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知识论文:浅析我国农业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 摘要:农业知识产权作为知识产权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发展我国农业生产、提高农业的国际竞争力具有重要的作用。虽然我国在农业知识产权法律保护方面取得了很大的进步,但仍存在不足和缺陷,需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 关键词:知识产权;农业知识产权;法律保护 近年来,随着民主法治进程的不断加快,人们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逐渐增强,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体系不断完善。但是,随着我国农业领域参与国际竞争和合作深度、广度的不断增强,农业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的滞后与农业生产、贸易快速发展之间的矛盾变得日益突出。因此,要应对农业领域日趋激烈的国际竞争环境, 提高农业科技竞争力,我国必须尽快建立完善的农业知识产权法律保护体系,并加强对有重大价值的农业科技成果的知识产权进行法律保护。 一、农业知识产权的概念 根据世界贸易组织《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以及我国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知识产权限定为7种,即版权与邻接权、商标权、地理标志权、工业品外观设计权、发明专利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和未披露的信息权(即商业秘密)。 关于农业知识产权的概念,学术界主要有广义说和狭义说两种。广义说主要是认为只要涉及农业或者农村的知识产权都属于农业知识产权的内容,其中代表性的观点如认为:农业知识产权是指发生在农业领域的知识产权,主要包括民事主体对人们脑力劳动创造的涉农智力成果、特定标记和其他非物质信息等依法享有的专门权利[1];农业知识产权是涉及农业经济和农村文化的知识产权,如农产品商标、农副产品地理标志、植物新品种、食品或药品专利、农民剪纸或版画或戏曲等民间文学艺术[2],等等。狭义说则认为农业知识产权中的“农业”一词不应当被理解为“涉农”,农业知识产权应当仅仅指农业科学技术领域的知识产权。其代表性的观点认为:农业知识产权是指农业科学技术领域的知识产权,涉及到农业科技活动的许多方面,包括科技成果、专利技术、科学论文、高技术产品商标、农业商业秘密等[3];农业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在农业科技领域就其智力创造成果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主要包括植物新品种权、农业技术专利权、农产品及其加工品的商标权(包括原产地域产品标志或地理标志)、商业秘密权(包括动植物育种方法、产品配方、生产工艺、技术资料、数据、管理技巧、价格信息等技术秘密和经营秘密)、农业著作权(含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发现权、发明权、科技成果权及其他来自智力活动的权利[4],等等。 二、我国农业知识产权保护的现状 早在17世纪,西方国家就开始了知识产权保护问题研究。目前美国、日本、韩国非常重视知识产权战略的研究和运用。我国从20世纪70年代末才开始知识产权制度的创建工作,20多年中在知识产权保护领域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走过了一些发达国家几十年甚至上百年时间才能完成的路程,建立了比较完整的知识产权保护法制体系。近年来,随着《专利法》、《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商标法》、《著作权法》等一系列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相继颁布实施,我国的农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我国农业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 也有力地推动了农业科研、生产和改革的发展。但由于受到一些因素的制约, 我国还没有形成适应全球化的新经济环境的以植物新品种、农业技术发明创造专利权、农业新品种商标权、农产品地理标志以及农业商业秘密保护等为重点的知识产权保护战略,当前我国农业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仍存在亟待解决的一些问题。 1.我国农业知识产权在立法上存在的缺陷 我国农业知识产权的范围界定还不明确,尚处于理论研究阶段,农业知识产权的范围没有被法律确定下来就很难受到切实的保护,其问题具体包括:一是植物品种保护立法亟待完善。依据我国《植物品种保护条例》中的规定,育种者除了可依专利法的规定申请生产植物品种方法的专利权外,还可以根据申请获得品种权,由于在实践中可能存在同一品种的生产方法专利权人与品种权人相异的情况,所以往往容易引发争议。二是动物品种保护未纳入立法范围。到目前为止,我国只对人工培育的动物生产方法授予专利权,并不对动物品种本身授予专利权 考虑到在现代化的温控技术和基因诱导调控技术手段下,重复生产出稳定的同一动物品种已经成为现实,这一规定已很难满足实践的需要。三是缺乏生物技术知识产权保护的专门法律。我国目前与生物技术知识产权保护相关的规定散见于 《专利法》、《专利法实施细则》、《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暂行办法》、《基因工程安全管理条例》、《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等规范性文件中,缺乏对生物技术知识产权系统的、有针对性的法律规定。四是农产品地理标志的法律保护处于松散、混乱状态,保护力度较低。五是农产品商标保护立法不力。由于商标立法保护的权利主体限制及农产品的不易辨别, 农民凝聚在农产品上的科技含量、 投入和质量创新在现行体制下还不能通过拥有农业类的无形资产来体现。[5]同时农副产品商标的冒牌、 假冒问题严重, 正向和反向侵权屡禁不止, 不法经营者大行其道,目前以法律手段制裁还于法无据。 2.农业知识产权保护在执法上存在的缺陷 目前无论是农业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还是农业知识产权经营机构,仍然沿用的是计划经济模式,这种模式使得农业知识产权管理中普遍存在政企不分、部门分割、地区封锁、行业垄断等问题,这导致了对农业知识产权的保护不力。随着国际交往的日益频繁,人员流动性加强,要求有一个非常全面、系统的农业知识产权保护体系。这个体系应当包括知识产权局、工商局、海关、科研单位乃至个人,构筑一道坚固的防御网。但由于农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不足,各部门各自为政,国内一些现成的农业科学技术被某些国外的组织和个人借来华参观、考察或者进行学术交流之机,私自偷运出境的问题时有发生。由于对农业专利保护力度不够,造成假冒、侵权、技术违约现象严重,或用非法手段获取专利所有人材料和技术谋取私利,造成专利权所有人名誉及利益受损。[6] 3.农业知识产权在司法上存在的缺陷 我国《民法通则》、《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刑法》等法律法规中规定的都只是概括了知识产权的救济措施,并未针对农业知识产权的特殊性制定专门的救济措施,这样的规定,使得农业知识产权具体产权受到侵害后,不能通过明确的措施来得到救济。在完善本国法律法规的同时,我国还加入了《植物新品种保护公约》、《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制止商品产地虚假或欺骗性标记马德里协定》、《保护原产地名称及其国际注册里斯本协定》、《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国际承认用于专利程序的微生物保存布达佩斯条约》、《专利合作条约》等一系列国际条约,加强了同其他国家的交流以达到对我国农业知识产权进行保护的目的。 三、加大农业知识产权保护的必要性 1.加强农业知识产权保护对我国农业发展具有战略意义 如今在国际农业经济竞争中,农业知识产权的竞争可谓是占据着重要地位。相当一些国家已经将农业知识产权的保护放在了战略高度,它是决定整个国家农产品市场发展的重要驱动力。从2001年的中美“转基因大豆”大战开始,我国大豆产业就一直走下坡路。1995年以前,我国一直是大豆净出口国;2000年我国大豆年进口量首次突破1000万吨,成为世界上最大的大豆进口国,此后几年,我国的大豆进口额连续攀升;2005年我国进口大豆达到2650万吨,这个数字是国内产量的1.6倍,而这些进口的大豆绝大多数都是转基因大豆。美国成功的运用农业知识产权将转基因大豆送入我国,并抢占了我国市场。可见,农业知识产权的威力不可小视。我国要想在农产品市场中占据重要席位就不得不重视对农业知识产权的保护。[7] 2.加强农业知识产权保护有利于提高农业生产的综合竞争力 加强农业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是提高农业综合竞争力的重要途径。在加入WTO 之后,我国农业企业将不可避免地受到国际农产品贸易的影响和冲击。在这种情况下,要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高我国农业生产的综合竞争力与核心竞争力,必须重视加强对农业科技创新过程中所产生的知识产权进行合理有效地保护,才能使农业生产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处于优势地位。 3.加强农业知识产权保护是刺激农业科技创新的必然选择 农业的发展靠科技,这已经是被实践检验的真理,尤其在科技日新月异的今天就更是如此。农业科技的创新主要是依赖于农业科技创造者的辛勤劳动和智慧,农业科技是他们辛勤劳动的成果。我们在尽情享用农业科技带来的益处的同时,更应该给予农业科技创造者以尊重,而对他们最好的尊重就是通过法律将农业科技成果纳入法律的保护范围,加强对农业知识产权的保护。在产权日益清晰的今天,对农业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不够,将会降低农业科技创造者们的积极性,没有他们的创造,农业科技的创新和发展就无从谈起。所以,加强农业科技的创新,加强农业知识产权的保护是其必然选择。 四、加强农业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的对策 1.加强农业知识产权统一立法 目前关于知识产权的法律有很多,多部知识产权法律都存在或多或少的冲突,从法律层面来讲,制定一部统一完整的农业知识产权法律, 能够使公众更全面、准确地了解自己和他人权利的范围及救济手段,避免法律规范之间的交叉冲突。其中应包括动、植物进出境检疫法及其配套法规,以保证我国人民和动植物的安全, 并限制其他国家的产品进入我国市场,保护我国农业生产者的利益;在技术专利保护方面,抓紧制定农产品、食品和农业生产资料的进口技术标准,形成合理的贸易壁垒;在传统农业保护方面,抓紧制定与地理标志和民间工艺有关方面的规定及动、植物品种保护方面的规定等,根据我国实际的承受能力,逐步放开我国农业生物技术中转基因技术、基因克隆技术等的保护。 2.加大农业知识产权的执法力度 在我国,农业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包括国家商标局、版权局、专利局、工商行政管理局以及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各级机关处理知识产权权利人向其投诉的各类知识产权纠纷案件, 行政机关依职查处违反知识产权法律规定的案件,各级管理机构应明确其职能, 在管理中各司其职。 3.完善司法保护中的各项制度 司法保护是知识产权保护的中心和关键环节,是最重要的知识产权法律实施活动。司法机关担负着处理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的任务。刑事案件由公安机关侦察,检察机关批捕、起诉,法院审判。民事诉讼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由法院审判。我国已加入WTO,随着一些领域的市场宽限逐渐到期,处于弱势地位的中国农业将受到严峻挑战,因此,除了要具备完善的法律制度外,还要有高水平的司法体系,采取有力措施,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进行典型暴光、正面宣传,扩大社会影响,维护法制尊严。由于审理知识产权案件专业性强、技术含量高,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高级人民法院和中级人民法院,要根据需要设立知识产权审判庭或在有关审判庭里设立专门审理知识产权案件的合议庭。这样集中审理知识产权案件,有利于保证执法的统一性,也有利于积累经验、提高知识产权案件的司法水平。 农业知识论文:探讨农业知识库的系统设计与实现 摘要:农业由原来的小农经济模式向现代集成化迈进,不断产生农业系统知识,通过农业集成化,提出了农业知识库系统的架构设计这一个新型概念。同时,以农业知识库的设计为基础、引入新型的具有农业系统知识的人才,注重中文农业专业分词器以及器设计与实现,结合现代农业具体特点;并给出了中文农业专业分词算法评估和算法评估。 关键词:中文分词器 农业网络 知识库 算法评估 引言:农村科技信息综合服务平台是农业科技者创新出来在集成星火科技(12396)和农村远程教育网的基础上,依托互联网的强大的功能,实现互联互通,避免重复建设,融合科技特派工作网络,达到了信息资源共享的目的,这也符合了中国农业摆脱传统的模式向现代化和信息化的拓展。在网络互联的基础上构建了四位一体的农村信息立体网络综合服务体系,即“电话、短信、电视、广播(及时向农业生产者传递信息),网络互动、现场解答(有效的让农业科技者与广大的农业生产者进行及时,可视,更加专业的指导)。 一、系统的结构 在农业知识系统架构设计中,主要考虑可靠性、可维护性、稳定性以及可移植性,主要采用框架中分层结构体系和模块化设计。层间关系的形成需遵循一定的规则,就是分层结构可以将子系统从逻辑上划分成许多集合,通过集合有效减少子系统之间的依赖关系,达到易于维护的目的,有利于系统耦合方式更加松散与稳定。 该系统重要解决下面4项的技术要点: 1、由于农业词汇过于生僻,一般的中文词典较少收集关键词这类词汇,在中文分词过程中,只有准确提取农业关键词,才能进一步提取有效信息。 2、器。需要对知识库的知识,数据录入时,通过相关软件减少数据冗余。 3、速率。在检索过程中,通过对农业知识库中相关条目进行甄别,通过软件计算得到相关度。这是一个复杂的过程,而且对于软件的时间复杂度非常大,要求软件的维护性高。 4、处理方言词汇。一个方言较多的省份,必须考虑方言词汇的转换。系统在分词时,需快速、准确地对方言词进行切分和翻译。 二、中文农业专业分词器设计 分词器的功能是提取关键词,对生僻的农业专业词汇和农业方言词汇,比较有效地提取关键词对增强的准确性和系统检索相当重要。用一般的农业词典无法准确地区分,分词器准确率自然很低。系统专门设计了农业专业分词器,以避免生僻的农业专业词汇和农业方言词汇。 分词器对词典的频繁操作比如改、增、删的操作对于词典设计,通过使用汉字GB码来设计词典。方言要先翻译成书面语,所以在数据库里要建立方言词和农业专业词一对多的对应关系。将GB码中6 763个汉字的开头与6 763个区位建立一一相对的联系。 中文农业专业分词算法评估。本系统实现了链表以及数组、树等分词方式,并将其与农业分词算法通过查插入、找、删的3个方面的时间复杂度和操作速率比上进行比较。通过比较表明:本文算法在以上3个方面的时间复杂度均为O(1),其它算法为O(n)或O(n)?O(㏒n)。笔者自行设计了一个哈希函数。其设计过程是:假设有一个词条word,如去掉首字后还剩n个字,用I[j][0]和I[j][1]分别表示第J个字的GB码高位和低位,和其他算法相比,Hash算法最有优势。 三、专业设计农业知识库 农业知识库主要包括棉花、水稻、玉米、油料等12个数据库。每个数据库根据常见的类型分为两个表:特色类型表和加工类型表。构建农业知识库时,需综合考虑知识的可扩展以及数据的安全和负载均衡。另外农产品实时价格数据,还增加了综合管理数据库信息数据库等。 农业知识库中的每条记录由知识组成,而知识的信息主要包括问题的标题、标题分词组、关键词、方言关键词和成因等18个字段。 1、对问答知识定位时,采用二叉树结构。这样可以确保知识库中每条记录有一个字段记录该二叉树的编码。 2、在数据库的设计和使用时,需建立视图来确保数据库使用的稳定性。 3、对每个产业,需构建知识问答、产业专家以及方言词汇转换等6大基本数据库。若该产业需要拓展6个数据库以外的信息,则可以增加一个该产业的子数据库。 四、器的设计和实现功能 器又名机,是用于数据的机器。在农业知识库的建立中,机担任减少知识库的知识冗余的重担,它控制着知识的入口,对于农业知识库至关重要。在系统中,知识库负责整个平台的咽喉——知识的“出”和“进”,是其核心部分。在知识库系统中,如果想录入知识,系统会对知识库内容。通过与库中相关记录的相似度比较,低于或高于某阈值时,该知识将被系统拒绝入库。 1、匹配度的计算公式 问句的问题与知识库记录的标题是否匹配是至关重要的,反向匹配度:设ND为记录词集中的特征项个数,则PD=N/ND。成为记录词集的匹配度。而匹配度为P=aPC+bPD。其中,a+b=l,a≥0,b≥0。所以应先定义正向和反向匹配度。正向匹配度:设NC为问题词集中特征项个数,N表示问题词集与记录词集相匹配的特征项个数,则PD=N/ND,成为问题词集的正向匹配度。 最后,通过归一化算法。 2、算法评估 评估算法的准确率和召回率。在知识输入时,从知识库中检索到的记录个数与库中已有相关记录总个数的比率称为召回率,从知识库中快速查找数据的精确程度成为准确率。系统用现有常见问题数据库进行,结果为 归一化:召回率≥0.024,准确率≥0.88 向量间模型:召回率≥0.083 准确率≥0.72, 五、实例列举——莆田农村科技信息网 莆田市农村科技信息网是在农村、农资信息匮乏,农村信息不畅通的情况下应运而生的。它是以科技信息服务三农的信息平台,以网络信息作为基础,更大的宣传农技,农资,农市场情况,以便用最小的成本达到最大的宣传效果。它提供了六条途径供人们咨询农产品、农市场的基本情况,依次是快速查询,专家咨询,视频点播,信息,远程培训,短信订制。它从人们可能接触到的日常生活的几个途径入手,将短信,电话,网络等咨询途径集合在一起。而提供咨询的农作物品种多达十几种,有枇杷、荔枝、文旦柚、莆田黑猪、南江黄羊、莆田黑鸭、龙眼、乌骨鸡、黒鲍、皱纹盘鲍、九孔鲍等等。网站还联系本省的实际,加上了本省的相关的农资资讯和相关农产品的介绍。这些农产品的资讯不是想当然贴上去的,而是切合当地的农业特色。莆田地处福建沿海,当地的气候条件以及地域条件适合以上农产品的生长和发展,所以当地政府才在信息网上着重关注。莆田农村科技信息网在网页设计上有首页、远程教育、成果推荐、科普知识、农情信息、致富信息、科技特派员、政策法规、供求信息、市场行情、莆田特产几个板块。结合当地特色创建适合当地的农村科技信息网络平台才是建立农业知识库的基础。所以,农业知识库的系统的设计一定要结合实际,在技术的支持上实现适合当地特色的农业知识库的建立。 结语:通过反复测试和实际应用,表明该农业系统的知识库设计合理、分词器和器使用效果良好。该系统的研究与开发为农业科技信息服务在深入农业改革的发展中,提供了大力的支持,具有广阔的应用前景。 农业知识论文:海南热带农业知识产权现状及问题研究 【摘要】农业知识产权已成为农业技术进步的关键因素,是农业进步的较强推动力。本文针对海南热带农业知识产权的现状进行分析,在问题分析的基础上,并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措施,以保障农业科技水平不断的提高。 【关键词】海南;热带;农业知识产权;问题 1.问题提出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知识产权保护已成为推动各国科学技术进步与社会经济发展的关键因素之一。在农业科技领域,知识产权保护下的无形资源在农业科技创新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加强并完善农业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制定切实可行的农业知识产权保护策略,有利于合理配置农业科技资源,支持和保障农业科技的持续创新,提高农产品国际竞争力,为农业科技的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近年来,我国政府对农业知识产权的重视程度显著增加,相继出台了一系列与农业知识产权保护有关的法律法规,同时先后加入了一些重要的国际组织。国务院在1997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1999年我国正式加入“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简称UPOV),成为“UPOV”第39个成员国;2001年中国加入WTO,这意味着在国际贸易领域,必须遵守《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简称TRIPS)。在农业领域除了以上的有关法律条款以外,还有《基因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农业生物基因工程安全管理实施办法》、《产品质量法》、《原产地域产品保护规定》、《原产地域产品通用要求》等,这些法律法规的出台,有力地保护了我国农业及农业知识产权。 由于海南属于欠发达地区,农业基础相对薄弱性,对自身农业发展的保护意识的缺乏导致了海南科研机构和相关部门对热带农业知识产权的重视程度偏低,相关的热带农业专利申请较少,政府虽然在农业知识产权方面有一定的规定性,但具体的管理体制和落实的具体环节之间还存在一定的问题,环节之间的脱节现象严重。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启动,以发展热带农业的主要产区东盟各国,给中国热带农业带来了巨大的压力,海南作为热带农业的主要产区,特殊的地理位置为发展热带农业的造就了条件,面对贸易竞争的巨大压力,加大热带农业知识产权的保护是必要的。 2.海南热带农业知识产权现状及问题表现 2.1 海南热带农业知识产权基本状况 海南岛是我国最大的"热带宝地",土地总面积344.2万公顷,占全国热带土地面积的约42.5%。由于我国热带资源的稀缺性,热带农业的发展对中国农业经济都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在海南的国民经济中占据了重要的地位。由于热带农业涵盖的面较窄,在农业领域仅仅占据很小的一部分。从《中国农业知识产权创造指数报告(2012年)》,农业知识产权质量提高领域还是集中在大田作物上,推广面积排名前十的授权品种的推广面积比例继续扩大,已经占到玉米的37.41%,冬小麦的37.32%,杂交稻的12.45%,大豆的25.81%,常规棉的38.41%,而在热带作物方面的则没有。 近年来,海南省在农业上投入较大,农业科技进步成效显著。农业部门和科技部门通过实施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省星火产业带专项资金和省重点科技计划等科技项目,积极开展农业新技术、新品种和关键技术的研究与推广应用,“十一五”期间,推广农业新技术、新品种1600多项,促进热带作物、热带花卉、冬季瓜菜、水产养殖和南繁育种等产业的发展。结合农业科技“110”和科技特派员工作,建立了种植、畜禽饲养、水产养殖等科技示范基地79个,面积达3.4万亩。 2010年4月,海南省政府做出了关于海南省促进知识产权发展的若干规定,该规定提出产权房为包括专利、商标、版权、植物新品种、地理标志、计算机软件以及标准、名牌产品、动漫产业中的智力创新成果等。该规定还着重对涉农知识产权方面做出了一些要求,扶持植物新品种的培育,鼓励植物新品种的推广应用。对获得的植物新品种权每件给予20万元科研补贴。鼓励企业、行业协会和相关单位积极申报地理标志保护,扶持培育一批“名、优、特、新、珍”的热带农副产品地理标志,对获准地理标志保护的每项给予10万元奖励。还有一些关于产权转化为实际生产能力的规定,以及对知识产权研发的一些补贴。目前,植物新品种、地理标志、专利转化为标准等方面取得可喜成绩。近两年,海南省获得植物新品种8个,地理标志6项,专利转化为国家标准3项,均已实施推广。 海南素有“天然大温室”之称。据不完全统计,在海南南部的国家南繁育种基地,每年都有29个省、市、区的500多个部门前来开展科研和育种工作,累计超过40万人,共为国家生产农作物种子30万吨,全国80%的农作物新品种的更新换代都是在海南进行。海南有着得天独厚的自然条件,但属于本省的植物新品种保护权并不与其相协调,在我国30个植物新品种保护申请的省份中,海南排第28位占0.40%,在海南的植物新品种权申请中作物种类少,仅为水稻和玉米,且玉米新品种权申请量远小于水稻的申请量。 2.2 问题的表现 经过多年的推进,海南在农业知识产权保护和推广取得了进步,也促进了农业发展,但在实施的过程中出现了一些问题。由于知识产权观念不强,许多经营者和管理者在知识产权活动中有意无意地侵犯了他人的知识产权,引起知识产权的纠纷案件。知识产权的转化、与农业市场相脱节的问题。具体表现如下: (1)农业发明专利明显偏少 目前海南仅有的几家研究机构,包括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海南省农科科学院和各企事业单位下属的研究所。从事热带农业研究和开发的机构在植物新品种的发明数量上较少,专利的质量也参差不齐。与研究机构起到同样作用的高等学校,在海南也较少,目前仅海南大学与海南师范大学在热带农业领域有研究,由于缺乏政策上的相关扶持,有关农业的发明专利较少。总体来看,截止2011年底,海南省的农业发明专利一直处于1000以下,这是远低于其它省份的数量。 (2)热带农业成果推广难度大 知识产权作用的发挥需要推广,其最新的农业科技成果尚未及时推广到当地农村,投入到农业生产中去,从而影响到农业生产率的提高。虽然近十年来,海南省农业科技成果有近1000项,但由于多方面的原因,致使科技对农业的贡献率仅40%多,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率也徘徊在40%左右,推广应用更就少。另外农业研究项目基本上来自农业教育和推广部门反映的问题,缺乏实地调查研究,根本不考虑如何推广应用。部分科研人员研究的目的是为了上职称,导致农业科技成果数量多而实际可以推广应用的却比较少,相当一些项目鉴定后就束之高阁分,变成了档案成果。还有有关产权立法不健全,监督不完善等问题。 (3)热带农产品地理标志的保护意识不强 海南省具有独特的气候、地域、海洋资源3大优势,是我国重要的反季节瓜菜、热带水果和热带水产品生产基地。近年来,海南省大力实施具有热带特色的现代农业发展战略,推动农业区域化、规模化、产业化和基地化生产经营。截止2010年,在已注册海南省的地理标志农产品共有12种,主要包括琼中蜂蜜、屯昌黑猪、乐东香蕉、文昌鸡、琼中绿橙、琼中绿茶和临高乳猪(包括种猪和猪肉)等,其中琼中绿橙是海南省首个水果地理标志产品。在海南具有特色农业产业对农业经济增长贡献率超过80%2。虽然有较高的贡献率,但作为地方政府和企业,对热带农产品地理标志的保护意识还较为欠缺,或者对区域特色农业产业保护和开发商还是存在或多或少的问题,比如在热带水果方面,台湾的地理标志要远高于海南。 (4)农产品新品种产权保护难度大 从国际上来看,西方发达国家的农业知识产权保护体系走在当今世界的前沿,而其利用先进的科研手段研究出来的新品种能够在很大程度上防止非专利拥有者进行盗用,因为单纯的移植种子无法培育成活。 农产品新品种不像工业产品新品种,有着独有的特性,在新品种的保护上难度大。工业新产品只要把产品的制作配方保护好,不知情者不容易制作出一样的产品。而农业产品新品种可以通过该新品种的种子等方法来偷取新品种的成果,使该品种产权所有人利益受到损害。海南的热带植物新产品也是如此,天然橡胶、香蕉和芒果等品种和技术,被效仿和偷取,使海南农垦和相关机构的遭受损失。 (5)对农业知识产权保护机制缺乏 农业知识产权保护涉及到的部门与机构较多,包括了研发机构、企业、主管部门和农业科技推广部门等。这就出现行业或机构协调不畅等问题,导致条块分割,影响了农业知识产权的整体效益的发挥3。对于各个部门而言,造成这种问题的主要原因是利益分配的不平衡所造成的。另外在保护和执法方面,公检法、工商等部门也是各自为政,很难发挥应有的作用和效率。 3.改善热带农业知识产权的对策 3.1 加大研究的力度 农业科学研究的最终目的是使获取的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进入市场。所以,课题立项前,必须了解海南农业经济发展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和国内外最新科技发展方向,掌握科技、经济的市场信息,有目的地选择科研课题,注意创新和改进,在开题之前进行查新研究,避免与他人研究重复,提高研究成果的专利性,为知识产权保护提供必要基础。 3.2 提高农业知识产权专项资金比例 2010年海南科技厅出台了《海南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将在2010—2020年里,每年投入500万元建立知识产权专项资金,以此来带动海南知识产权的发展4。为鼓励热带现代农业发展,《规定》积极扶持植物新品种的培育,对植物新品种权给予重大奖励,每年植物新品种权可给予20万元科研补贴;鼓励企业和相关单位将技术转化为国际标准和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对专利技术转化为国际标准或行业标准的每项给予不同额度的奖励。虽然用于知识产权的专项资金较多,但对于农业研究而言,在研究或专利的获取方面要比工业研究的难度要大,获取资金也相对困难,所以要专门设立农业知识产权专项资金,在此基础上侧重于农业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资金投入,提高农业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的比例。 3.3 加强区域优势农产品品牌培育,鼓励注册原产地标识 积极推动地理标志的保护工作,推广海南特色的农业项目,推出具有原产地标识的农产品,通过差异化提升竞争力。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大都是农产品,因此保护地理标志,对于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农业结构调整、农民收入增加同样具有重要意义。以三亚为例,自2009年以来,该市积极引导乡镇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争创名牌农产品工作,形成了利用注册商标支农、保护企业产品、保护自主知识产权的良好氛围。截至目前,三亚市乡镇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已注册农产品商标21个。 3.4 对植物新品种的保护 对植物新品种的保护,国际上关于植物新品种保护的知识产权制度主要有两项国际条约,《保护植物新品种国际公约》和WTO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而对于目前海南热带植物新品种,除了要遵循国际公约之外,更应该对内实施管理。应该由海南知识产权局建立专门的机构,对植物新产品实施专业管理。对要验收通过的心品种,申请取得植物新品种权,保护科研单位的合法权益。 3.5 建立有效的协调机制 由海南省知识产权局组建领导小组,并建立相应的运作机制,统筹领导农业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协调各个部门的关系,解决有关于农业知识产权的重大问题。将农业知识产权发展战略列入政府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落实到各部门和机构,由大家共同来完成。建立有利于农业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激励奖惩机制、应急预警机制和协调机制。在研究推广方面,协调好研究机构、政府、企业及推广部门,共同努力做好相应的工作。保护产权的重要力量,除了人民法院外,同时还需要农工商、公检法、技术监督等部门联合起来,共同营造有利于农业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制环境,确保农业知识产权的有效保护。加强知识产权部门执法协作,参与泛珠三角知识产权保护协作机制建设。 3.6 加大宣传力度,提高产权意识 鉴于农业知识产权方面的意识不清、权益不明等情况,应加大宣传力度,是农民了解有关农业的知识产权方面的信息,并提高其对知识产权的重视,从而促进农业的发展。把知识产权普法宣传纳入海南省普法教育计划。切实抓好每年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和科技活动月的知识产权宣传普及工作;各种媒体和科普机构采取多形式、多渠道的宣传方式,不断提高公众的知识产权意识,形成尊重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氛围。 农业知识论文:热带农业知识产权与海南农业发展研究 【摘 要】海南属于热带与亚热带地区,是我国热带农产品的主要产区,也造就了海南农业特点与其他地区有着较为明显的差别。农业知识产权问题,一直是当前关注的焦点,也是促进农业发展以及新农业产生的巨大推动力。本文将对海南的农业知识产权进行分析,就如何促进海南农业发展提出自己的看法。 【关键词】海南;热带农业;知识产权;分析 1.引言 在欧美等发达国家,知识产权一直以来是政府和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提升竞争力的重要手段。随着知识经济的进一步发展,知识产权在国家或企业的战略地位也明显提升,知识产权的保护也不断加强。在农业领域,农业知识产权同样受到极大的关注与重视,尤其对农业高新技术的专利,成为农业知识产权保护的重点。我国从20世纪70年代末期开始建设知识产权制度,通过几十年的发展,不仅从立法上有了突破,而且政府和企业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也明显加强。在农业领域除了以上的有关法律条款以外,还有《基因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农业生物基因工程安全管理实施办法》、《产品质量法》、《原产地域产品保护规定》等法律法规的出台,有力地保护了我国农业及农业知识产权。海南是国家重点建设的热带农业基地,独特的资源优势,但农业技术的滞后一直影响到海南农业的发展,尤其农业竞争力水平的提高。海南农业竞争力水平的提高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其中农业知识产权制度的完善和执行对海南省热带农业竞争力的提高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2.热带农业知识产权 农业知识产权特指农业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我国农业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是一个以植物新品种、农业技术发明创造专利权、农业新品种商标权、农产品地理标志以及农业商业秘密保护等为重点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包括了以下几个方面:(1)涉农专利是产生于种植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等产业,包括与其直接相关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的专利;(2)植物新品种权,是依法授予经过人工培育的或者对发现的野生植物加以开发,具有新颖性、特异性、一致性和稳定性并有适当命名的植物新品种的所有人以生产、销售和使用授权品种繁殖材料的专有权;(3)地理标志,地理标志产品,是指产自特定地域,所具有的质量、声誉或其他特性本质上取决于该产地的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经审核批准以地理名称进行命名的产品;(4)农业领域的遗传资源和传统知识保护。具有实用或潜在使用价值的遗传材料。 热带地区主要分布在海南、云南、广东和广西,其中海南热带和亚热带分布面积是最广的省份。而热带农业知识产权更倾向于地理标志,以为热带农业具有较典型的区域特性,其农产品必须在特定的气候、温度和湿度等综合自然条件下才能形成,是其他地方没法种植与生产的,具有生产的特殊性,完全要取决于生长的自然条件,其农产品有着较为显著的特征。当然也包括涉农专利和植物新品种等内容。 3.海南热带农业知识产权特征 3.1 拥有独特发展农业知识产权的资源 海南热带农业知识产权主要包括了品牌资源和研究机构资源。由于其独特的地理位置,产生了与其他省份有差异的农产品,比如:其中广为人知的海南四大名菜:“文昌鸡”、“加积鸭”、“东山羊”、“和乐蟹”。近年来海南也不断利用自身特有的自然优势不断推出自己的品种,比如:“琼中绿橙”、“南田芒果”等特有品牌。不断丰富本区域的热带品牌资源。 海南省设立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海南省农科院、海南南繁育种基地等研究研究机构,除此之外还有企业内的研究单位和大学。科研单位注重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以及向农业从业者推广农业知识产权的重要性,能在海南省农业知识产权发展道路上起着重要的影响。一方面,科研单位通过研究,能创造出符合海南自身需要的农业科技新成果,申请知识产权保护之后就能成为推动海南农业发展的新的推动力。另一方面,科研单位能够与农业企业合作,一同研究开发符合农业发展需要的新成果,并向其推广知识产权战略,鼓励以知识产权带动企业的快速发展。国家在海南儋州设立了植物新品种测试分中心,这大大方便了海南各科研单位和农业从业者对自身培育的植物新品种送交国家相关单位对其新品种的鉴定。大大节省了新品种鉴定的时间,有利于海南新品种以最快的速度推广传播,提高农业生产水平,增强海南的农业竞争力。 3.2 拥有完善的推广网络 农业知识产权在保护的同时,也需要对农业新品种或专利进行推广,最大化发挥农业知识产权的作用,提高农业生产的效益。海南在农业新品种和专利等的推广上,由政府构建了一个完善的推广网络,即海南省农业科技服务“110”。该推广网络是一个集农业技术服务、市场信息服务、农资供应服务于一体的农业综合服务平台。建立包括1个省级指挥中心、22个市县(区)指挥中心,98个乡镇有服务站,187行政村有服务点的服务网络。推广网络的专家和技术人员达到1400多人。该网络把科研机构、高等学校、政府和基础单位紧密结合,通过电话咨询、远程视频诊断、农业智能专家系统决策、现场指导、技术培训等手段为农民提供服务。 3.3 热带农业知识产权越发受重视 由于农业知识产权对于农业发展做出巨大的贡献以及为产权拥有者带来的丰厚的利益,人们对农业知识产权的重视程度和保护意识也在不断提高。例如:中国颁布了《专利法》、《商标法》、《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加入WTO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加入《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公约》对新品种权实行行政和司法双重保护。 在《国务院关于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的若干意见》中有明确提出把海南打造成“国家热带现代农业基地,充分发挥海南热带农业资源优势,大力发展热带现代农业,使海南成为全国冬季菜篮子基地、热带水果基地、南繁育制种基地、渔业出口基地和天然橡胶基地”。还提出统筹南繁育制种基地建设与管理,提高南繁基地育制种生产能力,并加强海南动植物保护工程建设。加快发展现代设施农业、精细高效农业和农产品加工业,提高农业的附加值和综合经济效益。从海南省历年科学技术成果公告中可以看出,从2009年开始,科技成果公告的期数增加,成果数量显著增加,涉农成果所占比例也有所提高。 3.4 知识产权起步晚、新品种产权保护难度大 海南的农业专利公开数跟同为热带农业种植地区的广东和云南比较,海南的专利贡献量与其他两省差距明显。这是由于海南发展起步晚、基础较差,与广东、云南之间在经济实力、科研实力以及涉农企业整体实力等各方面的存在着差距,整体实力上的不足对海南知识产权的良好发展起着相对的制约作用,对农业的发展也将起到一定的限制作用。 农产品新品种不像工业产品新品种,其有着独有的特性,在新品种的保护上难度大。工业新产品只要把产品的制作配方保护好,不知情者不容易制作出一样的产品。而农业产品新品种可以通过该新品种的种子等方法来偷取新品种的成果,使该品种产权所有人利益受到损害。海南的天然橡胶从一种新品种开始试种到大规模种植,其技术的流失现象非常明显,从一般的育种到种植在很短时间内非关联人员就会掌握。 4.对海南农业发展的促进 4.1 独特的资源提升了海南农业竞争力 海南省拥有独特的自然资源和相关的农业科研单位,在创造拥有海南特色的农业知识产权方面有着良好的先天条件。国家确立建设海南国际旅游岛以及在农业知识产权方面的制度方面不断完善,又给海南在创造和保护农业知识产权方面提供了政策上的支持和制度上的保障,极大的鼓励海南科研单位及农业从业者创新和保护海南农业知识产权,而源源不断产生的新的农业知识产权能够更好的提高海南农业竞争力水平,具有海南地方特色的农产品还能打响海南特色农业品牌。 4.2 完善的推广网络对农业发展产生推动力 海南省在农业知识产权领域的起步晚、基础差,在很大程度上影响海南农业知识产权创新的能力。海南相关政府可能又会因为重视程度不够或者有时工作不够到位,给农业知识产权的保护带来不便。但完善的推广网络弥补了这一不足之处,科技110平台不仅在技术的推广上对农业产生很强的覆盖面,同时也为农业知识的传播和农业新品种的推广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一定程度上海南省应该利用建设海南国际旅游岛,政府对海南农业发展加大重视程度的大好时机,大力完善包括海南知识产权网在内的相关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做好知识产权农业、工业等领域的细分,方便需要的人员对各领域知识产权信息的查询。 4.3 促进政府对农业制度规范 海南省在农业知识产权领域的起步晚、基础差。面对种种不利的因素,政府相关部门应该采取措施积极应对,改善不足,做好农业知识产权方面的申请、保护等相关工作;并通过加大宣传等方式向农业从业者了解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保护产权要从基层做起;保障产权拥有者的利益,完善农业知识产权大环境,提高农业从业者创造和申请知识产权的积极性。对于外来品种对本地品种冲击的情况,政府部门应该给予政策支持,鼓励科研单位对本地农业品种进行研究,并以此培育出具有海南特色的、拥有市场竞争力的农业新品种,增强海南的农业市场竞争力。通过相应政策的制定,对农业发展进行规范,把农业知识产权的保护和农业的有序发展结合起来。 4.4 推动特色产品和绿色农业发展 海南拥有自身特色的资源,这些资源是海南农业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在当今农业知识产权保护难度大且外来品种对当地品种冲击剧烈的大背景下,更应该着重发展具有海南特色的农产品品种,一方面,这些特色品种具有强烈的地区依赖性,拥有极高的保护价值,且被盗用的几率较低;另一方面,这些具有强烈地方特色的农产品在当地具有外来品种没有的适应性,更适合在当地生产,并且在当地人们的心中具有难以取代的地位。在大力发展已有特有品种的同时,科研单位、农业从业者还必须不断进行科研攻关,培育出更具市场价值的拥有海南特色的农产品品种,始终保持海南特有品种的生命力和市场竞争性。 5.结论与思考 通过上述分析之后能够对海南省农业知识产权方面的现状以及对海南省农业发展的影响有了一定的了解,总体来说有以下几点:第一,农业知识产权对海南农业的影响程度与海南政府的重视和投入水平密切相关,政府部门的起着引导的作用;第二,农业知识产权也和农业生产密不可分,农业从业者不断在实际生产过程中结合实际需要进行农业生产技术方面的创新,积极与科研单位联系开发适应市场需求的新品种,以知识产权的方式推动农业健康快速发展;第三,海南拥有具有当地特色的农业品种,应该加强对这些品种的开发,争取以这些特色品种为突破点,进而带动海南其它农产品市场销售,最终全面提高海南农业的知名度与市场竞争性,确立海南农产品的国内国际地位。 农业知识论文:安徽省举办科普惠农兴村“百万工程”现代农业知识骨干培训班 为贯彻落实中国科协、财政部关于实施“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和安徽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培养工程”的精神,安徽省科协和安徽省财政厅决定在“十二五”期间联合组织实施安徽省科普惠农兴村“百万工程”计划,旨在培养一批农技协带头人和骨干,推广一批农村先进实用技术,推动基层科普活动广泛开展。8月7~9日,由安徽省农技协联合会主办、安徽农业大学和安徽农业科普示范地承办的2012年安徽省科普惠农兴村“百万工程”现代农业知识骨干培训班在合肥开班。安徽省农技协联合会会长卢家丰,安徽省科协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省农技协联合会常务副会长周建强出席开班仪式,安徽省科协副主席、省农技协联合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梁寿南主持开班仪式,安徽农业大学副校长、省农技协联合会副会长程备久致欢迎词,省农技协联合会副会长、培训工作委员会主任盛志刚作讲话。来自安徽全省各市科协、省管县科协科普部部长以及各县(市、区)农技协联合会相关负责人150多人,共同学习现代农业知识,交流学习经验。 程备久在致辞中表示,近年来,安徽农业大学与安徽省科协、省农技协联合会联系密切,安徽农业大学承担此次培训任务,体现了各级领导对学校的信任与支持。安徽农业大学将充分发挥人才科技及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平台优势,提供智力支撑。 盛志刚在讲话中表示,办好本期培训班对于贯彻落实安徽省委、省政府科普惠农工作方针,努力开创全省农技协工作新局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要围绕深入贯彻落实今年中央1号文件和省委、省政府制定的《加大农业科技创新力度 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意见》精神,要充分发挥农技协优势,强化科技创新、制度创新、服务创新和思路创新,积极引进、应用和推广先进农业实用技术,大力引导农民发展高产、优质、高效农业,努力促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着力提升农民群体科学素质。 盛志刚强调,各级农技协组织要深入学习领会全省农技协工作会议暨农技协联合会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精神,充分认识到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加快农业科技创新的重要意义,要强化创新驱动,扎实推进农技协及联合会工作健康发展。他希望,学员们能够学有所得、学以致用,强化服务本领,以安徽省科普惠农兴村“百万工程”培训为契机,加快研究、探索、谋划新形势下科普惠农兴村工作的新路子,为巩固和保持安徽省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好势头、服务全省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作出更大贡献。 梁寿南在总结中强调,此次培训班是贯彻落实中国科协、财政部关于实施“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和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培养工程”的精神,着力解决产学研脱节和农村实用技术“最后一公里”问题的重要举措。下一步,将继续以“安徽省科普惠农兴村‘百万工程’项目”为抓手,进一步突出培训工作的针对性、专业性和示范性,进一步突出在培训农村科普人才中大力推广农业科技创新成果,让广大农技协会员得到更多实惠,带动更多的农民依靠科技增收致富,为促进安徽省“三化同步”作出更大贡献。 培训期间,针对安徽科普惠农兴村“百万工程”培训活动及新形势下如何开展农技协工作等问题,安徽省农技协联合会进行座谈。周建强主持座谈会并讲话,卢家丰作重要讲话,梁寿南、盛志刚在会上讲话,部分基层科协、农技协负责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讨论。(编辑:施小刚) (来源:安徽省科协供稿) 农业知识论文:我国农业知识产权行政保护的现状及完善 摘 要:农业知识产权是我国知识产权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国农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然而,我国农业知识产权的行政保护存在着机构设置多元、职权运行交叉、权利保护冲突等诸多问题。完善相关立法、革新行政方式、建构行政和司法保护联动机制已成为创新农业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制度的必由之路。 关键词:农业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司法保护 近年来,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令世界瞩目。2008年我国制定了农业知识产权发展纲要,强调知识产权对于农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意义,农业知识产权的保护和发展已成为我国知识产权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我国农业知识产权的行政保护却存在着诸多方面的问题和缺憾。 一、我国农业知识产权行政保护的现状 依据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下称 TRIPS协议)规定的著作权及其邻接权、商标权、地理标志、工业品外观设计、专利权、植物品种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未公开的信息等八种知识产权,我国将其划归不同的行政机构来进行管理,从而形成了多元多层级的行政保护体制特点:所谓多元是指知识产权由不同的行政机构来保护,而多层级则是指各行政管理机构又分为中央和地方若干个管理层次。[1] 我国农业部、国家林业局负责对植物新品种权的保护。根据《专利法》第25条,动植物品种是不属于可申请专利保护的客体,但植物新品种却能享受类似专利的保护,这集中体现在《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这一行政法规中。依该条例,植物新品种保护是新品种保护审批机关对经过人工培育或发现并加以开发的野生植物的新品种,依据授权条件,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审查,决定该品种能否被授予品种权。植物新品种权也是知识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第3条,国务院农业、林业行政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共同负责植物新品种权申请的受理和审查,并对符合条例规定的植物品种授予植物新品种权。具体而言,就是由国家农业部植物新品种保护办公室和国家林业局植物新品种保护办公室分别负责农业植物新品种权和林业植物新品种权申请的受理和审查,并对符合规定的植物新品种授予新品种权。 地理标志也称为原产地名称,原产地名称产品所具有的质量、声誉在本质上取决于其产地的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 因此,它必须经审核批准才能以原产地名称进行命名。根据自 2005 年 7 月 15日起施行的《原产地名称产品保护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统一管理全国的原产地名称产品保护工作。主要包括原产地名称产品的申请受理、审核批准、原产地专用标志注册登记和监督管理工作。据统计,自1999年8月以来截至2004年4月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注册登记的原产地产品有110多件。 此外,商标局依照《商标法》、《商标法实施条例》、《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对地理标志进行管理和保护。国家工商局依据《商标法》和《商标法实施细则》,于1994年12月30日公布了《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自1995年3月1日起,商标局将原产地名称纳入证明商标的注册和管理范围。在1999年8月以前,我国对地理标志(原产地名称)进行管理和保护的行政管理部门只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一家。 2001年10月27日修订的《商标法》提高了地理标志管理和保护的法律层级,将地理标志纳入《商标法》保护范围。2002年9月15日起施行的《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第一款规定:“商标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地理标志,可以依照商标法和本条例的规定,作为证明商标或者集体商标申请注册。”国家工商总局随后修订并重新公布了《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据统计,自1995年3月1日以来至2004年4月底,在商标局注册登记的把地理标志作为证明商标注册的商标有120多件。 二、我国农业知识产权行政保护中存在的问题 如上所述,我国农业知识产权的行政保护工作由诸多专门机关分别负责,这种制度设计的优点在于分工较细,相应的机构职责也较为明确,加之行政执法自身高效、便捷的特点,对充分保护农业知识产权意义重大。然而,这种分散管理形式也导致了行政保护主体多元,不易协调, 行政管理成本过高,影响执法的效率和质量,这恰恰是当前我国农业知识产权行政保护领域存在的核心问题。 1.行政保护的机构呈多元多层级的设置态势。目前我国涉及保护农业知识产权的行政机构有三家之多,各部门各自行政,形成多足鼎立的保护格局,突出表现为职能交叉和重复管理。以地理标志的认定为例,我国采用商标法和特别法保护的多重保护模式,一方面,对符合《商标法》规定条件的地理标志可以授予证明商标或者集体商标;另一方面,对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的产品则可批准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此外,《农业法》第 23条规定: 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优质农产品可以依照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的规定申请使用有关的标志,符合规定产地及生产规范要求的农产品可以依照有关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的规定申请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在此基础上,由农业部颁布并于 2008年 2月 1日正式施行的《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第 4条明确规定,农业部负责全国农产品地理标志的登记工作,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负责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的审查和专家评审工作。省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申请的受理和初审工作。由于各部门对地理标志的申请主体、认定标准及程序、保护方式等均存在差异,导致相关市场主体无所适从,从而背离了机构精简、高效便民的当代政府行政理念。[2]对国际社会普遍公认的一项知识产权保护客体,分由两个行政部门依据不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实施监督管理,造成行政部门之间管理权限的冲突,而行政管理权限的争执和冲突也给地理标志管理和保护工作带来明显的消极影响。由于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显得零乱且分散,致使许多市场主体甚至专业人士都难以理清知识产权的具体管理机构及各部门的基本职能。在WTO框架下, 知识产权领域经常需要国际协调,但是其他国家地区及政府却常常无法确定该与我国众多管理机构中的那一个机构沟通更合适,因而造成很多不便。倘若某国要与我国建立农业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合作关系,就需要分别与我国的不同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签订合作协议。 2.多元多层级的行政机构导致行政保护的成本急剧增加。如前所述,由于多部门的行政管理,致使我国现行农业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制度处在一种条块分割的管理状态下,无法形成统一的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机构。这种多元、多层级的行政保护体制,严重影响了各职能部门之间的横向交流与协作,一些执法机关因在职能和管辖权限上存在交叉、竞合与重叠, 经常出现有利争办、无利推诿的现象,致使在执法过程中极易因执法依据、执法主体等问题发生扯皮与冲突。 由于各管理机构职能林立,致使权力分割部门化、部门权力利益化的现象十分严重,整体行政效能不断下降。对行政相对人而言,遇到知识产权问题必须求助于多个行政管理部门。例如,在处理地理标志侵权纠纷过程中,若地方管理部门发现其中还含有侵犯商标权的行为时,也只能就地理标志的管理问题进行处理,而同是知识产权侵权纠纷的商标侵权纠纷,却只能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来处理,造成政府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效率低下,相反,权利人维护权利的成本却急剧升高。同时,由于每一机构均配备相应的政务、党务、财务、后勤、人事等管理和服务部门, 造成大量的人力资源、设施及财政资金的浪费,增加了硬性的行政成本,又因各机构之间信息不能互通和共享,容易在授权与登记程序中造成权利冲突、重复授权、审查标准不统一等结果, 无形中增加了软性的行政成本,行政成本的增加直接导致公众获得公共服务的成本支出上升,这显然不利于服务型政府的建构。 3.行政保护职能的多头配置致使权利的冲突不可避免。所谓知识产权保护的权利冲突,是指由同一知识产权保护客体依法产生的两项或两项以上并存的权利相互抵触的现象。这种权利冲突的产生,大多是因为不同的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依据各自不同的职能规范行使管理权能,对同一客体通过授权或认定为不同的知识产权类型而形成的。据调查,在商标局,以地理标志作为证明商标注册的商标,又有相当一部分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注册登记原产地产品标志,从而导致同一产品同一地理标志所有权人不一致,产权归属不清,而引起权利冲突。如山东东阿阿胶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的异议书中称:贵局在2002年第17号公告中将东阿阿胶认定为原产地标志并据此予以保护,这一结果使得另一企业与我公司一同作为原产地标志“东阿阿胶”的所有人,并且赋予其认定国内其他阿胶生产企业使用“东阿阿胶”、“东阿”标志的权利和资格。贵局的认定显然为他人可以堂而皇之地在相同的商品上使用我公司的注册商标,从而不正当地占有我公司的无形资产提供了依据。此异议虽然还有待于国家机关的认定,但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当前我国在原产地标志保护方面的混乱状况。 两种管理和保护体制并存,两个部门同时在开展工作,使得一些企业或组织无所适从,不得不“双管齐下”,既申请注册商标来保护专用权,又申请使用原产地产品标志,如水井坊、绍兴黄酒、蒙山茶、金华火腿等。两种管理体制同时运行,不仅加重了企业或组织保护地理标志专用权的运行成本,还为如何协调证明商标专用权人与原产地域产品专用标志使用人之间的矛盾增加了很大的难度。两种管理体制并存,尽管都是出于保护的目的,但权利冲突使得一些权利人的知识产权反而得不到应有的保护。 三、积极完善我国农业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制度的构想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看出,我国农业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存在着诸多的不足,极大地制约了农业知识产权战略的贯彻与实施,也影响了我国农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因此,积极重视并认真完善我国农业知识产权的行政保护制度成为当下甚为紧迫的任务。 1.完善相关立法是强化农业知识产权行政保护的前提。以地理标志为例,我国现行地理标志行政保护的冲突,是立法造成的,所以要规范现行地理标志行政保护的体制,就应首先完善相关的立法,依法理顺地理标志保护行政管理体制。目前在国际范围内对地理标志保护的立法主要有三种模式:一是专门立法保护,以法国为代表,目前只有19个国家;二是将地理标志归入《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保护范围,例如瑞典;三是采用集体商标、证明商标保护地理标志,这一立法形式为多数国家所重视和采用。我国的主要贸易伙伴,如美国及欧盟等国都采用商标保护的方式。[3]另外,我国及我国的主要贸易伙伴均是马德里联盟的成员国,如将地理标志注册成为证明商标或集体商标,就能通过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进行国际注册,从而利用国际注册快速、简便、经济的途径,使证明商标使用人的产品迅速走向国际市场,也有利于证明商标使用人在国际贸易中运用商标法律武器保护自身权益。2001年,新修订的《商标法》第3条、第16条明确规定将地理标志纳入《商标法》保护范围,自2002年9月15日起施行的《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地理标志可以作为证明商标或者集体商标申请注册。可见我国已在法律和行政法规层次上正式确立了地理标志的商标保护制度,这也与TRIPS的有关规则是一致的。 在我国最高立法机关确立以法律形式管理和保护地理标志后,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仍依据部门规章对原产地域产品进行注册与保护,这不仅在法理层面讲不通,而且与TRIPS协议的有关规则相违背,也致使政府的多头管理成为可能。 依据《立法法》,下位法不得违背上位法的规定。新《商标法》和《商标法实施条例》实施后,有关部门仍依据部门规章《原产地域产品保护规定》注册登记原产地域产品,这不仅有悖于国务院提出的要保障法律法规全面、正确实施,保障法制统一、政令畅通的依法行政的指导思想,还在法律的适用上违反了《立法法》第87条的规定。新《商标法》第2条规定:“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商标局主管全国商标注册和管理的工作。”第3条规定:“经商标局核准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的特殊事项由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根据以上规定,我国最高立法机关以法律的形式将地理标志的注册和管理的行政职权授予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以外的任何部门,均无权对地理标志进行注册和管理。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制定的《原产地域产品保护规定》,没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依据。[4] 2 . 革新行政方式是有效落实农业知识产权行政保护的关键。除完善相关立法外,还必须加强和改善行政保护制度的薄弱环节,实现制度创新,革新行政方式。[5] 第一,加强行政指导功能。行政指导是为了实现特定的行政目的, 采用非强制性的方式并附之以利益诱导,促使行政相对人为或不为某种行为的行政方式。如有关行政管理机关应当针对我国农业知识产权人保护意识不强、方法不力的现状,引导和支持权利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向权利人提供培训等方面服务,协助权利人解决在保护方面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并重点指导相关企业建立、完善农业知识产权制度,提高其保护能力和水平。 第二,积极推进行政参与制度。行政相对人作为主体因素能动地参与行政权力行使过程,具有多方面的积极意义。行政参与制度,要求在有关农业知识产权保护的行政决策及实施过程中,行政相对人能够合法适当地参与其间,并充分表达自己的意见和利益。 第三,保证行政信息的公开。加强电子政务系统的建设,逐步开通提交电子申请书,缴纳申请费的网上通道,为申请人提供方便的申请渠道;发行各类农业知识产权方面的网络公报;建立各类农业知识产权的信息数据库和检索机制。通过定期官方信息为相对人提供信息服务,指导其做出正确的行为选择,以增加产权收益和减少合法权益被侵害,从而促进农业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的健康顺利发展。 第四,完善行政处罚制度。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或其他行政主体,依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由于我国 《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中没有规定有关品种权保护的法定赔偿金额,对违法行为的界定也比较模糊,在具体执法时面临较大的困难。因此,可以借鉴其他国家的做法,对行政处罚的对象加以列举,同时,对于赔偿金额和罚款加以明确。此举不仅可以防止相同案件不同处理的情况出现,同时对于行政相对人也起到了教育和警示作用。 3.构建行政执法与司法保护的联动机制是农业知识产权保护的必由之路。在完善立法及革新行政保护方式的同时,还应当加强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的衔接工作。在强调政府主导下行政保护重要性的同时,还应充分尊重司法在农业知识产权保护中的权威地位,加强行政机关与人民法院的信息互通及协调配合工作。[6]在制度上应适当调整,尽量避免类似行政程序对权利的审查和司法程序对侵权的判断的相互交错和不一致性,从而使两种保护手段在“双轨制”的框架内互为补充,互相促进。实践证明,“双轨制”的知识产权保护体制是成功的,行政保护具有独特的优越性和必要性,但司法保护也是不可或缺的。 为适应涉农知识产权保护事业快速发展,农业部于2007年重新修订了《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实施细则(农业部分)》(简称《条例》),2010年颁布了《关于台湾地区申请人在大陆申请植物新品种权的暂行规定》,目前已启动了《农业部植物新品种复审委员会审理规定》和《农业植物新品种权侵权案件处理规定》的修订工作,正在制定《农业植物新品种命名规则》。此外,为积极应对植物新品种保护国际发展的变化,要研究将《条例》上升为法律的可行性和必要性,进一步提高品种权保护水平,增强打击侵犯品种权的力度,落实品种权保护与农业植物遗传资源来源披露和惠益分享有效衔接的制度安排。此外,农业行政管理部门将品种权行政执法与种子市场监管相结合,通过吊销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和吊销种子销售许可证,创建保护品种权的快速通道,不但能够较好地制止侵权假冒行为的滋生,维护品种权人的合法利益,还能及时从源头上消除品种权侵权行为带来的其他不良影响。[7] 遏制和减少侵犯农业知识产权行为的发生,是一项社会综合治理工程,需要多层次、多渠道、多部门的配合协作。多年来,行政机关在查处品种权侵权假冒案件时,及时与司法部门沟通,及时移交大案要案;法院在审理品种权侵权或假冒案件时,对于涉及复杂的育种技术或繁殖材料鉴定,农业行政机关也积极给予配合与技术支持。[8]通过这一合作机制,双方在品种权制度完善、侵权认定标准、损害赔偿计算、侵权鉴定技术与方法、侵权责任的承担以及侵权物的处理等方面,形成了众多合作成果。由此可知,农业知识产权需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两轮驱动,形成有效联动,只有这样,农业知识产权的保护和发展才能落到实处。 农业知识论文:农业知识产权评估问题研究 目前,我国在深入实施创新型国家的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核心是培育自己的核心知识产权。我国作为一个农业大国,农业知识产权发展在整个创新型国家建设中占据重要的地位。知识产权创造的最终目的是知识产权的有效运用,因此需要提高市场经济主体运用知识产权的能力,实现和提高知识产权的价值。在这个过程中,资产评估将会发挥重要的作用。资产评估是促进农业知识产权有效运用的重要环节。因此,要加强对农业知识产权评估的研究和实践工作。 目前,国内关于农业知识产权问题的研究很少涉及知识产权的评估问题,主要集中于如何保护农业知识产权。但是,有些学者对于农业无形资产评估进行了相关研究。王淑珍(2004)对农业无形资产评估的基本理论问题进行了深入的分析;李小娟(2004)重点探讨了农业无形资产评估方法问题;许现晖(2006)主要探讨了收益法对于农业无形资产评估的适用性。论文将重点探讨农业知识产权评估的一些基本问题。 一、农业知识产权特点 农业知识产权是指权利人对其在农业领域所创作的智力劳动成果所享有的专有权利。农业知识产权主要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商业秘密、植物新品种权、专利权、遗传资源等创造性智力成果;另一方面是原产地名称和商标权等识别性标记。与其它知识产权相比,农业知识产权有其自身的特点。 其一,依托产品的生命性。农业知识产权依附的载体大部分是由富有生命的生物有机体在同化外界环境条件过程中形成的产品,这些生物有机体容易受环境因素及气候差异的影响,致使同一规格的产品在质量上也参差不齐。 其二,自然依赖性较高,可控性较差。我国的农业属弱质产业,受农业生产力发展水平低下的影响,大部分农业知识产权依托的产品都是在大范围、露天条件下生产的,且大多数是手工操作,农业机械化程度较低,对自然环境依赖程度较高,因此,各项技术措施及物质、能量投入的等量性与同时性均无法得到很好的控制,致使产品质量难以达到一致性要求。譬如棉田出现干旱时就应及时供足水分,但受人、财、物等因素的影响常有滞后,虽然也供足了水,但由于时间上存在差异,收棉时纤维很可能达不到标准,使产品的整体质量受到影响。 其三。收益的高风险性。一些农业知识产权的研发周期往往较长,而且投资很大,但是收益却很慢,阶段性成果多,且不易保护。这些原因都导致了农业无形资产具有较高的风险性。 二、农业知识产权评估的特殊性 由于农业知识产权所具有的上述特征,因此在农业知识产权资产评估中存在着很多特殊性。其中主要包括以下两方面的内容: 其一,评估专业性强。农业知识产权本身具有较强的专业性,而且区别于评估人员常见的资产。在分析农业知识产权价值过程中,要结合其自身的技术特点和适用性,并与该行业的相关产品和研究水平进行比较。这就要求评估人员具备相应的农业相关领域专业知识,并进行准确的判断。但是,资产评估从业人员甚至是评估师一般不具备这方面专业知识,这就为农业知识产权评估带来了很多困难。需要认真征求和听取农业领域专家的意见。并结合自身的专业判断力,准确的分析农业知识产权的价值。 其二,评估过程的复杂性。一方面,农业知识产权的应用范围受到一定的局限。由于农业生产受气候、降雨量、土壤等自然条件的制约,具有地域性特征,只能在一定范围推广,而不像工业知识产权,可以在全国甚至在全世界范围内通用。这种地域性会影响农业知识产权价值实现范围和价值实现量的多少,其发挥作用的广度越低,其评估价值也越低,反之亦然。另一方面,农业知识产权种类繁多,彼此之间的相似度低、可比性差,因此,每次对具体的农业知识产权进行评估时,都要对其性能、特点、经济技术参数、收益期间、不可抗力的影响等因素作专门分析研究,情况复杂。评估工作量大。 三、农业知识产权评估目的 评估目的是影响评估标的物价值的重要因素,不同的评估目的会产生不同的评估价值。因此,有必要对农业知识产权的评估目的进行探讨。 其一,产权交易与授权。农业知识产权的交易是知识产权运用的主要内容,也是知识产权评估的主要目的。农业知识产权交易广泛应用在企业并购、知识产权入股、知识产权转让等活动中。通过产权交易评估可以为农业知识产权交易双方提供公允价值参考;能够确定与某项具体知识产权的许可证或其它限定条件转让有关的公平使用费率;或在两个合作伙伴共同以大量的知识产权投资合作建立新企业时,确定股权或其它所有权的交换比例等。 其二,农业企业管理。知识产权是涉农企业重要的资源,其有效的管理和运用对于涉农企业的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涉农企业在获得知识产权所创造价值的同时,因为知识产权付出相应的维护费用,如专利申请费和维护费、专有技术的保密费、商标注册费等。但是,并非全部知识产权都为有效知识产权,有些知识产权并不能为企业创造价值,但是企业却要付出一定的维护费用。通过知识产权评估可以有效地了解知识产权创造价值的状态。不仅可以节约大量的维护成本,而且为企业今后的研发指明了方向。定期的知识产权评估已成为涉农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的有效手段。 四、农业知识产权评估方法 其一,传统方法适用性分析。在资产评估实践过程中,主要采用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这三种方法在传统评估领域(如企业价值评估、不动产评估等)具有较强的适用性,但在知识产权尤其是农业知识产权领域的适用性需要进一步分析。 成本法是指在对农业知识产权评估时,估算出在现时经济技术条件的重新研制、开发成本或购置一项全新的评估对象所花费的全部费用,然后扣除各种损耗后来确定被评估农业知识产权价值的一种方法。该方法最大的优点就是原理简单、易于掌握。但是,农业知识产权研发成本与其预期收益之间存在着不完全对称性。有可能开发成本较低,但其应用前景非常广泛,能为其所有者持续不断的创造收益;另外可能开发成本较高,但其应用前景不大,为所有者创造的收益较少甚至不能带来收益。 市场法是指利用市场上同样或类似资产的近期交易价格,经过直接比较或类比分析以估测资产价值的各种评估技术方法的总称。由于法律要求知识产权必须具有创新性、非同质性,比如专利相对于以前成果必须要具有创新性;著作权必须是作者的初始成果;商标权必须具有差异性。因此,在市场上很难找到相同甚至是类似的农业知识产权交易案例。 收益法是指通过估算被评估农业知识产权在未来剩余寿命期间内的预期收益,并用适当的折现率折算成评估基准日的现值,然后累加求和,借以确定被评估农业知识产权价值的一种评估方法。正如本文前面所提到的,农业知识产权具有自然依赖性高、可控性差、风险不确定等特点。这使得在科学的估算农业知识产权未来收益时,遇到了很大的困难。因此,收益法的应用范围有限。 其二,实物期权法的应用。所谓实物期权就是指内嵌在实物资产中的未来选择权,即实物资产的拥有者根据未来外部环境的变化调整实物资产使用动态的灵活处置权。该方法能合理地将投资者对投资于该类项目的战略价值数量化、客观化,为不确定环境下企业风险投资决策提供了一种独特的决策思路和定量分析方法。实务期权理论兴起于上世纪八十年代,主要解决投资项目评估中的风险性和不确定性。之后,一些国外学者将该方法被引入资产评估领域。但是,该方法在我国尚处于起步阶段,还未在评估领域广泛应用。 实物期权方法的基本思路是将农业知识产权看作一种买方期权(看涨期权),研发投资额相当于约定价格,知识产权的未来现金流量的总现值相当于基础资产的当前价格,根据现有业务情况研发企业可以估计其波动率(风险),再估计知识产权的可使用时间和无风险利率之后就可以利用期权方法估算农业知识产权的价值。实物期权法的计算模型可分为连续型和离散型。布莱克―舒尔茨期权定价模型是连续型的代表作,而二叉树模型则是比较成熟的离散型实物期权定价模型。 由于实物期权法较好地解决了未来收益不确定性和经营管理柔性这些评估难题,比较适合应用于收益不确定性强、风险大的农业知识产权评估领域。因此,我国资产评估领域应加强对该方法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推广工作。但值得注意的是,虽然实物期权法为我们准确的评估农业知识产权价值提供了很好的思路,但是实物期权法所要求的假设条件比较苛刻,其适用性仍需评估实践的有效检验。 五、结论 农业知识产权资产评估对农业知识产权的创新、保护和有效运用发挥着重要作用。但是该问题还没有引起业界的充分关注和深入研究。论文总结了农业知识产权所具有的各种特点,并据此分析了农业知识产权资产评估的特殊性。评估方法是评估理论的核心问题,传统的评估方法(成本法、市场法和收益法)在农业知识产权资产评估过程中遇到了很大的困难。实物期权法作为解决资产收益不确定性的有效方法,较为适合于农业知识产权资产的评估,应引起更为广泛的关注和深入的研究。 农业知识论文:农业知识领域中信息技术的应用前景 摘要:当代世界经济正由工业化进入信息化时代,以计算机多媒体、光纤和卫星通讯等技术为主要特征的信息化浪潮已席卷全球,成为当今世界发展最快的高新技术领域,它提高了整个社会和经济的运转效率。目前智能化农业信息技术已成为农业信息化方面的一项研究热点。文章就农业知识领域中,信息技术的应用前景,做出相关探讨。 关键词:农业知识;信息技术;应用;前景 0 引言 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农业信息化是当今世界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大趋势。智能化信息技术从70年代末开始应用于农业生产领域,发展速度很快。目前,农业信息技术在农业生产运用中还存在诸多问题,信息技术在农业生产中的应用,是农业信息化的主要标志和重要内容。 1 农业信息技术概述 农业信息技术是现代信息技术与农业生产相结合的一类技术的总称。它是高新技术应用于农业的一个重要发展方向,主要研究现代信息技术在农业领域的应用,包括感测与识别技术、信息传递技术、信息处理与再生技术、信息施用技术等,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可以加速农业的发展和农业产业的升级,是现代信息科学迅猛发展和农业产业内部需求相结合的必然产物。 2 我国农业知识领域中信息技术的应用现状 我国的农业信息化水平与发达国家还存在很大差距。尽管我国农业信息技术的应用已初见成效,但整体水平不高,信息资源的数量与质量不能满足农业生产和科学管理的需要。从事农业生产的劳动者,大部分文化程度较低,信息意识不强,对农业科技的了解比较少。我国目前已有的信息设施,尚未在农业知识领域得到广泛的应用,根源在于,我国农技人员及广大农民不会使用计算机,信息意识差。广大农村的生产力水平落后,信息不灵,交通不便,农民缺乏有效的信息指导。信息时代的到来,给农业发展提供了大好的机遇,我们应该抓住这一机遇,真正做到使农业发展逐步转到依靠科技进步和劳动者的素质提高上来。 3 我国农业知识领域中信息技术应用存在的问题 首先,政府在农业信息技术及农业信息化建设上的主导作用发挥不够。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职能不到位,政府在农业信息化发展战略和总体规划方面,没有充分发挥指导和协调的功能。二是职能错位,政府承担了许多本该由社会力量完成的工作。三是政府缺乏对信息化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工作机制不够健全。其次,农业信息采集的覆盖范围和时效性有待进一步加强,兼备农业科学技术和信息技术的复合型农业信息人才缺乏。农业信息服务面窄,实用性不强。为了解决我国在运用农业信息技术服务于农业生产遇到的实际问题,我们提出数字农业理论体系。 4 数字农业理论体系的研究 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信息技术、生物技术的突破及其在农业领域的广泛应用,大大加快了农业现代化进程,数字农业是21世纪提升农业产业水平的有效途径之一,数字农业将有力推动农业增长方式转变和农业增产与农村经济结构调整优化,加速农业现代化进程,数字农业是农业现代化发展的要求,同时,数字农业是环境健康的要求。美国、加拿大等国家的数字农业研究已初有成效,澳大利亚、英国、丹麦等国家都颁布了严格的环境法律。在我国,从事农业研究的人员首先开始了“数字农业”研究。农业信息化是现代农业的共同取向和世界农业发展的必然趋势,数字农业是农业信息化的核心和必由之路。数字农业具有几个显著特点:虚拟现实技术支持下的多维网络信息系统;多源、多比例尺、多分辨率以及数据集成的网络信息系统;面向全社会公众开放的网络信息系统;农业运行机制的全面数字化。 5 完善农业信息化的具体途径 建立涉农服务网站,充分考虑农民使用,充分考虑农业增效,充分考虑农村发展。完善农民信息素养建设,加强信息技术环境下的教育培训,促进信息技术环境下科技传播的带动,注重信息技术环境下科技推广政策的引导。推进农业信息化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农业信息网络建设;农业信息资源数据库建设;农业信息监测与速报系统建设;国际间农业信息机构的联系与合作机制建设;引导和支持非政府农业信息机构的发展;信息服务人员的素质提高。 6 结束语 “农业兴,基础牢;农村稳,天下安。”在世界农业发展史上,大致经历和发生了三次比较引人注目的农业技术革命。以拖拉机等农机具为标志的农业机械技术在农业生产上的广泛应用,以现代遗传学理论等为标志的生物和化学技术在农业生产中的应用。以生物技术和信息技术为核心的新技术革命,将影响到农业发展的各个层次和环节。农业技术革命已经悄然拉开了序幕。本文就农业知识领域中信息技术的应用前景展开了相关探讨,首先对农业信息技术的基本理论做了相关梳理,然后分析了农业信息技术在我国的应用现状,同时指出了我国农业知识领域中信息技术应用存在的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构建数字农业理论体系的设想,并基于数字农业理论体系的基础上,提出了完善农业信息化的具体途径。通过这一系列的思考,获得了对我国农业信息技术应用前景的一个基本认识。希望能对日后的农业信息技术工作的开展,起到微薄的帮助。 农业知识论文:我国农业知识产权法律保护存在问题及建议 摘要:农业知识产权作为知识产权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发展我国农业生产、提高农业的国际竞争力具有重要的作用。虽然我国在农业知识产权法律保护方面取得了很大的进步,但仍存在不足和缺陷,需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 关键词:农业知识产权;植物新品种;农产品地理标志;生物基因 近年来,随着民主法治进程的不断加快,人们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逐渐增强,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体系不断完善。但是,随着我国农业领域参与国际竞争和合作深度、广度的不断增强,农业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的滞后与农业生产、贸易快速发展之间的矛盾变得日益突出。因此,要应对农业领域日趋激烈的国际竞争环境,提高农业科技竞争力,我国必须尽快建立完善的农业知识产权法律保护体系,并加强对有重大价值的农业科技成果的知识产权进行法律保护。 1 我国农业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的现状 1.1 植物新品种的法律保护 1989年国务院的《种子管理条例》把种子列入农业生物技术的保护对象。2000年《种子法》的通过实施,标志着我国种质资源保护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随后农业部了一系列与之相配套的规章:《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农作物种子标签管理办法》、《农作物商品种子加工包装规定》、《主要农作物范围规定》,这样,我国农作物种子保护形成了从种质资源培育、种植、生产到销售的完整的规范法律保护体系。1997年国务院的《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的实施,使我国的植物新品种保护有了专门的法规依据。同时,为了保障条例的顺利实施,农业部又相继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农业部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实施细则》、《农业植物新品种繁殖材料保藏中心管理办法》、《农业植物新品种权机构管理办法》、《农业部植物新品种复审委员会审理规定》等。为了更好的对我国的植物新品种进行保护,1999年4月,我国正式加入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UPOV),对我国植物育种者的权益给予国际保护。 因此,目前我国对植物新品种法律保护有两种方法:一是通过申请品种权直接保护所申请的植物新品种,另一种是通过申请生产植物品种方法的发明专利权,间接保护由此种方法得到的植物新品种。 随着我国植物新品种保护体系框架不断完善,植物新品种保护组织体系逐步健全,成立了各种工作机构,植物新品种保护环境不断完善,育种者申请品种权数量和品种权授权数量大幅度增长。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名录逐步扩大。 1.2 地理标志和商标权的法律保护 2001年修订的《商标法》增加了对地理标志进行保护的条款,并且对地理标志作出了明确的定义,允许将地理标志注册为商标,规定可以通过注册原产地证明商标的方式对原产地域产品进行保护。2000年实施的《原产地域产品保护规定》也有关于原产地的明确定义,可以通过强制性执行国家标准和注册登记原产地域产品专用标志的方式对原产地域产品进行保护和管理。这样,以《商标法》为主导地位,以《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原产地域产品保护规定》、《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障法》、《产品质量法》、《农业法》为补充和辅助作用的地理标志保护的法律体系逐步建立。《原产地域产品通用规则》的制定实施,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并取得了不少有益的经验。2005年实行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标志着我国地理标志保护的法律体系进一步健全。同时,为了加强对地理标志的国家保护,我国陆续参加了《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尼斯协定》、《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制止使用商品产地虚假或欺骗性标志马德里协议》、《保护原产地名称及其国际注册里斯本协定》、《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等有关的国际公约和协定。 1.3 生物基因和微生物技术的法律保护 由于我国基因产品领域研究已经跟上了世界的先进水平,要鼓励国内科技人员和企业在该领域取得更多的技术成果,就必须对生物基因研究和微生物技术提供法律制度的保护。国务院在1993年颁布了《基因工程安全管理办法》,以保护农业知识产权保护出现的新的客体。随后农业部、卫生部颁布了《基因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农业生物基因工程安全管理实施办法》、《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暂行办法》、《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农业化学物质产品行政保护条例》、《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管理办法》、《转基因食品卫生管理条例》等一系列有关的办法、规定,加强对基因植物、基因生物安全的保护,逐步形成了对农业基因技术、微生物技术的研究、开发及传统资源的利用等方面进行保护的比较初步的法律框架。 《专利法》第一次修订后,增加了对药品和农用化学方法获得的物质可以授予专利的法律规定,表明微生物、遗传物质发明和生物制品发明同样可以获得保护,这标志着我国开始重视农业生物技术的知识产权保护,并使我国农业知识产权保护的范围有了进一步扩大;化工部于1993年了《农业化学物质产品行政保护条例》以及《农业化学物质产品行政保护条例实施细则》;此后我国还相继于1994年加入了国际《专利合作条约》,并于1995年正式成为《国际承认用于专利程序的微生物保存布达佩斯条约》的成员国,这进一步表明我国生物技术保护正式与国际接轨,这不仅有利于国外生物技术领域的发明人在我国申请并获得专利权保护,而且也有利于国内农业技术领域的发明在国际上获得保护,实现农业科技的国际交流。… 2 我国农业知识产权法律保护存在的主要问题 2.1 植物新品种法律保护存在的主要问题 第一,我国的《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只是国务院的一个行政法规,法律位阶低。在UPOV成员国中,除我国之外,均采用法律而非行政法规的形式进行植物品种权立法。而且,近年来许多国家均从国家战略的高度出发,纷纷修改本国植物品种权立法。如日本相继于2003年、2005年对其《种苗法》予以修订;新西兰在2005年8月公布新的《植物品种权法》草案,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印度经过8年酝酿,于2001年颁布《植物新品种保护与农民权利法》。 第二,保护的植物品种有限。农业部和林业局根据国家所公布的受保护的植物范围审查和授予新品种权,并不断公布受保护的新增加的植物种类,但是,截至2005年5月,我国在植物新品种保护名录中公布的只有140个属和种,很大一部分的植物领域即使育种者培育出新品种也不能被授予植物新品种权,得不到国家的有效保护。 第三,我国加入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UP―OV)后,执行的是1978年文本,只对植物新品种的繁殖材料进行保护。但没有规定是否对收获材料、由收获材料直接生产的产品、依赖性派生品种、与植物新品种没有明显区别的品种以及需要反复利用受保护品种进行繁育的品种进行保护,而在1991年文本下,对此予以保护。同时,1991年文本品种 权的内容扩张到生产、销售、许诺销售、进出口、储存等流通环节。这样,我国品种权的范围和内容比较狭窄,对植物新品种权人的保护力度相对较弱,不利于我国植物新品种的国际保护。 第四,我国植物新品种的申请和授权总量仍然偏低,呈现地域分布不均的状态。同时,由于地理位置等原因,植物新品种的开发和利用程度仍然相对较低。农业行政和企事业单位、人员品种权意识淡薄的状况还未从根本上扭转,尊重他人的品种权,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观念还不够强。申请植物种类相对单一,具有广阔市场前景的花卉、蔬菜和水果等的申请量较少等。对育种方法实施专利保护,但对由该方法直接生产出来的产品,我国专利法却规定不能给予专利保护。 2.2 地理标志和商标权法律保护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国涉及地理标志保护的法律法规主要是从外国法和相关国际公约中移植过来的,采取的是有关法律和行政规定并行发生效力、商标局和质检总局管理的二元管理模式。在现行的双轨制保护模式下,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据《商标法》将地理标志作为证明商标或集体商标保护,国家质检总局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对地理标志产品实行注册管理。这两个部门所依据的法律不同、管理方式不同、甚至对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地域范围的认定也不同,再加上行政机关先天具有权力的“扩张性”,在地理标志的管理权限上产生的争执和冲突给地理标志保护工作带来了消极的影响。两个部门行政审批原产地标志,所依据的法规不同且不完善,造成注册商标保护和原产地名称保护部分发生冲突,使所有人权利发生冲突并使市场使用发生混乱。 现有的商标法模式和专门法模式不仅在立法中存在问题,在实践中也存在问题。地理标志与商标的权利存在冲突和矛盾:地理标志被注册为普通商标后引发的普通商标和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之间的冲突,获得集体商标或证明商标注册的地理标志与地理标志产品在保护之间的重叠。地理标志被当做普通商标注册,剥夺了该地区内其他合法生产者的使用权。 此外,由于政府和其自身管理不到位,一些地理标志产品存在质量问题;一些地理标志区域内和区域外的生产者看到地理标志能够获得较高利润,大肆将特定区域外的非地理标志产品冒充地理产品销售。 2.3 生物基因和微生物技术法律保护存在的主要问题 第一,我国已初步形成了有关生物基因和微生物技术保护的办法和规定,但这些办法和规定效力层次比较低,也不系统,有些法规之间重复规定较多,甚至有些法规还有相互冲突现象。 第二,管理上存在着农业部、科技部和卫生部等多头管理现象,影响了对生物基因和微生物技术的有效管理和监督,不利于对生物基因和微生物技术的法律保护。 3 健全和完善我国农业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的对策 3.1 植物新品种法律保护的完善 第一,将《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提升为法律。我国作为一个农业大国,在植物新品种保护的国际环境中,植物品种权尤显重要。因此,提升《条例》的法律位阶,势在必行。 第二,进一步扩大受保护的植物的种类和范围,并逐步扩大到对所有的植物的属和种进行保护,同时还应进一步丰富品种权的内容,给予育种者进出口的权利,并将许诺销售纳入品种权的范围。这既有利于我国的优良品种进入国际市场,也有利于引进国外的优良品种。 第三,完善《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制度规定。首先,建立先用权制度。先用权制度在美国、日本等国的植物品种权立法中均有规定,通过授予相同植物新品种申请在后的在先育种者以有限的权利,从而公平地维护他们的利益。其次,借鉴《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规定侵犯植物品种权诉讼的诉前临时措施,切实保障权利人能够及时获得必要的司法救济。 第四,把我国现行的农业和林业分开授予和管理植物新品种全权的方式统一到一个部门进行,避免对一个植物新品种的审查可能由于行政机关不同而得出不同的结论。另外,由于植物新品种申请保护费用高、程序复杂,建议国家给予适当的补助,提高育种者申请品种专利权的积极性。同时,应加强品种权国外申请的力度,加强植物新品种的国外保护。 3.2 地理标志和商标权法律保护的完善 采取符合我国国情的保护模式来保护地理标志,解决商标和地理标志之间的冲突问题。在目前应对现有法律、法规的保护进行整合,在制定专门法的条件具备之前,采用目前的两种保护模式来保护地理标志,同时努力消除因法律、规章之间的冲突而对地理标志的保护所造成的不利影响,立法部门应在条件具备时对现行《商标法》进行修改。如修改第10条,专门为含有地名的地理标志注册为商标作出例外规定;在商标法体系中确认地理标志权,或引入专门立法中确认的地理标志权,以解决整个商标法体系逻辑上的矛盾。待条件成熟后,以《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为蓝本建立专门保护法。 目前,如何协调保护地理标志的法律和行政规章之间的关系,是一个重要的问题。由于商标法体系和专门法体系注册的制度不同,必须在两个体系中确认哪个体系的确权结果为先,一些国际组织在讨论解决商标与地理标志冲突的决议中提出“时间在先、权利在先”的原则,TRIPs协议和欧共体2081/92号条例在其规定中均吸收了这一原则。 我国现在多头立法,同一术语在不同的法律法规中有不同的含义,将管理权分散于不同的行政部门,使注册商标保护与原产地名称保护部分发生冲撞。所以,应尽快使各类法律在行政冲突这个问题上,明确主辅关系,统一双方的保护思路。 在完善制度建设的同时,还要重视在国内、国际层面的实施,积极参与到WTO“加强地理标志保护的争论”中,减少在国际市场上我国地理标志被滥用的现象。 3.3 生物基因和微生物技术法律保护的完善 第一,提高法规的效力层次,制定统一的、完整的、专门的《生物技术安全法》。明确生物技术安全立法的目的、原则,保障生物技术的健康发展,避免可能造成的风险,坚持协调、促进原则和风险预防原则;建立基本的法律制度,包括农业生物技术安全,对农业生物技术进行规制;确立以国务院生物技术安全委员会为最高管理机关的生物技术安全管理体系。 第二,加强对生物基因和微生物技术法律保护的研究和完善的力度,使其最大限度的与国际通行的规则相一致,防止生物基因抢注专利的现象发生。 第三,健全科学的管理体制,设立科学的管理机构,明确各相关部门的职责,强化安全的监督管理。 4 结 语 实施农业知识产权战略,加大农业知识产权法律保护力度,不仅有利于保护和促进农业科技的创新,而且有利于强化我国农业科技竞争、人才竞争的优势。通过加强农业知识产权法律保护能够保障农业技术的持续创新,促进农业科技资源的合理配置,加快农业科技产业化,并保护农业成果的有效利用及保护产权所有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农业知识论文:浙江农业知识产权保护的对策建议:国际经验与启示 [摘 要]农业知识产权保护对激励农业科技人员自主创新、促进浙江省农业发展意义重大。国外关于农业知识产权保护的经验对浙江农业知识产权保护有借鉴意义。参考了国外有关知识产权经验的基础上,对浙江省农业知识产权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对策建议。 [关键词]浙江 农业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保护 农业知识产权就是指农业科学技术领域的知识产权,涉及到农业科技活动的许多方面,从科学发明与发现、科技成果、专利技术到科学论文、高技术产品商标、农业商业秘密等。近几年来,浙江省农业知识产权纠纷案不断增多,有关农业知识产权问题日益凸显。只有把农业知识产权问题解决好才能激励农业科技人员自主创新,使农业得到更好的发展。在参考国外农业知识产权保护经验的基础上,对浙江省农业知识产权保护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对策建议。 一、国外农业知识产权保护的措施与经验 农业知识产权保护对农业的发展有极其重要的作用,因此,国外尤其是发达国家采取一系列措施保护农业知识产权,其中某些经验值得我省借鉴。 1.美国对植物品种专利的“双重选择”机制保护模式 美国是世界上最早给予植物以知识产权的国家之一,而且保护的形式、范围均较为完备。目前,美国实际上对植物新品种保护实施三种法律:1930年的植物专利法、1970年的植物品种保护法、实用植物专利。其中,实用植物专利提供了植物最强有力的保护,审批机关是美国专利与商标局。三种法律下的三种保护方法互相配合,形成了较为完善和严密的保护体系。如对于某一特定植物品种,申请人可以根据情况选择申请实用专利权,或者申请植物专利权及植物新品种权,具有一种事实上的“双重选择”权。在1985年发生的“Exparte Hibberd”案中,美国专利与商标局上诉委员会再次确认了这一“双重选择”原则。 2.欧洲对植物新品种的“单一选择”机制保护模式 在欧洲,植物新品种受到特殊法的保护,即植物品种保护法。与美国相比,欧洲尊重专利法的传统理论,始终认为传统专利法保护植物新品种的障碍无法克服,因此走上了以专利法之外的特别法保护植物新品种的道路。比如,荷兰在1942年,德国在1953年分别通过了植物新品种保护法,赋予植物新品种育种者以生产和销售植物新品种繁殖材料的排他性权利。欧洲对植物品种的保护采取了与美国截然不同的政策,即对某一特定的植物品种,法律保护方法是唯一确定的。申请人只可能按照法律规定,依其发明的性质申请专利权或品种权,而不可能在专利保护和品种权保护两种法律保护手段之间自行选择。 3.日本对种苗法不断修订的案例 日本政府在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方面动作很多,包括机构的设立和相应法规的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也已扩展到农产品,自1947年已来,日本不断修改的“种苗法”就是典型的例子。1947年,日本公布了“农业种苗法”即优良品种名称登记制度;1978年,日本根据1978年第二次修订的UPOV公约,对国内“农业种苗法”进行修改、完善,并更名为“种苗法”对外公布;1982年,日本加入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种苗法”正式开始实施;1911年,日本根据1911年第三次修改的UPOV公约,加强了对“种苗法”的全面修订、完善;1998年,日本加入UPOV1911年文本公约,并公布实施“修改种苗法”。总之,日本非常重视通过立法对植物新品种进行专利保护,尤其是在加入UPOV后,日本更是注重在实施和不断的修订过程中进行扎实的法规宣传与普及。 二、浙江省农业知识产权保护的现状及其原因 浙江省经济发达,然而农业贡献的比例比较小,主要归结于农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还不到位如农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不规范,激励机制有待完善等。 1.农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不规范 知识产权保护是企业发展的重要因素,但由于种种原因,大多数农业企业目前没有建立保护知识产权的相关规章制度。长期以来,受现行的职称评定、考核评价机制的弊端影响,农业科研人员把项目获奖而不是知识产权作为科研工作的重要目标。在知识产权部门和人员配置方面,一半的企业既无产权部门又无专职人员,接近一半的企业仅有专职或兼职人员,而同时设有知识产权部门和专职人员的企业少之又少。同时由于缺乏相应的监督机制,一些科研人员把职务发明转卖给企业,谋取私利。而单位通过诉讼维权成本过高,这都导致科研机构或科研人员申请专利或植物新品种保护积极性不高。因此,农业企业在知识产权管理方面的欠缺已无法适应当今农业转化与产业化发展的需要。 2.激励机制有待完善 目前,浙江省农业知识产权激励不足,主要表现为专利制度、品种权制度等使农业科技人员所获得的经济收益不高,对鼓励农业科技人员发明创造的积极性作用不大。主要原因:一是长期以来,浙江省农业科研单位的农业科技成果管理实行科技成果鉴定制度。这种管理方式是评定科技成果的学术水平或检查验收科研课题执行情况。同时科研人员如果想要获得职称和相关待遇必须发表更高水平的论文、取得更新科技成果、并且获得更高层次的奖励。这种非市场化的激励机制逐步形成了重学术、轻市场的现实,造成科研与市场的脱节,降低了农业知识产权申请的积极性。二是农业科技成果申请专利要求成熟程度较高,申请文件需要田间实际数据资料,成果产出时间较长,专利审批时间一般也需在3-5年才能通过,严重地挫伤了申请者的积极性;三是政府对农业科研经费投入不足。由于农业是一项高投入的产业而政府又对此的投入力度不够,从而导致农业科研单位普遍缺乏专利技术的自我开发和生产能力,进而影响了农业知识产权的推广。 3.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不强,同时也缺乏自律意识 浙江省实行知识产权制度起步较晚,农业企业及科研单位高层管理者对其知识的掌握不多,产权保护观念淡薄,直接导致许多科技成果的流失,从而丧失了知识产权。同时,行业自律意识差是当前农业知识产权保护面临的最大难题之一。浙江省农业企业数量比较多、规模较小、类型杂。部分企业缺乏积极的知识产权保护理念,自律意识较差,不能充分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企图通过不合法的途径获取他人的育种材料进行科研,仅用少量成本就获得了丰富的育种材料,相对于自律性较强、支付高额研发成本却仅拥有少量育种材料的个人或单位而言,无疑会造成不公平竞争,严重挫伤他人农业知识创新的积极性。 三、对策建议 浙江省虽然在农业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取得了骄人的成绩,但与发达国家、地区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通过对发达国家在农业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研究得出以下方面的启示:(1)对浙江省农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起很大限制性因素的是我省科技人员及有关工作人员对农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淡薄。(2)先进的管理体系和高素质的员工队伍是提高浙江省农业知识产权保护的有力保障。(3)健全的法律体系和较高的执法水平是提高浙江省农业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外部条件。总之,我们在借鉴发达国家、地区经验的同时也要从浙江省的实际情况出发,不断制定、完善浙江省的相关体系、制度使浙江省农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更到位,从而促进、加速浙江省农业发展的进程,提高浙江省农业的竞争力。 1.建设以提高自主创新为主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 加强相关部门和专业人才队伍的建设。一是必须建立健全由单位主管科研的领导和系、所负责人参加的知识产权领导小组,完善知识产权办公会议制度。二是对现有的管理人员进行培训,使其补充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法规,提高素质以便更好的进行科技管理工作。三是扩大专业的从事农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管理人才。四是借鉴国内外先进的管理经验,提高管理人员的素质和工作效率。防范知识产权流失,一定要强化和规范科研档案管理工作。按照科研档案规范化管理的要求,科研档案必须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专人负责,确保完整、准确、系统、安全。 2.加强、完善农业自主创新的激励体制 长期以来,浙江省农业科技人员没有得到有效的激励从而导致知识产权保护观念淡薄。为了加快浙江省农业迅速发展必须制定相关激励政策如产权激励、政府激励、企业激励等,积极协调多元化、多层次、多形式的“多轨制”科技奖励制度与“单轨制”知识产权的关系,实现多方位的创新激励机制。只有合理细分相关环节的权益、利益,才能激发各层面科技创新的积极性。 农业知识论文:我国农业知识产权保护的障碍及其对策 摘要:农业知识产权是人们对于自己在农业领域的智力活动创造的成果及经营管理活动中的标记、信誉依法享有的权利。目前我国在加强农业知识产权保护的过程中还面临着农业知识产权申请积极性不高、农业科技推广和农业知识产权保护的矛盾、外国农业知识产权的冲击等重要问题。为了解决上述问题,应该采取一些措施:加大对农业科技的资金投入;提升我国农业知识产权授权能力;加强农业知识产权授予的层次化。 关键词:农业;知识产权;保护 农业知识产权的竞争在国际贸易中日益凸显出来。我国虽然是个农业大国,但是对农业知识产权的保护现状并不乐观。知识产权这一词语对于大多说的中国农民来说还是个新鲜词汇,而农业知识产权就更是如此。我国对农业知识产权的关注也不过只有短短一二十年的时间。对农业知识产权的保护是农业生产力发展的必然结果,也是当今世界农业经济贸易发展的重要竞争力。我国也应该加入到保护农业知识产权这一潮流中来,完善对农业知识产权保护的体系建设和加强对农业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以优化农业产业结构,促进我国农业经济国际竞争力的提高。从这方面来说,对农业知识产权的保护具有战略意义。而农业知识产权的保护也必将成为我国农业发展的重要促进力。 一、农业知识产权概念界定 农业知识产权是人们对于自己在农业领域的智力活动创造的成果及经营管理活动中的标记、信誉依法享有的权利。在这一定义中主要包含了以下两层含义:第一,农业知识产权专属于农业领域,是法律对农业新科学、新技术及相关劳动成果的确立。它区别于工业知识产权,并具有自身独有的特征,例如易扩散性、价值标准的不确定性和不易保护性等。第二,农业知识产权不仅是对人们通过创新活动得到的智力成果的法律确定还是对已经形成并被相应权利人所享有的标记、信誉等的确定。这体现了农业知识产权范围的广阔性,具体而言,农业知识产权应当包括植物新品种权、农业专利权、农业商标权、农业著作权、农业商业秘密权、农业地理标志权等。 二、我国加强农业知识产权保护的必要性 (一)加强农业知识产权保护是刺激农业科技创新的必然选择 农业的发展靠科技,这已经是被实践检验的真理,尤其在科技日新月异的今天就更是如此。农业科技的创新主要是依赖于农业科技创造者的辛勤劳动和智慧,农业科技是他们辛勤劳动的成果,我们在尽情享用农业科技带来的益处的同时,更应该给予农业科技创造者以尊重。而对他们最好的尊重就是通过法律将农业科技成果纳入法律的保护范围,加强对农业知识产权的保护。在产权日益清晰的今天,对农业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不够,将会降低农业科技创造者们的积极性。没有他们的创造,农业科技的创新和发展就无从谈起。所以,加强农业科技的创新,加强农业知识产权的保护是其必然选择。 (二)加强农业知识产权保护是促进我国农业结构调整的催化剂 我国农业在五千多年来深深地形成了小农经济的传统,但是在今天,这种小农经济的生产传统已经很难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只有将农业推向大规模生产,将粗放型的生产方式转变为集约型的生产方式才能够真正适应当今中国农业的发展要求。现在的中国正在迅速进行着城市化进程,大量的农民已经从土地上脱离出来,甚至部分地区还出现了大量土地荒废的现象,面对如此的情形,我们就更应加快对农业结构的调整,逐渐建立起集约型生产的方式。而集约型生产方式的要求之一就是对农业科技的依赖。法律通过对农业知识产权的保护,增强了对农业科技的保护,调动了农业科技创造者的积极性,激发农业科技开发和创新。相应地在农业结构调整的过程中,对农业知识产权的保护就起到了保驾护航的保护和催化作用。 (三)加强农业知识产权保护对我国农业发展具有战略意义 如今在国际农业经济竞争中,农业知识产权的竞争可谓是占据着重要地位。相当一些国家已经将农业知识产权的保护放在了战略高度,它是决定整个国家农产品市场发展的重要驱动力。从2001年的中美“转基因大豆”大战开始,我国大豆产业就一直走下坡路。1995年以前,我国一直是大豆净出口国;2000年我国大豆年进口量首次突破1000万吨,成为世界上最大的大豆进口国,此后几年,我国的大豆进口额连续攀升;2005年我国进口大豆达到2650万吨,这个数字是国内产量的1.6倍,而这些进口的大豆绝大多数都是转基因大豆。美国成功的运用农业知识产权将转基因大豆送入我国,并抢占了我国市场。可见,农业知识产权的威力不可小视。我国要想在农产品市场中占据重要席位就不得不重视对农业知识产权的保护。 三、我国农业知识产权保护的障碍因素 我国加强对农业知识产权的保护是顺应社会发展潮流的必然,同时也是促进我国农业产业发展的要求。但是在我国推广农业知识产权并加强对其的保护将不得不受到农业知识产权本身特征和中国社会现实情况的制约。而这些因素并非是我们刻意回避就可以避免的,我们必须认真去面对,并且通过这些因素的分析和解决,以形成适应我国自身发展的农业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一)农业科技创新人员申请农业知识产权的积极性不高 科技本身的特征之一就是更新换代较快,无论是工业知识产权还是农业知识产权,它们都无法摆脱自身所携带的科技所具有的这一特征。农业科技创新人员在研发出一种新技术或者是新方法之后可能在相当短的时间内,就会有新的技术或方法将其取代。科技创新人员辛辛苦苦获取了相应的知识产权保护,但是不多久这一农业科技可能就会失去市场。面对如此情况,有些人就会因怕麻烦而不去申请相应的知识产权保护。同时,我国申请农业知识产权的程序较为复杂,受理申请的机构也很少。繁琐的程序和申请的不便都是人们申请农业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阻碍因素。另外,我国推动农业科技创新的主体不在于个人,而是国家政府部门或是专门的科研机构。这些部门从事科研工作的经费主要来源于政府拨款。但是就目前来说,农业科技创新的经费存在着划拨不足和发放不到位的问题。没有经费的支持,科研人员完成研究的困难加大,就更不要提申请农业知识产权保护了。 (二)农业知识产权保护与农业科技推广的矛盾 农业科技的创新是引领农业发展的“火车头”,但是农业科技的推广和使用也相当重要。只有将科技实力转化为经济实力,才真正符合我国农业科技创新的目的,推动农业经济的发展。如何处理农业知识产权保护和农业科技推广的矛盾就将成为我们不得不去面对的问题。因为,农业知识产权的确定就是为农业科技确定明确的权利享有人。农业知识产权的排他性拒绝了非权利人免费使用科技成果的权利。也就是说,农业知识产权的界定就必然地排除了一些人对相应农业科技的掌握和使用。而目前,面对我国人民普遍农业科技知识缺乏、技能欠缺的情况,加强对农业科技知识和科技成果的普及和掌握又成为了当务之急。所以,在考虑加强农业知识产权保护的同时又不得不考虑农业科技推广。 (三)外国农业知识产权给我国带来的冲击 国际经济一体化的趋势逐渐加强,各国之间的贸易往来也更加频繁。美国成为目前与中国贸易往来第一大国,其贸易已经渗透到多个领域。美国对我国农业知识产权的冲击也是相当巨大。前些年的美国“转基因大豆”以及后来的诸多农产品专利权的获得,造成了我国本土农业资源的流失,同时也给我国农业知识产权的保护敲响了警钟。由于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农业知识产权保护制度起步早、发展快,目前已经较为成熟。我国要想完善农业知识产权的保护,不得不考虑到外国农业知识产权对中国本土农业资源的侵占。一旦本土的农业资源被占有,我国再进行后续的研究就相当被动。要想在农业科技创新和农业知识产权保护上占有主动权,就不得不将外国农业知识产权给我国带来的影响因素纳入我们的思考范围。 四、完善我国农业知识产权保护的对策 加强对农业知识产权的保护是我国的必由之路,但是要走好这条路将是一个艰难的过程。我国的农业知识产权虽然起步较晚,但是近几年的发展速度却很快。2009年2月,国家出台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2009年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的一号文件,明确指出,要强化农业知识产权保护。可见,对农业知识产权的发展,国家也给予了相当的重视。但是就目前农业知识产权的发展来说,我们应当有计划、分步骤进行,同时,我们对农业知识产权的保护也应当适度,并且要有轻有重、分清主次,做到清晰明确。 (一)加大对农业科技的资金投入 造成农业知识产权申请不积极的一个重要因素就是科研经费不足。解决这一问题的唯一办法,就只有加强对农业科技创新的经费投入。针对目前资金投入模式较为单一的情形,我们应当强化农业科技经费多样化,丰富农业科技经费投入主体,形成机构-企业-政府联动模式。也就是说,企业或者是其他农业机构提供资金以用于农业科研机构的科技创新研究,政府给予企业一定的补贴或是政策优惠,在农业科技研制成功,科研机构或者科研工作者获取农业知识产权之后,国家法律要赋予企业对农业知识产权的免费使用权。这些在我国《专利法》中也有类似的规定,但是《专利法》的保护范围相当狭窄,它应当全面应用于农业知识产权整体领域的发展,推动机构-企业-政府联动模式,以实现农业科研资金来源的多样化。 (二)提升我国农业知识产权授权能力 目前,我国对农业知识产权的授权主要体现在植物新品种专利权方面。在过去的十年间,我国也加强了对农业知识产权的授予能力建设。例如,农业部在全国建立了1个测试中心和14个测试分中心,建立了植物新品种保藏中心,组建了审查和测试专业人才队伍,组织研制完成了玉米、水稻等102种植物新品种测试指南,公布了7批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名录,受保护的农业植物达到74个属或种。但是面对日益进步的科技创新能力,我们的农业知识产权授予能力更应该加强。在加强对授权人员专业化要求的同时,还要增加农业知识产权受理机构,满足人们申请农业知识产权便利的需求。根据各地农业科技研发和农业知识产权使用情况的统计,因地制宜并且有重点的增加农业知识产权受理机构。或者是增设相应的申请机构,由政府安排相应的专业人员专门代农业科研人员从事农业知识产权的申请工作。这样不但加快了农业知识产权的申请效率,还将农业知识产权的申请独立出来,给予农业科研人员以足够的精力和时间从事研究工作。 (三)加强农业知识产权授予的层次化 所谓加强农业知识产权授予的层次化,就是指在授予农业知识产权的过程中,我们要保留对关系本国整体农业发展的基础科技成果的农业知识产权授予权,对于某些领域较尖端的科技创新成果则不必保留。之所以如此,这是与我国农业的基本情况分不开的。农业发展渴望科技,但是目前中国普遍农业从业者的科技掌握能力还不足。我国需要将朴实、基础的农业科技推广出去,以提升我国整体农业从业者的科技敏感性和科技技能的掌握能力。如果将所有的科技成果不加区别地全部授予农业知识产权,那么将会加大我国农业科技推广的难度。要解决农业知识产权保护与农业科技推广这一矛盾,有区别地授予农业知识产权将会是一个较为合理的处理方式。 (作者单位:湖南农业大学人文学院) 农业知识论文:浙江农业知识产权保护问题与对策建议 摘要:浙江农业知识产权保护存在对农业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充分、侵犯农业知识产权现象还比较严重、对农业知识产权工作的认识存在偏差等问题,为此,必须加强对农业知识产权保护的教育与培训、制定重视农业知识产权保护的激励机制、建立健全农业知识产权管理制度。 关键词:农业知识产权保护;浙江;科技 农业科技创新是实现农业现代化的重要途径,而农业知识产权在农业科技创新中具有基础性和先导性的作用。研究农业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对于提高浙江省农业的竞争力、进一步完善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体制、更好地利用农业高新技术、提高农民的收入,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一、浙江农业知识产权保护中存在的问题 随着农业技术的快速发展,浙江取得了大批农业科技成果,农业知识产权对农业经济效益的贡献率不断提高。已经形成比较完备的组织与农业技术体系,建成一批设备较为完善的农业科研实验室,培养了一支学科门类比较齐全、素质较高、科研能力较强的农业科研队伍。到2009年,全省已有农业科研院所54个,农业科技推广人员24 836人,涵盖农、林、水产等行业,形成了以省、市级科研院所和中央级专业研究单位等科研机构为主体的农业科研体系。但是,浙江省科技基础条件和自主创新能力相对薄弱,科技投入特别是企业研发投入仍然不足,高新技术产业化水平和外向度比较低,产学研协同攻关的体制、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1]。根据浙江省农业厅网站(2009)的资料显示,作为农业科技创新的主体,科研院所数量不多,只有54所,农业园区基地只有67个,相对农村工业13 374这样大的终端单位,是远远不够的。农业推广人员中,正副高级农业科技人员相对很少,大量的是初级技术人员和其他人员,这个人员结构是不协调的,对提高农民的科技素质有很大的影响。目前,浙江农业知识产权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1.政府有关部门对农业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充分。近几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许多政府部门领导市场经济观念明显增强,但由于长期以来工业偏好思想的影响,对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知识产权对增强农业综合能力和农业经济安全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在农业科技与农业经济等重要领域的决策中未能充分考虑知识产权方面的内容,导致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对农业科技与农业经济发展的调节和促进作用得不到应有的发挥。 2.侵犯农业知识产权现象还比较严重。由于知识产权观念不强,许多经营者和管理者在知识产权活动中有意无意地侵犯了他人的知识产权,引起知识产权的纠纷案件。资料显示,浙江省法院受理一审涉外、涉港澳台的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数量呈现大幅度上升趋势,2003年至2007年五年时间就翻了5番。 3.对农业知识产权工作的认识存在偏差。目前,在工商业领域,人们已经充分意识到知识产权的重要性,但在农业生产领域,广大农民群众对知识产权还缺乏足够的重视。在农业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与公安司法保护部门的协调还有待加强。案件大部分来源于当事人的举报,知识产权行政部门在执法过程中主要处于被动执法状态,通过司法程序审理的案件比例小,部分知识产权纠纷长时间得不到解决,这与浙江省每年发生亟待解决的大量知识产权侵权或纠纷案件的需求相差较远[2]。 二、浙江农业知识产权保护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浙江农业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与现代农业发展的要求还不相适应,下面,我们来分析浙江农业知识产权方面存在问题的原因。 1.政府在对农业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方面缺乏必要的工作体系,与农业知识产权工作做得较好的省份相比相差较远。浙江知识产权局担负全省知识产权管理和执法双重职能,机构虽已升格,但人员增编和事业经费增加等问题没有完全解决,未能形成完善的统一规划、协调运作的行政管理体系,高层次农业知识产权管理人才和研究人才严重缺乏。 2.政府对农业知识产权管理的激励政策存在偏差。有资料显示,1985年至 2005年 8月底 ,在浙江省的农业科研单位专利申请量为151件,授权量35件,专利所属单位为省农业科学院、中国水稻所、中国农业科学院茶叶研究所、浙江省淡水所等。专利申请数量管理机制不健全,许多专利都由个人掌握,许多技术资料也掌握在个人手上,一旦技术的掌握人调动,或者技术资料私下扩散,国家、单位、个人的利益就得不到有效地保护。另外,缺乏具有经济头脑的人才,专利的申请和利用制度存在很大的缺陷,致使科研成果大量流失。此外,缺乏公平的中介机构,也是造成高校和科研机构专利工作裹足不前的重要原因[3]。浙江注册农业或涉农商标的主要是农业企业和经济发达的市、县的有关农业团体组织,落后地区商标意识还比较淡薄。尤其是农业商标,重注册轻使用轻管理的现象还普遍存在,致使很多农业商标难以快速成长为名牌,更不用说成为驰名品牌。 三、推进浙江农业知识产权保护的对策建议 1.加强对农业知识产权保护的宣传、教育与培训 相对于工商业来说,农业知识产权的权利主体的维权意识比较淡薄,义务主体素质不高[4]。在传统的意识观念中,很难将知识产权与农业挂钩。而农业知识产权的义务主体大多是农业生产者(农民占多数),对知识产权的理解受自身素质和传统农业产业体制的制约,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就更为淡漠。因此,必须加大《专利法》、《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商标法》等相关法规的宣传力度,使农业科研单位尤其是农民群众充分认识到实施农业知识产权战略,提高权利、义务主体的权利意识和法制观念,促使他们提高知识产权意识并能内生农业知识产权保护需求,自觉地履行保护义务。 2.制定重视农业知识产权保护的激励机制 浙江省目前农业科技领域的激励机制,主要是通过各级政府、各系统部门和农业科研单位设立的奖励制度体现。这种评价制度,由于行政性与部门性分割而非体系化,水平标准有很大的相对性,特别是评价取向缺乏市场经济的内涵和效应。因此,必须构建适合本省实际情况的科学的完善的农业科技成果市场化的价位评价体系,建立公平合理、有效运行的激励机制。要科学地界定职务发明与非职务发明,依法规范科研人员在农业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活动中所应当享有的合法权益,激励和保障农业科研机构和农业科技人员进行农业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技术创新的积极性。要合理调整与平衡农业技术成果转化中权利主体和义务主体之间的利益关系,为农业技术发明与创新成果的及时转化和获得最大的转化效益提供依据和保障。 3.建立健全农业知识产权管理制度 首先,在现行知识产权法律体系下,发明和技术成果要获得国家法律保护,必须经过相应法定程序。而获得专利权必须满足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的要求,获得动植物新品种权也必须符合法定的技术条件。