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教育论文:新形势下大学生国家安全教育的困境 摘要:进入21世纪,多维化的国家安全威胁使中国各高校的国家安全教育问题日渐凸显,仅将大学生国防教育等同于国家安全教育的做法已无法满足国家安全教育现实需要。本文根据黑龙江省部分高校实证调研,统计并分析国家安全问题多维化时代下我国大学生国家安全教育所处的困境,为新形势下完善高校国家安全教育体系、增强大学生国家安全教育问题意识提供数据分析与理论依据。 关键词:大学生;国家安全;国家安全教育;困境 一、相关概念的界定 “安全”和“国家安全”两个概念是解读国家安全教育的核心。所谓“安全”是指某一安全指涉对象处于没有危险或者虽有危险但有充分的应对手段的状态,具体包括安全的指涉对象,威胁的来源、应对威胁的手段、应对威胁的行为主体等几个因素,简单地说就是谁的安全、威胁是什么、应对威胁的手段、谁来应对威胁。 “国家安全”是一国最根本的国家利益,是指一个国家处于没有危险或者有充分的应对手段来应对危险的客观状态。国家安全的指涉对象是在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等各个领域的国家核心利益。 国家安全威胁的来源包括传统安全威胁和非传统安全威胁。传统安全威胁指的是外部武装入侵或者武装入侵威胁,应对手段主要为军事、政治手段,行为主体是国家。而非传统安全威胁则包括经济安全、社会安全、文化安全、粮食安全、环境安全、生态安全等各个领域,如果说传统安全威胁主要来自于外部敌对军事力量,那么,非传统安全威胁则既可能来自于外部,也可能来自于内部,甚至内部非传统安全威胁与外部威胁的勾结。应对非传统安全威胁的主要手段则为国家在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社会等各个领域的硬实力和软实力,应对非传统安全威胁的行为主体也相应的多元化,每个公民、每个企业、每个公民组织都应担负着应对各类非传统安全威胁,以维护国家安全的使命。 二、新形势下大学生国家安全教育的必要性 21世纪以来,随着全球化进程的加速、信息技术的高速发展,民族、宗教、国际金融风险、互联网黑客等长期以来被列为“低政治”范畴的非传统安全问题日益威胁着我国在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多领域的国家利益。应对此类非传统安全威胁的手段亦有所改变,由原有的单一军事手段渐渐扩展到政治、经济、文化等各领域软、硬实力的增强,每个公民,特别是作为信息技术时代主角的大学生都已成为国家安全的行为主体。 面对多维化发展态势的国家安全问题,丰富大学生国家安全教育内容势在必行。有效的国家安全教育一方面能够培养大学生为国防事业贡献力量的使命感,使大学生在学习、工作和参与社会生活的过程中时刻具备对不同国家安全威胁的警惕性和责任意识,以自己的言行维护国家安全;另一方面使大学生具备对非传统安全威胁保持警惕的主观意识和客观能力,绝不能成为非传统安全威胁的助力者。 三、新形势下大学生国家安全教育所面临的挑战和困境 本文通过对部分高校学生及教师的问卷、座谈及访问,了解到各高校国家安全教育的教学内容、形式及课时等教育现状,同时窥见,新形势下大学生国家安全教育仍面临诸多挑战与困境。如大学生对我国国家安全常识有大体了解,但个别同学还存在着盲区和误区,暴露出安全常识知识掌握还比较碎片化,不够持久与系统;在国家安全问题多维化时代条件下大学生国家安全教育供给虽然存在但还不足,未能提供足够的理论工具帮助理解国家安全问题,使大学生虽对国家安全热情关注但却无法从高校课程中系统掌握相关知识。以下分别从大学生国家安全常识的了解、高校国家安全教育的开展、国家安全意识的养成三方面内部存在的矛盾入手,对新形势下大学生国家安全教育所面临的挑战和困境展开分析: (一)大学生国家安全常识――基本了解与理论碎片的矛盾 国家安全常识对大学生来说是一个模糊的概念,对其详细内容缺乏深刻的了解与感悟,一部分大学生未能站在时代背景从当今国际环境角度审视国家综合安全,对“非传统安全威胁”在国家安全中的作用认识不足,由于政治与军事与大学生生活存在一定距离造成大学生潜意识中认为国家安全与自己关联不大,国家安全意识不足,缺乏历史使命感与自我责任感。 调查问卷中96.5%的学生认识到国家安全包括传统安全及非传统安全;3.5%的学生将领土主权安全问题看成是我国的国家安全问题的唯一因素,忽略民族分裂主义、极端宗教主义、环境问题、生态问题、金融秩序问题等各个维度的综合安全问题。5.7%的大学生认为当前我国的国家安全威胁是以敌对武装力量入侵为主的传统安全威胁,安全威胁的主要行为体是军队或国家,主要解决手段是军队;而并未认识到民族分裂势力、恐怖主义、跨国犯罪、洗钱等构成的非传统安全威胁,同时也未考虑到应对每个公民、企业、组织经济实力是就对非传统安全威胁的主要行为体,经济发展模式的转型、社会文化、政治制度的健康稳定发展、科学技术的进步、法治建设的全面推进等软实力与硬实力的增强是解决非传统安全威胁的有效手段。 由此可见,当前大学生对国家安全理论的核心四要素,即国家安全的指涉物、国家安全的威胁来源、应对国家安全威胁的手段、应对国家安全威胁的行为主体有基本了解,但并未形成系统化、理论化的认识。 (二)大学生国家安全教育――供给不足与两轨平行的矛盾 国家安全教育是一项系统工程,高校必须认清境内外形势,基于地区实际情况在实践中探索与运用各种教育渠道,并融合互动,形成新国家安全观教育的合力。目前许多高校已经意识到了安全教育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也进行了一些尝试,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是在实际进行过程中诸多渠道各自为阵,在内容实践形式等方面没有实现有效的融合与衔接,缺乏整体目标统筹与详细规划,各活动与各环节错位缺乏有效协调。 大学生国家安全常识之所以不够系统化、理论化与高校大学生国家安全教育供给不足有着直接的关系。 调查显示,59%的学生指出自己所在学校并未开展过专门的国家安全知识教育;94%的学生认为高校开展国家安全教育的形式仅为开设军事理论课,并未开设专门的国家安全教育讲座;76%学生反映在《大学生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中国近现代史纲要》《思想邓小平理论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概论》等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课堂教学中,教师并未能提供足够的理工具来帮助理解传统国家安全问题和非传统国家安全问题,并未将热点的国家安全问题纳入到课堂教学之中。 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担负着立国树人、巩固国家主流意识形态的重任,但国家安全教育与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两轨平行”现象严重。据调研,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各门课程的教学内容与多维的国家安全教育内容脱节严重,并未完全融入高校教学实践之中,因此缺少为大学生提供持续的、系统的、多维的国家安全教育,使许多学生仅通过网络、电视媒体等途径掌握国家安全教育的碎片化常识。 这一困境的有效解决途径之一就是尽快按思政课的教学内容及特点梳理整合相关内容,结合我国国家安全威胁的新形势、新特点,从情感、理论、历史与现实等各个角度探索将国家安全教育内容融入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具体教学的方式,为大学生提供多维、系统化的国家安全教育,使大学生更全面、准确地看待我国的国家安全问题,并为应对我国所面临的各种安全威胁作出自己的贡献。 (三)大学生国家安全意识――热情关注与无所适从的矛盾 多元化文化背景、多元化的价值观、高速发展又日益复杂的国内外政治经济形势,以及国家安全问题本身的敏感性、复杂性,使大学生在国家安全问题上表现出热情关注却又无所适从的内在矛盾,并由此产生诸多困惑。 调查显示98%的大学生对于国家安全的相关知识有强烈的学习愿望,大部分学生对国家安全问题比较关心,认为自己与国家安全有一定关系,但因目前了解相关知识的途径单一、掌握知识碎片化,所以接受效果不好,缺乏系统性与持续性,特别是网络、电视等传播媒介不能提供理解国家安全问题的基本理论工具,使大学生出现无所适从的心理。因此,高校应努力将国家安全教育融入到各门课中,使国家安全教育在内容上应构成一个完整的体系。 国家安全教育是一项系统工程,高校应在认清国内外形势基础之上,根据各地区实际情况在实践中探索与运用各种教育渠道,融合互动,形成新国家安全观教育的合力。 国家安全教育论文:新媒体视域下高校国家安全教育研究 摘要:新媒体的迅猛发展和广泛应用已经渗透到社会的方方面面,深刻地影响了社会生活,也给高校的安全教育工作增加了新的挑战。在社会信息化、受众个性化、“人人都有麦克风”的新媒体环境下,如何做好高校的国家安全教育,将安全隐患降到最低,值得我们思考和研究。 关键词:新媒体;高校;国家安全教育 G641;G206 2014年4月15日,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首次召开会议,把“国家安全”提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分量极重,这标志着中国特色国家安全机制正式运转。高校信息资源丰富,对新事物和新思维的接受程度较高,意识形态领域极为敏感,历来处在意识形态领域斗争前沿,是关系国家安全的重要的群体【1】。在高校中,新媒体普及速度快,在为信息共享和传播提供便利的同时,也对国家安全构成新的威胁和挑战。【2】高校中的国家安全教育,能否发挥应有作用,不仅关系到学生能否健康成长和进步,也关系到整个国家的稳定、和谐。 一、高校国家安全教育现状 (一)人员队伍不强。一是专业水平欠缺。高校中从事国家安全的人T,大部分是“半路出家”,专业性先天不足,且受到内外环境、个人成长发展等因素影响,人员流动较快,工作衔接传承不好容易出现断层,人员在熟悉业务、摸索流程上消耗时间精力较多,导致队伍整体水平始终在较低层次徘徊。二是部分高校对国家安全教育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对专职人员重使用、轻培养,导致专职人员提升能力素质的渠道匮乏,能力素质提升无法进入“快车道”。 (二)教研水平滞后。一是起步较晚,基础不厚。部分高校国家安全教育研究起步较晚,系统性、专业性均有所欠缺,研究领域覆盖不全面,在国家安全面临的威胁种类多、领域杂、变化快的情况下,针对性研究跟不上,教学时效性不强,难以应对全球化趋势给国家安全带来的挑战。二是偏重理论,实践不足。高校从事国家安全教育的工作者往往偏重于理论研究,实践上有所欠缺,开展工作存在找不到切入点、随意性大、“打乱仗”的状况。 (三)机制不够健全。一是定位不准。针对党和国家的关于加强国家安全教育的一系列指示精神,部分高校在贯彻落实上缺乏制度设计,对思想政治教育中有关国家安全教育的课程设置不够科学,仅开辟了独立篇;在《形势与政策》教材编写上,考虑国家安全教育内容不足;在同爱国主义教育和国防教育有机融合上,开展研究不够,导致国家安全教育始终难以纳入到规范的高等教育体系中。第二,缺少规划。国家安全教育的实施缺乏长远设计规划,甚至存在“甩手”现象,把国家安全教育工作当成了少数专职人员的“分内事”,没有形成抓建合力,导致国家安全教育开展渠道不畅、协调困难。 二、新媒体时代对高校国家安全工作的挑战 纵观当前高校校园,越来越多的学生沉溺于网络、手游、晒照、刷朋友圈和网络直播不能自拔,“低头族”、“拇指族”、“手机党”越来越壮大。而以互联网为代表的新媒体,具有传播自发性、内容交互性、跨时空、传播快以及匿名性等特点,极易成为谣言助推器和事件放大器,增大了高校国家安全工作风险,对安全教育工作也提出了新的挑战。【3】 (一)新媒体对国家安全造成威胁。新媒体的最大特点在于虚拟性和开放性,参与者可打破时空以虚拟化的身份参与社交活动,智能手机的普及和社交APP的广泛使用,使人们拥有了信息和传播的权利。西方国家凭借在网络技术方面的绝对优势,通过网络实施政治煽动和文化渗透,扰乱经济秩序,削弱文化认同,窃取尖端技术和军事情报,对国家安全造成了严重威胁。 (二)新媒体对高校学生安全教育模式的挑战 。传统大学生安全教育习惯于采用说教方式,通过学校传统媒体宣传、开办讲座、召开主题班会等模式展开。而新媒体的出现和快速发展,使大学生的学习、工作和生活方式都出现了很大变化,绝大多数人通过网络论坛、社交媒体软件、微博微信、百度搜索、新闻终端等方式获取安全资讯和知识,传统的封闭式与课堂同步进行的安全教育模式被逐渐打破,给学生直接灌输结论的方式难以达到理想效果,甚至容易招致大学生反感并产生逆反心理。 (三)新媒体对高校学生安全教育工作者提出挑战 。新媒体时代,高校学生安全教育工作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如何更好的利用新媒体,范安全风险,给我们安全教育工作者的专业素养和能力水平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挑战。网上信息纷繁复杂,而当前国家对个人信息保护又不尽完善,沉浸其中的高校学生思想单纯,又无足够社会经验,如果不及时给予指导,很容易被网上散布的虚假、色情、暴力和诈骗等负面信息所迷惑,从而影响人身和财产安全。这些新情况和新挑战要求高校学生安全教育工作者要充分认识新媒体的作用及其对学生安全产生的深远影响,努力提高自身的专业素养和能力水平。 三、新媒体视阈下高校国家安全教育对策 (一) 加强安全教育工作队伍建设。为适应新媒体时代的需要,打造一支现代化、专业化的新型安全教育工作队伍势在必行。在新媒体高度发展的今天,高校安全教育工作者首先应该做到与时俱进,提升自身的专业水平和素养,培养互联网意识,结合当代大学生教育工作的特点,把新媒体作为开展安全教育工作的手段和平台,创造性地开展大学生安全教育工作,使教育贴近学生,增强感召力,增加代入感,变“堵”为“疏”,采用学生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教育,积极应对新媒体时代快速多变的复杂局面。 (二)依托高校现有教育阵地,建立完善的国家安全教育体系 新生军训入学教育、高等教育课程教育、校园课余生活等三个教育阵地囊括了高校师生在学习和生活上时间和空间的全部,这三块阵地也是高校开阵各类主题教育的基础平台。[4]此外,由于国家安全教育的特殊性,以及与高校军事教育的相似性和重合性,利用高校军事武装工作的既有平台,能够在短时间推动国家安全教育的开展。因此,以上“三主一辅”四个教育阵地是当前高校开展国家安全教育的核心环节,同时也是保障国家安全教育质量的关键所在。 国家安全教育论文:高职院校学生国家安全教育研究 摘 要:国家安全教育是高职院校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内容。当前高职院校学生国家安全教育不容乐观,存在学校重视不够、学生意识不强、教育途径单一、非传统安全教育缺乏等问题。高职院校应从提高认识、加强总体安全观教育和拓宽途径等方面提出解决问题的有效措施,提高教育实效。 关键词:高职院校学生;国家安全观;国家安全教育 国家安全关系到一个国家的兴衰成败和生死存亡,党和国家历来十分重视。1994年8月,中共中央在《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中强调:“要进行国防教育和国家安全教育”[1]。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不断完善国家安全保障体系;2013年成立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提出国家安全指导思想;2014年首次提出总体国家安全观、制定国家安全战略;2015年审议通过《国家安全战略纲要》、完善国家安全法规;2015年7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公布实施,中国的国家安全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时期。然而,当前我国大学生国家安全教育现状却不容乐观,存在学校重视不够、学生国家安全意识淡薄、教育途径单一、非传统安全教育缺乏等问题,因此,加强大学生国家安全教育已迫在眉睫。 一、高职院校学生国家安全教育概述 (一)国家安全 国家安全由“国家”和“安全”两个概念组成。“安全就是一种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状态,既包含没有外部威胁的状态,也包括没有内部威胁的状态”[2]。安全有主体,当安全主体为国家时,便构成了国家安全。国家安全是一个国家处于没有危险的客观状态,也就是国家既没有外部危险也没有内部危险的客观状态。国家安全涉及传统安全领域和非传统安全领域。2014年4月在主持召开国家安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的讲话中,首次提出:“国家安全包括政治安全、军事安全、国土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科技安全、信息安全、社会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以及核安全等十一大领域”[3]。其中政治、军事、国土等安全为传统领域安全;经济、文化、科技、信息、社会、生态、资源、核等安全为非传统领域安全。当前,传统领域安全和非传统领域安全、内部威胁与外部威胁并存。2014年《中国国家安全研究报告》显示:“目前,国内最受关注的国家安全问题是暴力恐怖和社会稳定,国际上大国战略的竞争、美俄欧盟对华政策及领土、海洋权益的争端等都成为中国重要的安全威胁。”[4] (二)国家安全教育 国家安全教育是指根据维护国家安全的目的和要求,以一定的国家安全观念、国家安全知识为内容,对全体国民的思想和行为施以影响的一种有计划的活动。国家安全教育客体包括幼儿、中小学生、大学生、社会从业人员等,其差异性决定了教育内容、教育手段和教育方法的不同。例如,中小学生国家安全教育侧重增强国家认同感、爱国主义情感、国家安全基本知识方面的教育;大学生国家安全教育则侧重与专业教育结合的能力提升方面的教育。 当前,国家安全教育战略地位不断上升。1994年8月,中共中央印发《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指出:要进行国防教育和国家安全教育。要根据新时期的特点,重视现代国防教育,增强全民的国防意识和国家安全意识[5]。2015年国家颁布新《国家安全法》规定:“每年的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为了加强大学生国家安全教育工作,2015年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宣传思想工作的意见》强调:“加强国家观和民族团结教育,加强国家安全教育……坚决抵御敌对势力渗透。”[6] (三)高职学生国家安全教育内容 高职学生国家安全教育是根据维护国家安全的目的和要求,以一定的国家安全观念和国家安全知识对高职学生品德、智力和体质等施以相应影响的一种有计划的活动。国家安全教育应包含认知、意识、能力、行为四个层面的内容。具体包括:第一,通过国家安全基本理论知识教育、法律知识教育、形势与政策教育,使高职院校学生获得与国家安全相关的基本认知;第二,通过爱国主义教育、民族精神教育,使高职院校学生在成长过程中产生维护国家安全的情感;第三,通过忧患意识、防范意识、保密意识、法律意识、责任意识教育,使高职院校学生养成维护国家安全所需的相关意识;第四,通过责任感教育、国家安全法律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危机应对教育,使高职院校学生具备应对国家安全威胁和维护国家利益的行为能力。 二、当前高职院校学生国家安全教育现状分析 当前,高职院校学生国家安全教育总体状况不佳。从教育层面看,还处于宣传阶段,远未达到有计划、有目标、规范化教育的层次[7]从学生层面看,大学生对国家安全认知片面、意识淡薄,还停留在军事、国防、情报、间谍等传统安全和局部认识层面。其原因分析如下: (一)高职院校国家安全教育未受到应有的重视 从学校层面看,部分高职院校管理者的防范意识和忧患意识受到当前和平形势的影响而有所淡化,认为高职院校主要是培养学生的职业技能和实践操作能力,国家安全教育、国防教育等德育工作可有可无。学校领导层面的认识偏差导致在实际工作中往往把国家安全教育当成任务和指标来完成,甚至只为应付上级检查,或在出现问题和危急情况时,才关注此项工作,致使学生很难形成良好的国家安全意识和自觉行为习惯。从学生层面看,高职院校生源主要是普高生(大部分高考分数达不到本科录取分数线)、三校生(中专、职高、技校)和3+2分段制高职生(前三年在普通中专学习,后两年在相应的高职院校学习),与普通本科院校的学生相比,存在社会认知度不高、自卑心理强、素质参差不齐、学习动力不足、理想信念缺乏、文化基础薄弱,整体上缺乏对国家安全基本知识的认知。同时,国家安全工作的隐蔽性使学生感到陌生和遥远,进而认为维护国家安全是国家安全机关和军队的职责,与己无关。 (二)高职院校学生国家安全意识不强 高职院校囿于职业教育和技能培养的局限性,学生对国家安全教育重视程度较之本科院校更为不足。学生的国家安全观念不强,国家安全意识薄弱。由于高职学生缺乏国家安全基本理论知识,仅将其等同于情报间谍活动、国防安全和国土安全,认为只有在战争年代才存在国家安全问题,或只有战争年代国家安全才显得急迫、才需要去维护的片面认识,使学生不能自觉地将维护国家安全与自身责任联系起来,缺乏应有的忧患意识、防范意识、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同时,由于缺乏相关法律知识的普及与教育,使学生在处理与国家安全相关问题时缺乏法律意识。 (三)高职院校的国家安全教育途径单一 大多数高职院校的国家安全教育仅限于教师在学生入学教育、军事训练等课堂讲授一些相关文件和政策法规,途径单一、流于形式、枯燥乏味,这对于个性鲜明、思维活跃、自我约束力稍弱的高职学生来说没有吸引力,难以达到预期的教育效果。因此,探索利用网络、电视、报刊等大众传媒,通过知识竞答、剧情表演等校园文化活动,与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教育相结合的教育途径对学生进行国家安全教育显得十分迫切。 (四)高职院校学生“非传统领域安全”教育缺乏 当前,高职院校学生国家安全教育以军事训练、国防教育、保密教育、政治教育等传统领域国家安全问题为主,对经济、文化、科技、信息、社会、生态、资源、核等非传统领域的安全教育缺乏。但伴随着全球化和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非传统领域的安全愈发重要。近年来,涉及非传统领域安全事件爆发频率上升明显,所产生的负面影响愈来愈大,特别是随着我国对外开放进程的不断加大,国际非传统领域安全事件对我国造成的影响愈加频繁。如中东政治局势恶化,影响到我国的海外投资、能源安全、海外中国公民安全等,引起社会高度关注。 三、加强高职院校学生国家安全教育的思考 (一)增强高职院校学生对国家安全教育的认识 新时期国家安全维护不仅需要国家建立机构,制定战略,完善法律,也需要发挥教育作用,使公民树立良好的国家安全意识。高职院校是我国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院校数量与学生数量已占据我国高等教育的半壁江山。提高高职学生的国家安全意识,将对维护国家的稳定和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目标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加强高职院校学生国家安全教育是高职院校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内容。高职院校应从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高级技能人才和实现中华民族复兴的高度,充分认识高职院校学生国家安全教育的重要性。 (二)加强对高职院校学生进行“总体国家安全观”教育 冷战结束前,国家安全主要指政治安全、军事安全的传统领域国家安全,这一时期,军事安全几乎成为国家安全的同义语。冷战结束后,人口老龄化问题、生态危机、气候变暖、贫富分化以及恐怖主义等非传统领域安全问题日益突出。尤其是“9・11”事件、“非典”事件后,此类问题引起世界各国的高度重视。经济、信息、文化等非传统领域的安全与政治、军事、国土等传统领域的安全同等重要,国家安全由“传统领域国家安全”转变为“综合国家安全”。为此,提出“总体国家安全观”,指出“我国国家安全体系包括政治安全、军事安全、国土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科技安全、信息安全、社会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核安全。”[8]高职学生国家安全教育既要继续重视传统领域国家安全教育,还要重视非传统领域的国家安全教育,实施以“总体安全”为特征的国家安全观教育,帮助学生树立新的国家安全观。 (三)优化高职院校学生国家安全教育途径 1.国家安全教育与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相结合。高职院校开设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形势与政策》、《思想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等思想政治理论课程均有与国家安全法律、国家安全形势、国家安全政策、国家安全观等国家安全教育相关内容。因此,将高职院校学生国家安全教育融入到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内容之中,是加强高职学生国家安全教育的有效途径。 2.国家安全教育与校园文化活动相结合。校园文化活动是进行高职院校学生国家安全教育的重要资源和载体。以团总支、学生会、学生社团等学生组织为依托,举办与国防、保密、环境安全相关的校园文化活动;建立国家安全宣讲团、环保协会、军事爱好者协会等有影响力的社团,大力开展国家安全教育活动。如通过学生喜闻乐见的演讲比赛、知识竞赛、情景剧表演、国防电影赏析等,将国家安全意识教育有针对性地融入到科技、文化、社团、班团活动等,提高国家安全教育的实效。 3.国家安全教育与军事训练相结合。依据《兵役法》、《国防法》、《国防教育法》、《关于在普通高等学校和高级中学中展开学生军事训练的意见》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当前所有高职院校都将军事训练作为必修课,进行军事技能训练和军事理论教学是高职学生国家安全教育的重要途径。通过队列、匕首操、战地救护、实弹射击、军事理论、野营拉练、紧急集合、礼节礼貌、内务卫生等军事技能训练科目增强学生维护国家安全所需的国防意识和军事技能。同时,通过对国防历史、军事思想、周边安全环境、军事技术等军事理论问题的讲解,使大学生充分了解我国军事安全的总体状况,增强忧患与危机意识。 4.国家安全教育与职业素养教育相结合。与普通本科院校学生相比,高职院校学生实习期较长,且大多为顶岗实习。大多数高职院校学制为3年,针对这部分学生学校采用2+1模式,即大学第一年、第二年在学校学习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大学第三年去企事业单位参加专业实习。五年一贯制学生在高职院校的学习年限总共只有2年,针对这部分学生一些高职院校普遍采用1+1模式,即一年在学校学习,一年去企事业单位参加顶岗实习。由此可见,高职院校学生三分之一以上的时间都不在学校,对于这段时间的国家安全教育应通过校企合作方式加强对学生进行职业素养和职业道德教育,其中渗透维护国家安全教育所需的安全知识和安全意识。 国家安全教育论文:大学生国家安全教育一体化与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可行性研究 摘 要:高校的国家安全教育和思想政治教育课程的教育目标与教育内容,整体上趋同,二者有融合的可能。在中国高校的思想政治理论课程的教学中融入国家安全教育的内容,不仅具有迫切的必要性,也具有极强的现实可行性。对大学生的国家安全教育必须正视新时期所提出的新要求,寻求大学生国家安全教育的有效路径。 关键词:大学生 国家安全教育 思想政治教育 一、问题的提出 从我国外部环境看,国家的安全形势面临较大问题,国家安全情况多变而复杂,国家安全形势不容乐观。第一, 在当今的国家安全中,国家的经济安全居于日益重要的地位。如果说在全球化以前,国家的军事安全是国家安全中的比较传统和重要的国家安全,那么在当今时代,国家的军事安全在国家安全中的地位日益重要,而传统国家安全中的军事安全则面临地位日益下降的趋势。国家的经济安全因素在一国的国家安全中地位日益凸显,经济因素在国家安全领域一直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而国家也会把经济发展作为确保国家安全的重要战略和首要任务。国家大力发展经济、增强经济实力,以使国家的安全有雄厚的经济力量予以保障,免受他国的经济威胁,从而真正确保国家安全。第二,在当今时代,由于社会的多元化,影响国家安全的主体范围在不断扩大。伴随着国际主义的观念在全球的传播与日益盛行,在全球化日益加剧的过程中,在国际舞台上,除了国家之外,非政府间国际组织、跨国公司、非政府组织等主体的影响日益加大,其在国际领域扮演着日益重要的角色,其对国际社会的政治和经济社会发展产生着日益深远的影响,成为维护国际安全不可忽视的考量因素。可见,非国家主体在国际社会上也成为影响国家安全的重要因素,我们在考量国家安全问题时,除了看到传统国家行为主体的作用之外,还要看到那些来自非政府间国际组织、非政府组织、跨国公司等带来的影响与挑战。第三,国家间在争夺国际规则的主导地位,国家间的国际规则面临着激烈的竞争。在当今的国际社会中,国家与国家之间的相互关系日益表现得相互依赖、相互依存,任何国家与别国发生冲突与矛盾都会产生巨大的成本。在这种情况下,为了使国家间实现力量的平衡、协调,为了各国的长远利益与整体利益,各国经过相互之间的复杂的、长期的斗争与协调,在国际间逐渐形成了一套适用于国际社会的规则。这些国际间的规则与制度,如国际法、国际公约、国际协议、国际惯例等使国家之间在军事、政治、经济、文化领域的交流有了国际规范的保障,大大提高了国家间相互交往的效率,促进了国家间在各领域的交流与合作。这样,国家之间的竞争主要表现在国际规则的竞争,而不是表现在直接的武装斗争与冲突。在全球化的背景下,环境问题、反恐问题、能源问题、国际犯罪等问题都需要国际间形成合力去治理,这些因素已经日益成为全球化时代影响国家安全的重要因素。 在信息化、网络化、全球化的世界里,如何对大学生进行国家安全教育是一个在思想政治教育领域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当今的时代背景和时代特征,使得对大学生的国家安全意识教育面临着从未有过的挑战与危机。我国的大学教育承载着造就和培养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所需要的爱国敬业的高级人才的重大使命,通过有效的教育方法大力加强大学生的国家安全意识和理念毋庸置疑地成为当务之急。因此,在这样的背景下,对大学生的国家安全教育必须正视新时期所提出的新要求,寻求大学生国家安全教育的有效路径。 二、大学生国家安全教育一体化与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可行性 众所周知,在全球一体化的时代背景下, 我国的国家安全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国家安全形势日益复杂,情况多变,不容乐观。西方国家和敌对势力不断加强对我国意识形态的渗透,不断进行和平演变,而中国高校的青年大学生无疑成为他们进行和平演变和意识形态渗透的重要对象和首选目标。当今时代是互联网的时代,在国际网络环境一体化的情况下,大学生的国家安全意识极易受到西方国家和敌对势力的影响与误导,使大学生的国家安全意识面临着重大的冲击。大学生国家安全教育问题上,最终会影响到国家的安定和长远发展,我们必须高度重视这一问题,从战略的高度、从国家长治久安的高度去认识大学生国家安全教育问题的迫切性和必要性,并通过合理有效的途径与方法解决这个问题,以使大学生的国家安全意识不再淡薄,使国家真正实现长治久安。其实,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也正是对大学生进行国家安全教育的绝好平台,将大学生国家安全教育一体化于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具有较大的可行性。 (一)大学生国家安全教育是思想政治理论课程教学的题中应有之义 相对来看,当代青年大学生的国家安全意识比较淡薄。第一,青年大学生在当今信息化、网络化的时代,感受到的是国际化、全球化的巨大影响,其思想文化都受到时代的深深影响。面对丰富多彩的开放世界,青年大学生往往不容易想到世界的不好、不安的一面。在传媒误导之下,青年大学生只会看到世界和平与发展的表象,很难看到世界各国之间隐藏在合作、共赢背后而须臾不停的斗争、矛盾与冲突。这样,青年大学生就会忽视国际社会所存在的不安定因素,看不到国际社会存在的各种危机,对我国所面对的西方敌对势力、周边国家的威胁与不稳定因素缺乏认识,国家安全意识比较淡薄。第二,青年大学生由于国防意识和国家安全意识比较淡薄,往往缺乏对那些破坏国家安全的行为的警惕性,缺乏保密意识。在我国国际化程度日益加深,改革开放脚步进一步加大的背景下,我国的国际交往活动也日益增多,青年大学生较易受到西方国家和敌对势力的误导,以为国际社会形势一片大好和歌舞升平,而极易在不知不觉中泄露所知道的国家秘密,从而危害到国家安全。第三,当代大学生对国家安全所面临的危机认识不够,缺乏危机意识。由于危机意识的淡薄,对国家安全状况缺乏足够的认知,一旦出现国家安全方面的突发事件,青年大学生往往缺乏足够的心理准备,应对突发事件时会产生过分恐慌、紧张的心理,而这种心理状态对社会能产生影响,容易蔓延、扩大而导致社会群体性恐慌,从而不利于国家安全突发事件的应对。第四,青年大学生对国家安全的内容认识不到位,缺乏全面而清晰的认识。例如,很多青年大学生对国家安全的认识还停留在传统的军事、国防、主权、领土、秘密、情报、间谍等方面的认识,而对诸如信息、科技、文化、金融、网络等方面的安全缺乏认识。这样,青年学生往往能够认识到国防安全、政治安全、主权安全、军事安全等问题,而对信息安全、网络安全、科技安全、产业安全、金融安全等新的国家安全问题缺乏警惕,不能把相关领域的国家安全问题与日常社会生活活动联系起来,认为国家安全离自身存在较远的距离,与自己毫不相关,没有维护国家安全的意识与责任感。可见,虽然国家安全问题十分突出而严峻,但是,面对国家安全所面临的复杂形势,大学生的国家安全意识还比较薄弱,存在很多问题与不足。这样,加强对大学生的国家安全教育,培养和提高其国家安全意识,树立崭新的适应社会发展的国家安全观,具有极大的现实紧迫性。在当今国际社会的背景下,伴随着国际化、全球化、网络化的迅速发展,使大学生的国家安全意识受到前所未有的冲击,这对高等教育中对大学生的国家安全教育提出了较高的新的要求与挑战。严峻而复杂的国家安全现状需要高等学校对大学生的国家安全教育情况进行切实的改革,作出与时俱进的有效应对。可以说,随着国际社会信息化、全球化、网络化的发展,强化青年大学生的国家安全意识,增强青年大学生的国家安全观念,是高等学校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与素质教育中不可或缺的一个重要内容。但是,现实的情况是,有些高等学校对国家安全的理解也存在片面、模糊的认识,比如,对国家安全仅仅停留在国防安全、军事安全、外交安全等方面,而对金融安全、文化安全、网络安全、信息安全等方面的国家安全内容认识不足。有些高校仅仅通过向青年大学生进行一些国防教育或形势政策教育的途径,对大学生进行国家安全教育,把国家安全教育简单化。有些高校则把对青年大学生的国家安全教育等同于进行几次关于国家安全的宣传和讲座,把对大学生的国家安全教育看成是可以突击完成的任务与活动。而面对青年大学生国家安全意识普遍模糊和不足的现状,一些高等学校的所谓的对大学生的国家安全教育,往往达不到使学生对国家安全的复杂、严峻状况有切身的感受和共识。因此,毋庸置疑,高等学校要转变观念,要从确保国家安全、维护国家安全的战略高度认识到对青年学生进行国家安全教育的现实紧迫性和必要性。而伴随着时代的不断发展与进步,国家安全教育所包含的内容呈逐渐增多之势。在国家安全教育中处于重要地位的国防安全教育、军事安全教育的内容,也属于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中的内容,可以说,中国高校的思想政治教育课程的教育目标和教育内容与其在整体上是趋同的,二者有融合的可能。在中国高校的思想政治理论课程的教学中融入国家安全教育的内容,不仅具有迫切的必要性也具有极强的现实可行性。 国家安全的观念已经随着时代的发展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国际上的国家安全观念受到多种新时代的因素的影响,新时代的国家安全观与传统的国家安全观相比,增加了诸多新的因素。新时期的国家安全观包括的内容已经远远超越了军事安全、外交安全等内容。新时期的国家安全思想涵盖着军事安全、国防安全、外交安全、政治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金融安全、网络安全等等内容。新时代国际上的诸如信息网络安全、金融安全、恐怖活动、环境保护、能源、人口等新的问题和因素,使得国家安全问题变得越来越复杂,有待于人们对国家安全问题进行深入的思考与研究。而这些问题,在高等学校思想政治课里自然都是应该进行教学的内容,高校思想政治课的教学目标与内容从整体上与大学生的国家安全教育是根本一致的。国家安全教育内容应是思想政治课程教学内容中的题中应有之义。考查学生的思想政治水平,学生的国家安全观念、国家安全意识应该是重要的一项内容。因此,在高校思想政治课程的教学中融入国家安全教育的内容,具有较大的现实可能性。将对大学生的国家安全教育融入思想政治课教学有利于真正使国家安全教育保持长期性、持久性,有利于让大学生真正形成正确、合理的国家安全意识和国家安全观念。 (二)国家安全教育的内容与高校政治理论课具有内容上的一致性 如上所述,国家安全教育的内容是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中有关爱国主义方面的重要教学内容,这使得大学生国家安全教育融入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具有基于内容的一致性。当今时代,中国青年大学生成为西方国家与敌对势力对我国进行和平演变和意识形态渗透的首要对象与目标。青年大学生的价值观、世界观决定着这个国家未来的发展方向,青年大学生是国家的未来。大学是西方国家进行宣扬其价值观、意识形态的重要的首要的阵地。青年大学生的思想还不够成熟,还具有较大的可塑性。在全球化、网络化的时代,青年大学生十分容易接触到灌输西方意识形态的书画资料、影音作品等,青年大学生极易受到西方社会宣扬的自由、人权等价值观的影响,尤其是在意识形态领域,会使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的意识形态收到不可想象的冲击与影响。全球化虽然给人类社会带来了巨大的好处,但是西方国家却试图用全球化的思想使其自身的价值观、意识形态国际化、全球化,从而在全球竭力宣扬其意识形态和价值观,同时对与其相异的价值观、意识形态进行攻击、诋毁、破坏。在全球化的文化交流、商业交易的背后,西方国家对我国的和平演变与意识形态的渗透无时不在、无处不在,使我国的国家安全面临着潜在的威胁。在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课堂上,通过教学活动使学生改变错误的观念,纠正其不良思想,使学生形成正确的国家安全观念,增强其国家安全意识,具有较大的现实可行性。 (三)互联网技术使大学生国家安全教育一体化与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具有技术可行性 利用先进的互联网技术,在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上进行大学生国家安全教育,澄清西方国家和敌对势力对我国的攻击、诋毁,使大学生国家安全教育一体化于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具有技术可行性。在当今互联网的时代,国家安全受到来自互联网的挑战。互联网使得国际间的信息传播变得迅速、及时,任何一条信息都可以传播到世界上任何一个角落。这种国际化、现代化的信息传播技术,使得国家安全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技术与信息的威胁和挑战。西方敌对国家或敌对势力,利用互联网传播对我国进行和平演变、意识形态渗透的各种信息,并且在我国的政治、经济、文化、民族、宗教、人权等领域大肆渗透和宣扬,对中国的相关民主、人权、民族、宗教等问题进行攻击、诋毁、丑化,对中国民众进行煽动、蛊惑、歪曲事实、妄加评论和任意干涉。由于青年大学生是网络上的主要人群,其又具有天然的好奇心,对西方文化具有探索、了解的欲望,也会最直接地接触到反映西方思想意识形态的商品与文化资源,从而成为最容易受到西方思想影响的人群。而西方国家和敌对势力一般具有强大的网络技术优势,其凭借技术工具对青年大学生进行意识形态的渗透,将网络犯罪、网络谣言、网络恐怖信息向青年大学生扩散和传播,使得青年大学生丧失对自己国家、民族的自豪感,从而认同西方国家的意识形态以及某些价值观念。在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程的教学中,通过互联网络中的正面信息,使学生去伪存真,认清问题的实质,看清事实的真相,使大学生国家安全教育一体化于思想政治理论课程教学具有技术方面的可行性。 综上所述,对大学生进行国家安全教育,是提高大学生思想政治觉悟的重要方面,是高校思想政治课程理论教学的题中应有之义,将对大学生的国家安全教育融入高校思想政治课程教学中具有极大的必要性和较强的现实可能性,有利于培养合格的适应新时代的国家建设者。对大学生的国家安全教育的内容包括爱国主义教育、理想信念教育、民族精神教育等方面,以培养和提升青年大学生的国家观念、安全观念、法律观念、环境意识。通过对大学生进行国家安全教育,使青年大学生树立民族国家观念、国家安全观念,将国家安全视为最高国家利益,将维护国家安全作为自己的义务,积极主动地通过自己的言行维护国家安全。但是,在当前高校大学生的国家安全教育方面,由于各种主观和客观的条件与因素的限制,效果并不明显。囿于教学规模、教学力量、教学经费、教学目标等因素,大学生国家安全教育的教学尚未形成一定的规模,缺乏在大学生中进行国家安全教育的长效机制。笔者认为,将大学生安全教育内容融入到高校思想政治理论教学中的基本路径是在当前的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程的教学平台上,将大学生国家安全教育的内容适当加强并不断推进,直至最终形成健全的大学生国家安全教育的教学体系。 国家安全教育论文:国家安全教育从青少年抓起 “我们都是印度人,我们的目标只有一个……我们是多彩的灯,我们聚集在一起。”这不是一首普通的爱国歌曲,而是大名鼎鼎的印度国民学兵团团歌。 新华社记者日前来到位于印度南部果阿邦一个乡村中学,听到激昂的歌声响起,便知道这所学校国民学兵团的学员正在进行训练。 歌声过后,才是例行操练。在拖着长腔但极具穿透力的喊号声中,几十名男女学生在一名女领操员的带领下一丝不苟地训练:向左转、向右转、前踢腿、分列式……炎炎烈日下,大地几乎成为烤炉,虽然不少学生赤着脚进行训练,但所有人目光里都透着一种坚毅。 这所乡村中学的学兵团只是印度国民学兵团的一个小小缩影。 在印度,青少年主要通过加入国民学兵团来接受军事训练。国民学兵团被纳入二线预备役部队,由国防部直接管理,面向印度在校中学生和大学生招生,司令由一名具有中将军衔的高级军官担任,学生自愿申请加入。 学兵团学员根据年龄和性别被编入初级班(13~17岁)或高级班(18~26岁)。同时,学员还能根据个人兴趣选择加入陆军、空军或海军兵种。目前,印度国民学兵团学员遍布全国各地,总人数达130万。 学兵团高级班需培训3年,初级班培训2年。在培训期间,所有学员每周都必须至少参加4个小时的训练课程。此外,每个学员还要至少参加一次为期9至10天的年度训练营。很多学员告诉记者,“共和国日训练营”是最令他们向往的,如果能够入选,就意味着可以参加一年一度在首都新德里举行的国庆阅兵表演,表现出色者还可能获得印度总理颁发的特别优秀学员奖。 为把学员打造成合格的预备役成员,印度政府为学兵团制订了严密的训练大纲,对每一种具体科目都规定了课时。其中普通训练占70%,包括队列操练、武器训练、个性和领导力发展、灾难管理、探险等;特别训练占30%,针对学员所选择的不同兵种而设置,陆军训练包括车辆驾驶、地图判读、电报抄收等,海军训练包括航海、导航、反潜作战等,空军训练则包括飞行导航、气象、无线电通信等。 半个多世纪以来,通过国民学兵团这一政府出钱、专门机构出力、青少年广泛参与的国防教育方式,印度国民的国防观念和意识得到不断强化,同时它也为印度武装部队提供了源源不断的后备力量。 印度国民学兵团走出过不少出类拔萃的人才,总理莫迪、国防部长帕里卡尔等都曾经在学兵团接受训练。学兵团宗旨非常明确:培养青年的领导能力、良好品德、友谊、体育技能和为社会服务的思想;建立一支有组织、有纪律、能在国家危急时为国效力的生力军;通过训练,激励学员未来加入武装部队。 (摘自:中国教育新闻网) 国家安全教育论文:高校英语教学与国家安全教育现状分析 摘要:冷战后,国家安全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被学者分为十二类。文化安全,是国家安全中的一个重要组成成分。然而,目前我国文化安全的现状并不乐观。语言是文化的载体,高校英语教学的目标是增强跨文化交际意识和交际能力,可见,高校英语教学完全能够起到提高文化安全教育的作用。分析目前高校英语教学文化安全教育现状及其原因有利于教育工作者采取措施,加强文化安全教育。 关键词:高校英语教学 文化安全教育 国家安全 一、国家安全 冷战后,国家安全研究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国家安全属于我国基本利益范畴,狭义上的国家安全是指国家处于没有危险的状态,广义上的国家安全是指国家不受外部威胁也没有内部混乱的客观状态。吉林大学出版社的《为国家安全立学――国家安全学科的探索历程及若干问题研究》中指出,构成国家安全体系的要素包括国民安全、国域安全、资源安全、经济安全、社会安全、主权安全、政治安全、军事安全、文化安全、科技安全、生态安全和信息安全。与高校英语教学紧密相关的国家安全主要指文化安全,与科技安全和信息安全相关。 文化安全是于1999年开始被提出的,指一个国家的民族精神、政治价值观念、信仰追求的存在和发展不受威胁,属于客观范畴。此外,文化安全还包括主题对客观状态的价值判断,属于主观范畴。良好的文化安全可以保证一个国家免受内部、外部其他文化因素的入侵,保持原有文化体系,并可进一步发展。文化安全可被细化为价值观念、语言文字、风俗习惯、生活方式的安全,是每个主权国家都应该全力维护的领域。 目前,我国文化安全受到国内和国外的影响,其现状并不乐观。一方面,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我国产业发展落后;此外,我国是一个多民族国家,部分偏远山区的少数民族自身文化发展较慢,出现国内个民族文化断层的现象。加之,我国国土广袤,我国文化传播力度不足,导致个别地区文化较沿海发达地区慢。另一方面,全球一体化导致国际上的强国通过与我国的往来对我国进行文化渗透,这直接影响了我国的核心文化价值体系。 全球一体化不仅使得各个国家之间的交流和传播越来越频繁,还加速了各国间经济互通,这就为各国在政治、文化、社会、思想等方面的交流提供了保障,进而影响国际上文化格局的重组。历史上,西方资本主义强国恰恰是利用在殖民地推行语言,进而重组世界文化格局,最后威胁发展中国家的利益。可见,文化已经成为国家竞争和国际冲突的一个方面。语言是文化的载体,从某种角度,语言文化是一个国家综合国力的组成成分,属于“软实力”范畴。一个国家的软实力是指一个国家通过自身吸引力而达到目的的一种能力。语言文化这种软实力可以通过学习而增强的,可以避免由于对国外文化和语言知识的缺乏而导致的公共外教失败。美国教育部部长查理?赖利在国际安全会议上指出,加强全国外语教学,将会使美国的劳动大军更加出色,国家安全得到更好的保障。可见,西方发达国家认为外语教学与国家安全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 我国高校英语教学是一种形式的语言教学,语言教学的目的不仅传递目标语言的相关知识,还是教会言语习得者通过语言这一形式理解语言背后的文化。各个民族不同的生态、物质、社会和宗教等语言环境不仅导致各个民族具有不同的社会文化因素。这表明,我国高校英语教学与文化安全教育的密切关系。 二、高校英语教学文化安全教育现状及原因 我国高校英语教学中,一方面,呈现出学生跨文化交际能力越来越弱的趋势;另一方面,呈现出虽然学生英语水平很高,但却无法用英语准确的表达母语文化。我省高校英语教学对文化安全的重视力度也不够。 学校的因素。虽然,大部分高校开设跨文化交际课程,但是,受到课时量、教学日历、教学大纲的影响,高校英语教学的重点还是落在了基础知识传递和应试能力培养上,而忽视了文化的导入。 教师的因素。虽然部分教师意识到了文化对语言教学的影响,在课堂教学中也开始积极进行文化渗透,但只关注了英语语言国家文化的渗透,势必导致学生对本族文化的忽视甚至遗忘。长此以往,导致年轻人对其他国家文化的盲从,不利于本族文化的传承。 三、如何加强文化安全教育 高校英语教学中加强文化安全教育势在必行。2015年,《大学英语教学新指南》指出:“大学英语的教学目的是培养学生的英语应用能力,增强跨文化交际意识和交际能力。”英语应用能力的基础是英语基础知识,文化加速学生对基础知识的理解。新指南同时指出大学英语教学目标包括“在与来自不同文化的人交流时,能够观察到彼此之间的文化差异和价值观差异,并能根据交际需要运用有限的交际策略。”高校英语教学工作者必须要采取措施,加强文化安全教育。 学校方面,首先,要意识到高校英语教学可以加强学生文化安全教育。其次,要为高校英语教学提供更好的教学设备,如多媒体教室、自主学习平台等,保障其更好的发挥其文化安全教育的作用。 教师方面,第一,教师要提高意识,认识到文化安全教育的意义,及时更新文化安全教育的理念。第二,教师要准确的认知。教师是大学英语教学的组织者,起到指挥的作用。只有教师对文化安全拥有积极的准确的认知,才能指引学生关注并进行文化安全学习。第三,教师的积极文化安全态度。教师的积极态度才能确保文化安全教育理念的落实。第四,关注多元文化。在教学过程中,有意识的关注不同民族对同以问题的不同认知,以反应出其不同文化底蕴,并进行对比,加深学生对不容民族文化的认知。第五,教师要重视母语文化。要培养学生把英语当做一门工具,来表述母语文化,不仅传承了母语文化还可传播母语文化。 四、结语 全球一体化促进各国频繁交流,大学生必须具备国家安全意识。高校英语教学是语言教学,可传递文化,有助于提高学生文化安全意识。只有在校方和老师的共同努力下,文化安全教育才能在高校英语教学中得到重视,并顺利开展下去。 国家安全教育论文:基于非传统安全视野环境谈新时期大学生国家安全教育 摘 要:近年来国际上兴起了一个热点问题,即非传统安全。非传统安全主要是指除军事、政治和外交冲突以外的其他对主权国家以及人类整体生存与发展构成威胁的因素。对国内及国外社会情况的了解、解决当下危机及配合政府解决当下危机的能力都能反映出当代大学生对非传统安全的认知程度,以及其应急的能力和自身的综合素质。因此,在社会的新形势下,非传统安全教育成为培养大学生的重要课题,成为新时代对国家安全形势的新要求。本文对非传统国家安全教育的具体内容进行阐述,对我国当代大学生的非传统国家安全教育提出个人的策略建议,从而表达非传统安全教育的重要性。 关键词:非传统国家安全 大学生 教育 经济迅猛发展的当今社会,国家安全的内涵和外延在冷战的结束和经济全球化的驱使下发生了全面性的变化,由侧重于军事和政治的传统安全视角转变为对国家经济、社会环境、人才培养、社会文化及信息等各个领域安全的重视。这就是学术界如今热议的话题——非传统国家安全。当代大学生是我们国家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接班人,其在大学这个相对自由的学习领域快速地进行知识的累积和沉淀,形成自身独有的价值观、人生观和世界观。国家的教育模式及教育程度是决定其国家安全意识高低的决定因素,也是关系我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稳定、长久与否的关键所在。 一、非传统国家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 非传统国家安全是一种新型的安全威胁,在过去的人类社会里很少遇到或几乎没有遇到。非传统国家安全是指除去军事、政治及外交冲突,在别的领域中,一个国家和另外一个或多个国家在相互作用下产生的对本国的发展及存在构成威胁的安全问题。其特征主要有:安全主体的多元性、安全问题及解决方式的多样性。根据非安全国家教育的这些特征,其具体内容主要覆盖了以下几个方面: (1)经济安全教育: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实力不断提升,加入世贸组织后,我国与世界各国的经济交易频率日益提升,对国外技术及资金等资源的引进量也在同时不断增加,这就使得国家不得不面对更大更复杂的经济安全所带来的威胁和挑战。我们必须要认清经济全球化形势下对我国的影响。目前国内许多人喜欢购买国外的一些产品,盲目追求海外知名品牌,认为国外的产品比国产的更具优势,甚至以此作为炫耀。这就是经济全球化为我国所带来的负面影响的具体表现。因此,我们要从国家本身存在的优势入手,扶持具有中国传统文化的民族企业和民族品牌,促使特色民族企业不断发展,根据国家优势不断改革创新,全方位推动国家科技的发展,扩大内部需求,减少对外来资源的依赖。 (2)科技发展过程中的安全教育: 当今世界各国之间的竞争是以经济和科技为重点的综合国力的竞争。一个国家的综合国力在很大程度上是由科技水平决定的。由此可见科技水平对国家发展有着极大作用。经济全球化的到来加速了科技这一生产要素在国际间的流动。但许多发达国家为了抑制发展中国家的发展势头,让发展中国家能够长期受制于它,便采用对先进技术进行限制和封锁等方式来使得发展中国家的科技发展受到约束。此外,大多发展中国家的技术人才都因为受到发达国家强大的经济实力和先进操作设备的吸引而选择留在发达国家发展,造成发展中国家人才流失较快,科研技术无法取得飞跃。因此,做好科学的非传统安全教育是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至关重要的任务。 (3)生态文明建设中的安全教育: 生态文明建设已在党的十八大会议中被明确列入党章。生态环境的保护是一个国家在发展过程中必须贯彻执行的任务,其对国家的发展及人类生活的影响不言而喻。我国生态环境已经进入较为严峻的阶段,生态文明建设的任务任重道远。从目前的形势来看,发达国家利用自身技术以及资金上的优势,在发展中国家建厂生产,利用发展中国家急需壮大国家经济的心理特点,将质量差、污染重等产业牵至发展中国家进行生产,促使国家快速增强经济实力,这就为发展中国家造成了更加沉重的生态文明建设负担。作为我国未来的中坚力量,高校必须对现代大学生进行全面的生态环境安全教育,让其尽早确立正确的生态价值观。 (4)网络信息的安全教育: 二十一世纪的一个划时代的标志就是信息和网络的迅速普及,在这个靠信息和网络高速运转的时代里,网络和信息已经在全球各个领域都留下了足迹,并快速地渗入到政治、经济、科技及文化等各个方面,大范围地覆盖了人类的生活和生产方式。但是同时也产生了许多负面的影响。作为我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道路的中坚力量,无论是八零还是九零后的大学生都对电子通讯、网络信息太过依赖,甚至达到了形影不离的程度。网络信息安全就是其中较为突出的一个问题。当代大学生作为网民主体成分,他们的言论稍微不负责任就会对他人的尊严名誉等造成严重的影响,甚至有可能危害到社会乃至国家的声誉和安全。所以,社会群众应该提高自己对网络信息的安全意识,提升所用网络的安全度,防止病毒入侵,减少不良的网络信息给国家、社会及个人带来的危害。 (5)文化安全教育 自改革开放以来,外来文化大量地涌入我国,中西方文化相结合的多元化价值取向已经成为我国发展的必然趋势,80后90后作为这一时期成长的群体受到了影响。传统文化教育在面对多元文化教育时受到挑战,不同文化倡导的价值观和行为方式对大学生产生了不同程度的影响。当代大学生必须加强文化安全的教育,清晰正确的认识到外来文化的优劣,取其精华而用之。 二、对当代大学生进行非传统国家安全教育的策略 非传统国家安全观的教育具有其自身的独特性。从教育内容来看,高校的老师不需要依赖具有军事知识和技能的人来完成,教学所需的设施及条件也相对较低,无需特定环境。非传统国家安全教育的特点决定了其与传统的国家安全教育的区别。笔者认为对大学生的非传统国家安全教育应该注重以下策略的运用。 首先,非传统国家安全教育必须要在国家安全教育中凸显其存在的地位。我国的内涵和外延在经济全球化的到来和世界格局地快速转变下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以前各高校将军事、政治等作为国家安全教育重点,忽视非传统安全教育的的教学模式已经无法满足国家对国民安全意识认知程度的需求,非传统国家安全所涉及的问题也已经不单单是经济、科技及生态环境的安全了,还延伸至恐怖主义、核武器扩散等对人类具有毁灭性打击的领域,其所产生的影响和后果绝不会亚于传统的国家安全问题。所以,对当代大学生进行非传统安全教育已经迫在眉睫。非传统国家安全教育必须重视课程内容的设置和调整,保障一定数量的国家安全教育课时,加强非传统国家安全教育课程体系进入到国防教育相关的课程内容设置中。注重突出非传统安全教育的比重。非传统安全问题涉及的多样性与国际性能够使大学生们站在民族利益的视角进行考虑。有利于他们树立宏观的国家安全意识和把握非传统国家安全的思维,以更加开放的视野去关注这个世界的整体利益。 其次,教学过程中必须注重教学的方式和方法。作为信息化时代,当代大学生接受知识的渠道十分多元化。非传统国家安全的内容大多与生活息息相关,因此,要根据大学生自身特点和学习特点来进行与他们的生活相贴近的非传统国家安全教育,根据他们的主题意识进行双向交流与互动,用师生共同探讨解决问题的教育方式引起学生的思考和领悟。还要组织学生走出校门,深入社会,建立一种学校与社会紧密结合的开放型国家安全教育系统。 最后,发挥互联网优势,拓展教育的新空间。当代大学生的生活与学习都离不开网络。与传统的国家安全不同,非传统国家安全深入到社会大众生活的各个领域,得当地利用大学生进行学习和人及交往的网络途径,将会成为高校进行非传统国家安全教育开拓一个更宽更有效的教育途径。因此,高校要加强校园网络的建设,适当在校园网内设置集非传统安全的专业性思想与服务性于一体的国家安全教育站点,开辟国防教育的新阵地。 结束语: 现代大学生是我国未来发展及建设的希望,其对国家的关注,其非传统国家安全意识的优劣将直接关系到我国发展的稳定性和现代化特色社会主义建立的成功与否。因此,对大学生进行非传统国家安全意识的教育是提高大学生国家安全意识,保护我国各领域安全的重要教育课程,更是促进我国持续稳定发展的战略之一。 国家安全教育论文:大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国家安全教育问题的相关研究 摘 要:大学生作为同龄人中的佼佼者,不仅要搞好专业知识的学习,同时还要注重自身思想品德修养地提高,随时准备为祖国的发展奉献自己的热情。本文就大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加强学生国家安全教育的相关问题进行了研究分析,旨在引导大学生自觉关注国家的安全和发展,增强忧患意识和国家安全意识。 关键词:国家安全 忧患意识 爱国情操 一、前言 作为同龄人中的佼佼者,大学生不仅要在专业知识的学习上更上一层次,为报效祖国增砖添瓦,还要更加注重自身的思想品德修养,随时准备为祖国的发展奉献自己的热情。这是时展的需要,也是国家的殷切期盼。在所要求具备的各项思想品德中,自觉关注国家的安全和发展,增强忧患意识和国家安全意识,是其中最为重要的一方面,也是国家安全地位及当代大学生肩负历史使命和自身的健康成长所决定的。 二、大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应该重视国家安全教育 1.国家安全是民族利益的根本所在,关乎着每一个人的生死存亡 自从国家在地球上诞生以来,维护国家安全就成了一个永恒的话题。当下大学生作为跨世纪的一代人,是未来中国参与国际竞争、进行现代化建设的骨干力量,其精神风貌如何,直接关系着将来现代化建设目标的实现,关系着人民民主专政政权的巩固和发展。早在20世纪,中共中央就已经制定了《爱国主义教育纲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等纲领性文件,明确指出要规范国防教育,提高学生的国家安全意识。由此,对大学生进行国家安全教育,是高校教育的重要内容之一,也应该成为大学生必修的重要内容。 2.世界多极化发展态势明显,国内外仍然存在着各种不安定因素,威胁着我国国家的安全 自从冷战结束以来,世界多极化发展态势日趋明显。各种力量相互合作、相互制约,共同贯穿于整个国际关系变化的始终,并维持着世界和平发展的态势。但是,在和平和发展之下,国家的安全问题并没有因此而变得无足轻重。随着而来地是,国内外环境的日趋复杂化。从国际形势来看,美国遏制中国崛起的战略策略一致没有改变;印度迅速崛起并把中国作为其主要竞争对手;台海局势几度紧张。从国内形势来看,极少数敌对势力及民族分裂分子不断挑起事端,肆意破坏捣乱,威胁着国家安全。国内外新情况的出现,要求我们的大学生要不断地提高忧患意识,强化国家安全意识,在神州大地上构筑一道坚不可摧的人民防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建设保驾护航。 3.大学生正值人生发展的黄金时节,也是爱国观念和意识形成的关键阶段 在大学阶段,学生的生理和心理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是各种价值观念和意识形成的关键阶段,这些观念正确与否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其健康成长和成才。作为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建设者和接班人,要时刻把国家安全、民族安危作为其行为准则的出发点。可以肯定的是,目前大部分学生的价值观念和意识是乐观积极向上的,很多学生也有着高昂的爱国情怀。但是,我们也必须要看到,在世界一体化的发展潮流中,西方各种文化思潮、价值观念以及一些腐朽没落的生活方式,正在无时无刻地侵蚀着我们的大学生。个别学生很有可能就此疏忽,放松警惕,忧患意识就此淡化。由此,在大学这个关键阶段,非常有必要对大学生进行国家安全教育。 三、大学生在校期间如何增强自己的忧患意识和国家安全意识 1.要始终把国家利益放在首位 民族安危、国家安全涉及到一个国家发展的方方面面,可以说,这是关系着民族存亡的关键。邓小平同志曾经说过——“国家利益高于一切,我们要始终把国家主权、安危放在今后社会发展的第一位上”。同时,把国家安全放在首位,将国家利益放在至高无上的位置,是国家发展的需要,也是个人安全的需要,更是全世界各个国家的一致要求。所以说,无论是在今后的求学中,还是在今后的工作中,大学生都要牢固的树立国家利益高于一切的观念。 2.密切关注国际局势,增强防范意识 作为大学生,要时刻关注国内外发展动态,学会运用马克思主义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观点和方法,从纷繁复杂的国际斗争形势中认清敌对势力对我们进行渗透、颠覆和破坏的险恶用心和真实面目。克服麻痹思想,保持清醒头脑,增强责任意识,充分认识西方不良文化的恶劣影响,坚决抵制不良文化观念的侵蚀。在对外交往中,既要热情友好,又要内外有别、不卑不亢;既要珍惜个人友谊,又要牢记国家利益;既可争取各种帮助、资助,又不失国格、人格。 3.加强国家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增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责任 自从建国以来,中国制定了诸多维护本国安全的法律、法规以及其他一些规范性文件。在党中央各级领导及广大人民群众的不懈努力,基本上形成了较为完整地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体系框架,为维护国家安全工作的开展,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的违法行为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支撑。作为新时代的大学生,必须要积极学习并努力掌握这些关乎国家安全的法律法规,负其维护国家安全的神圣职责,增强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感、异物感和荣誉感。 4.积极配合国家安全部门,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的一切行为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同公民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有危害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国家安全机关是国家安全工作的主管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在国家安全工作中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动员、组织人民防范、制止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作为大学生一定要意识到维护国家安全的重要性,积极配合国家安全部门,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的一切行为 四、结论 总之,大学生在校学习期间非常有必要对其进行国家安全性教育。大学生要提高认识,始终把国家利益放在首位;密切关注国际局势,增强防范意识;加强国家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增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责任;积极配合国家安全部门,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的一切行为,切实为维护国家安全作出应用的贡献。 国家安全教育论文:大学生国家安全教育浅议 1 国家安全教育和危机意识 国家安全是国家民族安全所系,国家利益所在,“天下兴亡,匹夫有责”,居安思危,可是现在国家经过了一段和平发展时期,很多人思想便松懈下来,特别是现在改革开放后成长起来的一代大学生,既没有像建国50年代中期以前的老一辈战火中生与死的考验,60、70年代经历的那种剑拨驽张的阵势,也没赶上70年代末80年代初的周边冲突,甚至都很少碰到巨大的自然灾害或政治危机。有的只是在改革开放承平繁荣中成长起来的经历,从他们出生开始到上大学,都没有什么国家安全的体验与亲历,很少有对国家安全重要性的体会。在意识形态上又受到各方面的冲击,也没有多少兵役和国防、军事知识、救灾知识的受训与教育,在现代国家安全教育这方面还存在很大的缺失,如果稍不注意就有可能被国际和平的表象所蒙惑,如果真的有什么变化来了,突发事件来了,很容易惊慌失措,手足无策。相反,如果有充分的思想准备和训练经历则一般能沉着冷静,从容不迫,即使国家遭遇突然不测,只要有一批有思想有准备的“生力军”存在,国家就会很快重新恢复、崛起,在世界范围内有很多国家和民族都有这样的先例。所以,在和平年代,我们仍然要重视对当代大学生的国家安全教育。 生于忧患,死于安乐。科学家们做过一个试验:如果把一只青蛙放进一锅已烧好的热水里,青蛙会奋然一跃,死里逃生;但如果是把青蛙先放在冷水里,然后慢慢加热,青蛙则浑然不觉,等到水已烧开时,青蛙已没有逃生的机会了。国家社会都是这样,承平日久,日益松懈,问题堆积越来越多,各种情况也越来越严重,而人的思想意识反而越来越松懈,结果事情一发生,如决堤之水,不可扼制。正所谓:其兴也勃,其亡也忽,历朝历代的更替无不应证这一规则。在外在敌人比较明确的情况下,大家还有可能团结一起,联合起来抵御共同的敌人,但当外在的敌人一旦消失后,反而有可能马上陷入内斗;长期在艰苦的环境中成长起来的人,能够长期保持警惕,反而能够预备和应付各种突然打击和未知局面,存在和发展下来。实际上不断斗争和交流的过程也是一个不断完善和提高自我的过程,美洲和非洲以及亚洲在19世纪之所以遭到帝国主义国家的侵略,既和帝国主义侵略性有关,也与他们长期与世界潮流隔离,安全意识长期消失殆尽有关,结果不言而知,甚至有灭绝的可能。现在的中国自20世纪80后代改革开放以来在相对和平的国内国际形势下经过了相对平静的30多年时间。而现在的大学生绝大部分都是在这过程中出生和成长起来的,他们很快就要承担起维护国家的安全的责任。如果他们还没有对国家安全的忧患意识,那对我们整个国家和民族的前途和命运来说将是一个很严重的问题。 2 国家安全形势分析 国家安全教育不简单是爱国主义教育和国防教育,不仅是对国家的热爱,而且要知道怎么去爱,做的具体内容有哪些,怎么样把祖国保护得最好。对大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首先是要让他们清楚地认识到我国现在的国家安全形势: 经过新中国来几代人的努力,特别是在改革开放以来综合国力的增长的基础上,我国的国家安全形式有很大改善,但我国的国家安全形势依然严峻。从地理上讲,我国是一个易受攻击的国家,和二十几个大大小小国家接壤,有些军事实力强于我国,在近现代也有侵略过我们国家的历史,潜在的侵略势力也大量地存在,并且很多国家都有不断上升追赶我们的实力,中国稍有不慎,就有可能被赶上和超越;经济上,这些年来,我国的经济发展很快,经济总量上是增长了不少,但平均水平仍然很低,资源消耗水平却很高,经济和产业结构也不甚合理,环境污染问题仍然很严重,可持续发展压力很大,中国已是经济大国,但并非强国,现代各国的国家安全更多是经济科技实力的比拼,而我国在这方面,特别是科技方面与发达国家,甚至是与周边国家差距都很大,这导致我国在军事科技上处于非常不利的地位;社会上,我国是一个多民族国家,民族差距也很大,社会贫富差距、地域差距、文化差距、工农差距、城乡差距也很大,就业、社会保障医疗扶助等制度也有待健全,治安压力不小,自然灾害频发,社会上不稳定因素都大量存在,要解决好这些问题,面临的挑战不小。 意识形态上,自东欧剧变苏联解体以来,我国是世界范围内最主要的社会主义国家,资本主义发达国家仍时常用意识形态来衡量制约我国,并在人权、自由、民主等问题上对我国大肆渲染,对我国青年一代更是念念不忘“诱导”,我们必须时刻保持警惕,以防东欧剧变这样的事情重演;国家政权组织上,到目前为止,我国已经形成了比较健全的政权组织体系,国家政权比较稳固,但在民主、法制、权力监督、政党的建设过程中仍有许多地方需要改进和完善,特别是“依法治国”更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国家统一民族问题上:我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是我国顺利发展的保证,但是目前海峡两岸仍然没有统一,台湾岛内的分裂分子和分裂势力蠢蠢欲动,极端民族主义分子和恐怖势力仍然威胁着民族团结和国家的边疆;军事科学技术上,我国现在的军事技术水平与军事强国有着明显的差距,特别是在电子装备、作战飞机、船舰技术上,与军事强国差距仍然较大。在创新能力和创新体系以及成果利用转化方面,也急需发展提高。 总之,从总体上比较看来,这些年来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为国家安全提供的扶持进步显著,但与军事强国的差距仍然明显,并在相当长的时间存在,我们只有不断地努力才能尽量缩短这个追赶时间,况且,现代社会科技变化一日千里,形势更多变,挑战压力极大。我们只有在各方面做足功课,挣足资本,取得较多的比较优势,才能以不变应万变,掌握国家安全形势的主动权。 3 大学生国家安全教育的要求和措施 从以上对国安全形势分析的严峻情况来看,对现代的大学生进行国家安全教育,责任重大,任务艰巨。既不能是简单的“军训”后了事,也不是单纯的说教理论,而在原来的基础上,广泛深入地了解我国的国家安全形势,探寻我国的国家安全对策,并以自身切实的本领和行动从大学开始起贯入到实际生活、学习、工作中去。具体要做到: 首先,深入进行爱国主义精神的培养和教育,让大学生树立起维护和争取国家荣誉的责任意识。上世纪60年代苏联美国大搞意识形态的对立,美国特别重视加强对青少年的爱国主义教育,肯尼迪总统在就职演说中曾有一句名言:“不要问国家为你们做了些什么,而要问你们为国家做了些什么”。在那时成长起来的一代成为如克林顿、布什等维护国家安全、重新振兴美国的坚定力量,他们并不是“迷惘的一代”,而是成功的一代。相反,苏联等国家的那一代青年反而成为自身政权的掘墓人,这给我们很大的警示。我国的爱国主义教育除儿童少年等时期外,大学时期是爱国主义精神和实践报效祖国结合的最佳时期,这个时期进行国主义教育,要从以前的爱国之心转变为爱国之志,为投身爱国之行做好准备。要从简单了解爱国人物,爱国主义历史事迹,深入转变到爱国主义和维护国家安全的需要上来。对国家安全了解得更加深入、透彻、全面、客观,能看到问题,也能分析情况,还能提出切实可行的方案和实际行动,身体力行,努力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国家安全教育论文:浅析如何开展国家安全教育 【摘要】高校国家安全教育在经济全球化的社会中被赋予了新的内容,国家安全教育在高校进行的成功与否不仅影响到学生自身的综合素质,同时也关系到整个国家的稳定、和谐。高校担负着为国家培养合格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历史重任,历来处在意识形态领域斗争的前沿,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对大学生进行国家安全教育具有十分重大和深远的意义。 【关键词】国家 安全教育 意义 一、开展国家安全教育的背景 随着经济全球化和信息网络化进程的不断推进,注重国家安全意识的培养,增强国家安全观念已经日益成为高校学生素质教育中的一个重要方面。高校应当适应新形势的发展,结合素质教育的开展和大学生的思想实际,明确教育要求,努力实践探索,积极推进对大学生的国家安全教育。 科技作为第一生产力,在为国家保持经济军事优势的同时,也扮演着危及国家安全的角色,如破坏势力通过技术窃密危及国家安全。全球化中发达国家还引发人才争夺战略,导致发展中国家大量人才流向发达国家,我国信息安全与人才外流现象都很严重,科技安全形势严峻;通讯技术的飞速发展为信息传播快捷与自由交流带来方便,使传统意义的文化继承在全球化模式下失去原有空间,国家和文化边界正在消除,而文化生存是国家生存的前提条件,一旦文化遭遇威胁,必然给国家带来危机。综上所述,经济全球化时代,我国的国家安全面临严峻挑战。有挑战就有应对。 二、当代大学生国家安全意识现状 国家教育部对高校学生思想政治状况的调查显示,当前大学生的思想政治状况主流积极健康,但也有迹象表明,大学生的国家安全意识尚很薄弱。 第一,大学生对国家安全认识模糊。大学生对国家安全还停留在军事、领土、情报这样一些传统的、局部的认识上。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既没有外部的威胁和侵害,也没有内部的混乱和失序的客观状态。当前,国家安全既包括国土安全,主权安全、政治安全等传统内容,也包括文化安全、信息安全等方面的新内容,全方位理解国家安全有助于端正大学生的思想认识,增强国家安全意识。 第二,价值取向多元,原则性衰减。当代大学生价值观念呈多元态势,虽其价值取向主流积极向上,但功利色彩较浓厚,实用享乐主义为大多数学生推崇。这些急功近利的价值取向,无疑会削减主流价值的原则性,最终导致社会价值的散乱,使国家精神意识方面的安全面临消解危险。 第三,安全教育研究水平落后。当代大学生的国家安全意识现状显然不能适应时代要求,无法应对全球化对国家安全的挑战。 三、如何开展国家安全教育 1.高校要提高对大学生进行国家安全教育的思想认识 目前,大学生国家安全教育还处于宣传阶段,远未达到有计划,有目标,规范化教育的层次。国家安全意识是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的重要内容,是衡量学校人才培养质量的一个重要方面。加强大学生国家安全教育,是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有机组成部分。因此,高校要从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高度认识国家安全教育的重要性,教育引导大学生树立对国家安全的忧患意识,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意识和保证国家安全的法治意识。 2.结合“两课”建立长期有效的国家安全教育机制 (1)国家安全教育与“形势与政策”课结合 目前高校普遍开设《形势与政策》课,要利用《形势与政策》课加强以国家主权、国家利益、国家尊严和国家安全意识为主的国家安全教育,这不是一时一事的突击性活动,也不仅仅是一种单纯的知识传授和情况通报,而是一种政治性战略性和现实性很强的思想政治教育。因此,坚持国家安全教育与形势政策教育相结合,在对当前国际、国内形势的热点和重点问题的宣讲中,渗透国家安全教育,使大学生了解我国面临的安全环境,增强对国家安全的忧患意识。 (2)国家安全教育与“法律基础”课相结合 把宣讲《国家安全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作为法律基础课教学的一项内容。使学生了解、掌握《国家安全法》,增强国家安全的法制意识。自觉遵纪守法,依法同一切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活动作斗争。构建以国家安全法制教育为主干、国家安全形势教育相配套的教育内容体系,把国家安全教育与普法教育、爱国主义教育结合起来。 (3)课堂教学与课外活动相结合 在搞好课堂教学的同时,要注重把国家安全教育由课堂延伸到课外使国家安全教育与课外法制宣传活动以及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结合起来。比如,举办《国家安全法》图片展览、宣传板报或知识竞赛,邀请校内外有关专家作当前国内外形势报告,以及组织大学生国家安全教育夏令营或利用暑期开展包括《国家安全法》在内的普法宣传活动等,都是在课外开展国家安全教育的良好形式。 3.开展多层次的国家安全教育 建立长期有效的国家安全教育,不仅要在教育的内容体系、方式方法上下功夫,还要在不断深入加强三个不同层次大学生的国家安全教育: 一是结合军事训练,使学生初步树立国家安全意识。坚持国家安全教育与国防教育相结合,利用学生军训进行国防教育的有利时机,拓展国防教育内容。根据教学计划安排,大学生入学后首先要进行军事训练,这成为对大学生进行国家安全教育的一个良好的切入点。这一层次主要是在新生入学后,通过开展国防教育渗透国家安全教育,从而在他们的头脑中初步建立起国家安全意识。 二是开展自我教育,使学生主动深入了解国家安全法律。这一层次主要针对一、二、三年级的学生来实施。在高校内建立以学生为主体的组织,并采用学生参与自我管理的组织形式,实现自我教育。如华北电力大学在2000年组建了大学生安全保卫委员会,在大学生中开展日常的安全知识自我教育且形成了规模,每年两次规范的安全教育月活动,通过组织国家安全专题讲座,使学生对国家安全知识有了系统的了解,同时还组织各个班级治保委员进行国家安全知识培训,确保每个班都有部分国家安全意识较高的学生,并且通过安全知识竞赛、演讲等大型活动带动整个学校师生更深刻的了解和掌握国家安全知识。 三是结合毕业教育,使学生的国家安全意识进一步巩固。这一层次针对毕业生来进行。即在毕业生离校之前,通过学校邀请、国家安全机关派员作隐蔽战线形势报告等形式,进一步强化学生的国家安全意识,教育他们在今后工作中,时刻牢记“国家利益高与一切”,自觉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国家安全教育论文:新形势下大学生的国家安全教育探析 摘要: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国家安全面临的外部环境越来越复杂多变,中国国家安全形势不容乐观。作为国家高层次人才主体的大学生,其国家安全意识的强弱,对国家是否安全有着更直接的影响。面对现代大学生相对淡薄的国家安全意识,教育大学生树立新的国家安全观已是刻不容缓的任务。 关键词:新形势下;国家安全;教育途径;大学生 一、新形势下加强大学生国家安全教育的紧迫性 1.面对严峻的国际环境,需要加强大学生的国家安全教育。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中国现代化建设取得了重大的成就,人民生活总体上实现了由温饱到小康的历史性跨越,综合国力大幅度跃升,社会长期保持稳定。在这样的和平环境下,大学生往往认识不到国家安全面临的严重威胁,思想上麻痹模糊,缺乏应有的忧患意识。主要表现为有些大学生不同程度地存在国防意识淡漠、国家安全意识不强、民族自信心和自豪感减退。一些大学生把国家安全看成是国家军队与安全部门的事,不能自觉地把维护国家安全与自身的责任联系起来。有些大学生在社会价值取向日益多元的态势下,推崇急功近利及实用享乐主义。这无疑会削减主流价值的原则性,最终导致社会价值的散乱,使国家精神意识方面的安全问题面临消解的危险。同时,随着中国国际竞争力、综合国力和国家地位的空前加强,一些发达国家别有用心地提出了“中国威胁论”。以美国为首的一些发达国家开始以各种手段遏制中国的发展。近来美国与我周边国家频繁举行联合军演,使中国国家安全存在不少隐患。南沙群岛被东南亚小国强占,台湾问题尚未解决,中日东海问题和钓鱼岛争端也日益升级。最近有媒体报道日本有20余人把户籍迁往钓鱼岛,成为法律意义上的岛民,并表示日本对钓鱼岛拥有主权 [1]。但当代大学生对此严峻的国际环境,大多缺乏清醒的意识。面对国家安全现状显然不能适应时代要求,更无法应对全球化对国家安全的挑战。 2.为培养合格接班人,需要加强大学生的国家安全教育。从近几年的相关报道中我们也看到,有些大学毕业生由于国家安全意识的薄弱,对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缺乏警惕,往往在不经意间泄露国家机密,甚至经不起金钱、美色等种种诱惑,不惜丧失国格人格,出卖情报,给国家安全造成重大损失。有的大学生在得到国外有些公司及机构资助自己出国进修,或推荐国外科研机构做学术研究时,就只看到友谊的一面而忽视国家安全。把一些认为无关紧要的资料或文件随便对外泄露。更有一些毕业生由于受金钱侵蚀,主动把国家重要文件出卖给境外机构而受到法律的制裁。有些留学海归无视国家法律,回国后不惜余力拉拢、腐蚀在国家军事、经济、科技等重要岗位的同学或老乡。为境外机构收集情报资料,使中国经济、军事、科技领域等遭受泄密重大损失。有些大学生对老同学、老乡需要一些资料、数据,明知违法但认为情面难却而所为。我们必须清醒的认识到,大学生是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是国家的未来和希望。大学生的国家安全意识如何,关系到国家的长治久安。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要完善国家安全战略,健全国家安全体制,高度警惕和坚决防范各种分裂、渗透、颠覆活动,切实维护国家安全。” [2]为此,必须加强大学生国家安全教育,使其时刻保持高度警惕,自觉承担起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和义务。 二、新形势下加强大学生国家安全教育的对策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实施国家安全教育责任心 高校担负着为国家培养合格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历史重任,历来处在意识形态领域斗争的前沿。在新形势下对大学生进行国家安全教育是十分紧迫的任务,也是高校义不容辞的教育责任。在网络全球化的今天,互联网虽然缩小了世界各国间的空间距离,但国家主权与国家安全仍然是国家的根本所在。信息的沟通、经济的融合并不代表政治、文化的完全融合。和平发展的世界并不意味着绝对安全,战争和恐怖主义活动依然存在。高校要切实将大学生国家安全教育渗透到日常教学和思想政治工作之中。要教育大学生明确维护国家安全是义不容辞的责任,是党和国家对每个大学生的基本要求。 随着中国在世界格局中国际地位的不断提升,党和国家越来越重视对青少年的国家安全和国家意识教育。早在1994年8月,中共中央印发的《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指出:“要进行国防教育和国家安全教育。要根据新时期的特点,重视现代国防教育,增强全民的国防意识和国家安全意识。” [3] 两年后的1996年10月,《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强调:“要把现代化建设的伟大成就和宏伟目标,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国防和国家安全,作为新时期爱国主义教育的主要内容。” [4]在以后的1999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和2004年8月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也提出了对大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和国家安全教育的要求。2005年中共中央宣传部与教育部牵头,分别对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进行课程改革与完善。对其中的《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课程,增加了“增强国家安全意识”的内容章节,目的就是着力加强大学生国家安全知识的学习与国家安全意识的培养。可见,党和国家关于青少年国家安全教育的一系列要求,是随着国际国内形势的发展及现实的需要而不断变化、补充和完善的。这也正是当下高校开展大学生国家安全教育的有力理论依据。高校在实施对大学生进行国家安全教育的工作中,首先要增强学校党政干部与教师员工的政治敏锐性,以此提高责任意识。把对大学生的国家安全教育工作看成自己责无旁贷的重要任务来实行,使各部门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过程中真正承担起对大学生进行国家安全教育责任。 (二)齐抓共管分工合作,不断提高国家安全教育实效性 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安排下,高校对大学生进行国家安全教育的工作由来已久,但实际效果不尽如人意。笔者认为要提高国家安全教育的实效性,必须注意三个结合。 1.国家安全教育必须与爱国主义教育相结合。“爱国主义包含着情感、思想和行为三个基本方面。其中,情感是基础,思想是灵魂,行为是体现。” [5] 所以教师必须以三个基本方面为教学目的。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这门课的教学中,应根据大学生的思想实际及新形势的需要,在讲授爱国主义章节内容时可结合增强国家安全意识来展开。通过爱国主义这条主线,把增强国防观念与国家安全意识结合起来,在教学上可以达到环环相扣,层层深入的效果。因为爱国主义教育与国家安全教育有着密切联系,爱国主义教育是国家安全教育的核心和灵魂,国家安全教育是爱国主义教育的永恒主题。对大学生来说是否爱国不仅仅是道德要求,同时还是政治要求和法律要求。使大学生认识到没有国家安全意识就不会形成真正的国家意识,因而也就很难产生真正的爱国主义情感,也就很难在理性层面和整体意义上确立科学的国家安全意识。在激发大学生爱国情感的同时,更要激发起他们报效祖国的实际行动。 2.国家安全教育必须与国防知识教育相结合。目前高校的国防教育仍然是以单纯军事技能和军事常识的传授为主要内容,而没有将国家安全涉及的有关内容融入到国防教育课程中去。在课程设置上两门课分别有武装部的军事理论教研室和社会科学部的思政教研室承担,基本上是以各自为政的教学模式展开。这就要求高校在开设《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与《军事理论》课中,加强联系与沟通,使两门课的教学内容既达到有机融合又克服无谓重复。在《军事理论》课中,教师除了系统论述世界军事、中国国防、军事思想、军事高技术和高技术战争这五大领域的前沿问题外,更要让大学生了解和体会人民解放军的光荣传统,激发起大学生的爱国热情与爱军情感。而《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则侧重于教育引导大学生树立对国家安全的忧患意识,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意识和保证国家安全的法治意识等。在不断增强大学生的国家安全与国防意识的同时,引导大学生积极参与国防建设与军队建设来报效祖国。国家安全教育只有紧扣中国的国防建设与发展的实际及国家安全面临的挑战来展开,才能做到有的放矢求得教育的实效性。 3.国家安全教育的主渠道必须与多渠道相结合。高校对大学生的国家安全教育的主渠道应该是《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通过授课要求大学生“确立新的国家安全观、掌握国家安全法律知识、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 [6]。但是,以国家主权、国家利益、国家尊严和国家安全意识为主的国家安全教育并不是一时一事的突击性活动,也不仅仅是一种单纯的知识传授和情况通报,而是一种政治性、战略性和现实性很强的思想政治教育 [7]。因此,必须坚持主渠道的国家安全教育与多渠道的潜移默化教育相结合。高校必须充分发挥各级党团组织的作用。在校园文化和社会实践的活动中加强对大学生进行国家安全教育。学校可利用社团活动、学术报告、外出参观等形式渗透国家安全教育的相关内容。引导大学生正确科学地理解中国目前所面临的国家安全形势,逐步增强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经济安全、军事安全、科技安全、能源安全、文化安全和网络安全等新国家安全观念。使每个大学生都清楚的认识到国家安全不仅关系到整个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的发展,也事关每个大学生的切身利益。
