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开发和管理论文:推进县级央行人力资源开发和管理的思考 县级人民银行在经历职能转换后的一段适应过渡期后,已逐步适应央行履职要求,处于相对稳定的状态,然而当前县支行队伍的实际状况与履职需求还存在诸多不相适应之处,如何整合现有人力资源,积极应对岗多人少等突出矛盾,提高人员工作效率,保证县支行职能作用的充分发挥,是县支行必须重视和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基层央行人力资源现状及分析 (一)人员结构老化,非业务人员占比偏高,人员进出机制不畅,影响县支行履职 以富民县支行为例,该行现有员工20人,其中:行政管理、党群纪检、后勤服务、档案文秘、人事总务、科技信息管理等综合类人员10人,占比50%,业务人员10人,占比50%,其中基础业务类人员7人,综合业务类人员3人,部分业务人员还兼负党群工作;40周岁(含)以上13人,占比65%,40周岁以下7人,占比35%,员工平均年龄42周岁,最低年龄28周岁;具备全日制本科学历的人员5人,其中1人为硕士研究生学历。占比25%,其中4人为2002年后招录的应届毕业生,1人为98年从农行调入。自2002年来支行共有3人调出,调动均在人民银行系统内,其中2人为主要领导调整,1人调入昆明中心支行。人员缺少资源的更新流入,更缺乏流出的代谢渠道,队伍犹如缺乏流动的一潭死水,毫无生机可言。人才的匮乏更是使县支行只好从“矮个”中选择“人才”使用,不利于县支行提高履职能力。 (二)发展空间有限,员工进取心不强 如,富民支行股级(含)以下干部中,具备中级职称8人,占比40%,2002年以来,由股级干部提拔为科级干部仅4人,且其中2人为非领导职数,而对于多数员工而言,能提拔为1名正股长已是县支行职业生涯中较高的目标了。县级支行领导职数、职称职数受指标限制的现状使部份员工缺乏上进的动力,认为工作保平安、名次不落伍即达到目标了。 (三)职工收入水平相对递减,员工积极性难于调动 近年来,经过2006年工资改革、2008年规范津补贴和2011年工资完善和改进三次较大规模的工资制度调整后,县支行员工的平均工资水平相比2002年均有较大程度提高,但由于县支行人员经费与工资计划的不匹配,费用总额逐年减少,形成了有工资政策无经费指标的尴尬,物价水平的不断上涨,又不断推高了县支行的行政成本和职工个人的生活成本,导致了职工的相对总收入实际下降。目前县支行员工收入与当地金融机构同级别员工相比已是末位,特别是中层以上干部与各金融机构同级别员工收入相差更大,作为人民银行员工的优越感降低了,员工工作积极性难以调动。 (四)岗位苦乐不均,但薪资差异不明显,薪酬制度的不完善,以至于工资的激励功能没有发挥应有作用 随着县支行的岗位整合的不断深入,业务调整和人员结构出现较大矛盾,加上县支行人员老化问题,由此不可避免地出现岗位苦乐不均、忙闲不均的问题,工作技能要求高的工作岗位往往无人愿意承担,更多的时候需要组织做工作。按照现行的工资制度,员工工资主要与工龄、职称、职务有关,对于不同岗位工作难易程度、工作量大小、干好干坏等因素则没有给予充分体现,影响员工积极性的发挥。绩效工资制度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有效提升了工作成效,同样也存在着以职务和职称为主的考核,只要是同样的职务和职称,绩效工资就是同样的标准,而不论其所在的岗位和其所承担的风险责任以及为之所付出的工作量。这样的工资制度在很大程度上没有完全体现“按劳分配”的原则。首先从职务上来说,同样的职务,员工基本倾向于工作量和风险较小的岗位。如中支机关的科长和县支行的行长同样为正科级别,但是工作性质、工作量和承担的风险存在着很大差别,但是绩效工资反而是县支行行长处于较低水平。不同级别的职务,工作量和风险责任也没有与之相对应。如县支行任非领导职务的科级干部与担任部门负责人的中层干部,其工作量和风险责任与工资水平反而成负相关。其次从职称上来说,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也没有与其工作岗位要求和工作量水平对应。如一个股室长工资甚至低于一个不任行政职务的中级专业技术人员,而两个岗位相比而言,显然是股室长工作量和担当的风险都较为很多。 (五)员工教育培训机制适应性不强 县支行限于自身师资力量的不足,自行组织的培训较少,而上级行组织的综合培训主要集中于行领导,且次数也不多,对一线人员的往往都是业务部门关于是系统业务操作上的培训,对于员工综合素质的培训基本上没有,近几年开展的岗位任职资格培训与考试与实际工作关联度不高,员工花了不少时间学习考试,但对业务工作的促进作用不大。 (六)内部管理不科学,不利于提高履职能力 一是信息调研工作过多过烂,如宏观调控政策实施效应的反馈等,办公室、货币信贷、调查统计等部门均须上报,有时造成重复劳动;二是内部管理工作占比偏重,不堪重负。县支行的人员除去行领导外,工作人员数在20人左右,部分行甚至更少。须设置纪检监察联络员、工会小组长、党小组长、文明创建联络员、科技安全员、法律事务联络员等岗位,部份业务人员还兼任党、工、团工作。以富民县支行为例,除去3位行领导外,全行在职职工17人,大都一人多岗,最少兼任1项,最多兼任5项。另外,业务部门也要开展“文明集体”、“职工小家”等创建活动,要开展内控制度自查工作、党群及廉政知识学习、廉政建设等,分散了业务部门的精力。三是部份业务工作无相关法律支持,超出县支行能力范围。如现积极推动的农户信用档案收集和农户信用等级评定工作,主要是为涉农金融机构信贷投放提供信息共享平台,但金融机构并未将信息档案作为信贷决策的参考依据。这里面有信息的正确性和真实性方面的原因,但更主要的是在体系建设方面缺乏硬性的法规和制度支撑,金融机构的配合更多的是在行政要求下的应付。又如,县支行支付结算推广工作任务也很繁重,然而,县域企业如果没有使用商业承兑汇票等支付结算工具的“需求”,人民银行结算工具的“供给”只是无效“供给”而已。 二、推进基层央行人力资源开发和管理的若干建议 (一)明确人力资源管理工作重心,提升基层行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水平 人力资源管理职能简单说就是人事管理,其实包含了人力资源工作规划、招聘与配置、培训与开发、绩效管理、薪酬与福利管理以及劳动关系管理等方面内容。就人民银行基层行实际来看人力资源管理的重心主要集中于三个方面:一是招募与配置。首先要改变目前县支行员工招录基本上由中心支行组织完成,县支行根本无权参与的局面,让县支行能够参与进来,才能真正实现所进为所需,真正为县支行配备其所需的人才。其次改变片面追求高学历的招录理念。高学历不代表高能力,部分高学历的工作人员不能适应基层行工作实际,县支行中不乏对高学历人员是眼高手低的评价。县支行的大部分工作岗位其实要求的是具备一定的基本操作技能,注重的是实际动手能力,不需要很高的理论素养。而将综合理论素质较高的高学历人才放到这样岗位,其结果就是岗位与人员的错位。二是薪酬管理方面。要改进现行工资制度,逐步改变以职务、职称为主的工资模式,积极推进岗位分类管理工作,科学划分岗位类别,以事设岗、以岗用人、按岗定薪,真正发挥薪酬的激励作用。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机制,解决县支行发展动力不足问题。中层干部作为县支行工作开展的中坚力量,应给予更大的重视力度,要加大对中层干部补贴,完善激励机制,严格奖惩制度,拉开奖励档次,加大力度鼓励对县支行工作有突出贡献的员工,把奖励与晋升晋级挂钩,真正实现“奖励奖该奖之人,晋升晋该晋之士”。三是培训与开发方面。根据县支行实际情况开展各种实用技能的培训,同时要更加注重对员工的综合素质的培训,开展对员工的职业生涯规划与开发,促进员工知识和其他方面素质的提高,使其劳动能力得到增强和发挥。物质的激励作用是短暂的,个人价值得到体现才是一个人工作的主要动因,让工作带给员工更多的快乐和成就感,才能长久地最大限度地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帮助员工制定个人发展计划,使个人的发展与企业的发展相协调,达到员工个人和央行共同成长的目的。 (二)加大对县级支行的支持力度,明确县级支行职能定位,整合现有人力资源,强化金融服务 首先应明确县域经济是国民经济的基本单元,占有特殊的重要地位。在县域经济发展过程中,人民银行县支行作为县域金融核心部门,在配合地方政府组织、建立现代农村金融制度、完善农村金融体系、推动农村改革发展、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为此应加大对县支行的费用扶持力度,特别是在人员经费方面应当给予更多的倾斜力度。其次建议中心支行将县级支行的纪检监察和内部审计职能上收,简化对县支行工会、党支部、团支部的考评工作,不硬性要求县支行职能股室开展“文明集体”、“职工小家”等务虚性工作,既解决了“同级监督”乏力的问题,又减少了留于形式的文字报告,便于支行集中优势兵力开展“主业”工作。最后建议中心支行根据县域经济金融特点、县支行员工素质和管理水平等情况,对县支行实行业务授权制度,并根据职能任务分配相关配套人员费用和工作经费等,保证相关工作的正常开展,要坚持“有需要才分配”的原则,不普遍撒网式地下达工作任务,应根据各行实际情况区别对待是否参与,避免县支行为完成一些不合理任务而胡乱编造,应付了事。 (三)改革人事制度,优化人员配置 一是实行能进能退的用人机制,鼓励提前退休、实行竞争上岗、绩效考评等多种配套措施和多种途径使不适应或拒绝履行工作职责的人员退出现任岗位,出现人员不足问题时可以用合同工代替,腾出位子招录一批精通金融、计算机、法律等方面的优秀年轻人才充实到县支行,注入新鲜血液,焕发生机和活力。要进一步加大对后备干部的培养和使用力度,改变后备干部的长期备而不用的实际状况,给予后备干部更大的成长空间。加强对年轻干部的培养和锻炼,全面推行岗位轮换,突破干部管理体制上“能上不能下”的问题。建立中心支行与县级支行人员“下派上挂”的双向流动机制,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改革思路,上级机关的人员应基本从基层行选拔,给予县支行人才向上的流动渠道,让县支行的员工能看到自己发展的广阔前景。 人力资源开发和管理论文:建筑企业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创新的对策和建议 摘 要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以及对外开放的不断加深,我国建筑企业的数量开始呈集合数倍向上攀升,本文通过对我国建筑企业中的人力资源管理现状与开发,及对人力资源管理中可能存在的弊端进行探析,再结合现今我国人力资源中的管理论,进一步提出有关加强人力资源管理中开发与创新的办法和对策,从而进一步加强及推进我国建筑企业的发展。 关键词 建筑企业 人力资管 开发与创新 对策与建议 现今社会,企业之间的竞争可以看成是企业间综合实力的竞争,也可以看成是人才与人才之间的竞争。目前,由于我国大多建筑企业长时间受到计划体制的制约,导致相关建筑企业在对人力资源的开发及管理时无法起到应有的作用,从而使得企业在进行其他资源管理时受到极大的制约。本文以我国建筑业中人力资源的开发与管理的创新为重点分析问题,主要对开发与创新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及解决的对策进行探讨。 一、建筑企业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的现状 1、许多建筑企业在对人力资源进行管理时由于其领导部门的思想陈旧,管理技术不到位,再加上领导部门对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认识不够,从而使得领导部门忽视了这一工作的重要性;许多建筑企业只是看重了企业发展中的效益与利益,常常忽视了人才的重要,只把人力资源部门当成了一个普通的事务性小部门来看待,并且常常把一些日常工作交给一些工作能力不高的人员去完成,这便使得很多基本工作无法被灵活完成,而是只能被人依靠死板的条条框框去处理,这便直接导致了企业在人才管理上缺乏了人性化。 2、在对工作人员进行测评、考核等工作时,很多企业都缺乏专业性、科学性的管理模式,而且由于这些企业一般都不具备准确性较高、定量性较强的有机性工作指标,从而导致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无法起到应尽的作用;由于企业在进行业务工作时流动性比较大,使得一些工作人员在接受考核时得不到准确的发挥;一些企业在招收工作人员时,很多新人都是通过关系进入企业的,这便直接导致了企业技术人员工作能力的参差不齐。 3、通常情况下,许多建筑企业在进行人力资源管理时都会造成人力资源总量超于预计总量,从而出现人力资源浪费或是人力资源结构互相矛盾的情况。而在我国,许多建筑企业在进行分工后,经常会出现工作量大但劳动生产量低的情况,主要原因还是因为大多工作人员心态浮躁,经常对工作应付了事,而工作能力高的人员又得不到合理的利用,这便使得工作结构矛盾差异大,技术人员短缺的现象频频发生。 二、建筑企业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创新的对策 1、对人力资源管理做出明确且完善的规划。人力资源部门是建筑企业中比较重要的一个部门,它的地位和其他部门一样,需要相关的负责人拟定严格的管理规划,特别是在新时代的背景下,这便需要负责人结合现今建筑业的实际行情来对管理政策给予全新的规划,同时再将国际的建筑业人力资源管理方案与我国建筑企业所具备的传统管理模式进行有机结合与创新,创造出更加符合我国现今形式的合理的、科学的管理模式。 2、树立好良好的企业文化。一个建筑企业想要得到充分的发展只有以优秀的管理方式和优秀的技术为前提才能办得到,而所谓的企业文化则是一个企业奋飞时所需要的翅膀,它的重要性并不低于管理模式与技术手段;一个好的企业文化可以让工作人员产生强烈的责任感、归属感,也能调动起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工作热情,在创造出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同时,也能让企业走向一个新的高度。所以,这便需要我国的建筑行业在发展的同时对于企业文化给予一定的重视,在符合企业规模与员工工作效率的前提下做出一定的创新与改革,通过现今网络的庞大消息库拟定出更加符合企业的文化方案。 3、建设完善的福利待遇。对于工作人员的福利待遇上进行一定的创新,因为无论是何种企业,只有最大程度地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这个企业才能更好更健康地向前发展,所以及时对员工福利做出变革与创新是一个企业在发展中必须经历的道路;而从企业发展中的管理模式以及经济能力来考虑,可以给予不同阶级不同能力的员工相应的福利待遇和薪水补助等,让员工能够充分调动起自己的工作热情;而在进行薪酬制度时还要考虑到不同岗位与不同工作阶层的特殊性和技术性等,让工作环境变成一个竞争的环境。 4、加强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积极提高相关企业内部员工的工作能力,依照实际情况给予工作人员一定的教育培训,让工作人员从根本上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和办事效率。而一个建筑企业在发展的同时,对于工作人员的技术水平与工作能力的要求同样很高,因为建筑行业不同于销售行业,它对技术的专业性要求比较高。 5、提高对人才的重视。提高对人才的重视度,建立并巩固人才观,积极做到人才观的创新。一个企业想要发展只有在树立良好的人才观同时,抓住人才,懂得运用人才才能得到更好的发展。而作为我国不可或缺的企业之一的建筑企业,在其进行发展的同时应该及时加强对人才的管理,对于企业内部工作能力高,业务效率强的人员给予一定的重视与运用。 6、积极带动人力资源部门的发展,努力做到人力资源管理体系的创新。当前我国建筑企业在人力资源管理方面依然延续着老一套的模式,这便使得其管理模式跟不上时代的步伐,从而出现诸多的弊端。而对于人力资源部门能做到及时创新、及时改革则可以更好地带动人力资源部门的发展,从而推动管理与技术的双发展。 结束语:在我国建筑企业中,人力资源部门是一个不可或缺的资源,同时也是一个企业在发展中必须具备的工作体系。一个企业只有在合理地运用人才,懂得分辨人才时才能更好地将企业做大,并延续发展下去。而如何将人力资源部门的工作做好,这便是管理者需要不断分析的一大问题,如何做到管理中的创新更是一个企业在发展中不可缺少的工作环节。 人力资源开发和管理论文:基于GERT模型的人力资源开发的时间和费用风险管理 摘 要:企业战略人力资源培训开发在人力资源管理中越来越受重视,开发的效率直接影响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本文利用随机网络技术建立该开发过程的GERT网络模型,并对其仿真求解,获得该培训开发过程中的时间和费用概率分布和各种统计特征值,随后计算这些参数的期望和风险度等,从而提供时间和费用定量化分析,以期为企业人力资源部的开发计划和决策提供参考。 关键词:战略人力资源开发;GERT网络模型;模型求解 一、图示测评技术的理论介绍 (一)GERT方法概述 这种方法是在PERT(计划评审技术)的基础上,增加决策节点,不仅将活动的各个参数,如时间和费用等设为随机性分布,而且其各个活动环节以及相互之间的影响关系也具有随机性,即活动按一定概率可能发生或者不发生,相应地反应在活动开始或结束的节点或枝线也可能发生或不发生。在网络的表现形式上,增加了决策节点,并且节点之间具有回路和自环存在。 随机网络的建模要素是活动(弧)和节点,其仿真过程可以想象成一定的时间流、费用流和性能流。通过各项活动,并受到节点逻辑的控制流向相应的活动中。每次仿真运行,就相当于这些流从源节点出发,经过相应的节点和活动,执行相应的事件,最后到达网络的终节点。由于网络中可以选用具有各种逻辑功能不同的节点,可能导致三种流只经过网络中的部分节点和弧,并到达某个终止节点。网络中活动和节点都有时间、费用和性能三种参数。每个活动上既可赋给弧本身所具有的三种参数,即该项活动本身所需要的时间周期、消耗的费用及经过本活动所产生的性能参数。同时,每项活动上还具有累积的三种参数。 根据活动在网络中的位置,从源节点开始,时间流、费用流和性能流经过一定的路径,到达该活动时,所有途经活动上三项参数的累计总和。例如,在网络中某项活动完成时,在该活动上可以得到从软件项目开始到此活动完成时刻的周期、累计费用和到此时已达到的性能值。 (二)GERT网络的解析算法原理 从理论上讲,把信号图原理和矩母函数的特征结合起来就形成了GERT网络的解析算法的基础。 信号流图是以网络图形式表示所研究系统(或问题)中各变量之间的相互关系,是一种线性系统的建模和分析工具。由于信号流图的特性的存在,可以利用解信号流图的拓扑方程的方法,得到信号图中任意两个节点的等价传递系数。在GERT网络模型中,任意两个节点的枝线实现是有概率的,且完成该枝线所需要的参数有着自己的概率密度或概率分布,分别对这些概率密度(或分布)求积分从而得到该参数相应的矩母函数。 GERT网络解析法的基本思路就是先对各项工作定义其自有函数,再求出其等价传递系数,接着结合矩母函数的基本性质,即可繁衍得到网络的所有参数。 二、运用GERT技术进行开发活动成本费用和时间的分析 (一)开发活动成本费用和时间之间的函数关系 现在对于时间和成本的研究,已经将成本和时间均视为一种资源投入,其两类资源的投入在供应链、研发、流程运作中具有替代性。例如,在研发中,若是企业投入更多的人力成本既可以节约研发时间,当人力资源供给不足时,则可用时间来代替,即延长项目的完成时间,正因为这种替代关系的存在,在一定范围内,会存在一个最佳的成本和时间值。同时随着时间的压缩,需要投入的物质资源会越来越大,这是因为边际替代率递减的原因造成的。本文在后面的研究中将假定时间对成本的边际替代率为常数k(k>0,为常数),上述情况如图1所示。 实际生活中,完成某项活动的时间t由于受各种因素的影响,因此把它视为一个随机变量,相应的成本费用也能看成一个随机变量。这样就可以根据其中一个变量的概率密度函数来得到另一个的密度函数。 首先来回顾高等数学书中的一个重要定理:设随机变量T的概率密度函数为f(t),且C=c(t),其中c(t)为单调可导函数,则随机变量的概率密度函数g(c)为: 其中,h(t)是c(t)的反函数, 现在假设人力开发培训过程完成时间T具有概率密度函数f(t),成本费用为时间的线性函数c=a+b+t,根据以上定理,成本的概率密度函数为: (a) (二)关于时间、费用因素的GRET模型的解析 1、推导互斥性GERT模型的解析算法 结合上述所得概率函数,根据矩母函数的定义,成本费用的矩母函数为 将(a)代入上式,并令t=■ ,从而计算得: 结合GERT算法的相关规律,含有时间和成本费用两个参数的矩母函数为: 2、定义GERT模型中的各个支线的传递函数如下: 3、求出互斥型GERT模型中任意两个节点之间的传递函数 通过信号流图理论中的梅森公式,还可以求出互斥型GERT模型中任意两个节点之间的传递函数Wij(s)。 4、求得项目实现概率 由始节点至终结点的传递函数为WE(s1,s2),根据矩母函数的性质,则终结点实现的概率PE为: 则始节点至终结点的等价矩母函数为: 5、根据矩母函数来求相关指标 求得人力资源培训开发过程完成时间和费用的均值、方差和风险度分别为: (三)GERT解析算法在战略人力资源开发过程中的实际意义 本文针对战略人力资源开发中的建立企业内部人才市场的开发策略,来进行分析其培训计划所需要的时间和资金的投入,从而在开发前能合理估算人力资源开发完成时间和费用,从而根据分析结果与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合适的安排。例如:某企业需要一批营销策划者,则需从已有的人员中进行筛选和培训,以达到预期的目的。在实施计划前,应该考虑企业需要此岗位的迫切程度、人员工作时间的空闲适宜度、流动资金的周转情况等等,鉴于GERT技术所含的时间和费用参数的分析,笔者认为该方法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测算人力资源开发过程完成时间和费用的估算的,以下将结合GERT解析法的原理和人力资源培训的过程特征进行数据分析。 企业进行人力资源培训开发,首先分析企业对员工能力的需求,即设置岗位(终节点),既可以在已有员工中选中合适的员工,进行岗位调离,又可以针对性的设计培养方案,经过一段时间培训再通过考核。若考核合格,则进入相对应的岗位进行工作;若为不合格,则再进行修改方案进行再培养。这些步骤的进行可以采用GERT模型进行分析,通过其解析法来求得这项培训能达到预期目标的可能性的概率,也能求出实现其目的的预期期望值和风险度,从而能帮助企业合理安排时间和预算支出。 三、建立模型,实际运用 设XX企业人力资源培训开发过程GERT模型如图2所示,各活动参数如表1所示。假设完成培训开发活动所需要的成本费用和时间的线性函数。现在通过GERT模型的解析算法来求实现节点4时所需要的时间、费用的均值、方差以及他们各自的风险度。 解:该培训开发过程中的费用为时间的线性函数,可得其活动完成时间的剧目函数MT(s1)和费用的矩母函数MC(s2)如表1所示,由此可得其对应的传递函数W1、W2、W3、W4和W5。 该GERT模型中有两个路径可以从节点1到达节点4:1234和14,有一个一阶回路232,?驻=1-W2W3。 路径一:P1=W1W2W5,?驻1=1-0=1 路径二:P2=W4,?驻2=1-W2W3 由梅森公式 由上式可求得节点4实现的概率PE和等价矩母函数WE(s1,s2)分别为: PE=WE(0,0)=1 计算出的这些指标表示:该项人力资源培训开发计划肯定会实现,无论是直接换岗或是培训后再上岗,均能保证公司有符合资格的人匹配相应的岗位;整个筛选和培训的过程最佳估计数大约为64天,离散程度即风险天数大约为22天,风险程度为34.5675%;达到目标最佳期望值会花费114785.7元,离散程度即风险花费为6538.3484元,风险程度为5.6%。 说明该种人力资源培训开发活动的风险偏小,如果企业在时间和金钱方面能控制在风险范围内,是可以通过这种模式进行培训开发的,关键需要将这些参数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如对该岗位人员的需求迫切程度、近阶段公司的经营情况、员工是否有时间和精力来接受培训、同期可控培训花费的流动资金的具体情况等,选择合理的时间段进行该项开发活动,从而能够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情况下进行人力资源开发。 人力资源开发和管理论文:提高商业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关键:加强人力资源开发和管理 [摘 要] 一般来说,商业企业的人力资源的管理和开发应始终围绕强化核心竞争力的关键要素来开展。一是树立人力资源管理新观念;二是实行公平竞争的聘任用人制度;三是人力资源的培训和开发是构筑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源泉;四是建立有效的激励监督机制;五是创建学习型企业。 [关键词] 商业企业 核心竞争力 人力资源 对大多数商业企业来说,人才缺乏制约着企业的发展,但与其说缺乏人才,不如说更缺乏的是人力资源管理。企业应建立人才机制,重视吸引人才、开发人才、激励人才。商业企业的人力资源的管理和开发应始终围绕强化核心竞争力的关键要素来开展。 1.树立人力资源管理新观念,建立和完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人力资源开发管理体系,就必须建立完善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根据企业的总体目标,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人力资源开发规划,对员工的招聘、培训、考核、使用、调动、升降、薪酬、福利、退休等,实行全过程的科学管理。提高员工素质,优化人力资源结构,调动员工的积极性。规范人员流动,防止无序跳槽。 2.实行公平竞争的聘任用人制度。聘任用人要通过公平竞争,使用各类人才应竞争上岗,优胜劣汰。引进企业急需的掌握现代商业管理理论知识和具有实际经验的高层次人才。尤其注重不要机械地制定用人标准,不能单纯地用年龄、学历、经历作为招聘人才、使用人才的惟一依据,应大胆使用各种确有真才实学的人才。 3.人力资源的培训与开发是构筑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源泉。培训是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内容,培训的目标是让每个员工对企业的总体服务战略有一个清晰的认识,增强为顾客服务的自觉性,提高服务技巧。因为,在制定培训方案时,应把企业经营服务理念贯穿培训的始终。这种经营服务理念需要在日常具体服务中加以体现,以形成独具特色的服务品牌。要根椐不同类型的人员在服务过程中的职责作用不同,来进行不同的培训。应特别重视一线服务人员的培训,因为他们不仅直接和顾客交流,而且直接参与服务活动,他们的素质和心理状态也直接影响到业务的进行,企业的形象和服务水平主要通过他们体现出来。对一线员工要加强素质教育,使命感和责任感的教育,业务技能训练教育,培养他们的敬业精神,干一行爱一行,提高服务水平,为满足顾客需求的愿望为己任去经营,并在长期的工作中,锻炼成为专家型服务人员。同时,由于企业内部建立了管理信息系统,因此应注意信息技术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建立一支专业化的管理、操作队伍。 4.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体制。一是建立完善的激励机制。商业企业要发挥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激励全体员工贡献聪明才智,就要建立完善的激励机制。唯有如此,企业才能具备旺盛的生命力和竞争力。商业企业要设计公平合理的绩效评价体系,将员工的收入与他们的工作业绩相挂钩,激励的方式可采用物质激励和非物质激励。要加大对一线员工的激励力度,使他们意识到为顾客提供优质服务会得到相应的回报。相反的,他们如果不能得到有效的激励,他们对顾客的服务态度就会变得消极,并将这种态度传递给顾客,对企业形象造成损害。二是建立有力的约束监督机制。激励和约束如同一事物的两个方面,缺乏约束的激励是无法达到激励目的的。将企业各层次、各部门、各岗位人员都严密有序地协调起来,形成一整套既分工合作又相互制衡监督机制。同时,要教育广大员工关心和监督企业的重大决策及企业的发展状况,敢于对企业的不良现象和重大决策失误进行揭发斗争。 5.创建学习型企业。营造和形成核心竞争力,就必须将企业培养成为一个善于学习的“学习型组织”。通过这个“学习型组织”,员工之间进行广泛深入有效地沟通,相互学习和交流,以确保企业核心竞争力战略能被清晰地理解、认同和接受,并转化为企业员工自觉的行动,不断交流与总结中形成企业的独有资产、不可模仿的隐性知识,进而将这些知识、技能运用到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各个关键要素和关键环节中去。相反,如果没有一个“学习型组织”,就不能够进行持续学习,不会有知识积累,那么不论核心竞争力的关键要素是通过内部开发还是外部获取,都是难以实现的。创新是企业发展的先导,是企业发展的灵魂,也是一个企业不断适应环境、实现自我超越的必然过程。核心竞争力处于不断演变的状态,在一定情况下它的领先地位会丧失。因此,企业必须不断超越自我,不断创新,保持持久的核心竞争力。而实现创新必须依靠一个“学习型组织”来支持和保障。建立一个“学习型组织”,需要一个支持其不断学习和创新的组织机制,一是有一个扁平化组织结构,以使决策权的下移和平等的信息交流;二是组织具有开放性,信息与资源在企业组织内部共享;三是组织具有亲密合作的关系,团队具有较强的适应能力和应变能力。 人力资源开发和管理论文:基层央行人力资源开发和管理的方法探析 摘要:本文以提高基层央行履职能力为出发点,深入探讨了基层央行人力资源开发和管理中存在的几个突出问题,提出了进一步提高基层央行人力资源开发和管理水平的改革措施和完善方法。 关键词:基层央行;人力资源;开发管理 一、基层央行人力资源开发和管理存在的矛盾与不足 基层央行人力资源是指在基层央行从事金融公共事务管理与服务的人员所具有的体力、智力和心力的总和,是基层中央银行中最重要的资源。虽然职能调整以后,基层央行根据履职特点采取多种措施,使人力资源开发和管理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历史、体制、外部环境变化等多方面的原因,基层央行在人力资源开发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和矛盾,突出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是结构性矛盾。(1)人员结构欠合理。整个央行系统人员分布成“正金字塔”型,总行人员数仅占人员总量的1%,县级央行员工占央行总人数的47.2%,而业务量的分配自上而下成“倒金字塔”型。(2)职称结构欠合理。高级职称的人员量偏低,2006年末地市中支高级职称人员占比仅2.5%,县级支行仅占1%,远低于总行规定的10%的水平。而基层央行初、中级职称人员总量偏多,地市中支的中级职称人员占比高达61.1%,已超出总行规定的50%的占比水平。(3)专业结构欠合理。专业人员比较集中在经济金融专业,中级职称人员中研究、会计、工程类比例不足15%,既懂经济金融、又懂现代公共管理的复合型人才比较匮乏。(4)知识生产力不足。虽然近几年招聘了一批大学毕业生,由于高校的专业划分过于细化,也偏向理论,使得这部分人员入行后的“培养期”越来越长。此外,专业知识基础较弱的员工,由于学习能力不强,自我开发能力较差,更新知识的动力不强。导致基层央行难以跟上新形势、应对新挑战。 二是人员配置矛盾。(1)高素质人才引进渠道还不畅通。由于机会多、信息密集的大城市具有较大的吸引力,高学历高素质的优秀人才不愿意到中小型城市,导致地市以下基层央行的高素质人才资源引入渠道有枯竭趋势。(2)人员编制矛盾突出。随着央行业务的发展,岗位越分越细,具体操作人员紧缺的现象越来越突出。以县(市)支行来说,国库2.0版本的运行将原来3个岗位细化成为了11个岗位,由于县市支行多年没有引入新鲜“血液”,使支行人员紧缺的程度进一步加剧,不少支行无法按照要求配置人员。(3)各部门间人员配置还不平衡。如某沿海发达地区中心支行下辖的6个县(市)支行中,从事行政管理、党团工作、纪检监察、货币发行、保卫等工作人员占总人数的46.2%,比重过高,对“研究型”央行的建设造成一定影响。(4)人才配置还比较粗放。由于没有科学的职位说明书,导致“错位”使用还时常发生,如:有的统计、研究方面的人才长期在操作型的岗位上,人才“浪费”现象还不能完全杜绝。 三是管理理念矛盾。(1)基层央行现有人事管理执行的是行员管理制度,既不同于公务员制度,也不同于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具有定位不准、制度不稳定的特点,与现代人力资源理念差距较大。(2)现有的人员流动管理仍然比较传统,基本遵循“要人―分配―使用―退休”的程序,没有开发人力资源的要素,人的潜力和积极性得不到有效激励。(3)基层央行员工培训不够系统,与金融行业的实际联系紧密性不够,培训效果往往是“事倍功半”,学与不学无明显差别。(4)员工职业生涯理念比较淡薄,长期抱着“多年媳妇熬成婆”的想法,直接影响工作主观能动性。(5)基层央行按部就班意识浓厚,创新能力不强,履职能力的提高还跟不上央行业务发展的步伐。(6)绩效评估不够合理、科学,职位分类不够明确,工作忙闲不均,“水煮青蛙”效应明显。 二、影响基层央行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水平的原因分析 (一)历史原因 人民银行成立以来,基层央行人员变化具有一定的历史特点。一是在特定的历史阶段,军队复转退人员是基层央行主要的新鲜“血液”,尤其在八十年代初期和这之前,基本没有全日制高校毕业生进入基层央行工作;二是在八十年代中期,由于人行和工行两行分设,一批有经验的业务骨干随着业务划分流向工商银行;三是2003年银监会成立后,按照“人随业务走”的原则,一部分年轻、高学历的专业人员划拨到银监会。这些都给基层央行的人力资源建设造成了一定影响和压力,客观上造成了基层央行的员工年龄偏大、学历偏低、专业技术职务偏低、传统业务人员偏多的局面。 (二)制度原因 一是基层央行体制不明确。作为国务院的组成部分,人民银行存在着“一行两制”的局面。总行属于公务员管理体制,其他分支机构既“比照”公务员又参照事业单位的管理模式,实行的是行员管理制度。由于国家对此种管理体制并无法律或政策上的规定和说明,基层央行定位具有不确定性,增加了基层央行人力资源开发和管理的难度,制约了人力资源管理的创新。 二是基层央行人力资源管理体制“传统色彩”浓重。基层央行人事管理工作的主要依据是总行1996年7月颁布的《中国人民银行行员管理暂行办法》,在内容和形式上较多地参照了国家公务员管理模式,体现的是传统的人事管理理念。其特点是重监管、轻开发、轻引导,习惯于使用组织行政命令形式对员工进行管理调配并加以监督,而对员工自身潜能的发现与开发缺乏理性引导和教育培训。 (三)组织文化原因 组织文化决定了员工的地位,员工的职业生涯很大程度上是被其所在的组织文化左右的。由于长期而又浓重的行政管理模式,不少基层央行存在“家长制”的管理模式和“家族系”的员工组织结构。这种发展滞后的组织文化给予员工发展的机会比较有限,使员工的能动性和积极性不能充分发挥出来,人才在工作中勇于创新、积极开拓的带头示范效应难以得到充分发挥。 (四)个人素质原因 个人的素质是个体在先天禀赋的基础上,通过环境和教育的影响所形成发展起来的、完成一定活动与任务所具备的基本条件和基本特点。由于中央银行在金融领域具有天然权威性,不少基层央行的员工养成了养尊处优、居高临下的思想,缺乏逆境中求生存、求发展的志向,其自我完善、自我投资的动力明显不足。这就必然使基层央行难以承担起员工知识更新与素质提高的任务。由于人力、物力、财力等多方面原因的束缚,基层央行的教育培训主要由总行统一规划、统一内容,其对象也多是中层以上领导,培训需求最强烈的普通干部职工很少有充电的机会。随着央行职能的不断深化,基层央行员工,特别是学历低、年龄大的人员素质与时代的要求矛盾会更加突出。 三、提升基层央行人力资源开发和管理水平的对策与建议 基层央行人力资源开发和管理的基本目标是要满足基层央行不断发展的需要,在综合考虑组织发展目标和人员发展目标的基础上,依据现有条件,通过各种方法、途径提高员工的知识水平、业务技能,改善工作人员的工作态度,使工作人员能胜任本职工作并不断有所创新。作为央行一线的基层机构,要结合自身特点,加快人民银行人事制度改革的探索步伐,通过建立和谐的人际关系,进行合理的组织设计,达到人和事的恰当配合,全面提升人员智力和激发组织活力,从而提高组织效能。 第一,积极引入现代人力资源管理理念,实施人才兴行战略。基层央行要充分认识深化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积极投身于央行人事制度改革的研究和探索,坚决杜绝“只做改革被动接受者”的思想。在研究和探索中,要树立人力资源是具有无限智慧和创造力的“活”资源的理念,以基层央行独特的视角来研究央行人事制度改革问题。 第二,合理整合内设机构及岗位,实现人员优化配置。一是要进一步合理整合内设机构。对于职责相近或交叉的内设机构进行整合,实现资源共享,避免政出多门的弊病,提高工作效率。二是合理整合岗位。通过撤、并、兼岗位,对任务不够“满”、工作量相对“少”、工作职责相对比较“轻”的岗位进行有效重组,有效解决基层央行人手紧缺的问题。三是要大力引进竞争上岗机制,拓宽选人用人渠道。要积极引入竞争上岗机制,做好规划和宣传,实现竞争上岗的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员工的职业上升通道。四是开展双向聘任,优化人员配置。按照“因事设岗、能兼则兼”的原则,建立配套的绩效考核机制,引入末位淘汰制,实行由行长聘任中层干部、中层干部聘任一般干部的制度。 第三,实施职位分类制度,探索“以岗定酬”机制。首先,进行职位分类,编制职位说明书。(1)开展职位调查,明确每个岗位的工作性质、内容、饱和度、程序、权限和重要性等。(2)按照岗位性质不同,将基层央行的岗位分为分析研究类、外汇管理类、金融服务类、综合管理类、党群机构类等五个职组,将各个职位细分为关键、重点、一般三个职级。(3)科学地编制职位说明书,明确各职位的职责和权限,规范工作流程,实现科学管理。其次,实行以岗聘人、以岗定酬、岗变酬变的制度。逐步建立符合不同岗位特点、体现岗位绩效的分级分类薪酬管理制度,形成向关键岗位、优秀人才倾斜的分配机制,实现优效优酬、特岗特酬,充分发挥收入分配的激励约束功能。 第四,改进约束机制,完善激励机制。 首先,基层央行要将物质激励与感情激励相结 合,对工作表现突出,或者有其他突出事迹的,给予嘉奖;各级领导要身体力行,努力贴近基层员工,贴近他们的内心生活,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其次,以职位分类和岗位说明为基础,明确不同部门、不同岗位相应的主要业绩指标,避免“大一统”考核指标,对每位员工进行客观、公正的业绩评价与绩效考核。要以考评结果作为晋升、奖惩的主要依据之一,从制度上遏制寻租现象,实现人员晋升、奖惩的公开和公正。 第五,加强人员流动管理,促进人力资源的合理使用。流动机制僵化是行政机关普遍存在的缺陷,容易导致人才知识的单一化,不利于人才的全面发展。增加部门、岗位和任务之间的流动性,有利于开拓员工的视野、积累经验,有利于提高基层央行员工的岗位适任能力和工作能力。为此,基层央行可通过细化干部交流制度,努力实现交流对象、交流方式的规范化。干部交流中,要加大对优秀年轻干部的培养力度,注重对四十岁以下的优秀业务骨干和后备干部的“复合型”能力、全面主持工作能力的培养。 第六,加大培训力度,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基层央行应按照新形势下的履职要求,及时调整教育培训工作目标和任务,加强人力资源培训的需求分析,积极探索适合基层央行的教育培训工作模式。无论是长远规划,还是短期培训目标,都要以提高央行履职能力为中心,遵守“高低搭配、长短结合、整体推进”的原则,坚持骨干培养与全员培训相结合、业务培训与综合教育相结合、传统教学与网络教学相结合、远程教育与重点教育相结合,强化培训效果,提高鼓励员工自学成才,加大在职学历学位教育培训奖励制度,积极营造健康向上的学习氛围和舆论向导。 第七,培育团队精神,努力打造央行特色文化。人力资源管理的最高境界是文化管理。基层央行要结合地方特点,引导全体员工使之形成具有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步伐的整体,努力打造和谐的央行文化,引导员工树立风雨同舟的团队精神。 人力资源开发和管理论文:基于德国企业人力资源开发常用手段和企业内部人才职业生涯发展路径的中国酒店业人力资源管理构想 摘 要 企业发展,人才先行。德国企业在当今竞争激烈的世界市场中保持先锋地位,其人力资源管理模式功不可没。作者于2016年在国家留学基金资助下赴德国德累斯顿工业大学(Technical University of Dresden)访学,在此期间深入了解了德国企业人力资源开发常用手段和企业内部人才职业生涯发展路径。本文深入探讨德国企业相关成功经验在中国酒店业人力资源管理的移植,对如何孵化、招募和保留酒店人才,推动酒店长久可持续性发展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关键词 德国企业人力资源开发手段 德国企业内部人才职业生涯发展路径 中国酒店业人力资源管理 一、人力资源开发手段 (一)研讨并达成协定 Agreement 德企组织企业相关人员进行关于未来发展规划的研讨(企业全体人员参与的研讨每年需至少开展一次),研讨结果需以文件形式记录。该手段需投入较大的精力和时间设计讨论议题,协调参与人员时间以及组织讨论(通常持续两小时)。有鉴于此,中国酒店可于每年年底或开年之际,一方面由决策层(高层管理人员如总经理、副总经理和总经理助理等)召集酒店质检部、人力资源行政部、财务部、市场销售部、工程部、房务部、餐饮部等各个业务部门的管理层(中层管理人员)、执行层(基层管理岗位员工)和操作层(一线服务人员)代表齐聚一堂,共同就酒店新一年度重要发展方向、目标、战略和实施计划展开探讨,并于会后就探讨共识形成纲领性文件。另一方面各业务部门在酒店代表会议结束后召开部门全员会议,就酒店年度发展纲要结合本部门具体实际开展筹议,细化本部门工作目标和执行要求,制定相应年度工作计划,并于计划执行过程中定期常态性召开会议了解实施进度、实施困难和其他相关意见,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扎实高效推进。 (二)工作丰富化和授权 Job Enrichment and Job Enlargement 德企在资深员工寻求工作的一些变化时会考虑给予员工一些新的工作任务或者工作职责(权力),以调动其工作积极性和工作成效。汲取德企经验,中国酒店一方面可合理增加资深员工岗位工作任务,另一方面可给予优秀员工其相应上一层级职位的某些岗位权限。如酒店总机话务员的工作任务通常为负责酒店电话的接线工作,保证准确、迅速地转接所有来电至相关业务部门,而其岗位工作任务鲜少直接涉及酒店业务处理内容,长期大量重复基本的电话转接工作会令话务员对工作产生倦怠。因此针对对酒店业务运转非常熟悉的话务员可让其在基本的转接线工作任务中增加酒店客源市场拓展以及酒店客房、会议、餐饮、宴会销售等内容,并对其工作成效给予相关工作评价、职位晋升和薪资提升等激励措施。又如针对工作表现优异的餐饮部服务员在考虑将其职位晋升为上一层级的餐饮部主管前就可增加其部分工作权限,如授予编制服务员排班表,监督服务员出勤情况、仪容仪表和工作规范,以及向厨师长提出有关餐饮制作、销售建议等的工作职权。 (三)岗位轮换 Job Rotaiton 德企运用轮流转换员工在企业内部岗位的方式降低员工对工作的厌倦,使之全方位认知企业各部门运作情况,培养企业多面人才。中国酒店在培养酒店人才,特别是中高层管理人才(决策层和业务部门管理层)时可考虑借鉴吸收此方式。如酒店在计划提拔相关人员为人力资源总监前,可安排其进入各业务部门(质检部、财务部、市场销售部、工程部、房务部和餐饮部等)轮岗工作,使其更清晰了解酒店组织架构,机构设置、岗位设置、工作任务、工作规范及技能要求,以及员工的培训需求、薪资和晋升诉求,使其在晋升后能够更准确地制定人员编制、晋升考核制度、培训制度、工资福利制度、奖惩制度,更容易把握处理人事投诉、劳动争议等问题。 (四)导师及同伴指导 Coaching and Mentoring 德企业经常会采用导师及同伴指导等手段处理企业经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一方面,企业邀请经验丰富、高资质、可信赖的外部专家入驻企业协助处理管理问题,另一方面也会从企业内部发掘高水平员工,委派其与其他员工一起工作,并在此过程中帮助、指导其他员工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中国酒店在餐厅管理改革过程中可积极采用导师指导方式。现阶段中国酒店餐饮存在的共同问题在于餐厅特色和餐厅品牌不突出。众多传统的中国酒店经营者过多注重酒店客房的经营和销售,而对酒店餐饮未能给予足够重视,认为酒店只需为客人提供足够种类的用餐选择和用餐分量即可,并且无需做过多相关宣传,所以导致酒店餐饮不够精细化、特色化、没有广告效应,造成酒店客人更多选择外出酒店就餐,而酒店外客人因缺乏对酒店餐饮的认知亦不会将酒店餐厅作为用餐选择。为解决此问题,酒店可考虑邀请明星厨师入驻酒店餐厅,一方面请明星厨师考察餐厅运作,并在此基础上融合酒店和酒店所在地特色,研发招牌菜品,改造餐厅外观和服务模式,另一方面请酒店公关销售部门就明星厨师入驻酒店餐厅及时做广泛媒介宣传,打造具知名度和个性化的酒店餐厅。 同伴指导则可作为提升员工英语水平的手段。目前酒店员工总体英语水平偏低,不能自信自如地与外宾交流,影响外宾对于员工服务态度和服务水平的评价,继而影响酒店声誉和形象。鉴于此,酒店可从内部发掘英语水平较高的员工,委派其与水平薄弱的员工于同岗位工作,亲身示范使用英语进行对客服务,分享英语学习经验,监督同伴英语学习。此种同伴分享激励式的学习方式可较大提高员工学习英语的热情和学习效果。 二、企业内部人才职业生涯发展路径 德企业内部人才职业生涯发展的具体路径,可划分为企业项目内晋升(Project Career Pathway ),技术专家(Expertizing)和管理培训生(Management Trainee)发展通道。管理培训生制目前已在中国酒店业广泛应用,以下着重探讨中国酒店如何借鉴采用企业项目内晋升和技术专家发展路径。 (一)企业项目内晋升(Project Career Pathway ) 企业项目内晋升是指人才参与企业制造特定产品的临时项目,通过项目助理、项目统筹、管理助理、项目经理的路径进行职业晋升,临时项目实现预期目标结束后,项目人员有可能进入企业正式岗位,此种路径深受应届高校毕业生欢迎。中国酒店业目前针对应届高校毕业生通常采用管理培训生的培养方式,此种方式通常针对某个具体管理岗位,为培养全面型管理人才,酒店可吸收毕业生参与运营项目。如酒店与各大社会团体、企业合作举办各类活动项目,可招收高校毕业生进入项目工作,进行创造性策划,协调部门内部及与其它部门合作。待其工作能力达到职业经理人标准、建立业界良好的关系网络后委任其为项目经理,主持整体策划,监督计划实施,发现潜在和现实的危机向酒店决策层及时提出预防和消除意见。通过项目操作管理的实践,毕业生能够迅速熟悉酒店各部门运作,拥有庞大的行业资源网络,具备统筹掌控能力,能够胜任酒店正式业务管理岗位工作。 (二)技术专家(Expertizing) 德国企业重视技术对企业竞争力的作用,对具有企业所需的知识、技能的人才专门设置专家岗。中国酒店行业正面临激烈的竞争,为使酒店在竞争中占据一席之地,急需熟悉酒店各方面经营管理的高素质人才指导企业提升经营水平和服务质量,实现利润最大化。然而目前中国酒店总体薪资水平较低,难以吸引高水平人才进驻。鉴于企业难以在短时间内全面提高薪资水平,可考虑运用德国模式特设指导酒店运营的专家岗位,并给予此岗位受聘人员丰厚薪资,以此可极大地解决酒店高素质高技能型人才短缺问题。 企业发展,人才先行。将德国企业人力资源开发常用手段和企业内部人才职业生涯发展路径的成功经验在中国酒店业人力资源管理的移植,能够孵化、招募和保留酒店人才,推动酒店长久可持续性发展壮大。 (注:本论文得到国家留学基金资助) 人力资源开发和管理论文:电力企业人力资源开发和职工教育培训管理探讨 [摘 要]人力资源开发和管理随着社会经济形势的发展变得越来越重要,人力资源的竞争也逐渐成为企业之间最为关键的竞争环节之一。加强员工的培训和管理,也有利于提高员工自身的素质,促使他们通过不断的学习,来实现自我完善和自我发展。本文首先分析了电力企业在人力资源开发和职工培训工作的重要性,并提出了针对性的改善策略。 [关键词]电力企业;人力资源开发管理;教育培训 引言 电力企业要想提高人力资源的管理水平,实现人力资源的优化配置,就要改变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传统落后的工作方式,增加重视程度,引入先进的管理理念,实现对人才的集约化管理,从而提高最资源的利用效率。同时,还要建立起完善的职工教育培训机制,不断提升他们的综合能力,为企业的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1、电力企业人力资源开发管理重要性分析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根本目的是将企业需要的高端人才吸引到企业中,通过完善的管理策略调动人才工作的积极性,以此更好的服务于企业发展。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企业的用人理念也发生了一定的变化,根据相关统计表明,企业的创新活动涉及众多技术领域,进而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转变用人理念,这给企业人力资源开发提出了新的要求。人力资源管理的作用已经上升到企业战略高度,因此创新人力资源管理对企业的可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一是有利于促进企业生产经营的顺利实施。企业发展离不开人才,只有合理配置人力资源才能保证企业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才能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二是创新人力资源管理有助于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通过创新人力资源管理可以为企业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从而为员工提供了良好的学习平台,充分发挥他们的工作积极性;三是有利于控制人力资源成本,适应经济新常态发展的要求。现阶段,企业员工具有非常强的自主性与独立性,具有流动性的职业生涯,显然增加了企业人力资源开发的难度,为了留住更多的人才和激发其潜能,企业不仅应该和员工签订具有竞争力的劳动契约,还应该与员工建立稳定的心理契约,实现员工与企业共同成长与发展的目标。 2、创新培训理念,奠定培训的思想基础 培训是职工更新知识、获得信息、开阔思路、增长才干的有效途径。电力企业是一个智能型、知识型以及高新技术型的企业,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有越来越多的新技术运用到电力生产过程当中。生产技能岗位的培训应与企业发展方向相一致,并以企业的实际需求为前提,将理论知识与实际工作相结合,以简单易懂、科学实用为培训准则。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管理,也有利于提高员工自身的素质,促使他们通过不断的学习,来实现自我完善和自我发展。电网企业一定高度重视这种培训活动,学习和制定各种有效的培训方法。因此,必须把满足企业发展对员工品质、能力、素质的需求作为员工培训的目标,把员工的教育培训与企业的长h发展结合起来,前者服务于后者,从而通过人才的培养,智力成本的投入加大企业综合实力的提高,促进企业的长足发展。 3、电力企业人力资源开发与职工教育培训策略 3.1 提高人力资源的管理水平 人力资源管理一定要制定严格完善的制度规章,给员工一个行为准则。在管理过程中,纪律与秩序是管理的最重要的。只有员工服从管理,才能安排其进行各项工作。首先,电力企业对人力资源的管理要做到精简化和高效能的原则,低企业内部岗位的职责任务以及绩效都要做好详细的说明,从而让每个职工和部门都能够明确自身的责任和应该承担的义务,避免工作开展的盲目性和低效率。其次,需要完善人力资源的管理制度。不能够照搬其它企业的管理模式,可以借鉴其管理办法,要根据企业自身的运行情况和员工水平制定科学合理的管理方案,在当前的管理模式上进行适当的调整。最后,建立起合理的岗位晋升制度,这个是非常关键的环节。在后期的管理过程中,要提升企业内部的晋升快空间,建立起公平公正的晋升机制,让每个人都有机会在合适的岗位上充分发挥自身的才能。 3.2 创新人力资源开发管理制度 将合适的人才安排在适当的岗位,才能够实现人尽其才,充分的发挥个人的聪明才智,为企业的发展贡献最大的力量。同时,通过创建科学的人才激励机制,能够充分的激发员工的主观能动性,不遗余力的为企业发展做出最大的贡献。人力资源的创新开发管理制度主要分为两个方面的内容:第一个是加强对电力企业薪酬福利制度的创新;第二个是对绩效考核制度的创新。在薪酬鼓励方面,首先要对电力企业内部当前的实行的分配制度进行改革,建立起与公司绩效考核紧密联系的员工激励机制,建立的薪酬制度要体现出职工在不同工作岗位上的不同薪酬。其次,要不断探索薪酬制度的激励模式,根据企业的经营状况,在企业实行按劳分配、按岗位分配的年薪制,对企业的管理者也要实行有效的激励机制。再次,也要相应的加大对企业福利制度的改革和创新。企业要根据员工的能力、资质、岗位、绩效等因素,实行不同的福利待遇,从而提升员工工作的积极性,并有效留住优秀人才。最后,电力企业要根据各个部门职工、各级岗位职工职能的不同,实行不同的性质的考核,全面创新电力企业绩效考核制度,让电力企业的职工都参与到绩效考核体系中来,得到公平合理的评价。 3.3 制定合理的职工教育培训计划,实施多样化的培训手段 培训和教育是开发人力资源的重要途径,电力企业在员工技能培训时,应该围绕企业的产品结构、产品升级、技术引进以及技术革新进行,针对电力企业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建立培训、考核、使用、待遇、职业发展一体化的培训工作机制。制定科学合理的职工教育培训计划是做好教育培训工作前提和基础。在对职工进行教育培训之前,需要详细了解其知识结构和专业水平,然后以此制定针对性的培训计划。同时,在培训之前,电力企业还要制定起系统的培训计划,制定短期、中期以及长期的培训计划。在实际的培训过程中,要采取多样化的培训方式。首先,对于新员工,可以采取以老带新的培训模式,然后定期对其学期情况进行检验。其次,提升员工的主动学习意识,并采用激励机制提高其学习热情。最后,电力企业可以聘请外来有技术的人员对职工实施培训,增强职工的知识技能。在培训内容上要进行创新,充分向职工传达现代化的电力企业工作方法和理念,提升他们在后期工作中的创新能力。在培训的过程中,对成绩优异的员工可进行适当的鼓励来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增加员工的动力,使被动变为主动,让员工愿意参加培训,愿意通过培训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运用自身所学的知识,更好地为企业服务。 4、结论 人力资源管理对于企业来说具有着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它能够有效地促进企业管理的开展,更能够推动企业的不断发展。因此,提高对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视程度,并完善各项改进策略,才能够保证在新时期下获得持续发展的动力。 人力资源开发和管理论文:关于电子政务视阈下政府部门人力资源开发和管理的研究 摘要:政府部门作为储存和具备大量人力资源的社会公共组织,加强政府部门的人力资源的开发和管理,在我国人力资源管理体系中占据着重要地位。本文在简要介绍政府部门人力资源开发和管理在坚持市场化、法制化、民主化原则基础上,结合蕉城区行政服务中心的具体实践和案例,就政府部门在推进电子政务进程中如何加强人力资源的开发和管理问题进行研究和探讨,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三方面的参考对策和建议。 关键词:电子政务 政府部门 人力资源 开发 管理 随着计算机、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和人们对政府服务能力与需求期望的提高,大量的应用软件技术被广泛运用于政府部门,我国政府部门服务管理工作的现代化、信息化、技术化、标准化快速提升,早已全面进入了电子政务时代。电子政务时代,人力资源作为政府部门第一资源的重要地位,不但没有动摇,反而更加明显和突出。因此,在新时代和新阶段,加强电子政务视阈下政府部门人力资源的开发和管理,显得更加突出和重要。 一、政府部门人力资源开发的原则 1.市场化原则 在推进政府部门人力资源开发和管理过程中坚持市场化原则,就是要充分发挥市场作为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在行政事业单位等政府部门人才管理与开发过程中积极引入市场价格机制和“成本-收益”原则理念,具体来讲就是在确定公务员和行政管理人才的规模以及实现内部协调的过程中,要确保管理成本符合或小于市场交易成本。