的责任体制 财产险保险公司员工间的相互监督需要责任体制来进行规范。财产险保险公司要全面建设与执行责任体制,对员工没有按照规范进行执行要进行相应的责任追究,还要对各部门员工的职责进行明确,这样能够有利于在出现问题时及时予以责任追究。同时,进一步加强工作人员对核保权和核赔权等工作的管理,对于那些违规的员工要用相关责任体制来引导员工进行改善,使员工能够有一个规范工作的思想意识,还要以员工的职位采取适合的责任体制,总而言之是要在工作中建立责任体制。 2.4 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 员工的综合素质往往能够决定内部控制管理是否达到有效实行。以科学的管理模式为依托,使员工的职业素质和服务水平有一个良好的环境,这样也能防止风险的发生。财产险保险公司还应该建立一定的激励约束机制,要实现核心工作人员的短期行为长期化,使其对公司的长远发展更为关注,对不利于内部控制的动机进行消除,使员工的综合素质得到全面提升。 2.5 完善问责机制 一个企业要想发展,既离不开管理者,也离不开员工,两者都是必不可少的,但两者之间也会产生矛盾,这将不利于企业的发展。所以需要处理好它们之间的关系,建立一些激励措施,特别要对基层员工的利益进行倾斜,其更热爱自己的工作。建立完善的问责机制,要全面贯彻问责机制,而不是浮于表面,真真正正的落实到位,将责任明确到人,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严厉的处罚。 3 结束语 通过文章的分析使我们充分了解到内部控制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提高财产险保险公司经营管理的工作效率,还能够使企业免于发生风险。作为财产险保险公司的员工,要对内部控制在企业的风险防范上能发挥的重要作用有深刻的认识,还在更为深层次上体会出其对整个金融体系安全所带来的现实意义。这样的思想就能指导我们更好的进行内部控制,总之只有不断加强财产险保险公司内部控制能力,才能促进财产险保险公司更好更快的发展。 财产险论文:对如何发展财产险效益型小险种的探讨 [摘要]随着人民生活质量的不断提高,居安思危的意识也开始在社会中广泛传播。其中,作为风险管理手段之一的财产险,也被越来越多的人关注和接受,保险已经发展成为每个家庭“稳定器”和“保护神”。 [关键词]财产险;效益型;小险种 1发展效益型小险种的重要意义 在笔者看来,财产保险公司的发展方向应该对准如今竞争尚不猛烈的分散型个人客户类的业务,比如个人人意险、家财险、家庭责任险、旅游保险、商品房保险、家庭责任险、家政保险等,主要是因为: 第一,十分吻合产险赢利要求; 第二,党的十六大确立了奔小康的宏伟目标,国内居民的家庭和个人财产必然会不断增长,从而就能够提高人民购买保险的意识和支付保费的能力,进一步为个人类保险业务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第三,从保险的风险可控性来看,个人类客户数量多、分布范围广,所以十分适合风险的分散型; 第四,对单个客户进行多个产品追加销售,有利于分散整体风险,同一个客户投保的房屋、家庭财产、车辆、旅游、人意等险种不可能同时出现风险,也不可能在同一次事故中全损,然而相同金额的同一危险单位的单位财产险却有可能在一次事故中全部受损,和保险公司经营的“大量同质”的可经营风险原则十分相符; 第五,从社会整体利益出发,个人类保险的发展有益于保险密度和深度的提高,从而增大保险保障的覆盖面和深度。 2制约财产险效益型小险种的因素 21赔付率过低 较低的赔付率从而使客户不能受到较高程度的效益,所以需要保险公司进行价格调整或者承保新的风险,从而使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得到利益平衡。 22风险信息不清晰 虽然个人风险仍然存在,但是由于信息大量存在或者不对称,从而使人们的风险意识和转嫁需求不断被弱化。 23单笔保费较少 在财产险中,由于个人类保险产品的单笔保费较少,从而降低了业务员的提成基数。然而,展业的成本却较高,投入和产出不协调,业务员就会丧失销售的动力,从而影响了产品的推动。 除此之外,产品功能、销售渠道、宣传策略、包装等方面也都在不同程度上制约着小险种的发展。 3财产险效益型小险种的发展策略 31创新产品功能 先要对市场进行细分,按照年龄、家庭收入水平等各种因素来进行划分。比如,在沿海地区,可以提供暴风、台风、暴雨等具有区域性的自然灾害的保险;在面对购买商品房的客户,可以向其推荐房屋保险;在盗窃率较高的区域,可以为客户提供附加抢盗险。同时也要针对市场发展的新动向,开发新的产品。比如,针对家庭收入较高而且雇用家政服务的客户,可以向其推荐家庭责任保险、私家车保险、旅游保险等,从而转嫁风险。 32厘定费率 为了使产品更加精细化,企业可以引入人口、地区等要素并且进行细致的划分,从而贴近目标客户。为了使销售深度不断提高,可以对产品的功能按照不同地区人们收入、年龄和自然灾害等进行拆分重组,从而调整和变动产品价格。同时,要针对不同客户的消费心理,实施高收入和低收入不同定价策略。 33采取产品促销 可以根据产品功能对价格和险种进行整合,从而降低保险人的出单成本和展业。把节约的经营成本采取促销的方式,向客户提出购买优惠的政策,从而节省客户的消费成本,提高客户的满意度。 34对产品进行包装 不同于企业单位类团体客户,针对个人客户的产品包装和单证要进行改良。大多数企业把保险发票和保险单作为原始财务凭证,所以通常采用的都是较为简单的合同样本。然而个人客户,通常是比较看重产品的外在形象,更甚者延伸到收藏价值。所以,在对个人类客户的需求进行考量的时候,要注重个人保险产品的包装,可以为客户提供精美的卡式产品和凭证式产品,如果购买系列产品,可以为客户提供产品包装袋。从每个小细节着手,让客户感到舒心。 35大量宣传 消费者主要的消费动机来源于购买欲望。保险人要把握行销的根本,调动客户的购买欲望,加强对消防、公安、交通管理、水利、卫生等部门的沟通,创建灾害损失信息分享渠道,从而进行灾害宣传,并且把故事和实际案例结合起来,提高人们的风险意识和转嫁风险意识,增强人们对保险的重视度,从而为居民进行投保奠定坚实的基础。 36加强客户服务 大客户可以较为轻松地获取市场信息,确定单笔保费的价格,从而对保险人进行压价,获得保费优惠,所以,在很大程度上保险人赢利较难。而个人或家庭类客户相较于团体的大车队、大企业等大客户,在获取市场信息和同保险人讲价能力方面相对要弱一些,因而是保险人经营利润的重要保障。但是,也正是由于上述原因保险人更应该提高对分散型客户的服务工作。比如可以为人们提供损坏家电定点上门维修服务、指定医院就诊服务、开门锁服务等,通过对客户提供购买保险后的附加值,提高人们对保险使用价值的认知程度。 37创新行销模式 财产险中个人类的保险产品的保费都普遍较低,但是销售人力的成本比较高,所以,就制约了小险种的发展。为了促进发展,最主要的方式就是创新销售方式,可以通过邮局、银行等兼业机构来代销保险产品。对于个人客户来说,企业要开发菜单式的产品组合,做大客户的单笔保费,才能够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38实施销售激励 如果要将效益型小险种做大,公司需要投入资源并且进行方向引导,具体做法包括: 第一,加强对销售人员的产品知识培训,使销售人员有专业的销售技能。 第二,设计适合销售员营销的产品单证,为客户提供“一次投保,全面保障”的优质服务。 第三,提高销售提成,促进销售员的工作积极性。 4结论 总之,随着人们经济水平的不断提高,对风险意识必然也会增强,保险公司发展财产险效益型小险种的前景十分广阔,大有所为。 财产险论文:财产险保险公司内部控制存在问题的解决 摘要:随着时展,经济腾飞,我国企业的内部管理问题也频频出现。当前,由于人民群众的理财意识不断提高,保险行业的发展异常繁荣,中国劣根性“扎堆现象”出现。保险公司犹如雨后春笋般出现,当然,由于我国企业生长土壤也处于初级阶段,所以保险行业的竞争非常激烈,其中恶性竞争也层出不穷,不乏出现各种违规操作骗险现象。当拔了萝卜掘了坑发现问题的真相在于内控,就真正找到解决办法。如果不加强保险公司内部的控制,以其为代表的财产管理企业将均陷入泥沼,自取灭亡。所以要加强内控,本文从财产险保险公司内控存在问题以及解决办法两个方面加以阐释。 关键词:财产保险;内控;企业管理;策略 一、前言 新华人寿曾经的巨额诈骗案虽然已经落下帷幕,但是这起事件踏踏实实地为保险从业者敲响了警钟。中国有老字号的稻香村,更有百年同仁堂,都是诚信企业,在诚信企业大环境下就会塑造诚信的员工。但是保险行业的诈骗事件并不是耸人听闻,它已比比皆是,可见,重塑财险保险企业的诚信形象,保障企业财产安全,实现企业正规运营是一门大课题,也是重要的课题。 二、财产险保险公司内部控制存在问题 1.意识层面:在我国,财产保险公司企业很多,但是企业主在管理方面仍然缺乏主导性和先进性。因为保险从业模式的特殊性,导致很多保险企业领导者不重视建立管理制度,更加不重视制度的实施和落实。即便是有些公司站在时代的前沿,非常有预见性的开展内部控制规划,但也都是纸上谈兵,都是“想得通,唱得响,做不好”,表面文章一大堆,实际操作似流水,领导意识都不强,领导的团队何谈控制。另外,我国虽然保险企业居多,但是我国保险行业仍处于发展阶段,没有文化的企业是断头企业,不会源远流长,企业要发展,一定要培养企业的文化,文化是企业的软实力,就像文化是国家的软实力一样,没有文化的支撑,企业就没有核心灵魂,没有支柱,没有良好的团结向上的,诚实守信的企业文化氛围,再多的枝繁叶茂也是徒劳。 2.流程层面:一方面,公司内部没有明晰的工作操作细节。比如,很多公司内部结构混杂,没有单独的问题归属和追责部门,没有单独的法律纠纷部门,职位混杂,权责不清。另外,很多保险公司就算开启了法律部门,也只是处理保险纠纷和诉讼事宜,这些事宜焦头烂额已经占满了所以精力,更无暇顾及事前法律风险的研究和推广以及应用。另一方面,业务质量标准不明确,审核方面存在很大漏洞,很多保单都不能严格按照承保规定完成,偷工减料,虚卖人情现象凸显。在理赔细节方面也没有做到针针线线真真实实,所以,常常出现理赔款数不清,或降低或抬高理赔数目。以上总总流程细节上的不足,足以给保险工作人员以契机,以导致工作懈怠,假赔套现等违规现象频发。 3.技术层面:当前已进行计算机自动化办公时代,很多保险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并不精通计算机技术,如内控标准的制定,预算管理的实施以及预警机制的建立统统可以通过现代的计算机技术加以管理和实施操作,这样不仅可以简化流程,而且可以减少人力成本,有效提高企业运营效率。 4.追责层面:当前,很多国内的财险企业,由于企业架构不明晰,权责分类不彻底,导致工作范围混乱。特别很多是财险公司没有专门的内控管理机构,就算是有相关部门,也是分散在各岗位,完全没有集中针对,集中处理的迹象。由于工作项目繁多,涉及稽查工作的人员也没有很多精力投入到违规案件中,长此以往,漏洞越来越大,整理监管越来越难,所以,当雪球越滚越大时,想要摧毁它,就要付出更大的力气和更多的时间。可见,追责制度的建立和落实已迫在眉睫。 三、内部控制不足的解决策略 1.提高从业人员内控意识。充分认识内部控制在公司经营中的战略地位,将内部控制意识贯穿于保险公司经营管理的全过程。在保险企业内部制定完毕内控制度后,要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培训,不断提高对企业文化内涵的理解,要不断提升从业人员业务素质和人文素养,不断树立标杆,以诚实守信作为最主要的从业规范。 2.明确各部门的职能。各部门、各岗位相互监督,彼此制约,坚持制度第一,权力第二,建立扁平化的组织架构,减少管理层级,缩短信息反馈的路径,促进公司内部的横向沟通与协调,提高对各项风险的反应能力和感知力,充分认识内部控制在公司经营中的战略地位。另外,应当从战略上部署并开展该项工作,要有部署、有检查、有督导、有考核,公司上下积极主动地开展此项工作,把该项工作作为经营管理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常抓不懈,落到实处,为业务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保障,为经营管理目标的实现保驾护航。 3.健全内部审计监督机制。建立权威独立的内部审计监督系统,切实保证审计部门的独立性。实现审计委员会对各机构审计部门的垂直管理。同时,强化各职能部门、各岗位及内部审计责任。明确各部门、各岗位在制定、执行内部控制方面的责任,另外,可以借鉴国外的外部复审制度,在必要时聘请标准、预算管理、财务预警机制等并没有在财产保险公司内部得到运用。人员的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努力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城市客运管理队伍。 4.完善管理信息系统。从公司战略、业务需求和信息需求出发,制定和调整信息系统建设,充分利用科技手段,通过程序开发将内控制度嵌入各管理系统中,形成内控制度执行的刚性约束。保险企业需要在技术上不断革新,在跟踪项目,管理实施,预警机制等方面健全系统设置,为保险业的稳健发展保驾护航。 5.建立权责制度。企业权、责、利的关系处理的好坏是落实和加强施工企业成本管理的重要基础,而为了正确处理三者的关系,建立健全责权利相结合的目标责任成本管理体制是非常有效和重要的举措。对于财产险保险公司来说,要建立属地归属原则就是责任到人制度。不但要定期组织分散在各部门的稽查人员开会研讨,更要在这些稽查人员中挑选出来组织一个更完备的管理团队,核心处理保险从业过程中出现的各种法律纠纷,财产漏洞,并签订责任书,一旦出现问题就立马追责,刻不容缓。
合规管理论文:工商银行合规管理 一、综合经营条件下强化合规的切入点 (一)强化合规的内涵 合规是指使商业银行的经营活动与法律、规则和准则相一致。其内涵:一是强化制度约束。即商业银行在构建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组成的权责分明,有效制衡,规范科学的现代金融企业公司治理结构的基础上,各项经营活动置于严密有效的制度、规章、流程的约束之下。二是实现风险控制。即促使商业银行为实现资本充足率、总资产净回报率、成本收入比、资本利润率、股本收益率、不良贷款率等经营目标,依靠各项制度、规章、流程,建立对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有效进行事先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与纠正的动态过程和机制。三是提高制度执行力。即商业银行各级管理者和员工强化内部控制意识,严格落实各项控制制度,确保内部控制体系有效运行。四是建立应急预案。即商业银行在业务创新、机构重组及新设等重大变化时,及时有效地评估和控制可能出现的风险。五是提升商业银行总资产净回报率、资本利润率、股本收益率,商业银行各项经营活动实现价值最大化。 (二)加强合规管理应协调处理好四大关系 1.正确处理好合规管理与决策层价值目标趋同的关系。现代商业银行经营目标决定了决策层价值趋向,而银行内部合规管理必须紧紧围绕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价值趋向,严格遵循董事会审批的各项合规政策,协助高级管理层有效管理银行面临的合规风险,才能确保全行各项经营目标的顺利实现,促使银行价值实现最大化。 2.正确处理合规管理与业务经营协调发展的关系。按照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合规与银行内部合规部门》规定,“合规部门应该积极主动地识别、书面说明和评估与银行经营活动相关的合规风险,包括新产品和新业务的开发,新业务方式的拓展,新客户关系的建立,或者这种客户关系的性质发生重大变化所产生的合规风险等。”合规管理部门这种积极主动地识别、书面说明和评估风险的过程,既是有效地防范风险和减少损失,创造间接价值的过程,也是促进银行各项业务依法合规稳健发展,增加直接价值的过程。 3.正确处理好合规管理与监管良性互动的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明确规定,“银行业监管的目标是促进银行业的合法、稳健运行,维护公众对银行业的信心。”而合规管理的目的在于有效防范和控制“因未能遵循法律、监管规定、规则、自律性组织制定的有关准则,以及使用于银行自身业务活动的准则而可能遭受法律制裁和监管处罚、重大损失或声誉损失的风险,”所以加强合规管理与银行监管部门的有效监督方向一致、目标一致,两者实现良性互动,更会使银行增加客户的安全感,获得良好的社会信誉,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提升自身市值和持续竞争力。 4.正确处理好合规管理与实现价值相互制衡的关系。实施合规管理既要与银行各项经营活动紧密结合,又要与银行内部公司治理相协调,更必须精心核算合规风险控制成本,核心就是要落实“三性”:一是有效性,即合规检查和管理要有效率;二是独立性,合规部门能够独立地、不受干扰地发现问题,调查问题,以确保合规风险管理的有效性;三是被审查性,合规部门履职情况要受到内部审计部门的定期检查。这样才能充分发挥合规管理部门主动合规、有效合规、科学合规、创新合规的作用,有效建立起一个合规管理与实现价值相互制衡营运机制,促进银行合规风险最小化、经营效益最大化的目标实现。 (三)明确合规管理的重点 1.树立科学的合规工作理念。现代商业银行公司治理要求,其各项业务管理和运行必须置于严密的制度控制之下,而不是人为的控制之下。要实现这一目标,合规管理工作必须树立科学发展观,克服被动合规管理的思想,按照公司治理“分权、制衡、问责、透明”的原则,紧紧围绕全行公司治理和经营转型,立足完善内控机制、规范经营行为、防范操作风险,努力使各项制度规定覆盖所有经营管理和操作环节,使决策层和管理层的决策意图、管理目标及时有效地传导到全行每个岗位、每个环节,防止全行经营活动因发生内控疏漏而产生违规,确保决策层和管理层对全行整体治理的有效实施。 2.培育良好的合规文化。合规文化决定了商业银行的价值趋向和行为规范,要具体落实到全行员工的每项业务操作和经营行为中去。一是要确定并贯彻落实银行的职业道德规范和企业价值标准,明确员工的行为准则,包括银行明确鼓励和禁止的行为等。二是要改变规章制度的制定范式,自上而下、自下而上制定,同时加强规章制度的后评价,并根据组织结构和业务流程调整,及时修订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和业务操作规程。三是要严格有效地落实问责制,包括制定明确的岗位责任制,建立严格的问责制等。四是针对合规机制建设的要求改革和完善绩效考核机制,并将绩效考核机制作为培育合规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充分体现银行业倡导合规和惩处违规的价值观念。 3.准确界定合规管理部门的定位。合规管理是商业银行一项核心的风险管理活动。合规管理部门作为全行的监督管理职能部门,直接对国有商业银行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负责,具有独立的向高级管理层和董事会直接报告工作的义务,其人员配备、审计、培训、管理费用和绩效工资由董事会决定,在国有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组织架构中具有较高和十分重要的地位。 4.科学确定合规管理工作的职能。合规管理部门应在合规负责人的管理下协助高级管理层有效识别和管理商业银行所面临的合规风险,其履行以下基本职责:一是持续关注法律、规则和准则的最新发展,准确把握法律、规则和准则对商业银行经营的影响,及时为高级管理层提供合规建议;二是制定并执行风险为本的合规管理计划,包括特定政策和程序的实施与评价、合规风险评估、合规性测试、合规培训与教育等;三是审核评价商业银行各项政策、程序和操作指南的合规性,组织、协调和督促各业务条线和内部控制部门对各项政策、程序和操作指南进行梳理和修订;四是协助相关培训和教育部门对员工进行合规培训,并成为员工咨询有关合规问题的内部联络部门;五是组织制定合规管理程序以及合规手册、员工行为准则等合规指南,为员工恰当执行法律、规则和准则提供指导;六是积极主动地识别和评估与商业银行经营活动相关的合规风险,包括为新产品和新业务的开发提供必要的合规性审核和测试;七是收集、筛选可能预示潜在合规问题的数据,建立合规风险监测指标;八是保持与监管机构日常的工作联系,跟踪和评估监管意见和监管要求的落实情况。 5.合理配置合规管理部门的人员组成。合规管理部门的人员涉及全行各个业务领域和管理部门,其人员由专职和特聘两部分组成。专职人员包括各级行专门从事合规管理的人员;特聘人员包括从全行各个业务部门聘任的兼职合规管理人员。专职和特聘合规管理人员承担着建立健全本行合规风险管理框架,管理、监督、纠正本行、本专业内部管理和业务操作合规性的责任和义务,并定期将自身职责范围的风险和控制状况向本行合规管理部进行报告。 6.准确把握合规管理工作的切入点。第一,要积极发挥内控管理委员会秘书处的作用,组织开展合规宣传教育活动,确保合规管理渗透到全行各项业务过程和各个操作环节,并推动辖属各级行、各业务管理部门建立完善内控机制,提高内部控制管理水平。第二,认真开展合规审计工作。首先,加强对全行各项业务内控制度建设与执行的监督检查,通过制定非现场审计、常规审计、专项审计、离岗审计、责任审计、后续检查、内控综合评价等制度,建立完善科学的合规审计工作机制,提高合规审计的质量和效果。其次,建立健全非现场监督控制系统,通过即时非现场监测,及时发现和纠正业务部门经营活动偏离合规目标的行为。再次,加强对各项经营管理数据及信息系统的安全监督,及时排查疑点和薄弱环节,确定合规审计重点。最后,要与业务部门加强配合、协调、沟通和联系,对合规审计查出的问题及时进行反馈,并与专业部门配合,建立健全对重点岗位、基层机构负责人的监督制约机制。第三,促进业务管理部门定期梳理整合各项规章制度,避免新旧制度交叉而造成的执行矛盾和风险隐患,使制度在保证依法合规经营活动中发挥积极有效的作用。第四,健全违规操作问责规定。为遏制各类差错事故和案件发生,合规管理部门要按照精细化管理原则,建立严格的制度落实问责制,对于有制度、有要求而不执行的,要追究责任;对于有制度、不要求、不坚持的,要追究管理者责任;对于该查未查或未查出的,要追究检查者责任;对于查出问题不按规定及时处理的,要追究处理者责任。第五,开展内控评价。通过定期或不定期对基层营业机构内部控制的严密性、制度执行的有效性、经营活动的合法性进行评价,及时发现存在的缺失和问题,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加以整改。第六,建立合规管理例会制度。合规管理部要定期对全行内部控制、合规经营、风险和控制状况进行综合分析,并定期召开由相关专业部门参加的合规管理例会,将全行内控管理、业务操作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通报,促进相关部门完善制度,规范管理,堵塞漏洞,防范风险。 7.建立合规风险管理长效机制。首先,要落实合规风险“三性”。一是有效性。即合规检查和管理要有效率;二是独立性,合规部门能够独立地、不受干扰地自己发现问题,调查问题,以确保合规风险管理的有效性;三是被审查性。合规部门履职情况要受到内部审计部门的定期检查。其次,建立违规举报机制。各级行要为内部员工举报违规、违法行为提供必要的渠道和途径,并建立有效的举报保护机制。再次,要变以往“部门银行”为“流程银行”。为有效防止对客户服务内容单一、业务创新单一、监督检查内容单一、风险控制不全面,出了问题部门之间相互推诿扯皮,相互推卸责任等弊端,要按照业务线所经营的产品种类整合业务流程和管理制度,开展制度检查,要将每一个业务岗位涉及的方方面面都纳入检查范围,进而通过流程银行建设,从整体上提高服务水平和对合规性风险的掌控与驾驭能力。 8.理清合规管理部的报告途径。合规管理部要建立定期向高级管理层和董事会直接报告工作制度。应依据业务管理部门制度执行和检查情况报告、专职和特聘合规管理人员的工作报告、日常合规检查及即时非现场监测、内控评价,全面掌握全行每项业务的运行细节,定期综合分析判断全行内部控制、合规经营、风险和控制状况,直接报告高级管理层和董事会,进而确定全行风险控制的基调,客观地评价全行公司治理状况,对全行业务运行实施有效的监督控制。 9.加强信息沟通。为保证合规管理部门有效履行职责,各业务管理部门专业会议应邀请合规管理部门人员参加,专业部门制定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要送合规管理部会签把关,各种业务报表和检查报告必须抄送合规管理部门,确保合规管理部门及时掌握经营活动的相关资料。合规管理部门要加强与业务部门协调、沟通和联系,对综合分析判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被查行和专业部门进行双向反馈,促进查出的问题及时整改。 10.健全合规工作机制。一是要建立相应的合规操作程序和尽职标准,完善主动合规激励机制,有效控制合规管理成本,确保合规管理人员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二是要树立合规风险防范意识,密切跟踪银行适用的法律、规则和准则的最新发展,密切跟踪全行经营活动面l临的各类风险,建立完善合规风险识别、评估、监测机制,提升对合规风险识别防范能力。三是要树立合规管理服务意识,积极为业务部门和操作人员提供合规咨询与帮助。四是要建立内控培训定期评审机制,定期对全行合规文化建设进行研究和评估,及时纠正内控培训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五是加强合规队伍建设。要将政治素质高、业务知识全面、具备一定从业经验、胜任合规工作要求的人才选配到合规部门,努力培养一支作风严谨、客观公正、实事求是、执法严格、清正廉洁的合规队伍。 二、综合经营条件下强化合规的可行性 综合经营作为银行、证券、保险和信托可以跨行业经营的一种金融制度,其实质是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通过经营多领域金融业务,得以实现现代商业银行资本节约、收入多元化和竞争差异化的目的和要求。随着金融改革深化,实现经营模式战略转型已成为股份制商业银行可持续发展的必然和现实。从国际银行业经验看,综合化经营不仅提高了服务效率,降低了经营成本,还有效地降低和分散了经营风险,并最终增加了盈利,国际金融业尤其是西方商业银行收入的50%以上来源于非利差收入。从国内金融业发展看,从1993年我国金融业正式实施行政性分业经营,至2005年银监会《商业银行设立基金管理公司试点管理办法》的出台,我国金融业经历了一个由分业向综合转变的过程。2005年10月,全国人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六条从法律上为我国实行综合经营的金融控股公司预留了发展空间。工商银行经过20多年的发展,已成为国内最大的商业银行,在规模、机构网点、客户、品牌、技术等方面具有明显的竞争优势。尤其是近年来,工商银行紧紧围绕“资本充足、内控严密、运营安全、服务与效益良好的现代金融企业”的发展目标,通过发展非牌照类投资银行业务和跨市场的交叉销售,合资设立基金管理公司,境外投资银行机构,以及通过控股银行涉足保险业积累了一定的综合化经营的经验,综合化经营体系已具雏形。 在适应综合化经营,强化内部控制方面,工商银行在初步形成相对独立、垂直领导的稽核体制基础上,2004年10月,又根据建设现代金融企业的需要,改组了内部审计委员会。在原稽核监督局的基础上设立了内部审计局,在原跨区域设立的6家稽核专员办公室的基础上扩充组建了10家垂直管理的内部审计分局,内审工作的权威性和独立性有了更加完善的体制保障。同时,在全行系统重组成立了合规机构,内部控制和合规管理职能得到加强。“下管一级、监控两级”的管理体制不断完善,总行对一、二级分行资产质量、经营效益、综合成本、依法合规经营以及负责人履职等情况的综合监管能力增强,各一级分行对基层领导班子和管理人员的授权控制、考核评价和监督管理水平也有不同程度的提高。建立在两级监管体制基础上的对主要业务和机构的警告、限期整改和市场退出制度得到有效贯彻执行,对于规范各级机构的经营行为和增强全行的风险控制力发挥了重要作用。重组了风险管理委员会,借助国际著名咨询公司设计了全面风险管理总体框架,实施了内部评级法工程建设,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与国际接轨步伐日益加快。 2005年10月28日至2006年10月28日,工商银行经历了财务重组、引进战略投资者、实行股份制改造、公开发行上市、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现代金融企业制度等一系列向现代金融企业迈进的过程,为工商银行在今后一个较长的时期遵从国际惯例,严格按照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合规与银行内部合规部门》、人民银行《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银监会《商业银行合规风险管理指引》等文件要求,建立完善现代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机制,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并使工商银行适应综合化经营要求强化内部控制、提升合规水平在较短的时间内成为可能。 合规管理论文:银行合规管理 一、倡导和培育良好的合规文化氛围,推行诚信和正直的道德观念。 (一)倡导“主动合规”的文化氛围。 加强对员工的政治思想教育和法制教育,规范员工的职业道德行为,增强员工合规意识、法制观念和自觉遵守制度能力,增强主动合规和对风险识别能力的意识,能将合规理念贯穿到每一业务操作环节和所办理每笔业务中,加强合规文化教育,是提高经营管理水平的需要,是建立长效发展机制的需要,是提高经济效益的需要,使其能从“要我合规”向“我要合规”转变。在全行内倡导主动发现和主动暴露合规风险隐患或问题,主动改进相应的业务政策、行为手册和操作程序,主动避免任何类似违规事件的发生和主动纠正已发生的违规事件,营造“主动合规”的企业合规文化氛围。 (二)合规从高层做起,树立“合规人人有责”的观念。 合规应从高层做起,通过不断完善治理强化合规风险管理,高层的言行应与银行的宗旨和价值观念相一致。由于合规文化体现在每一个银行职员对合规理念的认识及其日常的行为规范和准则之中,这不但需要董事会及高级管理层在全行推行诚实与正直和“合规创造价值”观念,还需要制定和执行清晰的员工行为准则和规范。只有当银行的员工恪守高标准的职业道德规范,人人都能有效履行自身合规职责,银行合规风险管理才会有效。 强化合规理念、意识和行为准则,合规是银行提高资产质量的基本保障,是减少案件的必要前提,是银行企业合规文化的核心要素,合规并不仅仅是合规部门或合规员的职责,更是银行所有员工的责任,树立“合规人人有责”、“主动合规”、“合规创造价值”、等理念,只有合规成为银行每一员工的行为准则,成为各级各岗位员工每日的自觉行动,全行员工欣然接受全面的合规培训,主动寻求合规部门的建议,才能共同保证有关法律、规则和标准及相关管理部门精神得到遵循和贯彻落实。 二、成立专门的合规管理部门,构建合规风险管理机制 (一)建立合规责任体系,明确各级管理层的合规工作职责。 建立健全合规责任体系,明确合规部门是专门协助银行高管层实施合规风险管理的职能部门,董事会和高管层对银行合规经营负最终责任,业务部门对合规风险负直接责任,每位员工对其业务活动的合规性负责,合规部门承担合规管理责任。对于合规风险及违规问题,要迅速作出处理。明确合规部门的职能定位,合规风险监控的介入时机,落实合规管理职能;业务部门应支持合规部门实施合规风险监测与评估,合规部门应促进业务部门防控合规风险,业务部门应主动地进行动态合规自我评估,建立合规部门与其他部门在合规管理中的沟通与合作机制。 (二)设置合理的合规部门。 根据自身经营特点,组建一个与自身风险管理战略和组织结构相一致的合规部门,设立独立或相对独立的合规风险管理部门,在支行及以下机构可设立合规岗位。还应配备足够的、素质较高的合规人员,负责合规工作具体组织实施,制定科学、合理的各级机构绩效考核办法等。 合规部门应履行岗位职责,就合规法律、规则和准则向高级管理层提出建议;协助高级管理层就合规问题对员工进行教育,并成为员工咨询有关合规问题的内部联络部门;通过政策、内部行为准则和各项操作指引等其他文件,为员工恰当执行合规法律、规则和准则提供书面指引;有效识别、量化、评估内部合规风险。 (三)创建科学的合规管理机制。 许多案件的形成,大多是制约机制失控和监管不严的结果。如何确保一个“规”在建立好后能够被大家持续地遵守,并且保证这个“规”自身还能够被及时加以修改和完善,必须有一套机制作保证。 首先,要切实建立合规风险管理机制,就必须从涉及银行整体的企业文化、组织构扁平化、流程管理、岗责体系、绩效管理等方面入手,梳理、整合和优化银行的规章制度,建立专业化的合规风险管理队伍,确立清晰的报告路线和问责制、举报制等,真正在银行日常经营管理活动中体现合规风险管理在风险管理乃至整个银行管理工作中的核心地位和作用。 其次,要通过设立合规部门或专职合规岗位,界定其功能和职责,独立于银行的经营活动,对发现有违反法律、规则和标准的操作行为,银行管理层能够采取适当措施予以纠正,确保从业人员的行为自觉服从既定的“规”。 再次,要通过一定方式对所有新上任的部门和各级负责人进行上任前的合规培训,通过培训使其充分系统地了解和掌握各项主要规章制度和其所在部门的全部规章制度,达到对工作中可能涉及到的“规”了如指掌。而对那些经过培训不合格的,则不能让其上岗作业。 三、梳理合规风险点,提出控制风险的有效措施。 密切跟踪银行适用的法律、规则和准则的最新发展,认真领会行业管理部门的管理意见,对照合规风险点,本单位的合规机制建设情况进行调查摸底,清理现有的规章制度,梳理各项业务流程和风险点,提出如何防范和控制风险的措施和办法。 (一)清理现行规章制度。 对银行现行的规章制度全面进行清理,清理工作必须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从上至下,各级管理层负责对各自修订的制度进行清理,对每项制度、每条规定是否适应当前业务发展的需要逐一进行清理,对不适应当前业务发展和监管要求的制度,该废止的废止、该修改的修改,而且对没制度监督的业务要及时进行补充完善,确保不留真空。 (二)梳理业务流程风险点。 梳理各项业务流程,排查各项业务操作环节,对可能会导致发生操作风险的业务流程、环节,或存在的风险点一一记录在案,组织一线业务人员进行讨论,以业务环节和操作流程风险为主题进行讨论,收集和掌握一线业务人员对各业务环节操作风险了解的程度,管理层能更清晰地知道各业务流程所存在的风险点,并能促使员工熟悉相关业务操作流程,同时知道相关业务操作环节存在的风险,使其在业务操作过程中能加以防范,只有查找出各项业务操作环节的风险点并制定防范措施,才能有效防范和化解银行内部风险。 (三)制定完善适应当前业务的规章制度。 根据清理结果和梳理、排查情况,结合内外审计发现的合规风险隐患和监管部门的合规风险提示等,开发完善能适应当前业务发展和监管要求的制度,完善相应的合规操作程序,建立有效防范和控制风险的合规机制,。 银行合规工作只有通过以上各环节每一年度周而复始的循环并能持续下去,银行内部有效的合规机制才可能形成,合规风险才能得到有效的控制,其他金融机构出现过的违规事件才不会重现,操作风险才能从根本上得到有效遏制。 合规管理论文:商业银行合规管理 一、基层商业银行合规风险管理现状 (一)几种典型的组织架构及流程非法人银行机构。大部分非法人银行机构(国有商业银行分支机构)主要采用了集中化的组织结构和矩阵式的报告路线:在分行设立正式的合规部门,合规职能与法律、监察事务或风险管理职能等合一,形成法律与合规部或风险与合规部等,在各业务条线上延伸配备兼职的合规人员;在上述组织架构中,分行合规部门或人员除直接向银行高级管理层(分行行长、支行行长)报告外,同时向上级行合规部门报告。 法人银行机构。法人银行机构(城市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组织结构以分散化为主,报告路线则存在两种形式: 一种为条线式的报告路线,合规风险管理具有较高的独立性。其特点为:在总行设立独立的合规部门,在各支行、总行各业务条线配备兼职合规岗位;支行以下机构合规岗位向支行合规岗位报告;支行合规岗位向总行合规部报告,总行各部门向合规部报告;总行合规部向高级管理层报告;总行高级管理层向董事会报告。若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按照《重大突发事件报告制度》规定进行报告。 一种为矩阵式的报告路线。多见于农村信用联社,其特点为:员工向其所在信用社(部门)的合规联络员或者负责人报告合规风险;合规联络员向所在单位负责人和合规管理部门双线报告工作;合规管理部门向联社负责人和上级管理部门合规员双线报告工作;对经调查发现的异常情况或可能的违规行为,合规管理部门可绕开通常的报告路线直接向董(理)事会或其下设风险管理委员会、监事会报告,必要时可随时向上级管理部门和(或)行长(主任)、董(理)事长、监事长报告。 (二)合规部门设置及人员配备情况目前,我国基层商业银行包括政策性银行、各国有商业银行、各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分支机构等非法人银行机构以及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信用联社)等法人银行机构。从基层商业银行合规部门设置情况看,主要有二种模式:一是设立单独的合规部门,主要是一些已经改制后的地方法人银行机构,如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以及城市商业银行、少数国有商业银行分支机构;二是与相关部门合署办公,一般与法律、内控或监察等部门合署办公,也有少数将合规职能放在办公室,这些模式多见于国有商业银行分支机构、邮政储蓄银行分支机构以及股份制银行分支机构。从人员配备情况看,设立独立的合规部门的机构均配备了专职合规人员,一般在3-5名左右;而未设立合规部门的机构,有的配备了1-2名专职合规人员以及少数兼职人员,也有个别机构均为兼职合规人员;从绝大多数银行看,合规人员数量一般占全行总人数的比重在1%-2%,最高的达到5%左右,合规人员配备行际间差异明显。从合规人员组成情况看,大部分从事合规管理的人员是从其他部门抽调过来,合规风险管理专业知识普遍缺乏。 (三)合规风险管理的主要措施 确立合规文化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但一旦内化为员工的习惯,却可以产生持久的影响力。各基层商业银行高级管理层充分认识到加强合规风险管理对提高全行风险管理水平和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性,目前主要从三方面加强合规建设。一是落实领导机制。在监管部门的督促引导下,各基层商业银行落实合规管理领导机制,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明确分管领导和职能部门,赋予合规管理部门一定的职责,并制订一系列工作制度。二是传播合规理念。各基层商业银行通过会议宣传、编写简讯、召开专题研讨会、读书班、合规演讲、征文比赛等形式多样的合规建设活动,传播合规理念;同时,加大对员工行为的考核力度,对违规行为严格责任追究,从而使“诚信、正直”、“合规有奖,违规受罚”的文化理念渐入人心。三是持续开展培训。在各地商业银行自办、请进或外出培训班的形式,邀请专家教授、监管人员或其他先进银行的专业人才,对本行高级管理人员、合规管理人员、信贷人员以及其他人员进行培训,以期达到提高合规风险管理水平的目的。 二、基层商业银行合规风险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目前,基层商业银行高度重视合规风险管理,合规建设已取得一定的成效。但近年来,部分基层商业银行违规事件频繁发生,合规风险管理不到位的情况较突出,合规建设工作依然任重而道远。 合规经营理念的认知尚不适应合规风险管理的要求 主要是“合规人人有责”等合规文化理念尚未完全得到基层员工的充分重视,并内化为员工的日常习惯,而“以信任代替管理、以习惯代替制度、以情面代替纪律”等不良文化具有较深的影响力,从而导致部分人员合规风险意识不强,对如何促进“合规文化建设和合规风险管理的良性互动”缺乏明确认识。体现在:一是重案件防范轻合规风险管理。不少管理人员简单地将合规风险管理等同于案件防范,对合规风险管理的特性和价值认知较低。二是对合规风险管理具体操作缺乏明确的认识。三是 如何处理业务开拓、服务顾客和控制风险的关系存在模糊认识。有的员工有意无意地在合规经营和违规经营之间打“擦边球”,主动合规意识不强,被动合规行为居多。 (二)现有合规风险管理体系制约合规风险管理能力提升一是法人银行机构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尚不健全。 近年来,中小法人银行陆续实施了包括授权授信、审贷分离、内部审计等在内的一系列风险管理措施,风险管理能力得到了强化;但作为风险管理重要传导载体的组织系统仍较薄弱,集中统一的风险管理组织架构的基础还很不稳固,风险管理政策的推行及业务操作还缺乏纵横贯通的组织网络和结构载体。在这种情况下,合规风险管理部门与相关业务部门职责关系界定不清,职能交叉重叠,存在管理盲区。这种风险管理体系的不健全,不仅抑制了以此为依托的风险管理工作的开展,更阻碍了商业银行合规风险管理战略思想的实施。二是非法人银行机构在合规风险管理和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的融合方面尚缺乏有效手段,制约了合规风险管理能力的提升。部分非法人银行机构虽然对合规风险管理的重要性有明确的认识,但是在如何处理合规风险管理和其他风险管理的关系、如何将合规风险纳入到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等方面缺乏系统性的手段,“就合规论合规”的现象比较突出。 (三)合规人员数量及素质尚不能满足要求其一,专职人员少、兼职人员多。 当前大多数基层非法人银行机构合规人员占各行总人数的比例在1-2%左右,但从具体情况看,专职人员较少,个别行专职的合规人员仅有1人,甚至无专职的合规人员。由于合规人员大都为兼职人员,在工作开展中存在顾此失彼的情况。其二,业务素质参差不齐、专业人才匮乏。据了解,目前基层商业银行精通法律、风险管理、信贷、财务、计算机等业务的复合型的合规管理人才较少,因此职责难以进一步细化,真正落实合规风险管理建设的要求具有较大的难度。特别是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人才缺乏的现象尤为突出。人才不足限制了合规风险管理水平的提高,“重定性计量、轻定量监测”、“重事后管理、轻前瞻性分析”、重“结果”、轻“过程”的现象普遍存在。 (四)合规风险管理方案仍处在向“流程中心”转变的初级阶段 大型金融企业和小型金融企业都面临着一个共同的趋势,即合规方案正由“以任务为中心”向“以流程为中心”转变,以流程为中心的合规方案要求将合规建立在持续测试和验证的基础上。但非法人银行和区域性中小法人银行仍然处在从“任务中心”向“流程中心”转变的初级阶段。由于没有明确、科学的计量模型充实到合规风险管理流程中,流程化的合规风险管理方案没有正式确立,导致合规风险管理不能有效发挥作用。在合规建设过程中产生的认识误区,比如“重案件防范轻合规风险管理”、“重合规宣传轻实务操作”等现象,大多与此有关。 (五)合规部门职权和考核体系独立性不足影响履职主动性 有效的合规风险管理应当赋予合规部门独立于商业银行的经营活动的工作权限,包括独立的报告路线、独立的调查权力及独立的绩效考核。但是,从基层商业银行的合规建设情况来看,不甚理想。一是合规部门缺乏独立调查权。大部分基层商业银行合规部门对于内部可能存在的合规风险尚不能完全独立地开展有效的调查,合规部门履职浮于表面。二是独立的、系统化的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尚未建立。对合规部门和人员考核仍然主要集中在案件防控方面。上述两方面原因的存在,导致基层合规人员缺乏加强合规风险管理的内在动力,被动合规现象突出。 三、加强基层商业银行合规风险管理的对策建议 (一)重视合规文化建设,加强与合规风险管理的联动 合规文化建设与合规风险管理一脉相承、相互联系、相互促进。一方面,要高度重视合规文化建设,要在全行上下推行诚信和正直的道德观念,强化“合规人人有责”、“主动合规”、“合规创造价值”、“合规与监管有效互动”等理念、意识和行为准则;同时,必须深入探索合规风险识别、计量、评估、监测的有效模型和手段,强化合规风险管理的科学性。此外,应加强同质同类比较,开展合规建设交流活动。在非法人银行机构和法人银行机构之间开展形式多样的合规交流活动,加强同质比较,总结先进的合规经验,改善合规建设薄弱环节。 加强合规制度建设,完善合规运作机制 一是探索合规建设与全面风险管理相融合的方式、方法,搜集合规风险管理的相关数据,提高识别、计量、评估、监测和报告的水平;二是完善合规风险报告路线,重点是合规报告内容、范围和路线。在总行制定相关制度的情况下,结合本地实际,明确合规部门的报告路线、范围、内容和频率。三是确立合规部门的考核和合规问责制度,明确合规绩效考核指标,提高合规部门在全行合规风险管理中的作用。要将合规性操作过程指标纳入对基层网点负责人关键业绩指标和网点经营业绩绩效评价考核体系,同时实行条线责任问责制,将基层机构合规性指标考核结果与市分行各条线职能管理部门的考核挂钩,纳入机关部门绩效考核评价体系。 改善合规人员配备,加强合规队伍建设 一是选拔有一定资质、经验、从业经历和专业素质,能正确理解法律、规则和标准,具有诚实正直品格的人员担任合规部门负责人,提高合规工作的权威性。二是改变目前专业合规人员偏少的现状,将既懂法律又懂业务的人员、诚信与正直的人员充实到合规人员的队伍中,探索专职和兼职合规人员开展合规管理的具体方式,及时明确合规建设的成效和不足,持续改进合规建设。三是强化全员合规培训,提高一线员工和管理人员的合规能力,逐步使一线员工和管理人员具备与岗位合规要求相匹配的职业素养,不仅能时刻保持自身行为的合规,更要支持和协助合规管理部门识别和管理合规风险。 正确界定合规部门职责,确保合规工作独立性 正确界定合规部门与风险管理部门、内审部门及法律事务部门的工作职责,建立有效的分工及合作机制,明确合规部门是支持、协助银行高级管理层做好合规风险管理的独立职能部门。要明确合规部门有独立开展调查权限,有与任何银行员工进行沟通,并获取便于履行职责所需的任何记录和档案材料的自主权;对调查发现的任何不正常情况或可能的违规行为,有权随时向高级管理层报告;合规部门负责人应有权通过一条直接报告路线向不负责业务的高级管理层成员报告,若需要,还应有权绕开通常的报告路线,直接向上级合规部门报告;同时,对合规部门的绩效考核,应接受上级合规部门的监督和评估,以确保合规部门职能的有效发挥。 合规管理论文:邮政储蓄合规管理学习心得 提高银行效益,降低金融风险,为增强邮政金融业务合规经营管理意识,培养良好的合规文化,2009年被确定为邮政储蓄银行的“合规管理体制年”,当前正值邮储体制改革的关键时期,开展合夫建设推进年活动有着很强的现实性必要性。邮政储蓄事业的面长离不开合规经营,更与防控金融风险相伴。推进合规文化建设,必将为邮政储蓄经营理念和制度的贯彻落实提供强有力的依托和保证,也使得风险防控长效机制的建立和实现长治久安的工作局面成为了可能。下面,就如何提高银行效益,降底金融风险,我谈几点粗浅见解。 一、加强合规文化教育,是提高经营管理水平的需要。开展合规文化教育活动对规范操作行为,遏制违法违纪和防范案件发生具有积极的深远的意义。同时要进一步端正经营指导思想,增强依法合规审慎经营意识,把我行各项经营活动引向正确轨道,推进各项业务健康有效发展。要在我行内部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形成讲实话,报实情,办实事,务实效的经营作风,营造良好的经营环境,提升管理水平,严明纪纪律,严格责任,狠抓落实,严格控制各类道德风险、经营风险和管理风险,维护和提升我行形象。一方面,要提高全体员工对加强企业合规文化教育的认识,全行干部职工是我行企业合规文化建设的主体,又是企业合规文化的实践和创造者,没有广大员工的积极参与,就不可能建设好优良的合规文化企业,更谈不上让员工遵守法。从现实看,许多员工对企业合规文化教育建设的内涵缺乏科学的认识和理解,把企业合夫化文化建设与企业的一般文化娱乐活动混淆起来,以为提几句口号,组织一些文体活动唱唱跳跳就是企业合规文化建设。要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做好财会人员的培训考核,业务培训力要求培训力求达到综合性、系统性、专业性、实用性、提升性,要使所有会计出纳人员从熟知制度规定,个个争当合格柜员,柜面成为营销舞台;要强化财会人员政治、思想和职业道德培训,针对不同岗位的实际情况采取以会代训、专题培训等不同形式,力求使财会队伍的综合素质在原有基础上在上一个等极。通过系列活动,使全体员准确把握企业合规文化建设的真正科学内涵,自自觉也融入到企业的合规文化建设中去,增强内控管理意识,狠抓基础管理,促进依法合规经营。 二、加强合规文化是建立长效发展机制的需要。企业合规文化教良建成设是一项工程浩大的系统性工程,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建成的。要合理确定发展目标,在一个时期内要有一定的规划目标,最终建立适应企长久发展机制。从我行看应该包括企业精神、价值观念、企业目标、企业制度、企业环境、企业形象、企业礼仪、企业标识等内容,形成有自己特色文化经营理念。首先要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形式,通过学习、交流、研讨使全体员工认识到邮政银行应如何发展,员工在自己的岗位上应如何做好自己的工作,与别的员工相比差别有多大,应如何改进;在桑植支行这个大家庭中自己是什么角色,自己出了多少力,对邮政银行的改革与发展有何建设性意见。要通过谈认识谈个人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以此建立我行的合规文化,进而提高我行的凝聚力,战斗力。其次要与案件专项治理和正在开展的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茧自缚结合起来,要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加强对晚发不正当交易行为降商业贿赂的业务环节的分析研究,突出重点,有的放矢地开展专项治理,坚决纠正经营活动中违反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影响公平竞争的不正当行为,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要通过开展教育活动,鼓励员工检举违纪违法的人和事,提供案件线索,推动案件专项工作深入开展,提高企业合规文化。最后要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开展规范化服务,按照总行各项规章规定的条款,对一些细节问题,难点问题要进行专项学习。对当前的业务经营和柜台服务形势,认真总结和细分客户群体和业务需要,整合有限资源,对存在较大矛盾和服务困难的服务焦点要集思广益,打开思路,不继创新服务方式,以最大的限度满足客户需要,提升企业合规文化精华。 三、加强合规文化教育,是提高经济效益和需要、加强合规文化教育和主要目地,是通过提高企业的凝聚力、向心力,降底金融风险,实现企业效益的最大化。工作中,应该做到“三要”一要树立正确指导思想。要在追求盈利的同时重视资金的安全性和流动性,防止出现为了片面追求高速业务增长而忽视风险防范和内控机制建设的倾向。二要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要始终把制度建设放在突出位置,注重用制度来约束人,用制度规范日常行为。为此,要结合工作实际,制订并完善一系列规章制度,坚持用制度来规范业务经营过程,确保有章可循,切实堵住各种漏洞,防止违规行为的发生,确保每一个环节都不出现问题。要认真借鉴国际先进经验,积极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建立健全覆盖所有业务风险的监控、评估和预警系统,要重视货款风险集中度及关联企业授信监控和风险提示,重视早期预警,认真执行重大违约情况登记和风险提示制度。要建立健全内控制度,保证经营的安全性,流动性,交易性,建立自我调整,自我约束,自我控制的制衡机制,要在追求自我经济利益手过程中建立健全不继自我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操作风险防范。四要坚持思想教育。要紧紧抓信思想教育这一重要环节,经常开展有关规章制度的学习,有针对性地进行党风廉政教育,不继增强依法合规经营的意识,利用金融系统身边发生的案例进行现身说法,使全体职工始终保持清醒头脑,自觉抵制各种腐朽思想侵蚀。 合规管理论文:邮政局合规管理心得体会 提高银行效益,降低金融风险,为增强邮政金融业务合规经营管理意识,培养良好的合规文化,2009年被确定为邮政储蓄银行的“合规管理体制年”,当前正值邮储体制改革的关键时期,开展合夫建设推进年活动有着很强的现实性必要性。邮政储蓄事业的面长离不开合规经营,更与防控金融风险相伴。推进合规文化建设,必将为邮政储蓄经营理念和制度的贯彻落实提供强有力的依托和保证,也使得风险防控长效机制的建立和实现长治久安的工作局面成为了可能。下面,就如何提高银行效益,降底金融风险,我谈几点粗浅见解。 一、加强合规文化教育,是提高经营管理水平的需要。开展合规文化教育活动对规范操作行为,遏制违法违纪和防范案件发生具有积极的深远的意义。同时要进一步端正经营指导思想,增强依法合规审慎经营意识,把我行各项经营活动引向正确轨道,推进各项业务健康有效发展。要在我行内部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形成讲实话,报实情,办实事,务实效的经营作风,营造良好的经营环境,提升管理水平,严明纪纪律,严格责任,狠抓落实,严格控制各类道德风险、经营风险和管理风险,维护和提升我行形象。一方面,要提高全体员工对加强企业合规文化教育的认识,全行干部职工是我行企业合规文化建设的主体,又是企业合规文化的实践和创造者,没有广大员工的积极参与,就不可能建设好优良的合规文化企业,更谈不上让员工遵守法。从现实看,许多员工对企业合规文化教育建设的内涵缺乏科学的认识和理解,把企业合夫化文化建设与企业的一般文化娱乐活动混淆起来,以为提几句口号,组织一些文体活动唱唱跳跳就是企业合规文化建设。要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做好财会人员的培训考核,业务培训力要求培训力求达到综合性、系统性、专业性、实用性、提升性,要使所有会计出纳人员从熟知制度规定,个个争当合格柜员,柜面成为营销舞台;要强化财会人员政治、思想和职业道德培训,针对不同岗位的实际情况采取以会代训、专题培训等不同形式,力求使财会队伍的综合素质在原有基础上在上一个等极。通过系列活动,使全体员准确把握企业合规文化建设的真正科学内涵,自自觉也融入到企业的合规文化建设中去,增强内控管理意识,狠抓基础管理,促进依法合规经营。 二、加强合规文化是建立长效发展机制的需要。企业合规文化教良建成设是一项工程浩大的系统性工程,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建成的。要合理确定发展目标,在一个时期内要有一定的规划目标,最终建立适应企长久发展机制。从我行看应该包括企业精神、价值观念、企业目标、企业制度、企业环境、企业形象、企业礼仪、企业标识等内容,形成有自己特色文化经营理念。首先要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形式,通过学习、交流、研讨使全体员工认识到邮政银行应如何发展,员工在自己的岗位上应如何做好自己的工作,与别的员工相比差别有多大,应如何改进;在桑植支行这个大家庭中自己是什么角色,自己出了多少力,对邮政银行的改革与发展有何建设性意见。要通过谈认识谈个人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以此建立我行的合规文化,进而提高我行的凝聚力,战斗力。其次要与案件专项治理和正在开展的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茧自缚结合起来,要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加强对晚发不正当交易行为降商业贿赂的业务环节的分析研究,突出重点,有的放矢地开展专项治理,坚决纠正经营活动中违反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影响公平竞争的不正当行为,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要通过开展教育活动,鼓励员工检举违纪违法的人和事,提供案件线索,推动案件专项工作深入开展,提高企业合规文化。最后要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开展规范化服务,按照总行各项规章规定的条款,对一些细节问题,难点问题要进行专项学习。对当前的业务经营和柜台服务形势,认真总结和细分客户群体和业务需要,整合有限资源,对存在较大矛盾和服务困难的服务焦点要集思广益,打开思路,不继创新服务方式,以最大的限度满足客户需要,提升企业合规文化精华。 三、加强合规文化教育,是提高经济效益和需要、加强合规文化教育和主要目地,是通过提高企业的凝聚力、向心力,降底金融风险,实现企业效益的最大化。工作中,应该做到“三要” 一要树立正确指导思想。要在追求盈利的同时重视资金的安全性和流动性,防止出现为了片面追求高速业务增长而忽视风险防范和内控机制建设的倾向。 二要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要始终把制度建设放在突出位置,注重用制度来约束人,用制度规范日常行为。为此,要结合工作实际,制订并完善一系列规章制度,坚持用制度来规范业务经营过程,确保有章可循,切实堵住各种漏洞,防止违规行为的发生,确保每一个环节都不出现问题。要认真借鉴国际先进经验,积极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建立健全覆盖所有业务风险的监控、评估和预警系统,要重视货款风险集中度及关联企业授信监控和风险提示,重视早期预警,认真执行重大违约情况登记和风险提示制度。要建立健全内控制度,保证经营的安全性,流动性,交易性,建立自我调整,自我约束,自我控制的制衡机制,要在追求自我经济利益手过程中建立健全不继自我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操作风险防范。 四要坚持思想教育。要紧紧抓信思想教育这一重要环节,经常开展有关规章制度的学习,有针对性地进行党风廉政教育,不继增强依法合规经营的意识,利用金融系统身边发生的案例进行现身说法,使全体职工始终保持清醒头脑,自觉抵制各种腐朽思想侵蚀。 合规管理论文:金融保险业的合规管理思考 【摘要】 自改革开放以后,我国经济发展迅速,经济全球化的实现,带动了我国的经济发展,也促进了我国金融保险的业的发展。使得金融保险行业逐步向自由化、信息化方向发展,传统的金融保险经营模式逐步被打破,新的管理方式逐步出现,金融保险业实质是金融业和保险业的融合。通过融合促进创新,在融合创新的同时,也产生了许多不利的因素,因此为使金融保险业更好的发展,需要进行合规管理。 【关键词】 金融保险;现状;合规管理 一、金融保险业发展现状 金融保险业的发展已有一段历史,随着金融保险业的发展,金融行业也逐步细分,如今金融保险行业分为银行业和保险业以及证券行业。金融业和保险业融合实质是为财产服务的保险业逐步向为金融业服务转型和渗透,银行和证券以及保险之间的界限已经逐步被打破,也是当今金融保险业的发展潮流,我国金融保险业也因此加入了WTO。 (一)金融保险业发展水平较低在西方一些发达国家,保险行业是经济重要组成部分,推动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其保险费用可也达到当年GDP的10%左右。我国保险行业的发展水平还相对较低,目前我国的的保险行业费用只达到当年GDP的2%左右,根据国际目前金融保险行业的发展现状,金融保险费用一般应达到当年GDP的4%左右。虽然我国的保险费用占GDP的比例较低,但是我国人均保险费用已从当初的10元,变为如今的100元,发展也是比较迅速的,但是和西方发达国家的2000美元的平均保险费用还是有相当大的差距,造成这个现状的根本原因,还是我国经济还不够发达,人均收入水平还较低,这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金融保险业的发展。 (二)保险市场结构分布不均衡目前我国保险公司在全国范围内的分布不是很均匀,大多保险公司的总部都设置在北京以及沿海等大型中心城市,仅总部集中在北京等大型沿海城市的保险公司就多大三十多家,虽然各个保险企业也在小型城市和不发达地区的城市设置设立分部,但由于不发达地区的保险公司规模较小,造成我国金融保险行业的分布不协调、结构不完整,这在长远来看阻碍了我国金融保险行业的发展,因此为了促进我国金融行业的发展,就需要对我国的保险公司的分布进行调整。 (三)再保险市场发展滞后保险市场再细分可以分为直接保险市场和再保险市场,目前国内对于保险市场的关注主要集中在直接保险市场,而对再保险市场的关注较少,这对投保人来说有较大的风险,而在保险市场的体系建立还不是很完善,同行业内部之间的信任度不高,这对整个保险行业发展也造成了影响,此外对于外币保险业务的开拓大多集中在国外,这对保险行业来说是一大损失。 (四)保险业务结构发生变化我国保险业务发展初期,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是我国主要的保险企业,也是最大的保险企业,囊括我国大部分保险业务。十六大召开以后,我国保险行业的企业也逐步增加,外资保险企业也逐步成立,到目前为止我国保险行业的公司数目已经达到150多家。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我国保险业也逐步向多种所有制转型,公平竞争以促进金融保险的发展。财产险的发展已从单一的车险,逐步拓展,车险的发展变缓,其他的保险业务逐步增加,结构进一步调整,保险业务的结构更加完善。 (五)加强保险市场的监管目前对于保险市场的监管还不到位,监管过程中还存在许多的漏洞,管理机构的建设和管理制度建设对现阶段的保险市场发展的监管还存在很大的差距,对于保险市场的监管还处于被动监管的阶段。对于行业稳定发展和资产负债质量以及再保险业务的监管目前还处于空白监管阶段,这些监管漏洞很容易引发不法分子的企图,影响保险行业的发展,因此为了更好地发展保险市场,就需要加强对保险市场监管机构的建设和对监管制度的完善,减少监管盲区。 (六)金融保险业务的国际化水平自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来,我国经济已经进入高速发展阶段,我国金融保险行业也随之迅速发展,国际交流也进一步发展,许多发达国家的保险企业开始在我国注资或者和我国保险企业开始合作。随着保险业务的国际化发展,对于保险市场的监管也在发生变化,我国保险业务监管委员会逐步引用,国际监管制度,对国内、国外以及中外合资保险企业进行监管,完善现有的监管制度,实现保险市场监管透明化,提高我国保险市场的监管效率和监管质量,为我国金融保险行业的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环境。坚持国际化金融保险发展原则,加大保险市场对外开放力度,深化与国外企业的合作,加强保监会与国际保监组织的交流,促进我国金融行业的发展。 二、我国金融行业的发展趋势 根据我国当前金融保险行业的实际情况,我国保险行业的发展逐渐向经营业务专业化、保险市场体系化、市场竞争有序化、保险制度创新化、保险产品品格化以及经营管理集约化和从业人员专业化等方向发展,根据这些发展方向,我国保险行业的发展将会有一个很大的提升,有利于我国金融保险业务的发展制度的建设,有利于保险市场监管制度的建设和人才的培养,带动保险业的发展和我国经济的发展。 三、金融保险行业的合规管理 (一)树立合规的管理理念在以往对与保险市场的合规管理中一直处于被动状态,因此对于监管中存在许多漏洞和弊端。在具体工作中,主要原因是由于监管部门对于保险企业监管力度过大,监管太死、控制太严格,导致保险企业本身对于业务的合规管理没有太大的主导权和自主权,远远的违背了企业的发展目标,阻碍了保险企业的发展和业务的拓展,因此为了促进保险企业的发展,必须加强合规管理的建设,合规管理意识的养成主要从三个方面实施,首先要加强高程管理人员合规管理意识,才有利于合规管理制度的制定,其次,加强对工作人员合规管理意识的培养,有利合规管理制度的实施,最后是,完善企业内部的监管体系,促进保险业务的发展。 (二)合规管理的必要性和相关措施保险公司的合规管理对于保险企业的发展起着关键性的作用,此外合规管理也是保险企业的发展的基础和核心,因此为了促进保险企业的发展,就必须加强实施合规管理。目前国内保险企业的管理还存在许多的漏洞,比如业务造价,财务数据不够清晰明确,销售中存在许多误导,这些错误因素给公司和客户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因此需要加强合规管理的建设,加强对合规管理的宣传和推广,以及普及合规管理理念。 四、总结 我国金融保险企业发展水平目前还较低,和西方国家的金融保险还有一定的差距,不仅在保险业务本身发展水平还不够高,对于企业的管理制度也不够完善,金融保险市场的监管不到位,还存在许多的漏洞,因此为了保证金融保险业发展,就必须加强管理机构的建设和管理制度和监管制度的完善。 作者:张德江 单位:兰州交通大学博文学院 合规管理论文:金融保险业的合规管理 一、我国金融保险业的现状 (一)消极层面1、发展水平低基于保险业的发展历程来看,其保费的正常水平需占到国民生产总值的3%到5%,而西方部分发达国家已经发展到8%到10%左右。但是,就我国近年来看,其保费只占到2%到3%左右,严重不符合市场经济的实质需求,发展水平明显较低。但是基于我国保险业的整体发展环境来看,全国人均保费已经由发展初期的10元发展到现在的100元(人民币),翻了十倍左右,在全球排名大概在80名左右,与排名靠前国家的人均保费2000美元具有相当大的差距。2、产业结构分布不均衡现阶段,我国整体经济区域化差异较为明显,而基于保险行业来讲,相关企业的产业布局与经济发展具有很大的相似之处,一般业务主要集中在经济较为发达的城市与地区,整个行业存在不均衡的发展趋势,其与金融保险服务于人民大众的宗旨具有一定冲突,不利于我国金融保险业的健康发展。3、再保险市场发展滞后从我国金融保险业的发展历程来看,整个市场都过于重视直接保险市场,而对于再保险市场则缺乏正确的认识与培育,给保险人的投保带来巨大的风险问题。相对来说,在再保险市场混乱的体系中,其同业间的信任度将受到较大的影响,而大部分外币保险业务则偏向国外市场,对我国保险市场来说存在较大的损失。4、监管力度不足目前,我国在构建保险市场的过程中,其有效监管存在较为明显的漏洞,对于监管机构、监管规范以及监管体系等建设与保险业的实际需求存在较大的差距,还处于被动性监管的过程。例如,涉及到行业稳定发展的偿付能力、资产负债质量以及再保险安排等层面,其监管空间空白,相关不法分子钻监管的漏洞较为明显。 (二)积极层面1、保险资金运用效率明显提升我国金融保险业在发展初期的业务较为单一,主要依靠承保业务,而资金运用也更多的用于国债购买与银行储蓄等较为稳定的投资方向,因此利润空间相对较低。而发展到近些年,其资金运用逐渐得到拓展,涉及到金融市场债务、企业基金、企业股权、股票以及境外投资开发等等,对我国金融保险业的完善发展具有绝对的意义。例如,在2012年前半年,我国整个保险行业的资金余额大概为5.3万亿元,较年初上升12.6%。其中,股票、证券以及基金占总投资额度的13.2%、债券大概占45.8%、银行存款大概占33.5%,收益远达1031.1亿人民币左右,平均收益率约2.1%。从以上数据可以知道,我国金融保险业的资金运用已经走向多元化与稳健化。2、业务结构积极变化在我国金融保险业发展的初期,保险市场存在一家独大的局面,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几乎处于全垄断的地位。而从十六大以来,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全面确立与深化发展,国外的保险企业相继在我国设立子公司,我国也利用闲余资金建设了多家保险企业,目前在我国金融保险市场中大概有150家左右企业。在财产险业务结构层面,之前占重要位置的车险在近年来增速有所放缓,而非车险则保持较为均衡与快速的发展趋势,其比例提升了1.8%左右。而在人身险业务结构层面,由于近年来政策与结构调整出现一定的变化,其投连险与万能险开始下滑,整个业务结构趋向于成熟。3、逐渐对外开放在我国成功加入WTO体系后,金融保险业开始迎来自身的高速发展时期,目前大部分知名跨国金融保险企业已经成功进驻我国市场。同时,中国保监会也基于WTO规则出发,对市场监管进行不断完善与改进,提升了监管工作的透明性与公开性,为我国金融保险业的快速、稳定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在开放市场的过程中,保监会也积极寻求与其他更监管体系的沟通与交流力度,并全面参与国际性保险市场开发,在全球地位得到显著的升。 二、强化我国金融保险合规管理的相关对策 (一)树立合规的管理理念在以往的合规监管工作上,我国处于较为被动的状态,其弊端同样较为明显的。在具体工作,监管部门过于强化保险企业的监管控制,大部分保险企业在进行合规管理时缺乏主动权与自主权,完全背离企业的市场运行需要。因此,对于目前金融保险业的合规管理与改革工作来说,如何理念与手段已经迫在眉睫,下面主要从三点上入手探讨。1、要从高级管理层开始,积极学习与执行全新的合规理念与手段,在公司内部起模范带头与有效监督的作用,促进合规管理在日常工作上的重视力度,进而形成更为完善的价值观与道德观,积极倡导诚信体系。2、要积极促进工作人员的合规意识,在具体工作上可以基于内部级别出发,对相关管理与营销人员进行专业地培训与教育,在公司内部形成合规管理属于整体工作人员的职责与义务氛围。3、对于内部监管体系,一定要不断强化其与内部制度、规范的有效链接,使公司内部员工具有严格的规范参考,在监管体系启动监督前,内部员工就可以自觉、主动地去规范与调节相关行为,以积极的态度强化合规理念的执行。 (二)构建合规管理体系1、确保合规管理的独立性对于金融保险公司来说,其在设立合规管理机构的过程中,充分独立性属于最为重要的原则,其关系到管理职责的有效执行。在具体工作上,可以自主地对相关合规风险进行管理,并有足够的权力去查处违规或违法行为。因此,对于各保险公司来说,在构建合规管理机构时,其同样需要配套相关完善的政策与文件,并明确其具体权利与职责。另外,还要基于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出发,有选择性的给合规负责人部分安全层面的保障,避免内部出现恶意打击、报复的行为出现,确保具有足够的独立性与权威性。2、构建合规管理部门与组织结构基于目前金融保险业的市场经验来看,其在构建合规部门与组织结构的过程中,集中化管理与条线式报告属于重要的发展方向。其中,对于集中化管理来说,其主要是把公司内部具有合规管理职责的员工进行集中安排到相应的合规机构与岗位。同时,还要基于公司总部出发,构建一个掌管各区域的中央性合规管理机构。例如,在公司总经理层下构建一个合规风险管理机构,由副经理兼任或直接成为负责人。而对于报告路线,主要存在条线式与矩阵式,在具体工作上主要以条线式为主,由下级合规人员直接面对上级管理人员呈报,以矩阵式汇报为辅,下级合规人员向上级合规管理人员呈报时,也需要向所属区域负责人呈报。同时,还要确保汇报路线具有垂直性与跨越性,在汇报时如果相关管理人员不受理或可以隐瞒时,可以跨级汇报,甚至可以汇报到董事会。 (三)构建合规制度体系1、按照我国外部规范的相关标准,要构建相应的制度清单,并细化相关规范要求,然后基于公司的具体情况出发,构建完整的管理制度,对业务流程、合规规范、政策等进行制订。2、基于公司业务拓展、战略目标以及合规管理等层面出发,构建相关管理制度。例如,制定可供各岗位工作人员使用的合规管理手册和操作流程图,清楚的界定从公司高管到基层职工、营销人员的职责和问责标准;制定员工和营销员行为准则,让员工和营销员清楚自己的行为操守;制定对违规的处罚制度,建立合规问责机制等。3、在公司内部构建一个针对合规风险管理的数据库。在实际工作上,由于合规管理面对的法律、规章以及监管政策等条律较多且复杂,大部分公司较难完成按照具体要求完成相关工作。因此,建立符合公司实际状况的风险数据库显得很有必要。将与合规相关的外部规范加以整理、归纳和储存而形成的风险数据库,可以方便相关人员进行查找、理解和使用,这将有利于进一步加强预防合规风险的效果。 (四)培养公司合规文化软文化属于公司合规管理的一种重要手段,相对来说,当某一金融保险业司的内部合规文化良性发展时,其将可以为企业提供价值提升空间与核心竞争力等。因此,对于金融保险公司来说,在日常合规管理上一定要重视合规文化的建设,从制度与流程两方面创设合规文化,基于制度出发体现合规管理理念,然后充分结合奖惩与问责体系提升内部员工的意识;另外,相关公司在符合自身条件的前提下,也可以组织相关主题性文艺晚会、座谈会、征文活动等等,以积极的方式使合规文化扎根基层,并成为每一位员工的潜意识。 三、结论 综上所述,把握金融保险业的现状有利公司决策与战略目标的规划,而强化合规管理对公司日常经营与发展具有绝对的意义,因此金融保险公司一定要充分重视。 作者:张兵 单位:中国人民大学 合规管理论文:农村信用社合规管理经验材料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与生产建设的飞跃发展,国内银行经营规模和交易范围不断扩大,我们信合社在看到发展,取得成绩的同时,清醒地认识到存在的金融风险,如果不采取有效措施予以防范和制止,就会严重影响信合社的发展,影响国家生产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影响社会的和谐与稳定。为此,我们信合社提高思想意识,加强合规管理,防范金融风险,在这方面取得了较好成绩,收到一定成效,我们的具体做法和成功经验具体如下: 一、提高加强合规管理、防范金融风险的思想意识 我们信合社在经营业务蓬勃发展的良好态势中,充分认识到加强合规管理、防范金融风险的重要性,只有切实加强合规管理,努力防范金融风险,才能促进我们信合社各项工作健康持续发展,取得良好经济效益,否则,就是一句空话。为此,我们信合社进一步完善以经济资本为核心的风险和效益约束机制,努力追求业务发展和风险控制的内在统一;进一步提高对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和上级社信贷政策的理解和把握能力;加强对行业、区域、产品、客户的信用风险监测预警工作,做好不良贷款的处置工作,坚决遏制不良贷款反弹;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进一步完善防范案件的长效机制,努力从源头上防范案件的发生;加强合规教育,努力实现人人懂得合规、主动遵循合规、尽职维护合规的工作目标,使每个人加强警惕,做好内控管理,防范金融风险。 二、建立完善规章制度,确保合规管理到位 防范金融风险,合规管理是基础,要做到合规管理,规章制度是保证。我们信合社制定三个办法,强化合规管理,一是《某某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合规管理办法》,二是《某某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合规管理实施细则》,三是《某某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合规管理考核办法》。 《某某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合规管理办法》共分四章、三十二条,具体阐明了合规管理总目标,合规风险管理架构及职责,合规风险的识别、评估与监控,合规报告程序和合规考核与问责等方面的要求,使合规管理有章可循,有章可依,实现了标准化、规范化管理。 《某某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合规管理实施细则》共分六章、二十二条,对合规管理实施、合规管理组织体系、风险事项报告、合规管理工作报告和合规风险检查等方面做了具体规定,明确、细化了《合规管理办法》,把合规管理推向纵深,确保合规管理取得实效。 《某某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合规管理考核办法》从指导思想、组织领导、考核目标及分值、考核计分办法、考核评审等方面对做好合规管理工作进行了细化和量化,把《合规管理办法》落实到工作实处与每一个岗位,杜绝干好干坏一个样的弊病,增强了每个干部、员工的责任性与紧迫感,自觉做好合规管理工作。 三、选聘合规管理员,加强合规管理工作 我们信合社通过选聘合规管理员,加强合规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合规风险管理框架,实现对合规风险有效识别和管理,促进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立,确保依法合规经营。在选聘合规管理员中,明确了合规管理员的任职资格,规定了合规管理员的职责,使合规管理员有职有权、理直气壮地参与合规管理工作,保证整个信合社合规管理不留死角,持续有效地开展下去,为防范金融风险建立一道扎实的屏障。 四、加强学习培训工作,强化全员合规理念 为切实提高我们信合社全体员工的合规理念,掌握合规知识与技能,认真做好合规工作,我们信合社于2014年4月19日至4月21日,用三天时间对全县所有临柜人员进行了合规制度学习培训,学习培训的主要内容是县信合社制定的三个管理办法。通过学习培训,强化了全员合规理念、意识和行为准则,树立了“合规人人有责”、“主动合规”、“合规创造价值”等理念,保证有关法律、规则和准则及相关管理制度得到遵循和贯彻落实,确保我们信合社各项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我们信合社在加强合规管理,防范金融风险方面,虽然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绩,但是与上级社的要求,与人民群众的希望相比,还是需要努力和提高。今后,我们信合社要继续加强学习,认真抓好合规管理,以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对照自己,衡量自己,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以创新发展的工作思路,奋发努力,攻坚破难,把合规管理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为信合社经营业务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合规管理论文:邮政储蓄合规管理工作汇报 成功降低金融风险,有效提高银行效益。为增强邮政金融业务合规经营管理意识,培养良好的合规文化,年被确定为邮政储蓄银行的合规管理体制年”当前正值邮储体制改革的关键时期,开展合夫建设推进年活动有着很强的现实性必要性。邮政储蓄事业的面长离不开合规经营,更与防控金融风险相伴。推进合规文化建设,必将为邮政储蓄经营理念和制度的贯彻落实提供强有力的依托和保证,也使得风险防控长效机制的建立和实现长治久安的工作局面成为了可能。下面,就如何提高银行效益,降底金融风险,谈几点粗浅见解。 一、提高经营管理水平的需要。开展合规文化教育活动对规范操作行为,加强合规文化教育。遏制违法违纪和防范案件发生具有积极的深远的意义。同时要进一步端正经营指导思想,增强依法合规审慎经营意识,把我行各项经营活动引向正确轨道,推进各项业务健康有效发展。要在行内部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形成讲实话,报实情,办实事,务实效的经营作风,营造良好的经营环境,提升管理水平,严明纪纪律,严格责任,狠抓落实,严格控制各类道德风险、经营风险和管理风险,维护和提升我行形象。一方面,要提高全体员工对加强企业合规文化教育的认识,全行干部职工是行企业合规文化建设的主体,又是企业合规文化的实践和创造者,没有广大员工的积极参与,就不可能建设好优良的合规文化企业,更谈不上让员工遵守法。从现实看,许多员工对企业合规文化教育建设的内涵缺乏科学的认识和理解,把企业合夫化文化建设与企业的一般文化娱乐活动混淆起来,以为提几句口号,组织一些文体活动唱唱跳跳就是企业合规文化建设。要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做好财会人员的培训考核,业务培训力要求培训力求达到综合性、系统性、专业性、实用性、提升性,要使所有会计出纳人员从熟知制度规定,个个争当合格柜员,柜面成为营销舞台;要强化财会人员政治、思想和职业道德培训,针对不同岗位的实际情况采取以会代训、专题培训等不同形式,力求使财会队伍的综合素质在原有基础上在上一个等极。通过系列活动,使全体员准确把握企业合规文化建设的真正科学内涵,自自觉也融入到企业的合规文化建设中去,增强内控管理意识,狠抓基础管理,促进依法合规经营。 二、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建成的要合理确定发展目标,加强合规文化是建立长效发展机制的需要。企业合规文化教良建成设是一项工程浩大的系统性工程。一个时期内要有一定的规划目标,最终建立适应企长久发展机制。从我行看应该包括企业精神、价值观念、企业目标、企业制度、企业环境、企业形象、企业礼仪、企业标识等内容,形成有自己特色文化经营理念。首先要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形式,通过学习、交流、研讨使全体员工认识到邮政银行应如何发展,员工在自己的岗位上应如何做好自己的工作,与别的员工相比差别有多大,应如何改进;桑植支行这个大家庭中自己是什么角色,自己出了多少力,对邮政银行的改革与发展有何建设性意见。要通过谈认识谈个人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以此建立我行的合规文化,进而提高我行的凝聚力,战斗力。其次要与案件专项治理和正在开展的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茧自缚结合起来,要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加强对晚发不正当交易行为降商业贿赂的业务环节的分析研究,突出重点,有的放矢地开展专项治理,坚决纠正经营活动中违反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影响公平竞争的不正当行为,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要通过开展教育活动,鼓励员工检举违纪违法的人和事,提供案件线索,推动案件专项工作深入开展,提高企业合规文化。最后要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开展规范化服务,按照总行各项规章规定的条款,对一些细节问题,难点问题要进行专项学习。对当前的业务经营和柜台服务形势,认真总结和细分客户群体和业务需要,整合有限资源,对存在较大矛盾和服务困难的服务焦点要集思广益,打开思路,不继创新服务方式,以最大的限度满足客户需要,提升企业合规文化精华。 三、提高经济效益和需要、加强合规文化教育和主要目地,加强合规文化教育。通过提高企业的凝聚力、向心力,降底金融风险,实现企业效益的最大化。工作中,应该做到三要”一要树立正确指导思想。要在追求盈利的同时重视资金的安全性和流动性,防止出现为了片面追求高速业务增长而忽视风险防范和内控机制建设的倾向。二要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要始终把制度建设放在突出位置,注重用制度来约束人,用制度规范日常行为。为此,要结合工作实际,制订并完善一系列规章制度,坚持用制度来规范业务经营过程,确保有章可循,切实堵住各种漏洞,防止违规行为的发生,确保每一个环节都不出现问题。要认真借鉴国际先进经验,积极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建立健全覆盖所有业务风险的监控、评估和预警系统,要重视货款风险集中度及关联企业授信监控和风险提示,重视早期预警,认真执行重大违约情况登记和风险提示制度。要建立健全内控制度,保证经营的安全性,流动性,交易性,建立自我调整,自我约束,自我控制的制衡机制,要在追求自我经济利益手过程中建立健全不继自我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操作风险防范。四要坚持思想教育。要紧紧抓信思想教育这一重要环节,经常开展有关规章制度的学习,有针对性地进行党风廉政教育,不继增强依法合规经营的意识,利用金融系统身边发生的案例进行现身说法,使全体职工始终保持清醒头脑,自觉抵制各种腐朽思想侵蚀。 合规管理论文:有关银行合规管理建设的思索 为健全银行内部控制体系框架,建立有效管理合规风险的运行机制,促进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的建立,才能确保银行安全稳健运行,但要促进银行依法合规经营,银行业的合规风险管理体制建设刻不容缓。 合规风险是指银行因未能遵循合规法律、规则和准则,而可能遭受法律制裁或监管处罚、重大财务损失或声誉损失的风险。 合规风险管理机制是指,银行有效识别合规风险,主动避免违规事件发生,主动采取各项纠正措施和适当的惩戒措施,持续修订相关制度及详尽描述具体做法的岗位手册,有效管理合规风险的周而复始的循环过程。合规风险管理的任务正是及时发现并制止风险产生以及由此造成的破坏。随着监管环境的变化,银行内部合规经营与合规性监督检查的重要性日益突出,合规风险管理对于银行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因此,必须建立健全合规风险管理机制建设。 一、倡导和培育良好的合规文化氛围,推行诚信和正直的道德观念。 (一)合规从高层做起,树立“合规人人有责”的观念。 合规应从高层做起,通过不断完善治理强化合规风险管理,高层的言行应与银行的宗旨和价值观念相一致。由于合规文化体现在每一个银行职员对合规理念的认识及其日常的行为规范和准则之中,这不但需要董事会及高级管理层在全行推行诚实与正直和“合规创造价值”观念,还需要制定和执行清晰的员工行为准则和规范。只有当银行的员工恪守高标准的职业道德规范,人人都能有效履行自身合规职责,银行合规风险管理才会有效。 强化合规理念、意识和行为准则,合规是银行提高资产质量的基本保障,是减少案件的必要前提,是银行企业合规文化的核心要素,合规并不仅仅是合规部门或合规员的职责,更是银行所有员工的责任,树立“合规人人有责”、“主动合规”、“合规创造价值”、等理念,只有合规成为银行每一员工的行为准则,成为各级各岗位员工每日的自觉行动,全行员工欣然接受全面的合规培训,主动寻求合规部门的建议,才能共同保证有关法律、规则和标准及相关管理部门精神得到遵循和贯彻落实。 (二)倡导“主动合规”的文化氛围。 加强对员工的政治思想教育和法制教育,规范员工的职业道德行为,增强员工合规意识、法制观念和自觉遵守制度能力,增强主动合规和对风险识别能力的意识,能将合规理念贯穿到每一业务操作环节和所办理每笔业务中,加强合规文化教育,是提高经营管理水平的需要,是建立长效发展机制的需要,是提高经济效益的需要,使其能从“要我合规”向“我要合规”转变。在全行内倡导主动发现和主动暴露合规风险隐患或问题,主动改进相应的业务政策、行为手册和操作程序,主动避免任何类似违规事件的发生和主动纠正已发生的违规事件,营造“主动合规”的企业合规文化氛围。 二、成立专门的合规管理部门,构建合规风险管理机制 (一)建立合规责任体系,明确各级管理层的合规工作职责。 建立健全合规责任体系,明确合规部门是专门协助银行高管层实施合规风险管理的职能部门,董事会和高管层对银行合规经营负最终责任,业务部门对合规风险负直接责任,每位员工对其业务活动的合规性负责,合规部门承担合规管理责任。对于合规风险及违规问题,要迅速作出处理。明确合规部门的职能定位,合规风险监控的介入时机,落实合规管理职能;业务部门应支持合规部门实施合规风险监测与评估,合规部门应促进业务部门防控合规风险,业务部门应主动地进行动态合规自我评估,建立合规部门与其他部门在合规管理中的沟通与合作机制。 (二)设置合理的合规部门。 根据自身经营特点,组建一个与自身风险管理战略和组织结构相一致的合规部门,设立独立或相对独立的合规风险管理部门,在支行及以下机构可设立合规岗位。还应配备足够的、素质较高的合规人员,负责合规工作具体组织实施,制定科学、合理的各级机构绩效考核办法等。 合规部门应履行岗位职责,就合规法律、规则和准则向高级管理层提出建议;协助高级管理层就合规问题对员工进行教育,并成为员工咨询有关合规问题的内部联络部门;通过政策、内部行为准则和各项操作指引等其他文件,为员工恰当执行合规法律、规则和准则提供书面指引;有效识别、量化、评估内部合规风险。 (三)创建科学的合规管理机制。 许多案件的形成,大多是制约机制失控和监管不严的结果。如何确保一个“规”在建立好后能够被大家持续地遵守,并且保证这个“规”自身还能够被及时加以修改和完善,必须有一套机制作保证。 首先,要切实建立合规风险管理机制,就必须从涉及银行整体的企业文化、组织构扁平化、流程管理、岗责体系、绩效管理等方面入手,梳理、整合和优化银行的规章制度,建立专业化的合规风险管理队伍,确立清晰的报告路线和问责制、举报制等,真正在银行日常经营管理活动中体现合规风险管理在风险管理乃至整个银行管理工作中的核心地位和作用。 其次,要通过设立合规部门或专职合规岗位,界定其功能和职责,独立于银行的经营活动,对发现有违反法律、规则和标准的操作行为,银行管理层能够采取适当措施予以纠正,确保从业人员的行为自觉服从既定的“规”。 再次,要通过一定方式对所有新上任的部门和各级负责人进行上任前的合规培训,通过培训使其充分系统地了解和掌握各项主要规章制度和其所在部门的全部规章制度,达到对工作中可能涉及到的“规”了如指掌。而对那些经过培训不合格的,则不能让其上岗作业。 三、梳理合规风险点,提出控制风险的有效措施。 密切跟踪银行适用的法律、规则和准则的最新发展,认真领会行业管理部门的管理意见,对照合规风险点,本单位的合规机制建设情况进行调查摸底,清理现有的规章制度,梳理各项业务流程和风险点,提出如何防范和控制风险的措施和办法。 (一)清理现行规章制度。 对银行现行的规章制度全面进行清理,清理工作必须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从上至下,各级管理层负责对各自修订的制度进行清理,对每项制度、每条规定是否适应当前业务发展的需要逐一进行清理,对不适应当前业务发展和监管要求的制度,该废止的废止、该修改的修改,而且对没制度监督的业务要及时进行补充完善,确保不留真空。 (二)梳理业务流程风险点。 梳理各项业务流程,排查各项业务操作环节,对可能会导致发生操作风险的业务流程、环节,或存在的风险点一一记录在案,组织一线业务人员进行讨论,以业务环节和操作流程风险为主题进行讨论,收集和掌握一线业务人员对各业务环节操作风险了解的程度,管理层能更清晰地知道各业务流程所存在的风险点,并能促使员工熟悉相关业务操作流程,同时知道相关业务操作环节存在的风险,使其在业务操作过程中能加以防范,只有查找出各项业务操作环节的风险点并制定防范措施,才能有效防范和化解银行内部风险。 (三)制定完善适应当前业务的规章制度。 根据清理结果和梳理、排查情况,结合内外审计发现的合规风险隐患和监管部门的合规风险提示等,开发完善能适应当前业务发展和监管要求的制度,完善相应的合规操作程序,建立有效防范和控制风险的合规机制,。 银行合规工作只有通过以上各环节每一年度周而复始的循环并能持续下去,银行内部有效的合规机制才可能形成,合规风险才能得到有效的控制,其他金融机构出现过的违规事件才不会重现,操作风险才能从根本上得到有效遏制。 合规管理论文:商业银行合规管理工作思考 在中国金融机构的合规建设方面,相对证券业和保险业而言,银行业具有较为丰富的实践经验。早在2002年,中国银行就参考香港分行合规管理制度,改革其“法律事务部”为“法律合规部”,并设立了首席合规官;2005年,上海银监局了《上海银行业金融机构合规风险管理机制建设的指导意见》,这也是中国银行业监管机构出台的第一个针对合规管理的专门文件;2006年,中国银监会正式出台了银行业合规管理的核心文件——《商业银行合规风险管理指引》。 一、合规风险正成为银行主要风险 巴塞尔委员会会计工作组主席arnoldschilder先生说过,“发展和实施合规风险管理的挑战不亚于实施巴塞尔新资本协议所面临的挑战”。2005年,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了“合规与银行合规部门”文件;2008年,该机构公布了对21个国家或地区银行业合规原则实施状况的调查报告。 调查结果表明,有20个国家或地区提出了合规要求,一些国家已将合规作为全面风险管理框架的一部分。大部分国家将合规部门作为银行重要风险管控部门,强调“合规从高层做起”以及合规部门的独立性。这表明合规管理的重要性已得到广泛认可。调查报告指出,引发合规事件最为明显的原因是:不能持续强化全面合规的政策和程序,合规文化、意识和培训不足,不能有效识别或确认已发生的合规风险。报告指出,合规建设是一个长期持续的过程,必须从各个方面得到加强。 银行业合规管理工作是一项需要持续进行的重要工作。早在2006年,中国银监会主席刘明康就从中国银行业经营管理发展角度强调了合规管理工作的重要性。他指出,“国内外银行业金融机构不断暴露重大违规事件,机构业务受到限制,财务损失数量惊人,机构声誉严重受损,危及公众对银行业的信心,大量合规失效的案例足以说明合规风险正成为银行业主要风险之一,银行业金融机构正面临着巨大的合规性挑战。而机构的规模越是庞大、综合化和国际化程度越高,发展和实施合规风险管理的难度就越大,投入的资源就越多,花费的成本也就越高。” 二、商业银行合规制度存在的问题 根据银行监管部门要求,商业银行需根据合规管理的相关规定,对本行现有的管理制度进行梳理,并报当地银监局备案。从商业银行合规制度梳理的结果分析,因合规制度建设缺乏自上而下的总体安排,导致总体架构混乱现象,这也成为影响合规管理实质效果的重要因素。下面,以笔者调查的多家商业银行合规制度为例,进行简单剖析: 首先,制度体系有待合理化。具体表现为三个方面,一是规章制度建设存在繁多笼统现象。有些银行直接套用监管规则,并没有根据本行具体流程和特点进行细化,因而形成“鸡肋”制度,造成制度规章缺乏可操作性而难以执行的后果。有些银行的某些制度,在总行层面已经相对细化,具有较强的可行性,但各个分支行依然盲目进行制度重建,仅重述总行相关规章,不仅徒增内部制度数量,也对相关执行人员的工作造成困扰。二是合规制度体例和形式欠缺合理性,某些时效性较强的年度决策性规定也列入制度范畴,不利于制度建设的长期性和持续性。三是个别未列入银监会重点监管范畴的制度更新速度慢,与银行业务发展实践不匹配。 其次,制度建设脱离具体运营环境。在银行组织架构体系有待改进的状态下,某些制度建设任务需要一个较长的周期。也就是说,在银行首先进行组织架构体系建设前提下,才有望设立并出台具有高度执行力的合规制度,否则,将因为制度建设脱离具体运营环境而成为一种徒劳的文字游戏。例如,某商业银行制定了信息管理制度,涉及首席信息官的职能要求,但该商业银行并没有从董事会层面设置专门委员会和首席信息官职位,导致该制度建设形同虚设,也不可能从根本上符合银行监管部门的合规要求。 最后制度执行力不足。例如,根据某商业银行规章制度要求,“合规管理的基本制度应当由董事会审批”。但在具体执行过程中,该行内部所有制度普遍由合规部或各业务部门、分支机构制定,并经经营管理层通过之后即进入执行阶段,并未提交董事会决议。这种做法既不符合该商业银行章程的要求,又不符合银监会监管要求中关于“合规政策由董事会审议批准”的规定。 三、商业银行合规制度建设建议 上述商业银行合规制度建设存在的问题,深刻反映了我国银行业目前合规管理从理念、建设到执行环节所存在的深层次问题。建议银行同业考虑从以下五个方面改善合规管理工作,提高合规管理水平。 (一)商业银行应树立全面合规建设理念 首先,合规制度内容不仅应重视专业性,更要兼顾全面性。 根据监管要求,合规的“规”,既包括对现有的外部法律法规、行业准则和自律组织的规定,也包括银行内部的规章制度。也就是说,商业 银行的合规建设,属于广义的范畴,相对于合法而言,范围更广,要求更高,既要合“外规”,也应合“内规”。因此,银行同业不仅需立足金融机构的特殊角度,强化专业性的合规制度建设;也要从企业管理角度重视规章制度设置,建立完备的合规制度体系。从合规建设内容角度,商业银行应重视全面性,不仅要涵盖所有业务、各后台部门、各分支机构,更要涵盖全体工作 人员;不仅重视专业合规,还应涵盖非专业合规。 据笔者了解,很多商业银行目前普遍偏重银行业务和产品、部门分支机构及岗位职责、日常业务it系统等方面管理制度的清理、梳理、整合和优化工作。即使从日常的合规管理角度,也更侧重业务与机构、业务部门和分支机构的合规管理。而在后台支持部门的合规运作、劳动用工管理、知识产权管理等非金融企业特有的制度建设方面,其合规建设甚至有所欠缺,凸现出商业银行法律意识、合规意识建设深度和广度的不足。 其次,合规管理体系应注重完整性。 合规管理体系从内容角度,表现为商业银行企业管理、日常经营管理合规和员工执业行为合规等多方面内容的有效整合;从执行力角度,合规管理应涉及商业银行决策、执行、监督和反馈等不同工作环节;因此,合规建设及管理应成为商业银行全行的工作,而不仅是合规部门及其高管的任务。目前,很多商业银行的合规管理并没有实现自上而下、完全渗透到全部日常经营和管理中的理想状态。主要表现为:事前决策和事中执行的合规抓得紧,而事中监督和事后反馈环节的合规力度相对较弱;侧重预先的风险防范,但对于合规绩效考核、合规问责制度、诚信举报制度等需持续改进的后续制度建设体系,相对弱化甚至不完整;合规管理的长效机制建设工作有待深化。 例如,商业银行在公司治理方面的合规内容,应注意涉及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在履行决策、监督职能时的内容;在商业银行日常经营管理的合规制度设置方面,应考虑合规制度贯彻的可行性因素,细化银行的法律部门、合规部门、内部审计等不同部门需要重点负责的相关合规要求,从而实现银行员工立足本职工作,全方位树立自觉防范风险的合规意识,最终提高商业银行全方位合规经营,规范发展的高效执行能力。 (二)商业银行应注意法律与业务人才在合规管理工作中的的协作 根据银监会监管要求,银行合规管理人才需要具备“多面手”的特点,即法律知识和银行专业知识并重。合规管理人才既要理解法律内涵,也应了解本行业务,需要具备较高的综合素质。笔者认为,这一要求,也反映了合规与合法的关系,银行合规内含了对合法性审查的要求,合法是合规管理的基础。银行要做好合规管理工作,就必须重视法律人才与业务人才的相互融合、充分协作。只有这样,才有可能形成具有高度执行性的全面合理合规管理机制。 目前,某些商业银行依然处于法律与合规部门分设状态。法律部人员主要由法律专业人士组成,一般负责诉讼与合同条款的审查,基本属于银行合规管理的事后处理部分。合规部门的员工基本由风险控制部、业务部门的金融专业人员组成,这些人员普遍具有业务专业知识强,而法律常识相对欠缺的特点。也有的银行虽然部门合设,但法律人才与业务人才的分工也依然过分清晰,与部门分设环境下的工作效果类似。在这种模式下,合规建设与管理人员,既要判断业务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又要判断是否符合行业的规则、自律规则和内部制度。从人力资源合理配置角度,形成对金融专业人员的法律素质要求高于法律专业人员的不合理状态。 上述工作模式,将“合法”,这一合规管理的基础工作安置在合规建设的后期,导致银行实务工作中,合法性判断与合规性审查难以有效对接,不利于提高银行整体工作效率。 (三)商业银行应优化合规监管机制,实现全行协作合规监管效果 要实现合规管理的最佳执行效果,需要商业银行全行协作,各有侧重,建立合规管理的层层防线,提高合规风险的管控能力。要达到上述效果,要求银行合规监管制度建设细化,实现责任和义务的统一。 据调查,从合规制度建设角度,商业银行的分支机构及其部门业务负责人,普遍被赋予了对其管辖范围内经营活动的首要合规监管职责。但在实际工作中,很多业务主管人员只履行合规监管报告职责而弱化合规监管的初步识别任务。究其原因,从合规监管机制角度,合规部门是负责合规性审查的最终机构,业务主管人员并不是合规监管的主要负责者。业务主管经常因更重视商业机会而从某种程度上忽略了合规责任的履行。 (四)商业银行应重视合规人才的培育和发展 银行业务创新是银行业摆脱同质化竞争,进行市场拓展和提升竞争力的重要途径,而这也对合规建设和管理工作提出更高的要求。合规管理人员能力不足,导致其对合规风险的判断难以把握:一方面因忽略风险而埋下风控隐患,另一方面又可能因过分夸大风险而影响本行的发展。从这一实务角度,对银行合规人员提出比银行监管机构更高的要求,除具备法律、业务知识以外,还要求其具有很好的学习和领悟能力。合格的合规工作人员,应能够做到及时、正确把握法律、规则和准则的最新发展动态及其内涵,分析其对银行业经营的影响,并及时提出规避风险的解决方案或建议。 据调查,目前很多商业银行的合规人员水平有很大提高,但依然难以满足上述要求,因此,商业银行应重视在合规人才的吸收、培养方面加大投入。 (五)利用合规管理电子化加强执行力 据调查,很多商业银行虽然建立了成型的制度、流程,但依然存在执行难现象。例如,按照商业银行的相关制度,要求借力中介机构必须采用竞标的方式,而实际操作中,往往流于形式甚至忽略此步骤,最终导致制度形同虚设,只是增加了行政管理成本。针对上述情况,商业银行可以考虑利用合规管理电子信息技术平台的支持,降低人为干预等因素的负面影响。通过信息化途径,建立融合制度检索、合同审查、授权管理、合规互动问答、合规讲堂、监管动态、反洗钱监控等工作为一体的合规管理电子信息化系统,既促进了业务部门和合规管理部门之间的流程化配合、衔接,实现了银行内部实时互动与合规管理的可持续改进目标,又对加速银行的运营模式由部门银行向流程银行的转变起到很好的促进作用。 合规管理论文:银行合规管理重要性 早在20世纪90年代,国际上一些跨国银行就已经认识到,相继发生的重大操作风险案和银行洗钱案等风险丑闻,大多是由银行自身合规风险管理失控所致。各国监管当局也意识到外部合规性监管不应该,事实上也不可能替代银行内部的合规风险管理,有效的合规性监管必须以健全、高效的银行合规风险管理机制为基础。为此,自1991年开始,许多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监管机构先后出台了有关银行业机构合规部门的规定。随着银行业务的日益多元化、复杂化和国际化,加强银行合规风险管理机制建设更是日显重要。 中国银监会成立以来,强化了“管风险”和“管内控”的监管理念,加大了对中资银行内控机制建设的引导和监督评价,取得了很好的成效。今年,银监会通过不断加大监管力度,强化案件综合治理,促使中资银行内部多年累积的合规风险与操作风险等陈案得以充分暴露,银行业空前重视依法合规经营。银监会刘明康主席多次强调指出,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深刻理解合规风险管理与合规文化建设的科学内涵,运用科学发展观与时俱进地抓好合规风险管理机制建设。 与此同时,随着中资银行各项改革的持续推进,银行治理结构不断完善,组织架构和业务流程再造逐步深入,也为中资银行合规风险管理机制的构建创造了最为有利的时机。迫切需要中资银行借鉴国际银行业合规风险管理机制建设的实践经验,及时制定合规政策,设立合规部门,建设和培育有效的合规风险管理机制,科学梳理并修订各项业务的操作规章,使依法合规经营原则真正落实到业务流程的每一个环节,乃至每一位员工。 一、国际银行业合规风险管理机制建设的新动态 上世纪90年代,一些国际性大银行基于“合规应从高层做起”这一基本理念,高度重视银行合规风险管理机制的构建和完善,逐渐形成了较为成熟的合规文化,从而为健全银行内控体系、提高市场竞争力奠定了基础。但进入21世纪后,从美国安然公司、世通公司等公司丑闻,到2004年一些大银行所遭遇的声誉风险,使得国际银行业和监管机构意识到原有合规风险管理机制并不能使银行一劳永逸,在金融全球化的大背景下合规仍然是银行的一个高风险领域。 1、国际银行业空前重视合规风险管理机制建设 随着国际银行业对合规重要性的认识逐步到位,合规作为一门独特的风险管理技术,已得到全球银行业的普遍认同,合规风险已与银行其他风险一道被纳入到银行全风险管理框架之中。同时,国际银行业的合规职业队伍开始崛起,合规人员日益发展成为一个专业化的职业阶层,合规人员占银行从业人员的比例也在不断上升。据不完全统计,合规人员占比已达到0.5%-1%之间。如荷兰银行专职合规人员有500多人,占其全球10万从业人员的0.5%;德意志银行专职合规人员则有600多人,占其全球6万从业人员的1%。 国际银行业空前重视合规风险管理机制建设的另一重要表现是,合规部门的组织结构和报告路线不断调整和完善。尽管不同银行合规部门的组织结构因银行规模、经营的复杂程度、银行业务的性质及其区域分布的不同而有所不同,但就整体而言,主要存在两种组织结构:一种是集中化的组织结构,即所有负责合规工作的职员都放在一个独立的合规部门体系之中;另一种则是分散化的组织结构,即负责合规工作的职员分布在不同业务部门或业务条线,但一些国际性活跃银行一般还会设有集团合规部和首席合规官,以及区域或当地合规部和合规官。 (1)集中化的组织结构 主要特点是在银行内部形成了一个独立的合规部门体系,即在总行设立正式的合规部门,直接领导银行各分支机构(或地区总部)的合规部门。该模式有助于发现和有效处理跨部门的合规薄弱环节。该模式又分为两类:一类是成立单一、完全独立的合规部。如荷兰银行、德意志银行、中银香港等。另一类是合规职能与法律、安全事务或风险管理职能等合一,形成法律及合规部或风险管理与合规部等,如渣打银行、瑞士信贷第一波士顿银行等。在上述组织结构中,总行合规部门均直接向银行高级管理层(总裁或董事会主席)报告,并拥有直接向董事会或其下设委员会报告的权限。银行分支机构的合规部门则存在着两种报告路线:一是矩阵式报告路线,即在向上一级合规主管报告的同时,向合规部门所在分支机构行政主管报告;二是条线式报告路线,即只向上一级合规部门主管报告。 1)矩阵式报告路线。 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和竞争的日益激烈,为更好地在有效满足客户需求与内部管理之间取得协调,国际银行业不断优化其内部组织结构,合规作为银行管理流程中的基础性控制职能不断被强化。国际银行业基于自身涵盖的业务种类和地域的广泛性,为有效发挥合规部门的职能,加强相互协调和配合,普遍采取了以业务条线和区域管理为基础的矩阵式的汇报制度。 以荷兰银行为 例,为确保合规部门的独立性,自去年以来荷兰银行对其合规部门的组织结构和报告路线进行了大幅度调整。①组织结构调整。2004年第4季度,荷兰银行合规部门与法律事务部门分离后,并入荷兰银行集团中心,与内审部门和风险管理部门并列为荷兰银行集团中心三大跨战略业务部门,享有高度独立性。总行层面,荷兰银行合规部综合考虑职能、区域、业务/产品线等 因素,内部设立了——政策法规部、反洗钱部、集团安保部、批发业务合规部、零售业务合规部、荷兰本土合规部、北美合规部等10个职能部门,各个部门职责清晰,分工明确。②报告路线调整。总行层面,自2005年3月起,集团合规部主管直接向董事会主席汇报,接受董事会主席的直接领导。以上汇报路线的调整确保了合规部门运作的高度独立性和权威性,全面提升了合规部在集团内部的地位,赋予合规部更广泛的职责和决策权。而中国区合规主管则自2005年1月起,直接向总行对口部门汇报,同时向中国区首席营运官(countrycoo)汇报。 2)条线式报告路线。 为确保合规部门体系的绝对独立性,以德意志银行、瑞士信贷第一波士顿银行为代表的部分国际性大银行,则采取了条线式的汇报路线,即下级合规部门直接向上一级合规部门汇报。 以德意志银行为例,该行的中国区合规部经理直接向驻在香港的北亚区合规总监汇报,北亚区合规总监又直接向亚太区(除日本)合规总监汇报。与此同时,德意志银行为了既保持合规工作的独立性,又协调好其与各业务部门及管理层的关系:一方面,合规部人员积极参与银行管理活动,其中国区合规经理既是中国区业务管理委员会成员,也是分行管理委员会成员,通过参与不同层面管理层的会议,其合规人员不仅能了解业务开展状况,同时还参与决策,以实现合规风险控制;另一方面,合规人员还通过参与审阅向监管机构报送的定期和不定期的报告、介入新产品批准程序、定期与各业务部门及管理层会谈,及时了解业务情况,以有效地实施合规监控。 (2)分散化的组织结构 主要以汇丰银行和花旗银行为代表,该组织结构的主要特点是:在总行设立合规部门,但在分支机构层面并不一定设立独立的合规部门,而是在各分支机构或者业务条线上建立buco(businessunitcomplianceofficer)体系,即在各分支机构以及业务条线上设立合规员的岗位,各部门(或机构)负责人或资深员工担任合规员,承担所属部门的合规职责。同时,还会根据不同国家或区域化管理的需要设立合规部门,如中国区或亚太区合规部等。在报告路线上,分散化的组织结构也存在矩阵式和条线式两类报告路线。 其中,汇丰银行采取了分散化的组织结构和矩阵式的汇报路线,其合规政策强调:每一个员工对合规都负有责任;每一部门的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合规负有责任;每一个分行的行长是分行的合规主任,负责就本地区的合规工作,并向区域的上级业务总监进行汇报;每一业务总监对下属业务条线的合规负责。如个人业务总监对个人金融业务的合规负责,工商业务总监对工商业务的合规负责,中国业务总裁对整个中国区的合规负责。同时,财务会计和税收方面的合规由财务部负责,劳动用工和福利方面的合规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而安全保障方面的合规则由物业部负责。与汇丰银行相比,花旗银行合规员则主要以条线式汇报路线为主。 自今年年初开始,花旗银行空前重视合规风险管理机制建设,“花旗的目标是成为最受尊敬的全球金融服务公司”,并提出了包括延伸培训、改进交流和沟通、增强对人才和发展的关注、平衡业绩评价和报酬、加强控制等“五点计划”。其中,“加强控制计划”的最主要举措就是强化花旗银行内部合规。即通过强化独立控制及整个机构的控制环境,支持机构负责任地成长,以减少错误,并确保错误发生时,能够得到妥善解决。具体措施包括:(1)设立新机构——独立的全球合规部,负责加强控制系统,确保经营合乎相关法规要求。(2)运用风险控制自我评价作为管理工具,确保检查范围合适,以更好地预期挑战和不足。(3)对所有经理进行合规培训。(4)扩大审计覆盖面以验证控制系统,同时增加顾客检查员的数量,以提供额外的深度和观点。(5)在审计与风险评价、财务、独立风险、独立合规及法律等五个领域,对控制部门职员进行继续教育。(6)为合规与审计增加资源。(7)对于风险控制评价、审计或监管检查结果不够好的,将由花旗集团首席执行官和花旗集团总裁兼首席运营官亲自进行复查。 2、监管机构高度重视并反思银行合规风险管理机制 在国际银行业空前重视合规风险管理机制建设的同时,各国监管当局也意识到要实施以风险为本的监管,必须以银行健全、有效的合规风险管理机制和有效的合规性监管为基础。基于这一认识,各国监管机构正致力于促进银行建立一个有效的合规风险管理体系,并大力倡导银行建立良好的合规文化,以提高合规的有效性。 (1)部分国家或地区监管机构相继对银行合规作出规定 在1991-2000年的10年中,先后有许多国家或地区的监管机构对银行业机构的合规部门作出了规定。主要以欧洲监管机构为主,包括德国、英国、西班牙、法国等10多个国家,以及澳大利亚、加拿大、日本和香港地区等。进入21世纪后,上述大部分国家或地区的监管机构,根据银行业合规风险管理的新形势,对合规部门提出了新规定。部分监管机构简要情况如下: 1)英国。 自20世纪80年代末开始,英国大多数金融服务公司被要求设立合规官。投资公司则必须有一名董事或高级经理负责监督公司的合规,并且应直接向公司的执行董事会报告。在英国,合规部门是个“受控部门”,被提名为合规负责人的候选人必须得到金融服务局的核准才能被正式任命。金融服务局通过“适宜和恰当性测试”(fitandpropertestforapprovedpersons)来确保合规负责人的人选是适宜和恰当的。合规工作外包给外部咨询机构是允许的,但合规负责人的责任仍必须由一个或更多的公司董事或高级经理承担。合规官为所有业务条线提供咨询,而不仅仅负责一个控制部门。通常合规负责人还有责任关注公司与金融服务局的关系。 2)法国。 最近,法国银行业监管当局了一系列合规工作的建议,这些建议构成了现有内控监管规定的组成部分。其中,主要建议包括:专职和独立的合规员之任命;合规监测方案的实施;与新产品准入相关的具体程序的实施;在违规识别、问题升级处理过程和记录保存等方面的具体程序的实施;非强迫告密程序的实施(即每一位员工必须予以机会告密,如果他认为有必要,但必须是在没有强迫的情况下做出的)。同时,2005年6月30日开始生效的新建议还包括了外包的具体要求,以及内部控制与内部审计部门分离要求等。与通常被看作是“定期控制部门”的内部审计部门相比,内部控制部门被称为“持续控制部门”,合规部门则是其中一个重要持续控制部门。 3)卢森堡。 卢森堡金融监管委员会(cssf)负责监管本国的金融服务业。2004年9月27日,cssf了关于在银行和投资公司设立合规部门的详细指引,从2006年1月1日之后,卢森堡所有银行和投资公司必须设立合规部门。引入合规部门并不是再增加一个监管层次,而是为了确保内部控制具有恰当的协调组织和结构。根据通知,董事会必须对合规采取积极的态度,确保合规部门的有效性,核准管理层提出的合规政策和合规章程。合规政策必须涵盖合规风险的基本面,明确合规风险管理的总体原则,界定合规部门及其目标和独立性,规定合规章程的制定程序及培训计划。合规章程规范合规部门的目标和职责,将被传达给所有员工。合规章程必须包括合规部门的目标、职责、独立性和持久性,与其他部门的关系,获得所有必需信息的权利,报告路线和与管理层沟通的权利。管理层负责制定和实施合规政策,根据相关原则设立合规部门,并且必须任命管理层中的一员直接负责合规部门,该负责人必须报告给cssf。原则上合规部门负责人必须专职负责合规部门。从事低风险业务且规模较小的金融机构的合规部门职员允许是兼职的,但事先要经cssf授权。 4)澳大利亚。 其对合规的要求始于1998年澳大利亚标准局的有效合规系统标准(as3806-1998:complianceprogram)。此后,澳大利亚监管机构日益认识到合规系统在支持发展和维护适当公司治理准则、行为准则和道德方面的重要作用。2001年金融服务改革法案规定,所有持牌机构都要实施基于as3806的合规计划,而保持一个有效的合规计划是获得澳大利亚金融服务业牌照的前提。2004年12月,澳大利亚标准局又了新的合规标准草案,旨在为实施有效合规计划提供指导。该草案建议公司应通过制定书面的合规管理计划来建立合规管理流程,公司制定合规政策应征询各利益相关方的意见,并得到董事会和管理层的赞同。业务条线经理和职员应和董事会及高级管理层一道负责合规管理。公司应提名一名首席合规官(“胜任工作的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负责管理公司的合规问题。新标准草案规定了支持公司制定合规计划的规则,比如将绩效薪酬与合规职责的履行挂钩。高级管理层有责任推动合规培训及提升员工的合规意识,建议公司用文件记录公司的合规表现并定期向内部和外部利益相关者出具报告,定期回顾合规计划以确保该计划能够支持公司的合规目标并能够适应不断变化的内部和外部运营环境等。 5)日本。 日本金融监管厅在1999年颁布的针对存款类机构的检查手册中规定:在监管金融机构时,合规部门应当是最优先考虑的事项。比如董事会应讨论所有合规事项,以及销售宣传;银行应制定合规手册,并传达到所有员工;合规方案应当由董事会批准,并在全行正式实施等。 6)美国。 尽管除反洗钱外,美国银行业法律法规在一般银行业法律合规计划方面并未对银行提出要求,但美国银行业监管者,通过监管规则、监管和现场检查,致力于确保银行安全稳健运营,期望银行根据银行规模、经营范围、复杂程度和银行业务活动和法律结构,建立有效的合规风险管理机制,监管机构则通过对银行进行检查和监管来评估银行合规风险管理机制的有效性。 (2)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出台有关银行合规的指导原则 2003年10月,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了《银行内部合规部门》的咨询文件,该咨询文件成为法国等一些国家监管机构和银行规范合规风险管理的指导性文件。事隔不到两年,委员会又在咨询文件的基础上,于2005年4月29日了《合规与银行内部合规部门》的高级文件,指导银行业机构设立合规部门和专职合规岗位,支持和协助高级管理层有效管理银行的合规风险。 在《合规与银行内部合规部门》的高级文件中,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明确指出:(1)合规应从高层做起,应成为银行文化的一部分。当企业文化强调诚信与正直的道德行为准则,并由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作出表率时,合规才最为有效。(2)合规并不只是专业合规人员的责任,合规是银行内部一项核心的风险管理活动,与银行内部的每一位员工都相关,合规应被视为银行经营活动的组成部分。(3)合规法律、规则和准则有多种渊源,包括立法机构和监管机构的基本的法律、规则和准则,市场惯例,行业协会制定的行业规则和适用于银行职员的内部行为准则,以及更广义的诚实守信和道德行为准则等。(4)银行在开展业务时应坚持高标准,并始终力求遵循法律的规定与精神。如果疏于考虑银行的经营行为对其股东、客户、雇员和市场的影响,即使没有违反任何法律,也可能导致严重的负面影响和声誉损失。(5)银行应明确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在合规方面的特定职责,以及合规部门的地位、职责和工作程序,确保合规部门的独立性,并给予其足够的资源支持,合规部门工作应受到内部审计部门定期和独立复查。 (3)美国对银行合规风险管理机制的反思 1)美国萨班斯法案(sox法案)。 因安然、世通等公司丑闻,严重打击了投资者对美国资本市场的信心。为扭转这一局面,美国国会和政府于2002年迅速出台了萨班斯法案,又名为“公众公司会计改革与保护投资者法案”。尽管sox法案并不是专门针对银行的法案,但它适用于上市银行。更为重要的是,sox法案的精神实质与银行合规风险管理机制有着高度的内在统一性。首先,sox法案强调高层的诚信责任,要求ceo和cfo在对外公布年度财务报告时,必须就公司财务状况的真实性以及内控体系的有效性发表诚信声明。其次,sox法案要求报告和披露的事项,恰恰是银行合规部门的重要工作原理和职责。该法案主要针对上市公司的弱点进行监管和披露,要求每个上市公司按年度向美国证监会报告,报告只讲差距和薄弱环节,说明哪里最差,最差的领域是哪几项,为什么差,准备怎么改;次年再报告整改的情况,现在变成哪里最差,为什么差?报告不仅向股民和社会公众披露,并要经过外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尽职调查。 2)美国货币监理署的反思。 针对美国近两年出现的大银行合规风险以及由此产生的声誉风险,美国货币监理署不得不反思其对大银行风险监管的有效性问题。2005年5月6日,其代署长朱莉·威廉姆斯在演讲中谈到,声誉风险是当今最令人困惑、最难管理、也是最令人畏惧的风险,不仅导致许多银行经营管理者受到重创,不断遭受法律诉讼乃至控告,员工士气受挫,而且监管机构也因此加大了监管力度,银行遭受巨额罚款,一些战略举措被迫放弃或搁置。朱莉·威廉姆斯认为,不能孤立地看待声誉风险,关键是要关注银行是否具有一个合理、有效的治理结构,一个识别、监测和控制有关风险的制衡机制,以及银行的激励机制是否能够对公司所倡导的价值和文化进行表彰和奖励。更为重要的是,银行高层的示范作用,即高层的行为是否有力支撑了银行宣称的宗旨和倡导的价值观,董事会是否有反映银行风险容忍度的道德准则和书面政策,高级管理层是否切实贯彻并传达给每一位员工,并以身作则,在业务活动中恪守严格的道德准则。 二、中资银行亟需构建合规风险管理机制 近几年来,在监管部门的推动下,中资银行日益重视其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问题,并且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现阶段中资银行业务发展仍以信贷扩张为主,加之不良贷款对银行发展的现实制约,使得中资银行内控机制建设主要围绕着信用风险展开,如强调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审贷作业分离、贷款五级分类和资本充足率达标等。相对而言,合规风险、操作风险以及声誉风险等,一直未引起中资银行的足够重视,尤其是上述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还存在明显不足,部分中资银行相继发生一些违规操作和违规经营的问题及案件,其深层次原因在于合规风险管理机制的不完善。因此,中资银行亟需构建有效的合规风险管理机制,这是有效解决合规风险与操作风险问题及案件频发的一项重要的治本之策。 1、构建合规风险管理机制是银行管理与银行监管的一次革新 合规风险管理机制是指,银行主动识别合规风险,主动避免违规事件的发生,主动采取各项纠正措施以及适当的惩戒措施,持续修订相关制度流程和详尽描述具体做法的岗位手册,以有效管理合规风险,确保银行合规稳健运行的一个周而复始的循环过程。构建合规风险管理机制是风险管理与风险监管的一次革新。 (1)构建合规风险管理机制是银行管理理念和管理方法的一次革新。 1)管理理念的革新。 与传统中资银行合规管理不同,合规风险管理机制的构建使得银行合规不再仅限于外部合规,合规工作也不再局限于简单满足监管部门的监管要求,或者与监管部门进行博弈,而是将合规作为银行经营发展的一种特殊风险,转向以风险管理的理念和方法,推进银行内部政策和程序的建设和持续改进,提高政策和程序的执行力。合规已成为银行内部的一项核心风险管理活动,更是银行实施有效内部控制的一项基础性工作。 2)管理方法的革新。 国际银行业合规风险管理机制建设实践表明,合规风险管理机制的构建必须突出强调四个方面:一是强调合规是银行内部的一项核心风险管理活动,更是银行实施有效内部控制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二是强调“合规应从高层做起”,通过完善公司治理和培育良好的合规文化来加强合规风险管理,以实现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两种风险管理方法的有机结合;三是强调在银行内部组建一个常设的、独立有效的专职合规部门,支持和协助银行高级管理层有效管理合规风险,以实现银行的稳健经营;四是强调事前的风险识别和预警,事中的风险控制,以及主动的合规风险管理理念,实现合规风险管理与银行政策和程序的评估与持续改进的良性循环。 (2)构建合规风险管理机制是银行监管理念和监管方法的一次革新。 1)推动合规性监管理念和方法的转变。 国际银行业监管实践表明,外部合规性监管不应该,事实上也不可能替代银行内部的合规风险管理,有效的合规性监管必须以健全、高效的银行合规风险管理机制为基础。只有银行将合规工作重心转向合规风险管理,以风险管理的理念和方法组织和实施银行合规工作,并将合规风险纳入到银行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之中,监管部门的合规性监管重心才能转向以监督和评价银行合规风险管理机制的有效性为主,引导和督促银行完善合规风险管理机制,而不再是事无巨细的合规性检查和监管。 2)为实施以风险为本的监管奠定基础。 构建合规风险管理机制还是监管部门实施“以风险为本”监管理念的基础。第一,有利于进一步理顺合规监管与风险监管的关系。将合规作为风险来管理,能够更加明晰合规监管与风险监管是监管工作的两个不同侧面,合规监管是风险监管的基础和载体,以风险为本的监管则是合规监管的核心和内涵。第二,为实施以风险为本的监管奠定基础。没有银行内部有效的合规风险管理以确保银行合规经营,监管部门根本没有精力和足够的资源实施有效的风险监管。只有银行建立起有效的合规风险管理机制,监管部门才能由传统的合规性监管转向合规风险监管,才能实现合规监管和风险监管的有机结合和渐进式转变,从而为实施“以风险为本”的监管奠定基础。 2、中外银行业合规风险管理比较及经验借鉴 除合规风险管理机制的构建是风险管理与风险监管的一次革新外,中资银行亟需构建合规风险管理机制另一个重要原因是,能够有效解决中资银行过去合规管理中的许多不足和缺陷,这在中外银行业比较中得到了最好的证明。 (1)治理结构中合规风险控制比较 长期以来,中资银行一直在强调“依法合规经营”,但银行高层——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却并不清楚应如何在整个银行体系内有效落实依法合规经营原则,以及他们在依法合规经营中应承担什么样的职责,并如何在言行上真正体现银行所倡导的诚信与正直的价值观念。这是中资银行违规经营和违规操作屡禁不止的根源所在,充分暴露出中资银行公司治理结构中存在着合规风险控制的缺陷。 国际银行业合规实践中,通过合规风险管理机制的构建,特别是银行内部合规部门的组建,能够积极支持和协助银行高层有效管理合规风险,填补以往银行合规风险控制的“盲区”。同时,强调“合规应从高层做起”,重视自上而下地贯彻落实银行合规政策和所倡导的合规文化及价值观念。银行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对在银行内部建立有效的合规风险管理体系,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外国商业银行合规的最终责任人通常是董事会主席或者是总裁。 (2)制度范式及其可执行性比较 中资银行,特别是国有银行最初都是从大一统的人民银行体系中脱离出来的,沿袭了过去行政机关的制度范式,习惯于制定比较笼统的管理规章和操作办法,制度的制定以及传达仍主要沿用传统的思维定式,没有结合银行运作实践予以细化,更缺乏及时地修订和系统化梳理,由此形成的制度往往只是一个又一个的文件或通知,没有做到具体化和体系化,制度可执行性较差。一方面,导致有效传承银行风险管理经验的机制缺失,银行长期运作中积累的风险管理经验,以及付出昂贵“学费”得来的风险教训都被白白浪费掉了,没能传承和转化为具有执行力的政策和程序,不能做到“吃一堑、长一智”。另一方面,在具体风险管理经验的积累和延续上,仍主要依赖于“师傅带徒弟”式的言传身教,而不是具体的政策和程序,因而银行各层面具体的风险管理做法缺乏规范化和标准化,且无法作为员工考核评价和责任追究的依据,导致激励和约束机制无法有效落实。这是中资银行简单、低层次风险案件不断被复制,不断重复发生的关键所在。 国际银行业合规风险管理机制建设实践中,银行合规工作紧紧围绕内部政策和程序建设来进行。一是随时掌握合规法律、规则和准则的最新变动情况,向管理层提出相关建议,及时准确地分解和传递到相关业务部门和业务条线,并视情况需要,指导其对内部相关规定或业务流程进行改进,确保修订后的政策和程序的可行性和有效性,发挥事前的合规预防职能,把好制度“入口关”。二是为确保法律、规则和准则的恰当执行,通过政策和程序以及合规手册、内部行为准则和各项操作指引等相关文件,为员工制定详尽描述具体做法的书面指导意见和岗位手册。三是评估内部各项程序和指引的适当性,即时跟进任何在政策和程序方面已被发现的缺陷,如有必要,提出修改意见,并就发现问题和修改方案形成书面意见向管理层报告,注重整改后的再测试与再评估,以确保缺陷被及时更正。 (3)合规文化及制度执行力比较 中资银行依法合规经营不理想,原因不外乎两个方面:一是前面提到的没能形成一套具有强执行力的制度;二是至今没有形成严格、有效执行内部管理制度的银行传统习惯或银行文化。合规文化缺失表现在:1)银行员工诚信与正直的道德行为观念不强,银行内部缺乏有效的自律和他律机制。2)银行上下级机构之间以及管理层与员工之间存在“相互博弈”的文化,制约了银行政策和程序的制定及其执行的效力。3)银行不同部门间沟通交流和协调配合不够,缺乏配合默契的合作文化。4)合规的激励约束机制扭曲,对做的好没有奖励,对做的不好的没有惩罚,“问责制”难以有效落实。5)受“以信任代替管理、以习惯代替制度、以情面代替纪律”等不良文化的影响较深。 国际银行业的经验做法包括:1)强调合规应从高层做起,银行董事会应在全行推行诚信与正直的价值观念,并由银行高层作出表率,设定鼓励合规的基调。2)努力培育主动合规以及良好互动的合规意识,业务人员应欣然接受全面的合规培训,主动寻求合规部门或合规员的建议;业务管理者应准确识别关键合规问题,及时向合规部门或合规员咨询,频繁、主动地进行动态合规回顾;合规部门或合规员则应积极主动地识别、评估和监测潜在的合规问题或合规风险,给出合规建议后主动向上级反映,并跟踪其发展。3)激励约束机制与银行倡导的合规文化及价值观念相一致,严格责任追究。 整体而言,国际银行业有效的合规风险管理机制是建立在以下基础之上的:一是管理层充分承担合规责任,并以身作则做合规的“楷模”;二是将合规贯穿于业务的每一个环节、流程和步骤,做到“无缝结合”(seamlesslyintegratingcomplianceindaytodaybusiness);三是通过为业务部门提供解决方案来体现合规价值,包括参与内部规章制度、流程的制订和设计,为新业务或新产品的开发提供合规支持等。 (4)全风险管理及内控有效性比较 中资银行目前正在推行全面风险管理,但从制度健全程度以及制度执行力和执行效果来看,与国际性大银行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这是因为合规风险不仅是银行其他风险,尤其是操作风险和声誉风险发生的一个重要诱因,而且还是银行其他风险管理的基础环节,由于中资银行全面风险管理缺乏合规风险管理过程的有效支撑,银行风险管理制度以及保证制度执行的合规文化无法确立,银行全面风险管理也就不可能真正落实。与此同时,内部审计部门因为忙于大量的、重复发生的合规检查,不能有效发挥内部控制再控制的职能,致使中资银行内控体系的有效性难以保证。 国际银行业则通过构建有效的合规风险管理机制,确保合规这一银行核心风险管理活动落到实处,加快银行风险管理的政策和程序的建设步伐,切实提高执行效力,实现合规风险的有效管理,为真正落实全面风险管理奠定了基础。同时,还使合规成为银行有效内部控制的基础、“抓手”或载体。尤其是通过银行高层合规职责的履行、合规部门的有效工作以及合规意识和合规文化的培育等,使得银行内部控制不再是不可触摸的机制,而是实实在在的日常工作。并使内部审计部门从大量合规风险管理事务中脱身出来,专门从事内部控制体系的再控制职能,真正确立其内部制衡的功能定位,确保内控体系的有效性。 通过中外银行业合规风险管理的四方面比较可以发现,合规风险管理机制的构建,对于弥补中资银行法人治理结构中合规风险控制缺陷、增强规章制度的可执行性以及执行效力等都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和推动作用,并且有利于中资银行真正落实全面风险管理,提高内控体系的有效性。
汽车保险论文:汽车保险理赔中存在的问题 引言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整体经济实力在不断得到提高,伴随着市场经济的开放以及汽车需求量的上升,现如今汽车行业得到迅猛的发展。汽车数量的增多、行业的发展就涉及到汽车的保险问题。目前在我国相关法律的不健全、保险理赔人员的不够专业、投保人员对保险条款的不重视以及保险业务现在所面临的欺诈风险等情况下汽车的保险理赔带来了很大的困扰。为了能够更好地解决汽车保险理赔的问题,帮助购买汽车的用户更好地维护自己的保险权益,作为保险理赔人员需要更为透彻地对其存在的问题进行剖析。 1.汽车保险理赔的意义以及现状 汽车保险行业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开放与发展应运而生的行业,汽车数量的不断增多其保险理赔的需求量也在逐渐增大。汽车保险理赔的存在保障了用户的自身权益,为用户在购买车辆后的后续事故处理提供了保障。但是我国目前汽车保险理赔仍旧面临着严峻的挑战:汽车的数量猛增导致了汽车保险理赔的需求量突然加大;此外,我国关于汽车保险理赔的制度并不完善,保险公司对于车险的管理水平难以提升。这些现状均造成了我国购车用户出现买保险容易而理赔难的状况,为我国保险行业中对于车险的理赔带来了巨大阻碍。 2.汽车保险理赔中存在的问题 2.1汽车保险理赔制度的不完善 我国对于保险这一行业极为重视,在《保险法》中也明确要求投保人员以及理赔中心应当如何采取措施保证投保人与保险公司的共同利益。即便如此我国在相关方面的法律制度仍然不够健全,制度的不健全就会导致在相关法律漏洞之处出现问题无人能够提出相应的解决办法,这样一来便会为投保人带来巨大的损失,容易加剧保险公司与投保人之间的矛盾。针对这一状况,我国对《保险法》进行修订,其中修改增删的条款数目较多,为我国关于汽车保险理赔提供了法律保护[1]。但是,在法律之外存在的问题依旧需要引起重视,保险公司自身内部的相关制度的不健全也是造成投保人员难以理赔的重要因素。 2.2关于“理赔难”的问题无法得到及时解决 我国现如今汽车保险的需求量大,但是在面临如此需求量大的保险理赔却给投保人带来了巨大困难。现如今在汽车保险行业出现一种状况:买保险容易,理赔难。造成这种状况发生的原因,主要有车辆的定损差价、车险的理赔时效、赔偿的数额以及赔偿的方式。这几种原因的产生导致了“理赔难”这一问题无法得到及时的解决。对于车辆定损的差价等问题所带来的损失最终还是由投保人自己进行承担,为投保人关于理赔带来阻碍。“理赔难”问题的不及时解决会使投保人与保险公司之间的矛盾急剧加深,对于保险行业的稳定发展带来了不利影响。 2.3汽车保险理赔人员的不够专业 原则上说,在进行工作时候讲究的是专业对口,但是对于我国这个人口大国来说想要满足这个要求较为困难。现如今我国面临这样一个现状:大多数人完成学业后,其所学专业与毕业生的专业不符。这种情况就导致在负责相关汽车保险理赔方面的人员不够专业,在与投保人进行沟通交流时候就可能会导致问题的产生[2]。汽车保险理赔人员针对这一情况应当不断加强自己,多加培训学习,通过翻阅相关的书籍来弥补自身的缺失。可是对于大多数工作人员来说并没有这一意识,对于专业知识了解甚少。2.4汽车保险业务所面临的欺诈风险保险行业是一个面临被欺诈的高风险行业,在我国汽车行业迅猛发展的今天,汽车保险理赔需求量也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而汽车保险理赔的相关业务却面临着巨大的欺诈风险。现如今社会出现很多保险诈骗的案例。例如:欺诈组织利用网络漏洞先一步盗取投保人的信息资料,之后对投保人进行电话通知告知其汽车保险存在问题需要处理,利用投保人对自己保险的担心忧虑达到骗保的目的。而此时的投保人员还没有意识到自己已经上当受骗,当真正问题出现时第一反应是保险公司相关负责出了故障,对此双方都无法采取较好的方法进行解决。汽车保险业务的流动性大,接手人员多,中间变故大,这也就使汽车保险业务所面临的欺诈风险提高。 3.结语 汽车保险行业的发展是自然而然产生的,在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市场经济不断开放的今天,汽车几乎发展到了每家一辆的地步,汽车的需求量现在还在不断地上升。汽车保险的存在为投保人在事故后关于理赔的处理提供了重要的保障。为了保险事业的稳定发展,在理赔上所出现的问题必须要加以重视。因为汽车保险理赔制度的不完善、“理赔难”的问题难以得到及时地解决、负责汽车保险理赔人员的专业性不够、同时相关保险业务面临巨大的欺诈风险等问题为投保人的利益带来了很大的损失。为了投保人与保险公司的共同利益,作为保险理赔人员要增强自己的意识,健全相应的规章制度,将投保人的理赔处理放在首位。对于投保人“理赔难”的状况及时采取措施,即使出现状况不能够立即解决也要对投保人耐心地解释。加强学习,提高自己的专业知识,通过对保险理赔专业性知识的系统学习与培训来武装自己,减少与投保人在相关专业上的摩擦。加强对用户系统的监控,以防用户信息被盗,同时对于投保用户的选择要慎重,汽车保险业务是容易面临被欺诈的高风险行业,为保护投保人与保险公司的利益,对于用户选择要细心,不能为完成业务量而置其中的风险与不顾。汽车保险保险理赔中存在的问题值得探讨与深思,为解决目前理赔方面带来的麻烦需要正视这些问题,希望关于汽车理赔相关问题早日得以解决。 作者:林玲 单位:武汉交通职业学院 汽车保险论文:保险企业发展汽车保险网上直销研究 一、制约我国保险企业汽车保险网上直销发展的相关因素 (一)公众认知度不高 尽管中国网民数量很多,互联网潜在消费市场巨大,但中国人传统的消费观念依旧是根深蒂固。大多数消费者还是热衷于面对面的服务模式,通过网络消费时,大多数人选择价值相对较低的生活类消费品。车险网上直销的市场还需要进一步进行宣传和推广。根据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与某大学合作完成的《保险电子商务的专项市场调查报告》显示,目前制约我国保险电子商务发展的最主要原因是公众的认知度问题,消费者当中“不知道有这种服务”的比例占到了受访者的35.6%,反映了中国保险企业在车险网上直销的营销传播方面所做的努力仍然远远不够。 (二)网络车险险种过于单一 保险公司没有依据互联网的特点对产品和费率进行相应的改善和创新,在投保人进行网络投保时,仅仅只能选择由保险公司推出的基本险和附加险组合而成的“套餐”,而不能够自由选择自己需要的附加险。因此,由于附加险的局限,让消费者在网络投保时的选择余地较小,影响了消费者网络投保的热情。保险公司对于网络车险险种的创新不足极大程度的阻碍了消费者从传统投保模式向网络投保模 式的转化。 (三)网络车险平台智能化水平低 车险网络平台的构建需要高昂的建设资本投入,而且无法保证该项投资是否能够最终实现长期的利润和高速的业务增长。因此,全国财险公司中有不少尚未开展汽车保险网上直销业务。另外,部分已开展车险网上直销业务的财险公司对于搭建网络平台的资金投入远远低于国际水准,导致网络平台的智能化水平较低,系统和界面功能均不够完善,极大影响了消费者的网络投保体验,不少消费者在尝试网络自助投保的过程中由于遇到难以方便操作的问题而选择退出。网络平台的智能化水平低是制约我国保险企业发展汽车保险网上直销的重要原因之一。 二、我国保险企业发展汽车保险网上直销对策分析 鉴于目前我国汽车保险网上直销处于初步发展阶段,各个财产保险公司应借鉴国外保险公司成熟的保险网上直销经验,结合实际合理规划汽车保险网上直销业务。大致可以分为静态信息服务阶段、动态信息服务阶段、在线交易阶段及后期理赔与服务四个阶段。 (一)静态信息服务阶段 1.合理规划,量力而行 保险公司在设计网站时应设立明确的营销传播目标。网站是企业的一个营销沟通渠道,引导顾客无需接触服务人员而使用自助服务的一种手段,因此,开展网上保险服务需要为网站和后台系统投入大量经费并发展相匹配的技术,保证高速的网络接入、方便的搜索引擎,以及相关、及时的信息。各保险公司必须根据本企业的资源和技术实力、竞争对手的销售状况及目标客户的特质等因素开展车险网上直销,逐步提高保险公司自身的电子商务实力。 2.加强人员管理 保险公司即使通过互联网开展保险服务,一线服务人员在满足顾客需要、传递服务和与顾客建立关系方面仍旧起着关键作用。大部分顾客会在自助服务遇到问题或有特殊要求时会与一线服务人员发生接触,无论是面对面,耳对耳或是通过网络平台的沟通,对顾客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因此,各保险公司必须明确各部门员工的职责、权限,对特定工作岗位尤其是客服理赔人员进行定期培训检查,要知道表现良好、令人满意的员工才能够实现保险公司优质服务和顾客忠诚。 3.完善自身网站,扩大宣传,增强竞争力 由于消费者对于从网络渠道购买车险的新型模式认识不足,保险公司必须在营销传播方面投入大量经费,大力推广企业的“网上保险公司”,向目标消费群宣传车险网上直销的便利性,树立保险公司良好的网络形象。网站的建设应注重以下几个方面:提供对客户需求做出及时相应的自动的后台客户端;将网络平台与移动电话技术相结合,方便客户在遇到问题时能随时与公司人员进行电话交流;为客户提供交互式服务,包括网络专家系统或人工服务,协助投保人需求帮助其选择汽车保险产品。 (二)动态信息服务阶段 首先,合理设置网站各项功能。比如,将网站、顾客关系管理系统以及移动电话技术相结合。将移动通信工具融入服务传递的基础框架可以被看作一种方法,它可以实时为顾客提供接入服务,通过在准备的时间提供正确的信息或者活动来提醒顾客注意各种机会与问题,并保证信息的准确性。其次,尽管会有越来越多的保险公司通过电话服务中心和互联网来提供服务,但由于我国消费者的网络保险消费意识落后,保险公司还是必须继续依赖中间来处理与顾客的一些关系。因此,在业务开展初期保险公司应充分利用传统营销手段来辅助其网上直销业务,最大限度地拓宽市场。例如,保险公司在初期可适当地与客户通过网络平台进行交流,有效的利用网络维护客户关系,推广网上直销的险种,增加投保人使用公司网站的频率;同时定期针对目标客户进行各种数据的收集和分析,以便及时了解市场动态及消费者的需求和消费偏好,并据此修改保险条款和开发新险种。并通过企业网站对优秀人进行推介,方便客户对其服务进行评价。此外,公司可通过网络给予人销售支持、客户服务支持以及业务培训,人则可通过网络提交客户的基本情况,用最短的时间完成核保过程,并通过该网络了解每位保户的车辆情况,从而更好地进行续期服务。由此可见,成熟的保险销售电子渠道能够在很大程度上为熟悉业务的中间们提供帮助。对于保险公司而言,它们所面临的挑战是如何扮演引导者的角色并控制整个流程,保证传统渠道与电子渠道所传递的服务能够共同创造稳定和无缝的品牌服务 体验。 (三)在线交易阶段 网上支付是在线交易一个非常关键的环节。为确保顾客网络投保的全过程能够安全实施,保险企业必须建立健全的网络安全保障系统,企业可选择与现有的已成熟化运营的第三方网络支付平台进行合作,如支付宝。也可自己搭建安全的在线支付系统,保证消费者的支付过程安全无忧。网络安全性管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保险企业必选根据现实情况不断升级网络安全保障系统,才能有效地防范网络安全风险。此外,保险公司也可利用上门收费模式排除保守型消费者对于网络支付的担忧。 (四)后期的理赔与服务 尽管保险公司可以通过互联网来销售车险,但后期的理赔和服务还是必须依赖各销售网点来完成。完整的车险网上直销过程包括线上和线下两个部分,线上部分以远程交易模式完成咨询、报价、保单确认等前期销售行为,后期的缴款、送单,服务和理赔依托各大保险公司在各地的分公司实现。国外备受赞誉的前进意外伤害保险公司就是在处理顾客索赔方面取得了卓越的成就。为了能够降低成本的同时提高顾客满意度并留住老顾客,公司推出了“及时反应”这一服务,向顾客提供全天候的理赔服务。理赔员是在灵活移动的理赔车上,而不是在办公室工作的。公司的目标是理赔员在9小时内审查出事的投保车辆。在不少情况下,理赔代表实际上在现场证据尚未确定的第一时刻就已经感到了现场,并对受害者进行安抚并对他们进行有必要的医疗检查,维修车辆,报告警察,以及法律程序等方面的建议,并向顾客提供按市值折算的赔偿金额。因此,在其网站被连续多次评委最佳网络保险运营商的同时,其线下服务也在不断取悦顾客,为顾客带来惊喜。 三、总结 我国保险公司必须意识到的是,任何服务性企业掌握客户的关键在于客户服务水平,因此,保障公司的服务品质对于建立公司的品牌影响力和保户的忠诚度有着不容忽视的巨大作用。 作者:吕茜茜 单位:漳州职业技术学院经济管理系 汽车保险论文:汽车保险专业教学模式改革 1汽车保险专业教学模式创新改革策略 1.1教师要具有教学模式的创新意识 在汽车保险专业教学中,要成功实现教学模式的改革创新,作为教师必须具有教学模式的创新意识。教师要认识到对于学生而言,只有具有学生的兴趣才能主动学习,提高学习的效果。而学生的学习兴趣的调动,一方面需要教师对学生的积极鼓励和支持,另一方面就要借助于教学模式的创新。如果老师在每一届课堂教学中,都用同样的模式组织教学,势必影响到学生学习汽车保险专业的积极性,降低学生的学习兴趣,因此,只有不断进行教学模式创新,才能保证学生高昂的学习热情。在课堂教学中,教师要努力实现师生之间的互动,积极鼓励学生表现自己的观点,要借助多种形式,比如,讨论,活动等方式,实现师生之间的有效互动,要彻底打破传统的以教师进行知识讲解为主的教学模式,能够实现师生的有效互动,使学生能够独立思考,分析解决问题,这对于应用型汽车保险专业人才的培养具有积极的作用。教师要能够根据不同的教学内容,灵活选择多样化的教学方式,要根据学生的兴趣,知识学习掌握情况,选择教学方式。在汽车保险专业教学中,所涉及的知识点繁多,很多内容的较为枯燥,比如,汽车保险的基本条款,汽车的承保、出险以及具体的查勘、定损及赔付等内容,知识点很多,有很多内容都需要识记,学生感到枯燥,如果利用传统课堂进行知识讲解,学生很难提高学习的兴趣,但如果教师具有教学模式的的创新改革意识,能够灵活应用案例教学、实践教学、讨论教学等多种方式为学生设置不同的问题情境,使学生能够分析解决生动的案例,这对于有效促进学生对有关知识的学习,促进学生应用知识解决问题能力的提升具有积极的意义,只有教师具有教学模式的改革创新意识,不断创新课堂,才能真正培养复合型保险专业应用人才。 1.2突出实践教学 汽车保险专业的实践性很强,进行教学模式的改革创新,必须要突出实践教学。教师根据教学内容合理安排实践形式,不断为学生创造应用知识解决问题的机会和情境,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这是提高汽车保险专业教学效果的重要举措。比如,在汽车保险与理赔课程教学中,教师可以通过多媒体为学生生动展示一个事故车辆现场查勘与定损索赔的例子,在例子展示之后,教师引导学生熟悉汽车保险理赔要遵循的有关原则,引导学生熟悉汽车保险理赔的处理程序,以及现场查勘与索赔的程序及方法,在此基础上,引导学生分成小组,进行分工,分析这个汽车碰撞的案例,引导学生对事故现场进行查勘、定损、进行事故车辆索赔,撰写保险理赔报告等等,通过引导学生参与实践,使学生能够掌握整个处理事故的相关知识理论,同时,提高学生利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促进学生综合实践能力的提升。 1.3加强校企合作 作为学校,要通过多种方式加强校企合作,能够使企业参与到学校人才的培养过程中,了解企业的人才需要标准,根据企业需要制定人才培养方案,选择教学课程内容。要积极根据企业的需要进行汽车保险专业的教学改革,这是实现汽车保险专业有效教学的重要保证。学校要充分利用保险公司的先进制度、设备,为人才培养提供物质保障。要通过校企合作,为学生提供到保险企业中进行实习的机会,通过引导学生实习,使学生亲历工作过程,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另外,还需要通过校企合作,更好地为保险公司提供优秀的技能型人才,通过校企合作,产学结合,实现学校与企业的共同发展。校企合作、产学结合是培育优秀的汽车保险专业人才的有效途径,是全面提升学生的素养,提高学生就业竞争力的重要举措,对于实现教育资源的贡献,培育适合社会需要的汽车保险专业应用型人才具有积极的作用,因此,教学模式的创新改革需要突出校企合作。 2结语 总之,在汽车保险专业中,进行教学模式的创新改革是必要的,在教学中,作为教师要积极进行教学观念的革新,不断创新课堂教学模式,要突出实践教学,加强校企合作,提升汽车保险专业教学质量,实现人才的有效培养。 作者:刘星星 汽车保险论文:汽车保险欺诈骗赔研究 一、汽车保险欺诈骗赔的特征 1、先险后保 先险后保是指投保人在汽车发生事故之后才买保险,然后想方设法假装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发生的事故,以骗取保险金。通常这种类型的保险骗赔其手段包括两种,一种是对出险时间进行伪造,这种手段需要投保人通过其人际关系去让相关部门出示假证明,然后按照正常的投保合同向保险公司索赔;另一种是对保险合同日期进行伪造,这种手段需要投保人与保险签单人员进行串通,采用倒签单的方式来提前保险合同期限,使所发生的事故的时间与所倒签的保险期限相吻合。 2、谎报出险 谎报出险指的是投保人对于事故的发生无中生有,说谎称险情已经发生。通常这种保险骗赔的情况,投保人需要伪证人作证,并且在所说的事故现场制造事故的证明物证等。 3、冒名顶替 冒名顶替是指在汽车发生事故之后,被保险人在没有资格索赔的情况下隐瞒相关的原因,更改为可以索赔的资格,以骗取保险金。 4、一险多赔 一险多赔是汽车保险欺诈骗赔情况中最为常见的,一般有三种类型,一种是同一个事故却向多个保险人索赔,这种情况属于重复投保的类型,投保人同时向几个保险公司进行投保,而且对所投保的保险公司隐瞒了这个情况,等待汽车发生事故之后,向保险公司进行全额的索赔,从而重复获取多次的保险金;第二种是以此事故多险索赔,这种情况发生比较少,例如投保人运用其货车运输货物的时候,发生了汽车事故,并且造成了货损,然后根据货损以及汽车的损坏同时进行索赔;第三种是一次事故向事故责任方索赔,诱再向保险人索赔。 5、低险高赔 低险高赔是汽车所出的事故造成的损失并不大,但是投保人故意夸大损失程度,以通过小的损失来骗取高额的保险金。 6、假险骗赔 假险骗赔指的是所处的汽车事故是投保人故意为之,以此造成汽车损坏,再向保险公司进行索赔,通常包括两种常见的情况,一种是汽车使用时间比较长且几乎可以报废,可见该车辆的价值已经明显减少,此时投保人如果利用该汽车故意发生事故,然后就可以获取高额的保险金。另一种是针对保险合同内的免责条款而行的,在免责条款中,明确规定了保险责任范围内可以获取保险金的事故,投保人故意把不应该索赔的事故未造成可以索赔的事故。 二、如何预防汽车保险欺诈骗赔 1、重视加强宣传保险相关知识与其法律知识 社会公众对于保险相关的法律法规有深刻的了解,这是预防保险欺诈骗赔的关键性因素。所以,保险公司应当重视对保险知识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从而提高社会公众的保险意识以及法律意识。 2、重视加强与社会相关部门的合作 保险行业几乎与社会各个部门都存在不同程度的关系。首先,在政法部门的合作方面应当有所加强。充分利用法律法规的强制性作用来对存有欺诈骗赔保险金的不法分子进行警告以及严惩。其次,应当加强保险公司与公安部门的合作,对于可疑的欺诈索赔案件进行侦查,准确识别保险欺诈的动机与行动,从而有效预防汽车保险欺诈骗赔的发生。第三,应当加强保险行业内部的合作。各个保险公司应当在保护各自商业机密的情况下,联合反保险欺诈骗赔。还可以通过数据库共享,通过科学信息技术来防止汽车欺诈骗赔的发生。 3、重视完善内部相关制度的建设 保险公司应当加大对反欺诈骗赔保险的投入。提高对保险欺诈骗赔案件的认识,在工作方面以及人力配置方面来加大对反保险欺诈的投入。其二,强化风险评估,重视提高承保的质量。第三,培养其具有高素质的理赔队伍,提高准确识别保险欺诈骗赔的不法行为。第四,加强事故现场的查勘率,提高处理索赔案件的速度。最后,完善保险公司内部的监控机制,增强保险公司员工的风险意识,加强其思想教育,同时还要建立其内部核审制度,对风险进行识别与评估。 作者:魏芳玺 林凤功 单位: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汽车保险论文:混合模式在汽车保险服务中的应用 1车险业务及解决方案 汽车保险服务系统是专门为汽车保险计算业务而设计的系统,该系统采用SSH框架进行整体实现,由于页面展示内容多为表格统计操作,因此在系统的前端设计中引入了JQuery11.1及Ext.JS,系统数据库采用MySQL进行设计实现。影响核心业务车辆保险计算模块的主要因素包括车辆购置价格、保险费率、基础保费、折扣系数、车辆类型折扣等因素,而这些因素的取值大部分都取决于公司所在地保险业标准、车辆类型及车辆使用年限三个因子。而这三个因子或者会因地域变化而变,或在在业务扩张过程中对车辆类型进行调整,变动性较大,因此相关模块需要采用有针对性的措施尽可能的为系统提供高可复用性、可扩展性的设计方案。具体的解决方案如下:1)由于公司业务可能会涉及多个地区,因此为了适应各地不同的费率标准,在系统设计中将各类标准费率录入系统的数据库中,而在系统的具体实现中使用变量代替这些因子的具体值,这样既可避免业务扩张所带来的大量代码修改,同时也提高了代码的可复用率。(2)客户车辆保险应缴纳费用取决于客户选择投保的险种及类型,即在计算过程中动态的增减一些类目,为了使系统具有更好的可扩展性,该部分的设计采用装饰者模式进行设计、实现。(3)车辆保险的包含自燃险、玻璃单独破碎险、全车盗抢险、车上人员险(包括司机和乘客两类)、第三者责任险、机动车损失险(以下简称车损)等,所有险种依据参数的不同又可以进行细分,运用抽象工厂模式可以降低最终的保险计算与具体险种计算的耦合度、增强保险运算的灵活性。 2设计模式的应用 2.1装饰者模式的应用 自此类,作为计算主体的TotalFee类中将返回交强险与车船税之和,而其他的险种被视为TotalFee的“装饰者”,对超类Insurance进行扩展,针对各类保险的具体计算方法calculateInsurance的重写通过抽象工厂模式来进行完成。因此,在每种险种的类中都包含了对具体的工厂类的引用。保险服务系统中的装饰者模式应用类图如图1所示。 2.2抽象工厂模式的应用 在2.1节中提到具体的每种保险的计算是通过抽象工厂模式来设计实现的,详情如图2所示。该保险服务系统中的保险分为两类:基本险和不计免赔两类,而基本险根据不同的车辆类型同一种险种的计算公式也不同,具体表现为所有私家车的基本险的金额都要在其他类车辆保险金额的基础上乘以一个车辆类型系数,如0.9(该系数可能会因地区而异),因此系统实现中将用两个具体的工厂类来针对私家车及非私家车的保险进行计算。VehicleInsurance类为所有种类保险的一个代表,具体类为图1中的装饰者类,在这个类中对具体情况的保险进行计算,而这种计算依赖于VehicleInsuranceFactory接口的具体实现,即私家车保险计算工厂类PrivateVehicleInsFactory或者非私家车保险计算工厂类OtherVehicleInsFactory,而每个工厂类都依赖着各个保险接口的具体实现类。系统中所有的保险都有各自的接口,每个接口又根据私家车与非私家车的类型分为两种具体的实现分别于两个具体的工厂类相对应。 3结束语 使用装饰者模式进行客户需缴纳费用计算的设计方式取代简单的继承处理,使得系统的运算更加灵活,在后期维护工作中可改动少量代码即可达到保险种类变更的简单处理。同时抽象工厂模式的使用使得所有种类的保险计算都可以通过接口调用来完成,对象调用时无需关注具体方法实现过程,降低了具体方法的实现对保险计算过程的影响。通过这两种模式的混合设计,基本将系统中保险计算的易变因素都进行了封装处理,并大多采用组合而非继承的方式使多数类之间的耦合度大大降低,增强了系统的可扩展性及可复用性。尽管这种混合模式的设计有利于系统的修改及维护,但由于类的增加,从而加重了系统跟踪、文档撰写的工作量,因此对于所有类的使用说明、修改等工作都应尽可能详尽的阐述。客户缴纳金额取决于投保种类、车辆特性等参数,其中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责任险(以下简称交强险)、车船税等金额是固定需要缴纳的费用,而其他的投保险种因客户而异,因此可以将交强险与车船税二者之和作为最终缴纳金额的主体,然后再运行时再根据客户的不同需求动态的添加其他险种金额。具体的作法是将共有的部分保险类别insType属性及计算客户应交费用的方法calculateInsurance。 作者:陈海燕 何明祥 单位:山东科技大学 汽车保险论文:企业培训的汽车保险与理赔课程教学 一、车险企业理赔查勘定损人员的培训内容分析 车险企业理赔查勘定损人员的培训内容一般采用模块化方式,通常包含思想培训、知识培训、技能培训三大块。 1.思想培训 车险理赔查勘定损人员与客户面对面接触,一言一语都代表公司形象。目前,车险理赔行业人员流动性高,道德风险环境复杂,企业现在十分注重员工思想的教育,以此增强员工的忠诚度,提高文化素养。实施员工的思想培训,团队建设是目前常用手段,加强员工之间人际关系的交流,增加团队意识,灌输思想的培养。 2.知识培训 对多家车险企业查勘定损人员的培训内容及对理赔一线的调查发现,目前知识模块主要为保险基础知识模块、车辆保险知识模块、法律知识模块、车辆知识模块等。因各车险企业查勘定损岗位职责不同,有些车险企业的查勘定损人员需肩负车辆查勘定损、人伤查勘、简易法律纠纷等多项任务,其技能培训方面的侧重点略有不同。 二、《汽车保险与理赔》课程教学改革研究 1.教学团队构建 汽车保险查勘定损岗是操作性非常强的岗位,由于应用性人才培养注重实践技能的特点,因此对师资队伍提出多元化的要求。教学团队可采用专业教师与车险理赔专业人士相结合的方式,综合采取多种途径:首先,从学校教师、校办产业工程师、保险公司员工三方中择优选择,构建起一支符合课程理论教学、实践教学、工程训练等多方需求的复合型师资队伍,其次,以全国闻名的汽车保险专家为团队核心,定期开展教学研讨;第三,与保险公司联合成立汽车保险研究所,校企人员定期交流;第四,建立汽车保险交流平台,团队成员、公司人员、毕业学生、在校学生能及时在线沟通。 2.教学教材编写 车险理赔人员的培训教材不注重理论知识完整性,仅侧重于知识的应用性,而目前高校学生所用教材,往往偏重理论灌输与说教,忽略理赔实务的开展,与车险理赔的实际工作相差较大。在教材编制过程中,可兼顾两者教材优点。对于基本原理部分,编写可简明扼要、通俗易懂;对实践操作部分,则应以最新、经典的实际案例为切入点,以此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尤其针对现场查勘、理赔定损环节,需增加操作流程图片及典型案例等。在编写教材时,可广泛至车险公司进行调研,甚至具备一线查勘实践锻炼经验,根据实际查勘流程及标准进行编写,具体车辆查勘定损环节可由车险公司参与编写,确保其查勘定损内容符合当前应用。 3.教学内容更新及完善 汽车保险业发展迅速,车险理赔人员所需理论知识也在不断更新。企业培训追寻车险理赔内容的时效性及应用性,尤其是汽车保险法规的更新以及国家、保监会等出台的新政策。如2015年实施新费率标准以及赔偿责任等。还有某些保险公司推出的具有推广意义的新举措,如客户“手机自助理赔”系统、闪赔服务、查勘员“E理赔”手持终端、大案远程视频定损系统、“一纸化”、“一袋式”、“一站式”理赔服务理念、免费法律援助等,扩充学生知识面。企业需求的是知识、能力、思维的复合型人才。高校对学生的理赔教学过程中,还需加强管理能力的培养。学生踏入工作岗位,具备完善的岗位技能,却往往很难快速进入更深一层的管理层面,与学生课堂中管理能力培养的欠缺不无关系。 4.实践教学改革与完善 车险企业理赔查勘定损人员培训,注重学员的动手能力,完整的员工培训科目中通常包含发动机、底盘、电器件拆装及车身钣金修复等实训。绝大多数高校的汽车类专业学生都有拆装发动机等汽车配件的实验课,甚至不少高校开设整车拆车实习实训,而在对《汽车保险与理赔》的教授中,通常不再单独进行动手拆装,往往造成学生对事故车定损理赔的理解,达不到最佳的教学效果。《汽车保险与理赔》讲师可参与学生的整车拆装实习或开展有针对性的车辆总成拆装实习,着重讲解车辆发动机、底盘、车身等部件的定损及更换标准,让学生了解该零部件在损坏程度达到何时进行更换,损失程度多少只需修理,突出车险理赔实践性。针对车辆电器零部件,可尝试讲解水灾下车辆电器件进水后的修理,而非一味的进行更换处理,使本专业学生获得基础的实践操作技能,并具备对相关的车辆损失进行分析的能力。 5.