国家安全论文:从国家安全及战略高度出发大力发展我国的燃料电池发电技术 【摘要】 本文根据科索沃战争及近年来世界上发生的几次大停电事故给我们的启示,指出以"大机组、大电网、高电压"为模式的现代电力系统是非常脆弱的,在战争状态下更是不堪一击。并认为燃料电池将是21世纪电力行业的主力军,从现在开始,"大机组、大电网、高电压"的模式再也不能继续发展下去了。本文还认为台湾局势对大陆电力系统安全运行提出了新的挑战,掌握和发展燃料电池发电技术是事关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建议由国家科技部、国家发展委、国家经贸委牵头,根据国家长远发展需要出发,制订规划,组织有关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国家电力公司、石油集团、石化集团及机械制造等工业部门参与研究开发,集中研究力量,加大经费投入,促进燃料电池发电技术的实用化、产业化。 1、科索沃战争及近年来美国西部大停电、马来西亚全国性大停电、台湾发生的三次大停电事故给我们的启示 科索沃战争实际上以南联盟的失败而结束了,战前人们预料的北约必须出动地面部队才能结束战斗、有可能又是一场越南战争的情况没有出现,北约仅靠78天的空袭就迫使南联盟屈服了。在这里我们必须充分注意到美国用石墨炸弹破坏南联盟电力系统,从而破坏南联盟国民经济,造成南联盟人民生活陷入极大困境在结束战争中所起的巨大作用。 电力工业属技术资金密集型行业,电能生产、输送、使用是在同一时间内完成的。现代电力系统的主要特征是"大机组、大电网、高电压",运行技术复杂、管理水平要求高。电网上任何一点的故障所产生的扰动都会以光的速度波及开来,严重的故障可能会引起大面积停电甚至全网崩溃,造成灾难性的后果。今年7月29日23时30分,由于台南县关庙乡附近山崩,压倒台电第326号高压输电线铁塔,使得嘉义及台南的两条输电线路跳闸所引发的台湾全岛大停电,至少造成上百亿元新台币的损失,并导致岛内民众一片惊慌。1996年7月2日、8月10日在美国西部连续发生的大停电事故和1996年8月3日马来西亚发生的全国性大停电事故,以及台湾1995年5月24日、8月5日、1999年7月29日发生的三次大停电事故,损失惨重,教训沉痛,给以大电网集中供电的现代社会敲响了警钟。科索沃战争和上述大停电事故告诉我们:以"大机组、大电网、高电压"为模式的现代电力系统是非常脆弱的,在战争状态下更是不堪一击!大电网大面积停电所造成的后果是灾难性的!从现在开始,"大机组、大电网、高电压"的模式再也不能继续发展下去了! 如何保证大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如何保证电力的连续生产、稳定供应成为下世纪电力工业面临的重大课题。在这里我们要指出:分散电源供电系统-燃料电池发电厂由于其巨大的优越性将成为21世纪电力行业的主力军,掌握和发展燃料电池发电技术是事关国家安全和中华民族振兴的重大问题;是事关我国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和占领21世纪电力工业技术制高点的重大战略课题。 2、燃料电池发电技术发展简况 2.1 燃料电池的工作原理及特点 燃料电池(Fuel cell)是一种不经过燃烧直接以电化学反应方式将富氢燃料的化学能转化为电能的发电装置。其工作原理与一般的电池相似,基本上由电子导电的阴极和阳极及离子导电的电解质构成。在电极与电解质的界面上电荷载体由电子变为离子,在阳极(燃料电池的负极又称燃料极)进行氧化反应,在阴极(燃料电池的正极又称空气极)进行还原反应,燃料扩散通过阳极时失去电子而产生电流。当外部不断地输送燃料和氧化剂时,燃料氧化所释放的能量也就源源不断地转化为电能和热能。 燃料电池被称之为继水电、火电和核电之后能持续产生电力的第四种连续发电方式,有着传统的火力发电难以比拟的诸多技术上的优点。 首先,燃料电池属于能量直接转换的装置,效率很高。各种燃料发电的平均理论效率在90%以上,应用中因电解质的电阻以及阴阳极的化学反应阻力,实际效率也均在50%以上。如果进一步将化学反应中产生的热能加以利用,燃料电池的总效率可达到80%以上。 其次,燃料电池的环境兼容性好。由于整个能量转换过程中没有燃烧,CO2的排放量比常规火电减少40-60%,SOX和NOX的排放量更低,比火电减少90%以上。同时,能量转换的主要装置无运动部件,因此噪音极小。据测试,在已建燃料电池电厂外9米处的噪音仅为60dB。 第三,设备可靠性高,对负荷的适应能力强,可以无人操作。燃料电池过载运行或欠载运行都能承受而效率基本不变,负荷变化时响应速度很快。可以直接建在终端用户附近,没有庞大的输配电网络,供电可靠性高。同时节约大量的输配电设备费用并减少损耗。 第四,燃料来源广、建设工期短、使用方便。由于是组件化设计,建厂时间很短(平均仅需2个月左右)。电厂不需大量冷水,占地面积极小(几十平方米即可),加上无污染无噪音,选址几乎没有任何限制。可用来发电的燃料种类众多,甲醇、煤气、沼气、天然气、含氢废气、轻油、柴油等均可。 从以上这些突出的特点可以看出,燃料电池是一种高效洁净方便的发电装置,非常适合作移动、分散电源和接近终端用户的电力供给,尤其适宜应用于重要的政府与军事等部门。随着燃料电池的商业化推广,其成本价格会迅速降低,民用市场的前景也将十分广阔。 2.2 燃料电池的主要类型 燃料电池的种类不少,按使用的电解质不同分类,主要有磷酸燃料电池(PAFC)、熔融碳酸盐型燃料电池(MCFC)、固体氧气物燃料电池(SOFC)和质子交换膜燃料电池(PEMFC)等。 PAFC型燃料电池 磷酸燃料电池(PAFC)电解质采用磷酸H3PO4。磷酸化学稳定性好且容易得到,利用磷酸的燃料电池工作温度适中(200℃左右),容易实现大型化应用。 磷酸燃料电池(PAFC)是目前技术最成熟、应用最广泛和商业化程度最高的燃料电池。 MCFC型燃料电池 熔融碳酸盐型燃料电池(MCFC)的电解质为碳酸盐Li2CO3-K2CO3,以氢气为燃料,氧气为氧化剂,负荷电流密度150mA/cm2,单个电池电压达到0.75-0.85V。工作温度高至650℃左右,不需要低温电池必须的铂系催化剂,而且对燃料的纯度要求相对较低,可以在电池内重整燃料。高工作温度加速了化学反应速度,减少了极化损失,效率提高到55-58%,高温度的排放气体可用来进行热电联产或与汽轮机联合循环,总效率更可达70%及更高。所以设备比PAFC型相对简单,价格也有优势。 MCFC型燃料电池的商业化比PAFC型晚近10年,要解决的关键是寿命问题,即在高温下液态电解质的腐蚀与渗漏问题。 SOFC型燃料电池 固体氧化物燃料电池(SOFC)使用高温下成为氧离子导体的陶瓷(氧化锆系等)为电解质,因此不会出现电解质的蒸发和析出,也没有电解液引起的材料腐蚀和电极析出等问题。工作温度900-1000℃,具有效率高(50-65%)、出力密度大、结构简单、寿命长等优点,可用于替代大型火电。缺点是必须有能适应高温的材料和较高的制造技术。 PEMFC型燃料电池 质子交换膜燃料电池(PEMFC)也称为固体聚合物(有机膜)电解质燃料电池,相对于其它几种燃料电池发展较迟。工作温度50-100℃,启动快,固体有机膜的电解质不怕震动。实际应用效率可达80%以上,具有高比能量和比功率及低温快速启动等特点。 2.3 燃料电池技术的发展概况 1839年英国的W.Grove在实验室里验证了燃料电池的工作原理。但直到1939年苏格兰的F.T.Bacon才第一次用KOH水溶液制造出了燃料电池,工作温度100℃,电池电压0.89V,电流密度13mA/cm2。以后美国联合技术公司(UTC)购买Bacon的专利,率先开发燃料电池技术,并于1984年成立国际燃料电池公司(IFC)。 燃料电池技术最初的应用开始于本世纪60年代的航天技术上。采用碱性电池AFC,但由于其应用条件较苛刻,必须使用纯氢和纯氧且微量的CO2即令电解质变质,随后开发了磷酸型燃料电池PAFC。PAFC是目前技术最成熟商业化应用最广泛的燃料电池,价格已降低至1500美圆/kW,美日欧等国投入运行的PAFC型电站已超过百座,最大容量者为东京电力公司的五井电厂(11MW)。 PAFC的缺点是它需要贵重金属铂做催化剂,还需要外部的燃料处理器来重整燃料以提高含氢量,降低了电池的效率并增加了费用和占地。因此,七十年代末开始开发被称为第二代燃料电池的熔融碳酸盐电池(MCFC)。MCFC工作于高温600-700℃下,燃料的重整在内部进行从而提高了效率降低了成本,可用于大规模发电。目前有2MW级验证电站于1996年开始在美国Santa Clara运行,其建设周期仅2月,占地400m2,距厂房9米处噪音低于60分贝,发电效率53.7%,燃料使用天然气和液化气,单位造价1700美圆/kW。 固体电解质型燃料电池SOFC被列为第三代燃料电池。具有高效率寿命长的优点,目前正进行kW级的试验工作。 质子交换膜燃料电池(PEMFC)是近几年研究最广泛、技术发展最为迅速的燃料电池。由于电解质采用高分子膜,具有构造简单、启动快、常温工作的优势,最适宜为汽车等交通工具提供无污染的动力。加拿大Ballard公司在1994年研制出可载75人的PEMFC型电动客车,连续行驶里程超过400公里。 目前,世界上几乎所有的经济发达国家都在投巨资研究开发燃料电池发电技术。美国政府及众多企业每年投资达数亿美圆,以UTC及其派生出的IFC技术最为先进,IFC和日本东芝公司于1990年成立的ONSI公司生产的PC-25型设备应用最广,产品遍布美日欧。日本的富士电机、东芝公司、三菱电机等公司在政府支持下,自六十年代开始,继美国之后大力研发燃料电池技术,运行中的电站仅PAFC型即超过100座,装机30MW以上。欧洲各国,加拿大,韩国等国家由政府和企业界合作,也在燃料电池研究与应用上取得诸多进展。 我国在60年代就开始了多种燃料电池的实验室研究,70年代曾投入大量人力物力研究燃料电池用于空间技术,此后研究工作有很长时期的停顿。最近几年,科学界和企业界的一些有识之士开始重新将目光投向燃料电池技术,尤其在PEMFC技术方面已取得了较大的进展。但由于刚刚起步,国家和企业投入资金极为有限(仅为千万元人民币级),且研究力量分散各处,难以取得突破性进展,尤其是难以将取得的成果进行实际应用试验。 2.4 燃料电池发电方式与火力发电方式的技术经济比较 燃料电池发电的高效率、无污染、低噪音性能符合未来工业的发展趋势,其简单的运行方式和优越的运行稳定性是火力发电难以比拟的,多种燃料种类和方便来源使燃料电池不存在应用上的障碍。 燃料电池是分散电源,可以直接建在终端用户。没有庞大的输配电网络,不存在网络故障引起的供电中断,供电可靠性大大提高了。燃料电池故障只影响局部用户,没有现代电力系统大面积停电的危险。 从目前看,国外已运行的燃料电池电站的价格大约为1500美圆/kW,考虑燃料电池的环保效益,已具备与火电竞争的资格。燃料电池建设周期短,占地极小,就近负荷安装,节约建设费用、运行费用和维护费用的同时,节约了输配电网络建设费用并减少线损。而在传统火力发电时,由于电站基本上都远离负荷中心,往往需要投入相当于发电设备造价1-2倍的网络建设费用来配套。网络的安全与稳定运行更是时刻困扰大电网的问题之一。 3、从国家安全及战略高度出发认识发展我国燃料电池发电技术的重大意义 3.1 台湾问题给我国电网安全运行提出新的挑战 自李登辉提出"两国论"以来,两岸关系骤然紧张。李登辉提出"两国论"是对大陆反应的一种试探,其目的是为台湾走向独立制造舆论。从李登辉上台以来的种种表现看,其否定一个中国的原则蓄谋已久,其最终目标是分裂祖国实现。这种局面的出现毫无疑问会导致海峡两岸发生一场战争,而这一战争将引发更大范围的战争。也就是说,由于美国长期介入台湾问题,和台湾有着广泛而密切的联系,并且美国明确表示反对中国政府用武力解决台湾问题。所以一旦两岸发生战争,可以肯定美国将站在李登辉一边,陈兵海峡直接和中国政府进行军事对抗。最近,竞选美国下届总统的小乔治.布什就声称将用武力保护台湾的安全。在此情况下,我国不仅仅是面对台湾李登辉的军队,更大程度上是面对美国的强权势力,美国在科索沃战争中使用的石墨炸弹完全可能会投向中国大陆的电力系统。由于大陆电网覆盖区域广、人口多,战争破坏造成的大停电所带来的灾难性后果将更为严重,对此我们必须有高度清醒的认识,万万不可掉以轻心。作为国民经济基础的电力工业,如何保证电能的连续生产稳定供应?如何避免电网崩溃所带来的灾难性后果?已现实地摆在我们国家面前。我们必须制定相应的措施,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很明显,燃料电池作为分散电源供电系统,在战争状态下的可靠性是任何其他系统所无法比拟的。因此加快发展我国的燃料电池发电技术,对保障国家安全,抵御外敌入侵,促进国民经济健康发展将起到不可估量的作用。 3.2 加快发展我国的燃料电池发电技术,占领21世纪电力工业技术制高点,是我国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需要 由于燃料电池具有能量转换效率高,污染极小,用水少、占地小等突出优点,在发达国家已受到政府和企业的高度重视,并成为十分活跃的重要研究领域。美国政府1995年就把燃料电池列为影响美国国家安全和经济繁荣的27个关键技术领域之一,美国时代周刊1995年将燃料电池电动车列为21世纪十大高新技术之首。美、加、日、欧都在投入巨资开发燃料电池,已在国防工业和民用工业等方面取得较大进展。美、加、欧已将燃料电池应用于第三代潜艇,美国有数万台燃料电池发电站应用于宾馆、医院及居民小区,日本已建成11MW燃料电池发电厂。 21世纪将是氢能的世纪,燃料电池作为把氢能直接转化为电能的洁净发电装置即将大规模全面进入社会,从军用到民用,从潜艇汽车动力、卫星飞船电源到城市区域供电,其开发应用前景十分广阔,市场潜力巨大。美国预计:到2017年30%的电能将由燃料电池提供。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能源作为基础工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十分重要,加强燃料电池的研究开发并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意义重大,尤其是关系到我国加入WTO后未来整个能源行业的发展。 我国政府已认识到燃料电池的重要性,但是,组织开发的力度还远远不够。与国外相比,我国的燃料电池研究水平还较低,总的来说仍处于科研阶段,离实用化商业化应用还有较大距离。迄今为止,还没有燃料电池发电站的应用实例,这和我国这样一个大国的地位很不相称。其主要原因在于:研究力量分散,经费投入少,没有产业界的参与。尽管国家科技部也将燃料电池技术列为"九五"攻关项目,但经费较少,年度经费仅为百万元级,与发达国家数亿美元的投入相比微不足道。承担研究任务的也只是中科院等少数科研院所,没有企业的介入,很难形成产业化的趋势。而美、加、欧、日则有数十家专门研究开发、生产制造燃料电池的公司,如加拿大的Ballard公司,其资产已达10亿美元。 从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需要出发,我国必须大力发展军民两用燃料电池发电技术。为了促进燃料电池发电技术的实用化商业化研究开发,建议由国家科技部、国家发展委、国家经贸委牵头,根据国家长远发展需要出发,制订规划,组织有关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国家电力公司、石油集团、石化集团及机械制造等工业部门参与研究开发。集中研究力量,加大经费投入。除国家加大研究经费投入力度外,各大电力、电气、汽车、石油、石化等企业也应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财力从事燃料电池发电技术的研究开发和应用工作。比如国家电力公司系统,1998-2000年城乡电网改造总费用达3000亿元,可否从中拿出10亿元用于燃料电池发电技术的研究开发和应用工作? 下世纪头十年,将是燃料电池发电技术商品化、产业化的重要阶段,其技术实用性、生产成本都将取得重大突破。分散电源供电系统-燃料电池发电厂必将在21世纪内取代以"大机组、大电网、高电压"为主要特征的现代电力系统,成为电力行业的主力军。而燃料电池的普遍推广应用,必将在能源及相关领域引发一场深刻的革命,促进新兴产业的形成,带动国民经济高速发展。对能源领域的这场革命,政府、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都必须给予足够的认识和重视,准确把握它所带给我们的机遇和未来。针对电力工业,我们不应过分强调发展更高的电压等级、更大的单机容量以及大区电网互联等。适当控制单机容量、电压等级、电网规模的发展,而应将有限的人力、物力、财力投入到燃料电池发电技术的研究开发和应用上来,使之早日实用化产业化,为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服务。 国家安全论文:国家安全观的终结?——新安全观质疑 内容提要:冷战结束以后,国际社会面临更为复杂的安全挑战,传统的以国家为本位的军事安全只是国际社会面临的众多安全问题之一,人们的安全观念正在发生重大转变。对此,国内外学者提出了新安全观等概念来解释这一现象。然而,对新安全观的强调却易使人们对安全问题的认识发生误解和偏差,忽视或淡化国家安全和军事安全问题,甚至有贬低传统安全之虞。本文从国家安全的缘起、认识安全问题的不同视角及安全观形态的转变等方面入手,对安全问题展开了有针对性的论析,确认了国家安全观的核心地位,并依据冷战后安全问题的新发展,分析了新安全观的理论和现实困境,提醒人们警惕忽视传统国家安全的现象。 关键词:国家安全观 安全困境 新安全观 冷战结束以后,由于苏联的解体和美苏对抗的消失,军事因素在国际关系中的地位相对下降。与此同时,全球化的快速发展、全球性问题的出现和相互依存程度的加深,使国际社会面临着更复杂的安全挑战,传统以国家为本位的军事安全只是国际社会面临的众多安全问题之一,人们的安全观念正在发生重大转变。国内外学者敏锐地注意到这一变化,并提出综合安全、全面安全、新安全观等概念来解释这一现象。这一解释使人们对安全问题的认识容易发生误解和偏差,易于忽视或忘却国家安全和军事安全问题,甚至有贬低传统安全之嫌疑。笔者拟从国家安全的缘起、分析安全观的不同视角及国家安全观的转变形态等方面探讨现今国家安全的地位,并对新安全观提出质疑,以便更加准确地认识冷战后安全问题的新发展,同时提醒人们警惕忽视传统国家安全的现象。 一 国家安全的缘起与传统安全观 以国家安全、军事安全为核心的安全观古已有之,但其含义与今天的安全观相比已有很大的差异,因此,要认识传统安全观,还得从国家安全的缘起和含义说起。 (一)国家安全的缘起 国家安全问题早已存在。中国历史上就存在古代国家安全观。当时的国家安全主要包括两方面的含义,即统治者政权的安全和外来侵略引起的“国家安全”问题。“水可载舟,亦可覆舟”属前一类安全,“战国七雄”、“春秋五霸”及“三分天下”等指的是后一种安全。古代欧洲也曾出现过两种不同的安全问题。恺撒被刺后的罗马政局变化属前一种安全,雅典与斯巴达之间的伯罗奔尼撒战争以及古罗马与迦太基之间的布匿战争属后一种安全。现代的国家安全则起源于欧洲。17世纪,欧洲在王权摆脱了教权的控制后,又陷入了领土和国际权力的争夺,君主国之间兵戎相见,国家没有安宁可言。领土没有保障,民众常常成为战争的牺牲品。大国干涉他国内政是常见现象。与此同时,由于资本主义的发展和垄断资本的扩张,欧洲国家间因对外扩张、扩大对外贸易和投资及抢占新领土而发生了一系列战争。为了使民族国家能享有主权独立和安全保障,1648年欧洲在三十年战争结束后签订了《威斯特伐利亚和约》,国家主权的存在有了法律上的依据。在国际上,该和约第一次从法律上肯定了各诸侯国的主权地位,规定缔约国不得破坏和约条款,对违约国家可以实施集体制裁,罗马教会不再享有任意干涉各民族国家内部事务的权利,王权因此脱离了神权的束缚。这也是以国家主权为核心的现代国家安全的缘起之时。 (二)传统国家安全的含义 传统国家安全的含义大致可归结为:第一,国家安全是军事安全。在人类社会的历史进程中,安全即国防的观念影响很大,安全受制于国家之间的军事冲突,各国为保卫领土和扩大边界而扩军备战。加强军事实力是世界所有国家主要的安全手段。在无政府状态下,国家本能地考虑的是自己会不会被他国所威胁,自己需通过“自助”的方式来防止这种威胁的出现。因此,按照传统观念,国家安全主要涉及的是军事问题,①国家安全是军事安全,即国家军事力量是否强大,是否面临军事威胁。第二,国家安全是保卫国家领土、边界不受到侵犯。在历史上,中外国家均为扩大边界和保护边界而战。第三,国家安全是保护自己的国民和政权组织。保卫国民不受外来侵犯是国家成立的最初动因之一,因为当国际社会处于丛林状态下,国家的首要任务是保护自己的财产和成员免于外来干扰。政权是国家的四大要素之一。如果没有政权,就不可能将抵御外敌和惩罚各类犯罪的力量集中起来,臣民同样处于不安全状态。第四,国家安全是指国家主权不受到威胁。国家主权属近代概念,源于欧洲,是在欧洲签订《威斯特伐利亚和约》之后才有的,这也是传统国家安全观与古代国家安全观的主要区别。第五,安全主要是客观安全问题。有学者认为,安全包括主客观两个方面。所谓安全,就是客观上不存在威胁,主观上不存在恐惧。②其实,安全主要是客观安全问题,与心理的关系不大。无论你是否恐惧,威胁就是威胁,安全就是安全。主观安全可能是假想的、臆造的,有可能是不存在的威胁,如果没有安全威胁,恐惧是没有必要的,这种对不存在的“威胁”的恐惧感是一种心理上的反应,而不是安全威胁,因为事实上这种威胁根本不存在。“中国威胁论”就属这种恐惧感,是制造出来的恐惧感,中国的崛起被安全化(securitization)了。③事实上,自20世纪80年代起,中国一直在谋求和平崛起的道路。同样,如果没有恐惧感,只要威胁存在,也是不安全的。如在二战前的绥靖政治,当时欧亚已存在巨大的法西斯威胁,尽管英国、法国及美国等国家领导人没有恐惧感,然而威胁并没有因为他们没有恐惧感就不存在。事实上,这些国家均受到了法西斯国家的打击。因此,假想威胁有两种情况,即事实上存在的威胁(不安全状态)和事实上不存在的威胁(安全状态)。假想安全也有两种情况,即事实上存在的安全状态和事实上不存在的安全状态。 (三)国家安全与传统安全观 到15世纪末,在反对罗马教会干涉的过程中,西欧逐渐形成民族国家,然而当时各种分裂因素和国外的干涉势力依然存在。为了维护国家的统一,加强王权,近代国家主权理论应运而生。众所周知,法国著名政治思想家让·布丹首先提出了国家主权理论,他认为,国家主权是“不受法律约束的、对公民和臣民进行统治的最高权力”,国家主权是绝对的、永久的、不可分割的和不可让与的,除了受制于自然法则之外,主权的行使不受限制。荷兰著名法学家格老秀斯则从国际法的层面发展了国家主权理论。他认为,所谓主权就是国家行为不受另外一个权力的限制。主权国家平等相待,战争被证明只是用来保卫主权的。①目前主要有两种国家观,即“国家主权无限论”和“国家主权有限论”。从当今国际关系的现实来看,“国家主权有限论”较符合实际。 总之,传统安全观将安全理解为国家安全,坚持国家安全至上主义。它以传统现实主义理论为基础,认为国际社会处于无政府状态,国家是国际社会的主要行为体,国家的国际目标是谋取最高权力。国家安全也主要限于军事领域,军事实力是维护国家安全的主要手段,国家的军事力量越强大,维护国家安全的能力也越强。 二 分析安全问题的三重视角———国家安全观是核心 在安全问题上,三大主流国际关系学派———现实主义、理想主义和建构主义的理论观点存在很大差别:现实主义强调权力与安全,理想主义则注重制度、利益与合作,建构主义却看重规范、文化和认同。然而在三大学派关于安全问题的分析中,国家安全占据其理论的核心位置这一点是相同的。 (一)现实主义的安全观 现实主义是安全研究中最为广泛的分析视角,②该理论从马基雅维利关于人性恶的观点出发,认为国家在国际上总想谋求权力。无论国际政治的终极目标是什么,权力总是它的直接目标。③由于国家安全处于自助状态,国家只有通过自身的努力才能获得安全。只要对手存在,国家就会有安全恐惧感。20世纪70年代兴起的新现实主义认为,国际经济竞争对国际政治的影响日益加大,国际合作开始受到重视,国际制度仅为国家间权力分配的反映,对国际安全的影响有限。国家在最关键的时候注重的是安全,而不是权力。这是新现实主义对传统现实主义理论的重要修正。①具体来看,现实主义强调均势安全和霸权安全,实力不足时可谋取权力均势,实力强大时可建立霸权体系。 均势安全观认为,由于国际关系的现实呈现无政府性、多样性和对抗性,因此,几个主要大国通过结盟、加强军备或削弱对手等手段使各力量之间处于均衡状态,以此来制衡威胁安全的对手。权力均势是传统的维护国家安全的国际自助机制,是各国自发作用的结果。均势是各方利益暂时妥协的产物,随着力量对比的变化,均势状态就会被打破,各主要力量之间会重新组合,达到新的均势。在国际社会处于互不信任的状态之下,有关各方彼此之间相互猜疑,任何一方采取措施都会刺激他方采取反措施,造成国际局势的紧张,出现“安全困境”。在这一背景下,国家安全的维护是一场零和博弈,一方所得为另一方所失,一国的安全建立在他国不安全的基础之上。因此,均势安全状态是一种非常脆弱的稳定状态,是对权力追逐中的稳定。②均势状态中的各方只是获得暂时性的安全,各方处在被他方侵略的恐惧阴影之下,国家之间互为人质。霸权安全观则强调霸权体系的重要性。霸权体系是指由综合国力远大于其他国家并有要求别国做某事的能力(硬权力)的霸权国领导和统治的国际体系。霸权体系与国际安全之间有非常密切的关系,霸权国实力越大,世界就越安全。历史上出现了三种霸权体系,即“古罗马治下的和平”、“英国治下的和平”及“美国治下的和平”,这几种体系是对该理论的有力支撑。按照社会科学(包括经济学)的标准来看,该理论始终保持旺势,没有衰微。③用历史的观点看,霸权体系表现出周期性,不平衡发展规律导致重新分配权力,世界走向新一轮的霸权冲突。④ 无论是现实主义还是新现实主义均强调国际社会处于无政府状态,这一状态导致国家间的竞争和冲突,国家必须通过自助来维护自己的安全。主权国家是国际政治活动的主要行为体,国家安全是最重要的目标,①加强军事实力与军事结盟是维护国家安全的主要手段,重视物质权力对安全政策的影响,特别是对某一个特定国家的安全政策而言。②可以说,现实主义理论是地地道道的传统国家安全观。 (二)理想主义(或称自由主义)的安全观 理想主义者从人性善的观点出发,声称要唤醒误入歧途者的良知,要消除国家间的误解,这样世界和平与安全就有希望。他们欢庆国家主权的衰落,寻求通过多边主义超越权力政治、狭隘的国家利益及从根本上超越民族国家本身。③理想主义认为,不能简单地以军事因素等硬权力来衡量一国是否强大,以文化为基础的软权力(想别国做某事的能力)对国家安全的作用可能更大,维护国家安全不仅在于军事力量,文化、制度等因素对国家安全的影响也同样重要。理想主义的安全观主要强调通过建构国际制度和建立全球民主制度的方式来获得国家安全,即国际制度安全观和民主安全观。 跟现实主义一样,制度理论也是功利主义和理性主义的。④制度安全观认为,以军事问题为中心的国家安全概念越来越难以准确地反映现实情境,其象征性作用也在下降。⑤安全不应仅仅局限于军事领域和单纯依靠军事实力,通过建立在相互遵守的原则、规范和规则之上的国际制度能够带来真正的国家安全和全球安全。全球化进程的加快和“全球性问题”日益增多及国家间相互依存程度的加深,为全球性的国际制度的产生提供了条件,国际制度安排可以对国家行为进行规制,并通过谈判、合作达到互信来减少彼此间的恐惧感。民主安全观则认为由人民选举而成的民主国家可通过制度约束阻止战争的爆发,当民主国家间发生冲突时不会诉诸武力,所以民主国家之间不会发生战争。当世界所有国家成为民主国家时,国家安全和国际安全就会有保障。① 制度安全观和民主安全观的基本出发点是国家安全。制度安全观所建构的是由国家组成的国际体系,谋求通过国家之间的合作摆脱国家安全困境,实现国家安全,国家安全是制度安全观的最终目的。虽然制度主义者强调国际组织等非国家行为体对国际关系进程影响的重要性,但国际制度一般是国家间谈判的结果,其权力也是国家让与的,国家才是国际社会的主要行为体。民主安全观则将西方民主制度设计为国际安全的必要条件,西方民主国家的安全才是其追求的最终目标。 (三)建构主义的安全观 建构主义者强调规范、文化和认同。规范表明了各行为体的利益和对利益的认同,文化是由不同规范和认同构成的,认同则是用来指行为者对安全的认知和学习,国家利益不是如现实主义所言由权力界定的,而是由认同安全或身份界定的。②国家有多重的、变化的认同和利益。③建构利益的观念又是被国际体系中的共有观念或文化建构的。④建构主义也承认国际社会的无政府状态,只是强调社会建构对国家行为和国家安全的影响,⑤认为这种状态是一种文化,一种观念形态,即所谓“观念的分配”(distributionofidea)。安全文化并不是固定不变的,而是可以随着环境的变化不断建构的;民族和国家并不是必然趋势,可通过建构而成。同样,安全困境也是国际社会建构的结果。既然如此,国家安全也可以通过建构形成另外的国际规则,如国际安全共同体⑥。国家则可以在相互关系中通过学习扮演、认同自己的角色身份。国家是否安全取决于各方的观念,取决于国家作为不同的身份认同,如对手身份或盟友身份。如果选择作为盟友,彼此是安全的;如果选择对手,彼此就处于不安全状态。 建构主义理论与现实主义、理想主义理论一样也没有跳出国家安全的传统框架,建构主义者提出的安全共同体指的是由主权国家组成的安全共同体,它没有侵蚀国家的合法性,也没有取代国家。①规范是由国家认同和遵守的规范,认同也是国家对自己身份的认同和国际规则的认同,国家是建构主义分析的主要对象,建构主义着重解释国家为什么会那样行动的原因。②因此,国家安全仍然是其分析国际问题的前提和基础。 三 安全观的三种转变形态———传统国家安全是中轴 冷战结束以后,安全观念正处于巨大的变化之中。安全威胁、安全战略、安全概念以及人们的安全观念正在经历深刻的变革。影响安全的非国家因素、非军事化因素正逐渐增强,国家因素有所减弱,安全不再被简单地理解为国家安全和军事安全,安全问题出现了全球化、社会化和人道化趋势,并相应出现了人权安全、全球安全和社会安全等概念,这一趋势大致可归结为安全变化的三种基本转变形态,即从主权安全到人权安全、从国家安全到全球安全及从军事安全到社会安全的转变。 (一)从主权安全到人权安全的转变 传统国家安全观强调国家安全和主权不可分割。人们对国家安全内涵的理解比较单一,过于注重国家主权而忽视个人权利,国家安全等同于维护国家主权和捍卫国家领土。18世纪中叶开始,同质性、单一性的国家观念迅速转变;形式化的国际关系概念成型,标准化的享有公民权利和义务的个人概念和较具体的关于人类的概念成型。③如果说过去主权一直是要么全有要么全无的东西的话,现在它已不再是如此。国家边界与过去相比,正在不断地变得模糊。④随着全球化的发展和全球性问题的增多,社会发展中的人道问题的严重性日益显露出来,国际社会因此变得相互依赖,国际人道合作显得更加重要,传统的主权观念难以适应这一趋势发展的要求,安全观念正从以国家为本位的安全观向以人为本位的安全观转变,国家成为维护安全的主要手段,而可能不再是维护安全的最终目的。国家可能无处不在,其触角可以伸到每一个角落和缝隙,但它的结构、进程和政策可能已经远离公民的认同感、历史感和一致感。①个人安全观强调民众不受恐怖主义、种族冲突、社会犯罪、饥饿、环境及专制统治的威胁,强调保护个人的各种权利。只有有了个人安全,才会有国家安全和人类社会的整体安全,过分强调国家安全会对个人安全造成损害。在人类经历了无数的战争的摧残和长期的专制统治之后,以人道为主要内容的个人安全观念也逐步为国际社会所接受,并有可能在各类安全观念中占据主导性地位。 (二)从国家安全到全球安全的转变 在主权安全向人权安全转变的同时,国际关系中的安全观也在经历着从国家安全向全球安全的演变。在过去,由于国家处于自助状态,国家要保护自己的主权、领土、居民和政权不受到外来力量的威胁,要保存自己既定的价值观不受到攻击,国家只有通过单边行动加强自身军事能力来保护国家安全。安全也往往指国家安全,安全被限定于国家范围之内,国家强调本民族国家的安全利益。国家安全的地理边界由国界决定。②今天,国家安全的边界可能无处不在。③随着国际局势的迅速发展,威胁人类生存的各类因素已经跨越国界,这些新的威胁超越了单个国家的能力范围,它们已不再是某个国家的内部问题,而是世界所有国家面临的共同问题,国内安全与国际安全其界限变得模糊,并显示出同等的重要性。④这些变化促使人们突破过去的国家安全观念,要求人们从全球安全的视角来看待人类面临的共同威胁,安全观也从国家为主导向以全球安全为主导的方向演变。 (三)从军事安全到社会安全的转变 安全具有国家安全和社会安全两重特性,前者将主权当作终极目标,后者则强调不同认同观念的协调。⑤传统国家安全观过分强调安全的军事层面,国家安全的主要手段就是加强自己的军事能力或削弱对手,而社会安全观则强调安全的综合性、全面性和社会性,国家安全不应仅仅局限于安全的军事层面,单纯依赖军事手段难以保证国家处于安全状态,尤其是当安全的范围急剧扩大,军事安全只是国家所追求的几个目标之一,安全不仅涉及军事,还包括经济、环境、人权等领域时,更是如此。如果国家安全不能保证国内民众的生存条件,那么国家安全就变得没有实际意义。因此,现在各种非政府组织、跨国公司、产业协会等与国家复杂地联系在一起,对主权的转型都有重要的蕴涵。①当今安全观的含义正在发生另一重大变化,这一变化同样突破了传统国家安全的局限,即安全观念正从狭义传统的军事安全观扩展到整个人类社会的广义安全观,军事安全观正在被社会安全观所取代,这反映了全球化对整个国际社会影响而出现的一个新的趋势,人、民族国家和全球社会在这一趋势中似乎已找到了一条新的安全出路,人类安全观念可能面临一次全新的变革。 从国家安全观基本的三种转变形态可以看出,人类的安全观念的确正在发生重大变化,也许正处在新安全观念到来的转折时期。过去,太过于强调国家安全和军事安全,而忽视了安全的其他方面,如个人安全、全球安全及社会安全等。由于冷战的结束,全球化的迅猛发展,这些安全问题从美苏军事、政治对抗的背后走上前台,并日益成为影响人类社会生存的重大问题。即使如此,国际关系中的国家安全本位仍将难以改变,只是过去对国家安全、军事安全、主权安全强调得太过了,现在只需将天平的砝码向个人安全、全球安全、社会安全一边稍稍移动罢了。人权安全需要国家安全的保护,全球安全只有在民族国家参与的条件下才能获得,社会安全更不可能在没有国家安全的情况下而存在。因此,主权国家在这一历史进程中仍担当着主要角色,传统国家安全观的主导性地位没有发生根本性变化。 四 国家安全观的终结?———新安全观质疑 冷战结束以后,人类社会的确正面临着更加复杂的安全挑战,世界安全的威胁变得更加严重。特别是由于全球化和世界各国相互依存进程的快速发展,国际安全威胁呈现多样化特征。人们日益感到,只注意安全的军事层面已经远远不够,因为全球化带来的众多全球性问题与传统的军事安全一起对人类构成不同的安全威胁,这些威胁已成为许多国家安全战略的优先课题,并在全球化的过程中变得越来越严重并难以解决,解决这些问题需要世界各国的合作。在当代世界体系之中,越来越多的国家目标的实现因为相互依赖而需要集体行动,如应对生态挑战、国际金融及贸易的竞争与合作以及武器控制和核不扩散等传统安全问题。①众多国内外学者提出的新安全观试图摆脱困扰人类数千年的安全威胁。新安全观的提出是否意味着人类可以走出国家安全困境,意味着国家安全观的终结?其实,新安全观存在着难以逾越的理论和现实困境。 (一)新安全观的理论困境 概而言之,新安全观其要旨大致有如下几个方面,而其理论困境也蕴涵其中。 新安全观是综合安全观。新安全观倡导包括政治、经济、军事、科技、文化等多个层面的综合安全,包括经济安全、信息安全、文化安全、生态安全、跨国犯罪与安全、核扩散与安全、民族主义与安全、移民与安全、社会矛盾与安全等等。②这些新型安全问题的提出实际上降低了传统安全在国家安全战略中的地位,因为在新安全观中,传统安全只是众多安全问题之一。另外,综合安全观涉嫌利益即安全的误解。综合安全观太过宽泛,如果将安全的外延任意扩展,将安全等同于利益、好处,安全将变得没有实际意义。有些利益不属于安全的范畴,如投资受损等。综合安全观有将整个国际社会安全化之嫌。安全应涉及个人、群体、国家及人类社会等安全主体的生存与发展等根本性问题,带根本性的利益才是安全。在安全的概念方面,除了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之外,笔者认为,国家安全和非国家安全,军事安全和非军事安全也许是更为准确的概念表达。因此,在全球化进程中,虽然国家安全不能仅依靠增加军备和建立军事同盟来保证,但决不应该因新安全问题而降低甚至放弃传统安全手段。 新安全观强调要抛弃冷战思维模式,提倡安全新视野。新安全观拒绝用对抗、寻找对手及敌友思维等传统思维模式看待当今国际关系,倡导在新的背景下的新模式。如在中日关系上,有学者强调用新的视野来看待两国关系,要有“新思维”,①要进行一场“外交革命”,②要甩掉历史包袱,要搁置历史,③超越历史问题的羁縻显然是可行之举④等等。虽然历史已成为过去,但像生灵涂炭、惨无人道的集体大屠杀等反人性行为往往是难以超越的,心灵深处的创伤恐怕难以抹去。受害者曾饱受日本军国主义的危害,如何让他们超越历史?如果问题没有彻底解决而“超越”,实际上是对军国主义的纵容。 新安全观是“共生共亡”的安全观。有学者认为,在核时代,战争是政治的毁灭,克劳塞维茨所谓的“战争是政治通过另一种手段的继续”的观点已经过时。二战后近半个世纪的和平从某方面说是在核武器阴影下得以维持的。战与和的意义因此发生重大变化,战则皆灭,和则共生。零和游戏不再适用了。⑤实际上,“战争是政治通过另一种手段的继续”的观点并没有过时,零和游戏依然在发生作用。如进行有限的核战争、常规战争、地区战争及核威慑等仍能达到政治目的。从冷战时期和冷战结束以后的国际关系来看,在许多情况下,美国通过战争和军事威慑同样达到了政治目的。 新安全观是“俱损俱荣”的安全观。随着全球化的快速发展和相互依存的日益加深,国家之间的联系日益密切,信息和互联网络的发展使这一联系更加紧密。各类信息的快速传播、资本的瞬间转移及经济关系的联动反应等,被许多学者称之为“蝴蝶效应”,或称之为“一损俱损、一荣俱荣”的国际现象。他们由此得出结论,国家之间不再是零和博弈,而是双赢、多赢、共赢的局面。冷战结束以后,一些国家的政治家、学者开始将此归入安全的范畴,并称之为经济安全,将其作为新安全观的主要内容之一。然而,这一观点与冷战结束以后的国际关系现实有相当的背离。的确,许多时候经济上会出现“俱损俱荣”的现象,但也有一些时候并非如此。20世纪90年代初,美国开始走出经济发展的底谷,并出现连续110多个月的快速增长,可欧洲、日本却一直没有摆脱经济发展的困境。在发展中国家,除中国之外,很少有国家能与美国“俱荣”,“蝴蝶效应”似乎失效。 新安全观是“互信、互利、平等、合作”的安全观。其实,在国际社会,绝对的相互信任几乎是不可能的,互利互惠是一个博弈过程,国家之间的平等更不可能做到,合作是有限度的。仅就相互信任而论,新安全观认为,建立在共同利益基础之上的相互信任是维护国家安全的保证,共同利益是国家合作的基石,没有共同利益的国家之间只会相互疑虑和猜忌。只有在相互信任的基础上,国家间才能长期合作,和平才能持久。这一观点存在四大疑问:第一,由于各国发展的程度不同,战略目标各异,共同利益很难持久。第二,即使存在长期的共同利益,国家间的互信也不太可能长期维持。旧的猜忌消失了,新的猜忌又会重新开始。互信是一段时间的,甚至是暂时的。第三,任何安全措施都不能消除有关国家的不信任感,国家利益仍是各国制定对外政策的核心依据,是各国采取国际行为的主要动因。因此,在涉及国家根本利益冲突时,各国的妥协就更加困难,如领土之争。冲突的危险依然存在。第四,互信观点的提出本身就表明当今世界处在一种互不信任的状态。 新安全观强调个人安全、群体安全和全球安全的统一。冷战结束以后,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与进步,国际交往更加频繁,个人的生存和发展、各类人群群体的生存和发展(如一些非政府组织等)与全球整体的生存和发展等变得同等重要,因此,强调个人安全、群体安全和全球安全的统一是非常必要的。不过笔者对此还是有些异议:其一,国家安全不能仅作为群体安全的一个方面而被其“湮没”,应将其突出出来,甚至仍应着重加以强调,否则,易于让国人忽视国家安全而丧失警惕。其二,强调三者安全的统一容易造成个人可以作为国际关系行为主体的误解。在人类社会的历史长河中,个人总是归属于某个集体,或国家或民族或某个组织等。某些特殊身份的个人尽管对国际关系产生着非常重要的影响,但个人无论何时均不可能成为国际行为体。而国家只要不消失,将一直会是国际社会最主要的行为体。在今后相当长的时间内,民族国家依然是国际社会的主角,国家安全仍将是各类安全问题的核心所在。 (二)新安全观的现实困境 新安全观表现出善良的目的和良好的愿望,然而这并不能掩盖其观点缺失,其主要问题不可忽视,主要表现在太过理想化,与当今国际关系的现实有很大的出入,世界仍深深陷入安全困境之中。 安全困境之一———美国单极霸权与多极化趋势的冲突。美国仍旧突出强调它的军事实力、地缘政治优势等传统安全目标,谋求美国及盟国的“绝对安全”,损害别国的安全。美国在其拥有巨大军事优势的条件下,仍然强调核威慑,推进导弹防御体系及实施先发制人战略等。美国还继续增加军费,以取得和保持其在军事力量方面的“绝对优势”,实现“绝对安全”。美国继续与日本、韩国等国结盟,在亚太地区驻军并承担军事义务,扮演地区军事力量“平衡者”的角色。美国还谋求将亚太经合组织扩展到安全领域。美国已部分实现了安全目标,如联合反恐,但仍然坚持强调其军事力量和强化军事集团实现其安全目标的冷战思维方式,随意采取军事手段来解决它所声称的“恐怖活动”、“武器扩散”及“地区冲突”等安全问题。2003年3月爆发的伊拉克战争也再次证明国际安全困境依然存在。 安全困境之二———全球军备竞赛与军事威胁。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军事因素在经过前一时期的沉寂之后,其影响日益加强,各主要国家开始加强军事力量,军备竞赛的范围有所扩大。军备竞赛加剧,国际间增加军费开支和加速高科技武器的研制都是不争的事实。①美国可以说是穷兵黩武。1999年,美国国防部制订的军费增长预算使其2000—2005年的国防投入均高于预先计划,并增加军费1000亿美元。2002年5月,美国国会通过了3830亿美元的2003年军费预算,这还不包括伊拉克战争花去的500亿美元。2003年9月7日,布什要求国会追加870亿美元的拨款用于反恐。1999年,俄罗斯在财政紧张的情况下,把国防预算由占GDP的2.8%提高到3.5%,欧盟、日本和印度等国家的军费预算也都有所提高。2002年度全球军费开支增幅为6%,达到7940亿美元,占全世界国内生产总值的2.5%,人均125美元。与此同时,有关国家重新反思军事安全战略,继续推动战略武器的研制,更加重视其核武库的小型化、安全性和可靠性。因此,人类并没有完全摆脱军备竞赛的现实困境。 安全困境之三———地区冲突与国际安全的两难。地区冲突是当今国际安全冲突的中心问题之一。冷战结束以后,每年全球有几十起局部战争和武装冲突发生。从1991年至1997年间,世界上各种规模的地区战争和冲突共计245次,年均约35次,其中新产生的共计73次,每年约10场次。②1999年发生了40次地区冲突。进入新世纪,全球三大地区冲突中心,中东、南亚、朝鲜半岛等地的地区冲突不仅没有丝毫缓和的迹象,反而还有愈演愈烈之势。自印巴1998年核军备竞赛引起地区局势的紧张之后,两国还一直在试射新型导弹,边界冲突不断。中东局势一直紧张,巴以局势不断面临新的威胁。伊拉克、前南斯拉夫及阿富汗等国家成为地区安全困境的牺牲品。现在伊朗、朝鲜等国家又面临着同样的危险。 安全困境之四———全球性问题与国家安全利益的博弈。全球性问题的出现使人类变得相互依赖。相互依赖的发展可以在重要的政治团体中间产生恐惧感和不安全感。这会影响到国家政策。相互依赖意味着各方都要付出代价。①因此,在解决全球性问题上,国家之间的博弈仍是主调。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各国面临的共同问题日益增多,环境污染、人口爆炸、核扩散、跨国犯罪、恐怖活动以及等问题已经成为国际社会共同面临的挑战。解决这些问题既是为了全球的共同利益,同时也是为了主权国家自身的利益。在解决这些问题的过程中,各国之间需要进行谈判,由于威胁程度不同,各类问题的紧迫性也不一样,各国的政策和态度也会有巨大的差异,谈判过程就变成了博弈过程,谁该承担更多的义务?美国退出《京都议定书》就是这一困境的结果。 (三)新安全观不能取代传统安全观 无论从理论上还是从国际关系的实践来看,新安全观都不能取代传统安全观。国际安全威胁多样化是否意味着国家安全观的终结?全球性问题的出现及人类相互依赖的增加意味着能走出安全困境?其实,在不同时期和不同的发展阶段,各国所受到的安全威胁是不同的。发达国家的安全利益和发展中国家的安全利益就有不同的含义,美国的安全与中国的安全也有巨大的差别。很多发展中国家仍面临国家主权受到干涉、领土被侵犯等传统安全威胁,这些国家的主权与发展问题是国家安全的主要问题。中国就存在着国家统一问题,而美国目前面临的主要威胁是恐怖主义问题,欧盟关注的是难民威胁,非洲则面临着种族仇杀、爱滋病泛滥成灾等或旧或新的困境。如果让朝鲜和美国一样去打击恐怖主义是难以想象的,让非洲国家和欧盟一起去解决全球环境问题,和美国一起去倡导全球民主、人权,同样是难以想象的。因此,对国家来说,自身的安全永远是第一位的,它只在必要时,才会去维护国际安全。国际安全表现为国家安全的外延,成了国家安全的一种表现形式和实现手段。一般说来,在安全问题上国家都是“自私”的,它们是不会无条件地去“利他”的。如果国家认为某种国际安全对 其有害,它是一定会加以反对的。①因此,面对威胁,国家一般会本能地套用传统的行为手段和模式来维护国家安全。从冷战结束以后的国际局势来看,国际关系中单极与多极之间的零和博弈状况没有发生根本改变,国家仍会陷入安全困境之中。主要国际政治矛盾是大国间的战略矛盾,是美国称霸与大国反霸之间的冲突,②这进一步说明当今国际社会仍没有摆脱安全困境的束缚。 从安全的含义和起源、分析安全的不同视角及安全变化的三种转变形态可知,传统国家安全、军事安全仍处于各类安全问题的核心地位,新安全观本身存在着理论和现实困境。总而言之,在当今世界上,没有一个国家放弃军事安全考虑,美国没有放弃,日本没有放弃,欧盟没有放弃,俄罗斯也没有放弃,中国能放弃?虽然世界的未来存在和平与战争两种变化趋势,但未来大国间爆发战略冲突的可能性依然存在,我们一定要坚持两手准备,未雨绸缪。笔者并非反对新安全观,而是提醒大家不要忽视传统安全观的地位和作用。笔者也认为,提出新安全观、综合安全观是非常有意义和战略眼光的,它告诉我们世界和国家面临着更多的、更加复杂的安全威胁,并提出了走出安全困境的新思路。但我们决不要因为新安全观的提出而降低传统安全在国家战略中的地位。“居安思危”,中国的先哲早有警示,切切不能忘记。坚持传统安全观虽然传统,但传统有时比“革新”更有价值和意义,这就是历史的辩证法。也许有朝一日,人类真能摆脱动物本能,不为名利所诱惑,地球人成为善人,善为人类的惟一本性,世界真正出现永久和平的局面,那当然也是笔者所向往的理想境界。不过,到那时,人类可能已不再属于人类了,而是所有人都达到了“佛”的新境界。 国家安全论文:浅谈全球化和建设性后现代主义的国家安全哲学范式 【关键词】现代主义 国家安全哲学范式 建设性后现代主义 新安全观 【内容提要】建设性后现代主义考察了现代主义国家安全哲学范式的理论基础、发展阶段和根源,批判了强力意志论、主客体对立的二元论、机械唯物主义、孤立主义和利己主义,提出了建设性后现代主义的国家安全哲学范式,主张相互合作、主客体统一、和谐以及创造性奉献价值观,以有机主义哲学观来处理国家间关系。我们要吸收建设性后现代主义国家安全哲学范式的合理成分,建构马克思主义的国家安全哲学新范式。 在全球化时代,不同国家之间怎样相处?怎样保卫国家的安全?这存在着不同国家安全哲学范式的较量。为了使全球化健康发展并实现世界的持久和平,必须批判现代主义的国家安全哲学范式,借鉴建设性后现代主义的国家安全哲学范式,确立有中国特色的马克思主义国家安全哲学范式。 一、现代主义国家安全哲学范式的批判性考察 国家安全的哲学范式就是国家安全的最一般观点、理念、方法、运行模式及其附属工具的总和。它包括国家安全观所赖以建立的世界观、方法论基础,对国家间利益关系进行处置的思维及实践模式及其运用这个模式达到本国目的的手段。有些手段、工具是物质的,如核武器、巡航导弹、隐形飞机、航空母舰、人造卫星等,但它们的设计、制造及运用都是附属于国家安全的哲学范式的,是国家安全观点范式的对象化,是国家安全观的显现和在场化。 在人类的近现代历史上,支配人类历史进程的是西方发达国家,占主导地位的国家安全哲学范式是现代主义的。正是这种现代主义的国家安全哲学范式导致了掠夺和相互争夺的战争,两次世界大战及其随后的冷战就是明证。而这种现代主义的国家安全哲学范式的理论基础在于西方近代以来的主体客体二元分裂与对立的世界观、认识论和方法论。 现代主义国家安全哲学范式的核心理论基础是救世主义的强力意志论。美国建设性后现代主义者大卫·雷·格里芬指出:“现代范式的一个灾难性的特征是,它使得强制性的力量成了一切变化的基础。”信奉强力就是一切的现代主义的国家安全哲学范式是不断发展的。第一阶段是初始阶段。在这一阶段,人们和社会无法摆脱上帝的纠缠,把无所不能的上帝看成是一切力量和运动的源泉。这种观点的主要代表者有笛卡尔、波义耳、牛顿及唯意志志论的先躯者们。由于把上帝看成是真理和秩序、安全的化身,维护上帝被看成了维护真理和安全的同义词。“这样一来,消灭自己的敌人就是在消灭上帝的敌人。’于是,一些资本和集团就打着维护真理和正义以及维护上帝权威的旗号发动掠夺战争和侵略战争,进行殖民扩张。现代主义国家安全哲学范式发展的第二阶段是社会达尔文主义阶段。在这一阶段,现代主义安全观公开奉行的原则是丛林原则。 随着近代科学的发展,人们逐渐看到了世界的物质运动规律,自然科学越来越深入人心,尼采的强力意志论和社会达尔文主义正是近现代帝国主义弱肉强食理论和行为的哲学范式。由于现代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资本主义生产力急速增加并进入垄断资本主义阶段。这时,先行帝国主义已广泛占有了大量的殖民地和海外市场,后发的帝国主义要扩大国外市场,就必然要从先行帝国主义手里争夺,这就产生了社会达尔主义流行的社会基础。 这种现代主义国家安全哲学范式来源于二元论和机械唯物论的自然观以及利己主义的伦理观。大卫·雷·格里芬指出,机械唯物主义的自然观认为,“自然完全是由无生命的物质构成的,它缺乏任何经验、情感、内在关系,缺乏有目的的活动和努力。”“它没有任何内在价值”,自然世界是“祛魅的”的世界,是僵死的、无生气的,无主体的、无生命的神性。这种现代主义的世界观,运用到社会领域就产生了两种灾难性的后果,一是激进的“人类中心主义伦理学”。这是一种“掠夺性的伦理学”。它的原则是,“人们不必去顾及自然的生命及其内在的价值;上帝明确地规定了世界应由我们来统治(实质上是掠夺)。”这种二元论的世界观导致人人都希望在对自然界的自由掠夺中最大限度地掌握和控制世界的“自然资源”,个人与个人、公司与公司、国家与国家之间的竞争便加剧了。现代主义自然观运用到社会领域导致的第二个后果是“日益增长地把他人、尤其是妇女和‘未开化者’当客体对待的倾向。”把世界的某些部分仅仅看作是全然缺乏内在价值的神圣性的客体,久而久之,使得人们很容易习惯于把他人、妇女和有色人种当作客体来对待,剥夺他们的人权,甚至被用来证明有必要对“原始人”实行奴役、直至杀戮,以便使自我标榜“人性充分发展”的欧洲人(包括美国人一一笔者注)去占据和发展这个星球。除此之外,现代主义世界观使“世界的祛魅”带来的另一个严重后果是人与自然,从而是人与人的异化关系。由于人对自然的无限掠夺,贪得无厌,一方面,人与自然的关系日益对立,自然环境日益恶化,使人感到“恶心”、“烦”和“畏”,存在主义揭示了这一异化状态;另一方面,技术工具理性主义排斥了价值理性,人与人彼此也严重异化,人与人之间互相视为客体。这种工具理性使人丧失了生活的价值目标和意义,导致吸毒、恐怖活动、邪教等反社会现象的出现,从而引起社会的动乱,危害国家安全。 现代主义范式对世界和平与安全产生威胁的另一重要根源是利己主义的社会存在观和人生观。现代主义从还原主义的视角看人,把人看成纯自然的生物人,把人的目的、价值、主动性、创造性加以贬低和还原,归结为一种性欲,认为“人是经济动物”,除了自己的性欲和纯经济利益之外,没有任何价值目标。这种性欲和经济动物的行为取向支配人与人、国与国的关系。利己主义人生观导致现代主义的政治家到处寻找自己的敌人,即使没有敌人,也要树几个敌人或制造出敌人来,并以此作为自己争霸世界、到处侵略的借口。 二、建设性后现代主义的国家安全哲学范式 摧毁的目的在于建构,批判的目的在于创新。在批判和颠覆了现代主义国家安全哲学范式以后,建设性后现代主义系统地论述了自己的国家安全哲学范式。 1.重新规范力量的本质,摒弃强力中心论,主张“事物的本性在于合作” 与现代主义把上帝作为外在强制力量相反,建设性后现代思想产生了一种新的态度,它放弃使用上帝这个词,而使用“神圣实在”这个概念,认为“这个神圣实在是我们的创造主,但并不是外在的单方面意义上创造主”。他“从内部激发我们,催促我们去以最理想的方式创造自己,它通过给我们一个梦而不是一个推动力让我们行动起来”。人们模仿这个神圣实在就是去给他人提供一种精神动力即梦想,有了这种梦想,就能激发人们最深厚的创造性潜能。 在排除了上帝这个外在的强力实体后,(建设性)后现代思想“还把生活的基本关系描述为非强制性关系,指出在事物的本性中合作比竞争更为基本。”虽然社会生活中确实存在着强制性关系和激烈的竞争,但认为它们“是派生的,从属的”。格里芬强调,“拥有后现代意识就是去发现和感受合作性的、互助的、非强制性的关系。”与此相适应,在社会关系行为准则中摒弃暴力,不再把暴力视作达到目的理想方式。通过拒斥强制性关系和暴力论,提供社会行为主体间的合作、互助、团结、和谐,共同促进国家和社会的发展,从而更好地促进国家安全。 2.反对现代主义客观对立的自然观,主张主客体的统一和谐 建设性后现代主义指出,现代主义的强制性关.系理论以主客对立的二元论为基础,造成人与自然、从而人与人之间的对立、对抗、奴役和战争。要克服人与自然、人与人、民族与民族、国家与国家间的对立、对抗,就要摧毁和颠覆这种主客对立的二元论,走向统一和谐论,使“后现代世界观占据主导地位”。在建设性后现代主义看来,任何事物都不仅仅是任人宰割的客体,所有的人和事物都应被视为体现着神圣性,只有在这种新世界观的基础上,人类才有可能建立一种新伦理学,以扭转现代性的掠夺性和容易导致战争的趋势。 由于现代主义的自然观,主张“自然的祛魅”,其产生的直接后果之一就是“人与自然的那种亲切感的丧失,同自然的交流之中带来的意义的丧失”,为了防止这种恶果的出现,建设性的后现代主义主张“自然的返魅”。而要使“自然的返魅”,就要赋予自然以自主性,与人类是平等的关系,而不是掠夺和被掠夺的关系。 建设性后现代主义把人与自然的和谐的主张进一步扩展到社会,要求人与人、国家与国家之间不仅要尊重自然,同自然和平共处;同时也要使社会共同体的成员之间和平共处,建立一种和谐、共生的关系,发展出一种“新的世界观和伦理学。” 3.摒弃现代主义片面的人性观和孤立的存在观,主张以创造性奉献为主的价值观,强调人的多样性内在联系大卫-雷·格里芬明确指出了现代主义国家安全哲学范式的片面性,认为这种哲学范式是建立在“片面的人性观”之上。在建设性后现代主义看来,“我们是创造性的存在物,每一个人都体现了创造性的能量,人类作为整体显然最大限度地体现了这种创造性能量。”我们不仅接受他人的创造性的奉献,同时“我们需要对他人作出贡献”。这是“人类本性的基本方面”。运用这种创造性奉献价值观来看待个人与社会、国家与国家的关系,就能处理好决策者同个人的关系、强国与弱国的关系、大国与小国的关系。 另外,建设性现代主义反对现代主义孤立地看待主体间的关系,主张生态论的存在观和整体有机主义。现代主义是一种非生态主义的存在观。这种存在观在初始阶段把上帝看成至高无上的主宰者、孤独者,“卓越的存在物”。现代人继承了这一观点,导致人对自然的统治。同时,把人看成孤立的个体,企图“离开他人或群体的利益而实现自己的利益”,甚至打败别人。这是战争的重要根源。与此相反,建设性后现代主义“要创造一种认为我们彼此相互依存的意识”,用这种有机论的观点来看待主体间的关系,意识到“为他人的利益,为整体的(社会的、国家的、世界的)利益工作,就是在为自己的利益工作”。 建设性后现代主义主张生态整体有机主义相互内在联系和相互尊重、和谐相处的观点,并进一步把它扩展到人际关系和国际关系中,要求把它作为“我们新文化范式的基础”,使“一切事物的价值”都得到尊重,“一切事物的相互关系”都受到重视。他们进一步呼吁要行动起来,造就一个安全、自由、民主、和谐、美好的人类社会,使霸权主义、帝国主义、战争销声匿迹。 三、批判吸取建设性后现代主义的国家安全哲学理念。建构国家安全哲学新范式。促进全球体的健康发展 建设性后现代主义批判了现代主义的国家安全哲学范式及其理论基础,打击了霸权主义安全观,对全球化时代人类的和平与发展具有积极意义。但是,它没有也不可能找出现代国家安全范式的阶级和经济根源,不免带有的抽象的人性论和理想主义的色彩,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在全球化时代,要保持全球各行为主体的共同安全,就要建构马克思主义的当代安全哲学新范式。 首先,确认全球各行为主体的主体间性,建构各行为主体平等的交互主体性。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殖民地半殖民地人民的主体意识觉醒,纷纷独立,从政治上确立了其民族国家的主体性地位。政治上的主体地位的确立必须要由经济上的主体地位支撑。落后的发展中国家要获得经济上的独立主体性地位,不仅要强调自力更生,独立自主地发展经济;还要在经济和科技上向居支配地位的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学习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扩大同世界各个行为主体的交往。这种全球化时代的大交往实践活动,凸显了全球化行为主体的主体间性和主体际性。 全球化主体间的基本原则是主体平等原则。这种主体平等性是主体间性的逻辑规定和“绝对命令”(康德语),具有逻辑先在性、先验性、普遍性、必然性。在全球化时代,每一国家、民族、地区行为主体要生存和发展,不能脱离另一主体,只有承认另一行为主体的平等地位,以礼相待,才能被对方合理性地承认为主体,相互馈行,相得益彰。 全球化主体间性的行为表征是国际政治生活的民主化。国际间的一切事务都要由当事国和相关国际组织协商解决。通过协商,充分发扬民主,发挥各个国家、民族和地区等文明主体的智慧,承认各自多样性的主体性,照顾各种主体的利益,调动各个文明主体的积极性。只有如此,才能减少摩擦,避免剧烈震荡,达到共存共荣。 全球化主体间性的内在要求之一是自律性。在互联网时代,全球各行为主体的主体间性要健康的建构,很重要的就在于各行为主体的自律性。这种自律性就是要求各行为主体自觉地按关系实体和精神实体的要求不断检视自己,不做越规和侵犯其他行为主体利益的事,自觉遵守已经达成的国际间条约,不单方面解释、违犯或毁弃条约,一旦发现有违约行为能自行纠正,补偿其他行为主体的损失。全球化主体间性的重要保证是互信性。互信性要求全球各行为主体之间以诚相待,相互尊重对方主体的利益、价值,理解对方行为的正当性、合理性、适度性。主体间的互信性要求,各行为主体的政策、谋划、企图和行动要达到透明化、预告化、信息白箱化。 其次,确立系统整体有机的安全哲学范式,反对“非此即彼”的形而上学安全思维。安全是一个有机整体系统,它包括自然生态环境安全、人口安全、政治安全(军事安全)、思想文化安全等等。从大尺度空间来说,它包括全球安全、区域安全、国家安全、地区安全等等。每一子系统的安全都与整体系统的安全密切相关。而且它们各自相互交叉、相互渗透,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任何谋求单方面安全的做法都是错误的。如果不重视全球安全和其他国家的安全,只注重自己的单方面的安全,其实就自觉或不自觉地危害了他人的安全,其他主体就会感到威胁。要打破这种自闭性安全循环,必须跳出非此即彼的安全哲学思维范式,确立有机整体的安全思维范式。 再次,确立奉献性和可能性的安全哲学范式,反对孤立主义、自我中心主义、乌托邦主义的安全哲学思维,建立广泛的合作及协作伙伴关系,创建合理合情合法的安全体系力量架构。在全球化加速发展和世界各国联系愈来愈紧密的条件下,在安全哲学范式上,我们主张创造性、奉献性价值观,但要坚决反对乌托邦安全哲学思维,树立可能主义的富有预见性的安全哲学新思维。乌托邦主义的安全思维表现为:只要经济发展了,我国的安全就自然而然有保证了;只要坚持全方位的友好政策,就不会有谁挑战中国的安全;只要不搞军备竞赛,不在外国驻扎一兵一卒,不刺激强权或某些国家,中国就安然无恙。事实上,乌托邦主义的安全哲学思维非常有害,必须加以摒弃。正确的安全哲学思维应当是:既要立足于当前国际安全的现实,又要看到国际安全将来可能发生的种种不良局面;既要坚持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路线,以发展为主线,同世界爱好和平的国家搞好友好合作伙伴关系,又要看到霸权主义、新干涉主义的本质不会改变,危害世界和平与中国安全的因素仍然存在,有时会恶性膨胀。还要看到,恐怖主义给国际安全包括中国的安全已经带来并将继续带来新的威胁。因此,为了给我国的经济发展创造长久的国际和平稳定的环境,我们要在发展经济的同时,大力发展军事高科技,加速推进我军的现代化建设,把我军锻造成保卫中国安全和国际和平的坚固盾牌。 同志依据马克思主义的观点,以“三个代表”为出发点,提出和论述了新安全观。而上海合作组织六国创造的“上海精神”即“互信、互利、平等、协作,尊重多样文明,谋求共同发展”,为世界提出了重要和有益的启示。①党的十六大报告重申要实现国际政治生活的民主化,树立合作安全观,在合作中求安全。 国家安全论文: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对我国国家安全的影响及对策 世贸组织不仅是当今全球最大的多边贸易协调与管理机构、国际经济活动规则的制定者,还是国际经济合作的推动者以及国际间贸易纠纷的仲裁者。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以及全球化进程中的后来者,我们应该清醒地认识到,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在为我们提供诸多发展机遇的同时,也将会对我国的国家安全形成严峻的挑战。 一、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我国国家安全的态势分析 由于历史原因,世贸组织是一个以西方国家特别是美国的经济理念和文化形态为背景的国际组织,从它的主导思想、组织运作到依据世贸组织条款所达成的各种多边贸易协定,无不带有明显的西方色彩。长期以来我国一直游离于GATT/WTO体系之外,再加上较为特殊的政治经济体制、意识形态与历史文化等因素的影响,我国对世贸组织的运行机制和法律规则不甚了解。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在为实现国家利益提供更多可能性的同时,也为维护国家安全设置了更多的障碍,从而会对我国的国家安全构成某些现实或潜在的威胁和挑战。 (一)经济安全 一个国家的经济安全是指在经济发展过程中,能够有效地消除和化解潜在风险,确保国家经济主权不被分割,从而实现国家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在经济全球化纵深发展的时代条件下,经济安全已经取代军事安全成为国家安全的重心。如果一个国家独立自主处理本国经济事务和保证经济不受外界影响与冲击的能力受到削弱,进而引起经济主权受损和弱化时,该国的经济安全就受到了威胁。虽然在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获得了迅猛发展,但由于整体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经济总量在世界经济中占有的份额较少,在国际分工中处于弱势地位,因此,我国的经济安全在入世后容易受到威胁。 第一,产业安全面临着激烈的国际竞争。产业安全是在产业结构分析的基础上,从国家安全的角度来看一个国家经济安全所处的状况。加入世贸组织虽然会给很多行业带来新的发展机遇,但还是有相当多的产业特别是传统产业和企业将会受到巨大冲击。首先,在世贸体系中,我国仍然属于国际分工体系外围的发展中国家,产业结构总体上处于比较低的层次,与发达成员国形成垂直分工,经济发展容易受到其它成员国的不良影响;其次,由于我国长期以来一直游离于GATT/WTO之外,没有机会参与GATT/WTO机制法律法规的制定,因此,世贸组织的法律法规没有反映出我国国家利益的要求;再次,我国目前的大多数企业规模小、资金缺乏、科技水平和管理水平较低,与在世贸体系中发展成熟起来的国外公司企业竞争,其艰难程度可以想象。同时,一些敏感行业,如通讯、航天、互联网络和金融等领域的对外开放,还有可能会对我国的军事和政治安全产生直接的不利影响。 第二,国内市场面临着巨大挑战。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国外公司企业对我国市场的渗透会进一步加强。这些公司涌入我国国内市场,对我国的社会变化和经济发展有着双重的作用:一方面会给我国带来资金、技术和先进的管理经验,刺激我国的经济发展,增强我国的综合国力;另一方面,由于拥有长期积累的竞争优势,它们的产品已经在我国国内市场上占据着有利的地位。另外,长期以来,外国投资企业在华享受的“超国民待遇”对我国国内某些行业的企业发展已经产生了一些不利的影响。 第三,金融安全受到潜在威胁。金融是现代市场经济的核心,金融市场是国家经济体系的动脉,一旦金融机构出现危机,便很容易在整个金融体系中引起连锁反应,导致经济秩序的混乱,甚至引发严重的政治危机。尽管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在金融领域的开放享有5年的过渡调整期,但由于我国金融行业整体固有的脆弱性,以及国际金融领域斗争的复杂性等因素,使得维护和确保金融安全成为我国在加入世贸组织后的很长一个时期内所必须面对的一个重大课题。 第四,经济运行机制会受到影响。世贸组织作为一个国际性的经济组织,它的首要目标是为成员国提供一种国际经济交往的游戏规则。在这种游戏规则的制定与完善过程中,势必要涉及到众多成员国之间经济权益的重新分配与整合。因此,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就意味着参与了本国经济权益在世界范围内的重新整合和资源的再分配过程。这对于仍处于转型时期的我国经济来讲,如何应对世界经济的强势冲击,能否建立一个既公正又富有效率的经济运行机制,事关我国的发展道路及发展模式能否成功等国家安全的大局。 (二)意识形态安全 意识形态表现为一种建立在明确的世界观之上,对国家的发展道路及政治经济制度进行自我规定和自我辩护的信念与理想体系。由于意识形态对维护国家政治稳定、保障国家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因此,意识形态安全是国家安全的灵魂。冷战后,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呼吁在国际交往中淡化意识形态因素的影响,但是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依然顽固地坚持冷战思维,对社会主义国家继续加大意识形态的冲击力度,企图实现资本主义意识形态的一统天下。 在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前,西方国家对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在国际社会扩大影响存有戒心,因此,对我国的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申请求全责备,设置了重重障碍,以迫使我国在政治上作出较大的让步,其真实目的是把我国纳入由西方主导的国际政治经济体系中。在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后,西方国家寄希望于通过世贸组织对我国的意识形态进行渗透与演变。西方国家借助于世贸组织体系,在利用其巨大的经济、科技优势与我们展开竞争的同时,在政治上也积极向我国渗透西方的民主价值观,以达到最终演变我国的战略目标。 同时,我们必须清楚地认识到,我国正处于经济转型时期,必然会有很多棘手的社会矛盾与问题。这些矛盾和问题在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有可能进一步激化,使其成为西方国家对我国进行意识形态侵蚀的温床,社会中的一部分人更容易接受西方的发展模式和价值观念。这将极大地威胁到我国意识形态对我国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中的整合。 (三)文化安全 文化安全是指保护本国优秀的传统文化和价值观免遭渗透和侵犯。虽然文化的表现形式千差万别,但是文化本身所承载的民族认同感和民族归属感却是唯一的。历史的实践证明,文化的渗透往往是与经济力量的扩展相伴而行的。伴随着我国的入世,众多西方的文化形态将以产业化的形式纷纷涌入。发达国家向我国输出资本和技术的同时,也会输出发达国家所谓的精英文化。这种文化模式的影响在其占有明显优势的经济攻势的掩护下,往往会产生更加明显的效果。国际互联网的迅猛发展使世界变得更紧密相连,为西方国家传播其文化模式创造了便利条件。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新闻、广电部门将陆续开放电视、出版、电讯等行业,外资也将进入我国的网络领域。西方国家将会利用我国社会转型发生深刻变化的时机,不断加大文化渗透的力度,而且,西方对我国的文化渗透力度、范围和方式还会随着我国国际活动空间的扩大和国际经济贸易联系的增多而更加复杂化和尖锐化。 (四)信息安全 信息时代的到来使得国家安全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信息产业已经成为入世后国外公司企业竞相投资的热门产业,这无疑将会促进我国信息产业的快速发展。但是,值得注意的是,信息产业的蓬勃发展也会带来一系列的信息安全问题。 第一,我国规范信息市场的相关法律法规尚不健全,信息管理的手段和方法滞后,由此在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可能在某些事关国家重大安全利益的政治、经济、军事等领域出现一定程度的信息失控。 第二,我国国家信息安全的指数不高。近期公布的《国家信息安全报告》显示,我国的信息安全指数仅处于“相对安全和轻度不安全之间”。信息与通讯技术的快速发展使国家的边界变得异常脆弱,某些方面甚至形同虚设,这对于我国的整体国家安全的维护埋伏着巨大的隐患。 第三,我国在信息技术的软硬件方面均受制于人,这无疑会增加我们确保国家信息安全的难度。网络系统的关键技术都掌握在外国生产商手中,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使我国网络安全存在很大的漏洞。 (五)科技与人才安全 一个国家的科技安全态势体现着国家能否用科技手段有效地维护本国的国家安全,其国家的整体利益能否免于受制于国外科技优势的威胁,能否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得以提高本国的综合竞争力。加入世贸组织后,我国的科技安全将面临着严重的威胁。其一,我国的整体技术实力同发达国家相比仍然有不小的差距。这些差距必然使我国技术领域显现出更多的易受攻击性。其二,我国的知识产权制度难以发挥对技术成果的保护作用。世贸组织中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协议将进一步加强跨国公司在技术供应方面的垄断地位。而这种技术独占权将会自然地转化为市场垄断权,从而在技术转移方面对我国产生更大的限制,我国企业获取高新技术的成本会更高。尽快健全我国的知识产权保障机制,在竞争异常激烈的世贸组织体系中使我国的技术成果得以有效的保护已是当务之急。 当前,知识传播和流动的世界性特征越来越明显。为了在激烈的综合国力的竞争中取得优势,人才尤其是高科技人才正在成为世界各国首要争夺目标。一国拥有科技人才的数量和质量,已成为当前国际竞争中国家安全的一项重要指标。人才天然具有流动性,所以人才安全也就具有相对性与不稳定性。加入世贸组织后,我国势必要面临着一场长期的人才竞争大战。这场大战有两种表现方式:一是国与国之间的竞争,主要表现为西方发达国家利用固有优势从我国掠夺人才,从而导致我国的人才流失越来越严重,而且流失的势头还有增无减;二是企业与企业之间的竞争,表现为登陆我国的外国公司企业就地吸纳我国内人才,成为外国公司企业的雇员。从长期看,外国公司企业对我国的人才资源会更加趋之若鹜,使我国的人才安全面临着更加严峻的挑战。 二、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我国国家安全对策的宏观分析 通过全面融入全球化来最大限度地实现国家利益,全面增强我国的综合国力,推进与加速我国的现代化进程,这才是真正维护国家安全必须做出的历史抉择。 首先,加强和深化世界贸易组织体系对我国国家安全影响的研究,建立起一套国家安全风险的应对机制。世贸组织及其前身关贸总协定有着较长的历史,且拥有140多个成员国,其运行规则与法律法规相当复杂,因此,广泛吸纳社会各界人士对我国入世后的国家安全及其风险进行研究,对世贸组织的运作体系及其行为规则进行深入而细致的分析与探讨。同时,认真评估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对我国整体国家安全的各个方面可能带来的影响,并就国家安全风险的防范提出具有较强操作性的建议,建立一套快速、灵活的应对机制。 其次,尽快完善我国的市场运行机制,确保我国的经济安全。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直接受到冲击的是我国的经济安全,经济安全又是维系国家安全的根本之所在。从加入世贸组织这个角度来看,一个国家经济安全的主要问题就是视其市场运行机制是否完善与健全。世界贸易组织是建立在高效和规范的市场机制基础之上的合作机制,世贸组织框架下的经济竞争归根结底是市场机制效率之间的竞争。因此,要根据我国目前的实际情况,结合对世贸组织体系的科学认识,尽快建立健全符合世贸组织法律法规要求的市场运行机制,努力促进我国的经济与社会全面发展,进一步增强我国的综合国力,从根本上抵御和化解威胁国家经济安全的风险。 最后,全面提高我国的综合国力和国际竞争力,从根本上增强维护国家安全的能力。世界正在发生着深刻的变化,变化了的世界呼唤一种适应时代需要的新安全观。国家间的竞争已转为综合国力的较量,国家安全不仅仅是军事上的安全,而应是包括政治和社会稳定、经济安全、网络信息安全、文化意识形态安全、科技人才安全以及能源环境等在内的综合安全。因此,只有全面提高我国的综合国力,才能从根本上增强维护我国国家安全的能力。正如同志指出,“我们国家的安全,归根结底要靠增强我们的综合国力。”加入世贸组织后,我们要在加强防范国外各种势力有可能危害我们国家安全的同时,要加快推动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尽快优化产业结构,提升科技产业竞争能力,从而加快提高我国综合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步伐。这样,我国的国家安全才能建立在坚实的基础之上。 国家安全论文:网络时代国家安全与信息安全论文 一、美国国家安全的发展及网络时代信息安全之源起 国家安全是国家调控机制中一个重要因素,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和作用。“国家安全”也是一个历史的和发展的概念,其内涵依据一个国家所处时代的不同而发展演变。时至今日,“国家安全”早已由狭义上的强调国家不受外敌入侵的军事安全扩展为一个广义的内容丰富的大体系。其内涵是一个由关系到国家与社会稳定和发展的各种国内外因素共同构成的动态系统。国家安全政策的主要内容,是尽可能对不利于国家稳定和发展的各种国内外因素进行调控,实现国家的安定和预定的国家目标。代表国家的政治实体(政权和政治制度)为了在不断变化的环境中生存和发展,必须在满足现代国家特定的内外需求的同时,符合一定的国际行为规范。对外政策是政治实体试图适应或控制外部环境对内部影响的一系列行动方针或原则,对外政策能否奏效,取决于不同国家在国内治理和对外关系方面发挥效用的能力。从调控和治理之角度来说,国家对外政策是从属于国家安全战略的。在美国实现现代化及走向强国和超级强国的发展过程中,一个显著的特点是在国家安全的名义下,大力发展高科技,而且首先用于军事。军事科技又带动了高科技,进而带动了整个经济的发展。科学技术的不断创新是美国军事力量和经济实力迅速发展的重要因素,对保障其经济繁荣和国家安全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美国战后不断提高科研经费在财政预算中的比例,持续把庞大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用于发展军事工业。从战后到20世纪70年代末,科研投入的比例一直雄居世界第一。70年代后继续大幅度增加。国防在美国的研发费用中占很大比重。战后美国几项关键性发明,如电子计算机、卫星通信、微电子处理器等,均直接产自于军事研究。即使是在冷战时期,“遏制战略”之父乔治•凯南也认为冷战竞争主要是在各自内部,即“看谁在解决自己的特殊问题时干得最成功”,而不是靠军事手段。美国经济学家约翰•加尔布雷斯则更加明确地指出,西方国家的命运“完全取决于其发展自己生产力的能力”。美国政府推动信息技术的发展,制定国家信息安全战略,并在不同阶段根据内外情况变化进行调整,很大程度亦是因循了上述系统治国理念。20世纪50年代后期至70年代,美国政府为了在冷战中占据主动,围绕“国家安全”进行国内外战略设计与调控,大力支持发展信息技术,资助并主导了互联网的诞生与发展。1957年苏联世界上第一颗人造卫星上天后,艾森豪威尔总统先后签署了两个公共法案,美国国防部高级研究计划署(DARPA)和美国国家航空航天局(NASA)得以创建。这些部门的建立和相关科研预算经费的投入,有力地推动了军事安全信息技术的创新发展。1962年,美国国防部设想建立一种能够保证美国国内外防卫力量在遭到苏联第一次核打击后仍具有生存和反击能力的指挥系统。随之,计算机专家提出了计算机“网络”的概念。1971年,高级研究计划署资助了一个项目———高级研究计划局网络,把接受其补助金的大学的电脑在全国联网,实现了计算机“网络”这一设想。为了对该网络雏形进行统一技术管理,美国国防部于1974年主导建立了TCP(传输控制协议)和IP(因特网协议)(后合称为TCP/IP协议)。同年,美国国防部将TCP/IP协议公开,向全世界无条件地免费提供解决电脑网络之间通信的核心技术。五角大楼如此慷慨地向全球提供互联网技术和相关管理协议,其背后自有其深远的、颇具战略意义的谋虑。在当时的历史背景下,该互联网络是一套有明确假想敌的军事指挥系统,其指挥乃至控制功能需要与内外部环境进行信息交换方能体现(亦即“知己知彼”)。另外,其他国家一旦应用此套技术并采纳其管理规范,就会在虚拟空间产生对“美国制造”网络的需求和依赖,这反过来又推动美国政府进一步放开互联网技术,从军用推广至民用,促进经济利益不断扩大。从历史根源的角度来看,自电子计算机互联技术诞生之日起,其应用和推广过程中存在的信息安全问题就相伴而生。但美国国家信息安全作为一种系统思想和战略,是从20世纪90年代初逐渐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它在政策实践上以国内为重点,国内、国外并举,围绕内部稳定和发展与维系全球事务主导地位之战略目标,在国内安全得到保障的基础上,根据不同时期的内外环境特点,制定和适时调整对外政策。 二、网络时代美国信息安全战略之发展 信息安全在美国的国家安全和对外政策中开始上升到战略的高度是在克林顿执政时期。克林顿政府以综合发展和综合治理相结合的理念为基础,将政治、军事、经济、文化、社会等领域有机融合起来,对产业结构进行调整,一方面大力推进信息技术在相关领域的研发;另一方面一步步构建信息安全领域的国家战略。20世纪90年代初,苏联解体、冷战结束后,美国在国外失去了最大的政治军事战略竞争对手,国内则面临经济增长乏力等问题,同时还要应付来自于欧洲和日本日趋激烈的经济竞争。此时上台的克林顿政府为应对这些新的挑战,提出国家安全战略三要点:以军事能力维护美国安全;重振美国经济;在国外推行“民主”。其中,“经济安全”是核心。克林顿政府根据国际局势的变化对军事力量进行了结构性调整,继续加大研发以信息技术为支撑的尖端武器的力度,提高军事人员的素质。与此同时,开始着手信息安全领域的相关部署。1993年,美国政府提出兴建“国家信息基础设施”,即“信息高速公路构想”,对产业结构进行了调整,大力发展信息产业,同时加快用高新技术对传统制造业进行改造。产业结构的变化和信息产业的飞速发展带动了金融和股票市场的繁荣,使美国经济出现了有史以来不间断增长时间最长的时期。到了90年代后期,构建网络空间安全即为保护国家信息安全的战略思想被正式采纳,成为美国政府政策,信息安全的概念随之产生,然后纳入美国国家安全战略体系。由此,网络时代美国国家安全战略框架下的信息安全政策就产生了。1998年5月,克林顿颁布第63号总统令———《克林顿政府对关键基础设施保护的政策》,首次提出了“信息安全”的概念和意义。该文件开宗明义“:美国拥有世界上最强大的军事力量和经济力量,这两种力量相互促进相互依赖,但是也越来越依赖某些关键设施和以网络为基础的信息系统。”在2000年12月克林顿签署的《全球化时代的国家安全战略》文件中,“信息安全”被囊括了进来。这标志着新的历史背景下,信息安全正式成为了美国国家安全战略框架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对外关系上,克林顿政府坚持一切以实现国家安全战略要点为根本的政策。而在利用信息技术优势实现经济安全战略目标方面,克林顿对外政策的第一大特点,是把计算机网络作为对外贸易政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美国在因特网上的商业活动占得先机。1997年,通过因特网上进行的76亿美元商品交易中,美国就占了9/10;美国企业占了全世界网址的70%,占网上总收入的93%。正是基于对全球互联网贸易巨大潜力的认识,1997年7月,克林顿政府公布了网络贸易战略报告《全球网络贸易框架》,强烈要求宣布互联网络为全球自由贸易区,发展技术并制订行为准则。美国政府的目标是尽可能充分地利用自身优势,把它研制的互联网技术标准和制定的内部行为准则推广到全世界,把美国的标准作为全球的标准固定下来,从而在全球虚拟空间贸易竞争中占据主导地位。由此可见,在对外关系方面,发展全球网络贸易并主导国际规则的制定,已成为美国政府维护国家经济安全的一项重要内容。在外交事务方面,克林顿政府的政策之显著特点是推行新霸权主义,大打“人权牌”,以图将美国的人权观和价值观推向全世界,这是克林顿政府安全战略对外部分的核心之一。其中,通过利用网络信息技术进行美国精英治理价值观推广是非常重要的。为了在世界上推行美国的国际规则,克林顿很注意使用“软”的一手。他上台伊始即把在国外推动民主和人权作为其外交政策的第三支柱。他提出的冷战后美国对外关系新战略的内容之一便是“帮助”社会主义国家“扩大民主和市场经济”,极力通过外交手段继续在国际社会中推广美国的价值观。克林顿政府为美国留下的最大一笔外交“遗产”,当属以“新干涉主义”“克林顿主义”等著名的一套“软”“硬”并重的“理论”。克林顿抛出的这套“人权高于主权”的“理论”,便是美国选择的修改现行国际规则的突破口。而全球推广互联网技术,能相对低成本、高效率地帮助美国政府突破他国境外信息准入屏障,将自己的观念即时传播至当地民众,对舆论造成影响。小布什2001年上台后不久就爆发了“9•11”恐怖袭击。在反恐战争的背景下,为保障美国国家信息安全,防止出现极端事件,美国政府进一步提高了对信息安全的重视程度,战略思想从防御为主转为攻防结合。2003年2月,美国公布了《国家网络安全战略》报告,提出建立美国国家网络空间安全响应系统,正如有学者指出的,此系统可谓是一个国家—民间,公共—私人合作机制。奥巴马2009年上台后,从军事安全角度,进一步强调网络空间战略的进攻能力和威慑性。同时,奥巴马政府将互联网信息安全作为美国外交政策突破国家主权的便捷途径,对外推进国家利益以及推广自身认可的价值观。同年5月,奥巴马总统批准公布了国家网络安全评估报告:《网络空间政策评估———保障可信和强健的信息和通信基础设施》,指出“美国的经济和安全利益都是以信息系统为基础,……,政府需要综合考虑各方竞争的利益,制定出一个全面设想和计划,以解决美国面临的网络安全问题”;6月,美国创建了世界上第一个网络战司令部。2010年,白宫发表了《2010国家安全战略》,保证将信息安全作为国家安全工作的重点。与克林顿时期相比,奥巴马时期网络安全战略的特点是,网络外溢效应凸显,虚拟空间的传播突破了传统的国界线,同时也影响到了作为最初主导构建网络内外空间的美国政府所要处理的内外问题。 三、信息安全在美国国家安全和对外政策中的作用日益重要 美国“国家安全”的核心目标是主动避免自身关键利益受到伤害,在内外环境中,争取最大程度的主导权。作为国家安全总体战略的一个部分,美国的国家信息安全战略也即为此目标服务。在当代,信息技术与国家安全的关系越来越密切。信息安全上升到国家安全战略的高度后,在美国的对外政策中起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信息安全在美国的世界秩序构建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乔治•里卡斯对美国的世界秩序作了贴切的描述:“首先是尽可能扩大和巩固生存空间,建立并巩固一种更为广泛的秩序,这种秩序在美国力量强大时是它自我表演的舞台;在遇到失败或力量相对衰落时是支持和复兴的力量;即使美国最终衰败时,也会“成为被人们铭记和仿效的楷模”。在网络时代,美国政治精英们相信“信息就是权力”。美国政府推行的信息安全战略是为美国国家安全战略服务的有力工具。美国对外安全战略总的要求是,防止敌对和不友好势力对美国利益的损害,美国的中心目标是建立一个以它为主导的世界秩序,信息安全无疑成为成本低、效果显,影响既广泛又深远的政策手段。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美国的国内外政策相互影响,两者之间的关系越来越密切。究其原因,主要是政府和国会动辄以“国家安全”对美国的内外政策加以诠释。“世界秩序”则日益成为美国“国家安全”掩盖下“霸权有理”的代名词,它涵盖了美国由企图主宰世界到试图主导世界的策略上的转变过程。而信息安全则成为美国国家安全中日益重要的内容。 国际规则是规制世界秩序的大法。美国对其信息主导地位的维护对全球信息安全规则产生了重大影响。为了使其易于接受,美国对其信息安全战略(政策)重新进行了诠释,突出并强调该战略中的“国际性”,极力诠释其战略目标及实现手段和规则制定之“道德性”,意图在于通过“道德性”来掩盖美国争取国际网络空间规则制定主导权以及相关利益的真实目的,通过“国际性”来印证其“道德性”。美国在实现手段和规则方面精心设计,力图使其显得在最大程度上符合全球化和人类安全问题的时代潮流。2011年美国政府出台的第一份《网络空间国际战略》,首次明确将互联网自由纳入维护网络安全政策体系之内,“将此项努力与二战后建立经济和军事安全的全球框架相提并论”。从这份《网络空间国际战略》文件可以看出,信息技术在21世纪快速发展与全球普及,已经对国际秩序造成了深远影响,美国作为国际社会霸主,意识到自己必须通过强调自身国家安全战略的“国际性”与“道德性”来重新构建其世界影响力的合法性与合理性。网络技术和信息安全对于提高美国的综合国力起了巨大的推动作用。实力是一国制定外交政策的基本参考标准,信息技术的发展对美国综合国力的进一步提高产生了深刻影响。美国从20世纪80年代末开始越来越重视“软”力量的作用。其外交政策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综合使用或交替使用政治、经济和文化意识形态手段。约瑟夫•奈认为,冷战结束后,意识形态的冲突将让位于更危险的各种文明之间的冲突,属于不同文化范围的各个民族的文明之间的冲突正是为了扩大自己的支配权;他还认为,在当今时代“,硬实力和软实力同样重要,但是在信息时代,软实力正变得比以往更为突出”。基欧汉和奈在论述信息与权力的关系时指出:“信息和美国大众文化的传播增进了美国观念和价值观在全球的认知和开放”;“在21世纪,广义的信息能力可能会成为最关键的权力资源”,“信息革命的最终影响是,改变政治进程,在软、硬权力的关系中,软权力比过去更为重要。”网络外交的出现,使软实力的重要性进一步提升。布什政府时期,美国的对外政策开始向利用综合力量进行调控。克林顿上台后更加重视“软”力量,把美国式的民主和西方资本主义经济作为普遍原理在全世界推广。他在20世纪末向国会提交的《新世纪国家安全战略》强调,美国必须致力于外交“,为防止冲突、促进民主、开放市场”等方面花的每一美元都肯定会在安全上得到回报。奥巴马总统则更加主动地出击,把《网络空间国际战略》称为“美国第一次针对网络空间制定全盘计划”。不难看出,美国政府是要将信息技术优势充分为己所用,营造有利于自身稳定与发展的外部环境,通过危机管理、推广民主和市场开放来塑造信息化时代的全球价值观,增强自身国际影响力,进而巩固和提高国家实力。信息技术的发展对外交决策的影响越来越大。自上世纪末,美国产业结构就已经发生了重大变化,长期以来在产业结构中居于主导地位的钢铁、石油、化工等产业的地位逐渐下降,以半导体、微电子、计算机、软件业为代表的信息技术产业迅速崛起。早在20世纪90年代,微软、英特尔公司就已取代了美国三大汽车公司当年的地位,成为美国经济保持持续增长的主要推动力。至今,信息产业已成为美国最大的产业,伴随着这种变化,一批新的权势人物也涌现出来,对美国的对外政策产生了重大影响。这批新的权势人物拥有强大的经济实力做后盾,将逐渐在美国的政治权力架构中扮演举足轻重的角色。他们有能力通过参与或资助竞选、游说国会、制造和影响舆论等方式影响美国内政外交的酝酿和制定。鉴于信息技术产业如今在美国经济发展中所占据的重要地位,美国政府制定对外政策(尤其是经贸政策和知识产权问题)时势必要考虑这一产业集团代表的利益与要求。 四、信息安全:美国国家安全和对外政策的“双刃剑” 互联网的发展促进了人类的生产力的提高,在政治、经济、军事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毋庸置疑,但其“双刃剑”的角色也不可否认。对于美国这样的超级大国,现代网络信息技术对其国家安全和外交活动的影响更是双重的。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网络安全遇到的威胁日益严重。计算机病毒利用现代计算机网络技术进行传播,对网络信息系统进行攻击和破坏,对外交信息安全造成了严重威胁。黑客攻击是另一种破坏程序,可给外交人员及国家带来严重影响,甚至威胁国家和地区的安全。近些年来,不单是美国,世界其他主要国家也将信息安全列为国家安全的重要威胁。如,俄罗斯在2000年9月把国家信息化建设作为其外交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英国政府2010年10月公布的《国家安全战略》将网络战列为英国今后面临的“最严重威胁”之一。随着全球化的发展,网络已经直接影响到世界各国的政治、经济和社会运转,控制着世界信息流动和国际经济命脉如何切实维护网络安全,各国尚无万全之策,美国也不例外。对西方价值观,特别是人权观的影响愈发明显。批判理论家罗伯特•考克斯指出,社会结构是主体间互动的结果,是社会建构而成的。人类安全和人权问题越来越受重视。按照西方资本主义的意识形态和美国自己的文化价值观去“规范”全世界,是美国国家安全战略的一项重要内容,且占有越来越突出的位置。冷战结束后,美国等西方国家把“捍卫西方价值观”推到外交和国家安全的前台。20世纪90年代以来成为西方一个重要政治理论“第三条道路”宣称的对外政策的两大实质,一是向全世界推广西方的自由、民主、人权、法治等价值观,二是推行“人权高于主权”“人权无国界”“主权有限”“主权过时论”等观念。美国在“互联网打上了美国价值观的烙印”。但美国自身也是精英治理与个人自由之间矛盾着的混合体,一边是现实,一边是信仰及理想。“美国价值观”在对外政策(人权问题、个人自由、道德观)方面定调太高,看上去很美,但真正落实起来,困难很多。如屡屡发生的美国利用网络信息技术对国内,特别是对别国机构和重要人物的窃听丑闻,最有名的是斯诺登揭秘案例,就大大削弱了美国的“道德”影响力。正在逐渐削弱美国等西方国家的霸权地位。1999年,约瑟夫•奈在《信息革命与国际安全》一书中,把信息技术革命视为21世纪美国在国际事务中保持主导地位、发挥更大作用的一种重要“软力量”。美国凭借其在信息技术和互联网方面的优势谋求全球信息化主导权,以获取“信息霸权”来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其21世纪全球唯一超级大国的影响力,强化其“全球霸权”地位。迄今为止,以美国为首的少数西方发达国家在信息领域仍占有很大优势,确立并保持着“信息霸权”。他们深信自身的政治主张和价值观念具有优越性和普世价值,同时对政治体制和价值观不同的国家心存偏见,在不完全了解这些国家(特别是广大发展中国家)具体历史和现实国情的情况下,干涉别国内政,制造民族间、国家间和不同宗教间的矛盾,招致了越来越多的不满、嫉恨,为自己催生、培育了越来越多的对立面。一些宗教团体、政治党派、极端组织等也通过各种信息传输手段传播不利于、甚至反对美国等西方国家的各种主张。从国家层面来看,全球网络信息空间主要的行为体仍是各个国家,在国际体系信息安全规范仍然缺位的情况下,各国均设法扩大本国网络空间安全边界来保障国家安全,由此产生的结果是合作与博弈并存。美国对此情况显然已经有了一定程度的认识,但仍无法摆脱过于以自我为中心的价值判断,白宫在2011年5的《网络空间国际战略:构建一个繁荣、安全和开放的网络世界》,被解读为既是“合作的邀请”又是“对抗的宣言”。长期以来美国等西方发达国家主导着互联网治理的话语权,从标榜互联网“开放、共享、无国界”到借“网络自由”等抨击其他国家的网络安全治理。这些不可避免地引起了其他国家或机构层级的抵制乃至对立。总的来看,美国在信息领域正经历从“霸权”到“王权”的转变过程。对国际关系概念和公共外交带来挑战。伴随着网络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和空间技术的应用,传统的“国家主权“”领空”和“领土”等概念受到了一定程度的影响。利用高科技手段制造和传播旨在削弱、颠覆他国政权的信息、刺探情报或进行洗钱等活动,给国家安全增添了新的防范问题。1965年“公共外交”概念被首次提出并得到运用,该外交策略试图通过现代信息通讯等手段影响其他国家的公众,以帮助外交政策的形成与推行。美国是“公共外交”的有力践行者,白宫大力开展思想文化传播,实施外交战略,在网络信息空间构建“公共外交”的实践场域。但通过互联网频频披露的美国政府之种种劣行,无疑也会损害美国的形象,侵蚀美国透过外交展现的“软”实力和“巧”力量。此外,信息安全“双刃剑”还体现在这些方面:(1)随着网络信息技术的深入发展,美国的国家安全正遭受着越来越大的非传统威胁,对传统国家政治治理模式造成了挑战。(2)政府权威受到进一步挑战,个人、企业、非政府组织、恐怖分子、社会运动等都成为影响国际政治的重要变量,削弱了美国及许多国家政府对本国事务的控制能力;国家外交政策的合法性在网络上受到更多质疑的同时,政府对网络舆情的管理更加困难,对外交议程的控制力也会相应减少,如美国国防部因无法合理解释关塔那摩监狱的虐囚事件而在网上广受诟病。(3)面临更多的国内外问题。美国虽在建立其国际安全体系方面“成就”显著,但用于“国家安全”上的开支增加迅猛,这固然刺激和带动了经济的发展,但同时也背负着过多的支出;它既可提高国家的安全系数,同时也增加了易受攻击的“软肋”。 五、结语 在过去的半个多世纪里,美国政治精英们为了维护国家内部的稳定和发展,巩固和保持其国际超级强国地位,围绕着“国家安全”进行内外战略设计与调控,大力发展信息技术,资助并主导了全球化时代的互联网之产生与发展。从上世纪90年代后期至今,美国政府已经构建了颇为完整的信息安全战略,在其国家安全框架下,从政治、军事、经济和外交等多个方面统筹指导国家对外政策的制定与调整。总的说来,美国发展信息技术,将科技创新为己所用,迅速提高综合国力和国际影响力的一条有效措施,是使国家信息安全与国家发展和国际地位之巩固紧密有机地结合在一起。美国虽在建立自己的信息安全体系和实现国家安全战略目标方面取得了显著“成就”,但它自身在调控信息安全,主导对外政策的同时,也受到越来越多的内外因素之制约。从美国自身战略设计的角度来看,尤其需要强调的是,国家信息安全作为支撑美国国家发展的一个庞大体系,涉及面非常之广泛。