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厂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是发电和输电的重要基地,在水电厂运作过程中,有大量电气设备和电气系统,电气设备是整个水电厂重要部分,直接影响到水电厂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与传统火力发电等相比,水力发电具有清洁、节能等优势,在当前倡导资源环境保护的背景下,水力发电也得到了较大程度发展,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因此,在水电厂运作中,需要对电气设备的性能进行考量,从而能保证整个水电厂的正常运行,这也需要我们在发展中重视对电气设备的研究,针对发展中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的解决措施。 1水电厂电气设备概述 在水电厂中,电气设备是其中的重要设备,具体包括一次设备和二次设备,这些在运作过程中都会因多种因素影响出现不同的故障。在水电厂电气设备设置过程中,需要适当地减少地面石方的开挖数量和规模,这样才能尽力减少土建工程和电气设备的量。同时,要在保证水电厂正常运作的基础上,适当地减少电路开关各主变电气设备间存在的电气设备,并减少设备之间管线、交叉线路的使用,这些措施能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后期使用和维护过程中存在的障碍,从而一定程度上降低设备运行的电能消耗,减少故障发生率,有助于保证电气设备运行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2新时期水电厂电气设备的特点分析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电气设备等也在发生新的变化。当前发展形势下,电气设备呈现出一些新的特点,要做好电气设备的维护工作,其前提是对这些电气设备的特点进行全面的认识。 2.1长周期性特点 水电厂在发展和运作中,有自身的特点,近些年来,经济发展和社会建设对电能的需求不断增加,水电厂运作中也投入了更多科学技术和人力、物力,在很大程度上延长了电气设备的运行周期,使得电气设备运行的整个系统更加高效和稳定,在很大程度上延伸其使用的寿命。 2.2一体化特点 与传统水电厂数量庞大的电气设备不同,当前的水电设备一体化的发展方向更加明显,且设备功能也不再局限和单一,当前电气设备能融合多种不同功能于一体,防雷、配电等功能可以同时实现一体化发展,能有效提升设备运行效率,也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运行成本。 2.3创新化和智能化特点 科学技术发展,改变了传统设备的运作特点,信息技术与科学技术有效融入到水电厂电气设备的研究和运作系统中,大大提升了电气设备科技含量,电气设备更新周期也在不断缩短,新技术和设备不断涌现,同时,人们对现代水电厂要求也在不断增加,这也给电气设备革新、创新性等提出了新的发展要求,促进整个水电厂整体智能化和创新化水平提升。 3电气设备长周期运作的问题分析 3.1管理人员的综合能力与水平不高 电气设备技术管理人员的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会影响到整个系统运作的效率,当前存在部分管理人员的专业知识不够,对设备专业化水平认识存在不足,对一些设备的功能和相关指标认识不全面,最终在设备运行中遇到问题时,不能及时地判断和处理,一些技术人员在设备维修和检查中忽视了做记录,没有根据实际情况对设备进行定期的检查和维修,一些设备在长期的运作中出现问题不能及时被发现,存在很大安全隐患。 3.2科学技术含量不高,出现设备故障 电气设备运行之前,水电厂需要投入较多成本,因此电气设备在使用中不能多频次更换,这样会增加设备的成本,如果设备经常出现故障,也会影响到整个系统的运作效率,且维修次数增多,也会降低设备使用寿命,尤其是发电机组监控系统等,在运作中如果监控系统调试出现问题,会影响机组负荷,出现运作不协调问题。当前一些设备科技含量不高,导致设备出现故障,影响到水电厂系统运作。 4新时期电气设备长期运行的措施探讨 新的发展时期,信息化和现代科技水平不断提升,并在水电厂发展中得到了很好的应用,水电厂电气设备的安全性和稳定性有了很大提升,但同时,水电厂负荷不断增加,且长期处于高负荷运作中,对设备损伤也比较大,这就需要重视做好电气设备维护养护工作,确保其稳定性的有效发挥,延长使用寿命。 4.1重视做好设备的监管工作 针对当前技术管理维修人员水平相对较低的问题,要制定制度,明确责任,强化人员责任意识,深入对设备的认识,并科学掌握设备使用性能,加强对设备的监管,提升监管水平。具体来讲,要定期做好管理人员培训工作,重视对其安全工作培训,提升人员对设备维修的专业化和规范化水平,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4.2积极运用现代科学技术和信息技术 水电厂电气设备的运作,需要加强科学技术的投入力度,对设备的故障和问题进行分析,这样才能降低其运行风险,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尤其是当前发展阶段,科学技术在水电厂的运行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引进先进的技术,重视现代信息技术的运用,能提升对设备的监管力度和水平,确保整个设备系统的先进性和稳定性。 4.3积极创建良好的外部运行环境 水电厂设备的运行,需要有一个安全、可持续的外部环境,为其创建有力的运行条件。因此,在运行中,技术人员要重视对电气设备所在地的环境进行检测,并重视建立系统的预警监测系统,这样能在很大程度上避免设备运行中受到外在因素的伤害。同时,要改变传统的僵硬化运行模式,实现多样化的运行手段,提升运行的效果,引进技术,实现高能效、创新型的运行模式,减少故障出现。 4.4重视电气设备的维护 电气设备的维护要结合实际,采取有针对性的维护措施,并且不同的电气设备,其使用功能不同,因此设备的性能和特点也存在差异,在维修中需要有专门的人员对不同的设备进行专门的维护,严格按照设备日常维护的要求,全面掌握和熟悉设备的性能,按照具体的操作流程对其进行维护。在日常的维护工作中,因设备较多,需要开展具体的维护责任制,将具体工作落到实处,确保设备维护效果的提升。 4.5做好对常见事故的维护 长期运作中,电气设备会存在一些故障,要及时发现并排除故障,才能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减少故障带来的损失。根据不同类型的故障,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其一,发电机故障维修。发电机出现故障会影响供电性能,还会带来极大的安全问题,遇到发电机故障,首先,了解发电机型号,选择同一型号的发电机压簧,并对其进行压力检测,保证电流的分布符合要求;其次,要对环碳刷进行定期的检查,不符合要求的及时更换,环碳刷的长度对电流的大小有一定的影响,因此合理控制其长度,每次更换新的环碳刷长度要控制在1/5;再次,使用新环碳刷之前,需要进行打磨作业,确保在后期使用中的灵活度,这样也能避免因后期运行中摩擦产生的冒火问题;最后,要定期对发电机的相关零部件进行检查,确保发电机正常安全使用。其二,绝缘层故障的解决。绝缘层出现故障一般会引起短路问题,对供电的稳定性产生影响,严重的甚至会出现火灾。在水电厂的运行中,首先要重视做好预防工作,主要是绝缘层的防晒防腐工作,确保设备能在良好的环境中工作运行,减少故障发生频率;其次,可以在电气设备表面安装金属外壳,其具有良好的抗击能力,能保证绝缘层的相对完整;最后,要严格按照相关的标准,做好导线接地作业,避免短路问题的出现。 5结语 综上所述,新的发展时期,水电厂在经济社会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电气设备的长期稳定运行,对水电厂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有很大的影响,要确保其长期稳定运行,需对电气设备做深入全面的了解,结合其具体的特点和性能,加强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专业水平。在具体的运行中,结合电气设备的实际情况,做好定期的维护管理工作,重视创建良好的设备运行环境,并积极引进新的科学技术,确保电气设备的安全稳定运行,提升水电厂的工作效率。
发展经济论文:论发展经济学研究方法 论文关键词:发展经济学;历史;流派;研究方法;发展前景 论文摘要:在分析发展经济学产生的时代背景前提下,对发展经济学的发展历程和学术流派作了回顾,着重对发展经济学的研究方法进行了综述,最后对发展经济学未来的发展前景作了展望。 一、发展经济学的来源 对任何学科的研究都应该从它的起源开始深入研究它的发展历程。发展经济学作为一门年轻的学科,它的发展是从20世纪50、60年代开始萌芽,经过十年,该学科就被冷落。从发展经济学定义看这一问题,在上个世纪经济迅猛发展,很多国家渐渐摆脱了发展中国家的桎梏,逐渐走上经济发展道路。 最早的经济学萌芽是从1938年威廉姆·吕彼克用法文发表的《农业国的工业化问题》。一般把发展经济学的发展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20世纪40年代至60年代初。这是结构主义兴盛时期t经济学在这一阶段得到迅猛的发展;第二阶段,60年代中期。这是新古典派理论在发展经济学中复苏并出现依附论,这是发展经济学发展昌盛时期,紧接着在70年代的时候出现了断节。直到80年代中期至90年代中期为发展经济学的第三发展阶段,这是一个新古典主义经济学和新增长理论时期,这个时期发展经济学达到了理论成熟的时期,很多著作以及一些著名的发展经济学学家渐渐地在理论上有所创新。 二、发展经济学的定义 广义的发展经济学概念是:凡是研究一个国家或一个地区的经济发展问题,都可以算是发展经济学;狭义的概念是:发展经济学主要任务就是研究农业国家或发展中国家如何实现工业化和现代化,或者说实现经济起飞和经济发展的问题。 三、发展经济学研究方法 经过战后50余年的探索,人们对增长经济学、发展经济学的研究已经积累了丰富经验,尤其在研究方法选择上,以及方法论认识上均达到了较高水平。不过,即使如此,人们尚无法解释与经济发展相关的许多问题。可见该学科知识体系的复杂性。了解发展经济学最重要的一些研究方法,这有助于在研究过程中减少因研究工具短缺、选择不当带来的各种困难,也有助于更方便、更科学地解释问题、解决问题。可以大体划分为三类:实证主义、规范主义和实用主义。实证主义的哲学观点认为,只有通过观察(感觉)获得的知识才是可信赖的,旧的实证主义甚至认为推理亦不可靠,而较新的实证主义则信奉事实的逻辑延伸产生的知识也可以认为是可靠的,称为逻辑实证主义。自然科学中的实证主义认为,只有直接可以观察到的事物,即有形的事物及其关系才是真实的,认为只有当理论或命题能够用数量表示时,这种理论才是有效的。 四、发展经济学的发展 如果说发展经济学中工业化理论对中国特色工业化道路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那么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对工业化进行了比较准确的定义。前世行副行长、经济学家钱纳里把工业化界定为“一般可以由国内生产总值中制造业份额的增加来度量”,我国的张培刚教授则运用熊彼特的创新理论,从技术创新角度对工业化进行解释,认为“工业化是国民经济中一系列基础的生产函数(或生产要素组合方式)连续发生由低级到高级的突破性变化(或变革)的过程”。概括起来说,工业化的实质就是高效率的工业部门比例上升,低效率的农业部门比例下降。 其次是工业化理论历经几十年发展所形成的一套理论体系,也成为中国工业化道路的参照物。20世纪40年代到60年代,这是发展经济学研究工业化问题的最初阶段,以刘易斯模型为代表。刘易斯认为,主导经济发展的是工业部门,决定经济成长的关键是工业部门自身的扩张过程,而农业生产率的提高是工业化的前提条件;他还提出了发展中国家的三种工业化战略:农产品出口,强调国内市场和制成品出口。 新古典学派这种发展观点,显然不符合发展中国家的客观实际。事实上,市场机制起不了合理调节的作用,经济增长的利益并不能普及人群。贫困,失业、社会矛盾、资源不能充分利用等现象在一些发展中国家有增无减。除了前述对发展的基本看法外,发展经济学也承袭了新古典学派的研究方法,并有意或无意地忽视了经济发展的质的规定性。 在国际经济旧秩序之下,发展中国家在和发达国家的经济关系中处于不平等的、脆弱的地位,从而在贸易条件、商品出口、跨国公司投资各方面都蒙受损失。但一些发展经济学家却往往从发达国家的角度去解释和辩护,从而模糊了是非界限。 尽管发展经济学有上述的庸俗观点,但也有一些有益的成份。它所分析研究的发展中国家的发展经验和教训,其本身是有参考价值的。发展经济理论中对一些局部的、具体的问题的分析,并非都是谬误。发展经济学对发展中国家经济的各个侧面如人口、工业、农业、贸易、财政、金融以及教育等等,作了相当细致的研究,得到了一些值得注意的论点。 在发展经济学的文献中,还可以看到激进学派的理论。激进学派是作为主流派的对立面而出现的,在有关经济发展的许多重要问题上,持有与新古典学派完全不同的观点。例如,关于发展中国家不发达的性质和根源,激进学派就提出了,比较中肯的意见。总之,经济发展被认为是一个无冲突、无飞跃、无质变的过程,它所要求的仅止于创造适当的刺激、完善市场的机制和起动会自行运转的增长机器而已。 发展经济论文:论发展经济学结构主义方法探析 [论文关键词]发展经济学;结构主义;狭义的产业结构转变;广义的结构转型 [论文摘要]本文探讨了发展经济学结构主义方法的涵义,通过对“狭义的产业结构转变”和“广义的结构转型”两种具体分析方法的分析,对发经济学结构主义方法做出评价。 发展经济学(Development Economics或Economics of Development)产生于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当时一大批第三世界国家纷纷兴起但都面临着贫穷落后的经济局面,当时这些国家生产力水平低下、人口增长率高、经济增长率低、经济结构落后、失业问题严重,这些问题严重困扰着各发展中国家的发展。为了应对这些问题,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学家共同对该问题作出了深入的理论探讨。其中首树发展经济学理论大旗的是结构主义学派的彼德·T·鲍尔(LordBauer)、科林·克拉克(ColinClark)、刘易斯(A·Lewis)、缪尔达尔(G·Myrdal)、纳克斯(R·Nurkse)、罗森斯坦-罗丹(P·N·Rosensten-Rodan)、赫尔希曼(A·O·Hirschman)、普雷维什(P·Prebisch)、汉斯·辛格(H·W·Singer)、霍利斯·B·钱纳里(Hollis Burley Chenery)、M·赛尔奎因(Moshe Syrquin)等人。由于结构主义方法产生较早,这些学者也构成了发展经济学的先驱人物,在2 0世纪40年代末到60年代初颇具影响。 一、何谓发展经济学结构主义方法 (一)发展经济学。关于发展经济学的概念界定众说纷纭,并不统一。本文采用我国著名发展经济学家张培刚的解释:发展经济学是研究农业国家或经济落后国家实现工业化和现代化,或实现经济起飞和经济发展的问题。他认为“发展经济学”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发展经济学是指凡是研究一个国家或一个地区的经济发展问题的理论和学说都可以算是发展经济学,其理论可以溯源到1776年亚当?斯密发表的《国富论》中涉及到的关于经济发展的理论;狭义的发展经济学就是我们现在所说的发展经济学,它的主要任务是研究农业国或发展中国家如何实现工业化和现代化,或者说如何实现经济起飞和经济发展的问题。本文所谈的发展经济学是指狭义的发展经济学。 (二)结构主义方法。结构主义方法是发展经济学中的主要研究方法之一。结构主义经济发展思路的基本理论要素包括其发展观、对经济发展运行机制的描述、资本形成理论、伪装性失业理论和国际经济理论。而指导这些理论的分析方法的对象主要是以下几个方面:1.对经济结构构成的分析:经济结构的构成在结构主义者当中说法不一,根据武汉大学经济发展研究中心的马颖和陈波的归纳分析,其主要有两层含义:“第一,结构构成是指宏观意义上的整个经济各个部门的构成及相关变量,包括有关的经济活动部门和作为生产中主要投入的劳动力和资本投资等变量;第二,结构构成是指按经济活动部门所组成的部门结构或者按某种需要来划分的经济结构。”[1]其中大多数学者运用第二种含义进行分析。例如W.A.刘易斯有关二元经济结构的分析。霍利斯·B·钱纳里的“两缺口”模式即是按经济活动的部门结构进行分析的。且霍利斯?B?钱纳里是按积累过程(包括投资、政府收入和教育三个类目)、资源配置过程(包括国内需求结构、生产结构和贸易结构三个类目)、人口与分配过程(由劳动力配置、城市化、人口转型、收入分配四个方面构成)这三个过程对发展中国家的经济结构进行分析的。其认为,结构构成表现为“一个经济和社会系统中相对稳定的关系。” [2]2.对经结构变迁或结构转型的分析:结构主义方法对经济发展过程中与经济增长相伴随的”结构转型”(the structural transformation)的分析一直在发展经济学结构主义学派研究纲领中占据着中心位置。“结构转型”亦称“结构变迁”(the structural change)。它们被钱纳里定义为“需求、生产、贸易和就业构成的一组互相关联的变化,而“需求、生产、贸易、就业构成的各自的变化又反映了因收入水平提高而产生的资源配置格局转移的不同方面”[3];赛尔奎因则把“结构变迁”定义为“从生产和要素使用角度来考虑的各部门在经济中的相对重要性,工业化便成了结构变迁的中心过程” [4]从钱纳里和赛尔奎因两人对“结构转型”或“结构变迁”的定义中可看出两层含义:第一,“结构转型”本身就涵盖了狭义的“产业结构转变”,而赛尔奎因的定义中提到的“各部门”实际上也是指“产业结构”;第二,“产业结构转变”过程同“结构转型”过程是一个同步进行的过程,“结构转型”的作用因素,影响着“产业结构转变”。3.对经济结构与经济现象之关系的分析:结构主义者还透过经济运行中的众多变量,强调经济结构作为“深层因素”对国民经济的影响。他们看到了影响经济运行的诸多因素,指出,在一国经济中,劳动市场二元结构、农业、运输、动力、进出口等行业都被列举为结构刚性。如农业部门对价格激励做出的反映严重滞后于工业部门,往往会成为导致发展中断的瓶颈;运输和动力等基础设施部门中的刚性表现为生产缺乏伸缩性,对价格反映存在滞后性;这些部门还会因为投资不足而拉整个经济的后腿。 二、发展经济学结构主义方法工具例析 在发展经济学结构主义指导之下形成了具体的研究方法,著名经济学家霍利斯·B·钱纳里、M·赛尔奎因即在产业结构转型研究中倡导“狭义的产业结构转变”和“广义的结构转型”分析方法。以下通过对两种研究方法的概述,对这两种方法做出评价。 (一) 狭义的产业结构转变方法。狭义的产业结构转型方法主要指统计方法与投入——产出法。最早对产业结构转变进行研究的是克拉克。他在其《经济进步的条件》一书中,从农业、制造业和服务业这三个部门就业人数的变动入手,研究了产业结构的转变,得出两点结论:第一,农业部门的相对规模不断缩小,工业部门先增大后缩小,而服务业处于部门不断增大趋势;第二,效率和需求是促成产业结构转变的两个基本方面。库兹涅茨对克拉克的研究方法作了进一步发展,他在《现代经济增长:速度、结构与扩展》一书中,指出了有关农业、工业、服务业这三个部门产业结构变动趋势的关系式: ri=ai(1+rT)—1 式中,ri和ai分别表示部门产出和国民总产出每 10年的增长率,ai为部门某一时期占国民总产出的比重对10年前该部门占总产出比值的比例。通过分析一个世纪后农业、工业和服务业三个部门各自占国民总产出比重的变化可以得出ai,再经过对国民总产出增长率进行估算得出各部门的产出增长率,进而描述各部门的变动趋势。该公式基本描述了农业、工业和服务业三个部门的变动趋势,为结构主义研究的精确化作出了贡献。 霍利斯·B·钱纳里将克拉克和库兹涅茨的统计研究方法又作了进一步推进,在他与M·赛尔奎因1975年合著的《发展模式:1950——1970》一书对与发展中国家经济增长相伴随的结构变动作出广泛的统计上的解释。在该书中其除了使用传统的统计方法之外,还巧妙地使用了相关分析。他们为了创造一整套可以对更为广泛的可获得的数据进行度量的方法,专门设计了对包括积累、资源配置、收入分配等在内的10个基本过程进行描述的27个变量,以便分析与各国经济增长相伴随的产业结构转变。 钱纳里率先用投入——产出方法来分析产业结构转变,早在1959年,在他与克拉克合写的《产业关联经济学》一书中,就第一次运用投入——产出模型系统地论述了产业间的结构关联问题。这一分析方法共两个步骤: 第一,用于投入产出方法来细化行业分类,建立起全面的产业结构转变分析框架,用以克服传统的统计方法在分析结构转变方面的缺陷。他们通过对中间产品使用比例wi和中间产品投入比例uj进行计算,将产业结构中的各行业细分为四种类型:中间产品使用和投入的比重均偏高的产业 (钢铁、石油制品等)、中间产品使用比重高但中间产品投入比重低的产业(农林业、煤矿业等)、中间产品使用比重低但投入比重却偏高的产业(服装、造船、食品加工等)、中间产品使用比重和投入比重均偏低的产业(渔业、运输业等)。wi值和nj值的高低代表着产业关联程度的强弱。 (二)广义的产业结构转型方法。CGE模型于20世纪60——70年代问世,起初由新古典主流经济学家运用该模型讨论经济问题。由于CGE模型具有能够对 经济全面地加以模拟的巨大优势,自 20世纪70年代末以来,结构主义发展经济学家们以结构主义的假设,使之能按照结构主义表述发展中国家的结构转型问题。结构主义这一研究方法至今影响尚存,被新一代结构主义经济学家所继承。恰如新一代结构主义领军人物泰勒所言,结构主义思路的基本假设“在于一个经济的制度以及各生产部门和社会各阶层之间的分配关系,在决定这个经济的宏观经济行为方面起主要作用”。[5] 自20世纪70年代末以来,结构主义学家改变传统方法一般地分析产业结构的转变,而是从某一具体角度来研究包括产业结构转变在内的广义的结构转型。例如,CGE模型被用来分析短期内在外汇短缺前提下调节政策的选择对经济结构的影响,以说明宏观调节与结构转变之间的关联所在;CGE模型还被用来讨论包括货币、债券和分割的可贷资金市场在内的金融压抑问题,使其既能体现发展中国家的结构特征,又能解释市场不完善条件下各种替代机制的宏观经济学本义;而且,工资水平、生活状况、金融资产收益、资本利得等方面也被纳入CGE模型,以便分析贸易条件变化对发展中经济所造成的收入分配效应。其最具代表性的是阿德尔曼——罗宾逊模型。其是1978年阿德尔曼和罗宾逊在借鉴新古典经济学的CGE模型的基础上,建构了第一个结构主义CGE模型,讨论了韩国20世纪50年代末60年代初与广义的结构转型相伴随的收入分配问题。 三、对发展经济学经济结构主义方法的评价 结构主义方法产生于早期新古典主义方法之后,一定意义上弥补了早期新古典主义方法的缺陷,但由于其是二战之后那个特定时代的产物,随着社会的发展必然会显现出许多不足。 (一)理论框架的粗糙。虽然结构主义分析方法为发展中国家的分析奠定了理论基础,但理论框架过于松散。同新古典思路相比,结构思路更接近现实 ,但不如新古典主义方法那样严密。结构主义的各主要假定前提只是以描述性陈述为特征,还远未达到公理化程度。其分析方法初衷显然是想建构能将社会、政治、文化等多方面非经济参数包纳进来的理论模型,但由于变量太多 ,致使理论框架显得过于松散和粗糙。造成结构主义框架此种状况的原因主要来自两个方面 :第一 ,结构主义所依赖的逻辑基础主要是归纳法。而新古典思路所依据的逻辑基础主要是演绎法 ,故而这一方法从根本上很难达到精密化的程度。第二 ,结构主义方法的数学化形式表达难以包括所有影响经济运行的因素,本身就受分析方法局限性的制约。 (二)微观基础的不足。结构主义方法从总体上是可以说是一种宏观理论。在建构上深受古典主义发展经济学方法的影响。虽然早期结构主义方法有着比新古典方法更为广阔的视野,但缺乏微观基础的不足酿就了结构主义方法的“阿基里斯之踵”。这方面从结构主义方法所使用的弹性这一术语上可以看出。而弹性概念是早期新古典方法的微观分析工具。结构主义方法将其借来应用于结构与制度分析工具的辅助性手段。而且严格地说 ,结构主义者所使用的“刚性”术语 ,实质上也是对弹性不足的另一种表述。从而显现出其微观基础的不足。 (三)方法过于理论化。无论是狭义的产业结构转变方法,还是广义的产业结构转型方法,其理论都需要进行量化,而许多人文因素是很难用量化的指标进行分析的。故而,其提出的对策和建议也因为过于笼统而缺乏可操作性。如他们在观察并分析了许多市场失灵的情况后,就草率地做出中央政府必须代替市场的结论。发展经济学经济结构主义方法作为一个时代的产物当前已被多重均衡分析法、发展微观分析法、现实主义制度分析法所取代,但其曾经为众多国家的发展提供过指导作用,而且至今在一些发展中国家仍然具有指导意义。在我国当前进行产业结构转型的形势下更有必要在继承的基础上进一步发展完善,从而促进我国发展经济学理论的创新,加快我国经济的发展。 发展经济论文:新制度经济学的兴起对发展经济学的影响 摘 要:由于其前期的理论没有能够成功地引导广大发中国家从贫穷走向富裕,发展经济学自20世纪70 年代末起,便受到严厉的批评,学科本身则面临生存危机。20世纪80年代以后,随着新制度经济学向发展经济学的渗透,为发展经济学提供了全新的视角。在短短的十几年内,新制度经济学的分析方法已经引起了发展经济学者们的高度重视,制度内生的经济发展理论已成为发展经济学的一种流行的观点。 关键词:新制度经济学 发展经济学 以19世纪德国历史学派作为思想渊源的制度经济学,作为一个学派产生于19 世纪20 年代初。其产生之后大体上经历了三个阶段:19世纪末到20世纪30年代,以凡勃伦、康芒斯和米切尔等为代表的旧制度经济学时期;20世纪30到40年代,以伯利、米恩斯和加尔布雷斯等为代表的从旧制度经济学向新制度经济学过渡的时期;20世纪50年代至今,以科斯、诺斯和威廉姆森等为代表的新制度经济学时期。[1](p.3)而对发展经济学影响最大的是处于第三阶段的新制度经济学思想和分析方法。 本文将分三个层次,第一层次介绍发展经济学的困境与制度分析的兴起,第二层次阐述制度分析引入后对发展经济学的改进,第三层次由制度分析方法的不足之处看发展经济学今后的发展。 一、发展经济学的困境与制度分析方法的兴起 随着二战以后一批殖民地国家的独立,发展经济学应运而生。从其诞生之日起,发展经济学就与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实践休戚相关,其对发展中国家现实的解释力和其政策主张的切实效果将直接决定该学科的发展命运。20世纪40年代末至70年代初的结构主义从发展中国家的“结构刚性”出发,提出“资本化、计划化和工业化”“三位一体”的“国家控制教条”(拉尔语),政策推行的结果尽管使一些国家经历了初期的短暂增长,但最终使广大发展中国家使陷入了农业停滞、工业萧条、寻租盛行、二元结构次级分化和经济发展乏力的恶果。 不仅如此,结构主义在以发展中国家特殊国情为基础,向理论宏观化方向发展的同时,其理论基础却依然置身于传统西方主流经济学中,自觉不自觉地将发达国家的发展经历作为参照来提出其思想和政策主张。一句话,没有将对发展中国家现实的研究贯彻到微观层面,结构主义最终造成了发展经济学微观与宏观的不协调,影响了其整体的一致性和完善性。理论建构和政策实践上的双重缺陷,最终使结构主义主导的发展经济学逐渐失去了发展的动力。 在猛烈抨击结构主义中兴起的新古典主义,在制度既定、交易成本为零和完全信息的严格假定下,认为发展中国家的人们与发达国家的人们一样会在理性的驱使下,对价格机制做出灵活的反应。发展中国家只要充分发挥“看不见的手”的作用,经济发展就会自动实现。既然“价格—市场”机制可以同时解决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问题,那么独立的发展经济学就无存在的必要。在新古典主义“单一经济学”(哈伯勒语)主张的冲击下,发展经济学面临着“走向死亡”的危险。 事实上,正如尼古拉斯·阿尔迪托-巴莱塔所指出的,“过去经济学家之所以不能够充分解释经济增长,关键是第四个因素—制度—受到忽视。”[2](p.2)无论是结构主义还是新古典主义,其共同缺陷是都忽视了制度对于经济发展所起的决定性作用,也未能看到发展中国家存在着制度缺陷,这不仅损害了经济效率,而且也使持续的经济发展成为不可能。 早期已有些经济学者意识到了制度在经济发展中的重大作用。如刘易斯在对经济增长源泉的分析中指出,技术进步是表层原因,而由土地制度、产权制度和专利制度等所激发的技术创新热情才是更为深层次的因素。他对二元结构的分析显著的解释了发展中国家经济制度各方面的不均衡性。缪尔达尔讨论了许多发展中国家的循环累计因果效应,揭示了其制度根源,提出只有进行农村土地制度创新,才能摆脱恶性循环,走向良性循环。库兹涅茨对大量低收入国家的历史统计和罗斯托对“传统社会”的分析,也体现了政治结构、法律体系及社会文化整合等方面的特征,指出了制度缺陷是发展中国家经济落后的根源。但是,在这些学者看来,制度是很难进行严格分析的范畴。他们只是描述、罗列了大量的现象,并没在制度研究方面形成体系。[3](p.362)激进主义学派的发展经济学者也注意到了制度因素对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的影响,但他们更多的是从阶级的视角来分析的。 制度分析方法真正对发展经济学产生巨大影响是在20世纪80年代以后。以V·奥斯特罗姆、D·菲尼、H·皮希特等为代表的一批学者利用科斯和诺斯等人开创的新制度经济学分析方法,对以资源、技术和人的偏好来解释经济增长的传统经济思想提出了挑战,为发展经济学提供了新视角。在短短的十几年内,新制度经济学分析方法已经引起了发展经济学家们的高度重视,制度内生的经济发展理论已成为发展经济学的一种流行的观点。[4](p.41) 二、新制度经济学的引入给发展经济学带来的新变化 1、在方法论上 新制度经济学首先在研究方法上对传统的发展经济学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人们在对新制度经济学开山鼻祖科斯论文的详细考察中发现,“其研究方法具有三个突出的特点:一是仅仅研究现实的经济现象,不仅研究的对象是现实中出现的具体案例,而且模型的假定条件也要符合现实;二是注重以个案为基础的小样本研究,重视归纳,但不排除演绎;三是从边际上入手。” [5]诺斯也强调:“历史至关重要。……因为现在和未来是通过一个社会的连续性与过去连接起来的。今天和明天的选择是由过去决定的,过去只有在被视为一个制度演进的历程时才可以理解。”[6](P.2)这对后来运用新制度分析方法研究发展问题的学者产生了深远地影响。V·奥斯特罗姆、D·菲尼、H·皮希特等人对“运用启发式研究”的推崇即与科斯、诺斯一脉相承。他们期望“运用启发式研究来详细阐述选择—行动的情况以及这些情况内在的约束和刺激”,传统经济发展理论特别是新古典理论“被过度概括模型的危险……(能够)在某种程度上通过对启发式研究如何在特定环境适时并安置可变物进行详细说明而得到避免 。”在现实个案研究的基础上,制度分析可允许我们“穿透”社会事实而不是远离事实的分析模式来对发展问题予以说明。同时,通过“跨文化的启发式研究”得到大量的个案积累,也“应该产生对不同的社会和文明内在的行动倾向理解水平”。[2](pp.351-353) 事实上,不同国别发展绩效的差异,只用正式制度安排往往并不能做出有效的解释,非正式的制度安排在许多情况下对发展绩效会有更大的影响。新制度经济学个案研究方法的采用正是源于其对不同时空中制度的复杂性和多样性、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的初始条件具有的较大异质性和特殊性的深刻洞见。新古典主义的约束条件根本不足以表达这诸多的复杂性。传统的发展经济学是在偏好既定的假定下将对经济发展具有深远影响的文化、意识形态等制度因素给排除了。从这个意义上说,新制度经济学不仅克服了新古典经济学的过度简单化倾向,而且还克服了其把经济理论置于抽象时空的。 以赫希曼、缪尔达尔为代表的早期发展经济学家也曾就一些发展中国家的情况进行过个案研究,但由于其主要是从总体上来把握有关变量,因而充其量只是一些粗糙的描述和分析。新制度经济学倡导方法论个人主义,认为“对社会单位的分析必须从具体成员的地位和行动开始”,“‘社会’、‘人民’、‘企业’或‘政党’不是再被认为是‘一个像个人一样行动的集体’”。[7](p.4)V·奥斯特罗姆、D·菲尼、H·皮希特等学者也明确指出,“采取这样的(启发式研究)方法时,我们不必设想人类经验的世界需要被概念化为诸如‘国家’和‘社会’、‘市场’和‘经济集团’或者‘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这类笼统的东西。我们可以取而代之地设想交换关系存在于所有社会之中,市场可以具有不同的特征,在行动情况中的角色既面临约束也面临机会,约束和机会的存在依靠各种结构的环境所组成的要素之中。”[2]( p.351)对特定环境下个体行为的重视有可能为新制度经济学的理论建立坚实的微观基础,克服结构主义微观基础建构不力的缺陷和新古典主义过于抽象的不足。 虽然以科斯为代表的新制度经济学在引入制度作为分析对象的前提下,基本保留了新古典主义方法的“内核”,具有与新古典主义一样的静态和比较静态的分析特征。但是,以诺斯和福格尔为代表的新经济史学派,则通过对制度变迁与经济发展历史的考察,更具有动态特征。避免了新古典方法将静态方法用于分析发展这一动态问题的窘境。 2、在发展的决定因素上 反贫困首先始于对制约发展因素的探讨。所以对发展决定因素的求索一直是发展经济学的核心内容之一。20世纪50年代—60年代的发展经济学家依据哈罗德—多马模型和罗斯托的“起飞理论”,认为对发展中国家来说,资本形成是经济发展的约束条件和决定因素,形成了过分强调资本形成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和地位的“唯资本论”。根据这种理论,发展中国家贫困的根源在于资本稀缺。纳克斯提出贫困恶性循环理论和纳尔逊提出的低水平均衡陷阱理论则进一步展示了资本不足与发展停滞的恶性互动关系。 但“唯资本论”忽视了这样的事实,即在发展中国家资本不足的同时,广泛地存在着资本低效配置和资本浪费现象。正如麦金农所指出的,“在所谓资本匮乏并且某些特定部门遭受供给瓶颈限制的经济中,普遍存在的却是过剩的未充分利用的工厂和设备。”新制度经济学指出,“土地、劳动和资本这些要素,有了制度才得以发挥作用。制度至关重要。”[2]( p.122)这充分说明,资本不足不是阻碍发展中国家发展的根本原因,而恰恰是欠发达的结果。阻碍发展的是发展中国家普遍存在的制度缺陷。不少落后国家寻租盛行,不仅使生产经营者在提高经济效率方面的动力消失,而且还导致整个经济的资源大量耗费于寻租活动,并且通过贿赂和宗派活动增加了经济活动的交易费用。所有这些方面无疑大大削弱了国民经济的内在实力,并且使得发展经济急需的投资或者难以形成或者投资方向和结构受到严重扭曲。 在猛烈抨击“国家控制教条”中起家的新古典主义,认为发展中国家存在严重的“政府失灵”,正是“看得见的脚”对“看不见的手”的践踏应该对糟糕的经济绩效负责。只要政府放弃对经济的过度干预,让经济系统“获得正确的价格”,市场机制会自动地实现资源的最优配置,静态的最优必将最终转化为有效率的动态经济发展。而作为新制度经济学基础的科斯定理告诉我们:交易是市场的前提。在交易成本为正的现实世界里,没有适当的制度,任何有意义的市场经济都是不可能的。奥尔森也明确指出,兴盛的市场经济最重要的是那些能够保障个人权利的制度。没有这些制度,也就没有人会积极地储蓄和投资。诺斯在《西方世界的兴起》一书中则开门见山地指出:有效率的组织是经济增长的关键;也是西方世界兴起的原因所在。因为制度提供了人类相互影响的框架,它们建立了构成一个社会,或者更确切的说一种经济秩序的合作与竞争关系。 3、在发展政策上 认为发展中国家存在结构刚性和资本短缺的结构主义的自然主张是,利用国家的力量扭曲资源价格进行资本积累,组织对国民经济各部门进行平衡或有选择的大规模投资,以期借此走出贫困陷阱。新古典主义则认为,只要政府“使一切自由化,使一切私有化,然后呆在一边”,经济就能自然地得到发展。新制度经济学认为,促进经济发展的政策最重要的是建立一个有效率的制度系统。因为①制度通过确定明确的规则,增加了资源的可得性,提高了信息的透明度,因而减少了经济活动的不确定性和风险,降低了交易成本,从而促进了市场更好的运行;②制度通过明确界定产权,使私人收益率接近社会收益率,鼓励了创新和企业家的出现,为经济发展提供了持续的动力;③制度通过建立社会活动的基本规则,扩大了人类在经济、政治、法律、文化等领域的选择机会,从而进一步丰富了发展的内涵。 特定制度的出现与否取决于对它的需求和供给。D·菲尼认为,“对制度安排变化的需求,其基本上起源于这样一种认识:既然现有安排无法获得潜在的利益,行为者认识到,改变现有安排,他们能够获得潜在的原有制度下所得不到的利益。”而“制度变化的供给,取决于政治秩序提供的新的安排的能力和意愿。”[2]( p138)而弗农·拉坦则进一步阐明了经济增长与制度变迁的互动关系:经济增长一方面产生潜在的增长利润,这是对制度变迁的需求方面;另一方面,经济增长也促进了社会科学、组织行为等方面的知识进步,这构成了制度变迁的供给方面。两方面综合导致了诱致性制度变迁的发生。可见,拉坦式的制度变迁完全是一种市场行为。鉴于制度的公共物品特性,林毅夫认为,如果诱致性制度变迁是新制度安排的唯一来源的话,那么一个社会中制度安排的供给将少于社会最优。所以,由政府推行强制性制度变迁是必要的。但是公共选择理论和“诺斯悖论”却向我们昭示:政府一方面可能通过安排激励系统来刺激经济增长,但另一方面又可能因为统治者的偏好、意识形态刚性、官僚政治等因素而导致政府维持低效率的制度安排。有鉴于此,新制度经济学认为,在促进发展上,制度的建立和完善重于一切。而有效率制度安排的出现要依靠政府和社会的共同作用,特别是对政府要施加严格的限制,即建立一个受限政府。从这个意义上说,新制度经济学破除了结构主义“政府万能”和新古典主义“市场万能”的幻想,为发展经济学的政策研究和取向提供了更为现实的视角。 总之,无论是在方法论上,还是从理论本身涵盖的内容来讲,新制度经济学都汲取了结构主义和新古典主义的诸多积极因素,并在自己的框架内进行了富有启发意义的整合,并在此基础上有所深化,充分反映了发展经济学微观实证化,内部各学派之间融合的发展潮流。从这个意义上说,新制度分析方法在经济发展理论中的地位日高,可能是发展经济学真正的复兴之路。 三、发展经济学中制度分析方法面临的挑战与今后的趋势 新制度经济学在不到二十年的时间内对发展经济学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在让研究经济发展理论的学者们刮目相看的同时,其自身也因为尚处于成长阶段而又有诸多不足。不可否认,制度是一个涵盖面广、内容极为丰富复杂的范畴,对它的分析早已超越了主流经济学的传统研究领域。与之相适应,有关将制度经济学与发展经济学相结合的文献还显得驳杂和凌乱,不仅诸如制度、交易成本等一些核心概念尚无统一定义,而且缺乏一个公认的严谨逻辑体系,模型化也不够。在逻辑实证主义依然是检验经济理论必不可少的主流方法的现在,其主要概念的可计量性差,取得数据的困难,也严重阻碍了对制度与经济发展的关系作更为精确和深入地研究,妨碍了其在政策研究领域的定量运用。对发展经济学来说,将制度经济学整合进来还需进行大量的概念梳理、框架建构和模型化的工作。 同时,从严格意义上来说,抨击新古典是“无制度”分析的制度主义,其本身对制度的内生化也是不完全的。比如,张五常在充分利用交易成本分析契约安排的选择时,就把立法机构的法律实施水平视为当然;V·奥斯特罗姆等人也是将发展中国家的宪政体制作为外生变量来进行分析的。而且,市场本身也是一种制度。但新制度经济学并没有从理论上解释市场何以产生。科斯只是在市场存在的条件下研究了企业的起源;威廉姆森也是将“市场存在”的假定作为其分析的初始条件。20世纪80-90年代,大量的发展中国家从计划到市场,迫切需要一个培育市场的理论作为指导,面对这一情况,制度分析至今没有提供令人满意的答案。对于以上的问题,以杨小凯为代表的新兴古典经济学做出了一些探索性的贡献。 另一个重大的挑战,正如V·奥斯特罗姆等所承认的,是“如何理解人类社会中秩序的本质和建立”。因为“它要求学者及有关职业人士选择使自己能够探索他人在不同的人类社会中所创造的制度安排格局。解决这个难题往往是我们陷入不正当的文化种族中心主义,……相对生活在欠发达社会中的人,生活在发达社会中的人易于表现出强烈的优越感,如果不是傲慢的话……”[2](pp.334-335)比如,在当今新制度经济学与发展经学融合较好的代表作《制度分析与发展的反思》中就表现得非常明显:钱堂冯实际上认为美国式的多元化民主制是最理想的政治制度;V·奥斯特罗姆等人也或多或少地认为,只有在西方式的政治制度、市场制度下,经济才能持续发展。对于今后的制度经济学与发展经济学的结合而言,如果不能真正做到从发展中国家的实际出发,考察这些国家的经济与非经济的因素对制度安排的要求和影响,也必将行而不远。 20世纪80年代勃兴的新制度主义分析方法,已经对发展经济学产生了重大而深远的影响。正如阿罗所说,“新制度经济学运动”主要并不限于对经济学的传统问题给出答案。相反的,他还回答了新问题,即经济制度为什么以这种而不是那种方式出现;它与经济史相融合,带来了比传统理论更加犀利的“本原经济” 的分析。诺斯也说:“我们对制度的严肃研究还只是一个开端。这一研究的前途是光明的。我们可能对所有这些问题永远不会有一个明确的答复,但我们可以做得更好。” 发展经济论文:边远民族落后地区发展经济的制约因素 ————贵州省册亨县的调查与分析 解放四十年来,我省经济的发展极不平衡,不同地区贫富差距很大。与相对发达的黔中、黔北地区相比,边远落后的民族地区则处在另一极点上。这些地区多少年来十分艰难、痛苦地挣扎在贫困的深渊之中而不能自拔,具体原因究竟何在呢?带着这个问题,笔者于1989年春节期间系统地调查了我省典型的少、边、穷县册亨县。 该县位于黔西南边缘南、北盘江夹角的崇山峻岭地带。全县土地面积2,500平方公里,人口16万9千人。主要居民为布依族,点总人口的74%。册亨县原是一个布依族自治县,1984年取消自治,归属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并列为全省26个贫困县之一。近四年来农村人均口粮只有350—400斤,人均年纯收入130—150元,远远低于全国乃至本省的农民人均口粮和纯收入水平,大多数农民解决不了温饱问题。 贫穷的形成是一个历史的过程,需要探索的不仅仅是贫穷的现状,而且还有贫穷的过去;需要回答的问题是:为什么这个地区总是一直处于贫困的境地之中—— 一、工农业生产、交通等客观 条件十分落后,资源优势得不到发挥 农业基础薄弱 册亨县是一个以农业经济为主的县,现有耕地面积19万亩,人均1.2亩,比全省人均占有的耕地面积0.71亩还多0.49亩。但耕地质量低劣,25度以上的陡坡耕地差不多占现有旱作耕地的一半。全县稻田面积中,中低产农田就占了70%。没有灌溉设施的“望天田”仍占相当大的数量(约55%),水利有效灌溉面积不足耕田总量的三分之一。近几年来,由于人口不断增加和片面抓粮食生产等原因,相当一部分农民赶山吃饭,毁林毁草开荒,森林覆盖率急剧下降,植被遭到严重破坏。加之地貌类型复杂,受地形地势的影响,天然降水时空分布不均;山多陡峭,流径量大,土地涵养水源能力差,因此水土流失严重。每年水土流失面积多达1,000多平方公里,差不多占总面积的半数。根据有关部门对南、北盘江浸蚀模数的计算,每年县境内通过大小溪沟、河流外泄泥沙约140万吨,计有5千多亩耕地的表土被冲刷流失。再加上山区农民耕作技术落后,基本上是粗放经营,施肥少、产前产后服务差,缺乏科学管理,尤其是相当一部分地方的农民习惯于刀耕火种,不用肥料,不精耕细作,使得土地肥力逐年递减。由于土地的贫瘠,基本上是广种薄收。 在这块贫瘠的土地上,每年都有程度不同的干旱、伏旱、暴雨洪涝等自然灾害。如1986年下半年至1987年初的干旱持续半年之久,水稻栽种面积大幅度减少,只及前一年的58%;紧接着又暴雨成灾,秧苗长势正旺的4,800多亩稻田被洪水淹没,其中1,700多亩被彻底毁坏,造成粮食减产2,700多吨。耕地质量差,自然灾害多,农民依附着瘦薄的土地,坐山吃山,抵御灾害的能力低,办法少,一遇灾害就欠收,这种“被动挨打”的局面从解放初期延续到现在,几乎没有任何改变。 该县农业机械化程度低,劳动生产率不高。截至1987年,全县农业机械动力总量仅有852.96万瓦,平均每万亩耕地只有农业机械动力0.43万瓦。而且还由于管理技术落后、操作水平低、保养差、油料缺乏等因素,十分有限的农业机械设备多数不能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所有农活几乎全靠手工操作,生产力水平极其低下。 农业生产方面这些不利的客观因素造成的结果是:虽然人均拥有的耕地面积高于全省的平均水平,整个农业生产尚在“自给”但不能“自足”的窘况中为解决温饱而奋斗。 (二)农村商品生产发展缓慢 自解放三十多年来,该县农业生产得到一定程度的发展,但历史上形成的自然半自然经济没有从根本上得到改变,由于自然条件及政策等诸主面的限制,农村商品生产的发展十分缓慢。1951年是册亨县解放的第一年,农业生产的商品率是13%,这个比例自然是很低的;但经过六年的发展到1957年,也只达到15%;到二十年后的1978年,商品率达到21%,仍然是很低的;到1987年增到23%;1988年又下降到19%。牧业商品生产的发展几乎与农业是平衡的:1951年和1957年的商品率都是14%,1978年是21%,1987年是25%,1988年略有下降,接近25%,发展也是很缓慢的。林业算是该县所长,森林覆盖率为17%,高于全省14.5%的水平,因此林业商品生产的发展相比农业与牧业要快要高:1951年为33%,1957年为35%,1978年为50%,1987年为53%,1988年上升到73%。 市场不健全、集市贸易不发达,也是制约该县农村商品生产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册亨县农村经济由于长期处于自给自足的自然、半自然经济状况,加之交通不便、信息闭塞等原因,对于由各种生产要素专业市场组成的适宜商品经济发展的开放性市场的要求望尘莫及。同时,农贸市场也非常残缺,全县区(镇)乡共有集市20个,平均8千农村人口才有一个集市,而且这些集市规模小,只限于少量农副产品的交易。大多数集市与集市之间距离远,交通十分不便。因此整个流通领域没有真正搞活,大桩农产品产销很难直接见面,这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农村商品生产的发展。 总起来说,该县农村商品生产的发展只是占了十分有限而有利的自然条件的一点便宜。其他方面发展商品生产的后劲仍然很不足。 (三)工业生产十分落后 册亨县工业产值极低,1985年以来一直徘徊在500万元左右。该县地下矿产资源丰富,近年来为开发矿产资源,一哄而起办了很多锑厂,至1987年10月先后建起了县锑选厂、华侨锑深加工厂、民族锑冶厂、联合锑厂等。但由于设备简陋,缺乏电力,原料又是由私人个体开采经营,地质勘探工作无法得到深入,找矿缺乏科学依据,生产率很低。因此原料时多时少时无,不能保证计划供应。再加上技术、管理水平差,工厂常常处于半瘫痪状态。目前,这些盲目投资、争相上马的企业正在滑向破产的边缘。为开办这些企业共向银行贷款686万元,其中517万元现已无力偿还。 该县酒厂本应是个很有发展前途的新厂,所生产的“灵芝酒”被评为1985—1986年全省优秀产品三等奖,深受消费者喜好。在连年亏损、不景气的情况下,1986年略显生机,产量达2,000砘。但由于设备、技术、原料、管理等诸多因素的制约,产量仍十分有限,经济效益很低。 (四)地处偏僻,交通闭塞 发展交通运输是摆脱贫困的必要条件,但该县由于地处偏僻,交通十分落后。册亨县城离黔西南州首府兴义市、广西百色市分别为130公里和220公里。距离省城贵阳400多公里,没有直达客车,出差贵阳要中途展转两天才能到达。汽车是该县唯一的交通工具,但县境内公路量少,现有公路13条,总长仅376公路,通车里程才310公里,还有13个乡不通公路。以面积计算,每百平方公路才有公路1.4公里,大大低于全省(15.8公里/百平方公里)和全国(9.2公里/百平方公里)的水平。全县公路没有一条柏油路,坡陡弯急,路面狭窄,危险路面多,桥涵多,基本属于四级和等外级公路。晴通雨阻的路段常年有100公里左右,占通车里程的三分之一。总起来说,该县公路数量少,质量差,技术标准低,通过能力弱,且分布不均。公路运输在工农业生产中尚未发挥应有的作用,许多地方几十年来运输全靠人挑马驮,效率很低,严重影响了生产的发展。 (五)生产力落后,资源优势难以转化为经济优势 少、边、穷地区多是一个封闭体,是一个未开化的地带,地上地下都有极丰富的自然资源。从这个意义上讲,这些地区确是“富饶的贫困”。若论册亨县有什么优势的话,那就是自然的资源优势占主要地位。到目前为此,已发现的地下资源有金、锑、硫磺、雄黄、珠砂、铅、火硝、大理石、冰川石、无烟煤、铜、铁、锡等宝贵的矿产资源,还可能蕴藏有石油资源。据地质部门测定,册亨金矿还是个富矿,很有开采价值。若是各方面条件具备,可根据市场需要有计划地进行开采加工,单凭发展原料工业和初加工工业,就能使国民经济得到翻身。但因该县人力、财力、技术、经营管理水平等条件“先天”不足,在丰富的自然资源面前显得无能无力。 册亨县的地上资源主要是林木。林地面积有66万亩,森林覆盖率达17%,高于全省(14.5%)和全国(12%)的水平;人均占有林地面积4亩多,也高出全省和全国的水平。据1985年清查森林的统计,全县成用木的活立木蓄积量高达519万立方米。由于多年来有关林木管理和开采的政策措施不得力,加之林区交通不便,多少年来一直是死采树,采死树、采树死。一没采伐计划,二无林产品加工业,三是交通不便,因此森林经常遭到乱砍滥伐,每年腐烂在深山沟里的有用木材不计其数。要解决这些问题就必须大力发展林产品加工业和解决长途运输问题;可是要全面解决这两大难题却又是该县本身现有的人、财、物力所无法办到的。 二、人的素质和人才问题是最大的制约因素 册亨县地广物多,自然资源丰富。可是这些潜在的资源优势总是难于转变为现实的经济优势,拥有丰富资源的人民总是无法挣脱贫困的折磨。造成这种“人坐宝山讨饭吃”的现象,除了上述的客原因外,最为根本的原因还在于“人本身”的问题——人的素质和人才问题是最大的制约因素。 人才匮乏,技术落后,劳动者素质低 据1988年的统计,全县仅有中专以上学历的人1,335人,其中大学本科生49人,专科生177人,中专生1,109人。到目前为止,有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只有620人,其中高级职称人员1人,中级职称人员82人,初级职称人员537人。农业科技人员极少,而且现有农业科技人员“用武”之地狭窄,也很少有进修学习和提高业务能力的机会,旧知识得不到更新,新技术得不到学习和推广。加之,在农村实际包干到户后,每项技术指导涉及到千家万户,农业科技人员的作用就更得不到充分发挥。 劳动者文化素质低是一个特别突出的问题。据1984年统计,全县十二岁以上人口中,文盲半文盲有68,000人,占这部分人口总数的65%,占总人口的43%和不同年龄文盲总数的78%。小学毕业生30,000人,占总人口的20%;初中毕业生9,400人,占总人口的6%;高中毕业生2,200人,仅占总人口的1%。直到如今,上述情况没有多大改变,而且文盲、半文盲人数和比例都呈上升的趋势。尤其是在广大农村,由于教育事业的落后,再加上现实生产和生活中读书无用情况的实际存在,老文盲无力扫除,新文盲又不断增加。据前两年的调查,农村中“五匠”(木匠、铁匠、石匠、瓦匠、篾匠)人才仅占农业人口的1.4%,全县农村中几乎没有既懂文化、又懂科学种田的所谓“新型农民”。 (二)干部素质很低 干部队伍文化素质低也是一个特别突出的问题。据1984年底的统计,全县2,400名干部中,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只有200人,占干部总数的8%;中专生800多人,高中生200多人;初中以下文化程度者1,000多人,几达干部总数的一半。从现在的情况来看,高中以下文化程度的干部在干部总量中有所上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成下降趋势(主要是因为干部人才上调和外流)。以上是从学历方面来看。如果就领导工作所需知识和才干来说,受过正规的管理知识和领导科学知识教育、培训的干部更是微乎其微。这样一支低素质的干部队伍根本无法适应各方面经济建设和改革的需要。 在现有干部中,绝大多数人不懂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知识。尤其是处在当前的改革和经济建设中,绝大部分干部不懂得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理论基本知识。商品意识观念淡漠,不能正确地学习和领会上级党委和政府的方针政策,并正确地贯彻执行。许多群众常常抱怨:中央的政策好是好,就是到下边叫我们干时就不一样了。究其原因,主要是许多党员干部缺乏最基本的政治素质和文化素质。 (三)农村群众思想性文化的极端落后性 人的文化素质应该包括思想性文化素质,它是整个文化素质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思想性文化(尤其观念形态)的落后在少、边、穷地区显得特别突出。我们在发展山区文化的问题上,一直都比较注重于知识性文化(科学、技艺等),而不大注重于思想性文化,这悖离了落后山区的现实。因为科学知识只是提供发展经济的手段,而思想观念才是启迪和激励人们自觉创造和运用科学技术手段的内驱力。因此贫困山区的人民特别需要思想的启蒙教育。 事实上,在不少贫困山区,常常是由于思想观念的落后而直接或间接地制约了经济的发展。册亨县的居民有着根深蒂固的传统旧意识观念,主要是中庸思想。这种思想的束缚使他们缺乏进取精神,生产是简单的,生活是艰苦的,终年勤劳,只求温饱甚至半温饱,不求富裕、害怕“冒尖”,平均主义思想严重。很多农民至今仍保留着视工商为未流的传统观念,习惯于靠大自然的恩赐过日子。如木棉、木耳、木材等自然界存在的物质财富,俯拾可得,他们乐意享用这笔财富;若要他们积极发展生产,科学繁殖木耳、植树造林等,他们便难于接受。多数农民都习惯于过一种苦中求乐、清贫乐道、半年农忙半年闲的日子,普遍存在着“养牛为种田,养猪为过年,养鸡养鸭为了盐巴钱”的自给自足观念。他们有的甚至连砍一根锄头把和收割庄稼的份内活都承包给“川军”去干(所付工钱是卖自然资源得来的微薄收入),而面对着“川军”挣钱的勤劳精神,多数农民是麻木、无动于衷的,他们不能从惰性与贫困中觉醒,甚而嘲笑那些“川军”是穷鬼,发誓自己讨口也不去干“那种事”(补皮鞋、拉大粪、拉板车等),俨然一付孔夫子“人穷志不穷”的尊容。这种思想观念和生活方式严重地阻碍着商品、价值、竞争等现代经济观念的树立。 我们要发展山区民族经济,使山区人民脱贫致富,就必须要首先冲破这些旧意识观念的束缚。但这绝非易事。少、边穷地区人民思想观念形成与更新的特殊性是:思想观念不易被接受,也不易变革,其封闭性、沉淀性、保守性犹如一只巨轮,不易启动,也不易中止。再者,过去一些错误的思想观念因借助“”的威力莫不深入人心,而现在更新观念的冲击力则较弱,因此观念变革更显艰难。这些地区由于在过去很长时间里忽视发展商品经济,维持着一种超稳定、绝对保险的生存空间,给陈旧观念留下再生的土壤,而今要用外在的力量来彻底铲除和改造这块浸透旧意识观念的硬土,恐怕需要一个较长的艰苦的过程。 (四)重才与用才方面存在的问题 社会发展的核心力量是人,没有众多掌握现代文化科学知识的新型劳动者,就不可能卓有成效地改变少、边、穷地区的落后面貌。现在讲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口号很流行,很时髦。针对少、边、穷地区来说,存在的问题是:是否真的尊重人才,以及使用什么样的人才。事实上这些地区落后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不重视人才。这里面有一个观念的问题,而这种观念还有一定的群众基础。因为广大群众受“天人合一”的思想束缚着,养成一种思维定势,习惯于依靠大自然、被动地谋得生存条件,什么人才对他们来说是用处不大的,送孩子上学只要能认识人民币和称杆就“毕业”(退学)了。迫于这种习惯势力的重压,有时领导干部也只得随波逐流。就使用什么样人才的问题,笔者抽样调查了10名区乡干部,他们一致认为要用“老实听话”的人,并且还说,“就象上级要求我们要和中央保持一致一样,保持一致就是要听话”。不少领导干部习惯于在贫困窝地里四平八稳地过日子,不敢大胆起用那些少而宝贵的有理想、有抱负、有才干和工作富于创造性的优秀人才。在经济、文化如此落后的地方,如果没有一些有理想、有胆识、有创造力的领导干部,根本无法改变这种贫穷落后的局面。 (五)人才缺乏、人的素质低的根本原因在于教育事业的落后 册亨县现有中小学82所(包括14所民办完小),就平均分布情况来看,数量不算少,主要是质量上不去。制约因素有管理、师资、资金等各个方面。现任的校长、教导主任中,多数未受过教育行政管理的专门培训,严重缺乏教育理论知识,更缺乏现代管理知识,而且一部分学校领导的文化素质本身也很低。大多数学校领导人在实践中要么蛮干,要么被动应付,或束手无策,工作效率很低。全县有中小学教师1,200多人,数量不足,而且质量普遍都差,教师胜任不了教学工作的情况大量存在着。如坡坪区中学是全县6个区级中学中师资力量最强的学校,但在28名教师中只有5个专科生,高中课程多数是师范生在上,教学质量无从得到提高。 近几年来全县适龄儿童入学率只达70%左右,而且巩固率也不高,因此老文盲未扫除,新文盲又在增加。该县由于缺乏正规过硬的职业技术教育,成百上千的初中毕业生争着读高中、考大学,结果只是送出几个远走高飞的大学生(考上大学的人多数不愿回来或不能回来),而被淘汰下来的成千上万的小学生、初中生、高中生,除了为应付各种考试而学的一些书本知识外,却无一技之长,干农业不懂农技,当工人不懂技术。这种情况实质上是落后地区花费巨量资财、牺牲无数青少年的前途来为发达地区输送几名大学的合格人才。前年该县办了一所职业中学,但因师资数量少、质量低,生员不足,因此也很不景气。对贫困地区来说,创办职业技术教育,因地制宜地培养所需人才,这是振兴地方经济的一条出路。但是由于各方面条件的限制也使这一工作很难做得好。 三、结 论 综上所述,制约少、边、穷地区经济发展的主要因素是客观环境条件的落后和人才奇缺。其中人才问题又是一个最大的制约因素。少、边、穷地区地大物博,资源丰富,但缺乏技术和人才,资源优势也只能是潜在的,而不是现实的。归根到底,少、边、穷地区之所以经济落后、生活贫困,并不是穷在资源上,甚至从最根本的方面来说也不是穷在资金上(难怪前述开办锑冶厂就浪费了大量资金以及大量的资金扶贫却很少有地方脱贫),而真正穷的原因是在于教育科学文化的落后。美国获得诺伯尔经济学奖的著名经济学家舒尔茨曾说过一句名言:“不要念念不忘土地面积,这不是什么决定性的东西;基本的问题是人的素质、教育、经验和知识。”没有人才,尤其是干部人才、科技人才和文化人才,我们将无法使少、边、穷地区很快富裕起来。没有人才,不管是采取什么扶贫方式,也不管有多大的扶贫规模,都是解决不了根本问题的。近几年国家对不少贫困地区进行了大量投资,可是收效甚微,越输血越贫血,根本原因就是缺少人才,因此钱用不在刀刃上。有了人才,只需少量“输血”作为接济,就会大大增强少、边、穷地区的“造血”功能。抓精神文明建设,要把提高人的素质作为主要目的,这对象册亨县这样的民族落后地区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发展经济论文:中国水工业发展经济政策体系浅析 内容提要:文章针对市场经济向新兴的水工业提出的挑战,分析水工业发展的经济政策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水工业经济政策包括价格、税收、投资信贷、市场刺激,以及经济核算体系等几方面的内容。 水工业是传统的给水排水工程,在具有中国特色的市场经济条件下,为适应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而形成的一项新产业。水工业既然作为一项产业,就应该有相应的政策作为其发展的保障,其中水工业的经济政策就是水工业政策的一项重要内容。目前,我国正在逐步建立和完善有中国特色的市场经济,市场机制在经济活动中的基础性作用也正日益加强,如何加快建设市场机制下我国的水工业经济政策体系,更有效地利用经济手段来促进水工业的发展和完善,尽快地与国际机制接轨就成为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1.我国现行水工业经济政策分析 1.1 我国的现行水工业经济政策基本状况 在我国,传统的水工业管理政策是以政府的直接行政干预和控制为基础的,其中的经济手段只是法规制度(尤其是排放标准)的辅助工具。目前,所使用的水工业经济政策本身没有形成一个独立和完善的体系,政策内容主要包括排污收费制度、综合利用水资源、水资源保护收费制度及民用水和工业用水的收费制度等。 1.2 现行水工业经济政策存在问题 目前实施的排污收费制度和综合利用水资源等政策虽然对我国的水环境保护起到一定的作用,但这些制度和政策都是在计划经济体制或经济体制转轨时期提出的,依然存在许多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① 指令性的自来水水价的问题,由于自来水的水价不是按商品的价值规律制定的,历史的原因造成了自来水的价格相当低,结果自来水公司因没有足够资金进行扩大再生产或重大技术改造,导致城市缺水状况日趋严重,自来水公司多在亏损或微利的情况下运营。 ② 随着市场经济的逐步建立,已有的水工业经济政策就存在一个如何适应市场机制的问题,如排污收费的有偿使用和贷款豁免本身就不符合“污染者付费”的原则。由于我国当前合理用水水平还较低、单位取水量产生的经济效益与发达国家相比差距还有很大,所以水工业经济政策没有真正体现价值规律(如排污收费大大低于污水厂的运行成本),同时,也未引入市场竞争和政府宏观调控相结合的水资源分配机制。 ③ 现行水工业经济政策缺乏系统性,还没有形成有利于实施可持续发展思路的水工业经济政策体系。在制定政策时,往往局限于在水工业管理系统的内部考虑,较少从政府的宏观调控职能向更多地应用经济手段转换的角度来制定水工业政策。 ④ 已行的经济政策本身需要重构或改革,尤其是排污收费制度。我国现行的排污收费制度从严格意义上讲是一种违章超标罚款制度,在标准的制定、排污费的征收、资金管理和使用等方面存在许多亟需解决的问题。 2. 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水工业经济政策研究 笔者认为,在当前以建立市场经济为目标的改革大潮中,应不失时机地加快建立适合市场机制运行的水工业经济政策体系。该体系应包括价格、税收、投资信贷和微观刺激以及综合的水工业经济核算制度等主要政策。 2.1 水工业的价格政策 水工业是集产、供、销及回收于一体的行业,也是唯一对产品用过后进行回收的行业。自来水就是一种具有“二重性”的商品。因此,自来水的价格,就应该将“二重性”商品的特点包括进去,按市场经济的原则来制定。这样,水价除水资源价格外,不仅要把自来水公司以及水厂等一切设施的修建经营、折旧以及扩大再生产所需要的费用包括在内,同时必须把所有废水的收集、回收以及最后排放等全部设施的相应费用也应包括在内。 而且我国水资源价格普遍偏低,在今后的价格改革中,应逐渐把水资源直接投放市场,根据价格规律和供需关系来调整水资源价格,使市场价格准确地反映水资源成本,最终建立一个可持续性水资源价格体系。 建议可以采取的政策主要有: ①根据全成本费用确定水价格,对那些明显不利于水工业持续发展的产品征收附加税,使这些产品准确反映经济再生产过程中的水工业成本。 ②根据地区和质量差异实行差别价格政策,鼓励节约用水。 ③在国家或企业制定水资源的开发投资计划时,采用经济价格以取代低于长期边际成本的市场价格或指令性价格; ④权衡价格调整的替代影响,充分利用其它刺激(如税收或使用收费)措施,以消除价格上涨对主要用户(如城市居民)的不利经济影响。 2.2 水工业的税收政策 在完善水价格体系的同时,对一切开发利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按其对水资源开发利用程度或产生污染行为征收一种税收。目前,正值税收体制改革的关键时期,有关部门应尽快研究和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水工业税收体系。建议该体系应包括下列内容: ①建立和实行税收差异或优惠政策,扶持、引导水工业的发展,近期可以在现存税种的税率基础上实行。 ②对于废水综合利用和清洁生产给予一定税收优惠,在一定期限内免交全部或部分税收。 ③对于结合水源保护区管理,开展多种经营的收益,也应给予税收或减免优惠。 2.3 水工业的投资和信贷政策 保护水源有很强的社会效益性,为了持续发展水工业,需要政府在财政预算、投资渠道和信贷市场方面给予扶持。政府部门应加快建立一个长期稳定的投资信贷体系,使更多的资金投放水工业生产过程中。建议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①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建立国家水工业基金或国家水工业投资公司,在国家政策性银行(如开发银行)中设立国家水工业专项贷款基金。 ②国家也可以通过中长期债券,筹集大型水工业工程建设所需的资金。国家应对水工业投资项目的贷款利率、还贷条件和折旧等实行优惠政策。 ③全面推行水工业投资有偿使用,包括政府财政拨款、排污费和资源补偿费等。地方水工业投资公司可以通过多种渠道吸收资金,包括中长期债券、股票或利用外资等。 ④利用市场机制提高投资效益,如把水工业尽早推向市场,对水工业工程实行招标承包,推行自来水厂、污水厂的企业化经营。 2.4 基于市场的水工业刺激政策 在建立宏观和中观层次上的水工业经济政策之后,必须有相应的微观层次的水工业经济刺激手段与其相配套,以真正体现“污染者付费”原则。除去前面提到的排污收费和水工业税收政策外,在我国还可以实行以下水工业经济刺激手段: 排污交易制度:国家应在一些地方试点的基础上,总结经验,尽快推出有关排污许可证交易政策或规范,在其成熟时向全国推广。该项制度需要与现行的排污收费、限期治理和集中控制等政策相协调。 水工业的保险制度:条件成熟时建立水工业保险制度,解决由于无过失污染事件引起的经济赔偿和治理污染的经济责任问题。 2.5 水工业与经济核算制度 水工业经济与水资源核算对于确定真实的国民财富价格,全面客观地评价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和未来发展潜力,以及正确协调长期发展与短期增长,经济增长和水资源之间的关系等方面具有重大的意义,建议采用如下措施建立该项制度: 建立水工业与水资源的核算理论与方法体系,完善、改革现行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选择适当的部门和地区进行水工业经济综合核算制度的试点,把水资源核算以及水污染损失纳入到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建立水工业与水资源的再生产活动为一个独立产业部门的核算体系。 3. 结论与建议 现有的水工业经济政策已很难有效的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目前,正值建立市场经济的关键时期,政府部门应抓住机遇适时制定和实施有关与市场机制相适应的水工业经济政策。而且,我国的大部分有关水的法规和管理制度都是在计划体制或转轨时期建立的,在新的形势下,应加快市场机制下的立法、管理体制重构或创新,为实施有关水工业的经济政策提供相应的法律保证和配套措施。由于我国各个地区的经济发展不均衡,市场发育和管理存在着较大的差异,国家应允许地方政府根据本地区的情况制定和实施有利于水工业发展的经济政策,并及时总结经验加以推广。当务之急,还应尽快着手制定价格政策、水工业税收政策、投资信贷优惠政策,并对这些制定或实施水资源的政策进行预评估和跟踪评价,以便及时调整政策措施或完善实施条件。这样,才能使我国的水工业适应具有中国特色的市场经济的不断需求,进而推动整个国民经济的持续稳定的发展。 发展经济论文:如何激活江西营间发展经济的潜能 〖摘要〗激励起民营经济的大发展,要在降低不确定性方面进行一系列的工作,降低不确定性,减少风险。一定要使我们的市场主体,民营企业家群体,通过他们的代表,按照一定的法律程序,对政府要有一定的制约能力,如果不能够制约行政主体的行为,市场运营就会非常困难。因此,对于一个市场经济的国家来说,社会不能对国家进行制约,民间不能制约政府,市场主体不能通过规范的法律程序和他的合法的代表,对行政主体的行为进行一些必要的制约,不确定性就非常大,市场风险就很难预测。所以降低不确定性、减少风险就要求约束政府的许多行为。 〖关键词〗 民营经济 发展 一、江西民营经济的现状 激活民间发展经济的潜能,就是激活民营经济发展经济的潜能。民营经济指非政府投资的经济实体,包括集体、个体、私营、联营和非国有控股企业。从全国来看,民营经济对中国经济发展作出了不可替代的贡献,在工业增加值和吸纳劳动力方面甚至超过了国有经济。在民营经济发达的浙江省,民营经济已经唱起了主角。民营经济天生具有与市场经济接轨、融合的特点,对中国经济转轨具有非同寻常的意义。我们应该有这样的意识:民营经济已不仅是补充力量、生力军,而是经济发展的方面军,不久的将来还要成为主力军。 江西省的人口与浙江省相当,但民营经济的发展水平和状况远远落后与浙江省。江西省规模以上非国有工业企业数量只有浙江省的24.35%,工业产值和工业增加值分别为浙江省的14.12%和17.28%。即使与全国平均水平相比,我省也处于中下水平。 江西民营经济的发展滞后于全国平均水平的原因源于民营企业的内部治理和外部环境两方面。不良的外部环境是制约江西民营经济发展的主要方面。不良的外部环境主要是指有关政府部门对民营经济的认识和管理落后于、甚至违反民营经济发展的要求。但这个问题并非主要来自省、市一级政府,而是来自中层和基层政府有关管理部门。有人把这种情形概括为“上热下冷中阻梗”。 省、市地方政府大多都想大力发展民营经济(上热),但江西民营经济的发展不尽人意(下冷),主要原因就在于中层和基层政府有关管理部门对民营经济的阻滞(中阻梗)。江西省的GNP长期大于GDP,存在资源的净流出问题。究其原因,除了省外一些地区相对优良的投资环境吸走了一部分资源和劳动力外流外,本省的“中阻梗”也挤走了不少资金。民营企业内部治理的问题则主要在于:很多民营企业忽视了本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培养。 二、 江西民营企业进一步发展的“瓶颈” 1、开放产业投资领域的问题 目前,禁止民营企业进入的行业主要有: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行业,使用稀有资源的工业,以及产品会带来公害的行业。限制民营企业参与行业就更多了。另外,民营企业对外经贸方面也有诸多限制:“准入”开拓国际市场的只是一般国际贸易,而且实行审批制,应有进出口经营权;至于服务贸易、技术贸易、引进外资等开拓国际市场的行为还严禁民营企业“准入”。所有这些禁止和限制的规定,有的可以说是似是而非,有的则是缺乏一个明确的适用标准,导致不同时刻、不同地区、不同的部门,对于某个市场或行业民营企业能不能进入,回答常常是不一致的。 近几年,民营企业投资增幅回落,与民营企业投资领域有限是有关系的。为促进民营企业进一步发展,当务之急是要向民营企业开放更多的产业投资领域。 一些发达国家的实践表明,一些过去是自然垄断性的产业,如电信、电力,近年来,由于技术进步和市场需求的变化,也逐步变成了竞争性产业,它们放松了政府管制,引入了市场竞争机制,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因此,我们应借鉴它们成功的做法,加快开放这些投资领域,应一视同仁对所有类型的企业包括民营企业开放。 2、融资问题 民营企业的融资难一直是民营企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头等问题。根据世界银行所属的国际金融公司(IFC)对我国民营企业融资问题的调查显示,我国民营企业在创业阶段几乎完全依靠自筹资金,90%以上的初始资金都是由主要的业主、创业团队成员及其家庭提供的。在创业之后,追加扩张投资时,民营企业继续主要依靠内部渠道,企业留存收益和主要业主的投资占融资总额的比例在1995年和1998年至少分别为52%和62%;在外部融资渠道中,非正式渠道、信用合作社和商业银行所占的比例大体相当;外部股权,包括公众股权以及公众债权市场所起的作用不大。IFC的调查结果还表明,与其他国家相比,中国的银行在民营企业融资方面,无论是创业资本还是后续投资,所起的作用总的说来要小。江西省这方面的数据还无法得到,但相信跟全国的情况差不多。 从理论的角度来看,由于信息不对称状况的不断改善,企业的成长过程也是资金供给渠道不断拓宽的过程。比如,在企业初创阶段,由于既没有抵押能力,又没有信用记录,只能依赖于内源融资和有限范围的直接融资;企业的继续成长,企业有了抵押能力和信用记录,提高了企业内部信息的透明度,这时,企业融资主要依赖于银行贷款与商业信用;当企业从中小型变成了大型企业,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所面临的不确定性程度降低,有较高的信息透明度,银行可以对其提供中长期信用贷款,同时在直接融资上,企业能够在公开市场发行股票和债券。 3、法律地位与法律保护问题 多年来,我省民营企业与全国一样,存在着法律地位不够和私有财产法律保护不充分的问题。如我国宪法明文规定:“社会主义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国家保护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禁止任何组织或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国家的和集体的财产”。而对民营企业仅规定:“国家保护私营经济的合法权利和利益”。可见,国家对私有财产缺乏与公有财产同等的宪法保护。又如,我国刑法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手段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而对民营企业的雇员非法占有企业的财产,并不作为“贪污罪”处理,只能做经济纠纷处理,不利于民营企业财产的保护。民营企业法律保护不足还表现为私有财产地位的不确定性。由于缺乏法律保护,难以根治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等侵害民营企业权益的事件发生。经济学的理论告诉我们,当产权得不到有效保护时,所有者就缺乏稳定和乐观的预期,从而遏止投资积极性。 4、政府管理与服务的问题 当前,民营企业管理体制不顺表现在两个层面上。从宏观层面上来看,一些民营经济特别发达的地区仍然象全国其地区一样,设置基本上一致的经济管理机构,如乡镇企业局管理乡镇企业、工商局管理个私企业、经(贸)委抓全面、计委主管宏观规划和基础设施建设等,这种管理体制未必合理,容易形成“计划经济的管理体制来管理市场经济”、“苦乐不均”等弊端。从微观层面上来看,政府有关部门对个私营经济的管理既有交叉、又有漏洞。首先,“一个崽、八个爹”,令企业无所适从,并且容易出现“有利争着管、无利没人管”的现象,其次,管理部门及其人员众多本身就是企业的负担,管理部门就是靠向企业收费来维护生存的,再次,由于归不同部门管理可以享受不同的优惠政策,归乡镇企业局管理的企业可以优惠得批地,归民政和教办的企业则享受不同的税收优惠等,这使得不同的企业处于不同的竞争起跑线上,防碍了企业之间的公平竞争,而且企业进一步发展可能由于隶属于不同的部门而大受影响。因此,要深化民营经济政府管理体制改革,各地要从实际情况出发,彻底改变用计划经济的管理手段、管理方法来管理市场经济的做法。在完善个体民营企业管理体制、管理方法方面、一些地方做了积极的探索,创造了一些成功的经验和做法,值得借鉴。如江苏无锡市由工商、乡镇、税务、卫生、环保等部门联合建立了个私营经济“一站式”服务机构。还有些省市探索建立不按企业的所有制性质,而按企业规模进行管理的综合机构,以统一政令和管理。这些都是值得借鉴的,同时还需要统一政令和管理。这些都是值得借鉴的,同时还需要进一步探索和深化。 三、促进江西民营经济发展的对策 (一)明确导向、理清管理思路。 1、 在政策制定上发挥政府导向作用。在一个地区或一个行业,要明确在国家宏观决策、的指导下,结合本地区的资源特点,或是鼓励非公有制经济参与到地区经济中来,与公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或是实现公有制经济在某一行业的战略性退出。在经济形态选择方面,要明确在一个特定的时期内,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实际水平,或是侧重鼓励发展劳动者与所有者结合紧密、个人投资与家庭投资结合紧密、经营者与从业人员关系紧密的个体工商户;或是鼓励发展经济应更加显著、在吸纳下岗员工再就业和推动地区经济发展方面社会效应更加突出的非公有制企业。既科学又合理地推动非公有制经济的不同形态在本地区的分阶段发展和有行业侧重的发展。 2、在管理思路方面强调资源优选和优化配置,促进提高地区经济的整体竞争实力。政府在管理思路上要完全破除以往的所有制框架约束和地域资源约束,在资源选择和配置方面注意吸收外部优质资源,构成不同地区优质资源在本地区内的优化资源,构成不同地区优质资源在本地区内的优化配置,形成强大的资源合力;要改变以往单纯从经济效益指标出发,忽视环境保护指标和社会综合效应指标的做法,不仅鼓励发展符合自然生态指标要求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经营活动,更要鼓励其产品、技术或服务有利于净化环境、消除污染、形成能源替代或资源再生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在此基础上制定吸引外部地区优质资源进入或与本地区优质资源结合的具体措施,切实加强本地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总体实力。 (二)重视制度创新,宽松经营环境。 1、减少市场准入方面的限制。取消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在注册资本额度调整、经营规模和经营负债等方面不公平的限制性约束,使非公制经济组织在依法获得行业经营资质方面、享受纳税人资格条件方面、接受外部审计方面、注册资本变更方面真正获得同等的待遇。同时,建议调整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时要求的年度商品销售额限量标准、延长商品销售额达标时限(如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确认期延长,由一年改为三至五年;将年度商品销售额标准适当调低);对处于初创阶段的各类性质的中小企业不强制性要求他们进行年度外部审计,以减少企业不必要的费用开支;在企业负债经营方面统一遵从国际企业经营的惯例,不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设立歧视性规则,创造利于他们平等生存和快速成长的空间。 2、 改革现行的年检制度。在现有法律法规约束的情况下,改变目前政府要求企业性质和政府部门的不同要求分别申报年检、接受审核的做法。采取由所有企业一次性在指定部门进行相关资料的统一备案,供各部门分别调用,政府各部门根据其关注内容的不同提取资料,完成年检的方式。各类性质的经济组织一律平等,取消为某些快速通过年检建立的“绿色通道”,堵住某些部门借年检收费的渠道,消除个别部门与个人为谋求私利而刁难非公有制企业的现象,切实减少经营者的经济负担的心理负担。在具备修改、完善市场经济法律法规的条件时,通过对有关法律法规的修订,减少行政干预的力度,删除目前可导致有关部门主动介入,了解企业经营事务、不断核实其注册登记内容的年检制度条款,将市场监管部门的工作重点转向对不法案件的查处、市场秩序的市场信用的维护上来,切实惩治有违法经营行为的企业和个人。改变目前存在的有关部门视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为假想敌、侧重了解其内部事务、越位监管的现状。 