获得了知识产权后就有了国家法律保护下的排他独占权,可独占一方市场,从而获得丰厚的经济回报[5]。农业科研单位要抓紧建立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根据农业知识产权本身的特点,建立起适应其发展需要的管理制度,将其纳入总体科研管理体系中。各级农业科研管理机构有必要积极引导、协调,建立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要对本地区的一定时期的重点科研项目和重大专项科研项目进行科学规划,并对科研项目可能产生创新性技术进行分析和评估,对符合专利条件的科研成果督促发明人及时申请专利。进一步完善农业科技计划和农业成果管理等各项管理工作中的知识产权内涵,正确处理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中有关的知识产权问题,以提升和加强农业科研单位科技知识产权的管理水平。 其次,把知识产权管理纳入科研计划管理的全过程。一是在立项前对课题进行必要的知识产权状况分析和评估,充分利用知识产权信息资源,力争选准“起点高的课题”,避免低水平重复研究;二是在项目管理中把知识产权的产出作为重要的考核指标,不仅把课题获奖成果和论文作为主要考核指标,而且考虑品种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的产出量;三是在项目管理中根据知识产权状态及时调整项目的技术路线,避免作“无效劳动”;四是对引进技术项目在立项前要进行知识产权法律状况综合分析。 最后,要把知识产权管理纳入到单位人事管理工作中。研究开发项目的主要承担人员,在项目尚未完成或知识产权尚未申请保护前要求离职、辞职等,可能泄漏项目所涉及的技术秘密的,可在签订技术秘密保密协议后予以批准;职工因退休、离职、辞职等原因离开工作岗位前,必须对其业务工作和知识产权进行移交和说明,填写《工作移交清单及说明表》;引进专业技术人才应注意被引进人员持有的知识产权状况,防止被引进人员持有原单位的知识产权而发生侵权现象。 农业知识论文:关于农业知识产权保护问题的综述 摘要:介绍了国内外学者关于农业知识产权保护的研究现状与成果,包括农业知识产权保护的现状、农业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农业知识产权保护战略、农业知识保护的制度建设、农业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依据、农业知识产权保护的政策选择、我国农业知识产权保护存在的问题等方面,以期为中国农业知识产权保护的深入研究奠定理论基础。 关键词:农业;知识产权保护;综述 早在17世纪,西方国家就开始了知识产权保护问题研究。目前,美国、日本、韩国非常重视知识产权战略的研究和运用。我国从20世纪70年代末才开始知识产权制度的创建工作,20多年中在知识产权保护领域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走过了一些发达国家几十年甚至上百年时间才能完成的路程,建立了比较完整的知识产权保护法制体系。不仅有商标法(1983年3月)、专利法(1985年4月)、著作权法(1990年9月),还有种子法(2000年)、反不正当竞争法(1993年)、技术合同法(1987年)、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1991年)、音像制品管理条例(1994年)等法律法规。与此同时,知识产权保护在执法方面取得了显著成就。 在农业知识产权保护领域,也形成了以专利权、植物新品种权、商标权和商业秘密为主要内容的保护体系。特别是1997年10月《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的颁布实施,标志着中国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全面展开,并取得了显著成果。我国于2005年1月成立了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制定领导小组,2006年底启动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计划。对农业知识产权采取保护有利于国家资源保护,有利于科技成果在市场的竞争,同时也保障了产权人的利益。但是,由于受农业科研体制、市场经济及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影响,农业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存在许多问题。本文主要针对国内外农业知识产权相关研究进行综述。 一、国外农业知识产权保护的研究概况 随着涉农新技术的不断发展,特别是生物技术划时代的进步,许多国家不但大力支持农业技术创新,而且加强本国农业技术知识保护的制度建设和实施运作,在国际经济贸易、技术开发中积极推行其知识产权战略。 世界银行Wiiliam Lesse等专家(1999)出版了《农业知识产权研究》一书,主要是讨论农业知识产权保护对农业技术的研究开发和技术转让的影响与世界银行应起的作用。英国Blankey教授(1999)发表了“农业知识产权的政策研究”的文章重点讨论了农业知识产权的特点和保护的法律依据。目前,较系统的研究是哈佛大学教授Robert Paallberg博士(2000)出版的《转基因作物革命的政策管理》,详细讨论了肯尼亚、中国、印度、巴西等发展中农业大国的生物技术知识产权保护、贸易政策和安全评价政策等。荷兰农业经济研究所Derek Eaton博士(2002)在海牙发表了“WTO-TRIPs协议与植物品种保护:经济分析和政策选择”的论文,系统的研究了实施TRIPs协议后各国在农业知识产权保护方面面临的政策选择,通过对新品种保护的经济分析,阐述了农业知识产权保护对不同国家农业科研、国际农业技术贸易、行业垄断和利润分配等领域的影响。 二、国内农业知识产权保护的研究概况 中国目前已经有很多学者对农业知识产权的概念、保护机制或者对生物技术、植物新品种保护、地理标志、农业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等农业知识产权的某些具体内容进行研究。我国农业部2001年对1985―2000年的农业知识产权保护状况、保护规则实施的投入产出分析、未来国际农业和技术贸易发展对农业知识产权的保护提出的挑战和要求等方面进行了实证分析。 我国学者赵华、孙光远(2003)讨论了中国农业广东省农业知识产权保护的现状及对策研究知识产权保护和保护机制。我国学者孙梅花(2003)探讨了我国农业知识产权法律保护问题。何建军、邬力祥、胡隆菊(2006)论述了生物技术专利保护现状与挑战。李松年(2001)研究了我国植物新品种权的司法与行政保护手段。李冬梅(2003)论述了地理标志知识产权性质分析及法律对策等。我国学者郑秉秀、周寄中和徐倩云等(2002)就国际贸易中的知识产权壁垒和知识产权制度及其激励功能等领域进行了理论分析和实证分析,对不同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实行知识产权保护的效果进行了比较。 吴立增等(2005)在农业知识产权保护的政策体系及其国际比较研究中,通过对植物品种权人收益与植物品种保护水平关系的模型,分析了品种权人新品种价格、品种权人成本及收益与保护水平之间的关系,得出新品种需求弹性和品种权人品种供给所占市场份额是影响新品种价格的重要因素,品种权人的收益和成本与保护水平成正比,提高保护水平既能提高品种权人的收益,也会增加品种权人的成本。付丽洁、潘蓉、胡伟(2006)在论中国农业植物品种的知识产权保护一文中提出中国在品种权的国际保护公约方面应加强与发展中国家的合作,争取更大的维护本国利益。品种权保护制度在实施过程中还受到中国科研体制的制约,应继续加大科研体制改革的力度。王冬冬、王艳军、张之光(2008)认为划定农业知识产权的范围必需充分考虑知识产权制度和农业生产两方面的因素。农业知识产权在某种程度上是相对于工业知识产权和版权而存在的。农业生产对人类生存发展的重要性和农产品的普遍低值性是农业知识产权区别于工业知识产权的基本特征,农业知识产权栽体的自我复制性和对自然环境的高度依赖性是区别于其他知识产权栽体的根本特征,农业知识产权除符合知识产权基本特征外还应当符合涉农性和生物性的标准。 宋秉斌(2008)在试论我国农业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的文章中认为,我国农业知识产权法律保护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对农业知识产权法律知识的学习、宣传不够,农业科技人员的知识产权法律保护意识薄弱,农业经济组织和科研单位管理制度不健全,我国农业知识产权立法和保护状况不平衡;我国农业知识产权法律保护应该加大学习、宣传农业知识产权法律知识的力度,制定农业知识产权保护战略,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健全知识产权服务体系。武敏、刘金花(2006)、陈惠云(2008)认为,我国农业知识产权保护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农业知识产权意识比较淡薄,产权保护制度及其监管不健全,侵权现象严重,农业知识产权激励机制不完善,农业知识产权流动不畅,市场发育不健全;提出加强我国农业知识产权保护的对策及措施为:提高公众的农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依法取得自主知识产权,改革农业科技体制,鼓励发展农业知识产权中介服务,健全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完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加大知识产权保护的执法力度,建立公平合理的创新激励机制,促进农业知识产权流动,提高产权效率,加强知识产权教育培训工作,提高知识产权申请和保护意识,积极开展农业知识产权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林木论文:林木市场经济调控法律制度释解 至清代,直隶、山东等地已没有木材出产,北方林木危机日益严重,东北大小兴安岭虽有大片森林,但“白山黑水”乃满清祖宗“龙兴”之地,不能断了“龙脉”,政府不准砍伐。前述,明初湖南沅水流域和清水江下游的天柱县也有大量木材,然而到了清雍正年间,天柱一带的林木已经砍伐殆尽。当时坌处“当江立市”之请,希望借“三江口坌处系”的地理优势取得当江的权力。然而这次“争江”诉求并没有得到地方官府的支持和认可,理由是“坌处”地方系镇远府天柱县所属汉民村寨,素不出产木植,本与茅坪苗疆地绝不相干”,①①可见天柱一带的生态破坏之严重。这时锦屏县(当时为开泰县)人工林业生产的木材作为清水江流域的主要特产的价值便显现出来了。这里木材生产周期短,市场周转快,杉木种植技术先进,杉木品质又好,如当地的民歌唱道:“干千年(用作建造房屋称为‘干’),湿千年(用作堰坝地梁称为‘湿’),半干半湿几十年。”[2]具有外腐内部不变质等特点,所以苗侗人们充分利用土地不断植树造林,木材成材后又被大量采伐,通过不同形式的交易运至京城和其他地区。由此清水江流域的锦屏等县成为重要的林木生产基地。清水江沿岸的木材交易中心从明末的托口,到清初的远口,再到清朝中期的王寨、卦治、茅坪都是因为全国各地木商追逐木材而形成的,可以说是根据木材的有无或兴或衰,总之是木材市场的需要。 由于外地大量木商的涌入,推动了清水江内部林木、林地等资产的市场化,使大家族的公山不断“均股”,发生私有转化,林木、林地都能自由买卖,与此相伴随而生的是山地(地主)出租宜林荒山给林农经营,发生了经营权的市场化,这种生产关系的出现在当时是比较先进的。黔东南清水江流域传统林业模式的形成依赖于林木市场化的这一基础,而且在结构上是两个市场,一个是外部市场,即黔东南清水江流域以外对该地林木的需要和产生的交易,具体主要有封建王朝征用采购,还有外地木商来购形成的民间交易,民间交易如清代民国时期、常德、武汉的竹木市场等,其木材大量来自清水江流域的“苗木”;另一个是内部市场,即流域内部形成的林木、林地以及相关物质的交易流转。清水江流域林木市场属于资源型的贸易,最初的发端起源于外部市场,而不是内部市场,并且内部市场对外部市场的依赖很大,是由外部市场推动而形成的,外部市场环境不佳,则内部市场随之式微。当然,两个市场有区别,外部市场交易仅限于林木,而内部市场则有林木、林地买卖以及与此相关的林地租佃活动和中介服务等,这些通过民间大量林业契约可以资证。既然外部市场的形成很大程度上与国家对木材的需要有关,那么清水江下游林业市场的形成与国家权力的介入便有了很大的关系。虽然在中央王朝进入清水江流域之前,这一带已经最初的集会市场,而国家权力进入该地区后,经济模式才发生本质的变化,从国家角度来看,清水江流域苗侗人民的经济活动不应该、也不可能全面地介入,政府也没有精力和资源面面俱到,管得过死,而只能进行面上的调控,现在我们把他叫做“宏观调控”。清政府对清水江流域的经济开发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雍正年间开辟“新疆”以及以后的疏浚清水江,张广泗大量募征民夫,排除上自清水江下司,下至湖南沅江黔阳一线的礁碍,以利木材流通。为木材采运贸易的繁荣创造了有利条件,使一个经洞庭湖水系与全国连成一体的市场网络得以形成。二是建立各种行之有效的市场制度,使清水江流域木材贸易的秩序得以建立。这就是本文试图探讨的在清水江流域木业商品市场形成与社会经济、文化及人们生活方式转变过程中,清朝政府对清水江流域林业市场经济调控法律制度的建立和作用等问题。 清水江的木材贸易,历史上就是以特色方式来进行的。轮流“当江”制度有点像西方国际组织的“轮职主席国”制度,是黔东南清水江木材采运活动中首创的最为核心的一项制度。早在“当江”制度确立之前,清水江下游一带经历了一个沿江村寨自主“当江”,木材商人自发采买和集散发运的过程。沿江村寨都不同程度地享有木材贸易活动所带来的经济利益。“当江”主体的条件清水江把锦屏县天然分成由西向东北为中线的中间低、两头高的地形,再加上其他支流汇入清水江,这就构成了十分便利的水上运输网络,原木排放的天然条件十分优越。清水江两边支流流域的黎平、剑河、天柱,甚至台江、雷山等各地的木材都可以随支流来到清水江,汇集到锦屏的木材总市卦治、三江(原来叫王寨)和茅坪,再由清水江运到长江下游和江淮地区出售。从地理位置上看,清水江顺流而下,依次经过卦治、王寨、茅坪,3个村寨之间的距离均不到10公里,再加上卦治之下有清水江支流小江自北向南在王寨附近汇入,而在王寨与茅坪之间又有另一条重要支流亮江自南向北注入清水江,这就使得三寨很自然地成为清水江下游最为便利的木材集散地。当江制度尚未确立之时,木材的贸易活动就以物易物的形式已经在三寨悄然进行,随着清水江木材交易的繁荣,水上通道的运输价值也显现出来,因清水江在锦屏段以上只能放小型木筏,其支流都是单根流放(俗称“赶羊”),木材到卦治后,以下河段水面较宽,便把单个原木收集起来,扎成中型木排,由排工筏运到下游。清水江自锦屏段到天柱远口以下,河面宽阔,木材可以用较大型木排出清水江,所以大量客商涌入清水江下游进行木材贸易。清初开辟“新疆”之后,在地方官府颁布法令和介入之下,确立了一个卦治、王寨、茅坪三寨“岁以一寨人掌其市易,三岁而周”的制度是有历史和经济原因的。 林木论文:林木种苗建设和林业发展论文 我国城市化发展迅速,再加上工业生产带来的环境的破坏日益严重,林木资源日益减少,为了保护生态环境,发展林业和林木种苗的建设迫在眉睫。陕西省榆林市为了能够改善当地的生态环境,建设绿色家园,加快了对林业建设的发展进程,大力发展林木种苗建设,希望能够最大程度的改善生态环境,创造更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1大力发展榆林市林业建设 1.1借助科技的力量 现代科学技术发展迅速,将科技的力量运用到林业的发展中,不仅能够加快林业建设的发展速度,还能够实现林业建设快而稳的发展。科技在林业发展中的应用主要从以下三点进行:先进人才资源,运用先进的人力资源管理理念,提高林业建设人员的整体素质,引进更多地高科技人才,实现人才资源的优化配置,提高林业建设的科技化和先进性;科技创新,将先进的科学技术运用到林业发展的基地创新中,大力发展新型林业技术,运用科学的力量实现研究成果的最大化的转化,提高林业建设效率,加强林业发展基础设施的建设,使林业发展更加完善;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利用的最大化,为林业发展创造条件。 1.2生态建设 生态建设是林业发展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改变以往先污染后治理的落后观念,主动进行生态建设,将生态建设与林业发展结合起来,加快榆林市林业发展的进程,同时,还能创造出更多的就业岗位。此外,还要将林业建设同当地其他行业的发展结合起来,实现生态生产,保证经济效益。 1.3提高重视程度 到目前为止,林业建设在榆林市尚未得到足够的重视,其发展速度和发展状态远远落后于传统的农牧产业。面对这种情况,要加大对林业发展的关注,优化林业发展产业结构,鼓励人们退耕还林,发展针对于耕地和放牧业的防护林体系,大力开发适合观光的林业产业,让人们的关注点逐渐转移到林业的发展上来,在实现林业发展的同时,带动周边产业的发展。 1.4将农民收入作为林业建设与发展的基础 农业人口在榆林市占据着相当大的比例,发展林业建设离不开农民的支持,因此,林业建设的发展应该将保护农民的收入作为基本前提,让农民从林业建设中受益,将实现农民的利益作为林业发展的基本思想;同时,对现有的林种进行科学合理的调整,重点发展经济林和用材林的种植,实现林业建设和农民收入的同步进行。 2发展榆林市林木种苗建设的几点措施 2.1确定引种方向,加快引种进程 发展林业,扩大林木种植率,引种是一项重要的途径,将外省或者外区的优良种苗引进到本地区,优化本地林业发展的品质。引种程序一定要科学合理,首先,要确定需要引种的种苗种类,先进行小批量的试验种植,根据树木生长的实际情况进行合理的扩大种植;其次,引种时一定要对本地区的气候条件和土壤特性与来源区的各方面条件进行对比研究,科学引种。 2.2建设国有苗圃,加快育苗进程 近年来,我国的林业建设发展已经初具规模,大量的林业工程在建设中,对林木种苗的需求量也在不断增加,对苗木的质量要求也越来越高,因此,要大力发展国有苗圃的建设工作,引进先进技术,建立起稳定的育苗基地。 2.3做好林木种苗的质量管理工作 制定相关的政策法规,对林木种苗的质量进行严格把关,加大对种苗的研究力度,实现种苗的系统化生产和经营活动,依法桂种苗进行合理的抽查,对于质量不过关的种苗一定要严格治理,让林木种苗工作走上规范化道路。 2.4加大种苗建设资金投入,合理利用资金 林木种苗工作是发展我国林业建设的前提条件,在林业发展中起着决定性的作用,直接影响到林业建设的效率、质量和成果。因此,要想发展林业建设,首先,要引起各级领导对种苗工作!的高度重视,制定相关的政策支持种苗的发展,加大资金的投入,为林木种苗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基础条件;其次,要建立林木种苗发展基金,对一些适合当地的林木种类进行重点扶持,大力发展经济林木和用材林木,并配备先进的配套设施和完善的质量检测体系;最后,合理利用资金,适当的鼓励林木种苗工作的良性竞争,只有这样才能实现资金的合理利用,实现林木种苗的经济效益。 3结语 林业建设的发展和林木种苗建设是息息相关的,二者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在发展我国林业建设的同时,要保证林木种苗为其提供良好的基础,为种苗建设提供保障。 林木论文:林木物流信息技术应用要点 我国林木物流管理中信息技术应用存在的问题 1、我国林木物流管理中多年来的粗放式经营,林木高新技术及其产业化都还处于落后的状态。产业素质低下、科技进步缓慢的状况还十分突出。2、信息技术是现代林木物流管理技术的核心内容。实现林木产品的信息化物流管理可以使得林木企业之间进行网络化的产业供应链。降低企业之间的流通成本。然而,目前我国林木企业间的技术整合还没有达到完善的状态。还需要一段时间的开发研究。3、很多林木企业对信息技术的开发研究没有做到长期投入,导致很多技术的研究开发中途得不到资金的后续支持而不得不放弃。造成信息资源流失。另外,目前很多的林木企业销售,物流管理等方面依然使用传统的销售人员电话联系方式。使得林木企业与林木产品需求者之间的信息传递迟缓甚至不畅通。4、我国的林木产品企业分布在东北林区和西南林区。形成了一定的地域性。很多林区由于地处偏远,信息技术落后,甚至有的企业只有一台电脑,根本无法实现林木产品物流管理的信息化。长期的粗放式管理,也使得他们不愿意进行风险投资,对林木产品物流管理信息化的投入持一定的保守意见。5、长期以来,我国林木企业“重生产,轻流通”的思想观念比较严重,制约了我国林木产品物流管理信息化的发展。不能充分认识现代信息化技术对林木产品物流管理的积极作用。 对于目前存在的问题提出几点建议 1、加大人才培养力度。政府部门应当适当加大投入力度,培养出一批既具备现代信息技术又有丰富林木产品知识的人才。以加速我国林木产品物流管理中信息技术的应用。尽快建立、健全林木产品物流信息网络系统。整合林木产品信息资源和渠道,充分发挥林木信息技术的导向作用。协调管理,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实现林木产品物流管理信息化的成熟与完善。2、加强对林木产品信息资源的开发。快速处理并广泛传播林木产品的信息化与现代化。以降低物流成本,提高物流效益从而提高林木产品的效益。利用信息技术实行一站式的林木产品物流管理。经过完整的信息物流管理,规范流程。3、充分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通过政府的适当引导,建立一个开放、竞争、协作的林木产品物流管理体制。对于有市场潜力的信息化技术产品应给予大力支持。鼓励龙头企业加大林木产品物流管理的信息化建设。扶持和发展与林木产品物流管理信心化相关的信息服务中心及一些中介机构。培育和完善信息技术化的产业链条。充分发挥信息化技术对林木产品物流管理的积极作用。4、提高林木企业在思想上对物流信息化管理的认同和重视,打破原有的物流管理模式。适当的投入一定的资金和人力对林木产品物流管理的信息化技术进行研究开发。立足长远,加大信息化技术人员的培训力度。5、政府应当加强对林木产品的信息化资源的保护。目前,在研究和开发自主产权和新技术信息方面都有较强的优势。但是,还没有对这些知识产权切实可行的保护措施。我们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还很薄弱,导致了一些信息资源的白白流失。鉴于此,政府部门应当加强对林木产品的信息化的保护意识。利用法律的武器加大保护的力度。6、建立和健全风险投资机制。因为林木产品的物流信息化管理技术是一项长期的事业。需要资金和人力的不断投入。许多具有研究价值的成果由于没有得到后期资金的投入补充,而无法实现信息产业化链条,使得信息化资源的白白流失和浪费。7、林木企业要不断加强信息技术的基础设施建设。充分认识现代化与信息化对其产品物流管理中的作用。建立和完善信息化物流管理的理论体系。促进林木产品物流管理信息化链条的完善。 本文作者:于勇刚作者单位:黑龙江省林口林业局企管办 林木论文:国内林木引种检疫监管问题及策略 本文作者:宋玉双作者单位:国家林业局森林病虫害防治总站 林木种子、苗木及其他繁殖材料是发展林业的重要种质资源和生产资料,与一般林产品相比,具有生命力和再生产能力,依附于它们的有害生物会随其引进和调运获得远距离传播的可能。因此,林木引种检疫工作对防止境外有害生物传入,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具有重要意义。林木引种检疫管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可分成3个环节,即引种检疫审批、口岸检验检疫和引入后的检疫监管。这3个环节紧密相连,环环相扣。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对这3个环节的分工和职责有明确的规定,即引种检疫审批分属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农业部和国家林业局3个部门;口岸检验检疫由各口岸检验检疫局把关;引入后的检疫监管由各地检验检疫局和省级林业植物检疫机构负责。新中国的引种检疫管理可以追朔到1951年12月中央贸易部公布的《输出入植物病虫害检验暂行办法》;改革开放前30a由于对外交往不多进出境检疫业务量较小,引种检疫管理处于起步阶段;改革开放以来,由于对外经济技术交流、贸易往来日益增多,引种检疫管理处于快速发展阶段。特别是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以后,为满足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从国外引进优良林木种质资源的活动日趋频繁。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的植物引种工作总体上呈现出引种的区域越来越广泛、种类越来越丰富、数量越来越大的特点。因此,引进种子、苗木及其他繁殖材料携带有害生物的风险性不断增强,检疫管理的任务不断加重。近年来,林木引种检疫管理作为植物检疫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工作中出现许多新情况,存在很多新问题,本文对此进行深入分析,并就加强我国林木引种检疫管理工作提出建议。 1引种相关法律法规存在的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199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1996年)、《植物检疫条例》(1983年,1992年修订)、《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1984年,1994年修订)、《森林植物检疫技术规程》(1989年印发,1998年修订)、国家林业局《引进林木种子、苗木及其他繁殖材料检疫审批和监管规定》(2003年)等,以及农业部《国外引种检疫审批管理办法》(1993年)和农业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外引种检疫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1999年)等构成了我国现行的引种检疫管理的法规体系。从或修订的时间看,时间长的已有20多年,传统的计划经济色彩较重,相关法规之间的衔接不好,有交叉和重叠,也有过于粗放和缺失,一些条款内容陈旧,存在很多不适应的地方,个别条款的提法也明显落后于形势的发展。从内容看,现行的法律法规绝大部分只针对有害生物,对引进植物本身的安全性缺乏明确要求,使得外来物种管理缺少法律依据。以植物引种为例,《植物检疫条例》只规定对那些引种过程中可能携带危险性有害生物的植物进行检疫,对植物本身的生态安全性则没有明确的管理细则。对外检疫要求究竟应由引种单位还是由审批单位填写没有明确规定,现行做法是由审批机关填写对外检疫要求。但一些审批机关掌握疫情信息不多,提出对外检疫要求时常带有盲目性和随意性。甚至同一情况下提出的检疫要求差异较大,使得引种检疫审批作用大打折扣。在一些具体细节上,相关法规的表述不一致:1)审批单的有效期不一致。林业部门的《引进林木种子、苗木及其他繁殖材料检疫审批单》批准的有效期限一般是2个月,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而农业部门的《引进种子、苗木检疫审批单》审批有效期一般为6个月,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1a。2)省级审批限量不一致。林业部门木本绿化树每批次引进限量50株,木本花卉大苗1000株、中苗2000株,小苗3000株。而农业部门果树每批次审批限量100株,木本花卉500株。3)对隔离试种期限的表述不一致。对于多年生植物有的规定是不得少于2个生长周期,有的规定是2a以上。对于观赏花卉类的隔离期限,只有国家林业局关于《引进林木种子、苗木及其他繁殖材料检疫审批和监管规定》中有1~4周的要求。4)引种申请办理期限不一致。有的规定20d内,有的规定30d内完成审批。按照我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应一律在20d内完成。 2林木引种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国是世界上植物种类最多、生物多样性最为丰富的国家之一。但是,由于经济建设、环境建设和科学研究的需求,每年还要引进大量的国外品种,其中商业性引种占总数的95%以上。林木引种工作中缺少科学评估,受地方利益、部门利益、经济利益、短期利益的驱动,主要表现出以下4方面问题。 2.1引进林木种子、苗木及其他繁殖材料可直接携带检疫性有害生物进入我国 这是林木引种最直接面对的问题。近些年来,随种子、苗木及其他繁殖材料进入我国的有害生物很多,如原产非洲的蔗扁蛾1987年随进口巴西木进入广州,原产美国的湿地松粉蚧1988年随引进国外松接穗传入广东,原产印度的锈色棕榈象1998年随棕榈科植物进入海南,原产印度尼西亚和巴布亚新几内亚的椰心叶甲2002年随棕榈科植物进入海南。案例1:1998年,我国部分省、市从法国引进数百万株葡萄种苗,在种苗隔离检疫期间,发现番茄环斑病毒等检疫性有害生物,对发现疫情的进口葡萄苗予以销毁,中方进口企业蒙受巨大的经济损失[1]。然而,十年后的2009年,宁夏德龙酒业有限公司仍然一次性从意大利引进131.4万株葡萄苗(其中106万条砧木苗和25.4万株枝条苗),由此带来的风险非常大。为此,天津检验检疫局、宁夏检验检疫局、宁夏自治区林业局分工负责,定期沟通,联合监管,确保了此次引种成功和生态安全,也最大限度维护了企业的经济利益[2]。 2.2引种植物由于多种原因,没有实现引种目的而转变为有害植物 这是林木引种要慎重对待的问题。这类事例也很多,如原产北美的加拿大一枝黄花1935年作为观赏花卉引入,20世纪80年代扩散蔓延成杂草;原产美洲的地毯草1940年引入台湾,常植作草坪或牧草,逸生后蔓延迅速,排挤本土草本植物,成为农田和果园杂草;原产巴西的水葫芦1901年作为观赏植物从日本引入台湾,20世纪30年代由台湾引入内地,50年代作为猪饲料推广后大量逸生为有害植物;原产美国的互花米草1979年为治理海滩而引入,曾取得一定经济效益,但近年来在一些地方变成害草。 2.3引种植物在与本地植物的竞争中,可诱导本地有害生物的种群特征、危害行为等发生变化,使原来次要的本地有害生物转化为重要的有害生物 这是林木引种必须关注的新问题。案例2:萧氏松茎象是我国的本地种,一直生存在马尾松林中,危害不严重,并没有引起人们的注意。然而,湿地松火炬松等国外松引入后,由于树皮厚且柔软,十分适宜萧氏松茎象的生存和繁殖,当国外松大面积种植后,萧氏松茎象的种群数量得以迅速上升,在对国外松造成严重危害的同时,也导致本地马尾松、华山松受害不断加重[3]。案例3:白蜡窄吉丁是我国的本地种,可危害我国本地树种水曲柳,但不形成严重灾害。20世纪60年代,东北林业大学实验林场从美国引进的美国白蜡树遭受到白蜡窄吉丁的危害,不得不全部砍除。沈阳市也因白蜡窄吉丁危害,将市区的美国白蜡行道树清除。1982年天津市引进绒毛白蜡树也受到这一害虫的危害,苗圃内树苗成片死亡,行道树大量枯死。长春净月潭森林公园引进的洋白蜡树被害株率超过90%,唐山市丰南区20a生洋白蜡树被害株率超过80%,北京市朝阳区15a生洋白蜡树被害株率达90%以上[3]。几种引进的白蜡树因遭受白蜡窄吉丁的危害使引种濒于失败。案例4:我国杨属植物种类很多,拥有白杨派、青杨派、大叶杨派和胡杨派的基因资源,但缺乏黒杨派基因资源。因此,杨属引种重点是引进黒杨派杨树。我国主要的杨树蛀干害虫光肩星天牛、云斑天牛、桑天牛等均为本地种,杨属5个派树种均可遭受天牛危害。其中,我国本地青杨派树种受害不重,白杨派抗性最强,引自北美的黒杨派树种受害最重。引进的黒杨派树种为光肩星天牛、桑天牛和云斑天牛嗜食危害的树种,成为我国天牛灾害严重发生的重要原因之一[3]。 2.4个别的引种植物由于社会认识不同,至今还存在争议,甚至被认为是有害、有毒植物 这也是林木引种值得注意的问题。案例5:原产中美洲的麻风树16世纪被葡萄牙商人带到欧洲,现在全球的热带和亚热带地区均有种植。麻风树的种仁含油率达40%以上,经过加工适用于生产生物柴油,剩余的残渣可用于发电。在政府官员和专家心中,麻风树是解决能源危机、缓解全球气候变暖的“救星”。麻风树对于干旱和害虫有很强的抵抗性,能够在连续旱灾的情况下存活3a,可以在荒地种植,不与农作物争地。但由于麻风树的树液刺激皮肤,果实具有很强的毒性,吃掉未经加工的麻风树果实可能会使人丧命。因此,一些国家抵制种植麻风树,甚至下令禁止种植麻风树。目前,广泛种植麻风树的做法还没有成为各国的共识。案例6:我国引种桉树Eucalytusspp.已有1个多世纪,由于品种多、用途广、生长快、成材早、效益好,在我国发展迅速,全国现有桉树人工林300多万hm2。但是,桉树也是争议最大的引种树种。社会上对桉树的认识还存在很多的误解:桉树生长需要吸收大量水分,是“抽水机”;桉树破坏生物多样性,所到之处“天上无飞鸟,地上无杂草”;桉树有毒,对其它植物甚至人体有害;桉树易导致“地力衰竭”,种过桉树的土地将不能种别的植物;桉树只能用于造纸,为一个产业牺牲整个生态环境不值得,等等。这些误解或者缺乏依据、以偏概全,或者危言耸听、言过其实。产生这些误解的原因除认识不够深入外,也不能排除个别人的炒作。 3引种检疫审批存在的问题 引种检疫审批是国家有关部门根据我国的植物检疫法规和进境植物检疫要求,对拟引进的种子、苗木及其他繁殖材料进行审查,最终决定是否批准其进境的过程。引种检疫审批是防止有害生物传入的有效行政手段,也是各国通行的做法。林木引种检疫审批工作虽然开展多年,但由于相关法规、标准、要求以及人员素质等因素,目前尚存在一些问题。 3.1审批部门违规现象时有发生 在《植物检疫条例》对引种检疫审批分工的基础上,2003年国家林业局的《引进林木种子、苗木及其他繁殖材料检疫审批和监管规定》要求,凡从国外引进林木种子、苗木及其他繁殖材料(包括果木、花卉、中药材、绿化水土保持用途草籽),应到国家林业局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主管部门办理检疫审批。但在实际工作中,农业部门和林业部门的分工并不完全是按以上规定执行的,超出相关规定范围的审批现象时有发生,重复审批和交叉审批在所难免,甚至在对疫情等不太了解的情况下盲目审批,给口岸检疫把关造成操作上的困难,为有害生物入侵留下可乘之机。在国外引种检疫审批中,少数省级审批部门违规越权,超限量或超范围审批,有些检疫审批部门为引种单位说情和代办审批手续;个别省级审批部门对引种手续审核不严、忽视疫情监管,甚至出现空白检疫审批单证流入社会的现象,造成了严重后果。此外,由于省级审批机构归当地相关部门管理,往往受地方利益和局部利益驱动而违规引种;个别审批人员一味满足引种人的需要。 3.2引种检疫申请表填写不规范 2003年,国家林业局关于《引进林木种子、苗木及其他繁殖材料检疫审批和监管规定》中提供统一格式的《引进林木种子、苗木及其他繁殖材料检疫审批申请表》共有21项内容需要填写,其中经常出现的问题是:1)植物中文名和拉丁学名对应不上,引种单位最为熟悉的是植物的商品名称,不清楚对应的植物中文名和植物拉丁名,或者填写不上,或者填写错误。规范的要求是植物拉丁名应填写属名+种加词,其中花卉植物的拉丁名应具体到品种,其他植物到种;杂交种要写明父本和母本的植物拉丁名(或至少一方的拉丁名)。2)引种用途要明确,规范的要求是分为植物园观赏、花卉展览、商业销售等。3)引进后的种植地点要具体并标明隔离条件,规范的要求要写清具备的隔离设施、隔离条件以及种植地周围环境状况等。4)引种国家是美国、加拿大、俄罗斯、澳大利亚的,规范的要求应填写到具体的省(州、郡)。5)风险评估情况和原产地有害生物发生情况,对引种单位来讲很难填写全面、准确。此外,引进植物材料的类型要具体到种子、苗木、插条、接穗、种球、根茎、组培苗等。但目前的审批申请表中恰恰缺少这一重要项目。 3.3引种检疫审批要求不规范 林业部门用的是《引进林木种子、苗木及其他繁殖材料检疫审批单》,需要填写的内容有22项,同申请表对比,增加了单位的信息和引进材料类型、输出国等7项内容。审批结论性意见是检疫要求和审批意见,常见的问题是审批标准和审批意见不规范等问题。案例7:检疫审批标准不一致。某公司由荷兰进境百合种球,林业部门的检疫审批提出了百合西圆尾蚜、草莓滑刃线虫、穿刺短体线虫、恶疫霉、华丽腐霉、百合无症病毒、番茄不孕病毒、郁金香碎色病毒、刺足根螨、罗氏根螨等16种有害生物的检疫要求。同样从荷兰引进百合种球,农业部门的检疫审批只提出烟草环斑病毒和田野菟丝子2种检疫要求。国家质检总局对介质土的审批要求是来自指定公司、不含土壤、不带有植物寄生性线虫、植物病原真菌和细菌[4]。由于审批标准不一致,给检疫协定的签署、口岸检疫、检疫处理、经济索赔等带来困难。案例8:检疫审批意见不一致。案例7中,农业部门的审批意见为:“同意引进;限在指定地区集中种植;配合检疫机构做好疫情监测”。林业部门的审批意见为:“同意引进;货物入境必须附输出国家官方植物检疫证书,证明符合上述检疫要求及我国的检疫规定;引进后集中隔离种植1个生长周期,在观察隔离期满后,经监管单位检查合格后,方可分散种植”[4]。对比两个部门的审批意见,虽然都同意引进,但检疫要求差距较大,农业部门的审批意见比较笼统,林业部门的审批意见比较具体。案例9:2次审批出现不同的检疫要求。某公司2次办理从哥斯达黎加引进巴西木的检疫审批。同一经办人,一次提出禁止携带剑麻象甲、华丽腐霉、南美玉米苗斑螟3种有害生物;另一次提出禁止携带华丽腐霉1种有害生物。某公司2次办理从荷兰引进百合种球检疫审批,2次的经办人不同,提出的检疫要求也不同,一次提出禁止携带国家规定的危险性病、虫、杂草,另一次提出禁止携带烟草环斑病毒和田野菟丝子[4]。 4引入后检疫监管存在的问题 引入后的检疫监管是林木引种检疫管理的最后一环,是对前两个环节的最好补充。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对此都有明确要求,但在实际工作中存在“谁来做、在哪做、如何做”的问题。 4.1国外引种检疫监管不到位 现行的法规规定对引进的种子、苗木及其他繁殖材料需要隔离种植的,在隔离期间应当接受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检疫监督。国家林业局的《引进林木种子苗木及其他繁殖材料检疫审批和监管规定》要求,省级林业主管部门是引进林木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的监管部门。由于现行法律法规条文不严谨造成理解上分歧,在引种隔离试种或隔离检疫期间,按相关规定林业部门和口岸检验检疫机关都能管,但实际上常常出现管理空缺现象。相关部门间的信息传递不够通畅,信息不对称难共享,工作不协调难配合是主要原因。 4.2普及型国外引种试种苗圃尚不能满足检疫监管需要 引进的林木种子、苗木及其他繁殖材料必须在指定的隔离试种苗圃种植并接受监管。普及型国外引种试种苗圃是实施检疫监管的重要场所,需国家林业局按行政许可进行认定,国家林业局和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对其实行监管。截至2011年底,全国认定的普及型国外引种试种苗圃有160余家,这一数量与我国辽阔的国土面积和庞大的引种数量不成比例,远远不能满足引种隔离试种的需要。同时,已经认定的普及型国外引种试种苗圃建设质量参差不齐,主管部门2a1次的审核也不够到位。这种情况下,检疫隔离试种苗圃就成为检疫监管的重要补充,也要发挥作用。 4.3检疫监管的工作制度、程序尚未完全形成 尽管《植物检疫条例》及其实施细则都要求,对从国外引进可能潜伏有危险性病虫的种子、苗木及其他繁殖材料必须隔离试种,在隔离期满后,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森检机构检疫证明不带危险性病、虫的,方可分散种植,但目前往往由于商业性引种数量大、种植范围广、隔离设施简陋、隔离制度无法落实等原因,没有形成一整套完备的工作制度,导致不能实现真正意义上隔离。 5加强引种检疫管理工作的几点建议 当前,我国的林木引种检疫工作处在快速发展时期,面对存在的诸多问题,要认真总结经验,汲取教训,努力改变以往重服务轻把关、重审批开证轻隔离监管、重跟踪除治轻源头控制的被动局面,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加强林木引种检疫管理。 5.1完善引种检疫管理法律法规体系 我国引种检疫管理的法律法规体系已初步建立,急需进一步完善。要加强相关法规之间的衔接,减少交叉,补充遗漏,形成具有中国特色并与国际接轨的法律法规体系。重点加强检疫技术法规体系的建立,完善引种检疫风险分析、进境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名单确认原则和方法、现场检疫技术和隔离检疫技术、突发疫情的检疫处理技术等,形成完备的检疫技术体系。在管理层面上,优化检疫管理程序,降低办理审批的成本,提供便捷服务,通过法规的完善严厉打击种苗非法入境问题。林业部门承担林木引种的检疫管理是法规赋予的职责。目前3个部门承担引种检疫审批的现实,反对意见很多。林业部门对此必须给予高度重视,只有做好自已的工作,发挥别人取代不了的作用,才能从根本上保住这一工作职责。 5.2完善检疫管理工作制度 严格和严密的工作制度是规范检疫管理工作的重要保障。审批人员在审批工作中,要做到清正廉洁,公正、公开、公平地开展工作;要严格按照审批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推进工作;加强审批单证管理,确保审批单证、印章安全使用;以周到热情的工作态度体现为引种单位或引种人服务的宗旨。政务大厅的窗口工作人员只有接收引种审批申请表的责任,没有直接进行引种检疫审批的权力。要逐步探索建立引种检疫管理的综合评价制度、国家许可制度、备案制度,加快完善检疫监管制度和疫情监测制度。有计划地开展产地预检工作,实现引种检疫工作由被动向主动的转变。 5.3完善风险分析等基础性工作 按现行法规要求,首次引种国内或种植地所在省没有的林木种子、苗木及其他繁殖材料,或者已有引种,但一次进口数量特别巨大的,审批前必须进行风险评估和分析。要高度重视有害生物风险分析工作,它关系到进境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名录的提出和修订,关系到林木引种检疫要求的提出,关系到引种审批数据库的完善,关系到口岸检疫把关和引入后的检疫监管,也关系到一旦发现有害生物传入所应采取的措施等。因此,风险分析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我国的有害生物风险分析起步较晚,发展较快,已建立起具有我国特色的风险分析方法,并对多种有害生物进行了风险分析。针对今后的引种工作,应加快以有害生物传播途径为起点的,以引种国家或以引种植物为单元的风险分析工作,有目的的提出一个国家或一种(类)引种植物的检疫性有害生物和限定的非检疫性有害生物建议名单,为定期修订进境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名单和检疫审批的检疫要求奠定基础,为完善引种检疫审批数据库提供基本素材。 5.4完善检疫审批基础数据库 目前,林木引种检疫审批的依据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植物检疫禁止进境物名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名录》以及在风险分析基础上提出的某个国家或某种(类)引种植物的检疫性有害生物和限定的非检疫性有害生物建议名单,据此提出检疫审批要求。要避免出现类似案例7、案例8和案例9的问题,就必须有一个强大的数据库支撑。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名录》中共有435种有害生物,其中与林木引种有关的占50%左右,但每一种有害生物只有中文名和拉丁名,缺少原产地、分布和寄主植物的内容。除这个名录外,针对一个国家或一种(类)寄主植物提出检疫性有害生物和限定的非检疫性有害生物建议名单还非常缺少,影响审批要求的科学性,需加快相关的风险分析工作,并将分析结果补充到检疫审批数据库中,使之不断完善升级。 5.5建立一支稳定的检疫管理队伍 林木引种检疫管理是林业有害生物管理工作的一部分,是植物检疫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重点在国家和省级两级检疫机构,要固定专人从事引种检疫审批,要建立一支稳定的检疫管理队伍,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加快相关业务知识积累,不断提高业务素质,提高检疫执法水平,提高服务社会的能力。专门从事引种审批的人员要有较高的外语水平,能够了解国外林业有害生物发展情况,跟踪有害生物传播扩散的动态;要有很强的计算机操作能力,能够熟练操作引种审批软件,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提出合理的检疫要求;要有较强的依法行政的能力,公正廉洁,热情服务,处理好把关与服务的关系。监管队伍要落实人员、经费、设备,把日常监管、监测与应急处置结合起来,一旦有疫情发生,要严密封锁在隔离区内,防止有害生物扩散,确保林木引种工作安全。 林木论文:林木种苗业种植探讨 摘要:林木种苗是林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是确保造林绿化质量的关键。我国林木种苗事业经过多年的努力已经取得了长足发展,为保障林业和生态建设的顺利进行,作出了重要贡献,保证了生态建设的需要。但是我国的林业种苗业还存在诸多问题,本文指出我国林木种苗业存在的突出问题,并系统地分析了产业化发展的解决对策。 关键字:林木种苗业;问题;对策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特别是生态建设和林业建设的快速发展,对林木种苗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目前,我国种苗建设正处在由数量扩张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的历史性时期,必须高度重视和加强种苗工作,在实施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发展战略进程中,尤其是当前生态建设。“治理与破坏相持的关键阶段”,要优先发展种苗,要赋予种苗建设以重要的基础地位。 1林木种苗业存在的几个问题 1.1种苗总量严重供过于求,结构性矛盾突出 目前,我国国有苗圃已达到9000多个,从事苗木生产的个人和企业超过了30万户,生产能力不断增强,总量上已经远远超过了市场需求量。根据国家林业局场圃总站2005年雨季林木种苗供需情况通报,今年雨季种苗的剩余比例为70%:种子方面,雨季直播造林和育苗共需林木种子486万公斤,可供林木种子761万公斤,剩余种子200万公斤左右;苗木方面,雨季植苗造林共需苗木18亿株,实际可供应苗木70多亿株,剩余苗木50多亿株,大部分主要造林树种苗木均有剩余。 同时,由于苗木结构品种与生产需求不对路,以及苗木生产区域结构的不合理,种苗供需的结构性矛盾显得尤为突出。原因主要是服务体系不健全,信息不畅,种苗生产的盲目性依然很大,不能与市场需求很好地衔接。 1.2生产单位经营运行机制缺乏效率,信息化建设缓慢 目前我国大部分苗圃没有建立起自己的管理信息系统,仍然沿用旧的管理模式,工作效率低,增加了苗木成本和管理难度,缩小了苗木利润空间。目前,集成的苗圃管理信息系统还没有一个苗圃能实现,即便是入库和销售以及相关数据处理大部分也是用手工或半手工来处理或进行帐本登记。随着苗圃生产能力的提高,种苗品种增加和交易量增大所产生的大量数据给传统处理方式提出了巨大挑战。 1.3科技研发与经济建设脱节,科技成果转化率低 据国外统计资料,发达国家经济增长的60%是依靠科技进步取得的。而在我国每年取得的500多项林业科技成果中,能够得到推广应用的不足10%,与世界发达国家相比,我国林业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的水平相当低。现在仍有相当数量的科技工作者脱离生产实际搞科研,使得许多科技成果仅能够停留在实验室阶段。根据去年的统计数字,我国林木种苗的基地供种率和良种使用率分别为37%和43%,今年春季全国调度数据显示,大部分省区良种使用率偏低,个别省区仅为2%。 “科技链与产业链没有很好的结合”,取得的科技成果一直以来主要是靠主管部门通过行政手段进行推广应用,科研部门重研究轻推广,主动与生产单位结合的少。科研工作不能面向生产和市场需求,市场观念和商品意识淡薄,很难形成市场-科研-开发-市场的良性循环。 2林木种苗产业化发展对策 推进林木种苗产业化发展,要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规律和要求,建立和完善4个体系。 2.1生产供应体系 生产供应体系是林木种苗产业建设的主体。我国已初步建立起以市场为导向,以国有种苗基地为骨干,国家、集体、个人多层次、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种苗生产供应体系。今后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对国有苗圃进行产权改革和产业化重组,将其纳入市场经济轨道,主要是通过产权制度改革,建立能按市场法则办事,彻底抛弃“等、靠、要”的思想,真正成为独立经营、自负盈亏、独立享有民事责任的法人实体,实现经营管理机制由事业性管理转变为以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的市场经济运行体制,自觉适应市场竞争要求。并在市场竞争中做强做大,正发挥国有苗圃的龙头和示范带动作用。 二是建设种苗生产龙头企业,龙头企业是种苗产业化的核心,它对于促进种苗产业化经营,推进种苗商品化、专业化进程,形成公司带基地、基地连农户的经营形式具有关键作用。 2.2行政执法和质量监督检验体系 种苗行政执法是种苗生产和经营有序进行的保障。种苗行政执法主要是指健全种苗执法体系,包括法律法规的制定、明确执法主体、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和种苗案件查处等内容。种苗行政执法主要是创造公平有序的经营环境,打击无证生产和经营,维护种苗生产者、使用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2.3科技创新和新技术推广应用体系 种苗产业是技术密集型的产业,种苗科技含量的高低是林业整体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林业三大效益的发挥,因此,依靠科学技术不断提高种苗的科技含量,是林木种苗发展的重要保证。 2.4社会化服务体系 社会化服务体系是一个复杂的、多层次的系统,可划分为四个子系统,即行政服务体系、信息服务体系、中介服务体系和市场体系。种苗行政服务主要是提供法律、政策、资金和规划、项目审批等方面的服务,对种苗产业发展进行宏观调控;信息服务包括各级种苗信息网的建设,提供生产和供求关系的信息服务,加强种苗生产的信息引导,减少或避免盲目生产和供求失调带来的损失;中介服务由行业协会或社会团体等相关中介机构负责,以营造良好的生产经营环境为目的,为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者提供多层次、多渠道、全方位的社会化服务;市场体系的建设是市场经济体制下种苗产业发展的必然要求。建立林木种苗交易市场,通过展览会、信息会等多种形式,为种苗供需双方提供交易场所和信息交流机会。 第一,转变职能,改善行政服务。林业主管部门要理顺管理体制,转换职能,由行政管理转向全社会公共服务,由单纯的业务指导、行政型控制转变到依法行政、发挥引导、规范、监管、服务上来。主要做好宏观调控,弥补市场机制的不足,通过制定有关政策和规划,采取有效措施,引导种苗产业按照市场经济的规律发展。 第二,加强协会建设,完善中介服务。加强种苗行业协会建设,建立健全各级林木种苗协会或社会团体,充分发挥其在行业服务、行业自律、行业协调、行业代表等方面的职能。行业协会要以当地龙头企业为中心,通过签订合同等方式,规定各方权利和义务,吸纳小型种苗基地和个体育苗户成立本地区的种苗协会或种苗合作社,收集对本组织有用的技术、市场、法规、政策信息,为组织自身及其成员使用。 林木论文:林木播种育苗技术分析 【摘要】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绿色生态环境受到关注。苗木是林木生产的基础,因此,要高度重视播种育苗技术的应用,促进林业的健康发展。 【关键词】林木;播种;育苗 前言: 结合当前林业发展现状,在育苗方面需要重视常规性的操作,对工艺进行细致分析,采用合理的方式,培养出更具生命力的苗木。 1做好前期的准备工作 为了提高播种的品质,提高出苗率,准备工作十分重要。1.1确定播种的最佳时间为了保证苗木生长的有序性,合理的播种时间十分关键,同时,提高对灾情的应对能力。因此,时间的选择需要给予关注。要根据树木的习性和特征,同时,对当地的气候类型进行掌握,明确最佳时间。在我国,虽然种植不受时间的限制,但是,通常最多的是在春季,目的是防止苗木发芽被寒气所伤害,如果有必要,需要提早进行。在播种之后,需要保证其能够度过冬天。如果在南方地区,阵地休眠时间较长的植物,可以在秋季进行种植,但是,这种方式不适合北方地区。1.2重视对土地的整平工作种植之前对土地的整平至关重要,能够提高苗木的优质性。要对表层土进行细化,松土,避免杂质的存在,同时,要进行合理施肥。如果处于较为干旱的地带,要先行进行浇水,在根本上保证幼苗成长所需的水分,实现其顺利成长。1.3对土壤进行消毒处理对土壤进行消毒,其目的是对土壤中的病菌以及害虫进行清除和消灭。在具体操作中,可以采取高温方式,对病原菌进行消灭,也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土壤的肥力。另外,也可以借助药剂,需要选择高效、低毒的类型,避免残留严重,污染较大。1.4做好选种工作在育苗和造林工作中,树木种子是重要的物质基础,其品质高低,直接影响育苗的品质,良种是进行高效育苗的基础。因此,要选择优质的种子,精选十分必要,清除杂质和低劣的种子。1.5对种子进行消毒处理这一做法的目的是降低苗木发病的几率,选在播种之前。同时,做好对动物、鸟类的防治,避免对种子的侵害。1.6做好对种子的催芽工作对于催芽,就是借助人工方式,设置合理的温度和水分,将种子从休眠中唤醒,形成新芽。在经过这样的处理之后,种苗能够快速实现出土,苗木整齐,有助于提高育苗的品质。因此,这项工作对于整个育苗工作意义重大,要结合植被的特征,选择合理的催芽方式。 2做好播种工艺的控制 播种是重要的流程和环节,对出芽率、快慢、整齐度都产生一定的影响,关乎苗木的合格率。2.1明确苗木的播种密度对于苗木的密度,主要是指单位面积内苗木的数量。苗木的密度直接关乎苗木的品质、产量以及最终的经济效益。对于密度的要求,既要保证所有苗木都能够健康成长,又要提高单位面积苗木的数量。在进行播种的时候,要将质量和数量进行合理的衡量,综合植物的特征、产地的环境、管理水平以及相关技术,进行苗木密度的合理确定。2.2控制好播种量播种量是指在单位面积上种植的播种重量。这也是确保密度合理的影响因素。要结合种植的品质以及单位面积的产苗量来确定,要能够有效降低育苗的成本,同时,又能获取更加健康的苗木。2.3确保流程的有序性在播种中,主要采用撒播、条播以及点播的方式。在条播的应用下,苗木生长健壮,品质高,比较适合进行中粒中的播种。撒播适合于小粒的种子。在播种操作的时候,要结合生产和管理的具体情况,选择人工和机械相结合的方式。2.4覆土进行覆土的目的是提高土壤的湿润度,维持最佳的地表温度,避免受到风力和虫鸟的伤害。覆土需要结合种子的特性,分析育苗的具体环境,确定厚度标准,保证适合性于均匀性。 3做好对播种区域的管控 对于播种区域的管理,其时间段主要集中在苗木出土之前。通常,主要包含覆盖、灌溉除草以及虫害的防治。这项工作的管理情况,直接影响苗木的品质和数量。3.1对覆盖工作的管控覆盖的目的进行保水。通常,选择薄膜、稻草等材料。在进行覆盖的同时,要防止引发病虫害,避免对幼苗造成损伤。当幼苗出土达到70%左右的时候,要将覆盖物及时清除,避免对幼苗的损伤。对于覆盖,可以结合育苗期间的不同,进行条件的选择,结合实际,选择是否应用。3.2做灌溉和除草工作为了防止出现地温过度低的情况,在播种期间需要灌足底水,后续不需要进行浇水操作。同时,如果土壤出现水分缺乏的情况的时候,可以适当浇水,保证其一定的湿润度。在发芽和出土前后,要进行除草操作,避免对幼苗的伤害。3.3做好虫害和霜冻的控制当幼苗出土之后,要做好虫害的防治工作,一旦出现晚霜,要及时进行防护。 4提高田间管控行为的严谨性 对于育苗期间的田间管理,主要包含灌溉、降温、追肥、间苗以及病虫害的防止,需要加强技术管理,保证各个环节的有效性,以获取更加高品质的苗木。4.1保证水量的适当性对于树苗的成长,水是最基本的所需物质,要保证其应用的合理性,结合具体情况以及苗木不同阶段的生长特性,进行灌溉时间的确定。4.2清除田间杂草对于杂草的清除,需要结合各个流程,进行搭配食用,以获取更好的效果。4.3做好温度的控制鉴于苗木初期的柔弱性,要避免暴晒,适当进行降温操作,喷灌方式十分常用。4.4合理进行施肥在幼苗的成长中,要保证施肥的适当性,促使其生长更加合理和有序。要对土质进行分析,在降水之后进行施肥,通常是氮肥,后续操作也要结合具体情形决定。4.5对间苗的控制间苗的作用是为苗木提供更加科学的生存环境,提升苗木的品质,保证其生长的顺利性。4.6合理应对病虫害在小苗的成长中,病虫害不可避免,为了降低其发生的几率,要认真对待,合理分析,采取有效的防治手段。4.7重视过冬工作的准备幼苗自身比较柔弱,在抗冻能力方面不强,因此,要做好冬季防护工作。比较常用的方式是采用土埋,抑或是适应一些杂草,以确保苗木能够顺利度过冬天。 结束语: 综上,育苗播种具体一定的系统性,需要多种技术进行密切配合,要做好各个环节的控制,进行不断完善,提高苗木的品质。 作者:吴克峰 单位:包头市九原区苗圃 林木论文:林木种子处理与育苗技术 摘要:在育苗过程中,林木种子经常会受到环境与温度等因素的影响,这是造成林木种子出现低出芽率与低成活率的主要原因。为提高林木种子的出芽率与成活率,林木种子的处理及育苗技术就显得格外重要。 关键词:林木;种子处理;育苗技术 植树造林的工程质量,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林木种子质量与育苗技术,这项工作要求林业人员对不同林木种子的特征展开深入了解,不断提高自身的育苗技术。 1林木种子处理分析 林木种子的高效处理,可以使种子置身于适宜的外界环境因素中,解除休眠状态,保证林木种子可以在人为因素下萌芽生长。通常林木种子的处理方式体现在3个方面:第一,熟悉林木种子的休眠特征;第二,采用合理措施解除种子休眠;第三,安全存储种子。 1.1林木种子的休眠类型 参考不同的划分标准,结合种子自身的休眠体系,可以将林木种子的休眠类型划分为生理休眠、化学休眠与物理休眠;以种子的休眠时间为基础,可以将其分为初生休眠和次生休眠。此外,结合种子对发芽环境因素的控制,可以划分为光休眠和温休眠;结合林木种子自身的休眠因素,可以将其休眠类型分为内源休眠、外源休眠以及组合型休眠。 1.2解除林木种子休眠的有效措施 林木种子的休眠属于自然现象,但是充满活力的种子无法在适宜的环境下萌芽生长,会造成诸多不便,需要结合有效措施来解除林木种子的休眠。首先,浸泡处理。此法遵循种子生长特征的差异性,对水温与种子浸泡周期展开合理控制。在浸泡过程中,合理掌控浸泡时间,进一步切开种子,对种子的吸水特性进行观测。其次,物化处理。结合物理方式和化学方式,对种子展开处理,如某些林木种子的特性要求其利用强酸来腐蚀种皮,在保证其通透性的同时,解除种子的休眠特征。最后,光学处理。林木种子对于光的要求较高,不同类型的种子对光照强度与光照时间存在不同需求。如泡桐浸种后需要7h的光照时间,而云杉种子则需要将近8~11d的光照周期,且光照时间都要保持在4~9h/d。 1.3林木种子的贮藏措施 对林木种子的贮藏是育苗工作开展的基础,应结合不同种子的不同特征,创设适宜的贮藏条件。其中,干燥密封法能够保证种子的干燥特性,杜绝外界环境因素的影响;干燥贮藏法可以实现种子在不同时间段对含水量与贮藏周期的需求;保湿贮藏法可以保证种子长期处于特定温度环境下,此法可满足不同含水量标准的种子。 2林木种子的育苗技术 林木种子高效处理是服务于林木育苗工作的,是全面完善林木种子的处理措施,可保障林木种子育苗的高效性。现阶段,林木育苗成功率的提高受到不同因素的限制,要实时掌握先进的林木育苗技术,改善这一现状。 2.1明确林木种子的播种周期 林木种子育苗的关键在于明确播种期,了解种子特征以及外界自然因素。冬季具备季节性长的播种特征,所以种子的发芽概率较高,出苗期相对提前,可降低种子贮藏难度。此外,冬季林木的生长周期较长,在很大程度上增加了林木自身的抵抗性能。在春季,为避免晚霜以及倒春寒的负面影响,要及时掌握种子的播种期,从而增强林木自身的抗寒水平。 2.2采用适当的播种方式 林木种子的主要播种方式在于点播、条播与撒播。点播一般适用于大粒林木种子,如油桐、核桃,播种时应营造松散的土壤环境,遵循相应株行距,将种子放入其中。而撒播则适用于需要进行移栽的树种或小粒状的林木种子。此外,松、杉类的林木种子需要以条播方式来完成,有利于保障种子整齐的发芽率,达到节省种子的目的,方便机械作业的开展,在很大程度上保证播种质量。 2.3覆土厚度与苗床覆盖 当林木种子完成播种工作后,需要进行覆土盖种。考虑林木种子的大小与形状,决定其覆土厚度;在选择覆盖材料方面,要切实考虑薄厚分布的均匀程度,保证林木种子发芽后的整齐性。当播种盖土工作完成之后,要对苗床展开覆盖工作。合理选择稻草对苗床进行覆盖,避免苗床出现板结、干燥现象,可以最大程度上保护林木种子不受晚霜与倒春寒的影响。此外,苗床的覆盖保证了林木种子发芽的整齐率,提高了林木种子的发芽质量。 作者:郭东 单位:榆林市榆阳区林木种子站 林木论文:林木种苗对林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性 摘要:林业的建设能够有效的缓解我国生态问题,保障我国的生态平衡,进而确保我国人民的生存环境。为此,林木种苗的建设工作是不必可少的,其能够有效带动我国林业产业的建设和发展,通过林木种苗的选择和培育,确保林木种苗的质量,进一步保障我国林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进而带动我国经济的发展和生态的平衡。 关键词:林木种苗;林业;可持续发展 一、林木种苗在林业可持续发展中的重要性 (一)林木种苗是林业建设的基础 伴随着社会的发展,科技的进步,环境问题也随之凸显。为了解决日益严重的环境问题,林业建设显得尤为重要。为了确保造林的数量和质量,林木种苗的质量尤为重要。优良的林木种苗能够确保林木的健康生长,在我国林业发展建设的过程中,林木种苗的培育和选择是必不可少的一项工作内容。只有保证充足的高质量林木种苗来源,才能够保证我国林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林业种苗的优质培育与我的十二五建设计划相符。因此,在林业建设的过程中,林木种苗的选择与培育是一项基础工作。 (二)林木种苗促进林业产业的发展 林木种苗的选择与林业的生产水平有着直接的关系。优质的林木种苗能够确保林木的产量和质量,并且能够进一步的促进林木的多样性,从而带动当地的经济建设。因此,做好林木种苗的培育与选择能够有效带动林业体系的发展与建设。近年来,我国诸多大型林场已经建立出符合自身发展需求的林业产业体系,其中林木种苗工作为林业产业的体系建立提供了基本条件,并且在一定程度上带来了经济的发展,因此,林木种苗的发展能够有效的促进林业产业的发展。 (三)林木种苗促进我国生态平衡 林木种苗的发展能够有效带动林业的发展,没有高质量的林木种苗就无法确保林业健康的发展。不仅如此,优质林木种苗的选择与培育还能够有效的节约成本,确保造林数量和造林质量。通过林业的发展,林木面积的扩大,我国的生态环境也会随之改善,进一步改善人们的生活环境。 二、林木种苗在林业可持续发展中的应用方式 由上诉可知,林木种苗的建设与发展能够有效带动我国林业的可持续发展,因此,我们需要进一步完善林木种苗的培育措施,加强林木种苗的选择与管理,提高林木种苗的总体质量。 (一)加强林木种苗的质量 林木种苗的质量直接影响到林业生产的质量,因此确保林木种苗的质量是林业可持续发展中必不可少的一项工作内容。为此,我国可以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加以约束,通过法律的手段促进林木种苗的规范化;此外,我国还要选拔出更多优秀的林业工作人员,确保林木种苗的选择与培育符合我国的法律规范;最后,要加强科技手段的研究,通过科学技术提升林木种苗的质量。在种植培育的过程中总结经验,根据不同的地理环境、气候、品种等多种因素对林木种苗培育的方法加以研究,制定出符合林木种苗特点的种植方案。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技术培训,通过培训的方式提升工作人员的技术手段,鼓励工作人员积极的进行科学研究,在研究的过程中不断的开发新的品种,逐渐提升林木种苗的质量,确保林木种苗在林业建设中发挥出作用和意义,进而带动林业的可持续发展。 (二)加强对林木种苗的管理 为了提高我国林木种苗选择与培育工作的水平和工作的效率,我国应该加强对林木种苗的管理,投入更多的建设资金和科研技术,坚持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目前,我国为市场经济,林木种苗的发展与研究应该遵循市场经济的要求,由政府主导,通过政府的宏观调控不断探寻出更多更有效的发展方式,在地方市场中积极的推进地方经营的政策与方式。在林木种苗管理的工作中,国家要提高对林木种苗质量的要求,对林木种苗进行严格的筛选,确保林业的生产与发展面积,并且不断的扩大,将林业产业作为社会和经济发展的主要投入对象。以可持续科学发展观为基础,从实际出发,根据不同的环境和条件进行林木种苗的选择和培育,重视整体的规划和布局。对林木种苗的建设与发展区域进行更进一步的划分,确保林木种苗的质量和种类符合该地的环境与生产条件,将林木种苗事业作为一项重点的建设工作,加强对林木种苗的管理。注重林木种苗基地的建设与规划,不断尝试新品种的研发,通过新品种提升林业生产的水平和质量,进而满足我国发展与建设的需求。在当今国家与社会发展的状态下,我国不仅要确保林木的数量,还要提高林木的质量。通过对林木种苗的培养与建设进一步提升林业的发展,保障我国生态平衡。 (三)加快林木种苗培育技术的研究 林木种苗的优质发展离不开科学技术的支持,伴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林木种苗的研究也要随之发展和进步。为此,相关的工作人员要不断开发新的技术,不仅要满足市场对林木种苗的需求,还要加强对林木种苗质量的检测。例如,为了提高林木种苗的质量,相关的企业或单位可以邀请资深的技术专家或者科研单位对林木种苗进行品种的改良与培育,进一步改善种苗的缺点和不足;合理参考外国的培育经验,积极采用外国的先进技术,通过经验与技术的结合进一步带动林木种苗培育工作的发展;根据当地的自然条件和地域环境进行品种的筛选,确保林木种苗的生长条件与当地的实际情况相符合,为林木种苗的培育与生长提供基本的保障;做好林木种苗建设的宣传工作,加深技术的推广,加强当地政府和居民对林木种苗工作的支持与帮助。 (四)确保统筹兼顾,带动林业发展 在林木种苗基地建设的过程中,新基地要与旧基地共同发展,不断完善基地的基础设施,提高基地的经营能力和培育水平。此外,根据我国的现状需求,我国需要建设更多的林木种苗培育基地,通过新基地的建设来完成新旧基地的有机互补,进而促进林木种苗的多元化。要考虑新旧基地共同发展的对策,做好统筹兼顾,加强对林木种苗的监督与管理,进一步完善林木种苗的管理机构,提升工作团队的工作能力和整体素质,加强基础设施的建设,通过政府的协调进一步建设林木种苗的培育基地。通过林木种苗质量的提升,进一步带动我国林业的可持续发展。 作者:夏鹏 单位:大庆市防洪工程管理处 林木论文:生物技术对林木育种的应用研究 摘要:林木是我国重要资源,随着各种工业的发展,对于林木的需求也越来越多,这就需要培植出更多类型的林木以满足社会发展需要。经济得以发展的同时也带动了科技的进步,生物技术对于林木育种有着重要作用,能够培育出更多适用于工业生产的林木品种。本文将对生物技术在吉林四平林木育种中的应用进行研究,从生物技术内涵入手,结合其应用于林木育种中的主要原因,提出在实际育种中生物技术对林木做出的改变。 关键词:生物技术;林木育种;应用研究 吉林省位于我国东北地位,四季变化较为明显,1a中林木真正生长的季节主要为春季、夏季,秋季的生长逐渐减缓,冬季基本停止生长,为加快林木生长,满足社会对林木的需求,应利用先进生物技术培育林木,促进林木生长,通过改变林木基因,培育出更为优良的林木,增强林木的抗病能力,实现林木高产。 1生物技术的内涵 所谓的生物技术主要是指在生物体系的基础上,应用更多的先进工程技术和生物技术,通过技术人员的操作,满足人们的生产生活需要。就是利用先进技术提升社会发展水平。现阶段生物技术被广泛应用于林木育种工程中,并得以推广,尤其是通过基因工程完成林木育种,使得林木生长更快,成活率更高,还有助于提升林木的抗病能力,增强其抗功能。 2将生物技术应用于吉林四平林木育种中的主要原因 生物技术属于新兴学科,其涉及面很广。生物技术一直到20世纪初才被提出,但随着科技发展,相关人员对细胞进行了研究,证明了生物技术的科学性。在细胞工程建立以后,研究人员也将研究重点放在了组织培养上。随着时间推移,生物组织培养也趋于成熟,使得植物繁殖速度不断加快,更实现了无病毒苗培养。一直到20世纪70年代,生物基因技术得以迅速发展,这样的技术也为生物育种奠定了良好基础。使用生物技术培育林木具有很多优势,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以往的育种方式只是在杂交的基础上对品种进行改良,而生物技术介入以后,育种主要是对生物基因进行改变,实现生物改造,这样就能很好的解决改造效果差问题;以往的育种方式经常会发生变化,育种方向无法确定,生物技术的使用却改变了这种情况,确定了林木改造方向,更保证了生物质量;生物技术的应用不仅扩大了育种范围,还有效减少了杂交障碍,为林木生长提供更广阔的空间[1]。 3生物技术在林木育种中的应用 3.1利用生物技术培植林木细胞 林木的生长离不开细胞,主要原因在于细胞具有良好的发育能力,在满足林木生长的条件下,一个完好的林木细胞就能成为一颗植株。所谓的林木细胞工厂就是在实现细胞全能的基础上,操作细胞遗传,从而改造林木品种。这种方法通常只对即将灭绝的或品种较为稀少的珍贵植物进行改造。在改良植物品种时,所使用的备种植物都应具有优良性状,其性能应足够强大,只要将该植株的根茎叶应用于培养就能完成无性繁殖。四平市相关部门利用这一技术,成功的培育了100多个林木品种。所培育的植株性能较强,完成能够抵御东北4季变化的气候,具有极强的生命力。 3.2利用生物技术培养单倍体 随着科技的进步,人工培养单倍体的方式、种类也很多,在这些方式中,诱导单倍体方法的应用范围最广。它主要的诱导对象是未成熟的植株花粉,在诱导时,重点是改变其配子结构,将雄核方向作为发展重点,最终将其安放在胚胎中完成培育,这样单倍体植被就能被诱导出来,这也是现阶段最常用的一种方法[2]。由于林木的生长周期很长,需要经历数10a时间,要获得纯种林种,以往的培育方式需要变动的地方会很多,困难也很多。但随着生物及时的应用,完全能够解决这些问题,能够在断时间内培育出多种基因的树木。经过长期试验,我国在单倍体上的研究已经取得很好效果,培育出30多中花粉植物。 3.3利用生物技术促进林木体细胞变异 自然界中的体细胞变异主要是将植物基因进行重组,改变其突变方式,但其花费时间较多,且不利益经济效益增长。在生物技术应用以后,发现在培育植物组织时,基因变异会受到理化因子影响,对理化因子进行加强以后发现能够有效提升脱分化和再分化,进而获得新植株[3]。将其应用于林业生产发现,它能够促进植物变异,并获得新型优良树种。现代社会是生物技术社会,生物技术培育林木中发挥了重要作用。通过以上研究得知,利用生物技术极大的促进了四平林木新品种的培育,尤其是对细胞、基因等方面的改变更是促进了林木生长,为社会带来更大的经济效益。 作者:赵昕 闫中华 孙晓阳 单位:四平市林木种子园 四平市石岭林场 林木论文:生物技术在林木遗传改良的应用 生物技术的发展已有40多年的历史,在这期间生物技术的研发不断的做出了多次突破,带动林木业的快速发展,更有效的对细胞工程、基因工程等进行深入的探索,为林木业、农业等解决了重大的问题,同时也为林木业的发展开辟了新的领域,通过遗传改良、新品种的创造等来拓宽林木业的发展,提升林木业的发展效率,对此,本文主要对生物技术在林木遗传改良中的应用与进展进行分析。 1生物技术在林木遗传改良之林木细胞工程 1.1胚状体发生与人工种子 生物技术的发展极为迅速,尤其是在林木行业中的应用,对促进林木行业的发展有着极大的作用,而且,生物技术也已经被广泛的应用到林木细胞工程中[1]。例如,在胚状体发生与人工种子的培养中,器官和胚胎发生,主要是利用胚状体形成植物的遗传单一、增殖迅速的特点,并结合胚状体以及发生体系包裹并制成人工种子,从而实现种子的生产,而且,人工种子的生产已被广泛的应用到林木种植中,例如,柑桔、合欢、云杉、松树、山茶等林木都已成功生产出人工种子。胚状体发生与人工种子是应用现代生物技术与人工种子制作而成的,具有较高的抗病虫害的能力,进一步保证种子的健康生长。 1.2体细胞变异与突变体筛选 在进行原生质体悬浮细胞与愈伤组织等进行培养的过程中,体细胞经常会发生变异的现象,而且,变异会随着继代次数的增加而增加,相应的变异率也会有所提升,将其称为体细胞无性系变异[2]。从大多数林木中所利用的体细胞无性系变异筛选出具有较强的抗病虫新无性系树种,对提高林木业的发展有着极大的作用。通过国家林科院对黑荆树、黑杨树等进行细胞的培养,从耐盐体细胞宣传的研究发现,在经过对此继代之后,筛选出4‰左右的耐盐体变异细胞植株,对林木遗传改良有着极大的作用。 1.3原生质体培养以及细胞的融合 近些年来,生物技术在林木细胞工程中的应用取得了很大的成效,尤其是原生质体的培养,更有着一定的进展[3]。通过对原生质体培养以及细胞融合的实验来分析,与常规的林木育种相比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特点:①能够有效的获得上呈双亲个体遗传的基因总和,更有利于对细胞体杂种的培养以及林木业的发展。②可以结合实际的情况,合理设置两个以上的亲本遗传物质进行有效的融合,以此来分析原生质体培养与细胞合体培养,促进林木业细胞工程的快速发展。③通过生物技术的应用,能够有效的获得细胞质杂种与亲木非整倍杂质等,将其应用到林木业种植生长的工作中,可以有效的避免边缘杂交出现亲和性较差的现象,从而对促进林木业的快速发展给予一定的启发。从当前原生质体培养以及细胞的融合情况分析,列入到实验研究行列中的林木植物有很多,主要包括白桦、花旗松、云杉、榆树等多种林木,而且,在经过不懈的研究中,很多林木已经诱导出植株,同时在原生质体的培养中如小叶杨、枸杞、桑树、悬铃木、杨树、毛白杨等也取得了很大的成效,为原生质体的融合以及外源基因的导入营造一个良好的条件,同时也为细胞工程育种的发展开辟新的道路,更有利于林木业的发展以及生物技术的研发。 2生物技术在林木遗传改良之林木基因工程 2.1抗除草剂的转基因植株 近些年来生物技术发展极为迅速,更为林木遗传改良提供了可靠的发展环境[4]。林木基因遗传的图谱构建以及数量性状基因的定位等,都标志着林木树种遗传改良的研究取得了很大的成效,另外,指纹图谱在林木业遗传改良中也得到广泛的应用,而且,在多个国家也取得了很大的成效,主要应用到松树、杨树、桉树等一些林木的生长以及抗性的研究中,尤其是在近些年的发展中,生物技术不断的进步,在林木遗传改良的基因工程中应用的力度也逐渐加大,为促进林木业转基因工程的发展做出巨大的贡献。 2.2抗虫转基因植株 林木业在发展的过程中,会伴有虫害,而且,虫害对林木业的健康生长将会产生直接的影响,为了提高林木的抗虫害能力,不断的利用生物技术加强对抗虫转基因植株的研究。通过大量实践发现,抗虫转基因主要是因植株带有高毒性,使得幼虫在取食的过程中会产生死亡的现象,从而达到较高的抗虫性,在利用生物技术下,可以将苏云金杆菌的内毒素基因有效的转入到植物细胞中,从而获得转基因植物,这类的转基因植物能够有效的杀死害虫,从而有效的提高转基因植株的抗虫性,对促进林木业的发展也有着一定的益处。 3总结 综上所述,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生物技术的发展也极为迅速,而且,生物技术也被广泛的应用到各个行业领域中,尤其是在林木遗传改良中的应用,对促进林木业的发展有着一定的作用。通过本文对生物技术在林木遗传改良中的应用与进展分析,作者结合自身多年的工作经验,以及自身对生物技术的了解,主要从胚状体发生与人工种子、体细胞变异与突变体筛选、原生质体培养以及细胞的融合、抗除草剂的转基因植株、抗虫转基因植株等几部分内容进行分析,希望通过本文的分析,对促进生物技术在林木遗传改良中的良好应用给予一定的启发。 作者:赵若忘 单位:哈尔滨师范大学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 林木论文:林木种苗市场林业发展分析 1林木种苗市场在林业发展中的重要性分析 1.1为林业发展提供充足的林木种苗资源 在气候、生态环境恶化的大背景下,林业发展具有紧迫性。林业发展是我国重要战略之一,建设生态文明是我国社会的发展目标之一。近年来,我国林业面积持续增加,对林木种苗的需求量大幅攀升,对种苗质量的要求也提高,而林木种苗市场的发展,为我国林业发展提供了充足的优质种苗,成为我国林业发展的重要支撑,满足了新时期林业发展的需要[2]。 1.2促进了林业产业体系的健康发展 林木种苗是林业发展的基础,其数量与质量在一定程度上可反映林业的发展水平。而林木种苗市场,可为林业发展提供各种类型、多样化的种苗,在促进当地经济发展的同时,也促进了林业产业体系的形成和发展,当前我国已经基本形成了林业产业体系。在林业体系形成和发展中,林木种苗市场的作用无可替代。 1.3制约着林业的可持续发展 林木种苗市场对林业发展也起着制约作用,是林业是否能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如果林木种苗市场不规范,品质低、成活率低的种苗充斥,无疑会给林业发展带来不利的影响,也会挫伤人们植树造林的积极性,对本地经济也会产生不利的影响。这就要求出台措施,加强监管,促进林木种苗市场健康发展,以支撑林业的可持续发展。 1.4有助于推动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是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的,当前生态环境遭到了严重的破坏,生态建设形势严峻。党的十八大指出,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3]。林业发展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加快林业发展,就需要重视林木种苗市场的作用,为林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资源保障,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2促进林木种苗市场健康发展的措施 林木种苗市场在林业可持续发展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在市场化改革不断深入的背景下,应采取有效的措施,促进林木种苗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同时,为了维护广大林木种苗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也需要维护市场的环境。 2.1加大宣传力度 为了规范市场秩序,需加大对《种子法》、国家林业局《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形成守法经营的良好氛围,积极引导林木种苗种子从业人员知法、守法,依法从事林木种苗经营,为林木种苗市场营造健康的社会环境,促进林木种苗市场的健康发展[4]。 2.2严格经营许可 为了进一步规范林木种苗市场的市场秩序,应进一步加强对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发放的管理,提高市场准入门槛,加强对经营者资格的审查与把关,严把林木种苗市场准入关卡,对符合生产条件的苗木生产单位,督促其办理尽快办理相关经营证件。同时,加强事后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 2.3规范管理 市场有其自身的缺点和不足,为了规范市场秩序,促进市场的可持续发展,应充分发挥政府在规范市场秩序中的作用。为了促进林木种苗市场发展,相关部门应结合当前市场的实际情况,采取有力、有针对性的措施,对从事林木种苗生产经营单位、个人进行一次清理和排查,做好摸底工作,对已经取得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再次审查其生产经营条件,经核实为符合生产经营条件、合法生产经营的,尽量给予支持和发展指导,而对于经核查属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应严肃查处。最后,对于无证生产经营林木种苗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根据《种子法》的相关规定,作出相应的处理。 3结语 林木种苗市场在林业发展中具有相当的重要性,主要表现在为林业发展提供充足的林苗资源、促进林业产业体系的形成和发展、制约着林业的可持续发展和有助于生态文明建设等四个方面。本文在分析林木种苗市场重要性的基础上,提出了促进林木种苗市场健康发展的措施,包括规范管理、严格许可和加大宣传力度等。 作者:杨书 单位:保山市昌宁县林业局林木种苗管理站 林木论文:林木育苗技术要点探究 1林木育苗的基本知识 1.1育苗树种的选择 由于各地区的地理环境和地质环境的差异,地区气候和土壤条件的不同,使得育苗品种就有很大差异,在进行绿化工程建设时,一定要根据当地的地理条件,选择合适的树苗进行移栽培育,这样有利于树苗的成活,能够保证树苗茁壮成长。 1.2苗圃地的选择 苗圃地的选择是很重要的一项工作,直接影响着育苗树种的成活率及育苗树种的种类选择。一般来说,苗圃地面积越大,能够种植移栽的树苗种类就越多,种类越多,树苗在市场选择中的风险就越低,不同种类树苗的同时栽培,也可以增大树苗的成活率。苗圃地点的选择也是一门学问,首先,水是生命之源,苗圃地应选择在靠近水源的地区,因此,一般都选择在湖泊或河流附近,但是如果该地区内没有天然水源,那就需要在苗圃地附近打井,以保证能够及时供给水源;其次,苗圃地应选择在交通便利的地区,有利于树苗的运输,使育苗培养各项工作得以顺利开展;再次,苗圃地尽量选择在造林地附近或居民区附近,这样周围有人员照顾,可以有效防止树苗被蓄意破坏,减少不必要的损失;最后,苗圃地要尽量选择地势平坦的区域,不能选择低洼积水处,这样有利于苗种成活率的提高。 1.3造林树种苗木的培育特点 一般来说绿化都用大苗,而造林树种苗木则不建议使用大苗,因为大苗的成本相对较高,且造林过程地环境环境复杂,苗木成活率没有保障,会使得造林成本大大增加,因此,造林使用苗木一般只培育1-2年,有的苗木甚至只培育3个月就用于移栽。育苗技术是比较容易学的,只要从事育苗工作的人员接受相关的培训,细心学习,一般都能掌握育苗技术,育苗用的种子、肥料、农药等费用相对较少,见效相对较快。由于不同造林地区的地理条件不同,所需要的育苗种类就各不相同。对于地质条件相对较好的地区,可以选择用裸苗,裸苗在大田中培育,苗木出圃时根系裸露,需要使用一定的包装措施,防止根系损坏;对于地质条件较差的地区,需要使用容器苗,苗种培育时在容器中进行,这样苗木出圃时受容器的保护,不易损坏,有利于苗木的生长;除了以上两种苗木种类,还有移植苗和嫁接苗等等,均可用于造林工程,移植苗是通过对播种苗的移植,来促进根系生长培育出较大的苗木,嫁接苗的目的是保持优良苗木品种的特性。由于各种苗木的品种不同,生物学特性也不相同,因此要采用不同的技术进行育苗,常见的育苗方法和种类如下:实生苗,是用种子直接繁殖的;扦插苗,是用枝条进行扦插繁殖的;组培苗,是用植物细胞直接培育出来的等等。根据我国相关的法规规定,进行造林育苗的苗种需要到林业部门登记,不能随意采集,由林业部门建立种基地提供,这样也可以进一步保证苗木的品种和质量。 1.4造林对苗木的要求 由于不同造林地的地质条件与地理条件的差异,就需要使用不同类型的苗木进行培育,这样有利于提高林木成活率,保证林木的茁壮成长。如何使苗木更适应土壤环境,能够健康成长,这是苗木培育者的工作目标与职责,而如何选择适宜于该地区的种植苗木品种,则是造林工作者要积极研究与解决的问题。在育苗和造林工作中,就是要最大限度的消除或减少“苗”与“地”之间的矛盾,使它们之间尽量配合的和谐统一,减少不必要苗木死亡损失,对于苗木造成死亡影响最大的因素就是苗木的选择不适宜土地的生长,苗木培育与造林工作难以协调统一,因此,选择适宜的苗木进行造林是提高育苗效果最主要的途径之一。对于立地条件差的区域,是指需要对该地区的土壤进行特殊处理才能种植苗木的区域,如干旱半干旱的造林区。水分是影响植物成活的主要因素,对于裸苗来说,苗木的根系必须发达,茎根要比较小,这样才可利于苗木吸水,以满足苗木上部的生长需求,使水分平衡,以适应干旱的生长条件。 2育苗技术 2.1播种育苗 播种育苗是最常用的传统的育苗技术与方法,此育苗过程常常受季节、气候、地理条件、种子品种、播种期等各方面影响,目前,此技术应用时对于主要造林用的苗木播种前均进行种子处理。例如,用保水剂、生根粉等各类助长添加剂进行浸种处理,利用不同种子的喜爱,调节水浸的温度和湿度,以催生发芽处理等等。层积法是很常用的有效的处理方法,也是最经济实用的处理方法,尤其对于生理休眠的种子尤其适用。层积法处理的种子往往种子活力增大,发芽率提高,初期生长量增大,使不同种粒间的生理差异降到最低程度。但是,对于某些特殊的树种,就要采用特殊的处理方法对种子进行处理,如柚木在播前用石灰沤种或曝晒种子进行催芽,使发芽率分别达到50%~80%和70%左右,成苗率分别为70%~90%和90%以上。 2.2无性繁殖育苗 林木的无性繁殖技术始于18世纪初,我国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开展了对杨树、白榆、桉树、刺槐、杉木、木麻黄、桃树、池杉、水杉、湿地松、油桐、油茶、泡桐和柳树等树种的无性系选育研究。林木无性繁殖在林业科研和生产中占有极重要的地位,其作用主要有:保持树种或品种的遗传特性:拓宽繁殖渠道;最大限度提高林木的繁殖系数;快速、高质、高效繁殖苗木;调节和利用树木的阶段发育规律。 2.3容器育苗 林木容器育苗技术是一项新型技术,也在广泛应用,与传统的育苗方法相比,容器育苗技术的育苗周期短,苗木规格和质量都比较好控制,苗木出圃率高,能够节约种子的使用量,在苗木运输时也比较好控制,不易损伤根系,苗木失水较少,造林成活率高,造林受季节限制较小,且便于机械化操作,这些都是容器育苗的优点。容器育苗最重要的技术是育苗容器的选择和育苗基质的配比。容器的种类和规格直接影响着容器苗的生长发育。目前常用的容器种类有:纸质容器、薄膜容器、舒根型容器、塑料袋、硬塑杯、泥炭杯等。在选择容器时,以节约成本为第一要点,但容器的选择也要适合当地造林区的立地条件,能培育出适宜当地生长的苗木,根系生长要良好。 3结束语 通过以上的分析与阐述可以看出,在进行造林工程建设时,要从细节入手,做好苗木的选择和苗圃地的选择工作,并且要严格按苗木移栽的技术规定要求操作,注意细节问题的处理,这样会有利于苗木移栽成活率的提高,从而降低绿化成本,提高绿化效率。 作者:于洪侠 单位:海伦市国营林业贮木场 林木论文:林木种苗产业可持续发展论文 1我国林木种苗产业存在的主要问题 1.1种苗生产总量供过于求 早期的种苗生产利润丰厚,因此随着苗木需求量的不断加大,除国有苗木生产基地外,社会化投入所占比重不断增大,社会化种苗生产带有一定的盲目性,主要培育易于繁殖的树种,导致易于繁殖的树种产量供过于求,而名贵苗木供不应求。目前,我国国有苗圃已达到9000多个,从事苗木生产的个人和企业超过了30万户,生产能力不断增强,总量已经远远超过了市场需求量,大部分树种苗木均大于实际需求量,均有大量剩余。以辽宁省章古台为例,辽宁省章古台是全国樟子松苗木培育和集散中心,其特殊的地理位置和气候非常适合樟子松苗木的培育,随着三北防护林的建设,国家对生态恢复的重视,樟子松作为耐旱品种受到重视和大量使用,提升了樟子松苗木的价格,因此目前在章古台,几乎家家都在做樟子松苗木的培育生产,培育面积增加导致樟子松苗木产能过剩,价格较之前降低了50%以上。 1.2苗木产业结构性矛盾突出 苗木产业结构的不合理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树种品种结构失调,市场和生产上需要的名特优新产品不足,一般树种和品种供过于求。通过对我省的部分苗圃走访调研发现,培育的苗木均是常见品种,如林业苗圃中多为樟子松、落叶松、红松等针叶树种,阔叶树较少。而园林绿化苗圃中培育的多为杨树、榆叶梅、柳树等常见的易于繁殖的品种,包括红叶李、金叶榆、果树苗木等培育较少。上述情况导致了部分苗木品种产能过剩,价格降低,而名贵苗木供不应求,价格飙升;二是年龄结构不合理。景观绿化,特别是城市绿化需要大规格绿化苗木,使用成株的情况较多,而当前的苗木供求严重失衡,小苗过剩,大苗紧缺,大苗或者成株都通过直接上山采挖的方式解决,破坏了林业生态环境,野生林木移栽后的成活率也是突出问题;三是苗木的结构性矛盾还表现在规格上的参差不齐。我国目前苗木生产还没有系统的生产标准体系,因此不同地区苗圃生产的苗木规格不同,无法做到通用性,经常出现以次充好的情况,给我国苗木产业带来负面影响。 1.3林木种苗总体质量低 目前我国苗木生产总体上质量偏低,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良种化程度不高,目前基地供种率和良种使用率低下,与林业发达国家的良种化水平相比存在较大差距;二是缺乏标准化生产,绿化苗木生产缺乏相响应的技术标准,我国的苗木生产标准化制定工作严重滞后,导致苗木生产不标准,质量低下,还处在以量取胜的阶段;三是无证生产经营,随意命名品种和劣质种苗,虚假宣传等问题扰乱林木种苗业市场秩序。由于近年来房地产产业的蓬勃发展以及国家对生态建设的重视,对苗木的需求量大增,因此很多苗圃在没有获得相关资质的条件下,就进行苗木生产,导致质量参差不齐。 2林木种苗业的发展对策 2.1苗木生产应形成生产供应体系 要保证苗木培育产业的健康发展,成熟的产业链是前提,我国已初步建立起以市场为导向,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种苗生产供应体系。而今后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深入改革,苗木生产销售也必将纳入市场经济轨道,通过改革使苗木生产脱离体制约束,按照市场规律进行生产和销售,独立经营,自负盈亏,自觉适应市场竞争要求,促进种苗产业化经营,推进种苗商品化、专业化进程。 2.2苗木产业应建立社会化服务体系 在推进苗木产业市场化改革的同时,通过对林木种苗业政策、资金和规划服务,对种苗产业发展进行宏观调控。加强政府职能,建立苗木生产和需求的信息网络,减少盲目生产和供求失调带来的损失。同时为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者提供多层次、多渠道、全方位的社会化服务。通过政府或产业协会组织的多种形式的苗木交易展览会、新品种会、苗木产销对接会等形式进行宣传,也可以及时供需信息,平衡苗木产业。 2.3科技与法律相结合,提高苗木质量,规范苗木培育产业 科技与法律是规范苗木产业的必备条件,通过科技来提高苗木质量和新品种培育,使种苗在形态、生理等方面满足生态建设要求,培育株型好、抗逆性强、抗病抗虫的新品种,提高种苗科技成果的转化率。此外,种苗行政执法是种苗生产和经营有序进行的保障。通过对相应法律法规的制定,加强执法监督,明确执法主体,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和种苗案件查处,严厉打击非法生产和倒卖苗木的行为,规范苗木市场秩序,创造公平有序的经营环境,保护正规苗木生产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随着我国工业化和现代化程度的提高,任何产业都在向规范化改革和转变,目前,我国林木种苗业建设正处在由数量扩张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的时期。因此,在实施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进程中,优化发展林木种苗业,通过市场经济淘汰、政府宏观调控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实施对提高林木种苗的综合质量已显得十分迫切和重要。 作者:张玉荣 单位:凤城市赛马林场 林木论文:商品林木采伐管理制度论文 1管理制度与经营相互制约 实行森林采伐管理制度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在控制采伐量的前提下来保证森林资源的有效保护,从而实行森林的可持续发展及利用,保证对环境的改善。在实行这个制度以后,已经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但是随着我们生活水平的逐渐提高及经济的不断发展,可持续管理制度与森林管理制度之间的矛盾也在逐渐增加。例如制定的生产计划与限额采伐管理制度在实行的过程中,并不能完全匹配,非常容易出现林木浪费的情况。再者,对森林的林木采伐管理制度也对森林经营者的积极性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在森林的经营活动中森林抚育是对森林资源实施保护的重要措施,因为进行抚育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储备森林后备资源,并不是以利用现有的森林资源为主要的经营手段。但是这种保护措施,对于森林经营者来说并不是一件好事。在现在的市场经济活动中,任何的经营活动都是以获得最大的经济利益为最终目的,并不是以社会及环境利益为最大的追求目标。在林木采伐管理制度的约束下,森林经营者不能对森林实行完全的处置权,没有获得最大的经济效益,这样就降低了经营者的积极性,甚至会减少经营者对森林的管理及投入热情,这是非常不利的。森林林木经营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在很多时候都是制度上的,这也造成了森林限额采伐制度在实际的经营活动中失去了指导性作用及意义。通过实行采伐许可证的规定,可以保证对违法的采伐行为实行制约并追究责任,避免了管理制度在经营活动中被忽视的现象。在商品林的经营及处置中,目前我国实行的限额采伐管理制度已经成为了一个障碍。在现在的制度管理下,商品林经营和没有得到真正的采伐权,没有得到理想的经济效益。如果没有在林木的处置上获得真正的处置权,就不能保证经营者获得足够的经济利益,之前说的对经营者给予完全的经营权也就成了一句空话,经营者也就失去了自主经营的积极性,不论对于经营者还是管理者都是一个损失。 2合理性建议 通过以上的分析讨论可以看到,在进行商品林木的采伐过程中会有很多问题,并且很多的外界因素会对采伐工作造成影响。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制定出合理性的建议和改进,以便可以更好地进行林木的采伐工作,同时也可以增加商品林木经营者的经济效益,提高社会效益及环境效益。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完善,推动森林经营活动的合理性,保证森林林木采伐的可持续性,保证环境效益和社会利益,并提高经营者的经济效益。 2.1建立合理制度,提高可持续经营发展的进度 现行的采伐限额管理制度是多年前制定,并实行的森林采伐管理制度,在现在看来虽然对采伐活动有某些方面的制约,但是也不能马上取消,只是需要制定相关的改进措施来进一步完善。例如,可以制定采伐申请管理制度。这个申请制度与采伐限额不同,这是从经营者逐级向上申请的一个措施,从经营者的角度出发,在经营者的管理经营范围之内,最大限度地满足经营者的经营需要,根据实际的市场情况,决定森林林木的开采量、开采时间及抚育时间。如果没有较大的影响,可以允许经营者采伐。 2.2采取森林分类经营的模式 商品林采伐管理制度中,经营者需要在自己被赋予的权利与所受的制度之间找到一个合理的平衡点,这样不仅可以满足经营的经营目的,同时也保证了采伐管理制度的顺利执行。这就要求经营者需要按照经营方案及采伐许可证进行采伐活动。其中的森林经营方案是在政府主管部门的直接干预及指导下完成的,不仅能够保证森林林木的生产力及可持续发展经营性,同时也满足了经营者对于经济和技术的要求,满足了各方面的多种要求。 3结语 通过以上的分析讨论,我们可以看到,对商品林木的采伐制度中涉及的采伐限额、生产计划及采伐许可证等都是在森林经营的方案中不可缺少的因素。而政府相关的主管部门的服务职能也要从管理角度向指导的方向转变,同时要提高政府部门的服务意识。森林的经营者进行经营活动时,建立完成的合同签订固定、管理规划及投资意识。在我国现有的相关法律规定中,很多的管理制度都是具有相当重的监督管理职能,但是,对现在的生产经营模式,这种监管的职能已经不符合市场的需要,对于行业的发展也是非常不利的。从经营方案出发,把采伐限额、生产计划及采伐许可证有效统一结合起来,这样不断可以更好地促进林业的可持续性发展,同时还可以保证获得很好的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在这个基础上,对以上的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改革,达到和谐统一的发展。从长远的发展目标出发,以科学的方法及经营理念,为林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提高经营者的经济效益。 作者:冯宗科 单位:威信县国营林场 林木论文:林木播种中育苗技术论文 一、播种技术要点 1.1播种密度 播种密度直接影响林木幼苗能否获得足够的通风和采光空间,故播种期间一定要预先对林木幼苗的生长范围进行准确测量,确保相邻的幼苗枝叶不会大面积相互遮挡。 1.2播种方式 林木育苗的播种方式一般有撒播、条播、点播三种。撒播一般用于小颗粒状的林木种子,如杨树、柳树;条播一般用于中等颗粒的树种,培育的苗木质量好、生长壮,如山楂、葡萄;点播大多用于种子较大的树种,如核桃、板栗,间隔一定距离进行单棵种植。选用哪种方式种植,要依据林木种子自身的条件进行选择。 1.3覆土厚度 覆土指的是覆盖在种子上的土壤,用来保持覆土下土壤的湿润环境,可有效防止大风吹跑种子和鸟兽吞吃种子,覆土要根据种子不同的生长周期、苗圃环境等确定其适宜厚度。 二、土壤管理 土壤管理指的是在林木幼苗出土前对苗圃内的土壤进行的管理,一般包含覆盖、灌溉除草和防止鸟兽危害三个方面。 2.1覆盖 将苗圃内的林木幼苗用塑料薄膜或者稻草等加以覆盖,不仅可以保持苗圃内的水分,还可以维持苗圃内的恒定温度,对加快林木幼苗发育十分有益。需要注意的是,在选择覆盖材料时,不能选用释放气体的塑料薄膜,以防阳光下薄膜产生的化学气体危害幼苗。此外,当幼苗出土后,要及时揭开覆盖材料,让幼苗接触阳光。 2.2灌溉及除草 播种前应对苗圃进行一次灌溉,作为底水;播种后,在幼苗出土以前,尽量不进行灌溉,如果土壤比较干燥,可以适量浇水,可使用喷灌技术,灌溉均匀,又可控制水量。在幼苗吐芽或出土前后,应该对苗圃进行除草作业,操作时一定要谨慎轻柔,以免碰伤幼苗。 2.3鸟兽危害和霜冻 刚出土的幼苗很幼嫩,极易遭到鸟兽和霜冻的伤害,可拉起丝网防止鸟兽,在有晚霜的季节用塑料薄膜或稻草加以覆盖幼苗。 三、苗圃管理 3.1灌溉 幼苗进入茁壮生长期,对水分的需求量很大,要对整个苗圃进行科学的灌溉,实时对苗圃内的土壤湿度、幼苗生长等指数进行检测,及时补给水分。 3.2追肥 根据苗圃内幼苗的生长情况,及时补充肥料,保证各种化学元素的充足供应。4.3间苗为保证苗圃内幼苗的合理密度,提高肥料利用率,在幼苗出土后要根据幼苗的生长状况及抵抗力强弱不定时进行间苗作业,将生长状况差的多余幼苗除去,逐渐稳定幼苗数量,直至进入定苗期。此外,每次间苗作业后,应及时进行灌溉。 3.4病虫害 幼苗期不易采用药剂杀虫,应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为宜。4.5防冻幼苗的抗冻能力比较弱,尤其是在北方地区,上冻时间一般较长,因此做好苗木越冬期幼苗的防冻工作十分有必要,比如采用土埋、覆草等方法。5结语播种育苗是一个系统工程,包含地质、药物、生物等多种学科,研究播种育苗技术需要多管齐下,从育苗的各个环节入手,在现有技术条件下不断改善自身条件,发展多样化的育苗方式。 作者:马俊梅 单位:榆阳区城郊林场
商品与质量论文:物流商品质量体系的构建与评价 物流商品(Logistics goods),GB:即物品,经济活动中涉及实体流动的物质资料。物流质量(Logistics quality),GB:为了以最低的物流成本达到客户所满意的服务水平,对物流活动进行的计划、组织、协调与控制。物流质量包括四项基本内容:物流商品质量、物流服务质量、物流工程质量、物流工作质量等。 目前,国内对物流质量体系的构建关注越来越大,但大多集中在物流服务质量体系的构建,现笔者就物流商品质量体系进行构建与评价,剩余部分还有待研究与整理。 1.物流商品质量体系的构建。物流商品质量是指商品运送过程中对原有质量(数量、形状、性能等)的保证,尽量避免破损,则我们可以从以下三部分来进行商品质量体系的构建。 1.1 商品质量指标体系。随着社会的越来越进步,商品质量已经成为企业从事各项活动的硬性指标,但在我国,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商品质量需要严格把关,这就可以从传统的质量指标体系中吸收一些指标,如商品的次品率。而物流是联系生产者和消费者的重要纽带,则也应保证商品运输途中的完好性,这就需要用商品完整性指标来衡量。物流企业在另一方面也算作生产者,这就需要提供给消费者有足够数量、品类齐全的商品,这也是商品质量指标体系的重要内容。 1.2 商品价格指标体系。价格是商品的又一重要指标,有了优惠的价格,才会吸引到更多的客户,同等商品只有保持一定的价格优势,才会吸引到更多的顾客,这就需要优惠价格指标来衡量,但进行物流的企业也需有利可得,这就需要靠查商品实际的盈利情况。在这里由盈利价格指标来体现,而在这里面,不同的顾客有着不同的考虑,有的需要物美价廉的,有的需要一些特殊商品,贵点无所谓,这就要物流对浮动价格的应对,即浮动价格指标。 1.3 商品运输指标体系。在这里将运输列入商品质量是考虑到工作质量不能完全覆盖的内容,有不妥的地方请指正。物流本意为物的流动,流动就要靠运输,这就牵扯到如何选用合理的运输方式,才能使物流成本降到最低,也同时要保证商品的安全性,普通货物防止丢失,易燃易爆商品则需要特殊运输,我们用合理运输指标和安全运输指标来衡量。 综上所述,建立的指标体系如下图所示。 2.物流商品质量的评价主要指标。 2.1 商品质量指标: ①商品次品率:每百万产品出现的次品数量; ②商品完好率=交货时完好的商品数量/此次物流商品总量; ③品种齐备指数:品种残缺率=缺货品种数/客户所需品种总数; ④数量指标:缺货率=缺货数量/总商品数。 2.2 商品价格指标: ①优惠价格指标。优惠的价格可以吸引到更多的顾客。 ②同等商品价格比较指标。可以做为制定价格的重要指标。 ③商品盈利统计指标。剔除不利商品,使企业获得更大的利润。 ④商品浮动价格指标。做到这点,才会更好的抓住顾客的心,更好的为顾客服务。 2.3 商品运输指标: ①合理运输方式选择指标。 ②合理运输时间安排指标。考虑到具有特殊意义商品的运送时间安排,能为顾客提供更好的服务。 ③合理运输设备使用指标。满载率=车辆实际装载量/车辆装载能力 商品与质量论文:浅谈商品房的质量与技术发展趋势 【摘 要】本文就商品房的功能质量、实用质量和商品房的技术质量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商品房;质量;技术;发展趋势 我国的房地产市场正在逐步进入“品牌”时代。品牌来自“三高”:高品质、高性价比、高附加值。三高的基础是高科技含量与高技术集成,这是创建商品房品牌,提高商品房品质的根本途径。特别是体现人文关怀、绿色环保与科技创新的商品房功能质量、实用质量和技术质量,是当前中国商品房建设发展的新主题。 1 商品房的功能质量 近年来,居民的住房需求不断增加,住房观念也发生了重大变化。安全、适用、舒适、经济、美观的住宅是我国商品房质量与技术发展趋势及新指标。提高住宅的功能质量实质是提高住宅的性能价格比。 1.1 商品房的适用性能。商品房的适用性要求住宅的设计要多档次、多样化,满足最广大居民的住房需求。首先,是住宅的功能空间要完整,布局合理,符合现代生活的行为需求;不仅仅是面积的大小,关键是在较小的空间内创造较大的舒适度,住宅的设施配备要齐全、高效,保证居住的安全、耐久、经济和方便。 1.2 商品房的环境性能。住宅的环境要自然、和谐、环保。住区环境的营造要注重利用自然的、地理的、社会的大环境资源,使小区与城市环境相协调;创造出阳光普照、空气清新、绿化忧美的生态环境和富有人文气息的居住环境。 1.3 商品房的休闲性能。住宅建设应体现出历史传统与时代精神结合的审美文化、居闲文化、养生文化、地域文化、社会文化,体现建筑的个性和人文关怀。 1.4 商品房的舒适性能。随着社会的进步,住宅需求已开始从生存需求向生理需求和心理健康需求转变。住宅的物理性能决定着住宅的居住舒适度。以声、建筑光、热、风和空气质量为核心的舒适度指标直接影响着居住舒适性能的质量。过去由于经济、技术、体制等多方面原因,住宅的建设对舒适度的要求没有得到重视,随着经济的发展.自然环境的变化.提高住宅的居住舒适度是当前住宅市场需求的显著特征。 2 商品房的实用质量 当前商品房的实用质量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一是以功能空间、面积配置、细部处理的合理性为主的住宅实用质量还不高;二是以声、光、热、空气质量等物理性能和设施设备性能为主的住宅实用性能还较低;还有住宅的工程质量、安全环保等问题。其根本原因是住宅的生产技术落后,生产效率低,资源没有充分利用。 2.1 高层居住的实用性能。目前住宅设计存在着三大误区:一是大城市住宅的层数越来越高,建筑的密度越来越密,中小城市也有这种趋势。高层塔楼是否是城镇住宅的发展方向,学术界一直争论不修。过去为了出容积率,高层建筑总是过高过密,有的塔楼1 梯8 户,甚至有的达到1 梯16 户,这种居住模式有潜在的安全、健康隐患。美国早在上世纪50 年代,除在纽约等大城市外,已不允许建造高层住宅,其主要原因是高层住宅的建设成本高,管理难度大,我国城镇住宅不应再提倡建设高层塔楼。土地资源短缺的大城市应提倡8~12 层的小高层住宅,小城镇以多层住宅和小高层住宅为主。 2.2 小区大花园的实用性能。许多住宅小区的中心花园越做越大,而且有的大造人为景观,有的开发商认为中心花园大显得大气,能聚人气。从健康角度讲,人群活动过于集中,在环境卫生、噪声污染、疾病传播等方面存在隐患。住宅小区的环境应注重组团环境设计,充分考虑各组团的交往、活动空间。 2.3 户型与面积的实用性能。目前“户型大型化”已成为一种误区。从当前世界发达国家的居住状况统计资料看,户均建筑面积在80~100 平方米左右,是比较稳定、普遍接受和相对看好的户型。日本曾做过一项调查,当流行套型面积增加到130 平方米时,就不再增长,然后回落到80~100 平方米。欧洲的情况也是如此,90 年代以来,100 平方米左右的户型住宅已经占到市场新增量的75%,成为市场销售的主体。所以,百姓对户型的需求不会无限制的增长。最近,北京、广州、深圳等地的所谓“S O L O”袖珍户型倍受消费者青睐。因此,在有限的空间内创造最大限度的合理性和舒适性已成为住宅建设的新趋势。 2.4 住宅设计的实用性能。住宅设计应强调均好性、多样性、协调性和完整性。均好性――要求从户型、居住环境、景观、公用设施、设备配置、材料部品的选择和物业管理等诸方面使每个住户都能受到同等的关注,都能获得公平的价值回报。多样性――应注重小区(社区)服务对象的多层次、多方面需求,力争在建筑风格、户型布局、空间组合、色彩构成等诸方面具有特色,反映地方特点和文化传统,避免风格单一和雷同。协调性――应注重住宅与历史文脉相协调、与时代精神相一致、与未来发展相适应、与周边环境相融合。完整性――要树立住宅是完整的产品概念。做到住宅规划、建筑、装修设计一步到位。 3 商品房的技术质量 目前,我国住宅质量已进入换代时期,传统的建筑技术和建造工艺已不能满足现代住宅发展的要求,实现住宅质量飞跃必须依靠科技进步,推广先进适用的成套技术。现代住宅成套技术包括:住宅建筑体系、节能与能源利用技术体系、厨卫技术体系、管线技术体系、智能化技术体系和建造技术体系等七大技术体系。 3.1 新型建筑体系技术。我国传统的住宅建筑体系有砖混结构、混凝土框架、混凝土剪力墙结构等体系。墙体材料主要以传统的实心粘土砖为主。粘土砖是一种消耗能源和土地资源较大的墙体材料,已限制和禁止使用,发展以混凝土砌块和新型墙板为主的新型建筑体系是城镇住宅建筑体系的方向。同时,钢结构、轻钢体系是当前急需研究和突破的新型建筑体系,尤其轻钢住宅体系在小城镇住宅建设中有比较广阔的发展前景。 3.2 建筑节能技术。我国建筑的能源浪费问题很突出,建筑能耗占全国总能耗的30%左右。《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建设部令76 号)对建筑节能提出了明确规定,针对长江中下游地区建筑节能缺乏技术法规,2001 年建设部出台了《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对建筑节能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建筑节能技术是提高住宅舒适度的关键,是当前住宅技术发展重点。建筑节能技术包括维护墙体的保温、隔热技术、节能门窗技术、高效制冷制热技术、能源控制计量技术、自然能源利用技术等。 3.3 水质保障技术。目前,城镇居民住宅引用水主要是自来水,而自来水水质不断恶化。原有自来水处理技术和设施已不能满足人们健康用水的要求,自来水的水质已成为住宅安全性能的重要组成部分。20 世纪90 年代,桶装饮用水迅速崛起,一度成为居民健康饮水的主要途径,这种方式既不经济也存在卫生隐患,再加上定期换水给家庭安全带来潜在的威胁,桶装饮用水不是解决健康饮水的根本途径。在美国、加拿大等国家,人们习惯喝冷水,管道供水直接达到饮用标准。因此,住宅直引水技术将成为住区健康饮水的主流,大力推广住宅直饮水系统成套技术是水质保障的有效途径,也是饮用水技术走向现代化的标志。 3.4 垃圾处理技术。城市人口不断增加,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于城市的发展,日益增加的生活垃圾已成为城市化进程中的重要问题,在居住小区推广应用生化垃圾处理技术是垃圾无害化处理的有效措施。环境绿化技术。包括居住区环境绿化技术、优质草皮技术、节水型植物、立体绿化技术等。包括厨卫技术、整体卫浴、装配式厨房设施、厨卫同层排水技术等,是厨卫技术发展的趋势。 4 结束语 商品房的发展是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体现。准确把握住宅发展的趋势,要站在技术发展的前沿,紧密结合住房需求新特征,与时俱进,不断创新,才能不断地保护需求、刺激需求、引导需求,促进住宅市场的健康发展。 商品与质量论文:浅议商品住宅全装修质量管理方法与措施 【摘要】根据全装修房的现状,目前全装修商品住宅运作方式,就商品住宅全装修时装修风格和材料的选择、设计理念与管理、全装修施工管理等作出总结,本文通过对南京市部分全装修住宅的调查分析,提出全装修住宅的质量管理措施,供同行参考。 【关键词】商品住宅;全装修;质量管理;措施 1 全装修商品住宅的现状 2007年底到2008年初对南京市的全装修住宅项目进行了调查,从调查情况看,目前南京市精装修商品住宅主要是由开发实力强,管理好的开发企业开发建设。2005年前精装修的项目相对比较少,2006、2007年逐年呈上升趋势,2007年底的精装修商品住宅占总开发面积的7.4%。到2009年底精装修的商品房占总商品房开发量的比例有所明显提高。 2 目前全装修商品住宅运作方式 2.1 装修合同方式 目前装修的合同分施工合同和与住户的装修合同两种。装修施工合同基本上是装修单位及相关专业施工单位与开发商、土建(总包)单位一起订立的三方合同。相关专业包括:组装式的橱柜、大型电器(家庭中央空调、热水器或锅炉、消毒柜)、智能化等。普通水电的施工基本含在装修合同中。由于合同多,造成协调管理难度大,交接界面的质量控制难。 开发商与住户的装修合同有三种情况,一种是直接在房屋销售契约中明确精装修的内容;第二种情况是补充协议,销售契约是仅仅是初装修的内容,全装修部分是开发商与住户签的装修协议进行约定;第三种情况是开发商指定的装修公司直接与住户签订房屋装修合同。 2.2 装修设计模式 方案确定:装修方案确定通常分两种类型,一种为主动式,有一定的全装修经验的开发公司,在开工之前先确定装修方案,主体施工阶段水电位置,设备的安装位置,管线的走向等全部按装修方案施工,减少了在装修阶段的改动,减少了因管线改动而造成的质量隐患;另一种为被动式,即在主体结构施工结束,装修方案还未确定,等装修方案确定后,大多管线已施工完成,而与全装修的管线走向有比较大的差异,所以要进行大的改动,有时为了安装设备甚至还要改动结构,留下了大量的质量隐患。 设计文件形式:目前精装修工程设计文件通常为两种形式,一种为有资质装饰公司设计出图;另一种为境外或国内无相应资质的设计公司设计,以本地设计单位名义出图。多数精装修工程设计图纸未报施工图审查,而部分报审图纸,审查内容也不完全覆盖装修设计内容。 2.3 材料供应的方式 主要材料或设备都是开发商供应;开发商供应主要设备。 2.4 专业施工资质 由具备装修资质和具备家装资质的单位施工。其它如中央空调、智能化等由专业施工单位施工,厨柜安装基本由厨柜公司进行,装修施工企业进行管理。 2.5 全装修工程交付的环境检测 环境检测有两种方式,一种是每一户均检测一点;一种是抽取一定的比例进行检测,在交房时将检测结果上墙公示,从年初调研的情况看,目前全装修房的环境检测主要采取这种方式。 2.6 办理监理及质量监督情况 年初调研的所有项目全装修均委托了监理,同时也办理了质量监督手续。 3 质量控制状况 3.1 材料进场的控制 主要材料进场基本上要求进行了复检,但检测批次,检测项目不一,仁恒除了按正常进行检验外,还对地板等材料进行干湿循环检查。所有开发商的材料都走品牌路线。 3.2 精装修与初装修的交接 全装修工程在装修施工前,装修队伍与土建队伍都要进行交接,交接的标准与分户验收的标准基本一致,有些方面相对要低一些,如地面工程的就是这样,色差基本不控制。外窗渗漏、管道渗漏等项目在交接时的控制标准与分户验收标准也存在一定的差异。墙面的空鼓、平整度、房间的几何尺寸等控制的标准高于分户验收标准。 3.3 工序验收 从调研的情况看,各个精装修项目都比较重视工序交接的验收,但仁恒控制的最好,每一道工序都制作样板,工序完成后按样板的质量由监理、开发商及住户验收,合格后进行下步工序施工。 3.4 精装修分户验收实施 多数项目均参照分户验收的要求进行了分户验收。尽管各个环节的质量控制都比较重视,但质量问题还是比较突出,特别成品保护方面的问题比较突出。 4 交付后的质量维修情况 全装修工程竣工交付后质量问题比较突出,报修的量还是比较大,从调研的41栋全装修工程的情况看,维修主要其中在渗水,表面观感、裂缝等方面。报修内容中,其中防盗门和空调是精装修工程新出现的问题,应引起高度重视。 5 精装修工程存在的问题 5.1 精装修工程的成品保护难度大 成批的装修工程由于面大量广,涉及的专业较多,涉及的施工队伍较多,有时交叉施工,成品保护的难度非常大。而住户对精装修的表面观感的要求很高,而表面观感除了施工的精细外,关键在成品保护。 5.2 承包环节多 一般设计由装修单位完成,为完成单位工程的全装修的施工,开发商要与多个专业单位签订合同,这些单位一般没有通过正常招投标确定,都是开发商内部确定。一方面装修队伍与土建总包单位的责任划分较难,另一方面各个专业之间的责任界定比较困难,有时甚至出现推诿扯皮的现象。专业单位多,建设单位协调的难度大,质量监管的难度也大。由于未通过正常招标,办理监督手续也存在一定问题。 5.3 渗水问题仍然是全装修投诉和保修的主要问题 精装修工程的渗漏范围比较广,有传统意义上的卫生间渗水,墙面渗水、窗边渗水,也有由于精装修施工过程或者住户使用过程产生的渗水,如水龙头、管件接头、地漏、浴缸、洗脸盆、洗菜盆、热水管接头等部位都不同程度地出现的渗水问题从表(1)可以看出水和渗漏问题占总维修量的26.1%。 5.4 环境问题突出 尽管开发商为了控制质量大多采用品牌产品,就单一产品而言其环境指标符合现行规范的相关规定,但将这些材料组合后的环境指标就难以控制在规范规定的要求。所以环境指标的控制是全装修住房的关键。 5.5 精装修工程的验收规范不全面 目前装饰装修工程验收采用《装修装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2;施工采用《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50207―2001;《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354―2005;《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02;以及水电及通风空调的相关验收规范,这些规范对全装修的质量规定不全面,验收的依据不具体。大量的质量指标如色差等主要靠经验来判定。 5.6 全装修的专业管理人员缺乏 全装修的主要参与单位如监理、开发、施工等单位的熟悉和精通全装修的人员很少,大量的管理人员对装修的理解仅仅停留在粉刷上,还没有深入到全装修。另一方面这些单位强调结构人员的培养和引进,忽视装修管理人员的培养和引进。 6 采取措施提高全装修住宅工程的质量 6.1 抓住质量监督的重点,增强监督的力度 从已交付的全装修住宅的报修情况看,质量问题主要其中在墙面的观感、渗漏、及主要使用功能上,所以在日常质量监督过程中重点加强对与渗漏有关的外窗、屋面、有防水要求的房间地面、以及给排水管的接头等部位监督抽查,强化屋面及有水房间的蓄水试验,管道的通水、密封及强度试验,并对这些试验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监督。 6.2 强化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或试验 对给水及空调管道等容易产生渗水的工程项目应加强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给水管道在施工阶段采用1.1倍的工作压力进行稳压,直至装修工程施工结束;空调管道的各种管道的接口及保温接口在隐蔽之前逐房间进行验收,防止冷凝水导致渗漏。装修使用主要材料进场应强化验收,首先核对质量证明书或性能检测报告是否与进场材料吻合,检查外观及几何尺寸是否符合要求;其次见证取样进行检测,符合要求后再进行使用。 6.3 强化成品保护,保证观感质量 成品保护的好坏直接影响全装修工程最后观感的质量,所以在全装修施工前首先要制定成品保护的专项方案和措施,作为全装修工程开工的必要条件,专项方案和措施除监理审批认可外,还必须报建设单位认可,监理在日常检查时应重点对方案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6.4 强化分户验收,促进全装修住宅工程质量的提高 南京市建工局对住宅工程的分户验收管理办法已进行了深化,在竣工验收前由建设单位组织,对墙面、天棚、地面、防水、门窗,栏杆、给排水、照明、空调、智能、卫生器具安装及防盗门等工程的表面观感、成品保护及使用功能等逐户进行验收。所有工序质量符合验收规范的前提下应组织各责任单位认真进行分户验收,竣工验收时抽取一定数量的房间对分户验收的真实性和执行标准的准确性进行核对。重点对卫生间及屋面在蓄水、外窗在淋水、管道在通水等状况下的渗水情况进行随机抽查核对。特别是外窗淋水试验,在验收时必须按规定设置好所有的淋水带,验收组随机确定所抽查的淋水带,放水一小时后对窗及外窗进行检查,这样所抽查外窗的渗水情况,才能代表该单位工程。 6.5 强化初装修质量的交接验收,明确质量责任 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应组织总包单位、全装修单位对初装修的质量进行验收交接,一旦全装修队伍接收后,相关质量由全装修单位负责。 6.6 强化全装修质量人员的培训、提高质量管理水平 建设、监理、施工等单位应强化全装修质量人员的培训,社会培训机构也应开办全装修质量检查人员的专项培训班,这样可以提高全装修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和质量管理水平。 7 结语 全装修住宅将是住宅工程的发展方向,也是住宅产业化的体现,同时也是市场发展的需要,所以必须强化全装修住宅工程的施工各个环节的质量管理,特别是原材料的质量,从而提高全装修住宅工程施工质量。住宅全装修的开发在南京还处于起步阶段,而且全装修工程使用的材料产品更新快,所以在实践中应不断总结施工与质量管理的经验,以适应不断发展的全装修住宅工程的需要。 商品与质量论文:同一商品质量一致性的类别与认定 当前,各地工商局正在按国办57号文件精神对流通领域中的商品加强监测和检查,但是当抽样检测结果出来后,经常会遇到一个问题:这个抽检结果是否对同一批次商品乃至整批商品继续有效。对这个问题许多专家学者各有看法。笔者试图结合产品生产的特性。谈谈同一商品质量的一致性问题。 在商品质量检测工作中,同一商品质量的一致性,实际上是样品的代表性。所谓样品的代表性是指抽取的商品在外观、性能、质量等方面与同一批次或者同一规格型号的同种商品之间的一致性和同一性。样品的代表性是南商品在生产过程中的机械化程度、自动化水平、产品设计的技术含量、产品的生产工艺等因素决定,因此,在研究样品的代表性时。应当区分不同生产类型的商品,才能把握其质量的一致性。 1、机械化生产型商品质量的一致性 一般来说,对于先进的工业化流水线生产的定型产品来说。随机抽取的样品具备产品的代表性。彩电虽然是南许多单元零件组装而成,但是每个零件均要经过严格的检测和挑选,以保证整机的合格性。合格的单元元器件是经过机械化流水线生产出来的并经过严格的检验,这样就保证了产品特性的一致性。如果某个零件未达标准而进入组装线,在整机调试时可以调整,如果不能调整,只能换件或作废。每种产品都有合理的差错率,是可以认可的。假如生产不合格率为万分之一,其产品进入流通领域后,不合格率几乎为零。抽查是随机的,只要产品生产的设计和工艺流程没有变化,产品的品质就不会发生变化,仅仅是生产日期和生产的班组不同。如果商品内在质量出现问题,比如接地、爬电距离、漏电、频率特性、电磁辐射等设计上的原因,那么同一批生产的商品都会有相同的质量问题。商品外观等非内在质量问题,可能是运输、搬运等环节出的问题,应不在其内。 2、配方型产品质量的一致性 配方型产品分工业化生产和手工生产两种类型。工业化生产的产品,如胶卷的菲林(片基)是经过严格挑选的,在菲林上均匀地喷涂乳剂(感光化学材料)是专业配方,下单配料是很严格的,一次配出的乳剂是一个编号,一个编号的乳剂具有同一特性。如果有一个胶卷的乳剂出现质量问题,应该说这一个批次的胶卷可能都有问题。洗发液、洗涤剂、中成药、两药、饮料、润滑油、防冻液、农药、磁砖、化妆品等商品都属工业化生产的配方产品。 配方型产品也有手工生产的。中低档商品或者生产规模不大的生产企业,即便是手工生产的配方型产品也能区分出产品的生产批次,一次配料生产的产品即为一个批次的产品。 配方型产品质量问题有些是人为的。成型的品牌产品应该具有相应的规模,经过产品检验鉴定是合格的,但由于某些人为原冈,有些产品在配料中加入了过量的防腐剂,造成某项指标超标,或者厂家担心消费者对产品的某些添加剂不认同,不标注实际含有的防腐剂或其他添加剂的含量,隐瞒真实配料含量。 3、原材料加工型产品质量的一致性 原材料加工型产品的特性主要由原材料本身的特性决定。拿电线来说,它是南铜或铝制成的芯线(单线或数线绞合成)和绝缘外皮组成,铜、铝的纯度决定电线的导电率,芯线的直径(规格)决定电线的电流量。芯线的外皮由橡胶或塑料包裹,外皮质量的好坏决定电线的绝缘率。因此原材料的好坏就决定产品的优劣。现今。电线均是大工业化生产,先将铜、铝锭多次拔丝到规定直径,再用符合耐压要求厚度的橡胶或塑料进行机制包裹,成为电线成品。对同型号的定型产品,生产厂家大多以生产日期或数字表示批次,同一批次的电线质量特性是一致的。如果检验显示电线的线径未达到标准要求、绝缘率或者导电率不合格,那将是整批生产的产品均属不合格产品。 纺织类商品也属原材料加工型产品。服装等纺织类商品的内在质量的同一性问题,主要表现在产品原材料的质量上,原材料的色牢度、裂度以及棉、丝、纶的含量比等都会影响到产品的质量。此外,生产工艺如原材料的织法、纽扣扣眼、缝纫的寸码密度等也会影响产品质量。纺织加工产品的批次排序。有的按一批投料单位,有的按货号,有的按生产日期。在工业化生产条件下,纺织加工产品统一定料、下料、裁剪、缝制,产品特性主要取决于原材料的特性。如果服装检测结果是色牢度不合格或是成份含量不合格,就不单是这一个批次产品的问题,而是这一批原料生产的所有产品都存在同样的问题。 4、加工食品质量的一致性 加工食品是将原材料加工成成品,成品体现原材料的属性。有些加工食品附加制作工艺,使之原材料特性更加丰富,表现形态更加多样性。因此,认定加工食品质最一致性的标准比较复杂。这里主要谈谈加工食品的三种主要指标: (1)卫生指标。直接食用的加工食品制作时应当无菌操作,非直接食用的加工食品针对其生产企业的加工环境和操作流程不同,对其卫生环境的要求也不一样,但要求产品出厂时卫生指标必须符合要求。有许多加工食品裸装(散装),受运输、仓储、保管条件和经营环境的影响,食品可能会受到二次污染,导致卫生指标超标。有些商品要求低温保存,如酸奶、饮料、蜂乳等,如果经销单位保存温度达不到要求,就可能导致商品变质,可以在常温保存或置于阴凉处的商品,如罐头、方便面等,如果保存条件符合要求,没有二次污染的可能,食品的卫生指标应该和出厂时是一致的, (2)添加剂。食品内的添加剂一般是为了保证食品的色、香、味、稠度以及品质的稳定而添加的,含量必须合理,符合标准要求,超过规定标准即为不合格。在生产配方中添加剂均是定量的。工业化生产的定型产品,在同一个批次内产品的内在指标应当是相同的,只要严格按照配方、规程操作,质量一般不会有波动。 (3)标签。按照国家规定,食品标签应当反映食品内在的主要(必要)参数。有的商品不标明添加剂成分、含量或者不标明成分、生产日期、保质期,这些都是人为的因素,一般来说是故意的,属于明知故犯。 商品与质量论文:抽样检验标准与商品质量监测 GB/T6378.4-2008《计量抽样检验程序第4部分:对均值的声称质量水平的评定程序》等四项新标准(以下简称抽样检验新标准),已于2008年7月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颁布,从今年1月1日开始实施。新标准的颁布与实施,是商品质量监测的一件大事,是对商品质量抽样检验工作的一次重大改革,意味着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工作将从此走向规范化、科学化和现代化。 商品质量监测工作离不开抽样检验标准 流通领域商品监测是一项科学、严肃、技术性强的工作,它关系到国家商品质量监管的效能,关系到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关系到企业的信誉和国家的形象。法定机构依法颁布的抽样检验标准,是商品质量抽样检验工作的灵魂,是保证商品质量抽样检验方法科学、规范,结论准确、可靠的指南针。 对商品进行抽样检验,目的在于能用较短的时间和较少的人力物力,获得对较大量商品质量水平的准确把握,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可以设想,在商品量较大的情况下,要准确了解商品的质量水平,如果逐个对商品进行检验,需要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较长的时间,这在现代大工业生产条件下,是行不通的,抽样检验方法便应运而生。商品抽样检验以科学、严谨的统计理论为依据。通过严密精确的数学运算,设计出科学、合理的抽样规则,找出正确抽取能代表商品质量水平的样本的方式。由于其间的数学运算工作繁杂费力,各类商品的抽样检验程序、规则又都有较多共同的特点,国家为实现这项工作的标准化,通过法定程序,组织相关专业人士,制定出统一的抽样检验标准,作为抽样检验活动的科学依据和制度规范。因此,商品抽样检验工作必须以法定机构颁布的标准为依据,做出的检验结论才是科学的、准确的。规范的商品质量抽样检验工作离不开法定机构颁布的抽样检验标准。否则,其检验结论就难以达到科学、可靠的要求。 反观以往的商品抽样检验活动,恰恰存在对抽样检验标准重视不够的问题。其抽样检验方案就可以说明这一点。绝大多数抽样检验方案对产品质量标准都有详细列明,但对抽样方法标准却语焉不详,往往是寥寥数语带过,大意是采取随机方法抽取足够检验需要的样本,极少有列明使用具体规范的法定标准,其检验结论往往经不起司法的检验,这类行政诉讼败诉案例时有所闻。 实践呼唤抽样检验的新理念和新标准 从2001年开始,国务院赋予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一项新职能,即承担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工作。多年以来,各级工商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工作,加大对经销不合格商品行为的查处力度,净化商品市场环境,努力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也获得了党和政府以及广大消费者的认可。然而,由于缺乏商品质量抽检法定标准,虽经过艰苦的努力,但部分商品经抽检判定不合格的结论,只能适用于同一厂家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和同一批次的商品,工商部门只能对这极少部分商品进行下架退市处理,不能涉及同一厂家同一品牌的其他同类商品。