教学方法改革 汽车保险理赔人员,面对各种身份的车主及环境各异的案发现场,高校传统的教学模式下,学生通过老师的传授被动地接受知识,不利于学生灵活的思维与反应的培养,降低学生主动性。根据课程特点选用理论讲授法与训练式教学法、团队合作教学模式法、案例教学法及角色扮演教学法等相结合的多样教学方法,加强学生对知识及能力的掌握。例如近因原则等枯燥的理论知识,可以结合相关案例的教学方式帮助学生加深理解。以“冲冠一怒为红颜”等经典小故事,切入近因概念。激发学生兴趣后,结合车险相关案例加深其对该原则的理解,保证教学效果。针对汽车查勘定损实践性较强的章节,理论知识部分学习后,课堂中将班级学生自由组成团队小组进行车辆事故案例的构建,每个团队通过PPT的形式将查勘定损过程加以展示,其团队则进行评审,所有案例PPT最终由邀请的车险企业理赔人员进行专业点评,加深学生对该部分的认识及了解。课堂外,通过现有车辆进行事故场景模拟,由学生实地进行现场勘查模拟训练,训练学生学习掌握事故现场查勘的流程、具体操作规范及拍照技巧,促进学生对车险事故现场的熟悉及查勘定损技能的掌握。高校毕业生能否尽快适应岗位的需求,跟高校的培养息息相关。通过对车险企业员工培训模式及内容进行研究,结合高校传统教学,制定合理的培养计划及内容,进一步提高学生就业竞争力。 作者:韩广德 赵长利 单位:山东交通学院 汽车保险论文:汽车保险市场的特征与风险问题研究 一、汽车保险市场特征 (1)主要以个人展业为主。 我国的汽车保险公司大多数模仿国外保险业的销售方式,向社会招聘人,通过培训后上岗。 (2)搞人际关系,收取保费。 利用人的社会关系,利用私人关系以及行政权利来对主攻方向进行确定:找有钱、有权、需要自己、愿意帮自己以及寻求风险规避的人来让自己的目标得到实现。 (3)佣金提高或保险费率降低。 汽车保险公司为了上保费规模,用提高佣金来对员工和人的工作积极性进行调动。保险法明文规定不能够胡乱降低费率,而一些公司却利用低费率、高返还和高手续费来争揽业务。 (4)通过人和工作人员给保户回佣。 由于利益驱动,一些展业人员跟客户私下谈条件,交保险费多少就按比例返还多少佣金等。 (5)注重保单的数量而忽略质量。 为了让市场份额得到扩大,很多保险公司只注重保单的数量和忽略了保单的质量。 (6)搞好汽车保险宣传,保持保险公司信誉。 各家保险公司为了能够让知名度得到提高,都非常重视宣传,树立品牌,让人们的保险意识提高。 (7)允许欠保费,导致经营困难。 一些汽车保险公司为了争取一些车辆很多的大型企业的业务,允许欠保费,直接导致了公司的经营困难。 二、汽车保险市场的风险控制 (1)展业承保风险控制 汽车主要有一下几个方面的特点:第一,超速。高性能货车和高级轿车在高速行驶处理紧急意外的时候,经常要制动很长一段距离才能够完全停下,在交通事故中,有超过一半的事故是汽车超速所造成的。第二,驾驶新手。由于我国的经济发展速度快,很多家庭都已经拥有了私家车,其驾驶人员的经验、驾驶技术和紧急情况处理反应慢等因素很容易会造成交通意外。第三,超载。很多车主为了一己之利,忽略风险,加载货物或乘客,让车辆超过了负荷能力,引起事故。 (2)保险市场风险控制 汽车保险市场竞争是市场经济发展的产物,良好的市场秩序能够让保险市场可持续的发展下去,让客户的利益得到保证。如果保险市场的主题发生无秩序的竞争行为,就会对保险公司造成严重的影响,从而让赔付能力受到影响。对于汽车保险的内部风险,保险产品的设计、定价、责任准备金和公积金等计算的价值和实际不相符的话,会对保险公司的盈利造成影响。因此,必须要做好这方面的相关工作。 (3)赔付风险的控制 在现实生活当中,很多被保险人财务夸大保险标和虚构保险事故等方式来诈骗赔款,具有很强的隐蔽性。为了能够有效地对这类风险进行控制,就必须要求保险公司的理赔人员准时到第一现场查看。在现场查看时,一定要有至少两个理赔人员,对事故现场的报告进行详细的记录,对损失程度进行核定等。保险公司的上级公司一定要限定下级公司的赔付权限,对核赔机制进行进一步完善。同时,要对员工队伍的建设进行加强,预防人情赔款,骗赔案。 (4)财务风险控制 要对保费的收取和管理程序进行严格的管理,及时收取保费。如果收取保费不及时的话,就会让保险公司的税费、展业费、资产净损失费等费用损失。在管理保费方面,要对企业的会计制度和财务制度进行严格的执行,对财务收支进行核算,严谨各种不正当行为,定期对各种单证和财务进行检查。 (5)客户风险控制 保险公司的上帝就是客户,但是客户也有质量的好坏之分,优质的客户可以给保险企业带来利润,差的客户就会给保险公司带来损失。优质客户的信誉好,能够及时的做好汽车的使用和保养工作,比较诚信。差的客户只顾眼前利益,不按时保养车辆,逃避各种交通规费,容易发生事故。在面对较差客户的时候,保险公司应该事先对他们的资料进行认真的调查,然后限额投保,让客户承担一部分风险,对风险进行最大限度的控制。 三、结语 综上所述,汽车保险市场的特征主要有以个人展业为主、搞人际关系、保险费率低、只重视保单数量以及宣传好等等,而有效地控制汽车保险市场风险的措施有展业承保风险控制、保险市场风险控制、赔付风险控制、财务风险控制以及客户风险控制等等。可以看出,只是在某方面进行改进是不足以很好地控制汽车保险中的风险的,必须要结合各种实际情况,从多个方面共同努力,才能够有效的对各种风险进行控制,让汽车保险公司的盈利提高。 作者:王 鹃 陈靖方 单位:重庆航天职业技术学院 汽车保险论文:汽车保险欺诈预防研究 1汽车保险欺诈的成因 汽车保险欺诈的存在,既有保险人的原因,也有被保险人方面的原因。 1.1保险人 (1)保险行业竞争激烈,为了维系客户,汽车保险公司对保险欺诈行为重视不够,发现的保险欺诈也不作相应处理,怕对自身业务发展产生负面影响,汽车保险公司的这种宽恕和不作为,刺激了汽车保险欺诈的频繁发生。 (2)保险公司从业人员整体素质不高,同被保险人内外勾结,共同骗取保险金。保险公司从业人员利用保险公司内部管理的漏洞,诱使被保险人和汽车修理厂进行保险欺诈,获得自身个人的利益。 1.2被保险人 被保险人缺乏保险意识,法律意识淡薄,对保险知识的了解不够。被保险人缺乏保险的诚信意识,试图通过汽车保险转移各种风险,存在侥幸心理,试图以小额保险费谋取大额的赔款,很多被保险人也是被汽车修理厂诱惑而发生保险欺诈,不了解保险欺诈的后果,另外,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制度存在漏洞也是造成被保险人铤而走险,参与保险欺诈的重要原因。 2汽车保险欺诈的预防 通过对汽车保险欺诈成因分析,根据各类案件不同的表现形式和特点,可制定遏制汽车保险欺诈现象的措施。 2.1规范汽车保险行业有序竞争,共同打击汽车保险欺诈 中国保险监督委员会应制定相关的行业规范,汽车保险资源有效共享,加强行业合作,各保险公司进行反欺诈合作,实施车型费率浮动制度,对发生汽车保险欺诈行为的被保险人进行惩罚,提高保险费率,共同抵制打击汽车保险欺诈。 2.2加强汽车保险知识和汽车保险法律知识的宣传和普及 将被动的"事后处理"变成主动的"事前预防",保险公司应利用各种形式加大汽车保险知识和汽车保险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化解汽车保险信息的不对称,增强被保险人的保险意识,自觉地遵守保险条款,抵制保险欺诈。 2.3健全汽车保险公司内部制度,加强汽车承保和理赔流程监管 健全汽车保险公司内部制度,提高管理水平,查找汽车保险制度的漏洞,加强汽车承保和理赔流程的监管。制定承保、查勘定损、理算等实施细则和差错追究制度,从而预防汽车保险欺诈。 2.4成立反保险欺诈组织 汽车保险具有一定的隐蔽性,汽车保险欺诈取证比较困难,是造成欺诈案件难以定罪的原因。借鉴国外经验,成立汽车保险反欺诈组织,建立汽车保险案件索赔信息中心,通过研究汽车保险欺诈案件,寻找规律,加强各汽车保险公司间的信息交流,加强与交通事故等司法相关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预防保险欺诈的发生。 2.5加强汽车保险公司从业人员队伍建设 提高汽车保险公司保险人、查勘定损员、理赔员等相关从业人员的责任心和思想素质,通过培训,提高识别汽车保险欺诈的能力,认识保险欺诈的危害,自觉抵制保险欺诈行为。汽车保险公司制定相关奖惩制度,对从业人员在汽车反欺诈工作中表现突出的给予奖励,对参与欺诈的从业人员给予相关的处理。 2.6发挥公众监督作用 广泛发挥社会力量,注重收集相关信息,建立汽车保险欺诈的举报制度,对揭发、检举汽车保险欺诈的行为的,按挽回保险损失的一定比例给予奖励。 3结论 汽车保险欺诈预防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完善法律法规和加强汽车保险行业合作,也需要汽车保险公司加强管理,重视员工素质提高和反欺诈工作,同时还要加强汽车保险法规和知识的宣传,营造良好的汽车保险环境,才能保持汽车保险健康持续发展,从根本上杜绝保险欺诈的发生。 作者:高加泉 胡婷芳 单位:江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 汽车保险论文:理赔服务模式下汽车保险论文 1.关于汽车保险理赔服务模式的概述 1.1汽车保险与理赔的含义 汽车保险作为财产保险的一部分,又被称为机动车辆保险,是以汽车本身包括其相关利益作为保险标的的一种不定值财产保险类型,通常情况下汽车保险由基本险和附加险这两个部分组成。而理赔指的是被保险人在发生了与保险公司约定的保险合同中的保险事故时,保险人需要履行赔偿保险金的责任义务,这个履行的过程被简称为理赔。需要注意的是理赔和索赔的意义是不同的,在因保险合同发生争议后,违反合同的一方给另一方直接或间接带来的损失,受损方有权利要求违约方在约定的期限内做出赔偿,即为索赔。 1.2汽车保险理赔服务模式的内容 汽车保险基础服务的基本内容包括售前、售中、售后和附加值服务四个方面,而售后服务正是汽车保险理赔服务中的关键环节,是汽车保险公司在顾客购买汽车并签定保险单之后,保险公司所提供的服务。售后服务大致的内容包括防灾防损服务、汽车保险理赔服务、处理顾客投诉服务,当然售后服务中以汽车保险的理赔服务作为重点。在保险合同中的保险事故发生之后,保险人则需要以保险合同中的规定执行理赔服务,包括查勘人员及时到达现场、现场定损服务、收集保险事故的材料以及进行理赔支付服务等,在这样复杂的理赔流程中,需要保险公司必须要迅速、合理地处理好理赔事务。 2.目前汽车保险理赔服务模式存在的问题 2.1汽车保险赔付率高 就目前汽车保险行业统计的数据来看,我国车险服务行业的赔付率一直居高不下,甚至一直都保持在50%以上。给汽车保险行业带来了巨大的压力。由于机动车辆自身的时速快、质量大,并且我国汽车的数量只增不减,导致了交通事故的发生率也不断上升,进而导致了汽车保险的赔付支出大大增加。另外由于保险公司自身的管理能力不够,只注重争夺汽车行业的市场,而不去关注保险合同中保险金额的合理设置,在发生了保险事故之后也只能自认倒霉。除此之外,我国汽车保险行业的发展也没有完全成熟,在汽车理赔服务中相关的赔付折扣设置并不合理。 2.2汽车保险欺诈骗赔 在我国汽车保险行业发展到至今,车险的欺诈骗赔一直是汽车保险公司非常头疼的问题,在车险理赔中大概有20%属于欺诈骗赔行为,不仅严重影响到汽车保险行业的形象,也伤害到了消费者的利益。汽车保险诈骗一般有三种形式,分别是在投保时诈骗、出险报案时诈骗、索赔时诈骗。这三种形式的欺诈骗赔行为都会给汽车保险公司带来巨大的损失,这个损失不仅是经济利益上的,也包括保险公司的形象问题,严重威胁到了汽车保险行业的健康发展。这种欺诈骗赔案件的出现不是没有原因的,由于汽车保险本身存在缺陷,例如汽车保险中被保险范围广,保险标的的流动性强,户籍管理不完善的等问题的存在都使得汽车保险在财产保险中容易成为受到欺诈骗赔的对象。另外在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通常是在接收到被保险人通知后才开始介入事故中,而这其中多出时间为不法分子策划欺诈骗赔案件提供了机会。除此之外,汽车修理厂在受到利益驱使后,容易与被保险人串通勾结,虚报汽车维修的价格进行欺诈骗赔。 2.3汽车保险理赔纠纷 在实际的汽车保险理赔服务的处理中,被保险人经常会由于车险赔付金额、相关人员勘查定损以及车险理赔时效等问题与保险人产生纠纷。有的被保险人在进行车辆投保时没有意识到车险的重要性,只是随意的投了几个险种,但是在车辆出险后又要求保险人赔付超过约定的保险金额。当然在汽车保险的理赔服务中也存在“高保低赔”的情况,被保险人通常按照新车的价格进行投保,而在车辆全损时却要按照当时的实际价值来赔付,双方由此纠纷不断。在保险公司相关人员进行车辆查勘定损时会存在定损差价问题和定损时效问题,通常保险公司会依据市场平均的保修价格进行赔偿,但是在出险之后很多车主爱车心切会在汽车4S进行维修,维修费与保险公司规定的市场价格之间的差价经常会导致矛盾纠纷。另外如果保险公司定损的时间过长,影响到了车主的车辆使用,也会造成被保险人和保险人之间的纠纷。 3.关于汽车保险理赔服务模式存在问题的解决措施 3.1针对汽车保险赔付率高的解决措施 针对这个问题,政府部门应该加强交通道路环境的管理,从根源上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率。一方面需要新交规的不断完善来规范驾驶行为、预防交通事故,另一方面驾驶人员也应当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增强自身的安全意识,并且在日常的生活中注重汽车的维修和保养,保证车况处于良好的状态能大大减少交通事故隐患的发生。保险公司需要严格按照相关保险规定的保险金额进行理赔,不能纵容客户非法理赔的要求,这样的做法只会导致保险公司失去信誉,让其他客户效仿,最终形成恶性循环。对于汽车投保人来说,应当树立正确的投保理念,购买车险的主要目的是将巨额损失平均分摊到可能会面临相同风险的投保人,但是在出现小金额的损失时,汽车被保险人完全没有必要浪费时间和精力去寻求保险金额的赔付。 3.2针对汽车保险欺诈骗赔的解决措施 由于我国汽车保险行业起步较晚,大多数人对保险没有形成一个全面的认识,对欺诈骗赔的问题不够警惕给不法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因此保险公司应当与政府相关部门结合起来,加强保险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增强人民的保险意识,提高人民对于欺诈骗赔问题危害性的认识。另外汽车保险公司也可以设置奖惩机构,对于欺诈骗赔的不发分子进行严惩,而对于举报欺诈骗赔行为的人进行奖励。保险公司也应当加强汽车修理厂的审查和监督,在对汽车修理厂各方面进行考察后再选择合格的汽车修理厂进行合作,对于发现参与欺诈骗赔行为的汽车修理厂不仅要立即终止合作,而且还应当追究其法律责任。 3.3针对汽车保险理赔纠纷的解决措施 保险公司应当加强保险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服务水平,并且加强他们的专业技能培训,灵活运用各项保险条款。保险公司积极提供优质的保险服务,有利于把握住保险市场份额和赢得更多的客户。另外汽车保险人在签订保险合同前,应当认真阅读保险条款中的内容,并且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选择险种,切忌不明就里的签订合同,导致日后的理赔纠纷不断。被保险人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应当积极搜集证据,等到保险公司人员现场勘查定损完毕以后再进行汽车的修理,私了不仅不能解决问题,而且保险公司也会因此而拒绝理赔服务。 4.总结 随着我国汽车市场的高速发展,汽车保险理赔服务中存在的问题亟须得到解决,相信通过各方面不断的研究和努力,一定能够建立起一个健康和谐的汽车保险市场,保障社会和人民的利益。 作者:姜瑾 单位:人保财险宁夏分公司理赔事业部 汽车保险论文:保险行业教学汽车保险论文 一、目前我国汽车保险与理赔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1.对保险行业的偏见导致学生学习动力不够 学生对保险行业在认识上的错误,是学习动力不足的一个重要的原因。我国保险行业起步晚、发展慢,人们对保险的认识少,加上部分保险从业者素质较低,导致人们对保险行业存在很多偏见。这种负面的影响导致部分学生对保险行业的不信任,对课程学习不重视。 2.教师缺乏实践经验导致教学效果不佳 笔者参加了广西柳州2014年汽车年会,与会的一位专家指出,目前中国汽车专业的教育就是一群不会修车的教师在教学生如何修车,这句话引起了很大的共鸣,并引发了我们对整个高职教育的思考。而汽车保险与理赔课程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课程,很多教师不具备保险从业人员应有的素质,同时对保险所涉及的最新动态也掌握得不够,因此,在教学过程中,大部分教师以讲授理论知识为主,考虑到保险理赔的实践性要求,也有部分教师采取案例教学法,但是由于教师本身缺乏实践经验,所以在讲授过程中难以做到生动形象,很难引起学生的共鸣。 二、汽车保险与理赔课程研究 1.教学内容的研究 选取的教学内容应适应不断发展变化的社会需求和人才培养需要,体现现代教育思想,符合科学性、先进性的教学规律,能够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课程的教学内容应根据汽车保险行业的实际经营情况,在保证传统教材原有体系结构的基础上,重点讲授学生承保、核保过程中的方法和技巧。在讲授的过程中,应以实际案例为导入的方式对教学内容进行介绍,重点阐述汽车保险与理赔的处理流程、事故车辆的现场查勘及事故车辆的赔偿计算方法。 2.教学方法的研究 我院2014年的教学大纲采用的就是以“知识—能力—素质”为主线的结构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经过多年的实践教学经验,笔者发现结合实际的汽车保险与理赔案例,引导学生置身于事故现场分析和解决问题,这样学生在学习新知识的过程中就能做到有的放矢,同时对本案例所涉及的知识点能够深入并充分地理解并思考。这种教学方法的采用不仅可以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还有利于培养学生的非智力因素,从而促使他们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我们通常所指的案例教学法是为了培养和提高学生知识能力的一种教学方法,对已经发生、即将发生或将来可能发生的问题作为个案形式让学生去分析和研究,并提出各种解决问题的方案,从而提高学生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一种教学方法。如我院2012级的一个学生在路灯显示绿灯的情况下过十字路口时被一辆左转弯的汽车撞倒,经抢救无效后死亡,这个事情作为学生安全教育的一个警示性案例,针对这个案例,教师提出几个问题: (1)在本案例中谁是责任方? (2)死亡学生假设在没有保险的情况下,会获得哪些赔偿?让学生展开讨论,同时记录在讨论的过程中大家不同的观点,然后教师有针对性地对这些问题进行解答,并对汽车保险的险种:交强险和三者险进行系统的讲解。这样就将汽车保险险种这样一个较为抽象、繁杂的知识点用生动、贴近实际的案例讲授了,从而有效提高了学生的学习效果。 作者:田晓鸿 单位:西安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保险理赔汽车保险论文 一、对汽车保险概念的界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所述,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引起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机动车保险是保险中最为重要的保险种类,机动车保险是综合性保险,属于财产保险的范畴,是运输工具保险的一种,它承保业务、商用和民用的各种机动车因遭受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车辆本身以及相关利益损失和采取措施所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人身伤害、财产损失依法应负有的民事赔偿责任。 二、汽车保险的分类 在机动车保险中,保险公司按照承保条件,将车险分为主险和附加险。机动车主险中的机动车损失险,是承保机动车辆在使用过程中所产生的风险,也就是承保对于机动车辆本身的损失;第三者责任保险,是承保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对于因车辆使用给他人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依法应由消费者(被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时,由保险人负责赔偿。机动车的附加险都是针对主险中保险条款的责任免除而附加的产品,消费者投保这些附加险种,可以使自己的汽车保险险种既全面又完善,在发生事故以后,可以让消费者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 三、汽车保险的理赔 理赔是指被保险人发生保险合同中约定的保险事故,向保险公司提出赔偿要求时,保险人履行赔偿保险金的义务和责任,这种义务和责任的履行过程,通常称之为保险理赔处理,简称为理赔。在商业交易过程中,买卖双方往往会由于彼此间的权利和义务问题而引起争议。汽车保险也是如此,当事故所引起的争议发生后,因一方违反合同规定,直接或间接给另一方造成损失,受损方向违约方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提出赔偿要求,以弥补其所受损失,这就是通常所说的索赔。违约的一方,如果受理遭受损害方所提出的赔偿要求,进行金额或实物赔付,以及承担有关修理、加工等费用,或同意换货等就是理赔。当然,公司如有足够的理由解释清楚,不接受赔偿要求的就可以拒赔。但是,从法律角度来说,违约的一方应该承担赔偿的责任,对方有权提出赔偿的要求直到解除合同,只有当履约中发生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一方根本无法履约或者无法如期履约时,才可根据合同规定或法律规定免除责任。 四、汽车理赔工作的基本原则 1、要有为保户服务的思想,坚持实事求是原则 当发生汽车保险事故后,保险人要急被保险人所急,及时安排事故车辆修复,使其尽快投入生产运营。及时处理赔案,支付赔款。在现场查勘,事故车辆定损、修理、赔案处理方面,都要具体问题作具体分析,既严格按条款办事,又结合实际灵活处理,使各方都比较满意。 2、讲究重合同、守信用,坚持依法办事原则 保险人是否履行合同,就看其是否严格履行经济补偿义务。这就要求保险人在处理赔案时,必须加强法制观念,严格按条款办事,该赔偿的一定要赔,要按照赔偿标准和规定赔足;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的损失,保险人应拒赔,拒赔部分要讲事实,重证据,要向被保险人讲明道理。 3、坚持主动、迅速、准确、合理“八字理赔”原则 “八字理赔”原则是保险理赔工作优质服务的基本要求,也是理赔工作辩证的统一体,不可偏废。如果片面追求速度,不深入调查了解,盲目结论,或计算不准确,草率处理,可能会发生错案,甚至引起法律纠纷。当然,如果只追求准确、合理,不讲效率,赔案久拖不决,就可造成极坏的社会影响,损害保险公司的形象。 作者:李莉 单位:中国人保阿坝分公司 汽车保险论文:高职院校汽车保险论文 1职业道德教育的现状与问题 目前,在高职院校主要是通过思想政治课和就业指导课来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内容相对广泛而且理论性比较强,对于喜欢动手实践、参与性强的高职院校学生来说,吸引力不高。另外,思想政治课多由政治专业而非专业教师授课,缺乏职业道德教育的专业性和职业性,导致教师难教学生难学,授课效果大打折扣。 2加强高职院校职业道德教育的对策与方法 在《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中,国家已经从顶层设计上要求高职院校加强职业道德教育。而未来从事汽车保险行业的高职学生,若没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在未来的工作中很容易产生销售误导或者理赔诈骗等行为,影响其职业生涯的发展。所以加强高职院校职业道德教育,不但是国家教育政策的外在要求,也是学生职业长远发展的内在要求。 2.1转变观念,从主体意识上加强高校职业道德教育 首先,转变教师的职业道德观念。高职院校确实应该培养学生的技术技能,一技之长是可以使学生获取工作机会,但是想要长远发展还是需要综合能力,特别是良好的职业道德。职业道德教育可以在职业实践中实施,但在学校时提前介入还是有很好的效果。目前,很多企业的招聘要求应届毕业生,看中的就是刚踏出社会学生还是“一张白纸”,容易接受职业道德教育,具有很强的可塑性。而在高职院校对刚刚接触行业或者专业的学生进行职业道德教育,用先入为主的方式对其进行职业警示,其效果还是不错的。因而,高职院校教师要认识到在高职院校进行职业道德教育是必要的,也是可行的。其次,让高职院校学生改变其求学观念。到高职院校学习一技之长的想法没错,但这不是学习的全部,还要认识到要提升综合素质,将职业道德、人文素养贯穿学习全过程。因为“小赢靠专、大赢靠德”,必须德才兼备才能使基业长青。比如在汽车保险行业,若是没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三头两天销售误导、与客户串通骗保,即使其专业技能高超,也总会有被行业淘汰的一天。 2.2改革手段,从教学方法方式上创新高校职业道德教育 2.2.1改革传统教学方法,使高职院校职业道德教育更加具有职业性改变高职院校将职业道德教育放在“两课”进行的做法,将职业道德教育穿插于专业课的学习过程,这样更具有职业性。如在汽车保险专业讲授《汽车保险与理赔》课程时,可以渗透《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法律法规,使学生明白合同的重要性,出现争议怎么处理等等,在教学中对学生渗透依法办事的意识,同时也巩固了学生的法律知识,明白哪些是违法的,会受到怎样的处罚。在进行查勘定损实训时,强调团队合作和礼貌用语,从细节处养成良好的职业素养。可以尝试专业教师担任兼职班主任,让其与辅导员一起参与学生的日常管理,从生活、学习的点滴灌输培养良好职业道德的观念。 2.2.2创新教育方式,使高职院校的职业道德教育更加接近行业要求高职院校可以推行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教育方式。校企合作可以将企业的职业道德要求直接引入高职院校,做到学校和企业的无缝对接;工学结合可以让学生对专业、职业的道德要求有更为直接感受,可以感受到职业道德的职业性和实践性。在高职院校推进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也不是一种职业道德教育的新方法。如高职院校汽车保险专业学生要考取保险营销员资格证或者是公估人资格证,其必须要在考试之前学习一定时间的职业道德知识。 3结语 良好的职业道德是职业长远发展的基础,职业道德教育不是一朝半夕的事情,不但参加工作后要做,在接触职业学习的高职院校也要做。只要转变观念,改革创新教学手段,在高职院校进行职业道德教育是可行的。对于职业道德风险高发的汽车保险行业,在高职院校进行职业道德教育是必要而且有效的。 作者:林明松 林燚宁 梁志宇 单位: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汽车保险论文:职业道德教育下高职院校汽车保险论文 1职业道德教育的现状与问题 目前,在高职院校主要是通过思想政治课和就业指导课来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内容相对广泛而且理论性比较强,对于喜欢动手实践、参与性强的高职院校学生来说,吸引力不高。另外,思想政治课多由政治专业而非专业教师授课,缺乏职业道德教育的专业性和职业性,导致教师难教学生难学,授课效果大打折扣。 2加强高职院校职业道德教育的对策与方法 在《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中,国家已经从顶层设计上要求高职院校加强职业道德教育。而未来从事汽车保险行业的高职学生,若没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在未来的工作中很容易产生销售误导或者理赔诈骗等行为,影响其职业生涯的发展。所以加强高职院校职业道德教育,不但是国家教育政策的外在要求,也是学生职业长远发展的内在要求。 2.1转变观念,从主体意识上加强高校职业道德教育 首先,转变教师的职业道德观念。高职院校确实应该培养学生的技术技能,一技之长是可以使学生获取工作机会,但是想要长远发展还是需要综合能力,特别是良好的职业道德。职业道德教育可以在职业实践中实施,但在学校时提前介入还是有很好的效果。目前,很多企业的招聘要求应届毕业生,看中的就是刚踏出社会学生还是“一张白纸”,容易接受职业道德教育,具有很强的可塑性。而在高职院校对刚刚接触行业或者专业的学生进行职业道德教育,用先入为主的方式对其进行职业警示,其效果还是不错的。因而,高职院校教师要认识到在高职院校进行职业道德教育是必要的,也是可行的。其次,让高职院校学生改变其求学观念。到高职院校学习一技之长的想法没错,但这不是学习的全部,还要认识到要提升综合素质,将职业道德、人文素养贯穿学习全过程。因为“小赢靠专、大赢靠德”,必须德才兼备才能使基业长青。比如在汽车保险行业,若是没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三头两天销售误导、与客户串通骗保,即使其专业技能高超,也总会有被行业淘汰的一天。 2.2改革手段,从教学方法方式上创新高校职业道德教育 2.2.1改革传统教学方法,使高职院校职业道德教育更加具有职业性改变高职院校将职业道德教育放在“两课”进行的做法,将职业道德教育穿插于专业课的学习过程,这样更具有职业性。如在汽车保险专业讲授《汽车保险与理赔》课程时,可以渗透《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法律法规,使学生明白合同的重要性,出现争议怎么处理等等,在教学中对学生渗透依法办事的意识,同时也巩固了学生的法律知识,明白哪些是违法的,会受到怎样的处罚。在进行查勘定损实训时,强调团队合作和礼貌用语,从细节处养成良好的职业素养。可以尝试专业教师担任兼职班主任,让其与辅导员一起参与学生的日常管理,从生活、学习的点滴灌输培养良好职业道德的观念。 2.2.2创新教育方式,使高职院校的职业道德教育更加接近行业要求高职院校可以推行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教育方式。校企合作可以将企业的职业道德要求直接引入高职院校,做到学校和企业的无缝对接;工学结合可以让学生对专业、职业的道德要求有更为直接感受,可以感受到职业道德的职业性和实践性。在高职院校推进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也不是一种职业道德教育的新方法。如高职院校汽车保险专业学生要考取保险营销员资格证或者是公估人资格证,其必须要在考试之前学习一定时间的职业道德知识。 3结语 良好的职业道德是职业长远发展的基础,职业道德教育不是一朝半夕的事情,不但参加工作后要做,在接触职业学习的高职院校也要做。只要转变观念,改革创新教学手段,在高职院校进行职业道德教育是可行的。对于职业道德风险高发的汽车保险行业,在高职院校进行职业道德教育是必要而且有效的。 作者:林明松 林燚宁 梁志宇 单位: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汽车保险论文:案例教学汽车保险论文 1“汽车保险与理赔实务”课程案例教学法运用效果实测 “汽车保险与理赔实务”课程的教学实践表明,案例教学是一项必然选择,教学效果良好。 1.1案例教学法有助于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有效地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 教育在本质上是对人本身的一种完善,是人从不完善走向文明、完善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教师要将“要我学”变成“我要学”,激发学生获取知识、掌握技能、提高思想的积极性与主动性。比如保险合同的理论知识章节,内容繁杂又枯燥,如果采取大学常用的教师讲解授课法,很难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学习的主动性,课堂气氛沉闷。笔者尝试在教学组织中,以日常作业考核评分的条件,要求学生课前自己先找好一份保险合同,哪个险种都可以,这样在课堂组织中用案例引路,以学生自己提供的涉及其自身利益的案例(如人身意外伤害险合同、健康保险合同、汽车商业性合同等),用事实传道、授业、解惑,从而使学生于实例中切实感受到保险学教学不仅是专业课程学习的需要,也是他们日常生活的需要。这样不仅本章节乃至这门课程的重要性与必要性便不言自明,而且学生在课堂的教学收益明显提高。所以案例教学经常能起到化腐朽为神奇的效果。 1.2案例教学法有助于培养学生的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及创新能力 随着社会经济的繁荣发展,各行各业对人才的衡量标准逐步实用化,用人单位选择人才时更看重应聘者的实践经验及解决问题的能力。因此在日常教学中,注重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尤其重要。就“汽车保险与理赔实务”这门课程的教学而言,学生在校学习的相应实践性锻炼主要是案例分析。案例教学是学生了解汽车保险市场现实问题的重要媒介。如果在授课过程中不进行教学改革,常用“填鸭式”的理论讲解,使学生的大脑始终处于单调而紧张的状态,就谈不上学生分析思维能力的锻炼与提高。而案例教学过程中经常要分组讨论,学生能够畅所欲言、各抒己见、交流辩论,在交流与合作的过程中可以培养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的研究能力,同时也增强了学生说服别人、聆听他人、综合他人智慧的创新能力。通过实施案例教学法,学生会在教师的指引下充分调动大脑去思考,这就给学生提供了表达自己意见和进行思维创造的机会。另外,保险案例涉及的知识面广泛,综合应用性强,学生发挥自我创造的空间性大,不会拘泥于某一思维倾向,可以拓宽学生学习的思路,积极地、想方设法地研究问题、解决问题。这种教师启发引导,学生议论思考的自主学习办法,正是学校培养学生创新能力所期望的。 1.3案例教学法可以及时反馈信息,促进教与学的双向交流与提高 “汽车保险与理赔实务”这门课程的专业术语和基本原理比较繁杂,采取常规的大学教授式教学手段,不少学生在一学期内都不能完全理解和掌握保险学的一些基本概念;而案例能引导学生真正把理论与实务紧密结合起来,使学生更好地掌握保险专业知识并能学以致用。比如,在讲保险利益原则时,投保人在具有什么样的身份条件下,签订的保险合同才是有效的、受法律保护的,这要涉及民事法、婚姻法、保险法和逻辑学等多个领域,学生往往很难把握其精髓而出现判断错误。笔者在教学中,大量地引用人身保险和汽车保险的现实案例(名人的、普通百姓的、大学生恋人的案例等),经过学生之间、学生与教师之间多向的探讨交流,学生可以充分地表达自己的见解,熟能生巧,能比较熟练地分析保险纠纷的来龙去脉,找出引发案件的法律性依据,并在教师的及时指导下深化和巩固所学的保险知识。案例教学通过学生和教师的互动式活动,对教师的综合素质要求很高,教师不仅要有丰富的专业理论知识,还要了解其他相关学科的知识;不仅要熟悉保险的实际业务操作,还要熟悉相应的政策法规;既要具备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实战能力,又要密切关注保险市场的风云变幻,以便给学生提供最及时、生动的实践案例。特别是通过对案例的分析总结,可促使教师把案例中所反映的问题或得到的启示升华到理论高度来认识,这样既可促使教师提高专业素质,也可促使教师及时发现教学中的不足之处,积累教学经验,提高教学水平。 2案例教学法的实践感悟 案例教学法由于其自身的优越性,在当今的教学实践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是在“汽车保险与理赔实务”这门课程中,要达到预期的效果,在实际的教学过程中,应注意如下事项。 2.1课前准备:根据教学内容,精心排选或设计合适的案例 常言道:“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给人一瓢水,自己需备有一桶水”。教学备课是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备课的高度与深度决定着授课质量的高低。案例教学的核心是案例,案例的选编就是案例教学的基础和关键点。教师需结合每章节的教学内容,精心排选或自行设计合适的教学案例。教学案例的选择应遵循理论性、典型性、及时性与多样性等原则。理论性是指应选择那些蕴含保险理论的案例进行研讨,通过提问、讨论、归纳等达到预定教学目标;典型性是指案例选择需满足教学目标的要求,这样才能展现给学生一种历史的、国际的和现实的视野,灵活掌握和运用学到的知识;及时性是指选择案例要与时俱进,能够紧密结合当前国内外汽车保险改革的发展态势,吸收保险研究领域的新成果,反映汽车保险市场的新动向,让学生能紧跟汽车保险业发展的脚步,站在时代的前沿;多样性要求案例尽量涉及保险领域的各个方面,促使学生在校期间就能熟悉保险公司经营管理实务,达到拓宽学生的视野的教学目的。 2.2课堂组织:根据教学情境,精准地把握教师的启发引导 不同的案例实施的教学情境方式亦会不全相同。比如在使用讲解分析法时,教师处于主导地位;而在课堂讨论法中,要把表演的舞台尽可能地给予学生。例如,在讲授“汽车保险原则”一章时,由于该章内容是保险基础理论的核心部分,涉及大量重要的专业术语,在开始学习每个保险原则时,采用案例的讲解分析方法,教师要处于主导地位。可以采取案例引导设置悬念,调动起学生探究问题的欲望,教师趁热打铁讲授保险原则的知识要点,一气呵成使得引导案例的疑难问题顺利求解。也可以先把原则的含义、内容等需注意的关键点讲解清楚,然后引入相关案例,比如保险利益原则可举恋人关系的意外险、爷孙关系的健康险、邻里关系的死亡险、汽车合法转让和非法转让后的合同是否有效等案例,在教师的主导下,层层递进,一一分解,营造一种现学现卖、学以致用、立见成效的课堂环境与良好效果。又如,在讲授“汽车保险承保的险种方案设计”章节时,由于学生已经学习了保险的基本原理、保险原则、保险合同和汽车的险种条款等,加之该章节的实务性很强,所以采用课堂讨论的方式授课,教师摆正自己的位置——只进行引导:引导学生设身处地地考虑,如果自己是一个风险防范意识很强的人,在对自己的爱车投保时,要考虑哪些方面的内容,让学生提出见解后,再逐级递进引入其他不同经济实力或不同社会地位、身份的投保人的话题。这个考虑过程看似简单,其实里面包含了很多内容。第一,保险双方当事人所处的利益位置不同,对险种方案筛选时所关心的问题是不一样的。第二,一套保险险种方案的设计,包括有风险管理的程序与技术、汽车所面临风险因素的再认识、汽车保险合同的主体/客体、保险条款等方面的理论知识与原则,而这些内容又包含了许许多多小的方面。这样学生探究问题、解决问题的学习兴趣就一下子被激发起来了,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也会随之高涨,自然而然地营造出教师牵制引导,学生发挥学习主体作用的课堂氛围。一节课要善始善终,尤其是案例教学法,教师要善于总结,准确点评案例。一般情况下,第一,教师对学生提出的疑难问题,需帮助学生理清思路并作出合理解释;第二,肯定那些好的思路和独到的见解,对积极参与讨论的学生给予适当表扬,形成激励效应;第三,指出学生在此案例讨论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不足;第四,在学生归纳总结的基础上,教师从理论的高度,重新回顾审视案例,即对本节的基本知识和观点进行进一步的深化、拓展,乃至提出尚需进一步思考的问题,起到画龙点睛的作用。 2.3案例教学法不能取代其他教学方式,应注重多种教学方式的互相配合 案例教学方式能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活跃课堂气氛,增强学生对基本原理的理解。但是,案例教学并不能取代其他的教学方式而成为唯一的教学方法。比如,学生阅读分析案例是课堂案例教学的首要环节。随着现代化教学手段的运用,教师可以把收集整理的教学案例制作成多媒体课件,通过播放视频、录音、图片、网页超链接等方式讲解案例,图文并茂,情景交融,更能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另外在授课时将教学内容以幻灯片形式展示出来,展现给学生的信息量和视觉冲击比教师声情并茂的口述更加完美和迅捷,提高了课堂效率。又如,在讲“汽车保险合同”一章时,给学生传阅保险公司印制的投保单、保险单、批单等文件,学生很快就会明白这些保险合同文件的格式、作用和法律效力等相关知识。这种传统的直观教具法较之案例教学法更具直观、明了、现学现用的特点,有利于起到事半功倍的教学效果。再如,笔者曾经推荐学生到保险公司进行课余兼职,学生在经过了保险公司培训和分享保险员工的工作心得后,对汽车保险行业与相应岗位有了切合实际的真正认识。校企合作也给学生开辟了一个将课本知识与社会企业相联结的新天地,对于培养学生学以致用、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能力很有帮助;也为学生顶岗实习和精确职业定位起到了一定的推进作用。 3结语 总而言之,案例教学是“汽车保险与理赔实务”课程讲授的重要手段之一。在运用案例教学的组织过程中,笔者的感悟是,教师要正确处理理论教学与案例教学之间的关系。既要善于引导学生,消除学生怕羞、怕说错的心理,调动学生积极主动地参与进来,避免出现“冷场”的现象,又要注意倾听学生的发言,注意话题范围不要过于宽泛,使课堂讨论始终围绕本节的知识点进行,师生共同打造既严肃又活泼的学习氛围,从而达到加深学生对专业基础理论的掌握及理论与实践的结合运用,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及创新能力的教育教学目的。 作者:杨娥 单位:西安汽车科技职业学院 汽车保险论文:卓越工程师人才培养汽车保险论文 一、引言 教育部启动并实施的“卓越工程师计划”,目的是为了适应新时期人才市场对高素质人才的需求,旨在为未来社会各行业培养各种类型的、优秀的工程师后备军。 二、研究现状与目标 黑龙江工程学院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设有车辆工程、汽车服务工程、交通运输、交通工程、物流工程等专业,每年培养并向社会输入大量的高级汽车应用型技术人才。汽车保险与理赔作为汽车专业类车辆评估与事故处理技术专业方向的核心课程,面向的对象包括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的车辆工程、汽车服务工程、交通运输等专业,每年有大量的毕业生就业岗位都与汽车保险与理赔行业相关。因此,建设具有地方院校特色的汽车保险与理赔课程群很有必要。在高校培养目标层面中,课程群建设是课程体系建设的具体化,是建设特色专业的基础,可体现学校人才培养特点、为学校提供优秀的课程资源。它能够有效克服课程建设中的诸多弊端,如: 过于强调某一门课程内容的完整性与系统性,缺少对与其相关课程的横纵向关系研究,课程设计与课程实施脱节等,它是提高课程实施效果的重要措施。课程群建设本身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专业教师的积极参与,在实践过程中不断进行经验积累总结。2005年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首次开始进行汽车服务工程专业的本科生培养,其间做了很多尝试性的探索。汽车服务涉及的范围非常广泛,包括机械、电子、保险、营销、维修、管理等多方面。在专业培养工作中,由于时间、精力、资源的限制,想做到面面俱到是不切实际的。本科生毕业后根据专业方向设置,主要集中在汽车保险与理赔、汽车营销、汽车维修等领域。因此,在构建专业核心课程群中,合理科学地选择专业方向核心课程是尤为重要的。 三、研究思路根据专业特点 从实际出发,以汽车保险与理赔方向来构建专业核心课程群。结合专业资源设备条件,学院构建了以汽车保险与理赔、汽车构造、车辆查勘与定损、汽车电器与电子设备、汽车事故分析与鉴定、汽车检测与维修等课程组成的专业核心课程群。专业课程群建设受到现代教育思想和教育理论的关注和研究,主要原因是通过课程群建设可以避免课程内容上的重复及脱节,拓展学科领域,消除学科隔阂,提高办学效率和效益,节约教学时间和资源,全面培养和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应用能力。据此,对汽车保险与理赔课程群建设提出以下研究思路: 1. 加强重点课程建设 建立汽车保险与理赔课程群,首先要加强重点课程建设。汽车保险与理赔作为汽车保险与理赔方向的核心课程,首先应将其建设成为重点课程,这样有助于带动其他专业课程的建设。在此基础上陆续建设其他重点课程,从而组建一个完全由重点课程构成的核心课程群。重点课程建设主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 1) 教学内容建设,包括教学大纲、教学课件、教案讲稿、实验指导书等; ( 2) 教学方法研究,包括课程设计、授课方式、教学手段、考核方法; ( 3) 教学条件建设,主要包括实训设备、实训基地、网络教学、教材建设等; ( 4) 习题库、试卷库建设,包括控制试卷内容重复率、章节覆盖率等。 2. 课程设置的科学化与多样化 在欧美等发达国家的许多高等院校都设有汽车类专业,在长期的发展实践中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专业课程体系,汽车保险与理赔课程内容不仅需要包括基本人文素质的培养,还需要车辆查勘与定损、交通事故鉴定方法等专业知识。国外的教学经验表明,在课程设置中既要保证课程多样性,也要保证其科学性。现行的汽车保险与理赔课程群中设有多门针对保险的课程,如: 汽车保险与理赔、车辆定损与理赔、汽车事故分析与鉴定、现场查勘与定损理赔等,各门课程学时数相近、授课内容在很大程度上存在着重复的问题。对此可进行删减、整合,以保证其科学性,同时可增设保险学、汽车保险案例纠纷、汽车评估等拓展课程。 3. 注意课程间的联系与衔接 核心课程和专业基础课程之间的联系,首先要考虑的是逻辑上的先后关系,这一点在核心课程的设置和讲解过程中要特别注意。因此,需要根据课程之间的联系以及逻辑上的先后顺序开设专业课程。如: 开设车辆定损与理赔课程之前,需要先开设汽车构造、汽车电器与电子设备等专业基础课程,且在讲解过程中要有侧重点,这样才能保证课程间的良好衔接。此外,在内容设置、时间安排、资源共享等环节,核心课程群和选修课程群还可以进行阶梯性建设。 4. 研究方法 通过调查分析国内外汽车行业现状及专业人才技术需求情况,针对汽车保险与理赔方向专业人才必备的能力及相应素质的研究,通过重点课程建设、校企合作、加强实践教学环节等途径,构建基于卓越工程师的汽车保险与理赔课程群。根据卓越工程师培养标准,本课题对汽车保险与理赔课程群的建设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1) 课程建设方面 增设与实践相关的课程、教学内容相关的各类软件教学比例,可分别增设 C + + ,UG、ANSYS等软件教学,增设其他各种仿真模拟操作软件,逐步形成专业特色。 ( 2) 加强校企合作 为加强该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的全面性,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应与各大保险公司、汽车4S 店、汽车制造厂等汽车企业建立良好的产学研合作关系,它们均可成为教学实习和毕业设计的良好基地。这些都是必要的硬件条件保障。 ( 3) 加强实践教学环节 在今后的教学工作中,可以从企业和教师两个方面来加强实践教学,这主要是为了配合“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要配合企业“走出去”战略。一方面学校要利用和创造条件安排学生到相关企业进行生产实践。另一方面是教师根据学生的自身情况,为其量身定制自主实践内容,着重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动手能力。同时,增设实验课比例,加强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使理论课与实验课进行整合,达到学以致用的目的。 ( 4) 师资培养方面 对高等院校来讲,师资培养是建设专业课程群必不可少的环节。学校要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教师培训,如举办各种培训班、学术讲座等。也可以派教师到与专业相关的企业去挂职锻炼,以全面提高教师的综合业务水平。可以在汽车企业中遴选适合相关教学的高级专业人才,聘用其成为专兼职教师,可定期地以讲座、实操等形式为学生进行讲解。最好能让部分学生参与到相关高级专业人才所从事的项目课题研究中去,从而获得实践的锻炼。 ( 5) 教材选用方面 教材是课程的主要载体和形式,合适的教材是专业教学改革能否取得成效的主要因素。教材建设应该按照整合后课程进行编写和选择,突出知识的系统性、完整性、有效性,防止新一轮教材内容的重复使用。 四、结语 汽车保险与理赔课程群建设需要对各个相关课程的内容进行有机的整合和优化,形成相互关联、相互融合的全新的课程体系,理顺群内课程间的关系,充分发挥课程群建设在专业中的作用,而不能只是将本专业的相关课程聚类在一个大名称之下。汽车保险与理赔课程群建设是汽车专业的一项系统工程。需要从课程设置、校企合作、实践教学、师资培养、教材选用等环节进行全面、系统的建设。另外,课程群建设工作并不是一劳永逸的,需要不断地在教学过程中进行经验总结和实践创新。如何进行课程体系优化和教学内容改革,关系到地方工科院校的教学资源能否共享,也关系到专业人才培养的能力和素质。通过汽车保险与理赔课程群的建设,崭新的课程体系将更有利于实现教学、师资资源的有效共享,更能体现培养目标,培养出具有扎实的汽车保险与理赔基础,必要的车辆查勘定损知识,具有一定的现代信息技术和网络技术知识,能够适应车辆评估及保险理赔领域的应用型卓越工程技术人才。 作者:王艳奂 齐晓杰 于春鹏 王革新 姜莉 单位:黑龙江工程学院 汽车保险论文:浅析汽车保险制度改革及其影响 「摘要本文简要介绍了我国汽车保险的现状及机动车辆保险条款费率管理体系改革。同时还论述了改革对费率体系、保险产品、监管方式销售渠道等方面的影响。 「主题词保险汽车改革 1引言 随着汽车工业的发展和汽车保有量的不断增加,我国汽车保险业务蓬勃发展起来。目前,汽车保险的保险标的除了最初的汽车外,已扩展到所有机动车辆。尽管如此,世界许多国家至今仍在沿用传统的汽车保险险名,而我国则将汽车保险更名为机动车辆保险。因此,本文对汽车保险和机动车辆保险不作严格区分。 2汽车保险制度的改革 2.1汽车保险现状 目前我国机动车辆保险收入占财产险60%左右,机动车辆保险已成为我国财产保险中的第一大险种,我国保险制度规定,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由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保监会)统一制定。各保险公司在保险条款和费率上没有什么区别。现有的保险产品主要分为基本险和附加险两部分。基本险分为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附加险分为盗抢险、司乘意外伤害险和玻璃单独破碎险、自燃损失险、不计免陪特约险等,都是随车的且选择范围较小。 2.2汽车保险制度改革 2002年8月,保监会了关于改革机动车辆保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的通知。中国保监会决定改革现行的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 2003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新的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同时,中国保监会《关于印发〈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和〈机动车辆保险费率规章〉的通知》、《关于印发〈深圳市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和〈深圳市机动车辆保险费率〉的通知》中的车险条款费率将不再在全国和深圳市统一执行。 改革后,车险(包括基本险和附加险,下同)条款由保险公司制订,报保监会审批。修改或选择使用其他保险公司的车险条款亦同。车险费率由保险公司制订,报保监会审批。调整或选择使用其他保险公司的车险费率亦同。经总公司批准后,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可以在其经营区域内调整车险费率,报当地保险监管部门审批。 2002年9月1日起,中国保监会开始受理保险公司申报的车险条款、费率。另外,保险公司应按中国保监会的有关规定从2003年1月1日起报送《机动车辆保险监管季报表》和《机动车辆保险监管年报表》。《机动车辆保险业务主要指标月报表》和《机动车辆保险业务统计表》同时废止。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改革是完善车险监管体制,促进车险市场健康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 3汽车保险制改革的影响 中国机动车辆保险的这一改革,其影响将是深远的。将表现在以下方面: 3.1费率体系将更合理 改革前,我国车险保险条款及费率由保监会制定,且纯粹依据“从车因素”制定,存在“一刀切”“大一统”等诸多弊端。显然不合时宜,且对一些保险人存在着一定的不公平。如对驾驶经验丰富的被保险人。改革后,车险条款和费率由保险公司制定报保监会审批,保险机构在制订、调整车险费率时,将考虑以下因素: ·随车因素:车辆的理赔记录、车辆使用性质(如私人车辆与非私人车辆、营业车辆与非营业车辆等)、类型、厂牌型号、核定吨位、核定载客数、车身颜色、制造年月、是否固定停放、事故记录等。 ·地区因素:行驶区域内的道路状况,是否仅在特定路线行驶等。 ·随人因素:年龄、性别、驾龄、职业、是否固定驾驶员、违章肇事记录、影响安全驾驶的因素等。因此,改革后的费率厘定将从以从车主义为主逐步过渡到以从人主义为主,将更加科学地兼顾保险人和被保险人两者的利益。 在考虑了以上因素后,费率体系将更合理,对不同的客户将区别对待,具体表现在保费支付的数额将不一样。 3.2产品多样化 由于实行费率自由化,以及外资保险公司的进入,各保险公司争夺顾客的竞争将日益激烈。与此同时,顾客对保险产品及服务的需求也逐步走向多样化。这必将促使保险公司顺应环境变化、市场变化、顾客需求的变化,纷纷进行产品创新,开发出在保险费率和产品内容上存在差异的保险产品,从而出现汽车保险产品多样化的新局面。 以日本为 例,1996年日本政府推行金融制度改革,保险业开始实行放宽限制和自由化。1997年AIG属下的AMERICANHOME保险公司设计开发出《风险细分型汽车保险》,这种保险产品根据每个驾驶员的危险度出示保费,除了考虑现行的汽车种类,事故经历等因素外,还把年龄,地区,性别,车辆使用目的等作为新的费率计算因素。这样危险度较低的驾驶员的保险费很低,最多的可以降30%。SECOMU东洋财产保险公司从1998年12月起开始直接销售《成本返还型汽车保险》,这个保险产品因节省了支付给店的手续费,价格比较低廉,与过去的保险产品相比,所有投保者的保险费大约降低了20%。 3.3监管方式将发生变化 这次改革将使过去的“监管部门制定条款、费率,保险公司执行”的方式转变为“保险公司自主制定条款、费率,监管部门审批”。保险监管部门将由原来的费率制定者转变为真正的监管者。各保险公司将从2003年1月1日起报送《机动车辆保险监管季报表》和《机动车辆保险监管年报表》。 这次改革中,保监会就要求保险机构收到保险监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后,应将车险条款、费率表和费率表使用说明向社会公布后,方可使用。保险公司制订或修改的车险条款,应通俗易懂。其中,基本险条款应包括以下基本要素:(1)保险标的范围;(2)保险责任、责任免除;(3)保险金额或责任限额的确定方式;(4)保险责任起讫期;(5)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的权利、义务;(6)赔偿处理;(7)违约责任和争议处理;(8)诉讼管辖权。而且,保险机构申报或使用的车险条款或车险费率中如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保险监管部门有权不予批准或责令保险机构停止使用:(1)违反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或保险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2)损害社会公共利益;(3)违反保险原则;(4)内容显失公允或费率显失公平,侵害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5)费率低于成本或可能危及保险公司偿付能力;(6)基本险条款内容不完整或保险责任、责任免除等重要内容表述不清或存在自相矛盾之处;(7)保险监管部门认定的其他事由。 由此可见,监管重点将是保险公司的偿付力、要求保险公司提高透明度、督促保险公司间公平竞争、规范市场等。 3.4精算作用将更加突出 改革后,车险费率由保险公司自行制定,而据《机动车辆保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改革指引》保险机构申报车险费率时,应提交车险费率的测算报告,包括: (1)费率公式:纯费率公式和附加费率公式; (2)测算数据:标的的经验损失率、预期赔付率、预期各项管理费用率(应单独列示入手续费比例)、预期利润率、调整因素等; 并提交车险费率的方案,包括: (1)上一年经营情况分析(此项材料仅在调整费率时要求); (2)费率制订或调整说明; (3)制订或调整后的经营情况预测; 另外,保险公司制订条款费率应提高科学性和严谨性:加强核算和基础数据积累,为费率的制订、调整提供充分的依据。由此可见,改革后,精算在保险公司的作用将越来越突出。 3.5销售渠道多元化 目前,面向大众的汽车保险产品一般是采取由人为主的销售体制,随着更多的保险公司进入这一领域,以及保险产品的多样化,为了使其保险产品能够迅速投向市场,必将涌现出各种不同的销售渠道,如:直接销售、电话销售、网上销售、以及利用在其他行业形成的品牌形象,向其他行业的现有顾客实行联带型的保险推销。 另外,通过汽车俱乐部、社区工作室销售保险产品也将成为一种极其重要的销售方式。例如,龙华汽车俱乐部将在北京设100家左右的社区工作室,并与上海、广州等地实现连锁。在美国,汽车俱乐部的社区工作室已全部演化成保险机构。社区工作室与普通机构的最大不同,在于它的良好客户界面,普通保险人员与客户保持接触时,话题就是保险,其余都是铺垫,时间长了,难免尴尬。而汽车俱乐部的主题既可以是汽车维修、汽车保养、也可以是汽车旅行、汽车时尚。最后才是汽车保险。而顺带的保险业务才是它的核心赢利点。 3.6服务质量将进一步提高 随着我国保险业开始实行放宽限制和费率制订自由化,更多的保险产品和保险公司将加入到我国保险市场,而且保监会已批准了德国格宁保险公司等几家国外公司在上海、广州和深圳(另有10个城市计划在两年后相继开放)开展财产保险,竞争将非常激烈。而那些具有悠久历史的国外保险公司素以优质服务著称,如德国格宁保险公司,已经提出在汽车保险 中提供附加服务,例如当客户的汽车出险后,他们会先借给你一辆车开。可见,竞争将迫使各保险公司改善服务质量,提供高附加值的服务;促使保险公司(特别是我国的保险公司)树立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效率;提供优质快速的售前、售中和售后服务;彻底改变以往“投保易,理陪难”的局面。 作者:武汉理工大学陈云光胡树华郭海涛来源:《上海汽车》2003年第2期 汽车保险论文:浅谈美国的汽车保险制度 人类历史上第一个有记录的和机动车辆相关连的车祸发生在十九世纪1896年的纽约。从那次车祸之后,汽车保险制度就开始进入了人们的生活。1927年,美国的马萨诸塞州从法律角度上把购买汽车保险做为机动车辆拥有者的要求,拥有机动车辆的人必须购买汽车保险。从此以后,美国各个州都纷纷制定相关法律,将购买汽车保险列入了机动车辆驾驶者的法律规定,而不是让驾驶者选择购买汽车保险或者是不购买汽车保险(Requirement,notOptional)。现在,美国的五十个州,机动车辆的拥有者购买汽车保险是必须的,是法律规定的.不购买汽车保险,你的车就不能动窝儿。不购买汽车保险,你开车就属于违法。 在美国,购买汽车保险的价格是和购买汽车保险人所拥有的汽车的价格,购买汽车保险人所拥有的汽车的性能,购买汽车保险人所居住的地区,购买汽车保险人拥有汽车的数量,购买汽车保险人每天开车行驶的距离,购买汽车保险人的年龄,购买汽车保险人婚姻状态,购买汽车保险人有没有子女,购买汽车保险人的驾驶记录遗迹购买汽车保险人拥有驾驶执照的时间等若干因素来决定的。汽车保险一般有全保,半保和单保等等。 1.一般来说,一个购买汽车保险人所要投保的汽车的价格越高,其汽车保险费用的价格也就越高。 这个是很容易理解的。比如说你要购买一辆2005年的奔驰?S55,美金要十二万五千块,而买一辆2005年的丰田花冠,只要美金一万两千五百块,两种不同的车辆价格相差10倍。由于汽车本身的价格差异,使汽车在车祸之后的赔付也有一个很大的差距。这种差距体现在零部件的价格,汽车修理技术人员的工时费用等方面。所以你在购买保险的时候,保险公司会根据你所投保的汽车的价格,提供一个和你的汽车价格表相对应的保险价格。一般来说,汽车的价格越贵,保险的费用就相对越高。汽车的价格越低,汽车保险费用也会低一些。汽车的价格是汽车保险费用价格的最基本的一个因素。 2.购买汽车保险人所拥有的汽车的加速性越好能(Acceleration,在美国一般是以从零达到每小时六十英里速度的时间来衡量的),马力越大,保险费用越高。 比如说,跑车的加速性能比一般轿车的加速性能好,根据统计,跑车发生车祸的时候车速都比较快,造成的损失也相对大一些,因而跑车的保险费用就要比轿车的保险费用高很多。我原来拥有一辆两门两座的丰田小跑车MR2,这辆跑车的价格和我的另一辆轿车尼桑千里马的价格差不多,但是丰田小跑车MR2保险费用就比尼桑千里马的保险费用高出很多。当我对这两种汽车的保险费用提出质疑的时候,保险经纪人对我说:“你这辆丰田小跑车MR2是Hi-performance(起动加速性能好),速度快的车子,速度越快,危险性就相对越高,所以你的丰田小跑车MR2的保险费要比你的那辆尼桑千里马高出来很多,这不是我自己的规定,这是保险公司根据千百辆不同类型的汽车所发生车祸造成后果的统计结果,是有科学根据的” 3.购买汽车保险人所居住的地区和保险费用的高低关系很大。 在美国,一个城市和另外一个城市的汽车保险会有不小的差距。在大都市和乡村的汽车保险也有所不同。比如你住在纽约市里,你所付出的汽车保险费用就要比住在阿拉斯加的乡村旷野的保险费用高出去很多。因为在纽约市内开车,人多车多,出车祸的几率高,汽车被偷的可能性也很大。但是在如果你住在阿拉斯加的乡村旷野,三天都见不到一个人,出车祸的几率就小很多,汽车被偷的可能性就更小了。另外,你居住的区域治安好,你的汽车每天停在你房子的车库里,保险费用也会相对低一些,所有细节这些在保险公司都有非常详细的统计数据。我在纽约的时候听一位保险经纪人说,在纽约,一个人开一辆车开了一万公里还没有出过车祸,那就是一个奇迹,你就是一个超人。因为在纽约这样的大都市里,每时每刻都可能有意外发生。所以,每一个保险公司都根据你所居住地区的统计调查,制定了一个地区性的价目表格。你在哪一个地区居住所付的保险费也都是不一样的。 4.保险公司在保险费用上考虑的另一个方面就是购买汽车保险人每天开车行驶的距离和每年大致的行驶英里数。 从理论上来说,购买汽车保险人每天或者是每年开车行驶的距离越长,发生车祸的可能性就越大。购买汽车保险人每天或者每年开车行驶的距离越短,发生车祸的可能性就越小。保险公司会根据你居住的地址到你工作的公司之间的距离来计算你的保险费用幅度,这个指标在每一个保险公司也是有非常详细规定的。 5.购买汽车保险人的年龄对保险费用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指标。 一般十几岁,二十来岁的年轻人,保险费用相当的高。美国各个保险公司通过多年对人们心理行为的研究,制订出来一套科学的标准。保险公司会针对投保人的年龄按照保险公司的规定来制定保险费用的。驾驶者的年龄越小,开车的经验就相对越少,针对这一年龄的汽车保险费用就越高,随着年龄的增长,保险费用会逐渐降下来的。 6.购买汽车保险人婚姻状态,购买汽车保险人有没有子女对保险费用的多少也会有影响。 这一条听起来是很滑稽的。但是通过保险经纪人的解释之后,还真有点道理。有一次我在美国农夫保险公司买保险(FarmersInsurance),保险经纪人在给我登记后关的情况时问我有没有结婚,有没有孩子?我当时没有正面回答,而是反问到;“我结婚不结婚,有没有孩子和保险有什么关系?”保险经纪人对我说:“这当然有关系了,如果你结婚了,你有了小孩,从心理学的角度上来讲,你的责任心就会加重,你在开车的时候就会更加小心,因为你的生命中不再是你自己,不再是光棍一条,你有了家庭,你有了牵挂,你开车的时候就会更稳重,更小心,遇到情况的时候就不会象单身的时候那样容易激动”经这位保险经纪人一解释,我觉得他这样的解释还真有些道理。 7.购买汽车保险人拥有驾驶执照的时间在保险费用上面体现的很明显的。 如果你刚刚在美国拿到驾驶执照,你的保险费用一定会是很高的。不论你在其他国家有没有很多年的驾驶经验,如果你只是刚刚拿到美国的驾驶执照,你的保险费用高得让你吐舌头。就我自己目前的情况,在美国拿到驾驶执照有16年之多了,我买的汽车保险,全年的全保也就是不到500美金。但是我有一位朋友从中国来,刚刚考上美国的机动车辆驾驶执照,他的保险费用每六个月就要将近3000美金。有一些保险公司,承认国外的驾驶执照。(尤其是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机动车辆驾驶执照,因为中国的驾驶执照是公认最难考的,除了笔试,路考,钻竿,倒库,交通规则等等,居然还有机械常识,这一点在美国是根本没有的)如果你向这些保险公司提供了你原来所在国家或地区的驾驶执照。他们会根据你过去的记录和外国的机动车辆驾驶执照承认你的驾驶经验,保险公司会按照你相应的驾驶时间给予你恰当的保险费用。 8.购买汽车保险人的驾驶记录是在美国购买汽车保险时衡量保险费用的一个重要指标。 如果你的驾驶记录良好,保险费用就会低一些,而且每年的保险额度还会有一定幅度的递减。但是如果你出过车祸,那就对不起了。保险费用马上就会升高很多。我在俄亥俄读书的时候,就有一家叫做Sentury的保险公司,对汽车的保险要求是九年之内没有任何交通事故。在那里买对方责任险的保险费用六个月只需要99美元,如果你有第二辆车,那么第二辆车六个月只有88美元。但是,一旦你的车子出了车祸,SenturyInsurance就不会接着给你保险了。我现在所在的保险公司,服务是很好的,你如果不出车祸,一切平安,保险费用每年还会有一定幅度的下调。但是你一但出了车祸,而且保险公司也赔付了,那么对不起,你以后三年的保险费用,每年会上长百分之二十。 9.购买汽车保险人拥有汽车的数量,也是汽车保险费用的一个因素。 如果你一个人拥有超过一辆汽车而且在同一个保险公司购买汽车保险,或者是在同一个居住地址有两辆以上的机动车辆,(Underthesameroof)保险公司将给你一个优惠叫做Multi-VehicleDiscount(多车优惠计划)。一般一个人在购买第二辆汽车保险的时候可以有高达20%的优惠。同理,一个购买汽车保险人的第三辆,第四辆甚至更多的车辆都可以得到相应的优惠。有一些保险公司,提供的服务不仅仅限于汽车保险,他们也提供房屋保险,财产保险等。如果你在他们那里购买了房屋保险,同时也在他们那里购买汽车保险的话,那么这一家保险公司就会给你更好的优惠条件。所以,我们在美国购买保险,一般都把几种保险在同一家保险公司购买,这样可以有很好的优惠。 10.现在科学技术手段都已经非常发达了。如果你的汽车安装有汽车报警系统,全球卫星定位系统,全美国汽车安全追踪系统等高科技的装备,保险公司也会根据你汽车上的装备来衡量你的保险费用,你的汽车保险费用也会因为你有这些装备而有相应的优惠。
保险法律论文:试析中国保险法律法规存在 问题及缺陷 内容简介 我国1995年制定的《保险法》,带有明显计划经济体制烙印,存在一些法律空白和缺陷,无论在内容上,还是在范围上,都已越来越不适应保险业自身发展和保险经营环境的变化。本文约5000余字,试从保险立法中“近因”原则的缺失;不利解释原则适用上的模糊;合同陷阱的隐藏;不易把握的明确说明义务及滞后的保证保险立法等五个方面分析了我国保险法律法规存在的问题及缺陷;并从完善保险活动的基本原则、规范保险人义务,加大对投保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强化监管机构职能,提高监管水平等方面提出了对建立与国际惯例相一致的现代化保险法律法规体系的建议,以求抛砖引玉。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条规定:“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证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投保人为了预防危险,将一定的保险费支付给保险人,如果危险事故发生或出现合同约定的条件,保险人则须按合同约定向被保险人或者保险受益人支付赔偿金或保险金;作为保险人的保险公司则通过建立保险基金来分散危险,消化损失。由此可见,保险是为了分散危险、消化损失的一种商业活动,其目的是通过合同法律行为来实现的。保险合同具有“最大善意”、“双务、有偿”、“射幸”等特征。 我国自1980年恢复国内保险业务以来,保险立法经历了以无到有,由粗到细的过程,逐步完善了相关法规:1983年实施《财产保险合同条例》,1985年《保险企业管理暂行条例》,1992年通过《海商法》,1995年通过了《保险法》。为了更好地贯彻实施《保险法》,中国人民银行于1996年、1997年、1998年分别了《保险管理暂行规定》、《保险人管理规定(试行)》、《保险经纪人暂行规定(试行)》。这些法律法规对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保险事业的发生,解决保险争议,完善商事法制建设,都具有重要意义。但也还有许多不成熟和不规范的地方,对比世界其他国家特别是发达国家完善的保险体系还 存在着相当的差距。主要表现为保险活动的基本原则不够全面,规范保险新业务的立法相对滞后等方面,以下笔者试从“近因”原则缺失、条款文字歧义等方面分析我国保险法律体系中存在的缺陷和不足,以求抛砖引玉: 一、“近因”原则的缺失 《保险法》规定保险活动的基本原则有:自愿原则、试实信用原则和遵守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原则。而“近因原则”这一被国际保险业普遍运用的原则在我国缺乏运用的法律依据。所谓“近因原则”是指保险人按照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承担责任时,其所承保危险的发生与保险标的的损害之间必须存在因果关系。在近因原则中造成保险标的损害的主要的,起决定作用的原因,即属近因。只有近因属于保险责任,保险人才承担保险责任。而近因原则的缺失正是导致保险合同当事人,尤其是投保人产生凡是投保的利益遭到损失时皆可获得赔偿的想法的根源,从而导致一些不必要的纠争。近因原则作为常用的确定保险人对保险标的的损失是否负保险责任以及负何种保险责任的一条重要原则,在我国《保险法》、《海商法》竟未作出明文规定,不得不说是我国保险立法的一重大缺憾。 二、不利解释原则适用上的模糊 投保人和保险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通过保险合同来确立的,而作为附合合同的保险合同,不论是投保单、保险单还是特约条款,大部分都由保险人制定,在制定时,必然经过深思熟虑,反复推敲,内容多对自己有利,且已经基本实现了格式化。格式保险合同由保险人备制,极少反映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意思,投保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一般只能表示接受或者不接受保险人拟就的条款。再者,保险合同的格式化也实现了合同术语的专业化,保险合同所用术语非普通人所能理解,这在客观上有利于保险人的利益。因此,一旦合同成立而双方发生纠纷,投保人将处于不利的地位。为了保护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利益,各国在长期的保险实务中积累发展了不利解释原则,以示对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给予救济。在格式保险合同的条款发生文义不清或者有多种解释时,应当作不利于保险人的解释,实际上是作有利于被保险人的解释。我国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保险法第三十条也规定:“对于保险合同的条款,保险人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有争议时,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应当作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解释。”我国关于保险合同条款解释的规定,已经实际上确立了不利解释原则,与国际惯例是相一致的。这对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经济上的弱者)的利益维护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但在司法实践中,由于缺乏统一明确的标准,以及不承认判例的拘束力,不同种类的保险合同用语经不同的法院解释,关于该用语的正确含义,所表达的当事人意图,以及由此产生的效果,可能会存在相互冲突甚至截然相反的结论。而由于不利解释原则在适用上缺乏统一的标准,究竟何种条款能适用该原则,特别是不利原则能否适用于国家保险管理机关核定的基本保险条款,将直接影响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的争议结果。而我国保险法律法规中对此既没有相应规定,关于这方面的案例和研究也鲜见于众。 依照我国保险法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商业保险的主要险种的基本保险条款,如保险法第十八条规定的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名称和住所;保险标的;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保险价值;保险金额等条款,由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制订。基本保险条款是运用于主要商业保险险种的保险条款;商业保险的主要险种,由金融监督管理部门核定;凡金融监督管理部门核定为商业保险的主要险种的,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制订基本保险条款。国家的基本保险条款,各保险公司应当执行。此类条款所使用的语言被保险管理机构依法规定核准,理应不存在歧义,但实际生活中,保险人根据其自己的认识水平和为了谋取最大化的利益,在备制保险合同时依自己需要将基本条款插入其中,而投保人对保险合同的备制不能做任何事情,而且往往在订约时也难以全面知晓保险合同的性质和内容,根本就无从知晓哪些条款属于基本条款,就更别提理解了,例如对“现金价值”一词,有的保险合同中将其定义为:“本合同的保证现金价值、所有缴清增值保险的现金价值以及累计红利之和。”有的保险公司则干脆对其未作任何解释,投保人对该词只有靠自己理解,但实际上“现金价值”一词的定义应该是责任准备金扣除退保费用后的金额,而责任保证金指的是保险公司从保户累积的保险费中扣除被保险人的死亡成本以及分摊保险公司所发生的费用再加上利息计算后所得金额。所以被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中的弱势地位是显而易见的。一旦当事人对基本条款发生歧义或者文义不清的争议时,法院对是否应当适用不利解释原则就会因缺乏统一的认知标准而感到无所适从,不仅会影响被保险人的利益和保险人的商业信誉,也会给国家法制的统一和法院裁判的权威性带来不利的影响。 三、合同陷阱的隐藏 根据《保险法》的规定,保险人与投保人应各自依约履行义务,承担责任,其中投保人的主要义务和责任有:告知义务、维护义务(包括维护保险合同标的安全及其危险程度增加的通知义务)、缴纳保险费的义务;保险人的主要义务和责任则是:说明义务、及时赔偿、解约限制和承担费用等。可以看出,在交付保险费与赔偿方面,投保人的交付保险费的义务与责任,与保险人承担赔偿的义务与责任,两者是相互独立的。谁违反自己的该项义务,便要承担与该项义务相应的责任。但双方的义务与责任之间不具有此消彼长的对应性,投保人交付保险费义务的违反,并不必然导致保险人赔偿责任的减轻或免除。但有些保险公司(主要指财产保险公司)在使用格式合同与投保人协商财产保险费的交付与赔偿方式时,作出了如下约定:经双方同意,投保人未按约定缴付首期保险费的,保险合同不生效,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不予赔偿;投保人未按约定缴付第二期保险费的,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保险事故,保险人按下列一种方法赔偿或承担保险责任:1、按实交保费与应交保费比例折扣支付赔偿金额;2、按实交保费计算保险期限,过期不负赔偿责任。上述赔偿方法是按实交保险费与应交保险费的比例,来确定保险人承担的赔偿责任。实际上将投保人违反交费义务的责任,规定为减轻或免除保险人赔偿义务的依据。通过保险人制定解释格式条款的优势,全部或部分地剥夺了投保人获取赔偿的主要权利,加重了投保人的责任,这与《合同法》的公平原则和《保险法》的立法宗旨是明显相悖的。而且该赔偿方法还隐藏着非经留意难以发现的合同陷阱。如按第1种方法,当投保人交付了第一期保险费后,在第二期交费义务履行期限未至时,如发生保险事故,尽管投保人无任何违约行为,也只能获得部分赔偿。按第2种方法,实际上赋予了保险人根据投保人交费情况而单方变更保险期限的权利,甚至免责,对保险事故不负担任何责任。保险人巧妙地利用格式合同设置了能使自己规避应尽的部分或全部义务而使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丧失利益的陷阱,充分说明保险人在拟制这种格式合同时,已经严重地违背了诚信原则。此类条款的适用,违背了现代社会民事法律关系中最基本的公平与诚信原则,损害了许多被保险人的利益,应受到保险监管部门依职权的主动干涉。 四、不易把握的明确说明义务 《保险法》第十六条详细规定了投保人对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情况的说明义务以及保险人对保险条款的说明义务,第十七条则规定了保险人对免责条款的明确说明义务。上述两款虽对投保人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和违背义务的责任,作了详细明确的描述和规定,但对保险人的“明确说明”义务的履行却没有规定相应的形式,使其在实践具有极大的弹性和不确定性。仅从以上述条款的字面上来看,第十六条针对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或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情形分别赋予保险人有解除保险合同、不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的责任、不退还保险费或视情况退还保险费的权力。而对保险人未尽明确说明保险条款的责任则未作任何规定,而保险人对其责任免除条款未作明确说明的后果也仅是导致该有关条款不产生效力而已。通过对比,不难看出《保险法》在这一问题上对投保人明显科以了较保险人为重的责任,有违民事主体双方权利义务平等原则之嫌。作为素有“最大善意和最大诚信合同”之称的保险合同,在现实生活中,却因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履约过程中对合同中使用的语言文字理解不同从而产生争议的例子屡见不鲜,恐怕与《保险法》对保险人上述义务的规定太过宠统有着一定的关系。此外,因《保险法》对有关保险中介组织规定不完善,以及国内保险行业体系的不成熟,目前国内还没有一家专业化的保险公司或经纪公司,一些保险公司大量聘用(严格意义上来说,只能算是使用,因保险公司与个人人员之间并未建立劳动关系)个人从业人员,此类人员数量虽多,素质却差次不齐,而且流动性极大,他们为了获取佣金,在对一些可能影响投保人决定的合同条款进行说明时,也难免会为了一己之利而有意作出含混甚至违背条款本义的解释,所以导致争议的发生也就无足为奇了。 五、滞后的保证保险立法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日趋活跃,在商品流通过程中出现了许多新的交易方式,建立在信用基础上的交易方式日渐增多,特别是随着分期付款这一现代消费方式的出现,涉及到保证保险的问题越来越多,不少保险公司均开办了此类业务,但《保险法》除在第九十一条确定财产保险业务范围时提到信用保险外,根本没涉及到保证保险。作为一种特殊的财产保险合同,保证保险合同是保险人为被保证人(债务人)向被保险人(债权人)提供担保而成立的保险合同。投保人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在被保险人因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等原因遭受损失时,由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保险人的地位相当于保证合同中的保证人,所以也可以说保证保险合同实际上属于保证合同的范畴,只不过采用了保险的形式。在保证保险合同中,保险利益是债权人的债权,而债权属于财产权,因此,保证保险在性质上仍属于财产保险,原则上法律对于财产保险的规定也可适用于保证保险,但其与一般的财产保险又存在着显著区别,保证保险承保的危险是针对被保证人信用不良造成的主观性损害,具有明显的信用性。由于保证保险是从担保法中的保证制度演变而来,同时兼具二者的特征,是保证制度同保险制度的融合,其当事人(关系人)在法律上具有多重身份,使之难以同保证合同截然分开。 由于《保险法》未对保证保险合同作出明确的规定,对保证保险的性质及保证保险和保证的关系也存在争议,所以就导致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往往只考虑自己的利益,保险人除考虑收取保险费外,常常在保证保险合同中订立很多的免责条款,而被保险人却以为一经投保即可万事大吉,纠纷的产生也就不足为奇了。由于保证保险既涉及保证又涉及保险,对此类纠纷是适用但保法还是保险法?由于保证保险合同往往与另一合同相关,如汽车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等,而且保险合同一般是买卖合同或借款合同的附属合同,因而发生纠纷时,涉及两个合同、三方当事人,债权人或被保险人如何起诉就存在着争议。在司法实践中也极易将保证保险合同纠纷定性为保证合同纠纷,从而导致适用法律的混乱和失误。 综上所述,由于我国在保险立法上存在的一些法律空白和缺陷,现行的带有明显计划经济体制烙印的《保险法》无论在内容上,还是在范围上,都已越来越不适应保险业自身发展和保险经营环境的变化,不能满足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特别是在我国加入wto后,中国的保险市场必将逐步同国际接轨。1997年底,占全球金融服务贸易95%以上的70个wto成员国在《服务贸易总协定》基础上又达成《金融服务协议》。其中,有六个基本准则适用于发展中国家保险业的开放问题:1、最惠国待遇准则;2、透明度准则;3、发展中国家更多参与准则;4、国民待遇准则;5、市场准入准则;6、逐步自由化准则。这些基本准则中任何一项准则都会对我国现行的计划保险制度提出明确的挑战,任何一项准则的实施都将冲击我国现行的保险制度。如何抓住保险业面临的机遇和挑战,加强保险立法建设,尽快调整、修改、制定出符合wto要求的保险法律法规,优化保险市场的法制环境,以引导并保障我国还处于初步阶段的保险业健康发展,使其在规范轨道上运行,就显得尤为迫切。在此,笔者仅就如何完善我国保险法律法规发表一下个人的浅见。 一是完善保险活动的基本原则。要在进一步完善自愿、最大诚信和遵守法律和行政法规原则的基础上,在保险立法中将公平原则、近因原则等符合民法基本原则和国际保险行业普遍运用的原则作明文规定,以充分发挥保险合同“最大善意”、“最大诚信”的作用。此外,还应根据wto成员国约定的协议与保险市场发展的趋势,将考虑市场准入政策、取消外资优待、实行国民待遇,逐步自由化等问题的规范化纳入立法的视界,尽快建立起与国际惯例接轨的保险基本法律制度,促进国内保险业的规范化发展,以更好地参与竞争,迎接挑战。 二是规范保险人义务,加大对投保人合法权益的保护。主要是要强化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应履行的解释、告知等义务和责任,对超额保险、重复保险等规定应载入保险合同的专项备注条款,并尽善意提配和说明的义务,当保险人未尽上述义务时,赋予投保人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权力,使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平等,以保护弱势地位的投保人合法权益。此外,还可推行《确认书》制度,对于双方应履行的告知和说明义务,由双方逐项签署一式两份确认书来作为双方已尽各自义务的证明,以把保险合同的最大诚信原则落到实处。既可维护保险合同的稳定性,又可避免双方在发生纠纷时各执一词却又无法提供证据。 三是强化监管机构职能,提高监管水平。保险业监督管理机关要在检查保险公司的义务状况、财务状况、资金运用状况和对保险公司偿付能力进行监督管理的同时,加强对商业保险合同中非主要条款和保险费率的监管,对存在合同陷阱,规避法律法规和加重对方义务责任等情况的合同条款要依职权主动进行查处,责令限期改正,并予以一定经济处罚。同时对一些应用广泛,易引起歧义如“现金价值”一类的保险专业词汇,实行统一的标准化解释,并作为强行标准载入相关合同条款,以避免一些不必要纷争的出现,促进保险业的健康发展。 四是要逐步建立与国际惯例相一致的保险法律法规体系。通过借鉴发达国家保险业制度的先进之处,结合我国保险业发展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保险投资的相关法规,通过立法,据展投资领域,控制投资比例,细化保险资金运用的规范,提高保险投资的盈利能力,为保险公司提高投资回报率创造条件;完善有关保险中介组织的法律法规,加强对保险人、保险经纪人及其相关组织的管理,规范保险中介行业及其从业人员的责、权、利;加快保险精算报告、保险机构资产管理及保险机构的接管等配套法律法规的建设,以建立起一整套既具有中国特色,又能与国际惯例接轨的保险法律体系。 保险法律论文:对完善我国产品责任保险法律制度的建议 摘要:国产品责任保法律制度相当滞后。本文在分析我国产品责任保f~a’-律制度缺陷的基础上,提出了完善产品责任保险法律制度的建议。 关键词:产品责任保险法律 缺陷 完善 随着现代工业的发展.产品责任保险有着突飞猛进的进步。我国尚无产品责任保险法,有关规范产品责任保险的法律主要分散在产品责任法和保险法中,其立法分散,实践中难以操作。这样一来.既不能对合法产品经营者进行应有的保护.也不能对假冒伪劣产品的不法炮制者实施有力度的制裁.更不能对消费者给予充分的保护。因此.对我国产品责任保险法律制度的缺陷进行完善实践意义重大。 一、我国产品责任保险法的缺陷 1产品责任法关于产品责任的缺陷 我国尚无统一的产品责任法.其主要分散于《民法通则》、《产品质量法》等法律中。这些法律对产品责任的规定存在以下不足(1)产品范围界定不明确。现有法律对产品的界定显得有些混乱,民法通则》未对产品作出任何界定,《产品质量法》规定产品是“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产品”。这一概念并未明确产品范围易让人产生分歧。(2)产品缺陷标准不清。衡量产品缺陷有两个标准:不合理危险标准和国家、行业标准,实践中后者优于前者。但是符合国家、行业标准的产品并不排除其具有危险性,这种缺陷认定标准在一定程度上并不能规制到产品所具有的潜在危险性。(3)对经营者处罚较轻。根据损害赔偿理念.产品责任以补偿被害人的实际损失为限。而且,我国没有设立惩罚性赔偿,精神损害赔偿也不成熟从而对经营者处罚较轻。因此,有必要从调节利益入手,加大对经营者处罚力度,减少进而制止制假售假的违法行为。 2.保险法关于产品责任保险的缺陷 保险法中对产品责任保险没有直接规定,仅笼统地规定责任保险的内容。因此,法律对产品责任保险的规定存在诸多不足:(1)未明确保险人的抗辩义务:保险法中未明确规定保险人的抗辩义务.保险人若对被保险人的赔偿责任进行抗辩将从本身的利益加以考虑,极少顾及被保险人的利益。因此,对被保险人不利,尤其是保险人和被保险人的“责任‘利益发生冲突时,被保险人处于更加不利的地位。(2)未确立第三人的直接请求权保险实务上,通常不允许第三人直接向保险人要求给付保险赔偿金的。为确保第三人利益在一定条件下确立第三人对保险人享有保险赔偿金直接给付请求权是产品责任保险法的发展方向。(3)责任保险条款不规范。产品责任保险作为地方性险种在保险责任、索赔事项等方面存在漏洞。 二、完善我国产品责任保险法律制度的建议 完善产品责任保险法律制度是经营者转移其不确定产品风险保障消费者权益不受损害的需要,也是安定社会秩序、建设和谐社会的需要。笔者认为:完善产品责任保险法律制度可从以下人手: 1完善产品责任法中有关产品责任的规定 (1)扩大产品的范围。随着国际贸易的进一步自由化,为保护广大消费者权益应对产品“作扩大化解释是必要的根据需要可考虑以下产品,如初级农产品、电及其他无形工业品、人体组织及血液血液制品等。(2)完善产品缺陷的认定标准。在产品缺陷认定标准的选择上.确立”不合理危险为基本标准。…不合理危险“如何衡量,实践中采用生产者制造产品的预期用途标准.即一个合理谨慎的生产者知道或应当知道其产品的危险时.不会将其投入市场。同时.国家行业标准只能作为方便消费者索赔时的一个辅助标准.绝不能凌驾于不合理危险标准之上。(3)明确严格责任原则。现有法律对生产者适用严格责任、销售者适用严格责任与过错责任相结合原则。这显然不利于充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笔者认为.对销售者也适用严格责任,将更加有利于消费者权益的保护。(4)确立精神损害赔偿和惩罚性损害赔偿制度。最高法院司法解释确定了精神损害赔偿制度,在产品责任保险中.精神损害应当列入赔偿范围。但基于美国责任保险危机所体现出高额精神损害赔偿所造成的困境,我们有必要确定限额。此外,设立惩罚性赔偿制度,在弥补受害方的损失之外对加害方判处额外的赔偿金。其主要是目的是加大对加害人的惩罚打击假冒伪劣行为、保护消费者权益。 2.完善《保险法》中有关产品责任保险的规定 (1)确定保险人的抗辩义务。法律对保险人的抗辩义务没有规定。但在现行保险条款框架下保险人对被保险人关于诉讼抗辩不承担任何义务事实上已经严重地损害着被保险人的抗辩利益。因此,保险人应当承担诉讼的抗辩的义务。这是在诚信原则下,对保险人提出的最低要求。(2)确定第三人的直接请求权。为保护第三人的权益.应确立第三人的直接请求权.实际上是赋予第三人对保险人可以直接提起赔偿之诉其理由主要是随着责任保险理论的不断发展,责任保险保护受害人利 益的公益性越来越受重视,必然要求法律赋予第三人对保险人的直接请求权。(3)将合同责任纳入产品责任保险范围。责任保险损害赔偿通常将合同责任排除在外.这已不适应责任保险发展的需要。因为合同责任虽可借助于信用保证保险加以分散但对赔偿义务人有追偿权,因此不具有分散义务人“责任的机能,有违义务人投保的本意。而责任保险中保险人在承担保险责任后.对赔偿责任人没有追索权。所以合同责任应当可作为责任保险的标的。(4)建立强制性产品责任保险制度。依照民法通则规定从事高空、高压等高度危险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损害赔偿其归责原则为严格责任。因此一旦发生这些案件索赔金额相当高常发生经营者无力赔偿的情形。而且经营者产品责任保险意识不强、保险产品也屈指可数。因此有必要实施强制产品责任保险让那些与人民生命财产息息相关的产品强制保险,以保护消费者利益.平衡经营者的经营风险。 论文网在线: 保险法律论文:公司董事责任保险法律问题探究 摘 要: 2005年新《公司法》的颁布,加重了董事责任和义务,一方面保证了公司董事、经理在进行决策、经营的过程中,更能勤勉自律;另一方面也会压抑公司董事、经理的创新性,在具体业务操作中会影响到其才智的发挥。因此加大力度,引入董事责任保险制度势在必行。董事责任保险能合理地降低因可以理解的经营过失而导致的责任,发挥董事经营的积极性和创新精神。 关键词: 董事义务;董事责任保险;保险利益 一、董事责任保险的历史沿革 20世纪30年代,董事责任保险在美国得到了最早承认并被广泛使用。20世纪30年代出现在美国的专门以公司经营者的赔偿责任为对象的保险可以说是董事责任保险的最初形式。当时,欧洲各国还没有类似的险种。美国的董事责任保险在20世纪60年代后得到了较快发展,法律实践的重心也相应地由补偿转向保险。美国几乎所有州的公司法均规定公司具有购买董事保险的权利。80年代以后,美国股东代表诉讼急增,诉讼额增大,给广大保险市场造成了危机。许多保险公司从董事保险业务中撤出或者降低最大保险金额,提高保险费。此外,对申请加入董事保险的公司进行严格审查,对业绩较差、董事责任风险较大的公司不予签订董事保险合同。 英国虽有高昂的律师收费,但针对董事和高级职员个人的诉讼远没有美国频繁,因而英国的董事责任保险并不象美国那样红火。在德国、西班牙等国,由公司为董事和高级职员购买责任险的做法尚未得到法律的明确认可,这些国家的保险公司一般都不开设这一险种。日本于1980年由三井海上火灾保险公司对董事保险进行专项研究。1990年三井海上保险公司首先取得日本政府的认可,开始发卖董事保险,次年其他保险公司也取得了政府认可,在日本全面开展了董事保险业务。 我国2002年1月颁布《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允许上市公司为董事购买保险,以解除董事的后顾之忧。随后,平安保险公司于2002年1月24日率先推出董事责任保险业务。由于我国企业公司制改革的时间较短,董事的民事责任制度、利益保护机制存在的立法缺陷,这些都成为董事责任保险开展的巨大制度障碍。 二、公司董事责任保险的概念 公司董事责任保险,又称为“董事和高级职员责任保险”,其英语表述是directors‘andofficers’liabilityinsurance,简称“d oinsurance”。关于董事责任保险的涵义,学界分歧不大。董事责任保险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上是指由公司或者公司与董事、高级职员共同出资购买的,对被保险董事、高级职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因过失行为造成第三人损害而被追究其个人责任时,由保险人负责赔偿该董事和高级职员进行责任抗辩所支出的有关法律费用并代为偿付其应当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的保险。广义上的董事责任保险除上述内容外,还规定保险人应当负责赔偿公司根据董事责任和费用补偿制度对有关董事和高级职员做出的补偿。本文主要以后者为研究对象。 以责任保险的效力基础或依据为标准,董事责任保险可以分为强制责任保险和自愿责任保险。强制责任保险,又称为法定责任保险,是指依照国家的法律规定,投保人(被保险人)必须向保险人投保而成立的责任保险。自愿责任保险是指投保人和保险人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而订立的责任保险合同。根据美国联邦证券法,纽约证券交易所及纳斯达克的所有上市公司都被要求投保董事责任险。这样做有利于在董事个人的财产不足以赔偿所导致的巨额损失时,维护受害人的利益。在我国,董事责任保险应主要采纳强制型责任保险。 按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的基础不同,董事责任保险可划分为索赔型责任保险和事故型责任保险。索赔型责任保险,是指第三人向被保险董事、高级职员请求索赔的事实首次发生在责任保险单的有效期间,则保险人应对被保险董事、高级职员承担保险金给付责任的保险。此类型保险,可以更充分地发挥董事责任保险的填补损害功能。事故型责任保险,则指保险人承诺对被保险董事、高级职员因为约定事件的发生而产生的损失予以补偿。但该约定的事件,仅以对第三人有所影响而在保险单约定的期间内所发生的事件为限。在我国董事责任保险制度中,事故型保险不宜过多采用,因为在这种类型的责任保险中,保险事故的发生与否,或在多长时间以内发生难以预测。 三、公司董事责任保险制度存在的必要性 (一)公司董事、经理等高级职员的责任、义务日趋增多,董事法律保护机制的构建势在必行 世界各国在公司治理结构的选择上逐渐由“股东会中心主义”向“董事会中心主义”转变,董事会成为公司运行机构的中心,其职权得以急剧膨胀。在此情况下,董事、经理的职权必须受到约束,否则股东、债权人及社会公共利益都无从保障。各国公司立法强化董事、经理的义务和职责的方法主要有:一方面,公司法及其他法律中明定董事对公司、股东及社会公众的法定义务,如董事的忠实义务、董事的注意义务等,并对董事违反义务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予以规定;另一方面,法律赋予股东、债权人及社会公众各种权利及相应的救济措施,如股东提案权、质询权、派生诉讼等,同时建立监事会、独立的审计人、外部董事等制衡机制对董事的权力予以约束,以抑制经营者滥用权力的行为。 公司董事、经理的义务与责任的加重,积极方面在于,可以促使经营者更加审慎地经营管理公司,防止其滥用权力损害公司、股东及社会公众的利益,从而增强企业管理者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其消极的方面在于,太重的责任有时会造成经营者权利、义务的失衡,从而挫伤其积极性,最终促成其以保守姿态经营公司,因此有必要引入公司董事责任保险制度。 (二)公司董事责任保险制度更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利益相关人 随着我国经济的迅猛发展,公司一旦卷入经济纠纷,诉讼标的一般都数额巨大。对于公司来讲,董事做为自然人,董事的个人财产对公司的损失弥补,只能是杯水车薪,无补于事,公司的经济利益有受到严重损害的可能。董事在承担责任后,可能得不到二次补偿而陷入破产人的窘境。对于公司的利益相关人来讲,多数情况下其承担经营决策失误赔偿的能力是极为有限的,如果不通过保险公司转移绝大部分赔偿责任,则投资人、债权人、股东的权益难以得到保障。 (三)公司董事责任保险制度的确立,适应了当前经济全球一体化的发展 世界各国经济迅猛发展,跨国公司数量日益增多,经济全球一体化的进一步发展,董事的权利和义务日益增多,公司特别是跨国性的大公司,对公司董事经理的要求越来越高,董事经理的责任、义务呈多样化发展。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也应当适应当前的发展趋势,积极构建公司董事责任保险制度。 四、我国公司董事责任保险制度的完善 2001年8月颁布的《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建议“上市公司可以建立必要的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以降低独立董事正常履行职责可能引致的风险”。这标志我国独立董事责任保险不仅获得理论界较为广泛的认同,而且成为实务界的现实需要。2002年1月颁布实施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第39条规定,“经股东大会批准,上市公司可以为董事购买责任保险。但董事因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而导致的责任除外”。该规定把购买董事责任保险的公司扩大为所有的上市公司董事。2002年1月24日平安保险公司推出“董事及高级职员责任保险业务”,又把责任保险的范围扩大到上市公司的高级职员,平安保险公司的这一业务事前得到中国保监会的批准。继平安保险公司之后,其他保险公司也纷纷开始研发董事责任险。平安保险公司的保险单是国外董事责任保险制度移植到我国的最初成果,也是本文讨论国内董事责任保险情况的主要依据。在平安保险公司推出董事责任保险业务时,咨询者很多,但真正购买董事责任保险的公司不多。这与我国董事责任保险的理论与实践上的不足不无关系,因此笔者对构建公司董事责任保险制度提出如下建议。 (一)保险范围的完善 我国董事责任保险立法层次低,覆盖面窄,董事责任保险的受益人应不仅包括控股公司,还应当包括被控股公司的董事及高级职员,因为公司的高级职员在履行职务中和董事面临同样的问题。投保公司不仅包括上市公司还应包括非上市公司,不管公司规模大小,其董事都有权利转移自身的风险。董事责任保险不当行为的范围应该是董事在执行职务过程中就其过失给公司和第三者造成的损失所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至于其他与职务无关的行为或者故意行为给上述客体造成的损失,均不应列入保险范围。 (二)保险品种的完善 各国的董事责任保险一般包括董事个人责任保险和公司补偿保险两种。而且,这两种保险互相关联,保险公司都加以提供,而由投保公司进行选择,一般情况下,不能只选择公司补偿保险而不选择董事个人责任保险,但相反却可以存在。我国目前还不存在董事补偿制度,公司补偿保险没有存在依据。因此笔者建议,将来法律规定董事补偿制度时,保险公司应配套推出公司补偿保险。 (三)保险费支付的完善 当今各国的董事责任保险的保险费原则上由公司支付,纳入公司财务预算中。但必要时,规定由公司和董事共同担负保险费,即公司负担保险费的绝大部分,被保险的董事负担另一小部分,目的是以防止董事对董事责任保险制度产生依赖,增强其责任感。我国立法者可考虑在将来修订《公司法》时规定公司和董事等高级职员共同保险条款,即保险人赔偿损失的大部分,其余一小部分则由被保险的董事自己承担,并且这部分损失不得由被保险的董事或公司以任何方式投保。 保险法律论文:劳动者的养老保险法律制度探讨 摘 要:文章指明了养老保险的概念、特征及其在保障基本生活、促进经济发展稳定社会等方面的积 极 作用,阐述了人们享受养老保险的资格与条件。养老保险已作为一项法律制度被各国政府所 重视。 关键词:养老保险 法律制度 资格 条件 在我国,社会老龄化问题日趋严重,如何使这些老人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使其能够安 居乐业,这就涉及到一个很重要的社会问题——养老保险。所谓养老保险,也叫老年保险 ,是指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或因年老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退出社会劳动领域后 ,由社会提供物质帮助,保障其基本生活需要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养老保险一般具有以下几个特征: 第一,由国家立法,强制实行。强制性是社会保险的共同特征,此处的养老保险就是一 种社会保险,因此,也要通过国家立法,依法强制实施。当然,商业保险中也有关于养老的 保 险条款,但它属于自愿保险,是否愿意投保以及投保多少,均由投保人与被保险人自愿所为 ,不受国家强制性规定的限制,与社会保险中的养老保险是两个概念。世界上多数国家均已 实行社会养老保险,这些国家都制定了相应的养老保险法律、法规,强制征收养老保险费( 税),建立了养老保险基金,并规定了养老保险的待遇项目、享受条件及给付标准。 第二,养老保险的基本对象是劳动者,即从事一定的社会劳动并取得劳动报酬的人。当 然,也有少数国家在普遍养老金制度中包括非雇佣者,其前提条件是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 . 第三,养老保险是劳动者在年老时退出社会劳动岗位后,才开始发挥其作用。养老对于 在职的劳动者而言,只是一种期待权,只有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按规定退休以后,才能享受 养老的现实权利。这一点也与普通商业保险中的养老保险不尽相同,商业保险中的养老保险 可以约定享受养老保险的年龄,这种约定通过保险条款的有关规定和投保人的意愿而定。例 如在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推出的国寿金色夕阳养老年金保险条款中,在投保时便可以 约定从55周岁开始领取养老金,也可以从60周岁开始领取养老保险金。 第四,养老保险的目的,是为退出社会劳动后的劳动者提供稳定可靠的经济来源,以保 障其退休后的基本生活。养老保险的享受条件和待遇标准是法定的,其物质基础来源于养老 保险基金,其最后责任人是国家,可见其稳定性和可预见性。 第五,养老保险实行基金化和社会化服务管理。基金化和服务化管理的社会化,是社会 保险最根本的特征。该特征在养老保险方面体现得最为充分。养老保险基金在社会保险基金 中所占份额最大,退休人员的社会化服务管理工作是社会保险化服务管理工作的基础。 养老保险在保障基本生活,促进经济发展稳定社会等方面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首先, 养老保险保障了劳动者在年老时退出劳动后的基本生活,保护了劳动者的社会经济权利。养 老保险制度通过强制征收养老保险费(税),建立养老保险基金,规定一系列的诸如享受条 件、待遇标准及支付办法等制度。保障功能是养老保险制度固有的基本功能,养老保险制度 其他作用的发挥都要以此为基础。其次,养老保险促进了经济发展,这是通过养老保险制度 的内部激励机制来实现的。通过规定养老保险待遇标准与工作业绩挂钩的办法,尤其是与就 业关联的养老金直接取决于缴费标准,缴费年限及工作年限。这样,对于那些长期勤奋工作 、对经济发展做出较大贡献的劳动者,退休后就可以享受较高的养老保险待遇。最后,养老 保险制度正是通过内在的社会互济与激励机制相结合,充分发挥其保障基本生活与促进发展 的功能,既安定人心,又激励进取精神,从而从整体上起到了稳定社会的作用。稳定社会、 促进经济与社会的协调发展,既是养老保险立法的根本目的,又是养老保险法律制度的总体 功能。 从法律角度出发,根据其实施的主体与强制性程度的不同,可以将其分为基本养老保险 、补充养老保险和个人储蓄养老保险。所谓基本养老保险,是由国家统一组织,强制实施, 涉及面较广,是保障退休人员基本生活的一种养老保险制度。而补充养老保险则是指在养老 保险的基础上,由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为本单位的职工建立的一种追加式的或 称辅助性的养老保险。个人储蓄养老保险则是指从一定的年龄开始缴纳相应的养老保险费, 具有储蓄功能,因此,称作个人储蓄养老保险。 此外,养老保险从理论角度出发,根据国家对养老保险承担责任方式的不同与发挥作用 的不同,可以将养老保险分为强制储蓄型、自保公助型、国家福利型和国家保障型四大类。 强制储蓄性养老保险也叫储金性养老保险,其雏形是18世纪英国产业革命的“职业保险基金 ”,由国家实行强制储蓄的一种社会养老保险。它通过国家立法强制要求雇员与雇主各自缴 纳等额的保险费,共同出资建立特别基金,作为专款分别存入每个雇员的账户,作为雇员的 存款;当被保险人发生事故(即生、老、病、死、伤残和失业)时,连本带息一次性发给本 人;在少数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以选择分期领取年金,或者将存款留给其继承人。这类养老 保险的理论基础是由雇主和雇员个人承担资金责任,国家对养老保险不承担任何资金责任, 其现实基础则是减轻了国家的负担能力。自保公助型的养老保险又称作投保资助型养老保险 ,它以“国家干预主义”为理论依据,国家承担养老保险一定的资金责任。该理论起源于俾 斯麦时期德国的养老保险,后被美国、日本等国家仿效。它强调养老是个人的事,因此,应 以 自保为主,国家予以一定的资助。国家福利型养老保险起源于英国,其理论依据是“福利经 济学”,后被瑞典所发展,是国家借助于财政经济政策,保障退休人员的晚年生活,从而缓 解社会矛盾。它把养老保险作为一项福利政策,依法实施,并设有专门的主管法院,监督执 行。它还强调享受待遇的普遍性,除普遍养老金发行的对象为所有老人外,退休人员还享受 与收入相关的年金,该类型的养老保险的主要资金责任,养老金的支出来源于一般税收,基 本由国家与企业共同负担,个人不缴纳或者只须缴纳少量的养老保险费。而国家保险型养老 保险是以社会保障学说为理论依据的。该模式首创于原苏联,我国目前也采用该制度,它是 由国家宪法把以养老作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保障制度作为基本原则确定下来,老有所养是公民 在宪法上享有的一种社会经济权利,由生产资料公有制作保证。个人无须缴纳养老保险费, 退休金的支出,全部由国家和企业负担,工会可以参与决策与管理。 以上是从法律、理论的不同角度对养老保险所作的分析,从而使我们进一步了解了享 受养老保险的资格与条件。 被保险人的退休年龄、工龄、投保年限,居住期限与公民资格等都可作为享受养老保险 待遇的资格与条件,关于退休年龄,多数国家规定了年满60—65岁可以退休。法定的退休年 龄低的可达45岁,高的可达70岁。世界上不少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男女有5岁的差别,但也 有半数之多的国家男女平等,退休年龄一致。把年龄作为享受养老基金的基本条件,这是根 据人们有权利获得休息与悠闲生活的原则,同时根据人们进入老年后,许多人自然处于工作 能力减退阶段的情况确定的。但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给付养老金最为合适呢?如果支付年龄偏 低,则保险费用就偏高,而如果支付年龄偏高,则又难以适应人的身体机能变化的状况。况 且退休年龄的高低还会对国家人力资源和补充性的私人年金制度的结构产生重大影响。因此 ,适度的退休年龄直接影响着一个国家的养老保险制度。关于工龄条件,各国之规定也不一 致,短的15年,长的40年。至于工龄是否作为领取退休金的必要条件,不同的国家或者是不 同的投保职业其情况是不一样的。在实行个人缴费制的国家,多数以投保年限或缴费年限替 代工龄条件;在不实行个人缴费制的国家,工龄则成为最重要的条件之一。关于投保年限或 者缴费年限,只有少数国家规定只要3年或5年,但多数国家规定要15—20年才能成为合格的 年金领取者。关于居住期限和公民资格,一些国家规定必须在本国居住满一定期限或者具有 该国公民资格,才能成为年金的领取者。如在新西兰,被保险人须年满65岁,并在最近20年 居住在本国的,才能领到养老保险金,在此问题上,国际上一般采取对等原则。 通过以上对劳动者养老保险法律制度的探讨,我们深切感到养老保险已作为一项法律制 度被各国政府所重视。由于养老保险会受到通货膨胀和社会经济发展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因此,要建立一套合理的养老保险调整机制,从而保障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促进经济发展, 稳定社会,这也必将是一件涉及国计民生的头等大事。 保险法律论文:浅谈完善我国产品责任保险法律制度的建议 摘要:国产品责任保法律制度相当滞后。本文在分析我国产品责任保f~a’-律制度缺陷的基础上,提出了完善产品责任保险法律制度的建议。 关键词:产品责任保险法律 缺陷 完善 随着现代工业的发展.产品责任保险有着突飞猛进的进步。我国尚无产品责任保险法,有关规范产品责任保险的法律主要分散在产品责任法和保险法中,其立法分散,实践中难以操作。这样一来.既不能对合法产品经营者进行应有的保护.也不能对假冒伪劣产品的不法炮制者实施有力度的制裁.更不能对消费者给予充分的保护。因此.对我国产品责任保险法律制度的缺陷进行完善实践意义重大。 一、我国产品责任保险法的缺陷 1产品责任法关于产品责任的缺陷 我国尚无统一的产品责任法.其主要分散于《民法通则》、《产品质量法》等法律中。这些法律对产品责任的规定存在以下不足(1)产品范围界定不明确。现有法律对产品的界定显得有些混乱,民法通则》未对产品作出任何界定,《产品质量法》规定产品是“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产品”。这一概念并未明确产品范围易让人产生分歧。(2)产品缺陷标准不清。衡量产品缺陷有两个标准:不合理危险标准和国家、行业标准,实践中后者优于前者。但是符合国家、行业标准的产品并不排除其具有危险性,这种缺陷认定标准在一定程度上并不能规制到产品所具有的潜在危险性。(3)对经营者处罚较轻。根据损害赔偿理念.产品责任以补偿被害人的实际损失为限。而且,我国没有设立惩罚性赔偿,精神损害赔偿也不成熟从而对经营者处罚较轻。因此,有必要从调节利益入手,加大对经营者处罚力度,减少进而制止制假售假的违法行为。 2.保险法关于产品责任保险的缺陷 保险法中对产品责任保险没有直接规定,仅笼统地规定责任保险的内容。因此,法律对产品责任保险的规定存在诸多不足:(1)未明确保险人的抗辩义务:保险法中未明确规定保险人的抗辩义务.保险人若对被保险人的赔偿责任进行抗辩将从本身的利益加以考虑,极少顾及被保险人的利益。因此,对被保险人不利,尤其是保险人和被保险人的“责任‘利益发生冲突时,被保险人处于更加不利的地位。(2)未确立第三人的直接请求权保险实务上,通常不允许第三人直接向保险人要求给付保险赔偿金的。为确保第三人利益在一定条件下确立第三人对保险人享有保险赔偿金直接给付请求权是产品责任保险法的发展方向。(3)责任保险条款不规范。产品责任保险作为地方性险种在保险责任、索赔事项等方面存在漏洞。 二、完善我国产品责任保险法律制度的建议 完善产品责任保险法律制度是经营者转移其不确定产品风险保障消费者权益不受损害的需要,也是安定社会秩序、建设和谐社会的需要。笔者认为:完善产品责任保险法律制度可从以下人手: 1完善产品责任法中有关产品责任的规定 (1)扩大产品的范围。随着国际贸易的进一步自由化,为保护广大消费者权益应对产品“作扩大化解释是必要的根据需要可考虑以下产品,如初级农产品、电及其他无形工业品、人体组织及血液血液制品等。(2)完善产品缺陷的认定标准。在产品缺陷认定标准的选择上.确立”不合理危险为基本标准。…不合理危险“如何衡量,实践中采用生产者制造产品的预期用途标准.即一个合理谨慎的生产者知道或应当知道其产品的危险时.不会将其投入市场。同时.国家行业标准只能作为方便消费者索赔时的一个辅助标准.绝不能凌驾于不合理危险标准之上。(3)明确严格责任原则。现有法律对生产者适用严格责任、销售者适用严格责任与过错责任相结合原则。这显然不利于充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笔者认为.对销售者也适用严格责任,将更加有利于消费者权益的保护。(4)确立精神损害赔偿和惩罚性损害赔偿制度。最高法院司法解释确定了精神损害赔偿制度,在产品责任保险中.精神损害应当列入赔偿范围。但基于美国责任保险危机所体现出高额精神损害赔偿所造成的困境,我们有必要确定限额。此外,设立惩罚性赔偿制度,在弥补受害方的损失之外对加害方判处额外的赔偿金。其主要是目的是加大对加害人的惩罚打击假冒伪劣行为、保护消费者权益。 2.完善《保险法》中有关产品责任保险的规定 (1)确定保险人的抗辩义务。法律对保险人的抗辩义务没有规定。但在现行保险条款框架下保险人对被保险人关于诉讼抗辩不承担任何义务事实上已经严重地损害着被保险人的抗辩利益。因此,保险人应当承担诉讼的抗辩的义务。这是在诚信原则下,对保险人提出的最低要求。(2)确定第三人的直接请求权。为保护第三人的权益.应确立第三人的直接请求权.实际上是赋予第三人对保险人可以直接提起赔偿之诉其理由主要是随着责任保险理论的不断发展,责任保险保护受害人利益的公益性越来越受重视,必然要求法律赋予第三人对保险人的直接请求权。(3)将合同责任纳入产品责任保险范围。责任保险损害赔偿通常将合同责任排除在外.这已不适应责任保险发展的需要。因为合同责任虽可借助于信用保证保险加以分散但对赔偿义务人有追偿权,因此不具有分散义务人“责任的机能,有违义务人投保的本意。而责任保险中保险人在承担保险责任后.对赔偿责任人没有追索权。所以合同责任应当可作为责任保险的标的。(4)建立强制性产品责任保险制度。依照民法通则规定从事高空、高压等高度危险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损害赔偿其归责原则为严格责任。因此一旦发生这些案件索赔金额相当高常发生经营者无力赔偿的情形。而且经营者产品责任保险意识不强、保险产品也屈指可数。因此有必要实施强制产品责任保险让那些与人民生命财产息息相关的产品强制保险,以保护消费者利益.平衡经营者的经营风险。 保险法律论文:城乡统筹中的农业保险法律制度初探 [摘 要] 在经济快速发展的新时期,我国提出“城乡统筹发展”的新思路,并在国内首次建立了重庆市和成都市统筹城乡综合改革试验区,以解决城乡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协调发展问题。城乡统筹发展中的农业发展问题,是我国经济发展的基础问题。在城乡统筹的农业发展中,需要强有力的金融支持。科学、合理地建立农业保险法律制度,是以金融支撑促进农业经济发展的重要方面。 [关键词] 城乡统筹; 农业保险;法律制度 我国历来重视农业发展问题,历届政府都将“三农问题”作为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并在全国范围内先后采取了农村费改税、免除农业税、联合医疗保险等惠民措施,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增加农民收入。但是,在我国工业经济飞速发展并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的同时,由于我国农地面积广阔、农业就业人员基数大、农业技术发展水平不高,导致农业发展举步维艰,城乡经济、文化差距进一步扩大,农业仍然是制约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瓶颈。 在解决“三农”问题上,“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推进现代农业建设,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大力发展农村公共事业,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已被写入了 “十一五”规划。我国农业问题有了良好的政策环境,必将迎来高速、稳定、健康发展的新时期。统筹城乡发展,必然要求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模式,要让更多的优惠措施、更多的公共服务进入农村,建立地位平等、开放互通、互补互促、共同进步、平等和谐的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新格局。农业在具备良好的政策环境的前提下,要积极、稳健地搞活农村经济,必须建立强有力的金融支持。为此,必须通过建立和完善农业信贷,加大对农业的经济投入力度。通过建立农业保险法律制度、积极有效地在广大农村开展农业保险,分散农业生产、经营风险,增强农民防灾、抗灾能力, 促进农业经济发展。农业保险法律制度的建立,对我国农业发展有重大的促进意义。我国应在分析城乡统筹发展与农村金融体系支撑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农业发展的实际情况,构建我国的农业保险法律制度。 一、城乡统筹发展与我国农业生产的基本国情 城乡统筹发展的目标,就是要逐步调整城乡二元结构、改革城乡二元体制,完善支农政策体系,加大财政对农村的投入、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建设、加强合作经济组织建设和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1]。城乡统筹发展,应结合我国农村实际,重点解决农业和农村发展的薄弱环节。我国农业生产的基本国情体现于以下方面: 首先,我国农业生产经营分散、个体农户生产经营规模小、抗灾能力差。我国是一个传统的农业国家,人口多,人均占有耕地不足,小农经济的发展历史悠久,以家庭为单位的农业生产一直占据农业经济发展的主导地位,农户生产经营规模小,难以形成农业的规模化经营。由于我国的地理状况、气候条件等自然原因,农业灾害频频发生,农民的抗灾能力较弱。我国农业自然灾害发生的频率、用于保护农业生产自然环境的成本、农业生态恢复成本分别高出世界平均水平的18%、27%和36% [2]。 其次,由于长期小农经济意识的影响,我国大多数农民的现代经济、生态农业观念不强、农业生产技术落后。由于经营分散、规模小,部分农民至今仍“守着自家一亩三分地过日子”;由于许多农民缺乏突破传统农业生产而转向经营现代农业的理念,经济型的绿色农产品生产不足;在农业生产技术方面,牛耕火种的情况在我国农村仍然存在。 农业灾害历来是我国农业发展的障碍,必须发挥全社会的力量来克服这一问题。因此,从立法的角度建立有效的农业风险分散机制,建立和完善农业保险制度,从减轻农民损失的角度间接增加农民收入,也是城乡统筹发展的重点之一[3]。 二、城乡统筹发展与农业保险支撑 城乡统筹发展不是一个单一的概念,具有丰富的内涵:一方面,从思想上要改变过去重工业、重城市而轻农业、轻农村的观念,将工业促农业、城市带乡村、城乡协调共同发展作为指导思想;另一方面,要通过农村体制改革和农村政策调整打破城乡界限,加大公共政策对农村的扶持力度,将基础设施建设更多地向农村转移,加强农村金融体系建设,减少城乡分割、缩小城乡差距。由于我国工业化发展水平迅猛,城乡矛盾日益突出,城乡统筹发展的提出,有利于缓解和逐步解决这一矛盾。建立农业保险法律制度,是推进农村金融改革和创新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现代农业的发展,为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具有以下重要的意义: 首先,我国传统农业单一经营模式的改变,是农业经营与农村金融协调发展的需要。我国农民素有依靠勤劳的双手创造财富的优良传统,但是,这种传统的生产方式也容易禁锢农民的思维:在农业经济的发展上主要是依赖于气候、地理、水文等自然条件和农民的辛勤劳作,而忽视金融运作对农村经济发展的快速促进作用。农业金融的运作和对农业发展的支持,有利于农村水利、交通等基础设施的建设,有利于更多的农副产品走进城市,更有利于农民经济思维的形成,农村经济的繁荣有赖于农村金融的拉动。 其次,农业保险法律制度的建立,农业保险的运营,是深化农村改革,统筹城乡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农业金融体系的建立,是城乡统筹建设、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措施之一,而农业保险又是农业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采取的种种增加农民收入的措施,仅仅能从外因的角度有利于农业发展,但是,农业的发展仅仅靠政府的扶持并非长久之计,也不能从根本上解决我国三农问题。现阶段,我国农业的发展不是缺政策环境,而是缺少分散农业经营风险的法律机制。统筹城乡经济协调发展过程中,必须深入农村内部,从内因的角度增强农村经济发展的动力。农业保险法律制度的建立,能够规范农业保险的运行,为农业的发展建立金融支撑。 第三,农业保险可为农业生产经营保驾护航。城乡统筹发展,侧重于围绕如何促进现代农业发展这一主题,而现代农业的发展缺少农业保险,则是不完善的。发达的保险业是商品经济发展高级阶段的产物,在市场经济高速发展的过程中,任何行业的经营者,都面临着不同程度的经营风险,采取将风险由特定的一个主体转向由不特定的众多主体承担的保险经营模式,有利于生产经营者长期稳定发展,农业生产经营也不例外。因此,农业保险对农业生产经营风险的分散和保障作用有利于农业的长期稳定发展。 三、我国当前农业保险的立法以及运作状况 (一)我国农业保险的立法概况 农业保险具有不同于普通商业保险的特殊性,其发展对国家的政策、法律具有很强的依赖性,而我国在农业保险方面的立法几乎为空白 [4]。 同时现行相关立法也缺乏可操作性。20世纪80年代至今农业保险运作状况不佳,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缺乏规范的法律、法规的正确引导,我国农业保险要有长远的发展,必须纳入法治建设的轨道。 我国《保险法》在附则第一百五十五条中规定:“国家支持发展为农业生产服务的保险事业,农业保险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这种附则规定在于弥补法律条文的不足,是在重点考虑之外而为法律的完善而增加的,本身在《保险法》中仍处于边缘地位。从1995年以来,《保险法》已经实施了13年,但是“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的农业保险法却未见踪影。现行《农业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国家建立和完善农业保险制度。国家逐步建立和完善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鼓励和扶持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建立为农业生产经营活动服务的互助合作保险组织,鼓励商业性保险公司开展农业保险业务。农业保险实行自愿原则。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制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参加农业保险。”根据该条,一方面,我国当前对农业保险投保实行自愿原则,并不仿照美国、印度等国家在一定程度上实行强制保险,并鼓励建立民间互助合作保险组织和商业保险公司经营政策性保险[5];另一方面,这一法条规定也过于原则,并没有涉及如何建立民间互助合作保险组织等方面,在实际操作中难度较大。 在国家政策方面,2004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意见》明确规定:“加快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选择部分产品和部分地区率先试点,有条件的地方可对参加种养业保险的农户给予一定的保费补贴”,2006年《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规定:“积极稳妥推进试点,发展多形式、多渠道的农业保险”,“认真总结试点经验,研究制定支持政策,探索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农业保险发展模式,将农业保险作为支农方式的创新,纳入农业支持保护体系”。这些政策的先后出台,显示了政府对农业保险重视、明确了当前政府积极发展农业保险的态度,但是,其与《保险法》、《农业法》的上述规定一样,都有可操作性不强的弱点,难以有效实施。 (二)当前我国农业保险的运作情况 我国的农业保险起步较晚,20世纪80年代初,我国才开始推出真正意义上的农业保险。经过将近30年的发展,在农业保险运作方面既有经验也有教训,主要体现于以下方面: 1.经营环境 此处的经营环境主要是指农业保险的基础环境——农业生产状况和农民参加农业保险的意识状况,这一基础环境状况不佳是导致我国农业保险实施不力的直接原因。20世纪80年代初,农村劳动力充足,农民外出务工的意识还未形成,因此农业发展迅猛,并扮演着为工业发展提供支撑的基础角色。农民在良好的政策环境下,努力使农地增产、家庭增收。1982年推出的农业保险政策,以分散农业经营风险、增强农民抗灾能力为优势,在全国广大农村迅速铺开,并取得积极的效果。 进入20世纪90年代中期,农民在市场经济浪潮的冲击下,其心理愿望已经不再停留在80年代吃饱饭、穿暖衣的水平上,考虑得更多的是如何以自己的劳动力投入为家庭创造更多的财富。因此,他们开始进行投入与产出的比较,得出了进城务工比在农村种地合算的结论,民工潮开始了,西部地区大量的青壮年劳动力涌向东南沿海城市,开始将财富梦付诸实践,有资料显示,我国农民工数量已经超过2亿人 [6]。这批人几乎都是农村中的主要劳动力。农民正在对农业生产失去兴趣,农业保险处于停滞状态。 2.经营主体 我国农业保险政策刚刚推出时,由于其新颖性而受广大农民的欢迎,因此发展迅猛。此时,国内的大部分农业保险业务都由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经营,同时,在局部地区由地方保险公司经营地区性农业保险,如原新疆建设兵团财产保险公司(后更名为:中华联合财险公司),这两家企业在我国国内经营农业保险业务的时间最长,经验也较为丰富。2004年后,保监会先后批准在国内成立几家地区性农业保险公司,它们包括上海安信农业保险公司、黑龙江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吉林安华农业保险公司、法国安盟财产保险公司成都分公司等[7]。从经营农业保险的主体的角度来看,商业保险公司数量在增多,这表明我国农业保险由独家经营转向多家经营并存的阶段。 3.经营状况 1982年,中国人民保险公司首先在国内推出农业保险产品,并广受农民欢迎。在此后近十年时间里,我国农业保险经营状况良好。这一时期是我国农业保险发展的黄金时期。1992年后,我国农业保险经营每况愈下,截至2004年,农业保险发展每年平均负增长5.9%[8],保费收入跌入谷底,我国农业保险实施面临失败的危险。这种情况引起了国家的高度重视,2004年《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意见》明确指出,要加快我国农业保险制度的创建和实施。 4.农业保险市场供求状况 一方面,我国农业保险设计存在缺陷,农业保险产品的种类、覆盖面有限,特别是自然灾害严重的地区,农业保险更为薄弱;另一方面,农民年均收入低,承担农业保险费用的能力较差。在过去的近30年里,我国农业保险采取商业保险公司运作的模式,由于商业保险公司趋利避害的本性所决定,其偏向于在自然灾害较轻的地区开展保险服务,但受灾较轻地区的农民参与农业保险的热情并不高,而在重灾区,农民即使有愿望,也很难购买到称心如意的农业保险产品,现有农业保险的商业经营模式难以调和供需矛盾。 四、立足我国实际情况,在城乡统筹发展中构建我国农业保险法律制度 基于以上农业生产经营的具体国情、农业保险立法以及运作状况,在城乡统筹发展的大环境下构建我国农业保险法律制度,必须着力克服以上问题,使我国农业保险法律制度能够切实地减轻农民农业生产的风险负担。目前我国构建农业保险法律制度应当解决以下方面的主要问题。 (一)农业保险法律形式 我国现行《保险法》是规范我国保险业规范经营运作、调整保险法律关系的基本法律,但是,其立法精神主要是为适应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分散各行业经营风险为目的,其采取的是商业化保险模式[9]。这一立法精神并不适合我国农业保险法律制度的构建。这是因为:首先,我国农业保险主要体现政府对农民、农业的扶持,应当采取政策性保险的模式。经过20世纪80年代至今的商业保险公司经营农业保险的实践证明,我国不能单一地采取农业保险商业化经营的模式,而应在农业保险领域更多地引入政府的干预和引导、监督和管理。其次,如果将农业保险纳入现行《保险法》的框架予以构建,不仅在法律规范上难以调和政策性保险与商业保险的矛盾,也难以使商业保险与农业保险在法律规范中做到和谐一致。 因此,我国的农业保险法律制度应采用新的立法模式,即制定以政策性保险为基础的农业保险专门立法。构建农业保险法律制度应循序渐进。由于我国制定《农业保险法》的立法精神、立法原则等基本问题尚处于法理探讨阶段,且在学术界并未形成统一意见,制定《农业保险法》较为困难。目前,可以通过先制定一部《农业保险条例》,待运作成熟、并经实践证明切实可行之际,再考虑制定《农业保险法》。 (二)农业保险立法的基本原则 1.自愿保险原则 是指农民在投保时间、地点、投保对象、投保标的物种类等方面享有自由选择的权利。农业保险自愿原则已经由我国《农业法》明确规定, 2002年修订《农业法》时保留这一原则是经过慎重考虑的,是符合我国实际情况的。一方面,我国农业人口众多,自然灾害发生频率较高,影响范围较大,若实行农业保险强制原则,则政府在保费补贴以及保险金补贴方面负担过重,虽然在市场经济高速发展的今天,我国政府也难以承担巨大的农业保险费用开支;另一方面,我国经营农业保险的保险公司至今还没有承受农业巨灾风险的能力,1998年的特大洪水、2006年四川、重庆的旱灾,均造成上千亿元的农业损失,若实行强制保险,国内还没有一家保险公司有如此巨大的财力为此善后。所以,实行自愿原则,还是我国当前农业保险的较优选择。 2.政府引导原则 是指政府通过采取种种措施,诸如保费补贴、农业生产小额贷款等方式,激发广大农民参与农业保险的热情,让更多的农民参与其中。由于我国政府财力有限,不得不放弃强制保险的模式,故必须采取有效的措施,尽量使农业保险的覆盖范围更广、受益农民更多。采取这一原则,实际就是政府对参加了农业保险的农户一方面补贴其保费支出,另一方面采取其他如农业灾害防范技术指导、农业生产小额贷款等配套措施,吸引农民参加农业保险。这一点与美国的实际强制保险原则具有相似之处,美国采取的模式是:农民若不参加特定的农业保险项目,即不能获得政府对农户特定的扶持[10]。 3.独立经营核算原则 是指经营农业保险的保险公司,对其农业保险业务和其他财产保险业务分开经营、独立核算。这一原则是由我国农业保险当前面临的实际情况决定的,即农业保险不应纳入普通商业保险运作的模式中。首先,我国的农业保险应定位为政策性保险,“惠民”的本性决定其由政府主导开展;其次,商业保险公司经营农业保险业务,除管理费等运作费用的支出以外,在政府农业保险基金的扶持下,商业风险小;保险公司开展农业保险业务,同样可以在灾害发生较少的年份赚取利润。应当指出的是,不纳入普通财产保险运作模式,是指不像其他财产保险一样,保险公司以赚取利润为第一要务。 4.政府补贴原则 就是指政府补贴参保农民的部分保费支出以及发生巨大农业灾害时补贴保险公司部分保险金,是我国农业保险得以顺利运营的重要保障[11],实质上就是指政府对参保农户以及保险公司进行补贴。 (三)农业保险的经营模式 农业保险的经营模式是以政策性保险为基础的政府主导的保险公司经营模式。政府主导下的保险公司经营模式,是指全国的农业保险业务由商业保险公司经营,但是商业保险公司经营的农业保险业务必须接受政府的监督、管理和审查[12]。由于农民的部分保费以及发生严重自然灾害后赔偿的部分保险金来源于政府,故政府监督、审查商业保险公司农业保险经营情况具有很强的可实施性。同时,我国的一些保险公司,如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公司等具有经营农业保险业务的经验,且配备有农业保险理赔、核算等专业技术人员,让其继续开展农业保险业务可以节约政府的管理、培训等成本。此外,还应逐步探索、积极稳妥推进试点,发展多形式、多渠道的农业保险,特别是鼓励和扶持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建立为农业生产经营活动服务的互助合作保险组织,并开展农业保险活动。 (四)农业保险基金和政府补贴 建立农业保险基金。基金来源于政府财政,在每年的政府财政预算中保证农业保险基金的及时到位,并专款专用。对农业保险基金的管理、使用在农业保险法中规定严格的程序,防止该基金在农业保险开展过程中流失。农业保险基金的管理和使用由农业主管部门负责,通过政府审查合法的方式支出。农业保险基金的使用有两个方向:第一,用于补贴农民缴纳的保费,具体补贴比例应视财政能力和投保农民数量而定;第二,用于补贴商业保险公司在发生严重自然灾害后的保险金支出。农业保险基金来源于政府财政预算,并通过划拨的方式,独立建账、管理。至于农业保险基金的管理,建议由国务院授权农业主管部门进行。政府补贴,主要内容包括补贴的对象、补贴的数量、补贴的范围以及补贴的方式等。 有学者认为,再保险应当是我国农业保险立法应当重点考虑的内容之一[13]。再保险从国外立法来看主要是指由政府成立农业保险公司,专门为在国内提供农业保险服务的商业保险公司提供再保险支持,如美国通过联邦农作物保险公司为各商业保险公司提供再保险[10]。日本也采取由中央统一向国内共济会提供再保险。 然而,在我国已经建立了“农业保险基金”的情况下,再建立农业再保险机制将成为多余。因为,一方面,农业保险基金与农业再保险都是由政府组建,在为商业保险公司提供救助这一点上具有共性,若二者同时建立,难免重复;另一方面,农业再保险的建立需要创建一套新的机制,即使像中国再保险(集团)公司这样的国有企业也不具有经营农业再保险的经验。因此,在现阶段以不设农业再保险为宜。 (五)保险合同及保险理赔 在保险合同部分,可以参照《合同法》规定保险合同原则上应该具备的条款,以及合同生效、变更、解除、效力终止细节。保险合同部分应着力体现当事人间的意思自治,尊重农民灵活地选择适合自身的保险产品,允许双方当事人约定保险范围以及其他具体事宜。同时,规定投保人,即农民,有权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扣除其相应的手续费和已经承保期间的保费;保险人不得享有随意解除合同的权利,除非农民具有欺诈、虚假理赔等情节。 在理赔部分,建立集中理赔模式,避免农民单独理赔带来的诸多不便,即灵活地划定某一辖区的农户集体提出理赔要求,并由保险公司的理赔技术人员统一评估、集中赔付;规定农民理赔请求的期限以及保险公司调查、核算以及赔付的期限,以体现农业保险的效率。 总之,在我国城乡统筹发展过程中,将金融支持引入农村,必将极大地激发广大农民献身农业、积极发展现代农业的热情,农业保险法律制度的建立,必将对我国农村经济产生巨大的影响。城乡统筹发展,必定要围绕如何增加农民收入这一问题,农业保险法律制度的建立,对规范性地分散农民的经营风险具有重大的作用。这一法律制度的构建和完善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以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农村保险法律制度。 保险法律论文:浅探我国体育保险法律制度 摘要:面对体育领域对体育保险的迫切要求,体育保险业作为体育相关产业的重要分支,我国的体育保险业正在努力与国际体育保险业接轨。通过文献资料法、数理统计法、访谈法,对我国和发达国家的体育保险业的体育政策、法规进行比较研究,以期为我国体育保险业的发展提供可行性建议。 关键词:体育保险 政策法规 对策分析 一、何谓体育保险 体育保险,是指体育保险人收取一定的保险费并且承担相应的体育风险的一种保险制度。体育保险不仅具有保险的一般功能特征,还有其独有的特征:一是体育运动本身具有较强的亲和力,喜爱运动、参与运动的人员众多,而且覆盖面广;二是体育保险多以一年或几年的短险为主,涉及寿险、财产险、再保险。不同的运动项目涉及不同的险项、险种设计、费率厘定,和运动项目的特点结合紧密;三是体育领域广泛存在大量风险,且风险的发生未及性强,因此对保险这种分摊风险损失的工具需求量极大。 体育保险作为与体育产业关联性极强的体育相关产业,为体育事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必不可少的支持,并且有助于规避体育运动本身存在的自然风险,起到防范训练和比赛风险、安定运动员生活、保障中国体育产业和体育事业蓬勃发展的作用。2008年在北京举办的第29届奥运会,2800亿的投资计划所形成的巨大保险市场引来了国内外保险公司的激烈竞争,也为我国的体育保险产业带来了严峻的挑战和机遇。所以,对体育保险法律制度的研究已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课题。 二、国外体育保险的发展概况 在发达国家,体育保险是国家体育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健全合理的体育保险制度,不仅是运动员、体育工作者、体育健身者、体育团体等进行体育活动的有力保障,而且也是各国体育产业快速发展的有利基石。 (一)美国体育保险业的基本情况 美国是世界上保险业最发达的国家之一,目前各类保险公司已经发展到5000多家。美国上世纪50年代就已经出现了体育保险公司,70年代以后美国体育保险业进入发展阶段,出现了许多专门的体育保险公司。目前,美国的体育保险已经成为美国保险业的重要经营内容和巨大的保险市场。在市场经济体制下,美国的体育保险主要采用商业保险的运行方式。美国体育商业保险涵盖了竞技体育、群众体育和学校体育等领域,且体育保险内容丰富,有各种不同类型、不同性质的保险公司经营多种体育保险业务。在险种设立方面,既有面向职业体育的运动伤残保险、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责任保险、医疗赔偿保险;也有面向业余体育的巨灾医疗保险、超额医疗保险、普通责任保险、意外伤害保险、集训营保险;还有面向学校体育的大学体育保险、中小学学生意外保险、中小学体育保险、大学橄榄球比赛和中学全明星比赛保险、校际重大医疗保险,以及天气保险、体育指导员和官员保险等。在体育保险机构中,既有盈利性保险机构,也有非盈利性保险机构;既有专业的体育保险公司,也有兼营的体育保险业务公司;既有商业体育保险,也有社会体育保险。美国的国民有很强的保险意识,几乎所有喜欢体育运动的人都参加了体育保险。 (二)日本的体育保险业发展概况 日本的体育保险在社会保险体系中占的比重大、覆盖范围广,健全的体育社会保险保证了日本各种不同人群、不同职业、不同领域体育活动的开展。日本的《体育安全保险》在其体育社会保险体系中具有代表性。体育安全保险是日本体育安全协会设立的一种专门的体育保险(日本体育安全协会是日本文部科学省从事的,不以盈利为目的的公益法人,创建于1970年1。该保险是日本保险项目最多、保险范围最广的一种体育社会保险,它既适用于群众体育活动又适用于高水平的竞技运动,并且包含突然死亡等险种,对于我国的体育保险有着很现实的借鉴意义。另外,日本的体育保险对象也很广泛,除了面向专业体育运动员及教练员等相关人员的保险外,还有面向大众体育运动的保险,其中包括涵盖外国留学生的体育保险。日本体育保险业快速发展的主要原因之一,是将体育保险制度纳入国家的法制建设。涉及体育保险方面的法律主要有《新保险业法》、《健康保险法》、《国民健康保险法》、《老人保健法》、《体育振兴法》、《日本体育、学校健康中心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不仅保障了体育保险的实施,使体育保险有法可依,而且在体育保险领域中关于保险的各项制度、管理技术、实施对象、运动员参保意识等方面都处于世界领先地位,一度被世界各国所仿效。 (三)澳大利亚体育保险业的发展 在澳大利亚,据休闲和运动常务委员会的《澳大利亚体育保险概览》介绍,同美国一样,职业运动员享受法定的社会保障。同时,商业性的体育保险还为体育活动参加者提供了广泛的服务。澳大利亚充分认识到风险是体育活动的本质性,因而制定了完备的体育保险安排。有代表性的是新南威尔士州议会于1978年通过的《体育损伤保险法案》,该法案要求为体育活动参与者的损伤和疾病提供保险保障。另外,澳大利亚的个人体育保险计划还为体育组织中所有成员提供责任险。正是由于这些措施的实施,澳大利亚体育保险中的公共责任险的覆盖面达到了百分之百。 (四)其他发达国家体育法中关于体育保险的规定 法国政府1984年7月颁布的《体育活动法》第37条和第38条,直接与体育保险有关。第37条规定“体育运动组织为开展活动签订保险合同,为其所应负责任投保该等保险合同应承保体育运动组织、活动组织、被建议人和运动员的民事责任。”第38条规定:“体育活动组织应告知其成员投保人身保险的益处,以便在其受到意外伤害时提供保障……”意大利体育法明确规定:“职业俱乐部保险将运动员收入的4%一5%作为保险费用。” 德国虽然并不是世界上社会福利和保险制度最完善的国家,但他们在运动保险规则制定方面却是整个欧洲最严谨的。球员们不但在受伤的时候可以领取到保险金,而且在退役之后由于“国家保险”的存在,他们也可以保证衣食无忧。 总之,体育保险现已成为发达国家体育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些国家的体育保险法规均比较健全,而且多数发达国家都规定体育协会乃至俱乐部举行体育比赛必须给运动员上保险。同时,教练员、志愿者等参加有关俱乐部的训练活动也必须上保险。法规上的规定确保了体育保险的健康发展。 三、我国体育保险立法存在的问题及其发展对策 (一)我国体育保险业的起始与发展 我国的体育保险业起步较晚,最早提出体育保险的设想是在1995年3月,11位全国政协委员向全国政协八届五次会议提交议案,要求为那些曾为我国体育事业作出贡献的优秀运动员、教练员建立伤残保险和养老保险制度。1995年6月30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并于2002年进行了修订。该法第92条规定了保险公司的业务范围有:财产保险业务和人身保险。 我国正式涉及体育保险是在1998年9月28日。在国家体育总局、中华全国体育基金会及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共同努力下,国家队运动员伤残保险签约仪式正式举行,所有奥运项目的1400名国家队运动员获得了运动员意外伤残保险,此后不断扩大。但由于保险业本身的赢利性与体育活动的特殊性,在体育保险发展初期,保险公司承保不仅赚不到钱,而且还要承担更大的赔钱风险。所以,一开始体育保险权被认为是一种社会福利保障。到目前为止,我国现行的体育保险法规仅有2002年国家体育总局制定的《优秀运动员伤残等级标准》和《优秀运动员伤残互助保险试行办法》两部层次较低的体育部门规章。并且,互助保险只是转嫁风险的初级阶段,其保险资金大部分来自社会和个人的赞助,只是一种特殊的抚恤金,面真正意义上的体育保险应该是商业保险。 (二)我国体育保险的立法及存在问题 近年来,随着《保险经纪人管理规定(试行)》、《保险人管理规定v行)》、《保险公司管理规定》、《保险评估人管理规定》和《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的陆续出台,中国的保险法规体系的建设步伐明显加快。但是我国体育保险法制滞后于国家保险业发展的实际情况,更滞后于现代体育事业发展的客观需求。具体而言,目前我国的体育保险业还存在着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1)体育保险的经营主体数量少、规模小、专业化程度差。(2)国民体育保险意识薄弱。由于传统文化、风俗习惯的影响,人们对参加保险采取匾避态度,且大多局限于财产和人身方面。(3)体育社会保险体系不完善。(4)体育保险险种单调。(5)尚未建立起有效的竞争机制。(6)体育保险的专门人才数量少、素质低。由此可以看出,国内体育保险发展滞后的现状,与我国作为一个世界体育强国的地位极不相称。同时,也不能适应我国迅猛发展、市场前景广阔的体育产业。 (三)加快我国体育保险业发展的对策 第一,政策扶持。政府应颁布和出台扶持与提升保险业整体实力的政策及有关规定,为将来保险发展提供不可忽视的引领作用,以有利于健康富有活力的保险市场的培育与完善。体育保险业作为一项新兴产业,需要政府的政策支持。政府可通过建立风险基金、减免税、补贴保险费、承担保险机构经营管理费等措施辅助体育保险,可成立政府性的体育保险公司。未来的体育保险市场,应该是以商业保险为主、社会保险及政府扶持的互助性保险机构为辅的保险体制。 第二,建立健全体育保险法制体系。今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时,应增添和补充有关体育保险和体育保障方面的基本内容,并对基本的体育运动保险、体育赛事保险作出强制性规定。要以《体育法》为核心,制定在体育领域内实施该法的有关体育保险市场的相关配套法规,逐步完善体育保险市场法规体系,规范体育保险市场秩序,促进我国体育商业保险健康、持续发展。 第三,加强行业监管,规范行业发展。中国保监会、国家体育总局应代表国家行使对体育保险业的监管。在体育保险全面改革开放的今天,应当加强监管、规范市场和借鉴国外发达的体育保险业监管的成功经验,完善我国保险监管体系,修订有关规章制度和操作方法。 保险法律论文:论改善保险法律环境 当保险业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逐步发展并越来越发挥重要作用的时候,我们不得不面对这样一个现实,保险人面对的法律环境存在着市场经济起步初期的诸多不完善的问题。这些问题,已影响着保险业的健康发展。我们保险人在过去研究内部管理和如何发展业务方面作了不少探索,但对外部环境,特别是法律环境研究得甚少,更多的是教育职工依法办事,而没有很好地研究如何争取一个好的法律环境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来为我们业务的发展争取一个公正的法律环境。 一、改善保险法律环境具有客观必然性 1、这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不断深入的要求。保险业作为市场经济的有机组成部分,渗透到市场经济的各个领域,对整个市场经济有着越来越重要的影响,保险业必须在一个公正的法律环境中健康地发展,才能对整个市场经济的发展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反之,则会影响和阻碍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特别是随着我国对外开放水平的不断提高,必然要求保险业同国际惯例接轨。世界贸易组织的加入,使保险市场的进一步开放已成定局。这一切,都要求必须有一个完备公正的保险法律环境作保障。也只有这样,保险业才可能在一个公正的环境中健康地发展。 2、这是我国保险业不断向纵深发展的要求。进入90年代以来,我国保险市场逐步开放,市场主体逐年增加,市场竞争日益加剧,保险的服务范围和内容也越来越广泛,中国保险业在继续向纵深发展的过程中,保险活动也将会进一步丰富和复杂。保险市场多主体、竞争行为和业务多样化以及中介人活动、业务创新活动等都需进一步完善的法律环境来作保证,也只有在更完善的法律环境中,才能使保险业管理理性化、规范化、科学化。 3、这是社会主义法制不断加强的要求。依法治国是党和政府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近年来,我国致力于法律建设,出台了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下我国法律均省去中华人民共和国)在内的一系列法律法规,整个法律环境得到了有效的改善。随着形势的不断发展,特别是经济体制对法律的迫切要求,完善和充实法律条文已摆到议事日程,完善保险法律,同样刻不容缓。 4、这是保险经营实践提出的要求。在具体保险经营活动中,保险人、被保险人、中介人之间的经济交往十分频繁,同社会有关职能部门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产生了大量具体而实际的问题。这些问题,有的是业务活动中难以避免的,有的问题,比如行政干预、违规竞争、曲解法律条文、明目张胆的骗赔案等,与保险法律环境不完善有着直接关系。因此,保险经营实践也迫切要求一个更加完备的法律环境。 综上所述,建立一个完备公正的法律环境是当前形势的客观要求。同时,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新时期的法制建设,为创造良好的保险法律环境,提供了良好的基础,加上对外国保险市场管理的不断了解,为我们提供了法律借鉴的经验。因而,我认为,改善保险法律环境不仅必须而且可能,具有客观必然性。 二、当前保险法律环境存在的主要问题 1、原有法律中不适合市场经济要求的条文,影响保险市场的正常发育。 2、一些容易造成误解的条文,使个别人借用,违背了公平原则或法律本义,挫伤了保险人的积极性,有些法律条文本身无过错,但容易造成误解。 3、举证极其困难,使保险人望“证”兴叹。 4、以全民法制意识为土壤的司法腐败现象形成的执法不力的问题,出现正不压邪的现象。 三、保险人争取良好法律环境的对策 1、对有关保险法律条文进行专门的研究,通过有关组织,争取立法部门对有关不适合目前形势或易引起异义等可能造成不平等竞争或权利义务不平等的条文进行修改,从法律上为保险业创造一个良好环境,也使保险监管部门更好地依法监督。具体可以做如下工作:(1)组织专人对涉及保险的法律进行一次专门的研究,对易产生歧义的条文或存在的漏洞提出修改意见。(2)广泛借鉴外国、特别是保险业发达国家的经验。(3)通过人大代表、保监会等渠道向国家立法机关提出议案等。 2、在注重保险自身形象宣传的同时,要突出有关保险法规的宣传。要特别重视宣传《刑法》第183条、第198条和《关于严惩破坏金融秩序犯罪活动的决定》中关于对金融诈骗罪和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的有关规定,利用法律这把利剑,威慑和预防犯罪。对保险人来讲,宣传《刑法》这两条比宣传保险法更重要。 3、在职工中普及法律教育,依法办案,争取在最短的时间内,在第一现场就取得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据。实践证明,不少案件的举证不足,关键是涉案初期,就没有按照法律要求的规定办事,及到诉讼举证时,环境、条件已被破坏,给诈骗活动留下了漏洞。因此保险人目前一要在职工中进行普及法律教育,提高整个职工队伍的懂法、执法水平;二是建立相对专业的律师队伍,为保险人护航;三是建立办案律师参与制度。比如大案、要案,疑难案件必须有律师参与勘查取证等规定,力争把好第一关。 4、承保签单慎之又慎,谨慎严密。保险承保签单是合同的起始,如有疏忽大意,会造成不可弥补的重大损失,在当前的实践中不乏其例。目前投保单询问简单,验险把关不严,职工风险意识未同社会风险行为同步,买方市场条件下的收费心切等都是导致目前承保屡屡出现问题的原因。虽然目前许多问题可通过双方协商解决,但随着法制的健全,人们会把诉讼看成经常使用的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因而核保、严把承保关这一问题,如同把住“病从口入”关一样,须慎之又慎,严之又严。比如建立验险、签单、核保责任制,同经济挂勾;积极推行核保师制度等。 5、配合社会有关部门,特别是司法部门宣传和呼唤司法公正。目前国家正在严厉打击司法腐败,应该说是一个良好的开端,我们要以各种形式支持司法公正。同时要加强有关保险案件的宣传,特别是胜诉案件的宣传。要据法据理力争,争取舆论的支持和同情。要突出保险是合同行为的宣传,突出保险基金特殊性的宣传。 保险法律论文:论和谐社会进程中构建农村养老保险法律制度的思考 论文 关键词: 农村 养老保险 法律 制度 思考 论文摘要:建立健全与 经济 发展 水平相适应的多种形式的农村养老保险体制,已经成为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法律制度的关键是要根据我国农村的现状建立适合国情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法律体制。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是指农民为使年老不能再从事劳动时的生活有保障,在法律规定的劳动时间内缴纳部分保险金,在他们达到一定年龄后,有权向国家或有关保险机构申请养老金的社会保障制度。建立健全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多种形式的农村养老保险法律制度,已经成为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 一、现阶段我国农村养老保险法律制度存在问题 目前,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适用的仍然是根据1992年由民政部颁布的((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试行)。经过十多年的运行,现行农村养老保险方案在制度设计方面的缺陷也已逐渐显露出来,具体而言,农村养老保险工作中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1.农村养老保险建设缺乏法律的有力支撑 实践中的主要依据,一是1992年颁布实施的《方案和1995年颁布实施的通知》,以及一些相关法律中关于应该重视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原则性条款。二是相关文件内容: 2000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小城镇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中“要积极探索适合小城镇特点的社会保障制度”;十六大报告中的要“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建立农村养老、医疗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等等。三是有关领导关于重视“三农”问题和农村保障问题的讲话。由于没有关于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专门法规,在实践中存在许多困惑,各地在制定本地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办法时找不到比较有力的立法依据,只好各自为政,把办法确定为暂行办法,大大降低了地方立法的规范性和长期性、稳定性。