3、 规范行业管理行为。行业管理要坚持对不同所有制类型的经济组织一视同仁,但对处于不同经营质量水平的经济组织的经营者个人可区别对待、在管理上有不同的侧重。如对初涉特定经营活动的从业人员可坚持实行资格培训、持证上岗的要求,而对具备一定经营资历的人员则主要侧重于产品质量、服务水平和经营行为的监督检查,改变现阶段不分经营者资质水平和所提供服务水平,在持证上岗和技术培训方面一刀切,强制要求经营者或员工接受服务或培训,不必要地增加一些经济组织和经营者个人实际费用负担和占用其经营时间的做法。 (三)设立特定园区,改善场所条件。 1、 合理安置拆迁商户,维护其合法经营权益。承诺并落实安置原有可利用资源被重新分配、原资源使用者在重新分配过程中不再具备参与分配资格(如城镇改造、原有市场取消而失去必要经营场所条件)的非公有制企业及个体经营者;为那些资源重新配置后难以承受资源使用成本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或个人再次提供地理位置改变,但相对价格低廉的经营场地资源。 2、 引入外部投资,优化资源配置。为吸纳外部优质资源,鼓励其与本地优质资源合作并共同发展提供场所条件,并有利于聚合为高科技企业提供辅助性产品、为经营规模较大企业的产品经营提供配套服务的相应资源。推动不同区域和不同行业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之间的合作与发展。其主要目标可以是那些在其家乡初期创业成功,为熟悉整体市场规则,有利于跨地域引进高素质人才,迅速扩大经营规模并加强企业竞争实力而希望在异地成功实现二次创业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或个人。 3、 提供发展空间和配套服务,壮大企业实力。政府应注意为那些已出现新的土地资源或场所条件要求,迫切需要经营上规模、产品与服务上档次、但无法在原经营所在地满足其发展要求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服务。及时为其提供发展空间和配套设施方面的公平待遇与合理条件。以利于减少社会资源的无谓损耗,促进提高该经济组织在所处行业内的竞争能力。 发展经济论文:以发展经济学为例培养大学生问题意识 摘要:问题意识是当代大学生应当具备的基本素养,直接关系到大学生的创新性发展与成长,也是大学课堂教学过程中重点关注的内容。除了教学内容的安排之外,一个平等、宽松、求真的教学氛围也是至关重要的,教和学都需要目标统一,教师需要为学生创造性思维的发挥创造机会;学生需要在教师的指导下为论点进行寻证而整理、研读、分析案例资料,并在这个过程中,自主发现疑难问题进而积极寻找解决方法及证据。 关键词:问题意识;发展经济学;案例教学;李约瑟难题 问题是学习与创新的起点和生长点,问题意识是促进创造性活动的内在驱动力。[1]大学生的问题意识直接关系到大学生的创新性发展与成长,是大学生综合素质培养中的重要内容。但当前本科教学中存在一个普遍问题———学生不愿意也提不出有价值的问题,其正在丧失极为重要的思考能力。[2]中国是当今世界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发展经济学可以说是国内经济学专业学生的必修课。但发展经济学教学大多仍沿用传统教学方式,单纯以教材知识讲授为目的,教学内容从固定教材出发,缺乏将教材内容与发展中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问题相联系的研究,特别是缺乏对我国当前正在发生的经济社会发展案例教学的研究。基于此,本文尝试对李约瑟难题这一案例教学进行探究,并结合发展经济学相关教学内容予以拓展,为实现大学生问题意识的培养提供有益素材。 一、李约瑟难题及其“问题”价值 在充分考察中国科学技术史的基础上,李约瑟(JosephNeedham,1900-1995)提出了一个耐人寻味的问题:为什么人类的近现代科学首先产生于西方,而不是首先产生于拥有伟大古代科学技术成就的中国?为什么与系统的实验和自然假说的数学化相联系的近代科学及随之而来的工业革命首先在西方迅速兴起?这被学术界称之为李约瑟难题(NeedhamPuzzle或NeedhamProblem)。众多学者试图对李约瑟难题做出解答,比如比较典型的高水平均衡陷阱说、官僚体制说和系统结构论等。李约瑟难题是一个典型的启发式问题,它能够促使大家去思考和探索。对李约瑟难题不断地分析、论证与探索的过程,也就是各种思想和观点的交流与碰撞过程,这显然是其研究意义所在。随着研究的深入,人们逐步意识到科技发展不仅仅是自身的不断演进,而且还受到社会结构、文化意识形态和政治制度等各种因素的复杂影响。所以,李约瑟难题的研究应该将科技的发展置于更复杂的系统环境下,这样才能够加深人们对科技发展乃至经济社会发展根本的认识。 二、李约瑟难题的探究与发展经济学教学设计 在教学的实践过程中,教师根据专题教学目标,结合发展中国家某一方面或某几个需要解决的与教学目标相符的现实经济社会发展案例,引导学生开展探究学习活动,可以有效培养大学生的问题意识。虽然国内《发展经济学》教材版本较多,但一般包括四大部分:一是基本概念与一般原理,二是发展要素分析,三是结构转换与城乡发展,四是制度因素与政府作用分析。就上述内容来看,李约瑟难题这一案例具有广泛适用性,比如它可以放在第一部分作为开篇导论,让学生对发展经济学的主题,以及学科内容和学科特点有一个宏观的了解;对于第二部分的发展要素分析,李约瑟难题可以作为案例让学生进一步了解资源、人口和技术等发展要素之间的复杂联系;对于第三部分的结构分析,可以让学生深入了解经典的二元经济理论模型和主流经济学的两部门模型之间的区别和联系;对于第四部分的制度分析,李约瑟难题的制度决定论回答可以很好地佐证相关原理和结论,比如制度的功能和作用。 (一)资源、人口与技术之间的内在联系与发展要素分析高水平均衡陷阱假说[3],又称人地比例假说,是从资源、人口和技术之间内在联系的视角来解读李约瑟难题的。其认为中国古代技术发展没有引领现代技术革命,是因为我国人地比例失调,充裕的劳动力对劳动替代型技术的需求相对较少。与此同时,人均剩余的减少也导致了工业化所需的资本积累不足。高水平均衡陷阱说利用土地、人口、技术之间的内在经济关联解释了工业革命之后中国和西欧的经济发展分岔,但是,上述假说是以技术不变或进步极端缓慢为前提的。如果出现持续的技术进步,高水平均衡陷阱假说的情况则很难出现。事实上,如果用中国的疆域变化来代替中国耕地面积的数据,那么高水平均衡陷阱只能解释明清后半期的经济发展困境,却不能解释两朝中期以前的情形。[4]此外,这种假说从本质上看是一种资源和技术决定论,忽视了李约瑟难题的制度重要性以及人口与技术、资源之间的复杂性和相互交织的特征。 (二)结构决定论与结构分析结构决定论强调中国和欧洲不同的社会组织、结构和系统在理解李约瑟难题中的重要性。一般是将中国和欧洲分别看做两个相互作用的系统,从各自系统的结构、内部组成部分的相互关系及其相互的比较中来解说李约瑟难题。[5]政治组织结构是众多研究的重点。从政治组织结构出发所做的讨论可以归结为大一统体制说和官僚体制说。大一统体制说认为传统中国古代帝国的意识形态的统一,阻碍了现代科学在中国的成长。官僚体制说认为中国特殊的官僚体制有利于维护小农经济中的农业生产发展,但却阻碍了商业的发展,从而阻碍了现代科学技术在中国的成长。相对而言,西方世界的贵族式庄园制却有利于商人阶层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科学革命和工业革命的兴起。从一定意义上来看,上述对李约瑟难题的解读也属于制度功能视角,这将在下面的制度决定论中再予以进一步阐释。 (三)制度决定论与制度分析制度决定论认为,相对于西方世界,李约瑟难题的出现主要源于产权保护制度的缺失。由于技术产权保护不到位,激励了寻租创租,这显然不利于人力资本的积累。从广义制度来看,中国的皇权专制制度深刻影响着其经济社会发展的进程。在结构决定论中提到的官僚体制说认为,传统中国的官僚体制没能产生出适合科学和技术发展的激励机制。具体来看,中国的科举制度所提供的特殊激励机制,使得有天赋、充满好奇心的天才,无心学习数学和可控实验等,从而导致科学革命无法产生,而科学革命的缺失也直接导致了传统中国无缘现代工业革命的兴起。[6] (四)各种答案的述评上述分析问题的方法可被称为“因素分析法”。[4]比如,上述的高水平均衡陷阱论、结构决定论和制度决定论等都有一定的单因素分析色彩,而事实上,大多数的观点都应该重新审视问题本身的性质,即李约瑟难题所代表的问题并不是一个简单的经济问题,也不是一个单纯的政治或社会问题,而是一个错综复杂的经济、历史、社会、政治等相互交织,个人与集体、组织相互作用,社会和社会相互影响,资源环境、人口和技术相互关联的宏大问题。而学者们要理解这类问题,就必须给予其所具有的非线性、动态性和整体性以充分的认识,否则难免就会陷入各说各话的逻辑陷阱当中。这显然不仅不利于学者们对李约瑟难题的继续研讨,反而会影响甚至误导学者们对问题本质的探讨。鉴于李约瑟难题这一开放式和启发式的问题,在具体的教学过程中可以继续延伸相关问题。比如韦伯疑问———较早孕育了资本主义萌芽的中国为何没有发生工业革命,钱学森之问———中国的大学为什么培养不出创新人才,大国之谜———如何才能成为大国,等等。这些教学案例可以通过研讨式教学、情景式教学和多媒体教学等教学方法,展现获取理论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思维过程,引导学生积极思考,充分发挥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小结 大学生问题意识的培养当然是一个系统工程。本文从发展经济学案例教学进行了教学内容设计的尝试,为当代大学生问题意识的培养提供了有益的素材,这有利于提高大学生的创新和综合素质能力。除了教学内容的安排之外,一个平等、宽松、求真的教学氛围也是至关重要的,教和学都需要目标统一,教师需要为学生创造性思维的发挥创造机会;学生需要在教师的指导下为论点进行寻证而整理、研读、分析案例资料,并在这个过程中,自主发现疑难问题进而积极寻找解决方法及证据。这些问题可能是先由教师提出的,但学生内生的疑问才是根本。这样的学习过程不仅可以增强学生对发展经济学理论知识理解和掌握,更重要的是有利于学生在分析问题的过程中培养观察、自学、表达的能力,实现问题意识的培养。 作者:田相辉 单位:青岛农业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发展经济论文:发展经济学与西部民族经济发展 【内容摘要】发展经济学是诠释发展中国家如何由贫穷落后走向繁荣发达的经济学,经济的发展和进步是发展中国家的发展主题,发展经济学对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具有指导意义,对我国后发展西部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更是具有普适性。 【关键词】发展经济学;西部民族地区;经济发展 一、发展经济学的产生 1776年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谈到一个国家如何由穷变富的问题,实质上已涉及到发展经济学的研究主题。亚当•斯密关于经济发展的构想是:经济发展与经济增长是一个宏观经济问题,是国民财富和社会财富的集聚与增长。劳动生产率的高低和劳动力人数的多少决定了国民财富的增长。这是发展经济学的雏形。但是,发展经济学作为一门学科则产生于二战后。当时一些国家为摆脱殖民压迫,纷纷独立,迫切需要发展经济。当时在实践上和理论上遇到的问题主要是:在实践上,一是发展中国家的发展问题,二是当时战败国的经济复苏问题;要么对原有理论加以改造,这比较容易,要么建立新的理论,这相对困难。一些学者深入研究各发展中国家之后发现,其环境与发达国家最初完全不一样,传统理论无法复制和拷贝到发展中国家。西方国家的经济增长理论由于条件不同、问题很多、相去甚远,也无法照搬到发展中国家。所以当时在实践上和理论上都迫切需要一门新理论,由此发展经济学诞生了。早在1939年,克拉克(Clark,C.G.,1939)就出版了《经济进步的状况》一书,对后来经济发展思想产生了重要影响。20世纪40年代出版的《落后地区的工业化》和《东欧与东南欧工业化问题》是发展经济学的开山之作,在发展经济学的发展中具有引领性和开创性的历史地位,是发展经济学的标志性文献。 二、发展经济学的发展历程 发展经济学在其发展的过程中,根据其政策演化和发展思路的差异性,发展经济学家将发展经济学的发展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20世纪40年代末到20世纪60年代末的结构主义发展阶段;第二阶段是20世纪60年代末到20世纪70年代末的新古典主义发展阶段;第三阶段是20世纪80年代后的新古典政治经济学发展阶段。 (一)第一阶段。 发展经济学发展过程中的第一阶段是20世纪40年代末到20世纪60年代末的结构主义发展阶段,其结构主义思想,是这一时期的主导思想,后来也成为发展经济学的主流学派。二战结束后,很多发展中国家取得了政治上的独立地位,经济发展成为发展中国家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但是发展中国家面临着诸多阻碍经济发展的制约因素,如:经济发展水平低、发展滞后、经济变量弹性低、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性,表现为明显的刚性结构。因此,结构主义认为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的经济现实完全不同,市场不完善是发展中国家的普遍现象,价格刚性,有时还会出现市场机制的失灵,经济在没有外部因素的影响下难以达到均衡状态。因此,结构主义认为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不是静态资源的重组和优化配置,而应建立在动态调整可投资资源和保证供给增长的前提下,使社会经济结构作出相应的调整。 (二)第二阶段。 发展经济学发展过程中的第二阶段是20世纪60年代末到20世纪70年代末的新古典主义发展阶段。结构主义发展思路使许多发展中国家在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经济社会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取得了令人瞩目的发展成就,但是,结构主义还存在理论上的缺陷和实用上的局限性,从20世纪60年代后期开始,新古典主义“复活”而成为发展经济的新的主流思想。概括起来,新古典主义的主要观点是:一是社会的发展应是综合的发展,满足人的基本需要是经济发展的目标;二是重视人力资本,纠正唯物质资本的缺陷;三是强调对外贸易在发展中国家对经济发展的显著拉动作用;四是新古典主义突出了市场机制、资源优化配置、微观经济基础等在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中的重要性。 (三)第三阶段。 发展经济学发展过程中的第三阶段是20世纪80年代后的新古典政治经济学发展阶段。同样,由于新古典主义在实践中和理论上也存在诸多缺陷,于是新古典政治经济学开始盛行,新古典政治经济学的发展经济学思想表现在如下:一是可持续经济发展观念的产生;二是新增长理论的快速发展;三是新制度经济学的兴起。 三、发展中国家发展的不平衡性 从世界范围内来看,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普遍存在着地区经济发展的不平衡问题,即都存在着发达地区和和相对落后的后发展地区。发展经济学主要讨论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问题。我国是发展中大国,发展中大国又具有不同于一般发展中小国的特征。现有的研究已经表明发展中的大国发展经济有如下几个特点:第一,发展中大国人口数量众多,消费需求旺盛,市场容量的绝对数相比较发展中小国要大。第二,发展中大国人口基数大,幅员辽阔,为了满足日益增长的公共服务需求和实现产业的集聚、调整、优化,必须建设与之相适应的庞大的基础设施,同时满足不断增长的庞大的国内需求,需要资金数量大,依靠外援或外资几乎不可能解决问题。第三,由于发展中大国在工业化起步阶段缺乏外向型经济发展的动因,实现的是内向型发展的政策,工业化起步阶段建立门类齐全的工业体系也就是必然选择。第四,自然资源丰富、劳动力资源丰腴是发展中大国良好的资源禀赋,国内市场规模大,但是,发展中大国在经济发展中也存在如下难题:一是遗产和文明传统的重大影响;二是沉重的人口压力、严峻的就业问题和低下的经济效率;三是区域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四是落后农业与工农业协调发展问题;五是内部发展与对外开放的适度选择。发展中大国与发展中小国相比较,其工业化过程亦不同:一是资本积累。发展中小国既可以自身积累,也可以依靠国际资本。而发展中大国则不行,尽管利用外资绝对量不少,但所占比例有限。二是产业结构。发展中大国的产业结构要求门类相对齐全,这是由发展中大国的资源状态和国内需求状况共同决定的。三是国内市场与国际贸易。发展中小国幅员小,国内统一市场较易形成;发展中大国幅员辽阔,建立交通和通讯网络需要巨额投资,且耗用时间长。所以,发展中大国不同于发展中小国,发展中大国发展的不平衡问题更为严重,更为棘手。比如中国,存在三大经济地带,经济发展水平东部、中部、西部依次递减,处于末端的西部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低,与东部沿海地区的差距大。发展中大国的发展存在不平衡性、层级性。 四、发展经济学适用于我国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 与其他国家的后发地区相比较,我国西部地区在自然环境、经济发展、历史条件等方面都具有某种程度的相似性。第一,我国西部地区自然环境相对恶劣,自然资源丰富。第二,区域经济基础薄弱,二元结构典型。第三,教育科技落后,基础设施差,社会发育度低,资本形成能力弱。第四,西部民族地区是我国少数民族集中分布的地区。发展经济学致力于推动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为发展中国家摆脱贫困、产业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如今,作为发展中大国的中国内部,亦存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先进地区和落后地区,即存在经济相对发达的东部沿海地区和经济相对落后的西部后发展民族地区。发展经济学为解决发展中国家的经济社会问题探索了良好的范例,提供了成功的借鉴,那么用它来解决一国内部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平衡问题也是可行的。这是因为一国内部后发展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的诸多条件和现实情况与世界上其他发展中国家的情况类似,所以,发展经济学完全可以用来解决中国后发展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问题,发展经济学在中国的后发展地区具有普适性。 五、发展经济学视角下西部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 发展中国家要发展经济,就必然要走工业化道路。但是,对工业化的理解不同,就会导致不同的结果。结构主义和激进主义所采取的工业化,既忽视农业的发展,又只采取单向的工业品导向,虽然使工业获得较大的发展,但也导致了经济社会的二元结构。不但农业发展严重滞后,而且工业发展亦后劲乏力。张培刚教授早在20世纪40年代就曾指出,完整的工业化是包括农业发展在内的工业化。后来发展经济学之所以陷入危机,是因为发展经济学没有完成使命,广大农村依然贫困,发展中国家经济社会二元结构依然存在。如今许多发展中国家开始重视农业的发展和农业与工业的协调。我国后发展的民族地区与东南沿海地区的差距,和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相类似,作为一个整体我国还是发展中国家,而民族地区又更为落后,暂时还不具有全面进行工业化的现实条件,发展中国家在由传统的农业化国家向工业化国家转化时,应具备较强的物质资源的储备,包括:数量庞大的、可使用的资本储备,劳动技能较高的、符合现代工业发展需要的劳动力资源储备;先进的科技发展水平、现代企业管理制度;良好的基础设施等。显然,西部民族地区在整体上还不具备这些条件。从资本资源来说,西部民族地区资本形成能力弱,资本使用效率差;从适合现代工业发展所需要的劳动力资源来说,西部民族地区科技教育水平低下,具有一定人力资本存量的劳动力资源稀缺、素质差;就现代化的科学技术与先进的现代管理制度的适应性来看,就连东部沿海地区目前都还不够成熟,何况西部民族地区;从基础设施建设来看,西部民族地区由于地势地貌和气候和水资源等特征,其基础设施相当落后,其基础设施建设也相当困难。因此,西部民族地区的工业化和现代化应该是这样的路径选择:一是继续做好脱贫致富奔小康的工作。因为一个民族、一个区域如果还没解决温饱问题,怎么奢谈现代化。二是在国家扶持下完成经济社会发展的“先行关”———基础设施建设,基础设施是现代化工业建立和发展的基本条件。三是调整产业结构,形成一批有竞争力的优势产业,西部的工业化和现代化不能搞重复建设,要从自身特点和优势出发,依靠现代科学技术,发展有潜力的特色经济和优势产业。四是发展科学技术,注重人才培养。实现西部民族地区由农业经济向工业经济转化,毫无疑问应是后发展的西部民族地区的发展主题。 作者:饶毅 单位:德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发展经济论文:企业发展经济管理论文 一、经济管理与企业发展的内在联系 可以说经济管理与企业发展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二者是相互促进、相互影响的一种和谐促进的关系,高效合理的经济管理有助于促进企业发展,二者的内在联系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经济管理是企业发展的前提 企业进行经济管理的主要目的有两个即:保证企业生存和促进企业健康、长期发展,然而企业要想得到长期稳定的发展,雄厚的经济实力是基础条件,因此经济管理对于企业来说是至关重要的。目前,我国大多数企业整体的发展状况良好,但是在经济管理实践中难免会出现一些问题,比如说有的企业管理者缺乏经济管理意识,或者是在经营过程中过分的注重拓展业务,忽视了经济管理方面的工作,使得片面的认为经济管理工作只是做好账务处理就行了,这就很容易导致企业陷入困境,例如企业陷入融资困难、账目混乱、收入与支出不明晰等,因此可以看出经济管理对于企业的宏观与微观的经济活动有着促进作用,是企业发展的前提和基础。同时,在市场经济不断变化的今天,经济管理即对市场经济环境有着重要的影响,对企业的经济管理模式也有着很大的影响,市场经济的不断变化对企业来说是机遇也是挑战,从经济管理的角度来看,怎样利用有限的资金进行风险投资、更好的制定经济管理制度,怎样增加对企业经济管理的投入,怎样严格的控制和监督企业的经济管理行为是企业值得考虑的问题。 (二)经济管理的最终目标是企业发展 在企业发展的初级阶段,企业的经营者很难认识到经济管理的重要性,原因之一是他们把主要的精力都放在业务的拓展和管理企业员工上,同时对于中小企业来说企业经济管理的效果改变不了企业的经营状况。然而随着企业规模的不断扩大,利润的增长、成本的增加,企业的经济管理活动就会出现一些问题,如果这些问题得不到及时的解决,就会出现一些管理上的矛盾,例如岗位责任不明晰、经济管理体制不健全等。因此为了达到企业经济运作的井然有序、有章可循的目的,企业就需要进行更加深入、更加广泛的经济管理活动,企业要结合自身的经营状况和未来发展的方向,确定合理的经济战略目标,例如企业要进一步完善财务体制,引进一些现代化的财务软件,这样财务工作人员就可以通过软件高效的完成报表的编制工作,并将其以图表的形式直观的表现出来,上面的例子只是经济管理活动中的一个简单的层面,总的来说经济管理是以企业发展为最终目标的。 二、提高企业经济管理的建议 经济管理对于企业发展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随着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企业的发展速度也在加快,提升经济管理水平是企业值得考虑的问题之一,我们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一)树立正确的经济管理理念 在现代企业经济管理工作中,企业经营者的管理理念直接影响着企业未来的经济发展。企业的经营者树立的经济管理理念必须与企业的经济战略目标相一致,使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处于一个很高的层次,同时也要对经济管理理念进行创新,不能固步自封,也不能盲目效仿。企业管理者在企业发展到一定阶段后,要注重对经济管理活动的拓宽,针对企业发展现状进行风险的预测和规避,不断探索新型的经济管理方法,保证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二)提高经济管理人员素质 企业经济管理活动的具体实施是依靠人来完成的,因此管理人员的素质高低直接影响到了企业经济管理活动的好坏,企业要通过培训,继续教育等方式提升经济管理人员的素质,打造出一支综合素质高的经济管理队伍。 (三)建立健全经济管理制度 经济管理制度的健全程度直接影响到企业经济管理水平的高低,因此要求企业在相关经济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健全经济管理体系,使得企业的日常经济活动在有章可循、有法可依的环境下进行,需要说明的是企业在健全经济管理制度的时候,要与企业自身的发展状况和阶段相结合,不能急功近利,要循序渐进的进行,要保证经济管理制度得到充分的发挥。同时,企业也要通过建立奖罚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度来提高经济管理制度的效率,对于在经济管理活动中表现优秀的员工予以奖励,进一步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三、总结 综上所述,经济管理与企业的发展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良好的经济管理对企业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同样企业发展的好也会提升经济管理的水平。因此,企业的经营者要高度重视经济管理与企业发展的关系,只有协调好两者的关系,才能使二者相互促进,企业才能得到长期可持续发展。 作者:燕丽华单位:太原煤炭气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发展经济论文:财政税收发展经济论文 近年来我国加大了对财政税收的改革力度,先后推行了多种税收改革政策,如实行分税制、减免农业税、个体工商税等等。这些税制改革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各地的财政税收积极性,为区域理财提供了重要政策支持。尤其是分税制的实施,更是给予了各地政府更大的财政支配空间,使其能够更加灵活的完成财政税收的征收与转移支付。但是在此过程中也存在了一些问题,严重影响了地方财政税收的可持续发展。这就是各地的经济发展不平衡,财政税收自然也存在较大差异,贫富差距的不断拉大给财政税收工作的开展增大了难度,使得各地不断在财政税收工作中隐瞒真实财政状况,财政风险不断累积增大,使得财政税收的可持续发展面临严重挑战。 1、影响财政税收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主要因素 1.1历史包袱太过沉重。在长期的财政税收工作中,受各种问题的影响,很多地方的财政税收都累积了大量的财政历史问题,使得财政税收工作在税制改革后依然担负着沉重的历史包袱,很难轻装上阵,并且呈现积重难返的局势,仅仅依靠中央下放的一些税权是很难全面解决历史遗留的税收问题的,甚至还可能会使部分地方的财政问题更加严重。各种挂账、欠账的包袱严重影响了地方财政税收的可持续发展。 1.2指导思想较为落后。在地方的财政税收发展理念中,很多领导依然沿袭采用传统落后的指导思想来指挥财政税收的发展工作。这样就造成了以计划经济理念指导市场经济发展的管理错位现象,注重财政税收的分配,而忽视当地的实际经济状况,从而造成财政税收的恶性循环,严重影响了其可持续发展。 1.3财政资金分配不当。由于分税制给地方财政部门下放了一定的税收分配权力,使得税收这点“香饽饽”被政府各个部门盯上,并出现部门之间相互争夺税收分配额等不良社会现象,给政府工作的开展以及经济、财政的发展都带来极大不利。 1.4各项配套改革措施力度较弱。当前地方财政收支存在着严重的不平衡和矛盾现象,相关行政机构的结构过于臃肿,很多工作人员都是只挂空职而无实际工作内容。这样的机构不但办事效率低下,且不利于政府机构的社会化发展,同时严重影响了财政税收工作的长期持续发展。而在改革这些相关配套服务机构或设施中,各地政府表现出改革不利的现象,改革成效较为微弱。 1.5经济体制设置不合理。受经济体制关系混乱的影响,多个地方的财政常常需要承担多种额外支出负担,给税收的管理与发展带来严重影响。1.6政策性减收增支过多,财政监督管理不力。在实际的财政税收工作中,很多地方都将税收用在发展项目上,但这些项目并非都对当地的社会经济发展有利,这样往往会造成一些社会矛盾,影响了财政税收的长远发展。而对于财政税收的资金用途也无强有力的监管措施,更是使得地方财政税收面临各种难以解决的困难。 2、如何创新实现地方财政税收的可持续发展 2.1正确处理地方财政税收与经济的辩证关系:(1)必须处理好市场功能与政府财政职能关系。要重点在市场干不了和市场干不好领域发挥政府财政的独立作用,促进资源配置优化、促进收入分配公平和促进社会经济稳定发展方面。必须结合政府的事权分工,明确本级政府的职责范围和职责内容,使政府财政在其职责范围内发挥应有的功能;(2)必须处理好经济体制与政府财政体制关系。从当前和今后发展来看,包括区域财政在内的我国各级政府财政,都必须适应体制转变需要,尽快建立起相应的公共财政体系和公共财政运行机制;(3)必须处理好市场运行方式与财政运行机制的关系。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合理选择各级政府的财政调控机制,必须尊重市场的运作方式,必须有利于市场主体间的公平竞争和市场经济的健康运行,区域财政分析手段、分配工具等的选择与搭配,理财方式和方法的采纳与改进,必须体现公共财政的统一性、公平性、法律性和规范性的内在要求。 2.2创新政府理财制度:(1)财政支出的创新。要以拓展范围和延伸链条为重点;进一步完善政府各行政事业单位的公共采购制度;要深化事业单位的社会化改革,按照外溢性产业发展要求,变政府包办制度汲水财政制度;要按照国有企业有进有退,适时进退的改革要求,实现我国政府投融制度创新,重新定位政府投融资范围;要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和社会保障模式转换的发展需要,推进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创新;要按照改进补贴方式,控制补贴范围和压缩税式支出规模的要求,推进财政补贴制度和税式支出制度创新;(2)财政收入制度创新。要按照税费归位的“费改税”制度创新要求,正确处理好税费关系;要改进税制结构,进一步完善现行税收制度;要改进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将各国有资产收益和变现收入纳入政府实际可用财力,以适应政府投融资制度改革要求;(3)财政预算管理制度的创新。要以统一政府财政为目标,实行财政综合预算制度;要以强化预算管理为目标,推行精编、细编预算制度;要以提高财政运行绩效为目标,推行业绩预算制度;要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为目标,按照公共财政支出的科学顺序,推行公共预算、国有资本预算、公债预算和社会保障预算的专项管理制度。 2.3全面提高地方财政税收运行质量:(1)在正确处理地方财政税收与经济辩证关系的前提下,必须积极培养区域财源,为地方财政税收的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2)要高度重视防范、控制和化解区域财政风险,特别是风险程度较高、风险较大的县乡财政更要高度重视解决这一问题;(3)在正确处理财政开源与节流关系的前提下,必须积极推行财政综合预算制度和精编、细编预算制度,真正将政府理财纳入统一化、法制化、规范化、高效化发展轨道;(4)以公共财政建设为目标,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并将国有资产收益纳入财政的实际可支配财力,积极推进行政机构改革和事业单位的社会化改革等,这是实现地方财政税收健康、持续发展的重要社会基础。 3、结语 总之,以当前的税制改革力度而言,还远远不能满足地方财政税收的可持续发展需要,税收改革工作任重而道远,需要我们不断的结合实际,摸索前行,优化财政税收发展模式,从而促进我国财政税收的可持续发展。 发展经济论文:经典作家利用市场发展经济的重要思想 中国在革命前是一个经济文化落后的国家,从经济上看,封建主义的色彩十分浓厚。就当前中国的经济运行而言,发展自由贸易和市场仍然是十分必要的。所以,上述马克思、恩格斯的思想在中国具有现实意义。十月革命后,作为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列宁,形成和提出了利用市场发展经济的思想。在1918~1920年国内战争时期,由于战争的环境和形势,苏俄施行战时共产主义措施,实际上封闭了市场。战争结束之初,由于多年战争的破坏和战时共产主义措施的副作用,苏俄出现严重的经济政治危机。以1921年3月俄共(布)十大为转折点,苏俄开始实施新经济政策。正是在这以后,列宁形成了利用市场发展经济的思想,主要内容是: 第一,苏俄必须发展贸易自由和商品交换。苏俄实行新经济政策,直接的目的是改善农民的生活条件,促进农民生产的恢复和发展。由此,新经济政策的内容之一是实行粮食税制,使农民在纳税后留有一定的余粮。然而,仅使农民手中留有余粮还不能达到上述目的,根本的方针是恢复商品交换和市场关系,这是农民以自己的余粮和其他农产品换取必需的工业品,保障生活和生产走上正常发展轨道的关键。鉴此,列宁1921年3月在俄共(布)十大的报告中指出:“实质上可以用两个东西来满足小农。第一,需要有一定的流转自由,需要给小私有主一定的自由。 第二,需要弄到商品和产品。”“流转自由就是贸易自由……流转自由和贸易自由,这就是指各个小业主之间进行商品交换。”[3]54在同年5月,他在起草俄共(布)第十次全国代表会议的有关决议草案中写道:“应当把商品交换提到首位,把它作为新经济政策的主要杠杆。”[3]327同年10月,列宁进一步提出发展苏维埃俄国商业的思想。他在莫斯科省党代表会议上的报告中指出,苏俄面临着恢复小农经济的任务,面临着振兴大工业和恢复国内正常经济关系的严峻任务,只有通过发展商业的道路才能完成这些任务。他说:“这条道路比我们预料的要长,但是只有经过这条道路我们才能恢复经济生活。……不这样我们就不能摆脱危机。别的出路是没有的。”[4]229为什么这样说?在他看来,由于苏俄各地生产力水平的落后性和不平衡性,由于苏俄经济成分的多层次性,只有经过发展商业,才能发挥各个地方、各个方面的人在恢复国民经济过程中的作用,才能实现各种经济成分之间的联系。显然,所谓贸易自由、商品交换和商业,就是指市场关系。列宁主张发展贸易自由、商品交换和商业,说明他向党和人民提出了利用市场发展经济的任务,说明他产生了利用市场发展经济的思想。第二,利用现成的经济形式发展贸易和商业。当时的苏俄存在着小农、小手工业、小商、农村富农、城市私人资本主义等现成的经济形式。列宁认为,应该利用这些经济形式发展贸易和商业,“我们必须立足于现有的资本主义关系”[4]230。在《论黄金在目前和在社会主义完全胜利后的作用》一文中,他提出苏俄发展商业所应采取的办法,“就是不摧毁旧的经济结构——商业、小经济、小企业、资本主义,而是活跃商业、小企业、资本主义,审慎地逐渐地掌握它们。”[4]245显然,所谓“立足于现有的资本主义关系”,“不摧毁旧的社会经济结构”,就是指正视现成的旧经济形式,充分肯定其在当时的积极作用,在此基础上发展苏俄的商业。列宁清楚地看到,贸易自由和私人商业的发展,甚至会使资本主义因素得到发展。他在《论粮食税》中论及商品交换时写道:“既然有交换,那么,小经济的发展就是小资产阶级的发展,就是资本主义的发展;这是无可争辩的真理,这是政治经济学的初步原理,而且被日常经验甚至是普通百姓的观察所证实。”[3]210如果强行堵塞资本主义发展的通道的话,那实际上是在干蠢事,是在自杀。可见经济形式是当时市场关系得以产生的条件和赖以立足的基础。列宁肯定利用当时经济形式的必要性,进一步说明他形成了利用市场关系发展经济的思想。 第三,把商业原则即物质利益的原则引入国有企业。十月革命胜利后,苏维埃政权展开了国有化运动,完成了大工业企业国有化的任务。列宁认为,在大力发展商业的过程中,应把商业原则即物质利益的原则引入国有企业。1921年10月,他撰写了《〈按商业原则办事〉一文提纲》和《一篇文章或讲话的两份纲要》,集中论述了这一问题,并在有关会议上的报告中明确地提出这一问题。他指出,把商业原则引入国有企业,企业实行经济核算,用有关经济指标如利税等作为评价企业经营效果的标准;把企业的效益同职工的个人利益相关联,同工资挂钩,“我们不应当规避商业核算,而应当懂得,只有在这个基础上才能创造起码的条件,使工人不仅在工资方面,而且在工作量等方面得到满足。只有在商业核算这个基础上才能建立经济。”[4]239“必须把国民经济的一切大部门建立在同个人利益的结合上面。”[4]191“应当收回成本”,反对懒惰、办事马虎和纪律松弛,讲究“经营有方”,“使每个国营企业扭亏为盈”。在列宁看来,把商业原则引入企业管理,要求根据市场的需要组织生产。针对俄国农村市场十分广大的事实,列宁在有关文稿中写道:“为农民市场、农民的消费服务;寻求消费者;满足他们的需要;进行计算;获取赢利;商业核算。”[4]243显然,上述列宁的思想,实际上是利用市场关系和原则搞好国有企业的思想。 第四,共产党人应该善于同外国人“做生意”。仅1921年,苏俄从国外订购了几千台机车,几百辆油罐车,还进口了一千多万普特粮食。列宁由此得出一个结论:西方各资本主义国家同苏俄之间有经济联带关系,发展相互间的贸易对各方都有利,苏俄应当积极发展对外贸易。次年4、5月间,欧洲20多个国家在意大利的热那亚举行国际经济和财政会议,此前列宁在党的十一大报告中说,苏俄共产党人欢迎热那亚会议的举行,并且准备以商人的身份出席会议,去同外国资本家谈生意,只要资本主义国家还存在,苏俄就必须同它们做生意。列宁提出,要善于同外国人做生意:“我们要做生意,他们也要做生意。我们希望做有利于我们的生意,而他们希望做有利于他们的生意。至于斗争将怎样展开,这要看我们外交家的艺术了。”[5]70他根据对资本主义国家政治趋向及特点的分析,把这些国家区分为“醉心于武力解决问题的国家”与主张“和平主义”的国家,告诫苏俄代表区别看待,用不同的态度与策略同它们谈生意:“如果一个商人不善于掌握这种区别,不能使自己的策略适应这种情况来达到实际目的,那他就是个蹩脚的商人”[5]70。显然,同外国资本家做生意的思想,具有国内市场同国际市场接轨的思想因素。 上述列宁的思想,是利用市场发展经济的思想。所谓利用市场发展经济,基本的条件是需要形成市场经济。根据上述列宁的思想,各种经济形式包括个体生产、私人工商业企业、国家资本主义企业和国有企业等等,都可以存在和发展下去;生产者与生产者之间可以进行自由贸易,商品交换和商业是实现企业与企业、城市与农村之间经济联系的纽带;企业根据商业和市场的原则进行内部管理,并且根据商品市场的需要组织生产。这说明列宁已经描绘了当时苏俄市场经济的轮廓。所谓利用市场发展经济,关键的环节是无产阶级国家对市场的利用。在列宁看来,俄国无产阶级建立了苏维埃国家,面临着向社会主义过渡的任务,新的无产阶级国家可以利用市场关系实现向社会主义的过渡。 中国共产党人的理论发展之一:提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理论 当代中国共产党领导了中国的改革开放事业,并且在改革开放的过程中不断地探索,形成和提出了社会主义市场的理论。 1.关于社会主义社会可以搞市场经济的观点。马克思、恩格斯曾认为,社会主义社会里没有商品交换和货币。前文列宁的思想,是无产阶级国家利用市场发展经济的思想,当时的苏俄没有建立起社会主义制度,因而列宁的思想不是社会主义社会建立或者发展市场经济的思想。社会主义社会能否建立市场经济,是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没有遇到过且没有予以回答的新课题。当代中国共产党人通过探索,逐步地认识到,社会主义社会可以搞市场经济。早在1979年11月邓小平指出:“说市场经济只存在于资本主义社会,只有资本主义的市场经济,这肯定是不正确的。社会主义为什么不可以搞市场经济,这个不能说是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也可以搞市场经济。”[6]236随着我国改革开放事业的发展,他反复地、深入地论述了这个问题。在1987年十三大召开前夕,他指出:“为什么一谈市场就说是资本主义,只有计划才是社会主义呢?计划和市场都是方法嘛。只要对发展生产力有好处,就可以利用。它为社会主义服务,就是社会主义的。”[7]203他在1992年南方谈话中说:“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资本主义也有计划;市场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也有市场。”[7]373上述邓小平一系列论断的意思十分明确:市场经济作为发展经济与生产的一种手段和方法,可以同现代世界上性质各异的社会制度相联系,即它不仅可以同资本主义制度相联系,不仅可以为资本主义制度所利用,而且可以同社会主义制度联系起来,可以为社会主义制度所利用。此后,中国共产党人坚持了这一思想。1992年10月,在党的十四大报告中提出:“传统的观念认为,市场经济是资本主义特有的东西,计划经济才是社会主义经济的基本特征。……十三届四中全会后,提出建立适应有计划商品经济发展的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经济体制和运行机制。特别是邓小平同志今年初重要谈话进一步指出,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资本主义也有计划;市场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也有市场。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手段。计划多一点还是市场多一点,不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这个精辟论断,从根本上解除了把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看作属于社会基本制度范畴的思想束缚,使我们在计划与市场关系问题上的认识有了新的重大突破。”[8]226这既是对邓小平重要论断及思想的肯定,也是对社会主义社会发展市场经济的肯定。 2.关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主要特征的观点。市场经济作为一种经济发展的手段,不同性质的社会制度都可以利用。但是中国作为一个在社会主义道路上奋进几十年、基本建成且不断巩固社会主义制度的国家,市场经济会不会有一些不同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特征?这是当代中国共产党人在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时必须予以回答的问题。就此,邓小平说:“我们是计划经济为主,也结合市场经济,但这是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虽然方法上基本上和资本主义社会的相似,但也有不同,是全民所有制之间的关系,当然也有同集体所有制之间的关系,也有同外国资本主义的关系,但是归根到底是社会主义的,是社会主义社会的。”[6]236这里他强调中国的市场经济是社会主义的或社会主义社会的,即中国的市场经济具有社会主义的性质。1992年6月,在提及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特征时说:“一是在所有制结构上,坚持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和其他经济成分为补充,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二是在分配制度上,坚持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其他分配方式为补充,允许和鼓励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起来,逐步实现共同富裕,防止两级分化;三是在运行机制上,把市场经济和计划经济的长处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作用,促进资源优化配置,合理调节社会分配。”[8]202他的这个论断,从所有制结构、分配制度和运行机构等方面,指明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特征,即社会主义因素同非社会主义因素相联系,社会主义的因素占主导地位。1993年12月,进一步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就是要使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它在所有制结构上、分配制度上、宏观调控上具有鲜明的社会主义特征,因而也具有资本主义不可能有的优势。”[8]355 3.关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目的和任务的观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经济建设事业,同党的宗旨以及党领导的各项事业的目的和任务是一样的。党领导的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目的在于消灭旧制度,建立新制度,促进生产力的发展,显示社会主义的优越性,使全体人民过上幸福的生活。党领导的改革开放,目的在于革除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中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弊端,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创造大量的社会财富,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党领导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根本的目的和任务也是发展生产力,发展经济,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1993年12月指出:“我们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目标和任务,就是要使国民经济保持旺盛的生机、活力和后劲,保持经济结构、产业结构的合理和协调,保持积极的发展速度和良好的经济效益的统一,保持生产效率和分配公平的正确结合,同时要保证农业基础地位不断得到巩固,保证国有大中型企业在市场中的竞争能力和在经济发展中的主导作用不断得到加强,保证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和其他经济成分积极发挥其补充作用,保证在生产发展的基础上人民生活日益改善和最终实现共同富裕。”[8]356这里他说,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目标和任务”,是达到四个“保持”,四个“保证”,归根结底是保证“人民生活日益改善和最终实现共同富裕”。2000年12月,进一步提出:“我们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实行改革开放政策,根本目的是要提高最广大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9]1822008年12月,在纪念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说:“我们要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继续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继续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体系,不断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大动力。”[10]21以上论断,也指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目的是提高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以及为经济的发展提供强大的动力。 4.关于必须把坚持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同发展市场经济结合起来的观点。如前所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主要特征是社会主义因素同非社会主义因素相联系,社会主义的因素占主导地位。这个主要特征已经体现了把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同发展市场经济结合起来的要求。社会主义的基本制度包括各个方面的内容,在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必须将坚持这些制度与发展市场经济紧密地结合起来。譬如,在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同时,改革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改革和完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加强教育、科学和文化事业,促进全社会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就此,指出:“必须把坚持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同发展市场经济结合起来,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和市场配置资源的有效性,使全社会充满改革发展的创造活力。30年来,我们既在深刻而广泛的变革中坚持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又创造性地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发展市场经济,使经济活动遵循价值规律的要求,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增强综合国力,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更好实现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任务。”[10]20这里,他肯定了党在实践中实现了把坚持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同发展市场经济结合起来的要求。他还提出:“我们党带领人民干的是社会主义事业,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必须坚持公有制为主体、按劳分配为主体,同时又必须积极探索能够极大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充分发挥全社会发展积极性的体制机制……我们党提出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确立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模式,正确解决了关系整个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的一个重大问题。”[10]20这里他提出了把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同发展市场经济结合起来的途径。综上所述,当代中国共产党人形成了关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系统的科学的理论,包括关于社会主义社会可以搞市场经济的观点,关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主要特征的观点,关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目的和任务的观点,关于必须把坚持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同发展市场经济结合起来的观点。同经典作家尤其同列宁的思想相比较,列宁关于利用现存的经济关系包括小农经济、私人资本主义、国家资本主义发展经济的思想,关于发展城乡商品交换的思想,是当代中国共产党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来源。但从理论的性质看,列宁的思想是“过渡时期”无产阶级国家利用市场发展经济的思想,当代中国共产党人的理论是“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理论。后者的地位和意义是前者所不及的。从理论的内容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具有内容体系的严密性、逻辑性和系统性,这是列宁的思想所不及的。所以说当代中国共产党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理论丰富和发展了经典作家的思想。 中国共产党人的理论发展之二:形成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途径的理论 当代中国共产党人不仅提出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理论,肯定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可能性和必要性,而且展开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逐步形成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途径的理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途径的理论,内容十分丰富,涉及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各方面,这里只阐述若干关键的内容。 1.关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理论。改革开放以前,我国企业制度基本照搬苏联模式,其特点是指令性计划和行政手段管理等等。改革开放以来,进行了责任制改革,开始尝试运用经济手段管理企业。党的十四大在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时,将企业改革作为其中一项重要内容而提出,将其定位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必须抓紧的重要环节之一:“一是转换国有企业特别是大中型企业的经营机制,把企业推向市场,增强它们的活力,提高它们的素质。这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中心环节,是巩固社会主义制度和发挥社会主义优越性的关键所在。”[8]228指出,要通过理顺产权关系,实行政企分开,落实企业自主权,使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的主体,并承担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1993年11月,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提出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任务,并且将现代企业制度的特征解释如下:一是产权关系明晰,企业中的国有资产所有权属于国家,企业拥有包括国家在内的出资者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成为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实体。二是企业以其全部法人财产,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照章纳税,对出资者承担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三是出资者按投入企业的资本额享有所有者的权益。四是企业按照市场需求组织生产经营,政府不直接干预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五是建立科学的企业领导体制和组织管理制度,调节所有者、经营者和职工之间的关系。当代中国共产党人高度地重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1994年说:“不把现代企业制度搞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就好像建立在沙滩上,那是不稳固的。”[8]368意思是现代企业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根基。2008年也说:“我们着力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推动建立现代产权制度和现代企业制度,同时又注重加强和完善国家对经济的宏观调控,克服市场自身存在的某些缺陷,促进国民经济充满活力、富有效率、健康运行。”[10]21在这里,他强调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任务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系统工程中的地位和作用。 2.关于价格改革的理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市场来配置资源,实际上是遵循价值规律和自觉地按价值规律办事,而这依赖于价格改革。但价格改革,引起价格变动特别是生活必需品价格的变动,存在着社会风险。当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任务提上日程时,中国共产党人决心推动价格改革。在党的十四大报告中指出:“价格改革是市场发育和经济体制改革的关键,应当根据各方面的承受能力,加快改革步伐,积极理顺价格关系,建立起以市场形成价格为主的价格机制。”[8]2291992年底,他在有关会议上的讲话中再次提出:“价格改革,要认真贯彻积极稳步的方针。粮食价格,将根据统一政策、分类指导、分省决策、逐步推进的原则在全国陆续放开……价格放开、经营放开以后,应该注意地区差价、季节差价、品种差价,使价格真正起到促进生产、引导消费的积极作用。”[8]296以上论断说明,当代中国共产党人对于价格改革态度坚定,办法稳妥。十四届三中全会决议确定了深化价格改革的任务:在保持价格总水平相对稳定的前提下,放开竞争性商品和服务的价格,调顺少数由政府定价的商品和服务的价格;尽快取消生产资料价格双轨制;加速生产要素价格市场化进程;建立和完善少数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商品的储备制度,平抑市场价格。上述理论和政策指导中国价格改革的实践,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3.关于金融改革的理论。金融即资金的使用和融通,是现代经济运行的血脉。中国在改革开放以前,金融没有起到配置资源的作用。邓小平曾说过,我们过去的银行是货币发行公司,是金库,不是真正的银行。伴随着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进程,金融改革的任务提到日程上。党的十四大报告在论及加强市场体系的培育时提出,积极培育包括债券、股票等有价证券的金融市场。十四届三中全会决议进一步提出:发展和完善以银行融资为主的金融市场。资本市场要积极稳妥地发展债券、股票融资。建立发债机构和债券信用评级制度,促进债券市场健康发展。规范股票的发行和上市,并逐步扩大规模。货币市场要发展规范的银行同业拆借和票据贴现,中央银行开展国债买卖。坚决制止和纠正违法违章的集资、拆借等融资活动。根据党中央的精神,金融改革迈开步伐并稳步前进。党的领导人继续高度关注这个问题。1997年指出:“金融体制改革是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深化金融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是把银行办成真正的银行。”[11]73经历了1997年的亚洲金融风暴后,2002年11月,在党的十六大报告中提出:“稳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优化金融资源配置,加强金融监管,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使金融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9]5502008年以来,由美国的次贷危机演变为一场席卷全球的国际金融危机,指出:“我们应该牢记国际金融危机的深刻教训,正本清源,对症下药,本着简单易行、便于问责的原则推进国际金融监管改革,建立有利于实体经济发展的国际金融体系。”[12]3积极推进金融改革,把银行办成真正的银行,但要采取稳妥的办法和措施,特别要注意吸取国际的经验和教训。 4.关于建立社会保障制度的理论。社会保障制度是社会发展的产物,建立和完善这一制度,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前提。党的十四大报告提出,积极建立待业、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制度。十四届三中全会决议进一步提出:建立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对于深化企业和事业单位改革,保持社会稳定,顺利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具有重大意义。社会保障体系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优抚安置和社会互助、个人储蓄积累保障。社会保障政策要统一,管理要法制化。社会保障水平要与我国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以及各方面的承受能力相适应。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办法应有区别。提倡社会互助。发展商业性保险业,作为社会保险的补充。党中央的上述指示精神指导了我国建立社会保障制度的实践。党的领导人也高度重视,不断地提出新的论断。1999年提出:“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内容,是顺利推进企业改革和结构调整的必要条件。继续加强以失业、养老和医疗为重点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逐步扩大覆盖面,提高社会保障程度。要多方面筹集资金,在企业改革和重组的过程中,统筹考虑补充社会保障资金,财政也要打足预算。”[11]4422005年也提出:“依法逐步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分配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13]21可见,建立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分配公平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发展,是当代中国共产党人关于建立社会保障制度理论的基本内容。 总之,当代中国共产党人就如何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或者说采取什么途径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形成了较为系统的理论。比较而言,经典作家的思想如列宁关于利用市场发展经济的思想,是恢复国民经济过程中“应急”的思想和主张,虽然这些思想和主张对于当前的实践具有借鉴的意义,但是它没有条件形成系统的、深刻的、科学的理论。它不能有效地指导社会主义制度长时期的、在更高阶段上的发展。上述当代中国共产党人的理论丰富和发展了经典作家的思想。 作者:俞良早单位:南京师范大学东方社会主义研究
生态文明视角下的循环经济:浅析水循环经济与生态文明建设 摘要:当前我国面临严重的水资源危机,水循环经济对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我国人口、资源与环境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是我国水资源新战略的理想选择。水资源循环经济可使水资源开发利用既符合水循环自然规律,又遵循社会经济规律,实现水循环与经济循环以及生态环境的协调统一。本文从生态文明建设和可持续发展的角度阐述水循环经济发展与生态文明建设的关系,并提出水循环经济发展与生态文明建设的相关对策。 关键词:水循环经济;生态文明建设;可持续发展 党的十八大明确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水是人类赖以生存和社会发展的必要资源,也是建设生态文明的纽带。如今,水资源短缺和水污染构成的水危机成为社会经济发展的主要制约因素。为了缓解水危机,保证水资源的持续利用,促进生态文明建设,需要从持续发展的角度建立科学的水资源管理体系,探求水资源开发利用和管理的良性循环,实行可持续水资源管理。发展水循环经济对实现可持续水资源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1水循环及水循环经济 水循环是以河川流域为主的以及通过降雨~地下渗透-流出~蒸发等现象所形成的自然水循环系统。由于增加了人为的因素,自然水循环扩大成为社会水循环。有效建立水资源的社会水循环系统是综合考虑社会需要、经济健康和环境要求,这与生态文明建设的目标是一致的,因此社会水循环与生态文明建设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 水循环经济是一种先进的水资源经济发展模式,它是建立在社会水循环系统分析的基础上的,遵循循环经济的思想,在水资源开发利用以及人类生产生活的各个环节,始终贯穿减量化、再利用、再循环的原则,重视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并以完善的制度建设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法律体系为保障提高水的利用效益和效率,最大限度地减轻和降低污染来实现社会发展的最终可持续性。 2水循环经济发展效益特征分析 水循环经济发展的效率特征强调在水资源利用过程中注重节水。节水应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不降低人民生活质量和经济社会发展能力的前提下,采取综合措施减少用水过程中的损失、消耗和污染,提高水的利用效率,高效利用水资源。效益特征要求科学、合理地配置水资源,构建节水型经济系统和节水型社会系统,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一方面要求根据不同用户对水资源的要求,分质供水,循环用水,实现水资源在用户系统内多次再利用与再循环的目标。另一方面要求因地制宜地通过结构调整优化配置水资源,将水资源从低效益用途配置到高效益领域,提高单位水资源消耗的经济产出,实现人口、资源、环境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3水循环经济与生态文明建设关系分析 建设生态文明,实质上就是要建设以资源环境承载力为基础、以自然规律为准则、以可持续发展为目标的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生态文明建设是全面的,有物质方面、精神方面、制度方面的,每个方面还有很多具体内容。水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纽带,在生态文明建设中起到重要作用。生态文明建设离不开水资源的可持续发展,水资源可持续发展要求水资源利用充分考虑对生态环境的保护,不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这也是水循环经济模式追求的最高目标。水循环经济模式的发展目标必须追求水资源利用的效率、效益和可持续性三者的统一,要求水资源利用与管理模式必须按照这一特征重新构建。因此,水循环经济的发展与生态文明建设是高度统一的。 4大力发展水循环经济,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随着人口增长、城市化进程加快以及社会经济的发展,生态文明建设对水资源的数量和水环境质量的需求越来越高,要解决水资源短缺与水环境污染问题,发展水循环经济是必然选择。 (1)切实提高生态伦理责任意识,促进循环经济发展 生态文明作为一种新的社会形态,是从工业文明社会过渡到生态文明社会。正确处理好与自然的关系,建立和谐的生态伦理责任意识,可以使人们明确人类活动和水自然循环的相互关系,重新审视过去粗放的经济社会发展模式,有利于建设生态文明,促进循环经济发展,建立可持续的产业结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在追求人与自然和谐的生态伦理关系中实现社会的可持续性发展。 (2)调整农业种植结构和工业产业结构,优化用水方式,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 统筹考虑城市和农村生活实际需要,把粮食作物、经济作物等不同作物进行合理搭配,优化配水。水资源条件好的地方以水稻、经济作物为主,水资源条件差的以棉花、豆类、小麦、高粱等为主。要在有条件的地方和郊区发展节水种植,推广喷灌、滴管、渗灌等节水灌溉措施。 建立节水型经济结构合理调整工业布局。对供水紧张的地区,通过关停并转严格限制高能耗、高物耗和高污染的项目,控制建设耗水型大的项目,如限制发展造纸、化工等用水大户,主要发展电子、机械、高新技术等产业,实现可持续的水资源管理。同时要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取代耗水多的生产设备,改革用水工艺,并实行一水多用,循环使用。 (3)因地制宜地创建综合水循环系统,提高水的循环利用率 建设供水、排水、污水收集、中水回用实时信息监测网络系统,完善取(用)水口自动监测管理系统,实现监测数据的自动采集、传输、处理,促进污水资源化;逐步建立城市双管道排水系统,分质供水,优水优用,劣水劣用,按质论价,特别是城市集中污水处理厂的二级出水经处理后可以通过中水管道集中供应工业用水和环境用水,应积极推广中水项目,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 (4)建立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优化水资源配置效率 要建立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落实三条“红线”。在实际管理中,要强化取水许可和排污许可制度,建立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和用水、节水评估制度,用水、环保审计制度,浪费、污染惩罚制度;加强取水许可监督管理和年审工作,严格取水许可审批。通过政府的有效控制,在用水的源头上解决无节制用水和不平衡用水的问题。 (5)完善循环水成本价格机制和循环水利用优惠政策,促进水资源合理利用 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作用,区分水资源的不同用途,制定出详细可行的饮用水和循环水的成本和价格形成机制,逐步实行超额累进加价制度和阶梯式水价制度;制定具体的循环水开发和利用的优惠政策,如税收优惠、循环水项目的财政投入和补贴政策等,鼓励高层建筑、办公场所、社区内部、娱乐场所、运动场地、农业灌溉及绿地浇灌等进行循环水利用以及工厂内部循环水利用。 5结语 (1)水循环经济模式的发展目标必须追求水资源利用的效率、效益和可持续性三者的统一,这与生态文明建设和水资源可持续发展是高度统一的。 (2)建设生态文明,需要发展水循环经济,其中综合水循环系统创建是发展水循环经济的有效技术手段,优化产业结构和种植结构是优化配置资源的基础,落实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和完善水资源管理体制是实现水循环经济的保障。 生态文明视角下的循环经济:生态文明理念下的循环经济政策设计优化 内容摘要:本文首先分析生态文明理念指导循环经济政策设计的必要性,阐述生态视野下的循环经济政策设计原理与机制。在此基础上,提出基于生态文明理念的循环经济政策设计优化路径,即通过加强政府、企业和公众参与循环经济的能力,激活循环经济发展的内在驱动力;通过制度创新完善政策环境,为循环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外在驱动力。 关键词:生态文明 循环经济 政策设计 生态文明强调积极协调人与自然、经济与环境、人与社会三类关系,要求人类创造物质成果的生产方式的生态化,要求经济发展方式的可持续化。循环经济以减少资源能源消耗、提高经济效益、降低环境负荷为核心目标,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途径,是实现“社会-经济-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基本方式,符合生态文明理念的客观要求。作为一种新的经济发展模式,循环经济的发展离不开完善的政策支撑体系。在生态文明理念的指导下,探讨循环经济政策设计的原理与机制,提出循环经济政策优化的具体思路,对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以生态文明理念指导循环经济政策设计的必要性 生态文明是针对工业文明所带来的人口、资源、环境与发展的困境,人类选择和确立的一种新的生存与发展理念。在价值观念上,生态文明强调人类要尊重自然、保护自然;在实现途径上,生态文明反对工业条件下追求无限增长的“资源-产品-废弃物”的线性发展模式,提倡“资源-产品-再生资源”的循环型发展模式(王丽珍,2011)。循环经济强调生态系统与经济发展的良性循环,倡导符合可持续发展的、与环境和谐的发展模式,即要求以对废弃物和废旧物资循环利用的方式发展经济,在最大程度上减少生产和消费过程中的资源能源投入,降低向环境中排放的废弃物数量和对环境的危害,实现经济发展的低投入、高效率和低排放。可见,循环经济的内涵完全符合生态文明的要求,是生态文明观的集中体现。 虽然我国已将循环经济提升至国家发展战略目标的高度,并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以推进循环经济的各项工作,但现有政策的实施效果并不理想。集中表现在没有将发展循环经济作为宏观经济调控政策中的一部分予以具体化,使得现有政策与循环经济的具体实践之间缺乏一致性,发展循环经济的相关政策仍然游离于主体经济政策体系之外,循环经济发展战略并没有通过具体的政策措施加以细化。究其原因,主要是缺乏对循环经济发展的指导思想的准确把握,在开展政策设计时缺少科学、清晰的规划思路,相关政策之间未能形成有效衔接与配合。以生态文明理念指导循环经济政策优化,能够在宏观层面使生态文化融入到经济发展的整体规划之中,在微观层面能够将生态文明的核心理念渗透到具体的政策制定过程中,有助于形成促进我国循环经济发展的政策合力。 生态视角下的循环经济政策设计原理与机制 从生态视角探讨循环经济政策设计问题,关键是要将生态理念纳入政策设计的考量范围,解决生态系统以及社会经济系统的协同演进问题。 (一)循环经济政策系统的概念与内涵 循环经济政策,是指一国政府以构建和推进循环经济为目标而制定的关于引导、调节和管理政府、企业以及公众等主体行为的一系列行动方案和行为准则。政策系统是指“由政策主体、政策客体及其与政策环境相互作用而成的社会政治系统”(陈振明,2003)。循环经济政策系统是指由循环经济政策主体、循环经济政策客体以及循环经济政策环境三个要素有机结合、相互作用形成的统一体。 循环经济政策主体即循环经济政策的活动者,包括各类直接或间接参与循环经济政策决策、制定、执行、评估和监控的个人、团体或组织。其中,政府肩负着有效配置公共资源、实现公共利益和社会福利最大化的职责,是最重要的循环经济政策制定主体。循环经济政策客体即循环经济政策发生作用的目标人群,可以大致分为企业(生产者)和公众(消费者)。循环经济政策环境是指影响和作用循环经济政策决策、制定、执行、监控、评估和终结的一切外部条件和因素的总和,包括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其中,社会环境下的政治状况、经济状况、法律状况、科技状况等等,在很多时候决定了政策工具的选择和组合,因此对循环经济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效果有着更为直接而重要的影响。 (二)基于政策系统与循环经济系统互动关系的循环经济政策设计 政策系统与循环经济系统的互动关系体现在两方面。一方面,循环经济系统的稳定运行对于政策系统提出了诉求。