这对于那些惯于偷工减料掺杂使假的厂家和经营者,实在无法触及其痛处,更无法使其得到应有的惩处,大大削弱了商品质量监测的作用和效果。因为在市场上清查同一厂家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和同一批次的商品。犹如大海捞针。在商品经济较为发达的情况下,市场上的经营者林林总总,各式各样的商品更是成千上万,想在市场上查找同一厂家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和同一批次的商品,谈何容易。如果能采用规范的抽样检验标准,情况将大不一样,效率将大大提高。 对此,我们必须弄清两种标准的概念。一种是产品的质量标准。一种是抽样方法的标准。前者是管商品质量是否合格的产品标准,后者是管如何抽样的方法标准。抽样标准是国家法定机关颁布的抽样规范,抽样方法是抽样方式、方法的总称。必须指出。抽样检验中若只注意使用产品质量标准,而忽视使用抽样方法标准。就是不完整、不科学、不规范的。这就造成我们的检验结论只能适用于同一厂家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和同一批次的商品,弱化了对经销不合格商品的打击力度,影响了商品质量监管的成效。这种尴尬状况,迫使我们寻求新的思路、新的方法,从观念和制度上进行创新。 新的抽样检验标准为我们打开了一个新的领域、新的思路和新的观念。它将打破检验结论只能适用于同一厂家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和同一批次商品的框框,而适用于整个核查总体。也就是说,只要样本不合格,就可以判定属于核查总体范围的所有商品都不合格。 新的抽样检验标准是对以往做法的重大变革 新的抽样标准之所以能突破同一厂家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和同一批次商品的框框,根本原因在于它基于统计学科学的概率理论,通过严谨的计算推导,得出科学、正确的抽样检验方法,使得所检验的样本质量状况能代表核查总体的质量水平,从而证明样本不合格的结论能适用于整个核查总体。由于这个标准是建立在科学的统计理论和严密精确的计算之上的,因而出现错判的风险能减少到5%以下。 新的抽样检验标准对工商部门开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带来了新的方法、新的观念和新的思路,是对以往做法的创新和重大突破。 新的抽样检验标准核查总体完全突破了批次的概念。以往的抽样检验由于没有抽样标准,导致检验结论只能适用于同一厂家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和同一批次商品的状况。新的抽样标准确立的核查总体概念,是商品质量抽检对象的全部。它既可以是同一厂家同一品牌的商品,也可以是不同厂家的同一类商品,具体由组织监督抽查的部门根据监督抽查的目标和任务确定。一旦样本经检验不合格,属于核查总体范围的商品都将被判为不合格,大大强化了清查不合格商品的力度。 新的抽样检验标准确立的监督抽查目标和任务与以往有重大突破。以往进行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的目的是查出不合格商品,得出抽检商品合格率,并向社会公布,引导消费。然而,由于缺乏法定标准依据,产品质量标准只能证明检验样本的合格与否,并不足以证明同类商品的质量状况,最多只能推论在相同生产条件、原料、工艺等条件下生产的同一批次商品的质量水平。抽样检验是一种以少量样本判定总体质量水平的活动,其结论真实、准确与否,关键在于是否采用了法定抽样检验标准,以及标准适用是否恰当。 新的抽样检验标准规定,质量核查部门没有证明商品合格水平的义务,质量核查工作的目标是发现和清除不合格商品。工商部门正是通过查处、制裁经销不合格商品行为,将不合格商品清除出市场的方式,来达到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保障消费安全的目的。新标准对商品质量抽样检验的目标定位非常准确,需要我们认真把握和坚持。 新的抽样检验标准还提出了一些新概念新提法和新定义,如声称质量水平、极限质量比、复检复验复查等,需要我们认真把握。新的抽样检验标准理论性强,新概念新术语多,掌握起来有一定难度,需要下一番苦功夫。随着新的抽样检验标准的贯彻实施,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工作必将出现崭新的局面。 商品与质量论文:商品质量检验与管理人才培养分析 摘要:文章从全球经济一体化发展趋势,分析了社会对商品质量检验与管理人才需求和要求,提出了社会对商品质量检验与管理所需人才的4个层次和所应具备的知识结构。 关键词:商品学;商品质量检验与管理;人才定位 随着经济全球化趋势的日益强化,在生产、市场、资金全球化、科技开发与应用、信息传播的全球化中,生产活动全球化,使分工从传统的小而全转变为世界性分工,形成世界性的生产网络,不同的国家成为世界生产领域的一部分,成为商品价值链中的一个环节,加强了各国经济的依存与互动;国际贸易对世界经济拉动作用日益趋强,国际商品贸易品种多样化,电子化贸易手段普遍使用,使质量、环境和健康与贸易关系更加密切,ISO9000,ISO14000系列成为国际贸易商品的共同标准,世界多边贸易体制框架已经形成。 我国自实行改革开放以来,确定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目标,导致我国社会市场化、商品化程度不断提高,经济全球化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它为我国提高提供了难得的发展机遇,另一方面,它也给我国带来不利和风险。如何抓住机遇,兴利除弊,就是我国亟待解决的重大问题,因此,经济全球化要求我们加强对商品质量的控制与管理的研究。 一、“入世”后商品质量检验与管理人才匮乏 随着社会、经济和科学技术的发展,培养的人才越来越趋向于多学科复合型。入世之后,我国服务贸易领域将逐步提高对外的开放程度,按照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承诺,从2005年12月11日起,我国检测市场已经全面开放,一些国外检测机构已获准在我国设立独立子公司,从事检测服务。由于国际一些著名检验机构十分看好我国这个庞大检测市场和其丰厚的收益,他们进入我国检验市场会使竞争更加激烈。当然,国际竞争机制的引入,也将有利于促进我国检验市场的优胜劣汰、合理布局,促进我国的质检机构改善经营管理,提高服务水平;有利于我国的检验机构联合、重组;有利于我国的质检机构按照国际通行的市场化运作模式来运作;有利于我国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与国际惯例接轨的做法来规范检验市场。 社会的发展,生活水平的提高,使人们对生活质量要求越来越高,因此商品质量检验涉及的商品种类越来越广,检测指标越来越多,检测标准越来越高,因此,促进了商品质量检验市场的迅速发展。从目前来看各行各类商品质量检验检测机构大约有几千家,而且数量还在增加,范围也在不断扩大,故需要大量的商品质量检验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而目前从事商品质量检验的人员一般或是食品、或是纺织、或是机械等某专业的人员,从事商品质量检验管理人员一般是学习市场营销、工商管理专业人员。既懂商品属性、商品检验技术又懂得管理的人员极为缺乏,这正是商品质量检验与管理所要培养的人才类型,也是商品质量检验市场所需要的人才。从商品质量检验与管理人才培养的专业归属来看,目前,可以归属商品学专业,以其专业方向招生。 二、社会对商品质量检验与管理所需人才的层次和知识结构 在经济全球化时期,商品质量检验与管理人才的培养需要我们建立一套全新的人才培养模式。针对商品质量检验与管理专门人才需求的培养问题,笔者调研了部分高等院校商品学专业(或商品学方向)建设、课程设置和相关的实验室情况,走访了质量技术监督局、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国家建筑材料检测中心、工商行政管理局、海关、进出口报关公司、连锁经营企业、保险公司、资产评估事务所等用人单位,了解了对商品质量检验与管理人才的需求和要求,重点研究了其发展所需人才的层次和知识结构,明确了其培养定位和培养目标。 (一)社会对商品质量检验与管理人才的需求分析 通过调研明确了目前社会对商品质量检验与管理方向人才的需求主体是商品质量检验高层、基层管理机构和企业,他们对商品质量检验与管理方向人才的需求主要有4个方面:为提供商品质量检验社会服务,对人才的需要;为履行行政管理职责,对人才的需求;企业管理,对人才的需求;商品检验技术研究与开发,对人才的需求。在上述4类人才需求中,第1方面人才的需求会随着商品质量检验机构涉及领域的扩大、数量的增加而不断加大。作为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检测服务的触角已伸向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小到室内空气质量检测,大到重大工程标准核算,随着人们生活水平提高,家庭装修不再停留在美观舒适上,还要求健康、环保,检测就必不可少;目前,“只要有需求,就会有服务”的检测市场已初步形成,检测项目涉及环境监测、食品卫生、产品标准等多个方面。第2方面人才需求会随着政府管理力度的加大,管理职责的健全,市场管理的规范而不断增加。第3方面的人才会随着企业自律意识的加强而不断增多,企业是由利益导向的,如果实现商品质量检验的结果是有利于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即便没有政府部门的推动,企业为了在市场竞争中立足,也会主动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权威报告,作为产品质量的信用凭证。第4方面人才的需求层次则较高。经分析在商品质量检验与管理人才需求层次上,可将该人才大体上分为4类:一是技术型检验人才。这类人才主要是在商品质量检验机构从事商品质量检验与鉴定,负责出具检验报告,要求他们具有某一专业背景,掌握检验设备的使用,精通检验技术,熟悉检验标准。二是管理型检验人才。这类人才主要是在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部门、检验机构、企业从事商品质量检验业务开发、业务管理,要求这类人才不仅懂得商品及其企业的技术管理、标准化与质量管理、环境管理、安全健康管理、进出口管理和物流管理,也要懂得各类消费品生产或服务性行业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服务指导型与监督引导型管理。要求在商品及其企业的技术与经济管理相结合方面,系统掌握上述有关管理所需要的先进科学技术和现代经济管理的基本理论知识和基本技能,熟悉进出口产品(商品)技术特性、质量管理、环境及安全管理政策、法规,了解国内外产品(商品)技术和市场的发展动向及其规律,具有较强的分析、决策、协调和组织的能力。三是研究型检验人才,这是对人才要求较高的需求类型,要求这类人才除了具备以上的两种人才的能力外,通晓检验理论和国际、国内、行业标准,能从战略上分析和把握检测市场的发展趋势,可从事政策研究、标准研究等。四是开发型检验人才,主要从事检验项目研究、开发,检验设备的研制等。基于上述分析商品质量检验与管理人才培养,本科应定位于第1、2类,主要是第2类。 (二)商品质量检验与管理人才的知识结构 商品质量检验与管理人才所具备的知识结构应包括以下4个方面:商品知识;检验技术;管理知识;检验行业的特定知识。在商品知识方面,不仅要了解某一类或某几类商品分类、属性、功能等,还要了解与商品相关的生产流程、工艺等,如机电商品学、金属材料商品学、非金属材料商品学、建筑材料商品学、纺织商品学、食品商品学、工程力学、金属材料学、金属工艺学、纺织品生产工艺学、食品工艺学等等;在技术检验方面,不仅要掌握或了解物理检验、化学检验、生物检验、力学性能检验的基本方法和某类商品特定的检验要求和检验方法,还要掌握或了解数据分析方法、计算机技术等,例如长度、重量、密度、强度、刚度、硬度、稳定性、耐磨性、化学成分、化学稳定性等等的检测方法、检测设备使用、数据分析等等;在管理知识方面,不仅要掌握管理的基本理论,还要掌握企业内部组织、计划、指挥、协调方面的知识,例如管理学原理、商务交流、市场营销、现代物流、贸易理论等等;在检验行业特定的知识主要是与检验直接相关或间接相关的国际法律法规、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法律法规、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等。 单独掌握以上任何一个方面的知识,均无法满足现代和未来商品质量检验与管理对人才的综合素质的要求,培养熟悉商品专业知识、掌握商品质量检验技术、懂得管理基本理论、具有管理基本能力的复合型人才是现代和未来社会最急需、最受欢迎的人才。 (作者单位:北京物资学院) 商品与质量论文:市场新业态下电商商品质量的控制与监管 摘要:本文以ISO9000族标准为基本研究思路,以世界通行的“标准―检查―处罚”管理模式为参考,通过对电商商业模式的分析,构建以第三方质量监管和质量信用为核心的质量监管体系,形成以政府、网络商品经营者、网络服务经营者全过程三级商品质量监管模型,以期有效控制商品质量,规范竞争,促进电商行业健康有序的发展。 关键词:电商 商品质量 监管平台 信用平台 近年来,电子商务、“互联网+”正在向各个领域、各个行业渗透。因此,电子商务融入传统制造业和服务业以及密集型企业已成为历史的必然,并将很快成为实体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突破口。 2015年初,“互联网+”为各行各业提供了发展思路和想象空间,国家已把电子商务作为重点发展产业。事实表明,电子商务正在以其独特的优势,颠覆传统的商业模式。电商的销售模式是“线上销售”、消费模式是在电脑上“货比三家”、未来的生产模式是“按需定制”。传统商业革命的时代已经来临。 自2000年以来,电商的商品质量已引起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规范电商行为,加强商品质量监控,严打假冒伪劣商品已迫在眉睫。本项目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局长支树平在2014年全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工作会上提出的“研究探索电子商务产品质量监管新模式,促进电子商务产品以及市场采购出口商品质量提升”要求,依据原科技计划项目YKY2015009方案,以ISO9000族标准为基本研究思路,以世界通行的“标准―检查―处罚”管理模式为参考,通过对传统商业模式和电商商业模式的比较分析,探讨构建以第三方质量监管和质量信用为核心的质量监管体系,形成以政府、网络商品经营者、网络服务经营者为主体的全过程三级商品质量监管模型,以期有效控制商品质量,规范竞争,促进电商行业健康有序的发展。 为了便于研究,防止商品质量和产品质量的混淆,本课题特对商品质量进行了明确的定义:商品质量是指企业的产品已进入市场流通领域或已出售给买家的产品的质量状况,是工厂和商业企业行为的直接结果的后续。 生产企业的产品质量控制,已经有了比较系统和成熟的经验;而对于电商这一新型商业模式,在商品质量控制方面还处于起步和摸索阶段。本课题的研究范畴侧重于从互联网的层面探讨以下的问题:一是电商如何控制商品进货的质量,怎样加强质量信用评价体系的建设;二是如何对电商商品质量进行监管,这是我国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一、电商行业发展概况及存在的问题 (一)中国电商行业发展概况 中国电子商务企业的发展可以归纳为三个发展阶段。见图1。 第一阶段是1998~2002年,为起步阶段。此间,因网络还不够普及、网民少,大部分人对网络的使用还主要是新闻浏览和电子邮件。尽管如此,一些社会精英预测互联网未来的发展趋势,看到了新的商业模式的机会,于是创办了一批电商企业,以阿里巴巴、当当、携程等为代表。由于电子商务当时属新生事物,并不被大多数人所认可,社会关注度自然不会高,电商商业的氛围和商品质量都存在一定的局限性。 第二阶段是2003~2011年,为粗放增量阶段。此间,电商快速突破了第一阶段的低谷期。从电子商务企业的数量大量增加到电子商务商业模式的创新、完善,使中国电商迅速成为世界最大的电商,商品销售量世界第一。与此同时,由于管理、制度、法规与电商发展的速度不匹配,所以,商品质量问题也很突出,假冒伪劣商品比较多,制约着电商产业的健康发展。 第三阶段是2012年以后,为优化发展阶段。此间,求发展、求创新仍然是电商的主旨。与此同时,资源整合、优胜劣汰的局面初步形成,行业内兼并成为家常便饭;业务深挖和结构优化成为各电商的主旋律。在这个阶段,商品质量已引起全社会的关注。因多方面的原因,对劣质商品还缺少成熟、可行的办法进行有效的控制。 (二)电商行业存在的主要问题 1.业内竞争秩序混乱 我国企业之间最主要的竞争手段是低价竞争,电商也不例外。苏宁易购、京东商城、国美等2012年的电商价格促销活动,被誉为“史上最为激烈的电商价格战”。一天交易额突破191亿元的淘宝、天猫,更加加剧了电商间竞争的激烈程度。这些势必加大电子商务产业健康发展的难度。 2.商品合格率低 2013年,我国电子商务产业规模达10.2万亿元,网店创业人数达962万人。2014年1~9月份,网络零售交易额同比增长49.9%,强劲推动了电子商务产业的发展。但与此同时,由于电子商务存在注册地、经营地、服务器所在地、商品发货地不一致的情况,加上流动性、跨界性、隐秘性等特点和部分商家主观上的不规范行为,容易发生商品质量、消费欺诈等问题。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2014年针对网络销售的儿童玩具、服装、鞋类、背提包和小家电等5类14种电子商务产品开展的产品质量国家监督专项抽查,合格率为73.9%”。合格率明显偏低。 3.缺乏相应的法律法规 我国的电子商务是新兴产业,法律法规还不够完善。2010年以来出台的《电子商务信用认证规则》等一系列法规因体系不全,对行业缺少约束力,导致电子商务市场存在较多问题,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证,加剧了不正当竞争。 4.质量信息不对称 电商与在线卖、买方以及企业之间都存在信息不对称的问题,直接导致商品质量很难保证。交易时常常出现四种分离:信息与商品分离、商品与售卖网站分离、交易在物理空间分离、支付与商品分离。对此,李波认为:“增强了信息的不对称性和交易的不确定性,导致买方的逆向选择和卖方的道德风险”。如图2。 5.宏观上质量管理和监督机构欠缺 电商是新生事物。传统的相关机构设置主要是针对企业和商场,而电商和企业、商场有着本质的区别。因此,从质量管理和监督机制上不可能适应电商的发展需要,所以,电商企业的商品质量很难得到保证。 6.把关不严,没有实施全过程质量管理 趋利是电商的本性。因此,对购进的商品容易出现把关不严、以包代管、撒手不管等现象,根本谈不上全过程质量管理,从而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 7.质量意识淡薄 有些电商质量意识淡薄,没有意识到质量是市场竞争的核心要素,有的甚至错误地认为商品质量是生产企业的事。由于上述诸多原因,形成两个普遍存在的问题:一是假冒伪劣商品现象较普遍;二是存在不讲质量信用的情况。这是电商乃至整个民族工业的致命伤。如果不尽快采取措施加以解决,将严重制约电商行业和工业企业的发展。 假冒伪劣商品和不讲信用就像阴云,一直笼罩在中国企业的上空。国外有句谚语:“要在阳光灿烂的时候,修好谷仓的顶棚。”而我们在阴云密布的时候,思想往往还停留在云过天晴上,这是最可怕的。本课题的宗旨,就是要为尽早“修好”中国电商的“顶棚”出一份力。 二、电商问题的主要根源 电商商品质量已成为中国产品质量和商业信用的晴雨表。它对整个国家的命运和企业的兴衰与成败有着决定作用。因此,必须要从本质上搞清楚问题的主要根源。 (一)从人性角度分析 改革开放以来,产品质量监督检验工作硕果累累、成效显著,但从总的层面看,仍没走出旧题未解、新题又出的迷宫。究其根源,产品质量及质量信用首先属于商品货币交换关系的经济学范畴,这是导致产品质量监管工作最难也是最核心的问题之一。 根据传统“经济人”假设理论, “经济人”的行为目标是追求个人利益的最大化。产品质量和质量信用是“经济人”的市场行为,自然成为企业的经济杠杆。企业作为主体,选择守信还是失信或产品质量的优劣,主要在于守信或失信以及质量优劣可能带来的成本收益预期。当守信或优质的收益大于守信或优质的成本,则首选守信和优质;同理,当失信或产品劣质所得到的收益大于失信或产品劣质的成本(包括受到惩处的成本)则首选失信、劣质,反之,则宁愿守信和优质。现实中,市场或网络购物时出现的各种假冒伪劣产品几乎无不可以佐证这一切。 (二)从信息不对称角度分析 电子商务网站的商品信息相对较为全面,可以按产品类别快速获得相关信息。但作为交易主体,对信息的却并不充分,导致买卖双方无法准确判断相关方的资质和信用,这种信息不对称往往会给双方造成伤害。其中,“经济人”的行为成为必然的选择。因此,必须要构建第三方信用认证机构。 (三)从质量执法行为科学角度分析 从质量执法行为科学角度分析,常常有以下集中问题:(1)被动执法。即所谓的“民不告、官不究”的现象,给假冒伪劣者以可乘之机。(2)执法不严。由于多种原因,对违法违规者心慈手软,处罚往往就低不就高,导致假冒伪劣者权衡利弊后,更“痛快”地违法违规。(3)形式执法。在质量执法过程中,常常雷声大、雨点小,走过场。不能深入基层,调查研究,顺藤摸瓜,导致假冒伪劣之风难以制止。(4)不匹配执法。商品质量涉及各方面的技术,没有技术背景的执法很难适应这一工作,导致能力和工作不匹配的情况,从而形成即使假冒伪劣商品摆在面前,也不一定能够认识的情况。 (四)从电商内部管理分析 有的电商缺少严格的质量保证体系,质量意识淡薄,对质量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甚至错误地认为,商品质量是生产企业的事。因此,质量把关不严,责任主体不清,对供方的质量往往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五)从现行商品质量监督形式分析 我国现行商品的质量监督形式以及抽样方法主要是针对商场和生产企业而制定的,不适用电商行业。主要表现在:一是以“神秘买家”购来的样品不具有代表性,以此样本量来判定批次商品质量缺乏科学、缜密的说服力,加之周期长,难免对违法经营活动不能及时查处;二是电商的每天销售数量和销售品种很多,监督抽查只是沧海一粟,达不到全面控制质量的目的,加之监督检查的时效性和电商每天的销售数量和销售品种严重脱节,容易造成同一被抽查的商品,监督抽查结果还没出来、该商品早已销往五湖四海的情况。即使检查结果不合格,造成的结果往往已无法挽救。 三、电商商品质量控制和监管的必要性 近些年,中国屡屡发生与产品质量安全有关的事:瘦肉精、苏丹红、地沟油、三聚氰胺、假酒、假药等等,轻则伤身,重则伤命!因此,加快推进电子商务产品质量监管体系的建设,尽快把第三方产品质量监管平台和质量信用认证平台以及电子商务运行规范落到实处,显得尤其重要和迫切。 1.电商商品质量控制和监管是提高国民经济运行质量的需要 电商商品质量的优劣,对资源能否合理利用有着直接的影响。劣质品不仅效益低下,导致人力、财力的浪费,而且直接影响到国民经济的整体运行质量以及大众的生活质量和身体健康安全。因此,加强对电商商品质量控制和监管、防止不合格的商品在电商销售,对促进国民经济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电商商品质量控制和监管是提高经济效益的有效手段 经济效益是电商的主要目标之一。加强对电商商品质量的控制和监管,可使电商商品质量得到保证,从而避免由于质量问题而使商品周转缓慢、库存积压,商品的价值和使用价值难以实现。在加快流通速度的同时,可以尽可能降低人为因素、自然因素和社会因素等造成的商品质量下降,间接地提高经济效益。 3.电商商品质量控制和监管有利于增强电商竞争力,扩大市场占有率 商品质量是电商参与市场竞争的物质基础,商家最终要靠质量取胜。特别是随着消费水平的不断提高,过硬的商品质量是吸引和拥有大批忠诚客户的前提,因此,加强电商商品质量控制和监管,确保商品质量的可靠性,有利于不断提高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有利于电商掌握生存、发展、取胜的主动权。 4.电商商品质量控制和监管有利于提高电商的信誉和形象 商品质量直接关系到电商的形象和信誉。无论是什么样的商家,只有拥有过硬的商品质量,才是吸引消费者、迎得回头客的王道,才是形象和信誉的第一要素。有了形象和信誉,才能拥有稳定的消费群体,从而促进电商的发展。 5.电商商品质量控制和监管有利于提高企业的能力建设 影响商品流通质量和效益有两个重要因素:技术水平和设备设施情况。只有具备先进的技术水平和设备设施,才能有效保证流通过程中的商品质量。因此,加强电商商品质量控制和监管有利于提高物流技术水平和物流设备设施。 6.电商商品质量控制和监管有利于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商品通过电商到达消费者手中。因此,通过对电商商品质量的控制和监管,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规范交易行为,严把进货关,建立起假冒伪劣商品的防火墙,是保护消费者权益不受损害的重要手段。 四、主要对策 (一)成果内涵 如图3所示,可以概述为:一个体系、两个平台和一个规范。 1.基本内容 一个体系是指电商商品质量监管体系。它包括整个图3项目方案架构中的全部内容。其中:第三方商品质量监管平台的主要功能是对电商供应链上全部质量活动、质量信息、质量过程在网上实施质量监管,并实时公布。具体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1)对已注册和正在注册的企业信息进行整理,验证真实身份,并公示备查。(2)监管平台与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直接对接,并按照法律法规对违法违规经营者严处。(3)通过网络科技手段,如在线电子数据证据、垂直搜索引擎、定制化浏览器、即时通讯工具、智能聚类、云计算等,支持省内乃至全国范围内监管工作联动。(4)监管平台可以和企业联建,以发挥资源的效率。(5)通过大数据分析,对电商商品质量进行评价性研究。在此基础上,构建商品质量评价模型,并根据评价结果,有的放矢地开展商品质量的监管和改进。 两个平台是指第三方产品质量监管平台和第三方质量信用认证平台。第三方质量信用认证平台主要是对企业质量信用信息进行记录和披露,建立起产品质量信用的评价机制。对电商的供应商进行质量信用等级评定,建立企业质量信用管理平台,对不同的质量信用等级,实行产品风险分级、安全风险预警管理,实现差别化监管,做到实时监管、动态跟踪。 一个规范是指行业管理规范。主要是通过制定标准、规范、法律法规,促进电子商务健康发展,净化网络购物环境,维护消费者权益,筑牢产业发展基础。 2.特色 在现行电商交易平台中,增加了第三方产品质量监管平台、第三方质量信用认证平台,这是本项目的创新点。第三方质量监管平台的主要目的是实现实时在线监控,做到对产品质量问题实现风险监测、网上发现、源头追溯、质量信息,建立起电子商务产品质量风险监测预警和监管机制。第三方质量信用认证平台的主要目的是确保交易主体诚信度、透明度的准确性和权威性,实现信息的互通和共享。行业管理规范主要是通过制定地方法规,强化对电子商务产品质量监管的力度和制度建设的刚性,特别是要加大对违规违法处理的力度,促使“经济人”不想违规、不敢违规、不能违规。 (二)主要做法 1.总体思路 产品质量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方位、全社会共同关注和努力。 电商商品质量监管分线上商品质量监管和线下产品质量监管两大部分。线上商品质量监管要通过“互联网+常态化”的管理模式才能实现;线下产品质量监管要通过“常态化的管理模式+创新”才能取得更好的效果。只有线下产品质量好,线上产品才能有保证。根据ISO9000标准,本项目质量监管内容覆盖了电商网络购物商品质量的节点;又鉴于管理是一个系统的工程,常常遇到法律法规、规章制度都有,就是无法很好地贯彻与实施的情形。在进行企业管理时,老板无不为此烦恼;在社会管理时,政府部门也为此而烦恼。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本项目首次引入了“标准――监控――处罚”这一世界通用的交通管理模式(以后简称“交管模式”)。由此我们发现,“烦恼”的根源主要是监控和处罚工作不到位。比如:交通部门的事实标准“红灯停,绿灯行”。在没有智能监控的情况下,不执行这一标准的人很多,交警看也看不住。当采用摄影摄像、实时取证、随即处罚后,结果则完全不一样,不执行这一标准的人变得很少。大量事实证明,“交管模式”具有广泛的普适性,适用于各类与人有关的管理工作。基于“交管模式”的基本原理,本项目在电商平台的基础上,探讨增加第三方商品质量监控平台,以保证质量监管的实时性和公正性。在项目组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形成了比较可行的“一个体系、两个平台和一个规范”的监管模式。 2.基本目标 通过第三方产品质量监管平台和第三方质量信用认证平台的建设,实现了江苏省电子商务产品质量监管体系的信息化,确保了江苏电商产品质量能够得到有效控制。使质量监管工作在电子商务运行规范的约束和支持下,更有效、更高效;通过行业管理规范的制定,更好地维护消费者的权益,净化江苏网络购物的环境,进一步促进江苏电子商务的健康发展,为江苏电子商务产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帮助电商完善产品质量监控体系,提升进货把关能力。构建江苏电商商品质量评价模型和对电商、企业进行信用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有的放矢地开展商品质量的监管和改进工作。 3.实施技术路线 第三方质量信用认证平台和第三方电商商品质量监管平台的建设可以委托专业技术机构。根据我们目前所掌握的情况,大致如下: (1)第三方质量信用认证平台的建设 信用认证平台作用的发挥需要通过电商平台。作为电商产品的购买者,在浏览和购买电商产品的同时,可以看到对应电商产品的信用评级。而这个信用评级则是信用评估业务服务器对外提供的统一接口。一般来说,电商平台上的商户已经在现实环境(工商、质检等)和网上虚拟环境(电商平台信用认证)两方面提供了相应的资质,这些都通过信息评估数据服务器进行收集,并通过信用证书服务器进行留存。如图4。 结合第三方电商商品质量监管平台的建设,第三方质量信用认证本身得以上升到新的台阶,即提供第三方权威机构认证。 (2)第三方电商商品质量监管平台的建设 按照本项目的预期目标,第三方电商商品质量监管平台可以对在线交易的商品进行实时网络监控,降低网络产品质量的不确定性。 整个第三方电商质量监管平台的技术架构如图5所示。采用的仍然是当下流行的互联网应用系统三层结构:最底层是数据库,采用了MySQL数据库管理系统,有效支持与质量相关的数据的快速增删改查。中间层采取了经典的MVC架构,Model部分负责数据对象映射和封装,表示企业的相关数据和管理规则。事实上,这样的设计,为本平台未来的扩展提供了便利。Control部分输入数据并调用Model和View去完成用户的需求。最上层提供“用户”可见的一些页面和操作,采取了目前互联网应用开发中最流行的HTML5技术。最上层的这些页面和操作,目前支持:①电子商务EDI技术、电子邮件、电子合同、文件传导、视频等,它们是信息交互和供应网络的信息集成质量控制的主要要素。②散布式质量控制。因电子商务供应链信息量大、实时化强,所以需要通过模块化建立供应链质量控制信息系统。分内外两个方面。外部,要和社会各相关方保持密切联系,就必须在广泛采集质量信息的同时,实现与CAD、PDM、CAPP、ERP及CRM等系统之间的集成,这自然要在信息交互协议与接口规范的前提下;内部,要构建网络散布式数据库。③链路抽查和信息修正,提供给像江苏省质检院这样的质量检测机构,就电商产品质量检查结果信息录入。④以Web Service的方式提供调用接口,供其他业务系统使用本平台信息。例如,电商平台可以调用本平台的质量信息数据,信用平台可以调用本平台的质量历史数据等等。 4.实现办法 (1)对产品质量的监管及设想 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推进以及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产品质量的要求也越来越高。我们只有不断完善、改进产品质量的监管体制和方法,才能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才能培育出有利于市场竞争的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更好更快地发展。 ①重构产品质量监管机构,实现统一、高效 我国产品质量监管面临的突出问题是:监管机构散乱,多头管理,政出多门,监管效率低下,执法标准不统一。特别是质量技术监督机构与工商行政管理机构“分块监管”,直接形成违规成本低、执法成本高的困境。因此,构建统一、高效的产品质量监管机构迫在眉睫。重构的路径是把二者合二为一。这不仅可以避免上述现象的产生,更有利于全面开展工作,实现资源互补和高效执法。 ②加大执法力度,完善监控体系 产品质量监管要做到全面、高效,必须尽快建立起以政府为主体、以行业协会为配角,以企业组织、民间团体、公民个人为补充的监控体系。要尽快建立起以创新为产品换代升级的主旋律,以标准为引领产品质量提高的新举措的全社会参与的调节机制。对假冒伪劣商品绝不能同情、迁就,而是要从速、从快、从严惩处。 ③实行信息公开 由于产品质量信息不对称,消费者很难准确地把握产品质量。本课题中信用平台的建立,就是要解决电商和消费者之间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即时公开信息,帮助消费者适时掌握商家的信用和产品的质量。 ④加强对电商平台的监督管理,严把平台电商质量关 本课题中第三方质量监管平台主要是为电商平台服务。通过在线实时监控,使电商平台和电商经营者的商业活动时时处于监控之中。只有有了第三方的监督,才可能使电商平台和电商经营者不敢随意而为,才能保证电商买卖的相对公平,才能促使电商平台和电商经营者严把商品质量关,保障消费者权益,提高商家信誉,维护消费者与生产厂商的公平竞争秩序,也才能促进电商产业的健康发展。 (2)第三方质量信用评级的建设 质量信用平台的有效运行要建立在质量信用评级的基础上。质量信用评级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措施之一。在该平台之上,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履约能力、质量信用等级等,消费者一清二楚,从而避免仅凭主观判断而产生的信用风险,增加了对风险的可预见性,明明白白地选择那些信用等级高、质量信誉好的企业或商品。因此,质量信用评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质量信用评价的原则是“独立、公开、公平、公正”。要建立相应的制度,比如:如何监管、如何评级、如何征信的制度等。 质量信用评价的路径是建立质量信用数据库。主要从工商、质监等相关部门以及现场获取能够反映企业和商品质量最具代表性的信息。包括正、反两方面的信息,要做到准确、及时和动态追踪。 (三)对电商的信用实行分级管理与等级划分及评审办法 1.分级管理 按照交易型电子商务企业、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型电子商务企业和支撑服务型电子商务企业三种类型,每种类型的等级划分为A、AA、AAA、AAAA、AAAAA五个级别,AAAAA级为最高级,依次降低。 2.等级划分 结合实际工作情况,把五个级别进行量化界定。等级划分的评价指标体系是,对量化界定的每一个级别制定详细的评价细则。 3.评审办法 组织专业评审人员,按照评审规程进行定期评审。 五、结论 (一)制约电商健康发展的两个最关键问题:一是商品质量;二是质量信用。这是电商监管工作的重点和难点。 (二)商品质量是系统的社会问题,仅靠亚当 ・ 斯密那只“看不见的手”,并不能达到社会发展的预期效果,还必须要借助凯恩斯“有形的手”,才可能实现人类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的预期目标。政府部门必须要用“看得见的手”,通过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引导和强制网络服务经营者和网络商品经营者正道经营。2014年7月,法律出版社出版了《中国电子商务法律法规汇编》。2015年,国标委成立了全国电子商务质量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有望从法律和标准两个层面解决当前网络管理与信息安全、电子金融管理、电子证据等问题,为我国电商业务的健康发展提供法律法规保障。 (三)在法律法规中应明确网络购物中商品质量的责任主体。在网络购物交易过程中与商品质量密切相关方为:①网络购物平台提供方(网络服务经营者);②卖方(网络商品经营者);③买方(消费者)。 电商商品的质量主要取决于网络商品经营者的主观愿望。当经营者想合法经营,并正道谋利时,必然严把进货关,把来路不正、不合标准的产品拒之门外;否则,会尽可能地购进假冒伪劣商品。因此,网络购物平台提供方(网络服务经营者)对电商的商品质量应承担主要管理责任和质量连带责任。网络商品经营者作为商品销售的主体,对商品质量负主要责任。 (四)电商作为一个产业,不能缺少第三方监管。现行监管模式无法适应电商发展的需求,必须要建立电商商品质量监督体系。 (五)商品质量的提高不能指望电商商务系统的自身进化。进化需要很长的时间,而商品质量瞬间则可能致电商企业于死地,甚至使整个民族工业陷于危难之中。所以,应加快电子商务质量监管体系的建设。 (六)第三方质量信用认证平台和第三方质量监督平台应以省级质监部门授权或批准的独立法人机构为主。一是这样的机构具有平台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诸多产品质量的检测鉴定能力。二是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作为第三方,公平、公正是他们工作的前提,与相关方不存在利害关系,能够真正代表第三方中立开展相关工作。 (七)当我们带着批判的眼光切入电商商品质量的控制与监管研究时,我们希望能够透过一系列错综复杂的现象,找到一条清晰的逻辑线索,来显现整个电商商品质量控制与监管的本质内涵。因此,我们从网络销售的全过程和生产关系出发,探究电商商品在整个循环过程中影响商品质量的关键节点,从而形成一个体系、两个平台和一个规范的构架,建立起一个高效的电商商品质量监管体系。只有这样,才能够有效控制电商商品的质量,更好地规范电商和企业的行为,有利于保护消费者权益,并促进电商产业健康有序的发展。对此,本课题组目前虽然还处于探索性研究阶段,但取得了可喜的收获:一是电商商品质量监管体系构架的形成。它一旦投入运行,对江苏乃至中国电子商务的规范运营和行业的健康发展将起到不可或缺的作用;二是首创了“交管模式”,即“标准――监控――处罚”模式。它具有广泛的普适性,适用于各类与人有关的管理工作。 第七条结论需要建立在以下条件之一的基础上:(1)电商自愿向第三方监管机构开放接口;(2)电商和第三方监管机构协议开放接口;(3)通过法规强制电商向第三方监管机构开放接口; (八)电商商品的质量,一靠电商和企业的自律,这是建立质量信用认证平台的主要目的之一;二靠法律法规的制约,使电商和企业不敢、不能逆向而为;三靠监督,实现实时在线监控,做到对产品质量问题实现风险监测、网上发现、源头追溯、质量信息,建立起电商商品质量风险监测预警和监管机制,这是第三方产品质量监管平台的主要功能。通过一个体系、两个平台、一个规范的建立,实现全面、全过程对电商商品质量的控制与监管。 从总的情况来看,本项目如期实现了立项时的预期目标,为电子商务商品质量的控制与监管工作进行了积极而又富有成效的探讨,为今后开展相关工作奠定了重要的基础,对现实和未来工作都具有积极的指导作用。 今后,需要进一步研究的相关课题有:(1)研究电商商品质量监督活动的程序。包括电商商品质量监督计划的制定、质量评价、质量责任的认定与处理等;(2)研究电商商品质量监督的具体内容。包括检验如何抽样、项目如何确定、检验结果如何评价等;(3)研究电商商品质量的监督体系。包括管理、检验和法规等体系。 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电子商务已越来越明显地成为各行各业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将对中国经济的未来发展起到越来越大的作用。随着本课题“研究――实践――再研究”的不断深入,课题组全体成员有信心、有决心为中国电子商务行业的健康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商品与质量论文:出口商品质量风险管理模式改革的思考与实践 摘 要:针对出口商品质量监管工作,提出了运用风险管理理念创新检验监管模式的思考。通过风险评估,将质量风险区分为三种不同的风险等级,有针对性地加强关键风险防控,构建"动态监控、分级管理"的出口商品质量风险管理新模式。 关键词:出口商品;质量;风险管理;模式 中国作为世界出口制造业第一大国,随着国际间贸易竞争不断加剧,出口商品对通关便利化的要求越来越高。为了在保证出口商品质量安全的同时建立高效、便捷的通关机制,质量监管部门必须创新出口商品质量风险管理机制,以出口商品质量安全信息为基础,全面掌握与出口商品质量安全相关的风险信息,开展风险分析和质量安全状况评估,落实风险管理措施,依据产品风险等级和企业诚信情况、质量保证能力实施差别化监管,扶优限劣,提高通关效率。2012年5月至2013年8月,福州出入境检验检验局选择了较具代表性的出口鞋类商品,前瞻性地开展了检验监管业务风险管理模式改革试点工作,构建了"动态监控、分级管理"的检验监管新机制,取得了良好的实效,同时也对出口法检目录调整之后的出口商品质量监管模式起到很好的参考作用。 一、实施出口商品质量风险管理的必要性 风险管理,指防范风险的管理工作,包括了风险信息采集、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应对、风险监控等一系列活动。出口商品质量风险管理,就是要识别各类出口商品质量风险,对风险发生的频率和后果进行分析,寻找并引入风险控制措施,消除或者减轻因质量因素带来的潜在危害,从而实现出口商品质量的有效控制。 出口商品质量监管工作中实施风险管理,首先是当前外贸形势的要求。当前出口企业面临诸多困难:生产成本上升,国际市场需求不旺,受周边国家的价格挤压,产品单价难以提高等等,企业利润大幅下降,对产品质量不可避免地造成负面影响。与此同时,出口产品面临的国外技术壁垒却有增无减,部分发达国家对产品安全性的要求甚至到了苛刻的程度,一种产品可能涉及的危害控制项目往往多达几十种,给出口企业在质量管理方面造成很大的困扰。 其次是促进外贸持续发展的要求。国家质检总局早在2012年初就提出了深化检验监管模式改革,积极建立以风险管理为核心的出口商品检验监管机制,提高出口产品监管效率。通过深化和全面加强风险管理,促进外贸出口。 通过实施风险管理,可以提高利益相关方风险意识,有效配置和使用资源,实施主动性、前瞻性的质量管理,改善工作效率和效果;遵守国内外质量法律法规和国际规范,减少损失,为计划和决策奠定可靠的基础;提高产品质量水平,增强出口企业生存和持续发展的能力。 出口商品质量风险管理总体思路是:运用风险管理的理念,深化和全面加强风险管理,通过风险信息采集与识别、风险分析和评价,区分不同风险等级,来确定监管需求和资源配置的优先顺序。同时依托口岸电子信息化手段,有针对性地加强关键风险防控,做到"该严则严、该快则快、打劣促好",构建"动态监控、分级管理"的出口商品质量监管新机制。 二、出口商品质量风险信息的采集 风险,指在某一特定环境下,在某一特定时间段内,某种损失发生的可能性。风险是一种未来的不确定性,可能会产生严重损失、或是可容忍的损失,甚至获利。从质量的角度讲,风险与危害不同,危害是事物本身固有的属性,如有毒物质对人体、环境造成的危害等,危害是造成产品质量风险的重要原因之一,但不一定会直接导致风险。 风险信息是实施风险管理的基础,需通过各种方式、途径,全面采集出口商品质量信息,并识别出风险。 1、外部质量风险信息的采集。包括各个出口商品输往国的质量法规、标准、行为习惯,以及各种现行和即将出台的技术性贸易措施。各国对产品危害点的管制不尽相同,同一产品输往不同国家产生的质量风险也不同,如对产品中重金属铅含量的限制,欧盟国家、美国、及其他国家的控制要求各不相同。 2、产品自身质量风险信息的采集。不同产品存在不同的质量危害,由此产生的质量风险也不相同,需针对不同产品进行梳理和识别。一般而言,产品自身中存在的潜在质量风险主要包括:一是有害化学物质,如:禁用偶氮染料、邻苯二甲酸盐、富马酸二甲酯、全氟辛酸等等。二是物理安全性能,如:婴儿用品的小附件、锐利尖端和锐利边缘、绳带的缠绕,电气安全等。三是卫生性能,如霉变等。四是一般使用性能和外观要求,如:耐摩性能、拉伸强度、变形、污渍等。 3、出口商品质量风险反馈信息的采集。包括出口商品遭遇国外通报、召回信息;出口商品退运信息;遭遇消费者投诉或媒体负面的质量信息反馈;以及对出口商品实施监督抽查、专项检查的不合格结果信息等。 4、企业质量诚信信息的采集。不同企业的质量诚信和质量管理水平也会对出口商品质量风险产生不同的影响。质量文化良好、质量管理规范的企业,相对质量风险低;反之,质量风险就高一些。因此对同一产品的不同生产企业也要进行质量信息采集与风险识别,区别对待。企业质量信息点主要包括:企业的质量意识,企业在各部门、各机构的诚信记录,质量体系建立及运行的有效性,质量体系及产品认证情况,质量管理人员配置,产品检验控制,贸易信誉,过往质量记录等。 三、出口商品质量风险等级 风险发生所产生的后果,可以根据其严重程度分成不同的等级。理想化来说,所有可能产生不良后果的风险,都需要控制。但是不同风险导致的结果的不可接受程度不同,需要采取不同的防控措施对待,质量保障资源的平均分配或者动用对待关键风险的人力、财力、检测资源来控制低风险的质量项目都是不合理的。通过风险分级,有利于突出重点,节约质量成本,化解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实际工作中根据风险后果影响程度的不同,将风险区分为关键控制风险,一般控制风险和基础性质量风险三个风险等级。 1、关键控制风险。其一旦失控,存在不可接受的质量风险,必须被总是监控。它必须是客户、消费者或者政府部门最关注的因素,对产品质量的影响是最直接的,或者说是最负面的。如输美儿童玩具中铅含量的控制,输欧真皮皮鞋中六价铬的控制等。 2、一般控制风险。其一旦失控,一般不会直接导致不可接受的质量风险。主要涉及产品一般使用性能和外观,如衣服扣子钉歪了,鞋底开胶了等等。 3、基础性质量风险。涉及企业生产规范、设施、设备保障,以及企业道德、行业自律、产品标准体系建设、检验检测认证市场规范、社会质量文化等等。这些因素对质量保障的影响是基础性的,也是降低产品质量风险的治本之举。 四、出口商品质量风险评估 1、运用风险矩阵法确定风险等级。运用风险评估技术中的风险矩阵法对各种风险进行分析和评价,确定风险的等级。具体而言,对每一种风险发生的频率(即可能性)和后果的严重程度分别进行量化的评估,计算出每一种风险的风险指数,同时将风险指数范围定义为不同的三个区间:可接受区间、检查区间和不可接受区间,分别对应风险的三个不同等级:关键控制风险,一般控制风险和基础性质量风险。某种项目风险频率级别的量化值,可以根据该项目被抽查检出的不合格比例,以及被国外通报、退运等数据的统计进行确定;风险后果的级别量化值,可以根据该项目对人体产生危害的严重程度进行区分。 2、关键控制风险的确定与动态调整。通过风险评估,可以得到某个阶段的关键控制风险。风险评估的结果不仅可以作为出口商品质量监管的重点项目,同时也可以成为相关生产企业和贸易商的重点质量保证项目,引导生产企业主动在设计、原辅材料采购和生产过程中对这些项目进行控制。同样的方法也可以对不同行业、不同商品、不同企业、不同目的国,甚至不同环节发生的质量风险进行风险等级的判定,从而确定关键控制风险。 风险评估过程是动态的,开放性的,当遇有国外相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技术规范、标准、风险预警信息、国外通报情况、监督抽查检测不合格情况、生产条件,及其他影响风险分析、评价的因素发生重大变化时,须及时或定期重新进行风险评估,对关键控制风险进行动态调整。 五、出口商品质量风险应对 重点针对关键控制风险,加强质量监管,提高质量风险防控措施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合理配置行政和企业资源。 1、强化关键控制风险监管。对涉及关键控制风险的出口商品加强审核、查验、检测、监控,介入点可以是口岸查验,生产环节的企业合格评定等。如果出现行业性、区域性严重质量风险时,可以采取必要的临时性措施,如提高市场准入门槛等,严格控制质量风险。另外,针对特殊商品的质量安全监管,如出口危险化学品、高风险玩具和稀土等特殊商品,应制定明确的法律法规、制度,完善监管流程,确保质量安全。 2、提供针对性的技术支持与服务。加大服务企业的精准度,相关风险项目的技术指导,包括质量控制方法,生产规范,原材料选择等,提供免费的技术培训和咨询服务,帮助企业了解、掌握、有效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化解质量风险。 3、突出企业责任,树立风险意识。通过对出口企业广泛、深入、细致的宣传培训,牢固树立企业的质量主体意识,不断提高企业的质量风险意识。鼓励企业开展产品风险分析,源头质量检测,和生产过程的自检,提高风险防控能力。同时引导企业开展首件产品确认,并争取客户的有效确认。 4、强化执法,维护市场秩序。任何质量风险的控制都需要质量成本的付出做支撑,并在产品的价格上反映出来。必须通过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开展通报退运后续调查、监督抽查、专项检查等方法手段,打击出口假冒伪劣商品,净化市场环境,引导市场走出低价劣质无序竞争的困境。 六、出口商品质量风险管理改革成效 通过出口商品质量风险管理模式改革的实践,验证了关键风险控制理论的可行性,取得了良好的实际运行效果。 1、产品整体质量水平不断提高。企业对产品风险控制的意识和能力显著提升,促进了出口商品质量的持续提高。虽然监管部门的总体抽检批减少了,但检验针对性提高,有效拦截了不合格商品的出口;同时企业对其产品质量风险点能否进行有效控制决定了其产品通关速度和通关成本,管理的差异化有助于促进一批优质企业转型升级,实现了"促好促快"的良性循环。 2、提高了质量监管工作有效性和针对性。改变以往"一刀切"式的、无差别的按比例随机抽检的方式,通过高风险关键控制点布控拦截,增强现场施检的针对性。统计数据显示,针对风险点的抽检批占总抽检批的三分之二,集中了有限的检力资源管住管好了该管的,凸显了检验的有效性。 3、提升了电子信息化技术应用水平。促进了电子信息化技术在出口商品质量管理中的进一步优化、完善,实现了高风险项目的严密布控、一般风险产品的快速放行和风险信息日常电子化管理。 商品与质量论文:商品房施工质量的监理与控制 【摘要】 商品房现在已经成为国家房产种类中的居大成者了,因此,对于商品房建设过程中的质量监管尤其重要,但是,任何事物都存在缺陷,本论文从商品房的施工质量进行分析,揭示了潜在的缺陷,探讨了对这些问题而采取的控制措施。 【关键词】 商品房;施工质量;监理;控制 社会的进步,最早的单位福利房已经不复存在,商品房成为后起之秀进入千家万户,占据江山,但是日益而来的则是消费者对其质量的诉求的增多,这就对承包商们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商品房的质量的高低直接与监管的过程挂钩,同时,作为监理,就必须扼杀那些豆腐渣工程,全面了解房地产开发内部的操作流程以及人员操作,这样,对监理则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需要更强的协调能力与应变能力,做到万事俱备。监理对于商品房的质量的控制应有自己一套行之有效的测试,首先在自身的工作方面则应做到以下几点: 第一,监理在工程开始之前要认真审核图纸,了解设计的意图,熟悉它并进行内部会审,对不明确甚至可能出现隐患的地方提出意见并协商,进行纠正后,做出一份完美的设计。而监理部各个工作人员则必须掌握相关的操作,使大家知道干什么,该怎么做,并且是合乎法律的做,这样才能交出符合质量的工程。而审查施工设计的要点是检车方案是否合理、是否科学、是否有可行性、是否符合法律的规范、进度是否能赶上双方签订合同的工期等等。 第二,施工单位太多,导致一些单位偷工减料,而且还没有很完善的质保体系,有的甚至不存在,他们只是收钱,把一些东西直接交给分包商,其余一概不管。而监理人员这时候则成为了那些施工单位的质量员,就更助长了他们的一览性和不负责性,因此,完善质保体系势在必行,一旦发现总包单位不按程序走,监理工程师就可以将其退回,不准其进入下道工序。 第三,交底工作应到位,因为施工单位数量的庞杂,导致许多施工人员是非专业性的,就对一些法律法规有着模糊的概念,因此要求单位加强对他们法律概念的培训,也需要施工单位具备有关法规、专业规范及验评标准等资料,监理人员要做的则是在各项工程施工之前 进行彻底的审核,与此同时进行监理工作交底,提出监理的相关要求,使参建人员管理层及操作层理解监理意图,避免不该发生的发生,下面所提出的对各项工程的施工技术质量要求和监理控制措施,供大家参考。 1、地基与基础工程 常出现的质量问题:开挖工程中出现土方坍塌、回填工程中产生不均匀下沉,桩基工程中出现缩径、混凝土质量差、断桩、钢筋短缺、压桩工程中出现桩身倾斜、接桩部位开裂、成桩质量差、等等。 措施:(1)对于开挖工程出现的问题,可以做到防患于未然,在实施之前,检查排水设置是否合理来保障排水的通常,挖方时严禁施工单位贴近基槽边抛土及堆放材料等行为。 (2)回填工程之前检查坑内的积水是否已经排干,是否还有垃圾,严禁回填土中存在大量的杂质,如干土、垃圾等,并严格按照程序走,每一部分的含量都要严格控制在标准之内。 (3)桩基施工前,要做的则是实习地形,审查所提交的方案是否合理,控制措施是否恰当,桩位控制是否正确,严格保证接桩处上下两节严格控制在一条轴线上,并焊接牢固,沉桩中若出现异常情况,应立即与设计单位取得联系,组织现场勘察,及时解决问题,对一切桩基工程必须进行检查,达到质量标准及设计要求后方可使用。 (4)地基采用纯天然的,严格按照规范进行钻探,即使做好记录,静审查之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5)墙身防潮层则是最重要的,一旦出现问题,那整个工程相对于是一个废物,应做到表面压光无裂、不空不裂表面压光完整无缺,不得用高标号砂浆砌体代替防潮层的工程作法。 2、 梁板柱工程 2.1 模板工程 出现的问题:轴线偏位标高不准确,断面尺寸与设计图纸不符;模板拼接不严、支顶不牢、变形,脱模剂选材使用不当,拆模时间控制不严。 措施:模板安装后,监理工作人员就按图纸检验城固,要自己检查模板缝隙,不合格者则重头再来,并且施工时严禁使用废机油作脱模剂,脱模剂则要刷的均匀,而涂刷之前则应清洁表面。 2.2钢筋工程 出现的问题:钢筋质量差、钢筋制作不规范、不按图纸做,使钢筋尺寸不够、弯钩角度不足。 措施:就像食物一样,对工作场地的钢筋也要检查生产许可证,,严格实行见证取样制度,一旦发现任何可疑之处,就要求施工单位重新取样、重新审查并做好原始记录,对不合格的钢筋要立即放弃;钢筋断料时,按照图纸重新检查,钢筋绑扎时要对规格数量位置及锚固长度接头位置进行校对,严格作好钢筋工程隐蔽验收;混凝土浇铸前,仔细检查垫块钢筋限位撑脚设置到位情况,若有遗漏及时补设。钢筋绑扎的重头戏则是接头,接头的处理要变得尤为小心,必须按章办事,一旦发现纰漏,必须立即整改;而那些可能会受到地震影响的地区,箍筋弯钩角度为135度,平直长度大于直径的10倍,监理人员必须加强检查,以防施工单位遗漏,造成不必要的损伤。 2.3 混凝土工程 出现的问题:配合比不达要求,所用材料不合格,兑水工程,混凝土强度不符合设计要求,混凝土表面出现问题,钢筋混凝土表面出现露筋、施工缝有夹渣现象,现浇混凝土柱根部出现烂根现象,构件出现缺棱掉角和表面裂缝,现浇梁板底面发生变形等。 措施:对商品混凝土应该检查的是它的配合比、材料外加剂等等,并要不间断的检查塌落度,决不能出现加水的情况;混凝土振捣前,要仔细检查钢筋的限制位置以及绑扎的情况,注意它的保护层是否达到指标,因为它是一项必须严格控制进行的工程,决不能出现误差,否则,接下来的混凝土浇筑则会出现纰漏。 3、 砌体工程 出现的问题:砌体砂浆强度低,饱满度不足,砌体组砌不合理,出现缝隙,不平整,留槎不规范,局部产生墙体裂缝等。 措施:在砌体工程开始之前,施工单位首先应把砌体润湿,而在砌筑的时候,铺灰的时间应控制好,不宜过长,灰的成色中严禁使用落地灰、桶底灰和隔日砂浆,这些都会导致整个工程的不合格,不能使用过细砂浆,砂浆的使用是保证砌体的密和性的重要体现。砌筑的同时,也要检查组砌是否合理,划画杆是否正确,留槎位置是否已经确认。施工单位也需要做好现场的协调工作,实现各个工程之间的密切配合,并能做到对突发状况的随机应变。对容易产生裂缝的地方加强巩固措施;砌体相邻的工作段之间的高度差不能超过一个楼层的高度,但也不能大于4米,砌体临时间断处的高度差,不得超过一步脚手架的高度,在砌体的过程中,先砌高度差较大的部分,以减少由于沉降不均而引起相邻墙体间的变形裂缝。 4楼地面及门窗工程 出现的问题:楼地面产生龟裂、空鼓、面层起皮等状况,卫生间、厨房、阳台灯地面有水迹等等;木质门框出现弯曲、表面粗糙、变形等状况;门锁不灵活,门五金材质出现锈,铝合金门窗使用铝材厚度不够,氧化膜厚度不足,附件质量差,连接件质量差扇与框间隙大,防护不严,外窗台排水坡度不够导致排水不畅,一些玻璃镶嵌的地方不规范,导致脱落等状况;框体与墙壁之间的开启与关闭不灵活,槽道脱轨,窗框与墙体结构处防水密封膏填嵌不密实、不饱满产生脱离,型材保护不好,表面受损受污染等等。 措施:针对楼地面门窗之间产生的质量问题,监理人员在施工的过程中,应对可能出现问题的地方进行优针对性的检查,排除一切可能发生灾难的可能性,要防患于未然,对一些细微的地方进行仔细的检查。 商品房,一家的问题可能会影响一栋楼居民的生活,监理人员通过这样的质量的控制,一定会交出有品质保障的房屋,减少投诉,增加赞扬。 商品与质量论文:商品住宅建设工程质量与成本控制管理工作思考与探讨 竞争日趋激烈的商品住宅买方市场,打压着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生存与发展空间,商品住宅建设项目工程质量与成本的把控能力成为房地产开发企业拓展生存与发展空间,参与商品住宅买方市场竞争的核心优势。商品住宅建设项目工程质量与成本控制管理工作贯穿于整个商品住宅建设项目开发的全过程,运用价值工程来协调、寻找商品住宅建设项目工程质量与成本之间对应关系的合理平衡点,即能给购房业主提供居住舒适的住宅,又能使房地产开发企业从商品住宅买方市场中获得公平的投资效益。 商品住宅建设项目的建筑功能是建筑产品满足社会需要的各种性能的总和。建筑产品的功能一般分为社会性功能、适用性功能、技术性功能、物理性功能和美学功能五类;不同的建筑产品类型有不同的使用功能,它们通过一系列建筑产品质素来体现对建筑产品的使用要求;功能分析首先要明确建设项目各种使用功能的具体组成部分,划分出主次使用功能,评价和比较各种使用功能的重要程度。 商品住宅建设项目全寿命周期是建设项目从策划决策阶段(策划、可行性研究)、实施阶段(设计、施工和竣工验收)和居住、保修及维修阶段直至拆除为止所经历的全部过程。商品住宅建设项目全寿命周期成本包括建设项目造价和建设项目建成后的使用成本;使用功能水平低,建设项目造价低,使用成本就高;使用功能水平高,建设项目造价高,使用成本就低;而商品住宅建设项目全寿命周期成本最低时,建设项目使用功能水平最合理。 价值工程是对商品住宅建设项目的使用功能与成本之间的对应关系进行系统分析,其核心是使用功能分析,分析建设项目各个组成部分使用功能与成本的匹配程度并进行调整来实现优化,使使用功能与成本匹配更趋于合理;并分析建设项目各个组成部分的投资比例,对投资比例较大部分进行重点控制来提高投资管理效率,目的是以建设项目的最低全寿命周期成本切实可靠地实现建设项目所需使用功能要求,同时使建设项目工程造价、使用成本及建筑产品使用功能合理匹配,减少社会资源消耗,缩短项目建设周期。 适合建筑产品类型开发的土地是可遇而不可求的稀缺资源,不同的建筑产品类型所处地段,使用地块的成本占总成本的比例不同(一般情况占30%左右)。一种开发模式是先选择清晰的建筑产品类型,再选择适合的地块与合理的开发周期和开发节凑;另一种开发模式是先选择适合开发的地块,再选择适合的建筑产品类型与合理的开发周期和开发节凑;而在两种开发模式竞拍地块前,对所要购买地块的市场定位和盈亏平衡点的测算至关重要。在地块购买后,虽可通过使用功能设置优良的户型、室内全装修工程和室内设备制安工程质量都优良及设备配置档次较高的样板房、调整售房价格、售房包装和良好的物业管理服务等来加强售房促销力度,但地块的位置和价格、区域功能和形象、规划控制要点难以改变。 商品住宅建设项目工程设计是根据建设项目使用功能要求,来确定建筑标准、结构形式、空间与平面布置以及建筑物群体的配置等,它涉及建筑、结构、给排水及采暖、电气、智能建筑、通风与空调、电梯、燃气、建筑节能和园林绿化、室外道路、雨污水工程等专业工种;各专业工种设计方案的工程造价控制贯穿于项目建设全过程,而在设计阶段的工程造价控制是建设项目工程造价控制的龙头;初步设计阶段对投资的影响约为20%,技术设计阶段对投资的影响约为40%,施工图设计阶段对投资的影响约为25%;商品住宅建设项目的使用功能和全寿命周期成本,在决策和设计阶段就己基本确定,因此决策和设计阶段就成为建设项目全寿命周期成本控制潜力最大的阶段,而在设计阶段控制建设项目工程造价效果最为显著;运用价值工程,不仅可以保证各专业工种的设计图符合各种设计规范和用户对使用功能的要求,而且能够解决各专业工种设计的协调问题,从而提高设计水平和设计质量,得到恰当设计标准和合理使用功能水平与整体合理并优化后设计方案的施工图;另商品住宅建设项目工程各专业工种的设计施工图的出图时间前后顺序节凑,宜先出结构施工图(结构楼面施工时,安装工程按室内装修施工图和室内设备制安施工图预留、预埋孔洞)、室内装修施工图和室内设备制安施工图(利用厨房设置的吊顶、橱柜和壁柜隐藏和遮蔽设备制安的管道线路和接口,特别是燃气管道线路布置宜力求简捷,避免不必要的绕行对观感质量的不利影响)、建筑施工图(楼面建筑施工图按室内装修施工图和室内设备制安施工图布置要求来调整室内建筑平面布置)、然后出各专业工种的设备制安设计施工图,这样能便于各专业工种设计的关系协调和各专业工种设计施工图中存在问题的解决,避免将来工程实体不必要的返工;有利于提高工程质量,降低工程造价,减少各种资源消耗,缩短建设项目工程施工工期。 建筑材料一般情况占直接工程费的70%,降低建筑材料费用,不仅可以降低直接工程费,而且也会导致措施费和间接费的降低。在建筑材料与设备的网络采购中,一种采购模式是众多房地产开发企业联盟建立联动电子商务系统,进行建筑材料与设备集合竞价的采购模式来控制建设项目开发成本,联动电子商务采购模式的优势是(1)建筑材料与设备采购的规模效应降低了建设项目开发成本,(2)把建筑材料与设备采购的优良供应商整合到建设项目开发中,从而获得稳定数量和质量合格的建筑材料与设备长期供货保证,(3)能够扩大优良供应商队伍而形成长期合作伙伴,增强共同抵抗建筑材料与设备供货市场风险的能力,(4)减少建筑材料与设备采购的价格谈判时间,降低了建筑材料与设备供货市场价格发生剧烈变化风险的可能性;另一种采购模式是独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建立自己采购网站的在线采购系统,主要采购大宗低价建筑材料与设备或者是影响建设项目开发的关键建筑材料与设备及其物流配送等服务。房地产开发企业把认购信息到采购专栏上,让建筑材料与设备供应商竞价,参加在线采购的供应商能够看到建设项目开发所需要采购的建筑材料与设备的市场价格并验证自己的市场价格竞争能力,使供应商能够根椐自身的实力状况对建筑材料与设备的选择和报价作出恰当的判断。在线采购实现了线上与线下的整合,在线上建筑材料与设备供应商参与一系列竞价流程,在线下参与一系列竞价流程的供应商,在订购会上提供一系列竞价的建筑材料与设备合格质量的样品,经过双方进一步协商,最终确定采购建筑材料与设备订购合同;从而使房地产开发企业能够采购到价格公平合理、质量合格的建筑材料与设备及其物流配送等服务,并节约了较多的采购成本和费用。 商品与质量论文:实现商品质量管理与标准化 摘要: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对企业商品管理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如何对商品进行质量管理和标准化管理,成为各企业间竞争的焦点。在竞争激烈的市场经济浪潮中,企业要想获得长远发展,商品的质量是其关键因素,同时它也关乎到一个企业的生死存亡。现阶段,各个企业已经开始向质量高、价格合理、交付及时的商品方向发展。本文从商品管理的角度出发,探讨企业如何实现商品质量管理和标准化。 关键词:商品管理 质量管理 标准化 在现代化的科学管理体系中,质量管理和标准化是其重要的,也是较为基础的组成部分。同时它也是促进企业管理水平的提高、经济效益增加、产品质量得到保证的重要措施。质量管理和标准化都是为企业产品服务的,虽在职能和组织形式上有所不同,但在企业的整个经营过程中,两者是相互促进,密不可分的关系。就目前的市场形势来看,企业不光要着眼于市场,还要全心全意的为用户服务,搞好企业经营的每一个环节,最终实现商品的质量管理和标准化。 一、商品质量管理的基本内涵 商品的质量管理是指企业通过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对商品生产、流通和使用消费的全过程,即对商品质量产生、形成的实现过程各环节和质量管理的诸多因素所进行的计划、控制和改进的各项活动。商品质量包含很多方面,如它的性能、寿命、安全性等,也就是商品其使用价值的一种表现。每一款商品它都有其特定的质量要求,所以它的使用价值大小也不一样。而一件商品从设计到生产,它的主要目的就是保证该商品的使用价值属性,高质量的商品是一种增产节约的呈现,也是满足人们生活的需要。因此,做好商品质量管理是企业经营管理的重要环节。其实,商品质量管理是一门科学,需要实时的了解国家政策及市场的变化对商品质量作出的要求;另外,企业的员工也要有一定的质量意识,将商品质量管理贯穿于企业整个经营过程中,积极的采用切实可行的科学方法,对商品质量的各个影响因素进行控制;并根据不同的使用要求对商品的质量做出合理的改进。商品的质量管理不仅包括生产领域,还包括在流通和消费领域对商品的质量管理工作。 商品的标准化是一项系统管理活动,涉及面广,专业技术要求高,政策性强, 因此必须遵循统一管理与分级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建立一套完善的标准化机构和 管理体系,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搞好分工协作,吸取国外标准化的先进经验,才能顺利完成商品标准化的任务。它是指在商品生产和流通的各个环节中制定、、以及实施商品标准的活动。企业推行商品标准化,最终是为了达到统一,从而获得社会效益和最佳的市场秩序。商品标准化的内容包含了商品质量的标准化、以及商品质量管理与质量保证标准化,两者之间有着不可分割的关系。 二、实现商品质量管理和标准化的过程 首先,在生产领域中的商品质量管理和标准化。所谓,生产领域就是指原材料的采购到产品生产、销售的全过程。在生产企业中生产领域的质量管理是其管理的中心,看似这是生产企业工业部门的工作任务,但是,在现实中生产领域的质量管理与其他部门也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尤其是与商业部门的关系,我们可以看出生产企业原材料的采购是由商业部门来完成的,所购买的商品也需要按照商品质量标准来验收,同时也需要将消费者对商品的质量评价反馈给生产和设计部门,以便更好的研究和改进商品的质量。在生产领域进行质量管理最重要的是做好相应的预防控制工作,对商品进行严格质量把控。在商品的预防控制阶段,采用的是统计方法将生产过程中的每一道工序上的质量都尽可能的控制在相应的标准范围内,做好每个环节的质量控制,最终实现产品的质量,然后对产品的质量按照相应的标准进行检验,对质量严格把关。同时也要对生产过程中的每个阶段进行严格把关,以获得更多的可靠的数据为商品质量的改进工作提供依据。 其次,在消费领域的商品质量管理和标准化的实现。所谓的消费领域也就是将商品销售给消费者,消费者进行使用,而后在一段时间过后,其使用价值完全丧失的这一过程。对商品的质量而言,其好坏是在它的使用过程中呈现出来的,因此要在商品的使用过程中对其质量作出真实的评价。在消费领域的商品质量管理过程中主要的工作任务就是企业要定期对商品的使用要求和使用的效果进行调查,适时地向消费者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以对商品质量的改进提供一些可靠的数据。在对商品的使用要求和效果进行调查的过程中,需要了解进行调查的主要目的是什么。也就是说商品的使用过程中能否达到相应的质量标准,还有一些在前期商品设计过程中没有预估到的标准和要求,以及在人们的生活过程中所形成的新要求等,这些要求和特点都要在商品的实际使用中做好相应的调查,为后期工作提供依据。另外,商业部门所涉及的面比较广,又与消费者的接触较多,对商品的质量也比较了解,能够及时的将消费者对不同商品的质量评价和意见反馈给设计部和生产部,从而不断的改进产品,提高质量,满足消费者的需求,最终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第三,在流通领域中的质量管理和标准化。所谓流通领域是指商品出厂后到销售前整个过程,在流通领域的主要任务大部分是由商业部门来完成的,不仅在采购、供应方面,还包括运输及保管等环节都需要进行严格的管理。作为商品部门一定要严格依照商品质量的标准来做好相应商品采购和供应工作,对于生产企业来说,要结合自身的产品特点来制定商品质量标准,然后依据对应的标准做好采购和供应工作。而对于消费者来说,要适时的结合商品质量的标准所要求的原材料、用途等条件,再依照不同区域的特点进行商品的采购和供应,以更好的满足不同消费者的不同需求。同时,商业部门要依据商品的质量标准做好商品的验收、运输和保管工作,进而确保商品的质量与安全。由此可知,商品的质量标准是用来衡量商品质量的准则,两者之间是相互依存的关系,掌控好商品的标准化管理,不仅可以提高商品质量,还可以推动企业的长远发展。 结束语: 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商品质量管理和标准化在企业管理中的地位越来越不容忽视,处理好质量管理和标准化两者之间关系,将两者有效的结合在一起,相互促进、补充,从而使企业更加顺利开展全面质量管理工作,获取更多的效益。 商品与质量论文: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食品商品学》课程教学改革的探索与实践 摘要:《食品商品学》作为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的一门专业课,对培养社会迫切需求的食品检测技术与监督管理复合型人才具有重要意义。本文结合自身的教学实践,通过优化课程内容,探索教学模式,完善综合成绩评定模式,对该课程进行了教学改革的探索与实践。 关键词:食品商品学;课程内容;教学模式;综合成绩评定模式 随着我国食品工业持续快速的发展和食品贸易与技术交流的不断增长,社会对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人才的需求从过去的单一专业技术人才向技术与管理复合性型人才转变,即社会迫切需要那些既熟悉食品生产与检测技术又懂得食品经营管理与贸易规则的人才[1-2],这为在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开设《食品商品学》课程带来了契机。 《食品商品学》是商品学课程的一个分支,是以食品商品质量和经营管理为核心内容进行研究其鉴别特征和使用价值的应用学科。它从商品学的角度研究商品化的食品,阐述食品在流通领域中的来源、特征、规格和质量变化规律;以及与保证食品质量有关的经营管理等基本理论与实用鉴别技术问题。即:是研究在商品流通领域中如何保证食品安全性、有效性、稳定性的应用学科[3]。然而,大多数《食品商品学》课程是在商品学相关专业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并由商业类大学编写教材,其内容注重各类食品的生产、加工以及检测,这对于已经学习了食品工艺学、食品检验分析等相关课程的本专业学生,内容重复太多,因此,原有的课程体系必须进行适当的改变以满足本专业学生的需求[4]。如何在《食品商品学》课程教学中体现本专业的针对性和应用性是该课程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对本领域应用型、创新型人才的培养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就《食品商品学》的教学内容、教学模式及教学评价等方面浅议该课程的一些教学体会。 一、制定培养目标,优化课程内容 围绕本专业培养技术与管理复合性型人才这目标的要求,《食品商品学》作为一门专业课,其所讲授的相关理论、知识和技能应该切实起到对人才培养的支撑作用,我们制定该课程的培养目标如下:了解食品商品学的研究内容和方法,掌握有关商品质量、商品分类与编码、标准和标准化等商品学基础知识,从商品学的角度对食品的生产、运输、储存、销售各环节有充分的认识;掌握与食品质量的有关法律法规、国内外常见的质量认证及质量管理方法,并能够系统分析影响食品商品质量的因素;掌握食品商品质量的基本要求及大类食品质量变化规律,具备从事食品商品检验、评价和质量管理的初步能力。通过本课程学习,强化学生对“生产是源泉,流通要监管”食品商品的全面质量管理的认识,具备系统分析问题的思维能力,并能够运用所学知识解决生活中有关食品商品学的实际问题。 课堂教学内容的选择是实现课程培养目标的关键。针对以上培养目标,我们将商品学原理与食品知识有机结合,以经典的商品学教材思路为主线,将商品学基本理论及其在食品商品中的应用作为教学重点,同时避免教学内容与所学课程重合,并加强与已开课程的联系,还要结合食品市场实际情况及学生兴趣和专业需求而精选教学内容。主要内容如下:第一,商品学基础知识,包括商品学导论、商品质量、商品分类和编码、商品标准与标准化等。对于食品专业学生来讲,对这些概念知识较为陌生,需要加大讲解。第二,食品商品质量与质量管理,讲解食品质量的基本要求,影响食品质量的因素等知识,并介绍国内外常见的质量认证标志以及食品商品全面质量管理方法。第三,食品商品标准,介绍目前与食品相关的各种标准与法规的相关知识。第四,食品商品流通的基本知识,介绍食品的包装、食品的运输与储存、食品的物流信息系统等相关知识。第五,大类食品质量变化规律及感官鉴别,介绍大类食品等在流通领域中的质量变化规律及感官鉴别方法。 二、探索教学模式,提高教学效果 丰富课堂教学,激发学生兴趣。在每一部分的教学过程中,尽量从学生熟悉的和感兴趣的食品商品或事例开始,提出问题后引导学生积极思考,激发学生的参与性与互动性兴趣,运用案例、讨论、商场调查等灵活多样的教学方法,通过学生串讲、课程论文、合作讨论式教学等多种形式丰富课堂教学,实现由接受学习向主动学习的转变。例如,在商品学基础知识的内容中,就评价商品质量优劣的标准这一知识点,首先教师导入“网上购物时”这一学生熟悉的事例,让学生讲述网上购物的选购经历,就学生之间不同的选购标准进行讨论。 在教学手段上,采用多媒体、实物演示和课外实践,拓宽学生的知识面。《食品商品学》课程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课程,利用多媒体教学中的实物图片、视频、声音,不但可以增加课程信息量,而且可以大大提高教学效果和学生的学习兴趣。同时,在教学过程中,将一些食品商品实物带入课堂,使学生能够直观地认识有关食品商品,并能加深对知识点的理解与掌握,体现课程的实践性。如在讲解食品商品包装标签的内容中,选择乐事薯片作为代表性商品,让学生更加直观地认识食品包装标签的组成及要求,并加深理解食品包装标准的相关知识。同时,开展实践教学,课堂内外,结合教学。在学习了食品包装标签内容后,课后作业要求学生分组调查商场或超市的几类食品的包装标签,运用所学知识分析标签是否规范并鉴别真伪,制作电子文档和幻灯片格式的讲演稿,最后每组派一位代表在班级作发言交流。 三、完善综合成绩评定模式,真实考核学生的能力素质 “一卷定成绩”的传统评定模式只是看重期末成绩,而忽视了对学生的课堂表现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判断,因此仅依据期末考试卷评定学生的素质往往是不全面、不科学的。所以,在开展教学改革的同时,相应的考核方式也必须进行改革以求适应新的教学模式,形成良性循环,否则,学生就会对新的教学模式失去兴趣,这不利于新教学模式的实施。因此,我们的课程综合成绩评定模式由以下三部分组成:学习态度(考勤、纪律)占10%,平时的课业占20%,案例讨论发言占20%,期末考试(论文答辩)占50%。期末考试内容主要为运用课堂讲授的知识,查阅资料,分析当前食品商品所出现的问题,制作幻灯片讲演稿,在课堂上报告并答辩。这种考核方式,使得学生既可以较好地掌握书本知识,又提高了运用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可以考查学生实际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的综合素质,有利于教学模式的实施,对学生的评价也更具有科学性、合理性。 随着人们对健康状况和生活品质的要求日益提高,社会对食品检测技术与监督管理复合型人才的需求愈加迫切,因此,构建适合食品质量安全专业的《食品商品学》课程的教学内容、教学模式及教学评价方式,对培养高素质、强能力、复合型的食品质量安全专业人才具有重要的意义。 商品与质量论文:商品住宅工程实施工程质量样板引路的实践与体会 摘 要:本文结合《广东省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样板引路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粤建质函[2010]485号)”的试行,谈了南朗镇锦绣海湾城商品住宅工程实施工程质量样板引路的实践与体会,希望能给该同类工程提供借鉴和参考。 关键词:商品住宅工程;工程质量样板引路;实践;体会 1 前言 从2010年9月19日,广东省住建厅关于印发 “《广东省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样板引路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粤建质函[2010]485号)”至今,已历时两年多,就此谈谈锦绣海湾城工地的实践与体会。 2 商品住宅工程施工质量存在的问题 锦绣海湾城工地兴建初期,特别是坡屋面模板和装饰装修分部工程的施工存在较大的质量返工问题。集中表现如下五个方面: ① 坡屋顶模板制作与安装质量较差; ② 外墙泥底和涂料涂刷观感质量较差; ③ 外墙的构造线条观感质量较差; ④ 内墙抹灰的平整度观感质量较差; ⑤ 内墙阴阳角抹灰的垂直度观感质量较差。 什么原因造成这些质量返工呢?有什么解决办法呢? 3 商品住宅工程施工质量问题的原因分析 3.1 建筑劳务市场的恶性竞争 当前,建筑劳务市场本身发育不健全,竞争又日趋激烈,加之企业喜欢采取低价中标的形式进行发包。施工班组为了承接到劳务,报出的承包价格都会较低,便种下了施工质量问题祸根。 3.2施工工人的主观因素 经过调研,锦绣海湾城工地的建筑工人大部分来自湖南、湖北、四川、贵州、广西等地区的农村富余劳动力,大体情形如下: ①文化程度程度不高。他(她)们受教育程度一般较低,基本上都是仅具备初中或者小学文化程度。 ②职业技能参差。他(她)们大部分都没有受过专门的职业技能培训,对质量技术水平把握不一,职业技能参差。 ③责任意识参差。他(她)们的责任意识参差,由于文化程度低和利益的驱动,基本都会较低。 ④从业经历参差。他(她)们大部分都是直接从农村或其他工地来到锦绣海湾城工地,从业时间长短参差﹑施工经历水平也参差。 3.3 施工管理不到位 锦绣海湾城工地的建筑劳务都是直接发包给施工班组的。班组头承接到劳务后,都会派驻一个代表进行管理。但是,他们都是班组头的亲戚,根本不具备岗位任职资格,只是代表班组头管理财务和盯着工人干活,导致工人只看重验收的方量而忽视工程质量。 3.4商品住宅工程建设的客观因素 商品住宅工程一般都是施工周期长,涉及多工序和工种﹑受自然条件影响大﹑加之开发商比较看重投资周期和资金周转,施工进度往往比一般工程要快。由于工程进度过快,施工工人的文化程度不高﹑职业技能参差、责任意识参差、从业经历参差等原因影响,施工质量就会出现较多问题。 4 商品住宅工程质量样板引路的实施 4.1 商品住宅工程质量样板引路的定义 商品住宅工程质量样板引路就是根据商品住宅工程施工的需要,施工单位﹑建设单位或其他单位就分项工程或工种(特别是量大面广的分项工程)在开始大面积操作前做出示范样板,目的是统一操作要求,明确质量目标的做法。 4.2商品住宅工程质量样板引路施工方案的制定 工程开工前一个月内,最好是在桩基础施工期间,由施工单位会同监理、设计和建设单位,根据本工程的特点﹑施工难点、工序重点以及各责任主体单位认为比较重要的工序和工种,以及《广东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技术措施二十条》、《广州市建筑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手册》﹑研究制定出《商品住宅工程质量样板引路工作方案》,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后实施。 商品住宅工程质量样板引路方案至少应该包括如下内容: ①工程概况与特点; ②需制作实物质量样板的工序和部位(含样板间); ③制作实物质量样板的技术要点和具体要求; ④将质量样板用于指导施工和质量验收的具体安排; ⑤相关人员的工作职责和根据工程项目特点所制定的其他内容。 4.3设定商品住宅工程实物样板的工序和部位 通常,商品住宅工程质量样板引路工作方案可以选择如下工序、部位: ①混凝土结构的内容及其细部; ②砌体的工序及其细部; ③屋面工序及其细部; ④门窗和幕墙的内容及其细部; ⑤装饰装修的内容及其细部; ⑥建筑节能细部; ⑦给排水细部; ⑧建筑电气的细部; ⑨通风空调的细部; ⑩其他认为必需设置的工序或部位。 譬如,锦绣海湾城项目部制定的《锦绣海湾城六期商品住宅工程质量样板引路工作方案》中,就选择如下工序、部位,设立了商品住宅工程质量样板: ①钢筋工程:剪力墙、梁、板(含窗台飘板)的钢筋制作与绑扎; ②模板工程:剪力墙、结构梁板模板支撑系统、梁侧模板、构造柱模板的安装; ③砌体工程:砌体的砌筑、顶梁砖的做法; ④抹灰工程:外墙挂网,外墙抹灰,内墙挂网、内墙抹灰; ⑤防水工程:厨房防水、卫生间防水; ⑥ 线条细部节点:阳台反边、窗台线条、外墙线条; ⑦ 饰面工程:外墙饰面砖粘贴、花岗岩粘贴; ⑧室内地面工程:室内找平层; ⑨混凝土细部工程:门窗过梁砼、窗台压顶砼、构造柱砼; ⑩管线敷设工程:室内线管敷设; ?排水工程:室内PVC管安装; ?铝合金工程:平开窗框、推拉门框安装及嵌缝防水胶。 4.4商品住宅工程质量样板的制作。 根据项目经理部的相关人员,由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组建商品住宅工程质量样板实施小组,选定商品住宅工程质量样板的实施场地,规模,以及负责管理、实施、验收和保护工程质量样板。当然,也可以采用相关的的房屋建筑工程质量通病防治的图册、本公司历史存档图册以及兄弟单位已经施工的优秀成果。 商品住宅工程质量样板实施小组根据商品住宅质量样板方案的内容,挑选相应班组熟练技术工人,由施工单位(或项目)技术负责人对其进行技术交底,然后由现场项目管理技术人员对其操作工艺,施工过程跟踪,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5商品住宅工程质量样板的验收。 施工单位自检合格,报施工﹑监理﹑设计和建设单位组成的验收组进行验收。当然,也可以在每个工序或部位自检合格后,由验收组组织验收合格后,填写验收合格牌,验收合格牌注明验收时间﹑合格状态,并把该工序或部位的技术操作规程﹑质量通病防治办法悬挂于样板处,供日后使用。 4.6商品住宅工程质量样板的使用 在每项工序﹑工种开工前,方案编制人或者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工人在验收合格的样板前交底学习,负责向施工工人交底。这样,大家既可以一起交流心得体会,又可以相互学习,相互提高。 5商品住宅工程质量样板的成效 2011年下半年,锦绣海湾城工地试探性地取得了工程质量样板引路的甜头后,划出一块专门区域规划为质量安全样板专区(考虑篇幅原因,本文暂不介绍安全样板的内容),以制度的形式来落实。 锦绣海湾城工地通过建立的工程质量实物样板,施工工人对要交验的质量标准一目了然;依照实物样板进行试工,班组头能够清楚所要耗费的工日指标数量,所报出的劳务承包价格符合自身的施工水平能力,克服了承接劳务任务的盲目性;有了实物样板的参照,可以预控各工序和工种的质量,尽可能地消除工程质量通病,从而提高商品住宅工程质量的整体水平。所以,锦绣海湾城工地的施工质量水平有了质的飞跃。 6 结 语 通过南朗镇锦绣海湾城工地商品住宅工程质量样板引路的实践表明,推行商品住宅工程质量样板引路工作就可以提高商品住宅工程的整体质量水平;推行商品住宅工程质量样板引路工作就是提高商品住宅工程质量的一种行之有效的手段。 商品与质量论文:商品房施工质量的监理与控制 【摘要】 商品房现在已经成为国家房产种类中的居大成者了,因此,对于商品房建设过程中的质量监管尤其重要,但是,任何事物都存在缺陷,本论文从商品房的施工质量进行分析,揭示了潜在的缺陷,探讨了对这些问题而采取的控制措施。 【关键词】 商品房;施工质量;监理;控制 社会的进步,最早的单位福利房已经不复存在,商品房成为后起之秀进入千家万户,占据江山,但是日益而来的则是消费者对其质量的诉求的增多,这就对承包商们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商品房的质量的高低直接与监管的过程挂钩,同时,作为监理,就必须扼杀那些豆腐渣工程,全面了解房地产开发内部的操作流程以及人员操作,这样,对监理则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需要更强的协调能力与应变能力,做到万事俱备。监理对于商品房的质量的控制应有自己一套行之有效的测试,首先在自身的工作方面则应做到以下几点: 第一,监理在工程开始之前要认真审核图纸,了解设计的意图,熟悉它并进行内部会审,对不明确甚至可能出现隐患的地方提出意见并协商,进行纠正后,做出一份完美的设计。而监理部各个工作人员则必须掌握相关的操作,使大家知道干什么,该怎么做,并且是合乎法律的做,这样才能交出符合质量的工程。而审查施工设计的要点是检车方案是否合理、是否科学、是否有可行性、是否符合法律的规范、进度是否能赶上双方签订合同的工期等等。 第二,施工单位太多,导致一些单位偷工减料,而且还没有很完善的质保体系,有的甚至不存在,他们只是收钱,把一些东西直接交给分包商,其余一概不管。而监理人员这时候则成为了那些施工单位的质量员,就更助长了他们的一览性和不负责性,因此,完善质保体系势在必行,一旦发现总包单位不按程序走,监理工程师就可以将其退回,不准其进入下道工序。 第三,交底工作应到位,因为施工单位数量的庞杂,导致许多施工人员是非专业性的,就对一些法律法规有着模糊的概念,因此要求单位加强对他们法律概念的培训,也需要施工单位具备有关法规、专业规范及验评标准等资料,监理人员要做的则是在各项工程施工之前 进行彻底的审核,与此同时进行监理工作交底,提出监理的相关要求,使参建人员管理层及操作层理解监理意图,避免不该发生的发生,下面所提出的对各项工程的施工技术质量要求和监理控制措施,供大家参考。 1、地基与基础工程 常出现的质量问题:开挖工程中出现土方坍塌、回填工程中产生不均匀下沉,桩基工程中出现缩径、混凝土质量差、断桩、钢筋短缺、压桩工程中出现桩身倾斜、接桩部位开裂、成桩质量差、等等。 措施:(1)对于开挖工程出现的问题,可以做到防患于未然,在实施之前,检查排水设置是否合理来保障排水的通常,挖方时严禁施工单位贴近基槽边抛土及堆放材料等行为。 (2)回填工程之前检查坑内的积水是否已经排干,是否还有垃圾,严禁回填土中存在大量的杂质,如干土、垃圾等,并严格按照程序走,每一部分的含量都要严格控制在标准之内。 (3)桩基施工前,要做的则是实习地形,审查所提交的方案是否合理,控制措施是否恰当,桩位控制是否正确,严格保证接桩处上下两节严格控制在一条轴线上,并焊接牢固,沉桩中若出现异常情况,应立即与设计单位取得联系,组织现场勘察,及时解决问题,对一切桩基工程必须进行检查,达到质量标准及设计要求后方可使用。 (4)地基采用纯天然的,严格按照规范进行钻探,即使做好记录,静审查之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5)墙身防潮层则是最重要的,一旦出现问题,那整个工程相对于是一个废物,应做到表面压光无裂、不空不裂表面压光完整无缺,不得用高标号砂浆砌体代替防潮层的工程作法。 2、 梁板柱工程 2.1 模板工程 出现的问题:轴线偏位标高不准确,断面尺寸与设计图纸不符;模板拼接不严、支顶不牢、变形,脱模剂选材使用不当,拆模时间控制不严。 措施:模板安装后,监理工作人员就按图纸检验城固,要自己检查模板缝隙,不合格者则重头再来,并且施工时严禁使用废机油作脱模剂,脱模剂则要刷的均匀,而涂刷之前则应清洁表面。 2.2钢筋工程 出现的问题:钢筋质量差、钢筋制作不规范、不按图纸做,使钢筋尺寸不够、弯钩角度不足。 措施:就像食物一样,对工作场地的钢筋也要检查生产许可证,,严格实行见证取样制度,一旦发现任何可疑之处,就要求施工单位重新取样、重新审查并做好原始记录,对不合格的钢筋要立即放弃;钢筋断料时,按照图纸重新检查,钢筋绑扎时要对规格数量位置及锚固长度接头位置进行校对,严格作好钢筋工程隐蔽验收;混凝土浇铸前,仔细检查垫块钢筋限位撑脚设置到位情况,若有遗漏及时补设。钢筋绑扎的重头戏则是接头,接头的处理要变得尤为小心,必须按章办事,一旦发现纰漏,必须立即整改;而那些可能会受到地震影响的地区,箍筋弯钩角度为135度,平直长度大于直径的10倍,监理人员必须加强检查,以防施工单位遗漏,造成不必要的损伤。 2.3 混凝土工程 出现的问题:配合比不达要求,所用材料不合格,兑水工程,混凝土强度不符合设计要求,混凝土表面出现问题,钢筋混凝土表面出现露筋、施工缝有夹渣现象,现浇混凝土柱根部出现烂根现象,构件出现缺棱掉角和表面裂缝,现浇梁板底面发生变形等。 措施:对商品混凝土应该检查的是它的配合比、材料外加剂等等,并要不间断的检查塌落度,决不能出现加水的情况;混凝土振捣前,要仔细检查钢筋的限制位置以及绑扎的情况,注意它的保护层是否达到指标,因为它是一项必须严格控制进行的工程,决不能出现误差,否则,接下来的混凝土浇筑则会出现纰漏。 3、 砌体工程 出现的问题:砌体砂浆强度低,饱满度不足,砌体组砌不合理,出现缝隙,不平整,留槎不规范,局部产生墙体裂缝等。 措施:在砌体工程开始之前,施工单位首先应把砌体润湿,而在砌筑的时候,铺灰的时间应控制好,不宜过长,灰的成色中严禁使用落地灰、桶底灰和隔日砂浆,这些都会导致整个工程的不合格,不能使用过细砂浆,砂浆的使用是保证砌体的密和性的重要体现。砌筑的同时,也要检查组砌是否合理,划画杆是否正确,留槎位置是否已经确认。施工单位也需要做好现场的协调工作,实现各个工程之间的密切配合,并能做到对突发状况的随机应变。对容易产生裂缝的地方加强巩固措施;砌体相邻的工作段之间的高度差不能超过一个楼层的高度,但也不能大于4米,砌体临时间断处的高度差,不得超过一步脚手架的高度,在砌体的过程中,先砌高度差较大的部分,以减少由于沉降不均而引起相邻墙体间的变形裂缝。 4楼地面及门窗工程 出现的问题:楼地面产生龟裂、空鼓、面层起皮等状况,卫生间、厨房、阳台灯地面有水迹等等;木质门框出现弯曲、表面粗糙、变形等状况;门锁不灵活,门五金材质出现鉄锈,铝合金门窗使用铝材厚度不够,氧化膜厚度不足,附件质量差,连接件质量差扇与框间隙大,防护不严,外窗台排水坡度不够导致排水不畅,一些玻璃镶嵌的地方不规范,导致脱落等状况;框体与墙壁之间的开启与关闭不灵活,槽道脱轨,窗框与墙体结构处防水密封膏填嵌不密实、不饱满产生脱离,型材保护不好,表面受损受污染等等。 措施:针对楼地面门窗之间产生的质量问题,监理人员在施工的过程中,应对可能出现问题的地方进行优针对性的检查,排除一切可能发生灾难的可能性,要防患于未然,对一些细微的地方进行仔细的检查。 商品房,一家的问题可能会影响一栋楼居民的生活,监理人员通过这样的质量的控制,一定会交出有品质保障的房屋,减少投诉,增加赞扬。 商品与质量论文:浅析商品混凝土裂缝的成因与质量管控 【摘 要】商品混凝土是指生产部门在运输到建筑工地之前就已经完成混合、搅拌工艺的混凝土原料,商品混凝土具有工业化、质量性质稳定、原材料消耗少、环境污染小的特点,因此备受广大城市建筑施工队伍的欢迎。本文从商品混凝土裂缝产生的原因入手,在分析了各个原因的基础上,针对这些诱导因素提出了一些解决的办法,希望对行业发展有所帮助。 【关键词】商品混凝土;塑性裂缝;干缩裂缝;原因;控制 商品混凝土以其集中搅拌、社会化商品供应为特点,因此在建筑行业中得到广泛的运用。商品混凝土施工过程中最易出现的是裂缝问题。混凝土中产生裂缝有多种原因,主要是温度和湿度的变化,混凝土的脆性和不均匀性,以及结构不合理,原材料不合格(如碱骨料反应),模板变形,基础不均匀沉降等。混凝土是一种脆性材料,与抗压强度相比,抗拉强度仅为前者的一成。再加上原材料混合不均,水灰比不稳定,以及混凝土在运输和浇筑过程中产生的沉淀离析现象,使得在同一批混凝土的抗拉强度是不同的,这样的原料用于建筑中,进而导致薄弱部位容易出现裂缝。施工现场采用商品混凝土浇筑柱、梁、墙、板等结构构件,特别是厚度较小、表面积较大的墙、现浇板等结构,出现一些不规则微小裂缝,甚至通长及贯通裂缝的现象时有发生,急需我们对此进行认真的分析,找出裂缝产生原因,以便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确保采用商品混凝土浇筑的钢筋混凝土结构构件的施工质量和使用安全。 1 商品混凝土裂缝产生原因分析 由于商品混凝土是半成品,混凝土生产厂家和使用单位都应严格遵循国家相关规范和质量标准进行拌制和浇筑、振捣以及浇水养护,才能确保混凝土工程质量。混凝土是以水泥浆体为胶结料,与砂、石骨料均匀拌和后胶结而成整体的,因此,原材料本身的质量、配合比、水灰比等便是控制其质量优劣的关键因素了。国内外研究资料表明,让水泥颗粒充分水化只需约水泥重量38%的用水量,而实际施工时出于流动性的要求,混凝土的水灰比(水与水泥的重量比例)大多大于0.38,混凝土浇捣后多余的水分蒸发后必然导致混凝土整体收缩,而当收缩时产生的拉应力大于混凝土的抗拉强度时,混凝土表面或内部就会出现不规则裂缝。普通现场搅拌的混凝土水灰比约为0.5~0.6,而用于泵送的商品混凝土,由于要用搅拌车运输、泵送施工,一般要求塌落度大多大于160mm,是一种大流动性混凝土,因此,无论是商品混凝土生产厂家在选择砂石料、配合比、运输、泵送,还是使用单位(施工现场)的浇筑、振捣、抹压和养护等过程中,如果不按相关规范、设计要求和施工操作规程操作,就很容易发生塑性收缩裂缝和干燥收缩裂缝的。所谓塑性收缩裂缝,就是混凝土在初凝前的塑性阶段由于失水、失去流动性而体积收缩形成的裂缝。例如:刚浇筑、振捣的混凝土表面泌水,在空气中会很快蒸发,特别是当混凝土表面受风吹、烈日曝晒等因素影响,随着表面水分的蒸发,内部水分逐渐向外部迁移,继续蒸发、失水,造成混凝土在塑性阶段体积收缩,就会产生大量不规则微小裂缝,如不及时抹压并覆盖塑料薄膜或草帘保水养护,此类裂缝会迅速向混凝土内部延伸,严重时会造成上下贯通裂缝;而干缩裂缝是指混凝土硬化后,内部的游离水会由表及里逐渐蒸发,导致混凝土逐渐产生由表及里的干缩裂缝,这种裂缝大多是由于在混凝土养护期内过早停止浇水养护造成的。 2 商品混凝土裂缝的防控措施 如上所述,商品混凝土容易产生塑性收缩裂缝和干缩裂缝,主要是由于它是大流动性混凝土,拌和水量多、塌落度大,以及施工现场浇筑、振捣、抹压和养护等工序操作不当等因素造成的。只要我们能针对商品混凝土的特点和泵送施工等具体情况,混凝土生产厂家在配制混凝土时,和施工企业对现场施工的每一道工序都能严格把关,认真采取有效技术措施,是完全可以预防和减少裂缝发生的。 2.1 商品混凝土生产厂家应严格按照《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的规定,根据设计要求的混凝土强度等级,通过必要的计算和试配,正确确定混凝土的配制强度;在施工和易性允许的前提下,尽量减少混凝土的用水量和塌落度,一般来说,塌落度应控制在160mm~200mm为宜。 2.1.1 拌制商品混凝土应尽量避免使用水化热大、细度大的水泥,因为太细的水泥水化速度快、水化热大,因而水化时水泥石的收缩量也大,凝结时易开裂;还应避免使用矿渣水泥,因为矿渣水泥凝固时的收缩量比普通硅酸盐水泥约大25%。 2.1.2 选择级配良好且洁净的砂石料,并尽量增加单方石子用量。这样,每立方米混凝土可减少浆量约19L,减少拌和水约2kg;配制混凝土时尽量使用Ⅰ级(优质)粉煤灰作掺合料,其掺量不能大于水泥重量的25%,这样,既可改善混凝土的流动性,又可降低用水量和水泥用量,减少裂缝发生机率。除此之外,还应掺加颗粒细度为0.315~0.16mm的石粉,掺量约为砂石总重量的3~5%,即50~100kg/m3,掺入后可相应减少胶凝材料用量和增加混凝土的可泵性、保水性、粘聚性,有利于混凝土泵送施工。 2.1.3 石子中应严格控制针片状颗粒的含量。规范规定,在泵送混凝土中,针片状颗粒含量不宜大于10%。因为通过试验得知:针片状石子颗粒会增加骨料本身和混凝土拌和物的空隙率,浪费水泥、降低和易性,增加用水量、加大泌水性。 2.2 商品混凝土使用单位(施工现场)的质量防控措施 2.2.1 如前所述,商品混凝土是个半成品,本身具有很多优点,但如果施工现场不严格按照其特点和有关操作规程精心施工的话,商品混凝土本身质量再好,也浇捣不出合格的钢筋混凝土结构构件来。因此,施工企业在现场采用商品混凝土浇筑结构构件时,务必选派责任心强、有丰富施工经验的技术工人掌控混凝土浇筑、振捣和整平、抹压等工序,根据柱、梁、板等构件特点,有针对性地正确选用振动棒、平板振动器等振捣机械,恰到好处地掌握好不同构件、不同部位的振捣时间,做到既不欠振、过振,也不漏振,确保混凝土构件的密实性和耐久性;严禁用振捣棒赶料和把振动棒久久放在柱模中央,等混凝土把柱模装满再抽插振捣等懒汉做法。 2.2.2 混凝土浇筑、振捣和大致整平后要及时反复抹压,特别是在混凝土初凝前后,反复抹压可使刚刚出现的塑性收缩裂缝愈合;如表面已开始硬结,人力抹压有困难时,可采用二次振捣的方法,趁初凝前后水泥石晶胚刚开始形成之际,使重新组成的混凝土结构进一步密实化,然后再用力抹压1~2遍。 2.2.3 混凝土浇筑、振捣、抹压后,如遇烈日曝晒、刮大风等恶劣天气时,应及时用塑料薄膜、草帘等覆盖保湿,以免因失水过快而产生裂缝;冬期施工时还应及时覆盖保湿、保温,避免混凝土塑性收缩及受冻破坏。 2.2.4 严格控制拆模时间。施工企业绝不能为了加快模板周转而过早拆模和过早在混凝土现浇楼板表面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准备活动,如支模、堆放脚手架板和砖块等,因为这样做会使现浇板产生结构性裂缝和砸伤裂缝,一定要在混凝土强度增长到能确保其表面及棱角不因拆模而受损坏时,方可拆除侧模;拆侧模时应小心轻拆、保护其棱角,拆侧模后应立即洒水并用塑料薄膜覆盖保湿,或喷涂养护剂养护。拆除梁、板底模必须严格按规范要求执行:跨度小于8m的梁、板等结构物,其强度必须大于设计强度等级标准值的75%,而跨度大于或等于8m的梁、板结构和悬挑构件,当混凝土强度大于或等于设计强度等级标准值100%时方可拆模,否则将会影响结构安全。 商品与质量论文:使用商品混凝土的质量监督与控制 摘要: 商品混凝土在城市的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水利堤防工程等被广泛使用,监理工程师进行的监控应从选择商品混凝土供应商到施工的全过程。通过对商品混凝土做好事前控制、事中控制、事后控制,达到使用对商品混凝土全过程的有效质量监督与控制,保证工程质量。 关键词: 商品混凝土;事前控制;事中控制;事后控制 1前言 近年来,随着科技、经济的飞速发展和社会的不断进步,工程质量要求越来越高,由于商品混凝土对于保证建设工程的质量、加快工程进度、减少环境污染、解决施工扰民和施工现场脏、乱、差问题、缓减城市道路的交通压力等方面,明显地起到积极有效的作用,商品混凝土在城市的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水利堤防工程等被广泛使用。现就建设工程使用商品混凝土,进行工程监理、控制工程质量谈谈自己的认识。 2事前控制 2.1严格选择资质等级高、信誉好的商品混凝土供应商 为保证工程质量,有着稳定质量的商品混凝土产品是十分重要的。而选择资质等级高、信誉好的商品混凝土供应单位是保证商品混凝土质量的关键。目前,由于建筑市场不规范,部分工程项目在发包过程中存在违规现象。项目业主在发包前,往往早已内定了各分包单位(包括商品混凝土的供应企业),而施工承包单位为了接到工程项目,往往也就满足了业主的要求。在这种前提下,如果商品混凝土的供应企业内定得好,在施工过程中也就避免了不少麻烦;如果商品混凝土的供应企业内定得不好,那么在施工过程中,就会增加施工和管理的难度,同时也会对工程质量产生一定的影响。另外,还有施工承包单位为了降低成本,选择资质等级偏低、信誉较差的商品混凝土供应企业,生产出的商品混凝土产品质量不稳定,或产品满足不了工程的需要,造成工程质量控制难度大,质量难于保证。因此,除了在体制方面要加大规范建设市场的力度,加强法制监督和管理,杜绝非法分包和不正当的低价竞标外,监理工程师在审批施工单位报选的商品混凝土供应单位时,应选择资质等级高、信誉好的商品混凝土供应企业,并应考虑其地理位置是否合适、生产量能否满足现场施工需要等方面的情况,同时还应到实地对其进行考察。 2.2 对搅拌站实地考察 商品混凝土是搅拌站集中搅拌,由专业技术人员在独立的试验室严格按照配合比,用微机控制方式,通过电子计量,准确地生产出符合建筑设计和规范要求的各种强度等级的混凝土。目前对于商品混凝土的管理,基本上全部依靠供应企业。即对于商品混凝土,只要供应企业提供混凝土配合比,原材料的检验报告就可以进场使用,而对于商品混凝土的配合比设计、原材料的质量、生产过程、生产和检测设备、计量系统是否完善很少关心,对供应企业缺乏必要的监督管理。因此,监理单位除审查资质等级,还应到搅拌站实地考察,看其生产工艺是否先进和化验仪器设备是否齐全,生产规模能否满足现场施工需要。考察的具体内容主要有:搅拌设备是否先进,计量装置是否可靠;搅拌站是否应做到机械上料、计算机计量控制和管理;是否是强制式或倾卸式搅拌机;是否应用散装水泥,并有外加剂和超细活性掺合料的贮存和加人装置;要有与企业资质相适应的实验室,以满足各种性能混凝土配制和拌制的要求;应有污水处理和回用装置,生产场地还应严格控制粉尘、噪声和水质的污染。 3事中控制 3.1搅拌站的监督管理 一旦施工承包单位与商品混凝土供应商签定了产品供应合同,在事实上商品混凝土供应商已成为该工程的分包单位。因此,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加强对搅拌站的监督管理,特别是监理单位,更应担负起监督管理的作用。因此,应在生产过程中对其进行监督和管理,除检查搅拌站长时间使用的搅拌设备,是否及时进行维修和检测,计量系统是否标准正常,配置砼时能不能准确按配比单进行;还应看其制度是否落实、管理是否完善、行为是否规范,以确保工程质量。必要时监理单位还应对商品混凝土的原材料进行见证取样,送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 3.2施工现场的监督管理 浇筑商品混凝土前,施工单位要提前做好订货计划,内容包括:使用的商品混凝土数量;混凝土抗压、抗渗强度要求;运料罐车、泵车或输送泵的数量和到货的时间。监理单位应审核施工单位报批的混凝土浇筑方案,并对同意的方案制定全面的监控措施。商品混凝土订货数量的计算,应按设计图纸(包括设计变更)用量加损耗量来计,损耗量可根据施工现场的难度大小,施工部位及工人的熟练程度来确定,但由于损耗量较难确定,一般常按设计图纸(包括设计变更)用量订货。但不管用何种方法,施工单位现场管理人员都要在混凝土浇筑快完成时(大约剩16m3左右或现场定),及时将商品混凝土使用的增减数量反馈给供应单位,防止发生数量不能满足实际需要或数量过多造成浪费。 商品混凝土被运至施工现场后,施工单位在使用商品混凝土的过程中,应对商品混凝土逐车检查(包括检查混凝土出货单),发现运抵现场的商品混凝土有离析、坍落度、和易性不符合要求或运抵现场已超过初凝时间等问题,应责令其退场。同时,在使用商品混凝土施工过程决不允许发生以下情况:(1)将不同强度等级的商品混凝土用错工程部位;(2)为了贪图施工方便,随意加水,改变混凝土的坍落度,以致水灰比过大,结果导致混凝土的强度不符合要求;(3)商品混凝土预定数量不足,到混凝土浇筑快完成时,才发现预订的商品混凝土数量不能满足实际需要,若再订货,时间已不允许或是搅拌站不生产少量混凝土。对此,施工单位干脆在现场搅拌混凝土,代替商品混凝土,用于工程中。这种人为地将不同品种混凝土浇筑在一起,混凝土可能会产生不良反应和收缩裂缝,降低强度。 由于商品混凝土大多在城市或城市周边使用,交通比较拥挤,容易造成交通堵塞。因此,应注意混凝土运输、浇筑及间歇的全部时间不应超过混凝土的初凝时间(混凝土的初凝时间可按商品混凝土供应单位提供的水泥检测资料确定),避免出现混凝土冷缝。同一施工段的混凝土应连续浇筑,并应在底层混凝土初凝之前将上一层混凝土浇筑完毕。当底层混凝土初凝后浇筑上一层混凝土时,应按施工技术方案中对施工缝的要求进行处理。浇筑中不得随意留置施工缝,施工缝的留置位置应在混凝土浇筑前按设计要求和施工技术方案确定。施工缝应留置在梁、板结构中剪力最小的位置,该位置还应便于施工。施工缝的处理应按施工技术方案执行。如混凝土供料不及时,发生浇筑间歇的时间较长,混凝土输送泵或泵车应在10~15分钟启动一次润滑管道,防止塞管或爆管,以免影响施工。 商品与质量论文:商品混凝土施工质量的监管与控制 摘要:阐述在工程建设中商品混凝土施工过程中关键工序的把控,以及如何应对施工中常出现的技术与管理问题,为提高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提供参考。 关键字:商品混凝土 , 关键工序 , 施工缝 0引言 现代工程建设中,混凝土工程是工程建设的重点与质量控制关键。为提高建设工程的机械化施工水平,保证工程质量,减少环境污染,改善城市环境,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应当使用商品混凝土。商品混凝土是指由具有相关生产企业资质实行集中拌合形式提供给建设工程使用的混凝土拌合物。在保证混凝土出厂质量的前提下,对后续混凝土运输、浇捣、养护的关键工序进行有效把控,对施工过程中常见问题进行严格监管并妥善处理,才能确保工程建设中混凝土施工质量,打造精品工程。 1 商品混凝土施工关键工序的把控 商品混凝土施工过程中的关键工序可以概括为运输、浇捣和养护,这就要求相关管理人员从这三方面进行着重把控。可以说,每道工序都严格把关是确保混凝土施工质量的必要条件。 运输 商品混凝土的运输从空间上可以划分为水平运输和垂直运输。运输过程要求避免分层离析、泌水、砂浆流失和塌落度变化等现象发生,保证混凝土供应、输送和浇筑的步调一致,使浇筑工作连续进行。运至浇筑地点时,为保证混凝土的均匀性,宜进行二次搅拌,但禁止加水改变商品混凝土的水灰比。尽量缩短运输时间,减少转运次数,混凝土从搅拌机中卸出至浇筑完毕的延续时间不宜超过规定。 混凝土强度等级 气温≤25℃ 气温﹥25℃ C30及以下 120min 90min C30以上 90min 60min 浇捣 混凝土浇捣包括浇灌和振捣两个过程。浇筑前应对模板支搭的形状、尺寸、标高以及支架的稳定性;预埋件、管道及钢筋等隐蔽验收合格;清理基槽或模板内杂物,基槽内积水应抽排以防泌水,木模应浇水湿润以防缺浆。为保证混凝土工程质量,满足设计强度等级要求,混凝土浇捣时应着重控制以下内容: 混凝土从料斗向模内倾落的自由高度不应超过2m,否则,应使用串筒或溜槽等工具协助下落,防止混凝土产生离析现象; 合理组织混凝土构件的浇筑顺序,应先浇筑墙或柱,待初步沉实后再继续浇筑梁板混凝土,否则,会在梁与柱的连接处产生裂缝; 混凝土浇捣应连续进行,尽量少留或不留施工缝,保证结构的整体性。但是在日常建筑施工中,因施工需要、天气影响或机械故障等不可抗力因素常使施工过程中断,因此,在混凝土浇筑前应预先确定施工缝的留设位置及接缝处理办法; 混凝土浇筑管道设备应通润管砂浆以防管壁过多吸收水泥浆,造成骨料与水泥浆分离,同时,润管砂浆卸出后应用漏斗收集,再均匀填入墙或柱底部5cm左右,可避免墙、柱根部出现蜂窝麻面现象;管道设备不应直接附着在钢筋骨架上,以防泵送应力牵扯钢筋扰动混凝土,造成混凝土松散而开裂。 混凝土振捣要适度及时,做到“快插、慢拔、三不靠”。振捣器每次振捣时间宜为25秒左右,并以混凝土不再显著下沉,不出现气泡,开始泛浆时为准。 在混凝土的重塑时间内进行二次振捣,可提高混凝土的强度和密实度,消除因收缩沉陷产生的裂纹或细缝。 1.3 养护 建设工程项目中混凝土构件通常采取自然养护,以提供良好的温度和湿度环境,保证混凝土正常水化作用,使其强度不断增长,所以混凝土浇筑后初期阶段的养护非常重要。否则,会因缺水造成混凝土表面硬化不良,甚至出现干缩裂缝,影响混凝土的耐久性和整体性。自然养护应注意以下几点: 混凝土浇筑完毕后,应在12h内浇水养护。浇水养护期限与水泥的品种有关,普通硅酸盐水泥和矿渣硅酸盐水泥拌制的混凝土不得少于7d,掺用缓凝型外加剂或有抗渗要求的混凝土不得少于14d。 每天浇水次数以能保持混凝土湿润状态为准,气温较高时也需多浇水。若采用塑料布覆盖养护的混凝土,应保持塑料布内有凝结水。 混凝土养护过程中,在混凝土强度达到1.2N/mm2以前,不准许上人施工作业,以免振动和破坏正在硬化过程中混凝土的内部结构。 当日平均气温低于5℃时不得浇水。 大体积混凝土的养护应根据气候条件按施工技术方案采取控温措施。 商品混凝土施工中常见问题的监管 2.1施工缝的设置及处理 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不同因素的影响,不可避免的须留设施工缝,但施工缝对结构的整体性、连续性带来不同程度的影响,往往成为构件开裂或渗漏的薄弱环节。因此,施工缝不能随意留设,应在混凝土浇筑前确定,留设在结构受剪力最小且便于施工的部位。一般柱应留水平缝,梁、板和墙应留垂直缝,施工缝留设具体位置如下: 施工缝应留置在基础的顶面、梁或吊车梁牛腿的下面、吊车梁的上面、无梁楼板柱帽的下面; 与板连成整体的大断面梁, 施工缝应留置在板底面以下20mm~30 mm 处。当板下有梁托时, 留置在梁托下部; 对于单向板, 施工缝应留置在平行于板的短边的任何位置; 有主次梁的楼板, 宜顺着次梁方向浇筑, 施工缝应留置在次梁跨度中间1/3 的范围内; 墙上的施工缝应留置在门洞口过梁跨中1/3 范围内, 也可留在纵横墙的交接处; 楼梯上的施工缝应留在踏步板的1/3 处; 地下室侧墙或水池池壁的施工缝宜留在高出底板表面200 mm~500 mm 的侧壁上。 施工缝的接缝形式有凸凹缝、高低缝、平缝、设止水带缝等多种。对于有防水要求的施工缝,根据多工程施工实例,发现采用400mm* 2mm(宽*厚)的钢板处理接缝的防水效果比较理想。非防水区在施工缝处继续浇筑混凝土时,旧混凝土抗压强度不应小于1.2 N/mm2 ,否则,待混凝土硬化后再处理。应清除施工缝处的浮浆和松动石子,洒水湿润冲刷干净,然后铺10厚左右的水泥浆一层,最后浇新混凝土,边浇边振捣,尤其是施工缝两侧,使接槎处混凝土密实,并充分养护。 2.2混凝土供应不连续 工程建设施工中,因搅拌站产能不足、交通堵塞、设备故障等原因导致商品混凝土供应不连续,或引发泵管阻塞。因此,混凝土施工前需进行总体组织,技术交底到位,保证调度顺畅、协调及时。若出现混凝土运输、浇捣过程不能连续的事件,要及时沟通,保证现场问题处理的时间弹性与规范性。 2.3 保护 混凝土构件半成品、成品保护也是确保工程质量至关重要的一环。“保护”不是一句空口号,需要有具体的保证措施,同时技术交底到位。保护工作的内容也比较广泛,同时需要长期监控管理。对混凝土现场保护管理应注意以下几点: (1)大雨天气应禁止浇捣混凝土,若获知混凝土施工作业期间有雨,施工前应有预备保护方案,比如对已浇捣的混凝土采取覆盖保护等。 (2)混凝土强度未达到1.2N/mm2以前,不准许上人施工作业。 (3)混凝土终凝前严禁拆除构件侧模,待混凝土强度达到规范要求方可拆除梁板底模。混凝土强度与温度、龄期的关系可参考下图曲线: (4)混凝土板面上荷载时应符合设计要求,如因施工需要须布置机具,首先应对构件进行荷载验算,再根据情况采用有效保护措施。 3 结论 商品混凝土施工质量的监控贯彻整个工程建设过程,直接影响工程项目的建筑品质。因此,施工过程一定要按施工组织技术方案及相关规范执行,对关键节点、关键工序进行严格监管和把控,保证混凝土结构的强度与整体性。