另外,由于农村的社会保障基金管理缺乏法律保障,基金的流失现象严重,严重影响了基金的正常运转。 2.农村养老保险资金来源结构错位 农村养老保险运行多年的实践表明:资金来源问题是养老保险的核心问题,缺乏政府财政支持是我国农村养老保险发展缓慢的根本原因。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试行)》只规定了国家应对保险资金的筹集给予政策扶持,而没有明确规定政府在农村养老保险体系建立和运行过程中应承担相应的财政责任,在集体经济日益薄弱的情况下,这样的“软约束”必然导致绝大多数地区的农村参保者缴费负担重,保障水平低且参保人数不断下降。据测算,在199071999年期间,我国农村养老保险参保者人均累计农村养老保险费仅230元,月均养老金仅3.5元,根本无法保证农村老年人口的基本生活。农村养老保险资金来源结构错位是导致农民参保积极性不高的根本性制度原因,我国应逐步建立以政府为主体的多渠道筹资机制。 3.管理体制不顺,监管不力,流失严重 其一是管理体制不顺。我国农村社会保障管理部门存在条块分割的现实:民政部门管一块、卫生部门管一块、社保部门管一块、这种条块分割的现实造成了政策协调、资源共享等诸方面的人为矛盾,不利于农村社会保障工作的推动和开展。其二是养老保障基金管理和增值问题较多。按国际上通行的做法,社会保障基金应该遵循征缴、管理和使用三分离的原则,互相制衡,从而保障养老保险基金的安全性、流动性与收益性(即保值增值)。在 其次,尽快出台社会保险法》。对于社会保险问题,我国现在已经有了初步的 法律 框架,包括国务院的决定和省一级落实国务院决定的法律,但还没有出台国家层次的专门法律。在我国农民保险制度建立和完善过程中,立法者必须提供适当的制度保证,宏观上应尽快出台一部专门的法律,对该制度的实施作出明确规定和统一筹划,使之有法可依,规范操作,克服随意性,使城乡社会保险在宏观上达到统一。 第三,制定保护农民权益的综合性法律。我国在立法实践中一直非常重视和强调对弱势群体的权益保护,如全国人大颁布了《未成年人保护法》、《残疾人保障法、《妇女权益保护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多部特殊保护的法律。但由于城乡差距的存在和受 教育 的程度不同,农民在就业竞争、基本生活保障、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方面面临着许多突出的问题,明显处于弱者的位置。因此,要尽快制定和出台保护我国全体农民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权益保护法》,用法律确定农民的基本权利,规定包括社会保险在内的农民社会保障问题。 最后,制定专门的农民社会保险法》。西方发达国家的 农村 保障都是通过国家立法形式实行的一种强制性社会保险。如德国在19世纪80年代就颁布了世界上第一部社会保障法,并在1957年扩大到全体农民。日本在1971年,丹麦、芬兰在1977年,美国在1990年也都建立了农民社会保险制度,并以立法的形式予以确定。而我国的农村养老保险工作基本上是本着自愿、量力的原则,并不具备法律上的强制性。所以应当就农民的社会保险专门立法制定有针对性的农民社会保险法》,从法律上确认保险制度在农村的地位和作用,明确其性质、对象和标准,规范权利义务和责任,使农民的社会保险工作开展有法可依。 2.建立以政府为主体的多渠道筹资机制 在社会保障制度的建设上,我国走的是一条“城乡分割保障”的道路,国家承担了城镇社会保障制度的大部分建制成本,却忽略了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资金需要。有学者说得好,“国有资产是全国人民所有的资产,不是城里人独有的资产,更不是国有 企业 职工独有的资产”。作为一个农业人口占大多数的 发展 保险法律论文:关于我国体育保险法律制度探析 论文 关键词: 体育 保险 政策法规 对策分析 论文摘要:面对体育领域对体育保险的迫切要求,体育保险业作为体育相关产业的重要分支,我国的体育保险业正在努力与国际体育保险业接轨。通过 文献 资料法、数理统计法、访谈法,对我国和发达国家的体育保险业的体育政策、法规进行比较研究,以期为我国体育保险业的 发展 提供可行性建议。 一、何谓体育保险 体育保险,是指体育保险人收取一定的保险费并且承担相应的体育风险的一种保险制度。体育保险不仅具有保险的一般功能特征,还有其独有的特征:一是体育运动本身具有较强的亲和力,喜爱运动、参与运动的人员众多,而且覆盖面广;二是体育保险多以一年或几年的短险为主,涉及寿险、财产险、再保险。不同的运动项目涉及不同的险项、险种设计、费率厘定,和运动项目的特点结合紧密;三是体育领域广泛存在大量风险,且风险的发生未及性强,因此对保险这种分摊风险损失的工具需求量极大。 体育保险作为与体育产业关联性极强的体育相关产业,为体育事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必不可少的支持,并且有助于规避体育运动本身存在的 自然 风险,起到防范训练和比赛风险、安定运动员生活、保障 总之, 体育 保险现已成为发达国家体育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些国家的体育保险法规均比较健全,而且多数发达国家都规定体育协会乃至俱乐部举行体育比赛必须给运动员上保险。同时,教练员、志愿者等参加有关俱乐部的训练活动也必须上保险。法规上的规定确保了体育保险的健康 发展 。 三、我国体育保险立法存在的问题及其发展对策 (一)我国体育保险业的起始与发展 我国的体育保险业起步较晚,最早提出体育保险的设想是在1995年3月,11位全国政协委员向全国政协八届五次会议提交议案,要求为那些曾为我国体育事业作出贡献的优秀运动员、教练员建立伤残保险和养老保险制度。1995年6月30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并于2002年进行了修订。该法第92条规定了保险公司的业务范围有:财产保险业务和人身保险。 保险法律论文:完善我国产品责任保险法律制度的建议 [ 论文 关键词]产品责任保险 法律 缺陷 完善 [论文摘要]我国产品责任保法律制度相当滞后。本文在分析我国产品责任保f~a’-律制度缺陷的基础上,提出了完善产品责任保险法律制度的建议。 随着 现代 工业 的 发展 .产品责任保险有着突飞猛进的进步。我国尚无产品责任保险法,有关规范产品责任保险的法律主要分散在产品责任法和保险法中,其立法分散,实践中难以操作。这样一来.既不能对合法产品经营者进行应有的保护.也不能对假冒伪劣产品的不法炮制者实施有力度的制裁.更不能对消费者给予充分的保护。因此.对我国产品责任保险法律制度的缺陷进行完善实践意义重大。 一、我国产品责任保险法的缺陷 1产品责任法关于产品责任的缺陷 我国尚无统一的产品责任法.其主要分散于《民法通则》、《产品质量法》等法律中。这些法律对产品责任的规定存在以下不足(1)产品范围界定不明确。现有法律对产品的界定显得有些混乱,民法通则》未对产品作出任何界定,《产品质量法》规定产品是“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产品”。这一概念并未明确产品范围易让人产生分歧。(2)产品缺陷标准不清。衡量产品缺陷有两个标准:不合理危险标准和国家、行业标准,实践中后者优于前者。但是符合国家、行业标准的产品并不排除其具有危险性,这种缺陷认定标准在一定程度上并不能规制到产品所具有的潜在危险性。(3)对经营者处罚较轻。根据损害赔偿理念.产品责任以补偿被害人的实际损失为限。而且,我国没有设立惩罚性赔偿,精神损害赔偿也不成熟从而对经营者处罚较轻。因此,有必要从调节利益入手,加大对经营者处罚力度,减少进而制止制假售假的违法行为。 2.保险法关于产品责任保险的缺陷 保险法中对产品责任保险没有直接规定,仅笼统地规定责任保险的内容。因此,法律对产品责任保险的规定存在诸多不足:(1)未明确保险人的抗辩义务:保险法中未明确规定保险人的抗辩义务.保险人若对被保险人的赔偿责任进行抗辩将从本身的利益加以考虑,极少顾及被保险人的利益。因此,对被保险人不利,尤其是保险人和被保险人的“责任‘利益发生冲突时,被保险人处于更加不利的地位。(2)未确立第三人的直接请求权保险实务上,通常不允许第三人直接向保险人要求给付保险赔偿金的。为确保第三人利益在一定条件下确立第三人对保险人享有保险赔偿金直接给付请求权是产品责任保险法的发展方向。(3)责任保险条款不规范。产品责任保险作为地方性险种在保险责任、索赔事项等方面存在漏洞。 二、完善我国产品责任保险法律制度的建议 完善产品责任保险法律制度是经营者转移其不确定产品风险保障消费者权益不受损害的需要,也是安定社会秩序、建设和谐社会的需要。笔者认为:完善产品责任保险法律制度可从以下人手: 1完善产品责任法中有关产品责任的规定 (1)扩大产品的范围。随着国际贸易的进一步自由化,为保护广大消费者权益应对产品“作扩大化解释是必要的根据需要可考虑以下产品,如初级农产品、电及其他无形 工业 品、人体组织及血液血液制品等。(2)完善产品缺陷的认定标准。在产品缺陷认定标准的选择上.确立”不合理危险为基本标准。…不合理危险“如何衡量,实践中采用生产者制造产品的预期用途标准.即一个合理谨慎的生产者知道或应当知道其产品的危险时.不会将其投入市场。同时.国家行业标准只能作为方便消费者索赔时的一个辅助标准.绝不能凌驾于不合理危险标准之上。(3)明确严格责任原则。现有 法律 对生产者适用严格责任、销售者适用严格责任与过错责任相结合原则。这显然不利于充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笔者认为.对销售者也适用严格责任,将更加有利于消费者权益的保护。(4)确立精神损害赔偿和惩罚性损害赔偿制度。最高法院司法解释确定了精神损害赔偿制度,在产品责任保险中.精神损害应当列入赔偿范围。但基于美国责任保险危机所体现出高额精神损害赔偿所造成的困境,我们有必要确定限额。此外,设立惩罚性赔偿制度,在弥补受害方的损失之外对加害方判处额外的赔偿金。其主要是目的是加大对加害人的惩罚打击假冒伪劣行为、保护消费者权益。 2.完善《保险法》中有关产品责任保险的规定 (1)确定保险人的抗辩义务。法律对保险人的抗辩义务没有规定。但在现行保险条款框架下保险人对被保险人关于诉讼抗辩不承担任何义务事实上已经严重地损害着被保险人的抗辩利益。因此,保险人应当承担诉讼的抗辩的义务。这是在诚信原则下,对保险人提出的最低要求。(2)确定第三人的直接请求权。为保护第三人的权益.应确立第三人的直接请求权.实际上是赋予第三人对保险人可以直接提起赔偿之诉其理由主要是随着责任保险理论的不断 发展 ,责任保险保护受害人利益的公益性越来越受重视,必然要求法律赋予第三人对保险人的直接请求权。(3)将合同责任纳入产品责任保险范围。责任保险损害赔偿通常将合同责任排除在外.这已不适应责任保险发展的需要。因为合同责任虽可借助于信用保证保险加以分散但对赔偿义务人有追偿权,因此不具有分散义务人“责任的机能,有违义务人投保的本意。而责任保险中保险人在承担保险责任后.对赔偿责任人没有追索权。所以合同责任应当可作为责任保险的标的。(4)建立强制性产品责任保险制度。依照民法通则规定从事高空、高压等高度危险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损害赔偿其归责原则为严格责任。因此一旦发生这些案件索赔金额相当高常发生经营者无力赔偿的情形。而且经营者产品责任保险意识不强、保险产品也屈指可数。因此有必要实施强制产品责任保险让那些与人民生命财产息息相关的产品强制保险,以保护消费者利益.平衡经营者的经营风险。 保险法律论文:农民工养老保险法律问题研究 一、现行农民工养老保险实施中的不足 “养老保险作为社会保险的五大险种之一,又称年金保险或老年社会保险,指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保障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险中覆盖人群范围最广的险种。 1、农民工参保不积极 在农民工养老保险政策与相应的措施由各地方政府大都出台的现状下,农民工参保的积极性依旧低迷,参保率持续走低。数据显示,至2008年末,共有21891万人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其中,有2416万人为农民工群体,22978万人为外出农民工。农民工参保率约为10.SI0k。明显低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参保率。目前,初级发展阶段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掣肘了我国农民工参保的积极性,子女、家庭和土地才是广大农民工群体养老的真正来源,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效果并不良好。因此,谋生于城市的农民工,游离于城市主流社会,缺乏对社会保障制度的了解,更有甚者,毫无相关概念,种种原因造成了这一群体对社会保障的犹豫态度。 2、保险关系转移困难 由于农民工养老保险区域壁垒的存在,造成了养老保险模式过多而各地标准不一的局面。诸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模式、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模式、独立保险模式等等。大致可以分为农民工群体加入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独立养老保险制度。各地的政府出台不同的保护政策,地方保护色彩浓厚,农民工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及其困难。 3、退保率居高不下 数据显示,目前,我国近3亿的农民工群体养老保险覆盖率小于20%,居高不下的退保率为又一不可忽视的问题。虽然,持积极态度的各地政府前后出台各种政策欲尽量维护农民工群体的基本权益,然而,收效甚微,企业与农民工群体的反响并不积极。据统计,“不赞成为农民工购买养老保险的企业主为80%:拒绝自我购买养老保险的农民工占83.2%;从未买过养老保险的农民工占比90%以上。” 二、现行农民工养老保险困境的制度原因 1、法律保护主体模糊 作为一个社会学概念,法律意义上并未对“农民工”做出具体界定,农民工群体的各项权利义务、劳动法律上的概念,均没有相关依据。执法、司法及各种社会机关在处理农民工的相关问题时无法可依。因而,对“农民工”这一社会科学的概念予以法律意义的界定,对于农民工相关问题的解决为必要之步骤。再者,时代产生“农民工”是这个概念,这一我国户籍制度存在的所下产生,法律领域之外的概念,正是由于其“法律意义的缺失,助推了这一特殊群体遭遇不平等待遇时往往选择隐忍,面临权利和义务上的不平时无处维权。想要落实农民工群体的社会保障各项制度,在当下城镇户籍制度与农村土地政策改革的大背景下,清晰界定其法律范围内的含义必不可少。 2、农民工养老保险模参保方式的问题 农民工养老保险模式的多元化并不能弥补参保方式单一所带来的缺陷,具体来说,大多数农民工收入水平的低下,由于原本就存在很大一部分社会保障意识淡薄的农民工群体,金钱给付的参保方式无疑是对其本身就不积极的参保态度雪上加霜。物价上涨、个人和家庭开支加大、在自身和家庭的生存问都面临困境时,农民工群体几乎没有剩余的金钱用于养老方面。单一的参保方式无疑是另一重大症结。 3、制度救济的不足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机制下,利益最大化的各企业不愿意并采取各种方法拒绝或逃避为其所雇佣农民工缴纳保险。鉴于经济发展、推动就业以及改善经济环境等因素的考量,各地政府往往采用了“不告不理”“不作为”等方式来处理农民工的维权问题。追求权益的法律成本亦为这一弱势群体的一大负担,长时间的信访程序、大量精力的注入等因素的叠加,致使放弃自己的权利成为应对不公的常态。 4、基金的保值增值 社会统筹部分和个人缴纳部分共同组成养老保险费用,作为个人账户组成部分以外的社会统筹部分,其管理的不透明,资金去向的不明确、管理机制的不完善,资金分配背后的行政权利干预等等问题均为社会保障资金实现保值增值目标的障碍。资金的管理控制权是行政权限界定体制,城乡统筹对接问题的核心。农民工养老保险制度中,政府的责任不明,中央财政、省级财政和地方财政划分不清、地方色彩浓厚的资金分配模式等因素,致使有限的养老保险基金面临不断增长的退休人员入不敷出。 三、农民工养老保险法律完善 1、农民工概念的法律界定 劳动者是法律概念上农民工的首要之意,在受到《劳动合同法》的保护、享有与其他劳动者相同的权利和义务之外,作为城市化进程中的特殊群体,法律应为其提供更多的特殊保护。欲有针对性的保护这一群体的权益,厘清其法律概念是当务之急。这里,参考各位学者对于农民工这一概念的有关界定。陆学艺认为农民工“常年或大部分时间从事第二、第三产业劳动,不享受城镇居民的各种补贴,不享受公费医疗等劳保待遇,离土又离乡,在城市的厂矿、机关、企业、商业、服务业劳动”。余红认为农民工“这一社会群体介于市民和农民之间,也介于工人和农民之间。从出生地和户籍制度上来说,他们是生活和工作在城市的工人、经商人员、个体服务人员。”笔者认为,可将其定义为:拥有农业户口,长期或短期从事第二第三产业劳动,不享有城镇居民各种补贴等待遇的群体的总称。 2、打破一元化的农民工养老保险参保方式 (1)抵押财产参保 以“以物养老”为参照,当农民工群体所累计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用年限在退休时已然未达到标准,用自有的房产或财产作为抵押,银行或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以抵押的资金作为养老保险费用,以满足资金的供给。这样,为资金短缺的困境找到一个出口,同时,农民工群体的日常生活亦不受影响。 (2)劳务出资参保 以根据劳动合同法,明确某类为地方基础建设、安全做出持续贡献的人员(例如清洁工、社会保安人员等)政府可以给予相应的养老保险于在工作岗位上连续工作一定年限上的人员。这里,以劳务作为参保的必要条件,有在法律上的可实现性。然而,如何在劳务出资参保与地方政府财政支出间找到平衡,这这一参保方式的一大难题。 (3)以转让土地使用权的方式参保 据资料显示,“以土地回保障制度”在2004年于江苏省台州市实施,农民工群体参与社会保障可以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为条件。然而,当农民工群体与社保部门处于民法上的平等主体地位,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的签订必须一法律制度为基础。在根据农民工群体的意思自治为基本原则的制度框架下,以土地使用权为参保条件无疑为当下单一的参保方式提供了新的思路。 3、完善各项监督机制 (1)加强对企业的监督 据我国《劳动合同法》,有缴纳社会保险的责任的企业拒不缴纳,责令其缴纳并加相应的收滞纳金;与之对应,相关法律也多采取对于违法企业处以罚金的出发措施。这一违法成本与企业的利润相较而言显然不足以阻碍企业违法的脚步。此处,可参照单位犯罪的相关规定,对企业的直接管理人员予以处罚,或限制企业进入相关市场的资格。只有违法的成本远远高于所获收益,才能有效减少相关企业的违法现象。 (2)加强对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督 完善农民工社会保险资金的财政监管。农民工养老保险事业以养老保险金的安全和增值为其健康运行的前提和基础。其管理包括主要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资金收支和运营,主要是指资金募集、投资运营、资金支付等;二是资金日常管理,主要是指资金财务管理、会计核算、资金监督等。资金管理各个环节相辅相成、相互渗透、相互影响,共同组成一个完整的资金管理系统。目前,由于社会各类中介机构发展程度较低,资本市场还不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还不规范以及制度环境尚未具备,所以要采取严格限量监督的模式。独立的监管机构,对资金运行和各个环节进行严格的规定和监管,包括资金的征缴、资金的筹集、管理、发放等环节进行财政监督,并在每个会计年度末进行绩效考核等一系列有效举措。 作者:张云 单位:南京财经大学 保险法律论文:农业保险法律优化思路 本文作者:姜涛 单位: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 农业是人民生存之本,是整个国民经济的基础。同时,农业也是一种弱质产业,农业生产要面对自然风险、技术风险和市场风险。近年来,极端气候引发的我国多起自然灾害,严重危害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使农业生产遭受了巨大损失。据统计,我国每年因自然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达1000亿元以上,受害人口2亿多人次,其中农民是最大的受害者。即使2011年我国大部分地区取得了大丰收,但由于市场风险,很多农民不收反亏,成为了农民的灾年。为了分散风险给农业造成的巨大损失,各国都在逐步建立农村灾害保障体系,其中,农业保险是一种重要的风险转移工具。在统筹城乡背景下的今天,我国农村金融业的发展也迫切需要农业保险的介入和保驾护航。农业保险源于西方国家,它是专门为农业生产者在从事种植业和养殖业过程中,对遭受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提供保障的一种保险。通过农业保险,可以聚集和建立起农业风险基金,能够及时有效地补偿农业灾害损失并迅速恢复生产,最大限度地消除农业风险的不良影响,保障农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可以说,农业保险既是农业保护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农业和农村发展的有机组成部分。 一、我国农业保险的现状及原因 自2004年,中国保监会在上海、黑龙江、新疆等地启动了农业保险试点。目前,我国大部分地区都开展了农业保险试点,我国农业保险发展迅速,风险保障和经济补偿功能日益凸显,农业保险业务发展较快,作用逐步发挥。虽然我国农业保险发展取得了积极进展和显著成效,但我国的农业保险发展水平仍然在低水平上徘徊。究其原因,可大致概括为以下几点:第一,农业保险宣传不到位,农民对农业保险的认识不足。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农业保险从建立到完善用了近半个世纪的时间,而我国农业保险则刚刚起步。我国农业生产长期“靠天吃饭”,许多农民没有风险防范意识。农民普遍对农业保险认识不足,对农业保险这一新鲜事物一时半会还难以接受。很多农民存侥幸心理,祈望老天风调雨顺,取得一个好收成。甚至还有农民错误地认为这是政府或有关机构向农民变相收费。因此,有效地推广农业保险首先面临的就是提高农民对农业保险的认知水平的问题。第二,农业保险实际发展不良,主要原因在于农业保险的高投入低补偿的现状。农业生产由于受自然灾害的影响,使其具有受灾频繁、广泛的特点,导致其风险损失率高,加之农户与农作物种植的分散,业务成本加大,这都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农业保险的发展。 从国外实施农业保险的成功经验来看,农作物保险的费率一般在2%-15%之间,低收入的农民花了大代价取得的补偿却十分有限,这也导致了向农民收取保费十分困难。据介绍,在云南省的临沧市、西双版纳州启动地方政策性甘蔗保险试点地区,每亩基本保险金额为600元,每亩保费为25.5元,各方分摊原则为:省级财政承担45%,市级财政5%,县级财政10%;龙头糖业公司20%,种植户20%。德宏州下属盈江县的24万亩甘蔗遭灾获得了230万元的保险赔付。按此计算,平均每亩的赔付不足10元,甚至低于保费。这显然难以覆盖此次灾害所带来的损失。大灾来临时,即使参保的农户利益也难以得到有效保障。另外由于没有技术性较强的专业仲裁机构,灾害损失难以确定,赔偿金额很难在保险公司与农户之间达成一致,勘察定损困难,极易出现理赔纠纷。这些原因都极大地打击了农民的投保积极性。第三,法律法规的不健全,是农业保险难以推广的最主要原因。我国的农业保险缺乏立法支持。农业保险应属于政策性保险的范围,要使它发挥应有的作用,就离不开相应的法律的支持,世界上各国的农业保险都有相应的法律匹配,如美国1994年即颁布了《农作物改革保险法》,该法一经颁布,美国农作物的保险投保率大大提高。而我国至今还没有一部完整的法律法规对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予以扶持,地方也没有管理条例,农业保险的业务开展所依靠的是上级有关部门的红头文件,诸多问题形成了法律真空。 二、国内外农业保险法律体系的简单 对照从各国农业保险的发展来看,农业保险的发展都是以完善的法律体系为基础的。通过国家相关法律的健全和完善,为农业保险的发展奠定了法制基础。如美国1938年制定《联邦农作物保险法》,该法随着美国农业及农业保险政策的发展变化而不断修改和完善,其内容既包含保险标的、组织机构、再保险等规定,也包含联邦政府的救济计划等。1994年,美国国会又颁布了《美国联邦农作物保险改革法案》,对农作物保险制度进行了改革,从而使美国的农业保险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此外,美国联邦政府还规定不参加农作物保险计划的农民将得不到政府其他计划的福利,使得农作物保险成为一种变相的强制保险。法国通过《农业互助保险法》界定和划分了农业互助保险社应承担的风险范围;颁布《农业指导法》对农业保险的经营与发展做出了较为明确的规定;制定《农业保险法》,对农业保险项目、保险责任、再保险、保险费率、理赔计算等予以了明确确定。此外,法国政府还对一些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大宗产品实行强制性保险,规定对主要农作物和主要饲养动物实行强制保险。日本在20世纪早期就制定了《牲畜保险法》、《农业保险法》等法律,1947年日本将相关法律合并后制定了《农业灾害补偿法》,从而确立农业保险的基本运行模式。从现行的体制看,日本采取强制性保险与自愿保险相结合的方式,国家通过立法对主要的关系国计民生和对农民收入影响较大的农作物和饲养动物实行法定保险,其他作物和饲养动物则实行自愿投保。我国自新中国成立即开办农业保险,但1958年中断。1982年恢复农业保险以来,基本是在商业保险的框架内试验,农业保险的供给难以满足农业对保险的需求。近几年尽管有关部门对农业保险的改革进行了专题调研,但对决策影响不大。我国至今还没有一部农业保险法,只能执行规范商业性保险活动的《保险法》。 三、完善我国农业保险法律体系的几点建议 第一,低费率高补贴。各国在建立农业保险制度的同时,为了提高农业保险的覆盖面,使农民能够买得起保险,政府往往对农民支付高额的保费补贴,从而调动农民运用农业保险机制分散风险的积极性。国家对农业保险的补贴可以分为两类:一是对农民提供一定的保费补贴;二是政府对农业保险经营者提供相关的业务费用补贴,从而减少其经营方面的损失,调动经营者的积极性。同时,为了使财政补贴具有稳定的资金来源,有的国家还建立了专门的基金,对农业灾害进行补偿,并对农业保险进行补贴。农业保险属于准公共产品,与农村公共医疗和义务教育一样,它的社会公益性决定了其更需要政策的扶持与推动。 第二,对农业保险经营者实行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为了提高农业保险经营者的积极性,很多国家采取了税收优惠的措施支持农业保险的发展。如美国《联邦农作物保险法》规定联邦政府、州政府及其他地方政府对农作物保险免征一切税赋,并且通过其他法律鼓励各州政府适当提供农作物保险专项补贴,经营农业保险的私营保险公司除缴纳1%-4%的营业税外,免征其他各种税收。 第三,对农业保险进行专门立法,完善农业保险法律制度。加快农业保险的立法工作。针对农业保险的特殊性,在我国要建立长效稳定的农业保险机制,避免政府行为的随意性,有必要通过立法方式对农业保险加以规制,从而使农业保险在法律制度的框架下正常运行,政府、投保农户、保险机构各司其职,充分发挥农业保险的作用。通过立法,对农业保险的性质、保障范围、经营原则、政策性业务与商业性业务的界定、经营主体的组织形式、参与主体、收益主体以及相关的权利和义务等问题加以厘定。农业保险作为一种特殊性的保险,其呈现“三高”、“两低”特点:“三高”指的是高风险、高成本、高赔付;“两低”表现为农户投保的积极性低、保险机构利润低。鉴于此,商业性保险公司往往不愿进入农业保险市场,因此把农业保险作为商业保险来经营不切实际,兼之农业保险的大部分产品属于准公共物品,其具有非盈利性特点,这类产品不适宜进入竞争性的保险市场,必须要由政府参与和介入,并给予财政补贴。由于农业保险的这一特殊性,各国的农业保险一般不适用《商业保险法》,而往往是通过专门制定农业保险法及其实施细则,确定其基本法律依据,规范其制度和行为,以保证农业保险体系的建立和协调运转。 同时,农业保险体现着国家对农业的扶持,国家一般都要承担相应的补贴或者税收优惠等社会责任,国家一般也要求农业保险的经营不得以营利为目标。在很多国家,法律甚至将农业保险规定为强制性保险,要求农户必须购买。因而,适用于各种商业保险的《保险法》或者其他保险法律的规定就不能完全适用于农业保险。为此,国家需要制定更加具有针对性的农业保险法,从而保证农业保险体系的顺利建立和业务的协调运作,切实保障农民的合法利益,贯彻国家对农业保险予以扶持的政策目标。我国《农业法》第46条规定:国家建立和完善农业保险制度。国家逐步建立和完善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鼓励和扶持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建立为农业生产经营活动服务的互助合作保险组织,鼓励商业性保险公司开展农业保险业务。农业保险实行自愿原则。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制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参加农业保险。我国《保险法》第186条规定:国家支持发展为农业生产服务的保险事业。农业保险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但这些规定过于笼统,缺乏可操作性。 因此,抵御自然灾害,发展农业保险,首要的任务应当是为农业保险创造一个良好的法律制度环境,通过尽快制定《农业保险法》,明确农业保险的地位、经营目的、原则、组织形式、承保范围、保险费率、保险责任以及相关机构对农业保险的监管等,规范农业保险,并把一些相关的政策上升到法律的层面。只有把我国的农业保险纳入法制轨道,使农业保险有法可依,一种长效的防范农业灾害的补偿机制才能有效运行。目前,世界上已有五十多个国家建立了农业保险制度。国外农业保险之所以发展迅速,并取得成功,就是在农业保险的不同发展阶段,都始终把立法和完善法律制度作为农业保险发展的重要内容来对待。因此针对我国实际,借鉴国外的经验,我国应通过制定《农业保险法》确立适合国情的农业保险制度模式,推进农业保险的发展。健全农业保险法律制度,促进农业保险科学发展。法律法规体系是农业保险基础制度体系的重要核心和基石,是农业保险规范、健康、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要进一步推进相关法律法规建设,加快完善农业保险法律体系。 保险法律论文:农业保险法律制度探究 摘要: 2013年黑龙江特大洪涝灾害、2014年辽宁特大旱灾和海南两次台风、2011年泰国洪水和2012年美国特大旱灾,都出现了创纪录的赔付,给相关国家保险体系的运行带来较大冲击。外国政府均视农业保险为保障农业发展、规避农业生产风险的重要措施,而我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农业国家,恰恰在农业保险制度保障上呈现出了薄弱的态势,与农业保险相关的政策法规较为欠缺,至今仍没有一部完整《农业保险法》出台,这给我国国民经济发展造成了诸多负面影响。在我国,只有尽快构建出一个切实可行的农业保险法律制度体系,才能真正使农业保险工作开展有法可依,从根本上促进农业生产健康发展,进一步巩固农业在我国国民经济中的基础性地位。 关键词: 农业保险;农业保险法律制度;农业政策性保险 一、农业保险概述 (一)农业保险的定义农业保险有广义和狭义的区分。广义的农业保险指种植业和养殖业保险以及农户及其家属的人身保险,再加之有关农业的其他物质财产保险。狭义的农业保险仅指种植业和养殖业保险。本文所分析和研究的农业保险法律制度问题,限于狭义的农业保险范畴。 (二)农业保险的法律性质关于农业保险的法律性质,因本文讨论的是狭义的农业保险,仅保障种植业和养殖业遭受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而带来的物质性损失,不保障广义的农业保险中所涵盖的农户和家属的人身损害,按照保险的标的决定保险性质的原理,农业保险理应为一种财产保险;且农业保险是以现存或将来可得的利益为保护对象,也理应为一种权利保险;基于社会的其他成员即使并未对农业保险付出费用,但某种意义上均间接享受了农业发展稳定,乃至整个国民经济的稳定的惠处,因此农业保险也具备一定社会公益性质。农业保险应当被认定为一种“准公共产品”。虽然,从农民不购买农业保险就不能获得赔偿这个消费的角度,农业保险具有一定的私人产品的性质,但农业保险这种产品更是以保证广大农民从中获益和农业生产稳定性为基本前提,且独立单位的农户对农业保险的消费数量的多少,不会影响其他农户对该农业保险消费的可能性及数量,这符合私人产品非竞争和非排他的特点,因此更接近于公共产品的性质,所以将农业保险定性为“准公共产品”是比较妥当的。 二、我国农业保险法律制度现状分析 (一)相关法律制度缺失放眼近十年,2006年底,在国务院法制办、中国保监会、农业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等相关部门的积极倡导下,启动了《农业保险条例》的起草工作。该条例对农业保险的性质、费率水平、保障范围、经营模式、组织机构与运行方式、税收优惠、财政补贴方式等做出进一步的规定。2008年,结合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的提案,中国保监会积极开展试点工作,起草了《政策性农业保险条例(草案)》。从2009年新《保险法》内容来看,还是几乎没有关于农业自然灾害保险法律的规定。关于农业保险优惠政策,除《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中规定的免征营业税之外,目前也尚未出台更多的优惠政策。但总的来说,我国至今还没有一部完整的法律法规对农业保险进行规定,地方上也没有完备的管理条例,目前农业保险的业务开展所依靠的是上级有关部门的红头文件,诸多问题形成了法律真空,这使得对农业保险的保障和服务仍处在一般水平上。 (二)农业保险经营组织形式单一法律制度的不健全,直接导致农业保险的经营主体缺失。在农业保险较为发达的国家,可以发现经营组织形式多种多样,主要有政策性农业保险公司、专业性农业保险公司、相互保险公司、商业性保险公司、农民自发的保险合作组织。但在我国农业保险实践中,商业性保险公司承担了主要的农业保险业务,对农业保险承保的多种组织形式的尝试非常有限。 (三)政府的推动和扶持力度不足农业保险的法律政策性,客观上要求政府参与并扮演主要角色。虽然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业保险大灾风险的分散工作,2007年至2013年连续7个中央“1号文件”对此项工作提出要求,相关部门也出台了《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准备金管理办法》。但总的来说,政府在对农业保险的支持上仍带有一定随意性,在支持的力度和方式方法上存在障碍,其应发挥的作用和应承担的职能不够清晰,间接制约了农业保险的进一步发展。 (四)农业保险经营技术存在难题保险业的发展必须满足两个条件:一是有“可保之风险”,二是满足大数法则和概率论。显然,农业风险因具有无法控制的巨灾风险,属于“不可保风险”。将农业保险视同为普通的财产保险,并简单、机械地套用普通财产保险技术,对农业保险技术的复杂性、特殊性和重要性认识不足,对技术研究和开发的投入不足,是我国农业保险经营技术发展滞后的重要原因。 (五)金融保障机制的欠缺我国农村虽然已建立了较大范围内的农村金融机构体系,但是在实际运作上,还是存在农业贷款难、农民投资理财难、农村资金短缺等现象,农民收入低、处境忧,当然会造成农业购买需求下降,进而制约农业保险的发展。 三、我国农业保险法律制度的完善 本着非盈利性、、政府扶持与市场机制相结合、强制与自愿相结合等基本原则,对构建我国农业保险法律制度的基本框架提出如下建议: (一)农业保险专项基金的管理在我国已建立农业保险基金用于应付特大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大额保险赔付。但关于基金的经费来源、基金的管理应有更严格的规定。建议法律明确规定,基金可以来源于以下几种渠道:国家财政对巨灾的常规性支出、经营农业保险的机构收取的农业保险费固定比例支出、向各种金融机构的贷款、社会捐助。基金的管理职责可交予专门成立的“农业保险监督局”(该局负责监管经营行为、规范承保对象、提供补贴、提供再保险、筹集巨灾风险基金、宣传农业保险相关知识),在国务院的授权下,经费通过合法的程序,经过审查方可支出,同时附有专款独立账户管理。此外,专项基金的建立与农业保险再保险均为政府组建、救济商业保险公司的举措,两者存在一定的重复性,此点也应纳入政策中权衡考量。 (二)巨灾债券的发行基于资本市场的实力,发行巨灾债券时机已到。债券发行人与分保公司签订合约,投资者将资金贷放给债券发行人,取得息票形式的利息和最终返还本金的请求权。当约定条件巨灾风险发生时,债券发行人可以延期支付债券本金和利息,甚至有可能完全免付,而发行债券的保险人承担赔偿职责;当约定的巨灾风险未发生时,发行人应在规定的时期内返还本金和利息,回报率要高于市场同类其他债券的回报率。作为一种保险衍生产品,巨灾债券型的融资方式,使得农业保险资金“入市”,已获得广泛认可,进一步突破了农业保险风险分散途径的局限性。 (三)政府扮演的角色关于税收优惠方面,我国对农业保险的税收支持仅局限为《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第6条规定减免营业税,这对于风险高、利润薄的农业保险的帮助还相当有限,建议可以大幅度减征乃至免征保险组织与农业保险相关的所有税务,如所得税也可以进行相关的减免。关于补贴方面,“农业保险补贴的资金来源应以中央财政为主、省级财政为辅。”补贴一般分为由政府提供一定比例的保费补贴和由政府对农业保险经营者提供业务补贴两类。当国家财政充裕时,应对农业保险加大补贴力度,提高农业生产者的积极性。关于贷款方面,政府提供专业贷款,可以建立相应的贷款风险保障基金,如果发生事故,农民无法偿还贷款的,由该基金负责向银行赔偿贷款,农户在贷款时可以缴纳一定金额保证金,当然,如果可行的话,政府可以要求有贷款的农民参加一定范围内的强制保险。 (四)成立农业保险咨询机构我国农业生产范围广泛、农民人数众多,要政府和少数的农业保险机构完全承担起农业保险的宣传责任,恐怕涉及面过广,也难以取得良好的效果。建议政府在制订《农业保险法》的同时,应将农业保险宣传机构的设置考虑进去,不仅可以设立依托于地方各级政府的咨询机构或者在内部设立独立的咨询部门,也可以充分发挥村委会等基层组织密切联系群众的功效,与农民深入接触,培养农民自觉防范风险的意识并间接起到提高其科技文化知识水平的作用。 (五)相关法律法规的修订和完善由于农业保险涉及面广,有农业、民政、财政等各个方面,所以与其相关的法律法规也应当一并配套进行修订和完善,例如《灾害救助法》、《商业保险法》、《农业法》、《农业保险条例》、《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等,同时也健全农村商业金融贷款、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土地流转经营等方面的法规,使它们与农业保险基本法共同形成一个高层次、高质量的农业保险法律体系。 作者:万灵娟 单位:江西财经大学现代经济管理学院 保险法律论文:混合经营对金融保险法律制度挑战 摘要: 近些年来,混合经营的金融模式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占据着十分重要的位置,同时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但是,当前我国在混合经营下金融保险法律制度中也存在着一定的弊端,对我国金融保险制度造成了挑战。现通过分析混业经营的优点、缺点以及与金融保险法律制度的关系,并且了解我国混合经营趋势下金融保险法律制度面临的挑战,还要分析我国借鉴和学习其他发达国家混业经营立法的重要意义,最后提出合理有效的对策来更加规范混合经营下我国金融保险法律制度。 关键词: 混合经营;金融保险;挑战;对策 一、分析混业经营的优点、缺点以及与金融保险制度的关系 (一)分析混业经营的优点首先混合经营模式可以通过利用多种有限的资源进行损益互补,促进多元化的金融产品发展,提供更优质的金融服务,实现范围经济。其次,混合经营还可以形成金融各个领域的相互渗透,从而形成金融超市,使客户获得更全面,更便利的服务。还有,混合经营也是不可避免的世界经济发展趋势,我国应该通过混合经营来进一步提高金融机构的国际竞争力,使我国的金融业充满活力,健康发展。 (二)分析混业经营的缺点现阶段,我国实行混合经营模式在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的同时,也存在着一些缺点,这会给我国金融业的发展带来了严峻的考验。当前,我国金融监管和相关的法律体系建设不够完善,使混合经营的经济风险较大,还有混合经营会加大金融监管的难度,增大金融监管的经济成本。 (三)分析混业经营与金融保险法律制度的关系混合经营与金融保险法律制度是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只有混合经营的快速发展才能加快促进我国金融保险法律制度更加健全。另外,当我国金融保险法律制度更加健全时,才能使政府用法律的形式来干涉金融市场行为,使金融市场得到公平安全的发展,才能使混合经营得到正面效应的发挥。 二、分析我国混业经营趋势下对金融保险法律制度的挑战 (一)国际混业经营的发展趋势混合经营在国际金融业发展趋势的影响下,使我国金融业也必须紧随时展的潮流而不断发展和壮大混合经营,这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结果。另外,西方发达国家也早已对发展混合经营而制定了更加完善的金融法律法规,使混合经营的缺点逐渐减少,对我国发展混合经营提供了经验,有利于提高我国金融机构在国际上的影响力和竞争力。另外,在金融保险法律制度不断完善的情况下,分业经营模式的弊端暴露较多,极易诱发较大的经济损失,限制了我国金融机构的发展,使我国必须要从分业经营逐渐转变成混合经营。 (二)我国金融保险法律制度对混业经营的管理存在隐患现阶段,我国金融保险法律制度对混合经营的管理存在着一些隐患和缺陷,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够严格,比较疏松。我国并没有随着经济的发展而及时完善相应的金融保险法律制度,这不利于混合经营的健康发展。另外,我国的金融控股公司的运营管理也处于法律的灰色地带,法律效力较低,没有明确的规定对混合经营加以有效科学的监管,使金融控股公司的发展存在着较大的金融风险。还有我国金融机构信息披露制度不完善,相关的金融信息的不够及时、准确、全面以及透明,使混合经营的监管难度进一步增大。 三、分析借鉴和学习其他发达国家混业经营立法的重要意义 近些年来,随着改革开放使我国经济社会得到了飞速的发展,但是我国仍然是发展中国家,我国在发展金融混合经营方面与其他的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仍然存在较大的差距。因此,我国学习和借鉴其他发达国家混合经营立法的经验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作用。如果一个国家不能具备健全和完善的金融体系和相关的法律制度,就极有可能随着经济环境的变化而发生较大的金融危机,例如,在2008年,美国金融危机的爆发,造成了世界经济的萧条,严重阻碍了国际经济社会的发展。所以,我国的金融制度要充分汲取其中的经验和教训也应该随着时代和经济的发展而不断的调整,这样才能提高国际竞争力,使之更加适应国际金融市场的发展。另外,我国在制定混合经营立法工作时可以相对缓慢一些,要首先做到兼顾效率与公平的权衡发展,在坚持基本的混合经营立法的监督理论和原则基础上可以有效防止出现大的经济损失。还有,我国并不是要完全的复制其他发达国家在混合经营立法方面的制度,应该结合本国实际的政治文化国情,综合考虑我国金融市场经济大发展现状,将混合经营立法进行本土化处理,才能使我国的金融混合经营立法得到严格规范的管理,才能避免发生大的金融动荡,使我国的混合经营得到有力的发展环境。 四、提出有效措施进一步完善我国混业经营下的金融保险法律制度 (一)树立安全与稳定的理念,提高工作效率,增强国际竞争力目前,为了有效完善我国现行的金融保险法律制度中存在的不足之处,首要的就是树立安全与稳定的理念,既要在一定时期和一定程度上坚定地实行分业经营法律制度,还应防止过严限制混合经营的发展,努力学习西方发达国家在金融方面的宝贵经验,大力鼓励金融业发展和创新,以此降低金融业的风险,提高我国金融机构的工作效率以及增强国际竞争力,进一步促进我国金融业的健康快速发展。 (二)建立健全相关的保险、证劵等金融法律制度我国现阶段必须建立健全相关金融机构的管理制度,当前,我国的金融业还处于初级和不稳定的时期,因此,我国应该继续巩固和完善分业经营管理的法律法规,让其继续发挥积极的作用。同时,面对我国出现了混合经营以及经济社会不断发展的现实状况,就应该不断的改革和调整现行的《银行法》、《保险法》以及《证劵法》等等金融法律以适应现代金融市场的发展。只有更加重视和完善我国相应的金融法律制度,适当放松限制,建立健全金融法律,并且与金融市场协调发展,才能更加规范混合经营的健康发展,才能提高我国金融机构在国际社会的竞争实力。 (三)完善我国金融控股公司的立法和经营管理工作面对我国金融混合经营不断的发展和壮大,随之产生的越来越多金融控股公司也难以加强对其有效地规范管理。因此,我国要借鉴和学习其他发达国家的相关经验基础上,尽快完善金融控股公司的专项立法工作,整合和修改相关的法律制度,明确金融控股公司的含义,并且制定金融控股公司的经营规则,规范其成立的条件和程序,规定其业务方位,还要完善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制度等,这样才能进一步完善我国混合经营下的金融保险法律制度,促进金融业的健康稳定发展。 (四)加强对其他相关的金融法律制度建设我国的金融法律体系较大,金融制度涉及的范围较广,需要不断的改善与金融混合经营相关的其他法律制度。首先,我国要进一步完善金融行业内部的相关法规和具体部门的规章制度,使银行、证劵公司等金融机构以及各个部门能够遵守相应的法律,维护风险管理和消费者保户的利益,同时促进金融机构业务的多元化发展。另外,我国还应加强对金融行业外的相关法律法规建设,参照欧美发达国家在企业集团,公司方面的法律制度,防止金融控股公司出现垄断和隐私泄密等为题,以此更加完善混合经营的法律法规。 五、结束语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和金融保险法律制度不断完善的,我国一定也会像其他发达国家一样将原来的分业经营逐渐转变成混合经营。通过了解混合经营可以实现范围经济以及形成金融超市等优点,同时也存在着经济风险较大,金融监管的经济成本较大等缺点,而且也认识到混合经营与金融保险法律制度相互作用的关系,使混合经营在面临国际金融趋势以及当前相关金融法律不健全的重大挑战下,就必须学习和借鉴其他发达国家在混合经营立法方面的经验,并且通过树立安全与稳定的理念,提高工作效率,增强国际竞争力;建立健全相关的保险、证劵等金融法律制度;完善我国金融控股公司的立法和经营管理工作以及加强对其他相关的金融法律制度建设等等合理有效的措施,这样才能进一步完善我国混业经营下的金融保险法律制度,以此促进我国金融业的健康发展。 作者:葛杨 单位:安徽财经大学
电子商务在保险业中的应用:论电子商务在我国保险业中的应用与发展 [摘要]随着互联网和科技的进步,一种新型的商业模式如雨后春笋般的发展着,这种发展迅速的模式就是电子商务运营模式。本文主要探讨了电子商务在我国保险业中的应用和发展过程。 [关键词]电子商务 保险 应用发展 时代的发展带动了通讯科技与网络技术的迅速发展和广泛普及,电子商务运营模式作为与传统运营模式截然相反的一种新型商务模式,也迎来了快速应用和发展的春天。电子商务现在被应用的范围和领域很广,而且发展呈现越来越宽广的趋势,电子商务与传统的商务活动模式存在很大的差异,但是这种差异却很好的弥补了传统商务模式的短板,最主要表现在电子商务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延长了时间和空间的范畴,推动了商品大范围的流通和经济的发展。 一、电子商务及其在保险业的应用 电子商务是指以科技网络为基础,以电子化方式为营销手段,突破过往传统商贸活动模式而进行各种线上商贸活动的过程。电子商务运用现代通讯科技以及电子化手段,将过去传统运营模式带来的局限扫除,扩展了时间和空间的范畴,打破了不同国家、不同地区、不同部门与行业等有形或无形的壁垒与界限,以线上交易的方式代替了面对面的交易方式,推动了商品大范围的流通和经济的发展。 电子商务的发展领域也渗透到了保险行业,一些保险产品和管理活动都在运用电子商务模式,保险电子商务应运而生。保险电子商务也被称作为线上保险或者网上保险,是指保险业利用现代互联网技术和先进的数字信息传媒技术对保险产品销售和经营活动的开展。 二、电子商务在我国保险业应用及发展状况 我国保险行业在过去六十年的发展过程中,已经取得了比较大的发展进步,保险业现已构成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生活中一个分量十足的关键组成部分。但是我国的保险电子商务还处于“婴幼儿”阶段,没有发展成熟,目前线上保险或者说网上保险还只是对保险产品销售、保险管理活动起到一个辅助补充的作用,因此我国的保险电子商务的发展还是面临艰巨的任务。 于一九九七年由中国保险学会和北京维信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共同发起成立的中国保险信息网是我国的首家保险线上网站,这也开启了我国保险行业拥有第三方网站的先例。随后不久,由中国保险信息网为新华人寿保险公司促成周内第一份网上保险单,标志着保险产品网上交易模式的突破和成功。两千年八月份太平洋保险公司在市场竞争的压力下对保险电子行业实行了一项意义非凡的改革——建立太平洋保险网站。第二年三月份太平洋保险北京分公司与朗络开始合作,开通了“网神”,并推出了30余个保险产品种类,真正实现了保险线上交易。与此同时,国内其他保险公司也在这种势头下陆续建立各自的的电子商务网站,加入保险产品线上销售大部队,保险电子商务的线上销售作用愈显清晰。同年八月份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正式启用一站式综合理财网站,开始进入电子商务。九月份泰康人寿保险公司独家进行投资,开通了大型电子商务网站“泰康在线”,名副其实的开通了客户在线投保的业务。与此同时,非保险公司,以网络公司为代表,也在积极建立相类似的保险网站。例如上海易保科技有限公司开发并运营了易保网等第三方网站。第三方网站为保险受益者与管理者以及相关的保险组织提供了相对比较独立的线上交流和交易的可靠平台,有利于客户能充分的了解保险,有利于保险公司和保险人员开拓保险产品的客户来源,还有利于保险相关机构削减运营成本,并提供高质量的产品和服务。 三、如何开展我国保险电子商务运营模式 我国保险业发展电子商务的开展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首先,树立并强化保险业电子商务重要性意识。保险公司要擅长利用现代网络科技和先进的电子信息手段开展保险产品的销售和保险活动的管理,抢先在电子商务市场上占有一席之地,从现在开始实施抢先占领市场的战略。 其次,将信息化引进保险公司内部管理中。保险业电子商务不仅仅只是线上销售保险产品,还包括保险公司内部管理工作的现代化和信息化。保险管理工作的信息化,表现在将业务发展与管控、经营管理、财务核算与监督等经营活动实现电子化和数字化,内部管理的信息化能够为保险产品销售的电子化提供有力的支持。 再次,培养专门的保险电子商务人才是关键。保险电子商务运营模式是与以往保险销售模式完全不同的模式,是对运营模式的全面而深刻的创新。新型的销售模式对从业人员也提出了新的要求,所以必须培养专门的保险电子商业人才,这样才能推进我国保险电子商务的进展。 最后,要为我国电子商务的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大环境。良好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资金、科技、人员的支持;而是保险电子商务重要性意识的建立;三是扶持保险电子商务运营模式的政策法规。 综上所述.时代的发展带动了通讯科技与网络技术的迅速发展和广泛普及,电子商务运营模式作为与传统运营模式截然相反的一种新型商务模式,也迎来了快速应用和发展的春天。电子商务现在被应用的范围和领域很广,而且发展呈现越来越宽广的趋势。但是在发展过程中还是存在一些障碍,需要集思广益,制定策略来推进我国保险电子商务的进一步开展。 电子商务在保险业中的应用:保险业信息化与电子商务 摘要:本文介绍了电子商务在保险行业的一个现状,以及其对保险行业的作用,并对保险电子商务的具体功能实现模式和发展趋势进行了一个分析。 关键词:信息技术 保险信息化 计算机网络 服务 市场竞争 1 保险业信息化概述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全面普及,网络购物已经成为重要的一种消费方式,我国互联网应用的商业化的程度也显著提高。IT技术的快速发展和业务需求的变革,倒逼金融行业三驾马车之一的保险行业纷纷加快信息技术建设的步伐,建立自己的电子商务网站,并应用IT技术将前台和后台的生产系统进行有效的对接,在外部与商业银行联网,开展进行在线销售和理赔的尝试。在信息领域的建设过程中,简单险种演变成网上直销模式是保险电子商务发展历程中的一大亮点。这样人们足不出户就能了解并购买保险产品并得到相应的服务,不仅拉近了保险与社会公众的距离,而且也完善了公司的销售和服务结构,为保险业提供一种全新的服务方式,为保险业的发展与竞争提供了新的场所,为保险行业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崭新机遇。 2 电子商务对保险业的作用 保险电子商务是用户通过互联网主动识别并购买保险产品的过程,那么基本上避开了中介的推销,所以相对于传统的销售渠道,网上保险是保险公司和客户之间的直接的面对面的交易行为,能够有效地规避销售误导和降低风险,并且显著地降低保险公司和客户投保的成本,拉近保险与社会公众的距离,促进保险业为全社会提供更加全面、更加深入的服务。有专家指出,科技创新是转变保险业发展方式的重要途径。大力发展保险电子商务,有利于优化保险业渠道结构、培育新的业务增长点、促进全行业形成以创新为动力的发展模式。当前保险电子商务已进入高速发展期,截至2009年底,全国有32家保险公司开展了网络销售,36家保险公司开展了电话销售业务。2009年我国保险业网上实现保费收入77.7亿元,其中财产险保费收入51.7亿元,人身险保费收入26亿元。保险电子商务日益成为重要的营销渠道和新的业务增长点。 3 保险电子商务平台的运作模式 3.1 保险电子商务平台的直销模式 随着计算机网络技术的发展和保险公司的业务拓展,网上直销险种的种类、规模和保费收入逐年增长。多年的保险电子商务发展过程中。产生了多种形式的产品直销型保险电子商务平台。 3.2 保险电子商务平台的供需中介模式 随着保险业的发展,中国广大的保险营销员和广大需要了解、咨询、查看、对比保险产品的受众人群,这样,供需中介型保险电子商务网站模式就应运而生。交易产品主要是保障额度较高、费用较为高昂、保障和缴费期限较长的寿险产品。通过技术手段打造一个双方供需交易促进平台,在这平台上,客户留下联系信息或直接选择保险营销员免费获得保险服务,保险营销员通过免费门店或签约付费形式接触更多客户的经营模式。 3.3 保险电子商务中产品搜索、对比与导购型模式 直 销型保险电子商务平台的产品搜索、对比与导购,汇集大小保险公司及专业中介公司的数百上千款可在线交易(或在线预约)产品,以搜索、对比、需求测试、在线咨询等方式将客户需求明确下来并导航链接到相应交易平台。 除此以外,保险电子商务平台还有其它一些运作模式。中国电子商务保险发展到今天,虽不说已是百家争鸣,但也是小有规模了,相比数年前保险电子商务行业的情况,今天的繁荣景象令人感慨。我们正处于保险电子商务发展的大时代。 4 保险业电子商务发展趋势 大力发展电子商务是保险业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途径,也是保险业实现科学发展的客观要求。全行业要把握网络时代市场发展的趋势,抓住机遇充分发挥保险公司的主体作用,不断提高保险电子商务的应用水平。各保险公司要进一步加强对网民保险需求和购买习惯的研究,坚持市场导向,不断丰富网上销售的保险产品,积极构建安全、高效的电子商务平台,结合网络、电话、短信等多种通讯手段,广泛开展宣传、产品营销、在线销售、客户支持服务,提高综合服务水平。 数据显示,保险网销在2009年实现首次井喷,市场规模增长近10倍——截至2009年底,全国有32家保险公司开展网络销售,共实现保费收入77.7亿元,其中财险保费收入51.7亿元,寿险保费收入26亿元。上海财经大学保险系主任钟明指出,保险网销的成功其实是站在保险电销的肩膀上的,保险电销的普及为保险网销铺好了市场化的道路。随着保险公司投入的加大以及在线交易技术的成熟,保险网销有望成为保险公司未来10年重要的营销渠道和新的业务增长点。 5 结束语 信息化是电子商务的基础,保险电子商务的发展有赖于行业信息化水平的提升。各保险公司要进一步加强信息化建设,不断完善信息化基础设施,加强应用、建设和整合工作,构建集中、统一、安全、高效的信息化应用体系。这样才能增强协同应用能力,不断提高保险公司的综合竞争力。 电子商务在保险业中的应用:浅析电子商务在保险业中的应用 摘 要:电子商务的迅猛发展给保险业带来了巨大的机遇,从保险业的销售特点、销售方式来看,电子商务在保险业中的应用有着很大优势。本文阐述了电子商务在保险业中的应用概况,分析了电子商务在保险业应用中存在的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为促进电子商务在保险业中的应用起到一些参考作用。 关键词:保险业;电子商务;信息安全 在网络时代的今天,电子商务的出现和快速发展极大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方式和工作方式,对于保险业来说也是如此。传统的保险销售成本很大,而利用电子商务平台进行保险销售则能够有效弥补传统销售方式的不足,降低销售成本,促进销量的提升。 一、电子商务在保险业中的应用概述 我国保险业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已经形成了一定的规模,在保险销售模式上也形成了较为成熟的模式,但是随着保险业的快速发展,保险市场竞争也日趋激烈,传统的保险销售模式很难被消费者所认同。近年来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给众多行业领域都带来了发展机遇,对于保险业来说也是如此,利用电子商务平台进行保险销售有着很大的发展潜力。 电子商务在保险业产品销售及经营管理活动中的应用与发展,产生了电子商务的一个分支――保险电子商务。保险电子商务也可称作网上保险,是指保险业利用互联网和先进的数字信息传媒技术进行的各项保险产品销售及经营管理活动[1]。电子商务在保险业中的应用,不需要专人销售,有效降低销售成本,在网络平台上进行相关信息的咨询和销售也能极大提高销售效率。 在当前电子计算机和信息网络技术迅速发展的大趋势下,特别是随着互联网、通讯网、物联网等多网融合与快速发展,电子商务在保险业中的应用具有广阔无限的发展前景。 二、电子商务在保险业应用中存在的问题 1.保险系统对接不完善 在我国现行的保险系统中,区域性差异很大,即使是同一个保险公司,在不同地区的保险业务中也有着很大的差异,这一问题反映在保险系统对接上就存在很大的难题,例如不同地区的客户通过电子商务平台购买保险,各种手续十分复杂,降低了保险电子商务的便捷性。在传统保险业务销售方式中,销售人员主要针对的销售区域为固定的区域,保险系统对接不完善的问题也就没有暴露出来,然而在电子商务平台上进行保险销售,客户可能来自我国的各个省份地区,在保险业务选择上就存在一定的差别。 同时,保险系统对接不完善的问题还体现在保险系统同电子商务的系统对接上。保险电子商务的主要凭证为电子保单,而我国目前关于电子保单的法律认定方面还存在着一定的欠缺。为了弥补电子保单法律意义不足的问题,一些保险电子商务在销售中还会通过邮寄书面合同的方式来进一步确认,在这个过程中,保险系统同电子商务的支付系统对接方面就存在着一定的不足。 2.用户信息安全保护方面存在隐患 由于保险业在投保过程中会涉及到用户的大量个人信息,而在电子商务平台进行投保时,用户个人信息的传输是在网上进行的,这就使得用户信息的安全保护方面存在一定的隐患。在网络时代的今天,用户个人信息安全问题非常重要,一旦发生用户个人信息泄露问题将可能给用户造成巨大的财产损失,近年来我国频繁爆发出用户个人信息泄露的事件,也引发了关于用户信息安全的关注[2]。对于电子商务在保险业中的应用来说,做好互用信息安全保护工作是重要的基础,如果客户通过网络平台在投保的过程中发生用户信息泄露,不但会造成用户个人利益的损失,还会给相应的保险公司带来一定的损害。在当前的电子商务在保险业中的应用,主要是通过一些网站平台进行的,然而一些保险公司所应用的网站由于在信息安全方法方面缺乏较好的建设,便导致用户在网上投保中存在着用户信息泄露的隐患。 3.市场认可程度不高 电子商务在保险业中的应用时间并不长,还没有形成足够的规模,在当前我国保险销售中,通过网络平台销售的份额比例并不高,这表明电子商务在保险业中的应用还没有形成足够的市场认可度。也就是说,在当前,相当一部分保险客户并不认可保险电子商务这种形式。之所以会产生这种情况,一方面是因为客户不信任这种投保方式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对于电子保单的法律意义也存在疑问;另一方面,由于保险电子商务这种形式还没有真正的实现大规模推广,接触这一投保形式的并不多,仅是在车险等领域有着较为广泛的应用。同时,在一些保险业务的投保过程中,往往要对投保人和被保人进行详尽的调查,核实其身体情况、收入情况、家庭情况、工作情况等等,在对这些信息核实无误之后再办理投保业务。而电保险子商务在现行的模式下很难有效解决这一问题,这也是阻碍电子商务在保险也应用与发展的一个重要原因。在这一问题下,还产生了对于客户信任和认可方面的影响,由于缺乏完善的信息核实模式,客户也往往不信任保险电子商务。 三、电子商务在保险业中应用的解决对策 1.建立起完善的保险系统对接模式 要实现电子商务在保险业中的较好发展,应当首先对于当前的保险系统进行相关的完善,特别是在保险系统的对接方面,例如保险系统内部的对接、保险系统同电子商务系统的对接等等。其中较为重要的便是要结保险系统内部对接方面的问题。针对保险公司在不同地区的保险业务存在差别的情况,应当在保险系统中进行统一或者制定完善的选择方案。针对不同地区的客户,在保险业务的选择上应当尽量统一,同时,一些保险业务随着时间的推移还在发生着变化,如何解决新旧保险业务对接的问题也是完善保险系统对接模式的重要方面。在保险系统和电子商务系统的对接方面,主要是技术问题,针对电子商务的特点制定出完善的对接模式,并且做好界面优化工作,应当尽量简洁、方便。建立起完善的保险系统对接模式,有助于给客户带来更好的使用体验,特别是在保险业务的选择也对比上,在当前保险市场竞争激励的情况下,完善保险系统的对接模式也有利于提高市场竞争力。 2.做好用户信息安全保护工作 做好用户信息安全保护工作是良好开展电子商务在保险业应用的基础,在网络时代的今天,用户个人信息泄露问题时有发生,由此带来的财产损失问题也日益突出。保险电子商务中所产生的用户个人信息非常多,也是通过网络传输完成投保的,一旦发生用户信息泄露问题将可能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因而对于保险公司和销售企业来说,在电子商务的应用中应当着重于用户信息安全保护建设,在硬件、软件和管理方面做好完善的保障工作,特别是在网站的运营中,应当严防用户个人信息的泄露问题[3]。同时,对于客户来说也应当提高自己的安全意识,特别是在投保网站的选择上,不随意泄露自己的个人信息,不打开陌生网站、陌生邮件等等。这也要求客户在网络的使用过程中养成较好的使用习惯,学习相关的信息安全知识。用户信息的安全保护工作需要多方面的努力,其中保险公司和销售企业承担者巨大的责任,作为客户信息安全的保护主体,保险公司和销售企业应当积极建立起完善的客户信息安全保护机制,这也有利于提高其市场竞争力。 3.积极进行市场宣传推广 目前,电子商务在保险业中的应用发展还没有形成足够的规模和市场认可度,针对这一问题,保险公司和销售企业应当积极进行保险电子商务的宣传和推广,在网络上进行投保能够更加便捷。保险公司和销售企业在推广的过程中,可以退出一些相关的优惠活动,例如对于在其电子商务平台上进行网上投保的客户,实施一定的优惠,利用这种优惠活动吸引更多的客户参与到网上投保这种形式中来。在一些保险业务领域,如车险等,可以较好的结合电子商务平台销售,对于这类保险产品的销售便可以借鉴一些普通商品的网络营销成功案例,将保险产品当做一种普通商品进行销售,重点突出其性价比优势。对于客户来说,在保险产品众多的当前,选择物美价廉的保险产品是保险电子商务销售的主要特点,不同于传统保险销售方式,在电子商务平台上,客户可以将各个保险公司的保险产品进行比对,从而选择性价比最高的产品。 四、结论 保险业在当前已经呈现出激烈的市场竞争态势,众多保险公司和保险产品充斥市场,保险公司竞争压力持续增大,因而对于保险公司来说,电子商务应用所带来的巨大机遇便有着重要作用。电子商务在保险业的应用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例如保险系统对接模式不完善、用户信息安全存在隐患、市场认可度不高等问题。对于这些问题积极进行解决,有利于促进电子商务在保险业中的应用,也有利于电子商务的发展,能够使得电子商务和保险业在发展中获得双赢。 近年来,网上投保在中国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不少保险平台如雨后春笋般了冒了出来,而保险巨头们也纷纷推出自己的在线投保平台。以最早开展网上投保服务的泰康在线()为例,两年前,年网上交易额就达到数亿元,牢牢确立了其作为国内保险电子商务平台的领先地位。 泰康在线的快速成长所折射出的网上投保趋势,也正代表中国保险业电子商务化的发展方向。 多元化一站式服务 尽管当前几乎所有的保险公司都建有自己的网站,但业界人士认为,大部分保险公司处于电子商务发展的初级阶段,即利用保险网站一些有关保险公司文化、产品及服务的简单介绍,或是网上订单、线下交易,从严格意义上讲,这些并不是真正的电子商务。而另外一些走在电子商务前列的保险网站,如中国人寿的官方网站、太平洋保险“在线投保”,也只是简单提供了几款产品的投保,并不能满足消费者的需求。 事实上,随着消费者保险意识的提高,多样化的保险需求也越来越明显。记者观察到,投资理财保险、组合保险、健康保险、定期寿险、少儿教育金、意外险、旅游签证险六大类的共十几种产品在泰康在线网站均实现了网络销售,最终满足用户从理财、健康、教育、旅游到养老等各个方面的全面需求。 产品种类的不断丰富,使得泰康人寿的在线保费收人连续多年保持100%以上的增长速度。随着保险业电子商务的不断深化,各种适合网络销售的险种必然会越来越丰富,而泰康在线所提供的种类丰富、保障全面的保险产品正是代表保险品种多样化的趋势。 值得注意的是,与第三方保险网站(通常是网上下订单,线下交易)的交易方式所不同,泰康在线则真正实现了“轻轻一点鼠标,几分钟完成交易”的电子商务形式。客户只要登录泰康的网站可以实现咨询、对比、投保、核保、支付、理赔甚至是管理等“一站式”的服务。 从消费者角度而言,“一站式”的电子商务显然可以节省大量的时间,而且更加方便快捷;从保险公司角度而言,“一站式”的服务更容易留住消费者,并且提升市场竞争力,而这也代表了保险业电子商务走向“一站式”的销售趋势。 竞争变革 保险电子商务为保险业带来了三个显著的变化:一是降低成本,二是提升效率,三是促进传统保险营销模式的转型。 近期泰康在线推出的e爱家产品保障计划,依靠互联网投保的优势,结合产品自身的特点,将保费降低至少三成。由于保险交易和服务均通过网络进行,网络投保节省了费用和业务维护费用,从而降低了成本。而一般保险公司传统渠道的费用是网络销售渠道的2.3倍。另外,e爱家保险计划是组合产品,客户可根据自身需求选择,避免了购买无用的保险责任,同时也省去了保险公司对保险产品的包装费用,所以客户享受到了更便宜的打包价格。 而在提升效率方面,电子商务的效果更是明显,据相关统计,应用传统的方法办理一项保险业务,动辄要一至一个半小时的时间,而在网上办理只需要3、5分钟。在节奏日益加快的城市生活中,人们显然更加愿意足不出户就能办理相关业务。 从消费者角度来看,通过互联网这种信息公开、公正的渠道来了解、比较保险产品,有利于消费者根据自己的需求做出理性、公正的选择,避免了传统渠道的销售误导。 整体而言,相对于欧美来说,中国的保险业电子商务化程度是相对较低的,在整体收入中所占比例也不足为道,但我们也应看到中国的网民数已经破数3亿成为全球第一,而且网购习惯也慢慢养成,保险业电子商务的巨大市场需求即将爆发。而泰康人寿、平安保险这些在电子商务走在前列的企业,已经开始分享保险业电子商务这块大蛋糕。 电子商务在保险业中的应用:电子商务在我国保险业中的应用与发展前景 摘要随着互联网技术的日益发展,电子商务作为一种新的商务模式在我国各行各业广泛应用并迅速发展。而我国竞争日趋激烈的保险行业也不甘落后,投入大量的财力、物力和人力开展一种全新的保险经营方式——保险电子商务。介绍了保险电子商务的涵义,以及我国保险业应用电子商务的现状;对我国保险电子商务的网站主要模式进行了归类;最后预测了电子商务在我国保险业应用的发展前景。 关键词电子商务保险电子商务信息化第三方网站 1近年来互联网技术的迅速发展促使了电子商务的产生 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Internet的蓬勃发展,电子商务也在迅速崛起。电子信息技术、网络经济已迅速进入工业、农业、贸易和金融服务等各种行业,呈现出电子商务潮流。而作为金融业一大支柱的保险业,和信息是紧密相连的。保险是一种承诺、一种无形产品、一种服务商品,保险中的每个环节都离不开信息。信息技术的发展对保险业的影响是巨大的,特别是近年来,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与普及日新月异,其中所蕴涵的无限商机使得无数商家纷纷把目光投向电子商务。于是一种全新的保险经营方式——保险电子商务应运而生。网上保险作为一种新兴的营销渠道和服务方式,以其具有的成本低、信息量大、即时传送和反馈、服务的连续性等特点,正在被越来越多国家的保险公司和消费者所认可和接受。在国外,网上保险的发展已相当成熟,成为继个险、团险和银行保险之后的“第四驾马车”。 2保险电子商务的涵义 发达国家大多数保险公司已经应用电子商务网络为客户服务,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发展势头甚为强劲。电子商务为人类提供了一个全新的管理商业交易的方法。因此,了解电子商务已成为现代企业特别是金融服务业必须面对的课题。那么,什么是电子商务呢?广义的电子商务(ElectronicCommerce)是指,利用电子工具(电话、传真、广播、电视、网络)从事的商务活动,如市场分析、客户联系、物资调配等。狭义的电子商务主要是指利用因特网进行的商务活动。根据电子商务的定义,保险公司或保险中介机构以互联网和电子商务技术为工具来支持保险经营管理活动的经济行为,可以称之为保险电子商务(网上保险)。 笔者认为,保险电子商务指保险人或保险中介人利用计算机和网络技术所形成的对组织内部的管理、对客户关系的管理以及经营业务的部分或完全电子化这样一个综合的人机系统来进行的商务活动。这种商务活动可能是与原先的传统业务相并行的或者是相融合的。因此,业内人士普遍认为,保险电子商务包含两个层次的含义。 从狭义上讲,保险电子商务是指保险公司或新型的网上保险中介机构通过互联网为客户提供有关保险产品和服务的信息,并实现网上投保、承保等保险业务,直接完成保险产品的销售和服务,并由银行将保费划入保险公司。 从广义上讲,保险电子商务还包括保险公司内部基于Internet技术的经营管理活动,对公司员工和人的培训,以及保险公司之间,保险公司与公司股东、保险监管、税务、工商管理等机构之间的信息交流活动。 3我国保险电子商务的发展现状 我国保险业经过25年的发展,已经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保险市场有了广泛的拓展,保险业已经成为国家经济生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但是,我国保险业的发展才刚刚起步,保险业的经营与管理,和世界发达国家的先进水平相比还有差距;除此之外,2004年12月11日起,我国按照入世时的承诺,对外资保险企业全面开放市场,保险业的竞争日趋激烈。我国保险公司为了在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纷纷投入大量的财力、物力和人力去发展电子商务这一新的商务模式,将电子商务引入到我国的保险业中去。但与发达国家相比,电子商务在我国保险业中的应用还处于刚刚起步阶段。我国的网上保险业务还只能处于传统保险业务的补充地位,真正意义上的网上保险还需要一定的发展过程。 我国第一家保险网站是在1997年,由中国保险学会和北京维信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共同发起成立的——中国保险信息网(china-),这是中国最早的保险行业第三方网站。同年11月28日,由中国保险信息网为新华人寿公司促成的国内第一份网上保险单,标志着我国保险业才刚刚迈入网络的大门。此后,中国保险网在主管部门、行业组织、保险公司和业内外人士的大力支持下,一直是国内规模最大、内容最丰富、最具权威性和影响力的保险行业综合网站,点击率始终为国内同类网站第一名。成为中国保险行业的电子信息窗口以及保险业内各方面的网上交流渠道,为推动国内保险业信息化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2000年8月15日,太平洋保险电子商务网站(),标志着中国保险业第一个贯通全国、联接全球的保险网络诞生,这是太平洋保险公司面对激烈的竞争市场致力于保险电子商务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2001年3月,太平洋保险北京分公司与朗络开始合作,开通了“网神”,推出了30余个险种,开始了真正意义上的保险网上营销。当月保费达到99万元,让业界看到了保险业网上营销的巨大魅力。 而国内其他保险公司纷纷开设自己的电子商务网站,进行网络营销的积极探索,保险电子商务的网络营销渠道功能逐步显现。2000年8月18日,中国第一家以保险为核心的,融证券、信托、银行、资产管理、企业年金等多元金融业务为一体的紧密、高效、多元的综合金融服务集团——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正式启用一站式综合理财网站PA18(),平安大步进入电子商务。以平安门店服务中心、平安电话中心、互联网中心组成的3A服务体系的运行标志着平安的客户服务向国际水平迈进,其强有力的个性化功能开创了国内先河。9月22日,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独家投资建设的大型保险电子商务网站——“泰康在线”()全面开通,这算的上是国内第一家由寿险公司投资建设的、真正实现在线投保的网站,也是国内首家通过保险类CA认证的网站。 与此同时,由非保险公司(主要是网络公司)搭起的保险网站也风起云涌,目前影响最大的是一家由中国人寿、平安、太平洋、友邦等十几家保险公司协助建立、由上海易保科技有限公司开发并运营的易保网()。通过易保网广场,客户可以客观比较各家保险公司的养老、医疗、意外、理财险等保险产品;可以通过网上招标获得量身定制的个性化保险方案;提供理财、投保、理赔等常识;提供车辆保险、家庭财产险等网上直销专业服务。而保险公司、保险中介、保险相关机构都可以在这个平台上设立个性化的专卖区,客户只需要在一个网站浏览就可以完成对十几家国内大型保险公司的保险咨询,特别是其推出的保险需求评估工具,如同在线计算器,客户只要在网页上输入个人需求,服务器就能自动的列出各家保险网页,通过信用卡完成保费支付。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到,易保网上保险广场致力于为保险买、卖双方及保险相关机构和行业提供一个中立、客观的网上交流、交易的公用平台;帮助客户轻松了解、比较、购买保险;帮助保险公司和保险人通过网络新渠道开发客户资源、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务质量;帮助保险相关服务机构和行业降低服务成本,提高服务质量。 4我国保险电子商务网站的主要模式 从上面的例子来看,我国目前的保险电子商务网站主要有以下两种模式: 第一种模式是第三方保险网站,即独立的保险网,他们不属于任何保险公司或附属于某大型网站,他们是为保险公司、保险中介、客户提供技术平台的专业互联网技术公司。前文所提到的中国保险信息网(china-)、易保网上保险广场(),都是目前国内具有较大影响的第三方保险网站。中国保险信息网将自己定位为向保险从业人员提供资讯的一个内容提供商,它为保险的内外勤人员提供从保险新闻到行业知识的各类专业信息,属于保险业内信息提供商;而以“网上保险广场”命名的易保网,将自己定位为利用互联网技术为保险业各方提高效率的网上平台,它包括B2B,B2C两种电子商务模式,致力于为行业中的各方提供一个交流和交易的技术平台;第三类为直销平台,如网险,它以的身份通过网络进行保险销售,从销售中提取佣金。以上是我国目前第三方保险网站定位的三大种类。 第二种模式是保险公司自己开发的网站。例如本文所提到的太平洋保险网站,平安的,泰康在线,以及我国最大的商业保险集团——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的等等。应该说,随着电子商务基础设施在我国的日益完善,现在几乎所有的保险公司都建有自己的网站,这些保险网站,大部分处于电子商务发展的初级阶段,即利用保险网站一些有关保险公司文化、保险产品及服务的简单介绍,还没有真正的网上保险业务。这类网站主要在于推广自家公司的险种,进行网络营销。这是我国大部分保险公司发展电子商务所处的阶段,但是也有像太平洋保险公司这样的保险企业对电子商务的应用到了互动、在线交易这样的阶段。2001年,太保集团公司新成立的电子商务部对太保网进行全新改版,网络销售和服务功能大为提高,网上支付功能基本实现,成为B2C业务中重要的销售渠道。太保网建立至今,网上B2C销售总计实现收入3500多万元,其中在2003年5月,一位北京客户在线购买“安居理财保险”,成功通过太保网网上支付10万元保费,成为太保网开通以来最大一笔金额的网上交易,展现了电子商务作为公司重要销售渠道的发展前景。 5我国保险电子商务的发展前景 保险电子商务发展是涉及到保险公司各类资源整合,涉及到公司所有利用互联网(包括Internet与Intranet)、无线技术、电话等信息技术手段进行电子化交易、电子化信息沟通、电子化管理的活动,贯穿公司经营管理的全过程。保险电子商务是随着互联网技术兴起并逐渐成熟后,新的信息技术在保险公司内又一轮深层次的商务应用,是信息技术本身和基于信息技术所包含、所带来的知识、技术、商业模式等在公司内的扩散和创新。随着我国《电子签名法》的颁布实施,我国保险企业将在现有B2C销售平台的基础上,积极开发电子保单和电子签章,策划推出电子商务专有产品,对保险网站进行全新的改版,以网上销售保险完全电子化流程为目标,继续全面推进电子商务的建设,抓住未来网络保险快速发展的机遇。 面对信息化和金融全球化的浪潮,我国保险业应积极准备,精心策划,利用互联网进行保险宣传和销售保险产品以及提供全方位的保险服务活动,并通过电子商务加强与国内外保险公司的业务往来和经验交流。我们相信,全方面发展保险电子商务,有利于推动我国民族保险业的长足发展,使之以全新的姿态积极参与国际保险市场的竞争。
供应链下食品安全篇1 近年来,“绝育黄瓜、三聚氰胺牛奶、瘦肉精猪肉、地沟油”等恶性事件层出不穷。在媒体与政府的关注与监督下,食品质量安全水平有所提高,但毒生姜、铬大米、有毒有害物质添加等事件仍时有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损害了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信心,侵害了消费者权益,严重威胁了消费者身体健康甚至生命安全;阻碍了食品相关企业的发展,扰乱了市场秩序,恶化了投资环境,影响了农产品市场的国际竞争力。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是事关人民健康、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的大问题,因此对其研究与治理不容轻视。本文对食品质量安全问题的分析,从供应链视角对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进行相关研究。 一、目前我国农产品供应链上存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 (一)农产品供应链本身问题 在美国、欧盟和日本等农业比较发达的国家,实施农产品供应链管理是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有效途径,但我国农产品供应链安全保障机制与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存在以下问题。 1.供应链的横向分散性。农产品供应链存在横向分散性问题。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产业链横向联合的一种形式,是社员为满足共同的文化、社会、经济等需求,而自愿结合的自治团体。但合作社且面临农民保守传统思想、合作社人才短缺及治理机制不完善、立法落后等障碍,在我国处于发展初期,其发展的落后及不规范发展,更增加了供应链横向分散性。 2.纵向不集中。供应链纵向不集中,各环节联系不紧密。农产品产地与销地批发市场经销商、经纪人等中介组织本身规模较小,其收购对象一般为大量的分散农户,且无专业的设备与人员对农产品进行质量认证与检测,而是凭外观判定等级来支付价格,在此种农产品流通模式下,整个农产品供应链条质量安全无保障,且不利于食品质量安全问题的责任溯源。供应链条结构松散,无法实现高效运作,农产品供应链存在“断裂”风险。 3.信息传导机制不健全。供应链中信息平台的不健全甚至缺失,加之农产品的“经验品”属性,食品市场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消费者在没有食品质量信号情况下,处于信息劣势的局面,可能无法做出符合自己心意的真实的判断,极易使食品市场出现“劣币驱逐良币”的“柠檬市场”现象;食品加工厂商极易造成道德风险,主要原因是消费者能够获得的食品质量安全信息极少,且食品加工厂商的行为无法被消费者观察到。再加上外部监督力度不大及惩罚机制不健全等因素,食品加工厂商很容易在短期可见利润和投机心理驱使下,制造假冒伪劣食品,或采用不良技术降低成本,甚至危及消费者健康及生命。 (二)农产品供应各环节中存在问题 第一,在生产环节,我国农业生产一直处于具有分散性的小规模生产状态,农民安全意识较差、生产者组织的缺乏、没有相关生产者的自律机制以及有效的外部监督缺失,容易产生农药残留等质量安全问题;第二,加工环节尤其深加工环节中,由于其加工工艺的复杂性及较低市场准入制度和惩罚力度,公司很容易在利益驱使下为了获得短期利润而违反相关法规。据统计,该环节是整个食品供应链中质量安全问题出现较多,是食品质量安全控制的重要环节。第三,在储运环节,当前我国农产品物流多为自营形式,农产品专业物流组织不多;常温物流和自然物流为主要形式,没有形成连贯的冷链物流,专业的物流设施设备更是欠缺。因此,该环节无法保证农产品的质量安全,尤其易腐烂及对温度要求较为严格的食品。第四,在批发环节,市场准入制度较低,流通粗放、标准化程度低,相关质量检验装置的设置形同虚设,市场监管不足。第五,零售环节中,容易造成二次污染,对食品质量安全产生威胁。 (三)质量安全标准体系不健全 。建立健全食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是解决质量安全问题的重要环节。不仅需要制定科学的质量安全标准,以此作为判断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依据。更需要建立完善的可操作的农产品供应链质量安全检测与监管体系,为质量安全的实现提供可行路径。 (四)有效的惩罚和激励机制 缺失。在事故频发的食品市场,政府没有颁布相关的奖惩政策,未在实践中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建立有效的奖惩机制。没有严厉地处罚食品安全事件的责任主体,同时,也没有做到及时奖励高质量农产品的生产者及企业。奖惩机制的缺失,对经济主体而言,有失公平;对农产品市场而言,则可能面临更多的质量问题。 二、供应链中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控制对策 (一)产业链控制 借鉴国外发达国家利用供应链管理控制食品质量安全的经验,根据我国情况发展科学的先进的供应链模式,并建立科学的供应链管理体系。并在一定程度上促成供应链的横向联合及纵向集中。 1.农产品供应链横向联合。制定有关合作社法律法规,明确合作社的地位、规划其发展、规定其经营运行规则,使其在实践过程中尽量避免一些问题。宣传并大力发展农业合作社,为合作社吸引资金、技术及人才并制定科学管理体系,促成产业链横向联合。建立了生产组织,促进了农业的规模经济效应,有利于农民收入的增多,并提高农民安全生产的积极性。促进了农民的科学生产,有利于农业发展水平、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提高。 2.农产品供应链纵向集中。在农产品供应链中建立健全信誉机制和利益分配制度,健全的利益分配机制保障了供应链各环节中经济主体的利益,对其形成激励作用,加强供应链之间的联系;健全的信誉机制容易建立彼此之间的信任,促成经济主体间的重复博弈,从而加强农产品供应链纵向的集中性,保障各环节的农产品质量安全。3.信息平台。加强农产品供应链各环节信息平台的建设,运用当今先进科学的物联网技术,对农产品生产、加工、包装、储运、销售、消费等全过程进行覆盖,使农产品供应链中的生产者、中间商、销售者及消费者相互间信息对称。如小尾羊的“家庭牧场”可以使消费者在网站认购羔羊,并对其从养殖、加工、销售到餐桌进行全程追溯,为消费者提供了安全放心的消费途径。 (二)农产品供应环节控制 在生产环节,较多的依靠农业合作组织可以将大量分散的农户集中起来,进行统一组织及科学管理,且为了合作社的集体利益,成员之间相互监督,保障农产品生产安全;加工环节中,可应用质量安全体系标准对加工农产品进行检测,并依靠政府奖惩机制对加工企业进行管理;在储运环节,加强专业物流及冷链物流建设,减少储运环节食品的污染与浪费;在批发环节,提高市场准入标准,提高农产品批发行业集中度,为安全农产品供给提供保障;零售环节中,企业可在较大范围内发展连锁经营,对农产品品牌、供货、质检、统一配送进行约束、监管,更好地控制农产品质量安全。 (三)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标 准的现代化监管体系。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并加快建设农产品物联网体系,形成高效监督农产品供应链质量安全的监督模式。收集、监管供应链各环节中全程的质量安全信息,建立健全农产品安全追溯体系,并为农产品安全信息提供查询功能,真正实现农产品供应链质量安全的现代化监管。 (四)政府加强监管并设立科 学奖惩机制。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是关系到消费者健康、三农发展、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问题,政府应给予高度重视,并加强监管力度,设立公平合理的奖惩机制,对于违反规定制造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的经济主体,严惩不贷,决不能手软;对于生产高质量农产品的经济主体给予适当的奖励与鼓励。总之,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是一系列复杂的系统问题,从供应链视角入手,在大的格局下能够更清楚地认识问题的关键所在,有利于问题的解决,为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提高提供思路与方法。 作者:刘凡 单位:河北经贸大学 供应链下食品安全篇2 近些年来我国大范围爆发的“毒奶”事件使得乳品质量安全问题再次得到关注,因此,需要从了解乳品质量安全影响因素入手,从源头上解决乳品质量安全问题。本文立足当前的乳品供应链背景,在分析研究基于供应链的乳品质量安全影响因素的基础上,对如何保障供应链下的乳品质量安全提出几点建议,以供参考。 1目前,我国乳品供应链主要包括四大部分 分别为原奶供应、收购原奶并进行乳制品加工处理、乳品流通与销售以及最终的乳品消费。在此过程中涉及饲料供应商、奶牛养殖户等众多主体,其不仅完整地组成了乳品供应链,同时,也对乳品质量安全产生一定影响。因此,分析供应链下的乳品质量安全因素,对于有针对性地提高乳品质量安全性,解决当前乳品供应链中存在的质量安全问题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2供应链下的乳品质量安全影响因素 2.1原奶供应在原奶供应环节 当中,会影响乳品质量安全的因素主要包括奶牛饲料及奶牛的饲养管理、原奶的储存运输以及人工操作。而如果奶牛饲料当中本身含有重金属物质等,奶牛在食用之后不仅影响自身机体健康,同时,也极易使得原奶出现质量问题。在挤奶和储存等过程中,如果挤奶工人操作不当,或是原奶运输保存温度未能严格控制在0~4℃,则均有可能导致原奶内出现大量微生物而影响其品质。 2.2乳品加工 在乳品加工环节中,影响乳品质量安全的因素主要包括检测技术、设备维护以及生产加工工艺等。如果原奶在收购之后未能对其进行严格的质量安全监测,则不合格奶源必然会影响最终的乳品质量。另外,乳品加工和生产过程中,所选择的包装材料、产品配方等也会在不同程度上影响着乳品质量安全。 2.3流通销售 温度、湿度等存放环境对乳品质量有着直接的影响。如巴氏鲜奶和酸牛奶的储存温度需要控制在0~4℃以及-1~3℃,否则会影响乳品质量。此外,如果运输乳品的车辆内部环境恶劣,如车内有虫卵等,尤其是对于低温乳制品而言未能将其及时放置在专门的冷柜中,并对温度进行实时监控,则均会影响乳品的质量安全。2.4控,则均会影响乳品的质量安全。乳品消费消费者在选购乳品的过程中如果选购了超过保质期的乳品,或是存在过度膨胀、有异味等乳品,其在食用时也会对自身机体健康产生相应影响。而考虑到乳品本身的特殊性,对于部分特殊群体如孕妇、乳糖不耐受等人群,在食用过量乳品后也容易出现相应问题。因此,需要消费者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合理挑选乳制品并形成良好的食用习惯,才能有效防止出现因食用乳制品而导致的健康问题。3保障供应链下乳品质量安全的对策 3.1保障原奶供应质量 在保障供应链下乳品质量安全的过程中,首先需要确保原奶具有较高的供应质量,通过严格管控奶牛饲料,并结合实际情况为每一头奶牛建立相应的成长档案,对其疾病防疫、用药等各项信息进行实时记录,从而可以随时把控奶牛的生产动态。在挤奶时则通过配置标准化、机械化的专用挤奶间,在保障环境洁净的前提下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要求进行规范操作,并对原奶质量进行定期检测,以有效防止不合格原奶进入后续生产流通等环节。 3.2提高乳企生产质量 乳企在生产加工原奶的过程中,同样需要加大对奶制品质量安全的检测和关注力度,一方面其需要通过积极使用包括抗生素检测仪等在内的专业设备,实时对原奶质量进行安全检测,确保其各项质量指标与相关标准要求相符。另一方面,乳企也需要保障生产工艺流程与GMP药物生产环境标准相符,对奶制品进行全程无菌化生产加工,并利用现有各项技术资源建立起能够覆盖整个乳制品生产加工流程的监督管控系统,运用信息化的技术手段实现对乳品的全程严密监控。 3.3建立完善检验体系 我国也需要积极立足乳品供应链,建立起完善的HACCP体系,将乳品包装材料等作为关键安全控制点,依照相关标准要求进行严格监控。政府等相关部门也需要充分发挥自身应有职能,在积极加大对各乳企乳品生产和成品质量检验力度之余,联合生产商以及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完善产品追溯和责任认定等机制,对生产加工有毒有害乳品的企业以及相关负责人依法进行严厉惩处,从而有效促进乳品供应链的长效发展。3.4认真挑选合格乳品消费者在挑选乳品时也需要注意检查乳品的保质期、包装完好程度等,并尽量选择知名大品牌乳制品,同时,当发现乳品存在过度膨胀等问题时则应当拒绝选购。乳品在打开之后最好能够立即饮用完毕,尽量不食用过夜奶,通过养成良好的食用习惯并加大对乳品食用安全的关注力度,从而避免出现乳品安全风险。 4结语 本文站在乳品供应链的角度对乳品质量安全影响因素进行分析,指出在原奶供应、乳品加工以及销售流通和乳品消费环节中,饲料、原奶运输与储存等各种因素均会在不同程度上影响乳品质量安全。因此,建议我国切实保障原奶供应质量,并加强对乳企生产的全过程严格监督管理,积极构建完善的检验体系,以此有效确保乳品质量安全,让消费者能够食用安全放心的乳制品。 作者:栾稳稳 单位:通标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 供应链下食品安全篇3 一、引言 食品供应包括了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等多个环节,由于信息不对称,容易导致机会主义,引发食品质量安全问题,并将风险传播给其他成员,严重时会引发大规模社会危机。保险作为重要国民收入再分配的金融工具,不仅有利于食品供应链风险分散,保障供求双方利益,还有利于向市场提供正面信号,改变逆向选择所带来的市场稀薄和劣币驱逐良币的问题。 二、文献综述 对食品质量安全风险的研究有谢敏等人(2002)通过对食品安全问题的成因和影响分析,认为食品质量安全有负外部效应。对供应链上的风险传播机制的研究有李善良,朱道立(2005)论述了供应链有委托代理关系的道德风险传递机制,李晓英(2003)则从系统结构、管理模式与运行机制等方面对供应链风险进行分析。为解决信息不对称的问题,Grossman(1981)认为可通过信誉机制形成一个独特的高质量高价格市场均衡而不需要通过政府来解决食品的质量安全。Shapiro(1983)研究了无限重复博弈情况下企业的质量声誉形成机制,认为如果能够确保维持高质量而带来的未来收益,企业就不愿意榨取其声誉。与以上的研究工作略有不同,本文以食品供应链为背景,分析并总结了食品质量安全风险产生的主要因素,分析了食品供应链上食品供应商、保险公司、顾客、政府等对食品质量安全保险的需求动机与需求特点,并根据这些实际需求,提出再保险、公益保险等食品质量安全保险的模式,为有效防范和分散食品供应链上风险起到参考作用。 三、食品质量保险的需求分析 食品质量风险的不确定性造成的损失,从供应链角度来看,首先是最终消费者,其次零售商需要应对诉讼和赔偿,市场声誉受到影响,再次是食品供应商,特别在供应商具有多个网点和规模化经营的情况下。最后风险还将加剧食品供应链结构的不稳定,最终减少消费者的社会福利。将食品质量风险定义为食品质量的不确定带来供应链上各个主体损失和收益的不确定。食品质量安全风险的主要来源可分为工艺、道德、政治、心理、环境等方面的因素。从这些因素的角度考虑,综合实际案例,食品质量风险存在爆发性、高危性、后验性等特征。 1.食品消费者质量保险需求分析 由于食品供应链环节多、流程长,消费者之间对供应商信誉的传播和认证需要很高成本。同时由于国民收入水平相差大,政府在收集处理和发布食品质量安全信息时难以满足所有消费者的需求。食品质量安全影响因素的多来源性也使追溯需要花费相对较大的成本,因此消费者购买保险以降低自身风险成为可供采取的策略。通过建立与保险公司的契约关系以明确法律关系,消费者可节省信息收集和检验的成本,将部分风险转而由食品质量保险代替,实际降低了消费者对食品质量安全知识的要求,另外还节约了消费教育的开支。 2.食品供应商的质量保险需求分析 供应商愿意采取新技术、新工艺流程以降低成本和提高利润,但并非所有的新技术与新工艺流程都能确保绝对安全。食品属于典型的后检验型产品,食品质量问题带来的危害并不一定在当时显现,存在未知风险使供应商和顾客之间存在不对称信息。此外,供应商为避免不确定需求带来的缺货风险,往往持有过多库存,而大量库存和需求的不确定性使食品库存损耗增加,供应商为挽回损失,将过期食品进行销售。在缺乏保险的情况下,供应商因为未知的风险和收益,不敢投入过多的投资开发新技术和新工艺,会降低供应链上的整体竞争实力。保险公司可通过信息的披露,了解到食品供应商内部情况,从而获得对称信息。供应商产品保险可分为,为自身损失所购买的保险和为消费者损失所购买的保险。前一类保险定义为在出现市场不利的情况下,供应商可从保险中获得赔偿,从而保证供应商不会因为食品质量问题而导致破产。后一类产品保险定义为在出现市场不利的情况下,消费者可从保险中获得赔偿,从而保证了消费者的信心和供应商拓展市场的可行性。产品保险可节省供应商信誉成本,将部分风险转而由产品保险代替,实际降低了供应商开发风险,增加了消费者需求,从而节约了市场拓展的费用。四、食品质量保险需求分析的结论 1.保险公司的再保险需求分析 由于食品供应链涉及到的供应商数量众多,保险公司如统一进行保险销售业务,将极大的增加自身的风险,当出现食品质量安全问题时,可能存在保险公司无力支付赔偿,导致社会消费信心波动。保险公司出于自身稳定发展与保险市场信誉需要,将承接的保单分散转移,在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水平一致的情况下,将保单拆分为若干再保险保单分散到金融系统中。有如下步骤: (1)保险公司委托第三方信息公司了解目标食品供应链的具体结构与成员组成; (2)保险公司从多条供应链集合当中挑选出符合预期风险水平与预期收益水平的供应链; (3)食品供应链上主导厂商根据其他企业反馈的信息强度,与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合同。主导厂商有优先理赔权,保险公司保留追溯权利; (4)由大型保险公司出面承揽该主要供应链的相关保险,并形成一个独立的保险业务公司,由该公司将保险业务再通过二次招标,分配给其他再保险公司。保险市场可分为自由市场、寡头市场与垄断市场。在我国,几家大的保险公司占据主要市场份额,具有相当大的市场信誉。通过对整条供应链的保险销售,垄断保险公司可通过资产多元化组合来保障资本的增殖和风险的进一步降低。如下图所表示:垄断公司在销售保险后,将保单分拆为多个再保单,销售给其他较小的再保险公司,除可分散风险之外,还能够根据需要调整风险与费用之间的组合,提高保险销售收益,带动保险多级市场的繁荣。 2.国家参与的公益保险 由于存在国民收入的不均衡,一些区域出现投保率低、风险大、回报低的情况,保险公司作为独立经济体,不愿意投入过多保险,或者在赔偿金方面有所限制,造成从供应链角度来看出现未被保险覆盖到的区域。特别在供应链的原料提供商环节和末端的国际贸易环节中,由于存在多方面因素,在保险公司不愿意参与的领域内,需要由国家政府参与,建立公益保险以弥补保险的功能缺失,以保障供应链的整体运行。公益保险公司代替私人保险公司在广大农村、边区、西部待开发地区等区域建立赔偿机制,确保当地消费者享有最低可接受食品质量安全水平,将食品质量保险作为公共物品提供。公益保险可分为直接公益保险和间接公益保险,前者由政府建立公益保险公司,从财政中拨款形成保险基金,随着这一地区的经济发展,市场将逐渐移交给保险公司。间接公益保险由政府通过税收和财政对保险公司进行补贴,或者购买保险公司的再保险保单,形成保险公共物品的私人供给,随该地区的经济发展和人民收入水平增加,逐渐减少补贴,直到形成由保险公司完全供应的市场。 五、结论 实践证明,向食品消费市场传播正面信息,建立食品供应商信誉和顾客信心的方法有多种,其中保险作为重要的工具即有这一作用。以食品供应链为背景,分析并总结了食品质量安全风险产生的主要因素和特征,分析了食品供应链上食品供应商、保险公司、消费者、政府等对食品质量安全保险的需求动机与需求特点,并根据这些实际需求,提出再保险、公益保险等食品质量安全保险的模式,为促进食品供应商在面对不确定性风险和存在食品逆向选择的情况下,提高经营水平,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提高我国食品质量水平,有效防范和分散食品供应链上风险起到参考作用。 参考文献: [1]谢敏,于永达.对中国食品安全问题的分析[J].上海经济研究,2002,01. [2]李善良,朱道立.逆向信息和道德风险下的供应链线性激励契约研究(英文)[J].运筹学学报,2005,02. [3]李晓英,陈维政.供应链风险形成机理研究[J].中国流通经济,2003,09. 作者:刘春平单位:银川能源学院商学院
公司人力资源管理论文:供电公司人力资源管理改进途径探讨 摘要:社会经济在不断进步发展中,而在其发展道路上最为基础需求的就是“人力资源”。为公司创造效益的是人,给公司带来更好发展的也是人,当然前提是公司对人才要有合理使用原则才能获得其创造的价值。所以,考虑到公司未来的良好发展,就必须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采取科学有效的人力资源管理方式,同时跟着社会的发展脚步进行实时更新管理方式。本文就主要针对县级供电公司人力资源管理中的问题进行分析探讨并提出相关改进途径。 关键词:供电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现状;改进途径 一、引言 就当下各企业公司及部门各方面对“人力资源”的运用逐渐变得广泛起来,对于我国县供电公司而言,同样有着不可忽视的作用。而在人力资源管理方面的工作却没能做到完善,在对国外先进制度管理方式进行参考借鉴时,还需保持谨慎态度,切勿照搬照抄,要根据公司实际状况及管理中的问题和不足,加以国外管理方式进行适宜的优化及变更,从而才能有效对公司人力资源进行管理。鉴于此,笔者首先将问题提出,随后针对相关问题进行相应解答。 二、供电公司人力资源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1.员工分配问题 就目前来看,我省县级供电公司工作人员远远超过正常工作所需人员,在工作过程中有多数员工无所事事,这对员工日后的发展造成影响的同时,也给公司带来巨大的包袱。另外,在公司引进先进电力设备和新技术时,发现大部分员工素质达不到标准要求,以至于造成公司存有大量员工技术不均衡等问题。而供电公司其“部门多、人员多”的特征也使得职能交叉的现象频繁发生,更甚者长期处于效率低的状态中。 2.激励体制不够全面 在当下供电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问题中“激励体制”若不能有效实施,何以让员工全力以赴去“战斗”。公司想要得到良好的发展首先需要制定一套完善有效的激励体制,完善的激励体制将使员工充分发挥其工作热情,更能调动整个公司的工作气氛,从而实现公司业绩逐渐上升的未来展望。就目前公司激励体制来看,不灵活也不完善,使得多数员工认为“少干多干、干好干坏”都没有区别,不仅大幅度降低了员工工作的积极性,更甚至会出现员工流失情况,同时也会给公司的整体工作效率带来创伤。3.人力资源建设问题对于我省县级供电公司来说,大家对人力资源的建设似乎不是那么了解,多数人只是看重于眼前的暂时利益,却不舍得为日后更大的利益去进一步投资。而由于公司的培训制度不够完善,使那些渴望学习新技术新知识的员工梦想破灭。甚至将培训当成口头摆设,而不去真正实施相关培训,等面对问题出现时才去临时抱佛脚,其中,培训的方式也是枯燥无趣,甚至脱离实际,未从基础上形成一套科学合理的培训流程,对这对员工不仅没有帮助,反而使其产生了厌恶心态,远远达不到培训的最终目的[1]。 三、针对供电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相关问题的改进途径 1.人才的合理定位 在县级供电公司对员工进行岗位分配时,首先需要了解员工的自身需求以及人员的实际情况。且应当按照由各类不同人才的科学组合来进行正确的员工配置,同时对业绩突出且工作认真的员工加以重用,从而真正实现“能者上、庸者下”的人力资源管理方案。此外,公司要遵守“公正、公平、公开”的用人原则,为不同层次及不同岗位的员工设计符合其自身条件的工作待遇及工期。最后可以通过多种多样的招聘形式进行招人,根据面试情况加以考虑或录用。 2.优化培训提高员工整体素质 当今社会已是步入知识的时代,每个行业都需要保持持续性去学习新的知识和技术来跟上社会发展的脚步,其中人力资源便是当下社会监理的主体。我县供电公司若想在江西省各县竞争市场中获胜,首先就需要一支强大高素质的人力资源队伍。而仅仅只是靠单纯的招聘方式来获得资源是不现实的想法,员工的日益培养和对培训的重视才是关键所在。据统计西方国家对员工的培训十分重视,在员工培训环节上每年都要投入大量经费。所以,供电公司对员工的相关技术培训应做到足够重视,把培训当做公司优秀人员获得的重要渠道,适量加大培训经费,从各个方面满足员工学习知识及技术的需求,得以整体提高公司员工的专业素质。 3.强化激励体制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主动性 要使公司每个员工都为了共同目标去努力,一套完整的激励体制是不可缺的。作为一个公司的管理者,应当善于采取激励体制对员工进行鼓励表扬,从而激发他们工作的积极性和热情。当然激励方式可以不单单限于物质上奖励,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不一样的激励方式,这使员工的责任感和进取心在一程度上都能得到增加,采取这种激励方式来达到共赢的结果。 4.合理科学的用人制度 公司各项的工作都不免由人来操作,所以如何把人用在合适的岗位才是人力资源管理工作需要思考的问题。人无完人,但是却有一方面的特长和一些方面的不足,因此在人力管理中需要做到因才施用,合适的用人安排远远比运用优秀的人才重要,若把一个专业能力不高的人安排在一个要求较高的岗位上,这对当事人有难度同时也会造成公司工作的延误,而把一个能力强的人放在一个普通职位上,对人力资源而言又是浪费[2]。因此,公司务必建立完善合理的用人体系,在了解员工自身素质后加以结合其自身能力来进行工作岗位的分配,这将大大提高人员的工作效率。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人力资源对于供电公司哪方面都是非常重要的,因此,在日后的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上,对于文中所阐述的相关建议希望能得到有效运用,倘若对供电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中的问题加以有效的改进措施,那么对日后供电公司的发展将带来不错的进步。 作者:巴晓英 单位:国网江西省电力公司德安县供电分公司 公司人力资源管理论文:供电公司人力资源管理改进途径 一、现阶段人力资源管理问题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现有管理模式存在不足 现阶段供电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模式仍然存在问题,主要体现在各大供电公司之中工作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对于一些新技术的掌握能力尚且存在不足。而对于所有工作人员的招收渠道现阶段较为混乱,不能对于招收工作进行择优进行,工作人员整体的素质就好比于一个木桶,而这个木桶所容纳的便是一个企业的文化和技术等硬性指标,真正能决定这个木桶的容水量的不是最高处的高度,而在于最短处,现阶段对于短处解决办法尚且不够,所以不能真正的改善人力资源管理模式。 (二)管理之中较为混乱 在现代的供电公司内部,其管理尚且延用旧有的管理体制和管理模式,这些已经可以被历史淘汰的管理办法不能适应新时代对于供电公司的各种要求。任何企业人力资源管理都是如同血液的管理,对于优秀人才的有效接纳,这些如同血液的交替一样,新鲜血液的涌入可以为企业这个大“身体”带来新的动力,而其不能进行有效管理,使得进入的血液也不能带来预期目标的实现。 (三)管理效率较低,并且对于各种问题不能进行及时解决 当代供电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对于各种问题的解决效率不能持续而走高,对于一些人力资源管理中的问题不能进行有效解决。这些问题很大的制约了企业人力资源计划的展开,也阻碍了企业对于一些优秀人才的渴望。每一个人才对于企业而言,都是其发展的基石,而对于企业根基的稳固和发展都是对其自身有益,提高工作效率,才可以更好的进行人力资源管理。 二、对应这些问题提出的解决办法 针对上文提出的各种问题,提出了一些解决办法,但是对于供电公司而言,由于对于人力资源不能正确认识,也就不能进行有效的提升人力资源管理水平,这些情况也就演变成了不能对人力资源管理进行有效的提升。提高供电公司的认识和管理,措施和办法才能真正的行之有效,如果不能提高认知,对于所有的管理也就是空中楼阁。有效进行人力资源管理,对于供电公司而言,可以有效的提升企业内部素质,对于企业的发展也是一大助力。 (一)正确认识人力资源管理 现有的电力企业通常不能正确认识人力资源管理,这种态度也就演化成了对于人力资源管理的不重视,甚至是轻视。所以为了发展人力资源管理,更应该进行有效提升,通过学习先进的人力资源管理经验,借鉴成功的管理案例,从中吸取到自身的东西,真正得到提升,供电公司全员的态度都变得积极,这样才能真正推动人力资源管理的改变。 (二)完善企业内部人力资源管理机构,建立合理体制 在供电公司企业内部完善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机构,使其发挥自身的功用。对于人才选拔和录用有一套完善的体制,对于各种企业内部升迁有着自己的规则,使得企业充分发掘自身的各种人才,充分进行各种人才的利用。例如某供电公司内部的录用机构往往是通过企业内部推荐来进行选拔,这种制度便应该被废弃,实施真正的人才录取制度。 (三)改善现有的人力资管管理系统 传统的人力资源管理系统较为陈旧,而且效率较低,为了推动人力资源管理的发展,所以应该对于传统的系统进行改善。对于人力资源管理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进行及时解决,明确一套系统关于人才选拔、人才录用等程序,抛弃旧有的级别制度,对于系统的改善应该是系统性的,并且真正落实到工作之中,通过体系的建立,可以有效的改善现代供电公司之中的人力资源管理。 (四)建立内部培养制度,在企业内部选拔人才 对于人力资源的管理不仅仅应该是对于外部人才的录取,更应该在企业内部建立科学的培训制度,使得供电公司内部员工进行各种科学培训,这种制度有利于企业总体人员的全体素质进行提高,企业为了保证培训效果,可以通过各种有关制度的配合来鼓励员工进行培训,这些制度的有效配合可以帮助企业员工有效进行各种培训。 (五)通过公司文化的建立来帮助人力资源管理发展 任何公司想要寻求自身的发展,首先需要长时间的积累,慢慢会形成一种公司文化,这种公司文化也就是公司的面貌,也同样是公司的精神,能够有效帮助公司进行自我改革,自我突破。现代的供电公司之中应该明白的便是团队精神,供电公司打破内部的壁垒,明确公司是属于同一个团队,打破隔膜,实现公司内部的交流,帮助公司员工在进行自我发展时可以有效的得到公司内帮助。当公司形成了自我文化时,公司便会形成一种氛围,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思想状态,当真正有这种思想升华时,人力资源管理的问题也便会迎刃而解。 三、总结 人力资源管理概念现阶段尚不完善,对于其认知程度尚不完全,所以对于供电公司而言,对于人力资源管理的认知不足也就可以理解了,提高对于人力资源管理的认知,改善现有的管理模式和管理体制,为企业的发展带来坚持的基础设施,本文总结了这类企业在人力资源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改进方法,为人力资源管理的发展完善提供了有利的资料! 作者:周银霞 单位:国网江西湖口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人力资源管理论文: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及资本经营改变思索 摘要:众所周知,未来企业的资本不仅仅是物的资本和货币的资本,而是要求人的智能和发挥人才智能资本的作用。如果说传统产品属“集成资源”,而未来的产品则属“集成知识”,正如国外学者所说的那样:智能资本将导致“世界财富的一次大转移”,即企业的成功将从自然资源的拥有者手里转到那些拥有思想和智慧的人的手中。也就是说,未来企业的发展,不只是靠设备好、技术强、资本雄厚,同时要靠那些具有高智慧的人才。正缘于对于人才管理的重视与认同,人力资源管理无论在理论研究和企业实践上都有了飞的跨越。从人事管理到人力资源管理也不过数年,管理学界便又提出了人力资本经营论。这是对传统劳动人事管理的全新革命和全面创新,它标志着从传统的人事管理向新型的人力管理、人力资本经营的变革。 关键词:人力资源管理;人力资本经营 1所谓人力资本,是指凝聚在劳动者身上的知识、技能及其所表现出来的能力。这种能力是生产增长的主要因素,也是具有经济价值的一种资本。从个体角度定义,人力资本指存在于个人后天获得的具有经济价值的知识、技能、能力和健康等质量因素之和;而人力资本与人力资源的区别则在于人力资源是一种数量化概念,人力资本则是一种质量概念;人力资源是未开发的资源,而人力资本则是人力资源开发的结果。 与传统的劳动人事管理相比,人力资源管理的方式更为活跃,内容更加广泛。两者之间的最大区别是传统的人事管理主要是人员的招收、任用、调配和奖惩的静态管理,把人视为管理控制的对象;而人力资源管理则将人看作是一种关键的资源来经营,努力发掘员工所具备的现实的和潜在的能力。传统的人事管理视人力为成本,往往以事为中心,注重现有人员的管理;而人力资本经营把人视为一种稀缺的资源,是以人为中心,强调人和事的统一发展,特别注重开发人的潜在才能。人力资源的开发与利用,就是让人的才能在生产经营中发挥作用,提高劳动生产率,实现更大的利润,在这个过程中将人力资源转换为人力资本。因此,如何有效的将人力资源管理提升到人力资本经营必将成为企业运营中的重要战略组成。 2企业如何通过人力资源管理,真正转换为人力资经营,有效促进企业的发展。 首先,要重视人力资本的作用与价值。人力资本概念的出现,并得到社会的承认和运用,是生产力发展的必然结果。以知识为主导、以高新技术及其产业为基础和支撑的知识经济,将成为新世纪经济发展的主导力量。科学技术这个第一生产力在经济发展中也将越来越起到决定性的作用。当今世界经济全球化加快发展,科技技术突飞猛进,产业结构调整步伐加快,国际竞争日趋激烈。这种竞争主要表现在人力资源的竞争,人才的竞争,最后集中表现为对人力资本的竞争。人力资本就是在这种背景下产生的。它既是生产力发展的必然结果,也是人才竞争的必然产物。因此,把具有丰富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的人才作为资本来认识和配置,而不能简单的作为劳动力来使用,更不能把人力资本与劳动力资源等同看待,这对实现人才价值观、组织价值观与个人价值观的有机统一,进而创造更多的人力资本都是非常重要的。许多前沿企业,纷纷将其人事部门改为人力资源开发部门,就是因为认识到“人”是一种可以开发、也必须开发的“资源”。过去人事部门只是消极地“管理”人,现在认识到必须对“人”培训教育和开发,提高和发挥人的潜能。在知识经济时代,人的使用必须与不断培训开发相结合,才能在激烈的竞争中,使企业长盛不衰并不断发展。 第二,加大人才培训等人力资本投资力度。现代企业的经营需要具有知识、品质和创造力的人才。知识、智能资本是指企业花费在教育、培训等人才综合素质再提高方面的开支所形成的资本。它比一般的人力投入会带来更长期的收益。因为知识和智能资本是人们原本拥有的技术、知识、能力和价值的继承,它是有人才知识的积累。现代企业的发展不仅需要先进的技术装备和一定素质的劳动者,而且需要超出常人的、高素质的综合人才。用丰富的人才资源优势,转化、替代物质资本、自然资本和技术的优势势在必行。所以人们都把对知识和智能资本的投资视作“一本万利”,看成未来制胜的基础保证。企业如何才能先行开发出人才,使广大员工的素质不断得以强化和提高呢?最现实和根本途径,唯有大力进行人力资本投资。企业人力资本投资,就是为培养企业人才,提高员工的质量和高质量员工的比重,抽出一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用于员工的教育、训练等各种智力、知识、技能开发活动。从这个意义相讲,也可以把人力资本投资视同为人才投资、素质投资、教育投资等为改变人本身的种种投资。西方现代经济学家普遍认为,通过人力资本投资而形成的人力资本,同物质资本一样,都是经济增长的主要因素,而且它对经济增长的贡献比物质资本更大。美国蓍名经济学家、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舒尔茨曾在《人力资本投资》一书中指出:“美国的国民收入,新增加的财富有80%是由人力资本投资所提供的,只有20%左右来自物质形态”。在书中,舒尔茨还特别强调指出:“不发达国家的经济之所以落后,主要就在于它们重视物质资本投资而忽视人力资本投资”。他说:“在发展中国家,人力资本投资常常不受重视。这些国家的领导和主管人员都认为,物质资本投资才是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人力发展水平赶不上资本的增长,造成经济发展的贫瘠。教育是一切资源中最重要的资源”。 第三,抓紧人力资源规划。人力资源规划是人力资本经营中一项最为重要的工作内容,它是进行人力资本经营的基础。是预测组织内的人力资本要素,并且决定为满足和达到这些要求所必须进行的各项工作。人力资源规划包括编制和实施各种计划项目,以保证当企业中某一职位空缺,或者发生某类人才短缺时,能够尽快地解决这类问题,使得组织中的各项工作得以顺利进行。人力资源规划主要是减少由于人员方面的原因而组织带来的损失,及时调整人力资源的不平衡状况,如人员短缺或人员过剩,以免造成人力资源的浪费。同时,如何把人力资源转化为人力资本,让人力资源发挥创造利润的作用,关键还在于人才的合理配置。实现人才的合理配置则在于健全的岗位分析和流程设计,使用人单位能选择到适合自己生产经营所需要的人才,而各种人才也能被选拔到适合自己特点并能充分发挥作用的工作岗位。因此,就必须有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规划。人力资源规划是人力资源转化为人力资本必须跨过的门槛。 第四,建立起良好的人力资本激励机制。人力资本作用的发挥需要其创造性劳动。这就意味着需要不断的适时调整对人力资源的激励与调配,建立、健全薪资福利制度,完善人才激励机制与约束机制。例如制订全新的人才薪酬方案与晋升方案、改变人才考核方法与评估制度,以有效的吸引人才、培养人才和留住人才。同时,在约束机制方面,也要通过完善的规章制度、道德宣导等体系,进行不断的纠正人力资源中不良之处,有效预防和杜绝人力资本价值的流失。 第五,要创建良好的人才工作与发展环境。加快企业文化建设进程,增加企业经营与工作透明度,营造人与企业共同发展的文化气息,加强人与人之间轻松愉快的沟通交流,建立起信息转化的知识管理流程体系。并将管理的焦点由“如何获得信息”转向“如何开发利用信息”上来,从而营造出学习型组织的氛围。让各种人才都有充分施展自己才能,实现自身价值的提升,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3结语 总之,管理始终都是企业发展所必须重视的课题,合理的人力资源开发利用与人力资本的转化都必将给企业带来丰厚的回报,同时也将成为企业在立足于竞争市场而处于不败之地的恒久动力。而且,拥有人力资本,将意味着再创竞争优势。因此,这将需要企业与管理着必须有意识的在工作中不断去重视、去学习、去运用,将人力资源有效开发与整合,以全面促进人力资本的增值。 公司人力资源管理论文: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工作自我鉴定 自1992年参加工作以来一直从事企业管理工作,其中专业从事人事劳动管理和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时间逾12年。其间经历了国有企业的人事劳动管理、私营企业的人事管理及现所在的大型综合性民营企业集团的人力资源管理,企业跨及建材、电子、酒店、商场、化工、矿山以及贸易等行业,并先后亲历了几家企业的转制过程,亲自处理转制过程中的员工安置事宜。十八年的企业管理特别是其间的人事劳动或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经历,可以说见证了我国劳动法律法规体系的建立过程,见证了我国职工社会保障体系从试点到建立再到调整,从而达到今天相对完善的过程,同时还见证了企业职工从固定工、农民合同工、大集体工以及临时工等不同身份统一向全员劳动合同制工人转换的过程。多年的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经历,加之自己人力资源管理知识的不断更新,理论联系实际,使自己积累了丰富的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实战经验。现将主要业务工作实践总结如下: 一、人力资源规划方面 人力资源规划指的是企业为了实现整体经营目标,根据发展需要并结合企业内外部环境,运用科学有效的方法,进行的人力资源预测、投资和控制,在此基础上制定职务编制、人员配置、教育培训、薪资分配、职业发展、人力资源投资方面的人力资源管理方面的全局性的计划,使企业在持续发展中获得竞争力,为企业整体发展战略提供人力资源方面的保证与服务。 企业人力资源规划具体包括企业组织结构的设计与变革、企业人力资源需求和供给预测、工作岗位分析、企业劳动定员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规划以及人力资源管理费用预算等内容。 我曾经经历过一个塑料编织袋厂、一个氮肥厂和两个酒店的开业组建工作,独立操作完成了从企业组织机构设置、定岗定员、工作岗位分析、人员招聘、岗前培训以及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建立的全过程。对于不同的行业,我首先要熟悉行业的情况,深入到同类型的企业的每个岗位,再结合本企业自身的具体情况,从最精简高效的原则出发,确定企业的组织机构设置。组织机构确定后,根据工作流程及工序、每个岗位的管理幅度、员工的劳动强度等来确定岗位设置,制订出工作岗位说明书,再根据工作时间及工作量来确定每个岗位的员工数量。比如氮肥厂是连续生产型企业,很多岗位在国有企业时必须按四班运转配置人员,但现在是民营企业,不能完全照搬国有企业的模式,在配置人员为了考虑节约人力成本,多数按三班三运转配置人员,当然同时还得考虑劳动安全及职业卫生,所以在配置人员时必须对每个岗位做精细的工作分析,把握每个岗位的劳动强度、劳动环境等提出对员工的任职要求。 在担任所在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职位过程中,每年初都要根据企业年度计划制定人力资源管理计划,提出人员需求计划、人力资源管理费用计划以及对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进行适时修改。 二、招聘与配置方面 员工招聘是企业获得人力资源的重要手段,是人力资源管理的第一道关口。一个有效的招聘系统将使企业获得胜任工作并对所从事的工作感到满意的人才,从而提升企业的效益。 原在国有企业工作时,企业主要依靠校园招聘和内部提拔来满足企业对人力资源的需求。单位内部较重要的岗位全由内部招聘,因缺乏新观念的输入而使企业管理体系趋于僵化。由此,本人建议企业保留10%的中层管理岗位由外部招聘,在保证给内部员工足够发展机会的同时,促使外部新鲜血液的输入。同时,积极拓宽企业招聘渠道:首先,加强与有关院校的联系,连续3年共招聘大学生65名,专业结构覆盖企业所需的所有专业;其次,利用网络招聘成本较低、招聘选择范围较大、信息处理能力较强、求职者素质相对较高的特点,通过网络招聘管理人员;第三,针对工程施工管理技术人员在人才市场的流动性相对较低,多数人通过同学、朋友介绍而流动,因此制订公司人才引荐奖励制度,对为公司引进高技能人才的员工进行奖励,鼓励员工介绍高素质员工进入我企业工作,拓宽公司人才引进渠道。在拓宽招聘渠道的同时,本人还规范简化招聘流程,建立人才使用权和所有权分离的制度,提高人才招聘和使用效率。 现所在的民营企业集团,由于公司发展迅猛,五年之内从一个企业迅速扩张到十六个企业,人员从150多人增长到近5000人,企业跨及全国七八个省市,在企业规模扩大的同时,技术在不断的更新,管理难度在不断增大,面对此情况,人力资源的跟进难度相当大。我作为人力资源部门的负责人,人才需求的压力相当大,通过多种形式,不拘一格吸纳人才。首先,经常性通过全国性的行业报刊登载招聘广告,吸纳高端管理人才、高技术人才和营销人才,以满足各地的经营管理和市场营销需要;二是通过各省市网络招聘,满足各地的中层管理人才及中端技术人才的需要;三是通过企业所在地人才市场机构或参加当地人才招聘会,长期招聘一线岗位员;另外,还与各大中专院校建立长期的关系,长期吸纳大中专毕业生加盟,以储备企业所需的管理人才和技术人才。通过努力,这几年基本满足的企业的用人所需,但人才缺乏的矛盾仍很突出,加之民营企业员工流动性相对较大,导致在不断引进的同时又在不断的外流。针对此情况,我向企业老板提出了应轻引进重培养开发等如何有效留住人才的意见措施,应当说目前起到了一定效果,企业已经更多的关注如何有效的留住优秀人才,从提高待遇、改善福利等多方面采取措施,相对有效的保持了人才的稳定。 三、培训与开发方面 随着社会的飞速发展,在人、财、物、信息四种资源中,企业越来越广泛地认识到人的重要性,以人为本的理念已渐渐深入人心,人力资源已经被企业作为第一资源,由此,企业不仅从外部吸纳优秀人才,同时还加紧从内部培养和开发,让内部人才脱颖而出。 在我担任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负责人的企业中,企业培训流程均由本人审核完善:每年年末组织实施培训需求调查,对培训需求调查进行专题会议讨论、审核后,编制下年度培训计划;从外部选聘或者从内部甄选培训教师,对计划培训项目实施教材库管理,由各培训承担单位或承担人在规定时间内将教材撰写完毕并经审核合格后安排人力资源部专职人员汇编教材,予以受控;每月月初出培训通知,将当月计划内培训项目的实施时间、地点、教师、参训人员、授课方式等信息公开;培训过程中,对出勤情况实施《签到表》管理,对培训效果实施《考核记录表》管理,同时由人力资源部人员跟进每一场培训,对培训各要素予以监控,并填制《培训实施跟进表》;每月月末总结当月培训情况,对培训合格率、出勤率、效果评估等指标或项目进行分析,形成《培训数据分析报告》;每月及时将员工培训记录输入人力资源电脑系统中的个人培训档案,为人力资源的运用提供数据库支持。每一次培训结束后或某一个阶段后,针对性的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由参训人员填写问卷调查表,然后由人力资源部门进行汇总分析,以全面把握培训效果,进行有针对性的调整。 根据企业人力资源利用目标,区别岗位,建立了分层次培训体系,培训计划一般分为岗前培训、经常性内部培训。岗前培训:对于新进的员工由人力资源管理组织相关人员对其进行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员工手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企业的情况以及相关的人事制度,酒店行业还需进行适度的军训、礼节礼仪培训和姿态风度规范的训练,合格后交由业务部门对其进行岗位所必须的技能培训,指导员工适应岗位,合格后方能上岗;公务员之家 经常性企业内部培训:企业内训根据不同的岗位设置培训内容。普通工人侧重组织实施岗位技能、生产现场5S、安全操作等知识培训,技术人员侧重组织实施专项技术、技术创新项目培训,一般管理人员侧重ISO规范化操作、岗位绩效培训,中高层管理人员侧重管理技术、企业理念、职业拓展方面的培训。较低层次的培训由企业内训师和各部门主管完成,较高层次的培训或专业性较强的培训聘请咨询服务机构和社会专业人士实施。除开展普训外,还对个别或有特殊需求的培训实行委外培训,派出指定人员参加培训机构组织的课程或讲座。另外,现所在的集团还对管理人员、技术骨干采用了E-training网络培训方式进行培训,能更灵活的安排学习时间,更有针对性的选择培训内容。通过分层次培训增强了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本着“开发潜能、持续培养、适度使用”的原则,采用灵活多样的培训方式开发人力资源。实行学徒或助理制度,挑选有一定潜质的员工,由经验丰富的高职级人员一带一(或一带多人)训练指导,让其储备将来担任更重要岗位所需的学识技能。对一些可替代性不强的关键、重要岗位实行轮岗制度,利用生产淡季在互相协作的基础上换岗工作,培养一专多能的员工,同时减少或避免关键、重要岗位上人员流动造成的损失。 作为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的负责人,我经常亲自担当培训,并受派外出担当培训师。本人能利用现代技术手段,采取灵活多样的培训方式,达到良好的培训效果,深受受训者的好评。 四、绩效管理方面 绩效管理是指管理者与员工之间在确定目标与如何实现目标上所达成共识的过程,是增强员工成功达到目标的能力,促进员工取得优异绩效的管理过程。绩效管理的目的在于提高员工的能力素质,改进与提高企业绩效水平。 实施绩效管理是实现企业战略目标的主要手段,通过有效的目标分解和逐步逐层的落实,实现企业预定的战略目标,对企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通过全面推进绩效管理工作,建立完善高效、合理的组织体系和完整的绩效管理体系,将人力资源、战略目标、运营流程和谐地统筹起来,使各层级的执行力与企业的长期战略目标、企业文化相联系,纵向能平衡短期与长期发展关系,横向能统筹局部与整体的利益关系,形成协同效应,有效提升企业绩效,加快实现企业长远战略目标,提升企业的综合实力。同时,通过实施绩效管理,为人力资源优化配置、薪酬分配、教育培训、员工职业生涯规划提供必要的依据,激励部门、员工不断改进绩效,从而达到企业整体绩效的提升,实现员工、部门和企业的共同发展。 基于绩效管理在企业管理特别是人力资源管理中的重要作用,现在越来越多的企业重视绩效管理作用的发挥,采取不同的绩效管理手段,促进企业整体绩效的提升。以前在国有企业工作时,也对员工进行考核,但还没有真正意义上的绩效管理,只注重考核而忽视了改善和提升。现在的企业,不光注重考核,更注重绩效改善。我所在的企业,对高级管理人员及部分技术骨干实行了年薪制管理,要兑现年薪必须经过严格的绩效考核后方能实现;对一般管理人员及基层员工,都明确了关键绩效指标,从工资中抽出一部分作为绩效工资,每月经过考核后予以兑现。绩效考核的推行,有效的提高了全体管理人员和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工作效率大大提升。每月进行绩效考核后,考核结果与被考核者见面,由考核者或人力资源部门人员进行绩效沟通,促使员工不断提高绩效,从而促进传统的考核不断过渡到绩效管理。 五、薪酬福利管理 企业薪酬福利管理是实现企业经营战略的重要驱动力。薪酬管理是人力资源管理中一个难点,薪酬管理政策也是公司员工最关心的公司政策之一。 明确企业薪酬政策及目标,在企业薪酬管理中要做好每一个步骤。在制定新的薪酬政策时,要广泛深入的进行各种调查,不同地区行业和不同类型企业的薪酬调查的数据是我们可以参考的资料,熟悉国家社保福利政策,参与行业薪酬调研,并与领导讨论确定企业薪酬制度结构、通过工作岗位分析与评价设定薪酬等级与薪酬标准,结合公司的经营战略,规划内部薪酬福利管理体系,并在实践中不断调整以实现内部公平性和对外的竞争性,保证薪酬制度的贯彻实施。 加强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员工福利的监督管理,兼顾提高员工对薪酬管理的满意度,根据企业的经营能力和支付能力,做好公司激励性福利政策的设计与完善。 我在工作过的企业,结合不同的企业性质和行业特点,制定了不同的薪酬管理制度。国有企业时,由于员工队伍相对稳定,更多的采取高基薪、高福利和低绩效的原则,而在民营企业更多的是低基薪高绩效,同时在福利方面实行打包兑现。另外,国有企业的工资相对民营企业要固定,特殊激励政策采取较少。由此,不同的企业性质和不同的行业,不能照搬同一套薪酬福利制度,应结合自身特点,制定出的截然不同的薪酬管理制度。每年结合实施情况进行员工满意度调查,广泛征求意见,针对员工反映最为强烈的问题进行修订。同时,对同行业薪酬水平进行调查,结合当地社会平均工资增长情况,对员工薪酬标准进行合理调整。 六、劳动关系管理管理 劳动关系管理涉及到员工各项社会保险关系、劳动合同的签订、劳动争议处理、员工离职、生产安全及新近几年出现的员工压力管理。本人善于运用国家法律和相关规定规范企业劳动关系,善于通过心理分析,结合谈判、沟通技巧处理复杂条件下的劳动关系。 我经历了几个国有企业的转制过程,亲自参与了员工的安置工作。从政府决定企业转制起,拟订员工安置方案报相关部门审批,到详细清理把握员工情况,再到作深入细致的员工思想工作及政策解释工作,直致安置完毕,需要经过艰苦的工作。有的老员工想不通,需要结合政策,作反复的解释和思想政治工作,有的确实不接受安置,只能采取劳动仲裁的办法强制解决。 2008年1月起新的《劳动合同法》开始实施,很多员工不了解劳动合同法的内容,抵制劳动合同的签订。在此过程中,我们组织员工进行了多次的培训,印发宣传资料,张榜公布法条内容,对全天候接受员工咨询,作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最后保证了员工的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了100%,也让员工更多的了解了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的签订,企业和员工双方都有了保障,由此来构筑制约体系和诚信体系,既确保了企业在每个时期的用人可以预测和提前准备,又让员工能够对自己的职业生涯分步骤分阶段进行规划,以达到企业和员工双赢的结果。另外,要求企业在国家劳动管理法规及政策范围内执行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尽量把劳动争议控制在企业内部解决,避免和妥善解决员工劳动争议及投诉发生。针对民营企业员工流动大的特点,我们利用劳动合同和细化的专项协议保证企业核心员工不流失,同时建立预防性的人才流失风险控制制度,做好人尽其才的岗位轮换人才储备保证制度。在企业内部建立员工满意度测评制度,加强沟通和法律制度宣传经常化,也定期了解员工思想动态,增强企业员工对企业的归属感和凝聚力,和谐企业内部劳动关系。 以上是我从事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一些经历和知识积累,在以后的人力资源管理实践中,我会继续不断更新自己的人资源管理知识,注意接收人力资源管理的新技术、新方法,提高自己的专业技能,为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更多的出谋献策,也为人力资源管理事业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公司人力资源管理论文:论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的现状及思考 【摘要】人力资源管理是企业发展动力的源泉,是企业可持续发展的根本保障。笔者结合所学人力资源管理知识,对所在的格非视频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的现状及存在问题作了简要分析,指出格非视频公司近年来人力资源管理取得的一些成效,用工招录管理逐渐规范化,管理制度逐渐完善,人才培训明显加强;同时,也存在员工岗位责任制未落实、绩效考核体系不完善、培训体系不健全、团队建设待加强等问题。在此基础上,对如何加强公司人力资源管理进行了思考,提出了完善岗位责任制、加强绩效管理、健全全员培训体系、加强团队建设等对策建议。 【关键词】人力资源管理问题对策 绪论 企业参与市场竞争,表面上看是产品和服务的竞争,是技术的竞争,其实质是人才的竞争。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和全球一体化进程的加快,我国企业面临着更加激烈的市场竞争。企业能否在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生存和发展,关键在于企业是否具备核心竞争力。而核心竞争力来自于企业的众多资源之一——人力资源。人力资源是指能够推动整个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具有智力劳动和体力劳动能力的人们的综合,它包括数量和质量两个方面。企业如何充分、合理地利用人力资源使人力资源充分发挥作用以保持企业强劲的生命力和竞争力,是摆在众多企业管理者面前的重大课题。从格非视频公司来看,由于过去对人力资源管理重视不够,在人力资源管理方面仍存在许多问题。为促进公司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我们有必要找出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制定出相应的对策来加强人力资源管理,从而提升企业的绩效,提高企业的竞争力。 正文 一、格非视频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的现状 (一)公司基本情况。北京格非视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年,是一家集开发、生产、销售、售后为一体的高新技术、软件企业,公司现有员工130人,主营业务是为用户包括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在内的各省市电视台提供存储系列产品,如:硬盘播出系统、多画面分割器、数字台标键控一体机、数字字幕机等等。 (二)过去人力资源管理存在的问题。公司成立之初,面临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形势,公司高层将主要精力投入到了生产经营方面,在一定程度上忽视了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使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不够规范、科学,存在诸如劳动合同漏签、无岗位说明书、无绩效考核,部门与部门之间存在衔接上失误(即流程)等问题,这些问题不仅为公司人才引进、使用、培养埋下了隐患,也制约了公司生产经营的快速、健康发展。 (三)近年人力资源管理取得的成效。近年来,在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的努力下,公司高层不断提高了对人力资源工作的认识,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逐渐增强,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积极探索,勇于创新,使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发生了一些可喜的变化。一是用工招录管理逐渐规范化。公司加强了新录用人员管理,规范了人员体检、入职报到、岗位报到、新员工入职培训、试用、转正等一系列流程,使原有的劳动合同漏签情况得到了彻底杜绝,同时也避免因部门与部门之间衔接出现的问题所带来的不必要麻烦,促进了核心员工队伍的健康发展。二是管理制度逐渐完善。制定一系列切实可行的管理规定,发挥人力资源管理对员工的激励作用,调动了员工队伍工作的积极性,例如建立健全了考勤制度,员工的时间观念、绩效观念显著增强。三是加强了人才培训。为全面提升员工队伍整体素质,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大力开展新招录员工岗前教育培训,提高了新入职员工业务水平。 二、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员工岗位责任制尚未真正落实。“职责分明、责任到人”是落实企业管理的关键所在,岗位责任制是企业管理的一个重要方法。就现实情况而言,公司尚未形成一套完善的岗位责任制度,已有的一些单项制度也并没有得到认真的落实,不能很好的根据岗位职责的内容来规范员工的工作,从而使员工绩效考评缺乏科学合理的依据,影响了人力资源优势的发挥。 (二)缺乏一套完善的绩效考核体系。公司尚未开展真正意义上的绩效考核,影响了企业管理水平和效益。一是考核方式简单。没有建立良好的绩效管理制度,仅仅采用上级对下属进行考核的形式,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绩效考核的结果。二是考核标准不科学。绩效考核标准的设计,与不同部门、不同工种的职能结合不紧密,导致在考核内容、项目以及权重设置等方面与公司的实际情况脱节,未能真正发挥绩效考核的激励和鞭策作用。三是考核过程形式化。平时考核未坚持,仅在年终进行考核,没有真正利用绩效考核过程和考核结果来帮助员工在绩效、行为、能力和责任等方面得到切实提高。 (三)员工培训体系不够健全。公司管理者对员工培训认识仍显不足,员工培训的现状不容乐观。一是培训对象范围狭窄。公司近年来加强了新入职员工的培训,忽视了在职员工的培训,而对管理层和决策层领导干部则几乎未进行培训。二是培训方式过于简单。在培训方式上,公司还是运用传统的模式进行,使得员工对培训产生枯燥、乏味的感觉,使培训效果和培训效益大打折扣。三是培训效果缺乏科学评估和监督。忽视了培训的后期评估和监督,培训评估仅仅是对培训内容的考核,并没有深入到员工的工作行为、态度改变、绩效改善、能力提高,以及能够为企业带来什么效益上去考虑,评估工作还停留在低水平层次上。 (四)团队建设亟待加强。目前,随着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企业内外部环境变化加快,团队建设在企业管理中的作用越来越突出。由于公司发展时间不长,规模不大,对经营业务本身、对盈利看得比较重,而对企业团队建设缺乏必要的认识,没有把人的管理放在十分突出的位置,加上公司的管理水平不高,激励制度不健全,员工素质不高,企业文化滞后,这些都影响企业团队精神建设,进而影响企业的发展。 三、加强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的对策思考 当前,公司面临着重要的发展机遇,需要公司上下共同努力,加强人力资源管理,吸引和培养高素质人才,推进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精细化、规范化,发挥人力资源优势,促进公司不断持续健康发展。 (一)完善和强化岗位责任制。 岗位责任制是指在明确各岗位的工作内容、工作要求、承担的责任和与之有关的工作程序后,落实岗位责任人,并定期进行培训、考核、教育和处罚,是全面提高企业人力绩效,建立高效的企业运行机制的一种管理方法。 1、认真进行职务分析。这是一项需要领导重视、全员参与的系统工程,而不是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所能全面完成的,必须充分发挥全体干部员工的主观能动性。因为这项细化工作所涉及参与各项管理的所有岗位,仅凭一人无法完全掌握,制定的工作责任制可能会出现不全面、实用性及操作性差的问题;进行职务分析的过程,也是员工学习、理解规章制度的过程,每一个员工都应该参与其中。因此,该项工作应该先由单位的各个分管领导对自己辖管范围内的岗位进行梳理、细化与完善,以及对需新增的岗位进行建立,充分发动全体员工参与讨论,并形成初稿,然后交由办公室或指定的人员进行整理汇总。 2、将职、权、责、利有机统一。职就是工作内容,权就是为完成工作而应享有的权力,责就是职务中应该承担的责任,利是完成工作应该得到的收益。职、权、责、利的统一,就是将岗位的工作内容与岗位的权利、责任和员工的收益统一起来。有工作就有相应的权力和责任,工作的好坏和奖惩挂起钩来。 3、及时修改完善岗位职责。岗位责任制的建设不能一劳永逸,是一个与时俱进、持续改进的过程。当涉及到岗位相关信息发生变化时,要进行进行相关的职务分析,对发生变化的内容进行重新地修改。使职位职责能够随时适应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的需求,并使岗位责任制能够认真地贯彻下去。最好能建立一个岗位职责审核制度,每一个季度或每半年,对所有的正在使用的岗位职责进行一次梳理,及时的发现问题,处理问题。 4.进行人力资源盘点。对公司所有的人员进行摸底调查,清楚的了解员工的各项素质和能力。根据人力资源盘点的结果,参照职务资格要求文件,将不符合上岗资格要求的员工进行转岗,或者进行岗位培训,最终使企业每位员工能够胜任自己的职务。 (二)完善人力资源绩效管理 绩效管理作为人力资源管理中的重要一环,在评价、激励员工,增强企业活力和竞争力,促进企业发展和提高企业市场地位等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要认真把握绩效管理的特点,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系统分析具体设计,充分发挥绩效管理的作用,挖掘全体员工的内动力,促进企业在日益激烈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1、让绩效管理通俗化。对绩效管理的理论定义已经非常多,绩效管理其实就是一个制定目标、检查目标、寻找对策的过程,它是每个管理者都可以随时使用的一种管理工具。作为一个刚刚推行绩效管理体系的公司,有必要让绩效管理通俗化,要让每个管理者都知道绩效管理是他们在下属管理中随时都可使用并且十分有效的一种工具,而不是深奥得只有高层关心、庞大得必须公司整个体系来运作的。 2、结合公司发展实际设计管理考核指标。在考核指标的设计上,作为一个中小企业,要坚持结合工作任务确定考核指标,也就是对所布置的具体工作任务来进行考核,这不仅可以对员工进行评价,也可以大大提高中国企业的计划制定和执行能力。当然这里指的是关键任务,而不是事事都进行评价,否则会导致员工时时刻刻都小心翼翼、战战兢兢。 3、注重柔性管理和硬性考核的结合。将柔性管理的高频度和硬性考核的低频度相结合,可以有效降低绩效管理成本。也就是可以适当拉长对员工考核评分的周期,但在日常的管理中,管理者要始终保持绩效管理的意识,学会观察员工表现并及时地进行反馈。 4、绩效考核结果的多样化运用。不能仅仅把绩效管理考核结果与薪酬挂钩,要对考核结果进行多样化运用,最好能与培训、晋升及员工职业生涯发展等相结合,充分发挥绩效管理的作用,激发全体员工的内动力。 (三)健全员工全员培训体系 员工培训是公司人力资源开发的一条重要途径,也是公司获取持续竞争力的源泉。为此,应站在公司发展战略高度,重视员工培训工作。公司管理者必须首先转变观念,把人力资源的培训提高到战略层次,紧密结合新时期员工培训的发展趋势,把员工培训作为公司的一项战略任务,自觉地将其纳入公司的经营管理之中,作为人力资源开发的核心工作抓紧抓好。 1.扩大员工培训的范围,实施全员培训。针对公司存在的培训对象范围狭窄的问题,公司应该认识到,企业的发展,是公司上下共同努力的结果,如果仅仅对基层员工进行培训而忽视对管理者的培训,会使公司管理者和员工在理念、知识上产生偏差和沟通障碍,公司领导就不能对员工形成有效的管理,公司的执行力也会出现问题。因此,员工训不应该是少数人的福利或奖励,而应是一个从领导到普通员工的全员培训。公司领导要身体力行,带头参加培训,提高员工参与的积极性;不断加大员工培训的力度、频率,使员工培训工作经常化、制度化。 2.丰富培训方式,提升培训实效。随着科技的迅猛发展,培训方式和技术的革新成为员工培训的重点。企业在员工培训中运用灵活、便捷的现代化手段,可以提高培训质量,提高培训效率。要改变那种培训就是上课、放录像的简单方式。将内部培训和外部培训相结合,提高培训实效。内部培训中,可以将许多常用课程放在光盘里分发给员工学习,可以把大量知识放在公司内部网上,并将课程、学习计划编成学习进展图,以帮助员工逐步提高,可以开展“网络学院”培训,员工可以通过先下载后学习、互动式学习和协作学习三种方式提高自己。外部培训中,可以采用传统的式教学外,也可以采取体验式培训,如小组讨论、现场操作和角色扮演等。 3.健全评估体系,提高培训质量。针对公司存在的培训效果缺乏评估的问题,公司应该认识到,在员工培训中,培训评估起着信息反馈作用,它通过对现状与培训目标之间距离的比较,有效地促使员工达到预定目标,以提高培训质量,并为下一阶段培训计划的制定提供依据。为了做好培训评估,公司可以四个方面掌握培训信息:一是学员反映,即培训对象的意见;二是知识标准,即员工通过培训获得的知识是否具有可操作性;三是行为标准,即培训后的行为变化;四是成果,即培训产生的影响等,从这四个方面检查培训效果,发现培训中存在的问题,使员工培训为企业带来丰厚的回报。 (四)加强公司团队建设 公司要获得生存与发展,离不开团队精神,一个有效的团队将使公司充满生机与活力,它能使全体员工不辞劳苦、精诚团结、忠于职守、敬业向上,能使公司变得富于生命力和创造力。打造高效的团队应从以下三个方面着力: 1.确立公司长远的发展目标。明确而具体的公司发展目标,是员工最好的航船方向,不但关系到公司经营的成败得失,而且还是公司团队精神的出发点和基础。并且目标越明确,越具体,就越能激发出团队的动力。制定发展目标要根据公司发展的内外部条件及未来发展趋势,进行综合分析,既不能好大喜功,盲目冒进,又要避免目标低下,得过且过。同时,公司发展目标中要集中体现整个团队成员的利益,使之目标得到员工的认可,对员工行为起规范作用,促使全体员工为目标而努力奋斗。 2.形成通畅的协调沟通机制。公司内部不同岗位、职务之间如何进行有效的沟通与协调,是公司团队精神建设中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只有团队成员之间拥有畅通的信息交流,在内部取得一致意见,才能保证团队精神得以发扬广大。为此,要将内部沟通形成一种制度,通过各种形式,载体进行信息交流,上下之间,横向之间形成固定的交流模式,为员工之间展开合作奠定良好的基础。 3.推进公司文化建设。高效团队的形成,离不开全体员工的团队意识,如果多数员工缺乏团队意识,那么团队精神的建设就会变得异常艰难,因此,要充分利用公司文化建设这个平台,运用多种形式,多种载体,在员工中不断培育一种公平、团结、合作、和谐的团队意识,一旦发现有员工有不利于团队精神的意识产生,及时发现,及时纠正,使不利于团队精神的不良意识得不到发扬广大,只有这样,公司团队精神建设的氛围才能逐步形成。 结论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人力资源管理在公司管理中的作用也变得日益重要。只有结合公司发展实际,提高管理水平,采取积极有效的人力资源管理和开发策略,切实解决人力资源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着力完善岗位责任制、加强绩效管理、健全全员培训体系、加强团队建设,以优秀的人力资源配置为公司发展服务,公司才能实现可持续发展,为自身的长远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在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公司人力资源管理论文:保险公司人力资源管理论文 摘要:人才资源是生产要素中最活跃、最具能动性的因素,作为保险公司,建设一支规模宏大、结构合理、素质较高的人才队伍,充分发挥各类人才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完善人力资源管理体制已经成为保险公司发展的重点。根据我国保险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的实际,应采取的措施,一是建立高素质的员工队伍:要有非常优秀的领导班子,要用先进的企业文化凝聚干部员工队伍,要有系统的对员工培训开发制度,要营造使人才脱颖而出的良好氛围。二是建立有力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包括竞争激励、考核激励和薪酬激励等。 关键词:人力资源管理;教育培训;激励机制;绩效管理 随着保险业的开放和外资保险公司的进入,中国保险公司面临的是资本实力、业务、客户、技术和人才等方面的强大竞争,而人才是保险业竞争的根本。怎样应对保险市场的人才竞争,如何采取相应的对策和措施,尽快改革人力资源管理体制,这是关系到中国保险业繁荣发展的大事。 一、中国保险业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的必要性 1.人才是市场竞争中取胜的决定因素保险公司作为知识、技术、智力密集型企业,人才对推动企业发展和业务、技术、管理、制度创新等各方面的作用尤为突出和重要,是在未来激烈的同业竞争中能否取胜的决定因素。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后,国际大型跨国保险公司加快在我国的网点布局和本土化进程,其管理和业务人才主要来自于我国的保险行业。在各方对人才需求大量增加,而我国中高级保险人才又相对匮乏的情况下,对人才的争夺就可想而知了。保险公司能否在人才竞争中取得先机,将成为其在市场竞争中胜败的关键。 2.人才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重中之重保险公司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离不开人才的支持,尤其是懂得现代企业制度组织和运营的人才支持。保险公司现代企业制度的设计既要满足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等现代企业制度的一般特征,也要结合保险公司现实的行业特点、产权结构、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因而不但需要通晓企业管理理论和实务的人才,更需要通晓国际保险公司经营和管理惯例的人才。 二、目前我国保险公司人力资源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保险人才供不应求 我国目前保险从业人员有120万人,但整个保险从业人员在数量、结构、素质等方面跟不上保险市场发展的需求。保险行业的精算、核保、投资、理赔、展业等专业人才的培养是一个渐进、累积的过程,而我国保险专业本科人才的培养也仅仅是近几年才起步的。目前我国各方面的保险人才都严重不足,尤其是保险精算师等专业技术人才和了解国际保险市场情况、熟悉国际保险法律法规的复合型人才更为短缺。 2.保险公司缺乏竞争激励机制 从某种角度讲,人力资源管理的精髓就在于激励员工,使之保持高涨的工作积极性。只要激发人才主体的内在动力,充分调动其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人才才能不断增值。除了在工资收入、各种福利等物质方面需要外,员工的精神需要也是不可或缺的,这一点主要体现在个人发展和对成功的需要上。但目前保险公司中合理的人才选拔体系和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尚未形成,这些都不同程度地阻碍着人才的脱颖而出,影响了高素质人才聪明才智的发挥。 3.保险人才的正常流动受到限制 保险人才的流动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趋势。保险人才供不应求的格局必然引致保险人才在不同保险公司间的流动,但是这种正常流动却受到部分保险公司人为的限制。他们一方面不积极采取应对措施留住保险人才,另一方面对即将离去的保险人才加以种种阻挠,阻碍了其正常发展。 三、新形势下保险公司人力资源竞争形势分析 1.外资保险公司涌入后人才竞争将日趋激烈 随着中国加入WTO和保险市场的进一步开放,外资保险公司诱人的发展前景、培训机会、先进的管理体制和高薪,对保险业内人士具有相当的吸引力。随着业务竞争的升级,对高层次、专业性保险人才的需求越来越强烈。如果保险公司现有人才流动、保险潜在人才流失问题不解决,那么中国保险公司难以与外资保险公司竞争。 2.保险业经营环境变化对队伍素质提出挑战 当前,保险专业人才的匮乏,将是制约我国未来保险业发展的最严峻的挑战之一。这既表现在现有人才缺乏和外资保险公司进入后日趋激烈的“人才战”,还表现在现行的保险教育观念、教学计划、课程设置和师资状况等有待实现根本性转变。 3.人才竞争向专业化和复合型的竞争趋势发展 其特点有二:一是人才的需求趋向专业化,市场竞争必然使经济、管理的技术朝专业化方向发展,人才发展本身也朝专业化方向提升。二是专业人才的竞争朝高新科技信息、保险营销、精算、理赔、保险法律等专业转移,使人才专业的门类更加齐全,专业之间相互融合、渗透,人才向一专多能发展。 四、我国保险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应采取的措施 1.建立高素质的保险公司员工队伍 (1)要建设具有先进性的领导班子。优秀领导者对保险公司至关重要。