另一方面,循环经济政策系统通过政策问题的识别、政策目标的确立、政策工具的选择与组合等政策设计活动,对循环经济系统提出的政策需求予以回应。 1.生态视野下循环经济系统对政策系统的需求分析。循环经济系统改变了传统经济以单纯的经济增长作为唯一目标的发展模式,它以生态文明作为其发展的指导思想,着眼于经济系统与生态系统之间的相互作用关系,从生态伦理学的视角重新审视人类与自然的关系,坚持代际公平的原则,客观地考虑生态环境系统承载力对经济发展的规模限制,寻求社会福利的最大化。在完善的市场条件下,市场是稀缺资源有效配置的最佳方式。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的经济行为主体,依靠市场上的价格等经济信号做出最优经济决策,从而在实现个人利益最大化的同时,实现整个社会利益的最大化(李慧明等,2007)。然而,外部性和环境资源的公共物品属性的存在,使得市场在环境资源配置中的作用受到严重影响。循环经济系统的内在特性要求政府合理地调整制度安排和政策设计,从而规范和引导循环经济运行的路径,实现对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多重目标的追求。 2.政策系统对循环经济系统需求的回应、循环经济系统的运行需要政策系统的支持作为保障,而政策系统的设计构造源于对循环经济系统的政策需求的回应,具体体现在政策问题的识别、政策目标的确立、政策工具的选择与组合等政策设计活动中。 循环经济政策问题主要表现为传统经济发展模式下日益加剧的人类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之间的矛盾与冲突以及循环经济领域存在的市场与政府的“双重失灵”现象。由于“市场失灵”现象在调整环境资源配置方面的普遍存在,客观上需要社会、政府提供相应的制度规则加以矫正或修正。然而,“政府管制的实践表明:市场解决不好的问题,政府也不一定能够解决得好;即使政府能够解决得好,也不一定就是十全十美。这就存在所谓的‘政府失灵’或‘公共失灵’”(周小亮,2001)。循环经济政策的总体目标是通过合理的政策设计,纠正循环经济领域中存在的市场与政府双重失灵现象,以利益驱动机制激活循环经济系统运行的动力,促使经济行为主体(生产者、消费者)主动改变自身的行为方式,从而规范和引导循环经济的运行路径。循环经济政策实践所涉及的内容广泛、形式多样,不同类型的政策工具之间在功能上存在互补关系。法律作为一种强制手段,具有很强的权威性和约束力,能够有效地促进政策目标的实现。而经济激励工具和能力建设工具则更有助于激发企业和公众参与循环经济实践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对于循环经济实践由生产领域到社会层面的逐步推进具有重要意义。 基于生态文明理念的循环经济政策设计优化路径 (一)明确主体功能定位以激活循环经济政策设计优化的内在驱动力 首先,变政府“主导”为政府“引导”,实现政府职能创新。政府是由传统经济向循环经济这一变革的促进者,主要职能在于制定科学的政策目标并通过适当的约束和激励政策工具,对企业和公众形成有效引导,促使其积极主动参与各项循环经济政策实践。其次,整合循环经济管理机构,实现由部门“各自为政”向政府内部“协同合作”的理念转变,推动政府环境管理模式创新。再次,通过完善绿色采购政策,发挥政府在社会范围内的可持续消费模式引导作用。 其次,建立循环经济激励机制,激发企业开展清洁生产的动力。企业是循环经济发展的重要实践主体。经济手段是循环经济治理中最为有效的手段之一,体现为一种政府对经济的间接调控,强调改变市场规则来影响调控对象的经济利益,通过市场机制与价格信号来调整资源配置达到最优(周国梅等,2010)。要想激发企业主动采取符合循环经济发展要求的清洁生产方式,必须通过税收、财政补贴等经济激励政策,对企业形成有效的利益驱动。尝试推行符合循环经济理念的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目标责任制,加大对循环经济生产流程管理的技术培训,建立健全企业循环经济生产流程管理组织,引领企业开展循环经济。 再次,提高公众参与循环经济实践的意识和能力。公众作为消费者,是循环经济发展的最终驱动主体。为了提高普通消费者的参与,政府首先应在披露因盲目发展经济造成环境污染问题的同时,加强发展循环经济所带来的生态环境问题的改善对人们生活质量有效提高的典型事例的宣传,使公众在思想意识上首先确立经济发展、生活改善与环境保护的良性循环观念。其次,从增进人们生活质量提高和增强生活便利性的角度,加强对使用再生材料制作的产品的宣传力度,引导公众的绿色消费方式。再次,应重视行业组织和其他非政府组织在循环经济发展过程中的重要作用,完善鼓励环保NGO发展的各项法律规范,为其功能的有效发挥提供良好的制度环境。 (二)通过制度创新增强循环经济政策优化的外在驱动力 1.完善循环经济法律体系,推动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正式制度变迁。加快《循环经济促进法》配套法规的制定。《循环经济促进法》在我国循环经济法律体系中处于基本法地位。从法律调整的方法上看,《循环经济促进法》具有明显的政策性立法特征,该法较多地强调政府的服务功能,在规范方式上采用大量的任意性规范、授权性规范和鼓励性规范。政府有关部门应依据各行业自身特点,制定完善有关废电器电子产品拆解、产品强制回收以及公众参与等方面的配套法规,以增强《循环经济促进法》的可操作性,促使各行业在生产、流通、消费、回收等各个环节建立起循环经济保障机制。 2.建立健全自然资源产权和价格机制,使资源价格体现生态稀缺性。政府应当促进有关部门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在符合宪法对自然资源归国家或集体所有的规定的前提下,根据不同类型自然资源的特点,以法律的形式进一步明确各类自然资源使用权人的主体范围,建立多元化的自然资源所有权体系。此外,政府应努力规范排污权交易市场,改变自然资源无价值、无产权的经济制度基础,使排污权成为企业的一种生产要素。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提出“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和税费改革,建立反映市场供求和资源稀缺程度、体现生态价值和代际补偿的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为自然资源产品的价格改革提供了重要的方向指引。政府应构建合理的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特别是要提高初始资源的价格,促使企业提高资源利用率,减少原材料的浪费和废弃物的排放量。 3.建立完善的循环经济信息公开制度。政府应出台相关政策,要求废弃物排放企业必须定期向社会公布废弃物的排放、治理情况以及企业的清洁生产状况等,使得以废弃资源为原料的循环型企业能够及时全面地获取废弃物的相关信息,运用舆论监督形成对循环经济政策客体的压力与行为约束,并增加活动的透明度,在循环经济的各类利益主体之间形成相互牵制与约束的制衡结构。 生态文明视角下的循环经济:生态文明视野下区域循环经济发展的战略选择 摘要:生态工业园是我国在区域层面发展循环经济的重要载体,是建设生态文明的关键突破口。在阐述基于生态文明理念的区域循环经济发展观的内涵之后,进一步分析了生态工业园在区域循环经济发展中的重要地位;然后,以天津子牙循环经济产业区为例,分析了园区发展循环经济的有利因素与制约因素;最后,针对制约园区深入发展的政策障碍,提出生态视野下的促进子牙循环经济产业区发展的对策建议:一方面,建立经济激励机制和科技支撑体系;另一方面,通过完善配套制度,为园区循环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关键词:生态文明;区域循环经济;生态工业园;对策建议 一、引言 生态文明强调积极协调人与自然、经济与环境、人与社会三类关系,其科学内涵在于人类创造物质成果的生产方式的生态化以及经济发展方式的可持续化。党的十八大报告首次以单篇论述生态文明,明确提出要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把生态文明建设的地位提升到前所未有的战略高度。区域循环经济是将循环经济发展方式引入区域经济发展过程中而形成的一种新的区域经济发展模式,它以减少资源能源消耗、提高经济效益、降低环境负荷为核心目标,是实现区域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方式,是生态文明理念在区域经济发展方面的集中体现。以生态文明理念指导区域循环经济发展规划,能够在宏观层面使生态文化融入到区域经济发展的整体规划之中,在微观层面能够将生态文明的核心理念渗透到具体的政策设计之中,有助于实现区域循环经济的产业生态化与资源利用生态化的发展目标。 二、基于生态视野的区域循环经济发展观 区域循环经济是区域经济发展的一种新模式,它以一定范围的区域为对象;以区域内的资源环境条件和社会经济发展特点为基础;以实现区域内社会、经济、生态协调和可持续发展为目标;以协调区域内部各项功能为重点,统筹规划区域总体发展和资源循环利用。[1]生态文明的核心内容在于促进人与自然环境的和谐发展。生态视野下的区域循环经济发展观在以往的区域循环经济概念的基础上,特别强调特定区域经济发展模式的生态化,即,充分利用区域优势形成生态化的产业体系,使产品在生产过程中不致产生对生态环境的污染和破坏,产品的生命周期终结之后,能够作为再生资源重新进入生态产业的物质循环系统,从而促进经济-社会-环境三者的和谐良性发展。 以生态文明观引领区域循环经济发展,通过对废弃物的再资源化以集约型增长的方式加以处理,能够最大限度地发挥区域循环经济的规模效益。在区域范围内模拟自然生态系统运行方式和规律,能够促进社会生产由追求单纯的数量型增长向质量型增长转变,在很大程度上解决区域发展中遇到的经济增长与资源环境之间的尖锐矛盾。此外,区域循环经济以保护生态和高效利用资源为特征,其发展有利于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以及产品生产成本的降低,有利于推动社会和企业层面的技术创新,从而快速提升区域经济运行水平。 三、生态工业园对区域循环经济发展的重要意义 目前,我国区域循环经济实践活动分为微观、中观和宏观三个层面,分别表现为企业内部、产业园区和社会三个层面展开,涉及资源开采、生产、流通和消费各个环节。其中,围绕生态工业园开展的区域循环经济实践是发展循环经济的重要内容。 生态工业园通过在特定的虚拟产业园区内组合成生态产业链,形成共享资源和互换副产品的企业间共生网络,能够真正实现产业生态化与污染治理产业化、动脉产业与静脉产业协调发展的有机统一。园区内的企业之间通过对能源和资源的综合管理,实现环境和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的多赢,实现企业活动对环境影响最小化的同时提高经济绩效。[2]2001年起,原国家环保总局首先在广西、内蒙、山东等地进行了生态工业园区建设试点;2003年,进一步将生态工业理念引入各类经济开发区、高新区,开始了中国国家层面生态工业园区规划建设的探索实践。2007年4月,原国家环保总局、商务部和科技部联合了《关于开展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工作的通知》,在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中开展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工作。建立了部门联合开展生态工业园区建设的新机制,生态工业园区建设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3]截至2011年12月,全国共命名15个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45个开发区正在开展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实践证明,以发展生态工业园为突破口,完善相关政策支撑体系,建设具有区域特色的生态工业园区将在整个生态文明建设中发挥关键作用。 四、天津子牙循环经济产业区发展情况概述 2007年经国务院批准,天津子牙循环经济产业区被国家发改委等六部委命名为“国家循环经济试点园区”,同时被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命名为“国家级废旧电子信息产品回收拆解处理示范基地”。子牙循环经济产业区自建立以来,在区域废旧资源回收利用方面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是我国生态工业园实践的典范,其发展循环经济过程中存在的政策法律障碍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我国区域发展循环经济过程中存在的共性问题。对这些制约区域循环经济发展的共性问题进行分析,在此基础上提出应对策略,对于新时期深入推进循环经济发展战略、建设生态文明具有重要意义。 1.子牙园区发展循环经济的有利因素 (1)区位优势。天津子牙循环经济产业区位于天津市静海县西南部,与河北省大城县、文安县接壤。距离天津市区60公里,距离北京市区150公里,距离天津滨海国际机场60公里,距离天津新港90公里,与京沪、京九、京广、天津机场、天津新港形成了立体式、综合化、现代化交通运输网络。园区地理位置优越、区位优势明显。 (2)生态产业优势。园区重点发展废旧机电产品拆解加工业、废旧电子信息产品拆解加工业、报废汽车拆解加工业、废旧轮胎及塑料再生利用业、精深加工与再制造业、新能源产业和环保产业,初步建成中国北方地区的“城市矿山”。废旧物资在产业区内得到充分循环,实现资源利用最大化,最终以高附加值产品方式通过区内交易中心走向市场,进入到整个社会的大循环系统之中。 (3)政策优势。随着国家“十一五”规划将天津滨海新区纳入全国总体发展战略布局,滨海新区无论是在经济建设还是开发开放方面都得到了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子牙园区在行政区划上处于滨海新区政策辐射圈内,一系列政策倾斜和扶持为园区发展再生资源产业、开展生态化建设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大好契机与有力的政策保障。 (4)技术研发优势。围绕发展循环经济、生态环境建设、清洁生产技术、资源综合利用等课题开展科技研发和教育培训,逐步形成了产学研结合的一体化、产业管理的信息化和规模经济的科技化。 2.子牙园区发展循环经济的制约因素 (1)缺乏相应的法律法规保障。现行的各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尽管涉及相关的资源综合利用问题,但是只是通过零星的条款做出倡导性的原则规定,缺乏对再生资源综合利用的明确规定。此外,园区缺乏针对自身特点设计的政策法规,导致回收市场处于无序经营状态。 (2)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不健全。现阶段园区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主要依靠市场自发力量形成,多采用民间回收、生产者自营回收、生产联盟回收和第三方回收模式,再生资源回收行业依然处于无秩序的混乱状态,未能有效发挥产业规模效应,严重影响着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效率和废弃物的处置。 (3)经济激励机制缺失。再生资源产业属于资源依赖型产业,其原材料供应高度依赖于市场。在我国矿业生产中,存在着矿藏资源价格过低和矿业生产支付的环境成本过低现象,因为再生资源原料市场价格的居高不下,且回收难度较大、成本过高等原因,利废企业难以承担高额的原料成本。 (4)技术水平亟待提高。我国缺乏良好的再生资源利用技术的咨询体系和保障,且先进的再生资源技术的推广和应用缺乏有效的管理。此外,因为私人回收技术水平较低,包含有毒化学品以及大部分贵金属在内的物质被当作废物丢弃,且由于缺少配套的环保处理设备,排污处理难以达到环境标准,不仅会对环境产生严重污染,更会给公众健康造成严重损害。 五、生态文明视野下促进子牙循环经济产业区发展的对策建议 1.建立经济激励机制和科技支撑体系,激活企业开展循环经济的内在动力 (1)完善财税和金融扶持政策。政府应制定财政税收优惠政策,鼓励园区再生资源产业发展,调动企业的积极性,扩大招商引资。建议有关部门安排专项资金,加大对再生资源产业、对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重大投资项目的支持力度。同时,充分发挥金融信贷政策对产业发展的引导作用,鼓励民间资本和金融机构资金等社会资金投入再生资源产业。 (3)建立合理的价格收费政策。政府应充分考虑自然资源的环境生态价值,制定完善的自然资源价值评价政策体系,解决由于自然资源的价值评估不足、定价偏低,致使再生资源缺乏市场竞争力的问题。建立和完善自然资源价格形成机制,利用价格机制引导资源合理配置。 (4)建立园区的科技支撑体系。政府有关部门应加大科技扶持力度,组织实施一批重大科技专项和重点项目,为发展再生资源产业提供技术支撑。鼓励和引导园区企业开展相关技术研究,充分发挥企业自主创新的主体作用。促进产学研合作力度,建立园区企业与高校、研究机构在人才培养、科研、生产等方面的合作机制,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园区还应积极支持建立再生资源信息系统和技术咨询服务体系,搭建信息服务平台。 2.完善配套制度,增强循环经济政策优化的外在驱动力 (1)完善园区再生资源产业的相关立法。尽管我国已于2007年出台了《再生资源管理办法》,《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办法》和《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也于2011年开始施行,但在其他种类的废旧产品回收管理方面尚缺乏专项法律法规。建议在已有立法的基础上,结合园区再生资源管理的需要,尽快制定其他种类的再生资源回收处理的法律法规,明确生产者、销售者、使用者以及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此外,建议颁布强制性资源综合利用生产和使用的技术标准,实现资源综合利用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管理。 (2)发挥产业集群效应,规范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发展产业集群可使大量的中小企业集聚于一定区域,有助于进一步加深区内生产的分工和协作,从而提高区域生产效率。充分利用子牙园区“城市矿产”示范基地的政策优势,将可能对环境造成较大影响的再生资源生产企业都纳入示范基地的产业园区实行“圈区”管理。把“城市矿产”示范基地产业园区打造成为集回收、分拣、加工、利用等多功能于一体的专业化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4] (3)通过调整进口配额政策,促进再生资源国际贸易的开展。目前我国再生资源进口仍缺乏科学规划和规范管理。国外的一些再生资源量大价低,在确保不产生污染物国际转移的前提下,应根据国际、国内市场供需情况适当调整政策,明确相关部门的主体责任,积极加入到国际再生资源大循环之中,扩大再生资源进口规模以弥补园区的资源缺口。 生态文明视角下的循环经济:生态文明视阈下公众参与循环经济法治的对策 【摘要】从一定程度上讲,循环经济是实现生态文明的途径,生态文明是循环经济的发展目标。循环经济的发展迫切需要公众参与的制度化建设。本文通过对武汉地区公众参与电子垃圾污染防治现状的调查,总结公众参与循环经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及障碍,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以期对循环经济及生态文明建设起到推动作用。 【关键词】生态文明 循环经济 公众参与 生态文明与循环经济价值取向相同 在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的矛盾日渐凸显的背景下,如何摆脱日渐趋紧的资源约束、消除环境污染影响,寻求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生态的全面发展,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现实问题。 党的十八大报告中,生态文明建设被提高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的高度,从而形成社会主义事业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生态五位一体的发展格局。把生态文明放在突出的位置,是对经济社会发展规律认识的新突破,是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理念下的选择,也是建设美丽中国,实现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的基础。 循环经济本质上是一种生态经济,是在认识经济发展与资源消耗、环境污染关系的基础上,以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为途径,以“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为核心,旨在减少资源的消耗和废弃物的产生,加强资源循环利用的一种经济发展模式。它与生态文明的本质内涵即环境友好和资源节约高度契合。同时,二者有着共同的目标和价值取向,即实现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从一定程度上讲,循环经济是实现生态文明的途径,生态文明是循环经济的发展目标。 在生态文明的建设过程中,将循环经济作为着力点,通过推行循环经济,转变传统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是正确认识生态文明和循环经济关系,遵循生态规律与经济规律的明智选择。 生态文明建设离不开公众对循环经济的参与 经济发展模式的重大变革需要系统的支撑机制,尤其是需要具有广泛社会基础的公众参与机制。由于我国循环经济的建设仍处于探索发展阶段,要使循环的生活方式成为公众的自主选择还存在诸多障碍。因此,研究目前公众参与循环经济的特点及存在问题,通过制度化建设,克服公众参与先天和后天的制约因素,增强循环经济发展的内在动力,是循环经济发展过程中必须面对的问题。 循环经济发展中的公众参与,是指社会公众作为循环经济建设的主体之一,有权通过一定的程序或途径直接参与到同循环经济有关的活动中,并有义务承担推行循环经济发展的责任,从而实现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公众参与循环经济制度是关于公众参与循环经济发展的权利、义务、范围、依据、途径等一系列问题的总称。 公众参与循环经济的制度化建设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循环经济推进的深度和广度。国内外循环经济立法和实践证明,无论是在参与循环经济决策还是循环经济的实际推行与监督方面,社会公众都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将公众参与的制度化建设作为推行循环经济的突破口,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途径。 实例分析:基于公众参与电子垃圾污染防治的调查 循环经济发展涉及到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废弃物的回收与再生利用、绿色消费等方面,为了了解公众参与循环经济建设的深度和广度,针对该领域公众参与的特点提出相应的制度建设方案,笔者以电子垃圾的污染防治为切入点,在武汉城区选取电子垃圾较为集中的电脑城与大型电器卖场,对公众参与电子垃圾污染防治、资源回收利用的情况以问卷形式进行了调查,并回收500份有效问卷。 调查反映的问题。一是公众对电子垃圾认识上的缺位。公众对电子垃圾的基本知识如电子垃圾是什么、电子垃圾的危害及可利用性存在认识上缺位。调查结果显示:77%的人群认识到电子垃圾是一些废电池、废电视、废电脑等废弃电子产品。10%的人认为塑料玩具、电动玩具也是电子垃圾产品,8%的人将它定性为一些普通垃圾,有5%的人群将它与有机污染物混同。由此可以看出虽然大多数人知道一些电子垃圾,但对什么是电子垃圾、电子垃圾究竟包括哪些,认识还是不够全面。 76.2%的人群认为电子垃圾会造成污染。73.8%的人群认为会危害人的健康,44.4%的人群认为会浪费资源,而令人惊讶的是竟有22.4%的人群认为电子垃圾没有什么危害。大部分公众已经认识到电子垃圾有危害,但是也还有为数不少的公众没有意识到其危害,对于危害的严重性与不可挽回性却没有给与足够的重视。78.4%的人群认为电子垃圾的回收利用可以防止污染维护生态的平衡,62.4%的被调查者认为可以提高资源的回收利用率,分别有48%和19.2%的人群认为可以优化生活环境和提供可观的就业机会,只有3.2%的人群认为可以产生其他的作用。大部分人认识到电子垃圾分类回收可防治污染和提高资源的利用率,还有一部分人仍未能清楚地认识到电子垃圾的可回收利用性。 二是公众对电子垃圾正规处理参与意识及程度较低。当被问及“您平常如何处理电子垃圾”时,回答直接扔进桶里的人占 10%,卖给收旧货的占46%,堆在家里的占25.6%,交给专业公司处理占18.4%。调查结果显示:绝大部分希望在处理时能获得相应的费用,由于交给专业公司处理获取的费用不多,过程麻烦,大部分市民选择卖给走街窜巷的废品回收“游击队”,采取正规途径处理的人群较少。 三是公众参与电子垃圾污染防治的法律意识缺失。当被问及“你知道我国关于电子垃圾污染防治方面的法律法规吗?”时,知道的占总人数的15.2%,而不知道的占了总人群的84.8%。绝大多数公众对我国有关电子垃圾处理的立法并不知晓,更不知道相关立法的具体内容。同时,公民在电子垃圾污染防治方面的权利意识缺失,如大多数消费者购买电子产品时,只关心电子产品是否物美价廉,很少主动去关心电子产品的环保期限,更不知道如何避免在电子产品的使用过程中产生的污染问题及环境问题,如何更安全有效的使用电子产品。在电子垃圾污染防治义务履行和责任承担上,公众更多地认为政府和商家应该履行较多的义务和承担较多的责任,对在自身随意丢弃电子垃圾可能导致的环境问题,并没有意识到也应该承担部分义务和责任。 由此可知,公众对循环经济的主要内容如资源节约、废物循环利用、绿色生活方式等知识了解相当有限,关注不够;资源节约与产品循环利用的观念在社会公众中尚未形成;发展循环经济的意识和行动有所欠缺;对自身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认识不清。总之,在循环经济发展方面,公众参与的广度和深度还远远不够,发展循环经济的社会基础还有待加强。 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一是公众参与素质存在着“洼地”效应。公众参与素质包括公众参与意识与公众参与能力。在我国,公众个人参与素质依然是循环经济发展中的一片“洼地”,并成为制约我国循环经济发展水平提高的瓶颈。公众在公共领域参与意识的缺失,将直接影响循环经济的发展进程,实际上,对公众而言,参与循环经济的发展,既是自身的权利,同时也是一种义务,如果仅仅强调政府责任将很难使循环经济取得突破性进展。公众参与能力包括个人的知识文化水平、收入和消费水平等,在市场经济背景下,这些因素也会影响公众参与的深度和广度,从而也影响了循环经济的进程。 二是公众参与的法制建设水平较低。公众参与的法制建设水平是影响循环经济发展的重要外部环境。在循环经济领域,规范公众参与权利、义务与责任的循环经济促进法,是循环经济基本法,该法规定了公众参与循环经济的主要权利,但权利宣告式的原则化规定缺乏可操作性,在参与的具体条件、具体方式以及程序方面规定的缺失,极大地阻碍了公众参与。如循环经济知情权是公众参与的前提,如果信息获取渠道不畅,途径不明,纵有参与热情,也难转化为循环经济发展的强有力的推进力量。《循环经济促进法》规定公民有了解政府发展循环经济的信息、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权利,但对权利的详细内容、行使的方式和救济途径都没有相应的具体规定,这便使得公众参与的权利犹如水中月镜中花。在激励措施方面,《循环经济促进法》虽对企业的激励促进政策和措施规定较为全面,但对社会公众的激励措施并不健全。在公共领域,作为理性的社会大众,如果参与意味着更多的责任,单凭一部分人的参与热情,很难推进循环经济的持续发展。 法治对策:立足于公众参与循环经济制度化建设 我们应立足于公众参与循环经济的制度化建设,通过科学完整的制度建设,明确公众参与的权利、义务、责任及程序等问题。 明确循环经济法中公众参与制度建构的思路。循环经济的发展是一个特殊的领域,对公众参与有特别的要求,尤其是涉及到公众的权利和义务分配及责任的承担,需要有科学完整的制度构建以明晰公众参与的权利、义务及程序。 就公众参与循环经济的权利而言,应通过循环经济立法明确在循环经济领域公众的知情权、决策权、监督权、参与权、听证权和获得救济的权利等,同时明确权利的主体、客体和具体内容以及权利的救济途径和方式。具体包括获取信息的权利,即循环经济信息知情权,指公民和社会组织有收集、知晓和了解与循环经济问题相关信息的权利;循环经济决策参与权,指公众对涉及本身循环经济权益的重大决策与重大建设项目决策活动享有按法定程序参与决策过程的权利;循环经济的监督权,即公众对循环经济的发展所享有各种法定的民主监督权利,如检举和控告的权利;获得救济的权利,指当循环经济公众参与权受到侵害时寻求司法救助的权利,等等。 在循环经济发展的责任承担上,国家、政府、企业和公众等各类主体作为循环经济发展的主体,在循环经济发展中应当履行的相应的法律义务,根据公平的原则、权利义务一致原则以及我国循环经济发展的实践,在这些主体间适当的分责,明确公众循环经济发展的责任。 完善循环经济法中公众参与配套制度的建设。一是公众参与循环经济规划制度。循环经济规划是全国循环经济规划大局的组成部分,公众参与循环经济规划制度的建设,是公众参与循环经济决策权的实现方式之一。尽管公众的参与能力和水平有限,但循环经济本身是一项全民的事业,意见征求的过程本身就是宣传循环经济理念,凝聚发展力量的过程,因而从规划的起草到征求意见都应充分体现社会公众的意志。在参与主体上要特别注重NGO的参与,他们无论是在参与热情、参与能力还是参与层次上都具有很大的优势。同时,对于公众意见的采纳要有相应的反馈和跟踪评价机制,使公众参与意见落到实处。 二是循环经济信息公开制度。循环经济信息公开是一个系统工程,针对不同主体,构建相应的制度,确保公众循环经济知情权的实现。其中政府循环经济信息公开制度相对完善,而对作为循环经济信息公开主体的企业和信息获取主体的公众,相关法律法规不足,制度建设较为滞后。 企业作为市场的主体是循环经济的主要参与者和推动者,目前,企业负有向政府部门申报环境影响评价、污染物排放等信息的责任,但在循环经济信息的主要内容,如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等方面的公开制度有所欠缺,而公众对企业循环经济信息的需求主要体现在污染物的排放、资源的综合利用、废弃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以及清洁生产等方面。因此,通过政府推动企业循环经济信息报告制度的建立,明确循环经济信息报告的范围、内容、方式、程序以及责任等,可以有效满足社会公众对企业循环经济信息的需求,实现公众的循环经济信息知情权,从而提高公众参与循环经济建设的能力,促进企业实现生产方式的转变,实现资源的循环利用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公众循环经济信息查询和获取,要以最容易进行为原则。目前,有些企业在公众申请公开相关信息时以涉及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为由不予公开,因此,有必要严格界定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的知悉范围,以免其成为阻碍公众获取信息的借口。同时,明确公众获取信息的资格、范围、渠道、程序等内容,并针对公众循环经济参与意识的欠缺,采取各项激励和保障措施鼓励公众参与,对不当的不公开和违法的不公开予以揭露并通过司法救济途径保护公众的循环经济信息知情权,最大限度的发挥公众对企业和政府循环经济行为的监督作用。 三是公众参与循环经济激励制度。在公共事业上,我国公众历来呈现出政府依赖型特点。在循环经济领域表现为普遍认为政府应该承担循环经济发展的主要责任。循环经济作为一种崭新的发展模式,必然要求公众改变以往的消费观念和生活方式,建立起与环境友好的绿色消费方式与生活方式,如果没有确定的激励机制,公众参与积极性必然跟不上循环经济发展的需求。因此,明确政府、企业和公众在循环经济发展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在公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消费领域,如公众购买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产品等,采取相应的激励引导措施,以提高公众的参与意识与热情,使其自觉自愿地参与到循环经济的建设中来。 四是循环经济责任制度。循环经济责任制度是指在循环经济的发展过程中,国家、政府、企业和公众等各类主体所应当履行的法律义务及违反义务所应当承担的不利法律后果等问题的规定。 《循环经济促进法》确立了政府推动、市场引导、企业实施、公众参与的总体方针。对循环经济发展的责任而言,生产者、销售者、消费者、回收者、中央及地方政府等都有着共同的责任,但这种责任应有所区别。根据责任承担的公平原则,应在各个主体间做具体的划分,使各主体合理的承担各自的责任。如《循环经济促进法》规定了消费者承担将废弃产品或包装物交给生产者或其委托回收的销售或者其他组织,不能擅自丢弃的义务,这是合理的。但是具体到消费者如何交付,法律未做具体规定,缺乏可操作性。同时,现行立法在对公民日常生活行为的规范方面也有所缺失的。如污水、能源等资源的减量化的义务、家庭垃圾的减量化及分类收集等方面。 总之,以公众参与循环经济的制度化建设为手段,为公众参与创造更好的环境,使公众参与从孤立的、片面的参与向横向联系的参与转变,从低度参与向高参与的转变,从非制度化参与向制度化参与的转变,以推动循环经济的发展,从而实现增强全民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形成合理消费的社会风尚,营造爱护生态环境的良好风气,“两型”社会建设的总体发展目标。 生态文明视角下的循环经济:循环经济视野下四川农业生态文明发展模式探讨 摘 要:农业是整个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四川是我国的农业大省,又是我国西部和长江上游最重要的生态屏障,如何建设好四川的农业生态文明,直接影响着我国西部乃至全国农业生态文明的建设进程。文章从循环经济的视野,就四川农业生态文明发展模式问题进行一定的探讨。 关键词:农业生态文明 四川 循环经济 发展模式 一、引言 生态文明观是在全球生态环境危机和生态环境受到农业文明、工业文明冲击的背景下形成的。我国政府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关注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发展问题,1994年中国率先制定并出台《中国21世纪议程―中国人口、资源、环境发展白皮书》,2002年中共十六大把推动整个社会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确定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四大目标之一。2007年党的十七大第一次明确提出了建设生态文明,四川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表现出了迅捷的行动,将“还三江清水,建生态四川”的核心目标写进了《四川省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中。四川省“十二五”规划纲要中又明确提出:“加快建设长江上游生态屏障,推进生态省建设,着力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资源环境相协调,提高生态文明水平。”四川是我国的农业大省,又是我国西部和长江上游最重要的生态屏障,如何发展好四川的农业生态文明,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二、基于循环经济视野的农业生态文明思考 农业的发展大体经历了原始农业、传统农业和现代农业三个阶段。原始农业和传统农业是一种完全的生态化农业,但是其效率低下;工业革命以来,科技进步的成果使农业逐渐摆脱了对自然的极度依赖,却一度走向了“控制自然”的另一端。工业革命使农业摆脱了传统靠天吃饭、效率低下的问题,迎来农业发展的机械化、技术化、商品化、工业化。但现代农业发展模式是高投入、高产出,以机械化和化学化为基本特征,需要大量的使用以石油产品为动力的农业机械和以石油制品为原料的化肥、农药等农用化学品,①带来了严重的生态环境问题。因此,农业生态文明是现代农业发展的必然选择。那么,如何发展农业生态文明?尤其四川目前农业生态环境较脆弱,又承担着维护长江上游生态安全的重要责任,应该选择怎样的发展模式?将直接影响着我国西部乃至全国农业生态文明的建设进程。本文认为应以循环经济理念为基本视野,因为循环经济它倡导的是一种与自然和谐的经济发展方式,以“减量化(Reduce)、再利用(Reuse)、再循环(Recycle)”的“3R”为原则,强调全过程的“清洁生产”,是一个“资源―产品―再生资源”的闭环反馈式循环过程,以循环生产模式替代线性增长模式,以最小成本获取最大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基于循环经济视野的农业生态文明,就是使农业生产的自然生态系统和人类经济社会生态系统的和谐共生、良性循环,实现农业生态、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农业经济发展模式。其包含着三个重要的基本特征:较高的农业环保意识,可持续的农业经济发展模式,更加公正合理的农业经济制度。农业生态文明建设的核心内容就是在提高人们的生态意识和文明素质的基础上,农业生产自觉遵循自然生态系统和社会生态系统原理。因此,运用循环经济理念,能积极改善和优化人与自然的关系、人与社会的关系、人与人的关系,把工业文明时代的农业生产对大自然的“征服”、“控制”模式转变为农业生产与自然和谐相处、循环共生、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模式。 三、四川农业生态文明发展的现实约束 改革开放以来,四川省委、省政府带领全川人民实施“绿化全川”战略和“长治”工程,四川农业资源利用和生态环境建设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但四川人口多、可耕地少,96%的幅员面积属于长江水系,是全国农村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重点地区,属于典型的生态脆弱区。其农业生态文明发展的现实约束因素主要表现在: 1.耕地资源短缺,水土流失严重。全省现有人均耕地0.67亩,仅为全国人均耕地面积1.41亩的48%,比联合国粮农组织提出的人均0.8亩的警戒线低16%。②并因土地利用方式不尽合理,导致土地垦殖过度、坡耕地面积较大。四川境内年流入长江的泥沙达3亿多吨,损失氮、磷、钾443.7万吨和大量有机质,对土地资源造成很大破坏。 2.土地沙化、退化加剧。每年约有18万公顷耕地沙化、石化。草地退化、沙化、荒漠化仍在部分地区不断扩展。全省退化草地面积已达848万公顷,占可利用草地的50%左右,而沙化草地面积已达18万公顷,并以每年0.4万公顷的速度扩大。多年来由于缺乏对天然草地的有效管理和保护,全省草地沙化面积由1982年的0.70万hm增至目前的5.00万hm,草地严重退化面积已占全省可利用面积的20%~30%。③ 3.水资源相对紧缺,水污染较为严重。全省水资源人均量为3171立方米,略高于全国平均占有量,仅为世界人均水平的29%。但是,水资源分布不均,与全省农业生产布局极不协调,水资源供需矛盾突出。由于中低产耕地比重大,生态功能低下,水土保持功能弱,自然灾害特别是旱灾危害程度越来越大。据四川环保部门统计,全省1000多条河流中,80%以上均遭受不同程度的污染。在实施水质月报的五大河流73个省控重点监测断面中,61.6%的断面满足水环境功能要求。其中,42.5%的断面满足Ⅱ类水质标准,16.5%的断面满足Ⅲ类水质标准,属于Ⅳ类水质标准的断面比例为19.2%,5.5%的断面属于Ⅴ类水质,16.4%的断面劣于Ⅴ类水质标准。 4.森林总量不足,森林生态功能失调。全省森林资源由于过量采伐,使森林植被遭到严重破坏。近年森林植被虽有所恢复,但森林总量不足,树种单一。在林地中,幼、中龄林的面积占46%,低郁闭林面积占32.7%,二者所占比重高达近80%,而乔、灌、草立体配搭结构合理的森林不多,导致森林的拦水、滞洪、保土、涵养水源及净化空气,调节气候等生态功能较差。 5.生物多样性受到破坏,农业生态环境日趋恶化。随着原始森林大量消失和生态环境日益恶化,野生动植物生存空间缩小,珍稀物种逐渐减少。全省已有5%的生物种类绝灭,有10%~20%的生物种类面临濒危境地。地表水环境污染,也影响到溪河湖库水生物的生存,不少溪沟鱼虾灭绝。④农业生态环境日趋恶化,一是农药使用量增大,有机磷高毒农药比重大。全省年平均用药量8300吨(含量为100%),其中70%是杀虫剂,杀虫剂中70%是有机磷杀虫剂,有机磷杀虫剂中70%是高毒农药,加之不合理使用导致残留残毒较高。二是化肥和农膜的大量使用,导致土壤板结、土质恶化和“白色污染”,并通过农田径流造成水质污染。三是农产品重金属元素超标严重。通过对水稻、玉米、小麦的监测,其超标率高达52.25%,其中,大中城市郊区超标率高达84.6%。四是畜禽粪便直接排放,肥水、网箱养鱼的泛滥,特别是秸秆焚烧既对资源造成浪费,又严重污染环境,对人们生产、生活和健康带来极为不利的影响。 四、四川农业生态文明发展模式选择 综上所述,由于四川农业资源、环境等的现实约束,依靠传统的高消耗、低利用、非循环、不和谐的发展模式已行不通,四川农业生态文明建设,应以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建设我国生态文明的方针为指导,按照循环经济的思想和理念,结合西部大开发的可持续性发展和四川省“十二五”规划纲要的要求,走出一条以大力发展农业循环经济、创新四川农业生态体制、积极发展生态农业为核心的四川农业生态文明的发展模式。 1.大力发展农业循环经济,促进农业资源综合高效利用。农业循环经济是把农业经济活动组织成一个“农业资源――农产品――再生资源”的循环模式,建设四川农业生态文明应按照循环经济“减量化(Reduce)、再利用(Reuse)、再循环(Recycle)”的“3R”原则,抓好节能、节水、节材、节地等基础工作,扼制掠夺性经营,切实保护好耕地、水等自然资源,防止工业化、城市化对农业用地用水等的过多占用;促进农业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循环利用,如推行农作物秸秆、畜禽粪便等废弃物的再生利用,变废为宝;各地还应因地制宜,突出特色,依托优势农业骨干企业,积极拓展延伸产业链、产品链、价值链,着力提高产业的配套性和企业之间、产品之间的关联度,促进农业资源综合高效利用。地震灾区应根据灾区自然生态环境,建设循环型共生互补的农业、林业和畜牧业,注重农副产品的深度加工和农业有机废物的循环利用,统一建设农村分散式治污和废弃物资源化设施,改善农村生态环境。 2.全面加大农业循环经济生态体制与相关制度改革力度。生态文明是社会文明与支撑文明的环境高度和谐的文明,合理的农业循环经济生态体制建设是农业生态文明建设的基础,因此,首先要对发展四川农业循环经济的生态管理体制进行改革,恰当分工,职责明确,扩大基础部门、企业改革的权力,既要强调政府的宏观调控,又要充分利用市场经济的手段,形成较完善的生态文明建设的农业循环经济政策体系,构建促进四川农业生态文明发展的长效机制,为四川农业生态文明的建设奠定坚实的制度基础。其次,应以循环经济思想为指导,积极推进农村土地制度创新,探索建立节约集约使用土地等农业资源的评价体系和考核制度,尤其在农业生态环境特别脆弱和农业循环经济发展滞后的地区,加快完善农业生态文明发展的投融资体系,加快农村金融体制和制度的改革。 3.健全节能减排的促进和保障机制,完善生态建设经济补偿政策。建立健全农业节能减排重大技术的促进和保障机制、发展农业循环经济和推行清洁生产的政策体系和激励机制,进一步落实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将能耗降低和污染减排完成情况纳入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实行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继续完善生态建设经济补偿政策,不论是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还是退耕还林工程,都应当把县级政府纳入经济补偿范围,通过专项财政转移支付,弥补其财政收入因政策性减少所形成的收支缺口,还应充分调动民间资本积极进入,开辟新的生态补偿渠道。⑤特别是要完善地震灾后重建与生态恢复、环境资源保护相结合的长效机制。 4.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四川农业产业结构长期以种植业为主,农业生产结构单一,为此要优化农业产业结构,按照区域最适生态和资源循环节约利用原则,发展不同模式的生态农业。根据四川省境内不同海拔、气候、土壤及经济社会条件的不同,在盆西平原、盆中丘陵、川东北三个优势区域的江河上游山区实行退耕还林还草,采取林―药―果模式,种植珍贵中药材、菌类等植物;在河谷平原地带,粮食仍然是主要的农产品,应通过发展粮―菜―畜、粮―牧―渔、粮―渔―果的生态农业模式,扩大优质稻谷、烤烟和棉花等农产品的生产;在交通发达的城市郊区或旅游区附近,以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化开发为中心,以农产品加工为突破口,以旅游观光服务为手段,通过农业观光园的建设,发展第三产业;在川中北、攀西和川南地区大力发展集约型生态农业模式。⑥ 5.加大污染治理,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加大土壤污染与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力度,优先解决农村地区突出的水环境污染、土壤污染、畜禽养殖污染、作物秸秆污染、生活垃圾污染等问题。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产品、有机食品生产,指导农民合理使用农药、化肥、农膜等农用化学用品,搞好作物秸秆、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的循环再利用,从根本上改善农村生态环境。 6.大力开展农业循环经济科技创新,加强农业生态环保科技的开发应用。以循环经济理念为指导,整合四川农业科技资源,大力开展农业循环经济科技创新,积极推广资源节约型农业技术、水保生态建设技术、节水灌溉技术、配方施肥技术,提高集约、高效、生态畜禽水产养殖技术,增强生物肥和生物农药、有机和无机复合肥、秸杆还田等技术创新。加快建设以农业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结合的农业生态环保科技创新体制,鼓励高等院校加强农业生态环保科技的开发应用研究,畅通创新价值链,搭建农业循环经济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平台,完善农业生态文明发展的环保科技推广体系。
摘要: 随着无人机新兴产业的飞速发展,相关技术技能人才需求持续攀升,学校紧密对接地方需求,开设无人机应用技术新专业。通过产教深度融合、校企全面合作,共研人才培养方案,共培“双师双能型”创新教学团队,共建校内外实训基地,共建无人机产学研协同创新中心;“岗课赛证”融合,“三全育人”,“五育并举”,解决新兴专业建设所面临的问题,进行无人机应用技术专业“产学研用”协同创新人才培养。实践表明,校企合作成效显著,已形成“育训结合、德技并修、产学研用”协同创新的人才培养模式,专兼结合、德技双馨、双师多能的师资队伍以及较为完善的实践教学条件,师生教科研及社会服务成果丰硕,实现了无人机专业的快速成长和高质量发展,值得借鉴。 关键词: 产学研用;协同创新;人才培养;无人机应用技术 随着科技的发展,无人机应用范畴不断拓宽,在国民经济和社会生产生活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同时无人机在海洋经济建设中的应用也越来越广泛[1-3]。2015年教育部公布新增“无人机应用技术”专业,2017年工信部发布《关于促进和规范民用无人机制造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指出支持有条件的普通高校与职业院校设立无人机专业[4],2019年国家发布“无人机驾驶员”新职业,2020年发布“无人机装调检修工”新职业,2021年教育部印发《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新增“无人机测绘技术”专业,同时职业教育本科新增“无人机系统应用技术”专业[5]。无人机应用和产业的飞速发展,对无人机应用技术专业人才的需求也越来越大,因此,国内众多高职院校都开设了无人机应用技术新专业,新专业建设在人才培养方向、课程体系、师资力量、硬件设施等方面存在一系列问题,并且无人机应用技术专业作为新兴专业,全国多数高职院校2018后才开设无人机相关专业,专业建设也都处于起步阶段,可以提供借鉴案例很少。如何紧密对接产业需求,校企合作进行无人机应用技术新专业建设,解决当前面临的各种困境,实现新专业的快速成长创新人才培养和高质量发展,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变得非常重要和迫切。 1“产学研用”协同创新人才培养主要做法 产教深度融合、校企全面合作,产学研用协同,与省内外多家行业领先无人机及相关智能机电企业合作,与行业龙头企业——深圳市大疆创新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优云智翔航空科技有限公司合作开展教育部1+X无人机证书试点,又以省内优秀典型无人机相关高新技术企业——舟山慈航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杭州若联科技有限公司为重点,校企共研人才培养方案,产教融合共培“双师双能型”创新教学团队,校企共建校内外实训基地、无人机产学研协同创新中心、无人机产教融合协同创新中心,“岗课赛证”融合,“三全育人”,“五育协同”,立德树人,为国育才,实现专业快速成长创新人才培养和高质量发展,紧密对接地方经济发展和数字产业升级转型,助力“四个舟山”“重要窗口”海岛风景线和浙江省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产学研用”协同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如图1所示。 1.1校企共研人才培养方案 学校与企业成立校企合作专业建设委员会,服务国家战略,围绕浙江(舟山)自贸区建设,服务现代航空和智慧海洋建设,以当地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升级人才需要为出发点,结合院校现有资源优势,对接新规范、新技术及相关创新创业竞赛要求,把立德树人融入教育各环节,共同开发“岗课赛证”融合、“三全育人”及“五育并举”的人才培养方案,形成“育训结合、德技并修、产学研用”协同创新的人才培养模式。人才培养目标:面向无人机生产应用和机电领域一线岗位,培养具有小型飞行器或相关机电设备制造装调维修的知识和技能,从事无人驾驶航空器的安装、检修、维护、操作应用和相关机电设备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大国工匠。主要岗位类别(或技术领域)包括无人机飞行操作岗、无人机程序员岗、无人机工艺员岗、无人机设备的(安装、调试及)维修岗等。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包括无人机驾驶员执照,无人机驾驶、无人机操作应用等相关1+X证书,无人机装调检修工或电工(中/高级)等。共同制定专业课程标准,共同开发专业教学资源,加强课程体系建设。根据岗位工作任务与职业能力分析结果,构建3个课程类别:公共基础课程、专业(技能)课程和素质拓展课程。课程体系结构如图2所示。专业素质拓展分为以下2个方向。方向一:无人机行业应用对应无人机驾驶、无人机操作应用等相关1+X证书或无人机测绘操控员(中/高级)等。方向二:无人机装调检修(机电设备装调检修)对应无人机驾驶等相关1+X证书及无人机装调检修工或电工(中/高级)等。人才培养方案总学分146.5分,总学时2690个。实践课时占比65%,选修课学分占总学分35%。 1.2产教融合共培“双师双能型”创新教学团队 目前大部分院校存在师资力量薄弱的问题,尤其是无人机专业教师,存在双师型教师数量少、实践经验不丰富而无法满足实践教学需求的问题。同时,由于无人机专业属于新兴专业,该专业的大部分教师都并不是传统意义上“对口专业”毕业的教师。通过党建引领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外引内培,“传、帮、带”传统培养方式与企业兼职引进、国内兄弟院校的交流研讨、下企业锻炼访工项目、培训考证等多种途径,共同培养专兼结合、德技双馨、双师多能的创新型师资队伍,优化和提高专业教学团队质量。对于校内专业教师,以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的培养为重点,着重培养和引进低空无人机操控、无人机行业应用以及低空无人机组装工艺、维护维修技术等,全部教师持双证上岗。另外通过实践教学,以教促研,以研促教,产学研用协同,社会服务进一步提升校内专业教师实践和教科研水平。对于企业兼职教师,加强对他们教育教学理念、教学规范等的培养,并与校内专业教师协同开展专业教学,实现优势互补。 1.3校企共建校内外实训基地 校企合作,企业全程参与校内实训基地建设,提升校内实训基地的针对性和先进性,满足专业教学特别是实践教学和科技创新项目的需要。同时在企业成立建设校外实训基地,开展学生始业教育、创新创业、企业教育、专业实践、顶岗实习等,校内校外协同,提升专业教学设施和场地的保障能力,满足无人机1+X技能等级证书培训考证需求,并为进一步开展专业技能社会培训、技术服务等奠定基础。 1.4校企共建无人机产学研协同创新中心 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成立并共建无人机产学研协同创新中心,开展教学科研社会服务工作,特别是合作开展纵、横向科研项目申报与实施,师生科技创新、科研成果转化与应用,开展社会培训、公益科普活动、技术服务、志愿者服务等等,依托该中心真正实现产学研用协同,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大国工匠人才培养和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2成果成效 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成效显著,已形成“育训结合、德技并修、产学研用”协同创新的人才培养模式,专兼结合、德技双馨、双师多能的创新型教学团队和较为完善的实践教学条件,师生教科研成果丰硕,并多次开展各类社会服务,实现了专业的快速成长和高质量发展,无人机应用技术专业案例荣获教育部“职业教育提质培优”优秀典型案例等。教师指导学生参加省级科创竞赛获奖及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15余项,学生积极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无人机应用创新技能大赛等技能竞赛,同时多次参与专业实践社会服务,受到企业好评及媒体关注与报道。无人机应用技术专业学生参加1+X试点证书“无人机驾驶”及“无人机操作应用”考试,1+X考证通过率都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师资队伍建设方面,校内专业教师获得“无人机应用技术工程师”高级证书及民航无人机执照等技能证书,还获得市属“师德标兵”等荣誉称号、省教学能力比赛“二等奖”,受邀担任全国新职业技术技能大赛“无人机装调检修工赛项”浙江省选拔赛副裁判长等,“三教”改革成果丰硕。另外聘请了4位企业兼职教师,包括公司总经理、持有民航无人机机长或教员资格的企业技术专家,从而形成了专兼结合、德技双馨、双师多能的创新型教学团队。科研、培训和社会服务方面,主持开展无人机相关省部级项目或基地2项、厅局级项目研究2项、企业横向课题2项,主持开展各类无人机职业体验科普活动、无人机操控培训等,社会反响良好,多次受到中国教育网络电视台等国家及地方媒体的关注与报道。 3结语 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产学研用协同创新,实现无人机新专业快速成长和高质发展,有3个成功的关键要素:①服务国家战略,立足地方、紧密对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新需求,要有特色有亮点,政企行校四方联动产教融合,双赢多赢打造校企合作“命运共同体”。②校企合作有广度、有深度,有面有点,有龙头企业,也有适合区域发展和院校特色的典型企业,更具有针对性和适应性,校企合作做实、落地,从小到大,由易到难,循序渐进。③产学研用协同、“岗课赛证”融合,“三全育人”“五育并举”环环相扣,相互促进。当然在实践的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不足,比如生产性实训基地还需加强,无人机在海洋智能制造的应用及融合还需要进一步提升等。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产学研用协同创新人才培养,对于目前的高职院校中机电类、电气电子类专业,尤其是近年来在高职院校中刚刚兴起的智能控制技术、无人机应用技术等新兴专业是非常适合的。在推广应用中需要注意一定要契合最新国家政策导向,政校企联动,服务地方经济,职业教育专业特色要鲜明,要落实育训结合、德技并修,“岗课赛证”综合育人,提升教育质量,培养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大国工匠。 作者:卓宏明 苗炳迪 单位:浙江国际海运职业技术学院 舟山慈航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本文从建设项目档案的重要性出发,分析建设项目档案管理与项目管理同步实施的重要性,并从多个层面探讨建设项目档案管理与项目管理同步实施的具体措施。 一、同步管理的重要性 近年来,我国对建设项目档案的重视度逐渐提高,《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明确要求各企业必须重视并落实建设项目的档案管理,并规定档案管理与项目的检查和验收投入的人力和物力须是相同的,任何建设项目的档案验收工作没有通过的,采取一律否决制,该规定充分表明项目档案在建设项目中不可替代的重要地位。另一方面,建设项目档案可以为企业提供利用服务,尤其是在建设项目后期,建设项目档案对项目维护、改造、扩建等后续工作具有非凡的意义,是有效、可靠的信息源,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企业的投资决策和规划调整。项目工程建设的显著特征之一即时间跨度大,少则几年,多则几十年甚至上百年,可想而知,在这漫长的时间段内,如果工程项目在后期的使用中出现问题或者需要维护、改造等,没有原始的档案信息作为参考依据,必然会影响到后续工作的顺利开展。任何一个建设项目,从项目立项、现场施工、验收竣工、建成投产,是一个漫长的动态过程,期间必然会产生大量的文件和材料,这些原始信息完整记录了建设项目实施的全过程,与项目管理形成一体,当建设项目在未来的使用过程中出现问题时,都可以依据原始档案进行快速和有效的解决。 二、同步实施的具体措施 (一)健全管理制度。以档案网络为基础健全管理制度,是实现建设项目档案管理与项目管理同步实施的首要措施。具体来说,相关管理部门应明确档案管理工作的岗位配置和职责划分,建立起档案管理工作人员的网络体系,充分发挥管理制度的约束和规范作用,使得档案管理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同时,各部门之间应加强有效的沟通和辅助,通过共同协作的方式推进建设项目档案管理与项目管理的同步实施。 (二)加大管理渗透力度。加大项目档案管理的渗透力度,要求档案管理及相关部门务必抓紧落实建设项目每一个环节中的档案整理、归类和存储,避免项目竣工后才发现档案遗漏的问题,造成原始数据的丢失。管理部门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大渗透力度,一是加强对管理人员的思想教育和工作宣导,加强对各参建单位和部门的业务培训和指导,力争做到“事前关注、事中介入、事后跟踪、全程参与、全面渗透”,通过定期培训锻炼或实践活动来提高相关人员对项目档案管理的重视度。二是落实项目档案工作的“三纳入”和“四同步”措施,在项目申请立项时,即开始开展资料收集、整理、审查等一系列的档案管理工作,在项目竣工验收时,务必监督完成项目档案的归档及其它验收工作,保证档案管理工作贯穿项目始终。 (三)推进网络化管理。项目与项目档案网络化管理,即通过计算机网络进行项目和项目档案信息的收集、组织、传递、、检索和提供利用服务。首先,企业应加大对互联网技术人才的培养和投入,配置先进的硬件设备,加强技术人员、项目档案人员与业务部门的沟通和交流,通过定期考核组织培训等方式,来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的水平。其次,是要学习提升,要逐渐摒弃传统的档案管理方式,积极参加或组织档案管理工作的总结会议或研讨会议,通过专家授课或行业交流会等形式,提高档案管理的网络化和信息化水平。 (四)强化同步监督。有效的监督是促进建设项目档案管理与项目管理同步实施的重要保障,尤其是在项目的施工阶段,大量的文件和资料产生和出现。相关部门在签订项目施工、采购、监理等合同或协议时,就应明确指出建设项目需移交的档案的数量、质量、以及归档时间等各项要求,并在不同的项目阶段对档案管理工作进行随机性的抽查和审查,确保完整归档、保管到位。 三、同步推进服务社会 项目档案与地方发展有着极大的关联性,也是为项目提供支撑,为地方发展服务,可以说是最特殊的档案之一,另一方面来说,近年地方发展中,涉及交通、能源、市政、教育、文化等工程领域建设的项目更是全面开花,在这些项目建设中,业主单位若能一手抓项目档案,一手抓项目管理,做到“两手抓”“两不误”,这更有利于经济社会事业的发展。故此,相关管理部门应加强业务培训和能力培养,建立健全管理规章和制度,在档案管理网络化的基础上,强化管理工作的渗透和监督,实现项目档案管理与项目管理的同步实施,发挥档案信息不可估量的价值和效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协同创新系统的特性及运行机制研究:基于制度熵的企业协同创新系统评价模型研究 【摘 要】文章从制度熵的理论视角,对企业协同创新系统的运行机理进行研究,在此基础上构建了基于制度熵的企业协同创新系统的评价模型,给出制度熵评价方法,为科学刻画一定时期内企业协同创新系统的运行效果提供了理论依据,并为企业协同创新管理提供决策依据。 【关键词】制度熵;协同创新;评价 一、熵及制度熵理论 熵(Entropy)的概念最早由德国物理学家鲁道夫・克劳修斯(Rudolf Clausius)提出,他在运用热力学第二定律观察热现象时发现,热量总是从高温物体传递到低温物体而不可能不引起其他变化。用热能除以温度所得的商被定义为“熵”(熵在希腊文中指“演化”),表示热量转化为功的程度。系统的熵在可逆过程中保持不变,在不可逆过程中单调增大,这就是“熵增原理”。 经过一百多年的发展,熵的概念不断被拓展,被引入到不同的学科领域,并产生统计熵、信息熵、管理熵、耗散结构熵等诸多引申概念,大大丰富了学科的内容和研究方法。研究者借用熵的概念描述任何物质运动方式、任何事物、任何系统的混乱度或无序度。系统科学引入熵的概念,提出熵值增加效应表现为当系统内部各要素间的协调发生障碍或者由于环境对系统的不可控输入达到一定程度时,系统很难继续围绕目标进行控制,从而在功能上表现出一定的紊乱。因此要掌握降熵手段,才能提高系统运行效率。 从系统科学的角度来看,制度是在一定的环境条件下,具有特定结构,发挥特定功能的系统。它不仅包含一系列观念认识上的非物质实体所组成的制度概念系统,还包括其所依附的动态机制。李志强教授(2007)首次提出制度熵概念,即在制度系统的演化过程中有序性减少,无序性增加的过程,是制度系统不确定性和无序程度的表现。 二、基于制度熵的企业协同创新系统评价模型构建 (一)企业协同创新系统运行机理 协同创新是一种复杂的创新组织方式,政府是协同创新体制的制定者,大学是新思想和人才的供给者,科研机构是发现与发明的推动者,企业是创新价值在市场上的最终实现者。其内涵本质是企业、政府、大学、科研机构和中介组织等知识创造主体和技术创新主体为实现重大科技创新突破,通过大跨度资源整合和深入合作,达成目标和行动的一致,并结成巨大的非线性系统组织。由于各主体的利益诉求不同,各创新主体的合作并不是自发的,如果没有国家意志的引导和制度安排,其结果很可能是个体为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而导致集体利益的最小化。因此,协同创新是一种制度安排,是国家意志的体现。如同科学和技术的知识进步会使技术变迁的供给曲线右移一样,社会科学等方面的知识进步也会使制度变迁的供给曲线右移。 企业协同创新系统有三个主要特点:一是开放性,企业的生命力源于开放的体制与能够持续创造价值的能力,协同创新系统只有保持与外部环境的关系协调,保障政产学研中创新要素的自由流动,才会长期存在。二是整合性,协同创新系统促进分散的、自组织的创新活动在竞争和合作框架下有序化,形成整体的发展优势。它包含很多子系统,主要是资源、知识、行动和绩效。三是互动性,协同创新系统所包含的各子系统并非简单的加总,是在不断变化的环境中同步并进的,子系统之间的良好匹配往往决定了整个系统的效率,表现为各创新主体间的资源优化配置、知识共享、行动同步和成果共享。 (二)企业协同创新系统的制度熵评价模型 降低企业协同创新系统运行的不确定性,即提高其有序性,将个人欲望所造成的错误限制在一个合理的范围之内,需要的是一种高效率的制度设计。如何进行科学的制度安排,衡量系统的有序性成为首先要解决的关键问题。运用制度熵对企业协同创新系统进行评价,实际上是对于协同创新系统中制度关系过程所反映的秩序和效率的状态描述。制度熵绝对值的数学模型表示方法为: 其中,S为企业协同创新系统的总制度熵值,i为影响系统熵值的各种因素。为企业在特定时段受各种因素影响的权重系数,Si为各种影响因素产生的熵值,即各一级指标的制度熵值。 KB为制度熵评价系数,是指系统在特定时期,受各因素影响使得每改变单位绩效所产生的熵值的变化。tij表示第i个影响因素下第j个子关系对于企业协同创新行为的影响而导致制度熵值变化的关系向量。表示第i个影响因素中第j个子关系的权重,且Σωij=1。为第i个影响因素中第j个子关系的制度熵值,即各二级指标的制度熵值。 (三)企业协同创新系统的制度熵值计算步骤 第一步,建立评价企业协同创新运行效果的指标体系; 第二步,通过成立一个该领域的专家组(由m个专家组成),依据企业协同创新系统中各影响因素的相关关系,给定取值区间与对应的关系判别表,对tij进行综合测评并赋值,且,其中tijk为第k个专家的赋值; 第三步,确定权重ωij,令KB=1,根据公式(3)计算出Sij的值; 第四步,确定企业协同创新系统各一级指标的权重系数ωi,根据公式(2)计算出Si的值; 第五步,根据公式(1)计算整个企业协同创新系统的总熵值S。 (四)企业协同创新系统的制度熵值评价分析 通过对某一企业协同创新系统的实证分析,得出整个系统的总熵值,根据熵值判断出该系统现阶段的运行状态,可能有三种情况: 第一,若S=0,则说明该企业协同创新系统在一个时期内处于相对稳定的状态,系统内部产生的熵增与从外部吸收的熵减相互抵消,各制度安排运行有序,系统的有序度达到最高,创新行为处于均衡状态。但同时,此时也是系统效率开始衰减的临界点,是协同创新机制进行调整、改善的最佳时机; 第二,若S 0,则说明该企业协同创新系统吸收的负熵不足以抵消内部产生的熵增,系统的运行不畅、效率低下。此时,需要大幅度调整各项制度安排,从外界引入更多新的理念和要素,以新思维、新举措促进系统的有序完善; 三、结语 采用制度熵评价方法对企业协同创新系统运行的有序性进行量化描述,是基于过程思维考量系统运行效率的直观表达。它通过测量一定时期内系统的运行状态,适时地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排除各种影响系统有效运行的机制障碍,来保障企业协同创新系统更好地发挥功能。但是,需要说明的是,用特征向量表示对样本的定性描述,只是获得了基于定性分析和逻辑支持的解释性结果,并不能满足定量测评制度绩效或贡献率的要求,这是本文的不足之处,也是后续研究努力的方向。 作者简介:李晓娟(1989- ),女,山西大同人,在读硕士,研究方向:企业竞争力。 协同创新系统的特性及运行机制研究:基于资源共享及协同创新的医药产业园区创新系统研究 摘 要 医药产业园区集聚了大量的知识、资金等创新资源以及政府、企业、高校/科研机构、中介机构四大创新主体。本文基于资源共享理论及协同创新理论来分析研究医药产业园区创新系统网络模型,以便于为医药产业园区的集群创新发展提供理论依据。 关键词 资源共享 协同创新 集群创新系统 一、前言 医药产业园区不仅集聚了大量的资金、信息、人才、智力等有形和无形创新资源,而且集聚大量的医药企业、医药相关企业、医药科研机构、高校、研究所、风险投资机、信息咨询机构以及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地税局、国税局等政府机构,这些机构形成了医药产业集群协同创新的四大主体,即:政府、高校/科研机构、企业、中介机构。医药产业集群创新系统是一个开放的复杂系统,集群创新的发展成长离不开系统内资金、信息、智力等资源的配置共享以及系统内四大协同创新主体的相互协同作用,本文正是基于资源共享理论及协同创新理论来分析研究医药产业集群创新系统网络模型,以便于为医药产业园区的集群创新发展提供理论依据。 二、相关理论分析 (一)资源共享理论 张明(2014)认为:资源共享主要指在不损害资源相关利益方的前提下,避免或者减少资源的不必要重复建设,并将资源向社会开放的过程。[1]资源共享是有效合理利用资源的配置方式,有利于实现资源利用的最大化,实现资源的再利用、再开发,减少资源的重复建设与资源开发的成本。资源共享在产业集群化发展中有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是产业集群实现资源协同、获取竞争优势的主要途径,一方面,促进了成员间的合作与沟通,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降低成员间合作和交易成本,降低资源建设与开发的成本;另一方面,各成员通过对共享资源的获取、吸收、处理,提高了自身竞争力,并实现了资源的增值。 医药产业园区集聚了大量的资金、信息、人才、知识、基础设施等有形和无形的创新资源。笔者认为,医药产业集群创新资源共享是指集群内成员根据自身的资源优势或核心竞争力的情况,适当的各自贡献出一部分创新资源,并通过相互之间的合作与协同,实现资源的交互与共享。医药产业园区以医药企业为核心,集群创新活动围绕集群内所有成员企业的创新活动而进行,创新资源共享是提高集群创新能力、提高集群竞争力、获取竞争优势的重要途径,也是医药产业实现集群发展的目的之一。相对于离散的集群外医药企业而言,集群内的成员企业可利用的创新资源范围要大得多,不仅包括企业自身内部可利用的创新资源,也包括存在于集群内的由其他成员企业以及其他主体成员所贡献的“共享性创新资源”,企业通过对这些“共享性创新资源”的再利用与再开发,创造新价值,不断提高自身的创新能力,并不断与集群内其他成员进行资源交互与共享,这一方面使自身的创新资源得到最大化利用;另一方面吸引获得更多的创新资源,实现资源拥有方的合作共赢与资源共享。同时,由于集群内组织在地理区域的临近性以及复杂的组织间网络关系,大大地降低了交易成本与经营成本。另外,由于知识、信息、人才等资源的共享,也会带来集体学习效益、知识溢出效应及知识转移,进一步提升园区的集群创新能力。 (二)协同创新理论 协同论也称之为协同学,该理论由德国教授哈肯(Hermann Haken,1971)提出。“协同”的意思即指合作、协作,协同学意即协作作用的科学。[2]协同学是一种复杂系统理论。它把一切研究对象看成是由组元、部分或者子系统构成的系统,这些子系统彼此之间会通过物质、能量或信息交换等方式相互作用。通过子系统之间的这种相互作用,整个系统将形成一种整体效应或者一种新型的结构。协同理论最重要的是“协同效应”,即系统内各子系统、要素之间的互动而产生的产出要超出各要素、子系统单独作用的产出总和,也就是“”的效应,协同效应是协同作用产生的结果。随后,学者将协同学理论应用到创新领域,促使了协同创新理论的产生。吴杰等[3](2005)将协同创新定义为企业与其他组织结构在市场结构关系中建立的相对长久的、有助于企业之间开展创新的活动方式。胡恩华、刘洪(2007)认为协同创新是通过企业与群外环境通过既竞争又协同的作用方式实现的。 医药产业园的集群创新系统可以被看作是一个有众多要素形成的“协同系统”,这些众多的要素有四大创新主体组成:即由政府、企业、高校/科研机构、中介机构组成,这些主体形成以大学、企业、研究机构为核心,以政府、金融机构、中介组织、创新平台、非盈利性组织等为辅助的多元主体协同创新系统,并通过对创新资源的有效整合、共享、交换等连接在一起,各主体通过相互间的“协同作用”共同推动园区集群创新系统的“进化”发展。 (三)资源共享与协同创新理论的关系 从资源的来源与流向看,医药产业集群内“共享性创新资源”来源于企业、高校/科研机构、政府、中介机构这四大协同创新主体,并最终流向与企业及高校/科研机构这两大创新主体,参与到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的创新活动行为中。园区内的企业作为集群创新的主要供给者和需求者是集群创新的主体;高校和科研院所等科研机构是园区集群创新的源泉,为园区创新提供人才、技术、信息等支持;中介机构是园区集群创新的重要支撑者,为园区创新提供资金、技术、信息服务等支持;政府是园区集群创新的支持者与监督者,为园区创新提供产业政策及资金支持,同时又要以监管者去宏观把控和监督园区创新。从这里看出资源共享是集群协同创新的基础。 从协同创新的本质来看,协同创新本质是由于创新资源的稀缺性导致单个创新主体打破组织边界,进而与别的组织进行资源与要素的交互、共享。协同创新的关键是确保各种创新资源与要素在各创新主体间的互动,建立企业、高校、科研机构、政府、中介机构等创新主体间的人力、资金、知识、信息、技术、设施等资源的有效流动,确保各种创新资源的有效利用,建立各协同创新主体间关系协调、行为配合、资源互动和信息反馈的有效协同关系。[4]通过创新资源的共享,各企业、各高校/科研机构获得自身所需要的创新资源,独自进行创新活动行为或者与其他企业或高校/科研机构合作进行创新活动。 三、基于资源共享及协同创新建立医药产业园区创新系统 笔者认为,医药产业集群资源共享系统可以分为资金资源共享子系统、信息资源共享子系统、知识资源共享子系统、人才资源共享子系统、物质资源共享子系统,这些资源共享子系统共同推动医药产业集群创新的发展。 (一)资金共享子系统 医药产业园区的共享性资金资源主要来源于政府(各地政府扶持园区发展所制定的各项政策,包括对创新项目及创新成果的财政资助与补贴、税收优惠、重点项目的直接投资等政策)、银行低息贷款、为企业创业创新活动提供融资、信用担保等支撑条件的风险投资机构及融资担保公司、创业企业家投资者以及园区设立的研发奖助基金、创新成果奖励等。这些共享性资金最终流向于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的创新活动,为其创新活动提供了巨大的资金支持,降低了其研发创新的风险,同时也激发了园区内成员的研发创新积极性,推动了园区内成员间的合作创新;另外,良好的创新资金环境更吸引了那些有技术却缺乏资金的创业者入驻园区,进一步提高集群的创新能力。 (二)信息共享子系统 医药产业园区的共享性信息资源主要来源于园区建设的一系列信息共享平台,包括虚拟医药图书馆、文献信息库、专利信息库、科技信息服务平台、咨询服务平台等公用平台,这些平台连接了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律师事务所、信息咨询机构等中介机构,并实现了信息资源向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的转移,同时,减少了企业、高校/科研机构信息开发、信息搜索、信息利用的成本,促进了信息资源的再利用,避免了信息资源的重复开发。另外,这些共享性信息资源也促进了各主体间的集体学习与知识积累,并进一步体现在研发创新活动中,提高集群创新能力。此外,医药产业园区内人才资源的共享会间接带来信息、知识资源的共享,特别是那些高层次研发专业人才,其所具有的信息与知识资源对企业创新活动尤为重要。 (三)人才共享子系统 人才资源是园区创新活动的重要影响因素。医药产业园区的共享性人才资源主要来源于高校/科研院所机构、园区内猎头招聘公司、培训机构以及园区经常举办的人才招聘会、人才交流会等。高校/科研院所机构具有教育和培训人才的职能,其也是园区集群创新的源泉,通过产学研的合作,促进集群内人才的流动,实现人才资源的共享与转移,促进园区集群创新能力的提高。同时,园区还经常举办人才招聘会或者通过猎头招聘公司从外部为园区内企业招聘优秀人才资源,为企业实现人才的引进与储备,并通过人才资源共享平台、人才交流平台实现人才资源的自由流动与共享。 (四)知识共享子系统 医药产业园区内的共享性知识资源主要来源于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培训教育机构、培训咨询机构等,通过虚拟图书馆、文献信息库、网上学习、学术交流会以及经常性组织的专业技术培训、商业管理培训等平台与方式实现园区内知识资源的共享,并进一步形成集体学习效应、知识溢出效应,园区内成员企业汲取有利于自身发展的知识资源,实现自身的创新发展,提升企业竞争力。知识共享一方面会带来无形资源的产生,如新技术、新方法、新知识等;另一方面也会带来更多的创新价值与经济价值,如创新成果与产品的出现、创新产品销售收入和销售利润的增加、成本的减少等。 (五)物质共享子系统 医药产业园区内的共享性物质资源主要包括水、电、供暖、网络、公交、医院等园区内人人共享的基础设施,还包括有一定权限的公共实验室、会议室、科研场所、实验仪器设备等物质资源。