在对外政策方面,由于国际环境的复杂与多元,加上与国内因素相互交织,任何一个部分出现误判,都有可能使整个系统出现漏洞,使得其他部分和其他环节的工作化为乌有。若一味强势追求自身“信息安全”,既有力不从心之虞,也会增加国际合作的难度,恐生过犹不及之忧。 作者:朱丹丹 单位:外交学院外交学与外事管理系 国家安全论文:网络安全视角下国家安全战略思考 一、信息网络安全问题带来国家安全隐患 (一)计算机网络安全问题不容忽视。 计算机网络是一个开放、自由的空间,计算机网络在给人们带来方便快捷的同时,其开放性和自由性也带来了众多安全隐患,不仅影响了网络稳定运行和用户的正常使用,严重时会威胁到国家安全。因IT系统简单、漏洞较多,网络攻击普遍发生。特别是出于政治目的和经济利益,针对政府部门以及国防、金融、能源等重要部门或行业,有组织的大规模的持续性的网络攻击越来越频繁。中国已经成为全世界黑客宰割的“羔羊”。只要黑客的攻击不停止,网络信息安全的斗争也将一直持续。当网络信息资源成为国家和公众的生命线时,一旦信息网络遭到入侵和破坏,其后果所带来的经济损失无法估量,由此引起的经济、社会动荡更是让人不寒而栗。 (二)信息产业发展滞后带来国家安全威胁。 由于我国在信息产业领域起步较晚,国内一些重要信息系统、关键基础设施中的网络核心设备和关键软硬件长期依赖国外。全球网络根域名服务器为美国掌控;中国90%以上的高端芯片和智能操作系统依赖于美国。这些依赖于国外的核心信息技术产品或服务,一但遭到恶意破坏,我国政治、军事、经济、社会等方面情报就有可能被盗取、破坏,这无疑增大了经济安全的隐患,直接威胁到国家安全。随着云计算、大数据、智能化等网络信息化新兴产业的继续拓展,大数据泄露事件时有发生,这将使中国网络信息安全面临更多前所未有的严峻考验和挑战。 (三)网络犯罪与网络恐怖主义严重影响国家安全。 网络在迅速改变着这个世界,给社会和人们提供的便利越来越多,与此同时,网络违法犯罪活动也越来越猖獗,如利用网络散布破坏性病毒或设置“后门”程序;黑客攻击,偷窥、复制、更改或删除计算机信息;网络诈骗等网络违法犯罪呈现蔓延态势。网络无国界,不受物理时空的限制,跨国犯罪活动日益严重,给打击和防范带来极大挑战。近年来,互联网成为恐怖分子同网络安全保卫组织、反恐机构相互斗争的主要战场。北京天安门、昆明和乌鲁木齐火车站等地严重暴力恐怖袭击事件,严重破坏了社会秩序,危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网络恐怖主义,是恐怖主义发展的新趋势,没有哪个国家能够独善其身,其隐蔽、便利、廉价、远程,攻击范围广,将给人类社会带来更大的威胁。 二、加强信息网络安全防护,维护网络主权与国家安全 (一)推进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法治进程。 尽管网络空间法治化面临严峻挑战,但始终改变不了依法治网的新常态。因此,必须要强化网络世界的法治思维,加强网络信息化领域的立法工作,执法工作,引导全社会遵纪守法,全方位推进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法治进程,促进依法管网、依法上网、依法用网,维护国家安全,建设网络强国。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决定,对我国网络空间治理提出了明确要求。《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明确提出,“要加强互联网领域立法,完善网络信息服务、网络安全保护、网络社会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在主持召开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时要求,“要抓紧制定立法规划,完善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关键基础设施保护等法律法规,依法治理网络空间,维护公民合法权益”。 (二)构建以大数据为重点的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加快出台国家信息安全战略。 随着云计算、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蓬勃发展,“数据窃取”和“大数据污染”频频出现,大数据的安全问题越来越受到高度重视。一是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大数据的安全;二是要从技术上把控大数据的安全。大数据是互联网安全的核心。建设以大数据为重点的信息安全保障体系,是网络安全的需要,也是国家安全的需要,必须要上升为国家意志,加快国家信息安全战略的出台。 (三)创新驱动核心技术的研发,捍卫国家“网络空间主权”。 维护网络信息安全最根本的就是要创新驱动发展,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掌握核心技术。具体讲,只有牢牢把握网络、计算、存储这三个重要环节以及操作系统与芯片这两个关键领域的核心技术研发,才能防止政治、经济以及军事等方面的重要数据或秘密被窃取、被泄露;才能从源头上捍卫我国的网络空间主权,维护国家安全。因此,必须加快改革创新和技术研发,加强核心技术自主创新和基础设施建设,维护国家安全,惠及民生。制定全面的信息技术、网络技术研究发展战略,特别要注重研究、制定发展与计算机网络相关的各类行业产品,如网络扫描监控技术、数据指纹技术、数据信息的恢复、网络安全技术等等,以自主知识产权掌握网络主动权。 (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汇聚人才资源。 在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上强调,“网络信息是跨国界流动的,信息流引领技术流、资金流、人才流,信息资源日益成为重要生产要素和社会财富,信息掌握的多寡成为国家软实力和竞争力的重要标志。”因此,要把人才资源汇聚起来,努力打造一支政治思想好、技术业务精、忠诚可靠、甘于奉献、作风过硬的强大队伍,为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域培养一大批创新型专家人才、尖子人才、领军人才。 (五)坚决严厉打击网络犯罪与网络恐怖主义,净化网络环境。 防范和打击网络犯罪、网络恐怖主义,关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乎世界和平与发展事业。在打击网络违法犯罪、网络恐怖主义活动上,需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努力:一是集中警力,打集群战,重点突击,确保以最快速度,在最短时间内侦破网络违法犯罪或恐怖主义案件,捍卫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二是建立国际协作机制,加强沟通与交流,携手共同打击网络犯罪及网络恐怖活动,净化网络环境,共筑牢固的安全防线,力争从根源上铲除恐怖主义。三是加强网络监管,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普及网络安全知识,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从源头上进行管控。 (六)加强国际合作,维护国际网络空间安全。 网络安全问题是全世界共同面临的一个疑难杂症。世界各国或地区需要更加密切联系,共同维护网络安全,捍卫世界人民的根本利益,为世界和平与发展贡献力量。因此我国应在切实保障国家秘密和安全前提下,本着相互尊重和相互信任的原则,积极参与情报交流、技术合作,共同构建和平、安全、开放、合作的网络空间,建立多边、民主、透明的国际互联网治理体系,共同打击网络犯罪,维护信息网络安全,进而维护国家利益。 作者:曹建萍 单位:中共巫山县委党校 国家安全论文:全球化国家安全管理 澳大利亚的小莫汉.马利指出:影响21世纪国家安全的7个趋势是:全球化经济,全球化技术扩散,全球化的民主浪潮,多极化的国际政治,国际体系性质变化,安全概念的变化,冲突焦点的变化。对亚太地区的威胁有两个方面:第一,传统冲突:大国的霸权斗争,成功国家民族国家的膨胀,领土和海洋权益争端,经济竞争,大规模毁伤武器的扩散。第二类,未来冲突的新根源:衰败国家的民族主义,文化和宗教信仰冲突,致命的轻武器扩散,石油,渔业和水资源的争议,难民潮和人口流动,生态灾难,恐怖主义.给21世纪的国家构成多重灾难。 全球化对于中国经济安全的影响不可: 第一,新经济发展过快,受制于发达国家的新经济技术标准和关键零部件。目前全世界的芯片绝大部分是美国生产的,这是电脑的核心部件,如果我们在普及网络以后许多年仍不能独立生产,恐怕就不仅仅是让外国人多赚钱的问题了。我国工业的现代化,主要依靠设备进口,工业的进口依存度已经超过30%,甚至更高。 第二,经济高速增长导致进口依赖度增加。 我国与世界先进国家科学技术差距在拉大。与日本相比,单位GDP耗能的差距1981年为6倍,现在扩大到约15倍。发达国家的经济增长中科技进步所贡献的份额一般都在50%-70%;而我国,"六五"期间科技进步所贡献的份额还占到32%,"七五"期间反而降到24%。90年代以来国家基础设施建设和重化工机电快速发展,对能源和矿产品的需求急剧增加。目前中国铁矿石自给率为80%左右,氧化铝为70%左右,铜精矿为40%左右,铬铁矿为40%左右,钾盐仅为6%。2010年14亿人口需要消耗50亿吨标准煤(包括29亿吨原油),8亿吨钢和17亿吨铁矿石。中国45种主要矿产的现有储量,到2010年能够保证需要的只有24种,需要进口2亿吨。到2020年的需求量将是目前2倍,矿产品短缺量为2。5---3亿吨,能够保证需要的仅6种。铁、铜、锰、铬等金属矿产对外依存度不断攀升。21世纪中叶除煤外,绝大部分矿产品均需国外资源补充。国内年木材缺口6000万立方米,进口粮食进口5千万吨。大量进口需要大量出口,年增长率不能低于12%,中国占世界出口比重将从3%上升到18%,迫使许多国家让出市场。 能源矿产结构性矛盾突出,石油、天然气资源家底不清,后备资源严重不足,1993年成为能源净进口国,其中每年石油进口量迅增1000万吨左右,中国未来能源供需的缺口将会越来越大,石油进口依存度,1995年6.6%,2000年25%。2010年30%,2020年50%以上。 2001年我国进口石油7000多万吨,花费200亿美圆。到2005年将缺口1亿吨左右。2010年我国石油产量1.5亿吨。要生产3.5亿吨钢,需要进口8亿吨原油和3亿吨铁矿石。石油进口超过5000万吨,国内经济运行会受制于国际市场,超过一亿吨要考虑采取外交、经济、军事措施以保证石油安全。国际石油跨国公司垄断国际石油市场,商业利益与西方国家的政治军事利益一致,我国石油安全迫在眉睫。 中国目前的外贸依存度是47%,5年以后可能达到65---70%,严重依赖国际市场又影响国际市场,没有强大的国家力量支持,是不可想象的,这也是全球化不可能消解国家主权的原因。 第三,国家安全因过多引进外资受到影响。 以高关税特别是提高关税实际保护率的办法,保护国内产业,其结果就是外商直接投资大量进入。比如到2006年我国按照WTO规定,将轿车的关税从100%降低到20%,但是轿车零件的进口关税为10%,这就是以提高实际保护率的办法,促使外国资本进入,以合资企业产品代替进口整车。因此,引进外商直接投资,就成为最好的"全球化"方式。 至1999年12月底,我国实际使用外资金额3076亿美元。外商投资企业工业增加值4201亿美元,占全国20%;工业产值17696亿元,占工业产值的27.7%;涉外税收1648亿元,占全国15%。未来5年以国内市场为代价,每年可以吸收600亿美圆,但外商直接投资不是越多越好。 首先,很难通过合资方式引进先进技术,引进外国设备过多会冲垮国内机器制造业。 其次,国内关键产业如飞机制造,数控机床,电脑芯片等,会被跨国公司整合和控制难以独立发展。是发达国家跨国公司在主导全球产业结构调整,通过跨国合并,收购和合资形式向全球投资,往往是内部分工的结果,海外合资企业仍然受总公司指挥。中国最大的外资企业是德国的巴斯夫,在中国有9家化工企业,从尼龙,地毯,醇,涂料,维生素,乙烯,染料,乳胶,到分散体,形成系列产品分工体系。国内企业受到行政系统(条条块块)的分割,缺乏内在的技术和生产联系,即使掌握大部分股份,也很难敌得过跨国公司的技术,商业和金融控制。 第三,"国内市场"也不是轻易可以让得出来的。对于外国投资者来说,占领市场意味着最终得到外汇而不是人民币;我们让出国内市场,就要承诺外商人民币利润的自由兑换。目前外商投资的国内人民币利润每年大约2000亿人民币,只有10%左右兑换成外汇汇出,其余留在国内再投资了。数年之后,利润总额将积累到20000亿人民币,相当于2000亿美圆,等于国家外汇储备。如果在突发事件下集中要求兑换,就难免诱发外汇金融货币危机。 外贸依存度的调整 目前美国经济的调整,将影响中国的出口。加入WTO将使中国社会受到全面的国际冲击。国内社会结构与制度,将与国际发生剧烈的摩擦。22年形成的单一经济思维,又不能够把个人,企业和既得利益集团的经济利益,与国家的地缘政治利益统一起来,不能把国家经济发展战略与安全战略统一起来,甚至严重忽视后者。按照目前经济路线发展下去,中国将丧失与美国抗衡的能力。 如果中国在5年以后受到西方全面封锁,经济损失有多大? (一)2000年中国国民生产总值83000亿人民币,按照1:8。3汇率,为10000亿美圆,外贸4743亿美圆,增加31。5%;出口2492亿美圆,增加27。8%;进口2251亿美圆,增加35。8%。顺差241亿美圆。其中一般贸易出口1052亿美圆,增加32。9%;进口1001亿美圆,增加49。3%。加工贸易出口1377亿美圆,增加24。1%,进口926亿美圆,增加25。8%。机电产品出口1053亿美圆,增加36。9%,高新技术出口370亿美圆,增加50%;进口初级产品467亿美圆,增加74%,原油,大豆;机电产品,高新技术产品增加30%。 外贸依存度是以外贸总额除以GNP,为47%。如果扣除加工贸易的重复计算,外贸依存度为35%,全部扣除加工贸易,外贸依存度为23。5%。 外贸依存度是国内非贸易品与贸易品的比价。从发展趋势看,由于贸易品生产率提高快于非贸易品,价格下降得快,所以外贸依存度有下降趋势。1980-1996年日本的外贸依存度从26%下降到17%,新加坡从440下降到356%。韩国从74下降到69%。汇率的升值会提高外贸依存度。 (二)假设中国沿着经济主义自由路线继续发展,不进行重大利益格局调整,国内外资源状况仍旧可以支持5年左右经济增长。假设国内生产总值年增8%,2004年为111553亿人民币,按照1:8。2汇率,为13604亿美圆。外贸总额9196亿美圆,外贸依存度达到67。5%。如果人民币贬值到1:10,外贸依存度达到82。4%的历史最高水平。 出口年增加15%,为4358亿美圆,进口年增加20%,为4668亿美圆,外贸逆差达到310亿美圆。加工贸易年增加15%,出口2408亿美圆,工缴费500亿美圆。扣除加工贸易的外贸依存度是34%。 外商直接投资保持年600亿美圆水平,使国际收支保持顺差。国家外汇储备保持2000亿美圆。 (三)建议在2001-2004年突击进口战略物资,年增加进口200亿美圆。在2004年底,我国进口总额将增加600亿美圆,为5268亿美圆,外贸逆差扩大到1000亿美圆。国家外汇储备下降到850亿美圆。 (四)假设2005年出现西方全面封锁。加工贸易全部停止。 2000年加工贸易出口1377亿美圆,占出口总额2492亿美圆的55。2%,加工贸易进口1001亿美圆,占进口总额2251亿美圆的44。5%。加工贸易总额2478亿美圆,占进出口总额4743亿美圆的52。2%。 2004年,加工贸易按照年15%增长率,可以达到2400亿美圆的出口。如果全部中断,损失是: (1)外贸总额降低4500亿美圆,出口降低2800亿美圆,外贸依存度降低50%; (2)4000万人失业; (3)国家外汇收入降低500亿美圆; (4)加工贸易全部使用进口原材料再出口,对国内产业没有带动效应,全部中断以后国内只损失20%左右的工缴费,2004年为500亿美圆左右,把乘数效应估计在内,大约1000亿美圆。 (5)2004年的GNP是13604亿美圆,2005年如果继续增长8%,应该是14693亿美圆,现在减少到13693亿美圆,只增长0。6,增长率降低7。4个百分点。如果估计更高一些,大致可以说,由于加工贸易全部中断,我国经济成为零增长。 (五)从美日欧出口大部分中断。 2004年我国出口4358亿美圆,其中一般出口2000亿美圆左右,其中向美日欧出口占60%,1200亿美圆。 美国是我第二大贸易伙伴,我对美出口占出口总量20%以上,按照美国统计达到30%。我在美国出口份额中仅维持在2%左右。我对美国的资金和技术也有依赖,从美国进口最多的是技术含量高的机电产品(1998年为94.18亿美元,占自美国进口总量的55%),有些难以替代。 日本是我国第一大贸易伙伴。1998年占中国对外贸易总额的17.9%,日本的资金技术对我也极为重要。 欧盟是我第三大贸易伙伴。1998年占我对外贸易总额的15.1%。 香港是内地第四大贸易伙伴和最大的出口市场,1998年占我对外贸易总额的14.1%。 1998年我国外贸的64.3%、约2071亿美元,是与美日欧的贸易(含内地与香港的贸易),我们获得的贸易顺差629亿美元,如果没有这一块,外贸将有逆差193亿美元。 假设2005年对美国日本出口全部中断,对欧洲出口部分中断,影响是: (1)出口减少1000亿美圆。2005年出口在和平环境下可以达到5012亿美圆,减去加工贸易2770亿美圆,一般贸易1000亿美圆,只剩下1242亿美圆,考虑到向其他地区增加出口,可以估计为1500亿美圆,降低75%,大约倒退到1997年的水平,倒退8年。 (2)一般贸易出口的减少对国内经济的影响比加工贸易大得多,因为大部分原材料来自国内,有连锁性收缩效应。假设有4倍的收缩效应,即4000亿美圆,相当于32000亿人民币。用4000亿美圆除以2004年的GNP13604亿美圆,经济增长率降低29。4%。 (3)加上加工贸易中断的影响7。6个百分点,共37个百分点。这就是加工贸易中断和出口下降对于国内经济的影响:第一年GNP下降37%,第二年下降更大,假设40%。第三年才有可能有所恢复。 (4)出口产品国内收购额占全国商品零售总额的40%左右,如果降低75%,将使国内总需求降低30%,加上乘数效应,将使国内通货紧缩和企业破产更加严重,失业再增加4000万,共增加8000万。 (六)关键进口供应基本中断 2000年我国进口大类产品是:矿产品245亿美圆,化学品181亿美圆,塑料橡胶164亿美圆,纺织原料和制品166亿美圆,贱金属206亿美圆,机器电器852亿美圆,光学医疗设备82亿美圆。 由于大量引进外国设备,我国工业最先进的部分,设备,原材料和零配件对于进口的依赖程度相当高,在1994年,工业对进口的依存就达到30%,现在可能超过50%。特别是尖端科技如芯片,数控机床,航空航天等方面,在关键部分依靠进口,影响更大。 (七)能源供应受到影响。 我国与世界先进国家科学技术差距在拉大。与日本相比,单位GDP耗能的差距1981年为6倍,现在扩大到约15倍。发达国家的经济增长中科技进步所贡献的份额一般都在50%-70%;而我国,"六五"期间科技进步所贡献的份额还占到32%,"七五"期间反而降到24%。90年代以来国家基础设施建设和重化工机电快速发展,对能源和矿产品的需求急剧增加。 目前中国铁矿石自给率为80%左右,氧化铝为70%左右,铜精矿为40%左右,铬铁矿为40%左右,钾盐仅为6%。2010年14亿人口需要消耗50亿吨标准煤(包括29亿吨原油),8亿吨钢和17亿吨铁矿石,中国45种主要矿产的现有储量,到2010年能够保证需要的只有24种,需要进口2亿吨。到2020年的需求量将是目前2倍,矿产品短缺量为2。5---3亿吨,能够保证需要的仅6种。铁、铜、锰、铬等金属矿产对外依存度不断攀升。21世纪中叶除煤外,绝大部分矿产品均需国外资源补充。年木材缺口6000万立方米,进口粮食进口5千万吨。大量进口需要大量出口,年增长率不能低于12%,中国占世界出口比重将从3%上升到18%,迫使许多国家让出市场。 能源矿产结构性矛盾突出,石油、天然气资源家底不清,后备资源严重不足,1993年成为能源净进口国,其中每年石油进口量迅增1000万吨左右,中国未来能源供需的缺口将会越来越大,石油进口依存度,1995年6.6%,2000年25%。2010年30%,2020年50%以上。 2001年我国进口石油7000多万吨,花费200亿美圆。到2005年将缺口1亿吨左右。2010年我国石油产量1.5亿吨。要生产3.5亿吨钢,需要进口8亿吨原油和3亿吨铁矿石。 国际贸易与国家安全战略的关系是这样的:石油进口超过5000万吨,国内经济运行会受制于国际市场,超过1亿吨要考虑采取外交、经济、军事措施以保证石油安全。国际石油跨国公司垄断国际石油市场,商业利益与西方国家的政治军事利益一致,我国石油安全迫在眉睫。 (八)外商撤资可能引发外汇危机 假定2005年爆发突发事件,外商直接投资全部停止进入,国际收支平衡表的资本项目顺差,和经常项目进口方面的逆差,将同时减少600亿美圆,对于国际收支平衡没有影响。 我国已经引进3000亿美圆的外商直接投资,主要是真实资本,包括设备,专利,商标和管理,90年代年平均引进400亿美圆。加入WTO的刺激,可以使未来5年,每年可达600亿美圆,5年积累3000亿美圆。到2006年,我国引进外商直接投资的总额达到8000亿美圆。引进外商直接投资,与直接开放资本市场相比,被称为我国利用外资的一大经验。特别是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人民币没有自由兑换,国际投机资本无法在非常短的时间里获得巨额人民币,因此无法通过抛售的办法冲击我国的股票市场和外汇市场。中国没有被卷入亚洲金融危机。 引进外商直接投资就没有风险吗?如果引进太多,风险照样存在,只不过时间比较长。 金融市场上的投机资本,可以在几分钟内引起大崩盘。而外商直接投资所引起的金融外汇危机,要经过10年左右。主要环节是人民币利润的集中汇出,可能引起境内居民和企业挤兑外汇存款,进一步引起黑市上以人民币兑换外汇,并挤兑人民币。 所谓对外商开放国内市场,是允许其内销产品,所得人民币经过国际外汇管理居批准,可以汇回国外。大约5年以后,外商直接投资有8000亿美圆,按照年内销利润有10%,即相当于800亿美圆的人民币,大约7500亿人民币。汇出的外汇超过了引进的外资。更为严重的是,每年数千亿人民币的人民币利润,有大约90%并没有汇出,而是作为再投资重新投入。至于有多少是卖了土地厂房,多少是进入股票市场投机,无从估计。但5年之后这笔钱的总数达到20000亿人民币,相当于2000多亿美圆,与国家外汇储备大致相等----这就是危机的临界点但如果积累起来的外商直接投资的国内人民币利润,集中兑换,即有可能触发外汇挤兑。 沿海地区的损失 外贸依存度并不能反映一个国家经济的开放程度。还包括 1.投资依存度(外商直接投资占总投资的比利,工业对于进口的依存度。 2.科技依存度(企业核心竞争能力,产业控制,关键部件在谁手里,新技术开发能力)。 3.资源依存度。 4.金融依存度(美圆化程度,外汇市场,股票市场,外债)。 1989---1991年西方对我国经济制裁,停止对华军品贸易和国际贷款。1989年,我国的外贸增长率下降15.7%;1990年又下降3.3%,其中进口下降16.8%。我国经济连续3年低速增长,1989年4.4%,1990年4.1%,1991年7.7%。 西方制裁对于沿海地区的影响尤其大。东南沿海地区指华东华南,福建、广东、浙江、上海、江苏南部,香港、澳门。 不含港澳,1999年有2亿多人口,耕地面积1000万公顷,占全国7%;国内生产总值近3万亿元人民币,占国内生产总值37%;新增固定资产投资9000亿元人民币,占全国32%。钢产量2800万吨,占全国23%;汽车36万辆,占全国20%;塑料324万吨,占全国40%;化纤385万吨,占全国60%;纱184万吨,占全国32%;冰箱530万台,占全国40%;洗衣机635万台,占全国50%;彩电2770万台,占全国60%。 上述计算没有包括直接受到的军事打击。 结论是:如果没有补偿措施,5年以后中国将由于经济原因和文化原因难以与美国抗衡。因此,目前5年的经济文化调整,比未来的军事战争更加重要。如果在经济文化方面失败,等于自我瓦解,军事战争难以取胜,甚至不战而降。如果中国未来不想错误美国的附庸国,就必须坚决尽快进行战略调整。 国家安全论文:高职国家安全教育挑战及对策 国家安全的概念是改革开放总设计师邓小平同志提出的,其含义是保证一个国家的安全不仅是不受外国侵略,而且在国内也要稳定,要反对颠覆。并且随着国家安全的提出,我国有了一个战略性的转折,由时代的“战争与革命”发展成为了“和平与发展”。这样强调了经济战略,使得中国在国际上地位更高。2001年时任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在讲话中提出:要头脑清醒,居安思危,深刻认识新形势,懂得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经济安全、国防安全的极端重要性,紧迫性。确保信息安全,金融安全和粮食、石油等战略物资安全。以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根据新阶段国际国内的形势发展,沿着上述国家安全发展的思想道路,明确提出了要确保国家政治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信息安全、国防安全的要求。这说明我国领导人对国家安全所包括的内容在逐步的扩大。更加确保了我国在不受外国侵略的同时,防止内部矛盾,发展经济的目标。 1开展高职院校学生国家安全意识调查的背景 首先,当今世界,和平与发展虽然是时代的主题,但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依然存在,我国的安全和统一仍然面临严重的威胁。西方超级大国亡我之心不死,东面的强邻日本也不愿反思侵略历史。特别是,西方超级大国在前苏联已经解体,俄罗斯日渐衰微的情况下,把中国看成其21世纪称霸世界的最大障碍,开始以各种手段遏制中国的发展。周边安全也存在不少隐患。南沙群岛被东南亚小国强占,台湾问题尚未解决,中日东海问题和钓鱼岛争端也日益升级。同时,随着我国国际竞争力、综合国力和国家地位的空前提高,一些西方国家别有用心地提出了“中国威胁论”,也使我国国家安全形势进一步恶化。当前,国家间的竞争日趋广泛、激烈,当达到白热化的时候,战争就在所难免。因此,歌舞升平之下隐藏着暗流涌动。对于如此严峻的国际环境,高职院校的学生大多缺乏清醒的认识。其次,20世纪90年代初,走私、贩毒、非法枪支买卖、环境污染、跨国犯罪、经济情报战、疾病的跨国传播等非传统安全问题虽已出现,但还构不成战略威胁。但现在这些问题已相当严重。而且“东突”活动猖獗,生物入侵滋生,洋垃圾不断涌入,新的国家安全问题不断出现。加入世贸组织,在受益的同时,也使国家安全防范更加困难,一些传统措施将不允许采用,安全风险扩大到经济、文化、信息、科技人才等诸多领域。对于这些非传统安全问题,高职院校学生也大多缺乏危机意识。最后,随着信息网络化和经济全球化进程的不断推进,注重国家安全意识的培养,增强国家安全观念已经日益成为高职院校学生素质教育中的一个重要方面。高职院校应当适应新形势的发展,结合素质教育的开展和大学生的思想实际,明确教育要求,努力实践探索,积极推进对大学生的国家安全教育。科技作为第一生产力,在为国家保持经济军事优势的同时,也扮演着危及国家安全的角色,如破坏势力通过技术窃密危及国家安全。发达国家还采取人才争夺战略,导致发展中国家大量人才流向发达国家,其中我国人才外流现象很严重,科技安全形势严峻。通讯技术的飞速发展为信息快捷传播与自由交流带来了方便,使传统意义的文化继承在全球化模式下失去原有空间,国家和文化边界正在消除,而文化生存是国家生存的前提条件,一旦文化遭遇威胁,必然给国家带来危机。综上所述,经济全球化时代,我国的国家安全面临严峻挑战。 2当代高职院校学生国家安全意识现状 通过对高职院校学生国家安全意识的调查显示,当前大学生的思想政治状况主流积极健康,但也有种种迹象表明,部分高职院校学生的国家安全意识还很薄弱。 2.1高职院校学生对国家安全认识模糊 高职院校学生对国家安全还停留在军事、领土、情报这样一些传统的、局部的认识上。对国家政治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信息安全认识不足,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既没有外部的威胁和侵害,也没有内部的混乱和失序的客观状态。当前,国家安全既包括国土安全,主权安全、政治安全等传统内容,也包括文化安全、信息安全等方面的新内容,2001年时任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讲话中提出:要头脑清醒,居安思危,深刻认识新形势,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经济安全,国防安全的极端重要性,紧迫性。确保信息安全,金融安全和粮食、石油等战略物资安全。而后以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根据新世纪新阶段国际国内的形式发展,沿着我国传统国家安全发展的思想道路,明确提出了要确保国家政治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信息安全、国防安全的要求。全方位理解国家安全有助于端正高职院校学生的思想认识,增强国家安全意识。讲国家安全,高职院校学生会自然联想到美国的中央情报局、联邦调查局以及国家安全机关、军队、警察身上,这种把国家安全等同于情报间谍活动的片面认识,使高职院校学生不能自觉地把维护国家安全与自身的责任联系起来,或多或少地、有意无意地认为“国家安全与自己无关”。随着我国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人民安居乐业,国际地位与日俱增,和平环境使高职院校学生自觉不自觉地对国内外敌对势力的破坏活动放松了警惕,淡化了安全意识,认为“对外开放无密可保”,“和平期间无间谍”等等。由于思想麻痹,造成国家的一些机密被泄露,更有甚者,个别经不起金钱等种种诱惑,不惜丧失国格人格,出卖国家情报,给国家安全和利益造成重大损失,教训极为惨痛深刻! 2.2我国高职院校学生国家安全教育研究水平落后,当代高职院校学生的国家安全意识较为薄弱 目前,高职院校学生国家安全教育还处于宣传阶段,远未达到有计划,有目标,规范化教育的层次。国家安全意识是高职院校学生思想道德素质的重要内容,是衡量学校人才培养质量的一个重要指标之一。加强大学生国家安全教育,是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有机组成部分。因此,高校要从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高度认识国家安全教育的重要性,教育引导大学生树立对国家安全的忧患意识、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意识和保证国家安全的法治意识。当代大学生的国家安全意识现状显然不能适应时代要求,无法应对全球化对国家安全的挑战。 3高职院校学生国家安全意识淡薄的原因 1)意识形态淡化的副作用。中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和西方国家在意识形态上存在着巨大的差别。时期,由于过分强调意识形态因素,导致我国在外交中陷入孤立境地。为克服此种弊端,改革开放后,在国际交往中日益淡化意识形态因素。这虽有合理性、必然性,但难免导致国家安全意识的降低。2)高职院校学生大多都是从学校到学校,在教室、宿舍、食堂中打转转,社会交往很少,缺少社会经验,这就很难接触各种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自然对其危害缺乏亲身体验,对树立国家安全意识的重要性体会不够深。3)学校进行的国家安全教育,与学生思想实际联系不紧密,缺少针对性,教育方式僵化,内容空洞,很难引起学生的共鸣,教育效果欠佳。4)由于当今社会腐败现象短期内难以消除,思想政治课内容凝固僵化、空洞抽象,目前高职院校学生普遍对思想政治课产生反感,产生逆反心理,越教育越不信。国家安全教育属于思想政治课,自然也受到株连,不仅不受重视,反而心存抵触,自然就难见教育效果了。 4培养高职院校学生国家安全意识的对策 4.1抓好国家安全教育和国防教育,强化责任意识 要教育全体人民同一切出卖祖国利益、损害祖国尊严、危害国家安全、分裂祖国的言行进行坚决的斗争。要从保证国家长治久安的战略高度认识国家安全教育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高职院校学生国家安全教育列入教学计划,渗透到日常教学和思想政治工作之中。 4.2提高高校教师对开展国家安全教育的思想认识 没有国家安全教育的爱国主义教育,没有国家安全教育的学校教育,是不完全、不完整的教育。高校教师要在完成本学科教学任务的同时,完成好国家安全教育工作。 4.3树立国家利益高于一切的观念 邓小平指出:“国家的主权、国家的安全要始终放在第一位”。国家安全涉及国民生活的方方面面,是国家、民族生存与发展的首要保障。科学技术是没有国界的,但大学生不能没有自己的祖国。高职院校学生要把国家安全放在高于一切的地位,不做任何有损国家利益、民族荣誉的事。 4.4熟悉有关国家安全的法律、法规 对遇到的法律界线不清的问题,要肯学、勤问、慎行,弄清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什么可以做,什么不能做。目前,特别应熟悉宪法、国家安全法、保密法、刑法、刑事诉讼法、科学技术保密规定、出国留学人员守则等法律、法规,做到心中有数。 4.5保持警惕,善于识别各种伪装 有的谍报人员和负有特殊使命的记者,常以你能接受的面孔出现,用交朋友、做学术研究、出国经济担保、旅游观光、新闻采访等五花八门的手段,套取国家机密、科技政治情报和内部情况,对此要保持警惕,识破伪装,避免上当受骗,防止陷入违法犯罪。在对外交往中,既要热情友好,又要内外有别、不卑不亢;既要珍惜个人友谊,又要牢记国家利益;既要争取各种帮助、资助,又要不失国格、人格。要淡泊名利,不受其诱惑。对发现的别有用心者,要依法及时举报,进行坚决斗争,决不让其恣意妄为。 4.6克服妄自菲薄心理,挺直腰板 任何国家都有自己的安全与利益,也有别人没有的政治、经济、文化、军事、科技、资源和秘密,还有独具特色的传统工艺等等。中国是发展中国家,但又是不可小视的大国,虽然在总体上有所落后,又决不是样样落后。要看到我们也有许多世界第一和“中国特色”,有一系列国家秘密和单位秘密。作为中国人,决不可妄自菲薄、悲观失望,在对外交往中要挺直腰板,不卑不亢。 作者:周小翔 单位:江苏农牧科技职业学院 国家安全论文:高校国家安全教育策略研究 摘要:新媒体给人类生活带来了一场深刻的变革,也给国家安全带来新的挑战和威胁。当前,国家安全教育的主体是在新媒体环境下成长起来的大学生,在这一新形势下开展国家安全教育,就必须结合大学生的新特点,因势利导,充分利用新媒体开展国家安全教育。基于新媒体环境,文章对高校国家安全的教育策略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新媒体;国家安全;大学生 新媒体在为信息的共享和快速传播提供便利的同时,也对我国的国家安全构成新的威胁和挑战。大学生是新媒体运用最为广泛的群体,大学生的国家安全意识教育是新媒体时代维护国家安全的关键环节。探索适应新媒体时代需求,符合大学生成长规律的国家安全教育策略,是当前高校加强思想政治教育的新课题。 一、新媒体视域下国家安全教育面临的新挑战 (一)新媒体对国家安全造成威胁 新媒体的最大特点在于虚拟性和开放性,参与者可打破时空以虚拟化的身份参与社交活动。网络手机的普及和社交APP的广泛使用,使人们拥有了信息和传播的权利。西方国家凭借在网络技术方面的绝对优势,通过网络实施政治煽动和文化渗透,扰乱经济秩序,削弱文化认同,窃取尖端技术和军事情报,对国家安全造成了严重威胁。 (二)新媒体对大学生产生的负面影响 新媒体环境下成长起来的大学生,思想开放,思维活跃。但西方的文化思潮通过新媒体在大学生中迅速传播,给学生造成了严重的负面影响。网络的虚拟化和弱规范性,使一些大学生在虚拟世界里挑战规则,游戏人生,导致法制观念的淡薄和责任意识的缺失。网络世界的无界性使部分大学生缺乏保密意识。 (三)新媒体未充分运用到教育中 高校对大学生的国家安全教育没有适应国家安全形势的变化和新媒体环境下大学生的新特点,无法达到全面提高国家安全意识的要求。一是部分高校没有充分认识国家安全教育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二是部分高校国家安全教育还局限在政治、军事等方面,采用课堂灌输、大会宣讲等方式进行,缺乏吸引力,教育效果不佳。 二、新媒体视域下高校国家安全教育对策 (一)转变国家安全教育理念 新媒体时代,网络已成为大学生生活和学习不可或缺的部分,对其思想、心理和行为产生着深刻的影响。高校要及时研究当下国家安全的新变化和大学生国家安全意识出现的新问题,在理论和实践层面转换传统的教育理念和教育方法。改变传统的、权威式的强制性教育理念,尊重学生受教育者的主体地位。教育者应主动从国家安全教育的施教者转变为引领者和参与者,借助新媒体平等地与学生交流,增强大学生接受国家安全教育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创新“立体化”国家安全教育模式 新媒体为高校开展国家安全教育提供了新的教育途径和手段,高校应充分挖掘现有教育资源,建立国家安全教育专题网站,搭建国家安全网络教育平台,让国家安全教育向课堂外延伸。高校要大力支持教师开发具备声、色、光、画等多种表现手段的微课,通过网站、微信、微博等大学生喜闻乐见的传播途径将知识传送给学生,增强其对国家安全教育的情感体验,激发他们学习国家安全知识的热情和兴趣。 (三)提高大学生在虚拟世界的内控力 大学生是新媒体应用最为广泛的群体,高校应顺势而为,开设网络安全教育类的课程,开展以提高大学生网络素养和道德意识为主题的校园文化活动,培养其对信息的思辨、评估能力,构筑抵制不良信息冲击的思想“防火墙”。此外,梳堵结合。高校要积极引导大学生的网络行为,培植骨干学生转发、评论有利于国家安全的正面信息。也可通过建立大学生网络信息的监控机制,约束大学生的网络行为,提高维护国家安全的自觉性。 (四)构建新媒体环境下国家安全教育的协同创新机制 新媒体时代教育环境发生了深刻的变化,迫切要求大学生国家安全教育的协同创新。一方面,要积极联合校内外力量,搭建学校负责、政府督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社会大系统教育平台,通力配合,共同推进大学生国家安全教育改革。另一方面,要优化整合校内教育资源,各部门密切合作,构建课堂教学、校园文化活动、日常教育管理相结合,理论教学和社会实践相结合,显性教育和隐形渗透相结合,线上教育和线下网教育相结合的立体式的国家安全教育平台。 三、结语 作为国家公民,人人都应该增强国家安全意识。大学生是社会发展的青年力量,代表着祖国未来的方向,因此,更应该利用当下充足的教学资源,了解国家安全信息,掌握相关政策,全面认识到自己的责任,努力避免新媒体弊端的影响。高校在培养大学生国家安全意识上义不容辞,要继续探索。 作者:王艳 单位: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国家安全论文:高职院校国家安全教育论文 一、海南省高职院校毕业生对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缺乏警惕性 经调查统计,目前海南省高职院校毕业生普遍在与外国人交往过程中,警觉性不强。对一些从事间谍活动的人员不能加以区分甄别,极有可能在工作生活中自觉或不自觉成为这些人利用的对象。有的同学为了练习外语的听说能力;有的虚荣心作祟,将结交外国朋友的多少作为炫耀的资本,工作生活中主动去与外国人搭讪、交朋友,缺乏辨别能力。特别是有些毕业生由于国家安全意识的薄弱,对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缺乏警惕,往往在不经意间泄露国家机密,甚至经不起金钱、美色等种种诱惑,不惜丧失国格人格,出卖情报,给国家安全造成重大损失。 二、国家安全教育的缺失,海南省高职院校责无旁贷 (一)高职院校国家安全教育模式老套,滞后于形势任务的变化 目前高职院校对学生国家安全意识的培养重要性认识不足,许多高职院校认为,大专生今后主要在一些低端行业就业,接触不到国家核心利益,过多地关注国家安全意识培养意义不大,因此将主要精力集中在培养学生职业技能上。1.国家安全教育流于形式。高职院校对国家安全教育的重视程度不够,教学内容设置偏少。有的即使开设了国家安全教育课,也主要是以完成教学任务为目的,教育流于形式,走过场的现象依然突出。由于教育主管部门没有作出明确的要求,因此,大多数高职院校国家安全教育没有专门的课程设置,而只是零星的散落于《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和《形势与政策》等课程中,并且所占的分量也非常少。2.国家安全教育内容陈旧、浅显。许多高职院校在进行国家安全教育过程中,所传授的知识相当一部分还是以前陈旧的知识,对于当前国家安全形势变化的新特点新趋势、国家安全方面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涉及较少。教学内容更新不及时,不能跟上国际国内形势变化,不能紧贴时代脉搏,自然不能满足学生需求。3.国家安全教育理念落后。在传统的国家安全教育过程中,许多高职院校侧重于意识形态方面的教育,即教育学生认清西方敌对势力的西化、分化政策,树立坚定的政治立场。在施教过程中,有的片面地把国家安全理解为传统安全即政治安全和国防安全,误导了学生。虽然有部分学校教师在授课时较为全面地涉及到国家安全的7个方面,但由于课时限制、自身知识储备等问题也仅仅是浅尝即止、缺乏深度。而作为新时期的国家安全教育应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地围绕国家安全的基本内容为学生进行讲解教育,帮助学生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增强学生国家安全意识,培养学生维护国家安全的自觉性。 (二)高职院校国家安全教育配套设施缺乏,学生了解国家安全知识的途径有限 高职院校在国家安全教育方面投入不多,导致配套设施缺乏。我们课题组走访三亚几所高职院校,发现几乎所有学校都没有一块有关国家安全教育的板报、橱窗、横幅或标语,学校网站上也没有开辟有关栏目。学校图书馆有关国家安全教育方面的书籍也是凤毛麟角。而且据了解,很少有学校外请国家安全部门或科研院所的专家教授进行有关国家安全方面的知识讲座,更谈不上建立国家安全教育基地之类的场所。因此,学生除了从有些课堂上能够了解到一点有关国家安全的知识外,其他的途径几乎被堵塞了。 (三)高职院校学生国家安全知识匮乏,国家安全意识淡薄 我们课题组对三亚航空旅游职业学院的学生进行了一项有关国家安全知识方面的问卷调查。经统计发现,绝大多数学生对国家安全认识不全面,国家安全知识匮乏;对哪些行为会危害国家安全知之甚少;对一些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的危害性认识不足,国家安全意识十分薄弱。究其原因,一是由于国家安全教育受教学内容限制,相对于其他专业课程,内容单调、枯燥乏味,引不起学生的兴趣;二是部分教师由于没有受过专门的培训,自身知识掌握不全、缺乏深度,直接影响教学的质量和效果;三是由于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受“无用论”思想的影响,对国家安全知识的学习重视不够,再加上国家安全教育一般都不是考试课程,学生没有考试的压力,也就不愿学、不想学。这也是导致学生国家安全意识淡薄的一个重要原因。 三、改进国家安全教育教学模式,海南省高职院校义不容辞 高职院校作为教学的载体,理应把国家安全教育提上重要议事日程,坚持顶层设计,加强国家安全教育,努力改进国家安全教育的不足之处,积极探索新的教学模式,切实增强学生国家安全意识,提高学生维护国家安全的能力。 (一)坚持把课堂教学作为国家安全教育的出发点,努力增强学生国家安全意识 课堂是教师进行国家安全教育的主阵地,是学生了解掌握国家安全知识的主要来源。高职院校要充分利用好这一舞台,在大力开展国家安全教育的同时,加强爱国主义教育。爱国主义教育与国家安全教育是紧密相连、互为促进的。学生爱国了,有了民族气节,自然不会干危害国家安全的事,因此,我们要把爱国主义教育作为国家安全教育的基础。要弘扬爱国主义精神,保持民族文化的生命力,增强民族认同感,教育学生不做伤害民族、危害国家的事。要让学生把爱国与维护国家安全等同起来,把维护国家安全作为爱国的重要举措、作为人生的行为准则、作为平时工作生活学习的自觉。要加强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引导学生找准自己人生的目标,正确对待金钱美色,自觉抵制各种诱惑。要加强《国家安全法》的教育和学习,增强学生遵纪守法意识,使学生始终能够做到自觉遵守《国家安全法》,自觉维护国家安全。 (二)坚持把人生实践作为国家安全教育的落脚点,努力提高学生维护国家安全的能力 海南地区的高职学生在校内学习的时间一般为两年半。院校学习后,最终大家都会走向社会,走向实践。高职院校对学生进行国家安全教育的目的归根到底是为了提高学生维护国家安全的能力,使学生在以后的人生道路上能够自觉做到在任何时刻、任何场合牢记国家安全利益,能够鉴别间谍的真伪,抵制间谍的诱惑,不叛国、不出卖国家利益、不做有损国家利益的事。在教育过程中,要让学生明白哪些行为是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哪些人是间谍,一旦发现间谍要积极主动向公安机关或国家安全部门报告。通过院校系统的国家安全教育,使学生在潜移默化中增强国家安全意识,提高维护国家安全的能力,走好人生的道路。 (三)坚持把资源整合作为国家安全教育的切入点,努力提高教育的质量和效果 将以往涉及到国家安全方面的教学内容进行资源整合,作为一门系统课程提炼出来,或作为形势政策教育的一部分,并加大教育的课时量,同时将考查课改为考试课,用考试成绩来检验学生关于国家安全知识掌握的程度。加大对高职院校教师国家安全知识的培训力度,提高教师教学水平。紧跟国家安全形势变化,及时更新教学内容。创新授课形式、提高课堂教学质量,从而提高学生对国家安全知识的兴趣度。同时利用网络等新兴媒体,作为教学的辅助手段,帮助学生消化吸收课堂上的知识。加大经费投入力度,通过板报、橱窗、横幅、标语等形式,营造浓厚的国家安全教育氛围;在学校网站开辟国家安全知识专栏,为图书馆增添相关书籍,外请国家安全部门或科研院所的专家教授进行知识讲座,协调军队或国家安全部门,组织学生到国家安全教育基地参观见学。总之,只有坚持多管齐下,努力提高教育的质量和效果,才能提高高职学生的国家安全意识。 作者:史金红 单位:三亚航空旅游职业学院 国家安全论文:高校国家安全教育论文 一、国家主导 在国家安全教育的实施过程中,政府的主导和舆论的导向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日本、韩国、新加坡等国对国家安全教育的重视,首先体现在无论是在政策的制定,还是具体工作的推进,或者是氛围的营造方面,政府都起主导和决定性的作用。同时,在传承历史文化、凝练民族精神、弘扬主流思想等方面,政府又成为把握方向、为国家安全教育的有效实施保驾护航的舵手。在这些国家里,从宏观的学校培养目标到微观的教学内容,从人才培养模式到具体的教学方法,甚至于国家安全教育课程教师的选拔与任用,都强烈地渗透着国家意志和政府权力。 二、实践为重 国家安全教育如果仅仅停留在内容的宣讲和空洞的说教上,那么成效可能微乎其微。日本、韩国、新加坡等国有一个普遍认知,即“学校的课堂教育只是国家安全教育的一个环节”,虽然这一环节很重要,但是课堂教学必须与个体的实践活动有机融合,使学生走出课堂、走向社会,了解国情、了解世情,感受课本上难以言喻的真实世界。在坚守学校系统的课堂教学主阵地的同时,学校鼓励学生广泛地参加社会实践活动,让学生达到从“了解”的程度到“培育”和“形成”良好的国家安全意识。而这一切,绝不是学校能独立完成的,需要全社会的广泛关注,为学生提供参加实践活动的可能性。 三、危机意识 日本、韩国、新加坡都是资源小国,在国家安全教育的实施过程中注重强化公民“危机意识”,将“生存”作为全体公民的共同追求。政府不仅要求每一个公民须熟悉本国的历史和国情,还要了解本国与邻国的关系及在亚洲、世界的地位。新加坡的学校教育更是告诫国人:“在激烈竞争的世界市场上,新加坡是一个小国,他在充斥着妒意的邻国夹缝中生存,犹如一叶扁舟行驶在惊涛骇浪的大洋上,处境极为危险,稍有不慎,便会船沉人亡。”这种形象的比喻把个人的命运放置于国家存亡的大环境之下,使两者休戚相关。 四、发达国家国家安全教育对我国的启示 1.巩固强化政府在高校国家安全教育中的决定性作用 国家安全教育是一项必须由政府倡导和推行的全民教育活动。近年来,落实高校办学自主权是治理体系改革的一个重要内容,政府管理大学的重点落在管方向、管政策、管引导、管评价等方面。而由政府倡导和推行的国家安全教育正是政府在高校发挥作用的重要方面。政府是国家安全教育的唯一的领导者、规划者,也是最重要推动者和实施者,政府的高度重视,是保证国家安全教育良好效果的坚强后盾。无论是国家安全教育目标的确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倡导,还是抵御境外意识形态的渗透、探索网络时代大学生国家安全意识教育,政府在其中都应发挥主导作用。要充分发挥政府在国家安全教育中的领导核心作用,首先要把握高校国家安全教育的方向,把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放在首位,还要提供强大的理论支持,凝聚人心、振奋斗志、促进团结,为高校国家安全教育的实施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2.辩证看待利用东西方文化成果 随着经济全球化和信息网络化的飞速发展,世界各国文化交流和交融比以往更显频繁。在多元文化的背景下,高校国家安全教育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巨大危机:某些境外背景可疑的外教在从事教学活动的同时,骗取任教学校师生的好感和信任,再进行非法传教;一些敌对组织假借学术机构的名义,向国内高校赠送书籍刊物,企图攻击党的政策、诋毁社会主义制度;在部分合作办学的学院中,党团组织被架空,思想政治工作完全被西化的管理覆盖。面对这样的情况,高校在实施国家安全教育的过程中,一方面要注重挖掘传统文化在增强学生国民意识、珍惜现有幸福生活中的重要作用。同时,高校要注重拓宽大学生的视野,理性地吸收西方优秀文化,学习西方文化中独立自主的精神、丰富的艺术创造、先进的科学技术等,帮助大学生以更加开放积极的心态充分利用一切有价值的文化资源。进行国家安全教育,应主动顺应时展的潮流,做到既弘扬本国的优秀文化传统,又能够借鉴吸收其他国家的先进文化,正确处理东西方文化之间的关系。 3.理论结合实践、显性教育融合隐性教育 一直以来,我国高校的国家安全教育侧重于采取正面的、显性的教育方式,主要通过在学校开设与之相关的课程进行,强调理论的灌输与知识的传授。传统的课堂教学虽然可以向学生系统地讲授相关知识,是在高校开展国家安全教育最直接、也是目前最常用的一种途径。但是这一方法实际效果并不明显,枯燥的教学内容和单一的教学模式甚至让学生产生抵触心理,使得国家安全教育在高校很难开展。国家安全教育要采取显性教育与隐性教育相结合的教学模式,即在对学生进行理论灌输的同时,注重对学生潜移默化的熏陶。与显性教育相比较而言,隐性教育更容易被学生尤其是在校大学生接受。事实上,在高校利用隐性教学资源、转变教学方式也是实现有效教学、应对全球化浪潮、维护国家利益的必然选择,更是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实现学以致用的长远考虑。高校要采用“润物细无声”的方式,使刻板的说教转变为知识的熏陶、情绪的感染和思想的引领,让学生在潜移默化中认可“显性课堂教学”。有效的国家安全教育一定建立在对国家的历史、现状和未来的真切了解的基础上,因此实践活动是高校国家安全教育不能忽视的载体。通过丰富多彩的社会实践活动,才能不断提升国家安全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 4.针对“95后”特性,加强忧患意识教育 历史反复证明,一个民族若是缺乏忧患意识是危险的,一个国家若是不能居安思危是没有前途的。“95后”大学生成长于网络时代。从他们在网上的意见来看,部分学生对我国所处的国内国际形势了解较少,或根本不关心,缺乏应有的忧患意识。因此,帮助大学生正确认清中国的国情和在世界的地位,应成为国家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另一方面,多数大学生觉得个人在应对国家危机时所需承担的责任较小,他们往往对个人发展的担忧多于对国家、民族的忧患。这些都表明,当今大学生的忧患意识还不足,亟需通过合理的途径让他们清醒认识到自己面临的各种深层危机和严峻挑战,真正形成一种民族的集体危机感。 作者:陈伟 单位: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国家安全论文:国家安全新形势下的国防教育 一、国家安全新形势为推动国防教育提供了新动力。 国防教育作为巩固和加强国防而对公民进行的教育,是建设和巩固国防的基础,也是增强民族凝聚力、提高全民素质的重要途径。要进一步明确国防教育工作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方法途径、保障措施等,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普及和加强全民国防教育奠定基础。党的十八大指出:坚持走中国特色军民融合式发展路子,坚持富国和强军相统一,加强军民融合式发展战略规划、体制机制建设、法规建设。要抓住机遇,乘势而上,围绕促进军民融合发展,搞好全民国防教育,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把爱国拥军热情转化为推进经济建设和国防后备力量建设协调发展的实际行动,不断深化国防教育成果。 当前,我国正处在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国家安全形势保持总体稳定,但国家安全问题的综合性、复杂性、多变性趋势不断增强,对搞好国防教育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安全新形势的需要,不断加强新形势下国防教育是巩固国防,促进国家安全的重要任务。加强新形势下国防教育,必须围绕时代主题和形势任务,树立与科学发展观要求相适应的国防观。要着眼推进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大力宣传党和国家关于国防建设的方针政策,加强国家安全新形势教育,普及和深化国防法规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牢固树立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的观念,树立富国和强军相统一的观念,树立军民融合式发展的观念,树立依法履行国防义务的观念,切实打牢建设和巩固国防的思想根基。 把国防教育纳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中国梦”宣传教育与国防教育统一规划、同步实施、共同推进。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国防教育,调动各层面、各类群体的积极性,依法开展国防理论、国防知识、国防历史、国防法规、国防形势教育,把国防教育成果转化为企事业单位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员工素质、履行国防职能的实际成果,转化为双拥共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实际行动,增强国防教育的系统性、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坚持齐抓共管,按照《国防教育法》规定,健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国防教育办公室组织协调,军地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形成整体合力,认真开展宣传教育,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热爱国防、关心国防、献身国防的积极性。统筹国防教育与城市文化传播,把国防教育融入城市历史文化宣传活动,在弘扬城市文化的过程中,强化公民责任意识、危机意识和国防意识。 二、国家安全新形势下深化国防教育的新举措。 虽然我国安全形势不容乐观,但我国全面深化改革,经济社会持续向好发展的总体趋势不会改变。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正带领全国人民攻艰克难,稳中求进,开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的伟大征程,全国人民对美好未来的信心更加坚定,对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更加充满期待,强国强军、巩固国防已成为全国人民的普遍共识。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和人们精神文化生活的新需求,为强化国防观念,加强国防教育提供了新的机遇。要丰富载体、更新手段、创新举措,加强思想引导,开展舆论宣传,注重实践培养,突出工作重点,使国防教育与时展合力合拍、同频共振,为建设强大国防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一)要借助新兴媒体开展国防教育。要适应信息生产和传播方式深刻改变,媒体格局和舆论生态深刻改变的新形势,用好互联网、手机等新兴媒体开展国防教育,开办国防教育网站或网页,建立新型国防教育宣传平台,把国防教育题材融入游戏、动漫、微视、微电影等,积极拓展信息化条件下开展国防教育的方法和途径,不断扩大国防教育传播范围。同时,要准确把握信息网络全球化、普及化、开放化的特点,树立保卫国家网络空间安全的意识,重视网络空间对国家发展和安全构成的严重威胁,自觉维护网络信息安全〔1〕。 (二)要发挥红色阵地作用促进国防教育。要充分发挥我市的红色资源的教育功能,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国防教育基地建设,发挥好西满革命烈士陵园、和平广场、江桥抗战纪念馆等国防教育基地作用,搞好国防知识普及,开展生动形象的国防教育。组织机关干部、学生、企事业单位职工参观“江桥抗战”公园和“江桥抗战”纪念馆,观看抗战纪录片,重温抗日将领马占山将军指挥黑龙江省防军在泰来县江桥打响中华民族抵御外族侵略、有组织具规模的抗日第一枪的悲壮历史和光辉战例,深刻缅怀抗战壮士,见证历史、激励斗志。 (三)要利用重大节日和纪念日引领国防教育。要利用9月3日“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12月13日“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八一、十一、8月15日“齐齐哈尔和平节”等节日深化国防教育。进一步明确中国人民抵抗日本帝国主义侵略的正义战争,是世界反法西斯战争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近代以来中国反抗外敌入侵第一次取得完全胜利的民族解放战争。深切悼念南京大屠杀死难者,悼念所有在日本帝国主义侵华战争期间惨遭日本侵略者杀戮的死难同胞,揭露日本侵略者的战争罪行,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伟大民族精神和爱国精神。 (四)要开展社会实践活动深化国防教育。要通过“鹤城读书月”、“道德讲堂”、“道德模范评选”等活动,深入开展国防教育。建立以人武、专武干部为骨干,以民兵为主体的“为民服务队”,开展社会志愿服务,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在传播志愿服务理念的同时,增强人们的国防观念,强化国防意识,使国防教育由“虚”变“实”。通过修建国防路、栽植国防林、建立国防教育基金等形式,动员社会力量共同搞好国防教育。选树部队、人武干部、退伍军人中的先进典型,开展国防教育宣讲、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国防教育氛围。采取每周播放爱国主义教育电影,每天播放国防知识,每天发送国防教育短信等形式,搞好社区国防教育宣传,使国防教育向基层延伸〔2〕。 (五)要突出工作重点推动国防教育。抓好领导干部的国防教育。要把国防理论、国防法规、国防战略等列入领导干部理论学习计划,重点学习党和国家领导人关于国防和军队建设的重要论述,特别是关于党的新形势下强军目标的重要论述,强化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军民融合发展等理念,提升从战略层面认识和思考国防建设的能力〔3〕。抓好青少年学生的国防教育。要把国防教育纳入学生素质教育之中,把国防教育同学校德育、素质教育同步推进,利用与部队共建的平台,开展军校国防教育共建共管共育活动,向学校派出军训教员或国防教育辅导员,结合“军营开放日”,组织学生参观部队荣誉室、队史馆、训练场,观摩官兵训练,感受军人的爱国主义情怀。举办“强军梦、鹤城梦、我的梦”系列主题活动,开展“走出去、请进来、学起来”活动,组织学生参观国防教育基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感受革命先烈的英雄事迹,激励爱国热情。抓好民兵预备役人员的国防教育。着眼牢记使命,强化职能意识,围绕高举旗帜、听党指挥这个根本,突出抓好职能任务、形势战备、战斗精神等教育,进一步增强他们建设祖国、保卫祖国的使命意识。认清国家安全新形势,汇集各方力量,深化国防教育是党委、政府和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统筹兼顾、与时俱进,在深入开展国防教育中,进一步弘扬爱国主义和革命英雄主义精神,唤起人民的忧患意识和民族危机感,为巩固国防、强国强军,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作者:李志涛单位:哈尔滨铁路局人民武装部齐齐哈尔民兵教导队 国家安全论文:比较分析国家安全审查制度在我国的完善 [摘要]通过综合考察西方国家的安全审查制度的历史和具体实施情况,基于国家安全因素对外资进行审查主要包含三种实施模式:独立型外资国家安全查、嵌入型外资国家安全审查和联合型外资国家安全审查。在外商投资准入逐渐宽松化的背景下,对外国投资进入我国加强国家安全审查是非常必要的。文章主要通过对三种具体实施模式的比较结合我国《外国投资法(草案征求意见稿)》(草案)的突出情况进行分析和研究,重点关注研究结果在我国的实施可行性从而对我国的国家安全审查制度提出建议。 [关键词]国家安全;外商投资;审查模式;具体实施 针对外国投资进行国家安全审查而设立的国家安全审查制度是各国从本国的根本安全利益出发,为平衡资本流入对本国造成的积极影响和消极影响而采取的对外国投资的限制或禁止措施从而有效管理外国投资的一项重要制度。它反映了一国对待外资的政策和价值取向,更是投资东道国行使国家主权的行为,在目的上具有维护国家安全这一正当性,在审查结果上具有强制性。 基于国家安全原因对外资进行监管从很久以前就开始进行。目前西方社会关于外商投资的国家安全审查制度有两种立场:一种立场认为对于外商投资的国家安全审查尤其是针对主权投资的审查是一个国家安全问题,主要针对依据政治目的或者受政治目的影响的投资以及对国内经济将会造成重大挫伤的投资;另一种认为外商投资是一个市场经济模式下的商业问题,能够使西方国家在经济上获益,它的政治目的被过度夸大了从而限制了全球化经济中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主导作用,国家应当充分发挥的是管理职能而不是参与职能。国家安全审查应当有明确的界限。 通过综合考察西方国家的安全审查制度的历史和具体实施情况,基于国家安全因素对外资进行审查主要包含的是三种实施模式:独立型外资国家安全审查、嵌入型外资国家安全审查和联合型外资国家安全审查。其中以美国为主的独立型外资国家安全审查模式主要是指针对国家安全方面建构了单独的制度体系。体系中明确规定了独立的审查主体、独立的审查程序、独立的审查决定、独立的审查依据等。以澳大利亚和加拿大为代表的嵌入型外资国家安全审查模式是指将国家安全审查嵌入一个总的监督管理体系之中,国家安全仅仅是监管审查部门在进行监管审查时考虑的一个因素。以德国和法国为主的联合型外资国家安全审查模式是指国家安全审查与其他监管联合在一个制度体系中,目前比较常见的就是将国家安全与公共秩序联合的外资安全审查。 本文主要通过对三种具体实施模式的比较结合我国《外国投资法(草案征求意见稿)》(草案)的突出情况进行分析研究,重点关注研究结果在我国的实施可行性从而对我国的国家安全审查制度提出建议。 1独立型外资国家安全审查模式 11美国国家安全审查独立的机构――外国投资委员会(CFIUS)外国投资委员会的成员由9个部门的领导构成:分别是财政部、国务院、商务部、国防部、司法部、国土安全部、能源部、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与科学和技术政策办公室。其中,任命财政部部长为委员会的主席,委员会的活动中还有5个部门是以观察员的身份参与:分别是经济委(经济指导委员会)、国安委(国家安全委员会)、国经委(国家经济委员会)、管理和预算办公室和国土委。国家情报局的主任和劳工部的部长是委员会的当然成员,但不享有投票权。 12美国国家安全审查独立的程序 美国《外国投资与国家安全法》规定的安全审查程序分为申报、通报、初步程序、调查程序和决定程序。一是申请由任何一方自愿地向委员会提出或者向委员会的任何成员部门提出审查要求。该条体现出当事人的申报适用的是自愿申报的原则。此外,法律还规定:如果发现交易损害了国家安全然而之前却并没有申报,总统有权指派司法部授权给该地区的法院分离交易。二是初步程序就外国投资者提供的资料进行基础性审查,为期30天。三是调查程序对国家安全将会产生损害或者对国家安全有损害的威胁而不能够缓解的外国投资进行。适用于以下投资:其一,初步程序进行过程中和之前的外国投资对国家安全造成了损害却不能够得到有效缓解的外国投资;其二,该投资交易是外国政府控制的交易;其三,在美国基础实施中的外国投资,如果外国投资委员会认定能够对美国国家安全产生损害,该损害不能够被初步程序中提供的措施缓解的;其四,牵头机构提出、外国投资委员会同意应该实施调查。四是针对并购交易的处理方案外国投资委员会应当在调查结束后提出建议并向总统汇报。调查报告交到总统手上后,总统需要在15天内做出决定。如果并购对国家安全构成威胁或有构成威胁的潜在风险已经被证据所证明,总统有权停止并购活动。 另外,外国投资委员会在审查实践中还将根据投资公司的股权构成、国家补贴程度和透明度判断并购交易是否受到外国政府的控制。其中股权构成的方面,法律规定,如果美国公司的股权被外国政府控制的公司占有超过10%、拥有了公司的否决权、董事会成员中的一员或者有重要职位的任命权利等就可以被认定为“受到外国政府控制”。国外企业与政府关系密切有一个象征性的标志,那就是国家补贴,政府控制的风险就通过国家补贴的程度来体现。因此,是否受到外国政府控制,国家补贴的程度是判断的重要因素。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在审查实践中,针对中国国有企业内部治理缺乏透明度产生的担忧,外国投资委员会要求中国国有企业自担向其证明不受政府控制的举证责任。 2嵌入型国家安全审查模式 嵌入型外资国家安全审查模式现今被比较多的国家实行,表现形式上主要有两种:一是澳大利亚、加拿大所采用的将国家安全审查制度嵌入一个更大的审查监管体系之中,没有单独的国家安全审查体系;二是印度等发展中国家多实行的外资批准制,将国家安全审查嵌入外资批准体系当中来综合平衡国家安全和经济、社会、文化等多种因素。笔者认为第一种表现形式对于我国建设现代化法治国家更加具有借鉴的意义,因此仅分析澳大利益和加拿大两个国家为代表的嵌入型国家安全审查模式。 加拿大没有独立的国家安全审查体系,国家安全审查制度仅仅是净利益审查制度框架体系下额外的补充。因为根据外资国家安全审查制度,无论是绿地投资还是外资并购,不管外投资的额度有多少,都是在外资安全审查的范围之内。以主权投资规则为例,加拿大现有关于主权投资的规则不多,且都需要与净利益审查规则相结合。比如新《投资加拿大法》在判断国有企业的投资是否会给国家利益造成损害时用实质性的事实标准即净利益标准而不仅仅是通过法律形式来判断。再比如《国有企业指南》明确列举出的对国有企业投资审查的净利益标准。其中加拿大对于国有企业有责任向主管部门证明其投资不会给加拿大国家安全带来损害的规定和美国一样隐含着国有企业有主动证明其投资不会损害东道国利益的责任。加拿大的净利益审查制度涵盖内容非常广泛,在许多方面已经涵盖了国家安全审查的内容,因此有学者认为再进行安全审查就变得没有必要。 综合看来,嵌入型国家安全审查实施模式中重要的并不是国家安全审查制度本身,而是该制度所依托的体系是否能够充分发挥出国家安全审查的职能。 3联合型国家安全审查模式――相同模式下的异与同31异――对于资本自由原则的遵循不同 根据德国现有的条文,结合欧共体条约第46条和第58条。一方面对于公共安全和秩序的理解应当不违反资本自由的基本原则,对外国投资进行审查或限制仅仅是设立企业自由以及资本流动自由的例外规定即对于外资并购的公共安全审查不能违反欧共体和德国关于资本自由的规定。另一方面,就像有学者所指出的,“对社会的根本利益造成实质性和充分的严重威胁”表达了限制措施只有在例外情形下才可以采取的态度,并且这里的公共安全和秩序并不属于行政法上定义的广义的公共安全和秩序中的特殊情形。而法国则不一样,一直以来相对持谨慎态度的外资准入政策,保守的外资审查制度屡次被欧盟委员会要求修改外资并购审查制度。笔者认为原因就在于法国在外资并购领域规定的审查制度模糊并且不可预见,很容易被滥用,导致侵蚀欧共体条约资本自由的原则。如果说将德国的国家安全审查界定为资本自由的例外,那么法国的国家安全审查制度可以界定为模糊的资本自由限制。 32同――欧共体条约的遵循和国防利益的保障 目前,欧盟委员会对外国投资的审查与其成员国国内对外国投资的国家安全审查的关系实际上是并列的,某些方面还是重复的。只有特定条件下,欧盟委员会才会依据《欧共体并购条例》审查该外国投资。 在2009年生效的《里斯本条约》中要求将欧盟地区的投资政策的管理职责逐步由欧盟成员国转移到欧盟委员会,目的在于尽快实现市场一体化的目标从而加快欧盟这个超国家组织一体化的进程。事实上,对并购交易的审查权在外国投资者向东道国申报之后,即使有些外资并购未达到欧盟委员会规定的审查标准。审查权限在“经过三个或者三个以上的成员国审查”或者“有一个及以上的成员国要求欧盟委员会对该项并购交易进行调查”两种情况下,方案仍然可能会被移送到欧盟委员会。欧盟委员会审查权的扩大将同时增加成员国的遵循内容和外资国家审查制度的相似性。 4我国国家安全审查制度的新型实施模式 41拟出台《外国投资法》 现阶段,我国的外资并购国家安全审查制度尚处于初级阶段,完善的国家安全审查制度并未建立。在2015年年初公布的《外国投资法(草案征求意见稿)》(草案)第四章对国家安全审查作出了详细的规定,其中包括国家安全审查的审查机关、审查程序、决定类型、安审措施、法律责任等。在2011年《关于建立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安全审查制度的通知》,《实施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安全审查制度的规定》和《反垄断法》中对国家安全审查原则性规定的基础上,国家安全审查制度在草案中被纳入了外资基础性法律,法律位阶上提高了法律层级,具体实施上细化了实体标准和程序标准从而增强了可操作性,可以说技术上取得了较大的进步。 42我国国家安全审查制度的新型实施模式 《征求意见稿》对外国投资同时实行准入许可和国家安全审查,外国投资准入制度要求对禁止或限制外国投资的领域依据特别管理措施目录实施管理,其中对限制外国投资领域的外国投资实行准入许可。长期以来,我国采取全面管理的模式审查外商投资项目。从维护经济安全、保障公共利益等多方面全面核准一直是我国政府管理部门的审查方式。在实施方面,准入前国民待遇是我国履行国际条约的承诺,与负面清单相结合是我国具体的实施模式,意味着我国过去针对外商投资的全面审查模式将会被废除,同时对禁止和限制外国投资的领域通过特别管理措施目录实施准入管理。 43我国国家安全审查的新型审查程序 《征求意见稿》中规定了自愿申报,第三方申请和强制申报三种提起审查的方式。《征求意见稿》第52条规定,“向国务院外国投资主管部门提出安全审查申请之前,外国投资者可就有关程序性问题提出预约商谈的请求,提前沟通有关情况。”第34条就“准入许可和安审的衔接”做出了详细安排,第35条规定,安审期间不计入准入许可审查的30天之期限。《征求意见稿》生效后将会形成包括准入许可审查、反垄断审查与国家安全审查三审查并进的外资管理体系。 5《征求意见稿》的不足和借鉴 从各国的规定对比来看,国家安全审查标准都具有模糊性的特征。与美国、加拿大等国家相比,《征求意见稿》所列的因素涵盖范围更广也更为具体,不足之处就是没有从总体上对国家安全的概念进行界定。而是通过兜底条款将自由裁量权全部赋予联席会议,确定性稍显不足,透明度略显欠缺。具体来说《征求意见稿》虽然规定了一般性审查和特别审查的期限和简单程序,却未明确决策方式。联席会议审查意见的最终形成,是采取“一致同意”原则还是“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并未明确,联系会议成员是否具有一票否决权没有明确的规定。这就使得决策程序具有模糊性和争议性。再者《征求意见稿》只规定了国家安全审查机构的职权,没有明确监督制约机制,自由裁量权的行使缺乏制约,可能对投资者信心和我国投资环境造成不利影响。笔者建议在对审查标准进行列举之前,可以根据我国国情和现实需要,对国家安全的概念首先进行原则性界定。可以借鉴美国的实施方式明确规定采用“一致性”原则的决策机制。美国赋予了总统一票否决权,我国可以赋予总理一票否决权,使整个决策流程更加明确透明。可以设立预申报制度,鼓励交易各方在提交正式申报以前咨询审查机构并在适当情况下提交申报草稿或其他适当文件,以帮助交易各方了解交易内容并确定交易方应当提交的其他信息。 国家安全论文:新形势下大学生国家安全教育的困境 摘要:进入21世纪,多维化的国家安全威胁使中国各高校的国家安全教育问题日渐凸显,仅将大学生国防教育等同于国家安全教育的做法已无法满足国家安全教育现实需要。本文根据黑龙江省部分高校实证调研,统计并分析国家安全问题多维化时代下我国大学生国家安全教育所处的困境,为新形势下完善高校国家安全教育体系、增强大学生国家安全教育问题意识提供数据分析与理论依据。 关键词:大学生;国家安全;国家安全教育;困境 一、相关概念的界定 “安全”和“国家安全”两个概念是解读国家安全教育的核心。所谓“安全”是指某一安全指涉对象处于没有危险或者虽有危险但有充分的应对手段的状态,具体包括安全的指涉对象,威胁的来源、应对威胁的手段、应对威胁的行为主体等几个因素,简单地说就是谁的安全、威胁是什么、应对威胁的手段、谁来应对威胁。 “国家安全”是一国最根本的国家利益,是指一个国家处于没有危险或者有充分的应对手段来应对危险的客观状态。国家安全的指涉对象是在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等各个领域的国家核心利益。 国家安全威胁的来源包括传统安全威胁和非传统安全威胁。传统安全威胁指的是外部武装入侵或者武装入侵威胁,应对手段主要为军事、政治手段,行为主体是国家。而非传统安全威胁则包括经济安全、社会安全、文化安全、粮食安全、环境安全、生态安全等各个领域,如果说传统安全威胁主要来自于外部敌对军事力量,那么,非传统安全威胁则既可能来自于外部,也可能来自于内部,甚至内部非传统安全威胁与外部威胁的勾结。应对非传统安全威胁的主要手段则为国家在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社会等各个领域的硬实力和软实力,应对非传统安全威胁的行为主体也相应的多元化,每个公民、每个企业、每个公民组织都应担负着应对各类非传统安全威胁,以维护国家安全的使命。 二、新形势下大学生国家安全教育的必要性 21世纪以来,随着全球化进程的加速、信息技术的高速发展,民族、宗教、国际金融风险、互联网黑客等长期以来被列为“低政治”范畴的非传统安全问题日益威胁着我国在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多领域的国家利益。应对此类非传统安全威胁的手段亦有所改变,由原有的单一军事手段渐渐扩展到政治、经济、文化等各领域软、硬实力的增强,每个公民,特别是作为信息技术时代主角的大学生都已成为国家安全的行为主体。 面对多维化发展态势的国家安全问题,丰富大学生国家安全教育内容势在必行。有效的国家安全教育一方面能够培养大学生为国防事业贡献力量的使命感,使大学生在学习、工作和参与社会生活的过程中时刻具备对不同国家安全威胁的警惕性和责任意识,以自己的言行维护国家安全;另一方面使大学生具备对非传统安全威胁保持警惕的主观意识和客观能力,绝不能成为非传统安全威胁的助力者。 三、新形势下大学生国家安全教育所面临的挑战和困境 本文通过对部分高校学生及教师的问卷、座谈及访问,了解到各高校国家安全教育的教学内容、形式及课时等教育现状,同时窥见,新形势下大学生国家安全教育仍面临诸多挑战与困境。如大学生对我国国家安全常识有大体了解,但个别同学还存在着盲区和误区,暴露出安全常识知识掌握还比较碎片化,不够持久与系统;在国家安全问题多维化时代条件下大学生国家安全教育供给虽然存在但还不足,未能提供足够的理论工具帮助理解国家安全问题,使大学生虽对国家安全热情关注但却无法从高校课程中系统掌握相关知识。以下分别从大学生国家安全常识的了解、高校国家安全教育的开展、国家安全意识的养成三方面内部存在的矛盾入手,对新形势下大学生国家安全教育所面临的挑战和困境展开分析: (一)大学生国家安全常识――基本了解与理论碎片的矛盾 国家安全常识对大学生来说是一个模糊的概念,对其详细内容缺乏深刻的了解与感悟,一部分大学生未能站在时代背景从当今国际环境角度审视国家综合安全,对“非传统安全威胁”在国家安全中的作用认识不足,由于政治与军事与大学生生活存在一定距离造成大学生潜意识中认为国家安全与自己关联不大,国家安全意识不足,缺乏历史使命感与自我责任感。 调查问卷中96.5%的学生认识到国家安全包括传统安全及非传统安全;3.5%的学生将领土主权安全问题看成是我国的国家安全问题的唯一因素,忽略民族分裂主义、极端宗教主义、环境问题、生态问题、金融秩序问题等各个维度的综合安全问题。5.7%的大学生认为当前我国的国家安全威胁是以敌对武装力量入侵为主的传统安全威胁,安全威胁的主要行为体是军队或国家,主要解决手段是军队;而并未认识到民族分裂势力、恐怖主义、跨国犯罪、洗钱等构成的非传统安全威胁,同时也未考虑到应对每个公民、企业、组织经济实力是就对非传统安全威胁的主要行为体,经济发展模式的转型、社会文化、政治制度的健康稳定发展、科学技术的进步、法治建设的全面推进等软实力与硬实力的增强是解决非传统安全威胁的有效手段。 由此可见,当前大学生对国家安全理论的核心四要素,即国家安全的指涉物、国家安全的威胁来源、应对国家安全威胁的手段、应对国家安全威胁的行为主体有基本了解,但并未形成系统化、理论化的认识。 (二)大学生国家安全教育――供给不足与两轨平行的矛盾 国家安全教育是一项系统工程,高校必须认清境内外形势,基于地区实际情况在实践中探索与运用各种教育渠道,并融合互动,形成新国家安全观教育的合力。目前许多高校已经意识到了安全教育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也进行了一些尝试,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是在实际进行过程中诸多渠道各自为阵,在内容实践形式等方面没有实现有效的融合与衔接,缺乏整体目标统筹与详细规划,各活动与各环节错位缺乏有效协调。 大学生国家安全常识之所以不够系统化、理论化与高校大学生国家安全教育供给不足有着直接的关系。 调查显示,59%的学生指出自己所在学校并未开展过专门的国家安全知识教育;94%的学生认为高校开展国家安全教育的形式仅为开设军事理论课,并未开设专门的国家安全教育讲座;76%学生反映在《大学生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中国近现代史纲要》《思想邓小平理论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概论》等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课堂教学中,教师并未能提供足够的理工具来帮助理解传统国家安全问题和非传统国家安全问题,并未将热点的国家安全问题纳入到课堂教学之中。 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担负着立国树人、巩固国家主流意识形态的重任,但国家安全教育与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两轨平行”现象严重。据调研,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各门课程的教学内容与多维的国家安全教育内容脱节严重,并未完全融入高校教学实践之中,因此缺少为大学生提供持续的、系统的、多维的国家安全教育,使许多学生仅通过网络、电视媒体等途径掌握国家安全教育的碎片化常识。 这一困境的有效解决途径之一就是尽快按思政课的教学内容及特点梳理整合相关内容,结合我国国家安全威胁的新形势、新特点,从情感、理论、历史与现实等各个角度探索将国家安全教育内容融入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具体教学的方式,为大学生提供多维、系统化的国家安全教育,使大学生更全面、准确地看待我国的国家安全问题,并为应对我国所面临的各种安全威胁作出自己的贡献。 (三)大学生国家安全意识――热情关注与无所适从的矛盾 多元化文化背景、多元化的价值观、高速发展又日益复杂的国内外政治经济形势,以及国家安全问题本身的敏感性、复杂性,使大学生在国家安全问题上表现出热情关注却又无所适从的内在矛盾,并由此产生诸多困惑。 调查显示98%的大学生对于国家安全的相关知识有强烈的学习愿望,大部分学生对国家安全问题比较关心,认为自己与国家安全有一定关系,但因目前了解相关知识的途径单一、掌握知识碎片化,所以接受效果不好,缺乏系统性与持续性,特别是网络、电视等传播媒介不能提供理解国家安全问题的基本理论工具,使大学生出现无所适从的心理。因此,高校应努力将国家安全教育融入到各门课中,使国家安全教育在内容上应构成一个完整的体系。 国家安全教育是一项系统工程,高校应在认清国内外形势基础之上,根据各地区实际情况在实践中探索与运用各种教育渠道,融合互动,形成新国家安全观教育的合力。 国家安全论文:“丝绸之路经济带”与中国的地缘政治和国家安全 摘要:“丝绸之路”是起始于汉代中国,贯穿中亚,并连接亚洲、非洲和欧洲诸多国家和地区的商业贸易路线。2013年9月,国家主席出访中亚哈萨克斯坦等国期间,提出了与中亚等国共同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的建议。虽然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的主要目标是相关国家和区域间的经济发展与经贸合作,但其主要意义至少指向中国的西部开发、经济增长、国家开放、地缘政治与国家安全等多重战略目标。多元战略目标及其战略意义的汇集,使得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不仅对中国经济的发展具有不容低估的影响,而且对中国的地缘政治与国家安全格局也具有举足轻重的战略意义。 关键词:“丝绸之路经济带”;中亚;地缘政治;国家安全 2013年9月间,主席出访哈萨克斯坦等中亚四国,并出席了G20峰会和上合组织元首峰会。出访期间,在全面与系统地阐述中国新一届政府的中亚政策时,强调中亚各国应由其人民自主选择国家发展道路,倡议中国和中亚国家应在基于“命运共同体”和“利益共同体”原则的基础之上,运用新的合作模式,共同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由于“丝绸之路经济带”的核心区域包括了中亚和中国广袤的西部地区,它的东边是当前世界经济发展最有活力的亚太经济圈,西边则是正在走向经济一体化的欧洲经济圈,被认为是“世界上最长、最具有发展潜力的经济大走廊”。因而,“丝绸之路经济带”概念的提出,不仅对中国和中亚的经济发展,乃至全球经贸发展将产生重大影响,而且也与中国的地缘政治和国家安全有着极其重要的关系。 一、“丝绸之路经济带”的建设 “丝绸之路”是指起始于汉代中国,不仅贯穿古代中亚各国,并由此连接古代亚洲、非洲和欧洲诸多国家和地区的商业贸易路线。丝绸之路一词,其最早来源于德国著名地理学家李希霍芬于1877年出版的《中国》一书。虽然经这条路线运输的货物品种众多,但以丝制品的影响最大,因此得名丝绸之路。丝绸之路从广义上讲有陆上丝绸之路和海上丝绸之路之分,而从狭义上讲则是指陆上丝绸之路。 陆上丝绸之路是指西汉时由张骞出使西域开辟的以长安(今西安)为起点,东汉时以洛阳为起点,经甘肃的河西走廊,以及古时西域诸国,穿过中亚和西亚,抵达北非与欧洲地中海各国的陆上通道。自张骞开辟丝绸之路之后,各国使者、商人沿着张骞开辟的这条道路,来往络绎不绝,极大地促进了沿线各国和地区的政治交往、经济发展和文化交流。随后,经过几个世纪的不断努力,丝绸之路向西伸展到了地中海和北非,东边则到达了韩国、日本,从而将东亚、中亚与中东和地中海各地紧密地联系在一起,成为亚洲、欧洲、非洲各国经济与文化交流的大通道。 如果说“古丝绸之路”不仅是一种经济意义上的地区与社会间互动交往的表征,而且是一种多元文化交流与融合的历史象征,那么新丝绸之路经济带概念的提出及其建设,就更应包涵当今世界多元文化的交融,是“传统的再发明”。[1]这正如主席在演讲中所指出的那样:两千多年前的张骞出使中亚,不仅开辟了一条横贯东西方,连接欧亚的丝绸之路,因而为促进古代不同民族与文化间的相互交流和合作做出了重要的贡献,而且还明确指出了新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的方向,即通过加强政策沟通、道路联通、贸易畅通、货币流通、民心沟通等方式,实现以点带面,从线到片,从而逐步形成相关国家和区域间经贸的大交流与文化的大合作。由此可见,在提出“丝绸之路经济带”概念之时,也是借鉴了古丝绸之路的原有涵义,并赋予了新的内涵。 建设新丝绸之路经济带,首先必须对该经济带的区域特征做一区分。有学者认为,根据该区域特征可以划分为功能有所差异的三大区段:一是中亚经济带,包括哈萨克斯坦等中亚五国;二是环中亚经济带,其涵盖了中亚、俄罗斯、南亚和西亚等国家;三是亚欧经济带,涵盖环中亚地区、欧洲和北非等国家。并对以上三个经济带的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整体发展水平进行了一番较为细致的研究和定位。[2]这应该是对丝绸之路经济带的区域特征一种比较细致的划分。 顾名思义,“丝绸之路经济带”的主要目的是发展经济,以提升中国与处于此经济带中相关国家的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整体水平。“‘丝绸之路经济带’主要是一个经济设想,它冠以‘经济带’之名说明了这一点。这也意味着它以经济利益为基本追求。不过,它的具体所指还不明确。”对于中国而言,“它是指为中国西部省份提供一条运输通道?或是一个商品销售市场?亦或是一个投资市场?这些问题还未解决。”[3]而对于相关国家来说,如何将自身的发展与区域间经济发展与经贸合作等方面与中国的经济带发展的整体战略尽量一体化,也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此外,由于与经济带有着相关利益的国家和区域的经济与社会发展整体水平的巨大差异,以及与中国经济社会、科学技术、文化教育等方面交流程度的深浅,因此如何协调以发展经济为主要目标,处理好相关国家的切身利益等问题还有待于解决,也急需官方、学界与社会组织拿出切实可行的方案。这些都是目前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所面临的主要困难和挑战。 二、“丝绸之路经济带”与地缘政治 虽然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的主要目标是相关国家和区域间的经济发展与经贸合作,但其重要意义并不仅仅限于从经济层面来理解。从当下来看,经济意义甚至并不是最主要的。总体来说,经济带建设的主要意义至少指向中国的西部开发、经济增长、国家开放、地缘政治与国家安全等多重战略目标。多元战略目标及其战略意义的汇集,使得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对中国的地缘政治与国家安全格局具有举足轻重的战略意义。 从历史上看,中亚历来就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二十世纪初,英国著名的地缘政治学家哈尔福德・麦金德就曾指出中亚是全球战略竞争的决胜点,谁控制了中,谁就控制了世界。尽管在目前全球化的时代,由于中国经济的强势崛起所驱动的地缘经济的巨大潜力在很大程度上削弱了中亚传统的地缘政治价值,[4]但由于目前国际局势的复杂性,以及中亚处于丝绸之路经济带的核心区域,因此丝绸之路经济带的建设对中国当下及未来的地缘政治与国家安全就有着极为重要的影响。 中亚这个概念,最早是由德国杰出的地理学家亚历山大・洪堡于1843年提出的,但一直以来学界对其所包含的区域有不同看法。根据前苏联官方的定义,即仅指其下属的五个加盟共和国,即哈萨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土库曼斯坦、塔吉克斯坦。由于前苏联时期的这一界定在国际上得到了广泛使用和承认,有一定代表性,因此本文所探讨的中亚范畴也以此为准,所分析的地缘政治势力与影响基本以此为大致范围。 从历史的长时段维度来看,中亚地区历来就是多个民族、多元文化、多种宗教和多个政治势力与团体激烈角逐与控制,并互为影响的重要场所。随着前苏联的解体和冷战的结束,国际战略格局和区域性战略力量都发生了重大变化,尤其是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势力重返中亚,以及历史上本身的复杂因素等多方面的影响,中亚地区的形势也发生了重大改变,形成了宗教极端势力、民族分裂势力和国际恐怖势力的“三股势力”。这几股破坏势力的产生与发展不仅严重危及到中亚各国的政治稳定和社会发展,而且也对中国西北边疆的安全产生了严峻的影响。 从宗教极端势力的破坏性看,虽然中亚各国目前的政治局势还保持着相对稳定的状态,但突发性的群体性事件与恐怖性事件的发生,严重威胁到中亚各国的社会发展与国家安全。不仅如此,在中亚各国下层民众盛行的伊斯兰教复兴运动与各国政府坚持世俗化政治制度之间的矛盾也日益突显,“由此形成的极端宗教势力是当今中亚各国现今政权的最大敌人。”[5]国际恐怖势力的危害则更多地表现为与宗教极端势力的交织。从前苏联解体后获得独立的中亚各国,伊斯兰教的信仰和势力得到了极大的发展,并表现出“回归”与冲突两种不同的状态,主要表现为普通社会民众对民族传统的认同和社会政治精英的政治理念,以及世俗观念与传统宗教乃至极端主义之间的对抗。因而,以宗教名义为幌子的伊斯兰极端主义与组织的破坏活动不仅会严重危害中亚各国的政治安全,也必将严重影响国际局势的发展与走向。[6]而多民族混居的现象则势必影响到中亚各国的政治与社会稳定,也给民族分裂势力带来了可趁之机。从历史上硭担中亚各国间就经常发生民族与人口迁移事件,而且时常从一个被迁居国家又迁移到另一个被迁居国家。这种现象固然有助于迁居民族和人口得以谋生,同时保存其固有的民族文化传统,但也严重威胁了被迁居国家的生存环境,并由此带来民族、宗教与生存等方面的深刻矛盾。因此,这种跨国与跨民族混居的现象,以及由此产生的民族与宗教和生存与发展等种种问题是中亚各国必须面对并需要解决的首要问题,如果这些问题不能得到有效解决,“必将对丝绸之路经济带的畅通、维系产生挑战,也将对丝绸之路经济带的安全带来相对严峻的考验。”[7]与此同时,这三股破坏势力也给中国西部的开发与边疆安全和社会稳定带来了极为严峻的挑战。 为了消除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过程中的不安全与危险的因素,中国应首先在大力实行西部大开发的前提下,在现有的基础上,加强国内尤其是以新疆为核心的西部区域与中亚国家的经贸联系,以实现彼此经贸的共同发展。其次,在文化与宗教方面加强与中亚国家的交流与合作。中国西部的许多少数民族不仅在族源、民风、文化、宗教与生活习惯等方面与中亚国家有着相当的共通性和共融性,而且从历史的角度看也与这些国家出现过多次的文化、宗教、民族的大融合现象。[8]这正是中国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所具有的得天独厚的优势,应充分加以开发利用。第三,从地缘政治的角度看,中亚在中国西北边疆的国防安全与周边外交的建设等方面都具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自然应从中亚地区率先启动。由此可见,中亚地区对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的重要意义是不言而喻的。