起重机械论文:起重机械制造论文 1制造监督检验中存在的问题 在监检过程中的出现问题主要原因是相关的监检人员的工作能力和服务能力较差,不能满足监督检验的要求。企业在这个过程中主要出现的问题有:没有严格的产品质量标准,导致对检验工作不够重视且达不到相应的要求;对于发现的问题通常都是一笔带过而没有把先关的数据结果记录在案;对《规则》中的规章要求不能严格执行,尤其是关于开具联络单等相关文件的时候 2做好起重机械制造监督检验工作的对策 2.1提高监检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技术要求 监检人员的专业素质和专业技能高低,不仅会影响产品的质量,而且还会对产品生产的过程中造成影响。因此,对产品质量进行监督控制的时候,要严格要求监检人员的专业素质和专业技能,同时,还要对监检人员进行相关方面的培训。提高专业素质不仅可以提高监检人员工作的责任心,并且还可以通过员工的素质反映企业的外部形象。同时在进行对产品监督检验的过程中还要严格遵守相应的规章制度,并且保证检验过程的科学性和高效性。监检人员在进行监督检验的工作中要严格规范自己的工作态度,通过科学有效的方式进行对起重机械进行质量监督检查,并且对监检出的数据信息进行分析、总结并将总结后的数据资料制定成一份报告。而专业技能的提高主要的方式就是对监检人员进行相关的检测技能培训以及对监测仪器的设备的使用方法,使其能够达到上岗的要求并对现行的质量检测技术以及检测方法能够熟练地掌握,同时保证在进行质检的时候不会或者少量的存在人为性质的失误。 2.2检测方法科学、合理化 对制造技术实施的监测与施工验收和定期检测有所不同,制造技术主要是对产品从设计到制造的整个过程进行检测,因此,其方式与其他检测存在一定差异。任何一种性质的生产企业都可利用对设备进行全面逐一监测或是设备抽样的方式对其进行评定检测。如对设备进行逐一监测的方式对其质量进行控制需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产品技术文件审核。尤其是对产品设计图与强度计算书的审核工作,需根据产品的性能与技术目标进行仔细核对,保证其能达到国家相关规定。 2)原材料及元件检查。原材料和外部购买元件、协件等质量需进行严格控制,检测时应按照质量保护系统要求安排其入库或是出库。 3)机械设备金属构造的加工质量。其质量进行有效控制,不仅需对其构件的焊接以及焊缝部位质量进行严格检测,还需对焊缝较为隐蔽的部位质量进行检测。 4)机械整体质量控制。其主要是对装配各个零部件的精细程度和试运行的可靠程度做严苛要求。如利用抽样对其进行检测评定,需保证抽样容积≥总容积20%。对相同产品进行大批量监测的方法,从某一程度上可将其归纳为重复检测,因此,采取抽样检测最优合适,不仅是节约了人力、财力等资源,还有效提高了检测效率。 2.3对先进的检测仪器的配备 在对起重机械进行制造监督检验时,先进的检测仪器的使用,不仅可以保证质量检查结果的可靠性和正确性,而且先进的检测设备同时还能够将测试结果直接反应出来,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检测结果的误差。。在进行对先进检测仪器的配置时,要按照起重机械的要求进行配置,并且还要对国内外最新的检测仪器进行关注并及时的更新换代。同时,还要在设备规定的使用年限期内进行使用,可以确保检测数据的准确性。 3结束语 通过本文的分析,笔者希望更多的专业人士能投入到该课题研究中,针对文中存在的不足,提出指征建议,为提高我国起重机械设备制造监督检测工作做出重要的贡献。 作者:曾君知 单位:宁夏天地奔牛银起设备有限公司 起重机械论文:起重机械电气控制仿真体系分析 起重设备作为物料搬运、装卸或用于安装的机械设备,被广泛应用于国民经济的各个领域之中。随着经济的发展,起重机需求量不断增大,同时起重设备还向大型化、高速化以及控制多功能复杂化方向发展,随之而来的起重机危险因素、事故也越来越多。起重机械电气控制系统作为起重机的大脑,其电气控制系统的安全对起重机械的安全所占的分量是不言而意的。起重机械电气安全是生产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辽宁“4.18”钢水包倾覆特大事故中,电气控制系统的设计缺陷就是该事故的直接原因之一。然而由于起重机械基本属于大型设备,以及其吊载时电气控制系统的复杂性,对其电气控制系统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的评价或故障分析,均要在起重机械的使用现场进行分析判断,不能在设计初始阶段即实验室阶段就进行分析与排查。且当起重机械发生事故时,由于此时现场大都已破坏,也难以对起重机械的电气控制系统进行准确的事故(或故障)分析。随着计算机技术、多媒体技术、自动控制技术的飞速发展和广泛应用,利用实验室内的试验条件进行起重机械电气控制系统安全评价已经成为加强生产安全的迫切需要。 1起重机械电气控制系统仿真研究的意义 对于基于模拟载荷的起重机械电气控制系统仿真研究,主要的出发点在于实现实验室内的起重机械电气控制仿真系统的构成与真实起重机械电气控制系统尽量一致。这样起重机械电气控制仿真系统研制可以作为开展起重机械电气控制技术相关科技项目研究的载体,也可以用于检验技术的培训和能力提升。因此基于模拟载荷的起重机械电气控制系统仿真研究有着重要意义: 1)随着机电特种设备技术的发展,新型电气部件和控制方式不断应用。起重机械电气控制故障仿真系统研制为新型电气元件和控制方式实现了实践论证,对电气控制系统的安全性能进行评价,非常有利于起重机械电气控制技术设计水平的提高。 2)可灵活设置电气线路逻辑故障与电子元器件故障,供研究人员操作、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之用。通过基于模拟载荷的起重机械电气控制仿真系统的故障模拟与再现,研究各种起重机械电气事故及其发生的机理、原因、规律、特点。 3)通过起重机电气控制系统的检验方法研究,可使起重机械电气系统检验更为深入。直观的LED显示功能与投影,使复杂的电气系统对于初学者也能浅显易懂,为起重机械电气原理研究、教学与实训等构建了一个很好的平台。 2国内外起重机械电气控制仿真系统发展趋势 在我院提出研制起重机械电气控制仿真系统之前,国内有些相关单位为了培训或生产制造的需要,也有些起重机械电气控制的模拟设备,但功能不同或不够完整。例如:有公司因早期制造集装箱装卸桥的需要,能让工程师们做一些编程及测试的需要,在购买电气控制设备时,有意多购一套控制器及驱动器作为设计及故障处理模拟器[1]。同时也作为设备交货时用户方技术人员短期培训使用。另国内有职业技术学校有装设集装箱装卸桥模拟器,以模式驾驶操作环境,将使学生能够置在一个接近真实的实践环境中进行相关专业技能的训练,提高学生的实际动手能力,提高学校的教学质量[2]。但无与实际起重机械类似的电气控制系统,更没有能高仿真地模拟现场作业环境的起重机电气控制系统。目前国内起重机械电气控制系统的技术水平还停留在二十世纪使用的电气控制技术水平,电气控制逻辑线路没有明显的更新改进[3-4]。这原因之一是起重机械一般体积都较大,起吊的载荷又较重,电气控制系统均无法在实验室进行设计的前期研究和验证,一旦电气控制的设计完成后,只能到起重机现场进行安装、调试和更改,制约了电气控制技术设计水平的提高。如果在实验室中建一个能高度模拟实际环境的起重机械电气控制故障仿真系统,能直观、真实地反映起重机械电气控制系统实际工作状态,有利于设计水平的提高。 3起重机械电气控制仿真系统的组成与功能 该起重机械电气控制仿真系统主要设计了联动台、控制柜、模拟载荷和信号显示台演示等功能模块,以实现系统功能目标。带信号显示面板的电气系统其最大的亮点是通过模拟载荷,实现了起重机电气系统在实验室内高度仿真模拟起重机吊运的各种工状,主要组成包括:1)提供完整的司机室联动台操作系统,具有起重机的起升、大小车行走仿真操作功能;2)设置模拟的电气线路逻辑与电子元器件故障,实现对起重电气控制系统故障状态还原与故障模拟分析;3)完整的电气控制系统,可进行电气控制功能和电气保护的检验方法研究;4)设有新型电气元件和控制方式,可进行起重机电气系统安全性评价;5)多样的电气元件(如绝缘电阻、过流继电器、延时继电器),供测量或整定评判研究。 4起重机械电气控制仿真系统的原理 该系统按20T/5T桥式起重机的标准电气控制系统进行研制,主要由联动台、信号显示面板、控制柜、驱动主机与模拟载荷、投影仪等部分组成。20T/5T电气系统按继电器与接触器控制设计研制,其部分电气原理图如图1所示[5-6],也可切换至按PLC+变频器控制电气系统。图1中的起升运动电动机控制线路是由凸轮控制器的触头直接控制电动机的启动、换向、停止,切除外加电阻,打开、闭合制动器,其通过LED灯显示电气元件的动作状态,如图中过流继电器F21左侧的LED灯即为显示该元件的工作状态。 4.1联动台 联动台包括各种按钮、仪表、指示器、操作手柄、脚踏板以及司机座椅等。联动控制台是由主令控制器、凸轮控制器、坐椅、指示灯、警铃等部分组成,其中主令控制器与凸轮控制器为控制台的核心元件,由操纵机构、开关两部分组成。 4.2信号 显示面板显示面板采用信号灯指示,信号显示面板电路原理图如图2所示,通过LED灯显示各机构、各档位的动作状态,能显示系统的接触器和继电器吸合与线路通断情况,能显示过流继电器、接触器和继电器失效的情况;采集并显示起升电机运转方向。 4.3控制柜 主起升机构采用主令控制器配合控制屏控制,副起升机构、大小车运行机构采用凸轮控制器控制。控制柜按20T/5T、跨度12m桥式起重机电气要求的控制柜实际尺寸制作。 4.4驱动主机与模拟载荷 系统中主起升机构配置驱动主机与模拟载荷电机,两台电机分别接电源确认其转向相反通过联轴器同轴连接,起动拖动电机,再串电阻起动负载电机。将交流力矩电机作为负载电机处于发电状态,通过力矩电机控制器可调整转矩负载的模拟装置,以实现倒拉反接制动、单相制动等电气制动的效果。 5结束语 该项目完成后,可研究各种起重机械电气事故及其发生的机理、原因、规律、特点,研究并采取各种有效的电气安全技术措施,以帮助企业解决生产中起重机械电气控制安全问题,提高电气安全水平,推动我国起重机械电气控制与安全技术的快速发展。也可为起重机械电气控制研究提高新的思路与控制方法,改善起重机械电气控制安全问题,项目的实施推广在电气控制工程领域具有广泛的应用前景和良好的经济社会效应。 起重机械论文:起重机械检验技术研究 【摘要】随着企业生产规模的不断扩大,原有的劳动力资源不能满足企业发展的需要,起重机械等应运而生,大大降低了工人的劳动强度,它逐渐成为在生产中不可缺少的机械设备。本文重点研究了起重机械检验检测中存在的普遍问题以及起重机检验检测的重要性,分析了起重机械检验检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并根据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技术分析处理。 【关键词】起重机械;问题;处理分析 1前言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工业生产的发展速度逐渐加快,进入了发展的黄金时期。同时也是生产建设中发生生命财产安全事故最多的领域之一。起重机械作为一种特殊的设备,存在着多种安全隐患,是事故发生率较高的特种设备之一。然而,由于我国特殊的国情,一些企业领导人抱着侥幸心理,不注重起重机械设备的安全使用,对企业内使用的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未按《特种设备安全法》的规定进行定期和监督检验,同时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淡薄,再加上设备长时间处于过载状态,操作人员违规操作以及设备维护保养不到位等,导致了大量安全事故的发生。因此,在使用起重机械的同时,有必要强调起重设备使用的合理性,及时对起重机械进行定期和监督检验。对检验检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以保证设备的安全正常使用。因此,对研究起重机械检验检测中发现的常见问题和技术分析具有重要意义。 2起重机械检验中常见问题 2.1缓冲器与止挡的问题 2.1.1止档与缓冲器不配合对于一般桥式起重机,当起重机离开工厂时,缓冲装置已经安装在起重机的端梁上,并在起重机安装过程中,将其停在轨道的两端,便于正确安装和调整止挡和缓冲器的位置。一些厂家为了安装方便,随便找来一块铁板焊接在轨道的端头作为止挡,不管起重机是否能够满足要求,能否与缓冲器配合,出现止档安装的位置过低,导致起重机在运行到端部时,扫轨板碰撞止档,扫轨板碰撞变形之后,使用单位未引起重视,盲目将扫轨板拆除,导致车轮直接与止档碰撞。当碰撞严重时,车轮会产生变形、歪斜、裂纹,造成跑偏、啃轮现象等隐患,从而降低车轮的使用寿命。严重时会导致起重机脱轨,引发安全生产事故。2.1.2防风装置取代缓冲器对于室外使用的门式起重机,有的使用单位将缓冲器拆除,将链条放置在缓冲器的安装位置,并将其连接到轨道末端的锚上,作为起重机的防风防滑装置,其实这是一个错误而又及其危险的做法。在起重机运行过程中,如突遇到大风,设备无法实现人为制停时,只能靠缓冲器与止档将其挡住,人工拆除缓冲器往往会导致止挡被撞飞,甚至门机倾覆,引发严重的安全事故,使用单位的这种做法应该被杜绝。我们在检验检测过程中必须认真检查,做到防微杜渐。2.1.3电动单梁起重机葫芦小车缓冲器本身的设计缺陷电动单梁起重机缓冲器设计缺陷。主梁的一侧设置有电动单梁起重机的缓冲器,一般采用硬质橡胶制成。因为其自身设计的缘故以及葫芦小车安装的无方位性,开式齿轮与驱动轮驱动齿碰撞,所产生的力矩极大,当葫芦小车制动停车时,尤其是轮齿对缓冲器冲击较大,特别是葫芦小车带载运行时,容易引起缓冲器的破损、脱落,使其功能丧失。如果缓冲器损坏未及时更换,会对葫芦小车开式齿轮造成损坏,增加了事故发生的可能性。这种桥式起重机大多采用手电门控制,由于操作者不固定,许多操作人员不了解缓冲器损坏的原因和缓冲器的作用,容易发生硬碰撞事故。它严重影响了起重小车和整台起重机的安全运行。在此特别提醒制造商关注这个问题,并改进这种类型的缓冲器。操作人员也要注意,依规操作,及时停车减速是防止此类事故发生的关键。 2.2限位装置失效的问题 限位装置包括大、小车行程限位装置和起升高度限位装置,是保证起重机正常工作的安全装置。以螺杆式起升限制器为例,其失效的主要原因是:2.2.1违规操作歪拉斜吊,歪拉斜吊是起重机械“十不吊”中的一种违规操作行为。歪拉斜吊时钢丝绳对导绳器有一个侧向压力,导绳器受侧向压力影响导致运行轨迹发生偏移,使撞头不能正常触发开关,起升高度限位装置动作不灵敏或失效。当歪拉斜吊更为严重时,导绳器可能会造成变形、动作迟缓、松动等现象,这会导致导绳器扭曲、变形、断裂脱落现象,使其不能带动撞头运动,起升高度限制装置失效。从而导致吊钩等吊具冲顶,损坏起升机构,或钢丝绳断裂,起吊物掉落,引发严重的安全事故。2.2.2制动器松动经过一段时间的使用,制动器可能出现刹车片磨损、老化、弹簧松动制动轮不均匀磨损等现象,制动力矩不足导致制动松动或制动滞后等问题。这很容易发生冲顶或溜钩事故。2.2.3运行机构制动过紧当小车和大车运行时,其运行机构的制动器过紧,会使起重机发生剧烈震动。钢丝绳随之摆动,破坏了导绳器和起升高度限制器的正常动作,导致起升高度限位器失效;制动过紧,甚至还会烧毁电机,造成安全事故或经济损失。 2.3电气线路问题 2.3.1手电门桥式起重机的控制线路因为现在用的手电门控制在桥式起重机多为旧式产品。手电门电压是380V,根据标准监规的规定,在起重机手电门控制中应采用安全电压,并且手电门上的紧急开关可以控制起重机的总电源,存在此类问题的起重机必须进行整改。但由于改造单位技术能力不强或盲目追求效率。无视改造后的质量问题,导致控制线路不标准的现象发生,其主要表现为:不设总接触器和接零、接地问题。2.3.2不设总接触器手电门上的紧急开关直接与按钮控制线连接,紧急开关直接与各按钮的控制线相串联,而紧急开关只能控制电门上的电源,而不能对总电源和起重机进行控制。2.3.3接零、接地问题这是一个简单也很常见的问题。现在来说起重机大部分都采用三相五线制低压供电系统,在地面电源与起重机连接时,必须使用五芯电缆才可以,三芯为火线路,一芯与供电系统的零线相连,另外一芯则为接地保护线。接地线必须与起重机的金属结构进行连接,或者是和大车的轨道上进行连接。起重机供电使用软电缆,接地芯线与电缆一起进入起重机,连接到电气箱的壳上,比如,起重机的供电方式使用滑线供电的方式,地线与大车轨道进行连接,跨接线设置在轨道的交叉处。由于供电系统已采取中性点接地,起重机再采用接地保护,也就对起重机的保护具有了双层保护的效果。2.3.4接线混乱接线混乱,电气元件老化是起重普遍存在的电气问题。电气元件老化是起重普遍存在的电气问题之一。许多电气元件损坏后,维修人员图方便,擅自更改了原先的线路连接方式,进行单独的接线,造成了线路连接变得混乱无序。有时,当安全保护装置损坏后,维修人员不对其进行修复或更换新的安全保护装置,而是人为地将安全保护装置的线路随便进行短接,所以导致失压保护、零位保护和紧急断电开关以及各类限位开关等重要安全保护装置失效。 3起重机械检验检测中常见问题及技术处理分析 以上这些问题在在检验检测过程中经常会遇到,当然,操作人员也很容易忽略这些问题,因此在设备使用过程中,埋下了安全隐患。但这些问题都可以在进行定期或监督检验时及时发现,及时整改,消除隐患。以下是几个需要值得注意的地方:(1)使用单位或安装单位的作业人员要认真按照使用维护保养规则和安装手册的要求维护使用或安装。而检验部门应当严格按照标准和监规的要求进行检验检测,防止上述使用铁板当止档和防风装置代替缓冲器等安全隐患出现。(2)提高对起重机械的科技投入,对电动单梁起重机葫芦小车缓冲器的设计,进行优化,使用先进的科学的技术,对重机械等特种设备进行检验检测,促进特种设备科学技术的发展,做好起重机械设备的检验检测工作,使之符合标准、技术规范和监规要求。使用单位应遵循设备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原则,以减少和防止事故,减少财产损失,保障生命安全。 4结语 随着国民经济和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各种起重机械已经应用到社会生活中的每一个角落中,而其属于特种设备,事故发生的的可能性很大,所以,其检验检测工作显得尤为重要。缓冲器和止档、以及限位器故障、电器接线等问题是检测中经常出现的问题。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本文提出了一些建议,以避免这些问题重复发生,这对起重机械在生产中的安全使用具有重要意义。 作者:王金葵 单位:大理州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 起重机械论文:起重机械安全技术管理方法 摘要:起重机械作为一种空间运输设备,主要作用是实现重物的位移。起重机械的使用大大节约了劳动力,提高了生产效率,是社会进步的体现。目前起重机械在生产中的使用率越来越高,已经成为机械化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有些还可以进行特殊工艺的操作。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其中机械的使用范围也会越来越广泛,需求量也会越来越大,对起重机械的管理也会越来越严格。 关键词:起重机械;重要性;安全管理;技术理;方法和技巧 起重机械是工程施工生产中的一种重要机械设备,由于其中机械自身的特点,起重机械被广泛应用于施工企业,由于机械设备更新换代的速度原来越快,掌握操作技能又需要一定的时间,所以起重机械在生产中往往存在一些安全隐患。笔者结合近年来自身工作经验,对起重机械安全技术管理方法和技巧提出几点见解,希望可以给同行提高参考。 一、加强起重机械管理的重要性 近年来起重机被广泛应用于建筑施工企业,并在机械设备种占据重要比重,可以说,起重机就是命脉性设备,其施工作业情况直接影响这个工程施工进度,对企业能否顺利完成工程建设任务其中非常大的影响。起重机的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方面,是完成施工、安装、生产、装卸作业的重要保障,是提高企业生产经营能力的重要环节。企业起重机的管理直接影响生产力要素的管理,在企业生产活动中主要是按照生产发展规律、自然运动规律、生产关系规律有组织、有计划的进行优质、高效、低耗地进行施工作业,以创造更佳的施工业绩。在生产力中的劳动力、劳动对象、劳动手段中,最有活力的就是劳动力和劳动手段,起重机的使用就会直接影响到劳动力和劳动手段,起重机械的使用,会减少劳动力的投入数量,劳动手段实现机械化、自动化,因为起重机自身就是一种机械化的劳动手段。起重机通过司机的有效操作,实现了物料的装载、搬运、卸货、吊运、安装等,在生产中形成了生产力。因此,起重机是重要的劳动手段,而且会直接或间接的影响着起重机司机、机组人员和管理者等劳动力的变化,同时也是企业生产力的重要要素,在施工中应重点加强起重机械的管理工作。 二、起重机械管理现状浅析 1、缺乏专业的管理人才 起重机械管理人员需要经过专业的技能培训才能上岗,可以目前大多数企业严重缺乏相关人才。在实际的施工现场检查中,普遍存在岗位证书人员和实际管理人员不一致的情况,甚至有些是一人身兼数职,最严重的是许多施工现场的起重机械管理人员时由没有任何施工和管理经验的农民工担任的,这种放任的管理模式对自重机械的管理是极不负责任的,严重的还会造成人员伤亡事故。 2、起重机械采购、使用、保养不当 起重机老旧继续使用时施工中常存在的现象,有些企业起重设备已经到了报废年限甚至有些已经超出了使用期限扔继续使用,这种情况会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也会加重企业的维修成本。有些大企业还会把老旧设备转让给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后来又几经周转后,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使用说明书等相关信息就会不完整。另外对起重机械缺乏正确的使用和定期的保养,加快了机械的老化速度,这些都给安全使用造成很大隐患。 3、起重机械档案资料管理混乱影响起重机械设备的使用寿命的因素是多方面的,加强起重机械设备的管理可以有效控制好机械的使用寿命。例如是机械使用过程中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使用的工作等级和级别、安装拆卸的规范作业等都会影响机械的使用寿命。再有起重机械的钢结构无论是在正常运转过程中还是在静止状态下都会承受荷载,荷载和使用次数也会影响起重机械使用寿命。因此只有完整、准确记录起重机械工作性能和使用频率,做好档案资料管理工作,才能保证起重机械的正常使用寿命。 三、起重机械的管理方法和技巧初探 1、加强对管理人员的任用和培训工作 各级主管部门都要牢牢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深刻认识到职工生命的重要性,从关心和珍惜每位职工的生命为出发点,切实保障好每位职工的合法权益,高度重视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教育问题。一方面要认真开展起重机械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工作,起重机械的操作人员都应该进行岗前培训,熟练掌握起重机的工作原理、机械性能、操作技巧,参加单位组织的技能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实行岗位任职考核制度,把安全生产责任切切实实地落在重要人员和重要岗位上。另一方面,要严格规范操作程序,认真组织和开展对输入、输出机械使用和驾驶的安全培训,严格按照《起重吊运指挥信号》、《起重机司机安全技术考核标准》、《起重机械安全使用规程》等相关规范进行操作,其实提高安全管理素质。 2、加强起重机械的使用、检修、保养工作 起重机的使用目的就在于通过使用让起重机的使用性能得到充分发挥,但是在使用过程中会造成机械不同程度的磨损,有些是有形磨损,有些是无形磨损,这些都会造成起重机价值降低。在不同环境下操作起重机,同等使用时间会造成机械磨损程度不同。起重机械的使用单位要定期的安排检查、检验工作,根据不同的工作强度进行有计划的日检、周检、月检、年检。这样做的好处是一旦发现安全隐患可以第一时间想出解决办法,减少不必要的开支,既节约了生产成本,也提高了机械安全性能。因此,在使用起重机的时候,要对起重机进行计划修理、推行状态监控和故障诊断技术,对机械进行保养,建议通过引用新技术、新技术对起重机进行维修。同时要严格管理操作人员,考核合格后方能允许上岗和管理,努力提高维修人员的思想道德素质,专业技术,提高机械使用效率。 3、加强档案资料的整理和归纳工作 起重机械资料种类繁多,需要归类整理,按期存档。具体整理工作包括(但不仅限于此):3.1起重机械出厂时的技术资料、产品合格证明、使用说明书、监督检验证明文件等;3.2安装起重机时需要的技术材料、安装部位、安装时间;3.3设备事故、人员事故发生情况;3.4日常维修、大修、保养、更换零部件的日常记录; 4、建立起重机械应急事故处理预案 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相关规定,特种设备的使用单位要制定相应的应急事故处理预案,该预案以项目经理牵头,管理部门为主,相关部门积极配合组成紧急事故救援小组,把责任明确到个人,制定出符合本单位生产需要的应急预案,预案中应明确指出应急事故处理原则,紧急情况下可以采取的具体程序、方法、步骤,并定期的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现场演练。 结束语: 总之,对于起重机的管理应按照国家和企业相关规定严格执行,从正确使用、科学检修、定期归档等方面着手,使起重机时刻处于良好使用状态,为企业提供精良的技术装备。 作者:江海清 单位: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 起重机械论文:电梯起重机械检验技术研究 摘要:起重机械是我国经济建设中不可缺少的物流运输设备,现如今已经被广泛的运用在了各种物料起重、安装等作业当中,可以说现在离开了起重机械,那么整个企业的生产就没有办法得到保证,该文主要针对强化机械安全这一方面入手,对电梯起重机械检验技术进行分析和探讨。 关键词:电梯起重机械;检测检验;质量问题;检验技术;分析 现代化经济的发展使起重机械逐渐成为生产过程中提高生产效率的必备设备,电梯起重机械属于特种设备中关键的组成部分,它在广大人民的生产生活中的地位非常高,电梯起重机械根据载荷运载形式的不同,主体结构也不同,但是随着电梯起重机械的不断发展,从中发现了很多使用及管理上的不合理现象,这就很容易导致电梯出现故障,因此加强起重机械的安全管理,提高电梯起重机械的检验技术是减少故障的有效途径。 1电梯起重机械检验前准备条件 1.1提交完整的电梯起重机械资料及文件电梯制造企业需要先提供装箱单,电梯出厂合格证,起重机械机房布置图,电梯的使用维护证明,电梯各个部件的详细安装图,电梯检验报告以及电梯使用单位提出的制造企业同意的变更设计文件等资料及文件。上述资料及文件都要有生产单位和使用单位的签字盖章。1.2要有符合要求的电源及电源控制装置电梯的控制电源一定要确保是正式电源,供电的电压也要符合电梯工作的相关规定,电梯的电源箱一般来说都安装在机房门口,这样设计可以让工作人员非常容易接近,接线的时候也非常方便,除此之外还要求供电的容量要达到标准要求。1.3电梯各个装置设备及部件电梯设备与部件需要进行妥善固定处理,安装用的临时工艺孔口也需要全部封闭起来,要求安装的装置一定要安全有效,还要对各个活动部件进行润滑处理,电梯生产企业在电梯生产出来后还要对其进行检验和测验,保证电梯在出厂前自检合格并且正常运行3000次以上,这样才能够保证电梯设备的安全稳定。 2对起重机检验技术的相关要求 一般来说起重机械的所有零部件,像吊钩、电磁铁、吸盘、集装箱等都是不允许出现任何损伤的,甚至连裂纹都不能出现,而且各个机构在试验之后也不允许零部件出现损伤,一旦出现问题,那么这一零部件就不能再使用。像摩擦类部件,其磨损量也都有非常严格的规定,像金属结构的原料钢板等这类部件对尺寸要求也非常高,必须根据相应的技术要求对不同的检测对象采取适当的检测方法和检测工艺对其进行检验检测。 3电梯起重机械检验方法 我国的电梯安装工程总体来说在质量上还是比较不错的,但是近几年接连出现的电梯吃人事件让人们对电梯这一便捷运输工具的安全性提出了质疑,电梯维护人员也逐渐加大了电梯安装质量的检验频率。从总体上看,我国的电梯起重机械安全性能与广大用户的需求之间还存在较大差距。如电梯安装工程质量检验标准不统一,电梯安装施工质量检验技术资料缺乏真实性等,这些都是造成电梯安全运行存在隐患的主要原因,除此之外,电梯安全技术检验工作更是电梯安全控制的关键性环节,因此需要及时地予以处理,这样才能够真正达到人们对电梯运行的安全要求。3.1视觉检测视觉检测主要是为了检测电梯起重机械的整体质量状况以及各个功能部件的性能。其主要检测的内容有:起重机械部分,金属结构的几何尺寸测量,表面质量检查等等。电气部分则主要分为电控装置、接地装置、照明检验装置等,这些都是运用了机构试运行等检测手段。3.2射线检测电梯起重机械在制造和安装的过程中,对钢结构对接焊接所采取的检测方法是射线检测,由于现阶段我国所使用的设备很少会使用到起重设备,绝大多数的设备都是采用钢板材料进行制造的,这样的一种设备与承压设备相比较会发现,钢板材料的壁厚相对来说要薄很多。需要电梯起重机械射线所检测的对象是厚度和形状都非常均匀的钢板,像人们常常会制造的成品片式吊钩片或者是悬挂夹板焊接等等。3.3金属记忆检测与振动测试金属记忆检测这一检测手段主要是针对金属结构的应力集中状况来进行检测的一种弱磁性检测方法,与其他的检测方法相比,这一检测方法不用对工件进行磁化处理,其应力集中部位在磁场的作用下可以显示出磁记忆信号,但是在采用这一检测方法的时候需要注意,对工件进行磁粉检测的时候,如果没有对其进行退磁操作,那么就会导致应力集中部位存在微弱的记忆信号,这一信号会被磁化后的磁场信号说覆盖,所以说在对工件进行金属记忆检测的时候,一定要将退磁操作放在前面。而人们所说的振动特性主要是指起重机的消振能力,一般以主梁自振周期或者是衰减实践来进一步衡量自振频率和振型。这两点也是综合分析结构刚度的关键性指标。在载荷起升离地或者下降的时候,很有可能会产生低频率大振幅的振动,从而影响到工作人员的心理和正常作业。当振动测试开始的时候,可以在主梁跨中上盖板处任意一点作为垂直方向振动检测点,然后再把应变片粘在检测点上,粘好稳定之后再进行速降处理,这样就可以从示波器记录的时间曲线和振动曲线上测量出频率,这一频率就是起重机的动刚度。3.4超声检测超声检测这一方法还是相对比较常见的,它可以非常快速地检测出锻造吊钩内部的白点以及夹杂等缺陷,再比如说门座式起重机主要受力构件焊缝质量等。 4结语 电梯起重机械的安全检查始终以行政审评以及定期检验等检测监督手段对起重机械的制造、安装和检验进行全方位的检验。电梯起重机械作为现在工业不可缺少的特种设备,在工业生产中起着重要的作用。目前我国的电梯起重机械在检验上还存在很多的漏洞,还需要不断地更新完善检测手段,针对不同状况下的电梯起重机械设备采用不同的检验技术,这样就可以从根本上解决电梯起重机械的检验检测问题,更好地提升我国电梯起重机械设备的整体质量,从而达到人们的生产生活需求。 作者:王磊 单位:哈尔滨市机电类特种设备监督检测研究院 起重机械论文:建筑起重机械技术档案管理研究 摘要:对于建筑行业来说,建筑起重机械技术的档案管理对于建筑起重机械技术的发挥以及建筑行业的开展有着很重要的影响,同时作为间建筑行业当中的重要环节,也是保证建筑起重机械的使用与维修的重要凭证。本文从建筑起重机械技术档案管理的现状入手,对其中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并且对如何加强建筑起重机械技术档案管理提出了一些建议,旨在为我国建筑施工企业在建筑起重机械技术档案管理方面提供一些可行性的思路。 关键词:档案管理;策略;起重机械 一、建筑起重机械技术档案管理工作的现状 建筑起重机械技术的档案管理内容众多,而且是一项十分复杂的工作。管理工作的好坏会直接影响到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在建筑工程上的使用情况,从而影响到建筑工程的整体施工效果。从现阶段的建筑起重机械技术档案管理制度上来看,还存在有许多的问题亟待解决,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制度不完善近年来,国家对于建筑工程起重机械档案管理方面的法律建设上虽然逐渐重视起来,并且也有了很大的进步。但是从整体来说,建筑起重机械档案管理方面的法律依然还处于不完善的状态。而且,我国的建筑施工企业在起重机械技术档案管理本身上就存在诸多问题,在管理的执行与落实的力度还不够。从而严重影响到了建筑起重机械技术档案的管理工作。(二)企业机构对建筑起重机械技术档案管理不重视对于建筑企业以及起重机械管理企业来说,他们的精力一般都放在了设备的使用与租凭上,而在建筑起重机械技术档案管理上普遍的不重视。他们认为档案的管理工作是无关紧要的,从而导致了建筑起重机械技术档案管理在工作的过程当中漏洞百出。(三)相关从业人员专业素养不高随着建筑工程企业管理的不断深入,企业信息的广度与深度都在不断增加,尤其是对于现代这个信息化的社会来说,对于建筑起重机械技术档案管理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也要求越来越高。然而根据现如今的情况来看,许多的建筑起重机械技术档案管理人员缺乏甚至没有经过专门技能的培训,以至于建筑起重机械技术档案管理的电子信息化进程缓慢,严重影响了建筑起重机械技术档案管理的效率。 二、加强建筑起重机械技术档案管理的建议 (一)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对于建筑起重机的租凭单位来说,首先就应该建立一个完善的建筑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以便更加科学合理的对建筑起重机进行管理。在构建建筑起重机安全技术档案的过程中,有以下几个要点需要特别注意:1.建立针对产权单位的建筑工程起重机械备案证,这些起重机械备案证分别应对于每一台建筑起重机械,并且做到一机一号,在对建筑起重机械的租凭与使用的过程中,严格按照备案证进行。2.在租凭单位与使用单位签订购销合同的过程中,要密切关注建筑起重机械是否有完全的合格证件。3.定期制定检测报告,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对建筑起重机械的维修与改造记录、生产安全记录、日常检查记录、运行故障记录。定期做好监测报告工作是提高建筑起重机械技术档案管理的重要部分。整个检测报告应该贯穿整个建筑工程,在工程竣工后还要对所有的检测报告作最后的整理与分析。(二)安装单位建立建筑起重机安装、拆卸工程档案对于建筑起重机的安装于拆卸档案的构建,应该包括以下几个主要部分:1.安装单位的相应资料证明2.针对安拆段位所设立的安装、拆卸备案证明。这项证明是为了强化建设企业的主管部门对整个安装、拆卸工程的监管作用3.安装于拆卸的合同与安全协议书4.在对建筑起重机械的安装于拆卸时,应该编制相应的方案并且准备好一切安全措施。而对建筑起重机械的实际安装于拆卸过程中,都应该有安装单位派遣专业的技术人员,并且做好现场监督与定期的巡查5.记录安全施工技术的所有资料6.在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完成之后,安装单位首先要进行自检,并且出具合格证明,对一些正面与相关手续文件进行保存7.制定建筑起重机械的安全事故救急预案(三)使用单位建立建筑起重机使用技术档案在建筑起重机械技术档案管理的过程当中,使用单位可以说是占据主体部分的。所以,对于使用单位建筑起重机使用技术档案的建立可谓是重中之重。首先,必须对建筑起重机械的使用进行登记,而且在对起重机械进行登记的时候应该着重关注与之前的使用登记文书;其次,集中管理诸如购销合同、安装合同等一系列的原始资料。最后,在进行建筑起重机械的使用之前,使用单位可以委托具有检测资格的单位事先对建筑起重机械以及其他的施工机具与配件进行检测,并且将其数据进行记录,必须确认合格后才可使用。而在建筑的施工过程中,也应该定期的对建筑起重机械进行检测,如果出现设备不合格、故障或损坏,不得继续使用,并且将建筑起重机械在使用过程中出现的各种状况进行记录存档。 三、结论 在建筑施工企业使用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的频率得到大幅提升的当代社会,做好建筑起重机械技术档案管理工作更显其重要性。针对建筑起重机械技术档案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和不足,相关部门及企业应注重从建筑起重机械技术档案管理规章制度的完善、建筑起重机械安装、使用及拆卸档案的管理力度强化等方面入手,不断提高建筑起重机械技术档案管理的效率。 作者:柏雪莲 起重机械论文:起重机械节能技术研究 摘要: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进步,国内开始大量建设基础设施,并且越来越严格要求吊装设备的质量和体积,由于社会工业化水平的不断发展和提高,逐渐出现起重机械,并且已经成为工业生产中必不可少的设备。但是起重机械耗能问题严重限制设备的发展和进步,基于此本文着重分析了起重机械节能技术的应用。 关键词:起重机械;节能技术;应用 起重机是国家经济发展必不可少的工业设备以及物料运输设备,随着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越来越大量地需求起重机械。起重机械对于人们日常生活生产十分重要,能够为人们生活提供便利,但是实际使用起重机械的时候,设备是不能自己运行活动的,因此需要具备一定能源驱动,基于此,起重机械发展中就应该注重节能技术。 1起重机械基本概述 起重机械实际上就是用来对重物进行吊装和顶举,为了有效实现上述功能,起重机械主要包括运行装置、动力装置、操控系统、起升装置、取物装置等。起重机械的关键部分就是操作系统,主要就是控制其他设备的开合、幅度、力度以及方向。动力设备主要就是为起重机械提供相应的运行动力,是起重机械中最大的部件。取物设备就是用来抓斗的,以便于可以自由开合,从而实现抓举重物的作用。起升设备实际上是用来下放和提升重物的,一般情况下起重机械对重物进行垂直搬运;提升设备实际上就是为上述功能设置的。往往包括两种常见的起重机械设备,即以燃油为主要能源的起重机械和以电力为主的起重机械。 2起重机械节能技术的应用 2.1结构优化技术 所有事物构成中都包含多种因素,要素不同组合形式作为事物的不同结构。从哲学角度来说,事物质变实际上就是结构改变。优化事物要素组合形式是一种重要的实现质变方式。起重机械具备比较复杂的结构,拥有很多零件,实际操作中可以利用优化结构的形式来有效降低能源消耗。现阶段,国内大部分起重机械都是桥式结构,这种结构存在比较大的机身,相比较国外设备来说过于笨重,所以也会消耗大量能量,因此应用起重机械时应该及时改进设备结构,相关专家和学者已经开始广泛研究,利用软件技术和计算机技术来分析起重机械结构,提出一种结构分析软件,利用优化程序来合理分析起重机械主梁,以便于获得良好的起重方案。现阶段主要包括MATLAB和有限元分析软件ANSYS两种软件[2]。 2.2运用新兴材料技术 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发展,着重研究材料科学,不断研究各种新型材料,上述材料基本上都是利用多元素组合而成的复合材料,具备耐腐蚀性、强度高、质量轻、韧性好等优势,已经得到广泛应用。设计制造起重机械的时候需要合理应用新型复合材料。一般情况下起重机械都是利用钢铁作为基本原料,促使起重机械体积庞大、耗能大,并且在耐腐蚀、韧性、强度等方面钢铁不能完全满足设计起重机械的实际需求,从而促使起重机械寿命短、体积大,所以应用制造起重机械的时候应该合理融入新材料。目前已经出现很多种满足起重机械设计需求的新材料。如:高陶瓷轴承,具备耐高温、摩擦系数高等特点,相比较钢质轴承来说存在更好的性能。高强度尼龙绳,具备寿命长、质量轻的特点,是理想的替代品。因此利用新型材料设计起重机械,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设备重量,提高使用寿命,以便于达到节能降耗的目的[3]。 2.3变频调速技术 间歇性运动实际上是起重机运行的基本特点,也就是说在起重机械运行的时候,卸载、运输、取料等工作基本上都是交替运行的,为了保证起重机械运行生产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对配用动力驱动设计的过程中应该预留相应的富余量。一般情况下在非满负荷情况下运行设备,不但需要满足动力驱动要求,多出的力矩也会在一定程度上提高功率消耗,从而导致大量浪费电能,并且起重机械运行在额定速度下的时候,设备制动会严重磨损机身,也会提高能源消耗。机械设备运行中为了改变上述问题,利用改变电动机定子供电频率的方式来实现变频调速技术。随着不断发展科学技术,不断提升变频调速装置性能,起重机械中应用变频调速技术,可以有效提高制动性,同时也能够降低设备制动冲击,以便于达到降低起重机械能源消耗和提高使用寿命的作用[4]。 2.4采用高质量减速器 现阶段机械设备中已经开始广泛应用减速器,市场中出现多种型号的减速器。20世纪80年代开始减速器就已经应用在起重机械中,但是因为国内在这方面发展得比较晚,相比较发达国家来说技术水平还存在很大差距,主要体现在寿命短、承载力低,不能切实满足起重机械工作要求方面。起重机械实际上属于间歇性运行设备,会频繁地出现重启和暂停,所以,实际操作中对于减速器承载性和制动性有着严格的要求。现阶段,硬齿面减速器是国内比较常用的设备,硬齿面减速器已经很大程度上提高了各方面性能;与此同时,对于一些具备特殊要求的工程来说可适当应用行星制动器,以便于达到降低消耗、减少制动磨损的作用,从而全面实现起重机械的节能减排[5]。起重机械运行的过程中交流变频技术十分重要,因此,国内外已经大量研究交流变频技术应用在起重机械制造行业的潜力和前景,但是实际改进设备的时候会出现大量的成本,所以,不少企业因为出现过大的成本不愿意使用上述技术,为此以后研究过程中应该合理应用绿色能源,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的。实际操作中利用电能反馈节能型变频调速系统来合理取代定子调压调速系统,利用逆变器、直流母线、自主技术集成技术来改变线路,从而达到降低成本的作用。 3结语 综上,节能是国家可持续健康发展的方向和趋势,随着不断发展科学技术和自动化技术,起重机械已经逐渐成为影响国民经济的重要因素,同时也是国家重要生产要素,为国家经济发展提供技术保障。但是起重机械实际应用的时候还是会出现一定问题,其中起重耗能大是最主要的。此外,设备成本高,降低机械耗能也是未来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目前国内在研究起重机械耗能问题方面已经取得一定成果,基于此,文章从优化起重机械结构、创新起重机械部件、使用新型材料等方面来分析和阐述起重机械节能技术,为进一步研究起重机械节能应用技术奠定基础。 作者:杨军 单位:长治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 起重机械论文:物联网技术对起重机械的应用 【文章摘要】目前,在科技不断发展的背景之下,物联网技术得到了一定的发展。而起重机在当前很多工程施工中被频繁的应用,但是随着起重机被广泛的使用,其事故也频繁的出现,常常会导致工程施工的工期被延误,增加施工单位的经济负担。为此,将物联网技术应用在起重机当中已经成为一种必然的趋势。其原因在于,物联技术的应用,能够确保起重机在动态监管顺序正常进行的基础之上,使得起重机应用更加有效,其作用也能够被充分的发挥出来。本文主要针对物联网技术在起重机械中的应用展开充分的分析,旨在确保起重机能够应用更加有效。 【关键词】物联网技术;动态监管;起重机械 当前,在冶金、交通以及建筑工程施工中,起重机被广泛的应用,它是一种工业生产过程中的特种设备之一。当前,起重机的使用数量正在不断增加,并且正在逐渐的向大型化、高速化以及自动化等方向发展。但是,目前随着起重机的广泛应用,其故障也不断出现,为了能够有效的解决其故障,物联网技术在其中的应用极为重要。物联网技术的应用能够为起重机动态监管提供保障,这也为起重机更好的应用创建了条件。 1对物联技术的相关知识分析 实际上,早在1999年物联网概念就已经被提出,它被认为是互联网应用的扩展。到了2005年,突尼斯所巨型的信息社会世界峰会上将“物联网”的概念正式的提出。物联网定义为:利用各种信息的传感设备,例如传感器以及射频识别技术等等各种装置和技术,并且采集各种金控、连接以及互动等,不断的采集所需要的各种光、热、电以及力学等方面的信息这与互联网结合成为一个巨大的网络环境。主要的目的在于,更加有效的实现物与物、物与人、物品与网络的连接,从而为识别、管理以及控制提供一定的便利。物联网内容主要有RFID、传感网、M2M以及两化融合这四个关键部分。在这之中RFID主要为射频识别技术,该技术又被称之为电子标签、无线射频识别,属于一种高级通信技术。但是,通过无线电讯号的识别特定其目标,同时对相关的数据进行读写,但是并不需要对系统进行识别,也不需要和特定的目标之间建立机械或者光学接触;而传感网主要指一种随机分布的、集成有传感器与数据处理单元等,利用自组织的方式共同构成无线网络;而M2M主要将数据从一台终端传送到另一台终端,换言之主要为机械和机械之间的摩擦与对话。站在广义的角度,M2M能够代表及其对及其、人对机器以及机器对人等方式,它也包括人、机器以及系统之间建立通信连接的技术与手段;两化融合主要为:在工业生产的各个环节中,工业企业经营管理中,信息化方式已经成为了重要方式与手段。信息化进程与工业化进程在当前已经不再处于彼此间的独立状态,同时也不是单方带动与促进的关系,而是两者在产品、管理以及技术等方面相互的交融,彼此相互连接不可分割,从而不断的推动新产业的快速发展。立足于物联网技术架构,物联网被分为三个层次,即感知层、网络层以及应用层。其中感知层的构成主要为各种传感器与传感器网两个部分,它包括二氧化碳浓度的传感器、温度的传感器以及湿度传感器等等。感知层存在着一定的作用,它是物联网识别物与信息采集的来源所在,主要的功能在于,对物体进行识别,并且在识别的过程中进行信息的采集。而物联网的行业特性主要在其应用领域内被体现的淋漓尽致。当前,我国的绿色农业、工业监控以及公共安全等方面的问题已经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以上各个行业都和物联网应用之间存在着一定的关联,并且在某些行业中已经积累的一定的使用经验。 2起重机的动态监管分析 要确保起重机能够正常的运行,动态监管工作是不可缺少的。而在这一过程中,应用现代化科技手段与管理手段极为重要,以此来完成起重机跟踪管理的工作。通常,需要做到以下几点,即:首先,在运行动态监控方面,主要依靠的是物联网技术中的传感器技术与GIS技术等,而所监控的起重机主要运行状态量有几个方面,即起重量、起重力矩以及起升高度等,对其各种安全保护装置的工作情况进行监控。在相关规定标准中,对起重机的运行状态安全监控管理系统的构成等进行检验。在起重机电控系统中,该系统作为重要的满足其功能需求部分之一,在物联网技术中占据着极为重要的位置。其次,对金属结构状态的监控,这与高文海,曹树贵,刘东辉等在《物联网技术在桥式起重机信息识别与追踪中的应用设计》一文中有着极为相似的观点。在起重机工作的过程中,金属结构作为重要的承载结构,受力状态与损伤的程度与起重机整体使用的安全性之间存在着极大的关联。而在监控起重机金属结构状态的过程中,需要依靠物联网技术中的传感器,并且与传统压电传感器、光纤光栅传感器等结合,共同完成金属结构状态监控工作。目前我国相关部门在大型起重机监测方面已经研究出了健康监测系统,该系统包括光纤传感系统、解调子系统以及健康监测诊断等,这也实现了对起重机中金属监测的目标。另外,在人机互认管理系统方面,需要依靠物联技术中的RFID技术与传感器技术去实现对人机之间的智能识目标,这样一来,能够从技术上保证操作人员和起重器保持着一对一的关系,从而为起重机动态监督工作的实施提供保障。 3总结 本文主要从两个中方面着手,一方面分析了物联技术的相关知识,另一方面分析了起重机的动态监管。通过分析明确,当前起重机已经被应用在很多领域当中,并且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是,随着起重机的广泛应用,其故障也表现出来,这给相关单位带来了一定的麻烦。为此,当前物联网技术已经被应用在起重机的动态监控当中,在监控过程中首先需要明确动态监控各个方面的内容,其次,明确金属结构状态的监控等,主要目的在于,为起重机更好的应用提供保障。 作者:张申 单位: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无锡分院 起重机械论文: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对策探讨 【摘要】本文对建筑起重机械现行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并对如何做好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提出了几点思考及对策。 【关键词】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问题对策 国务院出台《国务院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在全方位有力推动赣南等原中央苏区实现全面振兴有着重要的意义。近年来赣州城市建设日新月异,建设量突飞猛进,特别是各类高层建筑拔地而起。建筑起重机械已成为实现建筑施工生产机械化、降低劳动强度,提高生产效率不可缺少的机械设备。截止到2014年12月31日,我市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累计为:施工升降机1538台,塔式起重机868台,物料提升机1788台。建筑起重机械大量的普及使用,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也时有发生。2012年2月,赣州市某工程一台塔式起重机在吊装室内电梯零部件过程中,塔式起重机钢丝绳挂到裙楼外架上,塔臂失稳导致标准节断裂,塔臂和塔帽同时坠落,导致一人(塔式起重机司机)当场死亡。2013年9月,赣州市某项目一台塔式起重机在吊运钢筋材料时出现倾覆,导致塔式起重机整体倒塌,事故造成一名塔式起重机司机和一名钢筋工受伤。2014年6月,赣州市某项目一台塔式起重机倒塌砸中两辆过路车,造成4人受伤。建筑起重机械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不断发生,给人民生命财产带来重大损失,同时也给施工单位和租赁、安装单位造成了直接的经济损失。 一、建筑起重机械存在的问题分析 (一)产品质量参差不齐目前建筑起重机械生产制造厂家比较多,各生产企业的水平参差不齐。有技术水平和生产能力较强的企业集团,也有自己无设计能力但有一定工艺装备、技术力量及生产经验的中型生产企业,还有一些生产和技术能力较差的中小企业。国内制造业“山寨风”和“模仿潮”的兴起,造成建筑起重机械生产质量、工艺水平偏低。 (二)租赁市场较为混乱我市大部分工地使用的建筑起重机械采用租赁形式,市场管理较为混乱。1.租赁单位资质要求较为简单,组织形式混乱,目前我市对资质要求仅限于工商注册有租赁业务。现在我市租赁单位众多,存在个人购置设备由租赁单位代管、借用租赁公司资质等现象。2.租赁单位人员配备不齐。租赁单位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无专业职称证书,维修保养人员未经专业技术培训合格及上岗证等。3.租赁单位无固定办公场所、仓库和设备维修检修场所,设备构件等未分类存放,存在构件混用现象,导致安全隐患的发生。4.租赁单位起重机械的安全技术档案等资料不齐全。 (三)安装、拆卸行为不规范1.安装单位责任主体行为不规范。目前我市的安装单位资质主要有三种形式:一是生产厂家在我市销售时自带的安装资质;二是借用外省市安装资质;三是本地租赁单位自有的安装资质。对安装资质的使用,安装单位只是停留在资质管理的初级阶段,对人员的配备、专业技术能力考核、管理水平的提高等制度性建设几乎为零。2.安装、拆卸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缺失。安装单位人员配备不足,在起重机械安装、维护进程中技术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不能到岗履职,大部分的安装(拆卸)、顶升、加节、维护保养等作业都是由租赁单位临时请人进行。3.安装、拆卸方案内容不全,无针对性。缺少平面布置图,附着安装标识,群塔安全作业措施等。特别安装高度超过60m以上的起重机械的安装与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未经专家论证等。 (四)使用管理不到位1.使用单位管理和人员履职不到位。对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使用维护保养等,未指定机械设备专职管理人员进行监督检查及验收。2.特种作业人员管理不到位。对进场作业的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及作业人员未进行审查,致使使用假证或无证上岗现象较为普遍。3.四方验收留于形式。责任主体对四方验收职责不清晰,存在走过场现象,导致四方验收未能真正实施,只是在验收表格签字盖章了事。4.监理单位监督履职较差。监理单位对方案、资质证书及相关资料审核把关不严,对安装和使用情况监督不力,发现存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停留在口头上,未能及时下发整改单督促整改,有下发整改单的也未能做到消案复查。 (五)安全检测不全面1.安全检测业务量大,周期长。目前我市的检测机构较少,普遍存在检测需要排队现象,出具检测报告的时间滞后,严重影响了设备的使用效率,也造成部分设备未检先用。2.检测内容不全。一些检测机构硬件跟不上,没有及时采购相应的检测设备。3.检测数据有偏差。检测时送样材料,检测环境,人员素质等参差不齐,对检测结果存在偏差的数据,未进行比对分析;对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建筑起重机械未进行整机检测及实行安全评估。 (六)安全监管难度大1.安全监管力度不足。监管能力与日益增长的工程建设规模不相适应,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力量薄弱,监督人员远远不能满足工程规模急剧增长的需要,现有的建筑安全监督资源的配置有待进一步提高。监督人员的专业结构、技术层次“青黄不接”,建筑起重机械专业技术人才紧缺。2.安全监管措施欠缺。安全监管措施与现场实际不相吻合,日常监管标准、尺度不统一,对建筑起重机械的监管未能充分发挥参建各方责任主体的资源优势,导致管理单一。 二、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对策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涉及的责任主体较多,加强建筑起重机械的监督管理,必须从各个环节逐一进行梳理,充分发挥各责任主体的主观能动性,强化责任主体责任。 (一)把好建筑起重机械准入源头关1.引导技术性能强、安全性能高、产品质量好的建筑起重机械进入我市,为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更好的服务。2.鼓励本地建筑起重机械销售公司联合生产厂家,进行技术交流及经验介绍会,对技术落后、安全性能差的机械设备淘汰出建筑施工现场。3.强化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对淘汰或禁用的建筑起重机械不予产权备案;对使用期限到期或构件严重受损的及时注销其产权备案;对外地已产权备案的设备进入我市使用前,对机械设备和资料进行严格审查。 (二)加强租赁和安装单位的管理1.强化对租赁和安装单位资质和资料的登记核对,建立统一管理制度,并实行年检和抽检制度。对检查、抽查不符合要求的安装单位进行限期改正,改正不到位或无法改正的,直接清出市场。2.租赁和安装单位必须配备安全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中级职称以上)及维修保养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3.租赁和安装单位应建立、健全起重机械的安全技术档案,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根据相关规定整理齐全相关资料。4.所有建筑起重机械的构件和零配件要逐台归档入库,必须使用原厂或符合规范要求的构配件。 (三)规范安装(拆卸)行为1.鼓励本地企业申请安装资质,成立专业化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公司,做到唯专而精。2.转变销售公司观念,推动本地的建筑起重机械销售公司联合生产厂家,推行类似汽车销售“4S”模式。3.试行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装拆卸维修保养“一体化”管理。施工现场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的租赁、安装、拆卸、维修、保养等工作,由一家具备相应的建筑起重安装专业承包资质,达到相关技术标准的企业组织实施。4.落实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及论证工作。安装作业前施工总承包单位及安装单位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对安装高度超过60m以上的起重机械设备的安装与拆卸工程、起重量300kN及以上的起重机械设备的安装与拆卸工程、高度200m及以上内爬起重机械设备的拆卸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应组织专家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合格后方可实施。 (四)强化使用过程的安全管理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分为产权、安装(拆卸)、使用和监管四部分,其中使用过程时间长,安全管理责任大。强化使用过程的安全管理,必须明确责任、落实责任,才能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五)引导建筑起重机械检验检测良性发展,努力探索建筑起重机械安装使用评估体系。对建筑起重机械检验检验市场进行开放管理,通过引入竞争机制,打破检验检测业务区域封锁和垄断的局面,从而提高检验检测机构的竞争力。 (六)发挥行业协会在管理中的作用行业协会的宗旨是服务,而这种服务往往是通过社会和行业管理来实现的。引导租赁、安装单位成立行业协会,建立起行业主管部门与行业协会之间的服务关系。 (七)鼓励企业投保特种设备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提高事故赔付能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是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增强企业抗风险能力的必要手段,也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创建和谐社会的积极措施。 三、结束语 近几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城市建设步伐不断加快,建筑起重机械的使用数量急剧增加,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事故也层出不穷。笔者希望通过这些问题的探讨,能引起各责任主体和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加强建筑起重机械的生产、安拆、使用、检测检验及监督检查的全过程管理,切实有效的遏制建筑起重机械事故的发生。 作者:邓建宇 赖福明 单位:赣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 起重机械论文:施工中起重机械的安全监管 作者:金晓东 单位:浙江驰成建设有限公司 一、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常见事故 经我国相关部门统计,在特种设备事故中,起重机机械的事故占大约60%。从这些统计数字中,我们不难发现,起重机发生事故主要发生在安装、拆卸、顶升和使用过程中,而发生事故的企业不仅有正规企业,也有小型施工企业。他们共同的特点都是因为平常不注重对起重机的保养和检查,也没有按照相关规定对起重机进行定期的维护工作,致使存在安全隐患,从而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人们对事故的分析,塔吊安装造成的施工事故占25%,拆卸占12.5%,顶升占25%,而起重机倒塌占37.5%。这些惨重的代价告诉我们必须对作业的每一个环节严格控制,排除安全隐患才可以进行下一道工序。 二、当前起重机械管理中存在安全问题 1)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管理制度不完善。在施工现场,由于企业对现场设备重视度不够,所以没有安排专人对设备进行管理,在设备进场的时候也没有对进场设备进行检验、安装、调试、使用等环节做相应的记录,更没有专人对设备的管理、使用、养护、修理进行负责。这样就使得在设备使用过程中会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2)操作人员的安全操作意识淡薄。起重机械操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素质水平参差不齐,有时会使得施工机械超负荷作业,安全防护不到位,安全措施可靠性差。操作人员由于自身的知识有限,对机械的性能也不了解,往往采用多根钢丝做拉索,这是违背力学原理的,也与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上的要求违背,给安全生产埋下了隐患。3)设备使用操作维护水平低下。起重机械使用人员应对设备的情况进行了解,通过对设备的管理掌握起重设备的性能、维修与保养等知识。在操作人员上岗前,应对人员进行相关的专业培训,使操作人员具备相应的机械操作素质。由于造成起重机械安全事故的原因很大一部分来源于操作人员的玩忽职守和漫不经心,所以,在培训中,也应加强对操作人员生产安全知识的教育,并在培训完成后组织资格考试。只有考试合格的操作人员,在持有上岗证书后方能操作设备。4)企业的信息不通畅。中小型企的施工能力强,由于设备管理体系不健全,往往在设备采购时对设备的性能、特点了解的比较少,更多的可能关注设备的价格,又由于工程急需采购,所以就本着节约的原则购买,致使一些已经淘汰的产品改头换面的被购进,这样设备本身就带有安全隐患,而又由于当时未对设备的使用状态进行记录,致使出现问题无据可查,这样大大的增加了安全隐患。5)安全教育培训力度不够。施工现场中的噪音比较大,依靠现场的声音宣传可能达不到预期的效果,安全教育培训更多地应来自于平时的积累,而不是一时的突击加强。而事实上,大多数施工企业都是事后教育,而且安全教育也都大多形式化,在政府部门进行安全检查时,企业才会立刻重视,检查过后,又松懈了。安全教育应该贯穿整个施工环节,人们都应该重视起来。 三、加强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措施 (一)重视安装与检验负责安装起重机械的队伍应有符合要求的资质证书,并且在机械安装之前首先应做好施工方案。方案经审批合格后,必须严格按照方案来实施。安装过程中的隐蔽工程应按规定做好验收记录,先由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再请监理工程师进行复检,监理复核无误后,可申领《安全使用许可证》,之后才能投入使用。 (二)加强起重机械设备档案管理起重机械的档案管理工作也同样重要,它是安全生产制度所要求的一项必须进行的内容。一般来说,该档案包括事故应急预案、相关职能与操作部门的责任制度、安全操作技术规程,定期检查和日常的保养,考核管理和操作人员的制度等内容,操作人员应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执行。 (三)加强起重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对起重机械设备定期保养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提高建筑安全管理水平。认真做好起重机械的日检、周检、月检、年检工作。发现异常及时报告,并做好隐患消除工作,对起重机械做好动态监督工作,切实把起重机械的安全运行放到首位上来。 (四)实行设备验收准用制度对于即将租赁起重机的施工队伍,必须在租赁前向分公司申报,待分公司批准后再向总公司申请批准。申报时重点要将租赁公司的相关资质、设备情况以及管理操作人员的相关信息编入报告中。设备验收准用制度保证了进入机械租赁市场的公司的资质和设备的情况透明,也便于人们监督和管理。机械设备安装完成后,由安装单位先自行检验,然后由公司自己的机械设备管理部门复检,最后申请当地的特种设备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批准使用。 (五)建立完善有效的预警机制每一台起重机械均应建立一个动态的数据库,该数据库里包含了设备的所有资料与信息。当机械进行维护和保养时,应将该信息录入数据库,利用统计分析方法可以将与该设备有关的信息进行分类汇总,总结设备常见问题,并作出预警。另外也要根据设备的自身特性,施工环节和季节,工程特点进行风险评估,并列出起重机的危险来源,以便制定风险计划和应急措施。 (六)一般控制与重点控制相结合根据设备的性能与使用者的管理水平,一般将设备分为优、良、一般和差四个等级。这其中一般和差这两个等级是监控管理的重点对象。将需要进行整改和处理的设备统一纳入管理范畴,专人跟踪检查,直到设备摆脱这两个等级的界定范围,进入高一等级的范围为止。 (七)落实管理责任制安全措施是否有效果,其关键在于合理的管理制度是否得到了实行。为了保证管理制度落到实处,应将管理责任与每个工作岗位人进行挂钩,做到奖罚分明,可以有力地激励员工增加工作责任感,调动大家工作的积极性。定期召开安全责任大会,在会上要通报机械安全管理状况,表扬安全责任到位的管理人员,对有过失的也应公开给予批评,这样有利于安全管理人员认识到差距,从而更加坚定的贯彻实施安全方针策略,使其在遇到问题是不慌乱、有条不紊的处理。 (八)加强人员培训对各级管理人员要进行定期的培训。培训的形势有很多种,比如:案例分析、专业技术知识培训、学术交流等,为了使各级管理人员更好的理解和掌握知识,也可以现场讲解,编制作业指导。加强各级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管理者的安全管理水平和应对事故的心理素质一直是企业管理的主题。 四、结语 随着施工技术的不断发展,起重机又出现了新的问题,这就要就施工企业切实落实管理责任。同时也要求安全监督机构,行政主管部门和项目的各个参与单位都要起到良好的监督作用,切实为提高施工的安全水平做出贡献。 起重机械论文:电梯起重机械故障诊断及优化设计 摘要: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城市发展速度也越来越快,越来越多的农村人口开始向城市转移。为了解决有限的建筑面积和不断增多的人口之间的矛盾,高层建筑的应用越来越广泛,这也造成了电梯在人们生活中的大量应用。在现实生活中时常会出现电梯故障,这给人们的生活和工作带来巨大的影响。为了能解决这一问题,尽可能的降低电梯故障对人们生活的影响,文章从电梯起重机械入手,深入分析电梯故障产生的原因,并有针对性的提出了改进建议,最后还详细阐述了电梯起重机械故障诊断系统在现实生活中的应用。 关键词: 起重机械;故障诊断;优化设计 随着高层建筑在城市的大规模应用,电梯起重机械在人们的生活中已成为不可缺少的代步工具,起的作用越来越大。但冲顶、墩地、溜梯等电梯故障的出现给人们的生活也带来了巨大的不便,严重的甚至危及人们的生命安全。为了尽可能的减少这些故障问题的出现,保障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文章通过对当前已知的电梯起重械的故障特点进行分析,有针对性的提出了一些故障检测与优化改良的措施。 1电梯起重机械故障特征 为了方便建筑高层居民的生活,电梯在高层建筑中被非常广泛的应用。相关机构通过一系列的调查发现,电梯的安全度比爬楼梯安全要高出50倍。除此之外,我国在欧洲EN81标准基础上制定了GB7588《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标准,这项规定也使得我国成为电梯方面要求最高的国家。这项条文出台不久国家就规定所有相关机构必须严格遵守,强制落实。根据此条文的相关内容。电梯的零部件要先经过相关的权威机构进行检验和型式试验合格后方可实用。另外在新电梯投入使用前或者经过改造再次运行前都要由相关的机构进行严格详细的检测。尽管这些规定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程上保障了电梯的安全性,但电梯实际故障还是时常发生。这就要求我们对已经出现的电梯故障加以分析并提出解决这类问题的有效方法方案。 1.1机械疲劳引发的故障 随着科技的发展,电梯中的荷载称量方式也应与时俱进,那些与时展脱节的技术与设备应该及时淘汰。举例来说,当前电梯中采用的电磁式称量装置能够对对电梯荷载进行持续的检测,并通过与群控系统关联对电梯的启动与运行进行适时的调节,保证电梯的顺利、安全运行,这是传统的开关荷载检测技术与设备无法实现的。 1.2润滑系统出现的故障 相比其他部件,电梯门是故障发生率最高的部位。为了保障电梯的安全性,一般会在电梯上的轿箱的底盘上安装两个微动开关,只要电梯的荷载不超过满载值(满载值一般是极限载重额的80%)只会触发一个微动开关,这时电梯能正常运行;一旦超过满载值就会同时触发两个微动开关,电梯将停止运行,并发出警示,同时电梯门也不会关闭。 1.3自然磨损引起的故障 如同其他的机械部件,电梯内的部件也会随者使用时间的延长而逐渐磨损。尽管这种现象不可避免,我们还是可以通过一些手段减小磨损带来的影响,避免电梯出现故障。 2电梯起重机械故障诊断系统优化设计措施 为了保障人们的生命安全,现实生活中的电梯都会有一定的保护措施。这种保护作用通常是通过一些保护装置来实现的,装置会在特定的情况下如电梯超载时发出警示同时阻断电梯的运行,以此来保护电梯里的人们。这些装置种类繁多,按照安装位置的不同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2.1活动轿厢 这种荷载装置是将橡胶固定在底盘和轿厢底盘的中间。通过橡胶的形变来感知荷载的变化,将这个装置与控制系统联动。一旦超载,橡胶发生形变触发保护机制。由于这种方法费用低、安全性好,是当前应用最为广泛的装置,这种方法唯一的缺点就是一旦损坏更换极其不方便。 2.2活动轿厢地板这种装置 主要是被安装在电梯内部,但是并不会直接与电梯部件接触。当电梯内有荷载时,电梯的地板会发生轻微形变向下凹陷,当荷载超过一定值时,地板就会与装置接触引发保护机制。 2.3轿顶称量装置 顾名思义,这种装置通常是被安装在电梯箱的顶部的绳头组合处,它的主要部件是杠杆和弹簧组。该装置通过杠杆的摆动幅度来反映电梯箱内荷载的大小,一旦超载,杠杆摆动幅度达到一定程度就会出发保护机制。 2.4机房称量装置 如果超载装置无法安装在轿底或轿顶,而且电梯采用2:1绕法的时候,可以在机房中安装超载装置。这种装置与轿顶的称量装置比较类似,也是安装在电梯顶部的绳头结合处。不同的是这种装置的杠杆是随着绳头组纵向移动。一旦荷载超过一定值,刚好自动达到一定距离就触发保护机制。 2.5电磁式称量装置 随着科技的发展,电梯技术也取得了很大的成就,为了准确获取所有的电梯荷载情况,以便及时的对电梯的运行状况进行调整电梯的群控技术得到了很大程度的发展。 3电梯起重机械故障诊断系统的应用及改善 (1)电梯主要是用来垂直输送人员或者材料的装置,电梯作用的发挥离不开各个部件的正常运作。只有电梯的各个部件都符合相关的安全规定,各个运行环节都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操作,电梯顺利进行,才能保证电梯的安全。这就需要设计人员在设计电梯时充分考虑所有因素,设计出最合理的电梯结构,施工单位认真负责,严格按照设计和相关规范施工,确保施工质量,投入运行后相关的人员及时维护。只有通过多方努力才能实现电梯安全。 (2)对电梯的维护通常由以下两种方式来进行:a.通过科学的管理对电梯发生的故障进行预测,并做好预防措施,降低故障率,保证电梯的顺利运行,即维护形式的措施;b.而维护类别的措施也是一种在做好预测、预防措施的同时根据实际的情况进行调整以减小部件的磨损度。通过平时的小规模维修来减少大规模修理的次数。这也是当前应用最广的方法。 (3)除了对电梯进行及时的维修外,还要注意对电梯备用部件的管理。a.通过协调各个部门,及时的采购相关的部件,并对采购的部件进行严格的检测保证其质量。b.注意加强对仓库的监管,确保替换的备用部件达到相关标准的要求。对于电梯也要进行及时的检测,依据检测结果,对电梯故障进行预测,有针对性的进行预防和优化改良。降低电梯的故障率,降低对人们生活的影响。 4坚持定期检验检测 为确保电梯安全运行,最重要的是严格执行《特种设备安全法》的规定,坚持定期检验,《特种设备安全法》第40条明确规定“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违反了《特种设备安全法》的这一规定,属违法行为。综上所述,对电梯起重械进行故障诊断对减少电梯起重械故障有着非常显著的效果。因此必须通过科学的检测手段、先进的检测技术、专业的检测设备对电梯起重机械进行系统、严格的检测,预防电梯起重机械故障。并根据对已知的电梯故障的分析结果提出相应的优化方案。 起重机械论文:起重机械焊接质量的控制策略 摘要:起重机械的焊接质量存在着很多缺陷,文章详细阐述了其缺陷产生的原因,并根据焊接工艺评定的一系列标准,探讨了起重机械焊接质量的控制策略,希望对各起重机械制造企业提供借鉴。 关键词:起重机械;焊接质量;焊接材料;焊接设备;施焊环境 起重机的金属结构焊缝重达整机重量的1%,可见,起重机械的制造质量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焊接质量的控制。起重机的制造过程中,焊接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起重机整体的安全性能,因此,起重机械制造时的监督检测将金属结构的焊接质量列为主要监控项目之一。良好的焊接工艺,不仅应符合设计的要求,而且应当保证起重机械的正常使用寿命。 一、起重机械制造的焊接工艺评定 (一)评定依据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特函[2006]50号文件《关于有关实施要求的通知》中要求,必须进行焊接工艺评定的焊缝,主要是指起重机的主要受力结构部件,应对其原材料、焊接材料、接头的平面度对接错边等进行严格的检验与测定,尽可能地把焊接的缺陷降到最低限度。 (二)评定使用标准 各企业可参照《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中的“焊接工艺评定”,制定适合本企业的科学的、合理的起重机械的焊接工艺评定标准。严格制定各项工序的评定标准。 (三)评定程序 1.评定立项:工艺技术部门应根据各个生产单位的起重机械的设计方案的不同,依据焊接的原材料,接头形式,焊接方法以及钢板等的不同,确定企业自身所须评定的项目。 2.下达工艺评定文件。 3.制定工艺评定的执行方案,方案的内容应有为成功制造起重机械须实行的所有焊接工作,无论是事先的备料还是施焊之后的热处理等工序,都应包括在内。 4.试件的贮备工作和焊接:试件的焊接应由具有操作资格证书且经验丰富的焊工来实行,同时,应有工程师全程式的监督,记录好工艺的实测数据。 5.试件的检验:试件施焊完毕之后,首先要进行表面的检验,其次检查其是否无损探伤,最后对其接头的性能做力学性的实验。 6.填写好工艺的评定报告:第一部分,记录试验的环境条件,第二部分,记录各种项目的检验结果。 7.评定保管:有关部门对报告进行审批之后,将报告一式两份,分别交与质量管理部门和焊接工艺部门。 (四)评定的注意事项 1.在进行焊接工艺的评定时,务必确保所用的设备和辅助设备等处于正常状态,确保没有质量上的问题,母材与焊材均要符合标准,施焊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经验丰富的持有操作证的焊工。 2.对于焊缝工艺的评定和角焊缝工艺的评定,都可以运用对接焊缝的形式。 二、起重机械焊接存在的缺陷 (一)气孔 焊接气孔是指气泡在冷却时没有顺利逸出所形成的小空洞,气孔有单个的,也有成堆聚集在一起的,分为内部气孔,表面气孔和接头气孔。气孔产生的原因是:焊接电流过大,电弧过长,运棒速度太快,溶解部位不洁净,焊条受潮等。上述原因如果不及时进行调整,将会使焊缝的强度降低,破坏焊接部位的致密性。 (二)裂缝 1.刚性裂缝:这种裂缝是指通身的纵裂缝,产生的原因是焊接的应力作用,比如被焊的起重机械的结构部件的刚性太大,或者焊接时的电流过大等等,都会造成焊接的应力过大。 2.硫元素引起的裂缝:母材中硫和碳的含量过高、偏析很大等的时候,容易产生裂缝。 3.隙裂缝:是指金属内部产生的毛状微细的裂缝,是被焊的金属由于迅速降温而发生的脆化现象,要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可以降低被焊金属的冷却速度,如果条件允许,可以对被焊的结构进行预热。 (三)未焊透 焊接过程中,接头根部未完全熔透的现象,对于对接焊缝也指焊缝深度未达要求的现象。通常出现在单面焊的坡口根部及双面焊的坡口钝边。未焊透会减小焊缝的有效面积,降低接头的强度,还会使应力过于集中,严重减弱焊缝的疲劳强度。要想规避这种现象,施焊过程中可以采用较大的电流,合理地设计开口,并且确保开口清理干净,也可以采用短弧焊来避免这种现象的发生。 (四)形状缺陷 1.咬边:焊接施工中,如果焊接参数的选择不合理,U、I太大,焊接的速度太慢,或者电弧操作工艺不正确,则会产生咬边的现象,立焊、仰焊时常会发生这种现象。咬边容易使母材金属的截面减小,导致应力过于集中,因此,在重要的结构中,坚决不允许出现这种现象,或将此现象限制在一定的程度之内。 2.弧坑:焊接施工过程中,如果收弧、断弧处理不当,在焊道的末端容易形成低洼的部分,称为弧坑。弧坑产生的原因是焊丝或焊条的停留时间过短,且填充的金属不充足。这种现象会造成焊缝截面积的减少,以及偏析、杂质集聚等后果。 三、起重机械焊接质量的控制策略 (一)焊工资格的控制 焊接施工中,焊接的施工质量实质上是焊接工人的施工质量,所以焊接工人的作用是控制焊接质量过程中十分关键的因素。焊工的技术水平有初、高、中三级,会直接影响起重机械的焊接质量。因此,参与施工的焊接工人,必须懂得焊接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具有焊接工人的操作证,准确熟练地进行焊接施工,只有这样才能达到起重机械的设计标准,确保起重机械的焊接质量。 (二)工艺过程的控制 焊接过程中的一整套技术规定。包括焊接方法、焊前准备、焊接材料、焊接设备、焊接顺序、焊接操作、工艺参数以及焊后热处理等。只有工艺过程得到保证,才能获得优质的起重机械。焊接过程中,应控制好预热的温度(35和45钢的温度范围是:150℃~250℃;裂纹倾向特别大时,温度范围可控制为:250℃~400℃);焊条应选择碱性焊条;控制好破口的形式;严格控制工艺参数等。通过实行焊接工艺的试验,来验证焊接工艺的焊接接头能否满足性能指标。 (三)焊接材料控制 焊接过程中,要想焊出高质量的接头,必须严格控制焊接材料的选择,焊丝、焊剂以及焊接的辅助等,都要严格符合质量标准,同时,对于焊接材料的说明文件,要全面而且有效,材料的标识、标注等要清晰可辨。 (四)焊接设备的控制 起重机械的焊接过程中,电焊机是主要设备,没有焊机,整个焊接施工将无法进行。电焊机能够准确显示焊接施工时的电流,电流强弱的控制是焊接质量好坏的关键因素。对于电焊机进行控制的关键所在,就是控制其对电流的显示,切忌偏差和超标,电焊机电流、电压的显示装置,务必经过检定后才可进入施工环节。 (五)施焊环境控制 1.空气的温度直接影响着焊接的热循环过程、熔池的化学反应程度等,焊接的施工环境温度不得低于20~C,如果温度过低,金属冷却太快,很容易改变金属的内部组织,严重影响焊接接头的质量。 2.空气的湿度对焊接质量也有直接的影响,通常要求环境相对湿度应小于90%,因为水是氢气的主要来源,湿度过大,水分进入熔池,会导致氢气孔的出现。 3.雨雪季节时期,不得进行露天作业、野外作业,在采取防护措施的情况下,湿度应控制在90%以下。 四、结语 总之,要想提高起重机械的质量,必须加强焊接工艺的控制,同时加强对焊接施工人员的技术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的培养,只有这样才能保证起重机械的质量和使用寿命。 起重机械论文:探析起重机械安全技术管理 【摘要】: 起重机械作为一种大型机械设备,在实际应用过程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安全、高质量的起重机械设备不仅影响着工程施工的整体进程,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射着工程的安全工作情况。然而当前我国起重机械安全技术上存在的问题并少。本文从不同方面重点分析了起重机械安全事故频发的主要原因,并针对原因提出了必要措施和建议。 【关键词】: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事故 【引言】: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起重机械在工业建设方面的应用越来越频繁,起重机的使用安全问题也更加受到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重视。然而近年来由于起重机械引l的事故频频发生,对整个建筑业的发展造成很大负面影响。因此需要我们认真思索找出根源、找出出路,改变现状,还建筑起重机械一片蓝天。 1、 起重机械安全事故频发的主要原因 1.1 起重机械的设计存在不足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采矿行业也取得了较大的发展,采矿的规模在不断扩大,对起重机械设备的需求也在持续增加。在这样的背景下,机械制造企业数量逐渐庞大[1]。但庞大数量并不等同于质量的提升,很多小型机械制造企业生产规模小,技术水平不过关,生产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生产设备达不到国家标准。这样的企业在生产机械设备的过程中,往往出现设计图纸来源不正规,机械设计的相关参数不达标,技术水平低下,生产工艺和设备不完善,缺乏生产经验,为采矿过程中起重机械设备的使用埋下了很大的安全隐患。这种小型机械生产企业的原料来源不明,甚至有可能存在劣质品,厂家可能只是片面地追求经济利益,却将起重机械设备的质量与安全抛之脑后。这样的起重机械设计和制造缺陷是安全事故多发的根本原因,可能给社会造成不可挽回的生命财产损失。 1.2起重机械缺乏专业监理人员 建筑起重机械对专业人员的要求非常高,因为这类人员需要经过专业的机械设备培训,只有培训合格的人才有资格参与到起重机械设备的操作中,但是在实际的现场检查中我们却发现,最突出的问题就是缺乏工作经验的农民工在进行岗位培训,没有基础知识,培训也是一知半解,根本不能起到应有的作用。再则,岗位证书人员和实际工作人员不是同一个人的情况也时有发生。 1.3 违章操作问题严重 在建筑行业中,一些小型企业为了追求经济利益,过分追求工期,强迫操作人员提高速度,缩短周期。在这种情况下,操作人员为了在短时间内完成任务,只能将起重机械安全操作的规定抛之脑后,将大型起重机械设备上的安全设备拆除,增加起重机械的荷载系数和疲劳破坏强度,导致起重机械设备过度使用,为后续工作埋下安全隐患。除此之外,企业忽略了对起重机械设备的维修和保养,造成起重机械设备伴随着故障长时间运行。此外,在对起重机械设备进行安装和拆卸的过程中,或者在进行顶升作业时有严格的条件限制,在一些特殊情况下无法进行上述操作,但操作人员为了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就继续进行作业,这种做法不仅忽视操作人员的生命安全,甚至可能带来无法弥补的损失。 1.4建筑起重机械设备档案管理存在漏洞。 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的档案管理对建筑起重机械的整体使用寿命影响是非常大的,现阶段已知的对起重机械设备存在影响的因素主要有以下几点。首先是起重机械设备设计的寿命因素,因为任何设备都是有使用周期的,一旦超过了这一周期之后,设备就要进行及时更换,不然很容易引发安全事故。其次是起重机械设备的使用工作等级因素,因为不同的建筑对起重机械设备的要求也是不同的,我们的操作人员会根据建筑的质量及区域来选择合适的起重机械设备。第三是起重机械设备使用过程中的操作及维修保养因素。这一点是非常重要的,任何设备都是需要保养的,而且保养还能够有效地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而操作人员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还要不断地完善自身的操作习惯,有很多的工作人员在操作起重机械设备的时候往往带有自己的操作习惯,这些习惯大部分对起重机械设备都是有影响的。因此只有不断加强建筑起重机械设备档案的管理,才能够真切地掌握建筑起重机械的安全使用寿命。 2、 加强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安全技术管理的几点措施 2.1严把起重机械设备质量关 政府的监管须到位,应加强对于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的监察力度,相关监察部门必须严格把关,尤其是对起重机械等设备的安全监察[2]。严格排查企业的市场准入资质,并要定期或不定期的到相关施工企业进行检查,发现问题,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应加大处罚力度,对起重机作业中发生伤亡事故的单位,应秉公进行严肃处理。 2.2提升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 起重机械设备具有高危性,相关从业人员必须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增强安全意识,不断提升自身的业务水平,从管理人员到操作人员都要进行专业的培训,并且要定期进行安全意识教育,在起重机械设备的使用安全方面要引起高度重视。除此之外,企业要加大对起重机械设备操作人员的培训,负责监管工作的机构要监督起重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从根本上避免无证操作,培养一批固定的起重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减少人员的流动性。 2.3强化起重机械设备档案管 建筑起重机械内业资料非常重要,它能够真实反映各相关单位建筑起重机械管理过程实际行为和实际所为,充分反映出管理过程的有效性和真实性,同时内业资料能够安全有效指导施工生产。施工单位应该按照政府管理部门行业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进行内业资料的记录和归档,真正使起重机械管理落到实处。 结束语 综上所述,起重机械是施工建设的重要工具。因此应在客观分析各种可能导致起重机械事故的诸多因素,防患于未然,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将起重机械事故扼杀于未然,这对于保障施工安全、高效、高质量的顺利进行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 起重机械论文:起重机械振动检测技术现状及其升级路径 在涉及专业性较强的振动技术领域,由于相关主管部门从未组织相关部门针对振动技术在起重机械行业的应用开展系统的研究,导致其在该行业的应用一直缺乏统一的判定依据和方法,更没有形成行业或国家标准。 1.振动检测技术现状 目前,国家已经对电力、冶金、石油化工等行业的关键生产设备,如水轮机、汽轮机、压缩机、风机、离心机、大电机等均制定了与振动相关的运行安全标准。如GB/T11348-89《旋转机械转轴径向振动的测定和评定》、GB11347-89《大型旋转机械振动烈度现场测量与评定、GB4832-1984《大电机振动测量方法》、GB/T 10895-2004《离心机分离机机械振动测试方法》、GB 10068.2-1988《旋转电机振动测定方法及限值振动限值》。其他行业也针对自身情况,制定了相关的标准,如GB10070-1988《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标准》、GB/T 10399-1989《小型汽油机振动评级》。上述行业振动检测技术较为完善,判定依据和方法一般在其标准中都有明确,应用时产生异议或分歧的概率较小。 起重机械行业属于特种设备范畴,其制造和检测多年受国家相关受法律法规约束,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中政府相关主管部门主导。在涉及专业性较强的振动技术领域,由于相关主管部门从未组织相关部门针对振动技术在起重机械行业的应用开展系统的研究,导致其在该行业的应用一直缺乏统一的判定依据和方法,更没有形成行业或国家标准。 起重机械振动检测对象分类如图1所示。现行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 Q7016-2008《起重机械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测规则》B10.1条和TSG Q7002-2007《桥式起重机型式试验细则》B1.2条,都要求对起重机进行空载试验。空载试验结果须符合以下3项规定:一是操纵机构、控制系统、安全防护装置动作可靠、准确,馈电装置工作正常;二是各机构动作平稳、运行正常,能实现规定的功能和动作,无异常振动、冲击、过热、噪声等现象;三是液压系统无泄漏油现象,润滑系统工作正常。其中“无异常振动、冲击、过热、噪声等现象”,一般现场检测人员可根据经验进行判定,发现异常可采用专业仪器进行检测。但上述安全技术规范对无异常的判定,却未建立或明确参考依据和方法,由此导致起重机械一线检测人员无法做到定量判定。 对制造厂家,目前国家仅在GB/T 14405-2011《通用桥式起重机》、GB/T 14406-2011《通用门式起重机》中规定了制动轮、制动盘等装配时轴向、径向跳动值上限,未对电机、减速器、制动器等主要零部件工作时振动3个物理量作规定。还有一点就是,其对整机运行时的噪声有上限规定,但对冲击异常规定不明确。由此看出,目前起重机械检测领域的振动检测技术不仅使用面窄,而且尚无统一判定依据和方法。 2.检测依据缺失探源 (1)行业落后 目前,国内起重机械制造整体水平与欧美相比,存在较大差距,主要表现为以下3点:一是设计理念和发展现状仍以前苏联模式为主,二是设计时人性化需求仍考虑不足,三是制造工艺、材料、模块化配置等方面仍大大落后于欧美。正是由于国内起重机械制造水平的整体落后,导致起重机械振动检测如果完全参照电力行业、石油化工行业等安全标准,将很难做到和实现,甚至与同为特种设备的电梯行业相比,其差距也十分明显。 (2)评判方法不足 起重机械检测时,应根据振动理论,结合与起重机械异常相关的振动物理量,如烈度、频率等参数进行综合判定。但实际检测时,一股采用人体感官作初步判断,必要时才采用如振动加速度一个或几个参数对振动和冲击有无异常进行复核。显然此种简单的评定方法无法全面反映设备运行状态。 (3)基础应用研究不够 近年,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理工大学、太原科技大学等相关单位虽然在门座起重机、塔式起重机等类别起重机械上开展了一些基础研究,但这些研究均无系统性,特别是对起重机械异常的典型特征参数理论研究不够。此外,国家相关部门也不重视,未组织专门针对起重机械振动技术应用和标准建立的研究。 3.健全检测依据必要性 (1)满足乘坐舒适性 国家推荐性标准GB/T 13442-92《人体全身振动暴露的舒适性降低界限和评价准则》中,虽对影响人体舒适性的振动参数做了明确要求,但在起重机械行业却一直不受重视。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技术发展,人们对起重机械的舒适性必将象对电梯一样提出更高要求。乘坐舒适性在电梯行业早已引起重视和得到应用,其检测手段、评价规则、基础研究等基本已经完善。如在电梯型式试验细则中电梯平均加速度、电梯、制动减速度、轿厢内噪声等参数,有明确要求,用于判定其舒适性是否达到要求。随着国外知名起重机企业优秀产品的不断进入,一些国内起重机企业已经意识到该类需求的重要性,如上海振华港机,从设计、制造、安装、调试等环节都考虑了振动和噪声对操作者舒适性的影响。 (2)满足安全监管 质检特函[2013]34号《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局关于做好大型起重机械安全监控管理系统检测工作的通知》和质检办特联[2014]224号《质检总局办公厅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在部分大型起重机械推广应用安全监控管理系统及继续深入开展示范试点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对在用大型起重机械加装安全监控符理系统的要求。对大型起重机械的运行参数和状态进行采集和监控,并实时记录,可以追溯故障原因或判定是否违规操作。但上述安全监控管理系统仅要求对其制动状态进行监控,却无法获知起升机构、回转机构制动加减速度异常的原因。为了能使大型起重机械安全监控管理系统的功能达到预期的目的,只有逐步引入振动及其他检测技术。 (3)提升行业整体技术 如果在起重机械型式试验、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测、安全监控管理系统监督检测等环节,明确了如电梯平均加速度、电梯、制动减速度、轿厢内噪声等振动相关参数的判定依据和方法,将会倒逼起重机械设计、制造、安装各相关单位做好技术提升。只有在零部件选型、制造工艺、安装工艺等环节吃透的企业,才能做出符合要求的合格产品,这样便可逐步淘汰一批无技术实力支撑的企业,实现提升起重机械行业整体发展水平的目的。 4.升级路径 振动技术其基础理论研究已经相当成熟,但在起重机械行业内重视不足,只有综合设计、制造、安装、检测等环节相关单位开展系统的基础性应用研究,在取得大量数据的前提下,才能找出各种起重机械空载、额载、起升、下降、运行、回转等不同状态下的异常特征参数关联。位移、振动烈度、绝对均值、均方根值、峭度、峭度因子、波形因子、加减速度、噪声、冲击、速度有效值、功率谱密度函数、频域时域特性等振动参数,都是所研究对象。健全起重机械振动检测技术的方案。 随着《特种设备安全法》的颁布和实行,特种设备安全监督部门对特种设备的监管力度将进一步加大。为了实现国产起重机械整体技术提升,相关部门应依据法律法规支撑,加强行业引导,提高标准要求,制定出适应起重机械的振动检测判定依据和方法。明确了相应的判定依据和方法,才能降低特种设备检测机构执行的难度,为社会提供有保障的技术支撑。
家禽养殖业污染及防治策略:家禽养殖污染防控措施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农业产业结构不断地进行着调整,农村经济得到了迅速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农民走上禽畜养殖业道路,在获得了可观的经济效益的同时,养殖规模不断扩大,畜禽粪便及污水的排放量也越来越大,造成了严重的环境污染。有效地解决畜禽养殖业的污染问题,是畜禽养殖业能够继续健康发展的基本保障。 一我国畜禽养殖业对环境的污染危害 1.畜禽养殖业对水质的污染。污染禽畜的粪便及清洗圈舍的废水中含有很多的氨、磷和有机污染物,带有这些污染物的水直接或者间接的流入江、河、湖等就会造成严重的水质恶化,进而破坏水体的生态环境平衡。另外,这些污染物还可以通过土壤渗入到低下,对地下水造成污染,从而严重影响人们的饮用。 2.畜禽养殖业对空气的污染。畜禽粪便中没有被吸收的那些有机物质经过一定的发酵,就会产生很多氨氮、硫化氢、甲烷粪、粪臭素等等有害气体,这些气体一方面会对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的破坏,另一方面也会严重影响人们的身体健康,大大降低人群和动物的免疫力,诱发呼吸道疾病。 3.畜禽养殖业对土壤的污染。禽畜的粪便对于农田来说可能是很好的肥料,可是一定要经过一定时间的腐熟处理,这样才能满足植物对土壤氨、磷、钾等营养的需求,否则粪便中过量的钠和钾不但不能提高土壤肥力,还会降低土壤的通透性,使土壤结构遭到严重的破坏,降低土壤质量。 二畜牧养殖业造成污染的原因 1.畜禽养殖业规模化发展飞速。随着我国对农村产业结构的不断调整,农业经济中心已不是种植业,而是转移到了畜牧业,畜禽的饲养方式及经营方式也发生了很大的转变,畜牧业的生产早已不同往日,已经成为一个独立的产业了。随着规模的不断加大,畜禽的粪便排泄物越来越多,但是各个养殖场处理污染物的方式方法比较落后,所以对环境造成了严重的污染。 2.不能合理的建造圈舍。那些早期建造的畜禽养殖场,很少经过科学的规划进行选址和建造,所以圈舍的位置和格局存在着很大的随意性。畜禽养殖场大多在城镇的近郊,村庄的边沿,河流溪边等部位。通常是一边发展一边建设,没有科学的规划,布局十分凌乱,建造的比较简陋,相应的设施也比较落后,所以很容易对环境造成污染。 3.环保意识差,污染物处理设施、技术落后。畜禽养殖业主一般都是普通的农民,他们的养殖规模也是从小到大,经济力量比较薄弱。通常情况下养殖业的利润都不会太高,但是很多污染物治理技术和设施都需要很高的运营成本,一些小的养殖户很难承担。所以很多畜禽养殖场都没有配备相应的粪污处理设施,进而大量的污染物未经处理就直接流入河流、小溪、田地当中,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在技术方面,没有一些操作简单,投资不高的实用技术供养殖户选择。而且许多养殖户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对于环保还没有给以足够的认识。 4.粪污资源利用率低。在传统的农业中,种植业和养殖业的联系比较紧密,养殖业中所产生的粪便排泄物可以被种植业有效的利用。但是近年来,畜禽养殖业不断实现专业化、机械化、现代化,种植业为了更加高产、省力,更多的农民只是使用化学肥料,养殖业基本与种植业相脱离,所以大量的畜禽排泄物根本得不到利用,直接排入到了不该排放的地方,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 三畜禽养殖业污染的防治技术 1.对畜禽养殖业进行科学合理的规划和布局,做到防治结合。为了保证畜禽养殖场的安全生产和污染控制,一定要对其进行合理的规划和科学的布局。在养殖场的选址和布局方面,既要满足畜禽养殖场相应的生产需求,也要符合相关的环保要求,同时还应该合理控制养殖规模,不断优化并整合分散的养殖场,建设成标准的畜禽养殖小区。在规划方面,必须严格遵照《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中的相应规定划出禁养区、限养区和准养区。对于在禁养区内的那些畜禽养殖场,相关的部门要通过关、停、转、迁等手段和措施,关闭区域内的畜禽养殖场;对于限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关停那些没有污染治理设施或者治理无望的畜禽养殖场,对于那些新建的和扩建的养殖场,管理部门一定要对其污染治理设施进行严格监管,禁止审批那些不符合规划的畜禽养殖场,而对那些污染防治设施不合格的养殖场,要提出相关的整改要求和意见,整改合格后要做好相关的登记,之后要对其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监督;在准养区内,建立相关的畜禽养殖档案和环境评价制度,对所有的养殖场提出环境污染的防治要求,促进养殖场对于污染物的处理实现资源化和无害化。 2.要求养殖户进行清洁生产,严格控制污染源头。相关的部门要将清洁生产和生态养殖的概念宣传到各个养殖场,有效的治理污染源头,才能做到“标本兼治”。在喂养畜禽的时候,科学配比饲料,综合运用生物活性物质和合成氨基酸,这样不仅能够提高畜禽产品的营养,还能有效降低畜禽粪便中的氨和磷的含量,对于环境保护具有积极的作用。另外,还要不断投资良种繁育体系,逐渐形成良种引进、繁育、推广、应用相配套的良好体系。 3.综合利用畜禽养殖场污染物。畜禽的排泄物中含有丰富的氮、磷、钾等营养成分,如果能够对其进行有效的处理,就能够变废为宝。(1)生产农业有机肥。在当今社会,人们追求健康和绿色的食品,所以农民要大力发展有机农业,一方面能够增加经济收入,另一方面也能促进有机肥的应用和发展,进而促进环境保护。有机农业的生产中要求不使用化学肥料,不使用农药,而是采用相应的农家肥和科学技术进行农业生产。将畜禽养殖场产生的动物粪便经过长时间的腐熟运送到田地里,可以有效满足植物生长所需要的各种营养,这样有利于种植业和养殖业达到双赢。(2)生产沼气和饲料。由于我国幅员辽阔,所以南北气候差异很大,这就要求我们要因地制宜的处理畜禽养殖业产生的污染物。在中南部气温比较高的地方,可以利用畜禽的粪便和养殖场的日常污水制造沼气,经过污染处理设施处理过的污水可以灌溉农田,这样就能够既节省污染处理成本,又获取一定的经济效益。另外,动物所食的饲料一般没有经过充分的吸收就排除体外了,所以排泄物中含有很多营养物质,可以通过一定的科技手段提取这些营养物质,制作饲料,这样就会大大降低生产成本。 四结论 我国的畜禽养殖业规模正在日益扩大,在满足了人们对于肉、蛋、奶等物质的需求的同时,也对水质、空气、土壤造成了严重的污染,也威胁到了人们的身体健康。所以我们必须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有效的防治,例如对养殖场进行科学合理的规划、大力发展有机农业进而发展有机肥,利用废物制造沼气和饲料等等。只有这样,才能保证畜禽养殖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家禽养殖业污染及防治策略:家禽养殖业环境污染状况及措施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的饮食结构发生了很大变化,对肉蛋奶的需求量逐渐增大。因此,畜禽业开始迅猛发展。畜禽养殖业也越来越向规模化、集约化方向发展。规模化养殖业蓬勃发展,由此产生的环境污染越来越严重,使人们的生活环境日趋恶化。畜禽养殖造成的污染已成为我国农村水源污染的主要原因。据统计,全国猪粪、牛粪、羊粪和禽粪的产生量分别为12.9亿吨、11.4亿吨、2.0亿吨、1.2亿吨[1](P155-157)。粪便的随意排放对我国农村生态环境造成了巨大的压力,对此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保护生态环境,实现畜牧业持续稳定发展已成为现阶段农村环境保护工作迫在眉睫的任务。 一海南省畜禽养殖基本情况及布局 自1988年海南建省以来,畜禽养殖业发展迅速,肉类产量平均以每年11%的速度递增,禽类产量平均以17%的速度递增[2](P156-232)。畜禽养殖业目前已经成为农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如表1,2006年海南全省牛的存栏数为149万头,猪334万头,羊94万头,禽类3370万只。海南省北部和西部猪、牛、羊的存栏量比其他三个地区多,两地区之和超过全省总量的50%以上;东部鸡的存栏量远远超过其他四个地区,占全省总量的52%(表1)[3](P92)。根据国家环保总局统计的全国畜禽养殖排污指数[4](P55,77,78)和海南省畜禽养殖量估算,2006年海南省畜禽粪便产生量约为1400万吨,是工业固体废弃物产生总量(1.14万吨)的1228倍。畜禽养殖COD产生总量为50万吨,远超过工业废水与生活废水COD排放量(9.9万吨)[5](P5-7)。 二畜禽养殖业对环境污染的类别 (一)大气污染 畜禽排泄物发酵后会产生具有挥发性的恶臭气体,对环境和大气产生严重污染,长期生活在这种环境下,会使人心情浮躁,食欲不振,精神不振,恶心呕吐,甚至形成疾病,严重影响养殖场周围居民的身体健康。 (二)水体污染 畜禽的排泄物经废水、雨水冲刷后可污染地表水,且通过渗漏等方式构成地下水的污染,这种污染是难以治理与恢复的,人畜饮用这种水会发生中毒症状。另外,畜禽粪便进入地表水后,还易形成水质的“富营养化”,导致水中藻类过量繁殖,使水体缺氧变黑发臭,最终使得水中鱼虾死亡。由于污染问题逐渐呈现和人们环保意识的提高,近年来因此类问题产生的环境信访案逐年上升。 (三)土壤污染 据资料显示,一个10万只鸡场每年产生粪便2500吨,一个500头猪场每年产生粪尿5300吨,一个500头的牛场每年将产生粪尿5500吨[6](P130-132)。未经处理的粪便直接施用到农田,尤其在过量施用时,可导致土壤孔隙堵塞,严重影响土壤质量并可造成作物减产甚至毒害作物。在畜禽规模化养殖时,饲喂畜禽所用的饲料一般都使用了一定的微量元素添加剂(如硒、砷、铜等),这些微量元素会随粪便排出,未经处理直接施用的粪便会使微量元素在土壤中累积。这不但会影响作物的生长,而且会在作物中大量富集,最终将间接影响到人类健康。另外,畜禽排泄物乱堆乱放,不能及时清理,不但污染土壤,还会进一步形成空气污染和水质污染。 (四)生物污染 畜禽排泄物中还有大量病原体、寄生虫卵和微生物,如不及时处理会滋生蚊蝇,造成人畜传染病,严重影响人类健康。据世界卫生组织(WHO)和联合国粮农组织(FAO)的有关资料显示,目前已有200种“人畜共患传染病”(中国已发现的“人畜共患病”有120多种[7](P30-31)),其中较为严重的至少有90余种。通过禽类传染的24种,通过猪传染的25种,例如禽流感、猪流感等疾病,其传染源之一就是畜禽的排泄物。 三海南省畜禽养殖污染产生原因及状况 (一)畜禽养殖方式逐步演化为规模化和集约化 在我国传统的种、养型农业生态系统中,畜禽养殖规模小,产生的粪便可在系统内部利用转化。如家禽的粪便可直接供给猪食用,家畜的粪便可通过堆沤后施用于农田,提高土壤的生产力。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畜禽产品需求量逐渐增大,畜禽养殖开始向规模化和集约化发展,这使得畜禽业脱离了种养型的农业生态系统。同时,农业生产大量使用高效化肥,养殖业的废弃物得不到充分利用,使废弃物的处理失去了原有的出路,从而出现畜禽废弃物堆积和集中排污问题,导致养殖业污染形成。 (二)部分养殖场选址不合理 目前,畜禽养殖规模化逐步取代家庭养殖模式,畜禽用地需求逐渐变大,而多年以来的农业用地规划大多以种植业为主,畜牧业用地难的问题在很大程度上制约着生产的发展[8]。由于没有养殖的专业用地,许多养殖场都建在村庄内、人口居住区附近,甚至河流旁,噪声及臭味直接影响周边环境。空气污染、水质污染和固体排泄物污染,直接影响周围的居民生活,引发了许多矛盾纠纷。海口、澄迈、陵水等市县大部分养猪场距离民房和附近水源地的最小距离都在1000米以上。据不完全统计,海南省70%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与居民区距离大于500米,其中有54%与居民区距离大于1000米。但有些养猪规模在1000头以下的小猪场与居民区的最小距离只有100米,甚至一些地方的小规模化养猪场就在居民区内[9]。 (三)畜禽粪便处理能力弱 目前,畜禽养殖大多为中、小型养殖规模,比较分散,因此不具备条件购置集中处理设施,处理方式比较粗放,科技含量低,不能有效解决环境污染问题。例如有些养鸡场的鸡雏粪便直接出售喂猪,人吃猪肉就有可能导致食物链污染,对人体造成危害[10](P10-36)。有些畜禽养殖场虽然建有沼气工程,但对沼液、沼渣处理不当,造成严重的二次污染。我国目前所建的沼气工程,所产的沼液、沼渣的量并不比处理前的污染量小,二次污染比较严重[11](P85-88)。 四畜禽养殖污染的防治建议 近年来,随着人类环保意识的提高,畜禽养殖排泄物对环境污染的严重性逐步被关注。人们对已造成的污染开始治理,并进行了有效的防范。运用科学合理的方式处理畜禽养殖废弃物,可达到经济循环零污染、保护生态环境的目的。 (一)预防措施 1?发展生态养殖,推广“零污染”养殖生态养殖主要是指猪舍内设置地下或地上垫料发酵床,填充锯末或秸秆等农副产品垫料,猪粪尿直接排放在垫料上,利用微生物发酵,形成好的菌类培养基料和高档有机肥料。这可使猪场环境清洁、无臭味、病菌少、无污水排放,对周围环境“零污染”,同时可降低猪群疾病发生率,提高饲养效益。另外,有些植物可作为除臭剂栽种在养殖场内,如月季、杜鹃、桂花、梅、桃树等。2?依法关闭和迁移不符合规定的养殖场农林部门作为畜禽养殖业主管部门,应加强监督管理,帮助企业落实治理措施。对于建在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城市和城镇中居民区等人口集中地区的畜禽养殖场应施以搬迁或关闭,并禁止在区域内新建养殖场。3?政策扶持,奖惩分明[12](P96-97)养殖场污染治理工程是能源与环境的综合型工程,其社会、环境效益较其经济效益更为明显。对于计划要建治污工程的养殖场,应优先提供农信贷款,并在养殖用地、治理技术、工程资金方面实行优惠政策。政府对养殖业补助方面应重点考虑已建污水治理工程的畜禽养殖场。对已完成治理工程并通过验收的养殖场,应给予一定奖励。 (二)治理措施 1?自然环境条件和土壤处理法畜禽养殖大多选址在农村,畜禽粪便还田是海南省处理和利用畜禽粪便的主要途径,尤其是非规模化养殖的畜禽粪便。土地消化是利用畜禽粪便与垫草、秸秆等按一定比例通过堆肥处理,使畜禽粪便腐熟后,形成安全、稳定的高品质有机肥料,用于农作物施肥[13]。海南地处热带地区,畜禽粪便通过堆肥处理,腐熟时间会大大缩短,这为海南利用土地消纳畜禽粪便带来了较大便利。因畜禽排泄物造成的污水污染,可用自然生物处理法处理。利用天然的水体和土壤中的微生物来净化废水的方法称自然生物处理法,主要有水体净化法和土壤净化法两类。属于前者的有氧化塘(好氧塘、兼性唐、厌氧塘)和养殖塘;属于后者的有土地处理(慢速渗透、快速渗滤、地面漫流)和人工湿地等。自然生物处理法投资小,动力消耗少,对难以生化降解的有机物、氮磷等营养和细菌的去除率都高于常规二级处理,其建设费用和处理成本比二级处理厂低得多。此外,在一定条件下,氧化塘和污水灌溉能对废水资源进行利用,实现污水资源化。该方法的缺点是占地面积大,净化效率相对较低。在附近有废弃的沟塘、滩涂可供利用时,应尽量考虑采用此类方法。污水灌溉农田也是一种污水的自然生物处理法,是污水在土壤中的自净过程,具有农业上和污水处理上的双重目的和意义。但污灌时要对灌溉水量和浓度进行控制,否则污水会污染土壤和地下水[14](P18-20)。2?沼气工程处理法1999年海南首先在全国提出建生态省,自此海南一直致力于生态省的建设。海南良好的自然生态条件特别适宜发展沼气产业,特别是近几年发展速度加快。海南省沼气产业县、乡、村三级覆盖率全国第一。海南农民以气代柴,一年保护林木200余万亩;用沼气做饭、烧水和用沼肥代替化肥,一年帮助节支增收4亿元;另外沼气推广使用改变了海南农村“猪无圈、牛无栏、鸡无舍、人无厕”现象,有力地改善了农村生态环境。据典型调查,凡集中连片建设沼气的地方,蚊虫减少70%以上,农民消化系统疾病发病率减少10%,流行疾病明显减少[15]。沼气发酵是沼气微生物在厌氧条件下,将有机质通过复杂的分解代谢,最终产生沼气和污泥的过程。由于沼气发酵要求厌氧,要求水中有机质含量和种类、环境温度和酸碱度等条件均相对稳定,而且发酵时间较长,因此,发酵装置的容量应为日污水排放量的2-4倍,一次性投资较大。但是,沼气发酵能处理含高浓度有机质的污水,自身耗能少,运行费用低,而且沼气是极好的无污染燃料,有较好的经济效益。 畜禽养殖是农民发家致富不可缺少的途径之一,也是农村环境污染的主要来源。只要充分利用现有技术和环境条件,注重养殖场选址、规模化生产、利用先进科技等,采用与周围环境相适应、能有效综合处理污染物、利用污染物的技术方法,就可以在生态养殖基础上,增加农民收入,建立一个可持续发展的畜牧业生态系统。 家禽养殖业污染及防治策略:家禽养殖业环境污染 长期以来,养殖业一头连着种植业,另一头连着千家万户的餐桌;一方面可大量转化农副产品,提高种植业的附加值,另一方面极大地丰富人们的生活,提高了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各地方政府也将它作为农民脱贫致富的产业,予以极大的重视与扶持。然而,在养殖业快速发展并取得骄人成绩的同时,其对环境的污染问题也日渐突出,显示出与全社会全力构建和谐社会的不协调。目前,治理好畜禽养殖场的污染问题已成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时代要求。因此,找出适合中国国情的解决办法,不仅是全社会的殷切期望,更是业内人士勇于面对的社会责任。 1畜禽养殖场的环境现状 据不完全统计显示,至2008年底,全国规模化、集约化养殖场占全部养殖企业的50%。全国1000头以上的猪场,100头以上的牛场,10万只以上的鸡场,共计15000家。这些养殖场每年排放的畜禽粪便超过17亿吨,有机物排放量约700万吨,比全国工业废水有机物排放高100多万吨,加上冲洗水,估计每年实际排放污水问题超过200亿吨,占全国工业和城镇生活污水排放量总和的一半。采取厌氧生物处理(即厌氧型沼气工程)排泄物的,全国有1000多处,不到总量的10%。散养户和小规模户一般都不对排泄物进行处理,一些养殖场里,特别是夏秋季节,污水横流,蚊蝇乱飞,气味刺鼻,对环境很大程度的污染。 2造成环境污染的原因 2.1传统观念根深蒂固,认识严重不足“养殖不赚钱,回头看看田”、“猪只浑身都是宝,早起拾粪,粪难找”等农谚形象地说明,一直以来都是把畜禽粪便当作财富来处理,根本没有意识到畜禽粪便对环境的污染,一心只管养殖,根本没有环保意识。 2.2历史原因造成,环境因素制约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养殖水平的不断提高,养殖规模不断扩大,原先的环保设施跟不上养殖规模的变化,使畜禽排泄物、废水不能及时全部处理,超出环境承载能力,造成周围环境的污染。 2.3环保投资不足,工艺设施不完善据国外统计,养殖场环保设施的投资要占到养殖场全部投资的20~50%。一个投资800多万元的养殖场,环保投资就达100多万元,就是一个投资几万元的小养殖场也需环保投资达几千元。这对于资金不充裕的很多养殖场来说,是一笔很大的投资,因此造成很多养殖场的环保设施不完善,粪便、废水、废物得不到处理。 2.4监督力度不够对畜禽养殖场环保的监督,关系到市场供应问题,牵涉各方面的利益,即使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往往也很少采取措施。 3对策与措施 3.1提高对环保的认识各级政府,特别是各级畜牧兽医行政部门应大力宣传畜禽废物对环境污染的严重性,使所有畜牧从业人员都有意识地将防止环境污染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来抓。宣传开展畜禽养殖场环保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畜牧从业人员治理污染的紧迫感。 3.2加大环保投入力度借鉴先进发达国家经验,制定多种优惠政策,多渠道、多途径筹集资金,弥补畜禽养殖环保投资的不足,实施治理污染、保护环境和废物资源化的相互协调。 3.3搞好规划设计按照2006年7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规定:禁止在生活饮用水的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以及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和缓冲区、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等人口集中区域建设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尽快规划界定畜牧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养区。新建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要做到环保工程的设计、建设与养殖场的设计建设同步,避免走先污染再治理的老路。 3.4加大对原有畜禽养殖场的改造通过调查摸底,对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分类,能通过改造、改建消除环境污染达到环保要求的,进行改造、改选;对不适宜改造,或即使经过改造也达不到环保要求的,应责令其搬迁易地重建。搬迁过程要充分考虑到业主的困难,尽量照顾业主利益,做到和谐搬迁。 3.5加大先进技术和先进经验引进、推广走科技兴牧之路,大力引进先进的养殖技术和管理经验,提高畜禽生产效率,减少畜禽种群数量,从而减少污染。众所周知,荷兰是个小国,国土面积41528平方公里,只相当于2.5个北京市。2008年,存栏母猪120万头,年出栏肥猪达1000万头,出售仔肥1500万头。荷兰在取得如此骄人成绩的同时,并没有出现环境污染,值得借鉴。荷兰政府严格规定:第一,全国母猪控制在120万头。养母猪必须向政府购买生产许可证,120万头指标若卖完,就不再发放新的生产许可证,只能从现有的种猪场获得转让证明方可从事生产,如此从源头上控制了全国的生猪生产量。而这个生产量是根据荷兰的土地承载力、环境承载力、消费水平、养殖技术等等而制定的;第二,要有排污接受方的证明。荷兰规定养殖场排污必须回田,由作物或牧草种植户用专车将排泄物收走,直接将排泄物灌压到耕作土地内30厘米以下或经发酵处理;第三,在申办猪场时,必须出具销售订单;第四,必须服从在指定区域建场。我国2008年能繁母猪达0.5亿头,生猪存栏达5亿头。如果将能繁母猪控制在2800万头,生猪存栏减为3.5亿头,单这项即可减少排泄物2.1亿吨。 家禽养殖业污染及防治策略:家禽养殖污水处理及利用研究 把畜禽养殖环境污染作为一个社会问题提出来,是20世纪中后期的事情。随着世界人口的迅速增长、畜禽繁育和饲养科技的进步,集约化养殖在欧美、日本等发达国家得以飞速发展,养殖规模越来越大,由此产生的畜禽废弃物污染问题越来越突出。日本由于人口稠密,于20世纪60年生了严重的“畜产公害”,这也是首次把畜养殖业禽污染作为一个社会“公害”问题提出来。欧洲的荷兰南部、比利时、德国西部的下萨克森洲、丹麦、法国的布列塔尼亚等畜禽养殖业发达的城市也都曾为畜禽粪便与污水造成的严重环境危害而困扰。虽然我国集约化畜禽养殖业起步较晚,但发展势头十分迅猛,在很短时间内已达到相当的规模,并呈高速发展趋势,畜禽养殖场排放的大量而集中的粪便和污水已成为许多城市及农村的新兴污染源。世界许多国家和地区都非常重视畜禽粪污染防治的立法,如芬兰的《水资源保护法》、日本的《防止水质污染法》、美国的《联邦水污染法》等等,都对畜禽粪污作了不少规定。德国、英国、前苏联、丹麦、比利时、新加坡等国都有这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我国上海市政府1992年提出了畜禽污水外排标准,国家环保总局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1年12月28日颁布了《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其中BOD5、COD、悬浮物、氨氮、总磷(以P计)的标准值分别为150mg/L、400mg/L、200mg/L、80mg/L和8.0mg/L,该标准于2003年1月1日开始实施。从标准可看出,养猪场污水的BOD和悬浮物的去除率要达80%以上才能达到国家标准要求,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去除率要求更高,这无疑是一项艰巨的任务。养殖场污染治理方法很多,但要考虑处理方法的技术优点、投资、日常运行费用和操作管理是否方便等因素,目前应用最广泛的是生物处理法,即主要通过微生物的生命过程把污水中的有机物转化为新的微生物细胞以及简单形式的无机物,从而达到去除有机物的目的[1-3]。 1养殖业能源环境工程的设计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了《畜禽养殖业能源环保站设计规范》。畜禽养殖污水属有机废水,但浓度高且排放时间集中在每日排放2次,因此宜采用厌氧生物处理技术和物理处理技术相结合的治理路线,不宜采用单一的物理、好氧处理或厌氧生物处理单元作为稳定达标排放处理工艺流程。厌氧消化适用于高浓度有机废水,其处理污水成本仅为好氧处理成本的1/5,而且设备简单、操作方便,在厌氧消化过程中还产生沼气。典型畜禽场(环保型)污染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工程主要由以下4个环节组成:前处理、厌氧处理、后处理、综合利用(见图1)。 2养殖业粪污环境治理存在的问题 我省在开展养殖业粪污环境治理的多年实践说明,处理养殖业粪污采用厌氧生物处理技术和物理处理技术相结合的治理路线,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1)养殖场建设能源环境工程时间短,经验不足,有些效果还有待于实践检验;(2)认识上有差距,有些业主是迫于政府和环保部门的压力才建设能源环境工程的,因此思想上认识不到位,在场地、资金筹措以及工艺论证等方面准备不足;(3)普遍存在实际建设与项目论证有差距,造成工艺不完善或负荷太大;(4)建成后不重视管理,重建轻管,影响了应用效果;(5)沼气和沼肥(沼液和沼渣)的综合利用少,未能发挥能源环境工程的总体效益。 3养殖业粪污环境治理对策 产生上述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如环保意识淡泊、管理监督不力、农牧脱节、成本过高、历史原因等等。因此,目前尚未找到理想的解决方法,解决上述种种问题是一项系统工程,需作长期不懈的努力,要综合考虑各方面的因素,因地制宜,综合治理。 3.1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的环保意识人的因素是最根本的,只有人们都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因此,要加强环保意识的宣传教育,加强对从事养殖业的工作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和考核。 3.2加强立法,避免发生“先污染后治理”现象从养殖场的兴建到日常生产,制定严格而细致的规则,首先对新建养殖场的选址,必须严格执行禁建区政策,必须考虑周围环境(农田、鱼塘、果园)对粪污的消纳能力以及养殖场的粪污处理设施。养殖场应远离居民区(5km以上)和公路(200m以上),既减少养殖场对居民环境的污染,也减少居民活动对养殖场的干扰。其次要求养殖场必须进行污染治理,否则不允许继续经营。 3.3采用“干清粪”工艺减少冲洗用水用水冲洗猪舍显然省时、省力又卫生,但粪、尿和水混合后造成后处理量大而复杂,须经过沉淀、过滤,反而事倍功半,并且浪费宝贵的水资源。实验表明采用水冲粪和干清粪不同的清粪工艺,每头猪的年均用水量分别为35~40t、10~15t。因此,应提倡推广干清粪工艺,即粪尿分离,及时清粪,既有利于粪污处理,又可减轻对猪体本身的污染以及臭气的散发。 3.4完善工艺流程,加强科学管理养殖场的能源环境工程必须依据《畜禽养殖业能源环保站设计规范》的要求做好前处理、厌氧处理和后处理的设计和施工,工艺要精良,技术要先进,容量要配套,管理要科学,还要特别注意发挥前处理投资省、效果好、管理方便的作用。 3.5提高养殖水平,减少污染物排放量首先要改善日粮配方和饲料加工工艺,粪便污染的实质在于日粮中营养物质吸收不完全而残留有N、P、C和一些重金属如Cu、Zn等。从营养学的角度考虑,畜禽可视为一个生产系统:“输入(饲喂)-转化(消化)-输出(粪尿)”,要使末端达到最小而不影响中间,只能着手于减少始端的供给量,形成“两头小中间大”的状态。如目前肉猪料肉比的世界先进水平为2.4∶1,而我国却为3.5∶1,既造成浪费和成本提高,又加重了对环境的污染。其次要合理使用饲料添加剂,在饲料中添加一定比例的微生态制剂、酶制剂、中草药、矿物质等,不仅能提高饲料转化率、有利于畜禽健康,而且能减少有害物质的排放、减轻养殖场恶臭。但添加的比例一定要合适,否则会造成畜禽产品的品质下降和环境污染加剧。 3.6积极开展粪污的综合利用粪污不是垃圾,而是放错了地方的资源,充分研究和利用粪污不仅可减缓全球资源危机和环境危机,还能带来可观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1)还田肥土或生产有机肥用于农业生产。首先还田肥土仍是目前世界范围内处理畜禽粪便最主要的途径。但为了防止鲜粪中的病原微生物、寄生虫及其卵等对土壤和农作物的污染,畜禽粪便应经腐熟发酵后施用。不过在我国,由于大中型猪场的突然崛起、养殖场周围的土地有限、运往远处费用过高、农户使用化肥的便利及农村主要劳动力转移等原因,使粪污大量积压,而农田土壤肥力却不足。因此,生产有机肥用于农业生产可以解决运输问题,也提高了肥效,还可以解决大量施用化肥造成土壤肥力下降的问题。(2)发展生态型农牧业。发展生态型农牧业,实现零排放是彻底解决养殖业污染的根本方法,即在规划和建造养殖场时考虑粪污的消纳能力,把养殖业与种植业有机地整合在一个生态系统中,从根本上解决粪污污染问题。无论固体废物还是废水,处理和利用应在一个单元(所在区域)内解决,这样才能实现产品、土壤和环境的可持续健康发展。利用生态系统中物质和能量循环的原理,走牧、沼、果(林菜)与牧、沼、渔、果(林菜)等生态型养殖之路[4-5]。 3.7积极开展沼气综合利用在未来的能源生产中,沼气将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在生产沼气的同时,利用和处理了大量粪便和生活垃圾,沼气时代不是过时了,而是还没有到来。沼气可用于养殖场的职工生活用能、仔猪保温、发电等,是最廉价、最环保的能源。目前沼气的综合利用率低,许多沼气没有得到利用就被直接排放到空气中,还造成严重的温屋气体效应(CH4造成温屋气体效应是CO2的21倍)。同时要大力发展农村户用沼气,保护森林资源。福建气候暖湿,四季常青,森林覆盖率达60.5%,居全国第一[6-7]。但人多地少,人均资源占有量低,人均耕地面积0.035hm2,人均占有森林面积0.21hm2,比全国和世界的人均占有量都低。三明市大部分是农区,农户都有种粮养猪的习惯,因此,农村具有丰富的沼气资源,应大力发展户用沼气。建造一口10m3的户用沼气池,可年产631.9m3沼气,节省5.85m3木材,建造户用沼气池按20a折旧计算,年均成本支出分别比燃烧蜂窝煤和木柴的费用降低3.7倍和2.9倍。到2003年底三明市共建造户用沼气池2.26万口,建池户占三明市总农户(38.16万户)的5.9%,可年生产沼气1428.1万m3,替代薪柴13.22万m3左右,约有11.3万农村人口用上高效、清洁、方便、卫生的沼气燃料。如果三明市有15%的农户(国家户用沼气普及标准)即5.72万农户建造沼气池,年可生产沼气3614.5万m3,替代薪柴33.46万m3左右,约有28.6万农村人口用上高效、清洁、方便、卫生的沼气燃料。因此,在福建省目前森林覆盖率较高时,就要考虑更好地保护森林资源,居安思危,而大力发展农村户用沼气是最好的保护森林资源的办法,节省下来的林木资源既可以用于发展木材加工业,也可用于发展食用菌产业,具有十分显著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8]。 家禽养殖业污染及防治策略:家禽养殖污染状况及防控 随着畜禽养殖规模的逐步扩大和专业化、机械化程度的不断提高,畜禽生产及畜产品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大量排泄物和废弃物对周边及养殖场自身环境的污染程度也日益加剧。由于环境法规不健全和资金短缺等诸多原因,相当一部分养殖场的粪便、污水未经无害化处理就随意排放和堆弃,污物中大量的氮、磷、矿物元素及所产生的氨、硫化氢等恶臭气体严重地污染了空气、水体和土壤。规模化养殖场的环境污染和治理问题已引起了人们的普遍关注。 1环境的污染 主要是指有毒有害气体、粉尘、病原微生物、生产生活污水、粪便及未消化吸收的有机物和矿物质等的处理不当对空气、水体和土壤的污染。 1.1对空气的污染一只鸡的粪便排泄量相当于0.1个人的粪便排泄量,一个一万只规模的养鸡场每天的粪便排泄量可达1t,一年就是360t。1头猪的日排泄粪尿量是人排泄粪尿量的5倍,一头猪年均产粪尿量可达2.1t,如果采用水冲式清粪,其污水的排放量还将增加4倍以上,当粪尿等污物的排泄量超过大气环境的自净能力时,就会通过已污染的空气对人和动物造成危害。通过空气流动进行扩散和传播的污染物除了尘埃和病源微生物外,还有碳水化合物和含氮有机物在厌氧环境条件下所分解释放出的带有烂菜、鱼腥等刺激性的特殊气味,这些气味大量而长期高浓度地蓄积,就会使人产生厌恶感,严重影响人、畜的身体健康。近年来,我国小城镇建设呈现出向郊区农村迅速延伸的态势,饲养场与居民点距离缩短,养殖场的空气污染问题必将日趋严重。 1.2对水体和土壤的污染畜禽粪尿及畜产品加工业污水未经处理就随意排放,是造成水体及土壤污染的一个重要因素。一个年产1万头肥猪的猪场,日排粪尿、污水总量可达100多t,如不进行无害化处理,其粪便和污水中碳氢化合物及含氮、含磷有机物和未被消化的营养物质一旦进入水体后,就会使水中的化学耗氧量、生化需氧量和固体悬浮物迅速增加,这些污水中含有大量的病原微生物和其他有机物,当它通过稀释、沉淀、吸附、分解、降解等一系列自净作用后仍无法达到环保要求时,就必然会对水质产生污染,使其迅速恶化。有机物被水中的微生物降解,水中的水生生物获得氮、磷、钾等营养后大量繁殖,消耗水中的氧,使其形成缺氧环境,并在一定程度上成为某些疫病传播和扩散的渠道。更为严重的是,当这些未经处理的污染物的进入量超过土壤的自净能力后,就会造成矿物质和营养素的富集,改变土壤本身的结构,破坏土壤植被的生存。 1.3对疾病的传播据统计,由家畜传染给人的人畜共患传染病至少有90余种,这些人(畜)禽共患疾病的载体主要就是家畜(禽)粪便及排泄物。近年来,一些养殖场不顾自身条件,一味模仿在池塘边建猪圈,在猪圈上架鸡笼的所谓立体养殖模式,结果为各类传染病的发生埋下了隐患。轰动一时的台湾猪口蹄疫暴发性流行,其主要原因就是病猪尸体随意投入河道引起的疾病流行。因此,粪便及污水未经无害化处理随意排入水中极易造成传染病流行。 2畜产品的污染 在日常生活中,兽药、各种添加剂、防腐剂、抗生素、激素等环境污染物中,有一部分物质虽有利于促进畜禽生长和减少畜禽疾病,但它在畜禽产品内的残留物却又对人体产生危害;有一部分物质还可能引起微生物产生耐药性或引起人产生过敏反应而带来公共卫生上的问题。 2.1环境中的有毒有害物质通过食物链进入畜禽体内被富集,再通过畜禽产品的形式进入人体,所以,人往往是终端富集者,如果不控制和减少有毒有害物质对畜禽产品的污染,那么,由畜禽产品引起的公害给人们带来的隐患将是难以估量的。 2.2兽药在畜产品中的残留(1)兽药在畜产品中残留的主要原因,除了非法使用违禁药物外,还包括不合理的用药和停药等。一方面是受经济利益的驱使,另一方面也是一些从业人员缺乏起码的兽医药理知识,经常重复和超量使用兽药所致。(2)兽药残留的浓度一般很低,但如果操作不规范,就会造成抗生素在畜禽产品中的蓄积和残留,并最终通过食物链使人体产生一定的毒性反应和过敏症状,长此以往,不仅会使细菌的抗药性增强,同时药效也会大大降低。例如:四环素能抑制骨骼和牙齿的发育,链霉素、庆大霉素和卡那霉素能够损害前庭和耳蜗神经,导致听力减退,磺胺类药物还能够破坏肌体的造血机能,大家非常熟悉的青霉素,其代谢和降解产物有很强的致敏作用,长期接触有这些药物残留的动物性食品,就有可能引起慢性中毒,危害到人体的健康。(3)兽药及其代谢产物通过粪便、尿液等排出后,仍然具有生物活性,对周边的环境仍具有潜在的危害性,如不进行无害化处理,同样也会对土壤及水生生物等造成影响。人们如果长期接触这些有抗生素残留的动物性食品或长期生活在被抗生素残留物污染的环境之中,将会严重影响自身的健康。 2.3饲料添加剂的滥用饲料添加剂的滥用是造成畜产品污染的主要原因之一。部分养殖户在饲料添加剂的使用过程中不能适量控制其用量,不能在畜禽屠宰或其产品上市前逐步减量或停止其使用,有的甚至超量或违禁使用某些饲料添加剂,以求达到提高产品产量的目的。因使用高铜、高锌饲料,使排泄物中矿物质含量超高,造成对土壤生态的影响;因使用砷制剂,造成猪肉中有害残留物对人体健康的危害;因违禁使用“瘦肉精”,造成食用者中毒等恶性案件的频发,给饮食安全和公共卫生健康留下了极大的隐患。 3养殖业污染的综合防制措施 3.1倡导健康、科学的养殖模式要以优化环境、优先效益、优良结构为基本着眼点,按照循序渐进、可持续发展的要求,从合理选择品种、科学饲养密度、平衡投入和产出水平入手,按照环保、节能、效益协调同步的循环发展模式,在不影响家畜生长和养殖效益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减少和降低污染物的排放量,实现废弃物的无害化处理和循环再利用。在改造养殖设施、改善养殖流程的基础上,探索生态养殖和多元化养殖的新途径,以开发高新技术和环境清洁技术为先导,逐步淘汰落后的生产工艺和饲养模式,从源头上减轻和消除污染。按照无公害畜产品质量标准和健康养殖技术规范,严格执行生产操作规程和质量控制措施,切实抓好无公害畜产品的生产。 3.2开发绿色环保饲料饲料质量的优劣不仅直接关系到养殖业的经济效益,而且也对养殖业的环境生态效益起着决定性的作用。提高畜禽的饲料利用率,尤其是提高饲料中氮的利用率,不断降低养殖场废弃物中氮的污染,是治理养殖业环境污染的重要举措。要在优化饲养、合理投放、平衡营养、改善适口性的基础上,开发环保高效饲料,改善饲料的品质及物理形态,推广饲料的生物制剂处理、饲料的颗粒化、饲料的膨化和热喷技术;开发酶制剂,补充家畜体内自身内源酶的不足,加快营养物质的吸收和利用;开发微生态制剂饲料添加剂,补充饲料营养成分的不足,提高饲料的利用率等等。应用生态营养原理开发绿色环保饲料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 3.3养殖业废弃物的生物净化和合理利用(1)对畜禽排泄物的生物净化、合理处理与利用,是将畜禽排泄物变废为宝的有效措施之一。所谓生物净化,就是利用厌氧发酵原理,将畜禽排泄物转化成清洁廉价的沼气和无公害的有机肥。据测定,这种方法能在常温条件下使污染物BOD减少70%~90%,通过厌氧发酵装置获得的沼气中,甲烷含量高达70%以上,可以直接作燃料,这种技术已在全国许多地方的养殖场推广使用。它的优点主要是经济实用、环保低耗、处理量大、程序简单、无二次污染、便于操作和掌握,很受养殖户的欢迎。(2)畜禽粪便和污物中含有大量的有机物、矿物元素、腐殖质及其他物质,经无害化处理后,可杀灭其中的病原微生物、寄生虫和虫卵,处理后的粪便和污物施入农田后,可起到改善土壤结构,提高土壤保水保肥能力的效果,分离出来的污水在净化以后还可做简单的再利用,可谓一举多得。畜禽排泄物的净化和处理方法很多,例如:小型养殖区的污水处理主要是通过沉淀、过滤和消毒等程序进行的,而一些大中型的养殖场由于污水排放量较大,一次处理后仍无法达到排放标准,需要进行二次处理后才能排放,而人工湿地生物滤床的应用则为大中型养殖场的污水处理找到了一条理想的方法。(3)完善兽药残留的检测、监控机制,积极开发无公害药品。(4)要尽快制定兽药生产、使用、检测、监控、处罚等一系列具有强制性、系统性的法律法规,严格规范兽药的安全生产和使用程序。加大违禁兽药的查处力度,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兽药残留的检测方法,积极开展无公害药品的研究,采用现代制药先进技术,生产出针对性强、低毒、无残留、无公害的放心药品。 3.4强化环境监督和执法力度规模化养殖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畜牧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建立起科学的、切实可行的环境检测评估体系和监督机制已是迫在眉睫,要通过法律的、经济的、市场的、行政的手段和措施去规范养殖业生产过程的每一个环节,要在全社会树立无公害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形成良好的社会监督机制,使生产者依法生产,让造成污染者付出沉重的代价,在全社会形成保护生态、文明生产的良好氛围,使我国的畜牧业生产真正走上持续发展的健康轨道。 家禽养殖业污染及防治策略:家禽养殖污染治理举措 现代畜禽养殖业的规模化发展,一方面保障了市场供应和农民增收,另一方面却成为环境污染的源头。我国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专业户)的畜禽粪便,已成农业污染源之首,且已成为部分水体水质恶化的重要污染源,严重影响村镇人居环境和人体健康。“十二五”水污染物总量控制首次把农业源纳入总量控制范围。为此,控制养殖业污染是促进畜牧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方面。 1政策措施 1.1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宣传,严格执法1989年12月26日,我国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03年,为确保《国家环境保护“十五”计划》的顺利实施,国家环保总局了《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从严格环境法规入手,通过不断的学习和宣传,加大监管力度,严格执法。 1.2合理规划,科学布局畜禽养殖区以适应当地社会、经济发展为基础,充分利用当地自然资源,合理布局。武汉市“十二五”制定了“一区一业”的总体发展布局,打造绿色养殖基地。建设以黄陂、东西湖、蔡甸为主的奶牛养殖基地;以黄陂、江夏、汉南为主的生猪养殖基地;以江夏、黄陂、蔡甸为主的水禽养殖基地;以新洲为主的蛋鸡养殖基地。在全市范围内划定了禁养区(主城区、新城区),限养区和适度养殖区,并立碑告示。 1.3推进畜禽小区养殖建设,发展现代畜牧业2004年,中共中央国务院1号文件,明确提出:鼓励在乡村建立养殖小区。发展养殖小区是畜牧业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自身发展的需要;是推广养殖规模化,标准化生产的需要;是产业增效,农民增收的需要;更是减少养殖污染,还青山绿水,建绿色生态环境的需要。畜禽养殖小区建设首先要有明确的政策导向,2003年5月31号,武汉市委市政府联合下发[2003(]8号文)《关于大力发展畜牧业的意见》对政府规划的养殖小区建设一律提供市级财政补助。例如,奶牛养殖小区建设,设计规模达到1000头以上,按每个牛位1000元的标准予以补助,为了加强对畜禽养殖小区污染的治理,2006年开始,该市对新建小区增加了50万元的环境保护设施建设补助资金。 1.4严格市场准入,杜绝新污染源产生规模养殖由城郊向农区转移,由平原区向山丘区转移,由人口密集区向人口稀疏区转移,使人口密集区和水源保护区逐步减少或退出畜禽养殖。将现有养殖场逐步向定点区域转移,引导零散养殖户向规模化养殖小区集中。严格落实环保审批制度,无论是鼓励当地农民投资发展畜禽养殖业,还是招商引进畜禽养殖项目,首先都要充分考虑到当地环境的承载能力,要对周围环境影响情况有一个科学评价。新建畜禽养殖场要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畜禽养殖场污染防治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畜禽养殖场竣工验收时,农业、环保、工商、所在地镇政府及周边群众代表应共同参与。 2技术措施 2.1推广先进技术,实行畜禽养殖“零排放”生物发酵床是利用全新的自然农业理念,结合现代微生物发酵处理技术提出的一种环保、安全、有效的生态养殖法。实现养殖零排放、无污染、无臭气、彻底解决规模养猪场的环境污染问题,它是遵循低成本、高产出、无污染的原则建立起的一套良性循环的生态养殖体系。其核心技术是将随处可见的锯末、稻壳、玉米秸秆、花生壳作为垫料置身于动物的生活区,在垫料中添加一些特殊的微生物,这些微生物把动物的排泄物作为食物,及时分解成为菌体蛋白等无害物质,达到无需清扫与冲洗栏舍,能够节约部分用水、用料、用药等,显著改善饲养环境,无任何的动物排泄物与臭味排放。发酵床垫料经过长期的微生物作用,可形成优质的微生物有机肥,应用在果树、蔬菜等农业生产,既实现了农业有机废弃物的高效循环利用,又提高了土壤的有机质含量,降低了养殖成本,从而达到零排放、节约人工用水用料、提高经济效益的目的。据报道,采用发酵床养猪,节省饲料40~50kg/头、节水80%~90%;增收50~80元/头(以100kg肉猪计算);节约劳动力50%以上;饲养生猪2500头/年,规模养殖场减少污染物5374t/年。 2.2优化饲养管理方式,减少污染排放量对饲料采取加热、熟化、膨化等方法来消除日粮中抗营养因子对日粮中粗蛋白的消化、吸收的影响;优化饲料中各种氨基酸平衡;添加外源蛋白酶,提高蛋白质的利用率;添加植酸酶提高饲料中植物磷的消化吸收,减少粪便中磷的排放;在饲料中添加一些物质,如益生素、沸石等)来减少肠道中NH3的产生以及吸附肠道内NH3和其它有害物质。使用微量元素改无机为有机,如微量元素氨基酸鳌合盐以减少粪便中微量元素的排放量.从而减少一些微量元素(铜、锌等)对环境的污染。在夏秋季节于饲料中定期添加一定量(40~50g/t)的蝇克净等产品,可抑制苍蝇虫卵在粪便中的发育,从而达到减少或消灭养殖场苍蝇的目的。 2.3种养结合,大力发展循环农业大型养猪企业应投资建多座大型沼气池,生猪养殖区的废弃物通过沼气设施产生沼气、沼液和沼渣,产生的沼气主要用于炊事、照明和猪舍火焰消毒、猪场供暖等方面;沼渣、沼液作为有机肥,促进了无公害绿色蔬菜、果品、特色水产品养殖、茶园、粮食生产的发展,无公害粮食又促进了无公害猪肉的生产,既保护了环境、节约了资源,又保证了农产品安全生产,发展“五位一体”的生态养殖模式,即将太阳能利用-无公害养猪-三沼产品利用-有机耕种-无公害农产品加工利用5个环节有机结合,形成一条完整的生产链条。 2.4养殖业自身的转型升级在规模化养殖的奶牛场,可以依托多种技术手段,实施有机废弃物集中处理,再通过市场机制开发商品有机肥,为养殖业污染“减负”的同时减控农业化肥使用,进而构建一种变废为宝的“大循环”模式。探索出一条“无害化集中处理、资源化集中利用”的治污途径。奶牛产生的粪便进行沼气发酵,沼液通过管道输送到牧草地浇灌,优质牧草又为奶牛提供了食物来源,沼渣还可以用来养殖蚯蚓,创造了种植牧草、饲养奶牛、牛粪养蚯蚓、蚯蚓粪还田的良性循环。据报道,使用沼液替代化肥后,每亩可节约成本200元以上。而养殖场每天需要大量的牧草,全部实现自我供给,又省下一笔庞大的饲料成本。