这些物质资源多数是由政府与其他企业投资建设,并为园区内各主体共享利用。这些共享性硬件设施为园区的产业发展及集群创新提供了良好的硬件支撑条件,避免了物质资源设施的重复建设,为园区内新创企业及中小企业孵化提供了重要的物质资源基础。 基于以上分析,从四大创新主体的协同创新系统及资源共享系统建立以下医药产业园区集群创新系统网络图: 四、总结 医药产业作为高新技术产业,其高风险、高投入、高回报、研发周期长的特点促使其发展趋向于向医药产业园区集聚发展。医药产业园区在医药产业集群化发展中的作用越来越明显,而园区集群创新是医药产业园区发展的重要推动力。医药产业园区要加强资源共享体系及平台建设,提供资源优化配置效率,充分发挥各主体间的协同创新作用,促进各主体间的合作、交流与沟通,充分实现成员间资源的交互与共享,实现医药产业集群创新能力的飞跃提高。 (作者单位为中国药科大学) 协同创新系统的特性及运行机制研究:跨区域科技协同创新系统的特性及运行机制研究 摘要:跨区域科技协同创新系统是应对国际科技竞争、解决区域发展问题的必然选择。跨区域科技创新系统属于中观层次的创新系统,跨越省级行政区配置资源和开展创新活动,并产生单个区域所不能获得创新绩效。跨区域科技协同创新系统具有高度复杂性、开放性、非平衡性、非线性作用等特征,系统的运行机制表现为:以创新主体的合作意愿与协作能力为内因,以环境变量、资源变量、链接变量等为外因,内外因协调作用共同促进系统的运行。 关键词:跨区域科技创新系统;区域协同创新;产学研创新 一、发展跨区域科技协同创新系统的必要性 20世纪末以来,科技创新研究和实践都经历了巨大的变革。一方面,人们对创新实践的认识发生变化,发现科技创新不是一个孤立的事物,其本身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并且与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复杂的联系。创新理论的研究变成一个系统工程,单靠一个学科无法解决创新涉及的所有方面的问题,要想对创新做全面的研究,必须具备多学科的视角。另一方面,科技创新出现开放化、网络化、区域化等很多新的趋势。单一主体难以独自完成重大科技创新,科技创新早已跨越区域的界限,甚至在全球范围内开展合作并整合资源。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跨区域科技协同创新成为科技创新活动的鲜明特征,是保持区域竞争力的重要支撑,也是各个国家争相发展的战略重点。因此,无论从理论层面还是实践层面来看,研究跨区域科技协同创新问题都具有一定的意义。 对于中国而言,在全球科技发展新趋势下,面临着创新战略调整和加强区域科技发展和合作的挑战。一方面,要求国家及区域改变科技发展战略,积极参与科技资源在国际间的配置,加强区域间的科技合作,提升区域在科技竞争中的竞争优势;另一方面,要解决自身的区域科技发展问题。当前我国区域间科技合作水平不高,区域间协同创新驱动不足、资源分散且分割、缺乏区域间协同创新的平台和机制、合作效果不佳等问题还很突出。OECD的研究报告曾经指出,中国存在很多“创新岛屿”,岛屿间知识溢出受到限制,造成中创新系统的不完善和不协调。如京津冀地区,其科技合作经过多年的努力仍处于浅层、初期合作状态。行政壁垒造成三地的科技资源流动难和共享度低,三地的产业虽各有所长但同构竞争也很明显,三地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落差较大。北京作为全国科技“高地”,向河北周边转移的多是落后产能技术,未能真正带动河北科技发展。京津两个实力较强的区域,对河北的资源虹吸作用大于效益的辐射作用。这些都造成京津冀科技发展的不平衡,而科技发展的不平衡联带引发了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平衡,使整个区域的可持续发展受到影响。 可以说,未能建立起跨区域科技协同创新的运行机制是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对于特定区域的发展而言,已经到了需要通过区域间合作来解决经济、社会、科技发展难题的阶段。从国家层面也越发重视跨区域合作和共同发展问题,促进跨区域的科技合作已经作为非常重要的战略部署来研究和推进。而通过跨区域科技协同创新,能够促进区域创新系统有效整合,带动各个区域的科技、经济、社会、环境等的全面可持续发展,必然成为中国科技发展的战略选择。 二、跨区域科技协同创新系统的内涵 本部分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分析。 (一)区域创新系统的内涵与特点 随着全球一体化和经济边界的消失,从经济意义上,区域代表国家参与国际竞争和合作,区域成为一种经济利益体。与之相对应,企业的创新活动首先在特定区域内进行,形成区域整体的创新合力,再谋求更大范围的竞争与合作。在区域发展理论和国家创新体系理论的基础上衍生出区域创新系统理论,成为创新系统研究的又一个热点。 区域创新系统的内涵包括:(1)在省级行政区划为边界的特定区域范围内;(2)以企业、研发机构、高校、政府、中介机构等为主要创新行为主体,知识、人才、资金、信息、物质等为创新资源要素;(3)通过各种与创新相联系的主体要素、非主体要素(创新所需要的资源条件)之间相互作用及协调各要素之间关系而结成网络关系,并与制度和政策环境等相互作用而实现创新能力的提升和创新的可持续发展。 区域创新系统具有如下特点:(1)系统性:区域创新系统是众多要素及其结构和关系作用组成的复杂系统。其自身是具有一定运行规则和规律的完整体系。(2)区域性:区域自身的资源禀赋、关系网络结构和制度环境形成了特定区域优势,为企业等创新主体的创新活动提供了支持和保障,企业等的创新活动与区域结成不可分割的联系。同时,区域性还表现在,区域创新系统的科技创新与区域的经济、社会密不可分且相辅相成。区域科技源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又被区域经济社会资源所支撑。(3)开放性:尽管区域创新系统是一个独立的体系,但是,其并不是孤立的。封闭的发展模式不利于区域的科技创新活动和效果,区域创新系统时刻保持着与外界的交流,通过资源和能量的交换促进自身的创新能力提升,支撑区域经济社会的发展。 区域创新系统的核心功能在于有效整合区域内、外的资源,并为科技创新提供制度环境保障,引导技术创新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进而提升区域的科技实力和竞争优势。广义的区域创新系统的功能是复合型的,不仅包括区域的科技创新,还包含制度创新、管理创新等内容。为了聚焦研究问题,本论文着重研究区域创新系统的科技创新问题。 (二)跨区域创新系统的内涵和特点 跨区域科技协同创新,是指不同区域的科技创新主体(包括企业、高校、研究机构、政府、科技中介)跨越省级行政区划的限制,与其他各类创新主体协作开展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技术应用和转化等科技创新活动,共同调动、整合区域间的科技资源,通过复杂的非线性相互作用而产生单独个体和单个区域无法实现的整体协同效应和创新绩效。 与其他形式的创新系统相比,跨区域科技创新系统具有不同的特点。跨区域科技创新系统属于中观层次的创新系统,由于跨越省级行政区使得资源的流动有一定障碍。在庞大的系统内拥有复杂而相对松散的创新网络。系统内各区域之间可以形成一定的产业链和产业优势。并且,系统的创新绩效需要从科技、经济、社会和环境多层面考虑。不同范围的创新系统的特点比较见下表。 与国外的跨区域科技协同创新相比,本文所论述的跨区域科技协同创新具有特殊性: 第一,区域的内涵不同。国外学者所研究的跨区域科技协同创新主要是以经济空间、组织空间、地理空间、文化空间等为区域范围的划分标准,而本文所论述的“区域”界定为省级行政区划下的区域。这种界定主要是考虑了中国的特殊国情,中国的省级区域相对更具独立性,也经常作为区域主体参与各种竞争与合作,特别是在区域间科技合作中,发挥着核心作用。中国地域广泛,区域划分层级较多,省级行政区划的区域是在经济、社会、文化、制度等方面具有独立性和独特性的区域,是开展跨区域科技合作的首要区域单元。同时,较低层级区域与较高层级具有隶属关系,低层级区域的科技创新活动在高层级区域的统筹指导之下,如果不对区域加以界定,就会使讨论陷入重复交叉的局面。 第二,协同创新主体不同。许多市场经济发达的国家主要是依靠市场主体开展协同创新,即便是跨越不同的经济空间、地理空间、组织及文化空间的科技合作也主要是由企业等市场主体来推动和主导的。而中国当前处于市场经济改革时期,其所有制结构、分配制度、宏观调控方式等具有特殊性,使得中国的科技协同创新主体不仅包括各类企业,还包括各种类型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中介机构,甚至是政府部门。 第三,协同创新影响因素的作用不同。国外学者在探讨跨区域科技协同创新影响因素时,更多地聚焦于企业的科技创新能力、知识的流动性和可获取性、市场环境以及地理距离等,而对于政策的影响、区域文化和区域战略等因素的影响关注度不高。但是,中国的跨区域科技协同创新问题,则必须考虑区域政策、区域战略等外部因素,这些因素对于创新主体的行为具有显著影响。 三、跨区域科技协同创新系统的特性 在概念界定的基础上,本文所论述的跨区域科技协同创新系统具有高度复杂性、开放性、非平衡性、非线性作用等特性。 (一)高度复杂性 跨区域科技协同创新系统的高度复杂性表现在两个层面:系统结构的复杂性和系统的复杂适应性。 1.系统结构的复杂性 跨区域科技协同创新系统是一个拥有多个相互作用的子系统,并且每个子系统又包含若干不同要素,要素之间进行无序运动形成复杂的创新网络。创新网络由系统内的结点、结点间的链接、能量的流动、外界催化因素等构成,各种要素之间形成复杂多样的网络关系。 2.系统的复杂适应性 复杂适应系统具有多元主体,这些主体在系统演变中不断竞争与合作,积极适应系统环境,自主对外界因素的刺激作出反应。即便没有统一的作用规则和方向,各种主体也会在自主状态彼此相互作用,并形成一个有序的整体,达到一种稳定的有序状态,其核心思想是“复杂性来源于适应性,适应性造就复杂性”。复杂适应系统理论对于解决复杂性问题提供了理论支撑,该理论指出复杂适应系统的复杂性起源于个体的适应性,这些个体不断与环境和其他个体间相互作用,在适应和改变环境中也在改变自己,并促使系统涌现出新的结构、现象以及个体的更复杂的行为。跨区域科技协同创新系统中的创新主体在整合创新资源、应对环境变化、促进创新链条各环节顺利运行的前提下相互作用,促进系统达到较为理想的创新绩效。 (二)开放性 跨区域科技协同创新系统的开放性不仅体现在子系统之间,还体现在系统内部对外界环境的开放性。这是因为,跨区域科技协同创新系统处在科技一经济一社会一自然环境的大系统之中,科技创新链的每一环节都是开放的,源源不断进行资源交换,与外界有广泛的联系和相互作用。因此,在跨区域科技协同创新系统的系统协同演化的过程中,不断有物质、知识、信息、人才等要素的流动,并累积达到一定的阀值时,系统内部的各要素便可借助这些能量,克服其自发的独立运动,而产生功能、时序等方面的协同运动。此时,在外界环境的作用下,要求系统内不同创新主体和不同子系统及时调整自己的目标和创新行为,围绕跨区域科技创新系统的发展目标协同运动,并同时使创新系统始终保持开放状态。 (三)非平衡性 跨区域科技协同创新系统始终处于远离平衡状态,这是因为,区域可持续发展的需要随着环境的变化而变化,如国家政策和战略的变化、市场需求的变化、新知识和技术的生产等,都会促使跨区域科技创新系统打破旧的稳定体系,建立新的稳定体系。而区域自身的资源禀赋限制造成系统的不同子系统资源的结构性稀缺,形成区域间的互补性和共生性,为跨区域科技系统的协同发展提供了可能。为了实现区域的可持续发展,促使系统处于不断变化的环境中,并与外界不断进行物质、信息、资本等能量交换,促使系统远离平衡态,破除旧的结构、建立新的结构,整合科技创新要素和资源,促进创新主体的竞争与合作中获得有序的发展。系统远离平衡态并波动起伏,又会造成要素自身内部和要素之间彼此竞争和合作作用,导致系统产生放大涨落效应,使系统获得协同发展的动力。那些能够导致跨区域科技协同创新正效应的称为“良性涨落”,而为跨区域科技协同创新的系统带来负效应的被称为“不良涨落”。通过系统内部的自组织机制,主导和控制系统的涨落,使良性涨落抵消不良涨落,形成正反馈机制,推动创新主体间的协作与竞争,进而形成跨区域科技协同创新系统的自组织过程。 (四)非线性作用机制 跨区域科技协同创新过程中的非线性作用机制表现在科技创新系统的竞争与协作上,系统各要素之间的相互联系和作用是复杂的,表现出一种交叉往复作用特征。跨区域科技创新系统演化发展的不平衡性造成了要素间的竞争。跨区域科技创新系统内部的各种子系统和要素会对外界的环境有不同的适应能力,同时也会对环境的变化产生不同的反应。这种反应和适应能力的差异也会造成系统内的竞争,进而促使系统离开原有的平衡状态进入新一轮的演化过程,自组织演化又将引领跨区域科技创新系统向新的有序结构演化。跨区域科技协同创新中存在的非线性作用,是加速系统内的要素整合配置的助推力,能够促使系统的整体协同效应实现;也能够使系统内的各个创新主体通过非线性作用机制构建创新网络,促进不同主体之间加强交流沟通、共享和交换资源、共同开展创新活动;进而,通过系统内外部影响因素与各个创新主体行为之间的非线性作用,实现预期的协同创新绩效。 四、跨区域科技协同创新系统的运行机制 跨区域科技协同创新这种特殊的协同创新方式是如何开展的,相关要素间的结构和作用方式如何,以及创新主体为了实现创新目标和绩效采取哪些行动和措施等问题是相关研究的核心问题,这些问题都属于跨区域科技协同创新的实现机制范畴。一种观点从不同层次的创新主体开展协同创新的内在需求和战略选择出发,作为跨区域科技协同创新的动力来源,认为政府有促进区域社会经济发展以及提升区域竞争力的需要、企业有提高自身技术水平和市场竞争力的需要、高校及科研院所有提升创新能力和活力的需要。另一种观点则从资源要素配置角度出发,认为跨区域科技协同创新是资源要素配置过程中通过竞争与协作而形成的非线性关系,其目标是实现各要素的协调合作。此外,还有一种观点从多维视角探讨协同创新的运行机制。认为跨区域科技协同创新通过创新主体的需求激励、创新生态体系的打造、创新系统内部自组织的过程以及技术创新和产业的生命周期发展进程推进等机制来实现;或者认为跨区域创新系统具有自主性、自稳定和自协调的特征,并能实现协同创新的增值效应。 还有学者提出跨区域创新系统中应首先找到协同创新主体的价值结合点,选择系统集成、优势整合的对接模式与运行机制,采取以资本为纽带的合作双赢的模式,促进跨区域协作和发展。此外,区域间产业的联系与协作也是协同创新的一种实现机制,不同区域的产业之间结成合作关系,促进彼此间的生产要素的流动与优化配置及重组,开展区域间产业创新协作活动,进而促进区域协同和经济发展。 综合来看,跨区域科技协同创新是为了实现不同子系统的协同以及系统内各要素的协同作用,实现增值的整合效应。这主要是通过创新主体的行为和作用来实现的,这是跨区域创新系统运行的内因。科技创新主体不仅是竞争与合作的决策主体也是行为主体,创新主体的合作意愿与协作能力直接关系其创新行为的结果,也就是协同创新的创新增值和协同创新绩效,引导系统的有序演化过程。跨区域科技协同创新系统的环境变量、资源变量、链接变量共同组成了系统开展协同创新的外因。这些因素决定了系统偏离原平衡状态,催化了新主体的协同创新行为,使各子系统的创新主体间通过沟通协作建立起有效的协作机制,有效整合创新资源,促进跨区域创新系统的协同创新绩效的实现。 协同创新系统的特性及运行机制研究:浅谈行业特色高校参与协同创新系统的必要性分析 论文关键词:协同创新 行业特色高校 发展现状 论文摘要:行业特色高校在划归地方经历了一段时间的“趋同化”发展之后,如何重新实现人才培养、技术创新等方面与社会需求的接轨是当前急需解决的问题。而通过协同创新系统,可以解决行业特色高校发展中的此类问题,企业、中介组织、政府也都将取得有效的成果。 1 协同创新的内涵及其对高校建设的意义 1.1 协同创新的内涵 协同创新是各个创新要素的整合以及创新资源在系统内的无障碍流动。是以知识增值为核心,以企业,高校科研院所,政府,教育部门为创新主体的价值创造过程[1]。是通过国家意志的引导和机制安排,促进企业、大学、研究机构发挥各自的能力优势、整合互补性资源,实现各方的优势互补,加速技术推广应用和产业化,协作开展产业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产业化活动,是当今科技创新的新范式[1]。 1.2 协同创新对高校的意义 高校是社会人才培养和科技创新的主阵地,但就目前的现实情况而言,高校在技术和人才的“生产”上与社会需求之间存在着一定程度的脱节,在人才培养方面,出现了许多企业在招收毕业生之初就需要“上岗再培养”的情况;在技术研发方面,我国高校科研成果的实用性和时效性都颇为堪忧。而这些现象的出现与我国高校深锁在“象牙塔”内“闭门造车”是分不开的。如何在高等教育领域实行符合我国国情的“改革开放”,这是目前政府和诸多学校积极探索的问题。笔者认为,在目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背景下,完全由是市场主导的高等教育领域开放模式并不合适。因为在高等教育的“出口”(就业)方面虽然已经形成了“买方市场”,但在其“入口”(招生)方面,由于教育资源依然相对稀缺,仍是“卖方市场”,而我国高校的主要经费来源(政府拨款、学费)恰恰取决于招生而非就业。在现阶段市场化的后果必然是各个高校只重视“数量”,而忽视“质量”[3],这与我国提出“以内涵建设”为主要发展方向的高等教育发展方针是背离的。形成以政府为主导,凝聚人才培养和技术创新资源,合理规划人才培养和技术研发目标,拓宽成果转化渠道的创新体系,成为解决上述问题的必然途径,而协同创新的提出恰恰为我们指明了发展方向。 2 行业特色高校发展现状 2.1 行业特色高校发展的“趋同化” 20世纪末开始,随着我国高等教育管理体制的转变,绝大部分行业特色高校划归教育部或地方管理。几乎与此同时,自98年开始,众多高校进行了10年左右的扩招,使我国高等教育由“精英化”跑步进入“大众化阶段”。以上两者一方面使得行业特色高校迎来了大发展的机遇,学校规模、学生规模、学科、经费等取得大幅增长,同时也为国家和地方经济发展提供了大量人才和技术支撑;但另一方面,学校规模扩张,学科专业的覆盖面扩大,许多行业特色高校向“多科性”、“综合性”大学迈进的同时,不可避免的出现了“去行业化”,行业特色专业所占比重下降,部分特色专业失去特色,行业特色高校的发展趋同了。 2.2 行业特色高校发展现状的影响 首先是对高校自身发展不利。一方面,在参与高校竞争时,与综合性高校同类专业的“全面铺开”,意味着行业特色型高校必须与综合性高校“相同专业比水平”,而失去了原先“不同专业比特色”的“不对称优势”,无法再寻求“错位发展”的蹊径;另一方面,“特色”的失去也意味着对原先归属行业相关工作的参与能力下降。而对于行业特色高校而言,无论归属地方还是归属行业部委,能在高等教育领域占有一席之地的最大依托正是与所在行业的紧密联系。 其次是对高等教育的布局不利。关于高等教育的布局,杨福家教授的一些观点可供我们借鉴。杨教授提到的“高等教育八条准则”的第一条即是:“各发其音、动人乐章”。他认为,“高校的体系,好一支乐队,不应该只有钢琴,也应该有小提琴、大提琴,这样才能演奏交响乐”,“不同学校应发不同音、站不同岗”,“学校不同,特色各异,培养出来的学生各有其长,以适应社会发展的各方面需要”。我国行业特色高校趋同化,某种程度上,正是行业特色高校不满足于“大提琴”、“小提琴”的地位,而努力向“钢琴”的“崇高目标”迈进。 最后是对经济社会发展不利。学科专业趋同必然造成一个后果,即人才培养的趋同。近十余年来,高校在人才培养上的趋向主要有两点:一是所谓“热门专业”,二是“低成本专业”,而最佳方案当然莫过于两者的结合部。正是基于着这种认知,1998年开始扩招时,法律、经济、计算机等专业热火朝天,许多本二学校的法律专业招生分数远高于当年各省的本一控制线,而与此同时,几乎所有高校都在几年间陆陆续续开设了这些“热门专业”。这一“盛况”的结果却是若干年之后,对于高校毕业情况的描述产生了一个新名词:“结构性失业”,有需要的岗位招不到对口专业的毕业生,而大量相同专业的毕业生又去竞争有限岗位。国内许多企业的人才缺口,尤其是操作性的高级技术人员的缺口并没有因为高等教育的扩展而得到弥补,这显然不利于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 3 协同创新对行业特色高校未来发展的意义 通过上述论证可知,行业特色高校的发展现状并不容乐观,但由于上文已经论述的“卖方市场”存在,我们无法通过市场来“自动调节”这个不合理的结构,我们在现阶段只能依靠政府来推动结构调整。 根据政府管理程度不同,其采取的手段也各异,政府固然可以像过去那样对学校、科研机构、企业、中介组织的行为进行一一规定,但这一方式的“计划”色彩显然过于突出,其不妥之处已为历史所证实。那么,我们剩下的唯一途径即是建立一个由政府(在政策上)主导,以高校\研究机构、企业为主体,以中介组织为媒介的“产学研”合作联盟,而协同创新正是这一联盟的最新形式。 通过这一系统的运行,高校\研究机构、企业、中介组织、政府都将取得有效的成果。 高校\研究机构在输入端口可以解决更多的资源问题,包括科研经费,实验、实习、实践平台和设施等,在输出端口可以解决方向问题,使人才培养和研发项目(尤其是应用型项目)更符合社会需求,更容易实现成果转化。 对于企业来说,通过这一体系,将更容易获取外部的智力和技术支持,节省了自身的研发投入,缩短了研发周期。 中介组织则可以通过提供信息、搭建平台、提供辅助服务等途径获取回报。 最终,在政府层面上,通过协同创新系统的运行,将有力的推动经济、技术的发展,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增强整个国家的综合实力和竞争力。
生态文化对林业科学的价值:探究发展生态林业经济科学化论文 【关键词】:科学发展观;林业;创新;实践 【摘要】本文从建设的重要性、规划的科学性及效果的综合性三个方面进行了实证研究,分析论述了林业生态省建设是林业系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创新实践。河南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谋划林业工作,为实现林业更高水平、快速度的发展,建设文明生态,加快中原崛起,及时决策规划建设林业生态省。 构筑中原崛起的生态屏障,增加生态产品的有效供给,增强林业碳汇能力,满足第一人口大省经济社会发展对林业的强劲需求,是河南省发展现代林业、建设生态文明、加快中原崛起的一个关键问题。党的十七大之后,中共河南省委、省政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率先作出了建设林业生态省的科学决策。 一、林业生态省建设的重要性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新世纪以来,河南省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林业发展的一系列方针政策,扎实开展林业工程建设,林业事业取得了显著的成绩。林木资源不断增加,森林覆盖率明显提高。全省林业总产值增长速度高于河南省同期GDP的增幅,每年向社会提供木材1400多万立方米,大枣、板栗、苹果及茶叶等林产品生产在我国具有重要的影响。河南省实现了林业用地面积、有林地面积、活立木蓄积量、森林覆盖率的“四增长”,“缺林少绿”的现象已成历史,生态环境得到了较大的改善。但是,河南林业对照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生态文明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与人民群众喝上清洁的水,呼吸上清洁的空气,在良好的生态环境中工作生活的期盼相比,还存在薄弱环节。河南林业基础低,人口多,人均林木蓄积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全省还有1100多万亩的宜林荒山荒地,4470万亩水土流失面积,802万亩平原区沙化土地。因此,必须站在新的起点上以全新的视觉,重新规划林业建设。 河南省地处中原,自然条件较好,南北植物并容,树种资源丰富,发展林业的优势和潜力较大。2007年,中共河南省委、省政府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站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生态文明的战略高度,着力把科学发展观转化林业建设的正确思路、丰富内容、有效措施和实际效果,作出了建设林业生态省的科学决策,谋求林业更高水平、更快速度的发展,并通过林业减排作用拓展经济社会的发展空间,通过林业防护作用提高农业生产能力,保障我国粮食安全。 二、林业生态省建设规划的科学性 河南省把科学发展观转化为林业发展的思路与方法,关键体现在坚持以人为本,着眼发展,集中民智,调查研究,并科学编制了《河南林业生态省建设规划》,作为今后5年全省林业发展的总蓝图和行动纲领,使科学发展观的精神实质、基本要求切实体现在规划的目标任务、建设工程等具体内容当中。 1、规划程序的规范性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组织专家编制《河南林业生态省建设规划》,采取以县为基本单元,经过了自下而上、科学计算、逐级汇总、平衡优化、专家论证等环节,形成了省、市、县三级规划体系。对涉及到的林业与粮食安全、节能减排等重大问题认真进行专题调查研究、科学咨询论证,并及时吸收农业、水利、国土、城建、环保等有关行业的科研成果和业务规范。河南省政府邀请国内知名院士专家进行了论证评审,给予了高度评价。评审委员会认为“河南林业生态省建设规划指导思想科学,建设目标明确,切合实际,处于国内同类工作的领先水平”。院士专家的论证评审意见,为省委、省政府的及时决策提供了科学依据。 2、目标设计的系统性 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生态省建设的目标任务充分体现了全面协调可持续这一的基本要求。规划的目标任务既有总体目标又有具体目标,既有数量指标又有质量指标,既有造林规模又有效益价值。规划提出经过5年努力,巩固和完善高效益的农业生产生态防护体系,基本建成了城乡宜居的森林生态环境体系,初步建成了持续稳定的国土生态安全体系,有林地面积达到5468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21.84%,森林和湿地资源年固定二氧化碳能力达到8600万吨,林业年产值达到760亿元,林业资源综合效益价值达到5100亿元,使全省的生态环境显著改善,经济社会发展的生态承载能力明显提高,初步建成林业生态省。到“十二五”末,全省森林覆盖率达到24%以上,林业年产值达到1000亿元,林业资源综合效益价值达到5700亿元。所有县(市)实现林业生态县,建成林业生态省。这些目标任务均经过集思广益,民主讨论,分析研究,科学计算,是科学可行的。 3、建设工程的合理性 科学发展观的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坚持用统筹兼顾的方法谋划生态省建设工程。在山区和平原区,统筹安排国家级工程与省级工程,统筹安排林业生态工程和林业产业工程,在突出宜林荒山荒地营造林木工程的同时兼顾城市林业生态建设和村镇绿化工程,在注重造林的同时兼顾森林抚育和低质低效林的改造。在规划继续抓好天然林保护工程、退耕还林工程、重点地区防护林工程、野生动植物保护和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速生丰产用材林基地建设工程等5个国家重点林业工程的基础上,计划启动8个省级林业生态工程和4个省级林业产业工程。5个省级重点生态工程规划总任务5151万亩,包括山区生态体系建设工程、农田防护林体系扩建工程、防沙治沙工程、生态廊道网络建设工程、城市林业生态建设工程、村镇绿化工程、野生动植物保护和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森林抚育和改造工程。4个省级林业产业工程规划总任务324万亩,包括用材林及工业原料林建设工程、经济林建设工程、园林绿化苗木花卉建设工程、森林生态旅游设施建设工程。这些工程相互衔接、合理布局,形成了涵盖全省的林业工程体系。 4、保障措施的操作性 把良好的发展设想、科学的目标任务、合理的建设内容等变为现实,有赖于可靠的保障措施。为保障《河南林业生态省建设规划》的顺利实施,河南省政府文件明确提出了操作性强的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目标责任,形成强有力的激励机制。规划执行由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和上级政府监督,严格考核。二是加大政府投资,拓宽融资渠道,确立林业投资机制。文件规定省本级财政对规划建设的投资,按照一般预算支出2%的比例列入预算。省辖市、县(市、区)分别按1.8%、1%的比例列入同级财政一般预算支出。三是制定检查办法,强化核查稽查,完善工程管理机制。河南省制定了《河南林业生态省建设重点工程检查验收办法》、《河南省林业重点工程营造林作业设计编制办法》、《河南林业生态省建设重点工程稽查办法》等,把投资安排与《规划》实施情况和验收结果直接挂钩。改下达项目同时下达资金为检查验收合格后拨付资金,改单一的工程核查为核查与稽查相结合的复合型抽查,改林木休眠期核查为林木生长期核查。 三、林业生态省建设效果的综合性 林业生态省建设是林业系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实践。通过认真实施《河南林业生态省建设规划》,加强资源培育、保护管理等各环节的工作,落实责任,改革创新,贯彻科学发展观,现已取得林业生态省建设阶段性、综合性的显著效果。林业在推动科学发展、加快中原崛起中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1、生态建设协调推进,改革创新实现新跨越 按照《河南林业生态省建设规划》,全面启动重点林业生态建设工程,把国家重点生态工程与省级重点生态工程统筹设计、协调推进、一起安排、一张图纸、一同督查。突出抓好山区生态体系、生态廊道网络、城市林业生态和村镇绿化等4个林业生态工程。坚持改革创新,实行全过程的“阳光林务”,对年度计划、投资标准、核查结果、奖励资金等一律在河南林业信息网公开。把林权制度改革作为林业生态省建设的突破口,与林业生态省建设同步研究部署、同步落实责任、同步组织实施。对纳入2008年、2009年林业生态省建设任务的新造林地,及时明晰产权,颁发林权证。经过核查和稽查,2008年全省共完成造林合格面积601万亩,是2007年的2.2倍。2009年全省共完成造林合格面积715万亩,创历史最高。两年来,森林经营进一步加强,共完成森林抚育和改造460万亩,提高了森林生态质量和综合效益。有52个县(市、区)达到林业生态县建设标准。全省森林覆盖率已经提高到20.16%,与全国平均水平基本持平。加上灌木林、四旁树等林木资源,全省林木覆盖率达26.53%,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2、产业发展逆势而上,优化结构达到新水平 面对国际金融危机的严重冲击,河南省立足区位优势、资源特点,着眼于实现林业经济又快又好的发展,以市场为导向,逆势而上,优化结构,积极推进林纸林板一体化项目建设,重点培育了一批龙头企业,促进林业产业前伸后延,拉长产业链,加强管理和服务,增强林业企业的竞争力。近两年,每年完成以杨树为主的速生丰产林30万多亩,全省速生丰产用材林和工业原料林已达800多万亩。新发展经济林16.5万亩,全省经济林面积达1330多万亩,年产量670万吨。大力发展的苗木花卉总面积达85万亩。2008年全省林业产业总产值达到527亿元,同比增长21%,高出河南省生产总值增长速度8个百分点。农民来自林业的人均收入达762元,比2007年增长9.64%,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比例提高到17.1%,在林业发展中得到了较大的实惠。2009年全省林业产业总产值突破600亿元。 3、生态文化异彩纷呈,丰富内涵彰显新魅力 依据河南省丰厚的文化资源和独具特色的森林景观,紧密联系河南省第八次党代会提出的实现由文化资源大省向文化强省跨越的奋斗目标,把生态文化建设作为文化强省建设的重要内容,并加快建设生态文化设施。2008年、2009年,新批建国家级和省级森林公园4处,完成了5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开展了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创绿色家园,建富裕新村”等活动;组织了以“健康的湿地,健康的人类”为主题的“世界湿地日”活动;以“繁荣生态文化,建设生态文明”为重点的“爱鸟周”和以“倡导绿色生活,共建生态文明”为主题的“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等活动。牡丹已成为洛阳经济建设的友好使者,牡丹文化已经成为河南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鄢陵县是闻名遐迩的花木大县,是“中国腊梅文化之乡”。国家林业局与河南省政府在鄢陵联合主办了中原花木交易博览会,参展客商650多家,参会客商2000多家,涉及全国20多个省(市、区)及美、日、韩、荷等国,既是我国中部地区最大的花木产业展示交流平台,也是国内外专家学者、花木经营管理者探讨生态文化、花木产业发展的高层论坛会。牡丹是中国传统名花之一,素有“花王”之称。洛阳牡丹花国色天香,雍容华贵,艳而不俗,柔而不媚,驰名中外。“洛阳牡丹花会”吸引八方来宾,以花为媒,文化交流,经贸合作,盛况空前,不仅是河南省确定的全省性重大节会,而且成为全国著名的地方节会之一。 生态文化对林业科学的价值:科学建设生态林业 维持地球环境生态平衡 摘要:随着社会的发展,生态问题也越发突出,生态林业的发展问题就是其中之一。过去,我国在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同时使得生态林业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发展。然而,不得不承认当前生态林业发展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以及需要改善的现状。 关键词:生态林业;问题;应对策略 林木是地球上覆盖面较广的植被面积,对于维持地球的生态平衡起到重要的作用。经济发展初期,对林业资源的需求量大,大量的生态林木遭到砍伐,森林面积也在逐步的缩减。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开始逐步认识到保护生态林业资源的重要性。近些年来,生态林业的发展呈现出较好的态势,不仅林业面积有所扩展,对于生态环境的平衡也起到更显著的调节作用,不论是水土的涵养或是气候稳定的维持都得益于生态林业的积极作用。尽管生态林业取得了一定的发展成效,但是由于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仍然存在一些不得不改善的问题。笔者在本文中具体分析了生态林业发展面临的一些问题以及具体的应对策略。 1生态林业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 1.1部分生态林树种单一,结构不合理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开始逐渐认识到保护生态林业资源的重要性。政府有关部门对生态林业的维护与发展投入了更多的资金以及更大的支持力度。基于此,我国的林业面积相较于发展之初有了较大程度的扩展,然而由于早期缺乏对于林业的培植缺乏科学的研究,这使得部分人工发展的生态林存在种植树木单一,结构不合理的现状。这种状况导致了部分林业没有起到较好的维护生态平衡的作用,反而对当地的物种生存以及水分土壤的涵养等起到负面的影响。 1.2缺乏良好的管理体制 除了林木植物本身存在的一些问题以外,生态林木的管理也缺乏完善有效的体系。有关部门对于生态林业的发展大多采用粗放式的管理模式,在这样的管理模式影响下,生态林业发展过程中更容易出现各类问题,不仅林业不能得到有效的建设,同时还对当地的自然环境产生了不利的影响。由于不合理的管理方式,森林的培育与综合利用都受到了严重的忽视。 2生态林业发展的具体策略 2.1依靠科技发展生态林 “科技是第一生产力”,这一发展战略同样适用于生态林的建设与发展。在过去的发展模式中,我国许多地区普遍采用传统粗放式的生态林建立与维护模式。在这样的方式下,生态林业的建设缺乏科学性,不仅难以达到预想的生态林业建设发展目标,还很有可能对原有的林木生长状况带来不利的影响,甚至可能对其他物种以及整个的生态系统带来不利的影响。因此想要更好地建设生态林,首先要树立依靠科技发展生态林的第一理念,加大科研投入,建设生态林科研队伍,结合生态环境以及社会环境,针对林木本身的品种、荒漠化的治理以及森称灾害的放置等生态目标制定出科学、有效以及精细化的培植目标与具体的培植方案,以此来指导生态林的建设。 2.2继续坚持退耕还林 生态林的覆盖面积大幅度的缩小是我国自经济快速发展以来遭遇到的一个较为严峻的问题。20世纪五六十年代以来,经济林木遭到大面积的削减,一方面为了经济发展,大面积的森林遭到砍伐,砍伐的树木都被作为建筑材料或是其他经济发展消耗品,另一方面人口数量在这段时间大幅度增长,为解决粮食等问题,更多的林地被开发为耕种用地。这一状况直接导致了生态环境遭到极大的破坏,人们的生活环境恶化。基于此,为了缓解这一不利的生态状况,国家有关部门采用了退耕还林的策略来维护生态林的培育与发展。在今天,国家和地区在坚持可持续发展的同时,仍然要继续坚持退耕还林,一方面为了更好的促进农业集约化的发展,另一方面也达到了保障正常生态林的覆盖面积。 2.3完善生态林发展的法制建设 想要更好地促进生态林的建设,相关法律法规的支持是必不可少的。为了促进生态林建设的有效开展,国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立法,为建设工作提供有利的保障。法规建设也是一个需要不断完善的过程。首先,需要明晰生态林业立法的现状,结合生态林业发展的现状,对于相关的立法工作做出一个全面的评估,通过这样政府才能够更好的立足现状,制定出合理有效的法律法规。其次,结合生态林现下的发展状况,政府应当尽快制定出亟需的相关法律法规,例如天然林的保护或是荒漠化的防治等。为了更好地促进生态林的建设,政府也应当加强林业建设执法维护队伍的建设,一方面可以更有效的促进林业建设工作的有效开展,另一方面对于林业建设的规范化操作也能起到更好的促进作用。 3结语 总而言之,完善生态林业的培育与建设不论是对于经济社会的发展还是生态环境的保护都起到重要的作用。为实现可持续的经济与环境的协调发展,政府有关部门需要充分认识到建设生态林业的重要性,加大资金建设投入,加大科研支持力度,在尊重自然规律的基础上采用科学合理的策略和方法来完善生态林业的构建,这对未来社会的长远发展有着深远影响。 生态文化对林业科学的价值:发展生态林业提倡科学造林的分析 摘 要:生态林业是一种新型的林业生产方式,它以生态学和经济学为理论指导,从林业的可持续发展的角度,在保护生态多样性和稳定性的前提下,向林业系统有计划、有目的地投入物质能量,从而提高林业系统生产力和能量转换率的一项系统工程。新时期下,大力开展生态林业建设对改善我国生态环境,强化森林资源管理,提高林业社会经济效益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本文从发展生态林业的意义和原则入手,对提倡科学造林的措施建议进行阐述。 关键词:生态林业 科学造林 可持续发展 1 发展生态林业的意义和原则 (1)发展生态林业的重要意义。 生态林业是我国林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也是提高林业生产力和生态效益的重要途径。大力发展生态林业的现实意义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其一,有利于改善我国生态环境。林业是我国重要的基础性产业,对稳步推进小康社会建设起着资源支撑作用。加快生态林业建设可以帮助农民增收,扩展就业范围,延伸产业价值链,为促进小康社会发展提供更广阔的空间;其二,有利于提高林业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生态林业是与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林业生产方式,这种生产方式势必会成为社会经济新的增长点,以达到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实现生态效益与社会经济效益协调发展的最终目标;其三,有利于践行低碳经济。森林是一种可再生资源,具备清洁、安全、可降解等优势,开展生态林业建设可以将这项资源充分利用起来,为发展低碳经济提供物质保障。 (2)生态林业建设应遵循的原则。 生态林业建设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思想,认真遵循以下原则:其一,因地制宜。生态林业建设要遵循生态系统规律,根据当地生态环境特点合理规划生物种群,对林、渔、牧、农进行科学布局,保证生产结构以及林种树种的多样化发展;其二,优化组合。生态林业系统拥有丰富多样的物种,为了给生态林业的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条件,应当对不同类型的物种进行优化组合,使物种间形成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关系;其三,经济效益。生态林业建设要充分考虑生态环境的可承受能力,并在其可承受能力范围内将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增长的动力,合理利用森林、环境、生物等各项林业资源,实现最小化投入、最大化产出;其四,综合发展。生态林业建设要根据环境资源的生态位原理和特异性,实现不同林种、树种的相互协调,力求构建复合型林业生产生态系统,建立由多种层次构成的林业经营结构。 2 发展生态林业,提倡科学造林的措施建议 (1)实施林业生态工程。 生态林业的发展离不开林业生态工程建设,重点应加大以下工程的实施力度:首先,搞好城市林业生态工程建设,根据城市生态环境现状制定林业生态工程的实施目标,积极建设与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生态防护林体系。其次,搞好农田防护林改扩建工程,根据农田生产要求,逐步提高绿化标准,通过增加乔灌混合林充分发挥农田防护林的作用,营造农林复合型生态系统。再次,搞好森林抚育工程。对于新造林地而言,必须加大抚育力度,提高新造林地中树种的成活率;对于中幼林而言,应实施科学规划、细心管理,保证林地具备良好的生产力;对于低效林而言,应加大力度改造生态区位重要的林区,力求达到公益林标准,使该林区具备完善的功能。同时,还应当对生态区位一般的林区实施集约化经营,提高商品林的产量和质量。 (2)制定科学的造林计划。 造林工程作为森林资源培植的重要实现路径,在工程建设初期,必须制定科学合理的造林计划,确保造林工程的有序实施,提高造林质量和成效。在造林工程实施过程中,要将造林计划作为主要依据,明确造林作业的重点和难点,强化造林工程的全过程管理。造林计划的制定要以深入勘察造林地地理位置和地质条件为前提,综合考虑当地经济状况以及当地树种生长习性,设计造林方案,并对造林方案的技术可行性和经济合理性进行研究论证。 (3)科学规划造林结构。 在造林工程中,由于造林带林木产量、质量受林木树种分布的影响程度较大,所以必须对林木结构进行科学规划,使其满足造林要求。首先,在造林结构中分析不同树种选择与分布的影响范围和影响程度,严格遵循造林标准强化苗木培育,根据造林地的地质条件与经济发展状况,合理选择树种、林种。其次,在种植林木过程中,为促进苗木生长发育,应当合理安排不同林木树种的种植地点,提高苗木的成活率。再次,在考虑光合作用的前提下,均匀配置不同种类的林木,为林木营造良好的生长环境,提高林木自身生存能力。 (4)提高科学造林水平。 在生态林业建设中,必须将提高科学造林水平作为重要基础,摒弃快速成林的错误观念,通过实施合理选种、科学整地、优化树种配置等一些列措施,确保造林取得良好成效。林业部门要做好造林指导工作,根据林区不同的地理环境推广与此相适应的科学造林技术。在干旱、半干旱地区,林业部门要推广使用高效、节水的先进造林技术,如容器苗造林技术、滴管造林技术等;在高山、高原的植被贫瘠地区,林业部门要做好封山育林工作,强化对乡土树木、灌木林和草本植物的保护。同时,科学造林还要根据当地植物群落的分布规律,对造林密度和树种配置进行统一规划,努力营造可以容纳多树种混交、针阔混交、乔灌混交的多层次复合型森林生态系统,不断提升造林的科技水平。此外,在造林过程中应积极引进良种壮苗,根据造林地的实际情况推广机械化作业,利用科学技术提高造林工作效率,从而促进我国森林覆盖率稳步增长。 3 结论 总而言之,科学造林是发展生态林业的前提和基础。生态林业建设要以科学造林为出发点,利用科学造林改善生态环境,减少自然灾害,为发展生态林业奠定基础。同时,林业部门要加大科学造林技术的推广力度,增加造林的科技含量,通过强化林木抚育管理,不断提高营造林工程的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 生态文化对林业科学的价值:做好林业生态工程建设 科学合理实施造林计划 摘 要:林业作为生态环境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具有重要的生态效益,也具备不可忽视的经济效益,发展林业成为我国生态环境建设的重要内容。 关键词:生态工程;林业;树种选择 山川秀美是现代文明社会的重要标志,从人类活动对自然界的影响上来看,生态恶化源于毁林,生态改善始于兴林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提高造林质量,是改善生态环境的必由之路。林业生态工程是我国环境建设的重要内容,而树种选择是影响林业生态工程造林成败的关键因素之一。 一、林业生态工程造林的重要意义 工程造林是改善生态环境的重大举措长期以来,人类不断的毁林毁草开荒,造成了严重的水土流失,从而导致沙尘暴、洪涝、干旱等自然灾害频繁,已威胁到人类自身的生存环境。要从根本上改变这一状况,只有进行宜林荒山造林种草、陡坡地退耕还林还草,来增加植被覆盖率。 工程造林(特别是退耕还林)是促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改变不合理生产方式的有效途径;实施工程造林、加快植被恢复、扩大森林面积,不仅可以从根本上保持水土、改善生态环境、提高现有土地生产力,而且可以集中财力、物力,加强基本农田建设,实行集约化经营;在造林过程中,国家投入的大量资金和物资,还有利于优化配置生产要素,促进种植业、养殖业及农副产品加工业的发展,从而进一步加快产业化进程,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 工程造林是直接增加农民收入的有效途径工程造林后,随着林木的生长,农民可获得各种林木种子、木本粮油及各种干果、鲜果和牧草,同时可为后续的第二、三产业发展,特别是加工业的发展提供资源。 二、林业生态工程造林要重视树种的选择 (一) 要结合本地自然环境选择合适的树种 植物生长需要一定的气候带,树木能否成活、生长趋势好坏取决于其生存环境中的土壤酸碱度、水分、温度、湿度、光照等自然条件。乡土树种是自然优胜劣汰的结果,它指那些长期生长于某地,相比于其他树种对本地环境具有较强适应性的树种。优先选用乡土树种是造林学的一个重要原则,是尊重自然规律的重要体现。 (二)林业生态工程造林要选择水土保持树种 (1)根系发达,能笼络土壤。在表土疏松、侵蚀严重的地方采用根蘖性强的树种。 (2)树冠浓密,落叶丰富、易分解、具有改良土壤的性能。生长迅速,郁闭紧密以避免雨点直接冲击地表,能在林下形成良好的枯枝落叶层,从而保护土壤。 (3)水土保持林应能适应不同地形的特殊环境;护坡林要能耐干旱瘠薄,防风林抗风力要强,不易风倒、风折及枯梢。 (三) 林业生态工程造林必须坚持乔灌草结合 工程造林必须因地制宜,要根据当地的气候、水文和土地类型条件,进行科学规划,做到乔灌草合理配置、农林牧相互结合,并科学地确定林种、树种、草种比例。在干旱的荒山荒坡,要重点发展耐旱灌木,恢复原生植被。在水土流失严重且坡度为25°以上的陡坡地段及江河源头、湖库周围、石质山地等生态地位重要地区,要全部营造生态林。在确保地表植被完整、减少水土流失的前提下,可采取林果间作、林药间作等模式,做到宜乔则乔、宜灌则灌、宜草则草、乔灌草结合。 (四)正确处理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 坚持生态优先,在采取必要的水保措施的条件下,规划一定的经济林,选择经济林树种或兼用树种,并创新种植模式,最大限度地发挥林木的经济效益及生态效益。盂县总结推广的林草间作、林药间作、林花间作、先密后疏、效益接力、林草牧一体化等配置模式,取得了良好的效果。选择树种时,还可考虑依托林木资源的后续产业。 三、提高造林质量改善生态环境 林业生态工程建设工作要做好,除了树种选择,还要求林业部门树立责任心,制定科学、合理的绿化标准,制定林业绿化目标。 (一) 树立责任心,抓造林绿化质量 造林绿化是利国利民,荫及子孙,造福后代的公德事业。地球需要绿色,人们生产生活需要绿色,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更需要绿色,其一,林业承担着改善生态环境和促进经济发展的双重使命,培育和保护森林资源是林业建设的根本任务,要保证有林地面积增大于减、森林蓄积长大于消,遏制生态环境恶化趋势,使生态环境步入良性循环的轨道。其二,广袤的森林是社会环境的生态支撑,对改善区域生态环境、提高人民的生存质量、促进经济发展起着重要作用,必须加大造林绿化的工作力度。其三,只有加快造林绿化步伐,才能从根本上、源头上根治水土流失的危害,最终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二) 制定科学合理的造林绿化标准 把工程造林绿化标准高低、质量好坏作为林业生态工程建设生命线来抓,把坚持标准,严格把关,确保工程质量贯穿于造林绿化的全过程。造林绿化工作是一项投入大,见效慢的公益事业。一定要严把设计关,坚持设计高标准。造林作业设计是工程造林的前提,作业设计必须遵循统一规划、重点突出、集中治理、适地适树、多林种、多树种并重、针阔混交的原则。 (1)清理土壤,严把整地关,坚持整地高标准。确保造林质量,提高造林成活率,稳定绿化成荫。土壤是森林的主要生态因子,是植物扎根的地方,是林木生长发育的环境,它不仅供给林木生活所需的营养元素,同时也供给水分和空气,支持着树体。所以土壤对林木的生长发育有着巨大的作用。整地采用挖水平槽或鱼鳞坑的方式,严谨全面整地,破坏原生植被的做法,同时,整地要与封山禁牧等措施相配合,提高荒山植被覆盖度,保持水土流失。 (2)严把苗木关,坚持苗木高标准。苗木质量好坏直接影响到工程造林成果,抓住了苗木质量关就等于抓住造林成活的前提。Ⅰ级苗高生产、地径生长、造林成活率和翌年保存率最高,在造林时为保证造林质量、强调选用优良的Ⅰ级苗非常必要的。 (3)严把植苗关,坚持植苗高标准。植苗好坏直接影响造林成活率,阔叶树坚持“挖大坑、放当中、多培土、浇足水、踩实成、不窝根、不透风”的实用技术,村屯、道路绿化人工植苗坚持横竖成行,斜上线。 (4)严把技术关,坚持科技高标准。林业生态工程不仅关系到国家的环境建设,也是我国经济建设的一部分。要想做好林业生态工程建设,除了树种选择非常关键外,各级相关部门也要做好本职工作,树立责任心,科学合理、有步骤有计划的实施造林计划。 生态文化对林业科学的价值:用加强生态建设的科学理念引领当代林业发展 摘要:为了加快林业发展,进一步明确林业发展思路,适应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实际,必须加快生态建设,实现林业跨越式发展。笔者结合伊川县作为中西部地区丘陵地带的实际情况,对当地及周边林业发展现状进行分析,阐明自己对新时期林业发展的观点。 关键词:生态建设;科学理念;当代林业;建设和发展 一 树立科学正确的指导思想 1. 树立“以人为本”的发展观。 发展林业要立足于增加资源、改善生态,满足全社会在物质、文化、生理、心理、交往等方面对林业的需要。同时,在林业发展中注意解决包括农民在内的生产经营者的收人问题和合法权益,增加广大林业干部职工的收入,改善生产生活条件,特别是解决贫困林场、森工企业和自然保护区贫困职工的脱贫以及基本设施建设问题,要让林业建设的主要依靠力量也步入小康社会建设的行列。 2.树立不侵害后代人的生存发展权的道德观。 当代人不能为了自己的发展,过度使用资源,造成资源枯竭,环境破坏,使后代人失去生存发展的基础。当代人在利用现有森林资源的同时,既要保护现有森林资源,又要不断发展新的森林资源,为后代人留下生存和发展的资源以及良好的生态系统。 3.树立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价值观。 纵观人类历史,人与自然的关系经历了一个由原始和谐,进入农业文明和工业文明时期。人类征服自然,对自然资源无节制地索取,对环境的破坏,如果任其扩大和加剧,将必然导致人类文明本身的衰落甚至人类自身的毁灭。为了人类的生存发展,必须抛弃人与自然的冲突模式而走向融合,去探寻人与自然和谐的可持续发展之路。在林业发展上,无论是造林、培育和采伐,都应当尊重自然规律。适地适树恢复森林植被,也是减少劳民伤财,求真务实的具体体现,这应当作为林业建设最起码的评价指标来实施。 二 推进以木材生产为主向以生态建设为主的转变 林业不仅要满足社会对林产品的多样化需求,更要满足改善生态状况、保障国土生态安全的需要,生态需求已成为社会对林业的第一需求。我国林业正处在一个重要的变革和转折期,正经历着由以木材生产为主向以生态建设为主的历史性转变。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必须实现由以木材生产为主向以生态建设为主的转变,走可持续发展道路。要推进这一战略的实施,在战略步骤上,应根据不同地区的生态需要和森林功能,划分生态功能区,采取不同的措施培育和保护不同功能的森林资源。在生产组织和技术措施上,应调整生产技术规程,使森林植被建设由注重取材的经营行为向森林生态系统经营转变,建设以森林植被为主体的国土生态安全体系,提高生态建设的质量;同时,根据生物多样性森林的多种功能利用实际,加大科技研究和成果推广,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让经营者能够便利快捷地得到他们的技术指导,新技术开发研究能够引领林业发展各领域新的技术潮流;在生产关系上,应调整管理体制、投资经营政策等,明确新时期政府和市场在林业建设上不同的责任和义务,真正建立起与市场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政府财政支持体系和市场调控体系,形成适应新时期林业生产力发展的新型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发展模式。 要加大人工林培育,实现由以采伐天然林为主向以采伐人工林为主转变的战略目标,采取强制性措施保护天然林资源。笔者认为,应当对我国森林利用结构和发展模式进行重大调整,加大人工林培育,逐步实现由采伐利用人工林替代采伐利用天然林,解决木材供需平衡矛盾,真正保护好天然林。充分利用我国经济结构调整、木材及林产品市场潜力大、农村富余劳力多、山地面积大、社会资金充裕的有利时机,通过政府宏观调控,结合市场选择,按照不同所有制经济承担的不同职能实施分类经营,鼓励私人部门发展高投入、高收获的工业原料林及其它林产品,用较少的局部的林地换取全局的生态效益。 三 用市场经济的手段,建立生态建设的机制 要培育生态服务市场,推动生态效益货币化、资本化。生产或消费对自然资源和环境的消耗,应当计入成本,予以折旧。产品和服务的价格中应当包括环境成本,环境成本包括资源开采和获取的成本,环境损坏和恢复的成本,以及当代人占用后代人资源的“用户成本”。 要发展高效益的木材加工业,以加工业发展拉动森林培育,增加“经济人”的利益驱动。应以科学合理的采伐利用引导造林、营林业的发展。森林发达的国家往往是林业加工业发达的国家,如芬兰、瑞典、加拿大等。实践证明,造林和管护不与人们的经济利益追求相一致,消极的保护和被动的建设,往往是低效益甚至是负效应的。 四 要加强宏观调控,坚持政府的财政金融支持,强化依法组织管理 从建设投入上看,林业发展不仅需要国家和各级政府的投资,也需要企业、单位、其它投资主体和广大人民群众踊跃参与投资投劳,具有广泛的社会性;从建设工程管理和行为主体上看,需要中央和地方各级计划、财政、农业、水利、林业、国土、环保、司法、行政执法部门以及广大人民的通力合作和参与;从建设收益上看,生态的改善事关整个国家综合实力的增强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触及社会各界和全体公民每个人的切身利益。由于生态建设不仅是社会公益性基础工程,而且更是宏大的系统工程,具有投入高、规模大、周期长等特点。因此,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生态建设的公共物品属性、经济外部性和社会性,决定了需要政府加大宏观调控和依法组织管理,以保障生态建设。 笔者认为,政府应把以林业建设为重点的生态建设,纳入政府组织生产公共物品的范畴,将生态建设和林业行政管理以及执法经费纳入各级政府公共财政预算。对规模造林的大户以及带动营林业发展的制浆造纸业、人造板加工业、竹藤加工业等龙头企业,不分所有制,不分地区,不分内外商,加大政府贴息货款扶持,延长贷款期,扶持工业用材林的发展。 要进一步强化依法治理。我国人口多,经济欠发达地区面积大,人为破坏资源的因素多,生态建设任务重,难度大,没有强有力的政府行政机构采取行政的、经济的、法律的手段,难以组织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共同参与。因此,国家应当按照市场经济发展规律和生态建设的客观要求,建立政府主导、政策引导、宏观调控、市场运作的机制,调动全体公民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运作机制。政府在生态建设中应当发挥重要的作用,以加快生态建设。转换国有森工企业经营体制,发挥国有林在生态建设中的主体作用。
科学教育论文:论地理科学发展与中学地理教育改革 (安阳师专 张景宇) 近年来许多中学地理课不受重视,地理课时自行减少,地理统考成绩大幅度滑坡,地理教师改行或流失现 象也非常严重。大专院校地理系纷纷更名,或同时挂出地理系、××系两块牌子,很多学校地理系报考人数还 不如招生人数多,第一志愿者更是廖廖无几。高校地理系学生入校后厌学、或要求转学者也时有发生。 这些现象反映出地理教育走入了低谷,地理专业产生了“危机”。 走入低谷和产生“危机”的原因何在?首先是社会原因。 目前,我国在经济体制方面正由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渡。实行这个经济模式的根本目的在于通 过竞争,调动每一个地区,每一个部门,每一个企业乃至每个社会成员的积极性,加快发展社会主义生产力, 迅速增强社会主义综合国力,提高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这个体制势必影响到人们的择业观念,也影响到 高校的专业结构与方向,进而影响到中学,特别是高中对地理学科的重视程度。 地理学就其发展历史而言已有数百年之久。既然它能发展到今天,仍成其为一门科学,肯定有自己的生命 力,否则这门科学会被历史淘汰。而一般人,对地理学了解不一定十分全面。地理学什么,有什么用,知道得 不十分清楚,近年来高考取消地理说明教育部门的一些人对地理学的内容和作用也并不十分了解,这一举措更 加剧了地理学科走入低谷和地理专业产生“危机”的程度。 地理学走入低谷,就社会原因而言不是地理教学改革本身所能完全解决问题的,但改革有助于问题的解决 。地理学的科教工作者要宣传自己,宣传自己的专业在当前历史条件下所起的作用。如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并不 是历史的“专利”。现在似乎一提爱国主义教育就是历史,尤其是近代史。其实地理学在整个科学体系中有自 己的立足点,具有其它学科不可替代的作用。地理学在中学教育方面,不仅可以进行爱国主义教育,而且还可 以进行国情、国策教育。它可使学生比较全面地认识家乡,对学生进行建设、保卫家乡、热爱乡土的教育;能 使学生比较全面地认识祖国,进行热爱祖国的爱国主义教育,能使学生认识世界,了解世界和对学生进行国际 主义教育;能使学生认识人类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对学生进行利用自然、保护自然和改造自然的辩证唯物主 义教育,并进而培养学生的环境意识,在经济建设方面,可以获得关于生产资源分布知识,关于人口、环境、 资源与经济协调发展的知识。此外,在对农业、工业、交通运输业、商业、旅游业等方面的知识的应用上也都 有其它学科不可替代的作用。 正因为此,地理教育,无论在中学课程中,或在大学为培养地理师资所设立的地理系都没有被砍掉过。无 论在中国,在世界其它国家重视程度时有起伏但都依然保留。只要肯定中学地理教育的重要性,大学师范地理 专业也定会被受到应有的重视。 当前我们国家的中心任务是搞经济建设,建设工业、农业、国防、科技四个现代化的强国。在这种形势下 ,中学教育会强调数学、语文、外语、物理、化学等学科。而地理教育其重要程度是应当削弱呢,还是应当加 强呢?结论是更应当加强。因为地理学来源于实践,也必然要为实践服务,指导实践,并在实践中发展。无论 是地理知识教育、地理技能教育、地理智能教育,地理教育中的德育都和实践,和经济建设密切相关。上述种 种地理教育更是提高全民族的素质不可缺少的环节。我国许多地区,盲目上马了许多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的重污 染小型企业(如小造纸、小冶炼、小化肥、小水泥厂等),它们虽为部分人或局部地区带来了暂时的经济利益 ,然而却导致了严重的环境问题,为国家、百姓,以致于子孙后代造成严重危害,带来沉重的社会负效益。这 些小企业经营者及其决策者们多是地理文盲。所以地理教育的重要性仅只 地理工作者知道是不够的,更主要的 是让更多的人了解,尤其是一些决策者,党政工作者了解,才不致使地理学走入误区。 地理学摆脱“危机”,还要克服不可忽视的自身存在的矛盾,即要解决在当今世界和中国特有的环境条件 下地理学如何发展的问题。 地理学是研究人地关系的科学,也是一门综合性很强的科学。就其综合性来说,无论哪一个专业都难以比 拟;但就其研究领域中自然经济各要素的深度来说,哪一个要素都有专门机构进行研究;就其实用性来说,也 不及许多专业产生经济效益明显。这是它在今天市场竞争的经济条件下不及其它许多学科之处,在竞争中处于 劣势地位。 地理学究竟要占领哪一个领域?如何发挥自己的优势?如何发展?尤其应如何为经济建设服务,与经济建 设挂钩?地理学所涉及的领域广泛,其研究不能面面俱到,更不能偏离方向,应发挥自己的优势,突出综合性 和区域性的特点。如研究投资环境如何优化,研究资源、人口、环境和经济如何协调发展,研究区域经济特点 ,制定区域经济发展规划,研究全球及中国可持续发展战略等问题都能发挥地理科学的优势,体现地理科学综 合性与区域性的特点。不少大学地理系更名,就是想要竖起一面改革的旗帜,与经济建设,社会实践挂起钩来 ,发挥自己的专业特长,以便广招生源。其实重要的问题不在于地理系叫××系(有的叫“城市与区域信息科 学系”,“城镇规划与建设系”,“国土开发与建设系”,“旅游系”等),而在于它的实质。关于地理学的 发展问题是一个复杂而深刻的问题,可作专题研究。这里需要认识的是地理科学今天不能仅是少数专业人员掌 握的科学的武器,而是广大干部、知识分子、劳动者及中青年,人人都应具有的知识,因而地理科学的发展会 激发人们对大中学地理教育的重视,而对地理教育的重视也会促进地理科学的发展。 目前中学地理教育存在如下若干问题。 1.高考不考地理,名曰“克服应试教育、而抓素质教育”,但在当前高考作为学校指挥棒是学生学习主要 驱动力的现实情况下,结果是造成学校对地理教育不重视,学生更不重视。有的由于对地理课时的删减,教学 计划完不成,大大降低了学生的学习质量。就后果而言,高考取消地理,反而成为应试教育的举措。 2.中学地理教学大纲许多重要规定得不到落实。如规定高中一年级96学时,平均每周3学时,许多学校每周 只开2学时。理由是每周两天工休日,课表排不下,此外还规定高中三年级地理有选修课,实际早已名存实亡了 。 3.知识与理论脱离实际,重知识教育,轻技能、智能教育。教学大纲及教材安排实习、实践活动、校外调 查研究活动甚少。反映有关人地关系的上述活动更少。如原大纲中规定阅读课外读物,看地理影片、电视节目 ,参观天文馆、气象台、自然博物馆、天象观察、气象观测、地震测报、环境监测、野外考察,地理调查等“ 每年应不少于一次”。九年制初中新大纲在乡土地理部分笼统提出了一些理论联系实际的内容,但缺乏明确的 要求与规定。 4.师资理论联系实际能力较弱,理论应用水平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不强。 5.大多数学校实习、实验设备、电教设备不足,经费不足,难以安排正常的实习实践活动。 初、高中毕业生一部分去向是升入高一级学校,相当一部分是分流就业。无论工作在什么岗位,地理知识 是生活在现实社会中最基本的知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人们的职业变动的可能性要比计划经济时期大得多。 任何人都很难说没有面临新的择业的机遇与可能,而具有广博地理知识的人会在新的择业中占一定优势,更容 易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要当一个好村长、好乡长、甚至是合格的县长、市长,应当说必须具备广博的地理知 识与能力,所以如果对中学地理教育不重视,不进行较大幅度的改革,是很难达到上述要求的。 地理教育改革的主要思路和措施是: 1.改进师范大专院校地理专业的课程设置及内容,突出应用技术课程比重,增加实习、实验比重,提高师 资理论联系实际的水平与能力。 2.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及需要,必将要求各项地理活动的开展。地理教学大纲是指导中 学地理教学改革,完善人才素质学科构成,最终达到全面提高中学教学质量的重要依据和准绳。因而制定或修 改以提高学生素质与能力为重点的教学计划及地理教学大纲。是十分迫切的任务。孙景沂先生在《中学地理教 学参考》94年7-8期和96年9期中先后介绍过编制高中地理新教学大纲的探索和编写中要处理好的几个关系,从 文章介绍看,在适应形势要求、内容更新与改进方面都大大优于现行高中大纲,建议地理实践活动安排要加强 ,要具体,最根本的问题是如何保证贯彻实施。 3.在课程设置方面初中以世界地理、中国地理为主,高中以自然地理、人文地理为主较为适宜,应保证时 数不得随意删减,加强对统考的严格管理,保证其严肃性,把好质量关,更应当恢复地理在高考中的原有地位 。 4.在地理教师任职资格方面切实落实教师法所规定的要求,非师范地理专业毕业的地理教师均属不合格的 师资,这部分人应通过进修达到符合要求的水平。 5.在师资队伍建设方面,各省地市,为适应新形势要求,组织好现任教师师资培训工作,重点是提高对新 教材的授课能力,理论联系实际和实验、实践活动的能力。 6.在教学设备方面要满足教材内容和实验、实习的要求,建立电化教室,将录像、幻灯、投影作为重要的 教学手段。全国统一编制地理图片、录像片、幻灯片、投影片,及时与教材同时配套出版发行,供应。 7.各地应建立自己的乡土地理实习基地,编写相应实习指导书发给学生使用。 8.建立一套与培养目标相适应的考核体系,包括知识的考核与能力的考核,要知识与能力并重。 9.各地要制定出 实施方案,抓试点,以点带面,争取在3-5年内抓出成效,落实新大纲的各项具体要求。 科学教育论文:统筹教育科学发展观心得体会 科学发展观学习心得 党的十六大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和任务。十六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明确提出了“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强调“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的要求推进改革和发展”。可以说,这就完整地提出了科学发展观并赋予新的时代内涵。通过学习,我深刻地感到:科学发展观的提出,是理论创新的一个突出成果,体现了中央新一届领导集体对发展内涵的深刻理解和科学把握,对发展思路、发展模式的不断探索和创新,对我们把握大局、做好各项工作,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一、深刻把握和全面理解科学发展观的内涵 科学发展观是指导我国现代化建设的崭新的思维理念。科学发展观的内涵极为丰富,涉及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发展各个领域,既有生产力和经济基础问题,又有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问题;既管当前,又管长远;既是重大的理论问题,又是重大的实践问题。它的基本内涵是:一是坚持发展这个主题;二是全面发展;三是协调和可持续发展。所谓坚持发展,就是要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所谓全面发展,就是要着眼于经济、社会、政治、文化、生态等各个方面的发展;所谓协调发展,就是各方面发展要相互衔接、相互促进、良性互动;所谓可持续发展,就是既要考虑当前发展的需要,满足当代人的基本需求,又要考虑未来发展的需要,为子孙后代着想。 1、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是科学发展观的前提。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纠正一些地方和领域出现的重经济指标,轻社会进步;重物质成果,轻人的价值;重眼前利益,轻长远发展的观念。但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提出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并不意味着发展经济已退居次要位置,更不意味着经济建设不重要了。经济发展是社会发展和人的发展的基础,我们要始终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不动摇。没有过去20多年的高速增长,就没有今天的大好局面。 我们既不能以经济发展代替社会发展,也不能因为强调发展的全面性而否定经济发展在社会发展中的基础地位,更不能否定经济建设这个党的工作中心。我们必须在坚持经济建设这个中心的基础上,来统筹各方面,促进全面发展。 2、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这是在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提出来的。首先,我国是共产党领导下的社会主义国家,我们发展经济的目的就是为了不断满足人民物质、文化生活的需要。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围绕的中心就是要满足人民的这些需要,包括生存的需要、发展的需要和享受的需要。其次,我们发展的目的是为了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以人为本,就是指以人为价值的核心和社会的本位,把人的生存和发展作为最高的价值目标,一切为了人,一切服务于人。因此,我们要深刻认识到,发展作为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不只是经济的量的增长,还包括经济结构的优化、科技水平的提高,更包括人民生活的改善、社会的全面进步,归根到底,是为了社会与人的全面发展。最后,注重以人为本,也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我们一切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也是我们做好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的重要保证。关心群众生产生活的工作做好了、做扎实了,我们就能凝聚起齐心协力战胜困难、推进事业发展的强大力量。 3、制度建设是科学发展观的重心。从根本上说,树立科学发展观,要解决的是体制、制度问题。中央是在《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提出科学发展观问题的,它表明,科学发展观同时也是科学的改革观。因此问题不仅在于我们“要”以人为本,“要”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更重要的是必须着眼于“怎样”实现这一要求。这就要靠体制改革,制度创新。就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要求而言,造成许多现实问题与矛盾的原因固然不少,但关键的一点还是市场经济体制在诸多方面的不完善,因此根本的解决之道在于按“五个统筹”的发展要求来深化改革,致力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 4、“五个统筹”是科学发展观的根本要求。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的要求,这五个统筹是实现科学发展观的根本要求。其实质,是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实现现代化的进程中,选择什么样的发展道路和发展模式,如何发展得更好的问题。 统筹城乡发展的实质,是促进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转变。我国正处在深刻的社会转型过程中,从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向现代社会经济结构转变,将是今后几十年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基本走向;统筹区域发展的实质,是实现地区共同发展。保持比较发达的地区快速发展的势头和扶持落后地区的发展,都是国家的既定政策。地区差距问题要在工业化、城市化和市场化的发展进程中逐步得到解决;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的实质,是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实现社会全面进步,增进全体人民的福利;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实质,是人口适度增长、资源的永续利用和保持良好的生态环境。我国是人均资源比较少的国家,资源约束是伴随工业化、现代化全过程的大问题,工业化和城市化道路的选择,发展模式、发展战略和技术政策的选择,乃至社会生活方式的选择,都必须考虑资源约束和环境承载能力;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要求的实质,是更好地利用国内外两种资源、两个市场,顺利实现中国经济的振兴。中国的国际经济地位正在发生带有根本性的变化。我们现在面临着和改革开放初期甚至和十年前完全不同的外部环境。 二、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正确处理好几个关系 1、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发展是硬道理,只有坚持发展,才能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才能保持社会的稳定。改革是推动发展的强大动力,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必由之路。稳定是推进改革和发展的前提。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一定要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可承受的程度统一起来,把不断改善人民生活作为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关系的重要结合点,在社会稳定中推进改革发展,通过改革发展促进社会稳定。 2、正确处理好物质文明、政治文明与精神文明的关系。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一定要正确认识和处理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三者的关系。一定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既大力促进物质文明发展,也大力促进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发展,并努力使它们相互配合、相互促进、相互协调。 3、正确处理好经济增长、经济发展与社会全面发展的关系。经济增长、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发展之间存在着相互依存、相互补充、相互促进的关系。经济增长、经济发展是社会发展的基础和前提,社会发展则是经济增长、经济发展的目的和保障。只有经济不断发展,才能为社会全面发展提供必要的物质基础,才能有条件增加就业,消除贫困,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和生活水平,促进社会全面进步。 4、正确处理好经济增长、经济发展与可持续发展的关系。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一定要把保持经济快速增长与合理保护环境、科学利用资源结合起来,把经济发展建立在生态良好循环的基础之上,努力实现经济协调发展,社会全面进步,资源永续利用,环境不断改善,生态良性循环的协调统一,坚定不移地走可持续发展道路。 科学教育论文:科学发展观与教育发展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这一科学发展观是关于发展问题的重大创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各项事业都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树立并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教育全面、协调、持续发展,也是教育研究的重要课题。 (一)全面认识教育的作用和地位 科学发展观包含丰富的教育意蕴。学者们普遍认为,科学发展观极大地拓展和丰富了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内涵,进一步说明了现代社会中教育的意义和价值,更加明确了教育与整个社会发展的紧密联系,进而突出了教育在整个社会中的地位。以科学发展观来重新认识教育的作用,会发现教育的职能已大为拓展。有学者指出,教育不仅仅是扩大生产资源的手段,而且是促进社会公平、和谐,提高人们解决环境与发展问题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因素。