目前,“中亚地区已成为中国的核心利益区之一,是中国西北边疆的安全屏障和经贸、能源战略合作伙伴。”[9]到2013年,中国不仅与所有中亚国家都建立了战略合作伙伴关系,而且在上合组织框架内建立了密切的政治与安全协作关系,从而为丝绸之路经济带的建设提供了相当坚实的基础与保障。 因此,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对中国当下经济发展,尤其是地缘政治的意义就在于:一方面,在经济意义上不仅有助于西北摆脱被支援与被扶贫的地位,促进西北经济的大发展,而且也有益于中国与中亚和西亚形成政治上的“命运共同体”和经济上的“利益共同体”,这无疑有助于中国西北的边疆安全。另一方面,在文化意义上也有助于中国与中亚和西亚等国家加强彼此的了解、沟通与互信,进而清除“三股势力”在中亚和西亚的生存环境。同时,在政治意义上还能增进中国与中亚和其他地区国家的“政策沟通”和深度合作,共同反对“三股势力”,采取切实而有效的措施维护彼此的政治稳定、经济发展和国家安全,从而为我国的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提供一个相对稳定的周边环境。[10] 三、“丝绸之路经济带”与国家安全 “丝绸之路经济带”的主要目的是通过打造一条连接亚欧国家的陆路经贸大通道,以经济和贸易的发展来促进中国与中亚、西亚和欧洲的经济交流与全面合作,着力深化互利共赢格局。其主要涉及了中国、俄罗斯、中亚五国,以及欧盟等国家,这其中,中亚五国是经济带建设的重要合作国家。不过,由于前苏联解体后独立出来的五个中亚国家自身的情况,以及其所拥有的丰富的自然资源和未来的发展前景,再加上中亚自古就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极易引起一些力图谋求世界霸权和自身利益的国家与国际势力对该地区的觊觎。因此,给中国的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与边境安全、能源安全、反恐安全等都带来了严峻的困难与挑战。 从上世纪末至今的十多年时间里,美国、日本与俄罗斯等国都陆续制定和通过了一系列的方案和计划,力图主导中亚等地区的事务。如美国于1999年通过的“丝绸之路战略法案”、2005年提出的“大中亚”计划、2011年提出的“新丝绸之路计划”,都是通过支持中亚、南高加索地区与南亚等国家的经济和政治独立,以及地区发展与民主改造,以此来致力于推动中亚等国家建立所谓的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体制,并企图在这些国家设立美国的军事基地,进而建立由美国主导的中亚和南亚新秩序,进而削弱与遏制中国、俄罗斯、伊朗等国家在该地区的影响力。日本于1997年和2004年两次提出所谓的“丝绸之路外交”战略,也将中亚和高加索地区摆在日本外交战略中的重要位置。日本政府认为,日本应该帮助中亚各国加强彼此间的经济合作,以便这些国家能有效地进入国际市场,实现一体化,以此达到在此过程中强化日本在中亚地区的政治与经济影响力的目的,进而形成对中国的战略遏制。俄罗斯也希望重返中亚,于2011年10月提出了建立欧亚联盟的构想。其设想是由前苏联的各共和国建立一个类似欧盟的超国家联合体,即所谓的“欧亚联盟”,作为在欧洲和亚太地区间桥梁,成为世界多级格局中重要的一级,从而达到与美国、欧盟和中国三大中心平起平坐的目标。①显然,美、日、俄等上述战略意图和计划给中国的政治、经济、军事,以及非传统安全等方面都带来了非常严峻的挑战。 如果我们对比一下由中国政府提出的“丝绸之路经济带”的构想与美、日、俄等国意欲实行的方案,可以看出其主要区别在于中国的丝绸之路经济带的构想是中国与经济带相关国家经贸共同发展,文化交流、国家互信,并不追求中国在此地区的主导力量,而美、日、俄等国则寻求在此地区的主导影响,并进而遏制中国。因此,美国等国家对中亚等区域事务的介入不仅对中国“丝绸之路经济带”的建设产生了严峻的挑战,而且也严重威胁到中国的边境安全。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平衡各方面的力量和利益,以确保“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的顺利实行和国家利益不被侵害。 能源安全也是国家安全的主要内容之一,而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则与国家的能源安全有着极为密切的关系。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能源需求不断增长,正逐渐成为世界上最大和最稳定的国际石油和天然气消费市场。据统计,2012年中国石油对外依存度已经达到58%,而随着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程度的全面提升,中国石油对外依赖度毫无疑问将进一步加深。但目前中国石油进口的约三分之二以上来自于政治局势动荡的中东与非洲地区。不仅如此,中国石油进口线路主要是依靠海运,即通过印度洋和马六甲海峡线路,这形成了所谓的“马六甲困境”,而一旦国际或者此地区的局势恶化,势必将严重影响到国家的能源安全与经济发展。而中亚地区作为世界三大能源中心之一的主要供应地,不仅可以为中国的能源进口多元化战略与中亚能源出口多元化战略提供一个良好的国家战略利益互补格局,而且可以通过中亚国家以陆路渠道的方式来获取中东丰富的石油资源,以便减少我们国家对海路运输能源渠道的依赖程度,借此实现中国能源供应的多元化战略目标。②由此可见,“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对中国能源安全的重要意义。 此外,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也与国家的反恐安全战略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众所周知,丝绸之路所覆盖的中亚和西亚等地区长期以来盛行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和分裂主义,这严重威胁到该地区的和平发展和人民的生命安全。而与上述“三股势力”有着千丝万缕联系的“东突”势力则是目前我国反恐维稳的主要目标。从保障国防安全的角度来看,由于西部地区与十几个国家接壤,存在着边界争端等不稳定因素,因此该地区就成为我国国防力量布局的重心,而通过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我们与中亚及周边等国家可以加强政治上的互信、经贸上的往来和文化上的交流,并联手打击民族分裂主义、宗教极端主义和恐怖分子“三股势力”,以及危害西部社会稳定的“东突”势力,消除非传统安全威胁,以保障我们的国防安全和边疆稳定。③因而,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不仅可以加强中国与美、俄等世界上主要大国以及欧盟等国际组织和中亚各国之间的政治合作,特别是在维护区域稳定和反恐等问题上的密切合作,从而有效保护中国与周边国家和大国之间的根本利益,而且“为各国营造良好的周边政治、国防、民族环境,也对稳定国际政治局势和地区稳定都有着重要的意义。”[11] 总之,通过“丝绸之路经济带”的建设,不仅可以消除危及国家安全的隐患,从而保障中国经济区域平衡与发展,提高综合国力,而且也有助于中国与经济带相关国家,以及美、俄、欧盟等世界主要大国和国际组织形成新型外交关系,其对中国未来发展的重大意义不容低估。 国家安全论文:保障国家安全要强化底线思维 【摘要】我们要站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高度,全力维护和平与发展的时代主题,全力化解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带来的内生风险,使国家安全工作不仅成为防御性的钢铁长城,更要成为实现现代化、推动祖国统一、维护世界和平的强大建设力量。 【关键词】国家安全 中国梦 人民安全 2017年2月17日,在国家安全工作座谈会上指出,“要准确把握国家安全形势,牢固树立和认真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以人民安全为宗旨,走中国特色国家安全道路,努力开创国家安全工作新局面,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提供坚实安全保障”。古今中外的经验都证明,国家安全是国家和人民的底线、生命线,没有国家安全,一切关于美好生活的理想都是镜花水月。 国家安全是头等大事 多次强调,保证国家安全是头等大事。必须清醒地看到,新形势下我国国家安全和社会安定面临的威胁和挑战增多,特别是各种威胁和挑战联动效应明显。我们必须保持清醒头脑、强化底线思维,有效防范风险,有力应对挑战。 关于国家安全的底线思维就是稳定压倒一切。1989年初,邓小平同志在会见时任美国总统布什时强调:“中国的问题,压倒一切的是需要稳定。没有稳定的环境,什么都搞不成,已经取得的成果也会失掉。”邓小平同志的这一重要论断不是针对特殊政治气候的权益之计,而是深刻把握了现代化复杂历史进程的一个基本规律。因而,稳定压倒一切也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一个基本观点。曾经以“历史终结论”闻名的美国政治学家福山在近著中提出,现代政治秩序有三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即国家、法治和负责制。国家即力量,合法地产生、利用权力来执行法律,保护国民免于遭受来自国内外的暴力,提供公共产品,如基础设施、卫生、教育和其他国民所需要的服务。福山的“国家能力论”从政治学角度对稳定―秩序的首要性的论述是相当深刻的,受到社会科学界的广泛关注。 需要说明的是,稳定压倒一切绝不意味着消除一切矛盾。马克思主义认为矛盾具有普遍性,存在于一切事物的发展过程中,而且每一事物的发展过程中存在着自始至终的矛盾运动。美国社会学家科塞提出,弹性和灵活性比较大的社会结构容易出现冲突,但不会根本性地破坏乃至颠覆社会,因为这种冲突可以促进社会互动,改进社会控制,对社会的整合和稳定发挥积极作用。相反,僵硬的社会结构不允许或压抑冲突,一旦长期积累的社会矛盾全面爆发,将严重破坏社会结构,甚至颠覆国家基本制度。所以要靠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避开走不通的老路、邪路,以永不懈怠的忧患意识、创新意识,坚持和完善国家安全战略。 国家安全面临“三大陷阱”的严峻挑战 当前我国国家安全内涵和外延比历史上任何时候都要丰富,时空领域比历史上任何时候都要宽广,内外因素比历史上任何时候都要复杂,由“小安全”上升为“大安全”――总体国家安全。而“大安全”的大背景就是战略机遇期的深刻变化,出现了各种新的矛盾、风险与挑战。 一是“中等收入陷阱”。世界银行将全世界的经济体分为低收入、中等收入、高收入三个层次。“中等收入陷阱”的意思是,大多数中等收入经济体在进入中等收入这段阶梯的中段之后,经济发展会出现长期停滞徘徊局面。统计显示,1960年的101个中等收入经济体到2008年只有13个成功升级为高收入经济体,成功率只有13%。究其原因,主要是中等收入经济体难以摆脱其发展前期赖以成功的经济体制和发展模式,既不能改善收入分配,提升社会事业,优化劳动力供给,支撑产业升级;又不能改革原有体制,强化产权保护和创新激励,优化制度供给,增强经济全球竞争力。中国可能掉入“中等收入陷阱”的最大隐患就是劳动力供给和制度供给落后于经济发展的前沿,主要劳动力向上流动的通道开始淤塞,制度性的“倒丁字”型社会结构难以向橄榄型社会结构转变。 二是“塔西陀陷阱”。古罗马历史学家塔西陀认为,当权力失去公信力时,无论是说真话还是说假话,做好事还是做坏事,社会都会给出负面评价。2014年3月,在指导兰考县委常委班子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题民主生活会时,引用了这一观点。他指出:“我们当然没有走到这一步,但存在的问题也不谓不严重,必须下大气力加以解决。如果真的到了那一天,就会危及党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十八大以来的“伟大斗争”对精神懈怠的危险、能力不足的危险、脱离群众的危险、消极腐败的危险初步实现治标,但尚未实现治本,内生性的社会安全、文化安全和政治安全隐患仍将存在。 三是“修昔底德陷阱”。古希腊历史学家修昔底德认为,当一个崛起的大国与既有的统治霸主竞争时,双方的互动多数以战争告终。在接受《华尔街日报》采访时明确强调,要坚持构建中美新型大国关系正确方向,世界上本无“修昔底德陷阱”,但大之间一再发生战略误判,就可能自己给自己造成“修昔底德陷阱”。当前,欧美发达国家内生的逆全球化浪潮,某种程度就包含着大国之间的战略误判,中国的外部安全、军事安全压力进入短中期上涨的通道。而国内一些人长期宣扬“中国正面临第三次被瓜分的危机”“会有一场针对中国的大屠杀”“中美必有一战”等危言耸听的观点,会逐渐引导一股民间性的战略误判,进而形成对中央决策的舆论压力。 中国的国家安全应以人民安全为中心,也就是“以人民安全为宗旨” 中国的领土与主权安全因为日益增长的综合国力而有根本保障,真正影响中国国家安全的主要问题来自内部,可能导致中国社会动荡混乱的因素蕴藏在中国社会中。 “民惟邦本,本固邦宁。”这是《尚书》中的警句,也是中华文明最伟大的思想精华之一。可以说,人民是国家之本,人民安全是国家安全之本,这个基本思想中华先贤三千年前就很明白。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性质决定了必须始终以人民为中心,而中国的国家安全则相应地要求以人民安全为中心,也就是“以人民安全为宗旨”。 人民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集中体现。在总体国家安全观的十一个安全类型中并不包括人民安全,可见人民安全并非一个具体安全领域,而是体现在各个具体安全领域之中,各领域安全本质上都是该领域的人民安全。比如,作为国家安全重中之重的政治安全也是立足于人民安全,人民没有安全,政治就没有安全,人民安全,政治就基本安全。一些由大规模内乱进而导致政治安全崩溃的国家,根上是人民安全出了问题,不能保卫自己人民的政府离被人民抛弃只有一步之遥。 人民安全问题已经成为我国国家安全的关键问题。改革开放以来,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得到不同程度的大幅提高,但是人民群众的幸福感、满意度并没有相应提高,对政府和社会的信任感甚至有所下降,其原因就在于改革发展的爬坡过坎期也是矛盾凸显期,各种不安全因素集中爆发。鉴于此,我们必须真正落实“以人民安全为宗旨”,通过制度改革和政策优化,有力引导社会预期,帮助群众树立安全信心,进而争取时间加快改善人民安全状况。否则,中国梦就会“脱心脱脑”,就会面临总体性的国家安全危机。 指出,“国家安全工作归根结底是保障人民利益,必须坚持以民为本、以人为本,坚持国家安全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为群众安居乐业提供坚强保障”。这充分显示人民安全是国家安全的核心,人民安全观是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核心。 民安是国安的基础,国安是国强的支撑。要站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高度,全力维护和平与发展的时代主题,全力化解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带来的内生风险,使国家安全工作不仅成为防御性的钢铁长城,更要成为实现现代化、推动祖国统一、维护世界和平的强大建设力量。
计算机网络信息技术研究篇1 一、引言 计算机网络信息技术的研发与应用,为数据信息多节点运行提供联动载体,以适应不同网络场景的运用,为社会发展提供稳步助力。伴随着计算机网络在不同行业领域的深度融合和广泛应用,利用网络处理日常事务已经成为人们工作与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信息网络环境为人们带来便捷的同时,也催生出严重的安全问题,极易令计算机用户内部数据信息产生丢失或损毁的严重风险。针对此类问题,国家相关部门出台一系列的管控政策,对计算机网络环境进行技术及管理层面的约束,打造出安全、稳定的网络运行环境,为用户上网操作保驾护航。在此,针对计算机网络信息技术安全及防范策略进行探讨,仅供参考。 二、落实计算机网络信息技术安全防范策略的重要性 当前,计算机网络信息技术已经深刻影响着大家的日常工作与生活,它通过网络体系为人们创造出一个虚拟化的交流空间,且不同应用载体,利用网络环境也可实现数据信息的双向式、反馈式传输,真正达到数据与人们之间的互动。但是从安全角度来讲,计算机呈现出优势与劣势并存的境况,优势是通过数据网络能达到大体量数据信息的同质化传输,提供更加优质的数据服务。劣势方面则是指数据信息极易受到外界环境的影响,进而产生一系列的安全问题。如果用户未能进行及时整改的话,将造成内部数据的损坏,甚至是网络系统的崩溃,令内部数据造成损毁。计算机网络信息安全防护策略的建设及落实,是保证网络传输环境稳定运行的基础所在。从技术及管理两方面,实现对不同数据类型及模式的整改及控制,保证网络传输环境的安全性,为人们营造出一个可靠性的上网空间,降低各类隐患问题的产生概率。对于此,深度探讨安全防护技术及其具体应用,是推动绿色网络发展的基础所在。 三、计算机网络信息体系面临的安全问题 (一)客观因素所造成的物理性损伤 计算机设备作为一个多结构的组成机构,部件呈现出的精密性特征,加大了系统在运行期间的脆弱性。从计算机设备的实际应用角度而言,外界环境对于设备驱动所造成的影响是最为直接的,其包含硬件设备、软件设施以及各类线路装置等。例如,电源线、显示屏、接口线、主机箱以及各类硬件设施等,均需要通过外设,实现对计算机系统及网络的组装处理。在此过程中,如果设备存在外力因素所造成的损毁问题,极易造成不可修复的损伤。除此之外,外界环境因素所产生的影响也将对整个计算机系统产生损害,例如,火灾、水灾、地震导致的通讯线路断裂,或者是计算机环境遭到破坏,引发终端设备失效的问题,将产生一系列的物理影响。此类物理影响的触发具有瞬时性特点,甚至是在部分危害发生的同时,设备及整个通讯系统将面临瘫痪问题,无法做出实时性的调整,产生网络操作受限的问题,影响范围面较大,对用户及企业造成较为严重的经济损失。 (二)人为操作不当引发的安全问题 用户作为计算机设备运行的主要驱动器,通过用户对各项指令下达,使得系统才可以完成自动化的运行,这也使得用户所具备的操作能力直接与网络安全性相挂钩。如果用户在网络环境中进行操作时,自身对于信息网络安全意识存在严重的匮乏性,极易产生误操作,导致数据系统漏洞问题。一方面,由于部分用户对访问网络环境产生一种猎奇心态,在受到不良网站的蛊惑或者是误操作进入非法网站,将造成木马病毒的侵袭。当病毒植入到计算机设备之中,拉低计算机设备的使用性能,令内部数据面临着被盗窃的风险。另一方面,用户自身的防范意识较低,在部分软件登录中密码的设定只是单纯以数字进行排列,整个密码的简易形式,将为不法人员提供一个窃取途径。除此之外,用户在实际操作期间未能对外界环境进行关注,极易造成密码丢失的风险。 (三)技术漏洞带来的安全问题 随着大数据、云计算时代的来临,数据网络在运行过程中需对大体量的数据信息进行多节点、同步化的处理,此类运行模式将加大网络系统的运营负担。技术应用方面的硬性规定,对于计算机网络安全防护体系提出更高的基准,需针对海量数据进行检测处理,同时也应针对各类技术应用模式进行规范,以确保在大体量的数据传输过程中可以实现分类管控,增强数据处理的协同性。但是从现有的技术应用角度而言,不同应用程序的技术承接需求以及各类软件升级过程中所产生的漏洞问题,逐渐加大网络运行环境的安全管理难度。尽管大多数计算机软件可为用户提供更新提醒,但是互联网病毒侵袭以及黑客攻击的更新频率远高于计算机系统及相关软件的更新频率。在此期间,极易产生因为更新时间差而造成的安全影响问题,此类技术方面的漏洞将造成数据信息的丢失。除此之外,从共享性、开源性的网络运行环境来讲,IP协议规范基准相对完善,但是在多场景运行模式下,数据传输对于IP协议的定向化诉求将加大网络固有程序的运行压力。例如,远程操控以及权限访问之中,如果IP协议中共享数据机制存在隐患问题时,极易被黑客人员进行窃取,通过远程访问控制进入到计算机系统中,并对数据信息进行篡改,加大网络运行的安全风险。 (四)不完善的网络大环境监管体系引发的安全风险问题 计算机网络终端业务涉及各个行业,通过非结构化数据的处理,保证文字信息、图片信息、影音频信息,按照用户的指令操作完成定向化的驱动,此类数据传输模式有效地打破时间与空间的局限,为人们提供更为全面的数据化服务。但是从网络安全所产生的各类隐患问题来讲,大规模的数据损失以及网络瘫痪问题,也将对企业及个人造成一定的威胁。产生此类问题的主要原因,不仅是由于技术层面的漏洞,还包含网络管理制度的缺失问题。因为在大环境的数据运行之中,多结构化的数据信息传输期间所产生的复杂运行模式,造成数据监管无法起到全面约束的效用,监管缺失以及空白区问题的产生,对各类无序性的数据信息产生监管力度不足的现象。例如,不法人员在攻击网络窃取信息时,追踪溯源难度大,无法定位到个人,进而产生监管层面的缺失现象。 四、计算机网络信息技术安全防范策略 (一)物理层面的安全防范策略 对计算机网络系统物理层面的防护,主要是从硬件方面避免计算机设备及其系统在运行时产生的物理损伤,降低设备运行过程中的损毁概率,提高网络运行环境的可靠性。首先,为计算机设备运行模式搭建网络物理环境,针对可能出现的损伤问题进行一体防护处理,例如,通信线路以及外界环境之间所产生的潮湿、高温等问题,避免计算机设备运行期间内部高精度组件受到环境因素而产生的失效现象。除此之外,针对网络通信线路进行一体化设计,采取多通道、多节点关联的形式,保证数据信息传输的完整性。考虑到电子元件运行期间可能产生的电磁干扰问题,应对大功率的设施或者是密度较高的计算机网络系统中,对电源线以及各类信号线采取滤波防护设定,降低电磁耦合问题的产生概率,提高系统运行的稳定性。考虑到系统运行期间可能造成的数据瞬时损毁问题,应设定出与物理服务器相对接的虚拟云端服务器,做好定时更新频率调整,保证数据信息的产生可以及时传输到云端环境,即使物理服务器遭受不可修复的损伤,也可以在云端环境中及时调配各类数据,保证各类工作以及系统运行的稳定性。 (二)帮助用户树立规范的操作意识 对于用户来讲,操作能力以及操作认知度是影响计算机安全问题的一个重要因素。为增强数据传输功能稳定性以及计算机网络系统被攻击风险的防护能力,应提高计算机用户的操作意识,令用户了解到计算机网络安全问题造成的损坏,并针对自身操作行为进行改正。例如,在密码设定中,不再是单纯的以数字排列组合,而是通过字母、数字及符号多重组合,提高密码安全等级。在浏览网页时,针对部分来源不明的信息先进行病毒查证处理,如果存在安全风险时,不得擅自打开网页,保证计算机内部网络运行的安全性。在涉及各类密码验证时,也应及时进行管制处理,防止互联网复杂运行模式下数据信息的丢失问题。 (三)大力推广网络安全防护技术的应用 1.防火墙技术 防火墙技术是目前计算机内部网络防护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起到内网与外网阻隔与过滤的效果,保证系统在运行期间不会产生病毒侵袭以及黑客攻击的问题。原有的防火墙技术体系,包括过滤防火墙、状态检测防火墙以及电路层网关防火墙。伴随着不同网络结构的优化及更新,防火墙技术应用模式,也呈现出一定的优势与劣势。这就需要整个技术体系在完善期间应具备实时更新的特点,满足不同场景的安全防护诉求。目前防火墙技术体系包括AAA、防扫描、,防攻击、包擦洗与协议正常化、防欺骗等技术,通过多模式的技术体系可以弥补传统防火墙体系运行时存在的漏洞。例如,AAA技术的应用弥补ipv4系统中身份识别缺陷的问题;应用防扫描技术可以通过iss、sss、nmap等完成对计算机系统的全盘扫描,通过数据信息比对,防止计算机网络中的恶意攻击问题;防攻击技术针对计算机网络系统中的恶意数据进行识别并阻断,防止攻击入侵以及病毒蔓延的问题;防欺诈技术则为MAC提供一个访问控制权限,保证系统运行期间规避和IP协议之间的区别问题,令数据在传输以及内网过滤期间,增强网络的安全防护等级。 2.入侵检测技术 计算机网络系统运行中入侵检测技术的应用与实现,是以检测系统为载体,对各类攻击行为进行检测处理,其核心驱动为入侵检测性能与安全防护等级之间的关联模式,即为通过入侵检测体系,增强计算机网络系统运行的安全性。例如,基于规则匹配的专家系统入侵检测技术,如图1所示。此类技术是利用特定的组成条件,对数据信息传输中的规则形式进行有序性的解锁,其不仅可以作用于知识库之中,同时也可以对已经形成的规则数据库完成数据检测与评估,判定此类数据是否存在攻击行为,进而进行监管与防护的效果。 3.数据加密技术 数据加密技术的应用是针对不同数据类型实现终端、节点以及链路方面的加密,保证数据在传输期间不会产生丢失问题,或者说即便是被不法人员所窃取,如果不具备相对应的解密条件,不法人员所得到的也是没有任何意义的乱码数据。例如,对称加密、非对称加密、数字签名、报文鉴别等加密技术,均可以作为当前计算机网络运行下的一个驱动体。通过技术的管控与实现,增加数据传输过程中的加密属性,规避数据传输过程中的丢失问题。从工作原理来讲,数据加密可以看成是采用数字方法对原有的数据信息进行组织与建构,此类加密只有接收端与发送端才可以进行识别,避免数据传输过程中的损毁或被篡改问题,提高信息检索效率。 (四)建立审计体系,实现全过程化的网络监管 从计算机网络运行环境来讲,法律监管所产生的空白区,将加大网络安全问题的产生频率。针对整个网络场景设定出立体化、多维化的安全审计体系,并结合法律规范制度,全面开展净网工作。一方面,对计算机用户进行身份认证,通过区块链技术完成对各类用户信息的采集与识别。这样在任何操作模式下,用户信息以及用户各类操作行为将形成一个直接捆绑的模式,一旦出现违法问题,则可以及时定位,对信息进行溯源处理,找到违法者。通过身份认证还可与职能部门进行联动,通过网络备案,增加网络监管的实效性。另一方面,针对数据信息大体量以及与经济行为相关联的网络体系,设定专项的审计流程,例如,军事、金融、卫生等领域中,一旦产生数据泄密问题,将产生很大的影响。对此,国家安全部门应结合网络应用场景,设定出多维度的审计制度,并结合法律法规完成对每一位计算机用户的跟踪管理,一旦出现数据传输异常问题,则可以通过不同数据流向完成衔接式的监控,将数据安全风险消灭在萌芽之中。 五、结束语 综上所述,建设优良的计算机网络信息安全体系,必须做好技术安全与管理安全并行,发挥全域化管控优势,创造安全、稳定的网络环境,为我国计算机网络信息安全的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作者:姚本坤 单位: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 计算机网络信息技术研究篇2 0引言 计算机技术是指通过利用计算机从而实现大批量数据信息的快速计算与精准计算。由于计算机具有较强的信息处理能力,因此计算机技术往往被用于网络信息处理等领域中。但随着万维网的普及,网络犯罪的频率也在逐步提升,因而计算机技术在网络安全方面的应用也引发了人们的重视。本文探讨网络信息处理与安全、计算机应用。 1网络信息处理与计算机应用 网络信息处理技术特征。网络信息处理技术是指通过利用网络技术,从而实现对各类信息数据的在线处理,如数据信息的在线收集、即时加工以及网络信息传播与数据信息的云存储等。与传统的信息处理方式比,网络信息处理技术最本质的特征便是实现了数据信息传输与数据信息处理的同步操作。其次,为了满足网络信息处理过程中信息传输与信息处理的同步性,网络技术的设计人员便需要构建大量的数据处理与数据传输协议,从而便于数据信息的网络化处理。网络信息处理技术的优势。网络信息处理技术与传统的信息处理方式相比,其不仅在数据处理效率方面具有显著的提升,同时,还可以有效提升数据处理的准确度。此外,由于网络信息处理技术主要是依据云计算以及云存储等相关技术所实现的,因此用户在利用网络信息处理技术对相关数据信息进行处理时便可以打破地域以及客户端对用户的限制,进而随时随地的进行数据处理工作。并且,网络信息处理技术的应用也可以有效降低无效数据对用户存储设备的占用,从而方便用户对大批量数据信息的处理。最后,由于网络信息处理技术还可以实现数据信息的自动获取,因此这也极大程度方便数据处理人员对各类数据信息的获取。 2计算机的网络信息处理功能 信息功能。在当前网络信息处理功能中首先包括有信息功能,信息功能是指在经过网络信息处理后其信息本身的价值将会得到更加直观的体现。众所周知,在大数据时代中庞大的数据信息在为用户带来诸多价值的同时也造成了严重的信息冗余。同时,网络中的诈骗信息以及虚假信息等也严重影响到了用户对各类事物的态度。而通过利用网络信息处理技术便可以对虚假信息及无效信息与重复信息进行过滤,从而便于用户对其所需信息的查找。此外,通过利用网络信息处理技术还可以实现数据信息的快速传播,进而提升数据信息的价值及其利用效率。信息采集功能。在网络信息处理功能中也包括有信息采集功能,信息采集功能是指以论坛中的留言板以及网络调查问卷等方式所实现的相关数据采集。此类信息采集与传统的信息采集方式相比不仅覆盖范围更远,同时覆盖人数也更多。庞大的信息量既可以方便相关企业对用户的喜好以及社会现状等信息进行分析,同时更可以实现对企业经营方式的改革,进而对企业的未来发展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同时,网络信息采集在采集效率以及信息质量方面也远超传统的信息采集方式。这是由于通过利用网络信息处理技术可以实现多地域、多用户相关信息的同时采集,并且网络信息采集还可以实现针对性的信息采集,进而便于企业进行相关决策。信息管理功能。在网络信息处理功能中也包括有信息管理功能。信息管理功能的主要作用是依据计算机技术从而实现对企业员工信息、业务信息的动态管理。与传统的人工信息管理方式相比网络信息管理方式不仅具有更高的信息管理效率,同时其还可以实现多领域不同信息的同步管理。此外,在人工信息管理的过程中也常常会出现重要信息丢失等问题,但在网络信息管理中由于其各类数据信息不仅可以存储在企业本地数据库中,同时更可以存储在云空间中。这便有效避免了此类问题的出现。信息检索功能。在网络信息处理功能中还具有信息检索功能。信息检索功能是指用户可以利用网络搜索引擎对其所需的数据信息进行查找,从而提升用户对其所需信息的获取效率。此外,通过利用信息检索功能也可以实现对不相关信息的筛查,从而实现对指定信息的准确查找。信息传输功能。在网络信息处理功能中也具备信息传输功能。信息传输功能是指用户可以通过网络技术以及计算机技术实现数据信息的远距离传输与不同地域、不同用户之间的数据交互。例如,网络邮箱便是利用网络信息处理功能中的信息传输功能所实现的。随着近几年间云技术的快速发展,用户当前既可以通过云存储实现对大批量数据信息的云端存储,同时更可以利用多种终端设备从云存储设备中对其所需数据进行访问或下载。这一技术的应用不仅方便了用户的工作与学习,同时也促进了数据共享的实现。信息存储功能。在网络信息处理功能中也具有信息存储功能。其信息存储功能主要是指通过利用网络云存储设备从而实现对各类数据的云端存储。通过利用云数据库对相关数据进行存储不仅有利于数据信息的分享,同时更可以便于用户随时随地的调取与下载。将数据信息存储在云端数据库中还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促进网络检索质量与检索效率的提升,从而为用户查找相关信息提供一定的便利。综合应用功能。网络信息处理功能中也包含有网络信息处理技术的综合应用功能。综合应用功能主要是指基于网络信息处理技术所设计与开发的诸多系统软件与大型网站页面。众所周知,在大数据时代下许多企业均在企业中建立了各类数据信息管理系统,在此类系统中不仅具有数据上传与下载功能,同时更具有信息检索、信息管理以及信息交互等多种功能。此类信息处理系统的使用既提升了企业各类数据信息的管理效率,同时也对企业管理人员的决策起到了一定的辅助作用。并且,在一些大型网站中也通过利用网络信息处理技术实现了数据管理以及数据交互等功能,从而为用户的使用提供了便利。 3网络安全与计算机应用 网络加密技术。随着网络犯罪数量的逐步增多,计算机技术现今也被广泛应用在网络安全等领域中。首先计算机技术在网络安全方面的应用便是网络加密技术的实现。网络加密技术是指通过利用书学算法,从而将用户所发送的原有数据进行重写编写,进而实现对数据信息安全性的保障。在应用网络加密技术的过程中,发送方所发出的明文首先会使用密钥进行加密处理,此时密钥也会通过数字信封的形式发送至接收方。当接收方受到密文后其便可以利用密钥进行解密,从而获取信息内容。身份验证技术。此外,通过利用计算机技术也进一步加强了身份验证技术的普及。最初的身份验证技术便是通过账号、密码所实现的,但由于无论是账号或密码均存在信息泄露或数据丢失等风险。因此,为了进一步加强身份认证的安全性,诸多互联网企业又逐步推出了指纹认证、面部识别认证以及虹膜认证等身份验证技术。此类身份认证技术的加强不仅有效保障了用户信息的安全性,同时更为网络环境的可靠性与安全性的提升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 4结语 计算机技术不仅可以应用在网络信息处理等领域中,同时可以应用在网络安全领域之中。在网络信息处理领域中,通过应用计算机技术不仅可以实现数据信息的快速采集、数据信息的高效管理,同时更可以实现依据用户需求对相关信息的检索等功能。而在网络安全领域中,计算机技术的应用也可以实现数据信息的加密、解密处理以及对用户身份信息验证的加强。相信随着计算机技术的快速发展,其对大宗数据的处理能力也将进一步提升,而这将会对企业数据信息的管理以及网络环境安全性的提升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作者:张成挺 王文娟 叶志晖 单位:浙江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计算机网络信息技术研究篇3 0引言 计算机网络信息技术的发展,不仅会促使大数据时代的到来,同时还会渐渐改变人们的生活状态、生活行为以及生活习惯。计算机网络信息技术在为人们日常生活工作提供便利的同时,也能够为不法分子窃取个人信息提供渠道,从这一内容来看,计算机网络信息安全防护工作的研究,也就显得非常具有必要性。本文接下来将会首先分析计算机网络信息安全的影响因素,因为这是前提因素。 1计算机网络信息安全的影响因素 根据有关人员的研究可知,计算机网络信息安全受到的影响因素,主要集中表现为以下方面。 (1)计算机病毒的攻击。针对计算机网络来讲,具有非常强的开放性特点,不会受到地域、空间以及时间的限制,这对于计算机病毒的侵入能够提供有利条件。病毒不仅仅能够将自身有效的隐藏在计算机软件、存储器等多个空间和媒介中,并且也能够为后期对计算机的侵害带来很大的便利。除此之外,计算机病毒也就具有较强的传染性以及迫害性,不仅仅能够对计算机后期的运行,同时对计算机当中存储的数据,也能够带来较大的危害,其主要的传播途径还能够分为硬盘、光盘以及软件。 (2)黑客对计算机的攻击。在当前大数据的背景下,黑客对计算机展开攻击,是非常常见的网络安全问题。黑客攻击主要指的是一种以人为为主的恶意行为,它能够对计算机服务器以及计算机主机造成较大的影响。在这一过程当中,可以划分为被动以及主动两种形式。被动上的攻击,主要是在半路展开拦截或者解决传输的计算机信息内容,这样一种攻击的模式,虽然并不会对整个计算机造成危害,但是却直接影响了计算机的安全以及网络安全。主动攻击则拥有非常明确的目的,对这一目标展开计划性的攻击,造成目标物信息的丢失。此外,黑客攻击还会直接影响计算机网络的整体运行速度,甚至还会导致计算机运行出现明显瘫痪。 (3)对计算机信息展开盗取的影响因素。在人们运用计算机的过程中,常常都会发现诸多垃圾信息出现,这也就说明每一位在运用计算机的过程中,都会出现较多的问题。诸多垃圾信息通过邮件的模式,以及新闻娱乐的模式来展开传播。诸多的不法分子通过信息中的某些漏洞,从而对一些相对重要的用户信息展开盗取,或者是对一些具有危害性的信息展开深层次的传播。还需要注意的是,垃圾信息不仅仅会对使用人员造成较为严重的影响,并且还会对计算机网络信息,以及运行带来较大的安全隐患。在大数据时代背景下,有些网络工程师为了操作方便、快捷,经常为服务器节点设置相同的密码,这就给了不法分子可乘之机。从这些方面的内容展开分析得知,对计算机展开盗取的影响因素,需要引起专业人员的重视。 2基于大数据技术的计算机网络信息安全防护措施 增强对计算机网络的管理控制。对计算机网络使用的时候,在使用的时候当中,受到威胁最为重要的原因,仍然还是网络管理工作人员的疏忽、操作不当等原因。这样也就导致整个计算机网络安全以及信息安全性在计算机运行中难以得到保障,进而降低操作人员的安全性。正是因为这样,为了能够进一步的提升计算机网络运行的稳定性以及可靠性,对于计算机工作人员来讲,应当要切实的增强计算机信息安全环节上的管理,从而使得计算机网络的安全性得到提升。除此之外,在针对计算机信息安全管理工作人员,应当不断地提升人员的专业技能,以及工作规范性,促使广大工作人员有效的认识到网络维护的必要性,当他们的工作安全意识得到加强之后,那么计算机网络的维护与管控力度都能够得到加强。从这些角度展开分析,能够了解到增强对计算机网络的管理控制力度,需要引起人们的高度重视。增强对计算机安全系统的运用。在目前大数据大发展的背景下,计算机网络信息安全渐渐受到了使用者的关注,为了进一步的保障网络信息安全,大大提升计算机使用的稳定性,那么必定会更深层次的提升计算机安全系统设置的水平。对于企业来讲,需要构建计算机网络安全防护部门,对有关规范展开设定,建设起全面维护机制。除此之外,专业的技术管理工作人员,还需要通过计算机安全防护软件,来对整个计算机展开定期的维护与管理,提升计算机使用的安全性。有关人员需要在大数据时代背景下,人们需要对计算的运用更为普遍,如此不仅为人们带来很大方便,也同样会造成极多的困境。因此,在日常生活工作开展过程中,也就应当持续不断的加强安全系统的设置与应用,尽可能避免不良因素所带来的危害问题。注重计算机数据加密技术的运用。计算机数据加密技术,主要是通过解密技术以及加密技术这两个方面组合形成,在多数情况之下,还需要通过对计算机加密技术,来对整个计算机网络信息中的信息数据安全性予以把握,根据前时期所设定好的有关规则,来对相关计算机信息安全展开加密处理。然而对解密技术来讲,那么也就应当依据密文的有关规则面对信息展开反向的还原。从目前情况来看,相比较于成熟以及比较完善的加密技术,来对计算机当中较为重要的信息展开不断加密,借助这样的模式,来对计算机信息安全展开更为深层次的加强。注重计算机数据加密技术的运用研究,才能使得计算机信息技术的应用效果得到实现。提升计算机用户的综合能力。个人用户需要定时定期的学习一些有关于计算机网络信息安全防护的基础知识,确保自身具有大数据技术基础应用能力,规范自身的应用行为,确保每一位个人用户的综合能力,能够有效地支撑起预防一些计算机网络信息完全不利影响因素的出现。从另一个角度来看,专业人员还需要切实的完善培训机制,使得计算机网络信息安全防护要点,计算机网络信息的有关保护原则,以及计算机网络信息防护技术等内容得到构建,当这些内容得到保障之后,那么能够确保每一位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水平得到持续化的提升,并且满足各项计算机网络信息安全防护工作的要求。根据本段内容的分析描述,也就能够了解到,大数据视角下计算机网络信息安全水平提升,需要注重计算机用户综合能力培养工作,进而才能使得计算机用户的综合能力得到实现。因此,有关人员需要对此予以高度化的重视,以此来实现计算机信息安全提升的根本目标。 3结语 本文从两个角度展开分析,首先分析了计算机网络信息安全的影响,其次分析了计算机网络信息安全提升的措施。根据相关内容的分析,大数据视角下计算机网络信息安全的探索,是目前计算机网络研究工作,应当切实注重的内容,只有确保这些内容得到实现,那么最终计算机网络信息安全目标才能得到实现。相信随着有关人员持续化的提升与把握,最终计算机技术的运用广泛性以及水平都能够得到增强与提升,满足社会发展的根本要求。 参考文献 [1]马基英.大数据视角下计算机网络信息安全与防护策略研究[J].智慧中国,2020(10):8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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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经济论文:经济全球化下影响发展中国家经济安全的因素分析 一、发展中国家参与经济全球化的起始条件是决定其经济安全的内在因素 近年来,经济全球化呈现加速发展的趋势,越来越多的发展中国家融入到经济全球化的大潮之中。世界政治、经济形势的深刻变化使国家安全的内涵出现了新的变化,国家经济利益和国家经济竞争力随即上升至国家安全的优先位置,国家经济安全开始成为国家安全的核心。 对发展中国家经济安全的认识应首先从其参与经济全球化的起始条件上去把握。因为发展中国家的起始条件既是其参与经济全球化的基础,也是决定其经济安全内容的重要因素。从经济安全的角度看,发展中国家起始条件上的不利因素主要有以下几项: 1、市场经济的不完善。现代市场经济通常具备如下特征:市场结构完备,生产要素和产品流动无障碍;市场竞争充分、公平并有统一的规则;价格信息充分;市场活动主体的产权明晰。对照上述特征,不难发现发展中国家目前市场经济具有很大的不完全与不完善性。以中国为例,市场经济的不完全与不完善具体表现为统一的国内市场尚未形成,各地区自给自足现象十分严重,国内市场被分割为许多狭小的封闭性地方市场,产品和生产要素流通不畅;生产要素市场建设步伐缓慢,各种生产要素进入市场的程度、各种要素市场放开的程度和完善程度明显滞后于经济发展的需要;国内市场竞争规则缺乏公平性与统一性,不同经济成分发展条件不平等;地方保护主义使区际贸易壁垒名目繁多;国有企业产权制度的改革仍在探索之中,国有企业预算软约束和“内部人控制”的问题十分突出。发展中国家市场经济的不完全与不完善对于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安全极为不利。按照经济学理论,在一个竞争不公平且不充分的市场条件下,价格体系的扭曲是不可避免的。价格信号的失真会使价格失去真实反映资源稀缺程度的作用,其后果是造成资源配置的低效率。市场竞争的不公平还会抑制优胜劣汰规律的作用,不利于发展中国家培育自己的明星企业和发展自己的优势产业。 2、社会保障机制建设步伐缓慢,尚不能满足维护国家经济安全的需要。发展中国家参与经济全球化必须具备一个发达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然而,从目前发展中国家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实际情况看,尚有两大突出问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一是社会保障基金的来源渠道不畅,部分国有、民营和外资企业不能按时足额为职工缴纳养老和医疗保险基金,致使职工的切身利益得不到应有的保障,全社会筹集到的社保基金难以满足其承担的义务要求。二是社会保险机制的覆盖面过窄。部分城镇下岗职工、农业剩余劳动力仍被排除在社保机制之外,包括城镇下岗职工、待业人员和农业剩余劳动力在内的低收入人群的大量存在,是影响发展中国家社会稳定和经济可持续发展的一大隐患。 3、发展中国家金融体系的脆弱使其面临的金融风险压力增大。发展中国家金融体系的脆弱主要表现在外债负担重、国有银行不良资产比例高和金融市场开放步伐过快等三个方面。以墨西哥和韩国为例,1992年墨西哥外债达1060亿美元,1994年墨外债占国内生产总值的35%。1997年10月底,韩国外债总额达1100亿美元,其中2/3在一年内到期。外债负担重是造成这些国家汇率低估、货币贬值的重要因素。而国有银行不良资产比例高的情况在中国比较明显。1995年底,中国国有银行总贷款为4万亿元,其中9000亿元是呆账,约占总贷款的22.3%。高不良贷款率使中国银行系统显得脆弱。此外,发展中国家(如泰国、印尼、马来西亚和墨西哥)金融市场的过早开放客观上为国际金融投资活动提供了便利条件。数量庞大的国际游资始终是威胁发展中国家金融安全的一大隐患。 二、发达国家推行经济全球化的战略意图和政策举措是影响发展中国家经济安全的深层因素 发达国家积极推行经济全球化的目的是服务于资本的全球扩张,攫取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剩余,巩固和提高其优势竞争地位。发达国家战略意图从本质上看具有“争夺性”和“霸权性”两种属性。争夺性表现为发达国家借经济全球化不断迫使发展中国家开放市场,加快进行经济渗透以此来争夺发展中国家的资源和市场。“霸权性”是指巩固和提高发达国家在文化、政治、军事、经济等领域的“霸权”地位。发达国家推行这项战略的政策举措有:维护现有的“中心”与“外围”的国际分工体系;技术封锁;把持国际游戏规则的制定权。在维护和加强“中心”与“外围”的国际分工体系上,发达国家凭借其拥有的“经济技术优势”、“创新优势”和“国际规则优势”将发展中国家置于国际分工梯度的中低层次,而将自己放置在国际分工梯度的高阶梯位置,以此来形成能使国际分工利益更多地向发达国家倾斜的国际分工格局。这样的国际分工格局对发展中国家极其不利,它不仅使发展中国家获利较少,而且还在事实上形成了发展中国家经济对发达国家的高度依赖性,这会严重削弱发展中国家抵挡发达国家传递经济危机、维护自身经济安全的能力。在技术封锁上,发达国家严格管制高新技术向发展中国家转移。据统计,世界最大的569家企业(基本上属于发达国家所有),只有10.6%把技术创新放在国外。在经济全球化进程中发达国家一直把持着游戏规则的制定权。如世界贸易组织的“绿色会议室”小圈子商议制度,能够“入室”商讨制定游戏规则的绝大多数是发达国家。这实际上等于剥夺了大部分发展中国家对制定和修改游戏规则的发言权的决策权。因此,现行国际游戏规则一直带有明显的偏向性和不合理性,它偏重照顾的是发达国家利益,而忽视或损害的却是发展中国家利益。 三、经济全球化是影响发展中国家经济安全的环境因素 经济全球化深刻改变了世界经济的运行环境,当代世界市场变得更加开放、竞争更加激烈;资本、技术、信息、人才等生产要素跨国界流动更为便利。世界经济的联系方式已从过去以国际贸易为主,转向以资本跨国界流动为主、国际贸易迅速扩大的新的发展态势。与世界经济联系的加深,使发展中国家在分享经济全球化带来的机遇同时,也面临着更大挑战。这种来自经济全球化方面的挑战从发展中国家经济安全的角度看,集中体现在发展中国家控制生产要素跨国界流动能力的减弱和保护市场能力下降两个方面。这种推断基于以下两点: 1、市场经济体制的全球推广,为生产要素所有者自主决策提供了制度保障,而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水平的悬殊,为生产要素跨国界流动提供了利益诱因。生产要素跨国界流动是资源所有者 做出的经济选择行为,这种选择行为是建立在成本——风险——收益分析基础上的。对资本而言,规避风险,寻求收益的最大化是其进行跨国界流动的决定因素;对人才而言,是否进行跨国界流动取决于其流动的预期收益与流动的机会成本的比较,当人才由跨国界流动而获得的异国就业收入远远高于其在流出国工作收入和流动费用时,人才跨国界流动的现象便会增多。由经济全球化而带来的市场经济体制的全球推广则为资源所有者的自主决策提供了制度保障。从现实情况看,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距和生产要素收益水平的悬殊,会为发展中国家稀缺生产要素流向发达国家提供利益诱因。由此可见,市场力量的作用和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水平的差距,是发展中国家控制生产要素跨国界流动能力受到削弱的一个重要因素。 从政策因素看,发展中国家控制生产要素跨国界流动能力和保护市场的能力均面临着严竣挑战。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发展中国家面临的市场开放压力越来越大,开放市场的时间表已基本确定,发展中国家通过政策的作用来达到控制生产要素跨国界流动越来越显得无力。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加入世贸组织议定书》于2001年12月11日开始生效,根据议定书的规定,中国承诺:关税减让的实施期最长可到2008年;逐步取消400多项产品的数量限制,最迟可在2005年1月1日取消;服务贸易的市场开放在加入后1至6年内逐步实施。又如:根据《北美自由贸易协定》,墨西哥政府承诺自1994年1月1日起,墨西哥将在10年内完全取消彼此间的农产品关税;在7年内取消对美、加银行及保险公司的限制,在10年内取消对证券公司的限制。韩国的市场开放程度本已很高。东南亚金融危机爆发后,为解救危机,韩国更是加快了开放的步伐。如取消对外汇、资本流通和利率的所有管制,逐步允许外国接管和收购部分韩国金融机构,开放国内汽车市场等。 2、发展中国家控制生产要素跨国界流动能力的减弱和保护市场能力的下降是影响其经济安全的重要因素。发展中国家的市场开放和生产要素跨国界流动对发展中国家经济既有积极影响,也有消极影响。从积极意义上讲,它显然有利于发展中国家吸收外部稀缺生产要素加快自身的经济发展,在这一点上东亚经济奇迹的出现和中国经济发展所取得的巨大成就就是最有力的证明。从消极意义上讲,市场开放和生产要素跨国界流动的增多也会给发展中国家经济带来巨大冲击。比如,短期外资的大量流入极易产生泡沫经济,而短期外资的大量撤走则会导致泡沫经济的破灭。东南亚金融危机和墨西哥金融危机爆发就是由于短期外资大量撤走而引起的泡沫经济破灭的例证。泡沫经济破灭后最终承担损失的是发展中国家。可见,伴随着生产要素大量流入与流出的是发展中国家经济繁荣与萧条的更替,萧条对发展中国家而言就是最大的经济不安全。此外,由市场开放而带来的外国长期资本、技术和商品的大量流入也会对发展中国家的民族企业产生巨大冲击。在外资企业、外国产品的冲击下,发展中国家民族企业市场份额的下降、人才流失、失业增多及社会各阶层之间收入差距拉大的现象会逐渐暴露出来。解决这些问题无疑会加重社会负担,但不解决这些问题势必会影响到社会稳定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四、结论与建议 经济全球化下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安全问题是一个不容回避的现实问题,对发展中国家经济安全的认识应从历史的、系统的、动态的角度去理解。 首先,发展中国家在没有实行开放政策时,自然不存在经济安全问题。但由封闭而带来的落后和贫穷从长远看就是最大的经济不安全。影响发展中国家经济安全的因素既有来自国内、国际的因素,同时又有国内、国际因素的互动影响而产生的新因素。把发展中国家经济安全问题置于经济全球化中去系统地研究应成为我们分析经济安全问题、解决经济安全隐患所应采用的基本分析方法。 其次,经济安全问题不仅发展中国家有,发达国家亦同样存在。在经济全球化时代,处于国际分工体系中低梯度层次的发展中国家是最易遭受危机冲击的国家,但在发展中国家发生的经济危机也会通过贸易和国际分工链迅速向世界扩散,发达国家亦不能幸免。可以说,在经济全球化时代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不存在绝对的经济安全。正视经济风险的客观存在,努力消除威胁经济安全的隐患,不断增强自身抗御经济风险的能力,应成为发展中国家经济安全的重要内容。 再次,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安全问题还是一个长期性、多变性和可控性的问题。当前的经济安全并不代表永久的经济安全;某一时段出现经济危机并不等于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将会一蹶不振,振兴无望。对于发展中国家而言,如不消除来自内部的威胁经济安全的因素,其经济安全问题便会失去立身的基础;如不善于化解来自外部世界的不利因素,则其经济安全问题也得不到保障。为发展中国家经济安全计,解决的出路在于加快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步伐,提高民族企业国际竞争力和发挥自身潜在优势。发展中国家从经济全球化中受益程度的大小与其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程度是正相关的,发展中国家受益程度的大小与其抗御经济风险的能力也是正相关的。所以,加快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应成为发展中国家维护经济安全的当务之急。提高民族企业国际竞争力不能靠保护的办法去实现,积极的态度是通过进一步开放市场的政策把民族企业推向全球竞争的行列。 最后,还应看到,生产要素跨国界流动对发展中国家经济安全的影响。发展中国家控制生产要素跨国界流动的能力,无论是从市场因素上看,还是从国家干预经济的能力上看,都明显受到削弱。这是发展中国家经济增长波动性大、难以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一个重要原因。在经济全球化时代,发展中国家控制生产要素跨国界流动的能力等同于其具有的维护国家经济安全的能力。控制生产要素跨国界流动的能力主要体现在对稀缺生产要素(长期资本、技术、人才等)吸纳能力、引导能力、控制或减少稀缺生产要素流出国境能力以及对国际游资的控制能力等方面。发展中国家提高这些方面的能力,出路并不在于其政策是如何优惠,自然条件是如何优越,而主要取决于市场的有效性和公共环境水平。因此,努力保持一个稳定的社会环境,创造与维护有效的市场机制和良好的公共环境,应成为发展中国家维护其经济安全的重要内容。 国家经济论文:探究宪法对国家经济干预的规制 一、宪政与国家干预市场经济权内涵的界定 1.宪政及宪政观念的变迁 宪政国家是迄今为止人类所能知道的最为有效与合理的国家政权组织形式。 1997 年中共十五大提出了“依法治国、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发展目标后,许多学者提出我国应该实现宪政。学者们在宪政内涵的界定上还未达成共识。张千帆教授认为:“宪政是一种政治运作法律化的理念或者理想状态,其基本核心在于要求所有的权力行使都被纳入宪法的轨道并受到宪法的约束,认真对待宪法,把宪法真正作为法———更高的法,并控制所有的政府权力———包括立法权力,国家就实现了宪政。 ”钱富臣教授则通过对国外宪政历史的分析指出宪政的基本内涵包括法治、人民主权、民主、分权与制衡、人权等五个方面。笔者认为宪政是以控制国家权力和保障公民权利为基本目标,实行以宪法为基础的依法治国的政治制度。 宪政以宪法的存在为前提,以控制国家权力运行和建立民主政治作为基本任务,以保障人权为基本价值目标。 英国是宪政的故乡, 宗旨在于限制王权的 1215 年自由大宪章是英国宪政的起点,是当时两大政党集团相互斗争的结果。 以“消极宪政” 为本质的自由主义宪政观构成了近代宪法的基本制度和主要内容。 自由主义宪政观实质是要打造一个“有限政府”。由“消极宪政”向积极宪政转型发端于美国 19 世纪末 20 世纪初的进步运动。 “消极宪政”主张限制国家权力,认为干预最少的政府是最好的政府。 随着现代工业社会的发展,过度竞争带来的市场垄断、环境污染、贫富差距等问题日趋严重。占统治地位 100 多年的斯密自由市场经营论为中心的经济自由主义学说让位于凯恩斯的经济干预主义。许多学者提出发挥国家权力对经济干预以解决社会问题。 这一时期,西方国家注重发挥权力的能动性,加大对经济干预力度,国家权力在经济运行中的作用更为重要。 宪政理念也发生了转型,强调国家适当干预,以建立正义的市场机制和实现社会公平。 2.国家干预市场经济权含义与基本特征 国家干预市场经济权是指随着市场经济发展,国家为克服市场失灵、维护公共利益和保障市场主体经济权利,而对市场经济关系进行干预和管理的新型权力。包括三种基本类型:①市场规制权。市场规制权是国家公共机关在特定情形下依法享有的一种直接限制市场主体的权力或者增加其义务的公权力。市场规制权从具体领域来看主要包括对垄断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侵害消费者权利行为的规制权。 ②宏观调控权。 宏观调控权是国家宏观调控机关可以运用经济的、法律的和行政的手段对国民经济的运行进行调节与控制的权力,包括宏观决策权、宏观调控执行权和宏观调控监督权。 ③社会分配权。 社会分配权也可称为国家分配权,指国家作为一种特殊的政治经济实体,为了自我运行和特定社会公共利益而借助强力对社会资源和国有公共财产在私人和国家之间,以及各个社会成员之间进行初次分配与再分配的权力。 国家市场经济干预权具有以下基本特征:①根本性。 国家市场经济干预权是对整体性经济关系的调控和干预,其目标在于保持市场有效竞争、经济总量关系协调和社会分配公平,关涉到广大公民市场权利和民生利益,所调整的经济关系具有根本性和整体性。②公益性。国家对市场经济干预并不是事无巨细,而是只对关系到全局性、社会公共性的经济关系进行干预,维护多数市场主体共同利益,以实现社会公平与正义。 ③有限性。 从宪政来看,控制国家权力是现代民主政治的基本要求。 国家干预市场经济权行使范围与强度以市场失灵范围和程度为依据,不能超出其法定的权力范围。 国家干预市场经济权必然是一种适度的、有限的权力。 从国家干预市场经济权的内涵与特征的分析中可以发展,国家干预市场经济权是一种根本性的、 与公民权利直接相关的,对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具有极为重要价值的权力。 从宪政与宪法规范所调整的社会关系性质来看,国家干市场经济权应该由宪法进行规范。 二、宪法规范国家干预市场经济权的必要性 1.规范国家干预市场经济权是建设法治国家的要求 1999 年宪法修正案第十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法治国家的主要标志是:法律在整个社会调整机制与全部社会规范体系中属于主导性地位,法律规范具有最高的地位;国家机关和公职人员的一切权力均来源并受制于法律,任何主体没有法外的权力。 建设法治国家是时展的必然要求。依法治国,首先要把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机关、各级政府及其官员自身摆在法治客体的首要位置,而不是超然地游离于法治客体之外。规范国家干预市场权,是法治国家建设的应有之义和成败关键所在。有效规范和控制国家干预市场经济权,是保障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基本问题。 2.规范国家干预市场经济权保障其正当行使的要求 国家权力如没有刚性的制约将导致悲剧,这不仅由于权力无限膨胀必然越来影响到公民权利,而且对于执政者来说,最终也将同样使其自己坠入万劫不复的深渊。 规范国家干预市场经济权,才能克服权力内在缺陷和保障其正当行使。市场失灵需要国家干预,但是国家干预也会出现国家失灵的弊病。有时,国家干预甚至是市场失灵引发的原因。国家干预市场权的腐败、寻租、滥用等行为,是引发国家失灵的关键性因素。规范国家干预市场经济权,有利于克服其行使中的种种问题,保障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3.规范国家干预市场经济权是保护市场主体权利的需要 权力具有合法侵害能力和处分公共产品的能力,而面对此类公权行为,公民不得以原来的权利为抗辩。基于其本性,国家干预市场经济权极易侵害市场主体权利。保护作为被干预者的市场主体权利是市场经济存在与发展的前提,也是权力行使的正当性基础。宪法既要促进国家治理,又要保障公民权利,而且保障公民权利的重要性正逐步突显。规范国家干预市场经济权的行使,有利于保护市场主体权利。 三、国外宪法对国家干预市场经济权的规范 1.授予国家干预市场经济权 权力从何而来,是政治学和法学等研究的重要问题。 资产阶级学者普遍承认并论证了“主权在民”的权力根据。 社会主义宪法基本都规定“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通过宪法授予国家干预市场经济权,在此基础上对国家干预市场经济权进行规范,是许多国家宪法的基本模式。如《韩国宪法》第 119 条第 2 款规定:“为防止市场支配和经济力出现滥用情况,国家可以对经济进行规制和调整”。 《意大利宪法》第 47 条规定:“共和国奖励和保护各种形式的储蓄,并规定调整和监督信贷事业”,该条确立了国家对金融市场的干预权。 法国宪法第 34 条规定了议会具有干预市场经济立法权:“各种性质的赋税的征税基础 ,税率和征收方式 ,货币发行制度”和“企业国有化以及公营企业转为私营企业的所有权的转移”的准则。 俄罗斯联邦 1993 年宪法第 8 条第 1 款规定:“在俄罗斯联邦,保障经济空间的统一,商品、服务和 财政资金的自由转型,支持竞争和经济活动的自由”,该条确立了国家在社会保障、统一市场方面的经济干预权。 2.规范国家干预市场经济权行使主体、原则与方式等 任何非整体的权力都是由一定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具体行使的,权力主体的差异性决定如要保证权力的统一性 ,就必须对权力的行使进行规范。 法国宪法第 34 条规定了议会的市场经济立法权,包括“各种性质的赋税的征税基础、税率和征收方式,货币发行,企业国有化以及公营企业转为私营企业的所有权的转移”。而美国宪法在1803 年最高法院马伯里诉麦迪逊一案后,确立了联邦最高法院有权对违宪的法律进行司法审查的惯例,奠定了最高司法机关在国家干预市场经济权的角色。 《德国基本法》109 条第 2 款规定了国家干预经济权行使的基本原则 :“联邦和各州编制预算时,应考虑整体经济平衡的需要”。根据这一宪法条款德国颁布了《经济稳定与增长促进法》,对国家干预经济权行使原则进行具体规定。 3.规范国家干预市场经济权行使义务 国家行使干预市场经济权行使应在法律限度内,以充分保护和尊重市场主体权利为目标,不得侵犯市场主体的正当权利,否则就应承担一定法律后果。 1689年英国《权利法案》第4 条规定:“凡未经国会批准,借口国王特权,为国家征收,或供国王使用而征收金钱,超出国会准许之时限或方式者,皆为非法”。 《韩国宪法》第119 条规定“大韩民国的经济秩序,以尊重个人和企业在经济上的自由与创造为根本”。有些国家的宪法则通过规定公民经营自由的方式来确立国家干预权行使的义务。 《南非共和国宪法》第22 条规定:“每个公民有权选择自己的贸易、 专业或职业的自由”。 四、我国宪法对国家干预市场经济权的规范现状与完善 1.对国家干预市场经济权规范现状 我国宪法对国家干预经济权力的规范也经历了从无到有和逐步发展的过程。 20世纪80 年代初,我国还处于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起步阶段,市场失灵还没有突显,1982 年宪法对国家干预市场经济权没有规定。 1992年中共十四大正式确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目标。 随着市场经济发展所带来市场失灵问题的突显,日益需要国家加强对市场经济的干预,有关国家干预市场经济权的宪法规范逐渐出现。 1993 年的《宪法修正案》第 7 条规定了国家对市场经济的宏观调控:“国家加强经济立法,完善宏观调控”。 “国家依法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扰乱社会主义经济秩序”。 1999 年第三次宪法修正案第 14 条规定了我国基本分配制度 :“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 ”2004年第四次宪法修正案第21 条规定了国家对非公有制经济的监管权:“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 国家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并对非公有制经济依法实行监督和管理”。 第 23条规定了国家的社会分配权:“国家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 2.对国家干预权力规范存在问题与完善 以上宪法规则规定了我国国家干预市场经济的宏观调控权、市场监管权和社会分配权,为克服市场失灵和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提供了基本法的依据和保障。 但是,我国宪法在国家干预市场经济权规范上存在问题: ①宪法并没有规定国家的市场秩序规制权,影响到国家对垄断、不正当竞争、产品质量等市场秩序规制的合法性依据,也影响到这方面经济法律制度的完善。 ②宪法对宏观调控权和社会分配权规定不够全面。 在宏观调控权方面,宪法没有规定国家宏观调控行使方式和原则。在社会分配权上,宪法只规定了社会保障干预权,而没有规定社会分配领域其他干预方式和干预权,也没有规定公民社会保障权的保障机制。 ③宪法没有规定国家干预市场经济权的行使主体。权力分立和权力制约是保障权力有效运行的基本规律,国家干预市场经济权也应该在国家干预主体之间进行权力的合理分工和制衡,以保障权力有序和正当运行,而我国宪法对此没有作出规定。 ④宪法缺乏对国家干预经济权运行方式的规范。宪法缺乏就国家干预市场经济权行使范围、原则与义务等规定,也没有明确规定市场主体的营业自由权。 针对宪法对国家干预市场经济权规范方面所存在的问题,笔者认为我国宪法应从以下方面完善:①规定国家具有为克服市场失灵、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而对市场秩序的规制权。规定为统一市场、保障公平自由竞争,国家有权对市场不正当竞争、垄断行为进行规制。 ②在宏观调控上,规定国家基于稳定经济和促进就业可以采取产业政策、财政、税收、金融等手段对市场经济进行宏观调控。在社会分配权上,规定国家为减少贫富差距、促进社会公平等可通过税收、转移支付、对口支援等方式进行再分配,并依据国情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鼓励个人和单位从事慈善事业,并建立公民社会保障权的保障机制。 完善公民社会保障权的救济机制。③规定全国人大及常委会、国务院、最高司法机关等在国家干预市场经济方面的具体权限,并在此基础上确立国家干预经济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分别由不同国家机构行使。 构建起相互协作和相互制约机制,为我国中央政府、全国人大及常委会、最高司法机关在国家干预市场经济中的分工与合作奠定基础。④明确国家干预市场经济权行使原则和方式,规定其以维护公共利益和保障市场主体经营自营为目标。 明确规定市场主体的经营自由权,规定国家干预市场经济权只有在基于公共利益才能对市场主体的经营自由进行限制,从权利保障角度划定国家干预市场经济权行使范围。 ⑤规定国家干预经济权行使责任,规定公民和市场主体因国家干预经济权不当行使或不作为, 而有权通过检举、控告等方式要求国家干预经济权行使者承担责任。 国家经济论文:对国际经济组织对国家经济主权的影响分析 一、国际经济组织视野内的国家经济主权 国家经济主权是国家主权的一部分,对经济主权的要求是发展中国家在长期争取主权的斗争中逐渐提出的。半个多世纪以来,不少已经取得政治独立的发展中国家实际在经济上仍然受控于殖民主义列强,他们在主权形式上虽然具有政治独立性的一面,但却存在着经济主权与政治主权严重不平衡性。在此期间,发展中国家越来越清醒地认识到,政治主权与经济主权是紧密不可分的,政治主权是经济主权的前提,经济主权是政治主权的保障。“在国际经济法律关系中,国家主权的表现形式是一国政府在对外经济活动中的自主决策权。在一国国内,这种权利表现为对外经济活动的管制权和制定对外经济法规的自主权;在国际层面上,这种权利表现为自主参与国际经济活动的权利。” 现今国家主权理论的趋势是:更加注重、强调和突出经济主权,把“经济主权”概念和原则与固有的“政治主权”概念与原则并列,在坚持传统国家主权原则的同时,也对主权原则的内涵做出了更为丰富的理解与提升,促使经济主权原则在国际社会中得到日益广泛的认可。“不仅使得这个原则得到巩固,而且使它还有所发展。最明显的是,国家主权已经不再限于政治方面,而扩展到经济方面,甚至文化方面,经济主权的概念已经开始树立起来了。” 综合国内外学者的概括,有学者认为国家经济主权的主要内容“包括六个方面,即国家对本国经济事务的自主权、国家对其境内的自然资源的永久主权、对境内外国资产实行国有化或征收权、对外资的管辖权、贸易秩序管制权、国际经济事务的平等参与权和决策权。”本文仅选取国家经济主权内涵中的“国家独立自主参与国际经济事务并受国际经济组织政策影响”一面展开论述。 对国家经济主权受国际经济组织影响的评析。国际经济组织视野内的国家经济主权集中体现于国家在国际经济事务的平等参与权和决策权,这种影响主要表现在如下几方面: 第一,通过广泛吸收成员国扩大自己在国际上的经济影响力,从而直接或间接的影响到成员国甚至非成员国的经济主权。现在全球性的国际经济组织中影响力最大的有三个: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以下简称IMF)、世界银行集团(WB)、世界贸易组织(以下简称WTO)。截至笔者成稿时止,IMF有185个成员国;国际复兴开发银行(IBRD)拥有184个成员国;国际开发协会(IDA)有163个成员国,国际金融公司(/IFC)有175个成员国,多边投资担保机构(MIGA)有158个成员国,国际投资纠纷解决中心(ICSID)有134个成员国;WTO有151个成员方。成员的众多无疑体现出各国对该组织的重视程度,它们制定的政策也普遍反映了各成员的协调立场,从而使得在国际范围内遵循一种普遍原则,以往个别国家在国际交往中的特立独行逐渐被这种广泛而普遍的作法所同化。 第二,国际经济组织通过制定一系列的国际规则,对成员国产生国际条约义务上的约束,成员国通过对经济、财政、金融、货币等政策的比较研究,在保证金融稳定的前提下,使本国金融体制与国际相衔接,从而使得国家为履行条约义务而影响某些经济政策的制定。例如,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作为世界上最重要的国际货币金融组织,有权在汇率与支付及其他有关方面对成员国的某些政策与做法施加影响,从而对国际金融和货币事务中的行为加以约束。 第三,特殊情况下,国际经济组织对一国的经济援助直接影响到该国的经济主权。例如,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在成员国发生国际收支危机的时候,会采取提供援助资金、稳定市场、纠正国际收支失调等具体措施。这种经济援助势必要求该国对自己的经济主权做出一定的让步。实践表明,有关国家也都做出了经济、政治上的让步以换取足够援助来维持自己的经济稳定。 第四,国际经济组织的内部决策机制常常导致经济实力较弱国家的经济主权容易受到削弱。笔者将在下文详细论述。 二、宏观层面下IMF政策对国家经济主权的影响 (一)积极影响 IMF作为当今世界上最重要的国际货币金融组织,其政策的制定往往直接影响到一个国家经济主权,这种宏观方面的影响主要是基于IMF自身的宗旨对成员国进行必要的评估与监督。 在评估内容方面,IMF以过去一段时间内的世界经济发展状况为依据,旨在对过去状况进行评价并对今后一段时间内世界经济发展提供指向性意见。一般每年的5月和10月都会由执行董事会和理事会临时委员会世界经济发展研究报告——《世界经济展望》(WEO),对成员国当年及下一年的经济形势做出预测,对国际货币制度有重要影响的国家政策进行协调。这就是IMF对世界经济形势的信号显示功能。因为关键宏观经济变量的预测数据是公开的,所以依据这种指向性意见,一方面,成员国可以比较国内的经济发展政策与宏观经济稳定的目标是否一致,是否符合当今世界经济发展潮流,并根据此分析调整国内的经济政策;另一方面,IMF可以通过评估工作在金融风险的萌芽阶段就发出信号帮助成员国及早采取纠正性的政策措施。 在监督方面,IMF把监督工作重点放在金融体系、资本账户变化、薄弱的金融治理以及公债和外债管理。近年来,IMF不断开发更好的分析工具,利用这些分析工具来评估储备充足性和容易受危机打击的程度。而且还努力将金融市场所有有关的发展情况纳入其监督活动。一方面,鼓励成员国提高本国的经济政策与金融发展状况的透明度(如公布关于外汇储备、相关债务和短期外债的数据)以便让公共部门和私有部门做出更有依据的决定;另一方面,IMF也经常公布受到支持的成员国的经济发展政策、组织自身的公共信息以及对自身的批评和建议等等。 (二)消极影响 IMF在履行其监督、贷款职能时并非想象中的那样公平、公正,在实际操作中往往存在着对国家经济主权的削弱嫌疑。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第一,经济领域监督范围的不合理扩大化,导致一些并非国家愿意让渡的经济主权受到干预。一向以监督国际货币体系运行为己任的IMF,在现实中已将触角伸向与被援国经济有关的各个重要领域,不仅监督一国的财政预算(波兰等东欧国家以及东南亚金融危机时的泰国的预算制定),还研究东亚一些国家市场化进程中的问题并提供“改进意见”,这些所谓的“改进意见”多是要求实现完全的市场私有化。 第二,监督范围无理地扩大到经济领域以外,导致国家主权受到干预。IMF本应该仅限于经济、金融领域的监督,但有时却直言不讳地批评某些发展中国家军费开支过大,声称将根据裁军方面的举措决定其受援助的额度。这些成员国为了获取资金援助,不得不服 从IMF的各项要求和命令。IMF俨然成为了一个凌驾于主权国家之上的世界政府。 第三,对被援国施加苛刻的受援条件和义务,导致被援国经济主权被削弱。从国际经济组织的规章制度来讲,获得贷款必须符合贷款机构的贷款条件并不为过,然而基金组织却常常在被援国危急情况下提出苛刻的援助条件,难免有趁火打劫之嫌。以俄罗斯为例,1998年金融危机期间,IMF在决定对俄罗斯进行资金支援时就提出了一整套的附加改革方案,这是明显的干涉内政,虽然俄最终接受了这一附加方案,但很明显强化了对IMF的不满。东南亚金融危机时的泰国也同样如此,IMF给其贷款以实行经济稳定计划,但条件是由它监督泰国的财政预算,要求泰国进行改革并实行企业私有化。泰国认为IMF提出的条件过于苛刻,因此与其讨价还价,由此延误了一段时间使危机恶化,直到后来全盘接受条件后经济才有所好转。再比如韩国,IMF也提供贷款帮其渡过金融危机,但韩国必须接受的条件是:削减政府开支、减少进口限制、保证政府不干涉中央银行工作等。实质上这些国家的经济主权已受到了削弱。 第四,对不同国家提供的援助积极性不同,导致国家主权在国际社会上的不平等待遇。IMF一直以来的贷款记录明显表现出美国在IMF中的利益与优先性。以墨西哥金融危机与泰国、俄罗斯的金融危机中IMF的反应差别为例:1994年12月20日墨西哥发生金融危机,美国于1995年1月12日就做出提供经济援助的积极反应,并且向IMF及时提出了贷款要求,IMF及时向墨西哥发放了贷款援助。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泰国1997年7月2日发生金融危机,IMF迟迟不发放贷款。 第五,经济强国自身的意志常常影响IMF,并且通过IMF政策强加于其他国家,这是霸权主义在国家经济主权领域内的表现。以人民币升值为例,美国财政部2005年11月28日公布的2005年下半年度汇率报告中没有将中国界定为操纵汇率国家,但是希望中国继续采取措施使汇/!/率制度具有更大弹性。报告认为中国的汇改政策实际意义和效果不大,并措辞严厉地给出5个月的观察期,即如果在2006年4月之前人民币汇率未能更灵活浮动,将考虑在下一期报告中将中国列入货币操控国。报告中还要求IMF加大对中国的施压力度,希望IMF加大努力敦促中国采取更灵活的汇率制度。同时呼吁IMF合作,共同撰写有关汇率问题的报告,并且还将探讨如何改革IMF汇率监控程序。受美国影响,IMF执董会2007年6月21日左右通过《对成员国政策双边监督的决定》(简称《决定》),以此替代1977年制定的《关于汇率政策监督的决定》。汇率政策原本是一国的经济主权,即使两国通过协商进行汇率政策的变动也只是两国之间谈判和利益协调的结果,然而强国却将自身意志强加于IMF并通过其政策形成普遍的条约性义务,一方面说明强国推行的霸权主义影响到国家经济主权领域,另一方面也说明IMP的非独立性。 第六,IMP高层人员背景直接反映出IMP在履行职能时的一种利益倾向,政策的做出也多符合这些国家的利益。IMP总裁的最终当选,往往是由美、日、欧之间的相互协商决定的。现在已经形成一种默契:世界银行的行长一般由美国人担任,而总裁的头衔总是落在欧盟成员国所欣赏的候选人中。笔者经过统计,IMP成立至今的10位总裁中,有五位来自“七大工业国”国家。为了维持这种任命的“平衡”,副总裁按照惯例通常由美国人担任。不仅如此,对于所有高级官员的任命来说,美国的赞同都非常必要。虽然IMP政策的出台依靠的是投票权制度,但其高层人员的背景势必对政策的做出产生不容忽视的影响。 三、微观层面下IMF政策对国家经济主权的影响 这里谈到的微观层面指的是IMP的投票权制度。通过上面宏观层面的分析可以看出,IMP主要通过评估、监督和政策的制定对国家经济主权产生影响,虽然IMP并非一个完全按照投票进行运作的机构,它的大部分决策都来自于执行董事会的会议精神,但许多主要政策的出台仍要经过《基金协定》规定的投票表决制度,因此在微观层面对IMF的投票权制度进行分析从而揭示其对国家经济主权的影响是十分必要的。 (一)投票机制概览 IMP的投票制由份额分配和投票权两方面构成。IMF很像一个国际性的股份性金融机构,参加IMF时每个成员国都要交纳一笔钱,这笔钱被称为“份额”。份额(quota)以SDR计值,是每个成员国向IMP认缴的一定数额的资金。每个成员国的份额由IMP的份额公式计算得出。它由成员国的国内生产总值、储备余额、平均进口额、出口变化额以及出口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决定。在最多不超过5年的时间里,理事会会对成员国的份额进行检查,根据世界经济发展和成员国之间经济地位的变化决定是否建议调整一些成员国的份额大小。此外,每个成员国亦可以按照本国经济形势的变化随时申请调整份额。份额在IMP中有极其重要的意义:首先,份额决定了成员国投票权的大小。因为基本票只占总票数的很小一部分,因此成员国的投票权基本上与其份额规模直接相关。其次,份额决定了成员国可以获得贷款的最高限额。基金组织协定规定,每个成员国根据备用信贷和中期贷款安排向基金组织的借款累计不得超过其份额的300%。最后,它决定了一国可获得SDR分配的数量。 每个成员国有250个基本投票权,成员国每向基金组织认缴10万个SDR,基金份额即增加1票。另外,凡截至投票日,从基金普通资金中净出售的该国货币每40万SDR应增加1票,而净购入的该国货币每40万SDR应减少1票。 (二)对投票机制的分析 第一,美国的单边否决权对IMP政策的影响。从图中我们可以看出,“七大工业国”占有44.5%的投票权,而在2007年,全部发达国家直接或间接控制投票权重超过60%,发达国家在IMP重大事务上的决定方面拥有绝对的优势。其中,美国在份额分配中所占的比重是17.09%,是居第二、第三位的日本和德国的三倍左右。基金协定规定,某些重大决定(例如份额调整和特别提款权分配)需要理事会85%的特殊多数赞同(Special Majority Agreement),还有一些重要决定(如使用资金费用的决定)需要70%。如果它联合日本、德国、英国、法国之中的任何三个,就可以对任何需要特别多数通过的决议实施否决,使得它即使不能使自己满意的方案通过,也能轻易地否决它所不满意的方案。这实际意味着赋予了美国单边否决权。实际上,遇到有争议的问题时,甚至包括一些最基本的关于贷款的决定,通常都要尊重美国的意见。 理论上来讲,德国、法国以及英国,分别占有5,99%、4.94%,4.94%的投票权——完全可以联合起来达到行使否决的目的,但是,欧洲国家通常并不在IMP中协调各自的立场。与此相似,发展中国家也完全可能做到但也从来没有实现过集体否决某项决议。因此,美国就成为实际上具有有效的否决权的惟一国家。 第二,发达国家的联动情况对IMF投票的影响。必须有85%以上表决权赞同方能实施的事务不断增多,以中日韩为首的东亚国家在IMP中份额比例为11.22%;欧盟在IMP的份额比例为19.458%,由数字看来,欧洲国家的整体份额超过了美国,因此对美国造成 致命威胁的并非亚洲国家,而是欧洲’国家。所以美国并不总是孤立地发表自己的观点和投票。相反,它通过提供各种刺激手段和寻求联盟支持的方式发挥自己的影响。几个例子可以证明: 1972年,美国和其他“十国集团”(Group—10)12的成员为了达成《史密森协议》。“十国集团”一直保持基金组织总投票权的50%以上,控制了基金组织一般事务的决定权。1985年美国就通过这一机制迫使日元升值。 另外一个有利于维护美国利益的机构是八国集团(G8)。八国集团达成的共识和做出的承诺并不具有法律效力,但是与会各国将其在其它国际组织和场合积极予以推行,直接影响其它国家的经济和政治发展。 第三,美国国内政策对IMF投票的影响。美国在IMF中的资金比重确实导致了它不可低估的影响,而在IMF面临政策转换时美国的影响力进一步得到放大。例如,至少每五年,都要对IMF认缴份额进行重新审议,任何需要增加资金的决定都要得到85%的绝对多数票,实际上就是取得美国的同意。而且,在美国国内,增加IMF的资金份额还需要取得国会的批准。因此,每次关于份额的重审,都相当于美国对IMF的一次细致检查。上文提到的美国财政部关于人民币升值的态度最终实质上是影响到了IMF的汇率监督政策。追溯过去,20世纪90年代,国会就试图通过基金的“限制条款”对工人权利、私营企业的作用、人权以及军费等议题施加影响。美国财政部是另外一个可以对IMF决策构成相当大制约的因素。由于美国是领先世界的金融市场的大本营,美国财政部的态度可以决定任何一项需要金融市场参与的IMF决策的命运。 现在,美国不仅反对把特别提款权的分配与对发展中国家的援助联系起来的建议,而且反对适当增加特别提款权数量的建议。 (三)对基金份额分配合理性的质疑 第一,应该增加份额计算的参考因素。份额由成员国的国内生产总值、储备余额、平均进口额、出口变化额以及出口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决定。而有些人口大国所占的份额与人口小国所占的份额相比明显失调,比如墨西哥的现有投票权是31,778票,而人口比它小八倍的比利时的投票权是46,302,按人口比例划分远远高于墨西哥。因此应该把人口因素计入份额的计算标准。 第二,经济联盟体因素。欧盟中的十二个国家拥有28.3%的基金份额,而如果以这些国家的贸易额来计算,它们占据的份额大致为16.9%。因此,有专家提出,“应该把欧盟内部贸易从配额计算中扣除掉(这对一个经济联盟体来说是应该的),那样的话欧盟的总配额和投票权就会下降约9个百分点,把这9个百分点分配给其他成员国”。 第三,提升基本票作用。基本票用于保护较小国家的利益,然而份额整体的连续增长使得基本票比例降低,从1945年的11.3%降低到2%,小国家使用基本票的作用微乎其微,因此,有专家建议通过一系列以购买力平价计算的GDP份额(88.7%)与基本票份额(11.3%)的加权平均值重新分配选举权,从而使基本票回归到1945年的水平。 四、结语 IMF作为当今国际上最有影响力的国际货币金融组织,对国家经济主权的影响是显而易见的。从上文的分析可以看出,IMF政策的出台受到经济大国的影响,它们利用本国强大的经济实力以及依靠举足轻重的份额和投票权地位影响着IMF,从而影响到其它国家的经济主权。然而,IMF最新的份额调整表现出了这样一种信号:美国的份额比例逐渐下降,而中国的份额比例有所提升。这表明中国在该组织内的地位在不断提高,对经济主权的影响也渐渐朝着有利于我国的方面发展。IMF内部仍然存在诸多不完善和不合理之处,可喜的是它自身也注意到了这些问题,同时也在各专家的研究下进行不断改进和改善,希望有一天它能在对国家经济主权的影响方面表现出更加积极的一面 国家经济论文:体制转轨国家腐败与反腐败的经济学分析 目前,世界上绝大多数曾经实行计划经济体制的国家正在转向市场经济体制,即处在体制转轨中。这类体制转轨国家几乎无一例外地经历着腐败滋生蔓延的侵蚀,腐败成了收入分配不公最明显的形式,经济及社会的发展受到腐败的困扰。因此,在较短的时期内建立起一套行之有效的防腐败、反腐败的制度,以保持政府的廉洁,是转轨时期各国政府面临的一项重要任务。 一、腐败及其危害的分析 什么是腐败?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将腐败定义为:“滥用公共权力以谋取私人的利益。”[1]国际透明组织将腐败定义为“公共部门中官员的行为,无论是从事政治事务的官员,还是从事行政管理事务的公务员,他们通过错误地使用公众委托给他们的权力,使他们自己或亲近于他们的人不正当地、非法地富裕起来”。[1]因此,我们可以一般地认为,腐败是指公共权力人违背委托人的意愿,滥用自己掌握的权力,谋取私利的行为。 毫无疑问,在当今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都存在腐败现象,但有所不同的是,有些国家能够将腐败控制在较小的范围和程度内,而有些国家,特别是体制转轨国家,腐败日盛,以致成了严重的社会问题。 一般而言,腐败不仅亵渎了公众的信任,损害了社会公平,而且侵蚀了社会资本,浪费了资源,降低了效率,因而其危害是不容忽视的。就体制转轨国家而言,日益滋生蔓延的腐败对转轨进程、现代化进程及经济社会的稳定造成严重影响。各种研究表明,在市场化进程中一个国家的腐败程度与投资和经济增长之间有着显而易见的负相关关系,因为腐败降低了投资并进而降低了经济增长率,减少了对教育和健康领域的支出,降低了公共投资、税收收入和直接投资。进一步讲,腐败还会扭曲市场和政府的功能,间接地影响经济效率和经济增长。比如,腐败使政府难以有效地实施必要的管制和监察,降低了政府矫正市场失灵的能力;围绕腐败展开的竞赛扭曲了激励机制;腐败大大降低了政府在契约履行和产权保护方面的基本功能;腐败还会降低市场经济制度或民主制度的合法性;腐败也会加剧穷人的贫困。 然而,也有相当一批人持不同观点,认为腐败是经济车轮的“润滑油”,如果没有腐败,也就没有交易和增长。[2]这种观点似乎在腐败程度和经济业绩一同增长的发展中国家得到印证。经济学家试图用腐败的可预见性来解释这一现象,认为可以预见的腐败不一定导致效率的损失。腐败的可预见性是指对必须支付的金钱数额与获得的好处的预测,在腐败程度既定的条件下,对腐败更容易作出预测的国家,其投资率也高,经济业绩也优于其它国家。但是可以十分肯定地说,不论一个国家对腐败的可预见性有多大,如果能够有效地减少腐败,其投资率和经济增长率会更高。腐败的可预见性即使存在,也是相对而言的,完全的可预见性是不存在的,也就是说围绕腐败并不存在完全竞争。退一步讲,即使存在腐败的可预见性,日趋严重的腐败也会带来无穷的后患。在腐败严重的情况下取得高经济增长率的国家,会在不远的将来发观自己正在为此支付更为昂贵的代价。腐败不能得到有效的遏制,就会不断地蔓延和增长。如果对侵吞的贿赂平均而言达到10%的腐败行为听之任之,就会使人们产生出一种将受贿额提高到15%或20%的冲动。腐败能自我助长,使非法所得呈螺旋形上升,最终使发展受到损害,多年的进步被逆转。围绕腐败与贿赂而展开的活动是一种非生产性活动,因此日趋严重的腐败本身就意味着资源的浪费。不仅如此,日趋严重的腐败还会使社会的合法性遭到破坏,如果人们(包括所有的官员和民众)都认为贿赂是提高办事效率的必要条件,而没有必要遵循法律所设定的运行规则的话,“腐败”有可能成为一种社会运行机制,并在相当程度上替代正规的“法律”或“规则”。其后果是规范的市场秩序难以建立,使体制转轨受阻。 许多经济学家用经济指标来衡量腐败造成的严重经济后果。我国经济学家胡鞍钢通过对税收流失、国有经济投资和财政支出流失、非法经济“黑色收入”、垄断行业租金四个方面的初步合计,认为从1995年到1998/1999年,仅上述四个方面的腐败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消费者福利损失平均每年在9875亿—12570亿之间,占全国GDP总量的13.2%-16.8%之间。[3] 二、腐败问题的成因 在当今社会,腐败的存在已成为全球性问题,传统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中把腐败归结为资产阶级腐朽思想侵蚀的观点已经过时了。实际上,只要存在下列条件,腐败就会产生,这些条件是:1.一些人掌握着能够自由支配好处和惩罚他人的权力(或者称为可以任意处置的决策权);2.掌握权力的人具有强烈的以权谋私的欲望;3.权力失去有效的约束而被滥用。我们知道,公众不可能去直接行使权力,只能将公共权力委托给一些人来行使;而绝大多数的人都是自利的“经济人”,再加上公众对权力人的约束并不总是有效,所以腐败就成了全球的普遍问题。 下面以转轨国家为重点,从上述三个方面进一步展开讨论。 首先,让我们分析一下滋生腐败的土壤——存在过多的任意处置权。腐败的普遍存在说明腐败的滋生有着广泛的适宜其生长的基础,这就是一切可以“金钱化”的权力。比如公共部门的官员所拥有的许多权力都可以金钱化,他们可以通过给予办事人以方便从中获得好处,也可以通过自由地掌握惩罚他人的程度而受益。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在一个市场经济发育还不完全的转轨国家中,更容易滋生腐败,比如有些政府官员在签订重要合同、私有化、颁发许可证、分配进出口配额、对自然垄断实施管制、给予补贴或软贷款、税收减免、控制外汇、为某些企业提供垄断权、制定并影响价格等方面,拥有很大的权力,这是大量产生被经济学家称之为“寻租”的现实基础。因此,一个市场机制扭曲严重的国家,腐败的猖獗是不言而喻的,原因是这种滋生腐败的土壤,不仅范围广阔,而且“肥力”很高。所以,转轨国家腐败的泛滥与转轨本身是分不开的。 在中国,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中长期缺乏有效制约的权力在市场化改革中得以金钱化,因而腐败就被凸现出来。中国的经济体制转轨进程具有明显的渐进式特征。渐进式的改革经历较长的双轨体制共存,双轨体制本身就是“寻租”的沃土,这个时期的政府官员或改革的设计者既要制定“游戏规则”,又要参加“游戏”,而且他们制定的规则往往是不稳定的、不公正的和不透明的,所以改革资源极易被规则的制定者们垄断地加以利用;另外,分权化和改革的不断“试错”带来地方和部门权力的 扩张及过多的任意决策权,甚至围绕腐败形成了利益集团。 其次,掌握过多任意处置权的人往往具有自利动机,存在强烈的腐败的冲动或欲望。在政府行为理论研究方面卓有建树的公共选择论认为,传统理论在研究政府行为时通常隐含着一个“道德人”假设,把政府官员当着慈善的道德高尚的而又完全理性的执政者,他们无私地追求社会公众利益,把社会公众利益最大化看成是自身的目标,而且他们是明智的,能够自觉地从整个社会的福利出发,科学决策,对社会的运行实施有效的调节。然而,在一个市场经济国家中,“道德人”假设并不具有普遍性,它是难以成立的。团为在现实中,政治家和公务员的行为同经济学家研究的其他人的行为没有什么不同,他们都是“经济人”,即都以个人利益为动机,都以追求个人利益的最大化(表现为权力以及由权力带来的收入、地位、荣誉等)为行为准则。具有自利动机并掌握着某些权力的政府官员们客观上存在着以权谋私的冲动,这是不言而喻的。政府官员的“经济人”假设在现实生活中具有统计性质,是可以普遍成立的,因此,使用“经济人”假设并不意味着我们是用有色眼镜来看待政府官员。 最后,如果公众把治理国家的种种权力交给一些人来行使,而又不能对他们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约束,权力就会被滥用,腐败就必然会生长出来。因此约束软化是腐败产生的总根源或症结所在。 行贿者和受贿官员的腐败行为能否被揭露和惩罚,是影响腐败程度的决定性因素。政府官员们在决定是否进行腐败活动时,要权衡腐败的预期收益和腐败被揭露及惩治的可能性与代价(我们可以称之为腐败的现实成本)。腐败的现实成本越高,说明对政府官员的外部约束越是有效,腐败程度就越低。反之亦然。 腐败的机会成本的高低也是影响腐败程度的重要因素。所谓腐败的机会成本,我们可以描述为政府官员因其腐败行为可能被处理而放弃的合法收入。因此,在其它条件不变的情况下,政府官员的合法收入越高,其腐败的机会成本就越高,因腐败而可能带来的损失也就越大,此时的动机就不那么强烈;反之,如果政府官员的合法收入较低,其腐败的机会成本不高,因腐败可能带来的损失不大,就容易诱发腐败。政府官员合法收入的高低,实际上是一个激励的问题。权力的委托人对权力的人激励不足,是产生腐败甚至使腐败普遍化的重要诱因。1997年世界银行在《世界发展报告:变革世界中的政府》中对这一问题作了较为深入的探讨。该报告指出,如果公务员的工资不能反映出可比的私营部门工资,他们就更容易从事腐败。由于公务员工资低,官员试图用非法的收入来增加其工资,以达到中产阶级的生活水平。如果私营部门有许多高薪而合法的工作,那么,因从事腐败而被开除低工资公职的风险并不是一个有力的威胁。因此,腐败常与公共部门和私营部门工资的差距(或曰“诱惑率”)成正比例关系。但是,仅仅提高公务员的工资并不能减少腐败行为。基于个人才干的聘任和晋升的机制能限制政治上的任人唯亲,并创造出一个更为公正无私的公共服务体系,这种机制也能减少腐败。 我国改革开放以来,政府官员相对收入(合法)下降与政府官员日趋普遍的腐败并存,是我们目前面临的严酷现实。我认为,低工资与腐败之间存在某种必然联系。首先,在对付腐败问题上,假定或执意认为政府官员的思想境界高于其他人的想法是不能成立的或不明智的。政府官员也是人,同样追求名利,要求取得与自己的政治地位或社会地位以及付出的辛劳相称的经济收入,这个收入应当大致相当于他们在非政府部门工作的工资收入。只有这样,他们才能保持与自身地位相称的生活,才能体面地做人,才有可能守得住“节”。我们可以得出一个结论,从逻辑上讲,给予政府官员与非政府部门相当的可比收入,是保持政府官员廉洁的必要条件。这样一种收入不一定必然导致廉洁,但得不到这样的收入,腐败的滋生就是难以避免的。政府官员的低工资是产生灰色收入的重要诱因,也是以权谋私日益普遍化的重要基础。在低工资条件下,政府官员捞取额外收入就显得心安理得。 对于政府官员的激励,从静态看是一个工资级别和工资高低的问题,从动态看是一个如何不断晋级的过程,因此,激励问题还包括晋升机制是基于能力和业绩,还是基于血缘关系、人际关系、利益关系,甚至基于是否提供贿赂及多大数额的贿赂。 