机构与行政论文:仲裁机构的民间性与去行政化 摘要:从 1995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实施到今天已经是第十八个年头,但时至今日,不仅仲裁的行政化、诉讼化倾向严重,而且至今都没有能够真正确立仲裁机构的身份定位。因此,我国仲裁制度的改革已经迫在眉睫。而仲裁机构性质改革则是最为重要和敏感的一个环节,在理论和实践中也越来越受到各方人士的关注。本文旨在通过对仲裁的相关基本原理、仲裁机构民间性的内涵、必然性以及可行性做初步研究的基础上,阐释出在我国仲裁制度改革的进程中,必须实现仲裁机构的民间化与去行政化。 关键字:仲裁机构;民间性;去行政化 一、仲裁和仲裁机构的民间性质 仲裁是指争议双方当事人通过协议自愿将争议提交民间第三者(双方选择的专业人士或者仲裁机构)进行审理和裁断,并可由法院强制执行其裁决的一种争议解决机制。民间性是仲裁的本质属性。仲裁作为一种司法诉讼外解决商事纠纷的方式、途径或者机制,原本产生于民间,用之于民间,并随着全球经济的发展而为世界各国普遍采用。 我国自上世纪50年代后期建立了涉外仲裁制度,国内仲裁制度直至改革开放之后于上世纪80年代才开始建立,但是国内仲裁却是模仿前苏联行政仲裁的模式建立的,这种行政仲裁体制,是学习仿照苏联行政仲裁模式的结果,其弊端已十分明显:其一,仲裁机构不仅数量过多,队伍庞大,有不断扩张之趋势,而且基本都靠财政支撑,不符合精简效益原则,长此以往,财政不堪重负。其二,仲裁机构行政色彩太浓,许多仲裁机构都是以行政机关为主,设置在机关内部,机构组成人员绝大多数是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负责人,且数量过多;仲裁庭的组成人员多是由相关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即所谓“专职仲裁员”担任。仲裁机构与行政机关交织在一起,仲裁职能来源于行政职权,仲裁权以管理权作后盾,权威性以行政权力为依托,在仲裁活动中也往往避免不了用行政权取代仲裁权。这样的仲裁,排除不了长官意志和行政干预,缺乏独立和公正。其三,仲裁程序不能真正体现当事人自愿原则和简便、灵活这一仲裁制度的本质特征。而且这三方面的弊端相互交织,互为因果。 为了从根本上解决上述弊端,在1995年,全国人大下了极大决心在制定我国仲裁法时否定了行政仲裁体制。仲裁法明确规定,仲裁机构建立起来之后“独立于行政机关,与行政机关没有隶属关系”,促使仲裁机构与行政机关脱钩,摆脱行政干预;为限制仲裁委员会组成员中官员的数量,仲裁法规定“仲裁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中,法律、经济贸易专家不得少于三分之二”――即官员不得超过三分之一。国务院组建仲裁机构的文件规定,仲裁委员会设立初期,所在地政府应当“参照有关事业单位的规定,解决其人员编制、经费”,仲裁机构“应当逐步做到自收自支”。这些都是从立法上确定仲裁机构不是行政机构或者代行政府行政职能的半官方机构。遗憾的是,仲裁法实施十多年来,我国的仲裁事业出现了背离仲裁法立法宗旨的种种现象,仲裁的民间性没有得到实际确立,而仲裁的行政化却日益发展。 二、我国仲裁机构目前的“行政化”现状 首先,在我国现阶段,当地行政官员兼任了绝大部分的仲裁委员会的办事机构领导,这种体制从根本上对仲裁委员会的独立工作带来障碍。其次,在为数不少的仲裁机构中,党政机关领导干部的人数占了很大的比例。根据我国仲裁法规定“仲裁委员会的组成人员数在 11 到 17 人,法律、经济贸易专家不得少于三分之二”,也即,党政官员不能大于三分之一。但目前很多的仲裁委员会中“党政机关领导”占 50%以上。再次,在国务院的相关档中明确规定:仲裁委员会成立以后应当“逐步做到自收自支”。但是,相当多的仲裁机构长期以来是依靠政府的财政拨款维持生存的。这种“吃皇粮”的模式,使得仲裁机构对政府的依赖性日益加深,另一方面也使得行政部门对仲裁机构的控制更显得名正言顺,这在极大程度上泯灭了仲裁的固有性质。最后,在仲裁收费的性质界定上含糊不清。我国政府在加入 WTO 谈判中,曾明确“承诺”:仲裁收费“属于中介服务收费”,并为国际社会所公认。但是在财政部下发的通知中将“仲裁收费”定性为“代行政府职能、强制实施具有垄断性质”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并作为“国有资产”直接纳入“收支两条线”财务管理。这不仅与仲裁法关于仲裁机构性质的规定相矛盾,而且对中国政府人世谈判所作的“承诺”构成了反悔,在实践中也更使人们对仲裁的性质产生怀疑。 三、仲裁机构民间性的现实可行性 有一种观点认为,现在强调仲裁机构民间性的条件不成熟,为了保证事业发展和队伍的稳定,作为过渡,应先将仲裁机构定为行政支持类事业单位,其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其实,手段为目的服务,改革路径的选择不能脱离发展方向。路径错误,方向必然错误。至于事业发展,也有朝什么方向发展及如何发展问题。如果认为发展就是案件的增长,甚至不惜通过行政手段、行政权力推动案件增长,以牺牲仲裁机构独立性为代价来争取行政部门的支持,实际是偏离了仲裁法立法精神,与仲裁法立法目的南辕北辙。我们永远不可能通过强化仲裁机构行政性的做法,达到仲裁机构民间化的目的。 现今,有些人认为,政府比民间组织更有权威,强调仲裁机构民间性,当事人难以认同仲裁;目前一些仲裁机构存在的仲裁不公正、服务差、长期发展缓慢等问题,就是不适当地强调仲裁机构民间性质造成的。这一论点不仅没有实证支持,相反,事实表明,这些问题恰恰因为配套改革措施未跟上,仲裁机构民间化不彻底造成的。按照仲裁法规定,仲裁市场是开放的,不是封闭和垄断的,当事人可以自愿在全国乃至世界范围内选择自己信赖的仲裁机构、仲裁员仲裁。仲裁机构想要获得权威和公信力,只能靠高素质的仲裁员队伍,公正、高效的仲裁和高质量的服务。这也是仲裁的客观要求。机构不独立,这一要求就无法得到满足。而仲裁不公,服务差,机构就会被当事人抛弃,被社会淘汰。仲裁机构民间性是其独立的前提,是克服长官意志、行政干预、地方保护主义,提高仲裁公信力的制度保障。随着仲裁法的实施,律师、当事人在判断、选择仲裁机构上已有相对成熟的认识。 实践中,仲裁机构民间化程度越高,独立性越强,业务发展越好,越能实现当事人、仲裁员、仲裁机构和社会受益的多赢局面。 四、我国仲裁机构去行政化的建议 落实我国仲裁机构去行政化就是要贯彻我国仲裁机构的民间化性质,就是要以民间化为仲裁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来开展仲裁工作,以仲裁民间化程度作为衡量仲裁发展的尺度。 首先,仲裁机构的组建及运作,要认真落实仲裁法的各项规定,不能穿新鞋走老路,利用法律赋予的权力,搞仲裁行政化的做法。其次,要按着仲裁民间化原则,清理、修改不符合仲裁法的规章制度,仲裁法实施初期,为保证新旧体制“平稳过渡”而采取的阶段性、权宜性措施,已不适应形势需要的,也要进行修改。不能以维护稳定、时机不成熟为由,拖延或拒绝清理和修改。其三,按照仲裁民间化原则,制定落实仲裁法的配套措施,大胆吸收借鉴国际商事仲裁的成功经验和通行做法,努力缩短中国仲裁与国际商事仲裁的差距,跟上国际仲裁制度发展潮流,不能以国情特殊为由,盲目排斥,自我封闭。 从各个角度来看,我国都有充分理由在仲裁法修改中坚持仲裁及仲裁机构民间化的方向。在此就如何促进仲裁机构的民间化和去行政化提出一些建议: 首先,在社会中,尤其是行政领导阶层,积极开展有关法律和仲裁知识的普及宣传工作,在思想上为仲裁民间化奠定坚实的基础。这是个长期的过程,见效也许很慢,但却是最基础性的工作。有很多人正是由于不了解仲裁的真实含义,更不能认识到其作为一种制度所具有的强大生命力和独特的特色优势,所有在实践中往往忽视它。仲裁事业在我国刚刚起步,其强大的制度优越性还没有得到充分体现,现阶段应该让这个还不太为大众所了解的体制推广开来,这样才能为其长远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其次,在立法层面,应当对仲裁委员会的法律地位及其性质做出明确的规定。如上文所述,1995 年我国仲裁法对仲裁机构的规定是受当时的各种条件所限所产生的一个折中说法。近几年,仲裁机构的性质问题已经成为制约我国仲裁事业发展的瓶颈问题,所以,完全有必要在立法层面为仲裁机构的改革提供一个强有力的支持,起到正本清源的作用。应该将国内仲裁委员会界定为非政府性的民间组织,其本质是私法人。此外,应当明确规定行政人员不得在办事机构中兼任任何职务,明确仲裁委员会成员中专家、学者人数,切实减少党政领导干部在仲裁委员会中的比例。建议由全国人大出面组织一次仲裁法执法检查,根据调查情况,组织由全国人大、国务院法制办、部分参与仲裁法立法工作的同志和专家、学者、组成共同的仲裁法修改领导小组,组织起草仲裁法修订草案。该草案应广泛征求意见,充分讨论,以使这个草案真正反映社会各方利益,提高仲裁法修改质量。或者可同时委托有关学术团体、仲裁机构提出不同的修改文本,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从中集中正确的意见和建议。 机构与行政论文:论《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在执法监督与行政处罚中暴露的相关问题 【摘 要】《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作为现行医疗机构最高层次法规,对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维护医疗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生命健康有着重大意义。但是,由于相关罚则缺失,处罚金额偏低,法规条款陈旧等因素,造成卫生监督机构法律适用困难,执法力度偏弱,监督范围和权限界定不明确等诸多问题。因此,必须进一步完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确保医疗监督执法与行政处罚工作的顺利开展。 【关键词】医疗机构管理条例;问题;解释制度 1994年9月1日《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条例》的实施在很大程度上规范了医疗机构执业行为,维护了医疗市场秩序,医疗安全得到相应保障。但该条例实施至今已有19个年头,受制于当时的医疗体制和社会经济水平,一些条款设计不够合理,可操作性不强。现结合实际工作,就执法监督和行政处罚过程中该条例的法律适用困难做进一步探讨。 1 问题的主要表现 1.1 概念界定不严谨 《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适用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医院、卫生院、养老院、门诊部、疗养院、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室)以及急救站等医疗机构。”该条例实施细则中的第二条进一步规定,“条例及本细则所称医疗机构,是指依据条例和本细则的规定,经登记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机构。”可以理解为,适用于本条例规定的医疗机构必须以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为前提条件[1]。那么打击涉及无证行医的“黑诊所”便无法套用本条例第二十四条与四十四条的相关规定[2]。《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不得开展诊疗活动。”《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未取得《医疗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其停止执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停止执业活动,没收非法所得和药品、器械,并可以根据情节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 1.2 罚则缺失 在民营医疗机构,有一种现象较为常见。某医务人员的胸牌上标注职称为“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进一步调查核实,发现该医生仅为医师职称。这种虚假标注胸牌内容的行为明显违反了《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医疗机构工作人员上岗工作,必须佩戴载有本人姓名、职务或者职称的标牌”,但是该条款并无对应罚则,所以卫生监督部门只能在《监督意见书》中责令立即改正,无法做出行政处罚。在检查中还常出现一种情况,即发现医疗机构在其大门处私自悬挂未经认证的牌匾招牌,比如,发现一所肝病专科医院大门外擅自悬挂有一块“某某肝病研究中心”牌匾。违反了《条例》细则第五十一条,“医疗机构的印章、银行账户、牌匾以及医疗机构名称应当与核准登记的医疗机构名称相同;使用两个以上的名称的,应当与第一名称相同”。细则并无与之对应的处罚性条款,所以也只能责令改正。 1.3 处罚金额不适应经济发展 实施《条例》的时间是1994年,距今已经近20年,《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所规定的行政处罚金额普遍在3000元以下,明显不适应今天的经济水平[1]。除了由于时间跨度大造成的罚款数额偏低,法律威慑力差等问题,我们必须留意一个更为严重的问题,《条例》细则第八十条第二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3000元罚款,并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一)超出登记的诊疗科目范围的诊疗活动累计收入在3000元以上;(二)给患者造成伤害;(三)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根据第一项规定,只要机构超范围执业的违法收入累计超过3000元就必须吊销执照。可见3000元的界限成为吊证与否的关键,但是,随着医疗技术不断发展,医疗服务价格不断上涨,很多外科手术一例的项目收费就已经超过3000元。由于3000元标准的易达性和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严苛性,造成法律上限与下限之间缺乏有效过度,不仅从法理上违背法律设置原则,更给卫生监督员在实际行政处罚过程中造成压力。 2 建议与对策 2.1 完善立法 一部运行良好的法律,立法是关键。《条例》及其细则从1994年实施至今,只在2006年由卫生部对《条例》细则的第三条进行了相关修订。所以,由于时间跨度久,法条相对滞后,有必要对《条例》进行一次全面修订,甚至是使其法律化,提高法律效力。从立法层面进一步丰富《条例》的内容设置,完善处罚金额的设定,处理好同《执业医师法》、《母婴保健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协调性,增强该项法规的适用性[3]。 2.2 强化法律解释制度 时效性是法律的典型特性之一,近几来,我国医疗体制改革深入进行,呈现出投资主体多元化,办医模式多样化的特点,《条例》在实施过程中必然会带来新问题新困惑,许多新医疗模式无法套用原规定,或者与其他法律法规相互矛盾,此时法律解释无疑成为一种有效手段。涉及卫生领域的法律解释主要分为司法解释和行政解释。对此国家应该做好“两个严格”,一方面,应当严格司法解释的主体,保障司法权独立。另一方面,严格控制行政解释权限,避免行政解释成为新法创立。 2.3 出台《医疗机构服务监督管理规范》 2013年10月14日,国务院印发《国务院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4],此举将放宽市场准入,加大医疗服务领域开放力度。由于《条例》所涉及的罚则多针对医疗机构执业资质条件不达标,并没有将关注重点放在医疗服务质量上,所以,现阶段有必要形成一部《医疗机构服务监督管理规范》[2],就医院乱收费,收取病人红包,病历处方管理混乱引起医疗纠纷等相关问题进行进一步法律约束,配合《条例》,充分保障公民合法权益。 机构与行政论文:仲裁机构的民间化与去行政化综述 摘 要:仲裁机构是双方当事人自主选择,通过仲裁方式解决他们之间的合同争议或其他财产权益争议的民间性机构。仲裁机构应该是民间性组织,但是在中国,由于各种原因,仲裁机构所呈现的形态仍然是行政化的。这不仅不符合国际上对仲裁机构的要求,同时也渐渐不能适应中国现今的仲裁事业发展。由此,中国的仲裁机构必须走上一条去行政化即民间化的道路。 关键词:仲裁机构 仲裁协会 民间化 一、仲裁机构概述 仲裁机构是民商事关系中的"双方当事人自主选择,通过仲裁方式解决他们之间的合同争议或其他财产权益争议的民间性机构"。[1]这种说法,把临时仲裁机组建的临时仲裁组织也认为是仲裁机构。有学者认为:" 仲裁的原始形式是临时仲裁,随着社会和经济的发展,组织机构参与其中,协助或服务于仲裁活动,制定并向争议当事人推荐使用仲裁规则,从而发展成为机构仲裁形式,这些组织机构就是仲裁机构。"[2] 本文所探讨的"仲裁机构"被限定于,以1995年全国大规模重组仲裁机构为时代标志,以《仲裁法》以及国务院办公厅的相关文件为立法基础,由市级政府牵头组建的以仲裁方式解决民商事争议的仲裁委员会。对照前文可知,仲裁委员会属于常设仲裁机构。 《仲裁法》第10条规定:"仲裁委员会可以在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设立,也可以根据需要在其他设区的市设立,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仲裁委员会由前款规定的市的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和商会统一组建。"第15条规定:"中国仲裁协会是社会团体法人。仲裁委员会是中国仲裁协会的会员。中国仲裁协会的章程由全国会员大会制定。中国仲裁协会是仲裁委员会的自律性组织,根据章程对仲裁委员会及其组成人员、仲裁员的违纪行为进行监督。"可见,仲裁委员会的设立机关是市级政府,仲裁委员会的主管机关是中国仲裁协会。 二、仲裁机构的行政化现象[3] 在仲裁委员会的地位上,《仲裁法》第14条是这样规定的:"仲裁委员会独立于行政机关,与行政机关没有隶属关系。仲裁委员会之间也没有隶属关系。"仲裁机构独立于行政机关,是法律明文规定的,可是在现实中,往往不是如此。中国的仲裁机构--仲裁委员会,未曾从行政机关中独立出来。 (一)仲裁机构管理模式行政化 在许多地方,当地政府对仲裁机构适用行政机关管理模式加以管理,仲裁机构的组织机构在许多方面套用行政机关的模式定级定编,确定主管部门,由政府为其提供办公用房、办公经费及补贴,甚至于行政部门与仲裁机构合署办公,仲裁机构异化为"二政府"、"小金库"、"权力寻租的新渠道",替政府行政,替部门敛财,仲裁机构自身特点反而被弱化。 相当多的仲裁机构的负责人由法制部门的官员兼任或由负责组建的其他行政机关领导兼任,行政机关甚至于控制仲裁机构人员、经费、物资和对仲裁案件仲裁员的指定权、大案承办人的指定权,而仲裁机构则毫无自主权,仲裁工作人员的积极性难以调动。在专业机构中,行政人员管理专业人员,往往会使专业人员的水平难以发挥。 (二)仲裁机构运作依赖政府财政 仲裁机构的财政权基本上由行政权掌控,很多仲裁机构对其财务收支均没有独立的权力。仲裁机构收取仲裁费不是按照国际惯例划分为仲裁员报酬和仲裁机构管理费,仲裁收费的标准由仲裁机构上报省级物价部门核定;与行政机关相同,仲裁机构每逢换届要进行换届审计,负责人离任要进行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国内许多仲裁机构从开办到日常运作经费来源多为财政拨款,尤其是经济欠发达地区仲裁机构案源不能保证,完全靠财政,对政府财政的过度依赖使其失去独立性,从设立之初就被视为行政事业单位。"拿人手短,吃人嘴软。"仲裁机构靠政府"养着",自然就无心发展自身业务,没有了市场经济环境下应有的服务意识。 (三)仲裁制度推行依靠行政手段 仲裁机构创立之初,在我国仲裁工作整体水平不高,市场开拓力度不够,仲裁员队伍素质普遍不高,办案质量亟待加强的背景下,在整个社会的仲裁法律意识非常落后而仲裁的管辖又依赖于当事人选择的情形下,仲裁机构的案源短缺成为制约仲裁工作开展的一大问题,如何开拓案源、摆脱无案可办、经济紧张的困境,就成了仲裁机构负责人面临的现实问题。运用行政化手段推行仲裁制度对增加案源有立竿见影的效果,且仲裁机构的负责人多为政府官员,面对案源的压力他们的内心普遍有着在短期内追求显著政绩的冲动,于是,为拓展业务量,运用行政化手段推行仲裁制度自然会成为首选。他们往往借助行政力量来落实仲裁条款,用行政命令、规范性文件、借助行政职能搭车在合同文本中预制仲裁条款。此种做法往往剥夺了当事人对争议解决方式的选择权,不能充分体现出当事人选择仲裁的真实意愿。 (四)仲裁机构负责人惯用行政思维 仲裁机构的负责人不仅是行政人员兼任,而且在思想上,惯用行政思维,其原因如下:一是官本位思想在作怪,认为民间机构腰杆不硬办事不力;二是认为政府在仲裁机构组建时给予了巨大支持,提民间化怕被扣上意识形态自由化的帽子;三是担心仲裁委员会与行政机关剥离后,仲裁机构切断了经费来源无法生存。由此,仲裁机构无法从领导层面上摆脱行政束缚。 (五)仲裁办事机构受控行政机关 仲裁秘书处权力膨胀,借监督操控仲裁庭,对仲裁庭进行行政化管理,用上下级隶属的方式管理仲裁庭,仲裁庭没有独立地位。仲裁秘书处受行政机关牢牢控制架空仲裁委员会,委员会制的优越性无法实现。仲裁委员会本是决策监督机构,秘书处是执行机构,我国的仲裁机构运作中的实际情况却是:仲裁秘书处与仲裁委员会权力划分不清,秘书处凌驾于委员会之上,委员会不能科学决策和实施有效监督,出现委员会虚无化现象,形成仲裁机构畸形的运行机制。仲裁委员会的办事机构操控和干预仲裁庭,对仲裁公正性和独立性造成负面影响。 三、仲裁机构的民间化依据 在这里,仲裁机构的民间化指的是一个过程,即仲裁机构实现民间性的过程。民间化是与行政化相对的一个概念,也称"去行政化"。 (一)仲裁权的来源决定仲裁机构的民间性 仲裁本是一种"私力救济"方式,只是由于这种"私力救济"方式发展到了一定规模,才被国家立法予以确认,从而上升为一种法律制度。仲裁是以当事人意思自治为核心的争议解决制度,从仲裁权的授予到仲裁员的选择,从仲裁程序、仲裁规则到仲裁适用的法律都可以由当事人合意决定。仲裁机构管辖权来源于并仅限于当事人意思自治,"仲裁机构的出现,不但赋予了仲裁现象新的生命,更使得仲裁这一社会机制定型化、机构化、成熟化和制度化,使它成为现代社会诉讼外最重要的一种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4] (二)《仲裁法》确立了仲裁机构民间化原则 《仲裁法》立法目的是改变原有的行政仲裁体制,建立民间仲裁体制,从立法机关编辑书中可见立法的初衷 "为了保证仲裁机构能够独立性、公正地解决纠纷,应当体现仲裁机构的民间性、中介性,避免外界干预……"[5] 《仲裁法》颁布时,我国民间商会尚未强大到能独立组建仲裁机构,因此由政府组建仲裁机构,改变原来各行政部门多头仲裁的局面是必要的,这也是中国仲裁发展中不同于欧美国家的地方,但在具体运作过程中参与组建的政府部门的越位,不正当的干预,导致仲裁机构的行政化程度很严重。而在仲裁制度有所发展的现今,是时候让仲裁机构重归民间化的初衷。 (三)仲裁机构应是非营利性民间组织 从世界范围来看,仲裁机构大多为非营利性组织。仲裁机构作为市民社会实现自我治理的一种社会组织,其民间性是国外仲裁机构的一个根本特征。把仲裁机构作为非营利机构来认识,对我国仲裁事业的发展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非营利组织是以服务大众为宗旨,不以营利为目的,具有志愿性和自治性的正式组织。非营利组织具有非政府性、非营利性和志愿性等重要特征。我国的非营利组织的形式有: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事业单位、单位内部的社会固体、特殊社团法人以及以企业法人形式存在的非营利组织。实践中把仲裁机构定为事业单位,这样的分类与实际情况不符。 首先,仲裁机构运营不以营利为目的。仲裁机构是从事社会服务的单位,向服务的对象收取仲裁费用维持自身发展。但作为法律服务机构,"片面的追求盈利可能会导致仲裁机构在公正性和案件审理质量的减损,并且,仲裁机构注重利润也会和仲裁员在利益上产生冲突。必须保证仲裁机构把精力放在提高案件管理质量和公正审理上而不是追求利润上。 其次,仲裁机构奉行非营利法人的"禁止分配规则"。非营利法人奉行"禁止分配原则",这是与营利组织(比如公司)的本质区别,即非营利法人可以从事经营性业务并收取费用,只要该商事活动符合法律规定以及本组织章程所确定的宗旨,只是对于所获得的利益,非营利法人的所有成员、内部人员都不得予以分配。仲裁机构是独立的公益的社团法人,应同样适用"禁止分配原则"。 最后,仲裁机构不能成为某些特定个人牟取私利的载体和工具。防止不当的资产管理行为,防止私人将仲裁机构的财产转化为个人利益是仲裁机构资产管理制度设计的重点。这一点,与非营利性组织的特征"不能将非营利法人的资产以任何形式转变为私人财产"是契合的。 (四)政治体制改革要求加快仲裁机构民间化进程 1.政社分开是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 市场经济体制改革要求转变政府职能。市场经济下发生的民事纠纷,政府不适宜进行行政干涉,应该通过其它的渠道解决。因为民事权益纠纷涉及到市场主体的生存权、发展权,搞市场经济必须扩大市场主体的自主权,市场主体有了纠纷,可以自主选择诉讼以外的方式解决,这是对私权的处分,只要仲裁程序严格政府就可放手不管。根据市场经济的要求,一是仲裁必须脱离行政,二是当事人可以自愿仲裁。行政仲裁过渡到民间仲裁就是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政府不是万能的,应借助民间力量构建多元化解决纠纷机制。 2.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要求仲裁机构发挥作用 着政治体制改革的逐步推进,中国社会从结构层面、从观念层面必然要面临一系列深层次的调整,社会纠纷大量发生,各级法院面临"诉讼爆炸"的局面,我国司法改革的趋势之一即是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从整个纠纷解决体系的大视野出发,我们没有必要建立一个与法院相似靠国家财政支持的的公权力机关去分流法院的案件,民间化解决纠纷组织既可减轻财政负担,又能达到我们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最终追求。国家通过立法或政策导向把应由私法调整的民商事案件分流到其他途径解决,可以减轻财政负担沉重和司法案件过多的压力。 四、仲裁机构民间化的前景 在仲裁机构民间化建设座谈会上,肖峋老师曾对仲裁机构的民间性做了如下三方面的概括,由此可知仲裁机构民间化的前景和发展趋势。[6] (一)裁决权的私权性 仲裁委员会的裁决权来自于争议双方当事人对各自私权的处分,体现在现实中即仲裁协议。这就要求仲裁协议或仲裁条款是唯一的裁判权来源,行政机关无权干涉仲裁行为,法院也只能在仲裁程序出问题的时候才能介入。 (二)组织上的独立性 仲裁机构既不隶属于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也不是事业单位。所以其在组织上是具有独立性的。这里也涉及到仲裁协会的问题,仲裁协会是属于行业自律型组织,仲裁协会不能任命仲裁委员会成员,也不承担仲裁委员会的经费,更不能干预仲裁厅裁决案件,所以仲裁委员会与仲裁协会在组织上也是独立的。 (三)财政上的自主性 在这里,我国涉及仲裁机构的财政问题共有三部法律条文:第一个是在国际条约中,明确仲裁属于中介服务,即财政上是自收自支。第二个是国务院办公厅95年44号文,明确规定自收自支。第三个就是财政部的规定,收支两条线。财政部的规定与前两者不符,而效力显然低于前两者,因此仲裁机构在财政上应是自收自支。仲裁机构在财政上应该独立自主,摆脱行政机关的控制。 五、结语 综上所述,无论在仲裁的本质属性层面还是当今我国的社会生活的实践中,只有旗帜鲜明地倡导和贯彻仲裁的民间性原则,坚定不移地推进仲裁机构的民间化改革,才能更好地彰显仲裁机制的生命力,使其更充分地发挥在社会解纷系统中不可替代的作用。 机构与行政论文:论奖惩制度与医疗机构行政管理 摘 要:奖励与惩罚制度对医疗机构的工作运行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经常化具有明显的促进作用。可是在现实生活中,奖惩制度在各个医疗机构的行政管理工作的运行却存在很大的差异。如,不按标准评发奖金,不采用绩效评发奖金,不合道理地扣留医务人员的奖金等等。这些不恰当的奖惩形式不但严重影响和制约了医务人员的工作热忱,而且还造成奖惩机制中掺和了大量的“水分”和“潜规则”。正确落实奖惩制度应坚持原则;制定标准化和措施。 关键词: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奖惩制度 奖励与惩罚都是思想政治教育的一种有效手段,同时也是现代行政管理工作中最为常见的一种激励手段。通过奖励与惩罚,有助于激发医护人员的荣誉感或羞耻心,有助于医护人员明确工作目标,也有助于维护医疗机构的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然而,据有关调查显示,近几年来,由于不按标准评发奖金,不采用绩效评发奖金,不合道理地扣留医务人员的奖金等不当奖惩,不但严重影响和制约了医务人员的工作热忱,而且还造成奖惩机制中掺和了大量的“水分”和“潜规则”,使得本该是光荣和骄傲的奖赏成为人们心中的疑惑和不满。这样的奖惩制度实在是违背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针对这一问题,笔者论述了自己的几点粗浅看法。 一、奖惩不当的主要表现形式 (一)奖惩制度不健全、不完善 根据笔者对几家医疗单位的调查结果显示。没有一个单位具有健全完善的职工奖惩机制,仅仅有几家单位在一些管理制度标有“是部门绩效和个人工作表现予以奖励”的宽泛性阐述,这样的奖惩机制显然不能也根本不能适应现代企事业的行政科学管理。比如在奖金的分配方案上,还有一些单位采用以考勤为主要标准的平均分配方案,导致出现医护人员出工而不出力和尸位素餐的现象;还有些单位的奖惩机制杜绝了各个科室吃单位“大锅饭”的现象;此外,诸如考核办法不合理不科学等也将致使同一单位付出相同劳动的医务人员获得不同等的奖励。 (二)奖惩标准不明确 奖惩不明主要表现在该奖的不奖或少奖,不该奖的得奖,该罚的不罚。在笔者的调查中发现,绝大部分医疗机构的现有文件对奖惩的规定大都为:“对工作出色、成绩突出的医务人员或科室班组给予通报表扬;对不称职的,将及时向有关单位建议予以更换。”对此,我们不禁疑惑:“工作做到什么程度视为优秀,什么程度又应该视为不称职呢?”奖罚不明会造成一个单位人心涣散,会影响单位执行力,不利于单位的长远发展。 (三)奖惩实施过程不够严格、严肃 严格的奖惩制度是在复杂环境和危急时刻帮助人们端正前进方向、确立正确价值取向的风向标。如果医疗机构对忠于职守、医德高尚、医术精湛、表现突出、给医院带来了良好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不及时予以鼓励和支持,就会挫伤医护人员的积极性,就会起不到示范带动作用。反之,如果医疗机构对玩忽职守、明知故犯或者造成误诊、误治、误护的科室或个人不及时进行惩处,就会影响医疗工作的继续开展、损害单位的荣誉,使群众对医疗机构丧失信任。 (四)领导干部变相获奖,频频获奖 据统计,无论在哪项奖励中,各个阶层的领导所获得奖励占整个项目奖励的85%以上。这就说明,基本上所有的奖励都给了领导。很多单位在评奖时,首先把领导作为优选人选。这里,笔者并不是认为领导干部就不能获奖,只是为了说明很多单位存在这样的“潜规则”而已。 二、奖惩不当的主要原因 (一)领导干部考虑片面,主观思想干扰严重 这种现象主要体现在医疗机构的有些领导认为奖励是衡量工作成绩的指标而惩罚是衡量单位行政管理工作严格程度的标准,认为获奖多则工作优秀,罚得越多则管理越严格到位。在医疗机构奖惩机制运行中,有些决策领导不从德、能、绩、勤等方面综合考虑,而是根据他们的主观臆想来评定,甚至有些领导特权思想严重,常常个人说了算,不按原则和程序办事,不经职工集体讨论研究便决定奖惩职工科室。 (二)管理过程虎头蛇尾,政治工作敷衍了事 这种情况往往体现于医疗机构的某些领导管理人员借故称忙,在会议上郑重其事地把任务布置得有条有理,会议结束便放任自流,疏忽日常的监督管理和思想政治工作,遇到困难后便偃旗息鼓,不认真组织医护人员研究对策,一拖再拖,结果还是没有解决问题,最后奖罚了事。 (三)工作落实不到位、流于形式 据了解,在众多医疗机构的日常经营管理中,工作任务的落实只是流于“开会”的形式大为普遍。这样浮光掠影的“开会”,看起来真的把工作落实下去了,实际上却是“光说不做”并没有深入展开。比如,在很多医疗机构的个人年度考核大会上,绝大多数人都是本着过过形式的思想,不按规定的要求和标准在调查卷上给职工评优,仅仅凭关系疏远和个人主观臆想来选评,甚至出现多份所有职工都是优秀满分的调查卷。 三、奖惩不当造成的不利影响 (一)不利于提高医务人员的工作热忱和主动积极性 如何调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这是个老生常谈的问题,然而,在医疗机构的现实经营管理活动中,却是一个需要重新思考的新问题。任何人都有获得更多、更好、更广泛的奖励期望。想要把医务人员的积极性调动起来,首先应了解职工积极性的来源,奖励制度便是刺激职工积极性的因素之一。一般情况下,医疗机构管理人员为了刺激员工的积极性,就发奖金。但是,如果医疗机构奖惩不当,干活的不干活的都能拿奖金,就会给医务人员带来不良情绪,进而严重影响职工的工作积极性。 (二)不便于医疗工作的贯彻实施和深入开展 在医疗工作的贯彻实施和深入开展中,奖惩机制发挥着现代管理中的激励和制约的作用。针对医疗工作者实施奖惩,通过奖励诱使医务人员严格遵循按时间、地点和过程、方式的计划要求行事,通过惩罚以迫使医务人员规范自己的行为活动。奖惩不当,让医护人员心中不服,致使当事人的人际关系紧张和恶化,同时又会降低奖惩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使医疗机构单位的执行力也失去了稳定性。 (三)难以树立“典范、先进”的示范作用 表彰先进,激励后进,可以推动医疗工作的向前发展。如果医疗机构在实施奖励工作时搞暗箱操作,不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或者在评选和奖励劳模或“先进”时宁滥勿缺,就会使人们失去对劳模或先进集体的敬仰,取而代之的是不屑和质疑。反之,如果医疗机构管理人员在处罚应受罚人员时,讲情面,怕报复,避重就轻,就会降低奖惩制度的示范作用。 (四)难以弘扬正气,遏制不正之风 清正廉洁,自古以来便是一种高尚的节操。发扬清正廉洁的精神是当前深化医改过程中的热点问题之一。医疗机构弘扬清风正气,纠正不正之风,才能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营造全心全意为人民健康服务的良好氛围。奖惩不当,会滋长医疗机构医护人员“收红包”、“开单提成”、“私自外出行医”、“以医谋私”等等不正之风。只有健全合理科学的奖惩机制,才能严厉打击非法行医行为,严格规范医务人员的行为,推动医疗机构的服务意识、服务态度、服务水平,确保医疗机构纠风工作取得成就。 四、如何正确落实奖惩制度 全面贯彻落实奖惩制度,可以充分调动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医务人员的凝聚力和主人翁责任感,在维护单位正常工作秩序和医患合法权利的同时,也不断提高医疗机构的医疗技术和服务水平。 (一)坚持原则 1.公正公平的原则 公平,无论在何时何地都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则,医疗机构也如此。如果医疗机构制定的奖惩措施只对部分职工起作用,那么这样的奖惩制度必然不会激发医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甚至还会增加医务人员的敌对情绪,从而产生很多负效应。 2.公开的原则 这里的“公开”主要是这奖惩程序公开和结果公开。为了使奖惩公正公平,并达到应有的效果,奖惩的程序公开和结果必须公开,以便让人民群众参与对医疗机构行政管理的监督,防止和杜绝不良行为的发生。 3.及时性的原则 笔者个人认为:奖惩必须要及时,否则会让奖惩的功效大打折扣。医疗机构应按制度对理应奖惩的医护人员不仅仅要当场宣布给予他们的奖励或处罚,并必须在规定的时间(一个月或月末)予以兑现。时差的奖惩会让人产生举棋不定和模棱两可的联想,阻碍单位整体工作的向前发展。 4.科学合理的原则 科学合理的奖惩机制,有利于发挥医疗机构医护人员的创造力,有利于培养医务人员对医疗机构的经营发展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医疗机构管理人员必须深入研究医务人员的需求,建立科学合理的奖惩制度,才能使医疗机构充满活力,才能为医疗机构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可靠的管理制度保障。 (二)制定标准和措施 医疗机构管理人员必须深入研究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根据单位的具体情况制定适合本单位可持续发展的奖惩标准,以及“以人为本”的奖惩标准。医疗机构领导层应高度重视奖惩制度的贯彻落实,狠抓绩效考核,按绩给奖,奖惩分明。在构建科学合理的奖惩制度的同时,医疗机构要做好责任制度的建设,将奖惩制度与责任制度紧密联系起来,二者齐头并进。 此外,由于思想政治工作是做好各项工作的基础和保障,医疗机构全体医务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提高认识,加强学习,正确对待奖励和惩罚,遵纪守法,廉洁自律。 机构与行政论文:公共服务供给与行政机构职能转变 摘要:本文通过对公共服务供给与主体职能之间关系的阐述,解析了我国公共服务供给模式中行政机构的角色定位,进而引出了我国行政机构在公共服务供给职能上既是承担者又是监督者,如何提高公共服务供给质量,加快行政机构的职能转变,提高公共服务效率是当务之急。 关键词:公共服务供给;行政机构职能;公共服务改革 1 公共服务与公共服务供给 1.1 公共服务 学者们对于公共服务常常居于不同的角度去理解。如:无形和有形的角度;提供者和被提供者的角度;从行政职能的角度等等,众说纷纭。不过,公共服务的概念最初源于人们对于公共物品的理解。 时至今日,学者们广泛认同的是上个世纪五十年代经济学家萨缪尔森对于公共产品的概念的阐述。1954年他在他的《公共支出纯理论》一文中提到:“每个人对这种产品的消费都不会导致其他人对该产品消费的减少”①。在文章中萨缪尔森将公共物品与私人物品这两个概念明确区分开来。首先,公共物品具有两个基本属性: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消费的非竞争性与受益的非排他性。消费的非竞争性是指经济主体间的消费行为相互不影响对方,某一公共物品的提供,不会因消费文体的增加,而增加了消费成本。据此,繁衍出众多关于公共服务概念的定义,更加精准,并具有时代意义。本文对公共服务的理解更倾向于广义上公共服务的概念,即公共服务包括公共产品,同时还包括其他内容,如行政机构行使社会管理、市场监管和经济调节的职能。 1.2 公共服务供给 在公共服务领域,提供公共服务属于行政机构的职能范围,但行政机构并非是提供公共产品的唯一主体。某些公共服务,也就是被称为纯公共产品的公共服务,必须由行政机构提供,但有些公共服务,由其本身的市场特质决定,由市场参与管理。多主体提供公共服务的方式取代了仅由行政机构单一主体提供的方式。由奥斯特罗姆提出多中心治理理论②,正符合这一情况,多中心治理理论打破了产品供给的单一集权格局,形成了多元主体相互竞争的局面,这就构建了由公共部门、私营部门与第三部门所组成的多中心供给模式,改善了由行政机构这一单一供给主体提供公共产品导致的不足。 2 公共服务供给的三种模式 根据公共服务供给三种主体的不同,相应形成了三种不同的供给模式: 第一种是权威型供给模式以行政机构作为供给主体,以其权力运作为特征。在这一供给模式中,行政机构处于供给的权力中心,为社会公众生产产品、供应产品和提供消费者消费产品时所需的服务。 第二种市场型供给模式以私营组织作为供给主体,以其商业交易为特征。在这一供给模式中,资源配置采用市场化标准进行,公共服务的生产者是私人企业,其目的以营利为准,提供收费的公共服务;相对的消费者也可以在不同的服务供应者间自由选择,并对其提供的公共服务拥有选择权与决定权。 第三种是志愿型供给模式以第三部门作为供给主体,以其志愿慈善捐赠为特征。在这一供给模式中,为社会公众生产产品、供应产品和提供消费者消费产品时所需的服务的生产者和安排者都是些非营利性组织。行政机构在其中扮演的是维持秩序的角色。 3 行政职能在公共服务供给中的体现 经过三十年的改革开放,我国人民的生活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这不仅仅表现在生活的水平上,尤为突出的是人们的消费结构发生了深刻变化。随着我国经济的迅猛发展,消费性公共需求已经得到满足,追求发展性公共需求日渐成为人们生活的下一个目标。人们对几种基础性的公共服务需求不断上升,比如教育、医疗、交通等,这些都是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公共服务需求。 我国的行政机构,代表的是社会公众的利益,并发挥着最大能量以满足人民大众对公共利益的需求,更有责任督导公共部门改善公共物品和服务的质量与分配中的公平、公证,这是行政机构作为职能部门的重要责任。利用“有形的手”调控社会政治经济生活,满足公众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需求,也就是公共服务,这就使行政职能的体现,不紧是在提供这一环节,更重要的是在调控这一环节上。它是一个社会赖以存在的基础,是社会公众生活水平和质量全面提高的保证。在享有公共服务的所有社会公众当中,关注占人口绝大多数的中下层劳动人民的生存和发展,成为重中之重,这就要求行政机构以公平正义的原则为先,逐步完善行政职能,充分发挥社会责任感,肩负起改善全社会公共服务环境的重要使命。 随着社会的发展,公共服务供给主体的多元化,公共服务供给方式的多样化,各国都在改革中不约而同的引进外部力量,但无论如何,行政机构都被作为公共服务供给模式当中的核心力量。 4 我国公共服务改革进程中的行政机构职能转变 建国至今,我国经历数次行政体制改革,每次改革无一不把如何完善行政职能作为重要目标,并把人民利益最大化、一切为了人民作为重要执行标准。2007 年10 月, 党的“十七大”提出“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③ , 并把建设和完善公共服务体系作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组成部分,最终确立了新时期中国公共服务模式发展的新方向。但是,达到这一目标并非毫无阻碍,一帆风顺,而需要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在社会政治、经济、法律等各方条件都不完全成熟的当下,加快行政职能转变的步伐就显得尤为关键。 首先,应进一步强化公共服务职能,加强行政机构的决策职责,为做好下一步管理职责作好准备。行政机构的基本职能就是提供公共服务,是公共服务供给中的核心力量,一定要把握好发展的脉搏,把自己从相对处于劣势的领域中脱离出来,并在公共服供给中引入竞争机制,提高供给效率。 其次,深化行政机构的服务管理职责,加快行政机构的职能转变,健全相关的法律制度,发部相关公共服务信息,做到信息公开、透明,加大力量培养第三部门在公共服务供给领域的发展壮大。完善健全的法律制度是改革过程中最有效的制度保障,公开、透明的信息公开制度是公平、公证的原则性保障,培养第三部门在公共服务供给领域中发挥作用,形成公共服务供给多主体的竞争局面,有利于提高公共服务供给的效率。 再次,要加强行政机构的监督职责,最大化公共服务的监管机制,切实提高我国公共服务的供给水平。有效的监管,能够防止腐败,保护消费者与投资者的利益不被侵害。行政机构不仅要负担起监管的责任,还要负责引导行业协会、新闻媒体等社会力量进行联合监管,形成一股牢固的监督力量,鼓励多方监管,发挥社会舆论监督和群众自发监督的积极作用。 最后,培养服务型行政的先进理念。在我国,行政机构是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的服务型行政机构,去除行政人员官本位和行政本位的有害思想,端正态度,增强公仆意识和服务意识的培养,建造一个良好的服务环境,使社会公众都能够享有社会主义国家完善的公共服务。 机构与行政论文:论行政副职制与政府机构改革 摘 要:在中国的行政实践中,模糊不清的行政副职认识导致了大量值得诟病的行政现象,成为中国政府机构深化改革的主要阻力之一。要解决这一严峻的现实问题,首先就得明确行政副职制存在的合理性,以及中国政府当前进行减副的必然性,并在此基础上从行政副职的设置、人员的产生与任免、行政副职的管理等方面来为中国政府机构规划一个全新的行政副职制度。 关键词:行政副职;政府;机构改革 一、行政副职制存在的合理性 行政副职并非中国所特有,但由于特殊的国情条件、历史文化造就了中国式的行政副职。那么在当今中国真的需要设置行政副职吗?行政副职存在的意义是什么呢? (一)从管理幅度看副职 国内外管理研究成果和管理实践经验表明,各级行政组织必须确定合理的管理幅度。根据管理学原理,确定管理幅度应了解如下变量:(1)管理层次;(2)管理事务难易程度;(3)管理者的水平和管理手段先进程度;(4)被管理的机构或人员的素质。参照以上几点,我们可以看到:1)中国政府的现有管理体制,加上世界第一的人口数,我们的一级政府或一个管理者,其直接管辖和控制的下属单位和人员数是巨大的;2)在这个世界经济一体化,全球竞争白热化的形势下,中国政府所面临的任务是艰巨的;3)从管理者的水平和管理手段来看,中国的行政管理者并未经过系统的学习和培养,很多都是在实践中摸索成才,可见还远未达到先进的程度;4)从被管理者的素质来看,中国的公务员考试制度在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才刚刚开始,经过严格科学的考试选拔出的具备先进科学知识技能的公务员在整个公务员系统中所占比重还很小,其整体素质还有待提高。 在这样的现实状况下,中国从国务院到县级政府均直接管辖着数十个甚至上百个工作部门和非常设机构(或下级行政单位),行政组织的管理幅度不可谓不大。在不增加管理层次的情况下,一级政府多设几名行政副职,有可能缩小管理幅度,解决管理者对被管理机构和人员的失控问题;另一方面,对于管辖数量过多的政府部门与机构,在不改变管理幅度的条件下,通过设置行政副职来协助管理,也有利于解决行政管理者素质与管理幅度相矛盾的问题。 (二)从同西方国家的比较中看副职 在西方发达国家,行政副职现象也有存在,但数量不多、范围不广,比如,德国、法国不设副总统、副总理,英国不设副首相,美国副总统也只有一个,且只起助手作用没多少实权,法国政府各部一般不设副部长等等。但中国却有着自己特殊的国情。首先从县一级政府的管理幅度看,与中国的县在层级和地位上最为相似的英国的郡,其辖中间层级行政单位平均幅度为6.5个,而中国的县辖基层行政单位平均幅度为25个左右。由此可见,在经济转型期间,在这样宽的管理幅度下,不设副职是不可想象的。 再看省一级的政府,中国一个省的人口和面积相当于欧洲一个国家,中国各级政府的管理幅度当然也远远大于这些国家同级政府的管理幅度。而至于中央一级,从国家结构形式来看,美国实行联邦制,州政府自主权很大,同联邦政府没有行政上的隶属关系,中国是单一制国家,中央与地方间存在行政隶属关系,因而,中央对地方政府的管理幅度比美国这样的联邦制国家的联邦政府就要大得多,在不能增加新的管理层次的情况下,设置行政副职就成为了一种必要的选择,有利于缩小管理幅度。 二、政府减副的必然性 既然行政副职制是因中国特殊的国情和历史文化造就的,那么政府为何又要实行减副呢? 谈及副职,我们不得不面对这样一个尴尬的现实:为了适应现实及发展的需要,我们设置了大量的行政副职,但在实际的行政活动及效果中我们却发现由此而来的很多问题。其危害可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说明: (一)削弱了正职应有的权责 按照行政组织的一般规则,行政首长负责制是最为重要的一种组织制度。根据首长负责制,在一个行政组织中,必须也只能有一个行政首长握有组织的最高决策权力并对组织的行为负实际的责任。而在设置了副职特别是设置了较多的副职的情况下,副职必然要从正职那里分解一部分权力和责任,这样也就势必导致正职的应有权力和责任受到削弱。尤其是,副职一多,分工必细,事权分散,行动迟钝,对统一指挥必有妨碍。 (二)削弱了职能部门的权责 在本来的意义上,职能部门就是为行政首长具体处理行政事务的。自从设置了副职之后,各个副职实际上分管了某些方面的工作,并且在某种程度上实际发挥着职能部门的功能。在这种情况下,原来的职能部门的功能就相对削弱了。 (三)使下级对上级的程序复杂化 一个职能部门的负责人,既要服从分管的副职领导,更要听从正职的指挥和命令,于是,为了使其能够在正副职间寻求平衡,通常不得不采取左右逢源的手段。由于副职的增多,无论是正职还是副职抑或下属,都需要花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来调整关系,协调矛盾。 (四)增加了管理的成本 管理的成本与管理人员特别是中高层管理者的数量成正比。副职的增多,使得官职趋于庞大,机构趋于臃肿。中国的政府机构多少次的精简之所以无法达到预期的目标,其原因当然是多方面的,但是副职的设置以及偏多不能不是一个主要原因。由于副职的增多导致的人员和机构的膨胀造成了管理时间、人力、物力、财力上的浪费,使得管理上的经费开支、人员配备、设备安排以及其他待遇等等都得增加,从而增加了政府管理的成本。 以上几个方面正说明了中国行政副职设置的无序状态。 三、行政副职制的系统规划 正是由于行政副职制理论与现实两方面存在的合理性与政府减副的实践必然性间的矛盾,所以必须要对行政副职制进行全面系统的规划,以使其能发挥出应有的效用。 (一)行政副职的设置 行政副职的设置涉及两方面的内容,其一是在什么条件下或者什么样的行政岗位可以设置行政副职;其二是设置行政副职的程序以及设置后其地位如何。原则上,一般行政管理者可设行政副职,但是对于层级较低的行政管理者,当一般行政管理人员在能力、经验上足以应付该职位上所有事务时,则无须再设副职。 由于行政副职都是根源于行政正职管理者的需要而产生和存在的,对于它的设置程序,应首先由正职管理者提出方案,包括其设置的理由,设想的副职数以及管理的方案等。方案应由上级人事部门进行审查和批准,必要时报同级人大常委会备案,最后再由行政正职管理者负责实施,上级行政机关进行监督,从而使整个行政副职的设置合法化。 (二)行政副职人员的产生 在完成行政副职的设置之后,我们需要去配置合适的副职人员。这里也要解决两个问题:一是副职人员的主体资格,二是副职选拔的程序。 1.“副职”人员的主体资格。是指什么人能够担任副职,他需要具备一些什么样的条件。只有先对“副职”这一职务相关问题作深入分析,认清这一职务的工作性质、地位、作用和内容,才能据此对担任这一职务的人员提出要求,确定担任这一职务的主体资格条件。 2.副职选拔的程序。包括两个内容:首先是职务分析,系统地收集和分析与行政副职有关的各种信息。第二是资格考试,通过公开、公平、客观、竞争的考试方法为政府选录合格的“副职人才”。行政副职实质上是一种职务而不是一种一般行政职位,这就使行政副职有职业化的可能。我们可以先根据“副职”职业化的设想,将“副职”作为一门特殊的职业制定职业标准,再以此为据举行公开的考试。这种标准资格的考试可以依据行政职务等级的特殊性而相应地确定为若干层次,各个层次应针对不同级别的行政副职设定。 (三)行政副职人员的任免 在确定行政副职主体资格和选拔程序之后,对于被录用的人员还需要规范其任免形式。就一般行政副职而言,首先应由正职提出行政副职的候选人员,然后由上级行政机关进行资格审查及相关认定,最后再由正职从合格的人员中进行授权任命。对于任命的结果,报上级人事部门备案。而对于罢免程序,可先由行政正职提出罢免事由并作出罢免决定,然后报上级人事部门备案即可。 (四)行政副职的管理 按照行政副职职业化的要求,行政副职的管理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1.任期。行政副职的产生与任免主要取决于其正职,这种极强的依附性使得行政副职的在职期限应与其正职相一致,这将使行政副职具有更强的流动性和变动性。 2.人才储备。我们有必要去建立起一套完善的人才储备机制,利用现代的高科技手段,建立起详细、真实的“副职”人员资料库,以此作为他们今后被再次任用的可靠依据。 3.副职数的控制。副职数与副职的设置其实是一种成本与收益的关系。副职的设置其目的在于满足行政的工作需要,提高行政效率,这是收益;而任免安排一定的副职人员必然要增加一定的管理费用,这是成本。如何确定这种收益与成本的最佳结合点呢?由于副职的设置来自于正职的实际需要,在编制上有其特殊性,故不宜纳入行政编制体系。在具体确定行政副职人员数额时,首先要从最基本的职位分析入手,通过对正职工作的总体考评,估算出具体的工作量,然后需要考虑同类职位、正职的一般实际工作量和工作能力在现有科技水平的支持下,以及现阶段副职后备人员的素质能力水平,并结合管理幅度的相关原理,从而确定出某一职位所需的具体副职数。 只有通过这种全新的行政副职制度的建立,才能为政府部门合理有效的减副提供行之有效的途径,也才能保证政府机构改革的真正深入。 机构与行政论文:中国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之设置与职能重构 摘要:我国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在设置与职能上存在的问题较多,不利于加强知识产权管理与保护。依据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设置的原则以及借鉴其他国家的先进经验,我国有必要对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的设置与职能进行重构。设立统一的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将管理职能与执法职能相分离,以提供高质量的行政服务为基本理念,弱化乃至取消行政裁决职能,为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关键词:知识产权;机构设置;行政管理;行政执法;重构 2008年6月,国务院正式颁布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标志着我国知识产权发展进入国家级战略高度。其中“健全知识产权执法和管理体制”是《纲要》确立的五大战略重点之首。众所周知,知识产权战略的有效实施离不开知识产权管理,而知识产权行政管理又是知识产权管理中的重要方面。对此,《纲要》特别提出要“深化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体制。”这表明,改革、健全我国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体制已具有切实必要性和重要的理论与现实意义。 一 从我国目前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的权力分配情况来看,涉及知识产权行政管理的机关众多。这是由于中国的知识产权立法一直采取单行立法模式,基本上每个单行法规只调整知识产权的某项特定客体,然后再根据国家机关的职能划分和任务平衡的原则规定一个主管机关。这样针对不同的知识产权客体在我国就设置了不同的行政管理部门。其中,国家知识产权局负责管理全国的专利、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工作;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商标权和类似权利给予保护,并负责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国家版权局主管全国的版权管理工作;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统一管理全国的原产地名称保护工作;农业部和国家林业局对植物新品种权给予保护;国务院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是互联网络域名系统的管理机构,而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工作委员会则协助国务院信息办管理我国的互联网络域名系统;海关总署则负责知识产权的边境保护。为进一步加强对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领导,2004年,中国政府还建立了由这十多个部门组成的国家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组,负责各部门的协调,并推动加快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建设,指导各地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上述各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关自成体系,除中央机构外,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也设立了相应的工作机构,并且行政职能涵盖知识产权的多个方面,包括行政管理、行政服务以及行政执法功能。因此,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目前实行的是“双轨制”,即对知识产权既提供司法保护又提供行政保护。相较而言,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在对知识产权予以确权、行使和保护等管理方面以及向公众提供行政服务方面的职能与其他各国相比差异不大,但是由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直接行使着根据权利人的请求对知识产权纠纷进行调解、查处和裁决的行政执法功能确是我国知识产权制度的一大特色。 因此,有学者认为我国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关在设置与职能方面具有多元化、多层级和一体化的特点。所谓“多元化”是指知识产权由不同的行政机构来保护;而“多层级”则是指各行政管理机构从中央到地方又分为若干个管理层次;“一体化”则是指行政立法、授权和保护职能集于一身。 这种多元化、多层级和一体化的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与执法体制在知识产权普及、推广和保护等方面曾经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是它也很容易形成管理机关设置的分散、执法主体过多及相互职能交叉和权力冲突的局面,从而成为我国知识产权行政保护的制度性障碍。具体而言,现阶段我国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在设置与职能方面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 第一,机构设置过于分散,职能部门太多,行政管理成本过高。由于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关达十数家,每家又下设地方机构,结果人员、机构臃肿,造成大量的设备与资金的浪费,行政管理硬性成本过高。而且各机构之间职能虽有交叉,信息却不能互通和共享,容易出现审查标准不统一、重复授权、无效授权等结果,无形中又增加了软性的行政成本。比如商标权和商号权分别由商标局和地方工商局两个部门管理,当权利主体不同时,极易导致权利冲突,难以协调。可见,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设置过多也是一些知识产权权利冲突的原因之一。 第二,行政效率低下,给公众造成困扰。由于各部门职能划分不够清晰,各机关往往各自为政,不断设法扩张自己的权力范围,部门利益化现象日益严重,整体效能不断下降,阻碍了政府综合协调职能的发挥,给接受服务的社会公众造成不必要的困扰。社会公众在遇到知识产权问题需求助于行政管理部门时,将其形象地比喻为“钻行政迷宫”。虽然中央成立了国家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组来协调各部门的工作,但其本身也难以形成协调统一的保护措施和执法合力,这种现象显然不利于我国服务型政府形象的树立。 第三,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集行政立法、管理、执法职能于一身,负担和压力过重,且不符合法治制衡的原则。我国现行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权的配置是根据知识产权的种类不同,与该类型知识产权的行政管理权划归同一政府机关,各执法部门之间没有从属关系。而现实中各种类型的知识产权侵权或违法行为往往是相互交织在一起的,多头管理、条块分割的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模式必定会产生行政执法的效率降低、力度削弱、资源浪费以及保护范围限缩等问题,并使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承担过重的行政负担。再者,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既拥有知识产权立法权限,又肩负着执法功能,将本身属于不同阶层的行为合并在一起不符合法治原则,不利于有效监督,因而近年来饱受诟病。 第四,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关的多元化、复杂化不利于TRIPS协议的执行及开展国际交流。TRIPS协议将透明度原则作为一项基本原则,它要求“一成员做出的司法裁定和行政决定涉及知识产权的有效性、范围、取得、实施和防止滥用,都应以官方语言加以公布。”我国作为TRIPS协议的成员国,应这一原则的要求,行政管理机关理应尽量提高行政透明度。但实际上,我国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关各部门政令繁多、数量巨大,甚至有时相互冲突,难以贯彻执行透明度原则。而且由于知识产权行政机构的分散设置,且各自又享有外事权,其他国家或国际知识产权组织在与我国进行知识产权交流合作时不得不分别同我国的知识产权各管理部门一一进行洽谈、磋商。这种知识产权行政机构分散的状况,严重地影响了我国知识产权事业的国际交流。 因此,改革与健全我国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关的设置与职能已经势在必行。 二 (一)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设置之一般原则 有效的行政管理活动有赖于有效的行政机构 设置,科学、合理的行政机构设置是提高行政效率和实现行政职能的开端和基础。改革、完善我国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体制是一项庞大而系统的工程,无论是机构设置方面还是职能方面的改革,都必然涉及相关机构的分、合、并、转,甚至是国家行政机关的改革。对此,我们应谨慎行事,坚持以下原则: 首先,要适应知识产权发展的需要。一个国家行政机构的设置是否科学,是否合理,首先要看它是否合乎本国的政治、经济、文化发展的客观需要。我国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设置的现有模式选择很大程度上是历史原因造成的。我国的知识产权制度起步较晚,很多地方还有待完善。过去的单行立法模式造成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的多元化。然而,知识产权毕竟共性大于个性,知识产权的基本原理是一致的。随着民法典的编纂,知识产权立法不论是纳入民法典中单独成编,还是在民法典之外独立编撰法典,其逻辑化和体系化已是必然的历史选择。与此相应,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与行政执法也需要统一的机构。而且,随着现代科学技术发展的日新月异,知识产权涉及的领域会越来越广,新的知识产权客体会相继出现,如果还是根据领域的相关程度将其归口分配给各个部门管理,势必出现每个部门都要设立自己的知识产权子部门,因而又重蹈目前重复建设的问题。因此,无论是从知识产权的性质还是从发展规律来看,由一个统一的国家行政管理机构对知识产权进行保护会是最便捷、最有效的途径。 其次,要遵循精简、高效的原则。我国宪法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实行精简的原则,实行工作责任制,实行工作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制度,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反对官僚主义”。2003年,我国政府也明确提出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通过优化政府内部组织结构,促使同类管理职能的集中化和一体化,打破部门分割状态,构建新的职能体系和协调运转机制。而我国目前的知识产权多元化、多层级的行政管理体制显然有悖于精简行政机构的方针和公共管理学的基本要求,很难体现“精简”和“效率”。因此,政府应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以行政资源的节约和效率的提高为出发点来设置行政机构,该设的设,该并的并,只有行政权限集中化,将同类事务划归一个机关管理,在统一领导下,才能避免工作重复、权责冲突,实现以最小的输入求得最大的产出。也只有在这样体系完整严密的组织领导下,才能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和协调高效运转,实现对纵向系统的有效监督和横向系统间的密切协作。 第三,优化职能,坚持服务行政原则。所谓“服务行政”,是一种以公共利益和公共责任为导向,强调社会治理方式以服务为主的行政管理模式。知识产权本身作为私权,国家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关应以提供公共服务为主,不宜过多地进行行政干预,若动辄以简单粗暴的行政命令代替市场自身的调节,势必泯灭知识产权的私权属性,这又无异于退化到知识产权萌芽期的“皇室特权”时代。因此,国家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关要逐步实现由控制者、管理者向组织者和服务者的身份转变。 (二)国外有关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设置与职能的一般做法 在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的设置上,从世界范围看,绝大多数国家采取的是相对统一的知识产权行政机构设置。据统计,全世界实行知识产权制度的196个国家和地区中,有180多个国家和地区实行二合一体制,即将专利和商标的行政管理机构统一设置,称之为工业产权局或专利商标局。这其中,又有74个国家和地区实行三合一体制,将专利、商标和版权的行政管理机构统一在一起。而采取将专利、商标和版权分散管理的只有阿拉伯联合酋长国、沙特阿拉伯、巴基斯坦、利比亚、希腊、埃塞俄比亚、埃及、文莱和中国不到10个国家。 由此可见,国外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的设置总体上还是比较统一的。因为知识产权种类虽多,但各类权利之间存在同质性,尤其是作为授权性知识产权的专利和商标在行政管理上存在许多共同点。为此,许多国家都将授权性工业产权的行政管理归到同一个行政机关名下。而版权由于具有非授权性和意识形态管理的特点,因而有的国家将其单独设置管理机关。如美国商务部下属的专利商标局负责美国国内专利和商标的行政管理,版权办公室则隶属于国会图书馆;日本通产省下属的特许厅负责专利、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以及商标的行政管理,版权由版权局管理。而德国,专利商标局负责专利、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和商标事务,版权由联邦司法部下面的贸易与商法部管理。 将工业产权管理和版权管理分开来的二合一模式有其一定的优势。由于专利、商标都需要资格审查和在先检索,具有同质性,专利纠纷和商标纠纷也常常联系在一起,需要联合执法,因此,将所有的工业产权活动集中在一个工业产权局管理之下,有助于管理者更有效地使用管理技能,更大限度地提高管理效率,并能缓解专业人员不足的现状。 除二合一体制外,有些国家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进一步统一化,将传统的知识产权类型专利、商标、外观设计和版权几个领域都归到统一的部门之下。如英国贸易工业部下属的知识产权局,负责全国的包括专利、商标、外观设计和版权在内的所有知识产权的受理、审批工作,并执行知识产权相关立法,遵照欧盟相关法令协调英国的知识产权保护政策,促进及支持知识产权保护活动。与英国的知识产权管理模式十分相似的还有加拿大。加拿大的知识产权局主管专利、外观设计、商标、版权、集成电路,而植物品种权由食品监督局负责。 总的来看,将知识产权管理集中在一个权威机构之下,已为越来越多的国家和地区所采纳。反观我国的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有着一个庞大而复杂的管理系统,行政管理成本高企,行政效率却很低下。 从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关的职能考察,国外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关的职能主要可概括为如下四方面:知识产权的登记、注册与评审;知识产权的信息传播与管理;提供立法建议与制定行政规章;对外谈判和国际交流等。 由此可见,国外的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关与我国的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关在管理职能上基本类似,但很重要的一点区别是它们并不承担行政执法任务,只是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参与解决法律问题或冲突。即使有的管理机构具有执法职能但并不涉及对侵权的查处,而在我国侵权查处是行政机关的一项重要任务。 三 由于我国现有的知识产权管理机关在设置与职能上存在明显不足,为切实提高知识产权行政管理绩效,提升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水平,应在借鉴国外先进经验的基础上,本着行政管理机关的设置原则,适当精简管理机构,整合行政职能,合理配置行政资源,以进一步完善我国的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体制。 首先,应设立统一的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这里有两种方案可供选择:一是将所有的知识产权行政管理归于一个部门统一领导下的三合一模式,在该部门之下再按各种不同的知识产权类型设分支机构;另一种方案是采用二合一模式,将专 利(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商标、地理标记、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植物新品种等授权性权利集中在一个行政管理部门负责,而将版权归到另一行政管理部门,在这两者之上再设立一个协调机构。从确保我国知识产权战略高效实施和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协调高效运转的角度出发,采取三合一模式在国务院直属机构中设立一个统一的知识产权领导机构――国家知识产权总局,在国家知识产权总局之下再分设两个司――著作权司(或称版权司)和工业产权司的方法较为可取。设立国家知识产权总局,将绝大部分知识产权置于同一屋檐下,有助于协调对各类知识产权客体的管理,整合行政职能,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优化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的资源配置,同时也有助于贯彻执行TRIPs协议,开展国际交流,一旦发生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国际争端,能对敏感问题做出迅速反应,妥善解决问题。在统一的领导下,行政机构内部还应进一步进行科学合理的横向分工,以适应不同职能的需要。但是在划分横向部门的时候,应避免分工过细,以免造成部门林立、效率低下。 其次,优化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关的职能,将行政管理与行政执法相分离。虽然各国都有知识产权的行政保护,但是各国通行的是由专门的行政机关保护,比如海关。而我国是由行政管理机关直接去执法,这在世界上是独一无二的。 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知识产权客体种类的增多,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关的登记、审核等行政管理工作将日益加重,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应将其职能主要立足于知识产权的审核登记、政策制定、宣传教育、人才培养、信息咨询、公共服务等知识产权行政管理和行政服务工作中。将行政执法的职能剥离出去,减少执法耗散,使其职能专业化,有利于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关加强行政管理、提高工作效率,集中精力更好地服务企业、服务社会。特别是在网络技术广泛应用的当代,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关更应大力加强公共服务职能,优化知识产权管理与服务环境。譬如,可以构建知识产权网络信息服务平台,把一些常规性、程序性、同质化程度较高的服务项目在网上开展实施,实行网络申请与网络缴费,建立信息数据库,定期各类知识产权网络公报,逐步实现电子化管理,为申请人进行权利申请、文献检索、利用知识产权情报信息提供便利条件。这些服务性措施对于节约资源,提高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水平十分有利。 第三,成立专门的知识产权行政执法队伍,并适时调整行政执法内容。由于知识产权特别是工业产权的专业性极强,没有相关的专业知识基本上难以妥善解决纠纷。而现有的知识产权执法队伍中专业人士缺口较大,反馈到执法上,各地区的执法标准与认识差别很大,这要求我们必须建立一支专业过硬的、对知识产权制度设置与内涵把握精准的知识产权执法队伍。只有成立这样一支队伍,才能做到相同案件相同的处理,避免由于行政执法的错误而造成不公平竞争状况。因此,将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关的行政管理与行政执法职能相分离,并非是要取消行政执法,而是要成立专门的知识产权行政执法队伍,实行执法权的集中化配置。正如有的学者所言,“不但不会削弱已有的行政执法,而且可以大大强化行政专业执法。” 关于知识产权行政执法队伍的组建,我们不妨将原来分散在不同知识产权行政管理系统的执法人员和装备整合起来,成立统一的行政执法队伍,划归到知识产权局的框架下,由其统一领导,主要查处那些影响社会公众利益和市场正常秩序的,具有明显违法特征的行为。但是作为例外情况,针对进出口货物的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应当继续由海关负责。 关于知识产权行政执法的内容,过去主要有行政处理(包括行政调解,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行政仲裁等)、行政查处(包括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救济、行政处分、行政法制监督等形式。其中,行政查处构成了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最为核心的内容。而对于行政处理特别是行政裁决,学界一直存在“存与废”的探讨。行政裁决是行政主体对当事人之间发生的与行政管理活动相关的民事纠纷进行裁决的一种行为,如果当事人对行政裁决不服,传统理论认为应当提起行政诉讼。然而知识产权本质上是私权,在知识产权的保护问题上,更多的应是由权利人作为民事主体自行启动民事程序从而得到民事救济。只有少数对公共利益造成危害的情况下,才启动行政执法。有鉴于此,一些学者认为行政裁决制度混淆了国家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之间的分工,认为应逐渐弱化行政执法在裁决知识产权侵权纠纷(维护私权)方面的作用,直至完全取消。按照TRIPS协议的规定,知识产权行政保护也应整体被弱化,知识产权行政保护不再具有终局性,所有行政保护均须接受司法审查。这是因为知识产权是民事权利,将司法机构设置为民事争议的最终处理机构更符合法治原则。但是知识产权毕竟也具有公益内容的一面,有些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也给国家和社会公众利益造成损害,因此有必要对知识产权给予行政保护,可以说知识产权私权的公权化因素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提供了客观基础和内在条件。而且由于知识产权行政保护相对司法救济而言具有程序简易、成本低、周期短等优势,特别是从我国解决纠纷的历史传统和文化机制角度看,民众对行政机制解决纠纷的权威性和认可度还较高,因此,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在未来仍将发挥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作用。有鉴于此,《纲要》提出加强司法保护体系和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发挥司法保护知识产权的主导作用。言下之意,知识产权行政保护还将继续存在一定时期。 因此,我国未来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制度的发展模式可以定位为:以提供专业的行政执法水平作为基本理念,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体系的建设,在不减损已有的知识产权保护水平的前提下取消对知识产权民事纠纷的行政裁决,适时调整行政查处力度,最终由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与行政保护的双轨制向司法保护的单轨制过渡。 机构与行政论文:行政发展与行政机构优化 公共行政的发展以及多元社会管理主体的出现,需要我们对传统的行政组织结构进行重新认知,依法推进行政组织结构的变革,破解行政体制改革中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实现行政组织结构的整体优化。建立在传统行政组织理论基础上的行政组织结构已经不能适应公共行政发展与社会管理创新的要求,需要我们以发展的眼光重新审视传统的行政组织理论,以及以该理论为基础的行政组织结构,深入了解行政组织理论以及行政组织结构存在的问题,深刻剖析问题的原因所在,以审慎的态度,提出科学合理的构想,有效回应行政体制改革与公共行政发展的现实需求。 一、对行政组织与行政组织结构的新认知 (一)行政组织的概念与构成。传统认为,行政组织是由国家设立的管理行政管理的组织,是行政机关与行政机构的综合体。伴随现代行政的发展,公共行政不再被简单理解为国家行政,在国家行政之外,还存在社会公行政,虽然目前对如何界定社会公行政,以及如何划定国家行政与社会公行政的界限等问题仍存有疑义,但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实践中,人们逐步承认政府以外的其他组织也承担一定公共行政职能。基于此,有学者提出行政组织包括政府组织、其他公共机构与非政府的社会组织等,进而将行政组织界定为“是指行使行政职权、管理公共行政事务的行政机关,以及行政机关以外的承担行政任务的其他组织的总称。”[1]3-4笔者赞同这种对行政组织概念的拓展性界定。首先,“行政组织”中的“行政”指公共行政,它不等同于传统意义上的国家行政,在国家行政之外,还包括由非国家组织承担的社会公行政;其次,“行政组织”中的“组织”指按照一定的宗旨和原则建立起来的有序组织体,它具有科学严谨的组织结构形式。据此,笔者认为,行政组织是指由依法行使行政权,管理国家及社会公共行政事务的国家行政组织与非政府公共组织构成的具有一定组织结构体系的统一体。该概念首先揭示行政组织是承担公共行政事务管理职能、行使行政职权的组织。凡是不承担行政职能的组织均不能称为行政组织,因权能性质的不同,行政组织不同于行使立法权的立法机关,以及行使司法权的司法机关,更有别于不承担公共行政事务管理职能的其他组织;其次,该概念明确了行政组织的构成,行政组织是由国家行政组织与承担公共行政职能的非政府公共组织共同构成的有机统一体,该有机统一体组织结构严谨,职责权限分明,以公共行政职能的承担与履行为其存在的目的和价值。 (二)行政组织结构的概念与构成。行政组织结构是指构成行政组织的各要素按照一定规律和方式组合而成的完整体系,包括国家行政组织结构、非政府公共组织的结构以及国家行政组织与非政府公共组织的关系结构三个不可缺少的部分。其中,国家行政组织结构在行政组织结构中的地位最为重要,其结构是否合理直接影响行政组织结构的科学性,因而优化行政组织结构最为重要的部分是对国家行政组织结构进行优化。 1.国家行政组织的结构。国家行政组织结构包含国家行政组织的横向结构(管理幅度)和纵向结构(管理层次),同时,国家行政组织所构成的规模体系对组织结构的合理性具有重要影响作用。横向结构、纵向结构及规模结构共同构成了国家行政组织结构的有机体,三者之间是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关系。在国家行政组织规模一定的情况下,横向的管理幅度大,纵向的管理层次少,这种“扁平状”的组织结构形式分权优势比较明显,有利于各组织成员积极性的发挥;反之,横向的管理幅度小,纵向的管理层次多,这种“金字塔状”的组织结构形式集权优势比较突出,有利于命令的服从与执行,传统的国家行政组织结构往往呈现出这样一种多层级的集权性组织形式。同样,国家行政组织的规模结构与其横向及纵向结构也是相互影响的,严格控制行政组织的规模结构,有利于实现行政组织结构整体上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2.非政府公共组织的结构。与政府机构相比,“非政府公共组织是一种独立的社会组织,其组织形式不同于政府机构自上而下的官僚体系,组织的运作也不是按照行政指令机制,而是扎根于社区的、权力流动双向或多向的、独立运作的组织。”[2]作为一种独立存在与运行的组织形式,非政府公共组织彼此之间并不具备行政隶属关系,它们在各自的职能领域内独立发挥作用。而在非政府公共组织的内部,为有效实现该组织的职能,也存在纵向上的三个管理层级,即决策层级、管理层级以及具体的操作层级。同时,为了对社会公共行政事务实施有效管理,非政府公共组织同样应当具备一定的组织规模和人员数量。因此,非政府公共组织的结构应当包含各组织之间的平行结构形式、组织内部的纵向管理层级以及非政府公共组织的规模结构三项内容。[3] 3.国家行政组织与非政府公共组织的关系结构。国家行政组织与非政府公共组织在组织体系内的关系结构也是影响行政组织结构科学性和合理性的重要因素,国家行政组织结构、非政府公共组织结构以及两者的关系结构共同构成了行政组织结构的完整状态,只有三者都是合理的,行政组织结构才能实现合理性。关于国家行政组织与非政府公共组织的关系结构,我们认为主要涉及到两者是否具有隶属关系、各自的活动界限以及两种的规模比例三个方面的内容。 (1)两者之间是否存在行政隶属关系。非政府公共组织的独立性意味着非政府公共组织不是政府的附属机构,与政府之间并无行政隶属关系,非政府公共组织应当在自己的职能范围内独立履行职责,并独立承担其行为引起的法律后果。当然,这并不意味着其行为不受任何制约,对非政府公共组织及其行为的法律监督是法治社会的题中应有之义,政府对非政府公共组织的监督是监督体系中的一个重要方面,但监督关系不等于隶属关系。 (2)两者的活动界限。一是与政府的职能类型有关。如果是全能型政府,则非政府公共组织的存在与作用空间将非常有限;如果是有限型政府,则非政府公共组织将获得相应的履行公共行政职能的空间。对有限与有为政府的模式选择意味着政府的职能与权力是有限的,要求公共行政职能在政府和非政府公共组织之间进行合理分配。二是与公共行政的社会化程度有关。如果公共行政的社会化程度越高,社会管理创新越深入推进,则非政府公共组织的活动范围就会越宽,反之则越窄。从公共行政发展的进程来看,公共行政的社会化是一个必然的发展趋势。三是与非政府公共组织的发达程度相联。如果非政府公共组织越发达,自主能力越强,则能够承担的社会公共管理职能就越多,反之则越少。当然,应当明确的是,国家行政组织与非政府公共组织的活动范围不是一成不变、一劳永逸的,而是随着社会的变迁,两者处于不断的变化和发展之中,需要进行动态调整,这也对政府能力与行政组织理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3)两者的规模比例。二者的规模比例应当是科学合理的。对国家行政组织的规模要求是,国家行政组织的机构和人员规模应当以满足能有效履行公共行政管理职能为限,过大会导致机构重叠、人浮于事、权力寻租、财政压力巨大等弊端,过小则难以承担其应当履行的公共行政职能。对非政府公共组织的要求是,非政府公共组织的组织规模和人员规模应当以满足能够对社会公共行政事务实施有效管理为限,能够有效提供只能由国家行政组织提供的纯粹公共产品以外准公共产品和其他公共服务,构成对国家行政有益的补充。 二、我国行政组织结构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国家行政组织结构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横向组织结构不合理。在横向组织结构上,宏观与微观结构均不合理。就宏观管理幅度而言,显得较为狭窄。①就微观管理幅度而言,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均下辖相当数量的下属机构,机构设置名目繁杂,数量众多,如办公厅(室)、职能机构、直属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办事机构等,以及各种各样为处理临时性问题设立的临时机构,以及为协调、处理、解决机构间的问题和矛盾而设立各种各样议事协调机构等单位或机构。这在一定程度导致了国家行政管理宏观协调不够、职能分割、合作不足的弊端。 2.纵向组织结构不合理。实践中,我国政府组织的宏观纵向层级已经突破宪法规定的层级要求,形成实际上的中央———省———市———县———乡五级。微观上各政府部门内部亦再细分为若干层级,宏观和微观的纵向层级设立过多。再加之上下级政府之间在机构设置上讲究对应的原则,地方政府除国防、外交外,设立的机构与中央政府相差无几,形成上下级政府之间机构设置同构现象。这就导致无论行政管理的幅度有多大,上下级机构规模均呈现出“一般粗”的不合理状态,机构重叠、多头管理、人浮于事、效率低下等弊端在所难免。 3.规模结构不合理。国家行政组织在横向、纵向结构上存在的问题,以及党政两套班子机构设立重叠的客观现实,必然会影响其规模结构的合理性。目前,机构规模过大、人员众多、国家财政不堪重负等问题非常突出,影响了政府职能的有效发挥。 (二)非政府公共组织结构及与国家行政组织关系结构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非政府公共组织的规模、能力和活动范围不能满足社会发展的需求。首先,非政府公共组织的数量与规模尚不能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一是我国尚未形成关于非政府公共组织整体发展的法律规范体系,非政府公共组织的法治化建设与实际需求还存在一定的距离;二是非政府公共组织在社会生活中被公众认知度还比较低,欠缺社会自治意识基础的客观状态一定程度上限制和制约了非政府公共组织的发展。其次,非政府公共组织的活动能力和活动范围未能满足社会发展的需求。一是从活动能力上来说,非政府公共组织的内部管理、外部活动、创新、可持续发展、筹资、社会治理、政治参与、组织协调等能力仍然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从活动范围上来说,非政府公共组织的活动范围还较为有限,尚不能满足政府职能转变的需求,需要扩大组织规模,拓宽活动范围,与政府的公共职能形成有效的衔接。 2.非政府公共组织与国家行政组织的良性关系尚未建立。首先,从非政府公共组织的角度而言,受政府支配的非政府公共组织在非政府公共组织的构成中仍占主导地位,这些组织的独立性很差,与政府之间存在严重的依附关系,受政府控制和支配,而非平等协商、合作互动。独立的非政府公共组织的数量和规模仍较为有限,活动能力和空间尚未能与政府职能范围形成有效衔接。其次,从政府的角度而言,政府对非政府公共组织尚未能形成信任和放权的意识,政府对非政府公共组织更倾向于管理、控制、支配而非培育、引导和监督,从政府的角度而言,其与非政府公共组织的良性互动关系尚未建立起来。 三、优化行政组织结构的标准 以行政组织结构的整体优化为视角系统考量优化行政组织结构的标准包含以下三方面。 (一)国家行政组织结构是否能够保障政府职能的有效实现。设立国家行政组织的根本目的是实现国家的行政管理职能,优化国家行政组织结构最根本的标准就是该组织结构是否有助于政府职能的有效实现。 1.外在标准:是否能有效满足政府职能转变后的履责需要。经济社会的发展要求政府在职能范围、职能重心以及履责手段和方式上予以转变,决定了政府组织结构必须作相应的调整和变动,以满足职能转变后政府履责的需要,这是国家行政组织结构优化的外在标准。一是政府职能范围的转变要求政府职能从其他领域退出,集中于法定的职能范畴,需要政府的规模结构作必要的调整,相应的机构和人员该调整的调整,该撤裁的撤裁,该加强的加强,政府的宏观规模和微观规模都会因此而变动。二是政府职能重心的转变意味着政府组成机构及其构成比例的相应调整。政府的职能重心由经济管理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转变,相应地需要减少经济管理部门,适当调整或增加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机构。三是政府履责手段和方式的转变意味着政府的横向结构和纵向结构都要作相应的调整和变动。一方面,政府的履责方式由微观、直接向宏观、间接转变,应当加强对政府组织结构的整体整合,突破“条块”之间,特别是“块块”之间的限制。另一方面,政府的履责手段由主要依赖行政手段转向综合运用法律的、经济的和行政的手段,需要适当缩减行政管理的层级而扩大行政管理的幅度。 2.内在标准:是否符合精简、统一、效能原则。要克服国家行政组织结构已经存在的弊端,保障政府运行的有序和高效,需要国家行政组织结构的设置符合其内在的规律性和科学性———组织结构所要求的精简、统一和高效,这是优化国家行政组织结构的内在标准。所谓“精简”,就是要求国家行政组织的机构、人员、层级、工作程序等克服现存的机构臃肿、人员庞大,组织层级过多,工作程序过于繁杂等弊端,形成经济社会发展所需要的机构精减、人员精干、办事程序精炼的有限有为政府。所谓“统一”,是指国家行政组织结构的设置应当能够保证其运转的协调统一,保证各组织结构之间权责关系的协调统一,最终保证政府职能履行的协调统一。按照统一的原则,优化行政组织结构,应当有利于克服实践中存在的机构之间分工有余而协作不足,强调部门利益、地区利益而忽视甚至漠视全局利益,中央与地方关系不顺,垂直部门与所在地方政府关系不顺等各种弊端,实现机构运转、职能履行的协调统一。所谓“效能”,是指国家行政组织实际的履责效果。精简和统一原则最终的指向都是政府的履责效果,要求政府以较高的行政效率完成职能的履行。精简和统一是高效得以实现的前提和路径,而高效是精简和统一的目的和价值所在,只有在机构精简、职能统一后,政府高效地履行了其行政管理职能,国家行政组织结构才真正实现了优化。 (二)非政府公共组织结构是否能够满足对社会公共行政事务管理的需要。要保证政府职能转变的真正实现,非政府公共组织在职能上的承担和结构上的合理就成为必须要求,能否满足对社会公共行政事务管理的需要,是优化非政府公共组织结构最为基础可行的标准。一是非政府公共组织的规模结构能否满足公共行政的履责要求。政府职能范围的转变意味着非政府公共组织行政管理范围和管理事项的扩张,也必然带来其组织规模、人员规模结构等的改变。因职能履行的需要,非政府公共组织的整体规模和个体规模都将发生相应改变。二是非政府公共组织的独立性能否满足其履责需要。如果具有独立性的非政府公共组织所占比例较少,显然不能满足独立履责的要求,则要求非政府公共组织的构成比例作相应的调整和变动。三是非政府公共组织之间的职能分配是否合理。非政府公共组织结构在职能范围扩大,规模结构扩大的同时,同样会出现类似国家行政组织结构曾出现的机构重叠、人浮于事、效率低下等弊端,因而优化其组织结构,必须保证各组织之间职能分配合理,独立、高效地处理社会公共行政管理事务。 (三)国家行政组织与非政府公共组织的关系结构是否合理。行政组织结构的优化应当是一个整体性的优化,各构成要素的优化为整体性的优化奠定了基础,但是,如果各构成要素之间的关系结构不合理的话,其整体的优化难以得到有效的实现。国家行政组织与非政府公共组织之间的关系结构是否合理,是判断行政组织结构是否优化的重要标准。一是国家行政组织与非政府公共组织是否在公共行政事务的管理上做到了各司其职,特别是国家行政组织的职能范围是否严格限定在了法定的“应该管、管得了和管得好”的领域。二是非政府公共组织是否剥离了政府附属机构的地位。剥离附属地位,实现组织和地位的独立性,是非政府公共组织结构优化的必要要求。三是国家行政组织与非政府公共组织之间的法律监督关系是否确立。保持彼此的独立性,政府在其职权范围内实行对非政府公共组织的监督,保证非政府公共组织履责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如此,行政组织结构的优化具备了监督的保障。 四、优化行政组织结构的构想 (一)优化国家行政组织结构。 1.横向组织结构的优化。 (1)宏观横向组织结构的优化———扩大政府横向管理幅度。一是增加省级政府的建制,扩大中央政府的横向管理幅度。有学者指出,中国的省级行政单位应当增加至50个为宜,[4]也有学者指出,我国一级行政区划应当增设到50个到60个。[5]笔者认为,增加省级政府的建制,缩小其管理规模,扩大中央政府行政管理幅度,增强其宏观调控的能力,实现行政管理的统一性和协调性,是未来发展的总体趋势,应当在全面考虑影响行政区划改革所涉及的政治、经济、文化、历史、传统等各种因素的基础上,平衡改革与稳定的关系,合理确定省级政府的具体建制,循序渐进的推进改革。二是省直管县(市)改革。现行的市级政府的设置增加了地方政府组织结构的纵向层级,也降低了省级政府的横向管理幅度,是导致政府规模膨胀以及管理低效等弊端的重要原因之一。正在进行的省直管县(市)改革对扩大省级政府的管理幅度,缩减政府纵向管理层级作了有益尝试,有利于政府组织结构的合理化。 (2)微观横向组织结构的优化———大部制改革。以职能整合、同类项合并为标准设立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具有“宽职能、少机构”的显著特征,对于克服计划经济时代按照行业和专业职能设置“小部门”所导致的职能狭窄、机构林立、扯皮推诿、效率低下等弊端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大部制改革要实现预期的改革目标,应当注意以下几个问题。一是不能将大部制改革等同于简单的机构合并和行政权力的再分配。正如学者所言:“大部制改革的关键在于行政组织的设置与其内在职能的吻合,真正实现政府职能的转变。”[6] 宽口径、宽职能的大部门设置只是大部制改革的外在表现形式,其根本的价值取向和目标应当在于促进政府职能的转变以及有限有为的服务型政府的建构。在进行大部制改革的过程中,对改革的目标和价值取向应当有明确的认识和严格的遵从,否则容易使改革流于形式,达不到预期的目的。二是决策、执行、监督权由不同的行政组织行使,即通常所称行政三分制在大部制改革中的必要性。大部门的设置对于解决现存的组织结构缺陷所带来的问题无疑具有重要作用,但是必须保证这些大部门能够规范履责,否则可能导致更为严重的组织结构缺陷:一方面是对外整合职能建立大部门,克服职能狭窄,行政低效的弊端,提供优质公共服务;另一方面是在内部实行权力相互制约、相互协调的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三分,防止专权和滥权。两者有机结合,大部制改革的目标方能有效实现。三是强调法治对大部制改革的意义。我国正在推行的大部制改革目前主要依据的是党的政策和政府的文件,尚缺乏完善的法律、法规的规范和保障。比较而言,政策和文件更倾向于纲领性、临时性和指导性,法律则更具规范性、稳定性和操作性。从我国以往的改革经验来看,欠缺立法的刚性规范和约束,不利于改革成果的巩固和保障。应加强立法,将大部制改革纳入法治的轨道,以法治保障大部制改革的成果。 2.纵向组织结构的优化。 (1)宏观纵向组织结构的优化———减少地方政府层级。一是逐步取消市级政府建制,实行省直管县(市)。市级政府的建制客观上增加了地方政府的纵向层级,缩减了省级政府的横向管理幅度,扩大了国家行政组织的规模结构,降低了行政效率,且违反了宪法关于省、县、乡三级地方政府建制的原则规定。二是推进乡镇政府改革,条件成熟时取消乡镇政府建制。对乡镇政府的改革已历经多次,但仍然存在以下问题:一方面,乡镇政府的职能或由县级政府设立的派出机构代行,或者由于社会自治的发展放权于村民委员会等自治组织,或者因为需要上级政府的协调而无法独立行使,乡镇政府能够有效行使的职能已经极为有限;另一方面,乡镇政府机构因上下对口设置的原则而规模庞大,与职能履行的有限性形成强烈冲突。从乡镇政府职能履行的现状客观分析,可以考虑在适当的时候取消乡镇政府建制,进一步缩减政府管理的纵向层级,缩小机构规模,精简机构人员。 (2)微观纵向组织结构的优化———减少政府部门层级和内设机构层级。区别于宏观纵向层级,我国现有的组织立法并没有对政府的微观纵向层级作出明确的立法规定,但政府部门层级和内设机构的层级同样不宜过多。借鉴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的改革经验:政府部门层级应当尽可能的控制在二级以内,对于能够压缩的机构、职位应当尽量压缩,从而实现部门层级、内设机构层级和行政职位层级的最优化。 3.规模结构的优化。在横向、纵向组织结构合理的前提下,国家行政组织结构的合理化最终取决于组织规模结构的合理性,规模结构合理是国家行政组织结构实现优化的重要保障。一是国家行政组织的机构设置应当严格遵守因事设岗的原则,保证机构规模和职能机构比例的合理性。这就要求根据政府所承担的职能设置相应的机构,并根据政府的职能重心合理确定各职能机构在机构体系中的比例,从根本上克服实践中存在的政府职能过多、机构膨胀,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提供不足、以及始终走不出“精简———膨胀———再精简———再膨胀”怪圈等弊端,在机构设置、机构规模和职能机构比例上实现优化。二是切实推进党政联动的机构改革,促进机构规模的合理化。合理调整两套班子的设置,明确党政各自的职责,撤并职能相同或相近的部门,整合相关的职能,对确需共同履行的职能尽可能采取合署办公的形式,实现机构的精简和行政的高效。三是要求并保障常设职能机构充分履责,清理、撤销现存大量的临时机构,合理设置议事协调机构。可以由、应该由常设机构完成的职能,不再设临时机构。对确需设立的临时机构和议事协调机构,要依照法定的程序设立,避免机构之外再设机构所造成的机构、人员不断增加,政府组织规模不断扩大,但效力却更为低下的现实矛盾。四是尽快进行编制立法,以立法的形式实现人员规模的合理性,避免人员膨胀和人浮于事。因欠缺编制立法而导致人员编制的膨胀和失控,不利于对机构和人员的规范和约束,故应积极推动编制立法的出台。 (二)优化非政府公共组织结构及与国家行政组织的关系结构的构想。 1.合理界定非政府公共组织的职能。在有限政府的职能要求下,非政府公共组织应当承担政府职能以外的公共行政事务管理职能,但必须遵循两者对公共行政管理职能的承担既不能包办代替,也不能重复交叉的原则。合理界定非政府公共组织职能的范围,既是保证非政府公共组织结构及于与政府关系结构合理的前提,也是推动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 2.扩大非政府公共组织的规模。目前,我国非政府公共组织的规模尚不能满足对公共行政事务管理的需要,扩大非政府公共组织的规模,需要做好下列工作。一是注重观念培育。在社会层面形成对非政府公共组织职能、作用的正确认识,在政府层面克服对非政府公共组织的怀疑和不放心,以客观和信任的态度认可非政府公共组织的存在并引导和推动其发展,奠定非政府公共组织发展和壮大的思想观念基础。二是加强规范非政府公共组织的法制建设。应当克服现行制度缺失和法律保障不足的困境,形成对非政府公共组织的性质、法律地位、职能、作用以及职责和法律责任等的完整规定,依法推动非政府公共组织的健康、有序发展。三是克服实践中存在的约束和限制非政府公共组织发展的障碍性因素。如对成立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设置的必须获得主管单位同意的前置性条件规定②、对非政府公共组织实行的登记单位与主管单位双重管理的体制、对民办非企业单位从业人员的制度歧视等制约和限制了非政府公共组织的发展,需要克服这些障碍性因素,为非政府公共组织提供生存与发展的平等空间,保证非政府公共组织的机构和人员能够满足履责的需要。四是非政府公共组织彼此之间并无隶属关系,对外以组织形式独立履责,组织的个体履责是非政府公共组织职能履行的基础,因而要特别注重其个体规模和组织间职能分配的合理性,既要保证组织自身的机构、人员规模的合理性,满足自身履责需要;也要保持组织之间职能分配和规模结构的合理性,满足整体履责需要。 3.增强非政府公共组织的独立性,建构与政府之间监督与合作的关系结构。一是从政府的角度而言,政府应当合理界定与非政府公共组织的关系,承认并保证非政府公共组织的独立性,不去指挥和干涉非政府公共组织的活动,避免把非政府公共组织变成政府的附属机构或派出机构,保证非政府公共组织在机构上、职能上的独立性。二是从非政府公共组织的角度而言,非政府公共组织应当克服在体制和观念上延续着政府行政部门的管理模式和思维定势,避免出现效仿政府机构的行为方式及运作规范等“官本位”留下的痕迹,[7]339-340保持机构、人员、内部管理的独立性,保证对外履责的独立性。三是完善减免税制度等相关法律制度,扩宽非政府公共组织资金、经费来源的渠道,帮助非政府公共组织摆脱在资金、经费上对政府的依赖,实现独立履责. 机构与行政论文:行政机构预算革新与核算的协调 一、行政事业单位部门预算 编制和执行财务预算是行政事业单位的常规性工作。预算的编制和执行不仅体现了财政资金的收支变化,还反映了作为资金物化形式而存在的国有资产的增减变动情况。因此,一套科学、完整的财务预算体系不仅应当包括资金收支安排,还应包括资产的构建、配置以及处置的相关计划或安排,即资产预算。资产预算,作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集中反映了预算年度内各级行政事业单位有关国有资产配置方面的收支计划,从一定程度上体现了行政事业单位的资金收支规模、业务活动范围和方向。因此,资产预算的编制应与财政资金预算相辅相成,共同构成完整的财政预算。但是,资产预算又不等同于财政资金预算,其侧重点在于它是政府资产管理部门根据实际需要做出的有关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购置、配置和处置的决策方案,因此,主要体现的是作为资金物化形式而存在的国有资产的增减变动计划。 编制资产预算时,要尽可能的细化预算内容,以提高预算的透明度和约束力。预算编制部门应对资产配置的必要性和有效性进行综合评价,提出各单位资产预算的具体内容和计划。资产预算应包括资产项目的具体技术参数,如各项资产规模、类型、构建或处置方式、资金来源等。以资产购置方案为例,预算内容主要包括资产购置项目提出的具体依据,资产购置数量、规模及型号,资产购置项目的支出规模和资金来源等具体项目。同时,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如有其他配置或处置方式,如租用或部门调剂等,资产预算内容还应包括欲购置或租用资产的性能、价格及其运转、维护费用等因素分析,部门间资产调配的可能性分析等。 预算编制仅是预算管理工作的开始,更重要的是预算的执行和落实。为了确保预算编制的严肃性和有效性,资产预算一经审核批准,预算单位就必须严格执行,这是深化预算管理的关键环节。预算执行必须严格遵照预算内容和项目进度计划,预算单位要接受财务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及时对预算项目执行情况进行审核。预算执行过程中,如发现行政事业单位擅自改变资产用途,或者挪用资产购置资金的,应立即减少或停止财政拨款,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同时,必须强调的是,预算执行内容一般不得随意调整,但在预算执行过程中,由于国家政策、单位职能或其他环境因素发生变化,有时也需要对预算进行适当的调整以确保预算的科学性。预算调整必须遵循严格的审批程序。一般而言,预算单位需要调整或追加国有资产预算的,应提前报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按程序调整或追加预算。资产预算执行结束后,主管部门应对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全面分析和考核。 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存在的问题 (一)配套制度的相对落后,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操作难度由于现行的财务制度中费用报销的标准,大多数制定于20世纪八九十年代,有的开支规定不够具体,有的标准偏低,同当前的经济水平和实际情况有着差距。例如差旅费标准、住宿费报销等等。这是会计集中核算实践中,最为突出的矛盾之一。如何把握好既坚持规章制度,以达到节约经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目的,又实事求是地处理好实际开支的报销问题,以保证行政事业单位正常业务活动的开展,这是对中心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职业判定能力的严峻考验。 (二)内控制度不足,造成单位内部牵制与监督机制的弱化单位财务纳入会计核算中心后,其原有的会计出纳相互牵制及内审制度被不同程度地弱化,财务会计知情面缩小,虽然核算中心在记账时,也履行了牵制和监督职能,但由于其置身单位外部,对单位经济业务只知其表,不知其里,表现在支出的合理性、发票的真实性难以把握,造成了财务治理与会计核算分离,失去了实地实时监督的优势,单位报账时,会计中心只能根据经验来判定,一是看报账发票的手续是否完备;二是看票据是否规范合法。只要手续完备,票据合法有效,不管反映的经济内容是否真实,都必须报销。这就使得一些单位假借住宿、会议、印刷、修理、运输、劳务费、代办费开支等合规票据列支送礼、超标准吃喝招待、滥发奖金,补贴、公款旅游等不合规支出,造成了新的监管隐患。 (三)财政监督管理不力行政事业单位主要资金来源于财政拨款,这种性质对其财务行为产生了一些不良影响,主要表现为:①看银行存款花钱“有钱不花,过期作废”的错误观念比较严重;②较少关注资金使用的合理性。 (四)会计人员素质不高目前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人员直接来源于财经专业的很少,大多数会计人员是从其他岗位转岗而来或直接由其他岗位人员兼职。 三、行政事业单位部门预算改革与会计核算的协调 (一)继续加强部门预算管理,加快部门科学预算推行的进度部门预算是一个涵盖各部门所有公共资金的完整预算,其预算编制以部门为单位,将各类不同性质的财政资金均统一反映在该部门的年度预算之中。因此,要进一步推行预算管理改革,改进和完善预算支出科目体系,早编细编预算,提高预算的科学性、合理性。预算单位所有的财政支出都要严格按规定标准和相应的科目列入预算,一经审核批准,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都要严格按预算执行;财政部门要对各部门实行从预算编制、预算下达、资金拨付到资金使用的全过程监督管理,实行从预算编制、预算下达、资金拨付到资金使用的全过程监督管理,并追踪问效。 (二)完善会计集中核算体制,减少财务日常监管盲区,促进各项会计制度的执行,更好地维护国家财经法纪首先要扩大会计集中核算的覆盖面,将核算单位所有下属单位的账务也逐步纳入进来,不留尾巴。其次,完善各项配套的操作办法,让单位和核算中心的职责定位和情况沟通有章可循、易于操作,实现二者之间的良性互动和密切配合。再次,定期组织对单位的资产盘点,加强实物管理。财政部门要严格界定固定资产范围,使会计中心能够统一固定资产入账口径;要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报废处置审批制度,健全固定资产账务审核机制,严格规范预算单位固定资产核算。 (三)发挥财政日常监督与审计综合监督的合力作用,及时纠正会计集中核算中存在的问题,促进单位财务管理规范化水平的提高首先,财政部门应做好对核算中心的业务指导,提升基层财务人员的业务水平,不断改进会计集中核算工作。其次,财政部门应加强对单位的财务监督和管理,通过定期或专项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不断研究对策进行整治。再次,审计部门对由于核算中心方面原因而形成的问题,应在审计报告中一并反映,并要从宏观角度提出改进建议。 (四)积极创造条件,搞好会计集中核算与国库集中收付的融合一是将所有预算单位的资金全部集中在国库。可以避免库外资金的无效、低效运作,使政府在宏观调控方面更加得心应手。二是能够减少国库、会计中心与专业银行之间人为的频繁的资金划拨、结算和对账的麻烦。三是将大大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尤其是会计中心所提供的月、季、年终决算报表数据的真实性、囊括资料的全面性及会计信息的可利用性。因此,我们应搞好会计集中核算与国库集中收付的谋合,努力实现收入税收化、支出预算化、账户国库化、了解全面化、核算完整化。 (五)在科目体系中增加行政单位“上级补助收入”及“上缴上级支出”等科目目前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无法核算上级单位对下级单位的经费补助收入和下级单位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解决的办法有两种方法可以考虑:一是将这类收入和支出融入目前的会计科目体系当中,收入可以列入“其他收入”中核算,支出列入“日常公用支出”中核算,但这种方法很牵强;二是在行政单位会计科目体系中,增加上级补助收入和下级补助支出两个科目,与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相对应,这种方法可以清楚地核算和反映行政单位的这类收入和支出。 (六)加强会计基础工作,提高会计人员素质以贯彻实施《会计法》为契机,切实加强会计队伍的后续教育,不断提高会计人员的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严格执行修改后的新《会计法》及一系列相关配套制度,提高财会信息质量。 机构与行政论文:行政副职制与政府机构改革论文 一、行政副职制存在的合理性 行政副职并非中国所特有,但由于特殊的国情条件、历史文化造就了中国式的行政副职。那么在当今中国真的需要设置行政副职吗?行政副职存在的意义是什么呢? (一)从管理幅度看副职 国内外管理研究成果和管理实践经验表明,各级行政组织必须确定合理的管理幅度。根据管理学原理,确定管理幅度应了解如下变量:(1)管理层次;(2)管理事务难易程度;(3)管理者的水平和管理手段先进程度;(4)被管理的机构或人员的素质。参照以上几点,我们可以看到:1)中国政府的现有管理体制,加上世界第一的人口数,我们的一级政府或一个管理者,其直接管辖和控制的下属单位和人员数是巨大的;2)在这个世界经济一体化,全球竞争白热化的形势下,中国政府所面临的任务是艰巨的;3)从管理者的水平和管理手段来看,中国的行政管理者并未经过系统的学习和培养,很多都是在实践中摸索成才,可见还远未达到先进的程度;4)从被管理者的素质来看,中国的公务员考试制度在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才刚刚开始,经过严格科学的考试选拔出的具备先进科学知识技能的公务员在整个公务员系统中所占比重还很小,其整体素质还有待提高。 在这样的现实状况下,中国从国务院到县级政府均直接管辖着数十个甚至上百个工作部门和非常设机构(或下级行政单位),行政组织的管理幅度不可谓不大。在不增加管理层次的情况下,一级政府多设几名行政副职,有可能缩小管理幅度,解决管理者对被管理机构和人员的失控问题;另一方面,对于管辖数量过多的政府部门与机构,在不改变管理幅度的条件下,通过设置行政副职来协助管理,也有利于解决行政管理者素质与管理幅度相矛盾的问题。 (二)从同西方国家的比较中看副职 在西方发达国家,行政副职现象也有存在,但数量不多、范围不广,比如,德国、法国不设副总统、副总理,英国不设副首相,美国副总统也只有一个,且只起助手作用没多少实权,法国政府各部一般不设副部长等等。但中国却有着自己特殊的国情。首先从县一级政府的管理幅度看,与中国的县在层级和地位上最为相似的英国的郡,其辖中间层级行政单位平均幅度为6.5个,而中国的县辖基层行政单位平均幅度为25个左右。由此可见,在经济转型期间,在这样宽的管理幅度下,不设副职是不可想象的。 再看省一级的政府,中国一个省的人口和面积相当于欧洲一个国家,中国各级政府的管理幅度当然也远远大于这些国家同级政府的管理幅度。而至于中央一级,从国家结构形式来看,美国实行联邦制,州政府自主权很大,同联邦政府没有行政上的隶属关系,中国是单一制国家,中央与地方间存在行政隶属关系,因而,中央对地方政府的管理幅度比美国这样的联邦制国家的联邦政府就要大得多,在不能增加新的管理层次的情况下,设置行政副职就成为了一种必要的选择,有利于缩小管理幅度。 二、政府减副的必然性 既然行政副职制是因中国特殊的国情和历史文化造就的,那么政府为何又要实行减副呢? 谈及副职,我们不得不面对这样一个尴尬的现实:为了适应现实及发展的需要,我们设置了大量的行政副职,但在实际的行政活动及效果中我们却发现由此而来的很多问题。其危害可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说明: (一)削弱了正职应有的权责 按照行政组织的一般规则,行政首长负责制是最为重要的一种组织制度。根据首长负责制,在一个行政组织中,必须也只能有一个行政首长握有组织的最高决策权力并对组织的行为负实际的责任。而在设置了副职特别是设置了较多的副职的情况下,副职必然要从正职那里分解一部分权力和责任,这样也就势必导致正职的应有权力和责任受到削弱。尤其是,副职一多,分工必细,事权分散,行动迟钝,对统一指挥必有妨碍。 (二)削弱了职能部门的权责 在本来的意义上,职能部门就是为行政首长具体处理行政事务的。自从设置了副职之后,各个副职实际上分管了某些方面的工作,并且在某种程度上实际发挥着职能部门的功能。在这种情况下,原来的职能部门的功能就相对削弱了。 (三)使下级对上级的程序复杂化 一个职能部门的负责人,既要服从分管的副职领导,更要听从正职的指挥和命令,于是,为了使其能够在正副职间寻求平衡,通常不得不采取左右逢源的手段。由于副职的增多,无论是正职还是副职抑或下属,都需要花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来调整关系,协调矛盾。 (四)增加了管理的成本 管理的成本与管理人员特别是中高层管理者的数量成正比。副职的增多,使得官职趋于庞大,机构趋于臃肿。中国的政府机构多少次的精简之所以无法达到预期的目标,其原因当然是多方面的,但是副职的设置以及偏多不能不是一个主要原因。由于副职的增多导致的人员和机构的膨胀造成了管理时间、人力、物力、财力上的浪费,使得管理上的经费开支、人员配备、设备安排以及其他待遇等等都得增加,从而增加了政府管理的成本。 以上几个方面正说明了中国行政副职设置的无序状态。 三、行政副职制的系统规划 正是由于行政副职制理论与现实两方面存在的合理性与政府减副的实践必然性间的矛盾,所以必须要对行政副职制进行全面系统的规划,以使其能发挥出应有的效用。 (一)行政副职的设置 行政副职的设置涉及两方面的内容,其一是在什么条件下或者什么样的行政岗位可以设置行政副职;其二是设置行政副职的程序以及设置后其地位如何。原则上,一般行政管理者可设行政副职,但是对于层级较低的行政管理者,当一般行政管理人员在能力、经验上足以应付该职位上所有事务时,则无须再设副职。 由于行政副职都是根源于行政正职管理者的需要而产生和存在的,对于它的设置程序,应首先由正职管理者提出方案,包括其设置的理由,设想的副职数以及管理的方案等。方案应由上级人事部门进行审查和批准,必要时报同级人大常委会备案,最后再由行政正职管理者负责实施,上级行政机关进行监督,从而使整个行政副职的设置合法化。 (二)行政副职人员的产生 在完成行政副职的设置之后,我们需要去配置合适的副职人员。这里也要解决两个问题:一是副职人员的主体资格,二是副职选拔的程序。 1.“副职”人员的主体资格。是指什么人能够担任副职,他需要具备一些什么样的条件。只有先对“副职”这一职务相关问题作深入分析,认清这一职务的工作性质、地位、作用和内容,才能据此对担任这一职务的人员提出要求,确定担任这一职务的主体资格条件。 2.副职选拔的程序。包括两个内容:首先是职务分析,系统地收集和分析与行政副职有关的各种信息。第二是资格考试,通过公开、公平、客观、竞争的考试方法为政府选录合格的“副职人才”。行政副职实质上是一种职务而不是一种一般行政职位,这就使行政副职有职业化的可能。我们可以先根据“副职”职业化的设想,将“副职”作为一门特殊的职业制定职业标准,再以此为据举行公开的考试。这种标准资格的考试可以依据行政职务等级的特殊性而相应地确定为若干层次,各个层次应针对不同级别的行政副职设定。 (三)行政副职人员的任免 在确定行政副职主体资格和选拔程序之后,对于被录用的人员还需要规范其任免形式。就一般行政副职而言,首先应由正职提出行政副职的候选人员,然后由上级行政机关进行资格审查及相关认定,最后再由正职从合格的人员中进行授权任命。对于任命的结果,报上级人事部门备案。而对于罢免程序,可先由行政正职提出罢免事由并作出罢免决定,然后报上级人事部门备案即可。 (四)行政副职的管理 按照行政副职职业化的要求,行政副职的管理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1.任期。行政副职的产生与任免主要取决于其正职,这种极强的依附性使得行政副职的在职期限应与其正职相一致,这将使行政副职具有更强的流动性和变动性。 2.人才储备。我们有必要去建立起一套完善的人才储备机制,利用现代的高科技手段,建立起详细、真实的“副职”人员资料库,以此作为他们今后被再次任用的可靠依据。 3.副职数的控制。副职数与副职的设置其实是一种成本与收益的关系。副职的设置其目的在于满足行政的工作需要,提高行政效率,这是收益;而任免安排一定的副职人员必然要增加一定的管理费用,这是成本。如何确定这种收益与成本的最佳结合点呢?由于副职的设置来自于正职的实际需要,在编制上有其特殊性,故不宜纳入行政编制体系。在具体确定行政副职人员数额时,首先要从最基本的职位分析入手,通过对正职工作的总体考评,估算出具体的工作量,然后需要考虑同类职位、正职的一般实际工作量和工作能力在现有科技水平的支持下,以及现阶段副职后备人员的素质能力水平,并结合管理幅度的相关原理,从而确定出某一职位所需的具体副职数。 只有通过这种全新的行政副职制度的建立,才能为政府部门合理有效的减副提供行之有效的途径,也才能保证政府机构改革的真正深入。 机构与行政论文:行政机构信息安全的风险分析与应对 【摘要】随着互联网的高度发展,行政机构办公越来越离不开信息网络,如何保证行政机构的信息安全将成为我们研究的一个重大的课题。行政机构的信息安全涉及到多个方面,从信息的采集、存储到传输、访问整个过程,每一个过程中都存在信息安全风险。本文着重对行政机构信息安全风险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有效的控制措施。 【关键词】信息安全;风险;应对 随着计算机应用范围日益广泛,社会发展和人们生活已经离不开信息网络。信息技术成为行政机构中重要的资源之一,很多行政机构都大量引入了信息化办公手段,运行于系统、网络和电脑的数据安全成为了行政机构信息安全面临的重大问题。尽管很多行政机构都认识到信息安全风险管理的重要性,也纷纷从人员配置、资金投入、技术更新等多方面加强对信息安全风险的管理,但是行政机构信息安全风险并没有随之消失,相反却在不断地增长。现在,机构在越来越多的威胁面前显得更为脆弱。网络攻击日益频繁、攻击手段日益多样化,从病毒到垃圾邮件,这些方式都被用来窃取机构信息,如不提前防范,一旦被袭,网络阻塞、系统瘫痪、信息传输中断、数据丢失等等,无疑将给行政机构业务带来极大的负面影响和经济损失。因此,行政机构信息安全风险控制势在必行,它不仅是行政机构需要关注的问题,也是涉及到国家安全的重要课题。 1.行政机构信息安全的风险分析 1.1 黑客的入侵和攻击 行政机构面临着一系列的信息安全威胁,其中最普遍的一种信息安全威胁就是病毒入侵。黑客技术的网络资源随处可见,很多年轻人处于好奇或者出于牟利目的,从网上购得黑客技术,对行政机构网站进行攻击。 1.2 行政机构不重视信息安全的风险问题 目前,很多行政机构都加强了信息化建设,通过资金投入、技术改造等多方面来加强行政机构信息安全。但是信息风险不仅仅是技术层面的东西,更重要是人的意识层面对安全风险的认识。在行政机构中,很多部门和个人依然对信息安全风险问题不重视,有的认为信息风险安全是网络部门的事情,与其他部门或者员工没有关系,而且也帮不上忙;有的人认为对信息安全的宣传有夸张的嫌疑,真正遭受过网络攻击的行政机构屈指可数,肯定不会发生在自己身上;有的行政机构缺乏信息安全风险管理的制度建设,没有出台具体的故障制度,造成员工无章可循,不知道怎么应对网络信息风险,出现问题也不知道如何化解和处理。有的行政机构尽管已经制定了规章制度,但很多都是流于形式,没有针对性,也没有操作性,长年累月不进行更新和修改,滞后于信息化时展的要求。 1.3 行政机构信息安全权限的规定不严谨 很多行政机构在实际工作制定了大量的安全管理规定,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对行政机构员工以及信息服务人员的口令卡、数据加密等要求很难得到落实。部分员工长期使用初始口令、加密强度较弱的口令,有的员工登陆系统时使用别人的账号,使用完毕后也没有及时关闭账号,也不关电脑,外来人员很容易登陆电脑窃取行政机构机密文件,机构内部也缺乏信息安全风险管理的意识,员工可以任意下载行政机构资料,可以随意将行政机构资料设置成共享状态,在拷贝行政机构文件或者数据时,也没有经过杀毒过程,直接下载或者用邮件发送。甚至很多行政机构员工在上班时间看电影、玩游戏、下载文件比较普遍,员工随意打开一些不安全的网站,随意接受一些来源可疑的邮件,成病毒传播、木马下载、账号及密码被盗,自己还浑然不知。这些不良行为都严重威胁行政机构的信息安全,加上现代行政机构人员流动比较频繁,员工跳槽很普遍,很多员工离职后也没有上交机构账号和口令卡,依然可以登录原机构系统,给行政机构网络风险带来隐患。行政机构废弃不用的一些安全设备也没有及时进行加密和保护处理,里面的数据没有及时进行删除,安全设备随意放置,外人很容易从这些设备中还原和复制原有的信息资源。 1.4 行政机构缺乏对信息技术装备和设施的监控与维护 很多行政机构为了加强信息安全风险管理,都有针对性的部署了一些信息安全设备,然后这些从安装上就很少有人问津,设备的运行状况和参数设置都不合理,都是根据系统提示采用默认设置,由于行政机构与行政机构之间有很大的不同,行政机构之间的信息安全风险也相差迥异,采用默认状态无法照顾行政机构的真实情况,不能从源头上有针对性的加强信息安全风险管理。很多行政机构缺乏对安全设备以及运行日志的监控,不能有效的根据设备运行状况进行细致分析,从而采取适当措施加强信息风险管理。总之,在行政机构信息安全风险管理中被动保护的情况比较普遍,缺乏主动防御的意识,而且对于大多数中小行政机构而言,行政机构资金和规模都比较小,面临激烈的市场竞争,行政机构将主要精力用于市场开拓和产品的影响,以期在短时间内获得可观的利润,行政机构在信息安全风险上的投人比较少,很多设备都老化了,线路都磨损严重,却没有得到及时更新和维护,为行政机构安全风险管理埋下了隐患。 2.行政机构信息安全风险的应对 2.1 机构人员须提高个人信息安全意识 维护行政机构计算机网络信息安全是行政机构每一位员工都应该关注的课题,行政机构要加强信息安全风险防范的宣传,让每一位员工都对基本得到网络安全信息技术有所了解,对计算机风险的重要性有清楚的认识,每位员工尤其是网络技术服务人员要把口令卡和账号管理好,不能泄露或者遗失,使用者的网络操作行为和权限都要进行一定的控制,防止行政机构员工越权浏览机构信息,对于一些涉及行政机构机密的文件要及时进行加密,对文件是否可以公开访问进行限制,减少不合法的访问。还要及时清理文件,一些废弃的或者没有价值的文件要及时进行删除,要彻底删除不能仅仅放到回收站,保证其他人无法通过复制或者还原电脑设备中的信息。对于行政机构电脑设备要注意防磁、防雷击等保护措施,行政机构职工要对电脑设备的基本保养和维护措施有了解,不要在过于潮湿、气温过高的地方使用电脑,要懂得如何对电脑系统继续软件更新和漏洞的修补,从而保证计算机处在最优的防护状态,减少病毒入侵。 2.2 加强信息安全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投入 行政机构要加强信息安全风险防范的资金投入,资金投入主要用于行政机构日常安全信息管理、技术人员的培训以及安全设备的购置等等,每年行政机构从行政机构利润中拿出一定比例的资金来加强信息安全的投入,投入的资金与行政机构规模、行政机构对信息安全的要求息息相关。针对很多机构信息化设备老化,线路损耗严重的现实情况,行政机构要加强线路的维护和改造,购买新的防火墙和杀毒软件等等,在采购和使用信息安全产品时,行政机构一定要重视产品的管理功能是否强大、解决方案是否全面,以及行政机构安全管理人员的技术水平。例如行政机构可以购入UPS电源,突然停电时可以利用该电源用来应急,以保证机构信息化建设中系统的正常运行和设备技术的及时更新。 2.3 加强行政机构网络的防火墙设计 由员工网络操作不当造成的黑客入侵、商业机密泄露也威胁着行政机构的生存和发展。一直以来,行政机构信息安全解决方案都需要来自多个制造商的不同产品,需要多个工具和基础结构来进行管理、报告和分析。不同品牌、不同功能的信息安全设备被杂乱无章地堆叠在行政机构网络中,不但兼容性差,还容易造成行政机构网络拥堵。正确地部署和配置这些复杂的解决方案十分困难,而且需要大量时间。另外,大量安全产品互操作性不足,无法与已有的安全和IT基础结构很好的集成。这样组成的解决方案难以管理,增加了拥有者总成本,并可能在网络上留下安全漏洞。行政机构可以引入终端安全管理系统进行信息安全风险的防范,例如瑞星终端安全管理系统采用了统一系统平台独立功能模块的设计理念,集病毒查杀双引擎、专业防火墙和信息安全审计等于一身,具有网络安全管理、客户端行为审计、即时通讯管理和审计、客户端漏洞扫描和补丁管理等功能;行政机构信息安全新品还采用了模块化的新形式,行政机构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定制相应的功能组合;通过瑞星在线商店,行政机构也可以随着信息安全需求的变化添加所需模块,减轻首次购买的支付成本及后续的升级成本。 总之,随着网络应用的日益普及,行政机构信息安全风险问题日益复杂。要切实加强对信息安全风险的认识,从规章制度、技术手段以及宣传教育等多方面加强行政机构信息安全风险防范,确保网络信息的保密性、完整性和可用性。 机构与行政论文: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行政效能建设与经济发展 摘 要:在改革开发的三十多年以来,我国的社会经济政治得到全面的发展。而道路运输行业在这过程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是支撑社会经济政治的发展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但是,作为一个行业的管理部门,各个地区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方面还是存在不少的问题,各项制度也亟需进行改革,各省市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在管理机制和行政效能建设以及人员机构的设置和配给上都存在漏洞。为了能够尽快促进道路运输行业的健康发展,就有必须对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行政效能建设做出统一的部署和安全,从而能够形成科学有效的道路运输管理机制。 关键词:道路运输管理 行政效能建设 经济发展 引言 开展道路运输管理机制行政效能建设和经济发展这已经成为当前急需要解决的问题,通过对道路运输管理韩各样的行政效能建设,不断促进我国的大陆运输行业经济的健康发展。同时,这也是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和公正透明以及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的必然要求。这些都是关系到改革开放稳定、发展的大局。本文从对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行政效能建设为出发点,逐步分析当前我国道路运输方面的存在的问题分析,并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措施,希望能够对我国道路运输行业的产生积极影响。 1、行政效能建设的具体含义 行政效能是对行政机关以及工作人员的办事效率而言提出的一种新型的行政管理体制。行政效能是能够衡量行政机关和工作人员的工作结果的尺度,总的来说,行政效能建设是一种高效能、高层次的管理形式和载体,是以行政效能为基本的目标进行的,为了能够实高质量的管理目的,将行政管理的诸多因素有效地融合在一起,从而能够最大限度地发挥行政功能的母的。能够依法有效地实行行政管理方面的职责,而社会各界群众是行政效能建设的客体,主体行为是一种通过管理为手段,服务人民群众为宗旨、以满意为目的的行政行为。所以,行政管理建设就要能够以人民群众的现实利益为基本准则,不断强化相关对于行政主体的行为约束,从而能够更好地服务于行政管理的客体。为了能够实现这个目的,就必须要能够充分调动行政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以及创造性,能够不断增强行政机关人员的“群众”意识,能够充分利用好行政管理机制不断提高行政管理效率,确保各项政策能够有效地落实到位。 2、我国道路运输管理机制的现状分析 2.1、道路运输管理机制经费管理机制亟需完善 目前,我国很多地区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还有很多是事业单位,只有很少部分是已经将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变为行政机关,在之前的行政管理方面,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各种费用开支都是来自与运管费的征收,在某种程度上说,运管费是道路运输管理机制的大部分经济来源。