为此,一方面要努力精简政府机构和公务人员的规模与数量,实现人事匹配和精简优化;另一方面,要积极改革和打破公共产品与公共服务的垄断性供给机制,在政府部门供给侧引入市场竞争,从而最大可能地降低政府部门在决策和执行过程中官僚化、形式化作风。 2.法制化原则 当前,我国进入了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时期,政府的一切行为都必须按照法律依据进行。在推进政府部门人力资源开发和管理过程中坚持法制化原则,就是要努力做到:一是把政府部门公务人员的开发和管理通过法律法规形式确定下来,增强政府部门人力资源开发和管理行为的稳定性和权威性,从而确保公务员制度等政府部门人力资源制度的完整与尊严。二是要切实通过明确的法律法规来保障政府部门公务人员的权利和地位,使得政府部门公务人员合法的权益和经济、政治、工作、生活福利待遇得到有效保证。三是要通过法律法规形式理清政府部门公务人员与政府部门、管理服务对象、管理服务行为之间的关系,从而为电子政务背景下政府部门及公务人员更好地行使权力和履行义务提供法律依据。 3.民主化原则 由传统官僚体制向民主行政体制发展,从而通过广泛参与和授权来克服官僚行政异化现象,是现代公共管理的一大特点和重要趋势。因此,在推进政府部门人力资源开发和管理过程中坚持民主化原则。具体而言,就是要积极转变传统行政上存在的“人大于法”、“潜规则大于明规则”等观念和现象,积极借鉴西方发达国家在公共部门改革中的成功经验和民主做法,一方面,要充分信任和支持政府公务人员,通过参与、授权等方式给予公务人员更多的自主发挥空间,让其最大限度地发挥自身潜能和创新能力;另一方面,要通过法纪来明确公务人员的行为边界和底线,防止公务人员滥用权力和贪污腐败。 二、电子政务视阈下政府部门人力资源的管理 1.高度重视技术人才 电子政务时代,政府部门人力资源的开发和管理中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应突出对技术型人才的高度重视。在重视电子政务技术人才方面,蕉城区有成功的案例。比如:蕉城区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行政服务中心建设,不断为技术型人才发展创造良好条件。一是在工作经费保障上,按照省、市文件要求,所需的工作经费全部列入区本级财政预算,对专项开支,区委、区政府都召开专题会议给予研究解决,有效解决了建设经费、机构人员等问题。二是有效整合机构和人力资源,形成管委会统一领导,区联动中心、行政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又密切配合的良好工作格局。三是加大电子设备投入,仅2015年,新中心工程装修、设备配备、智能化系统建设等各项费用就达620万元。四是在电子化建设方面,建立完善行政审批服务三个平台(网上行政审批服务平台、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蕉城分厅、行政服务中心微信平台)和四个系统(网上审批系统、电子监察系统、监控系统、智能化管理系统),实现了叫号预约、自助查询、服务评价、网上审批、电子监察等智能化功能,使得中心的软硬件设施都得到了全面改善。 2.努力激发技术和管理人才的积极性 政府部门人力资源的开发和管理的一个重要方向和目标,就是要努力激发政府部门人才的工作潜能和积极性。电子政务方面的技术管理人才,离不开深度的智力参与和全力的精神跟进,因此必须努力建立健全技术管理人才的激励机制。一是要对政府部门技术管理人才的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时间等进行综合性评价和科学绩效考核,使其工作待遇与工作成绩、表现挂钩。二是要进一步完善薪酬管理制度,将政府部门技术管理人才的薪酬收益与岗位、职责、级别等挂钩,并设置一定的津补贴和奖金激励制度。三是要积极通过自主权授予、精神鼓励、专业培训、环境改善、职务晋升等方式对政府部门技术管理人才实现有效激励。例如:蕉城区行政服务中心通过各入驻单位根据区政府要求统一制作授权书,对入驻中心办事窗口进行授权,做到人员、职能、授权、监管到位。对每一个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办理规程进行规范,办事指南要求许可单位、许可依据、许可条件、申请材料、许可程序、法定时限、承诺时限、收费标准依据、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等“十公开”,做到详细具体、简单明了。同时,先后制定出台《进驻单位窗口及其工作人员管理与考核办法》、《中心窗口及其工作人员月绩效考评办法》等管理制度。采取“日值班巡查、周例会点评、月考核评比、季度评选流动红旗、年度绩效评估”等方式,打造中心标准管理模式。强化考评成果运用,给予中心窗口及工作人员每月平均400元的绩效津贴,季度获“流动红旗”给予1500元的奖励,年度考核心单列20%的优秀指标给中心窗口工作人员,产生了良好的激励和促进效果。 3.严把关口,为政府部门招聘多元复合人才 随着电子政务和发展和全面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推进,政府部门对多元复合人才的需求越来越强烈。因此,政府部门在进行电子政务人才招聘过程中,要努力筛选既懂技术又善管理的现代多元复合人才。具体而言,就是要在招聘过程中要综合考虑应聘人员的信息技术基础、信息管理能力、综合行政能力、依法治理能力、创新服务意识等因素,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录用和选拔专业性的技术型人才充实政府部门力量。当然,在人员的管理上还需要落实岗位职责,强化人员岗位意识,如蕉城区切实落实“一岗双责”,进一步明确了管委会主任为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其他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各自分管工作,为各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强化了班子成员的责任意识。 三、结语 现实已经证明,在电子政务的新环境和新视阈下,政府部门应更加注重对人力资源的开发和运用。因此,一方面,要积极为政府部门中的技术和管理人才创造良好的软硬件环境,充分激发他们的潜能和创新能力;另一方面,要在加强制度管理和约束的前提下,高度重视电子政务技能培训工作,持续提高现有技术人才的综合能力素质。只有这样,才能在电子政务背景下进一步提升政府部门人力资源开发和管理的水平,积极为建设“规范、便民、高效、廉洁”的政府服务体系提供优质高效的现代人力资源保障。 人力资源开发和管理论文:当前加强会计人力资源开发和管理的对策 【摘要】会计人力资源指的是企业内部会计从业人员所应当具备的技能,具体包括职业技能、道德素养、知识框架等等,因此加强会计人力资源开发和管理具备丰富的显示意义,本文从该项工作的重要性出发,探讨在当前形势下加强会计人力资源管理开发的具体对策,希望能够为我国的企业管理人员提供一定的参考。 【关键词】会计 人力资源 管理 开发 一、会计人力资源开发管理的重要性 首先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各行各业对于会计人才都有着较高的要求,这为会计人力资源管理带来了契机,会计在经济发展中始终是不可或缺的工作,但是又会受到文化、地域、政治等因素的影响,因此从会计人力资源管理者的角度来说,也只有全民认识到社会对于会计人才的需求和影响,才能够为会计从业人员创造更好的工作环境,适应社会经济发展,为更多的人服务,这样会计工作才能够持续开展和发展下去。 其次,会计人力资源的管理是符合知识经济的发展主题,知识经济时代,专业知识与技能成为会计人才在社会生存与成长的重要条件,因此通过扎实的专业知识为自身创造汇报,利用自己的劳动来说创造财富是社会的重要主题。 再次,随着新《会计法》的颁布,会计人力资源管理被提到了新的重要程度上,新《会计法》全面规范了我国会计从业人员的行为准则与法律约束,它是从业人员的法律保障,也为会计工作者提供了详实的参考与行为准则要求。 最后,市场对信息的需求催生会计人力资源的管理与开发,这来源于:市场对财务信息的需求,在知识经济的市场主旋律下,人力资源在企业发展中占据了越来越重要的角色,这使得投资者与企业管理人员对人力资源的管理表现出更多的重视,也就是说会计从业人员的质量与水平也要随之形成匹配,符合市场需求;企业管理的要求,会计工作者在会计岗位上是工作的主体,其专业素质、地位和工作条件对工作质量及信息的提取供应有着直接的影响关系;国家的需求,会计人员对于企业信息的整体提取可以帮助国家政府更好地了解企业的发展状况和人力资源工作开展情况,还能够使用多种方式来加大人力资源管理开发的程度,促进社会经济的进步。所以说不仅仅是社会进步的需求,新《会计法》的出台也同样对会计人力资源的开发管理提出更高的要求,也是会计行业非常重要的改进方向。 二、会计人力资源管理开发的措施 当前我国企业内的会计从业人员状况并不稳定,这不仅仅表现在从业人员的专业背景不足,也包括没有接受过专业的会计技能培训,更不具备从业资质证书,因此普遍对于会计知识的掌握不足。此种现状最终在工作质量上表现出几点不足:会计账目数字模糊、内容混乱;费用开支、财务收发等内容手续签办严重执行不足;各类费用和开支项目混乱,不符合常规内容,认为篡改严重,管理混乱;业务素质较低,对于企业的管理人员要求执行不到位。这些问题在多数企业中都普遍存在,究其原因较多,因此有必要通过一系列措施来改善此类状况,这对于会计人力资源的开发管理是有益的。 (一)学习财经法规,熟悉财会知识 在日新月异的政策形势中,会计从业人员需要不断面临新问题、新事物,因此更应当不断学习国家最新的会计方针政策,学习业务基础知识,这样才能够始终减持会计工作的基本原则与规范,做到不在工作中迷失自己,严格按照工作的规范要求自己,这样才能避免在事业中走弯路,清楚自己的方向。 (二)根植职业道德,提升道德素养 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规范是从事会计工作的基本行为准则,也是处理个人、企业和国家质检利益冲突的行为规范,从人力资源开发管理的角度而言,主要需要从五个方面对会计从业人员加以约束:爱岗敬业,恪尽职守,对岗位保持忠诚,热爱工作并努力钻研以适应社会要求;守法办事,公平公正,严格按照法律规范办事,保证所有工作内容都符合规范,信息准确详实;自尊自爱,公正廉洁,会计人员要注重自身的人格修养和社会地位,在市场经济中保持正确的价值观与原则,绝不徇私舞弊;细心决算,保证服务,即坚持朴素的生活与工作作风,以勤俭持家的理念管理自己的工作,熟悉企业的生产流程与业务状况,运用科学的专业方法管理财务工作,提高管理效率;胸怀大局,创新进步,会计人员应当统筹全局,正确处理利益冲突,坚持个人服从整体,随着社会大局的不断变化随时调整自己适应社会节奏发展。 (三)坚持继续教育,改善业务素质 会计工作专业性较强,设计的内容繁杂,需要财务、理论等各类专业知识,业务技能上应具备扎实的知识和技能,在会计人力资源管理中,要想展现出高水平的决策和解决问题能力,就应当不断对其开展继续教育,具体可以从这样几个方面执行:首先开展在职培训,对会计人员定期进行短期业务训练和考核,在学习中保证工作质量;其次对会计人员开展脱产进修,使其在高校或单位中开展长期的专项培训提升业务技能;最后鼓励参加职业技能资质考试,鼓励不具备会计专业背景的从业人员再学习,以科学的专业培训考取从业资质,确保自身的专业技能与素养。 三、总结 总的来说,会计人力资源的开发和管理是适应时代形势的重要工作,也是保证我国企业内部会计从业人员专业素质与工作质量的重要举措,只有认清当前的实际现状,充分意识到该项工作的重要性与紧迫性,从读个方面着手进行强化,才能够真正实现会计工作在我国市场经济形势下的与时俱进与创新性同步。 人力资源开发和管理论文:从人力资本角度浅谈人力资源开发和管理 【摘要】市场经济体制确立之后,企业之间的竞争日趋激烈,人力资源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针对这种情况,就需要做好人力资源开发管理工作;本文从人力资本角度进行了分析,从多个策略进行了阐述,希望能够提供一些有价值的参考意见。 【关键词】人力资本;人力资源开发;管理 在上个世纪八十年代,有专家将人力资本为核心的经济增长模型给构建了起来,推动了人力资本理论的发展。对于企业来讲,需要采取科学的方法,来用人力资本来转化人力资源,且科学运营人力资本。 一、人力资本管理概述 在《管理人力资本》一书中将人力资本管理的概念给明确提了出来,传统的人事管理涉及的范围十分狭窄,结合某个特定的问题来开展人事管理活动,没有确定统一的目标,这样就无法充分发挥人事管理职能。在上个世纪九十年代,美国管理协会集中探讨了如何借助于人力资本管理,将人力资本的作用给充分发挥出来,促使生产水平得到提升。进入二十一世纪以来,我国也开始研究如何用人力资本来转化人力资源。 二、人力资源转化为人力资本的框架 人力资源要想转化为人力资本,需要进行科学的开发和管理,人力资源和人力资本分别相当于输入和输出;企业生产中,和物质资本类似,人力资本在生产过程中发挥作用,创造价值。除了人力资源开发和管理会影响到人力资本作用的发挥之外,政治、经济、文化等环境也会起到决定性作用。 三、人力资本角度下人力资源开发和管理 (一)科学选择员工 在人力资源管理中,非常基础的一个环节是选人,要结合企业战略目标来科学选择人才;不同的发展阶段内,战略规划也是不同的,那么在人才选择时,就需要匹配战略目标,科学开展人力资源规划工作。结合行业环境来科学选择,不同的行业环境,也会对企业选人造成影响,因此,就需要对行业环境综合分析,结合企业定位,选择适当层次的人才,将人才选拔策略给科学制定下来,避免滥用或者流失人才。要充分考虑人才市场供应情况,企业无法操纵人才市场的供应和需求,但是要充分依据市场供求现状来选择人才,结合具体情况,对人才招聘计划科学调整;市场状况较好时,对人才招聘数量适当增加,做好人才储备工作;而状况不良时,则对招聘人数适当减少。此外,为了促使企业能够长期稳定的运行,还需要将长期、短期的人才需求给纳入考虑范围,结合人才战略,来对人才科学选择和储备,以便促使人才需求得到满足,做好合理优化的储备和配置。 (二)精心培育人才 通过人力资源开发管理的实施,需要对员工的知识技能方面的能力水平大力提升。在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每一个人都需要更新和调整自己的知识结构和技能水平,以便与激烈的市场竞争所适应;因此,就需要大力培训员工,促使员工的责任感得到强化,技术水平得到提高。可以从这些方面来努力: 首先,积极开展企业文化建设,营造良好的企业氛围;将以人为本理念给贯彻落实下去,增强员工的集体责任感;在企业文化的熏陶下,每个员工都能够依据企业规章制度来约束自身行为,遵纪守法,共同为了企业目标而奋斗。 其次,科学分析员工能力现状;只有科学分析员工能力现状,方可以针对性的开展员工培训工作,结合员工的水平差异,来分类培训。可以将能力测验以及工作态度调查等方法给运用过来,以便调查员工的水平是否符合于企业目标要求。 然后,培训内容;企业有着多样化的岗位,这些岗位对员工有着差异化的要求,那么企业就需要结合岗位情况,按照专业化的原则来对培训内容科学制定,保证每一个员工都能够适应自己的岗位。对于企业来讲,通才、全才并不是其最需要的,而是培养出较多的专业人才,这样方可以创造出最大的岗位价值。要采取多样化的培训方式,结合具体人员和状况,来选择针对性的培训方式;一般采用自主培训的模式,这样更好的实现培训目标,还可以结合发现的问题,来对培训方案及时调整。 (三)合理使用人才 在人力资源管理中,非常重要的一个方面就是将员工的聪明才智给充分发挥出来;因此,企业就需要将用人机制给科学构建起来;因材适用是用人机制的主要理念,在最合适的岗位上安排最合适的员工。将一系列人力资源开发手段给运用过来,包括学习、培训、激励等,促使潜在的人力资源得到形成,然后借助于用人机制,将其转化为人力资本,促使企业正常稳定的生产和运营。 首先,要因事设岗;部分人才有着较强的能力和较高的学历,但是并不是所有的岗位都可以适合。如果在不合适的岗位上安排人才,就会浪费资源。因此,在对人才素质进行关注的基础上,还需要对人才拟任职岗位和团队特点充分考虑,将团队成员的学历、年龄等因素充分纳入考虑范围。保证人才能够匹配于拟任职位,以便有效发挥人才能力。 其次,工作目标需要富有挑战性。尽量设置合理的工作要求和目标,并且给予相应的挑战,这样方可以将员工的工作热情给激发出来。如果设置了过高的目标,员工努力也无法完成,那么员工自信心就会受到打击;而过低的目标,员工可以很容易完成,也会产生懈怠心理。因此,工作目标的制定十分重要。 四、结语 综上所述,对于企业来讲,要借助于一系列开发、管理手段,将人才的作用给充分发挥出来,合理选人、用人,提高人才专业技能水平,匹配于企业发展战略,以便推动企业稳定发展。 人力资源开发和管理论文:中小企业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系统的建立和完善 摘要:中小企业作为我国企业的重要构成部分,其可持续发展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提高国家的发展以及人民的生活水平。中小企业在社会发展中遇到的问题较多,基于企业的未来发展,中小企业必须要可持续发展。人力资源管理是企业成败的关键,长久以来都未得到相应的重视,它制约着中小企业的发展。 关键词:中小企业 管理系统 可持续发展 人力资源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决定企业的成败,很长时间以来中小企业对于人力资源的管理都不够重视。人力资源以及人力资本的构成核心是劳动者的价值观念、技术水平,人力资源是自然投资的结果。在现实生活中,人力资源的目的是教育与发展,中小企业中人力资源管理若是能有效处理好对于企业发展是至关重要的。当前,我们从人力资源与中小企业的特点出发,针对人力资源管理中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建议。 1中小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 1.1中小企业特性 中小企业是相当于资产的规模、经营的规模以及人员规模的经济单位。若是从定量标准而言,企业的资金、公司人员、公司盈利都是决定因素。而就定性标准而言,欧美国家中英国、法国、美国、德国都遵行的是此类标准,定性的标准是:独立经营权、市场份额。国际上的定量标准与定性结合,考虑了行业特点,兼顾标准的简洁性,明确划分了企业的规模与标准,有利于国家对企业的宏观指导,有利于部门间的情况掌握。 中小企业有着几方面的显著特征:其一是投资的主体与所有制的多元化,其二是高密集度的劳动化,其三是优势地区的集中化导致了不平衡的发展,由于我国地大物博,在企业规模上东部地区的生产产值高于西部地区。 1.2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性 二十一世纪之间的竞争归根结底是人才的竞争。企业要想发展、生存、振兴就必须要参与国内国际的竞争,重视人力资源的管理地位。我国基于中小企业的自身发展,国际竞争力较弱,在企业冲击下发展更为困难。企业的发展中只有不断创新,不断超越,才能使得企业可持续化发展。人力资源改变了企业的竞争标准以及财富准则,而承载着技能的人力资源决定着企业的市场价值。人力资源战略保证着中小企业的战略实施,企业战略目标的完成与人力资源战略息息相关,人力资源的系统化管理保证了企业的合理激励政策。 1.3中小企业人力资源的问题 中小企业发展中,人力资源机构的发展达不到人员的配备水平,一些家族化的小企业中人力资源的配置大力任用亲人,人才的合理选拔削减了企业的内部凝聚力,阻碍了人才发展,员工晋升机会小导致了人才的流失。中小企业大部分都是私营企业,人力资源的发展以及员工的培训意识不强。在人力资源体系的构建中,绩效考核以及薪酬激励影响了中小企业的经营观念。企业需要以可持续的发展目光,积极评价工作平台的高效性,推动员工的技能与自办的增值。 2如何改善中小企业的人力资源环境 2.1建立人才吸引机制 小企业在人才吸引方面有着各种困扰,与大企业比,中小企业体制灵活,发展潜力较大。人才在企业中的发展机会较大,在人才的吸引方法上应当扬长避短,建立有效的人才机制。由于历史的发展以及社会原因,中小企业认为自身的人才缺乏,导致技术方面对人才有着格外的依赖,人才的管理机制方面很难稳步发展。中小企业可以从薪资福利、企业文化、股权等方面构建人才机制。中小企业可以建立底薪加奖金的模式,能者多得,鼓励人才能够更多的为企业服务。企业应当建立社会福利改革建设,按照自身条件构建人才体系,帮助个人解决就业、子女的上学与就业,以人性化的管理增强企业的归属感。 在人才的吸引中,企业应当顺应潮流,建立有吸引力的股权政策。中小企业长久以来都缺乏重要的文化建设认知,成功的企业文化对于员工的激励会远超物质的激励效果。良好的企业文化一方面可以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另一方面能够实现企业的战略目标。 2.2转变人才使用观念 很多中小企业本质上是家族制的企业,由于都是家族成员的加入制约了企业的发展。纵然举贤不避亲,但是所有的人才的培养若都是论亲疏会影响员工的积极性,所以说需要多方面进行人才的培养。一方面可以从企业的内部选择人才进行培养,另一方面可以通过人才市场、当地政府、同行业等地方进行外部人才选聘。 2.3建立人才激励政策 首先将物质激励与精神激励结合,鼓励员工的工作,其主要表现为工资的奖励以及罚款方面的惩罚措施。企业需要建立适合自身发展的文化体系,确定精准公平的激励制度,发挥人的潜力,提现科学性,制定相应政策。 人才的激励同样包含政策激励、情感激励以及信任激励、竞争激励等。所谓政策激励是鞭策企业的员工朝着公司的大方向稳步前进,情感激励是制定切实可行的目标,旨在增强团队的凝聚力。信任激励是企业、领导对于员工给予信任,对其委以重任,最大程度的激发员工的责任感以及信任心。激励措施存在的目的是提高员工的积极性,就性别比例而言,女性更看重的是当前的薪资,更吸引男性员工的是企业的发展。企业应当考虑员工的差异性以及各方面的需求,最大化的发挥激励作用。 2.4优化与变革企业文化 企业文化是团队工作中的规范,是企业员工必备的涵养以及素质,是指导员工待事接物的宗旨与准则。中小企业往往对于企业文化的重视程度不高,员工之间缺乏应有的向上力。新时代的发展中应当重视文化管理与思想管理,员工进行创造性的工作才能拥有充足的竞争力,这必须要充分优化组织结构与规章制度。企业文化指的是员工在经营活动中的信念、行为准则等,企业文化具有导向、约束、凝聚、融合的作用,根据企业的自身性质,判断企业的文化类型,同时考虑企业的构成人员、外部环境等,这些都影响了企业的发展,体现了企业的特征。 3结语 在人力资源的需求期,更多的企业发展的归根结底是人力资源的发展,自然而然对于人力资源的需求也更加严格。经分析知晓,人才机制的不健全使得企业员工素质参差不齐,未能真正丰富人力资源。在未来的发展中,中小企业必须要完善人力资源的开发与管理机制,争取早日步入正轨。 人力资源开发和管理论文:农村信用社人力资源开发和管理研究 摘 要:人力资源是最宝贵的企业资源,在生产力要素中居于首位。近些年来,为了与现代商业银行运行机制与业务发展要求相适应,各地区农村信用社都在加强建设人力资源。本文主要分析了农村信用社人力资源开发和管理的重要意义,农村信用社人力资源管理现状,农村信用社人力资源开发和管理对策。 关键词:农村信用社;人力资源;开发和管理 21世纪是知识经济时代,势必形成了人的竞争。也可以认为企业的健康发展取决于其是否具有一群高素质水平的员工队伍。随着我国目前全面开放的金融业,在金融机构中产生了激烈的竞争,并且这一情况已经蔓延至农村。农村信用社作为农村地区的金融机构正在历经着重要的变革。其中,最关键的便是人力资源管理的变革。 一、农村信用社人力资源开发和管理的重要意义 (一)提高农村信用社竞争力的需求 (1)社会环境的要求。目前国有商业银行已经深入进行改革,传统思想理念出现了重大转变,在这个社会环境中农村信用社人力资源改革不会遭遇较大的阻力,在一定程度上是众望所归。 (2)农信社自身向商业银行的改革需要加强人力资源管理。当前农村信用社正处在改革阶段,不可避免的需要付出改革代价。但是,假如无法对人力资源问题有效解决,不仅不能确保改革成功,还会在今后的改革中付出巨大代价。 (二)完成农村信用社社会使命的需要 党和国家赋予了农村信用社新的使命就是加强人力资源开发和管理。党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便是农业,困难集中在农村,焦点为农民。农村信用社是为三农服务支持建设新农村的主要力量,组成了中国金融体系。农村信用社缺乏高水平的学习型、复合型人才,就无法完成国家赋予其的重要使命。 二、农村信用社人力资源管理现状 (一)人员结构矛盾,部分员工素质较低 当前农村信用社人员总数较多,长时间能进不能出,造成由于人多而增加机构,员工队伍臃肿;并且员工年龄体现出老化特点,综合素质较低,年轻且有活力的员工比例很小。同时,拥有一定技术、善于经营的专业人才严重缺乏,造成发展业务速度缓慢,创新能力极差。随着金融发展中很多新业务、新产品的大量应用,以及对应金融服务产品的创新,使得人员结构矛盾。 (二)不够完善的绩效考评与薪酬激励制度 缺少完善的绩效考评制度,对激励的导向推动作用进行了扭曲与削弱。在绩效考评与薪酬制度方面,近些年虽然农村信用社制定了很多绩效考评制度,增加了考核力度,但是分配收入还是无法与员工个体需求差异的激励方式相适应,员工缺乏提高自我能力的热情,考评无法有效激励约束员工。 (三)人力资源开发和培训水平不高 (1)员工缺乏培训意识。组织壮大发展的主要力量便是员工,组织发展的重要方法便是加强员工培训。但是,对于目前农村信用社员工来说,并没有彻底肯定培训的真正意义,对自己来说培训是一种负担,无法联系自身状况从客观角度理解培训的价值,针对组织培训,仅重视有考试的培训,缺乏全局理念,这样就影响了培训效果。 (2)需要不断完善培训内容和评估效果。农村信用社在培训时,往往仅注重形式,过分强调统一的培训课程以及不断扩大培训规模,忽略了评估培训效果。在培训实际过程中,不同的员工也会产生各种不同的知识能力,他们所理解的培训也出现了较大的差异,农村信用社在培训内容上一味重视培训技能以及一些专业短期培训,相对很少培训员工素质以及开发潜能,不能站在员工角度考虑他们的需求,这样阻碍了扩展员工的积极性。针对培训效果,更加重视考核,评估员工培训以后能够对其自身和组织发展起到重要意义,培训内容还有哪些问题,这些都是组织发展的关键因素。可是,我国农村信用社在培训过程中,建设培训内容、评估效果和反馈制度方面缺乏较强力度,评估培训效果的唯一方法就是考试,很少对员工培训后采取必要地跟踪考察,阻碍了实施员工培训计划。 三、农村信用社人力资源开发和管理对策 (一)构建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 要想从战略角度对农村信用社人才问题进行审视,积极培养人才,提高农村信用社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应当确定什么是人才,如何培养人才等问题。农村信用社人员应当清楚认识到金融业的最大财富并不是资产规模,也不是当前的客户资源,而是人才。现代金融企业经营的主要内容便是构建人才第一的理念,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关注人的能动作用,把培养与应用人才作为工作的重点。构建科学的人才观,管理者应当扩展人才选择范围,形成选人的新思路。转变培养人才的传统理念,打破选择人才的旧方式,吸取先进的管理经验,帮助农村信用社成为一个学习型团队。 (二)尽快改革劳动用工制度 构建一个干部可上可下、员工可进可出、充满活力的管理制度,把劳动人事传统管理转化为现代人力资源管理上,有效保证了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一是分级定岗,竞争上岗,建立效率较高的用工系统,具体按照管理干部的权限。二是按岗定资,根据工作成绩晋级,构建合理的提高工资机制。农村信用社根据岗位不同责任明确不同的岗位工资目标。三是按需定编,依效计酬,构建科学的分配收入机制。在实际操作中,按照人均存、贷款等数据对人员编制积极核定,并定期更新数据,科学、及时配置人员。 (三)增加培训力度 当前,农村信用社拥有较大规模的系统人员,整体队伍素质水平低下,这已经是一个不争的事实,要想对这一情况有效转变,必须调整队伍以及培训系统的方法,一方面将一些素质低,与岗位不适应的工作人员进行淘汰,尽快引入一些高素质人才,利用调节人员增量进而转变整体素质较低的情况;另一方面,由于已经形成的农村信用社主体队伍,需要联系实际,借助系统性的培训逐渐提升人员素质。有针对性地对银行知识、管理学理论和金融法律法规积极培训。 (四)制造良好的用人环境 引用人才要勇于打破常规,不拘泥既定格式,广泛吸纳人才,为人才创造展示才华的舞台。管理者需要拥有广阔的胸怀,在农村信用社系统中产生尊重知识、重视人才,促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优良氛围,最大程度体现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提升农村信用社管理水平。虽然新员工在工作中容易出现问题,但是思想活跃,精力充沛;老员工在思想上形成了限制,但是却拥有丰富的经验。按照新老员工的特点,合理对二者进行搭配。积极组织不同侧重点的培训,鼓励员工积极学习,把员工培训与再学习,作为企业的一项重要战略投资,把人力资源水平的提高,作为企业发展的引擎。 四、结束语 随着不断深入的农村信用社改革以及金融危机造成的冲击,越加突出了农村信用社人力资源结构矛盾,对其健康发展造成了巨大影响。本文通过研究农村信用社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不断对人力资源积极完善,希望对农村金融机构管理提供一定的借鉴。 人力资源开发和管理论文:浅议招标人员队伍人力资源开发和管理 摘要:随着市场化进程的加速,对企业的招标人员队伍人力资源管理也提出了相当高的要求。而企业的人力资源经营管理,说到底,是人力资源的组织及利用。在企业的众多资源中,招标人员作为一种特殊资源,其重要性越来越引起重视,任何企业的发展都离不开优秀的招标人才,如何发掘招标人才、留住人才并发展人才,从而为组织保持强劲的生命力和竞争力,是企业面临的重要课题。 关键词:招标;人力资源;管理 招标是应用技术经济的评价方法和市场经济竞争机制的作用通过有组织地开展择优成交的一种相对成熟、高级和规范化的交易方式。它是招标人在依法进行某项适宜于竞争性活动过程中事先公布招标条件邀请投标人投标,并从中择优选定中标人以实现投资综合效益最大化为目标的一种经济行为。 招标是由少数核心员工所控制的,他们每个人都能为公司创造可观的经济效益,若无法对这些核心员工实施有效的管理和激励,不仅无法提高这些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反而会造成人心浮动人员流失的现象。当前如何通过加强和改进招标队伍的人力资源管理,对核心员工采取一些针对性的措施来提高绩效、留住人才,这是整个行业均面临的重要问题。 一、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概念及原则 人力资源管理(Human resource management)是建立在经济学以及人本思想指导之下,贯穿招聘、甄选、培训、报酬等管理形式对组织内外相关人力资源进行有效运用,满足组织当前及未来发展的需要,保证组织目标实现与成员发展的最大化。人力资源管理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随着时代的进步,人力逐渐成为制约企业发展的核心资源,同时人力资源的管理问题成为每个企业管理者必修的课题。 随着人力的需求量越来越大,然而人才的数量是客观有限的,因而如何吸引人才,如何保留人才,如何发挥人才的最高效用成为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所要研究的重点问题。人力资源的主要原则如下:第一,灵活性原则。人力资源的管理过程必须要灵活,根据企业的不同情况,合理的分配人力资源。第二,激励原则。激励理论是目前比较新的理论,激励原则主要是以精神以及物质鼓励为主,激发员工的潜在能力,从而为企业创造更多的利润。第三,科学合理原则。人力资源管理问题与其他的物质管理不同,因而需要一个较完整的科学合理体系,需要一定的人性化,要考虑人的心理变化特点。 二、招标人员队伍的人力资源的现状和特点 招标人力资源,主要是指在企业中专业从事招标及相关专业的工作的人员,包括了企业的招标人员、招标师,造价师(员)、投资咨询师等业务队伍。招标行业与传统的劳动密集型或资金密集型的行业不同。这个行业更需要掌握专业知识的人才,招标是具备一定专业知识门槛的服务型行业,而且更多的是要求工作人员具备较高的综合素质,包括娴热的专业技巧、良好的沟通能力和道德品质。对于该行业来说,优秀的人才、优秀的团队是企业发展的根本动力,良好的人才队伍和人才结构意味着招标服务的业务质量和业务品质。所以招标这类行业的发展必须依赖于人力资源的发展,招标行业的人才资源是招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目前招标行业的人员的专业来自各种专业。但是在行业的职业资格方面有较严格的准入考试,比如招标师的考试、注册造价师考试等等。而且在工作当中需要经过长期的实践经验和职业培训,以及经验的积累和沟通能力的培井。才能逐步胜任本职工作,成为一名真正意义上的招标人员。招标行业本身也是一个竞争非常激烈的行业,拥有稳定的专业的招标队伍,是招标企业能够长期稳定发展的重要因素。 三、实施有效的招标队伍人力资源管理的必要性 招标企业涉及的行业广泛,包括有房建、市政、公路交通、水利、水电、电子信息等等,基本涵盖了所有的行业,招标专业类型又包括了设计、勘查、监理、施工、可行性研究、造价咨询等,涉及面非常广,要求招标人员具有较为全面的业务知识和经验积累,保证招标服务的质量。因此,招标人员应该具备较高的综合素质,比较广阔的知识面才能够胜任。招标企业应加强人力资源管理的实践和思考,如何培养高综合素质的高端型的复合型人才,非常有必要探讨如何通过有效的人力资源管理培养出一批符合行业特点的优秀招标人员。 四、加强对招标人力资源管理的实践 1.建立公平、效率的企业薪酬激励和约束机制 以人力资源为主的招标工作,按照现代企业管理的要求,应当建立起符合人力资源发展的全面薪酬战略,按多劳多得、奖勤罚懒的分配原则,打破平均主义大锅饭。首先管理层或者领导要给予充分的重视,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积极推动企业薪酬制度的形成和发展。 企业将改变稳定的、传统的薪酬体系,将没有激励效果、没有绩效考核的薪酬转向相对浮动的、基于绩效的薪酬战略,使薪酬福利与绩效紧密挂钩。全面的薪酬可以分为“外在”的和内在的薪酬两大类。外在薪酬主要是指可以量化的物质性激励。而内在的薪酬是指给员工提供的不能以量化的货币形式表现的各种奖励型的精神性激励。不管是什么性质的企业,都应当在内外激励上寻求符合自身公司特点的薪酬体系,民营企业可以在外部薪酬体现优势,而国有企业薪酬在内在薪酬、精神激励上可以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除了建立体现按贡献取酬的内外公平薪酬制度外,在招标工作中,还应当考虑个人绩效考核和团队绩效考核有机结合,长期激励和短期激励合理搭配。只有这样,薪酬才能真正发挥激励与约束的功能。 2.优化人才培训机制 优化人才的培训机制,是招标人力资源管理中的重点问题。由于技术的更迭速度快,企业的设备以及生产方式也不断地革新,由此所带来的重要问题即是如何提高招标员工的能力以及素质,从而适应社会的发展。招标人才培训机制便是解决该问题的重要方法。企业需要重视招标人才的入职前培训,设立专业的部门分管人才的入职前培训工作,在员工具有一定的工作能力之后,在将其安排至具体岗位,从事相应的工作。规范化的人职前招标培训,不仅仅可以提高员工对于企业的基本了解,也有利于员工快速地掌握招标职位的工作内容,从而提高其工作效率。 3.完善运行机制,促进管理的全程监督 企业要建立并完善招标采购的相关运行机制,注重建章立制,坚持制度为先,制度管人的宗旨,使招标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轨道。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和企业实际,招标工作领导小组的成员单位尤其要高度重视监督工作,要承担起对招标进行监督的相应责任,绝不能出现监督的真空。各监督部门要增强工作责任感,提高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要深入招标采购的全过程。形成相互分离同时又相互牵制的管理流程,努力形成内外结合、分工合理、职责明晰、大力推进招标工作的公开、透明运行、制约有效的招标工作。 4.规范招标文件,提高招标质量 招标质量的关键是招标文件编制。招标项目管理部门领导要重视招标招标文件的编制质量,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制定公平合理、客观的评标标准,能最大限度地避免评标中的不公正和少数人的主观臆断,避免出现歧视性与排他性条款,给所有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提供平等的参与机会,使其享有同等的权利。确定合理报价范围,应通过市场调研,进行询价,拟定一个合理的参考价,设置合理价的下限和上限。最低价以货物成本价加合理利润为限,最高价以预算价为限,通过控制合理报价,在评标前去除不合理的超低价竞标和避免恶意串标行为。招标的目的是公开、公平、公正,不应违背市场形成价格的规律去强行压缩投标单位合理利润,过低设置控制价,导致投标人无利或少利可图。 5.拓展信息渠道,建立投标单位信息库 企业招标信息除主要通过企业招标网进行外,还要增加和同类型企业交流,扩大投标单位信息量。招标单位要不断拓展信息的内容和渠道,应用网络平台,对涉及招标的相关信息进行全面,增加投标单位的竞争力,以避免围标、串标,串通、陪标等现象,提高招标的竞争性。 6.加强对业务骨干、领军人才的培养 企业要及时发现业务的好苗子,选拔出一批并可以大力培养的业务骨干,造就高素质人才。选派一批政治思想强、职业道德好、业务水平高的有潜力的人才参加行业领军人才培训,主要是敏捷的思维,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沟通能力和人际交往能力等等方面的培养,甚至对企业管理方面的学习。充分挖掘高素质人才的潜能,培养出一批业务骨干又能为企业的战略发展做出成绩的人才。 五、结束语 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增长,各类型企业的发展,招标人力的需求量也越来越大,然而人才的数量是客观有限的,因而如何吸引招标人才,保留人才,如何发挥人才的最高效用成为企业招标人力资源管理所要研究的重点问题。面对新形势下的企业招标人力资源管理,管理者可以通过完善招标人才招聘体系、优化招标人才培训机制、重视薪酬设计以及招标人才合理布局等途径完善人力资源管理,充分地发挥以及利用员工的智慧,从而促进企业利润的最大化。招标人力资源配置需要与时俱进,需要不断地更新,不仅仅要考虑到企业的发展前景,同时也要兼顾企业员工的能力以及心理状态。企业的发展取决于员工的能力以及付出,因而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变成为企业的核心环节,只有真正做好了招标队伍的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才能真正地实现企业利润的最大化,以及企业的长足发展。
法律法规论文: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知识探讨 一、社会保障概述 现代社会保障制度是工业革命和社会化大生产的产物,也是工人阶级长期斗争的结果。经过100多年的发展,社会保障已经形成了一个相对独立、完整的体系,成为市场经济的重要支柱。作为一项基本的社会经济制度,社会保障具有保障公民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保持社会公平和增进国民福利等重要功能,人们通常称之为社会的“安全网”和“稳定器”。目前,全世界已有160多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不同形式的社会保障制度。 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党和政府一直高度重视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从同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到邓小平同志“共同富裕”,再到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我国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提供了指导思想。我国正处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历史时期,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直接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的全局,关系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与完善,关系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贯彻落实。如何构建一个统一、规范、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已经成为摆在我国政府和社会各界面前的一项重大而紧迫的任务。 (一)社会保障的概念、内容和作用 1、社会保障的概念。社会保障是指国家通过立法,积极动员社会各方面资源,保证无收入、低收入以及遭受各种意外灾害的公民能够维持生存,保障劳动者在年老、失业、患病、工伤、生育时的基本生活不受影响,同时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逐步增进公共福利水平,提高国民生活质量。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从公民的权利与义务上讲,参加社会保险是公民的义务,获得社会保障并享受社会经济发展成果是公民的权利。从政府职能上讲,对公民实行社会保障是政府义不容辞的一项基本责任。 2、社会保障的内容。社会保障的内容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社会优抚和社会互助。其中: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的核心内容。 (1)社会保险。社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多渠道筹集资金,对劳动者在因年老、失业、患病、工伤、生育而减少劳动收入时给予经济补偿,使他们能够享有基本生活保障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社会保险具有强制性、共济性和普遍性等特征,主要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项目。社会保险的保障对象主要是全体劳动者,目的是保障基本生活,具有补偿收入减少的性质。社会保险的资金来源主要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本人,政府给予资助并承担最终责任。社会保险实行权利和义务相对应的原则,劳动者只有履行了缴费义务,才能获得相应的收入补偿权利。 (2)社会救济。社会救济是指国家和社会对因各种原因无法维持最低生活水平的公民给予无偿救助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救助的对象有三类:一是无依无靠、没有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主要包括孤儿、残疾人以及没有参加社会保险且无子女的老人;二是有收入来源,但生活水平低于法定最低标准的人;三是有劳动能力、有收入来源,但由于意外的自然灾害或社会灾害,而使生活一时无法维持的人。社会救济是基础的、最低层次的社会保障,其目的是保障公民享有最低的生活水平,给付标准低于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的经费来源主要是政府财政支出和社会捐赠。 (3)社会福利。社会福利是指政府和社会为全体成员或老人、儿童、残疾人等社会中特别需要关怀的人群,创造物质文化环境或提供援助。 (4)社会优抚。社会优抚是指政府和社会对军人等从事特殊工作者及其家属予以优待、抚恤和妥善安置。 (5)社会互助。社会互助是指在政府鼓励和支持下,社会团体和社会成员自愿组织参与的扶弱济困活动。 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社会优抚和社会互助构成了一个完整的社会保障体系。 3、社会保障的作用。 (1)保障基本生活。保障公民的基本生活,是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前提,也是社会保障最核心的功能。国家建立社会保障体系,保障公民的基本生活,免除劳动者的后顾之忧,不仅是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需要,也是人权保障的重要内容,是社会进步的体现。如今,社会保障已经成为国际公约和绝大多数国家法律明确规定的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 (2)维护社会稳定。实行社会保障,有利于缩小社会贫富差距,增进社会整体福利,是社会主义国家实现共同富裕目标的一项重要手段,从根本上维护社会稳定。 (3)促进经济发展。社会保障可以调节社会总需求,平抑经济波动。社会保障基金的长期积累和投资运营有助于完善资本市场;社会保障确保劳动者在丧失经济收入或劳动能力的情况下,能维持自身及其家庭成员的基本生活,保证劳动力再生产进程不受阻或中断。 (4)保持社会公平。社会保障是市场经济国家保持社会公平的一 个重要手段,在一定程度上消除社会发展过程中因意外灾害、失业、疾病等因素导致的机会不均等,使社会成员在没有后顾之忧的情况下参与市场的公平竞争,通过在全体成员之间的风险共担,实现国民收入的再分配,缩小贫富差距,减少社会分配结果的不公平。 (5)增进国民福利。社会保障的最初含义是“救贫”和“防贫”,即保证所有社会成员至少都能享有最低的生活水平。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社会保障的内容在不断扩充。现代社会保障不仅承担着“救贫”和“防贫”的责任,而且还要为全体社会成员提供更广泛的津贴、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从而使人们尽可能充分地享受经济和社会发展成果,不断提高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质量。 (二)社会保障的主要模式 每一个国家都有着自己独特的历史文化传统、人口结构,所处的经济和社会发展阶段也不同。国情的不同决定了社会保障模式的差异,不同国家社会保障的实施项目、覆盖范围、资金筹集方式和待遇支付水平等都有所差别。一般认为,当今世界的社会保障制度大体上可以分为三种类型;福利型、保险型和强制储蓄型。其中,福利型社会保障制度强调政府的责任,保险型社会保障制度突出政府、企业和个人三个方面的责任,强制储蓄型社会保障制度则更强调个人责任。 1、福利型的社会保障制度。福利型的社会保障制度以英国、瑞典为代表,多见于北欧和西欧国家。其基本特征是:全民保障;社会保障范围由生到死,几乎无所不包;社会保障资金主要来源于国家一般性税收;实行广泛而优厚的公共津贴制度,津贴与个人收入及缴费之间缺乏联系;财政负担沉重。 2、保险型社会保障制度。德国、美国、日本等许多发达国家都建立了保险型社会保障制度。这一模式的基本特征是:权利与义务相对应;社会保障费用由政府、企业和劳动者三方分担,个人和企业缴费为主要社会保险基金的来源;以保障基本生活水平为原则;待遇给付标准与劳动者的个人收入和缴费相联系;强调公平与效率兼顾,既要保证每一个公民都能享有一定的社会保障待遇,又不能影响市场竞争活力。我国采取了这一类型社会保障形式。 3、强制储蓄型社会保障制度。强制储蓄型社会保障制度以新加坡、智利为代表,其基本特征是:建立个人账户,雇主和雇员的缴费全部计入雇员的个人账户;个人账户资金投入资本市场运营,以实现保值增值;雇员退休后的养老保险待遇完全取决于其个人账户积累额。 下面谨就我国社会保障体系中最基础的社会保险和再就业的有关法律法规向各位主任、委员做一简要的讲解和说明: 二、社会保险 (一)社会保险的特征、基本原则及与商业保险的区别 1、社会保险的主要特征。 (1)强制性。国家通过立法,强制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履行法律所规定的缴费等义务。劳动者在满足一定资格条件后可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任何法定范围内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必须参加社会保险。 (2)共济性。社会保险实行互助共济,按照大数法则,在整个社会的范围内统一筹集和调剂使用资金,依靠全社会的力量均衡负担和分散风险。社会保险的覆盖范围越大,抵御风险的能力也越强。 (3)普遍性。社会保险的覆盖范围各个国家有所不同,有的覆盖全体国民、有的则只覆盖全体劳动者。当前,我国社会保险一般覆盖城镇各类企业及其职工,个别省份还覆盖到机关事业单位及其职工或农村人口,如海南省就实行社会全员保险。 2、社会保险的基本原则 (1)权利与义务相对应。劳动者享有社会保险的平等权利,同时对社会保险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和义务。参保者只有履行了法定的义务之后,才能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2)公平与效率相统一。主要表现为社会保险待遇水平既要体现社会公平的因素,确保每一个劳动者都能维持基本生活,又要适度体现不同劳动者之间的差别,以提高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参保缴费的积极性。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在维护社会公平的同时,也需要强调社会保险对于促进效率的作用,力求做到公平与效率兼顾、统一与差别并重。 (3)待遇水平与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决定社会保障待遇水平。在不同的生产力发展阶段,社会保险待遇水平也相应不同。如果社会保险跨越生产力发展阶段,提供过高待遇水平,势必会增加企业和在职职工的负担,抑制经济活力,而且在客观上了会造成“养懒汉”的社会效应,从而影响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危及社会保险制度的正常运行。但如果社会保险的待遇水平过低,则无法充分发挥其生活保障功能,我国是发展中国家,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必须充分考虑到生产力水平较低、人口众多且老龄化速度加快的现实国情,根据国家、企业和个人的承受能力,确保与生产力发展水平适应的社会保险待遇标准。 3、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的区别。 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之间既有联系,又有本质的区别。两者都是社会风险化解机制。社会保险是多层次社会保险体系的主体,商业保险可以作为对社会保险的补充,是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 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之间存在着本质的区别:首先,性质不同。社会保险由国家立法强制实施,属于政府行为;商业保险则是一种商业行为,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完全是一种自愿的契约关系。其次,目的不同。社会保险不以营利为目的;商业保险的根本目的则是获取利润。第三,资金来源不同。社会保险由国家、用人单位和个人三者分担;商业保险完全由投保人负担。第四,政府承担的责任不同。社会保险是公民享有的一项基本权利,政府对社会保险承担最终的兜底责任;商业保险则受市场竞争机制制约,政府主要依法对商业保险进行监管。 (二)养老保险 我国自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经过实行养老保险费用社会统筹,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统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等几个发展阶段,特别是近几年来,我国全力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行业统筹移交地方管理、积极扩大覆盖面,强化基金征缴、基本实现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已基本形成了以基本养老保险为核心,包括企业年金和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的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框架。 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的模式,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承担,用人单位缴费比例一般不得超过工资总额的20,职工个人缴费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8。单位缴费的大部分纳入社会统筹,其余部分和职工个人缴费全部记入个人帐户,为职工个人所有。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帐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个人缴费年限符合条件的发给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从社会统筹部分支付;个人帐户养老金为本个帐户储存额除以120,从个人帐户积累的资金支取。20__年,国务院在辽宁省进行试点,颁布了《关于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的试点方案》,该《试点方案》规定,用人单位缴费全部纳入社会统筹,不再划入个人帐户。基础养老金标准由职工平均工资的20调整到30左右,个人帐户规模由11调整为8。这一模式,汲取了现收现付制和完全积累制的优点,在制度建设上实现了创新。在社会统筹方面,通过继续实行现收现付模式,休现了社会保险社会互济的原则;在个人帐户上引入完全积累模式,以激励个人参加社会保险的积极性,增强职工自我保障的责任和意识。同时,国家规定,有条件的企业可为职工建立企业年金,并实行市场化运营。企业年金采用个人帐户方式管理,费用由企业和职工个人缴纳,其中企业缴费在工资总额4以内的部分可从成本中列支。 (三)失业保险 20世纪80年代中期,我国开始建立失业保险制度,1999年国务院颁布《失业保险条例》,确定了我国失业保险制度的基本原则和主要政策。失业保险的主要 作用,一是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二是支持和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这既是国际通行作法,也符合我国的实际需要。我国的失业保险通过国家立法强制实施,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保险费,单位缴费比例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2,职工个人为本人工资收入的1,建立失业保险基金。在失业保险基金入不敷出时,财政给予必要补贴。失业保险基金主要用于给符合条件的人员发放失业保险金、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医疗补助等。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时间长短计算,最长期限为2年。 (四)医疗保险 经过对传统医疗保障制度的改革探索,1998年,国务院了《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确定了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目标任务、基本原则和政策框架,奠定了我国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基础。 