保险公司的领导者需要在企业经营环境不确定的条件下发挥领导决策作用,需要引导企业依法经营,提供具有竞争力的优质服务,完善高效的经营机制,同时有效地运用人力资源管理方面都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一般企业要发展壮大,后进企业要摆脱困境,都要求这个企业的领导者必须是优秀的。 (2)要用先进的企业文化凝聚干部员工。保险公司作为金融服务性企业,要确立以人为本的企业文化,实行“人性化”管理,把尊重人才、尊重人的各种潜能的发挥置于管理的首位。通过实施文化管理,确立企业共同遵循的价值观和行为方式,大力弘扬企业精神,引导全体员工为实现统一、明确的目标而做到同心同德,步调一致。保险公司要建立具有人性化、科学化的激励机制,既考虑人才的物质需求,又考虑人才的精神需求,创造一个尊重员工的环境,对员工实行非强制性的激励和约束。保险公司要发扬民主精神,保持管理层与员工之间的经常交流,管理层能够认真听取员工意见,满足员工自我实现的欲望,使员工体会到自己参与创造企业的价值,从而更充分的发挥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 (3)要全面提升员工的业务素质,建立培训开发制度。在新的形势下,培训不仅仅是为了使员工适应工作的需要,而且是帮助员工提升自我价值的一种渠道,是公司人力资源开发和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首先应加强对新员工的培训,开发、培训和使用他们的潜力;其次保险公司要以高等院校为依托,培养所需的保险事业人才。 (4)要积极营造使人才脱颖而出的氛围。一个公司能否充满活力、奋发向上,关键在于它能否激发员工的热情和才智。新形势下的人事工作应当建立激励、开发、培养员工的主动性和创造性的人力资源管理模式,建立一整套完整的激励约束机制。首先,要扩大激励竞争的用人机制。其次,要建立科学的激励、考核机制。再次,要做好人才挽留工作,以公司自身的影响力吸引人才,用好人才。 2.建立公司与员工个人发展相结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 (1)竞争激励。竞争是激励的重要手段。竞争机制会使员工处于激发的状态之中,让人产生一种紧迫感和激励感,强化员工永不满足,促使人才整体素质不断提高。 首先在用人制度上企业应在管理岗位和任职上实行聘任制和聘期制,同时,根据企业发展的需要,真正实现以市场为基础配置人才资源。通过规范的契约形式,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规范双方的行为,促进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 其次在选拔任用制度上推行竞聘上岗,将“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竞争机制引入到管理人员选拔任用、员工的岗位变换工作之中。重点在领导、管理人员的选拔任用上推行竞聘上岗,一方面激活管理人员队伍,使在岗人员既有被淘汰的压力,更有提高素质、努力工作的动力,激发他们的奋发进取精神;另一方面为更多更优秀的人才走上领导、管理岗位提供了可能,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发现和掌握一批素质较高、潜力较大,有培养前途的年轻后备管理人员。 (2)考核激励。考核的有效性直接关系到考核的质量,最大限度地激发管理者的主观能动性是考核的关键。首先,要设定科学的考核标准。从工作实际出发,设置考核项目和考核指标,明确考核内容和考核程序,以工作实绩为重点的考核评价体系。在方式上,实施分类量化考核,区别对象,实施不同的考核办法,以分类量化考核的方式考核业绩,以多方评价的方式考核综合素质。在时效上,尽量缩短考核周期,实施动态考核,提高时效性。其次,要认真组织实施。实施阶段要充分准备,精确操作,深入分析,保证结果的准确性,为领导和管理人员岗位调整提供客观、公正的依据。最后,要实施有效的激励。将考核结果作为激励管理者的重要依据。实施物质激励和精神激励,同时要体现考核的严肃性和公正性,发挥考核在管理人员甄别、选拔和调整中的作用,增强对管理者的激励力度。 (3)薪酬激励。保险公司应建立市场化的用人机制,认真建立市场化的薪酬制度。确定合理薪酬是激励员工必不可少的手段,必须建立起一种把员工同企业发展前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共担风险、共享收益的新型分配机制。保险公司要想留住人才,就必须加大对内部分配制度的改革力度,提高企业薪酬政策上的外部竞争力。在企业内对各个层级要实行差异化激励政策,根据员工的岗位、贡献和绩效确定不同的薪酬待遇,员工薪金要与超额利润贡献、业绩增长、风险收益、市场满意度等考核指标挂钩,适当拉大收入差距。保险公司应努力探索附属于人才资源的管理要素、技术要素参与企业收益分配的途径和手段,使之系统化、制度化。另外保险公司还要完善企业年金的激励制度。企业年金是在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根据企业效益,按照自愿、量力的原则,自主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是企业薪酬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与工资、奖金及其他福利计划一起构成了“一揽子薪酬”,成为吸引人才的重要手段,而且它所具有的长期激励和保障功效,是其他法定外福利措施所难以达到的。 公司人力资源管理论文:论保险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对策 企业的“企”字若去掉人字头,则为“止”,即企业若缺乏人的智力驱动,势必呈现终止状态。在经济全球化不断深入、科技进步日新月异、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形势下,人力资源作为企业重要的战略资源,已经超越了物质资本和货币资本,成为企业最重要的生产要素和创造财富的源泉。2003年,我国国有保险公司股份制改革取得重大进展,中国人保、中国人寿和中国再保险三家公司重组改制工作基本完成,人保财险、中国人寿海外上市取得圆满成功。在这一背景下,国有控股保险公司应当尽快适应不断发展变化的内外部形势,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人力资源管理的必要性,运用现代人力资源管理理念,分析和解决当前人事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科学有效的识才、用才、塑才和留才机制。 加强和改进人力资源管理的必要性 首先,加强和改进人力资源管理是适应知识经济发展潮流的必然选择。 20世纪90年代以后,人类社会开始步入知识经济时代。知识经济的一个重要特征是经济活动对知识的“依赖”,人力资本是经济增长中最重要的资源。美国经济学家舒尔茨在《人力资本投资》一书中指出:劳动者掌握的具有经济价值的知识和技能,是造成技术先进国家生产优势的重要原因。人力资源是——切资源中最重要的资源,在经济增长中人力资本的作用大于物质资本的作用。人力资本将演化成生产要素中最为活跃、最具创造力和最有价值的要素,成为未来经济持续增长的核心资源。现代人力资本理论和实践证明:随着知识经济的到来,员工素质和技能的提高,已成为边际生产力增长的支撑点,高素质的劳动力所提高的生产率将抵消寻找廉价劳动力的任何优势。形势的发展对国有控股保险公司人力资源管理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其次,加强和改进人力资源管理是适应人事管理创新的客观要求。 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网络技术的普遍应用,传统的人事管理正在发生一些深刻变化。首先,人力资源管理日益柔性化。传统的金字塔式的企业组织结构已经越来越不适应信息时代的需要,将逐渐被网络化组织所代替。与此相适应,原来金字塔式的刚性管理,开始转为刚性管理与柔性管理相结合的刚柔相济的管理方式。原来的强制命令越来越难以奏效,权威越来越难以凭籍权力来维系,企业与员工双方的“契约关系”越来越变得更像“盟约关系”。其次,组织结构逐渐扁平化。组织结构扁平化意味着减少管理层次、加大管理幅度、裁减冗员,从而使组织的结构更加紧凑,运营变得灵活、敏捷,提高效率和功能。减少管理层次,加大管理幅度,让每个人有更多的机会直接面对问题并解决问题,使员工发挥才能的空间更大,更容易实现自我,发挥创造力。再次,员工需求不断多元化。管理是建立在人们共识的基础上的,在需求多元化的情况下,取得共识的任务更加艰巨了,企业对人的管理将越来越难。尤其是在保险业,服务质量和效率很难用机械式管理来控制,所以,强调员工内在因素的人力资源管理则显得非常重要。这就客观要求人力资源管理必须紧跟时代节奏,研究人力资源的自身需求、价值取向和心理意愿,掌握其运行规律,不断探索和创新,实现从传统人事管理到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的飞跃。 第三,加强和改进人力资源管理是真正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途径。 建立一套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保险企业制度,是国有控股保险公司适应保险市场国际化竞争挑战、提升核心竞争力和加快自身发展的必然要求。国有控股保险公司改制上市后,由国有独资企业转变为国际公众公司,初步建立了“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得以确立和运行,实现了体制的根本性变革。然而,重组改制和海外上市仅仅是建立现代保险企业制度的第一步。如何深入推进公司治理结构的规范化、组织架构的科学化、经营机制的市场化和经营管理的精细化,如何构建科学的资源配置体系和激励约束机制,用好、用活公司的战略资源,如何推进创新型人才战略,建立有效的选人用人机制,切实解决“能进不能出”、“能上不能下”、“能多不能少”等老大难问题,都是改进和加强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而艰巨的任务,也是真正建立现代保险企业制度的重要内容和基本途径。 当前国有控股保险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是人力资源管理理念的滞后性。主要表现为对人力资源管理理论学习和研究不够,观念僵化,制度落后。现代人力资源管理把人视为资源,但目前仍有一些人还停留在把人仅仅视为成本的传统人事管理理念上;现代人力资源管理是“以人为中心”,把人的发展与企业的发展有机地结合起来,而有些同志仍然停留在“以事为中心”、因事择人、重事不重人的传统人事管理理念上;现代人力资源管理把人看作是社会人、自我实现人,注重人的个性发展,用多种激励手段激发人的潜能,而有的同志仍把人视为经济人,在管理上多采用“管、卡、压”的方式。 二是人力资源结构的不合理性。若以塔型来形容人才队伍的结构,那么目前国有控股保险公司不仅缺乏构建“塔尖”的高、精、尖复合型人才,而且需要大力加强铸造“塔基”的多类型、素质优良的整体人才队伍。一方面,优秀的高层次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市场营销人员十分短缺,另一方面,无法适应新形势发展需要的低层次员工却形成了大量冗员,人才短缺与人员“富余”的现象并存,人力资源的结构性矛盾突出。员工淘汰机制不能市场化,减员分流渠道不畅,这势必影响人力资源的优化配置,致使劳动生产率低下,企业与员工之间产生一种不对称的淘汰,人才总体结枯的调整无法迅速进入市场调节的良性循环, 三是人力资源开发的单一性。(1)人力资本投资渠道单一,追加投资相对太少,教育经费仅占职工工资总额的1.5%;(2)员工培训方式单一,大多只侧重于短期在岗培训,缺乏高质量的培训教材和高素质的授课人员,培训质量很难保证;(3)员工培训内容单一,绝大部分培训都是“现用现学”的业务培训,忽视了对员工在思维方式、经营理念、价值观、人生观和职业操守方面的教育和灌输。在向股份制公司转轨的过程中,老员工的知识需要调整、更新,新员工的业务技能需要积累、提升,熟悉保险与资本市场运作的高级管理人才需要大力培养,员工培训的任务十分繁重。 四是员工绩效考评的模糊性。具体表现为:国有保险公司传统的人事考核侧重于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对员工进行考察,主要是沿袭国家有关干部考核的做法。原有的考评办法缺乏量化指标,员工不能完全了解业绩考核流程,业绩考核指标权重和具体分值的含义比较模糊,在操作上仍有感情的因素。同时,人事部门采取组织安排的做法,对多数员工“一岗定终身”,制约了人力资源潜能的发挥。 五是收入分配的不公平性。国有保险公司的收入分配仍以国家的工资总额计划管理为基础,薪酬水平在与外资保险公司和其他股份制保险公司的人才争夺中缺乏优势。员工的利益风险与岗位责权不对称,责权利不统一,奖惩不对称,“干多干少一个样”的现象仍然存在。分支机构追求经营效益的动力不够强,单位与个人之间没有建立内在一致的驱动关系,两者一定程度上存在脱节现象。受计划经济条件下用工制度的限制,国有保险公司员工“能进不能出”的问题一直无法解决,“冗员”的出口渠道不畅。相反,当优秀员工提出辞职时,又缺乏有效的措施加以挽留,人才流失现象越来越严重。保险行业是人才稀缺的行业之一,如何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积极参与人才竞争,已经成为国有控股保险公司刻不容缓的任务。 对策与建议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明确指出:要建立以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为导向,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充分施展才能的选人用人机制。国有控股保险公司应根据这一指导原则,运用现代人力资源管理理念,真正建立起科学有效的识才、用才、塑才和留才机制。 (一)识才——建立人才选拔机制。 一是树立科学的人才观。只要具有一定的知识或技能,能够进行创造性劳动,为公司的改革和发展作出积极贡献,都是公司需要的人才。要坚持德才兼备原则,把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作为衡量人才的主要标准,不唯学历、不唯职称、不唯资历、不唯身份,不拘一格选人才。鼓励人人都作贡献,人人都能成才。 二是从大处着眼,适应未来的需要。管理者在识别人才时,不能只见一端而不见全貌。判断一个人是否是人才,主要看大的方面,不必求全责备。况且,人的能力也不是一成不变的,依其所处的位置和环境,可能有的能力为10分的人做出了20分的实绩,或能力为20分的人只能做到10分的实绩,人只有处在最能发挥其才干的岗位上,才能干得最出色。同时,选才不只是为了填补空缺,光看现有才能也是不够的,必须看其是否有成长与发展的潜力。选才不仅要着眼现在,更要考虑未来公司发展的需要。三是大力推行竞争上岗。竞争上岗是。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引入竞争机制、促进员工合理配置的有效方式。国有控股保险公司可以根据自身的战略规划,推行以竞争上岗和岗位交流为主要内容的人才选拔机制,实现人员与岗位的有效匹配,进一步推动员工队伍的知识化和年轻化。对重要岗位人员必须定期轮换和交流。 四是积极实行淘汰制度。哈佛商学院的库克教授曾经提出了“人才创造周期”的理论,认为人才的创造力在一个工作岗位上呈现出一个由高到低,达到巅峰后又逐渐衰落的过程,其创造力的高峰期可维持3至5年。人才创造周期可分为摸索期、发展期、滞留期和下滑期四个阶段。所以,在衰退期到来之前适时地变换工作岗位,便能发挥人才的最佳效益。为彻底解决“能上不能下”的问题,国有控股保险公司可以根据人才周期理论,实施优胜劣汰制度,将那些不适应岗位要求的人及时坚决地淘汰下来。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公司时刻充满活力。 公司人力资源管理论文:保险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的现状与对策 摘要:人才资源是生产要素中最活跃、最具能动性的因素,作为保险公司,建设一支规模宏大、结构合理、素质较高的人才队伍,充分发挥各类人才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完善人力资源管理体制已经成为保险公司发展的重点。根据我国保险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的实际,应采取的措施,一是建立高素质的员工队伍:要有非常优秀的领导班子,要用先进的企业文化凝聚干部员工队伍,要有系统的对员工培训开发制度,要营造使人才脱颖而出的良好氛围。二是建立有力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包括竞争激励、考核激励和薪酬激励等。 关键词:人力资源管理;教育培训;激励机制;绩效管理 随着保险业的开放和外资保险公司的进入,中国保险公司面临的是资本实力、业务、客户、技术和人才等方面的强大竞争,而人才是保险业竞争的根本。怎样应对保险市场的人才竞争,如何采取相应的对策和措施,尽快改革人力资源管理体制,这是关系到中国保险业繁荣发展的大事。 一、中国保险业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的必要性 1.人才是市场竞争中取胜的决定因素保险公司作为知识、技术、智力密集型企业,人才对推动企业发展和业务、技术、管理、制度创新等各方面的作用尤为突出和重要,是在未来激烈的同业竞争中能否取胜的决定因素。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后,国际大型跨国保险公司加快在我国的网点布局和本土化进程,其管理和业务人才主要来自于我国的保险行业。在各方对人才需求大量增加,而我国中高级保险人才又相对匮乏的情况下,对人才的争夺就可想而知了。保险公司能否在人才竞争中取得先机,将成为其在市场竞争中胜败的关键。 2.人才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重中之重保险公司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离不开人才的支持,尤其是懂得现代企业制度组织和运营的人才支持。保险公司现代企业制度的设计既要满足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等现代企业制度的一般特征,也要结合保险公司现实的行业特点、产权结构、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因而不但需要通晓企业管理理论和实务的人才,更需要通晓国际保险公司经营和管理惯例的人才。 二、目前我国保险公司人力资源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保险人才供不应求 我国目前保险从业人员有120万人,但整个保险从业人员在数量、结构、素质等方面跟不上保险市场发展的需求。保险行业的精算、核保、投资、理赔、展业等专业人才的培养是一个渐进、累积的过程,而我国保险专业本科人才的培养也仅仅是近几年才起步的。目前我国各方面的保险人才都严重不足,尤其是保险精算师等专业技术人才和了解国际保险市场情况、熟悉国际保险法律法规的复合型人才更为短缺。 2.保险公司缺乏竞争激励机制 从某种角度讲,人力资源管理的精髓就在于激励员工,使之保持高涨的工作积极性。只要激发人才主体的内在动力,充分调动其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人才才能不断增值。除了在工资收入、各种福利等物质方面需要外,员工的精神需要也是不可或缺的,这一点主要体现在个人发展和对成功的需要上。但目前保险公司中合理的人才选拔体系和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尚未形成,这些都不同程度地阻碍着人才的脱颖而出,影响了高素质人才聪明才智的发挥。 3.保险人才的正常流动受到限制 保险人才的流动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趋势。保险人才供不应求的格局必然引致保险人才在不同保险公司间的流动,但是这种正常流动却受到部分保险公司人为的限制。他们一方面不积极采取应对措施留住保险人才,另一方面对即将离去的保险人才加以种种阻挠,阻碍了其正常发展。 三、新形势下保险公司人力资源竞争形势分析 1.外资保险公司涌入后人才竞争将日趋激烈 随着中国加入WTO和保险市场的进一步开放,外资保险公司诱人的发展前景、培训机会、先进的管理体制和高薪,对保险业内人士具有相当的吸引力。随着业务竞争的升级,对高层次、专业性保险人才的需求越来越强烈。如果保险公司现有人才流动、保险潜在人才流失问题不解决,那么中国保险公司难以与外资保险公司竞争。 2.保险业经营环境变化对队伍素质提出挑战 当前,保险专业人才的匮乏,将是制约我国未来保险业发展的最严峻的挑战之一。这既表现在现有人才缺乏和外资保险公司进入后日趋激烈的“人才战”,还表现在现行的保险教育观念、教学计划、课程设置和师资状况等有待实现根本性转变。 3.人才竞争向专业化和复合型的竞争趋势发展 其特点有二:一是人才的需求趋向专业化,市场竞争必然使经济、管理的技术朝专业化方向发展,人才发展本身也朝专业化方向提升。二是专业人才的竞争朝高新科技信息、保险营销、精算、理赔、保险法律等专业转移,使人才专业的门类更加齐全,专业之间相互融合、渗透,人才向一专多能发展。 四、我国保险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应采取的措施 1.建立高素质的保险公司员工队伍 (1)要建设具有先进性的领导班子。优秀领导者对保险公司至关重要。保险公司的领导者需要在企业经营环境不确定的条件下发挥领导决策作用,需要引导企业依法经营,提供具有竞争力的优质服务,完善高效的经营机制,同时有效地运用人力资源管理方面都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一般企业要发展壮大,后进企业要摆脱困境,都要求这个企业的领导者必须是优秀的。 (2)要用先进的企业文化凝聚干部员工。保险公司作为金融服务性企业,要确立以人为本的企业文化,实行“人性化”管理,把尊重人才、尊重人的各种潜能的发挥置于管理的首位。通过实施文化管理,确立企业共同遵循的价值观和行为方式,大力弘扬企业精神,引导全体员工为实现统一、明确的目标而做到同心同德,步调一致。保险公司要建立具有人性化、科学化的激励机制,既考虑人才的物质需求,又考虑人才的精神需求,创造一个尊重员工的环境,对员工实行非强制性的激励和约束。保险公司要发扬民主精神,保持管理层与员工之间的经常交流,管理层能够认真听取员工意见,满足员工自我实现的欲望,使员工体会到自己参与创造企业的价值,从而更充分的发挥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 (3)要全面提升员工的业务素质,建立培训开发制度。在新的形势下,培训不仅仅是为了使员工适应工作的需要,而且是帮助员工提升自我价值的一种渠道,是公司人力资源开发和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首先应加强对新员工的培训,开发、培训和使用他们的潜力;其次保险公司要以高等院校为依托,培养所需的保险事业人才。 (4)要积极营造使人才脱颖而出的氛围。一个公司能否充满活力、奋发向上,关键在于它能否激发员工的热情和才智。新形势下的人事工作应当建立激励、开发、培养员工的主动性和创造性的人力资源管理模式,建立一整套完整的激励约束机制。首先,要扩大激励竞争的用人机制。其次,要建立科学的激励、考核机制。再次,要做好人才挽留工作,以公司自身的影响力吸引人才,用好人才。 2.建立公司与员工个人发展相结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 (1)竞争激励。竞争是激励的重要手段。竞争机制会使员工处于激发的状态之中,让人产生一种紧迫感和激励感,强化员工永不满足,促使人才整体素质不断提高。 首先在用人制度上企业应在管理岗位和任职上实行聘任制和聘期制,同时,根据企业发展的需要,真正实现以市场为基础配置人才资源。通过规范的契约形式,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规范双方的行为,促进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 其次在选拔任用制度上推行竞聘上岗,将“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竞争机制引入到管理人员选拔任用、员工的岗位变换工作之中。重点在领导、管理人员的选拔任用上推行竞聘上岗,一方面激活管理人员队伍,使在岗人员既有被淘汰的压力,更有提高素质、努力工作的动力,激发他们的奋发进取精神;另一方面为更多更优秀的人才走上领导、管理岗位提供了可能,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发现和掌握一批素质较高、潜力较大,有培养前途的年轻后备管理人员。 (2)考核激励。考核的有效性直接关系到考核的质量,最大限度地激发管理者的主观能动性是考核的关键。首先,要设定科学的考核标准。从工作实际出发,设置考核项目和考核指标,明确考核内容和考核程序,以工作实绩为重点的考核评价体系。在方式上,实施分类量化考核,区别对象,实施不同的考核办法,以分类量化考核的方式考核业绩,以多方评价的方式考核综合素质。在时效上,尽量缩短考核周期,实施动态考核,提高时效性。其次,要认真组织实施。实施阶段要充分准备,精确操作,深入分析,保证结果的准确性,为领导和管理人员岗位调整提供客观、公正的依据。最后,要实施有效的激励。将考核结果作为激励管理者的重要依据。实施物质激励和精神激励,同时要体现考核的严肃性和公正性,发挥考核在管理人员甄别、选拔和调整中的作用,增强对管理者的激励力度。 (3)薪酬激励。保险公司应建立市场化的用人机制,认真建立市场化的薪酬制度。确定合理薪酬是激励员工必不可少的手段,必须建立起一种把员工同企业发展前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共担风险、共享收益的新型分配机制。保险公司要想留住人才,就必须加大对内部分配制度的改革力度,提高企业薪酬政策上的外部竞争力。在企业内对各个层级要实行差异化激励政策,根据员工的岗位、贡献和绩效确定不同的薪酬待遇,员工薪金要与超额利润贡献、业绩增长、风险收益、市场满意度等考核指标挂钩,适当拉大收入差距。保险公司应努力探索附属于人才资源的管理要素、技术要素参与企业收益分配的途径和手段,使之系统化、制度化。另外保险公司还要完善企业年金的激励制度。企业年金是在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根据企业效益,按照自愿、量力的原则,自主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是企业薪酬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与工资、奖金及其他福利计划一起构成了“一揽子薪酬”,成为吸引人才的重要手段,而且它所具有的长期激励和保障功效,是其他法定外福利措施所难以达到的。 公司人力资源管理论文:国有控股保险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面临的挑战与对策 企业的“企”字若去掉人字头,则为“止”,即企业若缺乏人的智力驱动,势必呈现终止状态。在经济全球化不断深入、科技进步日新月异、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形势下,人力资源作为企业重要的战略资源,已经超越了物质资本和货币资本,成为企业最重要的生产要素和创造财富的源泉。2003年,我国国有保险公司股份制改革取得重大进展,中国人保、中国人寿和中国再保险三家公司重组改制工作基本完成,人保财险、中国人寿海外上市取得圆满成功。在这一背景下,国有控股保险公司应当尽快适应不断发展变化的内外部形势,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人力资源管理的必要性,运用现代人力资源管理理念,分析和解决当前人事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科学有效的识才、用才、塑才和留才机制。 加强和改进人力资源管理的必要性 首先,加强和改进人力资源管理是适应知识经济发展潮流的必然选择。 20世纪90年代以后,人类社会开始步入知识经济时代。知识经济的一个重要特征是经济活动对知识的“依赖”,人力资本是经济增长中最重要的资源。美国经济学家舒尔茨在《人力资本投资》一书中指出:劳动者掌握的具有经济价值的知识和技能,是造成技术先进国家生产优势的重要原因。人力资源是——切资源中最重要的资源,在经济增长中人力资本的作用大于物质资本的作用。人力资本将演化成生产要素中最为活跃、最具创造力和最有价值的要素,成为未来经济持续增长的核心资源。现代人力资本理论和实践证明:随着知识经济的到来,员工素质和技能的提高,已成为边际生产力增长的支撑点,高素质的劳动力所提高的生产率将抵消寻找廉价劳动力的任何优势。形势的发展对国有控股保险公司人力资源管理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其次,加强和改进人力资源管理是适应人事管理创新的客观要求。 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网络技术的普遍应用,传统的人事管理正在发生一些深刻变化。首先,人力资源管理日益柔性化。传统的金字塔式的企业组织结构已经越来越不适应信息时代的需要,将逐渐被网络化组织所代替。与此相适应,原来金字塔式的刚性管理,开始转为刚性管理与柔性管理相结合的刚柔相济的管理方式。原来的强制命令越来越难以奏效,权威越来越难以凭籍权力来维系,企业与员工双方的“契约关系”越来越变得更像“盟约关系”。其次,组织结构逐渐扁平化。组织结构扁平化意味着减少管理层次、加大管理幅度、裁减冗员,从而使组织的结构更加紧凑,运营变得灵活、敏捷,提高效率和功能。减少管理层次,加大管理幅度,让每个人有更多的机会直接面对问题并解决问题,使员工发挥才能的空间更大,更容易实现自我,发挥创造力。再次,员工需求不断多元化。管理是建立在人们共识的基础上的,在需求多元化的情况下,取得共识的任务更加艰巨了,企业对人的管理将越来越难。尤其是在保险业,服务质量和效率很难用机械式管理来控制,所以,强调员工内在因素的人力资源管理则显得非常重要。这就客观要求人力资源管理必须紧跟时代节奏,研究人力资源的自身需求、价值取向和心理意愿,掌握其运行规律,不断探索和创新,实现从传统人事管理到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的飞跃。 第三,加强和改进人力资源管理是真正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途径。 建立一套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保险企业制度,是国有控股保险公司适应保险市场国际化竞争挑战、提升核心竞争力和加快自身发展的必然要求。国有控股保险公司改制上市后,由国有独资企业转变为国际公众公司,初步建立了“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得以确立和运行,实现了体制的根本性变革。然而,重组改制和海外上市仅仅是建立现代保险企业制度的第一步。如何深入推进公司治理结构的规范化、组织架构的科学化、经营机制的市场化和经营管理的精细化,如何构建科学的资源配置体系和激励约束机制,用好、用活公司的战略资源,如何推进创新型人才战略,建立有效的选人用人机制,切实解决“能进不能出”、“能上不能下”、“能多不能少”等老大难问题,都是改进和加强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而艰巨的任务,也是真正建立现代保险企业制度的重要内容和基本途径。 当前国有控股保险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是人力资源管理理念的滞后性。主要表现为对人力资源管理理论学习和研究不够,观念僵化,制度落后。现代人力资源管理把人视为资源,但目前仍有一些人还停留在把人仅仅视为成本的传统人事管理理念上;现代人力资源管理是“以人为中心”,把人的发展与企业的发展有机地结合起来,而有些同志仍然停留在“以事为中心”、因事择人、重事不重人的传统人事管理理念上;现代人力资源管理把人看作是社会人、自我实现人,注重人的个性发展,用多种激励手段激发人的潜能,而有的同志仍把人视为经济人,在管理上多采用“管、卡、压”的方式。 二是人力资源结构的不合理性。若以塔型来形容人才队伍的结构,那么目前国有控股保险公司不仅缺乏构建“塔尖”的高、精、尖复合型人才,而且需要大力加强铸造“塔基”的多类型、素质优良的整体人才队伍。一方面,优秀的高层次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市场营销人员十分短缺,另一方面,无法适应新形势发展需要的低层次员工却形成了大量冗员,人才短缺与人员“富余”的现象并存,人力资源的结构性矛盾突出。员工淘汰机制不能市场化,减员分流渠道不畅,这势必影响人力资源的优化配置,致使劳动生产率低下,企业与员工之间产生一种不对称的淘汰,人才总体结枯的调整无法迅速进入市场调节的良性循环, 三是人力资源开发的单一性。(1)人力资本投资渠道单一,追加投资相对太少,教育经费仅占职工工资总额的1.5%;(2)员工培训方式单一,大多只侧重于短期在岗培训,缺乏高质量的培训教材和高素质的授课人员,培训质量很难保证;(3)员工培训内容单一,绝大部分培训都是“现用现学”的业务培训,忽视了对员工在思维方式、经营理念、价值观、人生观和职业操守方面的教育和灌输。在向股份制公司转轨的过程中,老员工的知识需要调整、更新,新员工的业务技能需要积累、提升,熟悉保险与资本市场运作的高级管理人才需要大力培养,员工培训的任务十分繁重。 四是员工绩效考评的模糊性。具体表现为:国有保险公司传统的人事考核侧重于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对员工进行考察,主要是沿袭国家有关干部考核的做法。原有的考评办法缺乏量化指标,员工不能完全了解业绩考核流程,业绩考核指标权重和具体分值的含义比较模糊,在操作上仍有感情的因素。同时,人事部门采取组织安排的做法,对多数员工“一岗定终身”,制约了人力资源潜能的发挥。 五是收入分配的不公平性。国有保险公司的收入分配仍以国家的工资总额计划管理为基础,薪酬水平在与外资保险公司和其他股份制保险公司的人才争夺中缺乏优势。员工的利益风险与岗位责权不对称,责权利不统一,奖惩不对称,“干多干少一个样”的现象仍然存在。分支机构追求经营效益的动力不够强,单位与个人之间没有建立内在一致的驱动关系,两者一定程度上存在脱节现象。受计划经济条件下用工制度的限制,国有保险公司员工“能进不能出”的问题一直无法解决,“冗员”的出口渠道不畅。相反,当优秀员工提出辞职时,又缺乏有效的措施加以挽留,人才流失现象越来越严重。保险行业是人才稀缺的行业之一,如何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积极参与人才竞争,已经成为国有控股保险公司刻不容缓的任务。 对策与建议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明确指出:要建立以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为导向,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充分施展才能的选人用人机制。国有控股保险公司应根据这一指导原则,运用现代人力资源管理理念,真正建立起科学有效的识才、用才、塑才和留才机制。 (一)识才——建立人才选拔机制。 一是树立科学的人才观。只要具有一定的知识或技能,能够进行创造性劳动,为公司的改革和发展作出积极贡献,都是公司需要的人才。要坚持德才兼备原则,把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作为衡量人才的主要标准,不唯学历、不唯职称、不唯资历、不唯身份,不拘一格选人才。鼓励人人都作贡献,人人都能成才。 二是从大处着眼,适应未来的需要。管理者在识别人才时,不能只见一端而不见全貌。判断一个人是否是人才,主要看大的方面,不必求全责备。况且,人的能力也不是一成不变的,依其所处的位置和环境,可能有的能力为10分的人做出了20分的实绩,或能力为20分的人只能做到10分的实绩,人只有处在最能发挥其才干的岗位上,才能干得最出色。同时,选才不只是为了填补空缺,光看现有才能也是不够的,必须看其是否有成长与发展的潜力。选才不仅要着眼现在,更要考虑未来公司发展的需要。三是大力推行竞争上岗。竞争上岗是。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引入竞争机制、促进员工合理配置的有效方式。国有控股保险公司可以根据自身的战略规划,推行以竞争上岗和岗位交流为主要内容的人才选拔机制,实现人员与岗位的有效匹配,进一步推动员工队伍的知识化和年轻化。对重要岗位人员必须定期轮换和交流。 四是积极实行淘汰制度。哈佛商学院的库克教授曾经提出了“人才创造周期”的理论,认为人才的创造力在一个工作岗位上呈现出一个由高到低,达到巅峰后又逐渐衰落的过程,其创造力的高峰期可维持3至5年。人才创造周期可分为摸索期、发展期、滞留期和下滑期四个阶段。所以,在衰退期到来之前适时地变换工作岗位,便能发挥人才的最佳效益。为彻底解决“能上不能下”的问题,国有控股保险公司可以根据人才周期理论,实施优胜劣汰制度,将那些不适应岗位要求的人及时坚决地淘汰下来。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公司时刻充满活力。 (二)用才——建立人才激励机制。 激励是指创造员工满足各种需要的条件,激发员工的动机,使之产生实现组织目标的特定行为的过程。激励是一门科学,其理论基础是马斯洛的需要层次论和赫兹伯格的双因素理论。激励是调动员工积极性的主要手段,也是人力资源管理的永恒主题。 激励有多种实现形式,其中薪酬是最为重要的。要使薪酬具有最好的激励效果,又有利于员工队伍的稳定,就必须进行高明的薪酬设计,在设计时尽可能多地考虑一些激励性因素。广义来说,员工的薪酬可以划分为两人类:外在报酬和内在报酬。外在报酬主要包括:组织提供的报酬、津贴和晋升的机会以及来自:厂同事和上级的认同。内在报酬是与外在报酬相对而言的,它是基于工作本身的报酬,如对工作的胜任感、成就感、责任感、受重视、有影响力等等。事实上,对于知识型员工来说,内在报酬和员工的工作满意度有相当大的关系。因此,组织可以通过工作制度、员工影响力、人力资本流动政策来执行内在报酬,让员工从工作本身得到最大的满足。 股权激励是薪酬激励的一种有效形式。美国联合航空公司是世界上最大的航空公司之一。然而,由于受到1991年的海湾战争和世界经济普遍不景气的影响,经营业绩曾经持续下降。1991年亏损额达到3亿多美元,到1994年总计亏损达18亿美元。面对这一严峻形势,1995年夏天,该公司果断地实行了员工持股制。员工掌握了公司55%的股份,作为交换,他们放弃了将近50亿美元的工资与薪水。员工持股确实产生了奇迹。持股制硬是把联合航空公司从死亡线上拉了回来,不仅使公司摆脱了巨额债务,而且激发了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了市场竞争力。由于受到国内目前有关政策法规的限制,股份制改革后的国有控股保险公司实行全员持股仍然还存在一些政策和法律障碍。不过,我们可以采取渐进的过渡办法。首先,在公司经营班子成员、各省级分公司和总部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中实行股权增值计划,然后逐步向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和有突出贡献的员工推行,待政策许可并确有必要的情况下,再推进到普通员工。 (三)塑才——建立人才培训机制。 大量研究表明:当企业的经营规模达到一定程度后,追加物质资本投资,其边际效益呈现递减趋势,而追加人力资本投资,边际效益却是递增的。任何组织应变的根本之道就是学习,一个企业未来唯一持久的优势,就是有能力比竞争对手学习得更多更好。竞争对手能够复制你的增长和加速策略以及采用的所有常规管理方式,但是他们不可能复制你们企业的创造力。因此,只有推动学习型组织和学习型人才队伍的创建,才能形成共同的价值观和利益共同体,才能提高自身的应变能力和竞争能力。 国有控股保险公司由国有独资企业转变为股份制公司,运行规律发生了重大转变。要建立资本充足、内控严密、运营安全、服务和效益良好的现代金融企业,仅凭过去的老经验、旧框框,已完全不能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国有控股保险公司应当紧紧围绕新时期的发展战略,积极贯彻专家治司、技术立司、知识兴司的方针,加大教育培训的力度,不断更新培训内容,改进培训方式和手段,增强培训效果,着力创建学习型组织,培养员工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为公司发展提供强大的智力支持,为实施“人才强司”战略奠定坚实的基础。 具体来说,可以采取以下三种培训模式一是三级培训模式,即总公司对省级分公司的培训、省级分公司对地市分公司的培训和地市分公司对区县支公司的培训。二是岗位培训模式,包括岗位专业培训、岗中培训、专家培训和国外培训。这种培训模式的重点是技能培训,培训原则应该是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三是系统培训模式。包括理论培训、实务培训和案例培训等。 (四)留才——建立人才发展机制。 人才是利润最高的资本,能够留住人才的公司才是最终的赢家。因此,要认真探索一套靠待遇留人、靠感情留人、靠事业留人、靠企业文化留人的措施,但更重要的是要建立一整套人才发展机制,靠机制留住优秀员工,稳定员工队伍。 一是关心员工的职业生涯设计。一个优秀的人才对于自己在一个企业长期的发展前景是非常重视的。他们如果没希望看到自己职业的发展和提升,往往会“心恍思走”、“择木而栖”。因此,关心员工的职业发展前途是最有效的激励措施。韩国著名企业家李秉哲把90%以上的精力都用在“因才施用”上,把人力资源开发摆在首要地位,表现出了卓越领导者的眼光,是值得企业管理者效仿的。只有高度重视和关心员工的职业发展前途,精心指导员工确定个人职业生涯计划,设计好一个完整的事业发展阶梯,才能使广大员工觉得自己的利益与公司利益是一致的,个人的发展前途和公司发展前途是密切联系在一起的。 二是提高员工的工作成就感。要教育员工发扬“敬业爱岗”的精神,帮助员工理解自己的工作对整个公司的重要作用,提高员工实现自我价值的意识。要改变传统的监控式的管理方法,合理授权,权责一致,鼓励员工参与管理,支持员工的创造力,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三是为员工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要重视人的情感因素对员工行为的激励作用,改变管理者与员工之间单一的上下级领导与服从关系,真正与员工融为一体,注重与员工的情感交流,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切实帮助员工解决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使员工对公司产生认同感和归属感,从而更好地服务于公司。 四是加强企业文化建设。有人预言,文化就是明天的经济。要进一步推动企业的发展,就要借助于企业文化力。它不仅仅是一种管理方法,而且是一种象征企业灵魂的价值导向。优秀的企业文化是企业的无形财富,它具有传统管理不可替代的凝聚功能、导向功能、约束功能和激励功能。管理者应当善于塑造这种精神实质和生活态度。从一定意义上说,以企业精神为核心的企业文化,是企业家的人格化。培育企业文化,确定共同的价值观,提高员工对集体的归属感和责任感,虽然听起来很抽象,但是对公司能否留住人才却是至关重要的。 目前国有控股保险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的主体功能正处于由传统行政事务性管理向现代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的转型阶段,人力资源管理者知识水平的高低、智慧的强弱、经验的多寡决定了人力资源管理工作质量的优劣。因此,广大人力资源管理者迫切需要具有善于学习的能力和敢于创新的精神,用新的理念、新的思维、新的方法,迅速有效地完成从传统管理到现代管理的过渡和转变,使自己成为学习的先行者,不仅具备乐于学习的意识,而且具备善于学习的素质,掌握现代人力资源管理的先进理论,积累丰富的实践经验,培养创新人力资源管理的能力,在管理理念、管理组织、管理方法、管理手段等方面实现创新与发展。要改变“管理是一种权力”的思维定势,强化“人力资源是第一资源”的重要理念,以现代的“扁平化”的“互动式知识管理”取代传统的“金字塔式”的“他控式管理”。要牢固树立与新体制相适应的崭新的人力资源管理思想,将管理的哲学融人到企业的核心价值观中,推动员工由“经济人”向“社会人”和“文化人”的转型,充分发挥他们的聪明才智,激发出员工潜在的主观能动性和創造力。 股份制改造是国有保险公司发展的一个重要里程碑,是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的深刻变革和重大创新。人力资源管理只有迎难而上,积极应对,才能把握改革发展的有利时机,为中国保险业做大做强提供有力的引擎。
公司经营管理论文:物资公司经营管理要点 一、以经济效益为中心,全力抓好经营工作。 2010年,民用爆炸物品经营工作,可望正常经营。我们要抓住这个机遇,全力做好经营工作,在资金筹措、操作流程、人员培训、应急演练等方面下功夫做文章,在安全生产方面,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确保万无一失。力争年内销售工业炸药600吨、工业雷管200万发,销售收入、实现利润、上缴税金突破历史最好水平。 二、认真扎实学习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十七届四中全会,站在党和国家全局的战略高度,全面分析党的建设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深刻阐述了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系统总结了我们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加强自身建设的基本经验,进一步明确了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基本要求,目标任务和重大举措。全会作出的《决定》,体现了党的建设理念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工作创新的丰富成果。因此,我们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当做头等大事来抓,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好文件,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做到学习与推动工作相结合,学习与提高干部职工的素质相结合,采取开设专栏、举办报告会、座谈会、研讨会等多种形式,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确保学习时间、人员、内容的落实,将机关办成学习型机关。通过学习使干部职工的政治水平、道德情操有明显的提高。 三、抓好重点项目建设,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 民用爆炸物品专用库房后续建设项目,是县委、县政府确定的2010年县级重点项目。项目计划投资70万元,建设长412米、宽4米的水泥路一条,计划投资40万元。购置40千瓦柴油发电机一台和相关配套设施,计划投资30万元。我们要千方百计筹措建设资金,做到早规划、早实施、早建成,项目建成后,将进一步改善库区环境和应急预案的正常实施。在资金允许的情况下,改善机关办公条件,购置锅炉一台,解决机关职工取暖问题,同时购置必要的办公设备,使机关办公向现代化迈进。 四、继续完善企业改制工作,确保职工的合法权益。 2009年基层两户企业均进行了改制,但改制还没有到位。因此,2010年我们要把继续完善基层企业改制工作,作为重点工作来抓,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妥善安置好下岗职工、困难职工的生活,制定基层单位职工养老、失业、医疗等基金的缴纳管理办法,筹措资金,补发机关、民爆部拖欠的职工工资和福利待遇,解除职工后顾之忧,确保大局稳定。 五、抓好招商引资工作。 招商引资工作,几年来均是我们工作的薄弱环节,2010年我们要不断强化全员招商意识,充分利用国家扩大内需机遇,多角度、全方位、招大商、大招商,积极筛选项目,精心策划包装项目,全力推介项目,采取以情招商、以商招商、叩门招商的办法,层层分解任务,夯实责任,制定合理科学的奖励政策,充分调动广大职工干部的招商积极性,全面完成县委、县政府分配的招商任务。 六、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物资系统属高危行业,易燃、易爆、危险品是主营业务,安全工作是一切工作的重中之重,做好安全防范是头等大事。因此,我们要树立“安全第一、综合防治”的思想,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完善各种规章制度,落实安全责任,在适当的时候进行一次安全《应急预案》的演练,更换库区防盗犬,做到人防、技防、犬防全面到位,使安全工作达到标准要求。 总之,2010年工作任务重,头绪多,我们要进一步解放思想,迎接挑战、真抓实干,攻艰克难,变压力为动力,创造性的开展工作,为实现物资系统又好又快发展而努力奋斗! 公司经营管理论文:互联网公司经营管理 一,互联网公司的经营现状 1,中国运营商持续亏损,寻求突围 1997年以来,中国已经建成基本覆盖全国大中城市的八横八纵光缆网络,北京、上海、深圳、广州、武汉等大城市均推出互联网上网服务热潮,网络网站广告铺天盖地,声势逼人,用户队伍不断壮大。 据权威机构统计,中国已经建立的网站有2000多个,各种以在线、热线为名的地方性网站不胜枚举。在全国范围内比较著名,颇受网友欢迎的网络信息服务商ISP网站和著名网络信息服务商ICP网站,有瀛海威IHW、深圳热线SZONLINE、搜狐SOHOO,中国互联网CHINANET,北京中网NETCHINA,首都在线263NET、上海在线SHANGHAIONLINE,新浪网SINA、深圳之窗SZPTT,网易NEASE、讯业中国在线COL,上海之窗SHANGHAIWINDOW,武汉热线WUHANONLINE 100万的用户,每天任一时刻,同时在ICQ服务器上聊天,交谈的用户就达40万人次,同样,国内最热门的网站一天访问量也不过3─4万人次,而YAHOO的日访问量高达1.15亿人次。 可以说,1995年是中国网络营运商的萌芽期,1996、1997年是大投入、大广告的高速拓展期,进入1998年则是网络营运商重新寻找定位,充实提高,加快商业服务模式的转型期。根据国外互联网发展的经验,网上用户数达到1000万时,互联网产业即可盈亏平衡。有迹象表明我国互联网用户在2000年中期就可超出这个数量。 2,入门网站概念基本成型 当网络门户概念在各媒体上被炒热后,以信息提供为主的ICP都涌向了网络门户。1998年9月搜狐推出2.0版,明确定位要做中国第一网站;网易全面改版,朝着中文网络门户方向迈出第一步;10月四通利方论坛改为四通在线,宣布推出网络门户站点,随后更是推出大手笔,与美国华渊合并,推出新浪SINA网站;11月Chinabyte对“搜索客”进行全面改造,开始建“门”工程;广州视窗宣布以国内最大,拥有33万用户的163免费电子邮件为龙头,向网络门户进军,入门网站概念基本成型。 不论是ISP还是ICP,均看好网上广告市场,如果国内上网人数达到500万,日浏览次数就能达到2000万,每日的页面浏览率就可能超过100万,广告费将十分惊人。 网络服务商在网上的投资一般要五年左右才能收回,即在1995年建立的信息网络,到2000年前后应该进入盈利时期,至少将扭转目前的惨淡经营市场格局,与1997年相比,1998年中国网络的发展形势又是一重大地。网络世界飞速发展,人们观念飞跃,电脑普及,网络服务面临数不清的商业机遇。 3,海外网络网站加入中国市场竞争 互联网上没有国界,市场和技术竞争从一开始就是全球性竞争,目前,中国网络站点还能借助语言,文化和政策构筑起来的屏障得到保护,国外网络网站公司还不能直接进入国内市场,参与国内市场和技术竞争,但是,间接竞争和技术,资本输入不可避免,直接竞争也只是时间,跨国性网站信息服务的中国化步伐,在中国加入WTO越来越快的步伐和背景下,将比我们想象的要快得多。 中国网络消费市场出现的巨大空白和潜力,引得世界著名互联网巨头频频到访,在中国网络信息业的一次交流活动中,AOL总裁作了意旨明确的发言,题目是《建立一个全球化媒体》;YAHOO总裁则在题为《中国互联网市场的发展》的发言中,也明确表达了进军中国网络信息服务市场的志向;而在上海召开的英特尔“下世纪商用”研讨会上,英特尔决定加大在中国的投资,为中国发展网络化电子商务服务,开发和提供更为成熟的客户机,服务器和网络解决方案,包括能大量持续计算所需要的CPU的快速反馈技术产品。为此,英特尔决定大幅度增加在中国的科研开发和拓展市场的投资,计划至2000年达到5000万美元。 更多的海外网络和信息产业资本,将以风险资本的形式进入中国。目前,中国著名的网络网站,尤其是民营网络网站,几乎都能看到来自海外主要是美国的高风险资本的影子。巨灵信息就与美国IDG合作进行风险投资;搜狐SOHOO在先行吸引了美国风险投资人的首期资金投入,完成公司启动创业后,又吸引了英特尔的二次后续风险投资,形成企业发展的持续资金推动;四通利方则是中国首个吸引了650万美元的网络网站公司,1998年底,又通过实施与美国新浪网的合并,吸引二次风险投资的同时,还引进一批美国经营网络网站多年,经验丰富的人才加盟,如前网景公司总裁沙志伟、华渊总裁姜丰年等。 4,兼并收购利剑出鞘 中国网络网站公司正处于投入和初创时期,基本上仍然沿袭着传统投资和企业发展的自我发展和自我积累的模式,大多数企业缺乏对自身进行风险投资和风险资本股权结构整合的意识和渠道,网络企业和行业发展尚未进入知识经济,信息时代的高风险,高发展和高收益的新时代轨道,但是,来自大洋彼岸美国如火如荼,激烈展开的兼并重组高速整合行业资源发展的现实,启迪了先知先觉的中国网络网站公司,中国高科技网络企业的兼并重组正在悄悄地启动,利剑出鞘。 四通利方以2000万美元收购美国“华渊”,跨国建成最大华人网站,是1999年初中国高科技网络行业最大的新闻。 作为中国引入国际风险投资的标志性企业,四通利方果敢行动,出手2000万美元,成功兼并美国最大的华人网站华渊生活资讯网SinaNET,并将在互联网上建立全新的华人网站新浪网SINA.为了顺利完成兼并,四通利方未雨绸谬,先对内部业务进行调整和重组,1997年底利方在线与利方软件产品服务网站脱钩。1998年10月四通利方网站改版,扬起中文网络门户大旗,定位为以论坛,聊天室等虚拟社区为基础构筑的网上门户站点,到1998年底,平均日页面访问量超过112万次,注册网络用户近13万人。 华渊网总部设在美国硅谷,网络用户为美国和世界各地的华人,1998年明确网站门户的定位,就是要做最大的中文门户站点。1998年11月在设立专对台湾地区新闻和文化生活的新浪网台湾站,到1998年底,华渊网的日页面访问量已突破100万次,注册网络用户19万人。 四通利方对华渊的兼并行动十分迅速,从开始谈判到完成兼并重组历时仅一个月。兼并重组将整合成立更强有力的实体,总价值超过5000万美元,重新布置企业资源,使双方的目标得以实现和拓展,两家公司的现有网站将陆续进行改版,分别在美国、中国及台湾地区运行,构成三个网站,一个集团模式的跨国网络集团,兼并重组给企业的市场高速拓展展现出广阔的空间。 中国信息产业部已经允许中国电信、中国联通、中国吉通公司等三家公司经营IP电话业务。它们目前在北京、上海等12个主要城市之间开通了这项业务,并打算在今年内把它扩展到90个城市。中国的长途电话费较之发达国家高出不少,因此比一般长途电话的费用便宜将近60%的IP电话大受欢迎。据中国信息产业部预计,到2002年,IP电话将带来1000亿的年销售额。 中国银行则在前年6月推出了“网上银行业务”,客户可以上网查询帐户余额、转帐或结清购买商品的货款。中国建设银行也于去年初开始了同类服务。由于在中国不是所有银行分行都实行了联机操作,客户需要到指定的分行才能确认存款余额,因此许多有关人士认为,人们对网上业务的需求很大。 因特网网络公司,如新浪网和搜狐,已经证明它们广受人们欢迎,并且开始显示出一些广告商们喜爱的“粘性”———用户在网上停留时间很长,更重要的是,中国的供应商们为了扩大它们的网络客户开始对商务网络分司趋之若鹜,如亚洲资源。 在中国,真正的机会将是公司之间的电子商务。这种情况在世界各地普遍存在:公司之间的贸易是网上消费者交易的好几倍。在中国就更是如此了,因为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出口发动机之一。 技术将为电子商务今天在中国面临的许多困难提供答案。当第三代移动电话推出之时,阻碍发展网上购物的速度慢、不可靠的网络连接有可能成为过去的事情。比如香港的太平洋联合公司正计划到今年年底利用卫星通过电视机来进入因特网。 二、中国互联网商业模式前景 互联网是没有国界的,互联网所创造的商机也是没有国界的。然而,互联网在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发展又是有差异的。这种差异可能是由于技术和经济发展条件的不同而造成的,也可能是由于文化和制度等方面的差异而造成的。我们认为,中国互联网企业的机会主要在软件、内容提供和电子商务等方面。以下是我们的详细分析: 1,工具和平台 大部分网络设备的核心技术基本被国外企业所垄断,中国企业在这方面难有大的作为。有线网络建设是少数几个中国企业可以一展身手的领域之一。有线电视网络建设的路由器,网关等技术要求相对较低,另外更重要的是中国企业可以投资参与光纤线路的铺设和网上增殖业务的开拓。 系统软件的市场也基本被国外企业所垄断,中国企业的市场主要在应用软件和平台服务方面。由于应用软件总是针对某种具体的应用而设计的,因此,应用软件总是具有极强的"个性".在大多数情况下,应用软件的开发并不是开发商独立完成的,而是开发商和用户合作的成果。本地的开发商由于在对当地经济、制度以及文化习俗方面的深入了解而在与国外开发商竞争时具有明显的优势。因此,我们确信,应用软件将是中国软件开发商施展身手的大舞台。 2,接入 由于中国电信在接入服务方面基本处于垄断地拉,接入服务提供商发展空间非常有限。一个可能的例外是中国联通。中国联通由于拥有CDMA的垄断经营权而在未来的无线接入方面占据明显的优势。预计中国联通CDMA移动通信网将于今年6、7月份建成,未来几年内,CDMA将有取代GSM网成为移动通信骨干网的趋势。ISP近几年一直比较艰难,目前发展较好的公司均有电信背景,也是由于中国电信特殊的资源优势,Chinanet(163)和Cninfo(169)占领90%以上的市场,其它如瀛海威和东方网景份额只在2%左右。虽然中国联通接收了新组建的中国铁路通讯集团、原广电部组建中国有线电视网络集团来开展高速宽带数据网,对中国电信构成了竞争。但国内固定经营费用高昂、设备投入巨大,因此国家级电信公司占绝对优势地位的状况将继续维持。而其它ISP公司均需通过多种业务经营的ISP方式生存,如介入ICP服务。因此,中国电信将是中国ISP服务的最终因素,而随着电信部门对设备和线路的投入,影响互联网传输速度的限制因素将会从线路问题转向各站点的WEB服务器性能。 3,内容提供 内容提供是一类地域性特别强的网络业务。不同国家和地区由于在宗教、文化、制度、习俗以及经济发展水平等方面存在明显的差异,其网络用户对网络信息的需求也表现出不同的特点。因此ICP网站应对其目标群体有明确的定位,并根据目标群体对信息需求的特点来建设自己的网站。在其中有一类比较特殊的服务——平台服务,指提供虚拟主机、主机托管、网站制作和维护互联网站点的服务。由于目前互联网对单位用户的用途基本是收发信息,大多数企业还不具备建设和维护网站的资金和技术实力,所以利用专业的平台服务商的设备与技术成为目前许多企业的选择,这也为一些ISP和搜索引擎服务商开辟了一条技术路线,形成了综合服务平台或网络门户发展的直接动力。如163以及深圳视聆通都提供了这项服务。现在以中国"万网()计划"出名的北京创联通信网络有限责任公司已接受了6000家客户委托提供国际、国内域名注册、维护、DNS和管理服务。其它如东方网景、迈至科、信诺立等公司也为上千企业提供同类服务。 ICP以互联网为基础的信息收集、加工和服务。根据这种理解,搜索引擎也就成为ICP服务商业务的一个重要方面。自从YAHOO成功以后,搜索引擎的价值已被市场认同,所以也成为国内互联网企业仿效的目标。目前情况下,这些搜索引擎都依靠广告收入和其它信息附加服务收费来支持发展,如其它的ICP服务。从搜索引擎的链接来看,国内极为著名的网站搜狐()只有16.2万个链接,而YAHOO有175万个链接,天网虽有135万个主页,但大部分也为英文。这种状况说明国内中文信息量还比较少,需要继续得到发展,不过从另一方面讲,中文信息还具备增长空间。 国内比较著名的ICP有中国信息网、中国经济信息网等,尤其是其中由政府各部委主办的专业信息网,由于政府上网工程的启动,会促使其ICP业务完全独立出来,并走向大规模的集中经营。据近期由中国互联中心提供的报告看,国内ICP由于较短,上网信息没有经过教育与科研等公用信息的积累,直接就进入了以商业信息服务为主的时期,所以形成了原创信息较少,质量欠佳的结果。由于ICP公司的收入主要来源于网上广告,而ICP能吸引多少厂商在它的网页做广告经及广告的价格高低主要取决于用户的吸引力。目前,中国各网站的网络广告年收入总和为1600万人民币,这种经费仅可以维持一个200人左右的ICP生存一年。所以国内ICP企业现阶段还只是处于投入阶段,对于有着生存压力的ICP公司来讲,发行股票上市就成为一条重要的出路。 我们认为,在中国,下面几类的ICP将具有较好的发展前景: 财经资讯:中国股民已达4000多万,并且还在不断增长之中,面中国的证券市场在未来几年也将大的发展,财经资讯,尤其是证券信息的需求量将持续增长。振华科技控股的全景网络就是一个很好的模式。 教育信息:受儒家文化的影响,中国大部分的家庭对孩子的教育都很重视,花再多的钱也不在乎。对这一类的网站而言,信息的质量至关重要,而收费则不会太难。 网上娱乐:娱乐是每一个人都需要的,网上娱乐的便捷性和低消费将吸引越来越多的网络用户。中国的人口占世界人口的五分之一,这是一个巨大的资源,其市场前景极其广阔。同时,由于语言和文化方面的差异,网上娱乐又具有明显的地域性。这使得国内网站在同国外网站的竞争中处于极为有利的地位。 4,电子商务 进入1999年,我国的电子商务网站也大量出现,有些网站也初步取得了成功。据8848网站()提供的数字,自3月18日开业以来,网上首季在线销售额为220万,第二季度为970万,目前的日销售额已经稳定地突破了2万元,用户遍及全国各地及美国、新加坡、德国等到国家,这种网上零售业的电子商务形式显示出国内电子商务的发展潜力很大。特别是信息产业有关部门已经充分认识到电子商务作为下个世纪主要贸易手段的重要性,政府也加大了对此支持力度,因此估计电子商务成为未来的市场主要热点。 我们在上文中已指出,从电子商务的参与对象看,B2B模式代表着电子商务的未来。我们的这一判断具有普遍的适用性。企业与顾客(个人)之间存在的诸多差异是我们作出这种判断的主要理由。在中国,企业与顾客之间的这种差异更加明显。尽管中国互联网发展速度很快,但整体水平仍处于导入期,互联网在个人用户中的渗透率仍然很低,B2C模式的开展没有足够的用户基础。配送体系和信用制度的落后也使B2C模式的开展难以进行。企业之间单笔交易额大而交易笔数少的交易特点则使B2B模式的配送和支付/结算都比B2C模式容易进行。 从产品线的角度分析,我们认为,在现阶段的中国,水平型网站和专门网站具有较好的发展前景。 我们对消费者行为的分析表明,在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人们对购物的需求表现出不同的特点。在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情况下,人们关心的是产品质量和购物便捷性,而在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的情况下,人们更关心的是产品价格和实用性。 在当前,国内整体经济发展水平较低,大部分消费者购买力较低的情况下,水平型网站由于产品线较宽,顾客的选择余地较大,容易买到自己所能接受的价格水平的商品,因而能吸引较多的顾客,在同其他网站的竞争中处于有利地位。 另一方面,中国经济在经历二十年高速增长之后,贫富差距和地区差异已日趋扩大,部分消费者已具有较高的消费能力,开始追求消费档次和产品质量,专门网站由于在产品质量方面具有优势而较易受到这部分消费者的欢迎。 与水平型网站和专门网站相比,垂直型网站的优势——产品的配套性和购物的便捷性则显得并不重要,因而在竞争在处于不利地位。而公司网站则无论在产品宽度还深度方面都不占有优势,前景黯淡。 另外从传统经济的现实基础来看,已经在传统行业积累了一定资源优势的企业最容易实现由传统经济向互联网经济的转移。这种发展主要是通过贸易转移实现的,即传统贸易向互联网贸易的转移。这类企业有:批发市场型,如广西糖业、农产品以及轻纺城等;拥有广泛分布的营销网点的商业,如连邦软件、华联商厦等;国际贸易企业,如五矿、兰生股份等。 三,互联网产业发展的障碍 互联网产业的发展离不开必要的产业基础和配套体系,包括网络规模、网上支付与结算体系、网络安全、配送体系等,这些方面,中国还较为薄弱。除此而外,互联网产业的发展还会受到消费习惯等等的限制。以上因素都是客观存在的,在进入网络产业或投资于网络公司时,应当对这些制约条件有一个充分的认识。 1,网络规模 尽管中国的网络规模的扩展相当迅速,但的网络规模和发展网络业务的各种条件来看,中国目前的互联网产业基础仍较薄弱。主要表现在:网络规模小,人均收入水平低。最新统计表明中国的上网人数为890万,上网计算机350万台,大体相当于美国1995年的水平。中国目前的上网人数只占总人口的0.74%,大大低于其他发达国家。另外,中国的人均收入低,目前的GDP总量相当于美国的1/8,人均GDP相当于美国的1/30.Internet的基础不足,主要还仅限于专业人群使用,其中就包括不少消费能力有限的学生群体,并没有扩展到更为普遍的大众应用层面。加之目前中国老百姓传统的购物心理,网上零售大规模展开为早,这种现实决定了不少从事网上零售业务的公司可能最终被淘汰或兼并。 2,电子支付与清算体系 目前我国的电子支付体系依然很不发达,是制约电子商务发展的瓶颈之一。主要表现在,其一,电子商务需要快捷的电子化支付手段,否则电子商务就没有效率优势,但中国目前电子支付手段的普及程度依然很低,拥有信用卡等电子支付手段的人在总人口中只占相当低的比例;其二,即使有了信用卡,在许多情况下运用电子支付依然不方便,这是商业银行内部电子网络不连通不兼容造成的。中国的四大商业银行的计算机网是由各地区机构分别建立,设备和操作系统都不统一,这给银行系统内的联网带来极大困难。 3,网络安全 2000年2月7日起,美国主要网站Yahoo!、Amazon、Ebay等相继遭到黑客的攻击,导致这些网站出现不同程度的瘫痪。该事件又一次提醒人们有关网络安全的重要性。中国的网络安全目前还处在一个较低的水平,据业内人士称,90%的网站都有安全隐患,这是发展电子商务的一个重大障碍。 网络安全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要保证网站不被入侵,防止未经授权的访问、冲击以及病毒的传染,保证系统不被破坏,数据不被窃取,主要的防范手段是各种防火墙技术;二是要保证交易的安全,保证交易者的交易信息不被他人窃取,窃取了也无法破译,主要的防范手段是数字加密以及由认证中心(CA-CertificateAuthorities)提供数字认证。由第三方提供的数字认证是电子商务中保证支付安全的核心措施。我国的金融认证服务市场已经启动,由中国人民银行支付司牵头,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银行、光大银行等11家商业银行已开始共同建设金融认证中心。这将会有力地促进中国电子商务的发展。 4,配送体系 中国的物流仍是一个尚未解决的。在个人速递业务方面,虽然现在已有大量企业从事该业务,但具有全国规模的,目前还只有中国邮政的EMS,由于缺少竞争,效率得不到改善。中国还没有向美国的UPS、FeDex这样大规模高效的速递网络,致使目前介入电子商务的中国企业无可依托,不得不投巨资建设自己的配送网络,无法获得互联网应带来的成本节约的好处。这必然会削弱了这些电子商务企业的竞争力。 相比而言,美国等发达国家在电子商务等方面明显比中国高一个阶段。美国的电子商务已经有了实质性的启动,企业对企业(B-B)电子商务实际上已出现爆炸式的增长。据ForresterResearch调查,98年美国企业在网上购买其他企业产品的花费达到431亿美元。99年,这一数字将剧增至1093亿美元。消费者在网上的开支同样增长极快。据统计,99年消费者在线购物将达120亿美元,98年为71亿美元。旅游、个人电脑和书籍构成了网上消费的三大板块,每一板块今年的消费总量均在10亿美元以上。另外,尽管网络公司亏损在美国仍是常事,但一些顶尖站点如AOL、Ebay、Yahoo!、CMGI等都出现了赢利。 中国网络产业的发展确实面临着一定的困难,进入该产业和投资网络公司时必须要正视这一现实。但是,网络已经显示出了巨大的价值,中国的网络无疑在飞速发展,网络企业和网络应用在经过初期的探索后,已经在转向更现实的商业模式,所有这些都使我们坚信,网络在中国正在发展成为一股洪流,在这股势不可挡的洪流面前,任何障碍都将会被冲破。 5,国家政策 目前对于互联网经济的发展国家还没有具体的政策出台,电子商务公司也都没有认证,许多关键环节还处于模糊状态。但陆续出台的部分法规对网络经营公司的未来发展还是有较大。如最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作出明确规定,暂时不允许任何生产或经营单位在国际互联网上进行药品交易,为此,目前上市公司中开展网上药品销售的上海医药等就面临新的问题。又如,中国证监会也在近期制定了《网上证券委托管理暂行办法》,明确目前尚未给予非券商背景的的证券网站以经纪资格,由此,类似天歌科技的“天族金网”和和国嘉实业的“国嘉财经”及四川湖山和宁波华通等券商接入服务,其发展空间就受到一定限制。 四,中国企业应选择的商业模式 中国互联网产业正处于导入期意味着互联网技术的应用还不十分普遍,市场相对狭小,投资的风险较大,所以介入应慎重。但另一方面,中国的互联网又在飞速发展,各行各业运用互联网也是大势所趋,起步晚了,将会丧失"先行者优势".我们认为,能否找到既适合当前中国的具体情况,又具有相当强的可扩展性(Scalability)的商业模式,是在互联网的竞争中获得成功的关键。 结合互联网产业的发展趋势和中国的现实,我们认为,企业在进入这一产业以及选择商业模式时,应当充分考虑以下4项基本原则: 1,由低向高,由简到繁。 高端的、复杂的或是网络发达国家正流行的商业模式对中国企业来说未必就是适宜的模式。一般来说,零售业务(B-C)要比企业之间的交易(B-B)复杂,所要求的经营环境和条件也更高;超市型的B-C比专卖店型的要复杂;综合性的ICP、门户要比专业性的复杂。而从市场需求来说,B-B将来的市场空间将大大超过B-C,网络的信息优势更容易聚集细分市场以及专业性服务的需求。目前大多数国内企业处于这一阶段。 2,B-B优于B-C B-B是将来电子商务的主体,其规模将远远高于B-C.据ForresterResearch预测,企业对企业(B-B)之间的电子商务贸易额将从1998年的430亿美元发展到2003的1万亿美元;消费者电子商务(B-C)支出将从1998年的500亿美元发展到2003的1300亿美元。在中国,企业的网络条件好于个人,企业间的支付、结算体系已基本建立,配送的问题也不大,因此目前发展B-B的条件远好于B-C.B-B电子商务最适于供货链长、产品种类广的产业。 3,无形产品和服务优于有形产品 电子商务最适合销售不需配送或配送相对容易的商品,因此,无形产品和服务最适合网上进行,主要指软件、信息产品、金融服务、旅游、医疗保健等,在美国的传统产业中,金融服务、旅游等产业是受互联网冲击最大的。其次是一些规格一致、体积较小的商品,主要是书籍、音像制品等。再次是服装、食品、杂货等。企业从事网上零售业务(B-C),选择适合的商品是必要的。Amazon的创始者Bezos在开始做电子商务之前,曾比较了20多种商品,最后只选择了最适合的两种:书和音像制品。 4,注重协同效应 我们认为,传统产业运用网络的关键是要取得协同效应,即促进原有资源与互联网产业的互相促进。我们注意到美国的报纸、电视台等媒体创建的网站往往能较早实现赢利,赢利公司的比例也高于其他行业,之所以能如此,就是实现了网络与传统媒体的联动与协同。我们认为目前最容易达到这种协同效应的产业主要是信息媒体、娱乐业、信息技术业、旅游业等,当然,互联网是信息技术的一种飞跃,对所有的产业都将发生深远的影响。 公司经营管理论文:保险公司改制经营管理 内容提要:国有保险公司重组改制后,体制的转变,要求机制也随之转变。转变经营机制,要更新观念,创新以股东为主的经营理念;创新以市场为先的展业思路;创新以客户为上的服务方式。转变激励机制,要深化改革,改革用工机制,增强员工危机感;改革用人机制,增强员工成就感;改革分配机制,增强员工责任感。转变约束机制,要公平竞争,强化内控制度建设,做到有幸可循;强化统一法人授权,坚持执法必严;强化依法合规经营,接受公众监督。 国有保险公司重组改制后,如何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继续推进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深化劳动用工、人事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是建设现代金融企业不断实践和探索的一个重要课题。 一、更新观念,转变经营机制 从理论上讲,国有保险公司是商业经营实体,应具有完善的市场化经营机制。但多年来受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国有保险公司进入市场后,经营机制还比较落后,对市场的适应力和驾驭力明显不足。特别是重组改制后,在转换机制上,亟待冲破传统的思维、观念和习惯的束缚,不断改革和创新。 (一)股东为主,创新经营理念 经营理念是公司追求的目标。“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是国有保险公司步入市场后逐步确立的经营理念。重组改制后,这一经营理念将赋予新的内涵,股东、股东的地位和作用日渐突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公司股东作为出资者按投入公司的资本额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这一规定,从法律上确立了股东在公司中的主人地位。 字串4 创新经营理念,要树立股东价值最大化的观念。过去,国有保险公司追求的目标是实现公司价值和员工价值最大化。现在,为股东创造最大价值已成为管理层和全体员工的最大责任。能不能为股东创造最大价值成为公司经营运作活动成功与否的唯一评判标准。提升公司价值,提升盈利水平,为股东创造丰厚的回报,成为公司经营的首要目标。现代经济理论指出,公司价值主要取决于公司在目前和将来创造利润的能力。公司价值最大化就是充分运用这种能力来为公司创造价值,它不仅表现为公司自身创造利润,而且也为社会创造效益。没有丰厚的利润,公司无法发展,投资人利益得不到保障,股东回报也得不到保障。 (二)市场为先,创新展业思路 保险市场是保险商品供给与需求关系的总和。现代意义的市场,是以市场机制为主体进行经济活动的系统和体系。 市场为先,要运用市场机制,细分市场,加大产品开发力度。开发市场要满足市场需求,把保险市场划分为若干个细分市场,充分考虑每个消费者因其居住地区、经济状况、生活习惯、购买保险动机和方式等不同情况对保险需求的影响,针对不同的消费群体,设计、开发具有个性化的保险商品,精选、改造、整合保险产品,形成人无我有、人有我全、人全我优、人优我精的保险产品大超市。 字串8 市场为先,要适应市场机制,发挥中介作用。在保险市场由垄断竞争模式向自由竞争型的转变期,保险中介市场的形成和完善,能够有效地促进保险市场资源的优化配置及结构的合理调整,促进保险公司致力于保险产品的开发,加强经营管理,实现保险中介内部、保险业内部、保险业与其他行业之间的合作。国有保险公司重组改制后,在稳定发展集中性直销业务的同时,要大力发展个险、团险营销和中介、业务,拓宽展业渠道。 市场为先,要领先市场,提高经营机制的知识含量。知识作为一个新经济时代的本质要素,不仅深刻地改变着保险业的经营环境,也赋予现代保险业以全新的内容和形式。保险市场竞争,越来越明显地表现在是否拥有以及多大程度上拥有先进科学技术力量。随着国有保险经营机制的创新,公司管理的核心将围绕信息管理,即知识管理系统来进行。公司拥有多少知识或信息,拥有多少人才,拥有多大的知识管理能力,表明公司获得利润和效益的能力有多大。 (三)客户为上,创新服务方式 保险行业是一个特殊的服务行业,相对而言,其他竞争对手可以比较容易地模仿保险产品,但难以模仿保险服务,因为保险服务体现了企业文化的深厚积累。国有保险公司重组改制后,必须始终以客户为上,不断创新服务方式,提升服务水平,将服务意识贯穿到经营管理活动的全过程。 市场竞争力最重要的是怎样去满足客户的不同需求。为了赢得客户的忠诚度,国有保险公司重组改制后必须强化服务意识,跳出传统的、固有的思维模式,坚持诚信经营,在服务方式上不断加以优化和创新。要搞好差异化服务。在有限的资源下,区分不同的客户给予不同的服务投入,全力为高端客户开通绿色通道。要搞好个性化服务。针对不同客户群体的特殊需求创新服务方式,其核心理念就是服务的个性化与人性化。要搞好增值服务。时刻从客户利益出发,处处为客户着想。当客户遭受意外事故遇到困难时,及时为客户提供与保险相关的紧急救援和延伸服务。 二、深化改革,转变激励机制 激励机制是现代公司管理中一项重要手段。所谓激励,是指公司为实施管理、接受管理、完成人本管理目标而制定的激发员工工作动机、努力程度并保障管理实效的各项措施。国外学者研究发现,在缺乏激励的环境中,人的潜力只发挥20%—30%;但在良好的激励环境中,同样的人却可发挥出潜力的80%—90%。国有保险公司重组改制后,必须建立与其体制相适应的系统的激励机制。 (一)改革用工机制,增强员工的危机感 建立淘汰机制,打开用工出口。良好的激励机制不能只提供动力,而且要能提供压力,在动力和压力的双重作用下,将效用发挥得更好。国有保险公司重组改制后,要建立规范的用工管理制度,通过实行劳动合同、竞争上岗和末位淘汰等制度,使员工保持一种拼搏向上的积极性和主动精神,坚持终身学习,提升素质,增强被淘汰出局的危机感。 建立竞争机制,打开用工人口。在人力资源可以自由流动的条件下,只有采取有效的激励机制,才能在人才竞争中吸引并留住人才。现代公司的用工机制,一方面要面向市场,建立一套合理的选人、用人机制,吸引人才,留住人才;另一方面要内强素质,采取各种途径加强对员工的政治、业务素质和专业技能的培训,培养人才,使之胜任岗位工作,在竞争中不被淘汰,始终保持不进则退的危机感。 公司经营管理论文:医药公司药品经营管理的重要途径 一、医药公司药品经营管理的重要途径 (一)力求合作 供应链是医药商品在药品销售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经过药品的生产和患者最终的使用药品,整个过程都需要合作,这样才能加强医药公司和相关的供应链保持着密切的联系,才能使供应链得到更好的优化,使其资源能够达到共享,最后的目的就是能给患者带来更好的药品服务,赢得患者的信任。现如今,我国开始严厉整治一些药品的违规广告,为了能够保证药品公司管理更加合理化和规范化,作为医药公司必须跟随社会发展的步伐,通过合作,是企业获得最大的经济利益,扭力想规范化常规化发展,比借此获得更大市场。因此,医药公司只有探索出一条符合科学发展的、规范的经营管理途径,才能有利于医药公司更好的生存和发展。 (二)提高专业化的管理水平 提高医药公司专业化的管理水平,实行全方位的、专业化的管理,以增强医药公司经营管理的实力,同时还要鼓励医药公司必须跟随市场发展动态,能够积极预见市场变化的动态,然后做出相应的调整和变化。确立医药公司的经营管理目标,每一步的实施都要有计划的进行,同时注意人才的培养,要不断更新人员思想,努力提高人员专业化的管理能力。在进行广告的宣传时,要具有药品的品牌宣传意识,力求打造药品品牌,增强药品产品的信誉度,积累更多的客户量,不要地开拓市场范围,在药品价格上做好灵活的更新策略,以吸引更多的消费者,走向国际化,建立药品销售网络,给顾客的购买提供方便。 (三)积累更多的资本 医药公司只有积累更多的资本,注重自身更好的生存和发展,进而通过努力才能成世界大型药企,像GSK,辉瑞,拜耳等实力。对于具有先进的、科学的思想理念的,有较丰富的资源的,能力极强的企业来说,积累资本,可以丰富其药品资源,是企业的竞争力得以提高。我们要学会运用资本手段,整合资本能力,达到不断发展的目的,这种例子在我国的本民族制药企业中并不缺乏。 (四)力量来源于知识的积累 企业能否进步,取决于企业所积累的知识,通过企业积累更多的知识,使得企业的技术手段更加强劲,然后将技术与创新发展有效的结合在一起,使用新的生产设备,采用新的药品生产工艺,使得医药公司的技术更加专业化,这样才能将药品生产能力有效提高,事医药公司能够向大型的医药公司模式发展。对医药公司的药品质量和药品的种类进行逐一改善,使药品公司能够适应市场的发展,提高其整体的竞争能力,为开拓新的目标市场创造有利条件。 (五)对非处方药品市场进行开发 在我国,有很少的非处方药生产的企业,在非处方药的营销的过程当中,医药公司的经营发展模式还不是非常的正规,一些企业为了能够更好的生存和发展,需要不断的在市场竞争中寻求有利席位,而且还要不断地更新管理理念,要站在发展的角度考虑问题,来开拓非处方药市场的广阔空间,以战略的眼光下决心去抢占广阔的非处方药市场,在品种,销售,宣传,中断推广等方面大力发展。在品牌、宣传、此外,我国农村非处方药和中成药市场有得天独厚的优势,值得大力去开发。 二、总结 综上所述,医药公司的药品经营管理的各种因素中,重要的是人员和药品的管理,抓住这两个主要方面可以带来更好的经营成果和销售业绩,可以开拓更广阔的人群,获得更多的消费者,医药公司的药品经营之间的竞争日益激烈,而医药公司的药品经营管理规则在日益剧烈的市场经济竞争中成为核心因素,面临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为了药品的零售企业很好的发展,药品公司就需要了解市场运行状态,因为药品经营管理并不是人们所说的经济管理,它不仅涉及管理方面的内容而且也涉及到经营方面的内容,比如以往的医药公司的药品经营管理,重点是在技术管理上,这对保证药品的质量起到积极作用,然而面对当前的市场经济环境,医药公司必须建立健全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在药品的经营管理上,我们认为:1.要营造良好的产品管理的科学环镜,产品管理是以营销为目的的医药公司的最主要的管理职能之一,所以从各个方面凝聚力量,可以使医药产品更好的经营和管理。2.要对产品管理的目的和范围进行深人明确,只有保持医药司品。 作者:徐静 徐莉 单位:蓬莱市老百姓医药有限公司 公司经营管理论文:物业公司经营管理策略与创新路径 摘要:物业公司经营管理业务流程之于地产营销中重要一环的管理,是一项系统性的概念,其管理必须依托策略分析和研究现状,进而在新形势下的发展趋势中依托于企业发展管理。物业管理策略中,必须注重目标定位和经营范畴,同时进行管理策略创新,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及时处理,才能在竞争中保有自身优势,并促进自身发展。本研究基于物业公司管理现状分析,探寻物业经营管理策略的新路径,为发挥物业公司的功效提供合理化建议。 关键词:物业公司;经营管理;业务流程;策略 前言 物业公司经营基本业务流程设计以现代化经营管理理念为思想基础,并在此基础上进行优化设计和重新调整,以为业主和非业主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在新形势下,以一种经营管理策略变革和调整的态势,实现企业跨越式发展。 一、物业公司经营管理目标和范畴 物业公司经营方面目标以区域内部信息化和市场化为基础,以业主需求和生产经营管理整合开发为长远发展目标。通过制定出的经营管理方法,在传统经营手段的基础上,对现存问题进行整合改革,以全新的技术开发能力和手段,探寻出相应的策略路径。从项目研究理论范畴来讲,物业公司管理房屋的维修与修缮、绿化、卫生、治安、车辆交通、公用市政设施、违章建筑和多种生活服务等。从其涉及的经营管理范畴来讲,除了以盈利为目的外,还要尽可能的在有限的资源中,重组出满足业主需求的新型管理。物业公司经营管理涉及管理、服务、楼宇管理、房屋管理、物业保险、看护、绿化等多方面内容。需要从整体服务理念和管理层次上进行努力,以达到满足业主需求的优质服务。 二、物业公司经营管理策略创新路径分析 创新原因:原有物业公司经营管理模式,注重对业务流程和管理方面的重视,往往忽略了发展中的问题。在此背景管理之下,缺乏变革策略思想,管理经营中往往处于松散局面,无远期发展优势。在企业管理方略中,以初步管理成效实现企业管理价值,强调以业务流程重组规划管理目标,树立业务流程重组管理基本方略,并立足于管理主体,将更有能力在管理层和决策层中实现新的发展契机。探究路径如下: (一)创新管理手段和方法 物业公司从人员管理角度加强其经营管理手段的主要方式就是以优化资源配置来整体提升职工素质,尤其在流程化、制度化的管理层面,以综合素质的优质人才作为物业经营管理的基础后盾。尤其通过绩效考核制度,整体实现管理水平的综合提升。打造企业品牌形象:物业公司经营管理策略创新机制研究,有赖于通过打造企业品牌形象,实现全方位、科学化、立体化和多方面协调作用机制管理的全面化,风险化管理分析和评估体系,并最大限度的满足客户需求,带动企业形象发展和信誉度提升,整体拓宽市场占有率。 (二)提升企业服务理念宗旨 品牌形象的树立,需要提升企业服务质量作为基础后盾展开,并以优质客户资源和特色服务,整体实现经济增长,并在满足客户需求基础上,实现公司业务的全新发展。作为物业管理方而言,以文化、业务、服务、餐饮服务,来实现业主和自身的双收,是一项具有拓展前景的策略发展。 (三)拓宽业务渠道及合作发展 在中国经济的转型中,借鉴国内外先进物业公司经营管理实践经验,“取其精华”,并创新自身管理,深层次挖掘和培养优秀中层管理人员,并整体缩小与其他企业的差距。物业公司为客户提供购置家具服务或者餐饮服务等,为公司业务的拓展添砖加瓦。物业公司经营管理策略中,要实现与行业共荣发展,可通过强强联手和密切合作,在商业化经济和服务水平上综合提升。以完善的管理经营宗旨,在购房和整体开发阶段,为业主提供完善的绿色服务。尤其在商机把握上,以房产客户在购入房产后到入住阶段为黄金发展期,并最终实现物业公司的经营创收。物业公司的经营与管理要以前瞻性和领导力的目光,从策略变更到实践,充分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统一,立足精英团队,共谋发展理念。作为管理者,挖掘发展目标和基本出路中的整体性问题,并应用管理方式,以硬的技术和完整的管理制度,获得企业经营管理技术重组的胜利果实。在市场化和经济化发展的今天,物业公司必须以忧患意识整体实现一体化目标化管理。在经营管理体系策略改革中,融合法律、评估、咨询等相关业务的一体化多元化发展为契机,寻求新的发展路径。 三、结语 物业公司的经营与管理要以正确理论指导实践,以实践鉴别经营管理成效。本研究为基于现代服务意识和服务理念,提升现代企业经营管理策略变更问题的路径策略,通过多渠道的努力,来确保企业为业主提供满意的服务。在企业管理和决策为先导的治理环节中,落实物业公司经营管理理念和策略方法,以重组化思考,整体确保物业经营管理走向正规化。 作者:陆明光 单位:广州通力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经营管理论文:风险管理技术在财产保险公司经营管理中的应用 随着国内保险市场竞争日益激烈和专业化,成熟的风险管理技术应用对于改善保险公司业务质量,培育市场竞争优势乃至维护保险公司经营稳定等方面都将发挥十分重要的作用,专业化的风险管理技术在保险经营管理中的地位也日益凸现。由于信息及市场的不对称问题,会使财产保险公司比较容易处于相对危险的运营状况内。也正是因为此,本次研究的主题风险管理技术在财产保险公司经营管理中的应用已经成为当下的一大重点。从风险管理出发,讨论及研究保险企业经营过程中的风险以及风险管理技术发展趋势。 风险管理技术保险公司经营管理 作为保险行业来讲,风险管理技术的是其发展的核心竞争要素,所以风险管理技术的水平也成了财产保险公司能否长期稳定发展的一项重要考核内容。目前,生活水平、教育水平以及人们对于自身财产的认识都在不断增加需求,相应产生的财产保险公司也加剧了本行业的竞争。市场的严肃考核让财产保险公司不得不大力应用风险管理技术来维护和支持。因此能否有力的将风险管理技术应用到财产保险公司,对于目前财产保险公司的生存和发展至关重要。 一、风险及风险管理的概念 提及到风险的问题,总让人有一种岌岌可危的感觉,尤其对于一个公司来讲,风险的存在,涵盖了很多的商业内容在其中,因此,广义的风险多被大家概括为运营风险,或者说与其它部门的操作有关的内容。风险管理技术指的是通过对财产保险公司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风险评估,然后以此为依据,进行一个尽可能减少和降低管理过程中潜在风险的过程。 二、风险的评估 通过对风险的了解,对于财产保险公司来讲,在进行风险管理技术应用的前期需要对整个财产保险公司或者对比较重要的部门进行安全考核。财产保险公司的保险管理是要从整个企业范围来衡量,并且根据衡量结果来确立风险管理的内容及范围。这样的评估模式,在实际操作方面是比较容易实现的。根据问题提出解决方案,使其进行管理的内容能恰到好处。下面是具体评估内容: 1.监督。此处的监督是之审计方面的监督;大概内容是指通过内外部的审计部门对于财产保险公司的业务流程进行全方面多层次的审查,以借此来发现其中的风险存在情况或者发展问题。 2.问题评估。这一项是指公司在面对每一个业务流程的时候,确定基本的风险种类和风险存在的程度。这样的评估可以比较轻松的看到损失的内容和损失发生的频率、损失的严重程度,因此,L险管理技术可以提出如何控制风险或者对于风险提出相应解决方案。 3.关键风险。在一系列问题中,找出重中之重就意味着问题解决一半甚至以上。同样的道理,在风险中,找出关键的风险指标,运用“抽样调查”的方法,来完成对简单风险的指标监测和评估运营过程中的风险。 4.财务的波动性。一般最好的反应公司情况的是公司的财务状况。当然一个公司的收入波动可以更明显的表现评估内容,收入是在剔除市场和信用风险的影响下存在的,因此会轻易的把收入的波动归结为风险的存在。 5.因果关系。导致损失的原因有不同的原因,将每次的原因和风险结合起来,在获得财产保险公司的发展状况情况下,及时掌握其发生的主要原因,有助于随后控制风险和防范。尽力使风险和原因的存在有科学依据的解释,在具有科学性的前提下,广泛运用于财产保险行业中。 三、财产保险公司风险管理的障碍 一定程度上来讲,财产保险公司从大方面是一个金融行业,因为经营内容的特殊,在管理上也有一定的特殊性,而且一旦出现失误所造成的损失就会放大十倍甚至更多。也就是说,风险管理技术的应用已经成为现阶段金融行业的主要组成部分。所以说,合理的与风险管理技术应用是可以保障企业的稳定发展的重要手段。 四、财产保险公司风险管理的框架 (一)风险管理的组织框架 基本框架内容大概为一个金字塔的形状,将相对重要的内容放在金字塔的底部,这样每一个风险管理的基本内容都是紧密相连,即使有状况发生,也可以比较轻易的发现并以最快速度解决。 (二)风险管理的核心 主要是进行团队内的责任划分,清楚的明确问题的归属,才可以将风险管理技术尽可能的发挥作用。也可以确保在发生问题时不会互相推诿。同时要结合历史数据,通过分析等一系列问题客观谨慎的将数据存在问题形成一套完整报告,在此真实的信息基础上可以有效避免日后的问题。 风险管理技术实施前,对于公司文化建设也要进行大面积的改进,并且要花费有效时间控制员工能力的发展。 (三)风险管理前景 随着财产保险行业对风险的认知,高层管理人员对于风险管理有更深一步的需求,保险公司的运营与风险的把控是有强烈的需求存在的。根据当前的市场情况风险管理有以下发展趋势: 1.对于风险管理的的存在,必须参与其中的是董事会成员或者高层管理人员。在这样的框架中,才能有效的保证风险管理技术实施时有一定的保障,不会或者尽可能的减少风险管理技术的预期效果。从以上的主体参与情况来说,由利益相关群体也将为了维护自身的利益对此产生影响。尤为重要的是监管部门的潜在意识,能否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简单的资本充足管理或者滞后以后的问题发生,而错过企业的最好发展机会。 2.重视量化等方式的应用。对于传统的风险管理进行改进,重新听取专家的分析和建议,对于现阶段市场情况进行评估,对于财产保险公司的业务流程,财产保险公司的财务分析内容等途径来完成对风险管理的评估。在此基础上,进行风险相关技术的实施。在此情况下提高的风险管理技术对于财产保险公司的发展也提高了要求。 因此作为风险管理技术,其不断深入财产保险行业指日可待。同时风险文化的建设不断随着风险文化进行传播和深入。作为财产保险公司的风险管理技术也必须要落实到实实在在的企业文化当中去。由于风险的存在涉及到每一位员工,所以工作要做到细微细致。将风险管理明确的置于各项活动环节中,不定期的进行有成效的内部审计及开展相应的后续工作。在恰当的时机行程已定的形式和风格。 公司经营管理论文:论费用分摊对财产保险公司经营管理的重要作用 随着社会的高速发展,各行各业企业单位的数量在不断增多,各企业单位之间的市场竞争也变得更加激烈,如何才能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站稳脚步,这就需要企业单位尤其是财产保险公司等服务领域的企业单位更好的提升自身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以及创新更加有效的管理模式,才能更好的满足不同客户的不同需求,提升保险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同时,财产保险公司还应充分融入市场大环境,准确的把握市场的节奏和细微变化,明确费用分摊对公司经营管理水平高低的重要影响,创新多维盈利分析模式。本文结合当前保险市场的实际情况,全面分析费用合理分摊在保险公司创收盈利过程中的重要作用,并为推动费用分摊模式的改善而提出自己的一些建议,更好的推动保险公司经营的良好发展。 费用分摊财产保险公司经营管理盈利分析 一、创新盈利模式对财产保险公司经营管理的重要性 (一)紧跟不断变化的市场节奏 时代在进步,市场环境也在不断发展变化之中,这不仅仅是指市场竞争变得越来越激烈,人们也对财产保险公司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期望,但是不管市场如何变化,只有满足客户的多样化需求,提供更加贴心和高质量的服务,才能更好的把握住老客户和吸引新客户,因而,财产保险公司必须全面分析市场、把握市场环境的每一个细微变化,分析哪儿些事客户最迫切需要的服务,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推动公司的良性发展。 在现实生活中,每一家财产保险公司的市场策略并不完全相同,都会存在一定的差异,这也就导致各个财产保险公司的综合费用率以及综合赔付率都不完全相同。综合成本率是综合赔付率与综合费用率之和,不管其他数据的差异如何大,市场的细化调节让每一个财产保险公司的总体综合成本率都大体相当,保持在百分之百左右。因而,必须建立相应的更加精细化的管理会计模式来更好的分析把握盈利点,增加财产保险公司的利润。 (二)简单介绍财产保险公司盈利内容 所有的单位企业创建和运营的根本目都是为了盈利,对财产保险公司进行盈利分析可以促使公司加快市场分析的节奏感和紧迫感,紧跟市场前进的步伐和发现市场的变化,更好的评估市场细化的业绩,对不同类型的客户以及产品类型进行归类区分,为公司的销售、市场开拓以及战略企业部门等提供理论依据和市场情况分析,为公司制定正确的决策奠定基础的同时,还可以针对不同类型的客户设计不同的方案,更好的满足客户的需求。 分析盈利模式以及创新盈利点,要明确销售政策与核保政策之间的互动关系,保证销售政策在系统中的跟单核算情况,建立更加完善的精细化管理模式,更好的改变原有的在费用预算执行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弊端。研究不同险种类型以及客户经济承受能力,寻找更加恰当和销售方式和途径,更好的降低成本,实现盈利最大化。 二、简单介绍费用分摊的起源与变化 构建新型的盈利分析模式,不仅需要对时间、险种类型、销售渠道等方面进行综合全面的分析外,还需要进行合理的归纳分类,于是,这便产生了费用分摊的问题。 2006年公布的《保险公司费用分摊指引》让费用分摊更加明确化、合理化与科学化,它明确指出,财产保险公司所指的费用包含它正常运转和提供售后服务等方方面面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赔款支出、退保金、手续费等等,这些费用的支出会减少所有者的经济权益,在这种情况下,提出费用分摊可以更好的确定险种类型的价格、各部门业绩考核以及经营管理情况分析等外,还可以更好的推动财产保险公司经营管理模式和制度的创新,提升管理水平和效率。此外,它还表明,它的出现和制定可以更好的为财产保险公司改善分摊程序和标准提供依据,在它的指引下,保险公司可以实事求是,根据本公司的实际情况来制定更加科学,更加高效的费用分摊模式以及成本核算和管理方法等等,但是,这一切需要报送中国保监会来审核通过后才能实行。 目前,大多数的保险公司的费用分摊管理方式已经获得中国保监会的审批,但是除了业务部门的职责界定以及分摊标准不一样外,其余的内容大多相似或者一样,很少有保险公司可以创新费用分摊管理模式,这在一定程度上也阻碍了保险公司经营管理水平的提升以及公司的快速健康发展。 目前保险公司的费用分摊管理模式不够精细,相关的数据也不够准确,无法适应日益完善的精细化管理模式,因而,财产保险公司的分摊模式迫切需要改进,需要注入新的活力和内容,推动费用分摊模式精细化发展的速度。 三、促M费用合理分摊进程来更好的推动盈利分析模型的构建 (一)费用分摊的特点 有的费用可以分摊到各个机构、产品以及销售渠道,比如综合赔款、综合费用、手续费等等,但是,也有一些费用是无法分摊到各个机构、产品和销售渠道的,比如投资收益、汇兑损益、业务以及管理费用等等。 (二)尽可能的推动费用分摊管理办法的改革 社会在进步,费用分摊的模式也应不断得改善和进步,这就需要人们仔细研究《保险公司费用分摊指引》的内容,并寻找其中可以进一步完善的条例和管理方法。比如: 1、进一步提高核算精细化管理的标准和纬度,比如基金以及机构归属等内容,提升专属费用的比例,降低共同费用的开支。 2、科学合理细分各项费用,制定合理高效的费用分摊流程和恰当的费用分摊标准。比如将原先有些繁琐的人力成本、设施折旧以及其他费用等三类费用改为固定费用和变动费用,每一类费用再根据自身包含方面的特点进行细化。 3、明确市场的重要性,依据市场来更好的区分险种类型以及销售渠道、客户群体等等,优化险种的组合,增加分机构数量以及分渠道的费用分摊效率等等。 4、把作业成本法融入到费用分摊模式中,合理归纳各类费用的开支,并以此作为部门职能调整的重要依据和内容,促使分摊结果的科学化和准确化。 总结:综上所述可以看出市场细分对提升保险公司管理水平和增加盈利的重要作用,与此同时,市场细分可以推动盈利模式的创新,推动完善费用合理分摊的进程。只有明确费用分摊在财产保险公司管理过程中的重要性,才能创新费用分摊方式,降低开支,增加盈利,推动财产保险公司的良性快速发展。 公司经营管理论文:将社会责任纳入公司经营管理机制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加快和我国开放型经济的蓬勃发展,依靠国际供应链的传导机制,以保障员工权益、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等为终极关切的企业社会责任理念与实践开始进入国人的思维和行动。一些具有远见卓识和战略眼光的企业和企业家,开始意识到社会责任对于企业生存、发展的重大意义,他们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两型”社会的战略高度出发,将社会责任纳入公司经营管理机制,并通过扎实推进社会责任建设,实现企业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共赢。 唐山汇丰标准件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丰公司)是一家主要生产纤维板钉、英双线木螺钉、干壁钉、自攻钉等标准件产品的合资企业,年生产能力12,000吨,产品全部出口,主要销往英国、德国、美国、波兰、墨西哥等国家和地区。多年来,汇丰公司坚持“以质为本,以信求存”的经营理念,赢得了国外广大客商的信赖。近年来,为提升企业形象,增强企业竞争力,更好地融入国际经济环境,汇丰公司领导层审时度势,强化内部经营管理,将社会责任纳入公司经营管理机制,并从员工管理、供应商选择、环境保护等几个方面着手扎实推进社会责任建设。 注重诚信 履行对客户的社会责任 10多年来,汇丰公司严把产品质量关,即使出现一些小问题,也会在客户不知情的情况下主动告知,以求宽谅,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从而受到国外各大客户的好评。英国翠丰集团是排名欧洲第一、世界第三的国际著名五金行业企业,11年来,正是基于诚信,汇丰公司与该集团保持了良好的合作关系,从而提高了自身的整体素质、国际竞争力和国际影响力。 选择信誉好的供应商 支持督导供应商履行社会责任 好的供应商是企业生存与发展的保障。在国际大市场中,每个企业都是全球供应链中的一环,其经营效率和行为都影响着上下游企业的发展。因此,保证供应链中各个环节的健康发展也是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重要体现。出于对上游客户以及企业自身负责,汇丰公司严格对下游供应商的考核,定期对供应商进行评估,建立合格供应商名册。对下游供应商的考核评估,除产品本身的质量、价格等因素外,是否使用童工、能否按时发放工资、是否强制使用劳动力、能否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等社会责任问题也是其重要内容。汇丰公司一旦发现供应商存在上述问题中的任何一个,则该企业的供应商资格就会被一票否决。同时,如果某供应商在履行社会责任方面表现突出,则汇丰公司就会与该供应商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并在确保价格公正的前提下,给予其更多的订单。 视员工为财富 履行对员工的社会责任 员工是企业经营的主体,是企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细胞”。一直以来,汇丰公司领导层高度重视营造良好的企业员工关系,并通过一系列举措履行对员工的社会责任。一是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在招聘员工时,认真核实其年龄,杜绝童工进厂。二是与所有员工签定劳动合同,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紧急救助、消防演习等培训。三是不惜投入,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对从事机械作业的员工,定期发放工作服、口罩、耳塞等劳保用品,以保证员工身体健康;投资30多万元,新建水冲厕所,并定期打扫消毒;投资50多万元,在所有生产车间安装了抽油烟机;在生产车间安装应急灯和安全出口标识,以利生产车间出现停电、灾情、事故等突发事件时,保证员工安全撤离,并且多次组织实地演习。四是重视员工综合素质培养,定期对员工进行生产技术培训和政策精神、思想政治教育,使每一名员工不但有专业技术,更有公德心和责任感,使整个公司充满人文关怀。2003和2004年,汇丰公司先后有三个员工家庭因治病遇到了困难。公司管理层得知这个情况后,先后捐款4万多元,解了受困员工的燃眉之急。此举深得员工和当地群众好评,也大大激发了员工的归属感、忠诚心和积极性。当地媒体对汇丰公司管理层的感人举动也做了宣传报道。 集约生产 履行对环境和资源的社会责任 地球生态系统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唯一基础,而资源的短缺是制约企业发展的瓶颈。汇丰公司的领导层高度重视环境和社会可持续发展问题,摒弃传统的依靠大量消耗资源、污染环境、低质低效的粗放经营模式,注重集约生产、循环发展。汇丰公司严格遵守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制定科学严谨的排污标准及定期环境监测制度;加大技改投入,通过学习、引进国内外先进的集约型生产技术,减少资源的消耗,扩大资源的有效利用。 将社会责任纳入经营管理机制带来双赢 汇丰公司通过将社会责任纳入经营管理机制,积极履行对各利益相关方的社会责任,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益,也带动了自身的整体发展。 提升了企业形象 吸引了诸如德国的OB集团及俄罗斯与荷兰等国的大客户,产品也得到了德国最高质量权威的VPA认证,这都为汇丰公司开拓更广阔的国际市场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强化了企业内聚力 公司的人文关怀提升了员工的幸福总值,激发了员工的工作热情,企业生产成本大幅降低,生产效率大大提高。 营造了有利公司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 汇丰公司在生产经营中注重对各利益相关方利益的考量,受到当地群众和政府部门的一致赞扬和肯定,也为企业自身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提升了企业整体实力 近年来,公司的出口创汇额连续超过500万美元,今年更有望实现700万美元。 唐山汇丰公司推行社会责任建设的实践表明:企业承担社会责任不仅仅是付出,更多的是收获。履行社会责任是增强核心竞争力和永续发展能力的一个根本性途径。将社会责任纳入公司经营管理机制,可以重塑企业形象、再造企业文化,可以获得社区、消费者、供应商等利益相关方的广泛认可和高度关切,可以提升员工的幸福指数并由此焕发员工的凝聚力和创造力。企业处于这样一个全方位的和谐关系中,其竞争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是不言而喻的。 公司经营管理论文:强化集团公司内部控制建设 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 摘要:内部控制是市场经济的必然产物,它是企业提高自身核心竞争力的保障。伴随我国经济的发展,集团公司规模逐渐增大,管理链条加长,这就需要完善集团公司的内控制度。本文从集团公司发展现状着手,结合当前企业内控制度存在的问题,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强化内部控制的应对措施,以期更好地促进集团公司良性、健康发展。 关键词:集团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内控体系;风险管理 企业集团作为一种新型的经济组织形式,是市场经济和社会化大生产高度发展的产物,反映着一个国家在世界经济舞台上的竞争实力。然而,集团公司在大规模扩张发展取得一定业绩后,逐渐陷入了停滞不前或缓慢发展的局面。要摆脱不利局面,就必须强化集团公司内部控制,进一步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和公司化治理结构,对公司的战略目标和战略计划、方针重新进行谋略,并保证其有效实施。 1 集团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 1.1 内部控制体系不健全 尽管集团公司已具备比较完善的制度体系,但还没有建立起以风险管理为导向、以内部控制为手段的内控体系。重点业务与特殊业务的内部控制仍需加强,优化业务流程。信息与沟通机制不规范,需要进一步完善。集团公司内部监督体系还没有形成合力,需要不断加强法律、审计、纪检等部门的协同作用。 1.2 内部控制主体不明确 我国集团公司的组建一般是通过行政划拨改组而成,没有形成以资产经营为纽带,存在成员企业责权不明确的现象。董事会应是企业内部控制的主体,在整个内控体系中发挥核心作用。 1.3 内部控制乏力 存在集权过重,或分权不细,或范围不清的情况,尤其在关键点的控制方面,未形成行之有效的制度。这些关键的财务控制点包括财务人员控制、资产变卖控制以及重大资金调度控制等。由此导致会计信息失真以及费用支出失控,可能会出现企业领导、财会人员挪用或盗窃资金,造成国有资产的大量流失。 1.4 激励约束机制失效 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经营权与所有权分离,那么,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经营者们的区别自然显现出来。若缺失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结果不言自明。 1.5 没有形成内控风险文化 集团公司各级内控风险意识淡薄,风险管理水平不高。对风险管理知识的宣传教育不够,没有建立良好的培训制度。专职或兼职内控人员专业知识欠缺,缺乏对风险的整体把握,对风险还停留在分离、局部的认识层次上。 2 强化内部控制的应对措施 2.1 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集团公司由于组建的方式不同,其构成情况也千差万别,因而必须结合本企业的具体情况,充分考虑集团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的思想作风、行为习惯、管理理念,建立一套反映集团公司和管理者特点的法人治理结构,使集团公司内部机构设置和权责分配方式达到相互牵制和协调控制的要求。建立合理的法人治理结构,关键是把握好集权与分权的关系,形成有效的内部控制机制。 2.2 建立健全内控制度 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应该结合企业的自身特点,达到共性与个性的统一协调。建立内控制度,既要依照《会计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考虑其统一性和权威性,又要充分认识各企业在组织结构、经营方式和规模以及管理需要等方面存在的差异,考虑它的实用性和有效性,从而增强企业的风险抵抗能力,让风险管理体制从内部得到有效加强。 2.3 设置信息沟通平台 在一个庞大的企业集团内部,所有的经营管理决策都建立在一定信息的基础之上。设置严密的信息沟通平台能让企业管理层及时了解企业的运行状态,同时,各部门间的相互沟通又能让内控部门迅速了解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以便完善制度。 2.4 构建内部审计系统 集团公司由于管理链条较长,高层管理人员难以对各项业务活动的执行亲自监督。所以,企业领导要全力支持内部审计,确保其真正发挥作用,并不断加强审计力量,将审计部门的职能设置高于其他部门,以保证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同时,要把审计工作的重点从查错防弊转到对公司的管理和内部控制作出分析、评价,提出内部控制建议,进而实现其外部监督的作用。 2.5 提高风险评估和人员素养 企业应设立专门的风险管理部门,研究可能对企业产生不利影响的因素,包括法律因素、政治因素、税收、产业政策、竞争对手、市场供求趋势等,以识别潜在的风险,研究相应的对策。此外,企业还应该通过各种内部控制培训,不断提高员工的整体素养,从而降低操作风险和损失,树立员工的内部控制意识,推进企业信息化建设,促进企业自我完善和监督,建立一套人机交互结合的内控系统。 3结语 总之,在经济全球化、信息产业迅猛发展的当今社会,不断强化集团公司内部控制建设,对促进企业全方位参与国际经济竞争,维护经济金融稳定和社会公众合法权益,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防范企业风险,促进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具有多重积极的意义。 作者简介:李亚男,本科学历,吉林省金恒企业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级会计师,税务师,研究方向:内控,管理会计。 公司经营管理论文:对小贷公司经营管理的调查与思考 摘 要:近年来,小额贷款公司在支持三农和小微企业方面发挥了极为重要的资金补充作用,其创立给民间融资带来了新活力。为进一步了解石嘴山辖区小额贷款公司经营发展状况,近期,人行石嘴山中支通过发放调查表、问卷、召开座谈会、个别走访等形式,对辖区全部25家小额贷款公司进行了深入调查,本文对其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提出相关建议。 关键词:小额贷款公司;经营管理 一、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现状 (一)机构数量快速增长,资本实力不断增强。自2007年2月辖区第一家小贷公司――宁夏光辉小额贷款公司成立后,到2011年末,小贷公司数量迅速上升至25家。其中,7家为股份有限公司,18家为有限责任公司,职工总数300余人,资产总额15.11亿元,实现净利润近3000万元,上缴所得税、营业税1364万元,注册资本总额13.73亿元。注册资本超过5000万的有16家,超过1亿的有4家,资金实力较雄厚的(注册资本超1亿元的)公司占16%。调查中,19家小贷公司认为机构数量已经饱和,占比76%;4家认为还有发展空间,占比16%;2家选择“不好说”。 (二)股东控股比例较高,自然人注资特征明显。调查显示,辖区小贷公司第一大股东普遍持股比例较高,有4家公司仅有一个股东,控股100%,控股比例99%的1家,控股比例80%的1家,剩余为65%以下:在50%-65%(含)的有4家,40%-50%(含)的6家,30%-40%(含)以下的4家,控股30%(含)以下的5家。前三大股东持股比例之和大多在80%以上,反映出辖区小贷公司发起人较少,股权多集中于少数股东。据对其中22家公司的股东结构调查,仅有6家小贷公司由企业注资,其余16家全部为自然人投入。企业注资金额占全部小贷公司资本的22%,与一些发达省份相比,比例明显偏低。 (三)贷款规模快速扩张,对小微企业和三农经济输血明显。截至2011年末,全辖25家小贷公司贷款余额11.28亿元,比上年末增加4.81亿元;当年累计发放15.36亿元。调查显示,贷款对象选择“以三农和小微企业为主”的14家,占比56%;“以三农为主”的8家,占比32%;“以小微企业为主”的1家,占比4%;以“任何企业或个人”的2家,占比8%。涉农贷款占比整体较高,有15家小贷公司涉农比例均在70%以上,2家在90%以上;位于城市区域小贷公司的涉农比例相对较低,最低比例为22%。 (四)贷款“小额、分散”特点明显,个人贷款占比较大。2011年末贷款余额中,单笔低于10万元的0.95亿元,占比8.4%;低于50万的7.72亿元,占比68.5%;高于50万的2.61亿元,占比23.1%。最高单笔贷款金额60万元,最低单笔贷款金额1万元。最高利率26.26%,为年末基准利率的4倍,最低利率4.46%,为年末基准利率的0.7倍。贷款客户中,个人贷款客户6011个,金额11.25亿元,占比99%。虽然以个人名义贷款,但实质上更多资金注入由其经营的小微企业中。 (五)营销模式灵活,审批流程简便。小额贷款公司在风险基本可控的前提下实行不评级、不授信的营销形式,打破了长期以来商业银行等正规金融机构的经营方式,具有方式简便、高效快捷的特点。借款人从贷款申请到发放的平均时间有13家公司选择“3天以内”,12家公司选择“4至7天”,最短的当天完成审批发放。从贷款期限看,180天为最受欢迎期限品种,最长期限为一年,最短5天。贷款期限短,贷款风险相应较低,贷款回收较快。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自身发展方面。风险控制意识较强,但风险控制措施有限。小贷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大多是公司股东,为了资本安全和赢利最大化,其风险管理意识普遍很强,均制定了贷前调查、贷时审查和贷后检查等业务操作流程,部分公司还对贷款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跟踪调查。但限于专业人才缺乏及人力资源不足,信贷风险管理力量总体仍显薄弱,措施欠缺。主要表现在:一是多数小额贷款公司没有设立风险控制部门,不能对经营风险进行预测、识别、监测、检查和控制,风险管理职能分散在各业务部门,难以形成风险监控合力。二是信贷管理人员数量不足,尤其未能像商业银行一样向贷款企业派驻信贷员,对企业贷款进行严密监控。三是个别贷款审批存在“一言堂”的现象,贷前调查、贷中审查、贷后检查等制度落实不到位。调查中,能够建立较为详细信用档案的小贷公司9家,比较简单的15家,未建立的1家。按时还贷的比例达100%的有3家,在80%-100%的有13家,50%-80%的8家,50%以下的1家。四是存在一定的道德风险。40%的被调查对象认为小贷公司在企业文化建设、员工素质培养方面较为薄弱,存在员工违规操作、非正常的“跳槽”,带走原有客户和公司商业秘密等现象。 保证贷款为主要放款方式,个别公司信用贷款占比较高。与正规金融机构多采用抵(质)押贷款形式不同,小贷公司的客户群体大部分是无法提供合格抵押物及担保的银行淘汰客户,因此针对多数客户只能采用保证贷款形式。截至2011年末,小贷公司保证贷款占比高达80.2%,高于抵押贷款占比70.4个百分点。另有3家小贷公司信用贷款占比超过70%,对防控信贷风险带来一定的难度。 (二)外部环境方面。向金融机构融资困难较大。截至2011年末,辖区小贷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余额7000万元,比6月末减少18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1%,融资比例极低。据调查,在资金来源渠道极其狭窄的情况下,小贷公司均强烈希望能从金融机构获得批发贷款。调查显示,辖区小贷公司通过自身努力向金融机构获取贷款比例极低,其余全部为自治区金融服务办公室牵线搭桥,与大型银行签署协议向小额贷款公司提供的批发贷款。向金融机构融资难的主要原因:一是银行将小贷公司视同为一般工商企业,不能采取同业拆借方式批发贷款,需要合格、足够的担保或保证,小贷公司往往难以提供;二是辖区地市级(含)以下大型银行不具备此类贷款发放的审批权,需要省行批准,贷款申请层层审批,耗时长,不确定因素多;三是近期银监局加大了对此类贷款的风险防控力度,贷款申请难度随之提高。 征信系统无法惠及,贷款风险防控难度加大,成本上升。据调查,部分企业或个人利用小贷公司缺乏征信系统等资信监测措施的漏洞,采取同一抵押物到多家小贷公司重复抵押的方法获取贷款。在谋取贷款手段上采取“广种薄收”的做法,增大了小贷公司的风险程度。在信用体系缺失的情况下,小贷公司往往通过提高贷款利率来覆盖风险,随着利率的不断上涨,相应加快了风险积聚的程度,最后可能导致利率杠杆失调。另外,多数小贷公司为了弥补信用体系缺失的风险,在贷前调查上投入了较多的人力物力,增加了放贷成本。 职能定位矛盾导致小贷公司承担的责任与享受的优惠政策不对等。《宁夏小额贷款公司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小额贷款公司要坚持服务“三农”的原则,面向“三农”发放的贷款不得低于贷款总额的70%,要求小贷公司努力扩大“三农”及小微企业客户数量和服务覆盖面,而另一方面,小贷公司经营金融业务不属于金融企业的尴尬职能定位,导致其在多个方面均未能享受到相关优惠政策:一是在银行的存款仅按一般工商户的活期存款利率执行,远低于金融企业同业存放款项利率,也不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利率高;二是向银行类金融机构融资时,无法享受银行同业拆借利率优惠,只能按一般企业贷款利率执行,融资成本较高;三是既不能享受金融机构的税费优惠政策,也不能享受各种针对农村金融机构的财政补贴资金,却要按一般企业缴纳税费,造成小额贷款公司税费负担较重,平均税负在33%左右。小贷公司的初始资本金全部为民间资本,有着强烈的逐利性,职能定位矛盾与政策待遇上的显失公平,导致小贷公司一方面将市场定位逐渐偏离了周期长、效益低的“三农”经济,经营中侧重于短期功利性目标。另一方面不断提升贷款利率,通过追求更高利润来覆盖税费和成本,侵蚀了借款人的经营成果,增大了贷款违约风险。 (三)外部评价方面。此次调查中,笔者还调查走访了一些市民、个体工商户、小企业主、金融机构信贷人员等。60%以上民众对小贷公司的发展并不看好,90%对少数小贷公司高息吸存、高利放贷有所耳闻,部分被访者的亲朋好友还参与其中。据反映,存款利息基本在2分左右,最低1分,最高2.5分,年化利率在10%至25%之间,贷款利率上浮超过4倍的现象时有发生。一位曾在商业银行任职的现小贷公司信贷人员对小贷公司没有建立稳健的信贷经营和风险管理措施以及急功近利的做法感到不安,对小贷公司的未来发展充满了担忧。部分小微企业业主虽然在小贷公司解决了资金紧张之忧,但对其社会形象并未给予肯定评价,企业要求小贷公司严守其贷款秘密,因为在他们看来,企业经营管理不善才会到小贷公司贷款。 三、政策建议 (一)强化风险监测、评估与控制。小贷公司应积极吸纳专业管理人才,健全风险监测评估机构,科学管理风险,合理确定利率水平,同时,应适当提高其风险拨备率,建议按银行信贷资产五级分类原则足额提取风险准备金。另外,在目前接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条件尚不具备,无法完全比照商业银行充分利用征信系统的前提下,建议成立全国性或区域性专门机构,专司科技程序开发以及与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对接工作,为小贷公司提供信用信息、技术支持。同时,小贷公司应建立自身的信用评估体系,科学合理地开展信贷资信评估。加强公司治理和企业文化建设,树立良好社会形象,强化人员培训综合素质培训,切实防范道德风险。 (二)强化创新,拓展生存空间。小贷公司在采用现代化管理方法规范发展的同时,应坚持业务发展与风险控制并重的原则,强化创新意识,克服低效同质化竞争,加大金融创新力度,注重细分市场,开发多种创新产品,向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城乡居民提供多层次、多品种信贷服务,并充分发挥放贷流程“短、平、快”的优势,及时“解渴”中小企业资金需求,活跃地方经济。 (三)加强与银行的合作,提高生存能力。有关部门应出台政策规定,提供和明确小贷公司向银行的融资保证,允许小贷公司与银行联合发放组合贷款,以扩大融资规模,提高获取银行贷款的效率,拓宽融资渠道,降低经营成本,解决小贷公司只贷不存、资金回流缓慢的问题,提高小贷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生存能力。 (四)尽快解决小贷公司身份定位问题。小贷公司在很大程度上经营的是金融业务,而在性质上却又属于一般工商企业,矛盾显而易见。建议尽快制定《小额贷款公司法》,赋予其相应的金融企业法律地位,解决其身份定位不明问题,为保护小贷公司的合法权益提供法律依据。其次,放宽对村镇银行发起人的条件限制,放开小贷公司股东资格限制,为小贷公司向村镇银行转化提供宽松便利条件。 (五)出台和落实综合优惠政策,扶持小贷公司健康平稳发展。建议政府有关部门在税率及税收减免、优惠利率等政策扶持上,比照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等金融机构,给予同等待遇。除国家层面的财政税收优惠政策外,省级政府也应当加大对小贷公司的扶持力度,不断为小贷公司减负,支持其可持续健康发展。 公司经营管理论文:市县级融资平台公司经营管理探析及审计建议 摘要:投融资平台在城市建设中担当着较为特殊的角色,它既有政府部门的职权又具有企业法人的特征,它的特殊角色促进了城市基本设施建设的速度,市级投融资平台公司对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特别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发挥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通过最近对某地各类投融资平台公司的审计,市县级融资平台公司经营管理现状及其存在的问题应引起高度注意。 关键词:市县级;融资平台公司;经营管理 1 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1.1 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不够规范 (1)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尚不健全。尚未出台综合性的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政府性债务风险预警制度、偿债准备金制度等;尚未明确债务归口管理部门,政府性债务举借仍由相关部门和单位自主确定,多头管理,对新增债务未进行有效控制和审批,债务规模缺乏有效控制,债务资金使用未得到有效监督管理。部分地方政府部门和机构以及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违规出具承诺函、宽慰函,违规以财政性收入、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或其他方式提供直接或间接担保。违规集资形成的债务时有发生。 (2)平台公司经营不规范。一是未严格按照国务院19号文件对融资平台公司进行清理规范。二是部分融资平台公司管理不规范。三是大部分都存在着工程超概算的问题,导致大部分工程拖欠工程款,形成政府性债务。 1.2 债务总额大,债务偿还包袱沉重 市级城投公司作为融资平台,承担着全市重点建设项目融资工作,自成立以来主要工作是市本级重点项目建设和作为政府融资平台支持县(区)域经济发展,并无经营收入,无力支付贷款本息。但为维护政府信用和城投公司在资本市场的信用等级,确保市级开发性金融合作工作正常进行,以贷还贷和以贷还息总量大,矛盾后移。加之多数在建项目超预算及建设资金来源不足,造成项目资金缺口较大。在行业上主要表现为市政建设、交通运输行业。 1.3 融资成本增大,增加了偿债压力 通过融资租赁、回购(BT)、垫资施工、延期付款和集资等方式形成的政府性债务规模大、融资成本较高,增加了偿债压力。 这些融资方式隐蔽性强,不易监管,且融资成本普遍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如回购资金空挂问题,城投公司在发行企业债券时,为满足债券发行对发行人财务指标中主营业务收入及经营性现金流的要求,与市政府签订了BT回购协议。协议签订后,由于财政资金无法到位,城投公司形成巨额“长期应收款”挂账,以此又带来了资金空挂问题。 1.4 资本结构不合理、公司治理结构薄弱 在资本结构中,特别是在以非货币资产出资存在问题较多,作为出资的相关实物及土地使用权大部分均未办理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而且还存在政府机关办公设施等一些不能作为出资的非经营性资产。 在公司治理结构方面,一方面,政府职能与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能未能完全分开、企业依法独立自主经营的权利受限;另一方面,县级融资平台公司基本未有完善的公司组织结构,未能合理设置公司战略、薪酬与考核、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等内部职能机构。 1.5 良性偿债机制尚未形成 目前,债务资金投向主要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公益性行业,公益性项目投资缺乏“造血功能”,偿债资金来源单一。加之土地收益迟迟难以兑现,导致偿债资金缺乏保障,增大了到期清偿债务的风险。同时,没有建立偿债准备金制度,以自身盈利来偿债的良性工作机制还在探索阶段。 究其原因:一是资产质量不高,抵御风险能力较弱。城投公司资产规模虽大,但多为公益性资产,缺乏经营性资产。二是融资渠道单一。依赖于银行中长期贷款等负债方式,利用资本市场直接融资比例过低,缺乏持续融资的顺畅通道。三是缺乏持续经营模式。城投公司仅仅承担了以投资项目为中心的融资及建设的全部职能,完全按照政府要求实施项目。因没有赋予经营性资源,而缺乏经营动力和持续经营的运作模式。在实际运作过程中,缺乏自身造血功能和产出效益。 2 审计建议 2.1 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提高政府性债务管理水平 要进一步树立政府性债务的偿债意识和风险意识,建立健全政府债务管理长效机制,加强对政府性债务的管理,提高对政府性债务的管理水平,实现举借和发展的良性循环。一是要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建立科学合理的政府债务管理指标体系,明确财政部门在政府性债务管理中的主体地位,对所有债务实施全程监督,对政府性债务的总量、期限及结构进行认真研究分析,建立有效的控制措施。二是加强对政府性债务举借和融资市场的研究和监控,有效的防止债务风险。三是政府性债务的融资和偿债资金纳入预算管理,保证财政预算管理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防范和化解政府性债务产生的财政风险。 2.2 加强和完善政府性债务决策机制、监控预警机制 加强和完善政府性债务的决策机制。应建立统一的政府债务管理专门机构负责对政府性债务监督与管理,理顺政府性债务管理体制和决策机制。要定期对政府性债务进行检查监督,规范政府性债务的举借、使用审批程序,严禁违反相关规定,严格控制基层单位举借债务,按照谁决策,谁负责,谁受益,谁偿还的原则,防止新增不良债务。 2.3 加强对政府性债务的监督检查 政府应建立领导负责制,严格考核,把政府债务管理工作作为日常重要工作来抓,积极采取可行措施,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财政和项目主管部门要切实发挥职能作用,对地方政府性债务进行定期统计和动态监控,加强对政府性债务的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对资金和项目实行全程控制,禁止政府各部门单位直接举借政府性债务。加强项目管理,严格遵守基本建设程序,遵守投标制度,加强竣工决算审计。计划、财政、审计及监督检查部门应加强协调与合作,严格项目的审批,加大对资金拨付使用的监督、检查力度,对违反财经法规、浪费国家资财的行为从严惩处,确保专款专用。进一步深化经济责任审计,把领导干部在任职期间的举债、偿债情况纳入审计评价范围,坚决杜绝影响县域经济发展的行为及盲目举债造成不必要的损失浪费问题。 2.4 规范健全地方融资行为,建立偿债准备金制度 政府应建立政府性债务偿还准备金制度,按照财政部门和贷款的要求,建立完善偿还债务准备金制度,加大财政预算对偿还债务准备金的投入力度,扩大偿还债务准备金规模和范围,使偿还债务准备金达到相应规模和水平。另一方面努力增加财政收入,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缓解财政支出压力,压缩一般支出,减少竞争性、经营性领域的财政支持,多渠道筹措资金。可尝试从举借项目和受益单位提取一定的资金,或从专项基金和土地净收益中提取一定的还债准备金,并实施专户管理,专项用于清偿债务。 公司经营管理论文:论营改增对钻井公司经营管理的影响 【摘 要】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市场的不断发展和转型升级,相关的税务体系也得到了进行一步的完善与调整,营改增政策在国家税务体系中的调整和实施便是一个重要的体现。钻井公司的经营管理也在很大程度上受到了营改增政策的影响,管理中的不足日益突显。因此,为了全面提高钻井公司经营管理水平,让企业可以享受到营改增实施的优惠,钻井公司就需要正确面对营改增对钻井公司原来运营模式产生的影响,紧紧跟随营改增的政策发展的脚步,推动钻井公司的稳定发展。本文主要就营改增政策对钻井公司经营管理产生的影响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 【关键词】营改增;钻井公司;经营管理;影响 在2011年,经国务院批准,财务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了营业税和增值税试点方案;从2012年1月起上海交通运输业和一些服务业开始开展营业税改增值税的试点,截止到2013年8月,营改增已经在全国试用。2016年已纳入营改增的行业减税规模达到了2000亿元,再加上金融业、建筑业和房地产等行业,2016年营改增总减税规模已经接近6000亿元,营改增的税制能够保证全部行业的税负只会减少,不会增加。2016年5月1日起,国家将会实行全面的营改增税制,这是自1994年分税制改革以来的,我国财税制度又一次深刻的改革。 一、营改增对钻井公司经营管理的影响 总的来说,从营改增后,钻井公司取得了增值税发票、抵扣了销项税额,减少了税负,笔者将分别从这些方面进行阐述。 1.降低税收负担 营改增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减少重复征税问题的发生,让社会与公司发展之间形成一个良性循环,促进公司的稳定发展,降低公司的税收负担,达到改善公司管理环境的目的。营改增的结构减税并不是简单的“只有不会增加减少”,而增加和减少共同存在,这也是其造成纳税人之间税收变化的重要原因,但其最终的目标依旧是减少公司的税负。因此,规模较小的公司是营改境政策受利最大的一方,税收负担减少的最为明显,但是进项税额扣除规模则对一般纳税人的税收负担产生了很大的影响。显然营改增实放后,公司可以抵扣掉一部分外包服务和产品税务,具有一定的减税作用。 2.影响发票管理 营改增之后,在发票的使用中,增值税发票有普通发票与专用发票两类,从而使得税务部门能够更加严格进行稽查。对增值税专用发票数据进行统一的传至数据库中,通过严格的认证以及核对各项申报内容,这对于钻井公司所进行采购各种教学与办公用品,以及接受服务或者对外所提供的服务等都要影响增值税所需要缴纳的税额。因此这就需要钻井公司积极地使用增值税的防 3.伪监控系统。抵抗进行税额 钻井公司的经营和生产活动需要比较广的范围,涉及的领域众多,对原材料的需求非常巨大,实施增值税制度后,钻井公司就可以在买进原材料时抵扣掉进项的税额,这样一来便可以降低成本。在原来实行营业税制度时,钻井公司在成本消耗上一直较高,资金难以周转,因此一直难以保持在其它行业中的优势地位。增值税的推出对于同一税收制度,为钻井公司创造公平的竞争环境功不可没,极大地促进了钻井公司的发展。当然,钻井公司也要考虑到,增值税会加重企业财务核算的负担,需要比以前更加规范地管理增值税的发票,在这方面,企业或许要加大成本投入。 二、加强钻井公司经营管理的策略 1.加强对发票的监督管理 在营改增税制实施之后,由于增值税的可抵扣性,一般纳税人必须取得相关增值税专用发票,所以增值税发票的管理上要想保证发票的合法和规范就需要专人来负责。对增值税发票的开具流程必须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得将发票随意丢失、撕烂、借出、或者是拆本实用,对已经开具好的发票需要工作人员进行及时的登记和检查。增值税与钻井公司的税负问题息息相关,不仅钻井公司要在财务方面加强重视,就连销售人员和管理者都要加强重视,提高对增值税专用票基本知识的了解避免相关人员利用虚假发票来提高自己的销售额,对钻井公司造成不必要的损失。这就需要财务部门为钻井公司其他部门普及相关的发票知识,更有利于提高工作的效率。 2.提高财务人员的专业水平 实施营改增之后,这就对钻井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提出更高的要求,才能适应税务管理工作要求,再者还需要财务工作人员积极地制定出管理以及适应发票的新制度,严格的监管发票的开立、使用以及核销工作,提高发票的规范以及合理的使用。 营改增的实行,无论是从发票流程或者是发票管理都对钻井公司的财务工作有着很大的影响,这也增加了财务人员的负担。提高财务人员的专业水平,是钻井公司经营管理的重要部分。 (1)提高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重视程度 由于增值税可抵扣,这就需要财务人员在这一块投入更多的精力;税务计策机关会对钻井公司的增值税进行严格的管理,一旦钻井公司处理发票的管理有所疏漏,就将会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进而会对钻井公司的效益造成影响,因此钻井公司必须要提高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重视程度。营改增后,需要财务人员正确进行税费核算,需要财务人根据钻井公司的发展类型判断是小规模纳税人还是一般纳税人,从而选择合适的税率。 3.加强财务纳税筹划 营改增之后,钻井公司应该加强钻井公司经营管理系统,及时进行更新和处理,随着税务性质的变化,钻井公司财务的记账方式也会随之变化,同时财务的风险率也会提高,钻井公司选择合作伙伴时,要区别合作钻井公司是否有开增值税的权利,这样钻井公司就可以减少资金的投入。钻井公司经营管理系统必须要加强管理这与钻井公司的经济是密不可分的。 三、结束语 总理在2016年主持国务院常务会议中,提出全面部署推行营改增试点工作,进一步减轻公司税负。实施营改增税制是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的基础,它有利于促进工业转型、商业模式的创新和服务业的发展。营改增的税制改革不仅仅是简单的调整产业结构,更是对营业税和增值税的改革,对税制机构也进行了深入的调整。钻井公司需要优化完善钻井公司的生产结构,加强对发票的管理,促进钻井公司的经济发展发展。 公司经营管理论文:医药公司药品经营管理的重要途径分析 【摘要】近年来,医药公司得到了稳步发展,但仍需要采取正确的经营管理途径来保证医药企业的平稳发展。基于此,本文对医药公司经营管理的现状及加强经营管理的途径展开了分析论述。 【关键词】医药公司;药品经营管理;途径 前 言: 医药公司从过去比较混乱的经营管理模式,逐渐向更加规范化的经营管理方向迈进,而药品经营管理的环境与整个市场的背景环境有着密切的关系。因此,全面了解当前我国医药行业市场经营情况的基本现状,有利于促进医药公司的发展更加科学化。 1医药公司药品经营管理的现状 我国每年都会在年末统计一下我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信息情况,在2008年的年终,我国的制剂生产企业多达四千多家,其中里面还包括很多原材料药的生产厂家,与发达国家医药公司相比,发达国家医药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比较高,而且所用的设备比较先进,在资金方面能够供应医药公司的发展要求市场开拓能力不足的问题,对新产品的研发产生阻碍,对医药公司经营管理的发展产生制约。从我国整体的市场来看,外企占据35%的市场份额,国企占65%左右,随着外企的资金流入市场,国企的境况每况愈下。虽然外企只占35%的份额,但是这部分市场却被几个位数不多的企业瓜分,所有的企业都会获取一定的经济利润,而且每个企业所面对的客户群是比较稳定的,但是在我国的65%的份额被众多大中小企业瓜分,平均利润值并不高,并且存在很大波动,在市场竞争中为了能够站稳脚跟,获得竞争优势,就必须通过实践探索出一条具有自身特点的药品经营管理的科学途径。 2医药公司药品经营管理的重要途径分析 2.1力求合作 供应链是医药商品在药品销售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经过药品的生产和患者最终的使用药品,整个过程都需要合作,这样才能加强医药公司和相关的供应链保持着密切的联系,才能使供应链得到更好的优化,使其资源能够达到共享,最后的目的就是能给患者带来更好的药品服务,赢得患者的信任。 2.2提高专业化的管理水平 提高医药公司专业化的管理水平,实行全方位的、专业化的管理,以增强医药公司经营管理的实力,同时还要鼓励医药公司必须跟随市场发展动态,能够积极预见市场变化的动态,然后做出相应的调整和变化,确立医药公司的经营管理目标,每一步的实施都要有计划的进行,同时注意人才的培养,要不断更新人员思想,努力提高人员专业化的管理能力。在进行广告的宣传时,要具有药品的品牌宣传意识,力求打造药品品牌,增强药品产品的信誉度,积累更多的客户量,不断地开拓市场范围,在药品价格上做好灵活的更新策略,以吸引更多的消费者,走向国际化,建立药品销售网络,给顾客的购买提供方便。 2.3积累更多的资本 医药公司只有积累更多的资本,注重自身更好的生存和发展,进而通过努力才能成世界大型药企,像GSK,辉瑞,拜耳等。对于具有先进的、科学的思想理念的,有较丰富的资源的,能力极强的企业来说,积累资本,可以丰富其药品资源,使企业竞争力得以提高。我们要学会运用资本手段,整合资本能力,达到不断发展的目的,这种例子在我国的本民族制药企业中并不缺乏。 2.4力量来源于知识的积累 企业能否进步,取决于企业所积累的知识,通过企业积累更多的知识,使得企业的技术手段更加强劲,然后将技术与创新发展有效的结合在一起,使用新的生产设备,采用新的药品生产工艺,使得医药公司的技术更加专业化,这样才能将药品生产能力有效提高,使医药公司能够向大型的医药公司模式发展。对医药公司的药品质量和药品的种类进行逐一改善,使药品公司能够适应市场的发展,提高其整体的竞争能力,为开拓新的目标市场创造有利条件。 2.5对非处方药品市场进行开发 在我国,有很少的非处方药生产的企业,在非处方药的营销过程当中,医药公司的经营发展模式还不是非常正规,一些企业为了能够更好的生存和发展,需要不断的在市场竞争中寻求有利席位,而且还要不断地更新管理理念,要站在发展的角度考虑问题,开拓非处方药的广阔市场,在战略的眼光下,决心去抢占广阔的非处方药市场,在品种,销售,宣传中不断发展。此外,农村非处方药和中成药市场有很大优势,值得我们去开发。 2.6增强买入药品的验收管理,确保入库药品质量 1)买入药品逐批验收 医药公司需要严格根据GSP的要求和本企业的规定对买入的药品实行抽样验收,确保逐批验收,针对双批号合箱的药品需要分别实行验收并登记,于此同时,还需要验收人员对买入的药品统计其合箱批号出现的概率,倘若同一个品种从没有过合箱的情况,需要对该品种的供应商实行质量查询。通常一个药品供应商,其生产的产品出现合箱属于常规现象,但若没有合箱,则可能是该企业存在人为凑整件截批的情况,从本质上讲是一种混批现象,根据《药品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出现人为的更改生产批号的现象,对其药品需要按劣药论处;倘若一个药品供应商生产的合箱信息没有出现在药品包装上,则证明在实际产生的合箱药品,从车间到仓库,最后销售出厂,必然会导致混乱分不清哪箱为合箱。在药品供应商遇到质量问题而收回产品时,医药公司也必将退回更多的产品,这种情况将会给公司带来多余的烦恼和不必要的工作量。 2)加强随货检验报告的审核 按照国家GSP要求,医药公司药品买入首营品种时需要附加药品供应公司买入同批药品的合格检验报告单。针对买入首营品种需要严格核查同批次的同批检验报告,审核质量标准所要求的检验项目同检验报告检验项目是否有出入。倘若检验报告检验控制指标低于质量标准控制指标,在或者检测项目少于质量标准,那么需要立即停止该品种的买入验收,以避免买入质量不符合要求的药品。 对于现营药品品种,需要定期的向供应商索要药品的同批检验报告,并进行严格核查,以保证买入药品的合法性和买入药品的质量,当发现与要求不符时,需要立即停止该品种的买入与销售。 3结束语 综上所述,医药公司的药品经营管理的各种因素中,重要的是人员和药品的管理,抓住这两个主要方面可以带来更好的经营成果和销售业绩,可以开拓更广阔的人群,获得更多的消费者,医药公司的药品经营之间的竞争日益激烈,而医药公司的药品经营管理规则在日益剧烈的市场经济竞争中成为核心因素,面临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为了药品的零售企业很好的发展,药品公司就需要了解市场运行状态,因为药品经营管理并不是人们所说的经济管理,它不仅涉及管理方面的内容而且也涉及到经营方面的内容,比如以往的医药公司的药品经营管理,重点是在技术管理上,这对保证药品的质量起到积极作用,然而面对当前的市场经济环境,医药公司必须建立健全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在药品的经营管理上,我们认为: 1.要营造良好的产品管理的科学环镜,产品管理是以营销为目的的医药公司的最主要的管理职能之一,所以从各个方面凝聚力量,可以使医药产品更好的经营和管理。 2.要对产品管理的目的和范围进行深入明确,只有保持医药公司及产品在市场竞争中得到人们的认可,才能不断推出新产品。