为了能够维持相关管理部门正常的运行,有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出现了收取部分费用,有的甚至是出现“钓鱼执法”在国家实行税费改革后,有的运输管理机构可能由于经费的因素影响了行业管理工作的开展。 2.2、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管理模式还有待加强 在我国,各个地区省份的道路运输管理机制是不一样的,有些是采用“条块管理”,而有些省份是采用“垂直管理”对于“条块管理”模式地方的道路运输管理机制很容易出现政策落实不到位的情况,而对于“垂直管理”的地方运输管理机构,但是由于在道路运输管理方面还是存在方面的不足之处,需要公安和城建部门之间的相互配合,但是由于管理模式之间的不同,从而也使得统一的行业管理政策法规方面难以出台和贯彻执行。 2.3、全国统一的道路运输管理规章制度未能健全 在对于2013年出台的《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的出台,对于道路运输管理行业做出新的规定,对过去的一些不合理的情况进行修改,但是,长期以来形成的道路运输管理体制还在运行当中,各个地方的道路运输管理工作的开展难以取得实质性的进展,还是有很多的地方依靠部门规章和地方性的法规,难以在全国形成统一的行业标准,从而使得各个区域行政法规的不统一,例如,一些道路运输方面的超载和重叠执法的现象,给市场运行造成了一定的困扰,同样的也给相关的执法工作带来一定的难度。 2.4、对于各个道路运输管理机制规模和人员配置上有待统一规范 目前,我国很多各地的运输管理机制规模大小不一,对于各个运输管理机构的名称也不尽相同,这就给全国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统一管理带来一定的麻烦。 2.5、道路运输管理队伍建设水平有待加强 在我国很多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是属于事业单位,不属于政府财政行政预算之内,但是由于管理模式和从属关系不一样,让一部分的地方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队伍建设存在一些问题,而对于一些基层运输管理部门的人员也相对较多,有的单位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和实践经验不足,职业素质不高,以及单位人员构成不合理等等一些问题都始终困扰着很多的政府管理部门人员。 3、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行政效能建设的措施探讨 3.1、持续深化我国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体制改革办法 对于道路运输管理机制改革,首先,就需要将事业单位改变为政府行政部门,这是当前解决道路运输管理方面的存在问题的解决方法之一,从而能够使得更加全面规范行政管理职责,规范地实施行政执法,从而确保道路运输性行业管理的严谨以及规范性的进行。 3.2、进一步深化道路运输管理机制改革 要能全面理顺道路运输机构的管理体制,就必须要能够加强“条块管理”和“垂直管理”两个方面的管理格局,将下级道路运输管理机制的财政投入到上级的管理过程中去,能够将人员配置方面及时与地方政府进行协调和商议,并沟通地方其他相关的执法部门的机构,从而能够确保政策的落实到位,确保道路运输管理行业管理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 3.3、全面提高道路运输行业的整体专业水平 首先,我们就必须要能够建立合理的人员考核制度,并采用公开考试录用制度,可以由国家统一进行考核、录用和分配。在对于录用的人员要能够进行相关的专业培训,从而能够使得录用人员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水平,进一步提升我国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水平,并能够对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实施统一的管理奠定基础,另外一方面,我们要能够建立统一、合理的激励奖赏制度,定期对道路运输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监督,此外,还要能够注重对录用人员进行职业道德教育,从而能够保持道路运输管理机制的活力性和公平性。 3.4、注重协调好相关执法部门的关系 首先,我们要能够清晰地认识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行业管理职能,这就不仅仅要在《道路运输管理条例》中有明确规定,还要能够不断调整相关的道路运输设计的相关法律法规,能够清晰地认识到各自的职权所在,不断促进我国道路运输行业管理上的重叠执法问题,在对于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中要能够专门设立相关的机构来负责和政府部门之间的沟通工作,尤其是在综合执法的过程中要能够协调好两者之间的关系。能够合理高效低分配好人员工作,从而能够形成好道路运输管理方面的合力,不断加强和政府各部门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有效地破除地方管理的限制,从而能够共同促进我国的道路运输管理工作水平的不断提升。 4、结语 一方面,努力提升道路运输管理机制上的创新和改革,就必须要持续深化我国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体制改革办法,并进一步深化道路运输管理机制改革。在另外一方面,还要能够全面提高道路运输行业的整体专业水平,加强对道路运输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准,注重协调好相关执法部门的关系,只有这样才能不断促进我国道路运输管理机制方面的创新发展,更好地促进我国道路运输管理水平。 机构与行政论文:试论国家人权机构与行政机关的关系 摘要:国家人权机构的产生和发展对于促进和保护一国国内人权具有重要作用,其与国家行政机关的关系是研究国家人权机构价值的重要视角。在实践中,部分国家人权机构由行政机关发起设立或成为其内设部门,对国家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发挥作用。该文从国家人权机构的设立入手,进而阐述其职能,从而分析国家人权机构对行政机关人权保护工作起着调查、建议、监督等补充作用,同时,对国家人权机构相对于国家行政机关的具有独立性这一重要特征进行论述。 关键词:国家人权机构;行政机关;职能;独立性 1993年联合国大会通过《关于促进和保护人权的国家机构的地位的原则》即《巴黎原则》,为各成员国设立国家人权机构提供了国际标准。已经有116个国家和地区依据《巴黎原则》设立了119个国家人权机构,其中,美洲国家建立的较早,而亚太地区到90年代后期才有所发展,目前为止,已经有19个亚太地区的国家建立了国家人权机构。但对于何为“国家人权机构”,联合国系统内尚没有一个统一和公认的定义。联合国人权事务中心1995年了《关于设立和加强促进和保护人权的国家机构的手册》,根据《联合国手册》,从联合国保护人权的活动来看,国家人权机构是指“由某一政府按照宪法、法律或法令建立的机构,其职责是从促进和保护人权的角度而予以特别规定。” 自国家人权机构产生以来,其与传统三权机关特别是行政机关的关系就一直是研究的焦点,理清二者之间关系对于促进和保障人权有着重要意义。《维也纳宣言和行动纲领》也提出:“每个国家有权选择最适于自己国家一级特殊需要的框架,鼓励设立和加强国家机构。”可见,相关的国际文件和宣言对国家人权机构与行政机关的关系采取开放的态度,因此,研究国家人权机构与行政机关的关系,不仅要有理论架构,还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归纳和总结。 一、国家人权机构的设立与行政机关的关系 《巴黎原则》的通过,为国家人权机构的设立提供了最低标准,国家人权机构的概念在联合国范围内逐渐被具体化,其第2条明确指出,“应赋予国家机构尽可能广泛的授权,对这种授权在宪法和立法案文中应有明确规定,并具体规定其组成和权限范围。”国家人权机构是在《巴黎原则》通过之后得到真正的发展,它并不是非政府性组织,而是一个法定的国家机构,具有官方性质。 由其性质决定了国家人权机构与国家行政机关有着密切联系。实际上,从三权的角度来讲,所有的国家人权机构均属于行政机构,而非立法或司法机构。因此,国家人权机构最好是由宪法授权产生,这样才可以与政府、立法和司法机关处于平行。在亚太地区现存的19个国家人权机构中,斐济、菲律宾、泰国和尼泊尔四个国家人权委员会采用了此种设立方式。 部分国家人权机构由行政机关主导设立,例如东帝汶,阿尔及利亚的人权机构均是由该国行政机关组建,部分国家人权机构设立为行政机关的下属部门,例如乍得国家人权委员会隶属于总理府。 再者,一些国家人权机构的成员也是由国家行政机关提名或委派的。例如斐济群岛共和国宪法第42条规定,斐济人权委员会的成员由首相提名,总统任命。除此之外,部分国家人权机构的主要成员由国家行政机关指定,尼泊尔人权委员会由主席和4名其他成员组成,均有总理根据宪法委员会的建议指定。 除此,国家人权机构成员的构成也体现与行政机关的紧密联系。《巴黎原则》中规定了国家人权机构的组成,人权机构的组成成员应当具有多元性,法官、律师、大学老师、人权学者等都可以成为人权机构的成员,这也包括了政府部门官员。例如阿尔及利亚人权委员会成员就来自各个不同的行业和部门,既有政府部门代表,也有民间组织代表,既有保护人权的专业人员,也有少数民族代表,这样的构成对促进和保护人权具有积极意义,也使民众更容易对其产生信任和尊重。 虽然根据《关于促进和保护人权的国家机构的地位的原则》,理想的或者具有充分独立性的国家人权机构应该设立在国家行政机关之外,但也有例外情况,有的国家人权机构与国家行政机关并非保持平行的关系,而是从属关系,因此在实践中,通过对其职能权限等进行具体规定,恰当的处理好与行政机关的关系,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促进国内人权保障的作用。 二、国家人权机构的职能与行政机关的关系 《巴黎原则》对国家人权机构的职责进行了规定,与行政机关相关的主要可归纳为以下三类:①对侵犯人权行为进行调查;②向政府机构就人权事项提供建议;③监督政府遵守其人权义务。 (一)调查职能与行政机关的关系 国家人权机构主动发起调查,是了解本国人权真实状况的有效手段。国家人权机构开展调查可以采用法律授权等多种手段。一些国家授权国家人权机构可以发起公众调查,进入其他国家机关的工作场所,包括限制人身自由的场所,如监狱、拘留所;走访检查,检阅任何与人权事项有关的文件;询问证人等。妨碍国家人权机构进行调查将受到法律的制裁。再者,国家人权机构有调查侵犯人权,受理个人或团体申诉的职能。虽然不是所有的国家人权机构都有受理个人申诉的职权,但有效的调查机制对于人权保护具有直接作用。根据《联合国手册》,一个有效的调查机制必须具备充足的法律能力、相关的组织能力、确定和适当的优先考虑问题以及履行其职责的政治意愿。对于后一点,如没有政府的某种程度的支持,一个调查机构是无法正当工作的。经验一再表明,尽管有法律权力,得不到政府支持的机构是无法有效开展工作的。 概括来讲,主要有以下几点:其一,国家人权机构在受理对国家行政机关的申诉后,一般会对国家行政机关的行为是否侵害了申诉人的权利展开调查。国家人权机构调查对象主要为涉案的国家行政机关或有关官员,部分国家人权机构也可对涉案的国家行政机关的上级机关或官员展开调查。例如,在新西兰,该国的人权委员会可以对行政机关任何涉及或者可能涉及人权侵犯的事宜进行调查。其二,国家人权机构对行政机关展开调查的内容主要涉及有关行政行为的合法性、适当性和公开性。部分委员会可以调查任何人在行使政府行政职能的过程中实施的行为过程、行为的结果以及未履行的行为。其三,国家人权机构在对行政机关进行调查中享有广泛的权力:传讯;从任何的国家或者地区的政府机构、企业以及其他组织搜集和获得必要信息及资料;要求惩罚任何侵犯人权的官员;要求专家给予必要专业协助等等。再者,对于行政机关阻碍国家人权机构的调查行为,部分国家人权机构可以追究有关行政机关及其官员的责任,进行惩处。但如果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为国家人权机构的调查提供了服务,应视情况给予一定的报酬。《巴黎原则》提倡赋予国家人权机构以调查权,调查侵犯人权行为并向受害者提供帮助对侵犯人权行为起到有效的抑制作用,因此在实践中,国家人权机构是否有对行政机关的调查权对国家人权机构有效履行其职能有重要意义。 (二)建议职能与行政机关的关系 《巴黎原则》赋予了国家机构尽可能广泛的职权,这包括“就有关促进和保护人权的任何事项,向政府、议会和其他任何主管机构提出意见、建议、提议和报告”,“促进并确保国家的立法和惯例与该国所加入的国际人权文书协调,及其有效执行”,“鼓励批准上述文书或加入这些文书并确保其执行”,“受理和审判有关个别情况的申诉和请愿”,与其他国际组织、国家机构进行合作,进行人权与反歧视的宣传教育等。 国家人权机构的建议职能大致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其一,可以就总体政策和行政事务向政府机构提出建议并就现有的行政安排发表意见。国家人权机构作为专职机构具有较高的人权知识和实践经验,因此能够分析有关政策是否侵犯了人权,在发现政府的政策或做法对个人或团体的人权造成有害影响时,可以正确的分析政府的不足之处,在此基础上提供建议,以更好的保障人权。加之,在政府部门或机构的行政行为影响到人们的权利时,权益受到侵犯的人们可能更倾向于寻求国家人权机构的帮助,而非行政机关,这样国家人权机构在经过分析之后就问题的解决提出建议,这不仅有利于处理侵权纠纷,而且也为行政机关分担了工作量,有助于改善一国的国内人权状况。其二,在执行国际人权标准方面提供建议和协助。各种国际人权标准的建立及各项国际条约的缔结为各国的人权发展指引了方向,根据本国国情,将国际人权标准与国家人权标准结合起来,是保障人权的关键所在。因此,国家人权机构具有的建议职能可以将某一个国际文书对缔约国要求的义务的确切性质告知政府,并提出是否批准或加入该国际文书的建议,还可以审议现有的国内法是否已经符合这些文书要求的各项人权标准。例如国家机构可以建议,政府为了履行国家的国际义务可以或者应该采取何种其他措施。这类措施可能涉及:改变财政或货币政策、调整在提供社会服务方面的重点和做法、在政府各部内以及在部与部之间建立报告机制以及执行积极行动方案和开展公共教育活动。通过国家人权机构的相关建议,政府部门能够较充分的了解本国所应当履行的国际人权义务有哪些,以便更好的保护人权。其三,协助政府提交报告。一些国际人权文书如《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国际公约》等需要缔约国向相关机构如人权事务委员会,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委员会,消除种族歧视委员会等提交报告。报告内容主要关于该国如何努力履行国际义务以及落实文书所保障的某项权利的情况等。国家机构凭其具有的特别专业知识以及独特的地位帮助本国草拟准确、详尽、得当的报告。在许多情况下,国家机构能向负责编写报告的政府部门直接提供情况、资料或统计数字。一些机构可以审查报告草稿,以确保其准确性和完整性。还可以利用一些机构作为协调点来汇集政府各部门和各类组织提供的资料。 (三)监督职能与行政机关的关系 虽然《巴黎原则》对国家人权机构有关建议职能的描述中并未使用“监督”的字样,但有效监督是提出合理建议的前提。一方面,国家人权机构只有通过对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国家机关行为进行监督才能发现问题,进而解决问题,将“监督”从建议中提炼出来,有助于体现国家人权机构的主动性;另一方面,根据各国实践情况,许多国家人权机构的确被赋予了对其他国家机关进行监督的职权。《巴黎原则》中规定,国家人权机构“就有关促进和保护人权的任何事项,向政府、议会和其他任何主管机构提出意见、建议、提议和报告”。根据这一表述,国家人权机构应当有权对有关促进和保护人权的任何事项进行监督,即对任何参与上述事项的主体进行监督。 国家人权机构对行政机关的人权监督体现在两个方面:其一,对行政机关制定的行政法规、规章等抽象行政行为进行监督;其二,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监督。其主要形式包括到行政机关进行走访、调阅行政机关文件、询问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等。人权监督职能是国家人权机构促进和保护人权的重要武器,从权限上来说,国家人权机构有权监督国内各个领域的人权状况,包括监督国家相关法律的制定与遵守、本国己加入的国际人权条约的实施、人权政策的落实等,并就监督过程中发现的任何与人权有关的问题向有关机关提出建议。从方法上来说,国家人权机构可以采取谈话、走访、公共调查等多种有效手段了解国内人权状况和各个国家机关保护、促进人权的情况,并通过后续措施敦促有关机关执行建议;从对象上来说,国家人权机构有权对几乎任何国家机构进行监督。因此,国家人权机构行使其人权监督职能,必会对国内人权状况产生影响。该项职能行使得当,对实现促进和保护人权的最高目标具有积极意义。 综上,国家人权机构具有特殊的法律地位,它不隶属于立法机关、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它的存在是对传统体制的补充,以弥补传统调查建议监督机制的不足。国家人权机构的特色在于从人权的专业视角审视国家人权状况,发现其他国家机关人权工作的缺陷,并以国内法律和国际人权标准为基准,向有关部门或机构提出建议,敦促其弥补缺陷、解决问题。这种补充作用需要与其他国家机关合作,经其他国家机关认可和执行才能产生应有的效果。 三、国家人权机构相对于行政机关的独立性 独立性是指国家人权机构必须具备独立的法律地位,能够在人权保障领域独立进行活动,不受来自政府、政党和所有其他可能影响其工作的实体的干涉和影响。在国家人权机构的独立性特点中,尤其强调独立于政府等国家机构。国家人权机构的独立性能够保障其在不受干涉的情况下解决人权问题,是机构进行有效运作的重要要素。 《巴黎原则》特别注重国家人权机构的独立性,设有以“组成和独立性与多元化的保障”为题的专门章节,对国家人权机构保持其独立性做了规定,大致包括以下几点:①国家人权机构的组成及其成员的任命必须按照一定的程序予以确定;②国家人权机构应具备使其能顺利开展活动的基础结构,特别是充足的经费;③国家人权机构成员的任期要有一定的稳定性。此外,国家人权机构成员的多元化也是确保国家人权机构独立性的一个重要因素。但是,强调国家人权机构的独立性并不意味着它要同其他政府机构特别是行政机构处于对抗状态。如何处理好国家人权机构与其他国家机构的合作并保持其独立性,需要由每个国家人权机构根据其自身的运行环境来决定。 (一)能够独立行使职权 国家人权机构对行政机关应享有独立性,这样才能对国家行政机关实行有效的监督。这意味着,国家人权机构依法行使其职权时不受国家行政机关的干预。从实践上看,部分国家人权机构由国家行政机关设立或发起设立,国家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参与国家人权机构的工作。因此,若国家人权机构为国家立法机关的内设机构或对国家立法机关负责或报告工作,它相对于国家行政机关的独立性较强,对国家行政机关的监督较有力。反之,若国家人权机构为国家行政机关的内设机构或向国家行政机关负责或报告工作,它将受制于国家行政机关。 为了维护国家人权机构相对于国家行政机关的独立性,部分国家还通过立法保护国家人权机构成员的豁免权,使其在行使职权时独立于其他国家机关。因此,是否能够独立行使职权或者有独立的授权是国家人权机构取得独立性的关键。 (二)有独立的经费 国家人权机构应有独立的经费预算和国家财政拨款。以便它们在一定的财政控制范围内认为合适时可以使用。这种预算至少应足以使它们拥有自己的工作人员和办公室,因而它们不必在这方面依靠国家。《巴黎原则》解释为国家人权机构配备充足的经费的目的时,特别强调此举“是使它不受可能影响其独立性的财政控制”。实践中,大部分国家人权机构的经费来自国家财政部门的拨款,这些经费包括维持机构日常运作的所需费用以及行使职权所必须的所有工作费用。还有少数的国家人权机构经费来自政府不同部门的拨款,例如,德国人权协会的经费主要来自德国联邦政府下设的三个部门,分别是外交事务部、司法部与经济合作部,这三个部门每年给予德国人权协会的拨款列入本部年度财政预算。还有部分国家人权机构的经费来自政府财政部门以外的部门,像新西兰人权委员会和荷兰平等待遇委员会的经费主要来源于司法部。 若国家人权机构能独立作出经费预算并经国家立法机关审查通过后由国家财政部门拨款,它便具有独立和稳定的财政来源,这不但可以保障国家人权机构履行职责所需要的资金,而且可以在很大程度上使其工作免受行政机关的不当干预。反之,若国家人权机构没有独立的财政预算权,其经费不是国家通过财政部门直接拨付,而是需要国家其他部门批准其财政预算或通过其他部门拨付经费,其履行职责所需的经费保障可能不充分,其工作可能受到批准其预算或向其拨付经费的国家机关的不当干预。可见,国家人权机构的经费来源与国家人权机构的独立性息息相关。 (三)成员组成具有独立性 国家人权机构的各项职能都是通过其成员执行,因此成员的独立性对国家人权机构的独立性具有很重要的影响。《巴黎原则》从保障国家人权机构的独立性角度出发,规定机构的成员必须具备组成的多元代表性、一定的人权资历以及品行和政治素质等其他条件。再者,保障国家人权机构独立行使人事任免权而不受任意的干涉。例如,在丹麦,主席的任命发生在相关机构内部,丹麦采用的是在已经任命的委员中选出主席。丹麦人权委员会确保领导成员独立的一个通常的措施是他们的工资不应受制于行政部门或受行政部门的影响。 国家人权机构的成员来自社会各阶层,有助于国家行政机关保持一定的独立性,在一定程度上对国家行政机关的工作实行监督。实践中也有所不同,有的国家的人权委员会由政府官员构成,与政府关系密切,例如英国、加拿大、新西兰;有的国家则禁止国家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担任国家人权机构的成员,例如菲律宾。但笔者认为不论政府官员在国家人权机构的成员构成中是否占有一定地位,关键是国家人权机构必须免于被其他机构和任何个人或因素控制和影响,由此,国家人权机构才能具有独立性,避免因批评政府遭受威胁,从而更好的促进和保护人权。 四、结束语 目前世界上已有许多国家建立了国家人权机构,尽管各国因其法律、政治状况的差异,呈现出不同类型的国家人权机构模式,但通过对国家人权机构与行政机关关系的探讨可总结出如下结论: 其一,国家人权机构与行政机关的关系是一种补充的关系。国家人权机构的设立并不会改变国家行政权力由国家行政机关享有和行使的局面,其存在的意义在于对行政机关保护人权方面的工作进行补充,发挥联系国家与公民之间的纽带作用。其二,传统人权调查建议与监督机制逐渐显现出一系列弊端,越来越难以适应现代人权事业发展的需要,赋予国家人权机构调查建议与监督职能及时有效地弥补这些不足。其三,国家人权机构相对于行政机关的独立性是保障人权的关键。独立的行使职权而不受行政机关的干涉,通过在一定程度上与行政机关的合作来促进工作的开展,达到促进本国人权保护的目的。 随着人权的不断深入发展,国家人权机构相继建立,各国国家人权机构在保护人权,促进建立法治政府等方面都取得了显着成就,但国家人权机构的发展还面临诸多不足和挑战,其与其他国家机关关系的探讨也成为人权领域研究的重点之一。因此,在未来国家人权机构发展的道路上,各国要从各自的实际情况出发,与本国的政治体制、人权文化背景和公民素质等方面相结合,不断探索出适合本国国情的机构运行模式,为人权事业的蓬勃发展开创出新的道路。 机构与行政论文:行政副职制与政府机构改革 摘要:在中国的行政实践中,模糊不清的行政副职认识导致了大量值得诟病的行政现象,成为中国政府机构深化改革的主要阻力之一。要解决这一严峻的现实问题,首先就得明确行政副职制存在的合理性,以及中国政府当前进行减副的必然性,并在此基础上从行政副职的设置、人员的产生与任免、行政副职的管理等方面来为中国政府机构规划一个全新的行政副职制度。 关键词:行政副职;政府;机构改革 一、行政副职制存在的合理性 行政副职并非中国所特有,但由于特殊的国情条件、历史文化造就了中国式的行政副职。那么在当今中国真的需要设置行政副职吗?行政副职存在的意义是什么呢? (一)从管理幅度看副职 国内外管理研究成果和管理实践经验表明,各级行政组织必须确定合理的管理幅度。根据管理学原理,确定管理幅度应了解如下变量:(1)管理层次;(2)管理事务难易程度;(3)管理者的水平和管理手段先进程度;(4)被管理的机构或人员的素质。参照以上几点,我们可以看到:1)中国政府的现有管理体制,加上世界第一的人口数,我们的一级政府或一个管理者,其直接管辖和控制的下属单位和人员数是巨大的;2)在这个世界经济一体化,全球竞争白热化的形势下,中国政府所面临的任务是艰巨的;3)从管理者的水平和管理手段来看,中国的行政管理者并未经过系统的学习和培养,很多都是在实践中摸索成才,可见还远未达到先进的程度;4)从被管理者的素质来看,中国的公务员考试制度在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才刚刚开始,经过严格科学的考试选拔出的具备先进科学知识技能的公务员在整个公务员系统中所占比重还很小,其整体素质还有待提高。 在这样的现实状况下,中国从国务院到县级政府均直接管辖着数十个甚至上百个工作部门和非常设机构(或下级行政单位),行政组织的管理幅度不可谓不大。在不增加管理层次的情况下,一级政府多设几名行政副职,有可能缩小管理幅度,解决管理者对被管理机构和人员的失控问题;另一方面,对于管辖数量过多的政府部门与机构,在不改变管理幅度的条件下,通过设置行政副职来协助管理,也有利于解决行政管理者素质与管理幅度相矛盾的问题。 (二)从同西方国家的比较中看副职 在西方发达国家,行政副职现象也有存在,但数量不多、范围不广,比如,德国、法国不设副总统、副总理,英国不设副首相,美国副总统也只有一个,且只起助手作用没多少实权,法国政府各部一般不设副部长等等。但中国却有着自己特殊的国情。首先从县一级政府的管理幅度看,与中国的县在层级和地位上最为相似的英国的郡,其辖中间层级行政单位平均幅度为6.5个,而中国的县辖基层行政单位平均幅度为25个左右。由此可见,在经济转型期间,在这样宽的管理幅度下,不设副职是不可想象的。 再看省一级的政府,中国一个省的人口和面积相当于欧洲一个国家,中国各级政府的管理幅度当然也远远大于这些国家同级政府的管理幅度。而至于中央一级,从国家结构形式来看,美国实行联邦制,州政府自主权很大,同联邦政府没有行政上的隶属关系,中国是单一制国家,中央与地方间存在行政隶属关系,因而,中央对地方政府的管理幅度比美国这样的联邦制国家的联邦政府就要大得多,在不能增加新的管理层次的情况下,设置行政副职就成为了一种必要的选择,有利于缩小管理幅度。 二、政府减副的必然性 既然行政副职制是因中国特殊的国情和历史文化造就的,那么政府为何又要实行减副呢? 谈及副职,我们不得不面对这样一个尴尬的现实:为了适应现实及发展的需要,我们设置了大量的行政副职,但在实际的行政活动及效果中我们却发现由此而来的很多问题。其危害可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说明: (一)削弱了正职应有的权责 按照行政组织的一般规则,行政首长负责制是最为重要的一种组织制度。根据首长负责制,在一个行政组织中,必须也只能有一个行政首长握有组织的最高决策权力并对组织的行为负实际的责任。而在设置了副职特别是设置了较多的副职的情况下,副职必然要从正职那里分解一部分权力和责任,这样也就势必导致正职的应有权力和责任受到削弱。尤其是,副职一多,分工必细,事权分散,行动迟钝,对统一指挥必有妨碍。 (二)削弱了职能部门的权责 在本来的意义上,职能部门就是为行政首长具体处理行政事务的。自从设置了副职之后,各个副职实际上分管了某些方面的工作,并且在某种程度上实际发挥着职能部门的功能。在这种情况下,原来的职能部门的功能就相对削弱了。 (三)使下级对上级的程序复杂化 一个职能部门的负责人,既要服从分管的副职领导,更要听从正职的指挥和命令,于是,为了使其能够在正副职间寻求平衡,通常不得不采取左右逢源的手段。由于副职的增多,无论是正职还是副职抑或下属,都需要花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来调整关系,协调矛盾。 (四)增加了管理的成本 管理的成本与管理人员特别是中高层管理者的数量成正比。副职的增多,使得官职趋于庞大,机构趋于臃肿。中国的政府机构多少次的精简之所以无法达到预期的目标,其原因当然是多方面的,但是副职的设置以及偏多不能不是一个主要原因。由于副职的增多导致的人员和机构的膨胀造成了管理时间、人力、物力、财力上的浪费,使得管理上的经费开支、人员配备、设备安排以及其他待遇等等都得增加,从而增加了政府管理的成本。 以上几个方面正说明了中国行政副职设置的无序状态。 三、行政副职制的系统规划 正是由于行政副职制理论与现实两方面存在的合理性与政府减副的实践必然性间的矛盾,所以必须要对行政副职制进行全面系统的规划,以使其能发挥出应有的效用。 (一)行政副职的设置 行政副职的设置涉及两方面的内容,其一是在什么条件下或者什么样的行政岗位可以设置行政副职;其二是设置行政副职的程序以及设置后其地位如何。原则上,一般行政管理者可设行政副职,但是对于层级较低的行政管理者,当一般行政管理人员在能力、经验上足以应付该职位上所有事务时,则无须再设副职。 由于行政副职都是根源于行政正职管理者的需要而产生和存在的,对于它的设置程序,应首先由正职管理者提出方案,包括其设置的理由,设想的副职数以及管理的方案等。方案应由上级人事部门进行审查和批准,必要时报同级人大常委会备案,最后再由行政正职管理者负责实施,上级行政机关进行监督,从而使整个行政副职的设置合法化。 (二)行政副职人员的产生 在完成行政副职的设置之后,我们需要去配置合适的副职人员。这里也要解决两个问题:一是副职人员的主体资格,二是副职选拔的程序。 1.“副职”人员的主体资格。是指什么人能够担任副职,他需要具备一些什么样的条件。只有先对“副职”这一职务相关问题作深入分析,认清这一职务的工作性质、地位、作用和内容,才能据此对担任这一职务的人员提出要求,确定担任这一职务的主体资格条件。 2.副职选拔的程序。包括两个内容:首先是职务分析,系统地收集和分析与行政副职有关的各种信息。第二是资格考试,通过公开、公平、客观、竞争的考试方法为政府选录合格的“副职人才”。行政副职实质上是一种职务而不是一种一般行政职位,这就使行政副职有职业化的可能。我们可以先根据“副职”职业化的设想,将“副职”作为一门特殊的职业制定职业标准,再以此为据举行公开的考试。这种标准资格的考试可以依据行政职务等级的特殊性而相应地确定为若干层次,各个层次应针对不同级别的行政副职设定。 (三)行政副职人员的任免 在确定行政副职主体资格和选拔程序之后,对于被录用的人员还需要规范其任免形式。就一般行政副职而言,首先应由正职提出行政副职的候选人员,然后由上级行政机关进行资格审查及相关认定,最后再由正职从合格的人员中进行授权任命。对于任命的结果,报上级人事部门备案。而对于罢免程序,可先由行政正职提出罢免事由并作出罢免决定,然后报上级人事部门备案即可。 (四)行政副职的管理 按照行政副职职业化的要求,行政副职的管理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1.任期。行政副职的产生与任免主要取决于其正职,这种极强的依附性使得行政副职的在职期限应与其正职相一致,这将使行政副职具有更强的流动性和变动性。 2.人才储备。我们有必要去建立起一套完善的人才储备机制,利用现代的高科技手段,建立起详细、真实的“副职”人员资料库,以此作为他们今后被再次任用的可靠依据。 3.副职数的控制。副职数与副职的设置其实是一种成本与收益的关系。副职的设置其目的在于满足行政的工作需要,提高行政效率,这是收益;而任免安排一定的副职人员必然要增加一定的管理费用,这是成本。如何确定这种收益与成本的最佳结合点呢?由于副职的设置来自于正职的实际需要,在编制上有其特殊性,故不宜纳入行政编制体系。在具体确定行政副职人员数额时,首先要从最基本的职位分析入手,通过对正职工作的总体考评,估算出具体的工作量,然后需要考虑同类职位、正职的一般实际工作量和工作能力在现有科技水平的支持下,以及现阶段副职后备人员的素质能力水平,并结合管理幅度的相关原理,从而确定出某一职位所需的具体副职数。 只有通过这种全新的行政副职制度的建立,才能为政府部门合理有效的减副提供行之有效的途径,也才能保证政府机构改革的真正深入。
煤矿科技论文:论科技创新在煤矿的实施 1科技创新及二矿分公司的做法 1.1科技创新的意义 在煤矿企业综合机械化大发展的前景下,任何机械设备、设施都有使用周期,不断的更新换代增加了企业的生产成本,而且新的产品有时也不适应煤矿企业矿井开采模式的复杂地质环境。因此,二矿分公司依赖自身拥有的专业技术人才资源,利用他们掌握的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实践经验和专业技能,结合本公司的生产模式、所处环境,对生产设备、设施进行技术创新或性能革新,为公司创造可靠的安全生产环境,提高生产效率,使这个有着悠久历史的百年老矿的生产能力逐年稳步上升。从2006年前的年产60多万t提升到2011年的110万t,实现了年产百万吨的梦想,科技创新成果为公司每年至少带来2千多万元的经营收入。科技创新契合了二矿分公司当前的发展需要,为公司的安全高效平稳发展注入了强大的动力。 1.2二矿分公司在科技创新管理中的做法 科学技术要成为推动经济增长的主要力量,必须以科技创新为依托把知识形态转化为物质形态,把潜在的生产力转化为现实的生产力[1],才能实现经济与技术的结合,使知识、技能、经验等等变成生产过程中的实际应用,产生经济效果。二矿分公司在实现科技创新的途径大致有三条。自主创新:公司招募进来大量不同专业的大学生,并安置于采掘一线工作,应用他们掌握的理论知识,结合实践经验,对生产过程中的人文、设备、设施、环境进行优化、升级或改造,以达到增强安全性,可靠性,提高生产效率、效益的目的。模仿创新:公司时常派各专业的技术人才深入兄弟单位(如王村煤矿、董家河矿等)进行学习,或考察其它先进单位的生产过程,消化、吸收、引用或再次开发改造他们的创新成果作为己用,以优化自身的生产环节,减少职工的劳动强度。合作创新:二矿分公司与西安煤科院合作,借用其技术资源,邀请专来来矿考察、了解生产过程,并对生产环节中出现的弊端进行改造,优化,增强矿井生产环境安全可靠性。近年来,公司从井下到井上,从一线到辅助,全矿各区队紧密结合生产实际,对本单位各作业环节认真进行梳理,查不足,堵漏洞,对现场作业工艺流程进一步进行改善,从中不断探索、总结和提炼出最科学合理、最精细优良的创新方法,以提高公司的生产活力。 2创新成果产生的成效及发展方向 2.1创新成果产生的成效 二矿分公司经过几年来的科技创新,已经产生了许多优秀的创新项目,并付诸实施变成现实的生产力。“喷雾降尘装置和皮带联动实现自动化”创新项目就是其中的一个。创新背景:二矿公司选运队吊挂皮带机头的喷雾装置是从2吋高压水管接出一条10mm水管,连接到喷雾装置上,中间安装截止阀来控制喷雾。喷雾装置的开启和皮带开启都要人工单项操作,在开启皮带后司机再手动开启喷雾,操作很不方便。有时,皮带停止后,司机忘记关截止阀,会造成机头积水和水流至配煤皮带造成皮带打滑,影响正常生产。技术创新:通过对原有喷雾降尘装置进行改造,将截止阀换成电磁控制阀,将电磁阀与皮带启动开关连接,在启动皮带同时,接通电磁阀,从而实现水电联动。实现了皮带和喷雾在生产过程中的同步作业,解决了两者单项操作存在的缺陷。创新成果的成效:通过这样的技术创新实现了安全作业,避免了对生产过程的影响,降低了人的不安全行为,也使职工的劳动强度减轻了,同时也提高了生产效率,效益。自2008年起,二矿分公司为了谋求生存和发展,开始在全矿干部和职工中,持续开展以“小发明、小革新、小改造、小设计、小窍门”的“五小”创新活动,来优化生产环境、理顺管理模式、改善生产条件、缩短生产环节、提高生产能力,增强企业活力,增强广大职工的信心,有力促进了公司的安全生产发展,使产能以每年10万t的速度平稳增长,使职工的经济收入逐年增加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在2008年以前,公司骑摩托车的数量是81%,开小轿车的数量不到2%,而到了2012年,开小轿车的数量已达到了36%以上,而摩托车的数量锐减到35%左右,这些有目共睹的实例也可从侧面说明科技创新带来的成效。 2.2今后的发展方向 坚持以人为本,建立创新文化,充分发挥煤炭企业科技人员的创造性[2]。二矿分公司充分发挥一线技术人员和生产骨干的潜能,总结现场生产过程中积累的作业经验,围绕各个生产环节的重点难点,通过工艺技术的创新、设备技术的改进等,在技术上精益求精,反复精炼创新作业方法,进而将降低成本与技术进步有机结合起来,形成比较完整的科技创新模式。公司构建了以总工程师负责制的科技创新管理体系,以生产科、机电科的专业为导向,以采掘区队及辅助区队为主体实施技术项目攻关的发展模式。公司认识到加大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是实施科技创新战略的基础。人才是企业发展的第一重要资源,也是提升创新能力的关键。因此今后应做到:①让各专业技术人员深入兄弟单位及其他先进单位学习先进技术、先进管理模式,优秀文化,取长补短,提高技能;②广开门路,激励各专业带头人或业绩突出的技术人员通过自学、函授以及拜师求艺的方式提高专业技能,想方设法优化生产流程;③可以邀请相关院校的名师来公司对职工进行培训教育,提高广大职工的业务技能;④与科研机构合作,将公司的一些优秀创新项目进行成果转化,使之变成实实在在的生产力,推动公司的发展。总之,必须以提高工作效率,减轻职工的劳动强度,加大安全保障系数,降低吨煤开采成本,能产生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根本出发点。对在科技创新中有突出贡献者应予以重奖,为其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拓展科技创新空间,提供科技创新平台,并采取定期召开科技创新研讨会、交流会、评定会等行之有效的办法,调动、激发更多专业技术人员参与创新活动,增强科技创新能力,来提高公司整体的综合机械化水平成为今后的发展方向。 3结语 随着科技创新步伐的不断加快,二矿分公司已经把“科技兴企”作为公司安全生产的发展战略。认识到创新的机制建设和管理水平是公司实现技术创新的关键,在日常的生产管理中把各种生产要素充分融合在一起,使公司生产组织更趋合理化,资源配置更加现代化。而且以技术人才作为后盾,最大限度调动全体职工创新积极性、能动性,加快安全生产模式的现代化、科技化转变,以确保公司的可持续、平稳、高效发展。 本文作者:陈建平杨天容工作单位:陕西陕煤澄合矿业有限公司二矿分公司 煤矿科技论文:我国煤矿科技生产水平的现状及解决建议 摘要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煤矿科技生产水平取得了较大的进步。但与国外先进的煤矿生产水平相比较,水平仍然较低,尚不能为煤矿生产的安全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和保障。本文主要从煤矿科技生产水平的现状出发,将其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列举并提出了指导性的意见。 关键词 煤矿;科技生产;现状;建议 1 我国煤矿科技生产水平的现状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煤矿科技生产取得了很大的成就。在国家的倡导下,相继建立了一批批专业的煤矿安全技术工程研究所、实验室与煤矿技术研发基地。使我国的煤炭行业初步形成了一支具有一定规模和科研水平的煤矿科技生产队伍,促进了我国煤炭行业在安全高新技术与基础研发水平的提高,科技研发能力也得到了较大的提升。值得提出的是,虽然我国煤矿安全生产科技工作已经取得了较大的成绩,但与国外先进的煤矿生产水平相比较,水平仍然较低,尚不能为煤矿安全生产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和保障,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整体水平低,创新能力差 主要表现在长期以来有关煤炭安全生产的一些关键性的诸多问题依然没有被解决解决,例如在煤矿生产中对造成煤矿灾害的识别能力、对煤矿安全生产的监测预警能力、防治与控制能力低;矿井防灾抗灾、事故抢险救灾、安全生产管理、事故鉴定分析水平低:煤矿安全科技贡献率低、自主创新能力弱、大多停留在人工作业阶段,安全生产的科研储备匮乏。 2)煤矿科技研究投入少 近年来我国煤矿安全科技的投入明显逐渐下降,主要是因为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导致行业性科技攻关与原煤炭基金被取消,因此才会出现这种状况。同时煤矿企业本身一直是低价位运行,效益低,属于负重爬坡,所以无法估计安全科技的投入,长久以来就束缚了我国煤矿安全科技的发展。 3)理论与实践脱节 由于没有形成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规章指导体系,所以对煤矿主要灾难产生的原因机理缺乏深入系统的研究,从而造成了实施的技术措施针对性、可靠性和配套性不突出,无法从根本上杜绝煤矿灾害的发生。如煤与瓦斯突出的机理研究仍停留在假设层面上,尚没有成熟的理论来指导煤与瓦斯突出防治技术的开发与研究,这样就造成了该事件在煤矿生产中时有发生。同时,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采矿秩序整治及隐患排查治理不落实、不彻底,走过场、留死角。随着社会的发展生产技术条件也在不断的改进,煤矿安全生产也在逐步向深部延伸,在这期刊诸如延期突出、矿震、热害、高地应力等灾害也就显得更为严重,但是对于这些问题的出现并没有对这些问题进行深入研究,故无法找到完全有效的治理方案与措施。 4)技术装备落后 就我国目前的煤矿技术的装备而言,仍然相对落后,无法适应危险源监控、预警、灾害防治和事故应急救援等方面的要求,特别是一些落后的省、地区。如某省某县的一些小铁矿,无正规设计,生产设施十分简陋,安全设施很不完善,主扇风机做摆设,斜井无一坡三档。同时,技术装备的适应性与可靠性都相对薄弱,对新出现的事故灾害缺乏控制,不能及时预防控制。另外,煤矿技术中还普遍存在着设备老化的问题,已经无法满足日益发展的煤矿安全生产的需求,如不及时更换将加剧问题的沉淀与积累。 2 加强煤矿科技生产的建议 2.1 加强基础理论研究 首先要以煤矿瓦斯、水害、火灾、煤尘、顶板等事故因素为重点研究对象,进行系统的研究,从而为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安全工程技术和灾害治理等方面提供详细的指导方针。同时还要系统的学习,安全生产社会学基础;安全生产科学基本理论;煤矿重大灾害事故致因机理及动力学演化过程;煤矿事故发生机理及动力学演化过程;煤矿安全经济及安全管理理论;煤矿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理论等专业理论指导丛书。 2.2 加大事故隐患治理技术的认识 对事故隐患治理技术的认识主要可以从以下3个方面入手: 首先是对事故的隐患诊断与治理。这就需要我们深入研究与此相关的关于监测、控制和管理为一体的煤矿瓦斯安全监控与联网技术;研究预防煤与瓦斯突出,煤矿瓦斯抽采与利用、工艺和装备技术;研究智能传感器、数据的远距离传输和智能处理技术;研究移动设备的自我监测、诊断和控制技术;研究全方位无障碍危险源探测监测、精确定位和信息获取技术等等。 其次是重大危险源辨识评价与监控。研究各类危险点、危险源的辨识、风险评价和危险性分析先进技术;开发煤矿事故隐患诊断、鉴别、分级技术;研究煤矿重要设备的失效模式、失效准则、剩余寿命预测等的关键技术,提高对煤矿灾害和危险源辨识的科学性,为重大危险源与事故的监测、预警和防范奠定基础。 最后是灾害与事故监测与预警。在这方面则要重点研究分析瓦斯、煤尘爆炸动态监测、预警技术;煤与瓦斯突出、冲击地压、矿震等煤矿突发性动力灾害预测技术;采掘工作面、采空区自然火灾连续监测与控制技术;矿井水害的预警技术,提高对煤矿灾害事故的监测与预警能力。 2.3 重点开展科技项目作业 这就要求煤矿中的领导与管理机构要审时度势,及时就煤矿安全生产中所经常出现的矿井瓦斯、突水、动力性等灾害要进行重点研究与分析,并争取找出切实相关的解决办法来解决煤矿安全生产中所潜在着的危险源。同时,还应该不断加强对煤矿事故的应急救援、灾害事故智能诊断等措施。以此来增加处理应急事故的处理能力。 2.4加强煤矿科技队伍建设 科技是社会发展的第一生产力,只有不断提高煤矿生产的科技水平才能不断提高煤矿的安全生产与生产效率。这就要求要在煤矿队伍结构中要切实加强科技队伍的建设,通过招聘与单位内部结对培养的形式有计划的实现煤矿安全生产科技创新人才的培养,来全面提高煤矿生产队伍的综合素质,保障煤矿的安全高效、生产。 煤矿科技论文:电子档案在煤矿科技档案管理中的建立 【摘要】档案具有各种各样的存在形式,因其具有保存的价值所以被记录下来。现代科技的不断发展,使得多数事物都在向着信息化方向发展,电子档案就在这样的背景之下发展起来,并且成为了档案管理发展的崭新趋势。本文主要探讨的就是在煤矿科技档案管理中的电子档案的发展状况。 【关键词】电子档案;煤矿企业;档案管理 档案之所以存在,是因为有其自身的价值。从古至今,我国所保存下来的档案不计其数,已经成为了一种文化的积淀和知识的蕴藏,对于我们现在的生活有极大的启示。以前所发生过的重要事情,为了防止遗忘都会被档案的形式记录保存下来,以便后人查阅、参考、回味。对于煤矿企业而言,仍然具有很多的事物和资料需要被记录和保存下来,作为宝贵的财富被用于日后的企业决策、利益的维护等。因此说,面对现在科技发展的新形势,在煤矿企业的档案管理中建立电子档案已成为了题中应有之义。 一、电子档案与纸质档案的区别 (一)电子档案与纸质档案的共同点。不论是一直存在的纸质档案还是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应运而生的电子档案,他们共同的目标都是为了保存档案,记录历史为后人服务,以一个服务者和奉献者的形式存在。当然,他们都具有比较高的保存条件:电子档案由于是科技的产物,所以在保存的时候就需要注意不要和具有磁性的、有很高温度的、具有物理和化学方面的具有损害性质的物质接触;纸质档案因为是纸张做成的,所以在保存的时候就需要注意避免水将其打湿、虫子将其咬破、化学物质对其腐蚀等。 (二)电子档案与纸质档案的不同点。一是保留时间长短不同。电子档案保存的时间大概在5到15年,而纸质档案如果不被损毁可以长期存在。二是保密程度不同。电子档案的保密性低,而纸质档案的保密性高。三是保存形式不同。电子档案在保存档案的时候用到的是光盘或者磁盘这样的载体,而纸质档案用到的是档案袋这样的纸质形式作为保存。四是占用空间大小。电子光盘因为用到的是光盘的存储,所以其占用的空间就要小很多,而纸质档案用到的是较大的档案袋作为存储,所以占用的面积空间都相对较大。五是传输性高低不同。电子档案在传输的时候,和计算机设备进行对接传播,方便快捷,因此传输性能较高;纸质档案在查阅的时候需要仔细地寻找,因此花费时间,传输性相对较低。 二、煤矿企业的特色化档案管理 (一)具有较高的使用率。在煤矿企业之中,对于其公司档案使用的频率还是相对偏高的,因此对于档案的管理工作所做出的要求就会高一些。煤矿企业安全方面的措施有哪些、应用于煤矿技术的设备有哪些等都需要档案的管理,且几乎每天都会使用,因此说在煤矿企业之中,对于档案的使用率是比较高的。 (二)具有丰富的档案信息。煤矿企业在档案的管理方面,有非常丰富的档案信息需要管理。煤矿企业财务方面的档案自然是少不了的,还有关于科技方面的档案以及关于各种各样文件的档案。 三、电子档案的建立成为煤矿科技档案管理的必然选择 (一)高技术人才成为电子档案建立的需求。煤矿企业电子档案的建立,就需要管理电子档案的人员具有较高的技术能力。但是现在的档案部门对于技术人才呈现高需求的趋势,所以应该加大对于高技术人才的培养,填补电子档案管理中所存在的高科技人才空缺现象,让电子档案的建立在煤矿企业真正地发挥作用。 (二)让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共同服务于煤矿企业。对于现在社会的飞快发展,电子档案的建立自然成为煤矿企业发展的必然选择。但是也不能因为对于电子档案的需求,就将原有的纸质档案给撤销,这是非常不明智的做法。尽管新建立的电子档案有比纸质档案更多的优势特点,但是也有纸质档案所不具有的优势特征,因此让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共同服务于煤矿企业,才会为煤矿企业的发展提供最好的档案服务。 (三)建立电子档案要加强其保密性。众所周知,电子档案虽然在时代的发展之下应运而生,但是其不是完美无缺的,一些缺点仍然存在,那就是电子档案的保密性不是很好。要加强电子档案的保密性,要在档案的设计上多增加些程序:比如需要特定的人物的人脸或者指纹的验证、需要密码的输入等。从而让电子档案具有较高的保密性,更好地为煤矿企业服务。 (四)电子档案的建立有利于提高办公效率。电子档案,自然有专门的档案管理人员其进行管理。使用那些具有高科技管理手段的工作人员,将煤矿企业文件的起草以及签字发出都以电子化的形式进行,以及在整个的运行过程中都采用高科技的手段,使得整个进程都变得简单化,从而大大提高办公的效率。 四、结语 科技的发展推动着电子档案的发展,从而为煤矿企业送去了高科技的电子档案。但是对于在大时代的背景之下应运而生的电子档案,仍然具有自身的局限性,所以不能说有了电子档案就将纸质档案抛弃。反而应该将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有机结合,合理利用,共同为煤矿企业的发展服务。 煤矿科技论文:煤矿企业科技创新管理实践思考 摘 要:在新时期的发展背景下,大多数能源企业中煤矿的使用都是以“科技创新”为主,并且还要积极研发使用各种新技术,构建健全的科技创新管理体系,进而促进煤矿企业的全面发展。本文主要对煤矿企业的指导思想、科技创新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煤矿企业的科技创新实践和管理实践的相应措施进行研究分析。 关键词:煤矿企业;科技创新管理;实践思考 所谓煤矿企业的科技创新管理具体就是指通过对科学技术的合理有效使用,进而对其中的人力、物力及财力展开优化配置的一种行为。并且在社会的不断发展下,观念和技术也在面临不断的更新,从而使煤矿企业的科技创新管理功能实现最佳效果。由此可知,若想实现煤矿企业的有效科技创新管理,就要采取合理先进的创新管理方法和技术,进而促进煤矿企业的全面发展。 1 关于科技管理实践的指导思想和框架分析 在此以某省煤矿为例,该煤矿在建设过程中主要以科技兴矿为指导目标,以创新文化为基础,对煤矿的科技创新管理思路进行有效的探索研究,进而创建了完善的煤矿科技创新管理体系,成立了专业性的技术委员会,构建了以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主管工程师-专业技术员等结构的科技创新框架,并且还成立了设备运输、电气自动化、计算机、财务、医务、土建等八个专业评估小组,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如科研考核制度、科技人才开发制度、科学技术进步激励制度及项目风险管理制度等,旨在促进煤矿企业的科技实践创新。同时,煤矿企业在进行科技创新管理时的主要指导性思想就是在市场经济的背景下,对煤矿企业的科技创新管理途径进行探索思考,进而合理应用其中,对煤矿企业存在的人力、物力及财力配置不足的现象有效调整,进而提高煤矿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最大化。 2 针对煤矿企业科技创新管理的实践成果分析 (1)将自主研发和吸收先进技术有效结合,进而推动科技成果的发展。若想保证煤矿企业获取到更高的经济利益,相关工作人员就要充分落实以下几方面内容:加强矿井集约化的生产管理,尤其是机电一体化,并对自动化技术展开更加深入的研究分析;不断开采锚杆支护技术,便于煤矿工程的顺利进行;对煤矿企业的综合信息控制系统、监控技术及瓦斯治理等进行不断的更新开发;加大对洁净煤、煤层气等综合技术的开发和利用。在此以某煤矿企业为例,该企业于2003年到2007年开始着手国家的高科技发展研究中的地下煤层自燃遥感探测技术工程项目,进而逐渐形成以煤矿企业为主要研究主体,以煤矿企业发展为主要研究内容的项目体系,并且为研究出煤矿行业的高科技技术,将各大院校、实验室及相关企业有效结合,建立了煤矿技术创新联合体,继而通过相关的项目科技实践可知,不但要研究出以煤矿企业为基础的自主创新模式,还要有效改变以往传统的落后科技,不断提高工作人员、施工设备及施工技术的先进性,从而为煤矿企业的发展提供良好的保障。 (2)加大科技创新实践资金投入,制定合理的激励制度。煤矿企业在科技创新管理实践过程中,应加大科学技术的研究力度,建立完善的激励制度,进而最大限度增强煤矿企业的创新实践能力。煤矿企业还要积极构建充满高效、活力的科技创新体系,更要坚持不断优化科技资源配置,实行工程项目承包或是项目负责制,进而有效提高煤矿企业的自主研发能力。由上文可知,某省煤矿产业在月内完成了原煤的3,5万t生产,突破了全国最高纪录,并在全年放假的二个月内实现了生产原煤的357完t目标,进而使该煤矿成为了高产量的集约型格局,对于煤矿企业的科技创新实践有着重要的积极作用。 (3)针对煤矿企业资料档案的管理制定相应规定。在对煤矿企业进行科技创新实践的基础上还应充分认识到资料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进而对煤矿企业的工作人员展开定期的培训教育,进而具有一定的科技创新能力,能够有效落实煤矿企业的资料信息档案管理工作。同时煤矿企业还应加大对资料信息档案管理的投资重视力度,最大限度提高工作人T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进而提高煤矿企业资料信息档案管理的工作效率和质量,促使煤矿企业朝向可持续方向发展。 (4)提高煤矿企业工作人员综合素质和专业化水平。在煤矿企业的发展过程中,相关工作人员要对煤矿企业中的科技创新管理方法、相关技术及培训体系进行不断完善,进而提高自身的专业化技能和综合素质。同时,煤矿企业若想综合提高自身的竞争力和经济水平,就要完成以下工作:第一,成立煤矿技术基金。保持技术的资金投入比例不得低于总销售收入的2%,而科技资金不得低于总销售收入的3%,进而按照资金预算进行合理分配,为煤矿企业的科技创新实践提供充足的资金支持;第二,针对煤矿企业的科技成果进行公平公正的评估,严格按照相关评估流程进行,从而不断提高科技的质量和水平,为煤矿企业获得更高的经济收益。 3 结束语 若想保证煤矿企业得到快速发展,需要进行科技创新,同时必须制定明确高效的指导方针,对煤矿企业的科技创新技术不断完善更新,制定健全的激励制度,加强资料信息的档案管理力度,提高煤矿企业的市场综合竞争力,从而以科技创新管理实践为基础为煤矿企业的生产发展提供良好的保障,推动煤矿行业的高效发展。 煤矿科技论文:浅析我国煤矿瓦斯治理和利用的科技创新 [摘 要]煤炭是一种非常重要的资源,它在我国的工业生产中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我国有着丰富的煤炭资源。但是在煤炭的开采过程中,时常会面临着瓦斯问题,瓦斯问题给煤炭的开采带来了极大的安全隐患,所以要想使得我国煤炭开采工作能够更加顺利的开展,必须要对瓦斯问题进行综合治理。本文对我国当前瓦斯治理和利用的现状进行了一定的分析,并且就瓦斯的治理和利用提出了一些建议。 [关键词]煤矿 瓦斯 治理利用 科技创新 我国有着丰富的煤矿资源,但在对这些煤矿资源进行开发的过程中,却时常会面临着瓦斯问题,我国煤矿瓦斯事件发生十分频繁。瓦斯事件的频发,不仅仅给煤矿的正常开采造成了严重的阻碍,而且对于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也造成了巨大的威胁。所以必须要对瓦斯治理引起足够的重视。虽然煤矿瓦斯有着一定的危害性,但是如果通过一些科学技术进行处理,也可以对其加以利用,使其朝着有利于安全生产的方向转化。所以说在当前我国应当注重在煤矿瓦斯的治理和利用方面的科技创新,利用这些科技创新来减少瓦斯给我们带来的危害并对其加以有效的利用。 1 我国煤矿瓦斯治理发展情况简析 瓦斯一直以来都是阻碍煤矿开采工作的严重问题,为了使得煤矿开采能够安全的进行,相关的工作人员和学者也在对瓦斯的治理和利用进行着研究,减少煤矿瓦斯事故可以有效的保护井下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同时将瓦斯从井底抽出之后还可以对其加以利用。自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对于煤炭的需求量就越来越大,煤炭被广泛地应用于各个领域,比如说一些工厂,还有火车和发电等都离不开煤炭资源。煤炭一度成为了支撑我国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资源,所以我国煤矿的开采量也在逐年的增加,随着开采量的增大,瓦斯问题也逐渐的暴露了出来,受到了全社会的广泛关注。就近些年的情况而言,我国在煤矿瓦斯治理方面主要呈现出以下几个特征。首先是煤矿瓦斯事故的发生率仍然是居高不下,并且人们也没有有效的对煤矿开采过程中的瓦斯抽出并加以利用,所以我国煤矿瓦斯的利用率一直较低;其次就是随着我国煤矿开采规模的不断增大,煤矿瓦斯事故的发生率也较高,尤其是特大事故的发生,给煤矿资源的开采造成了极其严重的影响。所以说就现状而言,我国对于煤矿瓦斯的治理和利用工作都还没有做到位,在相应的技术方面与发达国家仍然存在着较大的差距,所以煤矿瓦斯的治理和利用仍然是我国煤矿开采工作中的一个重点。 2 制约我国煤矿业发展的主要约束条件 2.1 瓦斯事故频繁发生 正是因为我国的煤矿瓦斯治理和利用方面的技术较为落后,所以使得我国的瓦斯灾害频发,在每一年的煤矿事件中,大部分也都是因为瓦斯。之所以会出现瓦斯事故频发的问题,主要是由于我国在煤矿开采的过程中,过分的注重产量,而忽略了对于瓦斯的监控和预测,所以使得瓦斯问题较为突出。当前我国在煤矿开采过程中,对于瓦斯的采和抽是极不平衡的,在很多时候,为了煤矿的产量和开采进度,就不能够很好的满足“先抽后采”的方案,所以说使得煤矿的开采和瓦斯的抽取表现出极不平衡的状态,一方面,煤矿的开采量增大使得瓦斯越来越多;另一方面,煤矿开采速度过快,又导致了瓦斯不能够得到迅速的抽放,从而使得瓦斯抽放率不能够满足最基本的要求。这些因素都是瓦斯事故产生的重要原因。 2.2 生产条件不达标 由于我国对煤炭的需求量十分大,所以说在整个煤矿开采行业中,一度呈现出供不应求的状态。许多煤矿开采商也认准了这一商机,开始投资煤矿开采。但是他们在对煤矿进行开采的过程中,往往没有对瓦斯事故引起足够的重视,所以说也就没有做好相应的预防工作。而且他们在进行施工时,往往没有按照相关的要求来对瓦斯进行抽取,这些生产条件的不达标,也使得煤矿瓦斯事故频发。 3 我国煤矿瓦斯治理与利用的科技创新 国家对于煤矿安全生产的重视程度非常之高,所以说随着近些年来煤炭瓦斯事故的频发,国家也进一步的对煤矿开采进行了规范,并且通过法律的手段来规范生产,以在最大程度上减少瓦斯事故的发生。法律是减少瓦斯事故发生的第一道防线,通过对于相关法律的完善,可以有效的减少煤矿事故的发生。但是仅仅依靠法律手段还是不够的,还必须要结合煤矿瓦斯治理和利用的科技创新,只有这样才能够有效的控制煤矿瓦斯事故的发生。 3.1 煤矿勘探勘测技术的发展 近些年来,我国在煤矿灾害监控、预警方面取得了较为突出的成就,较之于以往,我国当前的煤矿灾害监控和预警技术水平有了大大的提高,一般而言,通过煤矿灾害和预警技术可以准确的对煤矿灾害进行预测。在煤矿灾害和预警方面,我国已经成功的开发出了一套煤矿灾害预警系统,而且通过多年的研究和调查,我国也已经拥有了自己的空间数据库,可以有效的对煤层瓦斯地质和煤矿各类灾害等进行准确的分析。灾害的预警是对其进行控制的第一步,做好了这一步,后续的煤矿灾害防治工作才能够更加有效的得以开展。 3.2 矿井瓦斯抽放和监控体系的发展 要对煤矿瓦斯进行有效的治理,并不是一朝一夕能够完成的,煤矿瓦斯的治理工作是一个系统的工程,要想对其进行有效的控制,必须充分考虑到各个方面因素的影响,诸如设备、技术和通风等。而设备和生产方式在煤矿开采和瓦斯治理方面都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要想对瓦斯问题进行综合的治理,必须要研发出新的生产方式,采用更加安全可靠的施工设备,从而才能够安全的对煤矿进行开采。 3.3 大力提高瓦斯治理强度 为了使得煤矿瓦斯事故得到有效的控制,必须要煤矿开采过程中的各项技术进行完善,只有完善了相关的技术,才能够获得更为准确的数据,从而获得矿井中真实的瓦斯信息。同时,还必须要对煤矿瓦斯抽取的技术和装备进行进一步的革新,提高瓦斯的治理强度,使得瓦斯的治理能够与煤矿的开采协调进行。 煤矿科技论文:我国煤矿瓦斯治理和利用设备科技创新探讨 [摘 要]对我国的煤矿瓦斯治理、利用的实际情况以及面临的情形,进行系统完整的分析讨论,根据对理论基础的研究,核心技术的研发以及制定技术标准等方面的最新成果,总结这些年来煤矿瓦斯新技术的进展,探讨科技创新在煤矿瓦斯的治理和利用中起到的安全保障作用,同时,寻找提升科技创新在煤矿瓦斯治理和利用发挥更大作用的对策。 [关键词]煤矿瓦斯;治理利用;科技创新 煤矿是推动我国经济发展的基础性能源,因此,煤炭工业关系着我国的经济命脉。我国煤炭的总产量约占世界煤矿总产量的37%,然而我国煤矿的死亡人数以占据世界煤矿死亡人数的70%,稳稳高居世界煤矿死亡人数的首位。虽然,近些年来我国煤矿事故发生的次数以及死亡人数有下降的趋势,但是发生事故的总体次数还是非常高的。这严重的限制了煤炭行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跟各种各样的煤矿安全事故的类型对较。瓦斯事故对人员的伤害最强,被称为煤矿内煤矿工人的“第一杀手”。所以,我国应将煤矿瓦斯的安全治理和利用放到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位置。 1.我国煤矿瓦斯治理与利用的实况 大幅的降低我国煤矿瓦斯发生事故的几率,努力提高煤矿瓦斯采集和利用的数量,这是关乎我国国民生计的重要工程。这些年来,随着国家与企业越来越重视对煤矿安全科技的投入研究,充分发挥煤矿安全科技在煤矿安全生产中的作用,大力的推动了煤矿行业的安全高效的发展。2015年的煤炭产量,比2014年的煤炭生产总量增加了7.7%,出现的煤炭总事故次数下降了20.1%,死亡的人数也下降了15.2%[1]。全国平均瓦斯抽采率达21.1%,平均瓦斯抽采利用率接近32%。 然而我国的煤矿安全状况以及煤矿瓦斯抽采利用这些方面,都与国际上比较先进的采煤国家有相当大的差距。比如,美国的煤矿事故,造成的人员死亡的人数年仅三十人左右,抽采的瓦斯浓度基本超过了35%,瓦斯的抽采率能达到46.5%,并且抽采出来的瓦斯都能获得利用。依据我国制定的关于煤炭瓦斯的开发规划,到“十三五”末,煤矿瓦斯抽采量要达到75亿立方米,同时,瓦斯抽采率要达到35%。 2.我国煤矿瓦斯的治理及利用技术的突破 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在有关的计划下,综合国内具有优势的科技资源进行了基础的研究,使得煤矿的安全科学技术,获得了巨大的跨越式发展。并且由此获得了重大的成果[2]。 2.1依靠国家力量,突破煤矿瓦斯治理和利用的共性关键技术 2.1.1对煤矿灾害的监控和预警的技术的提高 依据我国的煤矿地质条件,我国已经开发出了专门适用于我国煤矿生产与管理条件的煤矿灾害预警的系统。同时,研制开发了煤矿大型空间数据库,煤矿安全管理等多达上百种的软件子系统,促进了我国煤矿灾害的监控和预警技术的重要的飞跃。该系统适用于示范矿井的重大瓦斯灾害、火灾和水灾预测预警监控以及矿井顶板、通风和供电系统安全状态连续监测于一体的集成系统,实现了对矿井动态安全信息的连续采集、在线辨识、智能分析和灾害预警,提高了煤矿安全生产重大灾害预警能力。当前,我国生产的煤矿灾害预警系统,已经在淮北矿区、松藻矿区等地进行最后阶段的试验应用,离大型化的商业软件应用已为时不远。 2.1.2低透气性的钻孔技术和装备跨上了更高的台阶 对于所面临的低透气性,突出的煤层和顺层钻孔与钻进技术方面的难题,以钻进方式、角度、方式等角度进行深入的钻研,我国研制出了可以应用于突出和松软煤层,能达到150米至200米的最新型的螺旋钻机[3]。在对较高瓦斯压力以及地应力的突出的煤层顺层进行钻孔时,钻孔的真实深度达到了168米,打破了历史的最高纪录,同时,钻孔的成功率也得到了较大的提高,达到了70%以上,打破了以往的记录。当前,这种低透气性的螺旋钻机在煤和瓦斯突出问题较为严重的煤矿区得到了较广泛的应用。 2.1.3加强瓦斯治理,提高抽采利用率,同时提高煤矿瓦斯抽采技术 根据“中国煤层气勘探开发配套技术研究”项目,进行无烟煤煤层气田开采的技术工艺的研发,建立井下煤层气大规模的开发以及采煤一体化技术的体系[4]。以此,实现煤气与煤层的“煤、气共采”,从而实现我国煤炭瓦斯的综合性治理与煤层气开发利用的一体化。 2.2大力提升新设备与技术的适应度,推动煤矿瓦斯治理与利用的共同创新 凭借“煤矿瓦斯治理技术集成与示范”的国家项目,优先选择一些较为先进与适用度较高,较为成熟的技术和装备,进行新设备与技术的适应度的深入钻研,从而推动煤矿瓦斯新设备与技术的成熟与完善,以使新设备与技术进行集合创新。 2.3 优化检测煤层瓦斯基础参数技术 当前,矿井中的瓦斯压力的测定存在较多问题,比如在瓦斯压力的测定时,气密性不达标、操作繁杂。因此,需要致力于研究与优化瓦斯压力和透气性等所需要用到的参数的测定仪器。将数据的测定的准确性以及自动化的程度提升到较高的水平。 3.持续科技创新策略探究 3.1 持续对科技的投入,同时加强瓦斯治理科技的持续创新能力 由于我国煤矿在地质与煤矿开采的工艺过程存在较大的难度,所以,我国的煤矿瓦斯治理,以及瓦斯治理科技的创新的任务非常艰难,所需要花费的时间也较长[5]。我国煤矿在地质与煤矿开采的工艺过程存在的难度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我国的煤矿环境较为复杂,面临较大的自然条件限制,使得治理难度较大;第二,我国的井工生产的煤炭产量占我国煤炭开发总量的绝大多数,然而我国煤矿的井下生产系统都呈网状布置,且为半封闭的结构,灾难一经发生,就容易导致其它灾害的伴生。第三,随着煤炭资源的日趋衰竭,煤炭资源的开采深度越来越深,开采的难度也越来越大,对瓦斯灾害防治的难度也相应加大。因此,必须持续加大科技的投入,同时加强瓦斯治理科技的持续创新能力。 3.2 加大煤矿瓦斯治理与利用资金补贴 参考国外煤矿瓦斯治理与利用的先进经验,推动煤矿瓦斯治理与利用的长期的奖励与扶植制度的建立。进一步实施对煤矿的安全费用的收取与利用,以及煤矿内瓦斯的抽采和使用的补助措施[6]。减免对先进技术与设备研发的税务,加大力度落实对煤矿瓦斯发电与上网的补助。 3.3 健全煤矿瓦斯治理与利用的资金投入机制,加大扶植力度 我国对于煤矿瓦斯治理与利用仍处在一个较为落后的阶段,严重缺乏国家的资金与政策扶植。来自中央财政的资金需要着重用于核心技术和共性技术的研究,以及运用与转化;来自地方财政的资金需用于产业化的运用以起示范作用;同时,各煤矿企业也需要加大对科技的投入资金,促进新技术的实际运用与再创新。 4. 结语 作为推动我国经济发展的基础性能源,煤炭工业关及我国的经济命脉。然而,我国煤矿的死亡人数以及发生事故的总体次数还是非常高的。因此,大幅的降低我国煤矿瓦斯发生事故的几率,努力提高煤矿瓦斯采集和利用的数量,这是关乎我国国民生计的重要工程。我国需要加强瓦斯的治理,提高抽采的利用率,同时提高煤矿瓦斯抽采的技术,持续对科技的投入,同时加强瓦斯治理科技的持续创新能力,政府也应加大煤矿瓦斯治理与利用的政策扶植,同时,健全煤矿瓦斯治理与利用的资金投入机制,加大扶植力度。以此,才能全面推动我国的煤矿瓦斯治理与利用水平更上一层楼,使煤矿的安全生产的形势得到全面的好转。 煤矿科技论文:大佛寺煤矿加强科技创新工作的实践 摘 要:大佛寺煤矿是陕西煤业集团、陕西煤田地质局和陕西省彬县煤炭总公司3家合资组建的陕西彬长矿区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在彬长矿区开发建设的第1个特大型矿井。矿区建设至今,在公司领导的大力支持和带领下,通过矿井生产工作中的实践,在矿压研究和控制、综合防灭火、瓦斯管理及及信息化方面都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 关键词:矿压控制 安全管理 信息化 综合防灭火 大佛寺煤矿位于陕西彬长矿区南部边界,地处彬县、长武两县交接地,井田走向长15 km,倾斜宽5.8 km,井田面积86.3 km2,地质储量12.5亿 t,可采储量为7.66亿 t。该矿设计产量为800万t/a,一期为300万t/a。主采侏罗纪4煤层,全井田分布。大佛寺煤矿为高瓦斯矿井,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为128.35 m3/min,相对瓦斯涌出量为15.89 m3/t;二氧化碳绝对涌出量为8.14 m3/min,相对涌出量为1.01 m3/t。煤层具有自然发火性。 近年来,大佛寺煤矿在公司领导的支持和带领下,积极探索,不断创新,并与高校等科研院所加强技术合作,不断推动科技进步,在矿压控制、综合防灭火、瓦斯管理及信息化建设方面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 1 主要科研成果 1.1 矿压控制方面的成果 大佛寺煤矿40110工作面运输巷底板围岩松软破碎,巷道底臌剧烈,通过研究,分析了40110运输巷的三个底臌特征分别为: 变形量大、变形持续时问长和挤压流动性。得出了底板围岩特性是造成巷道底臌的主要因素,水理作用、支护体系不耦合、采动影响是造成巷道底臌剧烈的诱导因素。认为“强顶、固帮和有效强化底板”是维护巷道底板稳定的关键,进一步提出了“底角锚杆+底板硬化+泄压槽+补打顶帮锚杆(索)”的软岩巷道底臌控制技术,取得了良好的工程应用效果,通过顶底板、两帮表面位移观测,矿压观测数据显示,巷道底板未出现裂缝,底臌量大幅度降低,顶板未出现离层脱落等其它变化,巷道支护完整、断面均能达到设计要求,巷道底臌得到有效控制。 1.2 瓦斯防治方面的成果 大佛寺煤矿40104工作面走向长度1920 m,切眼长度260 m,工作面为高瓦斯超长工作面,工作面初采时,瓦斯涌出主要来于本煤层及采空区残煤,工作面回采50 m后,瓦斯主要来源于本煤层及邻近层瓦斯释放。考虑到该工作面为超长工作面,布置层位较高,采用高抽巷采空区高位留巷抽放放,以此减少邻近层瓦斯涌向工作面。放采空区瓦斯是治理采面瓦斯超限的有效措施,通过高抽巷瓦斯抽放,采面瓦斯及上隅角瓦斯浓度都明显降低。采面配风量为2300 m3/min,回采瓦斯浓度为0.6%,上隅角瓦斯不超限,抽放效果非常显著。40104采面的实践证明,尽管高抽巷抽放负压作用点处于采空区,抽放效果好,但本煤层属易自然煤层,抽放时间长可导致采空区残煤自然,防灭火压力较大。 大佛寺煤矿2006年建成投产,主采4号煤,煤层厚0~19.73 m,平均11.65 m,煤层结构简单,倾角5°,属较稳定煤层,最短发火期为24 d;煤尘具有爆炸性,瓦斯含量一般在6.4 m3/t左右,最高17.11 m3/t。大佛寺煤矿40300进回顺,40104回顺掘进期间均发生了瓦斯喷出,巷道回风流瓦斯浓度超限,通风方法已无法解决瓦斯喷出问题,工作面不能正常掘进,瓦斯问题严重威胁矿井的安全生产。强化以预抽瓦斯为主,通风为辅的瓦斯治理理念,超前释放煤岩层承压瓦斯,可避免瞬间瓦斯喷出酿成事故。 1.3 防灭火方面的成果 大佛寺煤矿煤层具有自然发火性,发火期一般为3~5个月,最短发火期24 d,煤尘爆炸指数30.08%。为了彻底解决采空区煤炭自燃制约矿井安全生产的问题,大佛寺煤矿从2006年开始,与众多科研院校合作,研究高瓦斯、易自燃长距离俯采工作面防灭火措施,使自然发火的危险大大降低。根据大佛寺矿业公司煤层的地质条件和煤层自然发火特点,在本矿应用综合防灭火技术体系。综合防灭火技术体系集8种防灭火手段的优点于一体,避免了单一技术的缺陷和不足,显著提高了防灭火工作的效果。 大佛寺煤矿40104工作面可采煤层走向长度1768 m,倾斜长度260 m,采高3.8 m,采用走向长壁后退式综合机械化采煤。该工作面于2008年2月29日初采,2009年2月20日停采开始扩帮回撤,24日扩帮支护基本完毕,在回撤时发生外因火灾,及时进行了封闭。根据大佛寺煤矿40104综放工作面现状,分析了火区启封条件,提出启封回撤方案,以及启封回撤期间的通风方式、瓦斯抽采技术,堵漏、注氮、打钻注浆等一系列防灭火技术措施。实践证明,启封回撤期间的安全技术方案实施后,保证了工作环境的CO浓度、CH4浓度、温度、风量满足安全要求,将设备顺利、安全地撤出了工作面。 1.4 信息化方面成果 大佛寺煤矿井是彬长矿区开发建设的第一个大型、现代化国有矿井。通过综合自动化控制网络的建设,将矿井各系统(采掘、供电、运输、通风、排水等)的设备工作状态信息、生产信息、安全信息实时传递到矿井生产安全调度集中控制室,为大佛寺煤矿井的综合自动化系统提供了一个高速、安全、可靠的信息传输平台,为矿领导的指挥和管理提供了充分的、实时的信息依据,为大佛寺煤矿建设先进的管控一体化平台提供了基础网络支撑环境。同时,大佛寺煤矿井也是西北地区第一个实现工业以太网下井的煤矿,为煤矿信息化、数字化发展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2 结论 在当前经济形势下,煤炭企业向集团化、大型化发展和实现产业集中高效生产是世界煤炭工业发展的趋势,而煤炭企业要具备足够的经济实力必须拥有先进的煤矿采矿技术、管理经验和资金优势,其中,煤矿采矿技术及科技实践是最为重要的。在最近的一些年来,大佛寺煤矿不断创新,与时俱进,始终探索着先进和高效的科技实践和采矿技术,并且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在目前全国煤矿形势不容乐观乐观的情况下,研究和探索先进的煤矿生产技术和实践应用技术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煤矿科技论文:煤矿科技术语使用条件分析 摘 要:矿业工程专业类稿件编辑加工过程中经常出现科技术语加工错误的问题,本文根据国家相关标准,分析了矿业工程专业类稿件编写或加工过程中常见名词与科技术语的准确性问题,使编辑人员在加工书稿时明确各种科技术语的使用条件,出版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图书和期刊,以促进我国煤炭科技发展。 关键词:煤矿科技术语 使用条件 规范 准确性 近年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相继了煤矿科技术语国家标准、标点符号用法国家标准(GB/T15834―2011)及《煤质及煤分析有关术语》(GB/T3715―2007)等一系列与煤矿科技相关的其他国家术语标准或行业标准,对煤炭行业相关人员使用规范的术语名称、加强相关信息交流、改变工程技术人员的传统思维、促进煤炭科学技术的进步与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但在矿业工程专业类稿件编辑加工过程中经常发现有些编辑不考虑某些字词或科技术语的指代含义,而是照搬相关标准中的科技术语,使科技术语在使用上存在欠规范、不合理的现象,这不仅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要求,而且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图书和期刊的整体质量,妨碍了读者的理解,同时也不利于文化的传播。现根据有关规定和自己的理解,把矿业工程专业类稿件中常见科技术语问题、字词问题提出来并进行分析,以其为广大矿业工程专业类图书编辑和期刊编辑提供借鉴。 1 “粘”和“黏” 1955年公布的《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中将黏作为粘的异体字而被淘汰。1985年在《普通话异读词审音表》中审定粘读zhān,读nián时只用于姓氏。1988年《现代汉语词典》确认黏为规范字,不再作为淘汰的异体字,从此黏和粘各司其职。但实际运用过程中粘和黏经常混用,1990年国家科委、中国科学院、国家教委、新闻出版署联合的《关于使用全国自然科学名词审定委员会公布的科技名词的通知》和1993年国家技术监督局的国家标准《量和单位》(GB3100~3102―1993)也不尽相同。如粘度一词,《关于使用全国自然科学名词审定委员会公布的科技名词的通知》和《现代汉语词典》(第6版)[1]中为黏度,而《量和单位》中规定为粘度,而非黏度,但由于粘只能读zhān,故黏度是正确的。在此要强调的是,全国自然科学名词审定委员会公布的《煤炭科技名词》(1996)[2]、《煤矿科技术语 第1部分:煤炭地质与勘查》(GB/T15663.1―2008)无烟煤定义中仍然使用的粘结性一词应按照《煤质及煤分析有关术语》(GB/T3715―2007)改为黏结性。 作为单字使用时黏为形容词,《现代汉语词典》(第6版)给出的定义是像糨糊或胶水等所具有的、能使一个物体附着在另一物体上的性质。 2 “顺槽”与“运输巷(回风巷)” 矿业工程专业类稿件在加工过程中,由于很多稿件由现场工程技术人员编写,这就使得许多名词很不规范,而顺槽是经常使用的一个词语。《煤炭科技名词》(1996)和《煤矿科技术语 第3部分:地下开采》(GB/T15663.3―2008)规定,回风顺槽、上顺槽为拒用词,要改为工作面回风巷,其定义为主要用于回风的区段平巷或分带斜巷;运输顺槽、下顺槽也为拒用词,要改为工作面运输巷,其定义为主要用于运煤的区段平巷或分带斜巷。但由于各个煤矿矿井地质条件不同,实际使用过程中顺槽所起的作用也不同,有些矿井上顺槽承担的是运煤任务,下顺槽承担的是回风任务,根据《煤矿科技术语 第3部分:地下开采》所给定的定义,此时应将上顺槽改为工作面运输巷,下顺槽改为工作面回风巷。因此在加工稿件时,只有当上顺槽承担回风任务、下顺槽承担运煤任务时才能按标准规定将上顺槽改为工作面回风巷,将下顺槽改为工作面运输巷。这就要求编辑在加工稿件时要充分理解顺槽的具体含义,不要照搬《煤炭科技名词》(1996)和《煤矿科技术语 第3部分:地下开采》的规定。 在《煤矿科技术语 第3部分:地下开采》中,顺槽为拒用词。但在《煤矿科技术语 第5部分:提升运输》(GB/T15663.5―2008)中存在顺槽破碎机一词,也就是说,在顺槽破碎机中顺槽为可用词,因此加工稿件时当看到顺槽破碎机时,一定不要修改为工作面运输巷破碎机或工作面回风巷破碎机。 3 “溜槽”与“中部槽” 《煤矿科技术语 第5部分:提升运输》(GB/T15663.5―2008)和《煤炭科技名词》(1996)规定溜槽一词为拒用词,要改为中部槽。在书稿加工过程中,很多编辑只要碰到溜槽一词,一律按照标准改为中部槽,却忽略了溜槽在不同情况下所代表的不同含义。《煤矿科技术语 第5部分:提升运输》和《煤炭科技名词》(1996)中对溜槽的定义是构成刮板输送机机身且长度为一定值的承载槽,但《水利科技名词》中将溜槽定义为短距离输送混凝土拌和物并防止其分离的木制或钢制的槽形设备。因此在加工书稿时一定要理解溜槽的指代含义,只有当溜槽是刮板输送机的部件时才能改为中部槽,除此之外仍用溜槽一词。 4 “底臌”与“底鼓” 底鼓是指由于矿山压力或水的影响底板呈现隆起的现象。但在《煤矿科技术语 岩石力学》(GB/T 16414―2008)中采用的是底臌,在《煤炭科技名词》(1996)中采用的是底鼓。《现代汉语词典》(第6版)中臌仅有臌胀(指由水、气、瘀血、寄生虫等引起的腹部膨胀的病)一词,加之《煤矿科技术语 岩石力学》为推荐性国家标准,因此加工书稿时应将底臌改为底鼓。 5 “裂隙带”与“断裂带” 断裂带是指垮落带上方的岩层产生断裂或裂缝,但仍保持其原有层状的岩层范围。但在《煤矿科技术语 岩石力学》(GB/T 16414―2008)采用的是裂隙带,但《煤矿科技术语 第7部分:开采沉陷与特殊采煤》(GB/T15663.7―2008)、《煤炭科技名词》(1996)、.《建筑物、水体、铁路及主要井巷煤柱留设与压煤开采规程》[3]均采用断裂带,而把裂隙带列为曾用词,因此加工书稿时应将裂隙带改为断裂带。 6 “回采率”与“采出率” 采出率指煤炭采出量占工业储量的百分比。《煤矿科技术语 第1部分:煤炭地质与勘查》(GB/T15663.1―2008)中采用的是回采率,采出率为可用词;但《煤矿科技术语第3部分:地下开采》(GB/T15663.3―2008)、《煤炭科技名词》(1996)中均将回采率列为拒用词,因此加工书稿时应将回采率改为采出率。但所加工稿件引用2013年1月9日起施行的《特殊和稀缺煤类开发利用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生产煤矿回采率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7号)和《煤炭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三率”指标要求(试行)》有关内容时,回采率不能改为采出率。 7 “沙”与“砂” 沙和砂都指碎石粒,但在使用时,沙比砂含义更广泛,一般情况下,与沙状物有关的事物及沙状物,都用沙,《现代汉语词典》(第6版)也明确指出,凡与沙子有关的事物都可以用沙字,如风沙、豆沙、沙漠、沙丘等,且在《现代汉语词典》(第6版)中也推荐使用沙字。但作为一种建筑材料或主要用于磨料时,多用砂,如金刚砂、砂布、粗砂等,值得一提的是,由沙子、水泥和水等搅拌而成的混合物应为砂浆,而非沙浆。此外,煤矿工程中的砂岩不应写作沙岩,因为砂岩是岩石的一个种类。 造成沙与砂二字用法尴尬局面的根本原因是:日常生活中民众的习惯用法与科技名词术语规范的不一致,同时,沙―砂涉及多种学科,如地质学、冶金学、建筑材料学等,这就使科学技术名词审定部门不容易对该词给出合理的规范术语。 8 “形”与“型” 《现代汉语词典》(第6版)中形指形状、形体,侧重于一个物体区别于其他物体的不同特征,如方形、圆形、图形、地形等,型在《现代汉语词典》(第6版)中是指模型、类型,侧重于同类事物中共同具有的特征,是人们对个体事物特征的一种归类,如脸型、型号、沙型、流线型等。在遇到这两个字时,可以根据文中的内容考虑一下是指形状、外形,还是指类型、模型,如型钢是对断面成不同形状的钢材的统称,属类型,故用型。再如,矿井通风中的Z型通风、Y型通风是指进风和回风路线像Z字和Y字,并且成为一种固定的通分方式,故用型。 总之,编辑在稿件加工过程中只要善于发现这些问题,及时查阅有关标准和工具书,就会避免字词与科技术语的错误使用。 煤矿科技论文:浅议煤矿企业的科技创新与科技管理 [摘 要]目前我国煤矿企业科技创新和科技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三点,一是新技术有待向实际生产力转化;二是科技人才在职工中所占比例太小,且岗位配置不合理;三是对科技资料的管理不够重视,管理方法不合理。加强科技创新和科技管理,要建立科技创新的长远规划,建立专项科技资金,完善激励机制,积极开辟产、学、研相结合的新路子,等等。 [关键词]煤矿企业;科技创新;科技管理 煤炭是我国的主要能源,煤炭工业是关系能源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基础产业。新时期煤炭工业在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的同时,必须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加快结构调整,走资源利用率高、安全有保障、经济效益好、环境污染少的可持续发展道路。而加强科技创新,是提高煤矿企业效益、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主要途径。下面,本文就来谈谈煤矿企业的科技创新和科技管理问题。 1 目前我国煤矿企业科技创新和科技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1 新技术有待向实际生产力转化 煤矿企业为了解决矿井实际生产中的问题,增强企业综合竞争力,积极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开展技术合作,引进了很多先进的理论和技术。但是这些科技成果很多还没有被充分利用,没有转化为实际的生产力。另外,煤矿企业也结合自身实际研发出很多科技成果。因此,引进技术和自主研发技术进而将技术转化为实际的生产力,使之服务于煤矿生产的问题也就摆在了煤矿企业面前。 1.2 科技人才在职工中所占比例太小,且岗位配置不合理 据统计,全国规模以上煤矿安全技术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不到10%,低于全国工业企业13%的平均值。在科学技术人员本就缺乏的情况下,煤矿企业在人力资源配置上呈现“机关学校多,生产一线少,辅助单位多,井区段队少”的现象。由于专业技术人才缺乏、人员整体素质欠佳,导致结构失衡、分布不够合理,学非所用、用非所学现象普遍存在。近年来,受市场经济的冲击和影响,企业之间包括煤炭企业之间的竞争越来越强烈,尤其是科技人才之间的竞争已经成为所有企业竞争的焦点,煤矿企业科技人才培养的任务艰巨而且紧迫。很多煤矿企业对科技人员的管理还仅停留在人事管理上,而人事管理仅仅是企业经营管理的维护手段,对科技人才工作积极性、人才潜力的开发和企业发展的带动效果不足。煤矿企业开展人力资源管理迫在眉睫。 1.3 对科技资料的管理不够重视,管理方法不合理 科技资料和档案是煤矿企业重要的科学技术资源,是科技成果的重要载体,在企业的实际生产、建设活动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是指导实际生产、建设的重要依据。然而当前煤矿企业对科技档案资料的重视程度还不够,造成档案管理人员积极性缺乏,影响档案资料管理工作的正常进行。 与其他类的档案资料相比,煤矿企业的科技档案资料归档周期长,时间不固定,涉及范围广,收集难度大。煤矿企业的科技类档案资料需要档案管理人员对煤炭行业工艺流程、技术状况有比较全面的了解,对工作人员素质要求较高,如果工作人员素质稍有不足就会产生遗漏甚至错误。由于煤矿生产的特殊性,随着生产的进行,煤矿企业的科技档案资料处于一个动态的变化中,造成档案资料管理繁琐且工作量巨大,而这些修改、变化如果不能及时归档,就会造成科技档案资料不完整、不准确。近几年来,煤矿信息化进程有了较快的发展,但档案资料的信息化进程却相对滞后,尤其是档案管理人员技能培训滞后,造成档案资料管理手段落后,档案资料信息无法被及时地传递共享,阻碍了档案资料的高效利用。 2 加强科技创新和科技管理的建议 2.1 建立科技创新的长远规划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对于煤矿企业来说,为了更好地使科技服务于矿井生产,必须建立长远的科技创新规划。煤矿企业应根据自身的生产工艺、装备水平和生产状况,提出矿井的长期规划,并相应制订短期年度安排,为矿井的科技发展指明方向。只有这样,才能更快、更好地将煤矿企业打造成一流的企业,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2.2 建立专项科技资金,完善激励机制 科技管理离不开激励机制,激励机制虽然并不全是资金奖励,但却是以资金奖励为主。煤矿企业应该建立专项科技资金,制订完善的奖励制度,对有价值、有效益的科技创新进行评审奖励。不仅对专业的技术人员进行科技创新奖励,还应鼓励全矿工作人员进行小创新活动,以此营造科技创新的氛围,提高矿井生产的科技含量,以资金奖励来鼓励科技创新,继而改善生产经营局面,而良好的经营效益反过来会增加资金奖励力度,以此形成良性循环。 2.3 积极开辟产、学、研相结合的新路子 坚持走出去、请进来,扩大对外技术交流与合作,积极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开展技术合作。某煤矿企业近年来先后聘请了中国矿业大学、河南理工大学等许多知名的通防专家、支护专家来矿讲课,先后与中国矿业大学、中国地质大学、河南理工大学、西安科技大学签订了技术合同,保持了良好的业务技术合作关系,在产、学、研相结合上做出了积极的探索。取得了诸如综采技术在三软岩层的应用、大断面综采放顶煤技术的应用、极易自燃煤层瓦斯涌出规律研究、深部瓦斯抽放技术等一大批科研成果,并已转化为实际的生产力,为安全生产搭建了科技支撑平台,有力地促进了安全高效矿井的建设。 2.4 大力引进新设备、新技术、新工艺 新设备、新技术、新工艺的引进能极大地提高生产力水平,因此煤矿企业需要时刻关注新设备、新技术、新工艺的发展情况,及时进行更新。以某矿业集团为例,该集团最近几年先后引进了综采技术、综采放顶煤技术、综掘技术、现代化监测系统等大批先进技术和设备,极大地解放了生产力。同时,有效地保证了安全生产。尤其是近年来,先进设备的引进力度进一步加大,技术创新速度进一步加快,矿井综合能力大幅度提高,防灾抗灾能力进一步增强,为矿井的又好又快发展奠定了基础。 2.5 培养专业人才,提高一线员工素质 煤矿企业应该开展适应现代化企业科技管理的培训课程,大力引入现代煤矿行业的先进技术、科技管理方法,构建多元化培训体系,不断提升员工的技术水平。此外,在培养员工掌握行业先进科学技术的同时,也要使其掌握国内外行业的发展方向,使其能够立足全局,为煤矿企业的未来发展献计献策。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科技成果来源于实践,最终也都要应用到实践中去。煤矿企业在不断完善的人才培养系统中要重视提高一线人员的科技素质,只有一线人员科技素质的提高,才能及时发现问题排除隐患,才能把科技和生产力更加紧密地结合,让科学技术更好更快更及时地服务于煤矿企业生产,为煤矿企业带来更大的社会、经济效益。煤矿企业人才培养系统的建立和完善不仅是科技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还可以逐步积累人力资源的内在价值,增强煤矿企业的科技人才实力,提高煤矿企业的综合竞争力。 2.6 规范档案资料管理 煤炭企业应提高对档案资料管理的重视程度,提高职工的档案资料管理意识,完善档案资料的岗位责任制,将档案资料的归档工作纳入煤炭企业各项工作计划中。加大对档案资料的资金投入,建立健全档案资料管理工作的赏罚激励制度,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转变传统的档案资料管理方式,加快档案资料的信息化进程;建设信息化网络化平台,简化技术人员查询使用档案资料的过程,构建一个快速便捷、服务于实际生产的档案资料管理平台。 3 结论 创新是生产力发展的原动力,科技创新和科技管理对于煤矿企业也非常重要。文章对我国煤矿企业科技创新和科技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并对如何加强煤矿科技创新和科技管理进行了探讨。 煤矿科技论文:放在“科技创新与应用”煤矿中机电一体化技术的应用探究 【摘 要】煤矿机电设备伴随我国煤矿事业飞速发展的前提下朝着一体化方向迈进。因为煤矿生产中有各种各样的安全事故相继出现,所以,提高生产的安全性、加大机电设备的投入力度已成为一种必然的趋向。目前我国煤炭机电设备已经处于更新换代的周期,机电一体化呈现的主要特点是机械和电子技术的融合。其发展与出现符合现今科学发展的潮流,是我国目前支撑煤矿事业发展的重要性力量。 【关键词】煤矿;机电;一体化技术;应用研究 现代的煤矿生产逐步对机电一体化加以实现,这种实现实质是指将自动控制技术、信息处理、机械和计算机等技术进行复合的应用,是由传统的机械工程转变为微电子技术方向的由多种现代化技术相互融合的综合技术,因此应用实践非常的广泛。煤矿工作若想达到高产、高效的程度,机电一体化技术的应用是唯一的选择。我国现阶段对于机电一体化的应用正处于处于阶段,各项技术的应用深度还有待进一步强化,本文对该问题进行研究,有助于以后应用的相关借鉴。 1 煤矿机电一体化技术的概念 机电一体化的实质内涵是以系统工程为基础,将机械和电子等多种相关技术加以融合,从而使系统整体和产品具有最佳的性能。机电一体化作为技术群组的一个总体称呼,它是由很多表现出特定功能的电子和机械设备组成,机电一体化即为电子、机械工程的有机整体,其反映的思想也是系统设计理论与集成综合技术。实践中可以看到,机电一体化具有非常大的优势,主要表现在其自身所拥有的节能性,在低碳经济的背景下有良好的发展前景,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第一,基于运行和负荷情况自主进行控制与调整,使能源的使用量与排放得到有效减少。第二,结构构成简单,有较高的实际可操作性。机电一体化是以应用模块化、标准化为基本要求,通过设计制造而成,因此非常的严谨,而且这一体系可以将信息处理、监视以及运算功能有机的结合在一起,由此可见,机电一体化技术的发展,使之逐步趋向于现代化、智能化和规范化,在当前国内煤矿生产中所扮演的角色是不可替代的。 2 我国应用机电一体化的历史 我国的机电一体化技术处于萌芽状态应该归于我国自行研究所设计出来的第一套综合机械化采煤工作面的投入使用。但当前国内机械化综合应用仍然刚刚起步,具体应用过程中仍需依赖采煤机由液压牵引转化成电牵引。自从那以后,不断出现和应用的技术便层出不穷,像支架电液微机技术、故障诊断等。21世纪,我国的煤炭机电一体化技术所进行的研究与应用在大型固定设备的煤矿安全生产监控和后备保护方面所取得的显著成果有目共睹。但是,较之于西方发达国家而言,国内的采煤技术依然非常的落实,实践中还存在着很多的问题与不足。 3 煤矿发展中的机电一体化应用分析 第一,提升机上的机电一体化技术应用。采矿实践中,电气自动化已经得到了非常广泛的应用。对于采煤机而言,以前的起步标准必须是中厚煤层,现在已经可以在浅煤层相应进行实施。目前,因对滚筒式采煤机的运用,基本可以从整体上使大功率、高产量开采的目标达到。滚筒式的采煤机在牵引方面的飞跃是区别于其他传统的采煤机的。其良好的牵引特性使它可以对较大的阻力进行克服并且及时地向电网反馈电能。与此同时,这种具有极高可靠性能的牵引方式不仅尺寸较小、操作便易,而且使用年限很长,检修工作无时常进行的必要,工作质量和效率非常的高。 第二,煤矿运输过程中的机电一体化应用。煤矿井下原煤进行输送的首要工具是带式输送机。其具有的特点主要有:效率高、大的输送量、可靠运行、较容易实现自动化、连续长距离输送等。当前,驻澳的此设备所应用的是CST可控的软启动装置,此装置是机电液一体化的综合。其软驱动装置是特意为平滑起运送大惯性载荷而研究设计的,一条皮带运输机由多台或者是一台CST驱动的。因为一些条件,比如动态分析、在线监控以及启动延迟等技术制约,造成国内带式输送机驱动点仍不能同时超过3个,这就严重影响了国内输送机单机运量、长度。除此之外,国内输送机主要存在的缺点也不少,像其灵敏度和寿命低、可靠性差以及监控设备功能少。 第三,煤矿生产过程中机电一体化技术应用。在当前国内矿井生产实践中,对机械设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尤其是对一些大功率机械设备要求更高一些。基于此,多数情况下都会将真空开关有效的应用在高压开关柜上,从而提高其服役期限。维护量相应减少且功率因数得到提高;同时,基于胶带机的应用,可以实现煤矿生产中的集中控制,并且还可以有效加强图像化以及信息化设备监控,这对全面提高煤矿生产安全性,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第四,煤矿生产自动监控过程中的机电一体化技术应用。实践中,通过微电脑自动变速控制,可以实现对煤矿生产中的综掘机在线监控,以实现煤矿生产的简单化与实际可操作性,从而有效降低劳动强度。在此过程中,应当充分发挥电机的作用,以有效降低能耗,提高人员、机械设备运行的安全可靠性。在目前国内形势下,对于微电脑运用,实行综合采煤机的有效控制,非常有益,同时它还可以让机械针对那些原本危险或者无法靠近的地方进行机械作业。 4 我国机电一体化的成果及其发展前景 机电一体化的投入使用不仅可以大大降低矿工的劳动强度,增加收入,而且对于煤矿生产的安全可靠性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基于此,从整个层面上而言,其综合效益是非常可观的。同时,其对稳定煤炭市场有序健康的发展加以促进,也对我国的现代化进行建设有利。因此,机电一体化技术的应用范围非常的广泛,而且其未来应用价值会更大。 从实践中来看,如果机电一体化按照当前的势头继续发展,则一定会成为一种绿色环保技术。在此过程中,还要对国外的一些先进技术进行有效利用,对机电设备中的通信功能予以强化。同时,还要切实对当前机电类产品进行有效改进和完善,增强其用途,以实现资源的有效利用。 5 结语 本文主要对煤矿机电一体化技术及其应用进行了分析,希望可以为以后对其研究提供一些可借鉴的经验,从而为我国煤矿事业的发展奠定研究基础。 煤矿科技论文:煤矿企业如何实施科技防腐 当前,在科学技术业已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第一推动力”的背景下,运用科技手段提升预防腐败效能,是扎实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的必然要求,也是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的重要手段。那么,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如何结合实际,有效运用现代科技手段狠抓宣传教育、强化监督检查、实施源头防腐呢?笔者结合山东能源新矿集团翟镇煤矿纪检监察工作实际,浅谈一下煤矿企业实施科技防腐的做法。 一、强化网络体系监督,促进事务透明公开 第一,该矿健全了矿内部办公网,利用办公网建立了电子矿务公开运行体系,向职工群众提供高效优质、规范透明的管理和服务,构建网上平台接受咨询、受理投诉、听取建议等,维护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各区队、各部室都有自己的公开板块和规定公开内容,员工只需在电脑上轻轻一点,即可对每个单位的月度经济分配及各项区务一目了然。 第二,他们成立了区务中心,实现了有效民主监督,避免了区队内部家长制、一言堂。一是规范基础分配,从源头杜绝加分带钱现象。避免了区队二次分配,实现了从基础分配到区务中心的无缝衔接,从源头上杜绝了加分带钱现象的发生。二是区务公开,使工资分配阳光透明。区务公开更加及时,内容更全,增加了全区在册所有人员出勤、班组合计得分,让员工明白当班得分,应该分给自己多少分。区务中心不定期对公开的内容、日期进行检查,对延期公开,内容不符、不全的进行考核。三是降低职工劳动强度,解决职工后顾之忧。实现了区队办公经费、员工培训、公假费用的一站式服务。四是强化监督管理,规范运行机制。区务中心工作人员是原区队核算人员,为防止徇私舞弊现象,及时调整岗位、轮换分管区队人员,杜绝吃、拿、卡、要现象,杜绝“暗箱操作”。 第三,另外,该矿对物资设备采购实行公开招投标,并在办公网上公开。对物资采购、建筑工程公开招标所需设备和施工权等全面实行项目公开招投标。 二、建全电子网络监控,狠抓人员物资管理 第一,运用电子监察系统对网上政务活动和公共资源交易等行为进行监督制约,用电脑管住“人脑”,用“电子眼”替代“人眼”,用“电子档”补充“文字档”,用“电子数据库”代替“信访信息库”。为进一步加强物质管理,促进部室人员及重要岗位人员的工作作风转变,该矿借助治安监控体系,将传统的治安防范监控拓展为多职能、多方位的反腐监控。他们对监控系统进行数字化升级改造,形成了矿区全覆盖、多层次、多方位的电子监控网络体系,达到了“控得住、看得清、调得出、用得上”的应用效果。 第二,在煤炭销售方面,他们严密控制,强化监督。建立健全了煤炭营销网,在重磅、轻磅和轨道衡、煤场等地点均安装监控摄像头,24小时进行监控录像;每一张过磅票据、出门证和发票都要和煤炭销售网上的销售数据对应,治安保障部、调度室和煤炭营销部安排专人每天进行核查,矿纪委每月对治安保障部、调度室和煤炭营销部三个部门核查的准确率进行核实,发现问题严格处理。 第三,针对进出库物资,该矿在利用电子监控设施进行监控管理基础上,每月联合经营管理部人员对仓库出入物资进行核查,对照监控录像,逐一核对每天的物资出入单据、仓库值班人交接记录和矿门岗出入证,避免了矿井物资非正常流失现象。 三、拓展科技防腐手段,促进矿区和谐发展 第一,该矿明确提出“廉洁也是天字号大事”、“廉洁文化同样是企业发展的动力”等廉洁理念,持续拓展宣传教育方式,努力提升党员干部廉洁意识。在发挥“廉洁文化一条街”、“廉洁大厅”“廉洁文化宣传栏”等宣传阵地作用基础上,他们利用门岗、矿花园和井口候车室的电子屏滚动播出企业廉洁理念。利用短信平台编辑廉政短信。同时,他们公布电子举报信箱,实行网上举报,促进了执纪办案工作的顺利开展。以上举措创新了教育形式,让干部职工多方位接受廉政文化的熏陶,进而有效提升了他们的廉洁意识。 第二,在运用科技手段持续强化宣传教育,狠抓源头防腐的同时,他们不断拓展宣教方式,扩大宣教范围。今年又利用现代电脑技术,联合信息管理部开发制作了“廉洁屏保”程序安装到全矿管理人员电脑中。让各级管理人员在工作间隙接受近在咫尺的廉洁教育,在轻松的氛围中感受廉洁文化的熏陶,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的廉洁意识。另外,他们在自主研制小灵通的基础上,借助集团公司通信网络,实现了管理干部无论在井上或是井下,对其所处位置都能进行快速准确定位,加快了管理者之间信息沟通速度,促进了干部作风的转变。 第三,他们还健全了违规违纪网络查询体系,将历年来查办的案件汇总归入电子档案,只要在电子档案中输入想要查询的人员姓名,其个人档案、违纪时间、处分情况等立刻呈现,一目了然。 “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面对当前科技发展日新月异的现状,只有不断拓展科技防腐、惩治手段,不断为企业发展注入“源头活水”,才能持续提升全员廉洁意识,呈现出“见事早、源头找、起点高、动作小、效果好”的惩防腐败综合效益。保证煤矿企业“渠清如许”。 (作者单位:山东能源新矿集团翟镇煤矿) 煤矿科技论文:建立电子档案在煤矿企业科技档案管理中的意义 【摘 要】电子档案是档案管理发展的最新趋势。本文结合煤矿企业档案管理的特点,探讨了电子档案在煤矿企业档案管理中的意义。 【关键词】煤矿企业;电子档案;档案管理 电子档案是现代计算机技术和信息技术发展的必然结果,也是档案管理的最新发展方向之一。现结合煤矿企业档案管理的特点,探讨电子档案在煤矿企业档案管理中的意义。 1 档案管理的目的和功能 “档案是历史的原始记录,或者说原始的历史记录。这是档案的本质属性”。档案管理的根本目的,除了不使其散失并安全保存外,主要是为了开发与利用档案,因此能否很好地开发与利用档案是衡量档案管理成功的重要内容之一。 2 煤矿企业档案管理的特点 2.1 信息的广泛性 煤矿档案包括科技档案、文书档案、财务档案等。科技档案包括矿建、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风、地质等档案。信息量巨大是其特点之一。 2.2 使用的频繁性 煤矿档案使用频繁,特别是科技档案的使用,几乎每时每刻都和一线生产紧密联系,例如煤矿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机电设备档案等,其使用频繁性远远大于其他行业。 3 电子档案的最新发展和应用 电子档案这一概念出现于近10年。所谓电子档案就是电子文件的档案管理。美国联邦管理法规对其解释为“包括数字的、图形的及文本的信息,可以记录在计算机能够阅读的任何一种介质上,并且符合文件的定义。” 1996年12月,国家科委在北京召开了全国CAD应用工程工作会议。1996年9月成立了电子文件管理、归档研究领导小组。1998年1月9日,王刚同志在全国档案局长馆长会议的讲话上也指出:要在1997年研究制订的《计算机辅助设计电子文件应用光盘存储、归档及管理要求》(试行稿)的基础上,在35个企事业单位进行试点,为实现我国电子文件管理规范化和现代化探索办法和积累经验。1998年8月11日―13日,国家档案局档案科学技术研究所召开了电子文件管理研究专家研讨会。该会的中心议题是对《电子文件归档及电子档案管理概论》和《办公自动化电子文件归档及电子档案管理方法》、《CAD电子文件光盘存储、归档与档案管理要求》两个标准的征求意见稿进行修改、补充及完善。可见,有关电子档案及其管理问题的研究与应用正在广泛开展。 4 电子档案与传统纸张档案的优缺点 4.1 电子档案的优缺点 电子档案的优点在于:存在形式一般为磁盘(硬盘)及光盘等有形介质,存取方便,占用空间小,存储容量大,便以携带和传输,可和计算机直接连接,可通过网络进行远程传输,复制方便,便于检索和查阅。 其缺点是保存时间短(与纸质档案载体相比,电子文件载体材料的寿命要短得多,一般仅为5-15年),保密性差,保存条件高(需防磁、防尘、防高温、防物理和化学损伤等),阅读不方便。 4.2 传统纸张档案的优缺点 传统纸张档案的优点在于:保存时间长,保密性好,占用空间大,阅读方便。 其缺点是占用空间大,存储容量小,不便以携带和传输,复制困难,保存条件高(需防虫、防水、防高温、防物理和化学损伤等)。 5 电子档案在煤矿企业科技档案管理中的现实意义 从以上分析和比较可以看出,电子档案具有比传统纸张档案更多的优点。特别是结合煤矿企业档案管理的特点,在档案的应用方面,电子档案更具互补的优点,便于携带,可直接通过网络进行远程传输,复制方便,便于检索和查阅。具体在实践中有以下的意义: 1)煤矿企业应当结合档案管理的最新发展,建立电子档案系统,实行电子档案和传统纸张档案双档案系统。传统纸张档案以完成档案管理“不使其散失和安全保存”的目的为主,电子档案以完成“开发与利用”的目的为主。双档案系统不仅有利于传统纸张档案的安全保存,更有利于档案的开发与利用。 2)电子档案系统应配备专门的计算机和存储器(硬盘、光盘)、扫描仪、照相机、打印机等。还应配备专门电子档案室,由专人负责管理和维护。计算机用以对电子档案的管理,存储器(硬盘、光盘)用于电子档案的存储,扫描仪、照相机用于传统纸张档案和电子档案的转换。 3)可以把科技档案(包括规程、措施、图纸等)和文件等全部数字化存档。通过计算机和专门的管理软件分类管理。应用和查阅一般以电子文档的形式给出。存储格式以Word、CAD等通用格式为主,便于查阅。 4)利用或建立煤矿企业局域网系统,使所有的电子档案可以通过网络查询。各生产队组的技术员可以随时通过电脑终端查阅电子档案室的授权文件。 5)为加强保密管理,可以设立权限,利用密钥来管理。为了防止无关人员进入系统对电子文件或数据进行访问,有些系统需要对用户进行身份验证,如有些文件管理系统使用管理员代码验证等。最常见的方法是给每个合法用户一个“通行字”,代表该用户身份。通行字可由数字、字母或特定的符号组成,只有用户本人和计算机系统知道。当合法用户要求进入系统访问时,首先输入自己的通行字,计算机自动将这个通行字与存储在机器内的有关该用户的资料进行相关的业务访问。如果验证不合格,该用户就会被拒绝于系统之外。身份验证技术可用于电子文件访问权限的控制。 6)为了建立完善的电子档案系统和有效的服务系统,需要加强人才的专门培养。档案信息电子化要求管理人员具备较高的知识层次和先进技术水平,而不能仅仅满足于一般的计算机操作。从目前看,许多档案部门缺乏现代化高技术人才,其中档案、信息处理复合型人才更为稀缺。大部分档案人员现代技术水平偏低,甚至有现代文盲现象,以至于现代化设备不能充分发挥作用。 7)可实现办公自动化、无纸化,使档案的生成方式发生很大变化。诸如文件的起草、签发、催办、归档等运作过程,可在计算机和通讯线路中进行。这样档案的前身以机读文件为主要形态,档案也自然以机读形式存在。这些档案的利用方式与纸质载体档案的利用方式有很大差异。这种变化预示着档案工作者将面对更多以磁盘为载体的机读形式。广大信息检索者关心的是信息的内容,这些信息可能来自不同的机读形式的档案中,把这些档案信息综合系统地提供出来是档案工作者义不容辞的责任。 8)可充分利用和发挥现有微机的潜能,提高利用率。目前,大多数基层档案室对计算机的应用单一,开发功能简单,有的仅仅用于档案著录或文件打字贮存。利用的低效率造成人力、物力、财力和时间的极大浪费,使现代化设备不能尽其用。 9)档案信息电子化,信息成果可多份拷贝,将拷贝成果送到领导及各个部门,可扩大社会影响,拓宽服务范围,档案部门的地位自然也会得到提高。 10)煤矿企业档案信息电子化可使档案信息顺利与最新技术接轨。虽然“信息高速公路”在我国尚在起步阶段,但煤矿档案事业要注意这方面发展动向,超前拿出对策,使档案工作适应这一客观形势的变化和要求,更好地为生产一线服务。 煤矿科技论文:浅析煤矿企业科技创新管理的实践及趋势 摘 要:一般大型能源公司中煤矿采用的都是以“科技兴矿”为主要目标,另一方面也是积极开发新的先进技术和科技成果,并创建新的科技体系。随着科技创新型矿井逐渐开发和建设,煤矿的科技创新管理水平也要随之一同发展。本文对煤矿企业科技创新管理进行了全面的总结和评价,并且提出可行可靠的建议和发展趋势。 关键词:煤矿企业科技创新;科技管理;运行机制 一、煤矿企业科技创新管理的指导思想 一般煤矿科技创新管理所采用的指导思想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作用的条件下,探索并发现新一套煤矿企业科技创新管理的思路,同时尽最大的限度使用,改进配置企业中物资资源的不足,发掘新人力,实行科技创新管理的新战略,以此提高企业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在这些指导思想下,还要坚持科技兴矿为宗旨,以市场上对煤矿的需求为引导者,激励人才为主要核心,加强对科技创新的开发和管理、研发新的科技创新成果、创建全过程、全方位的管理体系。一个煤矿企业是以科技兴矿为主要方针,同时引进发达的的科学技术,培育创新管理新文化,从而创建新型矿井。也正因为如此才大大提高了矿井的经济效益和提高矿井之间的竞争力。要想使科技能更好的为煤矿企业服务,首先要保证人才的利用和资金的投入,还要为技术人员创造良好的成长条件,以便培养专业的工程技术人才。另外引进先技术设备能有效的保证生产安全,能使技术创新的速度加快,使煤矿的生产能力提高,为矿井的发展奠定好的基础。 二、煤矿科技创新管理实践中出现的问题 2.1依靠自己的科技知识研究发现和引进先进技术结合。一些煤矿企业为了解决在矿井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增强了彼此之间的竞争力,和高新技术一同发展,引进了先进的理论技术,使科技创新管理水平能够得以发展。此外,煤矿企业还结合了自身研发的科技成果,因此,自主研发和引进技术将科技创新转化成为了生产力,使得煤矿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存在问题。2.2对科技人才的培养和任用。根据科学统计,煤矿的技术人员占全职工总数的比例是少之又少,仅仅不到10%,远远低于工业企业的平均值,所以导致科技人员缺乏,出现“机关学校普遍增多,生产线人缺少”的现象。此外,由于许多科技人员技术不达标,缺少好技术和素质佳的技术人才,导致企业在劳动上的分布不合理,结构失衡,学的用不上,用的不能掌握得现象。近几年,由于市场经济的影响,煤矿企业之间的竞争力越来越强,有很多煤矿企业中对科技人员的管理还只是局限于人事管理,而人事管理只是维护企业经营管理的手段,并不能带动科技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对人才的开发和企业的发展方面。因此,煤矿企业对科技人员的培养也迫在眉睫。2.3对科技资料和档案的管理。一般在科技创新资料和档案里所指的都是煤矿企业科学技术的资源,它是科技成果的载体,在企业生产和建设活动中都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是生产和建设的前提。而当前煤矿企业对科技资料和档案的重视不够,导致了管理人员没有积极性,从而影响工作进程。与其他企业相比,煤矿企业的科技资料和档案周期长,在时间上不固定,涉及的范围也比其他企业广,但是收集时的难度却比较大。煤矿企业的科技资料和档案首先要求管理人员要对工艺流程和技术状况有了解,此外为了避免产生遗漏和错误对工作人员的素质要求也很高的。由于煤矿企业在生产中有特殊性,生产中的科技资料和档案也是处在一个变化的动态中,导致在管理资料和档案的时候工作量大且繁琐,如果不能及时归档,会导致资料档案不完全不准确。煤矿信息化在近几年虽然有着突飞猛进的发展,但科技资料档案的信息化却跟不上进度,也阻碍了资料档案高效的利用。 三、煤矿科技创新的走向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世界经济技术、全球化、人才的竞争也在不断加强,在此情况下,要想保持煤矿自身的优势,必须发展科技,增强可持续发展,提高企业之间的竞争力。 1.煤矿的科技创新管理要体现规范化、现代化和高效化。说的是要发展机制创新来加强科技创新。还要进一步强化科技创新的工作制度,优化资源,以便提高自助研发的创新能力。2.依靠自己的科技知识研究发现和引进先进技术结合,加快生产力转化速度。3.对多种经营实行结构的调整,使得能够促进多种经营技术水平的提高。根据煤矿企业经营的部署,要积极开展与煤矿有关的新技术和相关材料,还要在资金和政策方面大力支持技术含量高的项目。同时,开发新产品以提高市场竞争力。4.加大对科技的投入,规范对项目的管理,完善竞争中的激励机制,提高煤矿企业的竞争力和开发创新力。要做好这些,首先要有足够的开发基金,同时规划好资金的分配和资金管理,以便能为科技创新提供资金保证。在开发资金的同时还要改进质量,不断增加新品种,加强对项目管理一确保质量和水平。三要对科技成果公平、公正、公开地评估,以此形成新的激励机制。四要强化用人机制,使工作人员使用新机制,保证能更好的发挥创新技术的作用。与此同时,还要对科技人员按劳分配,在住房、工作调动方面给予优惠,形成尊重爱护人才的好气氛。 四、对科技管理发展动向的探析 4.1对科技创新建立长远的规划。什么事都是事先要有准备,才能得到成功,不然只能是失败,对于煤矿企业,也是如此,要想更好的使科技创新为矿井生产,就必须要建立一个长远规划。煤矿企业首先要根据自身的生产工艺,生产状况和装备情况,为矿井提出长期规划,为煤矿企业的科技发展提供发展方向。也只有这样,才能更快更有效地将煤矿企业打造成为全国一流企业,在市场的竞争中百战不殆。4.2建立专项的科技资金,改善激励机制。煤矿的科技创新管理离不开激励机制,它虽然不全是对资金的奖励,但却是以资金奖励为主要方向。煤矿企业应该建立一个科技资金,研究合理完善的一种奖励制度,同时发现有效益、有价值的科技资金并加以奖励。煤矿企业不仅要对技术人员有科技资金奖励,还要鼓舞全体工作人员举办科技创新活动,以便能够创建好的科技创新气氛,并提高煤矿争产中的科技含量,另外以奖励资金维护科技创新管理,能对生产经营的局面有改善,而当生产经营有好的效益资金奖励也会随之增加。4.3通过培养专业的人才来提高员工素质。煤矿企业的科技创新应该适应现代化企业管理的进程,加强引进现代煤矿企业的技术、管理方法、创建培训体系还要提高员工的技术。在培养员工科学技术的时候,还要能够掌握国内外煤矿行业的整体发展方向,以便能在竞争中获胜,还能为煤矿企业未来的发展做贡献。实际行动是检验真理的标准,科技创新的成果归功于实际行动。煤矿企业在人才培养的过程中还要着重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只有员工的素质提高了,才能把科技和生产力紧密结合,发现问题并排除问题,才能让科技创新能更好的为煤矿企业生产服务,为煤矿企业提高效益。4.4规定资料档案的管理。煤矿企业在科技创新的同时要提高对资料档案管理的重视,提高员工对资料档案管理的认识,将资料档单规划到煤矿企业工作中。加强对档案资料资金方面的投资,也可以提高员工的积极性,使工作效益加快。将传统的管理方式转变为现代化,也可以加快信息化的进程。 五、结语 煤矿的科技创新需要以先进技术作为基础保障,此外,科技创新管理还涉及煤矿企业中的各个方面,它是一项复杂的管理工程。另外,科技创新管理工作还要本着高效安全的方针,不断完善创新技术,加强激励机制,强化人力资源的配置,完善资料档案的管理,提高煤矿生产中的技术,加强煤矿的竞争力,使科技创新能为煤矿企业的生产提供便利条件,实现科技兴矿的目的。 煤矿科技论文:科技创新信息管理平台在煤矿企业中的建立与应用 【摘 要】信息技术是当今最活跃、发展最迅速、影响最广泛、渗透力最强的科学技术领域之一。煤炭行业作为一个现代化的商业企业,加强信息化建设尤其重要。 【关键词】科技 信息平台 煤矿企业 管理 一、概论 新巨龙能源公司是目前国内最大的井工矿井之一。公司科技创新工作以往均采用手工录入、汇总、核对、分析等十分繁琐、耗时耗力,且在实际工作中出现的遗漏登记等原因,造成科技创新管理工作十分被动。公司针对传统的人工管理模式,建立一整套完整的科技信息平台,该平台的建立,不仅节约了成本,提高工作效率,也拓展了各级部门之间的沟通与联系。 二、科技创新信息平台管理模式 为实现科技创新成果、合理化建议在线申报、审批,评分、查询、统计等环节,做好科技工作的统一管理,首先确定公司科技管理模式。 1、软件开发模式的选择。B/S和C/S是当今世界开发模式技术架构的两大主流技术。C/S 结构,即大家熟知的客户机和服务器结构。通过它可以充分利用两端硬件环境的优势,将任务合理分配到客户端和服务器端来实现。B/S结构,即浏览器和服务器结构。在这种结构下用户工作界面是通过互联网浏览器来实现,极少部分事务逻辑在客户端实现,但是主要事务逻辑在服务器端实现。基于以上的对比分析,我们认为:今后随着网络环境的不断改善,宽带的逐步普及,网络速度的不断提高,采用完全的B/S模式应该是发展方向。因此我们选择B/S 模式。 2、数据库的选择。目前常见的数据库有Access,SQL Server,MySql,Orcale,DB2数据库等,它们各有优点,适合于不同级别的系统。那么哪种数据库更快?这其实是一个很难回答的问题,因为存在许多不定因素,一些经验表明在长时间运行大量事务方面Oracle要优于SQL Server,但在集群技术等方面,SQL Server比Oracle数据库要好一些。软件开发平台在企业应用软件开发领域,往往存在两种选择,那就是SUN公司推出的J2EE和微软.NET。.NET是2000年以后微软最为重要的软件开发套件产品。J2EE和.NET各有各的优点和缺点。二者都是非常优秀的开发企业计算软件的优秀平台。这两种技术平台技术上部分不分伯仲,性能和先进性上是一致的。根据小组成员特点,我们确定的创新管理系统开发最佳方案为:B/S模式+SQLserver+.NET。 三、简易化操作,智能化管理 1、客户端无需安装软件 (1)搭建系统开发及调试环境;(2)客户端界面设计及数据库联接组件设计;(3)使用+Html语言完成编码;(4)调试程序代码无误后,将程序源代码部署在服务器端。客户端零安装,只需安装微软windows操作系统软件同时具上网条件即可使用本软件。 2、用户权限维护方便 (1)定位系统需求;(2)在数据库中设计一个权限控制表和软件功能结构表,结合XML语言对用户使用权限进行全面控制;(3)使用语言完成编码;(4)调试程序代码无误后,将程序源代码部署在服务器端。设定用户权限通过软件操作即可实现,可以方便的添加,删除功能模块,可以根据用户权限生成功能菜单和功能树,不需修改软件源代码。 3、软件使用界面友好 软件开发中,将各个用户界面模仿静态网页系统界面,使得各项操作只需通过鼠标单击即可实现。使用者可以快速的熟悉软件使用方法。 4、采用新技术 在此平台的基础上集成开发出管理工作相关模块及辅助管理和即时消息模块。管理效率明显提高,业务职能部门与基层单位实现了信息化和“无纸化”管理,沟通成本大大降低,实现了部门之间、相关人员之间的分工协作与管理信息的有序流动、有效利用和充分共享。 5、完善的流程设计 系统将人性化、智能化的理念引入管理系统领域。涵盖计时管理、评委打分管理,最终得分即时公布、报表统计管理等多个环节。论文过程中,系统为用户提供相关数据资料的实时查询功能,并为职能部门全面掌握情况和创新完成进度提供必要的参考信息。 四、结论 科技信息管理系统的使用,实现了即时上传、实时查阅,审核流程实现网络化,有效的提高了工作效率,便于职能部门进行统计、对比分析,推动了公司信息化建设的进程,满足了现代企业的管理要求,并可以在同行业中进行推广和应用。 创新管理系统成果的开发,有效的解决了管理工作中人工查询、人工归档、统计、分析对比、评分等繁琐步骤,达到了较好的效果,同时也为各类生产管理过程中类似的问题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生产管理论文:浅谈现代安全生产管理 摘要 分析了发电企业安全生产的根本目的及生产过程中决定安全的6项基本因素,并对企业安全生产的工作方法进行了阐述,对企业安全管理的发展方向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 安全生产 管理 保证措施 当前,面临着电力企业深化改革、新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大调整,企业的安全管理如何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如何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新课题。 1 提高认识,强化安全管理 1.1 安全生产管理的根本目的 安全生产管理最根本的目的是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是对企业设计的最根本要求;是保护社会生产力,使之能正常生产,保护生产关系,使股东的合法利益不受侵犯,这也是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内容。 1.2 长期安全生产对企业的影响 长期安全生产为人们带来幸福、社会稳定、企业经济效益和企业的发展。但不能不注意到在长期安全生产过程中,人们可能萌生轻视、忽视、藐视安全生产的思想的现象。因此,应正确认识掌握安全生产的规律,意识到事故条件随时可能形成,因此应长期保持高度警惕,这一点至关重要。 1.3 对工人和干部进行安全教育的目的不同 对企业工人进行安全教育的目的是使其获得长期、稳定的安全操作技能,做到按规程操作,不违章。 对企业干部(班组长以上)教育的目的是获得科学的、稳定的有利于安全生产的决策能力。即自觉执行安全规章制度的能力;在紧急、危险、关键时刻能够正确处置的能力;在各项工作中对影响安全因素的预见能力;在规章制度无明确规定的情况下作出有利于安全生产的决策的能力。 1.4 安全管理的普遍原则 安全管理应全方位、全天候、全过程、全员管理,即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企业干部必须实施安全管理,这是法律责任赋予的要求;企业职工必须接受安全管理,这是每一个职工自身利益的需要;领导干部必须模范执行安全管理,这是素质的表现。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原则、方针、政策等,除少数情况外,一般需要相当长的时间才能显现优劣、成效。安全生产是各方面长期努力的结果,发生事故(尤其是特大事故)是安全管理弊病的总暴露。 1.5 如何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可通过直接实践和间接实践提高安全管理水平。间接实践是通过理论、规范、标准的学习而获得管理知识。因此要求我们认真学习专业的科学基础知识、认真学习来自于专业的科学基础知识与经验教训相结合的规章制度。直接实践是要从事故中得到经验和教训,因为事故是人们违背客观规律受到的惩罚;是对各项工作进行的最公正检查;是强迫人们接受的最真实的科学实践。 2 认识规律,掌握安全生产主动权 决定安全与否的基本因素主要有以下6项: a.操作人员按规程操作;正确方法的使用;及时发现、处理异常或危险状态;及时巡视检查;正确使用防护用品,熟悉避险方法;准确、及时、全面地提供生产过程中的各种信息资料,不弄虚作假,不隐瞒真相;服从指挥,忠于职守,勇于同一切危及自身或他人安全、健康的行为作斗争。 b.设备是重要的物质基础,设备都有寿命,任何设备的故障都有其规律性。 c.物料: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原料,材料、备品备件、工具等。 d.环境(时间和空间):空间是指作业的环境,作业的时间要考虑夜班、节假日、人的喜庆、悲伤、失意、生物钟等因素,要百倍警惕事故多发时刻。 e.科学与技术:任何先进技术都有特殊的安全问题,选择生产技术的首要条件是安全可靠,安全技术研究就是针对生产过程中发生的事故开展研究;针对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危险现象开展研究;针对生产过程中潜在的危险现象开展研究;结合新技术发展提出的新问题开展研究。 f.管理:安全生产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管理就是决策,管理不善是企业失败的主要原因,一个企业的成败“七分在管理,三分在技术”。管理缺陷是所有事故的普遍原因,管理失误往往是多重失误造成的。 3 管理者如何抓好安全生产 3.1 抓干部的安全教育,树立正确的安全观 干部处于决策地位,是执行决策的决定因素,是同事故作斗争的核心。干部要把研究本单位(部门)安全生产基本特征作为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来抓。 3.2 树立科学的安全生产战略思想 事故是可以避免和预防的。事故与安全是一对永恒的矛盾,这就要求我们建立积极的预防思想。 3.3 安全生产管理三原则 a.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是企业兴亡的基石,是企业的生命线、效益的前提,是增强企业凝聚力、吸引人才和劳动力的磁石。 b.技术:用高科技、新技术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做到即使发生误操作也保证不发生事故、即使设备有缺陷也要保证不发生事故。 c.结果:保证安全生产的必备条件(人员、设备及管理),时刻在最佳状态。 3.4 安全生产工作方法 安全生产工作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运用安全系统工程的理论、方式方法,对影响安全生产的人员素质、设备和管理等基本因素进行有效控制,使之达到“可控和在控”。 3.4.1 解决认识问题,突出安全工作的基础地位。在电力企业处于改革的过程中,正确处理好安全与效益,安全与进度,安全与其他工作的关系,突出安全生产的基础地位,如果失去安全生产基础的支持,企业效益就无从谈起。 3.4.2 认真落实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特别是安全第一责任人。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搞好安全工作的重要组织措施。多年实践证明,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得好,安全状况就好,反之安全状况就差。为了能够落实好安全生产责任制,首先必须对各级各类人员及各部门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责、权、利进行明确界定,责、权、利不清,责任制也很难落实。通过与各级各类人员、各单位层层落实签定《安全生产责任书》的形式,逐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并按责任和要求追究责任。 3.4.3 完善安全保证体系和安全监察体系,使之充分发挥作用。这是安全管理体系中的2个子系统,企业的安全生产是由安全保证体系和安全监察体系共同努力完成的,不论哪个体系 在系统运作过程中出现问题,都会影响安全生产的正常运转。因此要不断完善安全保证体系和安全监察体系。 3.4.4 积极开展安全性评价和风险评估工作。安全性评价和风险评估是安全管理现代化的一项重要内容,即对一个单位安全基础的现状和水平进行正确的评价,并对各方面危险因素的多少及严重程度进行评估,以明确反事故斗争的重点和需要采取的措施,实现超前控制,减少和消灭事故。 3.4.5 积极推行设备状态检修,提高设备可靠性。状态检修实行设备点检定修制,在许多发电厂得到了应用。设备点检定修制就是以设备点检为核心的设备维修管理体制,是实现设备可靠性、维护性、经济性,并使上述三方面达到最佳化管理的体制。点检定修制从过去传统的以“修”为主的管理思路转变到以“管”为主的思路上来,变过去设备坏了再修或周期到了就修为设备的预知检修,通过对设备的状态检修管理,有效防止设备过维修和欠维修,从而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提高设备利用率。 3.4.6 加强安全技术教育、培训工作,提高人员素质。提高人员素质不仅仅是安全生产管理的要求,也是企业整体发展的需要。要重点把握好培训对象、内容、形式、效果等4个环节,切实提高培训内容的针对性、培训对象的层次性和培训形式的多样性,把职工安全知识、安全技术水平、业务能力与职工个人业绩考核相结合,与激励机制相结合,使企业管理人员及职工达到较高的业务水平、较强的分析判断和紧急情况处理能力,使广大职工把安全作为工作、生活中的“第一需求”,实现安全工作“要我安全我要安全我懂安全我会安全”的转变。 4结论 安全生产是企业的头等大事,而企业的管理者围绕“安全生产”的主题应做的工作很多,既要抓主要矛盾,又不能留下丝毫安全隐患;这些工作如何进行才是最合理、最可靠的、值得管理者们不断深入地研究和探讨。 生产管理论文:论化工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策略 化工企业的安全管理主要依靠企业的领导者和监察部门的检查,一线生产人员对于安全管理也是出于应付的心态,企业的安全管理长期处于缺位的状态。企业为了获得更多的经济利益,通常会忽视和放弃对安全管理方面的检查;监察部门的监督作用也只能为企业生产让步,更多时候是作为辅助工作来进行的,难以起到应有的作用。多数化工企业中,安全生产管理体制尚不完善,企业实现安全管理的进程缓慢。企业的安全管理仍有很大层次上依托于技术、工艺和设备,企业生产中技术、工艺水平不达标,安全管理难有突破。