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引入医疗费用由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的分担机制和个人帐户的约束机制,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的模式。医疗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社会统筹部分由用人单位缴费,单位缴费比例一般为职工工资总额的6左右,个人缴费比例一般为本人工资收入的2左右,用人单位缴费的30左右划入个人帐户,我县医改政策规定,单位缴费部分45岁以上的划入40,45岁以下划入20,其余部分建立统筹基金。个人帐户用于支付门诊等小额费用,统筹基金用于支付住院等大额医疗费用。同时,要逐步建立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实行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办法和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办法,妥善解决超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建立社会医疗救助制度,对社会上的弱势群体提供最基本的医疗保障。 (五)工伤保险 企业职工工伤保险制度按照“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建立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职工及其家属医疗、抚恤等费用;覆盖范围由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扩大到城镇各类企业和劳动者;根据不同行业的特点和事故发生情况,实行差别费率和浮动费率,以鼓励企业重视安全生产,积极预防事故;从实际出发,制定了较为科学合理的伤残等级评定标准、劳动鉴定制度、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制度。今年,国务院颁布了《工伤保险条例》,我县将在适当时期开始运作工伤保险。 (五)生育保险 我国生育保险制度的目的是均衡企业生育费用负担,保障女职工在生育期间得到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国家规定,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必须按规定参加生育保险;企业按照规定比例缴纳生育保险费,单位缴费比例为职工工资总额的1,职工个人不缴费;女职工生育期间享受产假、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服务等项待遇。 (六)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1999年,国务院颁布《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明确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基本原则、基本政策和管理制度。目前,我国所有城市和县级人民政府所有地已全部建立了这项制度。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我国城市社会保障体系的“最后一条保障线”。它的保障对象是城市中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全部贫困人口;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市、县人民政府按照当地维持城市居民基本生活所必需的费用确定;所需资金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列入财政预算,纳入社会救济专项资金支出项目,专项管理,专款专用。同时,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提供捐赠、资助。这项制度的实施,提高了社会救济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拓展了我国社会保障的内容。 三、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相关政策 随着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化,国退民进步伐不断加快,出现了大批下岗失业人员,确保下岗失业人员基本生活,千方百计促进再就业,不仅是一个重大的经济问题,而且是一个重大的政治问题。近年来,根据上级部署,我县成立再就业服务机构,在企业建立再就业服务中心,按政府、社会、企业各负担三分之一的办法筹集资金,确保下岗职工基本生活,通过失业保险对失业人员发放失业救助金,同时建立了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全面落实了三条保障线制度。到20__年9月进入中心的下岗职工托管三年期满,为了解决这些困难职工的生活和就业问题,我县又于20__年4月开始启动“城镇贫困人口和下岗失业人员救助工程”,多方筹措救助基金,制定优惠政策鼓励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给符合条件的下岗失业人员分别发放救助金或救济金,顺利实现了下岗职工与失业保险的并轨。 为充分体现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党中央、国务院于20__年9月30日在北京又一次召开了政治局常委全体参加的高规格、大规模的全国再就业工作会议,部署全国再就业工作。会上,总书记、朱熔基总理分别发表了重要讲话,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中发[20__]12号),制定了一系列扶持政策。20__年8月新的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再一次召开了全国再就业工作座谈会,会上总书记、总理、黄菊副总理分别做了重要讲话,把再就业工作提到了更高的程度上,并对做好再就业工作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并进一步明确了各级党委政府责任。 我县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再就业工作会议精神,于8月7日召开了全县再就业工作会议,全面部署我县再就业工作,会上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实施意见》,制定了符合我县实际的再就业扶持政策,明确了各相关单位的责任,提出我县再就业工作具体措施。 (一)享受再就业扶持政策的范围 享受再就业扶持政策的下岗失业人员是指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下列人员(以下简称下岗失业人员):国有企业的下岗职工;国有企业的失业人员;国有企业关闭破产需要安置的人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并且失业一年以上的城镇其他失业人员。 享受再就业扶持政策的对象不包括下列人员:已按规定办理企业内部退养的人员;20__年9月30日前已领取营业执照从事个体经营和被用工单位招收以及通过其他途径实现再就业已有稳定收入的人员。 下岗失业人员凭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免费核发的,由省统一印制、统一编码的《再就业优惠证》享受再就业扶持政策。 (二)再就业扶持政策 (1)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国家限制的行业除外)的,3年内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所得税,并免收属于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下岗失业人员个人或合伙承包开发荒山、荒地、滩涂、水面从事养殖业、种植业的,从有收入时起1至3年内免征 农业特产税。 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落实各项免收费政策。各类中介机构对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涉及的各种服务性收费,按最低标准收取。 (2)建立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担保基金。所需资金主要由县财政部门筹集。小额贷款担保机构由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共同组建。贷款额度一般掌握在2万元左右。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到期确需延长的可申请展期1次。对从事微利项目的,财政据实贴息,展期不贴息。 (3)建设部门在规划城市和整顿市容时,要适当保留和发展一些社区简易市场和摊位,也可安排一些相对集中的培育性生产经营场所,为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创造条件。 (三)鼓励服务型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 (1)现有的服务型企业和商贸企业新增加的岗位,当年新招用下岗失业人员达到职工总数30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经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税务机关审核,3年内对年度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减征30。 (2)新办的服务型企业和商贸企业,当年新招用下岗失业人员达到职工总数30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经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税务机关审核,3年内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当年新招用下岗失业人员不足30的,根据招用人数,按比例减征企业所得税。 (3)各类企业新招用下岗失业人员,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经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按招用人数从再就业资金中提供为期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养老失业保险企业负担部分),个人缴费部分由本人负担。 (四)再就业援助活动。 为了有针对性、有重点的解决“4050”和“三种家庭”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问题,我县制定了具体的帮扶措施。 一是“4050”人员及“三种家庭”的划分 “4050”下岗失业人员是指:截止到20__年9月30日年满40周岁以上(含40周岁)女性和年满50周岁以上(含50周岁)男性,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下岗失业人员。 “三种家庭”下岗失业人员是指:夫妻双方下岗或失业家庭;一户两人以上下岗或失业家庭;特殊困难家庭(单亲抚养子女家庭;夫妻一方下岗或失业,另一方患重大疾病致贫家庭;企业军转干部夫妻一方下岗或失业家庭)。 二是“4050”和“三种家庭”下岗失业人员的认定 “4050”和“三种家庭”下岗失业人员认定,实行个人申请,乡镇(街道)初审,县再就业办公室核准的方式确定,并张榜公示。符合条件的人员要填报需要帮扶的内容,选择就业岗位或再就业优惠政策的帮扶。 三是县委、县政府将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4050”和“三种家庭”下岗失业人员,依据县直单位现有副科级以上人数,将再就业帮扶任务分解到县直各单位。有帮扶任务的单位要对帮扶对象负责到底,本单位无岗位的,可以安置到其它单位或各类企业就业,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如帮扶对象三次拒绝安置的,视为无再就业愿望,今后不再享受再就业岗位帮扶政策。 四是机关事业单位和各类企业每招收1名“4050”和“三种家庭”下岗失业人员,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经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财政部门从再就业资金中按季给予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补贴(养老失业保险单位负担部分,采取先缴后补的办法,即用人单位按月先缴,财政部门按季后补)和每人每月150元的岗位补贴,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由本人负担。各类企业使用的下岗失业人员工资标准不能低于我县最低工资标准。 五是“4050”和“三种家庭”下岗失业人员自主创业的,在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后,经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财政部门从再就业资金中一次性给予下岗失业人员3000元的创业开办费补贴,不再给予再就业岗位帮扶。“4050”和“三种家庭”下岗失业人员在领取一次性3000元开办补贴后,办理退照(营业执照)手续的,工商部门代为收回《再就业优惠证》,交县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是“4050”和“三种家庭”下岗失业人员子女在9年义务教育阶段,经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教育部门免收书本费、学杂费,在校寄宿的,减收60的寄宿费,免减部分由财政部门从再就业资金中拨付给教育部门。 七是“4050”和“三种家庭”下岗失业人员到县外就业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经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县财政部门从再就业资金中,按每人100元的标准一次性给予职业介绍机构职业介绍补贴;给予下岗失业人员家庭每月100元生活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年。 八是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4050”和“三种家庭”下岗失业人员,经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县财政部门从再就业资金中每月补贴生活费200元,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达到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列入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九是未领取《再就业优惠证》的“三种家庭”中有特殊困难的下岗失业人员经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实认定后,可列入岗位帮扶范围。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社会保障工作涵盖广、法规政策性强,是一个系统的社会工程、民心工程,由于自己学习的不够好,讲解的很可能不深不透,我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学习,在实践中勇于探索,不断巩固和完善我县社会保障体系,为广大干部职工真正分享改革开放成果,为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做出更大的贡献。 法律法规论文:从法律法规建设看我国电子政务的新发展 今年的七月一日,良多新人都领到了新版的结婚证,新的结婚证除了了在色彩以及设计上与旧版结婚证有所不同外,更首要的事,它增添了良多与信息化有关的措施,比如可以在全国规模内联网进行查询,以避免“婚姻欺诈”及“包2奶”等等。这些都是在去年我国颁布新的《婚姻登记条例》后民政部门采用的新举措。而在七月二日民政部办公厅的《关于启用新版国内婚姻登记信息系统的通知》中又做出了具体的说明:登记人员通过“国内婚姻登记信息系统”软件系统可以完成个性化定制、业务受理、审查、申请人婚姻状态查询等所有婚姻登记业务工作,系统软件网络版还可实现婚姻业务的在线预约、受理、审查及联网查询等功能。 一样也是这1天,国家工商总局施行的《企业登记程序规定》也在其第6条中做出了这样的规定:“申请企业登记,申请人或者者其拜托的人可以采用下列方式提交申请:(1)直接到企业登记场所;(2)邮寄、传真、电子数据交流、电子邮件等。通过传真、电子数据交流、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申请的,应该提供申请人或者者其人的联系方式及通信地址。对于企业登记机关予以受理的申请,申请人应该自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105日内,提交与传真、电子数据交流、电子邮件内容1致并相符法定情势的申请材料原件。” 仍是在这1天,商务部施行的《对于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办法》第4条规定:“对于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工作履行全国联网以及属地化管理。备案登记机关必需具备办理备案登记所必须的固定的办公场所,管理、录入、技术支撑、保护的专职人员和连接商务部对于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网络系统(下列简称“备案登记网络”)的相干装备等前提;”第5条规定:“对于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程序如下:(1)领取《对于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下列简称《登记表》)。对于外贸易经营者可以通过商务部政府网站下载,或者到所在地备案登记机关领取《登记表》(样式附后)。” 这些不同部门与电子政务有关的规定都选择七月一日这1天施行,是偶合吗?不,是我国的电子政务在从不同的方向同时向咱们走来,更为科学公道、更法制化、也更为人道化。 综观近1段时间来相干部门以及省市有关电子政务的立法流动,咱们还可以发现良多相似的信息,我国电子政务发展以及法制化的迅猛以及密集程度可见1斑:二00四年二月二五日,深圳颁布《深圳市政府信息网上公然办法》;三月二四日,上海《上海市商品房销售合同网上备案以及登记办法》;四月一六日,深圳修订了《深圳经济特区商事条例》,其中第3109条规定:“商人可以采取电子帐簿,但在改换所使用的财务软件时不患上损坏已经经生成的数据”;五月一二日,农业部提出《关于展开网上推介农产品工作的通知》;五月二0日,疆土资源部推出《关于切实加强疆土资源政务信息网上公然增进依法行政以及行政为民的通知》;五月二七日,国家税务总局做出了《关于做好“网送税法”宣扬工作的通知》;六月九日,北京市西城区颁布《政务信息网上公然暂行规定》以及《关于开通网上评议系统的通知》;六月二四日,国家食物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启动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审查电子政务系统的通知》;六月二六日,《天津市电子政务管理办法》出台 那末,这些三番五次出台的关于电子政务的法规、规章或者文件主要都包括了哪些内容,这些内容又反应了我国电子政务及电子政务立法的哪些新的发展趋势呢? 1、借助网络,加快了政府信息公然的步伐,政府的公然透明性进1步增强,更便利于公民参政议政。 反应这1内容的相干法规主要包含《深圳市政府信息网上公然办法》,《关于做好“网送税法”宣扬工作的通知》,北京市西城区《政务信息网上公然暂行规定》以及《关于开通网上评议系统的通知》,广州、商务部、深圳、上海、杭州、昆明、武汉、大平等地前后颁布的政府信息公然办法。不管是出于建设公正透明的服务型政府的目的仍是按照WTO的相干原则,政府信息的公然、再公然显然是建设电子政务的首要内容,并且也是电子政务患上以充沛发展的基础。而网络与政府信息公然、公民参政议政又有着甚么样的瓜葛,将会在政府信息公然中扮演甚么样的作用呢? 政府信息公然的渠道是多种多样的,可以包含报纸、杂志、书籍、电视、电影、告示和互联网等,只要可以起到将信息由1传送最多的作用,就能够成为政府信息公然的渠道。并且,不同的渠道的传布情势、规模、影响力以及存在的时间等都是不同的。在这些各具特点的传布渠道中,互联网又有着其不同于其他传媒的独特1面。作为1种斩新的传媒形态,网络以其交互式、非中心性、跨地域、即时性以及智能化标新立异,并且恰是因为它的这些特色适应了现代社会人们出产、糊口以及信息交换的请求而使其展示了强大的生命力。具体在政府信息公然领域,网络的这些特色也患上到了充沛 的体现,特别是它的交互式以及智能化的特色,是其他传布方式难以具备以及没法取代的。 首先,因为互联网的智能化,通过链接、搜寻引擎等强大的检索以及信息集胜利能,可以更快速、有效、全面地取得某个或者某类信息,所以通过互联网实现政府信息公然,就会便于泛博公民在最短的时间内以最有效的方式实现最大规模的信息获取,而这类获取常常不是某单个信息的截取,而是大量同类信息的同时取得,更有助于公民充沛地行使知情权,有助于实现政府信息全面充沛公然的目的,信息公然所带来的附加值也更高。 其次,因为互联网的智能化,通过数字签章、数据加密等功能,可以实现信息的定向传布,而这1点对于于政府信息公然也有着现实的意义。由于可能在1些情况下需要实现特定规模的公然,而互联网可以锁定特定类型受众或者特定规模受众的功能这时候就能够派上用场,也就是说,互联网的公然与保密的有机结合可以在某些情况下为实现某些政府信息的有前提的公然服务,简单地说,就是这样的公然是可控的。 第3,因为互联网的交互性,通过BBS等功能,可以在公然政府信息的同时获取大量的反馈信息,有助于实现政府信息公然中政府与公民的良性互动,并且10分合适那些需要征求大众意见的政府信息的公然。而恰是这样的交互性,可以很好地实现公民的介入以及监督,更为进1步地增进政府信息公然以及依法行政。还有,通过互联网的特定功能,可以很利便的实现对于某条信息的点击次数的统计等功能,实现对于政府信息公然的科学化管理。 例如,北京市西城区颁布的《关于开通网上评议系统的通知》就是在区政府网站开通网上评议系统,对于网上大众意见、建议的办理情况进行监督。网上评议规模包含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网上评议系统栏目包含区长信箱、批判意见、政务信息公然申请、投诉举报、建议征集、办事监督、网上打分、热线电话8个栏目组成。而其中的网上打分就是由大众给被评议部门打分,评价政府的行动。 总之,因为具备交互性以及智能化等特色,互联网作为1种斩新的传布工具确切有着其他媒体所不具备优势,而恰是这些优势可以在政府信息公然中起到首要的作用,使患上通过互联网实现的政府信息公然更为科学、更为公道、更为充沛、更为有效。并且,咱们有理由相信,网络在政府信息公然中所起的作用会跟着时间的推移而增长,为实现民主与法制化的现代社会作出独特的贡献。 2、通过网络以及电子化情势实现的登记注册以及联网在良多领域患上到了法律上的认可,并成为政府需提供的途径之1,为这些领域电子政务的展开扫清了道路。 就像咱们前面提到的,跟着几个法规或者规章的竟相登台,我国企业登记、结婚登记以及对于外贸易经营者登记注册的信息化程度患上到大幅度提高,在良多领域,电子化的登记申请被视为合法,不管是从政府网站下载仍是以电子邮件的情势提交都被视为正当的情势,政府部门必需予以受理。登记、注册、备案、年鉴、审核等工作是政府的首要职能之1,工作量大、触及面广,是体现政府形象与效力的“窗口”,而这些环节电子化的实现无疑是这些领域发展电子政务的1个优良的起头,极大处所便了企业,有益于电子政务以及电子商务的对于接,实现电子政务与电子商务的互动。 3、电子政务立法获得必定突破性的进展。 如果说国家工商总局的《企业登记程序规定》、深圳的《深圳市政府信息网上公然办法》、上海的《上海市商品房销售合同网上备案以及登记办法》、农业部的《关于展开网上推介农产品工作的通知》等还都只是从1些侧面对于电子政务中的1些环节做出法律规定的话,那末天津的《电子政务条例》则可以认为是我国第1部全面规范电子政务各个环节之处性政府规章,在我国电子政务立法中有着无比首要的意义。该条例从电子政务平台建设、数据库建设、政务信息交流机制、政府信息公然、信息安全、应急处理、知识产权、相干方的责任等几个方面做出了较为详细的规定,有益于全面规范电子政务建设,增进电子政务发展,提高政府管理水平。像这样的在1部规章中集中规定电子政务方方面面规范的做法,在我国尚属首次,是我国电子政务立法全面、集中开展的1次有利的尝试,值患上关注以及确定 法律法规论文:中国电子政务发展现状研究白皮书之“电子政务法律法规的建设” 我国电子政务法律法规建设工作在试探中前行。时至本日,我国在电子政务领域没有1部完整意义上的法律,这是使人遗憾的。1项法律法规的制订,是跟着社会不断的发展,社会糊口不断丰厚的条件下,以建立新的社会规范为目的的政府改进举措。电子政务发展至今,它的每一个环节与法律法规的各种前提互相影响,互相作用。1方面,电子政务的发展状况直接为有关法律法规的制订提供根据;另外一方面,法律法规的施行也摆布着电子政务的发展前途,制约电子政务的发展速度。更首要的是,纵观全世界,电子政务立法可以说是现今世界立法的重点,要实现与世界接轨,特别在我国加入WTO之后,电子政务立法的首要性以及迫切性更是显露无疑。与世界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电子政务立法工作进展迟缓。这里有体制的缘由,有观念的因素,也有技术层面的问题。 电子政务立法燃眉之急,势在必行。我国电子政务建设整体上仍处于低级阶段,业务水平不高,信息资源开发应用滞后,互连互通不顺畅,标准不统1等等问题严重阻碍了我国电子政务的快速以及健康发展。电子政务的发展环境,特别是电子政务法律法规建设方面,与我?缱诱窠ㄉ柘肿囱现赝呀冢蟠笾圃剂说缱诱竦姆⒄埂?BR 截至目前,我国政府网站已经突破二万个,愈来愈多的政府开始启动互联网平台,努力实现网上办公,同时,跟着我国网民数量的急剧增添,有愈来愈多的人开始习气从网上查询所需要的信息或者进行网上报名,电子政务与更多的人开始了早期的互动。应当说,这1现象已经将“立法对于象的不肯定性以及难以掌握性”这1理论颠覆。同时,电子政务管理权限等1系列具体问题急需法律法规的判决,此外,跟着互联网络的进1步发展,网络犯法现象屡禁不止,除了去技术因素,犯法事实的确认及具体惩罚措施的有效性要通过法律来实现。从一九九五年至今,有几10个国家以及国际组织,纷纭出面制订或者正在制订相干法律法规。在我国入世的大好形势下,转变政府职能,实现政务公然不但是咱们自己的需要,而且也是咱们实现与世界接轨,兑现咱们入世许诺的条件前提。 二00一年八月,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成立,这标志着我国真正开始了电子政务的立法阶段。同年一二月,国务院作出“中国建设信息化要政府先行”的首要决策。二00二年七月,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讨论通过以及公然《关于我国电子政务建设的指点意见》,将电子政务建设纳入了1个全新的总体计划、发展阶段,及时制订以及执行1批行政法规以及规章轨制,为今后正式立法奠定了基础。 目前,世界各国电子政务法律体系处于无统1规范、不断修订的不成熟阶段。因而,在制订我国电子政务相干法律法规的同时,咱们应当真总结发达国家的经验。 1、《中华人民共以及国行政许可法》 《中华人民共以及国行政许可法》(下列简称《行政许可法》)于二00四年七月一日正式施行,这是1部制约、束缚政府行动的法律,该法对于提高政府执政水平,扭转执政方式、管理方式提出了更大的请求。该法的施行,无异于中国政府的1场“自我革命”,之前在行政许可中存在的许多问题都有望患上到深层次改良。 依据《行政许可法》的请求,各级政府工作要体现 “便民、介入、公正、及时”,要做到人民政府为人民,就必需推动政府管理立异以及职能转变。依照这1请求,各地各级政府的应答措施,必然会向着加快审批轨制改革,简化办事程序,施行1站式服务的战略方向发展。 为落履行政许可法,各级政府多会采取行政干预的方式,限期清算现存行政审批事项,并在“物理上”将相干审批部门的受理功能集中于1处,统1对于外办公,体现便民;相干管理部门将为集中办公的各窗口单位,创立统1的数据交流平台,实现网上并联审批,简化手续,优化程序,提高时效。新的电子政务系统将替换原本的旧的独立系统,实现审批全进程的电子化,届时用户可应用因特网就地、就近申报,承办单位在网上予以受理,经政务外网以及政务内网办理后从因特网上反馈结果或者查询进度。 电子政务不但是1种科技手腕,而且由于减少了申请者、审批者的沟通程序,仍是政府职能实行方式的转变。目前,1些地区政府的网站,只有地区要闻、风采介绍、法规规章、招商引资等文字页面,较高档的省级政府网站也只是增添了办事指南、公家监督栏目,和以及所属各厅局的网站的链接。只有很少相对于比较先进的电子政务网站有1些政务窗口,如工商登记的企业名称、网上预查等。《行政许可法》的施行,政府职能的转变,都呼叫着电子政务的进1步发展。 2、《中华人民共以及国电子签名法(草案)》 二00四年八月二八日上午,10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01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办全部会议。依据委员长会议的抉择,会议对于《中华人民共以及国电子签名法(草案)》(下列简称《电子签名法》)进行了表决并取得通过。随后国家主席签署了第108号主席令,公布了这部法律(草案)。 《电子签名法》将于二00五年四月一日起实施。 《电子签名法》共五章三六条,该法的目的是“为了规范电子签名行动,确立电子签名的法律效率,保护有关各方的合法权益”,并对于法律所触及的“电子签名”做出明确规定:数据电文中以电子情势所含、所附用于辨认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 电子政务的发展,首先离不开网络信任。《电子签名法》的颁布,使网络信任方面的问题患上到根本上的改善。例如PKI技术,在网络信任方面,它触及到电子政务、电子商务和国家信息化的总体发展战略等多层面问题,是相干技术、利用、组织、规范以及法律法规的总以及,是国家综合实力的体现。 PKI是为网络用户、装备提供信息安全服务的拥有普适性的信息安全基础设施。该体系在统1的安全认证标准以及规范基础上提供在线身份认证,核心是 要解决信息网络空间中的信任问题,肯定信息网络空间中各种经济、军事以及管理行动主体(包含组织以及个人)身份的惟1性、真实性以及合法性,维护信息网络空间中各种主体的安全利益。PKI技术采取证书管理公钥,通过第3方的可托任机构CA认证中心把用户的公钥以及用户的其他标识信息捆绑在1起,在互联网上验证用户的身份。目前,通用的办法是采取树立在PKI基础之上的数字证书,通过把要传输的数字信息进行加密以及签名,保证信息传输的秘要性、真实性、完全性以及不可否认性。1个完全的PKI系统由认证机构(CA)、数字证书库、密钥备份及恢复系统、证书作废系统、利用接口(API)5大系统形成。目前,世界各国,特别是发达国家,已经逐渐认识到PKI触及重大国家利益,是互联网经济的制高点。目前我国PKI发展还面临许多问题,如:CA发证量不大、利用水平不高等,CA行业1度还面临无主管、无标准、无管理办法的“3无行业”的窘境,尤其是全国二0多个省市各自为政,成立了许多不能互联互通之处CA,人为地用新技术将市场进行电子割据,构成信任孤岛,有悖于树立全国统1电子商务市场的整体目标。究其缘由,主要不在技术,而在利用环境,目前还缺少法律根据,没法认定责任,而且我国整体信息化水平还不高,网上支付手腕不完美,电子商务发展迟缓,网上交易需求不显明。 针对于上述情况,我国确立了网络信任体系建设的目标:坚持科学发展观,制订科学可行的长远发展计划,保证国家网络信任体系的可延续发展以及运行;制定并完美与信任体系相干的法规以及技术标准,为网络信任体系的建设以及运营提供完美的法律以及技术根据;建成布局公道的国家网络信任体系并施展作用,为国家信息化建设提供安全保障。 截至目前,全国已经建成CA(CertificationAuthority)认证中心约八0个,发放电子证书超过五00万张,在金融、税务、报关、工商年检等行业以及部门患上到了广泛利用。标准化工作方面有了突破,首批九 个技术标准已经完成评审,行将由国家标准管理部门颁布,此外一四个首要的技术标准以及管理规范正在抓紧制订,预计明年可全体颁布。此外,为解决我国CA间互联互通存在的问题,中国正在施行“CA互联互通示范工程”,工程将基于桥CA技术,对于国内已经树立的不同行业、不同地区、不同性质以及体系各型的6个典型CA进行配套工程的建设,进行互联互通互操作,并开发互联互通标准规范以及示范型利用。 《电子签名法》的颁布施行,为包含PKI等技术在内的电子政务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有改动!) 法律法规论文:土地监管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 一、我国土地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完善的必要性分析 近年来,我国土地违法现象面广量大,表现形式多种多样,主要原因就是由于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度的不完善,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违规设立各类开发区,随意圈地、征地、批地。一些地方过去名目繁多的开发区至今仍有大量土地闲置,新一轮兴办各类开发区、园区的圈地现象又有上升之势。2、擅自改变土地用途,任意出台土地优惠政策。有的地方以农业开发为名,进行非农业建设。获得土地使用权后,改变用途搞其他开发。有的地方在招商引资中,甚至实行零地价、负地价,导致国有土地资产严重流失。3、规避经营性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一些地方以各种形式规避这一制度,暗箱操作现象屡见不鲜。4、划拨土地和集体土地非法入市。对划拨土地使用权非法入市即非法转让、出租、抵押的“土地隐形市场”,造成国有土地资产大量流失,而且加剧了社会分配不公的矛盾。 二、我国土地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完善的建议 (一)加强对土地法学的研究近年来,很多高校都增设了土地资源管理专业,这对于培养土地资源管理专业人才和实现科学化、专业化土地资源管理是十分有利的,在对土地资源管理专业人才的培养同时,也要加强土地法学、这个土地资源管理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学科的研究。对土地法本身的研究应该在土地法科学性评价、土地法存在的问题与完善、土地法基本功能发生作用的条件和环境、土地执法体系、土地法律成本等方面开展。对土地法不同角度的研究主要可归结为:从人类的历史发展角度研究、从土地法的立法技术角度研究、从土地法的法律效用角度研究。 (二)完善我国土地管理法借鉴发达国家在土地管理上的经验,应建议将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等用地的土地供应最低比例写入《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我国也出台了一些相关规定,例如,在国办发[2006]37号文件中规定了“城市新开工住房建设中,套型在90平方米以下的住房面积必须达到70%以上,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供应量不得低于70%”。但目前制定的一些政策措施仅限于国务院文件、部门规定等层面,约束力不强,政策执行效果不佳。因此,应将保障公民居住权上升到法律层面,将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供应量的最低比例写入《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对于不执行该项规定的,均应视为违法行为加以严处,从而遏制土地投机,有效地控制房价的过快上涨。将土地可持续利用、节约集约利用的思想作为重点内容写入《土地管理法》。我国1998年修订的《土地管理法》,通篇较少提到土地可持续利用和节约集约利用问题。当前,在资源瓶颈已成为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主要障碍、经济发展的主旋律已经是“好”在“快”前、促进土地资源的节约集约利用已经成为国土资源管理当前及将来很长一段时间内的工作重点的情况下,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及节约集约利用的思想也应该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写入《土地管理法》的首要位置。在土地管理法中,应加强土地利用规划制定过程和规划成果的透明度,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和参与权。立法者对于个人权利的偏见一直是土地规划历史上的主要特点,新出台的《土地法》应放弃这种偏见,以较多的笔墨对公民的知情权和参与权进行了规定,在规划制定、实施过程中始终贯彻公开透明和公众参与的原则,这也是国外发达国家土地方面法律的通行做法。因此,在我国《土地管理法》中,也应当增加土地利用规划体系的透明度,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和参与权。与土地利用规划和有关土地信息的数据,在符合保密规定的情况下,都应该公开、透明,广大公众可以随时通过一定的程序查阅,同时应增加公告和听证程序的有关内容,提高公众参与度,加大监督力度,防止腐败,促进土地利用规划和土地政策更好地执行。 (三)执法机构设置专业、负责的执法机构是解决土地执法难问题的组织保证我国《土地管理法》第66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土地管理监督检查人员应当熟悉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忠于职守、秉公执法。”目前,我国基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都下设了执法监察大队,但是因为权力不够、经费落实难导致执法监察大队往往流于形式,工作效率不高。而且,因为监察队伍的性质属于自收自支的事业法人,在查办土地违法案件时,依法行政与部门经济利益的矛盾时有发生,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执法的严肃性。因而我们要在法律上明文规定在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中下设专门执法监察部门,配备专业工作人员,并在组织上、思想上、制度上、专业素质上和装备上加强对这一队伍的建设,完备充实土地执法必要的办案工具和办案经费,提高土地执法监察人员在执法监察工作中的积极性。要在法律上明确土地执法监察部门的具体权力,要赋予土地执法监察人员行政强制权。什么情况下可以自行解决违法行为、处罚违法主体,什么情况下需要求救公安和法院,都应该在法律上找到具体的依据。 (四)完善土地动态巡查执法监察制度我国的土地违法大都还是“民不举,官不究”,无形中导致了很多违反案件的出现,出现后又无法及时制止,最终酿成破坏土地的后果。在1999年11月18日由国土资源部了《国土资源部关于在土地执法监察工作中实行动态巡查责任制有关问题的通知 》,这个通知明确了我国在土地执法中采取动态巡查的工作方式,这样的工作方式对于及时发现土地违法行为、及时的加以纠正和制止是十分有效的。但是这仅仅是个通知,动态巡查还有待于上升为正规的、法律中明确规定的执法监察制度,以严格贯彻“预防为主、预防和查处相结合”的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方针,建立起省、市、县(区)、乡(镇)四级动态巡查体系,划分巡查区域,明确巡查责任,建立起层层负责的斯基动态巡查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加大动态巡查的覆盖面,提高动态巡查的质量,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将国土资源违法消灭在萌芽状态。近期,国土资源部根据国务院的授权向几个试点省会城市派驻了土地督察人员,对于加强动态巡查有着重要的意义。 三、结论 笔者人为人多地少是中国的基本国情,我国的土地资源管理必须把节约土地放在首位,中国的土地利用也必须走节约和集约用地的道路。土地的管理不仅涉及到国家粮食安全,而且也关系到社会的和谐和环境的安全。土地的严格管理有利于经济结构的调整,也有利于经济增长的方式的转变,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以及整个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对单位和个人而言,通过土地市场实现利益最大化是他们在市场机制下的最佳选择。在利益的驱动下,他们研究分析土地法律法规,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在法律不允许但又可以逃避法律制裁的范围内采取种种活动。在法律不允许的情况下,单位和个人往往会自觉地衡量其行动的成本及预期效益。当效益高于成本便实施违法行为;当效益低于成本便放弃违法行为。对政府而言,政府的财富最大化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要建立一套有效的土地法律制度,保证社会发展对土地的正常需要;另一方面保证各有关单位、社会成员的土地收益最大化。国家在加强土地法制建设、降低土地违法行为发生率等方面,应当充分考虑各种经济主体的利益关系,运用利益驱动机制引导社会合法用地、遏止土地违法行为。首先,要考虑立法的实际需要,将生活中存在的种种市场行为纳入土地法律规范,如我国目前民间实际发生的不动产典当等行为,就缺乏相应的法律规定,无法引导经济主体去判断该行为的合法与非法性,更无法进行法律意义上的成本效益对比。其次,要明确法律禁止或法律所不允许的行为的法律后果,让经济主体清醒地认识违法应当承担的责任及将支付的代价或成本。第三,强化土地执法监察及其对土地执法监察工作本身的监察,确保违法行为都能得到依法处理,让所有的违法者都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打消准备采取违法行为者的侥幸念头,迫使其将违法责任纳入自己的成本效益核算内容,停止实施违法行为。土地的严格管理有赖于一套科学合理的制度和法规和执法者的依法行事。涉及范围广、针对性强、可操作性强的土地法规能够直接引导执法者的依法行事,并从质量和数量两方面保证对土地资源保护,进而促进循环经济理念在我国的良好体现,以达到土地资源、经济建设乃至整个社会的和谐发展、可持续发展。 法律法规论文:试析保险法律法规存在的问题 我国1995年制定的《保险法》,带有明显计划经济体制烙印,存在一些法律空白和缺陷,无论在内容上,还是在范围上,都已越来越不适应保险业自身发展和保险经营环境的变化。本文约5000余字,试从保险立法中“近因”原则的缺失;不利解释原则适用上的模糊;合同陷阱的隐藏;不易把握的明确说明义务及滞后的保证保险立法等五个方面分析了我国保险法律法规存在的问题及缺陷;并从完善保险活动的基本原则、规范保险人义务,加大对投保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强化监管机构职能,提高监管水平等方面提出了对建立与国际惯例相一致的现代化保险法律法规体系的建议,以求抛砖引玉。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条规定:“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证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投保人为了预防危险,将一定的保险费支付给保险人,如果危险事故发生或出现合同约定的条件,保险人则须按合同约定向被保险人或者保险受益人支付赔偿金或保险金;作为保险人的保险公司则通过建立保险基金来分散危险,消化损失。由此可见,保险是为了分散危险、消化损失的一种商业活动,其目的是通过合同法律行为来实现的。保险合同具有“最大善意”、“双务、有偿”、“射幸”等特征。 我国自1980年恢复国内保险业务以来,保险立法经历了以无到有,由粗到细的过程,逐步完善了相关法规:1983年实施《财产保险合同条例》,1985年《保险企业管理暂行条例》,1992年通过《海商法》,1995年通过了《保险法》。为了更好地贯彻实施《保险法》,中国人民银行于1996年、1997年、1998年分别了《保险管理暂行规定》、《保险人管理规定(试行)》、《保险经纪人暂行规定(试行)》。这些法律法规对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保险事业的发生,解决保险争议,完善商事法制建设,都具有重要意义。但也还有许多不成熟和不规范的地方,对比世界其他国家特别是发达国家完善的保险体系还存在着相当的差距。主要表现为保险活动的基本原则不够全面,规范保险新业务的立法相对滞后等方面,以下笔者试从“近因”原则缺失、条款文字歧义等方面分析我国保险法律体系中存在的缺陷和不足,以求抛砖引玉: 一、“近因”原则的缺失 《保险法》规定保险活动的基本原则有:自愿原则、试实信用原则和遵守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原则。而“近因原则”这一被国际保险业普遍运用的原则在我国缺乏运用的法律依据。所谓“近因原则”是指保险人按照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承担责任时,其所承保危险的发生与保险标的的损害之间必须存在因果关系。在近因原则中造成保险标的损害的主要的,起决定作用的原因,即属近因。只有近因属于保险责任,保险人才承担保险责任。而近因原则的缺失正是导致保险合同当事人,尤其是投保人产生凡是投保的利益遭到损失时皆可获得赔偿的想法的根源,从而导致一些不必要的纠争。近因原则作为常用的确定保险人对保险标的的损失是否负保险责任以及负何种保险责任的一条重要原则,在我国《保险法》、《海商法》竟未作出明文规定,不得不说是我国保险立法的一重大缺憾。 二、不利解释原则适用上的模糊 投保人和保险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通过保险合同来确立的,而作为附合合同的保险合同,不论是投保单、保险单还是特约条款,大部分都由保险人制定,在制定时,必然经过深思熟虑,反复推敲,内容多对自己有利,且已经基本实现了格式化。格式保险合同由保险人备制,极少反映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意思,投保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一般只能表示接受或者不接受保险人拟就的条款。再者,保险合同的格式化也实现了合同术语的专业化,保险合同所用术语非普通人所能理解,这在客观上有利于保险人的利益。因此,一旦合同成立而双方发生纠纷,投保人将处于不利的地位。为了保护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利益,各国在长期的保险实务中积累发展了不利解释原则,以示对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给予救济。在格式保险合同的条款发生文义不清或者有多种解释时,应当作不利于保险人的解释,实际上是作有利于被保险人的解释。我国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保险法第三十条也规定:“对于保险合同的条款,保险人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有争议时,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应当作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解释。”我国关于保险合同条款解释的规定,已经实际上确立了不利解释原则,与国际惯例是相一致的。这对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经济上的弱者)的利益维护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但在司法实践中,由于缺乏统一明确的标准,以及不承认判例的拘束力,不同种类的保险合同用语经不同的法院解释,关于该用语的正确含义,所表达的当事人意图,以及由此产生的效果,可能会存在相互冲突甚至截然相反的结论。而由于不利解释原则在适用上缺乏统一的标准,究竟何种条款能适用 该原则,特别是不利原则能否适用于国家保险管理机关核定的基本保险条款,将直接影响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的争议结果。而我国保险法律法规中对此既没有相应规定,关于这方面的案例和研究也鲜见于众。 依照我国保险法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商业保险的主要险种的基本保险条款,如保险法第十八条规定的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名称和住所;保险标的;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保险价值;保险金额等条款,由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制订。基本保险条款是运用于主要商业保险险种的保险条款;商业保险的主要险种,由金融监督管理部门核定;凡金融监督管理部门核定为商业保险的主要险种的,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制订基本保险条款。国家的基本保险条款,各保险公司应当执行。此类条款所使用的语言被保险管理机构依法规定核准,理应不存在歧义,但实际生活中,保险人根据其自己的认识水平和为了谋取最大化的利益,在备制保险合同时依自己需要将基本条款插入其中,而投保人对保险合同的备制不能做任何事情,而且往往在订约时也难以全面知晓保险合同的性质和内容,根本就无从知晓哪些条款属于基本条款,就更别提理解了,例如对“现金价值”一词,有的保险合同中将其定义为:“本合同的保证现金价值、所有缴清增值保险的现金价值以及累计红利之和。”有的保险公司则干脆对其未作任何解释,投保人对该词只有靠自己理解,但实际上“现金价值”一词的定义应该是责任准备金扣除退保费用后的金额,而责任保证金指的是保险公司从保户累积的保险费中扣除被保险人的死亡成本以及分摊保险公司所发生的费用再加上利息计算后所得金额。所以被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中的弱势地位是显而易见的。一旦当事人对基本条款发生歧义或者文义不清的争议时,法院对是否应当适用不利解释原则就会因缺乏统一的认知标准而感到无所适从,不仅会影响被保险人的利益和保险人的商业信誉,也会给国家法制的统一和法院裁判的权威性带来不利的影响。 三、合同陷阱的隐藏 根据《保险法》的规定,保险人与投保人应各自依约履行义务,承担责任,其中投保人的主要义务和责任有:告知义务、维护义务(包括维护保险合同标的安全及其危险程度增加的通知义务)、缴纳保险费的义务;保险人的主要义务和责任则是:说明义务、及时赔偿、解约限制和承担费用等。可以看出,在交付保险费与赔偿方面,投保人的交付保险费的义务与责任,与保险人承担赔偿的义务与责任,两者是相互独立的。谁违反自己的该项义务,便要承担与该项义务相应的责任。但双方的义务与责任之间不具有此消彼长的对应性,投保人交付保险费义务的违反,并不必然导致保险人赔偿责任的减轻或免除。但有些保险公司(主要指财产保险公司)在使用格式合同与投保人协商财产保险费的交付与赔偿方式时,作出了如下约定:经双方同意,投保人未按约定缴付首期保险费的,保险合同不生效,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不予赔偿;投保人未按约定缴付第二期保险费的,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保险事故,保险人按下列一种方法赔偿或承担保险责任:1、按实交保费与应交保费比例折扣支付赔偿金额;2、按实交保费计算保险期限,过期不负赔偿责任。上述赔偿方法是按实交保险费与应交保险费的比例,来确定保险人承担的赔偿责任。实际上将投保人违反交费义务的责任,规定为减轻或免除保险人赔偿义务的依据。通过保险人制定解释格式条款的优势,全部或部分地剥夺了投保人获取赔偿的主要权利,加重了投保人的责任,这与《合同法》的公平原则和《保险法》的立法宗旨是明显相悖的。而且该赔偿方法还隐藏着非经留意难以发现的合同陷阱。如按第1种方法,当投保人交付了第一期保险费后,在第二期交费义务履行期限未至时,如发生保险事故,尽管投保人无任何违约行为,也只能获得部分赔偿。按第2种方法,实际上赋予了保险人根据投保人交费情况而单方变更保险期限的权利,甚至免责,对保险事故不负担任何责任。保险人巧妙地利用格式合同设置了能使自己规避应尽的部分或全部义务而使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丧失利益的陷阱,充分说明保险人在拟制这种格式合同时,已经严重地违背了诚信原则。此类条款的适用,违背了现代社会民事法律关系中最基本的公平与诚信原则,损害了许多被保险人的利益,应受到保险监管部门依职权的主动干涉。 四、不易把握的明确说明义务 《保险法》第十六条详细规定了投保人对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情况的说明义务以及保险人对保险条款的说明义务,第十七条则规定了保险人对免责条款的明确说明义务。上述两款虽对投保人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和违背义务的责任,作了详细明确的描述和规定,但对保险人的“明确说明”义务的履行却没有规定相应的形式,使其在实践具有极大的弹性和不确定性。仅从以上述条款的字面上来看,第十六条针对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或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情形分别赋予保险人有解除保险合同、不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的责任、不退还保险费或视情况退还保险费的权力。而对保险人未尽明确说明保险条款的责任则未作任何规定,而保险人对其责任免除条款未作明确说明的后果也仅是导致该有关条款不产生效力而已。通过对比,不难看出《保险法》在这一问题上对投保人明显科以了较保险人为重的责任,有违民事主体双方权利义务平等原则之嫌。作为素有“最大善意和最大诚信合同”之称的保险合同,在现实生活中,却因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履约过程中对合同中使用的语言文字理解不同从而产生争议的例子屡见不鲜,恐怕与《保险法》对保险人上述义务的规定太过宠统有着一定的关系。此外,因《保险法》对有关保险中介组织规定不完善,以及国内保险行业体系的不成熟,目前国内还没有一家专业化的保险公司或经纪公司,一些保险公司大量聘用(严格意义上来说,只能算是使用,因保险公司与个人人员之间并未建立劳动关系)个人从业人员,此类人员数量虽多,素质却差次不齐,而且流动性极大,他们为了获取佣金,在对一些可能影响投保人决定的合同条款进行说明时,也难免会为了一己之利而有意作出含混甚至违背条款本义的解释,所以导致争议的发生也就无足为奇了。 五、滞后的保证保险立法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日趋活跃,在商品流通过程中出现了许多新的交易方式,建立在信用基础上的交易方式日渐增多,特别是随着分期付款这一现代消费方式的出现,涉及到保证保险的问题越来越多,不少保险公司均开办了此类业务,但《保险法》除在第九十一条确定财产保险业务范围时提到信用保险外,根本没涉及到保证保险。