人的发展是一切发展的核心和最终目的。教育是培育人的事业,是人才资源开发的基础,用科学发展观指导教育工作,就要求我们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促进各级各类教育持续、健康、协调发展。 (二)树立科学的教育发展观 确立科学发展观指导下的教育发展观,是推动教育进一步发展的重要前提。有学者指出,在科学发展观这一科学体系中,以人为本是其本质和核心,全面发展是其重要目的,协调发展是其基本原则,可持续发展是其重要体现。科学发展观,特别是以人为本和五个统筹的要求,为教育改革与发展建立了一个新的参照系和评价标准。科学的教育发展观的关键和核心是按照教育规律发展教育。 树立以人为本的教育发展观。有学者认为,坚持以人为本,就是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进教育创新,深化教育改革,不断强化素质教育,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撑和人才保证。要在坚持“以人为本”的大原则下,深化与素质教育相关的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⑥另有学者指出,坚持以人为本就是坚持以人民为本。教育发展必须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教育需要,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 树立全面、协调的教育发展观。有学者指出,教育全面、协调发展,必须处理好教育系统内部的各种关系,特别是处理好教育发展中规模、质量、结构和效益的关系,实现规模、质量、结构和效益的协调统一。⑧当前,要特别注意处理好四个重要的关系:一是教育的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二是教育的区域发展与整体发展的关系;三是城市教育与农村教育发展的关系;四是教育与经济和社会的关系。 树立可持续的教育发展观。教育在促进经济、社会、人和自然的可持续发展的同时,其自身也要实行可持续发展。教育是可持续发展能力建设的关键领域。有学者指出,应坚持实施以学生发展为本的素质教育,这是教育自身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应坚持全面推进教育改革与创新,这是教育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动力。 (三)把握教育发展的战略机遇期 科学发展观的提出是进一步深化教育改革的一个重要机遇,也是促进教育更加科学和协调发展的一个重要动力。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教育工作全局,把教育的适度超前发展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最为重要的支柱。与此同时,在教育发展中,要树立发展意识、创新意识,用发展的观念来谋划战略、规划未来;用发展的观念来解决教育发展中出现的一些困难和问题。发展速度必须建立在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和效益的基础上,必须着力提高教育质量和效益。 (四)落实科学发展观,关键在于政府转变观念和职能 发展观作为指导发展的理念和原则,需要通过政策、制度和资源配置得以落实,政府无疑在其中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有学者指出,决策和管理正是发展观的反映。因此,科学发展观的真正落实,政府将起关键性的作用。发展观的偏差通常与政绩观的扭曲相关联,转变政府观念的一个重要内容是转变政绩观。转变政府职能就是要建立公共行政和公共财政制度,更多地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如何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用更大的精力、更多的财力加快教育事业的发展,保证各级各类教育的协调发展,防范市场失灵,保证教育公平,是政府面临的一个现实课题。 (五)以科学发展观促进教育政策创新 坚持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教育政策选择的根本依据。有学者认为,坚持以人为本,就是要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从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出发谋发展、促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这为教育政策选择奠定了价值基础。科学发展观还指明了我国教育政策选择的目的和方法,即促进教育的全面发展;明确了我国教育政策选择的基本原则,即协调发展。 还有学者认为,科学的教育政策作为教育践行科学发展观的支柱,其本质是通过教育资源、权利、责任的合理调配,促使教育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终极目的。科学的教育政策除其本身所具有的目的性、可操作性、规范性、理论性等一般特征外,还有前瞻性、相关性、权变性、人本性等特定的内涵。个人与社会、近期与长期、数量与质量、公平与效率,这四种关系不可分割、环环相扣,共同体现于教育践行科学发展观的过程之中。 (六)以科学发展观指导教育科研 科学发展观对于教育科研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学者们认为,在推进教育事业的持续发展中,教育科研具有不可替代的地位和作用。教育科研的可持续发展,内在动力因素很重要。要推进学术观点创新、学科体系创新、科研管理体制创新,促进教育科研不断发展和更加繁荣。树立科学发展观,要落实在尊重教育科研工作者的劳动和创造上,落实在遵循教育科研规律上。应把教育的问题放到社会发展这个大背景中来研究,用多元化的方法,多学科的视角思考教育问题。教育研究要大力倡导科学精神,重视学术规范和学术道德。 科学教育论文:探讨如何落实科学发展观助推教育事业持续发展 当前,全国各地正在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学好用好科学发展观,促进教育全面、协调、持续发展,也是教育研究的重大课题。教育担负着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重任,在现代化事业中具有基础性、先导性和全局性的作用,教育的发展是社会发展的重要部分和重要标志。本文就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从三个方面进行了一些探讨。 一、积极倡导正确的教育价值方向 北京市四中刘长铭校长在《中国教育报》发表的一篇文章中指出:"作为教育者,我们有责任引导社会正确的教育价值方向,而不要强化社会的不正常心理,这是一个对青少年和全社会负责任的教育工作者最基本的良知。" 要倡导正确的教育价值方向,就必须纠正两种对教育的错误认识:第一种认识,家长绝对平均主义的诉求。家长和学生都在追求教育公平,可他们没有意识到,教育公平不是绝对平均,均衡发展不是平均发展。教育公平不等于平均主义,不可能对每个地区不同类型的学生进行平均投入。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一种表现,是一定社会给予全体社会成员自由、平等地选择和分享当时、当地各层次公共教育资源的一种教育发展状态。教育公平应当根据不同地区、满足各种类型学生的不同需求,而不是统筹国家教育资源,予以平均投入,否则就办不出高质量的学校,也培养不出高质量的学生,更不利于实现人才强国的目标。第二种认识,人们普遍把读书升学作为实现现代中国社会阶层流动的一个有效途径。许多人坚信"知识改变命运"。读好书,升好学,进入一流大学,找个体面工作,进入上层社会,这也许是每个家长对子女的期盼。正因为这样,人们对教育的观念开始扭曲,学校开始盲目地追求升学率,家长因为孩子的成绩不好而批判学校,批判相关机构。他们看重的是眼前利益,并没有看到真正的教育。真正的教育要着眼于人的一生,促进学生各个方面的发展,而不论这些教育成果能否在近期显示出来,其质量和成果不仅仅表现在少数获奖学生和获奖项目上,而应体现在每一个学生发展的增量上。 那么,学校应该引导社会树立一种什么样的教育价值方向?我认为,应该做到"三个重视":一要重视学生品德和人格的培养。优良的品德和独立的人格,是教育价值方向的核心内容。道德是人的灵魂,要引导学生关心他人比关心自己更重,关心集体比关心个人更重,关心国家比关心个人更重,倡导学生关心同学、关心师长、关心学校、关心国家,积极树立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人生观、价值观,在潜移默化中教会学生做人。同时,教师要以自身的人格魅力教育和影响学生,培养学生控制和支配自己的情绪的能力,以及真诚、自信、自尊、友好的人格。二要重视民主和创新精神的培养。营造民主氛围,增强班级活力,让学生在各种活动中培养民主意识,尊重他人和他人的意见,学会集中智慧和创造。要努力培养学生的创新和改革意识,激发他们的创新热情,敢于否定,大胆探索,小心求证,静心思考,理性分析。温总理曾经说过,一个民族要有一群仰望天空的人,这样的民族才有希望,这样的国家才有前途。三要重视健康和文明意识的培养。将生活方式教育纳入学生的素质教育,培养健康的生活方式和饮食习惯,远离黄赌毒,积极锻炼身体,拥有强健的体魄。倡导传统国学教育进课堂,让学生在传统文化的熏陶中,打下坚实的文化基本功,陶冶情操,提高修养。从礼仪方面入手,建立学生"文明积分卡",注重培养学生的现代文明意识、安全意识。 二、努力推动教育和谐健康发展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上世纪90年代就认为:"发展越来越被看作是社会灵魂的一种觉醒"。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是发展,和谐发展是其题中之义。我们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就是要构建和谐发展的社会,实现可持续发展。这里的科学发展,不仅仅指物的发展,人的发展才是更重要的。教育则承担着推动人的发展的重任。实现教育和谐健康发展,我们任重道远。 一方面,教育追求的应该是幸福人生,而不仅仅是成功人生。什么是"幸福"?幸福没有衡量尺度,没有鉴定标准。幸福是人对生活、境遇、欲望、行为的美好感受。成功人生不等于幸福人生,当所有人都被物化为一种价值的时候,生命本身的乐趣就没有了。学业的优秀固然好,但它不等于人生的成功;事业的成功也固然好,但它也不等于人生的成功。而人生成功的唯一衡量标准就是活着是否感到幸福,通俗地说就是个人的幸福指数有多高。因此,获得幸福人生的因素很多,我们永远不要片面关注和追求。 另一方面,教育应该在竞争中实现和谐发展。高质量的教育应该是充满竞争的教育。竞争对教育的发展和社会进步具有促进作用,它赋予我们压力和动力,能最大限度地激发我们的潜能,提高学习和工作的效率;使我们在竞争、比较中,客观地评价自己,发现自己的局限性,提高自己的水平;能让我们的集体更富有生气,丰富我们的生活,增添学习和生活的乐趣。但是,过度的竞争会影响教育公平,不利于教育的良性发展,不利于和谐社会的建设。学校为了能提高升学率,扩大办学影响,增加学校吸引力,竞争十分激烈,展开生源大战、考试大战。我们应该看到,竞争的结果不一定是两败俱伤,参与竞争的各方通过竞争,可以实现合作共赢,共同发展。教育还必须注重在竞争中实现和谐发展。这种和谐贵在"和而不同",和谐不同于平均主义,而是在承认差异、正视差异的前提下,提倡共同发展、和谐有序。 因此,我们需要大胆改革升学考试制度,冲破唯分数论的障碍,积极实施素质教育和能力教育,减轻学生的负担;需要大胆改革教育评价制度,淡化升学率宣传,不片面追求升学率;需要合理配置教育教学资源,扶植薄弱学校特别是农村学校发展,缩小地区、校际差距,营造公平教育氛围,推动教育公平;健全以收费、基建等为主要内容的教育监督机制,聘请特约行风监督员。通过这些举措,促进教育健康和谐发展。 三、充分发挥校长的核心领军作用 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对学校来说,意义重大。一个学校同样需要实现科学发展,而发展的关键是需要一批高素质的教师队伍,这其中校长起着核心的领军作用。作为校长,应该如何践行科学发展观? 第一,校长要能够安安静静办学。市场经济条件下,物欲横流,各种思潮涌动交织。作为校长,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社会结交面自然比较广,与形形色色的人打交道,有时可能会有一些心理落差;各方面来找的人甚至有求的人比较多,也处于各种矛盾的焦点,工作压力非常大,有太多的事情需要协调处理。好的学校,必定有一个优秀的校长。要办好学校,实现学校科学跨越发展,校长就一定要做到安安静静办学,不盲从社会世俗观念,不留恋权力纷争,要从纷纷扰扰的事情中跳出来,集中精力、集中心思谋划关系学校发展的大事。 第二,校长要真正成为管理专家。一个学校,从某种程度上讲,就是一个小社会。高水平的办学,取决于高水平的管理。要使学校这部机器正常运转,甚至高效运转,校长就必须真正成为管理方面的专家。要突出"三个加强":一是加强教学管理。要注重教学思想的管理,加强学校之间的交流与沟通,促进教师教学思想观念转变。要注重教学过程的管理,经常深入课堂了解教学情况,强化教学过程的监督检查。要注重教学质量管理,加强教学质量监测评估,提高课堂效率。二是加强教师队伍管理。教师是学校的一面镜子,教师队伍素质的优劣,是教书育人、教学质量的关键。要加大教师培训力度,使广大教师能够及时接受先进的教学理念,能够掌握现代化的教学手段,能够不断更新和补充知识,从而更好地适应工作的需要。要加大教师考核力度,全面实施教师聘用制,落实岗位管理和目标管理,适当拉开绩效工资分配档次。要注重培优培强,培养一批学科带头人,实行"老带新"、"骨干带新人"等方式,促进教师队伍整体提升。三是加强学生管理。结合学生的生理和心理特点,做到爱学生、了解学生,经常与学生谈心交流。强化对学生的日常管理,从严治学,因材施教。 第三,校长要努力成为改革先锋。实践证明,那些成功的名校,必定是勇于改革、善于创新的学校。我们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首先是学习,更重要的是实践,只有实践才能出成效。因此,校长必须切实肩负起学校改革创新的重任,努力成为改革的先锋、实践的模范。要积极创新教学模式,深入研究新教材教法,丰富课堂教学内容,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积极创新校园文化,如举办校园艺术节、体育节、合唱节、读书节等活动,为学生的全面和谐发展创造良好的空间。要积极推动特色发展,坚持特色立校,紧跟时代要求,创新办学理念,打造优势学科,努力形成自身的办学风格。 科学教育论文:高校教师教育管理科学发展观论文 以人为本创新高校教师的教育管理 摘要: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树立科学发展观的思想,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本质和核心,目前高校教师教育管理中存在一些缺少以人为本的现象。研究如何从人的本性出发,充分满足教师的需要,充分开发和发挥教师的潜能,促进教师的人格完善和全面发展,是每位高校管理者必须思考和探索的重要课题。 关键词:以人为本 创新 高校教师 教育管理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树立科学发展观的思想,强调“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高等院校如何坚持以人为本对高校教师进行教育管理,从人的本性出发,充分满足教师的需要,充分开发和发挥教师的潜能,促进教师的人格完善和全面发展,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关键,也是每位高校管理者必须思考和探索的重要课题。 以人为本要求坚持把人放在首要位置,充分发挥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把实现好、维护好和发展好人的根本利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一切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是否符合人的根本利益和要求,作为衡量一切工作的根本标尺,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以人为本”具有三层基本涵义:其一,它是一种对人在社会发展中的主体作用与地位的肯定。既强调人在社会发展中的主体地位和目的地位,又强调人在社会发展中的主体作用。其二,它是一种价值取向。即强调尊重人、解放人和塑造人。尊重人,就是尊重人的类价值、社会价值和个性价值,尊重人的独立人格、需求和能力差异,尊重人性发展的要求。解放人,就是不断冲破一切束缚人的潜能和能力充分发挥的体制、机制。塑造人,是说既要把人塑造成权利的主体,也要把人塑造成责任的主体。其三,它是一种思维方式。以人为本,意味着任何个人都应享有作为人的权利,对任何个人的权利都应给予合理的尊重;意味着对人以外的任何事物都应注入人性化的精神和理念,给予人性化的思考和关怀。要求我们在分析、思考和解决一切问题时,既要坚持运用历史的尺度,也要确立并运用人的尺度;既要关注人的共性、也要关注人的个性;要关注人的生活世界,要对人的生存和发展确立起终极关怀;要树立起人的自主意识并同时承担做人的责任。 一、当前高校教师教育管理中缺少以人为本的表现分析 (一)高校教师思想政治教育中缺少以人为本的表现 长期以来,高校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存在着几种片面倾向:一是单纯强调道德知识的灌输;二是过分提高道德行为规范的要求,并由此形成了“说教式”和“管教式”两种传统的思想政治工作模式;三是不闻不问、束手无策,使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名存实亡。 教师是特殊的群体,思想政治工作具有以下几个基本特征:随收入的提高,对精神生活的追求增多;文化素质层次较高,具有自我教育、管理、参政、议政的能力;民主意识较强,公平心理不断升华,完美追求日趋强烈;竞争精神明显,在教学、科研等各方面都有很好的表现等等。因此,做好高校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必须用新的思想观念指导实践,重新审视我们思想政治工作的价值取向和生存根基。确立以人为本的教育思想和工作思路,坚持教育的发展性、主体性、动态性和针对性,无疑对加强和改进新时期高校教师思想政治教育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高校教师管理中缺少以人为本的表现 过分重视组织的权威性,忽视教师的主体性。在这种行政管理模式中,组织具有绝对的权威,是社会意志的代表。行政人员成为管理的主体,教师只是管理的客体或对象;行政权力居于主导地位,学术权力被边缘化,教师的工作价值主要取决于其在权力体系中的位置或被行政权力认可的程度;决策权高度集中于管理层,教师只是被动的执行者。管理者与教师的关系只是一种简单的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教师的主体性受到贬抑,缺乏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 过分强调组织目标的达成,忽视教师的自我实现。从管理的目的来看,传统的高校教师管理片面强调组织目标的达成,所谓“大学之大,非大楼之谓也,乃大师之谓也”,教师的成长理应成为大学组织最重要的目标之一。然而很多学校的管理者在管理实践中却不关切精神世界和物质生活境遇,把学生的成长与教师的成长剥裂开来。 过分强调管理的统一性,忽视教师的类特性。在现行的高校教师管理中,很多管理者在管理方法上以刚性手段为主,以“经济人”的人性假设为基础,无视知识分子的类特征及个性差异。高校教师从事的工作不仅仅是为了谋生,更多的是追求学术生命的充盈与完满,享受创造性劳动的欢乐。他们个性化的教学是人的个性化体现,然而标准化的评价体系却容不得教师个性化的教学模式,使之远离个性化,致使教学出现死气沉沉的现象。他们具有强烈的反思批判精神与社会责任感,这必然与传统管理所强调的管理者权威发生冲突,影响管理绩效的提高。 过分强调管理的外控性,忽视教师的自主创新。受科学管理思想的影响,高校教师管理日益走向制度化、规范化、定量化的轨道,强调用外在的制度约束、引导、评价教师的行为。从现实来看,量化标准管理具有一定的科学性、针对性、可操作性。但是,一些过于量化的标准在实施过程中制约了教师的主动性,挫伤了教师的创造性,使得教师按部就班,循规蹈矩,不求无功,但求无过。但是,大学的基本使命是培养人才与知识创新,人具有复杂性、模糊性、不确定性,人才培养的质量难以用一把科学的尺子来度量,教师的教育教学行动是一个不断创新的过程。 二、实现以人为本的高校教师教育管理创新 (一)以人为本创新教师思想政治教育的途径 确立以人为本的思想政治教育思路。思想政治教育要尊重并服务于人的发展性,确立教师的主体性,树立动态观念。教育人、提高人、发展人是高校教师思想政治教育的最终归宿和价值取向。只有始终以人的发展为中心,服从服务于人的发展这个中心,才是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存在和被接受的唯一理由。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者要转变观念,把思政工作的重心从维护稳定转移到促进发展上面来,切切实实地为教师的成长和发展服务。实践中,思政工作者只能起到一个“导”的作用,真正意义上的教育效果来自于教师自身的感悟和体会。要善于激发教师的主体性,用恰当的形式和内容并以恰当的载体引导教师主动地进行自我学习、自我教育。思想政治工作没有8小时内外之分,也没有校园内外之别,要根据个体发展的不同情况,整合多方面力量动态地进行,在动态中把握教师思想的热点、焦点和难点问题。 增强思想政治教育的人文关怀。高校教师思想政治教育要十分注重“人情味”,真正尊重人、信任人、理解人、关心人,彻底摒弃形式主义、教条主义和简单化的作法,带着对教师的满腔热情投入工作。要重视教师日常生活问题的解决,要把解决思想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一个不重视群众生活困难,不关心教师痛痒的人是永远得不到教师信任的,也是永远做不好教师思想政治工作的。 拓宽教师的人际交往面。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人的全面发展从本质上讲就是丰富人的社会关系,人的社会关系越丰富,自身的发展就越充分。高校教师思想政治教育要坚持集体主义的道德观和价值观,并通过拓宽教师的社会交往和人际网络,使教师走出个体化、分散化的工作和生活圈子,在集体和社会关系中获得教育,自觉地使自己的行为符合集体的道德规范,在实现集体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过程中实现自身价值。要创造条件,鼓励教师以开放的眼光和开放的意识参与集体活动,在社会交往中获得集体文化的熏陶,获得社会教育的提高。 提高思政工作者的人格魅力。思想政治工作者要通过自身高尚的思想情操和完美的人格力量,使教育对象产生敬佩、信任、亲切的感觉,从而效仿从同你的教育或引导,最终达到思想政治教育的目的。思想政治工作者要不断提高政治理论修养,不断丰富科学文化知识,以坚强的党性、广博的知识、真诚的胸怀、清廉的作风增强自己的影响力和感召力。真理使人信服,人格使人信任,双重的力量就能极大地提高思想政治工作的效果。要从情感上接近教师,善于“换位思考”,设身处地地为他们着想,用坦诚和热心消除对方的心灵屏障,这样才能实现与教师的情感沟通与理解,才会有思想上的相互交流和影响。 (二)以人为本、创新高校教师管理的新路子 1、以人为本,构建和谐高校 要以人为本,构建高校和谐发展的体制、机制和制度;构建和谐的校园文化和人际关系;建造和谐、优美的校园环境。学校的体制、机制和制度,决定了学校的行为方向和人的做事方式,其设计应突出以人为本的理念,富于人性化,不能简单地把师生员工看作制度的对象,有规训而无体谅。高校文化是左右师生员工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的环境,它潜在地并时时刻刻地指挥着他们的一举一动。一个文化和谐的高校,必然体现以人为中心,从人的价值追求上引导,用一种强大的文化,造成一种共同的价值观,这种价值观把人们团结起来,动员起来,激发起来。高校还要有和谐的人际关系,应始终贯彻平等、尊重、合作、发展为基本内涵的人本思想,以诚待人,以情感人,以理服人。良好的校园环境对教职工具有陶冶情操、潜移默化的作用。校园建筑装饰、绿化美化应体现中华文化特点,突出校园文化氛围,以朴素大方、庄重明快、自然流畅、简洁实用为要,形成集绿化、美化、净化、园林化为一体,融校园、花园、乐园、家园于一身的育人环境。 2、以人为本建立高校激励制度,强化管理艺术 激励制度是一定时期内相对稳定、规范、标准的激励手段和方法体系,它以文字和文件的方式来体现。它创设了教职员工可预期的激励环境,对员工的行为引导和动力促进产生直接和明显的影响。激励制度包括学校和部门两级。有教学激励制度、科研工作激励制度、管理工作激励制度等等。虽然激励制度的作用是主要的,但学校各级管理艺术对教职工的激励作用却是不可忽视的,因为它会在相对隐含的、无形的层面上发生积极的或消极的影响。激励性管理艺术表现在:第一,尊重教职工。了解教职工的意见;重视教职工的才华,寻找机会以提供学习或深造机会;把教职工当作自己的“顾客”,真诚服务于他们等。第二,信任教职工。让教职工参与到某些特定的活动中;把学校或单位信息与教职工分享;相互充分的沟通等。第三,认可和赞美教职工。对表现良好的教职工,以各种可能的方式鼓励、认可或赞扬他们;认同或赞赏教职工的与众不同之处,以充分发挥他们的特殊潜能等。第四,对教职工的工作给予力所能及的支持。此外,在管理艺术的发挥上,管理者的个人品质也会起相当大的制约或影响作用。一般来说,学校或单位领导的诚实、远见、公平、睿智、正直等品质是特别受教职工欢迎的。 3、完善岗位聘任制,以人为本建立科学的考评体系 推行岗位聘任制是我国高校人事制度和分配制度改革的一个基本方向。首先要科学设置岗位,明确岗位职责。对教学、科研、党政管理、辅助性工作岗位等分类别、分等级设置。其次要建立岗位津贴制度。通常可考虑把岗位津贴分为固定和浮动两大部分,固定部分属于基础津贴,浮动部分属于业绩津贴。不同等级的岗位,基础津贴应该不一样,高层次岗位应考虑以基础津贴为主,因为高水平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要承担学科建设和教学科研的领导责任,同时也需要比较宽松的学术环境。低层次的岗位津贴则可考虑以业绩为主,主要通过完成具体的教学、科研工作取得回报。 根据不同的岗位,要建立科学合理的业绩考评体系。岗位职责要素的考评始终应是基本的部分,通常可从德、能、勤、绩四个要素入手,其中,每一大要素又可细分为若干次等要素,如“德”包括了政治品质、思想作风、职业道德等。“能”包括了学识水平、工作能力、身体能力等。“勤”包括了工作态度、事业心、责任感、服务精神、出勤率等。“绩”则包括了完成工作的数量和质量,在本职工作中是否有突出成绩等。为了保证对上述各要素评价的客观性,通常需要考虑结合几个不同侧面的评价结果。考核要注重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定性考核应控制在考核总值的30%—20%之间,使考核的结果主要是以量化的数字来说明的。要注重考核人员的代表性与人数的科学性。做到逐级考核与多种考核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民主与集中的合理加权系数相结合。 要充分发挥考核结果的效用,使考核结果成为对教职工进行奖惩的主要依据。要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相结合,要与教职工的职称晋升、进修培训挂钩。 4、以人为本实施柔性管理、尊重教师需要的多层次性 柔性管理不是不要制度,而是要求制度设计要充满人文色彩与生命关怀,尊重高校教师的劳动特点与类特性,更为重视组织文化潜在的规范、控制与整合作用;主张用理念凝聚人、用目标激励人、用魅力感染人、用文化陶冶人,实现教师与组织文化的双向建构。在柔性管理模式下,管理者不再是高高在上的命令者、控制者、监测者,而成为教师教育教学行动的示范者、人际关系的协调者、良好工作环境的创设者,成为教师成长的引路人,成为教师的良师益友与工作伙伴。学校的办学从以行政为中心转向以教学、科研为中心;管理者、教师、学生不再构成一个金字塔,而是构成同心圆,学生取代管理者成为组织的“圆心”;教师管理不再是少数人对多数人的控制性管理,而转向以教师为中心 的全员管理、自主管理;教师不再只是一个执行者,而对各种学术性事务乃至非学术性事务拥有广泛的决策权、参与权、发言权、监督权。要关切教师的身体健康,改善教师的住房状况,使教师摆脱“清贫”的职业形象,从“贫穷而崇高”走向“富裕并崇高”,“快乐并崇高”、“健康并崇高”,切实提高高校教师的经济地位与社会地位。并在此基础上,引导教师走出教书谋生的消极状态,发展教师的多种需要,提升教师的日常教育生活品质,让教师不仅有丰富的物质生活,也有丰满的学术生命,成为自主自觉的教育家。然而这并不是说所有的教师都要成为教育家,更不能用教育家的标准来要求每一位教师,在积极引导教师在教书育人方面争先创优的同时要尊重教师发展的多种可能性,鼓励教师自主选择不同的发展路径,自主建构理想的职业形象,实现源于个体身心特质与现实生活境遇的个性发展。 科学教育论文:党员先进性教育体会—用科学的理论指导实践 党的十六大强调指出:“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关键在坚持与时俱进,核心在坚持党的先进性,本质在坚持执政为民。”这个论断明确地告诉我们,贯彻好“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就要围绕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这个本质,在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进程中,始终不渝地坚持党的先进性。无数的历史现实证明,党能否保持先进性,关系到党能否存在和发展,关系到党的事业的成败,关系到我党执政地位的巩固。同时,党的先进性来自党员的先进性,党的先进性和党员的先进性是密不可分的。通过前一阶段的保新学习,特别是陈局长关于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讲话,我深刻地认识到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的重要性,它是具体的、发展的,是与我们的时代、工作和生活紧密相连的,我国正处在一个新的加速发展时期,加强党员先进性教育十分必要。作为一名普通的共产党员,一名公务员,更应加强先进性教育,用科学的理论指导实践,现结合本人学习,谈谈自已的体会: 一、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首先要准确把握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内涵 什么是党的先进性,不同的历史时期有不同的要求和不同的体现。联系我们党成立以来的历史经验,归根到底要看能否代表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同志集中全党智慧创立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把生产力标准、社会进步标准、人民利益标准统一起来,对党的先进性进行了科学的定位,作出了最新的概括,进一步明确了保持党的先进性的基本内涵和根本要求,为我们提供了广阔的理论空间和实践空间。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核心是坚持党的先进性。这是判断马克思主义政党的试金石,也是衡量真正学懂、真心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根本标准。 二、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要深刻理解“先进性”的意义 保持先进性,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根本特征,是决定党的前途命运的根本问题,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根本建设。先进性从来都是历史的,而不是一劳永逸的。我们要用发展的观念,用实事求是的观念理解党的先进性和共产党员的先进性。 1、理论上先进是“先进性”的首要方面。马克思主义政党的先进性,首先表现在理论上的先进性。没有科学理论的指导,就没有全党思想上的统一、行动上的一致。正如列宁所指出的:“只有以先进理论为指南的党,才能实现先进战士的作用。”以同志为总书记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创造性地提出了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标志着我们党在执政理念上的一个飞跃。能不能敏锐地把握时代的发展变化,能不能正确判断我们党所处的历史方位,能不能始终站在时代的前列,肩负起崇高的历史使命,关键取决于能不能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全党。 2、推动实践对保持先进性的重要意义。一个政党是否先进,主要看在推动历史前进中的作用。先进性是具体的,要在实践中加以检验;先进性是动态的,要在实践中加以发展。先进性需要在实践中赢得,更需要在奋斗中保持。 3、紧跟时代对保持先进性的重要意义。时代的坐标提供了先进性的方位。一切先进的政党,其存在的全部意义和价值,就在于不断地解决时代提出的新课题。我们党作为一个在改革开放条件下领导国家建设的党,保持先进性,最重要的就是要体现时代性。只有这样,才能紧跟时代的步伐,始终站在时代的前列。 三、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要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1、学习科学理论,坚定理想信念,在思想觉悟上发挥先进性。 政治思想素质是党员综合素质的灵魂。理想和信念是人的精神支柱,要认真学习科学的理论,用先进的理论武装自己的头脑,牢记共产党的宗旨,牢固确立共产主义的理想信念,努力为广大纳税人服务,为基层一线税务工作者服务,不断提升自己的政治理论水平,为全市的税收工作服务。 2、提高业务素质,增强业务能力,在工作业绩上发挥先进性。 要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如果离开了本职工作,等于是一句空话;要做好本职工作,如果缺乏必要的知识和技能,同样是无能为力。从事信息岗位工作,就是要立足本职,努力钻研业务知识和技能,向先进人物学习,向一线工作人员学习,寻找知识的欠缺,工作中的差距和不足,为做好本职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3、加强道德修养,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在工作作风上发挥先进性。 作风是共产党员党性的体现,要实事求是、光明磊落,工作扎扎实实,追求实效,不搞花架子,不作表面文章。平时要发扬艰苦奋斗,廉洁自律的作风,自觉抵制腐朽思想的侵蚀。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克服享乐主义、拜金主义,以权谋私的思想和行为。 四、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要结合工作实际,持之以恒 1、要脚踏实地地做好本职工作,这是每一个共产党员的最基本的职责。中央领导曾指出:领导干部讲政治,最重要的是通过自己的实践,体现在自己的日常工作和学习上。无论自己从事什么工作,都要树立高度的责任和敬业精神,尽心尽力把工作做好。一切都要以党和人民利益为出发点,不能急功近利,更不能计较个人得失;对工作勤勤恳恳,求真务实,从自身的工作出发,踏踏实实地做好每一件小事。 2、要善于学习,坚持学习。共产党员的先进性不是天生具备的,而是在不断地学习、不断地实践的过程中,通过不断地总结和提高形成的。“不学习就会落后,不学习就会失去前进的方向。”我们从事的工作,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面临许多新问题,新矛盾,新内容,没有雄厚的文化知识,管理知识,现代科技知识,哪怕有再好的愿望,也只能是事倍功半。认真、系统地学习,特别是学习政治理论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共产党员只有通过努力学习,才能保持正确的前进方向和动力,不被任何困难所吓倒。 3、党员要保持进行先进性,就要克勤克俭,生活上严要求 共产党人在生活中应该做到:(1)、生活待遇上不攀比,要比贡献、比 业绩。(2)、非分之想不可有。社会主义的分配原则是按劳分配,讲求取之有道。(3)、艰苦奋斗的作风不可丢。要提倡艰苦朴素,勤俭节约,杜绝腐败现象的滋生蔓延。(4)、遵纪守法,接受监督,抵制腐朽思想的侵蚀。只有增强法制观念,完善监督机制,才能从组织上堵住腐化堕落的通道。 4、党员要保持先进性,贵在持之以恒 保持一时的先进性并不难,难的是永葆先进性,我们必须从多方面着手,持之以恒,时刻以清醒的头脑,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 总之,我们要乘这次保新教育的东风,紧密结合工作实际,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进一步转变观念、转变作风,努力做到依法行政、高效行政、廉洁从政;积极为纳税人,为基层税务人员服务,为全市各项国税工作服务,永葆一个普通共产党员的先进性。 科学教育论文:谈中学化学教育中的科学素质培养 一、科学素质的含义与特征分析 目前学术界对“科学素质”尚无公认的确切的定义,但有关科学素质的论述却有许多。科学素质(Science Literacy)一词源自英文( Literacy) 。Literacy的原始含义主要有两层:一是指有学识, 有学养, 跟学者有关; 二是指能够阅读,能够书写, 对象是一般的普通大众。自20世纪60年代以后,科学素质的内涵随着社会的发展也不断地发生了变化和得到了发展。科学与社会、科学与技术、科学与人文等已发展成为科学素质的重要内涵。如1996年出版的美国科学教育国家标准提出:科学素质是指个人选择和决策,参与社会、文化事业和经济生产活动所需要的对科学概念和过程的认识和理解,也包括一些特殊类型的能力。同时美国在国家理科“内容标准”中对培养“科学素质”列出了八项内容:统一的科学概念和科学过程;作为探究的科学;物质科学;生命科学; 地球和空间科学; 科学和技术; 个人和社会前途中的科学;科学的历史和本质。 在我国,人们对科学素质也进行过探究, 但都是把科学素质的内涵概括为几个范畴,或把科学素质的内涵划分为几个方面或几个构成要素。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 ①三因素说。一是有人认为科学素质包括三个层面, 即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科学方法与思维、科学精神与价值。二是有人认为科学素质指的是学生在接受一定的科学知识的基础上和接受科学知识的过程中所形成适应社会发展的和人类自身完善所需的基本品质和能力。这种观点认为科学素质涵盖科学知识(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基本原理)、科学品质(科学道德、科学情感、科学精神、科学态度、科学思想、科学方法、科学意识、科学习惯) 、科学能力(观察能力、记忆能力、注意能力、思维能力、想象能力、实验能力、自学能力、决策能力、组织能力、归纳能力、表述能力、创新能力) 等三个方面。三是中国科普研究所袁正光老师把科学素质的结构划分为知识结构、智力结构和非智力结构三个方面来论述。②四因素说。一是有人认为科学素质至少应包括科学精神和态度、科学知识、对科学过程的理解(主要是科学思维、方法和技能) 和活动能力等四个方面。二是有人认为科学素质是现代人的综合素质的一个重要方面,它是一个人的科学认知水平、科学认知能力、科学实践能力和科学精神的综合体现。三是有人认为科学素质是人们在认识自然和应用科学知识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基本素质。科学素质是由科学知识( 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科学方法(自然科学一般方法、学科科学方法、学科学习方法)、科学能力(观察能力、实验能力、思维能力、自学能力、创造能力) 、科学精神( 科学观、科学品质)构成。③五因素说。一是有人认为科学素质的内涵是由科学知识、科学能力、科学方法、科学意识和科学品质五大因素构成。二是有人认为科学素质包括科学思想、科学精神、科学态度、科学方法和科学作风等五个方面。三是2002年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编写的、由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的《高考化学测量研究与实践》一书指出:科学素质主要指自然科学素质,是指在先天遗传素质的基础上, 经过教育和实践发展起来的人们认识自然和应用自然规律的内在品质。基本科学素质包含科学知识与技能(基础知识、基本技能) 、科学方法(自然科学方法、学科科学方法)、科学能力(科学认知能力、科学实践能力、科学创造能力)、科学观( 辩证唯物主义观、科学价值观、科学自然观) 、科学品德(科学兴趣、科学情感、科学意志、科学态度) 等五个方面。④六因素说。有人认为科学素质是指在接受一定科学知识的基础上所形成的适应人类社会发展所需的基本品质和能力, 诸如科学情感、科学态度、科学方法、科学思维、科学实践意识、应用科学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等六个方面。 根据国内外专家、学者对科学素质内涵的论述,结合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对学生科学素质的时代要求,具体表现在四个维度: 科学探究( 过程、方法与能力) , 科学知识与技能, 科学态度、情感与价值观, 对科学、技术与社会之间关系的理解,以及综合对三个领域的理解:科学的三个层次:知识、方法、观念, 观念是最高境界; 文化的三个层次:符号、规范、价值观, 价值观是最高境界; 教育的三个层次:知识与技巧、方法与态度、感悟与价值,感悟与价值是最高境界。我们认为科学素质是一种视野、是一种方法、是一种能力、也是一种观念,它是学生在认识自然和探究自然规律的过程中所形成的内在品质和能力。科学素质主要由科学知识与技能、科学能力、科学方法、科学思维和科学品质五大要素构成。 在科学素质的五个构成要素中,各要素之间的关系不是孤立的,而是彼此相互作用和影响的。它是一个德育和智育相互兼顾,知识、观点、能力协同培养, 智力因素和非智力因素综合考虑的系统工程。科学知识和技能是构成和发展科学素质的基础要素,科学素质的形成必须以科学知识和技能为基础。科学方法和科学能力是科学素质的核心要素, 科学方法、科学思想是科学素质的翅膀, 科学品德是科学素质的灵魂。科学品德严重影响着智力因素的水平, 是整个科学素质结构中的动力条件; 科学思想是导向; 而智力是科学素质的核心,其中能力是科学素质的发展方向。在科学教育过程中,通过学生的探究, 能逐渐培养、发展学生的科学能力,使学生掌握科学方法, 形成良好的科学品德, 同时促使学生逐步形成科学思想。 二、中学化学教育中科学素质的基本内容 对学生进行科学素质培养是以形成科学的观念、知识、方法和态度,从而形成科学能力为根本目的, 以培养学生具有基本科学素质为目标的教育。这是基础理科教育的共性之一。下文按照科学素质的内涵定义,分别论述化学学科的基本科学素质内容。 1.尊重和满足学生发展需要, 让学生牢固地掌握化学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 化学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是发展学生科学素质的基础,也是中学化学素质教育的核心内容。它既能提高学生对观世界的认识能力,又能促进学生的智力发展和科学观的形成。化学知识总量大,增长快, 在化学教育中只能选择那些对学生认识世界、面向未来及自身发展所必须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内容作为学生的学习内容。中学化学中的科学素质知识主要有:化学基本概念、化学基本理论、元素化合物知识、实验知识、有机知识和化学计算知识六大块知识体系。 其具体体现在:①初中阶段要学习物质的组成和结构的初步知识,氧气、氢气、碳及其化合物的知识, 酸、碱、盐的性质及无机物之间的相互反应规律的知识和有关溶液的基本知识; 学会使用化学用语的技能、化学实验的基本技能和进行基本化学计算; 初步学会学习化学的方法。②高中阶段要在初中化学的基础上进一步学习物质结构、元素周期律和周期表、 物质的量、氧化- 还原反应、化学反应的能量、化学反应速率和化学平衡、电解质溶液和电化学胶体等基本概念和理论; 卤素、碱金属、氧、硫、氮、磷、碳、硅、镁、铁等主要元素化合物知识和有机化学知识;进一步学会使用化学用语的技能、化学实验技能和化学计算技能; 学会学习化学的方法。③对化学学科的一般了解,包括化学与社会、化学科学新进展、化学的未来发展方向。化学学科知识与生活、自然、生产联系十分紧密,现行的课标和教材只是为学生提供化学知识的一个信息源, 大量的信息还来自于学生的生活环境及自身, 在教材的知识点外, 大量使用的是潜在的化学知识点。 2.突出化学学科特征, 教给学生化学科学方法 科学方法是指人们在从事科学研究活动中所采取的正确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也是学生获得化学知识的主观手段和重要工具。科学方法教育的理论基础是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的认识论。科学的方法教育有利于学生能力的培养。化学知识的获得常借助于观察和实验方法得到化学概念和理论, 要用到科学的抽象、假设和数学处理的方法, 还有比较、分类、分析、综合、归纳、演绎和类比等逻辑方法。认识论认为, 认识能力中最基本的是观察能力和思维能力。观察是获得信息的重要手段,而思维则是对信息的加工处理。观察能力和思维能力的培养, 就是教会学生如何获得信息、选择信息,然后对信息进行加工。这就是要用到科学的方法。科学方法教育也有利于学生创新精神的培养。在化学学习中,从提出问题, 对信息的加工处理, 直到得出科学的结论, 形成化学概念和理论,都是思维能力和想象能力的有机结合, 都凝聚着创造性思维。类比推理、假说和模型方法对发展学生的创造性思维是最有效的科学方法。在化学教学中恰当、灵活地运用这些科学方法,对学生独立思考能力和创造性思维能力的培养将是有益的。 科学教育论文:护理学研究生教育的科学管理 摘要:介绍我国护理学学位授予情况和第二军医大学护理学研究生教育管理经验,并提出护理学研究生培养过程需解决的问题,为护理教育者及教育管删者提供参考关键词:护理教育:管理;研究生自1992年没第一个护理学硕士学位授权点以来。我目的护理学研究生教育呈现出蓬勃发展的态势。正足在这一背景下,怎样对护理学研究生教育进行科学管理成了护理教育管理研究巾的热点。为此,本文首先简要介绍我国护理学学位授予情况,然后总结第二军医大学护理学研究生教育管理l3年来的经验,并提出日前护理研究生培养过程需解决的问题,希望能为广大同仁提供参考。 1我国护理学学位授予情况 1.1我国的学位制度我同学位制度是在1980年建立的学位分学上、硕上、博士_一级。围家教育部1997年颁布的“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中规定,授丁学位的学科门类为12类,医学为其中之一。医学门类一级学科有8个,即: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中西医结合、药学、巾医学、中药学。护理学同内、外、妇JL等临床学科一样,属于临床医学的二级学科。 1.2学研究生培养类型国务院学位委员会1998年下达“关于调整医学学位类型和设嚣医学专业学位的几点意见”,规定学研究生培养类型分为“医学科学学位”(科研型)和“医学专业学位”(临床)两种。医学科学学位主要侧重学术理论水平和实验研究能力,目标是培养从事基础理沦和应用基础理论的人员;而学专业学位主要侧重从事某一特定职业的实际丁作能力,目标是培养高级临床医师、口腔医师、牛防疫和新药研制与开发的应人才。 2护理学硕士研究生培养模式及方法 2.1培养目标护理学硕士研究生的培养目标为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具有护理教育、科研和临床能力,在护理专业领域学有专长的高级专业人才。该目标与护理本科生、博士牛的培养目标既有联系又有别。相对言,本科牛毕业后是面向大临床的专业人才,而硕士生更强调专业特长,博1:生更侧晕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 2.2招生学制脱产学习和在职学研究生学制有所不同。前者为3~4年,研究生入学需参加全国研究生统一考试,考试科目为英语、政治、基础课(内外科护理学、病理生理学)和专业基础课(基础护理学)。在职学者入学考试科目为英语、护理综合(内外科护理学、基础护理学、护理心理学),成绩合格者6年内可申请在职硕士学位。 2,3培养流程脱产学习的研究生在3年的培养时间内,须按期完成下列任务:第一、二学期制定培养计划,参加学位课程学习;第三学期参加教学(临床)实践,继续专业课学,完成预实验和开题;第四学期参加教学(临床)实践,开始课题研究,发表文章,进行中期考核,符合条件者可申请提前攻博;第五学期继续课题研究;第六学期撰写论文,完成毕业答辩。 2.4获得学位条件护理学硕士研究生授予医学硕士学位,获得学位的条件包括:(1)学分积满:科研型学位、专业型学位的学分均不得低于34分,且各类课程学分均不能低于规定标准;(2)答辩合格;(3)通过国家大学生英语6级考试;(4)。 3提高培养质量的主要环节 3.1建立专业课程体系课程设置是整个专业教学汁划的核心,因而构建科学的、富有护理特色的研究生课程体系是提高护理学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环节。2004年,我们调整课程设置,力争逐步建没和形成体现护理发展主流、符合高层次护理人才知识结构要求的课程体系,开设公共必修课4门、专业必修课、专业课、选修课9门。鉴于部分专业必修课教材存在知识老化、内容简单、不符合研究生需要等问题,我们编写专业教材3本,其中《危重症护理学》获2004年国家教育部推荐研究生教学用书3.2加强导师队伍建设要培养出高层次的跨世纪护理人才,就必须有高水平的导师队伍。选好导师,发挥导师教书育人的作用是保证研究生质量的关键。 3.2.1严格导师遴选和资格审杏,确保导师质量要建设一支高水平的导师队伍,必须严格研究生导师的遴选和资格审查。首先,导师必须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有献身护理事业的高尚情操和优良品德,有严谨求实、勇于创新的科学态度;其次,导师要求有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有明确的研究方向和较强的科研能力,并有在研科研项目和研究经费;最后,实行导师资格的滚动管理,改革导师终身制,以保持导师队伍的高水平,确保研究生的培养质量。 3.2.2加强导师培养,提高导师质量教育乃终身之事,并}一劳永逸。导师也要不断接受教育才能适应指导研究生的需要。因此,我们有计划地组织导师纠高水平的医学院校和科研机构交流和学习,以加强其业务能力和学术水平,提高其综合素质。我们提供的培训途径包括:(1)面上培训:1—2次/年;(2)学历教育;(3)出国进修:3—5人次/年,时间3个月至两年。这些培训在一定程度上开阔了导师的视野,丰富完善了导师的知识结构,提高r导师指导研究生的能力。 3.3规范课程学存研究生课程学习当中,选 课是关键,突出一个“用”字;学习是重点,突出一个“思”字;教学是保障,突出一个“精”字;考试是检验,突出一个“活”字。 3.3.1选课开学一周内,导师根据研究生所学具体专业要求,以加深基础、拓宽知识面、构建研究生最佳知识结构为准则指导研究生选课。选课在网上进行,不得随意变更。由于特殊原因必须变动已选课程,研究生需在开学1个月内提出书面申请,经导师同意。部(院、系)批准后方可到研究生院办理。 3.3.2教与学提倡研究型学习,鼓励学员多参与社会实践和调查研究以提高学员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主张开放性教学,实行教授负责制,授课形式多采用小班课、方法多采用PBL、角色扮演、小组讨论等。 3.3.3考试考试实行教考分离,形式灵活多样,一门课程综合运用几种考试方式。常用的考试方式有:(开)卷、撰写论文、口头答辩、小组竞赛等。学员即使免修某些课程但仍须参加该门考试;无故缺课时间超过规定学时三分之一或研究生院抽查点名2次不到者取消其考试资格。 3.4严格培养流程管理研究生教育管理是全程管理,也是有重点的管理。从第二学年开始,管理主抓3个环节:开题、中期考核、答辩。 3.4.1注莺选题,使研究生迈好科研第一步研究生在广泛阅读文献,把握本研究领域内国内外现状及发展动态的基础上和导师商定具体研究课题。开题在护理学科内集中组织,在第二学年第一学期结束前完成。开题委员会成员至少5名,而且其中至少1名为外校专家。委员会成员根据开题报告表和研究生本人的报告从课题的科学性、先进性、应用性、可行性4个方面对课题进行评价,判断研究生是否能够研究该课题。 3.4.2按期进行中期考核,提高研究生科研过程质量考核的内容主要为政治思想品德、理论知识水平、科学研究工作情况。考核的方法是由护理学科成立中期考评组,然后集中进行考核。考核程序为,首先导师介绍研究生简历、培养情况,并对研究生进行评价;其次研究生汇报个人的学习、工作和科研情况;冉次考评组在广泛听取意见和查看资料的基础上对研究生进行评议。综合评定等级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不合格者按照考评小组的意见进行整改。半年后再次考评,若仍不合格,则终止培养或延期毕业。 3.4.3认真把好答辩关,保证研究生终末质量学位论文答辩是研究生培养全过程中最后和最莺要的一个环节,把好答辩关对保证研究生质量具有重要意义。在把答辩关时我们主要守住两个关口:申请答辩条件审查和答辩。 3.4.3.1研究生申请论文答辩条件(1)修满规定学分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2)开题通过,资料齐全;(3)中期考核合格;(4)专业课考试7O分以上;(5)完成研究论文;(6)论文盲审通过。论文评阅对论文答辩能否通过起重要的作用。为了客观、公正地评价论义,保证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审核质量,我们聘请校内外在护理学上有较高造诣的专家评阅学位论文,并实行匿名评审机制,由研究生院在申请答辩的论文中随机抽取并送外单位匿名评审。经评阅专家认真评阅审核后,未达到答辩基本要求的论文,要认真修改,经修改仍达不到要求则不予答辩。 3.4.3.2答辩的组织形式在科室或教研室安排预答辩的基础上,护理学科集中组织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答辩委员会由5—7名成员组成,其中校外专家不少于2名。研究生导师在答辩委员会成员中指定2名书面评审员,以进一步详细审阅论文。答辩时采取导师回避制度。委员会成员提出各种问题必须由研究生回答,以考核研究生基础理论知识和科研能力等。答辩结束后,通过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获半数以上通过时,才能通过答辩。 4护理研究生培养过程需解决的问题 4.1护理学科定位问题世界许多国家护理学与医学、口腔医学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药学一样为一级学科。而在我国,护理学为临床医学下的二级学科。这样的定位不合理,其原因有三点:一是应重视护理理念、工作性质、工作范畴的变化和发展,护理将成为我国卫生保健的一支重要力量;二是国际上发达国家的护理均为一级学科,护理学已发展为独立的专业;三是护理研究生授予医学学位存在不合理性,决定护理的方向、学位课程没脱离生物医学领域。护理同仁应申请成立护理专业研究生教育学组,努力争取护理学成为一级学科,并确定护理学二级学科的专业设置。 42培养临床护理专家问题国外护理界培养的护理研究生大部分为专业型人员,而中国现在培养的护理研究生基本为科研型人员,其临床能力相对薄弱,从而造成培养目标与培养过程的矛盾,造成培养与使用之间的矛盾。因此我们建议开拓渠道,与国外成熟单位合作,研究专业型护理研究生的课程设置、培养过程、考核方法等内容,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尽早开展临床型护理硕士的培养工作,以适应护理事业的发展需要。 护理研究生教育管理的好坏直接影响研究生的质量,而研究生的质量则会影响整个护理学科的进步。护理教育管理者应及时总结经验,共同探讨并解决存在的问题,以进一步提高护理学研究生的质量,推动护理事业的发展。 科学教育论文:先进性教育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促进农发行业务和谐发展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以来,黄梅县支行围绕如何更好地发挥在农村金融中的骨干和支柱作用,以“如何把农发行办成建设新农村的银行和现代农业政策性银行”为主题,在全行各部门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组织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通过讨论达到了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找出促进业务和谐发展的新思路。 一、深入学习实践贯彻科学发展观,为农发行改革发展提供了新的发展机遇。 根据科学发展观要求,中央将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允许土地合理流转,必将有力地激发“三农”领域经济发展活力,随之而来的将是巨大的资金需求。当前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面临着许多困难和问题,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调整还不到位,农产品竞争力和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不足;农民收入增长缓慢,城乡差距继续加大;我国农业投入长期不足,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等等。解决这些矛盾和问题,需要加大资金投入。 适应这一需求,客观上要求农发行作为政府的宏观调控工具和政策性金融机构,应在支持新农村建设中发挥主导作用。首先,要成为资金回流农村的渠道、平台和载体,如通过中央银行的再贷款、财政支农资金与信贷资金的有机结合以及依托国家信用的市场发债等,增加资金来源,并确保这些资金全部投入农业和农村;其次,要在弥补市场缺陷方面,在合作性、商业性金融薄弱的领域,发挥信贷资金配置的方向性、基础性的主导作用,体现政策导向和政府行为。 二、用科学发展观的理论指导农发行业务发展。 1、以粮棉油收购业务为主体,积极重点支持优质企业开展购销业务,做到有进有退。农发行业务拓展后,黄梅县支行始终贯彻执行农发行信贷政策,从来没有放松粮棉油收购贷款业务,并将此作为主体业务,截止今年10月末共发放粮棉油贷款25222万元,占今年累放贷款70%。在发放收购贷款上,对龙感湖翔达油脂有限公司等优质企业,自有资金充足、信用优良、经营效益好,在资金上重点给予支持,发挥其在行业中的领头羊作用。对一些经营不善,信用不良,达不到农发行贷款条件的企业坚决退出。今年从该行退出的粮食企业6家。对棉花企业未上国际通用400型打包机、未通过棉花质检体制改革的实行一刀切,取消贷款资格,今年从该行退出了联宇等4家棉花企业。 2、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长期贷款业务为两翼,积极主动营销优质客户,助推新农村建设。 为使贷款结构更加合理,发展新业务,该行主动营销中长期贷款,寻找优质客户,并登门拜访,开展高层营销。今年在得知黄梅县政府要建立城区污水处理厂,主动向政府汇报,农发行可以支持该项目贷款。经认真调查评估后,向上级行申报了7000万元贷款,得到了批准,使该行农村基础设施中长期贷款达到15000万元,有力地推进了当地新农村的建设。 湖北康宏粮油食品有限公司是该行重点支持的企业,今年该企业新上一条现代化大米精加工生产线,同时配套建设相应的标准化仓库6栋。该行积极向上级行汇报,争取到产业化龙头企业中长期贷款1000万元,同时还配套1800万元流动资金短期贷款,促进企业能做强做大。湖北盛龙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是新成立的畜牧业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该公司建设5万头生猪标准化养殖小区,该公司已经投入了1800多万元,急需1000万元的固定资产贷款,该行祥细调查后,知道这是个很好的项目,大胆支持企业资金需求,同时要求企业提供全额担保,确保信贷资金安全。在湖北省农业产业化信用担保有限公司提供1000万元期限5年的连带保证担保的前提下,向该公司发放了1000万元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畜牧业中长期贷款。 3、以中间业务为补充,大力开展保险业务,促进了效益的提升。企业都是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农发行作为企业也不例外。该行积极开展开户企业的保险业务,一方面有效地转移了信贷风险,保证了信贷资金的安全,另一方面通过开展业务增加了收入。截止今年10月末共完成保险45笔,代收保费37万元,实现手续费收入18万元。 4、以风险管理为手段,实现业务持续发展。在大力支持企业发展的同时,该行实行风险防范多元化,促进业务的持续健康有效发展。一是办理资产抵押。在企业资产全额抵押的基础上,对企业的法人代表私人的财产也进行抵押,增强企业管理者的经营风险意识。到今年10月末,共通过房地产登记机关办理抵押登记的粮食企业法人代表私人房产达8家,抵押值200万元。二是实行联保。粮棉油企业全面实行联保,以不少于3家企业相互联保,其中一家企业贷款到期归还不了,则由联保企业共同来归还农发行贷款,形成了企业之间相互监督相互促进,有效地控制了道德风险。三是要求贷款客户权益性自有流动资金不少于贷款的20%,其中专户存入该行风险保证金10%,自有资金贷款发放前必须到位。在本年度贷款本息未全额收回前,企业风险准备金不得动用。截止10月底,信贷客户在缴存风险准备金达2356万元。四是对棉花收购的5家企业全部实行集中存放,进行第三方监管,并签订合作协议,明确相关责任,未经农发行同意不得动用库存棉花。五是加强贷后监管。坚持“核库供应资金,动库归还贷款”,落实“钱随粮(棉)走,购贷销还,库贷挂钩,封闭运行”的管理办法,落实信贷员包放包收责任制。坚持落实巡库查库制度、全程跟踪监管制度和出库报告备案制度,确保信贷资金安全。 三、科学发展见成效。 黄梅县支行自1996年成立以来,始终牢记立行宗旨,坚定地履行农发行政策职能,实现了业务和谐发展。成立12年,累计发放贷款38亿,促进了黄梅县农业经济的发展,稳定了当地粮棉油价格,保证了粮食安全生产,解决了灾民吃饭问题和商业性贷款1.9亿,有力支持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被中央金融工委和总行授予和重新认定为总行级“青年文明号”,被省分行授予“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先进单位、先进基层党组织,被黄冈市分行评为先进单位、先进基层党组织,被黄梅县委政府授予“服务经济建设和农业农村工作先进单位”、税收贡献先进单位。连续两年在黄冈市分行综合考核中名列第一。去年,被省分行确定为企业文化建设示范行之一,在今年农发行总行开展的评先表彰活动中,被授予“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科学教育论文:践行科学发展观带领教育工作持续特色发展 在此次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通过学习、交流、调研等活动,使本人对科学发展观的内涵、实质及其重要性、紧迫性有了进一步的理解和领悟,也更加坚定了坚持科学发展的信念。 一、科学发展观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指导我国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思想。 科学发展观指出: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 坚持科学发展观,首要的是我们必然紧紧扭住发展这根主线不动摇,牢牢把握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离开发展,谈什么都是苍白无力的;离开发展,国家不会强大,人民不会安康,各种社会矛盾和问题将层出不穷。 坚持科学发展观,必须以人为本。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是国家的主人,只有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真正释放出来,我们各项事业的发展才会有不竭的动力源泉,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才会越走越宽,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目标才会有坚实的基础。 坚持科学发展观,必须贯彻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理念,在改革开放30年后的今天,我国的发展过程中,也显现了一系列的制约进一步发展的因素和突出问题,如环境能源问题、收入分配的差距问题、城乡发展的不平衡、区域发展的不平衡等等。如果我们不清醒地认识到这些问题的严重性,不着力改变目前发展的弊端,将给我国经济社会的进一步发展,给子孙后代带来难以弥补的严重后果。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就要求我们正确处理好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处理好效率与公平、人与自然和谐的关系。切实促进经济社会的良性发展,造福子孙后代。 坚持科学发展观,还需要搞好统筹兼顾。我们既要抓好突出问题的解决落实,又要顾及各方面的利益和问题。在抓好经济建设的同时,要注重社会和文化建设。在反腐倡廉的同时,要注重制度建设和全体国民的思想素质教育,特别是青少年的思想素质教育。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切实搞好党风政风民风建设,努力促进社会的公平与和谐。 总之,坚持科学发展观,就是要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全面发展,真正实现发展的又好又快。 二、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各项工作。 科学发展观既是认识问题、判断是非得失的世界观,也是指导我们各项工作的方法论。在实际工作中,切实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就能克服工作的盲目性和短视行为,就能在大是大非面前保持清醒的头脑、明辨是非、趋利避害。从事职业教育也不例外。用科学发展观指导职业教育,我认为要处理以下几个关系。 第一,规模与质量的关系。在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的口号下,有些职业学校,不顾自身的办学能力,盲目地扩大招生,一味地追求办学的经济效益,忽视了办职业教育的本质。到头来,教师怨声载道,家长大呼上当,学生难以完成专业知识的学习与掌握。因此,职业学校要注重内功的修炼,在招生规模上要量力而行,要坚持质量优先的原则,要本着对学生负责、对社会负责的态度来考虑规模与质量的关系。 第二,专业培养与人格培养的关系。在目前的形势下,职业学校,特别是中等职业学校的生源质量普遍不高,伴随着文化基础课程的薄弱,学生的行为规范和进取精神也令人担忧。不仅仅是学生缺乏进取心,很多家长也不抱太大希望。因此,职业学校首先就要承担起让学生正确认识自我,重拾信心的教育重任,要努力摒弃那种专业知识、专业技能教育与人格、道德塑造相分离的教育模式。专业培养过程中要注意循序渐进,逐步树立学生学习的信心,同时在课堂与实训过程中,要注重德育的渗透。人格、道德的培养上也不能完全脱离专业培养空洞地说教。要让学生带着希望、带着责任接受职业教育。 第三,课程教育与人文教育的关系。人文素养的高低直接影响着一个人的生存理念、思维方式以及融入社会、团队的能力。作为职业学校,要十分注重学生人文素养的教育,注重营造人文教育氛围,开辟人文教育新渠道,充分调动广大学生参与人文教育活动的积极性,逐步引导学生不断加强自身人文修养的自觉性与主动性。课程教育应当要注重人文素养教育,教师应充分挖掘课程内容中的人文素材,使学生在接受文化知识的同时也能接受人文素材的感染。反之,学生的人文素养的提高,也能帮助学生提高认识问题、判断问题、分析和处理问题的能力,当然也有利于学生对专业文化知识的理解与掌握。 第四,校内教育与顶岗实习的关系。根据要求,中职学生,应有一年的顶岗实习期,即学生在学校学习两年,最后一年在企业顶岗。这就涉及到了一个校内教育与顶岗实习的关系。目前,这种关系存在两个问题:一是学校的教育模式与在企业的顶岗场景存在较大的反差,如劳动纪律要求、劳动强度、技术质量要求、团队精神等等;二是学生的期望与现实存在一定的差距,如劳动报酬、生活条件、工作环境与要求等等。这些问题直接影响了学生难以适应企业的工作要求,也导致了部分学生离岗现象的发生。改变这种状况,就要求中职学校要深入企业,以企业的用人标准来要求和约束学生的在校学习行为,同时要加强吃苦耐劳和遵规守纪教育。另外,在学生顶岗实习期间,学校要注重加强对学生工作状态、思想状态的掌握,积极配合企业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力所能及地帮助学生解决一些实际困难。 第五,教学管理与师资培养的关系。加强教学管理,使广大教师按照教学大纲、教学计划 ,切实有效地实施教学,这对保障教学任务的完成和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是十分必要的。然而,教师教育教学理念的提升,教育教学技巧的完善以及专业技能的提高,才是教育教学质量提高的关键。特别是职业学校的教师,一方面要帮助学生完成专业技能的学习,另一方面要了解市场对人才规格的需求,引导学生适应市场,适应企业的需要。这就要求我们从事职业教育的教师既要掌握过硬的专业技能,并不断得到加强与提高,又要研究和分析市场,并运用到实际教育教学中去。因此,我们要在抓好教师技能培养的同时,努力提升教师的教育教学理念。 在提倡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今天,只要我们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切实处理好职业教育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各类利害关系,就一定能推动职业教育健康、快速的发展。 三、遵循科学发展,努力办好中职学校。 通过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我对如何办好一所中职学校有了一些新的思考: 第一,坚持理念强校。我们要充分认识到职业教育对于加强我国的经济建设,提高国民整体素质,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重大意义。要充分认识到作为一名职业教育工作者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认识到我国职业教育发展的广阔前景。因此,转变职教观念,提升职教理念,不仅是从事职业教育工作者的义务与责任,也是做强一所职业学校的必由之路。 第二,坚持服务立校。“教育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教育方针对教育工作者的要求。办好一所人民满意的职业学校,更需要做到“服务”当头。我们要服务经济社会建设,服务学生家长的需求,服务国家的人才发展战略(培养数以亿计的合格的劳动者)。我们每一位职业教育工作者都要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努力使家长放心,学生用心,用人单位顺心。 第三,坚持文化润校。学校应当成为建设社会先进文化的先锋与窗口。要切实加强文化基础建设,努力引导和激励广大师生自觉地加入到学校文化建设中来,让校园文化真正成为广大师生的文化,而不是少数部门和干部的文化。如学校的文化阵地,应充分体现广大师生的智慧与心声且内容要不断推新出新,而不能只是一个摆设,使多数师生熟视无睹。 第四,坚持人才强校。要注重留住人才,善用人才,发展人才。一个名校,必然要有一批名师作支撑,而名师的培养与作用的发挥就显得尤为重要。鉴于职业教育的特点,名师的培养周期会更长。我们要用发展的目光去加强名师的培养,这就需要我们在人才的培养上制定出一套科学的激励措施,让广大教师能充满希望、期望未来,让一部分名师在发挥自身作用的同时,能带动和引导广大教师不断进步。 坚持科学发展观,就是要求我们用科学思想指导发展,用科学的理念思考发展,用科学的方法促进发展。 科学教育论文:解放思想科学发展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 在全省、全市上下深入推进思想大解放、学习践行科学发展观的热潮中,作为首批通过区域教育现代化评估验收,处于江苏教育第一方阵前列的溧阳教育,既面临着难得的发展机遇,也面临着严峻的挑战。为促进我市教育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切实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我们要进一步推进思想大解放、落实科学发展观,做到“四个必须”、实现“四个推进”。 一、必须坚持教育创新,全力推进教育优先发展 “溧阳市在推进教育教育现代化建设方面,思路明确,措施扎实,起步较早,成效显著,全市教育现代化建设的指标达到或基本达到省制定的县(市、区)教育现代化标准”,这是去年江苏省首批县(市、区)教育现代化建设水平评估专家组对我市教育事业的高度评价。但是,在成绩面前我们要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要认识到教育发展与全市经济社区发展的总体目标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的需求相比,与周边发达地区的教育现代化内涵相比,还有较大的差距,还存在着教育投入相对不足,教师队伍结构性矛盾突出,优质教育资源依然紧缺,事业发展还不够均衡等问题和不足。教育发展面临的诸多问题,是机遇也是挑战,面对现实,我们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寻求教育科学发展的新思路,着力克服影响和制约教育发展的思想障碍和体制障碍,努力破解我市教育事业发展的各种难题,全力推进教育事业优先发展。 当前,必须加快推进五个方面的改革创新:一是以教育思想创新为先导,更新教育观念,加快培养具有创新精神的教师队伍,为教育创新提供思想保证和人才基础。二是以教育体制创新为重点,深化教育改革,合理重组教育资源,依法争取和保护教育资源,不断改善办学条件,优化教育规模布局,为教育创新提供必要的物质基础。三是以教育内容创新为突破口,积极推进新课程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四是以教育方法、手段的创新为载体,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以信息化带动教育现代化,促进溧阳教育的跨越式发展。五是以教育管理创新为保障,建立健全激励考核机制,进一步调动教育系统广大干部和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凝聚人心,形成推动教育改革发展的强大合力。 二、必须践行教育公平,全力推进教育均衡发展 推进教育均衡发展,必须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重点抓好“三项建设”:一是重点推进优质学校建设,利用市政府将优质学校建设纳入20__年为民办“十件实事”之一的契机,精心规划,建立机制,调动各方面创建积极性,努力创建一批省优质初中、小学和幼儿园,使优质学校占学校总数比例的60%;二是重点推进标准化学校建设,坚持公共教育资源向农村学校、薄弱学校和弱势群体倾斜,不断缩小城乡教育差距。继续加强教育信息化建设和教育技术装备建设,大力改善办学条件,将全市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基本建设成江苏省二类标准学校,农村镇所在地中小学实验室、图书馆建设全部达常州市级示范标准;三是重点推进学校三年发展目标建设,全面完成第三轮学校三年发展目标的实施,严格组织考核。科学编制第四轮学校三年发展目标,彰显出学校的办学特色和品位,让学校新一轮发展目标内化为教职员工的共同愿景,将个人奋斗目标与学校发展规划有机结合,实现学校和个人发展的最大化、最优化。 同时,努力形成“四大突破”:一是基础教育在优质均衡上求突破。构建0-6周岁学前教育体系,学前三年入园率达97%以上;小学入学率、巩固率、普及率和毕业率均保持100%;初中入学率、升学率、巩固率分别达100%、97%以上和99.5%以上;提高普通高中教育质量,高中阶段入学率达97%以上,普职高学生数比例协调。二是职业教育在服务经济上求突破。加快职业教育资源整合,调整学校布局,提升职业教育整体办学水平。