服务营销论文:试论保险服务营销 [摘要]随着加入WTO的日益临近,中国保险业机遇与挑战并存,保险营销的根本出路在于提高服务质量。判断保险企业服务质量高低的重要标准,在于顾客期望值满足程度,而提高保险服务质量的具体措施,则体现在树立服务至上观念、提高员工服务素质及提供专业化服务等方面。 [关键词]保险服务营销;顾客期望值;服务值 20世纪80年代以来,经过短短十几年的发展,中国保险市场格局发生了深刻变化,保险险种不断增加,保费收入由1982年7亿多元,猛增到1997年的1080亿元,保险公司也由原来垄断经营,发展到现在的以“中保”为主体,多家中外保险公司共同发展的市场格局。据国外权威机构预测,中国保险需求将以每年10%的速度持续增长,到2000年保费收入将达到2480亿元,保险密度为191 65元,保险深度为2 83%。同时据盖洛普调查公司最新调查(1999年)显示,未来两年百姓打算购买什么,选择彩电为33%,选择人寿保险占22%,名列第二。所以,作为保障经济和社会安定的中国保险业,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但与保险业发达国家相比较(如1991年,瑞士、日本、英国、美国的保险密度,分别为3002美元、2487美元、1999美元、1931美元,该年保险深度超过8%的国家有:韩、南非、英、美、日、瑞士等),中国保险业尚处在一个拓宽时期。随着加入WTO的日益临近,保险市场将逐步加大对外开放步伐,中国保险业面临着严峻挑战。如何应对挑战,笔者认为,根本对策是全面提高保险服务质量。 一、保险营销的本质在于提高服务质量 1960年,“AMA”最先给服务定义为“用于出售或者是同产品连在一起出售的活动、利益或满足感”。作为一种无形的、以风险为对象的特殊商品,保险商品从本质上看,是一种服务。与有形物质商品相比,它具有如下几方面特征:1、不可感知性。是指保险服务的特质,组成服务的元素是无形无质的,以及使用服务后的利益让人不能触摸。2、不可分离性。即保险商品的生产与消费,在时间上存在一致性。3、不可储存性。基于上述两个特征,使保险商品不像有形商品一样,可被储存起来。4、不稳定性。保险商品很难像一般工业产品实行机械化或标准化生产,质量缺乏稳定性。5、价格相对固定性。保险商品遵循的是非价格竞争原则。保险商品的上述五方面特性,决定了保险营销的根本方向在于全面提高保险服务质量。 同时,据菲利普·科特勒的“顾客让渡价值”理论,在保险营销活动中,其营销核心是提高服务质量,因为服务质量的提高,一方面增大了“顾客总价值”,另一方面减少了“顾客总成本”。从而达到了“顾客让渡价值”的最大化,最大限度地满足保险市场的顾客需求。 但是,在我国保险市场上,保险公司提供的服务状况又如何呢?上海保险同业工会1998年曾就服务问题,进行过市场调查。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调查资料表明:成交后业务员与顾客从未联系过的占36 7%;保户打多次电话业务员才回应的占3 6%;保户因找不到业务员而要求退保的占20 5%;保户发现正式保单条款与业务员推销时承诺不一致的占6 4%;业务员要求保户退保、转投自己的占2 6%;业务员在保户面前贬低其他业务员、抬高自己的占21 8%。服务质量较高的“平安”保险公司尚且如此,可见,中国保险业服务质量的确难尽人意。难怪有84 8%的上海市民,呼吁保险公司要提高服务质量。 二、提高保险服务质量的现实意义 优质的服务有利于保险公司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增强信任感,提高顾客的忠诚度,更好地满足保户的需要,从而达到提高保险公司续保率、增加新“保单”的目的。所以,优质的服务,能为保险企业带来销售,创造利润,是一种“双赢”策略,即顾客满意、企业获利。从保险业成功人士的一系列事例中,同样也能得到印证,如美国保险协会会长梅蒂先生,被誉为保险业传奇人物。 相反,低劣的服务,将严重损害保险公司的形象,流失原有顾客群,导致保户退保、断交保费、拒绝续保以及失去顾客源等一系列不良后果。据统计,一个不满意客户,会将自己的抱怨平均告诉8人至10人。著名的推销员乔气拉德曾说过:每一个顾客背后都有250个关系人,因此,提高服务质量,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 三、保险服务质量测量标准 既然服务质量是保险营销的核心问题,那么,怎样判断服务质量的高低呢?美国著名学者白瑞及西斯姆等,提出服务质量模型,据他们的理论,保险服务质量有五个测量标准:1、可感知性。是指服务产品的“有形部分”,为各种保险、服务人员外表等。2、可靠性。指保险企业准确无误地完成所承诺服务。3、反应性。指保险公司随时准备愿意为顾客提供快捷、有效的服务。4、保证性。即保险服务人员的友好态度与胜任能力,它能增强保户对企业服务质量的信心和安全感。5、人情性。指保险企业要真诚地关心顾客,了解他们的实际需要,并予以满足,使整个服务过程富有“人情味”。据上述五个标准,白瑞等建立了“Servqual”模型,测量服务质量,即:Servqual值=实际感受值-期望值。 据此模型,企业服务质量的优劣,取决于其实际提供服务状况(即顾客实际感受值)与顾客期望值之间的差额。由此推断,保险企业的服务重点(或判断核心标准),在于最大限度地满足顾客的期望值,即顾客渴望从保险公司得到的满意服务。 我们将保险企业的实际服务,按其满足顾客期望值标准,分为如下五个等级。1、基本服务。如业务员亲自向顾客递交保单。2、标准服务。如保户生日、婚庆或节假日,业务员是否送贺卡等。3、满足服务。如保户出险,业务员是否亲自参与理赔,若保户依约无法得到理赔时,业务员是否带一份礼物以示安慰。4、超值服务。如保户是一名球迷或戏迷,业务员是否想方设法送去紧俏的戏票、球票。5、难忘服务。如保户生病住院无人照顾,业务员是否及时照顾保户,甚至做保户的陪夜人。 在上述五个等级服务中,一般认为,第一到第三等级Servqual值为0,第四至第五个等级Servqual值大于0。若连第一等级服务都做不到的,则保险企业将失去顾客群;Servqual值若等于0,则保险企业将可能拥有游离顾客群。只有Servqual值大于0,保险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才有可能拥有忠实的顾客群,不断扩大顾客源。 四、提高保险服务质量的基本策略 就保险企业而言,提高保险服务质量的基本策略有两大类。 (一)标准跟近策略 它是指保险企业将自己的服 务同市场上竞争对手的标准,进行对比,在比较和检验的过程中,逐步提高自身服务水平的一种策略。保险企业在运用此策略中,可从如下几个方面着手:1、在营销策略方面,保险企业应将自身的策略与竞争者成功的策略进行比较,寻找它们的相关关系;2、在服务经营方面,保险企业主要集中于从降低竞争成本和提高竞争差异化的角度,了解竞争对手的做法;3、在服务管理方面,保险企业应该根据竞争对手的做法,重新评估那些支持性职能部门对整个企业的作用。 (二)蓝图技巧策略 它是指分解组织系统和架构,鉴别顾客同服务人员接触点,并从这些接触点出发,改进保险企业服务质量的一种策略。从而借助流程图的方法,来分析服务传递过程的各方面,包括从前台服务到后勤服务的全过程。它通常涉及四个步骤:1、把服务的各项内容用流程图画出,使服务过程清楚显示;2、把容易导致服务失败的点找出;3、确立执行标准和规范;4、找出顾客能看见的服务展示,而每一展示将视为保险企业与顾客服务的接触点。 五、提高保险服务质量的具体措施 (一)树立保险服务至上的营销观念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保险企业只有树立正确的营销观念,才能确保营销战略、策略的科学制定和实施,才能真正满足顾客的各种需要,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所以,保险公司要想提高其服务质量,首先应树立“服务至上”的营销观念。世界著名企业IBM公司的宗旨是“服务”,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宗旨是“信誉第一,效率第一;顾客至上,服务至上”。 (二)加强企业员工的专业培训,全面提高员工的素质1、加强员工职业道德教育,培养员工热忱、负责、高尚的修养,以及诚实守信、服务至上的职业道德。2、训练员工拥有广泛精湛的专业知识、娴熟高超的服务技能。3、培养员工积极乐观的心理素质及诚实、守诺的工作品质。4、要求员工养成良好的工作习惯。 (三)提供专业化、系统化保险服务保险企业服务的完整过程,包括售前、售中及售后服务三个基本环节。 1、售前服务。指从开始接触顾客前的准备,至保险业务促成历经的服务过程。售前服务的核心任务,是树立保险企业良好的社会形象,其主要服务内容如下:(1)通过有形展示,建立保险企业良好专业形象。有形展示的基本要素有:实体环境、信息沟通、价格。(2)关心准顾客个人及家庭健康状况。(3)协助准顾客的事业。(4)设计、制作针对准顾客需求的险种、计划书。(5)准确的销售说明。(6)每个营业部开设24个小时热线联系电话等。 2、售中服务。指从保险业务促成至递交保单所历经的服务过程。售中服务的根本目的,是促成交易,其主要服务内容如下:(1)建立客户咨询电话;(2)将保费交给公司办理;(3)亲自送客户体检或财务检查;(4)为客户尽量减少投保手续、流程,建立“绿色通道”;(5)亲自递交保单;(6)寄一份感激客户投保的信等。 3、售后服务。指递交完保单后的一切服务过程。售后服务的目的在于:提高客户信心,避免保单失效以及发展顾客源,改善保险企业形象。良好的售后服务,有利于刺激保户再加保,增加保源,提高续保率。 通常售后服务可采取以下几种方式:(1)对客户家中发生的重大事件给予关心和关注;(2)定期访问;(3)不定期联系;(4)承诺重于一切,一定要履约守信;(5)随时为客户提供答疑咨询;(6)向客户传递反馈各种信息;(7)妥善处理客户的投诉,让客户满意;加强防损防灾服务。 服务营销论文:服务营销审计初探 作者:1、浙江工商大学工商管理学院2、云南财贸学院李颖灏1聂元昆2 内容摘要:营销审计在西方企业中已被广泛地使用,为企业营销活动的正确开展产生了影响。在传统的产品营销向服务营销过渡的过程中,产生了服务营销是否需要审计以及如何开展审计等问题。本文对服务营销进行审计的必要性,以及服务营销和产品营销之间营销审计的联系与区别进行了分析,并探讨了服务营销的审计内容。 关键词:服务营销产品营销营销审计 上世纪50年代,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教授艾贝肖克曼首次提出了营销审计的概念。经过数年发展,营销审计在西方企业中已被广泛地采纳,为企业营销活动的正确开展产生了巨大功能。目前,越来越多的传统制造企业开始强调服名务在创造和保持长期的差异化竞争优势中的作用,甚至将自己定位为服务型企业,并从传统的产品营销向服务营销过渡。由此而产生了服务营销是否需要审计,以及如何开展营销审计等问题,本文对此问题进行初步探讨。 对服务营销进行审计的必要性 20世纪70年代,美国营销学家菲利普科特勒指出:许多公司感到市场经营需要定期审查和彻底检查,但不知道该如何进行。 企业在服务营销的过程中往往对一些细节进行修补,却很难从全局对自身的营销管理做出合理的诊断。从营销审计在过去对产品营销中的作用来看,应该认识到企业在服务营销的过程中同样有必要进行营销审计。 服务营销的营销审计有利于企业预防、发现和解决潜在的营销问题。服务营销的营销审计并不是在问题出现后才着手开始的,而是通过长期的、定期的事前、事中和事后检查,使企业对服务营销的全过程有一个全面清醒的认识。这样所察觉的问题并不仅是局部的或短暂的困难,而更可能是造成企业服务营销不力的真正原因所在。在此基础上,企业可以有针对性地对服务营销中的薄弱环节进行加强和改进。 服务营销的营销审计有利于企业发现机遇,防范风险。企业对自身的服务营销进行营销审计,能够对所处的市场环境和自身营销能力进行重新检查和分析。在这个分析过程中,企业往往可以发现机遇和风险,从而采取有效的服务营销措施,抓住市场机遇,同时对市场风险进行防范。 服务营销的营销审计有利于企业有效地配置营销资源。通过营销审计,企业能够检查出服务市场细分的有效性,更加清楚地了解目标市场的规模、容量和发展潜力。从而相应地进行服务机构、服务人员以及营销资金的合理配置。 服务营销的营销审计有利于提高企业的服务能力,赢得顾客忠诚。面对激烈并不断变化的市场竞争,即使企业进行了周密的服务营销计划,但在具体的服务营销策略实施中服务人员也会常常有无所适从的感觉。 服务营销的营销审计能够有效地支持员工角色的正确扮演,加强企业内部营销和外部营销的意识和能力。减少服务过程中发生错误的几率,避免因企业营销人员服务质量下降而造成顾客忠诚度的减低。 服务营销和产品营销之间的审计异同 (一)两者之间的联系 1.营销审计的目标一致。无论是服务营销还是产品营销都是营销审计工作,其目标都是试图从企业的营销过程中寻找可改进之处,并指出问题的所在,从而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调整和改进。对大型的、成立已久的企业来说,可以使之更进一步地学习和研究消费者的需要,指导企业向市场适应性方向发展;对新成立的企业来说,有助于制定坚实的营销方案,以使管理者迅速地适应市场。 2.营销审计的程序相同。服务营销和产品营销的营销审计过程总的来说都包括制定目标和范围、收集数据、准备和提出报告三个环节。第一环节是审计人员与企业的营销管理者在审计目标、范围、深度、数据来源、最终报告的形式、时间跨度等方面达成一致意见;第二环节是数据的收集和分析,这一阶段企业营销人员加强与审计人员的沟通和合作;最后一个环节就是准备审计报告,提交审计结果,审计人员要总结自己的主要审计结果,并针对问题提出相应的改进建议。 3.营销审计的内容相似。服务营销和产品营销的审计一般都可以从营销环境审计、战略审计、营销组织审计、营销系统审计、营销效率审计以及营销职能审计六方面着手。 (二)两者之间的区别 1.营销审计的导向存在差异。产品营销的营销审计是以产品营销的交易营销特征相联系的。其导向执著于营销者对消费者做得对错与否,相对缺乏从顾客利益的角度来考虑。服务营销的营销审计则主要是围绕着如何维护营销者与顾客间长期的、相互依赖的合作关系进行研究和实践。 2.营销审计的侧重点不同。产品营销的营销审计侧重于有形产品在营销过程中的产品设计与开发、价格、促销和渠道四方面,尤其是对规模化生产的产品通往市场的各个营销环节进行审查。服务营销的营销审计除了对服务产品、价格、促销和服务可行性和提供地点外,还包括了服务的参与者、服务过程和服务的有形展示三方面的审查,其更加侧重于服务的员工参与和与客户互动的过程,以及服务质量是否使客户感知并觉得满意。 3.营销审计的难度不同。服务的无形性使得服务的营销任务不同与那些可以进行物理识别、接触和比较的产品营销。服务通常不能以顾客可以容易识别和比较的特征进行营销,因此服务质量难以评估,同时也影响了服务营销的营销审计的准确性。 服务营销的审计内容 一般的产品营销的营销审计内容包括营销环境审计、营销战略审计、营销组织审计、营销系统审计、营销效率审计以及营销职能审计六方面内容,但其基本上都是从商品营销的角度出发来进行营销审计的讨论。服务营销的营销审计同样也需要在上述六个方面开展,由于服务营销过程具有无形性、不可分性、差异性及无法储存等特征,使得对服务质量和服务过程的控制难以把握。更重要的是服务问题的存在影响了顾客满意率,降低了企业的竞争力,并影响了企业的效益。因此,本文主要结 合服务营销的特点进行其营销审计内容的讨论。 服务营销的环境审计。企业服务营销环境可分为两类:一是宏观环境,包括人口、经济、自然、技术、政治和其他社会因素,如人口发展变化、收入、储蓄、信贷等方面的变化给企业带来的机会和威胁;在服务生产和交付技术方面发生了哪些变化,是否出现了影响服务营销战略和策略的法律、规章以及消费者方面发生的影响企业服务营销活动的变化等等。二是具体环境,它直接影响企业服务营销目标的实现,主要有顾客、竞争者、经销商、供应商及其他相关企业等。分析现有及潜在的顾客对企业和竞争者在商誉、服务质量及价格方面的评价;企业主要竞争对手的目标、策略、优势和劣势;市场份额以及未来竞争的趋势;运输、仓储部门、资金供给部门等服务基础设施是否有效地提供支持。 服务营销的战略审计。主要是分析企业的服务营销目标、战略是否适应外部环境的变化,企业是否以服务为导向。其主要内容有:关于目标市场细分战略的审计,包括目标市场细分的共同特征、人口统计变量还是心理变量可被用来进行市场细分,各细分市场的相对重要性和各自需求及满足情况;服务概念,包括从顾客的角度来看,企业提供的服务最重要的要素、服务的这些最基本的要素是如何在目标细分市场中被识别的;这些要素对服务的设计提供有何影响;经营战略,包括分析经营战略的最基本要素、如何有效地提供服务、服务质量和成本的控制,如何发挥服务在市场竞争中的作用。 服务营销的组织审计。主要是检查营销组织在预期环境中,选择和控制决策的能力,如服务营销活动是否按不同职能部门、不同生产部门做适当的组织安排;服务直接提供者和其它职能部门人员之间是否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合作;对营销服务人员的培训、激励、监督、考核工作是否有效合理;是否将营销融入服务运作的所有部门,使全体员工都成为兼职营销者,并有效地配置了全职营销服务人员和兼职营销服务人员的服务领域等。 服务营销的系统审计。主要评估企业信息系统、计划系统、控制系统及服务提供系统,包括服务营销信息系统能否正确、及时、有效地收集、整理市场发展变化方面的信息。计划系统是否成功而有效地编制服务计划,以及计划系统对预期目标的达到率。服务营销控制系统能否确保企业各项计划的实现,管理部门是否对服务、市场、地区和地理位置及开放时间等经济效益进行定期分析。服务提供系统的最大服务提供能力,这一服务提供系统为公司创造差别化竞争优势。 服务营销的效率审计。主要审计营销组织的获利能力和各项服务营销活动的成本效率,包括分析企业提供不同服务的可行性,是否有效地改进服务已超越客户的期望,是否能始终如一坚持适当的服务水平;是否建立科学的服务交互系统,系统是否有效地促进了营销服务人员与顾客的服务交互,是否充分促进了顾客间的相互交互以及顾客与服务设施、物理环境和产品之间的交互,信息技术取代员工服务的程度以及是否影响了顾客与营销人员的关系。检查成本效益,找出某些营销服务活动超出预计成本的原因,及采取哪些降低成本的步骤,评价成本控制的效果。分析营销服务人员的效率和市场及消费者心理占有率的变化。 服务营销的职能审计。对服务营销组合因素进行审查,包括审查服务目标是否正确,分析所提供服务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是否针对市场环境及需求的变化进行服务的设计、发展和调整,是否进行服务质量的改进以获取更高的客户满意度并取得更好的经济效益。审查服务的定价目标、定价政策、定价策略和程序。审查服务分销的目标和策略,是否适应市场范围和服务机构,服务是否在方便的位置提供,是否运用新的系统、程序、技术克服过去位置决策的不足。审查在促销中是否清楚地确定了目标受众,并针对性地设定正确的促销目标,是否合理的进行广告及促销方法,是否合理地进行内部营销管理工作,营销服务人员的规模、组织方式是否与公司的营销任务、目标相适应。与竞争者相比,企业的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如何,服务营销人员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是否都能有效地发挥,服务营销人员的素质、努力程度及他们的工作是否得到了足够的报偿和激励等。服务产生和交付给顾客的过程中是否进行了顾客化的设计,是否进行了服务能力管理和排队管理,是否坚持了在提供给顾客的过程中的连贯性,并进行了有效的问询反馈管理和缺陷控制等等问题。 服务具有与有形产品较为显著不同的特点,从而使得服务营销的过程和服务质量更加难以把握。服务营销注重培育和维持企业与客户之间的良好关系以及达到共赢的结果,而不是交易的零和博弈。因此,企业在服务营销中开展营销审计工作是必要的,它能够使企业的服务营销更加灵活有效,提供不偏离顾客需求的服务。服务营销论文: 打造全球化服务营销的文化策略 [摘要] 随着经济全球化发展,跨国市场的竞争日趋白热化,在商品差异化日渐缩小的21世纪,凭借人性化的服务营销策略从竞争中脱颖而出,成为跨国服务性企业的倾向性选择。本文从文化的角度,在分析文化背景对消费者的影响下,提出了适应全球化服务营销的文化策略。 [关键词] 服务营销 文化烙印 文化策略 服务作为服务营销的基本概念,不同于一般的物质商品。菲利普·科特勒把服务定义为“一方提供给另一方的不可感知,且不导致任何所有权转移的活动或利益。”在竞争激烈的现代市场中,服务逐渐成为最能创造价值的营销利器,日益成为市场营销的核心。跨国企业要想在国际市场营销上取得优势,应针对不同的目标市场、不同的文化环境制定相应的服务营销策略。 一、文化引领消费 文化是左右消费者消费行为选择的烙印。国际营销中的最大障碍就是民族文化差异,它涉及人口、教育水平、宗教信仰、风俗习惯、语言文字等方面,是影响消费市场的重要因素。消费者的文化烙印特征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消费者的文化背景呈现多元化 各国消费者的消费和他们的文化关系密切。例如,美国文化具有大量消费资源的特征,美国强大的经济实力,为美国消费者提供了广阔的活动前台。美国消费心理学家的分析结果表明,美国消费者的基本心理特征是:赶时髦,猎新奇,不仅对商品内在质量要求高,而且喜欢商品的新奇。讲求健康自然,于是健康食品、保健饮料、健身器具等成为历久不衰的消费热宠;图方便情趣,根据美国快速化的生活节奏,生产厂商开发产品也越来越注意如何使消费者节约时间,美式快餐即是典型。 2.文化的碰撞和融合改变着消费者的消费行为 在世界范围,日本消费者的行为变化是最为剧烈的。他们在东西方两种文化的冲击下,形成了独特的日本消费方式:消费观念上国际化,新潮商品、新潮购买方式是典型的代表;储蓄意识传统化,富裕的日本人仍不放弃勤俭节约、积极储蓄的习惯;购买过程严格化,在国际市场上有这样的共识:日本消费者最为挑剔;另外也存在与美国消费相似的消费享乐化和个性化特征。 3.传统文化深层次控制着消费意识 欧洲文化向来有高消费传统,消费者由于购买力高,其消费心理喜新厌旧、从不满足于已有的商品,总是在丰富多彩的商品中挑选和购买新产品。多数人对艺术时尚和高档奢侈品有特殊的个人偏好,年轻白领们几个月坚持省吃俭用就为买一瓶兰蔻的新款香水或是一根阿曼尼的领带,这种事在法国等国家屡见不鲜。 文化的影响是无所不在的,它影响人们的价值观念、生活方式和消费习惯,进而对企业的国际营销活动提出相应的要求。因此,从前期投入、产品设计到分销、促销每一个环节都要充分考虑目标国家的民族文化因素。 二、适应全球化的文化策略 了解一国的文化环境,排除文化差异是国际营销活动顺利进行的前提之一,跨文化交流、消除文化障碍称得上是国际营销的“生命线”。要制定适应全球化营销时代的要求的文化策略,可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1.充分认识环境,解决文化抵制问题 大多数文化都有着民族中心主义倾向,人们对本民族的文化拥有一种强烈的认同感,并自觉不自觉地贬低其他文化中陌生和未知的部分。民族中心主义会导致对本民族文化的优越感,对其他民族文化的劣等感,这是一种自然的感受。国际营销的目的是最大程度地满足不同顾客的需求以获取利益,而不是屈从于目标国家的民族文化或扩张本民族文化。因此,要从思想意识上承认、理解、尊重文化差异,重视他国语言、文化、经济、法律等方面的学习和了解;要求营销者避免自我参照标准,学会角色转换,既站在需求者的角度提出要求,又从营销者的角度有效地满足需求。 2.正确认识文化的渗透性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对外交流的增加,外来文化与本国文化相互渗透,只是渗透的速度比较缓慢。就饮食结构而言,欧洲人不可能在一夜之间全改为用筷子吃饭,中国人也不会一下子只吃汉堡炸鸡,不吃米饭馒头;但是,在心理认同上,欧洲逐渐渗入中餐的同时,中国人也逐渐接受了西餐。另外,在一件产品的设计过程中,不仅有实物的创作活动,而且融入了文化活动,该产品既具有其实用价值,也是一种文化系统中的信息载体,随着社会的发展和需求的变化,产品设计中的文化也在不断地超越自己。因此,国际营销人员要正确认识文化的渗透性,积极主动地开拓市场。 3.企业文化要创新 企业文化是企业在长期发展过程中,企业全体员工逐渐形成的企业信念、价值观、理想、目标、行为准则,以及由此表现出的企业风范和企业精神。企业文化以民族性为前提,同时根据企业类型、经营战略、市场取向等确立。企业文化创新是将本国公司企业文化与目标国家的企业文化进行有效地整合,通过各种渠道促进不同的文化相互了解、适应、融合,从而在本国公司与当地文化基础上,构建一种新型的企业文化,这种文化既保留着本公司企业文化特点,又与当地文化环境相适应,既不同于本公司企业文化,又不同于当地企业文化,是两种文化的有机整合。创新企业文化不但使所有员工有归属感,团结一心,而且能够更好地开拓目标市场,实现企业目标。 三、结语 在国内的营销活动中, 文化因素对营销活动的影响往往不被营销者所重视。这很大程度上是由于营销者与消费者成长于同一文化环境中,因此他们较少考虑营销中的文化因素, 而把重点放在营销的经济因素上,不会造成太大的偏差。但是当营销活动跨越国界后, 文化因素的重要性就凸现出来了。从市场调研、谈判、定价、促销、商品的款式、包装到销售商的选择与佣金的确定, 文化渗透于所有的营销活动。在国际营销中, 它成了决定成败的关键因素之一。 经济活动源于人的需求,市场营销正是以满足顾客需求为出发点的经济行为。那么,跨文化环境进行的国际市场营销应充分考虑不同文化背景的消费者需求,因而,重视文化策略的研究,揭示文化对国际营销的影响,将有利于开拓跨国市场,实现企业长期的市场战略目标。 服务营销论文:汽车服务与营销教导机制探索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专业理论教学体系分析 大学阶段的基础素质教育课程主要是公共基础课程,且全是必修课程,目标是以提高毕业生的社会能力为目的。课程主要包括: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形势与政策;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服务礼仪;计算机基础;大学体育;健康教育;大学英语等。工程技术教育课程。工程技术教育课程是以提高毕业生的专业能力为目的。课程主要集中在学科基础课程、专业必修课程以及专业选修课程上。课程中包含理论课时和实验课时,学科基础课程有:机械制图与计算机绘图;现代汽车导论;电工电子技术基础;汽车机械基础;汽车构造与原理;汽车电器与电子设备;互换性原理与技术测量;汽车制造工艺学;液压与气压传动;汽车测试技术基础;汽车故障诊断与维修保养技术;汽车材料;计算机在汽车服务中的应用;计算机辅助设计软件。管理科学教育课程。管理科学教育课程也是以提高毕业生的专业能力为目的。课程主要由学科基础课程、专业必修课程以及专业选修课程组成。主要包括:企业生产运作管理;电子商务与网络营销;二手车评估与交易实务;汽车保险与理赔;营销心里学;汽车营销学;市场调查与预测;汽车技术法规与法律服务;供应链管理;汽车保险法律法规;道路交通安全;交通心理学。实践教学环节实践教学环节在达成培养目标,提高毕业生的专业能力、社会能力、方法能力方面是不可或缺的。我校2009级实践性教学环节包括:金工实习;电工电子及汽车电器实训;汽车构造与拆装实训;汽车底盘检修实训;转向系统拆装与试验实训;汽车发动机构造与拆装实训;课程设计(论文、大作业);毕业实习;军训与入学教育;汽车场地驾驶基础;劳动。课程设置的特点学校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专业课程结构及课程设置的主要特点为:第一,工科基础特点更加明确,从课程设置看,包含了大部分机械工程类专业课程,只是相对于其它机械类专业及车辆工程而言,课程相对较软;第二,专业知识范围更加扩大,贯穿了汽车全生命周期的整个应用过程的技术服务;第三,工程技术主干课程作为管理科学类课程的支撑作用更加明显。这既保证了工程技术教育具有系统完整的学科基础,又有利于毕业生在知识层面上能够应用专业知识为客户提供服务。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专业教学体系优化探讨 相对于其它专业该专业发展历史较短,不管是从专业定位到专业培养目标再到教学大纲制定、教学计划执行以及实践教学的目的、方法与安排,均不够成熟,仍处于摸索阶段。专业培养目标的优化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专业总体培养目标是“懂技术,善经营,会服务”。但在实践中,长期存在的理论与实践相脱离、远离工作实践;企业或公司与大学毕业生的认知存在较大差距等问题。企业或公司反映大学毕业生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第一,毕业生接到企业的任务或项目时,不知道从什么地方入手,不知道做事的流程,不知道怎么去做。第二,专业基础知识不牢固,在解决具体问题时,不能有效地利用自己所学的知识。第三,团队精神、敬业精神不够。学生的抱怨是:学校教授的理论知识,在企业或公司不适用,在学校的所学与企业的要求有很大的差距。其实,学生在学校不是没学到东西,也不是学的东西没有用,而是不知道用在哪里,不知道怎么用,不知道如何应用自己所学的知识。因此,我们通过企业对毕业生能力的需求分析,认为教会学生将自己的所学如何应用到完成企业布置的工作中,如何按工作流程完成企业项目或任务极其重要。通过近几年的教学实践,我们将培养目标设定为:面向“汽车中、后市场”,培养具有与本专业相适应的文化水平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培养掌握现代汽车技术、汽车贸易、 企业管理、保险理赔方面知识,并熟悉相关法规,适应汽车营销企业管理、汽车产品设计服务、汽车制造服务、汽车销售服务、汽车定损与理赔服务等领域的第一线需要的能做事、会做事的应用型专业技术人才。我们将“第一线需要的能做事、会做事的应用型专业技术人才”确定为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专业人才培养的主要目标。为使得毕业生成为第一线需要的能做事、会做事的应用型专业技术人才,我们注重对学生专业能力、社会能力、方法能力的培养。引导学生在学校重视三个方面的学习:(1)学习知识:让学生通过课堂学习与自主学习相结合,学习和掌握本专业及相关专业的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培养自己的专业能力。(2)学会做人:要学会做事,先要学会做人。应让学生学会团结协作的团队精神;要有自己对家庭、对集体、对社会、对国家和民族的责任心;扶贫济困的同情心。培养学生的道德行为、参与行为、与他人交往的社会能力。(3)学会做事:应让学生在课程设计、实习实训的过程中,熟悉企业或公司的工作工程,项目开发的过程和过程控制的方法,熟悉企业或公司的机构设置及其相互关系;让学生建立过程与过程控制的概念和理念。课程体系重建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专业要以知识应用为主线,以能力培养为核心。理论基础知识以“必需、够用”为度。必需就是本专业毕业生就业所处汽车制造、汽车服务领域最起码专业知识;够用就是本专业毕业生所学知识能满足本层次人才就业岗位所需知识(汽车制造业、汽车服务业)。围绕本专业的培养目标,我们重新构建了课程体系。新建课程主要有:现代制造企业质量管理与实务;汽车材料;汽车技术法规与法律服务;供应链管理;道路交通安全;交通心理学。其中,现代制造企业质量管理与实务课程,按照“工作过程导向”的理念,采用项目化教学模式。针对现代制造企业质量管理工作所需的岗位技能,分成若干典型实训项目,通过质量管理典型案例的开展、分析、讨论、实施,让学生在完成具体项目的过程中构建相关理论知识,掌握质量管理技能。本课程为学生熟悉企业或公司的工作流程,项目开发的过程和过程控制的方法,熟悉企业或公司的机构设置及其相互关系,让学生建立过程与过程控制的概念和理念很有帮助。实践教学的定位与教学方法根据纲要要求,高等学校人才培养必须强化与市场需求接轨[1]。我们通过深入开展市场调研,了解汽车服务相关产业对本专业人才知识结构和实际能力的需求,在此基础上聘请行业企业专家、工程师和技术骨干参与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特别是对实践教学的定位、方法与安排进行了整体优化和设计,突出行业市场需求和企业实际。实践教学的定位实践教学是高等教育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人才培养过程中与理论教学相互配合、相互依托,是树立学生工程意识,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途径和手段。实践教学的目的应是培养学生的做事方法、做事的习惯和做事的程序,应注重学生方法能力和社会能力的培养。因此,实践教学质量的高低,直接影响到毕业生对工作的适应能力。实践环节的教学方法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专业具有理论紧密联系实际工程和服务项目的应用,以应用为主要目的,突出学生就业岗位的社会能力、方法能力培养为其特点。实验教学环节的改革应以提高学生工程或服务项目的应用能力为目的,形成一个较为完整、系统的实验教学体系。为此,我们以培养学生就业岗位的社会能力、方法能力为主线,把相关的理论教学内容和实践性教学结合起来,实际操作与理论学习相融合,逐步摸索出适合本专业学生实验教学对接实际工程服务应用的新模式,并在实训中培养思考问题、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思路。目前,几乎所有的制造企业、服务类企业都建立了ISO9000族质量管理体系,每一项工作或对客户的服务都是按项目及流程进行管理的。因此,围绕本专业培养“能做事、会做事的应用型专业技术人才”的目标,按照质量管理体系“工作过程导向”的理念,结合企业实际,在实训教学中,以实际工作任务为中心,采用基于项目驱动的教学模式。以真实项目任务为载体,强化实际操作技能的培训。根据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专业课程特点和学生实际,创新教学方法,在工程技术教育课程和管理科学教育课程的实验实践教学活动中,灵活运用“项目教学法”、“任务驱动教学法”、“现场教学法”、“案例教学法”、“情景模拟教学法”、“角色扮演法”等方法组织教学,实验实践教学课程内容应紧贴生产实践和服务现场,使学生的理性认识上升为感性认识,不仅提高了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而且也激发了学生学习专业知识的兴趣。让学生熟悉生产和服务现场的实际问题,实现在校学习期间便知今后就业的岗位任务和环境。 建设高水平的教师队伍 教师在人才培养中起主导作用,教师素质直接影响人才培养的质量。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专业属于一门交叉学科,既有机械工程、车辆运用工程专业的内容,又要掌握汽车营销、汽车保险理赔、供应链管理等新内容,更要有汽车装饰与美容、二手车评估、汽车保险法律法规、道路交通安全、交通心理学等实践性很强的课程。从专业知识的面上看,教师专业人才的需求非常分散。况且,要实现本专业培养“第一线需要的能做事、会做事的应用型专业技术人才”的目标,教师应具备以下四个方面的能力。第一,要求教师除了具备教学组织和实施的能力、对学习者进行鉴定的能力。第二,还要具备职业、就业指导、职业道德教育、基于工作过程进行实践教学课程开发的能力。第三,应具备组织、交流与合作的能力。第四,不仅要具有宽厚的行业基础理论知识和实践能力,还必须具备将行业职业知识及实践能力融于教育教学过程的能力。培养能做事、会做事的应用型人才必须要有一批能做事、会做事的应用型教师。所以本专业教师队伍,急需一批高素质人才组成一个团结、高效的教学科研团队。建立这样的师资队伍主要有以下途径:一是从社会上汽车服务企业引进高级技术人才。这些高级技术人才具有丰富的汽车服务实践经验,熟知社会对人才能力的具体要求,可为更好地制定培养计划提供实践依据;二是加快现有教师向双师型教师的转变,要求担任专业课程的教师深入汽车企业进行实践;三是采取灵活多样的用人方式,依托企业、兄弟学校和高一级学校建立一支兼职教师队伍;四是鼓励专业教师提高学历层次和职业技术等级。 校内外实训基地建设 实训基地是保证正常有效的实践教学,达成培养目标的重要基础和必要的物质保障。必须加强校内外实训基地建设,提高实验设备的共享程度和使用效率,同时进一步增加实验室开放时间,努力为该专业学生创造更好的实习条件,给他们创造更多动手操作的机会。实习实训教学基地:实习实训教学基地是专业实践教学体系构建的重要保障,是培养学生实践能力的重要场所。要以培养专业专项技能为基础,应建设生产性实训基地,在环境布置、设备配备、组织机构设立等方面,尽可能接近企业或公司、4S店的真实场景,为全校车辆或社会车辆提供保养、简单维修等服务。要融教学、实践技能培训、职业技能鉴定、科研开发和社会服务五大功能于一体,体现环境真实化、功能系列化、 管理企业化、科研现代化、人员专业化五大特色。校外实训基地在专业综合实践中能够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是专业实践教学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实训基地能够让学生充分接触社会,体验服务社会的实际过程。所以建设好实训基地是培养优秀的应用型本科人才必不可少的条件。绵阳市汽车及零部件产业通过多年发展已初具规模,形成汽车整车、零部件生产、汽车研发、汽车服务与销售一套汽车产业发展的完整的链条。因此,应该特别重视加强与绵阳市汽车服务行业(如汽车制造、维修行业、保险行业、交通运输行业等)骨干企业的联系与合作,通过协商达成共识,建立校外挂牌实习基地,签订长期合作协议,校企密切合作,学校为企业提供技术培训和技术咨询服务,企业为学生提供实习场所。要进一步拓展产学研合作空间,让师资更好地为企业服务,为企业解决技术难题,让企业高级技术人才深层次地介入专业教学改革,参与培养方案制定与更新。 服务营销论文:论营销管理在中医院护理服务中的应用 摘 要:目的:为中医医院适应激烈的医疗市场竞争及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将有效灵活的营销管理应用于中医护理服务中。方法:护理人员培训、将营销管理应用于工作流程。结论:护理人员整体水平的提高,有效地提高了病人满意度,营销策略应用于中医护理工作中,做好市场调研,选择适合自己发展的项目,树立品牌意识,不仅可以调动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同时也赢得了人们的认可、提高了中医医院的核心竞争力。 关键词:营销管理;中医护理服务。 现代营销观念认为,医院营销的出发点是病人,不是医院自身,目的是通过病人的满意获得利润,而不是通过病人数量来获得利润,采用的方法是整合营销,而不是营销部门及其人员进行的营销活动。 1 营销管理的概念。 是为了实现企业目标,创造、建立和保持与目标市场之间的互利交换关系,而对设计方案的分析、计划、执行和控制。本质是需求管理。 2 营销管理的应用。 2.1中医服务是中医护理营销的根本。 2.1.1护理人员培训。 2.1.1.1每月进行相关理论知识、操作的培训:包括营销管理学、中医学、护理学、心理学、社会学、法制等各方面的学习和特色中医技术操作培训,从而提高护士的业务能力及中医专业技术水品。 2.1.1.2必要的礼仪训练:请礼仪专家讲课,从外表到语言谈吐、到行为规范、待人接物等多方面训练,树立大方得体的外在形象、优雅的谈吐、文明的举止习惯、良好的气质。 2.1.2 中医理论结合临床实际,提高病人对中医的认识2.1.2.1 科室开展了如耳穴埋豆、拔火罐、艾条灸、穴位按摩等中医护理技术操作,中医辨证施护、中医护理处方、中医食膳指导,使病人体会到了中医整体护理的内涵及精髓。 2.1.2.2 每月第二周、第四周周五下午召开工休座谈会,参加人员包括全体护士、值班医生、所有在床的病人。进行疾病的中医治疗及护理、中医养生保健知识讲座、患者交流、医(护)患交流、进行满意度调查,收集患者的意见、建议,对临床中医护理工作进行持续改进。 2.2.2 形成成本意识,减轻患者负担:提倡节约,养成勤俭节约的习惯,从每张纸、每度电做起,降低医疗成本。使用经济有效的中医护理措施解决护理问题等,减轻了患者负担。 2.2.3 提倡以人为本:设身处地地为病人考虑问题,关心体谅病人,言语和蔼、态度亲切。从每件小事做起,如免费为病人提供微波炉加热饭菜、提供便民箱一次性纸杯,夏天蚊虫多的时候提供蚊香、冬天提供热水袋、免费送餐等。 2.3 做好售后服务:于病人出院后一周内进行电话回访及定期上门服务,进行必要的中医健康指导、康复锻炼。 2.4 扩大对外影响:医护人员每季度下社区为群众进行义诊、体检及中医相关知识的宣传,免费发放中药饮片等。 3体会。 3.1护理人员整体水平的提高:通过中医理论操作、人文知识、营销理念的学习,使我科护理人员中医业务水平不断提高,年终理论和操作的考试合格率分别是96%和98%。 过硬的中医操作技巧、热情的态度、扎实的中医理论知识不仅赢得了病人的认可,也体现了中医护理服务的价值。 3.2 病人的认可:由于转变了观念,中医护理服务从病人,即顾客需要出发,提供了最好的中医服务和最优惠的价格,不仅可以满足病人需要,同时赢得了病人认可。制定的营销策略加强了护患之间的沟通和交流,降低了护患纠纷的发生率,为医疗护理工作创造了温馨和谐的平台。2009~2010 年病人满意度为 94.3%,2010~2011 年病人满意度提高至 99.5%。科室的病床使用率从56%提高到现在的 90~95%。 3.3 结论:通过营销管理理论的学习转变了服务模式,变被动为主动,注重降低成本、提高服务质量,努力寻找新市场,并扩大市场占有率,运用营销策略及手段,树立中医护理品牌,提高了中医医院核心竞争力。 服务营销论文:打造营销服务新理念 在市场竞争进入白热化的今天,许多企业在树立管理新理念的同时,愈加重视培育和建立营销服务新理念,从而促使服务水平上了一个新台阶。 前不久,北京燕莎商城在庆祝开业10周年之时,同时获得了由中国商业联合会首批授予的“中国商业名牌企业”和“中国商业服务名牌”两项荣誉称号———燕莎人追求的“顾客满意度最大化和经营效益最大化的有机结合”的营销新概念如今结出了硕果。在燕莎商城,每位员工都要接受不同岗位的培训,从商品知识到法律知识,从接待礼仪到语言规范,每年都要参加两至三门课程的考试,不断深化服务理念,提高服务水平。 然而,目前国内不少商场的服务水平与发达国家相比,在理念上还存在着相当大的差距。许多营业员工并不真正了解“服务”的内涵。不少营业员把营销服务看成是简单的“收收发发”,把搞好服务理解为“帮忙”,高兴时就“帮一帮”,不高兴时就“不帮”或者“少帮”,在商家和顾客之间无形中划了一条“鸿沟”。毫无疑问,应该彻底转变这种“售货员”的陈旧观念,建立“服务员”的现念,使服务真正成为一门艺术,在消费者和服务员之间成为架设友谊的桥梁。 先进的营销服务理念认为,消费者购物,不是单纯的就购物而购物,而是一种享受。要让消费者真正体会到这种享受,一是要细致入微,二是要不断延伸。一位企业家到泰国考察时感触颇深:一位顾客在某商场买了一台洗衣机,两年后他家从楼下搬到楼上,打了一个电话给这家商场的服务员。不到一个小时,服务员便来到他家,按照这位顾客的要求将洗衣机搬到了指定位置上。如此细小的事情,他们却服务得如此细致周到,消费者真是无可挑剔。在很多发达国家,商场销售的产品讲的是“终身服务”,让顾客真正体味到“上帝”的滋味。相比之下,我们有些商场的服务则相差甚远。有些商场只要顾客出了店门,对卖出的商品则“概不负责”;有的顾客发现自己所购商品有毛病,来到商场要求退货,不是遭到拒绝,就是冷眼相待;有的商场卖大件商品明文规定送货到家,但他们往往将货送到顾客的家门口就算万事大吉。 尽快建立营销服务新理念,这是市场竞争的需要,也是我国加入WTO后,与国际市场接轨的需要。谁掌握了营销服务新理念,谁就掌握了市场营销的主动权。这一点,精明的企业家早有所悟。现在的问题是,如何培养和造就一大批具有营销服务新理念的高素质人才?在这方面,海尔集团做出了榜样。他们的经验归纳起来有三条:一是建立长期培训制度,分期分批培训营销服务人员,以提高他们的营销服务素质;二是选拔具有培养前途的营销服务人员轮流出国深造,学习国外的先进营销理念,回国后发挥骨干作用;三是淘汰不适宜营销服务岗位的人员,不断吐故纳新。海尔集团的成功经验,其他企业不妨一试。 服务营销论文:健身行业服务的营销计策 [论文摘要]本文以英派斯健身俱乐部为典型案例,分析了作为服务企业的健身俱乐部在营销运作方面的1些症结要素。本文从市场细分入手,讨论英派斯健身俱乐部的市场定位和缭绕其定位开展的服务人员管理、实体展现、服务流程设计以及产品定制等服务营销的策略,以期管中窥豹,探求部份英派斯健身俱乐部胜利的因素。 跟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更为重视寻求糊口质量,重视糊口情趣,强体健身成为1种糊口时尚。最近几年来,专业健身房异军崛起,发展迅速。1般专业健身房具有先进的装备、优雅的环境和专业教练的指点,同时价格也是比较高的。论文百事通专业健身房是以营利为目的的,在健身市场上的竞争至关剧烈。 英派斯团体是1家创立于一九九一年的山东省首家外商独资团体公司。英派斯健身俱乐部是由英派斯团体投资开办的高级会员制健身会所,应用长时间累积构成的先进管理模式履行连锁经营,对于健康、健身服务进行市场化经营以及运作。目前,英派斯健身俱乐部已经在青岛、北京、沈阳、长春、大连等地设立了310家余家连锁健身服务机构,具有数万余名会员。作为1家典型的服务企业,英派斯健身俱乐部的发展以及壮大值患上钻研以及深思。本文规划从市场细分入手,讨论英派斯健身俱乐部的市场定位和缭绕其定位开展的服务人员管理、实体展现、服务流程设计以及产品定制等服务营销的策略,以期管中窥豹,探求部份英派斯健身俱乐部的胜利因素。 1、市场细分以及市场定位分析 市场定位是涵盖产品定位、品牌定位以及公司定位的经营流动,这1经营流动表面上是缭绕着产品、品牌以及公司做文章,实质上是缭绕着消费者心智下工夫。健身俱乐部的市场定位树立在对于目标市场的严格筛选基础之上。目标市场筛选的目的是通过钻研目标客户的喜好、春秋层次、收入状态、职业等,在产品设计以及推行进程中做到有的放矢,有选择、有针对于性的推行,防止资源挥霍,经花起码的资金以及资源到达最好的销售效果。筛选目标市场的第1步是做市场细分。 斟酌到健身俱乐部的行业特色以及市场特色,选择消费者春秋、收入状态以及职业3个维度的组合来作为市场细分的标准。英派斯健身俱乐部选择了二五岁⑷五岁,中等以上收入,都市白领、商务人士及高校学生为特征的细分市场为目标市场。这1目标市场中的顾客有必定的经济实力,接受新的观念,需要健康健美的体格,重视休闲的糊口方式,重视朋友间的交往。英派斯健身俱乐部可以作为他们锻炼,健身,休闲,社交的场所。选择了目标市场后,企业就要在目标市场长进行定位了。所谓市场定位就是企业依据目标市场上同类产品竞争状态,针对于顾客对于该类产品某些特征或者属性的注重程度,为本企业产品塑造强有力的、与众不同的光鲜个性,并将其形象生动地传递给顾客,求患上顾客认同。市场定位的实质是使本企业与其他企业严格区别开来,使顾客显明感觉以及认识到这类差别,从而在顾客心目中占有特殊的位置。英派斯健身俱乐部的市场定位描写为提供高质量服务,专业性强,时尚休闲、中高价位的会员制健身场馆。 2、产品设计以及定价 当市场定位明确之后,后续的1系列营销要素都是缭绕定位开展的。首先就是产品的设计。作为典型的服务性行业,健身俱乐部的产品拥有服务产品的特色,就是拥有无形性,同时性,不可贮存性以及不可分离性,因而,其产品的设计与1般的消费产品设计有很大的不同,对于于健身俱乐部而言,产品的设计实质上是两个部份的工作。 第1部份是服务项目的设计,在健身行业,所能提供的服务项目主要是运动项目。依据英派斯健身俱乐部的市场定位,提供的运动项目分为几个大类。传统的有氧器械区以及跳操房,这两种传统的健身项目熟识的人数比较多,因而是俱乐部的主要产品,投入比较大,占地比较多。同时,英派斯俱乐部为突现其高级次以及时尚休闲的特色,侧重地推出了1些目前国内国际上最为流行的运动健身项目,包含:时尚单车,高温瑜珈,水中有氧训练,格斗项目等。这些运动项目吸引了大量寻求新潮的年青人的加入,同时也在很大程度上将英派斯健身俱乐部以及其他的健身俱乐部区别开来。在产品设计中的另外一部份工作是设计不同的会员卡,运用不同的项目组合以及划分时间段及价位来区隔不同的产品。这部份的工作的条件是对于目标市场的进1步细分。现在就以南京英派斯健身俱乐部龙江分店所推出的不同会员卡为例 至尊卡:可以在所有时段享受俱乐部内所有的运动项目。同时,至尊卡会员享受VIP更衣箱,免费泊车等1系列的相干服务。至尊卡的目标客户是高收入阶层,商务人士,对于服务请求高,需要个性化的服务,请求体现本身地位的顾客。商务卡:可以在所有时段享受俱乐部内所有运动项目。商务卡的目标客户是中高收入阶层,1般有固定工作时间的白领或者商务人士。情侣卡:为两人使用,在所有时段享受俱乐部内所有运动项目。情侣卡的目标客户是年青的情侣或者夫妻,实际情况中,亲朋好友1起办理这类卡的用户也良多。这类卡1方面在价格上比较优惠,另外一方面可以丰厚社交,联系感情。阳光美人卡:可以在一六:00点以前享受部份的运动项目。这种卡的目标客户是全值太太,在校学生以及部份办公室文员等年青女性。 这些不同的会员卡的设计充沛体现了服务业产品的特色,不同的服务项目、不同的服务人员和不同的服务时间的组合均可以构成不同的产品。服务行业面对于的顾客有更多个性化多元化的需求,钻研目标顾客的特色,提供相应的产品,是服务营销的首要任务。 3、服务人员的管理 服务者的技术、技巧、技艺直接瓜葛着服务质量。消费者对于各种服务产品的质量请求也就是对于服务人员的技术、技巧、技艺的请求。服务人员管理包含人员的提拔、岗位支配、人员培训等。 在英派斯健身俱乐部,预会员直接接触的人员分为三类,服务人员、会员经理、健身教练。各有不同的职责,划分明确。其提拔以及管理的标准也不1样。1般服务人员,主要职责是维持场馆的 卫生。这部份的人员提拔相对于简单,通过对于卫生标准的制订以及检查来对于人员进行考查。会员经理,职责主要是发展会员,招待新会员,办理会员入会手续,并为会员施行后续服务,定时预会员接触,搜集会员对于俱乐部的反馈。会员经理是顾客与俱乐部接触的第1步,会员经理的表现会很大程度上影响顾客是不是抉择入会。因而,对于会员经理的提拔以及培训是无比首要的,1般而言,健身俱乐部选择会员经理的标准是外表有亲以及力,有必定的表达能力以及沟通能力等。健身教练,主要职责是指点会员进行锻炼,公道应用器械和领操。提拔健身教练的标准除了了专业之外,还请求年青,形体健美挺立,气质阳光,踊跃向上,爽朗活跃。这样的健身教练可让会员发生对于健康标致的憧憬,激起会员踊跃投身锻炼的热忱,这类气氛的营建是健身俱乐部无比症结的竞争力,也是吸引会员无比症结的要素。 5、实体展现 对于于服务行业,实体展现是1个首要的营销要素,是最早向顾客转达定位信息的1个手腕。实体展现应当紧密缭绕着市场定位来展开,在方方面面以及细节都体现本身的定位。在健身行业一样无比重视实体展现的工作。就英派斯俱乐部而言,场馆的装修作风明亮大方,充溢现代气味以及时尚作风,健身大厅全体买通,使用统1标准的器械。场馆内建有体操房,格小房,高温瑜珈房,动感单车室以及壁球室和1个室内温水游泳池。附属装备有招待区,休息区,桑拿室,沐浴更衣区等。整个场馆的作风统1,装备齐全,让人发生舒适利便的感觉,充沛体现了英派斯俱乐部中高级次,时尚休闲的市场定位。 6、服务流程的设计 人的行动在服务业公司很首要,而进程也一样首要,即服务递送进程。在许多服务经营上表现、人以及进程是密不可分的。英派斯健身俱乐部作为连锁机构,提供统1的服务标准以及服务流程。英派斯健身俱乐部在互联网上树立网络管理大学,匡助各个分馆的管理者们学习如何在现实中流畅地运行各项服务流程。不能不说,在英派斯俱乐部中流程设计以及在现实中是不是完整依照流程来运做之间仍是存在很大的差距。到底是流程自身的不公道仍是在运做管理上的缺点,可能还需要管理者进行进1步的思考。 综上所述,咱们可以看到,跟着健身市场的扩展以及成熟,健身俱乐部的运行以及营销行动也开始走向成熟以及理性。作为典型的服务行业,服务营销的理论可以用于指点健身行业的营销实践,这个行业的发展也能够进1步充实以及检修理论。英派斯健身俱乐部的发展以及壮大与他们在营销上的胜利是分不开的。营销上的胜利首先是表现在对于目标市场的准确掌控,结合本身的优势做出准确的市场定位;其次,紧密缭绕市场定位肯定相应的营销组合。就本人的观点来看,英派斯健身俱乐部在产品的设计以及定价,服务人员选择和实体展现方面做的比较好,而在服务流程的运行管理上还存在必定的缺点。 服务营销论文:探讨电力营销服务的重要性 1、电力市场营销概述 一是目前电力市场的发供电潜力巨大,且其产品特性导致其无法进行大量存储和延期使用,因此电力营销的的重点之一就是促进电力的需求挖掘;二是电力产品的特殊性,使得用户对于供电服务质量要求较高,这主要体现在用电设备要求其稳定性和安全性,供电企业必须给予保障,否则将产生较为严重的损失和事故;三是从世界范围看,电力的增长同国民经济的发展存在相关性。即电力弹性系数,说明电力消费量依赖于国民经济的增长,电力的供应量也能够促进国民经济的一定增长。电力企业已经意识到营销的重要性,也进行了实践和推进。但是由于电力市场营销的起步较晚,因此依然存在一定的问题。其主要为一是电力企业内部市场营销管理观念薄弱,部门机制设置不完善。这主要是遗留与原有电力垄断阶段,产品供不应求,员工已经习惯于计划经济模式,管理依靠行政手段。部门设置也延续原有架构,没有建立专业的电力营销部门,没有相应的激励、约束机制的配套建立;二是电力的销售渠道受阻,供电服务滞后于市场需求。现阶段,电力企业缺少对于用户的研究,没有完整的售前、售中和售后服务体系,使得用户有需求但因为各种制约,供电企业无法满足,造成市场丢失;三是电价形成机制不科学,抑制了用户的需求。 2、电力市场营销策略 重点就在于价格的差异性。对于同网同质的情况,企业应该实行统一价格,这样是为了电力市场开拓的长远战略。再者,要对目标市场进行细分,根据客户的用电性质、用电量、用电时间进行差别定价,比如工业企业,其用电量大,弹性强,可以采取阶梯型的差别电价。另外,对于一般性生活用电,可以实现时段定价,尽量均衡用电高峰,推动居民用电量的增长。在营销过程中,电力企业要加强品牌自身建设。一方面要宣传电能所具有的安全、便捷、环保等特点,引导消费者理念转变;另一方面,企业要塑造自身的优势,树立优质的品牌形象,从品牌的知名度出发,逐步完成向品牌美誉度转变。这样才能占据客户心理位置,最终牢牢抓住市场在产品同质化严重的时代,服务是突显企业个性的一个因素。在服务营销层面,首先要完善对于社会基础服务的保障,之后对于用电客户进行评级,根据级别和客户特性进行服务的区别对待。另外,电力企业要加强对输电网络的改造,做到为用户输送最优质、最稳定的电能。最后,电力企业要完善服务体系,做到对客户的充分沟通、了解,形成企业服务系统的PDCA工作闭环,循序渐进的推进企业服务营销工作。 3、电力优质服务在营销中的作用 电网分离改革的深入,市场化竞争加剧,如果不开展优质服务就很难再市场取得有利的竞争地位,取得市场份额。另外,优质服务的开展也是电力企业自身发展的需要。现在电力用户的自身的知识水平和法律意识都在不断增强,电力企业必须为其提供相应的服务,在提供基础服务的同时,必须充分挖掘客户需求,升级电力产品,为客户提供更优质、更全面的心产品。最后,开展优质服务是电力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和经济责任的客观要求,电力企业作为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支柱产业,承担着社会重任,因此,电力企业在发展的同时更应该考虑其社会重任。 4、电力营销中的优质服务如何开展 电网是电力输送的根本设施,要做到在运行、输送、维护等过程中,杜绝违章操作的发生,确保正常稳定运行;第二,要转变企业从上到下的思想观念,灌输优质服务意识。其优质服务要提升到企业管理层面,领导要以身作则,在工作落实中要以满足客户需求为中心,始终把客户放在首位。要提高包括营销人员在内全体人员的素质,保证优质服务的顺利开展;第三,要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提升企业自身服务水平,要匹配相应的考核制度,将优质服务工作纳入本部门的岗位职责和绩效考核范畴。同时要建立营销技术管理系统,依靠先进的技术获得更多用户的认可。 5、结束语 企业需要认真对待的事情,它从企业的各个角度明确了企业定位问题。最终优质服务和营销策略的实施都需要团队和体系作为支撑,因此电力企业在重视以上问题的同时,更应该建立团结创新的运用队伍,培养高素质的管理人才,并且建立和完善各种管理制度以最终让企业在竞争中。 服务营销论文:引入营销机制开拓护理服务市场 【关键词】 营销机制; 开 拓; 护理市场 服务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医疗服务被视为第三产业的特殊行业,同样面临着激烈的竞争。护理服务进入市场已成为客观事实。内外环境变化,竞争因素确立,护理业界人士必须全面了解护理服务市场化大趋势,面对严峻考验和抉择,转变经营观念,选定正确方向,接受市场经济规律的制约。从护理服务自身发展规律与市场经济规律之间关系着手,引入以患者为中心护理服务营销理念,认知护理服务市场营销面临的问题,对护理服务市场进行分析,顺应现代化护理发展,兼顾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和人的价值的统一,审时度势,主动进入服务市场,这样才能抓住先机,占据应有的市场份额,探寻到有价值的护理市场理论和经济规律,对各种护理资源有效整合。通过市场营销来满足顾客需求,扩大服务市场份额,走具有独特的生机和活力的可持续发展的道路,求得生存与发展[1]。 1 认识营销的概念和目的 1.1 营销就是以满足顾客需求为目的而开展的各种活动[2]。医疗营销的目的从宏观上讲,就是让医疗卫生工作更好地为人民健康服务。从微观上讲就是让患者、员工、医院三方受益,即治好患者、改善员工、发展医院。营销的原则是以比较低廉的费用提供比较优质的服务。 1.2 内部营销是一项管理策略,其核心是提升员工的顾客意识[3]。就是指将职工看作是内部消费者,以先满足内部消费者为目标而达到满足外部消费者的目的。 1.3 外部营销原指企业为顾客提供的外在服务质量,包括企业服务提供的服务准备、服务定价、促销、分销等内容[4]。现代营销观念认为,实现组织诸目标的关键在于正视市场的需求和欲望,并且比竞争对手更有效、更有利地传送市场所期望满足的东西。在提供护理服务上,我们从市场经营发展框架审视对服务流程的认识,努力为患者提供全程优质无缝隙的服务。 2 护理服务进入市场是必然趋势 随着我国卫生服务市场经济体制改革,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医疗消费的观念转变,对护理服务相应提出更高要求,而服务体制由供给式卖方市场向需求式买方市场转变,护理服务进入市场已成为客观事实和必然趋势;护理服务需求趋向多样化,从治疗性疾患护理服务扩大到保健性护理、亚健康及老年护理、社区护理、护理保险等多种形式;以人为中心的整体护理模式,要求护士从生理-心理-社会全方位对患者及社会人进行支持和帮助,进而形成护理服务内涵和外延的拓展,立足医院、走向社会、走进市场开放式护理服务模式[5]。“人人享有卫生保健”实施初级卫生保健中的社区护理服务机构或社区健康服务机构应运而生。 这些情况客观存在并不断进步发展,必然促使护理服务形成市场,护理事业要生存要发展,必须主动认识并积极进入护理服务市场。 3 产品和服务 3.1 产品是指能够在市场上得到的,并能够满足人们欲望和需要的任何东西[6]。实物产品能自我展示,而服务却不能自我展示,这就需要我们将医疗服务产品有形化展示给患者和社会公众[7]。护理服务具有产品的无形性、差异性、不可分割性以及不可存储性4个基本特征,也可以说护理服务是广义概念下的产品,实际上是能够用以满足就诊者护理需要和欲望的服务。 3.2 长期以来,我们对患者的认识仅仅是患病需求医的个体。市场经济体制下的服务营销理念为医院引入了“客户服务”,即不再将患者单纯地看作是“患病的人”(patient),而看作客户(client)。将服务对象由患者转变为客户,可带来以下转变:①角色心理的转变:护理人员可由心理上位改变为心理等位,消除心理上的优势感,多给患者一些平等和关爱;②服务职能的转变:由只限于患病来院就诊的服务扩展为全过程的持续服务;③服务主动性的转变:由被动等待患者上门求医转变为出门寻找客源;④服务联系的转变:由就医时的短暂联系转变为促使护理人员与患者建立长期的紧密联系,使患者满意。护理人员应树立“以患者为中心”、“尊重患者、关心患者、方便患者”的人性化理念。真正把患者当作整体的人,尊重他们的生命价值、人格尊严和个人隐私,承认和理解患者的信仰、习惯、爱好和价值观,维护患者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8]。 4 护理服务市场营销基本策略 护理营销有其独立操作的可行性,在医疗服务市场营销的整体协调一致中充分展示护士的营销角色。护理服务应将所有可能传播医院信息的人都视为服务对象,服务对象的满意度就是医院市场营销“晴雨表” [9],采用有效护理服务市场营销措施实现他们的需求和期望。 4.1 技术优势与完美质量策略:护理技术是医院护理服务产品价值的最核心的部分,在开展市场营销活动中,必须以护理技术作支撑,其它服务则是从医疗技术服务中延伸出来的,没有突出的技术优势,护理市场营销简直无从谈起。技术优势是根本完美质量则是实质,无论是管理者还是护士都具有强烈质量意识,想方设法满足服务对象的需求,全员参与到护理服务质量管理改进过程中来,并能通过有效措施予以保证,不断提高服务对象满意度,并力争超过服务对象的期望值。 4.2 服务多样化与个性化策略:多样化的服务策略事实上贯穿了一个“以患者为中心”理念,把患者作为社会人来看待,只要对患者有利,采取一切可能措施满足需求, 在服务内容和方式上,不断增加新的服务项目,使服务内容全面化和系列化。根据不同层次的需求,采取不同层次的设施条件、服务标准,提供生理的、心理的、精神的、多样化的服务。个性化的服务对象应该提供独特的、体现自己个性的特色护理服务。 4.3 护理品牌策略:在激烈的医疗市场竞争下,医院之间的竞争将集中在品牌上。一个好的品牌,除了意味着技术的先进,服务的高品质以外,还代表了承诺、优质、可信、价格、文化等内涵[10],品牌是质量和信誉的保障,是企业的摇钱树[11]。护理品牌是医院护理竞争力的综合体现,护理服务品牌策略具体的做法是:树立护理名人品牌和护理专科品牌,从而打造医院护理整体品牌,护理的名人品牌可以起到榜样的作用。从技术形象、质量形象来体现人文素养,增强护理服务内部自我营销。护理整体品牌要求每一名护理工作者都具有团队意识,自觉维护医院的声誉,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有意识地通过各种途径体现医院护理人员良好医德形象,创造独特的护理品牌。 4.4 营销沟通策略:医院护理服务营销沟通是指向所服务市场传播有关医院及护理服务信息,收集并评价患者意见、态度、建立并维持与护理服务人群之间的交流、理解、认可与合作关系、了解评价护理服务对象的态度,并让护理服务对象充分地了解熟悉医院的护理服务特色和优势,同时检验护理服务措施,是否与护理服务对象利益相一致。医院护理服务营销沟通形式有广告、公共关系、护理服务推广等大众沟通和护患沟通。通过沟通对自身有利的予以强化,对不良的,再采取改进措施,消除护理工作的不足,加强护患信任,树立护士队伍良好品牌形象。把护理服务优势的强项展现给消费者,增加消费群体对医院护理服务特色服务项目的注意力。 5 效果 现代营销理念要求医院营销的出发点是患者,重点是患者需要的医疗服务,目的是以最适合的医疗产品、服务及最优惠的价格满足其需求[12]。护理部运用市场营销理念进行管理,定会取得良好效果。 5.1 提高护士的整体素质:护士应更加注重理论水平的提高,人文科学知识的学习和修养,自觉扩展知识面,熟练运用语言性及非语言性沟通技巧,满足患者的需求,创造和谐的工作环境。 5.2 提高患者的满意度:转变护理服务模式,一切以患者为中心,对患者实施最佳的护理方案,减少患者的医疗费用,将提高患者的满意度作为营销服务质量的核心,追求最佳服务,使患者对护理工作的满意度不断提高[13]。 5.3 护理服务价值得到体现:运用人本理念对护士进行管理,为护士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合理分配工作,对工作认真者给予鼓励,达到了合理配置护理人力资源的目的,使护理服务的经济价值得到真正体现。 5.4 重视护理服务:市场的主动开发,护士清楚地了解科室期望的服务标准和业绩,主动寻找护理目标市场,将服务产品的信息传递给患者及其家属[14],变被动服务观念为主动服务。 总之,将现代市场营销理念应用于医院护理管理服务中,是寻求一种适合我国医疗市场体系的经营方式,是适应新经济时代的必然趋势[15]。营销不仅使患者享受到更加全面、完善、高质量的一体化服务,还提高了医院的核心竞争力,在社会上树立良好的形象,在竞争中求生存、求发展,从而赢得优势和主动,推进医院长久的进步。 服务营销论文:浅谈服务企业内部营销成功的关键点 论文关键词:内部营销 营稍战略 服务文化 组织结构 服务企业 论文摘要:内部营销是提高服务质量的前提,是企业向顾客兑现服务承诺的基础,它对提高企业绩效具有重要意义。为了成功地实施内部营销,服务企业应以内部营梢战略为核心,以培育服务文化和重构组织结构为保障,以确保内部营销目标的实现 对于服务企业而言,人员是服务的一个组成部分,员工的满意度会直接影响到服务质量,进而影响到顾客满意度和企业绩效,因此,服务企业需要对服务人员进行内部营销,把企业员工看做内部顾客,提高服务人员的满意度,促使员工能够积极主动地为顾客提供优质服务。 一、企业实施内部营销的重要性 1.内部营销是提高服务质量的前提。服务质量由可靠性、响应性、安全性、移情性和有形性等五个维度构成,服务人员直接影响到服务质量的这五个维度。可靠性要求企业能够按照承诺准确无误地提供服务。而服务往往是员工来提供,在很大程度上,服务人员决定了能否及时准确地提供企业所承诺的服务;从响应性来看,要使员工能积极主动地帮助消费者,企业不但需要以顾客为中心来制定相应的服务标准,还需要开展内部营销,在与顾客接触的地方雇用有较强服务意愿的人员,不断提升他们的服务能力与水平,使员工能够自发地帮助顾客;安全性维度高度依赖干服务人员激发顾客信任的能力。服务人员在与顾客接触的过程中,既可以与顾客建立良好的关系,增强顾客对企业的信任,为企业树立良好的形象,也能够破坏顾客对企业的信任,使企业声誉受损。移情性要求企业站在顾客的立场上,关注顾客的需求,向顾客提供个性化的服务。服务企业唯有依靠员工,才一能专注、灵活地向顾客提供个性化的服务;由于服务具有无形性,顾客在判断服务质量时,往往通过一些有形物来评价服务的质量,因此,服务人员的穿着打扮、言行举止,就成为了顾客判断服务质量的线索。从上述分析可知,服务人员影响到服务质量的五个维度,影响到顾客对企业服务质量的感知,而企业开展内部营销就是为了解决如何使员工愿意并且能够为顾客提供优质服务这一问题的,所以,内部营销是提高服务质量的前提,企业开展内部营销有助于提高服务质量。 2.内部营销是企业兑现服务承诺的基础。服务营销三角形理论认为,企业、顾客和服务提供者是三个关键的参与者,服务企业想要获得成功必须开展外部营销、内部营销和交互营销,这三种类型的营销活动相互影响、相互联系,共同构成了一个有机的整体。为了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取胜,针对目标市场的顾客,企业需要进行外部营销,外部营销的功能主要是向顾客做出与服务有关的承诺,包括向顾客表明企业将以某种渠道、某种价格提供某种服务等等。企业还必须向顾客兑现承诺,这就需要员工与顾客之间进行交互营销,实现企业的服务承诺,否则,就会违背承诺,使得顾客不满意,造成顾客流失。而能否兑现企业承诺往往与服务人员的服务意愿和能力密切相关。如果服务人员内心不愿意,或者缺乏相应的能力而不能提供企业所承诺的服务,那么企业就无法兑现承诺,因此,如何使服务人员愿意并有能力来实现企业的服务承诺就成为服务营销中的重点问题。而内部营销的对象正是企业内部的员工,它通过合理的招聘、选拔、培训、评估,以增强员工的服务意愿和提高员工的服务能力,促使员工能兑现企业的服务承诺。服务营销三角形理论表明,内部营销是企业开展外部营销的前提,是企业信守承诺和兑现承诺的基。 3.内部营销有助于提高企业的利润和盈利能力。赫克塞特和施莱辛格在《服务利润链》中阐述了这样一种思想:通过提高企业内部服务质量来提高员工满意度,进而会增强顾客满意度和忠诚度,最终会使企业的利润增加和获利能力增强。服务利润链理论表明了这样一种逻辑思路:企业的利润增长和获利能力增强来源于顾客满意度和忠诚度的提高,而顾客满意度和忠诚度的提高又来自于顾客所获得的服务价值,服务价值的创造与提供来自于满意、生产率高的企业内部服务人员,而提高员工满意度就需要企业向员工传递优质的内部服务质量。而企业所采取一系列的内部营销措施,如工作场所、工作设计、招聘、选拔、培训、激励等,都是为了提高内部服务质量,使员工满意,最终提高企业绩效。从服务利润链理论可以看出,内部营销对于提高员工满意度,进而提高顾客满意度和忠诚度,最终使企业利润增加和促进企业未来的良好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内部营销成功的关键点 目前,内部营销理论与实践还处于不断完善的过程中,内部营销的内容非常厂一泛,企业在实施内部营销时,要找出关键点,以便获得事半功倍的效果。为了成功地实施内部营销,服务企业应以内部营销战略为核心,以培育服务文化和重构组织结构为保障,来确保内部营销目标的实现。 1.开发内部营销战略。为了促使员工成功实现顾客导向的服务承诺,企业还要开发一组内部营销战略,内部营销战略是内部营销取得成功的核心。内部营销战略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人力资源战略。企业主要通过雇用合适的人员,对这些人员进行培训和激励,留住最好的员工,以及提供员工服务传递中所需的设备、技术和管理支持等,加强对人力资源的管理,使企业能够兑现其服务承诺。二是类营销战略。企业把员工看做内部顾客,借助于市场营销战略来实现员工满意,促使员工向顾客传递优质服务。该战略主要是将市场营销战略运用于员工身上,企业在对员工进行市场调研的情况下,运用STP战略对所有员工进行市场细分、员工群体选择和定位,再运用营销组合来满足不同内部目标市场的需求,使员工满意。三是综合性战略。该战略综合了类营销战略和人力资源战略的优势,将这两种战略融为一体进行运用。在使用综合性战略时,企业可以先使用类营销战略中的市场调研和STP战略,然后,再针对不同的员工群体制定营销组合方案,这些营销组合方案包括了不同培训项目、激励方式、考评方法和指标等人力资源活动。由于这种人力资源管理组合是在考虑了员工不同需求的基础上制定的,方案的实施可以很好地满足员工的需求,因此,综合性战略的有效实施容易取得良好的效果。在现实中,企业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单独使用人力资源战略或类营销战略,一也可以使用综合性战略。 2.培育服务文化。服务企业要成功实施内部营销战略,就必须转换以企业为中心的观念,主动培育有助于实施内部营销的服务文化。服务文化是指是向内外顾客提供优质服务的一系列价值观或信念。服务文化意味着企业成员共享一种以提供优质服务为导向的价值观或理念,一旦这种文化深入人心,就会起到巨大的作用。在企业内部,各个员工会向对方提供服务支持,形成良好的协作氛围,从企业外部来看,员工在服务过程中会主动地为顾客提供个性化的服务,为企业塑造良好的形象。服务文化的培育对服务企业尤为重要,由于服务的生产和消费同时进行,服务人员直接与顾客接触,服务人员的态度和行为会对顾客满意会产生较大的影响,服务企业难以完全通过管理者和管理制度对员工行为进行严格监控,因此,服务企业应该充分利用服务文化来影响员工的想法,规范员工的行为。在培育服务文化的过程中,服务企业要注意以下几点:首先,企业的管理层不但在思想上要重视服务文化培育,还要采取措施让所有员工都感受到优质服务是重要的和受到企业鼓励的,从而为服务文化的形成营造一个良好的内部氛围。其次,享受优质服务的对象并非外部顾客,还有企业内部的员工。只有企业先向员工提供优质服务,让员工满意了,顾客才有可能获得员J二所提供的优质服务。最后,企业应使服务文化成为每个员工最重要的行为标准,使员工围绕着服务文化来开展工作,规范自身的行为。 3.构建以顾客导向的组织结构。顾客导向的组织结构是实现内部营销目标的保障。内部营销的基本目标是形成一支以顾客为中心、以服务为理念的员工队伍来向顾客传递优质服务。优质服务意味着顾客能方便及时地得到个性化的服务,这就需要改变传统的官僚科层制的组织结构,重新构建以顾客为导向的组织结构,以确保内部营销目标的实现。从传统来看,许多企业都是把高级管理者看做是企业中最重要的人,而一线员工往往是被忽视的人,这一思想反映在企业的组织结构图中,就是把高层管理者列人顶部,将一线员工放在底部,使企业的组织结构呈现出金字塔的形状。在这种组织结构中,高层管理者制订计划并命令员下执行,员工处于被动地位,是在被迫执行任务,自身的需求难以得到满足,在工作中缺乏主动性和积极性,这会导致顾客的不满和流失。而顾客是企业当前和未来利润的根本源泉,企业之所以开展内部营销,也正是为了在使员工满意的基础上来赢得和维系顾客,这就需要重新构建组织结构。在构建以顾客为导向的组织结构时,企业应该重视向顾客传递优质服务的员工,将员工放到最顶层,而高层管理主要是向员工提供支持和帮助,应位于最底部。总之,企业要成功开展内部营销,就应重新构建组织结构,由金字塔形状的组织结构转变为倒金字塔形状的组织结构,以便为顾客导向的优质服务传递提供保障。 服务营销论文:汽车公司行政人事部计划强化服务意识提升营销服务质量 汽车公司行政人事部年度计划:强化服务意识,提升营销服务质量 公司将全年销售工作的重点立足在差异化营销和提升营销服务质量两个方面。面对市场愈演愈烈的价格竞争,针对内部管理,公司将做到请进来,走出去,以此来打破以往固步自封和闭门造车心理和现态。 强化服务意识,提升营销服务质量 2009年是汽车市场竞争白热化的一年,面对严峻的形势,在新年伊始公司就确定了全年为“服务管理年”,提出“以服务带动销售靠管理创造效益”的经营方针。公司将全年销售工作的重点立足在差异化营销和提升营销服务质量两个方面。面对市场愈演愈烈的价格竞争,针对内部管理,公司将做到请进来,走出去,以此来打破以往固步自封和闭门造车心理和现态。 年初,行政人事部按照公司全年的工作指导思想,根据部门的工作特点,确定了全年的部门工作思路、重点和需要做好的四项工作: 1.做好常规性工作,进一步提高其工作效率和工作标准、工作质量,确保公司各项工作的正常、高效运转; 2.进一步强化各项服务工作,为营销工作及售后服务提供周到快捷的后勤保障服务; 3.创新人力资源管理,为公司发展、营销工作及售后服务提供动力支持;加强企业基础、综合管理工作和企业执行力建设,为企业发展夯实管理基础; 4.加强企业文化建设,营造积极向上企业氛围。行政人事部虽然在前期的工作中还存在不少的问题和困难,但是工作重心都是围绕上述中心思路来展开的。以后的工作将按照以下计划来开展: ⒈顺应市场的发展,依照公司要求,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完善公司现有制度,使各项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寻。在日常工作中,及时和公司各个部门、门店密切沟通、联系,适时对各部门的工作提出些指导性的意见和建议。 ⒉逐步完善公司监督机制。基于这个原因,本年度将加强对员工的监督管理力度。 ⒊加强团队建设,打造一个业务全面,工作热情高涨的团队。作为一个管理者,对下属充分做到“察人之长、用人之长、聚人之长、展人之长”,充分发挥他们的主观能动性及工作积极性。提高团队的整体素质,树立起开拓创新、务实高效的公司新形象。 ⒋充分引导员工勇于承担责任。以前公司各职能部门职责不清,现逐步理清各部门工作职责,并要求各人主动承担责任。 作为行政人事部的负责人,已经充分认识到自己首先是一个服务者、执行者,其后才是一个管理者。要想带好一个团队,除了熟悉业务外,还需要负责具体的工作及业务,以身作则,做到服务与监督并重,在提供周到、快捷的后勤保障服务的前提下,使公司各项工作正常进行。 现在我们能够清醒地看到公司在营销工作及售后服务工作中的诸多不足,尤其在市场开拓的创造性,精品服务理念的创新上,还大有潜力可挖。还要提高我们对市场变化的快速反应能力。为此,面对形势严峻的2009年,公司领导一定会充分发挥团队合作精神,群策群力,紧紧围绕“服务管理”这个主旨,将“品牌营销”、“服务营销”和“文化营销”三者紧密结合,确保分公司2009年经营工作的顺利完汽车公司行政人事部计划强化服务意识提升营销服务质量。
农业管理论文:对农业机械数据管理体系分析 1系统分析 (1)应用背景。联合收获机、拖拉机等典型农业机械载荷谱数据包含了多种机型,涉及到不同工况中的项目论文、载荷谱的基础数据、技术规范和标准以及相关试验技术报告等多个方位的数据来源。所以有关信息是否被及时采集录入、更新、以权限控制为基础的共享和最终顺利完成的表达与管理,这些项目所提供的数据都影响到以后在有关疲劳寿命研究的工作是否能顺利开展。下面将谈谈在此应用背景之下,原有数据存储和展示方法中所存在的缺点。有关数据管理的规范性,原有的载荷谱数据数据管理方法,基本上是依靠经验来进行手工作业的管理模式,各类试验报告、基础数据数据之间也缺乏一个完整的联系网络。此外,由于手工作业的操作人数较多,这就降低了信息录入与保存的一致性和准确性,引起信息资源结构的不规范,并最终使数据的管理和存储出现混乱。数据管理效率,随着收集的信息量逐渐增多,手工管理中的信息管理者的工作量也随之增多,这就导致了越来越慢的资源查询和更新的速度,无法快速准确地定位、计算和分析数据,降低了日常的工作效率。数据安全性,现有的技术论文、成果、报告等大多使用电子存档的方式,但是电子文档也具有易复制、易丢失的特点。旧的手工管理模式,只是基于资源读写权限基础上单一且缺乏灵活的模式。因此,现今迫切需要实现对种类较多且数据量大的载荷谱数据资源能有在相关权限之上完成读写和管理。数据共享性,依旧使用旧的管理方式,部门间的信息交流形式单一。缺乏一个可实现高效共享的平台,使得信息分布零散,也减少了各部门间的相互联系。 (2)系统功能设计。基于以上的应用背景,将设计思想结构化,再对系统功能进行分解,按顺序设计相关系统模块的结构。结合农业机械载荷谱数据库在实际工作中的具体要求和现状,实现系统中应有的载荷谱实测数据资源管理、系统维护和通用信息资源管理这三个模块。运用自上而下分析法,用一些简单的功能单元代替复杂的功能模块。①载荷谱实测数据资源子系统。在后期对典型结构部件的载荷谱编制中,载荷谱的实测曲线数据一项关键性的基础资源。要求能够提供快捷而高效的管理接口来综合研究数据的分析整理。实测数据包括工况、试验机型、实测编号、实测时间、曲线数据的存储路径、标定数据等资料,最终实现标准化的录入、更新和删除等。要求具备高效的实测数据统计浏览和查询等功能,能够通过编号、工况、时间等因素对其进行定位与排序。②通用的信息资源管理子系统,通常的技术标准、报告和论文都是多样化的格式保存,因此信息资源管理子系统也需要为其提供多种形式的信息录入法。信息资源有清晰的分类,方便管理者进行增加、删除和修改信息类别。还要求具备便利的查询方式,通过关键字段就能实现信息的查询,或者在需要检索的关键词或目标不明确的情况下也能通过相应标签类别实现查询。③管理和维护子系统。鉴于有不同部门多个人员对其进行使用操作,所以系统应能实现灵活的权限管理,有效过滤掉非法人员的操作,进一步确保信息的安全性和可靠性。系统在后台管理时,可设置对规范性模版、系统的运行基本参数和访问者操作日志等来对信息进行统一管理。 2系统结构设计 实测载荷谱数据的工况种类较多,数据量较大,考虑到管理中繁杂的业务逻辑,成熟的载荷谱实测数据管理和处理系统大多使用C/S模式。还要求系统具备可拓展性和可共享性,因此在逻辑相对简单的模块融合了部分B/S系统。本文主要探讨的是混合架构体系,即采用的是C/S模式与B/S模式交叉的混合模式来构建的。在载荷谱实测数据分析、处理和在载荷谱实测数据的曲线展示中调用了C/S中的客户端程序实现实测数据的读取,并使用其事务处理功能来分析处理曲线绘制和数据后期的相关工作。 3系统的实现 (1)C/S模式系统的开发。C/S模式系统是针对载荷谱的数字信号来完成的,因此可以实现浏览、计算参数信号、变换处理等功能,是一套在Window环境中结合了应用软件工程相关步骤之后,开发出的可视化高效软件系统。模块化结构由许多功能模块构成,使得系统可以进行不限量的更新、扩充、裁减和移植,来不断满足使用和功能的需求。通过功能块划分和层次分离,降低了系统开发与维护中的复杂程序,进而提高了系统的可靠性。C/S模式系统不仅实现了物理量峰谷值的检测、数据采集、计数法的选择与统计的处理、二维低载截除、中值谱、谱型选择和编制、载荷数据库中储存图形绘制等功能,而且应用到了标定实测现场、试验现场、后期的数据处理以及处理之后的数据管理等。 (2)B/S模式系统的开发。在对系统B/S模块的开发采用了微软公司提供并得到推广的技术,它结合了.NET框架紧密,还遵循.NETFramework的相关规范。通过使用公用层次类库和通用语言运行环境所提供的工具,来提速开发的过程,并开发出驻留微软的IIS中,能够运用诸如SOAP和Http等Internet协议的Web应用程序。同时使用隔离驱动开发模式,平行开发数据层和陈述层。最后,设计业务层去适应后期需求的变化和扩展的要求。通过封装,把需要执行的返回记录集、SQL语句等数据库操作进一步封装为数据访问类型,这样,不仅避免了因改变数据库而带来的改变其相关代码,还消除了不必要的代码重复。 4结语 在混合模式下的联合收获机、拖拉机等载荷谱数据资源管理系统,集成了B/S结构和C/S结构所具备的优点。在实践中,此套结构也具备载荷谱数据资源管理的相关特点,不但体现出了B/S结构具备的共享性好、易于扩展和维护的特点,还体现出C/S结构中高事务处理和数据操作性能。二者紧密联系,构成了管理载荷谱数据的一套最为实际的方案。 农业管理论文:某县农业投入品经营现状及管理对策 农业投入品(主要指农药、化肥、种子、蚕用物质等)是农业生产发展的基础保障,农业投入品的质量直接关系广大农民的利益和食用农产品的安全,也是农业行政执法部门监管的工作重点。为此,我们采用问卷调查、走访座谈等方式,对我县农业投入品经营情况进行了一系列的调研,目的在于摸清我县农业投入品经营企业、从业人员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探讨适合我县的管理模式,促进我县农业投入品经营行业及农业生产健康、稳步发展。本次调查问卷共回收问卷材料133份,涉及经营企业133户,分布全县各个乡镇,具有广泛性和代表性。1 我县农业投入品经营基本情况 至20__年6月,我县有农业投入品经营企业340余家,其中农药化肥企业240余家,种子经营户100余户,分布在全县37个乡镇及部分行政村。其中乡镇政府所在地占80余户,占总数量的23.5,其余大部分分布在人口相对集中和交通相对便利的行政村。所经营的化肥品种有50余个、农药品种有100余个、种子品种有50余个,基本满足我县农业生产的需求。 2 我县农业投入品经营及从业队伍的现状 2.1 经营渠道多样化。 从过去单一的供销系统独家经营农资产品和农业系统经营种子,到目前供销系统、农业系统及部份个体经营户(主要是种子)三驾齐驾的格局。我县目前所有的农业投入品经营企业中,农资系统占142家,占总量的59,农业系统占98家,占总量的41,同时也形成了一批松散型的规模经营企业;种子个体经营户18家,占全部种子经营企业的18,其余则由农业三站和农资系统经营。市场的多样化促进了农业投入品经营的竞争格局。 2.2 经营品种系列化、配套化。 过去的农业投入品经营企业所经营的产品,要么是农药化肥,要么是单一的种子。经过几年的发展,逐步形成了种子、农药、化肥、农用配套设施等一系列品种,为消费者提供一条龙服务。 2.3 网点多,服务质量不断提高。 通过十几年的发展,农业投入品经营网点已从乡镇所在地向规模行政村和交通相对方便的自然村发展。据统计,农业投入品经营企业75以上分布在行政村。由于网点众多,市场竞争加强,商家从单纯追求销售数量转为服务质量的提高,送货上门、缺货预约、夜间营业等等,部分资金实力较好的经营户还在农忙季节对困难农民赊货,大大方便了消费者,同时也发展了自己,扩大了影响面。 2.4 经营人员法制意识增强,专业知识逐步得到提高。 从过去的单一经营体制发展到现在的多元市场格局,经营者法律法规意识逐步增强,专业知识也得到进一步充实。一是管理部门举办的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培训参加的人数比例逐年扩大,自觉办理上岗证的人员也逐年增多,持证上岗比例从过去的85左右扩大到20__年的98。进货时严把质量关,从主观上杜绝假冒伪劣,行动上遵守法律法规。 同时通过近几年管理部门组织的较为系统的专业知识培训,经营者的专业知识得到进一步充实,从过去单纯的卖货到现在能为消费者提供使用知识、注意事项及技术咨询,自身的信誉也等到了提升。 3 我县农业投入品经营存在的问题 3.1 经营规模偏小、流通体制不健全、发展壮大难。 我县农业投入品经营企业从数量来看已基本满足广大农民生产的需求,但总体规模小,大多处于分散状态,难以抵御市场风险。据调查,大部分经营企业的注册资金都在5万元以下,从参与调查问卷的133经营企业显示的数据,60的经营户年经营额在10万元以下,10-20万元占26,年经营额在30万元以上的只占14,其中100万元以上的更是凤毛麟角,全县只有2户。 企业规模小,加上流通体制不健全,就很抵抗市场风险,同时也不能产生较好的经营效益,也难以不断壮大自己。 3.2 经营人员年龄偏大,文化素质较低,难以适应市场变化。 经营人员年龄偏大,文化素质偏低是我县农业投入品经营队伍的一个弱点。所有经营人员中,年龄在40岁以下的只占总数的35,40岁以上的占65,其中50岁以上的占总数的30,60岁以上的也不在少数。文化程度初中以下占63,其中部份还是小学文化;高中以上文化只占总数的37。年龄偏大,文化水平偏低,势必难以适应市场千变万化,同时在日常经营中也很难有作为。 3.3 经营队伍不稳定、经营年限短、变更频繁。 经营队伍的不稳定,也是制约我县农业投入品经营发展壮大的另一个重要因素。经营者没有长期打算,干一年算一年,从20__-20__这三年中,农药化肥经营企业转让或者关门歇业的有近30家,占总数的12.5;还有部分设在行政村的经营点处于半歇业状态,主要表现为货源不足、经营无规律等,一些松散型联合体因无制度约束,分合频繁。 目前我县所有的农业投入品经营企业(以农药化肥经营户为例),经营年限普遍较短。从参与调查的情况看,经营年限在5年以下的有50户占40,10年以上的35户占27,其余为中间类。 3.4无序竞争现象严重,货源渠道混乱,产品质量不容乐观。 农业投入品市场准入条件放宽后,在一定程度繁荣了市场,给农民带来了实惠。但现在的农业投入品经营企业大多是承包性质,随着市场的逐渐饱和,加上经营行为准则的缺乏,无序竞争现象有愈演愈烈之势。 竞争是市场规律,它可以起到优胜劣汰、提高服务质量和产品质量、降低商品价格的作用,使消费者等到实惠。但无序竞争所带来的后果是产品质量的下降、缺斤少两、以次充好等现象,加上目前部分经营者进货渠道混乱,进货随意性大,甚至靠流动批发商,致使产品质量良莠不齐,给假冒伪劣产品进入市场留下可乘之机,管理部门查处的伪劣农资产品和种子案件,货物的来源大都来自于不规范进货。无序竞争严重影响了农业投入品经营市场健康有序的发展,最终的受害者是农民消费者入。 3.5 专业性不强、经营品种混杂,不利于专业化经营体制。 由于以承包经营为主,规模小,大多数没有形成专业经营体制,他们在经营农业生产资料和种子的同时,兼营日杂用品、日用百货;一些行政村的经营点还有兼营副食品现象存在,甚至有主业变付业。根据我们对参与问卷统计,同时兼有经营日杂用品和日用百货的农资产品经营企业有75户,占55,极易产生安全隐患。 3.6 农业投入品经营行业利润低,物价不稳定,影响整个行业的发展。 九十年代中期,由于市场 刚开始转型,经营农资产品利润大,经营企业发展快。而近几年市场基本饱和和竞争的激烈,利润已大不如前,一些大宗产品甚至出现保本或亏损。其中化肥的零售利润已不足3-5,农药和种子也仅在8-10左右,加上生产企业成本不断攀升,价格不稳定,涨价频繁。以尿素为例,在20__年下半年吨价还是1300元左右,到20__年上升到20__元,上升幅度近54,20__年又创新高。 3.7 无证无照经营现象多,冲击合法经营企业。 由于一些人法律意识淡薄,加上我县地域广、交通不发达、监管部门协调不够等原因,一些乡村小店无证无照经营农业投入品现象非常普遍。他们大多经营规模小、无长期打算,时常出现坑农事件,特别是种子质量问题尤为突出,但出现纠纷以后消费者往往无法得到合理解决。据我们调查,几乎三分之一的行政村有无证无照经营农业投入品情况,不完全统计,多达365户。这种现象的存在,除了容易发生坑农事件外,由于他们大多是经营食品小百货的小店,也极易发生安全事故。 4 农业投入品经营的管理对策 农业投入品市场健康稳步的发展,除了有一个良好的发展氛围,还必须要有一整套行之有效的长效管理模式和适合于我县的经营思路,以及部门协作、行业自律和经营人员素质的提高,具体就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4.1 加强法律法规宣传,提高经营人员守法意识和消费者的维权意识。 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科技宣传、咨询等机会,宣传农业投入品监管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假冒伪劣产品的识别知识,以提高经营者遵法、守法的自觉性,使各级领导支持、重视农业投入品的管理工作;引导广大消费者自觉维权,利用96323这个举报投诉平台,抵制和举报假冒伪劣产品,形成一个强大的舆论压力和监管机制。 4.2 加大政府财政经费的投入,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整体管理水平。 我县的农药、化肥、种子经营的管理机构主要是农业行政执法大队,以我们现有的人员配置、执法手段难以适应我县面广、点多、交通不便的现状,从而不能对所有的经营企业进行有效的监管。除了我们自身的素质和执法水平亟待通过不断学习、交流和实践来提高外,地方政府应重视农业行政执法队伍的基础建设,加大财政投入,从而保障执法经费、完善执法手段、提高执法能力、稳定执法队伍。 4.3 重视岗前培训,规范经营行为,加强行业自律。 为规范市场,对农业投入品经营实行一定的准入制度,对经营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应该成为一个经常性的制度,经培训合格才能上岗。一是加强法律法规知识培训,使经营者知法、懂法、守法;二是专业知识培训,使经营者掌握一定的经营理念、懂得假冒伪劣产品的识别方法、能指导农民科学用肥用药用种;同时引导经营者自觉规范经营行为,合理公平竞争,不卖假劣产品,提高服务质量。 4.4 大力发展连锁经营和品牌经营,推行信誉承诺制。 要使农业投入品经营得到长足发展,必须结合当地实际,借鉴连锁超市经验,推行连锁经营和品牌经营,改变现有规模小、散和抵御市场风险能力差的现状。我县可以发展2-3个连锁实体,推出2-3个经营品牌,实现经营连锁化、品牌统一化、进货渠道规范化,从根本上杜绝假冒伪劣产品。同时推行信誉承诺制,一旦发生质量纠纷,可以进行有效的监督举报、投诉和索赔。 4.5 加大违法查处力度,严惩违法行为。 对零售环节杜绝假冒伪劣农业投入品最有效的方法之一是加强市场监管,加大抽检力度,严把流通关。除了平时不放松的同时,积极开展“绿剑”集中行动,加大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对屡次违法不改的经营户从严处罚,特别是对经销明令禁止销售农资产品行为要作为重点监管对象。对经营假冒伪劣产品的经营者在处罚的同时,要通过各种媒体予以曝光,增强经营者的法律意识,增强管理机关的影响面和威慑力。 4.6 开展诚信企业建设活动,增强经营者的诚信意识。在做好市场监管、加大执法力度和重视培训等工作的同时,联合工商、质监等有关职能部门,开展诚信企业建设活动,对守法经营、信誉好的企业授予“诚信企业”称号,奖优惩劣,籍以增强经营者的诚信守法意识。 4.7 加强部门协作,共同规范和繁荣市场。 农业投入品的市场监管除了农业行政执法机构外,应联合其他执法部门,如工商、质监等,共同探讨一套长效管理模式,相互支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共同参与、形成合力。 同时,作为农资产品经营主渠道的供销和农业部门要加强从业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农业技术推广部门要利用技术优势,开展综合防治、配方施肥、高产栽培等技术的宣传和咨询,大力推广配方肥、专用肥、高效低残留新农药、新种子、新技术,使广大农民用上放心肥、放心药、放心种,造福于广大农民消费者。 5 结束语 以上观点是从农业行政执法工作的角度对我县农业投入品的经营现状、存在的问题和管理对策三个方面在通过问卷调查和近几年来在执法监管工作实践的基础上进行初浅的探讨。市场是千变万化的,作为农业行政执法管理机构和执法人员,必须适应市场形势的变化,不断完善和充实自我,不断提高执法水平,以繁荣市场、维护消费者利益为己任,促进我县农业生产快速稳定的发展。 农业管理论文:基于国内农业旅游管理的探索 摘要:农业旅游管理的根本保障在于建立一套科学规范的管理机制,将政府、旅游经营者、游客和当地农民形成一个统一的整体以更好地处理旅游开发保护与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近年来国内农业旅游发展较快,但管理中存在诸多不足之处。本文通过分析农业旅游管理目标、理念及重难点,提出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管理策略。 关键词:农业旅游旅游管理策略 农业旅游管理是一项综合的系统工程,其根本保障在于建立起一套科学规范的管理机制,在政府部门、旅游经营者、游客和农业旅游区的当地农民之间形成一个协调统一的整体,处理好旅游资源开发、保护与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 1国内农业旅游管理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分析 1.1缺乏内部整合机制。农业旅游目前仍在一定程度上处于浅层次开发、各自为阵、分散经营状态,尚未建立内部整合机制。对于各种基础设施、服务设施建设和旅游项目的开发以及整体营销宣传等公益活动,大多数农户认为不能得到短期经济效益,不愿投资共建,往往各自为政,自行建设,造成资金浪费和资源重复,阻碍了整体经济效益的提高。 1.2缺乏合理规划与管理。对于分散型农业旅游(“农家乐”)区,一堵堵围墙、一道道篱笆已成为农业观光旅游的一大障碍。对于集中开发的农业旅游(“农家乐”)区,普遍存在的问题是:城市化、商业化和人工化等“三化”现象严重,建筑物密度大、无特色,与周围的乡土环境不协调,与城市环境反差不大,游客缺乏乡土环境体验的真实感受。 1.3缺乏健全的旅游管理体制和管理机构。不管是分散型农业旅游区,还是集中型的农业旅游区,农业、国土、水利、工商、税务、规划等多个部门都能插手管理,存在旅游管理的多头管理、条块分割、职能交叉、管理重复、政出多门等诸多问题。同时,由于缺乏具有权威性的旅游行政管理机构,旅游管理力度不能深入,即使是一个很小的问题,农业旅游管理机构有时也会因级别低、管理权有限而无法解决。 1.4缺乏科学有效的管理。旅游开发经营中由于缺乏生态意识,重基础设施建设,轻生态环境营造,往往一开发便造成环境的破坏。因此,农业旅游始终不同程度存在脏、乱、差现象,加上缺乏规范化管理,旅游从业人员未经系统的专业培训,服务人员服务水平低,饮食卫生难以保证,整体接待水平低下。 1.5缺乏健全的法律法规。有关农业旅游的法律法规仍然不很健全,比如对于发展“农家乐”形式的农业观光旅游,现有的法律法规显得条款粗、规定不到位且不易操作。 2国内农业旅游的管理目标与管理理念 2.1旅游管理目标。应建立健全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与国际惯例接轨的旅游综合管理体制,为游客提供真实的旅游体验,实现农业旅游管理的现代化和标准化,推动农业旅游区的社会、经济与环境可持续发展。 2.2旅游管理理念 2.2.1生态管理理念:农业旅游吸引游客的最大特色应在于“生态”二字,因此在旅游管理中要努力营造和谐的自然生态环境和人文生态环境,要把管理体系中的各种要素看作是具有生态性的个体,各种因素相互关联、相互依赖、缺一不可。 2.2.2全面质量理念:农业旅游是一个完整的整体,旅游管理的好坏体现在方方面面,因此农业旅游区的所有旅游从业人员都应有全面质量的理念,自觉或不自觉地把自己纳入到农业旅游管理中去。 2.2.3服务至上理念:农业旅游的旅游产品尽管是以农业生态体验为主,但其核心内容仍然是服务,因此其服务过程中的管理尤显重要,这就要求在日常管理中要培育“游客至上、服务第一”的服务理念,进行旅游服务的标准化、规范化管理。 3国内农业旅游的管理难点与重点 3.1旅游管理难点 3.1.1管理对象复杂,既包括旅游管理人员和旅游服务人员,又包括游客和当地农民,特别对农业旅游区中由农民转化过来的旅游从业人员的管理是整个管理工作的一大难点。 3.1.2管理范围广,有的没有明显的地域界限,涉及旅游交通、通讯、供水、供电、休闲娱乐、餐饮与住宿等各个方面。 3.2旅游管理重点。农业旅游的最大卖点应在“生态”上,因此,其旅游管理应在“生态”上做文章,管理范围应先重点放在农业旅游规划园区内,注重旅游市场秩序、旅游公共安全、旅游环境卫生和旅游环境保护的管理。 4国内农业旅游的管理策略 4.1建立健全农业旅游行政管理体系。农业旅游区一般涉及多个行政村(镇),管理工作强度大,应将一般管理权统一集中到一个管理机构,从而有利于整顿开发秩序、规范开发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因此宜建立农业旅游区管理委员会,对农业旅游区进行直接管理, 并能相对独立地开展工作,当然所设立的旅游发展管理委员会还要接受上一级旅游管理部门(旅游局)的领导。 农业旅游区旅游发展管理委员会的负责人应由地方政府主要领导担任,成员为旅游、农业、林业、水利、文物、文化、宗教、环保、工商、税务、交通、建设、物价、财政、招商等部门负责人。对农业旅游区来说,该机构的主要职能就是就农业旅游发展中的发展战略、总体规划、方针政策、重大项目、重要旅游活动等进行研究和决策,并协调好旅游与其他产业及相关部门之间的关系。该机构是一个非常设机构,主要通过举行定期或不定期会议的形式开展工作。 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如旅游局)应建立健全办公室、规划统计科、饭店餐饮科、财务科、人事教育科等职能科室。 4.2实施“政府主导,农户参与”的发展战略,共同推动农业旅游区内的生态环境建设。农业旅游管理是一个涉及面广、内容复杂的系统上程,必须实施“政府主导、农户参与”的发展战略,实现旅游向科学有序的规模化方向发展。因此,农业旅游管委会必须做好总体规划与开发模式研究,要把对各项建设项日的环境影响评价放在首位,重点抓好以下工作:①实施旅游环境监控,包括对旅游环境状况监测、旅游环境容量控制以及旅游活动对环境影响的评价,保证农业旅游区环境的可持续发展;②实施环境治理工作,尽快改变目前传统农业旅游所造成的旅游资源耗损与环境恶化状况,对农业旅游区环境的污染源进行整治,营造良好的旅游大环境;③推广无公害栽培技术、生态农业技术、病虫害综合防治措施和生物防治法,大力提倡使用农家有机肥料和高效低残留农药及生物农药;④开展生态恢复和生态治理工作,建立多层次的群落结构,实现最大面积的立体复合型结构,形成稳定平衡的农业生态系统,同时加强绿化工程、生态恢复工程,体现出布局的合理性、设计的艺术性,形成有特色的景观格局,从而更有利于农业生态观光旅游的发展。 4.3健全旅游法律法规体系 4.3.1制定并不断完善和农业旅游区相配套的系列法律法规。主要包括:①在国家法律法规的基础上清理不适应的旅游法规,废止或修改过时或与事实不符的法规。②针对农业旅游区的旅游开发,应尽快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健全法规体系,完善实施管理细则,加强市场引导,强化服务意识,全面落实行业管理规范。在明确管理责任的前提下,旅游管理部门必须切实履行管理职能,对旅游开发项目的立项、建设和经营进行全程监管,保证其沿着健康的轨迹发展。同时必须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对从事旅游开发和经营合作的企业或个人进行业务指导和培训,落实旅游行业管理规范,确保产品与服务质量,塑造良好的旅游市场形象。③协调与其他法律部门包括涉及游客权益较多的民法、商法的内容 4.3.2制定符合农业旅游区旅游发展的农业生态旅游产业政策。作为法律法规的补充,农业生态旅游发展的产业政策应包括三方面的内容:①基本内容,如农业生态旅游产业结构政策、组织政策等;②特殊内容,如农业生态旅游市场开发政策、旅游产品政策和旅游技术政策等;③保障内容,即上述各项政策在实施过程中所采取的相应的手段和保障体系,如实施保障体系、旅游体制保障体系等。 农业生态旅游发展的产业政策应体现出政府的优惠政策和措施,从规划设计、手续办理、费税收取、资金筹措、土地使用权属和农民就业转型、农家利益分配等方面加大政策的力度,如不收管理费、经营1~3年不收税费、强化安全问题、土地承包30年不变等,以吸引更多的农户与外来投资商参与农业生态观光旅游。 4.4发挥政府的推动作用,走社会化服务道路。调整经济结构,发展农业生态观光旅游,离不开政府的组织和推动。特别是在当前农民市场意识还不够强、承担风险能力较弱、从业水平较低的情况下,要加快发展步伐,需要政府在政策上给予优惠、资金上给予支持、技术上给予扶持。尤其是在高科技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生态观光旅游宣传上,需要政府扶持,以形成规模特色,提高农民的市场风险承担能力。开展农业生态观光旅游要求农民经营向区域规模化方向发展,这就要求必须走社会化的服务道路,使分散经营的众多农户,逐步纳入区域化、专业化经营的轨道,形成产业化格局,获得较好的群体效益。具体做法:可根据发展的需要和农民的要求,由农业旅游管委会统一领导,建立“农业生态旅游发展协会”这样的组织,负责协调关系、 市场营销等服务,基本形成事事有人抓、户户有人管的分级服务网络。 4.5成立农村旅游经济自律组织——农业生态旅游发展协会。农业生态旅游发展协会应是以农业旅游区内的经营业主、旅游接待农户为主要会员的非赢利性社会组织。其主要作用是代表和维护行业的共同利益和会员的合法权益,在政府与会员之间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对政府行政管理体系形成有益补充,发挥其灵活高效的作用。 农业生态旅游发展协会的主要职责是:①制定农业生态观光旅游公约并督促执行;②推行分工合作,指导农业园区有序发展;③发挥行业的自律作用,协调各会员之间的关系;④协助政府有关政策、法律、法规的实施;⑤促进旅游经营者互助和经验交流;⑥为会员提供建议、咨询和培训服务;⑦加强农业旅游网站建设,方便游客获取信息。 农业管理论文:农业项目财务管理强化措施 一、农业项目内容及特点 农业项目包括农业基本建设项目、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财政支农补贴项目(生产资料补贴、农机补贴、良种补贴等)、农业救灾项目等等。农业项目的特点是数量多,省级农业项目多达上千个,涉及面广(涉及到农村、农业的方方面面),项目之间资金额悬殊较大,大的农业补贴项目一1-亿元,基本建设项目多的为300万一500万元,小的财政支农项目3万一5万元。项目执行面对的人员多数为农民,规范执行难度较大。因此,农业项目的执行人员和资金管理人员在资金使用上要吃透政策,要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培训,要突出项目重点,实行项目集中区域安排,要抓好关键环节,并积极进行优势整合,充分利用有限资金实现农业效益最大化。 二、强化农业项目规范管理 (一)加强农业项目支出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实施农业项目应严格执行项目实施方案和实施计划审批制度,农业部下拨的农业专项资金要按照项目申报时确定的实施方案进行审批;省级财政支农资金要按照项目指南和项目用款计划进行审批。项目执行时要严格按上级部复下达的文件执行。项目资金数额较少时(100万元以下)要建立专账,项目资金数额较多时(100万元以上)要建立专户。项目资金使用时要执行项目经理负责制,要严格按照项目建设内容或实施内容在具体实施人和负责人签字后按程序进行开支。对资金数额较多(100万元以上),实施地点较集中或者在一个地方就可实施的农业项目,为了节约资金和保证项目实施的质量,增强资金使用的透明度,同时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更好地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增强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的约束力,应积极示范推广支农项目招标制度。只有这样严格地按照程序进行,才可以真正做到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和保证项目资金的科学合理使用。 (二)加强项目宏观监管,注重总体绩效评价 项目宏观监管应把握好个环节:一是项目整体设计要符合国家政策对农业投入的内容,在项目立项时,要有政策依据,要符合国家对农业T作的扶持方向。二是对每一个农业项目都要制定具体的项目管理办法,并将财务管理写入其中。三是强化行业监管和行政审计监督,保证农业项目能够按照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合理使用资金并实施好项目建设的全部内容。省级农业项目主持单位应结合项目实施方案组织各市项目执行单位定期对项目执行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省级农业财务主管部门在项目实施的全过程中,要加强农业项目资金的监管,确保资金有效合理使用。要定期组织业务部门和审计监管部门的财务专业人员对项目实施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实行有效监管和指导,发现资金使用不合理的,及时进行改进和纠正。项目完成后要组织财务及各方面的专家进行验收,以总结成功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对项目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纠正,从而有效地保证农业项目资金不挤占、不挪用,保证农业项目的顺利实施和取得好的实施效果。 三、处理好三个关系,高效使用专项资金 (一)处理好财务管理与业务工作的关系 财务管理对于项目执行而言是贯穿始终的,从项目的立项、实施方案的批复、资金拨付以及项目实施各阶段的检查、项目完成后的验收,每一个环节都与财务管理紧密相连。项目资金按进度及时拨付,财务监管T作有效,农业项目实施的效果就好。农业项目的执行主体是业务部门,业务部门要根据项目的指南、制定具体实施方案,选择项目实施地点,对实施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和技术指导,在项目实施中专业人员还要进行观察、记载和分析总结,项目完成后要建立资料档案,要组织专业人员对项目进行验收。财务部门与业务部门在项目实施的全过程中要协调好关系,衔接好每一个环节,既相互配合,又相互监督,既相互制约,又相互促进,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地提高项目的执行效果和资金使用效率。 (二)处理好项目点和面的关系 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一定要按照试验、示范、推广三步走进行。一个好的成果先要搞好点上试验示范,通过试验点的示范作用,辐射带动大面积技术成果推广。试验点一定要选择在地力肥沃、水利条件好、管理人员素质较高、交通便利的 !水利、地力、交通等方面条件较好的村,规范地种植新选育的品种,并要有技术人员进行观 察记载和管理,才能确保该项目点新品种试验、示范和推广工作的圆满完成,并以此点为样板,示范带动大面积项目区高效全面地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对基本建设投资较大的项目,也应先建设一个标准的工程模式,然后仿效该模式进行实施推广。 (三)处理好关键环节与常规技术的关系 农业项目的财政支农资金主要用于服务现代农业的公益性事业,一般是农民一家一户干不了具有示范效应的关键环节,如新品种、新材料、新技术的引进试验等。资金的投向主要以社会需要为目标,以关键技术为突破口,并尽可能争取更多的资金向这些方面倾斜。而对于已经普遍应用的常规农业增产技术措施,如优良品种的推广等成型技术,关键是加强推广力度和推广速度的问题,应以良种补贴项目为载体,搞好技术培训和组织工作,全面加快良种推广速度,尽快发挥项目资金效益,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 农业管理论文:试论取消农业税后的乡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论文关键词:取消农业税 行政体制改 服务型政府 论文摘要:全面取消农业税是一个由“以农养政”到“善政养民”的政策进步,它使我国农村行政管理体制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为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巩固经济社会改革的成果,根本解决农村存在的矛盾和冲突.推进新农村建设,需要对乡镇行政管理体制进行整体性制度创新,建立服务型、责任型和参与型的基层政府。 中央在全国农村全面取消农业税整整三年,它带来的影响和挑战已成为政府和学界强烈关注的问题,在减轻农民负担、促进干群关系改善、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上意义重大,但同时也使县乡村三级特别是乡村两级收人大幅度减少,给乡镇行政管理提出了新要求。基层政府如何适应取消农业税带来的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在本级财政收入减少的情况下,切实改善广大农村群众的民生现状,保障农民享受充足优质的公共服务,这不仅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正在研究和解决的重要课题,也是对我国改革开放30年乡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认真反思,只有顺应改革发展趋势,把握内在规律,才能在农村真正建设有利于农村发展的服务型政府。 一、全面取消农业税为乡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提供了内动力 建国后,从农村汲取发展资源的思路使农村“养”的负担十分沉重。国家制定的优先发展重工业的政策也使国家工业化的资金主要来源于农业生产剩余。这样,“以农养政”和“以农补工”的格局,形成了整个国家的资源输送渠道和模式。“以农养政”的模式以公共权力的强制性为基础,在有的农村地区导致了乡镇干部与农民之间关系的紧张。 改革开放后,我国进行了多轮行政体制改革,但是在乡镇一级成效并不明显,其难点是职能转变和人员分流,而根本原因是缺乏内在动力,尤其是来自经济方面的压力。“以农养政”的模式一直延续至2006年1月1日从制度上全面取消农业税。全面免征农业税使我国实行了2600年的农业税告结,作为农村生产关系的一次重大变革,取消农业税是建国以来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我国农村改革的一次具有划时代意义的重大举措,对农村上层建筑和经济体制的变革和完善,以及国家与农民的关系必然产生重大而深远影响。取消农业税使乡镇行政管理体制不适应农村发展的方面显现出来,给基层政府改革提供了外在压力和内在动力。它促成农村行政管理必须以“善政养民”为政府唯一合法的目标,即基层政府必须顺应对农产品收益进行的重新分配,通过自身改革,提高行政效能,改善农业生产的宏观环境,促进农村生产力的发展。政府由原来农村经济发展的推动者转变为服务者,围绕提供廉价优质的公共物品和进行高效的社会管理来再造服务型和责任型政府,是对农村行政管理角色的回归。这种对“善政养民式”的政府合法性追求,为转换基层政府职能,精简乡镇机构和财政供养人员创造了条件。 二、取消农业税后乡镇行政管理体制面临的严峻挑战 1、县乡财政收入减少,乡村债务化解难度加大,组织功能弱化,公益事业发展困难。这是取消农业税后最直接和首先遇到的问题。事实上,如果不取消农业税,由财政困难导致组织功能弱化的问题依然会产生,这是基于乡镇政府职能转变滞后的必然结果,取消农业税无非加速了这一结果的到来,它迫使乡镇思考今后的政府改革问题。从乡镇财权与事权的状况分析,“政府主导型”的发展模式,使农村基层政府承担了过多的事务,所谓“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教育、医疗卫生、社会治安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难度和成本比过去增加;而财政收入上移,支出责任下放的分配,却使乡镇财政收入与事权的扩大不同步,乡镇财政状况十分拮据,甚至逐渐大面积地发生赤字。因为取消农业税基本切断了过去农村基层社会事业建设的重要资金来源,至使乡级财政形势严峻,旧账不能归还,新的赤字还在发生,财政难以为继。值得一提的是,废除农业税,被取消的不仅仅是农业税本身,还有和农业税有关的“搭车”收费。按照财政部全国农村税费改革办公室的统计,这笔资金起码在1600—1800亿元左右,至少是农业税的3倍。财政困难导致农村基层政府的服务能力弱化,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能不能满足农村群众日益增长的社会公共服务的需求,无力为公共事务如社会治安、水利设施等投入基本的力量,无法满足农民的生产生活需要,公共服务的质量与人们的期望有相当的差距。 2、乡镇机构设置不合理,人员难分流,运转效率低。乡级财政紧张,直接结果是养不起人,发不出工资,在取消农业税后这个问题更为突出。世界绝大多数国家只有中央、省、县三级政府,而我国却有中央、省、地(市)、县、乡(镇)五级政府。乡镇一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共青团、妇联、人武部等各种组织一应俱全。此外,还有财政所、民政所、司法所、派出所、农经站、农技站、农机站、水管站、土管站、乡镇企业办公室、文化站、广播电视站等七站八所。“生之者寡,食之者众”使农村行政管理机构的正常运转发生困难。为减少乡镇行政支出成本,许多地方开始了乡镇合并,但是,合并后的乡镇又不得不面临另一难题,就是乡镇管辖区域面积扩大,在贫困山区由于路远和交通不便,客观上损害了农民获得公共资源的机会,读书和看病的困难短时间内难以完全解决。人员分流是乡镇机构改革中最难的,一方面无处分流,另一方面即使能够分流,由于乡镇财政拮据也难于补偿,人员不愿走、政府补不起的问题不解决,农村政治经济体制的改革就无法深入。 3、乡镇工作人员的思维方式和工作方式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取消农业税后,传统的农村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干部思想受到了强烈的冲击,旧的工作内容已经改变,新的工作方式尚未形成,面对新形势,不少乡村干部感到茫然和无所适从。在“以农养政”时代,乡镇人员的大部分精力用于收取税费、催收粮款。取消农业税后,政府致力于建设服务型政府,作为服务主体的乡镇干部必须具备一技之长和过硬的富民本领,才可能提供满足农民需求的服务,但是,由于诸多原因,贫困地区的乡镇干部大多能力欠缺,普遍感到“管理无门、服务无路、引导无方、工作无劲”,不知道今后“乡镇应该干什么?怎么干?”无论思维方式还是工作方式都显得力不从心。 三、深化我国乡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路径 要解决全面取消农业税引发的一系列问题,释放农业生产发展潜力,结合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工作的深入推进,对乡镇行政管理体制进行整体性制度创新,增强行政管理职能的服务性、责任性和参号陛,这是我国乡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必然趋势的要求。事实上,也只有通过上层建筑的适应性调整才能巩固改革开放30年来农村经济基础变革的成果,从制度上为农村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提供条件,从根本上解决农村社会存在的矛盾和问题。 1、以农村经济发展为支撑,为乡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夯实物质基础。建设服务型政府需要政府自身具有较强的整合社会资源和调动公共资源的能力,因为政府是责无旁贷的社会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提供主体,要加强城乡公共设施建设,发展社会就业、社会保障服务和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公共事业,为农村群众生活和参与社会经济、政治、文化、活动提供保障和创造条件。乡镇政府如何才能履行好这些职能呢?农村人口众多、经济社会发展滞后是我国当前的一个基本国情。乡镇政府处在农村工作的第一线,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总体上已经进人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新阶段,只有加快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带领群众脱贫致富,政府职能的履行才能落到实处。基于此,政府首要的任务,就是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对农村的发展进行科学规划,寻找农村经济发展的切人点和生长点,尤其要通过产业政策、区域规划、科技示范,提供及时准确的市场信息等多种方式来引导结构调整,加快农村城镇化、工业化的步伐,提高农业的产业化经营水平以及农村科技水平,拓宽农民增收的空间,挖掘农民增收的潜力,保证农业生产的稳定发展和农民收入的持续提高。 2、深化以职能转变为核心的乡镇政府管理体制改革。2000年3月2H,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进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后,政府和学界就轰轰烈烈地讨论农村行政体制改革,可至今从实际情况看,乡镇机构改革仍处于试点阶段,尚未全面推进。取消农业税是农村分配关系和经济利益的调整,也是农村基层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推动力。基层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主要有三方面:一是转变政府职能。就是按照建立服务型、责任型和参与型政府的要求,重新界定乡镇政府职能,从发展型政府转变为公共服务型政府,注重对农村公共产品的提供和社会事业发展的支持,注重农村社会发展战略的制定和实施,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的确立,社会发展的公平性和效率,以及农村社会预警和应急机制的建立等,削弱、淡化、转移、合并那些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的职能,处理好国家、市场、农民的关系。这是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核心。二是优化政府机构。要在确保社会稳定的前提下严守乡镇机构编制只减不增,积极稳妥地推进机构改革,切实加强行政管理部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创新乡镇事业站所的运行机制,妥善安排分流人员,解决高成本、低效能的问题。三是提高乡镇公务员队伍的整体素质。从“以农养政”时代向农民收取税费的角色,转变为“善政养民”时代服务者的角色,需要提高乡镇公职人员的服务能力,为此,应完善对公职人员的选任和考核评价机制,推行上级考核和社会公众评议的双重机制,让农民拥有按法定、民主的程序选举和评价公职人员的权利,使考评对象始终“对下负责”,服务于农民,真正成为农民利益的人和维护人。 乡镇行政体制改革的关键是转变政府职能,目标是建设服务型政府。乡镇政府的主要职能是落实国家政策、严格依法行政、做好市场监管、发展乡村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提供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应借助取消农业税带来的改革助推力,推进职能转变,全面提高政府服务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3、完善县乡财政管理体制,建立农村公共财政体制。取消农业税后,乡镇机构在无法向下汲取资源的情况下,会为了获得更多的上级财政支持和转移支付,“对上负责”而不“对下负责”,对此,必须规范和完善财政体制,解决乡镇财政收支的巨大缺口和巨额债务,保证免税的好处真正使农民受益。一是要进一步加大转移支付的额度和力度。对取消农业税后形成的财政缺口,应及时足额地通过财政转移支付方式予以补齐。除保证用于县乡基层组织以及农村义务教育、计划生育、农村优抚和五保户供养等方面需要的转移支付资金外,还要加大对乡镇承担的社会公共产品的转移支付力度,避免过多的资金用于养机构养人,提高转移支付资金的效益。二是要按照属地化原则。明确界定各级政府的“事权”和“财权”。提高乡镇财政的分配比例,保障取消农业税后乡镇人员应有的行政成本的开支。三是要建立公共财政体制。公共财政应以农村的公共需要为前提,要有利于推动农村行政管理部门公共服务机制的形成,确保财政支出主要用在民生问题上。 4、理清社会事业的性质,推进农村社会管理体制改革。社会事业具有公益性,不以营利为目的。我国传统的社会事业管理体制的特征是国家办事业、运作行政化和管理主体非自主化,这阻碍了社会事业自身的发展。适应市场经济的农村社会事业管理体制改革的基本方向应是社会化、市场化和多元化。为此,应在科学合理区分公益性和经营性职能的基础上,实行分类管理,逐渐建立十七大报告指出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体制。除政府所属的农村中小学、乡镇卫生院、计划生育服务站外,对乡镇农业、畜牧、农机、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农民工培训等服务性事业单位进行整合,条件成熟的应转制为从事非营利性的社会服务组织。实现政事分开和经营性事业企业化管理,将技术性和服务性的事务交给市场,逐步减少财政投入,减轻财政负担;同时,充分利用民间资本,拓宽社会事业产品的筹资渠道,形成农村社会事业供给主体的多元化格局,减轻政府财政的公共产品供给压力。 5、培育农村自治组织。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取消农业税后,国家对农民的控制方式不能再依靠过去强制性的税收手段,二者的关系必须建立在尊重农民的基础上,归还农民自我管理的权利,通过农民自愿组织的农村自治组织,实现国家与农民关系的良性互动。农村自治组织,包括村委会、各种经济合作社、协会等,它是农民可以自由进退的互助性、服务性组织。在农业和农村经济不断发展的今天,农民以一家一户为独立主体,面对纷繁复杂的农业大市场,在农产品的销售、农用物资的购买、农业信息的获取上,往往处于劣势,对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的抵御能力弱;同时,原子化的农民也需要与行政管理部门沟通,参与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因此,培育农村自治组织,完善农业服务网络,强化农村自我管理能力是农村行政管理职能转型的重要环节,它不仅可以填补农村行政管理职能转移后形成的管理空白,而且能够为农民抗拒市场风险、发展农业生产提供低成本、高品质的服务,是农民进行政治参与、表达自身利益诉求、维护自身权益的新型途径。 农业管理论文:更新理财观念加强农业科研单位财务管理 摘 要:加强财务管理是提高农业科研单位经济效益、推动科技产业发展的重要内容之一。文章就更新理财观念和强化财务管理等问题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理财观念;农业科研单位;财务管理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的改革和产业结构的调整,农业科研院所已由过去单一的科研型转变为科研经营型,依托科技创新成果来发展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组建公司或企业集团,与之相应的是科研单位的财务管理观念也因此而发生了极大变化。本文就新形势下农业科研单位如何加强财务管理,以较少的人力、物力投入而取得较大的经济效益问题作如下探讨。 1 更新理财观念,加强财务管理 过去科研单位主要依赖财政拨款,一般只限于事业费(人头费)、基本建设费和科研专项费三大块,资金来源比较单一。科研单位转型后,实行“一院两制”、“一所两制”的运作机制,其经济形势也相应发生变化,资金来源除了主要用于解决转制前的离退休人员社会保障支出的一部分财政事业费拨款外,大部分来自市场,如科技开发、技术咨询、科技企业经营、房产租赁、地产开发、服务行业、兴办民营院校、社会各类赞助以及资本营运(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等。为确保科研单位顺利转轨变型,国家还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如5a内免征企业所得税、技术转让收入的营业税和科研开发用地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基本建设项目给予适当支持;赋予有条件的科研单位外贸进出口权;支持兴办高新技术企业,组建企业集团或上市公司,等等。但作为独立的经济实体,科技企业的资金往往同时分布在科研、科技开发、生产、商贸和技术服务中,因而,科研单位的资金相对有限。为此,要使有限的事业费发挥最大的使用效益,就需要更新理财观念。笔者认为,在强化科研单位财务管理中,应确立如下理财观念。 1.1 商品经济观念 树立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获取最佳社会、经济效益为目的的商品经济观念。会计人员要参与市场预测和分析,及时提供会计信息供领导参考;要参与生产经营决策和经营项目可行性研究,参与经济合同的签订与执行,充分发挥会计在经济管理中的预测和控制职能,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 1.2 经济效益与风险收益协调的观念 在现代市场经济中,由于市场机制的作用,使任何一个市场主体的利益都具有不确定性,都不可避免地要承担一定的风险。科研单位实行企业化管理,投资主体多元化,经营过程中知识含量增加,这一方面为单位的生产经营发展提供了更加广阔的空间,为单位最大限度地获取收益创造了条件;但另一方面也加大了单位的经营、收益风险。因此,财务管理人员必须树立风险与收益相协调的理财观念,善于对环境变化带来的不确定性因素进行科学预测,有预见性地采取各种防范措施,在获取超额收益的同时,使可能遭受的风险损失尽可能降低到最低限度。 1.3 负债经营观念 负债经营是商品经济发展的产物。为了给单位的发展提供更多的资金保证,应采取向上争取,向外争贷;以物折贷,赊帐计息;眼睛向内,深挖细掘;加强横向联合,开展多种贸易等多种方式,筹集建设资金。会计人员要敢于负债,善于负债,采取多种方式引进资金,达到人为我用、借水行舟之目的。同时,要掌握负债适度及效益原则,促进科研与开发共同发展,促进经济效益提高。 1.4 人本化与知识化相结合的理财观念 要适应新形势,建立并规范现代企业管理制度, 重视人的发展与管理,这是现代管理发展的基本趋势,也是知识经济时代的客观要求。与此相适应,单位的财务管理将是一种以人为本的知识化管理。因此,单位财务管理人员必须在增强理财知识的同时,将各项财务活动人格化,建立责权利相结合的运行机制,强化对人的激励和约束,充分调动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这是单位顺利地开展财务活动、实现财务管理目标的根本保证。 1.5 竞争与合作相统一的理财观念 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信息的传播、处理和反馈的速度以及科学技术发展的速度均越来越快,这就要求单位财务管理人员在财务决策的日常管理中,要及时掌握信息,以不断增强抓住机遇、从容应付挑战的能力,正确处理和协调本单位与其它单位之间的关系,使各方的经济效益达到和谐统一。 1.6 由对内管理到向信息管理转变的理财观念 对单位财务管理工作来说,加强内部管理至关重要。但单位光靠内部管理是远远不够的,必须研究市场,掌握信息,才能做出科学的决策。这就决定了单位财务管理人员必须牢固树立信息理财观念,全面、准确、迅速、有效地搜集、分析和利用信息,进行科学的财务决策和资金运筹。 2 科学、严格管理财务,提高农业科研单位经济效益 2.1 多渠道筹措资金,增强实力 一是合理制定创收分配办法,调动各部门的创收积极性。当前我国经济改革不断深入,各种新情况不断出现,这就要求我们在兼顾单位、部门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前提下,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出切合实际的经济政策,包括分配政策和奖励政策等。二是合理制定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调动广大科技人员从事科研的积极性。在科研方面除了努力争取国家高科技研究项目以外,还应鼓励发展横向科研,积极进行应用科学研究,结合目前企事业单位的实际情况,进行科技开发和服务,促进产、学、研的结合,以取得更多的科研协作与科技转让收入。三是加强对产业的扶持和管理,确保为单位提供稳定的利润;大力支持效益好、有发展前途的项目,以形成拳头产品。 2.2 严格成本费用管理,努力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科研体制的改革,要求我们对科研单位进行企业化管理,追求尽可能大的投入产出比,这就要求在财务管理上要以利润为中心,以成本管理为基础,合理组织和管理科研生产,努力降低成本,使利润最大化。为此,要对科研与生产的全过程进行管理,制定相应的制度,具体落实到各个专题或生产的各个环节,做到少投入多产出,人人讲成本,个个讲效益。 2.3 加强财产物资管理,提高资产利用率 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应收款项、预付款项和存货等流动资产,以及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对外投资等。在资产管理上,应建立健全现金和各种存款的内部管理制度,存货的采购、收发、保管、清查盘点等管理制度,还应着重加强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的管理,维护国有资产及其权益不受侵害,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具体可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的登记、验收、使用、损坏赔偿等管理制度。二是合理调剂闲置的资产,使闲置资产最大限度地得到利用。三是加强无形资产管理,建立制约机制和激励机制,形成正常的转让渠道,防止知识产权的流失。 2.4 加强会计基础工作,积极推进会计电算化 步入21世纪,人们进入了一个信息化的时代,财务管理也不例外。信息化时代对财务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不仅要实现会计信息的全程电脑处理,使会计信息处理更方便、快捷,为会计管理工作提供可靠的技术保证;而且要满足不断发展的形势的需要,实现适时的远程数据传输,实行网络化管理,建立单位管理信息系统,把财务与生产、供应、销售、计划、统计等联系起来,做到任何一项变动因素出现时,单位能够及时获得全面的、最新的信息。 2.5 加强会计队伍建设,努力提高会计核算质量 首先,财会人员要不断加强对科技知识、专业技能的学习,不断更新知识,经常研究单位财务管理的发展趋势,开拓进取;其次,要能周密而严谨地设计实现目标的方法和步骤,抓住重点环节,做好上下左右的协调工作,将单位领导的理财意图变为部门的自觉行动,以推动领导决策的顺利和正确实施;再次,要善于在科研单位经济活动中,按照有关法规规定,对科研单位经济运行情况实行检查、指导、监督和控制,提供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思路,防止信息误导。 农业管理论文:基于农业保险主体风险管理行为分析 论文关键词:农业保险;行为主体;风险管理 论文摘要:农业保险是分散农业风险和灾害补偿的有效方式,是WTO框架下的“绿箱”政策之一,已为许多发达国家所采用。农业保险主体(农户、保险机构、政府)风险管理行为对农业保险的影响,以及农业保险政策对农业保险主体行为的影响是相互作用的。借鉴国外在立法、政府补贴和推动、农业风险分散机制等方面的经验,我们应从以下三个方面来规范和诱导农业保险主体风险管理行为朝着有利于农业保险的方向发展:(1)政府推行农业保险的主要作为;(2)建立有效的风险分散机制;(3)选择规模化生产的地区进行重点试点。 农业风险对于农产品产量和市场来说都是不可避免的,但这种风险是可以管理的(Wenner and Arias,2003)。发达国家的经验已经证明:农作物保险和定价策略的结合可以有效地减少农产品产量和价格风险。即便如此,农业保险还是被公认为世界性难题;直到现在,世界上还没有哪一个国家的农业保险计划可以用保费收入来支付赔款支出和管理费用。我国在20世纪30年代初就开始试办农业保险,但真正发展还是在1982年以后。随着1992年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向商业化转轨,1993-2003年间农业保险业务不断萎缩。2004年开始,国家连续三个中央1号文件都提出要发展农业保险。基于这种背景,本文从农业保险主体风险管理行为角度来阐述农业保险行为主体对农业保险发展的影响;并借鉴国外经验,对我国农业保险的进一步发展提出政策建议。 一、主体风险管理行为对农业保险的影响 (一)农户的风险管理行为对农业保险的影响 农户的风险管理行为主要有多品种经营、寻求非农收入、自己承担风险和政府救济等手段。这些风险管理手段与农业保险之间存在着替代性,特别是非农收入的增加,使得农民收入中的农业收入所占比重越来越小,从1990年的50%下降到2004年的36%左右。这也意味着农业风险占农民所面对的总风险比重正在下降。此外,多品种经营又降低了农业风险的集中性,分散了一部分农业风险。农民规避风险手段的多样化,农户收入整体水平不高,加上现阶段我国农业保险实行的初始成本保险(即生产成本保险)以及较高的保险费率,造成了农业保险的有效需求不足。 (二)保险机构的风险管理行为对农业保险的影响 由于农业风险在时间上和空间上的高度相关性、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现象严重、风险不能大范围地分散等问题,造成农业保险的纯商业化经营均以失败告终(除了冰雹险、暴雨险等单一风险的经营成功之外)。保险机构经营农业保险基本上都是亏损的,这与保险机构的利润最大化目标相背离。因此,保险机构纯商业化经营农业保险的积极性很低。随着城市保险市场的日趋饱和,保险机构不得不寻求新的市场——8亿潜在客户的农村保险市场,因此,效益较差的农业保险也成了获得其他盈利性较好险种(例如家财险、寿险、健康险等)的“敲门砖”。即使经营农业保险,保险机构也会偏向那些盈利性较好的险种,这和农业保险的目标相去甚远。 (三)政府的风险管理行为对农业保险的影响 政府的风险管理行为主要有农业生产补贴、价格支持和收入保护等手段,而自然灾害补偿机制是政府风险管理的重要内容。目前我国的农业自然灾害补偿方式还是以政府救济和灾害扶持为主(占总补偿的90%以上),而保险赔款占总补偿的比例很低。从1992年开始,由于一直经营农业保险的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商业化转轨,农业保险在农村自然灾害补偿中的比例不断下降,2003年农业保险赔款仅占总补偿额的5%(曹前进,2005)。我国财力有限又决定了政府救济和农业保险之间存在替代性,因此,目前政府以灾害救济为主的灾害管理行为不利于农业保险的发展。 二、农业保险政策对主体行为的影响 2004年中央1号文件明确提出,加快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选择部分产品和部分地区率先试点,有条件的地方可对参加种养业保险的农户给予一定的保费补贴;2005年和2006年中央1号文件又连续作出了扩大农业政策性保险试点范围的政策规定。这些政策对农业保险主体行为有何影响呢? (一)农业保险政策对农户风险管理行为的影响 2004年全国农村固定观察点办公室的调查显示:如果政府开办了畜牧业保险,即使没有补贴,农户选择愿意将饲喂的畜禽投保的占42.6%,不愿意的占57.4%;如果政府开办了补贴性保险,选择愿意将饲喂的畜禽投保的占73.4%,不愿意的占26.3%。从调查数据来看,如果政府给予一部分保费补贴,农民购买农业保险的积极性会提高。因此,在新一轮试点过程中,大部分试点地区或多或少地都给予了农民保费补贴。 (二)农业保险政策对保险机构风险管理行为的影响 由于有了政府补贴和其他一些优惠政策(如农业保险准备金制度和再保险),保险机构经营农业保险的积极性提高了很多。上海安信、吉林安华、黑龙江阳光互助、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公司、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等商业性保险机构都在经营农业保险,并且不断扩大农业保险的覆盖面,以寻求更多的风险单位来规避经营风险。如江苏省淮安市和浙江省的一些保险机构则采取了与地方政府共担风险的做法;上海安信、吉林安华两家农业保险公司和中国再保险集团签订了再保险合同;黑龙江阳光互助保险公司按保费收入的10%提取巨灾风险准备金等等。 (三)农业保险政策对政府风险管理行为的影响 农业保险政策实施的目的,就是转变政府补偿灾害的方式;其目标就是由目前的政府救济为主向农业保险为主转变。为此,政府提供了保费补贴、经营管理费用补贴以及各种优惠政策等,以支持农业保险的健康发展。江苏省和浙江省还采取政府与保险机构共担风险的模式,减轻了保险机构的经营风险。除此之外,相关农业部门人员还参与到农业保险展业、查勘定损、理赔等工作中来,有力地支持了农业保险的发展。 三、行为主体对农业保险存在的顾虑 (一)来自农户的顾虑 通过调查我们认为,农户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顾虑:(1)如果在保险期内发生了灾害,能否从保险公司拿到赔偿、能拿到多少、得到赔偿需要付出的成本有多大?(2)政府补贴多少、能持续多久?(3)如果几年没受灾怎么办?(4)保障水平有多高?在调查过程中我们还发现,农民普遍不太信任保险公司(因为在20世纪90年生过某保险公司因为不想理赔而退还保费的事情)。另外,保障水平太低也是制约农户购买农业保险的重要原因,这与国外的一些研究结果相符。 (二)来自保险机构的顾虑 保险机构对经营农业保险的顾虑有四个方面。(1)对政策的顾虑。政府给予的一些政策能持续多久,包括以险养险、经营管理费用补贴、税收优惠以及一些与农业保险相配套的政策(如生产贷款必须参与农业保险)?(2)对经营风险的顾虑。一方面是经营能否不亏损,即从目前农业保险的经营情况看,种、养业农业保险基本上都是亏损的,政府给予的经营管理费用以及以险养险能不能弥补这一部分的亏损;另一方面是规避经营风险的风险准备金制度和再保险能不能实现?(3)对政府财力的顾虑。如果保险机构选择了与政府共保的模式,万一出现大灾,政府财力能否兑现其保险责任?(4)费率制定和操作的顾虑。由于缺乏相应的历史数据,制定科学的费率难度较大,这也是很多商业保险公司不敢涉足农业保险市场的一个重要原因。 (三)来自政府的顾虑 政府顾虑有中央政府的顾虑和地方政府的顾虑两方面。 中央政府的顾虑是:(1)政府支出的补贴资金需多少。由于目前农业保险规模不大,政府补贴资金还可以到位;但如果以后覆盖面不断扩大,政府的补贴资金能否到位。如果按照美国《农业风险保障法》的规定,政府每年给农业保险的财政支持将会超过30亿美元,那么政府首先必须考虑财力问题。(2)补贴资金的效果如何。Nolson和Loehman(1987)认为,在理论上,农业保险是一种有效的农业风险分散机制,然而在实践中,农业保险却成为一种损失转嫁给政府或者保险机构的成本高昂的风险转移机制。如果情况跟Nolson和Loehman(1987)阐述的一样,那么政府还不如采用救济的方式,因为救济带有很大的随意性,可以根据财力来控制救济资金。(3)如果出现大灾,政府所要负担的赔款额会不会超过财政的承受能力。 地方政府的顾虑是:(1)中央政府的补贴和其他一些政策能持续多久?(2)地方财政随着农业保险覆盖面的扩大需负担多少补贴资金?(3)如果出现大灾,地方财政能否负担得起政府兜底的责任?(4)怎样确定政策性农业保险的产品范围?是选择关系粮食安全和地方社会稳定的农产品进行补贴,还是选择效益较高、关系到地方经济发展的农产品进行补贴? 四、国际经验借鉴 发达国家发展农业保险的经验可以总结为以下三个方面。 (一)较高的保费补贴和强制性保险与有条件强制性保险的实施,刺激农户购买农业保险 在财政补贴方面,发达国家为了提高农业保险的覆盖面,不断地提高财政对农业保险的补贴力度。研究表明,即使农民收入较高的国家,如果没有政府给予适量的保费补贴,农民对农业保险的自愿投保积极性也很低。墨西哥有关经验表明:政府的保险费补贴若低于2/3,大多数农民不会自愿投保;美国的参保率则随着补贴率的不断上升而上升。因此,美国、日本、法国等农业保险比较发达的国家都给予农户较多的保费补贴。 农业保险发达国家还采取了强制性保险和有条件强制性保险。日本1947年颁布的《农业灾害补偿法》中就提到了强制性保险。印度、菲律宾则规定农业贷款户必须参与农业保险,形成准强制性保险。美国《1994年农作物保险改革法》中也提到政府将干旱、雨涝、雹灾、风灾、火灾、病虫害等风险损失,与其他一些福利性农业计划(价格支持与生产调节计划、农民家庭紧急贷款计划、互助储备计划等)联系起来进行有条件强制性保险。 除了较高的保费补贴和强制性保险与有条件强制性保险外,保障水平不断提高也是促使农户使用农业保险的一个重要原因。1989年美国农业部专门针对那些没有购买农业保险的农户进行过一次调查,让他们将不参加农业保险的原因进行排序。调查结果显示:首要原因就是保障太低,占24.8%;其次是保费太高,占23.3%;更愿意自己承担风险的占23%。因此,保障水平的提高,加上政府提供较高比例的保费补贴,农民对农业保险的有效需求自然会增加。 (二)保险机构降低经营风险的做法 保险机构主要从两个方面来降低经营风险:一是农业保险产品创新和金融工具的应用;二是农业风险准备金制度和再保险的实施。保险市场金融和技术上的创新,提供了处理农业风险的新办法,特别是气候风险;而资本市场的应用是金融创新的一部分,这减轻了农业保险提供者面临的风险(skees,et a1.,2002)。另外,再保险和巨灾风险准备金是分散农业巨灾风险的两个比较有效的手段,因此,绝大多数国家在发展农业保险的过程中都采用这两种风险分散手段。 1、资本市场金融工具的应用。随着气象测量等技术的日益成熟,国际资本市场上转移农业巨灾风险的金融产品被逐渐开发出来。例如巨灾风险(cAT)债券,它主要用于为飓风、洪水、地震等巨灾保险提供保障。除了CAT债券之外,资本市场上还出现了基于气象指数的气象衍生金融工具,如气象指数期权等。 另一个资本市场金融工具的使用就是农业巨灾风险证券化,它是将农业巨灾风险和资本市场结合起来。在资本市场上以证券的方式筹集资金,用来分散和化解农业的巨灾损失。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国际上发展的风险证券主要有三类:巨灾证券、应急准备金债券和巨灾股票。由于农业巨灾风险和资本市场具有极小的相关性,因此,在资本市场上寻求分散农业保险风险是可行的;而且,资本市场资金充裕,这对农业保险的巨灾风险分散也很有效。 2、农业保险产品的创新。农业保险经营中对于道德风险的控制,主要是了解和掌握农民的投入情况,如耕作、灌溉、种植时间等;再就是改进保险合同的条款,如规定免赔款的主要目的就是防范道德风险。但这通常会面临高成本问题,因此,农业保险团体(区域)险和农业气象指数保险应运而生。 农业保险团体(区域)险分为收入保险和产量保险两种,其赔款方式与畅通农业保险赔款方式有很大的差别。这也是农业保险团体(区域)险创新的地方,即只有当承保区域的整体平均产量或收益受损到保险合同中规定的理赔点时,保险公司才进行赔付。如果整个区域的平均产量没有受损到理赔点,那么单个农民的产量受损再大也不会得到赔付。这样一来,农业生产者(投保人)之间有了提高自身产量的积极性,既解决了道德风险问题,又促进了农业生产。农业保险团体险通常都要求某个区域的农户全部参保,避免了逆向选择问题。因此,农业保险团体险可以最大程度地避免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问题,比较适合农村低保障或者道德风险与逆向选择问题较为严重的地区(孙立明。2003)。 农业气象指数保险有助于全面、客观地反映农业系统性风险;它不需要农业产量的历史数据作为费率制定的标准,而是依靠系统和精确的气象测度。这就使得保险合同的制订是以系统性气象风险的测度为主要依据(庹国柱、李军,2003)。相对而言,这种合同制订更科学,减少了由于合同制订不科学给保险公司带来的损失。 3、农业风险准备金制度和再保险。再保险一方面可以有效地在空间上分散农业风险,另一方面也扩大了保险机构的承保能力。发达国家的再保险保费收入占总保费收入的比重大概为20%,凸现了再保险市场的重要性。例如,日本采取农业共济组合向农业共济组合联合会进行部分分保,农业共济再保险特别会计处又向农业共济联合会提供超额赔款再保险;1966年法国在大区范围内还创立了再保险机构,众多的地方互助保险合作社由大区社再保险,大区社又由中央社再保险(龙文军,2004)。发达国家还普遍建立了巨灾风险基金制度(除西班牙外),例如日本的农业共济基金的原始资本为30亿日元,由中央政府和联合会以1:1的比例共同投资组成。巨灾风险基金制度使得农业风险在空间上得以分散,提高了农业保险经营机构的稳定性。 (三)政府对农业巨灾风险的管理 发达国家政府很早就意识到应用农业保险来分散农业风险。“实施农业保险的目的在于建立一个稳固、全面的农作物保险体系,以取代作为农业价格支持和收入保护政策一部分的政府灾害救济计划,从而促进农业经济的稳定,增进国民福利。” 在控制保险机构经营风险方面,政府给予了经营管理费用补贴(一般为保费收入的20%-25%)、免除各种税收以及再保险支持等。另外,政府为了满足保险机构对于大额风险单位的要求,结合各种贷款政策和福利政策以促使农户购买农业保险。发达国家现有的精确的费率与政府的努力不无关系,因为农业风险区划工作需要耗费巨额的财力和人力,并不是某个保险公司或是某一个部门就能完成的。例如,法国政府在1980年以后投入巨资资助大学和有关部门专门从事农业风险科学研究。 五、政策建议 各个国家都有自己特殊的国情,国外的成功经验值得我们借鉴,但不能生搬硬套,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来规范或诱导农业保险主体的风险管理行为朝着有利于农业保险的方向发展。 (一)政府推行农业保险的主要作为 1、有关部门应尽早着手起草《农业保险法》。前面分析的我国保险主体存在的一些顾虑,大部分可以归咎为农业保险法律的缺失。因此,《农业保险法》对农业保险的经营目标、保障范围、保障水平、组织机构与运行方式、政府的作用、税收规定、资金运用、财政补贴方式等方面,应以法律的形式得到明确,为发展农业保险提供完备的法律、制度保证。 2、财政支持和应用各种政策推动农业保险。一是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应对农业保险的保费和农业保险的经营管理费给予一部分补贴。具体额度要根据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和不同的保险产品而定。二是给予农业保险业务经营部分税收优惠政策。应建立行为主体各方的激励机制,将农业保险和农业生产贷款、灾害救济政策结合起来使用。 3、做好农业风险区划,实行与农业风险相匹配的保险费率。我国农业保险试点地区普遍存在费率厘定不科学的问题,不能真实反映农业实际损失率,无法有效调节供给和需求。费率厘定的不科学,主要是由于我国缺乏完整的农业区划体系。但农业区划工作耗费大、涉及面广,并不是保险机构就能完成得了的。因此,建议由国家组织相关部门和保险机构,拨付专项基金,积极开展农业风险相关研究工作。在全国各区域农业灾害风险综合评估的基础上,开展农业风险区划工作,为制定农业保险保费与费率提供科学依据。 (二)建立有效的风险分散机制 一是建立农业再保险体系。国家应出资组建全国性的农业保险再保险公司。或是在中国再保险集团中成立农业再保险部,独立核算。以国有性质的农业保险再保险公司为主,其他商业保险公司作为补充,确立农业再保险经营主体;国家对提供农业保险再保险服务的公司给予适当的费用补贴和税收优惠。二是建立风险准备金制度。目前很多试点地方也在探索一些积累风险准备金的做法,但都缺乏保障。国家可以整合部分农业直接补贴资金、农业灾害救济金、财政专项支农资金等,加上商业保险公司的农险盈余,形成农业保险总准备金或风险基金,并以法律形式规定每年风险基金的提取比例。 (三)选择规模化生产的地区进行重点试点 选择规模化生产的地区进行重点试点主要基于几个考虑:一是农户的风险规避手段比较集中,有利于管理;二是农户对农业保险有较大的需求;三是节约了交易成本。全国农村固定观察点办公室的调查统计已经表明了在畜牧业推行农业保险具有可行性,而且我国有着丰富的畜牧业农业保险经营经验。因此,选择畜牧业的养殖小区和养殖基地作为重点试点地区的可操作性强,并能为进一步推广农业保险积累经验,毕竟我国的农业保险应在稳定中求发展。 农业管理论文:浅谈后农业税时代乡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论文关键词]农业税;政府机构;政府职能;服务型政府 [论文摘要]乡镇政府机构改革只是后农业税时代乡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先导和必要环节,这样的改革是乡镇政府出于财政压力的应急性改革,治标不治本。乡镇政府职能转变是乡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既是改革的重点,也是改革的难点,各地乡镇政府一定要因地制宜、抓住优势、突出特色,政府职能转变才会成功。构建服务型政府是乡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终极目标,有利于乡镇政府更好地服务于农民、农村、农业。 农业税的取消开启了“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一个新时代,成为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的新起点。农民的经济社会地位和发展环境发生重大改变,农民权益保护开始步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但乡镇政府管理却面I晦着一系列难题。首当其冲的是农村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提供缺失。农业税的取消拆除了收费平台,断了公共产品的资金来源,乡镇政府提供公共物品的能力随之萎缩。其次是政府职能界定不清,法定职权缺失。目前的行政管理体制在实施过程中并没有规定乡镇政府具体的职责范围,事权分配不清。第三是乡镇负债累累。农业税的取消并没能解决乡镇财政运行问题,反而使乡镇债务有增无减。第四是乡镇社会规范及管理能力减弱。取消农业税后,一方面由于不准乡村组织对农民使用强制手段,削弱了乡村组织的权威;另一方面随着乡村干部与群众相互接触变少,村民们对干部的态度变成一种“没事不理你、公事不管你、有事就找你、出事就告你”的局面。 虽然税费改革后,乡镇政府管理面临一些困境,但乡镇政府作为我国最基层的一级行政机关,处在农村工作的最前沿,承担着农村众多的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对地方乃至国家的政治稳定、经济发展、社会安定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这种地位和作用是其他政权组织无法替代的。因此,必须对乡镇行政管理体制进行改革。 一、后农业税时代乡镇机构改革 1、调整机构、精简人员,因地制宜,撤乡并镇 针对乡镇机构运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有必要对现有乡镇政府的职能进行结构性调整,强化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弱化经济管理职能,与此相应地减少不必要的行政机构,合并职能相近的机构为中心站,从而减少部分机构和人员。同时对经济发展相对较好、农民素质较高的小乡镇,可考虑撤乡并镇,减少行政事业人员,降低政府运行成本,减轻财政负担。而对一些边远地区和贫困落后地区,应稳定政府机构现状,但调整其内部分工,精简、合并可有可无的作用发挥差的事业服务中心及其人员,加强最能为老百姓办实事的机构和人员。最后,根据中央要求,实现机构和编制法定化要求,加强对乡镇机构行政事业编制的控制,每过2—3年,核定一次编制,并通过法的形式确定下来。 2、改革乡镇干部人事制度,完善县乡公务员考录制度 针对乡镇公务员小农意识严重、效率观念差、功利主义盛行而导致整体素质不高的现象,我们认为,首先要改革干部人事制度,引入竞争激励机制,改革传统干部任免制,推行合同聘任制,打破干部人事制度的铁饭碗,充分调动乡镇干部工作积极性。加强对干部的业绩考核,指定科学的考核和量化标准。通过考核,让那些有责任感、工作能力强、农民群众信任和拥护的干部继续留任或者进入领导岗位。其次是完善县乡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一是扩大县乡公务员选拔录用视野,彻底打破身份、地域限制。第一,所有社会成员都有参与社会竞争的同等权利;第二,改革户籍管理制度,打破地区封锁政策,促进人才交流选拔。二是改革和完善考试方法,努力建立健全规范专业的考试录用制度。第一,采用现代化的结构性考试方法。公务员考试应根据公务员工作的特点采用结构性考试方法,其结构由笔试、面试、心理测试、考核等构成。不同部分在总成绩中的比率,根据不同的职责尤其是不同的职位要求来确定。第二,建立公务员考试试题库。公务员考试录用主管单位的人事部门应建立公务员考试试题库,特别是专业科目试题库。可以按照统筹规划,分头开发,成果共享,有偿使用的原则组织有条件的省市共建专业科目考试题库和面试试题库。三是建立健全社会监督体系,增强考录工作的透明度。第一,借鉴高校招生考试的经验,建立起相对稳定的监督队伍。这一队伍可以由纪检、监察、公证机构、新闻媒体、群众团体的代表组成,并随时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监督。第二,明确监督内容。主要监督招考程序是否按规定进行、报名及资格审查是否按招考公告的规定进行、笔试与面试命题是否符合有关要求,有无泄密问题以及考核录用是否客观公正。第三,完善监督方法。(1)建立考试录用工作公开制度,接受社会监督;(2)建立录用工作报告制度,接受上级政府人事部门的监督;(3)建立咨询制度,接受群众监督。 3、合理划分权限,理顺各种关系 乡镇政府作为一级政权组织,在很多方面并不是执法主体,缺乏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法制手段,工作开展起来难度很大。无论从历史还是从现状来看,乡镇政府都不具备独立的决策权和完整的财政权。乡镇承担了大量上级交办的事务,却没有足够的权力,还要为执行结果负责。相对于县级政府的“权大于责”,乡镇却是“责大于权”,以有限的权力承担着无限的责任。乡镇政府在某种程度上已经成为县级政府的派出机构,甚至是某些职能部门的办事机构。因此,乡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首先必须合理划分与上级(主要是县级)政府的权限。一是还权于乡镇,解决事权与财权相统一的问题,严格按照“权随事走,财由事定”的原则,明确乡镇政府的事权;二是明确与上级(主要是县级)部门的关系。县级部门与乡镇政府之间不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县级部门不应对乡镇政府实施直接发文等行为。三是县级部门在乡镇的派出机构在工作上应接受乡镇党委和政府的协调、监督,工作人员的考核、任免、奖惩等,应征求和尊重乡镇党委和政府的意见。其次要理顺各种关系:(1)理顺政府与乡镇企业的关系,理顺企业的产权关系,真正实现政企分开;(2)理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乡镇政府集中精力管理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同时扩大和强化社会自身管理的功能,由社会的各种组织按照各自的性质和任务,共同承担社会义务;(3)理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凡是市场机制可以有效发挥作用的领域,乡镇政府主动退出,只管一些市场管不到、管不了、管不好的事情,以弥补市场失灵。同时积极培育市场自我调节能力,努力创造公平竞争环境,维护市场秩序。 乡镇政府机构改革只是后农业税时代乡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先导和必要环节,这样的改革是乡镇政府出于财政压力的应急性改革,治标不治本。 二、后农业税时代乡镇政府职能转变 1、目前乡镇政府职能定位存在的问题 进入后农业税时代之后,乡镇政府突出的问题是干了许多不该干的事情,而自己职权范围内的事又没做好。首先是在中央转移支付不能足额足量到位的情况下,乡镇政府为了维护正常运转和偿还债务,想尽一切办法增加财政收入,其中重要的途径就是发展企业和招商引资,有的乡镇甚至通过直接参与经济活动获得制度外收入;其次是有些乡镇超越经济能力大搞基础设施建设,而又没进行科学规划和很好地利用市场力量,结果导致许多小城镇成为一无产业基础、二无市场依托、三无居民社区的“空城”,更导致乡镇政府负债居高不下;第三,乡镇政府服务功能低下。南于管理体制、经费保障等许多因素,许多诸如农业技术推广、文化宣传等公共服务功能履行不到位甚至基本丧失,导致农村社会公共事业长期受到冷落,发展滞后。 2、乡镇政府职能转变 党的十六大报告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政府职能归结为“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四个大的方向,这为我们重新定位政府职能指明了方向。但具体到基层乡镇政府,我们认为它基本上不具备履行经济调节智能的能力,也几乎没有市场监管的能力,真正需要抓实抓好的应该是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因此,体制改革中的乡镇政府的职能应该是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削弱、淡化、转移、合并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的职能。具体说来,(1)更新观念。这是转变职能的关键。农业税的取消,标志着中国农业走向休养生息阶段,随着原有的乡镇工作格局的打破,旧机制必然被新机制所代替,工作观念,工作方式、方法,工作重点开始发生全新变化。在观念上,要迅速从去强管理、轻服务,重人治、轻法治变为重服务、重法治,主为老百姓出主意、想办法、找路子,变“要我服务”为“我要服务”。(2)向农村提供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不收农业税了,国家每年都会有数千亿的财政资金转移到乡村,乡镇干部应从收税费转变为农民提供安全、保卫、科技服务和有效信息,乡镇政府应当更直接提供教育、乡村道路建设、社区医疗等公共产品;(3)规划、建设和管理小城镇。乡镇政府要合理规划集镇和新村,抓紧建立和小城镇相配套的劳动保障机构,为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和有序流动提供保障;(4)培育新型现代农民。乡镇政府通过各种方式用全新的文化科技知识武装农民,特别要做好农民的科技培训工作,培养他们的效益观念、科技观念、法律意识、人权观念及竞争意识,造就出一批具有现代商品意识和市场经济意识的新农民;(5)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当前农村地区仍然是人口超生的重灾区,各地乡镇政府在这一点上的职能一直没有放松,但是在新形式下,计划生育工作开展的方式、手段应该向人性化方向发展。乡镇政府职能转变是乡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既是改革的重点,也是改革的难点,各地乡镇自然、经济等环境千差万别,一定要因地制宜、抓住优势、突出特色,乡镇职能转变才会成功。 三、乡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目标:构建服务型政府 后农业税时代乡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研究不仅仅是乡镇政府为了履行职责而进行的职能转变,更不仅仅是为了减轻农民负担而进行的机构改革,而应该把这一改革放到国家、社会与农民之间的关系高度上,放到中国现代化的进程中,放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当中去研究,从而将乡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拓展到乡镇政府管理模式转型和创新的高度,用现代治理的角度来审视这一改革,重构国家、社会、农民关系,城乡关系以及体制与机制等各方面的关系,并使乡镇政府更好地服务于农民、农村、农业。 服务型政府的构建从纵向分析,其重点在“治官”而不是“治民”,在于转变乡镇政府职能,约束和规范政府应该干什么,只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做到科学执政、依法执政和民主执政的和谐统一,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强化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完善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机制,提高服务水平,建立服务优先、依法行政、上下协调、精干高效的乡镇行政管理体制。具体表现为:1.乡镇政府职能界定准确。按照“因需设岗”、“因事设人”的原则,明确乡镇政府职能,界定乡镇机构的责、权、利。(1)强化政府的社会管理职能,明确落实党和国家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2)保障公共产品供给,改善农村用水、用电、通讯、交通条件,改进农民的生产生活环境,搞好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2.科学配置乡镇机构规模。乡镇机构规模主要由乡镇的个数、乡镇内部机构设置和人员三部分构成,而乡镇内部机构设置的规模是重点。一般说来,乡镇规模没有统一的标准,它的设置根据政府有效管理的地域、人口而定,要考虑到政府的行政能力、政府的职能、政府的办事效率以及相关的技术设备等方面的因素,最终以乡镇能否实现农村社会的有效治理和满足农民群众公共需求为准。3.乡镇权力机制的科学管理。权力机制是多方治理的核心部分,只有构建民主、科学、合理的权力机构,才能实施有效的治理,才能建设服务型政府。首先,乡镇权力的产生要从过去的自上而下,改为自下而上,让农民群众有更多的知情权、选择权、决定权;其次,乡镇权力的运用必须依法行政,规范乡镇政府行为。 从横向分析,后农业税时代乡镇政府治理应该强调政府与社会的合作,强调自上而下的管理和自下而上的参与的结合,强调管理主体的多样性。在管理的性质上强调政府对公民的服务,在管理技术上强调引入市场机制,从而建立起政府、市场、社会三维框架下的多元治理体制。我们认为,在可预见的未来,我国乡镇政府多元治理的构成,必须强调政府的主导地位和作用,在此基础上,充分发挥农村社会中间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充分尊重农民的自主管理和民主参与乡镇社会事务的权利,分清政府应当承担和做些什么事。具体说来:1.强调乡镇政府的主导地位和引导作用,这是乡镇政府作为一级政府机构存在的理由;2.完善农村中间组织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将乡镇政府让渡出来的一些社会事务承担起来,将城市文明导入乡村社会,在政府与农民之间、农民与市场之间发挥社会的桥梁纽带作用,为农民的生产生活服务;3.倡导农民参与乡村公共事务和自主管理的积极性,激发他们的创造性。服务型政府的构建最终取决于农民的自主和觉悟,只有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尊重农民的权益,尊重农民的政治参与和自我管理,尊重农民的自主经营权,也只有政府通过各项政策引导,让近9亿农民获得更多社会资源,鼓励、引导和支持农村、农民建立各类社会经济组织和行会,扩大它们的生存空间,让农民为自己的事情做主,充分发挥社会各界的力量,政府才能真正为农村、农民、农业服务。 农业管理论文:试论取消农业税后的乡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论文关键词:取消农业税 行政体制改 服务型政府 论文摘要:全面取消农业税是一个由“以农养政”到“善政养民”的政策进步,它使我国农村行政管理体制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为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巩固经济社会改革的成果,根本解决农村存在的矛盾和冲突.推进新农村建设,需要对乡镇行政管理体制进行整体性制度创新,建立服务型、责任型和参与型的基层政府。 中央在全国农村全面取消农业税整整三年,它带来的影响和挑战已成为政府和学界强烈关注的问题,在减轻农民负担、促进干群关系改善、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上意义重大,但同时也使县乡村三级特别是乡村两级收人大幅度减少,给乡镇行政管理提出了新要求。基层政府如何适应取消农业税带来的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在本级财政收入减少的情况下,切实改善广大农村群众的民生现状,保障农民享受充足优质的公共服务,这不仅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正在研究和解决的重要课题,也是对我国改革开放30年乡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认真反思,只有顺应改革发展趋势,把握内在规律,才能在农村真正建设有利于农村发展的服务型政府。 一、全面取消农业税为乡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提供了内动力 建国后,从农村汲取发展资源的思路使农村“养”的负担十分沉重。国家制定的优先发展重工业的政策也使国家工业化的资金主要来源于农业生产剩余。这样,“以农养政”和“以农补工”的格局,形成了整个国家的资源输送渠道和模式。“以农养政”的模式以公共权力的强制性为基础,在有的农村地区导致了乡镇干部与农民之间关系的紧张。 改革开放后,我国进行了多轮行政体制改革,但是在乡镇一级成效并不明显,其难点是职能转变和人员分流,而根本原因是缺乏内在动力,尤其是来自经济方面的压力。“以农养政”的模式一直延续至2006年1月1日从制度上全面取消农业税。全面免征农业税使我国实行了2600年的农业税告结,作为农村生产关系的一次重大变革,取消农业税是建国以来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我国农村改革的一次具有划时代意义的重大举措,对农村上层建筑和经济体制的变革和完善,以及国家与农民的关系必然产生重大而深远影响。取消农业税使乡镇行政管理体制不适应农村发展的方面显现出来,给基层政府改革提供了外在压力和内在动力。它促成农村行政管理必须以“善政养民”为政府唯一合法的目标,即基层政府必须顺应对农产品收益进行的重新分配,通过自身改革,提高行政效能,改善农业生产的宏观环境,促进农村生产力的发展。政府由原来农村经济发展的推动者转变为服务者,围绕提供廉价优质的公共物品和进行高效的社会管理来再造服务型和责任型政府,是对农村行政管理角色的回归。这种对“善政养民式”的政府合法性追求,为转换基层政府职能,精简乡镇机构和财政供养人员创造了条件。 二、取消农业税后乡镇行政管理体制面临的严峻挑战 1、县乡财政收入减少,乡村债务化解难度加大,组织功能弱化,公益事业发展困难。这是取消农业税后最直接和首先遇到的问题。事实上,如果不取消农业税,由财政困难导致组织功能弱化的问题依然会产生,这是基于乡镇政府职能转变滞后的必然结果,取消农业税无非加速了这一结果的到来,它迫使乡镇思考今后的政府改革问题。从乡镇财权与事权的状况分析,“政府主导型”的发展模式,使农村基层政府承担了过多的事务,所谓“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教育、医疗卫生、社会治安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难度和成本比过去增加;而财政收入上移,支出责任下放的分配,却使乡镇财政收入与事权的扩大不同步,乡镇财政状况十分拮据,甚至逐渐大面积地发生赤字。因为取消农业税基本切断了过去农村基层社会事业建设的重要资金来源,至使乡级财政形势严峻,旧账不能归还,新的赤字还在发生,财政难以为继。值得一提的是,废除农业税,被取消的不仅仅是农业税本身,还有和农业税有关的“搭车”收费。按照财政部全国农村税费改革办公室的统计,这笔资金起码在1600—1800亿元左右,至少是农业税的3倍。财政困难导致农村基层政府的服务能力弱化,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能不能满足农村群众日益增长的社会公共服务的需求,无力为公共事务如社会治安、水利设施等投入基本的力量,无法满足农民的生产生活需要,公共服务的质量与人们的期望有相当的差距。 2、乡镇机构设置不合理,人员难分流,运转效率低。乡级财政紧张,直接结果是养不起人,发不出工资,在取消农业税后这个问题更为突出。世界绝大多数国家只有中央、省、县三级政府,而我国却有中央、省、地(市)、县、乡(镇)五级政府。