作为一种特殊的财产保险合同,保证保险合同是保险人为被保证人(债务人)向被保险人(债权人)提供担保而成立的保险合同。投保人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在被保险人因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等原因遭受损失时,由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保险人的地位相当于保证合同中的保证人,所以也可以说保证保险合同实际上属于保证合同的范畴,只不过采用了保险的形式。在保证保险合同中,保险利益是债权人的债权,而债权属于财产权,因此,保证保险在性质上仍属于财产保险,原则上法律对于财产保险的规定也可适用于保证保险,但其与一般的财产保险又存在着显著区别,保证保险承保的危险是针对被保证人信用不良造成的主观性损害,具有明显的信用性。由于保证保险是从担保法中的保证制度演变而来,同时兼具二者的特征,是保证制度同保险制度的融合,其当事人(关系人)在法律上具有多重身份,使之难以同保证合同截然分开。 由于《保险法》未对保证保险合同作出明确的规定,对保证保险的性质及保证保险和保证的关系也存在争议,所以就导致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往往只考虑自己的利益,保险人除考虑收取保险费外,常常在保证保险合同中订立很多的免责条款,而被保险人却以为一经投保即可万事大吉,纠纷的产生也就不足为奇了。由于保证保险既涉及保证又 涉及保险,对此类纠纷是适用但保法还是保险法?由于保证保险合同往往与另一合同相关,如汽车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等,而且保险合同一般是买卖合同或借款合同的附属合同,因而发生纠纷时,涉及两个合同、三方当事人,债权人或被保险人如何起诉就存在着争议。在司法实践中也极易将保证保险合同纠纷定性为保证合同纠纷,从而导致适用法律的混乱和失误。 综上所述,由于我国在保险立法上存在的一些法律空白和缺陷,现行的带有明显计划经济体制烙印的《保险法》无论在内容上,还是在范围上,都已越来越不适应保险业自身发展和保险经营环境的变化,不能满足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特别是在我国加入wto后,中国的保险市场必将逐步同国际接轨。1997年底,占全球金融服务贸易95%以上的70个wto成员国在《服务贸易总协定》基础上又达成《金融服务协议》。其中,有六个基本准则适用于发展中国家保险业的开放问题:1、最惠国待遇准则;2、透明度准则;3、发展中国家更多参与准则;4、国民待遇准则;5、市场准入准则;6、逐步自由化准则。这些基本准则中任何一项准则都会对我国现行的计划保险制度提出明确的挑战,任何一项准则的实施都将冲击我国现行的保险制度。如何抓住保险业面临的机遇和挑战,加强保险立法建设,尽快调整、修改、制定出符合wto要求的保险法律法规,优化保险市场的法制环境,以引导并保障我国还处于初步阶段的保险业健康发展,使其在规范轨道上运行,就显得尤为迫切。在此,笔者仅就如何完善我国保险法律法规发表一下个人的浅见。 一是完善保险活动的基本原则。要在进一步完善自愿、最大诚信和遵守法律和行政法规原则的基础上,在保险立法中将公平原则、近因原则等符合民法基本原则和国际保险行业普遍运用的原则作明文规定,以充分发挥保险合同“最大善意”、“最大诚信”的作用。此外,还应根据wto成员国约定的协议与保险市场发展的趋势,将考虑市场准入政策、取消外资优待、实行国民待遇,逐步自由化等问题的规范化纳入立法的视界,尽快建立起与国际惯例接轨的保险基本法律制度,促进国内保险业的规范化发展,以更好地参与竞争,迎接挑战。 二是规范保险人义务,加大对投保人合法权益的保护。主要是要强化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应履行的解释、告知等义务和责任,对超额保险、重复保险等规定应载入保险合同的专项备注条款,并尽善意提配和说明的义务,当保险人未尽上述义务时,赋予投保人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权力,使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平等,以保护弱势地位的投保人合法权益。此外,还可推行《确认书》制度,对于双方应履行的告知和说明义务,由双方逐项签署一式两份确认书来作为双方已尽各自义务的证明,以把保险合同的最大诚信原则落到实处。既可维护保险合同的稳定性,又可避免双方在发生纠纷时各执一词却又无法提供证据。 三是强化监管机构职能,提高监管水平。保险业监督管理机关要在检查保险公司的义务状况、财务状况、资金运用状况和对保险公司偿付能力进行监督管理的同时,加强对商业保险合同中非主要条款和保险费率的监管,对存在合同陷阱,规避法律法规和加重对方义务责任等情况的合同条款要依职权主动进行查处,责令限期改正,并予以一定经济处罚。同时对一些应用广泛,易引起歧义如“现金价值”一类的保险专业词汇,实行统一的标准化解释,并作为强行标准载入相关合同条款,以避免一些不必要纷争的出现,促进保险业的健康发展。 四是要逐步建立与国际惯例相一致的保险法律法规体系。通过借鉴发达国家保险业制度的先进之处,结合我国保险业发展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保险投资的相关法规,通过立法,据展投资领域,控制投资比例,细化保险资金运用的规范,提高保险投资的盈利能力,为保险公司提高投资回报率创造条件;完善有关保险中介组织的法律法规,加强对保险人、保险经纪人及其相关组织的管理,规范保险中介行业及其从业人员的责、权、利;加快保险精算报告、保险机构资产管理及保险机构的接管等配套法律法规的建设,以建立起一整套既具有中国特色,又能与国际惯例接轨的保险法律体系。 法律法规论文: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企业管理运用 一、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内涵 劳动保障的相关法律法规主要是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相互关系进行明确,对两者之间的纠纷进行处理。在1994年,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并于1995年1月1日正式实施。该法律是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由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的法律,是政府部门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维护能够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劳动制度,推动经济发展,而依据宪法制定和颁布的法律。2007年,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修订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并于2008年1月1日正式实施。该法律的执行,对劳动合同制度进行了完善,对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进行了明确,同样有助于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作用 在企业管理中,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作用是非常巨大的,主要体现在: 1.对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产生了巨大影响。 在当前市场经济的大环境下,大量剩余劳动力的存在使得劳动力市场表现为买方市场,劳动者处于弱势群体,部分用人单位在对劳动者进行雇佣时,片面追求利益的最大化而无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存在着拖欠员工工资,压低员工福利甚至侵犯员工权利的行为。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颁布和执行,利用法律的强制力,为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提供了相应的保障,通过对违反劳动保障法行为的严厉打击,规范了劳动力市场,也使得企业逐渐转变了对于劳动者的态度,开始逐渐重视人力资源管理,注重人才的培养和储备,为企业与劳动者的共同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2.能够为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提供相应的法律保障。 除上述两个主要法律外,在社会劳动保障领域,用人单位需要遵循的法律法规还包括:《工会法》、《工伤保险条例》、《失业保险条例》、《劳动力市场管理规定》等。这些法律法规的存在,能够为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提供良好的法律保障。一方面,对于任何违法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组织和个人,劳动者都可以依照相关法律,向劳动保障部门进行举报和投诉,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劳动保障部门在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中,根据实际需要,可以委托会计事务所,对用人单位的工资支付、福利待遇以及社会保险费的缴纳情况进行审计,及时发现其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不断健全和完善,有效减少了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现象,营造出了良好的法律环境,为社会的和谐发展提供了相应的法律支撑。 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在企业管理中的法律风险 在现代企业管理中,劳动合同法是最为常用的法律法规,但是其在实际应用中,存在着许多的法律风险,严重影响了企业管理的效率和质量。 1.合同订立的法律风险。 首先,企业在订立劳动合同时,如果没有能够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形式和期限进行,就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例如,在《劳动合同法》中,第八十二条第一款明确规定,企业如果不能及时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形式与期限,与劳动者订立相应的劳动和铜,就需要承担增加工资成本的风险。其次,面对无正当理由但是拒绝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企业应该以书面形式告知,终止双方的劳动关系,同时根据其为企业创造的价值,支付相应的劳动报酬。而如果企业在没有进行书面通知的情况下,单方面终止劳动关系,就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风险。然后,在《劳动合同法》中,第十九、第二十条中,对劳动者试用期的薪资支付标准进行了规定,如果在试用期工资支付方面,企业没有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则同样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风险。 2.合同履行与变更的法律风险。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依照劳动合同或者相关标准,及时向劳动者支付足额的劳动报酬,如果存在拖欠工资或者未足额支付的情况,劳动者可以依法向法院申请支付。第三十一条规定,如果需要安排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应该依照相关标准,支付相应的加班费;第三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拒绝用人单位的违章指挥或者冒险作业时,并不视为违反劳动合同,对于可能危害自身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行为,劳动者可以对用人单位进行检举和控告。因此,如果企业出现上述规定中的行为,都将面临相应的法律风险。 四、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在企业管理中的有效运用 1.合理制定企业管理制度。 企业的管理制度在部分情况下,可能会出现与劳动合同或者相关法律法规冲突的情况,而对于这种情况,我国在司法上的处理,是遵从劳动者的选择,优先使用有利于劳动者的规定。换言之,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将面临相应的法律风险,影响其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对此,企业在对管理制度进行制定时,应该从相关法律法规出发,避免与劳动保障法律的相互冲突,将其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确保企业管理的有效性。 2.做好法律风险的防范工作。 对企业管理中存在的劳动合同法律风险,企业应该做好相应的防范工作,坚持预防为主、依法治企、以人为本的原则,对风险进行相应的预防和处理。首先,在合同签订时,应该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坚持诚实信用、协商一致的原则,无论是合同的订立、变更,还是解除和终止,都应该采取书面形式,避免口头约定的情况。在企业管理中,应该建立起先订合同后用工的制度,最迟必须在30天以内,订立书面形式的劳动合同,避免法律风险对于企业的影响。其次,在合同履行和变更中,企业应该依照相关规范和劳动合同的约定,履行自身的义务和责任,避免违法违规行为。在合同变更过程中,应该加强由劳动者的协商,在双方意见一致的情况下,重新签订书面合同,合同一式两份,由企业与劳动者各执一份。然后,在合同解除和终止时,企业应该依照《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范和条款,按照法定程序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时,应该出具相应的书面证明,同时在15天以内,为劳动者办理好档案与社保转移手续,并对其基本资料进行保存,以备查询。 五、结语 总而言之,在当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背景下,企业面临着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要想获得良好的发展,必须不断提高自身的管理水平,加快人才储备,在充分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前提下,推动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发展。对于企业而言,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是一把双刃剑,如果运用得当,能够增强企业对于人才的吸引力,提升企业的凝聚力,而如果运用不当,则可能给企业带来相应的法律风险,增大企业的用人成本,需要企业管理人员的重视。 作者:王刚 单位:陕西师范大学 山东省聊城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处 法律法规论文:临床医学教育管理医疗法律法规影响 摘要:随着社会的高速发展,我国的法律体系也日益健全。相关的医疗法律法规正不断影响着临床医学教育的管理工作,如何合情合理又合法的开展临床教育工作,成为医疗改革环境下的首要问题。本文通过简述临床医学的教育现状,详细分析临床医学教育管理受到相关医疗法律法规的营养,深入探讨针对现状问题的解决方法和有效对策,旨在为我国临床医学教育的发展提供一份助力。 关键词:临床医学;教育管理;医疗法律 一、临床医学教育的现状 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我国的法律体系也日益健全。医疗法律法规无法与医疗卫生条件形成配套关系的问题已经逐渐引起了我国有关部门的特别关注。就目前现有的医疗法律来看,有关部门只对患者的利益保障和权益维护有着足够的重视,而忽略了临床工作者的应享权利和待遇。因此如何合情合理、合法合规的在维持新医疗环境发展的前提下开展临床教学工作,已经成为了当下医疗、教育、法律等多方领域的工作者们需要认真面对并加速解决的问题。虽然从事临床医疗的执业医师们得到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的制定与实施提供的部分法律保障,但并未见有关部门出台任何法律法规有关于当前的临床医学教学方面,这种情况已经对我国当前的临床医学教育体系造成严重影响,致使相关法律法规对临床实践教学方面的保障缺乏严重的现象甚为严重。《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详细规定了有关理论知识、技能水平、工作能力和研究内容等方面的内容,规定中明确要求了不同学历、不同层次、不同学习阶段的学士、硕士、博士等学生对应该接受的理论和实践知识的教育基础标准。临床医学作为一门综合性学科,对实践操作能力有着非常严格的要求,临床医学学生各方面的素质培养和能力培训都是由临床教学工作的水平和质量决定的。因此,高等医学教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的规定,将临床教学规定为全部学习过程中最重要的一个阶段,只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充分满足培养方案中的要求,才能培养出优质合格的医学人才。 二、临床医学教育管理受到相关医疗法律法规的影响 (一)从临床医学教育现状分析 临床教学作为高等医学教育体系中最常产生冲突,最易发生矛盾的一个阶段,在此阶段的教学过程中要求医学生对患者的临床医疗工作有直接的针对性和专门性,并循序渐进熟悉工作内容。由于我国当前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直接规定医学生操作临床试验的标准过程或者划定具体临床医疗的工作范畴,因此,临床教学大纲和依序的教育培养方案的制定都是当前医学生所遵循的临床教学的准则。其中包括对查房工作进行规范教学,对疑难病例进行深入讨论,对大病历的书写进行规范练习,对基础临床进行实践操作,对医疗文书进行标准化书写等。我国当前所具有的医疗方面的法律法规尚未对医学生可以承担的医疗工作内容和能够承担的医疗操作的程度进行明确规定。这直接导致了许多尚待改正的地方存在于目前临床医学生的医疗工作中,例如在出现紧急医疗发生的情况下,学生能否获得处置权;由医学生所书写的医疗文书所具有的效力能否得到法律的认可;若学生承担了一些本应由职业意识才能操作的医疗诊疗,能否获得法律的许可。针对以上常见问题,还未在当前的法律法规中得到明确的规定。合理合法的临床教学工作能否在相关法律法规的保护下顺利展开,在很大程度上都影响着教学质量和医疗效果。若诸如此类的问题无法合理的处理,将会引发一系列的医患纠纷等问题。 (二)从相关医疗法律法规现状分析 通过对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详细分析就会发现,临床教学过程中所面临的对象多有差异。不同的情况承担着不同主体在医疗活动中的医疗责任,不同的医疗责任之间也存在着显著的差别。不同类型、不同级别的医疗工作者应该担负的法律责任和应该遵守的行为准则都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医师法》中有着明确的规定。临床带教教师都以详细的法律和全面的法规作为标准来实行医疗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但是,在临床实习期间的医学生实在没有完善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进行医疗活动的,因此,也无法对操作过程中的行为进行规范或是受到法律的保护,仅仅通过提高学生的医风医德教育和加强医学伦理方面的知识,对医学生的行为进行严格规范,并不能满足医疗工作中的约束力度和对医学生们的保护力度的需求。众所周知,临床医学最大的特点就是风险大、技术含量高,其中风险因素充斥于医疗诊疗工作中的方方面面。由教育部和卫生部联合颁发的《医学教育临床实践管理暂行规定》中详细规定“:在医学教育临床实践过程中发生由医方原因造成的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经鉴定后,事故责任应由相关医疗机构和临床教学基地承担。因指导医师或临床带教教师指导不当而导致的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事故责任应由指导医师或临床带教教师承担。”除此之外,若有不合医疗规章制度的操作在临床教学过程中出现,其临床带教教师和所在教育基地也要担负一部分责任,因此,临床教师与临床教育机构也背负着巨大的压力。 三、临床医学管理教育针对受到相关医疗法律影响的解决对策 (一)加强医德医风教育 目前为止,独生子女占据了在医院实习的大部分医学生,沟通能力薄弱、不善于主动关心他人、对人文关怀的缺失、为人处世太过自我等诟病是他们常犯的弊病。在培养医学生的过程中,首要的任务是对临床能力的培养,同时,能与之比肩的即是医风医德的教育。医务工作者以“维护患者利益,保证治疗效果,摒除杂念怨言,全心全意服务。”为临床工作过程中的首要职责。临床医学教育者要将对医风医德的教育贯穿于教育学生过程的始终,加强建设医风的意识,规范遵守医德的行为。同时,临床带教教师在授课过程中要约束自身,言传身教,使医风医德的教育始终贯穿于实践操作教学过程中,并与实践操作紧密的连接在一起。教育机构对临床带教教师的选择也要要求严格,选择一些自身心里素质过硬,富有强烈的使命感和积极的责任感,崇高的道德品质和纯洁的职业操守,只有这样的教师,才能合理有机的结合医学教育和德育教育,向医学生们传授专业的知识和积极向上的职业情操。在授课过程中,能在日常的教学过程中潜移默化的融入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临床带教教师在授课过程中要秉持严谨的工作态度,坚持以身作则,在临床教学过程,中充分把握好每一个示教的机会,树立榜样,维持医患之间和谐的关系,引导学生换位思考,多站在患者的角度考虑问题,建立良好的医德医风。同时,要让学生了解具备充满正能量的社会责任感,救死扶伤,治病解痛,疗病治伤是医生的天职。除此之外,还要做好为医学生进入临床实践学习做好准备工作。首先,要心怀感恩,感谢患者为我们创造学习的机会,还要树立正确的认识,要认识到患者不是临床医学教育过程中的试验品,而是临床学习过程中教授我们实践经验的特别教师,让我们能从中学习到专业知识,得到专业技能。若想对患者的治疗起到作用,就要获得患者的理解、信任与支持,而只有对患者完全尊重,才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得益于此,才能有机会成为一名合格的医疗工作者。 (二)强化法制观念,树立法律意识 医学诊断在科学技术水平的高速发展的背景下日益专业化,治疗过程也随之日趋复杂化,通过法律手段对医疗行为进行规范就成了迫在眉睫的任务。临床带教教师在教学方面要跟随时代步伐前进的要求已然成为了当下临床医学教育管理所要面对的关键问题。强化法制观念是临床带教教师在教育过程中所要灌输给学生的主要思想之一。为不断提高临床带教教师的法律意识,应定期为临床带教教师安排与医疗法律法规有关的培训和针对医院规章制度内容的检测。从而达到使每一位临床带教教师都能熟识在临床教学过程中会遇到的有关法律知识的目的。也只有充分做到知法懂法,才能正确的为学生传道授业解惑。临床带教教师要将法制意识从始至终的贯穿于临床教学的方方面面,将规范临床工作作为重中之重落实,例如:书写医疗文书必须及时,且保证内容的准确性,若在医疗文书的书写过程中私自篡改病历、对病历内容进行隐瞒、对检查结果进行伪造、在未得到许可的前提下,对医疗文书材料进行销毁、出具超出本人职业范畴之外的医学证明文件等行为,都要承担法律责任,严重者甚至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在进行医疗诊疗的过程中,要将详情依依告知患者,不得隐瞒,让患者对自身疾病有知情权,并要求患者本人及其监护人严格按照流程进行签字确认,同时,应反复对学生强调法律效力对医疗文书的影响。临床带教教师需严格检查指正学生书写的医疗文书,对文书中发现的错误要及时纠正并要求其加以改正。除此之外,带教教师要带头做好榜样,使正在经历实践过程中的同学们能够逐步熟识到自身在参与各种诊疗工作过程中所能涉及到的最大范畴,能够对与患者接触的过程中的分寸掌握得恰到好处,进而能够从多个角度全方面的考虑问题,避免擅做主张和擅自行动的情况发生,从而培养认真的工作态度和严谨的工作作风。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在临床医学教育阶段不断对学生渗透医风医德的必要性,加强医风医德的教育,提高学生们对医疗法律法规的熟悉度和对医德医风的认知度,同时还要强化学生们的法制观念,树立法律意识,加强学生严格对自己来自法律角度的医疗行为和来自伦理道德角度的言谈举止的约束力,对缓解当前紧张的医患关系,改善不良的医疗背景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与此同时,我们不难发现在连续出台的多部法律法规中,虽然有部分法规可以作为医疗工作者的工作行为的准则和保障的依据,但就处于当下医疗环境中的临床教学工作,目前出台的法律法规不足以满足当前医疗教育工作的需求。支持在临床教学过程中教师从事临床工作和教学工作,保障医学学生能够充分学习到临床知识和医疗技能,维护患者的多元权益,为患者接受临床诊断和治疗提供保障,是相关法律法规建立的最终目的,因此,寻求法律机制对临床教学进行保护和建立法律法规使临床教学工作有法可依已成为临床医学教育管理工作的当务之急。 作者:倪受文 花良凤 单位:南京医科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 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法律法规论文:法律法规绩效审计论文 1美国政府绩效审计的主要经验 1.1美国政府绩效审计的发展历程20世纪40年代中期,美国经济发展低迷,政府所拥有的资源越来越少,承担的经济、社会责任却不断扩大,财政支出不断增加。在此背景下,社会公众对政府支出的效率、效果的要求越来越高。1945年,《联邦公司控制法案》出台,该法案指出审计总署应每年对公营企业的年度经营预算进行审计。审计总署需要对公营企业的合法性以及管理、内控系统的效率进行评价。20世纪60年代,政府公共支出及服务在数量及规模上都有所增长,社会公众对政府支出效率的要求进一步提高,美国已开始将审计的重点转至审计项目的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美国审计总署于1972年的《政府组织、计划项目、活动与职责的审计评价标准》首次明确将绩效审计作为政府审计的一项重要内容,指出政府审计应审查政府的各项活动是否达到预期目的,其活动组织是否经济、有效。在此期间,美国各州大多陆续制定了相关法律,明确了绩效审计的地位,规定各州应执行绩效审计并对绩效审计的范围做出了详尽规定。20世纪80年代,新公共管理运动在欧美等国兴起,各国开始进行广泛的政府改革,在公共管理领域开始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注重商业技术的应用,强调公共服务、公共产品的效率与质量。新公共管理运动为绩效审计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理论指导,对美国绩效审计在此后的发展发挥了巨大的推动作用。进入20世纪90年代,美国已经开展了大量的绩效审计工作,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审计范围扩展至国防安全、军费开支、公共政策、环境保护等众多领域。美国审计总署每年向社会公布上千份审计报告,为决策者提供了大量的决策信息,帮助决策层更好地制定国家经济政策,同时也为社会公众实现对政府的监督提供了良好的渠道。此时美国的绩效审计目标,定位宽广,审计方法多样,不论是理论研究还是实践探索都已处于成熟阶段。 1.2美国政府绩效审计的特点美国作为世界上实行政府绩效审计最早的国家之一,特点鲜明,其主要特征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点: (1)立法模式的绩效审计制度。美国实行三权分立制度,立法、司法、行政相互独立,相互制衡。美国的审计机关独立于政府行政部门,直接对国会负责,向国会报告其工作。美国的这种审计体制保证了审计机关经费及人员的独立性。这种独立性使审计机关在对政府投资进行绩效审计时,能够独立开展工作,保证审计人员客观公正地作出审计评价,出具审计结果。此外,在美国的立法模式绩效审计制度下,美国审计总署针对被审计单位提出的审计建议虽然不具有直接法律效力,但是由于被审计单位如若不接受审计总署提出的审计建议便不能够得到由国会拨款委员会所向其下拨的款项,从而导致被审计单位最终不得不接受审计建议,审计建议的执行力度较高,使审计机关与政府投资部门之间的权力制衡关系得到进一步加强。 (2)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美国自开始对政府财政支出实施审计以来便注重建设与之配套的法律。美国国会、各州议会通过了一系列关于政府绩效审计的法律法规,如1993年美国公布的《政府绩效与成果法》、2005年华盛顿州通过的《政府部门绩效审计》,这些法律法规有力地推动了政府绩效审计在美国各个时期的发展。相关法律明确了绩效审计在政府审计中的地位,绩效审计工作由审计总署负责主导,审计机关在绩效审计中的职责也被加以明确。美国是最早制定相关绩效审计准则的国家之一。其在1972年便制定了准则性指导性文件———《政府组织、计划项目、活动与职责的审计评价标准》,该准则明确了绩效审计的定义,对如何确定绩效审计范围、如何进行政府投资现场绩效审计工作以及绩效审计报告的出具均作出了较为详细的规定,有效地规范并指导了审计人员具体绩效审计工作。其后历经数次修订、完善,沿用至今,为美国审计理论界和审计机关所公认,为美国的政府投资绩效审计的开展作出了巨大贡献。 (3)审计人员的素质较高,结构合理。绩效审计所涉及的领域比传统财务审计更加宽广,对审计人员的知识背景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审计人员要胜任政府投资绩效审计工作,必须优化审计人员结构,提升审计人员素质。美国审计总署下设14个团队,包括收购及采购管理、应用研究与方法、防御能力和管理、教育、劳动力和收入保障、财务管理和保险、金融市场和社会投资、国际事务与贸易、信息技术、战略事务、自然环境与资源、国土安全与司法等。在执行较为特殊的绩效审计业务时,为保证审计质量,美国审计总署还会聘请外部相关领域的权威人士参与审计工作。美国审计总署每年向国会提交上千份审计报告,深入剖析其审计过程中发现的各项问题,利用其专业知识提出富有建设性的审计建议,为推动美国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4)具有明确的战略规划。美国审计总署的战略规划服务于国会,并有助于塑造他们的工作。美国审计总署为支持其战略承诺,每三年会对其战略规划进行更新。当美国经历一段充满未知变化、严峻挑战及良好机遇的时期时,美国审计总署提出的战略目标和战略计划能够为国会和国家提供有力支持。美国审计总署公布的2010—2015年战略规划提出了应对时代趋势及可能影响美国未来的其他发展变化的深度应对措施。该战略规划包含四个战略目标:①帮助国会解决当前和新出现的挑战,应对金融安全,切实提高美国民众福祉;②帮助国会应对不断变化的安全威胁和对全球相互依存关系的挑战;③帮助变革联邦政府职能以应对国家挑战;④通过向国会提供优质、及时的服务,保证实践工作的前瞻性,以实现审计总署的价值最大化。宏观战略思维的确立,拓宽了审计人员的视野,有效地维护了国家、民众的相关利益。 2美国政府绩效审计对我国的启示 2.1公众的参与能够推动绩效审计的发展从美国的绩效审计发展历程可以发现,美国政府绩效审计产生和发展的原动力来自于外界及自身的双重压力。尤其是在美国经济持续萧条及新公共管理运动的浪潮下,立法机构、美国民众对提高政府投资效率、效果的期望达到一个新的高度,由此所形成的压力极大地推动了绩效审计的产生与发展。而我国政府绩效审计推动主要依靠的是自上而下的自主调整,审计署、审计署署长积极推动是主因,社会需求所产生的动力并不足。我国社会公众的主人翁意识普遍薄弱,缺乏公民意识,对社会公共管理的参与程度较低,对政府的监督不力。为改善绩效审计环境,首先需要强化国民的公民意识、民主监督意识,将公民意识的培育纳入意识形态构建工程。公众的公民意识加强,理清社会公众与政府之间的公共受托关系,公众对政府的监督力度将会加强,政府迫于公众的压力将会对社会公众的需求予以足够的重视以及快速反应,促成我国政府的职能转型,提高政府投资的经济、效率、效果性,最终营造出良好的审计环境。 2.2完善的法规制度为审计工作开展提供依据美国的立法机关非常重视法律法规建设,建立一套完备的法律体系,确立了绩效审计的地位、明确了审计总署的职责,为审计机关有效开展绩效审计工作创造了前提条件,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而我国仅在审计法中规定审计机关需对财政收支的效益性进行审计,并未明确绩效审计的地位及审计机关的职责,法律依据不强,审计机关执行投资绩效审计业务时面临重重困难。有了完善的法律支撑,美国还制定了政府绩效准则及指南,美国审计总署制定的《政府审计准则》对如何进行现场绩效审计工作进行了详尽指导。而我国目前尚未制定出统一的绩效审计准则指导性文件,加之我国审计人员执行绩效审计的经验不足、素质较差,影响了政府资绩效审计的质量。我国应尽快完善相关法律,强化法律依据,同时加紧制定符合我国现阶段审计工作段特点的绩效审计准则,用于指导审计人员高质量地开展政府绩效审计。 2.3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及公开性可强化其监督职能美国的审计总署隶属于国会,直接向国会负责,独立于政府部门。这种超然的独立性,增强了审计机关对政府的权力制衡,实现了对政府部门的强有力监督。同时政府部门惧怕因不接受审计机关提出审计建议便不能得到国会的拨款,会选择执行审计建议,进一步强化了审计结果执行力度。在我国,审计机关接受同级政府与上级审计机关的双重领导,人员组织、经费受制于同级政府,与发改委、财政部门等其他部门属于同级的平行关系,在执行审计工作时容易受到来自政府的重重压力,影响审计人员的客观公正性,最终影响审计结果的权威性。我国可以借鉴美国的做法,变行政型审计体制为立法型审计体制,审计机关直接向人大负责,由人大机关直接领导,直接向人大提交其审计报告,并适时向社会公布,增强审计机关的独立性及公开性,强化其监督职能。 2.4审计人员素质和结构直接影响审计的质量美国审计总署的审计人员拥有法律、金融、工程、环境、医疗等多个专业背景,广泛地利用各种分析技术方法,深入剖析审计发现的各种问题,保证了其提出的审计建议的深度及前瞻性。我国审计人员构成略显单一,主要由财务审计人员构成,审计人员素质也不能较好地适应投资绩效审计的要求,而且我国政府绩效审计开展时间较短,无论是审计理论亦或是实践经验都有所欠缺。我国应尽快提升审计人员的能力,建立高素质的审计队伍,灵活运用各种审计技术方法,以适应政府绩效审计越来越高的要求。对现有政府绩效审计人员加强工程、环境、社会学等方面的知识更新,并同时注意招录多学科的复合型人才。 2.5战略思想的转变拓宽审计的宏观视野美国审计总署制定的战略规划,从国防安全、金融安全、全球挑战等角度设立具体的战略目标,拓宽了审计人员的宏观视野,有效维护了美国的国家及民众利益。我国政府绩效审计关注点仍然局限于的合法、合规性问题,专项资金使用问题,审计视野狭窄。我国应加快政府绩效审计在战略思维方面的转变,增强审计人员的宏观全局意识,拓宽审计的宏观视野,从宏观、全局的角度开展政府绩效审计,切实维护国家利益,为国家的发展大局服务。审计署可以借鉴美国的经验,结合我国的实际国情,进行战略规划,包括设定如维护国家金融安全、应对各种对国家的威胁、促进政府职能转变等战略目标。 作者:王超单位:江西财经大学会计学院 法律法规论文:法律法规工程监理论文 1水利工程建设的特点 1.2施工环境不佳水利工程大部分都是露天作业,受到天气的限制较大,其中有极大一部分的工序规范会受到天气影响。加之施工场地往往和一些建筑物或者田地相邻,这也为水利工程的建设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难度;原材料成品的质量有了不同程度的下降;有时因为行政指令,可能要求在同一时段完成上千米的工程,或者几十道工序不经批准就直接开始施工。除此之外,部分水利工程仍旧受到计划经济的影响较大,存在垄断现象,从施工开始到最终的工程验收,依旧未能充分体现市场经济的特征。 1.1资金尺度不清晰水利工程的建设,其主要的资金来源于上级的拨款,或者由地方财政负担,然而由于种种因素的影响,投资无法及时或者完全到位。设计之上的模糊性,以及施工当中的诸多不可预见性,从而导致设计变更比例无限增大。与此同时各大城市的价格不统一,所制定的标准也存在一定的地域性,最终使得资金的控制效果不佳。严重影响了工程造价的审核。 1.2社会影响力大水利工程的建设工程当中通常需要就附近的居民进行改线、征地等,极大的干扰了居民的日常生活。并且工程的整体质量高低,工程的进度是否在控制当中都将对居民的生产生活产生影响,涉及其切身利益。尤其是对于附近的一些企业影响尤为严重,甚至影响整个城市的经济发展。在河道或者堤堰的施工当中,往往由于疏忽或者其他因素而挖断自来水管、通信电缆等,这些都将严重影响人们的正常生活和工作。 2水利工程监理当中存在的问题 2.1针对设计之上的监理不足我国在设计方面的监理却十分不足,相应的管理体制不完善、市场调节不足等因素,使得工程设计存在管理不够严格,协调性不足,评价机制不完善、缺乏可行性分析等问题。最终导致工程的设计和评价只能流于表面,并未起到实质性的作用。除此之外,评价优化技术手段落后,各专业设计工种之间的协调性不足,缺乏配合等。 2.2有关工作人员整体素质不高在水利工程的监理工作当中,其主要任务是“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监理单位在开展监理工作之时,应当立足于相关合同,落实其中涉及的各项监理任务,组建项目监理机构,并且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而最终的监理目标的实现又依赖于监理工作的总体布置和之后的合理科学的管理,这就要求相关的工作人员专业、业务等方面的能力能够完全与之匹配。尤其是对于其中起到领导和引导作用的总监理工程师,不仅要做到专业、业务等方面足够优秀,还需要拥有良好的协调组织能力。就现状来看,目前还有部分的监理工作无法独立于原单位,在收到监理任务之时只是临时拼凑人员,而参与监理的人员又往往缺乏必要的法律、经济管理等方面的知识。对于现代化的管理方式了解不足,无法有效的提升监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与此同时,在这些监理人员当中又以离退休人员居多,整体结构不稳定,变化性较大。并且那些拥有良好的协调组织能力、专业水平高、管理经验丰富的综合型人才较少,人才引进也存在相当的难度,从而导致开展监理方面的工作人员整体素质水平不高,想要继续得到进一步的发展也较为困难。 2.3行为规范不够,监理作用未能充分体现部分小型的水利工程在进行建设的过程当中依旧无法完全依据相关的规范进行施工,甚至是边设计边施工,或者施工单位、业主、设计单位都是属于同一家单位。这就导致了在各自开展工作的过程当中,职责不清,责任制并不明确,管理工作一片混乱。当监理人员做任何的决定,或者存在不同的意见之时通常无法完全落实,监理效果与预期效果差距较大,对于质量的监督作用也较弱。一旦出现任何的质量问题,各个负责人之间互相推脱责任。 3应对措施 3.1提高专业技能对于监理工程师而言,专业的技能将直接影响监理的整体效果,也是开展监理工作所必须具备的重要条件之一。这就要求作为监理工程师不断的提升自我的专业技能,通过不断的学习,对失败的总结和成功经验的提取,最终满足该项工作所提出的各项要求。 3.2建立健全法律法规虽然我国在水利工程之上相关的法律法规正在不断的优化和完善,并且取得了极大的成就,但还是有不少的问题未能够解决,如不同的法律法规之间。国家颁发的法律法规和地方规定的条款之间存在一定的出入,有诸多不协调甚至是相互抵触的地方,并且覆盖范围也不够大,还存有部分遗漏。这就要求不断的建立健全相关的法律法规,并且提高相关法律之间的协调性,加强相互的互补作用,扩展覆盖范围。并且严格监理市场的准入管理制度,避免无证上岗、无资质承揽业务等现象的发生。 3.3提高整体素质,落实责任制,规范监理行为加强监理队伍的建设,促进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监理单位为相关的工作人员提供培训机会,从意识之上转变其看法,真正认识到监理的重要所在。同时通过培训进一步的规范每个工作人员的监理行为,认真提升个人的业务能力、安全意识、质量意识等。同时严格落实责任制,明确各个工作人员的具体职责范围,提高其责任感。可以将责任制和奖惩制度相联合,从而提高工作人员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注重现场的监理,对于每个阶段的工作都要认真仔细的进行监督和检查,自觉的规范自身行为,一旦发现任何不符合要求的地方要及时指出,并且监督施工队伍及时修正以达到相关的标准和要求。除此之外,要求监理工作人员要不断的进行宣传,让所有的工程人员认识到监理的积极作用,主动的配合监理人员完成相关工作。并且将每次监理任务纳入考核当中,以此引起各个监理人员的重视性和具体工作的落实度。 4结语 综上所述,基于水利工程的监理工作还存在监理人员的综合素质不高、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健全、行为规范性不足等问题。这就要求要严格落实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断的促进相关法律法规的优化和完善,进一步提升监理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等,从而确保整体工程的进度和质量。 作者:刘广茹孙奇 法律法规论文:法律法规规范会计管理论文 一、会计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法律法规不健全当前,我国会计管理的相关法律制度并不健全,关于会计管理工作的相关的法律法规都需要进一步完善。虽然在目前,国家已经出台了一些财税法等法律,但是相关的这些法律制度规定的并没有完全覆盖到会计工作的每一个方面,法律的系统性和完整性还比较欠缺。在实际的会计工作中,常常出现法律的空白区域,使得会计管理的工作无章可循。除此以外,一些法律已经不能适应时代的需要,法律制度比较落后,造成实操性不强也是当前会计管理工作的一大问题。 (二)会计制度不完善在实际的会计管理操作中,会计工作涉及到企业单位、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等各个不同的种类,由于各个单位的性质不同,在会计具体管理工作中的制度建设情况也各不相同。一些企业,尤其是民营中小企业,会计制度不健全,很多企业都是只有一个名义上的会计,做着记账汇总等工作,并没有实际的会计制度和会计管理办法,财务管理的体系很不健全。由于在目前的市场经济的条件下,会计管理是一个很重要的环节,对企业财务状况的管理,有利于企业更好的发挥资本的作用,能够促进企业的成长。在一些事业单位,存在着会计管理工作过于松散,报销账单过于随意,花费不具体等事项,这些也极大的影响着单位的运营和发展。 (三)会计从业人员素质有待提高当前,虽然在我国已经很重视会计的教育,很多高等院校都设置了会计专业,很多单位的会计也都是经受过专门的高等教育的。要想成为一名职业会计,首先需要通过资格考试,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这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会计从业人员的技能和水平,使从业人员整体素质有所提升。但相比西方发达国家,我国会计从业人员素质依然有待提高。会计是一门技术性和专业性都比较强的工作,因此需要从业人员具备很强的知识储备和专业素养,只有如此,才能处理各项复杂的财务状况,才能胜任会计工作。但是在现实中,一些从事会计职业的人只是通过了会计从业资格证考试,或者并没有通过考试,就从事与此相关的各项工作,对于一些专业的财务报表,有些人并不是十分精通,甚至只是了解,这种专业不精通的现象在会计从业人员中大量存在。会计从业人员素质不高是会计管理专业化、科学化的一大障碍,需要进一步改进。 (四)会计管理基础工作薄弱在我国一些规模不大的单位中,会计管理工作基础工作十分薄弱。这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会计管理的基础办公条件较差。很多公司并没有专门的财务室,会计都是在公共空间办公,这对于财务管理工作存在着很大的不便和不安全;二是会计管理人员配备不全,按照国家的相关要求和规定,财务管理工作必须是两人以上,而现在一些单位,为了节省开支,经常是一个人身兼数职,既是会计,又是出纳,这就使得会计具体工作缺少相应的监督,很容易造成工作中错误的发生。三是相关的管理比较松散,财务管理是一项精细化的管理,但是现在的会计制度以及相关的规章并不完善,给会计管理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困难,经常会有一些不确定性的情况让会计人员很难处理。 (五)核算工作重视不够会计管理工作是一个单位财务管理中的关键一环,只有做好财务管理工作,才能够为单位的发展提供长久的动力。但是现在,很多管理者对会计管理的重要作用意识不强,忽视财务管理的作用,认为会计工作就是记账,并没有意识到会计报表能够反映出一个单位的问题和状况,能够引导一个单位的未来发展。这种意识不强就导致对会计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尤其是核算工作,在具体的执行中,常常被草草应付。核算主体界限不明,核算方法简单等问题长期存在,都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会计工作的发展,也间接影响着企业的运营和发展。 (六)现代管理手段运用不足21世纪,信息网络技术的发展已经影响到人们生活的各个方面,很多办公系统都依靠信息手段。会计工作中也运用到了一些现代的管理手段,但是在一些中小企业单位仍然依靠原始的会计核算方法,存在着现代管理手段运用不足的情况,尤其是一些年长的会计师,在会计知识和技能方面都缺乏相应的更新,这种情况也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会计管理工作的科学化和现代化。 二、加强会计管理工作的对策 (一)健全法律法规法律法规是指导各项工作有序进行的依据,会计工作要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建设,使会计管理工作有法可依。一是更新落后的法律,把不适应时展和现实要求的部分进行改善,能够使相关法律法规更适应现实发展的需要。二是建立健全法律空白区域,对一些法律法规的空白区域要进行建设,确保会计管理工作没有漏洞。三是理顺交叉区域。对一些法律规定有重复或者交叉的部分,要进行理顺,使得法律法规没有冲突,不会矛盾。在实际的执行中,避免自相矛盾的局面发生。 (二)加强单位内部各项制度的建设制度是一个单位顺利发展的依据,在会计管理工作中,一定要加强单位内部各项制度的建设。在会计工作中,要实行两人制,出纳和会计必须分开。对于账目,必须要有多人签字。对于一些费用的支出,实行严格的领导负责制,要有多人签字才能入账,确保会计管理工作严格、细致。通过完善制度,确保会计管理工作不出差错,不出纰漏。 (三)提高对会计基础工作的重视度会计管理工作中,必须重视基础工作。一是要提高对会计管理重要性的认识,只要意识提升了,才能做好这项工作。要建立健全相关的会计管理制度、人员管理制度、账目管理制度等,从意识上加强对会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二是加强对会计办公环境的改善,必须设立专门的财务室,配备专业的会计人员。通过提高认识、健全制度、改善硬件设施等,打牢会计工作的基础。 (四)加强会计核算业务完善的预决算制度是会计工作的核心,对于会计工作的顺利有效执行具有重要的意义。要进一步加强会计的核算业务,积极推行预算管理,加强会计内部控制。在年初,编制预算的时候一定要有明确的目标,把每一个项目都细化,同时要加强决算的核算,对决算工作进行考评和分析,通过细化每一笔资金的使用用途来加强整个会计管理工作。同时,要加强会计的内部控制,严格各项费用支出。 (五)加强会计从业人员专业素养培训会计从业人员是会计管理工作的主体,也是会计管理工作的直接执行者,对会计管理工作起着重要的作用。会计管理工作能否做好,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会计从业人员的素质。只有会计从业人员各方面的素质提升了,会计工作才有人才保障。因此,在会计管理工作中,一定要重视对会计从业人员的专业素养培训。一是加强对会计从业人员专业素质的培训,通过专业技能的培训,进一步提升会计人员的业务能力和业务水平。二是加强对会计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培训,在会计工作中,不做假账,坏账,本着实事求是的职业精神正确反映企业的经营状况。三是加强会计从业人员的文化素养培训,进一步提高其人文素质水平。 (六)重视现代管理手段会计工作是一项很细致的工作,计算量很大,如果只是靠人工核算,很容易发生错误和纰漏,现代管理手段能够提高工作效率,能够尽量减少和避免错误的发生,对于会计管理工作具有很大的推动工作。因此,在会计管理实际中,要重视对现代管理手段的有效运用。运用一些办公系统,提高会计工作的效率。对会计从业人员进行现代化信息化技能的培训,尤其是一些年龄比较大的从业人员,要重视他们对新技能的使用和掌握。通过推行现代化的管理手段和办公手段,提升会计管理工作的高效化和科学化。 三、结论 总之,在新时期市场经济条件之下,我国会计管理工作已经取得了很大的进步,各项规章制度在逐渐完善,但是还存在着基础工作不扎实、从业人员素质较低等一些问题。在会计管理工作中,要进一步完善会计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对会计从业人员的培训,重视会计管理的基础工作,运用现代化的管理手段等,通过这些措施,进一步提升会计管理工作的科学化和精细化水平,以促进单位的各项会计工作的均衡发展。 作者:朱子樨单位:山东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法律法规论文:教师与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 1教师职业道德是高校教师必须具备的素质 教师职业道德,简称师德。是教师在从事教育劳动时所应遵循的行为规范和必备的品德的总和。它从道义上规定了教师在教育劳动过程中以什么样的思想,感情,态度和作风去接待人接物,处理问题,做好工作,为社会尽职尽责。他是教师行业的特殊道德要求,是调整教师与教师,教师与学生,教师与学校领导,教师与学生家长以及教师与社会其他方面关系的行为准则,是一般社会道德在教师职业中的特殊体现。教师良好的道德人格不是与生俱来的,也不可能自发地形成,而是在后天的学习和社会实践中形成的。教师只有在教育实践中,通过努力学习,认识到社会发展的规律和特点,了解到社会主义教师道德的内容和意义,并通过自身的修养,将认识内化为自己的道德情感、意志和信念,进而外化为自己的道德行为和习惯,才能形成一定的道德品质。同时,还由于对进入社会生活中的每一个人来说,在道德品质上都有善有恶,从来就没有尽善尽美的“完人”。而社会又总是不断向前发展的,对教师道德水平的要求、教师道德人格的要求,也会越来越高,所以,这样必然要求教师不断随着社会的发展而面向未来的要求,坚持不懈地进行教师道德品质修养,以便更好地培养出适应我国经济建设和教育发展需要的品格,从而更出色地承担起培养下一代的责任。所以,为了确保教师的师德师风,使教师真正认识到教师职业道德的重要性,并能把认识落实到日常的实践工作中去,国家教育部门需要加强和组织对高校教师的培训工作,尤其是加强对新聘教师的培训工作。唯有如此,才能一方面为教师提供了良好的学习平台,保证教师职业道德理论认识的提高,另一方面,也有利于提升教师的基本业务水平,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 2遵守法律法规是时代对高校教师的管理要求 法律法规对于规范高校教师队伍管理工作尤其重要。中共十八大报告中指出:“教育是中华民族振兴和社会进步的基石。要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杜绝教师队伍中不良行为的出现,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需要从制度和管理上保证教师队伍的纯洁性,严于律己,切实以一名人民教师的职责来要求自己。首先要求我们教师自己要做到心中有法,主动学习教育相关法律、法规,保证自己从教育内容、方法到手段都要符合法律的规定,要把法定的职业规范转化为教育教学实践活动,严格以法律为尺度,依照法律进行教师职业行为的选择。长期以来,广大高校教师自觉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学为人师、行为世范、默默耕耘、无私奉献,为我国教育事业发展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涌现出一大批优秀教师和先进模范人物,在他们身上集中体现了新时期教师职业的崇高和伟大,赢得了全社会广泛赞誉和普遍尊重。但也应该看到,在市场经济和开放的条件下,高校师德建设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如我国教育法中明文规定,教师有下列行为之一将会遭到行政处分或解聘:故意不完成教学任务给教学工作造成损失,体罚学生,品行不良、侮辱学生。频频被媒体曝光的不良教育事件,拷问学校老师的法规意识。因此,我们在日常教学实践中,坚决不能犯这样的错误。其次,教师通过对法律法规的学习,熟悉《教师法》,能够维护自身的权利。教师具有教育改革实验的权利,从事科研交流的权利,指导学生作品的权利,获得国家规定的福利报酬等权利。比如,约翰布鲁塞尔曾经论述学术自由的合理性:认识的,政治的,道德的。三者缺少其一,其学术自由就不可能实现。当然,学术自由也不是没有限制的,不能违背四项基本原则,不能有悖于我国的宪法基本法。 3两手都要抓,共同促发展 高校教师既要遵守职业道德,更要遵循法律法规要求。职业道德是基本的职业操守,作为一名教师,有义务有责任坚持高尚的气节,对学生起到潜移默化的教育作用。而法律法规则严格规定了教师的行为准则,是神圣不可逾越的。如果教师能够做到以身作则,保障自身素质和人生修为的品质,那么将会避免很多校园悲剧的发生。当前,我国高校在人才培养方案里面逐渐提高对大学生心理方面的教育和疏导,这也需要教师心理素质的提高。在日常工作中,高校教师要把工作落实到具体行为上,坚持做到以下几点:一、爱岗敬业。爱岗敬业是教师处理与教育事业之间关系的准则,是全部教师职业道德的基础前提。二、为人师表。要求我们在课上尊重学生,不能完全以自己的意志来要求学生,要懂得自由和尊重是相辅相成的关系。三、关爱学生。关心爱护学生,尊重其人格;但也要明白大学是一个自由发言的殿堂,无需使所有人的观点都成为一个模式,这样反而束缚了学生们的个性。四、终身学习,注意树立优良学风,刻苦钻研业务,不断学习新知识;信息技术的发展变化特别快,也要求我们坚持信息技术的学习进修。 4结语 随着人们物质文明的进步,法制意识和精神修养均需要进一步提升。面对青春敏感的当代大学生,高校教师积极正确的思想引导必不可缺。高校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贯彻十八大精神,高校教师既要遵守职业道德,又要遵守法律法规。通过教育部门组织的培训活动,教师更进一步认识到:一名合格的高校教师,不仅应掌握一定的专业知识,具有教学和教育的各种能力,懂得教育的规律,而且需要具备较高的职业道德修养,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遵规守法,在教学过程中既能实施自己的义务,又能够确保自身权利。在职业生涯中不断提高对教师道德的认识,规范教师的行为,培养出崇高的思想情操和法律意识的高素质人才,促进我国乃至人类文明的共同进步和长足发展!