坚持面向社会、面向市场、面向农村办职教,加强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不断拓展就业空间和渠道,提高就业率与就业质量,努力提升职教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三是社区教育在实验示范上求突破。建好溧阳市社区培训学院,建好一批乡镇成人教育中心,整合优化社区内物质、信息、人才资源,努力建设覆盖全民的公平教育、伴随一生的终身教育和资源共享的优质教育。四是高等教育在提高办学层次上求突破。提高自学考试和成人高考服务质量,报考率、通过率有新增长;依托职教中心和江苏电大溧阳学院因地制宜探索高等教育发展模式,力争实现有新的突破。 三、必须提升教育质量,全力推进教育内涵发展 始终坚持办“学生满意、家长放心、社会认可”的教育,让全市人民群众享受最优质和最实惠的教育。主要立足“三个强化”,把工作落实到质量提高和内涵发展上。一是强化教育质量意识。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理念,把提高教育质量作为学校办学的第一任务,以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为重点,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核心,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大力加强教育内涵建设,建立健全教育质量监控体系,不断提高教育质量。二是强化推进素质教育。优化德育工作。有效采取“引导、开放、奖励、禁止”等灵活多样的德育方式,提高德育工作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凸现智育工作。进一步优化课堂教学,实现减负增效,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各科的合格率、优秀率均有提升;强化体卫艺工作。认真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确保学生每天有1小时 体育锻炼。巩固和提高艺术课的教学质量,引导学生发现美、欣赏美和创造美,广泛开展学生喜闻乐见的文娱活动;注重实践、创新教育。以市青少年活动中心和未成年人素质教育校外实践基地为载体,组织学生开展各类实践活动和科技创新活动,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精神。三是强化两支队伍建设。努力建设一支乐于学习,处事公正,不怕吃苦,锐意改革,善抓落实的校长队伍。实施以人为本的教师管理,努力提高教师的福利待遇,重视、引领每一个教师,打造一支敬业爱岗,师德高尚,理念先进,业务精湛的教师队伍。精心组织各类教师培训工作,实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计划,认真组织新一轮教师基本功大赛。有效推行教师资格制度和教职员工全员聘用制度,优化考核奖惩制度,探索以岗定薪、按劳取酬、优劳优酬的学校分配办法。认真研究分析教师队伍现状,着力解决师资队伍的结构性矛盾。 四、必须关注教育民生,全力推进教育和谐发展 加强教育民生保障,从群众在教育方面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出发,着力办好一批教育实事好事,重点做到“四个一”:一是关注弱势群体一个不漏。实施教育惠民工程,增添特教设施,引进专业师资,办好培智学校,实行免费教育;积极开展帮困助学活动,努力完善涵盖从义务教育到高等教育的各类助学体系,积极协调、落实“一免一补”、“中等职业学校助学金”、“普通高中学生助学金”等各类助学金、奖学金及助学贷款政策;继续做好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义务教育问题,全部就近进入公办学校就读;确保没有一名学生由于贫困而失学,确保各类弱势学生都能上学、上好学。推进“城乡学校结对工程”、“教育扶贫工程”,让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成果惠及广大人民群众。二是规范办学行为一招不让。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严格执行课程计划,切实规范各类办班行为,公办学校不得直接或间接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种兴趣班、补习班等。努力规范社会力量办学行为和民办中小学办学行为,倡导各类教育公平有序竞争。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有偿家教行为,有效规范在职教师校外兼职行为,严禁歧视、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坚决制止教育乱收费,继续推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健全教育乱收费通报制度和“一票否决”制度,加强教育经费的管理和监督,深入开展创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市、区)活动。三是维护教育稳定一如既往。处理好校长与教师、教师与教师、教师与学生的关系,努力构建民主、平等、和谐的新型校园人际关系。继续开展平安、文明、和谐校园创建工作,严格贯彻执行《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重点抓好学生安全接送、公共卫生管理、寄宿生安全管理、饮食卫生安全、网络信息安全、大型活动安全管理和校园突发事件的处置等工作。建立和完善师生社会实践等活动报告制度,大力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巩固安全文明校园创建成果。四是效能廉政建设一刻不松。全体机关干部要勤奋学习,提高本领,通过学习增强审时度势、总揽全局的本领,提高善抓际遇、善谋良策的能力;要求真务实,务求实效,扎实抓好各项工作,每件事要抓好、抓紧、抓实、抓出成效;要改进作风,转变职能,坚决克服只防出错、不求出新,只求保险、不担风险,只循成规、不探新路的思维定势;要强化责任,励精图治,进一步磨砺争先创优的锐气,激发开拓创新的朝气,抢抓发展先机,实现工作突破。同时,要大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构建完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扎实推进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加大教育内审力度,切实加强对基建工程、物资采购、招生考试、人事任用等环节的监管。 科学教育论文:分析高中物理实验教学渗透科学方法的教育 论文关键词:教学 科学方法 论文摘 要:科学方法在中学物理教学中具有重要意义,通过物理实验教学可以渗透科学方法,借助物理实验方法和训练等途径可以实施科学方法教育。 《普通高中物理课程标准》明确指出:高中物理课程旨在进一步提高学生的科学素养,从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三个方面培养学生,为学生终身发展和应对未来发展的挑战奠定基础。 在物理实验教学中应把科学方法的教育作为课堂教学的重要目标,重视对学生科学方法的培养,让学生掌握科学的方法比单纯地传授知识更为重要。在实验教学中渗透科学研究方法是科学方法教育的一个重要途径,很多的科学研究方法在实验教学中都有所体现。下面是我在高中物理实验教学过程中渗透科学方法教育的一些体会,敬请同行斧正。 一、高中物理实验教学渗透科学方法的教育意义 1.科学方法教育比知识教学更具有长远意义。 2.科学方法教育能使物理教学达到更高的境界。 3.科学方法教育使知识教学和能力培养的结合具有可操作性。 4.科学方法教育具有德育功能,有助于学生树立辩证唯物主义的世界观。 二、高中物理实验教学中常见的科学方法 观察和实验方法侧重观察实验法和实验数据处理等;分析和综合方法侧重定性分析、定量分析和因果分析;比较和分类方法侧重异中求同、同中求异的研究;归纳和演绎方法侧重简单枚举归纳和演绎;方法主要用比值定义物理量和物理规律,也经常运用图像描述物理现象和规律;理想化方法主要包括理想实验和理想模型等;另外,还有类比方法、等效方法和非思维方法等。这些方法在科学认识过程中起着不同的作用,他们相得益彰,共同构成了物科科学方法教育的内容体系。 三、高中物理实验教学渗透科学方法的途径 1.在实验教学中培养理论联系实践的科学研究方法 物理学常遵循着实践、理论、再实践的途径来研究和解决问题:观察实验——猜想假设—— 实验验证——实践验证理论,不断循环上升。例如在研究自由落体的运动中,让学生先猜想实验结果然后观察实验现象:一个重物和一张张开的纸同时从同一高度下落,哪一个先落地;然后把刚才的纸团成一团,再让它与重物同时下落,再观察哪一个先落地。实验现象引发了学生思考:同样重的纸张为什么有不同的现象?比较两个实验的不同点可以知道,这是空气阻力作用的原因。这时自然地提出假设和猜想,如果物体只受重力作用做自由落体运动,下落的速度是不是可能与物体的重力无关呢?接着用牛顿管实验来验证假设,并建立起自由落体运动的规律。 2.在实验教学中培养科学的观察方法 观察在物理学的发展中起到了很重要的作用,如牛顿定律是从天体运动的观察开始的,观察宇宙射线是研究高能粒子的重要方法。学生通过学习使观察的方法更加科学,培养良好的观察习惯。因此,培养学生学会观察、勤于观察的习惯,对学习物理会有较大的帮助,平时,在教学中教师还要重视教给学生研究物理问题的实验思想和方法。另外,实验教学还经常采用“放大法”“替代法”和“比较法”等科学方法,以培养学生科学的思想、方法、严谨的科学态度和求实精神。 3.在实验教学中渗透控制变量的科学研究方法 控制变量的方法是指有多个因素同时作用、共同影响某一物理量时,分别独立地研究其中某一因素的影响,这时暂时保持其他因素不变,以便排除其他因素的干扰,更好地研究这一因素与研究量之间的关系,最后再通过综合分析得出规律。例如:牛顿第二定律、欧姆定律、电阻定律等,都采用了控制变量法设计实验而研究出来的。科学方法的教学既能使学生产生兴趣,又能使学生摸清学习物理的科学方法,使学生由“学会”变为“会学”,提高了学生的学习能力,达到素质教育的目的。 4.在实验教学中渗透理想化的科学研究方法 理想化的方法是在已有的实践基础上,根据逻辑法则,经过推论、判断得出的理想条件下的物理规律和“理想模型”;重点考虑主要的因素、性质或条件,而常常忽略其他次要的性质和条件,理想化的方法能使问题得到简化处理,它能更深刻地反映现象的本质。伽利略的斜面实验是物理学史上着名的理想化实验。再例如,弹簧振子、单摆等是理想化模型; 总之,领会科学方法重在“潜移默化”和“渗透”,让学生通过物理实验学到研究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方法,将科学方法迁移到其他领域,促进学生终身发展,使学生终身受益。因此,不断探索科学方法教育的内容和方式是素质教育的一个重要课题。 科学教育论文:科学发展观与教育工作者的使命 学习科学发展观,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我们必须思考,现代教育的历史使命究竟是什么?教育工作者的历史使命究竟是什么? 2、通过教学,把握科学发展观对教育的指导意义及要求; 3、通过教学,理解科学发展观指导下教育工作者的使命。 2、科学发展观指导下教育工作者的使命。 中国共产党十六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了“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的科学发展观。总书记全面阐述了科学发展观的深刻内涵和基本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就是要把人民的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满足人们的多方面需求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全面,就是要在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保持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的同时,加快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的建设,形成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格局;协调,就是要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区域协调发展、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可持续,就是要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处理好经济建设、人口增长与资源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推动整个社会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不仅包括使人民的物质生活更加殷实、富足,而且包括使人民的政治、经济、文化权益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使人民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明显提高,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经历了26年的改革开放、尤其是近10年来以市场化为取向的经济体制改革的洗礼,中国已经呈现出历史上少有的生机勃勃、昂然向上的发展局面。与此同时,经济转轨带来了社会结构的一系列深刻变化,以往相对单一的社会结构正在向相对多元的社会结构演进。中国正处于体制转型的关键时期或者说基本定型时期,思想观念的转型要适应社会经济的转型,但目前两者转型的步伐并不一致,思想观念的转型相对较慢,与新的经济社会体制相适应的新理念没有完全确立,在这个精神缺失、进退无据、无所依凭的精神“断乳”期,极易产生信仰危机、道德失范,以对物质利益的极度追求来弥补精神领域的缺乏。这就要求加快教育的发展,加快“文化小康”的建设。“文化小康”应包括以下特征:全民族的思想道德品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明显提高,形成了比较完善的全民教育体系、科技文化创新体系以及全民健身和医疗 卫生体系,人民享有接受良好教育的机会,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消除文盲,形成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等等。 丰富健康的文化生活是衡量人们生活质量的重要标志,也是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决定性因素。文化直接关系民族的性格、精神、意识、言语和气质。抽出文化这根神经,一个民族将成为植物人。从这个意义上讲,文化是一个民族堂堂正正地生存于世界民族之林的身份证。 适应新形势,建立全体社会成员共同遵循的价值取向和行为准则,已经成为当前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紧迫任务,同时也成为了教育工作者的神圣使命。 这篇报道,为我们提供了许多启示: 第二,国家的持续繁荣有赖于基础教育和终身教育,特别是贫穷人口的技术培训及其子女的教育;第四,要用国家的力量,以法律和政策的支持,建立一种长久的机制,把受教育的权利还给所有的孩子,让所有的孩子能够适应社会的竞争,都能够有尊严地生活和学习,而不是说得多、行动得少;三、一项研究的启示 四、科学发展观指导下教育的历史使命 最近,史根东在《中国教育报》发表的《我们的教育需思考科学发展观指导下的可持续发展教育》一文中指出:当前,在学习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形势下,以可持续发展为导向,我国教育改革与发展需要深入研究并解决以下几个问题: ——坚持实施以学生发展为本的素质教育。这是教育自身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坚持素质教育,就要坚持面向全体受教育者实施优质教育。如果只对部分受教育者实施优质教育,而对其他受教育者实施非优质教育,就会在受教育者人群中造成失衡,教育就会失去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坚持素质教育,还要坚持提高每一个受教育者的整体素质。如果只着眼于培养受教育者某一方面素质,而忽视提高其多方面素质,就会在人的整体素质发展中造成失衡,并且影响其接受教育的质量。只有不断明确素质教育的方向,通过扎扎实实的素质教育实践,持续不断地培养出高素质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教育才能具备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基础。 ——坚持全面推进教育改革与创新。这是教育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动力。当前,应以大力发展农村教育和加强高水平大学与重点学科建设为重点,进一步巩固各项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和其他改革成果。与此同时,要从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技术手段等多方面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与创新;从经费投入、人事、学校管理等多方面进一步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从全面普及与均衡发展九年义务教育,努力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推进高等教育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大力推进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积极发展成人教育和继续教育等方面全面建设终身教育体系和学习型社会。只有坚持全面推进教育改革与创新,才能不断为教育注入新的生机与活力,促进教育的不断进步,保持教育的可持续发展态势。 ——坚持教育的协调发展。这是教育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首先,要处理好教育同经济社会发展的协调关系。在这方面,要十分注意面向未来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率先做好人力资源开发工作,十分注意通过人才培养与提供智力服务促进经济结构调整与产业升级,十分注意发挥高等院校在参与科技创新、经济改革与社会进步方面的主导与推动作用,十分注意围绕广大人民群众的教育需求,为受教育者提供丰富而优质的教育服务。其次,要努力促进教育内部的协调发展。一是要正确处理教育发展的规模结构、质量与效益的协调关系,促进教育的协调发展。实践表明,教育规模的扩大,能够提供更多的教育机会,并满足日益扩大的教育需求。教育结构的优化,有利于保持教育发展的适当规模,又能集约化地提高教育质量。二是要正确处理普通教育和职业教育的协调关系。当前要十分注意克服高校与普高扩招产生的部分地区普职比例失调的问题。职业教育的接受者多是数以亿计的普通劳动者及其子女,办好职业教育实际上反映了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三是要正确处理城市与农村教育发展的协调关系。进一步树立教育公平观念,将促进城乡所有儿童都切实享有平等受教育机会、教育条件与教育过程作为制定政策的基本出发点。四是要正确处理国民教育与继续教育的协调关系。随着知识更新速度加快和社会的进步,在职人员完成继续教育的需求日趋迫切,为此,大力加快同正在完善中的国民教育体系相匹配的继续教育体系建设势在必行。这也是最终建成终身教育体系和学习化社会的重要任务。 “小康”不再只是“温饱”的代名词,而演变为一个内涵更加丰富的概念。发展不在只是物质、利润、GDP,而是人、自然、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和谐发展。从以物质层面为主的小康,到提出把教育包括在内的、越来越具体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从以经济发展为主的发展观,到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我们党对社会发展、对人的认识,已经达到了一个新的境界。 以科学发展观来审视教育,把教育放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全局之中,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教育奋斗目标的有机组成部分,对于我们准确把握教育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历史使命,具有极其重要的指导意义。要大力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加快教育发展和人才培养,努力把沉重的人口压力转化为巨大的人才资源优势。教育是人才资源开发和科学技术发展的基础,在现代化事业中具有基础性、先导性和全局性的重要战略地位,只有发展教育,才能把沉重的人口压力变为巨大的人才优势。中国教育,正在肩负着新的使命走向明天。 (1)人的发展是开放的生成性的动态过程,生成是个复杂的生命过程,生命的意义是你自己选择的,即便最拘束的人也有生成的选择的一面,被人牵着的人,永远是被动的人,是不会创造的人。我们教育工作者应该思考如何将叶澜先生的这个思想贯穿到教学与管理中。发展学生的主动精神,这是一门重要的艺术。要立足现实,面向未来,进一步提高办学的整体水平。立足现实,就是要从现行的体制和社会经济发展的现状出发,尊重学生和家长的自然想法,积极提高教育质量。比如,目前学生和家长普遍重视考试,学校也是按考试成绩录取学生,学生和家长看重分数,是很自然的想法。一方面,我们要用好考试这个指挥棒,积极引导学生学好学活,向素质教育方向转化;另一方面,可以通过学好考好,用好的学习成绩激励学生的自信心,提高学生的成就感,形成良好的进取氛围。许多困难学校和困难学生就是这样起步变强的。今天,我们教师通过努力,大面积提高教育质量,送给学生的不仅仅是分数,更多的是送给学生自信和人的尊严,送给学生对未来的美好希望,这就是我们教师在实践科学发展观的特殊作用,是其他人无法替代的。欲穷千里目,更上一层楼。教育要改革,要发展,必须将思想认识提升到一个新境界、跃迁到一个新平台。面临着新的历史使命,我们教育工作者可以为了祖国的今天和明天,作出自己的贡献。
商业保险在社会管理中的作用:商业保险在社会管理中发挥作用的路径 摘要:商业保险作为一种风险管控机制,在参与社会管理方面有诸多优势。如在理论基础方面,商业保险在市场化经济影响下已形成一套完整的理论体系;在实践可行性方面,商业保险具有发挥自身行业和产业潜能的优势。作为加强社会管理的重要推动力,商业保险在调节经济纠纷、处理社会关系和管理社会资源等方面所发挥的作用都是其它许多行业难以企及的。随着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各种社会矛盾呈逐年攀升的态势,商业保险所具备的经济补偿职能则能有效减少或化解部分社会矛盾。 关键词:商业保险 社会管理 社会需要 商业保险性质决定了它对社会管理具有义不容辞的责任。当前政府高度重视创新和社会管理,经过不懈努力,我国已经初步形成了政府领导、社会参与的管理格局。要让商业保险在社会管理中充分发挥作用,不仅要完善保险机制,更应该招揽更多专业化商业保险人才。 一、推动经济建设,稳固经济 (一)商业保险是社会经济发展前提 从2012年至2013年8月,我国保险业总资产接近八万亿元。商业保险发展对GDP增长、经济结构调整与经济发展方式转型具有重要影响,使我国各大型保险公司在资产总量、盈利以及品牌价值上得到不断提升,企业实力增强,能够确保国有资产增值,为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为了推动社会经济全面发展,培养保险专业技能型人才也是至关重要。保险领域作为技术型人才密集的行业,不仅是在进行保单开发,风险评估,核保、核赔、分保时需要专业人才,就连业务员以及销售人员也需要掌握基本专业知识和相关法律知识,才能对合同条款做出客观说明,这样才更够对客户提出具有说服力的提案,这也是促成签单的关键。 (二)保险公司的资本市场和资源配置 保险业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减少游资对金融系统的冲击;“进入债券业,能够有效支持国家重点项目建设;进入股票业,能够将资本引入经营较好的优秀单位;进入外汇领域,能支持我国汇率稳定”。2012年,投资改革之后,“投资新政13条”出台,拓宽了险资投资范围。企业可利用保险资产来管理公司平台,进入全面资产管理时代。企业是资本市场最重要投资者,在一定程度上能够有效支撑国民经济稳定发展。同时,高素质人才是有关保险企业最缺失的。高素质人才又是企业发展基础和动力,能够为企业发展提供有利保障。所以,企业应该重视对员工素质与专业精神的培养,使员工为公司发展注入激情,这样才能保证公司持续稳定发展,为社会输送正面能量。 (三)商业保险的风险防范与经济补偿 商业保险是经营以及管理领域内比较特殊的行业,其风险防范与机制能在最大限度上降低风险发生,避免社会动荡,保证经济稳定。2012年,我国保险赔付共支出为4716.32亿,其中财产原保险支出2816.33亿,人身原保险支出1899.99亿,这些保险赔付为社会成员在遭受不利冲击时及时提供了经济补偿,使得发生保险事故的人得到及时赔款,使患病人员及时得到救助,使伤亡人员解决了家庭生活困难,减轻了政府财政和事务负担,促进我国经济发展,为人民生活提供保障。 二、充分发挥商业保险在社会保障方面的作用 (一)开展全覆盖的商业保险模式 网络作为当今社会重要通信工具,是拉近社会中人与人之间关系的桥梁,商业保险在参与社会管理过程中可充分利用网络优势,节省社会管理过程中所需成本。同时,商业保险可借助目前城乡网络服务全覆盖特点,为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充分发挥其服务透明、体制规范的专业优势,还可以为投保人提供更多增值服务,例如在办理新农保时,可同时为农民提供医疗保险等服务。伴随着医改逐步推进,众多商业保险公司参与医疗保险服务,在很大程度上为构建健康有序社会保障体系做出了很大贡献。对于特殊群体来说,商业保险可开设专门服务于特殊群体的业务。目前保险品种包括老人意外伤害险、失业保险和女性健康保险等险种。 (二)提高保险从业人员的专业技能 商业保险活动有效开展最主要还是依托保险从业人员专业能力,一个合格的商业保险从业人员能帮助商业保险事业有序进行。而社会上所需商业保险人才是不仅需具备一定专业知识,同时还需具备一定实践能力,对保险行业要有所了解,同时领悟能力也必须满足职业需要。 三、在社会重大事件上充分发挥商业保险的作用 (一)参与灾区重建工作,保障社会稳定 在汶川发生地震时,中国人保、中国人寿等保险公司及时响应,通过捐物、现场救助、理赔和赠送保险的形式参与抗击自然灾害,帮助灾区人民脱离伤痛,恢复生产、重建家园,从而保障社会稳定。据统计,这次救灾,保险业总计支付人民币16.6亿元。 (二)为社会突发事件提供保险服务 在03年抗击非典以及温州高铁追尾事故中,我国众多保险公司密切关注事件情况,及时开展了相关理赔工作,有效降低了突发事件所带来的不良影响,维护和保障了社会稳定。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由于商业保险在运行时具有一定特殊性,容纳就业人员多,为需要就业的人创造了更多就业机会,从而缓减了社会就业压力。商业保险单位为解决大学生就业难问题,正在对引进创新型人才问题做积极的研究。例如:某些保险公司正在积极参与“大学生村官”招聘活动,一些保险公司在对大学生销售员岗位进行大型招聘。现在大多数保险公司都在和各大高校保险学院开展以订单班的模式进行合作培养人才。这种创新模式不仅培养了大学生,还对大学生就业增加了机会,更为社会就业问题减轻了负担。 商业保险在社会管理中的作用:商业保险社会管理问题分析 一、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为商业保险提供了新的发展机遇 (一)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为商业保险提供了巨大的发展空间。有助于提升商业保险自身科学发展水平保险业实现自身发展,必须立足于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对保险的需求。我国现代化进程的加快、体制转换的加剧和社会经济各个领域的深刻变革,使许多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凸显出来,社会不稳定因素和各类风险增多,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已成为应对时代变革的一剂良方,同时也为参与社会管理各行各业特别是保险业提供了巨大的发展空间。保险业顺应时代潮流,拓展经营思路,科学制定中长期发展战略,在经营活动中积极主动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保险产品,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不断拓宽服务领域,丰富服务内涵,强化风险防范和风险控制,更好地在我国社会管理创新中发挥商业保险应有作用的同时,提升保险业自身科学发展水平。 (二)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提升了保险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战略地位。有助于充分发挥商业保险的功能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需要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4],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和谐、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社会环境。这个要求,客观上提升了保险在整个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战略地位,促进保险业的功能作用的充分发挥。在现代社会,保险已经渗透到经济的各行各业、社会的各个领域、生活的各个方面,保险所提供的已经不仅仅是产品和服务,而且成为一种有利于社会公平、社会安全与稳定的制度安排[5],是支持经济建设和协调社会关系的重要力量。社会管理要搞好,必须加快推进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限于目前我国整体的经济实力,国家所能提供的基本社会保险水平还比较低,只能满足社会保障最基本需求。这种情况,为商业保险的发展提供了难得机遇。商业保险机构可以通过与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障部门合作,补充当前社会保障水平的不足,满足多样化的社会保障需求,与基本的社会保险一起,共同实现人民群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的目标。 (三)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赋予商业保险必要的社会责任。有助于促进解决商业保险自身发展中面临的问题当前,我国保险业发展面临着诸如“覆盖面不宽,功能作用发挥不充分;粗放经营状况尚未根本改变;市场秩序不规范、销售误导和理赔难等问题依然突出;自主创新能力不强,高素质专业人才匮乏”[6]等诸多瓶颈,不但与发达国家的保险业发展不可同日而语,而且与国内证券业、银行业相比还有相当大的差距,在金融业和社会中地位较低,与国家对保险业在社会管理中的战略定位不相适应。为应对参与社会管理建设所带来的新课题、新挑战,承担好保险的社会管理功能,保险业必须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找准定位,强化服务理念,大胆实施创新战略,深入研究加强社会建设和创新社会管理的规律,准确把握保险业参与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的工作重点、难点和薄弱环节,积极推动理念、体制、机制、产品、服务、方法和手段创新,及时总结推广参与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的经验做法,通过积极参与社会管理活动,有效提升保险业经营管理能力、风险管控能力、专业技术能力、创新发展能力、业务拓展能力。 二、商业保险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的作用具有不可替代性 在社会管理中,一方面要不断提高政府的社会管理能力和成效,另一方面要不断增强社会自我管理能力。社会管理是对全社会的管理,也是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管理[7]。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完善,政府职能不断转变,政府不再也不应该是我国实施社会管理的惟一主体,参与社会管理主体的多元化成为大势所趋,客观上要求企业和行业组织等成为社会管理的主体,承担起社会管理的责任。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商业保险是运用市场机制进行社会管理的重要方式,商业保险辅助社会管理的功能,有助于促进传统的以政府为中心的社会管理模式向现代化的不同组织机构分工配合的社会管理模式转变,尤其是在辅助社会管理、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方面所具有的独特优势,能使商业保险在社会管理中能起到“四两拨千斤”的放大效应,决定了商业保险是我国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主体,在辅助社会管理、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具有独到优势,对我国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产生其它行业难以替代的特殊作用。一是社会保障管理。社会保障被誉为“社会的减震器”,它为社会提供诸如养老、医疗、失业、救助等方面的基本的经济保障[8],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一个关键环节。商业保险作为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补充和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能够适应人们应对日趋多样化、复杂化生活风险的需要,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保障需求,为全社会提供高水平、多层次、范围广的保障服务,从而在扩大社会保障的覆盖面、提高社会保障的水平和分担国家的社会保障负担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二是社会风险管理。社会管理的基本任务之一就是应对社会风险。管理风险是保险的基本功能,建立健全风险规避机制,科学预测、严格管理、周密防范、及时化解各类风险,保障社会的正常运转,是商业保险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作用的重要职责。保险业务的本质属性和保险企业的赢利性目标,决定了商业保险对社会风险管理更有积极性、主动性和自觉性。三是社会关系管理。列宁曾经指出,处于社会中的个人,就是各种社会关系的总和。在社会交往过程中,人与人之间产生联系是必然的,这也就决定了矛盾和摩擦是不可避免的。“因此,社会需要一种能够消除各主体之间矛盾和摩擦,减少冲突从而建立良好秩序,保障社会正常运转的机制。”[9]保险公司通过介入危险事故处理,为维护政府、企业和个人之间正常、有序的社会关系创造了有利条件,减少了社会磨擦,起到了社会润滑剂的作用。因此,商业保险天然具有社会关系管理作用。四是社会资源管理。商业保险的本质之一,就是对社会资源的高效配置[10]。商业保险对社会资源进行管理的根本在于保险基金的补偿和给付存在一定的时间差,为保险资金的投资运用提供了可能。保险公司作为稳定资本市场的机构投资者,资金具有额巨大、运作时间长、投资安全性要求高等特点,真正发挥稳定经济、稳定市场的积极作用。随着我国保险业的快速发展,保险业积聚了巨额、可运用的资金,从而使得保险业在社会资源的分配和调整上具有独特优势。五是社会信用管理。诚信是商业保险的立业之本,也是商业保险的经营之道。商业保险通过责任险、信用保险、保证保险等产品业务的开展,“可以减少由于客观上的不可抗拒因素导致的履约风险,从而扩展信用链条正常运作的范围,通过对受损者进行补偿或者代替投保人履行义务等来促进信用活动的执行”[11]。同时,商业保险在经营过程中可以收集企业和个人的履约行为记录,为社会信用体系的建立和管理提供重要的信息资料来源,实现社会信用资源的共享,从而有效降低社会信用风险,提高信用违约成本,规避失信所造成的损失。 本文作者:李长春罗丽华工作单位:保险职业学院 商业保险在社会管理中的作用:商业保险扮演社会管理角色 保险的本质属性决定了其具有社会管理作用。就其本质而言,保险是一种社会互助行为,即面临同样风险威胁的多数单位或个人为了保障其经济生活的安定,在参与平均分担少数成员因偶发的特定危险事故所致损失的补偿过程中形成的互助形式的分配关系,这在客观上起到了管理社会的作用。 与其他行业相比,保险作为现代生活风险管理最基本、最有效的手段,可以天然地在参与社会风险管理、减少社会成员之间的经济纠纷、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发挥独特作用,能对国家的社会管理功能起到辅助和补充作用。 商业保险加强社会保障管理的主要内容 1.养老保障 企业年金作为社会养老保障的第二支柱,是一项基本养老补充制度,是对整个社会保障体系的延伸和完善,是对基本养老制度的有益补充。企业年金能够增强企业凝聚力,为企业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能够改善员工退休生活;能够应对老龄化危机;能够应对家庭人口结构变化;能够缩小企业职工与行政事业单位职工退休收入差别。 2.健康保障 保险业充分发挥运行高效、保障灵活、服务全面的专业优势,积极参与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有助于创新医疗保障管理服务机制,丰富保障层次,提高保障水平。自2003年新农合制度在我国部分省市试点以来,保险业就积极主动参与了新农合工作,逐步确立了专业规范的管理模式,构建了便捷高效的服务体系,从而节约了政府行政资源,保证了医疗基金安全,惠济了广大农民。 3.特殊群体保障 保险业通过开展针对特殊人群的保险业务,对特殊群体的权益提供专门保障,能够进一步扩大保险业服务经济社会的覆盖面,增加保险业参与社会管理与服务的渗透度,从而能够从更深层次、有的放矢地消除潜在的不稳定因素。目前,针对特殊群体开展的保险业务有残疾人保险、计划生育家庭保险、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女性安康保险、军人保险等。 (1)残疾人保障。通过协助残疾人联合会解决残疾人意外保障问题,协助政府贯彻落实“残疾人职业康复劳动项目”中的风险保障工作服务社会,积极协助政府管理。某寿险公司北京市分公司累计承保约13000人,累计保费130多万元。 (2)计划生育家庭保险。以维护计划生育家庭的权益,有效降低计划生育手术和独生子女户因意外伤害、伤残、死亡、疾病风险带来的经济损失。自2009年5月开办两年间,北京市已有11个区县开办了“计生家庭意外保险”,全市累计承保70多万人,落实承保签发保险单2000余件,累计保费1000余万元;累计办结赔案3342笔,已支付赔款417万元。 (3)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有利于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改善老年人安全保障机制,减轻政府压力和家庭负担,提高应对老龄化的能力,促进养老服务业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4)女性安康保险。某寿险公司与全国妇联合作,作为独家保险提供商,为妇女“两癌”预防、检查、治疗提供保险保障服务。辽宁各地市公司还积极与地方妇联、工会积极配合,广泛开展关爱妇女活动。截至2010年底,该公司在辽宁省共为350万人次老年人提供意外伤害保险服务,赔付14300人次;共为275万妇女提供女性安康等大病保障,赔付4000多人次,赔付8000万元。 (5)航天员人身保险。保险业连续为中国“神舟5号”、“神舟6号”和“神舟7号”航天员及宇航专家提供了巨额人身保险,为我国航天事业的发展保驾护航。此外,保险业还承保全军及八大武警系统的团体保险业务,为全军和武警系统的广大官兵保家卫国提供了重要保障。 政府需提供政策支持 政府应为保险业的发展提供各种政策支持,助力保险更好地承担社会管理职能。 1.实施税收优惠政策 通过税收优惠,鼓励保险公司更多地参与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提高承办公众责任保险、涉农保险、养老保险、健康保险及企业年金产品业务的积极性。同时,针对科技创新等风险投资具有高风险、高投入的特点,通过税收优惠政策,鼓励保险业涉足高科技和风险投资领域,为科技创新和风险投资等产业提供支持。 我国保险业整体税负偏重,营业税率高于交通、建筑、通讯、文化、体育等行业;同时,保险业虽然与银行同样执行5%的税率,但银行业税基为利息收入,保险业则为保费收入,这影响到了保险业自身积累能力的提高,进而影响了社会管理能力的履行。 2.推动扩大补充保险覆盖范围 由于我国人口众多、地区之间和城乡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相差很大,目前的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无法满足农民的基本保障需求,只有在基本养老、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建立涵盖补充养老、补充医疗保险的多层次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才能满足个性化、差异化的农村居民保障需求。 3.加大财政投入力度 探索中央和地方财政对农户投保给予补贴的方式、品种和比例,对保险公司经营的政策性农业保险适当给予经营管理费补贴。优化惠民财政投入的方式与途径,进一步加大对计生险、民政优抚对象保险、失地农民保险等政策性保险的财政补贴力度,在扶贫开发、拆迁安置、公共安全和社会应急管理体系中,充分运用保险这一有效的市场化机制。 商业保险在社会管理中的作用:商业保险社会管理职能 广义的社会管理是指对一切社会活动领域的管理,包括政治管理、经济管理、社会文化生活管理。狭义的社会管理主要指对社会秩序、人口、环境、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以及社会服务等方面的管理。从国外发达国家的经验来看,狭义上的社会管理职能主要由政府和第三部门(主要是中介组织)来完成的,但企业在一定的条件下也承担了一部分社会管理的职能。实践表明:商业保险的社会管理职能是商业保险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商业保险职能的升华。从经济学的角度看,商业保险的社会管理职能是商业保险发展到一定阶段所产生的一种正的外部性,而这样外部性正是在保险人追求利润的过程中通过向社会提供有效的产品和服务来实现的,是其经营成果向社会的“外溢”。具体来说,商业保险的社会管理职能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商业保险是社会经济发展的稳定器 1、商业保险提供经济损失补偿与给付,帮助被保险人尽快恢复生产和生活秩序,保障社会再生产的顺利进行,有利于社会的稳定。在社会再生产和人民日常生活中,各种天灾人祸无法完全回避,投保人通过缴纳少量保费,把未来不确定的损失转化为确定的当期支出;商业保险人通过建立保险基金,实现对被保险人的损失补偿,从而发挥着商业保险的社会稳定器功能。可以说,商业保险是一种市场化的风险转移和社会互助制度,这种制度是通过市场实现对资源的有效配置,具有内在的高效率。 2、商业保险分担政府的社会保障职能,参与构建强有力的社会保障网。从国外的经验来看,建立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是政府所追求的目标。如在美国,一般有三个层次的保障:政府提供的保障;企业(雇主)提供的保障和个人提供的自我保障;这三个层次的保障为社会提供了一个稳固的安全网。在这三个层次的保障中,企业(雇主)提供的保障和个人提供的自我保障都是由商业保险直接运作的,商业保险已经全面渗透到社会保障领域。 3、商业保险的发展,直接为社会提供了可观的就业岗位,有助于缓解就业压力。就我国而言,保险业目前从业人员已达150多万,占整个金融业提供就业岗位的40%,其中为下岗失业职工提供的就业机会约为80余万个。 二、商业保险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助推器 1、商业保险加快储蓄向投资的转换,促进经济增长。储蓄率和经济增长率之间存在正相关关系,但其传导机制存在多种途径。商业保险作为金融中介之一,在提高资金融通的效率方面有三个优势:一是降低借贷双方的交易成本;二是创造资金流动性;三是有利于形成投资的规模经济。保险公司通过销售商业保险产品等渠道,吸引、积聚社会闲散资金,促使社会资金从各个行业流向商业保险公司,分散居民储蓄过于集中银行所形成的金融风险。商业保险公司的资金特别是寿险公司的资金具有规模大、期限长的特点,成为政府和企业的长期资金的来源之一。 2、商业保险促进商品的流通和消费。商品必须经过流通过程的交换才能进入生产消费和生活消费领域。在当代信用经济条件下难免存在着交易双方资信风险,商业保险可以为当事人提供诸如信用保险和履约保证保险来规避交易风险,从而促进商品的流通;在消费领域,商业保险通过为产品提供质量责任保险加快消费者对新产品的认同,消除消费者的顾虑。一方面促进了新产品的研制,另一方面促进了消费。 3、商业保险有利于促进科学技术向现实的生产力转化。“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使用高新技术比使用落后技术显然具有更高的劳动生产力,当代国与国之间、企业与企业之间的竞争越来越趋向于高新技术的竞争。但是高新技术从研究、开发和使用的各个环节都充满了变数,使得当事人承担了很大的风险;商业保险可以对高新技术的研究、开发和使用各个环节的风险提供保障,为高新技术向现实的生产力转化保驾护航。 三、商业保险是社会运行的润滑剂 1、协调社会矛盾,减少社会磨擦。社会的正常运转经常存在各种各样的矛盾,因此社会需要一种能够消除各主体之间矛盾与磨擦,减少冲突从而建立良好秩序,保障社会正常运转的机制。商业保险通过提供诸如各种商业责任保险、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等参与到社会关系的管理之中,一旦被保险人出现责任事故,通过保险人就可以得到解决,而不必过分依赖于政府和法律诉讼,降低社会运行成本;从而逐步改变了社会主体的行为模式,为维护政府、企业和个人之间正常、有序的社会关系创造了有利条件,减少了社会摩擦,起到了社会润滑剂的作用,大大提高了社会运行的效率。 2、社会系统的良性运行,需要社会系统多方面的协调。其中社会动力机制和社会稳定机制之间的协调是至关重要的,而商业保险正是作为一种社会调节和稳定机制来发挥其功效的。作为一种社会补偿与服务,它可以使竞争中的弱者获得某种程度的保护,能使因各种原因在竞争中的失败者获得喘息和调整的机会,以便东山再起,从而减少了因社会与心理失衡而导致社会动荡的可能性;作为一项社会互助制度,由于其把社会互助行为转变为一种义务规范,能增强社会成员与组织在人际之间、组织之间、地区之间的互助意识和社会责任感,从而促使社会系统在协调的基础上良性运行。 四、商业保险是社会的防震减震器 1、商业保险通过参与社会风险管理,有效地降低灾害事故发生的频率,减少社会损失。一方面,保险公司从自身利益最大化出发有促进社会风险管理有效性的动力。减少灾害事故损失本身就能相应减少保险金的赔付,增强其盈利能力;另一方面,保险公司有参与社会风险管理的优势。保险公司从承保、厘定费率到理赔,都是与灾害事故打交道,掌握着风险事故的统计数据,并对灾害事故的原因进行分析和研究,从而积累了丰富的防灾防损工作的经验。因此,保险公司会通过多种有效途径促进社会风险管理的有效性,减少社会损失。 2、通过巨灾保险,减少巨灾事故对社会的震荡。随着社会化大生产的发展和人类财富的越来越集中,地震、飓风、洪水、重大火灾、客机坠毁以及恐怖袭击等重大灾难性事故时有发生;美国9・11事件给纽约市造成约820亿美元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保险公司的赔偿超过400亿美元,远远高于联邦政府200亿美元的灾后重建拨款,为纽约的灾后恢复重建奠定了物质基础;如果没有商业保险的介入,恐怖袭击将会把纽约推向万复不劫的深渊。相比之下,我国近年来发生多次重、特大灾害事故,造成重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于缺乏商业保险的介入,当事人财产又远不能足以承担其中的民事赔偿责任,为了保持社会稳定大局,最终损失无奈由政府悉数买单,这一方面给政府增加了巨大的财政压力,另一方面导致了当事人权利与义务之间的失衡;以至于出现了“老板赚钱,政府发丧”的尴尬局面。由商业保险公司的介入,建立了社会成员、政府和保险机构合理的风险分担机制,这样,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减轻国家财政压力,转变巨灾损失补偿过分依赖政府财政的局面,改变补偿金严重不足、受灾群众的经济损失得不到及时有效补偿的状况。
中国林业产业论文:浅析林业产业的发展与林业生态建设的关系 1 我国的林业生态建设直接影响林业产业的快速发展 在林业产业经营管理的过程中,要使用科学的管理方法,先进的管理技术,实现对林业产业的可持续发展。经济建设的发展需要大量的资源,所以为了保证经济建设的发展,就要能够保证不间断的资源供应,这就需要对林业产业进行科学合理的管理。在过去一段时间内,我国只是注重对经济的发展,而忽视了对森林的保护,过分的乱砍滥伐,对林业生态环境造成了极大的破坏。当林业生态环境遭到破坏之后,对自然环境产生了很大的影响,水土流失、空气污染等等一系列问题的出现,严重的影响到了社会的发展和人们的日常生活,这些都是自然界向人类进行的报复。所以在对林业产业经营管理的过程中,不要一味的索取,还要注意对森林的保护和补偿。 林业的发展对生态环境有重要的促进作用,因为林业建设做的好,植被保护就到位,良好的植被能够防风固沙,防止水土流失,林业建设在生态环境发展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良好的植被能够防风固沙,防止水土流失,对于洪涝灾害有很好的调节和控制能力,林业带的建立,防止沙尘暴的出现,并且森林的含水性比较高,对土壤的蓄积能力强。同时森林有很强的空气净化能力,在城市中的绿化带,是有效的噪声隔离带,并且对于城市中的废气有很好的吸收能力,在净化了城市的空气的同时,还美化了城市的环境。生态环境的破坏,还加剧了生物危机,大量的物种濒临灭绝的状态,生物多样性受到破坏。森林面积的减少致使温室效应的加剧,全球面临气温上升的险境。这其中的每一项因素的变化都和森林的植被有密切的关系,所以我们国家加大了对林业生态建设的力度,对于林业发展投入了大量的精力,并且将其作为一项重要的任务来执行。但是在总体来讲,我国在林业方面的生态建设还是破坏要相对大于治理,所以说对我国的林业发展来说,这将是一项非常严峻的课题。 20世纪末,随着国家六大林业生态工程的相继启动,我国的林业生态体系建设步入了快速发展轨道,近年来生态环境的恢复和治理成效显著,生态环境整体恶化的趋势得到了初步遏制,局部乃至区域性的生态环境开始好转。但是,由于经济社会的调整发展生态建设面临的形势依然十分严峻,森林生态基础还十分脆弱,生态建设的速度与高速发展的经济不相协调,部分地区水土流失仍呈上升趋势,洪涝、干旱、沙尘暴等自然灾害频发,极端性天气增多等主要原因: 1.1 我国森林资源底子薄,人均森林面积不到世界平均水平的1/4,人均森林蓄积不到世界平均水平的1/6;质量不高,平均每公顷林分蓄积量仅是世界平均水平的85%左右;分布不均,我国森林资源主要分布在东部沿海工区和东北地区,西部森林资源极度匮乏;经营水平低,人工林经营水平不高,树种单一,林木过量采伐现象依然存在。 1.2 人口、经济调整增长带来对森林资源的高需求,森林资源与社会需求之间的 仍相当尖锐,带来森林资源的巨大消耗。 1.3 林业投入长期不足。近年启动的国家林业六大生态工程的建设资金主要来自国债资金,国家财政资金所占比重不高,生态建设投入保障体系尚未建立。 1.4 林业行业各项改革滞后于其他行业,管理体制、运营机制不顺,影响社会资源向林业行业集中,制约了林业生态建设的发展。 1.5 我国主要林区90%为山区,森林生态区位重要的地区是我国经济发展相对滞后的地区,生态建设和经济发展问题还没有完全协调好。中国林业尚处在较低层次的发展阶段,森林资源增长缓慢与社会对林业日益增长的多种需求之间的矛盾成为现阶段林业的主要矛盾,生态需求成为社会对林业的主要需求,生态建设成为林业建设的首要任务。 2 发展林业产业必须正确处理与林业生态建设的关系 和谐社会一方面要求社会经济的发展应在资源的承载力之内;另一方面,要求在资源可持续的基础上,达到社会经济的发展。换言之,既要做到林业自身的可持续发展,又要参与整个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这里面既包含要不断发展林业产业,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林产品的需求,又包含加强林业生态建设及社会对生态的需求。林业产业和林业生态建设作为林业整体中的两个方面,两者之间有着天然的密切的因果关系。 2.1 林业产业与林业生态的矛盾与制约 在发展林业建设的过程中,会产生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但是在经营管理的过程中,劳动者所付出的劳动和精力与收到的回报之间出现了利益矛盾,主要体现在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二者的不完全体现方面。在对林业付出劳动之后,在短时间内可以看到产出的经济效益,这是人们能够亲眼目睹的,也是可以直接感受到的,但是由林业建设所产生的生态效益是需要长期的努力和经营管理才能够发挥出来的,并且一般来讲生态效益都是无形的,有些是人们感受不到的,所以在这两方面出现了矛盾。 2.2 林业产业与林业生态的依存与促进 在发展林业产业建设的过程中,林业产业和林业生态建设二者之间是互相对立的,同时又是互相促进互相依存的。因为要想发挥林业的经济效益就需要产出木材来获取经济报酬,那么木材的缺失就会影响到生态建设,但是如果一味的强调生态建设,全面的发挥林业的生态效益,那么对于林业的运行又是一项极大的负担,是不现实的做法。所以说应该在二者之间找到一个平衡点,实现二者的共同发展,在不影响到互相利益的基础上,求同存异。 无论是发展林业产业的经济效益还是创造生态效益,都是需要以森林为基础的,所以说这是二者的共同点。在经济效益方面来讲,木材的数量和质量是发展的基础,而对于林业生态效益来讲,森林的覆盖率和森林健康是基础。 森林资源是一个庞大的生态系统,在森林体系中,有庞大的生物链,是发展生态环境的重要基础,在这个生物链中,要保持生物的多样性,以使森林生态系统能够有一个良性的循环系统。森林生态系统可以有效改善人们的生活环境,净化空气,防风固沙,降低噪音,绿化环境等等,都是森林生态系统为人们带来的好处。如果森林的生态系统遭到了破坏,那么森林系统将进入恶性循环,森林的数量和质量将会有所下降,由此影响到森林经济效益的产出。所以良好的林业生态系统是保证林业经济效益的基础。 实现林业经济价值的主要途径就是通过木材和林业副产品的销售,那么就需要有一个长远稳定的林业发展体系来保证木材的数量以及副产品的加工链。在实现经济效益的过程中,要注意对生态系统的保护,如果过度的乱砍滥伐,破坏了林业的生物链,影响到林业的健康发展,那么不仅生态环境遭到破坏,同时也造成了木材的供应出现中断,后劲发展不足的现象,无法实现持续不断的木材和副产品的供应。所以说在发挥经济效益的同时,要兼顾林业生态效益,二者是相辅相成的,只有协调发展,才能够达到双赢的效果,最终实现林业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共同发展,可持续发展的新局面。 中国林业产业论文:依托森林资源优势促进林业产业发展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社会文明的重要标志,这是人类社会发展至今所形成的共识,也是人们对未来文明形态认识的升华。林业作为生态建设的基础性产业,必须得到足够的重视,加快其发展。加快林业资源的集约化、产业化进程,吸引更多的资金和人才投入到林业建设中来。要深度挖掘林业所潜藏的经济效益,加速发展以速生丰产林为主的原料木材提供、干鲜水果加工基地。围绕林业建设大力发展相关服务体系,如种子苗木、森林绿化公司,形成相辅相成的发展整体,为社会谋利,为人民创收。 1、从实际出发,加快林业产业化建设 加快林业产业化进程,将林业资源的产业优势转化为市场优势不可盲目求成,需从实际出发,按国家规定的生态发展指标进行,进一步寻找林业发展的突破口。在发展林业的同时,应结合林业资源自身的特点、当地的经济、基础设施等,开展相关结构的建设,如种苗、绿化、木材企业,人力物力的调配,以及产品的输出等。此外,综合各方面因素实施绿化工程规划及建设,努力打造全方位一体化的生态保护系统。依据国家的林业规划相关指标,结合当地的现状考虑,发现林业产业化发展中的不足,如基础绿化设施落后、产业制度缺陷,以及林业经济分布不均等。要借助于全方位、高品质的综合服务体系,真正构建和谐的生态文明和生活环境,努力促进林业发展与社会发展同步,相辅相成,最终走向林业产业化的大道。此外,要进一步扩大优质林木资源的规模,如速生丰产林、特色经济林及薪炭林等,利用好市场及资源上的优势,努力满足社会多元化发展及人们对林木产品多元化的要求,使林业产业化获得更快发展,创造更大效益。 2、因地制宜,打造支柱产业 因地制宜,打造地区特色优势产业,利用林业劳务密集的特点,以家庭为单位,鼓励参与林业建设。走专业化道路,扩大社会地区就业,努力打造新的经济增长点。根据地区特点及市场效益,重点发展种苗花卉、干鲜果物、草物药材及特种畜禽养殖等,要努力挖掘林业产品的加工深度和深层价值,促使其发挥更大经济效益,保障林业产业化链的平稳快速发展。坚持立足本地现状,发挥其自身特色优势,由小到大,滚动发展;在管理上,实行“政府扶持,统一管理,分户使用,自由发展”的原则,保障其在健康的环境下自由发展。将公司、基地、农户三者紧密联系起来,外延与内部相结合,打造完整的产业链。。 林区养殖要走划分一块地域集约饲养与以家庭为单位、农户发挥各自优势饲养相结合的方式;重点发展森林特种产品,精深加工,打造特色品牌。在林区森林原料充足的前提下,提供优质肥料,扩大林区食材及养殖的规模,推动林区经济发展。增加林区品种,促进食物链更完整,深度管理,精细加工,形成管理完整、规模庞大、效益客观、科技创新的林区经济结构,使其真正成为当地的支柱产业。 3、挖掘朝阳产业,建立生态旅游区 依托当地丰富的森林资源,以林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为准则,开展一整套的旅游服务项目,挖掘朝阳产业,为林业支柱产业的发展注入新的活力,促进其更好发展。坚持合理开发、规范管理、可持续发展的原则,依托当地独特的人文气息、气候环境、物种资源,大踏步地发展当地旅游业,打造生态旅游区,在不对环境造成破坏的前提下,发挥最大的经济效益。首先,做好宣传,重点是当地人文气息及生态环境的渲染,努力普及科学知识,为丰富人们的精神世界提供必要的条件;其次,以当地的自然资源为中心,发挥其独特之处,宣传其内在之美,激发人们前往参观的渴望;最后,多开展相关旅游活动,如进行实地考察、参观游览,丰富游客的旅游内容,增添旅游过程的趣味性,提供更好更全的观览体验,这无疑会提升当地旅游的知名度及体验价值,挖掘出更好的旅游业效益。 4、深入研究和开展生物产业化经济 生物经济作为一种新型的创新产业,其科技含量高、蕴藏的经济效益庞大,成为发达国家在经济增长中反复争夺的制高点。生物产业和生物制药等已成为新时代的“钻石产业”,其价值不可估量,而我国在这方面还不够先进。生物量的性别比例、年龄组成、繁殖速度等是对其进行开发的重要依据,同时,完好的生态环境是生物生存和繁殖的基本保证,应注重保护。基于此,在开发利用生物资源的过程中,应采取严格措施,尽量避免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保证生物产品能够经受市场经济的考研。生物资源的开发是一项细致而重大的工程,需相关林业工作人员进行严密的分析与规划,经历充足的准备后方能实施。从长远来看,加快开发生物资源、促进产业升级是适应市场发展潮流中必不可少的一环。 5、总结 站在国家经济的宏观战略角度而言,加速推进林业产业化进程与我国林业发展的要求想一直。要实现林业产业化道路的科学性、前瞻性,必须坚持产业化建设与生态环境维护相一致的原则,坚持科学发展观,长远规划,拒绝盲目开发的短浅做法,使的我们能够持久地利用好丰富的森林资源。同时,加快从发展商品林到发展林业产业的转型,构建完整的森林资源利用及服务体系,在保护好生态环境的前提下,精细加工,更好地利用森林资源,从而在残酷的国际竞争环境下立足不败之地。 综上所述,要发展林业产业,必须站在长期发展战略的高度,制定出一条适合我国国情、适应市场经济的,具有科学性及前瞻性的新道路。求真务实、与时俱进,坚持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同时进行,合理、科学、高效地利用宝贵的森林资源,维持林业产业的可持续发展。要努力实现以商品林的大发展带动林业产业的大发展,林业产业的发展带动林业旅游的发展,以旅游业的发展带动服务业的发展,建立一条完善的、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林业资源开发体系,走出一条生态环保、高效创新的林业产业化道路。 中国林业产业论文:对绵竹市林业产业发展的思考 绵竹市位于四川盆地西北部,幅员面积1 245.3 km2。境内河流均属长江上游支流沱江水系,是成都平原、盆周山地和川西高原的过渡区域,西北为崇山峻岭、东南为平畴沃野。全市林业用地面积657.9 km2,占幅员面积的52.8%,蓄积量480万m3;其中商品材蓄积215万m3;森林覆盖率49.5%。根据2009年绵竹市统计年报,林业产值9 708万元,占全市地区生产总值(124亿元)的0.78%。随着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的基本完成,2011年绵竹市委、市政府提出了建设“生态绵竹、文化绵竹、幸福绵竹、富强绵竹”的建市目标,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骨干,林业应该也能够在“四个绵竹”的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这就需要林业把生态做优,把产业做大做强,不断提高林业产业收入的绝对值和占全市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促进林农增收致富。 1 以四川省林业产业发展布局为指导,谋划绵竹市林业产业发展 要把绵竹市的产业发展融入全省林业产业发展布局中,四川省依据自然资源、生态区位、经济社会及林业发展等情况,将全省分为川西平原区、盆中丘陵区、川东北山区、川南山地丘陵区、川西南山区和川西高山高原区,绵竹市规划在川东北山区。四川省关于川东北山区发展思路:重点建设以保护生物多样性和以嘉陵江流域水源涵养为核心的防护林体系,积极发展特色干果、木本药材、茶叶、林下种植养殖、林产加工业和生态旅游业。按照这个思路,绵竹市要明确产业发展的方向和重点需要发展的林业产业。绵竹市得天独厚的自然条件、便捷的交通条件、与大中城市临近的地理位置以及丰富的森林资源给林业产业发展提供了很好的平台。多年来,绵竹市对林业产业的发展进行了有益的实践,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总体来看产业仍不强,除生态旅游业发展稍好外,其余产业发展都较滞后。没有龙头企业,没有品牌产品,林下种养殖零散。 要改变这种现状,使林业产业有一个大的发展,需要在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因地、因时制宜、制订林业产业发展规划,确定先期发展的重点。根据绵竹地区实际,生态旅游业和林产工业应作为重点,同时兼顾其他林业产业的发展[1-2]。 2 大力发展生态旅游产业,形成绵竹生态旅游品牌 在我国,随着城市化、工业化进程的加快,人口与环境、资源等矛盾加剧,党中央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社会发展的重要目标,全社会正在大力弘扬森林文化,繁荣生态文化,促进人与自然和谐[3]。人们越来越渴望生态优美、空气清新的自然环境,回归自然成为新的潮流。我国国民经济不断向前发展,人们生活水平、质量也在不断提高,在满足物质生活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精神上的享受。近年来,我国居民外出旅游人数不断增加,而生态旅游者增幅最大。据相关资料介绍,世界旅游业收入以每年4%的速度增长,而生态旅游的增长速度却达到了20%~30%。四川省从2003年起,生态旅游收入一年一个新台阶,从2003年生态旅游收入4亿元飞跃到2009年直接收入171.5亿元,年均增长达600%,增速远远超过世界生态旅游的增速,中间还受到2008年汶川地震的影响。另外,2009年生态旅游还带动社会收入835亿元。 绵竹市丰富的森林资源和地质奇观为生态旅游业的发展奠定了基础,便捷的交通和优越的地理位置为生态旅游的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震后旅游设施的恢复重建为生态旅游业的发展提供了重要条件,而邻近成都、绵阳和德阳等大中城市为生态旅游业的发展提供了重要客源市场。绵竹市现有云湖国家森林公园、沿山旅游观光带等生态旅游景区,这些景区已成为生态旅游发展的重要载体,灾后重建的一些景区已开始接待游人。通过政策、项目资金的进一步扶持和生态旅游品牌的精心打造,绵竹地区的生态旅游业必将有一个大发展。 3 加大林业工业的发展,发挥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 3.1 提高森林质量,为林产工业发展提供物质基础 森林巨大的综合效益还远没有被人们所开发和利用。全市森林资源总量不少,但森林资源质量不高。低产林、稀疏残次林比重大;中幼林抚育及时跟上造成林木利用率低下和森林质量下降;从树种结构来看,针叶林比重大,阔叶林比重小,树种、林龄结构不合理;林木种苗、森林经营科技含量不高,山地利用率不高;从多年实践看,纯林造林降低了森林对自然灾害的抵御能力,受损严重,而针阔混交林受损较小。要解决这些问题,需要进一步加大科学培育森林的力度,为木材加工业发展提供更好的资源保证。 森林是一个巨大的宝库,除木质资源外,还有果用经济林、森林药材、食用菌等森林食品,这些都是非常好的非木质林业资源,要发挥森林的综合效能,使森林资源多样性潜力得到更好挖掘,就得抓好这些森林资源的综合开发及利用[4]。目前,除木材加工外,野生动植物繁育利用、森林食品、森林药材和生物制药已成为一些地区的支柱产业。绵竹市要更有效地开发、利用森林资源,就需要抓好林产工业的发展,以林产工业促进森林资源科学经营。事实证明,发展林产工业对林区种养殖业的发展有极强的带动作用,而要发展好林产工业,又需要有充足的森林资源作为支撑。因此,充分利用林地资源,科学的经营森林,提高森林质量显得尤为重要。 3.2 培育林产工业龙头企业,发挥带动作用 绵竹市山区资源丰富,除木材外,还有丰富的森林蔬菜、森林果品、森林药材、食用菌、苗木花卉等,周边县(市)、区的山区也有这些资源,具备林产工业发展的资源条件。然而全市现有林业产业规模小,起点低,结构不合理,缺乏主导产业和龙头企业,林业经济实力不强,对自身特色产业没有深入挖掘,诸如此类原因大大制约了林业产业进一步发展。要使绵竹林业产业更上一层楼,需要有龙头企业发挥带动作用。 企业产品生产规模大,名气大,带动性就大,才能在产销链上良性发展。当前绵竹市的林业企业面对自身的发展和周围的竞争,亟需形成自己的特色拳头产品,做好产品的策划、包装、宣传,在竞争中赢得先机,通过占有更多的市场份额把企业做大、做强,这样就可以形成一批为其服务的配套企业和产业基地,增加更多的就业岗位,带动林农增收。绵竹市在木材加工、制药和森林食品加工方面已有一定基础,通过重点培育,这些领域会有龙头企业产生。 4 以科技作为支撑,加快林业产业基地建设 林业产业基地是林业产业发展的重要原材料基地,根据绵竹市的立地条件可以培育短周期工业原料林、特色经济林、生物质能源和中药材。成都平原有多个大型的木材加工企业,需要大量的木材,发展工业原料林基地是林业产业基地建设的重点。由于干果便于储存,所以发展以核桃、银杏干果为主的特色经济林,不仅是林农增收的重要途径,也是产业基地建设的重要方向。中药材和生物质能源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至于发展方向、如何发展要结合绵竹市林业产业规划来确定。 建设好林业产业基地,需要有好的种源,通过科学经营达到优质、丰产的目的。在基地建设过程中,不论是种源筛选、培育,还是规模化栽植、生长过程管理,都离不开科技支撑。好的种源是优质、丰产的基础;按技术要求栽植,有利于提高植株的成活率、保存率,有助于植株茁壮成长;科学经营管理对预防病虫害发生、提高单产具有重要作用。基地建设要牢固树立“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思想,按植物生物学、生态学特性抓好发展对象的培育、管理。 中国林业产业论文:林业产业的发展对林业生态建设的影响 中国林业沿处在较低层次的发展阶段,森林资源增长缓慢与社会对林业日益增长的多种需求之间的矛盾成为现阶段林业的主要矛盾,生态需求成为社会对林业的主要需求,生态建设是林业建设的首要任务。 一、林业生态工程概述 1、内涵 林业生态工程是随着林业发展战略转移、国家生态环境工程建设需求而通过继承、交叉形成的一门新的工程。它是根据生态学、生态经济学、系统科学与生态工程原理,针对自然资源环境特征和社会经济发展现状,从生态、环境与区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角度,进行的以木本植物为主题,并将相应的植物、动物、微生物等生物种群人工匹配结合,进而形成一种稳定而高效的人工复合生态系统的过程。 2、特点 从林业生态工程的概念中,我们可以看出,林业生态工程的核心就是在对生态理论充分理解的基础之上,根据生态理论,以生态环境改善为目标,通过工程措施即进行系统设计、规划和调控人工生态系统的结构要素、工艺流程、信息反馈关系及控制机构所进行的林业生态建设。此工程旨在坚持土地资源优化组合的原则,通过大力植树造林,全面保护和科学经营现有森林,合理调整森林的分布格局和功能结构,来充分发挥森林改善生态环境、抵御自然灾害的生态功能。 3、内容 林业生态工程包括以下内容:我国林业生态工程的总体布局与规划,六大林业生态工程的基本情况与特点,我国主要生态环境问题与空间分布,生态环境工程建设面临的问题与林业生态工程发展战略,立地划分与适地适树,不同区域山丘区环境、资源、水土流失及土地利用特点,树种选择与林分组成,整地与造林方法,合理密度与密度控制,幼林抚育、防护林的林分定向培育,以山系、水网、流域等为单元的生态防护体系的构成与特点,水土保持、水源涵养、农林复合、农田林网、河岸道路防护、灾害地植被恢复、海岸防护等防护林的配置与构建技术,干旱、盐碱、风沙、干瘠、钙积层等技术问题。 二、我国的林业生态建设直接影响林业产业的快速发展 1、我国森林资源底子薄,表现在问题不足,人均森林面积不到世界平均水平的1/4,人均森林蓄积不到世界平均水平的1/6;质量不高,平均每公顷林分蓄积量仅是世界平均水平的85%左右;分布不均,我国森林资源主要分布在东部沿海工区和东北地区,西部森林资源极度匮乏;经营水平低,人工林经营水平不高,树种单一,林木过量采伐现象依然存在。 2、人口、经济调整增长带来对森林资源的高需求,森林资源与社会需求之间的 仍相当尖锐,带来森林资源的巨大消耗。 3、林业投入长期不足。近年启动的国家林业六大生态工程的建设资金主要来自国债资金,国家财政资金所占比重不高,生态建设投入保障体系尚未建立。 4、林业行业各项改革滞后于其他行业,管理体制、运营机制不顺,影响社会资源向林业行业集中,制约了林业生态建设的发展。 5、我国主要林区90%为山区,森林生态区位重要的地区是我国经济发展相对滞后的地区,生态建设和经济发展问题还没有完全协调好。中国林业尚处在较低层次的发展阶段,森林资源增长缓慢与社会对林业日益增长的多种需求之间的矛盾成为现阶段林业的主要矛盾,生态需求成为社会对林业的主要需求,生态建设成为林业建设的首要任务。 三、发展林业产业必须正确处理与林业生态建设的关系 和谐社会一方面要求社会经济的发展应在木资源的承载力之内;另一方面,要求在资源可持续的基础上,达到社会经济的发展。换言之,既要做到林业自身的可持续发展,又要参与整个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这里面既包含要不断发展林业产业,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林产品的需求,又包含加强林业生态建设,滞社会对生态的需求。林业产业和林业生态建设作为林业整体中的两个方面,两者之间有着天然的密切的因果关系。 在林业发展的过程中,始终伴随着如何认识和协调两者关系的问题。而且,随着人们对森林功能多样性认识的深化和对森林不同效益的追求,对林业产业和林业生态建设之间关系的认识也在不断完善。生态和产业是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相互促进,互动发展的对立统一的辩证关系。 1、林业产业与林业生态的矛盾与制约。 林业产业和林业生态之间存在着矛盾与制约的关系,这种矛盾与制约关系主要是由人们在林业生产过程中,不同利益取向和与劳动者自身利益关系不同造成的。在林业生产和再生产过程 中,投入和耗费一定的劳动,同时会产生一定的经济和生态效益(可能是负效益),但这两种效益被劳动者感觉到的时间先后和效果是完全不同的。发展林业产业主要产出体现的是经济效益,劳动者的获得是直接可见,与劳动者之间是眼前的局部的直接利益关系;而生态建设主要产出的是生态效益,生态效益的体现是一个累积的过程,是不容易被立即感觉到的。 2、林业产业与林业生态的依存与促进。 在林业生产过程中,林业产业和林业生态之间不仅存在着矛盾与制约的关系,更主要的是依存与促进的关系,这种依存和的关系同样与人们对森林、林业产业及林业生态的认识和利益取向有直接的关系。主要体现在: 林业产业发展和林业生态建设两者统一以森林为基础。林业生态建设的任务就是要恢复森林植被,增加森林的数量,提高森林的质量,最大限度地发挥森林的生态效益,离开森林也就无所谓林业生态建设;而林业产业的发展是以森林资源为前提的,没有森林资源,就没有林业产业,更谈不上发展,二者是相互依存的关系。 林业生态建设是林业产业为发展的基础。这种基础关系是由森林的功能、作用和地位决定的。森林是陆地上生态系统中生物量最大、结构最复杂、功能最完善的生态系统。森林的主体植被是木本植物,森林植被及其覆被下的其他生物和各种环境因子共同形成森林群落。森林是木材及其林副产品等 工业原料的基地,是动物的栖息场所,是一个巨大的生物多样性的“基因库”,是一个巨大的“绿色水库”,在净化空气、防治污染、调节气候等方面,有“环境卫士”之称,是天然的“过滤器”,森林对人类的生存和发展有着无法估量的作用。林业产业发展,说到底是在认识森林生态系统及其内在的运动规律,借助一定的技术手段,改善和利用森林资源,把森林潜在的生产力转化为现实的生产力结构实行最佳组合。 林业产业与生态建设的辩证统一。按照生态经济学的原理,林业产业和生态建设的实质是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的关系,两者结合的结果就是生态经济学讲的生态经济效益。在林业社会化生产中,如果把林业产业发展与生态建设结合救民于水火,提高经济效益与提高生态效益相结合,即实现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的统一,就能使二者相得益彰,既林业产业的发展,又可在产业调整发展中保护和建设林业生态,达到提高生态经济效益的目的。 中国林业产业论文:国有林业产业的可持续发展问题及对策 对策随着我国林业6大工程的相继实施,林业已全面开始了由以木材生产为主向以生态建设为主的历史性转变,这是中国林业的最新实践。实施6大工程,实现跨越式发展,推进5大转变,是新世纪中国林业建设的新思路、新突破、新局面、新举措,我国林业逐步转向以生态建设为主的发展战略,国有林场的主要任务也发生了转变,由20世纪80年代以来的木材采伐和发展多种经营,转变到保护和培育森林资源上来。绝大多数国有林场停止了商品性采伐,以造林、营林、护林为己任,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和持续增长。中国林业当前仍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较低层次,是国家建设的薄弱环节,森林资源总量不足,质量低下,林区社会发育程度不高,人的思想观念陈旧,林业生产力发展的水平远远不适应国民经济和社会的需要,森林资源增长缓慢与社会发展对林业日益增长的多种需求之间的矛盾正逐步成为林业的主要矛盾。 随着形势的发展和国家林业政策的调整,使国有林业产业的发展和生存出现了新的困难。林业产业的主要经济来源中断了。国有林场的发展步入了低谷,由于没有形成合理的第二产业,其他业务收入又较少,林木禁伐政策的出台,使林场维持简单再生产的资金都没有保障,虽然有的地方政府也会给予一定的经费补贴,但无异于杯水车薪,难以解决根本问题。有些林场也成立了一些经济实体,但由于经验不足,管理落后,许多都是负债经营,难以创收。由于林场条件差、待遇低,难以吸引高素质的人才,职工普遍文化程度较低,阻碍了林场科技的推广应用,也影响着林场的发展和兴旺。人员超编也是普遍存在的现象,由此带来的后果是人浮于事,纪律涣散,严重影响林场效益的发挥和提高。