而现实的情况中,很多企业的易燃、易爆物品中阻火器及其它防火防爆措施跟进速度有待提高;设备的安全阀、压力表等没有设定合理的检定周期,往往是进厂后就开始使用直至报废。安全生产要更大程度上依靠技术的力量,提高企业设备的自动化程度和安全监测能力,可以有效帮助企业实现安全生产管理。实际上,企业更愿意在生产技术上投入,而在安全生产管理上的技术投入略显不足。 化工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是企业经营管理中的重要内容,直接关乎企业社会形象的建立,也是企业经营和发展更进一步的关键环节。企业实现安全生产,不断加强安全管理,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次数,降低企业的损耗成本,对于化工企业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来说意义重大。要做好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首先要充分认识到安全生产管理对于企业的生产推动作用,用科学先进的生产理念来指导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安全是一切生产活动进行的根本前提,企业管理者应充分认识到安全生产管理在企业经营活动中的重要地位。一方面,企业应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的理念,明确安全生产是企业进行其它一切经营活动的重要保障,通过编制安全发展规划、制订配套和保障措施,确保化工企业的安全生产。另一方面,企业应加强对员工的安全培训和技术指导,在企业内部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管理意识,将治理安全隐患、防范生产事故发生作为中心任务,着力解决好影响制约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的深层次问题,把握安全生产的主动权。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是一项综合性管理工作,需要企业内部全体员工的参与和监督,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问责制可以充分调动企业员工的积极性,从而在安全生产管理中实现自我约束、自我检查;杜绝违规操作,有效降低安全事故的发生率。安全生产问责制的建立,首先要对违反国家法令条例(如:《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行为追究相应的责任;其次,在企业内部编制严格的生产规范制度,对违反规范操作的人员进行一定的惩罚;接着,企业还应当对事故处理中的应急制度作出规定,对事故处理不力,放任事故无限扩大影响的责任人进行追究;最后企业员工的安全教育及岗位技术培训也必须落入制度管理,对不按时参加和借故逃脱的人员进行相应的处罚,以提高员工对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视。 化工企业的生产工艺流程复杂,由设备因素在安全生产中引发的事故不在少数,保持企业内设备的安全可靠运行也是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由于多数化工企业的设备都处于老化状态,设备中的一些零部件都面临磨损失效的不确定因素,因此,加强企业内设备的检修制度管理,制定合理的检修周期对于企业的设备安全非常重要。一方面,要求企业的每一项设备检修工作编制作业安全方案,制定详细的安全保障措施,保障检修作业安全顺利完成。另一方面,提高对企业内部的设备监测力度,应安排技术人员加强对设备的巡视,一旦发现异常及时采取措施补救或报停维修;在操作员工的作业前技术培训中也应该加强一些设备参数的常识,以便及时监控设备的状态。 安全生产管理对于化工企业的意义十分重要,是企业生产经营活动顺利进行的保障。化工企业应该通过创新安全生产理念,有效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水平,预防和遏制事故的发生,避免事故造成的生命、财产等损失。化工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不仅直接关系到企业员工的人身安全,也是企业发展的生命线,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是化工企业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关键。 生产管理论文:关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探讨 摘要:建筑施工的特点决定了建筑业是高危险、事故多发行业:施工生产的流动性、建筑产品的单件性和类型多样性、施工生产过程的复杂性都决定了施工生产过程中不确定性,因而容易发生安全事故。笔者根据多年的工作实践,分析了建设工程安全事故的种种诱因,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措施。 关键词:建设工程 安全生产 管理 1 建设工程安全事故频繁发生 建筑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之一,建筑产品为国民经济的发展奠定了重要的物质基础。我国建筑业从业人数由90年代初的2500万人,到2003年升至3893万人,完成建筑业产值突破21865.49亿元。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建筑事业的迅猛发展,大量的农民工涌入城市的建筑队伍。建设的高潮一浪高于一浪,而安全生产管理滞后,甚至流行于表面形式,导致了安全生产事故频繁发生!据统计,2000年建筑业发生事故846起,死亡987人,而2003年发生事故1278起,死亡1512人,死亡人数几乎翻了一倍。这是一组触目惊心的数据,是一个值得思考的严肃的问题。 2 建设工程安全事故频繁发生的原因分析 2.1 建筑业是高危险的行业 建筑施工的特点决定了建筑业是高危险、事故多发行业:施工生产的流动性、建筑产品的单件性和类型多样性、施工生产过程的复杂性都决定了施工生产过程中不确定性,施工过程、工作环境必然呈多变状态因而容易发生安全事故。建筑产品的多样性决定了建筑安全的不断变化;建筑现场的千差万别决定了建设过程时刻会面临新安全问题的挑战。 2.2 施工现场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复杂 建筑施工的高能耗、施工作业的高强度、施工现场的噪音、热量、有害气体和滚滚尘土等,以及施工工人露天作业,受天气、温度影响较大,这些都是工人面对的不利工作环境和负荷。高温和严寒使得工人的体力下降,工作面的复杂使得工人注意力不集中,因此,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坍塌事故、触电等危险源令人防不胜防。 2.3 参建主体复杂,安全管理存在诸多漏洞 2.3.1 建设单位存在的问题 建设单位是一个投资主体,其更注重于投资资金能不能节约一点,建设质量能否搞得更好点,建设进度能不能更快一点。而往往忽略保证足够资金用于安全防护,文明施工。特别是房地产商,是整个项目投资建设的老大,无论是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一切都得听他的指挥,可谓“顺我者昌,逆我者亡”。哪一个单位不听其摆布,哪一个单位就要面临被撤换的危险。而当前市场竞争激烈,哪一个单位都想取得一份“美羹”,只能听其摆布,甚至明知违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也还是张一只眼闭一只眼。而且房地产商对建筑法律法规知之甚少,有时更是明知故犯。 2.3.2 勘察设计单位存在的问题 有些勘察单位迫于建设单位的压力,没有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定进行勘察,提供的勘察文件不够真实、准确。 有些设计单位迫于建设单位的压力,没有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定进行设计,有时因设计不合理而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有些设计单位服务不到位,技术交底不明确,对施工安全操作和防护设施考虑不周,对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没有特别注解说明。在当今社会,科学技术日益发达,在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的建设工程和特殊结构的建设工程,设计单位忽略了在设计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安全生产事故的建议。 2.3.3 监理单位存在的问题 监理单位接受建设单位的委托,在很大程度上受到建设单位的左右。有些监理单位碍于面子,明知建设单位的行为违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却不敢大胆指出纠正。 有些监理单位没有按照要求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设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比如,备受关注的广西医科大图书馆二期工程演讲厅舞台工程发生的坍塌事故,监理单位没有要求施工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和审查,也没有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监理员发现立杆间距离以及步距不符合施工方案要求,没做剪刀撑、水平拉杆没有与立柱连接,没有报告总监,也没有采取强制性措施。此次重大安全事故导致7死7重伤,监理单位严重失职,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都受到了法律的惩罚。 2.3.4 施工单位存在的问题 当前施工单位在建设工程最大的弊端莫过于出借资质给包工头,包工头有了合法的外衣,自己找带班头,而带班头组织的劳务工人是乌合之众,绝大多数都没有经过岗位技能专业培训,也没有经过安全生产的教育,所谓的“三级教育”往往是流于形式,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形同虚设。施工单位为了利润最大化,或偷工减料或以次充好;或挤压减少安全防护费、文明施工费。特殊工种人员往往人证不一致,也就是说,施工单位拿出特殊工种人员上岗证,而实际操作者并没有经过培训、考核,获取相对应的合格证。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质检人员、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很少甚至从来没有到位,履行应该履行的职责。相关管理部门对这种事管理不严,甚至听之任之,放任自流。 3 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对策措施 3.1 解决当前建设单位存在问题的对策措施 ①建设单位在关注投资、质量、进度的同时,应该更加注重有足够资金用于安全防护,文明施工。②建设单位应当组织工程相关管理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做到知法守法。③建设单位应该严格要求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以及构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共同搞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 3.2 解决勘察设计单位存在问题的对策措施 3.2.1 解决当前勘察单位存在问题的对策措施 勘察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定进行勘察,提供的勘察文件真实、准确,满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需要。同时,勘察单位在进行勘察作业时,应当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采取有力措施保证各类管线、设施和周边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 3.2.2 解决设计单位存在问题的对策措施 设计单位接受建设单位的设计委托,一定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定进行设计,防止因设计不合理而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设计单位应该加强服务,做好技术交底,充分考虑施工安全操作和防 护设施,对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必须注解说明清楚;在技术日新月异的时代,在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的建设工程和特殊结构的建设工程,设计单位应该在设计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安全生产事故的建议并尽可能的亲临指导。 3.3 解决监理单位存在问题的对策措施 ①监理单位要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无论发现工程建设哪一方的行为违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时, 都要大胆指出纠正或者报告建设行政管理部门。②监理单位严格按照要求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设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③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时,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如果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3.4 解决施工单位存在问题的对策措施 3.4.1 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根据我国的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安全生产法规建立的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工程技术人员、岗位操作人员在劳动生产过程中对安全生产层层负责的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企业岗位责任制的一个组成部分,是企业中最基本的一项安全制度,也是企业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治理制度的核心。因而,建筑施工企业务必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3.4.2 制定安全管理目标 施工现场对安全工作应制定工作目标。安全管理目标主要包括:①伤亡事故控制目标:杜绝死亡、避免重伤,一般事故应有控制指标。②安全达标目标:根据工程特点,按部位制定安全达标的具体目标。③文明施工实现目标:根据作业条件的要求,制定文明施工的具体方案和实现文明工地的目标。 对制定的安全管理目标,根据安全责任目标的要求,按专业管理将目标分解到人。对分解的责任目标及责任人的的执行情况与经济挂勾,每月有考核结果并记录。 3.4.3 认真编写施工组织设计 所有施工项目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当根据工程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技术措施要针对工程特点、施工工艺、作业条件以及队伍素质等,按施工部位列出施工的危险点,对照各危险点制定具体的防护措施和安全作业注意事项,并对各种防护设施的用料计划一并纳入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经上级主管领导审批,并经专业部门会签。 对专业性强、危险性大的工程项目,如脚手架、模板工程、基坑支护、施工用电、起重吊装作业、塔吊、物料提升机及其他垂直运输设备的安装与拆除,及基础和附着的设计,孔洞临边防护,以及爆破施工、水下施工、拆除施工、人工挖孔桩施工等项目,应当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保证施工安全。特别对某些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要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过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签字后实施,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3.4.4 认真落实安全检查制度 预防为主是安全生产工作的基础,深入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是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促进安全生产的有效措施。对检查中发现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现象应当立即制止,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隐患的扩大,能当场解决的要当场解决,不能当场解决的要做到“定人、定时、定措施、定验收人员”予以整改,整改完毕要及时组织人员复检。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对当事人进行教育和处罚。 3.5 加大政府监督部门的执法力度 在安全监管工作中,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要统筹考虑对建筑市场和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在建筑企业资质的审查环节和招投标监管环节,切实行使安全生产一票否决权,严把建筑企业市场准入关。转变政府职能,建立长效机制,彻底改变重审批轻管理的模式。采取动态跟踪检查和专人定点负责的管理方式,时刻关注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情况。 4 结束语 综上所述,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是一个系统的社会工程,需要各个参加建设单位的通力合作和各级管理部门的严格管理。各方责任主体只有认真履行职责,抱着对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树立关爱生命,以人为本的思想,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那么,很多安全隐患在萌芽初期就可以消除,好多安全事故可以合理预见予以避免,建筑事业就能够更加和谐的发展。 生产管理论文:对化工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策略探讨 化工企业的安全管理主要依靠企业的领导者和监察部门的检查,一线生产人员对于安全管理也是出于应付的心态,企业的安全管理长期处于缺位的状态。企业为了获得更多的经济利益,通常会忽视和放弃对安全管理方面的检查;监察部门的监督作用也只能为企业生产让步,更多时候是作为辅助工作来进行的,难以起到应有的作用。多数化工企业中,安全生产管理体制尚不完善,企业实现安全管理的进程缓慢。企业的安全管理仍有很大层次上依托于技术、工艺和设备,企业生产中技术、工艺水平不达标,安全管理难有突破。而现实的情况中,很多企业的易燃、易爆物品中阻火器及其它防火防爆措施跟进速度有待提高;设备的安全阀、压力表等没有设定合理的检定周期,往往是进厂后就开始使用直至报废。安全生产要更大程度上依靠技术的力量,提高企业设备的自动化程度和安全监测能力,可以有效帮助企业实现安全生产管理。实际上,企业更愿意在生产技术上投入,而在安全生产管理上的技术投入略显不足。 化工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是企业经营管理中的重要内容,直接关乎企业社会形象的建立,也是企业经营和发展更进一步的关键环节。企业实现安全生产,不断加强安全管理,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次数,降低企业的损耗成本,对于化工企业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来说意义重大。要做好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首先要充分认识到安全生产管理对于企业的生产推动作用,用科学先进的生产理念来指导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安全是一切生产活动进行的根本前提,企业管理者应充分认识到安全生产管理在企业经营活动中的重要地位。一方面,企业应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的理念,明确安全生产是企业进行其它一切经营活动的重要保障,通过编制安全发展规划、制订配套和保障措施,确保化工企业的安全生产。另一方面,企业应加强对员工的安全培训和技术指导,在企业内部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管理意识,将治理安全隐患、防范生产事故发生作为中心任务,着力解决好影响制约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的深层次问题,把握安全生产的主动权。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是一项综合性管理工作,需要企业内部全体员工的参与和监督,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问责制可以充分调动企业员工的积极性,从而在安全生产管理中实现自我约束、自我检查;杜绝违规操作,有效降低安全事故的发生率。安全生产问责制的建立,首先要对违反国家法令条例(如:《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行为追究相应的责任;其次,在企业内部编制严格的生产规范制度,对违反规范操作的人员进行一定的惩罚;接着,企业还应当对事故处理中的应急制度作出规定,对事故处理不力,放任事故无限扩大影响的责任人进行追究;最后企业员工的安全教育及岗位技术培训也必须落入制度管理,对不按时参加和借故逃脱的人员进行相应的处罚,以提高员工对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视。 化工企业的生产工艺流程复杂,由设备因素在安全生产中引发的事故不在少数,保持企业内设备的安全可靠运行也是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由于多数化工企业的设备都处于老化状态,设备中的一些零部件都面临磨损失效的不确定因素,因此,加强企业内设备的检修制度管理,制定合理的检修周期对于企业的设备安全非常重要。一方面,要求企业的每一项设备检修工作编制作业安全方案,制定详细的安全保障措施,保障检修作业安全顺利完成。另一方面,提高对企业内部的设备监测力度,应安排技术人员加强对设备的巡视,一旦发现异常及时采取措施补救或报停维修;在操作员工的作业前技术培训中也应该加强一些设备参数的常识,以便及时监控设备的状态。 安全生产管理对于化工企业的意义十分重要,是企业生产经营活动顺利进行的保障。化工企业应该通过创新安全生产理念,有效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水平,预防和遏制事故的发生,避免事故造成的生命、财产等损失。化工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不仅直接关系到企业员工的人身安全,也是企业发展的生命线,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是化工企业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关键。 生产管理论文:机械制造精益化生产管理探究 1精益生产管理理念 力求以最有限的资源和最低的成本实现企业的生产目标。 2精益化理念在机械制造行业的体现 2.1机械制造业存在的问题 机械制造行业存在的问题包括:生产现场凌乱杂乱;员工专业化水平较低;频繁出现安全事故;运转效率较低;本应及时销毁再投入生产再造的劣势产品被闲置起来,造成物质资源的浪费;资金得不到及时的回笼,给企业正常运转带来压力。针对这些问题,将精益化理念应用于机械制造企业管理中迫在眉睫。 2.2精益化理念在机械制造行业的体现 在机械制造企业的精益化的生产中,提倡将“人力、机器、材料、法则”的4M原则进行提炼整改,主张以人为本。在企业实施精益化管理时,所应注意以下两个问题:一是要针对员工自身的特点和特有现状,尽可能地将经营理念落实在其公司的量化细则上;二是将员工的专业知识和智慧才能融合到改善提升高效设备以及减少材料使用频率中来。这样便能将一个概念化的体系有效地应用到企业和管理中,使精益理念深入人心,达到减少浪费,提高利润,增强竞争力的目的。 3机械制造企业如何实现精益化生产管理 3.1推进企业精益化生产管理的指导思想和目标 在机械制造企业精益化生产管理中,“精”即是通过精心筛选和提炼等工作,找寻到最科学的解决问题的方法。而“益”则意味着效益,机械制造企业精益化生产管理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以收获效益为基本立足点,做到以效益为本、精益求精。在推进机械制造企业精益化生产管理中,“精”是机械制造企业精益化生产管理的手段,“益”企业的目标。机械制造企业精益化生产管理就是要以最小的投入使效益最大化,把机械制造生产管理的成果最终落实到实现经济效益上。因此,进行机械制造企业精益化生产管理,首要工作是推进机械制造企业精益化生产管理的目标和指导思想。 3.2建立统一的信息化管理平台 要实现机械制造企业实施精益化管理,就必须建立和完善机械制造生产管理体系,实行责任的层层分解制度,将责任切实落实到每个基层生产班组甚至每个负责人身上。机械制造企业要对机械制造生产实行归口分级管理的办法,归口分级管理一共需要建立三级生产管理体系,财政、生计、行政部室属于第一级生产管理体系;第二级生产管理体系包括调度营销、输等各职能部室;而第三级生产管理体系主要包括第二级生产管理体系所属的班组、站所等。机械制造企业利用分级生产管理,将机械制造生产的管理和权利和责任分解到最基层的生产站班组、所。这种制度可以提高企业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效率,有利于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企业的精益化生产管理的生产业务都务必从基层单位做起,并进行自下而上的逐级审核。机械制造企业实施精益化管理的财务部室要对价值指标认真负责,归口管理部室和使用部室恬适对业务技术和实物指标负责,使精益化管理在机械制造企业实施生产中得到实现,最终使企业的价值管理与生产管理有机结合。要实施机械制造企业的精益化生产管理必须推进生产的精益化管理,要想有机结合生产管理和价值管理,就必须要建立创新的、统一的、先进的生产信息化管理平台,同时还要完善和修订机械制造企业生产管理制度,对机械制造企业生产的组织体系和生产管理原则要进行明确的规定,为机械制造企业生产工作人员提供业务指引,紧密结合机械制造生产的信息系统与管理制度。机械制造生产的业务应该均由基层班组、站发起,并且要求填制固定的生产卡片,汇集到财务部形成有效的精益化生产管理模式统一的信息数据前,必须经过归口管理部的审核,如此一来,可以保证物、账、卡的相符。然而,还应考虑机械制造生产变化这一因素,当机械制造生产发生增加或者减少时,必须由业务起始点的生产管理部申请,然后按照一定的审批程序进行严格的审批,由负责的归口管理部批准完成,这种做法不仅可以扩展过去仅仅以价值变动为内容的机械制造生产管理思路,还保证了机械制造生产管理得到了及时的更新,创建了上下贯通的生产信息汇集渠道,使数据资源共享得到真正的实现,为全方位生产数据信息的提供成为可能。机械制造企业想要建立和完善统一的生产信息化管理平台,各级生产管理部门必须依照各自的职责主动积极地参与到企业精益化生产管理的工作中,而且要深入地挖掘机械制造企业内部资源,有效地管理机械制造企业生产进行。实践证明,统一的信息化管理平台可以实现资源的真正整合,因此,机械制造企业精益化生产管理要建立统一的信息化管理平台。使机械制造企业精益化生产管理实现良好运行,从而有效地提高企业的生产效益。 4结语 现代机械制造企业要实行精益化生产管理必须使理论与实际相结合,这就要求机械制造企业根据自身企业的发展状况,使机械制造企业将精益化生产管理这一理论应用到机械制造企业的实际管理工作之中去,并结合实际情况进行科学的调整,为企业节省成本,提高效率,精益求精,实现企业的经济效益最大化。 生产管理论文:谈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自我约束和激励机制的六大要素 摘 要 阐述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管理自我约束和激励机制,应该在安全生产的方针目标、组织机构、规章制度、监督检查、全员安全素质和设备本质安全化六大要素方面下功夫,指出了企业搞好安全生产管理的方法和途径。 关键词 企业 安全 管理 机制 要素 1 引 言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逐步成为有法人产权、自主经营的经济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独立承担职业危害风险,承担安全生产的责任和义务,就必须建立安全生产管理的自我约束和激励机制。企业只有明确其中的要素,调整好各要素之间的关系,理清安全工作的思路,采取针对性的措施,才能使安全生产管理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2 安全生产的指导思想、方针和目标 2.1 树立正确的安全生产观念和意识 人的安全生产的思想、观念和认识水平决定了安全生产的行为。企业领导要树立科学的安全生产观念,认识安全是发展生产、提高效益的保障,是生产经营永恒探索的主题。加强安全管理,增加安全投入,提高企业科学管理水平,杜绝事故,改善劳动环境,建立良好、稳定的生产秩序,就能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增强凝聚力,能够树立企业良好形象,给企业带来直接和间接的经济效益。特别是企业的领导干部要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和人民生命高于一切的观念。 2.2 明确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方针 企业要认真贯彻主席对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决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坚持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抓安全管理的原则,坚持全员参与,标本兼治,长抓不懈,努力实现安全生产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和科学化,保障职工生命和国家财产的安全,保障企业持续、稳定、快速、健康的发展。 2.3 实施安全生产的目标管理 企业要根据国家安全法规的要求和生产特点,制定切实的安全生产目标。如杜绝哪些事故?千人死亡率、千人重伤率、万元经济损失等目标控制到什么程度?在安全管理上,工程项目的“三同时”完成情况、安全技措经费的投入情况、技措项目的完成情况,锅炉、压力容器、特种设备的注册、登记、检验情况,以及安全教育等应有明确的要求。 企业要将安全生产目标分解,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建立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体系。班组的目标应是标准化管理、标准化施工、标准化操作,无违章、无隐患、无事故。 企业在下年度初要将上年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实施情况,进行评价考核,评选表彰安全生产先进单位、优秀安全管理部门、优秀安全管理者、优秀安全工作者、先进安全员、安全模范职工等,奖励对安全工作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职工。采取阶段目标与大目标管理相结合的方法,激励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3 安全生产组织机构 为保证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必须有合理而有效的安全组织机构,为安全生产决策、指令的实施提供必要的组织保证。 3.1 组织机构层次 遵循服从任务、民主管理、统一指挥、责权利对应、精干高效、分工协作、层次适度、分级管理的原则,建立安全的组织机构。以三个层次为好,战略规划层、战术计划层、运行管理层。 3.2 横向组织机构 随着企业经营与管理、多谋与善断、决策与监督的逐步分离,横向安全生产组织机构一般应建立四个系统。 安全生产决策系统。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委员会,决定企业安全生产的方针、目标及重大决策。企业安全工作决策的领导必须精干并具有很高的战略决策能力和管理水平。 安全管理执行系统。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企业的各专业系统的负责人是本系统安全生产的主要负责者,要抓好本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执行系统要精干、高效、忠实和实干,执行各项安全生产指令一丝不苟。 安全监督系统。各级安全部门、安全员根据决策系统的安全指令对执行系统和所属单位进行监督,以保证执行安全指令确切无误。还要发挥职工群众监督及舆论监督的作用。 安全咨询系统。企业应成立安全生产专家组或参谋部,负责重大事故隐患评估、重大或疑难事故的调查、关键生产装置的安全评价,项目的风险预测和工程项目的“三同时”监督,帮助领导做好安全决策。 4 安全规章制度建设 安全规章制度是以文字的形式对各项生产操作和管理工作的规范作出规定,这是全体职工的行为规范和行动准则,是实现有效管理的基础。安全规章制度要遵循管理原理,特别是系统原理和封闭原理。企业要坚持靠制度抓管理,靠管理保安全,狠抓规章制度的落实。 4.1 落实安全生产“一岗一责制”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岗位责任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核心。它是建立在反映生产实际和固有规律的基础上的,是连接每项安全工作与每位职 工的纽带,是使企业安全管理工作进入自我调节的轨道。制定安全生产的“一岗一责制”,要有完整的科学内容和较高的权威性,体现分级管理、分线负责、责权利关系协调的原则,解决“干什么”和“达到什么程度”的问题,力求做到定量化、程序化,具有可操作性、针对性,责任清楚、落实到人。由职代会讨论通过,由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批准和安全生产“一岗一责制”,严格考核,奖惩严明,促使各级、各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安全生产是“一把手工程”,各级行政一把手即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在职代会上做出承诺,亲自抓好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安全技措计划和“三同时”的落实,为职工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工作场所和劳动防护用品。 4.2 落实安全技术标准 企业要开展安全标准化管理,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贯彻国家、行业安全技术标准。企业根据各项标准制定各岗位的操作规程,使职工明确安全标准要求,工人做到按标准施工,按标准操作,干部做到按标准规划设计、按标准指挥生产,减少或避免不安全的行为。 4.3 建立和完善行之有效的安全规章制度 企业应该建立和完善自身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其中包括:组织机构、责任制、教育培训、技术措施、事故处理、奖励与处罚等内容;并实行安全生产在双文明评比中的一票否决、领导承包安全生产要害部位、违章与隐患连带责任管理制度等;根据新设备、新工艺和新情况,不断完善操作规程,积极总结、推广安全管理的典型经验。5 安全监督检查 有力的安全监督检查是落实安全规章制度的保障。企业要坚持“有规必依,违章必纠”,充分发挥安全监督、工会、职工代表、监察部门的作用,反“三违”,除隐患,灭事故。“当赏者,虽仇必录,当罚者,虽父子不舍”;“赏不忘士卒,罚不忘将帅”,赏罚分明。根据领导和职工在精神上、物质上以及信息方面的多层次需要,有针对性地采取不同的激励方式,调动大家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5.1 加强常规安全监督检查 企业基层单位要认真做好干部值班检查、岗位巡检、交接班检查等。原始检查记录要真实、准确。由各专业系统负责组织本系统的安全检查。企业每年组织的综合性安全生产大检查,以一至两次为宜,作为对所属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评价性检查。加强安全监督检查应实行书面报告制度,以便落实检查人、受检人、整改人的责任。 5.2 加强现场安全监察 企业要加大现场作业环节的安全监察力度,以施工现场、岗位等为重点,进行随机抽查、夜查,特别是工业动火,重大设备搬迁等重点施工和作业。通过提高安全监察人员的素质,改善安全监察队伍的监察手段,提高安全监察水平。 5.3 加强安全生产要害部位(单位)的安全监督管理 对安全生产的要害部位,在认真落实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同时,应推行多级监控、管理方法,有计划地配备由安全工程师担任的上级派驻的安全监督员,督促其严格管理,完善防范措施,制订突发性灾害和事故的应急预案。企业每年要对安全生产要害部位(单位)进行一次普查,系统分析安全生产情况,对照安全标准安排检查事故隐患和管理上的问题,认真做好整改。 5.4 严肃事故管理监察 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严格按“三不放过”的原则,及时报告、统计、调查、处理事故,对事故责任者不姑息、不迁就,按章处理,或依法追究。或采取召开反事故现场会、主要负责人上台检查、领事故警告牌(黑牌)等形式向公众曝光,形成严格事故管理的气氛。 6 全员安全素质 提高全体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文化素质,使职工懂得高效能地安全生产是企业发展的基础。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对职工进行培训是提高全员安全素质的重要途径。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要以人为中心,以安全科学为依据,以安全文化为引导,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教育宣传活动,达到教育人、警示人、鼓舞人、激励人的目的。企业的决策人、操作人、监督人的安全素质提高和达标是基础又是关键。 6.1 提高领导干部的安全素质 对企业各级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和主管领导,要进行安全培训,依法持证上岗。通过规定的干部培训学习,逐步掌握要求设置的安全技术课程,也可通过自学或听专家讲座等,掌握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素质,杜绝违章指挥,并在企业安全生产决策和投入中表现出决断能力。 6.2 提高岗位操作人员的安全素质 企业领导干部要改变安全工作的观念和思路,变“自上而下”为“自下而上”,千方百计地提高岗位操作人员的安全素质,突出班组在安全管理中的主体地位,为班组编辑各类《班组安全生产工作记录本》,把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制度、技术知识、事故案例等内容提炼出精华,贯穿到实际操作中,做到简洁、明了、易操作、实用性强,为班组开展好安全活动、建立自我管理机制服务。班组通过自我教育、检查、约束、警戒,提高职工的安全素质,使其自觉抵制不安全行为,辩识和整改事故隐患,吸取事故教训,积极主动地给自己创造良好的安全作业环境。同时,坚持全员安全教育,三级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要做到100%。在技工学校、职业高中等逐步增设安全课程。 6.3 提高安全监督队伍整体素质 企业要确立安全监督人员的地位和权力,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发挥安全监督的重要作用。对关键生产装置或生产技术复杂的安全要害部门,要逐步配备安全工程师。企业要选送合适的安全人员,到 大学深造。认真学习和吸收国内企业的经验,积极与国际接轨,组织开展劳动保护与安全科学技术活动,对安全监督员要实行安全法规、标准、安全科技、安全管理等系统培训,提高企业安全监督工作水平,以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满足企业发展和市场竞争对安全生产的要求。对新增的安全专职人员,严格把关,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7 设备本质安全化 在安全生产中,生产设备及其体系的安全运转,是十分重要的方面。要使生产设备的性能达到安全运转的要求,一旦发生故障,系统中的自动保护、自动调节、紧急停车装置等能够发挥作用,使事故得到有效地控制。设备及其体系的本质安全化是安全生产的重要保证。 7.1 抓好设备管理,消除设备本身缺陷 企业要完善设备、设施的安全防护装置,加强设备、设施的安全检测、检验,锅炉、压力容器、特种设备注册登记率要达到100%,并做好检测、检验工作。抓好大机组、大设备的维护保养及安全部件的管理,对新购置设备安全防护装置的质量要严格把关,提高设备本质安全化水平。 7.2 推动安全科技进步 依靠科技进步是搞好安全生产的根本出路。企业要把安全科技纳入全局科技规划,加强安全科技交流,推广成果,做好安全科技项目的论证、立项、研究、鉴定等工作,制定《安全科技工作规定》,重奖有突出贡献的安全科技工作者,培养安全科技带头人,大力开发和应用安全生产技术。 7.3 治理事故隐患,落实安全技措经费 企业要完善隐患整改制度,开展隐患评估,建立重大事故隐患治理专项基金。对治理隐患要计划、资金、责任、进度“四落实”;抓好“三同时”;对工程项目从可行性研究到投产,全过程安全监督;严格按标准、程序组织工程的设计、施工,严格执行施工建设的工程监理和第三方监督,确保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投产后,符合职业安全卫生要求,不留新的事故隐患。 8 结束语 胜利油田是有20余万名职工的国有特大型企业,自1985年推行《胜利油田安全生产特别管理规定》以来,不断建立和完善油田的安全生产管理自我约束和激励机制,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激励、自我发展,取得了连续13年安全生产的好成绩。 笔者认为,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自我约束和激励机制,是企业谋求发展的内在需要,确立正确的指导思想和方针目标是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前提,建立合理、有效的组织机构是实现目标的组织保证,健全安全规章制度是实施有效管理的依据,进行有力的安全监督检查是落实规章制度的保障,提高全员安全素质是确保安全生产的基础,坚持设备本质安全化是搞好安全生产的根本途径之一。 作者单位:胜利石油管理局安全环保处 生产管理论文:企业安全文化与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实践 1.前言 企业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有违反操作规程或劳动纪律;教育培训不够,缺乏安全操作知识;生产设备不符合安全要求;安全防护设施缺少或存在缺陷等,但事故的根本原因在于人的不安全行为,因此企业安全生产的关键是改善人的行为方式,最大限度地减少人的不安全行为。 目前企业安全文化的培养和建设,从员工的行为入手,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确立企业的安全目标,倡导共同的安全价值观、思维方式和行为规范,由此营造员工心理认同和具有团体凝聚力的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和秩序,有效地调节和控制员工的行为,达到自律的最高境界。 企业安全文化可以分为环境文化、物质文化、行为文化、意识文化几个方面。文化是抽象的,必须与管理实际相结合方能发挥应有的效应;而管理的实施也应该充分考虑企业文化的定位和建设,二者的有机融合,才能真正达到企业文化的建立和管理水平提高双赢的目的。 下面以广东奥林匹克体育场工程为例,就如何实现二者的有机结合并以此促进大型建筑企业和大型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作一个初步的研究。 2.工程特点 广东奥林匹克体育场是九运会主会场,位于广州市东圃镇,占地面积30万㎡,总建筑面积(不包括看台面积4万㎡)14万㎡,设有固定观众座位8万席,总投资12.3亿元,由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总承包施工。该工程于1999年1月动工,20__年9月竣工,它在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主要难点有以下几个方面: (1)项目规模大,工期紧,不同专业参建单位多,人员素质参差不一,工序复杂,需立体交叉作业,社会影响面广,安全生产管理难度大; (2)大面积混凝土结构上层看台坡面倾角达31°,悬挑跨度向场内外分别为10.0m和10.6m,外悬挑端距地面近40m,采用超高支顶脚手架; (3)钢屋盖由超过1万根互不通用的杆件和面积达60000㎡的屋面板组成,其中径向主桁架单榀重达128t,长75.1m,高5.2m,起吊高度达53.6m,安装精度要求三维控制在±2mm以内,高空作业量大,与地面距离大; (4)场地空旷风大,又属雷区,加上施工人员中有不少烟民,而动火点多,仅钢屋盖施工的高空焊接动火点就多达6500多处,消防管理难度大; (5)各种预留井口和孔洞繁多; (6)施工中应用大型机具设备多,运输车辆进出频繁,用电点多、面广且线路长。 3.制定目标,建立体系----安全环境文化 作为施工总承包单位,不仅要高标准和严格按照合同履行业主提出的“质量、工期、投资”的“三控制”要求,同时必须落实好对整个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的全方位控制。为此在工程动工之际,总承包项目经理部就提出了安全生产创“六无”的高标准管理目标,即实现“无重伤、无死亡、无坍塌、无中毒、无火灾、无重大机械事故”。 与此同时,以项目总经理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成立了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并设置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将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层层落实,严格抓好进场参建队伍的管理,组织其建立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制定有关的责任制度、教育制度、安全技术交底制度、检查制度、奖罚制度等一整套现场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并与各参建单位签订责任书,落实安全管理考核指标,在合同上明确安全生产施工的具体责任和严格的奖惩条款,坚决杜绝“三违”行为,做到“三不”(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由此建立横到边、纵到底,专管成线、群管成网的安全管理体系,形成全员管理格局。 从设立消防台帐人手,完善动火审批制度、消防检查制度、奖罚制度、巡逻制度、仓库管理、火灾扑救及事故处理制度、危险品装运和使用规定,制定突发事件的应急方案等,建立施工现场防火的管理规章制度,坚持不懈抓消防,对液化煤气瓶的运输、储存和使用时的防晒、防爆、防火等都制定了严密的措施。建立“总承包项目经理部防火责任人、分项目部防火责任人、专业施工队防火责任人、防火安全员——巡(监)火员、义务消防队”五级消防管理架构,组织了专门的治安防火巡逻队,配备对讲机等必要装备,形成全员参与、全天候群防群治的消防组织网络,工地设有专职巡火员40人,夜间巡逻队员8人,义务消防队员196人。 4.确定重点,加大投入----安全物质文化 为了控制好施工环境的安全因素,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的要求,严格管理各项施工设施。在基础施工阶段,基坑面积大、范围广,还有6个独立深大基坑,为了确保施工安全,将所有基坑周边围蔽起来,共设立1.2m高的防护栏长达2678m,并在道路旁边的基坑装设安全警示灯,边坡每隔6m竖起1个“严禁攀爬、防止触电”的警示牌,24小时监控边坡安全。此外,考虑到本工程底板厚、面积大,钢筋绑扎作业人员多,为了切实保证生产安全,禁止电焊机进入底板范围,确保电源电缆与钢筋脱离接触。 在设备机具的安全性和维修管理上严格设备进场的性能检查,严抓安装就位后的安全调试,并建立设备卡及时记录使用过程的故障、维修、保养情况,以保障施工设备的正常运转。对于特殊设备如塔吊、桩机等必须取得劳动监督部门的检验合格证方准使用;对井式提升笼强制要求使用12种安全装置,经检验合格并配备劳动监督部门认可的安全员方可投入使用。 在消防方面强化管理,确保防火安全。消防投入虽然看不到直接经济效益,但总承包项目经理部充分认识到“ 安全就是效益”,因此对于消防工作需要投入的经费,领导高度重视,该花的钱决不省,确保按照有关消防管理条例不折不扣地配备消防器材和设施,沿体育场周边设置了1条直径100mm,长约1600m的消防水管,四周设置了配备消防水带的消防栓,合理设置消防设施,如灭火器、消防箱、消防水池、消防沙堆等;各幢临时房屋上都架设了避雷针;施工期间又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投入20多万元,增设了1套消防专用供水系统,这样使得工地的消防设施达到较高水平,整个消防系统配置完善、消防通道畅通,特别是宿舍、仓库、脚手架、模板堆场和易燃易爆物品临时存放点等重点监控部位,消防措施得力,有效地将火险隐患消灭在萌芽之中。 施工场地的变换以及施工阶段的变化,导致施工用电线路改动工作量巨大。总承包项目经理部始终严格执行建设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CJ48-88)的要求,临时用电针对不同施工阶段和不同专业特点,均编制有专项设计方案,坚持做到三级配电,两级保护,电箱实行“一机、一闸、一保护”制,照明、动力分别设置,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在施工现场及临设范围设置防雷系统,保证雷雨季节施工作业及居住环境的防雷安全。钢屋盖吊装作业时,重点监督吊装施工临时用电方案的实施,合理架设用电线路。装修期间重点对电箱少装漏电保护器进行整顿,严厉查处使用“拖板”和乱接乱拉行为,并对碘钨灯的使用做出限制。5.全面防御,重点监控----安全行为文化 5.1统一思想,加强教育 总承包项目经理部经常组织员工学习安全生产政策和法律法规,教育干部员工深刻领会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和严肃性,同时认真落实安全技术交底制度,有针对性提出各个施工阶段的安全要求,包括临时施工用电、深基坑围护、高支模、高空吊装等专项设计和安全技术方案,制定和下达雨季施工、防雷、防暑、防台风等季节性专项安全措施,保证安全教育普及到施工现场的每位员工。 进场员工必须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自觉遵守工作纪律和安全操作规程,保证忙而不乱,达到“我懂安全、我要安全、从我做起、保证安全”的根本目的。在施工高峰期现场人数多达5053人,全部人员都接受过严格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各种安全教育都签名存档。所有特殊工种(电工、电梯工、焊工等)均经专业培训,并持有专业主管部门签发的上岗合格证,由于措施得当,最大限度地提高了安全系数,为防止安全事故提供了有力保障。 组织各参建单位开展“做一件预防事故”、“忆一次事故教训”、“当一天安全员”的活动,以社会上活生生的惨痛案例进行安全教育,时刻警醒每位员工,提高他们的忧患意识,大大提高了教育效果。 5.2抓好防护,严格监控 落实有针对性的各类专项防范措施,下大力气解决存在的薄弱环节,严防高处坠落,对于高支模、深基坑、大型机械设备、大负荷用电设施等部位,定期监测,专人负责;对于高温、高湿、台风、易燃易爆等恶劣施工环境,制定周密的应急预案,管理到位,落实到人。 (1)模板、脚手架和作业平台:上层看台坡度大,悬挑跨度大,外悬挑端支模高度近40m,是安全控制的重点部位之一,严格落实高支模的安全措施,是保证看台安全施工的关键。为此,重点监控、落实模板搭建和拆除的安全保证措施,加强成品保护,防止支模立柱与外脚手架立杆共用等违章行为,消除支模的安全隐患。 (2)塔柱与钢屋盖高空作业:由于塔柱形体高大,高空作业危险性大,故施工期间24小时派专人轮值,监控塔柱施工安全。钢结构屋盖高空安装作业采取在看台搭设满堂红操作平台的做法,为了加大安全系数,将钢管立杆与4层楼面钢筋混凝土立柱拉结在一起,加强棚架安全性能;在中间设置隔离层,加强走梯和通道的安全监控,采取悬挑铺平网保护,临边和靠近立杆的电箱以及其它设施加设防护棚,在棚架平台的周边设置1.2m高围护栏杆,并拉挂安全网,同时在使用中注重棚架的维护和检查。在钢屋盖结构杆件焊接施工中,动火点多达6500多处,给消防管理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压力。为此,在焊接点部位专门设置了专用水箱,配置了相应的消防器材,加强了专人监控和检查。 (3)结构施工阶段,高空、立体、交叉作业施工繁多,安全防护主要以“三宝、四口、五临边”为重点,对28个梯口、96个进出口、36个洞口、35个井口和预留管道口、井式提升笼的进出料口等进行严格围蔽保护。对拆除排栅后形成的四周临边进行重点维护,同时及时加强围护施工过程中形成的新“口子”和临边等。 (4)在污水处理池、渠箱、管沟和地下车道等施工中,针对“面窄沟深”的·特点,严抓“三宝”,执行安全标准,杜绝麻痹思想,统一使用钢管设置标准化防护栏杆,拉挂合格安全网,设置警示安全牌。 (5)施工现场烟民众多,为确保消防安全,在安全区域开设专门的吸烟点,配有专用水桶,严禁在非吸烟点吸烟,并严格奖罚制度。 (6)进行钢筋取样时,必须先把作业模板淋湿,并配有灭火器及专人监控,作业完毕经检查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后才能离开。 5.3加强检查,落实整改 结合工地的实际特点,制定相关的防护措施,重点抓好安全防护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对重点部位实行重点检查、危险部位反复检查,着重查制度、查违章、查隐患,不断检查、督促、整改和落实,严查密检,确保人人、时时处于安全的良好状况,预防事故的发生。一旦发现问题,则一查到底,按章处罚并勒令整改,决不手软和姑息。整改指令书明确规定整改的完成时间,并且按照IS09002的模式封闭,即整改指令书发出后,被要求整改单位要签署整改完成情况和时间,由安全管理部门核实整改情况后确认,才能将整改指令书归档存查。由于人员多,素质不一,总承包项目经理部特别重视狠抓个人防护问题,自始至终强制性要求按规范佩戴安全帽、高空作业必须系安全带等,对违反者一经发现立刻予以制止,耐心教育并严格按章处理,促使广大员工自觉使用防护措施。 5.4积极活动,广泛宣传 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周和“安康杯”活动。安全生产周是本工程现场强化安全活动的主要形式之一,每年都紧紧围绕这一主题开展内容丰富的活动,采取悬挂标语横幅、出宣传专刊、张贴宣传挂图等有效措施,广泛进行宣传教育,同时认真组织专项安全检查,成立“安康杯”安全竞赛活动领导机构,制定活动方案和安全保证措施,组织安全知识竞赛活动、安全大检查及专项安全检查,将安全生产意识,贯彻到每个员工日常的施工作业中。 在消防安全方面,充分利用实物、图片、录像等进行宣传教育,强化日常的安全防火教育。在“安全生产活动周”和“119"宣传周活动中,邀请消防局的消防专家开设消防知识讲座,订做大型消防宣传标语,购买宣传挂图及消防宣传教育片等,进行广泛的宣传教育。对传媒新闻报道保持高度警觉,社会上重大火灾事故见报当天就召集各参建单位有关管理人员开紧急会议,布置相应的工作,组织专项检查,及时将有关报道和评论组织学习,充分利用案例提高参建人员的消防意识,及时吸取社会上火灾事故的教训。 6.全员管理,成效显著----安全意识文化 经过上述努力,该项目在整个工程施工的978天中,未发生过一起重大安全事故,实现了“六无”安全管理目标,先后近500次接受国家、省、市各级领导的视察、检查以及国内外建筑同行的参观并得到高度评价。工程还荣获了国家优质工程“鲁班”奖,全国建筑业新技术应用金牌示范工程、广东省科技进步一等奖等20多个奖项以及被省、市评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优良样板工地、安全生产最佳样板工地,项目总经理连续3年被评为广州市安全生产标兵。同时经过本工程安 全生产管理实践,广大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大大提高,生产行为更为规范,更加自觉,形成了一个良好的安全生产管理氛围,为今后类似大型工程施工的安全生产管理提供了有益的借鉴。 生产管理论文:在新形势下如何构建安全生产管理新体制 管理新体制 安全生产已成为制约企业健康平稳发展的瓶颈能源是工业化发展的基础,在我国也是工业化进程中的薄弱环节,长期以来一直是影响经济较快发展的制约瓶颈。而安全生产又是煤炭企业的薄弱环节和制约瓶颈,一旦发生重特大事故,抢险排险困难重重,一般具有毁灭性和不可逆性,往往造成人员群死群伤和经济损失无法挽回,导致生产经营企业瘫痪,短时期内很难恢复生产。由此可以看到,安全生产搞不好势必制约经济发展的速度,影响经济发展质量,在煤炭企业发展中确实具有薄弱环节和瓶颈制约的属性。 对于安全生产的深刻理解 安全生产是一项极其广泛复杂的工作。目前我国安全生产的现状有经济、社会、文化多方面的深刻背景,有其内在的客观规律。多年来积累沉淀的大量问题,短期内不可能全部解决,因此,可能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高危态势,仍将持续相当长的一段时间。我们必须增强忧患意识,自觉把安全生产置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提高执政能力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来思考和落实。坚持始终用科学的发展观统领安全生产工作,加大研究安全生产客观规律的力度,树立安全生产工作长期艰苦攻坚的思想。社会在发展进步,随着我国经济基础的不断增强,人民生活的逐渐富足,伴随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逐步实现,整个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需求、安全意识也在不断提升,客观上对安全生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应该在思想上跟上时展的要求,转变观念,开拓创新,从长期以来排查安全隐患,降低事故发生率的局限中跳出来,把安全生产工作视野拓展到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的各个层面,科学应用法律、经济、行政手段,调动社会各种资源,统筹规划,增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预见性,做到未雨绸缪,综合解决安全生产问题。 现阶段,我们必须从以下几个方面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发挥好理念先导作用。 心态安全是安全文化建设的基础和前提,最能体现人本思想。无论是管理者还是普通员工,只有心态安全才会行为安全,才能保证安全制度落到实处。以安全价值观为核心的安全理念是心态安全文化建设的灵魂。追求健康是人皆有之的基本需求,可是为什么在一些单位“三违”现象屡禁不止?最根本的问题就是观念问题,就是没有树立正确的安全理念。比如说,一些企业盲目追求效益,迫使或诱发本单位职工拼设备、拼体力,违章冒险蛮干;又比如,上级组织安全大检查是帮助下级查出隐患,预防事故,这本是好事,可下级往往百般应付,恐怕查出什么问题,查出问题便想方设法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再比如,“我要安全”本来应是职工本能的内在需要,可现在却变成了管理者瓢泼管理者必须完成的一项硬性指标。如果上述错误观念不破除,正确的安全理念不树立,那么,以人为本的安全文化建设就永远是一座空中楼阁。 发挥好宣传教育作用 企业安全管理的落脚点在班组,防范事故工作的终端是每一位员工,目的就是要努力保证他们的人身安全。因此,如何认真地确立起每一位员工的安全意识,使之实现“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根本性转变,是企业文化建设的中心任务。坚持以人为本的安全方针,营造“人人关注安全”良好氛围,必须拓宽宣传教育形式,建立起整体性的,全方位,全过程,全员的安全环境。通过电视、报刊、板报、标语、读本等媒体和安全知识竞赛、演讲比赛、歌咏文艺演出等形式多样的活动,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攻势,做到寓教于乐,使安全生产意识深入人心,安全知识广为传播,潜移默化地规范人的安全行为,培养人的安全心态。 发挥好亲情感染作用。 从理论上讲,促使全员树立正确的安全意识,最基本、最有效的手段就是宣传教育。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适应了职工群众对安全生产的内在需求,从主观上讲职工是愿意接受的。但是以往的安全教育大多是“你说我听,你打我通”,不是大道理满堂灌,就是家长式的训斥。要解决安全问题入心入脑的问题,还应注重情感投入,可采用亲情教育法,如在会议室设立“全家福”牌板,把每个家庭对亲人的安全企盼写在照片的下面,时时提醒职工牢记亲人的嘱托;如为职工过生日,送警句,恳谈会,兄弟交心等方法,不失时机、潜移默化地向职工宣传安全思想;再就是开展安全共保活动,基层单位定期向职工家属发出安全承诺书,号召家属发挥好安全第二道防线作用,真诚邀请家属参加到安全共保活动中来。 发挥好管理规范作用。 职工安全素质的高低与安全管理者的方法是有直接联系的。过去、理者抓“三违”更多依赖的是批评教育和经济加处罚。不可否认,批评和罚款能使违章职工的思想受到触动,但仅仅通过经济手段控制“三违”现象是不现实的。尤其是个别管理人员在执行制度过程中方法简单粗暴,很容易使职工感情上受到伤害,进而对安全管理人员产生抵触情绪和逆反心理,使经济处罚的有效作用大打折扣。为了增强管理效果,管理者应该在严格执行刚性制度的同时,注重柔性管理方法的使用。如在基层单位会议室设置“不规范行为警示台”,让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者站到台上,将违章经过及危害说清楚,促使其自我反思,自觉遵守规章制度。企业管理人员要发挥示范作用,当生产条件达不到安全、危害员工健康时,不得盲目指挥、违章指挥。尤其当威胁到员工生命安全时,要把保障员工的安全放在第一位。此外,要为员工创造 优美,舒适的工作环境,确保员工心情舒畅、精力充沛地去工作。 落实制度“严”字当头。 人即是安全工作的受益者,又是出事故的受害者,搞好安全生产工作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因为人的生命只有一次。从我们每个人成长的艰难性,可以看到父母之心难违;从失去亲人悲痛的难忍性,可以看到交织之情亦难违;从党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高度负责性,我们深知党心民心更不可违。因此,以人为本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是每一个管理人员的基本要求,也是每一个企业搞好安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人为本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必须从人的生命只有一次作为基本出发点,看待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规范人的行为对搞好安全生产工作极其重要。企业的各级管理人员要抓好制度的教育和落实,使广大员工懂得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是经过多少人的鲜血和生命及沉痛教训写成的,按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运做就是珍惜生命、珍惜父母的养育之恩,珍惜家人和儿女的情感。教育员工自觉用规章制度规范自己的行为,把自觉执行规章制度变成大家的自觉行为。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规范人的行为要狠抓一个“严”字,要“严”当头,要严制度、严标准,严明劳动纪律。各单位都要按照矿《安全管理办法》和有关标准的要求,认真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特别是对那些日常违章人员,在对其作到教育的基础上,利用暴光、经济重罚等措施,督促本人增强安全意识和抓好安全生产的自觉性。同时,还要坚持好各级管理人员现场值班制度,如不能做到,不论涉及到谁,都按规定进行考核及处罚,从而增强各级管理人员抓好安全生产的自觉性。 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还要着眼于一个“全”字。 综合治理,总体推进,要求各级领导都要从大局出发,牢固树立安全生产“一盘棋”的思想。值班、顶岗和一线指挥都要即使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问题。想为安全生产所想,急为安全生产所急,积极为生产一线职工提供优质服务,开展献爱心、送温暖等优质活动,从而在全矿的范围内形成安全工作上下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促进矿区安全生产工作的稳步发展。 生产管理论文:加强电力安全生产管理的探讨 【摘要】电力企业的安全管理关系着国家能源安全可靠、经济持续发展和人民生活起居等问题。文章对电力生产安全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解决对策和建议。 【关键词】电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问题;对策 当前,我国经济社会正处于高速发展的大好时期,对电力需求十分迫切;与此同时,我国电力工业体制正处在改革的关键时期,电力生产安全显得尤为重要。它既是改革能否顺利进行的重要条件,也是检验改革成效的一个重要标志。不管电力体制如何改革,电力生产内在的固有特点和客观规律不会变化,各级领导的安全责任不会减弱。在电力体制改革的关键时期,衡量一名领导干部的政治敏锐性、思想觉悟高不高,关键是看对“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措施落实得深不深、细不细、严不严、力度大不大。本文对电力生产安全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解决对策和建议。 一、安全生产中常见的一些问题 (一)安全职责落实不到位 目前,各电力生产企业大部分都已制定了一系列安全生产的制度,也明确了安全生产职责,但也有一些单位对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只停留在开会讲话,只作一般性、原则性的动员和要求水平上。分管生产的领导忙于事务性工作,没有深入地开展调查研究,很少分析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或没有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对一些事故通报内容不详,语言含糊,没有把事故的直接原因和深层次的根源及事故责任、需要吸取的教训等介绍清楚;也有一些单位将上级转发的事故通报一转了之,既不认真分析,也不提出和落实防范措施。专业人员对电力安全生产没有真正做到心中有数,没有熟练掌握必要的规程制度,不能很好地指导基层班组的工作。 (二)习惯性违章 习惯性违章是指定安全生产工作中经常发生的习以为常的违章行为。它包括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有些临时性工作,特别是配电修理工作容易发生无票作业。如某配电修理人员,在没有填写修理票的情况下开始进行修理工作,导致了一起人身触电死亡事故。有些需要停电的作业,在没有停电、验电、挂地线情况下,就开始工作。如一些人身死亡事故,就是在处理变压器二次刀闸接触不良故障时,没有对变台停电、验电,未挂地线,严重违章作业而酿成的。 (三)安全工器具管理混乱 一些使用中的安全工器具质量堪忧。尤其是一些基层农村供电所或供电营业所的登高作业器具和小型起重器材等安全器具的质量合格率不高。同时,对安全器具的定期检测意识淡薄,报废管理流于形式。许多已明显损坏的工器具仍在超期使用,该淘汰的没有被淘汰。 (四)管理工作不到位 一些电力企业重视大型作业的管理,轻视日常管理。近几年发生的事故,多数是在进行小型、分散作业时发生的。产生这一问题的原因,主要是部分领导仍然习惯于靠搞运动的形式抓经济建设,抓企业管理,不注重研究事物的客观规律,不注意通过规章制度管理,不注重通过抓事前控制来预防事故。同时,设备的检修记录、试验报告、设备档案记录也不及时、不准确、不规范,保管不认真。 二、加强电力安全生产管理的对策及建议 (一)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强化安全意识 各级领导要树立“管理就是责任,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要以身作则,带头遵守好《安规》和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各级安全网络。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要了解每一个员工的思想状态和喜怒衰乐,既严格要求他们,又热忱关心他们。这是因为,电力生产一线的职工日常工作单调、重复、枯燥,要应对随时发生的电力事故,心理承受着很大的压力。此外,我们还要对全体人员进行深入细致的安全思想教育工作,努力提高全体职工自保、互保意识。 生产管理论文:冷库安全生产管理的现状及问题 摘要:本文介绍了我国食品冷藏业冷库安全生产管理的现状,并提出了冷库安全生产管理今后有待改进的五个方面。 关键词:冷库 安全生产 我国食品冷藏业冷库的建设与使用管理已有近一个世纪的历史。目前我国食品冷藏业冷库的冷藏容量据不完全统计已突破700万吨/次,估计冷库的冷藏直接从业人员超过40万。而在我国冷库制冷系统中,有80%以上的冷库采用氨为制冷剂。氨作为冷库制冷系统中的一种工作介质——制冷剂,对人体是有一定危害的。按照我国强制性国家标准GB5044《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规定,我们冷库氨压缩机间的制冷工在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方面属于IV级——轻度危害。 氨为常见的毒性程度为中度危害的化学介质,氨蒸汽在空气中容积浓度达到11-14%时,即可点燃;当空气中氨的含量达16-25%(容积百分比)时,遇明火可引起爆炸。因此,当我们使用氨作为冷库制冷系统中的制冷剂时,就随时应该加强对制冷系统安全运转的监控。此外,在我们冷库建造与使用过程中,大量使用了易燃或难燃的隔热材料,虽经科学合理的防火设计,但是我们应该清醒的认识到,在冷库日常经营运转过程中,对冷库建筑物引发火灾危险的因素是客观存在的,因此作好冷库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对我们冷库的经营管理者来讲,仍然是一个不可忽视的专项课题。 1.我国食品冷藏业冷库安全生产管理的现状 从总体上看,我们食品冷藏业冷库现阶段安全生产的形势好于国内石油、化工及煤炭这些行业,但是毋庸讳言,这几年冷库安全生产管理的现状已大不如以前,安全事故时有发生,形势依然是严峻的,这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1.1目前食品冷藏行业冷库安全生产的专职管理部门不明确 上个世纪,原商业部食品局一直是全国商业系统冷库安全生产最高管理机关,它组织制定的一系列有关冷库安全生产的管理规程,不仅在商业系统,而且在轻工、外贸、水产等行业的冷库中也都纷纷借鉴,参照执行,起到了统领全国食品冷藏业冷库安全生产管理的作用。但是如今,随着政府体制的改革,商业部已不复存在了,有关我国食品冷藏冷库安全生产管理的部门至今尚不明确,因此这就形成了我国食品冷藏业冷库安全生产管理放任自流,各行其是的状况。 此外,目前在我国大中型冷库中,特别是在使用氨做制冷剂的冷库,多数没有设置专职的生产安全管理人员。不少食品冷藏企业对安全工程师这种专业技术职称都十分生疏。特别是近几年,国内食品冷藏企业面临着转制及市场激烈竞争的双重压力,生存是第一位的,企业领导顾及不到生产安全,加上企业减员增效等一系列内部改革措施的出台,往往被削减的首先是企业生产安全管理的职能部门及人员。从对安全生产重视程度来看,应该说现在远不如以前。安全生产的管理水平在下降,无论从历史上还是现在,我们食品冷藏业冷库安全管理的水平,都落于国内石化、冶金、轻工等相关行业,这已是不争的事实。 1.2食品冷藏业冷库安全生产管理的规章制度不健全 据了解,目前除在上世纪八十年代中期原商业部食品局曾在全国商业系统冷藏企业内颁布实施过《冷藏库氨制冷装置安全技术规程》(暂行)外(后来此“规程”曾在国内其它行业的冷库都曾经参照执行过),至今国内针对食品冷藏业冷库安全生产管理的规程或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还未见公布于世。这就说明我们食品冷藏业冷库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目前还是空白,急待从行业管理的角度,制定全行业安全生产应遵从的作业及操作规范。 1.3在各类安全生产事故中,火灾事故仍是我国食品冷藏业冷库建设与生产中的头号多发事故 由于冷库围护结构的隔热层和制冷设备和管道的保冷层,目前仍然以难燃和易燃的隔热材料——聚氨酯泡沫塑料、自熄性聚苯乙烯泡沫塑料、软木等为主。尽管在工程设计中遵照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冷库设计规范”要求,科学规划防火分区,加设防火带,但不可否认由于技术条件的限制,这些技术措施对冷库火险还难以彻底防范,这都会为冷库在建造和使用中留下火灾隐患。据目前有关冷库火灾事故的统计,冷库建造过程中发生的火险远远大于冷库建成后使用过程中的火险(此部分火险则大多由电气设施,设置或使用不当造成)。据不完全统计,从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全国仅冷库建造过程中发生火灾就有20余起,死亡78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近1.5亿元。由此可以看出,火灾已成为我们食品冷藏业冷库的头号灾害。 1.4在我国食品冷藏业冷库中,有关在用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安全管理目前还在刚刚起步 我国冷库制冷系统管道,按照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3年4月颁发的《在用工业管道定期检验规程》的规定属于GC3级工业管道,按上述“规程”的要求,冷库中在用的制冷管道在线检验每年至少一次。其制冷系统中在用的压力容器,每年应进行一次外部检查,且在冷库投产运行后3年要进行一次对在用压力容器的首次内外部检验。应当说这几年我们的食品冷藏业冷库,对企业内为生产服务的制冷压力容器和制冷管道的安全是疏于管理的。在京、津、沪、羊城等东部大城市,按上述“规程”进行年检工作的才刚刚开始,尚需逐步积累执行“规程”的经验。从行业历史发展上看,我们冷库在用制冷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制冷剂的跑、冒、滴、漏现象是十分普遍的,违法操作造成的爆炸、跑氨事故时有发生,安全生产的形势不容乐观。 特别值得关注的是,在最近几年,我国许多省会城市随着市容的扩展,在进行城市改造建设中,拆除了一部分位于居住区附近的年代久远的中、小型冷库。这些冷库中使用过多年的制冷压力容器,制冷管道拆除后,被作为废钢铁卖到了废品回收站,但社会上个别从事制冷维修、安装服务的单位,不顾职业道德,将这些废旧制冷压力容器及钢管,以废钢铁的低廉价格买回,经过简单的表面除锈、刷漆后,重新用于农村集镇新建小型冷库的制冷系统的安装,其工程承包的价格低廉得惊人!但其所获取的利润仍是十分丰厚的。他们这样做的结果,钻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网覆盖不严的空子,给投资者,特别是给在这些小冷库中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带来严重危害!由此而引发的冷库漏氨、跑氨、爆炸等安全事故时有发生。 1.5在我国食品冷藏业冷库中职业危害问题,近十年来在行业管理中有逐渐弱化的趋势 自我国改革开放以来,过去在计划经济下受到政府保护和重视的食品冷藏业,受到了空前的冲击,如今其投资主体、经营体制、隶属关系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这样变化一方面给行业的发展带来了新的生机,但是我们也不得不承认,这种变革也丢弃了一些不该丢弃的,过去在行业里安全生产管理行之有效的好的典章制度。这其中就有食品冷藏业中有关职业危害方面一些行之有效的防控措施。例如:过去在冷库氨压缩机间作制冷运转工的人员,按照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每月都有一定的营养补助,冷库的冷藏工、搬运工都享受低温作业特有的营养物补助。如今,特别是在一些非公所有制的冷藏企业中,在这些特殊环境下工作的人员,却享有不到由于存在职业危害而应得到的补助。此外,像在冷库一线工人中普遍存在的关节炎、腰肌损伤、慢性咽炎、神经痛等职业病症的防治,更是得不到企业经营者的关心和重视。为防治这些职业病,需修建的供工人使用的热浴房间、烘衣房等,在新建的食品冷藏企业的规划建设中往往被忽视或砍掉。 从以上几个方面的分析来看,我国食品冷藏业冷库安全生产的隐患还是多方面存在的,客观形势并不乐观。 2.我国食品冷藏冷库安全生产管理有待改进的几个问题 针对上面的分析及我国食品冷藏业冷库安全生产的现状,为缩小我们行业在安全生产管理方面同国内其他行业之间的差距特提出如下几方面的改进的建议。 目前从全国冷藏行业来看,还没有一份可供全行业共同执行的“冷库安全生产管理的规范”。因此当务之急,是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以我国人大颁布的“安全生产法”为纲,紧密结合冷库安全生产这种特殊环境,组织行业内的标准化工作者,尽快编写出食品冷藏业“冷库氨制冷装置安全技术规程”,而各食品冷藏企业可结合本企业的生产特点,制定出本企业“冷库安全生产管理规程”、“制冷机安全操作规程”等,形成国家、行业、企业三级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体系。 2.2在全国食品冷藏行业中广泛开展安全生产知识和相关法规的宣贯工作 可以以一个省(自治区)为单位,由食品冷藏行业组织出面,在各省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通过办培训班、搞知识竞赛等多种灵活的形式,对全体职工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及相关法规的教育。宣讲食品冷藏行业特别是有关冷库安全生产管理的相关规程,有关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安全知识,车间火灾的防控安全捕救方法及遇险后逃生的方法。必要是要注意纠正其习惯性违章作业。当前有关国家及行业内安全生产法规的宣贯,其重点对象应是非公有制食品冷藏企业的经营者及乡、镇一级食品冷藏企业主。 2.3在食品冷藏业大中型冷库中,为落实我国“安全生产法”的要求,应针对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需要设岗立责 我国《安全生产法》已对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人员设置做出了规定,企业的安全生产除企业人为本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外,还应设有安全管理部门及专职人员。这一要求对我国为数众多小型乡、镇食品冷藏企业来讲,一时还难以执行,但对大中型食品冷藏业冷库来讲,特别是对采用氨制冷系统的冷库来说,还是十分必要的。应该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人,负责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制订,安全生产状况的监督检查工作,以及安全生产知识和条令法规在企业内的宣贯工作。因为在这些大中型食品冷藏冷库的氨制冷系统中,氨的充注量都在几吨到几十吨之多,一旦发生氨泄漏事故,不仅危及本企业职工的人身安全,对周围500米之内的人畜都会造成重大伤害,因此,大、中型冷库企业的安危已为影响社区安全的重大问题。 2.4食品冷藏业冷库应定期进行安全生产的自我检查 食品冷藏业冷库在每年的淡季应抓紧时间。组织厂内技术人员,在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排、带领下,对全厂各个安全生产环节、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作好在作设备安全检查记录。以下几个方面应是我们冷库进行安全生产检查的重点部位。 ——在用压力容器的外部检验。以宏观检查的方法进行,可用目视检查(包括使用放大镜),重点是通过外部检查,发现在用压力容器使用过程中产生的现表面缺陷,重点部位应是压力容器本体上焊缝的现状,接管、接口部位是否发生了异常变形或裂纹。发现存在危险隐患时,应及时建议企业法人请专业压力容器检验部门作深入查验,并对其危险做出评价,提出防范方法措施,以确保在用压力容器生产使用安全。 ——在用压力管道的外部检验。同样可用目视检查(包括使用放大镜),重点检查管道和部位焊缝的表面状况,是否存有表面裂纹,管道表面防腐涂层是否有剥落的地方,管道的弯头处,管架处有无变形、位移,管道与管架接触部位有无局部腐蚀,带绝热层的管道,绝热层是否有破损之处,有无结霜、滴水等跑冷现象。如有则应将跑冷处管道的焊缝或金属管道表面腐蚀状况作仔细检查,并应作好记录。发现不安全隐患应及时向企业法人报告,并提出进一步采取安全措施的建议。 ——对冷库制冷系统上在用的各类安全监察仪表进行校验和检查。如压力表、真空压力表、温度计、液位计、安全阀、压差控制器等,都应在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的配合下,认真作好检验工作。其中压力表、真空压力表、温度计、安全阀都应每年送当地法定检验部门进行校验1次,以确保这类安全监察仪表对制冷系统安全正常工作的监护作用。 ——对冷库建筑物进行宏观检查。如冷库建筑物主体沉降的情况;冷库地坪防冻设施运转工作状况;冷库隔热层表面状况,有无开裂、沉降、是否有鼠洞、结霜、滴水跑冷现象;冷库冻结间、快速预冷间结构主体的建筑材料冻融循环破损状况;冷间电线、电缆穿越冷库隔热层处有无异常状况;冷库防雷接地设施的性能状况,都应逐一加以检查,并作好记录。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向企业法人报告。 ——对冷藏企业现场摆放的各类消防器材、救护用品可用性,每年要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及时更新失效的消防器材及救护用器,以使这类用品随时都处于良好备用状态。 2.5加强食品冷藏业冷库职工职业病危害的监控与防治工作 对在冷库低温下常年作业冷藏工穿着的防寒服装,就根据其作业环境温度的状况,参照国外标准,制定出我国冷藏工防寒服的行业标准,体现我们食品冷藏行业的人为关怀。对在冷库一线生产作业的冷藏工、制冷工除参加企业组织的定期健康体检外,还应对其骨关节的健康状况,脊柱健康状况,口腔咽部健康状况作增项检查,以便及时掌握本企业员工职业病的发病状况,为研究和改善防治措施提供科学的依据。 食品冷藏业冷库的安全生产问题所涉及的企业工作岗位,专业领域都很广泛,还有一些比较复杂的技术性问题还需要社会上科研、设计和规划部门携手共同研究、开发,提出更好的防范措施和解决方法,以不断降低冷库安全生产的成本。以预防为主,努力提高我国食品冷藏业冷库全行业安全生产的水平,是我们行业全本职工的共同责任。 生产管理论文:浅析企业安全文化建设与安全生产管理 论文关键词:安全文化;安全文化建设;安全管理;安全生产 论文摘要:文章简述了企业文化与安全管理的联系,强调了企业加强安全文化建设的重要意义,并提出了加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实现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几点对策。 随着市场竞争的激烈,企业纷纷逐渐认识到加强企业文化建设的重要性,其中企业安全文化是企业文化的重要内容,它是实现企业安全管理的基础,是企业安全生产的重要保证,因此,要加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促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是企业所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 一、企业安全文化与安全管理的联系 在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中,企业安全文化是企业安全管理的基础和补充。将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不安全条件和管理的不合适方法等问题进行解决,是企业安全的主要工作。只有依靠安全科学技术和工程技术才能解决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环境的不安全条件。然而,由于科学技术和工程技术的局限性,使得其无法解决所有的问题。对此,就只有对人的不安全行为加以控制和改善。采用安全管理的方法来控制人的行为,即运用科学的管理手段对被管理者的个性行为进行约束,以达到管理的需要。在安全科学技术与安全工程技术基础上进行企业安全管理,并通过对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制定和完善,对企业员工的不安全行为进行约束,同时通过宣传教育等手段,逐步规范员工安全生产的行为,以实现安全生产目标。因此,就出现了企业安全文化的概念,弥补了安全管理手段的不足。由于人的观念、道德、伦理、态度、情感、品行等深层次的人文因素是安全文化的重要内容,并是通过教育、宣传、惩罚、创建群体氛围等手段,使得企业员工的安全修养得到不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行为得以改进,让员工从不得不服从管理制度的被动执行状态向主动自觉地按安全要求采取行动转变。因此,企业安全管理文化弥补了安全管理手段的不足,同时,要推进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就必须建立在科学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完善的安全管理基础之上。 二、加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的意义 (一)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体现 安全文化具有反映时代要求的本质特征,它是社会发展进步的产物。提高干部职工的安全文化素质,形成“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舆论氛围是建设安全文化的出发点。安全文化作为企业文化的一部分,其代表了先进文化的发展方向。在生产力中人是最活跃、最具有决定性的因素,只有将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充分发挥出来,才能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宣传科学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提高职工的安全技术水平、安全防范能力是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工作的重要内容。企业安全工作的灵魂为安全文化,“以人为本”是其核心,防止事故、抵御灾害、维护健康是其最终目标。 (二)企业生存发展的需要 企业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处于激烈竞争状态,企业的共同追求就是为获得更好地经济效益,而这要建立在企业需要有一个安全稳定的环境。从近些年看来,我国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经常发生重特大事故,没有有效控制人的违章行为,企业依然存在重大隐患,对事故的处理企业也是疲于应付。因此,只有强化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力度,形成良好浓厚的安全氛围和安全生产环境、实现职工安全自主管理模式,这样企业才能对生产进行精心组织,并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三)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向深层次发展的需要 在企业中大多数的违章行为并不是因为职工故意而为,而是职工的安全意识淡薄、安全素质不高所造成的。欠缺对“人因”足够认识,即人的文化、人的素养没有形成客观的物态和环境的安全质量。因此,为防止事故的发生以实现安全生产的目的,就要确保人的行为、设施和设计等物态和生产环境的安全性,从人的基本素质为出发点,建立起以“人”为核心内容的企业安全管理模式,建设系统的安全文化,确保人员的安全生产,这样企业才能实现规范、安全的生产管理,才能预防事故的发生,实现企业安全生产并长期良性循环发展。 三、加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实现企业安全生产管理 (一)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以身作则、积极倡导 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为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其是企业文化的倡导者和示范者,在建设新型企业安全文化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在工作实践中企业主要负责人对安全文化要进行积极宣传,以身作则,让员工明确企业所提倡的文化。明确企业的相关准则。 (二)明确企业各层次安全责任人 通过各控股公司至车间、班组的活动来完成企业的生产经营任务,而现场生产的指挥者就为控股公司的车间主任、班组长。因此,要坚持“一级抓一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晰权责,对其所管辖的本单位、本班组的安全生产主要由各控股公司总经理、生产副总、车间主任、班组长负责,并要求安全责任要得到层层落实。 (三)抓住安全生产的要素,重视以人为本的安全理念 生产是一个人一机一环境的系统,在这一系统中任何一个环节存在问题都会引发事故。安全生产要素主要包括人员、机械、环境这三要素。因此,安全生产管理要以安全生产三要素和项目管理为重点管理对象,进行预防性的安全管理,以实现生产的安全化,减少和控制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首先,要加强对人员的安全管理,在管理中坚持“以人为本”。因为人是管理的主体,人也是管理的客体,人是管理的最终目标。人的素质在安全生产系统中占主导地位。因此,在安全管理过程中要坚持“以人为本”,采取有效措施以使得员工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所提高,并使得人的综合安全技能得到全面提高。 其次,要加强设备和作业环境的安全生产管理。设备和作业环境是企业安全管理的重点,为消除在安全管理中的各种有害因素和危险因素,需要涉及到很多专业的技术问题,因此,要采取一定的安全技术措施,使物在人-机-环境系统中的安全性能和质量都能达到本质安全程度。要实现对设备、作业环境的安全生产管理,就必须树立安全生产的观念,将国家颁布的《消防安全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相关法规中对企业所做出的相应安全规范要求融入生产技术中,以使得作业环境得以改善,实现企业生产安全运行。 四、重视激励作用,促进安全生产管理 激励机制逐渐成为安全管理文化所要求的重要方向。然而,当前大部分企业安全管理仍然以负激励即违章罚款为主,这样的激励方式就过于单一,而且也很容易让人产生消极情绪,打击员工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因此,企业在重视激励作用的同时,更要注意正激励的作用,正激励包括形象激励、内在激励、荣誉激励等,例如,对表现良好或的集体和个人进行物质奖励,或是评选安全标兵,以满足个人的荣誉感,激发员工的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从而促进安全生产管理。 五、加大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投入力度 实际证明显示,为节约成本而牺牲安全保障为代价,这样的做法必然会引发事故,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因此,企业要加强安全文化建设,发挥安全文化在安全生产管理中的潜在作用,以确保生产的安全进行。这就需要企业加大对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的投入力度,投入适当的资金,以改善企业安全生产设施,更新安全技术仪器、装备,从而使得企业的安全科技含量和安全装备水平得以提高。同时,在加大安全生产装备和技术的投入之外。还要加强企业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使得企业的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得到不断健全和完善,员工安全操作和处理突发事故的能力得到大大提高。 生产管理论文:农机安全生产管理讨论 论文关键词 农机;安全生产;管理措施 论文摘要 介绍了农机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并提出了安全生产管理措施,以期为农机的安全生产提供指导。 随着农机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农机被广泛地应用于农业生产和新农村建设,在现代农业中起着主导性作用。因此,农机在数量上逐年上升,机型种类日益增多,作业范围日趋广泛;但农机事故也在不断上升。充分发挥农机的作用,最大程度地提高农机综合能效,及时消除农机事故隐患,降低农机事故率,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这是农机安全管理部门必须面对的重要课题。 1农机安全生产管理隐患 1.1道路运输的农用车辆 主要有拖拉机(手扶、小四轮及大中型拖拉机)和三轮、四轮农用运输车。农机安全管理部门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拖拉机驾驶员培训法》(以下简称《培训法》),对这部分车辆和驾驶员实施安全管理。拖拉机的转向性、制动性和稳定性较其他车辆差、噪声大、易疲劳、运输安全系数低,其在从事道路运输过程中较其他车辆更易发生事故。为此,在国家制定的交通、农机安全管理法规中,均对拖拉机载人做了禁止和限制性规定。但在我国广大农村,由于交通不便,一些群众为了一时方便,搭乘拖拉机的行为时有发生,而重特大农机事故中,大多数都与拖拉机载人有关,这样的事故案例屡见不鲜。另外,超载运输也是造成农机交通事故的一个不容忽视的原因,超载易导致方向失控、制动失灵、在爬坡时车辆易向后滑,极易发生事故。 1.2农田作业(包括农副产品加工)的农机 农田作业的农机安全管理工作往往容易被忽视。人们往往认为农田作业环境简单,会操作就行,不会发生事故,其实这种想法是不正确的。从事农田作业的机械与从事道路运输的车辆相比,虽然相对发生事故的机率较低,但前者的数量远远大于后者(前者是后者的十几倍),且作业有一定季节性,发生事故的可能性依然较大,如我县每年有近百起农机农田事故。因此,对出事农田作业的农机安全管理工作同样不能放松。 2农机安全生产管理措施 2.1培养一支驾驶操作技术过硬、法规意识强的农机驾驶、操作人员队伍 农机安全监理部门要按照《条例》和《培训法》的要求,对农机驾驶操作人员进行全面的业务知识和驾驶操作技能培训,严把考核、发证与年审关,并定期组织他们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增强他们的法制观念,把他们培养成合格的驾驶操作人员,使他们能够在农机化作业中,充分发挥自身的主导作用,为农机安全生产作出应有贡献。 2.2要大力宣传,全民动员,营造人人共同遵守《条例》的良好氛围 对农民朋友还应该加强农机安全作业常识宣传,使他们能够知道农机安全常识,了解农机安全常识,在生产中遵守安全规章,以便消除因第三者过失造成的农机事故。无论是农机交通事故还是农田作业事故,第三者的过失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特别是道路交通事故更是如此。为此,《条例》第四条明确规定:“凡在道路上通行的车辆、行人、乘车人及在道路上进行与交通活动有关的人员,都必须遵守本条例。”从上述规定可知,《条例》既要求机动车驾驶员遵守,也要求每个公民遵守。对于农机从事农田作业,凡是参于作业人员和周围其他人员,都必须遵守农机安全作业规章,确保安全生产。 2.3督促机主按时参加农机年检,并进行定期检查与保养,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对可能存在事故隐患的零部件及时进行更换,保证农机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要求驾驶操作人员养成作业前检查农机技术状况,特别是对影响作业安全的零部件检查的良好习惯,从而在农机本身的技术状况方面保证作业安全,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2.4充分发挥农机安全管理部门的职能作用,加大对农机违章作业的监督检查力度 监督检查是农机安全监理部门的重要职责之一,也是加强农具安全管理的主要手段之一,是落实农机驾驶操作人员遵守《条例》和安全操作规程的有力保障。农机安全监理部门应经常定期和不定期地对农机交通安全进行检查,特别是对乡村道路农机交通安全的检查。目前,乡村道路的交通安全是一个盲区,交通管理职能部门把监管和整治的主要精力放在交通流量大的国道、省道、县道及城镇街道等交通要道上,无暇顾及乡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加之有些农用机动车主的法制观念淡薄,交通安全意识差,他们趁有关部门疏于管理之机从事违章运输,甚至非法从事客运,从中牟利。于是无证行驶、违章载客、超载、人货混装等违章现象泛滥;加之乡村道路的路况环境使农机使运输存在着诸多安全隐患。另外,农机安全管理部门还应在农忙季节,集中精力对农机农田作业进行监管,全方位保证农机安全生产。 2.5农机安全监理部门应依照《条例》规定,本着以责论处的原则,处理农机事故 从事交通运输的车辆之间,车辆与行人、非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时,责任比较易认定。但对于拖拉机违章载人所造成的人员伤亡事故,事故处理机关一般都认定驾驶员负全责。其实,这样划分事故责任是不客观的,更不能体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放纵了一些违章搭乘拖拉机者的行为。《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货运汽车挂车、拖拉机挂车、平板车、起重车、自动倾卸车和罐车不准载人”。根据这一规定,利用拖拉机载人的驾驶员和搭乘拖拉机的人员其行为都是违反《条例》的。概括起来,拖拉机载人大致可以分为三个情况:一是驾驶员主动要求行人搭乘;二是行人主动要求驾驶员同意搭乘;三是行人强行搭乘。因此,事故处理机关在处理拖拉机违章载人事故时,应根据《条例》规定,根据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参照上述3种不同情况来划分驾驶员与搭乘者的责任。这样对驾驶员和违章搭乘者都能起到一定的教育和警示作用。对农田作业农机事故的处理,应按照《农机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和其他有关规定,以责论处,以便教育广大农民朋友人人都要遵守安全规定,及时消除各种农机事故隐患,确保农机安全生产。 生产管理论文:浅析电力企业生产管理系统封装集成技术的研究与实现 论文关键词:电力企业生产管理系统 公共信息模型(CIM) 通用数据访问(GDA ) 论文摘要:为解决电力企业生产管理系统与其它应用子系统间的“信息孤岛”问题,提出依据IEC 61968 CIM时电网资产信息进行标准化及建模,将生产管理系统加入到企业数据集成平台,实现与其他应用子系统(如SCADA)有机地结合。通过企业集成总线(UIB ),生产管理信息系统与其他子系统之间按标准的数据格式进行信息交换,实现企业管理网中的生产管理信息方便、统一地被第三方使用,进一步加强了电力企业的信,岛一体化建设。本文重点论述了实现电力企业生产管理系统封装集成的依据和技术方法。 0引言 随着电力企业不断发展,传统的管理模式及分散孤立的计算机应用系统已难以适应企业发展的需求。目前电力企业虽已建成各种信息系统,但各系统间相对独立,“信息孤岛”现象严重。生产管理系统作为电力企业的核心系统,拥有全局的生产管理信息,但同时需要与其它应用子系统进行通信,才能获取所需的各类数据。若对生产管理信息进行封装后,实现与电力企业其他应用系统间的集成,可大大促进企业的信息一体化建设。 为充分挖掘电力企业生产管理信息系统的优化管理功能,本文提出7基于IEC 61970/IEC 61968 CIM对生产管理信息进行标准化及建模,实现生产管理系统与电力企业更多应用子系统间的集成,并介绍了集成后实现的应用功能,如遵循IEC 61970的GDA服务、GDA服务以及在SVG接线图查询设备台帐信息等应用功能。 1集成的重点技术 建立元数据存储库元数据存储库专为集成平台使用,用于灵活配置生产管理系统的数据转换部分,以及生产管理系统资源在集成总线上的注册。 建立元数据存储库,需要分别建立CIM元模型信息库、资源注册机构和系统信息库。IEC61970/IEC 61968 CIM的元模型信息库存储IEC61970/IEC 61968中定义的类、属性、关联及其解释,也包括了自定义的类。资源注册机构负责管理集成平台上的所有资源,对于在多个系统中都有记录的同一资源可以有不同的命名方法,但是只能通过唯一的Resource ID(资源标识)在集成平台上标识。系统信息库中存储的信息则说明了数据在哪里,即如果同一资源存在于多个系统中,则由系统信息表指明以哪个系统中的信息为准来保证信息的唯一性。 1.2实现模型映射工具 模型映射是实现生产管理系统加入集成环境的第一步,通过模型映射工具才能将生产管理系统私有的数据模型转换为CIM,客户也可通过映射工具的模型扩展功能来自定义类、属性及类之间的关联。 1..2.1,模型映射工具的设计依据 生产管理系统数据库中的网络结构的数据模型是依据IEC 61970第301部分建立的,而资产的数据模型则是依据IEC 61968和一些必需的模型扩充来建立。 为了实现生产管理系统资源信息与其他应用系统(如SCADA)信息的关联,需要对生产管理系统中的电力系统资源信息进行建模。由于在实现生产管理系统与SCADA系统集成的项目中,采用的建模原则是电网结构与EMS需要的计算参数以SCADA为准,因此生产管理电力系统资源信息可以只包括Equipment(设备)的基本属性和关联,即:Naming.name. Naming.description, Equipment.Mem-ber of EquipmentContainero 1.2.2补充模型扩展功能 由于IEC 61968中有些电力资源信息的模型还不够完备,需要对CIM进行扩展。为保证系统的标准性,模型扩展的基本原则是:使用原模型中的类、属性及关联,只在继承的子类中增加新属性和新关联。 例如,目前在IEC 61970和IEC 61968中均未对TA. TV,避雷器(SurgeArrester )、消弧线圈(PetersonCoil)进行建模,而这些类型的设备又+分重要,因此需要对Equipment类进行扩展,如图1。 1.2.3模型映射工具的具体功能 模型映射工具实现了对生产管理系统进行封装集成过程中的模型扩展、模型转换,以及建立SCADA资源与生产管理资源的对照表。具体功能如下: (1)模型扩展口用户可灵活自定义类和属性,保存到CIM元模型信息中,同时可对已定义好的类进行修改。 (2)模型映射。对待包装的应用系统进行类、属性及关联到数据库表、字段之间的映射(支持SQL语句和存储过程),映射规则保存到元数据存储库。 (3)资源映射。通过资源映射功能将生产管理系统中的资源注册到集成平台上由资源注册机构负责管理。 (4)系统。各应用系统选择需要的类或资源,将相应的信息保存到系统信息中。 2实现的应用功能 完成基于IEC 61968 CIM对生产管理信息系统中的资产模型进行标准化封装后,即可将生产管理系统加入到企业集成总线上,实现与其他已经加入集成环境的子系统进行通信。本文以SCADA系统为例,介绍生产管理系统加入集成环境后实现的重要功能。 2.1生产管理CIM XML模型导出器 采用CIM XML/RDF描述生产管理模型,导出 的资产模型CIM XML文件可以是生产管理的全模 型,也可以是生产管理的部分模型,提供给第三方 使用。 2.1.1生产管理全模型 生产管理全模型的信息包括简化的电网模型和 资产模型。通过简化的电网模型可以了解一个设备 在电网中的电气位置,通过资产模型可以了解一个 设备的台帐信息、缺陷记录等。 2.1.2生产管理部分模型 若客户需要了解某个厂站下或某个具体设备的 资产模型,则需要导出生产管理的部分模型(文档类的一个子类)。生产管理模型导出工具允许客户选择导出一个厂站或一个设备的模资产型如下:资产列表包括一个厂站下的所有资产信息资产目录包括一个厂站或一个设备的台帐信息。活动记录包括一个厂站或一个设备的缺陷记录。 2.2生产管理GDA服务器 采用GDA服务平台形式的电力企业集成总线,实现其他应用系统(如SCADA系统的电力系 统实时资源信息)与生产管理系统资产信息的关 联。通过生产管理GDA服务器,客户只需要掌握 CIM知识,就可以访问由SCADA系统维护的数据而无需知道数据的逻辑模式,使第三方应用更加便利。 2.2.1 CIS服务器 基于CORBA的客户/服务器提供在线的方式实现生产管理系统的组件接口规范(CIS)接入标准的或带CORBA中间件平台的系统。CIS服务器提供灵活的数据交换,实现IEC 61970 CIS部分中的GDA{和高速数据访问(HSDA)服务,支持紧祸合集成方式。 2.2.2通用数据访问GDA GDA是CIS中的重要部分,是对远程存储单元进行数据访问的请求/应答式API(应用程序),主要包括: (1)读访问,提供元数据的基本查询能力和更C高级的过滤查询功能。 (2)写访问,提供对元数据的写操作。 (3)变化通知(GDA事件)。 乞生产管理GDA服务器主要实现了以下接口能:get_values( )—查询一个资源的属性信息;get_extent_values( )—查询一类资源的属性信息; get_related_values()—查询与某个资源关联的一类资源信息;get_descendant-values( )—查询与某个资源多级关联的一类资源信息。 第三方应用的客户只需要依据标准规范了解接口的功能、服务名、入/出口参数、返回状态等,就可以访问生产管理GDA服务器获取相关服务。 2.2.3公共服务 公共服务是所有应用程序接口(API )的公共部分,与IEC 61970第4部分中的其他服务(包括GDA, HSDA, TSDA, GES等)结合使用。图2给出了电力企业集成平台上生产管理GDA服务器、SCADA GDA服务器、GDA服务器以及第三方应用之间的关系。生产管理GDA服务器可直接使用由SCADA包装器提供的公共服务。 2.3GDA服务器 由图2可知,SCADA包装器提供了SCADA的资源环境,生产管理GDA服务器则提供了生产管理的资源环境。针对电力系统中这两个重要数据源,设计了GDA服务器为第三方应用提供一个统一的资源环境。数据使用者只需发出数据访问请求就可以获得数据,而无需知道数据是由谁提供的。GDA服务器的具体功能有: (1)为客户隐藏了SCADA GDA服务和生产管理GDA服务的两个语境,客户只需连接一个服务即可得到两个系统的信息。 (2)GDA服务通过模型映射工具的系统信息确定数据的定位和组织。 (3)GDA服务的角色既是SCADA GDA服务器和生产管理GDA服务器的客户端,又是其他客户的服务器端。服务器实现客户请求的分发及信息的重组,即将客户请求分发到合适的GDA服务器,并将各GDA服务器的返回结果重新组织返回给客户。 2.4设备信息查询功能 结合SCADA SVG图形及GDA/HSDA服务器,实现了在SCADA接线图上查询设备台帐,包括设备资产的基本信息、资产模型信息、缺陷报告等。 3结束语 应用CIM对电力企业生产管理系统进行封装,实现生产管理系统与其他系统的集成,有效地保护了生产管理系统的投资。企业内其他应用系统可以从生产管理GDA服务器获得资源信息,也可从GDA服务器获得生产管理与SCADA两个系统的信息。第三方可利用本系统提供的CIM XML生产管理模型、GDA服务,全面了解企业所拥有的资产及设备属性,保证了全局数据的一致性、准确性和唯一性。 生产管理论文:现代企业生产管理系统轨迹分析 计算机集成制造系统最早是由美国的Joseph Harrington博士于1974年针对企业所面临的问题而提出来的。它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特点:①其关键技术在于集成。CLMS是在原有的管理基础上把经营系统、人的系统和技术系统集成起来,在总体上协调各部门的活动。是企业成为各部分相互密切配合,协调统一的整体。从而最终达到全局最优化,最大限度地发挥整体效益。②实现柔性管理。CIMS可以灵活适应外界环境的不断变化,柔性技术是多功能、多途径、既能适用于单一产品的大规模生产、也可以进行多品种小批量生产、还可以进行多品种大批量的混合生产。其实质是要灵活适应不同顾客的不同要求,实现多品种、小批量的生产。这种灵活的柔性生产方式要求管理上也灵活变化,即实现柔性管理,它的精髓在于以人为核心,灵活应变能力强、能够迅速响应市场,是一种体现着组织、生产、战略决策、营销等等柔性化的现代管理方法。③组织机构的变革。一是反映在各生产部门的明确分工被打破;在传统的工业企业中,是以生产线流水作业为主要生产方式来组织生产的,有着明确的分工。而计算机集成技术却将生产产品的设计、制造、工艺流程等等环节全部集成起来由计算机来共同完成,实现生产一体化作业。二是反映在管理层次减少,管理幅度增加。生产作业的一体化也要求实行一体化的管理体系,同时由于许多工作由计算机完成,从而导致管理层次减少和管理幅度增加,管理人员的数目也相应减少。这样不仅降低了生产成本,有利于信息传递,同时也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 2.关于准时生产 准时生产JIT(Just In Time)是日本制造商在20世纪70年代末石油危机的冲击下发展起来的。主要源于日本丰田公司的看板系统,这种生产方式的基本思想是在恰当的时间生产出恰当的零部件、产成品,把生产中出现的存储、装备和等待时间、残次品等视为一种浪费。准时生产所依据的基本原则是“准时”,即在零件刚好被需要时,才将它生产出来并送到需要地点,其追求的理想目标是“零库存”。为了达到“零库存”,生产过程必须严格控制,生产按定单进行,前道工序由后道工序触发,当后道工序在控制库存以下时,前道工序才为补充后道工序的控制库存而生产。也就是说,对整个定单而出现产品库存减少到控制库存以下时,才会再装配产品补充库存并进而触发前面工序的生产。由于生产过程并非按计划而是从后向前由定单触发,因而相应的生产管理系统被称作为拉动式(pull)系统。 准时生产的最大特点是它具有动态的自我完善机制,表现为“强制性暴露问题、暴露隐患”,而这种强制性的手段就是“看板管理”。当生产系统平稳运行时,他们总是通过减少看板数量强制性地减少工序之间的在制品储备量(或者压缩生产前置或、减少作业人数),从而迫使生产系统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在不平稳中显露出来,如设备保养不善、加工能力不均衡、作业人员技能差异、工序作业衔接不良等。通常这些问题和隐患都被过量的在制品储备所掩盖了。这些问题暴露出来后,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必须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改善的措施与设想,从根本上消除隐患,以防再度发生,使生产系统达到新的平衡。此外,看板管理还具有良好的生产过程控制能力。因为利用看板的微调作用,可以把每次改善的幅度控制在一个小的范围之内,这样,迫使生产系统暴露出来的问题不至于六分散和太严重,便于问题得到解决。所以,看板管理不仅仅是生产过程的控制手段,也是生产系统动态自我完善过程的控制手段,它控制着这种完善过程的幅度与进度。 3.关于精益生产 精益生产LP(Lean Production)起源于20世纪80年代的日本丰田汽车公司。然而,正式提出精益生产概念的却是美国人詹姆斯。精益生产要求企业的各项活动都必须运用“精益思维”(Lean Thinking)。精益思维的核心就是以最小的资源投入,包括人力、资金、材料、时间和空间,创造出尽可能多的价值,为顾客提供新产品和及时的服务。主要内容有:①控制价值流:它包括产品流、信息流及物质流的控制。②一人多工位操作;③TPM:即全员维修保养,它的实质就是以人的因素为第一,依靠改善人的素质来改善设备的素质,以达到提高企业素质的最终目的,它要求打破操作人员与维修人员的分工局限,实行由设备使用者本身自主维修设备的制度;④“三为”:即以生产现场为中心,以生产工人为主体,以车间主任为核心的现场管理体制,它为实现准时化生产提供了组织、制度上的保证;⑤“6s”:即整理、整顿、清扫、清洁、习惯、修养。它们均以日本语音“S”开头。通过这些活动,达到人力与物力的和谐结合,实现生产力的不断优化,促进企业发展。 精益生产的特点在于:①强调人的作用和以人为中心。生产线上的每一个工人在生产出现故障时都有权让一个工区的生产停下,以消除故障;企业里所有各部门间人员密切合作,并与协作户、销售商友好合作,这显著地提高了劳动生产率,同时使产品质量也得到了保证。②简化。它减掉了一切不产生价值的工作,它是需求驱动的简化生产,简化了产品的开发过程,采用并行开发方法,在产品开发一开始就将设计、工艺和工程等方面的人员组成项目组,各方面的人集中起来,大量的信息处理在组内完成,简化了信息的传递,使系统反映灵敏,使产品开发时间和资源部减少。同时还简化了组织机构和非生产的费用,撤掉了如修理工、清洁工、检验工和零件库存管理员等间接工作岗位和中间管理层,减少了资金积压,减少了大量非生产费用。③把浪费降到最低程度。企业生产活动中的浪费现象很多,常见的有;错误一提供有缺陷的产品或不满意的服务;积压一因无需求造成的积压和多余的库存;过度加工一实际上不需要的加工和程序;多余搬运一不必要的物品移动;等候一因生产活动的上游不能按照交货或提供服务而等候:多余的运动一人员在工作中不必要的动作;提供顾客并不需要的服务和产品 精益生产方式在世界范围的企业界内已被广为接受。我国引进它是20世纪80年代的事,但到了90年代才开始认识到它的价值,并得以推广。 4.关于柔性生产。 本世纪20年代在泰勒“科学管理”影响下,尤其是E.whitney及Oliver提出“互换性”、“大批量生产”和“传送带”应用前提下,工业界将管理思想与当时的电气化、标准化、系列化结合,成功地诞生了“少品种大批大量生产”的生产模式,给制造业注入了新鲜血液,它推动了工业化发展的进程,美国的“福特制”就是典型代表,它为社会提供了大量的产品,它存在的基础是当时的市场环境为卖方市场,因而我们也称此生产模式为刚性生产模式,这一模式的生产效率高,单件产品成本低,但它是以损失产品的多样化,掩盖产品个性为代价的。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企业的竞争形式也在发生变化,它不仅仅是表面的价格、数量、质量的竞争,更重要的是刚性生产模式的弊端逐渐显现,主要表现在:成本增加、过量库存、适应市场的灵敏度低。为此,1998年美国里海大学和GM公司共同提出了柔性生产模式AM(Agile manufacturing),现已成为“21实际制造业战略”。 柔性生产模式的内涵实质表现在两个方面,即虚拟生产和拟实生产。虚拟生产是指面对市场环境的瞬息万变,要求企业作出灵敏的反映,而产品越来越复杂、个性要求越来越高,任何一个企业已不可能快速、经济地制造产品的全部,这就需要建立虚拟组织机构,实现虚拟生产。拟实生产也就是拟实产品开发,它运用仿真、建模、虚拟现实等技术,提供三维可视环境,从产品设计思想的产生、设计、研发、到生产制造全过程进行模拟,以实现在实体产品生产制造以前,就能准确预估产品功能及生产工艺性,掌握产品实现方法,减少产品的投入、降低产品开发及生产制造成本。这两点是柔性生产区别于刚性生产模式的根本所在。很明显,柔性生产的精髓在于实现弹性生产,提高企业的应变能力,不断满足用户的需求。 柔性生产模式与刚性生产模式相比具有以下特点:①建立虚拟企业,实现虚拟生产与拟实生产。②定单决定生产量。柔性生产模式认为,只有适应市场不断变化的需求,才能提高企业的竞争力,、价格与质量不是主要的竞争手段,而只是部分竞争手段,要不断地研发产品,创造产品的特殊使用价值来满足用户,根据定单来确定生产量及小批量品种,这就是柔性生产管理的基本出发点。③建立弹性生产体系。柔性生产根据市场不断需求变化来生产;它产品多、个性强、多样化。而要满足这一生产需求,势必要建立多条流水生产线,由此而带来不同的生产线经常停工,产品成本过高。因此,必须建立弹性生产体系,在同一条生产线上通过设备调整来完成不同品种的批量生产任务,既满足多品种的多样化要求,又使设备流水线的停工时间达到最小。即“只在必要的时间内生产必要数量的必要产品。”④生产区位趋于集中。为了满足市场需求,柔性生产必须在一个生产区位完成整个生产过程。尤其是零配件供应商要与装配厂保持距离,以保证零配件及时交货并实现零库存,从而实现对市场需求变化的灵敏反应。⑤人员素质要求高。人是最灵活最具柔性的资源,这是因为人有社会动机,有学习和适应环境的能力。人能够在柔性生产模式下通过培训、学习、模仿和掌握信息技术等而获得所需要的知识与技能。 5.关于并行工程 并行工程CE(Concurrent Engineering)于本世纪90年代后期提出的。它是以CIMS信息集成为基础,通过一系列的方法和技术支持产品开发人员在设计一开始就考虑产品寿命周期中的各种因素实现产品开发过程集成,其主要目标是缩短产品开发周期、提高质量、降低成本,从而增强企业的竞争能力。 并行工程的核心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S①产品开发队伍的重构;将传统的部门制或专业组变成以产品为主线的多功能集成产品开发团队,并赋予团队相应的责权力,对做开发的产品对象负责,这样可以打破功能部门所造成信息流动不畅的障碍。②过程重构;从传统的串行产品开发流程转变成集成的、并行的产品开发过程,并行过程不仅是活动的共发,更主要的是下游过程在产品开发的早期即参与设计过程,另一方面则是过程的精简,以使信息流动与共享的效率更高。③数字化产品定义;包括两方面内容:即数字化产品模型和产品生命周期数据管理;数字化工具定义和信息集成。④协同工作环境;用于支持多功能集成产品开发团队的网络与计算机平台。 生产管理论文:企业安全文化与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实践 摘要:企业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有违反操作规程或劳动纪律;教育培训不够,缺乏安全操作知识;生产设备不符合安全要求;安全防护设施缺少或存在缺陷等,但事故的根本原因在于人的不安全行为,因此企业安全生产的关键是改善人的行为方式,最大限度地减少人的不安全行为。 关键词:企业安全文化 建筑工程安全 生产管理 1.前言 企业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有违反操作规程或劳动纪律;教育培训不够,缺乏安全操作知识;生产设备不符合安全要求;安全防护设施缺少或存在缺陷等,但事故的根本原因在于人的不安全行为,因此企业安全生产的关键是改善人的行为方式,最大限度地减少人的不安全行为。 目前企业安全文化的培养和建设,从员工的行为入手,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确立企业的安全目标,倡导共同的安全价值观、思维方式和行为规范,由此营造员工心理认同和具有团体凝聚力的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和秩序,有效地调节和控制员工的行为,达到自律的最高境界。 企业安全文化可以分为环境文化、物质文化、行为文化、意识文化几个方面。文化是抽象的,必须与管理实际相结合方能发挥应有的效应;而管理的实施也应该充分考虑企业文化的定位和建设,二者的有机融合,才能真正达到企业文化的建立和管理水平提高双赢的目的。 下面以广东奥林匹克体育场工程为例,就如何实现二者的有机结合并以此促进大型建筑企业和大型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作一个初步的研究。 2.工程特点 广东奥林匹克体育场是九运会主会场,位于广州市东圃镇,占地面积30万?,总建筑面积(不包括看台面积4万?)14万?,设有固定观众座位8万席,总投资12.3亿元,由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总承包施工。该工程于1999年1月动工,2001年9月竣工,它在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主要难点有以下几个方面: (1)项目规模大,工期紧,不同专业参建单位多,人员素质参差不一,工序复杂,需立体交叉作业,社会影响面广,安全生产管理难度大; (2)大面积混凝土结构上层看台坡面倾角达31°,悬挑跨度向场内外分别为10.0m和10.6m,外悬挑端距地面近40m,采用超高支顶脚手架; (3)钢屋盖由超过1万根互不通用的杆件和面积达60000?的屋面板组成,其中径向主桁架单榀重达128t,长75.1m,高5.2m,起吊高度达53.6m,安装精度要求三维控制在±2mm以内,高空作业量大,与地面距离大; (4)场地空旷风大,又属雷区,加上施工人员中有不少烟民,而动火点多,仅钢屋盖施工的高空焊接动火点就多达6500多处,消防管理难度大; (5)各种预留井口和孔洞繁多; (6)施工中应用大型机具设备多,运输车辆进出频繁,用电点多、面广且线路长。 3.制定目标,建立体系——安全环境文化 作为施工总承包单位,不仅要高标准和严格按照合同履行业主提出的“质量、工期、投资”的“三控制”要求,同时必须落实好对整个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的全方位控制。为此在工程动工之际,总承包项目经理部就提出了安全生产创“六无”的高标准管理目标,即实现“无重伤、无死亡、无坍塌、无中毒、无火灾、无重大机械事故”。 与此同时,以项目总经理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成立了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并设置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将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层层落实,严格抓好进场参建队伍的管理,组织其建立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制定有关的责任制度、教育制度、安全技术交底制度、检查制度、奖罚制度等一整套现场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并与各参建单位签订责任书,落实安全管理考核指标,在合同上明确安全生产施工的具体责任和严格的奖惩条款,坚决杜绝“三违”行为,做到“三不”(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 由此建立横到边、纵到底,专管成线、群管成网的安全管理体系,形成全员管理格局。 从设立消防台帐人手,完善动火审批制度、消防检查制度、奖罚制度、巡逻制度、仓库管理、火灾扑救及事故处理制度、危险品装运和使用规定,制定突发事件的应急方案等,建立施工现场防火的管理规章制度,坚持不懈抓消防,对液化煤气瓶的运输、储存和使用时的防晒、防爆、防火等都制定了严密的措施。建立“总承包项目经理部防火责任人、分项目部防火责任人、专业施工队防火责任人、防火安全员——巡(监)火员、义务消防队”五级消防管理架构,组织了专门的治安防火巡逻队,配备对讲机等必要装备,形成全员参与、全天候群防群治的消防组织网络,工地设有专职巡火员40人,夜间巡逻队员8人,义务消防队员196人。 4.确定重点,加大投入——安全物质文化 为了控制好施工环境的安全因素,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的要求,严格管理各项施工设施。在基础施工阶段,基坑面积大、范围广,还有6个独立深大基坑,为了确保施工安全,将所有基坑周边围蔽起来,共设立1.2m高的防护栏长达2678m,并在道路旁边的基坑装设安全警示灯,边坡每隔6m竖起1个“严禁攀爬、防止触电”的警示牌,24小时监控边坡安全。此外,考虑到本工程底板厚、面积大,钢筋绑扎作业人员多,为了切实保证生产安全,禁止电焊机进入底板范围,确保电源电缆与钢筋脱离接触。 在设备机具的安全性和维修管理上严格设备进场的性能检查,严抓安装就位后的安全调试,并建立设备卡及时记录使用过程的故障、维修、保养情况,以保障施工设备的正常运转。对于特殊设备如塔吊、桩机等必须取得劳动监督部门的检验合格证方准使用;对井式提升笼强制要求使用12种安全装置,经检验合格并配备劳动监督部门认可的安全员方可投入使用。 在消防方面强化管理,确保防火安全。消防投入虽然看不到直接经济效益,但总承包项目经理部充分认识到“安全就是效益”,因此对于消防工作需要投入的经费,领导高度重视,该花的钱决不省,确保按照有关消防管理条例不折不扣地配备消防器材和设施,沿体育场周边设置了1条直径100mm,长约1600m的消防水管,四周设置了配备消防水带的消防栓,合理设置消防设施,如灭火器、消防箱、消防水池、消防沙堆等;各幢临时房屋上都架设了避雷针;施工期间又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投入20多万元,增设了1套消防专用供水系统,这样使得工地的消防设施达到较高水平,整个消防系统配置完善、消防通道畅通,特别是宿舍、仓库、脚手架、模板堆场和易燃易爆物品临时存放点等重点监控部位,消防措施得力,有效地将火险隐患消灭在萌芽之中。 施工场地的变换以及施工阶段的变化,导致施工用电线路改动工作量巨大。总承包项目经理部始终严格执行建设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CJ48-88)的要求,临时用电针对不同施工阶段和不同专业特点,均编制有专项设计方案,坚持做到三级配电,两级保护,电箱实行“一机、一闸、一保护”制,照明、动力分别设置,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在施工现场及临设范围设置防雷系统,保证雷雨季节施工作业及居住环境的防雷安全。钢屋盖吊装作业时,重点监督吊装施工临时用电方案的实施,合理架设用电线路。装修期间重点对电箱少装漏电保护器进行整顿,严厉查处使用“拖板”和乱接乱拉行为,并对碘钨灯的使用做出限制。 5.全面防御,重点监控——安全行为文化 5.1 统一思想,加强教育 总承包项目经理部经常组织员工学习安全生产政策和法律法规,教育干部员工深刻领会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和严肃性,同时认真落实安全技术交底制度,有针对性提出各个施工阶段的安全要求,包括临时施工用电、深基坑围护、高支模、高空吊装等专项设计和安全技术方案,制定和下达雨季施工、防雷、防暑、防台风等季节性专项安全措施,保证安全教育普及到施工现场的每位员工。 进场员工必须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自觉遵守工作纪律和安全操作规程,保证忙而不乱,达到“我懂安全、我要安全、从我做起、保证安全”的根本目的。在施工高峰期现场人数多达5053人,全部人员都接受过严格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各种安全教育都签名存档。所有特殊工种(电工、电梯工、焊工等)均经专业培训,并持有专业主管部门签发的上岗合格证,由于措施得当,最大限度地提高了安全系数,为防止安全事故提供了有力保障。 组织各参建单位开展“做一件预防事故”、“忆一次事故教训”、“当一天安全员”的活动,以社会上活生生的惨痛案例进行安全教育,时刻警醒每位员工,提高他们的忧患意识,大大提高了教育效果。 5.2 抓好防护,严格监控 落实有针对性的各类专项防范措施,下大力气解决存在的薄弱环节,严防高处坠落,对于高支模、深基坑、大型机械设备、大负荷用电设施等部位,定期监测,专人负责;对于高温、高湿、台风、易燃易爆等恶劣施工环境,制定周密的应急预案,管理到位,落实到人。 (1)模板、脚手架和作业平台:上层看台坡度大,悬挑跨度大,外悬挑端支模高度近40m,是安全控制的重点部位之一,严格落实高支模的安全措施,是保证看台安全施工的关键。为此,重点监控、落实模板搭建和拆除的安全保证措施,加强成品保护,防止支模立柱与外脚手架立杆共用等违章行为,消除支模的安全隐患。 (2)塔柱与钢屋盖高空作业:由于塔柱形体高大,高空作业危险性大,故施工期间24小时派专人轮值,监控塔柱施工安全。钢结构屋盖高空安装作业采取在看台搭设满堂红操作平台的做法,为了加大安全系数,将钢管立杆与4层楼面钢筋混凝土立柱拉结在一起,加强棚架安全性能;在中间设置隔离层,加强走梯和通道的安全监控,采取悬挑铺平网保护,临边和靠近立杆的电箱以及其它设施加设防护棚,在棚架平台的周边设置1.2m高围护栏杆,并拉挂安全网,同时在使用中注重棚架的维护和检查。在钢屋盖结构杆件焊接施工中,动火点多达6500多处,给消防管理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压力。为此,在焊接点部位专门设置了专用水箱,配置了相应的消防器材,加强了专人监控和检查。 (3)结构施工阶段,高空、立体、交叉作业施工繁多,安全防护主要以“三宝、四口、五临边”为重点,对28个梯口、96个进出口、36个洞口、35个井口和预留管道口、井式提升笼的进出料口等进行严格围蔽保护。对拆除排栅后形成的四周临边进行重点维护,同时及时加强围护施工过程中形成的新“口子”和临边等。 (4)在污水处理池、渠箱、管沟和地下车道等施工中,针对“面窄沟深”的·特点,严抓“三宝”,执行安全标准,杜绝麻痹思想,统一使用钢管设置标准化防护栏杆,拉挂合格安全网,设置警示安全牌。 (5)施工现场烟民众多,为确保消防安全,在安全区域开设专门的吸烟点,配有专用水桶,严禁在非吸烟点吸烟,并严格奖罚制度。 (6)进行钢筋取样时,必须先把作业模板淋湿,并配有灭火器及专人监控,作业完毕经检查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后才能离开。 5.3 加强检查,落实整改 结合工地的实际特点,制定相关的防护措施,重点抓好安全防护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对重点部位实行重点检查、危险部位反复检查,着重查制度、查违章、查隐患,不断检查、督促、整改和落实,严查密检,确保人人、时时处于安全的良好状况,预防事故的发生。一旦发现问题,则一查到底,按章处罚并勒令整改,决不手软和姑息。整改指令书明确规定整改的完成时间,并且按照IS09002的模式封闭,即整改指令书发出后,被要求整改单位要签署整改完成情况和时间,由安全管理部门核实整改情况后确认,才能将整改指令书归档存查。由于人员多,素质不一,总承包项目经理部特别重视狠抓个人防护问题,自始至终强制性要求按规范佩戴安全帽、高空作业必须系安全带等,对违反者一经发现立刻予以制止,耐心教育并严格按章处理,促使广大员工自觉使用防护措施。 5.4 积极活动,广泛宣传 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周和“安康杯”活动。安全生产周是本工程现场强化安全活动的主要形式之一,每年都紧紧围绕这一主题开展内容丰富的活动,采取悬挂标语横幅、出宣传专刊、张贴宣传挂图等有效措施,广泛进行宣传教育,同时认真组织专项安全检查,成立“安康杯”安全竞赛活动领导机构,制定活动方案和安全保证措施,组织安全知识竞赛活动、安全大检查及专项安全检查,将安全生产意识,贯彻到每个员工日常的施工作业中。 在消防安全方面,充分利用实物、图片、录像等进行宣传教育,强化日常的安全防火教育。在“安全生产活动周”和“119”宣传周活动中,邀请消防局的消防专家开设消防知识讲座,订做大型消防宣传标语,购买宣传挂图及消防宣传教育片等,进行广泛的宣传教育。对传媒新闻报道保持高度警觉,社会上重大火灾事故见报当天就召集各参建单位有关管理人员开紧急会议,布置相应的工作,组织专项检查,及时将有关报道和评论组织学习,充分利用案例提高参建人员的消防意识,及时吸取社会上火灾事故的教训。 6.全员管理,成效显著——安全意识文化 经过上述努力,该项目在整个工程施工的978天中,未发生过一起重大安全事故,实现了“六无”安全管理目标,先后近500次接受国家、省、市各级领导的视察、检查以及国内外建筑同行的参观并得到高度评价。工程还荣获了国家优质工程“鲁班”奖,全国建筑业新技术应用金牌示范工程、广东省科技进步一等奖等20多个奖项以及被省、市评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优良样板工地、安全生产最佳样板工地,项目总经理连续3年被评为广州市安全生产标兵。同时经过本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实践,广大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大大提高,生产行为更为规范,更加自觉,形成了一个良好的安全生产管理氛围,为今后类似大型工程施工的安全生产管理提供了有益的借鉴。