(本文来自于《科教导刊》杂志。《科教导刊》杂志简介详见) 作者:郭玉秀崔炯屏单位:西南石油大学 法律法规论文:论网银法律法规完善对策 摘要:现代网络技术的迅速发展,产生了20世纪最大的金融创新—网络银行。网络银行以网络技术为手段,向客户提供信息服务和金融交易服务的一种新兴的银行服务模式,给广大的用户带来了极大的方便性。本文通过对我国网络银行发展的现状和存在问题的分析,提出了网络银行的发展对策,旨在促进我国网络银行的发展。 关键词:网络银行展现状对策建议 一、我国网络银行发展的现状 从1998年招商银行“一网通”网络银行服务正式推出作为起点,到2008年的今天,网络银行在国内刚刚步入第10个年头。到2005年底,我国境内已有60多家银行的分支机构开展了实质性网络银行业务,互联网的飞速发展为网络银行提供了强大的基础硬件设施和庞大的用户数基础,中国的网络银行得到了快速的发展。 1.用户不断增加,业务量迅速增长,发展潜力巨大。2001年,我国网络银行用户为215万,2002年为419万,2003年为835万,2004年为1758万,到2005年为2692万,2006年底中国网络银行用户达到7495万。除了表现在客户数的增长外,在交易金额方面迅速增加,我国网络银行2005年成交72.6万亿,2006年成交93.4万亿,2007年成交245.8万亿。2007年,中国网民已达2.1亿,普及率达到16%,而2006年的电子商务市场总交易额达到近2万亿,数量巨大的网民是我国网络银行发展的保证,而规模巨大的电子商务与网络银行也相互带动,共同发展,潜力巨大。 2.网络银行业务种类、服务品种迅速增多。2000年以前,我国银行网上服务单一,一些银行仅提供信息类服务,作为银行的一个宣传窗口。但目前,交易类业务已经成为网络银行服务的主要内容,提供的服务包括存贷款利率查询、外汇牌价查询、投资理财咨询、账户查询、账户资料更新、挂失、转账、汇款、银证转账、网上支付(B2B,B2C)、代客外汇买卖等,部分银行已经开始试办网上小额质押贷款、住房按揭贷款等授信业务。 3.中资银行网络银行服务开始赢得国际声誉。2002年9月,中国工商银行网站被英国《银行家》杂志评为2002年度全球最佳银行网站,2006年初,和讯推出了“中国网络银行测评”,选取了国内16家主要的商业银行,根据自行编制的指标体系,从“人气指数”、“平台表现”和“业务表现”三个方面对这16家商业银行的个人网络银行业务进行综合评测。工行和招行以绝对的综合优势,分别获得本次网络银行评测的第一、第二名。这表明中国银行业网络银行的服务水平已向国际水平靠拢和看齐。 二、我国网络银行发展存在的问题 1.服务品种相对较少,缺乏创新能力。我国大部分的网络银行业务比较单一,主要涉及存款、汇款、汇兑等业务。由于业务的服务面不够宽,有的甚至是传统银行业务的网上简单应用,而真正完全从事网上交易的项目却不多,很大的一部分业务还是以传统的业务为主、网络业务为辅的现象,所以还算不上真正意义的网络银行。 2.网络安全成为发展主要障碍。网络安全事关网络银行的生死存亡,是当前网络发展中的核心问题。安全问题既是技术问题,也是管理问题。就技术而言,大部分计算机硬件主要依靠从国外进口,许多国产的安全产品,其核心技术也是国外的,由于技术原因造成信息安全性差已成为制约我国网络银行发展的主要因素。再加上网络安全保密措施不严,入侵金融系统网络的案件时有发生,使得一些用户并不急于享用现代化的网络金融服务,这也大大制约了我国网络银行的发展。 3.网络银行的互通互联性较差。目前,我国的网络银行是各家商业银行自己建设的系统,网上金融服务一般局限于一个银行网络系统内部,并不能拓展到其他商业银行的网络银行。这就意味着,用户如果要把一个银行的资金转账到另一银行还是必须到银行柜台去进行,还是得去体验排队之苦。这显然不利于网络银行整体优势的发挥。近年来,跨行间网上电子支付已经出现,但系统的稳定性和便利性远不能满足用户的需求。 4.法律法规不够完善。我国的金融立法相对滞后,主要表现在:一是网络银行电子支付采用的规则都是协议,与客户在明确权利义务的基础上签订合同,出现问题可通过仲裁解决,但是由于缺乏相关的法律法规,造成问题出现后涉及的责任确定、承担,仲裁结果的执行等复杂的法律关系难以解决;二是网络银行模糊了国与国之间的自然疆界,其业务和客户随互联网的延伸可达世界的任何角落。如跨境网上金融服务的交易的管辖权、法律适用性、服务和交易合约的合法性、品牌与知识产权问题、境外信息的有效性与法律认定、网络银行的客户为非本国居民时所存在的语言选择的合法性等问题,比较模糊。加大了银行和客户在网上进行电子支付活动的风险。三是对网络犯罪分子犯罪事实的认定,以及事后如何判定损失程度等法律问题还没有界定,也增加了银行与客户在网上进行金融交易的风险。5.市场文化尚不适应,网上交易的观念和习惯还有相当差距。首先,货币、交易场所、交易手段,以及交易对象的虚拟化是网络经济的优点,但同时也是弱点。客户对网上交易是否货真价实心存疑虑,数字化、虚拟化交易要让人们从心里上接受还需要一个过程。其次,人们的观念及素质还跟不上网络技术的发展。网上交易不仅需要网络终端设备的普及,还需要参与者对电子商务及网络技术的熟练掌握和运用。 三、我国网络银行发展的对策 1.提高网络银行的服务水平,更新银行经营理念。网络银行的服务水平直接影响到客户的兴趣选择。网络银行所提供的产品的种类、质量、服务及信息等方面,应该满足消费者特殊的需要,网络银行的服务要体现出人性化、个性化、特色化。使客户享受更加方便快捷的服务。要以客户为中心,建立新型的组织管理制度,提高智能化、标准化、个性化的业务发展模式。 2.加强网络银行的网络安全。一是从银行防范。建立严密的安全体系,保证网络银行的安全运行。为防止交易服务器受攻击,银行应采取隔离相关网络、高安全级的Web应用服务及实施全天候的安全监控等技术措施;二是从客户防范。客户的安全意识是影响网络银行安全性的重要因素。客户要防止自己网络银行账号及密码流失,上网时应设置好电脑安全措施,不随便点击恶意网站;三是建立全国统一的认证中心,充分发挥第三方认证机构的中立、权威的作用;四是加快电子化应用环境风险防范,如加大对计算机物理安全设施的投入和严格中心机房的管理制度等。 3.加强立法与监管。作为中央银行的金融监管部门要针对信息技术在金融行业中的广泛应用作战略性的思考,既要鼓励和支持商业银行的业务创新,避免限制性的政策或立法,又要规范和引导国内的商业银行有序开展网络银行业务,促进我国网络银行快速、健康发展;既要认真研究网络银行开展的业务种类和特点,尽快制定网络银行发展的指导意见和原则,又要针对现有的相关金融法律规章进行必要的调整和修改,制定和完善相应的监管办法和措施,加强对网络银行业务的监管,有效防范新的金融风险。 4.提高社会整体信用水平,为网络银行的发展培根固本。这是一个综合的系统工程,必须运用法律、经济、道德等多种手段来提 升整个社会的信用水平,以降低网络银行可能面临的信用风险。一方面要加强全民信用教育,发挥强大的舆论宣传力量,大力弘扬“守信光荣、违约可耻”的信用观念,将守信观念深植人心;另一方面要建立完善的社会信用管理体系和法律制度,营造一个良好的信用环境。 5.以人为本,切实保护消费者利益。长期以来,网络银行的安全问题频频爆发,不断发生网银资金盗窃案件。对此银行方面基本上将责任归咎于用户对账号密码信息保管不善(事实上可能的确如此),消费者一般很难举证自己无过错。但如果对不断发生的网银盗窃事件的责任都推给消费者,显然不利于我国网络银行整体形象的改善和产业的迅速发展。为此,应当切实采取相应措施,如:银行可以设立网络银行发展风险基金,直接帮助受损用户或间接地帮助用户通过司法手段追讨损失,切实保护消费者利益。 6.加大网络银行宣传力度,不断提高用户计算机操作水平。国外网络银行发展的经验表明,消费者金融行为模式的改变在相当程度上受宣传和教育的影响。加强网络银行的宣传,促进金融行为模式的改变,不仅有利于网络银行的发展,也可以节约社会金融资源,促进金融交易效率的提高。另外,还必须不断提高用户计算机操作水平,否则,正如专业人士所说:网络银行系统本身像坚固的铁门,但问题的关键是钥匙被偷走了。此外,还要不断的通过服务创新吸引潜在客户,提高客户对网络银行的认知度,推进我国网络银行的发展。 法律法规论文:教育法律法规学习体会 与我们教师相关的法律法规很多,但我们最应该好好学习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中国教育改革与发展实施纲要》。最近,学校组织我们认真学习了这些教育法律法规。通过学习,我对教育法律法规有了更加深刻地认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是国家发展教育事业的纲领性文件,它颁布的目的是为了发展教育事业,提高全民族的素质,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教育法要求我们做到: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这是我们国家的教育方针,每位教师必须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这一方针。然而事实上,现在的教育还是应试教育,素质教育只是虚有其名,事实上的应试教育迫使很多老师只注重对学生传授文化知识,忽略了学生思想品德和身体素质等方面的培养,直接导致了学生综合素质的大幅度下降,现在学生中的优良品德越来越少,不良行为越来越多。因此,教育法的贯实施,首先得各级领导转变教育观念,切实改变评价教师的方法。 国家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制度,这本是利国利民的一件大好事,然而在实际操作中让广大教师苦不堪言,简直可以说是劳民伤财!九年义务教育到底怎么搞,全国其他地方有些什么先进经验,各级领导应该好好思考一下,不要光是瞎指挥。九年义务教育的顺利实施要靠法律,但现在的情况是有法不依或者说依不成,对那些违反九年义务教育法的人和事不能给予及时处理,导致学校各项工作处于被动,给学校领导和教师增添了许多不必要的麻烦。学校教师的职责应该是教书育人,但现在教师们不能把全副精力用在教书育人上,要用很多时间搞普九档案,要用很多时间去做辍学生工作,还要用很多时间去写一些形式主义的东西。现在的学生是爷爷,老师不敢打、不敢骂,甚至重话有的时候都不敢说,你对他严格要求,它就是不买账,动不动就是不上学了,学生一回家还得教师三番五次地去请回学校,这是什么事?发生辍学情况,有的是家长在里边推波助澜,纵容学生辍学,国家为什么不采取一些强硬的措施,让所有学生不愿辍学、不敢辍学呢?光靠教师放下自尊去请那些少爷、小姐,这不是个事嘛! 很多教育法律法规里边都提到:营业性歌舞厅和网吧禁止未成年人进入。这些规定有什么用?特别是网吧,现在就靠未成年人赚钱。各级主管部门虽说不定期地检查,但是检查过后网吧管理人员依然我行我素,很多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由此产生。 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何时止。 法律法规论文:政府投资审计法律法规分析 编者按:本文主要从现行有关政府投资审计的法律法规;现有政府投资审计法律法规存在的几个突出问题;关于健全完善政府投资审计相关法律规章的几点思考,对政府投资审计法律法规分析进行讲述。其中,主要包括:政府投资审计中的法律适用存在冲突;《审计法》对国家建设项目审计内容的规定过于抽象笼统;政府投资审计中执法主体资格问题受到质疑;地方性政府投资审计的规章制度多形成人为“地区差”;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审计法律法规和规章体系,构建科学的审计准则体系和审计工作指南体系;要进一步明确政府投资审计执法各环节中各相关部门协同配合的法律关系;要进一步完善政府投资审计的法律法规,从根本上解决法律适用的冲突问题,具体材料请详见: 摘要:政府投资审计的特殊性决定了其法律体系在工作实践中将会面临许多值得思考和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主要从法律适用的冲突等问题的分析思考,提出相应的对策及措施。 关键词:政府投资审计审计法律措施对策。 政府投资审计是我国审计监督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一方面,由于基本建设项目自身的独特性决定了其审计内容较多、技术经济性较强,涉及到财政预算管理体制、投资融资体制、工程建设管理体制等多方面的法律、法规;另一方面,随着我国加入WTO,建设项目特别是运用世行贷款、国际援助的建设项目,必然要引进国际上的通行做法和国际惯例,这也给政府投资审计带来许多法律方面的挑战。 一、现行有关政府投资审计的法律法规。 目前我国政府投资审计的现行法律法规主要有: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在第三章审计机关职责中,第二十二条明确规定“审计机关对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进行审计监督。” (二)审计署、国家计委、财政部、国家经委、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于1996年4月5日联合的《建设项目审计处理暂行规定》共二十四条,规范了对在基本建设项目审计中查出的各类问题,如何进行处理、处罚;(三)2001年8月1日以审计署令第3号的《审计机关国家建设项目审计准则》,该准则共二十六条,不仅定义了国家建设项目:“国家建设项目”是指国有资产或者融资为主的基本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而且扩大了国家建设项目审计的延伸,即“与国家建设项目有关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采购供货等单位的财务收支,应当接受审计机关的审计监督。” 二、现有政府投资审计法律法规存在的几个突出问题。 一是政府投资审计中的法律适用存在冲突。审计实践中主要涉及到《审计法》与《民法》、《合同法》的适用冲突。从法律关系看,一方面,审计机关依照《审计法》进行审计监督,与建设、施工等单位形成了行政法律关系。这种行政法律关系是审计机关依据职权进行监督管理而形成的,具有强制性,双方当事人地位是不平等的;另一方面,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根据《合同法》签订经济合同,其产生的是民事法律关系。这种民事法律关系体现平等互利原则,双方当事人是平等、自愿的。当这两种法律关系在政府投资审计中,就必然会产生法律冲突。为此引起的法律诉讼问题已逐渐成为政府投资审计中的焦点和难点问题,受到多方关注。如对于工程价款审计核减所引发的一系列纠纷问题,建设单位一般以追回多付的工程款为目的提起诉讼,施工单位则为了多结工程款而提起诉讼。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往往抛开审计决定及其反应的事实,以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是平等的合同关系为由,仅仅依据《民法》、《合同法》及双方签订的合同进行判决,并认为《民法》、《合同法》的效力高于其它法律,大多数情况下会判决施工单位胜诉。 二是《审计法》对国家建设项目审计内容的规定过于抽象笼统。有人认为,虽然《审计法》对国家建设项目审计内容的规定过于抽象笼统,但《审计机关国家建设项目审计准则》规定了审计机关应对国家建设项目的建设程序、资金使用、招标投标、合同管理、材料采购、工程结算和决算、工程质量、单位资质等方面进行审计监督。可我们知道后者的法律效力较低,并且它主要是规范审计机关如何开展工作,这就给政府投资审计工作形成了较大的困难。特别是新形势下审计署已确立向绩效审计为主转变的思路,对政府投资审计法规部分内容的修订更是势在必行。 三是政府投资审计中执法主体资格问题受到质疑。《审计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中规定审计机关为政府投资审计的执法主体,但对审计机关能否依据其他财经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财务收支行为进行处理处罚的问题没有明确约定。例如,在政府投资审计中,审计机关必然要对建设项目在建设管理、招标投标、工程价款、监理的执行等方面实施监督,但能否依据《建筑法》、《招投标法》、《合同法》、《土地管理法》和监理制度等规定进行处理、处罚,在执法主体和执法的方式、方法上存在争议。由于审计法规定审计监督的主体是国有投资或融资的项目建设单位,基建工程项目审计由于受审计管辖权的限制,无法对施工企业进行处理处罚。虽然审计署于1996年出台的《建设项目审计处理暂行规定》为审计处理处罚提供了依据,但大多处理处罚的是建设单位。 四是地方性政府投资审计的规章制度多形成人为“地区差”。如2004年3月新疆自治区颁布实施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建设项目审计监督条例》,2008年初自治区人民政府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工作的通知》;2008年湖北省鄂州市人民政府了《鄂州市国家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还有深圳、武汉等一些地方政府都制定了相关的规章制度,这些地方性规章制度无疑为各地的政府投资审计工作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但与此同时也形成了许多的人为“地区差”。 三、关于健全完善政府投资审计相关法律规章的几点思考。 一是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审计法律法规和规章体系,构建科学的审计准则体系和审计工作指南体系。特别是要加强对政府投资审计、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审计、涉外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等审计监督领域相关法律问题的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完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尽快出台新修订的审计法实施条例,使这些领域的审计工作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要根据审计法和修订后的审计法实施条例,结合业务工作需要,借鉴国外的先进做法和有益经验,修订和完善原有的国家审计准则,组织制定包括政府投资审计在内的各项审计指南。在完善审计法律规范、准则和指南体系的过程中,要注意解决好立法的技术性问题,坚持从实际出发,确保规范建设服务于审计业务工作,减少由规范引起的矛盾和冲突,及时调整原有规范。 二是要进一步明确政府投资审计执法各环节中各相关部门协同配合的法律关系。政府投资审计的有关法律制度,要结合建设项目竣工、决算、验收、交付使用各环节的实际,进一步明确审计、财政、税务、工商、建设、金融等相关部门各自的职责。国家建设项目涉及到的设计、施工、材料采购、监理等相关单位都应视为国有资产的使用责任人,均应首先遵守国家有关维护国有资产的政策、法规、规定,接受包括审计在内的行政执法监督。特别是针对实践中审计决定执行难的问题,法律应赋予审计机关行政强制执行权,切实明确审计机关在政府投资审计中的执法主体资格。 三是要进一步完善政府投资审计的法律法规,从根本上解决法律适用的冲突问题。一方面,要加强政府投资审计相关法律规范的修订工作,保持与其他法律法规的协调统一,避免与其他法规适用上的分歧;另一方面,还要加强全国各地相关法规制度的清理规范工作,避免地区与地区之间出现法律规章适用的冲突问题。与此同时,要深入探索建立审计项目审理制和审计工作过错责任追究制,推行政府投资审计结果公开制度,不断增强审计人员的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提高审计工作质量水平,促进审计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
环境经济论文:环境经济政策的价值理念诉求 作者:钟芙蓉 单位:湖南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随着环境保护工作的不断深入,环境问题的复杂性日益凸显,传统环境管制手段已暴露出严重的缺陷,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环境经济政策应运而生。近年来,环境经济政策在西方发达国家尤其是OECD(经合组织)中发展迅速,已经在环境保护工作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环境经济政策也备受青睐。《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提出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提高生态文明水平的新要求,积极探索代价小、效益好、排放低、可持续的环境保护新道路。[1]说明环境经济政策受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视,但由于受长期计划经济的影响,我国的环境治理仍以直接管制手段为主,尚未建立起一套利用市场经济的环境保护政策体系,环境经济政策还只是政府环境管制的一种辅助手段。环境经济政策应该成为协调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我国要实现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也必须依赖环境经济政策。 目前对环境经济政策的研究多侧重于经济学、法学领域,鲜有从哲学、伦理学角度进行研究的。诚然,在环境经济政策的经济学和法学研究中,许多学者都已意识到环境经济政策的哲学、伦理学研究对环境经济政策有着意识形态的根本导向作用,但是这一方面的研究却迟迟未有进展,主要是因为它尚未引起伦理学界足够的重视,其他学科领域对环境经济政策的研究中虽然有所提及,但都是浅尝辄止,缺乏深度和广度。并且由于我国还是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的任务艰巨,环境经济政策遇到重重阻力,加上长期以来的行政主导的环境管制模式,导致部门间利益关系错综复杂,这些都导致环境经济政策研究更多地注重经济上和行政上的成本计算,掩盖了环境经济政策内在的伦理诉求。实际上,环境经济政策需要伦理学为其提供价值支持,而伦理学要发挥其实践哲学的作用,其中一种非常重要的方式就是对社会制度进行审视和反思,并将其理念渗透到制度的制定过程中。 一、环境经济政策的本质 按照环境经济学的观点,环境问题产生于外部不经济行为。外部性是经济学中的一个重要概念,由马歇尔首先提出,经过他的学生庇古的发展,成为现代福利经济学、制度经济学和环境经济学的重要理论。外部性有负外部性和正外部性两种。外部性发生的前提是市场在配置公共物品方面的效率低下,公共物品具有“效用的不可分割性、消费的非竞争性和受益的非排他性”[2](P23)的特征,因无法排斥任何人使用公共物品会出现大量“搭便车”行为,最终导致过度使用公共资源而产生“公地悲剧”,而肇始者不但不用为此付出相应的代价还有可能从中受益(至少是短期利益),这一危害和补偿的成本被无偿地转嫁给他人和社会,这是负外部性的表现。而正外部性表现为私人行为存在溢出效应时,无法排除他人的使用,又无法要求他人支付相应的价格,其劳动成果被他人和社会无偿使用。 环境问题就属于典型的外部性问题,因为环境多属于公共物品或准公共物品,因此导致在环境问题上总是负外部性过多而正外部性太少,即污染环境者获得利益而保护环境者利益受损,使得市场在环境保护方面总是动力不足、效率低下。环境经济政策利用经济手段解决环境问题,正以“外部性问题内部化”为宗旨,以“污染者付费原则”为核心,试图建立起一套以市场经济为调节机制的环境保护体系。具体地说,环境经济政策是“根据环境经济学原理,利用价格、税收、信贷、投资、微观刺激和宏观调节等经济杠杆,调整或影响有关利益相关者的环境行为而实现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政策组合”[3](P8)。环境经济政策是环境政策与经济政策的交叉运用,既有环境政策性质又有经济政策性质。[4](P252)但不是所有具有环境影响的经济政策都能称之为环境经济政策,只有以环境保护为目的的经济政策才属于环境经济政策,如个人所得税改革必然对居民的消费行为造成影响,进而产生环境影响,但不属于环境经济政策;也不是所有运用到货币、财政工具的环境政策都能称之为环境经济政策,只有运用市场经济价值规律,以调节市场主体的环境行为为目标的环境政策才能称之为环境经济政策,如行政性的环境收费或罚款也涉及到财政问题,但也不属于环境经济政策。按照OECD的观点,当某种手段的应用足以影响到经济当事人对可选择的行动的费用进行评估时,该手段之前便可以冠之以“经济”之名。[4](P253)从环境政策和经济政策的关系来看,可以将环境经济政策分为广义与狭义。广义的环境经济政策包括可以纳入环境政策范畴的经济政策和可以纳入到经济政策范畴的环境政策,是协调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的手段。而狭义的环境经济政策仅指环境政策内部的经济手段,是环境管制手段的一种。[3](Pv)环境经济政策的广义与狭义实际上反映的是它的不同发展阶段:狭义环境经济政策是其基础和初级形态,而广义环境经济政策是其高级的、较完备的形态,二者之间是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的。 厘清这两者之间的关系,对于我们深入了解环境经济政策的本质和指导环境经济政策的建设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从环境管制的角度来看,与环境经济政策并驾齐驱的环境管制手段是传统的“命令控制型”手段,一个是间接管制,一个是直接管制,各自的优势领域有所不同。经济手段最大的作用就是鼓励创新,刺激市场主体保护环境的动力,从而解决效率问题,从源头减少环境污染和资源消耗。但由于是间接管制,必然受到市场因素变化的影响,可能不完全符合设计的初衷,甚至可能出现扭曲。例如环境税收政策如果受到通货膨胀的影响却没有作出适当的税率调整,就会使得环境税的实际作用大打折扣。而命令控制型手段最大的优势就是直接针对问题,效果立竿见影,适合管理突发性环境事件和有毒污染物的排放。因此,如果只考虑环境保护范畴,基于市场的环境经济手段和命令控制型手段的作用不存在孰优孰劣的问题。[3](P50)如果我们看待环境经济政策的眼光就局限于此,环境经济政策的价值将会被低估,其发展就会受到限制。 我们应该从更宏观的视野来看待环境经济政策:人类又面临一个文明的岔路口,选择的关键词是“生态”。生态文明是一场包括经济、政治、文化在内的整个文明范式的转变,其中经济的生态化具有基础性作用,所有的经济政策、经济活动或迟或早都要经历一场“绿色化”的洗礼,朝着环境友好型经济发展。以经济激励为调节机制的环境经济政策抓住了两个根本问题:一是环境问题产生的根源,二是治理环境的动力根源。同时,环境经济政策的实施需要配套政策措施的配合,需要比较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它将会推动经济制度的生态化,促进市场经济体系的完善,减少“市场失灵”,这对于我们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环境友好型经济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可以说,环境经济政策体现了人类改变经济生产方式的自觉性,是可持续发展和生态文明的重要助推器。目前我国的环境经济政策还只是政府环境管制的辅助手段,还不足以和直接管制手段平分秋色,现在我国关于环境经济政策的研究和制定基本上都把它定位在一种环境管制手段上。不可否认这是环境经济政策发展的必经阶段,但要想使环境经济政策发挥最佳效用,我们就不能把眼光局限在环境管制手段上,还需要更广阔、更宏观的视野,来引导现阶段的环境经济政策建设,真正发挥环境经济政策在协调环境保护和经济建设、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作用,这才是我们选择环境经济政策的最终目的。 二、环境经济政策的价值理念诉求 我国的环境经济政策起步较晚,还处在介绍、借鉴西方国家经验的阶段,尚未探索出一套具有中国特色的政策体系,又因为长期以来我国的环境经济政策的行政色彩浓厚,很多政策手段都不可避免地带有应急性的特征,缺乏前瞻性,使得我国的环境经济政策从制定到执行,都还没有摆脱“零敲碎打”的尴尬局面。要想摆脱这种视野上的障碍和实践中的困境,建立一套即符合我国当前国情,又符合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并能和国际环境经济政策平行接轨,共同治理全球环境问题的环境经济政策体系,必须具备明确的政策理念。理念是制度的灵魂,是一项制度得以确立的根本指导思想。自从1987年前挪威首相布仑特兰夫人将可持续发展定义为“既能满足当代人的需要,又不对后代人满足其需要的能力构成危害的发展”以来,可持续发展就迅速成为各国制定发展路线的基本准则。我国制定环境经济政策也必须坚持可持续发展的基本理念。可持续发展表达的是一种新的发展伦理观,即我们当代人的发展必须考虑自然环境和子孙后代的利益,它在时间和空间上都扩大了利益共同体的概念。但是可持续发展没有现成的模式可以走,也没有既定的标准可以衡量,“可持续发展是经济增长的压力和生态环境资源保护的动力两种力量的妥协。妥协要求国家在某一时间背景下权衡经济增长和生态资源保护,并在二者之间进行取舍和抉择。”[5](P135)我们就需要根据本国的国情和实际发展需要来研究制定阶段性的可持续发展战略,并随着认识和实践的深入不断将其推进。因此,环境经济政策对可持续发展理念的践行,既要符合本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阶段性需要,又要符合环境经济政策自身的发展规律,从而形成环境经济政策的特有理念。 环境经济政策最初是作为一种环境政策出现的,因此初期的环境经济政策应该强调环境保护的功能,坚持将环境保护作为基本理念,这是环境经济政策的立足之本。这是因为:首先,只有把环境保护这个基础性功能发挥好了,充分体现出环境经济政策在环境保护方面的高效率、低成本优越性,才能使它在环境政策中的作用从辅助手段上升为重要支柱,使环境经济政策的地位得以巩固,才能谈得上实现其作为协调环境保护与经济建设的宏观杠杆的远景目标。其次,环境经济政策是政府手段与市场手段的结合,运用政府手段来管理环境是古已有之,而运用市场手段来保护环境却是新生事物,要在市场机制和运行目标中注入环境保护理念需要一个较长期的博弈过程,不仅要把环境保护理念嵌入原有的市场手段中,还要用环境保护理念重新诠释和改造整个市场手段。因此在现阶段,环境经济政策首先要考虑的是牢固确立自身地位的问题,必须坚持和创造性地发挥环境保护理念。具体而言,环境经济政策的途径有两种,一是利用市场,如环境税费、环境保险、绿色信贷等,二是创建市场,如环境权交易。前者是在传统的经济手段中增加新的环境保护功能,而后者是创建全新的环境市场。它们不仅是传统经济手段在功能上的改变,更需要理念上的根本转变。因为这些原属于市场经济范畴的传统手段,已经形成较为固定的制度理念和行业规则,我们现在要把这些经济手段“绿色化”,就必须对这些经济手段的本质和基本理念进行重新认识和重新定位,发掘其在环境保护上的固有优势,改造其不生态、反生态的落后理念,并以环境经济政策的整体理念引导之,实现“内生”和“外灌”的结合。与此同时,还要注重环境经济政策与其传统制度的融合,这关系到环境经济政策能否从现有的制度体系中获得支持的问题。例如在税收制度中引入环境税。而环境税从本质上说是一种行为税,即它的主要目标是通过税收改变市场主体的环境行为。虽然环境税也具有一定的筹集资金功能,并且这一功能在环境税开征的初期会起到比较大的作用,但是随着环境税作用的深入,环境税收收入会出现累退现象,这与传统税收的理念不一致。因此要融合环境税与传统税制,还需要对税收的本质、税收的理念进行重新界定,其他环境经济政策也是如此。 进而言之,环境经济政策的理念还需要进一步分解为若干实践原则。原则就是把理念转变为具体化、可操作性的、规范性的指导思想,是沟通理念与实践的桥梁,是指导环境经济政策具体制度安排的行动指南。OECD环境委员会于1972年制定的“污染者付费原则”已成为环境经济政策的核心原则,随后又制定了“使用者付费原则”。根据中国的环境保护特点,我国又提出“受益者付费原则”和“破坏者付费原则”。这四项原则结合起来,形成一个相对完整的环境经济政策原则体系[3](Piv-v),涉及到污染防治、环境服务、生态补偿和资源开发领域,基本上能涵盖环境经济政策的主要内容,但其缺陷在于缺乏衔接性、协调性的原则,容易导致各个领域各自为政。实践证明,任何一项具体的环境经济政策都有着自身无法克服的缺陷,单一的环境经济政策能发挥的作用是很有限的,它需要与其他政策的配合。而这些政策手段之间又往往存在着部分功能相互重合、相互抵销、相互冲突的情况,处理不好就会导致政策体系的混乱和对市场机制的扭曲。 环境经济政策只有形成一个完整的体系才能发挥其应有的效用,因此必须进一步开发衔接性原则和协调性原则,促进各项子政策之间相互配合、相辅相成,尤其是要处理好各项政策之间相互冲突、相互抵销的作用。由此可见,环境经济政策及其下属的各项具体政策手段,都面临着自身合理性定位和内部协调,并与传统经济政策、环境政策相协调的问题,这些问题都有赖于环境经济政策是否具有一个明确的价值理念并有效地运用,这也正是环境经济政策对伦理学提出的迫切要求。同时,我们也要抓紧研究国外环境经济政策理念,不仅是为了学习和借鉴西方先进理念,更重要的是促进我国环境经济政策从理念到制度的国际协调,因为国际协调既能促进我国环境经济政策的发展和完善,又能应对共同的环境问题,防止污染转嫁和生态掠夺。 三、环境经济政策与环境正义 环境正义是当代环境伦理学的重要议题,它代表了环境伦理学的实践转向,即环境伦理学不再只是抽象地谈论自然权利和全人类的利益,而是更加关注现实的环境保护问题。“‘环境正义’问题的凸现体现了人们对现实环境权益的关切,而这种关切也就是如何分享环境利益和分担环境责任的问题。”[6]因此,环境正义成为环境伦理学观照环境保护现实的基本途径,也应该成为我们评价环境经济政策的基本原则。环境经济政策的基本原则与环境正义原则有着共同的诣趣,从而有助于环境正义的实现。首先,环境正义有两个基本维度:种际正义和人际正义。种际正义是人与自然之间的正义;人际正义从时间维度又可分为代际正义和代内正义,代际正义是当代人与后代人之间的正义,代内正义是当代人内部的正义。代内正义是解决环境正义问题的关键,因此“‘环境正义’更主要的是强调同时代内在环境利益分配时强势群体对弱势群体的不正义现象及其校正。”[7]环境经济政策正切中了经济利益这一要害,运用经济杠杆作为分配环境利益和环境责任的手段,有利于从根本上解决环境正义问题。环境经济政策认为引起环境不正义的根源在于市场失灵所导致的外部不经济。无论是负外部性还是正外部性,都是环境资源的低效率配置现象,效率低下必然妨害公正的实现。环境经济政策在环境保护上最大的优势在于运用市场可以解决效率问题,并促进技术的革新。它以“外部性问题内部化”为基本原则,一方面能够减少由人们的经济地位不平等所带来的环境不正义,促进人际正义的实现;另一方面能够通过技术创新来帮助经济突破传统意义上的增长极限,使人类更合理、更友好地利用自然,促进种际正义的实现。其次,市场手段在环境保护方面始终存在缺陷,必须要政府的适当干预。但政府自身的失灵也可能导致环境问题。政府失灵的表现有两种:决策失灵和管理失灵,这两种失灵会导致政府在环境方面的政策决策失误和政府权力寻租问题,从而对市场机制造成进一步的扭曲,使环境问题加剧。环境经济政策是政府手段与市场手段的结合,运用政府手段与市场手段的彼此互补的作用,既重视公平又重视效率,在克服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上都有很好的效果,从而维护了环境正义。此外,政府手段还能够起到补偿正义的作用,因为环境经济政策的一个重要目标就是为环境保护事业筹集资金,通过政府的作用,在环境利益的分配上更加注重公平。环境经济政策的宗旨与环境正义原则在总体方向上是一致的,这一点勿庸置疑,但环境经济政策自身存在着局限,如果处理不当,则有可能在一定程度上损害环境正义。 首先,环境经济政策提出一个“最优污染水平”方法,即一个环境与经济的平衡点,它是在测算好环境容量和资源存量临界点的前提下,制定一个污染排放值,并为环境物品制定合理的价格,通过市场的价格信号来调节人们的环境行为。这一理念应该说是符合环境正义原则的,它以尊重自然规律为前提,又克服了直接管制对经济规律的扭曲,还有利于发展生态经济。但问题就在于这个“最优污染水平”存在诸多问题:一方面由于我们对环境问题的认识尚不全面,很多环境问题都具有潜在性,我们无法完全预知现在行为的未来影响,无法准确测算出这个“最优污染水平”;另一方面,由于我国是发展中国家,发展任务还十分艰巨,工业化进程深入、城市化速度加快、人口继续增长,虽然局部环境治理取得成效,但结构性的污染总量还在不断攀升。而“最优污染水平”实际上是环境与经济之间的权衡,在发展任务非常迫切的情况下,环境保护还是很有可能让位于经济,从而使环境正义的总体实现程度受到限制。 其次,环境经济政策是间接管制手段,一方面,因其对环境治理不能发挥直接作用,很可能会因为市场因素或技术水平的限制而消弱了其有效性。仍以环境税为例,环境课税是越接近污染源头越有效,因此在生产环节征收环境税应该是最有效的,但受管理成本和技术水平的限制,税收征管部门很难知道企业准确的污染水平,因而就会采取对管理和技术要求较低的方式征收,把征税对象设为容易计算的污染投入物(指包含污染因子的原材料或能源)或污染产品。这样一来是可以解决征收问题,但是又会产生新的不公正。比如对投入物征税,它对于在生产环节采取节能减排技术的企业不公正,会降低他们节能减排的积极性。另一方面,环境经济政策如果制定得不科学或缺乏配套措施,不但不能减少污染,还有可能造成扭曲作用,产生更大污染或污染转嫁,从而产生新的不正义。 结语 环境经济政策是我国环境保护和促进经济发展转变的必然选择,随着环境保护工作的推进和市场体系的完善,环境经济政策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目前我国的环境经济政策还处在比较零散的研究和试点阶段,缺乏一个系统清晰的顶层框架设计。环境经济政策制度构建的层次越高,就越需要伦理学的理论支持。伦理学的博大视野、意识形态影响和人文关怀的理论品质,有助于环境经济政策的发展和完善。而伦理学尤其是环境伦理学参与到环境经济政策的制定和评价机制中,既能彰显应用伦理学的实践品质,又能为伦理学的发展汲取丰富的实践资源。 环境经济论文:地方环境经济下产业结构的问题 作者:段秉华 单位:燕山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传统的生产发展伴随着高能耗、高污染,这会对自然生态平衡造成极大的破坏。而环境资源是经济发展的外在约束条件,产业结构调整的目的是研究在环境资源约束的条件下如何实现最大的产业结构效益,进而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本文结合目前河北省产业结构现状,从环境经济的角度进行分析,并提出优化产业结构的对策,以实现经济、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 一、河北省产业结构现状 改革开放以来,河北省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积极推进产业升级,产业结构调整收到了一定成效。三大产业比重已经由1978年的28.52%,50一肠%,21.02%调整到2007年的13.17%,52.82%,34.01%;进而2侧刃年三大产业比重为12.%%,522%,34.斜%,三次产业呈现出“二三一”结构。根据美国经济学家库兹涅茨的研究理论,河北产业结构已呈现工业化中后期的特点,但与全国平均水平比还有一定差距。 随着产业结构的调整,第一产业产值不断上升,1978年产值为52.20亿元增长到2田7年的1804.72亿元。而第一产业所占比重从1984年开始逐步下降,由33.55%下降到1993年的17.84%,从2(x刃年至今,第一产业比重逐年下降,2009年河北省第一产业比重为12.960/0。总之,第一产业变动的总趋势是:产值逐年上升,产业比重总体呈下降趋势。 第二产业是河北省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在改革开放的三十多年中,其产值从1978年的9238亿元增加到2007年的7241.80亿元,占据了地区生产总值的半壁江山,而第二产中又以重化工工业所占比重最大,重化工工业对资源依赖度较高,无疑重化工业显著提高的产业结构对生态环境的压力较大。20()7年,河北省工业生产较快增长,经济效益明显提高,全部工业增加值完成6566.8亿元,占全省生产总值的比重为47.4%。其中,钢铁、装备制造、石油化工等战略支撑产业不断发展壮大,对工业生产的带动作用增强,对工业生产增长的贡献率达到653%;食品、纺织、建材、医药等产业增加值增速均在13.2%一23.6%之间。但这些行业的增长仍然以大量资金和能源投人的粗放型增长为主要方式,仍然需要不断优化和升级。 第三产业发展缓慢、比重较低。自进人新世纪以来,河北省的第三产业产值比重一直徘徊在33%左右,没有太明显的变化,与全国同期平均水平相比低6个百分点;同周边相比,2007年北京的第三产业比重为71.3%,天津为403%,而河北省2007年第三产值在地区总产值中的比重为34.01%。虽然第三产业对城市生态环境的影响相比于第一、二产业是最小的,对资源的依赖性小,但是河北省的第三产业目前仍以低附加值的饮食服务业为主,金融、文化等较高层次的行业所占比例小,而旅游业、餐饮业等行业的发展对生态环境质量有直接的影响。为此,在加快发展第三产业的同时,应该对环境问题引起足够的重视。由此可见,近年来河北省产业结构取得一定优化和提升,但目前三次产业总体呈现“二三一”的特点,传统工业比重偏高、第三产业的拉动作用不明显,与全国平均水平相比还有一定差距。 二、河北省产业结构存在的问题 河北省的产业结构经过长期的调整得到了较大改进,但与发达地区相比,仍存在着明显的缺陷,突出表现在产业之间结构不协调、产业生态意识薄弱两方面。 1、产业间结构不协调 第一产业结构仍待升级。农业是我省发展的基础,但长期以来,河北省片面发展种植业,而其他(如林业、畜牧业、渔业等)发展滞后,粮食作物多,经济作物少。而化肥、农药的大量使用不仅使农业生产成本上升,更减弱了土地肥力,增加了食品的不安全性,加剧了农业生产的不稳定性。第二产业方面,基础工业与加工工业增长不协调。以能源、原材料为主的基础工业一直是作为我省的主导产业,这些传统工业资源浪费严重,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不足,对环境压力大。第三产业内部结构不尽合理。河北省的服务业仍以传统的商业和餐饮为主,而且这些行业处于饱和阶段,发展空间不大,而金融、教育、文化、咨询等新型服务业还远远不能满足社会生产和生活需要。 2、产业环境成本很大 环境成本包含企业活动中与环境相关的支出,包括采购阶段的环境成本、制造阶殷的环境成本以及企业为预防环境污染而发生的成本等。(l)耗能高、污染物排放量大。2(X)9年河北省连续9年保持钢铁产量第一大省地位,粗钢、钢材、生铁产量均超过1.3亿吨,同比分别增长17.48%、26.83%和16.88%。但是,河北钢铁业存在能耗偏高、排污量大等现实性问题。2以沁年河北工业能耗占到社会总能耗的70%以上,而钢铁能耗占了工业能耗的45%;2008年河北省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为3.3巧吨标准煤/万元,20(珍年河北省钢铁工业能耗总量达8466刀7万吨标准煤。因此,在当前提倡环境经济的背景下,要促进经济增长和保护环境协调发展,节能重点在工业,调整产业结构是突破。(2)对环境质量的影响大。据《重庆商报》报道,一支节能灯平均含有0.5毫克的汞,渗人地下后会污染大约180吨水。目前,河北省对废旧节能灯的回收还处于空白状态,这意味着至少数以万计的节能灯在完成节能使命后,会被当作普通垃圾处理,这将威胁市民健康。另外,化肥农药的使用,严重影响了农业的清洁生产,随着种植结构的调整,发展绿色果菜技术不仅是安全食品的要求,也是环境经济的必然要求。 三、优化河北省产业结构的路径选择 经济发展不简单等于经济增长,不仅包括数量的增长,还包括经济结构的优化和制度革新,而发展更要求实现资源配置在代际之间达到最优。为此,产业发展不能继续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要运用环境经济的理念促使产业与自然、社会和谐发展。 1、健全环境、资源保护的法律保障体系 农业方面,发展可持续效益农业,启动农业标准化和绿色食品安全标准;因地制宜,保护耕地和水资源;工业方面,鼓励能源消耗低、科技含量高,有利于社会经济持续发展的企业发展。近年来,为了加强环境监管,河北省制定了《河北省环境保护条例》、《河北省排放污染物许可证管理办法》等环境保护的规范性文件,对环境经济在各地的发展起到了指导性作用。但是资源环保体系还存在可操作性和功能性不强的问题,在具体实践中,还需要一系列与之相配套的可量化、可操作的方法。 2、实现生产向生态型转变 在当前河北省人口基数大、人均资源少,经济保持长期快速发展受到了严重约束,为此促进生产向生态型转变显得尤为重要。生态型生产强调在生产中更多地关注环境问题,指企业为了自身的利益而不得不参与由他们的生产行为所造成的环境问题,并寻求实效的解决办法。而生态型生产中更需要“金蜜蜂企业”,企业在追逐经济效益的同时,更能促进资源的有效利用和环境保护,这是与自然界和谐共生的发展模式。 3、优化能源结构 在运用高新技术改造和提高传统能源产业的同时,充分利用太阳能、生物能等资源,发展清洁燃料替代能源,逐步增加清洁能源在能源结构中的比重。天然气是优良的汽车替代燃料,与汽油相比较,天然气具有清洁、经济和资源上的优越性。据悉,今年秦皇岛的出租车有很大部分选择燃油用天然气,这将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对原生石油的需求。而天然气作为汽车替代燃料具有一定的经济优势和较大的环保效益。总之,产业结构调整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在健全法律体系、规范企业行为的同时,政府应积极利用传统媒介和网络的影响力,提高公众和企业家的环境保护意识,实现产业发展和环境资源的协调发展。 环境经济论文:环境经济政策实施进展综述 作者:董战峰 葛察忠 王金南 高树婷 李晓亮 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起始之年,国家颁布的《“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等一系列纲领性政策文件明确提出要重视创新、改进并完善环境经济政策,来深入推进“十二五”时期的节能减排工作,力度之大前所未有。副总理在第七次全国环保大会上的讲话也多次强调创新利用环境经济政策促进新时期环境管理工作。这些环境经济政策领域包括环境资源产品定价、生态环境补偿、环境税费政策、绿色信贷、排污权交易政策等。这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在“十二五”时期我国政府对创新利用环境经济政策探索代价小、效益好、排放低、可持续的环保新道路的意愿和决心。此外,《中央2011年政府工作报告》、《关于2011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的通知》等年度国务院政策文件也就相关环境经济政策制定和实施提出了要求。各有关部委编制的部门“十二五”规划也从各自工作领域角度提出要创新利用和落实有关环境经济政策,以更好地开展环境资源管理工作。如农业部下发的《全国渔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提出要建立完善涉渔工程生态评价和生态补偿机制;国土资源部印发的《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十二五”规划》,要求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对节约与综合利用取得显著成绩的矿山企业给予奖励,落实国家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减免所得税、部分产品减免增值税等政策法规;国家发改委主导制定的《“十二五”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指出要落实好鼓励秸秆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研究将符合条件的秸秆综合利用产品纳入节能、环境标志等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等;环保部还首次制定出台《“十二五”全国环境保护法规和环境经济政策建设规划》,指导和推进全国环境保护法规和环境经济政策的制定与实施。从政策出台的主导部门分布来看,主要是国务院及国家财政、发改部门,其次是环保、税务部门,再次是水利、林业、国土等有关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出台的政策类别以水价、电价、补贴、税费和税式支出等税费定价政策以及规范专项财政资金的投入和使用政策为主,对于排污权交易、生态补偿、绿色信贷、环境污染责任险等政策类别而言,出台的专门性政策文件很少,多是在有关的综合性政策文件中原则性要求开展该方面的探索或要求加快改革进程,早日构建相关机制或制度。尽管2011年在国家层面,排污权交易、生态补偿、环境污染责任险等政策文件出台较少,但是这些领域环境经济政策的试点探索在加快推进。在这种背景下,不少地区结合国家政策要求及本地区环境管理工作需求,开展了多样化的环境经济政策试点和实践探索,政策制定、出台和实践也取得较大进展。 环境资源产品定价 环境资源定价政策改革积极推进,水、电定价政策改革仍是2011年改革“热点”领域,理顺水电定价机制,促进价格合理上涨是基本趋势。2011年有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对水价、电价等资源性产品的价格改革予以指导或规范。《中央2011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要求完善成品油、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和各类电价定价机制,推进水价改革;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要求构建有利于水资源节约和合理配置的水价形成机制,完善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合理调整水资源费征收标准;财政部、水利部等有关部门也就水资源费的中央和地方分成及使用专门出台政策文件予以要求。国家发改委下发《关于适当调整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要求补偿火力发电企业因电煤价格上涨增加的部分成本,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供水用电执行居民生活或农业排灌用电价格等。许多地方出台了有关政策,积极推进加强排污费的稽查、促进排污收费的信息化能力建设等。多个省份开展了污水处理费改革,根据当地社会经济条件和发展水平,促进了污水处理费收费水平合理上涨。 1、水价改革成为社会的广泛“争议区”,建立规范性的水价定价及水价调整公开机制成为水价改革的基本方向。 各省市水价总体上呈加价发展趋势,其目的是为了解决供水企业成本与水价的倒挂问题。2011年水价上调步伐主要集中在下半年,这主要是因为第四季度国内通胀水平有所回落,通胀压力缓解。自10月份以来,福建厦门、浙江义乌、湖南郴州等20多个城市,已召开过上调水价听证会;据中国水网统计,2011年底相比2002年底,北京、深圳、上海、广州四市自来水价格分别上涨48%、53.33%、58.25%、46.67%;截至2011年末,全国36个大、中城市(省会城市及计划单列市)居民生活用水到户水价平均值为2.67元/立方米,其中自来水价格平均值为1.76元/立方米,在到户水价中占比72%;污水处理费平均值为0.76元/立方米,在到户水价中所占比例为28%。由于一些地方水价调整过程中,社会公众对价格调整听证程序及水价上调幅度是否合理存在较大争议,不少地方政府开始重视按照国家政策要求规范水价听证程序,出台相关政策文件促进水价成本调整听证的透明、公开。如湖北省出台了《城市供水价格调整成本公开暂行办法》,要求各地方水价调整过程中,供水企业调价成本、成本监审和结果均要向社会公开。供水企业如不按规定公开调价成本,调价将被终止,企业也将受罚;海南省也出台了《海南省城市供水价格调整成本公开实施办法(试行)》,要求城市供水价格调整必须如实公开供水成本,价格主管部门要按照规定进行成本监审,供水企业如果不公开或不如实公开供水成本,价格主管部门将终止其价格调整。在水价改革的过程中,也暴露了一系列问题,主要体现在到底水资源如何定价、水价成本高还是低,不同利益相关方有着不同的看法,社会公众认为通胀水平较高,水价听证“逢听必涨”,而且供水企业成本不透明,因此对水价改革存在质疑态度,导致一些地方社会公众参与水价调整听证的积极性不高,甚至出现社会公众“被代表”问题;供水企业则认为水价太低,难以维持供水服务的正常运营。然而,一些地方出现的供水企业水价调整听证会上“集体哭穷”,背后却是财报数据“全线飘红”现象也令人深思。据中国水网统计,2011年18家水务上市公司均公布了2010年年报,年报显示,2010年,我国水务上市公司全部实现盈利,无一亏损,各公司平均每股收益0.58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5.78%,平均销售毛利率40.02%。从水价改革过程中暴露的问题看,需要积极促进地方政府坚持“保本微利”的改革思路,同时要平衡好供水企业、社会公众的利益诉求,明确政府有关部门、供水企业以及社会公众在水价改革中的各自角色定位,并促进水价调整程序的透明、公开。对企业来讲,要如实公开其水价,水价到底是高还是低要让社会公众彻底、如实了解;对社会公众来讲,则要履行好水价听证的参与权和信息公开知情权,积极参与到与其利益攸关的水价改革中;对地方政府来讲,则要出台相关政策或法规规范,一方面,要推进水价调整听证的规范、透明;另一方面,做好水价调整的价格监管,在坚持城市供水基本保障设施的市场化运营坚持“保本微利”改革思路下,确保水资源定价的合理性,以及对违规水企予以制约和惩罚,防止供水服务的“过商品化”。这样才能更好地增强水价改革的社会可接受性。还有一些地方正在探索差别水价政策实施的新模式。如江苏省南通市将差别梯级水价政策与企业环境行为评级联动起来,对企业环境行为评级为红色和黑色的高污染企业执行差别水价。被评级为红色等级的企业,其随水价征收的污水处理费在现行标准的基础上提高0.3元/立方米;评级为黑色等级的,随水价征收的污水处理费在现行标准基础上提高0.5元/立方米。执行差别水价的企业,当环境行为评级达到黄色及以上后,污水处理费即按正常标准执行。 2、电价改革逐步深化,规范电价秩序,稳步推进实施火电厂燃煤机组脱硫电价、高耗能行业差别电价是2011年电价改革的重点。 2011年推进燃煤电厂脱硫电价、规范电价秩序及居民阶梯电价改革、实施可再生能源并网电价扶持政策受到国家重视。有关部门出台的电价改革政策文件主要集中在以下几方面:一是,严格落实燃煤电厂烟气脱硫电价政策,制定脱硝电价政策;二是,要求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继续加强电价监管,采取切实措施整顿规范电价秩序;三是,规范节能电价政策及减少电价改革对社会民生的影响,如国家发改委出台的《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的指导意见》,要求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制定居民阶梯电价具体实施方案;四是,扶持可再生能源并网电价,如要求完善太阳能光伏发电价格政策,制定全国统一的太阳能光伏发电标杆上网电价,以通过价格手段促进太阳能光伏发电产业健康持续发展。由于2011年能源需求增加较快以及高耗能产业2010年停限产后恢复较快,加剧了部分地区的用电紧张形势,一些地方擅自出台优惠电价政策又有所抬头,为此,发改委于2011年6月份专门下发了规范电价秩序的通知,对各地电价政策进行复检,强调禁止一切形式的优惠电价政策,对各级电网公司依据地方越权文件规定对企业实施优惠电价措施的予以严肃处理。并要求各地严格执行脱硫电价政策,强调电网企业必须及时、足额支付发电企业脱硫电价款,对电网企业自行扣减脱硫电价款的,作为变相压低上网电价的违法所得予以收缴,并给予相应罚款。核查复检措施对国家电价政策的落实起到了积极作用。为了落实国家政策要求,山西、陕西等不少省份出台了有关政策文件积极规范电价市场秩序。此外,调整非居民电价和推进实施高耗能行业差别电价政策也是2011年电价政策实施的重点,不同地区差别电价政策推进的行业范围及深度有较大差别。山西、青海、甘肃等15省市非民用电价上调,上网电价平均提价2分/千瓦时。其中,山西省提价3.09分/千瓦时,调整幅度最大;贵州省调整幅度相对较小,提价1.24分/千瓦时。自国家发改委从2004年6月起对电解铝、铁合金、电石、烧碱、水泥、钢铁等6个高耗能产业,区分淘汰类、限制类、允许和鼓励类企业试行差别电价政策,截至2010年12月,全国除西藏以外的30个省市区均实行了差别电价政策。但各地方实行差别电价政策的力度大小不一,一些地方落实不力,主要原因是担心实行差别电价政策影响当地经济发展。