三、反腐败举措的思考 世界银行(1996)曾提出治理转轨期腐败行为的措施,具体包括:迅速而透明的私有化、经济自由化和反对经济垄断,以缩小腐败范围和重建激励机制;增加政府官员工资,降低受贿的诱惑力,加大革职的代价;简化税收及其法规,明晰产权,减少行贿必要,使企业不必求助于行贿而生存;在仍需要规章制度的地方,政府必须加强监督和完善上诉机制,并提供透明的方式,以削弱官员在授予许可方面的垄断权;对高层官员的腐败予以曝光和严惩。[4]近年来,我国在反腐败方面也形成一些类似的公识,比如:反腐败的根本点在于制度建设,铲除腐败的制度环境;综合治理与重点部门、关键领域的重点打击相结合;向政府官员支付养廉工资;公众参与和严肃执法相结合;尽快市场化改革,以期从体制上铲除各类经济租金等等。 上述措施基本反映了转轨国家反腐败的要求,但仍然显得不够清晰。许多措施拼凑在一起,缺乏层次感或次序。下面我们利用经济学的成本分析,来探讨反腐败的有效性及各项措施的逻辑次序。 从成本分析的角度看,防治腐败要取得根本性突破,必须满足两个条件,一是将反腐败的成本控制在可以承受的限度内,以保证反腐败工作的有效性;二是通过一些措施使腐败的成本变得非常高,使腐败行为变得“不经济”,有效地减少腐败的发生。 反腐败是有成本的,反腐败的成本至少包括立法费用、执法费用、监督费用、调查费用、公众揭发举报的赞用、相关机构的设备和人员的工资等。反腐败成本的高低与有条件搞腐败的人数成正比,如果一个国家有条件搞腐败的人数太多,其反腐败的成本就会很高。不幸的是,这正是像中国这样的转轨国家目前面临的现实。政府的规模太大,政府官员的数目太大,政府管的事太多,政府官员掌握着太多的任意决策权,对如此众多的政府官员进行监督和执法所需的成本很高,以至于我们只能将有限的力量去查办“大案要案”,别的就无力顾及了。支付反腐败成本的能力相对有限,结果只能是“法不责众”。一个国家不可能将其有限的资源无限制地用在反腐败上面,因此,要想保证反腐败的有效性,我们只有一个选择,那就是最大限度地减少有条件搞腐败的人数。为此,我们首要的任务就是要大幅度削减政府的规模和政府官员的数量,将政府的规模和政府官员的数量控制在作为一个市场经济国家所必须的最低限度内。 对于中国这样的体制转轨国家来说,必须把大幅度削减政府规模作为反腐败的首要任务,我们之所以特别强调这一点,是因为有效地缩小政府的规模构成了反腐败的逻辑起点。尽管缩小政府规模不是反腐败有效性的充要条件,但毫无疑问它是反腐败有效性的必要条件。为了大规模削减政府规模,我们必须加快市场化改革的步伐。国内有一种看法,认为腐败是市场化的产物。这种观点概括了市场化和腐败加剧的并存特征,似乎有一定道理。但准确地讲,半生不熟、设计粗略、实行不完全的市场改革可能的确会促进腐败。腐败加剧不是市场化改革本身的必然产物,恰恰是市场化改革不彻底的结果。今后这方面的改革包括:迅速而透 明的“非国有化”;反对经济垄断,推进经济自由化;简化税收及其法规,取消任意裁决权和免税权,保持税率的适度和统一;取消对经济的行政管制;增强各级财政收支的透明度;加快金融业的市场化进程,建立独立的中央银行、高度透明的会计标准和准备金制度;政府要公开出售特许权,政府采购要市场化、透明化,利用私营市场价格作为衡量政府采购的标准等等。 在有效地减少有可能、有条件搞腐败的人数的基础上,我们还要通过强有力的措施,增加政府官员腐败的成本,以便减少腐败。如前所述,政府官员腐败的成本由腐败的机会成本和腐败的现实成本两部分构成。增大腐败的机会成本,就是使政府官员的合法收入足以维持体面的和相称的社会经济地位,以加大被革职的代价;增大腐败的现实成本,就是使腐败容易被揭露,腐败官员受到严惩。相应地,在反腐败举措上,一方面要给予政府官员以充分的激励,要向政府官员支付“养廉工资”,谓之“胡萝卜”政策;另一方面要强化对政府官员的约束,严办腐败官员,谓之“大棒子”政策。 国家经济论文:高度重视国家经济安全保障立法 编者按:鉴于各种非经济的,以及直接涉及经济、并对国家经济有重大影响的突发事件时有发生,对世界经济的发展构成威胁,各国纷纷研究制订有关保障国家经济安全的法律、法规。为此,中国法学会立项并成立课题组专题研究国家经济安全保障立法问题,建议我国应对此给予高度重视。本文是由国家工商总局政研室原主任吴炯执笔完成的报告,报告对立法的必要性与可行性、该法调整的范围和主要领域、特征、国家经济安全保障的监测预警系统和应急管理进行了阐述。限于篇幅,该报告将分上下篇刊发。 十五大召开时,鉴于亚洲爆发金融危机和我国发生特大洪水,曾提出“要维护国家经济安全”问题;十六大时又提出“要十分注意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十六届三中全会即将召开,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这次会议的一项重要议程。而在复杂的国际国内环境下,保障国家经济安全是其中应有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面对各种非经济的(如“非典”),以及直接涉及经济、并对国家经济有重大影响的突发事件(如石油危机、金融危机、恐怖事件、战争等),世界各国纷纷研究制订有关保障国家经济安全的法律、法规,我国应当也不例外。 立法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近年,认为制定《国家经济安全保障法》很有必要,已经成为很多人的共识。主要有如下一些重要原因: 一、经济全球化和高科技迅猛发展、电子商务的应用,各国经济竞争与合作日益频繁,常常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致跨国界、跨地区、乃至全球性经济安全问题越来越多。当今各国国家安全的重点,已经转向经济安全,没有经济安全,也就谈不上国家安全,尤其是这方面往往有多米诺骨牌效应,顷刻间影响一片。 二、加入WTO后,我国将逐渐实行全方位开放。直面激烈的国际竞争,我国既诚实履行承诺,又学习发达国家依法适用的技巧,控制竞争的负效应。 三、我国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发挥社会主义和市场经济两个优越性,是一个伟大的创举,常面临空前巨大的困难与压力,但其间有很好的成功经验,应该上升为法律。对制定国家经济安全保障法是否可行的疑虑可以消除。 (1)、有人认为影响扩大开放,我们以为不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也是市场经济,其坚持开放和自由贸易倾向是不可逆转的,但与国家经济安全相辅相成而绝非对立。西方发达国家,无一不是十分强调国家经济安全,并为之制定法律。以美国为例,有关国家经济安全法律已形成体系,除传统地《反倾销法》、《反补贴法》和《例外条款》,以及《保护贸易和商业免于非法限制和垄断法》的域外管辖权和《国际投资调查法令》、《农业领域外国投资披露法令》外,还有《美国贸易法》中著名的“301条款”:总统被授予广泛的权力,对影响美国商业的“不正当、不合理”的一切贸易予以限制或制裁,其“不正当”指按照国际条约不合法或与国际义务不一致:“不合理”所指不一定不合法,但使美国利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1997年美国会通过的《国际紧急状态经济权力法》进一步授权总统在紧急状态的经济权力。 (2)、有人认为,加入世贸组织后应多讲一些规则,少讲一些特色,大家定了就执行,不要保护落后。我们认为这有一定道理,但不能绝对化,真理多走一步也可能是谬误。因为WTO只是按成员方协议,为成员方贸易提供一个法律框架、一个谈判场所及解决争端的机制,而不是代替各成员方立法机构进行涉外立法;相反,充分考虑各方特点,才有很多双边谈判和对发展中国家、最不发达国家不同待遇。适用WTO规则中,完全可以根据自己特色,制定自己的法律。我国自觉遵守“与时俱进”的规则,不会容忍保护落后。 (3)、有人认为已有几个单项应急法律,将来需要什么再立什么单项法律,而不需要制定《国家经济安全保障法》,我们以为不妥。因为这个法是涉及国家经济发展战略的实施等方面的一大系统工程,任何单项应急法律,不可能涉及到这么综合性问题。只有各专项应急法律,不可能设立统一负责任的国家经济安全机构,监控、预警并报告国家经济整体安全形势和提出综合性应急举措。国家经济安全应急机制只有涉及金融、财税、价格、市场、企业等各部门、各行业衔接立法,才能够在突发事件中一呼百应,令行禁止,紧急应对,这也不是一、两个专项应急法律能够解决得了的。同时,如果都各自立法,各单项经济应急法律规定有可能交叉而不一致。 法律调整的范围和主要领域 一、概念。国家经济安全,指国家的根本经济利益,不会遭受突发性重大伤害。重大伤害主要如:国家经济整体运行情况急剧恶化;国家经济发展战略严重受阻;国际竞争中的自主力、自卫力,遭遇明显打击;人民生产、生活受到严峻影响,甚至可能引发局部性或全局性经济危机。鉴于国家经济的不断发展变化,经济安全问题常较隐蔽,只在一定条件下凸显,而一旦危机袭来,问题就会很严重。其中包括: 内发性安全问题。主要指国内经济领域的安全和引发经济安全问题的根源,发生在国内经济运行中,如在经济特色领域,国有资产严重流失,国有企业整体缺乏竞争力,不能起应有的国民经济支柱作用;如在金融财政领域,国债风险、通货膨胀或通货紧缩、泡沫经济等; 外发性安全问题。主要指涉外经济领域的安全,和对国家经济有重大不利影响的根源,发生在国外的不确定事件,如国际游资和跨国公司在重要经济领域的垄断;涉外经济关系的突变;重大公共 卫生事件突然袭来等。 二、调整范围。(1)、广义范围:国家经济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没有国家经济安全就没有国家安全。冷战结束后,各国军事重心逐渐为经济重心所代替,尤其是经济全球化和高科技的发展,各国经济相互竞争和相互依存关系倍增,国家经济安全是国家安全在经济领域的表现。其间又分安全领域内的经济范畴和经济领域内的安全范畴。 安全领域内的经济立法。主要指采取经济措施保障国家安全的法律规定。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法中的有关经济举措,以及一些国家常用的经济援助和经济制裁等法律; 经济领域内的安全立法。主要指保障国家经济发展战略目标强劲、国家经济重要领域在市场竞争中能够生存与发展和不受重大伤害的法律。如保障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防范金融危机的监督预警,以及反倾销、反补贴和非关税壁垒、反垄断和限制竞争等法律。 (2)、狭义范围:国家经济安全仅仅是经济领域的问题,而且重点寻求经济利益,不在乎其对国家安全的整体影响。这样,广义、狭义两者面对同一事务,可能会作不同的解释和规范。 本文所述,以广义范围、尤其是广义范围的经济领域内安全规范为主。 三、主要领域。(1)、经济特色领域。根据宪法需要特别注意的有两条。一是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发展壮大国有经济,控制国民经济命脉,同时各种所有制经济在市场竞争中发挥各自优势;二是国家允许少数人首先富起来,走共同富裕道路。 (2)、战略资源领域。指关系国计民生、对国家经济发展和战略目标的实施,有重要影响的物质资源,其供给有限、需求广泛、开发需特定条件,如水资源、粮食、石油等。战略资源的安全标识是:国家实际拥有或能够得到的有关资源,无论数量或质量,可以保障国家经济安全需要。 (3)、基础产业和制造业领域。基础产业如电力、电信、民航、铁路等,与本土制造业共同代表国家实业发展水平和工业竞争力,并决定在国际经济中的地位。既是国家重要经济利益所在,也是维护国家经济安全的重要手段。其安全标识是:本土制造业对国民经济的装备程度;国内、外市场对中国制造的需求;关键制造业和新型工业的发展及其未来影响。 (4)、高新技术领域。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技术经济水平和科技创新能力,都有长足进步,但仍处于较低水平,高技术含量能力缺口大,大量依赖进口,直接影响我国经济发展的质量、效益和国家经济安全。高科技竞争的实质是高科技人才,谁掌握了人才优势,谁就掌握了新世纪市场竞争的制高点,使国家经济安全不致受到伤害。其安全标识是:高新技术持续创新和自主创新能力;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比重扩大;传统产业技术水平与国际先进水平比较;有用人材的开发与利用。 (5)、金融财政领域。大体有金融、财政、虚拟经济三部分内容: 金融系统安全。现代金融运作,已渗入经济生活各领域,成为各类经济主体相互联系的中介;尤其是经济全球化和进入信息时代,各国金融运作的相互影响,也更加凸显,近年几乎所有国家发生的比较大的经济危机,都首先从金融危机开始。 财政系统安全。是国家经济安全最重要的内涵,直接影响国家经济运行和国家机器的生存。其安全的主要标识是:国家财政处于收、支基本平衡并稳健增长状态;能够支持国家经济持续稳定地增长;债务依存度和外债偿还率的可控制性;财政赤字和制度性债务积累的可逆转。 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关系中的安全。虚拟经济是相对独立于实体经济的虚拟资本的经济活动,一般指以股票、债券、期货、期权等有价证券形式显示的未来预期收益。随市场经济的发展,货币资本从物质生产领域游离出来,以虚拟资本形态在金融市场营利。其发展对实体经济总体有利,但超出过多,则成泡沫经济,产生负效应,甚至酿成金融危机乃至经济危机。其安全标识是:商品市场均衡;货币市场均衡;国际金融资产的正常运作。 (6)、国际经贸领域。指适应经济全球化和加入世贸组织的新形势,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如何抓住机遇、规避风险,已必须提上日程。其安全标识是:能够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更高层次参与国际技术经济合作与竞争,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优化资源配置,扩展发展空间。 (7)、生态环境领域。主要指人们藉以生存的自然环境。人类的经济活动,产生了自身需要的产品,也产生了“三废”,尤其是当废弃物过多,超过了环境的自净能力,导致植被破坏,物种危减,土地流失,资源损伤,甚至造成生存威胁。其安全标识是:对生态破坏与环境污染的有效防范;免于因环境恶化而有现实的或潜在的威胁;能够妥善解决因环境争端可能发生的冲突。 四、特征。鉴于国家经济安全对国家经济发展战略的保障作用,各国、各个时期的具体特征,会有不同地发展变化,但总体趋向会是一致的,其一般特征是: (1)、根本性。强调保障国家根本经济利益,如国家经济主权、国家经济发展空间、国家经济战略利益不受伤害等。这里强调国家根本经济利益,有关行业甚至企业风险可能涉及国家根本经济利益,但不一定就是国家根本经济利益,也可能完全不是。 (2)、全局性。强调国家全局经济利益。中央和地方、部门根本经济利益是一致的,但二者又是有区别的,代表局部利益的有关条条块块的经济风险,可能伤害国家全局利益,也可能丝毫不会触动国家全局经济利益;局部利益要服从全局利益。 (3)、战略性。国家经济安全保障法围绕国家经济发展战略目标的实施,有很强的战略特征。有时需要牺牲某些暂时利益,换取国民经济的持久增长。 (4)、预警性。鉴于国家经济安全突发性的隐蔽状态,必需建立系统的监控机制,不仅能够定期查看,而且可以及时反馈,预知国家经济安全临界度,并迅速提出预案和自我调整,防患于未然。使法律监控与经济发展变化相结合,定性标识量化,增加可操作性。 (5)、应急性。即有对涉及国家经济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一旦国家经济遭遇或可能遭遇重大冲击,或发现监控显示所要求状态标准和参数偏离了“临界线”,国家即可迅速作出系统的应急安排。(上篇) (接上期) 国家经济安全保障的监测预警系统 当前,我国正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新的发展阶段,但是面对艰巨繁重的任务和很不安宁的世界,一定要增强忧患意识,居安思危,清醒地看到前进道路上的困难与风险,设立监测预警系统。 一、健全国家经济安全监管机构。鉴于国家经济安全的全局性、战略性、应急性等特征,要求必须有一个强力监管机构。现在我国有多个有关监管机构如国家安全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统计局,并涉及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国防科工委、科技部、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每个部门都管一部分或自己的一点,不能形成合力。建议在现有基础上,组建一个平时能常备不懈,综合监控;应急能迅速应变,令行禁止,并可统一部队和地方的强力监管机构-国家经济安全事务委员会。 国家经济安全事务委员会在中央和国务院领导下,主要任务是:(1)制定国家经济安全战略规划;(2)组织实施涉及国家经济安全威胁因素的调查研 究;(3)统一协调中央和地方之间、军队和政府之间、部际之间涉及国家经济安全的问题;(4)拟定国家经济安全监测预警事项,审查和确认监测预警指标;(5)提出反威胁应急方案;(6)启动反威胁应急措施。 国家经济安全机构,应该横竖涵盖,形成网络。根据精兵简政原则,在有关济安全重点部门和各地方政府,设立主要由兼职人员组成的部门或地方经济安全事务委员会。其主要任务是:(1)完成国家经济安全事务委员会交办的,涉及国家经济安全威胁事项的调查研究;(2)本部门或本地区经济安全监测指标的实际监测,尤其是超安全临界线的及时预警;(3)启动本部门或本地区的反威胁应急措施。 还应该有一个监测预警机构。其主要任务是:(1)监控国家经济发展战略的态势;(2)制定国家经济安全指标体系;(3)建立国家经济安全信息网络;(4)提出国家经济安全预警报告;(5)建议启动威胁应急程序。这方面现在已有部门实际承担着大部分工作,也可继续兼任。 二、国家经济安全监测预警指标和事项。国家经济安全是一大系统工程,应该用系统工程的方法建成监测事项和指标体系。 1.综合监测指标体系和事项。最能凸显国民经济运行态势的一些指标,如经济增长率、失业人数、财政赤字、债务偿还能力、央行资本金充实率、通货膨胀或通货紧缩、国有资产使用效率、利率和汇率等。易对国家经济安全构成威胁的经济制裁、重大倾销或兼并、以经济要求为目的的社会动荡,及其他必须有国家关注的突发事件等。 2.有关部门监测指标和事项。除根据本法调整范围进行一般性监测外,还可根据各时期国内外经济发展变化,确定各时期的监测重点。当前重点,如财政领域:财政收支和赤字、外债和外债结构、外债偿付能力、货币投放量、通货膨胀或通货紧缩;国有财产的增减或亏损、国有企业规模和市场影响力、竞争力。金融领域:如货币市场的本币汇率、币值、储蓄与贷款;资本市场的国际投资和游资、上市公司股权结构、股市股指;金融机构的资本充足率、不良债权和亏损、利率,及金融衍生品交易;高科技领域:高科技人才、关键性前沿技术、科技发展与国外差距、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占有及保护情况、我国高科技私密性的保护;国际经贸领域:我国经济关键部门对外依存度、倾销与反倾销、我国商品的发展空间、外国资本的进入情况,以及人口、失业人数和收入分配差距、因经济目的引发社会动荡的可能性、战略资源、生态环境领域的重要指标,和其中必须即时解决的重大个案事项等。 3.国家经济安全预警临界线的确定。国家经济安全态势的监测机制,除定期报告制度外,更主要的是:发现可能凸显的危险,预先提出警报。因此,需要对国家经济安全态势的分界,即预警临界线有一个明确的界定。但其实很难准确界定,只能有一个一定时期的适用界线。当前业界一般认为: 1国家经济安全态势。可分四类。 安全。指国内经济关键领域整体运行良好;国际经济关系正常发展,引进来、走出去同样比较理想;国家有备无患。 潜在非安全。指国内经济有关键领域存在一定隐患,或在国际市场竞争与合作中存在一般性问题,处理不好,也许发展成显在非安全;但一般能够处理好而化解。 显在非安全。指国家经济安全明显存在一定威胁,可能是内发性威胁,可能是外发性威胁,也可能二者都有,但是还可以争取向好的方向发展。 威胁。指国家经济安全已经受到威胁,有可能形成危机。但局部经济受到威胁,不等于整体经济一定有发展成危机的走向;同样,为保障国家经济整体安全,有时不能过分强调局部没有任何威胁。威胁又可有:紧急威胁,即通过监测预警发出威胁信号后,难以消除的重大态势;突发威胁,即来自境内外不可预测事件,对国家经济安全造成或可能造成的重大威胁。 2临界指标和事项。需要根据大量数据,进行定量分析,并从中找出“度”以定性。同时需要根据历史逻辑推演、现代经济发展最新趋向及国内外有关案例,和工作者精湛的业务能力,确认国家经济安全临界线指标和事项。我国当前一般认为国家经济增长幅度,不要低于7%;城镇登记失业率不要超过4.5%;外债余额不超过当年GNP的15%;偿债率不超过当年外汇总收入的10%;债务率不超过当年外汇总收入的100%;对利用外资质量、倾销与反倾销等事项已予关注。同时,有些发达国家甚至对凡涉及本国经济发展的“不合法”或“不合理”的事项都予关注。这些都是很好的经验,可以逐步规范化。 三、国家经济威胁应急预案。国家经济安全事务委员会及有关部门、地区,对有关经济运行态势要定期提出监测报告;当凸显威胁临界度或突发事件时,立即提出预警及应急预案,在第一时间内,不得迟于一天。应急预案应该包括以下建议:如此次应急指挥部的组成和有关部门职责,应急监测与预警指标或事项,启动应急程序后信息的收集、分析、报告、通报制度,初步应急举措,应急管理有关专业队伍的建设和培训等。 国家经济安全保障法的应急管理 一、反威胁应急程序的启动。 1.国家经济安全事务委员会紧急会议。当国家经济安全凸显临界预警时,国家经济安全事务委员会应立即召开紧急会议,对经济运行态势进行评估,判断遭遇威胁的类型,提出是否启动应急预案和反威胁措施的建议。国务院认为必要时,可以向全国人大提议对有关部门、地区乃至全国经济紧急动员令;并根据情势,建立报告和信息制度,统一指挥;建立反威胁举报制度,公布统一的反威胁事件报告、举报地点、受理单位名称、电话。 2.国家经济安全应急指挥部成立。根据此次应急事件涉及的重点领域,国务院在国家经济安全事务委员会基础上成立应急指挥部(含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军队有关部门),负责对此次应急事件的统一指挥。涉及的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作好应急处理有关工作。必要时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成立地方应急处理指挥部,由地方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人担任总指挥,负责指挥本地区经济安全应急处理工作。 3.反威胁应急措施。根据此次应急需要,迅速调整和制定有关政策、法规,明确一定时期加重行政强制性力度;调整财政收支和应急支付能力,增加央行信用;调整货币投放量、调整利率和汇率、进行价格干预,缓解市场风险;调整战略源供给和投放量,增强本土适应能力;限制和禁止不合格投资者的进入,限制或禁止某些商品的生产经营,并依法限制或禁止某些商品的进出口,增强抗风险能力;征用物资和财产,调拨物资和人员,恢复市场秩序等一切有利于反威胁、保障国家经济安全的措施。 4.反威胁措施的执行与解除。 反威胁措施的执行。国家经济安全应急指挥部及有关工作人员,应该持证上岗,并在执行任务时,向当事人讲明原因、程序及后果;当事人拒不执行的,执行机关可以强制执行。征用物资和财产时,应有当事人在场,双方共同清点、登录,其后或返还或给予适当补偿;调拨物资、人员,都要清楚而有手续,并给予适当补偿;反威胁应急期间,任何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或个人,不得假借反危机应急名义或态势,妨碍国家经济安全威胁化解或侵犯任何组织和各人合法权利。 反威胁措施的解除。国家经济安全应急指挥部认为,实施反威胁措施已见成效,经济安全威胁始发领域伤害开始修复。国内经济关键领域和重要相关领域态势看好,短期不会再逆转;国际经济领域伤害或不利因素已经化解或灭失;多种指标监测显示,国家经济安全警戒线经受风雨,重新由威胁转为显在非安全、潜在非安全,终至于安全。国家经济安全事务委员会根据 应急指挥部报告,召开全体会议,进一步对国家经济运行态势进行评估,判断威胁化解或灭失的可信度,今后国家经济安全走向,并报经批准,由国务院反威胁应急措施解除命令。国家经济运作恢复正常。 二、应急法律责任。国家经济安全威胁紧急应对,需要迅速制定相关法律,并且较平时立法有很大突破。主要如: 1.凸显反威胁的国家强制力。我国实行社会主市场义经济体制,宪法虽然赋予国家机关一定强制力,但政府比较注意能够找市场的尽量找市场,企业有自主经营权、市场 ! 2.法律责任从严从重。鉴于国家经济安全遭遇威胁,经济运作正处于一个很艰难的非常时期,特别需要全社会一致行动,否则对反威胁的不利影响,也会比平时加倍。如有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失职、渎职,致反威胁不利;非法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挤兑、抢购、扰乱社会秩序,借机闹事的;为牟取暴利,垄断货源,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生产、销售假冒伪劣抗灾商品的;都属严重犯罪,当然需要从严处分。 3.奖励与惩罚并用。反威胁应急中,任何组织或个人,对保障国家经济安全重大积极影响的,应该给予奖励。如提供重要信息;提出反威胁对策;在实施反威胁措施中,有重大功效的;捐赠金钱或物资,有突出善意表现的等等,视其功劳大小,给予奖励;对妨碍反威胁紧急措施执行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追究法律责任。 三、国家主要领导人(主席、总理)的紧急应对权。鉴于涉及国家经济安全突发事件往往来势凶猛,市场态势瞬息万变,不容许层迭研讨,贻误时机。所以一些国家都依法授予国家主要人(如总统、总理),紧急应对权。这点我国应该学习国外行之有效的经验,通过特别立法,授予国家主要领导人(主席、总理)在涉及国家经济安全威胁或突发事件时,有紧急应对权力,可以审时度势、当机立断,不须走各种形式程序,并由国家经济安全事务委员会执行。 吴炯 国家经济论文:我国经济法调整对象中的国家定位与WTO规则比较 摘要: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已经尘埃落定,但是一些深层次问题仍然有待解决,比如如何保证我国的国内法制与世界贸易组织规则相协调。本文通过对WTO规则与我国经济法在对国家定位方面的比较,发现我国经济法过于强调国家对市场的干预,却忽视了对国家这一重要的经济法主体行为的规范。文章最后也就中国经济法如何作出调整以适应WTO规则的要求提出了意见。 关键词:WTO规则 国家定位 调整对象 WTO规则作为一部庞大的"法典",是由多边、诸边和双边条约所组成的,中国作为WTO的一员,这些条约与我国国内法律的关系及这些条约在国内如何适用等问题需要及时研究和解决。本文就主要从调整对象角度谈一下中国经济法如何适应WTO规则的要求进行探讨性的尝试,在讨论之前,有必要先对WTO的规则及其特征作一下阐述。 WTO法律文件共包括29个协议、协定,还有20多个部长宣言、决定,其内容涵盖货物贸易、服务贸易、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以及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内容相当广泛。这50多个法律文件确立了WTO一套规则,其目的在于通过确定各成员的权利和义务、活动规范和行业准则,并且通过建立一套机制(主要是贸易政策审议机制和争端解决机制),监督各成员有关贸易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措施的制定与实施,力求为世界提供一个开放、公平、统一的多边贸易体制框架。 总体来看,WTO规则有以下几个特征: 其一,WTO规则作为国际条约的一部分,根据“条约必须遵守”的国际法原则,就成员国而言,具有强制性和权威性。为了保证WTO规则的实施,确保WTO规则能够有效地调整成员间错综复杂的经济关系,迅速、有效地解决成员间的贸易争端,WTO规则确立了WTO框架下的贸易政策审议机制和争端解决机制,这些机制具有准"司法"机制的特点,其目的在于确保WTO规则在成员国范围的有效实施。 其二,WTO规则在于规范和约束成员的政府行为,旨在消除或者限制各成员政府对跨国(境)贸易的干预。WTO法律文件的主要内容都是围绕消除和限制成员国对跨国(境)贸易的干预而展开的,确立和体现非歧视、市场开放和公平竞争三大原则,而并不规范国际货物相对人在交付货物、支付货款和所有权及风险的转移等方面的问题,属于“公法”的范围,WTO规则下的义务和责任属于一国政府而非公民和企业,所以国外有的学者把WTO规则称之为"国际行政法典"。 其三,WTO规则在要求各成员一体遵守共同规则的前提下,又适应不同成员的不同情况,为其履行WTO框架下的义务留下一定的灵活性,特别是发展中国家和区域同盟。为了在实现贸易自由化这一全局、长远目标的过程中,兼顾不同成员在不同方面的局部利益,使WTO法律文件有关促进贸易自由化的条款在实践中能够行得通,它们确定的原则和为成员规定的义务都不是绝对的,而是设立了若干例外,并为发展中成员作了一些过渡性的灵活安排。因此,WTO规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是协调世界贸易自由与各成员正当利益、协调法定规则与各成员贸易政策的杠杆。 一、 WTO规则对国家的定位 从以上叙述我们可以看出,WTO规则主要是“管理管理者之法”,其把国家多界定为被管理者,其调整对象具有政府性。 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WTO作为一个政府间的正式组织,成员国家是WTO法律关系的重要主体,因为只有国家才能直接依据WTO规则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为了实现世界贸易组织设立的功能和目标,在世界贸易组织的组织下,各成员国签订了一系列协议。这些协议是国际商务的基本法律规则。它们约束各成员国政府为了共同的利益把各自的贸易政策限制在协议范围之内。由此我们可以看出,WTO规则主要是管理成员政府对国际贸易的管理行为,调整政府对国际贸易管理关系。其针对的关系主体就是成员国政府。 2、WTO的宗旨是“期望通过达成互惠互利的安排,实质性削减关税和其他贸易壁垒,消除国际贸易关系中的歧视性待遇,从而为实现这些目标作出贡献”。 在国际贸易实践中,造成这种关税和其他贸易壁垒的大多是各国政府的贸易管理法律和政策措施,比如,关于WTO规则调整反倾销关系的基本观点是,“从经济理论和实践的 一般规律者,倾销本身并没有问题,因为它是一种正常的商业做法。正如权威学者芬格所论述的:解决反倾销的唯一方法是通过受到影响的各方,努力改变国内立法实施,以便在反倾销案件中体现他们的利益。因此,WTO反倾销的重点对象不是企业及其倾销行为,而是政府及其反倾销行为。” 国家在对国际贸易进行管理时,有可能制定歧视性的政策,从而损害国际投资者的权益。因此,WTO规则把规范国家的国家贸易管理行为而不是国际贸易行为作为调整对象的核心内容。 二、 我国经济法对国家主体的定位 尽管我国学术界对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尚未形成比较统一的说法,但是对国内比较主流的观点进行分析,我们也不难发现它们大都认为经济法针对市场缺陷而由国家干预市场的法律,在国家应当发挥对市场的调控方面持相同看法。 从而经济法将市场主体的经营行为作为重点规范的对象。据此,我国经济法以规范市场主体行为为其核心内容,主要是管理被管理者的法律,很少对国家管理经济活动的行为施加限制。主要是因为: 从我国经济法的产生和发展的背景看,国家主体被赋予较大的管理职权是一种必要。“中国经济法的产生于西方经济法的产生不一样, 它有其自身一系列的重要特点:其一,我们不是从自由的商品经济,而是从计划经济走向市场经济,我们缺乏一个建立在自由经济之上的,依靠市场主体自身的活动和市场自身规律的调节力量推动市场运作和经济运行的基础和环境。其二,构成我们的市场经济主体的主要成分,不是以个人财产为基础的经济主体,而是以国家或集体财产为基础的经济主体。在这种国家或集体财产占主导地位的经济主体中,主体的独立性、主体的自由意志性、主体在法律上的平等性以及构成主体的财产基础都是相当不完整和不成熟的。其三,我们不是在民 商法和行政法高度发达的基础上发展经济法,而是在以计划经济为基础的、体现行政垄断色彩的旧经济法基础之上,改造传统的经济法;经济法不是在民商法和行政法充分发达之后,基于社会现实经济关系的发展要求而逐渐分离出的新法律部门,而是在彼此混同、彼此界定不清的基础上依靠国家权力的推动而创建的一个法律部门。其四,我们不是依靠市场主体自身的运作来建立市场,而主要是借助于国家的力量来创造市场;国家既要创造市场主体,也要培育市场环境;既要建立市场规则,也要协调市场冲突;既要建立竞争机制,还要维护竞争秩序。” “中国市场经济的建立,必须借助于国家的干预,这是现实经济发展规律的需要,是中国经济体制格局的必然选择”, “所有这些决定了在当代中国市场经济秩序建立的过程中,及今后相当一段时间内,经济法的格局将在很大程度上与西方国家经济法不一样,经济法中的国家主体的作用也将比西方国家国家主体的作用要大得多。正是由于传统的习惯和现实的需求导致了人们的观念中对国家经济权力的盲目崇拜和盲目依赖,而在立法、司法和行政活动中常常忽略一个普遍的事实,即国家权力越大,滥用权力的可能也越大,给经济发展造成危害的可能性更大。” 三、 WTO规则与我国经济法对国家定位的区别 我国经济法主要出发点,是通过政府 干预市场来克服市场缺陷。结果忽视了因政府干预市场导致的非市场缺陷,以及由此缺陷而进一步扩大了的市场缺陷;而且,由于我国经济法将法律调整对象的重点,放在了对市场主体的管理关系上,忽视了对市场管理者和调控者即政府行为法律规范。我国经济法重对市场主体的管理规范,轻对政府管理行为的规范这一法律调整对象的重点,与WTO规则重对政府管理行为的规范,轻对市场主体行为的规范这一法律调整对象的重点,明显不同。而大量的市场经济理论和实践充分证明,由政府干预导致的非市场缺陷对市场的危害,较之市场缺陷对市场的危害更大。因为公权力作为一种支配力量,由于没有相对方的制衡,因而总是本能地扩张和滥用。“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一条经验” 。 四、我国经济法调整对象对WTO规则的借鉴 我国经济法要借鉴WTO 规则的法律调整思路,将政府的市场调控和管理行为作为规范的重点,从而决定了我国经济法的调整对象的重点,就应该是政府管理关系,而不是市场主体的经营关系。进一步分析,我国政府几乎掌握着全部的政治权力和经济资源,是社会政治生活与经济生活的首要组织者。无论是过去的计划经济体制的建立,还是目前的市场经济的转轨都是在政府的推动下,自上而下进行的,政府被视为“全体人民利益的代表”,政府的经济权力缺少限制与约束。而现代国家理论向我们昭示:政府对经济的调节并非尽善尽美,也存在失灵现象。我国政府对于经济的事无巨细的管制,使市场主体难以拥有独立 地位和形成独立意志,市场机制也无从产生。因此,在WTO的背景下,我国政府的管理权力触角应从微观领域全面撤退。从这个意义上讲,我国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应以规范政府经济行为、克服非由政府经济管理行为导致的非市场缺陷为起点。如果说我国传统经济法是为控制市场缺陷,而赋予政府一定经济管理权的“管理者管理之法”,那么WTO 背景下的我国经济法则应是为控制政府缺陷,限制政府滥用经济权力,规范政府干预经济的行为之“管理管理者之法”。 国家经济论文:探究宪法对国家经济干预的规制 一、宪政与国家干预市场经济权内涵的界定 1.宪政及宪政观念的变迁 宪政国家是迄今为止人类所能知道的最为有效与合理的国家政权组织形式。 1997 年中共十五大提出了“依法治国、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发展目标后,许多学者提出我国应该实现宪政。学者们在宪政内涵的界定上还未达成共识。张千帆教授认为:“宪政是一种政治运作法律化的理念或者理想状态,其基本核心在于要求所有的权力行使都被纳入宪法的轨道并受到宪法的约束,认真对待宪法,把宪法真正作为法———更高的法,并控制所有的政府权力———包括立法权力,国家就实现了宪政。 ”钱富臣教授则通过对国外宪政历史的分析指出宪政的基本内涵包括法治、人民主权、民主、分权与制衡、人权等五个方面。笔者认为宪政是以控制国家权力和保障公民权利为基本目标,实行以宪法为基础的依法治国的政治制度。 宪政以宪法的存在为前提,以控制国家权力运行和建立民主政治作为基本任务,以保障人权为基本价值目标。 英国是宪政的故乡, 宗旨在于限制王权的 1215 年自由大宪章是英国宪政的起点,是当时两大政党集团相互斗争的结果。 以“消极宪政” 为本质的自由主义宪政观构成了近代宪法的基本制度和主要内容。 自由主义宪政观实质是要打造一个“有限政府”。由“消极宪政”向积极宪政转型发端于美国 19 世纪末 20 世纪初的进步运动。 “消极宪政”主张限制国家权力,认为干预最少的政府是最好的政府。 随着现代工业社会的发展,过度竞争带来的市场垄断、环境污染、贫富差距等问题日趋严重。占统治地位 100 多年的斯密自由市场经营论为中心的经济自由主义学说让位于凯恩斯的经济干预主义。许多学者提出发挥国家权力对经济干预以解决社会问题。 这一时期,西方国家注重发挥权力的能动性,加大对经济干预力度,国家权力在经济运行中的作用更为重要。 宪政理念也发生了转型,强调国家适当干预,以建立正义的市场机制和实现社会公平。 2.国家干预市场经济权含义与基本特征 国家干预市场经济权是指随着市场经济发展,国家为克服市场失灵、维护公共利益和保障市场主体经济权利,而对市场经济关系进行干预和管理的新型权力。包括三种基本类型:①市场规制权。市场规制权是国家公共机关在特定情形下依法享有的一种直接限制市场主体的权力或者增加其义务的公权力。市场规制权从具体领域来看主要包括对垄断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侵害消费者权利行为的规制权。 ②宏观调控权。 宏观调控权是国家宏观调控机关可以运用经济的、法律的和行政的手段对国民经济的运行进行调节与控制的权力,包括宏观决策权、宏观调控执行权和宏观调控监督权。 ③社会分配权。 社会分配权也可称为国家分配权,指国家作为一种特殊的政治经济实体,为了自我运行和特定社会公共利益而借助强力对社会资源和国有公共财产在私人和国家之间,以及各个社会成员之间进行初次分配与再分配的权力。 国家市场经济干预权具有以下基本特征:①根本性。 国家市场经济干预权是对整体性经济关系的调控和干预,其目标在于保持市场有效竞争、经济总量关系协调和社会分配公平,关涉到广大公民市场权利和民生利益,所调整的经济关系具有根本性和整体性。②公益性。国家对市场经济干预并不是事无巨细,而是只对关系到全局性、社会公共性的经济关系进行干预,维护多数市场主体共同利益,以实现社会公平与正义。 ③有限性。 从宪政来看,控制国家权力是现代民主政治的基本要求。 国家干预市场经济权行使范围与强度以市场失灵范围和程度为依据,不能超出其法定的权力范围。 国家干预市场经济权必然是一种适度的、有限的权力。 从国家干预市场经济权的内涵与特征的分析中可以发展,国家干预市场经济权是一种根本性的、 与公民权利直接相关的,对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具有极为重要价值的权力。 从宪政与宪法规范所调整的社会关系性质来看,国家干市场经济权应该由宪法进行规范。 二、宪法规范国家干预市场经济权的必要性 1.规范国家干预市场经济权是建设法治国家的要求 1999 年宪法修正案第十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法治国家的主要标志是:法律在整个社会调整机制与全部社会规范体系中属于主导性地位,法律规范具有最高的地位;国家机关和公职人员的一切权力均来源并受制于法律,任何主体没有法外的权力。 建设法治国家是时展的必然要求。依法治国,首先要把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机关、各级政府及其官员自身摆在法治客体的首要位置,而不是超然地游离于法治客体之外。规范国家干预市场权,是法治国家建设的应有之义和成败关键所在。有效规范和控制国家干预市场经济权,是保障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基本问题。 2.规范国家干预市场经济权保障其正当行使的要求 国家权力如没有刚性的制约将导致悲剧,这不仅由于权力无限膨胀必然越来影响到公民权利,而且对于执政者来说,最终也将同样使其自己坠入万劫不复的深渊。 规范国家干预市场经济权,才能克服权力内在缺陷和保障其正当行使。市场失灵需要国家干预,但是国家干预也会出现国家失灵的弊病。有时,国家干预甚至是市场失灵引发的原因。国家干预市场权的腐败、寻租、滥用等行为,是引发国家失灵的关键性因素。规范国家干预市场经济权,有利于克服其行使中的种种问题,保障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3.规范国家干预市场经济权是保护市场主体权利的需要 权力具有合法侵害能力和处分公共产品的能力,而面对此类公权行为,公民不得以原来的权利为抗辩。基于其本性,国家干预市场经济权极易侵害市场主体权利。保护作为被干预者的市场主体权利是市场经济存在与发展的前提,也是权力行使的正当性基础。宪法既要促进国家治理,又要保障公民权利,而且保障公民权利的重要性正逐步突显。规范国家干预市场经济权的行使,有利于保护市场主体权利。 三、国外宪法对国家干预市场经济权的规范 1.授予国家干预市场经济权 权力从何而来,是政治学和法学等研究的重要问题。 资产阶级学者普遍承认并论证了“主权在民”的权力根据。 社会主义宪法基本都规定“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通过宪法授予国家干预市场经济权,在此基础上对国家干预市场经济权进行规范,是许多国家宪法的基本模式。如《韩国宪法》第 119 条第 2 款规定:“为防止市场支配和经济力出现滥用情况,国家可以对经济进行规制和调整”。 《意大利宪法》第 47 条规定:“共和国奖励和保护各种形式的储蓄,并规定调整和监督信贷事业”,该条确立了国家对金融市场的干预权。 法国宪法第 34 条规定了议会具有干预市场经济立法权:“各种性质的赋税的征税基础 ,税率和征收方式 ,货币发行制度”和“企业国有化以及公营企业转为私营企业的所有权的转移”的准则。 俄罗斯联邦 1993 年宪法第 8 条第 1 款规定:“在俄罗斯联邦,保障经济空间的统一,商品、服务和 财政资金的自由转型,支持竞争和经济活动的自由”,该条确立了国家在社会保障、统一市场方面的经济干预权。 2.规范国家干预市场经济权行使主体、原则与方式等 任何非整体的权力都是由一定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具体行使的,权力主体的差异性决定如要保证权力的统一性 ,就必须对权力的行使进行规范。 法国宪法第 34 条规定了议会的市场经济立法权,包括“各种性质的赋税的征税基础、税率和征收方式,货币发行,企业国有化以及公营企业转为私营企业的所有权的转移”。而美国宪法在1803 年最高法院马伯里诉麦迪逊一案后,确立了联邦最高法院有权对违宪的法律进行司法审查的惯例,奠定了最高司法机关在国家干预市场经济权的角色。 《德国基本法》109 条第 2 款规定了国家干预经济权行使的基本原则 :“联邦和各州编制预算时,应考虑整体经济平衡的需要”。根据这一宪法条款德国颁布了《经济稳定与增长促进法》,对国家干预经济权行使原则进行具体规定。 3.规范国家干预市场经济权行使义务 国家行使干预市场经济权行使应在法律限度内,以充分保护和尊重市场主体权利为目标,不得侵犯市场主体的正当权利,否则就应承担一定法律后果。 1689年英国《权利法案》第4 条规定:“凡未经国会批准,借口国王特权,为国家征收,或供国王使用而征收金钱,超出国会准许之时限或方式者,皆为非法”。 《韩国宪法》第119 条规定“大韩民国的经济秩序,以尊重个人和企业在经济上的自由与创造为根本”。有些国家的宪法则通过规定公民经营自由的方式来确立国家干预权行使的义务。 《南非共和国宪法》第22 条规定:“每个公民有权选择自己的贸易、 专业或职业的自由”。 四、我国宪法对国家干预市场经济权的规范现状与完善 1.对国家干预市场经济权规范现状 我国宪法对国家干预经济权力的规范也经历了从无到有和逐步发展的过程。 20世纪80 年代初,我国还处于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起步阶段,市场失灵还没有突显,1982 年宪法对国家干预市场经济权没有规定。 1992年中共十四大正式确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目标。 随着市场经济发展所带来市场失灵问题的突显,日益需要国家加强对市场经济的干预,有关国家干预市场经济权的宪法规范逐渐出现。 1993 年的《宪法修正案》第 7 条规定了国家对市场经济的宏观调控:“国家加强经济立法,完善宏观调控”。 “国家依法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扰乱社会主义经济秩序”。 1999 年第三次宪法修正案第 14 条规定了我国基本分配制度 :“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 ”2004年第四次宪法修正案第21 条规定了国家对非公有制经济的监管权:“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 国家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并对非公有制经济依法实行监督和管理”。 第 23条规定了国家的社会分配权:“国家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 2.对国家干预权力规范存在问题与完善 以上宪法规则规定了我国国家干预市场经济的宏观调控权、市场监管权和社会分配权,为克服市场失灵和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提供了基本法的依据和保障。 但是,我国宪法在国家干预市场经济权规范上存在问题: ①宪法并没有规定国家的市场秩序规制权,影响到国家对垄断、不正当竞争、产品质量等市场秩序规制的合法性依据,也影响到这方面经济法律制度的完善。 ②宪法对宏观调控权和社会分配权规定不够全面。 在宏观调控权方面,宪法没有规定国家宏观调控行使方式和原则。在社会分配权上,宪法只规定了社会保障干预权,而没有规定社会分配领域其他干预方式和干预权,也没有规定公民社会保障权的保障机制。 ③宪法没有规定国家干预市场经济权的行使主体。权力分立和权力制约是保障权力有效运行的基本规律,国家干预市场经济权也应该在国家干预主体之间进行权力的合理分工和制衡,以保障权力有序和正当运行,而我国宪法对此没有作出规定。 ④宪法缺乏对国家干预经济权运行方式的规范。宪法缺乏就国家干预市场经济权行使范围、原则与义务等规定,也没有明确规定市场主体的营业自由权。 针对宪法对国家干预市场经济权规范方面所存在的问题,笔者认为我国宪法应从以下方面完善:①规定国家具有为克服市场失灵、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而对市场秩序的规制权。规定为统一市场、保障公平自由竞争,国家有权对市场不正当竞争、垄断行为进行规制。 ②在宏观调控上,规定国家基于稳定经济和促进就业可以采取产业政策、财政、税收、金融等手段对市场经济进行宏观调控。在社会分配权上,规定国家为减少贫富差距、促进社会公平等可通过税收、转移支付、对口支援等方式进行再分配,并依据国情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鼓励个人和单位从事慈善事业,并建立公民社会保障权的保障机制。 完善公民社会保障权的救济机制。③规定全国人大及常委会、国务院、最高司法机关等在国家干预市场经济方面的具体权限,并在此基础上确立国家干预经济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分别由不同国家机构行使。 构建起相互协作和相互制约机制,为我国中央政府、全国人大及常委会、最高司法机关在国家干预市场经济中的分工与合作奠定基础。④明确国家干预市场经济权行使原则和方式,规定其以维护公共利益和保障市场主体经营自营为目标。 明确规定市场主体的经营自由权,规定国家干预市场经济权只有在基于公共利益才能对市场主体的经营自由进行限制,从权利保障角度划定国家干预市场经济权行使范围。 ⑤规定国家干预经济权行使责任,规定公民和市场主体因国家干预经济权不当行使或不作为, 而有权通过检举、控告等方式要求国家干预经济权行使者承担责任 国家经济论文:宪法对国家经济干预的规制 一、宪政与国家干预市场经济权内涵的界定 1.宪政及宪政观念的变迁 宪政国家是迄今为止人类所能知道的最为有效与合理的国家政权组织形式。 1997 年中共十五大提出了“依法治国、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发展目标后,许多学者提出我国应该实现宪政。学者们在宪政内涵的界定上还未达成共识。张千帆教授认为:“宪政是一种政治运作法律化的理念或者理想状态,其基本核心在于要求所有的权力行使都被纳入宪法的轨道并受到宪法的约束,认真对待宪法,把宪法真正作为法———更高的法,并控制所有的政府权力———包括立法权力,国家就实现了宪政。 ”钱富臣教授则通过对国外宪政历史的分析指出宪政的基本内涵包括法治、人民主权、民主、分权与制衡、人权等五个方面。笔者认为宪政是以控制国家权力和保障公民权利为基本目标,实行以宪法为基础的依法治国的政治制度。 宪政以宪法的存在为前提,以控制国家权力运行和建立民主政治作为基本任务,以保障人权为基本价值目标。 英国是宪政的故乡, 宗旨在于限制王权的 1215 年自由大宪章是英国宪政的起点,是当时两大政党集团相互斗争的结果。 以“消极宪政” 为本质的自由主义宪政观构成了近代宪法的基本制度和主要内容。 自由主义宪政观实质是要打造一个“有限政府”。由“消极宪政”向积极宪政转型发端于美国 19 世纪末 20 世纪初的进步运动。 “消极宪政”主张限制国家权力,认为干预最少的政府是最好的政府。 随着现代工业社会的发展,过度竞争带来的市场垄断、环境污染、贫富差距等问题日趋严重。占统治地位 100 多年的斯密自由市场经营论为中心的经济自由主义学说让位于凯恩斯的经济干预主义。许多学者提出发挥国家权力对经济干预以解决社会问题。 这一时期,西方国家注重发挥权力的能动性,加大对经济干预力度,国家权力在经济运行中的作用更为重要。 宪政理念也发生了转型,强调国家适当干预,以建立正义的市场机制和实现社会公平。 2.国家干预市场经济权含义与基本特征 国家干预市场经济权是指随着市场经济发展,国家为克服市场失灵、维护公共利益和保障市场主体经济权利,而对市场经济关系进行干预和管理的新型权力。包括三种基本类型:①市场规制权。市场规制权是国家公共机关在特定情形下依法享有的一种直接限制市场主体的权力或者增加其义务的公权力。市场规制权从具体领域来看主要包括对垄断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侵害消费者权利行为的规制权。 ②宏观调控权。 宏观调控权是国家宏观调控机关可以运用经济的、法律的和行政的手段对国民经济的运行进行调节与控制的权力,包括宏观决策权、宏观调控执行权和宏观调控监督权。 ③社会分配权。 社会分配权也可称为国家分配权,指国家作为一种特殊的政治经济实体,为了自我运行和特定社会公共利益而借助强力对社会资源和国有公共财产在私人和国家之间,以及各个社会成员之间进行初次分配与再分配的权力。 国家市场经济干预权具有以下基本特征:①根本性。 国家市场经济干预权是对整体性经济关系的调控和干预,其目标在于保持市场有效竞争、经济总量关系协调和社会分配公平,关涉到广大公民市场权利和民生利益,所调整的经济关系具有根本性和整体性。②公益性。国家对市场经济干预并不是事无巨细,而是只对关系到全局性、社会公共性的经济关系进行干预,维护多数市场主体共同利益,以实现社会公平与正义。 ③有限性。 从宪政来看,控制国家权力是现代民主政治的基本要求。 国家干预市场经济权行使范围与强度以市场失灵范围和程度为依据,不能超出其法定的权力范围。 国家干预市场经济权必然是一种适度的、有限的权力。 从国家干预市场经济权的内涵与特征的分析中可以发展,国家干预市场经济权是一种根本性的、 与公民权利直接相关的,对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具有极为重要价值的权力。 从宪政与宪法规范所调整的社会关系性质来看,国家干市场经济权应该由宪法进行规范。 二、宪法规范国家干预市场经济权的必要性 1.规范国家干预市场经济权是建设法治国家的要求 1999 年宪法修正案第十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法治国家的主要标志是:法律在整个社会调整机制与全部社会规范体系中属于主导性地位,法律规范具有最高的地位;国家机关和公职人员的一切权力均来源并受制于法律,任何主体没有法外的权力。 建设法治国家是时展的必然要求。依法治国,首先要把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机关、各级政府及其官员自身摆在法治客体的首要位置,而不是超然地游离于法治客体之外。规范国家干预市场权,是法治国家建设的应有之义和成败关键所在。有效规范和控制国家干预市场经济权,是保障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基本问题。 2.规范国家干预市场经济权保障其正当行使的要求 国家权力如没有刚性的制约将导致悲剧,这不仅由于权力无限膨胀必然越来影响到公民权利,而且对于执政者来说,最终也将同样使其自己坠入万劫不复的深渊。 规范国家干预市场经济权,才能克服权力内在缺陷和保障其正当行使。市场失灵需要国家干预,但是国家干预也会出现国家失灵的弊病。有时,国家干预甚至是市场失灵引发的原因。国家干预市场权的腐败、寻租、滥用等行为,是引发国家失灵的关键性因素。规范国家干预市场经济权,有利于克服其行使中的种种问题,保障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3.规范国家干预市场经济权是保护市场主体权利的需要 权力具有合法侵害能力和处分公共产品的能力,而面对此类公权行为,公民不得以原来的权利为抗辩。基于其本性,国家干预市场经济权极易侵害市场主体权利。保护作为被干预者的市场主体权利是市场经济存在与发展的前提,也是权力行使的正当性基础。宪法既要促进国家治理,又要保障公民权利,而且保障公民权利的重要性正逐步突显。规范国家干预市场经济权的行使,有利于保护市场主体权利。 三、国外宪法对国家干预市场经济权的规范 1.授予国家干预市场经济权 权力从何而来,是政治学和法学等研究的重要问题。 资产阶级学者普遍承认并论证了“主权在民”的权力根据。 社会主义宪法基本都规定“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通过宪法授予国家干预市场经济权,在此基础上对国家干预市场经济权进行规范,是许多国家宪法的基本模式。如《韩国宪法》第 119 条第 2 款规定:“为防止市场支配和经济力出现滥用情况,国家可以对经济进行规制和调整”。 《意大利宪法》第 47 条规定:“共和国奖励和保护各种形式的储蓄,并规定调整和监督信贷事业”,该条确立了国家对金融市场的干预权。 法国宪法第 34 条规定了议会具有干预市场经济立法权:“各种性质的赋税的征税基础 ,税率和征收方式 ,货币发行制度”和“企业国有化以及公营企业转为私营企业的所有权的转移”的准则。 俄罗斯联邦 1993 年宪法第 8 条第 1 款规定:“在俄罗斯联邦,保障经济空间的统一,商品、服务和 财政资金的自由转型,支持竞争和经济活动的自由”,该条确立了国家在社会保障、统一市场方面的经济干预权。 2.规范国家干预市场经济权行使主体、原则与方式等 任何非整体的权力都是由一定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具体行使的,权力主体的差异性决定如要保证权力的统一性 ,就必须对权力的行使进行规范。 法国宪法第 34 条规定了议会的市场经济立法权,包括“各种性质的赋税的征税基础、税率和征收方式,货币发行,企业国有化以及公营企业转为私营企业的所有权的转移”。而美国宪法在1803 年最高法院马伯里诉麦迪逊一案后,确立了联邦最高法院有权对违宪的法律进行司法审查的惯例,奠定了最高司法机关在国家干预市场经济权的角色。 《德国基本法》109 条第 2 款规定了国家干预经济权行使的基本原则 :“联邦和各州编制预算时,应考虑整体经济平衡的需要”。根据这一宪法条款德国颁布了《经济稳定与增长促进法》,对国家干预经济权行使原则进行具体规定。 3.规范国家干预市场经济权行使义务 国家行使干预市场经济权行使应在法律限度内,以充分保护和尊重市场主体权利为目标,不得侵犯市场主体的正当权利,否则就应承担一定法律后果。 1689年英国《权利法案》第4 条规定:“凡未经国会批准,借口国王特权,为国家征收,或供国王使用而征收金钱,超出国会准许之时限或方式者,皆为非法”。 《韩国宪法》第119 条规定“大韩民国的经济秩序,以尊重个人和企业在经济上的自由与创造为根本”。有些国家的宪法则通过规定公民经营自由的方式来确立国家干预权行使的义务。 《南非共和国宪法》第22 条规定:“每个公民有权选择自己的贸易、 专业或职业的自由”。 四、我国宪法对国家干预市场经济权的规范现状与完善 1.对国家干预市场经济权规范现状 我国宪法对国家干预经济权力的规范也经历了从无到有和逐步发展的过程。 20世纪80 年代初,我国还处于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起步阶段,市场失灵还没有突显,1982 年宪法对国家干预市场经济权没有规定。 1992年中共十四大正式确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目标。 随着市场经济发展所带来市场失灵问题的突显,日益需要国家加强对市场经济的干预,有关国家干预市场经济权的宪法规范逐渐出现。 1993 年的《宪法修正案》第 7 条规定了国家对市场经济的宏观调控:“国家加强经济立法,完善宏观调控”。 “国家依法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扰乱社会主义经济秩序”。 1999 年第三次宪法修正案第 14 条规定了我国基本分配制度 :“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 ”2004年第四次宪法修正案第21 条规定了国家对非公有制经济的监管权:“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 国家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并对非公有制经济依法实行监督和管理”。 第 23条规定了国家的社会分配权:“国家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 2.对国家干预权力规范存在问题与完善 以上宪法规则规定了我国国家干预市场经济的宏观调控权、市场监管权和社会分配权,为克服市场失灵和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提供了基本法的依据和保障。 但是,我国宪法在国家干预市场经济权规范上存在问题: ①宪法并没有规定国家的市场秩序规制权,影响到国家对垄断、不正当竞争、产品质量等市场秩序规制的合法性依据,也影响到这方面经济法律制度的完善。 ②宪法对宏观调控权和社会分配权规定不够全面。 在宏观调控权方面,宪法没有规定国家宏观调控行使方式和原则。在社会分配权上,宪法只规定了社会保障干预权,而没有规定社会分配领域其他干预方式和干预权,也没有规定公民社会保障权的保障机制。 ③宪法没有规定国家干预市场经济权的行使主体。权力分立和权力制约是保障权力有效运行的基本规律,国家干预市场经济权也应该在国家干预主体之间进行权力的合理分工和制衡,以保障权力有序和正当运行,而我国宪法对此没有作出规定。 ④宪法缺乏对国家干预经济权运行方式的规范。宪法缺乏就国家干预市场经济权行使范围、原则与义务等规定,也没有明确规定市场主体的营业自由权。 针对宪法对国家干预市场经济权规范方面所存在的问题,笔者认为我国宪法应从以下方面完善:①规定国家具有为克服市场失灵、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而对市场秩序的规制权。规定为统一市场、保障公平自由竞争,国家有权对市场不正当竞争、垄断行为进行规制。 ②在宏观调控上,规定国家基于稳定经济和促进就业可以采取产业政策、财政、税收、金融等手段对市场经济进行宏观调控。在社会分配权上,规定国家为减少贫富差距、促进社会公平等可通过税收、转移支付、对口支援等方式进行再分配,并依据国情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鼓励个人和单位从事慈善事业,并建立公民社会保障权的保障机制。 完善公民社会保障权的救济机制。③规定全国人大及常委会、国务院、最高司法机关等在国家干预市场经济方面的具体权限,并在此基础上确立国家干预经济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分别由不同国家机构行使。 构建起相互协作和相互制约机制,为我国中央政府、全国人大及常委会、最高司法机关在国家干预市场经济中的分工与合作奠定基础。④明确国家干预市场经济权行使原则和方式,规定其以维护公共利益和保障市场主体经营自营为目标。 明确规定市场主体的经营自由权,规定国家干预市场经济权只有在基于公共利益才能对市场主体的经营自由进行限制,从权利保障角度划定国家干预市场经济权行使范围。 ⑤规定国家干预经济权行使责任,规定公民和市场主体因国家干预经济权不当行使或不作为, 而有权通过检举、控告等方式要求国家干预经济权行使者承担责任 国家经济论文:浅谈在经济全球化进程中初探国家经济主权 [论文关键词] 经济全球化 国家经济主权 让渡论 发展中国家 [论文摘要] 在经济全球化进程 中,国家经济主权仍然是研究的重心。本文从经济全球化对国 家经济主权造 成冲击 的因素,入手进行分析,并通过对在经济全球 化进程中出现的国 家经 济主权理论 进行剖析得出了国家经济主权 的 让渡 论具有一定 的合理性的结论,进而指出了经济全球化进程中国家经济主权实现的途径。 引 言 当历史的车轮行进到20世纪的最后十年 ,整个世界呈现出一个不可阻挡的全球化发展的新态势。而在几乎所有领域的全球化进程中,毋庸置疑,经济全球化始终走在最前面,它在成为其他领域全球化基础的同时对主权国家的社会、经济、文化、政治、法律等诸多领域产生着巨大的影响,使各主权国家在相关领 域的依赖度越来越大,而各主权国家间用以实现诸如环境、经济、惩治犯罪等方面的国际合作的方式无论是加入各种国际组织还是缔结各种国际条约,都会在不同程度上授权于国际组织 以相关权力,或者相应的通过对国际条约的转化或采纳制约自身权力的行使。由此,传统意义上被认为是不可分割、不可放弃或绝对不可侵犯的国家经济主权受到了经济全球化所带来的挑战,而这是否意味着国家经济主权的侵蚀或衰弱?发展中国家在面对经 济全球化所带来的机遇和挑战时应当如何看待国家经济主权?这使得我们有必要在经济 全球化的热潮中冷静下来重新审视国家经济主权。 一、 经济全球化对国家经 济主权的挑战 经济全球化作为世界经济发展的一种趋 势,从经济学角度看,它主要涵盖贸易 、金融和跨国公司对外投资等几个重要方面的发展,经济全球化为了在全球范围内实现贸易的自由化、劳动力的自由跨境流动以及生产要素价格的均等比进而实现 国际经济体系的高度融合 (或一体 化),因而要求各民族国家的政府放宽或解除在国家间经济交流上的种种限制,这就使各民族 国家的国家经济主权在不同程度上受到了冲击和挑战,这主要体现在以下 三个方面 。 (一)国际组织对国家经济主权的影响日益增大 在经济全球化的时代 ,各种世界性、区域性经济组织大量涌现 ,据不完全统计 ,全球范 围 内建立 的 国际经 济组织 多达 109个 ,包括世界银行、世界贸易组织 、国际货 币基金组织等一系列对 国家 经济 主权 有 重要影 响 的 国际经济 组织 。一些综合 实力较弱 的国家(尤其是要加入 这些组织或 者是 向这些组织寻求帮助的发展 中 国家)由于在 资金、技 术等方 面对拥有雄厚实力的国际组织具 有一定的依 赖性 ,而且 近些年来某些 国际经济组织 已逐 步带上 了国 际政治 的色彩 ,其利用所具有 的职权直接或间接影响了国家的经济 主权 。此外 ,一些区域性经济组 织如欧 洲联盟 、东 南亚 国家 联盟 、北 美 自由贸易区等也都以部 分经济 管理职能公共化 的形式 ,在有 限的范围内“攫取”了原属于国家经济主权的部分权力 。 (二)跨 国公司及其经济扩张对国家经济主权的冲击 正如美 国学者惠特曼所指出的“就对 民族 经济 主权 具有巨大威胁性和促进国际经济一体化来说 ,没有哪个组织比跨国公司更为有利了。跨 国公 司对主权 国家 ,尤其是对发展中国家的经济主权 的冲击不容忽视 ,主要体现 在如下 几个方面 :第一 ,跨 国公司执行全球生 产战略 ,往往视 国家 经济主权为其障碍 ,因此其超 越国界 的经济 活动总是力 图逃避 国家根据主权原则对其进行 的监督 ,从而模 糊了 国家 的管辖权 也冲击了国家的经济主权 。第二 ,跨 国公 司腐蚀政府 官员 的非法活动,使国家在经济方面的行政决策权和国家最高权威面临挑战。第 三 ,跨 国公 司在金 融市场利用 转移价格而逃避转移利润、通过买卖股票和证 券等 逃 避外 汇管制 、利 用 国与 国之间的汇率差价把资金调入调出等等的投机行为,直接影响主权国家的货币财政政策 。 (三)非政府组织对 国家经济主权的影响 首先 ,从国内的 角度 看 ,随着非 政府组 织 涉足领 域逐渐增多 ,作为独立于政 府 的组织 ,它越来 越体 现公众 的意志从而得 到越 来越 多的公 众支持 ,这就无形 中使 政府在经济领域的管理行为不得不得到非政府组织 的支 持才 可能有效 运转这就需要政府不断下放 权力于非政府组织 。 其次 ,非政府组织由 于独立 于政 府 ,可 以越 过政府 直接卷入 国际 事务 ,但在很 多 情况下 ,非政府 活 动进一步 打破 了国际关系 中的国家“垄断”,造成“官 、民”之间 的紧张,给国家关系带来不快甚至冲突。如某些人权组织的活动就是如此。 再次 ,虽然非政府组织 不具 有 国际法 的主体资 格 ,但 他们是当代 国际社会 中不 可缺少 的重要角 色 ,通过 他们 可以听到民间代表的呼声,由此使联合国与其保持着特殊的关系,从而通过非政府组织在联合国举办的重要会议上的发言等对国家经济主权间接产生影 响,并且其 在联 合 国的作用和地位已从经济和社会领域逐渐扩大至其他领域。 二、在经济全球化进程中出现的国家经济主权理论及剖析 经 济全球化在许 多方 面都 对 国家 主权构成 了一定的 冲击 ,这是不容否认 的客观 事实 。但 在经 济全球 化进程 中,对于国家经 济主权的 理论 主张 ,学 者们 出现 了不同 的声 音 ,归结而言主要有 以下几种 。 (一)国家经济主权“销蚀论” 持这 种观点的学者认为 ,经济全球化 的发展促使 了许多国家在制定经 济制度 、贸 易规 则方 面趋 于相 同或者是类 似 ,特别是在严格按照 WTO、世 界银 行等 国际组 织规则进 行交易 的时候更是强化 了统 一的规则和制 度 ,这 样从 客观上会使国家在非 自觉 、无意 识 的情况 下做 出一些 行为 ,而导致 国家经济主权遭受“销蚀”。 尽管经济全球化会对 主权国家 的法律带来一定 的冲击 ,但“国际法律制度走向一体化”的提法从根本上说是不科的,“如果说 国际法律一体化成为可能 的话 ,那 也只能是纯代表极少数 国家意 志 的法 律 ,国 际经 济法 此 时也就 失去‘国际’这一独 特的 法律 属性 了;国际社 会 也就 不能 再称‘国际社会’了,而且从部分经济主权由民族国家 向国经济组织让渡的角度看,如果就单个民族国家而言,这无是国家 主权 的销蚀 ,但如 果从所 有 民族 国家 的整体来 看 ,种主权让渡的结果是 ,共 同让 渡,共 同享有 ,国家 主权并没销蚀 。从部分经济主权 由政 府 向本 国企 业或 非政府 主体让渡 的角度看 ,即表现为本 国企业或 非政府 主体 对政府 主事务的干预 ,其实质是 国家经济主权在 民族 国家 内部 的重分配 ,即由政府的“惟我独尊”转 变为政府 和非政府 主体 的权。则从单个民族国家的整体而言。并没有发生国家经济权的销蚀 。[6] (二)国家经济主权“模糊论” 这种理论反对传统意义上国际法 和国家关 系理论 ,认在经济全球化下,国家将不再是基本的主体。经济一体化致了各国政府没有 能力独 立地 对本 国 的经 济进 行有效 的理和控制,贸易自由化和金融市场一体化在给各国经济带发展的同时也迫使政府加大对外开放的力度 ,从而 限制了最终模糊国家经济主权。 事 实表明,主权国家并不是 完全被动 的卷人经 济国际进程 。经济国际化与主权国家之间有着 复杂的互动关系 ,家不会让经济国际化扮演终结国家及其 主权的角色 ,国家会做出适应性的反应。他们主动进行经济发展战略和经济结构的调整,强化国家资源的合理配置,加强国家的宏观调控和有效干预 ,积极参与国际协调和 国际机制 的建立 。调整运作.充分利用一切有利的国际条件,千方百计为本国的经济发展和 国际竞争提供安全保 障和加大支持 力度 。换言 之面对经济 国际化 的挑 战 ,国家会 奋 起做 出各种 适应 性调 整把挑战视为机遇 ,变压力 为动力 ,其结果 往往 是增 强了综 合国力和国家行使主权的能力。 (三)国家经济主权“废弃论” 以美 国国际法 著名 学 者 路 易 斯 ·亨 金 为 首 的 学者 认为,[8]随着“全球化”、“一体化”等词汇的高频率的出现,国家之间的界限越来越模糊。在经济全球化 的普及 和扩展下 ,与其相关 的政治、文化 、法律等 领域也 应 当 同步实行 全球化 和体化 ,这是 一种 不 为人 意 志所 转移 的 客观 规律 和 客观 趋势 。突破原 有的国际法体系 。废除 国家 主权 是充分表达 全人类共同利益的重大变革。国际组织的发展和壮大正是可以推翻国家主权原则不可侵犯 的重要依据 。 经济全球化尽管对国家经济主权造成了一定的冲击,但是,在今后相当长时间内,它不可能导致国家 主权的消亡其根本原因在于,经济全球化就现实的经济和技术条件而言还必须以民族国家为基础,企图以所谓的“世界政府”来取代各独立的民族国家政府如同南柯一梦,是不可能实现的。对于这一点 。米夏埃尔 ·齐恩 、克 里斯 ·哈曼 等学者 已经作 了专门的论述 ,这里 不再 进行 论述 。由此 ,废除 国家 主权 失去了其在 理论 上 的必 要 性 ,也 就难 逃 为发 达 国家插 手 别 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的国内事 务而 削弱 别 国主权进 行开 脱的嫌疑 了。 (四)国家经济主权“让渡论” 该主张为欧盟成员 国所提倡 ,他们坚持 欧盟是一个具 有超国家性质的 国际组 织 ,随着 经济 全球化 的发展 ,为 了全局利益 ,让渡部分 国家 主权并 不会 损 害主权 的完 整性 ,其结 果会形 成欧洲统 一市 场、统一货 币和欧洲大经 济区 。欧洲 一体化的实践表 明国家 主权是可分 的 ,这样 对于增强 欧盟 的总 体实力 ,加速其各方 面的发展 是 非常 有利 的。可见 ,该理 论是 欧盟 的形式视为 国家经济 主权让渡 的理想化状态 。虽然 国际社会至今 尚未就此观点 达成一致 ,但 它具有 国际法上和实践中的合理性。 就国家经济主权的让渡论来说,其理论基础就是承认主权 的可分性。而至于主权是否可分 ,一直以来是理论界争论的焦点 之一 ,但正如《奥本海 国际法 》所说 的,“看来 比较 可取的意见是 ,坚持切 合实 际 的认 为主权 是 可分的 ,尽管这 种意见是不正常 的而且 可能是 不合理的 。 主权的让 渡不同 于 主权 的割 让 ,而 是 国家 问 的主权 共享 。“主权让渡是 为了解 决 国际组织 的授权 问题 而产生 的概念,即成员国转让部分主权的形式权力并 由一个共同的组织来行使。这 种部分主权实行成员 国共享的方 式 ,说 到底主权的所有仍然是 国家的 ,所 以,让 渡不是 割让 。只要国家是自愿加人 国际组 织并保 留退 出的权 利 .主权 国家所 有的底线就不可能突破 ,因为 国家在理论 上有 可 以收回让渡 的主权 的权利 。至于在实践 中权力 的收 回是 否可行的 问题 ,关键还在于 国家 的战略选择和权力 行使 ,因为主权让渡 和受限也是 主权 国家行使 主权 的结果 。 至于国家经济主权的让镀是否导致了如有些学者声称的国家经 济主权弱化 的结 果 ,笔 者认为 ,国家经 济 主权 的让渡是 国家基于 自身某种利益 的考虑 所做 出 自主意识 的选 择从 而在新 的国际环境下更好地维护 和获取 国家的根本利 益而并非是国家主权被弱化的表现,国家自始至终都保持着其自主性。即便欧盟这 样 高度 一体 化的 区域 联盟 的结成 也是从属于 国家利益这一前 提下的 。而事实 上 ,正是 主权国家本身推动 了全球化不断地 向纵深 发展 。就 国际 社会整体而 言国家通过参 与经济全球化 ,对机 制化组织适度 地让渡一部分主权 ,恰恰是一 国权 力的延伸 、变通 和扩展 ,是对 国家利益的拓展。 三、经济全球化进程中国家经济主权的实现 经济全球化对 于广大发展 中国家 来说 ,无 异 于一 把“双刃剑”。在为发展 中国家 带来 追 赶上 发达 国家的新 机遇 ,促进其经济发展 的同时 ,也不 可避免地对 发展 中国家 的经 济主权提 出新 的挑 战。面对这种形势 ,发展 中国家应 当如何对待国家经济主权 ?如 何协调处 理 国家经 济 主权 与加强 国际相互合 作的关系?这些 都是当前 摆 在发展 中国家面前 的重要课题。我认为,发展中国家应当注重在以下方面做出努力 : (一)在积极参与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同时,坚持和发展国家经济主权 经济主权能为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提供最根本的保障,也是 逐步摆脱不发达 的锐 利武器 。一 国的经 济主权需要维护 ,而其经济也 必 须发展 ,两 者不 可偏 废 。因此 如何处 理好经济主权和经 济安全 就成 为发 展 中 国家必须认 真思 考的战略问题 。笔者认 为 ,发展 中国家在 理解 经 济主权 时 ,应将其理解为各种“权 利”的具体 体现 ,而避 免理解 为纯粹 的、抽象的国家“权力 ”。它的 实现体 现 为 国家 所行 使 的各项 具体经济权利 .这些 国家经济主权权利 可以分 为核心经 济主权权利和可让 渡的经济 主权 权利 。核心 经济 主权 权利要 始终 不渝 的予 以坚持 ;而对 于那 些可以让渡 的经济 主权权利则可 以发展的观点来对待,只要在符合本国及发展中国家利益的前提下也可适量开放。 (二)积极参与制定经济全球化的新规则,促进国际经济法律秩序的形成 历史和现实表明。发达国家在过去、现在 以及将 来都不会自动放弃经济霸权、主导权和控制权,不会善意地主动让发展 中国家享有国际经济事务 的参与和决策权,尤其是在国际投资领域中国际立法不平衡趋势甚为明显,如TRIMS取消了发展 中国家用以对付限制性商业惯例的手段,而约束限制性商业管理的国际规范却未能出台;发达国家竭力将劳工标准纳入多边贸易体系,但对发展中国家劳动力流动问题却采取回避态度。因此作为发展中国家,要想在经济全球化进程中被动的接受游戏规则,就应加强与其他发展中国家间的合作,积极参与多边贸易体系规则的制定过程;在致力于创建一个既能适应全面的国际市场竞争,又能有力地保障民族经济安全的现实主义的国内法律制度框架的同时 ,促进公平合理的国际经济 法律 新秩序 的形成 ,使经济全球化进程不仅仅体现西方的价值理念,同时也使得发展中国家 的利益得到应有的尊重 和照顾使得全世界各国均得以充分的进步和发展 。 国家经济论文:浅析经济全球化进程中国家经济主权的让渡 [论文关键词]经济全球化 国家经济主权 国家经济主权的让渡 [论文摘要]国家经济主权原则是国际经济法的首要基本原则,然而在经济全球化进程中,出现了国家经济主权让渡的现象,实际上让渡并没有弱化国家的经济主权,相反是国家行使经济主权方式的变化。本文在分析这一现象的同时,提出我们应积极应对并坚持国家经济主权。 国家经济主权原则是 国家主权不可分割的部分,在国际经济领域表现为国家对 自然资源的永久主权 ,是国际经济法基本原则中的首要原则。在经济全球化的进程中,国家经济主权原则出现了让渡的现象,这并不说明国家在经济上对主权的否定,相反,这是国家在同意的基础上经济主权行使方式 的变化。因此,我们要正确对待这一变化。并坚持经济主权原则,以维护我国的经济利益。 一、 国家经济主权原则的基本理论 (一)国家经济主权原则的产生 二战后。亚非拉广大发展中国家取得了国家独立,在政治上享有独立的自主权。但是,经济上还处在受剥削和掠夺的地位。自然资源掌握在外国跨国公司手中,经济发展受到严重阻碍。为了维护 国家的经济主权,广大发展中国家进行了长期的斗争。为此 ,1962年 l2月联大第l7届会议通过的《关于自然资源永久主权的宣言》,正式确立了国家对 自然资源的永久主权原则,1974年联大通过的《各国经济权利义务宪章》等文件,进一步明确 了国家经济主权的内容。 (二)国家经济主权原则的基本内容 依照《各国经济权利义务宪章》的规定,国家经济主权原则指国家在经济上享有独立自主的权利,每个国家对其全部财富、自然资源和经济活动享有充分的永久主权,包括拥有权、使用权和处置权在内,并自由行使此项权利。具体表现为: 第一。各国对境内一切 自然资源享有永久主权。各国境内的自然资源是该国民族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国家对其境内自然资源的永久主权是国家经济主权的核心内容,是国家基本的不可剥夺 的权利。国家有权 自由开发和利用其自然资源,有权 自由处置其自然资源,包括有权实行国有化或把所有权转移给本国国民。 第二,各国对境 内的外国投资以及跨国公 司的活动享有管理和监督权。国家对其境内的一切经济活动享有充分的永久主权。每个国家有权按照其法律和规章,对在其国家管辖范围内的外国投资加以管理和行使权力。各国有权管理和监督其 国家管辖范围内的跨国公司的活动,并采取措施保证这些活动遵守其法律、规章和条例及符合其经济和社会政策。 第三 ,国家有权将外国财产收归国有或征用。国有化的合法性及补偿问题一直在国际社会 中存在着尖锐的分歧。《各国经济权利义务宪章》规定 ,将外国财产的所有权收归国有 、征用或转移时。应 由采取此种措施的国家给予适当的赔偿,要考虑到涉及它的有关法律和规章以及该国认为有关的一切情况。 二、经济全球化进程中国家经济主权的让渡 (一)经济全球化进程中国家经济主权让渡的表现 当今,在经济全球化的进程中,国家经济主权让渡的现象比比皆是。表现形式主要有: 第一 ,国家经济主权部分让渡于跨国公 司等国际投资机构。伴随着经济全球化的进程,跨国公司等国际投资机构已成为经济全球化的主要载体之一。他们是国际分工和国际贸易的主要组织者,是世界资源优化配置的主要承担者,他们通过对高新技术的垄断而牢牢掌握着高新技术的转移和转让。跨国公司活动对各国经济产生着深刻的影响。世界各国,尤其是发展中国家,为了吸引资金技术,充分利用国际管理经验和人才,加快本国工业化和现代化进程,在税赋、利率 、资源开发等方面给予跨国公司等国际投资机构的超国民待遇就是让渡经济主权的具体表现。 第二,国家经济主权部分让渡于国际组织 。国际经济规则、普遍性国际组织、专门性国际组织中关于经济问题的规则、国际惯例一起构成当今国际经济的解决机制其越来越广泛地深入并影响世界或某个国家的经济事务。这说明国际组织在一定意义上充当了全球化进程中的立法者、执法者和管理者的角色。各个国家为了本国长远的利益参与到各个国际组织之中,从本国 自然资源的使用 ,对国内经济主体的管理 ,经济活动方式 的选择.甚至到经济问题的解决 ,每一项与经济有关的活动都要接受其所参加的国际组织及国际经济机制的调节。主权 国家接受调节的过程也是实践中让渡经济主权的体现。 第三,国家经济主权部分让渡于双边或多边基础上的协定。随着经济全球化对各国影响的 日益深化,国与国之间的联系越来越紧密,经济上已经到了相互交融的地步。不同的国家之间或在资源利用上,或共同关心 的经济问题上,有着共同的经济利益。出于对各种利益的考虑,各国单独行事将对经济运行产生极为不利的影响。世界各国为了充分利用国外的资金、资源 、技术、人才,发挥各自的产业优势和资源优势,相互之间达成双边或多边协定,在协定的范围内进行经济活动。世界各国接受协定来协调其活动,是让渡部分国家经济主权的结果。 (二)经济全球化进程中国家经济主权让渡的实质 经济全球化,使国与国之间的联系越来越紧密,各国为了最大限度地实现本国的利益,势必会让渡本属于自己享有的部分权利。这种让渡是主权国家让渡国家经济主权的部分权能,而使其在处置和支配国内外经济事务的能力受到限制。经济主权的让渡并不意味着国家经济主权的弱化,相反,是国家自由处分其经济主权权能的表现。国家经济主权让渡的合理性表现在: 首先,主权是可以分割的。正如《奥本海国际法》所说,“国家有完全主权国家和部分主权国家的区别,这暗示了主权是可以分割的,因而,与主权有关的各种权力并不一定集中于一人之手中。”“因此,看来比较可取的意见是,坚持切合实际地认为主权是可分的,尽管这种意见是不正常的而且可能是不合逻辑的。” 并且,当今国际社会实践中。世界各国将其部分经济主权以各种方式让渡于不同的实体的现象比比皆是。如在国际实践中,各国将部分经济主权让渡给国际性的组织或是跨国公司,比如说 自然资源的开发等。在国内,国家通过向地方政府转移部分经济主权而使地方政府具有部分国家经济主权权力。 其次 。国家经济主权的让渡并不必然导致国家经济主权的弱化。其一,主权的绝对性表现在,主权是在法律上并不从属于任何其他世俗权威的法律权威。主权的绝对性并不排除主权行使的相对性,主权国家让渡经济主权与否是由主权国家 自主决定 的,让渡经济主权是主权国家 自由意志的体现,是对经济主权的自由处分,并非弱化经济主权。其二,当今大多数主权国家让渡经济主权,尤其是自然资源的开发等,都是通过制定双边或多边协定而实现的,并随着协定的不断变更而变化,这符合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并没有损害主权国家的经济利益,是国家间协调的体现,让渡并未弱化国家经济主权,只是主权国家形式经济主权方式的变化。 再次,主权 的权能是维护国家利益。在各国日益相互交融的时代,仅靠单个国家所掌控的权力资源无法解决日益增多的全球性经济问题,各国为了充分利用 自然资源、实现经济利益的最大化 ,就必须进行国际合作,实现权力资源的合理配置,因此,出现了国家经济主权让渡的现象。但是让渡国家经济主权并不损害 国家的利益也不会弱化国家的经济主权。正如 日本学者所说的:“国际化与其说削弱经济性国家主权,还不如说是加强了各国政府的责任,即在充分理解本 国经济政策的国际影响的基础上,采取适当手段 ,有效地行使经济性国家主权。”所以,只要是主权国家自愿地、独立地决定让出部分经济主权来换取更大的经济利益的行为都是合理的,其并没有弱化国家的经济主权。 三、经济全球化进程中我国要坚持国家经济主权 经济全球化对我国这样一个在世界经济舞台上占有重要地位的发展中国家的影响是深远的。面对经济全球化,我们只有积极地融入到全球化进程中,正视现实,趋利避害,变被动为主动,才能维护国家 的经济主权和利益 。 第一,确立 国家经济主权相对观。经济主权原则的理论和实践表明,经济主权不是绝对的,其具有相对性国家在享有权利的同时还要承担相应的义务。因此,要坚持经济主权的辨证性,灵活地行使经济主权,这样才不会在全球化进程中处于被动的地位。 第二,在经济全球化进程中,我国应坚持和善于运用本国的经济主权。在经济全球化浪潮中,机遇与风险并存。要抓住机遇,就必须掌握 自己的经济主权,以此来引导和管理国家经济。要抵御风险,同样需要掌握经济主权,以此作为屏障,采取措施,及时地化解和消除各种潜在的风险。 第三,积极地参与并制定国际经济规则。在全球化的过程中,我国要积极参加国际性的经济组织,争取发言权和规则的制定权,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地表达我 国的意志,才有机会打破发达国家对全球化主导权的垄断,而不至于被动地接受发达国家制定的规则,从而维护我国的经济主权利益。 国家经济论文:简述经济全球化背景下的国家经济主权 【论文关键词】经济全球化 国家经济主权 维护国家经济主权 【论文摘要】经济全球化是世界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但在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的过程中,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对国家经济主权的冲击。同时理论界也 出现 了一些 “弱化”甚至 “废弃”国家主权的观点,对此我们应有正确认识。在此情势下,发展中国家应从几个方面作出努力来维护自身的经济主权。 在跨人21世纪之际,人类社会已进入经济全球化的时代。而所谓经济全球化,对其内涵的理解,有不同的观点。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专家认为经济全球化即 “跨国商品与服务交易及国际资本流动规模和形式的增加,以及技术的广泛传播使世界各国经济的相互依赖性增强”。同时,有学者主张经济全球化是一种发展趋势,有学者认为它是一种发展状态,是一场以发达国家为主导,跨国公司为主要动力的世界范围内的产业机构调整。在这里,笔者较为赞同以下这种理解,即经济全球化不仅是指商品、货币、资本、资源等要素在国际市场的有效配置和合理流动,而且是世界各国的利益在整体磨合的过程中,所达成的能够最大程度上体现各 国之间协调意志并且可以弥补市场缺陷的原则、规则 、机构和程序的国际性的制度安排,它不仅是一种现实状态,而且是一种不断深化的过程。经济全球化有利于资本、资源 、技术等生产要素在全球范围内流动并进行优化配置,可以说是世界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经济全球化有助于扩大全球经济规模 ,推动世界经济的增长。但我们应清醒地认识到,经济全球化对人类的影响既广泛又复杂。经济全球化在提升世界经济发展的效率和效益,给世界带来繁荣的同时,也很难避免会带来一些消极、负面的影响。本文试图探讨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如何维护国家尤其是发展中国家的经济主权这一问题。 一、 国家经济主权的基本涵义 主权原则一直是国际法中最基本的原则,主权是国家最重要的属性,是其固有的权利。根据 1648年《威斯特伐利亚和约》的条文及对条文的解释 ,国家是不从属于人世间所有上级权威的完全独立的单位。国家享有的主权即国家独立自主地处理内外事务的权利。它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个是对内的最高权,即国家对其领土内的一切人和物以及领土外的本国人享有属地优越权和属人优越权;二是对外的独立权 ,在国际关系中,享有独立 自主地、不受任何外来干涉地处理 国内外一切事务的权利。可以说,国家主权概念的涵义相当广泛,既包括政治主权,也包括经济主权以及文化主权等。 国家经济主权是国家主权不可分割的部分,是主权这一概念的应有之义。但发展中国家多年来却不断强调自己拥有的经济主权 ,是有其原因的。绝大多数发展中国家二站前都处于殖民地地位,境内的各种自然资源以及有关的经济命脉都直接或间接地为殖民主义国家所控制。这些国家在政治上取得独立后的相当长时期内,在经济上往往还处于受西方发达国家剥削和掠夺的地位,自然资源掌握在外国跨国公司手中,经济发展受到严重的阻碍。广大发展中国家逐渐认识到 :政治主权是经济主权的前提,经济主权是政治主权的保障。为了维护国家的经济主权,发展自己的民族经济,广大发展中国家进行了长期的斗争,并取得了显著的成果。 早在 1952年 1月,联合国大会第六届会议就通过了《关于经济发展与通商协定的决议》,肯定和承认了各 国人民享有经济上的自决权。1952年 12月,联大第7届会议通过了 《关于自由开发自然财富和自然资源的权利的决议》,明确规定:“各国人民自由地利用和开发其自然财富和 自然资源的权利乃是他们的主权所固有的一项内容”1962年 12月,联大第 17届会议通过的《关于自然资源永久主权的宣言》,正式确立了各国对本国境内的自然资源享有永久主权的基本原则。1974年12月,联大第 29届会议通过了《各国经济权利和义务宪章》,则进一步明确规定了国家经济主权的内容。根据联合国大会的上述基本文献 ,国家经济主权原则的主要内容一般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各国对本国内部以及本国涉外的一切经济事务 ,享有完全、充分的独立 自主权 ,不受任何外来干涉;各国对境内切 自然资源享有永久主权;各国对境内的外国投资以及跨国公司的活动享有管理监督权;各国对境内的外国资产有权收归国有或征用;各国对世界性经济事务享有平等的参与权和决策权。 二、经济全球化对国家经济主权的冲击 国家经济主权原则是国际经济法的首要原则 ,对广大发展中国家发展 民族经济维护政治独立地位具有重要的意义,是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的基础之一。但当前,在经济全球化的大背景下 ,国家经济主权面临着不同往昔的新的挑战。 (一)国家经济主权受冲击的表现 在上世纪九十年代末的东南亚金融危机期间,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同意贷款给泰国,帮助泰国度过危机。但前提条件是要由其监督泰国的财政预算 ,并要求泰国进行经济改革,实行企业的私有化。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贷款给韩国的条件则是:削减其政府开支,减少进口限制等。实际上在此次危机中,泰国、韩国的经济主权已受到相当严重的侵犯了。 乌拉圭回合谈判所达成的一系列多边协议的贯彻落实,就关系到世贸组织各成员国国内经济体制、法律和政策的调整和修改。如《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议》,要求成员国逐步取消国内外资法中的当地成分要求、贸易平衡和外汇平衡以及出口比例要求等可能扭 曲贸易关系的规定;《农产品协议》,则要求成员国承诺削减对农产品出口的各种直接或间接的政策性补贴。口哒些协议的实施,必将在一定程度上对各成员国决定 自己的经济政策产生干预与影响,即对传统意义上的国家经济主权形成冲击。 在经济全球化的冲击下,如上所述的国家经济主权受冲击的情况不时出现,近些年来还有增加的趋势,引起人们的关注与思考。 (二)经济全球化背景下主张弱化国家经济主权的理论 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不但出现了一些限制国家经济主权的事例,而且学界也出现了一些淡化国家经济主权的理论主张,具有代表性的有以下几种观点: 第一,国家经济主权 “让渡论”。这种理论主张经济全球化 自然促使国家丧失部分主权。因为主权是为国民福利服务的,如果让渡出一部分主权 ,能够换取国民福利和整体利益,只要是出于自愿的,由本国独立决策,就是合理的,并不会损害主权的完整性。 第二,国家经济主权 “销蚀论”。这种理论认为,随着经济的全球化 各国的经济制度 、贸易规则越来越趋同化。特别是一些经济贸易方面的规则和制度一,一般都要按照世贸组织等国际组织的规定施行,需要符合国际惯例。从而在客观上导致各国有意无意地做 出一些行为,使本国的经济主权无形的遭到 “销蚀”。 第三 ,国家经济主权 “废弃论”。进入 20世纪 90年代,一些西方政要和学者大肆鼓吹经济走向全球化,国家之间的界限越来越模糊。甚至有人主张对于国际关系来说,主权一词在很大程度上已没有必要了,最好避免使用。“我们该把主权一词作为旧时代的残余遗物摆放到历史的陈列架上去”。 在经济全球化加速发展的情势下,形形色色的主权“淡化”论、“弱化”论时时会在不同的场合出现。这些理论甚至在理论界会形成一种时尚,使一些人易受它们的影响,在缺乏冷静思考和严谨分析的情况下成为这些理论的追随者、附和者。对此 ,我们必须保持清醒的头脑,看清这些理论的真实目的。我们可以从 1994年美国主权大辩论这个事件切人,来进行思考。1994年 ,美国在签署 WTO一揽子协议时,一些美国学者主张 “经济一体化高于主权”,认为接受WTO体制,包括其中不可分割的争端解决体制,无损于美国自己的主权。另一些美国学者和政客则强调不可轻易接受作为乌拉圭回合谈判成果的 《世界贸易组织协定》,尤其担忧接受新争端解决机制之后,势必会毁损、剥夺美国的主权。经过辩论,绝大多数美国学者和政客认为加入世贸组织并不会损害美国的经济主权。因为以下是美国的一贯做法。美国在参加缔结任何国际条约时,总是把本国利益放在首位,美国参加缔结的任何国际条约,其中的国际行为规范以及美国所承担的国际义务,都须通过体现美国主权的国会的审议、批准和立法 ,才能转变为美国国内法律的一部分,才能在美国贯彻实施。最重要的一点是,一旦美国认为有必要采取措施、行动来 “维护”本国的重大利益,它就 “有权”不受国际行为规范和行为准则的约束,“有权”背弃自己依据国际条约所承担的国际义务。可见,美国看重的是其披着 “主权”外衣的既得霸权。 发达国家在涉及自己国家经济主权时,实际做法与其一贯所倡导的那些弱化国家经济主权的理论并不一致,发达国家提出的各种弱化经济主权的主张,均是针对别的国家尤其是发达国家而言的,而他们对本国的经济主权则是十分谨慎的。 三、国家经济主权受冲击的原因 (一)旧的国际经济秩序尚未根本改变 多年来 ,广大发展中国家为了改变单方面有利于发达国家而对其不利的国际经济旧秩序而不懈努力。