乡镇一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共青团、妇联、人武部等各种组织一应俱全。此外,还有财政所、民政所、司法所、派出所、农经站、农技站、农机站、水管站、土管站、乡镇企业办公室、文化站、广播电视站等七站八所。“生之者寡,食之者众”使农村行政管理机构的正常运转发生困难。为减少乡镇行政支出成本,许多地方开始了乡镇合并,但是,合并后的乡镇又不得不面临另一难题,就是乡镇管辖区域面积扩大,在贫困山区由于路远和交通不便,客观上损害了农民获得公共资源的机会,读书和看病的困难短时间内难以完全解决。人员分流是乡镇机构改革中最难的,一方面无处分流,另一方面即使能够分流,由于乡镇财政拮据也难于补偿,人员不愿走、政府补不起的问题不解决,农村政治经济体制的改革就无法深入。 3、乡镇工作人员的思维方式和工作方式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取消农业税后,传统的农村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干部思想受到了强烈的冲击,旧的工作内容已经改变,新的工作方式尚未形成,面对新形势,不少乡村干部感到茫然和无所适从。在“以农养政”时代,乡镇人员的大部分精力用于收取税费、催收粮款。取消农业税后,政府致力于建设服务型政府,作为服务主体的乡镇干部必须具备一技之长和过硬的富民本领,才可能提供满足农民需求的服务,但是,由于诸多原因,贫困地区的乡镇干部大多能力欠缺,普遍感到“管理无门、服务无路、引导无方、工作无劲”,不知道今后“乡镇应该干什么?怎么干?”无论思维方式还是工作方式都显得力不从心。 三、深化我国乡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路径 要解决全面取消农业税引发的一系列问题,释放农业生产发展潜力,结合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工作的深入推进,对乡镇行政管理体制进行整体性制度创新,增强行政管理职能的服务性、责任性和参号陛,这是我国乡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必然趋势的要求。事实上,也只有通过上层建筑的适应性调整才能巩固改革开放30年来农村经济基础变革的成果,从制度上为农村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提供条件,从根本上解决农村社会存在的矛盾和问题。 1、以农村经济发展为支撑,为乡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夯实物质基础。建设服务型政府需要政府自身具有较强的整合社会资源和调动公共资源的能力,因为政府是责无旁贷的社会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提供主体,要加强城乡公共设施建设,发展社会就业、社会保障服务和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公共事业,为农村群众生活和参与社会经济、政治、文化、活动提供保障和创造条件。乡镇政府如何才能履行好这些职能呢?农村人口众多、经济社会发展滞后是我国当前的一个基本国情。乡镇政府处在农村工作的第一线,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总体上已经进人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新阶段,只有加快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带领群众脱贫致富,政府职能的履行才能落到实处。基于此,政府首要的任务,就是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对农村的发展进行科学规划,寻找农村经济发展的切人点和生长点,尤其要通过产业政策、区域规划、科技示范,提供及时准确的市场信息等多种方式来引导结构调整,加快农村城镇化、工业化的步伐,提高农业的产业化经营水平以及农村科技水平,拓宽农民增收的空间,挖掘农民增收的潜力,保证农业生产的稳定发展和农民收入的持续提高。 2、深化以职能转变为核心的乡镇政府管理体制改革。2000年3月2H,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进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后,政府和学界就轰轰烈烈地讨论农村行政体制改革,可至今从实际情况看,乡镇机构改革仍处于试点阶段,尚未全面推进。取消农业税是农村分配关系和经济利益的调整,也是农村基层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推动力。基层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主要有三方面:一是转变政府职能。就是按照建立服务型、责任型和参与型政府的要求,重新界定乡镇政府职能,从发展型政府转变为公共服务型政府,注重对农村公共产品的提供和社会事业发展的支持,注重农村社会发展战略的制定和实施,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的确立,社会发展的公平性和效率,以及农村社会预警和应急机制的建立等,削弱、淡化、转移、合并那些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的职能,处理好国家、市场、农民的关系。这是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核心。二是优化政府机构。要在确保社会稳定的前提下严守乡镇机构编制只减不增,积极稳妥地推进机构改革,切实加强行政管理部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创新乡镇事业站所的运行机制,妥善安排分流人员,解决高成本、低效能的问题。三是提高乡镇公务员队伍的整体素质。从“以农养政”时代向农民收取税费的角色,转变为“善政养民”时代服务者的角色,需要提高乡镇公职人员的服务能力,为此,应完善对公职人员的选任和考核评价机制,推行上级考核和社会公众评议的双重机制,让农民拥有按法定、民主的程序选举和评价公职人员的权利,使考评对象始终“对下负责”,服务于农民,真正成为农民利益的人和维护人。 乡镇行政体制改革的关键是转变政府职能,目标是建设服务型政府。乡镇政府的主要职能是落实国家政策、严格依法行政、做好市场监管、发展乡村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提供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应借助取消农业税带来的改革助推力,推进职能转变,全面提高政府服务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3、完善县乡财政管理体制,建立农村公共财政体制。取消农业税后,乡镇机构在无法向下汲取资源的情况下,会为了获得更多的上级财政支持和转移支付,“对上负责”而不“对下负责”,对此,必须规范和完善财政体制,解决乡镇财政收支的巨大缺口和巨额债务,保证免税的好处真正使农民受益。一是要进一步加大转移支付的额度和力度。对取消农业税后形成的财政缺口,应及时足额地通过财政转移支付方式予以补齐。除保证用于县乡基层组织以及农村义务教育、计划生育、农村优抚和五保户供养等方面需要的转移支付资金外,还要加大对乡镇承担的社会公共产品的转移支付力度,避免过多的资金用于养机构养人,提高转移支付资金的效益。二是要按照属地化原则。明确界定各级政府的“事权”和“财权”。提高乡镇财政的分配比例,保障取消农业税后乡镇人员应有的行政成本的开支。三是要建立公共财政体制。公共财政应以农村的公共需要为前提,要有利于推动农村行政管理部门公共服务机制的形成,确保财政支出主要用在民生问题上。 4、理清社会事业的性质,推进农村社会管理体制改革。社会事业具有公益性,不以营利为目的。我国传统的社会事业管理体制的特征是国家办事业、运作行政化和管理主体非自主化,这阻碍了社会事业自身的发展。适应市场经济的农村社会事业管理体制改革的基本方向应是社会化、市场化和多元化。为此,应在科学合理区分公益性和经营性职能的基础上,实行分类管理,逐渐建立十七大报告指出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体制。除政府所属的农村中小学、乡镇卫生院、计划生育服务站外,对乡镇农业、畜牧、农机、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农民工培训等服务性事业单位进行整合,条件成熟的应转制为从事非营利性的社会服务组织。实现政事分开和经营性事业企业化管理,将技术性和服务性的事务交给市场,逐步减少财政投入,减轻财政负担;同时,充分利用民间资本,拓宽社会事业产品的筹资渠道,形成农村社会事业供给主体的多元化格局,减轻政府财政的公共产品供给压力。 5、培育农村自治组织。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取消农业税后,国家对农民的控制方式不能再依靠过去强制性的税收手段,二者的关系必须建立在尊重农民的基础上,归还农民自我管理的权利,通过农民自愿组织的农村自治组织,实现国家与农民关系的良性互动。农村自治组织,包括村委会、各种经济合作社、协会等,它是农民可以自由进退的互助性、服务性组织。在农业和农村经济不断发展的今天,农民以一家一户为独立主体,面对纷繁复杂的农业大市场,在农产品的销售、农用物资的购买、农业信息的获取上,往往处于劣势,对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的抵御能力弱;同时,原子化的农民也需要与行政管理部门沟通,参与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因此,培育农村自治组织,完善农业服务网络,强化农村自我管理能力是农村行政管理职能转型的重要环节,它不仅可以填补农村行政管理职能转移后形成的管理空白,而且能够为农民抗拒市场风险、发展农业生产提供低成本、高品质的服务,是农民进行政治参与、表达自身利益诉求、维护自身权益的新型途径。 农业管理论文:农业基本建设项目财务管理 摘要:本文分析了农业基本建设项目财务管理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严格执行项目投资概算;把握建设项目资金管理要求,加强财务基础工作;完善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工程价款支付、内部监督等相关制度;准确做好项目建设的财务信息披露等措施供大家探讨。 关键词:农业基本建设项目 财务管理 措施 探讨。 一、农业基本建设项目财务管理的背景 为做好农业基本建设项目财务管理工作,继财政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财建[2002]394号)之后,农业部于2003、2004年相继修订和颁发了《农业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办法》(农财发[2003]38号)、《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农业部令第39号,)等一系列关于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的管理制度和法规。近年,随着国家对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监督检查的深入,农业基本建设项目暴露出财务管理不规范,财务管理职能缺失等情况,严重的甚至导致项目不能按期完成,达不到预期建设目标。因此,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的有效实施离不开有效的项目财务管理,要完成项目依法、合理使用建设资金,做到科学概算、规范执行和有效监督,严格控制建设成本,减少资金的损失和浪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等管理任务,做好农业基本建设项目财务管理尤为重要。 二、农业基本建设项目财务管理实践存在的问题 (一)不重视项目资金管理,财务管理不规范。实践中,不少单位从领导到财务人员不熟悉新的农业基本建设项目财务管理制度,不重视项目资金管理,部分资金不能专款专用,甚至改变资金用途。项目资金管理不规范,财务人员的职能限于会计核算,既不参与项目前期工作,项目实施过程中又无法根据财务管理的需要主动参与监督,造成被动应付,弱化了项目财务管理的职能。 (二)重“争项目”、轻“建项目”。项目前期工作不扎实,设计内容粗糙,不适应项目实际建设需要,项目执行时难以按正常的程序做出合理的调整变更,随意调整建设内容。 (三)项目概算不合理,深度不够,项目设计和概算不能准确核算项目成本。同时,由于项目预算细化不够,无法事先编制政府采购计划,导致概算不适应财务国库支付及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需要。 (四)配套资金不落实。有些单位不熟悉项目资金管理要求,编制概算时,随意或虚报配套资金,用实物抵顶自筹资金,影响项目建设进度和质量。 (五)管理不到位,建设过程缺乏有效的监督。有些单位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没有聘请正规的监理公司进行施工监督,不符合基建管理程序,基建管理制度得不到有效落实。 三、做好农业基本建设项目财务管理的措施建议 (一)投资概算力求细化,把握投资概算与概算执行的一致性, 1、科学、准确、真实、细化的投资概算是项目财务管理的基础。 农业基本建设项目支出因具体建设内容和实际情况的不同差别很大,概算是否科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特定建设项目的需要,直接影响到项目能否有效执行,因此,在编制项目细化投资概算时,还应结合项目具体情况再进行科学、准确的分析,保证项目的各项实际支出都能体现在概算中,为项目的概算执行奠定坚实的基础。 2、严格执行项目概算是完成项目设计目标的关键。 农业部《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申报审批管理规定》(农计发[2004]10号)中规定:对于变更项目地点等重大的项目变更,必须重新报批可行性研究报告;对于非重大变更项目的一般项目变更,应报原审批部门批准,其目的就是为了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从而保证国家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落实、保证农业基本建设项目整体规划的实现。 (二) 把握项目建设资金的管理要求,做好项目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 1、按规定设置独立的银行账户,专项专户核算项目建设资金 做好项目的资金管理,应按规定开设独立的项目银行账户,做到专户存储、专款专用,避免将基本建设专项资金与其他资金混存混用,从账户源头上避免挤占、挪用建设资金。 2、建立、健全项目会计核算体系、准确进行项目成本核算 财政部《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财会字[1995]45号)及其补充规定(财会字[1998]17号)对项目的会计一级核算科目的设置及核算内容作了较全面的论述,但是,由于基建项目尤其是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的具体建设内容千差万别,要准确、全面地反映项目建设的实际成本支出,在实际的项目成本核算中,还应对照项目的概算内容,以会计科目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项目实际支出为原则,相应增设二级、三级甚至更多的科目级次,以达到项目完整核算的要求。 3、重视项目资金管理的限制性规定 为保证项目资金能够切实地用于项目建设上, 财政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及解释通知(财建[2003]724号)中对项目资金的使用作了一些限制规定,例如:项目建设单位管理费应根据项目的实际概算投资规模比例确定,最低0.1%,最高1.5%;项目业务招待费的比例,不能超过建设单位管理费的10%。;项目竣工验收时的收尾工程资金,不得超过项目总投资概算的5%,超过5%的,不能编制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等等。 4、切实做好项目配套及自筹资金的筹集和核算 对于农业基本建设项目,配套和自筹资金往往是财务管理中最为薄弱的环节。配套和自筹资金不到位、用实物抵顶自筹资金在农业基本建设项目中较为普遍地存在,为此,农业部在2003颁布的《农业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办法》中明确:“用于基本建设项目建设的各种资金,都应纳入概算,实行项目预算管理”。因此,项目配套及自筹资金应与财政专项资金一起,设立专项项目账户进行专户核算,审计署等《建设项目审计处理暂行规定》(审投发[1996]105号)也将项目配套和自筹资金是否按时落实到位作为验收时项目重点审计的内容。 (三)完善项目财务管理的相关环节,保证项目完成的综合质量 1、完善项目招投标管理。 完善项目招投标管理,对于确保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具有重要的意义。要高质量地完成项目建设中的招、投标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等财务管理的目标,不应忽视项目招标工作,而要严格遵循招、投标的原则和程序,从确定招标的组织形式、招标的范围、招标书的制作、开标、评标等方面,切实做好项目的招标工作,保证项目财务管理目标的实现。 2、完善项目政府采购工作制度 为了配合项目建设的概算管理,财政部在《中央基本建设投资项目预算编制暂行办法》(财建[2002]338号)中规定,将在基本建设支出中逐步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和政府采购制度,并把项目建设过程中是否按国库支付和政府采购的有关政策规定编报细化概算、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严格遵循概算作为项目验收时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结合细化的投资概算,周密计划,完善并做好项目政府采购工作,直接影响项目验收时的综合评价。 3、合理支付工程合同价款 合理支付工程合同价款,可以保证项目资金安全和工程质量。但是,在按项目合同支付工程资金的同时,还应把握工程价款支付的几个原则。一是包工包料工程的预付款,一般不低于合同金额的10%并不高于30%,对重大项目,还应按工程计划逐年支付;二是没有签订合同的工程建设,应按工程进度拨付工程款,不得预付工程款;三是有合同并根据工程进度拨付工程款的,工程价款控制在60%—90%的额度扣减预付款后支付;四是在工程结算后,应保留合理数目的工程质量保证金(不低于5%),在工程合理保修期满后支付。 4、完善项目执行的内部监督制度 完善项目建设的内部监督制度,是防范项目管理、尤其是项目财务管理中的差错与舞弊,提高资金效益的最后一环,由此,在项目建设过程中,除建立项目法人责任制外,还应建立和完善与项目财务管理有关的岗位分工与授权审批控制、决策控制、概算执行控制、价款支付控制、竣工决算控制等相关内部控制制度,为项目的资金运行和支付安全起到有力的保障作用。 (四)及时、准确、规范、完整地编制项目会计报表,做好项目建设的财务信息披露 农业基本建设项目从立项到审批、到项目实施及完工验收,时间跨度大,为了全面反映项目的建设情况,按时编制报表、做好信息披露,是做好项目财务管理不可或缺的环节。一是通过及时、准确、规范、完整地编制报表,可以直观、全面、清晰地反映项目建设的进度、资金流向,为把握项目整体实施情况起到参考作用;二是通过项目财务会计报表,比较项目概算与概算执行的差距,可以及时发现预算执行中的问题,及时纠正;第三,编制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以及财务情况说明书,是项目竣工验收考核的重要内容;第四,及时、规范、准确地编制并上报项目会计报表,也是项目主管部门汇总项目执行情况的要求。 农业管理论文:浅论农业科研知识管理系统 论文关键词:农业科研;知识系统;知识管理;知识管理系统;农业科研知识管理系统. 论文摘要:综合农业知识系统理论和知识管理系统,提出了农业科研的知识管理系统概念,该系统将农业教育、研究、推广一体化的方法集成其中,农业科研人员是活动的中心.分析了农业科研知识管理系统的过程以及它对农业教育、研究、推广所产生的影响,认为该系统是一个交流协作的知识网络平台,促进了农业科研的知识共享、协同和创新,并实现了农业科研、教育和推广的三大功能。 引言 二十一世纪,尽管有重大的科技进步,但环境恶化是一个快速增长的问题,世界仍存在着城市和农村的贫穷,农业必须给不断膨胀的人口提供足够的粮食.面对日益复杂挑战,知识是最重要的生产因素,是保证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因素,而农业的发展将继续依赖于农业科研,因此,人们必须行动起来,开发一个新的农业知识管理系统,充分应用农业科研所产生知识和技术,提高农民收入,消除贫困,增加粮食生产,提供就业机会,保证粮食安全,同时保持自然资源的可持续发展. 1 农业知识系统的理论 Roling提出了农业知识系统的定义:“一个农业知识系统(AKS)是一组农业组织或人,以及他们之间的连接和相互作用.它们主要用于信息的产生、传递、存储、集成、扩散和使用,目的是进行有效的协作,支持决策、解决问题和进行农业领域的创新.” 首先,农业知识系统必须包括人,集成研究者、教育者、推广人员和农民,由社会所构建的,促进他们之间的相互协作和学习,加速农业相关知识、信息和技术的产生、共享、应用和创新.其次,农业知识系统将软件系统思想应用于农业知识管理过程中,随参与者在系统中行动的功能和目标而变化,即系统的实际构成依赖于特定情境下参与者的集合,以及评估在创建可持续创新环境中每个参与者的潜在作用.另外,农业知识系统关注参与者以及他们之间的连接和交互作用.这些参与者期望组成一个有关联的整体,每个参与者都对其它人有所贡献,那么,他们的协同、差异、连接、集成和协作有助于创新. Engel(1995)阐述了农业知识系统的三个主要观点.第一,知识过程是社会构建的,参与者要设法影响和管理知识过程.第二,交流是一种社会交互形式,这样的交互作用,其体现了每个参与者拥有自己的世界观、兴趣、关注点和目标.第三,AKS观点的中心在于创新是知识系统所期望达到的结果. 总之,农业知识系统是社会构建的,它看到了不同参与者的交互作用以及各种不同的界面,并通过集体学习、协商和共同理解的社会过程,分析如何创造转化条件来达成一致的决策. 2 知识管理和知识管理系统 知识管理是知识经济中一种全新的管理模式,即组织的管理者对组织内部和外部知识进行管理和利用,通过知识获取、知识共享、知识创新和知识应用,以达到提高组织创造价值能力的这一目的的一种过程.知识管理的核心就是要创造一种能够使隐性知识与显性知识产生互动的机制和平台,使隐性知识能够表述出来并转化为组织所共享的知识,组织拥有的知识库和信息交流平台也能帮助每一个人内化集体的隐性知识,并不断发展和成长.它强调对隐性知识的组织管理以及知识的共享和创新,其成功实施不仅与组织、文化密切相关,而且依赖于知识管理系统的创建.知识管理系统是实施知识管理的基础,它不单指一种技术,而是索引、分类和信息检索技术和为获得用户所需结果所采用的一系列方法的集合它用软件的形式把部分知识管理的概念加以实现,是一个人机互动的计算机网络软件应用系,将人和社会的创造、创新能力融人知识的创建和分布过程中,促进包含了知识创造、创新、激励和沟通等活动的个人和社会过程.知识管理系统运用先进的信息技术和知识管理相关技术构建而成,一方面,它将根植于个人或集体惯例的知识表面化和明晰化,通过捕获、编码、存储和组织成为一种可控制的人工品,促进了知识的转化、传播与交换;另一方面,它对已存在的知识进行提取、挖掘、过滤和组合,以最适合的方式来重新布局或展示信息,向用户提供最相关的内容或知识;最重要的是,它是一种将人、信息和知识、系统联系在一起的媒介和平台,为知识的共享和协作发展提供了高密度的交流互动空间,有利于实践社群的活动,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隐性知识与显性知识的相互转化,刺激了人的创造性. 3 农业科研知识管理系统 与其它领域的研究和开发合作相比较,国外农业研究的国际合作走在前面,比如十九世纪七十年代早期国际农业研究咨询组织CGIAR(ConsultGroupforInternationalAgriculturalResearch)的建立就是一个主要的突破和成就,后来的GFAR(GlobalForumforAgriculturalResearch)进一步促进了农业科研的地区合作与开发.从农业研究系统ARS到农业知识信息系统AKIS,再到农业创新系统AIS,人们已经认识到知识管理及其系统在农业科研中的重要作用. 3.1 农业科研知识管理系统概念 知识是农业科研中的决定性资源,农业科研存在的问题,诸如科研重复、效率低、成果转化率低、缺乏协作与交流、知识孤岛等,其主要原因是知识与信息的流动不畅,各参与者缺乏有效的沟通、交流与合作的手段和渠道,因此,需要农业科研知识管理系统作为知识管理的驱动器,对农业科研知识进行有效的管理。 农业科研知识管理系统是用软件的形式把农业科研知识管理的概念加以实现,也就是要创造一种能够使隐性知识与显性知识产生互动的机制和网络平台.农业科研知识管理系统中,农业科研人员同时也是教育者,处于“知识三角形”的中心(如图1),农业科研是活动的中心。农业教育、研究、推广一体化的方法[6]集成于该系统网络,农业科研是一个社会构建过程,主要的参与者是研究者、推广人员、农民,他们之间通过知识系统平台共享科学知识、技术、经验和研究成果,进行双向的连接、交流、对话和协作. 农业科研知识管理系统是农业知识系统的一个子系统和一个具体的应用实例,具有农业知识系统的特点:知识由社会构建;重点在于交流协作;目标是知识的创新和应用.同时,与知识管理系统一样,它”由两个个相互补充的部分构成”:一个是技术,另一个是社会;技术部分寻求获取、打包和传递有形的、文档化的农业知识产品,而社会部分使研究者、推广者和农户等系统参与者能够进行协作、连接和思考.农业科研知识管理系统嵌入组织的科研活动过程中,寻求知识处理能力的技术和人的创新能力的最佳组合,高效地完成知识产生、知识传播和服务于社会的任务. 3.2 农业科研知识管理系统过程 3.2.1 知识需求或问题 识别农业科研知识管理系统首先要收集和整理农业市场行情和国家农业科研政策,经过周密而详细的调研,识别出农民的知识需求,才能进行课题的申报和面向需求的科学研究,其科研成果也才能被推广并被农民所接受.但是,知识需求或问题识别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于农民个人的爱好以及研究者和推广者的偏见(NAGEL,1980),可能由农民自己清楚地说明或者由研究人员、政治家来定义,因而,需求识别是农业科研知识系统中最难的功能. 3.2.2 创新知识的产生 创新知识输入是农业科研知识管理系统的主要输入,没有创新的知识管理系统将是陈旧过时的,现代农业越来越多地依赖于知识的输入.农业科研机构承担了创新的任务,其研究分为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作为发展中国家的农业科研知识管理系统,更关注应用研究,所以该系统必须充分过滤并应用外部、内部的知识和技术,要求在当地环境下通过应用研究测试知识的适应性.在农业科研过程中,大量知识和信息的刺激,点燃创新的火花,新的思想和知识随之而产生并添加到知识管理系统. 3.2.3 知识的实用化 研究结果变为有用的形式就是知识的实用化,它包括了各种各样的应用研究、田间试验以及参与者的个人经验.一方面,研究结果需要处理,使之适用于农民;创新必须转化为推广机构进行技术扩散的一组推荐内容,另一方面,这些推荐要适用于特定地区的农业气候和社会经济条件.知识的实用化是一个创新在耕作条件下的真实测试,技术必须不断修改直至满足农民的需求,否则必须放弃技术或只能推荐给有限的农民群体;在知识实用化这个技术筛选过程中,研究人员必须与农民、推广人员协同工作. 3.2.4 知识的传播 创新的传播为知识的产生和大规模农田应用之间的鸿沟架起了桥梁,它要求知识的双重转换,第一步转化到推广机构,第二步转化为农民所需的知识.经过一个成功的实用化过程,技术可以向农民进行推广,但要求向农民提供灵活的或可修改的推荐选择.换言之,技术是基于科学原理的,对这些原理进行解释,就能使参与者根据需要进行修改.这是非常重要的,学会如何应用一项新技术是不够的,研究者、推广人员和农民通过教育和学习,理解了为什么和如何工作,他们才能改进新的实践. 3.2.5 知识的应用 产生的新知识如果不以某种方式富有成果地应用,那么新知识就毫无价值.农业科研知识管理系统内的知识应用,意味着农业科研活动所产生的新知识集成到系统中并被农民采纳和应用.农业科研知识管理系统的最终目标是知识的应用和创新,所以,农业科研结果的采用率是农业科研知识管理系统绩效的关键指示器. 3.2.6 经验的评估 Nagel(1980)把评估定义为:”用户对信息输人(知识)绩效的判断”.农业科研知识管理系统的评估是系统功能是否提高了农业科研的效率和成果的转化率、降低了重复率,即衡量农民的需求是如何被满足的.农业的进一步发展更多地依赖于知识和技术,经验评估能对技术的不足之处快速反应,监测到系统出现的错误,并立即进行校正,其功能愈显重要. 4 农业科研知识管理系统产生的影响 农业科研知识管理系统是一种基于Web知识网络系统,它包括了研究者、推广人员和农民,农业研究、教育、推广之间的传统线性关系由动态交互过程所取代,改变了农业科研的组织模式和工作方式,并对农业的教育和推广都产生了深刻的改变. 4.1 对农业科研的影响 农业科研的知识管理系统把不同机构的研究成果或行动组合在一起,扩大了研究合作的范围和协作研究机制,出现了一些诸如研究联盟、联合研究和许可证协议等新型组织形式,它们以一种更敏捷、灵活的方式通过多学科的联合研究项目将研究机构拥有的资源在一起.科研知识网络把其下游的推广者、农户聚集在一起,跨越时空,更适应研究、教育、推广的动态创新,增强了农业科研的有效性. 在农业科研知识管理系统中,快速扩张的Web出版物极大地改变了人们存取信息和知识的方式,增强了获取在线数据库、知识库和信息的能力,同时对智力资产进行保护,提升信息和知识的价值;与农业研究技术相关软件的重大进步以及其它学科领域的进展嵌入知识系统,大大加速了农业科研过程,使之更加有效;开启了科研人员与工作于同领域或课题的同行社群的广泛交流与协作,他们能实时交互,创建一个科研者的虚拟社群,改变了人、社群的生活和交互方式.与传统网络相比,农业科研知识管理系统产生以下深远的影响:农业科研系统的成员之间的知识循环和交流速度加快,没有必要等待每半年或一年的定期会议;一个改进了信息管理能力和知识管理技能的网络系统,能处理的信息和知识量呈指数形式增长;提供了进行联合研究的可能性,因为研究者能够实时交互,就有可能集中分散于不同研究机构的研究能力;实时双向交流的新技术使交互知识的开发成为可能,对话不仅促进了知识交换,也能从各种不同知识源的交互作用中产生新的知识;最生要的是,知识系统所使用的技术实现了捕获非编码知识的动态过程,并将隐性知识集成到指定的现在知识库中,丰富了它的内容,加快了创新知识产生的速率。 4.2 对农业教育和推广的影晌 农业科研知识管理系统在促进农业科研进展的同时,还要培养农业人才并对科研成果进行推广,才真正完成了它的任务.培根说:“知识是力量,知识的价值不仅决定于其价值的本身,还取决于它是否被传播以及传播的深度和广度.”农业科研知识管理系统的价值也依赖于知识传播的深度和广度. 农业教育和推广实质上是知识的传播和扩散.过去,由于时间和空间的限制,人们要接受知识主要是面对面的交流,或者通过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媒介,农业科研、教育、推广是截然分开的,信息和知识的流动存在着严重的障碍.现在,农业科研知识管理系统通过共同的使命感、语言和共享的系统概念,将农业科研、教育、推广三者一体化,从时空上跨越研究者、推广人员和农户的社会距离,减少了面对面的交流,加强了人与人、人与组织、人与信息系统的连接,能够将科研所产生的新知识和技术快速地传播,让研究者、推广人员和农民在网络中寻求所需的人和知识,进行交互式的教育和学习过程,更有效地服务于社会并培养高素质的农业科研人员.一个没有经过培训的人,只要有了基本的读书能力和键盘操作技巧,他就能够在这个系统中方便地检索、操纵各种数据,与其它地方有着相似问题经历的研究者、推广人员、农民进行交流、讨论,在参与者之间开启了动态的、前瞻性的知识流和交互作用,通过基于这些交换信息和知识流的学习过程,使他们也具备了一定的开发能力。 5 结论 农业科研知识管理系统将先进的信息技术提供的信息处理能力与人的创新、创造能力以及组织的社会情境综合起来,构建了一种将人、信息和知识、系统联系在一起的知识网络平台,为知识的共享、协同和创新发展提供了高密度的交流协作互动空间,高效地实现农业科研、教育和推广的三大功能。 农业管理论文:更新理财观念加强农业科研单位财务管理 摘 要:加强财务管理是提高农业科研单位经济效益、推动科技产业发展的重要内容之一。文章就更新理财观念和强化财务管理等问题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理财观念;农业科研单位;财务管理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的改革和产业结构的调整,农业科研院所已由过去单一的科研型转变为科研经营型,依托科技创新成果来发展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组建公司或企业集团,与之相应的是科研单位的财务管理观念也因此而发生了极大变化。本文就新形势下农业科研单位如何加强财务管理,以较少的人力、物力投入而取得较大的经济效益问题作如下探讨。 1 更新理财观念,加强财务管理 过去科研单位主要依赖财政拨款,一般只限于事业费(人头费)、基本建设费和科研专项费三大块,资金来源比较单一。科研单位转型后,实行“一院两制”、“一所两制”的运作机制,其经济形势也相应发生变化,资金来源除了主要用于解决转制前的离退休人员社会保障支出的一部分财政事业费拨款外,大部分来自市场,如科技开发、技术咨询、科技企业经营、房产租赁、地产开发、服务行业、兴办民营院校、社会各类赞助以及资本营运(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等。为确保科研单位顺利转轨变型,国家还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如5a内免征企业所得税、技术转让收入的营业税和科研开发用地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基本建设项目给予适当支持;赋予有条件的科研单位外贸进出口权;支持兴办高新技术企业,组建企业集团或上市公司,等等。但作为独立的经济实体,科技企业的资金往往同时分布在科研、科技开发、生产、商贸和技术服务中,因而,科研单位的资金相对有限。为此,要使有限的事业费发挥最大的使用效益,就需要更新理财观念。笔者认为,在强化科研单位财务管理中,应确立如下理财观念。 1.1 商品经济观念 树立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获取最佳社会、经济效益为目的的商品经济观念。会计人员要参与市场预测和分析,及时提供会计信息供领导参考;要参与生产经营决策和经营项目可行性研究,参与经济合同的签订与执行,充分发挥会计在经济管理中的预测和控制职能,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 1.2 经济效益与风险收益协调的观念 在现代市场经济中,由于市场机制的作用,使任何一个市场主体的利益都具有不确定性,都不可避免地要承担一定的风险。科研单位实行企业化管理,投资主体多元化,经营过程中知识含量增加,这一方面为单位的生产经营发展提供了更加广阔的空间,为单位最大限度地获取收益创造了条件;但另一方面也加大了单位的经营、收益风险。因此,财务管理人员必须树立风险与收益相协调的理财观念,善于对环境变化带来的不确定性因素进行科学预测,有预见性地采取各种防范措施,在获取超额收益的同时,使可能遭受的风险损失尽可能降低到最低限度。 1.3 负债经营观念 负债经营是商品经济发展的产物。为了给单位的发展提供更多的资金保证,应采取向上争取,向外争贷;以物折贷,赊帐计息;眼睛向内,深挖细掘;加强横向联合,开展多种贸易等多种方式,筹集建设资金。会计人员要敢于负债,善于负债,采取多种方式引进资金,达到人为我用、借水行舟之目的。同时,要掌握负债适度及效益原则,促进科研与开发共同发展,促进经济效益提高。 1.4 人本化与知识化相结合的理财观念 要适应新形势,建立并规范现代企业管理制度, 重视人的发展与管理,这是现代管理发展的基本趋势,也是知识经济时代的客观要求。与此相适应,单位的财务管理将是一种以人为本的知识化管理。因此,单位财务管理人员必须在增强理财知识的同时,将各项财务活动人格化,建立责权利相结合的运行机制,强化对人的激励和约束,充分调动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这是单位顺利地开展财务活动、实现财务管理目标的根本保证。 1.5 竞争与合作相统一的理财观念 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信息的传播、处理和反馈的速度以及科学技术发展的速度均越来越快,这就要求单位财务管理人员在财务决策的日常管理中,要及时掌握信息,以不断增强抓住机遇、从容应付挑战的能力,正确处理和协调本单位与其它单位之间的关系,使各方的经济效益达到和谐统一。 1.6 由对内管理到向信息管理转变的理财观念 对单位财务管理工作来说,加强内部管理至关重要。但单位光靠内部管理是远远不够的,必须研究市场,掌握信息,才能做出科学的决策。这就决定了单位财务管理人员必须牢固树立信息理财观念,全面、准确、迅速、有效地搜集、分析和利用信息,进行科学的财务决策和资金运筹。 2 科学、严格管理财务,提高农业科研单位经济效益 2.1 多渠道筹措资金,增强实力 一是合理制定创收分配办法,调动各部门的创收积极性。当前我国经济改革不断深入,各种新情况不断出现,这就要求我们在兼顾单位、部门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前提下,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出切合实际的经济政策,包括分配政策和奖励政策等。二是合理制定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调动广大科技人员从事科研的积极性。在科研方面除了努力争取国家高科技研究项目以外,还应鼓励发展横向科研,积极进行应用科学研究,结合目前企事业单位的实际情况,进行科技开发和服务,促进产、学、研的结合,以取得更多的科研协作与科技转让收入。三是加强对产业的扶持和管理,确保为单位提供稳定的利润;大力支持效益好、有发展前途的项目,以形成拳头产品。 2.2 严格成本费用管理,努力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科研体制的改革,要求我们对科研单位进行企业化管理,追求尽可能大的投入产出比,这就要求在财务管理上要以利润为中心,以成本管理为基础,合理组织和管理科研生产,努力降低成本,使利润最大化。为此,要对科研与生产的全过程进行管理,制定相应的制度,具体落实到各个专题或生产的各个环节,做到少投入多产出,人人讲成本,个个讲效益。 2.3 加强财产物资管理,提高资产利用率 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应收款项、预付款项和存货等流动资产,以及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对外投资等。在资产管理上,应建立健全现金和各种存款的内部管理制度,存货的采购、收发、保管、清查盘点等管理制度,还应着重加强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的管理,维护国有资产及其权益不受侵害,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具体可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的登记、验收、使用、损坏赔偿等管理制度。二是合理调剂闲置的资产,使闲置资产最大限度地得到利用。三是加强无形资产管理,建立制约机制和激励机制,形成正常的转让渠道,防止知识产权的流失。 2.4 加强会计基础工作,积极推进会计电算化 步入21世纪,人们进入了一个信息化的时代,财务管理也不例外。信息化时代对财务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不仅要实现会计信息的全程电脑处理,使会计信息处理更方便、快捷,为会计管理工作提供可靠的技术保证;而且要满足不断发展的形势的需要,实现适时的远程数据传输,实行网络化管理,建立单位管理信息系统,把财务与生产、供应、销售、计划、统计等联系起来,做到任何一项变动因素出现时,单位能够及时获得全面的、最新的信息。 2.5 加强会计队伍建设,努力提高会计核算质量 首先,财会人员要不断加强对科技知识、专业技能的学习,不断更新知识,经常研究单位财务管理的发展趋势,开拓进取;其次,要能周密而严谨地设计实现目标的方法和步骤,抓住重点环节,做好上下左右的协调工作,将单位领导的理财意图变为部门的自觉行动,以推动领导决策的顺利和正确实施;再次,要善于在科研单位经济活动中,按照有关法规规定,对科研单位经济运行情况实行检查、指导、监督和控制,提供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思路,防止信息误导。 农业管理论文:基于农业保险主体风险管理行为分析 论文关键词:农业保险;行为主体;风险管理 论文摘要:农业保险是分散农业风险和灾害补偿的有效方式,是WTO框架下的“绿箱”政策之一,已为许多发达国家所采用。农业保险主体(农户、保险机构、政府)风险管理行为对农业保险的影响,以及农业保险政策对农业保险主体行为的影响是相互作用的。借鉴国外在立法、政府补贴和推动、农业风险分散机制等方面的经验,我们应从以下三个方面来规范和诱导农业保险主体风险管理行为朝着有利于农业保险的方向发展:(1)政府推行农业保险的主要作为;(2)建立有效的风险分散机制;(3)选择规模化生产的地区进行重点试点。 农业风险对于农产品产量和市场来说都是不可避免的,但这种风险是可以管理的(Wenner and Arias,2003)。发达国家的经验已经证明:农作物保险和定价策略的结合可以有效地减少农产品产量和价格风险。即便如此,农业保险还是被公认为世界性难题;直到现在,世界上还没有哪一个国家的农业保险计划可以用保费收入来支付赔款支出和管理费用。我国在20世纪30年代初就开始试办农业保险,但真正发展还是在1982年以后。随着1992年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向商业化转轨,1993-2003年间农业保险业务不断萎缩。2004年开始,国家连续三个中央1号文件都提出要发展农业保险。基于这种背景,本文从农业保险主体风险管理行为角度来阐述农业保险行为主体对农业保险发展的影响;并借鉴国外经验,对我国农业保险的进一步发展提出政策建议。 一、主体风险管理行为对农业保险的影响 (一)农户的风险管理行为对农业保险的影响 农户的风险管理行为主要有多品种经营、寻求非农收入、自己承担风险和政府救济等手段。这些风险管理手段与农业保险之间存在着替代性,特别是非农收入的增加,使得农民收入中的农业收入所占比重越来越小,从1990年的50%下降到2004年的36%左右。这也意味着农业风险占农民所面对的总风险比重正在下降。此外,多品种经营又降低了农业风险的集中性,分散了一部分农业风险。农民规避风险手段的多样化,农户收入整体水平不高,加上现阶段我国农业保险实行的初始成本保险(即生产成本保险)以及较高的保险费率,造成了农业保险的有效需求不足。 (二)保险机构的风险管理行为对农业保险的影响 由于农业风险在时间上和空间上的高度相关性、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现象严重、风险不能大范围地分散等问题,造成农业保险的纯商业化经营均以失败告终(除了冰雹险、暴雨险等单一风险的经营成功之外)。保险机构经营农业保险基本上都是亏损的,这与保险机构的利润最大化目标相背离。因此,保险机构纯商业化经营农业保险的积极性很低。随着城市保险市场的日趋饱和,保险机构不得不寻求新的市场——8亿潜在客户的农村保险市场,因此,效益较差的农业保险也成了获得其他盈利性较好险种(例如家财险、寿险、健康险等)的“敲门砖”。即使经营农业保险,保险机构也会偏向那些盈利性较好的险种,这和农业保险的目标相去甚远。 (三)政府的风险管理行为对农业保险的影响 政府的风险管理行为主要有农业生产补贴、价格支持和收入保护等手段,而自然灾害补偿机制是政府风险管理的重要内容。目前我国的农业自然灾害补偿方式还是以政府救济和灾害扶持为主(占总补偿的90%以上),而保险赔款占总补偿的比例很低。从1992年开始,由于一直经营农业保险的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商业化转轨,农业保险在农村自然灾害补偿中的比例不断下降,2003年农业保险赔款仅占总补偿额的5%(曹前进,2005)。我国财力有限又决定了政府救济和农业保险之间存在替代性,因此,目前政府以灾害救济为主的灾害管理行为不利于农业保险的发展。 二、农业保险政策对主体行为的影响 2004年中央1号文件明确提出,加快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选择部分产品和部分地区率先试点,有条件的地方可对参加种养业保险的农户给予一定的保费补贴;2005年和2006年中央1号文件又连续作出了扩大农业政策性保险试点范围的政策规定。这些政策对农业保险主体行为有何影响呢? (一)农业保险政策对农户风险管理行为的影响 2004年全国农村固定观察点办公室的调查显示:如果政府开办了畜牧业保险,即使没有补贴,农户选择愿意将饲喂的畜禽投保的占42.6%,不愿意的占57.4%;如果政府开办了补贴性保险,选择愿意将饲喂的畜禽投保的占73.4%,不愿意的占26.3%。从调查数据来看,如果政府给予一部分保费补贴,农民购买农业保险的积极性会提高。因此,在新一轮试点过程中,大部分试点地区或多或少地都给予了农民保费补贴。 (二)农业保险政策对保险机构风险管理行为的影响 由于有了政府补贴和其他一些优惠政策(如农业保险准备金制度和再保险),保险机构经营农业保险的积极性提高了很多。上海安信、吉林安华、黑龙江阳光互助、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公司、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等商业性保险机构都在经营农业保险,并且不断扩大农业保险的覆盖面,以寻求更多的风险单位来规避经营风险。如江苏省淮安市和浙江省的一些保险机构则采取了与地方政府共担风险的做法;上海安信、吉林安华两家农业保险公司和中国再保险集团签订了再保险合同;黑龙江阳光互助保险公司按保费收入的10%提取巨灾风险准备金等等。 (三)农业保险政策对政府风险管理行为的影响 农业保险政策实施的目的,就是转变政府补偿灾害的方式;其目标就是由目前的政府救济为主向农业保险为主转变。为此,政府提供了保费补贴、经营管理费用补贴以及各种优惠政策等,以支持农业保险的健康发展。江苏省和浙江省还采取政府与保险机构共担风险的模式,减轻了保险机构的经营风险。除此之外,相关农业部门人员还参与到农业保险展业、查勘定损、理赔等工作中来,有力地支持了农业保险的发展。 三、行为主体对农业保险存在的顾虑 (一)来自农户的顾虑 通过调查我们认为,农户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顾虑:(1)如果在保险期内发生了灾害,能否从保险公司拿到赔偿、能拿到多少、得到赔偿需要付出的成本有多大?(2)政府补贴多少、能持续多久?(3)如果几年没受灾怎么办?(4)保障水平有多高?在调查过程中我们还发现,农民普遍不太信任保险公司(因为在20世纪90年生过某保险公司因为不想理赔而退还保费的事情)。另外,保障水平太低也是制约农户购买农业保险的重要原因,这与国外的一些研究结果相符。 (二)来自保险机构的顾虑 保险机构对经营农业保险的顾虑有四个方面。(1)对政策的顾虑。政府给予的一些政策能持续多久,包括以险养险、经营管理费用补贴、税收优惠以及一些与农业保险相配套的政策(如生产贷款必须参与农业保险)?(2)对经营风险的顾虑。一方面是经营能否不亏损,即从目前农业保险的经营情况看,种、养业农业保险基本上都是亏损的,政府给予的经营管理费用以及以险养险能不能弥补这一部分的亏损;另一方面是规避经营风险的风险准备金制度和再保险能不能实现?(3)对政府财力的顾虑。如果保险机构选择了与政府共保的模式,万一出现大灾,政府财力能否兑现其保险责任?(4)费率制定和操作的顾虑。由于缺乏相应的历史数据,制定科学的费率难度较大,这也是很多商业保险公司不敢涉足农业保险市场的一个重要原因。 (三)来自政府的顾虑 政府顾虑有中央政府的顾虑和地方政府的顾虑两方面。 中央政府的顾虑是:(1)政府支出的补贴资金需多少。由于目前农业保险规模不大,政府补贴资金还可以到位;但如果以后覆盖面不断扩大,政府的补贴资金能否到位。如果按照美国《农业风险保障法》的规定,政府每年给农业保险的财政支持将会超过30亿美元,那么政府首先必须考虑财力问题。(2)补贴资金的效果如何。Nolson和Loehman(1987)认为,在理论上,农业保险是一种有效的农业风险分散机制,然而在实践中,农业保险却成为一种损失转嫁给政府或者保险机构的成本高昂的风险转移机制。如果情况跟Nolson和Loehman(1987)阐述的一样,那么政府还不如采用救济的方式,因为救济带有很大的随意性,可以根据财力来控制救济资金。(3)如果出现大灾,政府所要负担的赔款额会不会超过财政的承受能力。 地方政府的顾虑是:(1)中央政府的补贴和其他一些政策能持续多久?(2)地方财政随着农业保险覆盖面的扩大需负担多少补贴资金?(3)如果出现大灾,地方财政能否负担得起政府兜底的责任?(4)怎样确定政策性农业保险的产品范围?是选择关系粮食安全和地方社会稳定的农产品进行补贴,还是选择效益较高、关系到地方经济发展的农产品进行补贴? 四、国际经验借鉴 发达国家发展农业保险的经验可以总结为以下三个方面。 (一)较高的保费补贴和强制性保险与有条件强制性保险的实施,刺激农户购买农业保险 在财政补贴方面,发达国家为了提高农业保险的覆盖面,不断地提高财政对农业保险的补贴力度。研究表明,即使农民收入较高的国家,如果没有政府给予适量的保费补贴,农民对农业保险的自愿投保积极性也很低。墨西哥有关经验表明:政府的保险费补贴若低于2/3,大多数农民不会自愿投保;美国的参保率则随着补贴率的不断上升而上升。因此,美国、日本、法国等农业保险比较发达的国家都给予农户较多的保费补贴。 农业保险发达国家还采取了强制性保险和有条件强制性保险。日本1947年颁布的《农业灾害补偿法》中就提到了强制性保险。印度、菲律宾则规定农业贷款户必须参与农业保险,形成准强制性保险。美国《1994年农作物保险改革法》中也提到政府将干旱、雨涝、雹灾、风灾、火灾、病虫害等风险损失,与其他一些福利性农业计划(价格支持与生产调节计划、农民家庭紧急贷款计划、互助储备计划等)联系起来进行有条件强制性保险。 除了较高的保费补贴和强制性保险与有条件强制性保险外,保障水平不断提高也是促使农户使用农业保险的一个重要原因。1989年美国农业部专门针对那些没有购买农业保险的农户进行过一次调查,让他们将不参加农业保险的原因进行排序。调查结果显示:首要原因就是保障太低,占24.8%;其次是保费太高,占23.3%;更愿意自己承担风险的占23%。因此,保障水平的提高,加上政府提供较高比例的保费补贴,农民对农业保险的有效需求自然会增加。 (二)保险机构降低经营风险的做法 保险机构主要从两个方面来降低经营风险:一是农业保险产品创新和金融工具的应用;二是农业风险准备金制度和再保险的实施。保险市场金融和技术上的创新,提供了处理农业风险的新办法,特别是气候风险;而资本市场的应用是金融创新的一部分,这减轻了农业保险提供者面临的风险(skees,et a1.,2002)。另外,再保险和巨灾风险准备金是分散农业巨灾风险的两个比较有效的手段,因此,绝大多数国家在发展农业保险的过程中都采用这两种风险分散手段。 1、资本市场金融工具的应用。随着气象测量等技术的日益成熟,国际资本市场上转移农业巨灾风险的金融产品被逐渐开发出来。例如巨灾风险(cAT)债券,它主要用于为飓风、洪水、地震等巨灾保险提供保障。除了CAT债券之外,资本市场上还出现了基于气象指数的气象衍生金融工具,如气象指数期权等。 另一个资本市场金融工具的使用就是农业巨灾风险证券化,它是将农业巨灾风险和资本市场结合起来。在资本市场上以证券的方式筹集资金,用来分散和化解农业的巨灾损失。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国际上发展的风险证券主要有三类:巨灾证券、应急准备金债券和巨灾股票。由于农业巨灾风险和资本市场具有极小的相关性,因此,在资本市场上寻求分散农业保险风险是可行的;而且,资本市场资金充裕,这对农业保险的巨灾风险分散也很有效。 2、农业保险产品的创新。农业保险经营中对于道德风险的控制,主要是了解和掌握农民的投入情况,如耕作、灌溉、种植时间等;再就是改进保险合同的条款,如规定免赔款的主要目的就是防范道德风险。但这通常会面临高成本问题,因此,农业保险团体(区域)险和农业气象指数保险应运而生。 农业保险团体(区域)险分为收入保险和产量保险两种,其赔款方式与畅通农业保险赔款方式有很大的差别。这也是农业保险团体(区域)险创新的地方,即只有当承保区域的整体平均产量或收益受损到保险合同中规定的理赔点时,保险公司才进行赔付。如果整个区域的平均产量没有受损到理赔点,那么单个农民的产量受损再大也不会得到赔付。这样一来,农业生产者(投保人)之间有了提高自身产量的积极性,既解决了道德风险问题,又促进了农业生产。农业保险团体险通常都要求某个区域的农户全部参保,避免了逆向选择问题。因此,农业保险团体险可以最大程度地避免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问题,比较适合农村低保障或者道德风险与逆向选择问题较为严重的地区(孙立明。2003)。 农业气象指数保险有助于全面、客观地反映农业系统性风险;它不需要农业产量的历史数据作为费率制定的标准,而是依靠系统和精确的气象测度。这就使得保险合同的制订是以系统性气象风险的测度为主要依据(庹国柱、李军,2003)。相对而言,这种合同制订更科学,减少了由于合同制订不科学给保险公司带来的损失。 3、农业风险准备金制度和再保险。再保险一方面可以有效地在空间上分散农业风险,另一方面也扩大了保险机构的承保能力。发达国家的再保险保费收入占总保费收入的比重大概为20%,凸现了再保险市场的重要性。例如,日本采取农业共济组合向农业共济组合联合会进行部分分保,农业共济再保险特别会计处又向农业共济联合会提供超额赔款再保险;1966年法国在大区范围内还创立了再保险机构,众多的地方互助保险合作社由大区社再保险,大区社又由中央社再保险(龙文军,2004)。发达国家还普遍建立了巨灾风险基金制度(除西班牙外),例如日本的农业共济基金的原始资本为30亿日元,由中央政府和联合会以1:1的比例共同投资组成。巨灾风险基金制度使得农业风险在空间上得以分散,提高了农业保险经营机构的稳定性。 (三)政府对农业巨灾风险的管理 发达国家政府很早就意识到应用农业保险来分散农业风险。“实施农业保险的目的在于建立一个稳固、全面的农作物保险体系,以取代作为农业价格支持和收入保护政策一部分的政府灾害救济计划,从而促进农业经济的稳定,增进国民福利。” 在控制保险机构经营风险方面,政府给予了经营管理费用补贴(一般为保费收入的20%-25%)、免除各种税收以及再保险支持等。另外,政府为了满足保险机构对于大额风险单位的要求,结合各种贷款政策和福利政策以促使农户购买农业保险。发达国家现有的精确的费率与政府的努力不无关系,因为农业风险区划工作需要耗费巨额的财力和人力,并不是某个保险公司或是某一个部门就能完成的。例如,法国政府在1980年以后投入巨资资助大学和有关部门专门从事农业风险科学研究。 五、政策建议 各个国家都有自己特殊的国情,国外的成功经验值得我们借鉴,但不能生搬硬套,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来规范或诱导农业保险主体的风险管理行为朝着有利于农业保险的方向发展。 (一)政府推行农业保险的主要作为 1、有关部门应尽早着手起草《农业保险法》。前面分析的我国保险主体存在的一些顾虑,大部分可以归咎为农业保险法律的缺失。因此,《农业保险法》对农业保险的经营目标、保障范围、保障水平、组织机构与运行方式、政府的作用、税收规定、资金运用、财政补贴方式等方面,应以法律的形式得到明确,为发展农业保险提供完备的法律、制度保证。 2、财政支持和应用各种政策推动农业保险。一是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应对农业保险的保费和农业保险的经营管理费给予一部分补贴。具体额度要根据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和不同的保险产品而定。二是给予农业保险业务经营部分税收优惠政策。应建立行为主体各方的激励机制,将农业保险和农业生产贷款、灾害救济政策结合起来使用。 3、做好农业风险区划,实行与农业风险相匹配的保险费率。我国农业保险试点地区普遍存在费率厘定不科学的问题,不能真实反映农业实际损失率,无法有效调节供给和需求。费率厘定的不科学,主要是由于我国缺乏完整的农业区划体系。但农业区划工作耗费大、涉及面广,并不是保险机构就能完成得了的。因此,建议由国家组织相关部门和保险机构,拨付专项基金,积极开展农业风险相关研究工作。在全国各区域农业灾害风险综合评估的基础上,开展农业风险区划工作,为制定农业保险保费与费率提供科学依据。 (二)建立有效的风险分散机制 一是建立农业再保险体系。国家应出资组建全国性的农业保险再保险公司。或是在中国再保险集团中成立农业再保险部,独立核算。以国有性质的农业保险再保险公司为主,其他商业保险公司作为补充,确立农业再保险经营主体;国家对提供农业保险再保险服务的公司给予适当的费用补贴和税收优惠。二是建立风险准备金制度。目前很多试点地方也在探索一些积累风险准备金的做法,但都缺乏保障。国家可以整合部分农业直接补贴资金、农业灾害救济金、财政专项支农资金等,加上商业保险公司的农险盈余,形成农业保险总准备金或风险基金,并以法律形式规定每年风险基金的提取比例。 (三)选择规模化生产的地区进行重点试点 选择规模化生产的地区进行重点试点主要基于几个考虑:一是农户的风险规避手段比较集中,有利于管理;二是农户对农业保险有较大的需求;三是节约了交易成本。全国农村固定观察点办公室的调查统计已经表明了在畜牧业推行农业保险具有可行性,而且我国有着丰富的畜牧业农业保险经营经验。因此,选择畜牧业的养殖小区和养殖基地作为重点试点地区的可操作性强,并能为进一步推广农业保险积累经验,毕竟我国的农业保险应在稳定中求发展。
经营管理类论文:浅谈知识型企业经营管理者激励与约束机制研究 论文关键词:人力资本产权 知识型企业经营管理者 激励与约束机制 论文摘要:论述了传统的物质资本所有者与经营管理者之间的委托关系。针对怎样激发知识型企业经营管理者的潜能,约束“搭便车”和“偷懒”行为,避免频繁发生的公司造假与欺诈丑闻等问题,从人力资本产权的角度,结合知识型企业经营管理者的特点,按照“为什么要激励和约束与怎样激励和约束”的思路,对知识型企业经营管理者的激励与约束机理及机制进行了研究。 随着高新技术的快速发展,尤其是电子与信息通信技术的迅猛发展,经济出现了全球化、知识化的趋势,整个经济形态由物质资本主导向“知识资本”经济转变。企业也从传统的资本运营转向知识资本管理,许多知识型企业应运而生。所谓知识型企业,是指主要依靠智力资源的开发与投人,通过知识的生产、传播和应用来获取经济效益的微观经济组织。在知识企业中,人力资本所有者因地位的提升应该分享企业剩余索取权,而传统的“资本雇佣劳动”的产权模式仍影响巨大。这种状况使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所产生的委托问题仍较突出,具体表现为“公司会计造假与欺诈丑闻”、“59岁现象”等频繁发生,一些企业出现了诚信危机和生存危机。这些都说明,传统的物质资本所有者独享企业所有权的制度安排和传统的经营管理者激励与约束机制已不能适应时代的要求,需要重新审视并开展新的探索。 1知识型企业经营管理者的特征分析 人力资本产权是人力资本所有者拥有的产权,是人们围绕或通过人力资本而形成的经济权利关系,包括人力资本处分权、占有权、使用权和收益权。知识型企业经营管理者人力资本产权有其特殊性: (l)人力资本所有权的高度专有性。知识型企业经营管理者既具有某些专门知识、技术、技巧或拥有某些特定信息,又具有很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创新能力、果敢的决策经营能力,融知识与管理于一身,被称为“特型人力资本”或“复合型人力资本”。“特型人力资本”正是当今时代所需要而又紧缺的,其拥有的知识具有高专用性,从而使人力资本更是与“特定身份”的载体密不可分。 (2)人力资本使用权的不确定性和高风险性。知识型企业创业和发展的主动因素是知识和技术,而知识和技术具有很强的时效风险;同时因对风险资本的依赖性较高,存在投资的风险危机。在这种情况下,企业经营管理者的决策与管理水平对企业的成功至关重要。虽然在与企业签定契约时,经营管理者让渡了人力资本使用权,但使用权的行使仍由经营管理者自己实施,实际上人力资本的控制权都掌握在所有者手中。因此人力资本实际运用量与运用程度存在不确定性,也即是人力资本使用权仍然不确定。若经营管理者人力资本作用发挥的程度不够,即偷懒或存在败德行为,则很可能会延误企业的发展时机,甚至给企业造成致命的打击。 (3)人力资本收益权的共享性。知识型企业经营管理者的特型人力资本具有高专用性,只有与知识型企业捆绑在一起才能发挥最大效用。知识型企业中人力资本所有者与风险资本家共享企业所有权,经营管理者与专业人力资本所有者共同构成知识型企业人力资本所有者。企业的人力资本收益由经营管理者与专业人力资本所有者共同创造,很难在他们之间明确划分各自的贡献份额。另外,知识型企业民主管理的氛围浓厚,往往实行的是团队管理模式,这更表明了知识型经营管理者人力资本收益权的共享性。 2激励与约束机理分析 从理论上分析,知识型企业的物质资本从属于人力资本和知识资本。但在实际中,由于知识型企业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和投资的高风险性,在创办企业时离不开风险资本融资,物质资本所有者的地位仍举足轻重。在投资选择时,风险资本家对企业的资格审查十分严格,投资后派驻代表进人董事会,他们对企业运营情况密切关注,一旦发现问题,或者停止注人资金或有权更换企业高层管理者。因此从本质上看,进行了风险融资的知识型企业仍然采取的是人力资本所有者与物质资本所有者共享企业所有权的企业组织形式。事实上,大多数知识型企业(除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完全由人力资本控制外)仍然是一种共享企业所有权的联合产权的制度安排。人力资本所有者在知识型企业中占据主导地位,而风险资本的作用仍然不容忽视,甚至在某些情况下,仍然是制约企业发展的主要因素。知识型企业各产权主体产权分享模式见图1。 由图1可见,从理论上看知识型企业经营管理者以人力资本的优势享有较大份额的企业所有权,同时享有企业的经营权,物质资本的所有者享有与物质资本相对应的企业所有权份额。在这里,企业所有权是一种联合产权的形式,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出现了部分分离。但在实际操作中,知识型企业经营管理者的人力资本所有权往往混同于专业人力资本所有权,难以体现经营管理者的人力资本产权特性,出现经营管理者地位的弱化甚至是形同虚设,从而会导致管理不到位或“三个和尚无水吃”的大锅饭现象。这正是知识型企业经营管理者人力资本产权的“残缺”之处。因此,建立知识型企业经营管理者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关键是要使之真正分享企业的所有权,从根本上解决所有权与经营者的分离所造成的“委托问题”。 3激励与约束机制选择 3.1激励与约束机制的必要性 如上所述,一方面,知识型企业经营管理者人力资本产权具有所有权的高度专有性、使用权的不确定性和高风险性、收益权的共享性等特征;另一方面,大多数知识型企业仍然采取共享企业所有权的联合产权制度,物质资本所有者的地位仍举足轻重,有时甚至占支配地位。这种格局必然会挫伤知识型企业经营管理者的积极性,使其不愿意为企业100%效力,有时甚至将自己的人力资本隐藏起来,企业就不能从实质上得到这种高度专有的人力资本。在各产权主体分享产权模式下,为解决知识型企业经营管理者人力资本产权的“残缺”问题,应从产权的制度上扩大经营管理者的所有权份额,增强其主人翁意识,建立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机制。 3. 2知识型企业经营管理者激励机制 3. 2. 1精神激励 (1)企业文化激励。优良的企业文化能够为员工提供一个良好的组织环境,能够满足员工的精神需求。如果一个组织拥有良好的企业文化,那么它内部的小环境就比较和谐,经营管理者身处其中不仅受到感染还有一种成就感,就能自觉地把企业的发展与自己的成就密切连在一起,产生极大的满足感、荣誉感和责任心,以良好的心态开展工作,工作绩效自然高。 (2)权力激励。知识型企业经营管理者有较高的成就动机,更在意并强烈期望得到社会的承认与尊重,在责权利三者对等的前提下,给经营管理者合理授权,强化他们的主人翁意识,激发他们的工作热情,使他们的人力资本所有权能真正发挥最大效用。 (3)荣誉激励。知识型经营管理者对职位的需要往往更关注职位所带来的荣誉而非职位所带来的收益,因此在充分肯定他们工作业绩的同时,适当授予相应荣誉,并创造条件让他们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参政议政,提高他们的社会声望。这样可激发他们的内在潜力,使之焕发出巨大的创造性,从而把自己的利益与组织发展的目标紧密结合,产生强烈的责任感与对组织的忠诚感。 3.2.2物质激励 对经营者进行有效的物质激励主要是要建立一种所有者与经营者利益挂钩的薪酬激励机制。 (1)短期激励。短期激励主要包括:①结构性报酬制度。企业经营者的报酬包括基本薪酬与风险薪酬两部分。基本薪酬与当期的经营业绩不直接挂钩,风险薪酬是以基本薪酬为基础,与企业的经营业绩直接挂钩的部分。对于优秀经营者可通过年度红利、股票期权予以激励。②与岗位相联系的财务开支制度。职务消费是指经营管理者在执行公司业务工作中的办公费、交通费、招待费、培训费和信息费等。为了有效激励,一方面要在金额上本着节约的原则留有余地,实行定额包干;另一方面要适当放宽使用范围,使开支方便化。③与职务相配套的福利制度。企业经营者的福利除了一般员工所享有的医疗保险、带薪休假、福利住房以及为解决家庭后顾之忧的一些福利待遇外,还应包括与职务相配套的特殊福利,如补充人寿保险、额外补贴(“经理优待”)、离职补偿(金色降落伞计划)等。 (2)长期激励。经营管理者长期激励的主要方式是人力资本股权化。它主要有两大类,一类是经理层收购(MBO),另一类是经理层期股权安排。长期激励的目的是将经营管理者的个人利益与企业的利益在更长远的利益纽带下联系在一起,以激发经营管理者通过提升企业长期价值来增加自己的财富。 3. 3知识型企业经营管理者约束机制 从人力资本的角度,知识型企业经营管理者要以激励为主,但针对委托一关系中发生的一些“败德行为、偷懒行为”要进行必要的约束,可采取“软硬兼施”、“内外结合”的约束机制。 3. 3. 1内部约束 内部约束主要通过经营管理者的选拔机制、考核机制和监督机制等来实现。 (1)选拔机制。在联合产权制度下,知识型企业经营管理者的选拔主要由董事会在企业家市场上选聘,也有少数是从企业内部提拔的,在选拔时一定要把好人口点。 (2)考核机制。应采取包括任前考核、届中考核、届满考核以及年度考核等多时段动态性的考核方式,在业绩考核中综合考虑其德、能、勤、绩、廉等方面。 (3)监督机制。企业经营者在企业内部要接受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企业员工的监督,必要时要设立财务总监监督经营者的经济行为。同时要建立完善的企业经营者管理制度,用制度实行硬约束,还要发挥伦理道德等软约束的作用。 3. 3. 2外部约束 外部约束可采取的机制有市场机制、声誉机制和审计机制等。 (1)市场机制。市场机制实行的是“优胜劣汰”,企业经营者只有拥有良好的声誉,非凡的工作业绩与管理能力,才能在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其人力资本价值才会升值。 (2)声誉机制。知识型企业经营管理者更关注的是职位所带来的荣誉、声誉和工作成就感等高层次的需求,良好的声誉是他们宝贵的无形资产,规范的声誉评价可以约束失信和败德的行为。 (3)审计机制。包括经济责任审计和人力资源审计等。它主要是对经营者任期内经济责任、企业战略、企业计划与非财务指标等进行综合审计,一方面公正客观地评价经营者的经营绩效,另一方面使经营者发现自己的不足,从而引导经营者进行自我约束。 经营管理类论文:税收筹划在企业经营管理中的应用不可忽视 税收与我们每个人以及每个企业息息相关,随着经济全球化迅猛的发展,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日趋成熟,以及我国作为WTO成员享有权利和义务逐步的兑现,如何充分利用好国内、国际税收政策法规资源,发展和壮大企业的实力,通过合理的税收筹划来最大限度的减少税收成本,谋求合法的经济利益,以达到企业、国家和社会多赢的目的,是我们每个纳税人越来越关心的问题。 举一个最普遍的、最简单的例子。比如,某企业年终决算时应纳税所得额为10.10万元,根据税法规定,10万元以上的所得税率为33%,那么企业应缴纳的所得税为101000X33%=33330元。假如企业决算前通过境内非营业性社团组织公益性捐赠1000元,那么应纳税所得额就变成了101000-1000=100000元。根据税法规定,3万元至10万元的所得税率为27%,因此,该企业应缴纳的所得税为:100000X27%=27000元。 这时,1000元=6330元。由此,税收筹划的作用可见一斑。那么,何谓税收筹划? 荷兰国际财政文献局(LBFD)《国际税收词汇》下的定义是:“税收筹划是指通过纳税人经营活动或个人事务活动的安排,实现缴纳最低的税收。”印度税务专家E·A·史林瓦斯在其编著《公司税收筹划手册》中说道:“税收筹划是经营管理整体中的一个组成部分……。税收已成为重要的环境因素之一,对企业既是机遇,也是威胁。”美国南加州大学W·B·梅格斯博士在《会计学》中,则作了如下阐述:“人们合理又合法地安排自己的经营活动,使之缴纳可能最低的税收。他们使用的方法可称之为税收筹划……。少缴税和递延缴纳税收是税收筹划的目标所在。”他还认为“美国联邦所得税已变得如此之复杂,这使为企业提供详尽的税收筹划,成为谋生的职业。”、“在纳税发生之前,有系统地对企业经营或投资行为做出事先安排,以达到尽量减少缴纳所得税,这个过程就是筹划。主要如选择企业的组织形式和资本结构,投资采用租用还是够入的方式,以及交易的时间。”而国内税务专家唐腾翔则认为“税收筹划是指在法律规定许可的范围内,通过经营、投资、理财活动的事先筹划和安排,尽可能取得节税的税收利益。”可见,国内外对税收筹划概念的描述不尽相同,观点各异,但基本的要髓大致相同,那就是,税收筹划是指在现行国家政策法规许可的范围内,利用不违法的手段,通过对企业经营、投资、理财等各个方面进行事先安排和运筹,尽量减少税收成本,增加税后收益的活动。 我国税收筹划的兴起和发展,是纳税人观念更新的产物,是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同国际接轨的产物。税收筹划正由过去的“暗箱操作”逐渐变为“阳光作业”,正式走上经济的前台,成为企业自身发展的内在需求。 一、充分认识税收筹划给企业带来的增值效应 税收筹划虽然引起有识之士、业界和政府职能部门的高度关注,但尚未引起企业普遍的重视,具体自觉实践者则凤毛麟角。其中关键的因素之一,是企业对税收筹划作用的认识不够,对税收筹划给企业带来的增值效应没有足够的预见。 第一,税收筹划是法律和社会赋予企业的基本权利。在西方国家,税收筹划家喻户晓,被视为企业经营中不可缺少的环节,被视为“智慧者的文明行为”。税收筹划是在经营中寻求企业行为与政府政策意图的最佳结合点。企业在不违背税收政策法规的前提下,通过积极的筹划和安排,降低税负的成本,增加企业的权益,是法律和社会赋予企业的基本权利,合法的税收筹划则是对这一权利的正当行使。成功的税收筹划往往既能使经营者承担的税收负担最轻,又能使政府赋予税收的政策意图得以实现,对政府、对企业、对社会都有利。企业节税----利润增加----扩大再生产----国家税收增加。据报载,世界传媒大王鲁珀特·莫克多在英国的主要控股公司—新闻投资公司,在2000年前的11年中,共获利近14亿英镑(约21亿美元),但其在英国缴纳的公司所得税净额竟然是零。可见,默克多既精于经营,也精于纳税,他正是靠着独特的“扩张和避税手段创造着超级利润”。 第二,税收筹划与偷税、漏税有着本质的差别。偷税、漏税是指纳税人违反税收政策法规规定,故意逃避纳税义务的行为,明显是一种违法甚至犯罪的行为,其行为的后果要受到国家法律的制裁。而税收筹划是纳税人在税收法律允许的前提下,利用税收政策法规做文章,以达到减轻或消除税收负担,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的行为,既不属于违法行为,更不是犯罪行为。从行为发生的时间看,偷税、漏税是在应税行为发生以后所进行的,是对已确立的纳税义务予以隐瞒、造假、遗漏和故意延误,具有明显的事后性和欺诈性特征,而税收筹划是纳税义务发生之前所作的经营、投资、理财的事先筹划与安排,具有事前筹划性特征。税收筹划是一种符合国家政策导向、得到国家鼓励的经济行为,是受国家法律保护的正当经营手段,是以税法为准绳的基础上,进行的一种合理、合情、合法的行为。可见,二者有着本质的差别,不能混为一谈。 第三,税收筹划有利于规避风险,提升企业形象。长期以来,我国传统经济占统治地位,国有企业统支统付,“大锅饭”效应较为普遍,经济主体法制观念不强,使企业和个人不关心税制,对其中条例不闻、不问、不懂;或全凭人情关系,以言代法,以言代税,税收意识淡薄。一些企业在纳税上往往想走“关系税”、“人情税”之路,逃税之风盛行。随着社会主义市场体制的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开始建立并得到迅速发展,税收管理机制不断得到完善和提高,企业通过违法或者不规范的手段来降低税收成本付出的代价将越来越大,甚至产生无法估量的损失,而税收筹划则能有效地规避纳税人相关的一些不必要纳税风险。另一方面,通过税收筹划,可以使纳税人在一定时空范围内,利用有限的经济资源回报社会,提升企业的公众形象,对企业产品或服务市场份额的抢占无疑起着积极的推进作用,有利于企业良性的循环和发展。正所谓:“野蛮者抗税、愚昧者偷税、糊涂者漏税、精明者进行税收筹划”。据报载,世界首富比尔盖茨计划捐出其微软20%资产---1000亿美元,协助世界各国解决爱滋病等疾病问题。这是迄今为止全球最大一笔以个人名义的慈善捐赠。据述此善举,将使他在美国享有大笔的免税权。可见,富人捐赠既有其想做“好人”的一面,也多与税收有关,真可谓是“名利双收”。 第四,有利于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增强企业的竞争力。税收筹划是一种高智商的增值活动,为进行税收筹划而起用高素质、高水平人才必然为企业经营管理更上一层楼奠定了良好基础。另一方面,所谓发达国家纳税人纳税意识强也只是表面现象,其实,其纳税人看重的还是“不多缴一分钱”、“不早缴一分钱”。税收筹划要求企业守法经营,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规范财务核算管理程序,精打细算、节约支出、减少浪费,从而使企业管理水平不断跃上新台阶,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使企业的经营活动实现良性互动,增强企业的竞争力。 二、用足、用活好国内、国际税收政策资源 我国加入WTO 后,市场化改革急剧推进,面对更加开放、公平的国际国内市场环境,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将更多的同台竞争。内资企业应积极借鉴国外一些先进的管理理念,充分利用国内、国际间各种自然资源和政策法规资源,发展和壮大自己,做到“知己知彼,百战不殆”。企业在税收筹划方面,方式和途径很多,不妨从以下方面加以考虑。 第一,选择适宜的投资地点。世界各国一般都是根据本国的具体情况来制定符合其利益的税收制度,因而在税收制度上各国间存在一定的差别,跨国、跨地区企业可利用这些差异如选择低税地经营等进行有效的税收筹划。目前,许多发达国家(地区)的企业争相到一些发展中国家(地区)来投资经营,其中重要的一条原因就是受这些发展中国家(地区)的低税和税收优惠的吸引。企业在投资经营中,除了要考虑投资地区基础设施、原材料供应、金融环境、外汇管制、技术和劳动力供应等常规因素外,不同地区的税制差别也应作为一个重要的考虑因素。要充分运用不同国家和地区的税制差异或区域性税收倾斜政策,选择整体税负较低的地区或税区投资。现在大部分发展中国家为外资提供了低税或免税优惠,而发达国家则一般实行内外资同等的税收待遇。所以,进行跨国、跨地区投资时,企业可以选择国际避税港、避税地和自由港,也可以选择与本国签订双边税收协定的国家。在我国国内一般可以考虑以下重点区域:经济特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保税区;沿海经济开放区;“老、少、边、穷”地区;西部大开发地区等七大地区。 第二,选择适宜的投资产业。一般来说,发达国家税收优惠的重点放在高新技术的开发、能源的节约、环境的保护上,而发展中国家一般不如发达国家那么集中,税收优惠的范围相对广泛,为了引进外资和先进技术,发展中国家往往对某一地区或某一行业给予普遍优惠,税收优惠政策相对较多。目前,我国对内资企业的税收优惠范围相对较窄,主要集中在第三产业、利用“三废(废水、废气、废渣)”的企业,解决社会性就业及福利性企业,西部大开发地区国家鼓励投资的产业如交通、电力、水利、邮政等基础设施,以及为农业、科研、高新技术服务的一些产业;而对外商投资企业减免税优惠适用范围则相对较广,其主要产业包括生产性企业、产品出口企业、先进技术企业以及从事能源、交通、港口、码头建设的企业。随着我国对WTO成员权利和义务承诺的兑现,原有的很多行业及产业,比如电信、金融、商业、服务、汽车等传统性垄断行业,将逐步对外开放。除了国家限制性的产业或行业外,外资亦将享受更多的国民待遇。此外,目前我国对内资企业的减免税期限较短,一般为1—3年;而外商投资企业的减免税期限一般为5年或5年以上。 第三,选择适宜的投资组织形式。内资还是外资,全资还是合资,法人还是非法人,公司制还是合伙制,企业选择的投资组织形式不同,企业享有的税收优惠往往也千差万别。各个国家为了促进本国经济的发展,必然会对不同组织形式的企业实行不同的征税优惠。 一般来说,内资企业的税率,税收优惠政策和操作的灵活程度小于外资企业,外资企业一般有大量的税收优惠。公司制企业的营业利润一般要先课征公司税,投资者以股息形式分得的税后利润,又需缴纳一次个人所得税;而合伙制企业的营业利润一般不交公司税,只缴纳各合伙人分得收益的个人所得税。子公司一般承担全部纳税义务,分公司则需承担有限的纳税义务。对于低税国、低税地区,当地可能对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投资者免税或只征较低的公司税。若签定了国际税收协定,税后利润的预提税可能少征或免征。跨国公司常常可以在此建立子公司甚至信箱公司(只挂名称无实际业务)用来转移高税区相关公司的利润,达到国际避税的效果,避免国际双重征税。此外,分公司不是独立的纳税人,一般流转税在注册地交,所得税同总公司汇总缴纳。所以,对于初创阶段时无法赢利的行业,一般应设置为分公司,这样能利用合并损益,抵冲总公司的利润,从而减轻税负;对于能够迅速实现赢利的行业,一般应设置为子公司,这样就能享受独立公司的许多优惠,在优惠期内减轻税负;对于规模庞大的集团公司,可以根据不同分支机构的不同情况,宜用子公司的设为子公司,宜用分公司的设为分公司,从而实现整体经济利益的最佳。 第四,选择适宜的会计核算方法。与会计核算方法选择相关的税收筹划主要是缩小税基和延期纳税。在具体会计实务中,主要涉及四个大的方面,即存货的计价方法的选择、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的选择、费用列支方法的选择,以及收入确认方法的选择。企业应根据具体经营环境选择适宜的会计核算方法,用足、用活好税收优惠政策。 一般来说,当物价逐渐下降时,采用先进先出法计算的存货成本较高,应纳所得税相应较少,而当物价持续上涨时,采用后进先出法可相对减轻企业的所得税负担。假如企业各年的所得税率不变,宜采用加速折旧法,在固定资产使用的最初年份多提折旧,后面的年份少提,这样可以使企业获得延期纳税的好处,相当于取得了一笔无息贷款。企业有许多费用开支项目,每个项目都有其规定的范围或限额。因此,准确掌握税法和财务准则中费用列支的规定对于税收筹划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比如我国税法目前不允许企业税前向境内外关联企业支付管理费,而在一些西方国家,税法规定,企业向关联企业支付的管理费如果符合“受益原则”,即关联企业从事的管理活动已经使本企业受益,则可以在税前列支这种费用。正是由于这种规定,国外企业可以通过向低税区或避税区的关联企业大量支付管理费的办法从事避税活动。此外,在现代国际贸易中,跨国公司的内部企业交易占有很大比例,因而可能通过利用其在世界范围内的高低税收差异,借助转移价格实现利润,减轻企业的整体税负,从而保证了整体集团系统利润的最大化。 三、系统筹划,规范实施,与时俱进 第一,税收筹划是一个系统的工程,其决策应贯穿于企业的生产、经营、投资、理财、营销、管理等所有活动。在具体到某一个产品、某一个税种、某一项决策时,要考虑整体的影响作用和合理性。进行税收筹划时,不仅要深刻理解和掌握税法,领会并顺应税收政策导向,更应关注经营中一些相关的政府配套政策。要注意把握宏观,着眼微观,不管大小,只要有利,都应认真分析研究。眼睛不能只盯住单个税种、单个项目或单个环节,因为有时一种税少缴,另一种税可能要多缴。因此决策时要系统筹划,考虑税收筹划的风险和成本,要着眼于企业整体税负的轻重,从中税收优惠方案中选择最优的方案。否则,顾此失彼,拣了芝麻丢了西瓜。 第二,税收筹划是一项政策强、业务技术要求很高的工作,筹划得当会给企业带来一定的经济效益,否则,会给企业带来损失。筹划人员不仅需要了解税收、会计、审计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等专业知识,更需要要了解国际惯例,需要娴熟的会计处理技巧和丰富的税收经验。企业除了要聘请专业的咨询机构,邀请管理经验丰富的人员,加入筹划团队外,企业更需要按照税收政策法规的要求,规范企业经营活动,理顺企业的产权关系,加强企业的财务核算管理。企业要克服传统认识上的偏差,认为税收筹划是在和税收部门兜圈子,或者认为仅仅是会计人员的事,与经营无关,类似的想法是十分有害的。企业应遵纪守法,诚信自律。不能期望走捷径,更不能急功近利,期望立竿见影。 第三,不能忽略税收政策、经营环境、经营模式等外部因素的变化,不要期望某一税收筹划方案“放之四海而皆准”,更不能期望一劳永逸。任何一种方案都是针对特定的对象、特点的时间、特定的空间而设计的。同一税种,在同一国度,针对不同的纳税对象往往也有不同的纳税义务,不同的税收优惠。即使同一税种,在同一国度,针对同一纳税对象,在不同纳税期限往往纳税义务也不近相同。税收筹划方案是在一定时间、一定的法律环境下,以一定的企业经营活动为背景来制定的,随着外部因素的变化,企业必须对原有的税收筹划方案进行相应的修改和完善,以适应变化的条件。 经营管理类论文:基于Web的企业经营管理CAI系统的设计与实现 摘 要 本文提出了一种基于Web的企业经营管理CAI系统,该系统尽可能真实地模拟了市场经济条件下实际企业竞争与经营管理的内、外部环境,为学习者提供了一个综合应用管理类知识的教育和实战环境。 关键词 CAI课件 Web技术 浏览器/服务器 动态服务器网页(ASP) 1. 引言 以计算机和现代网络技术为特征的现代信息技术极大地促进了社会经济的发展,也引发了一场知识和信息的革命。现行的教育方式和方法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基于Web的网络多媒体CAI远程教育作为一种新的教学形式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和广阔的发展前景。 目前,绝大多数CAI课件都是针对某一门具体课程来进行教育和培训,它主要利用多媒体技术在计算机与网络平台上实现了音频和视频的简单结合,其交互性较差,与电视教学区别不大。此类CAI课件系统由于比传统的课堂教学更加生动形象,因而当其应用于理工科课程的知识讲解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然而,管理是一门理论与实践结合得非常紧密的学科。对于管理类专业的学生来说,仅仅学习生产管理、营销管理、财务管理、经营管理等各门课程的理论知识是远远不够的,他们必须学会如何在一个实际的环境中综合运用管理理论和方法解决实际的问题。但是,我国现行的管理类学科的教学中存在着严重的理论脱离实际的现象,老师们照本宣科地讲述各种管理理论与方法,学生们则仅仅为了应付考试而死记硬背。这种应试教育使得学生根本无法将所学的知识融会贯通,更谈不上综合运用管理知识解决实际问题。前面讲述的CAI课件系统由于只能讲解知识而无法让学生综合运用 知识,因而不能满足管理类学生的实践需要。为了使管理类专业的学生能够更好地将书本上的理论知识转变为他们的实际能力,我们在大量教学实践与CAI探索的基础上设计了基于Web的企业经营管理CAI系统,该系统提供给学习者一个综合应用管理类必要知识的教育和实战环境。 2. 系统分析与设计 2.1 系统目标 该系统的目标是要实现一个基于Web的企业经营管理CAI系统,它利用计算机网络模拟工业企业的内部和外部环境,学生可以直接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配合课堂教学,形象具体地掌握企业中管理信息的运动和决策过程的规律,以培养管理类专业学生的信息观念、竞争意识和企业经营管理综合决策的能力。 2.2 总体方案 基于Web的企业经营管理CAI系统划分为两个大的子系统:企业子系统和外部环境子系统。企业子系统模拟了若干生产经营型工业企业在设定的外部环境中进行生产、销售、产品开发、筹资和投资等活动,这些企业互为竞争对手,每个企业由计算机网络系统中的一个客户机进行模拟。外部环境子系统由服务器进行模拟,主要包括政府部门、原材料供应商、产品经销商、银行、证券市场、技术开发公司、咨询公司和评估委员会等,它们是企业进行经营管理活动的环境,为企业的活动提供服务、执行监督职能。该系统的模拟环境如图1所示。 根据前面所述,企业经营管理CAI系统可以划分为以下九个主要模块: (1)参赛企业模块 该模块主要模拟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的一系列生产、销售、产品开发、筹资和投资活动:生产活动主要包括原材料采购、原材料投产、产成品入库、生产线改造;销售活动主要包括开发新市场、进行销售投资、参加定货会议、根据企业获得的定单发货;产品开发活动包括自行开发和技术引进;筹资活动主要包括向银行申请短期或长期贷款、发行债券和发行股票;投资活动主要包括购买新的厂房和生产设备、购买国债和公司债券等。 (2)政府部门模块 该模块主要根据各个企业的市场开发情况来授予市场许可证、根据企业在各个市场上的销售投资情况收回企业的市场许可证。市场许可证是企业进行销售活动的凭证,企业必须拥有某个市场的市场许可证才能够在该市场销售产品。 该系统中企业所处外部环境的变化主要通过政府部门的宏观信息来模拟,该模块可以随机一系列宏观信息并修改相应的运行参数。 (3)原材料供应商模块 该模块的功能是模拟一定的机制为各个企业提供各种原材料并接受企业出售的多余原材料。 (4)产品经销商模块 该模块的主要功能是生成各个市场上各种产品的定单,并模拟一定的机制使各企业可以根据自己的实力(如市场占有率、产品报价和赊销期限等)来争抢定单。 该模块的另一项功能是根据各企业获得的定单接受参赛企业的产品发货并付给企业货款,当企业发货误期时,系统将给予一定的惩罚;接受企业出售的多余产品。 (5)银行模块 该模块将模拟银行的业务,主要包括如下几项:1)接受企业的活期存款,每年计息一次;2)根据企业申请发放长期贷款和短期贷款,按期收息;3)根据企业的申请进行应收票据贴现业务;4)企业厂房的购买和出售业务;5)生产设备的购买和出售业务;6)厂房和生产设备的租赁业务;7)厂房的出租业务;8)代收税金。 (6)技术开发公司模块 该模块将模拟技术开发公司定期向市场推出新技术,企业向技术开发公司支付技术转让费后,就可以使用新技术生产新产品。 (7)咨询公司模块 该模块将模拟咨询公司向企业提供市场信息,企业支付一定的咨询费用后,就可以得到想要的信息,包括产品需求曲线、产品价格范围、市场占有率信息等。 (8)证券市场模块 该模块将模拟证券市场的业务,主要包括如下几项:1)发行国债;2)根据企业的申请和经营状况的好坏发行企业债券并收取一定的手续费;3)根据企业的申请和经营状况的好坏发行企业股票并收取一定的手续费;4)国债和企业债券的转让业务。 (9)评估委员会模块 该模块主要实现两项功能:1)每年年底对各参赛企业的生产、财务、营销等经营活动状况进行一次综合评比;2)对企业经营情况进行监督,当企业达到破产条件时宣告企业破产,并负责对企业的财产进行评估和清算。 3 系统实现 3.1 系统结构 该系统采用Browser/Server体系结构,这种体系结构具有许多优点:1)系统所有的应用程序都放在服务器端执行,浏览器只接收服务器返回的结果,这样大大减少了网络中数据的传输量,提高了系统运行效率。2)系统非常容易使用,只要掌握了浏览器的使用,几乎不需要再学习其他软件,用户几乎不用培训就可以有效地使用系统,大大降低了培训费用。3)系统比较容易维护,客户端除了安装操作系统和浏览器外,不需要安装任何为客户端开发的软件,客户端的表示逻辑都是从Web服务器上下载,因此客户端几乎无需维护。4)系统比较容易开发和实施,基于Web的B/S系统开发一般分为Web页面制作和Web应用开发。Web页面制作入手容易甚至无须编程,而Web应用开发有大量成熟和商品化软件可供采用,这就能加快开发速度,降低开发难度。5)系统具有良好的可扩充性,由于它采用了Internet技术,因而具备Internet的开放性和可扩充性。 3.2 关键技术 (1)超文本标记语言HTML HTML是第一个通用的页面描述语言,它遵循国际标准,常用的各种浏览器(如IE、Netscape等)均可以对其进行很好的解释;HTML可以跨平台使用,在Windows、Mac、Unix等环境中均可得到相同的效果;HTML又具有简单易学的特点和强大的超媒体支持能力,易于构建复杂的超媒体信息网;HTML还支持多种媒体种类,如GIF/JPG、WAV/AU、AVI/MOV/MPG等,适合网络传输;HTML的创造工具很多,如FrontPage、HotDog等,并可以根据需要加入JavaScript、JavaApplet等,使其更为丰富。 (2)ASP技术 ASP(Active Server Pages,动态服务器网页)是Microsoft公司在IIS3.0中推出的一种WWW应用开发工具,可以用来构造复杂的WWW应用。ASP是一种动态设计Web站点的技术,在对数据库的访问方面尤为方便。Microsoft公司在ASP中实现了两种脚本语言:VBScript和Javascript。这两种脚本语言可以嵌入在标准的HTML语言中,由IIS服务器执行。ASP利用ADO(ActiveX Data Object)数据库接口控件实现对数据库的访问,通过建立对象把访问数据库的细节高度抽象,而ADO本身又具有高速、简便和低内存开销的特点,特别适用于基于Browser/Server的瘦客户端模式以及其它Web应用的开发。 3.3 开发环境 (1)硬件条件 服务器两台,一台为数据库服务器,一台为Web服务器;客户端计算机若干;网络通讯设备,主要包括交换机、网卡、集线器、MODEM 等。 (2)系统平台 采用Browser/Server体系结构,服务器端采用Microsoft Windows NT4.0作为网络操作系统,Web服务器软件采用IIS3.0(Internet Information Server)。客户端软件,包括单机操作系统和浏览器软件,分别选用Windows 98和Internet Explorer,数据库系统采用SQL Server6.5。 (3)开发工具 基于Web的系统开发工具应使开发者使用各种各样的技术来创建动态的Web应用程序,并且应是一个可视化的工具。我们采用了Microsoft Visual InterDev6.0进行开发,它是用来快速创建数据驱动Web应用程序的基于团队的开发环境,支持ASP,以ODBC连接数据库,脚本语言为简单易学的JavaScript或VBScript。 4 结束语 基于Web的现代远程教育是一种新型的教育方式,随着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它将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并逐步取代传统教育,21世纪它将成为构筑终身学习体系的主要手段。而基于Web的多媒体CAI系统则是实现现代远程教育的基础,因此,基于Web的多媒体CAI系统的研究与实现已成为人们极为关注的研究领域。 本文提出了一种基于Web的企业经营管理CAI系统,该系统尽可能真实地模拟了实际企业运作的内、外部环境,使学生通过直接参与来了解企业经营管理的全过程,使企业经营管理不再是书本上抽象的概念。激烈的竞争机制使该系统类似于一种战略型游戏,使学生在学习的同时得到乐趣,激发了他们的学习欲望。 经营管理类论文:论施工企业经营管理的现代化 要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必须完善企业的经营管理体系,加速企业经营管理的现代化。企业经营管理的现代化是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为适应现代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要求,运用科学的思想、组织、方法和手段,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进行有效的管理,使之达到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创造最佳经济效益的过程。本文从经营管理思想、经营管理组织、经营管理方法、经营管理手段的现代化四个方面加以论述。 一、企业经营管理思想现代化 企业经营管理思想的现代化是指企业经营管理的指导思想要符合现代企业的经济功能赋予的经营观念。现代企业的经营观念主要有: 1.战略观念。战略观念就是要全面系统地看问题。战略观念最重要的有两点,一是全面系统的观点,即全局的观点。二是面向企业未来的发展观点。面向企业的未来,包括市场的未来、产品的未来、技术的未来、企业组织的未来、企业人员的未来,在此基础上制订相应的目标与对策。 2.市场观念。市场观念就是企业必须根据社会及用户的需要来组织生产经营活动。市场是企业存在的前提。要具有市场观念,首先要求企业了解市场。其次,要确定对策去占有市场,赢得市场。 3.用户观念。市场是由实行交换的供需双方构成的,用户是构成市场的主要一方。所谓用户观念,就是企业要树立一切为了用户的观念,全心全意为用户服务,把对国家的责任建立在对用户负责的基础上。 4.效益观念。社会主义企业的效益观念是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统一的综合效益观念。在经济效益上要注意微观经济效益服从宏观经济效益。在保证宏观经济效益的前提下,企业讲求经济效益,着重在经济上的收益。企业要获得经济上的收益,关键在于:对外如何赢得市场,多承包工程,多完成工程任务;对内如何降低成本。 5.竞争观念。竞争是商品经济发展的产物。施工企业的竞争主要表现在:质量以优取胜,价格以廉取胜,服务以好取胜。企业要通过竞争去获得工程任务,要在竞争中求得生存和发展。所以,树立竞争观念是当前企业指导思想中最为深刻的转变。企业在竞争中必须牢记“质量是核心,价格是关键,信誉是基础”。 6.时间观念。即“时间就是金钱”的观念。企业赢得了时间,就赢得了效益。为此,首先企业经营决策要把握时机。即使是正确的决策,如贻误了时机也是没有效果的。其次,要努力缩短施工或生产周期,加快资金的周转,减少资金的占用和利息的支出。此外,在企业的一切生产经营活动中要讲求效率,这是企业赢得时间的最为重要的途径。 7.变革观念。变革观念就是要求企业保持对外部环境的适应性。企业的经营和管理没有固定的和一成不变的模式。企业在经营管理中采用的方针、策略、组织形式、制度措施和方法,都需要根据外部环境的变化适时地进行调整和变革。对此,事前要有预测,环境变化时要有对策,领导人也要不时修正自己的想法。 8.创新观念。变革观念的发展和深化就是创新观念。企业要在竞争中取胜,关键在创新。为此,企业要在市场上努力发现新的需求、新的用户、新的机会;在生产上要广泛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在经营管理上要出新点子、新路子,反对因循守旧,努力开创经营管理新局面。 二、企业经营管理组织现代化 经营管理组织是指从事经营管理活动的人们之间的协作体系。经营管理组织现代化的主要标志是企业管理工作的高效率。经营管理组织现代化主要体现在: 1.管理体制方面。包括国家主管部门对企业的管理和企业内部各层次的管理。要处理好集权和分权的关系及权、责、利的关系,使各级具有主动关心其经济成果的能动性。 2.生产组织形式方面。企业应能适应外部环境的需要,具有不同程度的专业化和联合化形式。 3.组织结构方面。根据系统性和灵活性相结合的原则,采用不同的组织结构形式,如二级管理或三级管理,采取项目法施工,直线职能制结构或矩阵制结构等,以保证管理工作的高效率。 三、企业经营管理方法现代化 所谓经营管理方法,就是用以达到经营管理目标,实现经营管理活动的方法。经营管理方法的现代化,就是在管理方法中应用现代科学技术成果,包括技术科学和社会科学的研究成果。其中心问题是方法的有效性。只有符合客观规律要求的方法,才是有效的方法,也才能实现经营管理的目的。根据在经营管理活动中起作用的规律不同,经营管理方法有以下几类: 1.经济规律所制约的管理方法。即运用经济手段管理的方法。例如企业内部以经济责任制为内容,以经济利益为动力,经济控制为手段的管理方法等。 2.反映生产组织和生产技术规律的管理方法。属于这一类的管理方法有:技术管理、定额管理、工程进度控制、质量控制的方法等。 3.反映有关人的活动规律的管理方法等。如利用行为科学理论进行管理的方法。 4.反映行政和政治工作规律的管理方法。如行政手段、民主管理、群众路线的方法等。 在实践中,一项管理方法往往反映几方面客观规律的要求,如全面计划管理的方法、全面质量管理的方法等。管理方法也是有层次的。通常可分为组织方法、具体的工作方法和更具体的业务技术方法等几个层次,从而形成一个管理方法体系。 经营管理方法现代化有以下特点:标准化,指管理工作的内容、程序做到条理化和规范化;定量化,指管理方法从定性发展到定量,从单凭经验发展到“让数据说话”;系统化,指各项管理方法综合作用,以获得综合效应;民主化,指在管理中运用群众路线的方法,实行专业与群众相结合、全员参与的管理方法等。管理方法的上述特点,体现了现代管理方法的系统性、最优性、综合性和民主性,最终反映在方法的有效性上。 四、企业经营管理手段现代化 这是指为适应经营管理工作高效率的要求而采用现代化的技术手段。主要包括: 1.信息传输、收集手段的现代化。为了文字、图表、信号、语言等管理信息的传输、收集,而采用的电传设备、工业电视、自动显示装置、自动收录记录装置以及电脑控制系统等。 2.信息处理手段的现代化。主要是电子计算机或系统的应用。 企业经营管理现代化的四个方面是一个整体,它们是互相联系、互相依存的,应该协调发展。其中,经营管理思想现代化是核心;经营管理组织现代化是保证;经营管理方法现代化是措施;经营管理手段现代化是工具。 经营管理现代化和科学技术现代化,是实现四化,建设高度物质文明不可缺少的两个方面。两者的关系是密不可分、相互促进的。科学技术是知识形态的生产力,管理也是知识形态的生产力。在国外,把科学、技术、管理看成现代文明的三足鼎。可见,管理的地位是很重要的。 当前,我国同发达国家相比,科学技术方面的差距固然很大,但经营管理方面的差距更大。我们在实现生产技术现代化的同时,必须强调经营管理现代化,实行两者同时并举,不可偏废的方针。一些企业的实践证明,实行经营管理现代化,并不需要花很多投资就可获得巨大的经济效益。所以,可以把经营管理现代化看成是一种重要的资源。我们一定要克服重技术、轻经营管理的思想,开发和利用好这一资源。 经营管理类论文:透视零售企业经营管理中的误区 内容摘要:本文对零售及零售企业进行了定义,对传统零售定义进行了一些突破研究,认为零售活动不仅存在于商品市场,要素市场中满足人们生产需要的一些销售活动也属于零售。重点分析了零售企业在经营管理中存在的三个误区,即零售是低技术的劳动密集型行业、优质服务就是主动热情、促销活动就是营销,并针对以上误区指出了企业应采取的正确做法。 关键词:零售 零售企业 经营管理误区 对策 在流通领域,零售是和批发相对应的销售活动。一般认为批发是针对再销售者及产业用户的销售活动,而零售则是针对个人消费者或最终消费者的销售活动。因此,按照传统的流通理论,零售企业就是指向个人消费者或最终消费者销售商品的组织。这里所指的个人消费者或最终消费者是进行生活消费的消费者,他们购买商品的目的是为了生活消费,而不是为了生产或再销售。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现实中所说的零售概念并不一定和流通理论所界定的零售概念完全一致,零售企业的销售行为也不一定完全符合流通理论所规定的行为。比如,农民到农用生产资料超市购买种子、农药,到农机商店购买农用机械,理发美容师到正规超市购买美发美容用品等,他们购买商品不是为了生活消费,而是为了生产消费,这种针对个别消费者进行的零散销售活动能说不是零售而是批发?再比如,现在很多流通企业实行多元经营,批发兼零售,这类企业就很难说是批发企业还是零售企业,而且这类企业对前来购物的消费者是采取批发行为还是零售行为,完全是根据消费者购买数量的多少而定,达到一定数量就批发,低于这个数量就零售。他们并不看消费者购物是为了生产或再销售,还是为了生活消费。比如在北京动物园服装批发市场,有的服装商场规定,购买满5件按批发价,不足5件按零售价。有的前来批发服装的个体户因资金有限不能买5件以上,只能按零售价进货。之所以按零售价进货还能进行再销售,是因为他们来自外地,空间距离所造成的价差使他们还可以在异地高价赚钱。而本地自我消费的消费者很多亲戚朋友联合起来进行团购,满5件便可以享受批发价。现实中这种情况还很多,国外一些跨国零售企业最初进入中国时,就是利用介于批发与零售之间的业态打“擦边球”,进入当时我国开放限制还很严格的批发业。如世界第三大零售商德国麦德龙以配销名义在国内注册,其在我国开办的仓储式商场的会员顾客既有中小零售商、企事业单位等专业客户,也有普通消费者。 理论来自实践,理应反映实践的发展。本文所论述的零售企业既包括向最终消费者销售商品满足其生活消费的组织,也包括部分向生产者或再销售者销售商品满足其生产或经营需要的组织。这类流通组织的共同特点是:面对的是众多而分散的个体消费者,实质上分布在两个市场——商品市场和要素市场,他们购买的商品既包括生活消费品,也包括生产要素商品;平均而言消费者购买频率较大而每笔交易量较小;拥有销售商品的店堂、柜台、货架以及展示商品的橱窗等;不仅提供商品,而且提供服务,满足生产生活需求的同时,满足其心理需求,这是很重要的一个特点。最后需要指出的是,零售企业不一定非得需要店铺,如网上商店,也不一定非得有营业员,如无人商店或自动售货店铺等。虽然这种销售活动也是零售,这类组织也是零售企业,但这类活动和企业不在本文论述的范围内。本文主要论述具备一定规模的零售企业在经营管理方面普遍存在的与现代经营理念相悖的一些误区。这类零售企业若按业态分,包括百货商店、超级市场、便利店、仓储超市以及折扣店、专业店等。 认识误区:零售业是低技术的劳动密集型产业 尽管中外经济学界对产业划分的方法和标准并不一致,各个行业在归类上也不尽相同,但都基本上把包括零售业在内的商业划分为第三产业。最早提出第三产业概念并确立三次产业分类法的英国经济学家费希尔指出,第三产业的本质在于提供服务。配第-克拉克定理进一步指出,随着经济的发展,人均国民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就业人口具有由第一产业向第二产业,最后向第三产业移动的规律。之所以如此,关键是由第三产业作为服务业的特点决定的。随着人们收入水平的提高,人们对其他产业产品的边际需求在下降,而对服务的边际需求却不断上升。由于服务具有人对人的人性化特点,决定了服务业是难以大规模实行机械化、自动化操作的行业,使服务业生产效率的提高幅度要慢于社会经济生活对服务业各部门需求的增长幅度,最终导致包括零售业在内的第三产业成为就业密度大的劳动密集型产业。 相对于商品生产和商业批发行业,零售业属于典型的劳动密集型行业。目前如此,即使未来无人售货店铺和网上虚拟商店成为主流零售方式,零售业作为劳动密集型行业的性质也不一定改变,因为仍需要大量人员从事软件开发、网站维护、数据搜集、广告营销、商品保管、分拣配送等工作。虽然与消费者直接打交道的“前台”人员减少了,但幕后支持人员却大大增加。从这个角度看,未来的零售业应该还是劳动密集型行业,只是对这个行业的硬件技术与从业人员能力的要求更高。 目前而言,零售业是否就属于低技术行业呢?即劳动密集型行业是否一定就是低技术行业,这是本文要讨论的第一个问题。经典的产业经济学理论在论述产业结构问题时都要涉及技术结构与产业结构的关系,认为5种技术结构与5种产业结构存在着相互对应的关系。以手工技术为主体的技术结构决定了产业结构是劳动密集型的,以智能技术为主体的技术结构决定了产业结构是知识密集型的。由于存在这种对应关系,一般人就会认为劳动密集型产业的技术特征就是以手工技术为主的低智能性。这种“反之亦然”的推理方式不仅在逻辑上而且在实际中都是不完全正确的。 零售业的本质是服务,服务的特性决定了零售业的技术要求不仅是手工技术,更是智能技术。零售人员不仅要和各类商品打交道,而且直接与需求各异的人打交道。因此零售人员的劳动过程既是手工技术操作过程(商品搬运上架、卫生清扫、传递商品),又是高智能技术操作过程(熟悉商品性能、把握消费心理、交流感情、沟通信息)。随着制造技术的不断成熟和同质化,使零售企业之间的竞争由产品质量之争越来越转向服务质量之争,而现代消费者越来越明显的理性化、个性化与多样化需求倾向,使零售业对服务的技术层次要求越来越高。现代零售服务已完全不是短缺经济时代简单的零售服务概念了。 所以零售企业首先要在认识上澄清这一误区。零售企业的员工是和世界上最复杂的具有七情六欲的“机器”——人打交道,而企业员工又同样具有复杂的七情六欲。如何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如何最大限度地满足消费者的需求,又是摆在零售企业经理面前的一大课题。美国的沃尔玛的员工在顾客第一次购物后就会记录其购物的时间、种类,在其第二次购物时营业员就会像熟人般和他打招呼,并推荐与之第一次购物相关的产品,多次购物后就可大致掌握顾客的购物习惯,从而成为产品营销的基础。中国的零售企业是否也能做到这一步?中国零售企业有些也配备了先进的硬件技术,但缺乏与硬件技术相匹配的可以熟练驾御使用硬件技术的人的技术和能力。 服务误区:优质服务就是主动热情 以上用较多内容论述了零售业的性质以及人们对这一行业技术结构的认识误区,由此可知,零售业的本质就是提供服务,而服务不是简单地提供商品,而是商品、情感、信息、便利、舒适、放心等的统一体。随着现代消费者个性化、差异化需求的增强,优质服务的标准可以用“使消费者满意”这句话来概括,但对服务形式的要求却不可以用一句或几句话来概括。服务的最高层次是一种境界,虽无固定的模式,却能根据不同消费者的不同需求,适时提供最适合其本人的服务。 然而现实中却把优质服务简单地等同为热情服务。很多零售企业都制定了服务规范,以企业规章的形式对营业员的服务提出了统一要求。服务规范几乎都少不了“主动、热情、耐心、周到”的内容,并在实际营业过程中要求营业员对待顾客“来有迎声、走有送声”,微笑服务,并把是否主动向顾客打招呼、是否热情为顾客介绍商品,作为营业员奖惩的标准。由于零售企业管理层对热情服务的认同及内部激励机制的存在,很多自选超市本来应突出自选的特点,给顾客更大的自我选择的自由与空间,但还是有营业员热情地迎向前,为顾客介绍商品。一些品牌促销员由于其报酬与销售挂钩,在利益的驱动下更是不放过经过货架的每一位顾客,但其热情度却让一般的顾客不敢在商品前驻足。 实际上这种片面的、生硬的、千人一面的服务方式是服务上的一个很大误区。首先,优质服务不仅体现在销售中,更体现在售前及售后。如备货是否做了市场细分,货源是否正宗;售后服务是否真的和承诺的那样到位,顾客退货是否能真的和沃尔玛那样“无条件退货”,对待退货的顾客是否还能像顾客购买时热情。其次,即使在销售中,服务也不是一味地自始至终主动热情。走进商场的顾客其心态千差万别。如果一味热情,就会增加顾客的心理负担,干扰顾客的休闲欲、欣赏欲、求知欲,顾客好奇心得不到满足,自然就不能激发其购买欲。 就售中服务而言,零售企业提供给顾客的最佳服务应该是“顾客需要时招之即来,顾客不需要时感觉不到”。从理论上讲,顾客进店购买商品大致经过7个阶段,即感到有兴趣、引起注意、联想、产生欲望、比较、决策、购买。不管在哪个阶段,如果顾客招呼,营业员都要上前热情服务,但要客观“中立”,不能让顾客为难。如果顾客不招呼,就不能让顾客感觉到身边有营业员存在,特别是在第二阶段到第五阶段,即顾客在商品前驻足观察思考阶段。有的营业员虽没有说话,但其形体语言却让顾客感到不自在,如尾随顾客或远远用眼盯住顾客,也许这是为了等待回应顾客,也许是怕顾客弄坏商品甚至偷窃,不管什么原因,这都是不到位的服务。 零售企业之所以会出现片面强调热情服务的情况,一是因为企业特别是国有零售企业大多经历过由卖方市场向买方市场的转变,卖方市场商品不愁卖但服务质量差,在向买方市场转换过程中,企业销售下滑经营困难,于是把出路放在提高服务质量上,认为解决了服务质量差的问题企业的销售又会上去,于是热情服务就延续至今,实质上企业的观念还是停留在卖方市场阶段;二是中国传统文化的影响,“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顾客进店正如朋友到家,如果不热情就觉得是对顾客不敬,没认识到经济的发展、科技的进步正在使中国快速进入理性社会;三是中国长期缺乏对消费者心理和行为的研究,这既是计划体制下供给约束而非需求约束的表现,又是官本位社会中对长官意志崇拜而对个体人性漠视的结果。 本文并非反对热情服务,而是认为“热情”应适时适中。在买方市场条件下,零售企业的服务应该是全方位的差异化服务,同时体现在小处和细节,强调顾客的参与和体验。日本的收银员找顾客一分钱都鞠躬含笑双手递到顾客手中;宜家(IKEA)家居超市的顾客逛累了不仅可以在其陈列的高档沙发上坐着休息,还可以在其高档的样品床上盖上被褥睡一觉,如果不是到下班时间就绝不会有营业员“打扰”,讲求热情服务的中国商家是否也做到了?所以优质服务不是简单地主动热情就能做到的,而是真正做到以人为本的服务。 营销误区:组织促销活动就是营销 营销观念是相对于生产观念、产品观念和推销观念的一种现代企业经营理念,其基本内容是为了实现组织目标,应首先正确确定目标市场的消费需求,然后比竞争对手更快更好地满足目标市场的需求。营销观念的有效实践需要做好四个环节的工作:明确目标市场,即企业应以市场为出发点,确定自己要进入的领域或经营重点;确定顾客需求,即企业应发现顾客的内在需要和欲望,为顾客提供价值;进行组合营销,即企业所有部门都协调一致,为满足目标市场的顾客利益服务;提高盈利能力,即企业通过使顾客满意获得持续利润,而不是单纯通过促销获得短期利润。 现实中很多零售企业会在重要节假日或其他认为有意义的时间,组织各式各样的促销活动。这些促销活动有的虽然也可以称为营销活动,但有些还不能称上真正意义上的营销,原因是:促销活动并不是以市场和顾客需求为出发点,具体表现就是活动期间组织的货源并不是建立在科学分析市场、明确消费者需求的基础上,有些促销商品源于进货人员的主观判断,有些属于关系货、人情货,有些则为库存积压商品,所以以这样的商品进行促销,至多是产品观念或推销观念在经营中的集中体现。只注重外部营销,而不进行内部营销。有的促销活动虽然也对消费者需求进行了一些分析和了解,但在活动进行期间并没有进行有效的组合营销。企业只对外部顾客进行营销,投入资金进行店堂布置、广告宣传、打折回报等,而对内部员工缺乏现代服务技能培训,也没有采取有效措施激励员工更好地为顾客服务。有的企业甚至不尊重员工的合法权益,随意让员工加班加点而不给任何补偿。企业认为员工应当有奉献精神,而员工却身心疲惫,怨声载道。美国著名营销专家菲利普?科特勒说过:“内部营销必须先于外部营销。在公司打算提供优质服务之前促销是没有意义的。”促销活动的效果是短期的,企业盈利能力并没有多大提高。由于很多企业的促销方式是价格促销,不同商品的价格弹性不同,所以销售额的增加并不意味着利润的大幅增加。另外,由于许多零售企业在促销活动中存在着虚假成分,如商品以次充好、虚假打折等,不仅损害消费者利益,而且损害了企业形象,所以从长远看,这样的促销活动反而会使企业的盈利能力下降,而真正意义上的营销却不是这样。 营销不是简单的促销,甚至也不只是一时的活动,而是支撑企业长远发展的现代经营理念。零售企业只有对此有正确而全面的理解,才能在这种理念的指导下获得长远的发展。 经营管理类论文:森林分类经营管理体制问题的思考 摘要:分析了实施森林分类经营中有关政策和管理体制问题,主要有公益林补偿政策和标准尚未出台;分类经营管理体制尚不完善等等并对此提出对策和建议。 关键词:森林分类经营 政策 补偿机制 生态环境建设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要实现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必须有完备的生态体系作保障。随着新形势下林业工作的战略定位和发展思路调整,建立比较完备的林业生态体系和比较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已成为我国林业发展的战略目标和任务。森林分类经营改革是建立比较完备的林业生态体系和比较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的基础工作。 分类经营是我国林业20世纪末和21世纪改革的主题。分类经营能否顺利地实施和推行下去,关系到我国林业发展的前途和命运。关系到林业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林业生态功能的良好发挥,关系到建立比较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和比较完备的林业生态体系,关系到林业的两个根本性转变。所以分类经营具有重大的理论研究价值和重大的实践意义。 一、森林分类经营理论及在我国的实践概况 所谓森林分类经营(Classified forest management),又称为“森林多效益主导利用经营 ,即以发挥某一林种某一效益为主,兼顾其它方面效益的经营模式。它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根据社会对林业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的两大要求,按照对森林多种功能主导利用的不同和森林发挥两种功能所产生的“产品”的商品属性和非商品属性的不同,相应的把森林划分为公益林和商品林,并按各自特点和规律运营的一种新型的林业经营体制和发展模式 。 森林分类经营并不是近年才提出来的,在18世纪形成的森林经营管理(森林经理)理论中就有组织森林分类经营的理论与实践。例如,在地域上把相互连接的、具有相同经营方向的块划分为森林经营区,与此同时,把地域上不相连接,但在森林经营目的、经营周期、森林经营方式上相同的小班组织成森林经营类型比如用材、防护、水源涵养、特种目的的森林经营类型合并建立起相应的森林经营体系,甚至直接以小班作为经营类型,这就是典型的分类经营。问题是传统的这种分类经营有以下的缺点:第一,突出了木材的利用忽略了其它各种效益;第二,只强调了经营的生物学和技术方面,忽略了经营的社会经济方面和林政管理方面;第三,只从自然和生物物理方面,而没有从事理和人理的互为储存关系考虑;第四,也是一个很重要的方面,体现为就林论林,没有与其它各部门、行业有机地结合,因而没有跳出行业的局限。 关于森林分类经营问题,国际上对其方式和目的要求,存在着两种不同看法。一种是在一定地域上,划块分类经营利用根据森林的主要功能划分为用材、防护、游憩、放牧等,发挥各自功能。国外称之为“邻接式多元化利用”。另外一种经营模式就是在一块森林中同时产生多种多样的产品和提供多种多样的服务,这叫做“同步或多元化利用”。这两种方式的讨论经历了相当长的一个时期,争论的实质是对森林利用是否存在着效益和功能上的互斥和兼容是单目标与多目标上的差异,也包含着对森林经营上的理解。在我国,对生态与经济是否一致的问题,长期存在着争论。一些学者认为:“在促进木材和林产品发展的同时,为人类自下而上和发展创造最佳状态的环境”,“强调生态与经济的矛盾是可以统一的”。而另一学派则强调“……紧紧抓住解放和提高林业生产力这个中心环节,突出效益原则,强调结构效益,对林业实行分类指导,按照专业分工的原则对林业经营格局进行大调整,集中力量重点突破,以重点林业的高效益带动全局的发展”,认为“生态经济一体化的林业难以实施”。 从目前森林分类经营的理论与实践来看,后一种观点是严格的分类经营观点。但是这种分类经营应强调的是主导功能上的分工,是一种矛盾的主要方面,并不是互相对立、排斥(商品林与公益林),而是对立统一的关系。林业是一个既有生态效益又有经济效益的特殊行业,两大效益的建设有完全不同的经济属性。为了既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林业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又对市场机制失灵的方面加以克服,必须实行整个林业的分类经营。国家体改委和原林业部颁布的《林业经济体制改革总体纲要》,正式推出以分类经营改革为主题的林业经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 。在1992年,中国林业出版社出版的《林业分工论》一书提出一种分类经营的模式——“林业分工论”,即从发展战略和经营思想出发,接照森林的用途和生产目的,将林业分成商品林业、公益林业和兼容性林业三种。认为“林业分工论”是森林多功能主导利用的分工,是林业的分工,而不是林种的进一步划分 。 自1995年原林业部颁发《林业经济体制改革总体纲要》以来,根据原林业部下发的《关于开展林业分类经营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林策通字[1996]69号)精神,各省(区)相继于1996年选择2~4个县(市)开展森林分类经营改革试点工作。根据国家林业局《关于开展全国森林分类区划界定工作的通知》(林策发[1999]191号)和国家林业局《国家公益林认定办法》(林策发[2001]88号)文件精神,各省(区)相继启动了森林分类区划工作。到目前为止,大部分省(区)已完成森林分类区划界定工作,并将分类区划界定工作成果上报到国家林业局。 其间各省林业厅(局)也同时制定和了本省的《分类区划界定工作方案》和《森林分类区划界定操作细则》,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开展分类区划界定工作。 二、森林分类经营的政策和经营体制问题 新时期、新形势要求国家林业建设的战略目标是建立比较完备的林业生态体系和比较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要达到国家林业建设的战略目标,必须根据森林的不同功能,实施分类经营、分区突破、总体推进的发展战略。分类经营是新时期林业发展战略的基础和核心。森林分类经营牵涉到林业发展的方向,牵涉到林区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牵涉到国家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保障体系建设和国家财政经济利益。国家和地方的政策、法规是实施森林分类经营的保障,经营体制改革是实施森林分类经营的措施。但目前在实施森林分类经营中还存在有如下问题必须研究解决。 2.1 国家和地方的生态公益林补偿办法尚未出台 生态公益林补偿政策是实施森林分类经营的核心政策,但是我国一直为建立生态公益补偿机制,这势必导致公益林经营主体不明,或经营主体无力正常地对其进行经营和管护,甚至会发生对森林资源的破坏性掠夺。经调查分析,我们认为造成这种局面的原因主要在于:①人们的生态观念不强,对林业的三大效益认识不到位。虽然我国在历史上就有植树种竹的优良传统,但人们更多的是追求森林中的木材、薪材及林副产品等林产品所带来的直接经济效益。农业、水利、旅游等行业长期以来形成认识上的严重偏差,弱视甚至无视林业所带来的各种生态、社会效益,人们享受这种效益成了理所当然,而补偿却成了盲区。林业部门,特别是营林业承担了繁重的造林、育林任务,而不能获得相应的补偿,经营困难成为必然。如一些森林公园、水利设施的经营中,森林的管护和抚育等任务属林业部门的“分内事”,而经营收入却进入了旅游部门、水利部门的账户。这种投入和产出脱节、剥离的现象应该说带有一定的普遍性。②森林的生态、社会效益计算困难。森林的生态、社会效益补偿问题的提出,已为时不短,并早已载入《森林法》中,但迄今还没有一个明确且切实可行的计算方法和补偿办法。 公益林的补偿问题是制约公益林建设和实行分类经营的关键。长期以来,因公益林具有效益 外在性和受益对象广泛性的特点,造成公益林“少数人负担,全社会受益”、“相对不发达地区负担,相对发达地区受益”、“上游负担,下游受益”、“林业部门负担,全社会受益”的不合理局面。再加上其牵涉面广,政策性强,到目前为此,国家尚未对国家公益林的补偿程序、补偿办法、补偿对象、补偿标准、筹资渠道等方面制订出明晰的政策。在国家政策尚未出台的情况下,各省、地方政府也未对地方公益林制订明晰的生态公益林补偿政策和办法。生态公益林补偿政策和办法是关系到森林分类经营尤其是生态公益林发展和林区社会稳定的关键,实行分类经营,关键看能否建立健全有效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森林的生态、社会效益补偿机制滞后,已成为制约林业分类经营实际运作的瓶颈。 2.2 分类经营管理体制尚不完善 长久以来,我国林业经营一直担负着两大基本任务:一是为国民经济建设和国民生活提供木质产品及其它林产品;二是改善国民生存环境。但事实上,我国林业几十年来受传统的管理体制和林业经营模式以及国民经济建设的要求等影响,一直奉行以木材生产为中心,重采轻造、集中过伐的林业经营模式 。几十年来,整个林业的基础几乎完全建立在森林采伐工业上,大规模开采国有林区与天然林区,造成天然林面积的剧减。 实施森林分类经营就必须要进行森林的分类管理。但在目前分类经营实践中尚未有完善的森林分类经营管理办法,而传统林业经营模式混淆了作为商品产业的林业和作为社会公益事业的林业在经济属性、经营利用目标、经营方式、管理要求、社会实现形式以及价值利益补偿等方面的差别,而统一于高度集中的计划管理体制之下,按同样的体制、同样的模式与方法去经营建设,带来的问题也很多:(1)大面积的天然林资源尤其是天然林中的原始林被采伐后,被林相单一的人工林取代,造成生态危机的潜伏。天然林生态系统结构复杂、功能完善、生物多样性丰富,具有人工林不可比拟的生态价值 。(2)因缺乏科学的价值利益投入补偿机制,国有林区和各类防护林经营单位面临沉重的困难。因无林可采,或者无法在市场上实现其价值,生产经营难以为继。(3)林业企业经营目标不明确,林业的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往往让位于林业的经济效益和目标。 2.3 社会、经济发展对林产品需求矛盾依然存在 分类经营实施之初,将现有森林划分为公益林和商品林。公益林的主要功能是发挥其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商品林则要承担社会、经济发展对林产品需求的重任。由于自然条件和历史的原因,我国森林资源现状分布、结构不均衡性及对天然林过量采伐,在分类经营实施之初所区划的商品林尚不能满足社会、经济发展对林产品的需求供给;同时,对森林分布较多,并以木材生产为财政和林农经济收入主要来源的林区社会、经济发展是一个较大的冲击,资源危机和经济危困已成为制约重点林区尤其是生态地位特别重要的林区社会经济发展的瓶颈。 而林业生产力水平不高也阻碍了林业发展。过去很长一段时间以来,国家每年用于治山造林的投资不及水利投资的十分之一,随着两大生态林业工程的相继提出和推行,林业的地位和投入均有明显的提高,但由于受过去计划经济阴影的影响,更受眼前经济利益的驱使,时至今日,部分行业、部门对狭隘利益的维护和部分决策者的短期行为,以及全民生态、环保意识的淡薄等现状仍令人忧心忡忡。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林业因生产周期长、生产力水平不高,生态及社会效益表现不很直观等因素的制约,使其在市场中成为一个弱势行业,且国家和地方在税收及现行的林政管理等方面,扶持发展的力度和营造有利于林业发展的市场环境等方面还远远不够,这在一定程度上也遏制了林业分类经营的实际运行和健康发展。 2.4 公益林建设与林农生活水平提高的矛盾 国家对重点公益林的区域布局政策及公益林的补偿政策不明确,让一些既得利益者坐享其成而未付出相应的代价。同时,也使一些地区在森林分类经营区划过程中埋下伏笔,以便将来向着有利于自身的政策上靠。另外,处于山区、重点林区的公益林,还不能从根本上解决林农的生计问题,。生态公益林建设区大多为贫困山区,林农对森林的依赖程度和期望值很高。林农在能源、建房和自用材等方面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消耗森林资源,经济来源在很大程度上也源于森林。政府若不能采取切实可行的调控手段对林农及其利益从根本上给予必要的扶持和保护,公益林的建设与发展将很难得到较长期的保证。 2.5 林产品税费比例过高 据对部分省(区)调研,林产品税费征收比例占销售价的比例偏大,尤其在商品材上表现较突出。商品材平均税费比例占商品材销售的40%~50%,特别是农业特产税在商品材生产和销售环节双重征收8%,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林农对商品材生产的积极性,影响了商品林的发展。 2.6 生态公益林的人工林问题 各省在分类经营区划中界定的生态公益林有许多人工林,这些划入公益林区域内的人工林除部分为生态工程建设投资营造的如长江防护林、退耕还林(草)等国家生态工程林外,尚有相当部分是世界银行贷款造林的速生丰产林和群众自发营造的用材林。据对湖北省调研,湖北省划入天保工程区的人工林面积为106.5万hm2,加上区划时未成林人工林地3.8万hm2,实际为110.3万hm2,直接划入禁伐区的人工林成林面积为7.3万hm2。这些已界定为生态公益林区的人工林尤其是世行贷款造的人工林和农民自发营造的用材林全部划入禁伐区势必影响世行贷款的债权和债务偿还,影响林农的经济利益而挫伤群众造林积极性,除天保工程外,其他生态公益林区也有类似情况。 三、实施森林分类经营有关对策和建议 实行森林分类经营是一项根本性和全局性的改革,其主要任务并不在于对森林进行简单的划类,而在于围绕分类经营这一个基本要求必须进行的从管理体制、经营方式、经济政策等一系列相关方面的配套改革,以推进林业的可持续发展,进而促进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建设的全面的可持续发展。 1)尽快制订和完善政策法规,建立管理办法。 森林分类经营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各种政策、法规还不十分完善,正在积极探索之中。建议国家林业局在详细调研的基础上,尽快出台森林分类经营政策法规,如“公益林管理办法”、“商品林管理办法”、“公益林补偿资金管理办法”等。各级地方政府根据国家有关森林分类经营的法规法律制订适合本地区的相关政策,使森林分类经营的管理和公益林的补偿、补助资金的使用与管理纳入法制化轨道。 除了国家要增加对公益林的投资外,必须尽快建立和健全森林生态公益林的补偿制度。根据“谁受益,谁投入”的原则,生态公益林的服务对象明确的,由其受益者补偿,服务对象不明确的,由政府补偿。征收的森林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主要用于公益林培育、经营管理和新的公益林工程建设。我国已有部分省、市在尝试采用一些方法开展生态公益林的补偿。如:广州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广州市流溪河流域水源涵养林保护管理的规定》,规定每年筹集1800万元作为流溪河流域水源涵养林的生态效益补偿费 。各级财政都从年度支出中拿出不少于1%的费用作为公益林的投入;湖南资兴市按水库灌溉田亩面积每亩每年收取20元人民币作为生态补偿费;广西金秀县的大瑶山水源林使下游一些县受益,这些县每年给金秀县的水源林建设补偿费达数百万元 。作为“全国森林分类经营试点县”的河北省平泉县根据补偿要素和实际情况,提出补偿标准,并把补偿渠道分为自我补偿、外部受益者补偿和国家政府补偿等三个方面 。四川省作为一个经济不发达的地区,很难将公益林的经营投资完全交由政府或者社会去承担,但却可以本着向社会征收森林生态补偿费的思路,对一些事权比较明确的部门和单位,征收生态林的建设补偿费。只有将这个“瓶颈”尽快打开,森林分类经营的实施才有物质基础。 2)成立公益林、商品林管理机构,实施分类管理。 应建立与分类经营相适应的林业管理体制,将公益林建设纳入政府行为范畴,实行事业化管理, 建议国家林业局成立公益林管理中心,统一组织国家公益林建设,将退耕还林(草)、天然林保护、防护林建设、自然保护区建设等公益林建设统一纳入其管理范围,以免互相重迭,避免重复建设。各省(区)、地(市)、县根据其生态区位重要性,也应成立相对应的管理机构,统一组织本地区的公益林建设,实行国家统一领导下的各级地方政府负责制。而商品林建设商品林建设和管理可沿用原来的管理体制和方法进行。推向市场,作为企业行为,在市场上参与竞争,以适应市场,增强市场竞争力。这既是森林分类经营的要求,也是林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 3)改进在分类经营条件下对森林的经营方式 根据生态公益林和商品林经营的不同要求和特点,分别采用不同的管理和经营方法。公益林建设以最大限度地发挥生态和社会效益为目标,应该根据不同的社会经济和自然条件,因地制宜地采取封山育林、封山护林等营林方式,实行乔灌草结合、针阔叶混交合理搭配,以充分发挥森林的各种生态功能。对于商品林建设,以追求最大的经济效益为目标,根据市场的需求,采用高投入(包括高科技的投入)、高产出、高效益的“三高”模式的集约化经营。 尤其要调整商品林布局和结构,满足社会、经济对林产品的需求。商品林发展中应根据本地区自然、经济条件和市场需求,以市场为导向,大力营造速生丰产林,发展名、特、优经济果木林。在自然、社会条件好的地方,以工程形式营造速生丰产林,并根据速生丰产林资源布局,重新调整林产工业布局,形成资源——产业——效益良性循环。 4)帮助生态公益林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引导生态公益林区群众在不破坏环境建设的条件下发展经济,解决林区群众的实际困难,推广节能技术,发展沼气解决群众烧柴问题,发展林下养殖、种植业,开发新的产业,让林农增加收入,解决森林资源保护与林农生活提高的矛盾。 5)适度调整林产品税费,让利于民,促进林业发展。林产品尤其是商品木材在上缴税费方面负担过重的问题,各省反映比较普遍,特别是商品材在生产和流通两个环节重复征收两个8%(贵州省为两个8.8%)的税问题,林农和林区干部意见较大;其他地方性附加税比例也不少,不利于林业的发展。建议适度调低商品材生产和流通领域农林特产税及其它税费征缴比例,废除地方性搭车性收费,让利于民,促进森林资源发展。 结束语 森林分类经营作为我国林业改革的关键一环,要走的路还很长,在实行林业可持续发展的过程中,如何更好地实施分类经营仍是我们关注的重点。建立完整的森林分类经营管理体制并给予相应的政策支持是当前工作的重心。林业部门都应该从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出发,在林业可持续发展原则的指导下,找到适合本地区林业发展的分类经营办法。森林分类经营实施的关键问题是统筹安排,分门别类。难点在于生态公益林的建设与发展。而生态公益林建设的关键是要有大量的资金投入 。而现阶段我国财政状况持续紧张,资金问题已经成为整个经济发展的瓶颈。在这种情况下,建立生态公益林的补偿制度就是当务之急。 经营管理类论文:浅论管理会计在商业银行经营管理中的应用 关键词:管理会计;商业银行;金融体制;新会计准则 摘要:管理会计是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科学管理的渗透而逐渐形成的一门新型学科,它是指在任何经济组织内,利用财务会计、统计和其他有关经济信息为依据,运用特定的技术和方法为手段,搜集、汇总、分析和报告各种经济信息,借以进行预测和决策、编制计划、对经营业务进行控制、对经营业绩进行考核和评价。将管理会计的方法和理论应用到银行的管理中,是商业银行加强内控管理,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竞争实力,实现价值最大化、防范经营风险的战略选择。随着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推进,银行全面开放,外资银行准入的加快,使得管理会计的作用日益提高,特别是2007年新会计准则的颁布和执行,国内商业银行如何在这新一轮竞争中获得优势,取得更好更快地发展呢?本文将说明管理会计在商业银行经营管理应用中的主要内容与重要作用,重点提出了加强管理会计在商业银行经营管理中的应用策略。 2006年2月5日,财政部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召开新闻会,宣布我国由一项基本会计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共同构成的,与国际会计准则趋同的新的会计准则体系,将在2007年实施。这标志着我国会计准则体系已与国际会计准则真正接轨并达到趋同的目标。此次颁布的会计准则,对于提高我国会计透明度、提升我国资本市场国际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同时随着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推进,银行全面开放,外资银行准入的加快,使得管理会计的作用日益提高。学术界乃至商业银行管理界的观念也随之出现了质的转变与飞跃,管理会计的思想和方法为诸多商业所认同和应用。 1 管理会计在商业银行经营管理应用的主要内容 管理会计可定义为企业为加强内部经营管理,实现企业经营目标,运用灵活多样的方式和方法,收集、储存、加工和阐明管理当局进行合理计划和控制所需的信息,围绕成本、利润、资本中心,分析过去、控制现在、规划未来的一个会计分支。 1.1 运用管理会计方法测算商业银行的盈亏平衡点 盈亏平衡分析又称保本分析,在保本的基础上争取更多的盈利,是银行经营管理过程中随时要关注的问题,因此盈利平衡分析具有经常性和预测性。盈亏平衡点亦称保本点,是指商业银行经营收入总额与其成本总额相等,利润为零,商业银行处于不盈不亏状态下的保本业务额。通过盈亏平衡点的分析预测,可以准确测算商业银行保本经营前提下的资产运用总量与结构以及经营成本。在测算中要根据前述对商业银行成本、收入、利润的界定及分析,合理划分各项成本的形成,正确计算变动成本、固定成本以及单位变动成本、单位收入等指标数据。属于混合成本的项目按规定方法进行分解,并把分解出来的固定成本和变动成本分别进行汇总,以保证计算结果更符合实际。 1.2 商业银行业务量及收入的界定 商业银行经营的业务量应是银行生息的资产总额,包括各类贷款、缴存中央银行及上级行的各项准备金、同业拆出资金及短期投资业务等。所以银行的“产品销售收入”就是银行的营业收入。是由于经营货币这一特殊商品而产生的收入,银行收入包括营业收入和营业外收入两部分。其中营业收入具有决定意义,它包括利息收入、金融企业往来收入、短期投资收入和中间业务收入等。因此,影响商业银行经营效益的主要因素是变动成本。由此可见,成本管理的重点是扩大存款规模,改善存款负债和其它负债的结果,提高资金运用的效益。同时,也不能忽视固定成本的管理。商业银行的利润总额作为反映银行在报告期内全部经营成果的重要财务指标,主要包括三部分:营业利润、投资收益、营业外收支净额。利润总额的计算方法如下:利润总额:营业利润+投资收益+营业外收支净额按照管理会计的计算方法,商业银行利润总额的计算公式应为:利润总额:营业净收入+投资收益+营业外收支净额-变动成本-固定成本 1.3 以责任会计加强内控 责任会计是现代管理会计的要组成部分,即按职责不同将企业划分成各种不同形式的责任中心,并建立以责任中心为主体的责、权、利相统一的机制,根据承担的责任范围性质的不同可以分为:成本中心、利润中心、投资中心。成本中心对可控成本负责:利润中心既对可控成本负责,又要对利润能否实现负责:投资中心既对成本、利润负责,又要对投资负责。商业银行可根据各职能部门在经营过程中发挥的小同作用,划分为若干个责任中心,明确规定各中心的权责范围、编制责任预算、制定合理的内部转移价格、严格控制成本费用、评价考核工作业绩,根据成果与不足进行奖罚,充分调动全员积极性与创造性,使激励与竞争并存。 1.4 引入全面成本管理 管理会计运用的重要方面就是引入全面成本管理, 这是银行经营管理方式的重大进步,也是对经营管理机制改革的积极探索。所谓全面成本管理是运用现代管理原理和标准化技术,以责任成本管理为主线 对银行经营管理活动的各层次、各门类、各环节实行成本调节与机会成本抉择的现代管理方式。与传统的成本管理相比,它具有完整性与广泛性、系统性与连锁性、主动性与动态性的特点。实行全面成本管理,开始由业务经营型转向资源管理型, 将会给工商银行的成本管理乃至经营与发展带来一系列新的变化。一是管理主体由单个部门转向全行各部门, 管理范围由狭义转向广义, 从而进一步推动全行全面抓效益,完善效益管理机制。二是管理重点由事后核算转向源头和事中调节, 从而进一步推动全行经营管理方式变被动为主动, 变静态为动态。三是管理客体由单一的数额转向责任与数额,从而推动全行管理机制的完善。 2 管理会计在商业银行经营管理中的重要作用 我国新的《企业会计准则》明确地将公允价值作为会计计量属性之一,并在17个具体会计准则中不同程度地运用了这一计量属性,这表明我国会计向国际趋同迈出了实质性一步。公允价值的广泛运用,意味着我国传统意义上单一的历史成本计量模式被历史成本、公允价值等多重计量属性并存的计量模式所取代。同时建立管理会计制度也是适应国际金融市场竞争的需要。当今世界经济全球化趋势和电子化、信息化技术的飞速发展+商业银行面临着金融产品及衍生工具的不断创新,资金结算和周转速度不断加快,资金将不再受地域和国界的影响,在短时间内可实现全球任何地区闻的流动。对于商业银行来讲,其作用主要有下列几种。 2.1 促进商业银行实现集约化经营,加强成本核算 随着外部竞争的日益加剧,商业银行通过外延扩张型经营模式已难以取得经济效益,商业银行必须探索开展集约化经营,以促进经济效益的提高。管理会计在业务体系上倡导实现垂直管理,强调建立一体化的责任中心,并建立成本控制的责任制.这有助于商业银行在其内部降低成本、挖掘潜力.并实现集约化经营。投入使用现代管理会计,使成本核算的基础进一步加强。能在编制综合经营计划解决了经济增加值在部门、产品、客户之间分解的基本参数中的内部资金转移价格、风险计量及经济资本分配的问题后,成本费用分摊就成为准确度量分行、部门业绩,确定产品、客户的赢利性贡献度的重要工作。 2.2 有助于商业银行进行科学的业绩考评 商业银行只有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激励机制,对其经营业绩进行考核并实行相应的奖惩,才能充分调动各部门和全体员工的积极性,促进商业银行长期稳定发展。而管理会计体系中有一套进行业绩考核的完整、科学的方法,为建立激励机制提供了客观、合理的依据。 2.3有利于商业银行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国外先进银行的经验表明,作为内部控制的支柱的管理会计体系,能够有效地控制企业经营者和管理者的行为,给决策提供有力的支持,给控制提供科学的标准,并且有助于形成奖优罚劣的机制,使企业充满活力和效率。银行管理会计一方面通过实时掌控银行的日常经营及管理中各环节、全过程的业务绩效状况,始终围绕实现企业总体绩效进行不断调控和完善;另一方面强化成本控制、加强对各种成本对象的绩效考核,通过应用最新的成本控制技术手段,为银行在当前及未来的激烈市场竞争中获得成本优势,帮助银行实现战略目标。 3 把握时代特征,加强管理会计在商业银行经营管理中的应用 结合目前商业银行的经营管理实际及未来发展的管理需要,下面就加强管理会计在商业银行经营管理中的应用策略做些粗浅探讨。 3.1 优化组织架构,建立责任中心 提供决策信息并不是决策本身,但是有关的管理会计人员和领导他们的财务主管通常会参与银行的决策,并在决策过程中扮演重要的角色。结合目前国内商业银行组织架构实际,对于国有商业银行的一级分行,可在财务部门设管理会计岗位(或由财务分析人员兼职),承担管理会计相关职能,管理会计人员直接对财务主管负责。财务主管根据管理会计人员提供的信息,综合平衡其他信息,直接为决策层提供建设性建议和决策信息。管理会计在商业银行中应用的前提条件就是建立责任中心,即把商业银行所属的各部门、各基层单位及个人,按照各自目标大小和责任层次高低划分为若干个单位,把责任单位视同相对独立、自负盈亏的核算单位,这些责任单位就是责任中心。责任中心应对其所控制的收入、成本、费用、利润等指标承担责任。 3.2 提供有力的管理会计理论 支持加强企业应用管理会计的理论指导,给企业应用管理会计提供强有力的理论支持。为给企业应用管理会计提供强有力的理论支持,我们首先要在管理会计理论建设上很下工夫,要紧密联系我国改革开放的实际,并考虑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对管理会计的理论结构,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进行深人探讨,为应用管理会计提供系统化、科学化的理论指导。其次要借鉴英美等西方发达国家已有的成功经验,吸收其有益的内容为我所用。另外,学术界应深入实际,努力增进对企业管理会计实际的了解,进行管理会计应用与发展的典型案例研究,并参与创新管理会计工作的实践,以及帮助解决其在推广应用过程中的具体问题。 3.3 更新观念,积极培养管理会计的专门人才 管理会计是一门综合性的管理科学,涉及的内容广泛复杂、方法灵活多样,要求从事这项工作的人员有比较高的综合素质、果断的应变能力、较强的分析能力,所以,商业银行的各级领导既要认识推广应用管理会计的必要性和迫切性,同时又要注重培养大量的管理会计的专门人才。培养一批掌握现代商业银行管理科学的基本识,熟悉国内外银行的各项业务的优秀人才,是管理会计能够顺利实行的关键。 3.4 建立健全会计信息系统 会计需要的数据主要来源于会计信息系统,通过对会计数据的采集、加工、整理形成管理会计有用的信息。因此商业银行必须创造条件,加快建立管理会计基础信息系统,为业务决策提供完整准确的各类数据。管理会计的信息系统主要有基础信息系统、管理信息系统、规划决策系统、业务控制系统、责任会计考评系统、评价分析系统等。同时建立金融信息系统,即将日常收集到的金融数据,进行加工整理,使之成为一套完整的各个责任中心执行责任预算情况的信息系统。金融信息系统是商业银行控制业务经济活动的一个重要手段。 3.5 实行管理会计师考评制度 西方发达国家都设有管理会计师协会,这些组织推进了管理会计的发展,加强了管理会计师的社会地位。我国也要借鉴西方先进经验成立管理会计协会,建立管理会计师考评制度,让一些具备较高理论水平,又有实践经验的人员参加考评,解决企业人才缺乏的问题,为企业尽快应用管理会计创造良好的条件。 总之,管理会计在吸收现代管理科学和系统论、信息论、控制论等方面的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将渗透到商业银行经营管理的各方面,不仅仅为商业银行细分市场的投人产出进行成本控制,落实责任成本,而且它按照市场需求提供整体组合的资源配置的决策方案,是建立在顾客需求基础上的经济核算。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外资银行准入的加快,使得管理会计的作用日益提高,特别是2007年新会计准则的颁布和执行,使我国银行业既面临着难得的发展机遇,又面临着严峻的风险和挑战。如何抵挡外资银行机构进人中国市场所产生的冲击和压力,如何有效的参与国际竞争,在保证安全和适度流动的前提下,最终实现自身效益的最大化。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在改革管理体制、理顺经营机制的同时,管理会计必将在我国银行业未来的发展中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 经营管理类论文:完善会计标准强化经营管理 一、商业银行会计标准存在的问题 (一)会计标准本身存在的问题 自1993年开始实施的银行业新会计制度,对正确反映商业银行的经营活动、增强其风险抵御能力,以及搞好稳健经营等,均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由于制度本身不够完善,某些规定不甚合理,使其作用的发挥受到了限制,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核算资料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1.会计制度规定的呆坏账准备金提取方法不符合商业银行的实际情况。按照现行规定,商业银行的坏账准备金按年初应收利息余额的3%差额提取,呆账准备金按年末贷款余额的1%差额提取。这种“一刀切”的提取方法明显地存在三方面的缺陷:一是忽略了不同质量的贷款资产和不同账龄的应收利息的不同风险;二是提取的总量过少,目前四家国有商业银行的呆账存量规模已高达2000多亿元,而每年可消化的呆坏账仅达400多亿元的水平,根本无法实现及时化解风险的目的;三是不利于真实反映商业银行的损益,由于呆账准备金按年末贷款余额的1%差额提取,这就为商业银行人为地调节账面利润提供了方便,当要虚减账面利润时,可采取年末突击放款,次年初再收回的方法虚增成本,当要虚增账面利润时,则可采取相反的方法操作。 2.权责发生制与商业银行所处的经营环境相冲突。在采用权责发生制确认损益的条件下,商业银行面临着收入的软约束和支出的硬约束并存的局面。一方面,因经济结构调整不到位,企业效益增长乏力,大量应收利息难以如期收回,名义上是收入,实际上是前景堪忧的债权,构成了事实上的虚假收入;另一方面,银行的各项费用支出,以及按虚假收入及由此而产生的虚假利润计算出营业税、所得税等,又必须按期如数缴纳,不得拖欠。这种状况使商业银行受到了极不公正的待遇,许多银行名为盈利,实为亏损,虽然财政部规定逾期一年以上的贷款所产生的应收利息不再计入当期损益,而是纳入表外核算,但是逾期不足一年的贷款的应收未收利息却已经对损益的真实性造成了极为不利的影响。 (二)执行会计标准的随意性大,造成核算口径不统一,影响了会计资料的可靠性 严格执行制度规定,维护制度的严肃性,是统一核算口径,确保会计信息可靠性的前提条件,但往往有一部分商业银行从眼前利益和局部利益出发,为完成某些经济指标、掩盖某些违规事实或经营过程中存在的其他问题,在核算过程中随意歪曲制度规定,具体表现在: 1.应付利息提取方法不规范。目前大部分商业银行在计算应付利息时,采用根据各类定期存款的平均余额按当时利率提取的方法,很显然,这种做法难以充分顾及存款余额变动对实际应付利息的影响,并与“按存单利率计付到期利息”的规定不符,在目前利率持续下调的情况下,往往表现为应付利息提取不足,这无疑会造成平时损益不实,而面对存款集中到期,应付利息不足支付的局面,各行又随心所欲地采取了三种不同的做法:一是在利息支出科目中直接列支利息;二是突击提取应付利息;三是在应付利息科目中用红字反映余额。前两种做法会不可避免地造成本期成本大幅度上升,后一种做法则极可能造成今后为弥补红字而虚增成本。 2.坏账核销不及时,造成损益不实。按照规定,账龄达三年以上的应收未收利息应予以核销,但目前有相当一部分商业银行出于完成利润指标的需要,对这一部分利息长期挂账,不予核销。从表面上看,这一部分利息已纳入表外核算,其本身对损益真实与否已无直接影响。但是,对该核销的利息坏账不核销,必然使当期该减少的坏账准备金余额难以减少,从而直接影响到下年度坏账准备金的提取数额。由于坏账准备金是计入成本的,因此,坏账核销不及时对损益真实性的影响仍是不容忽视的。 3.科目核算内容被随意调整。这种状况表现为部分费用未能列入相关费用类科目,而是被用于冲减收入。例如,部分银行规定,在手续费收入科目中列支空白信用卡的工本费和信用卡“消费指南”的印费等,这一做法直接导致了账面手续费收入的虚减,并因此少缴营业税金及附加,不但损害了财政的利益,而且还使营业利润不实。 4.费用开支项目被随意调节,指标控制流于形式。为逃避费用开支指标的限制,商业银行往往把受指标控制的某些费用随意转入不受指标控制的项目。主要表现在把业务招待费转入差旅费,把临时工工资计入手续费支出等,诸如此类的做法既造成会计信息的失真,又提供了滋生腐败现象的土壤。 (三)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 1.会计信息披露方式模糊,阻碍了其作用的正常发挥,并影响了央行监管工作的效率。载体要素齐全是有效披露信息,进而合理发挥其作用的基础,然而在电算化条件下,作为披露会计信息的重要载体的账簿和报表的要素不齐全问题,却更为突出起来,分户账上缺少账户名称仅有账号、摘要或摘要过于简单和对方科目、总账和报表上缺少科目名称仅有科目代号等是其主要表现形式。这些问题的存在致使账、表所反映的经济活动的性质和内容不清、资金来源和去向不明、业务和财务活动的透明度不高,不但使会计信息的作用难以充分发挥,而且还影响了中央银行的监管效率。 2.“双线核算”在电算化条件下已名存实亡,以致对错账难以有效控制。根据“双线核算”原则的要求,明细核算和综合核算应根据凭证平行登记、分别核算。在核算过程中,两大系统应互不干扰,构成一种“并联”关系。然而在电算化条件下,综合核算是根据明细核算时录入的凭证信息来进行的,两大系统间名义上的“并联”关系已被事实上的“串联”关系所取代,只要明细核算出现差错,综合核算必然随之出错,使总分核对失去实际意义,加之人们对电脑过于迷信,复核和事后监督流于形式,造成记账差错率居高不下,会计信息失真,银行声誉受损。 3.不同系统的商业银行之间,以及同一系统内部各行处和部门之间在会计工作上缺少协调。目前,各商业银行在会计工作上均自成体系,在遵循统一会计制度的前提下,在核算方法上体现出本系统的特色,与此同时,随着核算内容的日益多样化和业务技术手段的现代化,会计工作主体也同时趋向多元化。这种现状对进一步提高会计工作效率,充分有效地利用现代会计技术手段,有针对性地开展各项业务和财务活动,无疑具有重要意义,但同时也带来了不同系统的商业银行之间以及同一系统内部各行处和部门之间在会计工作上缺少统一规范和协调的问题。(1)各行会计处理的软件各不相同。目前各商业银行所使用的软件主要由各自总行自行组织开发,有的还由分行组织开发,这使行与行之间在核算软件上缺少统一性,难免会产生口径不一致,信息披露方式不统,会计工作的横向联系受阻等弊端。(2)会计档案管理责任不明确。落实会计档案管理责任是加强事后监督、明确经济责任、杜绝违纪违法行为的基础,但因会计工作主体已趋向多元化,会计工作涉及到的责任人和责任部门随之增多,而专门的档案管理机构和人员又不明确,不可避免地在档案管理工作中出现了相互推诿和“扯皮”的现象,增加了调阅档案的难度,限制了其作用的发挥。 二、建议 (一)进一步改进和完善会计标准 1.改革呆、坏账准备金的提取方法。无论是呆账准备金还是坏账准备金,均应按风险大小来核定提取比率。就贷款呆账准备金而言,应根据五级分类的结果并结合我国的具体情况,核定不同的提取比率。此外,还应把目前实行的按期末贷款余额的一定比例提取呆账准备金的做法,改为按期初贷款余额的一定比例提取,这既可与固定资产折旧的提取方法保持统一口径,遵循“一致性”原则,又可在一定程度上弱化年末突击放款或突击收贷对损益真实性造成的冲击;对于坏账准备金来说,由于应收利息的风险高低与其账面存续时间的长短有密切关系,因此,采取“账龄分析法”确定提取比率是比较科学的,这样做的好处还在于能增强银行的坏账核销能力。 2.调整表内外应收未收利息的结转时间。原定贷款逾期一年以后所产生的应收未收利息记入表外的做法,应改为自贷款逾期三个月起即记入表外,以此减弱权责发生制条件下巨额应收未收利息对损益真实性的影响。鉴于银行坏账核销能力薄弱的现状,表外的应收未收利息,无论是否已核销,若被收回,均应用以增加坏账准备金,而不应计入损益,否则就是同时采用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两种方法确认损益,其结果必然违反“收入与费用相配比”的原则,使损益失实,且不利于增强坏账核销能力。 (二)加强检查监督、制定实施细则、统一执行口径、规范操作方法 1.通过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监督,及时发现支出长期挂账,利息坏账长期不核销,随意调节费用开支项目等问题,以便采取措施予以纠正,并给予适当的处罚,以维护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的严肃性。为此,需要财政、税务、审计、各商业银行总分行和人民银行的协调配合、相互支持。 2.规范应付利息提取方法。由电脑自动生成各类定期存款的计息积数,并在此基础上根据存单上的不同利率计提应付利息,以确保正确计提。 3.明确界定费用开支渠道,防止收入虚减。对于各种费用支出,均应明确界定其应归属的有关费用类科目,而不得随意冲减收入,特别是对于一些制度未规定或未明确规定其列支渠道的费用,更需要尽快界定,以维护营业利润的真实性和财政的正当利益。 (三)规范会计基础工作 1.规范会计信息披露方式。披露会计信息的载体应做到要素齐全、内容完整,为此,必须明确规定账簿和各类报表的构成要素,无论是手工编制还是电脑打印,分户账上都必须列出户名、摘要和对方科目等,总账上必须标明科目名称,报表上的科目或项目名称也应标识清楚。 2.完善电算化账务组织。明细核算和综合核算的有效核对是防止账务差错的重要手段,会计核算技术手段的改进,应以不扭曲账务组织间的相互制约关系为前提。为增强总分核对的有效性,必须改变目前电算化条件下明细核算和综合核算间的“串联”关系,在办理综合核算时,应换人重新输入凭证信息,以此生成科目日结单,据以登记总账。此外,对于在手工操作条件下难以有效防范的记账串户现象,也应利用电脑本身的有利条件加以克服,可行的方法是在软件中加设账号和户名的自动核对功能,在录入凭证信息时,由电脑自动核对账号和隐含的户名,核对相符方可调出分户账。 3.加强会计工作的协调配合。首先,应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合理开发银行账务处理软件。银行账务处理的基本软件应由人民银行总行统一组织开发,在其中突出银行业务和财务核算的普遍性特征,各商业银行则可根据本系统和本辖区的具体情况,对人总行统一开发的软件进行适当的修正和补充,但必须保持总体上的一致性;其次,应切实制订《金融机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明确档案管理责任。会计档案管理的执行机构应是会计处科、股,相应的业务部门应予以密切配合,在会计处科、股内应设置专门的会计档案管理机构或指定专职的档案管理人员,专司会计档案保管和调阅之责;第三,应强化人民银行的会计监管职能和商业银行内部会计机构的职责,以协调行与行之间及本行内部各部门之间在会计工作上的关系,加强监督与制约。 经营管理类论文:出口信用保险经营管理创新与战略发展 作为我国目前惟一承办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业务的国有独资专业保险公司,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信保”)按照“政策性公司、市场化运作”的经营方针,经过三年初创期的发展,快速实现了业务“三年翻三番”的增长目标和在全国范围的分支机构布局,在我国金融保险业和外经贸政策促进体系中的作用和影响日益明显,公司也进入稳步发展期,并开始“二次创业”。与此同时,随着我国已进入加入世贸组织后过渡期,2006年底将全面开放金融保险业,市场化进程不断加快,公司所处的市场环境和经营体系将发生巨大变化,竞争因素逐渐增加,机遇与挑战并存。在这样的背景下,研究具有特殊管理体制和特殊业务性质的中国信保如何通过经营管理创新和战略发展,不断提高其市场开拓和内部管理的效率,进一步培育战略执行力和核心竞争力,这对于积极应对内外环境的变化,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提出的科学发展观,主动推进公司下一步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一、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的经营管理创新 中国信保及其分支机构经过三年多的发展,在客户资源、市场开拓和内部管理等各个方面都积累了一定的基础,新的发展阶段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作为风险的“经营者”和“承担者”,需要按照“市场化经营”原则,进一步提高出口信用保险市场经营的效率和与之相适应的分支机构的管理水平。 (一)信用保险公司的市场经营创新 与商业保险公司不同,中国信保是按照政府的意图向企业出售一种特殊产品或提供一种有偿的支持性服务,其服务价值依存于政策和市场双重目标。分支机构作为公司市场营销任务的承担者,直接服务于市场和客户,因此要立足本地经济环境,充分把握当地出口信用保险市场、特别是短期险市场的内在规律,以及行业结构和企业性质所决定的非均衡需求。