2011年继续推进高耗能行业差别电价仍是中央政府的重要工作,在这一宏观政策背景下,不少地区也出台政策文件推动高能耗企业和产品实行惩罚性电价政策,一些地方也对差别电价政策实施的监管考核提出了要求。如甘肃省对部分超能耗限额标准30%以上的企业执行0.25元/千瓦时的惩罚性电价。江西省制定了进一步落实高耗能行业差别电价政策实施方案,公布了2011年部分产业政策限制类的高耗能企业名单(主要为钢铁和水泥行业企业),这些企业按产业政策限制类生产性用电在现行工业电价基础上加价0.10元/千瓦时,并且要求各级价格监督检查机构要加强对差别电价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不执行差别电价、缩小执行差别电价范围、推迟差别电价执行时间等价格违法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对情节严重的,省政府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浙江宁波市对首批93家不锈钢企业实施差别电价政策,提价0.3元/千瓦时。浙江省也下发通知对超能耗限额标准单位落实惩罚性电价,超限额标准用能电价加价费将按规定全额返还给相关的市、县财政,用于节能降耗工作。 3、不少地方提升了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大多数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已经达到0.7元/立方米水平。 污水处理费改革主要集中在提高征收标准及提高征收率。据国家发改委价格监测中心数据,部分省市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超过1元/立方米。北京为1.04元/立方米,唐山市为1.10元/立方米,上海市和南京市为1.30元/立方米,苏州市为1.33元/立方米,广东湛江市区水价污水处理费由0.86元/立方米调整为1.00元/立方米,大连市污水处理费将由0.6元/立方米调整到0.8元/立方米,佛山顺德区民用用户收费标准由0.8元/立方米调整为1.0元/立方米、非民用用户收费标准由1.0元/立方米调整为1.5元/立方米,湖南长沙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从平均0.65元/立方米提高到0.75元/立方米。大多城市已经达到了0.7元/立方米水平。4、排污收费额突破200亿元,许多地区的排污收费征缴率和信息化建设水平在不断提升。2011年,全国除西藏外共向近44万户排污单位征收排污费202亿元,同比金额增加24.3亿元,增幅为13.6%。200余亿元的排污费收入在推进污染减排工作中发挥了积极作用。排污费征收额增长的原因:一是中西部地区逐步规范排污费征收行为,排污费征收额增长幅度较大;二是江苏、安徽、山西、上海、河北、山东、内蒙古、云南、广西、广东等12个省份提高了二氧化硫排污费征收标准,二氧化硫排污费征收额增长幅度较快;三是各地加大了排污费征收稽查力度。此外,排污费征管的信息化建设也开始受到重视。环保部要求各级环保部门进一步整合和健全污染源自动监控与排污费征收信息管理系统,提高排污费计征的工作效率和计征过程的科学性、准确性。同时,推动排污申报基础数据库的建设和应用,加强排污申报核定与排污费征收汇审考评,促进排污费依法、全面、足额征收。环保部还举办了全国排污申报核定与排污费征收工作业务培训班,通报应用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核定征收排污费情况,总结排污费征收全程信息化试点进程,交流排污费征收稽查地方经验。 环境税费改革 环境税制建设在稳步推进,但总体上税制“绿化”改革的步子迈得还比较小。 1、推进环境税费改革受到国家高度重视,一些改革前期的研究准备工作正在开展。 《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明确提出要推进环境税费改革,《“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明确提出要积极推进环境税费、资源税费改革;《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也提出要“积极推进环境税费改革,研究开征环境保护税”;副总理在全国第七次环保大会上也提出要抓紧环境税费“清费立税”,研究环境保护税立法和开展试点;为了做好环境税费改革的前期工作,环保部下发了《关于开展环保经费保障情况调查的通知》,评估开征环境税对各级环保工作的影响,研究环保系统经费保障政策和措施。有关部委也就环保税改革方案的设计积极沟通和研究论证。但总体上看,2011年环境税费改革并未取得实质性进展,当前亟需有关部门加强协调沟通,推进、推广环境税费改革试点,早日出台有关政策法规。 2、资源税改革是环境税收政策2011年改革的热点,改革力度仍需进一步加大。 我国早在2007年就酝酿推行资源税改革,但当时迫于通胀压力未能推行。接着2008年发生的金融危机又使得资源税改革再次搁浅。自进入2010年,资源税改革进程加快。2010年5月,新疆率先进行资源税费改革,同年底,资源税改革试点扩大到西部12个省份,改革要点为原油、天然气资源税由原来的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即原油资源税30元/吨、天然气每千立方米7至9元,一律调整为按产品销售额的5%计征(其他煤炭、黑色金属原矿等五项税目仍然是从量计征)。变从量计征模式为从价计征,解决了从量模式缺乏弹性、不能反映资源价格变动的问题,使得税收工具的级差调节作用得以发挥,也在一定程度利于抑制资源浪费。2011年资源税改革继续加快,9月30日,国务院出台《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的决定》,明确资源税的应纳税额计征方式;10月28日,国务院出台《资源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修);11月28日,国家税务总局下发《关于修订后的〈资源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公告》,进一步明确和规范修订的资源税暂行条例及其细则实施后新旧税制衔接的具体征税规定等。这意味着我国酝酿数载的、以资源税税额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为核心内容的资源税改革开始从试点地向全国全面推开,其改革意义表现在进一步完善了资源产品价格形成机制。而且,由于资源税是地方税,这样有利于资源输出大省在资源开采中获得更多财政收入,提升了这些地方政府对因资源开采破坏环境的补偿投入能力。据统计,新疆资源税改革试点一年来,资源税共增收35.78亿元,同比增长4.5倍。但是从目前西部12个资源大省资源税改革进展来看,如何将环保目标纳入资源税改革并未得到重点考虑。针对资源税存在的税目范围过窄、征收方式不科学、税负较低等问题,《“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等一些政策文件也明确提出“十二五”要继续推进资源税费改革、扩大资源税改革实施范围等要求,为下一步资源税改革指明了基本方向。对于环保部门来讲,要积极参与到资源税改革进程,确保环境保护目标成为资源税改革的主要政策目标之一。 3、促进资源节约利用和调整优化产品结构的相关环保税种的“绿化”也受到国家有关部门的重视。 2011年有关部门出台政策文件明确规定要严格执行并不断完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国家支持节能减排所得税、增值税等优惠政策,继续调整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落实好鼓励秸秆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合理调整消费税范围和税率结构,研究将部分大量消耗资源、严重污染环境的商品纳入消费税征收范围,对“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研究调整进出口关税政策。但总体上看,消费税、增值税等有关环保税种在调控“经济人”环境资源行为中的作用仍有限,利用进出口关税政策促进“绿色”贸易效用仍有限。 生态环境补偿 加快探索构建生态环境补偿机制仍是2011年环境经济政策实施重点。 1、社会各方高度关注的建设生态环境补偿机制在多项政策文件中均有提及,生态补偿机制建设探索加快。 草原生态补偿快速推进,2011年出台了若干政策,要求中央财政加大转移支付支持草原生态建设,并明确了对农牧民的补偿标准。此外,流域、海洋、湿地、自然保护区等领域的生态环境补偿仍处于政策试点和实践探索稳步推进阶段,2011年基本没有专门性的相关政策文件出台。生态环境补偿的核心问题,即基于生态环境要素的财政转移支付开始受到重视,财政部印发了关于《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办法》,对向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财政转移支付的对象、测算方法、管理流程等进行了规范。2010年底,生态补偿综合性立法纳入国务院立法规划,2011年各有关部委继续开展调研和推进试点,筹备立法前期工作。 2、重要生态功能区、草原、湿地等要素和领域的生态补偿政策实施效果明显。 2011年,重点生态功能区涉及的451个县全部纳入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补助范围,补偿金额达到300亿元。自2010年国家启动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试点以来,40多个国家重要湿地、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开展了生态效益补偿。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面积已扩大到12.59亿亩。从有关部门的调查来看,草原农牧民补助奖励政策的实施对促进草原生态环境建设起到了很好的效果,草原生态保护覆盖了全国64%的天然草原,尽管还存在补偿年限较短、补偿标准较低、补偿范围较窄等问题。全国所有省(区、市)均建立并实施了矿山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制度。不断推进的生态补偿制度化建设对维护我国生态安全、促进生态环境服务均等化起到了重要作用。 3、流域生态环境补偿政策试点取得较大进展,在流域综合治理中的效用初显,跨省流域生态补偿有所突破。 河南省在省辖长江、淮河、黄河和海河四大流域18个省辖市实行流域水环境生态补偿机制政策试点,2011年共扣缴补偿金2804.5万元,而2010年则为4638.2万元,同比下降约40%。其中,省辖淮河流域扣缴生态补偿金最多,达到2646万元,扣缴生态补偿金数额前三位的分别是水质相对较差的贾鲁河(1057.42万元)、惠济河(854.99万元)、颍河(373.88万元)。由于生态补偿金的扣缴主要来自流域内出界水质较差的地区,且出界水质越差扣缴的补偿金也就越多。因此,这在一定程度上表明:流域水环境补偿政策对水质较差流域改善水质发挥了一定激励作用;从水质变化来看,河南全省省辖市地表水责任目标断面水质COD达标率为96.9%,氨氮达标率为94.9%,较2010年有所提升,表明生态补偿政策已取得一定成效。此外,按省辖市统计,有15个省辖市被扣缴了生态补偿金,金额扣缴排在前三位的是郑州(1098.31万元)、开封(934.30万元)、周口(439.23万元),这三个城市也是水环境保护工作需要大力改进的城市。截至2011年11月,河北子牙河流域累计扣缴流域各地区生态补偿金1.07亿元,水质也有明显改善;辽宁省辽河流域8市扣缴生态补偿金1650万元;陕西省渭河干流西安、宝鸡、咸阳三市缴纳生态污染补偿金在一、二、三季度分别为4265万元、240万元、2255万元,总计8930万元,2011年扣缴的生态补偿金总额是2010年三市因超标而缴纳的补偿金380万元的23倍。流域生态环境补偿试点在流域综合治理中的效用初显,究其原因:一方面通过影响各地区的“钱袋子”“倒逼”这些地区加强水污染治理的积极性;另一方面,通过该机制也筹集了水污染治理资金,有利于促进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措施的实施。2011年3月份,经财政部和环保部批准,新安江跨省流域水环境生态补偿试点正式实施。这是我国首例跨省流域水环境补偿试点。按照试点方案,由中央财政和流域上下游的安徽、浙江两省共同设立新安江流域水环境补偿基金,2011年基金额度暂按3亿元,其中,中央财政预算安排2亿元、浙江安排1亿元。同年12月,我国第二例跨省流域生态补偿,即陕西、甘肃两省联合实施的渭河流域省际生态补偿开始试点,这也是我国地方政府结合流域综合治理需求自发开展的首例跨省际流域生态补偿试点。按照两省协议,如果渭河上游甘肃省两市(定西市、天水市)跨界出水水质达到两省协议目标,则陕西省政府每年向天水市、定西市补助生态补偿资金300万元,补偿金来源于渭河下游的陕西省“四市一区”(宝鸡市、杨凌示范区、咸阳市、西安市、渭南市)。 4、一些地方政府结合本地区环境保护工作重点需求,就特定类别或要素的生态环境补偿开展了一些试点探索。 山东省作为国家海洋生态补偿试点省,试点1年,征缴海洋生态补偿费3000万元,在探索建设海洋生态损害补偿政策和法规体系方面取得了初步进展。而2011年6月份发生的康菲石油公司渤海蓬莱19-3油田溢油事故,也暴露了我国海洋生态补偿和污染赔偿政策法规应对能力以及监测、评估等技术支撑能力方面的欠缺,在一定程度上也客观地“倒逼”我国有关部门要加快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政策制定和出台力度。近年来我国海洋生态污染事故频发事件,也反映出我国亟需加快海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及补偿试点,早日建立海洋生态补偿体系。此外,上海市闵行区开展了基本农田生态补偿实践,补偿金标准为800元/亩,2011年发放补偿金3900余万元,基本农田总面积约5万亩;海南省三亚市选择育才镇抱安村实施森林生态补偿试点,只要村民遵守保护森林等相关规定,村民每年每人都可以获得由三亚市政府提供的2400元生态补偿金;云南省昆明市实施滇池污染物提取生态补偿,氮补偿标准为5万元/吨,磷补偿标准为20万元/吨,以激励有关企业圈养滇池水葫芦。 排污权交易 改进污染源减排效率的排污权交易政策受到有关部门高度重视,排污权有偿使用及交易政策试点探索正在深入推进,但排污权交易政策的深入推进实施还面临不少制度和政策障碍性要素。 1、大范围推开排污权交易政策试点是2011年新要求。 探索排污权交易政策,包括主要污染物交易及碳排放交易,在国家有关部委出台的多个相关政策文件中均有所提及,但目前仍主要着眼于原则性要求加快试点探索阶段,中央政府有关部门寄希望通过试点工作,探索排污权交易政策在中国大范围推行的可行性及需要破解的障碍性要素。此外,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湖北、广东及深圳被批准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各试点地区正在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前的一些关键技术问题研究,一些地方已经在着手编制试点方案。 2、目前进展还主要集中在“一级市场”的排污配额有偿使用政策方面,在政府“拉郎配”促进下,“二级市场”的排污权交易也有较大进展。 排污权交易政策国家试点省份正在逐步推开排污权交易,至2011年底,已有江苏、浙江、天津、湖北、湖南、山西、内蒙古、河南、重庆、陕西10省市被批准为排污权交易政策国家试点,一些地区已初步显现成效。如2011年,江苏省从7月1日起,将太湖流域有偿使用的排放指标从化学需氧量扩大到氨氮和总磷,依据环境资源的稀缺程度、污染治理的社会平均成本以及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氨氮排放指标有偿使用收费标准设计为1.1万元/吨年,总磷为4.2万元/吨年。浙江省自2009年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以来,截至2011年6月底,浙江省的所有11个设区市、35个县(市、区)开展了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共4642家企业实行排污权有偿使用,缴纳有偿使用费8.31亿元;排污权交易计1274笔,交易金额达2.92亿元;排污权抵押贷款累计129笔,涉及金额6.20亿元。2011年12月23日,陕西省在西安市举行氮氧化物排污权拍卖,这也是我国首次开展氮氧化物排污权交易,交易配额为380吨,总成交额160.8万元,参与竞拍的企业主要包括陕西比迪欧化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起拍基价为6000元/吨,最高成交价7800元/吨。以上表明,国家试点省市的排污权交易政策探索正在逐步深化。随着“十二五”规划将氮氧化物、氨氮纳入国家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这些污染物的排污权有偿使用及排污交易试点将会逐步推进。 3、一些地方也在自发探索排污权交易,但交易量大的案例还较少。 自2011年7月始,河北省在全省全面推开排污权交易,要求自2011年5月1日之后审批的新、改、扩建项目需要新增主要污染物年度许可排放量的,必须通过交易取得;初步确定二氧化硫基准价2000元/吨,化学需氧量基准价2500元/吨。四川省选择成都市率先开展排污权交易试点,将首先从电镀、化工、制革、合成革、印染、造纸等14类重污染行业入手。2011年交易额度较大的案例是:国网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所属山西河曲发电厂、神头第二发电厂分别与神华集团河曲煤矸石电厂、山阴昱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达成二氧化硫排污权交易协议,交易量为8450吨,交易额为4796万元。此外,一些地方也就排污权交易政策与相关政策的联动做了一些尝试。如浙江省温州市要求把排污权与环境信用评价挂钩,在环境行为信用等级评定中被评为红色或黑色的排污单位,不得进行排污权的出让和受让。一些环境资源交易所也在探索发展模式。2011年12月23日,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改制为我国首家股份制环境交易所,国家电网、财政部CDM中心、宝钢集团等十家单位入股。碳交易基本上还未开展,2011年仅有少数几个案例,多为示范作用,均为自愿型,如方兴地产通过北京环境交易所购买1.68万吨自愿碳减排量。这主要是政策环境不具备造成的,因为无论是国家层面还是地区层面均未有碳排放总量控制和配额方面的政策出台。在国家层面,也仅是在2011年底,国家发改委出台政策批准湖北、北京、天津、上海等地区开展碳交易试点,各试点地区正在着手试点方案编制及配套能力建设。 绿色信贷 绿色信贷政策实践快速推进,促进绿色信贷政策实施的规范化、构建绿色信贷信息平台、加强银行金融机构评级和配套奖惩机制建设成为绿色信贷改革的重点。 1、有关部门正在稳步推进绿色信贷政策实践。 许多有关政策文件要求各类金融机构继续加大对节能减排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银监会要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评估三年来节能减排授信工作成效,并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建立绿色信贷统计监测制度。环保部、中钢协和银监会联合出台了《中国钢铁行业绿色信贷指南》,这是首次由中国政府制定的考虑行业特征的绿色信贷政策文件。银行业绿色信贷开始呈现向精细化和约束性方向发展的苗头,中国交通银行《2011年度交通银行“绿色信贷”政策指引》,将绿色一类客户标识细分为十二个领域,并将企业环保信息、产品质量安全及生产安全状况纳入信贷全流程管理,实行“一票否决制”。 2、多数省市实施了绿色信贷政策,落实绿色信贷政策开始逐步受到重视。 一些地方积极通过实施绿色信贷促进节能减排,绿色信贷额度有较大增加。如截至2011年5月末,上海市绿色信贷表内外授信业务投放量达572.32亿元,较年初增加37.07亿元,同比多增19.84亿元,增长16.91%。2011年前三季度,河北省银行业金融机构累积发放节能减排贷款462笔,共计300.53亿元,其中,用于重点项目贷款55.85亿元,用于技术创新贷款23.71亿元,用于技改升级贷款28.95亿元;拒绝不符合国家节能减排政策贷款申请项目61个,金额13.59亿元;退出不符合国家节能减排政策企业贷款5家,金额3.19亿元;收回淘汰落后产能的企业贷款13家,金额4.02亿元;河北省环保系统向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报送的企业违法信息达200多条。广西省于2008年开始实施绿色信贷政策,4年来,广西环保部门累计向广西银监局、中国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通报全区企业环境信息3660条。其中,企业环境违法信息340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信息2371条,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信息762条,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信息187条,节能环保领域贷款余额为2654.32亿元,同比增长23.59%。2011年1到8月,江苏银行常州分行调整压缩贷款4.18亿元,其中对造纸行业、金属制品业、纺织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等四行业涉及的“两高一资”企业,共退出0.64亿元贷款。江苏银行常州分行与江苏省政府合作开发了“科技之星”小企业贷款产品,贷款对象主要是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科技含量高、盈利能力强、环保节能好、管理模式先进的科技型小企业。截至2011年8月末,江苏银行常州分行已经向28家企业发放共计5800万元“科技之星”贷款。 3、一些地方开始探索实施绿色信贷动态管理机制,根据企业环境行为表现实施差异化信贷政策,并允许企业在修复其环境信用后予以发放信贷。 江苏开展企业环境行为评价和环境信息公开走在全国前列,一些地区探索将“企业环境行为评价制”与信贷政策结合起来实施。如江苏的江阴、常州、南通等地区将企业划分为绿、蓝、黄、红、黑5个等级。根据企业的不同“颜色”表现,实施差异化贷款政策。以江阴市为例,该市出台了《江阴市环境保护分类评定企业信贷政策指引》,提出“对绿色企业大力支持、对蓝色企业继续扶持、对黄色企业规模不变、对红色企业压缩存量、对黑色企业严禁新增”的信贷指引原则。如果企业“颜色”表现较差,则可通过信用修复来改变“颜色”。南通市推出了《企业环境信用修复办法》,建立环境信用修复机制,对一度环境行为评级较差而又积极整改、成效明显的企业,允许其恢复环保信用,为其重新获得信贷支持创造条件。截至2011年10月末,南通市“绿色信贷”信用修复机制帮助43家有环境“污点”的企业恢复环境信用,这些企业重获贷款总额达118.2亿元。 4、不少地方的环保部门和金融机构开始重视联手推动绿色信贷政策的实施和落实。 如浙江、山西等地开始重视环保和金融机构加强联动,推动绿色信贷政策的落实。其中,浙江省的做法为:浙江省环境保护厅与省银监局签署《浙江绿色信贷信息共享备忘录》,督促银行机构针对企业环境表现实行差别化信贷政策,双方共同致力于建立健全三大工作机制推进绿色信贷。一是构建绿色信贷信息共享机制,环保部门提供给银行部门相关环境信息;二是健全绿色信贷管理机制,银监部门研究建立绿色信贷工作的统计监测、评价考核和问责制度;三是完善绿色信贷工作保障机制,由双方共同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公开披露有关环境监管和信贷管理信息。交通银行山西省分行提出开展绿色信贷工程建设。一是加强与环保部门联系,获取限期关停或整改的落后产能企业名单等环境管理信息;二是开展存量授信专项排查,限制对已被列入淘汰落后产能名单企业的信贷;三是做好对“绿色信贷”工程建设实施计划的考核、检查、评价工作。 5、尽管绿色信贷政策在2011年取得了不少进展,但总体来看,绿色信贷政策实践还面临一些突出问题。 一是,在很多地区,环保部门与银行金融部门的信息沟通还不畅。目前主要是环保部门单方面向银行提供信息,但银行系统并未将自己的信贷情况反馈给环保部门。信息“单行线”问题造成环保部门不清楚到底银行是否将环保信息落实到绿色信贷业务中去。二是,信息时效性低。在绿色信贷政策执行过程中,多数地区在信息传输上还无法做到实时对接。环保部门往往是通过月度、季度等形式将企业环境信息报送给金融部门,信息的时效性大打折扣。三是,缺乏统一的绿色信贷实施标准规范。由于国家层面未有统一的绿色信贷实施准则要求,目前各银行只能按照各自的理解分别确定绿色信贷战略、方针、政策、制度、流程和产品。许多银行都推出绿色信贷政策,绿色信贷额度也较大,但各银行到底“绿”的程度如何,未能有统一的标杆来判定。四是,银行业的绿色信贷实施绩效如何还未得到足够关注。据《中国银行业环境记录(2010)》:“在我国几乎没有银行因环境违规事件受到抗议,对银行缺乏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如何有效开展绿色信贷实施效果的评估,持续改进银行业绿色信贷实施的绩效,是下一步我国绿色信贷制度建设过程中需要重点解决的问题。 环境污染责任险 在重点高环境风险行业开展环境污染责任险试点受到重视,不少地区尝试在高环境风险行业推行环境污染强制险。 1、在高环境风险行业推行环境污染责任险受到国家高度重视。 《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原则性提出“十二五”期间我国将健全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研究建立重金属排放等高环境风险企业强制保险制度。环境保护部、中国保监会联合下发的《环境风险评估技术指南——硫酸企业环境风险等级划分方法(试行)》,提出要推进硫酸企业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政策的实施;环保部下发的《关于加强铅蓄电池及再生铅行业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要求逐步建立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并提出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将与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挂钩;国务院颁布的《太湖流域管理条例》,提出要出台有关政策鼓励太湖流域排放水污染物的企业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 2、不少地区在高环境风险行业推行环境污染责任险政策试点,针对高环境风险行业实施环境责任强制险是发展趋势。 环境保护部和中国保监会联合开展绿色保险试点已经三年多,但由于缺乏国家政策法规硬性约束,以及制度环境不具备等客观原因,企业主动投保环境污染责任险的积极性并不高。一些地方尝试在高环境风险行业强制推行环境污染责任险,对其他类型的行业企业则采取鼓励自愿参与的方式。不同试点地区的行业类型以及企业数量等有较大差别,也有的地区要求位于环境敏感区的企业强制性投保。截至2011年底,已有江苏、湖南、湖北、河南、河北(保定)、重庆、福建、广西、广东(深圳)、四川、山西、浙江(宁波)、云南、辽宁(沈阳)等省市启动了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总体来看,在高环境风险领域推行环境污染责任险是地方试点发展趋势。如江苏无锡市在2011年2月初开始试点环境污染责任强制保险,要求三类企业必须纳入责任险范围。一是,太湖流域一级保护区内存在环境污染风险的所有工业企业,饮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范围内所有工业企业;二是,医院、学校、大型居民住宅区等周边环境敏感区300米范围内的所有工业企业;三是,其他范围内的化工、冶金、电镀、造纸、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等环境污染风险高的行业企业。投保企业可按照生产经营规模和环境风险等级,选择不同的投保档次。至2011年底,江苏无锡市参保企业已达688家,缴纳保费1424.16万元,责任险额7.63亿元。从试点进展来看,实施该政策后,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企业的环境风险防范和应对意识,无锡市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的重点在于事前对企业进行技术指导服务,防范可能发生的环境事故,而非仅专注于事后的赔偿补救措施。企业参保前,开展企业环境风险水平的技术评估,参保后也有专家进行技术指导,排查企业的安全隐患,对可能造成环境污染事故的环节提出整改要求,并进行监督,从而有利于减少发生环境污染事故的可能性。2011年8月,广西省出台政策文件要求强制在重点行业企业推行环保责任险,并分三步走推动环境污染责任险试点:第一步重点针对环保压力较大的重金属和涉铅企业;第二步重点针对位于重点区域的重点企业及环境风险较大的生产企业;第三步针对试点范围内的化工、重金属冶炼、有色金属矿采选、沿江沿河等高环境污染风险企业,进行安全隐患大排查,存在环境安全隐患的企业,一律列为污染责任险的参保对象。2011年8月,湖南省长沙市环保局《环境风险企业管理若干规定》,这也是国内首部环境风险企业管理办法。其做法是首先将不同行业的污染企业按照环境风险程度划分三个等级,如果企业属于一、二级别的高风险级别行业,则必须购买环境污染责任险,如果企业属于较低风险的第三级别行业范畴,则可根据自身情况自愿选择是否购买环境风险责任保险。 3、一些地区则选择若干高环境风险企业强制纳入环境污染责任险试点范围,并鼓励其他企业实施环境污染责任险。 2011年福建、四川、山西省也启动了环境污染责任险政策试点,并未要求特定高环境风险行业企业必须投保环境污染责任险,而是通过选择若干数量高环境风险的行业企业开展试点,要求试点企业必须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对于未列入名单的企业则可自愿选择是否购买环境风险责任保险。如四川省确定包括联邦制药(成都)有限公司在内的99家企业作为四川省首批试点单位。山西省首先将污染物排放总量和环境风险因素较大的企业纳入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范围,同时鼓励和支持未列入试点名单的企业积极参加环境污染责任保险,首批82家企业纳入试点。山西省的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赔付额主要考虑企业风险因素,风险因素不同,则保险公司赔偿额度也有所不同。如年设计生产能力在500万吨以上的煤炭企业、总装机容量120万千瓦以上的电力企业,累计赔付限额最高可达1000万元。 4、一些地区还将企业投保环境污染责任险与优先考虑信贷发放、环保评优评先等激励政策结合起来开展了一些尝试。 2011年3月上旬,河北省选择保定市实施试点,首先在从事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排放有毒有害化学品企业,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运输、存贮、处置企业,以及重金属排放企业中进行环境污染责任险试点,并将这些行业企业是否投保环境责任险作为企业上市和再融资环保审查、申报环保专项资金、环保评优评先的重要审查内容。对未按规定办理环境污染责任险的企业,将在绿色信贷工作中停止授信,在其新、改、扩建项目时,依法实施限批,并加大对其监管和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目前,共15家企业分别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市分公司签订了“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单”,投保费为48.4万元,总保额为2150万元。同年6月份,广东省深圳市开展的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也提出试点工作实施“四个挂钩”,即将纳入试点范围的企业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工作与对企业的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管理、环保核查、环保专项资金安排、环保信用等挂钩。 5、有的地方为了推进环境责任保险试点的深入探索,开展了环境责任保险工作实施考核。 2011年,主要是湖南省开展了该方面的实践,湖南省环保厅要求各级环保部门要积极推进本地区环境责任保险工作,加强对企业的培训,做好宣传。每两个月省环保厅将对各市州工作进度进行通报,年终进行总结评比,并将评比结果纳入省环保厅年终考核结果。 6、我国环境污染事故进入高发期,迫切需要加大环境污染责任险政策试点推进力度,早日构建高环境风险行业防范应对长效机制。 目前我国7555个大型重化工业项目中,81%布设在江河水域、人口密集区等环境敏感区域,45%为重大风险源,我国每年由于环境污染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达1200亿元。我国已经进入环境突发事件的高发期。然而,相应的防范机制和应对能力,无论是技术层面,还是政策法规建设层面,均存在很大不足,导致污染事故频发,受损人不能得到及时、充分经济补偿,致害企业无能力或者不愿为其损害行为埋单,而由社会承担事故危害的后果,既不公平也不合理。地方加大环境污染责任险试点探索力度,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地方上利用保险政策工具这一市场化手段分散高环境风险行业企业以及在环境敏感区域的企业发生环境污染事故风险的客观政策需求。随着地方试点工作的不断深入,也需要在国家层面出台相应的政策法规予以指引和规范,为地方试点的深入推进提供保障和支撑。 环保综合名录 节能、节水、环境友好型产品名录制定和实施稳步推进,环保部主导编制的“双高”产品名录对有关宏观经济部门出台调结构、促转型政策起到了积极支持作用。中央政府有关部门也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强制要求政府基于制定的名录实施绿色采购。如财政部联同环境保护部2011年先后两次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调整了第十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据统计,目前列入清单的节能产品已有28类、3.1万种,环境标志产品已有24类、1.5万种。在“十一五”时期,全国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金额达2726亿元,约占同类所有产品政府采购金额的65%左右。绿色产品的政府强制采购制度正在逐步建立。 自原国家环保总局2008年第一批“双高”(高环境污染、高资源消耗)产品名录以来,至2010年底,环保部已经先后了四批名录。2011年3月27日,国家发改委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0年本)》将“双高”产品名录作为修订的重要依据,采纳114种“双高”产品为《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的限制类和淘汰类产品,其中,农药和化学制药行业“双高”产品,90%以上被该目录所采纳,名录成果为有关经济决策部门出台有关政策提供了有力支持。2011年环保部编制完成《环境经济政策配套综合名录2011年版》,并于同年10月14日以函的形式提供给国家发改委、工信部、财政部、商务部等经济部门,供制定和调整有关政策参考。 环境经济论文:地方环境经济政策问题探索 作者:焦元森 单位:河南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河南省人口众多,经济总量列全国第五位,尽管人均GDP等指标落后;但是河南省COD排放量却高居全国第二位,二氧化硫排放量居第五位,污染减排任务艰巨。 一、环境经济政策的内涵 总理在第六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上的讲话中提出要实现三个转变,即:从重经济增长轻环境保护转变为保护环境与经济增长并重,从环境保护滞后于经济发展转变为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同步,从主要用行政办法保护环境转变为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必要的行政办法解决环境问题。环境经济政策指按照市场经济规律的要求,运用价格、税收、财政、信贷、收费、保险等经济手段,调节或影响市场主体的行为,以实现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政策手段。作为迄今为止国际社会解决环境问题最有效、最能形成长期制度的办法,建立和实施有效的环境经济政策体系对污染减排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探索建立并推行有效可行的环境经济政策,建立和完善环保工作长效机制,对于提高河南省环保工作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有着重要意义。 二、河南省环境经济政策存在的问题 1、与经济部门协调互动不够环保部门在经济政策制定方面没有主动权,缺乏主动协调机制,与经济部门在政策制订方面没有建立充分协商机制,致使有利于环保的经济政策出台少、出台慢、力度小。绿色信贷工作处于起步阶段,进展较慢,还没有全面展开,环保部门与金融机构的信息交流还不够及时。 2、制度本身还不完善如绿色信贷政策,由于刚刚起步,还面临着认识、基础和信息等多重制约,一方面,由于一些高污染高能耗行业还有利可图,有些甚至是短期的暴利行业,很难大幅度削减信贷规模。另一方面还有相当多的中小型污染企业采取民间融资或者自筹资金,基本上不向金融机构贷款,绿色信贷对这些量大面广的污染企业尚不能发挥制约作用。 3、实施政策的条件有待成熟 (1)生态补偿制度不健全。一是生态补偿工作还未走上法制化、制度化和规范化轨道。生态补偿没有法律条文支撑,如:洛阳市国土资源局今年拟定的《洛阳市矿山生态环境恢复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由于没有上位法而被市人大立法预备会议否决。二是缺乏规范的财力支持长效机制。三是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体现生态补偿的要求还不够清晰。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只是按经济发展程度来确定,但未能充分反映生态补偿的要求,多数财政转移支付受惠项目的生态补偿指向并不明确。在财政收入分成比例上,虽然实行了差别待遇政策,但对重要生态功能区域的生态补偿倾斜不够明显。 (2)排污权交易方面。首先是如何确定区域排污权总量是比较难的问题。目前,排污权交易试点地区大部分都是避开总量问题来实施排污交易的,许多地方在操作上则根据国家、省以及地方的污染物总量控制计划或目标来确定某一阶段的排污权总量,甚至与排污总量控制计划脱钩,造成排污交易与环境改善没有有效衔接。其次,排污权交易政策的推广还需要进一步制定完善配套法律法规,提供法律保障。再次,在初始排污权的分配上,部分试点地区对现有企业和新建企业分别对待。如有些地方,现有企业初始排污权大部分是无偿分配,而新建的企业基本上是有偿获取,分配方式的不完善导致了排污交易不公平。第四,排污权有偿使用的时间限制与否不明确,排污权一次购买,是否可终生排污存在模糊。第五,相比总量核定、企业排污权初始分配等难点,如何激活二级交易市场也是一个难题。第六,“边界问题”也就是跨行政区域的排污归属界定问题也是该制度实行中的制约因素。 (3)绿色保险方面。一是保险公司、保监会没有开发出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保险产品。二是污染企业(规模、行业)参加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费率没有细则,出现污染事故,保险公司如何赔付,责任如何认定没有明确。三是企业参加保险形式没有明确。 三、对策措施 1、扩大生态补偿实施范围。在实施沙颍河流域上下游生态补偿的基础上,向污染严重的卫河流域等推广。同时要加快流域水环境质量自动监控系统的建设,做到断面设置科学合理,监测数据及时准确,能真实全面地反映水环境质量状况,为政策的实施打好基础。还要积极制定和完善矿区生态补偿、自然保护区生态补偿、森林资源的生态补偿政策。 2、完善绿色信贷、证券政策。总结我省实施这两项政策的经验和问题,完善有关措施。加强环保部门与金融、证券部门的信息沟通,建立企业的环境信息及投融资信息共享平台,形成多部门协调配合、共同监管的联动机制,遏制企业环境违法行为。 3、适时实施排污权交易政策。研究环境产权制度,将环境(主要指环境容量)确定为一种产权,并赋予政府环境产权的使用权,适时实施二氧化硫排污权交易政策。尽快全面实施二氧化硫排污许可证制度,做到企业持证排污;要大幅度提高二氧化硫排污费征收标准,提高排污企业的环境污染成本,促使企业加大污染治理力度,减少排污;要建立完善的、科学合理的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核算制度(包括环境质量监测、企业排污监测、排放量核算方法等),确保企业排污总量核算准确。 4、完善绿色财政政策。设立财政奖励资金,加大财政补贴力度,对高新技术的研发和使用、污染治理基础设施建设、循环经济、生态保护等有利于环境保护的项目,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实施优惠的税收政策,提高企业保护环境的积极性。 5、加快绿色税收政策的研究。完善各种财政激励措施,对于环境友好的企业实行税收优惠政策,如所得税、增值税、消费税的减免以及加速折旧等;对环境不友好行为征收以污染排放量为直接依据的直接污染税,以间接污染为依据的产品环境税,以及针对水、气、固废等各种污染物为对象的环境税。 环境经济论文:环境经济系统物质流特性与演变 作者:丁平刚 田良 陈彬 单位:海南大学环境与植物保护学院 海南大学旅游学院 北京师范大学环境学院环境模拟与污染控制国家重点实验室 环境与发展是当今世界普遍关注的主题,推行可持续发展已在全球范围达成共识。MFA(MaterialFlowAnalysis)及IPAT方法及其指标,可为循环经济和可持续发展研究提供一种新颖而简洁的思维方式与研究手段,具有重要的借鉴价值[1-2]。 1研究区域与目的 海南省陆地面积3.54万km2,海域面积约200万km2,2009年末常住人口864.07万,是我国最大的经济特区和唯一的热带岛屿省份,也是我国陆地面积最小、海洋面积最大的省份,其特殊的地理位置和自然与社会环境,具有十分独特的代表意义[3]。在MFA的系统边界上,较其他非岛屿省份也更加明晰。海南省是我国第一个生态省,同时也在大力实施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2009年12月31日,国务院公布了《关于加快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的若干意见》,确定了海南国际旅游岛六大战略目标:我国旅游业改革创新的试验区、世界一流的海岛休闲度假旅游目的地、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国际经济合作和文化交流的重要平台、国家热带现代农业基地,将海南国际旅游岛的建设提升到国家战略层面。本文对海南省环境经济系统1990-2008年间的物质输入、输出强度和效率进行核算,研究其物质流特征与近期变化趋势及由此反映的循环经济和可持续发展水平,可以帮助找出该区域环境压力的直接来源,提出缓解环境压力的技术方案,为实现区域循环经济和可持续发展的近、中期目标提供科学依据[4]。对推进海南生态省、新型工业省和国际旅游岛的建设与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2研究方法与数据来源 MFA是在一定时空范围内关于特定系统的物质流动和贮存的系统性分析。它起源于欧洲,自20世纪90年代至今,研究侧重于整个国家或区域经济社会系统的物质通量。MFA的基本观点是,环境和自然资源是经济发展的物质基础,经济发展的可持续性要求环境经济系统保持相对的稳定,尽量减少环境经济系统动用自然物质的数量[5-6]。MFA研究按照不同的标准有不同的分类,其中按研究范围可分为三个层面:国家物质流分析、区域物质流核算和企业物质流分析[7]。MFA通常有输入、输出、消耗、平衡、强度和效率、综合六类指标。由于人类活动所产生的环境影响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进入环境经济系统的自然资源和物质的数量与质量,以及从环境经济系统排入环境的废弃物质的数量与质量。因此,本文选用常用的三类指标:输入、输出以及强度和效率指标,对海南省环境经济系统进行物质流分析。 直接物质输入量(DirectMaterialInput,DMI)指由外界输入环境经济系统,直接参与系统运行,具有确定经济价值的物质流。主要包括煤炭、石油、天然气等化石燃料,金属、非金属矿物,农林牧渔等生物物质及进口物质等。它侧重表示由于人类社会及其经济活动的存在而导致的资源影响。区域过程排放(RegionalProcessedOutput,RPO)指环境经济系统运行所产生的各类排放至自然环境中的废弃物,包括水体污染物、大气污染物、固体废弃物等。它侧重描述物质输出造成的环境影响[8]。物质输入和输出强度,分别指单位人口的DMI需求量和RPO排放量。单位人口的物质输入与输出越多,说明物质消耗强度和废物输出强度越高,反之亦然。物质输入和输出效率,分别指产生单位GDP所需的DMI量和RPO量。单位GDP的物质输入与输出越低,说明资源与环境利用效率越高,反之亦然。任何一个环境经济系统,物质的输入与输出强度低,物质的输入与输出效率高,才能保证系统可持续地、稳定地向前发展。 为进一步了解影响物质输入与输出的因子,本文采用IPAT分解分析方法来研究其影响因子的强弱。该方法是一个关于环境压力与人口、国民福利和技术三因素的恒等式:I=P•A•T。式中:I代表环境压力指标DMI或RPO;P代表人口;A代表人均GDP即GDP/P,体现社会富裕程度;T即I/GDP表示环境经济系统的物质利用效率(DMI/GDP)或物质输出效率(RPO/GDP),用来衡量技术水平[2,9]。运用IPAT方法,可将DMI与RPO指标分解为表征人口、福利、技术三因子的乘积,进一步分析三因子的变化对环境压力指标的不同贡献。DMI与RPO的核算指标见表1,表中项目均以质量为单位。输入、输出端原始数据如户籍人口、GDP数据均来自《海南统计年鉴》(1991-2009)、国家统计局网站(//www.stats.gov.cn)以及海南省环境状况公报,部分年份数据缺失采取插值法估算。为了更好地了解海南省环境经济系统所依赖的自然资源及所输出的污染物水平,本文将海南省与同期广东省MFA计算结果作横向对比分析,广东省1990-2005年MFA数据来自文献[2],2006-2008年数据由外推法估算。 3结果与讨论 3.1物质输入与输出的特征和演变 海南省MFA统计指标以及人口和GDP等社会经济指标见表2。以1990年DMI、RPO及GDP各指标值为基准值100,其后各年各指标值与1990年的对应指标值相比,表示各指标的变化。1990-2008年DMI、RPO及GDP变化趋势见图1。由图可知,1990-2008年间,海南省GDP变化曲线呈现明显上升趋势,年均增长15.90%;DMI总体呈现上升趋势,其中1990-2007年变化曲线平缓,年均增长6.88%,2008年有明显增加,是2007年的1.7倍;RPO总体呈现缓慢下降趋势,年均降低0.95%。对DMI投入结构进行分析可见(图2),19年间化石燃料、矿物质、生物物质和进口物质的输入量平均值分别占到DMI的1.03%、23.36%、33.25%、42.36%。从时间序列上分析,四者均呈现出波动上升趋势。化石燃料、矿物质和生物物质19年间年均增长率分别为31.45%、5.29%、5.10%。其中进口物质1990-2007年间年均增长率为9.67%,2008年增加较快,为2007年的2.7倍,主要受石油省外调入量增长较大影响。海南省环境经济系统DMI1990-2007年间增长缓慢,主要与占DMI比重最大的进口物质的输入增长率不大,其他物质输入增长率较小有关。在物质输入中,化石燃料的增长率相对最大,但其在DMI中所占比重最小,因此对整体影响不大,表现不明显。对进口物质输入量和变化率的分析表明,海南省环境经济系统对进口物质有较大程度的依赖,与其岛屿省份的特殊地理环境有关。2008年进口物质增长速度较快,需要引起进一步关注。对RPO输出结构进行分析可见(图3),19年间COD、SO2、烟尘、工业粉尘、工业固废的输出量分别占到RPO的66.75%、14.27%、8.84%、9.92%、0.22%。从时间序列上分析,19年间COD、烟尘呈现波动下降趋势,年均下降分别为1.60%、4.52%;SO2呈现波动上升趋势,年均增长率为3.11%;工业粉尘波动较大,1996年达最大值3.64万t;工业固废排放量变化不大。海南省环境经济系统RPO波动下降,主要与占RPO主体的COD排放量下降有关,反映了海南省产业结构的逐步升级和环境保护治理能力的加强。1990-2008年间,海南省环境经济系统经济水平高速增长,在一定程度上依赖于自然资源的输入。但环境经济系统的物质输入与输出非线性相关,海南省环境经济系统表现出初步的可持续发展。 3.2物质输入与输出强度的特征和演变 环境经济系统人均DMI和RPO分别反映物质输入和输出强度。由图4、5可见,1990-2007年间,海南省人均DMI明显低于广东省,但呈现上升趋势,特别是2008年上升较快(为2007年的1.7倍),超越广东省,需要特别关注。1990-2008年间海南省人均RPO明显低于广东省,19年间略有波动,呈现下降趋势。1990-2008年19年间海南省人均DMI和RPO的变化可划分为不同的阶段,各阶段年均变化率见表3。 3.3物质输入与输出效率的特征和演变 环境经济系统DMI/GDP和RPO/GDP分别反映物质输入与输出效率。由图6可见,海南省DMI/GDP在1990-2008年19年间总体呈现下降趋势,物质输入效率逐渐提高。19年间,除1995年外,海南省DMI/GDP高于广东省,反映海南省物质输入效率低于同期广东省水平。1990-1995年,海南省物质输入效率提高较快,到1995年与广东省当年的物质输入效率接近。但1996年以后,海南省物质输入效率与广东省保持了一定的差距,特别是2008年与广东省差距更大。由图7可见,1994年之前,海南省RPO/GDP明显高于同期广东省水平,反映该阶段海南省物质输出效率低于广东省。1995年以后,RPO/GDP逐渐接近广东省水平。海南省RPO/GDP19年间呈现下降趋势,反映海南省物质输出效率逐渐提高。19年内DMI/GDP和RPO/GDP变化可划分为两个阶段,各阶段年均变化率见表4。海南与广东两省物质输入、输出强度和效率差异,与两省在经济技术发展水平、产业结构、消费结构等方面的差异有关。在人均GDP方面,广东省1990年是海南省的2.4倍,2008年为1.80倍。海南省人均GDP低于广东省,但差距在缩减。环境经济系统物质输入和输出与区域产业结构优化程度有直接的关系。就第二产业而言,广东省是工业大省,海南省工业在三产业中比重最小。第二产业相对一、三产业,是一个物耗高、产值大的产业。海南省经济的高速增长在一定程度上需要自然资源的输入,随着第一产业比重下降,二三产业比重上升,以及各自产业内部技术水平的提高,使得输入量的增长速度减慢。输入增长的减慢在一定程度上会减轻输出的压力。海南、广东两省在消费结构、环境保护与治理水平方面的差异,也是影响其各自物质输出强度和效率不同的主要原因。 3.4物质输入与输出IPAT分解分析 根据I=P•A•T的理论模型,将DMI与RPO进行分解,计算各自分解指标年均变化率,找出各分解指标在整体变化中的贡献。按照物质输入与输出量的变化特征,可以1997年为界,将海南省环境经济系统1990-2008年间物质输入与输出量变化划分为两个阶段(见表5)。1990-2008年间,海南省环境经济系统资源利用水平的提高(DMI/GDP年均下降5.26%)对自然资源输入的增长有一定的抑制作用;由于人口压力和国民福利的增大(年均增长率分别为1.59%和14.09%),使得DMI仍然有一定的增加(年均增长9.80%)。虽然人口压力和国民福利在增大,由于污染控制水平提高较快(RPO/GDP年均下降14.54%),使得系统的污染排放有一定的减少,对环境的压力相应减轻。 1990-1997年间,国民福利增长较大(年均20.12%),人口压力相对其他阶段有所减轻。由于资源利用技术水平上升幅度较大(DMI/GDP年均下降12.97%),使得自然资源输入增长程度较小(年均6.14%)。对于物质输出,虽然污染控制技术水平上升幅度较大(RPO/GDP年均下降17.33%),但相对国民福利增长较小,使得污染物质输出呈微弱的增长趋势(年均增长0.82%)。1997-2008年间,人口压力相对其他阶段略有增加,但国民福利保持了较低速率的增长(年均10.41%)。对于输入,由于资源利用技术水平上升幅度很小(DMI/GDP年均下降0.004%),使得自然资源的输入增长程度较大(年均11.72%)。对于物质输出,虽然污染控制技术水平上升幅度较小(RPO/GDP年均下降12.72%),但由于国民福利增长较小,使得自然资源的输出降低程度较大(年均2.07%)。 在上述IPAT分解分析中,对于资源利用与污染控制技术水平(DMI/GDP或RPO/GDP)的提高,在微观上,可以理解为采用清洁生产工艺,生产某种产品的技术方法、工艺水平更加先进与成熟,从而创造相同价值较以前所需原料量降低,产生污染物更少。在宏观上,可以理解为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及其所带来的消费结构的升级。因此,生产单位GDP的物质输入增长减缓,生产单位GDP的物质输出逐渐降低。对海南省1990-2008年间的产业结构变化进行分析,可以揭示其对DMI/GDP和RPO/GDP变化的影响。由图8,海南省1990年一、二、三产比例为44.63∶19.72∶35.65,经过逐步调整,到2008年为29.99∶29.77∶40.24。纵向对比,第一产业比重下降,二、三产业比重加大。由此说明第一产业正在向第二、三产业转移,海南省的产业结构正在升级。在创造同样经济总量的同时,以服务为主的第三产业,所需物质输入与输出较第一、二产业相对低下。第一产业逐渐向第二、三产业转移,以及各产业内部自身结构的优化,可减少区域经济发展对自然资源的开采量,对环境的压力也会相对减轻。当前海南省以独特的区位和资源优势,着力于国际旅游岛的建设,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旅游目的地,这一战略定位将对海南旅游业、现代服务业乃至整个第三产业的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同时也将进一步促进海南全省的产业结构升级。 区域经济高速增长与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将带动消费结构的加快升级,消费结构的升级在一定程度上也会减轻系统物质输出的压力。加之海南省现有环境保护与治理能力的不断加强,如新型工业省建设提高了产业准入门槛,严格科学的环境规划,农村垃圾、污水处理、生态环保设施等一系列民生工程的建设等,在这些有利因素的共同作用下,海南省环境经济系统物质输出的增长将会进一步趋缓,甚至出现可能的下降,这在很大程度上会减轻对环境的压力,促进海南省环境经济系统的可持续发展。 4结语 对海南省环境经济系统1990-2008年MFA研究结果表明:自1990年后,DMI呈上升趋势,1990-2007年增长速度平缓,年均增长6.88%,2008年有较大增加,为2007年的1.7倍;RPO呈下降趋势,年均降低0.95%。物质输入增长速度远小于GDP增长速度(年均15.90%)。海南省经济的高速增长在一定程度上是依赖于自然资源的输入,同时产生了一定量的废弃物。对物质输入与输出强度和效率的计算表明,1990-2008年间海南省物质输入强度在加大,物质输出强度在减小,但物质输入效率和输出效率均在逐步提高。经济的高速增长、相对平缓的物质输入增长及物质输出的降低,表明海南省初步实现了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从DMI和RPO的分解分析可以看出:1990-1997年间,海南省环境经济系统的自然资源输入增长程度较小,而输出呈微弱的增长趋势;1997-2008年间,海南省环境经济系统自然资源的输入增长速度加大,但输出下降。