但我们不得不承认 ,这种经济秩序并未根本改变。在当前的经济全球化浪潮中,发达国家居于主导和优势地位。而国家之间在经济交往过程中,既有互利的一面,更有相互竞争对立的一面。发达国家凭借其既有的强大实力,对国际经济事实的主导决策权和压倒性的发言权 ,为了自身的经济利益,不惜干预、侵犯别国经济主权。因此,准确地说,在经济全球化中经济主权受冲击的往往是落后的第三世界国家。 (二)国际经济组织数量的增多尤其是其职能的扩展使国家经济主权受到一定的限制 一些西方学者认为,冷战后国家主权面临着两方面的压力 ,一是极端民族主义思潮导致主权国家的分裂;二是国际组织在不断地侵蚀国家的主权。在经济领域 ,世界性区域性经济组织不断出现,同时其职权不断扩大。然而,国际经济组织数量的增加,职权的扩大和其活动范围的不断扩展,并不当然构成对国家主权的损害。因为各国不可能通过达成有关协议来建立一个会处处损害其主权的国际组织。那么这种国家经济主权受限制的现象又是如何发生的呢?一方面,有关国家在参加某些国际经济组织时,自愿地将部分经济主权转让给该国际经济组织。如欧洲国家在参加欧盟时便将本国的部分经济主权持久地转让给欧盟涉及关税、贸易甚至商业政策。还有一些经济势力薄弱的国家对实力强大的国际组织存在着资金、技术或管理上的依赖性 ,为该组织介入国家职能提供了机会,使得如世界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贸组织等国际经济组织越来越广泛地介入或影响某个国家的经济事务。另一方面,如果一个国际经济组织行使超越其章程的职权 ,这就很可能对国家的经济主权造成损害。 (三)跨国公司的活动也可能影响国家经济主权 当今跨国公司已发展成为左右和控制世界经济实力的强大的经济实体,它们的经济实力甚至超过一些中小国家。一些发展中国家急需跨国公司的资金、技术与管理经验。但跨国公司往往奉行唯利是图的经营方针 ,在一定程度上可能会损害了东道国的经济主权。如它的投资方 向经营策略往往不符合东道国经济发展的需要,它对某些产业部门的控制,往往严重影响东道国该部门的发展,它对其拥有的大量短期流动资金的调度 ,使东道国的国际收支平衡受到破坏等。跨国公司甚至可以通过其在国际贸易投资和高新技术中的垄断地位对东道国国家经济政策施加一定影响,从而对东道国的经济主权形成干预。 (四)发展中国家在全球性经济事务决策权力中没有平等的发言权 全球性经济事务决策权力的国际分配是否公平、合理,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弱国经济主权是否能得到应有的保护,进而决定全球财富的国际分配是否公平合理。而发达国家利用自己所拥有的优势不仅在经济资源配置方面居于主导,而且在国际经济体制和 “游戏规则”的制定方面也具有决定性影响。如 50多年前按照“布雷顿森林体制”组建的“世界银行”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这两大全球性经济组织,至今仍实施着当年美国主持推行的以“缴资”多少为基础的“加权表决制”,从而使美国等西方发达国家在有关的国际经济事务中一直具有主导性的决策权而发展中国家在参与国际经济过程中,很难按照自己的利益和要求制定经济政策 ,不得不被动地遵守主要体现发达国家利益的“游戏规则”。 四、经济全球化进程中如何维护国家经济主权 上文已述,在经济全球化不断深人的过程 中,既出现了一些冲击、限制国家经济主权的事例、现象,又出现了一些 “弱化”、“淡化”国家经济主权的理论。面对这种形势如何坚持国家的经济主权原则?如何协调处理维护国家经济主权与加强国际相互合作的关系?这些都是目前包括中国在内的发展中国家需要认真思考的问题。笔者认为 ,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把握。 (一)对国家经济主权原则涵义的理解 理论对实践有指导意义,在经济全球化已是世界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的情况下,对国家经济主权原则应该有一个正确、客观的理解与认识。经济全球化实质上是个发展的问题 ,发展中国家不可能置身事外,不加入到经济全球化的进程中。如果担心本国的经济主权会受损,经济上受发达国家的控制和剥削而顾虑重重,就会失去发展的机遇,经济发展只会更加落后。但同时,如不注意对本国经济主权的保护,则可能会使来之不易的经济主权不断受损甚至得而复失。因此 ,发展中国家既要坚持 自己国家的经济主权,又要以发展的观点对待国家经济主权。在理解经济主权时,应将其理解为 “权利”的具体体现,而避免理解为抽象的国家 “权力”。国家经济主权权利,可分为核心经济主权权利和可让与的经济主权权利。核心的经济主权权利要牢牢掌握在 自己手中,始终予以坚持,如国家自然资源的主权权利,国家对其境内的外国投资以及跨国公司的活动进行管理和监督的权利。而对于那些可以让与的经济主权权利,在符合本国国家利益的前提下可以适当开放。事实上 ,许多国家在参加某些国际经济组织时已经这样做了。如生态问题 、人 口问题等,在有利于国家利益的前提下,可以适当限制本国在这些领域的经济管辖权利 ,使本国在这些问题的管制上尽量符合国际社会的主流规则。 (二)积极参与经济全球化规则和制度的制定 在经济全球化进程中,现阶段发达国家占有主导地位但发展中国家并不能因此就无所事事,无所作为。发展中国家首先应该努力参与经济全球化进程 ,积极应对全球化的挑战,同时注意避免和化解经济全球化所带来的消极因素和负面影响,这才是面对问题的正确态度。目前,发展中国家已不是是否参与经济全球化的问题 ,而是如何参与以及在多大程度上参与的问题。在关系到发展中国家经济主权的安全和有效实现对金融领域及跨国公司的管制方面,不仅要加强自身的制度建设,而且要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发展中国家只有参与到经济全球化的进程中,才有机会参与国际经济贸易“游戏规则”的制定才有可能打破西方发达国家对国际经济事务决策上的垄断局面。 (三)加强发展中国家的合作 二战之后,广大发展中国家曾经紧密团结为打破旧的国际经济秩序建立新的国际经济秩序而共同奋斗,并取得了非常显著的成果。上文所提及的国家经济主权的最终确立即是第三世界国家共同斗争的结果。但近些年来,这种联合斗争的局面则逐渐转向低潮。有人曾指出,世界贸易组织制定规则是通过一致意见来作出决定的,乌拉圭回合谈判的最终结果有利于西方 ,部分原因是发展中国家没有作出足够的努力来推进 自己的利益。鉴于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在经济实力方面的差距 ,发展中国家只有凝聚集体的力量,加强彼此间的联系与合作,才能使世界经济两极的力量对比趋于平衡。发展中国家唯有联合起来,才能提高整体生存能力,以集体的力量改善自己在世界经济中的地位,最终才有可能实现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的目标。但目前,发展中国家在经济全球化过程中,有时缺乏足够的合作与沟通。这种局面必须加以改变。 (四)抓住机遇,加陕发展,增强国家经济实力和竞争力 世界经济全球化对发展中国家来说既意味着挑战和风险,也意味着机遇和希望。经济全球化可以为发展中国家提供无条件的最惠国待遇以及非关税壁垒不断降低的优惠;可以使发展中国家在一体化过程中享有比世贸组织框架内更多的优惠。经济全球化加速了全球产业结构调整的进程,发展中国家可以利用发达国家的部分劳动密集性、低附加值的产业转移的机会,加速自己工业化的进程使本国的产业结构不断改善。国际资本流动的频繁和跨国公司投资的发展 ,使发展中国家能够更好的利用国内国外两种资源,一方面可以引进更多的资金、技术,另一方面也可以通过更广泛的途径利用境外资源。总之,发展中国家要抓住历史的机遇,融人到国际贸易、投资、金融等领域内的资本流动、产业和技术转移,实现本国的产业升级、技术进步和国内经济制定的创新,增强国家的整体经济实力和国际竞争力,提升国家在世界经济中的地位。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维护国家的经济主权。 国家经济论文:简述遗传资源的法律保护——以国家经济主权为视角 论文关键词:遗传资源 传统知识 国家经济主权 论文摘要:遗传资源及与其相关的传统知识对人类社会的生存和延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而“生物海盗”现象严重损害了遗传资源丰富的发展中国家的利益。国家经济主权是对遗传资源和传统知识进行保护的国际法依据之一。对遗传资源和传统知识进行保护也是承认国家经济主权的必然结论。在遗传资源的保护问题上否认或不当限制国家经济主权会加重“生物海盗”现象,从而不仅损害资源国的国家利益,也会损害原住民和本土社区的利益。 无论是在进入工业社会以前,还是在科学技术高度发达的当代,遗传资源及与其相关的传统知识对人类社会的生存和延续都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如果说这些动植物资源在过去还只是以其自然形态满足人类的基本物质需要和某种精神需要,那么在生物技术高度发达的今天,许多动植物遗传资源经过开发之后已具有重大的商业价值。在这一背景下,发达国家医药公司和生物技术公司甚至个体研究人员,凭借其资金和技术优势以及其它便利条件,大肆从发展中国家获取生物遗传资源作为研究材料,取得成果后申请专利并进行大规模商业开发,从而获取巨额利润。这些研究成果的取得不仅依赖于其从发展中国家采集的遗传资源,也依赖于资源提供地本土居民有关这些遗传资源的传统知识,而提供遗传资源的发展中国家却没有得到任何回报或仅得到微不足道的象征性回报。这一现象在发展中国家被称为“生物海盗”现象,已引起发展中国家,尤其是遗传资源丰富的发展中国家的强烈不满。由于生物遗传资源丰富的地区多为发展中国家,而拥有资金和技术优势的发达国家却多数生物遗传资源相对匮乏,围绕遗传资源和传统知识的保护问题①,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的立场尖锐对立,遗传资源和传统知识的保护问题已成为南北关系中—个新的紧张点,也成为国内外理论研究领域的一个新的热点。本文拟从国家经济主权的角度,探讨遗传资源以及与其相关的传统知识保护的正当性。 一、 国家经济主权原则的确立 国家主权具有两个特性,即对内至高无上和对外独立平等。经济主权作为国家主权的—个重要组成部分,其对内效力首先即体现在对本国自然资源、全部财富和一切经济活动享有充分的永久主权。国家经济主权的确立和逐步完善,是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经过长期激烈斗争的结果。1962年 2月,第 17届联大通过了1803号决议,即《关于自然资源永久主权的宣言》。根据该《宣言》,对自然资源之勘探、开发及处置等,均应符合资源国自行制定的规则及条件,不能导致对资源国主权的损害,否则即违反联合国宪章的精神与原则。但这一《宣言》尚只涉及国家对其自然资源的主权。此后,经过发展中国家的进一步努力,联合国在 1974年先后通过三个重要文件,即《建立新的国际经济秩序宣言》及其《行动纲领》和《各国经济权利和义务宪章》。这些文件不仅扩展了国家经济主权的内容,对其地位也有进一步强化。《建立新的国际经济秩序宣言》明确宣告,每一个国家对本国的自然资源和一切经济活动享有充分的永久主权。为了保护这些资源,各国有权采取适合本国情况的各种措施,对本国资源及其开发实行有效控制《各国经济权利和义务宪章》更进一步规定,每个国家对其全部财富、自然资源和经济活动享有充分的永久主权,包括占有、使用和处置的权利,并得自由行使这项主权。 与《关于自然资源永久主权宣言》相比,《建立新的国际经济秩序宣言》和《各国经济权利和义务宪章》对国家经济主权的拓展主要体现在两点:一是将国家经济主权的内容扩展到国家对其全部财富、自然资源和一切经济活动享有主权权利;二是强调这种主权权利是“充分的永久主权(permanent sovereignty)” 和 “不可分割的权利(in~ienable fight)”。这种强调有着特定的时代背景。在上述《宣言》和《宪章》通过的20世纪六七十年代,西方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和殖民地自然资源的掠夺主要针对矿产资源,尤其是石油。“一些西方国家鼓吹,石油应视为人类的共同遗产”。在联大第六届特别会议上,英国代表“公开扬言第三世界国家对各国本身的自然资源只能享有‘有限的主权 ’,主张各国对本国自然资源只是行使‘监护人’的职责”嘲 。很显然,《宣言》和《宪章》的措辞是对发达国家上述观点的明确否定。 二、国家经济主权原则在遗传资源领域的发展 由于上述《宣言》和《宪章》并未对自然资源的范围加以限制 ,因此,生物遗传资源理应包括在内,也就是说,上述《宣言》和《宪章》的原则和精神也应适用于生物遗传资源。但发展中国家在当时似乎将注意力主要集中在矿产资源尤其是石油上。由于生物技术在当时尚不发达,发展中国家对生物遗传资源在国家长期经济发展中的战略意义认识并不充分。例如在世界粮农组织于 1983年通过的《植物遗传资源国际约定》(以下简称 《国际约定》)中明确宣称:“植物遗传资源是人类共同遗产,因而应可不受限制地获取。”《国际约定》主要是在发达国家的掌控下通过的将遗传资源(至少在《国际约定》的框架内将植物遗传资源)视为“人类共同遗产”在当时也未引起发展中国家的足够重视。但随着生物技术的发展,发展中国家的生物遗传资源大量流失,与遗传资源有关的传统知识被大量盗用这种“生物海盗”现象引起发展中国家的高度关切,对遗传资源及与其相关的传统知识的保护,成为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对抗的新领域。在这一轮对抗中发达国家总体上已不再否认各国对其境内的遗传资源所享有的主权权利以及保护遗传资源和相关传统知识的正当性。不过,这一局面的形成仍经历了一个发展的过程。一个最明显的例证是从《国际约定》到《粮食和农业植物遗传资源国际条约》有关条款的演变。1983年的《国际约定》明确声称植物遗传资源是“人类共同遗产”,1989年的修订虽然仍重申了遗传资源作为人类共同遗产的立场,但同时承认了植物育种者权和农民权(前者反映了发达国家的立场,后者反映了发展中国家的立场)。并申明,对遗传资源的“自由获取”并不意味着免费获取。而 1983年的《国际约定》文本却明确规定应免费获取。此外,1989年的修订还承认了国家对遗传资源的获取施加一定的限制的权利以及农民,尤其是发展中国家的农民,从对他们所保存的自然资源的利用中获取“充分利益(benefit fu)”的权利。这些变化是对“人类共同遗产”说的一种明显软化。1991年的第二次修订不仅明确承认国家对其植物遗传资源享有主权,同时承认获取植物遗传资源的条件需要进一步澄清,承认育种者和农民控制对其所掌握的遗传资源获取的权利。而在2001年通过的《粮食和农业植物遗传资源国际条约》中,“人类共同遗产”的观念已被彻底抛弃,转而承认各国对其粮食和农业植物遗传资源的主权权利。 此外,1992年的《生物多样性公约》也明确表明了承认国家对其生物资源拥有主权权利的立场。 三、国家对遗传资源的经济主权应否受到限制 尽管国家对其遗传资源和相关传统知识的主权权利在国家层面已得到各国承认,但一些西方学者、国际环境主义者和一些主张保护地方权利的国际组织仍然认为,在这一问题上承认国家主权将有害于遗传资源和传统知识的保护。在很多国家,遗传资源丰富的地区往往也是原住民聚居的地区,掌握相关传统知识的也主要是本土社区或个人,而这些地区在经济上大都贫穷落后,现有的对遗传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并没有使这些遗传资源和传统知识的提供者充分受益,他们甚至根本没有得到任何回报。因此,当国际社会强调国家对这些遗传资源的主权,讨论如何用知识产权来保护遗传资源和传统知识时,上述学者和组织认为,这些措施实际上起不到保护遗传资源和传统知识的效果。 首先,就传统知识而言,对其最好的保护方式是促进其广泛传播和应用,而不是将其固定和封存起来。对传统知识加以知识产权保护,尤其是无限期的保护将限制其传播和应用,从而实际效果可能与保护的初衷并不一致。其次,知识产权的保护手段在很多场合难以适用。这可能是因为遗传资源和传统知识很爹隋况下不符合知识产权保护客体的要求,也可能是因为原地或异地获得的遗传资源已被修饰、合成等,其最终产品与原来的遗传资源已有较大的区别(如育种者育出的杂交种子等)。在遗传资源和传统知识上的知识产权能否及于这些衍生物,不无疑问。由于这些衍生物的开发和应用并不在发展中国家境内,因此发展中国家制订的相关立法(如事先知情同意)事实上对这些活动可能无法适用。第三,也是最重要的,有学者认为,发达国家和跨国公司对发展中国家遗传资源和传统知识的剥削被夸大了,而发展中国家本国的精英阶层和政府对原住民和本土社区的剥削则被忽视。例如有学者指出,有人指责跨国公司以发展中国家传统医药为线索生产新药所获利润只有不到 0.001%回馈给了那些发展中国家,但却忽视了另一个事实,即这些回馈给发展中国家的利益,最终也可能只有不到0.001%真正落实到了那些给跨国公司研究人员提供线索和引导的原住民手中。不仅如此,发展中国家本国政府为从外国获取利润,对原住民生存环境的破坏(如热带森林的砍伐)给他们造成的损害比发达国家跨国公司的剥削造成的损害更大。由于发展中国家国内政治环境不稳定,市场和公共设施落后,使得遗传资源和传统知识得不到保护,或其保护所获利益根本到不了本土社区原住民手中。本国政府和精英阶层的剥削使得发展中国家的原住民更倾向于离开他们所居住的生物多样性场所,而不是留下来保护它们。发展中国家精英阶层之所以主张以知识产权保护遗传资源和传统知识,只是为了从发达国家获得更多的利润,而不是为了保持生物多样性,同时也是为了将发达国家的剥削作为反驳对其生态恶化和人权状况的指责的工具。基于上述原因,承认国家主权在很多情况实际上有害于对遗传资源和传统知识的保护。不仅承认国家主权会产生这种结果,承认权利持有人个人的主权(如在某些传统医药的场合)同样有害于对原住民利益的保护。由于原住民和本国政府的利益缺乏同一性,因此不论是国家主权还是个人主权都应受到限制。由非政府组织来分发从遗传资源和传统知识的开发和利用中所获惠益因而是必要的。 上述论断的出发点或许是为了更有效地保护那些为遗传资源和传统知识的保存和保护作出了贡献的原住民和本土社区。但一般性地否定国家(在上述学者的论证中 主要是发展中国家)对其遗传资源的主权权利,毫无根据(至少是以偏概全)地从负面理解主权国家要求保护其遗传资源的动机,显然既无正当的法律依据又欠客观公正。 这种论断的问题在于:首先,国家对其自然资源的永久主权是一项久已确立的国际法原则。如前所述,这一原则已为多个国际法律文件所申明。遗传资源也属自然资源,国家当然对其享有主权权利。不仅如此,《生物多样性公约》、《粮食和农业植物遗传资源国际条约》等还专门规定了国家对其境内生物资源和遗传资源的主权权利。以对遗传资源和传统知识的开发和利用所获惠益不能实际落实到原住民和本土社区为由对国家主权加以限制,显然缺乏充分的国际法依据,也很难为各国所接受。腐败和不公正有其复杂的社会经济背景,这种现象在各国都存在。试图以一个超国家的非政府组织取代主权国家来解决遗传资源和传统知识利用中的腐败和不公正现象,似乎不太现实。其次,对原住民和本土社区的界定也尚未统一,并不是每个国家都有所谓的原住民 (indigenous people)和本土社区(1ocal community)问题,更不是所有的遗传资源和传统知识都与原住民和本土社区有关(如中国的中医药和印度的传统医药等)。因此,仅以原住民和本土社区利益的保护为着眼点而设计的制度,可能不具有普遍的适用性。从遗传资源和传统知识的利用中所获取的惠益如何在有关权利主体间进行分配,应该是一个由国内法解决的问题。惠益分享的法律依据和方式应该是主权国家的国内法和其接受的国际规则,而不是由超国家的非政府组织将自己的规则强加给主权国家。再者,上述论断客观上有可能成为跨国公司拒绝获取权利主体事先知情同意和实施惠益分享的借1:1,加剧生物海盗现象,从而不仅使资源提供国的利益受到损害,也使原住民和本土社区的利益受到损害。 但是,反对否认国家对其遗传资源的经济主权并不意味着国家在其遗传资源的开发利用方面可以不受任何限制。事实上,随着经济全球化趋势的日益加深,国家的经济主权会受到越来越多的限制。由于任何一国的生物遗传资源都可能对全人类具有重要影响,因此国家对其生物遗传资源的主权同样会受到限制。这种限制可能表现为以下两种情形: 一种隋形是国家在特定条件下有义务允许他人(外国国家、研究机构或研究人员)获取本国遗传资源,并为这种获取提供便利。这是因为,这些遗传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可能影响全人类的生存质量,如提供重要的食物或药品来源等。对这一义务,《生物多样性公约》和《粮食和农业植物遗传资源国际条约》有详细规定。《生物多样性公约》在承认国家对其遗传资源的主权权利后,也明确规定了缔约国便利其他缔约国取得遗传资源用于无害环境的用途,不对这种取得施加违背本公约目标的限制的义务。《粮食和农业植物遗传资源国际条约》就有关粮食和农业植物遗传资源的方便获取问题规定,各缔约方应采取必要措施向其他缔约方提供这种获取的机会。上述规定意味着,国家不能任意拒绝他人对本国遗传资源的获取。当然,根据上述两个法律文件,外国国家或者私人只有在满足特定条件时才可能享受方便获取。易言之,遗传资源提供国只在特定条件下才有提供方便获取的义务。 另一种情形是国家自身对其遗传资源的开发利用必须考虑环境因素,不能造成生物物种的灭绝或造成环境的重大破坏。由于人类面临的环境问题日益严重,对国家经济主权的这一限制显得尤为必要。早在 1970年3月,在东京召开的一次关于公害问题的国际座谈会所发表的《东京宣言》就呼吁“把每个人享有的健康和福利等不受侵害的环境权和当代人传给后代的遗产应是一种富有自然美的自然资源的权利,作为一种基本人权,在法律体系中确认下来”。1972年6月联合国第一次人类环境会议通过的《人类环境宣言》指出,保护和改善人类环境是关系到全世界各国人民的幸福和经济发展的重要问题,也是全世界各国人民的迫切希望和各国政府的责任。1982年10月联合国大会通过的《世界环境宣言》也规定,“地球上的遗传活力不得加以损害;不论野生或家养,各种生命形式都必须维持其足以生存繁衍的数量,为此目的应该保障必要的生境”,“生物资源的利用,不得超过其天然再生能力”。《世界自然宪章》并要求将宪章所列各项原则列入每个国家以及国际一级的法律中,并予以实行。 上述两个法律文件的相关内容虽然都是笼统地针对自然环境做出的规定,但由于生物遗传资源是自然环境的重要构成要素,因此生物遗传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当然也属于上述规范的调整对象。事实上,上述文件中也确有若干条款是直接针对生物遗传资源的开发和利用而规定的。除上述两个法律文件外,《生物多样性公约》则直接规范了生物遗传资源的获取和利用。 由此可见,国家对其生物遗传资源所享有的经济主权是可以而且应当有所限制的。但是必须明确,这种限制是国家根据其自身及全人类的长远利益而自觉作出,而不是外部强加的,即这种限制是国家对其主观意志的自我限制,具体表现是国家接受有关的国际规则并将其转化为国内法,或在国内经济活动中作出自觉的自我约束。这种限制绝不意味着国家对其遗传资源所享有的经济主权的丧失或消亡,相反,它实际上是国家行使其经济主权的一种体现。因此,有关遗传资源保护的任何国际安排如果要得到大多数主权国家的接受,都必须建立在承认和尊重国家对其遗传资源的充分的永久主权的基础之上。 国家经济论文:浅谈新民主主义的本质与经济文化落后国家的现代化模式选择——试析抗战时期的新民主主义社会的现代化思想 论文关键词:抗日战争 新民主主义社会 现代化 模式 思想 论文摘要:抗日战争时期,站在世界的角度、时代的高峰,继承、创新和发展了近代以来先进的中国人谋求中国现代化的积极成果,初步形成了中国社会如何实现现代化的基本思想,这些思想集中反映在他的新民主主义理论中。他的现代化思想是从整个社会综合推进的角度展开的,涵盖了政治民主、经济发展、文化发达和道德建设等各个领域:一、新民主主义的政治:中国实现现代化的基本前提和保证。二、新民主主义的经济:现代化的物质基础和内容。三、文化现代化:现代化的灵魂和重要组成部分。 新民主主义理论问题,其实质是在一个经济文化十分落后的大国采取怎样的发展模式才能实现国家现代化的问题。抗日战争时期,思想达到成熟的一个基本标志就是初步形成了有关中国社会如何实现现代化的基本思想,这体现在他的新民主主义理论中。当时虽然尚未使用“现代化”一词,但它所涉及和关注的正是如何使中国由一个传统的落后的农业国家转向现代国家这样一个实质性主题,并把建立一个政治民主、经济繁荣、文化发达的新中国,作为中国革命和建设的基本目标。的现代化思想从整个社会综合推进的角度展开,融政治革命、经济建设、文化发展、道德重建于一体,从根本上创新了中国现代化的发展模式,在现代化理论上独树一帜。 一、新民主主义的政治:中国实现现代化的基本前提和保证 现代化是一个表征社会综合发展程度的概念。具体到中国当时的基本国情,中国要走向社会现代化,在政治上,必须摆脱帝国主义的压迫和控制,实现国家独立、民族解放,并在国内政治中实现由封建专制制度向民主政治制度的转变;在经济上,必须实现由封建小生产向机器工业大生产,由自然经济向商品经济转变;在文化上,必须由传统的旧文化思想向近代科学文化思想转变。 中国现代化所必需的政治条件是什么?指出,“解放中国人民的生产力,使之获得充分发展的可能性,有待新民主主义的政治条件在全中国境内的实现。”即中国现代化所必需的政治条件就是新民主主义的政治条件。 1.独立、自由、民主和统一的中国是实现中国现代化的先决条件。始终把创立一个独立、自由、民主、统一的中国(新民主主义中国)作为中国现代化的前提,他指出:“没有独立、自由、民主和统一,不可能建立真正大规模的工业。没有工业,便没有巩固的国防,便没有人民的福利,便没有国家的富强。”追求中国的独立、自由、民主和统一是中国政治现代化的第一任务。近代以来,中国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的国家,一方面,帝国主义列强对中国的侵略、控制和压榨,造成了中国社会的更加贫穷落后,中国的民族资本主义发展举步维艰;另一方面,中国国内长期以来军阀割据混战,社会动荡不安,根本无法形成一个有利于推动现代化的内部环境。这些内外因素的存在成为阻碍中国现代化进程的症结所在。正是从这一认识出发,强调指出,“一个不是贫弱的而是富强的中国,是和一个不是殖民地半殖民地的而是独立的,不是半封建的而是自由的、民主的,不是分裂的而是统一的中国相联结的。”中国要想实现现代化,就必须首先实现国家的独立和统一。“实现国家的统一和独立”是中国“由农业国变成工业国”的政治前提。 抗日战争时期,在不同场合从不同角度对反帝反封建的革命斗争与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与中国工业化和现代化的关系问题,进行了深刻的论述。“中国人民的生产力是应该发展的,中国应该发展成为近代化的国家、丰衣足食的国家、富强的国家。这就要解放生产力,破坏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正是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束缚了中国人民的生产力,不破坏它们,中国就不能发展和进步”。一方面,中国主要是少了独立和民主两件东西,这两件东西少一件,中国的事情就办不好;另一方面,中国又多了帝国主义压迫和封建主义压迫两件东西,如果不坚决地彻底地破坏这两件坏东西,中国就休想搞好建设”。后来,他进一步明确指出:“民主革命的中心目的就是从侵略者、地主、买办手下解放农民,建立近代工业社会。”在七大所作的《论联合政府》报告中又指出:“中国工人阶级的任务,不但是为着建立新民主主义的国家而斗争,而且是为着中国的工业化和农业近代化而斗争。”同时,针对的所谓建国方针,也针对一些人存有在国民党统治下实现工业化的幻想,进一步说明了民主革命与工业化的关系。“政治不改革,一切生产力都有遭到破坏的命运,农业如此,工业也是如此。” 2.把建立新民主主义政治制度的构想和实现政治现代化结合起来。在现代社会,政治民主化已经成为社会普遍认可的一种精神、原则和制度,是传统社会和现代社会的重要区别之一;同时,也是近代以来中国社会走向现代化的客观要求和必然趋势。由于近代中国现代化是在西方的霸权威胁和文明示范下启动的,国内封建政治衰败导致民族危机不断加深,它直接推动了中国近代民主思想的发展。中国经历了从最初不满封建专制制度、推崇西方民主政治到用革命手段推翻封建君主专制制度,建立民主共和政府这样一个过程。对建立民主共和政府这一现代性的追求,实际上意味着一种政治文明取向的转型,即从传统的政治文明向现代的政治文明的转型。而在这一转型过程中,“对国家制度的选择经历了一个民主共和一君主立宪一民主共和的否定之否定的过程。经啦这样一个曲折过程,民主共和深人人心,成为中国革命的必然选择。中国共产党正是在这种取向的革命中把中国带人共和国时代” 在领导中国革命的过程中,特别是在抗日战争时期,汲取中外各种民主思想,探索在中国实现民主共和的政治形式。为了在中国建立民主共和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民主,强调新民主主义的国体应该建立一个以无产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各革命阶级联合专政的民主共和国,即新民主主义共和国。构成这个共和国的基本成份,既包括无产阶级、农民和知识分子及小资产阶级,同时也包括民族资产阶级和其他一切反帝反封建的人们。从而有别于“已经过时的旧形式的、欧美式的、资产阶级专政的、资本主义的共和国”。建立了这样的共和国,中国就离开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的地位,变成了自由平等的国家,离开了旧中国,变成了新中国。 3.阐明宪政是实现政治现代化的重要前提条件。政治民主化和宪政密不可分,是施行现代宪政的前提条件,同时也是政治现代化的重要内容。认为:“世界上历来的宪政,不论是英国、法国、美国,或者是苏联,都是在革命成功有了民主事实之后,颁布一个根本大法,去承认它,这就是宪法。”中国“现在宪政运动是争取尚未取得的民主,不是承认已经民主化的事实”实际上在抗日战争全面爆发前夕,中国共产党就开始了民主运动,争取民主权利的斗争。1937年5月,在延安中共全国代表会议上所作的《中国共产党在抗日时期的任务》报告中,就论述了民主政治在抗日战争中的重要性。他指出,“争取民主,是目前发展阶段中革命任务的中心一环。看不清民主任务的重要性,降低对于争取民主的努力,我们将不能达到真正的坚实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建立。”他提出,中国必须进行两个方面的民主改革:一是将政治制度上国民党一党派一阶级的反动独裁政体,改变为各党各阶级的民主政体,二是实现人民的言论、集会、结社自由。没有这些条件,所谓宪政是无法实现的。 二、新民主主义的经济:现代化的物质基础和内容 现代化的核心是工业化以及由此导致的现代经济增长。作为马克思主义者的不仅从为打败日本帝国主义侵略者的意义上,而是进一步从建设一个新民主主义中国的物质基础的视角展开了他的现代化思想,确立了一条独具中国特色的从新民主主义走向社会主义的现代化道路。 1.新民主主义社会必须建立在现代化的工业经济基础上,这是现代化思想的核心内容。马克思把工业化看成是人类社会向更高阶段迈进的一个必要条件和必要途径,并把工业的发达与否作为衡量、判断一个国家发展水平或者说是否实现现代化的一个根本尺度。认为工业是最有发展、最富于生命力、能引起一切变化的力量。在社会的变迁中,工业“这一门又是决定一切的,是决定军事、政治、文化、思想、道德、宗教这一切东西的,是决定社会变化的。”“新民主主义的社会基础是工厂,不是分散的个体经济。分散的个体经济—家庭农业与家庭手工业是封建社会的基础,不是民主社会……的基础。这是马克思主义区别于民粹主义的地方。“新民主主义社会的基础是机器,不是手工,我们现在还没有获得机器,我们就永远不能胜利,我们就要灭亡。现在的农村是暂时的根据地,不是也不能是整个中国民主社会的主要基础。由农业基础到工业基础,正是我们革命的任务。在论述新民主主义经济的具体纲领时,他指出:“新民主主义的国家,如无巩固的经济做它的基础,如无进步的比较现时发达得多的农业、如无大规模的在全国经济比重上占极大优势的工业以及与此相适应的交通、贸易、金融等事业做它的基础,是不能巩固的。并在《论联合政府》中,专门论述了中国工业化问题,对工业化的必要性、步骤、政策以及它与政治改革的关系都作了详细地分析说明。 2.中国工业化道路必须解决农民问题,这是中国建设现代工业社会的一个基本问题。世界现代化的历史表明,工业化的最初进程实际上是由农业来推动的,工业化水平很大程度上是农业劳动生产率的函数。对农业在现代化中的地位和作用的认识具有超前性,与当展经济学的观点完全吻合,具有相当的理论深度。他指出,中国的农业和手工业占国民经济的90%左右,这是中国的特殊国情。“中国农民问题对于中国的前途来说是一个基本问题。不解决农业问题,中国的工业化就不能成功。因为,农民是中国工人的前身、中国工业市场的主体、中国民主政治的主要力量、中国文化教育的主要对象,“如果中国需要建设强大的民族工业,建设很多的近代的大城市,就要有一个变农村人口为城市人口的长过程。如果忘记了“农民”二字,中国革命的胜利和工业化的实现都是不可能的。 从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转型,是工业化的目标。怎样解决农民问题呢?主张“实行,解放农民”。这就是把土地从封建剥削者手里转移到农民手里,变为农民的私有财产,使农民从封建的土地关系中获得解放,使农业从旧式的落后的水平发展到近代化的水平,从而使工业获得市场,造成将农业国变为工业国的可能性。由于中国工业在国民经济中比重低,农业一直占据主导地位,但全国粮食却不能自给,因此,从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转型是一个艰难的任务。为了实现这个目标,的具体设想是:(1)通过发展工业来吸收农村过剩人口,进人工厂。(2)通过发展工业来为农业生产提供机器设备,促进农业机械化。(3)通过发展农业来为工业提供原料,并吸收最大量的工业品,“农民是中国工业市场的主体,只有他们能够供给最丰富的粮食和原料,并吸收最大量的工业品”。这种通过发展城市工业来吸收农业过剩人口,农民充当新兴工业的劳动后备军的设想,与西方一些发达国家实现现代化的历程是基本一致的,带有西方国家工业化、城市化发展的特点。 3.中国现代化的战略方向必然是非资本主义前途,即社会主义的现代化。是历史唯物主义者,他对那种认为中国经济落后而易于实行社会主义的观点是持否定态度的。他清醒地认识到,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的废墟上,不可能建成社会主义的大厦,必须经过新民主主义这个中间转换形态。他在《论联合政府》中认为,在中国,“没有一个新民主主义的联合统一的国家,没有新民主主义的国家经济的发展,没有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和合作社经济的发展,没有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文化即新民主主义文化的发展,没有几万万人民的个性的解放和个性的发展,一句话,没有一个由共产党领导的新式的资产阶级性质的彻底的民主革命,要想在殖民地半殖民地半封建的废墟上建立起社会主义社会来,那只是完全的空想。” 同时,又站在生产力标准的理论高度上,论证了中国共产党为实行新民主主义进而实行社会主义的历史进步性和历史必然性。认为未来的中国既是现代化的,又是社会主义的,是“社会主义”与“现代化”的有机统一。他在七大的口头报告里进一步解释道:“只有经过民主主义,才能到达社会主义,这是马克思主义的天经地义。“中国的经济一定要走‘节制资本’和‘平均地权’之路,决不能让‘少数人所得而私’,决不能让少数资本家、少数地主‘操纵国民生计’,决不能建立欧美式的资本主义社会。这就突出了中国现代化在新民主主义时期经济的非资本主义性质。在看来,中国现代化的战略步骤是从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通过民主革命消灭中国现代化的两大障碍一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在此基础上从根本上解放落后的生产力。第二步通过社会主义革命建立社会主义社会,从而实现中国的现代化。 三、文化现代化:现代化的灵魂和重要组成部分 文化现代化是现代化的灵魂,是现代化一个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对经济现代化和政治现代化具有重要影响,是实现经济现代化和政治民主化的重要条件。的文化现代化理论在世界现代化思想史上别具一格,具有开放性、内聚性和创造性的特点,成为推动中国民族民主革命的强大精神力量,这对于经济、政治和文化落后的中国实现现代化显得尤为重要。抗日战争时期,在发掘本民族文化传统资源的同时,创造性地将它们与马克思列宁主义相结合,提出了自己的文化纲领:发展马克思主义指导下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文化。通过政治、经济、文化的全面发展,建设“独立、自由、民主、统一和富强的新中国”。这表明以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要把取得抗日战争胜利同彻底改造半殖民地半封建中国的落后面貌密切联系起来,把发展新民主主义文化作为战略任务之一提到了中国现代化建设的议事日程。 文化现代化的本质是民主的,它是区别封建文化的主要标志。提出的“文化”既是大文化概念,又是具体的思想道德建设和教育、科学与文化事业建设。从大文化概念看,正是与建立新民主主义政治制度和新民主主义经济相适应,把新民主主义的民主政治的内蕴放在新民主主义文化的构成之中,他对新民主主义文化作过特别的解释“这种新民主主义的文化是大众的,因而即是民主的。《新民主主义论》原来的标题也是《新民主主义的政治和新民主主义的文化》,可见,关于新民主主义文化的论述中,含有很深的民主内蕴。 在看来,实现中国人民的根本解放和谋求中国人民的全面进步,是中国现代化的主体内容。这表现在的民贵思想,即自由平等思想方面。他认为中国人的平等自由,首先是争民族的平等和自由,这是中国人走向充分平等和自由的先决条件,平等和自由还指人民在国家和社会里的政治、经济、文化方面的平等和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思想、信仰、身体的自由。 人在现代化中居于主体地位,在看来,人这一主体因素既是现代化的核心内容,又是现代化的主要内驱力。他十分重视人的全面发展,认为人的解放和发展不仅指政治、经济上的解放和发展,还包括思想文化的解放和发展。因而在主体上,强调人的现代化对于现代化的推进作用。关于人的现代化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第一,价值观念的现代化,即树立起现代崭新的科学(社会主义)价值观念,使人们对中国的现代化建设普遍地形成认同态度;第二,认识能力的提高,即通过文化的普及、哲学的普及,从根本上提高人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能力;第三,强化中国人民自力更生、艰苦奋斗从事现代化建设的坚韧意志。基于此,他把对人民的教育、对人的思想改造和对人的政治经济上的改造联系起来,并极为重视提高人民的觉悟和向人民灌输社会主义思想和共产主义思想。从而揭示了人的现代化对于经济、政治现代化的工具性作用以及现代化的目的价值。 国家经济论文:国家经济学和世界主义经济学 在魁奈一派法国经济学家以前,只有在实地应用下存在的政治经济学,那是由公务人员或行政官们来执行的;至于叙述这类问题的作者,他们所写的只是属于他们自己国家的农工商业与海运业事项,完全以这一范围为限,关于财富的起因这类问题是不加分析的,关于全人类利益这类问题是绝对不予考虑的。 首先把研究扩展到全人类、不以国家概念为考虑对象的是魁奈,普通自由贸易这个概念也是从他开始的,他把他自己所写的那本书命名为《重农主义,或最有利于人类的支配力量》,他要求我们必须具有这样的想法:所有各个国家的商人是处于一个商业联邦之下的。魁奈所谈的无疑是世界主义经济,是从事研究如何使全人类获得发展的那种科学;它与政治经济学,即以研究如何使某一指定国家(在世界当前形势下)凭农工商业取得富强、文化和力量的那种科学是对立的。 亚当。斯密也在同样扩大的意义下研究他的学说,尽管重农主义者违反了自然法则,违反了逻辑,发生了严重错误,他仍然以阐述全世界范围的商业绝对自由原则作为他的任务。亚当。斯密同魁奈一样,对于真正的政治经济,也就是各个国家为了改进它的经济状况所应当遵行的政策这方面,却极少过问。他把他的著作题名《国家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这里的国家指的是全人类中所有国家)。他在他书里的个别场合谈到各种政治经济制度时,只是为了指出这些制度的无成效,从而证明必须以“世界主义或世界范围的经济学”来代替“政治的”或国家的经济学。他虽然在这里或那里不时提到战争,但只是偶然提到的。构成他理论基础的是持久和平局势的概念。为他作传记的斯图亚特曾明白指出,他的研究从一开头所根据的就是这样一个原则:“为促进公共福利而订立的国家规章大部分是多余的,一个国家要从落后的未开化状态转变到尽可能最高的进步状态,无需什么别的,只需合理的租税、公正的司法与和平。”亚当。斯密所理解的“和平”,当然是象圣皮埃尔神甫所说那样的“持久、普遍的和平”。 萨依就曾毫无掩饰他说明,为了理解普遍自由贸易这个概念,我们必须具有这样的想象,一个世界范围的共和国是存在的。这位作家主要所努力的是就亚当。斯密所提供的材料形成一个体系。他在他的《实用政治经济学》第六卷(第288页)里坦率说明:“我们考虑的范围可以是属于以族长为首的一个家族的经济利益,有关这方面的观察和原则所构成的是私人经济。但是属于整个国家、不论是对这些国家本身或与别的国家有关的那些原则,它们所构成的是公共经济。归根到底,政治经济学所研究的是一切国家的利益,是全体人类社会的利益。” 这里并须注意的是,首先,萨依承认在他所使用的“公共经济”这个名词下,国家经济或政治经济是存在的,但他在他的著作里并没有谈到这些;其次,他把在政治经济这个名词下所包含的内容归纳到一种学说,这种学说显然是世界主义性质的;结果他在这个学说中所谈的始终只是以整个人类社会的利益为唯一对象的经济,并不顾到各个国家的不同利益。 所谓“公共经济”,老实说,它的内容应当没有别的,只是属于某些指定国家的经济,也就是真正的政治经济;如果萨依在向我们说明他所说的政治经济是什么(实际上没有别的,只是世界主义的、世界范围的或属于全人类的经济)以后,使我们知道当他谈到一些学说的原则时他唤作“公共经济”的是什么,那么这种在名词上的代用,原也可以存而不论。 但是当他给这种学说下定义并加以引伸时,简直无法避免从国家的概念和性质开始,这就必然要使所谓“全人类经济”发生实质上的改变;因为现在人类还是在不同的国家下互相分开的,各自在它共同力量和利益下结合在一起,各不相谋,而且与那些在天赋自由权的行使上彼此对立的其他同样的社会不同。他用政治经济的名称来称呼他的世界主义经济时,在这一点上并没有作出说明,由于这种名词上的移动,跟着就发生了意义上的移动,这样就掩蔽了一系列最严重的理论错误。 一切后来的作家都陷入了这个错误,不能自拔。西斯蒙第也把政治经济学明白他说成是“以造福人类为使命的科学”。亚当。斯密和他的后继者在这一点上所教导我们的,主要也就是魁奈和他的后继者所已经教导过了的。《方法评论》里一篇文章谈到重农学派时所说的话几乎与亚当。斯密一派的话如出一口,它说:“个人福利是完全依存于全人类福利的。” 就亚当。斯密所了解的,美国倡议自由贸易最早的是哥伦比亚学院院长托马斯。库柏,他甚至否认国家的存在,把国家说成是出于“字面上的创造”,只是为了避免表达时的多所周折而设的,除了存在于政治家的头脑以外,并没有实际的存在。库柏在这一点上的主张是非常一贯的,实际上他的态度比他的前辈和老师们还要彻底得多;因为这是很明显的,如果承认了各个国家以及它们各个性质和利益的存在这一点,这就立刻有必要按照这些各自不同的利益来考虑修改属于人类社会的经济学,如果库柏的意向所在是要把这类修改说成是错误的,那么在他的一方面最聪明的做法就莫过于从头否认国家的存在了。 就我们这方面来说,我们绝对不是要把流行学派主张的世界主义经济理论一笔抹杀;但是我们认为政治经济,或者象萨依所说的“公共经济”,也应当科学地加以发展;可是我们还认为对事物应当给以正确的名称,这样总比使用意义相反的名称要好些。 我们如果想对于逻辑、对于自然法则信守不渝,那就必须使个人经济不与社会经济相混淆,关于后一项,又必须把政治经济或国家经济与世界主义经济划分开来。政治经济或国家经济是由国家的概念和本质出发的,它所教导的是,某一国家,处于世界目前形势以及它自己的特有国际关系下,怎样来维持并改进它的经济状况;而世界主义经济产生时所依据的假定是,世界上一切国家所组成的只是一个社会,而且是生存在持久和平局势之下的。 如果象流行学派所提出的那样,我们的确有一个包括一切国家在内的世界联盟作为持久和平的保证,那么伺际自由贸易原则似乎是完全正确的。就个人来说,他争取个人发展时所受到的束缚越少,同他自由往来的那些人人数越多,财富越大,他个人活动的范围越广,则为了争取进一步发展,对于他先天的禀赋、后天的知识和才能以及供他支配的自然力量,利用时就越加容易。个人如此,就各个社会、地区和国家的情形来说,也是如此。就美国的各州、法国的各县、德国的各联邦来说,说是与其把它们联合起来彼此进行自由商业往来,不如用内部地方关税把它们互相隔开更为有利,只有傻子才会这样想。 大不列颠三王国与爱尔兰的联合,使全世界看到了一个显著的、无可反驳的例证,在联合国家之间的自由贸易是具有无限效能的。假使世界上其他一切国家也在同样情况下联合起来,则全人类由此所获得的进展和幸福将达到何种程度,就是最丰富的想象力也难以描画。 毫无疑问,世界联盟和持久和平的观念是受到常识和宗教的拥护的。如果个人之间的争斗认为与理性相违背,那么国家之间的争斗受到同样谴责时,在谴责的激烈程度上应当扩大多少倍?社会经济学能够从人类文化史提出的证据,说明全人类在正义的法律之下联合起来是合情合理的,看来在人类健全的理智之前,这一证明是最为明显的。 历史告诉我们,当发生了战事,个人投入了战争活动时,人类幸福就降到了最低度;当国际协作情绪有了高涨时,人类幸福就有了相应的增长。当人类处于原始阶段时,最初实现的是家族的联合,然后有了城市、城市同盟与整个国家的联合,最后是若干个邦处于同一政府之下的联合。假使事势所趋,足以使这种联合(那是从家族的联合开始的)扩展到千百万人,那就有理由认为在这样的趋势之下使一切国家联合起来也是有可能的。如果人类智力能够理解到这种大规模联合的利益,那么我们就应当敢于作这样的设想,因全人类联合而产生的更大利益,人类智力也是能够理解得到的。有许多例子足以表明,在现代精神下是有着这种倾向的。这里只需提一提在科学、艺术、新发现方面以及在工业与社会制度方面的进步就够了。现在已经可以有把握地预言,再过几十年以后,由于交通工具的进一步改善,世界上的文明国家通过物质和文化方面的交流而联合在一起的密切程度,将不亚于一个世纪以前英国各郡的联合,或者还比它们更为密切些。欧洲大陆各国政府,现在用电报互通消息,彼此已经好象是处于同一地区。空前的强大力量已经把工业提高到以前所料想不到的完善程度,而更加强大的力量还在不断地出现。工业愈进步,愈加匀称地扩展到世界各国,刚发生战争的可能性将愈小。两个工业同样发展的国家如果互相冲突,则彼此在一星期内可以使对方受到的损害,或者经过整个世代还难以恢复。但是同时也可以推想得到的是,原来专用于生产的新生力量同样也可以为破坏性的战争服务,这一点将主要有利于取守势的一方,特别是欧洲国家,而英国原来以岛国地位在防御上所占有的优势,或将由此丧失。欧洲各大国的国会,现在已具有未来的、由各国共同组成的国会的雏形。用协商来解决争端的办法,比之凭武力来夺取公理的办法,显已占有优势。一切文明国家比较开明的首脑,对于财富与工业的本质作了进一步深入观察以后,已经确信,对未开化、半开化或文化在衰退中的国家进行的教化工作和殖民地的形成,为文明国家提供了发展生产力的场所,而这比战争的相互敌对行动或贸易限制能提供更丰硕更安全的果实。我们对于这一点看得越清楚,未开化国家通过交通工具的进步越与文明国家相接触,则文明国家越会认识到:对于未开他的、内部陷于无政府混乱状态的以及受恶政府压制的那些国家的启发和教导,是一种使命,这种使命提供给文明国家的利益是均等的,同时也是各文明国家大家都应负的一项责任,但这种责任只有在团结一致的情况下才能完成。 对一切国家、对整个世界进行教化,是全人类应该共向担当的任务,从那些不变的自然法则来看,这一点是显然的,文明国家彼不可抗拒的势力所推动,不得不把它们的生产力扩大或移转到文化比较落后的国家。我们到处可以看见,在文明的影响之下,人口、智力和物质资本达到了这样的规模,就势所必然的要向文化比较落后的国家倾注。如果国家的可耕面积已经不足以供养全部居民,已经不足以吸收全部农业人口,则人口的多余部分就势必要向辽远地区寻找适于耕种的土地;如果一个国家有才能、有技术的人材已经这样多,以致在国内不再能获得足够报酬,他们就必然会流向对他们的需求较大的地区;如果由于物质资本累积的结果,以致利率下降得那样厉害,较小的资本家已经不再能靠利息收入过活,他就会把资本在比较有利的情况下投放到富力较低的国家。 由此可见,流行学派的学说体系未尝没有正确原则作为基础,但这一原则要达到为实践作先导的目的,必须获得科学上的承认和应用,同时为了避免误人歧途,实践也不能忽视这一思想;这个学派却没有考虑到各个国家的性质以及它们各自的特有利益和情况,没有把这些方面同世界联盟与持久和平的观念统一起来。 流行学派把那些还没有出现的情况假定为已经实际存在的情况。它假定世界联盟与持久和平的形势是已经存在的,然后由此推定自由贸易的巨大利益。这样就把因与果混淆了。就那些已经在政治上联合起来的各省、各州、备邦来说,持久和平的状态是存在的;由于这种政治上的联合产生了商业上的联合,由于在这样形势下的持久和平,才使商业联合对它们那样的有利。历史上一切的成例告诉我们,领先的总是政治联合,跟着发生的才是商业联合。由后者带头而由前者跟进的情况,简直举不出一个例子。但是在目前世界形势下,实行普通自由贸易的结果是不会产生一个世界范围的共和国的,情形将适得其反,比较落后的国家将普通屈服于工商业与海军强国的优势之下,作出这种结论的理由是极其充分的,在我们看来,这样的形势简直是万难避免的。要使一个世界共和国(按照亨利四世和圣皮埃尔神甫所理解的)、也就是世界各国彼此承认有同等权利、放弃单独采取纠正行动的广泛同盟成为现实,只有多数国家在工业与文化、政治修养与权力达到尽可能近于同等的程度时,才能办到。只有当这样的同盟在逐渐形成的过程中时,普遍自由贸易才能发展;只有由于这样一个同盟的结果,才能使一切国家象现在在政治上联合起来的各省各州一样,享有同样大的利益。有些国家在文化上同那占优势的国家比起来还差得很远,但是那个国家决没有从上帝手里取得垄断工业的永久权利,不过在时间上它比别的国家占先了一步而已。保护制度是使落后国家在文化上取得与那个优势国家同等地位的唯一方法。从这一点看起来,保护贸易制度可以认为是促进各国实现最后联合,也就是促进真正自由贸易的最有效方法,从这个观点来看时,国家经济学似乎是这样一种科学,它正确地了解各国的当前利益和特有环境,它所教导的是怎样使各个国家上升到上述那样的工业发展阶段,怎样使它同其他同样发展的国家结成联盟,从而使实行自由贸易成为可能,并从中获得利益。 但是流行学派把这两种学说互相混淆起来;它犯的严重错误是,以单纯的世界主义原则为依据,来衡量不同国家的情况,从而仅仅由于政治上的理由,忽视了生产力的世界性的发展趋势。 马尔萨斯希望限制人口增加,查默斯和托伦斯则近来有一种奇妙的想法,认为资本的累进与生产的无限制扩张都是要不得的,社会福利所严格要求的是制止这方面的进展,西斯蒙第说工业发展是对社会有害的;他们所以会发生这类错误见解,只是由于抹煞了生产力发展的世界性趋向。他们的理论在这一点上有类于吞噬了自己的儿子的萨腾(Saturn)。这种理论认为由于人口、资本和机器的进展而出现了分工,然后根据这一点来解释社会的福利,最后就把这些发展因素看成是洪水猛兽,是对国家富强的威胁;他们所以会作出这样的结论,是由于只看到各个国家的目前情况,没有考虑到整个世界的情况和人类未来的进步。 人口增长率大于食料生产增长率的说法是不正确的。世界上还有大量的天然富源没有开发,人口就是再增十倍或甚至百倍也足以供应;情况既然是这样,这种食料与人口两者不能相平的想法,或者用假想的计算、诡谲的论据来证明这种臆说的办法,可以说至少是愚昧的。以生产力的目前限度为标准,据以计算多少土地能够养活多少人口,这样的想法只是由于器量不大,目光短浅。整个地球可以容纳的人口,照野蛮时代渔猎者们的计算恐怕不到一百万人,照畜牧时代牧羊人的计算恐怕不到一千万人,照原始农业时代农民的计算也恐怕不会到一亿人;然而现在一个欧洲就有两亿人在生活,马纷薯与其他粮食作物种植的推进与近来农业上一般的改进,使人类供应食料的生产力提高了十倍。英国小麦每英亩的产量,在中世纪时已比前增加到四倍,现在已增加到十倍至二十倍,此外耕地面积也已扩大到五倍以上。有许多欧洲国家,它们土地的肥沃并不亚于英国,但农作物每英亩产量的增加还不到四倍。对于人类此后在新发现、发明和改进方面,谁又敢预定限度呢?农业化学还在幼稚时代,明天也许由于某种新发现或创造,一下子就把产量提高五倍或十倍,谁能知道呢?我们已经能够靠了自流井把不毛之地变成膏壤,地质也许还有什么未知力量在潜伏中有待发现,谁又能断言呢?假定由于某种新发现,可以无须象现在这样依靠燃料的帮助,在任何地区用极低的代价产生热力,假使处于这样的情况,可耕种地区将扩大到多少倍,每英亩产量将增加到什么程度,谁能预计呢?我们说马尔萨斯的学说看来是胸襟狭窄的,但他所使用的方法也是要不得的,由此会发生一种违反自然的作用,从而毁灭道德和力量,这个方法简直是可怕的。这个学说企图毁灭人类的一种愿望,这种愿望是造化用来激励人们发挥身心力量、激起并支持人们高尚感情的最有效手段,人类所以有进步,主要就是由于这种愿望的存在。这个学说将使最冷酷的自私自利成为一种法则,它对我们所要求的就是,即使眼看着一个人在挨饿,也应该不闻不问,因为假使给了他饮食,三十年后也许另有一个人要因此处于饥饿状态。这个学说足以使同情心化为乌有,有的只是机械核算,这就是说,足以使人心化为铁石。如果作为一个国家的国民,他们的一腔热血都化成了铁石心肠,那么对于这样一个国家最后还有什么期望呢?到那个时候,道德势必完全摧毁,一切生产力量因此势必完全消失,国家的财富、文化和权力也将不复存在,除此以外,还有什么别的后果可期望呢,如果一个国家人口的增长超过了食料生产的增长趋势,如果资本的积累最后达到了这样程度,以致不能再找到投资出路,如果机器生产造成了大批工人失业,使商品有了巨额过剩——如果发生了这样的情况,这只是说明,造化注定,不允许任何一个国家单独享有工业、文化、财富和权力,或者是说,地球上大部分宜于耕种的地方只应当成为野兽的窟穴,人类的绝大部分应当永久陷于野蛮、无知和贫因状态。 这里所说明的是这一学派因从政治观点来衡量人类生产力而发生的错误;我们还要指出它由于从世界主义观点来考虑各个国家的利益而犯的错误。 如果包括一切国家在内的那样一个世界联盟的确存在,那时各国所处的地位将同组成北美合众国的各州一样,过剩的人口、才能、技术和物质资本将从英国流向欧洲大陆各国,情况就同相类的过剩人口、才能等从美国东部备州流向西部各州一样——假定大陆各国具有与英国同样的人身与财产安全,同样的宪法与一般法律,并且假定英国政府能够服从这个世界联盟的统一意志的话。在这样的假定情况下,要使所有这些国家在财富和文化上提高到与英国同样的程度,那就没有比自由贸易更好的方法了。这就是流行学派的论据。但是在目前世界形势下,这一论点又如何能与自由贸易的实际活动相吻合呢? 英国是一个独立国家,因此它的政策方针将以为它自己谋福利为唯一鹄的。英国人所爱好的是他自己的语言、自己的法律、风俗和习惯,只要有可能,他将尽量用自己的力量和资本从事于发展他本国的工业,使他的工业产品推广到世界各国市场,在这个情况下,自由贸易制度是最能适应他的目的的,他决不会喜欢或想到在法国或德国来建立工业。英国一切的剩余资本会毫不犹豫地用来发展对国外各地区的贸易。如果英国人想迁居国外,或者想把他的资本投放到国外地区,他宁可到比较辽远的、他的语言、法律和规章已经有了基础的那些地区,而决不会选中欧洲大陆的那些落后国家,他现在就是这样做的。在这样情况下,整个英国就会发展成为一个庞大的工业城市。亚洲、非洲、澳洲所接受的将是英国的文化,许多以英国为榜样的新国家将陆绩出现。一朝时机成熟,就会组成一个以英国为首的国家体系,到那时欧洲大陆国家的地位将一落千丈,人民将成为不重要的、没有收益的民族。在这样形势下,法国以及西班牙、葡萄牙将遭到同样命运,最上品的酒得供应英国世界,只有最下等的劣酒才能留给自己,法国至多只能干些小型女帽业那类营生。德国到那时看来对英国世界没有什么别的可以贡献,只有一些儿童玩具、木制的钟、哲学书籍等类,或者还可以有一支补充队伍,他们为了替英国人服务,扩大英国的工商业优势,传布英国的文学和语言,牺牲自己,长途跋涉到亚洲或非洲沙漠地带,就在那里沦落一生。到那个时候,属于这个英国世界的人民想到或谈到德国人或法国人时,就象我们现在想到或谈到亚洲各国人的那副神气一样,这个转变是不需要多少世纪的。 但是真正的政治科学对于普遍自由贸易这样的结果,认为是极度违反自然的;我们敢说,如果在汉撒同盟时代实行了这样的普遍自由贸易,那么今天在工商业发展方面高出其他一切国家的,将不是英国人而是德国人。 现在仅仅由于首先树立政治的商业制度、多半不顾世界主义原则的是英国人,就把世界上一切财富和权力让给了他们,这一点就是从世界主义立场来看,也是最不公平的。为了使自由贸易能够获得自然的推行,必须首先用人为方法,把那些比较落后的国家提高到曾经用人为方法使英国达到了的那个文化阶段。通过我们在上面所指出的生产力发展的世界主义倾向,世界上那些比较辽远的地区,也许会比坐落得较近的欧洲各国先一步获得利益,达到富强。为了避免这种形势的发展,欧洲的那些国家,对于自己道德、智力、社会和政治情况作了衡量以后,如果感觉到自己有能力发展成为一个工业强国,就必须采用保护制度,作为达到这个目的的最有效手段。在这个目标下实行这个制度有两个步骤:首先是把外国工业品逐渐从我们市场排除出去,这样工人、才能和资本在外国将发生过剩,它们必须找寻出路;其次是在我们的保护制度下,国外工人、才能和资本流入时应受到鼓励,获得利益,这样国外的剩余生产力才可以在这里获得出路,而不必迁徒到世界上鞍远地区或殖民地去。政治科学是以历史为依据的,它要追究的是,英国在以前曾否使用过这样的方法,从而由德国、意大利、荷兰、法国、西班牙和葡萄牙获得了大量生产力。它要问,世界主义学派对于保护制度的利弊。自以为是权衡过轻重的,那么对于上面所资这个制度所造成的一些非常显著的情况,为什么完全置之不顾呢!义学派对于保护制度的利弊。自以为是权衡过轻重的,那么对于上面所资这个制度所造成的一些非常显著的情况,为什么完全置之不顾呢! 国家经济论文:经济全球化下影响发展中国家经济安全的因素分析 【内容提要】发展中国家参与经济全球化的起始条件是决定其经济安全的内在因素;发达国家推行经济全球化的战略意图和政策举措是影响发展中国家经济安会的深层因素;经济全球化是影响发展中国家经济安全的环境因素。文章在此基础上对发展中国家经济安全的内涵进行探讨。 【关 键 词】经济全球化/发展中国家/经济安全 【 正 文】 一、发展中国家参与经济全球化的起始条件是决定其经济安全的内在因素 近年来,经济全球化呈现加速发展的趋势,越来越多的发展中国家融入到经济全球化的大潮之中。世界政治、经济形势的深刻变化使国家安全的内涵出现了新的变化,国家经济利益和国家经济竞争力随即上升至国家安全的优先位置,国家经济安全开始成为国家安全的核心。 对发展中国家经济安全的认识应首先从其参与经济全球化的起始条件上去把握。因为发展中国家的起始条件既是其参与经济全球化的基础,也是决定其经济安全内容的重要因素。从经济安全的角度看,发展中国家起始条件上的不利因素主要有以下几项: 1、市场经济的不完善。现代市场经济通常具备如下特征:市场结构完备,生产要素和产品流动无障碍;市场竞争充分、公平并有统一的规则;价格信息充分;市场活动主体的产权明晰。对照上述特征,不难发现发展中国家目前市场经济具有很大的不完全与不完善性。以中国为例,市场经济的不完全与不完善具体表现为统一的国内市场尚未形成,各地区自给自足现象十分严重,国内市场被分割为许多狭小的封闭性地方市场,产品和生产要素流通不畅;生产要素市场建设步伐缓慢,各种生产要素进入市场的程度、各种要素市场放开的程度和完善程度明显滞后于经济发展的需要;国内市场竞争规则缺乏公平性与统一性,不同经济成分发展条件不平等;地方保护主义使区际贸易壁垒名目繁多;国有企业产权制度的改革仍在探索之中,国有企业预算软约束和“内部人控制”的问题十分突出。发展中国家市场经济的不完全与不完善对于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安全极为不利。按照经济学理论,在一个竞争不公平且不充分的市场条件下,价格体系的扭曲是不可避免的。价格信号的失真会使价格失去真实反映资源稀缺程度的作用,其后果是造成资源配置的低效率。市场竞争的不公平还会抑制优胜劣汰规律的作用,不利于发展中国家培育自己的明星企业和发展自己的优势产业。 2、社会保障机制建设步伐缓慢,尚不能满足维护国家经济安全的需要。发展中国家参与经济全球化必须具备一个发达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然而,从目前发展中国家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实际情况看,尚有两大突出问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一是社会保障基金的来源渠道不畅,部分国有、民营和外资企业不能按时足额为职工缴纳养老和医疗保险基金,致使职工的切身利益得不到应有的保障,全社会筹集到的社保基金难以满足其承担的义务要求。二是社会保险机制的覆盖面过窄。部分城镇下岗职工、农业剩余劳动力仍被排除在社保机制之外,包括城镇下岗职工、待业人员和农业剩余劳动力在内的低收入人群的大量存在,是影响发展中国家社会稳定和经济可持续发展的一大隐患。 3、发展中国家金融体系的脆弱使其面临的金融风险压力增大。发展中国家金融体系的脆弱主要表现在外债负担重、国有银行不良资产比例高和金融市场开放步伐过快等三个方面。以墨西哥和韩国为例,1992年墨西哥外债达1060亿美元,1994年墨外债占国内生产总值的35%。1997年10月底,韩国外债总额达1100亿美元,其中2/3在一年内到期。外债负担重是造成这些国家汇率低估、货币贬值的重要因素。而国有银行不良资产比例高的情况在中国比较明显。1995年底,中国国有银行总贷款为4万亿元,其中9000亿元是呆账,约占总贷款的22.3%。高不良贷款率使中国银行系统显得脆弱。此外,发展中国家(如泰国、印尼、马来西亚和墨西哥)金融市场的过早开放客观上为国际金融投资活动提供了便利条件。数量庞大的国际游资始终是威胁发展中国家金融安全的一大隐患。 二、发达国家推行经济全球化的战略意图和政策举措是影响发展中国家经济安全的深层因素 发达国家积极推行经济全球化的目的是服务于资本的全球扩张,攫取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剩余,巩固和提高其优势竞争地位。发达国家战略意图从本质上看具有“争夺性”和“霸权性”两种属性。争夺性表现为发达国家借经济全球化不断迫使发展中国家开放市场,加快进行经济渗透以此来争夺发展中国家的资源和市场。“霸权性”是指巩固和提高发达国家在文化、政治、军事、经济等领域的“霸权”地位。发达国家推行这项战略的政策举措有:维护现有的“中心”与“外围”的国际分工体系;技术封锁;把持国际游戏规则的制定权。在维护和加强“中心”与“外围”的国际分工体系上,发达国家凭借其拥有的“经济技术优势”、“创新优势”和“国际规则优势”将发展中国家置于国际分工梯度的中低层次,而将自己放置在国际分工梯度的高阶梯位置,以此来形成能使国际分工利益更多地向发达国家倾斜的国际分工格局。这样的国际分工格局对发展中国家极其不利,它不仅使发展中国家获利较少,而且还在事实上形成了发展中国家经济对发达国家的高度依赖性,这会严重削弱发展中国家抵挡发达国家传递经济危机、维护自身经济安全的能力。在技术封锁上,发达国家严格管制高新技术向发展中国家转移。据统计,世界最大的569家企业(基本上属于发达国家所有),只有10.6%把技术创新放在国外。在经济全球化进程中发达国家一直把持着游戏规则的制定权。如世界贸易组织的“绿色会议室”小圈子商议制度,能够“入室”商讨制定游戏规则的绝大多数是发达国家。这实际上等于剥夺了大部分发展中国家对制定和修改游戏规则的发言权的决策权。因此,现行国际游戏规则一直带有明显的偏向性和不合理性,它偏重照顾的是发达国家利益,而忽视或损害的却是发展中国家利益。 三、经济全球化是影响发展中国家经济安全的环境因素 经济全球化深刻改变了世界经济的运行环境,当代世界市场变得更加开放、竞争更加激烈;资本、技术、信息、人才等生产要素跨国界流动更为便利。世界经济的联系方式已从过去以国际贸易为主,转向以资本跨国界流动为主、国际贸易迅速扩大的新的发展态势。与世界经济联系的加深,使发展中国家在分享经济全球化带来的机遇同时,也面临着更大挑战。这种来自经济全球化方面的挑战从发展中国家经济安全的角度看,集中体现在发展中国家控制生产要素跨国界流动能力的减弱和保护市场能力下降两个方面。这种推断基于以下两点: 1、市场经济体制的全球推广,为生产要素所有者自主决策提供了制度保障,而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水平的悬殊,为生产要素跨国界流动提供了利益诱因。生产要素跨国界流动是资源所有者做出的经济选择行为,这种选择行为是建立在成本——风险——收益分析基础上的。对资本而言,规避风险,寻求收益的最大化是其进行跨国界流动的决定因素;对人才而言,是否进行跨国界流动取决于其流动的预期收益与流动的机会成本的比较,当人才由跨国界流动而获得的异国就业收入远远高于其在流出国工作收入和流动费用时,人才跨国界流动的现象便会增多。由经济全球化而带来的市场经济体制的全球推广则为资源所有者的自主决策提供了制度保障。从现实情况看,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距和生产要素收益水平的悬殊,会为发展中国家稀缺生产要素流向发达国家提供利益诱因。由此可见,市场力量的作用和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水平的差距,是发展中国家控制生产要素跨国界流动能力受到削弱的一个重要因素。 从政策因素看,发展中国家控制生产要素跨国界流动能力和保护市场的能力均面临着严竣挑战。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发展中国家面临的市场开放压力越来越大,开放市场的时间表已基本确定,发展中国家通过政策的作用来达到控制生产要素跨国界流动越来越显得无力。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加入世贸组织议定书》于2001年12月11日开始生效,根据议定书的规定,中国承诺:关税减让的实施期最长可到2008年;逐步取消400多项产品的数量限制,最迟可在2005年1月1日取消;服务贸易的市场开放在加入后1至6年内逐步实施。又如:根据《北美自由贸易协定》,墨西哥政府承诺自1994年1月1日起,墨西哥将在10年内完全取消彼此间的农产品关税;在7年内取消对美、加银行及保险公司的限制,在10年内取消对证券公司的限制。韩国的市场开放程度本已很高。东南亚金融危机爆发后,为解救危机,韩国更是加快了开放的步伐。如取消对外汇、资本流通和利率的所有管制,逐步允许外国接管和收购部分韩国金融机构,开放国内汽车市场等。 2、发展中国家控制生产要素跨国界流动能力的减弱和保护市场能力的下降是影响其经济安全的重要因素。发展中国家的市场开放和生产要素跨国界流动对发展中国家经济既有积极影响,也有消极影响。从积极意义上讲,它显然有利于发展中国家吸收外部稀缺生产要素加快自身的经济发展,在这一点上东亚经济奇迹的出现和中国经济发展所取得的巨大成就就是最有力的证明。从消极意义上讲,市场开放和生产要素跨国界流动的增多也会给发展中国家经济带来巨大冲击。比如,短期外资的大量流入极易产生泡沫经济,而短期外资的大量撤走则会导致泡沫经济的破灭。东南亚金融危机和墨西哥金融危机爆发就是由于短期外资大量撤走而引起的泡沫经济破灭的例证。泡沫经济破灭后最终承担损失的是发展中国家。可见,伴随着生产要素大量流入与流出的是发展中国家经济繁荣与萧条的更替,萧条对发展中国家而言就是最大的经济不安全。此外,由市场开放而带来的外国长期资本、技术和商品的大量流入也会对发展中国家的民族企业产生巨大冲击。在外资企业、外国产品的冲击下,发展中国家民族企业市场份额的下降、人才流失、失业增多及社会各阶层之间收入差距拉大的现象会逐渐暴露出来。解决这些问题无疑会加重社会负担,但不解决这些问题势必会影响到社会稳定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四、结论与建议 经济全球化下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安全问题是一个不容回避的现实问题,对发展中国家经济安全的认识应从历史的、系统的、动态的角度去理解。 首先,发展中国家在没有实行开放政策时,自然不存在经济安全问题。但由封闭而带来的落后和贫穷从长远看就是最大的经济不安全。影响发展中国家经济安全的因素既有来自国内、国际的因素,同时又有国内、国际因素的互动影响而产生的新因素。把发展中国家经济安全问题置于经济全球化中去系统地研究应成为我们分析经济安全问题、解决经济安全隐患所应采用的基本分析方法。 其次,经济安全问题不仅发展中国家有,发达国家亦同样存在。在经济全球化时代,处于国际分工体系中低梯度层次的发展中国家是最易遭受危机冲击的国家,但在发展中国家发生的经济危机也会通过贸易和国际分工链迅速向世界扩散,发达国家亦不能幸免。可以说,在经济全球化时代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不存在绝对的经济安全。正视经济风险的客观存在,努力消除威胁经济安全的隐患,不断增强自身抗御经济风险的能力,应成为发展中国家经济安全的重要内容。 再次,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安全问题还是一个长期性、多变性和可控性的问题。当前的经济安全并不代表永久的经济安全;某一时段出现经济危机并不等于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将会一蹶不振,振兴无望。对于发展中国家而言,如不消除来自内部的威胁经济安全的因素,其经济安全问题便会失去立身的基础;如不善于化解来自外部世界的不利因素,则其经济安全问题也得不到保障。为发展中国家经济安全计,解决的出路在于加快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步伐,提高民族企业国际竞争力和发挥自身潜在优势。发展中国家从经济全球化中受益程度的大小与其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程度是正相关的,发展中国家受益程度的大小与其抗御经济风险的能力也是正相关的。所以,加快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应成为发展中国家维护经济安全的当务之急。提高民族企业国际竞争力不能靠保护的办法去实现,积极的态度是通过进一步开放市场的政策把民族企业推向全球竞争的行列。 最后,还应看到,生产要素跨国界流动对发展中国家经济安全的影响。发展中国家控制生产要素跨国界流动的能力,无论是从市场因素上看,还是从国家干预经济的能力上看,都明显受到削弱。这是发展中国家经济增长波动性大、难以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一个重要原因。在经济全球化时代,发展中国家控制生产要素跨国界流动的能力等同于其具有的维护国家经济安全的能力。控制生产要素跨国界流动的能力主要体现在对稀缺生产要素(长期资本、技术、人才等)吸纳能力、引导能力、控制或减少稀缺生产要素流出国境能力以及对国际游资的控制能力等方面。发展中国家提高这些方面的能力,出路并不在于其政策是如何优惠,自然条件是如何优越,而主要取决于市场的有效性和公共环境水平。因此,努力保持一个稳定的社会环境,创造与维护有效的市场机制和良好的公共环境,应成为发展中国家维护其经济安全的重要内容。
科技研究论文:加速转型期的科技资源配置研究 摘 要 传统的科技资源概念及理论,忽略了加速转型时期科技资源客观运行环境和系统内部结构的变化,已经不适应当前科技资源有效配置的要求。因此,关注科技资源要素的分化并探索科技资源的有效配置模式,对全面促进科技进步与创新,提高科技对经济发展的贡献力具有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 转型期 科技资源 配置模式 经济增长 科技资源是科技活动的物质基础,是创造科技成果,推动整个经济和社会发展要素的集合。随着科技资源系统内涵和外部环境的变化,在当前资源稀缺性存在前提下,特别是在现今加速转型期的科技作为满足人们的无限欲望需求的情况下,决定科技稳定和高效产出的科技资源配置系统必然要成为学者和专家研究的重心。笔者认为,在对科技资源配置研究的基础性问题进行重新审视的基础上,加速转型期的科技资源配置面临着科技资源配置主体的分化、模式的选择、有效配置衡量标准重构以及有效配置的理论发展等四个方面的问题。 1 加速转型期科技资源配置的主体研究 科技资源配置的主体由科技资源配置的微观层次的执行主体和宏观层次的调控管理主体构成。其中,执行主体包括大学、研究机构、企业,它们是执行科学技术活动的实体,科技资源配置的基础层次,也是科技资源配置的运行层次;调控管理主体是各级政府职能部门和中介科技服务机构,它们对科技资源配置按市场经济和科技活动自身的规律进行分配、管理、调控、评估组合等,使科技资源配置达到优化目标。执行主体与调控管理主体既通过体制组成资源配置系统,也融会于运行机制,在全社会的科技与经济相结合的系统中运行。然而,在我国当前科技运行体制下,笔者认为科技主体分化程度不够,直接表现在宏观调控管理主体权利集中和科技活动执行主体经济形态单一两个方面。 首先,由于我国原有的科技体制是政府主导型的,科技经费主要来源于国家的指令性计划下达,因此政府在科技资源配置系统中的行政作用十分明显,主要表现为政府对资源配置的调控指导不足,而管理功能过于倚重,其直接影响是科技资源的配置不以市场为导向,科技产出与市场脱节,造成科技资源的浪费和低效。在加速转型期,科技与经济一体化要求必须以市场作为基本运行机制,由于社会的分化,在新的整合机制尚未建立之前,国家的政治整合能力应该不断下降,否则就会阻碍社会转型。因此,政府的职能重心应该是相对下移的。要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必须明确政府职能,大力发展社会组织,使市场主体完善,主体行为适应加速转型期的经济运行机制。同时还要推进政府职能转移到社会,培育各类社会组织承担政府让渡的职能,通过建立广泛的社会对话机制,积极发展政府、科学活动执行主体和社会组织三者之间的伙伴关系,落实民间社会与政府共同治理的合作关系, 其次,由于我国参照原苏联的科技体制,其科技执行主体多年来一直分化缓慢,已不能适应当前以市场经济为主体的混合经济形式,阻碍了市场运行机制资源配置作用的发挥。因此,要在加速转型期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必须深化科技活动主体体制改革,主要是科研机构和高校的科研体制改革,重构政府和高校以及科研机构的关系,优化运行机制。 2 加速转型期科技资源配置分析框架 对科技资源配置的研究主要集中在科技资源配置规模、配置强度、配置结构和配置效果四个方面,对其合理性的判断就是这四个部分的综合表征。 科技资源的配置规模宏观上指一个国家在一定时间内配置的科技资源总量,一般对该部分的研究采用指标体系法,从定义的角度加以研究,并进行定性的分析和评价。其合理性主要表现在人力、资金从总体的数量上来表征对科技系统发展的支持程度、保障程度。 科技资源的配置结构包括科技资源配置的内部结构和外部结构两个方面。科技资源配置的内部结构是指在经济活动过程中,科技资源在不同方面的分配和使用比例。科技资源配置的外部结构是指科技资源在整个社会资源中的使用和分配比例,具体包括科技资源在不同活动层次配置结构(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开发研究)、不同活动主体的配置结构(企业、高校、研究机构)、不同的行业部门配置结构和不同的学科领域间的配置结构。总的来讲,科技资源要素的配置结构(包括资金)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整个科技系统的功能和效率。对该部分的研究一般采取定量分析的方法。 科技资源的配置强度主要表示对科技的支持力度和强度,包括科研人员的经费支持力度、国家财政对科技的拨款力度等;科技资源的配置效果主要是对科技资源配置合理性的问题研究,一般采用DEA、AHP、SD等研究方法予以检测和说明。 在科技资源的配置过程中,各科技活动主体的行为规范、市场运行的机制等都表现为一定的制度规范。真正制约和引导资源合理流动的不是宏观的调控主体、市场,而是制度,整个资源配置的过程表现科技活动主体在制度约束下的自我组织过程。如果存在着科技资源配置的经济寻租行为,那么只是制度的缺陷,其损失就是交易成本。所以,有效地资源配置模式应该是在弥补现有制度缺陷的基础上的总效应递增。根据这一分析,笔者借助科技制度资源适应度的概念来描述科技资源配置的合理程度,其理论值为科技资源系统内科技产出的增幅与交易成本降低额度的之比,其中,交易成本为科技制度供给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科技制度资源适应度可用来描述科技资源配置中的科技制度对科技产出的推动力,其值越大,表示科技资源配置越趋于优化,科技制度对科技产出的推动力越大,数学表述如下: 科技制度资源适应度=科技产出的增值额/交易成本减少额 =Δ科技产出/Δ科技交易成本 这一公式是鉴于加速转型期科技资源系统内科技活动主体多元化、多种经济运行机制并存以及市场化程度不平衡等的特点,根据系统论的黑箱原理得出该理论模型可以在不考虑加速转型期科技资源系统内部配置结构复杂性的基础上实现科技资源配置的优化和调控。 3 加速转型期的科技资源配置方式 科技资源的基本配置方式一般分三种:计划配置、市场配置、混合配置。对加速转型期科技资源配置方式的选择应该是在考察国际社会科技资源配置模式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的经济发展实际创造性的选择和使用。 目前,国际上国家科技资源配置的模式选择通常有三种类型:“自由市场经济”的美国模式、“社会市场经济”的德国模式、“社团市场经济”的日本模式。这三种资源配置模式,其实都是对科技资源配置混合方式的发展利用,其共同点是都认为科技资源的配置方式应该市场经济为主、政府的计划作用为辅。区别在于政府在资源配置中职能和所起作用有所区别。 根据国际科技资源配置的经验,由于我国加速转型期实际实行的是以市场经济为主体的混合经济运行模式,这决定了我国现阶段必须实行以科技资源的混合配置为基础的资源配置模式,又由于加速转型所涉及的面广、层次深、强度大,新的整合机制一时难以形成并安全运作,致使社会分化与社会整合交接过程中存在的空白环节以及社会的分化导致政府职能存在着让渡等客观现实情况,在资源配置的过程中就应该强调政府作用,以确保加速转型期的安全过渡,所以,在加速转型期,我国应该实行政府主导型的混合科技资源配置模式。 政府主导型的混合科技资源配置模式一方面可以通过科技政策、产权规范等制度的供给发挥政府的职能,在宏观上对全社会科技资源进行引导,使科技资源的布局更为合理,促进科技、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使科技资源更好地在不同科技活动主体和层次、不同的科技活动过程、不同的学科领域、不同的地区和不同部门之间分配,有效防止市场失灵现象的发生;另一方面以大多数微观科技活动主体为中心,依靠市场的自发调节,遵守一定的市场规范,使这些科技活动主体高效率地调动自身科技配置,实现资源配置的最佳效益,推动经济增长。政府主导型的混合科技资源配置的最终目的是促使科技活动主体生产出更多符合经济发展需要的科技成果,实现科技经济一体化。 在此还要强调一下的是,之所以选择政府主导型的混合科技资源配置模式,强调政府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其主要鉴于政府具有其他组织所无法替代的职能,可以通过法律、政策引导等制度手段为科技资源规范的市场化运行创造先决条件,促进科技的高效产出。 4 加速转型期科技资源有效配置理论发展 由于科技资源是经济资源的子系统,具有资源的一般特性,经济学作为研究人们如何利用稀缺资源并实现其最优配置的科学,对资源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的理论构成了经济学理论研究的落脚点,也构成了科技资源配置理论的一般前提和基础。而当作为科技资源配置理论的前提和基础——传统经济学理论在解决资源配置问题时本来就存在着问题,而科技资源的特点早已超出了经济资源自身的特点的时候,科技资源配置理论就不应该是简单的经济资源的配置理论的应用,而应该是由其发展和延伸的新的理论支撑。 4.1 传统经济学理论在解决经济资源配置时就存在天然缺陷 科技资源配置理论是建立在经济学理论的基础上的,而经济学理论自身是为经济资源有效配置的解决而产生的。然而,不管是从方法论的角度,还是从逻辑的角度,经济学在解决资源配置是存在着的不自洽的问题,这种不自洽是与生俱来的。主要是由于传统主流经济学研究方法是建立在抽象分析、逻辑演绎和实证经验方法的基础上,以需求分析为出发点,利用数理为基本工具,使经济学走向科学化、定量化、严格化的道路,发展成为一个具有严密演绎结构的、无懈可击的内在逻辑演绎体系,忽略了与环境的联系。而科技资源配置作为一个系统,不是一个简单的分配财力、物力、信息资源到各主体进行研究与开发、测试再由生产部门生产的线性过程,而是一个由人、物、信息、制度、市场组成的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有机体系,而是既要实现在各主体之间宏观层次的资源分配,又要实现各主体系统拥有资源后的微观配置,即拥有科技资源后的自组织行为,这一点是传统经济学理论无法达到的。 4.2 现有的科技资源配置理论忽略了科技资源自身的特点 科技资源作为经济资源的子系统,具备经济资源的基本特点,这就意味着科技资源的经济资源属性使其资源流动、配置以及使用必须遵循一定的经济学规律,也构成了用经济理论解决科技资源配置的一般前提,但并不意味着构成了一切前提,这主要是因为科技资源有其自身的特点,科技资源是智慧性资源,具有可积累性、发展性、可继承资源、开放型资源、非强排他性,正是由于科技资源与众不同的资源属性,形成了对传统资源概念和意义的突破,而对传统经济资源质上的区别,迫使我们必须重新审视科学技术作为生产要素所产生的内部效应,重新审视科技资源无法完全转化为物质流进行传统意义上的经济学范式分析的现实,重新审视科技资源的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 4.3 现有的科技资源配置理论忽略了科技资源的时代特点 现代社会已成为经济全球化、科技全球化以及科技经济一体化,当信息化为全球信息资源共享带来了方便时,对基于狭义的科技资源配置对信息资源的漠视,对网络信息资源存在严重不均衡性背景下的统一资源配置模式以及信息资源形式的改变和信息作为资源的交易成本特性所应导致科技资源统计和评价方式的变革就必须引起重视。与此同时,科技资源配置应该建立在国际化的背景下,是一个充分考虑其他国家资源配置形式下博弈配置,单纯的数理分析是不能真正反映科技资源本质要求。 4.4 数理方法应用前提的高抽象性不可避免会产生资源配置评估失真 各种应用于科技资源配置研究的数学模型研究方法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和实践,理论严密,模型成熟,但是在与科技资源配置研究内容相结合时,存在着不同的侧重点和一定的局限性。首先,科技资源的有关数据来源都经过一定转化处理,具有高概括性和高抽象性。其次,过分强调客观数据,忽略主体环境的考虑,使得产生评估结果往往是简单前提条件下高效评估,复杂条件下的无效评估。第三,就是单个模型往往只能反映科技资源配置某一方面的问题,不是在综合条件下的全面反映,所以就可能会出现同一数据由于使用程度和使用面的不一致导致结论的相悖或相互削弱的现象,最终导致科技资源配置评估失真。 鉴于以上分析,把握现实的资源配置信号以及资源配置主体的活动规则和特征,单靠理性逻辑的认识工具是远远不够的,需借助非理性的工具,如对市场习俗、本能、欲望就是理性逻辑不可言状、难以描述的对象,而事实上,它们也是市场赖以存在、发展不可缺少的重要内驱力,而这一切正是传统主流经济学所缺乏。 5 加速转型期科技资源有效配置的理论选择 自新古典经济学之后,经济学演绎出了许多流派,其中有一个学派却异常引人注目,这就是制度经济学派。制度经济学着重于从价值判断标准、伦理学的角度进行宏观制度分析,建立了包括制度权力及其他非经济因素在内的整体方法和注重历史因素的演进方法以及规范分析方法,扩大逻辑演绎前提的内涵和在理论构架上以及方法论上的突破,很大程度弥补了传统经济学的不足,为科技资源的合理配置提供解决的方向。 科技资源的有效配置之所以必须要以制度为保障,这主要是因为制度作为“约束个人和团体之间相互作用的一系列共同的习惯、常规、既有的经验和规则”,可以通过一系列外在形式化的规则或程序强制赋予人们的行为一种外在的限制和规定(涵盖角色、功能、责任、权利和义务等),使其形成一种内在共同的文化价值模式,由此产生共同的长期稳定的行为预期,使人们能够在价值模式的内在约束下自觉地按照各自所扮的角色及功能进行有序的共同发展和互动。这种制度安排的制度化和定型化过程,同时也是一种利益分配格局的塑造过程,通过制度,人们可以对经济活动的规范产生一种长期稳定的预期,为经济发展提供有价值的服务。 制度经济学将人类行为的根基建立在制度结构(标准、工作规则、用法和习惯)上,纳入制度和文化背景中,保持加速转型时期社会分化后的活动主体单位的现实状态,并通过假设的制度结构与观察相比较,从而从经验上加以检验分析,对于加速转型期不同的经济运行机制、经济形态以及不同发展区域的经济行为具有更强的指导意义,在某种意义上讲,比现代的主流西方经济学范式更具亲和力和张力,也为科技资源配置问题的合理解决提供了可能。 科技研究论文:中部六省科技发展战略研究——基于中部六省“十一五"科技发展规划的比较研究 论文关键词:区域科技发展;中部六省科技发展战略;“十一五”科技规划;中部崛起战略;创新型国家建设;创新体系建设 论文摘要:根据我国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总体部署及关于中部地区“三个基地和一个枢纽”的定位要求,结合中部六省“十一五”科技发展规划。对中部六省的科技发展战略进行了比较研究。中部六省根据各自的特点。对“十一五”期间的科技任务进行了科学的规划。 0前言 在我国全面部署建设创新型国家的背景下,中部六省(即山西、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根据我国的科技规划纲要。相继出台了各省的“十一五”科技规划。为了深入研究依靠科技创新促进中部崛起的问题,有必要结合中央有关文件精神以及各地的实际情况。对中部六省的科技发展规划进行对比分析。从而为进一步明确和细化我国中部地区科技发展战略提供借鉴。本文比较的重点是中部六省科技发展重点领域、优先主题和重大专项。比较的核心是中部六省科技体制改革、区域创新体系建设和具体政策措施。 1中部六省科技规划的总体特点 1.1在指导思想上紧扣自主创新的主题 中部六省都强调以邓小平理论、“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实施科教兴省战略和人才强省战略,遵照国家“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指导方针,以自主创新为主线,为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科技支撑为建设创新型省份奠定坚实的基础。这些指导思想和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的总体要求大体上是一致的。 1.2在定位上略高于中央的要求 中央在《关于实施科技规划纲要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决定》中指出,“东部地区要努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支持中部地区加强科技发展能力建设”。但是中部六省在科技规划中都把“自主创新能力”作为规划的基点。把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作为重要任务,这种定位略高于中央的要求。 1.3在规划上体现了各省的特色、在科技项目部署上突出了重点 从规划的体系结构上来说。中部六省的科技规划内容、体例大都和《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的框架大体一致。主要的区别在于由各自的科技基础和实力不同所导致的具体科技攻关领域和项目、科技体制改革、配套措施等方面的差别。 中部六省的科技项目规划主要是两个重点领域:一个是集中于“农业、能源原材料、现代装备制造及高技术产业基地”领域的科技项目布局。在中部各省的发展战略中大都把新型工业化作为重中之重,提出要“推进工业结构优化升级”另一个重点是人口和生态领域,主要是公共卫生服务体系、生态建设、防灾减灾等方面。 具体说来,各省规划的重点和特色是: 山西省选择具有相对优势的生物技术及新医药、新材料、电子信息等高新技术领域,以共性关键技术创新为核心。 安徽省加快电子信息技术的推广应用。巩固在电子基础材料和元器件等方面的优势。将生物技术作为迎头赶上的重点。促进新材料向功能化、智能化、集成化方向发展。 江西省围绕优势和特色产业,着力在电子信息、新材料、新能源等领域开展关键技术攻关。 河南省在电子信息方面形成集聚效应和规模化产业发展优势。在生物工程方面加强医药生物、微生物发酵、生物技术育种等方面的重点研究。在新材料方面加快新材料的制备和成型加工两大关键技术的研发。 湖北省发挥电子信息和生物技术优势,提高汽车、钢铁、化工等支柱产业和农业的创新能力.将能源、资源、环境技术放在重要位置。 湖南省将重点放在新材料、先进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生物与医药、现代交通运输业等领域,加快利用高新技术改造和提升传统产业。 2中部六省科技发展战略背景和目标比较 2.1发展战略背景比较 中部六省在“十五”期问,科技事业都取得了长足的发展,科技创新能力明显增强,为各省的经济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但还存在一些深层次的问题。如:企业尚未完全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科技进步与经济发展不紧密的问题没有得到根本改观,科技体制改革有待深化,区域创新体系还不健全。“十一五”时期,中部六省将面临许多历史机遇和挑战。无论是实现中部崛起、促进社会和谐,还是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优化产业结构,都需要以科技为支撑。 2.2具体指标比较 中部六省发展的总体目标大都是“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完善科技创新体系”、“提高科技总体实力”等等。湖北、湖南、江西和山西4个省都提出要达到全国或中部地区上游水平。 从具体目标来看,各省不统一.反映了各省对科技发展规划目标认识的差异性。此外,在少数可比性较强的指标中,各省大体上差不多。如:“全社会研究与发展投入(R D)占GDP的比例”、“高新技术产品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的比重”等指标各省大体相同。 3中部六省科技发展重点领域、优先主题及重大专项比较 中央对中部地区的定位是“三个基地和一个枢纽”.也就是粮食生产基地、能源原材料基地、现代装备制造及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和综合交通运输枢纽。 3.1粮食生产方面 中部六省都是农业大省,各省在农业领域的优先主题、重大专项和基础研究都很多。根据中央的要求.中部六省大都继续实施优质粮食产业工程、畜禽良种工程等种子工程和动植物保护工程,不断加强动物疫病防治,继续推进农业科技推广、应用和服务体系建设。 各省除了在重大专项上还能体现出一定的区域特色之外,彼此之间农业科技规划的差异并不显著。农业(动植物)新品种选育(繁育)技术、畜禽水产健康养殖与疫病防控、农产品精深加工、农业信息化技术、农业生态安全(农产品安全技术、生态农业、绿色农业)、现代农业技术装备与设施等,大都被中部六省作为重点。 各省还根据区域特色选取了一批重大专项。山西省的重点是:旱作节水高效农业综合配套技术示范工程;红枣、马铃薯、优质小杂粮等特色农业产业化技术研究。江西省的重点是:东乡野生稻有利基因的定位及育种研究:红壤区域治理与生态农业技术研究及开发:猪重要经济性状主基因的鉴别与优质种猪的选育研究。湖北省的重点是:名特水产品关键技术的研究与开发、主要畜禽良种培育与产业化关键技术的研究与开发、双低油菜产业化关键技术的研究与开发等。湖南省的重点是:超级杂交水稻技术的研究与示范:大宗农产品综合深加工技术及关键装备的研究与开发。 3.2能源原材料方面 中央关于中部地区能源原材料基地建设的要求是,“加强能源基地建设,稳步推进山西、河南、安徽等煤炭资源丰富地区大型煤炭基地建设” 山西省根据自身是煤炭大省的优势,大力加强和煤炭安全生产、开发、利用有关技术的研究。安徽针对“两淮地区”煤炭的开发利用进行相关技术的研究,部署了煤炭高效安全清洁生产和煤化工专项。河南充分发挥豫北地区油气煤炭资源比较丰富的优势,大力开展煤和石油生产及其深加工技术研究。 而湖北、湖南和江西把重点放在高效节能研究上面。湖北强调对水资源的开发利用(水电);江西强调鄱阳湖风能开发和生物质能研究:湖南强调新能源(生物质能源)的开发,并把生物柴油关键技术研究与产业化作为重大科技专项。