更要关注市场竞争因素,不断提高认识和创新服务,以更加系统化、集约化的方式提升市场服务效率,从而在更高层次上继续加大市场开发和管理的力度。 1.市场理念创新 在政策和市场双重目标下,政府(中央和地方)和有需求的出口企业都是中国信保的客户。政府需求经由中国信保这只有形之手通过具体承载主体(出口企业)需求的满足而得以满足。因此,出口企业也是政策的载体,是公司实现政策和市场双重收益的最终来源,是公司的最终目标客户。但是任何降低与政府(控制关系)间信任关系的行为在长期内都将降低公司的经营效率。 现阶段,在市场开拓方面中国信保可以凭借独家垄断经营地位的优势,按照风险管理原则和市场规律的要求,主动开发目标客户的市场需求“,但是它的市场化运作理念具有不同于商业保险公司的内涵,它不是卖保单或以做买卖的原则开发市场,而是要根据特定的双重目标要求和特殊的业务属性,创新市场理念。一是坚持以社会责任为主旨的可持续发展原则。即使公司体制(政策性、半政策性或商业化)发生了变化,也始终把社会责任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与自身利益的统一;二是坚持注重长期效益与积极设限的原则。从未来市场竞争、自身资源约束出发积极设限,对企业、行业和国别结构综合平衡,以重点的支持策略代替普遍的展业策略,注重长期效益和风险平衡,精耕细作,有保有压;三是坚持注重长期合作关系而不是追逐单笔交易的价值原则。出口信用保险业务特点是嵌入企业不同发展时期的出口经营战略之中,服务的长效性、整体性和结构性都决定了与客户的关系不是简单的交易行为而是一个长期合作、互利双赢的价值链。 对中国信保而言,单纯强调短期任务导向的市场化开拓,不利于公司的长期经营。在目前长期价值指标约束软、短期保额保费指标约束硬、规模扩张冲动明显的发展诱因下,可能陷入市场化的误区,导致高风险业务的过量累积。 2.产品创新 从国外引进的出口信用保险业务和产品,在中国市场上开花结果,本身就是市场创新。中国信保在具体的市场实践中通过借鉴国际先进的产品设计经验,同时紧紧围绕中国企业的发展实际和需求特点,配合国家各项政策要求,不断开发出了适合市场需求的系列化的新产品和服务配套。一方面是不断开发更多适合市场需求的标准化、定型化、更加成熟的新产品;另一方面是以专业技术为支撑执行更加柔性化的产品设计策略。通过对客户自身发展状况、所在行业、交易合同、交易历史、买家国别、买家信用等交易结构个性化的细致分析,通过组合、交叉和联结各种产品与承保模式,采取目标客户差异化需求与公司宗旨文化和经营战略相结合的方式,设计更加切实有效的风险解决方案,并体现政策性导向,为客户提供兼有政策含量与技术含量的产品。 3.服务创新 团队服务是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业务不同于商业保险公司及其业务的另一个特点。由于客户需求的差异化、知识经验含量的复杂性、产品设计的个性化,要求客户经理在团队工作方式配合下,有能力代表团队以不排斥个性化的专业智慧向客户提供有效的服务。展业团队只有吃透产品属性、创新功能、提升服务,才能引导企业适应国际贸易发展的潮流,在其国际化经营体系中建立起内含出口信用险要素的成本——收益模型,从而帮助出口企业创造新价值。实践证明,由于引入出口信用保险,保户的出口规模出现逐年倍增的业绩,内部经验数字也印证分支机构一般当年业务收入的70%来自老客户的业务增长,这就是相互推动的良性效应。同时应积极引入现代客户关系管理(CRM)的创新思想、方法和软件技术,实施关系管理以提高客户服务的价值和层次,结合出口信用险的性质和特点主动管理与客户的互动关系,从交易营销转向关系营销,以支持个性化的服务和创造新的市场优势。 4.整体营销创新 分支机构在初期市场开发中存在盲目、分散、随机、肤浅等粗放经营问题,进入发展期,有条件进一步集中力量向市场的深度和广度迈进,通过深入全面地分析当地市场环境、企业性质,谋篇布局,整合营销资源,创新经营,形成更大的市场格局和系统性开发的规模经济效应。因此,在进行产品营销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1)明确政府是顾客也是渠道,并且是有别于商业保险营销的特殊渠道。政府搭台的营销渠道是一种有独特优势的差别化的创新渠道。政府支持有激励保户出口积极性的效应,充分合理地运用,并转化为保险公司的内在优势可以极大地促进营销效率的提高。通过配合支持地方名、优、特发展战略等需求,营造外部影响力,形成双方良性互动的发展局面。 (2)积极稳妥地推进与银行的战略合作发展。在企业巨大的融资需求推动下要自主地加强对合作本身的管理。与政府合作不同,与银行的合作存在竞争性的一面,要从短期和长期结合的角度考虑产品的替代性和竞争性。 (3)通过整体营销模式的创新,向客户高效地提供产品和服务。整体营销,是指分支机构基于细分市场,对辖区内的目标客户的营销渠道进行整合和全员联合的整体(立体)展业模式。营销渠道的整合是指协同与政府各有关部门、各行业协会、各家银行多渠道的政策,适应全局客户视野,保证所有服务渠道的协调性,形成广泛共识和联动。全员联合是指形成分支机构内部从领导到业务人员、从前台到后台多层次的服务团队,形成合力,支持产品组合和业务联结,保证客户内部从决策层到操作人员的全面认识过程。通过营销渠道的整合和全员联合展业形成对市场和目标客户整体营销体系的构建,为发展期的分支机构增添新的市场开发优势。如果把整体营销思想运用于支持从事海外资源开发、工程承包、工程开发等大型项目的有实力的大企业,中国信保为企业所带来的价值远远大于一般的风险保障。如深圳的华为、中兴这样的大型客户,其海外经营模式中就融人了政府层面、包括中国信保在内的各金融机构多方推动要素,中国信保与其他促进手段一道成为出口企业海外经营体系中的联盟。 (二)信用保险公司的管理转型 中国信保实行的是经营管理集中的总、分两级扁平式管理架构,进入发展期随着分支机构综合经营任务的扩大,业务环境和市场开拓的转变,风险管理的重心下移,队伍的充实,在管理上实际面临着由简单性向复杂性的升级,面临着加快步伐向管理科学、内控严密、充满活力、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现代金融机构转型,并按照统一的管理理念在更高的层次、更大的范围上支持公司战略的实施。通过强化一个基础,开发两种能力,突出一个重点,实现分支机构管理和建设的全面进步。 1.组织转型 强化一个基础就是强化一个可以持续改进经营管理工作的组织基础,实现组织的转型。首先,建立和完善一个开展业务和实施管理的适宜的组织架构和分工明确的工作体系。结构设计应围绕业务发展需要,力求简单、合理、敏捷、有效。其次,建立和完善以控制经营风险为中心的内部业务流程管理机制。发展期的分支机构要逐步把风险管理与业务发展紧密结合起来,通过健全内部业务流程中各环节的制衡,避免一线经营风险和道德风险引致的系统性风险隐患的发生和内部风险控制失效的发生,不走“先污染后治理”的道路。第三,建立和完善与总公司一致的比较透明的内部管理制度和企业文化系统。发展期的分支机构主要是认真解决管理的规范性和长效性问题,克服管理上的随意性和文化上的异质性。切实按照总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要求和企业文化建设目标,形成相互支持、相互监督、共同服务的内部管理制度框架和文化氛围。 2.能力转型 开发两种能力就是开发分支机构的战略执行力和整体营销能力,实现其发展能力转型。要强化统一战略意识,发挥功能作用,提高组织执行力。分支机构应从组织层面开发对于总公司战略的执行力,首先是要不断强化每个员工对于公司核心理念和使命的认同,强化领导亲自带头与全体员工共同自觉服从公司战略的意识和行动;其次,要有效搭建知识经验交流、学习和共享的平台;最后,分支机构通过发挥自身功能的作用,实现员工个人利益、部门利益与总公司战略利益高度一致所带来的内部凝聚力和所激发的组织创造力。 全面把握市场环境变化,优化业务流程,提高整体营销能力。分支机构基于对辖区内市场和环境的变化把握,以全局性的客户视野,细分市场。在对现实的或潜在的目标客户实施关系管理的基础上,相应地从内部再造和优化业务流程,动员全员联动形成多层次客户服务能力,从外部开发与当地政府各有关部门、各行业协会和各家银行的协作能力以及与公司各兄弟部门的配合能力,整合内外两种资源,不断从组织层面开发分支机构在市场规划、产品创新、品牌宣传、客户服务和创造更有利的发展环境等方面的整体营销能力,推动分支机构综合发展。 3.人才转型 突出一个重点是把团队建设作为一项重点工作系统地抓,实现分支机构人才队伍的转型。分支机构人员数量少,基本是知识型员工,业务和产品的协作性质比较强,应积极发挥每个人的作用,核心是提高团队整体展业的竞争力。 首先,建设团队式领导班子,提高团队领导力。分支机构主要领导带头按总公司提出的“四好”标准要求建设团队式领导班子,倡导团队精神和团队理念,促进领导团队核心作用的发挥,充分发挥一把手的导向和强制作用,提高与任务转型相匹配的团队领导力。其次,培养团队型人才,促进团队发展。发挥团队组合的优势,必须着力培养团队意识强并适应团队工作方式的人才,促进个人与团队的共同发展。个性化顾问式的业务性质决定客户经理一定要具备较高的理论层次和丰富的经验积累才能胜任,要能够综合运用外贸理论与实务、银行、保险、相关宏观政策、国际政治、法律、市场营销、服务营销、战略管理、风险管理、信用管理等多方面的知识,干一行专一行的行业技术知识,以及在谈判中博弈利益,以最低成本获得最优条件实现双赢的商业技能,通过沟通建立互信关系的基本经验等等。工作团队的组合实际是知识、能力和经验的互补与组合,也是不断交流提高的学习型组织。从整体队伍建设而言,通过培养团队型人才实现企业造血机能,其中结构(层次、年龄、性别、背景等)的均衡,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组织环境和激励机制,是留住人才这一第一资源的关键环节。 经营管理类论文:护士在医院经营管理中新职责的探讨 【摘要】 探索医院经营管理中新的护理职能。护士参与成本核算对医院、科室发展的实际意义,以及参与成本核算过程中对护理工作和护士个人的影响。 【关键词】 护士; 成本核算; 经营管理 目前,我国医疗体制逐步转型,许多医院正从医疗事业型向服务企业型转变,为了适应激烈的市场竞争和加快医院的发展,成本核算工作也逐渐被重视起来[1],成本效益之比是考核医院管理的主要经济指标。而护士是医院管理的主体,也是物资领取、支出的关键环节,因此,护士参与成本核算对医院的经济经营至关重要,而且在管理过程中提高了护士综合能力和参与医院建设的意识,我们的体会如下。 1 人员配备 1.1 专人负责 每个护士站(40张床以上)配备1名高年资护士负责管理,要求熟悉科室业务,了解科室运行的基本情况,责任心强,敢于管理。同时掌握本护士站固定资产和流动物资账目;熟悉医疗过程中使用消耗物资的性能、成本、利润;掌握医疗收费及医疗保险相关政策等情况。 1.2 专项培训 经营管理、成本核算是护理人员新的职责,护理人员没有经过学习和培训的经历。因此,为她们提供专业培训是必要的。学会运用一些统计学知识、金融术语、计算机管理、建立统计表格等方面的知识。 2 物资管理 2.1 计划领取 根据医院经济指标和科室运行状况,做到计划领取,保证临床正常使用,避免大出大入,造成积压和浪费,或出入不均衡影响职工的利益。及时掌握临床物资支出和成本利润的关系,在确保患者利益不受损害的情况下,做到合理支出,正当获利。 2.2 维修保养 对科室固定资产定期清点,杜绝流失或积压。加强医疗仪器安全使用的培训,检测和保养要有记录,抢救仪器做到四固定(定点放置、定人管理、定时核对消毒、定量供应),时刻保持在备用状态,并有紧急替代预案。 2.3 统计分析 每月对所领物资进行清点,核对帐目,对有异议的项目查找原因,制定管理措施。掌握科室收入与支出情况,及时调整经济指标和领取计划。特别是千元以上贵重医疗消耗品,要做到账物相符,查对及时。 2.4 日常管理 日常消耗品建立基数,定时清点和补充。对更新替换的消耗品应做性能、质量、费用、操作等方面的临床试验比较,及时向有关部门反馈物资使用情况,择优使用。 3 绩效管理 3.1 目标管理 结合医院指标,制定科室管理目标,落实到班组。目标管理应是综合性的,不能只强调经济指标,更多考虑科室的发展和患者的利益,以优质服务为宗旨的效益指标。 3.2 个人量化考核 即:工作数量、质量、安全、服务等综合考评。其中,患者的满意度、参加健康教育、医护合作等,也在考核之列。 4 应注意的问题 4.1 保护患者利益,维护医院声誉 4.1.1 尊重患者权利 医院在经营管理过程中,患者的利益永远是第一位的,忽视患者利益的短期行为将有损于医院的发展。主要体现在尊重患者的医治权、知情权、决定权、申诉权、保密权等。在实施医疗行为前,应向患者及家属阐明检查、治疗的目的、方法、费用等事项,让患者选择决定能接受的项目,尤其是自费项目必须争得患者同意,并签属自费协议后方可执行。 4.1.2 提供人文服务 关心患者的疾苦,主动服务,增强信任度。护士不仅要了解与疾病相关的内容,也要掌握患者的经济情况,报销途径。主动介绍医疗保险实施过程中的用药、检查、申报程序。对经济困难的病人,入院时与医生及时沟通,在不影响治疗的情况下,尽量缩短住院时间,选择患者能接受的检查和药物,减少支出,增加患者对资金使用的透明度。在提高和维护患者权利的同时也维护了医院的声誉。 4.1.3 选择优质产品 选择医疗耗材应优质廉价,在不违反消毒隔离原则的基础上,为患者节省费用,为医院节省支出,同样的消耗品要进行临床比较,择优使用。如:静脉输液针的固定,汗多的病人采用普通输液贴会出现固定不牢,增加更换次数。但如选用透气效果好的输液贴固定,不仅使病人舒适,更增加了治疗的安全性。在使用中发现问题记录下来,及时反馈,对产品的改进、研发及护理科研提供可靠依据。 4.2 树立节约意识,挖掘内部潜力 勤俭节约在护士中被淡忘了,经常进行传统教育可增加护士的主人翁意识。强化教育和必要的管理措施,可逐渐养成良好的节约习惯。如:及时维修公共设施,随手关灯,节约用水等,在浴室、厕所等处有明显标记,废弃纸张装订成册,重复利用,引入经济管理思路和市场机制,灌输成本控制观念,并适当的与个人经济挂钩。 4.3 严格管理程序,落实审批制度 严格遵守医院物品领取审批制度,固定资产由科主任审批后报物资管理部门入账并备案,日常消耗品领取需三人签字,每月清理核对1次。贵重物品(千元)建立使用登记,并与领取账目核对等,每季度清理所有库存,避免过期积压。 加快床位周转使用,缩短平均住院日,是医院经营管理的主要手段。 5 体会 5.1 对护理工作的影响 在医院经营管理中,对护士赋予了新的职能,参与医院管理,关心医院发展,已成为护士自觉行为。过去护士管理物资不讲效益,使用消耗品不讲成本,造成物品积压浪费,增加患者的支出。成本核算直接影响到每个人的利益,所以,过去只有护士长操心的事,变成事事有人管,处处有人操心。病人的环境舒适了,医护人员与患者沟通融洽了,减少因医疗费用不明确引起的纠纷。病人反应护理质量提高了,护理人员的素质高了。医院的经营管理推动了护理工作朝着全面化、精细化、现代化方向发展。 5.2 对护士的影响 参与医院经营管理改变了护士的观念,也重新认识护士作为管理者的职能,调动了护士的积极性。做好住院患者的管理,关心科室发展,主动创造条件加快床位周转等等,合理化措施和建议层出不穷,管理型人才在工作中显现出来。同时,也激发护士要求学管理,懂经营的热情,为培养新形势下的护理专业技能综合管理人才探索方法和路径。 6 讨论 英国卫生部已经开始将病房管理和科室预算移交给病房护士长或主管护士[2]负责,护士长也称经理或管理(manage),他们能够将护理预算与专业技能综合应用,控制和审计在物资和设备方面的花费,在缩减开支,有效管理的预算对于过度花费和低花费的监测起关键作用。我国的卫生改革刚刚开始,医院经营管理处于摸索阶段,护士长承担护理学科发展与科室经营管理两方面的任务,管理着科室的财务和设备,工作压力影响到他们的健康和工作质量,同时,他们也缺乏经营预算和经济管理方面基本知识的培训。因此,设定专人承担此项工作,培养和训练医院管理预算方面技能,将会为护士提供一个控制自己工作环境和发展自己职业的机会。 经营管理类论文:关于完善国有资产授权经营管理制度的法律思考 内容摘要: 完善国有资产授权经营管理制度是当前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一项重要任务,我国正在着手制定《企业国有资产授权经营管理办法》。本文作者从法律角度进行思考,澄清对国有资产授权经营的基本认识,包括国有资产授权经营的由来、相关规定、主要内容、主要作用、存在的不足之处等等。从而进一步对国有资产授权经营法律关系进行深入分析,思考如何对国有资产授权经营作出明确的定义,如何明确界定国有资产授权经营主体、客体和对象,在文章的最后部分,特别强调了在立法和实践中需要注意区分,国有资产授权经营管理客体是企业的产权(股权),而不是经营权或企业法人财产权。本文对完善国有资产授权经营管理制度进行了有益探讨。 关键词:完善管理制度 国有资产 授权经营 法律思考 在《国务院关于2005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中,明确地提出了完善国有资产授权经营管理制度这一重要课题,并将其作为深化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重大任务。03年8月14日《企业国有资产授权经营管理办法》起草工作小组召开了企业国有资产授权经营立法专家座谈会,从会上反映的情况来看,在讨论中专家意见分歧比较大,[1]在国内,现阶段尚缺乏足够的经济、法律理论支撑,因此,有必要继续进行有益的探索。作者企图通过本文,谈谈自己对这一问题的法律思考。 一、对国有资产授权经营的基本认识 (一)、国有资产授权经营管理的由来 国有资产授权经营管理是在组建企业集团的试点工作中,为了组建企业集团,形成以资产为纽带的母子公司关系,政府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将集团紧密层企业的国有资产划拨并授权给核心企业,由集团核心企业负责经营管理并承担保值增值责任。其目的是建立以资产为纽带的母子公司关系。[2]1992年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国家计委、国家体改委和国务院经贸办联合下发的《国家试点企业集团国有资产授权经营的实施办法》对授权经营定义为:“国有资产授权经营是指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将企业集团中紧密层企业的国有资产统一授权给核心企业(集团公司,下同)经营和管理,建立核心企业与紧密层企业之间的产权纽带,增强集团凝聚力,使紧密层企业成为核心企业的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发挥整体优势”。随着产权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以及企业集团发展的实践,对国有资产授权经营管理的认识又有了新的发展。 (二)、国有资产授权经营管理的相关规定 早在1993年制定《公司法》时,在公司立法中,就对国有资产授权经营管理有过明确规定。《公司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经营管理制度健全、经营状况较好的大型的国有独资公司,可以由国务院授权行使资产所有者的权利。”随着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为了积极探索国有资产管理的有效形式,党的十六大对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作出了重大决策,国务院按照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二中全会精神,制定了《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确立了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基本框架。该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对国有资产授权经营管理规定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对所出资企业中具备条件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进行国有资产授权经营。”上述规定,是确立国有资产授权经营管理制度的基础,同时,也为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授权经营管理制度提供了基本依据。 (三)、国有资产授权经营管理的主要内容 1、国有资产授权经营的目的是探索国有资产管理的有效形式,建立以资产为纽带的母子企业关系,使国有资产出资人到位并履行好出资人的职责,建立科学有效的国有资产管理、监督、运营体系和机制。 2、国有资产授权经营的主体,授权方是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和地方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被授权方是所出资企业中具备条件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 3、国有资产授权经营的核心是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授权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经营国有资产”,被授权企业在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依法经营、监管,对其全资、控股或参股企业的国有资产行使所有者职能。 4、国有资产授权经营要由授权方与被授权方签订授权经营协议,明确授权内容,使被授权企业做到权利与责任的统一,被授权企业在享有经营国有资产权利的同时,应承担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 (四)、国有资产授权经营管理的主要作用 1、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与被授权企业之间,明确被授权企业的经营权利和责任,有利于维护被授权企业的法人主体地位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对被授权企业的出资人地位。一方面,被授权企业享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企业经营自主权,对其经营管理的企业国有资产承担保值增值责任;另一方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根据授权,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依法对授权企业国有资产进行监督管理。 2、在被授权企业和其子企业之间,明确被授权企业对其子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有利于母子企业层面上的出资人到位,使被授权企业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做到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从而有利于子企业国有资产的市场化运营。实行授权经营后,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不再直接对被授权企业的子企业行使股东的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的权利。 (五)国有资产授权经营管理的不足之处 1、从1992年国务院四部门联合下发的《国家试点企业集团国有资产授权经营的实施办法》以来,国有资产授权经营管理的社会经济条件发生了重大的变化,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公司制度的确立,国有大中型企业在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公司和企业集团发展的实践中,积累了大量丰富的实践经验,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新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确立,国有资产授权经营管理中又出现了新的些问题,从总体来说,国有资产授权经营管理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 2、目前,由于国有资产授权经营管理的理论还不是十分成熟,因此,有必要对国有资产授权经营管理的定义,国有资产授权经营的主体,包括授权人、被授权人,国有资产授权经营的客体,包括所有者权益,股东权益,企业法人财产权、经营权,国有资产授权经营的对象、范围等等进行深入的探讨和研究,使之形成一种比较完善理论,并转化为一种健全制度,使之有利于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有利于深化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有利于发展国有经济,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二、对国有资产授权经营的法律分析 (一)、国有资产授权经营管理的定义 经过多年的探索和实践,可以说对国有资产授权经营有了新的认识。作者认为,可以将国有资产授权经营定义为:“国有资产授权经营是指政府及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将自己以各种形式直接投资到企业的国有资产的产权授权给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统一持有,以确立母子企业产权关系。母企业依据产权关系成为授权范围内企业国有资产的出资人,依法行使国有资产出资人的职能,即:资产受益、重大决策、选择管理者等权利。统一对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负责。” 在上述定义中,产权指的是国有股权中的国家股权,不包括国有法人股权。 国有资产授权经营管理的主体包括授权人和被授权人两个方面,授权人是指政府及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被授权人是指政府及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所出资企业中具备条件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产授权经营管理的客体是企业国有资产的持股权,而不是经营权。国有资产授权经营的对象是授权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持股的成员企业中的国有资产,被授权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依据产权关系成为授权范围内企业国有资产的出资人,依法行使国有资产出资人的职能。 (二)、国有资产授权经营管理的主体 国有资产授权经营管理的主体,指的是国有资产授权经营的授权人和被授权人。 1、关于授权人。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而有所变化。在《公司法》的规定中,授权人主要指的是国务院,该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经营管理制度健全、经营状况较好的大型的国有独资公司,可以由国务院授权行使资产所有者的权利。”根据公司法的该条规定,我们可以理解为在公司制企业中,国有资产授权经营的授权人是政府,而且只能是中央一级的人民政府即国务院。 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决议对国有资产授权经营的授权人,在理论上又有了新的发展,确立了国家所有、分级管理的原则,对国有资产授权经营的授权人虽然仍然坚持只能是政府,但在中央和地方政府分级管理国有资产的原则指导下,国有资产授权经营的授权人范围有所扩大,即国务院可以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也可以授权。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决议指出:“积极探索国有资产管理的有效形式。要按照国家所有、分级管理、授权经营、分工监督的原则,逐步建立国有资产管理、监督、营运体系和机制,建立健全严格的责任制度。国务院代表国家统一行使国有资产所有权,中央和地方政府分级管理国有资产,授权大型企业、企业集团和控股公司经营国有资产。”国家经贸委在《国有大中型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加强管理的基本规范》中进一步规定,“国有资产实行授权经营。国有资产规模较大、公司制改革规范、内部管理制度健全、经营状况好的国有大型企业或企业集团公司,经政府授权,对其全资、控股、或参股企业的国有资产行使所有者职能。中央管理的企业由国务院授权,地方管理的企业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授权……。” 党的十六大对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作出了重大决策,确立了新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基本框架,新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体现了以下特点:一是在坚持国有资产由国家统一所有的前提下,规定由中央人民政府和地方人民政府分别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二是明确要求在国务院、省级、市(地)级人民政府设立专门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根据同级人民政府授权,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并按照“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管资产与管人管事相结合”的原则,规定了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职责和义务。三是明确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实行政资分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不行使政府的社会公共管理职责,政府其他部门、机构不履行企业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在新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下,国有资产授权经营的授权人,主要指的是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该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对所出资企业中具备条件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进行国有资产授权经营。被授权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对其全资、控股、参股企业中国家投资形成的国有资产依法进行经营、管理和监督。” 在新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下,现在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国资委,对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有相当大的局限性,目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国有资产监管机构的监管范围,主要是经营性国有资产。首先,金融性资产和资源性资产,不在国资委的监管范围之内;其次,即便是经营性国有资产(非金融类),比如烟草、铁道、邮政等特殊垄断行业的资产,事实上并不归国资委监管。企业改革重组过程中大量发生的,与金融类资产、资源类资产和部份经营性国有资产相关联的产权流转与重组,可以说,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是鞭长莫及,国有资产监管机构不可能成为上述国有资产的授权人。 2、关于被授权人。主要是指国有独资企业和国有独资公司。 国有独资企业是指企业全部资产归国家所有,国家依照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原则授予企业经营管理,国有独资企业依法取得法人资格,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以国家授予其经营管理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国有独资企业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的非公司制的经济组织,不包括有限责任公司中的国有独资公司。 国有独资公司是指按照《公司法》规定,由国家授权的投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单独投资设立的国有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法实施前已设立的国有企业,符合公司法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条件的,单一投资主体的,可以依照公司法改组为国有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 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经国务院批准,可以作为国务院规定的投资公司、控股公司,享有公司法第十二条规定的权利;可以作为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享有公司法第二十条规定的权利。 非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的大型企业、企业集团和控股公司如果要作为国有资产授权经营的主体,即被授权人,必然会引起企业其他股东的股权比例发生变化,因此,授权人在采取国有资产授权经营时,必然会受到其他条件的限制,国有资产授权经营将处于不确定状态。 此外,各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监管范围之内的以外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如,烟草、铁道、邮政等特殊垄断行业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政府其他部门、机构,如其他工业、交通、水利等管理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华融、长城、东方、信达4家资产管理公司通过债转股后,也存在大量经营性国有资产。作者认为,上述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作为被授权的主体资格是不容忽视的。 (三)、国有资产授权经营管理的客体及对象 国有资产授权经营管理的客体应该说,是企业的产权(股权),而不是经营权或企业法人财产权,国有资产授权经营的实质是授予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的持股权。政府及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通过授权明确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与非产权关系的企业间的产权关系,即确认母子企业产权关系。国有资产授权经营的对象是授权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持股的企业中的国有资产,而这些国有资产不仅仅指存在于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内的国有资产,还包括控股公司、参股公司中的国有资产。被授权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在未授权之前,与授权人的全资、控股、参股公司之间没有产权关系,这些企业的国有资产也不属于未被授权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经政府及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授权后,与集团公司之间确立为母子公司,从没有产权关系转变为有产权关系,从某种意义上理解,国有资产授权经营是政府及政府国有资产监督机构在组建发展企业集团中的行政行为,是一种非市场方式的产权重组方式。政府及政府国有资产监督机构通过国有资产授权经营,从法律的角度,对产权的划拨予以确认,从而形成母子公司之间的产权连接纽带关系。目前,各级政府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对所管理的企业之间进行的重组主要采用的是这种方式。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通过对所出资企业中具备条件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进行国有资产授权经营,明确被授权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行使出资人权利,从而实现子公司层面上的出资人到位,被授权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有权在授权范围内对其全资、控股、参股企业中国家投资形成的国有资产依法进行经营、管理和监督。 企业经营权或企业法人财产权,从法理上讲是公司或非公司制企业依法取得的,而并非通过授权取得。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依据企业法、公司法的规定,企业依法设立,取得法人资格后,依法享有企业经营权或企业法人财产权,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 在实践中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国有资产授权经营管理客体是企业的产权(股权),而不是经营权或企业法人财产权。 经营管理类论文:完善会计标准强化经营管理 一、商业银行会计标准存在的问题 (一)会计标准本身存在的问题 自1993年开始实施的银行业新会计制度,对正确反映商业银行的经营活动、增强其风险抵御能力,以及搞好稳健经营等,均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由于制度本身不够完善,某些规定不甚合理,使其作用的发挥受到了限制,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核算资料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1.会计制度规定的呆坏账准备金提取方法不符合商业银行的实际情况。按照现行规定,商业银行的坏账准备金按年初应收利息余额的3%差额提取,呆账准备金按年末贷款余额的1%差额提取。这种“一刀切”的提取方法明显地存在三方面的缺陷:一是忽略了不同质量的贷款资产和不同账龄的应收利息的不同风险;二是提取的总量过少,目前四家国有商业银行的呆账存量规模已高达2000多亿元,而每年可消化的呆坏账仅达400多亿元的水平,根本无法实现及时化解风险的目的;三是不利于真实反映商业银行的损益,由于呆账准备金按年末贷款余额的1%差额提取,这就为商业银行人为地调节账面利润提供了方便,当要虚减账面利润时,可采取年末突击放款,次年初再收回的方法虚增成本,当要虚增账面利润时,则可采取相反的方法操作。 2.权责发生制与商业银行所处的经营环境相冲突。在采用权责发生制确认损益的条件下,商业银行面临着收入的软约束和支出的硬约束并存的局面。一方面,因经济结构调整不到位,企业效益增长乏力,大量应收利息难以如期收回,名义上是收入,实际上是前景堪忧的债权,构成了事实上的虚假收入;另一方面,银行的各项费用支出,以及按虚假收入及由此而产生的虚假利润计算出营业税、所得税等,又必须按期如数缴纳,不得拖欠。这种状况使商业银行受到了极不公正的待遇,许多银行名为盈利,实为亏损,虽然财政部规定逾期一年以上的贷款所产生的应收利息不再计入当期损益,而是纳入表外核算,但是逾期不足一年的贷款的应收未收利息却已经对损益的真实性造成了极为不利的影响。 (二)执行会计标准的随意性大,造成核算口径不统一,影响了会计资料的可靠性 严格执行制度规定,维护制度的严肃性,是统一核算口径,确保会计信息可靠性的前提条件,但往往有一部分商业银行从眼前利益和局部利益出发,为完成某些经济指标、掩盖某些违规事实或经营过程中存在的其他问题,在核算过程中随意歪曲制度规定,具体表现在: 1.应付利息提取方法不规范。目前大部分商业银行在计算应付利息时,采用根据各类定期存款的平均余额按当时利率提取的方法,很显然,这种做法难以充分顾及存款余额变动对实际应付利息的影响,并与“按存单利率计付到期利息”的规定不符,在目前利率持续下调的情况下,往往表现为应付利息提取不足,这无疑会造成平时损益不实,而面对存款集中到期,应付利息不足支付的局面,各行又随心所欲地采取了三种不同的做法:一是在利息支出科目中直接列支利息;二是突击提取应付利息;三是在应付利息科目中用红字反映余额。前两种做法会不可避免地造成本期成本大幅度上升,后一种做法则极可能造成今后为弥补红字而虚增成本。 2.坏账核销不及时,造成损益不实。按照规定,账龄达三年以上的应收未收利息应予以核销,但目前有相当一部分商业银行出于完成利润指标的需要,对这一部分利息长期挂账,不予核销。从表面上看,这一部分利息已纳入表外核算,其本身对损益真实与否已无直接影响。但是,对该核销的利息坏账不核销,必然使当期该减少的坏账准备金余额难以减少,从而直接影响到下年度坏账准备金的提取数额。由于坏账准备金是计入成本的,因此,坏账核销不及时对损益真实性的影响仍是不容忽视的。 3.科目核算内容被随意调整。这种状况表现为部分费用未能列入相关费用类科目,而是被用于冲减收入。例如,部分银行规定,在手续费收入科目中列支空白信用卡的工本费和信用卡“消费指南”的印费等,这一做法直接导致了账面手续费收入的虚减,并因此少缴营业税金及附加,不但损害了财政的利益,而且还使营业利润不实。 4.费用开支项目被随意调节,指标控制流于形式。为逃避费用开支指标的限制,商业银行往往把受指标控制的某些费用随意转入不受指标控制的项目。主要表现在把业务招待费转入差旅费,把临时工工资计入手续费支出等,诸如此类的做法既造成会计信息的失真,又提供了滋生腐败现象的土壤。 (三)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 1.会计信息披露方式模糊,阻碍了其作用的正常发挥,并影响了央行监管工作的效率。载体要素齐全是有效披露信息,进而合理发挥其作用的基础,然而在电算化条件下,作为披露会计信息的重要载体的账簿和报表的要素不齐全问题,却更为突出起来,分户账上缺少账户名称仅有账号、摘要或摘要过于简单和对方科目、总账和报表上缺少科目名称仅有科目代号等是其主要表现形式。这些问题的存在致使账、表所反映的经济活动的性质和内容不清、资金来源和去向不明、业务和财务活动的透明度不高,不但使会计信息的作用难以充分发挥,而且还影响了中央银行的监管效率。 2.“双线核算”在电算化条件下已名存实亡,以致对错账难以有效控制。根据“双线核算”原则的要求,明细核算和综合核算应根据凭证平行登记、分别核算。在核算过程中,两大系统应互不干扰,构成一种“并联”关系。然而在电算化条件下,综合核算是根据明细核算时录入的凭证信息来进行的,两大系统间名义上的“并联”关系已被事实上的“串联”关系所取代,只要明细核算出现差错,综合核算必然随之出错,使总分核对失去实际意义,加之人们对电脑过于迷信,复核和事后监督流于形式,造成记账差错率居高不下,会计信息失真,银行声誉受损。 3.不同系统的商业银行之间,以及同一系统内部各行处和部门之间在会计工作上缺少协调。目前,各商业银行在会计工作上均自成体系,在遵循统一会计制度的前提下,在核算方法上体现出本系统的特色,与此同时,随着核算内容的日益多样化和业务技术手段的现代化,会计工作主体也同时趋向多元化。这种现状对进一步提高会计工作效率,充分有效地利用现代会计技术手段,有针对性地开展各项业务和财务活动,无疑具有重要意义,但同时也带来了不同系统的商业银行之间以及同一系统内部各行处和部门之间在会计工作上缺少统一规范和协调的问题。(1)各行会计处理的软件各不相同。目前各商业银行所使用的软件主要由各自总行自行组织开发,有的还由分行组织开发,这使行与行之间在核算软件上缺少统一性,难免会产生口径不一致,信息披露方式不统,会计工作的横向联系受阻等弊端。(2)会计档案管理责任不明确。落实会计档案管理责任是加强事后监督、明确经济责任、杜绝违纪违法行为的基础,但因会计工作主体已趋向多元化,会计工作涉及到的责任人和责任部门随之增多,而专门的档案管理机构和人员又不明确,不可避免地在档案管理工作中出现了相互推诿和“扯皮”的现象,增加了调阅档案的难度,限制了其作用的发挥。 二、建议 (一)进一步改进和完善会计标准 1.改革呆、坏账准备金的提取方法。无论是呆账准备金还是坏账准备金,均应按风险大小来核定提取比率。就贷款呆账准备金而言,应根据五级分类的结果并结合我国的具体情况,核定不同的提取比率。此外,还应把目前实行的按期末贷款余额的一定比例提取呆账准备金的做法,改为按期初贷款余额的一定比例提取,这既可与固定资产折旧的提取方法保持统一口径,遵循“一致性”原则,又可在一定程度上弱化年末突击放款或突击收贷对损益真实性造成的冲击;对于坏账准备金来说,由于应收利息的风险高低与其账面存续时间的长短有密切关系,因此,采取“账龄分析法”确定提取比率是比较科学的,这样做的好处还在于能增强银行的坏账核销能力。 2.调整表内外应收未收利息的结转时间。原定贷款逾期一年以后所产生的应收未收利息记入表外的做法,应改为自贷款逾期三个月起即记入表外,以此减弱权责发生制条件下巨额应收未收利息对损益真实性的影响。鉴于银行坏账核销能力薄弱的现状,表外的应收未收利息,无论是否已核销,若被收回,均应用以增加坏账准备金,而不应计入损益,否则就是同时采用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两种方法确认损益,其结果必然违反“收入与费用相配比”的原则,使损益失实,且不利于增强坏账核销能力。 (二)加强检查监督、制定实施细则、统一执行口径、规范操作方法 1.通过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监督,及时发现支出长期挂账,利息坏账长期不核销,随意调节费用开支项目等问题,以便采取措施予以纠正,并给予适当的处罚,以维护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的严肃性。为此,需要财政、税务、审计、各商业银行总分行和人民银行的协调配合、相互支持。 2.规范应付利息提取方法。由电脑自动生成各类定期存款的计息积数,并在此基础上根据存单上的不同利率计提应付利息,以确保正确计提。 3.明确界定费用开支渠道,防止收入虚减。对于各种费用支出,均应明确界定其应归属的有关费用类科目,而不得随意冲减收入,特别是对于一些制度未规定或未明确规定其列支渠道的费用,更需要尽快界定,以维护营业利润的真实性和财政的正当利益。 (三)规范会计基础工作 1.规范会计信息披露方式。披露会计信息的载体应做到要素齐全、内容完整,为此,必须明确规定账簿和各类报表的构成要素,无论是手工编制还是电脑打印,分户账上都必须列出户名、摘要和对方科目等,总账上必须标明科目名称,报表上的科目或项目名称也应标识清楚。 2.完善电算化账务组织。明细核算和综合核算的有效核对是防止账务差错的重要手段,会计核算技术手段的改进,应以不扭曲账务组织间的相互制约关系为前提。为增强总分核对的有效性,必须改变目前电算化条件下明细核算和综合核算间的“串联”关系,在办理综合核算时,应换人重新输入凭证信息,以此生成科目日结单,据以登记总账。此外,对于在手工操作条件下难以有效防范的记账串户现象,也应利用电脑本身的有利条件加以克服,可行的方法是在软件中加设账号和户名的自动核对功能,在录入凭证信息时,由电脑自动核对账号和隐含的户名,核对相符方可调出分户账。 3.加强会计工作的协调配合。首先,应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合理开发银行账务处理软件。银行账务处理的基本软件应由人民银行总行统一组织开发,在其中突出银行业务和财务核算的普遍性特征,各商业银行则可根据本系统和本辖区的具体情况,对人总行统一开发的软件进行适当的修正和补充,但必须保持总体上的一致性;其次,应切实制订《金融机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明确档案管理责任。会计档案管理的执行机构应是会计处科、股,相应的业务部门应予以密切配合,在会计处科、股内应设置专门的会计档案管理机构或指定专职的档案管理人员,专司会计档案保管和调阅之责;第三,应强化人民银行的会计监管职能和商业银行内部会计机构的职责,以协调行与行之间及本行内部各部门之间在会计工作上的关系,加强监督与制约。 经营管理类论文:保险机构经营管理中存在主要问题 内容提要:保险公司分支机构作为保险公司经营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保险公司的发展有着重要的作用,但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国内保险公司整体经营管理水平有待提高,基层公司在经营理念、内控制度、管理水平、服务创新、队伍建设等方面尚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之所以存在这些问题,与我国保险市场尚处于初级阶段,基层保险公司内控管理制度不健全,从业人员整体素质不高等有着直接的关系。因此,全面提升基层保险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是国内保险公司应对入世的需要,也是国内保险业快速健康发展的需要。 从目前国内保险公司组织机构形式和职能分配看,多数是实行总、分、支公司管理模式。保险公司分支机构作为最基层经营单位,其主要职能是销售保险产品、提供保险服务,保险公司分支机构是保险公司运营系统的终端和服务窗口,是保险公司微观经营基础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险公司业务收入和利润的直接来源,其经营管理水平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保险公司的整体经营状况,直接反映保险公司的社会形象和发展水平。加强基层保险公司的管理,提高基层公司业务发展能力和管理、服务水平,对于夯实保险公司发展的基础、实现良好的经营业绩至关重要。 一、基层保险公司经营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在经营理念上,发展和管理、速度和效益的矛盾突出。经营过程中,为了保证完成保费计划指标,基层公司领导把主要精力集中在完成保费计划上,理赔管理、服务举措、内部建设等方面工作存在诸多薄弱环节,业务发展屈服于管理的问题比较突出。面对竞争日益激烈而尚欠规范的市场环境,基层公司在处理速度和效益的关系上存在观念上的偏差,重速度、轻效益,风险管理意识和风险控制水平不高,部分业务质量较差,为完成保费任务不计成本地承保一些赔付率高、连年亏损的业务,经营效益水平低,制约了保险公司的快速健康发展和壮大。 (二)在市场开拓思路上,业务领域狭窄,产品创新力度小,销售渠道管理不完善。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日益发展,国民经济所有制结构已经发生巨大的变化,个体、私营经济已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力量。然而,保险公司的业务领域没有跟上形势的变化,大企业、大项目仍然是各公司竞相争夺的焦点,存在巨大市场潜力的个体、私营经济领域和地域广阔的农村保险市场几乎没有得到有效的开发。从各保险公司产品结构看,部分市场需求接近饱和的传统产品仍然是基层公司的主要保费收入来源,产品结构雷同、单一,不能适应快速变化的市场需求;基层公司对新产品开发推广的积极性不高,工作力度太小,新兴保险市场领域亟待加强开发。在销售渠道上,虽然扩大了营销业务和专、兼职业务,但在管理上没有建立落实相应的制度,比较混乱。 (三)在市场竞争方法上,表现为“三高一低”的违规经营行为仍然是部分基层保险公司竞争的主要手段。近年来,部分专、兼职机构和个人人受自身经济利益的驱动,违反保险监管部门的规定抬高手续费;部分基层保险公司为了抢占市场,不计成本地采取高返还、高手续费、高佣金、降低费率等违规手段招揽业务,并且有愈演愈烈的趋势。保险市场的恶性价格竞争严重影响了市场秩序和保险公司的社会形象,影响了保险公司的经营效益,损害了被保险人的利益,造成大量保源流失,不利于保险业的健康发展。 (四)在服务水平上,技术含量较低,仍然存在过分依赖关系和人情的现象。基层公司在展业过程中,主要依靠业务人员的“关系网”拉业务,或者是通过大量招聘营销员的“人海战术”开拓市场,保险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误导消费,坑害被保险人利益等行为时有发生,部分业务人员忽视消费者心理状态而采取死缠滥打的推销方式。基层保险公司的“人海战术”和“关系业务”的过度膨胀,使国民对保险的作用产生误解,有的甚至产生反感情绪和厌恶心理,不利于培育国民的保险意识,损害了保险业的社会声誉和保险从业人员的社会地位。另外,基层公司在理赔服务过程中,有的为了稳固与大客户的关系不讲原则地进行人情赔付或通融赔付,有的为了个人或小集体的利益进行人情赔付和搞假赔款,而对一些非关系客户另眼相待,服务态度和质量差,违背保险经营的损失补偿原则和最大诚信原则。 (五)在保险队伍建设上,干部职工主人翁意识减弱,企业文化氛围不浓,团队协作精神不强。基层公司领导班子为了各自一时的政绩和小集体的利益,短期行为突出,当公司整体利益和局部利益发生冲突时,过多地考虑自身的利益和职位,缺乏大局观念和长远发展的意识。在对员工管理方面,多为简单的“一包一挂”(包保费任务、挂费用),忽视了对管理水平和经营效益的考核。对公司文化建设重视不够,忽视对员工的经营理念、专业技能和职业道德素质教育。在“绩效挂钩”的考核机制下,基层公司业务人员和营销人员过分地注重自身的经济收入,没有把从事保险工作当作终身的事业,缺乏主人翁意识,缺乏爱司爱岗和团队协作精神。 二、基层保险公司经营管理中问题产生的原因 (一)尚处于发展初级阶段的国内保险市场,没有形成高效有序的市场运行规则。改革开放以来,国内保险业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保险业务快速增长,保险市场不断发展,保险立法不断健全。但与保险业发达国家相比,国内保险业还处于初级阶段,市场主体较少,市场垄断程度较高,市场竞争层次较低,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尚未形成,价值规律在保险市场中的作用尚未得到正常的发挥,国民保险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在这种尚欠完善的保险市场环境下,市场供给大于需求,传统市场领域趋向饱和而导致竞争激烈,新兴市场领域因国民收入水平和行业发展水平的差异较大而没有形成规模需求效应。直接经营业务和面向市场的保险公司基层单位受各自计划任务的压力和经济利益的驱动,在市场监督管理力度不够的情况下,难以避免地导致经营管理中的短期行为和违法违规行为。 (二)基层保险公司管理的精细化程度不高,内控管理制度不健全。1.部分基层公司在制定年度业务发展计划指标时,缺乏对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保险市场发展水平等因素的分析,下达的计划指标难免简单化和针对性不强,导致基层公司完成保费任务的压力过大而盲目追求业务发展规模,业务质量不高,效益水平低下;或者是违规经营,采取一些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2.基层公司在经营管理过程中缺乏长远发展的眼光,对保险市场开发没有长远的计划和措施,着眼于短期利益。如在新兴市场开发和新的保险产品推广上,因为市场对保险的认知需要一个较长的过程,并且要求保险公司进行大量的宣传和加大前期投入,一些基层公司考虑到投入大、收效慢而丧失了积极性,遇到困难就退缩,新兴保险市场开发工作难以展开。3.基层公司内控制度不健全,统一法人制度执行不力,贯彻落实上级公司要求不到位。部分基层公司对管理工作重视不够,没有根据形势的变化健全和完善内控管理制度,部分制度缺乏现实操作性,形同虚设,使管理工作无章可循而出现混乱的局面。部分基层公司统一法人意识不强,对上级公司制定的承保理赔、规范经营、财务管理等方面的制度和要求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越权行为和违规行为时有发生。4.管理技术落后。部分基层公司电子化水平较低,运用电子化管理的认识和措施也有差距,有的还大量依赖和使用手工操作,给管理工作的精细化造成障碍。 (三)基层保险公司从业人员整体素质不高。据调查,部分基层公司业务人员90%以上没有接受过正规的保险专业知识教育,文化水平较低,接受新生事物的能力较差。对员工培训缺乏一套行之有效的制度,也没有长期性的计划。当前,基层公司大部分业务员依靠经验和关系网展业,对保险的职能和作用认识不清,缺乏市场营销、风险管理等学科知识的支持,承保理赔工作技术含量低,服务水平停滞不前,对公司的发展战略、经营理念、经营管理办法,以及多项改革措施和公司发展前景缺乏足够的了解。也有相当一部分基层公司高管人员不完全具备职业经理人的素质,对于发展战略、经营目标、市场营销、成本核算、人力资源配置、考核机制、统一法人制度等重要管理职能缺乏足够的认识和综合灵活地加以运用。 三、提高基层保险公司经营管理水平的措施 基层保险公司要在竞争日益激烈的保险市场上占有一席之地,必须认真分析并解决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做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不断实施新的竞争战略和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一)转变经营观念,变粗放式经营为集约化经营。我国加入WTO后,国内保险公司发展已经面临各方面的挑战。基层保险公司过去那种粗放式的经营管理模式,已经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基层保险公司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必须树立成本效益观念,苦练内功,以增强盈利能力和提高市场竞争实力为中心,实现公司业务速度和效益的同步增长,不断发展壮大。在业务发展战略上,要深入调查了解当地经济发展情况,认真分析市场变化,不断研究市场动态,多角度、全方位地挖掘市场潜力,以先进的经营理念、灵活的展业方式、丰富的保险产品、优质的保险服务参与市场竞争,促进业务快速、持续、健康发展。要不断学习和借鉴同业发展的先进经验,弥补自身的不足,增强发展的后劲。基层保险公司领导班子要有长远发展的眼光,避免经营管理中的短期行为,坚持依法依规经营,加强公司各项管理和基础建设,为公司长远发展打好基础。 (二)加快创新步伐,提升市场竞争力。创新是发展的不竭动力,是提高竞争实力的客观要求。要加快产品创新,在深入分析和研究市场需求的基础上,加大对新产品的开发和推广力度,加大宣传和投入力度,努力开拓新的市场领域,不断形成新的业务增长点,彻底摆脱业务发展依赖于传统险种的束缚。基层保险公司在业务发展战略上,对我国国民经济所有制结构发生的变化要有充分的认识,不能老是把眼光局限于一些国有大企业上,应充分挖掘个体、私营经济和广大农村市场的潜力,充分利用保险人、经纪人等中介机构资源,培养一批忠诚于公司、职业道德素质高的营销队伍,完善落实好营销员管理制度、人管理制度、经纪人管理制度,开辟新的业务发展渠道。要加快服务创新,创新服务的内涵和形式。基层保险公司要突破保险服务仅限于承保和理赔的局限,强化对客户的延伸服务,倡导增值服务和跟踪服务。加强对承保前的风险评估和承保后的风险管理,对客户提出全面合理的风险防范建议,既有利于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又有利于提高公司经营效益。 (三)强化管理意识,提高管理质量和水平。基层保险公司要提高对加强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内控管理自觉性,树立起管理是企业发展生命的观念。加强内控管理制度建设,建立起高效率的管理机制,加强电子化建设,为管理工作的开展提供强有力的技术保障和支持。具体讲,业务上要重点加强市场营销管理、核保管理和单证控制管理;理赔上要重点加强查勘定损管理和报价核赔管理;财务上要重点加强收付费系统管理;人员上要重点加强职业行为管理和考核机制管理。上级公司要加强对基层保险公司管理工作的监控和指导,确保统一法人制度的顺利执行和政令的畅通,同时建立配套的责任追究制度和奖惩措施,加强对基层公司经营管理行为的约束。保险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基层公司市场行为的监督和管理,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培育有利于基层保险公司发展的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 (四)加强保险队伍建设。人是生产力中最积极的因素,解决好人的问题是解决一切问题的根本。配备一支业务能力强、管理水平高、具有创新能力的领导班子,是基层保险公司发展的组织保证和重要基础。基层保险公司领导班子要不断学习新知识、新事物,不断提高领导能力和经营管理水平,才能适应现代保险公司发展的需要。要加强对基层保险公司员工的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不断培养符合现代保险公司发展要求的员工队伍。加强基层保险公司企业文化建设,增强公司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倡导团队协作,倡导激励,宣扬先进,并通过分配结构和分配机制的改进,稳定员工队伍,充分调动每位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公司发展提供强大的人力资源保证。 经营管理类论文:清朝学田的经营管理 (一) 学田,是我国封建社会学校教育的经济支柱,设学田以赡学的制度,创始于宋代,此后,一直延续到我国封建社会的最后一站——清朝。清朝统治者作为少数民族入主中原,不仅继承了这一传统,而且认识到崇立学校、征用儒雅是争取和笼络汉族地主阶级的一个重要的、必不可少的手段,于是更为重视学校的作用和建设,清代的学校在原来的基础上得到了更进一步的发展。 清朝的学校有官立和私立之分。官办学校包括国子监、宗学、府学、州学、县学等;私学有书院、家塾、义塾、社学等。各学大多拥有属于本学校的田产——学田。府、州、县官办儒学的学田属官田,书院、塾学等民办或官督民办的田产仍属民田范畴。不论学田为官田或私田,其土地所有权均为官学或私学等各教育团体所共有,是一种公共土地。所谓所有权,即“所有人依法对物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并排除他人干涉的权利”。(1)在清朝地主经济的条件下,封建租佃制占主导地位,土地的占有权和使用权采取租佃的形式分离子出去。因此,在认识学田的土地关系时,首先要把握住收益权和处分权。而这两种权利都为学校这一教育团体所共有。学田的租入是用于一个教育团体的膏火、修葺之费,在这一土地关系中的受益者是整个团体,而不是团体中的某个人。同时,学田的产权一般都表现为一种不可转让、不可典卖的财产关系,学校不仅通过强化规则的办法防止学产的转移,而且通过向当地官府呈报立案的办法,凭借封建官府的力量稳定公产的产权,防止私自串捏盗卖。私卖学田被视为犯法,从法律上否定了个人对学田公产的处分权。对于原捐者来说,私产既已捐为公产,就已脱离了原有者之手,不论原有人或其子孙,对业经共有化之财产,不再享有管理权、处分权等。对于原卖者,须在卖地契约上写明该地自卖之后,听从买主立界、围堑、更佃,永远管业,各亲族不得再有异说之辞。“倘有来历不清、重复典卖及内外人等生端异说,俱系卖主一身承管,不涉买主之事”。(2)且“捐者即并非业主,原卖之人已系隔手,老业主又自无言加言赎之理”,倘有加添回赎等情,“首事即纠通合户,议定鸣官处治”(3)。学田的管理者也都是代表集团的意志行使管理责任的,个人不具有完整的收益权和独立的财产处分权。掌管人侵用或借支钱谷要赔偿,如有欺隐行为,便由公众共同清理,失职或德才平庸、不善管理者要随时公议撤换。据此,在学田的土地关系中,具有排他地支配权的是学校这一团体性地主,即学田的所有权属于一个集体,而非个人所有,这就决定了学田在经营管理上的特点。 (二) 清朝学田的管理方式各地不一,政府也没有作出统一的规定。同一府县、甚至同一学校或书院的所有田的管理方式都不尽相同,甚至同一学田前后的管理方法有时也有差异。但各地对学田方方面面的管理都有详细的规则,以期妥善经营,不致使学田有名无实,正如湖北墨池书院章程中所说:“图终于始者,虑事之本心;有初鲜终者,奉行之通患。……谨权事宜,详议章程,其意本于防微杜渐,其事期于缕析条分,其法必使上之人厘然有籍之可,下之人晓然有规之可守;而其要,归于上下官民、交互考察,以相为牵制,而后作奸者有所忌而无所容,亦庶几维持勿替云尔”(4)。学校通常设有专门机构或委派专人管理学田,一般有三种方式,一是由学官管理,二是由乡绅地主管理,三是由学校生员管理。 一般说来,府、州、县儒学学田,各学分别管理,由教授、教谕、训导等学官掌管,即担任训教诸生的学官,同时是学田的经营管理者。而书院田、塾田则不然,相对于官学,私学具有鲜明的自主性质。一般由乡绅地主管理居多,乡绅地主是封建政权在基层的主要支柱,在地方上有一定威望与政治势力。而且,其经济势力也很雄厚,他们大多支持当地封建教育事业,并对经营土地有丰富的经验,能充分保证学田租的收入。在公众举办的学校中,为了防止在经营学田中营私舞弊,常常设置几人共同管理,这样,可以在管理中相互牵制,难以上下其手。一般是由众绅士推举几位家境富饶、廉洁正直、慷慨好义者担任董事或首事共同管理,按年轮值,核算每年学田租佃及收支的数额。所以如此,因其殷实才不至“赡其私”,且“田租一项收租有年份大小之不同,出粜有价值贵贱之各异,非归公正董事经管不足以查照核实”(5)。而分年执掌不仅可预防一人独揽的弊端,而且倘遇有人想借支或挪用学租时,本期董事则可借其位屡易以推辞,或说无前例可援而将责任推于前任,或说移交时定数难报而将责任推于后任,使想挪用学租的人难以得逞。每年年终董事须向县上报查核,若该年董事经营有弊,如趋利若鹜,垂涎学租,或专为酬金而来,不务正业等,致使捐主、生童等不服,众人可上书将其有违规条之罪列出,同声共讨,将其革除职位。首事具体的轮换程序,各学又稍有差别。现举几例以说明:临安县锦成书院,由地方绅士推举殷实公正董事四人,每年二人,分年轮流经管,一切发放膏火、收取息钱,以及收租出粜,均归该董事经管,每年十一月底,由该年董事将全年收支细数登入四柱册内,交与下年接管的董事备查所有收支,一切事宜“毫不假手胥吏,以期滴滴归源”(6);湖北宜昌墨池书院,学租取息岁修各事,“若假手胥吏,即多侵蠹;每年应公举公正绅士二人,随同监院管理。惟临时举报,易启营谋侵渔之弊,宜防其渐。今议即于众首事中核定十二人,于年终散课时,签掣二人为值年司事,周而复始,巡环签掣。此十二人中,如有事故不能在院理事者,亦即由众司事另行预举,报监院查明实系公正者,归于年终统掣”(7);麻溪吴氏塾田,规定不准分房轮管,因“分房独出帐目,或会稻价高低不实,或会暗图公费各存私囊”。而应选族中品学兼优、家庭富裕者管理学田,不论房分,立一正一副总理共同掌管学田,三年满期,或留或换,须听生童“公议公请,因塾田原为合户生童甲科而设,租既专为伊等用,田即系伊等之田”,“若地非宗祠,时非长至、人非生童,具谓私请,每年帐目须于冬至日上凭祖先,下凭生童,合并族人面结”(8);而归氏学田,却恰与之相反。学田“呈案勒石,为我子孙膏火之资,三房孙曾照规支领,至收租完赋支放款目,惟三房孙曾轮年掌管”(9)。私学的这种由公众代表负责管理学田的制度,既能反映地方公众的要求,亦可发挥其办学积极性。 有的学校吸收年长学徒参加学田管理,或选家境殷实者,或选成绩优秀者,或是在学生员轮流值管,这既是人才、物力、财力的节省,也是对学徒的教育和锻炼。如康熙九年(1670年),普宁知县段藻捐俸置田,田租“递年俱诸生经收”。(10)四川巴县九华山东川书院膏火田一份,原租83石,一向刘姓承佃,道光六年(1826年)秋,该佃以荒歉为由,仅纳租谷50石,该院肄业生童陈嘉言等随即下乡查勘,得知九华山“田水冷浸,丰年雨水过多,不如旱年较易长谷,凡九华山附近之田,无不加长,有赢无绌,伊等舞弊莫此为甚”,众生童又就近访问,查知该佃将学田私自招佃,从中渔利,滥佃至十三户之多,于是禀请书院将各佃户全部更换,“庶朋比之奸可除,霸工之弊可清,则数十年之积弊一新,即川东人士所忭颂于不穷也”(11);康熙五十五年(1716年),南雄郡守张杼捐买猴陂王岸租66石,“俾府学、始兴二县应贡廪生纳粮轮收”。(12)乾隆十八年(1753年)揭阳县拨入梅冈都莲化心等处官荒入学,“递年租银一百一十三两二钱零,交岁科五名前文庠生收办”。(13)乾隆四十八年(1783年),归善县佐宾兴田“每年议定近乡殷实在学者及岁科两试案首轮值收交”。(14) (三) 学田管理的学官或董事、司事一经确立须对学田施行一系列的管理工作,包括学田如何租佃、租银如何管理、发放等等。清朝各地学田的经营方式几乎都采用租佃制,但在具体的租佃经营上也有着不同的形式,大致可分为两种类型: 其一,学校直接租佃学田的经营方式。学校作为学田的直接经营者,必须亲自丈量学田,招徕佃农,确定、收取租额。对于所属田亩,学官或首事都会亲自并选派工书差役协同逐一丈量田亩四至,查明坐址、租额等,绘图造册,并须把原存、新拨、续拨、新置等各项另册注明,以备核查。如锦成书院,学田“虽各有界址,而日久年深,佃户田邻,难保无藉词争执情事,现当归管之初,非查丈清厘不足以垂诸久远,应饬各里董事督同文书将各该里所捐田亩查照捐户,绘具田图,注明亩分弓口四至,汇成一册,立案备查”(15)。很多学校还要将土地的亩数、坐址、四至、租额等有关资料立碑刻石,以防侵没。如新化学田,“不拘一处,零星散漫,稽查已极难周,况日久生弊,尤恐各佃户不无以李代桃,指鹿为马之事,议以田畔概竖石碑,丘大者每丘一碑,丘小而毗连成段者,每段一碑,庶几彰彰耳目,不敢为冥冥之堕。或时事变迁,而访询故老遗民,犹能历指其处,可籍以清查复额,亦筹前虑后之一法也”。(16) 学田在招佃时,为了保证租米收入不被拖欠和侵渔,一般都规定在学生员不得佃种学田,生员中倘有占管占佃者,即行追回,并严加究治。对于族塾来说,须规定不许招本族人承佃学田。如所捐或所买之田原为本族人承佃,必须全部换为外族人承佃,倘有首事徇情蒙蔽,则首事和佃人一同革换。因为本族人佃田既不便收租、拖欠租谷又不便鸣官。一般来说,实际租佃学田的多是农民小生产者。也有个别学校的田地并未佃与农人,山东钜野县学田,道光年间,由两学轿夫、门斗承种;海阳县学田,也每由门斗乘租(17);还古书院征收各佃姓氏中,有僧已玄田租1钱5分,现佃古城寺僧信荣,又僧慈融园租1钱7分,现佃古城寺僧信荣,“因书院前辈诸先生以僧寺与书院紧接,便于照看,又僧信荣师徒情意殷厚,故让与租种”。(18) 有的在学校买田或官员、乡绅捐田的同时,即将原耕种土地的佃户一并划归学校,福建莆田县学田,“乾隆元年(1736年),邑人知县程大僖捐送学田3亩9分余,共载早冬租8石6斗4斛,民田生大沟佃户林而章;又田4亩4分余,载大冬租10石2斗,坐星渡洋,佃户戴季哥;又田6分余,载早冬租7斗2斛,民田坐东埔后营,佃户李义候……”(19)。也有的学校将所得田地另行招稳妥佃户领耕,亲立佃字。嘉庆五年(1800年),四川巴县职员龚载鼎捐田入东川书院,书院即“饬书赴彼,勘明该处界址,查明条粮,饬拨院册,另募佃户刘天禄出备押金70两,揭还前佃,每年认纳租银26两,归书院以资生童膏火”(20)。 佃户租佃时要履行一定的承佃手续。有愿耕种学田者,须会同保人,认佃纳租,并由官府发给印照为凭。各佃户如有自愿退佃者,须亲自向学校报明,由学校另行招佃,新佃户亦须自请保人,面书佃字,登簿复查,如敢有私相授受,隐匿不报者,查出重罚,并将新旧佃户一并革退。虽然如此,私相转佃的情况仍时有发生。山西汾西县有官荒地400亩划归儒学,由任光雷承种,乾隆十三年(1748年),学中斋长贾国儒等查出任实际上只耕种120亩,其余全部转租他人,学校恐其辗转收租而导致拖欠,遂令任光雷将自种120亩,另立租约,仍让其耕种,其余尽行退出,另行招种(21);四川巴县东川书院膏火田,原租45石,押佃钱100两,佃与双山寺佃户古万顺,道光五年(1825年),该佃过世,其妻古吴氏孀居,便将田拨出一半给其弟吴兴顺耕种,后遭古万顺兄古万兴告至官府,“遂断令古吴氏退佃,其押金银两,等招佃后令古吴氏赴案,除银60两还债外,余银40两给其母子度日”(22)。 学田一经承佃,经管人即须立一总簿,将承佃情况登记在册,写明佃户姓名,田亩若干,坐于何处。更换经管人时,必须逐庄按簿查核,如有侵占隐匿及砍伐树木等事,必禀告官府处治追还,倘经营人徇情宽恕,也一并受罚。康熙年间,闽浙总督姚启圣对福建全省的学田普遍捐赠了田地或银两,为了“兴儒之意”能千秋彪炳史册,也为了更好地收取学租,他将凡耕种他所捐土地的佃户编排起来,“另置一户于首图,甲首之名同姚兴儒”(23),“姚兴儒”户下的田地,佃户和租额等即归属当地府州县学。 各地学田租额都有定数,交租也会规定一个期限。在此期限之内,或由佃户自送,或由管理人包缴。多数学校都会派人协同乡保逐户催纳,且须查照底本,另立田亩租钱征册,注明完纳日期,给与钤印执照。如有花户抗租,或逾期不纳者,必禀官追究,除追出租课外,仍公同革退,催租不力者也有一定的惩罚。甚至有为催租而闹出命案之事。湖南邵阳县彭在兴佃种义学田亩,每年应纳租谷49石8斗,折钱24900文,乾隆四十五年(1780年)欠租未交,四十六年(1781年)五月,义学首事王宏前去追讨,彼此征闹。彭在兴恐其禀官,便捏告王宏强牵猪牛,并要王华山作见证人。后经审讯,王华山供明实情,仍将彭在兴责惩追租。彭在兴因恨王华山不肯袒证,就赶到王华山处吵闹,发展到棍棒相加,彭在兴被欧致死(24)。 这种由学校直接经营的方式,校方需进行一系列相当繁琐的工作。而第二种情况,即学校并不直接对学田进行具体的经营管理,而是委托他人经营便可节省大量的人力。如临安县庠发会,为一种民间助学组织,专门经营学田供给各学学租。该会有田产296亩,均为邑民捐助,并由绅士管理,助给办学经费。临安县的锦城书院原有田7亩,后由邑绅章相等禀请学宪拨入庠发会,“每月朔望县学官集诸生于堂会课文艺,生童分三等,县官择其优者奖给花红,庠发会助给膏火”。(25)余杭县学田,乾隆三十一年(1772年),由黄湖镇贡生陈筵捐田31亩1分7厘,额租谷48石,“每年仍属陈宅承办,除收租一切费用及水旱歉收不计外,每年净缴折租钱26000文”(26);广东佛山劳公,于嘉庆十四年(1809年)将己田的三分之一捐为族中公田,作为进庠、登贤书者膏油之用。议定其百年后,“倘有进庠登贤书者出乎其间,即许其对该业田收租管业,以为膏油之用,一人进庠登贤书者则一人所得,两人进庠登贤书者,则两人派分,推之百十人亦然”(27)。这是将学田让其资助的学生自行经营收租。这种经营方式对于学校有一定的益处,由于学田土地分散或远离学校所在地,而学校的主要任务是教学,对于分散的学田进行直接经营必然会多少对正常教学产生影响,把学田的经营权分出、学校仅仅收取地租的经营方式就能解决这一矛盾。 (四) 收入的学田租银需造册登记。经管人将全年所有租谷钱粮若干、田租粜出若干、何项开支若干,共用若干等等,通盘核算,开列四柱清册。并于年终或董事换界时,将各收支帐目结算报销。有的还要约集各乡绅士或生童共同清算,开列清单,张贴公布于众,以示公而无私。如新化县学田,“每年收支约于五月宾兴会后结数一次,首事先一月督同司事将各项数目逐一核对,缮具旧管新收开除实在四柱,详细帐簿一本,听候临期公算,另缮四柱简明清册一本,呈送县署存案,其各团则照数刊印二百份分看,亦欲使人人共知免生疑谤之意也。每逢结数之期,须请城乡正绅公同核算,先二十日具柬知会,务必齐到,人马食钱按远近致送,20里以内600文,40里以内800文,60里以内1000文,80里以内1200文,百里1400文,在城不送,非请不送,……”(28);粤东启蒙义学,每年腊月核算,“总理暨司事将一年出入总帐,用黄纸一一书明,会同本地绅衿耆老,衣冠诣本境香火庙,书疏一纸,凡会议者,各各署名画押,并出入总帐,拜焚神前炉内,同明心迹,以示征信”(29)。清查无误后,如无亏挪,则可移交给下一任经管人。如有亏缺,生童或绅士可请示更换,并令其照数赔偿,倘或互相徇私,含糊接办亏挪之款,后任接管人也须一并受罚。若非如此,恐管理人经手租息,蒙混作弊,以少报多,以至钱粮日侵月削,日后无凭可查,有违学田助学之愿意。 学租是专为培养士子之需的,在具体发放时,也有一定规章。由于各学田地租银具有定数,所以经费需量入为出,一年中须用束修膏火及其他杂项,必须就该年应收租息通盘核算,不能漫无节制透支滥用。府、州、县儒学,每年各学的学租银由学官收上再解司转解学院赈给贫生,学校必须通过学政衙门或地方政府专拨才得到经费。清朝散发学租,“旧例学臣散给学租于各处考试事竣,始据各学册报结发,其中易滋弊端”,乾隆十年(1745年),谕曰:“散赈于考试事竣之日,何如散给于士子云集之时,嗣后学政学官确查极贫次贫,造具细册,于按临之日投递学臣核实,即于三日内逐名面赈”。(30)各学如有需要动用学租,须得到藩宪的允许方能行之。如昌化县学宫,乾隆年间,“残缺者非止一处”,该县令查明学册中有学租谷价银370余金,于是“详请修葺,惟藩宪尚未允行,以致有待”,直至下一任县令到任,再次向藩宪说明详请,于是才得以动工,“首文庙渐及庑祠堂阁,皆以次整辑”。(31)可见官学学租的分配权掌握在布政史、学政手中,而学官不能随意动支。书院等私学的学田租银支用则勿须官审官批。每月应发钱文,值年董事查照章程,先开具数目清单。生员膏火、教师束修往往按月或按季发放;学校的考课费,于每课核定名次之后,确定其得奖等级,由掌教开单发交董事,于下课给卷时按名给发;学校的宾兴费,于考试之年或由司事托付诚实可靠者带往考试之地分散,其带银往散者,除应得试资外,再另加酬银,或由司事于赴试者起程前几日致送。 (五) 尽管各学都制定了如此详细完备的学田管理规则,但实际上学田管理不善,以致学田被侵没、学租被挪用等情况仍时有发生。嘉庆九年(1804年),白鹿洞书院经费亏至七千余两,以致“院长修缮有缺,生徒膏火不给”,江西巡抚秦承恩见状命人按籍核查田亩,“向时积负,严限追偿”,“考议条规,一矫旧弊”,又借南昌友教书院寸银两千两,为白鹿洞书院修建、置田以图复兴。但以二千两的借款,填七千两之亏欠,终究是无补于事,多年的侵蚀、败落,不是一时之间可以振作了的。(32)又如余杭县学,“旧日相沿有佃户孙承恩名下插纳粮银1两3钱6分,无田租可查,历年本学赔粮”(33)。学田或其租银逐渐摆脱官府的控制而落到私人手中,有多种途径:其一,为官吏侵没。康熙十三年(1674年),白鹿洞书院清理洞田时,总额共3850亩,岁收洞租银930余两,但“惟正讲、副讲二人岁支学俸共百金,余尽归郡、县官吏中饱”(34);临安县学,黄敏中于乾隆年间任该学训导,前知县置田亩山地交儒学收息为岁修之资,久为胥役侵没,于是黄核实原册,择近城诚实诸生轮收(35)。经费被中饱,这种腐败是封建官僚政治制度下的通病。其二,地主豪强虽捐办学田的例子很多,但其侵占和兼并学田的现象亦十分普遍。他们或直接将学田吞并归己,如明清之际,社会动乱,岳麓书院在明代艰苦积累的学田,又为豪势之家所占,到康熙年间,已是“皆不可卒问矣”(36);或与老胥蠹役通同为奸,买卖学田。在福建漳浦县,由于豪绅和官吏相勾结,私相授受学田,致使学田“既多侵没,所征不及十分之几”(37)。其三,佃户对学田的隐匿,在清朝也是一个较为普遍的问题。有关官员在提到学田弊端时,常把佃户隐占与豪绅兼并、胥吏侵没通同并列。“狡佃”或借口水旱歉收,或诡称亩数不足,拖欠学租,甚至佃上招佃、抵当偷卖。道乡书院,“佃户不肖者盗当盗卖,以及暗中顶耕,无所不至,始则缴租不足,旋且隐没田工,实为田间一大蠹。如雷观章、雷之质、雷得后、雷得苟以及雷得仁等,非以书院公田私行变卖,即以他人批约冒滥承充,于是该学将盗卖之契追缴,分别惩创退耕”(38)。其四,有些捐户也违反契约,擅卖所捐学田。道光元年(1821年),四川巴县陈文贵将所买黄泥坳田业一份,送入字水书院,以充膏火。道光十六年(1836年),文贵亡故,其子与子侄等人因人丁浩繁、租谷不敷日用,加之开设炭窑折本,负债累累,即商议将该田出卖,书院告至官府,官府命其或将原田追回,或照当时卖价如数缴纳,以便另置产业生息。(39)其五,宗族塾田的租银有时也会因族内他项事物而被挪用。如周氏家塾,道光二十七年(1847年)置田收租,“嗣后接年所收田租因宗族修整支用。咸丰元年(1851年)凭族众清算,宗族实亏欠义学钱300串……”(40)。其六,寺院僧徒对学田也有侵蚀现象。如道光年间,黎世序官淮海道,将崇实书院原被普应寺僧占去的膏火田600亩,清出复归书院(41)。以上种种对学田的肆意侵没,给学校造成了严重后果,不少学校由于学田被侵等原因,学徒众散而去,“弦歌之音不闻久已”。 清朝学田收支管理的严格性、独立性,使其基本不受国家财政盈亏的影响,各学钱粮收入做到了专项、专收、专管、专用,避免挪用借支,加上屋课、息钱之类,遂使各级各类学校大多拥有一定数量的学田及稳定的钱粮收入,保证了学校的日常费用的支出,不免使古人有“欲求一经久之方,万全之策,诚莫善于学田”之叹!(42)这也正是学田制度最根本的意义之所在。同时,学田制度将封建国家和私人办学的积极性结合起来,有效地解决了清王朝的教育经费问题,不仅从文化教育上加强中央政权的稳固,而且为人才的培养,为社会教育的扩大以及文化的发展,提供了一定的物质基础,是一种在我国封建社会具有现实可行性的土地利用形式,在清朝的教育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 经营管理类论文:谈国有建筑施工企业的经营管理创新 经营管理是企业永恒的主题。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提高有待于经营管理机制的创新,企业通过经营管理创新,形成新的动力源,以激发全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国有建筑施工企业的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 1、 经营机制创新,有利于激发企业活力 建筑业属高度竞争的服务行业,根据十六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积极推行以“国腿民进”优化产权为核心的国旗第二轮改革,将公有资产逐步从建筑企业中退出,引入民营资产或其他优良资产,实行投资主体多元化,盘活存量资本,扩大增量资本,是进一步焕发企业活力的有效途径。 改革股权结构,调整企业内部股金比例,提高经营者和经营层的持股比重和责任意识,实行管理要素和技术要素入股,鼓励经营、管理、技术骨干持大股,把其利益与企业的利益紧密结合起来。改进员工持股计划,打破人人持股格局,大力培育内部股权交易市场,通过股权交易,使员工股向经营骨干集聚;改变目前职工持股会的持股方式,待条件成熟时取消职工持股会,真正体现出资人到位,形成股权流动机制,并逐步完善股权管理制度;通过吸收外资和有实力的民营企业资本,引进其先进的理念、经营机制和内部管理方式。 以产权制度改革为切入点,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进一步规范法人治理结构,严格规范企业内部运作,提高企业管理、决策的科学性、正确性。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建立一系列议事规则及监督机制,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等机构相互独立、相互制衡、权责明确、协调运转。股东会是建筑施工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应充分行使其权力来决定重大问题,选举产生董事会、修改公司章程,审议批准董事会、监事会的报告等。加强董事会建设,董事会处于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枢纽地位,制定《董事会决策制度》等一系列具体的管理制度和方法,发挥董事会在制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资本经营、内部组织结构调整,借助外脑,吸收专家的意见来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档次;加强对董事会的监督、评估,提高董事会的决策功能。监事会是股东会领导下的公司监督机构,建全监督制度,强化监事会的功能,依法对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经营、管理行为行使监督职权,保障股东权益和公司利益不受侵犯。 国有施工企业改革创新的重心要放在激活机制上。当前国有施工企业仍不同程度地存在机构臃肿、人浮于事的弊端,不断深化劳动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就要现从改革管理机构入手,按照精干高效原则,采取“定员、定编、定岗、定薪”,实行全员公开竞争上岗,择优选聘,分流人员,精简机构。在慎重稳妥地清理不在岗人员的劳动关系的同时,进一步加大劳务作业层与企业的分离力度,组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劳务公司,通过市场化的办法,促使其走上自主经营、自我发展之路;全面理顺劳动关系,管理人员也实行劳动用工市场化运作;在控股或参股子公司建立起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新型劳动关系,逐步松卸企业多年的包袱,促使企业轻装上阵。 分配是激活企业经营机制的主要手段。分配制度改革的重点是进一步与市场接轨,体现绩效第一的原则,奖勤罚懒,奖优罚劣。拓宽分配的思路与方式,重新设计企业的薪酬体系,按照效率优先的原则,充分拉开分配差距,实行贡献与薪酬挂钩,也给与薪酬挂钩,效率与薪酬挂钩,探索工资、奖金、津贴、股权期股、学习培训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分配方式。 2、 组织机制创新,可以增强企业发展动力 组织机制创新是保证企业持续发展的不竭动力。以调整组织机构和整合优势为主线,着力在经营管理体制上改革创新,从而建立与市场化经营完全对接,并同施工企业相适应的科学的经营管理体制。 创新经营承包方式,本着加大激励与加大风险相结合,放开经营与强化管理相结合的原则,界定责权利关系,实行利益与风险对等,权力与义务并存的经营权租赁承包,在各单位承包班子足额交纳风险抵押金,并对其加强监管的前提下,明确承包基数和承包时间,实行独立核算、确保上交、超额归己、亏损自负、调动各方经营的积极性。实行经济责任追究制,凡因管理不善造成亏损的,严肃追究承包者的经济责任直至法律责任。 企业内部全面推行工作和经济责任制,按照“全面责任制,彻底市场化”的要求,将一切可以按照市场化运作的管理部门推向市场,不能按市场化运作的部门强化经济责任制,并把指责目标细化,总经理与各部门分别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以提高工作责任和工作效率。 不断调整产业结构,通过出售、租赁、兼并等多种方式,大力推进第三层面的归并、重组、剥离等改革工作。分别按照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减员增效、激活机制的不同要求,对现有专业分公司采取不同的思路、途径与方式进行改革,理顺其产权关系,明晰市场主体,整合企业资源,组建“专、精、尖、特”,适应性强、机制灵活的各类专业公司。对涉及企业产业布局及发展全局的,如对装饰、市政、安装、钢构等经济块进行控股,组建成为独立的法人实体和市场主体,增强其独立运作和自我发展能力,从而在突出工程建筑这一传统主业的同时,加快这些领域的发展,以提高企业抵御风险能力,全面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实力。对企业发展影响不大,且体块较小的,实行优惠扶持政策,鼓励经营者和技术业务骨干持大股放开搞活,减人增效。 强化主业,分流副业,主动适应市场,积极慎重地推行生活后勤系统的改革剥离,妥善分流原有职工,促使其面向社会自主经营、自食其力,同时将企业有关职能与社会化管理对接。 3、 管理制度创新,壮大企业经济实力 创新管理制度,是企业提高经济效益、夯实发展根基的有效手段。为适应市场竞争形势,针对企业新的经营管理体制,按照《公司法》及国家、地方、行业法律、法规,重新制定各部门层次的职能标准,理清相互间的经济关系和管理关系,对原有的生产、经营、财务、资金、质量、安全、文明、设备等各项管理标准和管理制度进行全面检查疏理,建立符合企业发展新形势的管理制度,确保企业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职责分清、赏罚分明,营造以制度管人,以规章管事的良好氛围,全面提升企业管理水平。 突出资金管理。强调资金管理在企业管理中的地位与作用,资金运用和管理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企业的正常运行和整体效益。在企业内部成立资金结算中心,对资金运作进行集中管理、统一调配、监督控制,所有资金进出均通过结算中心办理,实行资金计划调度使用,规范内部资金市场,提高资金的运行效率;制定严格的用款制度,大额资金使用采取报批制,重点掌握工程项目资金的来龙去脉。积极推广网上银行系统,对企业内部资金运行进行实时监控,动态管理,与规范化的资金流程管理接轨,从而优化资金投向结构,提高资金宏观调控和整体运作能力。 深化成本管理。坚持“企业是利润中心,项目是成本中心”的原则,企业内部成立成本管理中心,制定成本管理办法,形成一套完整的成本核算和成本控制系统。加强项目成本的监管工作,落实成本控制责任制,实行材料采购和劳务队伍公开市场竞争制;对项目部实行分段考核,定期开展经济分析,将实际成本与目标成本进行对比,分析存在的差异,及时发现问题进行调整,控制和降低各项费用开支;加强监管审计,形成有效的检查监督机制,以目标成本为依据,从预算收入、主要实物量、价格、分项成本和资金等方面入手,开展对项目成本的稽查工作;严格工程项目的事前、事中和竣工审计,采取有效措施,制止项目亏损。 落实项目管理。施工项目管理是企业效益的源泉、信誉的窗口,也是企业一切管理的落脚点。企业的管理重心应转移到项目管理上,实行项目经理授权经营,建立起科学的在建工程施工管理组织体系,推行工程项目强制性标准和项目经理考核奖惩办法;强调过程控制,加强检查监督,加大对项目部的运作控制及服务监督力度。总之,项目管理应以合同管理为龙头,以质量、进度、安全为核心,以成本管理为手段,以经营和社会效益为最终目的,实现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专业化、制度化。 实行质量安全目标管理。健全完善质量安全体系的运行保障机制,贯彻实施三大管理标准,实行体系的一体化,通过三大管理体系的整合,将三大管理体系认证与企业的基础管理有机结合起来,逐步解决两张皮现象,进一步增强三大管理体系的系统性、针对性和有效性,提升企业管理水平。全面落实安全质量责任制,结合开展创优夺杯和创建文明标化工地活动,加强安全质量的监督考核。 加强合同管理。落实相关责任部门和人员,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体系,对合同进行分级、分层、分类管理;建立合同签订前的申报备案制度和合同执行过程中信息反馈制度,并对签约、履约进行过程监控,实行规范化、程序化管理。加强合同的索赔管理,凡因对方违约造成的损失,落实领导责任和工作责任,组织索赔。 严格联营承包。实行分包联营队伍资格准入制度,加强对分包联营队伍的管理与控制,杜绝“一包代管”、“包而不管”现象,同时,收编经多年合作信誉良好、基础扎实的联营队伍,扩大市场份额与整体竞争力。 坚持绩效考核。针对企业改制实际,建立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实行经营者资产经营责任制,以资本收益率、经营规模、经营效益、安全质量为主要考核指标,董事会与总经理订立年度资产经营责任书,总经理分别与经营班子成员签订经营管理责任书,经营班子的收入分配与经营业绩直接挂钩。 国有施工企业要在激烈的竞争中掌握主动,棋高一着,赢得发展,关键是紧紧抓住改革这根主线,牢牢把握经营管理机制中的关键环节,勇于持续不断地进行创新,企业才能在竞争中站稳脚跟,始终充满发展的活力
企业创新论文:论我国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战略 摘要基于对我国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问题和河南省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情况的研究,提出了我国技术创新战略对策,期望对促进我国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有所启示。 中小企业历来是经济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在世界各国,中小企业都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而技术创新又是推动中小企业发展的关键因素,我国的中小企业由于起步较晚,技术创新能力还很弱。目前,国家十分重视中小企业的发展问题,已相继出台了《中小企业的融资担保贷款体系指导意见》和《科技中小企业创业基金实施办法》等措施。因此,如何提高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增强其竞争实力,是促进我国经济增长的现实选择。 1我国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现状及面临的困难 从我国中小企业发展情况看,目前中小企业总数已超过1000万家,在工业企业中,中小企业已占总数的997,占全国工业产值的60,占全国工业企业实现利税的40。中小企业是解决就业需求的重要途径,是活跃市场的基本力量,据1997年江苏省调查,从大中型国有企业下岗的职工,半数以上是通过乡镇企业、个体私营企业和自主创业实现了再就业。同时中小企业是技术创新的重要源泉。但从现实情况看,我国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还存在着许多制约因素,面临不少困难。 1.1企业的组织制度制约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从国际上看,中小企业在技术创新方面较大企业成功率高。这是因为,中小企业进行技术创新大多是市场拉动型的,即根据客户的需求进行技术创新活动。其主要目标是利润最大化。因此,中小企业灵活的机制十分有利于技术改进和技术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然而由于历史的原因,我国科技人员70集中在高校、科研院所,中小企业的技术人员所占比重很小,在技术开发和技术改造方面没能得到足够的重视,以河南省中小企业为例,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1.1条块分割、机构庞杂、产学研脱节到1996年,河南省县属以上的科研机构仍有300个之多。过多的科研机构游离于企业之外,不利于产学研的结合,科研经费、科研力量不能集中使用,造成了科技投入的普遍浪费,致使很多基础性、关键性和普遍性的生产技术问题不能解决,直接制约了技术创新的速度和进程。以部门和行业为核心的隶属关系的羁绊,给科技系统结构上的优化组合和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设置了层层障碍,使科研单位与企业的一体化遇到了无法克服的体制困难。 1.1.2中试机构建设缓慢,成果转化瓶颈问题依然比较突出中试机构建设、人才培养、设备配备、能源和原材料供给、科技服务保障等建设步伐缓慢,措施不力,政策落实不到位,结果致使作为成果转化之核心机制的中间试验活动发展缓慢,仍为最薄弱的环节之一,成果转化瓶颈问题依然比较突出。 1.1.3落后技术、传统技术多相当一部分属于淘汰和限制技术。技术水平低,直接造成产品档次低、质量差、消耗浪费严重,污染环境。以乡镇企业为例,1996年以来该省先后被关停五小”乡镇企业达17300多家。 1.1.4适用技术少,专利技术和高新技术更少在该省效益尚可的中小企业中,基本上属于适用技术,电子信息技术、生物技术等新兴和高技术所占比例甚小。 1.1.5技术装备水平落后该省乡及乡以上独立核算中小工业企业平均每户固定资产仅为41万元,工艺技术设备水平也比较落后,一些乡镇中小企业基本上仍属于手工作坊式的生产方式。 1.1.6无力进行技术改造、技术开发和创新技术改造资金严重不足,投资增幅逐年回落,由八五”时期年均递增341下降到九五”时期的年均17,1997年又降到9,以上虽然是一个省的情况,但据此推算,其他各省中小企业的情况也不乐观,甚至更为悲观。此外,绝大多数中小企业的技术开发费和折旧提取比例都在一个很低的水平,甚至一部分企业根本就不提取,处于只能吃剩饭”的境地,也就难以谈及技术开发和创新。 1.2企业素质和企业经济实力影响技术创新 我国中小企业经过多年发展,国有中小企业的生产经营陷于困境,设备老化,冗员过多,大多处于亏损状态。非国有中小企业以乡镇企业为主体,高科技企业比重较小,从全国范围看,地区分布上也不平衡,东南部较发达,内地相对落后。但总体上以家庭企业”和亲友企业”为主流。在工程技术人员数量、素质、层次上与大企业相比还有较大差距,一些技术人员常常忙于日常技术性工作,很难独立开展技术创新工作,同时由于经济实力影响,绝大多数中小企业用于技术创新的费用还远达不到国家规定的占销售收入15的水平,从而严重制约了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据我们对河南省南阳市的调查,该市乡镇企业中专学历的技术人员和大专以上学历人员占职工人数的比例只有142和975,而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的职工却高达69,技术开发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重也只有1左右,不利于中小企业的技术进步。 1.3政府政策、市场环境等因素也制约了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由于我国长期计划经济体制的因素,以前国家的技术改造投资几乎都集中在大中型国有企业,对中小企业的技术改造不够重视。使一些有潜力、发展快、技术含量高的中小企业不能健康地成长,具体来说,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3.1资金投入不足以河南省为例,八五”期间,河南省科技活动经费筹集总额累计10598亿元,加上1996年累计也不超过14208亿元,实际使用总量累计分别是9463亿元和12603亿元。主要用于科技成果转化的科技三项费用八五”期间累计只有499亿元,加上1996年累计也不过699亿元。这种投入的绝对数量是很小的。 1.3.2扶持企业技术开发与创新的政策力度不够1993年财税体制改革,取消了新产品减免税政策,一定程度上挫伤了企业开发新产品的积极性,加上对中小企业而言,新产品开发风险很大,缺乏资金支持,致使近几年来,全省新产品的开发一直呈下滑趋势。近两年来,该省财政用于直接扶持企业技术开发的资金仅为700万元,占省科技三项费用的1/10,而其他兄弟省市,此项资金都占科技三项费用的30以上,有的达到50以上,而且在银行信贷、税收等方面对于企业技术开发和新产品研制给予优惠政策。在此情况下,该省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将受到极大影响。此外,由于技术创新存在着市场、技术、制造等不确定性所造成的风险。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高投入、高风险,需要政府和企业自身的重视,才能顺利地开展技术创新活动。 2我国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战略初探技术创新是一项与市场密切相关的活动,企业必须在市场机制的激励下从事创新。我国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必须与国家创新体系相结合,探索符合实际的发展战略。 2.1模仿创新战略针对我国中小企业技术力量薄弱、实验和设备手段相对落后的实际,为推动技术创新,首先应采取模仿创新战略。模仿创新战略是具有模仿创新能力的企业的战略选择。模仿 创新并不完全照搬照抄袭别人的技术,它同样要投入一定的研究开发力量,以对率先者的技术进行进一步的开发,因而模仿创新并不是单纯的模仿,而是一种渐进性的创新行为。由于模仿创新不仅可以使吸收开发的针对性大大增强,这就回避了研究开发竞争所带来的风险,从这个意义上与自主创新战略上相比,模仿创新战略是一种风险较低的战略。日本在这方面做得较有典型性。日本大多数中小企业不是照搬别人的技术,而是对引进技术不断进行研究改进和创新。日本中小企业在技术引进和开发过程中,首先是从研究开发某项专门技术开始,进而确立企业的主导技术。然后,根据经济技术的发展和企业经营环境的变化,以主导技术为核心,吸收其他技术不断开发新产品,开拓新领域,实现企业的多角化经营。这样,当某一种产品滞销,就可以马上转产,使企业具有分散风险、适应环境变化的内在调节能力。2.2联合创新战略中小企业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结成较为紧密的联系,互相取长补短,共同开发市场,从而有利于自己的生存和发展。采用联合竞争战略的中小企业可以更有效地利用有限的资金和技术力量,弱弱联合,优势互补,克服单个企业无法克服的困难和危机,取得规模经济效益。我国中小企业可采取以行业为依托的联合模式和区域联合创新模式等形式。(1)以行业为依托的联合创新是利用本行业的资料、人才、技术等优势,组成技术开发小组,以合同形式明确规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进行项目开发。这种模式一般适于开发产品(或项目)使用范围行业性强或某方面的技术人才集中在某一部门。如煤炭行业、化工行业、医药行业等。在有关行业产品技术开发上,与本行业相关的高等院校、研究所等联合开发可以取长补短,降低创新风险。如三明制药厂和福建医学院联合开发的蛇酶注射液项目,金陵制药厂与江苏省中医学院合作开发的治疗脑血栓的中药脉络宁等都属国内首创,并取得了巨大的经济效益。(2)区域联合创新是由地方科委、企业、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等单位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自愿参加。地方科委根据国家的产业政策和经济政策,协调企业、科研院所、金融部门为某一项目成立专门的技术开发小组,以合同形式明确规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及要实现的目标。这种技术创新模式往往以推动区域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为目标。如由江苏省科委、扬州水箱厂、扬州有机化工厂、南京理工大学等联合完成的国家863”项目和CIMS工程,就属国内首创。该项目的完成不仅提高了合作企业的竞争能力,同时也促进了江苏省企业的科技进步。 2.3与大企业合作创新战略中小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应利用分工协作的优势,与大企业合作,一方面发挥自身创新机制灵活、市场反应快的优势,另一方面可利用大企业的科技、设备、资金等优势,快速开发新产品、新技术。 这是根据中小企业力量单薄、产品单一的特点而制定的一种经营战略。大企业为了获得规模经济效益,必然要摆脱大而全”的生产体制的桎梏,求助于社会分工与协作,这在客观上增加了大企业对中小企业的依赖性,为中小企业长期的生存和发展提供了可靠的基础和生存空间,所以称这种相互信赖关系为生存互补战略。中小企业在决定自己的生产方向时,不是着力于开发新产品,而是接受一个或几个大企业的长期固定的定货,与大企业建立紧密的分工协作关系。如日本的松下电器公司,与它协作的中小企业约有1200多家,所需的零部件70~80都是由中小企业提供的。所以说中小企业的发展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大中小企业之间所建立的相互信赖、共同发展的关系。“文秘站”版权所有 中小企业在实施这种战略的同时,还必须解决好以下两方面的问题: (1)与大企业的协作条件。作为大企业的加工承包单位或委托加工单位,在决定价格、交货期、质量、支付条件等协作条件时,一方面需要承包企业注意谈判策略的采用,以一种对等的关系来确定协作条件,另一方面还要求承包企业不断增强自身的实力,以争取主动。 (2)企业的长期发展问题。中小企业在协作生产期间,必须注意技术积累,不断增强自身的管理能力,提高产品质量,开发新产品,树立信誉,逐渐摆脱大企业的控制而独立地面向市场,使企业获得长期发展。除此之外,中小企业在技术创新方面还应采取特色战略,寻找市场空白,开发具有工艺创新性、先进性和实用性的产品,逐步使自己扩大规模,争取主动。最后必须指出的是,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战略的实施,还应得到政策、法规方面的支持,政府应建立中小企业管理体系,完善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投融资政策和技术政策。我们有理由相信,随着我国技术创新的不断深入,加上中小企业自身的发展战略,中小企业在我国经济发展中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企业创新论文:石油企业管理创新论文 摘要:管理的新生力量在于不断创新,管理创新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主题。深入研究石油企业管理创新的现状,正确处理好石油企业管理创新中的几个问题,处理好几个关系,是目前石油企业管理创新需要解决的问题。对提高石油企业管理创新的能力和水平,使企业在竞争中处于领先地位,都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石油企业;管理创新; 中国企业管理受到诸多复杂因素的影响。中国几千年的历史文化积淀,西方管理文化的精粹都以不同的形式不同程度地影响着中国企业管理。中国企业管理创新,就是要不断让科学管理的新观念、新方法冲涮。中国企业管理者的小农意识,就是用市场经济的规范取代计划经济的禁锢,就是要在民主、科学、创新的旗帜下调动人的积极性、发挥人的潜能,实施高效、科学、人性化的管理。在知识经济的浪潮中,整合中西管理文化的精华,探索中国特色的现代化管理模式,建设网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化企业管理思想和文化十分必要。进入21世纪,随着中国加入wto和经济体制改革的继续深化,石油企业正逐步推向市场,面临着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新的发展趋势。如何才能促进石油企业有效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经济效益等问题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课题,其关键是需要研究企业管理创新。 一、中国石油企业管理创新的现状 我国石油企业管理创新的现状,目前石油企业管理创新活动主要是在具有相对独立的经济核算单位中开展。参与管理创新的人员主要是专职的管理人员,其他技术人员和基层操作人员很少,这反映了石油企业管理创新的主体狭窄,不利于管理创新的广泛开展。当前石油企业鼓励创新主要集中在管理方式方法及管理模式或在一些局部领域内开展创新活动,而管理制度创新较少。这就是石油企业管理创新的特点。从创新方法上看,主要是借鉴其他相邻领域知识和技能,独创较少。同西方大石油公司相比,我国石油企业的管理创新活动主要局限于少数专职管理人员,缺乏群众性;同时创新领域狭窄,创新手段有限,整体创新能力水平低下。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中国石油企业的国际竞争力。 二、石油企业管理创新存在的问题和制约因素 石油企业是国民经济重要的支柱产业,长期以来受计划经济的影响,很多企业经营观念陈旧,企业的管理不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存在一些问题:1、国家对企业的有效监督和发挥经营者的积极性没有有效结合;2、已经进行公司化改造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还不规范;3、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劳动人事制度没有建立健全;4、没有完全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5、企业管理组织机构没有完善;6、成立股份公司后企业管理如何转变;7、重组改制后各个公司的关系如何处理。这些问题都需要通过企业管理创新来逐步解决。 企业管理创新活动虽受到外部环境影响,但笔者认为企业内部环境是制约石油企业管理创新的主要因素。1)石油企业的自身特点石油企业属于矿藏采掘业,同其他工业企业相比,具有高投入、高消耗、高成本、高风险的特征。具体表现在:一是油气资源深埋地下,勘探开发难度大、时间长、成功率低;二是原油生产受自然规律的严重制约,企业生产的成本费用高;三是油气企业工作场地大都在野外,企业办社会负担沉重[1]。石油企业的这些特点决定了石油企业的管理创新约束条件要较普通工业企业要多,而且正是这些特点加大了管理创新的成本,从而使得石油企业很难在管理创新方面有所突破。2)企业创新本文来自中国美术高考站,更多精品免费文章请登陆查看激励政策导向企业管理创新极易受到企业内部创新激励政策导向影响。由于国内原油长期处于供不应求状态,为提高原油产量,石油企业对技术创新有很强的认知,其投入也很大,而对管理创新却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这是石油企业管理创新积极性不高、成效不大的重要原因。3)企业创新氛围良好的创新意识,与拥有一个良好的创新氛围密切相关。在一个好的氛围下,人就思想活跃,新点子产生得多而快;不好的氛围则可能导致人思想僵化,思路堵塞。由于石油企业长期处在计划经济中,对市场反映迟钝,缺乏市场压力,难以形成企业创新的氛围。 三、石油企业管理创新的途径 现代科学技术的进步特别是信息网络技术的迅猛发展,使得经济的全球化和信息化进程不断加快,给企业经营环境带来了根本性变化。企业为了生存和发展,不得不进行管理创新,以期超越一流,保持不败。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后,西方企业管理创新是一浪高过一浪,在管理的诸多领域中进行了大胆而又成功的创新。特别是中国加入wto以后,和世界其他国家的经营关系越来越重要,管理创新关系到企业的生存和发展。根据我国石油企业的现状和特点,我认为在石油企业管理中需要开展创新活动,以提高企业的竞争能力和盈利水平。 1.组织机构的创新 组织机构是企业运行赖以支撑的架构,科学的机构设置是管理理论与规律的产物,也与企业实际管理的要求相关。目前石化集团正在进行的重组改制过程,实际上是企业制度创新的过程。在制度创新过程中,组织机构必须有相应的变革与创新,才能适应全新的委托关系、集权与分权要求、管理效率的提高等等。因此,开展组织机构创新活动特别重要,否则企业制度创新就不可能真正成功。 技术创新是管理创新的主要形态,是企业发展的根本源泉,它越来越成为决定企业管理发展水平的主要因素,技术创新不仅是技术问题,也是管理问题,因为技术创新从研究开发、形成产业化到市场推广应用,在整个过程中蕴涵着一种新的管理机理和方法。石油企业具有高投入、高风险、高科技和追求整体效益的特点,经济效益的提高依赖于技术创新。这种技术创新以市场为导向。以提高国际竞争力为目标,以充分利用新工艺、新方法和高效益产出为归宿,推动石油企业发展,从而促进管理方法、管理模式的创新。 3.经营理念的创新 由于企业长期处于计划经济时代,其价值观及行为存在一种惯性,这种惯性根植于人们的头脑之中,常常会不自觉地在其行 为中表现出来。石油企业的这种模原创文秘网站:文秘知音式及价值取向很不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因此应该在经营理念上进行创新,树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企业特性的经营理念,重新塑造自己的价值观与行为取向。 一些石油企业重组改制后,石油企业主业进入股份公司,成为股份分公司,其它部分为存续公司,保留原有的名称。这是把原来的一个企业分为二个,各自有自己的法人,在经济上、行政上相互独立,但在党群组织上还是一个系统,这就要求企业必须进行管理体制创新,按照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的要求,建立新的管理体制。 5.管理方式方法的创新 随着以信息技术为首的高新技术不断发展,企业之间的交易方式已经发生了一些根本的变革,企业物资、资金流动在不断加速,企业原有游戏规则也随之在不断改变。石油企业只有适应这些变化,并根据这些变化寻求新的管理方式和方法,才能在以后的竞争中取胜。 6.人力资源管理的创新 随着经济的全球化,资金、技术、专利等企业生产经营要素都可以相互转让,唯独只有人力资源不能自由转让,因为人力资本将取代金融资本成为企业最重要的战略资源[2]。人力资本的重要性使得过去以财务管理为重心的管理体系必须进行改革,转变为以人为本的管理体系。如何让职工在工作中发挥聪明才智、调动积极性、不断提高知识和技能,是企业的一项迫切任务。因此加强企业对人力资源管理的创新活动不仅非常必要,而且非常迫切。 7.企业流程和信息技术运用创新 流程的改革与创新,源于西方企业对传统分工条件下造成的生产经营与管理流程片断化、无人负责整个流程,只追求局部效率优化而使整个流程效率低下的再认识。流程之所以需要不断创新,是因为现代信息技术、电脑技术以及科学技术的进步,使得原有流程赖以存在的前提条件发生了很大甚至是根本性的变化。因此,在今后相当长的时间内,流程创新是石油企业管理创新的一个重要领域。 四、需要处理好的关系 1.企业管理创新和企业管理基础工作的关系 企业管理的基础工作是搞好各项其他工作的重要保证,是前提条件,是企业进行各项重大决策的重要依据,是推行现代化管理方法和手段的重要条件。石油企业若想进一步创新、发展,必须加强企业管理基础工作,必须处理好管理基础工作与管理创新的关系原创文秘网站:文秘知音,把二者有机结合起来。在保证基础管理工作正常进行的基础上,充分搞好管理创新,探寻新的发展方法和手段,推动石油企业向前进步。 2.技术创新与管理创新的关系 引进国外先进管理技术和方法,对推动我国企业管理水平的提高,缩小与发达国家企业管理的差距,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和现实意义,也是加强和改善我国企业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在学习、引进、借鉴国外先进的管理方法和手段的基础上,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和石油企业自身的特点,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石油企业管理模式和方法。 创新决不仅仅是知识的发现,更重要的是知识的运用。一个企业的竞争能力并不简单地取决于其科技力量,在某种程度上更取决于企业的管理水平。可以说管理创新也能创造市场,也能弥补技术创新的不足。因此,石油企业在管理创新过程中,除了尽可能地运用技术创新的成果推动管理创新向前发展,更重要的是如何利用管理创新来充分挖掘技术创新的潜力和效率。 3.石油企业管理创新与自身特色的关系 石油企业独有的特点决定了石油企业所有的管理创新活动都应当围绕如何减少和降低这些因素的影响展开。例如,地下油藏呈上下分布,不同的油藏分布在不同的地段,其平面上相互重叠;反映到地面生产上,不同的油藏其地面生产设施可能在同一区域。油藏分布的这一特点决定了油藏地面生产设施不可能以油藏为单元组织,而只能以地面集输系统为单元组织。因此现行油藏原油成本核算以地面集输系统为单元进行成本要素归集,这样的成本归集反映的是同一集输系统内所有油藏的平均开采成本,从而使采油在优化油藏开采方案时缺乏科学的依据。因此,无论是在经营理念创新上,还是在组织结构、业务流程创新上,都必须建立在石油企业的自身特点之上;否则,所有的创新只能是纸上谈兵。 4.管理创新过程与利用信息技术的关系 当代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在一定程度上破坏了原有管理游戏规则,信息技术不仅使实力雄厚的大企业特别是掌握当代前沿技术的大企业控制市场的能力不断加强,同时还极大地提高了资本周转的速度,使他们更容易获得远远高于平均利润的高额利润,这从根本上破坏了利润平均化的机制。由于我国石油企业在开发和运用信息技术方面与西方大石油企业相比有一定的差距,加上管理创新活动缺乏或滞后,使其竞争力差距不断加大。从这个意义上说,能否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适应知识经济的时代潮流,已成为当今石油企业竞争的焦点。因此,石油企业在管理创新过程中,运用先进技术特别是信息技术,充分考虑信息技术对现行管理创新的重大影响,是决定企业管理创新成功与否的重要因素。 5.制度创新和管理创新的关系 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创新和管理创新存在密切的联系,二者是相互促进、相辅相成、相互保证的,不能把二者的关系割裂开来,更不能对立起来。 实质上就是改革以产权制度为核心的企业制度改革,旨在界定企业与政府、与社会、与投资者(股东)、与员工的关系,奠定企业管理的制度基础,带来企业运行机制的市场化。这是企业现代管理赖以存在的基本前提。如果企业的产权界定不清晰,外部激励机制没有建立起来,即使内部管理改革取得突破,也是不能持久的。企业管理体制(或组织结构)的改革,目的是实现管理模式的市场化,增强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在以产权为核心的制度创新基本完成以后,企业管理创新的任务更艰巨,对企业的竞争力、经营绩效的影响更直接。这两种创新是并行的、相互促进的,都直接影响企业竞争能力和发展后劲。因此,石油企业必须通过企业重组改制来加强和深化管理,实现企业管理创新,完成市场导向型的管理创新,建立起面向市场的管理模式和决策机制。当前石油企业必须通过企业重组改制来加强和深化管理,实现企业管理创新,完成市场导向型的管理创新,建立起面向市场的管理模式和决策机制。 综上所述,只有充分认识到我国石油企业管理现状,才能更为深刻地理解管理创新的重要性,分析现在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石油企业管理创新的新措施,正确处理好和其他相关问题的关系,切实搞好石油企业管理创新工作,把经济搞上去,为我国石油企业在新世纪有更大的发展,为全面建设全面小康社会多做贡献 企业创新论文:产品创新、服务提升是保险企业获得加速发展的动力源泉 随着我国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地发展,国内保险市场进一步向纵深拓展,保险产品的技术含量在不断提高,产品开发的周期也在不断缩短。产品开发在整个公司的业务运营过程中占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开发市场需要的新产品,更新换代已有的老产品。保险市场正经历一场巨大的变革,使得以往的大众市场经营策略转向无数的分散市场。一个崭新的变革开始了,直接与消费者互动取代了原先大众市场中冷漠的消费关系,人性化的消费哲理代替了原先的销售哲学。在现代保险市场条件下,尤其是目前消费者的需求和偏好不断向个性化发展,技术日新月异,保险公司数量与日俱增的情况下,原有的部分保险产品将逐步会被淘汰,原有的产品体系将会被打破。迫使我们要以创新的能力开发新产品,不断满足日益增长的保险需求。保险公司产品开发要注重六个有利于即:有利于保险职能在社会的发挥,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有利于调整的资产结构,有利于长期盈利能力的形成,利于整体管理水平的提高和核心竞争力的增强,有利于销售队伍的稳定与发展。现就产品创新谈几点看法,仅供借鉴。 一、产品创新过程中需要遵循的导向 产品开发的导向是一家公司文化和价值观的体现,是保险公司在未来市场中定位的导向,创新产品我们还要以下共同需要遵守的导向: 1、国家宏观政策导向。保险公司的经营需要体现自身的盈利能力水平,从而获得自身不断发展的能力,同时更要注重研究宏观经济发展方向和政府监管导向,要考虑自身效益与社会效益的结合,在保险职能的基础上部分行使社会管理职能,为社会稳定和谐做出贡献。 2、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产品开发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强调市场需求分析、研究。为了满足客户需求,保险公司要站在客户的立场去了解客户的需求,逐步实施保单通俗化。尽量让客户参与公司的营销决策,包括产品的开发和设计。 3、市场细分导向。随着社会发展趋向多元化,消费者的需要也有个性化的趋势,公司所要满足的已不再是单一的市场,而是有个别的,有个性的消费者。强调目标市场的细分,根据不同销售渠道、保险消费者阶层、不同年龄层次的特点,进行产品的开发,积极完善、逐步到位,形成完整产品框架体系; 4、竞争导向。过去公司面对竞争所采用的营销策略和做法,往往针对特定的竞争者而来,使得客户导向转变为竞争者导向。这种固然有其优势,但也可能被误导为随竞争者的步伐亦步亦趋,而使自己脱离了顾客,忘记自己的核心优势和条件。 5、客户关系导向。虽然目前都在说要以满足客户的需求为目的,但在实际上仍以个别交易为考虑单位,而在一个流动性很强的保险市场,忽视了与客户建立长期关系。一次交易完成不应是关系的结束而是开始。 二、各级保险机构在产品管理中的定位和作用 (一)保险公司的总公司在产品管理中的定位和作用 1、从自己的庞大信息网络中不断获取市场需求信息,组织开发和引进新保险的元素,开发适合保险消费需求的产品,使险种与客户需求的最大匹配。建立和健全在目标市场的产品体系,为销售渠道不断提供新产品。所谓新产品:就是指一个产品的多个维度,如技术,性能,服务,品牌,形象,质量,包装,价格其中改变产品任何一个维度都意味着一个新产品的产生,真正的原创性产品只占总开发产品数的10左右。在当前保险市场中,影响保险公司销售问题,突出问题的是产品同质化,企业缺少个性化的险种。许多企业经营不好总是认为是销售问题,实际上首先是产品问题,是产品同质化,甚至明显不如人家的问题。因此,如何从消费者的需求出发不断推出个性化的好产品才是关键,这正是营销战略的核心问题。现代营销是从消费者的需求出发,首先开发符合特定消费者需求的个性化的产品,然后才是整合传播,把产品想办法送到消费者手中。是否满足市场需求是新产品成功的基础,如何可获得先发优势,建立品牌忠诚、获取经验优势、占有稀缺资源,进而具有全新的独特技术是维持长期竞争优势的关键。 2、必须明确的是产品是有生命周期的,公司要对正在销售的产品生命周期进行把握和管理,通过对市场和产品的分析,对不同的产品在不同阶段采取不同的调控手段。公司通过费用政策、竞赛策略、销售引导、考核机制调整产品销售结构和险种占比,达到综合的平衡。同时总公司要周期性地对公司产品体系及各销售渠道的产品线进行评估提出产品线调整意见对不符合公司经营和产品策略的产品应结合业务部门及相关部门的意见提出停售建议和善后应对文秘站版权所有。保险公司要建立自己的产品库,能够源源不断地提供适合市场需求的产品。有的企业销售失败的原因就是陶醉于现有产品的销售业绩,在成功的道路上多走了一段。 3、产品开发明确两个细分:一是目标市场的细分。产品推广工作的核心目的是“把产品卖出去”,搞清楚要“卖给谁”显然是首要解决的问题。因此,产品设计工作一定不能闭门造车,必须充分结合市场状况,保险公司自己的客户资源情况。二是销售渠道的细分,产品推广工作还要解决是“谁在卖”的问题。不同渠道会面对不同的客户群体,采取完全不同的销售办法,即使在同一渠道,销售队伍同样存在高、中、低端能力的业务员的差异性问题,忽视这个现实将可能导致我们对部分市场的丧失。文秘站版权所有 4、产品需要对购买者定位和包装。总公司要围绕产品的不同分类和特色优势,实施对产品的系统性的包装工作,最后推广到各基层销售单位。另一方面,充分要依靠分支机构,结合当地情况实现紧贴市场的产品包装和销售推动。优秀的产品包装和产品同等重要。社会上保险行业的信任度下降的一个原因就在于业务人员对客户的误导,分析其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也存在公司对产品销售理念认识不到位,产品缺乏整体定位和包装,任由销售人员自由发挥和随意包装造成的。 (二)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在产品管理和销售中的定位 组织销售是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在产品推广中的主要工作。核心围绕:卖什么?卖给谁?和怎么卖?谁来卖?四个方面进行研究。 1、卖什么?(差异化产品市场定位分析) 如果说总公司是产品的供应商,那么分支机构就是销售商,作为销售商首先要研究所处的市场环境,因地制宜选择最适合自身环境特点的产品类型。更重要的是能从 利于销售的角度分析产品,使我们通过做这项工作知道该向什么人、以什么方式、销售哪些产品,这要求我们伴随客户定位与市场推广工作同时进行。其次在销售过程中不断发现市场的需求,积极向供应商提出客户需求,提出这些保险需求的形态和潜在的市场价值分析。 2、卖给谁?(客户发现和客户区隔) 建立以解决客户问题为核心的销售理念。保险公司是由于客户的需求存在而存在。我们把目光投向市场,发现目标客户的需求。回过头来看产品,找到解决客户需求的产品方案。不同的人有不同的需求,同一个人在不同时期需求也会发生变化。目前市场上重点是中端和中高端客户群,客户群另外的两极考虑较少,一是广阔的农村市场,在农村市场中同样存在部分先富起来的人群,他们需要财产保险、养老、医疗保障。另外,还有很多不富裕的人他们为孩子上学、结婚,自己的养老、医疗做准备,保险的积累资金功能正好可以满足这种需求,要开发适合这个层面的产品,特点是实用和收费相对低廉。另外一极是社会中非常富裕阶层,人数不足总人口的5,却掌握75左右的储蓄货币资源,这部分人由于没有很适合的产品和相匹配的业务员,基本是保险的空白地带。面对庞大的保险市场需求,管理水平在现阶段仍然是制约保险发展的主要矛盾。文秘站版权所有 3、怎么卖?(产品销售的管理技术) 首先如果产品由相对独立的保险元素构成,为给投保人和销售人员提供了自由选择和发挥的空间。保险组合是“新产品”的再造过程,使产品数量从有限拓展到无限延伸。既体现了以“满足客户需求”的原则,也赋予营销人员无限创作空间。 其次,要总结市场规律和特性,实施与其相符合的业务拓展工作。保险没有淡季的市场,只有淡季的思想。不同客户在不同时期和时点集中存在购买欲望,销售队伍要做好不同市场的时间匹配,做出业务的节奏感。 第三是产品包装。我们常说“二流的业务员卖保单,一流业务员卖理念”。保险企业管理者的层面越高,越注意产品战略,就是“道”的问题,越往下面越关注战术,就是“术”的问题。一个产品如果销售人员对产品不感兴趣,公司通过“话术”让业务人员去忽悠客户,往往很难有好的效果。通过降低价格手段进行销售是技术含量最低的竞争手段。 第四是市场开发与市场环境保护。保险公司要共同维护保险市场环境,遵守竞争规则,竞争要由简单的价格竞争转向以产品、服务、管理为主要内容的综合实力竞争。 第五是风险防范。目前市场中类似险种或同一险种在不同机构销售,产生的结果差异性很大,说明由于销售通路和队伍素质的差异性,会带来产品效益的差异性,要运用险种风险监控系统加强险种预警和管控,同时要建立对销售团队的业务品质管理体制,确保险种销售过程中风险防范。 4、谁来卖?(销售通路和销售团队建设) 首先,销售通路和销售机制是产品转化为商品的最重要环节。对适应不同保险需求的人群要采用不同渠道进行销售,渠道创新是销售创新的重要组成部分,产品要适合特定渠道销售的特点,两者相互依存,缺一不可。 其次,不同的产品由于销售通路的不同,必然带来用于流通领域的成本不同。在相同销售模式下,分配机制的先进性和相对科学性,是核心竞争优势的重要组成部分,所以不断创新和完善分配机制才能保持销售的相对优势。 第三,优秀的销售人员产生:一是相对优势的薪酬和较为科学的人才选拔措施,吸引和选择相对优秀的人才;二是优秀的培训机制造就优秀的人才;三是科学的销售管理机制,培养销售人员良好的工作习惯,带来良好业绩。四是特定客户的产品要匹配相适应的销售人才。 三、服务提升使保险企业获得发展的加速度 树立“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意识,以客户良好感受为标准,实现服务提升,为保险企业发展提供加速度。保险业的服务提升要从以下两方面入手: 1、更新服务理念。一是由以往的客户管理观念向客户服务观念转变。以往是对客户要求为主,转变为“以客户为中心”经营模式,要求公司的整个业务运作皆围绕如何向客户提供服务,尤其是围绕服务改变流程,主动积极与客户联络提供服务甚至是超值服务。 二是由保单管理转变为客户服务管理。为客户提供多样化、个性化的服务。从而最大限度满足客户需求。 三是由保户投保为外勤服务结束,转变为投保是服务的开始,实现由满意客户向忠诚客户的转变,让客户和公司一起成长,培育大批忠诚度客户群。 2、使服务为保险产品增值,为客户提供超值服务。一是要引入客户关系管理(crm),建立完善的数字化的客户档案、客户服务知识库和服务记录,了解客户真实需求,向顾客提供针个性化的服务项目。 二是提供具有保险特点的服务项目,如急难救助服务、车损后的短期免费车辆提供等,做到人无我有、人有我优。 三是提供最便捷的缴费、查询、报案、保险金领取等常规服务。 四是通过电子、通讯、网络系统提供生活和情感类关心服务,如通过电子邮件、自动传真、语音电话、短消息服务等现代通信手段,为客户提供如缴费通知、报案、新险种推介、节日和纪念日问候等自动服务项目,亲密公司与客户之间关系。 通过服务提高客户与保险公司之间的相互信任度,实现公司与客户的双赢和共好,实现保险行业的加速发展,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贡献。 企业创新论文:知识经济条件下企业财务管理创新内容的探讨 摘 要:文章对知识经济条件下企业财务管理创新进行了分析,指出企业财务管理目标是与经济发展紧密相连的。 关键词:知识经济 企业财务管理 目标创新 知识经济条件下的企业财务管理创新主要包括财务管理目标创新、财务管理内容创新、风险管理方法创新、融资管理创新、无形资产投资创新、资本结构优化创新、财务分析内容创新、财务分配方式创新、财务报告内容创新等。 一、财务管理目标创新 企业财务管理目标是与经济发展密切相连的,这一目标的确立总是随着经济形态的转化和社会进步而不断深化。世界经济向知识经济转化,企业知识资产在企业总资产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突出,知识的不断增加、更新、扩散和加速应用,深刻影响着企业经营管理活动的各个方面,使企业财务管理的目标向高层次演化。原有追求企业自身利益和财富最大化的目标将转向知识最大化的财务管理目标。因为,其一,知识最大化目标可以减少企业股东以外的人员对企业经营目标的抵触行为,防止企业不顾经营者、债权人及广大职工的利益去追求股东权益最大化;其二,知识最大化目标不排斥物质资本的作用,它实际是有形物质资本和无形资本在较短时间内最佳组合运营的结果;其三,知识最大化目标能兼顾企业内外利益,维护社会生活质量,达到企业目标与社会目标的统一。 二、财务管理内容创新 传统的财务管理对企业有形资产的确认、记录、计量、报告、评价,可以说是周密细致。然而,在知识经济时代,财务管理的基本要素面临着从财务资本向知识资本的扩展,财务管理的内容也将发生一些新的变化。例如,在知识资本的取得上,财务管理要关注从什么渠道用什么方式取得知识资本,如何降低知识资本的取得成本,怎样优化财务资本与知识资本之间的结构;在知识资本的运用上,财务管理要关注知识资本与财务资本如何结合运用,如何有效配置企业的财务资本和知识资本,提高知识资本的利用效率;在知识资本收益分配上,财务管理要关注知识资本如何参与企业收益的分配。 三、风险管理方法创新 风险是影响财务管理目标实现的重要因素。知识经济时代,企业资本经营呈现出高风险性,表现在:(1)开发知识资产的不确定性,会扩大投资开发风险。(2)企业内部财务结构和金融市场的变化使财务风险更为复杂,如人力资本产权的特殊使用寿命,知识资产推销方法的选择,会使现有资本结构不稳定,技术资本的泄密、流失、被替代或超过保护期可能导致企业的破产。(3)作为知识资本重要构成要素的企业信誉、经营关系等变化,使企业名誉风险突出。据统计,美国高科技企业的成功率一般只有15%~20%,而有些高技术项目的成功率只有3%,高技术产业一旦成功,可以为企业带来几倍、数十倍甚至数百倍的巨额收益。据世界电信联盟测算,信息技术每投入100美元可以获得1000美元的产出,相反一旦失败,则可能使企业遭受巨大损失。因此,必须运用现代管理手段加强风险管理,确定风险管理目标,建立风险的计量、分析、报告和监督系统,以便采取恰当的风险管理能力。可从三个方面着手:一是完善企业风险管理的三个过程。风险管理包括三个过程:风险识别、风险管理者应提高判断能力,对风险种类进行准确的识别和判断。采用数学模型、计算机系统等现代分析工具对风险发生的概率和风险损失进行分析和评价。采取适当的措施将风险控制在最低限度内,或将风险合理地转移到投资的其他方面。二是提高风险管理者的个人素质。在知识经济时代,风险管理者必须具备相当高的素质。他们必须对企业经营及所处的行业、部门有非常全面、深入的了解,并在财务管理及业务管理方面都有非常广泛的经历和体验;还必须具有敏锐的洞察力,能够对高新技术的市场走向及潜力进行准确判断。三是加强企业风险管理与其他管理的有机结合。风险管理与企业的其他管理密切相关、相辅相成。作为企业,应提供一种合适的组织形式,以使风险管理者能定期与其他管理人员就共同关心的问题进行商讨,如企业重大事项的决定、企业财产安全的切实保护措施和内部审计、库存现金管理等。 四、无形资产投资管理创新 传统观点认为,固定资产是企业重要的物质基础,是决定企业生产规模、收益能力的重要因素。因此,财务管理中一直把项目投资管理放在一个非常重要的地位。在知识经济时代,科学技术的研究、开发已成为企业发展的重要方式,成为企业竞争能力、发展动力和收益能力的重要标志,而体现知识和技术的“无形资产”将超过“有形资产”成为一种重要的资本形式。美国网景公司仅因为开发了可同微软公司的因特网浏览器相媲美的导航者浏览器,便成为唯一能与微软在这个领域一争高下的公司,而它的所有资产就是导航者浏览器这一软件。同样,世界驰名的耐克公司本身没有一家工厂,却称霸于世界运动鞋市场,它的所有财产就是:“耐克”商标、设计开发能力和市场销售能力。在这种情况下,企业投资战略将从过去主要投资机器、设备等有形资产调整到大量投资于无形资产上,财务管理也将把无形资产投资管理作为重要内容。加强企业无形资产的管理,首先,必须强化无形资产意识,用法律保护无形资产,企业应当建立专门机构负责无形资产的创新、设计、引进、应用的投资。其次,要对无形资产进行科学评估,为无形资产投资交易和共享创造依据,为企业资产的流动创造产权量化条件。再次,企业要加大无形资产投资,积 累和扩大无形资产的价值和使用价值,不断扩展无形资产的范围,特别要注意对知识产权和流通领域的无形资产的积累和开发使用,提高人力资本的效率和增值能力。总之,应当根据经济发展和竞争的变化,以无形资产的增量去改造和带动有形资产存量效能的提高。五、融资管理创新 企业融资决策的重点是低成本、低风险筹措各种形式的金融资本。知识经济的发展要求企业推进融资管理的创新,把融资重点由金融资本转向知识资本,这是因为:(1)知识资本逐渐取代传统金融资本成为知识经济中企业发展的核心资本,一些发达国家将科技人员和管理人员的知识资本量化为企业产权已成为现实。(2)企业经营范围的扩大,经济趋向全球化、市场化、拓宽可融通知识资本的空间。(3)金融信息高速公路和金融工程的运用,加快了知识资产证券化的步伐,为企业融通知识资本提供了具体可操作的工具。 六、资本结构优化创新 资本结构不同资本形式、不同层次及不同时间长度的各种资本成分构成的动态组合,是企业财务状况发展战略的基础。知识资本日益突出,因而有必要按照知识经济的要求,优化资本结构。具体来说:(1)合理确定传统金融资本与知识资本的比例。(2)合理调整传统金融资本内部的结构。(3)明确知识资本证券化和种类及期限结构,非证券化知识资本的权益形式及知识资本中人力资本的产权形式等。通过对资本结构的调整,使企业各类资本形式动态组合达到收益与风险的相互配比,实现企业资本结构最优化。 七、财务分析内容创新 财务分析是评价企业过去的经营业绩,诊断企业现在财务状况,预测企业未来发展趋势的有效手段。随着企业知识资本的增加,企业经营业绩、财务状况和发展趋势越来越受制于知识资本的作用。因此,企业财务分析的内容应包括对知识资本的分析,即评估知识资本的价值,定期编制知识资本报告,披露企业在技术创新、人力资本等方面的变化和投资收益,使信息使用者了解企业知识竞争力的发展情况。同时,应设立一系列知识资本考核指标,如知识资本利用率、知识资本利润率、知识资本成本率、知识资本增长率、知识资本损耗率等指标。 八、财务分配方式创新 财务分配是由经济增长中各要素的贡献大小决定的,在工业经济时代,有形资本的多少决定利润分配额的多少。随着知识资本成为经济增长的主要来源,知识资产逐渐转变成为财务分配的轴心,因此财务分配方式也必须创新,确立知识资本在企业利润分配中的地位,使掌握知识及利用知识能力较强的职员在总体上分享更多的企业利润。 九、财务报告内容创新 财务报告的目的是为了向信息使用者提供决策有用的信息,满足会计信息使用者的信息要求。知识经济时代对财务报告的内容提出了挑战,传统财务报告内容把重点放在物质资产上,对知识资本、知识产权、人力资源等知识资产未能予以揭示。在知识经济时代,这些知识资本才是企业未来现金流量和市场价值的动力所在,其重要性日益突出,在企业总资产中所占份额越来越大。只有对企业物质资产和知识资产进行充分揭示,才能体现企业的整体价值,使财务报告客观、公正、公允、实用,满足财务报务使用者的需要。 企业创新论文:对国有企业管理创新的途径探讨 1管理创新的内涵和必要性 管理创新是指对企业管理思想、管理方法、管理工具和管理模式的创新,它是企业面对技术和市场的变化,所作出的相应的改进和调整。一般地讲,管理既是一门科学,也是一门艺术,它既有自然的工具属性,又有一定的社会属性,因此,可以近似地认为,管理创新是一个非常重要而复杂的过程,它既包括管理技术的创新,也包括管理制度的创新。成功的管理创新实质上是管理技术和管理制度两方面创新的综合体现和必然结果。 对于管理创新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可以从对管理创新的需求和供给两个方面来探讨。 从需求方面看,首先,管理薄弱一直是我国国有企业竞争力低下、效益不高的重要因素。从经济增长的国际比较来看,发达国家的经济增长中全要素生产率的贡献率在70%以上,而我国全要素生产率的贡献率不到40%,管理水平高低对于全要素生产率的高低具有重要的影响。据第三次全国工业普查数据,1995年与1985年比较,主要能源、原材料消耗指标中,上升的占50.9%。管理约束已经成为制约国有企业发展的重要方面。其次,新的经济格局和市场环境要求国有企业努力提高管理水平。近年来,随着民营企业的崛起和三资企业的发展壮大,对国有企业带来了巨大的竞争和压力。同时,多年来的重复建设已经导致了结构性的买方市场的形成。国有企业承担的社会职能和历史包袱更使其在竞争中处境不妙。提高管理水平是国有企业迎接激烈的市场竞争的有效途径。 从供给方面看。首先,党的十五大精神的出台,为国有企业的管理制度创新提供了更为丰富的选择空间和多样化的发展方向。其次,现代科技的进步既对管理创新带来了需求上的压力,如技术的进步使得规模经济效应成为可能,从而增加了对管理的需求和依赖,同时也为管理创新提供了新的物质基础和工具,如电子计算机和信息技术的发展,使得新的管理方法成为可能,如CIMS、EBP、MIS等等,大大提高了管理的效率和对产出的贡献率。 2国有企业管理创新的重点和基本途径 2.1积极推进国有企业管理思想的创新 各种管理组织、制度和管理行为都不过是管理者思想的外在表现。据资料,我国现阶段仍有不少企业家长期受传统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还不熟悉甚至还不理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如不理解现代企业制度,有的企业家不赞成公司制的法人治理结构,认为设董事会是使经理多了一个“婆婆”。相当一部分企业家仍不重视市场问题,不认真调查分析市场状况。很多企业家不熟悉、不善于使用现代管理手段和方法,不懂得资本经营,尤其不熟悉国外市场,不善于改进营销管理,不关心有关企业经营的法律法规。因此,要大力在国有企业内部倡导管理观念的转变,通过培训教育或引入新的管理人才,来开阔国有企业管理者的视野和思路,要广泛吸收新的管理信息,提高管理者的管理专业知识和能力,使管理创新有一个良好的思想认识基础。 2.2积极推进国有企业的管理组织创新 国有企业要根据市场需求的特点和生产的要求合理设计管理组织,改变传统的单一行政式职能型组织结构,按照精简高效、以市场为导向的原则来构架新的内部组织结构;在传统的国有企业内部,管理机构十分繁多,而且也不合理,非生产性组织(如党工团和后勤服务部门)占了企业相当多的编制和人员,同时,真正的生产管理和市场管理机构和人员在企业内部地位不高,编制限制也很紧;在市场经济的竞争中,就需要精简不必要的管理机构和人员,加强市场管理、生产管理和技术研究开发管理机构的力量,引入如矩阵制、事业部制等新的组织设计模式。 2.3要积极推进国有企业管理技术的创新 随着国有企业的发展,市场规模的扩大,一方面企业内部管理日益复杂化,同时另一方面市场需求的快速变化和竞争形势的变化又要求管理者提高反应速度。要解决这两者问的冲突和矛盾,只有积极引进先进的管理技术,尤其是动用现代信息技术来提高管理的效率和质量。管理信息是管理中的基本要素和中介。管理过程实际上也是对管理信息的处理过程。运用现代的信息处理技术,对于提高管理效率和水平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如在我国企业推行CIMS的实践就证明了这一点。CIMS是建立在现代管理模式基础上的企业管理系统。它带来的典型管理模式包括:企业资源计划(ERP)、制造资源计划(MRP II)、准时生产模式(JIT)、按类个别生产模式(OKP)、优化生产技术(OPT)、精良生产方式(LP)、基于并行工程的产品开发与生产管理模式等。尤其近10年来,在我国20多个省市、10多个行业的200多家企业开展了CIMS应用示范工程,其中国有企业超过半数。CIMS应用示范工程10多年的实践证明,它不仅给新产品、新技术的开发提供了有效的技术手段,而且改变了传统生产、经营模式和经营思想,促进了企业管理的高度集约化和信息的共享。 2.4要重视企业主要经营者在管理创新中的特殊地位和作用,改进我国国有企业经营者的选拔方式 在某种意义上讲,国有企业主要经营者可以说是企业的灵魂和核心。主要经营者的管理思想和管理能力直接关系到整个企业的管理风格的形成和管理水平的高低。因此,具有创新精神的熊彼特意义上的国企经营者,对于管理创新的推进,是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的。但反之,就会阻碍管理创新活动的开展。由于国有企业的特殊属性,我国现阶段不少国有企业经营者仍是通过行政任命或行政选拔的,不但缺少企业经营管理的专业训练,也缺少管理实践,因此,这不能不说是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国有企业经营者队伍管理素质的高低不一。面对国有企业全面走向竞争的新形势,必须逐步改革国企主要经营者的选拔方式和选拔机制,使得一大批真正具有经营管理能力和现代企业管理经验、政治素质好的人才走上国企的管理岗位,把国有企业的管理水平提升上新的高度,促进国有企业的快速发展。 2.5还要大力夯实国有企业内部基础管理,为管理技术和方法工具创新提供基本的前提和保障 基础管理包括企业内部基本管理制度的建立、基本流程的规定、基本信息资料的储备传送以及管理队伍的建立等等。只有搞好了基础管理,理顺了内部基本的生产协作关系,才可能进一步提高管理的层次和效率,否则,管理创新只会适得其反,使得企业更为混乱无序。比如在实行信息化管理上,就需要很高的基础管理水平。据一份调查显示,我国企业实施企业管理软件的条件参差不齐,大多数企业的基础管理水平还较低,处于国外20世纪六、七十年代的水平,我国大多数企业完整实施ERP的条件并不成熟。此外,企业信息化管理是动态管理,每一个阶段都需要抓基础管理,才能保证企业在发展中创造适应自身的管理模式,使企业的效益稳步上升。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信息网 企业创新论文:企业完善金融创新管理的思考 现代租赁业作为金融创新的产物,从金融工具角度看,具有扩大投资和融资的功能。作为一种营销手段,具有促进产品销售的能力。与国家、地方政府政策相结合,具有调整产业结构和技术创新的功能。对承租人来说,具有实现资源有效配置、加强资金流动,进行资产管理,降低成本的功能。融资和融物特点相结合,又具有转换资本的实物形态和货币形态的功能等。正是租赁本身所具有的上述特殊功能,使得现代租赁业在国民经济和市场体系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然而,由于我国经济体制、管理制度和对现代租赁业认识不足等各方面原因,使得现代租赁业在我国没有得到长足的发展。而中小企业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但是长期以来却一直被资金、人才等难题所困扰,探讨适合我国中小企业融资租赁的发展思路,能够帮助中小企业更好地解决现实问题。 融资租赁创新 首先是融资租赁的功能创新。准确的功能定位是融资租赁业发展的关键,也是融资租赁业能否健康成长的基本前提。融资租赁的功能创新就是要在功能上充分挖掘、放大除融资以外的其他功能:从宏观上讲,融资租赁还具有刺激消费拉动内需、调节宏观经济促进经济持续发展、引导资本合理有序流动等三大功能;从微观上讲,融资租赁还具有扩大投资、促进销售、节税、表外融资、盘活存量、推动技术改造、缓解债务负担、增加资产流动性和强化资产管理等九项功能。 其次,融资租赁的模式创新。融资租赁的基本方式是三方当事人(出租人、承租人、企业)间的两份合同(购买合同、租赁合同)所确定的债权债务关系。从最基本的直接融资租赁,可以诱导出多种变体,如转租赁、售后租回租赁、杠杆租赁、委托租赁等。近年来国内外出现了许多创新模式,如分成合作租赁、风险租赁、结构式参与租赁、捆绑式租赁、综合性租赁等,综合这些创新方式的特点,社会上有许多经济业态,如果能和租赁结合起来就是租赁创新。 第三,融资租赁的租期与租金设置创新。应该对租期和租金的设置上变刚性为弹性、变静态为动态、变规定为协商,即应该弹性地根据企业实际生产经营状况来调整租金支付形式;如果企业确实是因不可抗力而出现偿还困难,出租人应酌情减少本期支付额;在期限上如果企业投资项目确有巨大发展潜力,只是短期内不能产生良好经济效益,则可适当延长支付期限。 第四,融资租赁的标的物形态创新。应将无形资产纳入租赁标的物范围,如涉及知识产权保护的问题一般都较为敏感,而采取租赁方式,商家让渡的仅仅是无形物的使用权而不是所有权(产权),这样就轻而易举地解决了这个问题;在无形资产的租赁期间,承租人可以享受到商家的租后服务,而厂商也可以搜集到用户的反馈信息。 第五,融资租赁的交易退出机制创新。安全性、流动性、赢利性是中小企业融资租赁必须遵循的经营原则,租赁证券化由此产生。租赁证券化是集合一系列用途、性能、租期相同或相近,并可以产生大规模稳定的现金流的资产,通过结构性重组,将其转换成可以在金融市场上出售流通的债权的过程。租赁证券化盘活了租赁公司的资产,增加了资金流动性,加速资金回流,从而为其新项目的运作提供了保证。 人才租赁创新 人才租赁实际上可以看作是对租赁标的物形态的创新。传统的租赁标的物总是被界定在有形资产范畴内,而实际上,除了已经兴起的软件租赁外,像商标、品牌等特许使用、管理模式输出以及特许经营等,本质上都可归结为无形资产作为标的物的租赁。无形资产能否租赁,关键的问题是能否对其定价。由于人才可以通过市场机制定价,所以人才租赁的出现自然也就是市场需求的结果。 实践证明,人才租赁能够克服中小企业分散管理人力资源的不少弊端:对中小企业而言,通过人才租赁可以实现“企业用工、社会管人”,从而有效地控制员工人数,明显地降低人力资源成本和运作成本,而高级人才租赁更实现了高级人才资源的共享;对租赁员工而言,专业化的系统管理能够提供系列化和规范化的工资、福利、保险、劳动保护以及税收代缴等周全的服务,让他们即使是为中小企业服务也能得到与大型企业水平相当的人事方面的保障。随着我国人才市场需求的变化,人才租赁这项新兴业务在我国各大城市也相继展开,但是由于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滞后、社会保险尚不完善等原因,人才租赁业务在我国开展得并不尽如人意。面向中小企业的人才租赁创新主要可从两个方面入手: 一方面,人才租赁的模式创新。基于人才能力与工作的双向多样性和特殊性,人才租赁的模式不可能采取固定模式。中小企业应该在现有人才租赁模式的基础上进行选择和创新,而不应该简单地接受或抛弃某种模式,一定要结合企业自身的行业特点、企业发展阶段、企业岗位性质、人才环境等诸多因素正确评价,选择符合自身特点的人才租赁模式。 另一方面,人才租赁的激励机制创新。与传统的用人模式相比,人才租赁涉及到用人单位(人才租赁公司)、用工单位与租赁员工三方的关系,甚至还可以扩展到用人单位(人才租赁公司)、用工单位、租赁员工与高校四方的关系,人才租赁管理呈现出一定的特殊性和复杂性。在人才租赁过程中,由于委托双方存在信息不对称,方可能凭借自己比委托方占有更多的信息而侵犯委托方的利益,而在实务中方有可能是上述三方或四方中的任一方,如何在上述多方利益博弈的过程中做好激励工作,是一个值得深入探讨的新问题。 租赁交易方式创新 传统的租赁交易方式通常具有交易工具手段落后、交易成本高、交易效率相对低下等缺点。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与信息时代的到来,网络已经逐渐成为人们生活要素的一部分,许多网站看到了其中的商机,利用其 资源与网络特点,为人们提供不同的服务,给人们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便捷。其中商品在线租赁(Onlineleasing)是众多服务中的一种,其业务流程一般为:网站会员在一定周期内交纳固定的费用,获得在网站在线租赁商品的权利,并在一定时间内提交商品订单,获得商品使用权,但是在使用期限内必须归还商品。由于网络信息传输成本较低、传播范围广泛、直达核心消费群,并且交易过程中互动性强、感官性强,商品在线租赁业务可以说是目前最先进的租赁交易形式,同时其对于面临短期现金紧张的中小企业来说也是最具诱惑力的交易方式之一。 在租赁交易服务网站上,利用传递的信息,租赁交易双方在线浏览、离线交易,将网上信息转化为实际交易行为,采用第三方安全交易保证金结算方式进行结算,使租赁交易从业务咨询、双方交流确定合作意向,到进行贸易的全过程都在网上实现。值得注意的是,在线租赁交易在保留了物理形态交易的主要功能之外,还增添了更加强大的功能。通过集聚和组织出租和寻租两方面的信息,在线租赁交易使供求双方接触的机会增加,打破了原有企业间的疆界,使所有在线信息的企业共同组成了一个庞大的、数字化的、虚拟的行业联盟。供需双方通过进行公平透明的交易,使原来相对固定的价格变成浮动价格,能最真实的反映市场供求,打破靠独占商业信息获取超额利润的行业垄断局面,最终实现企业间的双赢。 企业创新论文:创新思想政治工作构建和谐企业 构建和谐企业,要做好人的思想政治工作,达到职工思想稳定,达到为企业改革发展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的目标。以下几方面应特别注意: 一、定期掌握职工思想动态,找准企业当前存在不和谐因素,寻找构建和谐企业的突破点。 企业党委要注重了解职工思想动态,采取各种形式进行思想动态分析,洞悉员工心声,正确对待职工利益诉求,把握企业存在的矛盾与不和谐因素。随着市场经济的建立,企业的不断深化改革,首先凸显的是利益问题,表现在:企业员工收入偏低、管理者与劳动者的收入差距愈拉愈大等;其次是干部素质,由于一些管理者工作作风不民主、自以为是、处事独断专行、简单粗暴等,引起职工不满;再次,贪腐不能杜绝,且监督不力,群众有怨声。找准这些问题后,有针 文秘站: 二、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政治工作观念,积极培养与和谐社会相融合的员工,做到企业氛围和谐、人与人之间和谐。 科学发展观的实质是以人为本,要营造和谐企业氛围,思想政治工作者就要做到理解人,要理解人,就要知人,要知人应要先和人交心、关心人。对牵涉员工精神文化需求、生产管理、生活福利等方方面面的内容,都应作为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的具体内容一抓到底,坚持把员工的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并视为思想政治工作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任务。三、和风细雨润物无声。 提高思想政治工作的科学化、知识化、信息化程度。针对市场化、国际化竞争日趋激烈,突出科技意识和法律意识的宣传,解疑释惑,引导他们正视差距,抓住机遇,迎接挑战、战胜困难。把过去单纯化的教育人、管理人、改造人的模式,向满足员工自身全面发展转变。 四、坚持人人平等、互利互惠的教育理念,注意营造平等、公平、公正的和谐企业文化氛围。 在整个思想政治工作中,要注意将单一的政治平等转变为机会、权力、规则等方面的平等,创造一种“正义公平、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人和谐相处的企业环境。 企业创新论文:矿业集团管理创新促进了企业健康快速发展 管理创新是企业发展的不竭动力。集团公司“三三三”管理文化品牌,它来自于矿区员工思想观念的转变,来自于基层单位的积极探索,来自于各级领导在管理实践中不断进取、大胆实践,是矿区上下集体智慧的结晶,有着广泛的感召力、亲和力和生命力,具有鲜明的个性特点,构成了内涵丰富的管理体系。其主要内容是“三基建设”(基础、基层、基本功)、“三化管理”(准军事化、精细化、市场化)、“三个亮点”(质量标准化、企业文化、环境综合治理),它的形成和发展经历了一个漫长的过程。 一、开展解放思想学习教育活动,引领广大员工转变观念。20__年上半年,集团公司开展了声势浩大的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学习教育活动,江卫董事长亲自撰写文章发表在《枣庄矿业新闻》报上,并反复在各类会议上宣讲,提出“只要精神不滑坡、办法总比困难多”,号召大家从迷茫和困惑中摆脱出来,振作精神,打破计划经济的陈旧观念,摈弃“等靠要”思想,自力更生求发展。并把思想教育的重点放在强化优胜劣汰和责任意识上,提出“不换脑筋就换人”、“今天工作不努力、明天努力找工作”等新观念,要求干部职工以时不我待的精神谋求新的发展。这些活动的开展,为实施管理创新打牢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狠抓政令畅通,建立集中高效的管理机制。集团公司开展了讲大局、讲团结、讲党性、讲纪律、保持政令畅通的“四讲一保”活动,实施了煤炭销售、资金管理、物资供应等方面集中统一管理,主要解决了一些领导干部的政令不畅、二级单位各自为战和企业“集而不团”等问题,增强了企业的宏观调控力和市场竞争力。同时,开展了干部人事、劳动用工、工资分配三项制度改革,推行了新井新机制等举措,为管理创新提供了机制保证。 三、提出文化强企战略,明确管理创新的战略地位。进入新的世纪,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集团公司高瞻远瞩,提出了“三步走战略规划”和“五大施政方略”。“三步走战略规划”即:第一步扭亏脱困,解决“吃上饭”问题;第二步加快发展,解决“吃好饭”问题;第三步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企业集团,实现又好又快发展,打造和谐富美矿区。“五大施政方略”即:一是实施主业做大做强;二是实施适度多元化发展;三是实施“走出去”战略;四是实施科技兴企战略;五是实施文化强企战略。这不仅首次把企业文化建设明确纳入企业发展规划,确立了管理创新的战略地位,而且明确了企业文化建设和企业发展的结合问题,防止了“两张皮”,彰显了以文化力打造执行力、激活生产力、提升竞争力的现实意义。 四、鼓励基层单位踊跃实践,形成竞相超越的创新氛围。集团公司征集、提炼出了“诚信、勤俭、严实、创新”的企业精神和各种理念。在企业精神和核心理念的指引下,许多基层单位进行了文化创建和管理创新实践。柴里煤矿率先进行了学习型组织创建、内部市场化运作、准军事化管理试点,蒋庄煤矿进行/,!/了基层、基础、基本功“三基建设”试点,田陈煤矿进行了精细化管理试点,新安煤矿进行了安全文化建设试点。集团公司及时选点树标,总结经验,召开现场会予以推广。矿区上下形成了高度的文化自觉,出现了百花齐放、竞相超越的局面。