表明在这两个阶段海南省的可持续发展均不够稳定。海南省的可持续发展还有待更进一步加强。海南省应在保持经济快速增长的同时,加强产业政策、准入制度和发展战略的研究与制定。着重进行国民经济技术水平的改造和生活方式的改善,以提高环境经济系统的物质输入和输出效率,降低资源利用强度和物质输出强度。保护好生态环境,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早日达到建设生态省、新型工业省和国际旅游岛的宏伟目标。 环境经济论文:环境经济政策系统构建思索 作者:董战峰 葛察忠 高树婷 单位: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 “十一五”环境经济政策体系建设进展评估 环境经济政策体系建设受重视程度前所未有环境经济政策制定力度较“十五”时期明显加大“十一五”期间,加大环境经济政策的研究和制定,构建环境保护的长效机制,受到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2006年,在第六次全国环保大会上,总理明确提出:新时期要加快实现环境保护“三个历史性转变”,而环境经济政策是促进“历史性转变”的关键切入点。在《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等党中央、国务院的重要文件中都有重视环境经济政策的要求和意见。从环境财政政策来看,2006年,财政部在政府预算支出科目中首次增加了“211环境保护”科目,环境保护工作首次在中央财政预算中有了专门的“户头”。此外,根据“十一五”重点环保工作需求,国家设立了中央财政主要污染物减排专项资金、中央污染减排专项资金等多项专项资金政策。出台了燃煤发电机组脱硫上网电价按0.015元每千瓦时补贴的政策以及高耗能行业差别电价政策。有关部门出台了《关于改进和加强节能环保领域金融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落实环保政策法规防范信贷风险的意见》《关于推进“绿色信贷”建设的意见》《关于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等一系列环境经济政策文件。环境经济政策试点探索正在快速推进湖北、江西等地开展了环境税试点,新疆开展了资源税改革试点;广东、江苏等许多地方开展了排污费改革,大部分省市进行了水价改革;从2007年开始,原国家环保总局开始选择山西、辽宁、浙江等8省市开展重要生态功能区、流域和矿产开发生态环境补偿等试点。江苏、河南、河北、湖南、福建、山西、山东、江西、海南、广东等10多个省市自发开展了流域生态补偿试点探索。全国过半省市开始试行或试点排污权交易,其中江苏、浙江等7省市被批准为国家试点。20多个省市出台了地方绿色信贷政策,湖南、重庆、云南等地开展了环境污染责任险试点探索等。环境经济政策在节能减排工作中发挥了积极作用环保投资力度逐年加大,财政投资绩效有很大改进,特别是各环保专项资金政策对解决“十一五”时期的重点环境问题起到了重要作用。燃煤发电机组脱硫电价政策促进了电力行业脱硫污染治理。2008年全国排污费收入达到185.2亿元,对提高环保部门能力建设和促进企业减排起到了积极作用。环保部研究制定了349种“高污染、高环境风险”(“双高”)产品名录,对加快淘汰落后工艺和产品起到了重要指导作用。许多环境经济政策仍处于试点阶段国家层面出台的政策基本上是指导性的,多为“意见”形式;许多地方出台的相关文件也多采取“暂行办法”的形式,很少纳入到地方法规中。除了环境财政、排污费、燃煤发电机组脱硫电价补贴、生态公益林补偿外,排污交易、流域生态补偿、环境污染责任险、绿色信贷等仍主要处于试点阶段。环境经济政策在环境政策体系中的地位还比较低从“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各政策工具发挥的作用大小来看,主要的还是靠污染物总量控制、流域限批、环境执法等行政管制手段,环境经济政策在节能减排工作中所起的作用仍较有限,许多环境经济政策在节能减排中发挥效用仍面临制度性障碍。 “十二五”环境经济政策体系建设的重点领域建议 把环境公共财政制度建设作为首要问题来抓重视编制重点专项资金使用规划,明确资金使用的时空安排重点。在维持现有环保专项资金的基础上,研究设立环境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规模化畜禽污染防治专项资金、落后产能退出专项资金等,解决“十二五”的重点环保问题。环保专项资金的使用要树立基于绩效管理的观念,重视提高资金使用效果。继续推进基于生态环境因素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建设。建议从以下3个维度入手:其一,要增加转移支付规模;其二,完善一般性转移支付办法,将环境质量状况、重点生态功能区、环境基本公共服务建设成效作为一般性转移支付的重要因素,增加生态环境因素在一般性转移支付要素中的权重;其三,将环境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建设作为环境财政专项转移支付的重点。争取环境税费政策改革取得积极进展大力推进江西、湖北、湖南和甘肃省环境税试点,同时继续选择在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等区域的若干典型地区开展试点,开展环境税开征的一些前期关键问题研究,如适应环境税改革的配套政策需求、开征环境税对环保部门的影响、设计环境税征管平台等。并根据试点进展完善环境税方案,争取“十二五”顺利开征环境税。新疆的资源税改革试点取得了初步进展,下一步应扩大资源税改革试点范围,改革过程中要把资源开采的环境资源成本和资源稀缺性成本纳入。同时,尽快开展稀土等战略性稀缺资源的税收改革;结合“双高”产品名录制定,适时调整出口产品退税政策。 积极推进排污费改税试点,以解决排污费政策存在的征收不规范、征收率低、调控污染者行为力度弱以及“吃排污费”等问题。在初始阶段,可重点考虑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的征收工作,征收对象主要面向企业。结合“十二五”环境问题特征,建议加强重金属排污费、畜禽养殖业排污费征收。高度重视生态环境补偿机制建设尽快下发《生态环境补偿机制重点政策实施的指导意见》,对河南、河北、浙江、福建、辽宁、江苏等地开展的流域生态补偿、矿产资源开发生态补偿、重要生态功能区生态补偿、草原等自然生态要素的补偿提供指导,时机成熟后,应尽快出台《生态补偿条例》,同时加快《生态补偿法》的立法前期研究工作。 尽快出台《流域生态环境补偿实施技术指南》,推进河南、河北、浙江、福建、辽宁、江苏等地开展的省内流域跨界生态环境补偿试点;选择淮河、新安江、辽河等流域开展跨省界生态补偿试点,推动云南和安徽分别建立滇池和巢湖流域的生态补偿和污染赔偿试点,争取“十二五”跨省流域生态环境补偿试点有所突破。结合功能区划,利用财政转移支付政策手段加大对限制开发区、禁止开发区的扶持力度,在限制开发区和禁止开发区实施生态优先的政绩考核体系试点。选择内蒙、江西、青海等典型地区开展生态环境补偿费和补偿金政策试点;继续加大东江源、南水北调中线水源区等典型地区生态环境补偿财政转移支付试点。大力推进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补偿,加大对自然保护区的居民直接给予货币或实物补偿力度,推进在自然保护区边缘地带群众给予减免税赋以及采取政府援助合作等方式的政策补偿试点。建议在山西、内蒙古等地推进开展矿产资源开发恢复治理基金政策试点,在辽宁、山西等省市选择若干地区开展“资源型城市发展转型基金”试点,重点解决计划经济时期的历史欠账问题。 推进在西藏、青海、四川、甘肃、宁夏等主要草原牧区省(区)开展生态环境补偿费和生态环境补偿金试点,并着手开展跨省级和省级区域内行政区域的草原、森林的生态环境补偿金试点;进一步提高退耕还林和生态公益林建设补偿标准;大力推进山东省海洋生态损害赔偿费和损失补偿费试点。加快推进排污权交易政策试点目前排污权交易的深入推进还缺少一些关键技术的支撑,主要包括排污权指标分配的程序和方法、初始排污权价格形成机制、国家层面的排污交易平台、不同行业和区域之间的交易比率、点源与非点源交易技术、总量控制、环境影响评价等政策与排污交易的衔接等,要加强关键技术研发。 尽快修订《环境保护法》以及《水污染防治法》等单行法,明确排污权交易的法律地位。抓紧制定有关排污权有偿取得实施管理办法、排污权交易监管办法、排放交易管理办法、排污有偿使用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尽快出台《电力行业二氧化硫排污交易管理办法》,在电力行业全面推开二氧化硫排污交易,并适时将二氧化硫排放交易扩展到化工、建材、钢铁等二氧化硫排放份额比重大、监测条件较好的行业;继续推进太湖流域开展化学需氧量、氮、磷等排污权有偿使用和排污交易试点,并选择长三角或者珠三角地区开展区域化学需氧量、氮氧化物、汞等污染物排污权交易试点。继续完善环境定价政策综合考虑污水处理成本、社会承受水平等因素,规范污水处理成本的构成,逐步提高污水处理费标准;结合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逐步推行分区、分类、分档的污水处理费计征方式,按照污染物类型以及污染程度合理分类污水处理收费对象;逐步提高污泥处置能力,循序渐进纳入污泥处理收费。 制定实施烟气脱硝电价政策,根据不同脱硝工艺“因厂制宜,统筹考虑”,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合理确定补贴标准和补贴范围。对可再生能源发电和垃圾焚烧发电厂实行优先上网和补贴政策,建立激励清洁能源发展的电价机制;加大高耗能、高污染企业差别电价、差别水价实施力度。大力推行绿色金融政策环保部门要加强与银行金融部门、银监部门之间的协调合作,构建部门间沟通平台以及地方环保部门向国家报送绿色信贷信息的网络数据平台。研究制定绿色信贷环境信息管理办法、绿色信贷行业指南,建立健全对地方环保部门、银行业金融机构实施绿色信贷效果评估制度。加快推进湖南、浙江、江苏、云南、湖北等地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逐步拓展试点的行业范围和区域范围;以环境风险高,环境污染事故发生次数较多、损害较大的行业为重点制定行业环境风险评估技术指南;研究拟定企业环境风险等级划分现场踏勘规范、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管理办法。 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和绩效评估研究与试点方案,推进在江苏、上海等长三角地区以及北京、天津等地区开展上市公司环境绩效评估试点,争取尽快出台《上市公司环境绩效评估试点工作方案》《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指南》《上市公司环境绩效评估技术指南》等政策。重视绿色贸易与对外绿色投资政策的制定建议把环境保护作为出口退税商品名录、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等贸易政策调整的重要依据,从产品、企业、行业3个层面,综合制定并运用环境关税、基于环保目的的市场准入与准出等政策措施,从贸易环节倒逼企业的环境保护和污染控制。研究WTO(世界贸易组织)框架下的环境保护条款,积极应对国外起诉我国限制稀缺性矿产资源产品出口的贸易纠纷。积极参与WTO环境产品开放清单的讨论和谈判环境产品标准的制定。 实施“绿色”对外投资,尽快出台《关于加强我国对外投资和援助中环境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和《中国对外投资企业环境行为指南》,提高我国海外企业的环保意识和环境管理能力。积极推进“双高”产品名录工作积极结合相关部门工作需要制定名录。根据贸易、信贷、保险、财税、金融、产业和科技等相关部门在开展节能减排工作中对“双高”产品名录的需求,研究并出台基于税字号的“双高”产品名录,直接服务于出口退税和加工贸易政策调整。建立基于“双高”产品名录的环境经济信息库。吸纳研究院所、企业和社会公众参与名录基础数据的提供和名录的编制,建立公开的包含经济和环境数据的“双高”产品的信息库,并与各部门和社会各界实行共享。 形成促进环境经济政策体系建设的配套能力 编制“十二五”环境经济政策建设规划应明确规划的目标,规划编制的原则、指导思想、主要任务、工作思路和规划重点,对各项环境经济政策的研究、推进、政策出台和实施等有一个合理的时空维度安排,对完成规划所需的经费、部门分工、协调及职责,研发、能力建设等作出总体安排。强化部门联动生态环境保护部门要加强与财政、税务、商务、金融等经济部门的合作,强化部门间联动,加大相关环境经济政策的研究和试点推进力度,确保“十二五”环境经济政策建设目标的顺利完成。重视重点政策的试点和政策实施的技术培训有关部门要组织编写环境税、环境污染责任险、绿色信贷、生态补偿、排污权交易等专门的培训教材,适时组织安排相关培训工作。特别是要重视加强对试点省市的培训,以保证试点工作的推进。组织研发关键技术相关政府部门应积极组织下属科研院所有计划地列专题、安排相关科研项目,研发政策制定中所需的关键技术。可采取领导小组、专家顾问组和项目技术组相结合的方式。积极开展国际合作继续加强与OECD(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国家在环境税费、生态补偿、环境投融资等领域的广泛合作;利用好亚行、世行提供的技术援助和技术咨询项目,加强与UNDP(联合国开发计划署)以及其他国外环境经济政策研究机构的交流合作,并宣传中国的环境经济政策研究和制定成果。 环境经济论文:环境经济体系分析探索 作者:李昂 单位:吉林大学商学院国际会计专业 环境经济系统是环境系统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环境经济问题已受到相当的重视,在2006年第六次全国环境保护工作会议提出运用经济等综合手段解决环境问题以后,有关环境经济方面的研究和应用不断得到加强,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增长等理念应运而生。环保问题归根结底是经济问题。环境经济的核心是经济,研究的对象和范围是环保。我们可以以经济学原理为依据,从对供需曲线的分析出发,分析探讨环境资源的外部性、非竞争性、公平性等问题,通过必要的政府干预,让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促进环境问题的解决。 供给与需求曲线 图1是经济学典型的供求曲线。市场调节作用的本质是价格变动。价格的变动维持着供需的平衡。S-S为供应曲线,它说明当价格上升时,会激励产量增加;D-D为需求曲线,它说明当价格上升时,需求(购买)量减少。供求平衡点在两条曲线交叉点E上,在此点上,平衡价格出现,高于或低于此价格,则呈现过剩或短缺。当然,在特殊情况下,若需求固定,水、电、食品等生活必需品,其需求曲线会变得更加陡峭或靠近价格坐标,即“需求刚性”,这种需求在极端情况下甚至会导致垂直于供应量的竖直线。同样,矿产、环境容量等供应能力变化小,其供应曲线就相对平缓或靠近产量坐标,即“供应刚性”,极端情况下也会出现平行于产量的直线。 环境资源特征及供需曲线的设计 环境资源具有稀缺性、外部性、非竞争性和不公平性的特征,也具有公共品的特征。尽管环境资源的曲线偏向“供应刚性”,即更具公共品特征,但通过供求曲线分析,通过政府干预,创造市场平台,让价格调节环境资源,让“看不见的手”引导保护环境、治理污染的自觉行动是可能的。 排污权(指标)交易的供需平衡 以COD总量控制指标为例。在不考虑现有排放总量的情况下,假设1吨化学需氧量(COD)指标基本价格为3500元(以处理1吨生活污水0.7元,削减COD总量200克估算),那么通过排污交易,在市场上形成价格,这个价格将根据需求发生变化,则排污企业可以通过增加投入、改进生产工艺减少COD排放而得到富余的COD排放指标,也可以通过投资建设污水处理厂,减少地区COD排放而得到COD排放指标,通过排污交易市场获得回报,这样,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就引导企业通过降低COD排放量获得经济收益,自觉地达成控制一个地区污染物排放总量的目的。 COD指标也是一种资源,这是上述机制得以形成的核心。过去人们没有注意到这一点,而只是通过行政命令、法律监督或排污收费的方式推动COD减排,这增加了大量的行政成本,效果却并不理想,而通过市场机制减排则大大减轻了政府的工作压力。面对新建扩建项目而新增的COD排放量,企业可以到市场上购买,或通过建设削减COD排放量的处理设施减少自身排放,或帮助其他企业减少排放,都可以获得COD排放的指标。当然,与其它商品的供求一样,对COD排放指标的交易也有如排放量的核定等专门的监管措施。图2是COD排放指标的供求平衡曲线,其原理与前述相同。COD价格同样因市场需求也就是新上项目需求、减排需求、环境质量改善需求的变动而变动。 在平衡点E,COD的价格与市场需求总量对应的价格持平,企业排污所需的排放指标与市场可供的排放指标相等。若价格在E点之下,则企业的需求更多,而可提供的COD指标有限,企业或地区就会减少排放,加强污水处理厂建设、开展污水综合治理、建设人工湿地,减少COD排放,增加可用的COD排放指标,向E点靠近;若价格在E点之上,则总的排放指标大于需求,企业或地区就会根据发展的需要,增加工业项目,充分利用地区环境容量发展经济,同样向E点靠近。 排污收费与总量指标的供需平衡 目前,排污收费是按量计收,近年来又增加了超标收费。但总体上还是以固定价格(单位排放量收费)进行收费,虽然企业缴纳了排污费,但无论是排量大的还是排放量小的企业,费率都相同,这里费率就是指价格,也就是说价格是固定的。这样,价格的调节作用就无法发挥,“看不见的手”失去了作用。设想,如果排污收费的单位价格能随着排放量的增加而提高,结合上述的排污交易模型,是很可能大大降低企业污染物排放总量的,排污收费价格变动将使市场机制得以发挥作用,引导并促进企业及社会减排。当然,排污收费价格随量变动的具体幅度,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测算,并通过交易市场进行调节。在这里,我们假设单位排放量的收费价格随排放量呈线性调整,或呈非线性(如抛物线形等)。得到一个排污收费与总量指标的供需平衡图(图3)。D-D为排放指标需求,S-S为污染物排放量。这里的供应实际上是指企业付出的排污费,是一种“负”供应。 在平衡点E,企业排污所被征收的排污费与其在排污交易市场上购买的指标付出的成本相等,达到平衡。超出这个范围,在E点之上,企业将付出更大的排污成本,因此其将努力减少排污,向E点靠近;在E点之下,说明总量指标供大于求,则企业或地区可以根据发展的需要,增加工业项目,充分利用地区环境容量发展经济,促使价格向E点靠近。 环境经济论文:地质环境经济与和谐社会构建 摘要:伴随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和进步,城市化建设进程的逐渐加快,导致大量的地质环境资源被占用和破坏,这种做法明显不符合我国的科学发展观以及可持续发展理念。随着时代的发展进步,人们也逐渐认识到地质环境对于人类生存的重要性,并且针对地质环境经济进行不断的分析和研究,明确地质环境经济在根本上就是和谐社会构建的良好展现。本篇文章针对地质环境经济与构建和谐社会之间的关系进行了分析和探讨,并提出人们应该不断加强地质环境保护意识,这样才能够有效提升我国和谐社会的构建速度,提高人们的生活水平以及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 关键词:地质环境;经济;和谐社会 0引言 中国的综合实力正在稳定提高,并且社会经济也处于飞速发展的时期,大量的工程项目施工建设有效促进了社会建设和经济水平的提升,但是,工程项目的建设施工项目增加就会造成自然地质资源被大量的使用和占用,而且在进行施工建设的过程中,也会造成施工现场周边地质环境的破坏,这种情况就会使国家在地质环境破坏方面的治理资金投入量有所增加,造成国家财政部门的巨大压力,这对于经济的发展以及和谐社会的建设都非常不利。所以说,地质环境问题已经不单单是在地理方面了,其也能够在经济以及社会建设方面造成影响。因此,国家有关部门就应该针对地理环境经济与构建和谐社会之间的关系进行详细的分析,并找出两者的共通点,进而不断提高我国地理环境的保护和经济效益的提高,促进和谐社会的发展建设。 1地质环境经济学的内涵 地质环境也是自然资源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另外,地质环境就是说在岩石圈内影响人们生存和发展的全部地质条件的总和。全部的环境条件都有双面性,地质环境也是如此,其不仅能够有效的促进人们的生存环境以及社会和经济的发展进步,同时也能够对人们的生存以及社会和经济的发展造成严重的影响。将地理环境通过经济学理念进行分开的话,就能够将对人们具有积极影响作用的地质环境因素称作地质资源环境,将对人们具有消极影响作用的地质环境因素称作地质灾害环境。进入就能够在经济学中将地质环境分为两种,一种就是地质资源环境经济学,另一种就是地质灾害环境经济学。地质环境经济学主要是针对地质环境的调查、评价、开发、使用、预防和治理之间的经济学联系进行分析。地质资源环境就是说地质环境中对人们的发展和和谐社会的构建起到积极作用的地质景观和现象。比如说,因为地壳运动和地质条件变化产生的自然地质景观和现象,这些自然地质景观和现象对人们进行积极的影响,这些自然地质景观和现象能够提高人们对于地球地理环境的认知,并从中不断发现地质变化的主要规律,这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因此,地质资源环境经济学的主要分析目标就是人们的发展和进步过程中的地质环境资源调查、评价、开发、使用、预防和治理之间的经济学之间的联系。地质灾害环境就是说在自然地理环境的影响下而出现的不利于人们生存和发展的地质环境。比如说,火山爆发、地震、水土流失、地面坍塌等等。这些地质灾害会对人们造成非常严重的影响,不利于人们的生存和发展,更不利于和谐社会的良好构建。因此,地质灾害环境经济学中的主要分析目标就是对各种严重的地质灾害进行分析、调查、预防和治理之间的经济学联系[1]。人们将地质环境经济学分成地质资源环境经济学以及地质灾害经济学两种。地质资源环境对于人们的发展进步以及和谐社会的构建来说都有着非常好的促进作用,在经济学联系上就是对经济效益和分配之间的联系进行分析。比如说在对历史地质环境资产以及国家地理公园中的地质环境进行保护的时候,对投资进行有效的调查、评价和报告,能够将历史地质环境资产以及国家地质公园所获得的经济效益进行再次的分配。地质灾害环境对于人们的生存和发展以及和谐社会的构建来说有着非常严重的阻碍作用,其中的经济学联系就是对相关损失和责任之间的联系进行分析。比如说,如果出现严重的地质灾害的话,产生的人员伤亡情况以及经济损失情况的主要负责部门的确定等等。在对地质资源环境经济学进行研究的时候运用其他资源经济学已经存在的成果,对其中有用的内容进行借鉴,现阶段,在相关人员的不断研究下,地质资源环境经济学已经取得了良好的成就。地质灾害环境经济学是一个刚刚兴起的学科,对该学科的研究进度非常缓慢,也没有取得一定的成果。但是在进行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的过程中,地质灾害环境经济学有着非常大的作用和意义,因此,其也成为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重点内容. 2地质灾害环境经济学的研究内容 2.1地质灾害的预防阶段 依据调查成果实施对灾害体的监测,依据监测成果适时提出灾害可能发生的时间、地点,及时采取措施将灾害发生损失减到最少。所以预防地质灾害发生是社会的共同责任,是国家赋予政府的职能,是一种社会公益性工作[2]。 2.2地质灾害的治理阶段 多数地质灾害由自然因素所引发,其威力之大是人类目前无法防治的。常通过预防、避让而使其造成的损失减到最小。也有一些对社会经济发展带来严重威胁,而目前人类又没有能力进行治理的地质灾害[3]。 3地质灾害与和谐社会 理想中的和谐社会就是一个法律法规非常健全,社会中个任何事物都是平等和公正的,并且社会中时时刻刻都弥漫着友爱的气息,并且治安也非常好,人们的生活也非常有序。想要建设这样的和谐社会就应该先将人与自然的关系处理好,保证人与自然和谐共处。要是人们在进行社会发展和建设的时候对自然环境进行严重的破坏,自然环境也会不断地报复人类,这样就不能够进行和谐社会的构建了。在处理任何自然的具体关系的过程中,应该用客观的思想对人与自然的关系进行理解和认知,其中包括,人类应该在进行任何活动的时候,将自然环境进行首要考虑,并对其进行保护,再就是自然环境是瞬息万变的,有时候就算人类不对自然环境进行破坏,其也会因为自身的因素对人们的生存环境产生破坏,导致人与自然不能够和谐共处。所以,想要提高人与自然的和谐程度就应该对人类的各种活动进行限制,对自然环境造成破坏的行为进行严重惩罚。再者就是人们应该针对自然环境的变化规律进行分析和研究,预防自然灾害对人类产生非常严重的影响。这样一来,就能够保证人们对各种自然灾害的发生进行预测和判断,并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预防和治理,进而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处,构建和谐社会[4]。 结语: 综上所述,在进行和谐社会发展建设的过程中,人们不应该将一切的经济发展和社会建设都建立在破坏自然地质环境的基础上,这必然会遭到大自然的报复,所以,在进行和谐社会构建的时候,应该对自然的发展进行良好的调查和分析,防止各种人类活动造成自然界中的不和谐因素。上文针对地质环境经济与构建和谐社会的具体关系进行了分析和探讨,并阐述了国家相关部门应该针对地质环境进行有效的保护,并对各种地质环境灾害进行有效的预防和治理,使人们充分认识到地质环境对人们生存质量的影响,进而促进和谐社会更好、更快、更加文明的发展和建设。 作者:何牧 单位:河南省地质环境监测院 环境经济论文:环境经济学课程增设探讨 摘要:随着低碳经济在环境经济学中的重要性不断增强,环境经济学课程有必要对碳交易知识体系加以普及,本文探讨了限额设定、配额分配、价格管理、监测核查、市场工具等构建碳交易体系的五个方面。 关键词:环境经济学;碳交易;知识体系 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是当今国际社会的普遍共识,环境经济学理论已表明碳交易是公认的最具“成本效率”的低碳治理政策工具,但环境经济学却未专门介绍碳排放交易体系,随着碳减排约束的不断加强,环境经济学有必要对这一知识体系加以普及。碳交易知识体系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介绍。 一、限额设定与范畴 “限额”是指某一交易体系所涉温室气体的排放总量,限额设定涉及以下四个方面的问题。 1、管制气体。 大部分排放交易体系关注然手过程产生的二氧化碳,少数排放交易体系还管制甲烷、氧化亚氮、氢氟烃、全氟烃和六氟化硫等。 2、管制行业。 管制行业的确定需要权衡常规因素:第一,分析某特定行业的减排潜力与减排成本;第二,了解该行业对交易机制的熟悉程度;第三,了解该行业的监测、报告与核查的可行性。 3、覆盖范围。 如果包括每一个微小的温室气体排放的来源,会超过管理计划能力并导致交易成本的增加,但只包括少数单位则会减少配额市场的流动性。使用最多的方式是从核心行业着手,然后逐步扩大管制行业范围。 4、排放监管点。 交易体系可分为上游体系与下游体系:在上游交易体系中,化石燃料生产商必须根据燃料中的碳含量交出相应排放配额;在下游交易体系中,排放者必须根据实际排放量交出相应的排放配额。 二、配额分配 在指明排放配额总量的前提下,确定每个排放者获得分配排放限额的数量,确定排放配额是高度政治化的决策过程,政府通过设定排放限额有效创造稀缺的宝贵资产,然后在经济体不同参与者中进行分配。配额的方法一般有三种:一是政府免费分配它新创造所有的资产,二是排放者必须从政府买所有它需要买的配额,但大部分的碳交易体系选择的是混合型的。例如,欧盟排放交易体系只是拍卖排放配额的10%,基于早年排放而对排放者分配排放许可证,这种方法叫做“溯往原则”。还有一种方法叫做“标杆原则”,根据某同质行业、给定产品组或经济产量的绩效评价确定排放配额的核配方式。采用溯往原则核配碳排放权相对简单,仅需获得待审计设施的排放数据即可,但弊端是奖励了污染最严重的企业,因为它在不考虑企业效率的前提下将最高排放配额分配给排放量最高的企业。其次这种原则还鼓励企业夸大其给定基准期的排放量,用以达到更高排放配额的目的。采用标杆设定原则有助于平等对待具有可比性的设施,生产效率高的企业能够获得更高排放配额,从而鼓励企业努力提高排放绩效,奖励生产效率高的企业,惩罚生产效率低的企业。但其难点在于要为排放交易体系涵盖的所有工业部门的所有异质产品设定标杆。 三、价格管理 由于碳交易市场受政治因素影响较大,交易量过低、流动性过差、价格波动都会影响交易系统的环境效益,因此有必要设计一些工具来降低市场波动、控制碳价格。 1、储存配额。 排放者可保留剩余配额至下一个履约期使用,配额价格除了能反映当前的配额稀缺程度,还能反映未来预计的配额稀缺程度。 2、预支配额。 若交易体系允许排放者通过预支未来交易期的排放配额满足当前交易期的规定,则碳价格能够稳定在较低水平。 3、价格底线。 通过设置最低碳价为投资者提供安全保障,通过这种方式可限制碳价波动、减少未来碳价的不确定因素。 4、价格上限。 通过为排放配额设置价格上限确保排放者合规成本不会超过既定阈值。如果配额价格达到上限,监管机构则必须增加配额供应。 5、抵消。 抵消信用额度是奖励排放交易体系涵盖范围以外的温室气体减排成果的凭证。可采取国内抵消信用额度或国际抵消信用额度两种方式。 四、监测、报告、核查及执行制度 为了保证排放交易体系市场既可信又可靠,作为监管者应确保覆盖范围内的设施遵守规则,关键在于监测、核实及报告实际排放量的准确性。防止发生欺诈行为不仅对该市场的有序运作至关重要,还关乎排放交易体系所维护的环境完整性。在力求监测结果准确可靠的同时还需考虑监测、报告及核查的费用。首先,使用与活动性质及规模相宜的监测规定。第二,报告要求清晰明了,截止日期应予以明确。第三,由外部机构完成对排放数据的核查工作。第四,针对不合规的行为制定各类惩罚措施。第五,设立电子登记处可确保准确记录排放交易体系内发生的全部配额交易。 五、市场工具 除了可供各实体从政府或者拍卖会直接购买碳排放配额的以及市场外,还存在旨在提供上述实体互相出售这些碳排放额度的二级市场。在一级市场,政府可以直接拍卖碳排放配额、将拍卖程序外包给私人平台或外部实体、或者聘请银行自行出售碳排放配额以实现收入最大化。二级市场的交易所可以提供碳产品(碳补偿额度、碳排放额度以及衍生产品),碳补偿额度或碳排放额度还可以进行场外交易。交易中典型的碳产品类型包括:现货合同,买方一次性购买并获得碳排放额度以满足紧迫的合规需求;期货合同,先进行交易,然后在一个较晚的日期供应碳排放额度和付款;期权合同,其中的一方购买在较晚的一个日期支付特定产品价格的权利,即现在支付期权权利金换取今后以特定价格进行产品交易的权利。 作者:张翼 曾炜 单位:湖北工业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太阳能高效利用湖北省协同创新中心 环境经济论文:藏区生态环境经济发展 一、藏区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改革开放的进程中,同全国其它地区一样,广大藏区的经济社会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人民生活得到进一步提高。但由于历史,地理等诸多因素,特别是交通信息等因素的制约,藏区与中国其它地区,特别是与东部沿海地区的差距还很大。随着改革的深人,这种差距不但没有缩小,反而有日益扩大的趋势。譬如:2002年,我国人均GDP为10320元人民币,但许多西部省区人均GDP远远低于这一数字。如甘肃、云南、四川、西藏和青海人均GDP分别为4493元、5179元、5766元、6093元和6462元。⋯㈣与之相反,东部和沿海许多省份人均GDP远远高于平均值。如浙江、广东和江苏省人均GDP分别为16838元、15030元和14391元。平均计算,上面所列五省区的人均GDP仅为浙江、广东和江苏三省的36%。自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以来,西部各省区的经济增长明显,有些省区甚至超过全国平均水平2005年,甘肃、云南、四川、西藏和青海省的人均GDP分别为7477元、7835元、9060元、9l14元和lO045元,与2002年相比有明显的增长,但2005年浙江、广东和江苏省人均C,DP分别为27703元、24435元和24560元,|2远远高于西部。上面所列西部五省区的人均GDP与浙江、广东和江苏三省人均GDP间的差距在2002年大约为一万元,但三年后,这种差距几乎扩大到原来的两倍。为此,中央政府加大了对藏区的投资力度。特别是在中央几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的召开以及实施“西部大开发”的发展战略以来,许多藏区以GDP的增长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的速度得以发展。但藏区在经济发展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重大问题。比如:在2008年,全国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为4761元,但在西藏这个数字仅为3176元。 在青海省藏族比较集中的几个自治州差距更大。黄南,果洛和玉树藏族自治州2008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分别为2369元、2291元和2176元,jf远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除了发展战略安排和地区优势以外,造成这一严重后果的男一个主要原因是在发展中忽略了当地实际情况,特别是忽略了少数民族地区特有的历史、地理、文化及社会现象对经济发展的影响。不顾当地实际,盲目崇拜GDP的现象在藏区的经济发展中显的尤为突出。当然,有些问题是在中国经济发展过程中所共有的,但有些是藏区所特有的。与中国许多少数民族地区一样,藏区也存在诸如交通不便、基础设施落后、工业发展缓慢等制约经济发展的因素。但在藏区更加突出和严重的问题是:逐年增大的城乡差别,高度依赖中央政府投资的不可持续性和教育质量的严重落后。这些问题的严重程度是中国其它地区所没有的。例如,2009年西藏文盲半文盲人口占l5岁及其以上比例高达39.6%,是中国西部省区最高的。这个数字远远高于全国7.1%的平均水平。如果我们再拿初中、高中教育相比较情况更糟。2009年,6岁及以上人口中全国大约41.7%的人口具有初中文化水平,13.8%的人口具有高中文化水平。但在西藏这个数据分别为12.8%和3.9%,是全国最低的。5](明∞)藏区在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并不是孤立的,而是许多问题交织在一起。问题的起因是多多种多样的,但在发展中对当地实际情况的欠考虑是其中一个主要问题。譬如:忽略当地实际,简单地效仿内地建工厂的办法来发展藏区的加工业,甚至将内地的工厂搬迁到藏区,是一种从外“嵌入”的企业,而非本地经济发展的自然产物。虽然各级政府为藏区的工业发展付出了艰辛的努力,但由于没有认真考虑西藏的实际情况,结果不尽人意。西藏能源匮乏,基础设施落后,没有与加工业相适应的熟练工人,所以许多企业一开始就亏损。 而为维持企业的运作,在地方政府无力扶持的情况下,唯有依靠国家的扶持。另外,许多中央及其兄弟省份的投资都集中在城镇,这样使得在经济发展中农村和城镇的差距越来越大。为了缩小城乡差距,加大对农村的投入,特别是鼓励农牧民积极参与到非农产业的发展从而提高农牧民收入显得至关重要。但遗憾的是没有考虑到藏族市场竞争力弱的实际,简单地效仿内地开放市场的模式,从而使藏区这样一个经济发展极度落后的地区反而成为劳动力输入地。大量外来务工人员涌人藏区开辟和占有新增就业岗位而当地居民在竞争中处于劣势,使得在拉萨等主要城镇形成外来务工人员垄断个体经济的局面。个体经济的迅猛发展繁荣了藏区城镇,但也进一步扩大了藏区的城乡差距。当然,改革开放30年以来藏区所取得的巨大成就是有目共睹的,是不能磨灭的。但同时藏区在发展中所产生的这些问题也是不容忽视的。虽然发生这些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其中一个主要原因是在发展过程中忽视了藏区的实际情况,违背了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理念。 二、藏区的实际情况 藏区自然资源非常丰富、生态环境十分脆弱、藏传佛教为主的藏文化核心价值观念深人人心和与之相适应的以高寒农牧业为主的生产方式。藏区的这一社会文化特点与中国内地有着很大的差别。完全照搬内地的成功经验也许可以推动GDP的增长,但在发展中会造成无法弥补的环境和社会问题。所以说,藏区的发展应该充分考虑藏区所特有的社会环境问题,制定和实施与之相适应的发展战略,而不能盲目照搬中国内地和其它地区的所谓成功经验。国际社会对发展的理解也逐步从以政府为主、以市场为主和以社会为主等观念转变为以各种相关力量相结合,共同发挥作用的发展理念。这就需要充分了解当地实际,也只有建立在以当地社会实际为出发点的发展战略才能充分调动各种相关力量积极有效的参与发展、分享发展成果并且维护发展的可持续性。青藏高原俗有“世界屋脊”“地球第三极”之称。气候干燥恶劣。由于地质变动和全球变暖等因素的影响,环境在恶化。逐年减少的湖泊、冰川和草原正在威胁着高原的生存。同时,拥有丰富的自然资源是青藏高原的另一面。迄今为止,已发现包括金、银、铜、铁、铝、锑、锂等100多种矿物质。在高原的东部有大片原始森林。另外,在青藏高原还有包括白唇鹿、野牦牛、藏羚羊等珍贵野生动物和大量植物,其中包括900多种具有医药价值的草本植物。青藏高原还是包括长江、黄河和澜沧江等多条主要河流的发源地,俗称“中国水塔”“亚洲水塔”。青藏高原的环境问题不仅关系到中国,而且直接关系到世界的环境安全。有科学家指出:青藏高原纳人中国总的生态系统中考虑时,青藏高原的价值不是体现在能产出多少物质产品,特别是不能以GDP来衡量,而是应该以青藏高原对生态系统的服务功能来衡量,青藏高原最大的价值是提供生态服务。_6J(10)青藏高原生态系统的变化将直接影响中国的生态系统,影响到中国的发展和安全。对藏区环境的保护不但直接关系到中国的生存和发展,也关系到亚洲乃至我们赖以生存的地球。青藏高原极其脆弱的生态系统进一步说明了环境保护在藏区经济发展中的重要性。因此,环境保护应该是藏区经济发展过程中优先考虑的一件大事。虽然青藏高原环境恶化的问题与地质运动和全球变暖有关,但也与人类的过度开发有直接关系。 比如:将牲畜数量作为经济发展指标的年代,青海省果洛州玛多县忽略草原牲畜承载能力,盲目追求牲畜数量,1979年玛多县的牲畜数量达到67.76万头,当年牧民人均收入达1600元,成为全国最富有的县之一。但由于牲畜数量远远超过草原承载力,草原严重退化。草原退化面积从1960年的10%增加到1998年的70%,导致牲畜数量从1979年到1999年的20年间减少了55.8%,玛多县沦为全国贫困县之一。1995年后,玛多县沙化草地每年以20%的速度发展,草原80%的湖泊和河流已经干涸。l_7]嘶牲畜平均重量的减少从另一方面说明了草原退化引起的严重后果。在上世纪70年代,玛多县牛羊的平均体重分别是400公斤一500公斤和4o公斤一5O公斤,但在本世纪初,牛羊的平均体重分别降到300公斤和2O公斤一25公斤左右。6㈣虽然这只是个别案例,但充分说明了不切合实际的经济发展政策所造成的严重后果。据统计,全国水土流失面积多达360万平方公里,其中青藏高原约占三分之一。¨6J(103)根据邓艾的研究,从1980年到2000年,青藏高原地区草地退化面积净增加2625.4万公顷,草地退化面积以平均每年131万公顷的速度增加。如果草原退化速度保持不变,到2010年青藏高原50%多的草地将明显退化、沙化或碱化。青藏高原地区草地退化率明显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从1980年到2000年的2O年间全国草地退化率年均上升0.98个百分点,而青藏高原地区草地退化率年均上升1.16个百分点。_8】(131.-139)在分析草原退化的原因时,邓艾总结道:虽然自然因素对草地退化起到了不容忽视的作用,但诸如过度放牧、过度农垦、过度采伐等人为因素是导致近几十年天然草原加剧退化的主要原因。除了生态环境极其脆弱的特性外,藏区另外一个突出特性是佛教文化对藏族文化的深刻影响。自公元4世纪佛教从印度传到青藏高原,到公元7世纪吐蕃赞普松赞干布推崇佛教,佛教开始在藏区大规模传播。 经过一千多年的发展,通过与当地原始宗教相互影响,逐步发展成为具有浓郁民族特色、以大乘佛教为主的佛教支派一藏传佛教。在其发展过程中,藏传佛教逐步成为藏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深入到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从而使佛教理念成为藏文化的核心价值观念。.佛教不仅在藏族社会中占有重要的地位,而且成为人们日常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佛教的有关因果报应、生死轮回等基本教义成为人们理解生活本质的基础和价值观。佛教在人们生活中的重要地位不仅通过人们积极参与佛教活动,天天诵经,日日祈祷等日常活动,当地主要节假日都直接或间接与佛教有关而表现无疑。另外,在藏区随处可见的大大小小的寺院、佛塔、嘛尼石堆等佛教建筑也从另一个角度表现出佛教在藏族生活中的重要性。据记载,1952年前,仅西藏一地就有大小寺庙2500余座。l-9](眦’在西藏当时100多万人口中,出家人大约占1/10以上。另外,1952年以前的西藏是“政教合一”的体制,喇嘛在政府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宗教领袖也是西藏最高的统治者。西藏近40%的耕地面积归寺庙所有。0j从这些数字不难看到佛教不仅在藏族文化中具有重要的地位,而且具有强大的政治经济地位。一个普通藏族家庭每天的生活是在家中的主人点燃香案上的藏香,更换佛像前的净水等日常佛教活动开始的。孩子早晨醒来首先听到的是父母或爷爷奶奶诵经的声音。人们经常到附近寺庙或佛塔转经祈祷。对老年人来说,转经是他们每天的主要活动。另外,当人们遇到一些特殊问题,或在从事一些诸如婚礼、丧葬、长期外出等重要活动前,往往会请喇嘛占卜预测,确定吉日。孩子出生后,许多家庭要请喇嘛给孩子起名。这样孩子在出生的哪天起就开始直接或间接的受到佛教文化的熏陶。除了日常的佛教活动外,几乎所有重要节假日都有与佛教有联系的活动。藏历4月15日是释迦牟尼诞生日,人们通常会守斋几日到一个月不等,还要去转山祈祷。每月8日、15日和30日认为是吉日,人们经常要去寺庙转经。为祈祷丰收,通常各个村要组织人们背着佛像佛经进行转田活动。在人们一年的生产与生活中有许多与佛教有关的重大活动,同时人们日日在诵经祈祷。通过几百年的实践,佛教文化已成为人们生活的一部分。许多藏族他们理解佛教的基本教义,他们懂得因果报应、生死轮回的基本含义。 他们甚至明白,如果只为个人的利益而祈祷收获甚微。他们明白藏传佛教大慈大悲利益众生的基本教义。通常人们懂得在祈祷时时刻想着他人利益的重要性。藏族这种对佛教的朴素理解,通过世代相传,在漫长的生活和实践中逐步成为藏族传统的主流文化。正如北京大学于长江教授所言:(藏族)对佛教的朴素理解,表明他们是在自然而然地、逐步地掌握这些观念和知识,没有通过正规的教育和刻意的宣传。佛教作为藏族传统的主流,是以“文化”或“民俗”的形式而不是一种特定的“宗教”形式代代相传的。藏族民众全体信奉佛教,所以在传统的人们眼中,除了佛教为主流的文化外,再没有可称为文化的东西。¨0J这种朴素并且强烈的信念逐步成为人们日常经济生活中的一种价值观,直接或间接地影响着人们对经济生活的选择。实践中人们逐步学会了如何与他们朝夕相处和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和谐相处,学会了万物相互依存的世间法则和道理。许多阻止开发自然资源的戒律都源自对藏传佛教的理解和信仰,特别是藏传佛教有关动植物相互依存的知识。通过几个世纪的实践,在有关环境保护的问题中,许多藏族已经很难区分是宗教信仰还是对环境的关爱。在谈到文化对经济发展的影响,Grondona教授指出,可持续经济发展的有利环境只有在存在一种“内在价值观”的社会环境中有可能存在。他将这种“内在价值观”定义为人们无论在有利和无利的情况下都持有的价值观。他认为一切经济的价值观都是非“内在价值观”,从而没有可持续性。也就是说一种支持持续投资的价值观不可能来自干经济的价值观,而只能是一种“内在价值观”。经济的价值观之所以不能持续是因为当达到经济发展目的时,这种价值观就会消失。他认为这种非经济的“内在价值观”是一种诸如生存、安全、威望、圆满、解脱等人们永远在追求的价值趋向。但无论如何这种非经济的“内在价值观”,只有在不阻挠经济发展,并且有利于经济发展的情况下才能创造出可持续经济发展的有利环境。_ll|¨-45)Grondona教授的观点也许有点不切合实际,但他说明了文化对经济发展有重大影响。 三、对藏区经济发展的分析建议 发展是人类的永恒主体,但发展有科学与不科学、和谐与不和谐之分,每个国家或地区的发展目标不尽相同,有些甚至在其发展过程中严重背离了发展为人类谋福利的宗旨。为了使发展为人类谋福利,实现以人为本的发展目标,就应该充分尊重当地实际情况,建立起以人为本的发展模式。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指出,当前西藏的社会主要矛盾仍然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提出要大力保障民生,把更多关怀和温暖送给广大农牧民和困难群众,提高各族群众生活水平和质量。会议强调要把改善农牧民生产生活条件、增加农牧民收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首要任务,使各族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近80%的藏族生活在广大农村,农牧业生产方式是他们的主要经济活动和收人来源。如何摆脱农村的贫困问题是促进藏区经济发展的一个重大问题。关注藏区农村的发展不仅关系到整个藏区的经济增长和变化,而且对能否实现藏区广大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从而达到使大部分藏族社区受益的目的。但考虑到藏区生态环境脆弱的现实,以扩大农牧业生产的经济发展模式不利于对环境的保护。这样,只能在充分利用适应高海拔农牧业经济作物的比较优势的基础上结合现代科学技术生产高附加值的有竞争力的产品。另外,作为世界屋脊的青藏高原生产诸如牦牛、青稞等具有高原特色和特殊价值的产品。 青藏高原的自然环境造就了他们的独特性。几个世纪以来,藏族人民适应了自己赖以生存的高原自然环境。因此,尊重藏区实际的科学发展观战略实施的关键是如何将藏区独一无二的产品与现代先进的科学技术相结合。同时,如何充分利用藏族传统文化,特别是藏传佛教文化对环境保护方面的特殊贡献是促进藏区经济发展的另一项重要问题。由于藏传佛教文化对保护环境的贡献是基于藏族人民强烈的佛教价值观的信仰,这种对环境保护的贡献是难以用法律法规等手段代替的。所以,对藏传佛教文化的保护不但有利于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而且对实现藏族人民福祉至关重要。尊重藏区的实际情况,就是要全盘考虑藏区自然环境脆弱、以高寒农牧业产品为主以及藏传佛教影响深刻的现实。与之相适应的经济发展就应该将重点放在如何开发含金量高的、环境友好型的和具有浓郁文化特色的产品。也就是说,在藏区的加工业、旅游业和其他产业应该将藏区独一无二的资源与现代先进的科学技术相结合,以便生产具有高附加值的产品。在生产过程中充分考虑环境的承受能力,任何产品的出笼都不应该以破坏环境为代价。同时,尽可能使藏族文化附加于有关产品,进一步提高产品的文化价值从而提高产品的吸引力和竞争力。 这样,通过提高产品的科技含量而不是通过扩大规模的经济发展模式,特别是通过监控生产过程来达到保护环境的目的。同时,通过附加青藏高原文化的形式推销藏区独一无二的资源,从而进一步展示藏区产品的唯一性和独特价值。考虑到激烈的市场竞争,唯有通过这种发展战略才有可能在保护环境和藏族文化的同时,使广大藏区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占有一席之地。这种以当地实际为出发点的发展战略不仅考虑到藏区环境脆弱以及与此相适应的生产方式,同时充分尊重当地文化。当地藏族最了解他们所处的环境、生产方式和他们自己的文化。所以说,这种发展模式不但是可持续的,而且能最大限度的调动当地人积极地参与其中。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藏区的社会文化与其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相互作用,共同发展,创造了藏区特有的社会文化和生产方式。所以说,只有在充分了解藏区发展历史、以藏区现有的社会文化现实为出发点,才有可能制定出符合藏区实际的,能充分调动当地人积极性的可持续的发展规划。也只有这样,才有可能避免造成严重的环境和社会问题。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研究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强调“十二五”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强调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为实现“十二五”时期发展的目标任务,全会就坚持扩大内需战略、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发展现代产业体系、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等方面提出一系列重大举措。以藏区实际为出发点的发展模式不仅符合我国发展战略,更能体现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的内涵。充分考虑藏区实际的发展方式在很大程度上能解决当前藏区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环境经济论文:国外环境经济理论探究 一、财产权问题 新制度主义者认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外部性导致环境问题的出现,而产权制度缺损又是导致外部性问题的根源。因此,一个社会可以通过建立合理的资源产权制度来从根本上解决环境问题。针对财产权利的合理界定并与特定社会政治文化因素的结合,西方学者在水权制度、林地产权制度、农地制度等资源产权制度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实证研究。英国伦敦大学的戴维•皮尔斯等人认为,如果土地所有权(landtenure)能够得到保障,那么土地的拥有者或使用者就会对价格刺激做出积极的反应。如果没有这种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的保证,就会出现财产权失效或体制失效的现象。布罗姆利(Bromley)和塞尔诺(Cerneau)区分了4种独立类型的财产制度,它们分别是政府的、私人的、公共的和自由进入的财产制度。在第4种情况下财产概念失去了意义,前两种情况下资源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可通过所有人与使用人之间的承租协议方式实现分离。假若协议得到执行,那么土地使用就会受制于有关环境保护的协议。公共财产指集体拥有而被私人占用的财产制度(集体之外的所有其他人被排除在使用和决策之外),集体中个人拥有权利和责任,当然这种责任和权利不一定平等。C.万初普(CiriacyWantrup)和毕晓普(Bishop)、布罗姆利和塞尔诺等人强调公共财产制度不是土地过度使用的单一原因。正如朗格(Lunge)研究的那样,集体中所有个人都独立行动使自己利益最大化的假设是不恰当的。许多经典案例表明,公共财产制度能够而且确实显示了持续存在的能力和良好的环境管理能力。然而,它们也像其他财产制度那样容易受到外部压力(诸如技术进步、与其他集体新的社会经济关系或自然灾害等)的干扰而偏离方向,公共财产制度需要建立在一种强有力的集体行动理论之上。有些学者强调,混淆公共财产与自由进入,从而假定在公共财产制度上可能看到“公地悲剧”是一个重大错误。如果这个集体不能加强自己的权利来排除外人,那么情况可能是这样的。私有化能够为改善土地和资源提供不断的刺激,但它也与最优资源退化和拥有者之间外部性的存在相一致。由于自由进入被定义为没有财产的状况,那里授权从来不存在,或者以前的权利不能或已无法得到加强,那么“公地悲剧”就有可能发生。美国著名学者埃莉诺•奥斯特罗姆提出了公共池塘资源(common-pool-resource)概念,她认为公共池塘资源是一种人们共同使用整个资源系统但分别享用资源单位的公共资源。在大量的实证案例研究的基础上,她开发了自主组织和治理公共事物的制度理论,从而在企业理论和国家理论的基础上进一步发展了集体行动理论,同时也为面临公共选择悲剧的人们开辟了新的路径,为避免公共事物的退化,保护公共事物,可持续地利用公共事物,从而增进人类福利提供了自主治理的资源产权制度基础。20世纪80年代以来由于构建水权交易市场的需要,国外学者对水资源产权进行了系统的研究,包括水权制度的构建和制度绩效的分析。但目前对水权尚无统一的定义,人们的水权观念决定于一系列的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安排,从而水资源可能存在私人物品、公共物品和社区共用物品等形态。一般认为,水权的界定应包括拥有者、数量、可靠性、可交易性和质量等方面。排污权是一种特殊的财产权利,它是对环境容量这一稀缺资源的明确界定和分配。排污权的分配并允许其交易,大大减少了环境政策的执行成本,同时,环境资源使用中的“产权拥挤”问题也得到了解决,使用者在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同时,也将使整个社会的利益实现最大化,使环境容量资源得到高效配置。排污权交易是未来环境政策发展的主要方向。 二、可持续性问题 效率和伦理因素会影响私人和社会在环境问题上的选择。国外关于资源配置的静态和动态最优原则的研究较为透彻,如对于矿产(可枯竭资源)开采量、林木(可再生资源)砍伐量的决定等研究都可归纳为特定的动态最优化问题。戴维•皮尔斯认为,贴现率直接影响人们对资源的利用和相应的投资行为,然而在现实情况下贴现率是一个难以估计的变量,所以全面分析贴现率与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方式的关系是非常复杂的,但其要点在于:贴现率直接影响人们对收入和成本的预期,贴现率越高,可枯竭资源越以更快的速率折耗。高贴现率与资源开采价格和成本的高比率的结合会导致“资源的最优灭绝”。因为高价格—成本比率使得开采最后一个单位的资源仍然有利可图,而高贴现率则鼓励资源的现在利用而不是留待将来利用。贴现率受资源占用者的自然(地理位置和资源丰富程度)和经济(占用者的收入及影响收入分配的正式制度安排)的保障程度以及特定社群内的共同规范(非正式制度)的影响。可持续的观念体现在,当代人对福利的追求不能以后代人的福利降低为前提。西方学者在对环境资本(包括自然与人工资本)存量变动作出严格界定的基础上提出弱持续度、强持续度和环境的可持续性等概念。根据哈特卫克规则(HartwickRule),如果将所有从稀缺性资源的使用中获得的稀缺性租金以资本形式投资,则资源配置的结果会使社会在弱持续度上发展。一般而言,并非所有有效率的资源配置都具有可持续性,而且并非所有可持续的资源配置方式都是具有效率的,只有同时具备可持续性和效率性的资源配置才能同时增进当代人和后代人的福利。绿色NNP是近似调整环境因素后的国民生产净值,它是总资本(人造资本加自然资本)存量减去当年付出的环境补偿量。在假定人造资本和自然资本可以完全替代的情况下,皮尔斯和阿特金森(PearceandAtkinson,1993)提出了弱可持续性指标(PAM)。PAM的定义为:PAM=SY-δMY-δNY(1)若PAM 0,经济可持续。上式表明,如果储蓄(S)超过人造资本(δM)和自然资本(δN)的折旧之和,则PAM为正值,这里Y代表收入。最新的集中于可持续发展的经济福利度量是戴利和科布(DalyandCobb,1989)提出的可持续经济福利指数(IndexofSustainableEconomicWelfare,ISEW),他们首先把一个收入不平等指数应用于私人消费,以此来反映分配的变化。这里隐含了一个假设,即穷人消费边际效益增加的价值大于富人消费边际效益增加的价值。上述PAM和ISEW指标均已被用于对实际经济体的分析之中。热力学第二定律最重要的含义是:物质经济运行必然消耗维持其运行的资源。资源稀缺性的增加和污染水平的上升都是物质燃烧和消耗的不可改变的单向结果。为了测定一个经济过程或一个经济系统中的能量流动,研究者们提出了几种方法,这些方法中包括“过程分析法”和“投入产出法”。通过能量计算和动态仿真模型,国外学者已经把稳态经济思想拓展到可持续发展模型中,但目前的模型设计还比较简略。有人提出,使用地理信息系统(GIS)与专家系统,可以帮助政策制定者们找到合适的、可以促进可持续发展的管理战略。 三、对资源与环境的价值评估 价值评估是环境经济学的传统研究方向,目前这方面的研究仍在不断完善。资源的价值包括使用价值和非使用价值两个部分,即TVR=V1+V2,其中,V1=DVR+IVR+OVR。