国有林场建场时由于历史原因,当时签定的协议不太完善,漏洞较大。随着土地资源日益紧缺,周边群众以边界不清为由,与林场争抢林地,而且愈演愈烈。一些地方政府过于强调稳定,害怕群众上访,对群众侵占林地现象姑息、迁就,造成国有林地流失严重。 针对我国林业当前的实际情况,实现“五年初见成效,十年大见成效”的目标,国家林业局审时度势,高展远瞻,确定用较短的时间实现林业的跨越式发展,使林业建设的步伐上一个新的台阶、新阶段,实现林业建设速度的跨越、技术的跨越、观念的跨越和阶段的跨越。实现林业产业的多功能利用,可持续发展。我们必须从体制、经济、人事等方面进行必要的改革,各级政府要重视、支持国有林场改革,加强对国有林场改革工作的领导。在实际工作中应重点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1 界定林场发展方向,进行分类经营 具体到各个林场,可以根据每个林场的实际情况进行分类经营。对于立地条件较差、生长环境恶劣、对生态影响较大、毁坏后不易恢复的林分,可以划定为公益林,财政每年拨给一定的生态补偿基金,用于林木的管护和生产。 2 明确场村边界,严厉打击毁坏林地林木的行为 地方政府应把林业当作重要工作来抓,应充分认识到国有林场在生态建设中的重要地位。 3 要大力宣传林业政策和贯彻森林法,坚决杜绝违规征占用林地现象 对于场村边界,地方政府应主动牵头,协调有关单位和群众,重新明确。 4 建立场长负责制,引进现代企业管理模式 国有林场实行的是企业化管理,就要按企业的模式管理和运作,必须全面推行场长负责制,确立场长在生产、经营、管理中的中心地位。要建立科学的企业领导和组织管理制度,人员管理上要打破干部、工人界限,优化组合,全方位实行聘任制。充分调动职工的责任感,发挥集体的智慧和力量。 5 开展多种经营,大力发展第二产业 有林场领导班子要彻底抛弃“等、靠、要”的思想,集思广益、开拓思路,积极寻找出路和办法。在搞好营林的同时,立足自身优势,利用林场的自然条件,大力开展多种经营,改变过去单一营林生产的格局。建立多种形式的承包经营责任制,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采用入股、引进外资等方式,积极发展第二产业,开源创收。单位创办的经济实体应该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要根据市场需要按照市场规律进行运作和经营管理。 加快发展的新阶段,即:以可持续发展理论为指导,以满足新世纪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对林业的新需求为目标,坚定不移地把林业建设的重点从以木材生产为主转向以生态建设为主,以六大工程为载体带动林业生产力的跨越式发展,在发展的进程中全力推进林业的历史性转变。这种历史性转变,是新世纪中国林业的基本走向,是新世纪中国林业建设道路的转变,以推动我国林业最终实现可持续发展。 中国林业产业论文:构建林业产业化经营体系的研究 论文 关健词:产业化 体系 构造 论文摘要:通过对林业产业化经营特征的认识与分析,确定构建林业产业化经营体系的原则;以巴彦县林业区域为对象,探讨林业产业化经营系统构建的指导思想和具体思路;提出推进林业产业化经营的基本对策。 林业产业化经营是以市场为导向,以提高 经济 效益为中心,对林业产业建设确定主导产品,实行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一体化经营、社会化服务和 企业 化管理,把产供销、贸工林、经科教紧密结合起来,形成一条龙的经营体系,实现多业并举,立体开发,充分发挥森林资源的综合效益,走可持续 发展 之路。 实现林业产业化经营,构建林业产业化经营体系,实现林业跨越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以巴彦县林业区域林业经济发展为研究对象,探讨林业产业化经营的原则以及巴彦县林业产业化经营体系的构件和发展对策。 1林业产业化经营特征及推进意义 1.1基本特征 1.1.1建设主题多元化。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参与,林业产业化形成社区林业发展共有权属类型。 1.1.2体系构建市场化。不断开发产品和提高产品档次,不断培育和拓宽产品市场,形成一个以市场为导向的动态发展体系。 1.1.3资源利用立体化。在保持生态平衡和可持续发展前提下的深度开发利用;另一方面是资源效益利用的立体化,在产业建设中,保护环亮,改善生态环境,也是林业产业化建设中不可缺少的内容。 1.1.4产业布局区域化。在产业建设中,从本地资源实际出发,因地制宜选择适合本地特点的项目,发展自身独具特色的优势产品,培植具有区域特色的主导产业。 1.1.5运行管理一体化。建立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公司法人制度,发育市场、培植龙头、基地建设和社会化服务同步发展,一体化经营管理。 1.1.6基地建设规模化。实行专业化生产,规模化经营,采取联合与合作的方式,使分散的生产经营单位联合协作,形成具有市场竞争实力的产业群体。 1.2推进林业产业化经营的意义 首先,可以促进林业经济建设的区域化布局和专业化生产,有利于林业资源和山区地域的优化配置;其次,能够把国有林业和山区农户及各种经济实体的分散经营组织起来,降低林产品交易成本和费用,又能避免盲目开发生产造成的资源浪费;再次,可以促进林业科技的创新和推广,在保障生态环境的前提下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第四,能为广大林区剩余劳动力创造更好的就业机会,有利于林区的社会安定和区域经济发展。 2构建林业产业化经营体系的原则 实施林业产业化经营是一种市场行为,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一种经济建设模式,因此,构建林业产业化体系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2.1因地制宜发挥区域资源优势的原则 一方面具有优势资源条件的产业或产品就会有更强的市场竞争能力,就能获更好的经济效益;另一方面从区域可持续发展战略要求出发,主导产业的选择必须与当地资源环境协调,才能促进资源有效配置。 2.2经济效益分配社会公正的原则 消除不同行业和产业部门之间、不同区域之间、不同经济成分之间在经济利益分配上的不公正现象,调整好龙头企业与基地、生产企业与经销组织之间的关系,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2.3努力提高科技含量的原则 先进的管理方式参与 现代 企业的经营,其中最关键的问题是科技的先导作用,产品的出台、产业的发展,离不开科技的支撑。科技是第一生产力将在林业产业化经营推进实施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2.4始终坚持永续利用和环境保护的原则 必须把保护生态环境和天然林资源放在第一位,把坚持永续利用作为总的出发点,依靠科技进步实现生产力不断提高,资源开发利用范围不断扩展,对生态、社会和人民有所益处,使人民和社会对我们的事业予以关注,间接获得公众和社会的支持。 3林业产业化经营体系的构建 在充分利用资源,发展主导产业,充分挖掘资源潜力,实现多业并举,立体开发;以多种经济体制并存、多种经济方式并举,拓展林业产业化建设渠道,以市场为导向、科技为支撑、政策为动力、构建林业产业化经营体系。就巴彦县林业产业化经营实际情况看,产业化体系的构建主要有以下几种模式: 3.1商品林产业化经营体系的构建 巴彦县国有林业森林资源,黑山林场在面积、蓄积上占主导地位,黑山林场被列为全省较少的商品型林场,在巴彦县林业 经济 发展 和产业化建设中占有重要地位。所以说,虽然巴彦县是半林区资源总量匾乏县,但从地域和资源优势上看,商品林产业化应该是国有林业产业化建设的主体。其重要类型有:速生、丰产、优质、珍贵大径材培育类型,营造速生丰产林。 3.2生产林产业化经营体系的构建 巴彦县目前生态林产业经营体系的重点在封山育林、退耕还林、退耕还草、退耕还湿。在退耕还林树种选择上,不以优质、高产为主要目的,以优良的生态条件,优越的资源环境为前提,招商引资,合资融资,发展生态环境产业,以生态环境的改善获得直接和间接的经济效益。 3.3兼融林产业经营体系的构建 从目前林业森林资源培育目标林分上的分类,兼融林是主要目标培育林分。 从巴彦县的实际情况看,浅山区地形变化的差异性,导致环境的多样性,为本县兼融林产业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 3.3.1东部、中部林区,在商品林产业化经营的进程中,为兼融林产业发展提供了较大发展的空间。 3.3.1.1发展各种富有经济价值的木本食用油植物,如核桃、山杏、棒子等。 3.3.1.2利用林间环境条件发展森林药材,如五味子、刺五加、串地龙的培育、繁殖、保护、收获,市场前景非常广阔。 3.3.1.3在商品林生产中,利用林地植被保护树种和采伐剩余物,发展食用菌原料林的培育,如毛赤杨、树叉、锻树桩的合理利用。 3.3.1.4利用择伐迹地保留母树多,树冠营养面积大,开花结实多,发展养蜂业,提供蜂王浆、蜂蜜等蜂产品。 3.3.1.5利用林地中改造后的生态环境,建设林蛙养殖繁育、梅花鹿养殖训育场等野生动物繁育、利用基地。 3.3.2中、西部丘陵及其波状岗地,在实施退耕还林工程中,合理选择造林林种,多林种配套,为其他产业的发展创造条件,奠定基础。如纸材林、药材林、果树林的培育,在产品形成规模生产时,发展加工产业,对有条件的项目,自己上马生产;不具备条件的,实行合作经营。 3.3.3南部、北部、西部沿江沿河流域,在实施退耕还草、退耕还湿的工程中,利用湿地资源,发展特色养殖产业,开展精深加工,生产特色产品,创绿色品牌,出拳头产品,提高资源利用率。 3.3.4利用本地 自然 风光、森林景观、民俗风情、 历史 文物、名胜古迹,发展森林 旅游 业。 4推进林业产业化经营的对策 4.1规范行使政府的职能作用 4.2形成全民办林业的社会产业体系 由于林业产业化经营,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必须由各部门、各行业、各团体,在政府职能部门的协调下,在财政、 金融 、税收、信贷等方面采取扶持措施,并为产业化经营单位提供咨询服务,沟通流通渠道,培养产品市场,实现贸、工、林一体化,产、供、销一条龙。 4.3推进产权制度改革 实行“三权分离”,放活经营权,允许拍卖、转让、租赁、承包等多种经营形式存在,形成新的经营机制和发展动力,促进林业产业化经营体系的构建。 4.4实施系统推进的发展战略 林业产业化经营体系,包括商品林业产业化经营、生态林产业化经营、多功能林业产业化经营三个分系统,在每一个产业链中,必须培植龙头 企业 ,带动产业子系统或分系统的基地建设。优化产业经营组织机构,使之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和应变能力,保证林业产亚化经营的健康发展。 中国林业产业论文:探索讨林业产业的发展与林业生态建设 1.1内涵 林业生态工程是随着林业发展战略转移、国家生态环境工程建设需求而通过继承、交叉形成的一门新的工程。它是根据生态学、生态经济学、系统科学与生态工程原理,针对自然资源环境特征和社会经济发展现状,从生态、环境与区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角度,进行的以木本植物为主题,并将相应的植物、动物、微生物等生物种群人工匹配结合,进而形成一种稳定而高效的人工复合生态系统的过程。 1.2特点 从林业生态工程的概念中,我们可以看出,林业生态工程的核心就是在对生态理论充分理解的基础之上,根据生态理论,以生态环境改善为目标,通过工程措施即进行系统设计、规划和调控人工生态系统的结构要素、工艺流程、信息反馈关系及控制机构所进行的林业生态建设。此工程旨在坚持土地资源优化组合的原则,通过大力植树造林,全面保护和科学经营现有森林,合理调整森林的分布格局和功能结构,来充分发挥森林改善生态环境、抵御自然灾害的生态功能。 1.3内容 林业生态工程包括以下内容:我国林业生态工程的总体布局与规划,六大林业生态工程的基本情况与特点,我国主要生态环境问题与空间分布,生态环境工程建设面临的问题与林业生态工程发展战略,立地划分与适地适树,不同区域山丘区环境、资源、水土流失及土地利用特点,树种选择与林分组成,整地与造林方法,合理密度与密度控制,幼林抚育、防护林的林分定向培育,以山系、水网、流域等为单元的生态防护体系的构成与特点,水土保持、水源涵养、农林复合、农田林网、河岸道路防护、灾害地植被恢复、海岸防护等防护林的配置与构建技术,干旱、盐碱、风沙、干瘠、钙积层等技术问题。 2.发展林业产业必须正确处理与林业生态建设的关系 和谐社会一方面要求社会经济的发展应在木资源的承载力之内;另一方面,要求在资源可持续的基础上,达到社会经济的发展。换言之,既要做到林业自身的可持续发展,又要参与整个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这里面既包含要不断发展林业产业,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林产品的需求,又包含加强林业生态建设,滞社会对生态的需求。林业产业和林业生态建设作为林业整体中的两个方面,两者之间有着天然的密切的因果关系。 在林业发展的过程中,始终伴随着如何认识和协调两者关系的问题。而且,随着人们对森林功能多样性认识的深化和对森林不同效益的追求,对林业产业和林业生态建设之间关系的认识也在不断完善。生态和产业是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相互促进,互动发展的对立统一的辩证关系。 2.1林业产业与林业生态的矛盾与制约 林业产业和林业生态之间存在着矛盾与制约的关系,这种矛盾与制约关系主要是由人们在林业生产过程中,不同利益取向和与劳动者自身利益关系不同造成的。在林业生产和再生产过程 中,投入和耗费一定的劳动,同时会产生一定的经济和生态效益(可能是负效益),但这两种效益被劳动者感觉到的时间先后和效果是完全不同的。发展林业产业主要产出体现的是经济效益,劳动者的获得是直接可见,与劳动者之间是眼前的局部的直接利益关系;而生态建设主要产出的是生态效益,生态效益的体现是一个累积的过程,是不容易被立即感觉到的。 2.2林业产业与林业生态的依存与促进 在林业生产过程中,林业产业和林业生态之间不仅存在着矛盾与制约的关系,更主要的是依存与促进的关系,这种依存和的关系同样与人们对森林、林业产业及林业生态的认识和利益取向有直接的关系。主要体现在: 林业产业发展和林业生态建设两者统一以森林为基础。林业生态建设的任务就是要恢复森林植被,增加森林的数量,提高森林的质量,最大限度地发挥森林的生态效益,离开森林也就无所谓林业生态建设;而林业产业的发展是以森林资源为前提的,没有森林资源,就没有林业产业,更谈不上发展,二者是相互依存的关系。 林业生态建设是林业产业为发展的基础。这种基础关系是由森林的功能、作用和地位决定的。森林是陆地上生态系统中生物量最大、结构最复杂、功能最完善的生态系统。森林的主体植被是木本植物,森林植被及其覆被下的其他生物和各种环境因子共同形成森林群落。森林是木材及其林副产品等 工业原料的基地,是动物的栖息场所,是一个巨大的生物多样性的“基因库”,是一个巨大的“绿色水库”,在净化空气、防治污染、调节气候等方面,有“环境卫士”之称,是天然的“过滤器”,森林对人类的生存和发展有着无法估量的作用。林业产业发展,说到底是在认识森林生态系统及其内在的运动规律,借助一定的技术手段,改善和利用森林资源,把森林潜在的生产力转化为现实的生产力结构实行最佳组合。 林业产业与生态建设的辩证统一。按照生态经济学的原理,林业产业和生态建设的实质是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的关系,两者结合的结果就是生态经济学讲的生态经济效益。在林业社会化生产中,如果把林业产业发展与生态建设结合救民于水火,提高经济效益与提高生态效益相结合,即实现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的统一,就能使二者相得益彰,既林业产业的发展,又可在产业调整发展中保护和建设林业生态,达到提高生态经济效益的目的。 3.林业生态工程建设的发展思路 3.1加大投入,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 一要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多层次、多方位地吸引社会力量筹措林业生态建设资金,引导有关单位和个人积极投资、共同建设林业生态工程;二要在税收、信贷、服务等方面实行倾斜,对一些重大项目应给予直接投资或资金补助、贷款贴息或税收优惠等方面支持;三要进一步提高地方公益林补偿标准,扩大公益林补偿面积,鼓励各类投资主体向林业生态建设投资。 3.2突出重点,以大工程带动大发展 第一,大力加强丘陵岗地植被恢复工程、沿海防护林,突出黄土丘陵区水土保持林和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等;第二,继续实施好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三北”防护林、风沙源治理等林业重点生态工程,提高建设水平,确保建设质量;第三,进一步加强城市绿地系统建设,城乡结合部要大力发展环城绿化带、郊野公园、隔离林带,农村牧区要重点构筑村庄绿化、农田林网和发展庭院林业。 3.3科技引导,强化工程的技术含量 第一,要重点开展困难立地造林技术、植被恢复技术,并加快低质低效林改造,做好国家森林抚育试点;第二,围绕林业良种壮苗选育、中幼林抚育、速生丰产林建设、森林病虫害防治、森林防火、综合利用、多种经营等开展科学研究和科技攻关;第三,侧重种群选择及种群匹配工程,并考虑种群之间在生长时间、节律上的搭配,生态工程的工程措施应侧重生态环境重建中必须采取的技术。 中国林业产业论文:创新林业经营机制提高林业产业发展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和创新,高科技产品给人类的生活带来快乐。但也给人类带来了环境污染和资源枯竭。党在“十七大”就提出加强能源节约和生态保护,增强可持续发展。主席在政治局第十九次集体学习时强调,我们要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充分认识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艰巨性,要统一思想,把应对气候变化作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的重大机遇,进一步做好应对气候变化各项工作。林业发展可以为保护气候变化发挥重要的作用。因而,创新林业经营机制提高林业产业发展,是立国利民的基本建设工程。 1.我国林业分类经营的意义 21世纪是生态文明的世纪,保护和发展了林业产业,为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作出贡献。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都十分重视林业发展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实行林业分类经营,是新形势下林业发展的客观要求,是贯彻国家在新的历史时期关于林业建设方针的重要举措。实施林业分类经营的目的意义是实现林业多种功能的必然选择。人类对林业需求的多样化,决定了林业经营模式的多样化。就是将一部分森林划出来作为生态公益林,为国家提供生态服务和社会服务;将另一部分森林划分为商品林,生产木材及林产品,为人民生活和社会发展提供经济服务。这样才能保护了林业生态平衡,又满足了社会经济发展和人们物质文化生活的需要,这也是林业发展实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表现。二是建设“生态省”战略部署的重要保证。建设“生态省”,大力改善生态环境,是地方政府的重大决策,是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战略举措,也是造福当代、利于后人 惠及世界的宏大工程。在这个伟大的工程中林业是生态环境建设的主体。 我省森林资源虽然比较丰富,但分布不均,存在着土地沙化、水土流失等问题,虽然我省的地理环境得天独厚,是我国的商品粮基地,也是我国的林业资源之一的省份,但在我省自然灾害时发,生态建设的任务还比较繁重。而林业在应对气候变化和间接减排方面具有无可比拟的优势,需要从根本上增加林地面积,提高森林保有量,增强森林植被的固碳功能,减缓气候变化。林业要发展,必须有充足的发展空间,必须有林地作保障。目前,我省现有林业用地面积2327万公顷,其中有林地面积2053万公顷,需要通过编制规划,把现有的林地依法固定下来,搞好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才能统筹安排好生态建设和木材及林产品生产用地,提高森林经营水平。 2.林业分类经营的现状 我国实施林业分类经营后,一是能对生态公益林实施以保护为主的经营管理措施,把商品林推向市场,按照市场经济规律来经营管理商品林,从而使林业的经营方向明确,目标既定,布局合理,经营措施配套,能真正建立起适应现代林业发展要求的经营管理体制。二是能有利建立和完善促进生态公益林和商品林建设的法律、政策体系。三是林业分类经营能彻底摆脱传统林业经营体制和管理机制的束缚,有利于推进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合理流转的进程。四是林业分类经营能够明确职责,强化责任。五是林业分类经营能加快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的步伐。提高商品林经营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从而加快了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的步伐。六是林业的社会地位会进一步提高。林业分类经营后,林业会持续、快速、健康地发展。林业在优化环境和促进社会发展等方面所起的基础作用和主导地位更加明显。 3.创新林业经营机制的经营管理模式 在林业发展的建设中, 要创新林业经营发展机制,依靠市场配置林业资源,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都要给予大力的扶持,在组织上建立和完善制度化,投入资金坚持人工林培育的激励政策机制,建立科学的管理措施,吸引国内外资金进入林业行业兴办产业,鼓励各种社会界人士投资发展林业企业,尤其是要加强育林工作。是我国的林业资源得以保护,是子孙万代都可以利用自己的林业资源,这是利国利民的基业工程。因此,放手发展非公有制林业,进一步明确非公有制林业的法律地位。构建以非公有制林业为主体的多元化商品的林业经营机制,共赢互利形成跨国林业的合作和生产。是我国的商品林的生产中,不仅要促进森林、林木、林地使用权的合理流转。也要通过承包、租赁、转让、拍卖、协商、划拨等多种形式参与经营,大力提倡 活立木交易。林业是一项重要的公益事业和基础产业,承担着生态建设和林产品供给的重要任务。林业不紧要满足社会对木材等林产品的多样化需求,更要满足改善生态状况、保障国土生态安全的需要,生态需求已经成为社会对林业的第一需求因此,加快建设森林资源评估机构,促进林木合理流转,充分调动经营者投资开发林业的积极性。二是彻底创新林木采伐指标限额问题和税收政策问题。对营造人工林的投资人应给予相应的优惠政策,真正做到“谁造谁有、谁经营谁收益”,逐步放开商品林的采伐限额,商品林的成熟期、采伐方式要根据经营者的经营目的确定,同时保持林业政策的延续性,让投资者吃上定心丸。 4.林业分类经营创新措施 4.1建立完善的管理机构 森林分类经营不仅是林业发展的客观要求,而是一项涉及面广,技术性强、建设期长,任务艰巨的系统工程。因此,要建立和完善责、权、利,人、财、物,产、供、销相配套的林业管理机构是实施林业分类经营成功的重要保证。 4.2机制创新推进林业分类经营的进程 首先放手发展非公有制林业,彻底改变由政府包办林业建设的局面,鼓励我国公民、外国投资者、企事单位和机关团体投资林业建设,积极支持股份制兴办合作林场、果园、茶园、苗圃以及家庭小林场、小果园、小苗圃建设,地方政府要落实民用林业资金的投入,给与优惠的政策,统一税收政策和投融资政策,为各种林业经营主体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 5.结语 在林业发展中,要创新林业经营机制提高林业产业效益,就要实现林业经营的垮越发展,利用科技创新将林业生产力的潜能释放出来,才能使林业生产建设充满生机和活力,提高林业科技成果的转化率,促进林业产业的发展,力争在林业地区尽快地以造林技术、森林病虫害防治、良种选育、林木及林产品深加工技术等不同的经营机制,通过科技人员的努力奋斗,提高林业产业效益,开创林业科技带动林业发展的新局面。 中国林业产业论文:分析镇安林业产业发展困境及措施 镇安县位于陕西南部秦岭土石山区,属暖温带和北亚热带过渡地带,素有“八山一水一分田”之称,气候温暖,林业资源丰富。为加快镇安县林业产业的发展,针对该县实际情况,决定在山上做文章,制定了一系列围绕“山”字的指导性方针和政策,以利于推动林业产业的发展。 1存在的主要问题 1.1林种、林龄组成不合理 全县现有林种中,除1949年以来累计保存的人工林68056hm2外,其余占总数77.90%的是破坏以后恢复起来的以栎类为主的天然次生林,现有用林49401hm2。其中,幼龄林占48.5%,中龄林占41.8%,成熟林占0.14%,近成熟林占9.5%。 1.2低产林多 全县有蓄积的林地共231314hm2,活立木蓄积共8869056m3,由于林相差,不但蓄积少,而且出材率也低,平均仅28.2m3/hm2。全县经济林22057.8hm2,面积最大的板栗,挂果面积3.37万hm2,平均单产307.5kg/hm2,且70%以上为低产林。 1.3林业生产技术力量不足,经费欠缺 全县林业用地290472hm2,现有林业技术人员仅133名,每人平均负责面积高达2184hm2,极不适应生产的需要,有许多迫在眉睫的事情而无力经办。经费不足,特别是用材林经费严重不足,是镇安县当前林业建设中又一突出的问题。实践证明,一味“向钱看”单一抓经济林,并对经济林采取高补助的办法,势必排挤了用材林,结果造成林种比例失调,林种树种单一,生态恶化,降低了森林各方面的防护性能。 1.4市场营销和产品深加工机制不完善 没有龙头企业,形不成完整的产业链,容易出现生产与销售之间的矛盾,严重影响了林农的生产积极性和产业效益的正常发挥。 1.5管理粗放 用材林和经济林木的综合科管都比较粗放,病虫每年造成的损失在20%以上,施肥跟不上,单株产量低,经济效益差。 1.6经济林品种混杂,良莠不齐,良种所占比例低镇安县虽属核桃、板栗、油茶、茶叶、生漆适生区,种质资源丰富,但是大部分树种跟不上国内国际市场品种化发展方向的步伐,符合外贸出口的产品太少。 1.7密度过大,产量低用材林密度过大,未进行抚育间伐,也忽视了次生林抚育改造。经济林由于缺乏科学规划,多属群众自发栽植,密度过大,随着树体的增长,影响了树冠的扩张和通风透光,加重了病虫危害,结果部位少而且逐年外移,直接影响了产量和收入。 2林业产业发展的对策 2.1加大宣传力度,走信息产业化开发之路结合镇安县实际情况,首要问题是解决认识问题,为了进一步解放思想,提高认识,把林业开发产业工作真正提高到发展经济、脱贫致富、建设山川秀美生态农业的战略高度,进而转变观念促进发展。通过各种媒体宣传镇安林业特色,让投资者来镇安投资办厂,扩大产品销路。 2.2增加科技投入,走质量、效益开发之路 2.2.1突出重点,狠抓基地建设。培养后备资源,必须坚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规模经营,结合流域治理工程,生态治理、退耕还林工程,采取工程规划,狠抓集中连片工程和良种建园工程,严格执行技术标准,坚持科学整地,用良种壮苗精心栽植,及时管理,确保基地建设的质量和效果。 2.2.2面向市场,狠抓良种建设。首先从优化品种结构入手,今后建园必须采用良种建园,加大嫁接改造力度,大力推广良种,确定适宜发展的最佳品种,创立有镇安特色的品牌产品。 2.2.3效益当先,狠抓综合科管 各级政府一定要把林业综合科管工作作为一件主要工作拿在手上,确定领导,制定硬件目标,严格考核。加强次生林的抚育改造、人工林抚育间伐、封山育林以及对经济林的“垦复、除草、施肥、修剪、防病虫”等综合科管,从而达到增产的目的。 2.3积极内引外联,走市场经济开发之路 首先必须使分散式、单一化生产向规模式、多层次、市场化方向转化,大力发展林、工、贸一体化的“龙头企业”,以“龙头”带基地,以基地连农户,形成产、加、销于一体的新型产业格局。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本地产品的知名度,创立国内外市场的镇安品牌。 2.4科技领先,走科技开发之路 加强林业科技人员和管理队伍建设,提高科学技术和管理水平。组织林业科技和管理人员学习政治理论,学习专业有关方针、政策技术,学习林业先进科学技术,提高技术和管理能力,达到既会管理又能科学开发利用林业资源的合格人才,走科技开发之路。 2.5认真贯彻执行《森林法》,走森林资源永续利用之路 建立健全群众性的护林组织,在主要林区,恢复半脱产护林员建制,严格履行林木采伐审批制度,凭采伐证采伐,凭运输证运输,把森林消耗量控制在生长量以内。根据该县实际情况多在“山”字上下功夫,从而达到森林资源“越采越多、越采越好、青山常在、永续利用”的目的。 中国林业产业论文:浅析林业产业的发展与林业生态建设的关系 摘要:中国林业沿处在较低层次的发展阶段,森林资源增长缓慢与社会对林业日益增长的多种需求之间的矛盾成为现阶段林业的主要矛盾,生态需求成为社会对林业的主要需求,生态建设是林业建设的首要任务。本文就我国林业生态建设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就林业产业的发展与林业生态建设的问题进行探讨。 一、我国的林业生态建设直接影响林业产业的快速发展 世纪之交的1998年,一场持续百天的全国性特大洪水,冲毁了无数良田、家园,洪峰频率之密、洪水流量之大、流域范围之广,百年罕见。全国共有29个省(区、市)遭受了不同程度的洪涝灾害,受灾2.3亿人,死亡人数3000人,各地估报的直接经济损失2484亿元。新世纪的第一个春天,我国北方地区连续发生10余次扬沙、浮尘和沙尘暴天气,造成部分地区机场关闭、交通中断,其频率之高、来势之猛、影响范围之大,不断刷新新中国成立以来的沙尘暴和沙尘灾害纪录。2008年初我国南方大面积的冰雪灾害,叫人不得不联想气候变化的影响和危害。 大洪水的背后是植被破坏、水土流失;沙尘暴的背后是沙漠化、荒漠化;气候变化背后是气候变暖,极端天气增加和自然灾害的频发。事实上,中国的生态危机远不止此,当前全世界普遍存在的沙漠化、水土流失、干旱缺水、洪涝灾害、物种灭绝、温室效应加剧等六大生态危机,每七一样都与森林的植被破坏息息相关。新中国成立后的近半个世纪的时间里,由于国家经济建设的需要,以木材生产为主一直是中国林业的首要任务。中国林业的状况产出多于投入,中国生态的状况破坏大于治理,总体形势十分严峻。 20世纪末,随着国家六大林业生态工程的相继启动,我国的林业生态体系建设步入了快速发展轨道,近年来生态环境的恢复和治理成效显著,生态环境整体恶化的趋势得到了初步遏制,局部乃至区域性的生态环境开始好转。但是,由于经济社会的调整发展生态建设面临的形势依然十分严峻,森林生态基础还十分脆弱,生态建设的速度与高速发展的经济不相协调,部分地区水土流失仍呈上升趋势,洪涝、干旱、沙尘暴等自然灾害频发,极端性天气增多等主要原因: 1、我国森林资源底子薄,表现在问题不足,人均森林面积不到世界平均水平的1/4,人均森林蓄积不到世界平均水平的1/6;质量不高,平均每公顷林分蓄积量仅是世界平均水平的85%左右;分布不均,我国森林资源主要分布在东部沿海工区和东北地区,西部森林资源极度匮乏;经营水平低,人工林经营水平不高,树种单一,林木过量采伐现象依然存在。 2、人口、经济调整增长带来对森林资源的高需求,森林资源与社会需求之间的 仍相当尖锐,带来森林资源的巨大消耗。 3、林业投入长期不足。近年启动的国家林业六大生态工程的建设资金主要来自国债资金,国家财政资金所占比重不高,生态建设投入保障体系尚未建立。 4、林业行业各项改革滞后于其他行业,管理体制、运营机制不顺,影响社会资源向林业行业集中,制约了林业生态建设的发展。 5、我国主要林区90%为山区,森林生态区位重要的地区是我国经济发展相对滞后的地区,生态建设和经济发展问题还没有完全协调好。中国林业尚处在较低层次的发展阶段,森林资源增长缓慢与社会对林业日益增长的多种需求之间的矛盾成为现阶段林业的主要矛盾,生态需求成为社会对林业的主要需求,生态建设成为林业建设的首要任务。 二、发展林业产业必须正确处理与林业生态建设的关系 和谐社会一方面要求社会经济的发展应在木资源的承载力之内;另一方面,要求在资源可持续的基础上,达到社会经济的发展。换言之,既要做到林业自身的可持续发展,又要参与整个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这里面既包含要不断发展林业产业,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林产品的需求,又包含加强林业生态建设,滞社会对生态的需求。林业产业和林业生态建设作为林业整体中的两个方面,两者之间有着天然的密切的因果关系。 在林业发展的过程中,始终伴随着如何认识和协调两者关系的问题。而且,随着人们对森林功能多样性认识的深化和对森林不同效益的追求,对林业产业和林业生态建设之间关系的认识也在不断完善。生态和产业是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相互促进,互动发展的对立统一的辩证关系。 1、林业产业与林业生态的矛盾与制约。 林业产业和林业生态之间存在着矛盾与制约的关系,这种矛盾与制约关系主要是由人们在林业生产过程中,不同利益取向和与劳动者自身利益关系不同造成的。在林业生产和再生产过程 中,投入和耗费一定的劳动,同时会产生一定的经济和生态效益(可能是负效益),但这两种效益被劳动者感觉到的时间先后和效果是完全不同的。发展林业产业主要产出体现的是经济效益,劳动者的获得是直接可见,与劳动者之间是眼前的局部的直接利益关系;而生态建设主要产出的是生态效益 ,生态效益的体现是一个累积的过程,是不容易被立即感觉到的。 2、林业产业与林业生态的依存与促进。 在林业生产过程中,林业产业和林业生态之间不仅存在着矛盾与制约的关系,更主要的是依存与促进的关系,这种依存和的关系同样与人们对森林、林业产业及林业生态的认识和利益取向有直接的关系。主要体现在: 林业产业发展和林业生态建设两者统一以森林为基础。林业生态建设的任务就是要恢复森林植被,增加森林的数量,提高森林的质量,最大限度地发挥森林的生态效益,离开森林也就无所谓林业生态建设;而林业产业的发展是以森林资源为前提的,没有森林资源,就没有林业产业,更谈不上发展,二者是相互依存的关系。 林业生态建设是林业产业为发展的基础。这种基础关系是由森林的功能、作用和地位决定的。森林是陆地上生态系统中生物量最大、结构最复杂、功能最完善的生态系统。森林的主体植被是木本植物,森林植被及其覆被下的其他生物和各种环境因子共同形成森林群落。森林是木材及其林副产品等 工业原料的基地,是动物的栖息场所,是一个巨大的生物多样性的“基因库”,是一个巨大的“绿色水库”,在净化空气、防治污染、调节气候等方面,有“环境卫士”之称,是天然的“过滤器”,森林对人类的生存和发展有着无法估量的作用。林业产业发展,说到底是在认识森林生态系统及其内在的运动规律,借助一定的技术手段,改善和利用森林资源,把森林潜在的生产力转化为现实的生产力结构实行最佳组合。 林业产业与生态建设的辩证统一。按照生态经济学的原理,林业产业和生态建设的实质是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的关系,两者结合的结果就是生态经济学讲的生态经济效益。在林业社会化生产中,如果把林业产业发展与生态建设结合救民于水火,提高经济效益与提高生态效益相结合,即实现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的统一,就能使二者相得益彰,既林业产业的发展,又可在产业调整发展中保护和建设林业生态,达到提高生态经济效益的目的。 论文网在线: 中国林业产业论文:林业产业发展与林业生态建设的关系研究 加强生态建设、维护生态安全是当今世界发展的主题,也是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林业作为陆地生态系统的核心,在生态环境建设和林产品输出中有着重要的地位与作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建设是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现经济与社会的协调发展以及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为工作重点,这就要求在林业工作中要注重人与自然的协调发展,综合各方面因素全面管理与控制。 一、林业产业发展与生态建 设中存在问题 林业生态建设与林业产业发展有着密切的关系。林业产业系统的生存与发展离不开林业资源的发展和森林资源的持续供给,同时林业产业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造林、营林工作的进行,为森林资源的质量和数量的增长提供了保证,但是就目前的林业工作现状而言,两者之间是相互独立的,这主要是由于在林业工作中两大体系之间的利益主体和取向不同,造成了工作目标和工作效果的截然不同。在林业工作中,政府为了短期内遏制生态环境的恶化,加大了对林业的投入力度,实施了以造林为主的生态林业工程,同时农民为了增加自己的经济效益和生活来源,也开始重视各种经济林的种植,使生长缓慢收益周期长的以木质材料为主的林业生产受到人们的排挤,也忽略了林业的生态效益。这两种林业体系分裂的做法导致的生态破坏情况是极为严重的,且这种林业的发展模式和发展趋势也是不可持续的。 在上个世纪末,一场持续百天的全国性特大洪水造成了无数家园和田地的损毁,洪水水量之大、范围之广百年难得一遇。全国多数地区遭受了不同程度的洪涝灾害,受灾2.3亿人,造成人员伤亡与经济损失更是惊人。与此同时,由沙尘暴带来的影响也是造成目前生态问题的重要项目之一。 大洪水的背后是植被破坏、水土流失;沙尘暴的背后是沙漠化、荒漠化;而沙尘暴和气候变暖则是由于气候变幻和自然灾害的贫乏发生。总而言之,造成这种问题出现的根本还是在于林业的过渡砍伐,造成了生态环境的严重破坏与生态失衡,致使各种生态危机不断涌现。新中国成立后的近半个世纪的时间里,由于国家经济建设的需要,以木材生产为主一直是中国林业的首要任务。中国林业的状况产出多于投入,中国生态的状况破坏大于治理,总体形势十分严峻。 二、林业问题产生原因 20世纪末,随着国家六大林业生态工程的相继启动,我国的林业生态体系建设步入了快速发展轨道,近年来生态环境的恢复和治理成效显著,生态环境整体恶化的趋势得到了初步遏制,局部乃至区域性的生态环境开始好转。但是,由于经济社会的调整发展生态建设面临的形势依然十分严峻,森林生态基础还十分脆弱,生态建设的速度与高速发展的经济不相协调,部分地区水土流失仍呈上升趋势,洪涝、干旱、沙尘暴等自然灾害频发,极端性天气增多等主要原因: 1、我国森林资源底子薄,表现在问题不足,人均森林面积不到世界平均水平的1/4,人均森林蓄积不到世界平均水平的1/6;质量不高,平均每公顷林分蓄积量仅是世界平均水平的85%左右;分布不均,我国森林资源主要分布在东部沿海工区和东北地区,西部森林资源极度匮乏;经营水平低,人工林经营水平不高,树种单一,林木过量采伐现象依然存在。 2、人口、经济调整增长带来对森林资源的高需求,森林资源与社会需求之间的 仍相当尖锐,带来森林资源的巨大消耗。 3、林业投入长期不足。近年启动的国家林业六大生态工程的建设资金主要来自国债资金,国家财政资金所占比重不高,生态建设投入保障体系尚未建立。 4、林业行业各项改革滞后于其他行业,管理体制、运营机制不顺,影响社会资源向林业行业集中,制约了林业生态建设的发展。 5、我国主要林区90%为山区,森林生态区位重要的地区是我国经济发展相对滞后的地区,生态建设和经济发展问题还没有完全协调好。中国林业尚处在较低层次的发展阶段,森林资源增长缓慢与社会对林业日益增长的多种需求之间的矛盾成为现阶段林业的主要矛盾,生态需求成为社会对林业的主要需求,生态建设成为林业建设的首要任务。 三、发展林业产业必须正确处理与林业生态建设的关系 生态林业的发展建设一方面要求社会经济的发展应在木资源的承载力之内;另一方面,要求在资源可持续的基础上,达到社会经济的发展。换言之,既要做到林业自身的可持续发展,又要参与整个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这里面既包含要不断发展林业产业,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林产品的需求,又包含加强林业生态建设,滞社会对生态的需求。林业产业和林业生态建设作为林业整体中的两个方面,两者之间有着天然的密切的因果关系。 1、林业产业与林业生态的矛盾与制约。 林业产业和林业生态之间存在着矛盾与制约的关系,这种矛盾与制约关系主要是由人们在林业生产过程中,不同利益取向和与劳动者自身利益关系不同造成的。在林业生产和再生产过程 中,投入和耗费一定的劳动,同时会产生一定的经济和生态效益(可能是负效益),但这两种效益被劳动者感觉到的时间先后和效果是完全不同的。发展林业产业主要产出体现的是经济效益,劳动者的获得是直接可见,与劳动者之间是眼前的局部的直接利益关系;而生态建设主要产出的是生态效益,生态效益的体现是一个累积的过程,是不容易被立即感觉到的。 2、林业产业与林业生态的依存与促进。 在林业生产过程中,林业产业和林业生态之间不仅存在着矛盾与制约的关系,更主要的是依存与促进的关系,这种依存和的关系同样与人们对森林、林业产业及林业生态的认识和利益取向有直接的关系。主要体现在:林业产业发展和林业生态建设两者统一以森林为基础。林业生态建设的任务就是要恢复森林植被,增加森林的数量,提高森林的质量,最大限度地发挥森林的生态效益,离开森林也就无所谓林业生态建设;而林业产业的发展是以森林资源为前提的,没有森林资源,就没有林业产业,更谈不上发展,二者是相互依存的关系。 四、结束语 林业产业与生态建设是辩证统一的,按照生态经济学的原理,林业产业和生态建设的实质是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的关系,两者结合的结果就是生态经济学讲的生态经济效益。在林业社会化生产中,如果把林业产业发展与生态建设结合,提高经济效益与提高生态效益相结合,即实现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的统一,就能使二者相得益彰,既保障了林业产业的发展,又可在产业调整发展中保护和建设林业生态,达到提高生态经济效益的目的。 中国林业产业论文:推动福建林业产业发展对策探讨 一、林业产业发展的重要性和目标任务 林业产业是以培育、加工、利用森林资源为主的基础产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大力发展林业产业,既是改善生态环境、促进林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又是调整农业结构、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途径。林业产业在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增加农民收入中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但是,我省林业产业还存在不少问题:森林资源总量不足,林业产业结构不合理;苗木花卉总体生产经营规模偏小,生产方式、营销方式落后,专业性人才紧缺,产品科技含量不高,特色优势产品较少;龙头企业和名牌产品少,林产品加工水平低;林产品省场体系不健全。林业产业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增加农民收入中的作用和潜力还远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在新的历史发展时期,要破除传统的林业经营观念,遵循“林业资源、环境和产业协调发展”的现代林业思想和理念,转变观念,提高认识,从实际出发,强力推进林业产业的发展,为我省的林业可持续发展,特别是森林生态城建设等各项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增添强劲的动力,提供有力的经济支持。 因此,福建省林业产业发展要争取基本建成特色和优势突出、结构和布局合理、生态和经济效益显著的林业产业体系。 二、打造支柱产业,构建福建林业产业体系 1、发展人造板制造业。以龙头产业为主,加快技术改造,推进木材深度开发利用,做好旋切片和木片加工基地建设,建设木材产业集群。加快调整产品结构,严格控制发展纤维板,大力发展胶合板,重点发展定向刨花板等。应用涂饰、浸渍、印刷、压贴、喷涂等方法,对人造板进行二次加工,延长人造板产业链,以增加附加值,提高使用性能,拓宽应用领域。 2、发展家具制造产业。要抓住国外和发达地区家具制造转移的机遇,大力发展林产品精深加工业和木制家具、装饰材料生产,延长产业链,实现林产品加工多次增值。。 3、发展野生食品产业。一是建设森林食品、林下药材等林副产品加工业。要适应人们崇尚“自然”、“绿色”的消费需求趋势,高度重视发展森林蔬菜、林下药材、食用菌等林副产品加工业。运用现代新技术大力开发以绿色食品、保健食品、长寿食品为主体的森林食品,满足人们对林副产品的消费需求。二是野生动物养殖利用产业。把野生动物养殖利用作为一个产业发展,要将目前零星分散的小规模驯养进一步发展壮大,提升科技含量,提升开发能力,使之成为野生动物繁育、驯养、利用的示范和技术培训基地,培养一批繁育、养殖能手,扩大养殖规模,逐步形成基地和产业。满足社会多方面的需求。 4、发展苗木花卉产业。要充分利用我省得天独厚的自然条件和漳州花卉的品牌,大力发展苗木花卉三大产业。一是苗木花卉基地产业化建设。提升基地生产档次,壮大生产规模,快速发展苗木产业集群。 5、发展森林生态旅游产业。充分发挥我省森林生态旅游资源丰富的优势,大力加强森林旅游景区、景点的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服务功能。加快旅游品牌及基础设施建设, 要加强林业部门与旅游等其他部门的联系和协作,把森林生态旅游同田园山水风光游、休闲游等各种旅游活动结合起来,逐步建成吃、住、行、游、购、娱六位一体的服务体系,发展环各省区周边生态旅游,把森林公园和各类森林生态园建设成生态旅游基地、休闲度假基地、科普教育基地和体育健身基地。 三、调整林业产业结构,促进林业产业升级 1、优化林种结构,加快发展原料林基地。为适应我省苗木花卉迅速发展的需要,充分发挥我省区位优势和气候资源优势,突出重点,大力推进苗木花卉生产和营造丰产用材林。各县区应根据省场需求,从当地实际出发,适当规划布局,逐步实现商品林建设基地化。 2、优化林产品结构,大力发展精深加工产品,开发新产品。加快发展具有我省特色的林产品,特别要发展林板深加工,配套建设相应的深加工生产大型家具制造企业,引进先进技术、设备和制造工艺,生产中、高档产品,开发新产品,不断满足人们对林产品日益增长的多样化需求。要抓住家具制造业转移的良机,大力发展适合国内、外省场需求的中高档家具产品,大力开拓国际省场。发挥品牌效应,巩固扩大其在国内、外省场的份额。 3、实施名牌战略,培育名牌产品和龙头企业。大力培育名牌产品和龙头企业,是我省今后一个时期林业产业发展的战略重点。对已经形成的名牌产品和龙头企业,要继续加大资金、技术的投入力度,着重培育一批通过iso标准认证的企业,推进我省林产品逐步走向国际省场,参与国际林产品省场竞争。组建一批大型林产企业集团,模式可以多种多样:可以是松散型联营模式,即由有实力的龙头企业指导和带动本行业有关企业进行生产和加工,统一质量,统一销售价格;可以是股份制经营模式,即由不同所有制性质、不同经营范围的企业、农村山林承包户等,通过出资或提供原料等形式参股;也可以是大企业经营模式,即通过大企业收购小企业或对农户加工的初级产品进行深加工,统一品牌,统一出售。通过组建大型林产企业集团,形成省场牵龙头,龙头带基地,基地联农户的良性互动新格局,不断提高我省林产品和林产企业的省场竞争力。 四、深化林业体制改革,转变林业产业发展方式 1、继续深化企业体制改革。对国有企业尽快进行规范的股份制改革,大力发展国有资本、集体资本和非公有资本等参股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和与国际省场接轨的现代企业制度。坚持政企分开,实行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使企业成为独立的经营主体参与省场竞争。企业可以通过联合、兼并、收购、参股等形式进行资产重组,可以向境内外投资者出售股权、选择合作伙伴、优化资源配置,增加企业发展活力。组建跨地区、跨所有制的大型林业企业集团。尽快转制改造一批国有企业,培育壮大一批骨干森工企业,扶持发展一批新型森工企业。 2、放手发展非公有制林业产业。鼓励各种社会主体通过联合、兼并、收购、参股等形式参与国有森工企业改革。鼓励各种投资主体跨地域、跨所有制、跨行业参与林业产业开发。积极引导非公有制林产企业之间实行强强联合,或者有实力的大中型非公有制林产企业兼并、收购小型林产企业等多种发展模式,把非公有制林业产业建设推向新的发展阶段。要通过各种渠道广泛吸纳社会资金和引进外资,采取独资、合资、股份制等多种形式促进非公有制林业产业的发展,切实解决非公有制林业产业发展的资金问题。要切实解决好民营企业技术力量不足,开发能力低,内部管理水平不高的问题。要继续调整和完善林业产业政策,减轻税赋,取消一切不合理收费,减轻非公有制林产企业的不合理负担。清理和修订限制非公有制林业产业发展的政策法规,消除体制性障碍。非公有制林业企业的投融资、税收、土地使用和对外贸易等方面,与其他企业享受同等待遇,优化非公有制林业产业发展的软环境。 3、加快商品经营型国有林场的产业发展。为加快我省林板一体化产业以及苗木花卉产业的发展,国有林场和有山场的乡镇要充分发挥土地、资金、技术、人才等方面的优势,加快合作进程,建设上规模的速生丰产用材林基地,为林板一体化提供原料,为林场自身林产工业的发展、延长产业链创造条件。加快林业产业的发展,通过租赁、承包、股份制等多种形式,促进宜林荒地和疏残次林地适度向项目业主流转,建设原料林基地,发展大型林产加工企业,实行集约化经营。 4、积极培育和发展林产品流通省场,建设比较完善的林产品流通体系。要从实际出发,切实做好规划,有条件的县区要建设林产品流通中心,不具备建设流通中心的,可建设若干个具有一定规模的家具、木竹、装饰材料、人造板等专业省场,把建设大型林产品流通中心与建设林产品专业省场结合起来。组建不同形式的林产品流通企业,构建以民营流通企业为主体、多种经济成份并存、服务功能比较齐全的林产品流通体系,促进林产品流通。要通过省内培养、省外引进等多种方式,培养和引进林产品流通人才,满足流通体系建设对人才的需求。 五、扩大对外开放,促进林业产业国际化 加快林业产业化进程,必须进一步扩大林业产业的对外开放,改善招商引资机制,加强服务,创造更自由、便利的投资和贸易环境,最大限度地发挥我省的区位优势、资源优势、政策优势和产业优势,积极引进和吸纳国内外资金、资源、技术和管理经验,加快促进林业产业和林产品的升级换代。鼓励外商嫁接改造现有林产企业,扩大外商投资林业产业的规模。充分利用我省丰富的森林资源,发展外向型林产企业,不断开发新产品,适应国际省场的需要,提高市场竞争能力。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级投入。争取重点企业多渠道融通资金上实现突破。争取国家对林业深加工、高新技术产业化、大型产品基地等方面的投入。争取我省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列入国家、省重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范围。 六、坚持科学发展观,技术创新,不断提高林业产业发展的质量和效益 要加强林业产业的技术创新,大力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研成果,逐步实现产业化。进一步加强林业科技推广工作,制定科技推广计划,以推进林业产业化建设为切入点,筛选一批技术成熟、适用面广、见效快、效益好的林业科技成果,通过组装配套和优势集成,加以重点推广。建立一批林业科技园区和科技示范点,建立科技示范基地,充分发挥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强化林业科技推广体系建设,充分发挥推广网络尤其是龙头企业的骨干、示范作用,建立覆盖全省的林业科技成果和实用技术宣传、培训、咨询、服务网络体系。鼓励林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技术推广部门以及科技人员到林业产业生产第一线开展科技承包、技术咨询和创办林业科技型企业。对重点林业产业项目实行总工程师技术负责制。对在林业科研、科技成果推广和转化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科研单位与科技人员给予奖励。 要加大林业产业科研投入,培育林业产业科研人才。积极争取国家、省级的科技项目,努力引进省内、外科技项目。创新林业科技投融资体制,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的多元化林业科技投入体系,鼓励企业、外商和个人等社会力量投资林业科技事业,多渠道增加对林业产业科技事业的投入。加强林业产业人才培养,实施引才、引智工程,有目的有计划有重点地引进林业产业建设研发人才。具备了一定条件的企业要建立自己的科研所、新产品开发中心,企业从销售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的新产品开发研制基金,增加科技投入。坚持在发展林业产业项目、科技项目中培养人才,做到上一批项目,出一批成果,育一批人才。努力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林业产业领导人才、企业家人才、科技人才、营销人才,为实现林业产业跨越式发展提供人才保证。 中国林业产业论文:浅析高等林业职业教育与林业产业化 论文 摘要:为解决林业产业化存在的问题,适应林业产业化对人才提出的更新、更高的要求,文章提出了通过职教集团拓展服务平台、高等林业职业 教育 与林业产业化衔接、深化与林业产业化龙头 企业 合作等有效服务途径,达到高等林业职业教育与林业产业化企业“共赢”。 论文关键词:林业;职业教育;产业化;职教集团;对接 林业产业化是指以市场需求和社会需求为导向,以效益(生态、 经济 )为中心,以森林资源及生态环境产业为基础,正确确定主导产业和支柱产业,分区、分类生产,协同经营,实行企业化管理、社会化服务,形成上连基地、下连市场的由结构合理、多条产业链组成的产业体系。国家林业局关于大力 发展 林业职业教育的意见(林人发【2007】76号)是大力发展林业职业教育,落实 科学 发展观,实施科教兴林和人才强林战略,促进林业产业化又好又快发展的重大举措,是提高林业建设者整体素质,解决“三农”问题,建设社会主义新 农村 ,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途径。- 一、发展高等林业职业教育是林业产业化企业发展的要求和坚强柱石 (一)湖南林业产业化现状 林业产业已经发育成为涵盖一、二、三产业的大产业。到2008年底,湖南省全省林业用地面积达到1.86亿亩,占国土总面积的58.47%。有林地面积达到1.48亿亩,森林覆盖率53.67%,活立木蓄积量3.23亿立方米,油茶林2000万亩,年产茶油8.9万吨,毛竹1068万亩,立竹15.35亿根,国有林场177个,经营面积1163万亩,森林公园63个,国有苗圃97个,经营面积5.89万亩,均位居全国前列。初步形成了较为完整的林业产业化系统,2008年湖南省林产 工业 总产值为319.76亿元。林产工业主要产品产量为:人造板429万立方米,木竹浆纸116万吨,木竹地板(含强化地板)1442万平方米,松香等林产化学产品2.8万吨,林药加工产品3.94万吨,森林食品加工30万吨。 总的来看,湖南林业产业发展的形势是好的,但是与时代的要求差距很大。从横向比较,相邻省区林业产业发展势头强劲,尤其是东南沿海省区发展更快。从省内来看,林业产业在农村经济中所占比重还不够大,对农民收入的贡献率还不够高,与林业的基础地位极不相适应。其突出问题是:(1)产业产品结构不合理,主导产业和产品发展不快。产业结构中,一、二、三产业结构比为:55:27:18。一产业比重大,二、三产业比重小。主要用材树种结构上,松、竹、杨、优良阔叶树种供需偏紧,而传统树种杉木相对过剩。经济林品种上,低产品种多,高效品种少;一般品种多,名特优新品种少;鲜果多,干果少;人造板、木浆造纸、家具制造、松香加工等主导产品发展滞后。(2)投入不足。由于缺乏对新兴产业、特色产业的必要扶持,不少企业靠原始资本缓慢积累,规模小,缺乏技术改造能力,产品多年一贯制。全省规模以上的大型林产加工企业只有8家,家庭作坊式的较多。全省林产品中,获得省级名牌产品称号的仅4个。 (3)政策不配套。一方面,人工商品林采伐限额政策、木材和林产品运输政策等还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 法律 法规滞后;另一方面,有些现有政策还未落实‘特别是中央林业决定和我省贯彻意见规定的多种优惠政策兑现较少。(4)对农户带动能力不强。湖南山地面积大,但农民从林业生产中获得纯收入仅28.44元,仅占全省农民人均纯收入的1.1%,无法带动广大的农民致富。 (二)湖南林业产业化需要高技能人才 (1)林业产业化需要掌握 现代 林业生产技术与操作,能运用现代林业生产工具从事林业生产,具有创新意识和创新技能的林业生产者。实现林业产业化,需要不断提高林业劳动生产率、提高资源在林业生产中的利用效率;以生产出更多更好的、安全的、适应市场需求的农产品来满足社会需要。而这些应用离不开新型林业生产者。(2)林业产业化需要能研究、引进、开发和推广应用优质、高效的林业生产新技术,能直接服务于林业生产的产前、产中环节的技术指导与推广者,而林业产业化注重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非常需要林业技术推广部门在产前、产中环节提供有效的服务,这就离不开大量的林业技术指导与推广人才。(3)林业产业化需要具有现代经营与管理知识、市场意识强、有开拓精神、懂经营、会管理的林业产业的经营者与管理者。林业产业化强调产加销、贸工农~体化经营,需要大量的经营管理人才去做好产后服务开拓市场、促进销售,从而带动林业生产,增加林农的收入。(4)林业产业化需要能不断开发和应用农产品贮藏、保鲜、加工与包装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拉长产业链条的农产品加工者。实施林业产业化,要使林业产业由目前的低效益、弱质产业向着高效益产业转变,需要不断延长林业产业链,增加农产品附加值,以适应市场需求,而这些都需要高等林业职业教育为其培养大量的专门人才去完成。 (三)高等林业职业院校培养的高技能人才是林业产业化企业发展的坚强柱石 湖南林业从业人员整体素质还较低,文化水平和接受教育的程度普遍不高,林业生产中科技含量低,与现代林业相配套的林业服务体系还不够健全,市场信息相对闭塞,林业生产管理落后,不能适应当前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特别是广大林农,普遍缺乏科技知识和技能的培训,使大量的科技成果得不到推广应用,有限的资源不能有效利用,严重阻碍了湖南林业产业化和现代化进程。 林业产业化企业已经成为应用科技领域的新热点,亟待拥有一大批有理论、有文化、懂技术、肯奉献的新一代知识型技术工人。而高等林业职业教育的发展正是顺应这样的 历史 潮流。 二、高等林业职业 教育 与林业产业化对接 (一)依托职教集团,深层 发展 高职林业“工学结合”,适应林业产业化 企业 需要 以湖南省唯一一所林业类高职院校——湖南环境生物职业技术学院牵头组建的衡阳农林职业教育集团,坚持了以建立健全配套制度为前提,以培养“双师型”教师为突破口,以专业调整与教材建设为抓手,以服务和谐礼会为宗旨,取得了阶段性效果。 湖南省首家农林类职业教育集团,以湖南环境生物职业技术学院牵头组建的衡阳农林职业教育集团将充分发挥涉农专业、师资、科研、服务等方面的优势,为林业生态、林业产业以及生态文化建设与社会主义新 农村 建设提供人才支持和智力支撑。集团以项目为载体,深化“工学结合”,推进产业对接,推进实验实训资源共享共用、教师互派与培训、合作申报科研课题、教材开发与建设、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认证和技术推广、组织体现行业标准和职业要求的新课程开发等11个方面的内容。 林业职教集团以专业和人才培养为纽带,以校企“双赢”为基本准则,通过加强校企合作和校际合作,促进资源共享、优化资源配置,集群体优势及各自特色之长,充分发挥职教集团的信息汇聚、人才互补、 科学 研究与资源整合功能,出现了很好的组合效应和规模效应,提高了人才培养质量,推动了职业学校和企业共同发展。湖南环境生物职院与林业产业化企业在目标定位、教学内容、教学时间、试点与普及、课程设置、顶岗实习等问题进行了分析与探讨,其主要目的是想破解“工学结合”在实践层面上所遇到的诸多难题,以增强对学生在校期间进行就业能力培养的力度。该院在积极改革与探索“工学结合”模式,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二)发挥职教集团优势,实现林业高职院校与企业双赢 1.降低校企合作的交易成本,促进校企多边、多向、集团式合作 林业职教集团的组建,有利于降低校企合作的交易成本,促进校企多边、多向、集团式合作,使校企合作的方式由个别学校与个别企业之间双边合作变成职教集团与多个企业多边、多向、集团式合作,这可大大降低单个学校与单个企业单独签约合作所需要的交易成本。另外,企业与职教集团的合作由于有职教集团整体实力和信誉作保障,可以大大增强校企合作的可靠性。因为在职教集团内部建立起了统一的行为规范和协调机制,所以一旦集团个别成员与企业在合作中发生矛盾或分歧,职教集团可以出面予以协调,从而可以有效降低合作的协调成本和监督成本,及时化解合作中产生的矛盾和纠纷。 2.发挥校企人才互补功能,促进人才提升与共享 学校是培养人才的场所,需要有良好的就业市场,在培养过程中需要一支双师型的教师队伍,并组织他们到企业去锻炼;而企业是用人单位,有用人的需求,同时也需要有教师对企业员工进行培训,以不断提高企业员工的素质。“工学结合”决定了由企业与学校联合组成的职教集团具有很强的人才互补性。如何充分发挥职教集团的人才互补功能,对于提高校企双方人员的素质,促进校企双方的发展都具有重大意义。 三、创新高等林业职业教育服务模式,为林业产业化提供科技支撑 在林业产业化的进程中,由政府主导,加强院校与龙头企业之间的合作,为服务区域 经济 与行业发展,建设“生态湖南”,培养更多的高技能、高素质劳动者,增加农产品的附加值,是我们对接产业、服务区域经济的最佳选择。发展品牌林业是促进传统林业向 现代 林业转变的重要手段,是优化林业结构的有效途径,是实现林业增效、林民增收的重要举措。 利用职教集团的师资和设备积极开展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工就业培训,近3年来衡阳农林职教集团培训花卉、种苗、组培、果蔬栽培、食用菌栽培等专业技术人员900余人次,职业资格证培训3000多人。特别是“松木乡高效大棚草莓技术培训班”效果突出,已成为衡阳市石鼓区松木乡农村经济的新亮点,2008年配合衡阳市林业局、农开办、移发局开展的两期“优质西瓜栽培技术培训班”,培训500余人,其中200多人已成为种植专业户或示范户,在衡阳市周边形成了以西瓜种植为主的特色农业,产生了很好的社会效益。2008年该职教集团和衡山县政府签订院县合作协议,并将“衡山农业科技示范园”交由集团经营,目前职教集团已对园区经营做出了整体规划,以油茶苗木培育为突破口,兼顾果蔬花卉产业,3到5年打造湖南省内一流的现代农业高科技示范园、高校产学研结合示范园、高科技产业孵化基地。另外蛇类、牲猪、三黄鸡养殖,油茶、毛竹、藤茶、象牙笋栽培及加工利用等一系列合作项目正逐步应用于实践,将丰富园艺产品市场,提高经济效益。 对于普遍关注、影响较大的技术难题,职教集团组织班子,集中精力和力量集体解决。如2008年特大冰灾,给湖南林业带来了重大的损失,为了尽可能减少农业化产业企业损失和尽快恢复生产,职教集团积极配合湖南省林业厅选派精干专家到衡阳、郴州、邵阳、常德、益阳、岳阳等地区开展抗冰救灾工作。职教集团l0多名专家深入各地市灾区实地调研、现场指导受灾群众开展减灾自救工作,对林地清理、林木修剪、综合利用、病虫预防等救灾各个环节都进行了详细指导。为了使灾情损失降到最小,职教集团还与湖南省林业厅、衡阳市林业局等部门合作印发《湖南林业科技救灾实用技术手册》、《衡阳市农村移民实用技术培训教材》等系列专题资料10000多册,并在相关地市开展了专题培训,培训2000多人次。在减少林业化产业损失、预防次生灾害和生产自救等方面都产生了积极的作用。 中国林业产业论文:福建林业产业发展思考 一、福建林业和林业产业概况 福建发展林业条件优越。我省地处亚热带,气候温和(年平均气温19.7℃),雨量充沛(年降水量1504.2毫米),光照充足,土壤肥沃,十分适合林木生长,自然气候条件得天独厚,林分综合生长率达8.66%,明显高于全国林分林木平均生长率4.47%。且区位优势明显,是林业对台合作交流的前沿平台。二是福建生态环境优良。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4290万亩,占林地30.8%。自然保护区85处(国家级10处、省级22处,市县级53处)、保护小区3300处,保护面积占陆域面积6.8%。现有国家级森林公园28个、省级128个。据专家评估全省森林生态效益的价值超过7000亿元(不包括沿海防护林);全省森林每年吸收的二氧化碳相当于全省二氧化碳排放总量的57.8%。全省生态环境质量评比连续多年居全国前列,是全国生态环境、空气质量均为优的省份。三是福建森林资源丰富。全省林业用地1.37亿亩、占土地总面积75.3%,素有“八山一水一分田”之称。有林地面积1.15亿亩,森林覆盖率达63.1%、居全国第一,其中竹林1490万亩、居全国第一;森林蓄积量4.84亿立方米、居全国第七,其中人工林蓄积量1.96亿立方米、居全国第一。木本植物1943种、陆生野生动物828种,均占全国1/3。四是福建林改全国率先。2002年在全国率先开展了以“明晰产权、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确保收益权”为主要内容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2006年又率先推进综合配套改革,有效调动了广大林农和社会参与林业建设的积极性,增强了林业发展活力,初步实现了“山定权、树定根、人定心”和“国家得绿,林农得利”目标,成为全国林改的一面旗帜。五是福建林业产业发达。年产商品木材近600万立方米、毛竹2亿多根,人造板、松香、活性炭等主要林产品产量均居全国前列。省级产业化龙头企业85家、境内外上市林业企业15家。中国名牌产品2个、中国驰名商标13枚、省级名牌产品156个,省著名商标92枚。2011年全省林业产业总产值达2560亿元、位居全国前列。全省涉林人口约占农民总数的四分之三,涉林收入是农民增收的重要途径,2011年农民人均涉林收入2082元、增加365元,约为全省农民增收贡献5个百分点。截止至2012年福建省在境内外上市的林业企业已达17家,是全国林业上市公司最多的省份;今年来,有9家林业企业入选2012年至2013年度福建省百家重点工业企业名单,新增“中国驰名商标”6枚、“福建名牌产品”55个。 1.福建林业工业生产平稳增长,主要产品产量稳步增长 木材:2010年全省木材生产完成1455.4万立方米,比上年同期增加51.7万立方米。2012年1-5月全省累计完成人造板498.82万立方米,比上年增长7.64%;木地板233.2万平方米,比上年增长24.96%。木质家具完成771.43万件,比上年增长23.65%;纸浆16.17万吨,比上年降低9.6%;机制纸及纸板249.29万吨,比上年增长9.33%。 2.出口增速保持良好 通过产品结构调整和新市场开拓,林产品出口仍保持平稳增长,但较去年同期增幅放缓。2012年1-5月累计实现出货值77.35亿元,比上年增长19%。5月份完成出货值15.74亿元,比上年增长3.6%。 3.林业经济效益增长平稳 2012年1-5月规模以上工业产值累计完成964.68亿元,比上年增长27.8%;累计完成销售产值938.85亿元,比上年增长27.7%;产销率97.32%。 二、我省林业产业存在问题 1、林业政策设计没有充分考虑林业产业发展问题 实施林业重点工程后,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天然林的木材采伐量下降,这对林业产业造成一定的影响。就目前实施的林业政策来看,除速生丰产用材林工程以产业发展为主外,其余五大工程都是生态建设,这些工程的实施都有一定的时间期限,无偿的财政资金也有一定额度,工程期满后,财政是否还能保证项目和人员所需经费难以确定。所以,从现在起,就必须考虑林区工人和退耕还林地区农民生计问题,必须注意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林业生态建设与产业发展相互依存、相互促进。不注重生态的林业,是难以持续发展的林业;而不注重产业的林业,是缺乏活力、没有后劲、没有希望,也没有地位的林业。没有林业产业的发展,生态建设难以为继,没有林业产业发展,生态建设的成果也难以巩固。限于资金、资源、技术、市场、人员素质等诸多因素,最可能的选择是依托林区和林木资源,发展林业产业,包括林下种养殖业、林产工业、生态旅游业等。林业产业的发展,特别是木材加工业的发展,有利于资源利用效率的提高,进而缓解人口、经济增长对森林资源消耗的压力,支持生态建设。 2、林业投融资政策不健全,投入资金主要靠国家财政拨款,林业发展缺乏资金投入 从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当前林业投资以政府投资和社会公益性投资为主,市场引导的产业发展性投资只是辅助部分。随着林业改革的不断深入和经济、社会的向前发 展,林业建设也面临着很大的困难,其中,发展和保护资金严重短缺,极大地制约了林业事业的持续发展。 三、发展我省林业产业对策思考 1、要健全林业产业政策,促进林业产业结构调整 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应当为林业重点工程区的替代产业、主导产业和劳动密集型产业提供政策支持,通过替代产业的壮大,实现林业产业向非林产业转移。在搞活大中型企业的同时放开小企业,大力调整林区资源利用结构和林业经济结构。国有林区应当尽快建立新的产业体系,实现生态建设和经济建设的互相促进、共同发展局面。可以鼓励林区林业企业结合自身实际,开展野生动物养殖、生态旅游和花卉盆景种植等项目,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从而实现林区的产业结构调整。 2、要为林业产业劳动力转移提供政策支持 可以有针对性地对天保工程中的富余分流下岗人员进行再就业培训,同时可以通过设立专项资金用于分流职工的转岗培训,促使下岗、转岗人员实现再就业。要为林业劳动力转移到林区外就业提供政策支持,以便减少人类生活对森林的依赖,促进森林保护。 3、要健全林业产业投融资政策 首先,确立公共财政投资在林业生态建设中的主渠道作用,使政府投资林业法定化,明确中央和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投资范围,完善政府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第二,继续实行林业治沙贴息贷款政策、积极推进森林资源资产抵押贷款、吸引低成本保险基金的介入、加大对造林投资主体的信贷扶持;第三,拓宽林业建设的社会资金渠道,广泛地向社会筹资,建立生态效益受益者补偿受损者政策;第四,建立森林生态服务的市场化运行机制,改革国家公益林建设体制和运行机制,培育森林生态效益交易市场实现林业生态建设的资金自我积累;第五,为完善社会资金投入林业提供政策保障,必须制定林业优惠政策和林业税费减免政策。同时,改革育林基金管理办法,建立和完善森林、林木和林地转让市场。 4、大力发展森林旅游产业 最近,国家林业局、国家旅游局联合了《关于加快发展森林旅游的意见》,提出今后将加强战略合作,共同把发展森林旅游上升为国家战略,作为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任务,实现兴林富民战略支撑点,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的重点领域,促进旅游业发展的新的增长极。《意见》指出,以森林公园、湿地公园、自然保护区为主要依托的森林旅游业已成为我国旅游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在推动我国旅游业又好又快发展中显示出强劲动力。在《意见》中还提出了我国森林旅游业发展的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明确了加快发展森林旅游的政策和保障措施。今后一段时期,我们将在科学规划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法规、标准,推动地方性法规制定,加大投入力度,积极争取将森林旅游发展纳入各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加大对森林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积极争取将国家级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的基础设施建设纳入林业基本建设中央投资计划,扩大林业信贷对森林旅游的扶持,积极推进金融机构的信贷支持。 这个意见的出台,明确了我省发展林业产业的一个重要方向,就是发展森林旅游业,这也同时是一个新兴环保的产业,是新的林业经济增长点。 5、积极发展林业产业集群,延伸产业链 目前林产工业企业许多在做产业链的纵向延伸和横向拓展,这是在市场竞争压力下企业发展的一种积极选择,例如人造板企业向上下游、木地板企业向整体家居的拓展。东方不亮西方亮,多元化的优势可分散经营风险,品牌有延展空间,销售终端有互补优势,消费者有一揽子解决的方便。但问题是拓展的目标与资源是否匹配,如企业家的驾驭能力,各个层次人力资源的招揽和使用,企业的融资能力,设备、技术、物流等条件以及运营的经验,新品类终端产品售后服务能力的建设等,甚至要考虑到新 项目建设和试产期老项目的营业收入能否支撑企业,其经营现金流能否满足扩张愿望在总量和时间上平衡。 6、大力发展林业高科技产业 林业高新技术的特点决定了林业风险投资相对于一般风险投资不仅投入多,而且风险更大,收益也更加可观。投入多是由于林业高新技术的研发周期特别长、涉及的因素也特别多,为此,世界各国都力图使林业研发经费保持较高水平。林业发达国家往往更高,风险更大。主要是由于自然因素对林业高新技术研发的影响特别大,而且林业高新技术产品还要承受更大的市场风险。但是,林业高新技术一旦研发成功,产品为市场所接受,其效益十分可观。因此,要加大对林业科技尤其是高新技术的投入“ 尽快建立起一个新的林业科技投融资机制,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多渠道筹集林业科研经费。应建立和健全具有中国特色的资本市场,打通为林业和其他行业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融资的渠道,为风险投资机制顺利运作创造更加有利的条件。比如,政府可以和金融机构及其他定向募集社会组织和个人共同出资,建立专门为林业高新技术风险投资服务的担保基金,以动员更多的社会资源流向林业高新技术产业;采取相应措施,细化产权交易单位,允许个人投资者在一定条件下一定程度上的介入;充分利用产权交易市场和技术交易市场的现有条件,进行高新技术企业的产权交易,降低进入林业风险投资的最低保证金水平;简化各种手续(给林业风险投资者适当的经济补贴,由政府直接出面或委托建立有政府背景的中介机构,对其他中介机构亦应给予一定的扶持;制定相应的法规和条例,规范风险投资者的行为。 中国林业产业论文:海原县林业产业发展的对策 1、经过十几年工作经验,在实践中总结,我认为海原县林业产业发展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 1.1传统落后的林业观念束缚着人们对现代林业的认识。 现代林业是以可持续发展理论为指导,以生态建设为重点,以产业发展为动力,以全社会共同参与和支持为前提,实现林业资源、环境和产业协调发展。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高度统一的林业,与传统的林业有着本质的差别,传统的林业产业一直把林业作为经济产业来发展,为社会提供的只是有形的林产品物质,人们对林业的认识只存在着林木。现代林业产业体系则是一个集生态、经济、社会效益为一体的综合系统,是惟一具有公益事业与基础产业双重性质的产业。我们要从“传统林业”的“木材利用”观念中解放出来,转向“生态利用”,逐渐实施“生态林业”的经营利用制度。 1.2林业产业的科技含量低下。 传统林业产业经营理念严重影响着现代林业产业科技含量的提升,当前全区林业发展的方式基本上还属于粗放型、外延式的,集约化程度较低,林产品生产加工量少,精深加工少,低值产品多,附加值产品少,一般产品多,名牌拳头产品没有,总体处于农户型、分散型经营状况。加工企业少,质量偏低,龙头企业没有。经济林培育科技转化率低,往往只是借鉴外地生产经验,产量、质量靠“天”因素较多。人工林以乡土树种为主导,是否需要更换品种考虑的少,花卉苗木的发展依靠外地经营者种植和外运来。林业科技创新意识不强,单凭自己的经验来发展林业产业。 1.3林业经营管理政策有待完善。 处在由传统林业产业向现代林业产业转变的过度时期,势必将在体制、政策、法规上作重大调整,林业经营机制、国有林业改制等都尚未有真正可操作性的政策,全区18个国有林场问题很多,其中不少是涉及到林场职工安置问题、养老问题等等,这不是一个林业部门能解决的问题,涉及到政府、财政、社保等各部门,对此没有一个明确的协调机制,只靠林业部门从中协调。 2、发展的对策和措施 发展林业产业化必须以现代林业的理论为指导,转变传统林业轻生态、重经济的观念,重点抓住科技创新、体制创新,优化产业结构,建立生态、经济、社会效益相协调的三维系统,促进人类与自然和谐发展,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步伐。 2.1加快完善林业政策,改革创新林业产业经营机制。 现代林业的转轨发展阶段,特别在林业产业经营的利益分配上,要在充分调查和论证的基础上,采取更为灵活的政策,实施增资增效为目的利益的分配机制,培育扶持农村专业经济合作社和行业协会,带动农户以风险共担、利益均沾的制度谋求共同发展。利用丰厚的民资,鼓励民营企业参与林业建设,予以财税、金融、信贷方面的政策优惠,延长其贷款期限,降低利率,对于参与公益林建设的企业,政府要予以一定的财政补贴;对确属投入荒山造林的贷款债务,政府应作公益事业投资解决;调动有经济实力的行政、事业单位参与林业建设,达到全社会办林业的效果。国营林场实施分区经营,分类经营,政府完善保障体系,交足林场职工的养老保险,优先为林场职工创造再就业条件,为国有林场的发展创造符合市场经济的管理机制和合理的林业经营机制。 2.2转变林业经营观念,积极开发生态经济产业。 从海原县林业产业结构的分布特点,从经济、社会、生态的综合效益来看,二、三、一的林业产业结构模式比较合理,但长远来看,这种结构会发生一定变化,特别是全林业产业中强项产业木加工行业,现有80%以上的木材为外调,全区现有的林木资源随着企业规模的扩展,林木资源将严重匮乏,反过来又影响木加工的强项产业,因此,我们在重视生态效益的基础上,优 化提高一产,巩固加强二产,加速发展三产。在经济林的培育上,重视高标准、高质量的特产林、速生丰产林的培育和优化,提高林地产出率。积极鼓励企业发展“定单林业”,消除林农不敢培育速生丰产林的心理顾虑。同时我们也要改变部门林业的观念,逐步建立全民参与“社会林业”的新概念,使社会各阶层和人民群众自觉参与保护和培育森林。通过政策和投入,有效引导群众参与林业的经营活动,发展乡村经济,增加群众的收入,加快农民致富奔小康步伐。 2.3依靠科技创新,打造精品产品。 传统的林业,纯粹以粗放型、外延式的经营方式为主,产品质量差,效益低,完全不能满足现代人们不断发展的生活需求,严重制约了林业的发展。这就要求我们加大科技改革的步伐,提高科技的转化率,以提高效益为重点,转变林业产业经营机制,变粗放型为集约型,由初级产品向高级产品转化,由产品单一向多样化转变,由资源密集型向技术、资金密集型转变;发展基地型、企业型林业产业,扩展枸杞、杏、梨、沙棘等生产基础,多样化、精品化地加工林特产品;积极联系科研机构和院校,进行科技“联姻”,改良我区传统林产品品种,改进林产品加工工艺。 2.4加强舆论宣传,充分认识林业产业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作用。 作为基础产业林业,不仅给人类社会带来丰富的物质需求,而且一直充当着交通、建筑建材的角色;作为生态公益产业,起着调节气候、涵养水源、防风固沙、美化环境的积极作用,促进人类社会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充分认识其在相当部分农村经济中支柱型的地位,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采取各种鼓励措施动员广大干部、群众参与林业建设,动员、组织林业系统外的政府、各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参与林业建设,起到全民参与,全社会办林业的效果。