枣矿管理创新走出了一条从基层来、到基层去的发展轨迹。 五、建设“三个亮点”工程,形成体系完备的管理文化品牌。集团公司为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具体化,明确提出了质量标准化、企业文化、地面环境综合治理“三个亮点”建设。质量标准化重在提高工作质量、工程质量、产品质量、服务质量,促进安全生产和经济效益提高,是代表先进生产力、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最好体现;企业文化重在培育全体员工共同遵守的价值观和行为规范,凝聚员工力量,提升管理水平,与代表先进文化相一致;环境综合治理目的是通过工作和生活环境的改变来影响人的行为习惯,提升企业内在素质和外在形象,为职工家属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是一项人人受益的民心工程,代表了矿区广大职工家属的根本利益。集团公司把“三个亮点”与精细化管理、准军事化管理、市场化运作互相渗透、有机结合地开展起来。自此,以“三基建设”、“三化管理”、“三个亮点”为主要内容的“三三三”管理文化品牌形成体系,最终构成了独具特色的枣矿管理品牌。 六、建设富美和谐矿区,进一步提升管理文化品牌。以和谐文化建设为“龙头”,突出抓好了安全文化和廉洁文化两个关系企业和谐稳定的“天字号”大事,广泛开展实践活动,使之在员工灵魂深处落地生根。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集团公司制订了《关于和谐矿区建设的意见》,明确了“十大目标”、“六项原则”和“十大体系”,开展了“和谐杯”竞赛。开展廉洁文化和安全文化创建活动,积极推进廉洁文化进 机关、进基层、进岗位、进家庭,使廉洁理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固化于制,促进了各级领导班子的廉洁勤政。实施了安全文化系统推进、“手指口述操作法”、岗位价值流程再造、编码管理、信息化管理等创新举措,提出了“十荣十耻”安全荣辱观,提高了员工的安全素质。新的形势和任务,为管理创新提供了新的动力和新的内涵,促进了“三三三”管理文化品牌的进一步深化提升。通过多次开展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形势任务教育等活动,全面实施了以“三基建设”、“三化管理”、“三个亮点”为主要内容的管理创新,集团公司上下步调一致,同心同德,破除了畏难发愁、墨守陈规、不思进取、按部就班的旧观念,树立了抢抓机遇、向严管理要效益、向科技创新要效益、打破常规,跳跃式发展的新观念,为大集团战略的全面实施打下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观念转变天地宽。思想观念的转变促进了管理创新,管理创新又进一步推进了矿区员工思想观念的不断升华。七年来,集团公司上下自觉认知、自觉倡导、自觉实践、自觉培育,不断进行改革创新和实践,最终形成了“三三三”管理文化品牌,其中,“三基建设”是基础、是平台,“三化管理”是载体、是手段,“三个亮点”是目标、是境界,三者既独辟蹊径、自成系统,又相辅相成、相互促进,像踏实有力的“三足”承载起枣矿管理文化的“大鼎”,不仅提升了文化力,激活了生产力,而且有力促进了企业健康快速发展。 一是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在现有矿井中,安全生产周期超过5周年的3个、4周年的1个、3周年的3个。全公司百万吨死亡率由1999年的2.75,降为20__年的0.28、20__年的0.18、20__年的0.099,20__年实现了全年安全生产。被山东省政府评为安全生产先进单位,被国家煤监局列入全国首批十大安全质量标准化核准企业。 二是煤炭主业迅猛发展。新源井、滨湖矿分别用18个月建成投产,创出了全国同类型矿井建设新纪录。高庄矿通过改扩建,由年产21万吨的小井,发展成为300多万吨的现代化矿井。实施多元投资建设的新安矿年产能力达到500万吨。毛煤产量自1999年以来,以年均200余万吨的幅度递增。20__年完成2145.6万吨,是1999年的2.68倍。 三是非煤产业快速崛起。先后建成了电厂6座、年产110万吨煤焦化、10万吨甲醇、800万条子午线轮胎、1.5万吨白炭黑、1600万平方米石膏板等一批重点项目。现有非煤产品20__余类,其中薄煤层综采成套设备、水煤浆、煤焦化工、石膏板、炸药、制衣等许多产品销往国内外。20__年,完成国际贸易额3.24亿元;完成非煤总收入77.4亿元,是1999年的13.8倍。 四是走出去战略稳健推进。先后在贵州、云南、安徽、山东四省进行了煤炭资源开发。贵州大方绿塘、清镇两个矿和云南斯派尔矿已开工建设;龙口柳海矿已建成投产。收购的安徽淮北煤矿、租赁的山东济宁菜园煤矿和滕州金庄煤矿已顺利接产。开发了加拿大森林采伐项目,运作了美国、印尼国际贸易,达成了合作开发加拿大矿产、俄罗斯萨哈林岛森林、泰国石膏矿的意向。 五是经济效益年年攀升。企业总收入自20__年以来以年平均20多亿元的幅度递增。20__年实现116.28亿元,比规划提前4年跨入过百亿企业行列。20__年完成170.8亿元,上缴税金21.88亿元,分别是1999年的6.6倍、14.68倍。实现利润10.37亿元,比1999年增盈12.23亿元。按照20__年企业总收入,枣矿集团名列中国企业500强第190名、中国企业纳税200佳第107位、中国煤炭企业100强第9位、山东省100强企业第13位、山东省煤炭企业第2位。 六是技术创新成效显著。自主研制了ZY-20__、ZY-2400、ZY6400等15个系列支架,并在薄煤层电牵引、采煤机、综掘机、破碎机等“六机一架”研制方面取得丰硕成果。其中ZY-2400型支架的开发应用,比普通炮采工作面生产效率提高了8倍,并填补了国内空白。ZY6400型大采高支架、极薄煤层智能化高效开采成套设备和具有自移、旋转、机械手、液压四项专利的ZKLGS-300型采煤机先后通过了专家组的现场鉴定,并达到了世界领先水平。推行了矿井生产辅助系统无人值守,实现了新建矿井生产系统遥测、遥控、遥试和遥调,达到了矿井主动力系统数字化集中控制国内先进水平。在薄煤层综采工艺、综合机械化采煤、综掘配套设备、顶板支护改革、矿井水患治理、井下防灭火、水体下安全开采等方面开发了一大批技术创新成果。有2个项目荣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100多项获省部级奖励、23项向国家申报了专利,有5对矿井被评为中国煤炭工业科技进步双十佳矿井、6对被评为全省科技兴矿先进单位。 七是环境面貌焕然一新。广泛深入地开展了打造文明矿区、创建温馨家园活动,消除了卫生死角和视觉污染,改善了员工及家属居住条件,提高了生活质量,改变了煤矿黑乱脏臭差的环境面貌,塑造了整洁亮丽的新型煤矿形象。环境的美化、亮化让矿区员工共享了管理创新的成果。无论是新建矿井还是衰老关闭破产矿井,无论是生产单位还是后勤服务单位,无论是工广区还是生活区,三季有花,四季常青,清洁如新,亮点纷呈,处处都给人优美舒适的感觉,尤其是衰老矿井即使在原鼎盛时期也未达到这种程度。 八是和谐矿区建设扎实有效。在不断增加员工收入的同时,出资1000万元建立了“枣矿情暖万家基金”,成立了困难职工帮扶中心,仅20__年就帮扶困难职工家属近3万人次,发放各类救济金562万元。大力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公司所属单位先后荣获省市级文明单位72个次,有5个煤矿被命名为全煤系统文明煤矿,有1个煤矿被命名为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有2个煤矿被命名为全煤系统企业文化示范矿。 以20__年之前的七年和20__年以来的七年经济指标完成情况相比,可以充分说明企业所发生的巨大变化。1993年至1999年七年,煤炭产量4587万吨,销售收入1501651万元,利润总额-30449万元,缴纳税金100191万元,职工人均收入总额53587元。20__年至20__年七年,煤炭产量11131万吨,是前七年的2.43倍;销售收入5624742万元,是前七年的3.75倍;利润总额147838万元,比前七年增盈减亏178287万元;缴纳税金571350万元,是前七年的5.7倍;职工人均收入总额129133元,是前七年的2.4倍。 集团公司的管理创新是在坚持“三个有利于”标准的基础上,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实践,是管理实践中继承与创新的产物,是理论探索与大胆实践的产物,是企业决策思维与员工具体行动相结合的产物,是企业管理理论和管理实践的不断提升,是枣庄矿区有史以来管理的重大变革和突破,是一场管理的革命,是枣矿集团的发展实践证明了的一套“实际、实用、实效”的科学管理举措。同时,也得到了上级领导及社会各界的高度评价和广泛认可。原山东省委 书记张高丽,省委书记李建国、省委副书记、省长韩寓群、副省长王仁元及全国政协、国务院国资委、国家安监总局、中煤政研会等有关领导多次前来视察。国内外、行业内外有6万余人次前来考察。集团公司先后荣膺全国典范企业、全国企业文化优秀奖、国家级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奖、中华慈善事业突出贡献奖、全国再就业工作先进单位、全国拥军先进单位、山东省首届最佳企业公民、山东省企业文化优秀成果特等奖、山东省企业文化示范单位、山东省思想政治工作优秀企业等一系列称号。 企业创新论文:基于电子商务的企业网络营销模式的探索和创新 随着互联网的不断发展,电子商务已经成为了人们生活和工作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同时,互联网作为新的商务模式,也极大地提高了企业的工作效率,扩大了市场,对企业生产和营销方式产生了重要影响。本文通过对电子商务环境下企业营销所面临的机遇和挑战进行分析,提出新形势下企业网络营销的策略创新。 一、电子商务发展对企业市场营销的影响 技术进步在现代经济增长和企业发展中起着关键性的作用。人类历史上三次技术革命直接影响了生产关系和生产力的变革,在现阶段,信息技术的影响最为广泛,变革最为彻底,同时以信息技术为基础的电子商务也为企业的经营和发展带来了新的生机和活力。电子商务具有全球化、成本低、效率高、方便快捷等特点,得到了各国的政策和经济支持,以我国为例,自信息技术发展以来,我国先后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互联网电子邮件服务管理办法》、《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法律。另外,从网络用户普及情况上看,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2015年1月的第35次报告显示,截止至2014年12月,中国网民数量达到了6.49亿人,并且网民对电子商务的认识也在进一步加深。最后,从企业角度看,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重视信息化建设,并将电子商务作为企业经营发展的新渠道。电子商务的发展对企业营销带来机遇的同时,也带来了不小的挑战。 1.电子商务为企业市场营销带来机遇 (1)电子商务的出现极大地改变了消费者的消费习惯。网民数量在不断增加,而这些人的消费行为往往较为独立,对于产品和服务不仅要求其满足功能性需求,更希望能满足个性化需求。传统的营销环境下消费者获取产品信息所需的搜寻成本较高,而网络营销环境消除了传统营销中企业和消费者之间的时空限制,无论何时何地,消费者都可以查询到自己所需产品和商家的详细信息,并可以方便地进行货比三家,甚至可以及时了解到该产品的更新换代信息,从而选择满足自身需求的个性化产品。例如图书的购买,消费者不需要为找寻一本书而跑遍各个书店,而只需要在网上书店查询,就可以获取所需图书的详细信息并进行购买。同时消费者在下订单时还可对包装、物流等信息做出要求,满足自身的个性化需求。 (2)电子商务使得企业与消费者实现了双向交互式沟通。传统营销模式下,企业在产品设计之前就会充分考虑消费者需求情况,力图设计出满足消费者所有需求的产品,然后在营销阶段围绕产品特点来制定策略。但这在实际情况中很难满足,这是由于消费者很容易对现有的产品实物提出建议,而对处于设计阶段的产品,无法对其是否满足自身需求做出评价。同时对于大多数中小型企业来说,由于自身财力、人力等的限制,无法与消费者进行充分的沟通以了解其需求。而在网络营销环境下,即使中小型企业也可以以较低的成本通过电子邮件、网络话题讨论等方式与消费者进行双向交互式沟通,实时获取消费者的需求信息。通过这种双向沟通模式,消费者对于产品设计有着更高的积极性,使得企业做出更有效率的决策,提高消费者的满意度。 (3)电子商务模式下网络上信息的公开使得企业之间网络营销竞争更加公平。传统营销模式环境下,产品宣传力度受企业本身的资金投入、知名度等因素的影响,投入宣传资金更多的大企业所经营的产品能够有更大的营销范围,产品更能引起消费者注意,从而其市场占有率也越高,消费者对产品市场中几个大型品牌的了解更多。而电子商务环境下,由于网络上的信息具有较好的公开性,不同企业的产品所拥有的消费者受众范围类似,市场产品信息更加公开,企业之间的竞争更加公平。中小型企业通过展开电子商务,不用投入很大的成本即可获得较大的产品信息受众面,从而各个企业的产品信息公开程度类似,产品竞争更加公平。此外,电子商务的出现也使得产业界限更为模糊,大企业不仅面临着同行业中小型企业的竞争,更需应对其他行业企业的竞争。 2.电子商务为企业市场营销带来挑战 (1)电子商务的发展使得企业之间能够较为公平地进行网络营销的同时,也使得企业需要面临更加激烈的全球化竞争。信息技术的进步不可逆转地影响了全世界的经济格局,互联网和电子商务的发展缩短了企业与消费者之间的物理距离、文化距离和心理距离。企业不仅面临着本土同行的竞争,更面临着跨国企业全球化布局的竞争。虽然国家为了保护本土企业,通过政策法律设置了一定的贸易壁垒,但从长远来看,这种独立范围内的竞争优势终将减少。同时,消费者通过互联网也能够方便地了解到国内外产品信息并进行比较决策,例如“海淘”、“海外代购”等的出现就是消费者利用互联网使得自身效益得到最大化的结果。因此,企业在制定网络营销策略时更要考虑到来自于全球的竞争挑战。 (2)信息风险包括信息虚假、信息不完善、信息滞后和信息垄断等情况。电子商务环境下,企业能够较为快捷地获得海量信息,然而如何从这些信息中甄选出对企业网络营销策略有用的、真实可靠的信息则是企业需要重视的问题。如果企业不能从海量数据中及时获取完备的信息,则无法进行正确的分析和判断,从而无法制定合理的网络营销策略。另一方面,企业制定网络营销策略所需的一些关键性信息可能在海量数据中无法得到满足,而是被相关部门或机构垄断,这种情况下,如何获取这些垄断性信息是企业需要面临的另一个挑战。 (3)企业网络营销还面临着来自于政府的政策和财政风险。由于网络营销为新生事物,网络经济尚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人们对其认识尚不深刻,各国虽然都有制定一系列相关政策,但各国内部及国际之间对于网络营销的政策法规并不完善,而得到各国普遍认可的法律法规则更少,尤其对于国家税收和跨国电子商务之间的政策更为缺乏,可以预见,随着网络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各个国家都会逐步推行出针对企业网络营销行为的一系列政策和规定,国家之间也会制定出通行于国际的互联网法规,使得全球电子商务系列标准达成一致。新的政策法规环境也是企业网络营销策略需要适应的新的挑战。 二、电子商 务环境下网络营销策略创新 营销理念由4P向4C的转变。传统的市场营销理念遵循菲利普?科特勒1967年提出的经典的4P原则,即从Product(产品)、Price(价格)、Place(渠道)以及Promotion(宣传)四方面来综合考虑并制定企业的营销策略,认为企业在制定营销策略时,应将产品的功能诉求放在第一位,在此基础上根据不同的市场划分制定价格策略,专注于销售网络的建立,对产品进行宣传。根据以上描述可看出,传统的4P策略是围绕产品定位来进行的,企业在设计产品时会根据消费者的需求来进行,而在后期营销阶段很少考虑消费者的需求。而近年随着消费者生活水平的提高,消费者对产品的需求更倾向于较为个性化的产品,因此,要求企业在设计产品和制定营销策略时对消费者人群进行充分的细分,根据不同的需求制定不同的策略。以舒尔茨为首的营销学者从消费者角度出发,提出了新的4C营销策略,即从Customer(消费者)、Cost(成本)、Convenience(便利性)、Communication(沟通)四方面来综合考虑制定企业的营销策略,认为企业应根据消费者需求来提供产品,在营销时不仅考虑企业的生产成本,同时考虑消费者搜索产品所花费的购买成本,在消费者购物时享受到产品和企业服务带来的便利性,并通过良好的沟通建立新型企业-消费者关系。在4C基础上的市场营销是基于客户需求制定的。在电子商务环境下,企业与消费者的距离被拉进,企业可以清楚地了解到消费者的需求,从而制定出营销策略。以消费者需求为基础制定营销策略也是电子商务环境下企业需要考虑的首要因素,本文从4C原则出发,提出新形势下企业网络营销策略创新。 (1)从消费者(Consumer)角度考虑网络营销策略。与传统营销始于产品不同,网络营销应充分利用互联网带来的双向沟通的便利性,在产品设计就充分考虑到消费者的需求,通过充分的网络沟通和调查研究,将营销策略贯穿于整个产品设计、生产直至销售期间。网络营销环境下,企业可以通过面向消费者需求的垂直型网站和专业化网站建设,充分了解采集消费者需求信息,将消费者的个人偏好融入到产品设计和制作过程中,从而为消费者提供更加多样化和个性化的产品。同时在产品销售阶段,针对消费者的不同偏好,对产品特性进行细分,制定相应的营销策略。 (2)从成本(Cost)角度考虑网络营销策略。4C理论中的成本不仅仅指企业的生产成本,还要考虑消费者为了购买产品所付出的搜索成本。网络营销方式大大减少了消费者为购买产品所需要付出的搜索时间、体力消耗,同时消费者在网上购物时很容易进行货比三家,从而选择最适合自己需求的产品,然而网络购物比实体购物多了一定的风险,这也是消费者网购行为中会重点考虑的因素。因此企业在制定网络营销策略时,不仅要了解类似产品的定价,根据生产营销成本制定合理价格,更要从降低消费者网购风险成本角度考虑,为消费者提供可靠的保障性营销策略,如承诺正品、提供运费险等。 (3)从便利性(Convenience)角度考虑网络营销策略。21世纪的商业竞争不仅仅在产品本身,也在于企业为消费者所提供的服务。便利原则是指为消费者提供最大的购物和使用便利。现代营销理论认为,企业营销行为在售前、售中和售后都存在,消费者购物行为存在于售中,而购物体验也延续到了售后,其所感受到的便利性很大程度上影响了顾客忠诚度和满意度。B2C商家往往在售中能够为消费者提供良好的购物体验,而缺乏便利的售后服务,以天猫为例,商家售前客服在消费者咨询时服务态度良好,对产品做出耐心解释和解答,但很多商家会疏忽售后服务,从而当消费者有负面情绪时不能及时解决。企业在制定网络营销策略时应对售中和售后服务给予同样的重视,以获得长期稳定的消费者忠诚。 (4)从沟通(Communication)角度考虑网络营销策略。传统营销策略中考虑促销(Promotion)行为,企业在营销过程中极力推荐自身的产品,是一种单向的劝导行为。本文认为企业应同消费者建立良好的、可循环的双向互动式沟通关系,充分讨论客户的需求和企业产品的特点,为消费者提供最适合的产品。在网络营销环境下,企业在产品设计阶段就要充分了解到消费者需求,并提供差异化的产品细分,同时在销售环节为消费者推荐合适的产品。企业在网络营销时应通过充分的、良好的沟通来建立基于共同利益的长期的企业/消费者关系。 三、结论 传统的4P企业营销策略是围绕产品进行的,本文对电子商务环境下企业进行网络营销所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进行分析,认为消费者对产品的需求追求个性化与差异化,因此企业在制定网络营销策略时要围绕消费者需求来进行。同时,本文以4C营销理论出发,从消费者、成本、便利、沟通四个方面提出了企业网络营销的创新策略。 企业创新论文:电力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的创新探讨 以创新意识面对职工思想变化 全国工会十五大提出的“三个不能”中,强调了工人阶级的领导地位和主力军作用不能动摇。我们电力企业在历经了一系列重大改革以后,在组织形式、管理模式、利益格局、分配方式等方面都发生了重大变化,推动了员工思想观念、思维方式、行为方式的转变,员工的思想也越来越活跃,一个具有现代意识的电力企业职工群体正在形成。因而时代在呼唤电力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的创新。 首先要创新的是我们的工作内容,建立社会主义思想道德体系和社会主义价值核心体系,要大力倡导和弘扬正气,抵制歪风,!大力营造邪不压正的氛围和环境。同时必须培养和弘扬团队精神。一个木桶能装多少水,不取决于木桶的容积,而是由最短的那块木板决定的。我们做思想政治工作就是要将构成木桶最短的那块木板加高加强,就是要将团队中较差的那部分成员提高提升。为此,就要从最基层的部门抓起,比如,在班组中开展“手拉手”活动,“手拉手”是团结、互助、友爱、协作的象征,是建立团队精神基础。“手拉手”是和谐班组建设的一部分,它告诉人们的是一种宽容,它给人们的是一种关怀,它唤起人们的是一种激情,把这种激情贯穿在我们的思想工作中将成为一种竞争的动力,用团队精神凝聚员工,引领员工,教化员工,锤炼员工。 其次要创新的是工作方法,一是由“声势型”向“实效型”转变。进行正面灌输,大张旗鼓地营造声势,是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的一个基本方法。然而,在新形势下,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如果继续停留在依靠行政手段搞活动、搞宣传、作报告、造声势上,结果往往是“走了过场”,耗费了人力、财力和物力且收不到预期的效果。为避免这种“镜中花”、“水中月”的“空对空”做法,就要紧密结合我们的工作实际,比如,把思想政治工作的内容和要求融入到群众性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之中,融入到企业安全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之中,开展一些有意义的活动,调动方方面面的力量,共同开创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的新局面。二是由“说教式”向“引导式”转变。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因为思想政治工作的主体和客体都是人,而人是有情感的。因此,思想政治工作必须以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说服教育进行,同时还要调动职工群众自觉接受思想政治工作的内在动力,使主体和客体达到互动,两方面相互交融,相互贯通,实现由被动接受教育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提高的自主型转变。比如,开展一些向身边的好人学习、我身边的人和事、我看我的同事等丰富多彩的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借鉴心理咨询的方式,针对不同的对象、不同的处境、不同的心结,进行灵活多样的心理疏导等等,都能收到良好的效果。三是由单纯“灌输型”向寓教于乐的“渗透型”转变。寓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于丰富多彩、生动活泼、职工喜闻乐见的文体娱乐活动之中,是避免思想政治工作枯燥单调、空洞乏味的一种有效方法。比如,定期搞职工文艺表演,建立这个书屋,大力支持职工读书活动和职工自学活动,广泛开展职工摄影、各类征文活动,结合实际的开展技术比武、举办各种各样的群众性体育活动,积极倡导全民健身运动等等。发挥新闻媒体的主渠道、主阵地、主力军作用,调动各种宣传工具和宣传手段,以科学的理论武装人,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充分发挥文化的社会教育功能,大力开展企业文化建设,让职工群众在健康的企业文化氛围中得到熏陶和感染,将企业的各种规章制度和思想政治工作的各项要求转化为职工的自觉行动,向文化力要执行力。四是由单一“教育型”向多元“综合型”转变。单靠思想教育不可能解决所有的问题。新时期的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必须立足于教育,辅之以关怀,动之以情感,使思想政治工作的方式方法延伸和拓展。把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定期开展“问计于民”活动,广泛征求职工的意见。切实关心职工群众的疾苦,时刻把职工群众的冷暖挂在心上,既可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又能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企业创新论文:对民营企业在新经济形势下的管理创新 摘要:企业的管理创新应该通过学习来充实,所以首先应创立学习型组织,建立校企联盟,让高校和企业结成联盟,资源共享,发展共赢。同时在企业内部培养整体学习的氛围,让每个员工都意识到学习对于个人和企业的重要性,养成主动学习的习惯。在此基础上,民营企业还应完善企业管理制度,重视企业战略,人性管理企业,提高企业技术创新能力。 关键词:管理创新; 校企联盟; 学习型组织 经济形势日日更新,上至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下至一个企业一个人,都必须去适应生存的环境和形势,这样才能在激烈的竞争中时刻处于主动地位,在不断的创新中得以成长。当今的社会是知识经济与信息经济高度融合的时代,笔者认为企业的管理创新应该在不断的自我学习中发现不足,并且以高瞻远瞩的眼界为企业谋发展。 一、让企业家素质在学习中提升 现代科技日新月异,经营技能不断变革创新,企业家不是神仙,唯有不断学习,才能不断进步,固步自封只会退步,原本的智慧也会变得愚蠢。为了更有效地利用劳动力、资金、技术、信息等各种资源,为了增强自身的竞争力,必须不断学习,全方位提升企业家自身的素质,才能占领市场竞争的制高点。有计划地实施企业洗脑工程,进行经营理念意识的再造,才能带领企业进入信息经济时代,使企业家成为信息社会自觉的主人。很多企业家的成功事例表明,优秀的学习能力加上敏锐的观察能力以及出众的捕捉时机的能力,为他们带来了事业的成功。 在知识经济条件下,提升企业家素质是企业走向成功的关键。企业家素质的高低决定着企业的兴衰成败,优秀的企业家可以掌舵企业正确的发展方向,优秀的企业家能在激烈的竞争中保持企业的生机和活力,而企业的国际化和经济全球化趋势也要求有高素质的企业家。所以,如何学习就成为问题的关键。美国麻省理工学院斯隆管理学院的彼得·圣吉于1990年出版了《第五项修炼——学习型组织的艺术与务实》一书,推介了一种最成功的企业组织模式——学习型组织——精简、扁平、网络化、有弹性,能够不断学习、不断自我创新未来的组织。它是一种通过培养弥漫于整个组织的学习气氛、充分发挥员工的创造性思维能力而建立起来的一种有机的、符合人性的、能持续发展的组织。这种组织具有持续学习的能力,具有高于个人绩效总和的综合绩效。学习往往被认为只是学校的任务,其实人的一生无时无处不在学习。圣吉正是批判了这种学习与实践的分割,主张以生命一体的观点来了解万事万物运行的法则,以系统思考的思维模式来诠释学习型组织的最高境界。 目前,创建学习型组织已经在全国上下推行,但推行不能只停留在书面上,应该有切实可行的制度来促使企业真正认识到学习对于企业发展的作用,从而不断地从学习中受益,发展和壮大自己的企业。 1. 建立校企联盟,提高领导学习意识 现在很多高校都设有企业管理专业,但绝大多数是为了迎合招生和就业,从事企业管理教学的很多教师其实根本没有在企业实践过,所以,讲课大多是生搬硬套,照本宣科;同时,企业家绝大部分也没有系统学习过企业管理课程,凭的往往是自己对市场和企业的直觉。这两者一直以来都是割裂的,以至于我国企业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道路上成效不佳。本文认为建立校企联盟已经势在必行。让教师走进企业,让企业家走进课堂,高校和企业相得益彰,学习和实践真正融合。首先,让高校管理学教师走进企业。每个企业都必须配有高校教师管理顾问,薪酬可以自定,当然以不增加企业负担为宜,因为教师走进企业,受益的是双方,教师在企业既是顾问也是学生。同时,让企业家走进高校。企业的领导者应该分批去学校进修,一方面在课堂听授课,另一方面也可以开展课下讨论和讲座,将课堂的知识和实践的体会进行对比,使双方都可以更深刻地理解现代企业管理思想的真谛。这两个过程可以同时进行,正好可以弥补人员的空缺。建立校企联盟,应该作为一项制度,由相关部门督促其实施,原则上以校企自由结合为宜,相关部门可以给予适当干预。也许在刚开始的时候,双方会有些不适应,毕竟新的岗位新的环境,但如果可以坚持下去,我们相信,这样一种双赢的联盟一定会受到高校和企业的欢迎,并且对于我国企业的成长与发展会起到很好的作用。 2. 培养企业的整体学习氛围 建立校企联盟,更多的是给企业的领导阶层提供了学习的机会,而企业的员工也不能放松学习。无论员工从事的是什么样的工作,不断地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都是必要的。绝大多数员工习惯于受雇的角色,被动地进行工作,只为每月生活所用的薪酬。管理大师德鲁克倡导让每个员工都能拥有主人翁的姿态,针对自己所做的工作,不断总结,不断地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不断地进步。而这就需要在企业中培养整体的学习氛围,让员工意识到,只有不断地学习,才能胜任每天的工作,否则就会落后,甚至遭到淘汰。企业应该就此开展一定的活动,比如:不定期地开展技能大赛或知识竞赛,让大家可以看到自己的不足和与别人的差距;经常聚餐,在饭桌上讨论工作相互借鉴,这种做法并不是建议大家铺张浪费,因为有时候饭桌上的气氛比会议室更融洽,更有利于大家理解领导的意图;也可以组织大家外出等。总之,通过各种各样的活动来增加企业的团体凝聚力,并在活动中逐步培养企业整体的学习氛围,让大家都认识到学习是个人进步、企业成长的源动力。 二、让企业在先进管理中成长 1. 企业由投机管理向战略管理转变 所谓企业的发展战略就是企业根据自身所面临的外部环境和自身的优势,基于自身利益和可持续发展目标,在有效协调企业与社会相互关系的基础上,从全方位的综合因素出发,对自身的经验运作所进行的自主选择和自我设计。德 鲁克指出,企业的发展战略就是回答“企业是什么,企业的未来应该是什么”的问题。 目前,民营企业发展的主流还是机会导向,战略趋同化严重。但是,随着民营企业的成长壮大以及内外部环境的急剧变化,发展战略问题已经成为一个难以回避的问题,战略制胜将成为民营企业未来分化的主要驱动力。 战略管理包括战略的制定和实施。 战略的制定应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在创业阶段,民营企业战略目标就是找准市场切入点,迅速向市场推出新产品,并依靠自己的产品积累到第一笔财富,为以后的发展创造条件。创业成功之后,企业战略重点则应主要放在巩固既有产品与服务市场、开拓新的产品与服务市场,以客户为导向,提高产品质量等方面。企业经过了快速增长的发展阶段,企业新的发展目标就是追求企业的全面综合发展,并逐步向集团化方向发展。 民营企业虽然制定了战略方案,但还不足以保证战略的顺利实施,战略的成功实施还有赖于民营企业中组织结构、企业领导、企业文化和资源分配的调整,从而保证战略的有效实施。 2. 以人为本的思想主导企业管理 在知识经济条件下,知识和信息是企业发展的原动力,而知识的承载者正是企业中的人。在中国几千年的文明中,儒家思想一直居于主导地位,其“以人为本”的思想贯穿在整个管理哲学中。“以人为本”的现代企业管理应是以人本理论为基础的,以人为中心的管理理念,它追求的是管理活动的人性化。从管理的角度看,从儒家思想中汲取有益的思想,以此来丰富、补充和完善现代企业管理理论和实践活动,无疑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首先,在企业管理中实行“仁治”以安民。儒家认为,民为国之本。这种思想运用到企业中,就是先要做到“尊人”, 再要做到“安人”。其次,在企业建立起一套科学合理的激励机制,为员工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氛围和发展的环境。再次,企业要善于发现人才、利用人才、培养人才。儒家把用贤看成是兴亡成败的关键,现代的企业管理同样也是如此。一流人才经营一流的企业,二流人才只能经营出二流企业。 三、让技术创新成为企业成长的动力 要使企业获得可持续发展,必须转变增长方式,即要从过去的增量型的增长方式转变为存量型的增长方式。所谓存量型的增长方式,就是通过不断的技术进步,挖掘企业内部资源,获得企业的成长,这就需要大力开展技术创新活动,实现企业的技术创新。 (1) 选择恰当的自主创新方式。自主创新方式包括原始创新、集成创新、二次创新。原始创新需要的资金投入较多,一般的企业难以承受,特别是在企业的初创阶段,依靠原始创新发展企业产品,难度较大。这种方式比较适合于资金雄厚、规模较大的企业。集成创新指的是选择具有极强技术关联性和产业带动性的重大战略产品,大力促进多种相关技术的综合集成。模仿再创新,即二次创新,二次创新的模式包括模仿创新,即“干中学”;创造性模仿,即对已有技术结构与引进技术结构的相互适应和融合;改进型创新,即在技术积累的基础上逐步形成自主研发能力。 (2) 选择与企业核心能力相关的技术创新。企业应围绕自己的核心能力进行技术项目选择和创新,否则会收益甚微,并且会造成资源极大的浪费。技术创新本身的风险很大,企业有时候会采取权宜之计来降低这种风险。比如减少长期研发项目投资,在新产品迅速上市方面增加投入;会搁置长期项目,转向回报快的项目。虽然加快创新速度,取得快速的、有可衡量的结果是首先要考虑的问题,但是公司如果过于看重短期成效,就会限制自己在突破性创新方面的潜力,最后只能进行渐进式的技术项目选择。 (3) 发挥资金、技术、人员在技术创新中的作用。经验表明,凡是技术水平在本行业处于领先地位的企业,都非常重视技术创新,对技术创新进行资金投入的力度较大。对于经济实力不是特别雄厚的企业,在开始阶段,加大技术创新的资金投入往往会影响企业的现金流量。因此,企业在增加对技术创新的资金投入时,一方面要充分考虑企业的资金承受能力,采取不断递增的办法;另一方面,还要能够使技术创新的成果,尽快转化为市场上需求的产品,从而尽快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只有这样,才能使企业的技术创新进入一个“投入—技术效果—经济效益—再投入”的良性循环过程。 企业创新论文:浅谈以创新的发展观促进非煤企业发展 如做大做强非煤产业,必须坚持科学发展观,促进企业转变发展观念,明确发展的方向,创新发展模式,提高发展质量,以科技创新和管理创新带动产业优化升级,以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企业,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提高市场竞争力,促进企业做大、做强,实现跨越式发展。 观念创新,为非煤企业打开快速发展之门 观念是一股强大的社会力量,它可以促成一项改革的成功,也可以将它扼杀在摇篮之中。说到底,企业的成败主要取决于企业的发展理念。作为非煤企业的管理者首先要与时俱进,有创新观念。其次,就是如何转变职工的观念。领导再新的观念,必需由职工去执行,职工理会不了精神,执行起来就不力。转变职工的观念,一是要“引”。通过形势教育,引导职工思想观念的转变。企业领导、政工干部讲形势与邀请专家讲座相结合,充分发挥媒体作用与开展主题教育、讨论活动相结合,引导职工积极更新观念,转变观念;二是要“带”。通过管理层、党团骨干观念的转变,带动职工思想观念转变。由于所处的环境、受到的教育、承担的责任、接受的信息等情况不同,企业管理层与党团骨干对改革创新更容易产生认同感,观念更新容易一些。其言行往往对周围的群众具有影响和带动作用。通过机关带基层、管理层与党团带群众,在潜移默化中使职工队伍观念发生转变;三是要“激”。通过企业成败典型的宣传,激发职工思想观念的转变。通过宣传正反典型,可使广大职工充分认识到,成功企业的一个共同特点就是职工观念新,企业思路新,充满活力;而失败以及被淘汰企业的职工观念必然落后,不适应形势发展要求。从而激发广大职工的思想观念不断发生转变,树立自立自强、开拓进取的观念。 突出技术创新,提高产业水平 产品是企业经营的核心,是企业生命力所在。要做大做强非煤产业,必须把技术创新作为推动力带动整体发展,促进产业化产品优化升级。技术创新可通过以下几种途径:一是引进新技术。结合现有产品采取具有技术含量高的单位进行外部联营,以产业集群或产业链的方式对外招商。在外部联营的基础上,逐步扩大商贸流通或其它产业联营,形成多边宽带联营格局,不断提高自己产品技术含量;二是对专业技术较强的特殊行业,根据使用年限进行技术改进,增加使用年限。这就要在总结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减少频繁大修,降低中间投入费用,使老机组焕发活力,创造新效益;三是把支柱产品的深加工作为主攻方向,积极探索深加工技术,把现实的初级产品转化为高附加值的产品,尽快实现产品的优化升级,增强创效能力。四是大搞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合理利用固废资源。五是高新技术的产业开发难度大,但可以抓住本省南方产业转移的有利时机,加强信息收集,在相关条件具备的情况下积极参与基础设施、生物工程等产业开发。 管理创新,为企业自身素质强化升级 管理创新是全面创新的重要内容。徐矿集团产业结构调整的目标主要是非煤产业,而且非煤产业在“十一五”期间生产规模到效益规模将会发生重大变化,所以必须以管理为基础,确保非煤系统效益的增长与壮大。企业管理创新一是战略管理,这是企业长远发展的谋化。集中研究发展战略和策略,综合系统管理、市场营销、融资和财务、生产和操作、研究和开发、企业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问题,以保证企业目标的实现;二是扁平化组织。一个良好的企业,必须有一个良好的组织结构,非煤企业随着发展其经营的范围、产品范围将逐渐扩大,形成跨地区、跨国界的经营已成为可能。过样一来,过去那种金字塔型的管理组织结构就难以适应现代动态环境和经营的变化,扁平化组织结构应运而生。三是虚拟经营。现阶段企业在有限的资源条件下,为了取得竞争中的最大优势,只保留企业中最具核心竞争力的功能,而将其他的功能虚拟化,通过各种方式借助外界力量进行融合弥补,其目的是在竞争中发挥企业有限资源的优势;四是人本管理。最成功的企业里的管理都是真正面向人、重视人的管理。管理中让员工自己控制自己的命运,表现和发展自己的才干,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感到工作有意义、有保障,依靠共同的信念来激励大家。
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入推进,乡村农业的发展也日新月异,这就使得其对金融环境有了更高层次的需求。近年来,尽管我国绿色金融发展迅速,但在农村领域的发展却相对滞后。基于此,笔者将就如何在乡村振兴的战略背景下,通过绿色金融来助力实现乡村农业的进一步发展进行研究。 1绿色金融的含义及发展现状 1.1含义 自1974年全球首家“生态银行”成立,绿色金融开始出现在大众视野中,绿色金融本身是指对环保、节能、清洁能源、绿色交通以及绿色建筑等领域提供优惠金融服务,以帮助这些公司进行项目投融资以及风险管理等,通过经济活动推动市场经济中环保企业的发展,推崇绿色经济发展模式,从市场的角度来帮助改善环境。在20世纪末经济高速发展时期,很多企业的发展都是以环境为代价[1],致使当前环境以及气候受损严重,如何实现经济的绿色发展已经成为全球经济发展需要解决的问题,当前我国正值经济转型期,绿色金融对于我国实现经济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有着重要意义。 1.2发展现状 我国绿色金融体系建设始于2005年,随后在“碳中和”目标提出后,逐步加大了对绿色经济发展的研究和支持。我国绿色金融虽起步较晚,但经过多年来的不断完善,目前在全球绿色金融发展进程中处于引领地位,自2018年以来,我国外币绿色贷款余额呈现逐年递增趋势,且在2022年第1季度达到了18.07万亿元。绿色金融是我国经济稳定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近年来,我国相继出台了各项绿色信贷评估准则以及环境信息准则等,各金融主体也不断推出与绿色债券相关的具体细则,绿色金融服务整体模式已形成并处于不断完善的阶段。绿色金融的提出是顺应时代发展的潮流,也是金融行业后续发展的必然趋势[2]。 2绿色金融助力乡村农业发展的内在逻辑 2.1助力乡村产业实现可持续性发展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以及乡村振兴战略的纵深推进,我国农业发展体系逐步走向生态化、产业化,乡村产业若是想要实现可持续发展,大量资金的支持是必不可少的,而绿色金融不仅提供资金支持,还能保障农业的绿色发展。首先,绿色金融推动乡村产业绿色创新发展,在乡村振兴战略不断推进的过程中,很多农村难以找到适合自身的发展路径[3],绿色金融可以有效引导农民,引导经济发展绿色化;其次,绿色金融为乡村中小企业提供喘息的机会,很多农村中小企业融资较为困难且抗风险能力相对较弱,绿色金融可以帮助其完善信贷,助力乡村中小企业进行产业融合绿色发展,实现可持续发展[4]。 2.2助力乡村宜居环境建设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乡村农民的生活已经不再是传统的农耕生活,他们对于生活环境以及生活水平的要求也在不断提升。乡村振兴战略不仅仅是关注乡村经济发展,还包括乡村环境的构建,在满足农民生活基本需要的同时,也要更好地满足他们的精神需求。新农村改造就是从农村的整体环境入手,改善农村整体环境,保障农民的衣食住行并整体营造更好的农村居住环境。实践证明,绿色金融可以在新农村改造过程中提供资金保障以及政策指引[5]。在传统的农村环境治理中存在很多污染治理方式,不利于乡村环境的维护,也是对乡村生态的一种损害,而重新构建环境治理模式也需要大笔资金,绿色金融不仅可以为乡村生态治理提供资金支持,还会对乡村整体形成一定政策指引,引导乡村资金流入环境保护产业,构建更为宜居的乡村环境[6]。 2.3助力农业产业转型升级 新时代乡村的发展不能仅依靠第一产业,若想实现乡村经济的长效稳定发展,则必须革新传统乡村产业模式,协同发展一二三产业。在乡村产业化的不断推进过程中,要摆脱乡村对城市的过度依赖,拒绝将高污染产业引入农村,推进一二三产业绿色化、长久化发展。而在农村产业转型发展中,扮演关键角色的就是绿色金融,绿色金融可以帮助乡村振兴战略落实落地,真正解决农村中小企业当前的融资难问题,突破农村经济发展瓶颈;以农民为主要参与对象,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以及农村生态园等,在帮助农户实现资金良性周转的同时,助推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在乡村振兴的战略背景下做到脱贫不返贫[7]。 3绿色金融助力乡村农业发展存在问题 3.1绿色金融资源供给不足 在绿色金融发展的过程中,资金是关键,如果没有大量的资金作为支持,乡村绿色金融就难以展开。乡村农业发展的关键是将乡村农业与乡村文化、乡村景色等融合发展,构建完善的生态产业链。而对于现在的农村而言,若要实现农村产业的进一步发展,则要先从基础设施的建设上进行完善,阻碍发展的关键就在于农村绿色金融机构还较为稀缺。当前绿色金融虽发展较为迅速,但大多集中在城市,乡村绿色金融的发展还相对滞后,不能满足乡村经济发展所需[8]。 3.2统筹配套设施有待完善 虽然人们已经逐步意识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但是我国对环境经济的相关政策还处于探索阶段,尤其对于农村而言,地方的政策普及度以及执行力还存在滞后现象,这就使得农业企业发展过程中仍然存在着对于具体的环境指标不明晰等情况。同时,绿色金融与乡村振兴战略统筹配套发展意识还并没有普及,二者没有形成完善的推进体系,这就使得在绿色金融融入乡村农业发展过程中,金融机构难以推出适合当地农业发展的金融服务;加上农业企业大多对金融以及专业环保知识了解不够,很多时候只能依靠政府进行绿色金融服务的办理,这极大地阻碍了绿色金融在乡村的发展进程,不利于乡村农业的发展壮大。 3.3绿色产品创新力不够 乡村农业不同于城市其他生产型企业,本身有着很多特殊性,传统的金融产品并不能直接套用在乡村农业上,传统的金融产品大多针对于高收益或者高科技技术企业,并不完全适用于当前的乡村农业。同时,乡村中不同的农户又有所不同,金融机构的绿色金融产品并不具有针对性,并没有渗透到农村的各个领域内,且农业企业的生产规模大多较小,中小型企业甚至是家庭作坊模式相对较多,而当前的绿色金融产品大多针对大型企业。可以这样说,当前绿色金融产品创新程度不够,导致绿色金融产品种类不够丰富、绿色金融服务质量不高,极大地阻碍了绿色金融在乡村振兴中发挥更大的作用[9]。 4绿色金融助力乡村农业发展路径 4.1树立农村绿色金融发展理念 在乡村振兴战略推进的关键时期,若想实现绿色金融在乡村农业的进一步发展就要从多方面树立农村绿色金融发展理念,一方面要让金融机构意识到绿色金融在乡村振兴中的关键角色,提高金融机构的重视度,树立乡村绿色经济发展的意识,全方位推进乡村的绿色金融服务体系的构建;另一方面对于乡村而言,要从乡村当地政府以及乡村农户二者入手,培养绿色发展理念以及金融意识,提高相关知识储备,政府要大力引进农村绿色金融相关人才,帮助金融机构完成各项指标评定,助推农村绿色金融业务的发展[10]。 4.2丰富农村绿色金融种类 当前,我国农村绿色金融市场仍处于发展初期阶段,金融产品还主要集中在绿色信贷领域,总体来看,农村绿色保险市场以及农村绿色证券市场等还相对较少,绿色金融产品单一,绿色金融服务欠缺,这与农村地区金融机构数量少有着直接关系。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不断推进,乡村农业经济发展不断加快,传统的家庭作业规模也逐步扩大,经济规模的扩大很大程度上提高了经营风险,这使得传统的农业信贷以及保险模式已经无法满足新企业经营所需。应加快拓展农村绿色信贷以及保险产品的供给,从而提高农业企业的运营能力以及风险抵抗能力,在乡村振兴的战略背景下,鼓励政府与绿色金融机构加快探索新型资金融通业务以及生态农业灾害保险等农业绿色保险,由政府支持提升农村绿色保险保障能力,丰富完善农村绿色金融体系,为乡村振兴贡献绿色金融力量[10]。 4.3加大绿色技术创新资金投入 对于农业经济而言,发展的短板就在于技术的滞后,若要实现新农村的构建就要从根本上提高农业的整体发展实力,为农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保障,加大绿色创新资金的投入。一方面,可以激发更多技术型人才回到农村,建设完善更具竞争力的农业发展路径;另一方面,可以通过大数据、人工智能、生物识别等方式构建农业绿色金融项目交易平台,实现绿色金融产品信息共享,降低农业企业的融资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助力农业进一步发展。在实践中,可以通过政府、企业、高校共同搭建农村绿色产业园,加强协作,充分发挥各方优势,推进绿色农业创新发展,促进绿色生态农业健康发展[11-13]。 4.4完善绿色金融相关配套政策 当前,我国并没有明确给出农村绿色金融业务的相关标准界定,对于农村的经营活动而言,缺乏绿色金融服务认定标准,没有明确的信息披露体系就使得农村很多企业没办法直观地明确自身是否具备申请绿色金融服务资质。而农村绿色金融机构一旦要开展农村绿色金融业务,就需要动用自身力量去对该企业进行识别核实,成本消耗巨大的同时又难以保障环保评级准确且难以进行合适的风险评估,阻碍了农村金融业务的发展,这就要求政府相关部门联合各金融机构,共同搭建绿色信息共享平台。同时,健全统一的绿色金融认证标准和评估体系,帮助营造良好的农村绿色金融发展氛围,进一步推进乡村振兴绿色金融信贷政策的落实落地。此外,还要进行农村绿色金融业务业绩考核,加快农村金融工作的落实,督促社会各界以及农业主体参与到新农村的建设中来[14-16]。 5小结 综上所述,绿色金融对于乡村振兴战略的推进有着重要意义,不仅可以为农业农村发展提供资金支持,还可以提供风险保障以及战略指引等。根据当前情况,政府更要结合乡村振兴战略,推进构建更为完善的金融体系,为绿色金融以及农业发展保驾护航。 参考文献: [1]欧阳红兵,吴欣珂.绿色金融支持乡村振兴发展效应研究[J].征信,2022,40(5):86-92. [2]吴浩,陈征雨,李明玉.绿色金融服务黑龙江省乡村振兴的实现路径[J].农场经济管理,2022(3):30-32. [3]吴平,祝瑗穗.乡村振兴背景下绿色金融助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路径研究[J].农村金融研究,2022(3):53-62 [4]李雪和,玉素甫·阿布来提.绿色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实践探索与思考:以新疆为例[J].北方金融,2022(8):46-49. [5]张怀英,苟凯歌,周忠丽.乡村振兴与绿色发展协同推进的多元机制研究:以武陵山为例[J].南方农机,2022,53(20):90-92. [6]刘云飞.绿色金融助推乡村振兴路径探析[J].山西农经,2022(15):183-185. [7]李广文.乡村振兴战略下绿色金融发展探析[J].青海金融,2022(9):30-34. [8]赵奕洁.基于绿色金融的乡村振兴战略路径研究[J].农村经济与科技,2022,33(14):192-195. [9]劳海燕.以乡村振兴为引领推动金融工作提质增效[J].中国农村金融,2022(13):34-36. [10]李亚洁.绿色金融支持乡村振兴的机制路径策略研究[J].营销界,2022(13):113-115. [11]张蓓.乡村振兴背景下数字乡村发展的路径研究[J].南方农机,2022,53(12):122-124. [12]贺义敏.大同市发展绿色生态农业的有效途径探析[J].农业开发与装备,2022(11):69-70. [13]唐波岐,赵临龙.欠发达地区绿色生态农业发展现状及对策研究:以安康市为例[J].湖北农业科学,2019,58(6):144-147+151. [14]吴丰.绿色金融助力甘肃省乡村振兴的探讨[J].中国农业文摘-农业工程,2022,34(5):63-66. [15]李怡璇,任叶笛,蒋文雪.乡村振兴背景下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与金融支持和财政政策的关系[J].商业文化,2022(12):18-20. [16]罗美静.新农村建设中农村金融支持农村经济发展的对策[J].河南农业,2022(35):7-9. 作者:陈玉涵 单位:大连财经学院
汽车发展论文:汽车光源的应用现状和发展趋势 摘 要:介绍汽车光源的应用现状,着重概括热辐射汽车光源和气体放电汽车光源的特点、应用和发展同时简要介绍了其它类型的汽车光源,并对汽车照明的发展趋势进行了展望。 关键词:汽车照明;光源;灯具;热辐射;气体放电; 光效引言汽车行驶时,照明灯具是不可缺少的。汽车灯具主要的功能有两点:一是照明功能,即照亮道路,交通标志,行人,其他车辆等,以识别标志和障碍物;二是信号功能,即显示车辆的存在和传达车辆行驶状态的信号。汽车照明和信号装置是汽车重要的安全部件。在有关汽车的105项欧洲ECE法规中有36项是直接与汽车照明和信号灯有关的。在各种汽车灯中,前照灯的作用尤为重要,与行车安全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 有关的统计数据表明,夜间行车比白天行车发生交通事故的概率要大一些,这与夜间照明条件不佳有着非常直接的关系。随着汽车工业的发展和行车速度的提高,汽车照明的质量正受到人们越来越多的重视。而汽车光源是汽车灯具的发光部件,是其核心所在,因此选择合适的汽车光源,提高汽车光源的质量和效率,对提高汽车照明的质量和增加行车安全性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在汽车上使用照明装置大约开始于20世纪初。最先使用的是煤油灯和乙炔灯,接下来开始使用电光源,经历了从真空白炽灯,充气白炽灯,卤钨灯到气体放电灯的发展过程。随着光源工业的发展,汽车光源也不断更新,以适应不断提高的汽车照明的要求。汽车前照灯既要照亮汽车前方的路面和交通信号标志,又不能给对方来车驾驶员造成不舒适的眩光。这就要求前照灯的空间光强分布满足十分精确的要求。在我国,汽车前照灯的光分布标准是等同于相关的欧洲ECE法规。近光前照灯的光分布完全不对称。中间是一个高光强区域,以尽可能照亮前方的路面。光束在水平方向有所散开,以利于辨清路边的情况。在指向对方来车驾驶员眼睛的方向上光强很小,不产生眩光。在前照灯产生的明、暗区之间有一条十分鲜明的分界线,称为光强截止线。 由于法规对汽车照明有着十分严格的要求,因此与普通光源相比,汽车光源在结构和性能上有一些特殊之处,从而形成了一个独立的汽车光源系列。为了方便灯具设计,现在很多汽车光源在国际上都已经标准化。1、白炽灯和卤钨灯汽车光源汽车灯中最先使用的电光源就是白炽灯。经过几十年的发展,白炽灯的性能得到了很大的提高,并在白炽灯的基础上发展出了卤钨灯。白炽灯和卤钨灯是目前主要的汽车光源,在汽车内外的照明和信号装置中有着广泛的应用。白炽灯和卤钨灯都属于热辐射光源,灯丝在通过电流时由于电流的热效应而温度升高,变成白炽状态,从而发射可见光。这类光源的特点是驱动电路简单,价格便宜,发光体灯丝尺寸小且发光稳定,有利于灯具系统的光学设计。 卤钨灯与白炽灯相比更具有体积小,功率大,光效高,灯丝紧凑等特点,是目前理想的汽车光源。白炽灯的功率较小,主要用于对照度要求不是很高的场合,如S25(21/5W)和T20(21/5W)可用于尾灯/刹车灯,S25(21W)和T20(21W)可用于转向灯和倒车灯,T10(5W)可用于尾灯和牌照灯,T10(10W)可用于车内灯和车门灯。卤钨灯的功率较大,常用于车辆前方的照明,如H3 (55W)可用于前雾灯,而用于前照灯的卤钨灯品种很多,有H4 (60/55W), H1 (55W), H7(58W),HB 1(65/45 W ),HB3(65W),HB4(55W)等。白炽灯和卤钨灯汽车光源处于不断的发展之中。白炽灯在汽车信号灯中使用广泛,由于标准法规对各种信号灯的颜色均有严格要求,如尾灯和刹车灯为红色,转向灯为墟拍色等,因此目前信号灯通常使用彩色泡壳或彩色配光镜。现在客户对汽车外观的要求越来越高,许多汽车灯具都采用无色透明无花纹的配光镜,能直接看清车灯的内部,这时若使用彩色泡壳的白炽灯,白天不使用时车灯外观不尽如人意,人们称之为“煎鸡蛋效应”。 为了改善车灯外观,近年来发展了一种在无色透明的泡壳上镀多层介质干涉膜的技术,这种信号灯泡在不点燃时外壳是银白色的,与反射器背景的颜色比较协调,点燃时发射的光线呈墟拍色,这样大大提高了车灯的外观质量。卤钨灯作为目前主要的汽车光源,其发展趋势主要有几个方面。一是适应汽车灯具的发展。随着自由曲面反射器的问世,与之对应的光源如H7也相应问世。二是改进光源的结构尤其是灯头的结构,使光源在灯具内定位更精确,更容易。 H8, H9, HI是新型卤钨汽车光源的代表,其中H8用于前雾灯,H9用于远光前照灯,H11用于近光前照灯,它们的共同特点是有一个特殊设计的塑料金属组合灯头,在灯具中安装十分方便,且定位精确。值得一提的是H11灯的寿命超过2000小时。三是采用外壳镀膜技术。为了提高光源的发光效率,可以在泡壳上镀红外反射膜,使灯丝的红外辐射反射回灯丝,提高灯丝温度从而减少能量消耗。有的客户喜欢前照灯的颜色偏蓝一些,这样视觉感觉光线很白、很亮,光色更接近日光,提高行车的舒适性,这些客户的要求可以通过在泡壳上镀蓝膜来得到实现。 汽车发展论文:多核嵌入式处理技术推动汽车技术发展 过去的40年里,半导体行业在集成方面取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去年正好是摩尔定律公布40周年。在大部分情况下,摩尔定律也适用于试图通过技术在短期内实现迅速扩张的其他一些领域。2005年SIA年度报告中举出的一个例子可以很好地说明半导体行业的模式对日常生活的影响;“1978年,纽约到巴黎的商务航班需要7小时,机票价格为900美元。如果将摩尔定律用于航空业,现在机票的费用就只需要大约1便士,飞行时间不超过1s。”显然,航空业是不愿意采用摩尔定律的,但许多其他行业却试图适用这一定律。 汽车行业已从嵌入式处理技术的发展中大受裨益,有些车辆现在最多使用60个处理器。对汽车新功能的需求在不断增加,这反过来又进一步推动了对更高的系统性能和可靠性的需求。引擎技术的发展和最终的“环保车辆”需要新的方法来解决当前面临的大量技术难题。在利用更大功率的半导体、新型内存技术、更强的嵌入式处理器性能及定时控制功能解决大量电气技术难题方面,半导体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新型半导体技术将为解决汽车电子行业现有的技术难题创造新的机会。汽车行业现在使用的32位微控制器包含3000多万个晶体管,而且未来几年内可能会迅速增加到6000多万个。随着未来几年内系统集成度的不断提高,要想在日益复杂的系统中充分利用半导体的全部功能,就需要开发新技术。半导体技术的进步现已实现了10年前人们无法想象的新功能,一种新型的实时多核调试、校准和环路硬件接口正在满足高级引擎动力总成系统的特殊要求。 过去30年中,有人曾试图使用停缸技术(Cylinder deactivation)。随着燃油价格的上升和功能强大的嵌入式处理器的出现,汽车生产商和最终用户都开始用新的眼光看待停缸技术。嵌入式处理器被用来控制引擎定时,以在扭矩和动力总成系统的燃油经济性之间达成平衡。 从轻型车辆到重型卡车,各种动力总成应用都将采用清洁环保的引擎。部分地区的政府法规将使引擎变得更加清洁环保。使用燃料直接喷入汽缸和微粒物捕集装置来清除排气装置的方法将需要对喷油嘴和传感器(检测微粒物捕集装置的状态)进行极为先进的定时控制。 要解决这些难题,需要新的方法来使工程设计小组采用上市时间更短、成本更低、可靠性更高且数量日益增加的新特性。在汽车市场,用于引擎管理的嵌入式控制有着一套非常复杂的机电系统要求。客户期望和政府法规的变化正在推动引擎管理的不断变化。引擎技术向稀燃引擎、无凸轮引擎和电子混合车辆的发展将对未来车辆的动力总成系统电子组件产生直接影响,无极变速将在未来的动力总成系统中发挥重要作用,而新的微控制器技术和半导体解决方案将成为将新技术变为现实的主要动力。 图1显示了引擎管理的复杂性。该方框图显示了有多路输入和多路输出设备的常见引擎控制系统,这些输入会根据对系统的影响生成不同级别的中断和异常,输出设备可以是脉宽调制(PWM)、通用输入/输出或定时输入/输出。 在调试和校准机电系统时,实时调试非常关键,因为机电系统通常不允许修改或中断嵌入式处理器的性能以便开发工具进行查询。现在的系统工程师可以利用更先进的开发工具的优势,这些改进在几年前甚至是不可想象的。 为了解决如何在多个处理器核心类型之间实时进行数据和指令跟踪的问题,业内成立了IEEE-ISTO Nexus5001 Consortium或Nexus Forum。Nexus Forum最早于1999年技术规范,并在2003年进行了更新。 Nexus 5001技术规范包括了一些标准功能,使用非入侵式调试技术对数据和指令设置断裂点和观察点。该技术规范将部署多种独特功能来跟踪最严重的软件和硬件故障。其中的部分新功能包括:责任跟踪信息处理、数据跟踪、内存替换、端口替换、程序跟踪、超时和错误消息处理。多年以来,虽然微处理器中已经部署了其中的许多功能,但目前还没有实施过全部功能和实时调试接口的处理器。 过去10年中使用的校准和调试方法使用了在调试和校准动力总成系统的过程中“必须查看每个周期”的理念体系。Nexus 5001方法对调试情况进行了以下四种假设,避开了“必须查看每个周期”的做法。 开发工具中可以使用源代码和目标代码。这样,基于主机的工具就能跟踪或计算程序流程而无须直接地址或数据总线可视性。 从目标系统到开发工具都只需要流指令修改。当主机校准/调试工具接入目标代码后,只需修改通过调试接口传输的流指令地址即可在嵌入式处理器和主机工具之间保持同步。如果流变化在255个指令中没有实施同步地址,Nexus 5001技术规范将发送同步信息。 只有有限数量的数据位置必须实时显示,而大部分数据值可以在中断期间检查或发生特殊事件时进行更新。对于许多工程师来说,Nexus 5001接口跟踪数据值的功能还是一个新功能。一般来说,该过程可以通过功能强大的逻辑分析器实现。该分析器负责跟踪地址总线,并触发数据总线向特定内存位置写入数据。这是一项非常棘手的工作,大容量数据高速缓存和片上系统SRAM的出现使它变得几乎不可能实现。 最后,如果错误发生,用户必须从调试环境那里收到相关通知。Nexus5001技术规范在发射机部分提供了一个大小可以变化的FIFO缓冲器。如果FIFO溢出,接口将发送错误信息。用户可以选择规定什么情况下发生溢出错误,以便实施过时的嵌入式处理器或通过发送新的同步信息继续操作。 Nexus 5001端口可以根据开发、环路硬件或校准工具捕获的信息数量进行配置。几个IC厂商已经在多种CPU基础架构中采用了Nexus 5001技术规范,以支持从手机、汽车、硬磁盘驱动控制器到视频处理器的多种不同应用。 最近为兼容PowerPC构架开发的一种多核实时接口可以在单个接口上提供实时调试、校准、快速原型试制和环路硬件功能。图2显示了基于Nexus5001标准的多核调试体系结构中的4个处理单元的方框图。第一版可以为4个数据处理单元提供实时接口。这4个处理单元分别是兼容e200z Power构架的核心、两个增强型定时处理单元(E—TPU)和一个直接存储器存取(DMA)。通过Class 3 Nexus 5001接口上的一条连接,主机工具可以同时从任何或全部处理单元中收集数据。此外,调试和校准工具可以在任何或全部处理单元上为数据和指令建立断裂点/观察点。使用这种应用的一个例子是一位工程师跟踪E—TPU上的定时事件和在兼容PowerPC e200 1SA的Book-e处理核心上运行的代码之间发生的问题。 32位嵌入式处理器上可以实施一个浮点和/或单指令多数据(SIMD)设备,以支持复杂的算法。SIMD允许在多个数据集上实施一条指令,这在过滤和阵列算法中非常有用。Nexus调试端口允许监控浮点和SIMD的数据和指令。 MPC5500产品系列中最新的嵌入式汽车处理器正在推动新的引擎技术。DSP功能与MPC5500 SIMD设备的集成能够推动动力总成在多个领域的发展,包括高级引擎撞击检测、CVT改进和6速自动换档等。此外,混合电子车辆功率转换器模块中也在使用DSP功能,用来控制大型电动引擎。 新的微控制器、输入/输出系统、开发工具、通信方法和高级算法等的出现将实现新的汽车应用。具有实时多核调试功能的嵌入式处理器将淘汰传统的运行控制调试方法。 嵌入式处理器已经成为现代日常生活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偶尔使用该技术的用户不会注意到大部分嵌入式处理器。半导体技术将在未来产品中大大提高集成度和性能并降低成本。设计工程师必须部署新技术才能充分利用复杂的半导体技术的优势,而半导体供应商则必须确保系统需求、性能和系统成本之间的平衡。 汽车发展论文:发展我国汽车责任险的契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 [2003]20号)(以下简称高法司法解释),于2004年5月1口起正式施行。高法司法解释本养“以人为本”,充分尊重人的生命健康权,拓展厂现行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中赔偿项目的范围,并对赔偿标准进行了大幅的提高,在我国人身损害赔偿制度方面作了多项的制度创新。它的实施势必将加大道路交通事故中驾车人对受害人的人身损害赔偿责任,将对我国汽车责任保险产生广泛的影响。 高法司法解释中人身损害赔偿的制度创新 高法司法解释是在新的历史条件卜,本着“以人为本”、珍惜人的生命、人格价值的基本理念制定的一份重要的法律文件。 在人身损害赔偿方面,高法司法解释强化了对人的生命权、健康权的保护,完善了对受害人及其近亲属的司法救济措施,进行了多项制度创新。高法司法解释中确立的人身损害赔偿制度创新主要包括: 引入营养费。康复费。整容费和后续治疗费等体现珍惜人的生命健康权的赔偿制度。高法司法解释放弃了在我国沿用已久的将交通事故受害人视为应当受到救济以勉强生存的残疾人的传统观念,确立了健康人、社会人的新观念。高法司法解释第 24条确立了受害人有获得营养费赔偿的权力,第19条确立了受害人有权要求加害人赔偿用于恢复受害人器官功能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和后续治疗费的原则。 引入更为科学合理的赔偿标准。按照健康人、社会人的理念,本着确保受害人及其被扶养人能够达到一个基本的、体面的生活标准的原则,高法司法解释放弃了在残疾赔偿金的计算标准上长期采用的生活费标准,采用可支配收入或人均纯收入标准;放弃了在被扶养人生活费上按照居民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计算的做法,采用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放弃了在死亡补偿费上采用生活费标准的做法,采用为可支配收入标准或纯收入标准。 引入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的赔偿制度。高法司法解释第6条规定,从事经营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这条规定明确了公路交通运输单位或个人在运送或搭乘旅客时所应承担的侵权赔偿责任,被有些专家称为填补了我国侵权法规则的一个漏洞。 高法司法解释的实施将推动我国汽车责任保险 高法司法解释的正式实施无疑为大力发展我国的汽车责任保险提供一个极为良好的法制环境。依照我国《保险法》的规定,“责任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没有道路交通事故加害人对受害人的法律赔偿责任,汽车责任保险制度就失去了其存在的基础和意义,同时被加强的人身损害赔偿制度则成为推动汽车责任保险制度进一步发展的必要前提。与《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相比,高法司法解释在人身损害赔偿制度方面引入了多项制度创新,大幅提高了赔偿标准和赔偿额度;同时与5月1日实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细则和即将实施的第三者强制责任保险制度,这四部法律文件的同时实施必将极大地推动我国汽车责任保险制度的创新和发展,并进而推动我国汽车保险产品结构从现在的以车损险为主的结构向以责任险为主的结构转换。 高法司法解释的正式实施必将推动我国汽车责任保险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汽车责任保险包括强制第三者责任保险和任意责任保险两大类,强制第三者责任保险一般采用的都是“低保额、全覆盖”的模式,为道路交通事故的受害人提供最基本的保障。如日本的强制第三者责任保险对交通事故人身死亡的赔偿标准只有3000万日元,但受害人的近亲属在获取3000万日元最低保障后,还可以要求加害人赔偿高达数亿日元的赔偿,面对这巨额的人身损害赔付,日本的汽车消费者不得不在购买了第三者强制责任保险后,再行购买高额的任意责任保险。高法司法解释实施后,笔者初步估算,我国发达地区如北京、广东等地的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平均会有三倍左右的增幅,西部地区由于基数偏低的原因,增幅还会更高一些,有人测算成都地区的死亡赔偿金最高标准会达到23.7万元,是2004年5月1日前的四倍。去年我国已经出现了单起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高达574万元的案件,随着消费者维权意识的进一步提高,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额度和规模还会有进一步的提高,面对如此高的人身损害赔偿支出增幅,我国驾车人的唯一选择就是购买更多的汽车责任保险来分散其所可能承载的巨额赔付。 我国汽车责任保险制度的未来发展 高法司法解释引入了健康人、社会人的新观念,大幅提高了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支出的标准和幅度,这对推动我国汽车保险产品结构调整和促进我国汽车责任保险制度,尤其是汽车任意责任保险制度的发展必将产生深远的影响。笔者认为,随着法定第三者强制责任保险制度的实施,未来我国汽车责任保险制度将呈现下列三种发展态势。 1、在强制第三者责任险和任意责任险充分发展的基础上,形成以强制第三者责任保险为基硼,任意责任保险为主体的汽车责任保险险种结构。 2004年5月1日生效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要求机动车实行强制保险制度。机动车第三者强制责任保险的一个重要特点在于其只能向交通事故的受害人提供基本的保障。任意责任保险则是保险商以一国的侵权法为基础,结合其风险管理能力和社会需求制定的各类可供投保人自由选择的责任保险形式,与强制第三者责任保险不同的是,任意责任保险可以向交通事故的受害人提供一个十分宽泛的保障范围。从理论上讲,任意性保险的保障范围很大,可以涵盖加害人的所有法律赔偿责任,而且多数任意责任保险所提供的保障正是强制第三者责任保险的除外责任。例如英国的第三者专项险就是一种将其道路交通法所设定的第三者强制责任险的保障范围拓展到任何情形的险种,因为在英国法定的第三者强制责任险往往承保的只是发生于道路交通法所规定的“道路”上的交通事故,而三者专项险则将“道路外”也纳入其范围,而且对人身和财产损害的赔偿都是无限的。强制第三者责任保险和任意责任保险在保障范围上的不同使得我们有理由相信,在正式实行汽车强制责任保险以后,汽车强制责任保险和任意责任保险都将获得充分的发展,并最终形成以强制责任保险为基础,以任意责任保险为主体的结构。 2、在任意财产损失保险和人身损害保险相互发展的基础上,形成以人身损害保险为主的汽车任意责任险结构。 就交通事故而言,它所可能引起的损害赔偿无非包括财产损失和人身损害两部分。财产损失主要包括汽车自身、车上货物、旅客携带的行李、驾车人管理的财产 (如租人的财产、托管的财产)等的损失部分,由于汽车自身所可能导致的财产损失属于车辆损失险的保障范围,真正属于任意责任险保障范围的财产损失主要包括后三项财产损失。在一起交通事故所可能引发的人身损害的受害人主要包括第三者、旅客、搭乘者、驾车人等,与此相应的人身损害保险主要包括自损事故保险、旅客或搭乘者伤害保险、无保险车伤害保险、人身伤害补偿保险等。虽然在任意责任保险中既包括了财产损失保险和人身损害保险,但人身损害保险无论在承保金额、责任限额还是在保费收入方面都比财产损失保险要大得多,在某些交通事故中如在去年底发生的我国道路交通事故最高赔案——曲乐恒诉张玉宁案中所涉及的574万索赔全都属于人身损害索赔,该案并不涉及财产损失纠纷。在高法司法解释确定的人身损害赔偿制度中,医疗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和精神抚慰金五项赔偿对受害人能够获得的总赔偿具有决定性的影响,因而在高法司法解释正式实施以后,势必会出现一个任意财产损失保险和人身损害保险共同发展的局面,而人身损害保险必将在未来的汽车任意责任险中居于主体的地位。 3、其他非标准化的汽车责任险竞相发展的趋势。 汽车在给人们的出行带来极大方便的同时也加大了人身、财产遭到破坏的危险性,而且这种危险性还在随着车辆类型和用途的多样化不断加大;另一方面扩大保障范围是现代保险发展的一个新的方向,不断增长的对各种汽车责任保险的需求促使那些难以标准化的汽车责任保险得以竞相发展。在发达国家,这类非标准化的汽车责任保险主要是指那些专门用于特种车辆和不属于常规汽车责任险保障范围内的汽车责任保险,前者如专门用于农业车辆、森林车辆、建筑车辆、拖挂车、赛车、高尔夫球比赛用车、休闲用运动车等特种车辆的责任险种;后者如将处理交通事故所可能引起的替代车服务、各类法律诉讼费用如验尸、调查、诉讼、辩护等费用和代车主与受害人交涉服务等纳入保障范围的责任保险。在非标准化汽车责任保险方面,我国的汽车保险商也作过一些有益的探索,如去年推出的颇受争议的酒后驾车险,今年面对不断加剧的汽车召回事件,又有保险公司准备推出汽车召回险,随着高法司法解释的实施和各项人身损害赔偿制度的完善,我国其他类型的汽车责任保险也会有一个长足的发展。 汽车发展论文:品牌营销----中国汽车流通体制的发展趋势 在新世纪到来的时候,中国汽车工业也到了转折的重要关口。市场经济的发展引发了汽车消费结构的变化,企业结构、产品结构和流通体制也必然随之发生变化。加人wT0,无疑成了加速这些变化的催化剂。因此,尽快建立起符合市场运作规律的中国汽车工业营销新模式,是迎接“人世”挑战的重要一环。推行品牌营销,是实现汽车流通体制现代化,增强汽车工业市场竞争力,同国际接轨,保证汽车工业健康快速发展的必然选择。 一、品牌与品牌营销 品牌是企业可持续发展的最重要的资源之一。在中国汽车市场发育和发展的过程中,品牌的概念正在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但是,对许多汽车经营者来说,品牌概念又是十分模糊的,他们往往十分重视企业形象的塑造,重视产品的促销,而忽视了品牌的价值和作用。就一个企业而言,企业形象处于第一层次,品牌形象处于第二层次,产品形象处于第三层次。一个品牌必须存在于企业中,必须依托在有形的产品(服务)上,但是,这个品牌又可以独立于它所代表的企业之外,独立于它所依托的产品之外。因为企业可以被兼并、联合或重组,也可能破产倒闭,产品可以换型或更新,但品牌的价值却是永恒的,是不断增值的。同一个产品,换一块牌子就可以身价百倍,这充分说明了品牌的重要价值。“兰博基尼”跑车无论在被德国大众公司收购前还是收购后,品牌形象的核心价值并没有因为企业间的购并而发生改变。因此,开发、塑造和管理品牌,是企业形象的根本,是产品价值人格化的体现。 对汽车中具有强烈个性的轿车而言,品牌意味着市场定位,意味着产品质量、性能、技术、装备和服务等等的价值,它最终体现了企业的经营理念。品牌形象来源于消费者对它的认同,是“正加正”的价值链而不是“正加负”的扁值链。这种价值链受人们“口碑传播”和“使用效果”双重驱动。如果不建立起消费者沟通的渠道,不能取得消费者的信任,品牌价值就等于零。 品牌是有灵魂、有个性的,有环境特征的,是活生生的。品牌形象的核心和归宿是用户满意度。用户满意度最大的直接驱动力来源于对产品使用效果满意的程度。来源于产品的价值定位和由此生成的物超所值的感受,正是这些因素促使企业不断开发新的产品,提高技术装备的科技含量,不断降低成本,换句话说就是不断地技术进步。轿车不同于一般的商品,它具有高价格、重复使用、多次投入的特点。因此,用户满意度的另一个更重要的驱动因素是营销体系的服务水平和功能多样化,也就是说,经销商是品牌塑造的具体体现者,不能仅仅具备产品售卖并取得利益这样的单一功能,还应该具备市场开发、备件供应、维修保养、车辆美容、保险上牌、融资租赁、分期付款、旧车整备再交易、信息反馈等许多功能。营销渠道是构筑品牌直接同用户沟通的桥梁,是提高用户满意度的重要领域。 传统的营销体系不可能提高用户的满意度和塑造品牌形象。因为它们是横向、多元、非整合的。就经销商而言,无品牌或多品牌销售的结果必然是向横向发展,功能单一化,延伸到其它经营领域经营,这样一来,风险大,难管理,无形象。 汽车品牌营销的重要性是由品牌的价值链决定的,它引导经销商必须向纵深发展,通过多功能一体化和整合的服务来创造更多的价值和利益。对整车企业来说,品牌营销,有利于集中人力和精力研究市场、开拓市场,有利于规划、发展和管理营销网络,有利于增加经销商的服务功能,有利于市场同产品开发和生产的衔接和配合,有利于对市场进行前瞻性的规划,有利于制定灵活的营销政策等等。它可以稳定市场、开发市场,可以划分区域、控制价格,可以使经销商成为市场竞争的有力帮手。 目前,别克、本田、奥迪的营销网络正在向纵深发展。它们的基本特征是经销商经营上具有排它性,也就是专营特定品牌的产品,经销商具有独立或相对独立的法人地位,具备独立财务核算功能,多功能一体化,统一形象,整个网络体系呈现扁平结构,直接面向终级用户销售等。 二、中国汽车流通体制——从非品牌经营向品牌营销转变 中国汽车流通体制大致经历了四个发展阶段: 第一阶段是计划经济时期(1953—1979年),这一时期的基本特征是汽车市场管理的高度集权。国家对汽车资源进行集中统一分配。 第二阶段是双轨制时期(1979—1985年),汽车的产销管理权转入指导性计划和市场调节相结合的运行体制,资源配置实行“国家调节市场、市场指导企业”的模式。 第三阶段是市场化时期(1985—1997年),企业逐步成为市场化的生产经营者,市场需求呈现区域性,买方市场开始出现。这一阶段又分为两个时期,前期是轿车卖方市场,后期是买方市场。 以上几个阶段的最本质特征都是无品牌经营,特别是市场化时期,经销商多,机构不独立,帐目不清,功能单一,市场混乱,层层批发,市场坚挺时一哄而起,争夺资源,市场疲软时,压价竞争。 第四个阶段是向品牌经营过渡时期(1997年至今),中国轿车市场开始进人品牌经营的起步阶段,特别是1999年以上海通用别克、广州本田雅阁、一汽—大众奥迪等品牌人市后营销体制的建设为标志,中国轿车市场加快了品牌营销的发展步伐。它们对经销商网络实施了从外观形象到内部布局、从硬件投入到软件管理、售前售中售后等一系列服务程序,都有统一的规范、统一的标识、统一的形象、统一的管理并实施严格的培训。品牌经营不仅可以规范市场秩序,强化市场管理,避免过度或恶性竞争,更重要的是树立了品牌形象 一汽集团公司是我国最大的汽车生产企业之一。1997年,将捷达轿车作为试点,开始了品牌营销的尝试。尝到甜头之后,红旗、解放和奥迪也相继开始品牌营销,取得了很好的成效。以捷达轿车为例,在实施品牌经营以前的5年问,年均销售量始终在一万辆到二万辆之间徘徊,1997年成立一汽—大众销售公司以后,当年就超过4万辆,之后,每年以2万辆的速度增加,1999年1—10月,已经销售捷达轿车62896辆,市场占有率达到13.51%,而1997年品牌经营前的市场占有率只有5%左右。尤其是这几年,正是轿车市场彻底转入买方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时候,取得这样的成绩更加不易,可见品牌营销的巨大作用。 当然,一汽集团公司的品牌经营还处于起步阶段,在发展过程中还存在各种历史的包袱以及诸多矛盾和问题。这是今后必须克服的困难。对捷达轿车来说,经营商网络的品牌营销还刚刚开始,今后要走的路还很长。 从品牌经营的结果来看,同非品牌经营相比,营销质量明显提高。具体表现在这样几个方面: 1、解决了以往售后服务、备件供应与销售分离的局面,其它服务功能例如上牌、保险、车辆美容等得到加强。上述环节分离的结果是利益难以协调,缺乏通过不同部门的平稳的信息反馈渠道,缺乏对特定品牌的关注。 2、划定了经营的区域范围,统一价格政策,有利于其向纵深经营发展。过去在一个区域内分散众多的经销商,导致价格、服务等无序,不能对专一品牌进行市场开发。 3、结束了层层批发式的多环节销售,转人了直接面向终级用户的销售,减少了流通环节,降低了交易成本。 4、结束了“小门面”“摊位式”的经营模式,转向程序化、高投入的经营。这无疑对有形的汽车交易市场提出了挑战。 5、现款交易或有保证的质押,规避了风险。 6、结束了单一新车的销售,分期付款、1日车置换、车辆融资租赁等开始受到关注。 7、初步建立起客户管理系统,跟踪用户使用情况,提高用户满意度。 我国汽车工业面临跨世纪的挑战,轿车市场在不断地分化与擅变之中。我们认为,构造一个以品牌营销为核心的汽车流通框架体系,是跨世纪中国汽车市场营销的基本模式和必然选择。品牌经营的基础是建立起新型的工贸关系,使工贸之间形成一个适度分工的定位,演变成在整车企业领导下金融机构参与的以品牌营销为核心的流通体制。工贸之间应该是一对咬合十分紧密的齿轮,整车企业是主动轮,而经销商是从动轮,它应该在主动轮的带动下稳定和谐地运转。 三、对品牌营销的几点政策建议 1、关于汽车流通制度。推行品牌经营,在实践中存在着很多困难,急需国家政策的引导和支持,其中包括: (1)车辆报废更新制度——变以年限里程限制为车辆性能、安全、环保、能耗限制。(2)保险制度——变消极、等额、高额的保险为积极、阶梯型的保险。 (3)税费——减免或取消消费税;允许企业抵扣或直接减免运费和对经营商返利的增值税。 (4)目录和落籍——加快新政策的出台。 2、关于汽车流通形态。 (1)小轿车经营权。过去,小轿车经营权是由整车企业推荐,国家工商管理部门批准。由于没有限定品牌,由这家推荐的经销商不销售本企业产品而销售其它企业产品的事时有发生。有的经销商利用几家的产品倒资金,严重损害整车企业利益,扰乱市场。此外,轿车经营权目前几乎是终身制的,能进不能出,无经营能力和经营资格的经销商不能得到清理。因此,建议国家对小轿车经营权进行清理,变无品牌授权为有品牌注册;变终身制为有限年制,到期根据企业推荐重新确认。 (2)营销功能。变经销商经营多样化为功能多样化。支持有能力的经销商开展汽车消费信贷业务和融资租赁业务,允许有能力的经销商开展旧车整备和置换业务,解决车辆评估、转籍、保险等方面的问题。 3、关于流通体制。应加快以品牌营销为核心的营销模式的建设步伐。此外,企业开拓市场的前提是了解市场,准确及时地掌握市场信息。尽管目前的信息手段日益现代化,但一些对市场决策至关重要的基础信息却不能及时准确完整地取得。例如,各地的轿车保有数量、新车上牌数量和车型、用户结构等,在国外属于公共信息,企业可以方便地取得并加以有效利用。但在我国却无法得到。经销商对当地的这些数据资料也不可能得到,即使有也是零散的,不准确的。国家应该通过立法的形式尽快解决共有数据资料共享问题。最后,品牌是无国籍的。“耐克”卖的是“牌子”而不仅是“鞋子”,不论在那里生产,消费者的感受都是一样的,轿车品牌也如此。如何理解目前轿车品牌的概念,在认识上是有一定差距的,这与如何认识民族汽车工业有关。中国轿车工业的发展得益于国外品牌的引入。随着经济的全球化,特别是“入世”后,中国轿车市场的国际化也是大势所趋,这正是国外轿车公司开始向中国输入新的产品和技术的主要原因。因此,引进品牌在未来的中国轿车市场必将继续唱主角。但是,在建立品牌营销体系时,我们应该注意保护自己,防止跨国公司利用品牌的无国籍性销售其它产品,这是应该弓[起我们注意的大问题,对保护我国的汽车工业至关重要。 汽车发展论文:汽车保险发展历程与现状浅析 [摘要]近年来中国汽车产业发展迅速,汽车消费的增长必将带动汽车保险业迅速发展,特别是按照入世协议我国将逐步开放保险市场,中国汽车保险业将面临严峻的挑战,如何应对这一挑战,成为我国汽车保险业不容忽视的问题。本文试图通过分析世界汽车保险业的发展历程与现状的分析,将为中国汽车保险业提供借鉴。 [关键词]汽车保险;第三者强制责任险;无过失责任 一、汽车保险的起源 (一)近现代保险分界的标志之一——汽车第三者责任险 汽车保险是近展起来的,它晚于水险、火险、盗窃险和综合险。保险公司承保机动车辆的保险基础是根据水险、火险、盗窃险和综合责任险的实践经验而来的。汽车保险的发展异常迅速,如今己成为世界保险业的主要业务险种之一,甚至超过了火灾保险。目前,大多数国家均采用强制或法定保险方式承保的汽车第三者责任保险,它始于19世纪末,并与工业保险一起成为近代保险与现代保险分界的重要标志。 (二)汽车保险的发源地——英国 1.英国法律事故保险公司于1896年首先开办了汽车保险,成为汽车保险“第一人”。当时,签发了保费为10英镑—100英镑的第三者责任保险单,汽车火险可以加保,但要增加保险费。1899年,汽车保险责任扩展到与其他车辆发生碰撞所造成的损失。这些保险单是由意外险部的综合第三者责任险组签发的。1901年开始,保险公司提供的汽车险保单,已具备了现在综合责任险的条件,在上述承保的责任险范围内,增加了碰撞、盗窃和火灾。1906年,英国成立了汽车保险有限公司,每年该公司的工程技术人员免费检查保险车辆一次,其防灾防损意识领先于其他保险大国。 2.实施第三者强制责任保险。第一次世界大战后,英国机动车辆的流行加重了公路运输的负担,交通事故层出不穷,有些事故中受害的第三者不知道应找哪一方赔偿损失。针对这种情况,政府发起了机动车辆第三者强制保险的宣传,并在《1930年公路交通法令》中纳入强制保险条款。在实施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过程中,政府又针对实际情况对规定作了许多修改,如颁发保险许可证,取消保险费缓付期限,修改保险合同款式等,以期强制保险业务与法令完全吻合。强制保险的实施使在车祸中死亡或受到伤害的第三方可以得到一笔数额不定的赔偿金。 3.1945年,英国成立了汽车保险局。汽车保险局依协议运作,其基金由各保险人按年度汽车保费收入的比例分担。当肇事者没有依法投保强制汽车责任保险或保单失效,受害者无法获得赔偿时,由汽车保险局承担保险责任,该局支付赔偿后,可依法向肇事者追偿。 英国现在是世界保险业第三大国,仅次于美国和日本。据英国承保人协会统计,1998年在普通保险业务中,汽车保险业务首次超过了财产保险业务,保险费达到了81亿英镑,汽车保险费占每个家庭支出的9%,足见其重要地位。 二、汽车保险的发展成熟 (一)汽车保险的发展成熟地——美国 美国被称为是“轮子上的国家”,汽车已经成为人们生活的必需品。与此相随,美国汽车保险发展迅速,在短短的近百年的时间内,汽车保险业务量已居世界第一。2000年美国汽车保险保费总量为 1 360亿美元,车险保费收入占财险保费收入的 45.12%。其中,机动车辆责任保险保费收入为820亿美元,占60.3%,机动车辆财产损失保险保费收入为 540亿美元,占39.7%。机动车辆保险的综合赔付率为105.4%,其中,净赔付率为79.3%,费用率为 26.1%。美国车险市场准入和市场退出都相对自由,激烈的市场竞争,较为完善的法律法规,使美国成为世界上最发达的车险市场。 (二)美国汽车保险发展的四个阶段 1.汽车保险问世。美国最早开始承保汽车第三者责任险是在1898年,由美国旅行者保险公司签发了第一份汽车人身伤害责任保险。1899年汽车碰撞损失险保单问世,1902年开办汽车车身保险业务。 2.通过《赔偿能力担保法》和《强制汽车保险法》建立了未保险判决基金。1919年,马萨诸塞州率先立法规定汽车所有人必须于汽车注册登记时,提出保险单或以债券作为车辆发生意外事故时赔偿能力的担保,该法案被称为《赔偿能力担保法》。该法实施的目的在于要求汽车驾驶人对未来发生事故产生的民事赔偿责任提供经济担保,但是由于这种担保的滞后性,以及该法无法强制每一汽车使用人履行赔偿义务,车祸受害者求偿仍然困难重重。为了改进这一做法,1925年,马萨诸塞州通过了汽车强制保险法,并于1927年正式生效,成为美国第一个颁布汽车强制保险法的州。该法律要求本州所有的车主都应持有汽车责任保险单或者拥有付款保证书。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可以保证受害者及时得到经济补偿,并以此作为汽车注册的先决条件。以后,美国的其他州也相继通过了这一法令。 3.保险公司推出未保险驾驶人保险。由于未保险判决基金由州政府管理,因此被各保险公司指责为政府过多的干预保险业。为了阻止政府的这一行为,许多保险公司开始采取措施进行自发的抵制。保险公司推出了未保险驾驶人保险,提供给被保险人在汽车意外事故中遭受身体伤害,而驾车人是事故责任人,但是驾车人可能:(1)没有购买汽车保险;(2)虽有汽车保险,但是其责任限额低于该州要求的最低限额;(3)肇事后逃跑;(4)虽有汽车保险,但其保险公司由于某种原因拒赔或破产。目前,美国大多数州保险监管部门已要求销售汽车保险的保险公司提供未保险驾驶人保险。 4.无过失汽乍保险。赔偿能力担保法、强制汽车保险、未得到赔偿的判决基金和未保险驾车人保险虽然减少了在汽车事故中未得到经济补偿或不能得到充分经济补偿的受害者,但仍然无法解决诸如下列一些问题:(1)受害人的索赔过程既费时又费力,常常需要很长时间的调查取证,而且最终也很难确保这些证据能证明对方驾驶人确有过失; (2)律师的费用和其他审查费用均来自于最后受害人补偿到的赔偿金,因此受害人即使获赔,得到的赔偿金也已大打折扣;(3)虽然轻微受伤者得到的赔偿一般还能弥补其经济损失,但严重的受害人得到的补偿却平均不到其经济损失的30%,甚至许多最终根本得不到赔偿。因此,一些汽车保险制度的改革者们在20世纪70年代提出了将无过失责任的法律制度推及到汽车保险中。 所谓无过失责任法律制度,指无论当事人有无过失,都要承担一定的法律后果。一个“纯”无过失汽车保险将完全取消受害人起诉肇事者的权利,而且将提供一系列的综合保险给予受害人全面的经济损失赔偿。当然,这种“纯”无过失保险并不存在,各州的无过失汽车保险仅部分的限制受害人起诉肇事者的权利。一旦人身伤害损失超过了某一界限,被保险人仍可通过起诉的方式要求对方赔偿。通过无过失汽车保险,汽车事故的受害人获赔更迅速、更方便。 (三)美国车险科学的费率厘定和多元化的销售方式 经过多年的发展,美国形成了一套复杂但又相当科学的费率计算方法,这套方法代表了国际车险市场上的最高水平。尽管美国各州车险费率的计算方法有差异,但是它们有一个共同点,就是绝大多数的州都采用161级计划作为确定车险费率的基础。在161级计划下决定车险费率水平高低的因素有两个:主要因素和次要因素。主要因素包括被保险人的年龄、性别、婚姻状况及机动车辆的使用状况。次要因素包括机动车的型号、车况、最高车速、使用地区、数量及被保险人驾驶记录等。这两个因素加在一起决定被保险人所承担的费率水平。 除了传统的汽车销售商保险方式以外,直销方式在美国已很普遍。现在美国主要有三种直销方式:(1)利用互联网发展车险市场的B2C模式。美国车险业务约有30%都是通过这种网络直销方式取得的。绕过了车行这一鸿沟,交易费用减少了,保险费率自然就下来了,同时这也促进了保险公司的业务扩张。(2)利用电话预约投保的直销模式。这种模式的优点在于成本较低,不需要大量的投入去构建网络平台。(3)由保险公司向客户直销保险。保险公司的业务人员可以直接到车市或者以其他的方式,把车险产品直接送到客户的面前。这种方式的优点是省去客户的很多时间,业务人员能够面对面地解答客户对于车险产品提出的问题,挖掘市场潜力。 三、其他发达国家和地区的汽车保险市场的发展现状 (一)投保人承担部分损失——德国 与中国相似,车险业务也是德国非寿险业务的核心。2002年,德国车险保费收入219.7亿欧元,占整个非寿险保费收入的42.7%。德国保险市场开放度较高,有120多家经营非寿险的保险公司,竞争非常激烈。特gcJ是车险方面,市场集中度很低,接近完全竞争状态。车险市场份额最大的安联集团,2002年其保费收入仅占整个车险市场的17.8%。车险排名前1啦的公司市场份额之和也只为63.6%,其中有两家还是外国公司(苏黎世保险集团和安盛保险集团)。 德国车险营销渠道主要靠机构。机构又可分为只为一家公司(A)和同时为多家公司(B)两类。其中,通过A类机构销售的保单占整个保单总量的74.4%,通过B类机构销售的保单占 13.0%。A类机构销售的保单比重较大与德国车险经营的传统有关。在德国,如果投保人和保险人无异议的话,车险保单到期后可自动续保。由于德国车辆出险率很低,因此A类机构的客源比较稳定,与保险公司合作基础非常牢固。 德国的保险公司在理赔时实行“责任处罚”原则,即每次理赔不论赔偿额多少,投保人自己都必须承担325欧元。这种做法的目的是提醒投保人要尽量避免事故。德国的汽车保险费还实行奖优罚次。如果一年不出需要保险公司理赔的事故,第二年这辆汽车的保险费就会调低一个档位;然而,一旦出了事故并由保险公司进行赔偿,那么次年的保险费就会上调3个档位。而且保费的档位越高,档位之间的差额就越大。 (二)汽车保险业的社会管理功能突出——法国 法国车险市场是个较为成熟和规范的市场,竞争充分,产品丰富,市场细分度高,产险公司管理费用率约为28%(最好的公司可以达到22%)。法国有 146家财产险公司和相互保险公司经营车辆保险。 2002年法国车险保费收入163亿欧元,占财产险保费的44%,相当于当年法国GDP的1%。调查表明,在法国100%的车辆购买了第三者责任险,58%的车辆购买了车损险,82%的车辆投保了盗抢和火灾险, 87%的车辆投保了玻璃破碎险。就赔付额而言,2002年全法国发生的400万起事故中,责任险赔款最高,占总赔款的50.3%,车损险占33.9%,其他险种占 16.8%。在责任险赔案中,涉及人伤的赔案占总赔案数的10.5%,但赔款额却占总赔款的59%。这主要是因为法国法律对涉及人身伤害的第三者责任赔款不设上限的缘故。 法国汽车保险业的经营区域和范围已经大大超越传统保险的内涵,汽车保险业的社会管理功能愈加突出。譬如,保险公司为减少酒后驾车事故发生率,允许客户在因饮酒而不能驾车时,可在保险公司报销一次交通费用;在重大节假日,保险公司会适时在大的娱乐场所进行查验,并对因饮酒不能驾车的客户提供交通服务;有的保险公司内部设立汽车修理研究中心,为保户提供修车价格指导或为汽车修理厂提供技术培训等。 四、对中国汽车保险业的启示 (一)车险更充分体现了保险的补偿和保障功能 从第一份汽车保险保单第三者责任险保单到政府强制责任保险,再到汽车保险局的成立或未得到赔偿判决基金建立,再到无过失责任保险,无不体现了车险为保障受害人因车险损失能得到赔偿而做得努力。 当然保险公司是以盈利为目的的,但是国外各大保险公司把更多的人力物力投入在防灾防损上,通过降低事故发生率来实现自己的利润。而当客户出险时,保险公司会以各种方式给客户提供方便,比如在定损前,预先赔付,还有在客户修车时提供替代车服务,这不仅给受害者以赔偿,更体现了保险公司的人性关怀,从而提高了保险公司的市场竞争力。为此,国外很多保险公司的车险业务是负利润,而是依靠资本市场盈利来弥补这一亏损的。 而中国的财产保险公司还是把车险业务当作一块重大利润来源,当客户出险时,保险公司找理由拒绝赔付,拖延赔付的情况时有发生。而国外保险公司,有时即使不在赔偿责任范围内,保险公司也酌情予以补偿。 (二)车险费率厘定因素众多而各国侧重不同 通过观察我们可以发现:各发达国家的车险费率厘定均由多种因素决定,基本上都包括:车辆保养情况、行驶区域、车型、历史赔付纪录、年行驶里程数,驾驶人年龄、职业、性别、驾驶年限、投保人不动产拥有情况、信用记录和结婚年限等等。而各国由于国情不同,其侧重点也不同。美国是一个倡导法治和自由的国家,且注重尊重人的个性,而美国人行事又较为散漫,所以美国的车险费率厘定更多考虑人的因素,同一辆汽车,由于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不同,保险费率可以相差3倍。而日尔曼人的行事谨慎是世界有名的,德国的车险出险率非常低,因此德国车险定价中车型是最重要的因素,其变动幅度最高可达2700%。 中国车险费率厘定距发达国家还有相当差距,且自2003年1月1日起实行自主费率,由于中国车险发展时间短,而各大保险公司还不能实现信息共享,因此国家保监会应该从各保险公司收集车险数据,借鉴发达国家的车险要素费率体制的经验,并结合中国国情,制定出合理的指导价格,供各保险公司参考。 (三)车险营销以为主以服务竞争 各发达国家车险销售均主要依靠机构,特别是德国由机构销售的保单占到总保单的 87.4%。随着科技的发展,各国保险公司也不断探索新的销售方式,电话直销,网络直销的份额开始不断上升,美国网络销售的车险保单已占到总业务的30% 发达国家车险市场激烈的竞争,使各大保险公司由价格竞争转到服务竞争。美国务保险公司提供种类繁多的细分保险项目,供投保人依据自己的情况与偏好选择适合自己的保险组合,而且当投保人出险时,向投保人提供替代车服务,给投保人最大的便利。英国保险公司最先免费为投保人检查车辆,防灾防损意识领先。而法国汽车保险业以社会管理功能突出而著称。 中国汽车保险业应该吸取发达国家的经验教训,避免恶性的费率竞争,利用后发优势实现跨越式发展,各保险公司应以优质的服务来赢得市场份额。 汽车发展论文:从消费者需求看现阶段我国汽车工业的发展 【摘 要】 目前,我国的汽车市场处于轿车将要普及化的发展阶段的前期,但国内汽车消费却持续低迷。国产汽车价格下调虽促成汽车的短暂旺销,但汽车销量的增长并不意味着经济效益的必然增长。为分析这些现象的产生原因,本文从研究汽车市场上的消费者需求入手,在采集相关数据的基础上,提出了现阶段国内汽车消费者需求的优化对策。在文章最后,结合对汽车消费者需求的分析,提出了现阶段我国汽车工业的发展思路。全文旨在通过研究消费者需求,从而找出一条使国产汽车从国内消费市场低迷中走出来的道路。 【关键词】 消费者需求 汽车工业 发展思路 【引 言】 从发达国家的历史看,在汽车进入家庭的过程中,收入和价格起着决定性的作用;进入家庭的先锋车型往往是结构简单,价格便宜的车型,如T型车,2CN等。根据这一历史现象,许多人认为中国家用轿车的普及也要从价格低廉的微型车开始,而且国内大部分汽车生产企业也沿着这条路子走来发展,但效果却令人并不满意。那么,我们不禁要问,为什么发达国家的历史经验拿到我们国家就不适用呢?原因就在于,时代不同了,人的生活水平提高了,况且我们与发达国家的汽车消费观念和消费政策也不同,我国居民的消费需求已与祖先们有了很大不同。正是由于居民的消费需求改 变了,我们不能再按以前的那些需求理论来指导企业的生产。认识到这些特征,将对今后我国汽车工业的发展有很大的帮助。 一、现阶段,我国汽车消费者需求的现状。 市场是商品流通和交换的集散地,是联结生产和消费的纽带。现代企业的营销活动必须以市场为导向,市场上需要什么,企业就生产什么。企业要想取得发展,除了要了解与企业相关的市场外,更要做好市场的研究工作,重点就是做好研究市场需求的工作。而要研究市场需求,首先就得研究市场上消费者的需求。 对于我国汽车工业来讲,要使它能够取得发展,也必须从研究汽车市场上消费者的需求入手。只有在研究汽车消费者需求后,各汽车生产企业才可以决定“生产何种汽车”,“为谁生产汽车”和“怎样生产汽车”。先来看看,目前我国汽车市场上,消费者的需求是怎样的一种状况。 (一)消费者对汽车的购买欲望现状 北京大视野社会经济调查有限责任公司对有购买意向的家庭“主要购买目标”做了专相调查。调查结构按购买的先后顺序排列为:第一位是家用电器;第二位是住房;第三位是电脑、家具、汽车等。从调查结果来看,人们对汽车的购买欲望并不是很强,只有在他们拥有住房后才会考虑去购买汽车。 2000年春,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做了一相题为“我需要汽车吗”的消费者心态调查。分析调查结果,得出结论大致与上述结果相似。其中,回答“现在我不需要汽车”的比例高达70.3%;回答“今后我可能需要汽车”的比例有47.3%。 两项调查虽不能表明目前国内汽车消费者需求的全部,但它们都给了我们一个共同的看法:就目前来讲,我国消费者对购车的欲望还不是很强。 (二)消费者对汽车的购买能力现状 2001年中国城市居民消费形态调查表明,全国经济较发达的东部12个大城市,大部分居民的月收入水平不到1500元,即按照月收入1500元计算年收入也不过1.8万元;普通居民家庭年收入2~2.5万元。而现在要买一辆13万元左右的家用汽车仅一年的消费总支出就要2万元左右,大大超过了居民的实际支付能力。在这样的情形下,居民回去买车吗?结果我们发现,居民不但买车,而且车的档次也还不错呢。 据中国汽车市场调查研究会提供的一分调查报告,目前城市家庭购买汽车的价格档次比例最大的是10~13万元这一档车,也就是夏利左右的车型,占31%;其次是10~20万元的这一档次,包括捷达、富康等品牌,占17.5%。但是消费者表示,如果以后买车,它们的选择将集中在10~20万元的档次(占30%)。尽管一些小排量的经济型轿车的知名度较高,但是人们今后购买家用轿车的意向选择,几乎都集中在中高档轿车。 对比两项调查结果,我们不难发现,依照目前我国居民已有的收入水平,如果要购买一辆家用汽车,他们的购买力还是很有限的。但就已经购买家用汽车的家庭来看,他们的购车档次却都集中在中挡车。这种消费者的收入水平与消费水平不相匹配的现象,也就构成了目前我国汽车市场上消费者“购买力”的一大特征,尽管其中包含贷款消费。 (三)消费者消费汽车的相关环境现状 目前阻碍汽车进入家庭的因素不只是收入水平,诸如市场供给、消费政策等相关环境因素的影响不容忽视。 北京晚报记者对76位汽车消费者进行定点拦截采访,在81%已着手购车和准备购车的消费者当中,有38%的消费者面对价格波动的汽车市场处于观望状态,导致“持币待购”现象的产生。当问及他们既然想买车为何又不买的理由时,摆在第一位的理由是“汽车价格还是太高”;摆在第二位的理由是“各种汽车消费政策不明”;摆在第三位的理由是“现有车型还不够丰富”;接下来的理由便是“还没有攒够足够的钱来买车”。 这则采访资料反映的其他事实我们暂且不论,就有两点提醒我们:目前消费者觉得我们的汽车消费政策还没有让他们信赖,市面上还没有丰富的车型让他们选购。归结起来,就是在我们国内,还没有一个让消费者觉得满意的汽车消费环境。经过统计和分析,目前我国汽车消费环境主要存在着三大问题: 1.市场上小型车可选性相对较大,而大多数中国人需要的国产中挡车可选性却比较小 2.各种汽车消费政策不完善(消费税、信贷等) 3.汽车保险制度很不完善 二、汽车消费者需求的现状分析及优化对策。 (一)消费者购买欲望的现状分析及优化对策 1.现状分析 消费者对汽车的购买欲望一方面受到收入水平的影响,这点无可质疑。根据马斯洛的需要五个层次理论,只有人们在获得较低层次的需要满足后,才会产生较高层次需要满足的欲望。对我国消费者而言,按大部分人的收入水平是买不起轿车的,就算是买得起轿车也用不起。这就使得我国有相当多的消费者要买车只能是想想而已。在这种情况下,他们的购车欲望自然不会很强烈。 另一方面,消费者对汽车的购买欲望还受到特定消费观念的影响。就目前而言,国内大部分汽车消费者的消费观念还很落后,主要可以概括为两个方面:一是把消费汽车放在身份的位置上。这种观念把消费汽车作为身份地位的象征。一是把消费汽车看成是“超前消费”或是一种“时尚”。这种观念并没有考虑他们出自何种目的买车,当中从众心理起着较大的作用。就是由于这些落后的消费观念,导致有部分消费者有较强的消费汽车的欲望,尽管他们还没有足够的钱买车。 2.优化对策 要想提高消费者对购买汽车的欲望,归根到底就是要提高消费者的收入水平。只有当消费者的收入上升到一定档次时,他才会有购买汽车的欲望。然而在收入水平不可能短期飞速发展时,要提高消费者的购买欲望的另一个有效途径是改变消费者的汽车消费观念,通过引导消费者的汽车消费观念来引导消费者消费汽车。还可以通过汽车租赁业务出租汽车或按分期付款的方式购买汽车,从而刺激消费者想拥有、购买汽车的欲望。克莱斯勒总裁艾柯卡在20世纪60年代刚接管该公司时,就是采取这种方式使本公司汽车的市场占有率迅速增长的。 (二)消费者购买能力的现状分析及优化对策 1、现状分析 消费者购买能力最直接的决定因素是收入水平,但收入水平并不是决定消费者有无能力购买汽车的唯一因素。在上述我国汽车消费者收入水平有限而消费汽车的档次并没有随之降低的情况下就可以看出这点。 那么,就目前我国消费者的收入水平,大多数消费者的购买能力会是怎样的呢?通过调查资料分析得出,其中最受广大私车消费者关注的十万元到十五万元人民币的轿车接近总量的40%,出租车需求量在18-20万辆。此外,价位在九万元以下的占到22%;十五万元到二十万元的占到19%,二十万元到三十万元的占到12%-15%,三十万元以上的占到8%。这些数据就可大致反映目前我国汽车消费者的购买能力。 2、优化对策 消费者对汽车的购买能力有限,一味地降价来迎合消费者的购买能力虽不是长久之计,但就现阶段的实际情况,我们不妨从消费者的角度出发,只要厂商生产出消费者需要的价格低廉、性能好、售后服务优良的适销对路的汽车产品,以此来刺激汽车消费不失为一个好方法,这也就从侧面提高了消费者的“购买能力”。而且,中国在加入WTO后,外国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可以在国内提供汽车贷款服务,这也会提高消费者对汽车的购买能力,尽管那是一种贷款消费。 (三)汽车消费环境现状分析及优化对策 1. 现状分析 目前我国汽车消费市场上三大问题的出现,对我国汽车生产企业来说是个机遇也是挑战。说它是个机遇,因为只要解决这三大问题,就会吸引一大部分消费者购买汽车;说它是个挑战,因为如果这三大问题不能尽快解决,就会失去越来越多的消费者购买汽车。因此,汽车生产企业因时因地地生产出消费者需要的产品,这无疑对扩大国内汽车的消费有极大的帮助。但仅凭这点远不够,还必须有良好的汽车消费政策和售后服务体系。 我国汽车政策属地性、汽车生产与销售各自为政、地方保护主义严重、产业政策无法得到很好的贯彻实行,这都导致消费者想买车都难的局面。加上在汽车税费方面,各级政府我行我素,在汽车购买和使用过程中各种收费项目繁多、数额巨大。 在售后服务系统的观念上,国内企业与国外企业差距很大,由汽车引发的信贷、保险、租赁等较国内要完善许多。特别是国内的汽车保险,缺乏一种服务的理念,使得消费者害怕买车。因为一旦消费者买车后,享受不到社会化的规范的售后服务,那么养车的成本就更高。这样只怕是买得起车而用不起车,有哪个消费者还敢去买呀! 2.优化对策 要优化汽车消费环境,还得从问题本身出发,寻找解决问题的办法。针对目前国内汽车消费市场上的三大问题,本文提出以下三条解决方案: (1)推出性能好、款式丰富的国产中档车。 (2)完善汽车消费的法律法规,搞好汽车信贷、汽车减税工作。 (3)完善和调整国内汽车保险业,让消费者在买到汽车的同时也买到了服务。 汽车消费环境的优化,单靠企业的力量还不够,还得有政府和社会的支持。 三、在满足消费者需求的情况下,我国汽车工业的发展思路。 我国汽车工业的起步较晚,在发展过程中遇到一些问题在所难免。但就现阶段,面对我国汽车消费市场上消费者需求的特殊情况,各汽车生产厂商应根据自身条件,制定一条合理的、科学的而且最大程度满足消费者需求的发展道路。基于以上分析,本文提出以下四点思路: (一)产品方面。车只是代步工具,没有必要讲究排场。因此,国内汽车生产企业应重视经济型轿车的发展空间, 把发展经济型轿车作为长远的战略目标。然而在现阶段,企业重点应放在生产性能好、耗油量低、环保型的中高档轿车。这些产品的适应人群年龄层次在30~50岁之间。 (二)价格方面。汽车价格的制定应根据消费者的实际情况,并要考虑一些 地域因素对制定价格的影响。一般来讲,在国内居民当前的收入水平下,高收入家庭的预期购买汽车的平均价格为18万元,而中等收入家庭的预期购买汽车的平均价格为13万元。对于一些低收入家庭而言,10万元是一个“坎”,他们的购买汽车的平均价格为8万元左右。 (三)销售方面。各汽车生产企业完善机制,同一商只能一种品牌的汽车。各汽车专卖店或会展中心应设在离城市中心最近的位置,以便消费者咨询或参观。同时,企业应培育好与商间的友好合作关系,从而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服务。 (四)营销表现方面。现在媒体不该再炒汽车价格降了多少,更不应该煽情“高消费”;媒体的宣传应强调车的性能、环保,并且宣传正确的汽车消费观念,要让消费者明白买车是用来提高生活质量的。对企业而言,一方面应注重公关、促销等市场活动;另一方面,企业应重视品牌的推广活动。 【结束语】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我们不能强迫消费者买什么,不买什么。需求是无法阻挡的。我们不能强迫消费者去认同或购买某种汽车,我们只能去生产消费者喜欢或需要的汽车。在弄清楚消费者需要什么样的汽车后,企业就可以决定生产什么样的汽车,为谁生产这些汽车和怎样来生产这些汽车。全文在分析完我国目前汽车市场上的消费者需求后,提出了现阶段我国汽车工业的发展思路,概括为:以生产国产中高档轿车为主,以年龄在30-50岁之间的消费者为主要消费对象,同时兼顾公务车市场,在宣传正确的汽车消费观念时,走国产轿车的精品名牌之路。随着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 汽车发展论文:发展我国汽车责任险的契机 身损害赔偿制度创新对我国汽车责任保险影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 [2003]20号)(以下简称高法司法解释),于2004年5月1口起正式施行。高法司法解释本养“以人为本”,充分尊重人的生命健康权,拓展厂现行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中赔偿项目的范围,并对赔偿标准进行了大幅的提高,在我国人身损害赔偿制度方面作了多项的制度创新。它的实施势必将加大道路交通事故中驾车人对受害人的人身损害赔偿责任,将对我国汽车责任保险产生广泛的影响。 高法司法解释中人身损害赔偿的制度创新 高法司法解释是在新的历史条件卜,本着“以人为本”、珍惜人的生命、人格价值的基本理念制定的一份重要的法律文件。 在人身损害赔偿方面,高法司法解释强化了对人的生命权、健康权的保护,完善了对受害人及其近亲属的司法救济措施,进行了多项制度创新。高法司法解释中确立的人身损害赔偿制度创新主要包括: 引入营养费。康复费。整容费和后续治疗费等体现珍惜人的生命健康权的赔偿制度。高法司法解释放弃了在我国沿用已久的将交通事故受害人视为应当受到救济以勉强生存的残疾人的传统观念,确立了健康人、社会人的新观念。高法司法解释第 24条确立了受害人有获得营养费赔偿的权力,第19条确立了受害人有权要求加害人赔偿用于恢复受害人器官功能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和后续治疗费的原则。 引入更为科学合理的赔偿标准。按照健康人、社会人的理念,本着确保受害人及其被扶养人能够达到一个基本的、体面的生活标准的原则,高法司法解释放弃了在残疾赔偿金的计算标准上长期采用的生活费标准,采用可支配收入或人均纯收入标准;放弃了在被扶养人生活费上按照居民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计算的做法,采用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放弃了在死亡补偿费上采用生活费标准的做法,采用为可支配收入标准或纯收入标准。 引入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的赔偿制度。高法司法解释第6条规定,从事经营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这条规定明确了公路交通运输单位或个人在运送或搭乘旅客时所应承担的侵权赔偿责任,被有些专家称为填补了我国侵权法规则的一个漏洞。 高法司法解释的实施将推动我国汽车责任保险 高法司法解释的正式实施无疑为大力发展我国的汽车责任保险提供一个极为良好的法制环境。依照我国《保险法》的规定,“责任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没有道路交通事故加害人对受害人的法律赔偿责任,汽车责任保险制度就失去了其存在的基础和意义,同时被加强的人身损害赔偿制度则成为推动汽车责任保险制度进一步发展的必要前提。与《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相比,高法司法解释在人身损害赔偿制度方面引入了多项制度创新,大幅提高了赔偿标准和赔偿额度;同时与5月1日实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细则和即将实施的第三者强制责任保险制度,这四部法律文件的同时实施必将极大地推动我国汽车责任保险制度的创新和发展,并进而推动我国汽车保险产品结构从现在的以车损险为主的结构向以责任险为主的结构转换。 高法司法解释的正式实施必将推动我国汽车责任保险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汽车责任保险包括强制第三者责任保险和任意责任保险两大类,强制第三者责任保险一般采用的都是“低保额、全覆盖”的模式,为道路交通事故的受害人提供最基本的保障。如日本的强制第三者责任保险对交通事故人身死亡的赔偿标准只有3000万日元,但受害人的近亲属在获取3000万日元最低保障后,还可以要求加害人赔偿高达数亿日元的赔偿,面对这巨额的人身损害赔付,日本的汽车消费者不得不在购买了第三者强制责任保险后,再行购买高额的任意责任保险。高法司法解释实施后,笔者初步估算,我国发达地区如北京、广东等地的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平均会有三倍左右的增幅,西部地区由于基数偏低的原因,增幅还会更高一些,有人测算成都地区的死亡赔偿金最高标准会达到23.7万元,是2004年5月1日前的四倍。去年我国已经出现了单起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高达574万元的案件,随着消费者维权意识的进一步提高,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额度和规模还会有进一步的提高,面对如此高的人身损害赔偿支出增幅,我国驾车人的唯一选择就是购买更多的汽车责任保险来分散其所可能承载的巨额赔付。 我国汽车责任保险制度的未来发展 高法司法解释引入了健康人、社会人的新观念,大幅提高了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支出的标准和幅度,这对推动我国汽车保险产品结构调整和促进我国汽车责任保险制度,尤其是汽车任意责任保险制度的发展必将产生深远的影响。笔者认为,随着法定第三者强制责任保险制度的实施,未来我国汽车责任保险制度将呈现下列三种发展态势。 1、在强制第三者责任险和任意责任险充分发展的基础上,形成以强制第三者责任保险为基硼,任意责任保险为主体的汽车责任保险险种结构。 2004年5月1日生效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要求机动车实行强制保险制度。机动车第三者强制责任保险的一个重要特点在于其只能向交通事故的受害人提供基本的保障。任意责任保险则是保险商以一国的侵权法为基础,结合其风险管理能力和社会需求制定的各类可供投保人自由选择的责任保险形式,与强制第三者责任保险不同的是,任意责任保险可以向交通事故的受害人提供一个十分宽泛的保障范围。从理论上讲,任意性保险的保障范围很大,可以涵盖加害人的所有法律赔偿责任,而且多数任意责任保险所提供的保障正是强制第三者责任保险的除外责任。例如英国的第三者专项险就是一种将其道路交通法所设定的第三者强制责任险的保障范围拓展到任何情形的险种,因为在英国法定的第三者强制责任险往往承保的只是发生于道路交通法所规定的“道路”上的交通事故,而三者专项险则将“道路外”也纳入其范围,而且对人身和财产损害的赔偿都是无限的。强制第三者责任保险和任意责任保险在保障范围上的不同使得我们有理由相信,在正式实行汽车强制责任保险以后,汽车强制责任保险和任意责任保险都将获得充分的发展,并最终形成以强制责任保险为基础,以任意责任保险为主体的结构。 2、在任意财产损失保险和人身损害保险相互发展的基础上,形成以人身损害保险为主的汽车任意责任险结构。 就交通事故而言,它所可能引起的损害赔偿无非包括财产损失和人身损害两部分。财产损失主要包括汽车自身、车上货物、旅客携带的行李、驾车人管理的财产 (如租人的财产、托管的财产)等的损失部分,由于汽车自身所可能导致的财产损失属于车辆损失险的保障范围,真正属于任意责任险保障范围的财产损失主要包括后三项财产损失。在一起交通事故所可能引发的人身损害的受害人主要包括第三者、旅客、搭乘者、驾车人等,与此相应的人身损害保险主要包括自损事故保险、旅客或搭乘者伤害保险、无保险车伤害保险、人身伤害补偿保险等。虽然在任意责任保险中既包括了财产损失保险和人身损害保险,但人身损害保险无论在承保金额、责任限额还是在保费收入方面都比财产损失保险要大得多,在某些交通事故中如在去年底发生的我国道路交通事故最高赔案——曲乐恒诉张玉宁案中所涉及的574万索赔全都属于人身损害索赔,该案并不涉及财产损失纠纷。在高法司法解释确定的人身损害赔偿制度中,医疗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和精神抚慰金五项赔偿对受害人能够获得的总赔偿具有决定性的影响,因而在高法司法解释正式实施以后,势必会出现一个任意财产损失保险和人身损害保险共同发展的局面,而人身损害保险必将在未来的汽车任意责任险中居于主体的地位。 3、其他非标准化的汽车责任险竞相发展的趋势。 汽车在给人们的出行带来极大方便的同时也加大了人身、财产遭到破坏的危险性,而且这种危险性还在随着车辆类型和用途的多样化不断加大;另一方面扩大保障范围是现代保险发展的一个新的方向,不断增长的对各种汽车责任保险的需求促使那些难以标准化的汽车责任保险得以竞相发展。在发达国家,这类非标准化的汽车责任保险主要是指那些专门用于特种车辆和不属于常规汽车责任险保障范围内的汽车责任保险,前者如专门用于农业车辆、森林车辆、建筑车辆、拖挂车、赛车、高尔夫球比赛用车、休闲用运动车等特种车辆的责任险种;后者如将处理交通事故所可能引起的替代车服务、各类法律诉讼费用如验尸、调查、诉讼、辩护等费用和代车主与受害人交涉服务等纳入保障范围的责任保险。在非标准化汽车责任保险方面,我国的汽车保险商也作过一些有益的探索,如去年推出的颇受争议的酒后驾车险,今年面对不断加剧的汽车召回事件,又有保险公司准备推出汽车召回险,随着高法司法解释的实施和各项人身损害赔偿制度的完善,我国其他类型的汽车责任保险也会有一个长足的发展。 汽车发展论文:发展我国汽车金融业的思考 一 汽车工业已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经过一段稳定的增长期后,目前已进入高速增长的阶段。我们可以通过下列的数据大致了解汽车工业的发展进程: 体系。 随着汽车金融业的发展,借鉴国外成功的管理经验和经营模式, 结合我国的市场环境和发展状况等方面因素,汽车金融服务体系也会逐步发展并得以完善。 四 目前,国内汽车消费信贷主要由各大商业银行提供,汽车集团财务公司所占的比例很小。 我们知道,由于商业银行业务的综合性,其目的重要是获得利息差额,而不在于保证汽车产业稳定连续的金融服务。在汽车业不景气的时候,银行就会收缩其金融服务,和汽车业大批量生产和销售的行业特征发生矛盾。同时,由于缺乏必要的直接利益关系,商业银行也不可能在风险管理,市场营销等方面推进汽车金融服务的专业化。 国内目前有七家企业集团成立的财务公司从事汽车金融服务,由于企业集团本身规模,财务公司授信规模受到的限制,其专业化优势很难发展,也制约了它的发展空间。 因此,以国内主要汽车制造商为依托,建立专业化的汽车金融服务机构,无疑是应对市场的必然要求。而建立汽车金融公司,也就成为汽车金融业的发展模式。 汽车金融公司的建立,会进一步完善我国的金融体系,是我国非银行金融机构发展史上的一个突破,对于促进国内金融市场的专业化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汽车金融公司能够引进国外成熟的汽车消费信贷融资的管理技术,使消费者接受金融服务时有更多的选择。同时,汽车金融公司的引入,借鉴了国外同类机构发展过程中的经验教训,保证在机构规范,健康发展前提下同国际市场的顺利融合,促进我国在汽车融资业监管方面进一步与国际接轨。 从短期发展趋势来看,我国汽车金融公司的发展重要面临以下几方面的限制: 第一:政策因素 现在制定的《办法》和《细则》与国外发展市场经济国家相比,在业务范围,经营监管等方面尚有一定距离。主要基于我国目前汽车消费信贷市场经营环境不完善,业务风险控制能力和金融经验不足。维护金融市场稳定,扶持我国汽车金融服务的稳定发展的现实而做出的重要选择。它意味着汽车金融涉及我国汽车消费信贷市场进入了实质操作阶段,但也在某些方面,从政策上限制了汽车金融公司的发展。 比如:《办法》规定汽车金融公司的出资人为非金融企业,最近一年总资产不低于40亿元人民币,年营业收入不低于20亿人民币,设立在汽车金融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5亿元人民币等,从资金规模上限制了潜在投资者的进入。 又如《办法》规定,同一企业法人不得投资一个以上汽车金融公司,且汽车金融公司不得设立分支机构,这就意味着零星的汽车金融公司不但与营业网络遍布的银行难以竞争,面对国外同行的竞争也无从应付。 再如《细则》规定,汽车金融公司发放车贷利率在法定利率基础上,上下浮动10%—30%,与对商业银行的规定相同,这样会使汽车金融公司的威力因此顿减,立足更难。 因此,政策限制在短期内无法改变目前中国车贷市场上商业银行为主,汽车金融服务公司和集团财务公司为辅的局面。 第二:实际操作中的困难 首先:汽车金融公司缺乏有效的融资渠道,目前仅局限于股东单位3个月以上的存款(且是境内股东单位)和向金融机构借款。从根本上看,汽车金融公司的资金问题不能解决。 其次:汽车金融公司缺乏有效的业务拓展能力 受到外资汽车金融服务公司进入中国市场,和目前以商业银行把持汽车金融服务的双重压力,汽车金融公司业务拓展在短期内困难不小。 再次:汽车金融公司防范风险的能力有待提高 目前私车贷款的有30%违约还款,10%的汽车贷款难以收回。在如此不成熟的市场环境下,对汽车金融公司来说,不能不引起关注。 此外,人才问题也是汽车金融公司发展在短期内近期解决的问题。 尽管短期面临种种困难,但从长远来看,汽车金融公司仍将是汽车金融的发展趋势,随着汽车产量规模的扩大,市场需求规模的增加,金融服务大其是汽车金融服务在提升市场需求方面无疑具有较大优势和良好的前景,为促进我国汽车金融业的发展,我们建议: 1、建立健全我国信用制度和风险管理制度 目前我国个人信用等级评定办法标准和体系尚在探索阶段,银行也只能依靠简单的办法判定借款人的还贷能力。面对信用环境的恶化,致使消费信贷市场未能迅速发展的现状,必须首先建在一个全国性的完善的信用评估体系。借鉴国外先进的风险管理经验,有效控制信贷风险,突破制约汽车消费信贷的“瓶颈”。在各种汽车信贷模式中,建立完善的个人管理系统,健全风险监控体系,建立一套完善科学的个人信用体系是汽车金融业务发展的关键。 2、建立个人信用消费保险机制 银行可与保险公司联合开拓信用消费和保险市场,变银行一家承担信用风险为两家或多家承担风险。将带动经营与投资管理进行有机结合,即向客户提供与汽车消费相关领域保险一揽子服务的同时,向客户提供在汽车消费过程中的资金融通服务。既可以通过融资方式,巩固和扩大传统汽车保险业务,也可以通过保险保障体系,有效降低投资风险,实现整资利用的最大化,提高效率,增强竞争力。 3、进行国内外合资汽车金融服务的推广 适度放开我国汽车金融市场,对我国汽车金融服务逐步走向全面发展和完善有较大的促进作用。中资机构仅凭自身的条件,在汽车消费信贷市场中角逐,其发展将受到限制,因此在短期内以合资形式起步无疑是适宜的。 4、培育完善汽车租赁市场 我国汽车租赁业务处在起步阶段,同国际汽车租赁业相比,无论是资金规模,还是品牌管理都落后于发达国家,与其发展速度相比也相差甚远。为此,一是提高人们的租赁意识;二是建立健全相关的政策法规,如厂商、银行的支持与顾客的信用问题有待探索;三是完善 二手市场,促进汽车租赁业快速发展。 5、完善分期付款制度 在借鉴国外分期付款制度的基础上,结合目前汽车消费市场的实际情况,应逐步完善和制定与分期付款有关的法规、法律,如《民法通则》、《经济合同法》、《担保法》、《商业银行法》以及汽车管理条例、商品分期付款销售条例、汽车分期付款管理办法、抵押登记办法、经营审批管理办法以及旧车回收拍卖办法等,以此规范汽车分期付款销售方式及厂商、商家的经营行为,使汽车市场上的分期付款销售方式趋于成熟,并逐步发展成为汽车市场上的重要销售方式。 五 综上所述,汽车工业的发展离不开汽车金融业的支持 。中国的汽车金融业发展起步较晚,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汽车工业的发展。专业的汽车金融公司的出现并非偶然,它将以其优势参与国内的汽车金融业务,改变银行对汽车金融业务垄断的局面,促进我国汽车金融业朝着产业化、市场化、国际化的方向发展。汽车金融公司必将成为我国汽车金融业的发展方向。目前,汽车金融公司的大门虽已敞开,但仍受到制度和市场环境等方面的限制。因此,在借鉴国外汽车金融业的成熟经验的同时,结合我国的实际,及时地做出推动我国汽车金融业发展的有效对策意义重大。 汽车发展论文:多核嵌入式处理技术推动汽车技术发展 过去的40年里,半导体行业在集成方面取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去年正好是摩尔定律公布40周年。在大部分情况下,摩尔定律也适用于试图通过技术在短期内实现迅速扩张的其他一些领域。2005年SIA年度报告中举出的一个例子可以很好地说明半导体行业的模式对日常生活的影响;“1978年,纽约到巴黎的商务航班需要7小时,机票价格为900美元。如果将摩尔定律用于航空业,现在机票的费用就只需要大约1便士,飞行时间不超过1s。”显然,航空业是不愿意采用摩尔定律的,但许多其他行业却试图适用这一定律。 汽车行业已从嵌入式处理技术的发展中大受裨益,有些车辆现在最多使用60个处理器。对汽车新功能的需求在不断增加,这反过来又进一步推动了对更高的系统性能和可靠性的需求。引擎技术的发展和最终的“环保车辆”需要新的方法来解决当前面临的大量技术难题。在利用更大功率的半导体、新型内存技术、更强的嵌入式处理器性能及定时控制功能解决大量电气技术难题方面,半导体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新型半导体技术将为解决汽车电子行业现有的技术难题创造新的机会。汽车行业现在使用的32位微控制器包含3000多万个晶体管,而且未来几年内可能会迅速增加到6000多万个。随着未来几年内系统集成度的不断提高,要想在日益复杂的系统中充分利用半导体的全部功能,就需要开发新技术。半导体技术的进步现已实现了10年前人们无法想象的新功能,一种新型的实时多核调试、校准和环路硬件接口正在满足高级引擎动力总成系统的特殊要求。 过去30年中,有人曾试图使用停缸技术(Cylinder deactivation)。随着燃油价格的上升和功能强大的嵌入式处理器的出现,汽车生产商和最终用户都开始用新的眼光看待停缸技术。嵌入式处理器被用来控制引擎定时,以在扭矩和动力总成系统的燃油经济性之间达成平衡。 从轻型车辆到重型卡车,各种动力总成应用都将采用清洁环保的引擎。部分地区的政府法规将使引擎变得更加清洁环保。使用燃料直接喷入汽缸和微粒物捕集装置来清除排气装置的方法将需要对喷油嘴和传感器(检测微粒物捕集装置的状态)进行极为先进的定时控制。 要解决这些难题,需要新的方法来使工程设计小组采用上市时间更短、成本更低、可靠性更高且数量日益增加的新特性。在汽车市场,用于引擎管理的嵌入式控制有着一套非常复杂的机电系统要求。客户期望和政府法规的变化正在推动引擎管理的不断变化。引擎技术向稀燃引擎、无凸轮引擎和电子混合车辆的发展将对未来车辆的动力总成系统电子组件产生直接影响,无极变速将在未来的动力总成系统中发挥重要作用,而新的微控制器技术和半导体解决方案将成为将新技术变为现实的主要动力。 图1显示了引擎管理的复杂性。该方框图显示了有多路输入和多路输出设备的常见引擎控制系统,这些输入会根据对系统的影响生成不同级别的中断和异常,输出设备可以是脉宽调制(PWM)、通用输入/输出或定时输入/输出。 在调试和校准机电系统时,实时调试非常关键,因为机电系统通常不允许修改或中断嵌入式处理器的性能以便开发工具进行查询。现在的系统工程师可以利用更先进的开发工具的优势,这些改进在几年前甚至是不可想象的。 为了解决如何在多个处理器核心类型之间实时进行数据和指令跟踪的问题,业内成立了IEEE-ISTO Nexus5001 Consortium或Nexus Forum。Nexus Forum最早于1999年技术规范,并在2003年进行了更新。 Nexus 5001技术规范包括了一些标准功能,使用非入侵式调试技术对数据和指令设置断裂点和观察点。该技术规范将部署多种独特功能来跟踪最严重的软件和硬件故障。其中的部分新功能包括:责任跟踪信息处理、数据跟踪、内存替换、端口替换、程序跟踪、超时和错误消息处理。多年以来,虽然微处理器中已经部署了其中的许多功能,但目前还没有实施过全部功能和实时调试接口的处理器。 过去10年中使用的校准和调试方法使用了在调试和校准动力总成系统的过程中“必须查看每个周期”的理念体系。Nexus 5001方法对调试情况进行了以下四种假设,避开了“必须查看每个周期”的做法。 开发工具中可以使用源代码和目标代码。这样,基于主机的工具就能跟踪或计算程序流程而无须直接地址或数据总线可视性。 从目标系统到开发工具都只需要流指令修改。当主机校准/调试工具接入目标代码后,只需修改通过调试接口传输的流指令地址即可在嵌入式处理器和主机工具之间保持同步。如果流变化在255个指令中没有实施同步地址,Nexus 5001技术规范将发送同步信息。 只有有限数量的数据位置必须实时显示,而大部分数据值可以在中断期间检查或发生特殊事件时进行更新。对于许多工程师来说,Nexus 5001接口跟踪数据值的功能还是一个新功能。一般来说,该过程可以通过功能强大的逻辑分析器实现。该分析器负责跟踪地址总线,并触发数据总线向特定内存位置写入数据。这是一项非常棘手的工作,大容量数据高速缓存和片上系统SRAM的出现使它变得几乎不可能实现。 最后,如果错误发生,用户必须从调试环境那里收到相关通知。Nexus5001技术规范在发射机部分提供了一个大小可以变化的FIFO缓冲器。如果FIFO溢出,接口将发送错误信息。用户可以选择规定什么情况下发生溢出错误,以便实施过时的嵌入式处理器或通过发送新的同步信息继续操作。 Nexus 5001端口可以根据开发、环路硬件或校准工具捕获的信息数量进行配置。几个IC厂商已经在多种CPU基础架构中采用了Nexus 5001技术规范,以支持从手机、汽车、硬磁盘驱动控制器到视频处理器的多种不同应用。 最近为兼容PowerPC构架开发的一种多核实时接口可以在单个接口上提供实时调试、校准、快速原型试制和环路硬件功能。图2显示了基于Nexus5001标准的多核调试体系结构中的4个处理单元的方框图。第一版可以为4个数据处理单元提供实时接口。这4个处理单元分别是兼容e200z Power构架的核心、两个增强型定时处理单元(E—TPU)和一个直接存储器存取(DMA)。通过Class 3 Nexus 5001接口上的一条连接,主机工具可以同时从任何或全部处理单元中收集数据。此外,调试和校准工具可以在任何或全部处理单元上为数据和指令建立断裂点/观察点。使用这种应用的一个例子是一位工程师跟踪E—TPU上的定时事件和在兼容PowerPC e200 1SA的Book-e处理核心上运行的代码之间发生的问题。 32位嵌入式处理器上可以实施一个浮点和/或单指令多数据(SIMD)设备,以支持复杂的算法。SIMD允许在多个数据集上实施一条指令,这在过滤和阵列算法中非常有用。Nexus调试端口允许监控浮点和SIMD的数据和指令。 MPC5500产品系列中最新的嵌入式汽车处理器正在推动新的引擎技术。DSP功能与MPC5500 SIMD设备的集成能够推动动力总成在多个领域的发展,包括高级引擎撞击检测、CVT改进和6速自动换档等。此外,混合电子车辆功率转换器模块中也在使用DSP功能,用来控制大型电动引擎。 新的微控制器、输入/输出系统、开发工具、通信方法和高级算法等的出现将实现新的汽车应用。具有实时多核调试功能的嵌入式处理器将淘汰传统的运行控制调试方法。 嵌入式处理器已经成为现代日常生活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偶尔使用该技术的用户不会注意到大部分嵌入式处理器。半导体技术将在未来产品中大大提高集成度和性能并降低成本。设计工程师必须部署新技术才能充分利用复杂的半导体技术的优势,而半导体供应商则必须确保系统需求、性能和系统成本之间的平衡。 汽车发展论文:汽车光源的应用现状和发展趋势 摘 要:介绍汽车光源的应用现状,着重概括热辐射汽车光源和气体放电汽车光源的特点、应用和发展同时简要介绍了其它类型的汽车光源,并对汽车照明的发展趋势进行了展望。 关键词:汽车照明;光源;灯具;热辐射;气体放电; 光效引言汽车行驶时,照明灯具是不可缺少的。汽车灯具主要的功能有两点:一是照明功能,即照亮道路,交通标志,行人,其他车辆等,以识别标志和障碍物;二是信号功能,即显示车辆的存在和传达车辆行驶状态的信号。汽车照明和信号装置是汽车重要的安全部件。在有关汽车的105项欧洲ECE法规中有36项是直接与汽车照明和信号灯有关的。在各种汽车灯中,前照灯的作用尤为重要,与行车安全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 有关的统计数据表明,夜间行车比白天行车发生交通事故的概率要大一些,这与夜间照明条件不佳有着非常直接的关系。随着汽车工业的发展和行车速度的提高,汽车照明的质量正受到人们越来越多的重视。而汽车光源是汽车灯具的发光部件,是其核心所在,因此选择合适的汽车光源,提高汽车光源的质量和效率,对提高汽车照明的质量和增加行车安全性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在汽车上使用照明装置大约开始于20世纪初。最先使用的是煤油灯和乙炔灯,接下来开始使用电光源,经历了从真空白炽灯,充气白炽灯,卤钨灯到气体放电灯的发展过程。随着光源工业的发展,汽车光源也不断更新,以适应不断提高的汽车照明的要求。汽车前照灯既要照亮汽车前方的路面和交通信号标志,又不能给对方来车驾驶员造成不舒适的眩光。这就要求前照灯的空间光强分布满足十分精确的要求。在我国,汽车前照灯的光分布标准是等同于相关的欧洲ECE法规。近光前照灯的光分布完全不对称。中间是一个高光强区域,以尽可能照亮前方的路面。光束在水平方向有所散开,以利于辨清路边的情况。在指向对方来车驾驶员眼睛的方向上光强很小,不产生眩光。在前照灯产生的明、暗区之间有一条十分鲜明的分界线,称为光强截止线。 由于法规对汽车照明有着十分严格的要求,因此与普通光源相比,汽车光源在结构和性能上有一些特殊之处,从而形成了一个独立的汽车光源系列。为了方便灯具设计,现在很多汽车光源在国际上都已经标准化。1、白炽灯和卤钨灯汽车光源汽车灯中最先使用的电光源就是白炽灯。经过几十年的发展,白炽灯的性能得到了很大的提高,并在白炽灯的基础上发展出了卤钨灯。白炽灯和卤钨灯是目前主要的汽车光源,在汽车内外的照明和信号装置中有着广泛的应用。白炽灯和卤钨灯都属于热辐射光源,灯丝在通过电流时由于电流的热效应而温度升高,变成白炽状态,从而发射可见光。这类光源的特点是驱动电路简单,价格便宜,发光体灯丝尺寸小且发光稳定,有利于灯具系统的光学设计。 卤钨灯与白炽灯相比更具有体积小,功率大,光效高,灯丝紧凑等特点,是目前理想的汽车光源。白炽灯的功率较小,主要用于对照度要求不是很高的场合,如S25(21/5W)和T20(21/5W)可用于尾灯/刹车灯,S25(21W)和T20(21W)可用于转向灯和倒车灯,T10(5W)可用于尾灯和牌照灯,T10(10W)可用于车内灯和车门灯。卤钨灯的功率较大,常用于车辆前方的照明,如H3 (55W)可用于前雾灯,而用于前照灯的卤钨灯品种很多,有H4 (60/55W), H1 (55W), H7(58W),HB 1(65/45 W ),HB3(65W),HB4(55W)等。白炽灯和卤钨灯汽车光源处于不断的发展之中。白炽灯在汽车信号灯中使用广泛,由于标准法规对各种信号灯的颜色均有严格要求,如尾灯和刹车灯为红色,转向灯为墟拍色等,因此目前信号灯通常使用彩色泡壳或彩色配光镜。现在客户对汽车外观的要求越来越高,许多汽车灯具都采用无色透明无花纹的配光镜,能直接看清车灯的内部,这时若使用彩色泡壳的白炽灯,白天不使用时车灯外观不尽如人意,人们称之为“煎鸡蛋效应”。 为了改善车灯外观,近年来发展了一种在无色透明的泡壳上镀多层介质干涉膜的技术,这种信号灯泡在不点燃时外壳是银白色的,与反射器背景的颜色比较协调,点燃时发射的光线呈墟拍色,这样大大提高了车灯的外观质量。卤钨灯作为目前主要的汽车光源,其发展趋势主要有几个方面。一是适应汽车灯具的发展。随着自由曲面反射器的问世,与之对应的光源如H7也相应问世。二是改进光源的结构尤其是灯头的结构,使光源在灯具内定位更精确,更容易。 H8, H9, HI是新型卤钨汽车光源的代表,其中H8用于前雾灯,H9用于远光前照灯,H11用于近光前照灯,它们的共同特点是有一个特殊设计的塑料金属组合灯头,在灯具中安装十分方便,且定位精确。值得一提的是H11灯的寿命超过2000小时。三是采用外壳镀膜技术。为了提高光源的发光效率,可以在泡壳上镀红外反射膜,使灯丝的红外辐射反射回灯丝,提高灯丝温度从而减少能量消耗。有的客户喜欢前照灯的颜色偏蓝一些,这样视觉感觉光线很白、很亮,光色更接近日光,提高行车的舒适性,这些客户的要求可以通过在泡壳上镀蓝膜来得到实现。 汽车发展论文:品牌营销----中国汽车流通体制的发展趋势 在新世纪到来的时候,中国汽车工业也到了转折的重要关口。市场经济的发展引发了汽车消费结构的变化,企业结构、产品结构和流通体制也必然随之发生变化。加人wT0,无疑成了加速这些变化的催化剂。因此,尽快建立起符合市场运作规律的中国汽车工业营销新模式,是迎接“人世”挑战的重要一环。推行品牌营销,是实现汽车流通体制现代化,增强汽车工业市场竞争力,同国际接轨,保证汽车工业健康快速发展的必然选择。 一、品牌与品牌营销 品牌是企业可持续发展的最重要的资源之一。在中国汽车市场发育和发展的过程中,品牌的概念正在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但是,对许多汽车经营者来说,品牌概念又是十分模糊的,他们往往十分重视企业形象的塑造,重视产品的促销,而忽视了品牌的价值和作用。就一个企业而言,企业形象处于第一层次,品牌形象处于第二层次,产品形象处于第三层次。一个品牌必须存在于企业中,必须依托在有形的产品(服务)上,但是,这个品牌又可以独立于它所代表的企业之外,独立于它所依托的产品之外。因为企业可以被兼并、联合或重组,也可能破产倒闭,产品可以换型或更新,但品牌的价值却是永恒的,是不断增值的。同一个产品,换一块牌子就可以身价百倍,这充分说明了品牌的重要价值。“兰博基尼”跑车无论在被德国大众公司收购前还是收购后,品牌形象的核心价值并没有因为企业间的购并而发生改变。因此,开发、塑造和管理品牌,是企业形象的根本,是产品价值人格化的体现。 对汽车中具有强烈个性的轿车而言,品牌意味着市场定位,意味着产品质量、性能、技术、装备和服务等等的价值,它最终体现了企业的经营理念。品牌形象来源于消费者对它的认同,是“正加正”的价值链而不是“正加负”的扁值链。这种价值链受人们“口碑传播”和“使用效果”双重驱动。如果不建立起消费者沟通的渠道,不能取得消费者的信任,品牌价值就等于零。 品牌是有灵魂、有个性的,有环境特征的,是活生生的。品牌形象的核心和归宿是用户满意度。用户满意度最大的直接驱动力来源于对产品使用效果满意的程度。来源于产品的价值定位和由此生成的物超所值的感受,正是这些因素促使企业不断开发新的产品,提高技术装备的科技含量,不断降低成本,换句话说就是不断地技术进步。轿车不同于一般的商品,它具有高价格、重复使用、多次投入的特点。因此,用户满意度的另一个更重要的驱动因素是营销体系的服务水平和功能多样化,也就是说,经销商是品牌塑造的具体体现者,不能仅仅具备产品售卖并取得利益这样的单一功能,还应该具备市场开发、备件供应、维修保养、车辆美容、保险上牌、融资租赁、分期付款、旧车整备再交易、信息反馈等许多功能。营销渠道是构筑品牌直接同用户沟通的桥梁,是提高用户满意度的重要领域。 传统的营销体系不可能提高用户的满意度和塑造品牌形象。因为它们是横向、多元、非整合的。就经销商而言,无品牌或多品牌销售的结果必然是向横向发展,功能单一化,延伸到其它经营领域经营,这样一来,风险大,难管理,无形象。 汽车品牌营销的重要性是由品牌的价值链决定的,它引导经销商必须向纵深发展,通过多功能一体化和整合的服务来创造更多的价值和利益。对整车企业来说,品牌营销,有利于集中人力和精力研究市场、开拓市场,有利于规划、发展和管理营销网络,有利于增加经销商的服务功能,有利于市场同产品开发和生产的衔接和配合,有利于对市场进行前瞻性的规划,有利于制定灵活的营销政策等等。它可以稳定市场、开发市场,可以划分区域、控制价格,可以使经销商成为市场竞争的有力帮手。 目前,别克、本田、奥迪的营销网络正在向纵深发展。它们的基本特征是经销商经营上具有排它性,也就是专营特定品牌的产品,经销商具有独立或相对独立的法人地位,具备独立财务核算功能,多功能一体化,统一形象,整个网络体系呈现扁平结构,直接面向终级用户销售等。 二、中国汽车流通体制——从非品牌经营向品牌营销转变 中国汽车流通体制大致经历了四个发展阶段: 第一阶段是计划经济时期(1953—1979年),这一时期的基本特征是汽车市场管理的高度集权。国家对汽车资源进行集中统一分配。 第二阶段是双轨制时期(1979—1985年),汽车的产销管理权转入指导性计划和市场调节相结合的运行体制,资源配置实行“国家调节市场、市场指导企业”的模式。 第三阶段是市场化时期(1985—1997年),企业逐步成为市场化的生产经营者,市场需求呈现区域性,买方市场开始出现。这一阶段又分为两个时期,前期是轿车卖方市场,后期是买方市场。 以上几个阶段的最本质特征都是无品牌经营,特别是市场化时期,经销商多,机构不独立,帐目不清,功能单一,市场混乱,层层批发,市场坚挺时一哄而起,争夺资源,市场疲软时,压价竞争。 第四个阶段是向品牌经营过渡时期(1997年至今),中国轿车市场开始进人品牌经营的起步阶段,特别是1999年以上海通用别克、广州本田雅阁、一汽—大众奥迪等品牌人市后营销体制的建设为标志,中国轿车市场加快了品牌营销的发展步伐。它们对经销商网络实施了从外观形象到内部布局、从硬件投入到软件管理、售前售中售后等一系列服务程序,都有统一的规范、统一的标识、统一的形象、统一的管理并实施严格的培训。品牌经营不仅可以规范市场秩序,强化市场管理,避免过度或恶性竞争,更重要的是树立了品牌形象 一汽集团公司是我国最大的汽车生产企业之一。1997年,将捷达轿车作为试点,开始了品牌营销的尝试。尝到甜头之后,红旗、解放和奥迪也相继开始品牌营销,取得了很好的成效。以捷达轿车为例,在实施品牌经营以前的5年问,年均销售量始终在一万辆到二万辆之间徘徊,1997年成立一汽—大众销售公司以后,当年就超过4万辆,之后,每年以2万辆的速度增加,1999年1—10月,已经销售捷达轿车62896辆,市场占有率达到13.51%,而1997年品牌经营前的市场占有率只有5%左右。尤其是这几年,正是轿车市场彻底转入买方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时候,取得这样的成绩更加不易,可见品牌营销的巨大作用。 当然,一汽集团公司的品牌经营还处于起步阶段,在发展过程中还存在各种历史的包袱以及诸多矛盾和问题。这是今后必须克服的困难。对捷达轿车来说,经营商网络的品牌营销还刚刚开始,今后要走的路还很长。 从品牌经营的结果来看,同非品牌经营相比,营销质量明显提高。具体表现在这样几个方面: 1、解决了以往售后服务、备件供应与销售分离的局面,其它服务功能例如上牌、保险、车辆美容等得到加强。上述环节分离的结果是利益难以协调,缺乏通过不同部门的平稳的信息反馈渠道,缺乏对特定品牌的关注。 2、划定了经营的区域范围,统一价格政策,有利于其向纵深经营发展。过去在一个区域内分散众多的经销商,导致价格、服务等无序,不能对专一品牌进行市场开发。 3、结束了层层批发式的多环节销售,转人了直接面向终级用户的销售,减少了流通环节,降低了交易成本。 4、结束了“小门面”“摊位式”的经营模式,转向程序化、高投入的经营。这无疑对有形的汽车交易市场提出了挑战。 5、现款交易或有保证的质押,规避了风险。 6、结束了单一新车的销售,分期付款、1日车置换、车辆融资租赁等开始受到关注。 7、初步建立起客户管理系统,跟踪用户使用情况,提高用户满意度。 我国汽车工业面临跨世纪的挑战,轿车市场在不断地分化与擅变之中。我们认为,构造一个以品牌营销为核心的汽车流通框架体系,是跨世纪中国汽车市场营销的基本模式和必然选择。品牌经营的基础是建立起新型的工贸关系,使工贸之间形成一个适度分工的定位,演变成在整车企业领导下金融机构参与的以品牌营销为核心的流通体制。工贸之间应该是一对咬合十分紧密的齿轮,整车企业是主动轮,而经销商是从动轮,它应该在主动轮的带动下稳定和谐地运转。 三、对品牌营销的几点政策建议 1、关于汽车流通制度。推行品牌经营,在实践中存在着很多困难,急需国家政策的引导和支持,其中包括: (1)车辆报废更新制度——变以年限里程限制为车辆性能、安全、环保、能耗限制。(2)保险制度——变消极、等额、高额的保险为积极、阶梯型的保险。 (3)税费——减免或取消消费税;允许企业抵扣或直接减免运费和对经营商返利的增值税。 (4)目录和落籍——加快新政策的出台。 2、关于汽车流通形态。 (1)小轿车经营权。过去,小轿车经营权是由整车企业推荐,国家工商管理部门批准。由于没有限定品牌,由这家推荐的经销商不销售本企业产品而销售其它企业产品的事时有发生。有的经销商利用几家的产品倒资金,严重损害整车企业利益,扰乱市场。此外,轿车经营权目前几乎是终身制的,能进不能出,无经营能力和经营资格的经销商不能得到清理。因此,建议国家对小轿车经营权进行清理,变无品牌授权为有品牌注册;变终身制为有限年制,到期根据企业推荐重新确认。 (2)营销功能。变经销商经营多样化为功能多样化。支持有能力的经销商开展汽车消费信贷业务和融资租赁业务,允许有能力的经销商开展旧车整备和置换业务,解决车辆评估、转籍、保险等方面的问题。 3、关于流通体制。应加快以品牌营销为核心的营销模式的建设步伐。此外,企业开拓市场的前提是了解市场,准确及时地掌握市场信息。尽管目前的信息手段日益现代化,但一些对市场决策至关重要的基础信息却不能及时准确完整地取得。例如,各地的轿车保有数量、新车上牌数量和车型、用户结构等,在国外属于公共信息,企业可以方便地取得并加以有效利用。但在我国却无法得到。经销商对当地的这些数据资料也不可能得到,即使有也是零散的,不准确的。国家应该通过立法的形式尽快解决共有数据资料共享问题。最后,品牌是无国籍的。“耐克”卖的是“牌子”而不仅是“鞋子”,不论在那里生产,消费者的感受都是一样的,轿车品牌也如此。如何理解目前轿车品牌的概念,在认识上是有一定差距的,这与如何认识民族汽车工业有关。中国轿车工业的发展得益于国外品牌的引入。随着经济的全球化,特别是“入世”后,中国轿车市场的国际化也是大势所趋,这正是国外轿车公司开始向中国输入新的产品和技术的主要原因。因此,引进品牌在未来的中国轿车市场必将继续唱主角。但是,在建立品牌营销体系时,我们应该注意保护自己,防止跨国公司利用品牌的无国籍性销售其它产品,这是应该弓[起我们注意的大问题,对保护我国的汽车工业至关重要。 汽车发展论文:西双版纳州汽车消费贷款发展状况与问题 l 国内汽车消费贷款基本情况 汽车消费贷款是指银行或汽车财务公司对申请购买汽车的借款人发放的用于一次性支付车款的人民币担保贷款。 全球汽车销售量中,70%是通过融资贷款销售的。国外汽车消费信贷大都由专门的汽车金融服务机构来做。 我国于1998年了《汽车消费贷款管理办法》。此后汽车贷款一直由商业银行来做。2003年10月3日我国出台了《汽车金融公司管理办法》。也就是在同年底,首批3家汽车金融公司获得筹建批准,它们是上海通用汽车金融有限责任公司、大众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丰田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其中丰田和大众金融公司为外资汽车金融公司。2004年8月3日,福特汽车信贷公司宣布获得中国银监会批准,在中国筹建汽车金融公司。2004年8月17日,经过半年多的广泛征求意见后,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监会联合的《汽车贷款管理办法》,取代了1998年了《汽车消费贷款管理办法》。虽然新的《汽车贷款管理办法》允许国外汽车金融公司开展车贷业务,开了一个口子,但同时也设置了种种限制,国外汽车金融公司的业务规模受到了很大的限制。 几大汽车金融公司虽然成立,但受各种条件的制约,业务开展照样困难。再加上我国银行对贷款的依赖程度比较大,银行还是比较看中车贷这块蛋糕,是不会轻易放弃的。而且目前车贷市场绝大部分的份额仍握在银行手中,短期内难以挑战商业银行在汽车信贷市场的垄断地位。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我国仍将维持以商业银行为主,专业汽车金融机构、汽车集团财务公司、其他金融机构为辅的局面,而在未来将逐渐形成以专业汽车金融机构与汽车集团财务公司为主,各类机构共同参与的局面。 目前,我国参与汽车消费信贷的金融机构主要是商业银行,工、农、中、建、交等五大国有银行基本都开展了该项业务,其他股份制商业银行也不同程度参与了该项业务。工行和建行是该项业务投入最多的商业银行。 据统计,截至2004年6月末,我国金融机构汽车消费贷款余额为1833亿元,占金融机构全部消费贷款余额的10.2%,而呆坏账已高达近1000亿元,汽车信贷的坏账率有40%左右,而像北京,坏账率更高达50%。 国内汽车消费信贷市场从无到有,经过几年的迅猛发展和持续升温,到2004年出现了明显的放缓。 l 汽车消费贷款在我州 西双版纳州汽车消费贷款余额变化情况如下图所示: 西双版纳州的汽车消费信贷始于2000年,最早由中国银行西双版纳中支开办,随后,其它三家国有商业银行也先后开办的此项业务。2002年下半年,汽车消费贷款开始高速增长。进入2005年以来出现放缓迹象。汽车消费贷款在全部消费贷款中的占比也从小到大到回落的过程,2004年6月最高时达到10.9%,与全国平均水平10.2%相差不大。 虽然汽车消费贷款在我西双版纳州的发展轨迹和全国的情况基本一致,但也有其鲜明的特点。 一是用于营运的车辆远比用于家庭消费的车辆多。以州工商银行为例,2005年6月末汽车消费贷款中营运类占75%,家庭用车只占25%。在营运类车辆中,载客车辆占72%,载货车辆占28%。 二是不良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例如,工商银行汽车贷款不良率2004年末为0.05%,2005年6月末为1.76%。农业银行2004年末不良率最高达到17.38%,但到2005年8月已下降到8.7%。这也是州内最高水平。远低于全国水平。 l 汽车消费信贷的问题 目前金融体制改革已进入攻坚阶段。商业银行在改革中一个比较突出的变化是信贷管理的变革:大量审批权限上收总行,部分银行成立了跨区域审批中心,不再按省分配信贷额度,信贷资金分配跨区域、市场化倾向明显,授信对象条件条件及其所在区域金融生态环境如何对资金流向的决定作用越来越大。在这样的背景下,西双版纳州作为典型的经济欠发达地区,本地企业贷款节节下滑。对地州级商业银行而言,消费贷款是剩下的为数不多的自主权限较大的业务。但从目前的情况看,要把汽车消费贷款业务做大,形成新的信贷支撑点的可能性不大。 这主要是因为:第一、前期的高速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保险公司推出的“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即车贷履约险,该险种使银行车贷风险彻底转嫁到保险公司上。没有了这种风险,银行不断降低贷款利率和首付比例,延长贷款年限,放宽贷款条件、范围等,再加上我国社会信用制度缺失、作为抵押物品的汽车价格不断下降,又较难保全等原因,高赔付率使得保险公司于2003年撤出了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领域,这样一来,所有的车贷风险又回落到了银行的头上,坏账也只能由银行自身来解决。第二、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趋紧,银行紧缩银根,汽车信贷业务基本冻结,使得信贷业务萎缩。第三、央行的突然加息更加打击了信贷市场,贷款利率提高,资金成本增加,一些消费者更加不愿意进行信贷消费,汽车销售受到进一步抑制。第四、虽然商业银行是汽车消费信贷资金的主要提供者,但商业银行由于在违约车辆回收、拍卖、变现等方面缺乏经验,缺少专家,也影响违约车辆的处理,兼之社会其他配套措施不健全,所以,银行为尽量降低违约率,避免对违约车辆进行处理,总是制定非常苛刻的贷款条件,要求借款者提供足够的担保,进行保险,而且只贷给相当于担保物价值70%左右的资金。风险和收益总是成正比的,银行高度的防风险措施,使其推出的汽车消费信贷业务无论是从方便角度还是从经济角度都无法引起消费者的兴趣,所以目前我国的汽车消费信贷业务基本上还处于问者多,贷者少的局面。 除了以上共性的因素,制约西双版纳州汽车消费贷款发展还有一个因素是私人家庭用车比例小。与大中城市不同,西双版纳州工薪族的居住地与工作地相距较近,一般不需要选择汽车作为主要代步工具,客观上家庭用车需求不大。有购车需求的人中,需要银行贷款支持的比例又小,所以家庭用车贷款市场短期内不会快速放大。前几年汽车消费贷款高速增长,从需求方面看一是企业改制,特别是汽车运输企业改制带来的机会,二是几大工程项目开工带来的机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两方面的需求进入稳定期,新的贷款增加不会多,老的贷款逐渐到期,这会使汽车贷款增长放缓。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到:虽然过去几年中汽车消费贷款在西双版纳州获得了高速发展,不良率较低,在目前商业银行新的信贷管理体制下,消费贷款也属于地州级商业银行自主权限较大的一项业务,但要保持汽车消费贷款的高速增长很困难,虽然长期看这是一项很有潜力的业务,但近三年内要成为商业银行新的信贷支撑点的可能性不大。 汽车发展论文:发展我国汽车金融业的思考 一 汽车工业已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经过一段稳定的增长期后,目前已进入高速增长的阶段。我们可以通过下列的数据大致了解汽车工业的发展进程: 体系。 随着汽车金融业的发展,借鉴国外成功的管理经验和经营模式, 结合我国的市场环境和发展状况等方面因素,汽车金融服务体系也会逐步发展并得以完善。 四 目前,国内汽车消费信贷主要由各大商业银行提供,汽车集团财务公司所占的比例很小。 我们知道,由于商业银行业务的综合性,其目的重要是获得利息差额,而不在于保证汽车产业稳定连续的金融服务。在汽车业不景气的时候,银行就会收缩其金融服务,和汽车业大批量生产和销售的行业特征发生矛盾。同时,由于缺乏必要的直接利益关系,商业银行也不可能在风险管理,市场营销等方面推进汽车金融服务的专业化。 国内目前有七家企业集团成立的财务公司从事汽车金融服务,由于企业集团本身规模,财务公司授信规模受到的限制,其专业化优势很难发展,也制约了它的发展空间。 因此,以国内主要汽车制造商为依托,建立专业化的汽车金融服务机构,无疑是应对市场的必然要求。而建立汽车金融公司,也就成为汽车金融业的发展模式。 汽车金融公司的建立,会进一步完善我国的金融体系,是我国非银行金融机构发展史上的一个突破,对于促进国内金融市场的专业化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汽车金融公司能够引进国外成熟的汽车消费信贷融资的管理技术,使消费者接受金融服务时有更多的选择。同时,汽车金融公司的引入,借鉴了国外同类机构发展过程中的经验教训,保证在机构规范,健康发展前提下同国际市场的顺利融合,促进我国在汽车融资业监管方面进一步与国际接轨。 从短期发展趋势来看,我国汽车金融公司的发展重要面临以下几方面的限制: 第一:政策因素 现在制定的《办法》和《细则》与国外发展市场经济国家相比,在业务范围,经营监管等方面尚有一定距离。主要基于我国目前汽车消费信贷市场经营环境不完善,业务风险控制能力和金融经验不足。维护金融市场稳定,扶持我国汽车金融服务的稳定发展的现实而做出的重要选择。它意味着汽车金融涉及我国汽车消费信贷市场进入了实质操作阶段,但也在某些方面,从政策上限制了汽车金融公司的发展。 比如:《办法》规定汽车金融公司的出资人为非金融企业,最近一年总资产不低于40亿元人民币,年营业收入不低于20亿人民币,设立在汽车金融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5亿元人民币等,从资金规模上限制了潜在投资者的进入。 又如《办法》规定,同一企业法人不得投资一个以上汽车金融公司,且汽车金融公司不得设立分支机构,这就意味着零星的汽车金融公司不但与营业网络遍布的银行难以竞争,面对国外同行的竞争也无从应付。 再如《细则》规定,汽车金融公司发放车贷利率在法定利率基础上,上下浮动10%—30%,与对商业银行的规定相同,这样会使汽车金融公司的威力因此顿减,立足更难。 因此,政策限制在短期内无法改变目前中国车贷市场上商业银行为主,汽车金融服务公司和集团财务公司为辅的局面。 第二:实际操作中的困难 首先:汽车金融公司缺乏有效的融资渠道,目前仅局限于股东单位3个月以上的存款(且是境内股东单位)和向金融机构借款。从根本上看,汽车金融公司的资金问题不能解决。 其次:汽车金融公司缺乏有效的业务拓展能力 受到外资汽车金融服务公司进入中国市场,和目前以商业银行把持汽车金融服务的双重压力,汽车金融公司业务拓展在短期内困难不小。 再次:汽车金融公司防范风险的能力有待提高 目前私车贷款的有30%违约还款,10%的汽车贷款难以收回。在如此不成熟的市场环境下,对汽车金融公司来说,不能不引起关注。 此外,人才问题也是汽车金融公司发展在短期内近期解决的问题。 尽管短期面临种种困难,但从长远来看,汽车金融公司仍将是汽车金融的发展趋势,随着汽车产量规模的扩大,市场需求规模的增加,金融服务大其是汽车金融服务在提升市场需求方面无疑具有较大优势和良好的前景,为促进我国汽车金融业的发展,我们建议: 1、建立健全我国信用制度和风险管理制度 目前我国个人信用等级评定办法标准和体系尚在探索阶段,银行也只能依靠简单的办法判定借款人的还贷能力。面对信用环境的恶化,致使消费信贷市场未能迅速发展的现状,必须首先建在一个全国性的完善的信用评估体系。借鉴国外先进的风险管理经验,有效控制信贷风险,突破制约汽车消费信贷的“瓶颈”。在各种汽车信贷模式中,建立完善的个人管理系统,健全风险监控体系,建立一套完善科学的个人信用体系是汽车金融业务发展的关键。 2、建立个人信用消费保险机制 银行可与保险公司联合开拓信用消费和保险市场,变银行一家承担信用风险为两家或多家承担风险。将带动经营与投资管理进行有机结合,即向客户提供与汽车消费相关领域保险一揽子服务的同时,向客户提供在汽车消费过程中的资金融通服务。既可以通过融资方式,巩固和扩大传统汽车保险业务,也可以通过保险保障体系,有效降低投资风险,实现整资利用的最大化,提高效率,增强竞争力。 3、进行国内外合资汽车金融服务的推广 适度放开我国汽车金融市场,对我国汽车金融服务逐步走向全面发展和完善有较大的促进作用。中资机构仅凭自身的条件,在汽车消费信贷市场中角逐,其发展将受到限制,因此在短期内以合资形式起步无疑是适宜的。 4、培育完善汽车租赁市场 我国汽车租赁业务处在起步阶段,同国际汽车租赁业相比,无论是资金规模,还是品牌管理都落后于发达国家,与其发展速度相比也相差甚远。为此,一是提高人们的租赁意识;二是建立健全相关的政策法规,如厂商、银行的支持与顾客的信用问题有待探索;三是完善 二手市场,促进汽车租赁业快速发展。 5、完善分期付款制度 在借鉴国外分期付款制度的基础上,结合目前汽车消费市场的实际情况,应逐步完善和制定与分期付款有关的法规、法律,如《民法通则》、《经济合同法》、《担保法》、《商业银行法》以及汽车管理条例、商品分期付款销售条例、汽车分期付款管理办法、抵押登记办法、经营审批管理办法以及旧车回收拍卖办法等,以此规范汽车分期付款销售方式及厂商、商家的经营行为,使汽车市场上的分期付款销售方式趋于成熟,并逐步发展成为汽车市场上的重要销售方式。 五 综上所述,汽车工业的发展离不开汽车金融业的支持 。中国的汽车金融业发展起步较晚,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汽车工业的发展。专业的汽车金融公司的出现并非偶然,它将以其优势参与国内的汽车金融业务,改变银行对汽车金融业务垄断的局面,促进我国汽车金融业朝着产业化、市场化、国际化的方向发展。汽车金融公司必将成为我国汽车金融业的发展方向。目前,汽车金融公司的大门虽已敞开,但仍受到制度和市场环境等方面的限制。因此,在借鉴国外汽车金融业的成熟经验的同时,结合我国的实际,及时地做出推动我国汽车金融业发展的有效对策意义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