城市经济发展论文:城市规划对城市经济发展的作用 摘要:城市规划是城市化进程中极为重要的工作。科学的城市规划是有利于城市建设,根据城市发展规律来看城市经济的发展离不开合理的城市规划工作。因此城市的政府部门应当意识到其规划的重要性,合理地制定城市规划的战略步骤,保障城市经济的发展。就此本文结合实际,试论城市规划对城市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 关键词:城市规划;城市经济;发展;作用 1引言 城市规划和城市经济发展是两个相互依存的概念。城市规划对于城市经济发展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而我国城市在发展的过程中存在各种各样的问题,急需合理的城市规划。城市规划的内容是极其繁杂的,它涉及到城市规划中的多个方面,例如城市的土地、城市的交通、城市的环境等等。这些内容都需要城市的政府部门制定多种方案,进行合理地对比,最终实施配套的政策促进城市经济的发展。 2城市规划对城市经济发展的作用分析 城市的经济是一座城市的命脉,而城市规划工作是保障城市经济发展的重中之重。良好的城市规划工作不但能够使城市经济快速的发展,还可以使城市经济的发展具有可持续性,可以让城市拥有光明的未来。城市的规划工作需要城市的政府部门进行合理地宏观调控。要通过颁布各种政策促进城市的转变,最终保障城市经济得到良性的发展,下面分析城市规划在城市经济发展中起到的作用。 2.1城市规划工作可以促进城市产业结构的调整 实施科学而合理的城市规划是根据城市的详细情况进行,只有基于对城市的了解从而制定完善的空间布局规划政策之后,政府部门才能进行拓展新区、改造中心城区等工作,使城市的发展结构更为合理,进而帮助城市做好产业调整工作。 2.2城市规划工作可以促进城市的公共设施建设工作 城市的公共设施建设工作是相当重要。合理的公共设施建设工作既可以保证城市人民的生活水平的提高,也有利于吸引投资,从而促进城市经济的发展。当前我国城市公共设施建设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文化娱乐、科研教育、社会福利等等[1],而这些工作都离不开合理的城市规划。当前城市公共设施建设工作需要符合现代化城市发展的要求,同时也要充分地考虑到城市居民的需求。因此城市规划工作要有明确的目的,要充分将生态环保的理念贯彻始终,这不仅是为了满足人们对居住环境要求的考虑,也是当前城市公共设施建设工作的主流观点。 2.3城市规划工作可以合理的整合协调利益 实施科学而合理的城市规划可以协调城市各个行业和各个阶层之间的利益,能够更好地促进城市的建设工作。将处于同一产业链上的企业和拥有着相同性质的产业进行整合建设,能够使这些企业和产业在发展的同时节约成本和资源,还可以解决目前城市中基础设施和大型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周期长的问题,从而充分保障城市的经济发展。这种整合建设性质相同的企业和产业的方式也可以实现资源的共享,让各个行业都拥有发展的空间,最终实现城市的经济发展。 2.4城市规划工作可以合理地配置土地资源 城市的土地资源规划工作是城市建设工作中的重点。土地是人们赖以生存的根本,是城市建设的重要资源,城市的政府部门理所应当地将土地资源规划工作纳入其城市规划之中。科学合理的城市规划工作可以将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可以使土地资源的使用契合城市的经济状况。当前许多城市的土地资源在经过合理地规划之后,都充分地凸显出了其强大的生产力,从而促进了城市经济的发展。 3城市规划在促进城市经济发展过程中的策略分析 3.1加强城市规划管理工作 落实城市规划管理工作的第一步就是城市的管理工作,良好的城市管理工作要将城市居民的利益作为城市管理工作的目标。首先,城市的政府部门要根据城市的具体情况出台一系列的管理方案,同时城市管理部门也要建立专门部门开展城市管理工作,在进行管理的过程中要将高标准和高起点作为管理的要求[2]。其次,政府部门也可以制定合理的管理制度来促进城市管理工作,例如:城市规划建设委员会工作制、公证会制度等等。良好的管理制度是将城市政府部门出台管理方案并且落实的基础,因此相关管理部门在执行的过程中一定要按照既定的规则来实施管理制度,唯独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城市规划工作落到实处。 3.2要提高城市规划的合理性 城市规划工作应当采取合理和科学的规划方式。在实际规划过程中,首先城市的政府部门应当明确城市规划的目标[3]。在确保目标的基础上,政府部门就可以对城市的自然环境、发展历史、经济基础和文化氛围做统一的调查工作,并且要将调查的资料归纳和整理,将这些资料作为落实具体城市规划工作之前的参考。在做好资料的收集工作之后,城市的政府部门可以根据资料开展合理的、科学的城市规划方案设计工作,合理的规划方案应当囊括城市的交通状况、城市的产业结构等。 3.3完善城市的基础设施 从而加强城市的投资环境城市的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是保障城市投资环境的重点。当前我国许多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虽然有了长足的进步,但部分城市依旧存在着基础设施建设不健全的问题。这些问题包括城市的地下工程建设不够完善、城市的通讯线路建设不够完善,这些都是会影响投资者选择的因素。因此城市的政府部门应当投入财力和精力,不断地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从而保障经济的发展。在具体的建设工程中,应当将重点放在城市的通讯线路建设和交通线路建设上,这是当前影响投资者选择的重要的城市基础设施。 3.4做好土地使用年限的设置工作 土地资源的开发和使用问题是当前城市规划管理的重点。当前土地规划管理工作存在的最大的问题在于土地使用年限上。现今许多房地产开发商在城市中购置了大量土地,购置后却存在着拖延不建设的现象。为了限制这种现象的发生,政府的相关管理部门应当向他们收取土地闲置费用[4]。对于炒地者,管理部门应当规定其具体的建设期限,从而提高土地的利用率。除此,部分房地产开发商的土地使用年限已经超期,对于这类使用超过年限的土地开发商,政府部门应当让其缴纳昂贵的使用费或者直接收回土地的使用权。 3.5做好城市的文化建设工作 文化建设工作也是城市规划工作中的重点之一,在某种程度上是和经济建设工作是相互联系。在具体建设的过程中,首先,政府部门可以建设一系列的促进文化发展与交流的社会机构例如博物馆、文化宫等。其次,政府部门可以利用媒体的力量,举办一系列结合城市地域特色的文化沙龙活动。最后,政府部门应当做好城市中的传统文化保护工作,同时要让城市的传统文化和现代文化相互的结合,从而使传统文化焕发出新的魅力。 4结语 目前,保障城市的经济发展是我国政府部门的重点工作。科学的城市规划是有利于城市建设,而根据城市发展规律来看城市经济的发展离不开合理的城市规划工作。因此政府部门应当意识到其规划的重要性,合理地制定城市规划,通过加强城市规划管理、提高城市规划的合理性、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对城市土地使用年限进行限定以及文化建设几个方面来保障城市经济的发展。 作者:胡炜 单位:西北政法大学 城市经济发展论文:城市经济发展中房屋征收问题探讨 [摘要]房屋征收与人民群众、城市经济发展有着密切的关系,近年来越来越为人们所热点关注。文章通过阐述经济增长与房屋征收内涵,分析城市房屋征收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对改进城市发展中房屋征收的有效策略展开探讨,旨在为促进房屋征收工作有序开展及研究适用提供一些思路。 [关键词]房屋征收;城市;经济发展 伴随我国社会经济的逐步发展,城市化进程的逐步深入,在此背景下,近年来,我国城市房屋征收一系列问题不断显现,各方矛盾越来越尖锐。开展好房屋征收工作,处理好城镇化带动战略,关乎到人民群众的切实利益,关乎到我国经济社会能否有序健康发展。由此可见,对房屋征收相关问题开展研究,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1经济增长与房屋征收概述 1.1经济增长 经济增长指的是于一个相对长的时间跨度层面,一个国家人均产出水平或者人均收入水平不断增长。经济增长情况反映了一个国家、地区于一定时期内经济总量的增长情况,同时反映了一个国家、地区总体经济实力增长情况。 1.2房屋征收 房屋征收指的是房屋征收部门,一般是政府城建部门基于摸底立项对居民房屋土地使用权进行有偿回收。 2城市房屋征收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1房屋建设时间紧迫,任务繁重 近年来,旧城区改造工作逐步开展,一定程度上也加快了城镇化的建设脚步。由此要求我国务必要切实开展好房屋征收工作。然而,在房屋建设、房屋改造中普遍面临一个问题,即为时间过于紧迫,工作任务十分繁重。就好比,城市建设规划图纸太早完成,城市建设工作期限过短。然而现阶段我国房屋征收任务极为繁重,这是关乎到人们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因此要求必须开展好房屋征收工作。 2.2房价增长,加大了房屋征收难度 伴随市场经济的逐步深入,全国城市房价不断上涨,房屋价格的逐步升高,很大程度上加大了房屋征收难度。很大一部分被征收者往往参考市场中最高房价,提出索赔要求,即便大部分居民实际情况大致相同,然而由于他们的要求与《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规定存在很大差异,使得在房屋征收实际过程中,极大地提高了征收难度。 2.3被征收者缺乏意识 因为一些被征收者文化素质较低,对政府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等了解不足,缺乏有效的认识。所以在征收房屋过程中,他们相当多的认为可获取各式各样的补偿,倘若要对他们要求进行逐步满足,必然会对我国房屋征收、管理工作带来不利影响。 3改进城市发展中房屋征收的有效策略 在城市化发展不断推进背景下,要与时俱进,大力进行改革创新,引入先进理念、成功发展经验逐步改进城市发展中房屋征收,如何进一步促进房屋征收工作有序开展可以从以下相关策略着手。 3.1抓紧建立房屋征收机构、实施单位 为了对《征收条例》进行有效落实,促进房屋征收工作的有序进行,务必要开展好房屋征收机构组建工作。《征收条例》指出,市、县人民政府是执行房屋征收的唯一主体,由此表明新的房屋征收机构应通过市、县人民政府直接设立。各地区应抓紧组建房屋征收、补偿管理部门,以对后续房屋征收全面相关工作开展负责。要知道,房屋拆迁与房屋征收两项模式在当前及未来一段时间内会维持并存状态,新条例对政府作为征收、补偿主体作出了明确规定,不允许建设单位加入到征收、补偿工作中来。可考虑结合新条例规定,引入先进试点地区工作运行模式、机制,科学打造符合各地实际情况的征收、补偿工作新体制。 3.2严格落实房屋征收、补偿工作社会和谐风险评估 一直以来,各地为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不断积极探索新的工作机制,特别对于重点工程项目而言,经由推行风险评估在先开展、防范化解联合作用、建设与调节齐头并进、发展与和谐规划统筹的工作模式,达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的有序开展。与此同时,要加大对房屋征收工作社会和谐风险控制力度,结合房屋征收相关规定,及时对推行房屋征收项目进行社会和谐风险评估。 3.3强化保障性住房建设,确保住房价格相对稳定 为了保证尽可能公平,政府会结合征收区域市场价展开补偿,要知道未来大部分征收项目成本会不断升高,由此可知政府在征收土地时支付成本压力会越来越大。倘若政府难以在“买”的环节获取土地增值,则不得不利用“卖”得到新的增值。因此,政府唯有提高征收项目土地价格,方可缓解升高的征收成本,而只要土地成本上涨,只会造成房价的进一步上涨。所以,政府要通过不同科学途径积攒充足的征收补偿资金,同时强化保障性住房建设,以对保障对象需求予以满足,进而处理好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确保住房价格相对稳定。 4结语 总而言之,房屋征收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开展好房屋征收工作,处理好城镇化带动战略,关乎到人民群众的切实利益,关乎到我国经济社会能否有序健康发展。鉴于此,相关人员务必要不断钻研研究、总结经验,清楚认识经济增长与房屋征收内涵,全面分析城市房屋征收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抓紧建立房屋征收机构、实施单位”、“严格落实房屋征收、补偿工作社会和谐风险评估”、“强化保障性住房建设,确保住房价格相对稳定”等,积极促进房屋征收工作有序进行,以拉动城市经济发展。 作者:毕丛民;高卫波 单位:海阳市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补偿中心 城市经济发展论文:电力经济发展与城市经济的研究 摘要: 随着社会的进步,人们对生活质量的要求也逐渐提升。因此,电力作为与现代人们生活、学习和工作都息息相关的必须品,其经济发展要与时展需求相契合,由此可见,电力经济发展能够有效的推动城市经济的发展。下面本文就对电力经济发展与城市经济协调的相关内容进行深入研究,并提出相关策略,希望能够对电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起到一定帮助作用。 关键词: 电力经济;发展;城市经济;协调 :在我国社会经济水平不断提升的背景下,人们把关注重心越来越多的落到了电力经济发展上,而电力经济的发展能够直接对我国经济水平产生影响。但目前,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电力行业的发展暴露了多种问题,例如供需问题等,因此,相关部门要加大电力经济健康稳定发展的研究,从而带动整个城市经济的长足发展。 一、电力经济发展的主要制约因素分析 目前,我国的供电可靠性指标相对较低,而电力的稳定性也有待强化。自我国实施“上大压小”的电力政策以来,约有7000万kw的关停小火电机组,这就使其平均单机容量在一定程度上得到提升,促进了我国电力建设的发展。但由于电力过程与短缺的忽高忽低循环模式,已经为电力经济发展带来了一系列的问题,虽然在全世界,我国的电网规模位居首位,但却因受到滞后的配电网建设影响,使得城市与农村的供电可靠性严重下降。在我国政府对电价进行审批过程中,没有考虑到运输行业与煤炭行业已经实现了市场化的因素,这就使得煤电的供需问题日趋严重,主要体现在不断突出的煤电价格问题等。同时,发电设备的平均利用率随着装机规模的不断提升而减少,这就使得企业的经济效益问题日益凸显,建设成本并不能够与业主的盈利成正比。另一方面,在电力经济发展的强化阶段,面临着一系列的节能环保问题,这对城市经济的持续发展产生了发面的影响。 二、电力经济发展与城市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 在国家的宏观经济中,电力经济占据了一定的权重。任何条件下,电力供需情况都关乎于整个城市的经济发展。为此,我国相关部门一定要将电力经济发展与城市经济发展的关系协调好,这样才能推动我国整个经济体系的良性发展。另一方面,待我国进入二十一世纪,电力能够为整个社会发展起到有效支持的作用,在这种情况下,人们要求电力供应具有更高层次的稳定性与质量。为此,相关部门要从电力经济的长远发展角度出发,对其资源的配置情况进行优化,从而使各资源均得到合理的应用,从而实现电力经济与城市经济水平持续提升的双赢局面。 三、加快电力发展的步伐,带动城市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1.构建健全的电力统计机制我国绝大部门地区的电力统计体系和队伍相对比较健全,在整个电力工作中,电力统计工作是作为一项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存在的。但目前,革新整个电力市场面临着诸多问题,主要包括电力行业建设工作所消耗的时间较长等,例如,火电厂完成建设工作的时间大概在3年,而水电厂完成建设工作的时间则要远远超过3年。另一方面,电力建设工程项目的审批过程是由我国各级别政府经过科学的衡量指标决策的,同时,审批期间,政府也备案了施工工程进度、投资时间、开工时间等方面内容。倘若电力建设工程建设时出现所消耗时间较长等问题,均是不完善的统计工作所致,为此,电力企业要不断强化电力的统计工作,并构建健全的电力统计机制,从而尽可能快的满足电力市场的发展需求。 2.对整个电力发展的实际需求进行合理的把握人们的生活水平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得到了空前的进步,在这个大背景下,电力作为人们生产、生活的必需品,其供应质量正面临着供不应求的问题,但如果能够使电力需求得到科学的管理,势必能够改善现阶段我国城市的电力供不应求现象。科学的管理电力需求能够实现合理调整我国终端能源资源消费的结构,有关于电力需求管理一直是我国电力企业的重点关注问题之一,初步预计,15年后,我国能够研究出一款电力装机,该机能够减少约1亿kw的电力。另外,电力需求管理工作能够实现电力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为此,各级政府要全面贯彻电力可持续发展战略目标,为城市经济的发展与电力经济的发展提供一个和谐的投资基础,并对整合电力发展的实际需求进行科学的分析,并加以把握,从而使电力管理应用于需求发展工作相协调,带动整合电力工业的长足发展。 3.保障电力的科学化发展趋向优化电网模式的主要途径是保障电力的科学化发展趋向。首先,电力企业要遵循电网运行的基本原则,包括,安全性原则、经济性原则与稳定性原则等,并对电网抵御恐怖活动、自然灾害以及军事打击的多种功能进行强化;其次,我国电力企业要正确的认识智能电网发展的重要作用,并对智能电网技术进行不断的研究,并加以论证。最后,电力企业要加大研究多种技术发展路线的力度,这是因为智能电网的发展涉及到多方面因素,例如,我国的能源战略、投资情况、技术指标、电力市场、电力系统变革以及电价政策等,只有把握好这些因素,才能保障电力经济的稳定化、安全化的和谐发展。 4.充分发挥政府的宏观调控功能在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各级政府起到了重要的宏观调控作用。目前,城市经济增长速率正处于相对较为低迷的状态。为了改善这一现象,保障电力经济的科学合理发展,各级政府要规避电力经济发展变化过大情况发生,具体体现在电力供过于求或供不应求现象交替发生。为此,各级政府要设置相应的电力经济发展的上限,从而使电力经济与城市经济的发展相协调。 四、结论 综上所述,电力经济的长足发展是一场长久战,我国应将其列为重点发展工作内容,并全面贯彻电力的可持续发展战略,使电力经济水平得到显著提升。同时,电力经济与城市经济之间相互作用,城市经济的发展离不开电力经济的发展,电力经济的发展也会受到城市经济的发展而产生各种情况。为此,相关部门一定要协调好二者之间的关系,从而提升我国经济的整体水平。 作者:刘凤丽 马莉华 单位:国网吉林电力有限公司长春供电公司 城市经济发展论文:商业地产及城市经济发展协调评价分析 摘要: 房地产业作为我国目前最为重要的一个产业之一,这些年来在我国所受到的重视越来越高,其自身也保持着十分良好的发展势头。但是随着2008年我国对于房地产进行了宏观的调控,我国的住宅市场也不再具有稳固的收益性,其自身的收益性开始不断的被动摇,在我国的政策环境不稳定的情况下,很多房地产的开发商以及投资者都开始把目标转移到了我国的商业地产,这也就直接导致我国的商业地产迎来了新的发展时期。本文主要针对商业地产与城市经济发展协调评价进行研究。 关键词: 商业地产;城市经济发展;协调评价研究 本文的主要目的就是根据一个城市在商业地产以及城市经济互动的关系基础之上,来对其两者自身找到相互影响的因素,最后根据问题对其进行有效的辨识。其中主要需要采取的方式是定性与定量进行相互结合,并且更好的参照协调评价的原则,对其进行有针对性的影响因素的提取,然后通过对于整个指标体系的建立,来对这两者之间进行协调评价,并且对其模型的奠定,这样可以更好的促进一个城市的商业地产的发展,同时也能够让这个城市的商业地产更配得上这个城市的经济发展的需要,维持一个健康的、可持续发展的状态。 1城市经济对商业地产的影响 商业地产作为目前我国在发展城市经济的一个十分重要的分支,它的发展过程和发展经历必然会受到整个城市自身经济状况的影响。而对于一个城市来说,其自身的城市经济对于整个商业地产的影响,主要是通过一个城市自身的经济发展,城市自身的经济发展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这个城市的总体经济、这个城市的城市化进程、以及这个城市的经济结构和经济运行的动态变化等等不同的因素,进而影响着整个商业地产的总量、需求、业态、规模、结构等各个要素的变化,进而对一个城市的商业地产的总量、规模、结构和布局产生影响。 1.1城市总体经济变化对商业地产总量的影响 城市的经济在不断的进行增长,在一个城市中,其所进行的投资以及信贷都会在合理的范围内进行增长,城市的人口数逐渐的增多、城市的家庭收入以及城市中的家庭数量增加,直接引发了人们对于消费品需求的增高,而商业地产自身作为消费品能够流通的空间载体,其需求也会在这一环境下不停的增长;然而城市的经济越来越不景气,信贷开始不断的缩紧,人均可以支配的收入逐渐下降,人口聚集效应减弱,则商业地产需求减少,商业市场萎缩,商铺招租困难,市场转租转售现象严重,商业建筑空置,商业用地流拍等。而在城市经济复苏期时期,商铺租金开始上升、商业地产新开发建设量增加,空置率下降。从利率变化的情况看,对投资者来说,短期内投资者的资金是固定的,当其他部门的利率上升,那么,意味着商业地产投资的收益就会降低,投资者就会视利率的变化情况,从而调节资金在商业地产的投资比重。利率下调,导致资产价格上升,进而诱发新建设开发量的增加。最终,这种情况会导致商业地产总量的增加。 1.2经济结构的转变对于商业地产的需求的影响 经济结构的转型对内需具有强化、支持和拉动作用,与此同时产业转移趋势有利于城市服务业发展。随着内需上升到国家战略层面,以服务业为主的第三产业比重正逐年加大,服务型经济必将成为未来主流。从1994年开始,第三产业就业比率超过第二产业成为吸纳劳动就业的最重要产业。由于在城镇化建设中第三产业更有利于解决劳动就业问题,第三产业成为中国经济的支柱更具战略意义。作为第三产业的主体服务业,其提供大众消费需求的零售、餐饮、休闲娱乐以及生活配套服务,它在解决地方经济、解决就业以及长期税收方面有独具优势。作为服务业的发展平台和空间载体,商业地产在促进城市可持续经济方面有明显优势,因而商业地产发展更容易得到国家政策的支持。因此经济结构的转变,将大大促进服务业发展,也将极大促进商业地产的繁荣发展。 2商业地产对城市经济的作用 作为城市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处于良好发展态势的商业地产能促进城市经济快速、稳定、可持续增长,滞后、过剩的商业地产也能在一定程度上限制或阻碍城市经济的稳步发展,可见商业地产对城市经济的发展具有正强化也有负强化。 2.1商业地产对城市经济的正强化 商业地产对城市经济的正强化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第一是商业地产自身对城市经济发展做出贡献,即直接贡献;第二是通过商业地产带动其他产业的发展,从而对城市经济的发展做出贡献,即间接贡献。(1)商业地产自身对于我国的城市经济所作出的贡献。在中国,拉动经济增长需要“三驾马车”,即投资、消费与出口,而商业地产作为消费品流通的载体,其发展与其中的两个因素,即投资与消费密切相关。首先,商业地产投资对城市经济增长的贡献。商业地产是房地产的重要组成部分,而房地产开发投资对GDP增长率做出重要贡献。近几年虽然房价过快上扬势头被抑制,但国家的整体经济没有因为对房地产市场的打压而出现衰退,相反,加息预期仍在。随着住宅限购政策的不断“严峻”,开发商大多都开始转向商业地产的开发,投资者对于商业地产的投资热情也是与日俱增。其次,商品消费对城市经济增长的贡献。市场经济条件下,投资只是带动经济增长的先导力量,实现经济持续发展的动力在于消费需求的稳定。商业地产投资必然导致商品交易平台增多,从而带动商品流通性增强,商品消费扩大。商品消费的增加还可以带相关税费的增加,从而对城市经济有重大的拉动作用。(2)商业地产对城市经济的间接贡献。商业地产是商品批发零售、娱乐、餐饮、休闲服务等经营活动的空间载体,其涉及面之广决定了其对其他产业具有较强的带动效应,而这种带动效应正是通过以商业地产投资及消费来达到的。 3新经济常态下城市商业地产发展方向 随着商业地产不断的扩大与发展,学术界有必要对其发展规模以及效益等方面进行科学、准确的衡量。在此情况下,商业地产与城市经济发展的协调性评价就显得尤为重要。通过政府层面以及开发商层面,提出相应的对策,以期来提高商业地产与城市经济之间的协调关系。这既有利于城市经济的提高,也有利于商业地产处于良吐发展态势之中。 4总结 随着我国商业地产不断的扩大与发展,我国越来越多的学者开始对其进行研究和分析,这也让我国在商业地产上发展的更加顺利更加好,但是在实际的生活和生产过程中,这两者的关系会变得越来越紧密、越来越好,以上就是本文针对这一问题的全部研究。 作者:苏国兴 单位:福建联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城市经济发展论文:商贸流通业对城市经济发展的作用 内容摘要: 当前国内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使得我国的商贸流通水平有了很大提升。本文分析商贸流通业对我国城市经济发展的影响问题,从而揭示出商贸流通业与城市经济发展的相互影响与促进作用,进而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提高商贸流通业的发展水平,更快更好地促进我国城市经济繁荣稳定发展。 关键词: 商贸流通业;城市经济;影响云南 一、我国商贸流通业的发展现状 (一)商贸流通业发展迅速且交易规模不断扩大随着当前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的商贸流通业规模不断扩大,作为先导性产业,商贸流通业已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内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以16.3%的速度逐年增长,2008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约10.8万亿元,到了2012年这一数值提高至21万亿元,增涨幅度近一倍,其中2012年国内的餐饮业营业收入突破23283亿元,较上年涨幅13.6%。由图1可知,近年来我国商贸流通业不断发展扩大,不仅提高了社会消费品的零售总额,而且还大大地促进了社会经济的稳定发展。可见不断扎实推进商贸流通业的健康发展,有利于全面促进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 (二)商贸流通业项目建设的发展势头强劲随着商业基础设施的不断建设与逐步完善,当前专业市场得到逐步升级,项目的建设发展势头强劲。2002-2014年我国商贸流通业建设商业市场综合楼共投资1000万元、家居装饰及超市投资接近400万元,同时建设农产品批发市场项目投资约1550万元。现阶段国内商贸流通项目的建设发展势头强劲,使得商贸流通水平与经济结构得到快速提升与完善。 (三)流通模式与产业不断发展与创新伴随着流通技术以及流通手段的不断变革,国内商贸流通的模式得到不断创新发展:货仓式商店、超市、百货店、便利店、专卖店、专业店以及家居建材店等流通模式不断发展,进一步加快了流通业态的多样化发展。其次专业化、正规化流通企业的分工体系也不断完善与形成,进而形成以需求作为导向的商贸流通业链,逐步形成集“采购-生产-加工-销售-物流配送”综合一体的新型经营模式(洪涛,2013)。此外利用移动通信、互联网与电子标签等先进技术,全面带动了国内商贸流通业的较好转型和升级。 二、商贸流通业对城市经济发展的影响 商贸流通业对社会经济的发展起到促进作用,一方面,不仅有效推动社会经济的增长,同时商贸流通业自身也能够提高流通的效率,带来经济的快速增长。另一方面,商贸流通业能够促进资本的不断积累以及技术进步,增加了社会的总供给,较好确保经济的长期稳定增长。 (一)商贸流通业对经济的直接影响1.商贸流通业对国内生产总值的影响。商贸流通业对GDP的影响,通过所实现的产值在GDP的比例衡量,而商贸流通业的贡献率主要通过流通业产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衡量。某地区的商贸流通业产值占GDP的比重多数和这一地区的商品、该区的市场化程度、社会分工与专业化生产水平具有密切的关系。按照历年我国统计的年鉴资料可知,20世纪80年代至今,我国商贸流通业的产值占GDP的比例接近9.5%,年平均增长近3.8个百分点。2013年我国的商贸流通业总产值约29726亿元,增长率为10.63%,远高于GDP的增长率8.95%,而商贸流通业的产值份额占GDP的比例接近10%,可见商贸流通业对国内生产总值的贡献越大,则表明产值在GDP的比重与增长也就越快。2.商贸流通业对社会就业的影响。社会就业关系到人类生存的基础条件与要求,不仅具有经济意义,即劳动者为社会提供服务或商品时也可获得劳动报酬,而且还具有社会意义,通过劳动使自己成为社会经济活动的参与者,从而促进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李欣欣等,2014)。商贸流通业的劳动力就业指数指的是流通业从业者数量占全社会就业人数的比重,就业指数越高表明该地区的商贸流通业越能吸纳更多的劳动力,进而就能解决更多的社会就业岗位,促进经济的稳定发展。现阶段国内商贸流通业对社会就业的贡献进一步增强,就业贡献率从1980年的3.23%提高到2014年的13.86%,其中2013年商贸流通业的就业者超过7685万人,增幅远高于其他行业。2011年我国批发以及零售业就业者数量比例占社会就业总人数的约25%,其中零售业、批发在个体、私营企业当中的从业者比例接近41%,连带仓储、交通运输、餐饮业、邮电通信业以及住宿行业从业者,整个商贸流通业从业者数量占社会从业总人数的约50%。由此表明商贸流通业对提高社会就业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3.商贸流通业对三次产业发展的影响。首先,商贸流通业作为商品销售主要环节,在整个社会资源的调配过程与结构优化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社会生产的分工与专业化程度不断提高,使得各产业间的依赖性进一步增强,由此提高了产业间的中间需求,因此商贸流通业对提高社会经济的运行效率起到助推作用。其次,商贸流通业的不断发展较好地为第二产业产品的顺利实现提供支撑,而第二产业的发展又为商贸流通业提供了市场空间;商贸流通的扩大进一步促进社会分工的深化,同时提高了社会运行的生产效率,从而加速经济的发展(龚丽虹等,2011)。商贸流通业对第一产业与第二产业均起到调节作用,以第一产业中“蔬菜流通”而言,对于蔬菜流通方面出现的“菜贱伤农”或“价高伤民”之怪象,商贸流通业应通过进一步缩短流通环节提高效率,进一步发挥流通信息的引导功能,有效确保农产品的顺利合理与及时流通,最终有效推动第一产业的健康发展。最后,商贸流通业的快速发展对第三产业经济的提高产生外部性作用。商贸流通业也借助其自身能够产生对第三产业经济的贡献力、对于地区经济的带动促进作用以及发挥对消费的服务力、对上游的控制力等优势,促进第三产业经济的增长。 (二)商贸流通业对经济的间接影响首先,充分刺激需求的增长,优化并升级消费结构,就消费者的地位角度而言,商贸流通业已经由社会经济的补充角色向社会经济的主要角色方向转换,进一步真正发挥出商贸流通业的“聚”与“散”功能,全面引导消费。其次,商贸流通业不仅扩展了经济市场,同时还有效地引导生产、活跃消费,并且促进了社会的充分就业,推动了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大大提高了市场经济运行的效率,全面促进城市经济的稳定发展。商贸流通业不仅可以节约社会的总交易成本,而且还可促进社会经济发展方式向集约型的内涵方向发展。最后,商贸流通业通过把生产和消费相互联结,合理配置并优化各生产要素与资源,全面促进再生产,在经济运行中,商贸流通业有效将服务、设备、商品、劳动力以及生产技术等各要素资源聚集起来,从而充分加快流通速度并提高流通的效率,促进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 三、商贸流通业对城市经济发展影响的实证——以云南省为例 (一)云南省商贸流通业发展概况就云南省的商贸流通业而言,从2000年该省的经济总量由50.25亿元人民币提高到2010年的1020.08亿元人民币,平均年增长速度为5.23%,其中住宿餐饮业、仓储邮电业、交通运输以及批发零售行业均有迅猛发展。2012年,云南省流通业的生产总值接近1288亿元,比重约占全省国内生产总值的12.51%,而占服务业总产值的近30.40%,较上年提高1.4%;同年该省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3541.62亿元,较上年提高18.10%。2013年该省的零售业的零售额为2367.715亿元,较上年提高了12.4个百分点;餐饮业的零售额接近474亿元,较上年提高17.8个百分点;住宿业的零售额为39.025亿元,较上年提高21.3个百分点,而批发业的零售额接近397.20亿元,较上年提高37.8个百分点。可见该省的商贸流通业发展势头迅猛,各行业流通业态均取得良好的成效。 (二)云南省商贸流通业对经济的促进作用及其发展制约因素1.对经济的促进作用。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云南省的流通业有了一定的发展,商贸流通的现代化水平逐年提高,同时云南省发展商贸流通业还积极导入电子商务、物流配送以及连锁销售等管理技术与现代化的营销理念,从而提高了全省商贸流通的效率。据不完全统计,2013年云南省全省的生产总值为11720.9亿元,较2012年提高12.1个百分点,其中该省完成第一产业的增加值约1895.35亿元,提高6.8个百分点;第二产业完成增加值4927.81亿元,提高13.3个百分点;而第三产业完成增加值约4897.75亿元,提高12.4个百分点。可见商贸流通业对该省的三次产业起到了促进、协调与带动作用。2.发展的制约因素。第一,云南省的商贸流通业体系有待完善。缺少一体化的立体交通网络;地处偏远且交通闭塞,制约了商贸流通业的顺利发展;流通信息与网络不畅;缺少专业的流通人才;商贸流通业的就业吸纳能力不强。第二,商贸流通业的物流长期发展存在“重生产、轻流通”的观念。商贸物流的基础设施比较差、商贸网点总数不足3000个,而且商贸流通从业者仅有5000人左右,部分商贸流通企业存在“小、散、乱、差”等现象;缺乏流通管理人才,缺少健全的支持商贸流通业发展的法律法规与运行机制。第三,商贸流通物流市场的建设也存在滞后现象,根据2010年的相关统计报告表明:2009年云南省农村商贸流通物流市场数量比重,仅仅占到该省消费品市场的不足10.2%。由于上述影响因素的存在,使得云南省商贸流通业难以发挥出助推城市经济发展的作用与优势。 (三)云南省商贸流通业对该省经济发展的影响1.商贸流通业对云南省GDP的影响。现阶段云南省商贸流通业对提高该省的经济具有重要的作用,其中商贸流通业对该省社会产业的增加值从1996年的212.63亿元提高至2012年的1617.85亿元,年均涨幅约14.68%。此外该省的国民生产总值比例由1998年的7.72%提高到2007年的8.53%,表明云南省的商贸流通业不断快速发展且规模进一步扩大,商贸流通业对于该省的GDP贡献率不断逐年提高(见图2)。云南省的商贸流通业在GDP以及在第三产业的比例分别约为14%与40%,然而流通业在GDP的比例相对稳定;第三产业中流通业占比高,在快速发展的过程中也会出现减弱的趋势(宗颖,2012)。由此表明云南省的商贸流通业以及GDP虽保持在同一水平,但是流通产值占GDP的比重未能跟上流通产值占第三产业的速度(见图3)。2.商贸流通业对云南省社会劳动力就业的影响。云南省2012年商贸流通业中的城镇从业者人员接近41万人,对GDP的贡献率接近15.7%,该省商贸流通业的快速发展为城镇从业者提供了更多的社会就业岗位。从而全面较快地带动社会就业岗位的增长,进一步发挥出商贸流通业对经济运行的促进作用,如表1所示。通过表1历年数据的对比情况可知,云南省的商贸流通业中的从业者占第三产业工作者的36.7%。基于动态角度而言,该省流通业从2003年至今,从业工作者数量较为平稳且有上升的趋势。然而该省流通业对社会就业的贡献较大,进而为全面促进经济的良性发展创造了较多的就业岗位,从而拉动该省经济的全面协调增长。3.商贸流通业对云南省消费的影响。流通环节作为连接消费与生产的纽带,对经济的发展与扩大内需、增加消费等方面起到助推作用。商贸流通业对云南省消费的影响,主要通过流通业的产值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中的比例来表示,当比重越大表明当前流通业对消费的影响就越大,即商贸流通业对该省消费的促进作用就越充分,从而真正促使商贸流通业发挥对城市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通过图4可知,云南省1996-2012年流通业的产值逐年提高,同时该省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不断扩大,现阶段云南省流通业对消费的贡献作用凸显,对经济消费起到较好的带动或促进作用。 (四)云南省发展商贸流通业促进城市经济发展的路径1.提高对商贸流通业促进经济发展的认识。按照《云南省商贸流产业的发展规划》,各地方政府部门积极转变观念与解放思想,坚持做到“开拓市场——扩大消费——发展现代流通业”的发展脉络,进一步加快商贸流通体制改革。加大政策与税收的支持力度。一方面不断完善该省商贸流通业发展过程的软件与硬件环境,加大对交通基础设施的投入力度,另一方面还应提高信息技术与经济的发展水平,较快地形成区域的交通以及信息网络,提高商贸流转能力与流通效率,有效促进城市经济的健康发展(罗文凯,2011)。2.加快商贸流通业中物流基础设施的建设工作。云南省加大投入力度支持商贸流通业中物流基础设施的建设,通过重点规划并积极建设仓储——包装——加工——冷链物流基础设施,提高该地区商贸产业的流通效率,确保地区物流网络及信息的畅通,提高商贸流通业物流建设的服务水平。提高商贸流通信息化的水平,推动商贸流通业的技术装备、资本运营或组织形态等创新。一方面云南省应积极培育大型商贸集团,以便较快提高商贸流通的管理与组织能力,采用“改组”或“收购”、“兼并”等形式有效促进商贸龙头企业的强强联合。另一方面通过提高商贸流通企业的服务功能,不断扩大规模效应增强市场的综合竞争力,促进该地区商贸流通业的发展,最终提高该省的经济水平。3.重视商贸流通业对于城市经济的带动作用。商贸流通业的顺利发展可以全面推进城市经济的稳定发展,为此应加以重视发挥商贸流通业的引导功能,同时进一步加快商贸流通业的现代化发展进程,促进对经济的带动作用。一方面有效调整商贸流通业的各项政策,制定合理有效的商贸流通发展法规,同时进一步整合现有的批发零售市场,引导流通企业的发展;另一方面积极完善城乡一体化的电子商务体系,以期全面促进电子商务的网络化建设进程,促进更多商贸流通业的多元化发展,较好满足消费者的需求,发挥对经济的带动作用。4.完善流通业的法规政策助推城市经济较快发展。政府制定切实有效、支持城乡商贸统筹协调发展的法规、政策或制度,推进该省商贸流通业的制度创新。进一步改善该省各城市的流通与消费环境,完善该地区商品的流通市场,建立统一、有序、开放的城乡商品流通新格局。努力打破市场的准入障碍与行业的保护制约,积极为商贸流通企业的现代化发展提供有力的政策支持,促进该省商贸流通业的健康发展,发挥商贸流通业对于促进消费的先导作用,最终发挥商贸流通业对该省各城市经济的辐射与带动作用。5.重视培养商贸流通人才为快速发展城市经济提供人才保障。积极利用各高等院校的人才,采取校企合作形式,不断培养商贸流通人才,以提高该省现代流通的专业人才综合素质与专业技能,从而提高商贸流通业对城市经济发展的助推作用。此外建立不同的教育培训体系,提高该地区流通行业人员的专业技能与管理水平;鼓励商贸流通从业人员考取相关的从业资格证,提高商贸物流服务行业的整体服务水平,促进该地区商贸流通业顺利发展,最终发挥商贸流通业对城市经济的促进与带动作用(王锦良等,2011)。总而言之,要进一步重视商贸流通业促进城市经济发展的意识,不断促进城市商贸流通业的稳定发展,完善各项商贸流通的法规体系。一方面积极营造良好的商贸流通环境,政府也应加大对商贸流通企业的扶持力度,积极培养商贸流通复合型人才,另一方面加快商贸流通业的现代化发展进程,进而快速促进经济的发展。 作者:高峰 单位:商丘学院商学院 城市经济发展论文:县级城市经济发展的策略 摘要: NYP伴随着县级城市经济总量的不断加大,出现了基础设施落后、城市集聚辐射功能不强以及管理体制不合理等一系列问题,严重制约着县级城市的发展。文章就当前县级城市经济发展现状进行总结分析,探讨了县级城市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以及相应的解决对策。 关键词: 县级城市;经济发展;问题与现状;发展策略 一、县级城市经济的含义和主要特点 所谓县级城市经济是一种行政区划型区域经济,是指在县级行政区的地域内,以县城为中心,以市场为导向,优化经济社会资源和统筹安排而形成的功能完备的、开放的以及具有地域特色的区域经济。在我国传统和现实的社会结构和经济建设中,具有连接农业和工业、农村和城市以及微观和宏观的重要功能。近年来,在市场经济快速发展的大背景下,县级城市经济活动范围不断扩大,资源配置区域更加广泛,不仅涉及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以及第三产业的各个部门,还涉及到生产、流通、消费以及分配的各个环节,已经形成了功能完备的综合性经济体系。因此,研究和探索县级城市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解决对策显得十分重要,一方面有利于完善城市综合功能,壮大县级城市经济,继续保持良好的经济发展事态。另一方面有助于提升居民的生活水平和幸福指数。 二、县级城市经济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基础设施落后,环境质量有待提高当前,大多数县级城市仍处于粗放型阶段,尤其是在传统农村居民点的基础上建设和发展起来的城市,其规模普遍偏小,基础设施建设中财力、物力及人力等方面严重投入不足,未能形成较为完善的教育、交通、医疗、商业、科技、通信等社会化服务体系和城镇供水、供电等基础设施,与地级城市和省会中心城市相比,存在着较大的差距。同时,随着城市工业化的快速发展,产生的废气、废水以及各种废弃物不断增多,居民生产生活垃圾量不断加大,且在处理措施上不能与时俱进,处理措施简单,垃圾循环利用率低,脏、乱、差的现象县级城市中较为普遍,城市环境建设明显滞后于当地经济的发展,环境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城市管理体制不科学,管理水平有待提高一是城市管理机构多而不精,在职权上存在交叉,政出多门,各自为政,分散管理的现象严重存在,且在日常工作中,工作效率低下相互推诿扯皮;二是城市管理由于受传统观念的影响,未能完全摆脱计划经济的模式和框架,在城市建设中存在重建设、轻管理,重城市经济效益、轻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现象,没有完全考虑城市的长远效益;三是城市管理立法滞后,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存在,且在处理措施上常常以罚代管;四是城市管理水平处于较低层次。未能实现城市经济、社会、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和综合协调,仅仅局限在经济建设领域。 (三)性质和功能不明确,缺乏明显的特色和协作能力大多数县级城市在生产格局上仍然以小生产经济为主,人口一般在30~80万之间,人口规模小,同时由于通讯、交通、水电等基础设施落后,严重阻碍着县级城市经济的发展。同时,在城市功能建设上注重小而全的思想,致使在经济发展中产业特色不鲜明,在具体分工和协作方面不到位,一些优质产品、高附加值的产品少。这些问题的存在,一方面致使县级城市未能形成较高水平的专业化分工和较强的辐射能力,一些具有地方特色的产业和产品非常少,较难形成先进的现代产业和较强的区域经济整体竞争力,另一方面有限的资源分散了发展的力量,造成了许多同构性浪费,难以获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四)县级城市民营经济发展迟缓从民营经济发展分析,主要存在技术含量低、主导产品和优势产品少、生产规模小、借贷能力低,数量少、信誉度低以及产业分布不合理,在管理模式上一般采用家族式管理,在经营理念上仍然以传统经营理念为主,先进的管理经营理念明显缺乏,市场前景不广阔,自身发展能力较弱,由此导致县级城市民营经济发展迟缓,偿贷能力低,法治意识和还贷意识缺乏,民营经济未能得到长远的发展。同时,与地级城市相比,劳动者文化素质普遍低下、工业化程度低、城镇化进程缓慢、贫困人口多、脱贫难度大以及经济结构调整滞后等各种问题依然突出,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阻碍着县级城市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三、加快县级城市经济发展的对策 针对县级城市经济发展中的瓶颈问题,务必加快改革的步伐,以促进全面发展为主题,充分遵循城市发展的客观规律,大力推进县级城市经济协调可持续发展。 (一)转变思想观念,树立科学的县级城市经济发展理念1.加强县域专项规划和总体规划力度城市规划是县级城市建设和发展的关键所在和根本依据,影响着未来县级城市建设的方向和建设的质量。务必结合当地实际,从多方位、多角度、多思路研究分析该城市的现状、历史、发展优劣势以及机遇与威胁,科学制定出社会服务、城市环境、产业、防洪、交通等专项规划,研究和拓展县级城市重要地段的功能区和城市的中心区,合理规划城市布局。同时,在县级城市规划及其设计方案的具体实施当中,务必采取强有力的调控和管理措施,将其纳入法制化管理范围,在城市规划具体执行中,务必建立严格的审批、管理等具体措施,全面确保有限的土地资源得到合理配置。2.注重形成独特的地方特色和风格在县级城市建设中,为了防止城市建筑造型和建筑风格的趋同化、一般化问题,全面提高城市的品味和居民生活的幸福指数,务必结合当地的传统文化和民俗风情,在注重发挥自身优势的基础上,努力形成资源带动型、旅游带动型、产业带动型、科技文化带动型以及市场带动型等各具风格的县级城市。3.树立建管并举、重在管理的思想管理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县级城市经济的发展水平,务必在城市管理中,将依法治市贯穿于城市管理的全过程中,摒弃传统重建轻管的思想,通过科学组建城市管理及执法队伍,加强城市社会综合治理工作。同时,加强城市精神文明建设,积极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文明家庭、文明小区以及文明城市的创建工作。4.加强物业管理和社区建设在具体工作实施中,务必将社区自治组织建设作为物业管理和社区建设的重点,积极开展和规范物业管理,特别是加大社区文化、家政服务以及医疗保健等工作建设力度,创建居住安全、管理有序、生活方便、环境优美的居住环境。 (二)推进制度创新,构建有利于城市化发展的集聚机制和政策环境首先,加强产业政策引导,构建分工协作的产业体系。在产业政策具体制定中,务必注重特色产业城市布局,促进工商企业适度集中。同时,加大中央重大项目对县级城市产业格局的影响,促进产业在城市之间的分工与协作,从而形成功能结构有特色、产业集中度高的现代城市。其次,加快现行户籍管理制度,通过降低进城门槛,放宽县级城市常住人口的农转非条件,合理引导农村人口向城镇集聚,全面促进人口向县级城市集聚。同时,积极鼓励投资移民、科技移民,大力吸纳、引进高层次人才,充分发挥能人带动效应,进一步完善科技人才、管理人才的入户政策,支持他们在开拓市场、技术创新等方面发挥带头作用,从而达到以产业的集聚带动人口集聚。再次,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人口流动政策、就业政策以及住房体制。改革现有社会保障体系,逐渐形成个人、企业、国家三方共担,个人账户与社会统筹相结合的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积极调整就业政策,为农村劳动力创造平等的进城就业机会;全面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探索性的实施住房货币化制度,建立以经济适用住房为主的多层次住房社会保障体系,科学引导外来人员和进城农民购买城镇住房。 (三)增强城市整体功能1.建设现代化的县级城市交通运输体系在现代县级城市交通运输体系建设中,大力发展快速交通运输,完善城镇道路网,加快以城市快速干道、主干道为重点的城市道路网的建设。同时,务必注重国家主干道交通建设与城市布局保持高度协调,形成以城市为枢纽、为结点的干支衔接交通网络。此外,务必注重停车场和立体、快速的交通设施的规划建设,优先发展城市公交体系建设。2.加快信息化建设进程信息化程度是衡量一个县级城市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务必按照资源共享、统筹规划、联合建设、统一标准、互相连通的原则,加强县级城市数字化建设力度,逐步完善县级城市信息基础设施。重点加强应用工程建设和信息网络建设,最大限度地建立起覆盖更广的智能化、宽带化、现代化、综合化的公用信息网络平台。同时,大力推广应用现代信息技术,不断推进企业信息化和办公自动化,积极倡导居民上网、企业上网和政府上网。3.建立完善的水、电、气供应系统为了全面提高供水能力和供水质量,加快城市电网改造,改善居民燃源结构,提高民用燃气普及率并确保供气安全性,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各种自然资源。因此,按照统一规划、统一管理的原则,在县级城市中心区、主要街道和新建住宅小区务必逐步实行电缆入地,建设更加功能齐全的地下综合管沟。4.建设优美、舒适、和谐的人居环境人居环境与居民的生产生活以及学习等方面息息相关,大力开展城市绿化和美化,切实保护自然山、体天然水面,积极创建园林城市,不断增加城市绿色空间。同时,在大力实施旧城改造的基础上,逐步降低城市中心区人口密度和建筑密度,逐步提高旧城环境质量。此为,务必按照无害化、资源化、减量化的原则,积极推行清洁生产,抓好城市污染治理,严格控制污染物超标排放,积极推行城市生活垃圾袋装化和分类收集,加快生产生活污水、垃圾处理厂的标准化建设。5.立足自身优势,发展特色经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务必立足自身资源、产业、人力等优势,结合县级城市发展实际,大力发展特色产业和特色经济,特别是对于资源比较匮乏、贫困人口所占比例较大、富裕程度比较落后以及发展潜力相对较小的县级城市,在立足本地实际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充分发挥自身的资源、区位等比较优势,制定出适合自己发展的思路,宜工则工、宜农则农、宜(旅)游则游、宜商则商,走专业化、规模化品牌化县级城市发展思路,把比较优势转化为市场优势和经济优势,促进县级城市产业从多样化转为特色化。同时,做大支柱产业和特色产品,形成县级城市特有的发展产业链条和特色经济。作为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县级城市经济发展具有不可忽视的作用,务必在城市规划、产业结构调整、发展政策等方面予以研究和探索,不断加快县级城市经济发展力度,推进县级城市经济跨越式发展,最大限度地提高县级城市居民的生活水平和幸福指数。 作者:卢珊 单位:咸宁职业技术学院 城市经济发展论文:电力经济发展与城市经济研究 摘要: 随着社会的进步,人们对生活质量的要求也逐渐提升。因此,电力作为与现代人们生活、学习和工作都息息相关的必须品,其经济发展要与时展需求相契合,由此可见,电力经济发展能够有效的推动城市经济的发展。下面本文就对电力经济发展与城市经济协调的相关内容进行深入研究,并提出相关策略,希望能够对电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起到一定帮助作用。 关键词: 电力经济;发展;城市经济;协调 在我国社会经济水平不断提升的背景下,人们把关注重心越来越多的落到了电力经济发展上,而电力经济的发展能够直接对我国经济水平产生影响。但目前,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电力行业的发展暴露了多种问题,例如供需问题等,因此,相关部门要加大电力经济健康稳定发展的研究,从而带动整个城市经济的长足发展。 一、电力经济发展的主要制约因素分析 目前,我国的供电可靠性指标相对较低,而电力的稳定性也有待强化。自我国实施“上大压小”的电力政策以来,约有7000万kw的关停小火电机组,这就使其平均单机容量在一定程度上得到提升,促进了我国电力建设的发展。但由于电力过程与短缺的忽高忽低循环模式,已经为电力经济发展带来了一系列的问题,虽然在全世界,我国的电网规模位居首位,但却因受到滞后的配电网建设影响,使得城市与农村的供电可靠性严重下降。在我国政府对电价进行审批过程中,没有考虑到运输行业与煤炭行业已经实现了市场化的因素,这就使得煤电的供需问题日趋严重,主要体现在不断突出的煤电价格问题等。同时,发电设备的平均利用率随着装机规模的不断提升而减少,这就使得企业的经济效益问题日益凸显,建设成本并不能够与业主的盈利成正比。另一方面,在电力经济发展的强化阶段,面临着一系列的节能环保问题,这对城市经济的持续发展产生了发面的影响。 二、电力经济发展与城市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 在国家的宏观经济中,电力经济占据了一定的权重。任何条件下,电力供需情况都关乎于整个城市的经济发展。为此,我国相关部门一定要将电力经济发展与城市经济发展的关系协调好,这样才能推动我国整个经济体系的良性发展。另一方面,待我国进入二十一世纪,电力能够为整个社会发展起到有效支持的作用,在这种情况下,人们要求电力供应具有更高层次的稳定性与质量。为此,相关部门要从电力经济的长远发展角度出发,对其资源的配置情况进行优化,从而使各资源均得到合理的应用,从而实现电力经济与城市经济水平持续提升的双赢局面。 三、加快电力发展的步伐,带动城市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1.构建健全的电力统计机制我国绝大部门地区的电力统计体系和队伍相对比较健全,在整个电力工作中,电力统计工作是作为一项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存在的。但目前,革新整个电力市场面临着诸多问题,主要包括电力行业建设工作所消耗的时间较长等,例如,火电厂完成建设工作的时间大概在3年,而水电厂完成建设工作的时间则要远远超过3年。另一方面,电力建设工程项目的审批过程是由我国各级别政府经过科学的衡量指标决策的,同时,审批期间,政府也备案了施工工程进度、投资时间、开工时间等方面内容。倘若电力建设工程建设时出现所消耗时间较长等问题,均是不完善的统计工作所致,为此,电力企业要不断强化电力的统计工作,并构建健全的电力统计机制,从而尽可能快的满足电力市场的发展需求。 2.对整个电力发展的实际需求进行合理的把握人们的生活水平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得到了空前的进步,在这个大背景下,电力作为人们生产、生活的必需品,其供应质量正面临着供不应求的问题,但如果能够使电力需求得到科学的管理,势必能够改善现阶段我国城市的电力供不应求现象。科学的管理电力需求能够实现合理调整我国终端能源资源消费的结构,有关于电力需求管理一直是我国电力企业的重点关注问题之一,初步预计,15年后,我国能够研究出一款电力装机,该机能够减少约1亿kw的电力。另外,电力需求管理工作能够实现电力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为此,各级政府要全面贯彻电力可持续发展战略目标,为城市经济的发展与电力经济的发展提供一个和谐的投资基础,并对整合电力发展的实际需求进行科学的分析,并加以把握,从而使电力管理应用于需求发展工作相协调,带动整合电力工业的长足发展。 3.保障电力的科学化发展趋向优化电网模式的主要途径是保障电力的科学化发展趋向。首先,电力企业要遵循电网运行的基本原则,包括,安全性原则、经济性原则与稳定性原则等,并对电网抵御恐怖活动、自然灾害以及军事打击的多种功能进行强化;其次,我国电力企业要正确的认识智能电网发展的重要作用,并对智能电网技术进行不断的研究,并加以论证。最后,电力企业要加大研究多种技术发展路线的力度,这是因为智能电网的发展涉及到多方面因素,例如,我国的能源战略、投资情况、技术指标、电力市场、电力系统变革以及电价政策等,只有把握好这些因素,才能保障电力经济的稳定化、安全化的和谐发展。 4.充分发挥政府的宏观调控功能在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各级政府起到了重要的宏观调控作用。目前,城市经济增长速率正处于相对较为低迷的状态。为了改善这一现象,保障电力经济的科学合理发展,各级政府要规避电力经济发展变化过大情况发生,具体体现在电力供过于求或供不应求现象交替发生。为此,各级政府要设置相应的电力经济发展的上限,从而使电力经济与城市经济的发展相协调。 四、结论: 综上所述,电力经济的长足发展是一场长久战,我国应将其列为重点发展工作内容,并全面贯彻电力的可持续发展战略,使电力经济水平得到显著提升。同时,电力经济与城市经济之间相互作用,城市经济的发展离不开电力经济的发展,电力经济的发展也会受到城市经济的发展而产生各种情况。为此,相关部门一定要协调好二者之间的关系,从而提升我国经济的整体水平。 作者:刘凤丽 马莉华 单位:国网吉林电力有限公司长春供电公司 城市经济发展论文:城市经济发展水平比较研究 一、引言 经济社会的发展是建立在对自然资源的利用和改造的基础上,势必给自然生态系统中的物质与能量带来变化。良好的经济发展模式会考虑到人类活动对资源、环境和生态的影响,进而实现环境资源友好型发展,然而经济发展、环境友好和资源节约等多重目标并重的发展模式会对经济发展速度有所限制。因此,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正在发展中的国家,都很大可能先经历“经济发展主导型”发展模式,再转变为“环境资源友好型”发展模式。改革开放以来,由于我国经济和社会的高速发展,引起了空气污染物的迅速积聚,造成了当前面临的空气质量问题。因此,我国目前正处于经济发展转型阶段,由以经济发展速度为主要或单一目标的“经济发展主导型”发展模式转向社会、环境与资源协调发展的“环境资源友好型”发展模式。近些年我国实施的“环境友好型社会”、“和谐社会”和“可持续发展观”等国家发展战略都体现了这一转变。然而,由于地理位置、自然资源、历史发展和开放水平等因素的不同,我国不同区域的城市发展水平存在较大差异。东部沿海以及内陆核心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很成熟,而一些内陆非核心城市可能正处于起步发展过程中。单一从经济发展速度对城市进行评价不能充分反映出城市的总体水平,进而也会导致我国各城市的非健康发展。因此,从环境友好视角,对我国城市经济发展水平进行比较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本文主要是用空气质量指标对城市环境进行测量,结合空气质量对我国典型城市的经济发展水平进行比较,识别出当前我国不同城市的发展模式,为各城市的良好健康发展提供一定依据。国内外学者越来越关注经济发展与空气质量问题。田志华等认为环境冲突具有显著的空间相关性,空气和水污染是引发环境冲突的主要原因。当前的环境治理并没有减少环境冲突的产生。由于城市环境污染具有显著的空间外溢性,治理污染时需要跨地域治理;池建宇等考虑我国城市内生因素的影响,采用库茨涅兹曲线研究了我国经济发展水平与空气质量的关系发现未来十年内我国省会城市和直辖市的空气质量改善程度会十分有限;李雪敏认为城市环境质量是构建品牌城市的必须因素,从自然地理环境、经济环境、人居社会环境、历史文化环境等六个方面构建了一个城市品牌资产评估体系;SánchezdelaCampa和delaRosa通过分析空气质量和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发现:对空气有害物质的极端控制对经济发展会产生明显影响,甚至会导致经济危机;Zilio和Recalde采用1970~2007年期间拉丁美洲和加勒比海地区21个国家的数据,分析了经济增长与能源消耗的关系。可以看出,当前越来越多的研究识别出了经济发展与空气质量之间的相互影响关系,为社会经济与环境资源的协调发展提供了良好支持。然而目前研究中对于空气质量提升绩效的关注还比较少,尤其是关于空气质量提升绩效测评方面的研究更少[9,10]。本文从环境友好视角,结合我国典型城市在2013~2014年的经济发展水平数据和空气质量测评指标数据,对经济发展水平与空气质量的相关关系进行分析,采用人均GDP和空气质量两个维度,识别不同城市的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模式,为各城市制定和实施与其相适应的环境友好发展战略提供一定参考。 二、研究数据 本文选取了31个省会及直辖市作为研究对象,对其经济发展水平和空气质量水平进行对比研究。衡量一个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的经济指标有很多,而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即人均GDP是衡量经济发展水平的最重要的指标之一,因此本文采用人均GDP指标数据来表示各城市的经济发展水平。表1给出了2013~2014年我国31个省会及直辖市的人均GDP及其排名情况(数据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本文采用的空气质量测评指标是依据2012年我国环境保护部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共同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11]。表2给出了各监测指标的符号、含义、化学式和单位。其中除O3是8小时平均值外,其他指标浓度限值均为24小时平均值。由于本文研究中各城市多属于居住商业区,因此浓度限值应采用二级空气质量标准。空气质量指标浓度会受产业结构、地理环境、气象条件、季节等多种因素影响,为了进行空气质量提升绩效比较,需要对样本数据进行合理设置。从比较时段来看,日时间内平均浓度受气象条件影响较大,尤其是风速,而年平均浓度不能很好地区别各因素不同季节时的影响程度,因此,本文采取月平均指标浓度来进行比较。同时,由于不同城市的主要污染物不同,单一空气指标数据难以全面表达城市空气质量,因此,本文采用由表2中各分指标合成得到的空气质量总指数(AQI)来代表各城市空气质量。根据表2中的空气质量监测指标,我们调查了31个省会及直辖市2013年11月和2014年11月的空气质量监测指标数值,并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计算得到了各城市的AQI指数,具体如表3所示(数据来源: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三、结果与分析 (一)经济发展水平与空气质量相关分析首先为了明确经济发展水平和空气质量之间的相关性,我们在SPSS19.0软件中采用Pearson相关系数分别对2013年和2014年的人均GDP和AQI做了相关分析,结果如表4所示。为了去除量纲对结果的影响,本文采用的是人均GDP排序和AQI排序数据。从表4结果可以看出:2013年和2014年31个省会直辖市人均GDP排名与AQI排名的相关系数均是负值,说明人均GDP和空气质量具有一定的负相关性,即人均GDP较高的城市,其空气质量会相对较差。这一发现暗示了以经济为主导的发展模式很可能会带来一定的环境问题。 (二)经济发展水平变化对比图1给出了2014年31个省会直辖市人均GDP与2013年相比的变化情况。从图1可以看出:与2013年相比,2014年天津、北京和上海这三个大型城市的人均GDP出现缩减,尤其是天津减少的幅度最大;在人均GDP增加的城市中,武汉、南京、杭州、广州、贵阳和长沙等城市的增加幅度最大,而乌鲁木齐、哈尔滨、石家庄、太原和兰州等城市增加幅度较小。这一结果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经济发展的层次性规律和边际递减规律。在未来十几年的发展中,一些人均GDP偏低但又有较强发展潜力的城市,其人均GDP会有较大增加,例如西安、济南、成都等城市。 (三)空气质量变化对比图2给出了2013年11月与2014年11月31个省会直辖市空气质量的对比情况(数值越大说明质量越差)。从对比结果可以看出:与2013年11月相比,2014年11月除了乌鲁木齐,其他30个城市的空气质量都变得更差,尤其是哈尔滨、沈阳、郑州、济南、太原、天津和西安等城市空气质量变得相对更差;福州、贵阳、南昌、南宁、昆明、上海和海口空气质量具有相对减小幅度的变差。 (四)人均GDP水平与空气质量现状与提升幅度对比1.现状对比。图3给出了2014年31个省会直辖市人均GDP和空气质量排名对比情况,其中横纵坐标分别表示人均GDP排名和AQI排名。从图3中的对比结果,可以发现:(1)在31个省会直辖市城市中,广州、长沙、上海、南昌、乌鲁木齐和福州的人均GDP和空气质量排名相对都比较靠前,都处于前15名,尤其是广州和上海这两个城市的两个指标均在前10名以内。因此,这6个城市可以评价为“环境友好发展型城市”。(2)南京、杭州、武汉、呼和浩特、北京、天津、济南、郑州和沈阳的人均GDP处于前15名以内,但其空气质量都排在15名之外,因此,这几个城市可以评价为“经济主导发展型城市”。这些城市未来发展中需要注重空气质量的提升,尤其是沈阳、郑州和济南。(3)拉萨、昆明、贵阳、海口和南京的空气质量都排在前10名以内,但其人均GDP都排在20名以外,因此,这5个城市可以评价为“环境友好型城市”。这些城市未来发展中需要注重经济发展水平的提升,可以加大开发和利用这几个城市的旅游资源,带动整体经济的发展。(4)成都、合肥、兰州、重庆、西宁、长春、西安、银川、太原、哈尔滨和石家庄这11个城市的人均GDP排名都在15名之外,空气质量都在10名之外,因此,这些城市可以评价为“非环境友好发展型城市”。这些城市未来发展中面临经济提升和空气质量治理双重压力,尤其是哈尔滨和石家庄。2.提升幅度对比。在对各城市经济发展水平和空气质量现状进行对比之后,本文按照人均GDP变化和空气质量变化两个维度对31个省会直辖市进行对比,如表5和图4所示。其中为了保持两个指标的可比性,这里都采取提升幅度排名情况进行对比。从图4的对比结果可以发现:(1)与2013年相比,武汉、长沙、南京、合肥、成都和福州的人均GDP和空气质量提升幅度都在前15名以内。尤其是武汉、长沙和南京三个城市两个指标提升都在前10名,结合图3中的现状对比,可以预测这三个城市未来的人均GDP和空气质量的综合排名很可能会处于全国前列。(2)贵阳、杭州、南昌、拉萨、郑州、广州、沈阳和重庆的人均GDP提升幅度位于前15名,但其空气质量提升幅度位于15名之外,因此,这些城市具有较强的经济发展潜力。进一步,从图3可以发现,拉萨、贵阳和南昌当前的空气质量位于前10,因此这四个城市未来可能会较快地发展成为“环境友好发展型城市”。(3)济南、昆明、石家庄、南京、太原、西宁、上海和乌鲁木齐的空气质量提升幅度位于前15名,但其人均GDP提升幅度位于15名之外,因此这些城市未来的空气质量会得到较大的提升。进一步,从图3可以发现,济南和南京当前人均GDP排名位于前15名,因此这两个城市未来可能会相对较快地发展成为“环境友好发展型城市”。(4)其余城市中除了海口之外,呼和浩特、银川、兰州、哈尔滨、西安、北京和长春的人均GDP和空气质量提升幅度都落在15名之外,即这些城市的经济发展和空气质量提升幅度都比较慢,尤其是西安、哈尔滨、北京和长春。对照图3中这些城市的现状,可以看出这些城市近期很难发展成为“环境友好发展型城市”。 四、结论 本文根据2013~2014年我国31个省会及直辖市的人均GDP和空气质量数据,对每个城市的空气质量与经济发展水平进行了对比研究。分别从人均GDP和空气质量指数AQI两个角度对各城市经济发展模式进行了比较,把这些城市划分为“环境友好发展型城市”、“经济主导发展型城市”、“环境友好型城市”和“非环境友好发展型城市”。同时,与2013年进行对比,根据2014年不同城市人均GDP水平和空气质量的提升幅度,对各个城市的发展趋势进行了分类和评价。该研究结果对提高我国城市空气治理积极性具有促进和指导作用,也可以为我国实施环境友好发展型战略提供一定的依据。然而,由于空气质量统计数据的不充分,本文未能对经济发展和空气质量二者的因果关系进行分析。未来研究会持续收集我国主要城市的空气质量数据,进一步采用格兰杰因果关系等方法分析经济发展和空气质量的因果关系。 作者:张宏雷 阮俊虎 王莉敏 单位:河北工程大学 经济管理学院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经济管理学院 城市经济发展论文:城市经济发展中的人口研究 1城市人口与用地关系的实证分析 1.1模型与数据 1.1.1异速生长模型。人文地理学家根据异速生长理论,认为处于不同维度的城市人口与城区用地面积作为城市发展中的两个重要的发展指标,它们二者增长速度之间的关系也是一个相对固定的常量,符合异速生长规律。通过建立关于城市人口和城区用地的异速增长模型,能够对城市的动态人地关系进行量化分析,可以用异速生长方程At=aPtb表示。如果把At,Pt同时同放在双对数坐标系中时,两者存在线性关系:lnAt=lna+blnPt。式中:At为某城市在时刻t的城区用地面积;Pt为某城市在时刻t的城市人口;a为比例系数;b为标度因子,即异速生长系数。 1.1.2模型评价标准及含义。在异速生长模型中,每组变量都有其相应的标度因子临界值,取决于模型中两变量维数的商。根据分形研究,城市用地维数的平均值为1.7左右,人口的维数为2,在理论上得到b的临界值为0.85。但是,实际应用中发现b符合实际情况的临界值为1。当b>1时,城市用地面积的增长速度大于城市人口的增长速度;b=1时,二者速度相等;b<1时,城市用地面积的增长速度小于城市人口的增长速度[1](表1)。但是在实践中,异速生长系数对于城市人地关系的反映还需要结合城市化发展的其他指标进一步进行分析。例如异速增长系数<1时,可能是由于城市经过高速发展之后,受到自身土地资源的约束,城市用地外延扩展减缓,用地产生规模经济效益;也很有可能是城市发展停滞,城区面积扩张缓慢,从而导致人均用地的减少。这说明城市人均建成区面积的变化在城市经济发展的不同发展时期有不同的意义,不能够一概而论。 1.1.3数据选择新疆城市人口与城市用地的数据来源于2000—2011年的《中国城市建设统计年鉴》。2011年新疆城市体系中共有2个地级市和20个县级市。其中阿拉尔市、图木舒克市、五家渠市、北屯市由于进入建制市序列的时间较晚,统计期间内统计数据不足,故在样本中剔除。 1.2城市人口与用地异速生长特征 新疆城市人口与用地呈现快速增长的态势,2000年至2011年新疆城市人口由358.34万上升为560.32万,增长了56.37%,年均增长4.6%;城市建成区用地面积由473.41km2增加到921.82km2,增长了94.72%,年均增长7.89%。城市用地面积增长速度快于城市人口增长速度,2000年新疆城市人均用地面积为132.11m2,2011年上升为164.52m2,增长了24.53%。将新疆城市人口总数及建成区面积总数作对数处理,绘制双对数坐标图(图1),可以看出新疆城市人口与城市面积呈直线分布趋势,表明新疆人地关系满足异速生长关系。 利用Eviews软件对新疆2000—2011年城市人口及城市用地的时间序列数据进行异速生长分析,得到异速生长系数b=1.2923(R2=0.965),呈现出明显的正异速增长特征。这反映了新疆城区总面积增长速度大于城市总人口增长速度,会导致城市人均用地面积逐年增加,土地利用粗放。利用异速增长模型对新疆各城市人口与用地关系作进一步分析。大多数城市异速生长分析结果的拟合优度高于70%,部分城市分析结果的拟合优度甚至达80%,90%以上,这说明新疆多数城市人口与用地的增长关系符合异速生长规律(表2)。满足异速增长规律的城市异速生长系数差别较大。b>1的有奎屯、吐鲁番、库尔勒、喀什、克拉玛依、阿勒泰、乌鲁木齐、昌吉、和田和哈密,其中奎屯、吐鲁番、库尔勒、喀什的b>2,呈现出明显的正异速生长特征,这些城市用地面积增长快于人口增长,这部分城市包括了仅有的两个地级市,城市规模大,对新疆城市人口与用地的整体发展趋势产生了很大的影响;b<1的有乌苏、阿图什、阜康、塔城、石河子、伊宁和博乐,呈现出明显的负异速生长特征,这部分城市的人口增长速度大于城区面积增长速度,城市用地呈现集约化发展的趋势(表2)。新疆城市体系内只有阿克苏市的分析结果拟合优度较低,人口与用地的增长关系不符合异速生长规律,该城市的建成区面积呈现逐年减少的发展趋势,伴随着城市人口的增长,城市人均建成区面积不断减少,城市用地也呈现集约化发展的趋势。 2城市经济发展水平测度 对新疆各城市人口与用地关系进行的实证分析能够对新疆城市人口与用地关系的基本情况进行基本判断,但是为了准确判断其发展趋势,需要结合各城市经济实际发展情况及所处的发展阶段进一步进行分析。从科学性、一致性和可得性的原则出发选取评价指标建立新疆城市经济发展水平评价指标体系(表3)。使用SPSS软件对2002—2011年新疆城市整体经济发展数据进行主成分分析,其中特征值大于1的主成分只有一个,且主成分累积贡献率已达88.076%,故选取其为第一主成分。根据软件分析结果计算可得主成分综合模型:K=0.3857X1+0.3841X2+0.3831X3+0.3441X4+0.3800X5+0.3786X6+0.3837X7。通过该模型可以得到各年度新疆城市经济发展主成分得分。加权综合量K值的大小反映出2002—2011年新疆城市整体经济保持持续增长,且有加速的趋势(表4)。结合具体经济指标判断,新疆城市经济发展整体上处于加速阶段。进而利用指标体系对2002—2011年各城市的经济发展水平进行评测,求得每一年度内城市经济发展水平的得分,得分越高越好(表5)。将各城市经济发展速度与全疆整体经济发展速度对比,可将全疆各城市划分为三类。(1)经济发展速度与全疆整体速度基本一致,如克拉玛依、库尔勒、乌鲁木齐、阿勒泰、阿克苏和阿图什。其中克拉玛依、库尔勒的经济发展水平评测得分遥遥领先于其他城市,乌鲁木齐经济发展水平评分一般,其他三个城市经济发展水平评分较低。(2)经济发展速度快于全疆整体速度,如哈密、昌吉、奎屯、伊宁、石河子、和田和喀什。其中,哈密、石河子、昌吉经济发展水平评分一般,其他城市经济发展水平评分较低。(3)经济发展速度慢于全疆整体速度,如吐鲁番、阜康、塔城、乌苏和博乐。其中阜康经济发展水平评分较高,吐鲁番经济发展水平评分较低,其他城市经济发展水平评分较低。 结合城市经济发展水平、发展速度及各指标特征,对新疆城市经济发展所处阶段进行综合判断。其中克拉玛依处于经济发展的发达阶段,塔城、乌苏、阿克泰、博乐、阿克苏和阿图什处于经济发展的起步阶段,其他城市均处于经济发展的加速阶段。 3城市经济发展中人口与用地关系评价 新疆城市人口与用地整体趋向正异速生长,城市用地开始出现粗放化利用的趋势,但是当前新疆整体城市人口与用地正异速生长趋势仍不明显,并且目前新疆城市经济发展处于加速阶段,这一阶段城市用地的合理增加能够有效带动经济发展。新疆城市人口与用地关系总体处于良性发展趋势,只有库尔勒市、奎屯市、喀什市、和田市和阿勒泰市出现了恶性发展的趋势。新疆城市体系内城市人口与用地增长呈现正异速生长特征的有10个城市,其中克拉玛依市处于经济发展的发达阶段,奎屯市、吐鲁番市、库尔勒市、喀什市、乌鲁木齐市、昌吉市、和田市以及哈密市处于经济发展的加速阶段,阿勒泰市处于经济发展的起步阶段;呈现负异速生长特征的城市有7个,阜康市、石河子市和伊宁市处于经济发展的加速阶段,乌苏市、阿图什市、塔城市和博乐市处于经济发展的起步阶段;阿克苏市人口与用地增长不满足异速生长特征,其经济发展处于起步阶段。根据上述分析可以将新疆城市分为6类。 (1)呈现正异速生长特征且经济发展处于发达阶段。这一类城市只有克拉玛依市,从该城市人口与用地异速生长特征值可以看出该城市的土地利用虽然存在一定粗放化的趋势,但是城市经济在较高水平上仍然保持了相当高的发展速度,城市经济与用地扩张进程一致,城市人口与用地关系处于良性发展趋势。(2)呈现正异速生长特征且经济发展处于加速阶段。这一类中共有8个城市,其中奎屯市、喀什市、昌吉市、和田市、哈密市的城市经济发展水平评分基本保持正向增长,城市经济发展速度高于全疆发展速度;库尔勒市、乌鲁木齐市评分变动不大,与全疆经济发展速度一致。其中昌吉市、和田市、哈密市正异速生长特征值略低于全疆的特征值,土地利用粗放化的趋势不显著,且经济发展速度远高于其他城市,城市人口与用地关系处于良性发展趋势;乌鲁木齐市正异速生长特征值也与全疆一致,虽然经济发展速度近年来出现减慢的趋势,但是城市人口与用地关系处于良性发展趋势;库尔勒市城市经济发展水平较高,为全疆第二,且经济发展速度与全疆一致,但是城市人口与用地正异速生长特征值较高,土地利用粗放化趋势明显,城市人口与用地关系处于恶性发展趋势;喀什市、奎屯市城市经济发展速度高于全疆,但是城市人口与用地正异速生长特征值很高,土地利用粗放化趋势明显,城市人口与用地关系处于恶性发展趋势;吐鲁番市城市经济发展速度低于全疆水平,且正异速生长特征值很高,土地粗放化明显,城市人口与用地关系处于恶性发展趋势。(3)呈现正异速生长特征且经济发展处于起步阶段。这一类中只有阿勒泰市,城市经济发展基础较差,经济发展水平评分明显落后于其他城市,城市人口与用地出现正异速生长趋势,且趋势显著,虽然城市经济发展速度略高于全疆速度,但土地的粗放利用没有带动城市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人口与用地关系处于恶性发展趋势。(4)呈现负异速生长特征且经济发展处于加速阶段。这一类有3个城市,包括阜康市、石河子市和伊宁市,其中阜康市经济发展水平远高于全疆水平,石河子市、伊宁市经济发展速度高于全疆水平。这一类城市人口与用地负异速生长特征显著,且城市经济发展水平在全疆排名前列,城市经济发展稳定,城市人口与用地关系处于良性发展趋势。(5)呈现负异速生长特征且经济发展处于起步阶段。这一类有4个城市,包括乌苏市、阿图什市、塔城市和博乐市。这一类城市的经济发展速度缓慢,城市经济发展明显落后于全疆速度,但是城市人口与用地负异速生长特征明显,城市人口与用地关系处于良性发展趋势。(6)不满足异速生长规律且经济发展处于起步阶段。这一类中只有阿克苏市,该城市经济发展速度略慢于全疆,但是经济发展基础差,在统计期间内伴随着人口的逐年递增甚至出现了城市建成区面积递减的趋势,从而导致其不满足城市人口与用地异速生长规律,城市人口与用地关系处于良性发展趋势。 4结论与政策建议 4.1结论对新疆城市人口与用地关系进行了实证分析,并进一步结合新疆城市经济发展水平,判断了各城市人口与用地关系的发展趋势。研究结果表明:(1)新疆整体及大多数城市的人口与用地关系良好,但是伴随着新疆城市经济的进一步快速发展,新疆城市人口与用地的正异速生长趋势逐渐显著;(2)新疆各城市的实际发展情况差异较大,各城市经济发展所处阶段不同,各城市人口与用地关系现状及发展趋势不同。为了避免日后新疆城市人口与用地关系出现恶化的现象,在新疆未来的城市规划和建设中,必须在整体调控的同时,注意根据各城市的不同情况进行具体分析。 4.2政策建议(1)对于目前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城市,即便其经济发展依然保持较高速度,但是仍应当注意严格控制城市建设用地扩张,优先挖掘城市内部潜力,避免未来经济发展速度减慢后对于城市用地开发失去控制,导致人口与用地关系恶化;(2)对于目前经济发展水平一般的城市,即便其土地利用出现集约化趋势,但是仍需适当推进城市的全面建设,扩张城市建成区面积,提升区域增长极的集聚能力和规模效益,进而带动经济的发展;(3)对于经济发展速度慢且城市土地粗放化趋势明显的城市,不能一味地扩张城市规模,扩大城市新建土地面积,必须根据其城市发展的实际情况对城市经济发展中出现的障碍进行分析,有目的性的提出解决方案,促进城市人口与用地关系向良性的方向发展。 作者:鲁骏峰李豫新单位:石河子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城市经济发展论文:城市经济发展水平的优化 坚持科学理念,搞好布局规划 在巴彦淖尔市中心城市的建设中,要合理地确定城市的发展方向、规模和布局,做好环境预测和评价,协调各方面在发展中的关系,使整个城市的建设和发展达到技术先进、合理协调、环境优美的综合效果,为居住、劳动、学习、交通、休息以及各项社会活动创造良好条件。要重点在城市功能的合理性、城市形态的和谐性和城市经济、社会环境的协调性上下功夫,按照“一城三区一组团”的城市发展规划和建设宜居宜业的百万人口区域中心城市的战略目标,进一步加快临河城区、朔方区、双河区的建设,拉大城市框架,拓展城市发展空间,促进人口和产业集聚,增强区域中心城市发展活力。 加强旧城区改造的力度 按照规划进度完成棚户区、城中村的拆迁和建设,通过大规模的改造,不断提升城市的居住条件,同时促进旧城区在道路、绿化、给排水、供热及供气等基础设施方面的改善,实现扩容提质、打造特色、完善功能、改善环境和便民利民的目标。要建设一批彰显河套文化内涵和具有鲜明地域特色的标志性建筑,要形成几处集旅游观光、休闲娱乐、商业购物和餐饮文化为一体的高标准现代化的“一条街”;要加强绿地、广场、水系的建设;大幅度提升城市形象品味和宜居程度。 切实加大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限价商品房的建设与供给力度,使城市发展与和谐社会建设紧密相结合 要改善居民住房条件和提升城市的功能,就要进行棚户区及城中村改造,集中力量和采取行之有效的方法,破解房屋征收瓶颈,抓好重点区域的征收改造进度,使城市的整体面貌得以改观。要有效、合理地促进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激活房地产市场,加大开发、销售、入住的力度,使城市经济在不断的发展中得到提升和完善。 发挥中心城市的辐射带动作用 充分发挥中心城市人才、物流、信息和资金等相对集中的优势,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步伐,完善服务体系,增强服务功能,提升服务水平。中心城市要把发展服务业放在突出、优先的位置,大力发展辐射范围广、业态水平高、产业贡献率大的现代服务业,推动升级换代,构建主体功能突出的区域服务业中心。 中心城市在拉大城市框架,拓展城市发展空间,促进人口和产业集聚的建设过程中,要发展总部经济、中央商务区、文化创意园区、信息中心、购物休闲区和特色街区等服务业发展载体,引导资源要素合理集聚,培育服务业知名品牌和领军企业,把服务业培育成城市经济增长的重要推动力。中心城市要把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优化投资环境放在重要位置,与周边地区紧密沟通和对接,联合建设基础设施,重点连通相互间的机场、车站、道路,规划建设城市之间的快速交通网、金融网和商贸流通网,壮大城市经济。通过中心城市的发展,不断增强辐射带动作用,推动和引领全市经济的发展。 作者:李明伟马福林胡智谦单位:巴彦淖尔市房屋产权交易登记中心巴彦淖尔市统计局 城市经济发展论文:电力经济发展与城市经济关联性 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电力的发展备受关注。电力经济是国家经济的核心发展部分,如何让电力经济发展的更好,是当下国家关注的众多问题的中的一个。今年1-5月份,第一产业用电量37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4%,其中,5月份同比增长8.1%。1-5月份,第二产业用电量1390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1.7%;5月份第二产业月度用电量首次超过3000亿千瓦时,达到300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0.6%。1-5月份,第三产业和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分别为1979亿千瓦时和2287亿千瓦时,同比分别增长15.0%和12.3%,分别比上年同期提高5.3和4.2个百分点;其中,5月份同比分别增长15.2%和9.0%;1-5月份,乡村居民生活用电量增速(16.9%)远高于城镇居民用电量增速(9.2%),反映出城乡用电出现明显分化电力经济的发展是机遇与挑战并存的。近些年,随着经济的发展,城市对电力的需求越来越大,电力在我国宏观经济中占得比重也越来越大。但是经济发展得越快,电力的供应能力也面临着越来越多的问题。任何时候,电力的供需情况都与国民经济密切相关,这就要求我们要协调好方方面面的关系,将电力的发展与城市经济的发展做到最好,从而拉动整个国家经济的发展。电力经济如何发展才能带动其他产业的发展,而不是阻碍其他产业的发展,这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我们需要深入的研究,才能得到最好的结论。 一、电力建设大落导致电力供应能力不足 近几年,我国加大了对电力的投资,使电力充分满足了国民经济的需求,但是电力的发展仍然有许多问题待解决。电力的短缺-过剩-短缺的恶性循环模式导致了一系列的问题。虽然我国电网规模居世界第一,但由于配电网建设严重滞后,农村和城市供电可靠率只分别上升了0.13和0.301个百分点,供电可靠性指标仍大大落后。从“年停电时间”看,2009年中国为平均每户9小时,上海是1小时,而东京是5分钟,新加坡是2分钟。目前,电力行业落实“上大压小”政策,全国累计关停小火电机组7000万千瓦以上;煤泥和煤矸石综合利用发电机组已达2500万千瓦;火电机组平均单机容量由2005年的5.68万千瓦提高到2009年的10.31万千瓦;建成投产百万千瓦级超超临界机组21台,30万千瓦以上的大型发电机组已占70%以上。但是,由于电价仍然延续60年一贯制的政府审批,而煤炭、运输领域早已实现市场化,煤电运矛盾难以协调,煤电价格的死结无法解开。受煤价持续大幅度上涨、国际金融危机等因素影响,发电企业经营状况持续恶化。伴随装机规模越来越大的是,发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越来越低,负债越来越重,成本越来越高,主业亏损越来越严重。2010年五大发电集团虽实现盈利,但主要依靠非火电业务和煤炭、金融等非电产业支撑。截至2010年底,五大发电集团负债总额达17502.49亿元,平均资产负债率高达86.03%,已超过国家确定的红线。由于电力项目建设的资本金和资金均依靠“短贷长投”解决,严重亏损潜藏着巨大的经营风险和金融风险。我国220千伏及以上输电线路长度比“十五”末增加了58%左右、变电容量增加了109%左右,但110千伏及以下的配电网线路长度及变电容量仅增加了15%与53%左右,造成有电落不下,设备利用效率低下,导致部分地区、部分时段出现结构性供电缺口。目前,低电压问题主要体现于经济发达地区的农村,其原因在于这些地区发达的第二产业经济带动了农村手工业经济的发展,这些家庭作坊的存在加剧了农村末端电网的低电压现象,既向电网倒送了无功又加大了线路的损耗。但是在电力企业改造这些地区的时候,老百姓因各种因素不配合也是无法消灭低电压存在的原因。在我国加强发展电力工作的同时,节能问题也应运而生,电力污染性很大,而我国又尚未建立起一系列的节能环保体系,这严重阻碍了经济的发展。发展与节能是经济发展并行不悖的力量,目前在电力工业发展与节能却是两套马车,过分地强调了发展,节能减排无法实现同步和优先。我们必须坚持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统筹兼顾的发展,才能最终拉动国家经济发展。 二、实现电力可持续发展的建议 进入21世纪,全社会对电力的依赖程度越来越高,对电力供应的质量和可靠性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从电力工业可持续发展的高度出发,从资源优化配置及合理利用出发,建议高度重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强化政府在市场经济下的宏观调控。经济增长低时,也要确保电力的发展底线;经济增长高时,也不能超过电力发展的上限。避免由于电力发展的大起大落而带来的电力短缺及供大于求情况的交替出现,确保我国电力与经济的协调发展。 2、电力统计工作有待加强。我国具有较完善的电力统计体系及队伍,电力统计工作对我国电力工业的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在电力市场化改革的过程中,会出现各种问题,当然,电厂需要有一定的建设周期,火电厂约3年,水电站建设时间更长。电力建设项目是需要各级政府审批的,何时开工、何时投产、工程进度等都有备案。出现上述问题说明我国电力统计工作有待加强,机制有待理顺,以适应电力市场化改革的需要。 3、大力推动对于需求的管理工作。随着经济的发展及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电力供应的质量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缺电时对于需求的管理可以缓解电力供应不足的压力,电力过剩时,对于需求的管理可以调整终端能源消费结构。我国已有实施需求管理工作的经验,通过需求管理,到2020年减少1亿kW的电力装机是可行的。实施需求管理具有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是电力可持续发展的一个重要战略选择。政府应从可持续发展的高度,维持已经建立起来的良好的投资环境,满足经济发展对电力的需求,加大对需求的管理应用和发展的力度,使得电力需求管理工作在我国电力工业可持续发展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4、保障安全稳定经济供电,要求选择科学、可持续的电网发展模式。优化选择电网发展模式,一是以保证电网安全、稳定、经济运行为原则,有利于提高电网抵御军事打击、恐怖活动、自然灾害的能力。二是研究论证智能电网发展的技术路线。智能电网发展涉及电力系统的整体变革,涉及巨额投资,涉及国家能源战略、技术标准、电力市场、电价政策等诸多问题,走什么样的技术路线,必须慎之又慎。 电力经济的发展与城市经济的发展密切相关,城市经济离不开电力的发展,城市经济中电力占很大的比重,而且电力在我们日常的生活中也发挥着极大的作用,但是城市经济的发展必须要做好环保工作,而电力本身就是带有污染性的一个产业,所以如何的让电力的发展带动城市经济的发展,而不是阻碍城市经济的发展是一个严肃的课题,当下我们要解决的问题还有很多,只有解决了这些问题,才能更好的发挥电力在城市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才能从根本上带动城市经济的发展,未来,电力的发展之路还有很长。我们要把电力的发展工作做为国家发展工作的重中之重,要坚持可持续发展的发展理念,要让电力经济的发展真正的走好其发展的道路。 城市经济发展论文:加快资源型城市经济发展工作规划 第一、继续解放思想、推动科学发展中,要努力做到转变观念促转型。今天突出强调要继续解放思想,就是要保持同志所一再希望的那样一种精神状态,就是要开动脑筋、勤于思考、破除迷信、振奋精神;就是要认准方向、敢干敢闯、勇于探索、允许试验和允许失败;就是要尊重实践、善于总结、敢于走新路。应该说,这样一种精神状态,加快资源型城市经济转型的根本思想保障。一是转变观念促转型,必须在解放思想上首先把自己摆进去,不能坐而论道。现在有这样一种情况,解放思想把自己置身事外,说到个人,没有人承认自己思想不解放,而一说到地方发展,又异口同声认为原因在于思想不够解放。嘴上讲要解放思想,实际做却墨守成规;见事早行动缓,被形势推着才挪步。讲解放思想,一定要把自己摆进去,从自己做起,坐而论道是不能够实现解放思想的坚持埋头实干,突破思想障碍和体制障碍,将改革创新精神贯穿于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全过程,深入查找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思想观念和突出问题,提出推进转型的办法和措施,这是新一轮思想大解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二是转变观念促转型,必须有针对性地解决思想认识问题,争做推动转型的排头兵。从最近一段时间的工作情况看,市干部群众在思想认识方面主要存在三种误区:一种是盲目自满,第二种是消极等靠,第三种是封闭保守。必须以解放思想为先导,坚决纠正和克服各种不适应转型要求的错误思想。尤其要克服盲目自满思想,增强积极进取意识;克服消极等靠思想,树立自强不息精神;克服封闭保守思想,发扬敢闯敢干作风;克服狭隘视野,树立世界眼光。要把进入转型城市作为新的起点,努力让主观认识与客观现实相一致、工作节奏与任务要求相适应,使自己真正成为推动转型的排头兵。三是转变观念促转型,必须立足于解决实际问题,发挥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创新是转型的灵魂,干部是转型的关键,群众是转型的基础。创新需要解放思想,干部必须发挥带头作用,群众则需要我积极引导。解放思想只有立足于解决实际问题,立足于加快推进转型,才会有针对性,才能达到预期目的解放思想所要解决的问题、实现的目标,关键在于领导干部。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转变精神状态,把精神面貌从“稳”思想、守”观念、怕”心理中解放出来,带头把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着力点放在推动资源型城市经济转型上,把贯彻国务院38号文件的着眼点放在加快发展上,把加快发展的切入点放在继续解放思想、扩大改革开放上,把发展的落脚点放在进一步改善民生上,努力在干事创业中赢得广大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第二、继续解放思想、推动科学发展中。要努力做到拓宽思路促转型。创新是发展的动力。因时而变、因势而变、不断创新,与时俱进的要求,也是保持正确工作思路的关键。转型的关键时期,必须不断创新和完善转型的思路,这就要求我必须继续解放思想,按照科学发展的要求,转变思维方式,不断进行“换位思考”多角度思考、大范围宽领域思考,使我转型思路更加完善,更加符合实现转型目标的要求。一是要深刻认识,转型的本质是创新,一场产业创新与产业结构的升级过程。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同样,创新也是转型的灵魂。转型过程中如果没有创新,转型是难以成功的这就需要我编制规划上创新,理解政策上创新,凝练项目上创新,整合资源上创新,上报争取上创新,对接落实上创新。而其中最关键的用产业创新来推动产业升级,彻底改变我市目前的经济结构现状。二是要深刻认识,转型的根本是建立起产业支撑,提高经济总量、提升发展质量。产业发展上,要放宽眼界,放开思路,谋划形成产业支撑的抓手,一个是建设产业发展平台,一个是运作产业项目,二者的有效结合才能有经济总量和发展质量。因此,要有敢想敢干敢合作的大气魄,不怕想错,就怕不想;不怕做错,就怕不做;不怕合作错,就怕不合作。想了做了合作了这才是解放思想、科学发展;不想、不做、不合作,半点马克思主义也没有,半点解放思想、科学发展都没有。建立产业支撑,说到底是要我解放思想、科学发展中真抓实干,不真抓实干,既无产业,也无支撑,更不会有经济总量和发展质量。三是要深刻认识,转型的核心还是改善民生,加快社会事业发展。国务院38号文件中提出的转型基本目标是增加就业、消除贫困、改善人居条件、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维护社会稳定。转型工作,要在强化产业支撑的基础上,更加重视解决民生问题,把国家支持转型城市改善民生、发展社会事业、解决历史欠账的政策最大化,把改善民生的效果最大化。四是要深刻认识,转型对我改善人居环境,加强生态建设具有重大意义。国务院38号文件中有关生态建设的内容有20多条,涉及到污染治理、发展循环经济、统筹生产生活和生态用水、小流域治理、水土保持、大环境绿化、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防护林建设、矿山整治等许多方面,有史以来在生态环境建设上出台支持政策最多的文件之一,加强生态环境建设上,也要拓宽思路,提出综合的生态转型设想,争取通过转型政策支持,为我市生态环境的根本好转打下坚实的基础。五是要深刻认识,转型是统筹区域发展的全面转型,有助于我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国务院38文件明确提出,要鼓励有条件的资源型城市开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延长农业产业链条。资源型城市经济转型应该把拉动三县两区的农业产业化发展和推进新农村建设统筹考虑,以城带乡,以工促农,城乡一体化发展。同时还要考虑县区的环境污染治理、发展循环经济、基础设施建设等问题。转型方案中,一定要把三县两区整合进去。各县区的工作思路也要按照进入国家转型城市的要求进行调整、补充和完善,把转型要求渗透到县域经济发展中。 第三、继续解放思想、推动科学发展中。转型的必要性、必然性是原因系统;政府、企业、个人是动力系统;国家政策、发展环境等方面是支持系统。现在原因系统已经清楚,支持系统也已建立,关键是动力系统,也就是政府、企业和我每个人的工作。而从推动转型的角度讲,关键取决于政府职能作用发挥的效果。因此,各部门、各单位都要按照各自职能,明确工作责任,抓好工作落实。一要在政策解读上下功夫。要把解读国家政策放在转型工作的重要地位,不但要理解掌握已文件中的政策信息,深入理解政策的内涵,同时还要深入挖掘文件背后的信息,跟踪掌握国家部委的政策走向。要努力吃透精神、掌握要义,以便在工作中把政策用足用活。要加强对进入国家转型城市行列的其他城市信息跟踪,及时吸收借鉴这些城市的经验和作法二要在项目凝练上下功夫。项目凝练要分近、中、远三个层次,近期为今年,中期到年,远期到十二五”末。近期要把已成熟的项目尽快梳理,抓紧上报对接争取落实;中期特别是明后年的项目要作为重点按照产业链进行整合,做到项目成捆、产业成链;远期的项目可以宏观一些。项目内容上,要在认真做好产业发展项目的同时,重视凝练改善民生和发展社会事业的项目,重视凝练加强生态建设的项目。三要在同步推进上下功夫。近期,要细化工作分工,靠实领导、部门、企业的责任,把制定方案和上报项目同步推进,把凝练项目和争取项目同步推进。制定方案要正确处理重点与全面、重点与特色、基地与产业、继承与创新等几个方面的关系。与项目报批有关的所有部门都要牢固树立为转型服务和为企业服务的意识,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实行工作流程的再造,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要把跑省进京争取省上和国家的支持作为主要工作,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关系,掌握一切可以挖掘的资源,做好向上争取工作。四要在园区建设上下功夫。一园三区一基地”管理部门,也要适应资源型城市经济转型的要求转变职能,把园区打造成承接转型项目的一流平台。要进一步完善配套设施,提高对项目和企业的配套服务水平,使园区成为产业集群、要素集聚、资源集约的洼地”五要在督促检查上下功夫。要围绕转型,发挥纪检、组织、人事、法检等部门职能作用,着重从行政效能、人才培养、干部任用、法律服务等方面为推进转型工作提供保障。督查部门要加强对转型工作情况的督查,跟踪问效,对相关情况进行及时通报。人大、政协要积极组织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转型的重点工作和重点项目进行视察和调研,加强监督。要通过各部门、各单位的共同努力,真正形成“干部围着转型转、项目跟着转型上、资金伴着转型投、功过还凭转型论”浓厚氛围。六要在舆论宣传上下功夫。要牢牢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按照“总体策划,分层实施,深度挖掘,重点推进”要求,从市内宣传、省内宣传、国内宣传三个层次上开展转型的相关宣传工作。当前,要集中引导全市广大党员干部群众都来关心转型这件大事,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开辟“转型、干部有责”转型、人人有责”谈话栏目,让全市上下人人都参与,请大家各抒己见,认真查找在思想观念方面存在与转型要求不相适应的问题,让广大干部群众认识转型、支持转型、参与转型,营造一个解放思想、科学发展、构建和谐、加快转型的氛围。 第四、继续解放思想、推动科学发展中。计划经济条件下,企业大都处于兴盛时期,没有向国家争取政策支持,进入市场经济体制后,国家支持的政策又很少。因此,企业没有争取国家支持的习惯。市进入转型城市以后,国家转型政策对企业的支持是非常大的企业必须从历史的习惯中走出来,积极转换方位,站在新的起点上把握发展机遇,转变习惯方式,转变生产方式,转变经营方式,方法是积极向上争取和搞好项目对接。特别是向上争取这个问题上,要承认落后、敢于认穷,承认差距、实事求是要真理不要面子,要项目不要面子。各企业应主动走到转型工作的前排,真正树立主体意识,重新审视自身,正视发展中存在不足和缺陷,重新谋划未来的发展。一要抓好项目工作这个基础环节。最近的几次会议上都讲,有没有项目,企业责任,报上报不上项目是政府的责任。现在看来,企业的项目工作还是比较薄弱,许多企业都拿不出大项目、好项目。项目工作的思路上,企业要真正解放思想,放开眼界。既要注重在现有的产业基础上,做好节能改造、污染治理、发展循环经济等方面的文章,抓紧凝练和争取一批技术改造项目,这方面现在做得比较好;更要通过争取国家的政策资金支持,改进和提高现有生产技术和工艺,延伸产业链条,开发新产品,实现产业结构的高级化,这方面现在还比较薄弱。同时,也要注重多方搜集项目信息,对接国家产业政策和转型政策,凝练和争取实施一批与现有产业关联度不高或完全无关联的新项目,只要这些项目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好,都可以作为企业今后发展的方向。二要抓好联合协作这个关键环节。全球化的大趋势下,联合协作已成为企业做大做强的关键。各企业要把转型作为推动联合协作的重大机遇,用凝练的转型项目吸引合作伙伴,全省、全国、乃至国际间寻求联合协作,通过多种形式扩大资源整合的范围和力度。要积极同境内外企业、科研机构、金融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联合协作,聚集更多的生产要素,形成更大的发展能量,为企业催生一批新的优势项目。三要抓好改革改制这个根本环节。借转型的东风,企业要认真对待和继续深化内部改革,建立现代产权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要及时引进先进的管理理念,建立规范科学的管理决策机制。要充分利用转型的重大机遇,推动企业大规模开展技术、产品、管理和体制机制创新,提高企业的自主创新的能力。 第五、继续解放思想、推动科学发展中。必须完善绩效考核、落实行政问责、严格责任追究,形成有利于推进转型和锻炼干部的长效机制。一是杜绝不良作风,净化服务环境。要围绕推进转型,加强行政效能建设,下大气力解决一些部门不依法办事、政令不畅的问题,素质不强、执行不力的问题,擅离职守、脱岗缺位的问题,消极应付、等待观望的问题,努力提高机关行政效能和工作效率。尤其是对上级安排的工作顶着不办或不及时办理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查处,绝不姑息,确保市委、市政府正确决策得以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二是树立务实作风,防止脱离群众。转型工作的根本目的解决民生、落实民权、维护民利,必须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思想,统筹兼顾地做好各项工作。决策上,要把群众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衡量利弊得失的根本标准。工作中,要把群众的呼声当作第一信号,把群众的需要当作第一选择,把群众的利益当作第一考虑。要特别关心和帮助特殊困难群体,认真解决特困户、受灾群众和下岗职工的生产生活问题。三是增强服务意识,治理推诿扯皮。实现经济转型目标,要做的工作十分繁重,需要各部门和每个干部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和协作意识,努力为市场主体服务,为基层服务,为群众服务。要反对官僚主义,力戒形式主义,克服浮躁傲慢、敷衍拖拉的不良作风,培养埋头苦干、求真务实的作风。对那些敷衍塞责和不作为的干部,要做到批评不含糊、曝光不留情、处理不手软。要坚持深入开展行风评议,不断纠正行业不正之风。要在广大干部中形成“一荣俱荣,一损俱损”观念,使全市干部在服务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方面有明显增强,整体素质和工作效率方面有明显提高,能够从我做起,推动转型,为的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建功立业。 城市经济发展论文:体育与城市经济发展探索 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来,河北省国内生产总值与人均指标分别于1994年和1996年提前实现了翻两翻,2004年全省生产总值达到8836.9亿元,同比增长12.9%。经济增长速度居全国第五位。目前,全省设11个社区市,22个县级市,初步形成大中小相结合的城市体系,城镇化水平为32.3%。在城市化进程加快的今天,研究体育与城市经济发展中的关系,对于城市经济发展有着重要的指导作用。 1体育在我省城市发展过程中的现状 作为“新消费”指标,健身活动消费指数,我省居民的消费还很低,从健身活动消费者性指标来看。论文百事通以石家庄为例,通过对100名年龄在20-45岁之间的居民进行调查,48%的被调查者表示自己在体育方面的月消费为零,月消费在50元以上的占被调查总人数的6%。许多被调查者表示,在体育方面的消费,除了买运动服、乒乓球和羽毛球具、夏天偶尔游几次泳外,平时几乎没有其它体育方面的消费。不少收入较稳定的被调查者明确表示,在体育方面是有钱没处花,在省会很难找到科学的、方便的、可以经常进行的、适合自己年龄和和收入的锻炼方式。 从我省体育场馆开放和经营情况看,我国体育场馆数量和利用率水平还很低。数据表明,我省体育场馆远没有达到国家的建设要求。据了解,石家庄房管局掌握的5万平方米以上的小区有126个,低于5万平方米的小区及单位的宿舍区尚未统计,但是也为数不少,至少有几百个,而供省会市民免费的健身路径仅有171条,且有许多被安装在人流活动频繁的广场、公园及街道等宽阔地带,真正走入社区的为数极少。让许多人“垂涎”的学校场地对外开放的也不多,即使开放了也很难轮到市民进去健身。 从我省居民健身意识看,以石家庄为例,最新统计数字表明,石家庄目前坚持健身的人口已经达到20万,但是市区人口210万,比例如此悬殊,除了受场地影响等原因之外,缺乏健身意识应引起重视。 据了解,虽然目前参与到全民健身队伍中的中青年越来越多,但是石家庄的全民健身主角还是老、小两群人,60%的市民不具备健身意识。很少参加锻炼身体,因为“太忙”。认为:“反正自己年轻,不锻炼也没事。”有的还认为年轻人体质都比较好,等人到中年再锻炼也不迟,现在的业余时间还是更喜欢看电视、逛街、聊天、打牌。通过访谈抱有以上态度的大有人在。 2结论 许多国家发展体育的经验证明:在一个国家经济能力许可的范围内,发展体育在促进国民经济发展,增加国民收入方面可以发挥积极的作用,同那些需要大量资金和高度技术的其他经济部门相比,通过发展体育来发展经济,具有较大优势。 2.1发展体育可以促进城市经济的发展 第一,发展体育最明显的经济作用就是促进体育产品的消费,而体育消费主要集中在城市,人们用于体育健身消费的开支每增加1%,就可以带动GDP增长0.5%。因此,能增加当地财富和经济收入。第二,由于体育具有健身、娱乐、休闲、竞赛的等特点,它能够推动旅游、商业、交通、电信、新闻出版、餐饮等相关服务行业的发展,从而吸引数以亿计的人们亲身从事体育运动和观赏体育竞赛,通过人们的消费取得经济收入。第三,体育能显示体现增加体质、提高素质、形成技能——提高生产效率与效益,从而达到促进城市经济的功能。新晨 2.2体育的发展可以为当地居民提供就业机会 随着经济的发展、休闲时间的增加,人们对体育的需求也越来越高,对体育产品来说需求量也越来越大,为了满足体育消费品的需求,就必须增加其产品。从而,可以为人们提供就业机会。这对缓解城市就业压力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也无疑推动了城市经济的向前健康发展。 2.3体育的发展能加强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 事实已证明:通过举办体育比赛可以加快该城市的基础设施建设。如:体育场馆、道路交通、旅游设施,宾馆、饭店、城市绿化等等,这不仅能大大提升该城市的品味,而且还能改善该城市的软环境,吸引更多的投资,反过来又推动了城市经济的发展。 2.4发展体育有利于扩大城市间的经济合作与交流 体育运动是国内外大量人流、物流、信息流交汇的过程,是城市间合作与交流的“纽带”。城市体育的发展,既可以引来外来技术、设备、人力、管理经验和资金,还可以使一些产品通过体育媒体的宣传而步入国内、国际市场. 城市经济发展论文:体育城市经济发展 一、体育在我国城市经济发展中的现状 体育产业作为社会经济生活的组成部分,在我国城市经济发展中的作用越来越明显和突出。体育的商品或服务的消费过程如此,全运会、世界杯、奥运会等重大国内和国际赛事表现得非常具体,同时,体育商品的生产过程和提供方式也带来了城市经济的发展和繁荣。 从目前来看,体育与城市发展的高度相关可以从热衷申办运动会略见一斑。自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各大城市对申办高规格、大规模运动会的热情和积极性呈持续上升的状态,越来越多的城市激烈竞争举办运动会的权利。其原因是运动会对东道主城市带来巨大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影响;对于招商引资,开展多种多样的商业活动是不可多得的机遇。 二、体育与我国城市发展现状分析 研究体育与我国城市经济发展的关系,首先必须明确“体育”的基本内涵。一般地,国际公认的“体育”概念其内涵可分为“大众体育”和“运动竞技”两大部分[3]。我国的竞技体育改革开放以来,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但城镇居民的体育发展却令人堪忧,发展极不平衡。 我国的大城市主要是直辖市、省会,是高校、企业集团集中之地,是该区域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基于这些方面的需要,大城市均修建了很多体育场馆,这是中小城市所无法比拟的。同样,作为社区的体育健身中心,由于经济因素,大城市与中小城市、经济不发达城市之间也存在较大差距[1]。 我国体育消费作为一种“新消费”,水平还相当低,人均体育经费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我国仅为0.5元,而日本为20元人民币[3]。尽管1985年到1997年全国居民娱乐、教育文化服务占工资支出的8.1%提高到10.7%,提高了2.6%,但从静态分析,增长幅度还不快,而且地域之间发展不平衡,体育消费需求缓慢[6]。以家庭体育健身器材拥有量为例,1997年每百户家庭体育健身器材拥有量,全国平均为1.62件,上海市2.15件,广州市5.72件,武汉市5.39件,合肥市1.04件,兰州市为0.85件[1]。而中等偏上收入户、高收入户、最高收入户的拥有量分别是全国水平的30%、43%、120%。可见,全国大部分中部或西部的中型城市,特别是小城镇居民每百户的拥有体育健身器材量远低于全国的平均值。 居民健身意识不强。随着城市经济的快速发展,休闲时间的增加,人们的健身意识会不断增强,但目前居民健身意识令人堪忧。以河南居民为例:根据2006年的摸底调查,只有28.5%的成年居民每周参加1次以上的体育锻炼。河南城市社区活动点,虽然由2000年的2343个增加到2006年6月的3320个,增长了41.7%,但调查发现,对体育锻炼无兴趣的男性和女性仍占大多数。 城镇居民人均活动场地严重不足。从我国体育场馆开放和经营情况看,数量和利用率很低。有数据表明,我国体育场馆远没有达到国家相应的建设要求。在城市的体育场馆中,只有44.1%对社会全部开放,21.3%部分开放,34.6%的体育场馆尚未开放。全国公共体育场馆目前基本全部开放,但公共体育场馆仅占全国体育场馆总量的2.3%。从居民活动区域看,目前平均每个街道、乡镇只须2.77个体育活动点,体育活动人数一般为31—100人,而且主要由锻炼者自发组成[2],同时缺少体育辅导员,这些均无法满足城镇居民健身要求。 造成我国城市体育目前这种状况的主要原因:1.由于计划经济的影响,人们的思维模式中认为体育仅是一种公益性事业,是国家投资的必然行为,这种惯性思维阻碍着体育在城市经济中的正常发展。2.人们参加的是简单的活动,所以居民在体育用品消费方面较少。3.体育公共设施缺乏,加之体育场馆对外开放率较低,造成我国体育场地服务供给与居民需要之间的矛盾。4.政府机关官员缺乏体育对城市经济发展作用的认识。 三、体育对城市经济发展的作用与影响 许多国家发展体育的经验证明:在一个国家经济能力许可范围内,发展体育在促进国民经济发展、增加国民收入方面可以发挥积极的作用,同那些需要大量资金和高科技的其他经济部门相比,通过发展体育来发展经济,具有较大优势。 发展体育可以加快城市化进程。在和平年代,体育赛事是城市塑造形象最有效的催化剂之一。它不仅能刺激和打造城市文化,体现城市活力,丰富城市经济结构,而且还能加快城市化步伐,对城市进行扩容。众所周知:广州天河体育中心原是广州市的荒郊,由于成功举办了全运会,如今成了广州市经济最活跃的地区之一。 发展体育可以促进城市经济的发展。其一,发展体育最明显的经济作用就是促进体育产品的消费,而体育消费主要集中在城市;能增加当地财政收入。其二,发展城市体育能带动和促进相关产业的发展。体育具有健身、娱乐、休闲、竞赛等特点,能推动城市旅游、商业、交通、电信、新闻出版、餐饮等相关服务行业的发展。其三,体育能体现增加体质、提高素质、形成技能——提高生产效率与效益,从而达到促进城市经济的发展。 体育的发展可以为当地居民提供就业机会。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对体育的需求也越来越高,人们对于体育产品的需求量越来越大。从体育产品技术含量上讲,体育产品的生产一般为劳动密集型生产,如体育服装、鞋类、球类的制作以及体育旅游等等,都需要大量的劳动力。其次,体育还带动和促进相关行业人员的增加。同时,为广大妇女和刚刚步入社会的青年提供就业机会。这对缓解当今日益突出的城市就业压力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也无疑推动了城市经济的发展。 体育的发展能加强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事实已证明:当今无论是世界性的,还是洲际性的比赛,以及国家和省级的大型运动会或单项比赛,都将加快该市的基础设施建设。如:体育场馆、道路交通、旅游设施,宾馆、饭店、城市绿化等等,这不仅能大大提升该城市的品味,而且还能改善该城市的软环境,吸引更多的投资,推动城市经济的发展。 发展体育有利于扩大城市间的经济合作与交流。体育运动是国内外大量人流、物流、信息流交汇的过程;是城市间合作与交流的“纽带”。城市体育的发展,既可以吸引外来技术、设备、人力、管理经验和资金;还可以使一些知名度不高,但质量过硬的产品,通过体育媒体的宣传而进入国内,甚至国际市场。 诚然,体育发展对城市经济有一定的促进作用,但给城市经济及社会发展带来负面影响也不容忽视。其一,大型赛事的体育场馆大多是为竞技体育而建造的,项目设置专业性强,功能单一,除承担部分训练和比赛任务之外,多数处于闲置状态。所以,我们的设计和规划必须突出体育馆的公益性,特别注意大型体育设施的后续效应。其二,举办大型赛事,需修建大量场馆及道路、停车场、旅馆、餐馆等基础设施,势必减少耕地面积,加重城市污染,减缓城市现代化发展进程。因此,在赛事中应树立环保理念所谓“绿色体育”概念。其三,商业运作要适度 四、体育与城市经济协调发展对策 体育应与城市自然环境、人文环境协同促进城市的经济发展。一个城市的资源分布、地理位置、气候条件、人文环境等诸多因素,直接影响着城市的发展。而作为城市经济组成部分的体育,它的发展也受到以上因素的影响。 体育运动项目的开发须符合地域文化特征;城市体育应与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经济发达地区城市体育的发展应以信息、高技术为主发展体育产品,建立社区俱乐部;经济欠发达的城市应以竞技体育带动群众体育的发展;经济不发达的城市竞技体育方面应以民族传统体育为主,推动少数民族传统体育的大众化,体育用品业的生产则应以生产少数民族体育用品业为主,在社区体育方面,应采取百花齐放的方针。 体育在城市经济发展中应注意的问题。体育的发展对城市经济有一定的促进作用,但在发展过程中,一些问题应必须引起足够的注意。 其一,统一规划,分期建设,因地制宜发展体育项目。每个城市都应根据自己的经济实力,做到统一规划,合理布局。要预测市场对体育的需求,通过市场调研摸清开发哪些项目,参加体育活动人群的来源,体育消费者的消费水平,以及周围一定距离内有无竞争(同类体育)项目点等等。要以较小的投资和较短的周期获取较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优先开发那些地理位置优越,人口居住密度大,流动人口多的地方,便于人们前往进行体育消费。同时,还应注意体育的超前发展战略研究和制订正确可行的长远发展计划,切不可盲目地开发体育运动项目,体育场馆的建设更不能不分先后地全面开花。 其二,注意与体育相关配套的建设。体育的发展,需要其他部门的支持与配合。为了更好地使人们从事体育锻炼、休闲与观赏,就需要取得交通运输、服务接待、社会治安、餐饮、检疫等部门的有机配合,形成一个以体育为中心的服务网络,让前来锻炼、休闲、观赏的人们心情舒畅,实现健康发展、服务大众的要求。 其三,不断提高服务质量体育产业是一个服务性行业,其服务质量的优劣直接关系到体育事业的兴衰。体育机构的工作人员应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和工作责任心,做到服务周到,态度良好,以优质服务待客。为此,要做好从业人员职业素质和职业道德培训工作,制订和完善各种责任制,推行体育服务领域的标准化、规范化、程序化工作。此外,还应加强安全防范工作,使消费者有安全感和舒适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