V1为资源的使用价值,V2为资源的非使用价值即存在的价值,DVR是资源的直接应用价值,IVR是资源的间接使用价值,OVR表示资源的选择使用价值。目前国外用来计量“非市场”物品价值的方法分为两种:(1)互相依赖需求法。该方法的精髓是从可以观察到的市场行为来估计非市场物品的内在价值。例如,娱乐价值可以通过娱乐支出显示出来,位置价值可通过财产价值显示出来。所用的方法包括惟乐定价法和旅行费用法。(2)另一个是直接方法,用直接提问来得出以下两方面的估计:为避免失去或获得舒适而“甘愿付出”的费用,为了失去舒适或一些权利而“甘愿接受”的赔偿。这被称为或有估价。惟乐定价法寻求包含在贸易商品或资产内的特别品质的价值或价格,这些商品或资产具有大量数量上和质量上的特征。例如,可能在统计上评估出一些环境特征对房屋价格的影响,如有无开阔的乡村环境、洁净的空气、进入林地的通道,是否接近重工业区或交通要道等;同时惟乐定价法还能估计可量化变动成本对价格的影响,如房屋年龄、浴室数目等等。这个方法有时可以估计受这些特征影响的商品和资产的环境价值。然而,对于不仅仅只有房主受公园的影响而赋予其存在价值的情况,这些计量只能是部分的,例如公园还有许多实际的和潜在的使用者。所以,就目前的研究水平而言,惟乐定价法只具有有限适用性。旅行费用法也因其只适用于对娱乐性的游览地的估价而用途有限。游客每次的游览费用能被测算出来(有许多相关变量),可以假设这是他们为得到娱乐服务而付出的最少自愿费用。通过回归每位游客的旅行费用和其他变量(如游览其他替代地方的费用、游客的社会经济地位和旅行次数)就可以估计出游览需求函数。需求曲线的下方区域表示对游客消费者剩余的估计。这个函数可用来估计收取或改变入场费对这一景点游览需求的影响。这个方法不可避免地导致方法论上的困难,但是因为乡村旅游经济学在农村发展的各个阶段都起着重要作用,所以这个方法的应用越来越广泛。虽然它有助于估计旅游资源对于游客的暗含价值,但却遗漏了旅游资源对于不是游客的大量人群的选择自由和存在价值。或有估价是实验经济学的重要方法,对行为和价值的估计是通过诱导出应答者对假定问题的反应得到的。如这个方法有可能得到关于应答者为了阻止建一条通过国家公园的道路而自愿付费的估计,或者关于他们在继续修路的情况下自愿接受补偿的估计。不管哪一种估计,都得到了修建道路对应答者,甚至对不住在国家公园附近的应答者的外部成本的估计。因此或有估价是试图估计不能从市场行为中得出的价值的有用程序,而且目前还不存在问卷试验不能试图评估的问题。或有估价试验的设计对结果的有用性至关重要。人们普遍认识到,应答者的回答包含偏爱成分。而且,或有估价试验需要仔细的抽样才能把初步试验结果上升为整个人群的价值取向。不过,这是一种有高度灵活性和多种用途的工具。 四、基于市场的环境管理政策工具研究 基于市场的政策工具通过市场信号刺激人的行为动机,而不是通过明确的环境控制标准和条款来约束人们的行为。这些政策工具,如可交易许可证制度、污染收费制度以及押金返还制度等,都以“利用市场力量”为显著特征。如果这些政策得到很好的设计和执行,那么厂商(或私人)在追求各自利益的过程中,就可以同时实现环境政策目标,取得良好的集体(社会)效益。基于市场的政策工具超越传统的“命令—控制”方法的两个最为显著的特征是:低成本高效率的特点和技术革新及扩散的持续激励。从理论上来说,设计适当并得以实施的基于市场的政策工具能以最低的社会成本实现预期的治污目标。此时,治污成本最低的厂商被激励去进行最大数量的治污工作。市场导向型的政策工具不像统一的排放标准那样使厂商的污染水平均等,而是力求使各个厂商治污的边际成本相等。政策制定者在选择各种政策工具时所坚持的原则是,以最低的成本实现既定的环境管制目标。排污权交易制度是近一二十年发展起来的保护环境资源、促进可持续发展的市场制度,它由美国在70年代末首创。排污权交易主要是通过建立合法的污染物排放权利,并允许这种权利像商品那样买入和卖出来进行污染排放控制。基本操作思路是:政府机构评估出使一定区域内满足环境要求的污染物最大排放量,并将最大允许排放量分割成若干规定的排放量,即若干排污权,政府可以用不同的方式分配这些权利,如政府可以销售、出租、拍卖或馈赠等,并通过建立排污权交易市场使这种权利能进行合法有偿的交易。排污权交易是在某一区域内根据环境纳污能力,在实行总量控制的前提下,利用市场机制进行的数量调节,体现出较强的公平性和效率性,有助于经济与环境的协调发展。排污权交易制度具有以下特点:(1)能促使环境资源的产权关系明晰;(2)具有良好的激励效果;(3)可降低污染防治的交易成本。值得强调的是,各种政策工具之间可能存在一定的交互作用。例如,通过单一的谈判或税收政策可以实现社会的最优污染水平。然而,如果在政府征收了一笔税收之后,污染受害者与污染者成功地进行了谈判,此时的污染可能就会处于一个次优的低水平上。 五、环境问题的数量模型研究 1•环境库兹涅茨曲线(EKC) 倒U型的环境库兹涅茨曲线(EKC)自1994年由塞尔登(Selden)和桑(Song)两位学者提出后,近年来成为环境经济实证研究中一个充满争议的主题。EKC表明:环境恶化与人均GDP在经济发展的起步阶段呈正向变化关系,当人均GDP达到一定水平后,二者表现为反向变化关系。国外研究文献指出,除了人均GDP外,尚存在其他导致环境库兹涅茨曲线向下倾斜的因素。澳大利亚学者麦格纳尼(ElisabettaMagnani)在对环境库兹涅茨曲线进行实证研究的基础上,着重分析污染削减政策的决定因子,提出环境质量与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取决于收入分配函数而非其均值的观点。如果多数人投票机制发生作用,那么收入分配参数将通过影响对于环境改善的支付意愿,进而决定污染削减水平。麦格纳尼认为,环境库兹涅茨曲线并非经济发展的必然路径,而是一种政策引致的结果。非经济因素如政治制度的特征和文化价值观念会导致不同的环境经济政策。在特定的投票制度下,收入分配函数中的各个参数对公共政策决策至关重要。如果多数人投票机制发挥作用,经济增长通过影响主要投票人的环境支付意愿而影响公共政策决策过程。一般来说,相对收入和总体环境改善之间的相互关系取决于三个方面:污染行为的收益和成本的分配状况、各个收入阶层在政策制定者效用函数中的权重以及财富象征效应和消费中的攀比效应。麦格纳尼的分析将环境库兹涅茨曲线与传统库兹涅茨曲线内在地统一起来,具有很强的解释力。传统的库兹涅茨曲线认为收入分配不公现象在经济发展到一定水平后逐步减弱,这将进一步通过影响公共政策决策使环境改善,因此,麦格纳尼的分析实现了环境库兹涅茨曲线与传统库兹涅茨曲线在形式与内容上的统一。污染强度与人均收入的一般经济计量模型可表示为:mit=α0+βf(xit)+γt+uit此式对悬浮颗粒物(spm)、SO2排放量与人均收入之间的拟和效果明显。多数实证研究选择人均收入(xit)的2次或3次多项式形式,也有研究采用人均收入的对数平方和对数立方多项式形式,这取决于所考虑的因变量,以及所采用的是横截面分析(cross-sectionsanalysis)还是分组分析(groupinganalysis)。这些因素导致了所获得的库兹涅兹曲线的不同形状和转折点的具体位置差异。 2•环境问题的CGE模型分析 国外学者用可计量的一般均衡分析方法(ComputableGeneral-EquilibriumApproach)对环境政策绩效进行模拟分析。可计量的环境一般均衡分析法以瓦尔拉斯一般均衡理论为基础,根据生产与污染的相互作用推导而来,与投入产出法和线性规划法比较,具有下述特点:第一,价格是模型的内生变量,并由“市场”所决定;第二,模型以瓦尔拉斯一般均衡理论为基础,以产品市场和生产要素市场由于价值的调整而实现均衡时的经济状况为分析背景;第三,模型中的供给函数和需求函数由生产者的利润最大化行为和消费者的效用最大化行为推导而来;第四,CGE模型通常是多部门和非线性的,内含资源约束,更接近于现实。自20世纪80年代后期以来,CGE方法开始应用于对环境问题的分析上,日益显示出其在环境政策模拟上的优势。中国的环境污染伴随着经济的发展而日益严重,因此中国环境问题成为国际上CGE模型分析的一个焦点。谢剑(XieJian)①开发了一个静态的环境经济综合CGE模型,将各种与污染有关的生产活动整合进模型中。他的模型增加了对环境污染与生产活动的连接关系、污染控制活动和环境政策变量的描述,并构造了一个包含环境账户的社会核算矩阵作为模型的数据基础。模型的生产模块采用柯布—道格拉斯函数,使用资本(K)和劳动力(L)两类基本要素,模块的生产函数中未包含环境退化带来的负面影响因素。模型包含了一些主要的有关环境的要素:生产部门中减少污染的行为和成本、污染税(如生产部门的排污税)、污染控制补贴、污染补偿、独立的环境投资和投资需求、不同的污染指标。在该模型特有的污染模块下定义了环境投资需求、排污税、环境补偿和污染削减成本等。利用此模型,谢剑分析了控制污染政策的实际环境效果及其对经济增长、就业、收入和投资等的影响。全球变暖问题是CGE模型开发的另一个重点。二氧化碳排放是导致全球变暖的主要原因,国外有关碳税的CGE模型数不胜数。较早针对中国的分析是由张中祥作出的。他分析了如何用碳税来控制中国二氧化碳排放造成的各种宏观影响。他的模型是一个递推动态模型,同时利用MARKEL模型来进行二氧化碳减排技术的选择。由于CGE模型无法描述生产技术的选择,而结合了MARKEL这个线性规划模型后,就可以在给定线性目标函数和线性约束的条件下选择最优的技术。这个模型着重考察能源结构,在生产函数的投入要素中,除了通常的资本和劳动力外,还包含了能源投入的合成要素,而此合成要素由4种不同的能源投入(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构成。加尔巴乔(Garbaccio)等人的模型在中国二氧化碳减排问题的研究上也颇具影响。此模型也是一个递推动态模型,模型将中国经济处理为计划和市场共存的状况,考虑了人口增长、资本积累、技术变化和需求模型的改变等因素。模型模拟了征收碳税对中国经济的影响,在模型中此部分税收用于补偿给消费者和生产者,从而促进了投资。该模型得出了征收碳税可得到双重红利(在长期内可增加GDP和消费)的结论。模型的数据基础是1992年的投入产出表。 六、越境环境问题 一个国家内排放的废物会影响到其他国家,这成为越境污染,如酸雨、海洋或国际湖泊的污染以及流经几个国家的河流的污染等。同样,一个国家的资源退化也可能影响另一个国家的利益。这种越境问题至少需要双边谈判,而且往往需要多边合作来解决。根据外部性原理划分国际环境问题是很有效的。外部性有两种基本作用形式,即单向的和交互的。在单向作用中,一个实体损害了另一个实体,例如上游国家污染了河流或过度取水影响了下游国家的使用。在交互作用中,由于资源共享,损害也是相互的,如空气、跨国湖泊和海洋。在这种情况下,一个国家把资源利用的成本加给了另一个国家,反之亦然,共有的外部性成了一个公共财产问题。全球资源包括由对流层和平流层组成的大气以及环绕陆地的各国专署经济区以外的海域。由于这些资源由全世界共同拥有,通常被视为全球共有资源。确切地说,它们更接近于开放性资源(可自由进入的)。尽管近年来人们通过签署控制向海洋倾倒废物的国际公约以及控制臭氧层损耗的国际协议等各种努力来实现对全球资源的管理,但总的来说,并未做到为了全世界的共同利益而管理全球资源。目前对全球公共资源的利用显然超过了其在经济上的应有水平,有时候还超过了生态承载能力。全球“温室效应”、臭氧层损耗及生物多样性问题如今备受关注。流域水资源与水环境管理在国外越境环境问题研究中日益受到重视。国外学者提出一体化的水资源管理是从全球视角考虑的解决水安全问题的一个有效措施。目前发展中国家的水资源与环境问题比较突出,实施可持续的一体化水资源管理模式,能够平衡人类需求与生态环境之间的关系。一体化的水资源管理模式鼓励并能够促进流域内或紧密相连的一定区域内水资源的可持续高效利用。为了取得水资源利用的更大价值,有关利益主体必须认识到他们对发展的进程作出了贡献,他们必须理解水资源管理的目标,并意识到各自的责任对实现目标的重要性。要做到这一点,人们必须充分考虑到一定流域水资源的各种竞争性用途,如生活用水、工业用水、农业用水以及休闲娱乐等,并对各种用途的效果进行估算,综合权衡,以保证相关区域内经济与生态目标的协调。同时,为改善水环境状况,需要制定合理的水资源价格,以及对供水和污水处理基础设施进行合理的运营设计。 七、经济全球化背景下的贸易与环境问题 国际贸易、环境和可持续性之间的关系受到广泛的关注。发展中国家的出口收入主要依赖于初级产品的出口,一般来说,初级产品出口获取的外汇占出口所获外汇的60%左右。工业化国家的贸易政策对发展中国家具有较大影响。如果贸易条件下降,出口国必须出口更多的产品以使其外汇收入保持不变。在农作物的出口中,贸易条件恶化会使这些国家扩大种植面积以增加出口。如果这种受影响的作物有害于环境,那么非边远地区的土壤可能会受到直接的损害,对边远地区土壤的损害可能更大。即使有些农作物有益于环境,人们也会努力砍伐灌木以扩大对边远土地的耕作,而森林的砍伐又加剧了对土壤的侵蚀。近来人们对世界贸易组织中的环境争端较为关注,如何在自由贸易的大趋势下使资源与环境得到持续利用成为新的研究热点。城市工业和生活造成的点源污染由于相对集中,污染源明确,污染控制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农业面源污染的情况却复杂得多。国外有关研究文献认为,发展中国家的农业市场化可能对环境带来正面的和负面的影响,这取决于具体国家所采取的宏观和微观经济政策。经济全球化和农业市场化对发展中国家的整个农业产业链带来直接影响,进一步影响到发展中国家的环境状况。市场化导致农业产业链中的下游产业如种植业生产的集约度日益提高,这对农业环境造成更大的压力,同时,由于缺乏实证资料,转基因作物的大量种植存在一定的环境风险。市场化促进了发展中国家农业产生链条的延伸和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这对水体和空气质量产生影响。技术条件的不同导致能源结构变化,也会对环境产生影响。另一方面,经济全球化导致生产资源得以在全球范围内进行配置,发展中国家逐步放弃完全自给型的农业生产模式(尤其在粮食方面),农业生产结构的调整趋于合理化,这将减弱传统农业灌溉区的土地退化现象,对环境产生积极影响。然而,目前仍较缺乏这方面的实证研究。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推进,环境问题越来越受到各国和有关国际组织的重视,许多国家和国际组织都开始讨论贸易与环境问题。尽管在多边贸易体制下讨论环境问题的历史并不长,但是由于世界各国对该问题的关注程度日益加深,环境问题正日益显示出其重要性和敏感性。WTO中有关环境问题的讨论也越来越引人注目。在WTO中,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对在多边贸易体制下讨论环境问题所持的态度有很大不同。发达国家由于受环境利益集团(如环保组织、环境研究机构和非政府组织等)的压力日益加大,大都希望在WTO中讨论贸易与环境问题,并制订有关规则;而发展中国家则担心,WTO对环境问题的过多关注可能会抑制贸易的发展,它们尤其惧怕向发达国家出口的产品会因更高的环境标准而被附加上许多“绿色条件”。 八、环境非政府组织(NGO)的发展研究 国家机构和企业机构均存在缺陷,尤其在所谓的公共事务治理方面,社区或公众组织更具优势。非政府组织(NGO)是政府失效和市场失效的产物,它是一种与传统模式有别的可持续发展组织模式。无论在主观还是客观上,NGO都推动着经济主体结构、秩序模式、制度规范和决策程序的变革,为环境与资源的利用和保护在制度和机制层面注入了新的活力。全球环境问题的出现对世界各国都有挑战性,其影响是不分国界的,不受国家主权的影响,因而这样一个问题的解决具有“全球公益性”。而在一个由主权国家占主导地位的世界里,各国由于受国家私利的影响难免会为这一问题的解决设置障碍,这就为环境非政府组织的兴起提供了契机。由于环境非政府组织不代表某一国家的特殊利益,因此能够比较客观地对某一环境问题作出评价,在推动环境问题的解决方面可能发挥特殊的作用。环境非政府组织的活动方式多种多样:可以通过自己的研究,依靠自身科技的优势对环境问题进行精确的研究、预测;通过散发出版物等形式来影响公众意识和政府决策;可以直接在公众中宣传保护环境的重要性,以提高公众的环境意识;可以通过游说政府,促使政府作出有利于环境的决策;也可以渗透到联合国体系当中,参与组织国际会议,督促和监督国际条约的实施并协调各国之间的关系等。可持续的自然资源和环境管理需要整合一系列行为人和利益相关者的价值和利益,这些行为人和利益相关者可能来自当地、地区、国家或国际各个层次,这就需要一个可以容纳各个层次利益相关者的参与机制。贫困阶层通常在当地的自然资源方面具有最直接的利益,然而,他们通常在政治和经济方面被其他的利益集团边缘化,因此针对他们的参与机制显得尤为重要。当各个利益相关者都参与问题的解决时,提出的方案在长期内更具有效性。如果没有一定的参与机制,人们被排除在决策过程之外,一些重要的信息也就同时被排斥了,而这些信息对当地权力结构和当地知识的积累非常重要。在世界各地活跃着许多民间环保团体,它们为公众在生产、消费行为以外提供了一个新的渠道来表达对于环境的立场和关心。民间环保团体在提高公众环境意识,参与解决环境问题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它们是公众环保权益的最直接代表,因此其行为有别于政府行为和商业行为。作为公众的环境权益代表,它们为公众提供信息,进行技术监督,倡导绿色生产和消费模式;作为与其他利益相关者谈判的载体,环境NGO对于构建多方制衡的环境与资源管理体制发挥着积极的作用。发展中国家民间环保团体的发展和壮大首先需要得到制度上的保障,然后再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探索民间环保团体的具体运作模式,加强NGO自身的能力建设。 九、环境与资源管理中利益相关者的行为研究 经济社会中的信息不对称和不完全信息使得价格制度常常不是实现合作和解决冲突的最有效安排。非价格制度,即参与人之间行为的相互作用是解决个人理性和集体理性之间冲突的办法之一。环境与资源问题中的利益相关者分析主要涉及利益相关者的特征行为分析(目标函数和策略空间)、组织框架、各利益集团的环境参与机制、利益相关者对环境资源政策工具的反应和相应的分配效应,以及利益相关者的权利保障和冲突解决机制的建立等。这些研究需要应用交易成本经济学、博弈论和信息经济学的理论和方法。国外学者研究了不确定情况下环境政策选择中的逆向选择、道德风险和信息提供等问题。在环境管制实践中,对一方(委托人,即环境管制当局)的支付取决于另一方(人,即污染者)的行为,但人的行为无法被低成本地观察或监测到,此时就可能出现委托中的“隐藏信息”和“隐藏行为”问题。对于隐藏行为问题,政策制定者必须设计一种可行的合约来激励人的行为以达到预期绩效。从理论上说,这个问题可以应用作物分成模型的原理把人的收益与行为结果联系起来而得以解决。但在现实情况下,管制当局普遍缺乏相关的信息,它们无法准确估计厂商的生产函数以及居民的效用函数,不确定性也难以消除。然而,管制机构仍然可以获取一些有用的信息,如事后的反馈、来自行业内部和第三方(如消费者)的信息等,并利用这些信息来矫正污染者的行为。如果厂商认为他们能够影响环境保护机构的评估,那么厂商就存在低估治污成本以获取更低税率的激励。但如果厂商没有完成预定的污染削减量,他们将会遭到制裁。这种情景假定存在信息反馈,而且管制当局与厂商存在长期的关系。由于信息流动客观上存在不对称性,所以设计复杂的政策工具迫使厂商提供其真实信息是相当必要的。埃莉诺•奥斯特罗姆从博弈的角度探索了理论上可行的在政府与市场之外自主治理公共池塘资源的可能性。她提出了“自筹资金的合约实施博弈”,认为在没有彻底的私有化、没有完全的政府权力的条件下,公共池塘资源的使用者可以通过自筹资金来制定并实施可有效使用公共池塘资源的合约。以上9个问题的划分没有实质性的界限,完全是为了叙述上的方便,在实际研究当中,各个问题常常是相互交织在一起,而不是完全独立的。 环境经济论文:环境经济发展模式 【摘要】在经济发展过程中,除了要关注GDP的增长外,还要关注其他的发展指标,如环境,教育和文化等指标,文章着重谈了环境与经济发展的关系。 【关键词】牺牲环境;经济发展;环境问题;人与自然 前言 在经济建设中确立正确的发展观以及相关的发展模式至关重要。过去我们谈论发展,总是和经济的发展、财富的增长联系在一起,认为发展的终极目标就是物质资料的发展,就是生活水平的提高,就是高度发达的物质文明。虽然也注重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发展,但其地位远不如财富的增长、经济的发展来的重要。回顾人类发展的历史,特别是资本主义发展近100年的历史,经济的发展突飞猛进,物质文明呈现跳跃式的发展,人类社会生活出现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但是随之出现的各种问题如环境问题、人口问题、资源问题和社会问题也为人类敲起警钟:如此的发展,我们总有一天会毁灭在我们自己所创造的文明之中,那么我们究竟应该具有什么样的发展观?应该如何让我们所生产的物质财富真正达到造福于人类的最终目的?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以及和谐社会的构建为这些问题的解决提供了思路。这里我着重说明经济建设与环境的关系问题,即在经济发展过程中,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问题。 一、过去在发展经济过程中所造成的环境问题 (一)发达国家在经济发展中所造成的环境问题 回顾历史,从工业革命后,英国、美国、法国和德国等国家经济的飞速发展,可以称其为历史发展过程中所创造的奇迹。马克思在《共产党宣言》中说过:“资产阶级在它的不到一百年的阶级统治中所创造的生产力,比过去一切世代创造的全部生产力还要多,还要大。自然力的征服,机器的采用,化学在工业和农业中的应用,轮船的行驶,铁路的通行,电报的使用,整个大陆的开垦,河川的通航,仿佛用法术从地下呼唤出来的大量人口——过去哪个世纪能够料想到有这样的生产力潜伏在社会劳动里呢?”经济总值呈几何倍数的增长。 这些国家经济都有了很大的发展,并最早跻身于世界发达国家的行列。但是问题随之接踵而来。由于只注重经济的发展,忽视了环境保护,即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的发展观念和发展模式,结果导致严重问题。上个世纪,各个国家先后出现了严重的环境公害问题:马斯河谷大气污染事件、洛杉矶光化学烟雾事件、多诺拉大气污染事件、伦敦烟雾事件、水俣病事件、骨痛病事件、四日市哮喘事件、米糠油事件、印度博帕尔农药厂事件、切尔诺贝利核事故、都是由于工业发展排放的废水、废气和有毒物质,不仅危害当时人们的身体和生命的安全,造成大量的人口死亡,也影响了以后的一代甚至几代人的身体健康,并且破坏了当地的生态环境,使良好的生态环境一去不复返。 这些重大污染事件,给人们留下了深刻而惨痛的教训。它告诫我们,在工业高度发展的今天,在进行建设及发展生产的同时必须加强环境保护工作,才能真正造福于人类,否则会造成不堪设想的后果。所以各国纷纷探索发展道路,在这个过程中提出了“可持续发展”的概念。1980年3月5日,联合国向世界发出呼吁:“必须研究自然的、社会的、生态的、经济的以及利用自然资源过程中的基本关系,确保全球持续发展。”1983年11月联合国成立了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WECD),1987年该委员会向联合国提交了《我们共同的未来》的报告。正式提出了可持续发展的模式,注重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相协调,加强各国在环境保护方面的联系。1992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通过的《21世纪议程》,凝聚了当代对可持续发展理论认识深化的结晶。各国在环境保护的实践过程中纷纷形成了自己的特色。如日本的树木银行,对毁坏的树木及时补救;法国出动气味警察,对市区中带有污染的气味进行监督;欧盟成员国谁污染谁付费;德国对饮料瓶征税等等。充分表现了对环境问题的重视,亡羊补牢,犹时未晚,虽然花大气力去解决环境问题,有些得不偿失,但是经过努力,环境已经出现了改观。 (二)我国在经济发展过程中,没有重视环境而引发的问题 我国的经济发展速度举世瞩目,GDP呈现持续增长的趋势,在经济快速发展的过程中环境问题同样不容乐观。土地沙漠化,春季肆虐的沙尘暴,不仅给人民的生活带来了不利,也阻碍经济的发展。没有良好的生活和工作的环境,人民的幸福生活无从谈起,经济的发展也失去了终极目标,反过来又阻碍了经济的发展。“今年上半年,甘肃省先后出现了大范围的干旱、暴雨、冰雹、高温、沙尘暴等自然灾害。频繁的自然灾害造成甘肃直接经济损失近二十亿元人民币。据不完全统计,期间,八百四十七点一五万人受灾。”“‘近两年来,我国的环境问题严重’已经成为调查中受访者的共识,这种说法的支持率达到94.8%。而选择‘一般’和‘说不好’的占4.1%,“不太严重’的占1.1%。在梁从诫主编的《2005年环境绿皮书》中,记者看到了这样一些统计数字:4月14日,《人民日报》报道,山清水秀的四川省每年因酸雨造成的损失高达113亿元;8月2日,《光明日报》报道,汽车尾气已成大气污染的首要污染源,到2025年前后,我国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将居‘世界第一’;11月29日,新华网消息,当前我国农产品产地正遭受从水体-土壤-生物-大气的全方位立体污染;12月27日,中新社电,中国90%的城市地下水不同程度遭受有机和无机有毒有害污染物的污染。从空气、水源到土壤、粮食,我国的环境问题渐渐从‘局部潜在’走向‘全面爆发’。有网友评价我们现在的生活环境是,‘迷迷瞪瞪上山,稀里糊涂过河’。本次调查也印证了公众对环境问题的普遍关注和担忧。调查中,公众最担心的是水污染,87.1%的人认为水污染对生活影响最大。接下来依次是空气污染(85.6%)、生活及工业垃圾污染(73.0%)、食品污染(63.0%)、植被减少和荒漠化(57.2%)、噪声污染(52.1%)等等。” 这种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的发展模式,教训是极为惨痛的。严重的环境问题已经阻碍了我国经济和 社会的发展。使我们经济增长出现了停滞不前的局面。现在的环境问题引起了各个方面的关注。在经济发展过程中,解决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问题已经提到战略高度。 二、在经济发展过程中,注重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 马克思认为,自然反映人的本性。人的功利价值观影响着自然界的发展,人的不合理的消费给环境带来了巨大的压力。在追求经济增长的同时,关于如何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人如何与自然和谐相处,不丹的发展模式给我们以启示。 (一)不丹模式给我们的启示 “所谓不丹模式就是注重物质和精神的平衡发展,将环境保护和传统文化的保护置于经济发展之上,衡量发展的标准是国民幸福总值(GrossNationalHappiness,GNH),而不是我们通常采用的GDP(国民经济总值)。国民幸福总值最早由不丹国王旺楚克在1970年提出,他认为政府施政应该关注幸福,并应以实现幸福为目标。他提出,人生基本的问题是如何在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之间保持平衡。在这种执政理念的指导下,不丹创造性地提出了由政府善治、经济增长、文化发展和环境保护四级组成的国民幸福总值指标。追求GNH最大化是不丹政府至高无上的发展目标。实践的结果是在人均GDP仅为700多美元的不丹,人民生活得很幸福。” 不丹的发展模式就是环保优先的发展道路,在发展经济的同时很好地发展环境,为了环境保护宁可牺牲旅游资源所提供的经济价值,采取有限的旅游政策,对旅游人数进行有效的限制,从而使环境得到保护。这种模式显示了强劲的后发优势,“它一直保持较高的经济增长率,现在已经超过印度等其他国家,在南亚各国中是国民平均收入最高的国家。在世界银行的排行榜中也大大超过了其他发展中国家成为第一位。”[4]不丹人民在享受经济发展带来的恩惠的同时,没有被物欲所迷惑,保持着平和与淡然的心境。 (二)经济发展中注重人与自然和谐的措施 和谐社会中人与自然的和谐,根源于人。人的本性、价值观影响着生态的发展。那么一个社会发展的首要前提就是自然界的不破坏,归根到底就是持有怎样的发展观,如何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只注重物质增长的发展观以牺牲环境为代价已经为我们敲响了警钟,而且这种发展观的后发优势已经日显衰竭和不足,所以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以及和谐社会的构建提醒我们要注重人的发展和环境的保护。 第一,发展经济的同时,发展教育事业,促使人的全面发展。在经济发展过程中,我们的发展观左右着我们的发展,也影响着我们的发展速度。我们在和谐社会的构建中提出了四大文明,即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和生态文明,其中生态文明是最重要的文明,它既是四大文明的基础,又是四大文明的最高境界。现在一个国家最大的安全不仅是有没有高水平的军事设施,生态的安全与否更是最大的安全。生态文明的最高境界就是达到我国古代文化中所强调的天人合一的境界,人不是大自然的主宰,大自然是我们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源泉和基础,我们应与大自然和谐相处。在科学发展观中明确提出了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我们和谐社会的构建中,同样注重人与自然的和谐。 面对日益恶化的全球环境问题,考虑到在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中对环保技术和具有环保意识的人才的迫切需求,清华大学在已有的环境教育与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建设“绿色大学”的计划,并已被国家环保总局批准为全国示范工程。所谓“绿色大学”建设,就是围绕教育这一核心,将可持续发展和环境保护思想落实到大学的各项活动中,融入到大学教育的全过程。核心内容包括绿色教育、绿色科技和绿色校园。为本科生、研究生增设了一批有关可持续发展及环境保护的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并积极推动学生“绿色教育”课外实践。加强环境污染治理与环境质量改善方面的科学研究,开发一批符合清洁生产原理的新工艺、新技术。加快重大环境科技成果的转化工作,建设规模化、集成化的科技环保企业和示范区。加强环境软科学研究,为国家和地区的相关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分阶段实施校园绿化工程,重视植物多样性,并逐步提高校园绿化覆盖率,使校园成为多种生物的保护地。与此同时,建设与清华历史、文化氛围及建筑风格相协调的园林景观。如:礼堂区、理学院区和北院区的环境美化等。采用无害化技术,对校园的环境污染进行综合整治,如建设水处理与回用工程、垃圾收集和处理系统、烟尘污染治理工程和校园生态环境监测网等。绿色大学,要求环保意识是合格大学生的重要标准。让这些未来的栋梁能够把环境保护意识作为最基本的行为规范。相继一些其他的大学也提出了建设绿色大学的口号。 除了对大学生之外,对社会形形色色的百姓也要进行环保意识教育。利用舆论工具进行宣扬环境的重要性,提高全民的环境保护意识。 注重教育的发展,主要是从提高公民的整体素质出发。除了马克思主义的思想理论观点教育之外,还要宣扬传统文化,继承和发扬传统文化中优秀的东西,例如传统文化天人合一的思想是两千年前思想家所提出的,在今天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中,仍然具有重要的价值和现实的意义。传统文化是我们血液中根深蒂固的东西,我们没有必要丢掉我们传统的精神家园,而在极度追求物欲的世界观中迷失自己的方向,从而确立正确的发展观。 第二,要禁止人类无穷尽的贪婪欲望,节制自己的欲望,注重人真正意义上的幸福。环境问题究其原因,是由于人的贪婪的欲望所致。我们为了自身的享乐去食用珍贵动物,导致某些动物的灭绝;我们大肆开发旅游资源,破坏了原来的生态平衡。这些都是人类片面追求物质财富,追求经济增长,而忽视环境问题所导致的恶果。在发达国家中,如美国和日本,由于严重的环境问题,高GDP的增长并没有带来相应幸福感的增加,这说明,人的幸福感不仅仅来源于物质财富的增加。人的幸福快乐不应该仅仅是建立在物质满足的基础之上,不能是简单的拜金或者是物质的奴隶,还有物质以外的因素起着重要的作用。最近的研究表明影响人的幸福的不仅仅是物质财富的增长,还包括家庭幸福、良好的生存环境、工作环境和良好的人际关系等等多方面的因素。人的幸福应该是建立在更高的要求之上。与此相适应,国家的发展观要想提高人们的幸福感,不能简单地把发展定位于财富的增长和经济的发展,满足物质生活需要,有丰富的物质财富,同时,也要有更高层次的发展要求,例如高尚 丰富的社会生活,和谐优美的环境,丰富多彩的精神产品,这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幸福生活,才是一个国家发展的最终目标。 第三,为了经济的增长和人民真正意义上的幸福生活,有必要降低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的经济增长的速度,做到真正的可持续发展。不仅要关注眼前的利益,更要关注长远的利益,避免发达国家在经济高速发展之后,又投入大量的(下转第27页)(上接第18页)人力物力去解决环境问题,结果得不偿失。所以要注重和谐发展,提高我国经济发展的后发优势,进而为更快的经济增长作好铺垫,使经济增长能够真正惠及全体人民,让全体人民在和谐幸福的环境中尽享经济发展所带来的幸福生活,而不是在恶劣的环境中痛苦地过着富裕的生活。因为人毕竟不同于动物,在进行物质享受的同时,精神文明的成果才是人们幸福的最终源泉。就象不丹模式所显现的那样,注重环境保护优于经济的发展,结果不但没有阻碍经济的发展,相反,经济发展呈现良好的态势,GDP增长处于世界的领先地位。注重环境的发展,我们可以借鉴不丹模式,把环境指标作为各项工作的首要指标,如考核干部,衡量一个地区的发展,都要把环境指标放在首位,而且是必不可少的指标。国家发改委主任马凯7月26日在全国节能工作会议上表示,要把能耗指标纳入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和年度考核体系。中组部也在下发的文件中明确,把能耗指标纳入官员考核体系的22个指标之一。11月7日,国家发改委了由国务院批复的“十一五”期间各地区降低能耗指标的计划。按照规划,“十一五”期间,我国单位GDP的能耗水平要比“十五”末期削减20%。今年4月,国家环保总局局长周生贤在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说:“让那些不重视污染防治工作,没有完成年度任务的领导干部,得不到提拔重用。” 所以,在我国的经济建设中,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构建经济社会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和谐社会,虽然任重道远,但是只要有正确的发展观作为指导,必然会有光明的前途。 环境经济论文:环境经济会计目标管理 [摘要]环境会计的研究经历了三十多年的起起伏伏,形成了以决策有用观和政治经济学分析为指导的两条纵向脉络以及三种最大化模型框架下的横向探讨。本文主要从社会财富最大化的理论框架出发,对环境会计目标进行了分层次、分阶段的讨论。同时指出了在环境会计的完善过程中经济后果的三种主要表现形式,以及绿色经济后果循环对于环境会计建设的重要性。 20世纪50年代以来,伴随着全球经济高速发展引发了资源的迅速耗竭,环境污染日益恶化。特别是进入80年代,环境问题由地区性问题上升为全球性问题,“绿色革命”逐步深入到社会的各个领域。一些人声称“会计与环境破坏有重大牵连”,“没有任何一家公司赚取过可持续的利润”。仍然墨守成规地将哲学问题(如何持续发展、代际公平和环境保护等)和专门探究如何核算这些问题的世俗商业严格分离开来,这将是相当不合时宜的。现今,对会计责任的要求已经超出了人际和契约关系的范围,拓展到了社会关系的层面。既然财务会计是反映和监督这些关系的基石,那么它必然在中间充当一定的角色(DanielB.Thornton,1993)。 一、文献回顾 从上世纪70年代中期至今,环境会计的探索经历了30多年的起起伏伏(Parker,1986)。从公司自愿披露到第三方组织强制报告;从年报附录到各种形式的独立报表;从财务报告到非财务报告,其内容似乎变得无所不包(Gray,Kouky Lavers,1995),却始终面临一种尴尬局面:实务界的尝试并未基于传统会计的许多重要确定性特征(Gray,2000);理论界的研究也没能形成一条前后连贯的逻辑脉络(Ullmann,1985)。 正如Gray等人后来反复重申的,传统会计确认对象所应包含的四个相关特征:会计实体(accountingentity)、经济事项(economicevents)、货币计量(financialterms)和服务决策使用者(users),在涉及环境会计问题的时候,至少从三方面表现出了相当的偏差:一是环境会计关注的是来自于社会和环境的事项,而非单纯的经济事项;二是环境会计广泛采用的是非标准意义上的财务语言;三是证券市场投资者以外的信息使用者成为环境会计报表的主要服务对象。 因此,理论界在处理环境会计与传统会计的关系和界定环境会计的口径时,基本上形成了两条思路:一是在相同的假设和概念框架下,将环境会计作为传统会计的补充,希望借此与现有许多主流会计研究相融合,坚持将证券市场投资者作为环境信息的主要使用者,而对其社会效应有所限制(Grayetal.,1987;Mathews,1984,1993)。二是将社会和环境会计报告作为企业与社会之间信息交流的主要形式(Preston,1975,1981,1983)。但它所涉及的宽泛内容和多样化的披露方式,往往被传统会计认为是模糊不清和缺乏可靠性的(Puxty,1986,1991)。 依照这样的脉络,长期以来被认为缺乏实质性和系统性结论的研究(Mathews,1987,1993;Mintzberg,1983)至少能粗略归纳于两类理论框架之下:研究范围相对集中的决策有用观和关注对象更为广泛的政治经济学角度的探索。 决策有用观认为,最终检验环境会计报告信息有用性的方法是关注它对投资者决策的影响(Dierkes Antal,1985),这构成了现在主要的研究思路(Grayetal.,1995)。Belkaoui(1984)等人采用排序性问卷调查的方式对传统会计报表使用者反馈的各类信息重要性进行了研究,认为环境会计的披露具有“适中的”重要性。同时,对环境信息影响股票价格行为的研究也存在相当丰富的成果(Aupperle,1984;Belkaoui,1980;Bowman,1973),但却没能形成一致的结论。 另外,Grayetal.(1995)开创了政治经济学的理论分析框架,形成了股东理论(StakeholderTheory)和合法性理论(LegitimacyTheory)两条分支。他认为,政治经济学作为一门研究各种利益、目标操纵者和特殊交换机制相互作用的学科(Zald,1970,p.233),其视野不仅专注于市场交易的信息行为,更重要的是用来分析各种非市场契约模式下的交易表现。它便于阐明多元化利益集团间关系的调和(mediation)、修正(modification)和转变(transformation),为股东理论和合法性理论对环境会计的解释提供了分析基础。 股东理论将股东置于环境会计报告的主导地位,认为管理层如果希望寻求持续的成功就必须迎合和满足股东们的需要(Ullmann,1985;Roberts,R.W.,1992)。股东的控制力越强,企业因股东意向而做出的调整就越多,从而也就决定了环境会计的披露内容和程度。从这种意义上来说,环境会计可以被看作是股东和公司之间讨价还价的对话形式(Roberts,R.W.,1992)。 合法性理论则有所不同,该理论认为在公司政策制定中,管理层有两方面需要考虑:一是基本的环境测量;二是环境披露政策。虽然两者目标是一致的,都是为了寻求公司活动的合法化(Grayetal,1995),但口径可能不同。因此就产生了合法性理论的前提,当公众感知的企业价值与事实上的企业价值存在差异的时候,管理层将采取更加积极的方式改变和引导公众,最终使二者达成统一。 Lindblom根据被感知的企业价值同实际中企业价值的差异类型,总结了四条管理层寻求合法性的策略:一是当价值差异源于公司实际表现不佳时,企业将试图教育和告知相关公众引起价值差异的企业行为实质上的变化;二是当价值差异源于公众对企业行为的误解时,企业只需要设法改变相关公众对企业行为的认知度,而无需调整自身行为;三是企业同样存在操纵公众认知的动力,借此转移关注重点,掩盖不利影响;四是当企业认为相关公众对于企业应当承担的责任抱有不切实际或不正确的期望时,它们将倾向于纠正这种预期。 综上我们不难发现,环境会计自身的特殊性导致了其研究总体上形成了口径宽窄两条脉络,发展出决策有用和政治经济研究两套体系,这是从纵向角度的讨论。横向来看,问题却不外乎从传统的股东财富最大化的探讨内延至管理层财富最大化,外延至社会财富最大化两个方向。 自始至终,决策有用观都没有放弃对传统会计对象的坚持,使理论建立在狭义的股东财富最大化模型(stockholders’welfaremaximization,SWM)之上。而合法性理论显然与管理层财富最大化模型(managementwelfaremaximization,MWM)具有相同的出发点。Findlay和Whitemore将其前提表述为管理层会在符合完全披露的法律规定范围内,通过操纵或回避措施来体现对自身最为有利的公司业绩。除此之外,在环境会计实务中已经广泛采用的社会财富最大化模型则不同于以往的小范围、确定性模型,它引入了长期以来沉默的社会账户(silentsocialaccounts)的概念,强调企业并不存在于真空之中,相反,它们是组成和支撑社会运行的一部分(Jaggi Zhao,1996)。Ramanathan(1976)将这种更大范围内相互依存的关系解释为组织和社会以及更广泛的利益相关者之间存在的社会契约(socialcontract)。企业以社会财富最大化的方式运行,并从中获得与社会有关的合法化地位。社会契约可以被假定是隐含的,而各种社会法律可能使特定契约更加清楚明确。通过这些隐含的和明确的法律,社会为组织规定了会计责任的规则,也拓展了企业股东的范围。国家、政府和游说组织在这些法律的制定和游戏规则的说明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甚至,随着Bruyn提出的社会投资(socialinvestment)理论被认可,包括自然环境本身和下一代利益在内的,更为宽泛的利益群体(widercommunity)也被统一进来。其中发挥衔接作用的社会投资者相信社会和经济价值的最大化能够同时实现。 股东理论正是在这方面做出了有益的尝试。由于认识到各种股东群体在公司环境会计的决策中发挥的主导作用,股东理论从某种意义上可以归结于社会财富最大化模型的范畴,但无法回避的是,其研究对象仍然存在局限性,导致了它只能作为社会财富最大化模型中的一部分。更重要的是,它在讨论中忽略了不同层次利益相关者对于环境会计要求的差异,同时缺乏对于绿色进程的分阶段探讨。因此,接下来笔者将在社会财富最大化模型的框架之下,从环境会计的目标讨论入手,强调对于环境会计目标的本质及层次性、阶段性认识,进而引出经济后果学说在环境会计领域中的运用。 二、环境会计目标的重新认识 一般意义上的会计目标(accountingobjective)是指会计系统运行的出发点和归宿,表现为预期应当达到的目的,它决定于会计的本质及其所面临的客观环境。对环境会计目标的理论基础最直观的理解无外乎一个将可持续性理论和会计理论相结合的过程。这种结合不仅仅是外在形式的吻合,更重要的是内在逻辑的贯通;不仅仅包括范围的选择,更取决于层次的对应;不仅仅是一个空间上的问题,同时也是一个时间上的范畴。 可持续性概念源于森林工程学,之后在其他领域也得到了广泛的应用。一般认为,可持续性是指社会不能使用超过自然环境可能产生的自然资源(Gray,1996:61;Bebbington,1997)。可持续性发展被定义为既满足当代人的需要,又不牺牲下一代人满足自身需要的能力的发展。该理论包含一个前提,即世界上贫穷的下一代人的基本需要应予以优先考虑(Welford Couldson,1993),同时需顾及技术水平和社会组织对于满足当代人和下一代人需求的环境能力的限制作用。由于对该前提的认可程度不同,可持续性理论可以进一步划分为两个主要层次——强可持续性和弱可持续性。弱可持续性是指某一群体只要能够补偿人类的损失(技能、知识、技术)和人造资本(建筑、机器、设备),就可以耗尽自然资源和使自然环境退化。从这一点看,自然资本和人造资本受到了平等对待。如果人造资本可以被替代,企业就能够使非再生资源的连续使用合理化,因此,弱可持续性会更利于企业个体。然而,这种自然资源和人造资源相互替代的可能性存在相当大的不确定因素。这种不确定性不单表现在技术水平方面,也表现在技术本身,例如对许多分裂反应堆的非经济特性的争论从来没有停止(Common,1995:45-46)。因此,基于非替代性、不可逆转性、公平性和差异性,强可持续性强调的非再生自然资源的保护理应得到足够的关注(Beder,1996:159-60)。但是,无论上述两种观点中的哪一种成为环境会计的理论指导,可持续发展的最终目标是不会变的,都是为了构建和发展一个能以无数代人存在的方式运行的可持续社会(Meadows,1992:250)。 由此,环境会计的核心目标可以表述为计量、公开和报告利益关系人由可持续发展向可持续社会的转变。根据可持续发展世界企业委员会(WBCSD)的观点,可持续发展包括对经济财富、环境质量和社会公平的积极追求(Elkington,1999:18)。因此,企业需要从社会、经济和生态“底线”的角度解释这一程序。正如艾金顿所言,寻求可持续发展的公司不仅仅要注重单一的财务底线,而且还要为实现三维底线而努力(Elkington,1999)。 然而,无法回避的是,可持续发展融入政府观念的过程是缓慢的,其融入公司领导阶层的进程更是常常被忽略。尽管鼓励组织注意“三维底线”——社会影响、经济影响和环境影响(Elkington,1998;1999:18)——但财务底线仍然左右着企业的思维,而且当今仍然是企业行动的主要动力(Ditz等,1995:6)。这迫使人们开始寻找对于众多企业来说现阶段更为可行的操作目标。与可持续发展的概念不同,经济——生态效益已被公司高层管理人员认定为可以采纳的一个适当的目标(见OECD,1998b;Schmidheiny,1992)。可持续发展企业委员会(BCSD)将经济——生态效益的实现定义为企业能够提供具有价值竞争优势的商品和服务,这些商品和服务能够满足人类需求,保证生活质量,同时,又能通过生命周期逐步将生态影响和资源密集至少减少到估计的地球承载能力水平。显然,暂且忽略社会维度因素、注重经济——生态效益的选择更集中于对相对易于计量的直接影响因素的考察。这种取舍并不是否定可持续发展的目标,相反,经济——生态效益型信息的计量可视为公司计量和向强可持续发展的基础。这种忽略了公司社会业绩、显得不如可持续发展定义广泛的经济——生态效益目标恰恰代表了实现“强可持续发展”的第一个实际步骤。 与此同时,经济-生态效益目标也并未打乱环境会计目标基本的宏微观层次需求,相反,它有助于简化并澄清反映经济信息的会计活动同可持续发展综合目标之间的内在逻辑关系。可以用一条逻辑链来综合描述原先三维角度和宏微观层次下环境会计在可持续发展中发挥的贯穿作用: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经济、社会、人口、资源的协调发展- 其基础在于自然资源的开发与利用程度- 资源的合理开发与利用并服务于人类- 需要良好的生态循环为基础- 良好的经济循环是生态循环的保证- 经济循环的主要环节是投资、生成、使用、耗费、收回、补偿、分配- 各环节之间既有经济上的联系又有逻辑上的联系- 经济循环的目标是实现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 需要完整的会计核算和管理体系作为其基础与保证。现在,当引入经济-生态效益目标对这一逻辑进行重新梳理的时候,它无非重点突出的从中提炼出了生态循环和经济循环两个部分,促进了生态循环自身、经济循环自身及生态和经济循环之间的三套逻辑关联。同时,它也与上文提到的在社会会计宏观领域探讨环境会计作用问题形成了良好的呼应,提供了一个平滑和深入的接口。1983年世界银行积极鼓励修订现行的会计体系,增加环境项目,建立与联合国国民会计体系相配套的环境辅助账户。1989年我国政府修订《中国21世纪议程——中国21世纪人口、环境与发展白皮书》,力图将环境因素纳入会计核算体系,以使国民经济核算指标能够真实地反映国民经济的增长速度。从这一前期的环境会计的发展进程来看,有关于生态和经济的二维计量正是现阶段社会经济会计和社会指标会计重点和迫切考虑的内容。 此外,在经济——生态效益现行目标引入的过程中,还有必要进一步明确目标内部,经济效益同生态效益二者之间的关系。这涉及到可持续发展和可持续增长概念的澄清。将可持续发展视同可持续增长纯粹是近期出现的一种现象(Sachs,1992)。事实上,如果一家公司被视为一个社会系统,它的生存也是经济业绩的结果。可持续发展迫使环境组织、企业和政府承认环境因素可能对经济业绩产生长期的不利影响,且在过去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但是,“发展”要比“增长”具有更多的含义,因为“发展”明确社会角色但并不排除经济生产力的“持续下降”(Maunders和Burritt,1991:9)。因此,如果忽略可持续发展的社会效益,以经济——生态效益为理论基础的环境会计目标实际上暗含并认可了企业的经济效益同生态效益“此消彼长”的假设。也就是说,除非企业能够按照经济——生态效益的强可持续改进,设法实现公司和政府机构共同推崇的“无悔策略”而达成“双赢”(Wally Whitehead,1994),否则,在经济和生态的多方利益关系人中,必有一方将做出让步。 三、环境会计的经济后果 “经济后果”就是一门讨论利益各方进退的学说,兴起于上世纪70年代。它关注的是会计报告对企业、政府、工会、投资者和债权人等利益相关者决策行为的影响。这些个人或团体行为的后果被认为可能影响其他团体的利益,因此,该学说认为,会计准则制定者在决定会计问题时应将其宣称的不利后果考虑在内。 回顾经济后果学说和环境会计研究的起点,似乎二者在时间上存在着惊人的巧合。60年代以前,会计争论在金融出版物中极少涉及,而且人们普遍认为在企业的经营管理中,会计即使不是一个规定固定的参量,也是一个常量。70年代的10年显然是美国社会坚持制度应对其造成的社会、环境和经济后果负责的10年,会计准则制定活动的利益相关方同样深知这一明确的公众倾向(Stephen,1978)。可以认为,正是这样的契机加速了包括游说组织、环境保护机构等众多环境信息关注者对环境会计制度规范的参与程度。从另外一方面来看,同样可以认为是环境会计准则制定和披露中存在的巨大空间和不确定性,以及所涉及的利益冲突日趋激烈,吸引了原本潜在的攫取利益者。这些外部团体纷纷通过诉诸那些超越传统会计计量和公允披露问题的标准来干预准则的制定过程。他们对经济后果的关心远远超过了对环境会计公告的关注。 因此,当经济后果学说深入到环境会计领域的时候,二者的相互作用将不可避免。关于会计政策制定的中性效果假设只能成为人们一种理想的期望,环境会计最积极的应对方式在于:在可操作性目标的指导下,实现可接受范围内的利益的权衡。从这种意义上来讲,环境会计的经济后果不仅表现为准则制定过程中的动态权衡过程,也包括不完善的环境信息披露所表现出来的静态结果,以及这些中期尝试所引发的新一轮经济后果循环。 石油天然气作为重要的不可再生资源,成为环境因素的代表被首先正式引入会计准则。该准则的制定过程引发了利益各方特别的关注,其会计核算方法的争议也受到了经济后果学说的广泛影响。从上世纪60年代开始的20余年间,争论的焦点一直集中在石油天然气行业勘探成本核算方法的选择上。完全成本法(full-costmethod)和成功成本法(successful-effortsmethod)各有胜负,却都未能取得一致的意见。其中,完全成本法认为应该将所有发现储备所耗用的成本(除某些例外情况)资本化,这包括不成功的钻探成本,即在生产经营中所有成功勘探的产油井成本中应包括那些干井的成本。而成功成本法则有所不同,它认为很难将干井也认为是一项资产,因此,只需将成功勘探的产油井所耗用的成本资本化,而将干井成本费用化。显然,这两种方法下记录的石油和天然气成本存在着很大的差异,以往这方面涉及经济后果的讨论侧重于对那些独立勘探的小型石油天然气公司的担忧。它们联合起来运用其相当大的政治影响力,成功说服了会计原则委员会延期考虑这一敏感问题。 然而,作为环境会计的一种尝试,准则的制定中实际上存在另外的绿色相关人。尽管它们的影响力还不足以强大到与石油天然气公司中各大利益集团相抗衡来完全左右准则制定结果的程度,但它们的存在至少代表了经济后果中另外一种不同的声音。从大的范围来看,核算方法的选择代表了绿色相关人对于石油天然气行业与其他诸如清洁替代能源行业的支持力度的倾向,这些源于它们对代际利益的关注。不仅如此,这种倾向也将在行业内外传导一种包括资金和技术形式在内的、正的或负的激励。成功成本法往往产生比完全成本法更少的报告净收益,如果行业普遍采用成功成本法,可以认为是一种对于新能源的政策支持,表达了一种迫切补偿生态循环的态度。在行业内部也同样如此,尤其是对那些积极从事勘探的小公司,较低的报告净收益使其难以筹集资本,从而促使资金流向那些整体环境意识相对较强、环保措施相对完善的大公司。因此,如果绿色相关人掌握了足够的影响力,对于环境信息核算方法的选择,从某种程度上而言,将能够决定一个行业及其内部力量的竞争地位和前景。 除此以外,环境会计的经济后果还表现在现行实务界自愿或自发贯彻环境会计目标,披露环境信息的执行情况中。尽管环境信息的披露还存在多方探讨之处,但在尚未形成统一规范之前,实务界就已经开始依照自身的需求判断,在规范之余进行了多种形式的尝试。下表列示了Gray根据利益关系人同企业联系的紧密程度粗略划分后进行的综合和归纳。其中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在内部人员向外部人员提供的环境披露中包括了可持续性发展报告,而将区别道德投资者的任务交由披露和需要相关信息的外部人自行交流来决定。这些都表明,现阶段企业更多的是将环境信息的取舍作为一门处理道德和利益关系的艺术。管理层做出的任何一个关于环境信息披露与否的决定,都将表现出它对相关需求和可能后果充分研究后的倾向,最终的做法将被认为是利大于弊的。 实际上,类似于上文表中实务界的各种尝试,无论是否直接参与到财务准则委员会扩大了与利益相关第三方的沟通方式(主要包括广泛分发征求意见稿、举行专题讨论会和公众听证会等)中来,最终都将纳入日后准则制定者的考虑范围。可以形象地将环境披露理解为一个包含诸如信息内容、组织形式、信息冗余度、信息置信度、披露者的解释、披露媒介以及披露时机等内容的多维向量(吴水澎等,2002),其取值及范围将参照过去的向量及财务会计框架的约束而定。 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于1984年了其著名的“信息光谱图”。该图谱将现有的和未来可能涉及到的财务会计内容归纳为5个披露层次。范围从小至大依次为:一是财务报表、确认和计量以及概念公告涉及的范围,包括财务状况表、收益和综合收益表、现今流量表和业主投资和分配表等;二是财务报表附注(和尾注),包括会计政策、或有事项、存货方法、发行在外股份数、备选计量(以历史成本为基础之项目的市场价值)等内容;三是补充信息,包括物价变动披露(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第33号公告之修正)等;四是财务报告的其他方法,包括管理当局讨论与分析、致股东信件等;五是其他信息,包括根据证券交易委员会格式10-K(证券交易委员会规则S-K)要求进行的竞争及未交付之订货的讨论、分析师报告、经济统计和关于公司的新论文等内容。综合来看,前两部分构成了基本的会计报告,增加第三部分后形成了被现行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准则直接影响的领域,纳入第四层次的内容后正是概念公告1中所指的财务报告的范围,而包含其他信息的报表满足了社会财富最大化模型的需要,涵盖了投资者、债权人和“相关决策者”在内的所有利益相关人所需要的有用信息。 显然,将光谱图作为环境向量的规划框架是令人鼓舞的,它不仅能够作为环境会计后续经济后果的终点,对前期直接或间接的理论及实务成果进行总结,同时,也预言了新的经济后果循环的起点。正如许多人注意到的,在美国,法律和对社会业绩的普遍关注产生了对环境风险追踪的需要。1989年证券交易委员会要求公司披露组织在《联邦超级基金法》(TheFederalSuperfundlaw)下可能面临的任何潜在的治理环境的义务,于是1990年的公司年报开始了披露过程。被加入到带有国家和联邦环境处的要求的文件档案中的10-K披露,导致了数据库的产生,而数据库提供了关于专门研究环境风险跟踪的公司的信息。例如,丹佛的俄赛特(Ersite)、里昂、宾夕法尼亚州的环境审计公司、弗吉尼亚州的亚历山大(Alexandria)环境风险信息中心、科罗拉多的利特尔顿(Littleton)石油信息公司、伯明翰和密西根州的托克西切克(Toxicheck)、迭戈的风景环境信息公司,康利狄格州的南港口环境数据资源公司等。这个新行业提供了一个以相关股东为特征的未来图景。它们不仅关心公司的社会业绩,而且关心更精确更可靠的与美国公司环境风险相关的信息,从而大大增加了绿色相关人的力量,促使环境会计的发展进入良性循环。 综上所述,我们不难发现,环境会计的经济后果并不是一个单一的静态或者动态博弈的概念,它将涉及到一系列直接或间接参与的经济后果循环。现今理论和实务界迫切需要做的就是增进这样一种良性的绿色经济及经济后果循环,使绿色相关人队伍得以壮大,为环境会计的逐步完善培养合适的土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