这些规划符合中央关于“因地制宜、积极稳妥地推进生物质能发电和风电建设工作”的要求。 中部省份的矿产资源十分丰富。中央提出“加强原材料基地建设,发挥中部地区铁矿石、有色金属、黄金、磷和石灰石等矿产资源优势,建设综合开发利用基地”。安徽以铁、铜、金等资源为重点,着重开发高效开采和冶炼技术,特别是深部隐伏矿床找矿技术。湖北重点加强对特色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与保护技术的研究,部署了磷资源开发利用关键技术研究重大科技专项。湖南着重加强矿产资源高效分选提取与矿山接替资源探查技术的研究。 中央还提出要“重点支持钢铁、石化、化肥、有色、建材等优势产业的结构调整,形成精品原材料基地”。山西主要是和冶金有关,其重大专项是:无镍不锈钢、优质合金钢连铸及热轧工艺技术。安徽省主要是新型特种建材、非金属矿深加工和精细化产品开发。河南省主要是冶金建材。江西主要是钢铁冶炼与加工、有色金属新材料和化工新材料。湖北重点是开发高性能冶金材料.以满足经济社会对高端板材的需要,开发化工关键技术及其产品.发展新型建筑材料关键技术与装备。湖南加快用高新技术提升陶瓷、轻纺、钢铁、建筑等传统材料行业,以技术优势形成产业优势,其重大专项是高性能金属材料产业化开发关键技术。 和农业规划不同,各省之间的能源原材料规划很不均衡。能源集中在山西、安徽两省,特别是山西省仅在煤炭领域就设置T4个重大专项。矿产资源集中在安徽、湖北两省。材料集中在湖南、湖北和江西。江西省总共只安排了16个专项,但仅在材料领域就有6个重大专项。能源、资源和原材料是紧密相关的3个领域。山西、安徽和河南省对于能源和资源规划得多,而对于材料贝4较少涉及。安徽、河南在材料方面规划得很简单,而湖南、湖北规划得较详细。 3.3现代装备制造方面 中部六省在现代装备制造领域规划了许多重点和专项。 山西省突出重型装备制造工艺及技术、智能高效采煤设备和工艺技术、铁路机械和专用机械生产工艺技术等.安排的重大专项是:矿山机械、重卡汽车生产装备制造技术、公路改性沥青快速制备技术。安徽省突出汽车整车产品开发、关键零部件及汽车电子、混合动力汽车、绿色制造、数字化和智能化设计、智能信息家电等,安排的重大专项是节能环保汽车及关键零部件专项、制造业信息化专项。江西省突出先进工业流程标准化示范工程、先进制造技术研究及应用、新型运载工具制造技术等,安排的重大专项是民用航空关键技术研究。河南省突出汽车、摩托车关键零部件和轿车车身开发技术、超精密加工及超高速加工技术与装备、新型输变电成套设备、新型机械设备。湖北省突出电动汽车及汽车关键零部件、现代装备制造技术与设备等,安排的重大专项是电动汽车、制造业信息化工程。湖南省突出现代工程机械、新型轨道交通设备、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等,安排的重大专项是电动汽车及关键零部件、新型换流变压器及特高压直流输变电系统重大装备、轿车无级变速器(CRV)产业化关键技术。 中央关于中部地区建设现代装备基地的要求是:“建设具有自主创新的现代装备制造基地,重点发展清洁高效发电技术装备、高压输变电设备、大型矿山开采设备、石化设备、大型施工机械、数控机床及关键零部件、新型农业装备、高速铁路列车、大功率铁路机车、新型地铁车辆、汽车及零部件、高附加值船舶及配套”。 从上面各省的规划可以看出,中部六省在现代装备制造的某些领域过于集中。如汽车领域,除江西侧重于民用航空领域以外,其余5个省都重视汽车产业的发展。安徽、湖北、湖南、河南都将汽车作为重点领域,湖北、湖南还将电动汽车作为重要发展项目。而在国家所列举的l2个中部地区重点发展领域中,只把汽车及零部件作为第11个列举项目。 对于国家所列举的其它领域,各省关注程度普遍不高。如关于“输变电设备”项目,只有湖南和河南列入规划;“大型矿山开采设备”只有山西列入规划;关于“高速铁路列车、大功率铁路机车、新型地铁车辆”只有湖南的“新型轨道交通设备”和山西的“铁路机械”涉及到。而“高效发电技术装备、新型农业装备、高附加值船舶及配套”项目,中部六省都没有列入规划。江西省侧重发展的民用航空项目不是国家所列举的项目。 中部六省除湖北省现代装备制造种类较多以外,湖南侧重于工程机械、输变电和轨道交通:江西侧重于民用航空;山西侧重于煤炭机械和运输;安徽侧重于汽车整车生产;河南的特色不明显,重点不突出。 3.4高技术产业方面 中央关于高技术产业基地的要求是:“建设高技术产业基地,加快发展新兴产业。国家对电子信息、生物工程、现代中药、新材料等领域的研发与产业化给予重点支持”。 相比现代装备制造基地来说.中央对中部六省高技术的规划不是很具体.没有列举什么项目.而是着重对促进企业成为技术创新主体、加强技术创新服务体系建设、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建设国家工程中心和实验室进行了说明。这就说明,中部地区的高技术产业和现代装备制造业不同,还没有形成鲜明的特色,中央的着眼点是“如何培育高技术,加快产业化”。但是由于高技术产业对经济的带动性十分显著,加上中部六省普遍对自身创新能力期望很高,因此,在各自的规划中都将发展高技术作为重中之重。 (1)信息产业。山西省以光机电一体化、微电子、新型元器件、软件、现代通信为重点,以数字化、智能化、网络化为核心。安徽省突出软件和集成电路、新型显示器件和片式元器件、自动化装置与系统,安排的重大专项是电子信息材料专项、计算机软件专项。江西省突出信息技术应用工程、软件技术、光电子产品技术.安排的重大专项是应用软件研究开发。河南省突出计算机网络高速路由器、交换技术与产品、各种宽带网络的接入技术及产品.加强信息化的开发应用,研制开发新型农业信息系统。湖北省突出光通信技术及下一代网络、无线通讯系统与终端、激光技术及应用、数字视听(3C技术及融合)产品、软件及信息服务业等。湖南省突出新型显示器件技术、数字视讯与媒体技术、软件、信息网络与现代物流技术,安排的重大专项是数字卡通内容制作及传播应用关键技术。 从上面可以看出,湖北侧重于光电子技术:湖南侧重于数字卡通,其它各省重点不明显。除河南以外,其余5省都强调软件研发,特别是江西和安徽将软件开发列为重大专项。 (2)新材料。在新材料领域,中部六省主要是集中于纳米技术的研发。新材料领域和原材料领域联系较紧密.不少省都集中于传统原材料领域的新材料研发,而对于高技术领域的新材料研发实际上并不多。如:山西的重大专项是纳米、永磁、多晶硅及镁合金新材料制备技术开发;安徽的重大专项是纳米材料和新型功能材料:江西的重大专项是纳米新材料研究开发;河南的重大专项是新材料的制备和成型加工技术;湖北的重点是新材料技术研究与开发;湖南的重点是先进电池材料、先进硬质材料、先进复合材料、纳米功能材料。 (3)生物工程、现代中药。山西省以中药现代化综合技 术开发为主攻方向,加强中药现代化的关键工艺技术和集成工艺技术开发,重大专项是中药现代化技术。安徽省突出酶工程和细胞工程技术、基因操作和蛋白质工程技术,重大专项是新药创制。江西省突出生物医药、化学药新药、中药新药、中药现代化技术聚焦工程.重大专项是江西道地和特色中药现代化关键技术研究开发。河南省在医药生物、微生物发酵、生物技术育种等方面开展重点研究,形成产业化发展的群体优势。湖北省突出生物医药技术、生物农业技术、生物工业技术、生物医用材料技术、生物能源、生物环保和生物服务技术。湖南省突出生物安全技术、医药生物工程技术、现代中药技术、创新药物技术。 从上面的项目名称可以看出,在生物工程和现代中药领域,中部地区主要是依托当地的中药材资源优势,进行现代中药开发。 3.5综合交通运输枢纽 中央关于将中部地区建设成为交通运输枢纽的要求更多地是从交通运输、商贸流通体系、交通运输重点项目的角度进行规划的。因此,中部省份在综合交通运输枢纽方面的科技立项十分少.只有湖南和安徽将发展“智能交通技术”列为优先主题.但是具体内容也不是很多。 3.6人口和生态重点科技领域 中央指出.中部地区发展面临着“人口和生态环境压力大、自然灾害频发,抗灾能力较弱”的问题。由于这些问题很具体,因此,中部六省在科技规划中,对优生优育和人口控制、污染治理、废弃物综合利用、自然灾害预报等领域都设立了优先研究主题。 结合自身的特点.山西将工矿区土地复垦及生态重建研究与示范、煤烟型大气污染控制技术与示范、重大矿山灾害事故预警与应急救援技术作为重点。安徽将巢湖、淮河水污染综合治理作为重大专项。江西将鄱阳湖生态保护与环境治理相关技术研究作为重大专项。河南加强对艾滋病和地震灾害的研究。湖北强对血吸虫病、洪水预警和防治的研究。湖南把湖沼地区血吸虫病防治关键技术研究作为重大专项,并加强对水旱灾害防治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的研究。 4中部六省科技体制改革、创新体系建设和对策措施比较 作为省一级的科技规划.促进科技体制改革和创新体系建设是一项重要内容.也得到了各省的高度重视。科技体制改革和创新体系建设和对策措施的关系十分紧密。关于这部分内容的规划,各省差异较大:有的将创新体系和体制改革作为对策措施中的一部分:有的没有对策措施,只有创新体系建设。这种差异反映了各省对建设区域创新体系和进行科技体制改革认识上的不同。各省都强调要建设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相结合的知识创新体系以及社会化的科技中介服务体系,只是在具体表述上有所不同。从具体对策来看,各省主要从财政投入、政策法规、优惠政策、人才培养、加强领导等方面进行阐述。 中央并没有单独就中部地区问的科技协作进行要求,只是把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和高技术产业发展放在一起,指出中部地区要“加强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与企业的技术合作,促进企业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加强技术创新服务体系的建设,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支持建设若干科技基础平台”。这就说明,中央认为中部地区高技术的发展离不开创新体系的建设。 在区域经济布局上,中央也只是提出“以武汉城市圈、中原城市群、长株潭城市群、皖江城市带为重点”,“支持中部地区与东、西部地区在粮食、能源、原材料等方面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鼓励中部地区与毗邻的沿海地区推进区域经济一体化”。因此,从中央来说,关注的重点主要在于中部各省份内部的增长极建设和东、中、西部问的互动。 在区域合作方面,中部六省较重视与国外和其它区域的合作,而不太重视中部地区内部之问的合作与交流。其实从中央对中部地区“三个基地和一个枢纽”的定位以及上面各省的规划重点来看,中部六省面临着许多共同的科技需求,在一些方面也有许多共同的优势,完全可以通过加强中部六省区域创新体系的建设来寻求发展.没有必要各自另起炉灶,或只盯着国内或国外一些科技发达地区。因此,中部各省还需要进一步加强本地区问的科技协作,共同促进本区域的创新体系建设。 科技研究论文:中国科技成果评审制度研究 中国科技成果评审制度产生于集权体制时代,显然与改革后的体制不相适应。本文的目的是剖析科技成果评审体系的问题及其根源,探讨适合未来发展的科学评价方式。文章先分析现行科技成果评审体系的特点和各种不同的评审形式(如科技成果鉴定、评奖评审等),指出其中存在的问题,然后提出了改革科技成果评审制度的建议。笔者认为,应当减少政府资助科研项目的数量,避免各种计划项目、基金项目的重复设置,基本上取消国家社科基金,逐步乃至最终取消科技成果鉴定制度,以更为有效的专利版权制度等来代替它。 一、“科技成果”、“评审”和“领先”、“先进”:中国特色的科技管理概念 “科技成果”一词在中国的文献中出现得极其频繁,最新出台的《科学技术评价方法(试行)》(2003年9月22日颁布,以下简称“评价方法”)中也同样使用这个概念。但是,查阅《中国百科大词源》、《实用科学名词术语词典》、《词源》、《辞海》、《现代科学技术词典》等国内工具书,均找不到对“科技成果”一词的表述。从字面意义上理解,“科技成果”无非是科学技术研究成果的简称,当然,它应该是指某项科学技术研究活动取得的具有价值的结果。据此来看,未经过科研活动,借用甚至剽窃来的结果肯定不是科技成果;同样,虽经过了研究活动,但取得的结果不具有价值也不能被称为科技成果。 “科技成果”一词在中国的各种场合事实上被泛化地使用,造成了许多不良影响,也错误地引导着科研活动的方向。许多项目或课题在尚未完成结果鉴定之前就自称为“科技成果”;各种“科技成果”鉴定会、报告会、评审会宣传得不亦乐乎,听起来好像并不是某个项目要进行结果鉴定,而是某个“科技成果”正在做宣传,专家到场是为了替这个“成果”作宣传,越是有名望的专家到场越是能为这个“成果”增光,于是不明就里的媒体便一哄而上,结果不是成果的“科技成果”就真的成了成果。何况,由于存在着评审失败以及评审腐败等诸多因素,即使经过鉴定、评审的项目也并不全是真的科技成果。 国际上通用的与中国特色的“科技成果”相对应的概念只有项目、技术、专利,而且国外的项目一般都是使用它本身的具体称呼,不使用“成果”这一层次的统称,中国本来完全应该参照这一做法进行管理。既然“科技成果”这一概念已经被滥用,中国的有关管理部门应该做出规定,慎用以致于取消“科技成果”一词,用其他更为准确的词来代替[1]。实际上,科技成果这个概念带有很强的行政认可色彩,却不具备任何法律意义,它与国际上知识产权领域的专利、版权概念有着本质的差别。未申请专利、也不受版权保护的中国式“科技成果”在国际上得不到法律上的承认,这不利于中国参加国际技术贸易与竞争[2]。 “科技成果”一词与中国管理科研技术开发活动的行政体制有很深的渊源。中国的“科技成果评审制度“是科技成果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这种制度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建立的,与计划经济下科技成果的非商品属性相适应。在计划体制下,科研和技术开发计划由政府下达,经费由政府拨付,研究结果归政府所有,由政府负责推广,所以政府必须管理和参加科技成果的“评审”工作。 “评审”是另一个极具中国特色的词,在英语或其他语言中很难找到与之对应的词。它具有评价和审定的双重含义,指由国家有关管理机构对取得的成果、成就以及某种资格进行评价、审定并最终给予某种形式的确认。科技评审的组织者一般是国家各级科技管理机构,包括政府机构、非政府的国家基金机构、直属政府的事业单位等,由这些管理机构根据国家的有关管理办法组织或委托专家评审小组对科技项目或成果进行评审。本文分析的主要是科技项目的事后评审。 最早的科技成果评审始于50年代,当时的评审主要采用鉴定的形式。1955年10月31日,国务院批准建立农业科学研究工作协调委员会,规定其任务之一是“负责鉴定科研成果”,这是最早的关于“科技成果鉴定”的说法。1958年开始“”后,“科技成果”迅猛增长,良莠不齐,在这种情况下,急需建立一套有效的评判标准和方法来辨别“科技成果”之真伪。当时国家科委开始了科技成果的鉴定工作,并在1959年初步形成工作程序。1961年4月,国务院通过了《新产品、新工艺技术鉴定暂行办法》。1994年国家科委颁布了《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办法》。此文件规定,“科技成果鉴定”只用于列入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科技计划内的应用技术成果,以及少数科技计划外的重大应用技术成果;换言之,不属于这个范围的“科技成果”可以“评审”,但不组织“成果鉴定”。经过40多年的发展,中国已经形成了一个“科技成果评审”方法体系,其中除了奖励评审外,其他评审形式多是从上述的鉴定制度演变发展而来。 目前,中国科研单位的课题(项目)来源主要有4类。第一,科技主管部门根据科技发展规划和计划提出的指令性和指导性课题(项目),称为科技发展规划和计划内项目,包括各级科技计划和基金项目。其中国家级的科技计划包括“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即863计划)”、“国家科技攻关计划”、“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即973计划)”、“基础研究重大项目前期研究专项”、“星火计划”、“火炬计划”、“软科学研究计划”、“科技成果重点推广计划”、“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计划”等。各部委、省市也都根据自身重点扶持的情况建立各级科技计划。至于各种基金项目,国家级主要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各省相应也有由省财政拨款建立的省级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研究基金。第二,科研机构与其他部门通过横向联系形成的联合开发课题(项目)。第三,科研机构接受某些部门或企事业单位的委托进行研究开发的课题(项目)。第四,科研人员通过长期的积累和实地调查后自己提出的课题(项目)。 这些课题或项目研究结束后,成果的确认分别有不同的方式。第一,科技计划或者基金项目,属各级财政支持的项目,按照国家的规定必须评审并登记科技成果。其中应用性技术成果必须有科技成果鉴定;而基础性研究成果由于主要表现为学术论文的形式,其评价本着“公开发表,自由评议”的原则获得认可,但是执行中还须提供由研究者所在单位学术委员会做出的评定意见,从而形成了学术委员会的评审。第二,政府或者企事业单位委托的项目结束时,往往采用委托单位组织专家评审或验收的方式。近几年,有少部分项目已经开始由评估中心或国家认可的评估机构来评估[3]验收,通过专业化的评估程序对委托项目进行判断,提供给委托方最后的评估结论,但这种方法还不成熟。第三,某些有重大影响的自由研究项目,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也要进行鉴定或评审。第四,联合开发的课题(项目)按照主要完成单位为第一负责人的原则,由第一负责人申请鉴定或评审。第五,上述各项目在取得一定的评价之后,得由所在单位推荐向各级政府申报奖励,于是评奖的过程中又形成了评奖评审。 目前中国科技管理部门通常用“国际领先、国际先进、国内领先、国内先进”等概念划分成果级别。这种概念的含义是把科研项目成果与以往科学成果对比,从而评价其创新程度及意义。但是,一项新的科学成果的真正价值不只是体现在它是否比以往科学知识的积累前进了一步,还要看未来它能给学术界、技术经济界和教育界带来什么创造性效用。而这后一点需要相当长的时间才能得到证明。可是中国的国家自然科学奖评奖却规定:所谓“得到国内外自然科学界公认”,是指主要论著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或学术专著出版一年以上,其重要科学结论已为国内外同行所引用或应用。学术成果发表后短短几年里被引用数次,岂能妄称被“公认”为“国际领先或国际先进”?一项科学成果发表以后,多数情况下其价值是否在该领域内领先只有经过同行的普遍认可才能定论,而同行们在认可其价值之前往往会展开学术讨论和评价,不同观点、不同发现、不同结论之间的讨论耗时经年,多年讨论后一项成果被推翻之例亦屡见不鲜。“国际领先或国际先进”之评语是不能轻易判定的。进一步看,国际学术界评价一项新成果的价值,是由科学家们个体分散和自发地进行的,只有当个体的承认积累到相当数量之后才形成共识,尽管其中可能不同学派仍会有不同看法。这个过程很可能比该成果提出者个人的生命还长。如此来看,中国的许多科研结果公布之后就很快被“评审”为“国际公认”的“领先或先进”成果,其实更大程度上是国内人的自说自话,如果不是借助于行政权力,甚至未必能在这么短的时间里真得到国内学术界的公认。中国的科技成果评奖结论的声望不高,与这种“中国特色”的评价概念及评价方法有很大关系[4]。 科技成果的管理是科研和技术开发活动的行政管理之重要一环,欲改革“科技成果评审”的方法和制度,就必须改革科技管理体制。科技管理体制与管理方法的法制化、国际化,是适应市场经济及国际大环境的必然结果,将知识产权概念引入成果管理,还科技成果的本质属性势在必行。 二、中国现行的科技成果评审制度:内容与问题 中国现行的科技成果评审形式主要包括:科技成果鉴定及项目验收评审、评奖评审、学术委员会评审等。另外,由于软科学及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的特点不同,这两类成果的评审有各自单独的规定,下面一一介绍。 1. 科技成果鉴定 在中国,科技成果鉴定是科技成果的主要评审形式。科技部发展计划司公布的“2001年全国科技成果统计年度报告”显示,该年全国共登记科技成果28,448项,其中采用鉴定方式确认的成果数为21,124项,占评价项目数的74.25%,比重很高。根据现行的《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办法》[5],科技部归口管理、指导和监督全国的科技成果鉴定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学技术管理部门归口管理、监督本地区的科技成果鉴定工作;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负责管理、监督本部门的科技成果鉴定工作;这些管理部门(以下简称组织鉴定单位)负责组织鉴定,或委托有关单位(以下简称主持鉴定单位)主持鉴定。主要有检测鉴定、会议鉴定和函审鉴定三种形式。采用检测鉴定时,由组织鉴定单位或主持鉴定单位指定经过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认定的专业技术检测机构进行检验、测试,必要时,组织(或主持)鉴定单位可以会同检测机构聘请3至5名同行专家,成立检测鉴定专家小组,提出综合评价意见。采用会议鉴定时,由组织鉴定单位或主持鉴定单位聘请同行专家7至15人组成鉴定委员会。采用函审鉴定时,由组织鉴定单位或主持鉴定单位聘请同行专家5至9人组成函审组。参加鉴定的专家由组织鉴定单位从国家科委或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委、国务院有关部门的科技成果鉴定评审专家库中遴选。鉴定的程序是,由科技成果完成单位或个人根据任务来源或隶属关系向其主管机关申请鉴定;若符合鉴定办法第八条规定的条件,经组织鉴定单位批准,组织或主持鉴定单位将被鉴定科技成果的技术资料送达承担鉴定任务的专家;参加鉴定的专家收到技术资料后进行审查,提出鉴定意见;组织鉴定单位和主持鉴定单位对鉴定结论进行审核,并签署具体意见;经鉴定通过的科技成果,由组织鉴定单位颁发《科学技术成果鉴定证书》。 在这种科技管理体制下,科技成果之产权归国家所有,不是商品,一经鉴定便向社会公开,任何单位均可无偿使用,科技人员获得的报答与成果的推广应用无关,通常是由成果完成单位根据成果鉴定给成果完成人员待遇、奖金、职称、晋升等。由于科技人员往往不关心科技成果的开发利用,许多成果通过鉴定、颁发奖励之后就被束之高阁。中国科技人员众多,但科研成果开发利用的情况却相当落后,这种科技管理体制是一个重要原因。科技成果鉴定的目的在于正确判别科技成果的质量和水平、促进科技成果的完善和科技水平的提高、加速科技成果推广应用。然而,对于(绝大多数)应用技术成果来说,得到市场承认的项目才是有意义的、高质量的,市场的接纳也就宣布了它广阔的推广和应用前景,引入市场竞争才能真正促进这类科技项目研究水平的提高,而应用型技术成果本身也非常适合于在市场上进行评价。所以,成果鉴定的目的通过市场完全可以完成,而且会完成得更好、更有效率,从这个意义上说单纯的由行政部门组织的鉴定其意义其实相当有限,只不过是满足了科技管理行政部门自身的需要。 这种体制的另一个问题是,科技管理部门既是鉴定的管理者又是鉴定的组织者,同时还是鉴定的监督者,这充分显露出计划经济的特征──政府是裁判员又是运动员。在对政府机构及其官员的监督付诸阙如的情况下,从项目审批到项目评审各个环节上的腐败就日益猖獗。此外,这种成果鉴定方式的质量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评审专家的选择,而参与鉴定的专家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字号(3){[6],鉴定的整个过程中都没有监督者存在。在这样的状态下,鉴定的派生利益可能成为参与鉴定者的动力,由此又导致国内普遍存在的所谓“学术腐败”。 国家计划内项目及基金项目结项后,除了规定要实行鉴定的以外,其余项目都要验收,于是验收评审成为科技成果评审的又一种方式。验收是指由验收单位按计划任务书或所规定的验收标准和方法进行测试、评价,并做出结论。其一般步骤是,先由项目首席科学家和项目专家组负责课题验收,编写项目结题总结报告及课题验收报告,会同依托部门向科技部业务主管司提出项目验收申请,然后由科技部组织验收专家小组进行项目验收。由于验收工作是从鉴定发展而来,验收中的专家评审过程大体与鉴定一致,此处不再赘述。 2. 科技奖励评审 科技奖励评审往往在鉴定或者其它评审的基础上进行。现有的科技奖励体系有官方和民间奖励二个层次,以前者为主,这里的讨论也以政府的科技奖励体系为对象。这个科技奖励体系是一个上下对应的垂直体系,中央层次有国务院设立的“国家科学技术奖”,包括“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除最后一项的受奖对象是对中国科技事业做出重要贡献的外国人或外国组织,其它奖项均为国内科技工作者而设。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设立了省一级科学技术奖(其中又分设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等),省以下地方政府不再设立科学技术奖。国务院所属各部中仅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公安部和国家安全部设立了部级科学技术奖,其奖励范围是涉及国防和国家安全、不便公开的项目。 根据1999年4月28日通过并的《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科技部负责科技奖励的评审组织工作,为此专设了“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以下简称“奖励委员会”),其主任委员由科技部部长担任,科技、教育等有关部门的领导和著名科学家及有关专家15至20人为委员。“奖励委员会”聘请有关领域的专家学者组成各个奖项的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委员每届任期3年。国家自然科学奖评审委员会下设9个学科评审组,国家技术发明奖和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评审委员会下设29个专业评审组,负责各自学科(专业)范围内的奖项初评工作,并将初评结果报相应的评审委员会。 科技奖评审对象指国家科技奖推荐项目的完成人、完成单位或国家科技奖推荐人选。“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每年授予人数不超过2名,授予对象是在当代科学技术前沿取得重大突破或在科技发展中有卓越建树者以及在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和高技术产业化中创造巨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人。“国家自然科学奖”授予在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中阐明自然现象、特征和规律,做出重大科学发现的科学家。“国家技术发明奖”授予运用科技知识做出产品、工艺、材料及其系统等重大技术发明的人。“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授予在应用推广先进科技成果,完成重大科技工程、计划、项目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人或组织。后三种奖每年奖项总数不超过400项。 “国家科学技术奖”的评奖程序如下:个人申报-有关部门推荐-奖励办公室形式审查-学科(专业)评审组初评-异议公布-评审委员会复审-奖励委员会决议-科技部审核-国务院批准。其候选人由推荐产生,遵循“逐级上报推荐”的原则,申报与推荐相结合。奖励办公室对推荐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审查合格的推荐材料提交相应评审委员会学科(专业)评审组或组织具有评审资格的同行专家进行初评。初评由学科(专业)评审组以会议方式或书面方式进行。“国家科学技术奖”各评审委员会以会议方式进行评审,记名投票表决产生评审结果,并向奖励委员会提出获奖人选和奖励种类及等级的建议。奖励委员会以会议方式对各评审委员会的评审结果进行审定[7]。 在现行评奖体制下,奖项设立过多,奖励对象分散,单项奖金数额小,这是平均主义观念的产物。奖励因其崇高性与稀缺性而对科学家产生吸引力,奖金额高才会对社会产生影响力,激励科技工作者向难度大、周期长的项目挑战。目前的奖励方式对获奖者的激励作用不足,在社会上产生的荣誉导向效果也有限。此外,评奖过程有明显的行政化色彩。比如申报和推荐要按行政级别层层上报,一项科技成果若因各种原因在基层单位得不到承认,就失去了“参赛”机会。前一段时间为社会各界所关注的“蒋春暄”现象决不是偶然发生的\字号(3){[8]。其实,完全可以进一步放宽推荐人的资格,允许权威性学会组织或著名刊物出版机构推荐参与科研成果评奖者,或制定复合量化标准(如发表的刊物质量、被引用次数达到一定数量等),允许达到这个标准的成果完成者自荐参评。 3. 学术委员会评审 这里讲的学术委员会是指在研究院所、高校、学会等从事科学研究活动的组织内设立的由教授、专家的代表组成的学术审议机构,其主要职能之一是评审各类科学研究成果。在高等院校里,除校学术委员会以外,还设有院级和系级学术委员会,一般由本单位的“一把手”兼任学术委员会主任,学术委员会的成员相当一部分是单位的中层领导,如高校中的院长、系主任、所长,也有一部分是老教授。这种制度本身是集权体制和审批经济的产物,违反学术发展的规律。教授与教授之间的地位本来应该是平等的,但在行政权力的支持和背书下,学术委员会的存在人为地把教授分为两类,一类(多数人)的命运掌握在另一类(少数人)手中,前一群体中每一位教授的权力利益都要受制于后一群体,从而允许后者垄断支配前者的命运。 即使学术委员会的成员均能做到公正,它也缺乏行使权力的能力。因为学术委员会要评审几乎所有学科的成果,而选自每个学科的委员人数非常有限,在隔行如隔山的情况下,只有被评审项目相关学科的少数委员在具体的评审过程中有发言权,多数委员往往是门外汉,所有评审过程易被少数人控制。事实上这种委员会只能进行形式上的审查。学术委员会下设的分学科委员会没有最终决定权,后者的决议时常被学术委员会所否决。假如院系的分委会起决定性作用,则校级学术委员会就没有必要存在了。 按照目前的科研管理体制,各院校完成的政府各级计划内项目的基础研究成果一般要由校学术委员会出具评价意见书,这是校学术委员会承担的评审功能之一。但是,现实中各单位学术委员会对这种研究成果实际上根本不是认真严格地评审,而是把“评审”变成了促进该成果通过验收的过程。由做项目的单位出具对项目的评价书,无论如何这个评价书都不会是客观的,因而也没有实际意义,这种形同虚设的评审早就应该取消。 4. 软科学项目评审 自从中国科学院撤消了哲学社会科学部,政府将该部另设为中国社会科学院以后,中国科学院和国家科委只管辖自然科学学科的研究。由于自然科学某些学科的发展已经越出了传统的自然科学边界,而中国科学院和国家科委又不愿意把这些新学科的管理权交给中国社会科学院,于是就在其管辖范围内另设了一个独特的介于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研究之间的“软科学”研究领域。由此在中国的科研管理上出现了自然科学、软科学、社会科学3大领域的界分,这也是“中国特色”,世界上没有别的国家实行这样的管理模式。在中国,软科学研究是指用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和工程技术的多门类多学科知识,运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系统分析和论证手段,研究决策和管理实践中提出的课题。 目前,科技部归口管理全国的软科学研究,其政策体改司软科学处为软科学研究管理的具体执行机构,各级政府机构相应设有软科学管理机构。软科学成果评审由各级软科学管理机关聘请同行专家,按照规定的方法、程序和标准,对软科学成果的质量、水平等进行审查、评价,并做出相应结论。其评审程序与管理方式与鉴定相似,只是在具体的评审标准和评审时侧重考查的指标方面,由于软科学自身的特点而有所不同[9]。 由于软科学研究的对象是各种社会发展问题,其成果主要是一些咨询意见或政策备选方案,这些成果是否具有实用性和可行性要由政府有关部门或经济部门来判断,而不应当只由同行内的学者专家从学术角度判断。所以,从其特性考虑,软科学研究成果的评审应以政策被采纳的部门或委托咨询机构评审并奖励,而不必由科研管理部门自行评审,政府不必再设软科学方面的评审。 5. 社会科学评审 目前社会科学界尚没有一个关于社会科学项目评价的条例,包括“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会”和中国社会科学院的项目结项都采用鉴定的办法。不久前中国社会科学院刚出台了《中国社会科学院重大课题鉴定结项办法》,对2000年以来立项的院重大课题的结项鉴定工作做出规定。其程序包括:重大课题的成果定稿后由课题主持人向所在研究所提出召开课题结项报告会申请,经研究所同意并由所科研处组织课题结项报告会;报告会后由研究所向社科院科研局提出鉴定结项申请,科研局组织成果鉴定,核定成果鉴定等级,并将结果报院里审批;科研局公布课题最终结项结论,下达院重大课题结项证书或院重大课题终止通知书[10]。按此办法,一项课题结项实际上要分别举行结项报告会和专家鉴定会。前者邀请研究所内外同行专家、所学术委员、院科研局和财计局的有关人员,报告内容包括研究概况、成果主要内容、成果在学术上的贡献和创新等,报告会上要求有质询程序。后一个会由院科研局主持,请专家就课题成果进行评议和鉴定。 社会科学研究的特点是对于一个问题的研究结论可以多种多样,百家争鸣,一个结论是否正确或可行,要在长期的社会发展中进行检验,绝非一个鉴定会或几位到会学者就能断言并辨明其成果等级或优劣,何况在这种鉴定会上很可能会得出主观的、不负责任、迎合某些意图的鉴定结论。因此,社会科学研究成果的鉴定可以取消。如果课题属于基础理论研究,可利用其发行量、引用次数、发表或录入的刊物等级以及同行评价等作为学术评价的辅助手段;如果课题属于应用类研究,则应由应用者来评价。 三、应当如何改革中国现行的科技项目“评审”制度 1. 逐步减少乃至最终取消“评审”,对不同的科技项目采用不同的评价方式 “评审”并非评价科技项目唯一可行的方式,也不是最有效的方式。“评审”本身属于有目的、有组织地在短期内强制性地对某项研究结果做出评价,由于其人为性、短期性、强制性,所以并不适合所有类型项目的评价。一个真正的成果必然会得到学术界的广泛认同或市场的承认,无需官方组织的“评审”;相反,由政府部门介入的“评审”过程未必能“评”出真正的成果。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从来不组织什么由政府机构参与的层层上报的“科技成果”“评审”,这丝毫不妨碍各国的科学研究和学术成果。从根本上来说,中国的“科研成果”“评审”制度源于集权体制下政府包揽一切、控制一切、决定一切的管理需要,改革20多年了,却从未触动这种科研管理制度,以至于到现在这种落后的管理方法和制度依然如故。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在腐败日益泛滥的情况下,现实证明,多一种政府机构参与的“评审”就可能多一种寻租的机会,如此则“评审”的正当性就更成问题了。在一些情况下,组织“评审”可能会成为有关政府机构、事业单位里某些人获取不当利益或学术圈某些人瓜分学术研究资源的途径,这些人为了从中上下其手会千方百计地维持这种“评审”制度。 严格控制“评审”的数量直至取消“评审”这一方式势在必行。科技部最近颁布的《评价办法》也开始考虑到这一问题[11]。欲逐步乃至最终取消“评审”,代之以更为有效的评价制度,应该考虑包括以下方面的工作: 首先,应当逐步乃至最终取消“科技成果鉴定”制度。这是目前中国“科技成果”“评审”的主要形式,它只适用于评价政府科技计划的结果。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科技开发项目结果的评价完全不必依赖于上述的“鉴定”形式。从科研发展的趋势、成果推广应用的要求、政府职能的转化、成果保护各个方面来看,“科技成果鉴定”制度是早晚要取消的,何况它还助长了学术腐败。随着经济的市场化,企业正在成为科技创新的主体,大量科研活动尤其是应用性技术的研发将主要由企业推动支持,政府组织的各类科技计划不应该仍然占据主要地位。评价应用性科技项目结果的目的是转化推广,必须为推广应用者提供切实可信的专家意见,而不是为满足主管科技的政府部门文档管理的需要“走过场”,现行的鉴定制度只提供过于简单又十分抽象的鉴定结论,并不能满足对应用性科技成果评估的专业性需要。上述“鉴定”制度切断了科研与技术开发之间的必要衔接,只有取消这种制度,让市场机制来评价科研项目的结果,科研人员与科研机构才会真正关心技术开发和面向市场需要的研究课题,才能大大减少科研项目立项和研究过程中的盲目性。从保护知识产权的角度来看,上述“鉴定成果”不符合鉴别知识产权的法律要求,无法获得产权法的保护,申请鉴定方因为担心其知识产权在“鉴定”过程中或“鉴定”之后受到侵害,不敢在“鉴定”会议上提供核心技术细节,因此参与“鉴定”的专家事实上无法了解关键性内容,如此“鉴定”的质量也就可想而知了。 其次,科研活动包括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开发研究3大类,对这3类科研项目应采用不同的评价方式。评价基础研究项目的标准应该是学术影响,其客观依据是研究成果在国内外学术刊物或学术会议公开发表后被同行学者引用的次数以及是否被国际上权威性文摘所摘录。在一项研究结果尚未获得国内外同行自发的评价之前,政府的科研管理部门匆匆忙忙地找几个专家组织“鉴定”“验收”,其实缺乏学术意义上的权威性。这种“中国特色”的“评审”结论并不为国际学术界所承认,不过是“关起门”来“孤芳自赏”而已。至于应用研究和开发研究项目的评价则应当向专利管理靠拢。中国早在1985年就颁布了《专利法》,专利申请与审查程序比现行的“科技成果鉴定”办法既科学又有效,也可以减少“鉴定”过程中的不正之风,中国应该与国际接轨,用专利申请和审查代替应用类“科技成果鉴定”。为此科技管理部门应该指导研究者申请专利,鼓励获专利权的单位对获得职务发明专利的研究者先给少量物质奖励,专利投入应用后获专利权的单位从所得收益中按比例给与发明人提成,效益越高、社会贡献越大,个人收益越多。这样的做法与市场经济直接挂钩,不再拘泥于行政性“评审”的名额限制和奖金分配。以专利管理代替“科技成果评审”之后,科研人员的注意力就会从关心政府部门的“重视”和国内“评审”给的“国际领先”虚衔,变成关心一项获得专利的应用型技术成果能不能带来收益。另外,以著作、电脑软件为形式的科研项目可以用发行量的大小作为其成果的评价依据,这种成果评价方式向版权管理靠拢,以版权费作为智力劳动的主要报酬。而软科学项目则可由委托或采纳项目结论的收益部门根据项目产生的社会效益之大小给予评价[12]。 2.釜底抽薪──减少政府部门对评审的需要 “科技成果”“评审”之所以会在中国成为占主导地位的科研评价方式,根本原因是科研管理部门依赖于它,计划项目的完成验收需要“评审”,政府奖励工作也需要“评审”;一旦政府部门参与的“评审”成为主要的科研评价方式,连科研机构完成自选课题后也会主动要求上级部门“评审”,以获得政府部门的承认。要减少乃至取消“评审”,就必须减少乃至消除政府部门对“评审”的需要,同时减少政府部门对科研活动的直接控制,这就必然涉及到科技体制改革。 首先,应当加快国有科研院所的民营化步伐。在科研院所国有化的状态下,科研院所与政府是隶属关系;政府的计划项目以指导或指令性计划方式下达到科研院所,经费由政府拨付,项目完成后成果属于政府。这样,政府对国有科研院所的管理就是理所当然的,而国有科研院所也只能通过政府组织的“评审”结果取得评价和奖励。对科研院所来讲,通过评审、获得奖励的项目越多,下一年度能申请到的经费就越多,因此,为了激励研究人员多申请立项,多数科研院所把政府“评审”的结果与参与项目研究人员的各种待遇、福利挂钩。正是这种体制本身产生了日益膨胀的对“评审”的需求,也导致扭曲的“评审”结果和科研激励机制。假如科研院所是民营机构,政府部门委托科研机构承担研究项目,二者之间就是一种契约双方之间的合同关系,政府部门不能以“上级领导”的身份对民营科研机构处处约束、发号施令,在这种情况下,由政府机构出面主持项目“评审”并决定项目成果的“等级”就不再是公允的安排了,那时会需要由信誉良好的中介机构承担项目评估。 其次,要减少政府资助科研项目的数量,消除各种计划项目、基金项目的重复设置。目前,“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每年资助的项目有上千个之多,如2003年确定的资助项目中,除教育、艺术、军事3个单列学科外[13],其余22个学科的总资助项目数为987项。其实,与自然科学研究相比,绝大多数社会科学研究并不适合以基金资助形式进行,因为无法在事前或项目完成后的短时期内清晰地判定研究成果本身的价值,因此也不易判断预定目标是否确实实现。此外,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本身不需要多少设备和实验费用,除了进行社会调查之外,其主要的资料收集方法是查阅资料,许多重要的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可以在没有多少资助的条件下完成,而通过基金支持提供大量研究经费给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却未必真能在学术上取得重要进展。所以,我们认为可以基本上取消“国家社科基金”,只保留对考古学、历史学等极少数学科及社会调查的资助,将“国家社科基金”改造为国家社科奖励基金,对于成果突出的,给予奖励。自然科学领域的政府资助项目也同样存在着大量的重复设置现象。例如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中已经设立的资助领域,在“863计划”、“973计划”中又重复设立,评审验收则由不同部门管理,互不沟通,有的项目可能既申请“自然科学基金”又申请“863”或“973计划”,造成资金浪费。重新构建中国的科技项目管理框架,重新设计科技项目的资助体系和评价体系是减少“评审”需求的有效方法。 目前政府所设科研奖励看来还需要“评审”,但可以通过减少奖项来抑制对评奖“评审”的需求。而且“评审”中不少工作完全可以交由各类专业学会或评估中介机构来做,政府的任务是制定严格的评价规则,监督这些中介机构的工作。如此政府部门才能从它并不擅长的专业性管理工作中解脱出来,实现职能上的转变,而评估机构则应当对评估结论承担法律责任。 3. 改善中国的科研成果评价体系 目前中国现行的科研成果评价体系仍然是政府主导、行政型运作为主,需要通过改革逐渐形成另一种科研成果评价体系。同时,2003年以前,由于没有一部完整的关于科技成果如何评价及评价原则的法律法规,评价办法不完整,各种规定相互之间不协调,漏洞很多,十分混乱。比如有对应用性技术成果评审的鉴定办法,有软科学评审办法,却未规定对基础研究项目的评价办法,也没有对社会科学项目评价方法的明确规定;又如,研究成果应当如何归类也没有明确规定,只能由管理部门进行经验性操作,结果有些边缘性学科的成果无法正确归类。此外,没有关于对“评审”实行监督的机制,这大大影响了评价结果的质量。还有,有关“评审”的各种条例、办法一改再改,不利于科技管理工作的稳定。 在科技和社会各界的呼唤之下,中国在2003年5月15日颁布了《关于改进科学技术评价工作的决定》,对当前科技成果评价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原则性、指导性的意见和决定。同年9月22日,又颁布了《科学技术评价方法(试行)》,明确了评价目的、原则、分类方法、评价准则及监督机制等。但是,由于评价工作的复杂性和法规本身的不完备性,这两部法规显然是远远不够的,科研成果评价体系需要有完善的法律体系的支撑。 发展各种学会组织作为科技成果评价的中介机构,有助于构建新的评价体系。专业学术学会组织有着知识优势和人才优势,组织专家进行科研成果评议正是它们的长项。学会组织也能较为客观、独立和公正地进行评价,它作为非政府组织的独立法人,具有对所作评价结论承担法律责任的能力。目前,中国的各个学会组织基本上是政府机关的附属品、一些退休官员的“养老院”。要让专业学会组织发挥科研成果评价的新功能,就要实现学会组织真正的独立运营,其组织的内部管理和结构要重新改造,学会成员的组成、选举要向自治的方向发展。 由评估公司进行科研成果评估是国际上比较成熟的一种方法,而中国到目前为止还没有真正独立的评估公司。国家科委于1995年、1996年曾分两批组织国内部分省市以及产业部科技计划管理人员赴法国考察科技评估情况,学习国外科技评估经验。1996年又成立了“国家科技评估中心”,此后,科技评估工作在大部分省市陆续展开。由于科技评估机构是政府创立的,所以现阶段科技评估工作主要是为各级科技行政管理部门服务,这使评估工作不可避免地受到科技管理部门的影响,不能真正独立进行。此外,科技评估机构在许多省市都是独此一家,缺乏竞争,因而评估水平难以提高。今后中国应当培育民间的评估中介机构,让它们承担大量的成果评价工作,政府则进行政策性引导,扶持有信誉的评估中介机构。 对于不得不保留的极少量的科研奖励的评审工作,应当加以改良。评奖的质量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评审专家,所以首先要科学化地形成评审专家库。科技部新公布的《评价办法》对评审专家的遴选做了规定,提出了全面性、随机原则、回避原则、更换原则、公开性及开放性等要求。今后,为避免专家库的固化并增加其对创新的容纳力,还应吸收各种学派的专家和非资深专家加入,而不应用一些硬性的指标如职称等加以限制。在组织具体的评审组和委员会时,除了随机原则外,还应综合考虑学科构成、性别构成、年龄构成等,使结构更加合理。专家的资格方面还应设立限制条件,如年龄、健康状况、近几年学术活跃状况等;在参加某项评审时,亦应确定评审期间专家的时间保证,如现在正在承担项目的专家不要进入评审专家的行列。在评审方法上可采用国际上的一些常见方法,如“双盲法”等。评审材料可以是书面材料、视听材料、实物材料等,评审组织方式可以是通信评审、会议评审,还可以是互联网的网上评审。 目前中国科研成果评审中的一个大问题是缺乏监督,无法保证评审的公平性。新的《评价办法》第53条规定:委托方可以根据需要建立科学技术评价监督委员会。但这样的监督委员会能否独立是关键问题。建议建立独立的监督机构,而不单是有依附于委托方的可有可无的监督机构。更为重要的是,应当利用社会力量的监督作用,严格评审过程的明示制度,特别是评审结论的明示制度,这会使专家对自己的评审结论负责,让评奖处于更加透明的状态中。 科技研究论文:关于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的规律研究 论文关键词:科技型中小企业 企业成长 生态模型 论文摘要: 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过程类似于生态界生命的成长,都具有发展的欲望,经历着生命 周期的过程,及生存与发展的种内与种间斗争。通过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个体和集群成长建 立生态模型,并分析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过程中环境影响因素的动态变化,为我们进一步了 解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规律提供了一个新的视角。 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影响着地区科技发展和技术进步,而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又取 决于它是否能顺利的成长。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成长是一个动态和“蜕变”的过程,在这个过 程中,中小企业要经历几次“蜕变”,每一次“蜕变”都要克服“路径依赖”“知识缺乏” 和“资金缺乏”等障碍。许多专家学者都对此进行了多方面多角度的探讨,但是多集中对企 业的生命周期和群落效应的研究上,而对于其成长阶段的生态模型却研究不多,实际上科技 型中小企业成长也具有发展的欲望,要经历成长、发育、繁殖、衰老和死亡的生命周期过程 ,新陈代谢、遗传与变异、生存与发展的种内与种间斗争。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过程也体现 出生态特征:自组织性;结构、时间、功能有序性;共存互惠性;复杂性和新陈代谢性。 本文试图以生物学及生态学的观点,将科技型中小企业在成长中表现出来的现像,用生 态理论、原则和方法进行描述,并建立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的单体、群体生态模型和成长过 程中的环境影响因素模型,进一步推进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的理论研究。 一、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的单体生态模式 企业成长主要体现在“量”和“质”的增长上,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个体成长,犹如生物 界中昆虫的个体非变态成长一般,需要经历“卵”、“茧虫”、“成虫”等阶段,只不过作 为一个社会非生命体的组成部分,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阶段主要分为:“高新技术选择”“ 科技成果转化”“高新技术产业化”。 科技型中小企业个体成长过程中的第一阶段为高新技术选择,这个阶段又可以称为“创 意期”,企业没有形成,还只能是一种概念或者构想,往往是以一些掌握或拥有高新技术的 人员为核心,成员少、资源少且对环境的依赖和要求高。第二阶段为“科技成果转化”,这 个时期的企业如同破卵而出的“茧虫”,刚开始和外界环境接触,生命力脆弱,成长欲望强 ,需要充足的养分。许多企业都在“孵化器”中完成这个阶段,主要在于“孵化器”给企业 提供了成长的政策、金融、人力等环境,保障了企业能健康的成长。科技成果转化后的企业 初具规模,组织结构和功能逐渐完善,对人才、资金、资源的需求大。第三阶段为“高新技 术产业化”,该阶段企业组织结构日趋成熟,组织功能已经逐步完善。企业开始拥有稳定的 经营管理组织构架,利润不断增加,企业的规模扩大,投资开始多元化,并开始逐步转型蜕 变。通过服务保障为主导的支撑体系支持,发展成熟的企业可以选择产业集群化或第二次飞 跃。 在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过程中,有着包括物质流、信息流、资金和人才流的大量资源流 动,当然不同阶段的资源流动规模也是不一样的。在第一到第二阶段,信息流流量大,这个 阶段的企业还处于被动的适应环境时期,信息对于企业来讲是至关重要的;第二到第三阶段 ,物资流和人才、资金流量大,这个时期是企业快速成长期,伴随着企业的规模扩大,资金 、人才和物资需求增加,其流量也快速增长;第三阶段以后,企业发展趋于平稳,如同生态 界中的各种生物,成长到一定程度就不会再成长,而开始逐渐走向繁衍后代和衰老,这个时 期的企业资源流动趋于平稳,并有开始下降的趋势。 随着生态学理论研究的发展,从关注于生命个体成长,逐步转变为研究生命群体或群 落。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成长也是如此,科技型中小企业单体的成长往往是伴随或引导着一个 科技型中小企业集群成长的。 二、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的集群生态模式 迈克•E.波特(1998)认为,产业集群是在某一特定领域内互相联系的,在地理位置上集 中的公司和机构集合。企业集群包括一批对竞争起重要作用的、相互联系的企业和其他实体 。企业集群的发展模式很多,国际上比较著名的模式有:钻石模式、弹性专业化模式、全球 价值链模式和集群效率模式,也有学者将我国中小企业集群的发展模式分为三种:内生型集 群、外资嵌入型集群、外资带动型集群。 生态学中的生物群落是指一定区域或环境里的各种生物种群,相互有规律地结合在一起 的一种结构单元。同样一个集群中的企业往往也是依靠某种特殊的价值利益联系在一起的, 如以自然资源为纽带,如河北省清河的羊绒生产,其产量占全国总产量80%;以人文血脉为纽 带,温州、台胞、侨胞等结成的企业集群;以高新技术为纽带,如美国硅谷、我国中关村等 企业集群;以政府政策为纽带,如各地区的经济开发区等。所以在一个集群的形成之初,第 一阶段就是要确定企业的集群点。科技型中小企业集群的集群点主要以高新技术和政府政策 为主;当企业集群点得以确定,接下来就是核心企业(群)的形成。犹如生态圈中的群落一 样,都需要一个集群的核心,然后逐渐扩散,向外扩张。这个核心企业(群)可以是大型企 业的衍生企业,也可以是拥有核心技术的企业。核心企业(群)形成之后,为该企业所配套 服务的其他企业,如原材料配件、基础设施建设维护、社会保障服务等关联企业以共生、附 生、寄生等方式于之共存,企业集群初具规模。当企业集群成长到一定阶段,就开始向规模 化、投资主体多元化发展,并力求达到动态平衡。通过前几个阶段的原位膨胀,企业集群已 经在一定程度上达到动态平衡,当不具备继续发展的空间时,就要寻求新的集群点。当新集 群点的选择变更了企业集群的核心价值,这样建立新企业集群的过程我们称为群落更替;当 新的集群点选择使得企业集群核心价值得以保留,这样建立的新企业集群我们称为异地克隆 。前四个阶段我们统称“原位膨胀”,后两个阶段并称“异地孵化”,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集 群成长无外乎要经历以上几个阶段。 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的生态模型将其成长分阶段进行了分析,加深了对科技型中小企业 成长的认识,有利于制定保障其健康成长的措施。但是生态模型还没有有效反映制约其成长 的环境因素是如何影响和变化的。 三、影响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的因素分析 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过程中,其规模小、市场份额少、科技含量高,受环境影响的制 约程度高,资金、管理、技术、人力资源、市场等都或多或少的制约企业成长。科技型中小 企业,作为社会经济体系中的一部分,只要存在,它就会与环境发生物质、能量和信息的交 换。研究开发费用、经营者才能、政府行为、资源状况、成本费用、产品状况、顾客、利润 、市场容量和竞争对手等因素是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过程中不可避免的影响因素。 各影响因素交叉影响,各个时期又都有一个或几个因素对企业的成长起着决定性的作 用。各因素的影响程度又随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呈动态阶段性变化趋势,我们以技术和资金 的变化过程为例。 在初始阶段,高新技术带动企业成长,是高科技企业成长的立足点,这个时期需要充分 的实验条件和技术人员,成长期科技成果已经得到转化,形成了一定的专有技术优势,技术 能力已经较强,到了成熟阶段,技术方式与行业壁垒已经形成,这个时期主要以技术创新为 主,对高新技术的要求开始分化为现有技术的创新和创造性的开发新技术。 企业成长的原动力是企业不断累积的资本,在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的初始阶段,需要一 定的启动资金,主要用于科技成果转化的准备金或企业创业基金,这些资金一般来自个人投 资和风险投资,资金数量相对较少。一旦企业成长链启动,资金就必须源源不断的向企业组 织供给,在前期,资金的需求增长速度逐渐增加,这从曲线的前一部分的斜率逐渐增加就可 以知道。当科技型中小企业进入成长期,对资金的需求仍然很高,但是增加的幅度开始放慢 ,并且这个阶段企业已经逐步开始运作规范化,管理费用增加的缓慢;市场化运作,利润逐 渐增加,因此对金融支持的需求增量放缓。企业成长进入成熟期后,通过大公司参股、员工 认购、股票公开上市等以及从各种金融机构筹集发展改造所需要的大量资金,并随着企业规 模的扩大、产业升级或转型,对资金需求增长加速。 四、结论 中小企业在我国经济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科技型中小企业作为中小企业中最具创新 活力和创新能力的部分,越来越受到重视,各地区对于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以及企业集群发 展的政策支持都在逐渐加强,给予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的金融外界支持逐渐规范化。科技型 中小企业的成长具有“生态性”和“阶段性”,影响其成长的环境因素呈动态变化。运用生 态模型和数学模型来分析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成长,为我们加深对其成长过程的认识提供了一 个很好的途径,为企业进行市场和管理决策提供参考,为政府和社会组织制定更加有利于其 成长的政策和措施提供了依据。 科技研究论文:浅析增强地方高校教师科技创新能力研究 论文关键词:地方高校 教师 科技创新能力 论文摘要:科技创新的主体是教师,要提高地方高校的科技创新能力,更好地位地方经济服务就必须提高地方高校教师的科技创新能力。通过对地方高校教师的科技创新能力现状进行分析,总结出提升教师科技创新能力的有效途径:多学科组织研究团队进行科技创新;主动与中小企业产学结合;将优势学科与地方科技需求对接。同时,政府及地方高校还应从相关政策、激励和培养制度等方面努力创造提高地方高校教师科技创新能力的条件。 一、地方高校的界定 地方高校是从行政管理角度出发形成的集合概念。我国通常根据高校的隶属关系将高校划分为部委属高校、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地方高校。潘懋元先生曾提出高等教育地方化包括两层涵义:一是,高等教育要适应地方经济发展,为地方发展服务,使之成为地方文化科学中心;二是,高等教育管理权属于地方,并以地方财政拨款作为办学的资金主要来源。[1]因此,可以把地方高校界定为: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管理的高校或由省辖市(地、州)管理的,担负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生的培养任务,少量学科培养博士研究生,以应用学科为骨干的,主要面向地方(包括省、市、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全日制高等学校。 地方高校作为地方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管理的高校,不仅具有大学的教学、科研、服务社会三大基本职能,同时由于其办学性质和地域差别,往往具有特殊的办学特征。在办学经费上,地方高校的办学经费主要来源于地方政府财政拨款和民间投资,地方高校也就担负着为地方经济建设培养应用型人才和针对地方需求开展科技创新的责任,其专业设置和课程体系也都具有地方经济的特色。因此,地方高校在地方经济发展、社会进步中起着主导作用,是地方科技创新系统的主力军。 二、地方高校教师科技创新能力现状分析 (一)地方高校科技人员状况 从我国目前情况来看,部委院校和教育部直属院校在培养拔尖创新人才和知识创新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因而在高等教育体系中主要承担精英型教育的任务;地方高校作为人才培训的重要基地,因而在高等教育体系中主要承担大众化教育的任务。[2]就从事科技创新人员数量来看,地方高校从事科技创新工作的人员与部委高校、教育部直属高校相比存在着较大差距。在师资力量的配备上,从事教学工作的教师占绝大多数,只有小部分人员从事科研创新工作。根据《2008年高等学校科技统计资料汇编》的统计数据,全国共有高等院校786所,其中地方高校696所,占高校总数的88.5%,其教学与科研人员人数占全国高校的69.1%,其中研究与发展人员和R D成果应用及科技服务人员占全国总数的62%和54.2%。同时,在科研人员组成结构上,部委院校和教育部直属院校教学与科研人员中科学家和工程师副教授以上职务人员均达到了50%以上,具有中高级以上职称人员均达到了70%以上,而地方高校副教授以上职务人员只占40.2%,中高级以上职称人员只占65.5%。可见地方高校在科研人员的技术层次上与部委院校和教育部直属院校相比,其拥有的高水平的、经验丰富的科研人员的比例较少。 (二)地方高校教师科技创新能力现状 高校教师的科技创新主要是指其把握学科发展的前沿领域,以科学知识生产为目标,对科研活动所必需的主要人员、实验技术装备、图书情报系统、科学劳动结构等基本要素进行优化组合,建立起效率较高的科研活动系统,采用新的科研方法、开辟新的学科领域、获得具有突破性成果的过程。高校教师科技创新能力则是使得这一创新过程获得实现的能力。它主要包括主体创新意识、创新资源投入能力、科研活动产出能力和科学知识流动能力。[3]高校教师的科技创新能力主要体现在科研活动产出能力上,科研活动的产出主要包括高校承担研究与发展项目数量、获奖成果数量、公开发表学术论文数量和专利授权数量等。 地方高校由于政策制度、办学层次、办学定位、办学条件、办学经费等因素的影响,教师的科技创新能力较弱。就地方高校科研产出来看,根据《2008年高等学校科技统计资料汇编》的数据,占全国高校总量88.5%的地方高校承担研究与发展项目129364项,占全国总量的56.4%;拥有获奖成果2728项,占全国总数的54.5%;342713篇,占全国总数的56.1%;拥有专利授权5429项,占全国总数的38.5%。由于地方高校肩负着提升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消除地区发展不平衡的历史重任,而科技创新是地方经济发展的源泉,因此,地方高校教师应根据学校的办学特点和地方需求提高科技创新能力更好地为地方经济服务。 三、增强地方高校教师科技创新能力的对策 (一)正确选择地方高校教师科技创新的有效途径 1.多学科组织研究团队进行科技创新 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科学研究日益呈现出“大量分化,高度综合,相互渗透”的发展趋势,并向宏观和微观两个层次延伸。学科之间的相互渗透越来越多,科研活动呈现出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的特点。[4]跨学科进行科技创新,开辟新的研究领域是地方高校科技创新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突破口。在研究内容上,依托本学科的创新点,进行跨学科、跨分支学科、同一学科内部各个研究方向等多方位的交叉和渗透。在研究方法上,既要有递进式的交叉和渗透研究,又要在多学科交叉与渗透的空间进行纵向的深入和横向的拓展,从而提升科研的层次,拓展科研新的领域,形成新的科研方向和科研特色。在合作范围上,不应局限于本院系内的合作,还应积极寻求其他学科院系甚至于其他高校的合作研究。地方高校教师在跨学科的科技创新合作中,不仅能加深自身专业知识还可以拓宽知识范围有助于提高其科技创新能力。 2.主动与中小企业产学结合 在地方科技创新系统中企业是创新的主体,地方高校和科研机构是重要的创新源。我国除了少数大企业具有自主创新能力外,大多数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科技创新能力都很弱。地方高校要充分利用自身优势,加强同中小企业的联系合作,帮助中小企业弥补科技创新能力的不足。地方高校教师在促进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过程中,应成为中小企业加强科技创新的指导者,积极主动根据企业需求在传统企业改造和新技术引进、推广、吸收、提高方面与中小企业合作攻关。在企业建设上为企业的制度创新提供有力的支持与服务,承担一部分的企业培训和指导,将现代企业制度导入到中小企业中。同时,教师也可以通过和中小企业的产学结合促进自身的理论水平和创新能力,将知识创新转化为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生产力。 3.优势学科与地方科技需求对接 在新的知识经济时代,地方经济的快速发展不仅要求高校为其输送高素质的人才,更迫切的需要地方高校为地方科技需求提供有力的支持。在学科建设上,高校必须找准在当地经济建设、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只有和本地区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紧密结合起来,优势学科与地方科技需求对接,才能保证学校健康、稳定、持续发展。并且应根据地方产业发展特点选择与之相对应的学科:针对当地支柱产业发展重点学科;针对当地新兴产业发展新兴学科;针对当地社会进步发展人文学科,实现人文学科和自然学科相互交融,共同发展。 (二)努力创造提高地方高校教师科技创新能力的条件 1.地方政府搭台,促进产学结合科技创新与技术开发 地方政府在产学结合科技创新与技术开发中起着举足轻重的桥梁作用。一方面,地方高校科研团队的创新与政府对地方产业结构的调整关系密切,地方发展往往选择具有较强技术关联性和产业带动性的重大战略项目作为突破口,培育拥有核心技术的产业和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企业,这就需要地方高校与企业合作,提供技术支持。另一方面,地方高校的科技成果产业化,是产学协调发展最有效的途径。这就需要地方政府进行牵线搭桥寻求需要科技成果的企业,使学校的科研成果能转化为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生产力。所以,地方政府应建立产学相结合的互动性产业化服务平台,以地方产业情况为背景,将企业的资金与高校科研人才结合起来共建研发机构实现科技创新的价值。 2.政府对教师创造的科技成果形成激励政策 科研奖励是对科研成果和科技工作者创造能力的承认,是衡量科技人才对社会贡献大小的标志。政府制定各项对教师创造的科技成果进行激励的政策,可以促进科技创新人才队伍的迅速发展,促进科技人才的脱颖而出。通过给予优秀科技成果和突出贡献者以各种形式、各种渠道的表彰和奖励,进一步激励科技人才对社会做出更大程度上的贡献,有利于教师的培养和选拔。地方政府应出台一套完整科学的激励政策,对学术带头人和骨干,要真正实行专业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加大分配向优秀人才和关键岗位倾斜力度,鼓励教师多作贡献,强化激励机制。 3.地方高校建立青年教师科技创新的培养和激励制度 在地方高校青年教师的数量占到了一半以上,他们承担绝大部分专业课程、基础课程教学和科技创新实践工作。[5]他们虽具有较高的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但实际工作经验的缺乏和专业知识不够深入和广泛,其能力离科技创新工作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因此,地方高校应建立培养青年教师科技创新能力的制度,为青年教师科技创新能力的提高提供机会和平台。而与企业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让青年教师下企业锻炼是青年教师获得实际经验、深入学习专业知识的最佳途径。再者,地方高校对青年教师的培养和投入一般是倾向于教学方面,科技创新更多是被看成青年教师的个人行为,被看成是教学工作以外的副业。地方高校也基本没有形成提升青年教师科技创新能力的激励机制。但是要提升地方高校教师科技创新能力不能忽视占有绝大多数的青年教师的创新能力,应鼓励青年教师积极进行二线研究,建立青年教师二线研究的激励机制,对青年教师的科技成果进行奖励。 科技研究论文:科技传播的研究状况及其模式 论文关键词:科技传播;传播模式;网络环境 论文摘要:关于科技传播以及在网络环境下信息传播对科学研究的意义等问题,虽然很多学者进行了探究,但尚有待深化。在分析比较前人的理论模式的基础上,我们构造了网络环境下知识创新中信息传播的阶梯网状模式。这种阶梯网状模式突出启发性信息的作用,强调信息选择、信息反馈的多样性带来信息传播的随机性和多路径,有助于进一步认识科技传播及其运动的特点和规律。 一、科技传播模式的研究状况 虽然科技传播概念的使用还没有达成一致,在国内有“科技传播”、“科学交流”、“信息传播”、“技术传播”,英文中有“Scientific and Teclinical Communication”,有“Science Communication”,有“scientific Communicatmn”,还有“Technical Communication”,但对科技信息、科技交流、科技传播、网络传播等的研究却十分活跃。 1.科技传播 J.D.贝尔纳(J.D.Bernard)是最早注意到科技传播的科学社会学家之一,他在《科学的社会功能》一书中,用一章(第十一章)专门讨论科技传播。贝尔纳认为,“按照过去关于科学的概念,交流是科学家之间惟一的桥梁”,但是,“在今天我们已经明白科学情报数量之多已使其传播成为巨大问题”,“除非采取某种措施,我们就将面临知识一经获得就立即无用的局面”,因此“需要极为认真地考虑解决科学交流的全盘问题,不仅包括科学家之间交流的问题,而且包括向公众交流的问题”。“这个问题可以划分为提供专门资料和提供一般资料两个部分:第一部分涉及科学出版物本身的职能和科学家之间个人联系的其他手段,第二部分涉及科学教育和科学普及工作。”从贝尔纳的阐述中可以看出,科技传播涉及三个方面的问题:科学家之间的交流、科学教育和科学普及工作,这三方面组成了科技传播系统。 W.O.哈格斯特龙(W.O.Hagstrom)将科学传播与科学奖励联系起来,提出了独特的“交换理论”。所谓“交换理论”,即主张科学家为了得到承认而相互交换科学信息。哈格斯特龙在《科学共同体》一书中完整地阐述了这一理论。在他看来,科学家向科学共同体贡献心智是作为礼物,以换取得到承认作为回报。“在科学中,提交的手稿被科学期刊接受就确立了赠礼者作为一名科学家的地位——确实,作为一名科学家的地位只能靠这样的礼物馈赠而得到——而且这还确保了他在科学共同体内部的声望。……科学的组织结构包含着以社会承认对信息的一种交换。”哈格斯特龙的贡献在于深入分析和探讨了科学传播的动因。 D.克兰(D.Crane)的《无形学院——知识在科学共同体的扩散》是专门讨论科学交流问题的著作,她采用实证的方法,通过对乡村社会学和数学领域的研究,综合评述了自己对科学交流方面的研究,对科学创新的扩散、科学交流与影响的本质等问题作了深入分析。克兰的研究无疑对科学交流理论的发展作出了自己的贡献。 翟杰全在《论科技传播》中将“科技传播”定义为:“科技知识信息通过跨越时空的扩散而使不同个体间实现知识共享的过程”,认为科技传播承担着把科技知识从其拥有者传递给接受者,使接受者了解、学习和分享这些知识信息的任务,基本功能是把科学家的“私有知识”转化为“社会共享知识”,实现科技知识的传递和扩散,促进科学技术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 吴国盛在《科学走向传播》中指出,“传播”首先代表的是一种新的观念。“科学传播”就是把“传播”的理念引入对“科学”的理解之中,用“传播”的态度看待科学、对待科学。科学的“传播”化,表明“多元、平等、开放互动”的现代观念已经或正在进入科学事业中,进入科学与社会的关系中。科学传播包括三个层面:科学界内部的传播,科学与其他文化之间的传播,科学与公众之间的传播。 2.科技传播模式 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人们开始注意对信息传播规律的研究,出现了一批研究成果。其中较有代表性的是1974年Meadow发表的《Communication in Science》一书。Meadow指出,人们试图通过建立信息传播的模型,用行为科学理论来研究信息传播的过程,研究的重点是学者为什么和怎样进行学术研究,他们是如何互相交流的,在什么时候、什么情况下、以什么方式发表研究成果和其他信息,出版发行机构和图书馆在学术信息传播过程中怎样发挥作用等。张勇的《科技信息传播模式研究》从信息的作用、信息化、信息网、信息技术以及科技文献传播、媒体传播、组织(中介)传播、网络和网络化传播等方面的理论和现实状况入手,研究了科技信息传播的发展趋势,科技信息传播的三种模式与应用途径。本人的《试论知识创新信息运动》一文把知识创新看作是创新信息的运动过程,认为知识创新的过程就是创新信息与人的认知能力相结合的过程,知识创新只有基于创新者的信息活动才能完成,知识创新中信息运动就像一条红线,贯穿于知识创新的整个过程。邹志仁的《情报交流模式新探》提出应当依据信息交流的主体及其关系来建立信息交流的模式,并根据“终结元”介入程度将交流分为直接交流、准中介交流和中介交流。信息栈是严怡民在《现代情报学理论》中提出的概念,指的是信息从生产者向使用者流动过程中所经过的环节。它必须是人或人工系统,其功能是接收、处理和传递信息,并且是信息交流过程中信息变异的重要影响因素。王琳认为栈理论和“中介元交流说”有着异曲同工之妙,因为两者的模式标准都是建立在对信息交流主体及其关系的客观反映基础之上的。但与中介元相比,使用“信息栈”的概念术语除了表明其传递的中介作用外,可以更加突出和强调它的吸收和利用信息并使之增值或衰减的功能,从而更准确地反映了信息交流的实质。 3.信息网络化与科技传播 随着信息网络化的发展,网络传播正在改变着科学研究的途径和模式。Michael Nentwieh在《网络科学:信息传播技术改变学术交流模式》一文中,就信息传播技术(ICT)如何通过改变学术交流模式而改变科学研究的模式做了研究,提出了一个启发式的模型:ICT是个独立的变量,另有一系列相关变量,这些因素构成了一个新的体系,即网络科学(Cyberscience)。Rice在《网络分析和网络传播系统》一文中对CMC系统(电脑网络信息传播)进行了系统的研究。他指出,网络已日益重要,而CMC系统的采纳和运用又是重中之重。CMC系统通过电脑和电信网络的联合作用来促进大量联网使用者之间的创造、处理、存储、修复、信息交换等各方面的能力。Leah A.Lievrouw和Kathleen Carley在《在“telesclence”时代科学知识传播模式的变化》中研究了在计算机、电话、传真机以及其他电信设备的工作环境下,科学家们是如何采用一种新的方式——“telesclence”来进行研 究的。文章指出,在网络环境下,刊物文章或者有组织的科学会议的数量不再增加,取而代之的是新电子基础设施上人与人之间交互作用的增加。Leah A.Lievrouw在《传播、意象和科学知识:一个概念框架和个案研究》一文中指出,科学家交流行为的多样性和灵活性以及他们交流渠道、风格与信息、网络的复杂性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Roosendaal H.E,Geurts P.A.T.M,Vall der Vet P.E.等在《科学传播的发展:关于资源链的思考》中分析了科学信息资源链的转化,并指出科学信息资源链的转化是与科学研究和教育相伴随而变化发展的。燕今伟的《网络环境下学术信息传播的变革》,从学术信息传播模式的发展历史和研究现状人手,以参与学术信息传播过程的主要机构为出发点,探讨了网络环境下信息传播过程的变化,最后分析了信息传播模式的发展趋势。岳泉等的《网络信息传播透析》指出,互联网的迅猛发展为信息传播提供了一条崭新的途径,对传统的信息传播产生了强大的冲击,互联网正以惊人的速度渗透到社会的各个方面,深刻地改变着人们的工作、学习、生活,改变着人类信息传播的模式。郝金星在《网络环境下的信息交流模式初探》中研究了作为人类生存和发展需要的信息交流在网络环境下所发生的巨大变化。文章通过研究网络对信息交流的影响,分析网络环境下信息交流的变化,进而提出了信息交流的网络模型。 信息网络化极大地提高了科学研究的效益,使得科学家们更倾向于利用网络。Walsh和Maloney探讨了网络对科学研究的合作结构和合作生产力的影响。他们认为,科学之间的协作越来越多,网络技术更能促进科学的团队合作。互联网技术可能改变科学合作结构,从而提高合作生产力。Walsh和Bayma在《虚拟大学:电脑网络信息传播(CMC)和科学研究工作》和《电脑网络和科研工作》中对电脑网络信息传播可能给科学研究工作带来的影响和变化进行了理论研究与实证分析。他们通过对四个领域科学家的访问,讨论在科研组织中网络传播的影响,认为网络传播能够催生新的合作机制,网络传播已经成为科学工作必需的一部分。他们发现不同领域的科学家使用网络的频度不一样,这是由于不同领域不同的社会结构和工作组织造成的。Stephanie Teasley和Steven Wolinsky在《科学》杂志上发表了《传播:远距离的科学合作》,论述了网络是如何支持远距离的科学合作的。网络通过快速的信息传播、协调大量复杂的实时关系,增强科学研究间的协作。特别是联合实验室——“无高墙的实验室”:高性能的网络结构连接政府、企业和院校,组成一个虚拟的整体,正是这一整体支持着远距离的科学合作。Kouzes、Myers和Wulf在《联合实验室:在网络上进行科学研究》中指出,现代许多复杂的科研成果都是多个研究机构合作的结晶,基于计算机的合作被应用于现代科学研究是很有意义和价值的。 二、科技传播的理论模式 模式,是对现实事件的内在机制以及事件之间关系的直观和简洁的描述,是理论的一种简化形式,能向人们表明事物结构或过程的主要组成部分,以及这些部分之间的相互关系。传播学确立数十年来,传播模式创立了数十种,数量之多表示着信息传播模式研究的兴旺和人们对其的重视。 1.拉斯韦尔模式 在传播学研究中,第一位提出传播过程模式的是美国学者H.D.拉斯韦尔(H.D.Lasswell)。他认为描述传播行为的一个方便的方法,是回答下列五个问题:谁(Who)、说了什么(Says What)、通过什么渠道(in Which Channel)、对谁(to Whom)、取得了什么效果(with What effect)?这被称为“拉斯韦尔公式”,也称“五W模式”。 这一模式具有重要意义,它第一次将人们每天从事却又阐释不清的传播活动明确表述为由五个环节和要素构成的过程,为人们理解传播过程的结构和特性提供了具体的出发点。但拉斯韦尔虽然考虑到了受者的反应(效果),却没有提供一条反馈渠道,没有能揭示传播双向互动的性质。 2.申农—韦弗模式 1949年,信息论创始人申农(C.E.Shannon)和韦弗提出了有关信息传播的数学模式,该模式是从通讯工程的技术设施中抽象出来的,它将通讯原理运用于人与人之间的传播,从而对以后的研究产生了重大影响。 该模式虽然提出了“噪音”的概念,但仍是单向、线性的模式。为弥补和发展申农—韦弗模式的不足,M.德福勒(M.DeFleur)提出德福勒模式。德福勒增加了另一组要素,以显示信源是如何获得反馈的,而反馈则使信源有可能使自己的传播方式更有效地适应信宿。 3.马莱兹克模式 G.马莱兹克(G.Maletzke)1963年提出了关于信息传播过程的系统模式。在该模式中,他把信息传播放在一个受到各种社会力量、心理因素相互作用的环境中进行考察。传者和受者在一定的社会环境下进行着互动、双向的信息传播,整个传播过程是在复杂的社会因素和心理因素的影响下完成的,是一个复杂的、互动的系统。 4.米哈依洛夫模式 米哈依洛夫(A.L.Mikhailov)将科学情报生产者与使用者之间的交流过程分解为非正式交流和正式交流,提出了广义的“科学交流系统”。他认为通过科学文献系统来进行的交流是正式过程,情报的使用者与创造者之间通过个人接触进行的交流是非正式的。这一模式的提出,可以说开创了情报学研究的一个新领域——情报交流模式。该模式简单明了,有其合理性和实用性,缺陷在于它只是对情报交流的一个粗略描述,作为情报交流系统基本要素之一的“情报”并未在模式中得到反映,而且模式也没有考虑到环境对情报交流过程的影响。 5.假想的2020年信息交流模式 Hurd研究了新技术背景下科学交流的新变化,提出了假想的2020年信息交流模式。该模式立足于网络媒介,颠覆了基于纸质载体的信息交流模式。Hurd认为,无形学院仍将存在,网络工作站增进了成员之间的联系,成员们依靠网络保持联系,学术信息、原始数据被保存在服务器上供他人使用,网络提供相关研究信息和预印本文献。 三、知识创新中信息传播的阶梯网状模式 为进一步认识科技传播及其运动的特点和规律,在考察分析比较前人理论模式的基础上,我们构造了网络环境下知识创新中信息传播的阶梯网状模式。 知识创新是一个非常复杂的过程,把创新过程置于三维空间中,可以看作是曲折上升的阶梯式攀登过程,每一个完整的阶梯都可以分为平缓面、转折点和倾斜面。而每一个平缓面、转折点和倾斜面都充满着信息传播的网状运动。在信息运动曲折上升的阶梯式攀登过程中,平缓面进行的是“问题”指引下的信息集聚活动。这个界面具有很强的信息加工处理功能,不仅吸取外部信息,而且也发送信息。信息集聚是对知识创新中的信息加以选择和协调,分析和综合,就如同潜能处于高度积蓄状态,稍有机会就能成为契机。转折点的关键是启发性信息的介入,这一介入使得信息集聚爆 发出巨大威力。创新者在百思不得其解时,某一信息的刺激,使之豁然开朗,产生飞跃。转折点可以说是创新成功的瞬间。倾斜面形象地反映出启发性信息的介入而导致创新的产生,表达了科学认识中的“顿悟”对知识创新的强有力推动。此时,知识创新中的关节点已经突破,许多悬而未决的问题迎刃而解,信息从模糊到清晰、从零散到系统、从潜在到显现,并在协调机制和反馈机制的双重作用下加速运动,急剧上升,从而进入知识创新的高潮。 在知识创新的阶梯攀登过程中,信息运动曲折上升,具有如下特点: 第一,信息运动的积极主动性。引入信息传播流,把创新过程置于三维空间中,信息运动像一根红线,始终贯穿着创新的全过程。信息运动,特别是与外来信息的交流不仅表现在平缓面的信息集聚活动和各界面、阶梯间的信息沟通和交流,更突出地表现在转折点启发性信息的介入。 第二,把握了创新的发展趋势。知识创新的过程不可能总是一帆风顺的,也有停滞,甚至倒退的时候,信息运动也常常可能出现阻滞。但对于有毅力的知识创新者来说,这种停滞是暂时的,随着信息传播的发展,特别是启发性信息的介入,知识创新可能出现“柳暗花明又一村”的状况,信息运动的总趋势也是上升的、前进的。 第三,突出了创新者的信息能力。如图7所示,增加信息流宽度,缩短每一阶梯所用的时间,就意味着增强知识创新的时效性。要达到这一点,要求知识创新者必须具备很强的信息能力,即拥有很强的信息意识,从而能敏感地捕捉各种信息,特别是启发性信息,想方设法从多种渠道获取信息,应用先进技术和科学方法处理信息,另辟蹊径利用信息等,这样,信息传播在知识创新中的作用才能充分地发挥出来。 在阶梯式攀登过程中,每一个平缓面、转折点和倾斜面都充满着信息传播的网状运动。也就是说,在网络环境下,信息传播流中不仅存在着链式运动,而且存在着多重链式互动的运动模式,即网状运动。这是因为,在网络环境下,信息传播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非线性的运动系统。作为非线性的复杂系统,由于存在着信息选择、信息反馈的多样性,从而造成信息传播及其运动的随机性和多路径。由此形成网络环境下知识创新中信息传播流中的网状运动,网状运动有如下特点: 第一,信息选择、信息反馈的多样性。信息选择是信息传播极为重要的一环。之所以要进行选择,是信息多样性造成的。可以说,对不同信息的选择造成了信息传播模式的不同。在信息传播中,对输入的信息存在着双重选择。第一重选择出现在外界信息开始输入系统时,创新主体不同,选择的标准就不一样,在一些科学家那里能输入的信息,在另一些科学家那里却根本不受重视,没有机会输入。具体表现为:那些在一个范式指导下已经成功地工作了很长时间的科学家,往往拒绝接受不同于原范式的异质信息;相反,那些受原范式影响不深的年青科学家易于接受异质信息。第二重选择出现在外界信息输入后,由于创新是一种否定性思维,其实质就是科学家思维系统中存贮着一种对信息状况的评价程序,这种评价程序来自科学家此前的科学认识和实践。这种程序一旦形成便成为评判信息的标准,而科学家总是在科学思维中运用“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方法来选择信息。正是这种信息选择的多样性,造成了信息运动模式的不同。此外,在网络环境下,由于信息传播具有很强的互动性,传者输出的信息,不仅得到受者的信息反馈,而且由于传者本身也处在信息网络系统中,因此,这一信息互动、信息反馈就显得更加强烈、更加多样。 第二,信息运动的随机性和多路径。在信息传播中,由于信息选择的多样性和信息反馈的多样性,使得信息运动表现出很强的随机性,从而导致信息运动的路径不是唯一的,而是多路径的:一是传者1受者1传者2受者2传者3……二是传者在新的信息启发下,可能直接产生新的信息,或者直接对新的传者产生影响等,形成传者1传者2受者2传者3……三是在传者与受者的互动中产生的信息,对后来的某一个新的传者或受者产生影响,形成传者1受者1传者3受者3传者4……而在这所有的路径中,创新者始终既可作为传者,也可作为受者,参与到这一信息传播的复杂过程中。 科技研究论文:科技体制的概念分析——兼谈科技体制研究的新视角 论文关键词:科技体制 概念 组织方式 制度安排 综合国力 论文摘要:关于科技体制的研究是一个有中国特色的命题,但我国至今对其尚无统一的定义。本文在研究学术界分歧的基础上,界定了科技体制的概念。进而通过深入分析科技体制的要素和内容,提出研究组织方式、制度安排、政党制度和综合国力等新的视角。 我国近现代科技体制是在学习和借鉴西方的基础上建立和逐步完善的。民国时期,我国开始尝试建立新型的科技体制,但是由于诸多因素的影响,建制并不成功。除了地质学等极少数学科,民国科技体制对于科技活动的作用十分有限。新中国成立以后,在前苏联的影响和帮助下,我国的科技体制才真正建立起来。这一时期的科技体制有效地集中了当时稀缺的科技资源,为新中国的社会发展做出了很大贡献。1985年以后,我国对科技体制进行改革,使其在运行机制等方面适应国内新形势的需要。这一时期科技体制对科技进步的作用十分明显。面对日益激烈国际竞争,1999年以后,我国政府进一步改革科技体制,并着手建立国家创新体系。科技体制 日益成为我国提高综合国力,推动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制度体系。 我国学术界对科技体制进行了广泛的研究,但是大多数研究者有一个共性的问题,就是在科技体制的基本概念上是模糊的,甚至产生歧义,这也影响了研究者对科技体制作用的深入理解。“科技体制”至今尚无统一的定义,本文拟对这一概念进行解析和界定,并提出科技体制研究的新视角。 1 学术界对于科技体制概念的分歧与笔者的界定 在英文中,并没有 Science and technology institution(科技体制)一词。也就是说,这个词还没有确切的涵义。实际上,国外学术界很少对 “科技体制”进行专 门研究 ,而只是在 PublicPolicy(公共政策)和 Public Management(公共管理)等的学科领域中涉及到 ;真正对科技体制进行广泛而深入研究的是中国学者,这是一个很有中国特色的命题。 在我国,也没有“科技体制”统一的定义。学术界的理解可以分为两类:一类侧重于实践层面,一类侧重于理论层面。侧重于实践层面的理解主要是对政府文件的阐释,分歧不多,但笔者尚未发现比较完整、全面的概括。侧重于理论层面的,由于研究者角度不同,分歧很大,兹举例分析如下: 有辞书手册认为科技体制是 “指国家对科学技术的管理制度和方法”。这种定义过于简略 ,而且缺少对其它构成要素的概括,显然不合适。 有学者认为,科技体制是“科技事业生产关系、上层建筑的一种综合性社会结构和管理制度,它对科技进步及科技成果能否迅速转化为生产力具有强大的影响作用。“这种定义看到了科技体制的本质是一种制度系统。从本质上讲 ,体制是制度的具体实现形态,包含在制度的范畴内。因此,科技体制的本质就是科技活动的制度化,即科学技术的社会建制。但是如果把运行机制简单理解为“科技成果转化”,是不妥当的。 有学者认为,科技体制是“指科技系统的存在与运行形式。换句话说,科技体制是科技系统的形式方面,是科技系统的存在结构与运行形态。而科技系统是科技体制的物质承载者,构成科技体制的内容。”这种说法只是说明了科技体制与科技系统的关系,并不能明确地揭示科技体制的内涵。 有学者认为,科技体制是“各个科技组织发展的复合体,这些组织是同分配资源以满足个人、集体和国家的需要相关的。它主要包括科技体系结构(组织系统)和运行机制(规则系统)两个方面。这两个方面互为条件、相互依存。”按照这样的定义,科技体制可以分为多种层次,在具体研究中还需要进一步界定。有学者认为,科技体制“是科技活动的组织方式,是科技系统各构成要素的组织结构及规定其间相互关系的制度,其中包含有科技活动中各层次、各部门权限的划分、组织形式、机构设置、工作程序和运行机制等等。”这个定义是比较全面和抽象的,但是对于制度安排概括不够。有学者认为,科技体制“是指科学技术研究与管理的机构设置、职责范围、权属关系和管理方式的结构体系。”个定义使用的是狭义概念,实际上指的是“科技管理体制”。 以上这些定义,从各个方面揭示了科技体制的内涵,对科技体制进行了初步的总结,指出它是一种制度系统,包含组织方式、组织体系、管理形式和运行机制等要素,对于深刻理解科技体制具有启发性,和我国政府的实践也大致吻合。不过 ,在有些方面还值得商榷,如从抽象性角度来说,职责、职能和管理方式等都可以涵盖在制度安排之内。另外,这些定义都没有完全涵盖科技体制的组成要素 ,忽视了其时间性、系统性、动态性等特点,有明显的不足。 现代科技体制的形成,是从美国开始的。二战结束后,万·布什调任美国国家科学研究与开发办公室主任,他向罗斯福总统递交了一份研究报告,标题是《科学——无尽的战线》。这份报告的中心思想就是,科学研究是国家强盛、人类进步所必需的,因此政府有责任来支持、资助人类在这个领域的活动。它建议由联邦政府出资成立一个完全由科学家控制的 “国家研究基金会”,下设国防、自然科学 、医学等部门,分别掌管各 自的研究。《科学——无尽的战线》可以说是美国科技发展史上的一个里程碑,是美国现代科研政策的基石,被誉为“开创新纪元的文件”。1950年,美国国会通过了《国家科学基金会法案》,为美国现代科技体制的形成奠定了基础。因此,以 1950年为界,美国的科技体制前后是不同的。在我国,如果以 1840年、1949年为界,可以划分出三种科技体制模式,其差别是显而易见的。即便是同一种模式,我国科技体制在 1985年前后也大不一样。不同国家,或者一个国家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对科技的认识是不一样的,对科技活动的组织方式也是不一样的,由此而进行的制度安排就千差万别。因此,历史时期,组织方式和制度安排是构成科技体制的重要因素。 科技体制包含组织体系和运行机制是一种共识。组织体系是科技体制的表现形式,是行使科技活动组织和管理权力的物质载体,如果没有组织体系,科技体制也就不存在了。运行机制是科技体制的灵魂,是科技系统各构成要素连续不断的运行方式,科技体制赖此发挥作用,如果没有运行机制,科技体制就成了一个空架子。 此外 ,作为一种社会存在形式,科技体制必然要受到其他因素的制约,其中相关性最大的是政治体制、经济体制、文化传统和思想观念等。 综上所述,结合我国政府的实践,笔者认为:科技体制是一个国家一段时期内科技活动的组织方式、制度安排、组织体系和运行机制等的总称,是表现科技系统各构成要素相互关系的动态模式。科技体制是一种综合性的制度系统,与政治体制、经济体制、文化传统和思想观念有着密切的关系,并受到后者的制约。研究不同国家的科技体制,应根据各国的实际情况,在内容上有所侧重。 2 科技体制研究的新视角 科技体制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应当不断拓展新领域,以使研究更加深入。实际上,只要我们细致分析了科技体制的概念,就可以找到新的研究角度。 2.1研究科技体制的要素,扩大研究视野。 对于科技体制的构成要素,研究者一般理解为组织体系和运行机制,这种认识是有合理性一面的。组织体系是科技体制的表现形式,是行使科技活动组织和管理权力的物质载体,而运行机制则是一种连续不断的运行方式,通过它发挥组织结构的功能。我们始终关注的是科技体制对科技进步的作用,也就是科技体制的功能,因此,与功能最相关的这两个要素就必然最受重视。但是,如果我们仅仅停留于此,是不能全面理解和认识科技体制的,应当摒弃这种功能主义的方法,全面地研究科技体制的各种要素,以扩大我们的研究视野。 一个国家对科技的认识不同,国情特点不同,其采用的组织方式也就有所差别。科技活动不同于物质资料的生产,但是同样需要投入和消耗社会资源,同样有产出和效益,同样需要考虑资源的配置方式和配置效率问题。建国初期,我国政府采用的是“全面规划,重点发展”的组织方式。实践证明:这种方式集中了有限的资源,促进了科技的进步。但是,科技活动本身是复杂的并不完全遵从计划,如果削足适履,只会适得其反。另外,科技的产出及应用,也很难用计划来安排。这种粗放型的组织方式,有待于修正和完善。对于组织方式的研究 ,将有利于提高科技活动的效率,提高效益,使科技更好地服务于社会发展。 制度把人们对科技的认识、组织方式、管理方式等具体化了。按照构成要素,制度可以分为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正式制度是人们有意识创制的,具有强制力的一系列法律、法规和政策。它通常由公共权威机构制定,也可以由有关各方协商制定主要包括国家法律、政府政策条例、国家机构的职能职责、公司规章、经济合同等。非正式制度是在人们在长期交往中形成的包括道德观念、价值取向、伦理规范、风俗习惯等。“在科学活动中非正式制度对生产知识这种思维活动的约束作用有效性和能力并不低于正式制度,而且在非正式制度的影响下正式制度发生着变迁并最终决定着正式制度的演变。” 科技的落后,其背后的实质与根源就是制度的落后。古代中国成为世界文明中心之一,拥有四大发明;而近代中国却没有出现现代科学技术的发明创造,从而引出闻名于世的“李约瑟之谜”。学者林毅夫认为:问题的根源在于中国科举制度的激励结构将人的创造力引离了科学技术的发明创造,抑制了人们从事技术创新的活力,从而阻碍了现代科学在中国的成长。圆一定意义上说,在中国,促进科技进步和创新,“有效的制度是最为稀缺的要素”翻。制度安排,则是根据社会需要为人们的科学活动设计、制定和供给一定的规则体系,包括对这些规则的运作程序或操作方法的设定。制度安排对创新的影响非常深远和广泛,正如著名经济学家吴敬琏在《制度高于技术》一书中指出的,推动技术发展的主要力量是有利于创新的制度安排。对于科技体制,制度安排的研究是一个崭新的视角。 此外,在社会主义国家,共产党具有行政化的特征,这种党政关系对科技事业有着深远的影响。因此,中国共产党行使权力的体制也是科技体制的组成部分,这是我国科技体制的一个重要特点,也是一个重要的研究领域。 2.2研究科技体制的内容,提高研究层次。 当我们开始对一个新的问题进行研究的时候,首先碰到的就是概念。概念是科学研究的起点,也“是我们认识事物的工具”。 科学地认识和界定一事物的概念 ,是科学地认识该事物的前提,因为“概念这种东西已经不是事物的现象,不是事物的各个片面,不是它的外部联系,而是抓着了事物的本质,事物的全体事物的内部联系了。”概念实际上指明了该事物的特定范畴明确了我们的研究对象。因此,当我们界定了科技体制的概念也就明确了科技体制的内容。 科技体制涉及的内容相当广泛,具体来说:在科技投入方面,科技体制涉及到人力、财力资源的分配,科学基础设施的建设,研究与发展(R&D)力量在政府、企业、大学的分布等。在科技产出方面,科技体制涉及到科学发明、发现的激励,科技成果的转化,高科技成果的应用等。在科技影响力方面,科技体制涉及到科技贡献力的显现,高科技的储备,科学普及的广度和力度等等。此外,科技体制还影响科技人员才智的发挥,影响科技政策的制定和执行,影响科技进步和科技创新的速度等等。从以上内容可以看出,对于科技发展来说,科技体制的影响是综合性和全局性的,它在总体上影响一个国家的科技水平。 科学技术是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首要推动力量,当代国际竞争是综合国力的竞争,其实质是科学技术的竞争。《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的建议》明确指出,科技进步和创新是增强综合国力的决定因素。我们必须以科技根本内容,并且把经济、政治、军事、文化紧密耦合,进行以综合国力为目标的全方位竞争 ,才能赢得在现今和未来国际社会真正有利的生存与发展条件。美国总统克林顿刚刚上台,就于1993年 2月 22日与副总统戈尔以《技术为美国经济增长服务:加强经济实力的新方针》为题发表了政策报告;德国联邦政府过了《关于保障德国未来经济环境的报告》;英国政府也于 1993年5月 26日发表了题为《认识我们的潜力——科学、工程和技术战略的白皮书》。世界各国政府都采取了各种政策和措施来激励和推动科技进步,以提高科技实力,增强综合国力。这些政策和措施主要依赖于科技体制的贯彻和执行,换句话说,一个国家的科技进步主要依赖于科技体制作用的发挥。我国科技强国战略的实施,科技创新体系的建设,其基本的保障是科技体制改革能否顺利实现。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科技体制等制度系统的作用显著增强,科技体制的重要性日益凸显。因此,从综合国力的高度来对待科技体制 ,把科技体制作为综合国力的一个指标,这是一个新的视角。 科技研究论文: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信息服务体系建设研究 摘要:随着“走出去”战略的实施,如何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走出去已经成为科技部门关注的问题。通过分析,本文认为信息服务将成为影响科技型中小企业走出去的关键因素。在认真分析国外经验和我国现状的基础上,指出可考虑把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服务体系建设纳入我国科技发展中长期规划之中。文章最后提出了加强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服务体系建设的具体措施。 关键词: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服务体系 一、信息服务将成为影响科技型中小企业走出去的关键因素之一,面向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信息服务体系建设更易取得成效 1.科技型中小企业走出去需要良好的信息服务 随着信息时代的到来,信息已经成为继资金、技术之后影响企业发展的又一重要因素。科技型中小企业是指由科技人员领办或创办,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的研制、开发、生产和科技成果产业化的企业。其产品主要面向国际市场。由于高新技术产品的研发周期日益缩短,技术更替日趋加快,只有加快技术成果的产业化速度,才能抓住转瞬即逝的市场机会,获得成功。科技型中小企业要想走出去,更要与全球的企业竞争,只有通过建立高效快捷的信息渠道,把握技术发展的脉搏,及时获取准确的市场信息,熟悉国外环境以及市场准入制度,并在全球范围内寻找所需资源并对其进行优化资源配置,才能在同国外企业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将自己的产品打入国际市场。 2.政府所提供的信息服务对科技型中小企业来说至关重要 为了促进高新技术产品的出口,企业必须能够及时、准确地获取国际市场的需求信息,迅速地对市场波动做出反应,适时地调整研究开发、经营管理及销售策略。由于科技型中小企业自身力量有限,加之单个企业获取信息的难度和成本都会加大,因此需要借助政府的力量,统一规划和部署,打破区域、部门、行业、领域的分割与限制,建立公共信息资源共享机制,搭建为企业提供信息服务的平台。 1999-2000年,科技部中国科技促进发展研究中心连续对科技兴贸计划重点出口企业进行了需求调查,调查表明:出口企业普遍对“政府能够提供国内外的政策法规、市场需求信息”、“对企业如何进入国际市场提供相关的指导和培训”有迫切需求。因此,创建促进我国科技型中小企业走出去的信息服务体系,建立支撑企业快速反应的信息技术平台,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在技术创新活动、人力资源管理、风险规避等运营环节中提供专业化、结构化的信息资源以及相应的指导和培训已经成为当务之急。 3.加强对中小企业的信息服务,是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内容 加入WTO 后,国家不能通过各种补贴直接支持企业的生产活动,然而为企业创造适宜的生存环境,搭建公共服务平台确实被允许的,并成为各国促进本国企业发展,提高本国企业竞争力的重要手段。其中,通过建设信息服务体系和网络,为企业提供信息服务更是成为各国政府支持企业发展的普遍做法。有关调查也表明,企业对政府服务的需要主要集中在信息服务上,有71.8%的企业认为信息服务是最重要的政府服务项目。 4.针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信息服务体系建设更容易取得成效 中小企业的信息服务体系建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鉴于我国企业信息服务体系建设的现状,我们认为针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信息服务体系建设更容易取得成效。首先,我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主要聚集在各地的高新技术园区,可以充分利用高新区所具有的较为完善的基础设施,搭建信息服务平台;其次,科技型对本领域内最新技术的发展以及竞争对手的技术动向更为关注;第三,科技型中小企业对信息的价值具有较高的认同,且与普通中小企业相比,具有较强的信息获取能力和基础条件。 此外,以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信息服务为突破口,加强面向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在有力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走出去的同时,也可以有力推动面向所有中小企业的信息服务,促进我国中小企业的发展。 二、国外的经验和启示 1.成立专门的信息服务咨询机构 欧盟针对中小企业建立了一系列信息咨询服务机构,包括EICs、CORDIS、BC—NET 、BRE等,为中小企业提供全面服务。欧洲信息中心(EICs)作为中小企业的“首选信息服务窗口”,现已形成了覆盖整个欧洲经济区以及中东欧、地中海沿岸,拥有294个分支机构的信息网络。它向中小企业通报有关欧盟的活动和议案,包括研究与开发技术的信息及技术转让计划。欧盟研究与开发信息服务机构(CORDIS)负责为中小企业提供有关欧盟研究和创新活动的全面信息(包括计划的执行、结论等),同时还帮助中小企业寻找合作研究伙伴,寻求研究活动的潜在资金来源等。创新传播中心(IRCs)负责向中小企业提供技术和创新方面的帮助,协助它们确认技术要求和合理技术,帮助它们参与欧盟科研开发计划。两个企业合作网络(BC—NET 与BRE )专门负责帮助中小企业在地区、成员国、欧盟乃至全世界寻求合作伙伴。 成立于1953年的美国小企业局创办的商业信息中心遍布全国的大中小城市,每个中心均配有8部10部计算机和专业软件,向中小企业免费提供最广泛的信息服务和资料服务。 法国政府采取措施鼓励各级工商会组织所属中小企业信息联网,发挥桥梁作用,提供海外市场信息。例如,法国越来越多的中小企业希望到中国寻求产品和投资市场,但缺少有关信息和语言工具,因此,巴黎工商会最近成立法中交流委员会,专门承担向中小企业提供中国市场信息,帮助企业家前往中国等事宜。 2.政府出面推动覆盖全国的信息服务网络建设 挪威政府为支持中小企业的发展,建立了覆盖全国的面向中小企业的信息服务支撑体系。具体做法是在主要大学和26所地方性学院中建立"国家增值信息专家网络",即TBIC(Technicaland Business Information Center )。这些大学与当地的研发机构合作,构成对中小企业的技术支持;与商务信息提供者(如商业数据库商)一起构成本地服务于中小企业的信息资源。同时通过Internet,可以寻求全国其他地区的TBIC的信息支持,从而形成多级、分地区的中小企业信息保障体系。TBIC的突出特点是将信息专家和各行各业专家作为最重要的信息资源纳入信息支撑体系,且充分利用大学、研究机构的智力资源优势。 日本政府积极支持中小企业机构的跨区域合作,实现经营、技术信息共享。各都道府县的"支援中小企业机构"利用跨地域信息网络和共享的各种数据,向中小企业提供经营、技术和信息等各种咨询服务。日本政府还帮助为大企业生产零部件的中小企业建立同大企业的信息通信网络,提高签订定货合约的速度和效率。 3.制定专项计划促进中小企业的信息服务体系建设 美国政府实施了小企业信息服务计划。该计划在全国建立了信息网络,把信息分门别类地输入网络,供中小企业自由选用。中小企业信息服务计划既为中小企业提供了技术、资金管理、专家等方面的信息服务,同时又可以防止社会资源的重复使用造成浪费。中小企业信息服务计划既为中小企业提供了技术、资金管理、专家等方面的信息服务,同时又可以防止社会资源的重复使用造成浪费。 欧盟投入4400万欧元,启动了“进入信息社会计划”,帮助中小企业利用“信息高速公路”,以融入国际市场。 4.出台各种激励措施,促进中小企业充分利用各种信息资源 美国联邦小企业管理局推出了鼓励和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网络经营的计划,为中小企业培训专门人才,尤其是培训网络技术管理人员,目的是使中小企业在网络化潮流中同大型企业能在同一起跑线上公平竞争。同时,政府方面还积极支持、协助中小企业建立行业性内部网络,实行信息资源共享,为中小企业通过信息高速公路进入国际市场创造有利条件。 日本最近采取了一项扶持中小企业信息化发展的重要举措,向各地的中小企业支援机构提供资金,帮助它们建立内部网络和加入因特网,建立广泛的信息和接收系统。 5.有针对性的为中小企业提供切实有效的信息 英国政府开通了“直接通向政府”主页,提供各类信息服务。该主页于1998年11月开通,提供包括1100多个文件的企业监管指导甚至各种报表,使企业可以方便、迅捷地在本地“一次性”办理完成政府要求的有关审批监管手续。 欧盟最近在因特网上开通了“企业之窗”网站,使企业能够及时了解欧盟乃至国际市场的变化,寻找商机争取打入国际市场。“企业之窗”内的信息资料包括经济新闻、贸易博览会信息、近60万家企业的年营业额统计、欧盟关于企业的法规和政策等。“企业之窗”可使用欧盟内部通用的12种文字调阅,是欧盟向企业提供的最方便、信息量最大的资料库。企业还可通过这一网站向欧盟委员会反映它们所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三、推动服务于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应该成为我国科技中长期发展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 1.我国信息服务体系建设的现状 根据课题组2003年对我国科技系统信息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调查,在参加调查的78家政府机构(主要是各地科技厅(局))中,虽然大多数单位均建立了网站,但普遍存在浏览量小(53%的网站日浏览量在100次以下),更新速度慢(能做到每日更新只占总数的11%),没有专人维护(57%的单位没有专人或只有一人负责维护)等问题。此外,的信息缺少深度分析,不能满足用户的信息需求也是一个重要问题,据调查73%的网站不能满足用户需求。主要原因是,缺少一个合适的机制,没有明确的责任主体。要想维持一个运行良好的信息网站,为企业提供真正需要的信息,需要专业的信息分析人员,在不断了解企业需求的情况下,从繁杂的信息海洋中提取,加工和整理相关信息,显然作为一级政府机构的科技厅(局)没有精力做这个事情。另外,在地方科技厅(局)也没有设置这样一个机构或专业职位做这个事情。当然,缺少资金支持,没有专业技术人员维护也是一个重要的原因。因此,设立专业化的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信息服务的公益性机构,应该成为今后一段时期我国政府的重要任务。 2.服务于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信息服务体系建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 一个完善的信息服务体系主要包括基础网络环境、机构建设、服务内容提供以及人才培养。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网络构建已经不是技术问题,但资金、人才培养(主要是信息服务的提供者,掌握信息利用和获取技能的人才也很需要)、内容建设则成为主要矛盾,而这其中最根本的是要转变思想观念,建立能够促进信息服务体系健康发展的体制和机制。 信息服务体系的建设需要大量的硬件和软件,还需要专门的技术人员进行维护,因此一定的资金投入是信息服务体系建设的前提条件。当然,如何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加强信息共享,提高网络利用效率也是网络建设中必须考虑的问题。 人才培养和内容建设是一个相互关联的问题。信息服务属于知识密集型的产业,如何从浩瀚的信息海洋里加工整理出企业所需的信息,需要高素质的人才来完成。只有通过对企业需求的分析,生产出满足企业需要的信息产品,为企业提供满意的信息咨询和服务,才能显示出信息服务的价值,信息服务业才可能获得持续的发展,也只有这样才能不断的吸引高素质的人才进入信息服务行业。 因此,作为中小企业信息服务主体的政府应该积极转变观念,提高服务意识,促进政府信息资源公开,引入市场机制,加强信息服务体系的建设。而观念的转变、机制的形成绝非一日之功。 3.服务于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应该成为我国科技发展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 信息服务体系作为科技服务体系的主要力量,是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对科技在经济社会发展中作用认识的不断深化和加强,世界各国都把国家创新体系的建设作为本国科技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近年来,我国也加强了国家创新体系的研究,环境建设已经成为我国科技计划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3],2003年更是提出了科技中介被科技部确定为科技中介机构建设年。但是,一个完善、有效的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完成,绝非一日之功,应该把服务于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应该纳入我国科技发展的中长期规划,提出明确的战略规划和分阶段建设的具体目标,通过有效组织和科学实施,全面推动面向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信息服务体系建设。 四、加强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服务体系建设的建议 1.建立完善的信息服务体系和广泛的服务网络 主要包括五个方面:一是建立多元化的信息渠道。鉴于中小企业缺少获取信息的资金、人力和手段,应尽可能采取各种手段,如网站、纸介信息、刊物等,提高中小企业获得信息的能力;二是专业信息服务队伍建设,通过对现有机构的人员培训、吸纳新人进入以及组织离退休科技人员发挥余热等手段,建立一支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高水平信息服务的专家队伍;三是大力发展从事信息咨询服务业的中介机构,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国内外市场需求、产品和行业发展趋势、投资机会介绍、投资风险评估等信息,减少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投资风险,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四是充分利用高新区科技型中小企业聚焦的特点并,建设区域性信息服务平台;五是借助行业协会的力量,建设富有专业特色的信息服务平台。 2.加强机制建设,引入市场机制,形成多层次、多主体的信息服务体系 具体来说,就是提高政府的服务意识,将一部分职能、一部分资源剥离出来,通过对原有人员的培训和吸引高素质、专业化人才的加盟,组建面向企业服务、公益性的专业信息服务机构。同时,通过政策引导、开放政府信息资源,鼓励市场力量进入信息服务领域,通过竞争,激活和提高为企业服务的意识,加强对信息资源的开发,提高其利用效率。 3.设立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化专项资金 资助中小企业的信息化建设,并鼓励专业厂家参与中小企业的信息化建设以及中小企业信息化的软硬件开发。我国政府可为中小企业进行信息化建设时购置的设备提供信贷担保,给予优惠贷款、贴息贷款,同时也可给予正从事信息化的中小企业降低税率、税收减免、一定的财政补贴等财税支持,并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风险投资和股票上市等方面,对信息化确有成效的中小企业给予积极支持,从而在税收、财政、金融等方面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信息化的资金扶持体系。 4.开展“送信息到企业活动” 了解企业需求,建立联系渠道,及时为企业提供所需信息。同时对企业进行培训,帮助企业掌握获取信息的渠道和方法。为中小企业提供网上查询、主页制作、网上商城、虚拟主机等综合性信息服务。 5.以科技兴贸信息网为依托,建立面向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信息服务专栏 在已有数据库的基础上,利用先进的技术手段,广泛搜集国内外技术动态、市场信息,建立一个面向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提供直接服务的数据资料库(包括:项目库、人才库、产品库、物资供求库、政策法规库等),使中小企业以较少的费用及时、准确获得所需要的各种信息。同时与各级政府、相关网站建立合作和信息共享机制,扩大信息来源,形成覆盖全国的信息网络服务体系。 科技研究论文:浅谈态度理论在科技创新团队管理中的应用研究 论文关键词: 态度理论 科技创新团队 管理 论文摘 要:在经济全球化和科学技术迅速发展的背景下,科技创新团队的管理显得尤为重要。从心理学角度出发,通过对心理学中的态度理论和管理学中沟通和激励因素的比较分析,将态度理论引入管理中,主张对科技创新团队进行创新型管理。以求加快创新型国家的建设步伐。 思想教育与心理学有着紧密的联系,思想教育必须遵循心理学规律。知觉是个人对客观事物、对他人的一种认知心理过程。在知觉基础上与人交往、与客观事物接触,就会逐渐形成态度。由于每个人的社会生活环境、知识构成的不同,待人处世的态度往往也不同,态度差异是个体差异的一个重要方面,态度作为心理上的一种准备状态,支配着人的一系列活动,是行为的基础和诱因,对人的行为有很大的影响。因此,态度理论是社会心理学的重要研究领域,在社会心理学中占有重要地位。将态度理论引入科技创新团队的管理是心理学与管理学两门学科的创造性结合,这一结合必将有利于提高管理效率,有利于建立“以人为本”的管理体制,也有利于加快创新型国家与和谐社会的建设步伐。 1 态度理论概述 态度是个人对外界事物的一种持久的、一致的内在心理和行为倾向(张德,2004)。人们在认识客观事物或在工作交往中,总是对人或事产生不同的反应,做出各种各样的评价。这种对客观对象表现出来的积极、肯定的或消极、否定的心理倾向,是一种内在的心理状态,当这种心理状态变得比较持久稳定,就会成为态度。 态度具有指向性,态度必须有态度主体即态度的持有者(一般指个人),以及态度客体即态度对象。作为态度的主体,人因为在性别、年龄、文化、个性、人生观、价值观存在着差异,因此对待每一个客体会有不同的态度。态度的客体存在于很多方面,包括自然界的万事万物,或者仅仅是一个具有代表性的观念等等,因此,同一个人对不同的态度对象会有不同的态度,甚至同一人对同一态度对象在不同的时间内也会有不同的态度。(刘永安,2002)在态度主客体发生联系的过程中,主体一般是通过不同态度客体对自身的利弊情况逐渐产生不同的行为倾向。 态度的心理结构由三种成分构成:认知、情感和意向。认知是人对事物的看法及评价,如对一个人或一件事情的褒奖和批评。情感即人对事物的好恶,带有感情色彩和情绪特征。人的喜爱或讨厌、热爱或憎恨、尊敬或厌烦、热情或冷淡等,都反映出人的态度。态度与情感不完全相同,但态度包含情感倾向,情感可以直接反映出态度。意向即人对事物的行为准备状态和行为反应倾向。态度不同于行为,但态度含有行为倾向,人的行为可以反映出他的态度(张德,2004)。 2 科技创新团队建设的重要性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科技的日益进步,科学技术已经成为引领和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首要因素。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不仅是科学技术发展的基点,更是产业结构高速发展和增长方式转变的中心环节。因此,将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摆在全部科技工作的突出位置,是新时期科教兴国战略的具体体现。人才队伍建设是自主创新的根本,而人才队伍建设的核心是优秀科技创新团队的培育(柳洲、陈士俊,2006)。为什么只有进行科技创新的团队化管理才能最大程度的推动社会经济的发展呢? 一方面,科技人才的管理要是创新型的管理。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这是人类历史发展的经验反复证明的客观真理。作为管理基本职能的创新,它是一种思想及在这种思想指导下的实践,又是一种原则以及在这种原则指导下的具体活动。任何组织系统的任何管理工作都包含在“维持”和“创新”中,因此,维持和创新是管理的本质内容,有效的管理在于适度的维持与适度的创新的组合(周三多、陈传明、鲁明泓,2005)。所以与一般的团队管理不同,科技创新团队管理是一个不断创新的团队,在这个团队管理中,不能教条死板,不可以墨守陈规。而要时刻保持创新精神,加强学科间的交流与渗透,打破传统的思维方式,实行新的管理制度。 另一方面,科技人才的管理要是团队化的管理。首先,团队化管理可以规范科研人员的行为,协调人际关系,提高科研人员的归属感,通过他们相互理解达成共同目标,从而有效地把个人目标融入和升华为团队目标。其次,科技创新团队成员可以在合作过程中实现技能互补,为队员在互动中彼此受益提供了基础,通过相互帮助和支持,不仅有助于增加工作的满意度,使队员拥有更加饱满的工作热情,提高队员的创新效率,而且有助于促进工作的协同,产生比个体简单综合高得多的生产率。最后,与一般的科研群体相比,科技创新团队成员间通过在研究课题中的分工协作,极大地提高了交流沟通的频率,通过这些交流与共享,不仅使研究的课题迅速完成,而且有助于其他学科的研究成果在本学科领域的应用,发现新的学科增长点。 3 学习理论在科技创新团队管理中的应用 前文分别对态度的概况以及科技创新团队管理的重要性做了较为全面的介绍和分析,现在我们将对关于态度的理论做一个罗列,其实关于态度的理论有很多,例如:学习理论、诱因理论、预期价值理论、认知反应理论、认知理论、平衡理论、一致性理论、认知失调理论、层次理论等等。下面,文章会将学习理论和认知失调理论引入科技创新团队的管理中,分析这些理论在实际管理中的应用。 3.1 学习理论 学习理论是探究人类学习本质及其形成机制的心理学理论。它重点研究学习的性质、过程、动机以及方法和策略等。学习理论包括经典条件反射理论、强化理论和社会学习理论。这方面的代表人物是C.I.霍夫兰。他认为,人的态度主要是通过联想、强化和模仿而产生的。联想、强化和模仿正是学习的三个主要机制。经典条件反射理论重视联想,强化理论重视强化,社会学习理论重视模仿。 3.2 学习理论在科技创新团队管理中的应用 心理学家一般认为,人的一切行为都是由某种动机引起的。动机是人的一种精神状态,它对人的行动起激发、推动、加强的作用,因此称之为激励。在科技创新团队管理中,可以将学习理论运用于团队人员的激励过程中。激励就是通过影响职工个人需要的实现来提高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引导他们在企业经营中的行为。在学习理论中,包含了强化理论、经典条件反射理论和社会学习理论,所以根据这些理论的要求,在科技创新团队管理中就要坚持赏罚分明的激励机制。 以强化理论为例,强化理论认为人的行为是其所获刺激物的函数。如果刺激物对他有利,这种行为会重复出现;若对他不利,这种行为会减弱直至消失(张德,2004)。因此管理者要采取各种强化方式,以使人们的行为符合组织的目标。强化有正强化和负强化之分,正强化,就是奖励那些符合组织目标的行为,以便使这些行为得到进一步的加强,从而有利于组织目标的实现。在科技创新团队管理中,可以通过科技成果奖的设立、科研经费的增减、科研人员的配备等方面作为组织对团队表现的正强化。适当的正强化可以激励这些团队科研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并且有利于各个科技创新团队之间的良性竞争。负强化,就是惩罚那些不符合组织目标的行为,以使这些行为消弱直至消失,从而保证组织目标的实现不受干扰。现阶段我国的科技创新团队中一个突出的问题就是管理的行政化趋向。科技创新团队理应是学术严谨的管理氛围,但近年来一些高校对人才的管理过于偏向行政化,科研人员越来越在意科研经费的多少和行政职位的高低,而忽视了科研成果的含金量。甚至个别地方还发生了惨假、抄袭的学术腐败事件。对于上述现象,管理者予以行为的负强化,采取严厉的惩罚措施,以保证科技创新团队建设工作的顺利进行。 4 认知失调理论在科技创新团队管理中的应用 4.1 认知失调理论 认知失调理论是列昂.费斯廷格在20世纪50年代提出的,试图解释态度和行为之间的关系。认知失调是个体可能感受的两个或多个态度之间或者他的行为和态度之间的任何不和谐。这个理论认为当两种认知或认知与行为不协调时,为了保持一致,态度将发生变化(张德,2004)。失调通常是心里上的不舒适,它使人致力于缓解这种失调,用协调的因素来代替失调的因素。 4.2 认知失调理论在科技创新团队管理中的应用 认知失调理论有助于预测人们行为改变的倾向性,例如,如果由于工作需要要求人们去做与他们的个人态度相冲突的事情,他们将努力改变自己的态度,以便使他们的态度与言行协调一致。团队在管理中,沟通十分重要。团队成员与外部人士交流,组织者与被组织者的信息传递,管理者与下属的感情联络,控制者与控制对象的纠偏工作,都与沟通相联系。沟通是协调各个体、各要素,使团队成为一个整体的凝聚剂,是管理者激励下属,实现领导职能的基本途径,也是团队与外部环境建立联系的桥梁。 在科技创新团队管理中引入认知失调理论要以沟通为其媒介,在认知失调理论中的不和谐要通过沟通达到和谐,通过团队的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沟通,可以使被管理者认识到已发生的不和谐因素并不太重要,愿意试图去改变这种不平衡,而不能使团队成员认为所产生的不和谐是不可控制的结果,那样他们就不大有可能改变已有的态度,从而给管理工作带来不便。此外,众所周知,创新是对原有的思想,原有的原则的一种突破,甚至是对传统观念的革新,所以在科技创新团队中的成员要有一种用于打破常规,坚持己见的精神面貌。所以在科技创新团队中冲突会时常发生。传统观点往往只看到了冲突的消极影响,把冲突当做组织的内部矛盾、斗争、不团结的征兆。因而管理者总是极力的消除、回避或掩饰冲突。事实上,由于沟通差异、结构差异和个体差异,尤其是在一个创新团队中,这些差异和不同的观点都客观存在着,有冲突在所难免。所以,要看到冲突的积极作用。一个没有冲突的团队必定对所有事情都持相同的观点,这样的团队就缺乏创新意识,当然,这也与我们一直倡导的建设自主创新型国家的目标是背道而驰的。 科技研究论文:浅议压力管理理论在科技创新团队管理中应用研究 论文关键词: 压力 工作压力 压力管理 科技创新团队 论文摘 要:中国企业为适应国内社会转型、国际经济全球化双向巨变,频繁变革组织管理模式,不断调控资源配置布局,以谋求新时期新形势的发展要求。而这正导致企业员工自上而下普遍承受着不同于以往任何时期的异常压力,尤其以科技创新团队成员所面的为不断更新技术,超负荷透支脑力,无条件输出体力等更高层次的创新压力最为突出。在阐述压力和工作压力定义的基础上,分析科技创新团队成员作特点,探究团队工作压力管理新模型的构建,并进一步探讨压力管理在科技创新团队管理中的实施策略。 1 工作压力概述 工作压力的产生既有组织环境的原因,也有成员个人认知、能力等方面的原因,它是组织和成员个人交互作用的结果。在对工作压力进行管理时,如果仅仅依赖成员个人能力缓解压力,那么企业只能教育或培训成员如何单方面应对压力,而不是从源头上解决工作压力问题。因此,解决减少乃至消除引起压力的源头诱因问题,组织和成员必须积极的进行双向压力管理配适。 2 科技创新团队工作压力管理新模型的构建 2.1 科技创新团队成员工作特点 科技创新团队中,技术性成员占很大比重,他们身为团队乃至企业的骨干力量,与其他团队的从业人员相比,主要具有以下工作特点: 2.1.1 复杂性 科技创新团队成员的工作多属于思维活动复杂程度较高的脑力劳动。这种劳动,需要经过特殊的专业训练,通过训练获得在该工作领域从事创新活动所必需的能力。需要成员不断地对工作任务进行深入细致的研究,找出不同事物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而确定工作计划和实施步骤,采取有针对性的工作方法,攻关重大课题项目,突破原有技术瓶颈,创造自主产业价值。而科技创新团队成员的个人劳动价值隐藏在技术、产品整体性和功能性中。因此,技术、产品的高度智力集成体现了创新过程的复杂性却并不彰显每个成员的智力投入。成员的工作通常是团队协作中的一个环节,个体离不开团队集体力量,团队也不能没有个体的能动性,所以难以区分个体与团队的劳动成果。 2.1.2 长期性 科技创新团队成员劳动的长期性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劳动能力的积累具有长期性。科技创新成员是高层次人力资源,其脑力劳动,无论在经济理论上,还是在企业实践中都视为必须加大投入的智力资本。这种投入必然要以人才储存作为基础,唯有长期培养、不断投资才能形成的理论上和实践中所理想的人才能力储存。另一方面分析劳动行为与劳动绩效之间的反馈不难发现,科技创新团队成员的脑力劳动要比一般体力劳动所需绩效反映时间长。其团队的劳动绩效反馈需要一个较长的周期才能显现,短期内很难用一种精确的计量模型加以确定。 2.1.3 创造性 创造性是科技创新团队成员自身及其劳动成果的最本质特性。首先,创新是科技创新团队劳动实现价值的根本所在,通过专项劳动发现新现象、新规律,提出新概念、新方法,运用新工艺、新技术,将创造性劳动转化为全新的产品或服务,从而为企业和社会创造出更多的财富。其次,创新是成员以其所积累的知识和能力为基础,通过大脑的思维、联想、加工和创造来进行科研、设计、管理和服务的能动过程。其过程自始至终都伴随着知识的传播、运用和创新。因此,科技创新团队成员的创造性工作,决定了其工作性质永远都不可能被电脑或更先进的技术性物质所取代。 2.1.4 自主性 科技创新团队成员劳动不同于一般劳动,其劳动过程往往处于无形当中。只要劳动者自身愿意,无需要固定的工作场地,他就能随时随地进行思考和探索,进行设计和创新。因此,对于科技创新团队成员而言,以脑力劳动为主的工作过程既可以不局限于某一个固定的工作时间和地点,也可以不拘泥于一成不变的流程和步骤,以实现工作自主性的要求。所以工作中强调自我引导的成员大多追求灵活自由的工作环境,喜欢相当独立的工作模式,倾心更具张力的工作安排。 2.2 工作压力管理新模型的构建 压力管理模型的构建除了应对压力产生与作用机制开展研究,还应当从个体和组织两个方面丰富、拓展模型的管理实践与操作内涵与外延。其中,个体方面的压力管理主要体现在组织帮助成员更好地应对压力,个体通过自身调整缓解因过高的工作压力带来的身心伤害。而组织方面的压力管理则表现为对压力源进行有效控制,建立、完善和运作工作压力预警机制,工作压力保障机制等。这两个方面共同支撑了工作压力管理模型的结构框架。 3 科技创新团队压力管理应用策略 3.1 工作压力管理 3.1.1 工作本身的压力管理 (1)制定工间休息制度:企业制定合理的工间休息制度,并配置相应的活动场所、配备相关健身休闲设施。劳逸结合的工作模式、丰富多样的休息项目不仅可以从一定程度上消除工作的疲倦厌烦情绪,缓解成员长时间工作产生的压力,而且有助于改善组织管理形象。 (2)弹性工作时间制度:工作性质的不同也表现在工作时段的差别。科技创新团队成员创作灵感迸发、抽象思维活跃常常出现在深夜,通宵工作的情况普遍存在。为保障充足的睡眠和第二天良好的工作状态,企业可以根据科技创新团队自身的特点,敲定合理的上下班时间段。 (3)建立学习型组织:建立多层次、高流量、全覆盖的公司内部网络。成员可以利用内部网进行各项技术交流和学习;企业可以通过内部网络实现网上培训、智力资源共享,充分共享内部网络资源为成员学习新的技术业务提供条件。 3.1.2 事业发展的压力管理 (1)企业通过正式传播渠道向成员传递企业战略发展规划和目标方向,为科技创新团队成员提供技能培训、职业测评以及职业生涯规划。 (2)绩效考核要充分体现科技创新团队成员能力和业绩,让有工作能力的成员承担更具挑战性的责任。 3.1.3 组织结构氛围的压力管理 (1)建立良好的组织文化。 良好的组织文化使成员寻求企业支持和缓解工作本身造成的压力成为可能。建立良好的组织文化是一个系统工程,企业文化不单单通过书面文字体现出来,还需要组织管理、制度保障其顺利实现。华为的价值观就是:奋斗、奉献。企业不仅通过内部刊物《管理优化》、《华为人》等向成员灌输这一价值观念,在薪酬政策和晋升制度等方面也充分体现这一价值理念,所以华为的价值观在庞大的成员队伍和偌大的公司当中得到了内化和外显。 (2)增强成员决策参与和工作自主性。 同时,缺乏决策参与和工作控制也是强有力的压力根源,许多策略可以改善科技创新团队成员控制的感觉和增加工作决策的机会,比如:构建和发展半自治工作小组、工作圆桌会议。企业中有许多项目组,它们是为了完成某个项目或者不同的职能任务而组建的团队,其中的成员面对同样的工作目标,因此在完成工作任务的过程中,就目标的实现过程、实现手段、每个人的责任范围等问题展开讨论、进行决策,调动和增加每个人的决策参与性。 3.2 组织、个人压力应对策略 3.2.1 组织应对策略 (1)对成员进行工作压力知识的培训。 由人力资源部门专门人员负责选择培训资料或者教材,包括工作压力的产生、影响因素、作用过程、应对策略等内容的资料或教材,也可根据自己企业实际进行选择。培训可采用课堂讲授方式,利用企业内部网络资源成员自修模式,利用外部咨询机构培训方式等。专项培训有利于科技创新团队成员正确认识工作压力、科学掌握应对工作压力的基本方法。 (2)企业福利政策。 根据成员工作中中常见的困难将企业制定福利政策所面临的问题划分为:与工作相关的问题、人际关系问题、事业发展问题以及成员经济困难问题等。企业可以建立心理咨询机构为成员提供调理思路、调节人际的服务;也可以制定诸如成员购房的无息贷款此类福利政策为成员的实际需要提供帮助,从而缓解不同问题造成的工作压力。 带薪休假政策建立和完善,则有利于提高员工工作热情,激发创新潜力。科技创新团队成员可以依据制度调整、积攒和申请假期。企业还可依据运行情况照顾、奖励额外假期。有条件的企业也可以组织成员集体外出旅游或者其他休闲娱乐活动。优厚的福利政策不仅可以提高企业文化外在的社会感召力,而且可以加强企业内部成员凝聚力。 3.2.2 个人应对策略 (1)自信心的培养。 抵御工作压力并保持乐观的一个重要因素就是自信心。面对工作上的问题,即使有实力但缺乏自信心也容易陷入“不行了、做不到”的消极思想中,无形中增加了工作压力。培养积极自我需要健强的体魄为载体;积极的自我对话为模式;正确的自我认识为基础;合理的自我发掘为动力。在成功突破一次次挑战性工作中,逐步培养起自信心,并通过增强自信心大大缓解工作压力。 (2)时间管理。 许多工作压力是由于时间不够造成的。管理好自己的时间,提高自己的工作效率是缓解工作压力的一种重要方法。有效管理时间就是要改变诸如犹豫不决、精力分散、遇事逃避、办事拖拉和完美主义等错误的的思想观念和行为。积极的时间管理包括把工作按轻重缓急进行分类处理,改变自己做事的偏好,对自己的工作任务制定完成期限等等。对工作采取ABC管理法可以有效利用工作时间,提高工作效率,从而缓解工作时间紧张带来的工作压力。 (3)社交支持。 来自亲人、同事和朋友的社会支持,在人们心理上会产生强烈安全感和归属感,对增强人们的自信心,提高个人应对工作压力的能力产生巨大影响。与来自亲人朋友的支持相比,与同事和主管人员建立的良好的人际关系网络从而得到为自己提供客观分析及解决问题方法的工作同事或督导的社交支持能更有效地缓解科技创新团队的员工的工作压力。 (4)健康的生活方式。 合理的饮食、充足的睡眠、适度的锻炼,科学的放松技术都被证明对缓解工作压力有积极作用。例如:参与体育锻炼能够增加社交机会,强化自我意识、保持自我功能控制有效性。将体育锻炼中使用的正确呼吸方式运用到普通工作放松间歇环节,有利于减轻紧张感达到缓解工作压力的作用。对科技创新团队成员而言,参与体育锻炼对提高应对压力的能力和明确参与的动机都能产生积极的影响。 4 结论 由于科技创新团队成员的工作具有复杂性、长期性、创新性和自主性等特点,企业在科技创新团队管理中要科学合理应用压力管理理论,从企业层面做好员工工作本身和事业发展的压力管理。企业可以通过构建良好的企业文化,增强科技创新团队成员参与企业决策意识,提高科技创新团队成员工作的自主性,加强对员工工作压力知识的培训,为员工提供合理的心理咨询等方面来做好员工的压力管理,提高员工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加企业活力和经济效益。对于科技创新团队的员工自身而言,也要积极学习压力管理理论,通过各种方式方法努力增强自信心,做好合理的时间管理,通过社交或其它健康的生活方式来缓解工作中紧张的情绪和压力,从而使自己以饱满的精力和心态来面对工作。 科技研究论文:浅析古希腊罗马时期科技伦理思想研究 论文关键词:古希腊罗马 科技伦理 神话 科学技术 道德 善 论文摘要:古希腊罗马时期是西方科学技术发展的活跃期,这一时期的科技伦理思想是西方科技伦理思想的雏形。它深受古希腊神话的影响;具有十分丰富的内容;科学技术与道德的关系是其核心;对后世科技伦理思想产生了重要影响和作用。 古希腊罗马时期是西方科学技术发展的活跃时期。这一时期涌现出了许多著名的科学家、哲学家、伦理学家,如泰勒斯、毕达哥拉斯、苏格拉底、柏拉图、亚里士多德等,诞生了众多学术流派。古希腊罗马时期的科技伦理思想正是在这片丰沃的文化土壤上孕育发展的。基于当时科学技术发展状况以及对人生的哲学思考,学者们提出了朴素的科技伦理思想,形成了该时期科技伦理思想的理论框架。纵观西方科技伦理思想史,古希腊罗马时期的科技伦理思想是其中重要的组成部分,是西方科技伦理思想的雏形。研究这一时期的科技伦理思想对我们认识现代西方科技伦理思想的现状与发展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 一、古希腊神话呈现西方科技伦理思想的端倪 古希腊神话折射了当时人们朴实的宇宙观、自然观,从中可以看出当时朴素的科技伦理思想。马克思说过:“任何神话都是用想象和借助想象以征服自然力,支配自然力,把自然力加以形象化。”古希腊罗马时期,生产力水平十分低下,人们征服自然的能力十分有限,只能把对自然征服的渴望寄托于想象。神话中的神和英雄就是由想象创造出来的征服自然的化身。人们借助神话中神和英雄的力量达到征服自然的愿望。而在现实生活中,科学家是征服自然的杰出代表,这些神话故事反映的其实是现实生活中科学家和科技工作者征服自然的事迹。 1.赞扬征服自然造福人类的精神 征服自然造福人类是科技伦理的重要准则之一。这一准则最初体现在古希腊神话中提坦神普罗密修斯盗取火种送给人类的传说中。普罗密修斯为了帮助人类征服自然,违抗了众神之父宙斯的禁令,盗取天火给人类,教会了人类使用火种。这引起了宙斯的愤怒,于是宙斯命令火神赫淮斯托斯和强力神克刺托斯以及暴力神比亚将普罗密修斯钉在高加索山的峭岩上,让鸳鹰每天啄他的肝脏,直到后来被大英雄赫刺克勒斯解救出来,才重获自由。普罗密修斯在明知盗取火种会触犯禁令的情况下,仍不顾个人安危,要为人类送去福社的行为,正是古希腊人对征服自然造福人类精神的颂扬。在生产力水平低下的时代,“火”是人类征服自然的武器,代表了一种知识技术,学会了使用火,就学会了改造自然的重要技艺。普罗密修斯盗火的行为,正是科学技术征服自然造福人类的最初体现。 2.歌颂征服自然勇于献身的道德品质 古希腊神话中很多故事都体现了人类征服自然勇于献身的科技道德品质。赫刺克勒斯的传说便是典型代表。赫拉克勒斯在婴儿时代就表现出了无畏的勇气,当两条毒蛇爬向他母亲阿尔克墨涅时,“他两只手各握着一条蛇的脖子,用力一捏,就把它们捏死”。在他面临人生的十字路口时,抵制住了“堕落的享受”女神的引诱,接受了“美德”女神的劝诫,“他决定走‘美德’的路,而且不久就有一个使他为善的机会”,只身去喀泰戎山猎杀凶猛的狮子。为了给人类带去幸福,他接受了国王欧律斯透斯的苦差,要完成困难重重的12件大事。他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历经千辛万苦,终于做到了,最终升格为神。赫刺克勒斯在希腊神话中的故事含义深刻,他的事迹是古希腊人同大自然不懈抗争的一个缩影。他勇敢机智、坚毅不屈,为了人类的幸福,勇于献身。这些勇敢的行为体现了当时古希腊人在改造自然中高尚的科技道德品质。 3.体现出征服自然团结协作的优秀思想 团结协作是科技道德规范之一。这一规范在古希腊神话中有充分体现。比如伊阿宋为了恢复他的王位继承权,被他的叔叔拍利阿斯要求去取金羊毛。获取金羊毛的难度是难以想象的,于是伊阿宋在造船手阿耳戈斯的帮助下造了一艘叫做“阿耳戈”的大船,然后邀请了希腊著名的英雄来参加这次盛举。这些英雄们为一了一个共同的目标,相互帮助,团结协作,克服了一个个困难,在美狄亚的帮助下,终于取得了金羊毛。又比如,在墨勒阿革洛斯猎取卡吕东大野猪的故事中,他召集了众多的英雄来完成此事。在整个打猎过程中,“有些人布置网罗,有些人放出猎犬,别的人又寻觅野猪的脚迹”。不管是著名英雄,还是普通猎手,人们各有分工、彼此配合,为人类除去了大害。由此看出,古希腊人在同自然斗争中,是十分推崇团结协作精神的,不管你是多么杰出的英雄人物,都要在团结协作的前提下才能退到征服自然的目标。 4.倡导征服自然的创新精神 创新是科学技术发展的动力,也是科技伦理思想的重要准则。古希腊神话故事中已经朴素地反映了这一科技道德思想。在拍耳修斯的故事中,他奉父命去割下众怪之父福耳库斯的第三个女儿墨杜莎的头。墨杜莎是一个头上盘着许多毒蛇的怪物,谁看见她,就会立刻变成石头。拍耳修斯从赫耳墨斯那里借得了青铜眉碗当他来到墨杜莎熟睡的地方时,改变传统的思维方式,发挥创造精神想到了一条妙计。他背对墨杜莎站着,将青铜盾举起,从发光的盾牌中看见了墨杜莎的形象,于是趁机割下了墨杜莎的头。这个故事充分体现了古希腊人的聪明才智,在征服自然的过程中能够勇于创新。 二、古希腊罗马时期科技伦理思想的主要内容 古希腊罗马时期的科学技术具有直观性、经验性、猜测性的特点。当时的哲学家探讨有关科技道德的问题,只能出于对自然界直观的、经验的认识,那时的科技伦理思想,更多的是散见于当时哲学家、科学家的各种论述中。 1.数是道德的根源 毕达哥拉斯认为:“万物的始基是‘一元’。从‘一元’产生出‘二元’……从完满的‘一元’与不定的‘二元’中产生出各种数目·一于是创造出有生命的、精神的、球形的世界。”既然数创造出了生命的、精神的、球形的世界万物,因而道德也是由数创造出来的。在毕达哥拉斯学派建立的关于数的哲学体系中,数是一切事物的根源,代表万事万物的本质。数被抽象成脱离客观事物并先于客观事物的存在,一切客观和非客观的东西都是由数而生。因此,道德也必然以数为基础,在本质上是数的派生物。正如徐少锦先生所说:“毕达哥拉斯及其学派的宇宙观、人生观、道德观建立在对数的神秘理解基础之上。他把数与道德联系起来,企图从数学知识中引出道德知识,用数学说明道德。”毕达哥拉斯把道德归属于数,蕴含着以数为代表的科学知识派生出道德规范和道德准则。 2.美德即知识 苏格拉底比毕达哥拉斯前进了一步,提出“美德即知识”。他说:“我们不是说美德是一种善吗……但如果知识包括了一切的善,那么我们认为美德即知识就将是对的”。他认为美德和知识是一致的。他说:“正义和一切其他德行都是智慧。因为正义的事和一切道德的行为都是美而好的,凡认识这些事的人决不会愿意选择别的事情;凡不认识这些事的人也决不可能把它们付诸实践;即使他们试着去做,也是要失败的。所以,智慧的人总是做美而好的事情,愚昧的人则不可能做美而好的事,即使他们试着去做,也是要失败的。”在苏格拉底看来,人只有具有知识,才具有道德,一个人是否有道德是以是否有知识作为依据的。他所指的知识既包括道德知识,又包括自然知识。罗国杰先生认为:“他把科学的真知和道德的真知看作一回事—都是知识”。苏格拉底所指的正义和道德行为的内涵,已经由对人的一般的道德品质要求扩展到了泛指一切事物美好的本性。正义的事和道德的行为,都是美好的、善的,如果一个人能够认识到这种美好,选择去做它,那么这个人的行为是道德的;相反,如果一个人不具备这些知识,就不能去做正义的和道德的事。一切与人类的生产生活有关的技术、经验都可以称为技术知识。一个愚昧无知的人,不会认识到善,更不会用善的知识去为人类造福。因而知识是与善联系起来的。 苏格拉底之前的哲学家们没有明确而直接地提出知识与道德的关系问题。而他肯定了知识的道德功能,认为愚昧的人没有道德,只有具有知识的人才有道德,知识是美德的基础,美德从知识中来,知识与美德具有同一性。苏格拉底看到了知识对道德的作用,但也片面地夸大了这种作用,这是不足取的。 3.善的理念是科学和真理的来源 柏拉图对苏格拉底“美德即知识”的思想作了唯心主义的解释与发展。柏拉图认为万事万物都是由善的理念派生出来的,善的理念是一切的基础。他说:“这个给予认识的对象以真理并给予认识的主体以认识能力的东西,就是善的理念。它乃是知识和真理的原因。真理和知识是好东西,但它却是更好的东西”。在他看来,科学是对真理的理性认识,也是由善的理念派生出来的,科学和真理是从属于善的理念的,善的理念比科学和真理更有价值。他强调:“因为我已经告诉过你多次,说善的范型是最高的知识,所有别的东西,唯有利用善的范型,才能变为有用和有益的……没有善的范型,则其他任何的知识或财产,都于我们毫无益处……如果我们没有美和善的知识,一切其他事物的知识有任何的价值吗?一定没有。”从柏拉图关于科学、真理和善的关系的论述中,可以看出,他认为善的理念是科学和真理的来源,没有善的知识,其他一切知识没有任何价值。 4.自然是决定人快乐和幸福的根源 德漠克利特的观点与柏拉图的观点不同。德漠克利特提出了原子论的观点,认为宇宙万物都是由原子构成,认为灵魂和精神也是由原子构成的。他从唯物主义的路线出发,解释自然规律与人生伦理的统一。他认为原子是决定人生怡然自得和幸福的原因。他说:“太阳和月亮是由同样的原子构成的,这些原子是光滑的和圆的,灵魂也是由这种原子构成……生活的目的是灵魂的安宁……灵魂平静地、安泰地生活着。”德漠克利特从原子论出发为自然观和伦理观找到了唯物主义的基础,这是认识上的一大进步。他认为宇宙是和谐的,是因为构成宇宙的原子分布是平衡的。伊壁鸿鲁继承了德漠克利特的思想。他认为自然科学是人获得快乐的根源。他说:“如果一个人不知道什么是宇宙的性质,而是生活在对那些关于宇宙的寓言所说的事的恐惧之中,对于这个人来说,排除对所谓最主要的事物的畏惧,就是不可能的,所以一个人没有自然科学的知识就不能享受无疵的快乐。”他明确指明了一个人如果不具备自然科学知识,就认识不到宇宙的性质,认识不到自然规律,因而无法从宇宙的变化规律中体会到人生的快乐。这就是说人应该去积极探索自然、认识自然规律,获取人生的快乐。 卢克莱修进一步发展了伊壁鸿鲁的思想。他说:“是一个希腊人(指伊壁鸡鲁)首先敢于抬起凡人的眼睛抗拒那个恐怖。”他认为认识自然运动规律是理解幸福的前提。他在《物性论》里论述了物的存在本性与道德的关系,认为物质是永恒变化的,只是形式不同而已。他说:“竟然看不见自然为她自己并不要求任何别的东西,除了使痛苦勿近,叫它离开肉体,除了要精神享受愉快的感觉,无忧无虑。因此,我们看见我们有形的生命所需要的东西根本很少,只是那些能把痛苦去掉,又能撒下一些欢乐的东西。”这就是说自然只是为了人们精神愉悦,而并不要求别的东西,如果人们追随自然的本性,就不应该去追逐名利、财富。人们之所以出现道德缺失行为,是因为没有认识到物质世界运动变化的本质,没有从构成万事万物的原子运动中理解幸福的含义,自然规律与人的道德相互联系,人们只有理解自然万物的运动规律,才可能实现精神的愉快,获取人生幸福。 5.科学技术以善为目的 亚里士多德批判继承了前人的科技伦理思想,他不同意柏拉图把善当作是科学技术的来源的观点,而认为科学技术以善为目的。他说:“每种技艺,每种学科,以及每种经过考虑的行为或志趣,都是以某种善为其目的。”亚里士多德是从人的行为的目的来阐述他的这一观点的。他说:“由于行为,技艺、科学的种类繁多,所以它们的目的也种类繁多。”这里,人的行为不仅指一般的人类行为,而且包括人类改造自然的行为。他认为这些行为产生了种类繁多的技艺、科学,而这些技艺和科学通过人类改造自然的行为,又表现出种类繁多的目的。技艺、科学的目的与人类改造自然的行为的目的是一致的。而人的行为的目的是什么呢?是追求善的。这就是说这些种类繁多的技艺、利学的目的也是直求善的。 6.重视科技道德修养 古希腊罗马时期的哲学家、科学家都十分重视科技道德修养。德漠克利特提倡勤奋好学的科技道德修养。他说:“大部分天性不能干的人,由于练习而变成能干”。他认为要敢于说真话,提倡求真务实的科技道德修养。他说:“说真话是一种义务,而且这对他们也是更有利的”。他甚至比较明确地提出了追求真理、刻苦钻研的科技道德修养。他说:“任何艺术,任何科学知识,都不能不经研究而获得。”亚里士多德作为一位著名的科学家明确地提出了追求真理、求真务实的科技道德修养。他说:“一个坦诚的人,一个爱真理的人,他在无关紧要的事情中是真实的,而在差距悬殊的事情中就更为真实了;他唾弃虚假,不但因为它是可耻的,并且因为它本身。”亚里士多德提到的“爱真理”、“真实”、“唾弃虚假”,即是说人应该热爱真理,应该求真务实,不应该弄虚作假。古希腊科学家阿基米德面对攻进城里的罗马士兵利剑仍然进行数学研究,将生死置之度外毫无惧色,不幸被杀害,体现了科学家献身科学的崇高品德。这种献身科学的科技道德精神,是他良好的科技道德修养的表现。卢克莱修也强调求真务实的科技道德修养。他说:“还必须用推理认识天的规律和面貌。”这里说的用推理认识天的规律,指的是科学家在认识自然的过程中必须按照客观实际、实事求是,要有求真务实的科技道德修养。 三、科学技术与道德的关系是古希腊罗马时期科技伦理思想的核心 古希腊罗马时期哲学家、科学家的科技伦理思想都是依据当时的生产实践和对自然界的质朴认识,围绕科学技术与道德的关系展开论述的。每一个流派对科学技术与道德的关系都有自己的见解,无论是从探究科学技术与道德的根源上,还是科学技术研究的目的上,都进行了充分的论证。探讨科学技术与道德的关系,是古希腊罗马时期科技伦理思想的核心。 1.探讨科学技术与道德的关系贯穿这一时期科技伦理思想的始终 纵观古希腊罗马时期科技伦理思想,科学技术与道德的关系的探讨贯穿该时期科技伦理思想发展的全过程。 最早认识到科学技术与道德有联系的是古希腊数学家、天文学家泰勒斯。他看到了科学技术中蕴含的善的意义。在泰勒斯的雕像上刻有这样的铭文:“去寻求一种唯一的智慧。去选择一种唯一的善”。这里“寻求智慧”与“选择善”是统一的,“寻求智慧”也就是寻求知识,包括寻求科学技术知识。这即是说寻求科学技术知识与选择善是一致的。毕达哥拉斯的“数是道德的根源”、苏格拉底的“美德即知识”、柏拉图的“善的理念是科学和真理的来源”、亚里士多德的“科学技术以善为目的”、德漠克利特的“原子是决定人生怡然自得和幸福的原因”、伊壁鸿鲁的“自然科学是人获得快乐的根源”和卢克莱修的“认识自然运动规律是理解幸福的前提”等观点,说明这一时期的科技伦理思想至始至终都在探讨科学技术与道德的关系问题。 2.从不同角度探讨科学技术与道德的关系 这一时期的科技伦理思想都以探讨科学技术与道德的关系为中心,从不同角度论述了二者的关系。 (1)从根源的角度探讨科学技术与道德的关系 毕达哥拉斯学派是从数是道德的根源上说明科学技术与道德的关系的。该学派认为宇宙万物由数构成,由此推论道德也是从数中产生的。在毕达哥拉斯那里,“数”是潜在的科学技术。整个世界就是一个和谐的数目,数目本身就包括了各种各样和谐的特性,它派生了道德。柏拉图是从善的理念是科学和真理的来源上论述科学技术与道德的关系的。他认为善的理念是超脱一切客观现实和主观意识之外的世界的本原,是知识和真理产生的原因。在柏拉图看来,善的理念派生出科学技术知识。他说:“科学和真理可以认为像善,但还不就是善;善比科学和真理有一个更高尚更荣誉的地位……善必定是不可思议的美,它是科学和真理的作者”。柏拉图将科学技术知识的产生都归结为一个虚幻的善的理念,这是错误的。 德漠克利特是从原子的运动变化是道德的来源上解释科学技术与道德的关系的。他认为原子是构成世界的本原,灵魂、精神、意识和道德都是由原子构成的。伊壁鸿鲁是从自然科学是人获得快乐的根源上阐述科学技术与道德的关系的。他认为没有自然科学知识就不能享受无暇的快乐。 卢克莱修继承和发展了伊壁鸿鲁的思想,他是从自然运动规律的角度出发阐明科学技术与道德的关系的。他探讨了自然的本性与道德的关系,从自然运动变化的科学规律中看到了道德的意义。 (2)从目的的角度探讨科学技术与道德的关系 亚里士多德从思考科学技术追求的目的出发,提出科学技术以善为目的的观点,第一次将科学技术和善的关系问题从目的论的角度上明确提出来,这是认识上的飞跃。 亚里士多德从目的的角度论述科学技术与道德的关系比前人和同时代人前进了一步。以往人们即使提出二者具有某种联系,但论述得较为粗浅。“科学技术以善为目的”就较“数是道德的根源”以及“美德即知识”更加明确,更加理论化。因为不管是毕达哥拉斯的“数”,还是苏格拉底的“知识”的论述,都是潜在地指科学技术,但还不明确,不具有确定性。亚里士多德明确提出科学技术以善为目的,使这一理论规范化、系统化了。 亚里士多德还批评了柏拉图的理念论。柏拉图认为有一个超脱一切客观存在的抽象的善,它派生一切。亚里士多德认为,不同的技术有不同的善,这个善是客观的,并非抽象的。他说:“善对于每一种事业或每一种技术看来都是不同的。战术的善不同于医术的善,其他各种技术也莫不如此。”他提到科学技术以善为目的的合理性。他还将善和幸福联系起来,认为“行为善的顶点是幸福,善的生活、好的行为就是幸福”。他将幸福作为“行为善”的归宿,即在改造自然的科技实践中去追求善,才能达到幸福。这就抛弃了过去那种形而上地论述科学技术与道德的关系,强调了实践的重要性。 四、古希腊罗马时期科技伦理思想的影响和作用 从毕达哥拉斯的“数是道德的根源”开始,后经苏格拉底的“美德即知识”,再到亚里士多德的“科学技术以善为目的”,这些思想对后世影响深远,诸多后世哲学家、科学家的科技伦理思想都可以在这一时期找到雏形。 英国哲学家罗吉尔·培根认为,智慧能使人脱离愚昧无知,能使人行善避恶,知识和道德是统一的。他说:“道德哲学是一切科学的目的,是一切科学之王,因为只有它教导精神善良。”他明确提出道德是一切科学的目的,即是说科学技术是追求善的。从这一点,可以看出他继承了亚里士多德“科学技术以善为目的”的思想。他进一步指出:“理性是正确意志的指南,并使意志得救。为了行善,要了解它;为了避免作恶,要识别它……没有比研究智慧更值得的了,因为智慧能驱除愚昧无知。”由此看出,他强调理性的重要。愚昧无知的人没有理性,认识不到善,因而无法做善的事情,理性的人才有智慧,才能做善的事情。罗吉尔·培根将知识与行善作恶联系起来,探讨了善与知识的关系,也可说是对苏格拉底“美德即知识”观点的传承。 波兰科学家哥白尼自幼攻读古希腊经典著作,深受古希腊文化的熏陶。他认为:“虽然一切高尚学术的目的都是诱导人们的心灵戒除邪恶,并把它引向更美好的事物,天文学能够更充分地完成这一使命。这门学科还能提供非凡的心灵欢乐。”哥白尼强调一切高尚学术的目的是引导人们心灵摆脱邪恶并且趋向善良,肯定了一切高尚学术的道德作用。他认为天文学是最有道德价值的,能够给人带来快乐,是善的。天文学能提供非凡的心灵快乐,就是一种道德的行为,是追求善的。哥白尼的这种观点与亚里士多德的观点是一脉相承的。 爱因斯坦的科技伦理思想深受古希腊罗马时期科技伦理思想的影响。他阅读了许多亚里士多德和卢克莱修等人的哲学著作。他说:“在我每天晚上向我妹妹念的读物里面,有些是亚里士多德的哲学著作,”“卢克莱修这本书对于每个还没有被我们时代的精神所完全征服的人,对于每个能够从旁观的角度去观察当代和评价当代人的精神成就的人,都会产生一种迷人的作用。”爱因斯坦认为,科学技术应该造福于人类,不能为人类带来灾祸。他强调:“如果你们想使你们一生的工作有益于人类,那么,你们只懂得应用科学本身是不够的。关心人的本身,应当始终成为一切技术上奋斗的主要目标……用以保证我们科学思想的成果会造福于人类,而不致成为祸害”。他认为,只懂得科学技术的本身是不够的,必须将为人类带来福社这一伦理原则融人到科学技术的应用中,科学技术应当将有益于人类作为主要的奋斗目标。关心人本身、为人类造福,这是善的行为,在他看来科学技术应该追求善的目的。他指出:“技术进步的最大害处,在于用它来毁灭人类生命和辛苦赢得的劳动果实”。他看到了科学技术可能会对人类造成的巨大危害,晚年积极奔走,为不滥用科学技术大声呼喊。如在对待原子弹问题上,他发表了著名的呼吁制止核战争、谋求世界和平的《罗素一爱因斯坦宣言》。这些观点和事例反映出爱因斯坦的科技伦理思想与亚里士多德的科技伦理思想具有一致性,都认为科学技术应该以善为目的。 古希腊罗马时期的科技伦理思想对后来的科技伦理思想也带来了一些负面影响。如科学技术决定道德论,这种理论认为,科学技术决定道德的发展,只要科学技术发展了,它的道德水平就自然会提高。它把科学技术看做是道德的决定因素,各种社会意识、风俗习惯都受制于科学技术。这种思想在理论上是受到毕达哥拉斯“数是道德的根源”思想的影响。毕达哥拉斯认为“数”决定一切,也决定道德的产生与发展。从某种意义上说,毕达哥拉斯“数是道德的根源”的观点,是科学技术决定道德论最早的理论来源。 古希腊罗马时期科技伦理思想内容十分丰富,西方不同时期的科技伦理思想在理论上都受到它的影响,它是整个西方科技伦理思想的理论之“源”。现代西方科技伦理思想正是在古希腊罗马时期科技伦理思想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研究古希腊罗马时期的科技伦理思想,对于我们了解当时科技伦理思想的状况,对于我们研究近现代西方科技伦理思想的特点和规律都有十分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科技研究论文:科技特派员制度的特点与长效机制研究 论文关键词:科技特派员制度 农村科技服务体系 机制创新 长效机制 论文摘要:科技特派员制度由福建省南平首创,是新时期我国农村科技服务体系的创新与补充,是解决目前基层科技力量不足与科技服务“缺位”的成功实践。本文就我国现有农村科技服务体系概况及科技特派员制度的特点、问题进行了分析,并就建立该制度的长效机制提出建议。 面对新时期的“三农”问题,全国各地对农业技术推广体系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创新,农业技术服务体系发生了较大的转变,从单一的推广者主导变推广者与应用者二元主导,服务模式也呈日益多样化。这些方式大体上可以归纳为四种类型[1-2],即:机构型主体服务方式、载体型主体服务方式、传媒工具型服务方式和实体活动型服务方式。科技特派员、科技CEO、科技大篷车、科技人员承包套餐等均属科技实体活动型服务方式。 一、科技特派员制度的特点及作用 科技特派员制度于1999年创建于福建省南平,是“南平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在农村科技服务体制不完善,“三农”问题比较突出的特殊情况下采取的应对措施。科技特派员是目前我国农业技术服务体系实体活动型服务方式的代表之一,在科技推广实践中,科技特派员以其独特的服务方式活跃在农村经济生产第一线,其产生的效益,衍生的活力,在全国农村、农民、科技人员和地方各级政府中产生了较大反响,成为新时期解决“三农”问题的成功实践。科技特派员制度特点鲜明,成效显著,具有以下特点与作用。 (一)具有一定的行政职能和公益性 计划经济时期政府为了满足国内粮食和工业原料的供给,逐步建立起了完整的从中央到地方的一元化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并将其作为政策和技术延伸的手段,这种推广模式对农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科技特派员制度是在我国经济转型期的一项农村科技服务工作的探索实践。一方面,科技特派员仍然肩负着部分行政职能,包括:执行政府专业科技推广任务;起到向政府提供地区发展战略建议和上传下达的作用;协助政府参与农业生产安全监测、引导基层建立行业组织等;另一方面,开展公益性科技服务,如技术指导、技术推广、农民技术培训、防虫防灾预测预报、信息传播等。 (二)激活了潜在的人力和科技资源 20世纪末,原有的农技推广服务网络由于缺乏财力支撑和机制不活,已经“线断、网破、人散”,农民缺乏有效的科技指导,科技成果难下去。实施科技特派员制度,是在农村科技体制不完善、“三农”问题突出的特殊情况下采取的超常之举。最初下派的科技特派员是从南平市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科研所挑选出来,并将原有的乡镇“农五站”整合成乡镇科技特派员工作站。此后,该制度得到中央及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加强到从挖掘各级行政潜能、盘活城市科研院所和机关既有人力和科技资源,把科技特派员制度向上下两头延伸。向上通过借助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政府机关的人才优势,从中选派—些高级专业人员担任科技特派员,促使各种社会资源向农村倾斜和转移;向下则是从乡土人才中直接选聘村级农民技术员,建立村级服务站。科技特派员原先也都从事农业科技工作,但因体制机制问题,其人力、技术资源未能有效发挥出来,这一举措超出意料地激活了这些“闲置”的资源,并且在短期内迅速聚集起了科技作为第一生产力的爆发力。通过科技特派员的沟通协调,各方面互相借力,互为依托,以直接、便捷的方式将农业科研院所等单位大量的先进技术、优良品种和生产开发性项目引入农村,使科技人力资源和生产要素紧密有效地结合起来,实现了低成本的农业科技的推广和普及,解决了农业科技成果进村入户和有效转化的问题。同样的主体和客体,在实施科技特派员制度后,释放出的能量反差如此之大,带来效果如此的截然不同,这就是一个机制的问题。 (三)建立起科技人员与农民的长效合作机制 科技特派员制度是对我国农业科技推广体系的革命,其核心是科技推广者与科技应用者双方形成利益共同体。在实践过程中,科技特派员通过资金入股、技术参股等形式,与农民群众和专业大户、龙头企业等结成经济利益共同体,实行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形成了农业科技推广的投入回报机制。科技特派员制度不同于传统的农业科技推广制度,它成功地运用市场经济规律解决科技成果与生产结合、科技人员与农民结合的动力问题;把传统服务中由推广者主导的简单生产咨询和技术指导行为转为以依托农村科技大户和农村行业协会、转为与农民结成“利益共同体”和面向市场需求的应用者主导的经济行为,把短期服务行为转为服务加合作的长期行为。据统计,自1999年以来,福建累计下派科技特派员10872人次,与农户或基层经济组织建立各类经济利益共同体2 483家[3]。科技特派员制度特在通过技术支持参与或创办各类农业经济实体,形成各种不同的合作关系、利益结构和经营模式。利益共同体机制,在调动科技人员积极性的同时,给农民吃了一颗放心采用新品种、新技术和投资发展的定心丸,达到合作双方的互利共赢。 (四)找到了农村科技和经济最佳的结合点 农民作为农业技术的最终用户,居于农业技术应用的主体地位,只有农业技术为广大农民所采用,并取得预期的效益,农业技术的价值才能得到真正的实现。科技特派员制度有别于传统科技支农所采取的“拉郎配”行政干预,采取的是双向选择、供需对接。鼓励技术人员根据自身技术专长,农民、专业户及农业企业等根据自身产业结构调整目标和当地资源开发的需要,双方在自愿磋商的基础上达成服务契约关系,实行服务对象与服务主体的有效对接。这种灵活,自主性强的合作方式,采取双向选择,把满足农民对科技的需求放在第1位,找准了供需服务双方,科技和经济的最佳结合点,使现有的城市科技资源服务于农村生产,达到生产要素的最有效配置,提高了农业生产的效率。 (五)推动了农村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科技特派员制度打破了传统农业科技推广站定点服务的模式,采取既定点又流动的新型科技团队服务模式。团队由科技特派员与当地村级农民技术员共同组成,按照“精干、高效、集成、联合”的原则,进行专业力量整合,建立区域行业科技服务团队,对接各种农民专业经济组织,通过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来提高农业承接科技的程度。即特派员在做好科技服务责任村工作的同时,更加注重发挥团队作用,在团队工作中除起到“传、帮、带”的作用外,更重要的是团队在必要时,能根据自身能力的大小和专业需要,可以通过行业组调度,实行跨区域服务,形成整体合力,成为一支既分散各地,又具有整体优势的科技服务队伍。 二、建立科技特派员制度长效机制的对策思考 科技特派员制度是一种能够充分发挥科技资源作用、具有较强生命力的工作新机制。但是,由于科技特派员制度是在特殊情况下采取的非常之举,在实践中,这一制度陆续暴露出一些不足之处。因此,开展科技特派员长效工作机制研究,对于确保该制度的可持续发展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一)理顺组织管理机构 目前科技特派员的组织管理部门比较混乱。虽然各地均由当地党委或政府负责同志任领导小组组长,但具体管理部门差异较大,有的归属于科技部门,有的归属于农办,甚至也有的归属于组织部。这种管理体制可能有利于各地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推进科技特派员工作,但从工作统一管理的角度出发,显然不利于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管理,也增加了工作统筹协调的难度。应把处于相对混乱的科技特派员的组织管理体系理顺,做到从中央到地方的科技特派员的管理机构保持一致,并健全自上而下的管理机构,以方便组织管理和工作协调。 (二)建立制度运作保障体系 一是对编制、职务(职称)、工资、福利等给予保障;二是对工作经费和项目资金给予财政和信贷扶持;对优秀科技特派员给予奖励,调动其积极性。进一步加强科技特派员激励机制建设,建立融资担保机制和项目风险保障机制,通过立法的形式设立农业科技投资风险金,科技项目开发初期的风险金由政府“埋单”,以降低科技特派员实施项目的风险,为其提供放开手脚“表演”的机会;三是探索并完善技术要素参与利益分配的方法和途径,使科技人员的收入与其工作绩效挂钩;四是鼓励下派期满的科技人员兼职科技特派员工作,继续发挥专长,以保持服务的连续性。 (三)加大技术、资金支持力度 科技特派员紧紧围绕优势产业、特色产业开展技术指导、技术培训等工作,使农业生产率、资源利用率等都得到有效提高,推动了地方特色农村经济的发展。如福建南平市2005年科技特派员实施的63个服务项目中,就有38个项目是围绕当地优势产业和特色产业,如:毛竹(含竹笋)、锥栗、葡萄、桔柚、食用菌、乳业和茶叶等,使当地的优势产业、特色产业一跃成为主导产业。因此,政府应加大资金投入力度。首先应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划出政府投入用于农村科技特派员工作的专项资金,鼓励科技特派员开展优势项目开发。其次是调整农业科研经费结构,给予派出单位稳定的科研专项经费支持。三是保证派出单位对派出人员提供有针对性的技术支撑。这种技术研究因具专指性和实用性,特别容易向农村转化渗透,是一种有效的农科结合的途径。四是要注重发挥政府资金的带动作用。引导农民和社会各方资金投入农村科技项目开发,逐步形成以政府投资为主体,社会投入为补充的多元化投融资体系。五是把科技特派员工作内容纳入新农村建设和现代农业建设中,与星火计划、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农业综合开发、科技扶贫等项目结合起来。近年来,我国科技特派员试点工作引起了国际机构和组织的极大关注,科技部与联合国开发计划署(UNDP)、国际农业发展基金会(IFAD)、中德合作项目办公室(GTZ)、日本国际办力事业团(JICA)等国际机构和组织进行了有效沟通与合作,为利用国外资源开展科技特派员试点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四)政府行为与市场机制结合 市场经济体制的一个重要原则就是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的配置作用,科技资源也不例外,通过引入市场机制,真正做到“科技下海”[4]。农业作为经济效益低,社会效益高的弱势产业,正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在目前我国农业科技推广工作尚无能力完全通过市场机制来运行的一定时期内,政府应通过适当的行政手段来支持科技特派员工作,将政府行为与市场运作有机结合。当然,随着科技特派员制度的不断完善和成熟,过多的政府行为反而会增加不必要的制度成本,从而制约其进一步发展。到时,政府应适时、逐渐转变角色,逐步弱化其在科技特派员工作中的主导地位。 科技研究论文:国防科技基础研究是国防科技创新发展的基础 基础研究的发展来自两类动力:一类是人类对未知世界的探索与追求,对科学系统自身内部规律认识的不断拓展与深化;一类是面向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国防建设的重大需求。国防科技基础研究的目的在于取得新的军事技术优势,为国防科技创新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基础研究会涌现出新概念,进而引起技术和作战能力的重大变化。美国《国家安全科学技术战略》认为,技术优势是美国国家军事战略的基础,保持对美国安全至关重要的那些技术的优势,对美国是非常重要的,今天的基础研究为明天的创新发展奠定基础。 一、基础研究概念的演进 (一)线式研究模型 1945年,美国总统科学顾问万尼瓦尔·布什在一篇题为“科学———无止境的新领域”的文章中,第一次对基础研究作了简要说明,提出了科学研究的线式研究模型。按照这一模型,科学研究从基础性工作到开发是以逐步前进的方式进行的。基础研究被认为是线式模型中的第一步。线式研究模型可表示为: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先期技术开发,线式模型曾对基础研究有过许多定义,如“基础研究是对现象和可观测事实的基本见解,没有针对工艺或产品的具体应用,”“基础研究是以不考虑实际结果的方式进行的”等等。 线式研究模型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适应科学技术发展的需要,首先在美国形成并发展起来,成为当时研究部门的工作模式。在诸如“曼哈顿计划”等成功经验的推动下,美国国家实验室和政府研究机构依靠大量预算繁荣起来,研究教育系统得到长足发展,大学入学人数增加,为工业界研究实验室培养了大量人才。 (二)统一体研究模型 随着全球科技和经济的发展,国际竞争日趋激烈,科学研究的线式前进模式受到挑战。由于政府用于基础研究的预算不断削减,工业界对基础研究的投入也大幅度减少,为获得最大的经济和军事利益,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被逐步结合起来,使得研究进程从线式接续变为相互连接的统一体。在统一体模型中,研究过程的各个阶段交织在一起,相互作用,而不是孤立地进行。基础研究既可以作为没有预定应用目标的基础探索性工作进行,也可以是为了解决产品开发过程中新出现的问题进行的应用性基础研究。 1997年,美国《研究与发展》杂志对4000名研究人员进行了“基础研究调查”。被调查人员中,67-3%的人把基础研究最关键的因素定义为了解科学原理或现象的工作。另外的17.1%的人认为,基础研究是为将来的发展建立基础。这种认识支持了把各个研究阶段集成为统一体模型,而不是孤立地进行。基础研究以两种方式归入统一体,即探索性基础研究和应用性基础研究。探索性基础研究或纯基础研究———应用领域尚不清楚,不产生直接效益,其任务是探索客观事物的基本规律,发现新原理,提出新理论。这种研究对于长期的技术和经济繁荣都非常重要;应用性或针对性基础研究属于工程技术科学的范畴,任务是针对生产实践中提出的科学技术问题进行理论探索与实验研究,或者运用基础科学理论为解决某一类工程技术领域中的普遍性问题提供理论和实验依据。总之,基础研究不管是探索性的还是应用性的,都为研究过程奠定长期的基础,是推动研究工作前进的车轮。必须对基础研究进行稳定持久的投资,才能确保今天进行的研究能给将来的技术和经济提供足够的安全性。 二、国防科技基础研究是国家基础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 国防科技基础研究属于应用性基础研究一类,是以军事应用为目的进行的探索新思想、新概念、新原理、新方法、新材料的科学研究活动,为解决武器装备研制的技术问题提供基本知识。国防科技基础研究一是着眼于现有军事系统需求的“渐进式”研究,二是为满足未来国防需求的革命性研究,前者逐步提高技术发展水平,后者则为突破性创新和形成能力奠定基础。 1997年4月9日,北京理工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西北工业大学、国防科技大学等五所大学的校长,联名提出“关于在《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规划(纲要)中加强国防科技基础研究的建议书》”,得到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17名院士的附议。专家们认为:国不可一日无防,国防不可一日无科学技术。发达国家国防科学技术发展的历程,以及我国“两弹一星”研制的成功经验表明,国防科技基础研究不仅是整个国家基础研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发展武器系统新概念、新原理、新方法、新技术,导致武器装备发生质的变化,直至引发军事技术革命的动力,同时还是发展我国国防科学技术的基石和源泉。国防科技基础研究不仅具有一般基础研究的许多共性,还具有一般基础研究不具备的独有特性,如由于高、精、尖武器体系间的激烈对抗性导致国防科技基础研究的先进性、紧迫性和针对性,多学科领域的综合性,以及保证国家安全带来的保密性等。这些特性决定了国防科技基础研究,是国家基础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 国家基础研究涉及各个学科领域,拥有广泛而深厚的探索性和应用性基础研究成果,这些成果为国防科技发展提供了雄厚的知识基础,是发展国防科技不可缺少的条件。国内外武器装备发展,特别是我国“两弹一星”研制的成功经验,都证明了国家基础研究对国防科技发展的重要作用。 三、国防科技基础研究是武器装备发展的先导 基础研究的实质是探索未知,往往是需要几年甚至数十年的努力,研究工作才见成果或有所突破,其潜力才能供军事应用。尽管有时某种研究工作的成果可以从实验室直接转化为战场使用的防务系统而显示其效果,但是多数基础研究成果是渐进成果,革命性的突破是罕见的,但一旦突破,却十分有价值。 历史上,基础研究的突破导致新的军事装备的例子很多。例如,激光器就是由美国国防部资助的“三军联合电子学计划”的“分子光谱学”研究引发出来的。今天,各种类型的激光器已用于测距仪、机载扫雷器,通信系统以及其它军事装备和军事训练,而且其应用范围还在扩大。尽管如此,激光器方面的研究目前还在继续,并不断取得重大突破。 技术上占优势的军事力量的发展和维持,无不依赖于一个持续而有成效的国防科技基础研究计划。耐高温发动机材料、视频成像、激光器、信息处理及全球定位等技术的发展,都是长期坚持基础研究取得的成果。从研究到投入战场应用的时间,一般需要7~20年时间,当然,这要根据科学发现的性质而定。然而,在诸如软件、理论模型和新工艺这样一些领域(特别是微电子材料和软件),有可能在不到7年的时间内,就转移到已制造或已部署的系统中提供近期效益。美国国防部基础研究最近取得的能带来远期和近期军事效益的成就近50项。这些成就全面反映了基础研究对军事力量所产生的重大影响。 四、关于加强综合性国防科技基础研究的建议 制订国防科技基础研究计划,确定政策和加强基础研究投入,必将大大推动我国国防科技基础研究的发展。在加快重点武器装备研制步伐,加强预研成果向现代战斗力转化的同时,进一步加强国防科技基础研究,也为稳定国防科技基础研究队伍,增强国防科技发展后劲提供了新的契机。 1997年5月,国防科工委科技委召开了国防科技基础研究专题研讨会。到会的100余位科技专家(包括34位中国科学院院士和中国工程院院士)认为,《一九五六———一九六七年科学技术发展远景规划纲要(草案)》中第十二项重点任务的规划《若干重要基本理论和研究》之所以成功,在于当时很好地瞄准了发展“两弹一星”中的重大科学问题。因此,许多同志都希望今天的国家基础研究计划或国防科技基础研究计划,也应瞄准新时期对国家安全有重大影响的科学问题,全面瞄准在战略层次上对基础研究的需求。 1.开展国防科技基础研究的战略和指导思想 开展国防科技基础研究,我们应坚持1989年制订的《中长期科学技术发展纲要(1990~2000~2020)》确立的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的发展战略,即:“发展基础性研究,必须立足我国国情,注意与社会、经济和科技进步协调发展。作为一个大国,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不提高全民族科学、文化水准,仅靠技术引进,不可能从根本上缩短与国际先进水平的差距,更谈不上在某些方面有所创造,有所建树,赶超国际先进水平。因此,一定要有自己的科学研究队伍。但是,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我们的基础性研究规模又必须与国力相适应,发展重点和选题首先要考虑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否则,也不可能保证基础性研究稳定发展。” “根据我国国情、国力和基础性研究的现状,面向未来发展,结合当代科学技术发展的趋势,我国发展中长期基础性研究的基本指导思想是:大力提高科学研究人员的素质和水平,不断增强解决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国防建设中重大问题的科学能力和提高综合国力,为开拓和发展技术产业奠定科学和人才基础,在主要的学科领域能跟上世界科学发展的步伐,在一些基础较好的领域,有所创造,有所建树,使中华民族在人类文明发展中继续做出贡献。 国防科工委在长期的国防科技预研工作中,深感基础研究工作对武器装备发展的重要作用。在已建立并逐步完善的国防科技预研体制中,设立了基础研究基金,其研究内容大多来自重点武器项目发展的需求,为解决产品开发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进行应用性基础研究,即遵循科学研究统一体模型的原则,组织开展研究工作。“两弹一星”和其它大型武器的研制都采用了这种行之有效的方式。长期以来,国防科技应用基础研究费用是由国防科技预研资金支持的,投资强度受到限制,基本上属于一般项目。基础研究的投资力度不够,削弱了基础研究力量和设备更新,影响了基础研究的进度和成果,不利于为21世纪国防科技的发展提供创新的活力和发展后劲。 科技研究论文:全球自由贸易环境下科技标准化作用的双重性研究 论文摘要: 全球自由贸易环境下科技标准化作用建设已经成为 "双刃剑",在GATT/WTO的法律体系中第20条的安全例外中,明文规定进口国可以保护人类健康,枯竭资源,依据国家主权原则,制订更高标准,保护人类健康,枯竭资源( Human and health, exhaustive natural source)。但是由于规定不完善,易诱导绿色贸易壁垒。一些发达国家在绿色贸易的借口下,行贸易保护之实,制定严格复杂的检测和审批形成所谓的“绿色贸易壁垒”。尤其是乌拉圭回合之后,各国只能在GATT/WTO在规定第20条的安全例外中和卫生和预防协议(SPM)中,人为设置障碍。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尽快研究建立既符合我国国情、又能与国际接轨的标准化体系,适应世界自由贸易环境。 关键词:标准化 自由贸易 双重性 一, 引言 1947年,在特定的历史文化背景下产生了关贸总协定,3作为重要国际组织,WTO在推动世界经济一体化发展和世界自由贸易过程中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世界贸易组织所签的条约,尤其技术条约,已经成为规范贸易行为和制度世界性指导原则。但是这个多边贸易体制具有大国利益倾向,尤其是自由这个贸易中的实用主义依然存在,使WTO成为大国主导操纵一个场所。事实和历史证明:关贸总协定纠纷不断,原因之一便是自由贸易中的实用主义和大国主导操纵,科技标准化作用的双重性使然。有人说:WTO是一个“富国俱乐部(club of developed and rich states)”和“只保护富国利益(protection states' profit only)”。 全球自由贸易环境下科技标准化作用建设,已经成为 "双刃剑",既有有利的一面,亦有不利的一面,因此要扬长避短。一方面,要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参与世界经济全球化;另一方面,也要适当搞一些自己的标准,以阻挡外国企业长驱直入,保护本民族利益。全球自由贸易环境下要利用贸易技术壁垒协定给发展中国家的特殊待遇和在WTO的过渡保护期内的条件,战略高度上重视标准化作用。 二,全球自由贸易环境下科技标准化发展的趋势和WTO技术标准协议 当今世界技术标准发展的趋势:5 (1) 技术标准与技术专利密不可分,技术标准成为非关税壁垒的主要形式,因此技术标准已经成为产业特别是高新技术产业竞争的制高点。6(2)国际贸易壁垒分为关税壁垒和非关税壁垒。非关税壁垒是指关税以外的通过法律、政策等形成的限制进口的贸易壁垒,其中主要包括对进口产品数量的限制,如进口配额、进口许可证等和贸易技术壁垒(3)贸易技术壁垒的核心是标准,贸易技术壁垒主要通过产品技术标准和制定技术法规,以及检验产品是否符合有关标准和法规的合格评定程序来实现,其核心是技术标准。 当今世界技术标准发展的另一种趋势是:技术标准与国际贸易的联系越来越多,尤其是乌拉圭回合之后,各国只能在GATT/WTO规定第20条的安全例外中和卫生与预防协议(SPM)、《TBT协定》中,人为设置障碍,这已经成为贸易技术壁垒的主要组成部分。 1993年,关贸总协定历经七年艰苦谈判,达成贸易技术壁垒协定(TBT)-WTO。贸易技术壁垒协定的宗旨是限制贸易技术壁垒,要求尽可能采用统一的国际标准。但是贸易技术壁垒协定(TBT)给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带来的利益并不对称。原因是发达国家实际上掌握着国际标准的制定权,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几乎没有什么技术壁垒可言,发达国家的产品能够长驱直入,而对于发达国家,这些标准则可以成为限制发展中国家产品进口的铜墙铁壁。技术标准与技术专利密不可分,技术标准与技术专利捆绑现象屡见不鲜。 三,全球自由贸易环境下科技标准化作用的双重性研究 在GATT/WTO在规定第20条的安全例外中,明文规定进口国可以保护人类健康,枯竭资源,依据国家主权原则,制订更高标准,保护人类健康,枯竭资源( Human and health, exhaustive natural source)。 从概念上讲,WTO的规则体系中存有许多例外,如保护环境的规定,俗称环保例外权。例如,美国汽油销售案(U.S.A. Gasoline Case),在绿色贸易保护人类健康和环境的借口下,旨在保护国内炼油企业,制定严格复杂的标准和歧视性达标时间形成所谓的“绿色贸易壁垒(Green barrier)”,这种环保例外权的行使往往和国家主权联系在一起,在国家主权高于一切的国际法原则的影响下,有些国家利用GATT/WTO在规定自由贸易的同时,出于对环保和不均衡考虑的例外,如GATT/WTO在规定第20条的安全例外,和规定不完善,一些发达国家在过份严格的科技标准化的借口下,行贸易保护之实,制定严格复杂的检测和审批形成所谓的“绿色贸易壁垒”,尤其是乌拉圭回合之后,各国只能在GATT/WTO在规定第20条的安全例外中和卫生和预防协议(SPM)中,人为设置障碍,绿色贸易壁垒,形式多样,涉及产品广泛,措施花样繁多。绿色贸易壁垒给发展中国家造成的损失惨重,使发展中国家更加处于劣势,沦为自然资源和初级产品的提供者,污染转移的庞大场所。 纵观GATT/WTO的历史,不难发现:GATT成立之初所奉行的不歧视原则(Non-discrimination principle)并没有给发展中国家带来公平的贸易结果,1958年的GATT专家组的报告指出, 对初级产品的依赖和市场问题和现存的规则和公约对发展中国家十分不利.10经济学家劳尔.普雷比克研究也表明: 发展中国家,如拉美国家,不得不为较少的回报出售越来越多的货物.11例如,美国汽油销售案(U.S.A. Gasoline Case),在绿色贸易保护人类健康和环境的借口下,旨在保护国内炼油企业,制定严格复杂的标准和歧视性达标时间形成所谓的“绿色贸易壁垒(Green barrier)”,损害发展中国家的利益。又如,中国作为最大发展中的国家,遭受“绿色贸易壁垒”的出口货物已超过25%,约400-500亿美元,极大地削弱WTO多边贸易体制作用的发挥。 严格复杂的标准和歧视性达标不仅严重损伤自由贸易,而且一旦纠纷出现, WTO的争端解决机制(DSU)缺陷是程序繁杂,使WTO成为大国主导操纵纠纷解决,利用争端解决机制程序之便,拖延时间,采取实用主义,让对方失去机遇和市场.首先,诉讼成本较高,须聘请精明强干的法学者,了解WTO的规则和对争端解决机制的可能的期望进行预测,其次,诉讼时间长,在GATT历史上,有的争端解决拖延时间长达5年.最后,即使胜诉,在发达国家不承担义务时,发展中国家难以采取有效的手段,难以抵偿发达国家不承担义务所造成的损失。因此,应尽快建立快速争端解决机制(rapid disputes of resolution of mechanism)12 四, 我国科技标准化概述 十六大报告明确要求要以十六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积极探索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和标准化建设的新思路、新举措,尤其是随着农业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13。中国是个农业大国,农产品占领农业国际市场,是农业发展的一个战略性问题。加强标准化建设对我国面对国际国内两个市场,提高农产品国际竞争能力成为当前农业发展的一个重要任务。 目前,我国技术标准与国外具有明显差距并且技术标准水平落后,在采用国际标准方面明显低于发达国家的水平。14在高技术产业领域,除了在中文编码、VCD和第三代移动通信领域有少量标准被纳入国际标准外,在大多数情况下,我们只能被动地执行国外提出的标准,受制于人。另外,技术标准制定与科学研究脱节。15 全球自由贸易环境下,中国政府在中承诺按照国际惯例,开放市场,增强透明度,公布技术标准,中国应自加入时起,使所有技术法规、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符合《TBT协定》。为改变我国频遭贸易技术壁垒限制,16成为受贸易保护主义受害大国局面,当前条件下,在WTO的过渡保护期内,应解决好以下问题: 第一,找出WTO的TBT 和现行的标准化的差距,集中整治,解决突出问题;第二, 必须从战略高度上重视标准化工作;第三,入世条件下实施标准化建设战略,建设既适合我国国情又能与国际接轨的标准化体系;第四,在入世条件下政府应加强立法和执法监督,淡化政府干预职能并加强应对国际贸易壁垒研究。 五,结论: WTO在推动世界经济一体化发展和世界自由贸易过程中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涉及自由贸易的纠纷不断,原因之一便是科技标准化作用的双重性使然。 全球自由贸易环境下科技标准化作用建设已经成为 "双刃剑":在GATT/WTO的法律体系中第20条的安全例外中,明文规定进口国可以保护人类健康,枯竭资源,依据国家主权原则,制订更高标准,保护人类健康,枯竭资源( Human and health, exhaustive natural source)。但是由于规定不完善,易诱导绿色贸易壁垒。一些发达国家在绿色贸易的借口下,行贸易保护之实,制定严格复杂的检测和审批形成所谓的“绿色贸易壁垒”。尤其是乌拉圭回合之后,各国只能在GATT/WTO在规定第20条的安全例外中和卫生和预防协议(SPM)中,人为设置障碍。因此,作为发展中国家造成的损失惨重,使发展中国家更加处于劣势,沦为自然资源和初级产品的提供者,污染转移的庞大场所。 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在十六大报告明确要求要以十六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积极探索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和标准化建设的新思路、新举措,尤其是随着农业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17,从战略高度上重视和加强技术标准工作,尽快研究建立既符合我国国情、又能与国际接轨的标准化体系,适应世界自由贸易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