经济法律论文:经济法律体系的现状 论文摘要 我国经济法律体系中“经济关系”指的是各经济主体为实现一定经济目的的生产、交换、分配和消费活动中所形成的相互关系。法律体系通常指由一个国家的全部现行法律规范分类组合为不同的法律部门(或部门法)而形成的有关联系的统一整体。商法是指调整商事交易主体在其商行为中所形成的法律关系,也就是商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商法独立后,我国的经济法律体系由民法、商法和经济法三个部门法构成。“经济法律”和“经济法律体系”本不是规范的法学术语,以之为基础而进行过深的法学理论探究是歧途末路。“经济法律”和“经济法律体系”概念之所以存在和被使用,主要是因为经济法学研究的需要,特别是市场经济法学的法律经济学研究的需要。从法学角度讲,“经济法律”和“经济法律体系”概念只是临时借用而已,对之进行法学研究的目的在于揭示以不同经济关系为调整对象的民法、商法和经济法等法律部门之间的相互关系。 关键词:经济法律、法律体系、商法地位、经济法律体系。 一、关于经济法律和经济关系 虽然“经济法律”不是一个规范的法学术语,但如果以“对象说”对之下一个定义的话,那么多数学者都会赞同:经济法律是调整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在这个定义当中,“经济关系”是关键词,只要弄清了“经济关系”的内涵、外延,并对之做出科学的分类,就能基本掌握经济法律的形式范围和经济法律体系的部门构成。1所谓“经济关系”,是指各经济主体为实现一定经济目的在生产、交换、分配和消费活动中所形成的相互关系。从“经济关系”的定义可以看出,它有两个基本特征:一是经济关系是经济主体之间的关系,离开了经济主体就无所谓经济关系,经济关系的数量决定于经济主体的数量;二是经济关系形成于生产、交换、分配和消费等经济活动之中,没有经济活动就不可能形成经济关系,经济活动的多少决定经济关系的多少。而无论经济主体还是经济活动,都取决于社会分工的程度,社会分工越细,经济主体越多,经济活动也越频繁。根据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人类社会经历了三次大的社会分工:第一次是游牧部落从其余的野蛮人中分化出来,第二次是手工业同农业的分离,第三次是商人的出现,其中每一次社会分工都是在前一次的基础上进行的,亦即社会分工越来越细。社会分工不是跳跃式发展的,它有一个量变的过程,在每一次大的社会分工之前,都发生和存在着大量的较小的社会分工,而且中间会有许多“分”与“合”的反复;社会分工也不是有终点限制的,在第三次大的社会分工之后,社会分工仍然在向前发展,而且速度更快、频率更高。由此可见,社会分工的发展有三大趋势:一是越来越细的趋势,二是不断调整变化的趋势,三是越来越快的趋势,自第三次大的社会分工至今的社会经济发展实践也证明了这一点。社会分工越来越精细、越来越快,必然导致经济主体、经济活动和经济关系的大量、迅速增加;社会分工的不断调整变化,必然导致经济主体、经济活动和经济关系的不断更新发展。总之,经济关系的数量将随着社会分工的不断细化发展而日益增加。 在现实经济生活中,大量的经济关系不外横向、纵向两大类,但两类经济关 系的数量不等,且差距悬殊。我们知道,人类社会的经济发展经历了产品经济(自然经济)、商品经济两大阶段,产品经济是自给自足的经济,商品经济是以交换为目的的经济。在产品经济阶段,由于没有交换活动,因而人与人之间不存在严格意义上的经济关系。进入商品经济社会以后,由于交换的出现,经济关系产生了。商品经济的发展也经历了两大阶段:自由商品经济和垄断商品经济。在自由商品经济阶段,多为平等经济主体之间的横向经济关系,从属性的纵向国家协调经济关系很少,只是到了垄断商品经济阶段,纵向经济关系才开始大量出现,但相对于横向经济关系,其数量仍然较少。而且,随着社会分工的不断细化发展,大量增加的经济关系也多为横向经济关系,因为纵向的国家经济调节关系是有限度的,社会经济主要由看不见的手——市场来调节,而非主要由看得见的手——政府来调节。由此看来,只将经济关系分为横向、纵向两大类有失平衡,还必须对横向经济关系再分类。横向经济关系的再分类,也要考虑平衡的问题,以是否具有营利性为标准将之一分为二。这样,就形成了三类经济关系: 1、横向的非营利性财产关系(经济关系) 2、横向的营利性财产关系(经济关系) 3、纵向的国家经济调节关系。与之相适应,需要三个相对独立的经济法律部门来调整这些经济关系。于是,民法、商法、经济法就相应出现了。 二、关于法律体系和法律部门的划分 通过上面的论述可知,为了便于分析和研究,适应法律调整的需要,将经济关系分为横向非营利性财产关系、横向营利性财产关系和纵向国家协调经济关系,但针对这三类经济关系是否就能划分出三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呢?要回答这个问题,必须从分析法律体系和法律部门划分入手。 (一)关于法律体系 法律体系通常指由一个国家的全部现行法律规范分类组合为不同的法律部门(或部门法)而形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2从法律体系的上述定义可以看出,法律体系具有两个基本特征:一是法律体系涵盖一国全部法律规范,这一点易于理解;二是法律体系划分为不同的法律部门,对此法学界有争议。争议的焦点有二个: 1、法律体系为什么要划分不同的法律部门? 对这个问题,有三种比较典型的观点: (1)有些学者认为,划分法律部门尤其是纠缠于法律部门划分的具体细节,纯粹是费力不讨好,没有什么实际用途。一方面,法学家为法律规范的分类而忙碌着,大量时间耗费在理清法律规范之间的关系上面,为法律规范的“法律部门”归属而大费周折;另一方面,法律规范如雨后春笋般不断滋生。法学所关注的问题,在立法实践中并不重要,而立法实践中出现的问题,法学并没有给予充分地关注。因此提出取消法律部门的划分。 (2)有些学者认为,法律部门划分理论存在严重缺陷,其出发点和理论结构已经过时,建立在并非独立的法律部门之上,没有当代各国的立法根据,也没能正确总结现实法律体系的矛盾,因此提出放弃法律部门划分理论,而建立“法体制”理论。所谓“法体制”,是指同类法律规范的表现形式和实现方式的体系,可分为国家法体制、经济法体制、行政法体制、民事法体制、刑事法体制。 (3)多数学者认为,法律部门的划分具有重要的实际意义,对于立法来说,有助于从立法上完善法律体系、协调法律体系内部关系;对于司法来说,有助于司法机关和司法人员明确各自的工作特点、职责任务,并准确适用法律;对于法学研究来说,使研究范围有相对独立的领域,使法学学科分工专业化。笔者赞同第三种观点,理由是:一个国家的法律体系十分庞大,且随着社会经济发展而日益如此,如果不进行科学的组合分类,将有碍于法律的制定、实施和研究,而法律部门划分理论已经被实践、历史和世界所认可,并且有些学者提出的所谓“法体制”理论只不过是法律部门划分理论的一种变形,没有细化反而更加粗放,好似在法律体系和法律部门之间又增加了一个层次,容易让人产生误解。 2、法律体系应划分那些法律部门?这涉及到一个标准掌握的问题,即法律部门划分的越细越好,还是越粗越好? 对此也有三种观点: (1)越粗越好,像上面提到的“法体制”理论。持这种观点的学者认为,法律部门划分不宜太细,粗放一点更好,理由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新的法律法规不断涌现,任何法律法规之间无论在调整对象上还是在调整方法上都存在一定程度的差别,如果法律部门划分过细,会导致法律部门过多、过烂,更不利于对法律法规的学习、研究和掌握。 (2)越细越好,将法律部门划分为宪法、立法法、行政法、行政诉讼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民事诉讼法、商法、亲属法、经济法、劳动法、社会保障法、环境与资源法等众多部门。持这种观点的学者认为,只要正确把握划分法律部门的原则和标准,法律部门划分得越细越好,其理由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法律法规将会越来越多、越来越细,现在看来比较小的法律部门将因其所属法律法规的增多而很快变大,与其让它变得庞大时再独立不如现在就让其独立,这样更有利于社会经济和法律的发展。 (3)折中观点,是介于粗放和细化之间的一种观点,一般将法律部门划分为宪法、行政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劳动法、诉讼法。持这种观点的学者认为,法律部门划分得不宜过粗,也不宜过细,要适中,既要严格掌握法律部门划分的原则和标准,又要结合实际需要,只有当其各方面条件成熟时才将其从原有的法律部门中独立出来,超前了会使之力量过于单薄,拖后了会使之受到发展阻碍。笔者赞同第三种观点,认为实际需要是法律部门独立的首要条件,法律部门划分过粗、过细都不利于对法律法规的学习、研究和掌握,都不利于法律和社会经济的发展。 (二)关于法律部门划分 法律部门的划分,又称部门法的划分,是指根据一定原则和标准对法律规范进行分门别类的活动,划分的结果——同类法律规范——法律部门(或部门法),既具有符合一定原则和标准的共性,又具有相对独立性。关于法律部门的划分,其学术争议的焦点在于划分原则和标准。现在我国多数学者认为,划分法律部门的标准有两个:其一为法律调整的对象,即根据法律规范所调整的社会关系的不同进行分类,例如民法调整平等主体间的人身和财产关系,而行政法虽然也涉及财产关系与人身关系,但不属于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这样就把民法和行政法划分开来;其二为法律调整的方法,即根据法律规范调整具体社会关系所使用的方式、手段的不同进行分类,比如民法与刑法都调整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而民法以自行性调节为主要方式,刑法以强制性干预为主要调整方式,这样就把民法和刑法划分开了。除了划分标准以外,还有划分原则。多数学者达成共识的法律部门的划分原则有这样三个:一是目的原则,即划分法律部门的目的在于帮助人们了解和掌握本国现行法律;二是平衡原则,即划分法律部门时应当注意各法律部门不宜太宽,也不宜太细,在它们之间要保持相对平衡;三是发展原则,即法律部门划分固然要以现行法律、法规为条件,但法律是随着社会经济发展而不断向前发展的,还要考虑到未来即将制定和可能制度的法律法规。共识之外就是分歧。关于法律部门划分原则和标准,主要分歧在于两点: 1、划分原则和划分标准的关系问题,即两者是统一关系,还是互补关系; 2、两个划分标准的关系问题,即谁是基本标准,谁是补充标准。笔者认为,一般来说,原则和标准是统一关系,即原则是标准的抽象要求,标准是原则的具体体现,但有一个前提,即原则和标准的内涵必须一致,不能你言这,我言那,否则就成互补关系。由此可见,分析原则和标准的关系,必须从二者的内涵入手,内涵一致即为统一关系,内涵不一就是互补关系。现在来看法律部门的划分原则和划分标准,上述三个原则和两个标准在内涵上没有丝毫一致性,因而可以肯定地说:二者是互补关系,而非统一关系,即上述法律部门的划分原则非划分标准的原则,划分标准也不是划分原则的标准。基于此,在划分法律部门时,既要遵循划分原则,又要依据划分标准。另外,鉴于二者的用词和内涵,划分原则应首先得到遵循,然后再依据划分标准。关于两个划分标准的关系,有的学者认为是主次关系,即调整对象是基本标准,调整方法是补充标准,笔者以为不然。3现有的已经达成共识的主要法律部门,像宪法、民法、刑法、行政法、经济法等,它们相互之间的主要区别:调整对象或调整方法,从出现的几率上来看,调整方法比调整对象更多,仅从这一点上来说应将调整方法列为基本标准。考虑历史因素和未来发展,笔者认为,调整对象和调整方法是两个同等重要的划分法律部门的标准,没有主次之分。但这并不等于说是这两个标准可以孤立使用,而正因为二者同等重要才更需要将他们有机结合。在划分法律部门时应遵循这样的程序: 1、充分考虑现有的法律部门划分的实际情况,不可打乱现有的大的格局; 2、按照法律部门划分的三个原则:目的原则、平衡原则、发展原则,提出新的法律部门组建的初步意见; 3、根据法律部门划分的两个标准:调整对象、调整方法,对新的法律部门组建意见进行学术论证; 4、权威机构认定,以便于立法、司法和学术研究,避免无端、无休止、无意义的争论。 三、关于商法的地位 通过上面两部分的论述可见,分别以横向非营利性经济关系、横向营利性经济关系和纵向国家经济调节关系作为调整对象而划分出民法、商法、经济法三个法律部门,符合法律部门划分的三个原则和两个标准。但是,目前我国法学界只对民法、经济法的独立法律部门地位达成了一致共视,而对商法应否独立存在较大分歧,而且我国现行立法体例实行民商合一,因此有必要对此进行重点分析。 (一)商法产生的原因分析 商法是指调整商事交易主体在其商行为中所形成的法律关系,即商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现在多数学者认为,商法最初的形式是商人习惯法,形成于中世纪的欧洲。11世纪后,欧洲的农本经济进入了发展时期,十字军东征的胜利使得欧洲通向东方的商路相继开通,地中海海上贸易逐步繁荣,沿岸城市不断成长,出现了定期集市,产生了商会,商人也成为社会中的独立阶层。但中世纪的欧洲仍处于封建法和寺院法的支配之下,许多商事活动在一些国家受到明令禁止,各种商事原则和规则在当时的封建法制中均缺少观念基础,甚至许多国家的法律对商人加以种种歧视。为了适应商业发展和商事交易自由的需要,保护商人利益,于是商会运用其在自身发展中形成的自治权、裁判权及其商事生活习惯,订立了大量的实施于本商会内部的自治规约,经过11世纪至14世纪数百年的实行,最终形成了中世纪商法——商人习惯法。商人习惯法有三个主要特点:其一,通常采用属人主义立场,只在商人之间、商会内部实行;其二,内容已涉及现代商法中最主要的商事要素和商事活动,许多规则已明显反映了商事活动的根本要求;其三,非成文性和地域性。近代商法产生于16世纪以后。随着资本主义商品经济关系的萌芽,欧洲的一些封建割据势力逐渐衰落,统一的民族国家纷纷形成。相应地,基于自治城邦的商人团体消亡了,中世纪占统治地位的寺院法也被废弃了,各民族国家迫切需要制定统一的商事法律,以确认商事活动的合法地位,促进社会经济的繁荣与发展。欧洲大陆各国早期的商事成文法,虽然仅是对中世纪商人习惯法的确认,具有浓厚的商人法或属人法特色,但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具有重大的社会进步意义,并对现代商法的形成具有重要的过渡和促进作用。在近代商法中,最具代表性并影响深远的是1794年的《普鲁士普通法》,它不仅确认了商人习惯的基本规则,而且大量引录商法原理,其内容非常丰富,1861年《普通德意志商法典》即德国旧商法,就是以之为基础而制定的。 现代商法产生于19世纪以后。随着欧洲资产阶级革命的成功,社会关系发生了根本性变革,保护资本主义商品经济关系、推动商事活动、促进统一的商品市场的形成成为许多新兴国家的基本国策,“商法开始在大多数大陆法系国家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出现。”同时以判例法为特征的英美法系国家在商事立法上也不甘落后,颇有建树。1807年的《法国商法典》、1897年的《德意志帝国商法典》(德国新商法)、1952年的美国《统一商法典》、1894年的《日本商法典》(日本新商法)是现代商法的代表作。 由上可见,商法的产生绝非偶然,而是有其深刻的经济、政治原因: 1、商法的产生是商品经济进一步发展的内在要求。商品经济的发展使商人阶层逐渐形成并日益壮大,他们强烈要求摆脱封建法制和宗教势力的束缚,能够合法、自由、体面地从事商事贸易活动,而且社会经济越往前发展,这种要求越加强烈和具体化。当进入资本主义社会、资产阶级掌握国家政权以后,这种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就转变为将原来作为自治规范的商人法上升为国家意志的商事立法活动。 2、商法的产生是国家推行重商主义政策的结果。16、17世纪,由于新大陆的发现,世界市场突然扩大,各国政府为了本国的富强,大力推行重商主义政策,其具体措施就是以法律形式确立商人地位的特殊性和推行商事活动的特殊化,于是商法作为独立法律部门出现了,并迅速法典化。这一政策措施的实行,促进了资本主义国家工业的起飞和资本主义商品经济极其迅猛的发展。4 (二)商法独立应具备的条件分析 我们知道,一个国家的法律体系由众多的涵盖全部法律制度的法律部门组成,新的法律部门的出现必然对原有格局造成冲击,为此需要慎重分析其是否具备、已经具备哪些成为独立法律部门的条件。从上面的分析可见,商法要成为一个独立法律部门,必须具备两大条件:一是社会经济发展的现实需要,二是符合法律部门划分的原则和标准。关于社会经济发展的现实需要,后面将做详细论述,在此只对商法是否符合法律部门划分的原则和标准进行分析。我们已经知道,法律部门划分的三个原则:目的原则、平衡原则、发展原则,在划分法律部门时必须首先并同时符合;法律部门划分的两个标准:调整对象、调整方法,在划分法律部门必须至少具备其一。商法的情况如何呢? 1、目的原则的符合情况。无论是民商合一论者,还是民商分立论者,都承认商法包括形式意义商法和实质意义商法的存在,并大都承认商法学的独立学科地位,只对商法是否独立于民法有分歧。笔者以为,存在即是道理,细分更有助于理解和掌握,为何不将已经存在的实质上已与民法分立的商法确立为独立法律部门呢?这样不更能帮助人们了解和掌握民事、商事法律吗? 2、平衡原则的符合情况。在我国,多数学者主张,商法包括商主体、商行为、商事营业、商号、证券法、票据法、保险法、破产法、海商法等,其数量之庞大,在我国现行的民商法体系中已经占据超过50%的比重,而且还有进一步大幅度迅速增加的趋势,如若不将之独立出来,势必造成现行民商法体系结构的失衡,既不利于保持民法的基本法地位,又不利于商法和社会经济的发展。 3、发展原则的符合情况。刚才已经提到,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模式的确立和社会经济的发展,以及加入WTO、2008年北京奥运会等重大历史事件的推进,商主体、商行为、商事营业等将在范围、形式等许多方面发生较大的变化,商法的数量规模也将随之不断扩大,因而考虑到未来即将制定和可能制定的法律法规,商法成为独立法律部门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 4、调整对象情况。商法具有自己相对独立的调整对象——因商主体实施了商行为而形成的商事法律关系,这也正是民商分立论者坚持商法是独立法律部门而民商合一论者批驳不倒的根本所在。商法调整对象的相对独立性在于,商事法律关系是一种经营性关系,即由经营主体所从事的经营性行为而形成的特殊社会关系,是实施了经营行为的经营主体及其之间的对内对外法律关系。 5、调整方法情况。一般来说,法律调整方法有三种类型:一是自行性调节方法,二是强制性干预方法,三是政策性平衡方法。商法在调整方法上同民法相同,都是运用自行调节方法,但凭此并不能说明民商合一的合理性与科学性,因为调整对象和调整方法只有两点都相同时才能划为一个法律部门,有一点不同就不能划为一个法律部门。 从以上对法律部门划分的原则和标准的分析来看,商法已经充分具备了成为独立法律部门的条件,如若不及时划出,将同时不利于民法、商法的发展,不利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不利于我国经济的繁荣、稳定。 (三)商法独立应具备的条件分析 前面已经提到,商法要成为一个独立法律部门,必须具备两大条件:一是社会经济发展的现实需要,二是符合法律部门划分的原则和标准。通过前面的论述我们也已经知道,商法完全符合法律部门划分的原则和标准,现在让我们看一看它是否符合社会经济发展的现实需要。社会经济发展的现实需要有三层含义:第一层含义是指现代社会经济发展趋势,第二层含义是指现代商法发展趋势,第三层含义是指我国经济发展现状,那么,商法成为独立法律部门是否符合社会经济发展的现实需要也应从这三方面来论述。 第一,商法成为独立法律部门,完全符合现代社会经济发展趋势。社会分工是商品经济的决定因素,5社会经济发展的趋势是商品经济将在社会分工不断细化发展的推动下日趋繁荣发达,而商法是商品经济的产物,商品经济的繁荣发达必将促进商法的完善与发展,其数量会越来越多,体系会越来越庞大,独立的要求也越来越强烈,独立的条件也越来越成熟。如果不正视社会经济和商法发展的现实、本着促进经济发展的目的,不将商法及时从民法中独立出来,还固执坚持“民商合一”的观点,不但会使现行的民法体系结构日趋失衡,而且会对民法、商法的实施与发展产生极为不利的影响。 第二,商法成为独立法律部门,完全符合现代商法发展趋势。现代商法具有动态化、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相互渗透、国际化与统一的三大发展趋势,其中:现代商法的动态化趋势,将使商法的制定、修改、废止等工作日趋繁重,加之商法区别于民法的特点,立法机构需要为之成立专门部门来承担,立法上的独立将加快商法的独立;现代商法的两大法系相互融合和国际化趋势,将使商法先于民法等其他部门法而在全世界首先实现统一,一部适用于全世界的统一的商法,是不可能同一部只适用于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民法融合在一起的。另外,世界各主要发达国家商法独立的现实也告诉我们,一部独立的商法是一个国家法制健全、社会经济发达的重要标志,同时也是造就这种状况的重要原因。 第三,商法成为独立法律部门,完全符合我国经济发展现状。我国经济虽然经过改革开放20多年的持续高速发展,但由于基础薄弱、体制落后、商品经济不发达,我国在世界上仍是一个经济落后的国家。落后不可怕,只要我们不懈追赶。基础薄弱可以夯实,体制落后可以改革,商品经济不发达可以促进。关于促进商品经济发展,总结世界上商品经济发达的国家的经验,非常重要的一条就是政府重视和推动,即国家政府大力推行重商主义政策。而推行重商主义政策,离不开商法的作用,需要重视发挥商法在保障交易便捷、维护交易安全、促进经济发展等方面的作用。而重视发挥商法的作用,必须给予商法一个较高的法律地位,其最基本的一点就是独立性。 四、关于我国的经济法律体系 (一)经济法律体系的部门构成分析 通过上面的论述可知,商法独立后,我国的经济法律体系将由民法、商法和经济法三个部门法构成,各部门法的具体法律法规组成情况如下: 1、民法部门:(1)民法通则;(2)合同法;(3)知识产权法,包括著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等;(4)婚姻家庭法,包括婚姻法、收养法等;(5)继承法。 2、商法部门:(1)合伙企业法、独资企业法;(2)破产法;(3)证券法;(4)票据法;(5)保险法;(6)海商法。 3、经济法部门:(1)市场规制法,包括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2)宏观调控法,包括计划法、经济政策法;(3)国家投资经营法,包括国家投资法、国有企业法。 (二)商法独立后各部门法之间的关系分析 1、民法与商法。民法与商法的关系最为密切,因而产生了两种观点:一是民商合一论,二是民商分立论。民商合一论者认为,商法是民法的特别法,是一国民法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二者不但现在分离不了,而且随着民法的商法化和私法的公法化,将来就更难舍难离。其理由是:商法和民法有着共同的原理,二者所调整的商事关系与民事关系的界限也很难划清。6首先,商主体是从事营利性行为的个人和组织,而民事主体将之包含其中;其次,商法与民法的调整对象都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第三,民事活动的范围包括营利性、持续性的商事活动。笔者认为,民商合一论者的理由均是基于大民法思想,事先已将民法定义为调整所有平等主体之间所有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其本身已涵盖商法定义,当然得出商法是民法的一部分的结论。商法和民法的调整对象不同,这一点无论民商合一论者还是民商分立论者都承认,那为什么不将民法的定义修改为: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非营利性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如若仅仅因为中国现行的《民法通则》而不做这样的修改,那么就应该考虑修订已颁行16年之久的《民法通则》了;如若做出这样的修改,那么民商合一论者就将哑口无言了。 2、商法与经济法。关于商法与经济法的关系,学者也有不同看法。一种看法认为商法与经济法都以企业为核心对象,两者没有根本性的区别;另一种看法认为商法与经济法的理念、机能是不同的,商法与经济法应为两个不同的法。笔者认为,商法与经济法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法律部门。首先,二者的调整对象不同,商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商人之间因实施营利性的商行为而发生的商事法律关系之法,经济法是调整国家或国家部门与市场主体之间因进行经济调节而发生的经济法律关系之法。其次,二者的调整方法不同,商法主要运用自行调节的方法,经济法则综合运用自行调节和强制干预的方法。其三,二者的性质不同,商示属于私法,其理念是维护主体的私权,以个体利益为基础;经济法原则上属于公法, 它以社会为本位,着眼于超越个体利益的整体利益。虽然如此,商法和经济法在各自的体系构成方面仍有较大争议,主要集中在企业法的划归上。笔者认为,企业法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企业法是指规范各种类型企业的法律规范体系,除非特别说明,一般指此。由于企业法的集合性,决定了企业法调整对象性质的复杂性,因此不能笼统地说企业法是属于商法,还是属于经济法。鉴于国有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公司分别因其国家投资、涉外、规模较大且涉及面较广而事关国家和社会整体利益,调整这三类企业的法律更多地体现了国家意志,因此将之划归经济法。其他类型的企业,像合伙企业、独资企业、集体企业、合作社等,对国家和社会整体利益影响较小或基本没有影响,属典型的商事主体,因此将之划归商法。这样,就从根本上解决了商法和经济法关于企业法的划归问题。 3、经济法与民法。经济法与民法的关系,在我国现行的民商合一的体例下,主要是指经济法和商法的关系,上面已详述,在此不再赘述。 经济法律论文:论我国的经济法律体系 内容提要: 关于经济法律体系的论文不少,尤其党的十四大确立了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之后,但其中多数文章都力求打破传统部门法的界限,试图建立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的部门法新构成理论”。[1]笔者不赞成这种观点,认为“经济法律”和“经济法律体系”本不是规范的法学术语,以之为基础而进行过深的法学理论探究是歧途末路。“经济法律”和“经济法律体系”概念之所以存在和被使用,主要是因为经济学研究的需要,特别是市场经济学即法制经济学研究的需要。从法学角度讲,“经济法律”和“经济法律体系”概念只是临时借用而已,对之进行法学研究的目的在于揭示以不同经济关系为调整对象的民法、商法和经济法等法律部门之间的相互关系。 关键词:经济法律 法律体系 商法地位 经济法律体系 正文: 一、关于经济法律和经济关系 虽然“经济法律”不是一个规范的法学术语,但如果以“对象说”对之下一个定义的话,那么多数学者都会赞同:经济法律是调整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在这个定义当中,“经济关系”是关键词,只要弄清了“经济关系”的内涵、外延,并对之做出科学的分类,就能基本掌握经济法律的形式范围和经济法律体系的部门构成。[1]所谓“经济关系”,是指各经济主体为实现一定经济目的在生产、交换、分配和消费活动中所形成的相互关系。[2]从“经济关系”的定义可以看出,它有两个基本特征:一是经济关系是经济主体之间的关系,离开了经济主体就无所谓经济关系,经济关系的数量决定于经济主体的数量;二是经济关系形成于生产、交换、分配和消费等经济活动之中,没有经济活动就不可能形成经济关系,经济活动的多少决定经济关系的多少。而无论经济主体还是经济活动,都取决于社会分工的程度,社会分工越细,经济主体越多,经济活动也越频繁。根据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人类社会经历了三次大的社会分工:第一次是游牧部落从其余的野蛮人中分化出来,第二次是手工业同农业的分离,第三次是商人的出现,[3]其中每一次社会分工都是在前一次的基础上进行的,亦即社会分工越来越细。社会分工不是跳跃式发展的,它有一个量变的过程,在每一次大的社会分工之前,都发生和存在着大量的较小的社会分工,而且中间会有许多“分”与“合”的反复;社会分工也不是有终点限制的,在第三次大的社会分工之后,社会分工仍然在向前发展,而且速度更快、频率更高。由此可见,社会分工的发展有三大趋势:一是越来越细的趋势,二是不断调整变化的趋势,三是越来越快的趋势,自第三次大的社会分工至今的社会经济发展实践也证明了这一点。社会分工越来越精细、越来越快,必然导致经济主体、经济活动和经济关系的大量、迅速增加;社会分工的不断调整变化,必然导致经济主体、经济活动和经济关系的不断更新发展。总之,经济关系的数量将随着社会分工的不断细化发展而日益增加。 在现实经济生活中,大量的经济关系不外横向、纵向两大类,但两类经济关系的数量不等,且差距悬殊。我们知道,人类社会的经济发展经历了产品经济(自然经济)、商品经济两大阶段,产品经济是自给自足的经济,商品经济是以交换为目的的经济。在产品经济阶段,由于没有交换活动,因而人与人之间不存在严格意义上的经济关系。进入商品经济社会以后,由于交换的出现,经济关系产生了。商品经济的发展也经历了两大阶段:自由商品经济和垄断商品经济。在自由商品经济阶段,多为平等经济主体之间的横向经济关系,从属性的纵向国家协调经济关系很少,只是到了垄断商品经济阶段,纵向经济关系才开始大量出现,但相对于横向经济关系,其数量仍然较少。而且,随着社会分工的不断细化发展,大量增加的经济关系也多为横向经济关系,因为纵向的国家经济调节关系是有限度的,社会经济主要由看不见的手——市场来调节,而非主要由看得见的手——政府来调节。由此看来,只将经济关系分为横向、纵向两大类有失平衡,还必须对横向经济关系再分类。横向经济关系的再分类,也要考虑平衡的问题,以是否具有营利性为标准将之一分为二。这样,就形成了三类经济关系: 1、横向的非营利性财产关系(经济关系) 2、横向的营利性财产关系(经济关系) 3、纵向的国家经济调节关系。与之相适应,需要三个相对独立的经济法律部门来调整这些经济关系。于是,民法、商法、经济法就相应出现了。 二、关于法律体系和法律部门划分 通过上面的论述可知,为了便于分析和研究,适应法律调整的需要,将经济关系分为横向非营利性财产关系、横向营利性财产关系和纵向国家协调经济关系,但针对这三类经济关系是否就能划分出三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呢?要回答这个问题,必须从分析法律体系和法律部门划分入手。 (一)关于法律体系 法律体系通常指由一个国家的全部现行法律规范分类组合为不同的法律部门(或部门法)而形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4]从法律体系的上述定义可以看出,法律体系具有两个基本特征:一是法律体系涵盖一国全部法律规范,这一点易于理解;二是法律体系划分为不同的法律部门,对此法学界有争议。 争议的焦点有二:1、法律体系为什么要划分不同的法律部门?2、法律体系应划分那些法律部门?下面针对这两个问题进行分析。 1、法律体系为什么要划分不同的法律部门?对这个问题,有三种比较典型的观点: (1)有些学者认为,划分法律部门尤其是纠缠于法律部门划分的具体细节,纯粹是费力不讨好,没有什么实际用途。一方面,法学家为法律规范的分类而忙碌着,大量时间耗费在理清法律规范之间的关系上面,为法律规范的“法律部门”归属而大费周折;另一方面,法律规范如雨后春笋般不断滋生。法学所关注的问题,在立法实践中并不重要,而立法实践中出现的问题,法学并没有给予充分地关注。[5]因此提出取消法律部门的划分。 (2)有些学者认为,法律部门划分理论存在严重缺陷,其出发点和理论结构已经过时,建立在并非独立的法律部门之上,没有当代各国的立法根据,也没能正确总结现实法律体系的矛盾,因此提出放弃法律部门划分理论,而建立“法体制”理论。所谓“法体制”,是指同类法律规范的表现形式和实现方式的体系,可分为国家法体制、经济法体制、行政法体制、民事法体制、刑事法体制。[6] (3)多数学者认为,法律部门的划分具有重要的实际意义,对于立法来说,有助于从立法上完善法律体系、协调法律体系内部关系;对于司法来说,有助于司法机关和司法人员明确各自的工作特点、职责任务,并准确适用法律;对于法学研究来说,使研究范围有相对独立的领域,使法学学科分工专业化。笔者赞同第三种观点,理由是:一个国家的法律体系十分庞大,且随着社会经济发展而日益如此,如果不进行科学的组合分类,将有碍于法律的制定、实施和研究,而法律部门划分理论已经被实践、历史和世界所认可,并且有些学者提出的所谓“法体制”理论只不过是法律部门划分理论的一种变形,没有细化反而更加粗放,好似在法律体系和法律部门之间又增加了一个层次,容易让人产生误解。 2、法律体系应划分那些法律部门?这涉及到一个标准掌握的问题,即法律部门划分的越细越好,还是越粗越好?对此也有三种观点: (1)越粗越好,像上面提到的“法体制”理论。持这种观点的学者认为,法律部门划分不宜太细,粗放一点更好,理由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新的法律法规不断涌现,任何法律法规之间无论在调整对象上还是在调整方法上都存在一定程度的差别,如果法律部门划分过细,会导致法律部门过多、过烂,更不利于对法律法规的学习、研究和掌握。 (2)越细越好,将法律部门划分为宪法、立法法、行政法、行政诉讼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民事诉讼法、商法、亲属法、经济法、劳动法、社会保障法、环境与资源法等众多部门。持这种观点的学者认为,只要正确把握划分法律部门的原则和标准,法律部门划分得越细越好,其理由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法律法规将会越来越多、越来越细,现在看来比较小的法律部门将因其所属法律法规的增多而很快变大,与其让它变得庞大时再独立不如现在就让其独立,这样更有利于社会经济和法律的发展。 (3)折中观点,是介于粗放和细化之间的一种观点,一般将法律部门划分为宪法、行政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劳动法、诉讼法。持这种观点的学者认为,法律部门划分得不宜过粗,也不宜过细,要适中,既要严格掌握法律部门划分的原则和标准,又要结合实际需要,只有当其各方面条件成熟时才将其从原有的法律部门中独立出来,超前了会使之力量过于单薄,拖后了会使之受到发展阻碍。笔者赞同第三种观点,认为实际需要是法律部门独立的首要条件,法律部门划分过粗、过细都不利于对法律法规的学习、研究和掌握,都不利于法律和社会经济的发展。 (二)关于法律部门划分 法律部门的划分,又称部门法的划分,是指根据一定原则和标准对法律规范进行分门别类的活动,划分的结果——同类法律规范——法律部门(或部门法),既具有符合一定原则和标准的共性,又具有相对独立性。[7]关于法律部门的划分,其学术争议的焦点在于划分原则和标准。现在我国多数学者认为,划分法律部门的标准有两个:其一为法律调整的对象,即根据法律规范所调整的社会关系的不同进行分类,例如民法调整平等主体间的人身和财产关系,而行政法虽然也涉及财产关系与人身关系,但不属于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这样就把民法和行政法划分开来;其二为法律调整的方法,即根据法律规范调整具体社会关系所使用的方式、手段的不同进行分类,比如民法与刑法都调整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而民法以自行性调节为主要方式,刑法以强制性干预为主要调整方式,这样就把民法和刑法划分开了。[8]除了划分标准以外,还有划分原则。多数学者达成共识的法律部门的划分原则有这样三个:一是目的原则,即划分法律部门的目的在于帮助人们了解和掌握本国现行法律;二是平衡原则,即划分法律部门时应当注意各法律部门不宜太宽,也不宜太细,在它们之间要保持相对平衡;三是发展原则,即法律部门划分固然要以现行法律、法规为条件,但法律是随着社会经济发展而不断向前发展的,还要考虑到未来即将制定和可能制度的法律法规。[9]共识之外就是分歧。关于法律部门划分原则和标准,主要分歧在于两点: 1、划分原则和划分标准的关系问题,即两者是统一关系,还是互补关系; 2、两个划分标准的关系问题,即谁是基本标准,谁是补充标准。笔者认为,一般来说,原则和标准是统一关系,即原则是标准的抽象要求,标准是原则的具体体现,但有一个前提,即原则和标准的内涵必须一致,不能你言这,我言那,否则就成互补关系。由此可见,分析原则和标准的关系,必须从二者的内涵入手,内涵一致即为统一关系,内涵不一就是互补关系。现在来看法律部门的划分原则和划分标准,上述三个原则和两个标准在内涵上没有丝毫一致性,因而可以肯定地说:二者是互补关系,而非统一关系,即上述法律部门的划分原则非划分标准的原则,划分标准也不是划分原则的标准。基于此,在划分法律部门时,既要遵循划分原则,又要依据划分标准。另外,鉴于二者的用词和内涵,划分原则应首先得到遵循,然后再依据划分标准。关于两个划分标准的关系,有的学者认为是主次关系,即调整对象是基本标准,调整方法是补充标准,[10]笔者以为不然。现有的已经达成共识的主要法律部门,像宪法、民法、刑法、行政法、经济法等,它们相互之间的主要区别:调整对象或调整方法,从出现的几率上来看,调整方法比调整对象更多,仅从这一点上来说应将调整方法列为基本标准。考虑历史因素和未来发展,笔者认为,调整对象和调整方法是两个同等重要的划分法律部门的标准,没有主次之分。但这并不等于说是这两个标准可以孤立使用,而正因为二者同等重要才更需要将他们有机结合。在划分法律部门时应遵循这样的程序: 1、充分考虑现有的法律部门划分的实际情况,不可打乱现有的大的格局; 2、按照法律部门划分的三个原则:目的原则、平衡原则、发展原则,提出新的法律部门组建的初步意见; 3、根据法律部门划分的两个标准:调整对象、调整方法,对新的法律部门组建意见进行学术论证; 4、权威机构认定,以便于立法、司法和学术研究,避免无端、无休止、无意义的争论。 三、关于商法地位 通过上面两部分的论述可见,分别以横向非营利性经济关系、横向营利性经济关系和纵向国家经济调节关系作为调整对象而划分出民法、商法、经济法三个法律部门,符合法律部门划分的三个原则和两个标准。但是,目前我国法学界只对民法、经济法的独立法律部门地位达成了一致共视,而对商法应否独立存在较大分歧,而且我国现行立法体例实行民商合一,因此有必要对此进行重点分析。 (一)商法产生的原因分析 商法是指调整商事交易主体在其商行为中所形成的法律关系,即商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11]现在多数学者认为,商法最初的形式是商人习惯法,形成于中世纪的欧洲。11世纪后,欧洲的农本经济进入了发展时期,十字军东征的胜利使得欧洲通向东方的商路相继开通,地中海海上贸易逐步繁荣,沿岸城市不断成长,出现了定期集市,产生了商会,商人也成为社会中的独立阶层。但中世纪的欧洲仍处于封建法和寺院法的支配之下,许多商事活动在一些国家受到明令禁止,各种商事原则和规则在当时的封建法制中均缺少观念基础,甚至许多国家的法律对商人加以种种歧视。为了适应商业发展和商事交易自由的需要,保护商人利益,于是商会运用其在自身发展中形成的自治权、裁判权及其商事生活习惯,订立了大量的实施于本商会内部的自治规约,经过11世纪至14世纪数百年的实行,最终形成了中世纪商法——商人习惯法。商人习惯法有三个主要特点:其一,通常采用属人主义立场,只在商人之间、商会内部实行;其二,内容已涉及现代商法中最主要的商事要素和商事活动,许多规则已明显反映了商事活动的根本要求;其三,非成文性和地域性。[12]近代商法产生于16世纪以后。随着资本主义商品经济关系的萌芽,欧洲的一些封建割据势力逐渐衰落,统一的民族国家纷纷形成。[13]相应地,基于自治城邦的商人团体消亡了,中世纪占统治地位的寺院法也被废弃了,各民族国家迫切需要制定统一的商事法律,以确认商事活动的合法地位,促进社会经济的繁荣与发展。欧洲大陆各国早期的商事成文法,虽然仅是对中世纪商人习惯法的确认,具有浓厚的商人法或属人法特色,但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具有重大的社会进步意义,并对现代商法的形成具有重要的过渡和促进作用。在近代商法中,最具代表性并影响深远的是1794年的《普鲁士普通法》,它不仅确认了商人习惯的基本规则,而且大量引录商法原理,其内容非常丰富,1861年《普通德意志商法典》即德国旧商法,就是以之为基础而制定的。 现代商法产生于19世纪以后。随着欧洲资产阶级革命的成功,社会关系发生了根本性变革,保护资本主义商品经济关系、推动商事活动、促进统一的商品市场的形成成为许多新兴国家的基本国策,“商法开始在大多数大陆法系国家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出现。”[14]同时以判例法为特征的英美法系国家在商事立法上也不甘落后,颇有建树。1807年的《法国商法典》、1897年的《德意志帝国商法典》(德国新商法)、1952年的美国《统一商法典》、1894年的《日本商法典》(日本新商法)是现代商法的代表作。 由上可见,商法的产生绝非偶然,而是有其深刻的经济、政治原因: 1、商法的产生是商品经济进一步发展的内在要求。商品经济的发展使商人阶层逐渐形成并日益壮大,他们强烈要求摆脱封建法制和宗教势力的束缚,能够合法、自由、体面地从事商事贸易活动,而且社会经济越往前发展,这种要求越加强烈和具体化。当进入资本主义社会、资产阶级掌握国家政权以后,这种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就转变为将原来作为自治规范的商人法上升为国家意志的商事立法活动。 2、商法的产生是国家推行重商主义政策的结果。16、17世纪,由于新大陆的发现,世界市场突然扩大,各国政府为了本国的富强,大力推行重商主义政策,其具体措施就是以法律形式确立商人地位的特殊性和推行商事活动的特殊化,于是商法作为独立法律部门出现了,并迅速法典化。这一政策措施的实行,促进了资本主义国家工业的起飞和资本主义商品经济极其迅猛的发展。[15] (二)商法独立应具备的条件之一分析 我们知道,一个国家的法律体系由众多的涵盖全部法律制度的法律部门组成,新的法律部门的出现必然对原有格局造成冲击,为此需要慎重分析其是否具备、已经具备哪些成为独立法律部门的条件。从上面的分析可见,商法要成为一个独立法律部门,必须具备两大条件:一是社会经济发展的现实需要,二是符合法律部门划分的原则和标准。关于社会经济发展的现实需要,后面将做详细论述,在此只对商法是否符合法律部门划分的原则和标准进行分析。我们已经知道,法律部门划分的三个原则:目的原则、平衡原则、发展原则,在划分法律部门时必须首先并同时符合;法律部门划分的两个标准:调整对象、调整方法,在划分法律部门必须至少具备其一。商法的情况如何呢? 1、目的原则的符合情况。无论是民商合一论者,还是民商分立论者,都承认商法包括形式意义商法和实质意义商法的存在,并大都承认商法学的独立学科地位,[16]只对商法是否独立于民法有分歧。笔者以为,存在即是道理,细分更有助于理解和掌握,为何不将已经存在的实质上已与民法分立的商法确立为独立法律部门呢?这样不更能帮助人们了解和掌握民事、商事法律吗? 2、平衡原则的符合情况。在我国,多数学者主张,商法包括商主体、商行为、商事营业、商号、证券法、票据法、保险法、破产法、海商法等,[17]其数量之庞大,在我国现行的民商法体系中已经占据超过50%的比重,而且还有进一步大幅度迅速增加的趋势,如若不将之独立出来,势必造成现行民商法体系结构的失衡,既不利于保持民法的基本法地位,又不利于商法和社会经济的发展。 3、发展原则的符合情况。刚才已经提到,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模式的确立和社会经济的发展,以及加入WTO、2008年北京奥运会等重大历史事件的推进,商主体、商行为、商事营业等将在范围、形式等许多方面发生较大的变化,商法的数量规模也将随之不断扩大,因而考虑到未来即将制定和可能制定的法律法规,商法成为独立法律部门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 4、调整对象情况。商法具有自己相对独立的调整对象——因商主体实施了商行为而形成的商事法律关系,这也正是民商分立论者坚持商法是独立法律部门而民商合一论者批驳不倒的根本所在。商法调整对象的相对独立性在于,商事法律关系是一种经营性关系,即由经营主体所从事的经营性行为而形成的特殊社会关系,是实施了经营行为的经营主体及其之间的对内对外法律关系。[18] 5、调整方法情况。一般来说,法律调整方法有三种类型:一是自行性调节方法,二是强制性干预方法,三是政策性平衡方法。[19]商法在调整方法上同民法相同,都是运用自行调节方法,但凭此并不能说明民商合一的合理性与科学性,因为调整对象和调整方法只有两点都相同时才能划为一个法律部门,有一点不同就不能划为一个法律部门。 从以上对法律部门划分的原则和标准的分析来看,商法已经充分具备了成为独立法律部门的条件,如若不及时划出,将同时不利于民法、商法的发展,不利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不利于我国经济的繁荣、稳定。 (三)商法独立应具备的条件之二分析 前面已经提到,商法要成为一个独立法律部门,必须具备两大条件:一是社会经济发展的现实需要,二是符合法律部门划分的原则和标准。通过前面的论述我们也已经知道,商法完全符合法律部门划分的原则和标准,现在让我们看一看它是否符合社会经济发展的现实需要。社会经济发展的现实需要有三层含义:第一层含义是指现代社会经济发展趋势,第二层含义是指现代商法发展趋势,第三层含义是指我国经济发展现状,那么,商法成为独立法律部门是否符合社会经济发展的现实需要也应从这三方面来论述。 第一,商法成为独立法律部门,完全符合现代社会经济发展趋势。社会分工是商品经济的决定因素,[20]社会经济发展的趋势是商品经济将在社会分工不断细化发展的推动下日趋繁荣发达,而商法是商品经济的产物,商品经济的繁荣发达必将促进商法的完善与发展,其数量会越来越多,体系会越来越庞大,独立的要求也越来越强烈,独立的条件也越来越成熟。如果不正视社会经济和商法发展的现实、本着促进经济发展的目的,不将商法及时从民法中独立出来,还固执坚持“民商合一”的观点,不但会使现行的民法体系结构日趋失衡,而且会对民法、商法的实施与发展产生极为不利的影响。 第二,商法成为独立法律部门,完全符合现代商法发展趋势。现代商法具有动态化、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相互渗透、国际化与统一的三大发展趋势,[21]其中:现代商法的动态化趋势,将使商法的制定、修改、废止等工作日趋繁重,加之商法区别于民法的特点,立法机构需要为之成立专门部门来承担,立法上的独立将加快商法的独立;现代商法的两大法系相互融合和国际化趋势,将使商法先于民法等其他部门法而在全世界首先实现统一,一部适用于全世界的统一的商法,是不可能同一部只适用于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民法融合在一起的。另外,世界各主要发达国家商法独立的现实也告诉我们,一部独立的商法是一个国家法制健全、社会经济发达的重要标志,同时也是造就这种状况的重要原因。 第三,商法成为独立法律部门,完全符合我国经济发展现状。我国经济虽然经过改革开放20多年的持续高速发展,但由于基础薄弱、体制落后、商品经济不发达,我国在世界上仍是一个经济落后的国家。落后不可怕,只要我们不懈追赶。基础薄弱可以夯实,体制落后可以改革,商品经济不发达可以促进。关于促进商品经济发展,总结世界上商品经济发达的国家的经验,非常重要的一条就是政府重视和推动,即国家政府大力推行重商主义政策。而推行重商主义政策,离不开商法的作用,需要重视发挥商法在保障交易便捷、维护交易安全、促进经济发展等方面的作用。而重视发挥商法的作用,必须给予商法一个较高的法律地位,其最基本的一点就是独立性。 四、关于我国的经济法律体系 (一)经济法律体系的部门构成分析 通过上面的论述可知,商法独立后,我国的经济法律体系将由民法、商法和经济法三个部门法构成,各部门法的具体法律法规组成情况如下: 1、民法部门:(1)民法通则;(2)合同法;(3)知识产权法,包括著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等;(4)婚姻家庭法,包括婚姻法、收养法等;(5)继承法。[22] 2、商法部门:(1)合伙企业法、独资企业法;[23](2)破产法;(3)证券法;(4)票据法;(5)保险法;(6)海商法。 3、经济法部门:(1)市场规制法,包括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2)宏观调控法,包括计划法、经济政策法;(3)国家投资经营法,包括国家投资法、国有企业法。[24] (二)商法独立后各部门法之间的关系分析 1、民法与商法。民法与商法的关系最为密切,因而产生了两种观点:一是民商合一论,二是民商分立论。民商合一论者认为,商法是民法的特别法,是一国民法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二者不但现在分离不了,而且随着民法的商法化和私法的公法化,将来就更难舍难离。其理由是:商法和民法有着共同的原理,[25]二者所调整的商事关系与民事关系的界限也很难划清。[26]首先,商主体是从事营利性行为的个人和组织,而民事主体将之包含其中;其次,商法与民法的调整对象都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第三,民事活动的范围包括营利性、持续性的商事活动。笔者认为,民商合一论者的理由均是基于大民法思想,事先已将民法定义为调整所有平等主体之间所有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其本身已涵盖商法定义,当然得出商法是民法的一部分的结论。商法和民法的调整对象不同,这一点无论民商合一论者还是民商分立论者都承认,那为什么不将民法的定义修改为: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非营利性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如若仅仅因为中国现行的《民法通则》而不做这样的修改,那么就应该考虑修订已颁行16年之久的《民法通则》了;如若做出这样的修改,那么民商合一论者就将哑口无言了。 2、商法与经济法。关于商法与经济法的关系,学者也有不同看法。一种看法认为商法与经济法都以企业为核心对象,两者没有根本性的区别;另一种看法认为商法与经济法的理念、机能是不同的,商法与经济法应为两个不同的法。[27]笔者认为,商法与经济法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法律部门。首先,二者的调整对象不同,商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商人之间因实施营利性的商行为而发生的商事法律关系之法,经济法是调整国家或国家部门与市场主体之间因进行经济调节而发生的经济法律关系之法。其次,二者的调整方法不同,商法主要运用自行调节的方法,经济法则综合运用自行调节和强制干预的方法。其三,二者的性质不同,商示属于私法,其理念是维护主体的私权,以个体利益为基础;经济法原则上属于公法,它以社会为本位,着眼于超越个体利益的整体利益。[28]虽然如此,商法和经济法在各自的体系构成方面仍有较大争议,主要集中在企业法的划归上。笔者认为,企业法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企业法是指规范各种类型企业的法律规范体系,除非特别说明,一般指此。由于企业法的集合性,决定了企业法调整对象性质的复杂性,因此不能笼统地说企业法是属于商法,还是属于经济法。鉴于国有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公司分别因其国家投资、涉外、规模较大且涉及面较广而事关国家和社会整体利益,调整这三类企业的法律更多地体现了国家意志,因此将之划归经济法。其他类型的企业,像合伙企业、独资企业、集体企业、合作社等,对国家和社会整体利益影响较小或基本没有影响,属典型的商事主体,因此将之划归商法。[29]这样,就从根本上解决了商法和经济法关于企业法的划归问题。 3、经济法与民法。经济法与民法的关系,在我国现行的民商合一的体例下,主要是指经济法和商法的关系,上面已详述,在此不再赘述。 经济法律论文:降价促销与低价倾销经济法律论 我国经济已告别了商品短缺时期。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市场机制必然会对过去经济建设过程中的盲目重复建设进行自我调整;商品市场由卖方市场转向买方市场的进程中,市场主体之间的竞争必将愈演愈烈。由于历史的原因,我们的大多数企业缺乏先进的技术创新机制和成本约束机制,因而,企业的市场竞争手段主要是采取价格竞争的形式。目前,我国工业企业之间,商业企业之间,外贸出口企业之间,旅游企业之间所进行的价格大战就是例证。对此,社会各界反应不一,有的认为价格大战是正当的降价促销,有的认为这是不正当的低价倾销。笔者认为,正确界定降价促销和低价倾销,必须依经济规律、市场规划和法律规范为标准。以求澄清人们的认识混乱,达到保护正当价格竞争、促进优胜劣汰,规范市场价格行为之目的;同时,寻求治理低价倾销的策略。 一、价格竞争的法律依据和经济准则 为规范价格行为,发挥价格杠杆合理配置资源的作用,稳定市场价格总水平,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鼓励和保护公平竞争, 制止不正当竞争, 我国先后于1993年和1997年制定并实施了《反不正当竞争法》和《价格法》,迄今为止,这两部法律是规范价格竞争领域的基本法,也是界定合法的降价促销和非法的低价倾销的法律依据。根据上述法律规定的精神,除与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关系重大的极少数商品价格、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资源稀缺的少数商品价格、重要的公用事业价格、重要的公益性服务价格适用政府指导价或者政府定价并依中央和地方人民政府公布的定价目录为依据外,绝大多数的商品价格和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制,由从事生产、经营或者提供有偿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按照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据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自主制定。但是,法律又同时规定经营者除了依法降价销售鲜活商品、处理有效期限即将到期的商品或者其他积压商品、季节性商品、因清偿债务、转产、歇业降价销售商品以外,不得出于排挤竞争对手或者独占市场的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倾销商品,扰乱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损害国家利益或者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从事不正当竞争。可见,法律规范给予经营者的价格授权是极其广泛的,这完全符合市场经济的要求。同时,又对经营者的价格行为和竞争手段作了必要的法律限制,这就为作为市场主体的经营者提供了有序价格竞争的法律依据和竞争规则。 应当指出的是,虽然我国正在实行并逐步完善宏观经济调控下的主要由市场形成价格的机制,但是,现阶段在价格体系还处于市场调节价、政府指导价和政府定价三足鼎立的局面。因此,本文所提及的价格行为和价格竞争仅指实行市场调节价商品和服务的价格。即由从事生产、经营或者提供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自主制定,通过市场竞争所形成的价格。制定价格必然以成本和供求关系为基础,成本分为生产成本和经营成本,生产成本由制造成本和由管理费用、财务费用、销售费用构成的期间费用最终构成;而经营成本则应由购进商品的进货成本和由经营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构成的流通费用来最终形成。鉴于各个经营者的生产成本和经营成本差别悬殊,在确定成本时,只有以生产者和经营者自身的合理的个别成本为考察对象和立论前提,才是公正、公平的,才符合立法精神和市场竞争法则。这是本文的基本观点和立论基础。前一段时间出台的有关行业自律制度是不宜实行的,所谓行业自律实质上是一种全行业的价格卡特尔,其本质是垄断,必然产生垄断的弊端,不利于企业创新和技术进步,相反会保护落后,妨碍优胜劣汰。究其原因,即行业自律价是一种行业最低限价,它依据的是同行业的各企业产品生产成本的平均数。因此,在实践中不仅不宜提倡,而且应果断地抛弃。随着企业不断创新和技术进步,同一行业的不同企业在同一种或同一类产品上出现价格差异将是必然的。人为的限制是不现实的,也是无法实施的。 二、降价促销是价格机制调节市场经济运行的合法手段 据最近国家贸易局公布的统计数字显示,我国目前零售商品中已有90%供大于求,其他商品也不存在供不应求的问题。由于绝大多数的工农业生产资料和工农业消费品出现了生产能力过剩,加之建设过程中宏观上仍存在重复建设问题以及社会消费的疲软乏力,社会商品和服务价格下降将是不可避免的必然趋势。经营者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要求得生存和发展,就势必不断地进行技术创新,以低于社会平均成本的个别成本来取得利润;或者不断地进行产品创新,不断地创造市场、创造需求。这应是竞争战略的理想选择。然而,我国目前多数企业并不具备这种实力,这是现实。因此,作为低级市场竞争手段的降价促销将长期存在。问题在于“降价促销”必须有一个度,大家知道,商品和服务价格的确定,取决于生产经营成本和供求关系。成本又分为社会平均成本、企业个别成本。只要经营者将商品价格降至不低于企业自己的个别成本(即使低于社会平均成本)进行销售即是合法的。这一前提下的价格是无可厚非的。“康佳”、“海信”、“长虹”所进行的彩电价格战当在此列。 笔者认为,降价促销应为经营者出于生存和发展的目的,以不低于自身个别成本的价格向社会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行为,是价格机制调节市场经济运行的合法手段。尽管价格战必然会造成一些企业的盈利暂时减少,甚至会使少数企业倒闭、破产,政府的所得税收入也会相应减少,但这种降价促销会扩大市场交易规模,增加政府的销售税和营业税收;从长远眼光看,价格战又有利于实现优胜劣汰,有利于提高企业素质和竞争意识,有利于进行国际竞争(海尔公司的实践已证明这一点);这也符合《价格法》关于“经营者应当努力改进生产经营管理,降低生产经营成本,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务,并在市场竞争中获取合法利润”的立法精神。特别应当指出的是,我国市场正处于需求低迷、消费乏力、生产过剩的情况下,合理合法的降价促销不失为一种刺激消费,扩大市场需求,拉动经济增长的良策。 三、低价倾销是危害社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根据我国《价格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所谓低价倾销是指从事生产、经营商品或者提供有偿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在依法降价处理鲜活商品、季节性商品、积压商品或者因清偿债务、转产、歇业降价销售商品之外,出于排挤竞争对手或者独占市场的目的,而采取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的不正当价格竞争行为。可见,构成低价倾销有两个基本条件,即主观上是以排挤竞争对手或独占市场为目的;客观上实施了低于成本价格销售商品的行为。低价倾销的实质乃是经济实力相对雄厚的经营者,为了独占市场,排挤竞争对手,故意在短时期内将其某种商品或服务以低于其个别成本的价格倾销,以达到其挤垮特定地区、特定商品的经营者,待竞争对手被迫退出市场或者无法与其抗衡后,再提高销售价格,获得垄断利润,以弥补低价倾销时所致损失。其危害后果是扰乱了市场上正常的价格秩序和生产经营秩序,损害了国家利益,影响了国家税收,流失了国有资产;降价的损失也必将转嫁由消费者承担。因此,低价倾销行为被《价格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明令禁止。 近几年来,在我国市场上低价倾销的表现五花八门,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生产产品多元化或系列化的大企业或者企业集团,选择其中一种产品或系列产品中的某个品种,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经济实力雄厚的大企业或者企业集团,通常采取生产多元化或系列化的发展战略,某种产品或系列产品中某个品种暂时亏本经营,对它也不会伤筋动骨。因此,这类大企业或者企业集团往往为了挤垮竞争对手,扩大市场占有率,而采取选择某种产品或系列产品中的某个品种,亏本销售。南方某省曾经爆发过“两椰”之争。两家以生产天然果汁饮料闻名的企业集团,一家是椰树集团,另一家是椰风集团(简称“两椰”),椰子汁和芒果汁分别是“两椰”的拳头产品。1996年1月8日,在马口铁、白糖等生产原料价格持续上涨的情况下,椰树集团将其生产的椰树牌芒果汁出厂价从每听1.87元大幅度下降到1.40元。椰风集团认为,椰树集团这是以低于成本价格倾销芒果汁。因为在质量保证的前提下,每听芒果汁的利润本来就是几分钱,椰树集团此举的目的是用非主导产品冲击竞争对手的主导产品,以达到挤垮竞争对手,占领市场的目的。 2.经营者在销售商品时,通过价格优惠、折扣、“买一送一”等方式变相降价,使销售价格低于成本,排挤竞争对手。我国家电制造行业重复建设问题十分突出,造成生产能力过剩。加上市场需求增长缓慢,家电产品严重供过于求,市场竞争激烈,生产厂家的价格优惠、折扣、送礼等形式变相降价,已间接构成低价倾销。 3.旅游服务行业竞争日趋激烈,舍本倾销现象严重。 4.公共汽车客运市场恶性竞争,实力雄厚的客运公司不惜暂时亏本经营,以期挤垮竞争对手。 5.第三产业中的零售业、餐饮业在其经营的众多商品(品种)中,选择若干商品(品种)亏本销售且大打广告,招徕顾客,倾轧竞争对手。 6.同一种商品的代销商、经销商之间为争夺地盘、争夺客户,以低于商品到岸价大打“价格战”,意图整垮竞争对手,垄断特定市场。某市两家商业企业均为经销摩托车的大户,且供货渠道和厂家基本一致。其中的一家商场为争夺客户,垄断市场,在一个时期内,利用旺销季节将其经销的几个抢手品牌摩托车以低于到岸价格向市场抛售,这显然是一种低价倾销的行为。 凡此种种,皆为不正当的价格竞争行为,必须依法整治,否则,我国的市场经济无法有序、持续、健康发展。 针对目前我国市场上业已存在的、混乱的价格竞争行为,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于1999年8月3日了《关于制止低价倾销行为的规定》。依该规定,低价倾销行为,依法将受到行政处罚。 四、对策与结论 综上所述,合理合法的降价促销应予以支持,不正当的低价倾销要坚决反对。一方面,政府在严格执行《价格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同时,还应制定更具操作性和可行性的相关行政法规、规章,使之与法律配套实施,以加强政府和社会对经营者价格竞争行为的规范和监督,确保市场竞争有序健康地进行。另一方面,政府又必须总结经验教训,切实加强有效的宏观调控,坚决避免和克服盲目重复建设这一顽症。客观地讲,盲目与重复建设所招致的供大于求,是引发低价倾销的主要原因。目前,为拉动经济增长,扩大国内需求,创造就业机会而实施的积极财政政策固然是必要的,但在实施过程中,必须防止出现中央与地方、地方与地方之间的重复建设问题。再者,要从根本上治理低价倾销问题,关键的出路在于大力推进企业技术创新工作,不断地降低成本,以此来增加有效供给、扩大内需,增加社会购买力。当前困扰企业改革与发展的突出问题和难点是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弱。企业由于缺乏技术创新能力,无法提供满足市场需求的产品,产品不能适销对路,出现结构性过剩,呈现全面的买方市场,造成企业经营困难、竞争力降低、经济效益下降、发展后劲力不足。企业为求生存不断地引发“价格大战”。要使企业真正摆脱困境,重要问题之一就是要建立企业的创新意识和增强企业的创新能力,不断降低企业的个别成本,不断改进老产品、增加新产品,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以增加有效供给来扩大有效需求。为此在企业技术创新方面应做好如下几方面: 第一,在政策方面要建立和完善有关企业技术创新的政策和法规,以鼓励和规范企业的技术创新工作。 第二,搞好企业技术创新的体系建设,包括做好企业技术开发机构建设;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多渠道、全方位的资金支持和投入机制,保证重点企业技术创新所需资金,改变“普遍下小雨”和“撒芝麻盐”的作法,重点扶持有市场、有效益、有发展前途的产品和企业;实施产学研联合开发工程,充分利用各类资源为企业技术创新服务;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速培养和造就一大批科技带头人和骨干;加强技术创新中介服务体系建设,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第三,以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为主力,充分发挥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优势,做好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工作,积蓄力量,逐步推进全部企业的技术创新工作。 笔者认为,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低价倾销问题完全可能也可以得到全面解决,这只是市场经济和特定国情条件的阶段性问题,对此,政府与全社会应有一个客观的、历史的认识。 经济法律论文:试论我国的经济法律体系 内容提要: 关于经济法律体系的论文不少,尤其党的十四大确立了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之后,但其中多数文章都力求打破传统部门法的界限,试图建立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的部门法新构成理论”。[1]笔者不赞成这种观点,认为“经济法律”和“经济法律体系”本不是规范的法学术语,以之为基础而进行过深的法学理论探究是歧途末路。“经济法律”和“经济法律体系”概念之所以存在和被使用,主要是因为经济学研究的需要,特别是市场经济学即法制经济学研究的需要。从法学角度讲,“经济法律”和“经济法律体系”概念只是临时借用而已,对之进行法学研究的目的在于揭示以不同经济关系为调整对象的民法、商法和经济法等法律部门之间的相互关系。 关键词:经济法律 法律体系 商法地位 经济法律体系 正文: 一、 关于经济法律和经济关系 虽然“经济法律”不是一个规范的法学术语,但如果以“对象说”对之下一个定义的话,那么多数学者都会赞同:经济法律是调整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在这个定义当中, “经济关系” 是关键词,只要弄清了“经济关系”的内涵、外延,并对之做出科学的分类,就能基本掌握经济法律的形式范围和经济法律体系的部门构成.[1]所谓“经济关系”,是指各经济主体为实现一定经济目的在生产、交换、分配和消费活动中所形成的相互关系。 [2]从“经济关系”的定义可以看出,它有两个基本特征:一是经济关系是经济主体之间的关系,离开了经济主体就无所谓经济关系,经济关系的数量决定于经济主体的数量;二是经济关系形成于生产、交换、分配和消费等经济活动之中,没有经济活动就不可能形成经济关系,经济活动的多少决定经济关系的多少。而无论经济主体还是经济活动,都取决于社会分工的程度,社会分工越细,经济主体越多,经济活动也越频繁。根据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人类社会经历了三次大的社会分工:第一次是游牧部落从其余的野蛮人中分化出来,第二次是手工业同农业的分离,第三次是商人的出现, [3]其中每一次社会分工都是在前一次的基础上进行的,亦即社会分工越来越细。社会分工不是跳跃式发展的,它有一个量变的过程,在每一次大的社会分工之前,都发生和存在着大量的较小的社会分工,而且中间会有许多“分”与“合”的反复;社会分工也不是有终点限制的,在第三次大的社会分工之后,社会分工仍然在向前发展,而且速度更快、频率更高。由此可见,社会分工的发展有三大趋势:一是越来越细的趋势,二是不断调整变化的趋势,三是越来越快的趋势,自第三次大的社会分工至今的社会经济发展实践也证明了这一点。社会分工越来越精细、越来越快,必然导致经济主体、经济活动和经济关系的大量、迅速增加;社会分工的不断调整变化,必然导致经济主体、经济活动和经济关系的不断更新发展。总之,经济关系的数量将随着社会分工的不断细化发展而日益增加。 在现实经济生活中,大量的经济关系不外横向、纵向两大类,但两类经济关系的数量不等,且差距悬殊。我们知道,人类社会的经济发展经历了产品经济(自然经济)、商品经济两大阶段,产品经济是自给自足的经济,商品经济是以交换为目的的经济。在产品经济阶段,由于没有交换活动,因而人与人之间不存在严格意义上的经济关系。进入商品经济社会以后,由于交换的出现,经济关系产生了。商品经济的发展也经历了两大阶段:自由商品经济和垄断商品经济。在自由商品经济阶段,多为平等经济主体之间的横向经济关系,从属性的纵向国家协调经济关系很少,只是到了垄断商品经济阶段,纵向经济关系才开始大量出现,但相对于横向经济关系,其数量仍然较少。而且,随着社会分工的不断细化发展,大量增加的经济关系也多为横向经济关系,因为纵向的国家经济调节关系是有限度的,社会经济主要由看不见的手——市场来调节,而非主要由看得见的手——政府来调节。由此看来,只将经济关系分为横向、纵向两大类有失平衡,还必须对横向经济关系再分类。横向经济关系的再分类,也要考虑平衡的问题,以是否具有营利性为标准将之一分为二。这样,就形成了三类经济关系: 1、横向的非营利性财产关系(经济关系) 2、横向的营利性财产关系(经济关系) 3、纵向的国家经济调节关系。与之相适应,需要三个相对独立的经济法律部门来调整这些经济关系。于是,民法、商法、经济法就相应出现了。 二、 关于法律体系和法律部门划分 通过上面的论述可知,为了便于分析和研究,适应法律调整的需要,将经济关系分为横向非营利性财产关系、横向营利性财产关系和纵向国家协调经济关系,但针对这三类经济关系是否就能划分出三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呢?要回答这个问题,必须从分析法律体系和法律部门划分入手。 (一)关于法律体系 法律体系通常指由一个国家的全部现行法律规范分类组合为不同的法律部门(或部门法)而形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4]从法律体系的上述定义可以看出,法律体系具有两个基本特征:一是法律体系涵盖一国全部法律规范,这一点易于理解;二是法律体系划分为不同的法律部门,对此法学界有争议。 争议的焦点有二:1、法律体系为什么要划分不同的法律部门?2、法律体系应划分那些法律部门?下面针对这两个问题进行分析。 1、 法律体系为什么要划分不同的法律部门? 对这个问题,有三种比较典型的观点: (1)有些学者认为,划分法律部门尤其是纠缠于法律部门划分的具体细节,纯粹是费力不讨好,没有什么实际用途。 一方面,法学家为法律规范的分类而忙碌着,大量时间耗费在理清法律规范之间的关系上面,为法律规范的"法律部门"归属而大费周折;另一方面,法律规范如雨后春笋般不断滋生。法学所关注的问题,在立法实践中并不重要,而立法实践中出现的问题,法学并没有给予充分地关注。[5]因此提出取消法律部门的划分。 (2)有些学者认为,法律部门划分理论存在严重缺陷,其出发点和理论结构已经过时,建立在并非独立的法律部门之上,没有当代各国的立法根据,也没能正确总结现实法律体系的矛盾,因此提出放弃法律部门划分理论,而建立“法体制”理论。所谓“法体制”,是指同类法律规范的表现形式和实现方式的体系,可分为国家法体制、经济法体制、行政法体制、民事法体制、刑事法体制。[6] (3)多数学者认为,法律部门的划分具有重要的实际意义,对于立法来说,有助于从立法上完善法律体系、协调法律体系内部关系;对于司法来说,有助于司法机关和司法人员明确各自的工作特点、职责任务,并准确适用法律;对于法学研究来说,使研究范围有相对独立的领域,使法学学科分工专业化。笔者赞同第三种观点,理由是:一个国家的法律体系十分庞大,且随着社会经济发展而日益如此,如果不进行科学的组合分类,将有碍于法律的制定、实施和研究,而法律部门划分理论已经被实践、历史和世界所认可,并且有些学者提出的所谓“法体制”理论只不过是法律部门划分理论的一种变形,没有细化反而更加粗放,好似在法律体系和法律部门之间又增加了一个层次,容易让人产生误解。 2、 法律体系应划分那些法律部门?这涉及到一个标准掌握的问题,即法律部门划分的越细越好,还是越粗越好?对此也有三种观点: (1)越粗越好,像上面提到的“法体制”理论。持这种观点的学者认为,法律部门划分不宜太细,粗放一点更好,理由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新的法律法规不断涌现,任何法律法规之间无论在调整对象上还是在调整方法上都存在一定程度的差别,如果法律部门划分过细,会导致法律部门过多、过烂,更不利于对法律法规的学习、研究和掌握。 (2)越细越好,将法律部门划分为宪法、立法法、行政法、行政诉讼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民事诉讼法、商法、亲属法、经济法、劳动法、社会保障法、环境与资源法等众多部门。持这种观点的学者认为,只要正确把握划分法律部门的原则和标准,法律部门划分得越细越好,其理由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法律法规将会越来越多、越来越细,现在看来比较小的法律部门将因其所属法律法规的增多而很快变大,与其让它变得庞大时再独立不如现在就让其独立,这样更有利于社会经济和法律的发展。 (3)折中观点,是介于粗放和细化之间的一种观点,一般将法律部门划分为宪法、行政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劳动法、诉讼法。持这种观点的学者认为,法律部门划分得不宜过粗,也不宜过细,要适中,既要严格掌握法律部门划分的原则和标准,又要结合实际需要,只有当其各方面条件成熟时才将其从原有的法律部门中独立出来,超前了会使之力量过于单薄,拖后了会使之受到发展阻碍。笔者赞同第三种观点,认为实际需要是法律部门独立的首要条件,法律部门划分过粗、过细都不利于对法律法规的学习、研究和掌握,都不利于法律和社会经济的发展。 (二) 关于法律部门划分 法律部门的划分,又称部门法的划分,是指根据一定原则和标准对法律规范进行分门别类的活动,划分的结果——同类法律规范——法律部门(或部门法),既具有符合一定原则和标准的共性,又具有相对独立性。[7]关于法律部门的划分,其学术争议的焦点在于划分原则和标准。现在我国多数学者认为,划分法律部门的标准有两个:其一为法律调整的对象,即根据法律规范所调整的社会关系的不同进行分类,例如民法调整平等主体间的人身和财产关系,而行政法虽然也涉及财产关系与人身关系,但不属于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这样就把民法和行政法划分开来;其二为法律调整的方法,即根据法律规范调整具体社会关系所使用的方式、手段的不同进行分类,比如民法与刑法都调整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而民法以自行性调节为主要方式,刑法以强制性干预为主要调整方式,这样就把民法和刑法划分开了。[8]除了划分标准以外,还有划分原则。多数学者达成共识的法律部门的划分原则有这样三个:一是目的原则,即划分法律部门的目的在于帮助人们了解和掌握本国现行法律;二是平衡原则,即划分法律部门时应当注意各法律部门不宜太宽,也不宜太细,在它们之间要保持相对平衡;三是发展原则,即法律部门划分固然要以现行法律、法规为条件,但法律是随着社会经济发展而不断向前发展的,还要考虑到未来即将制定和可能制度的法律法规。[9] 共识之外就是分歧。关于法律部门划分原则和标准,主要分歧在于两点: 1、划分原则和划分标准的关系问题,即两者是统一关系,还是互补关系; 2、两个划分标准的关系问题,即谁是基本标准,谁是补充标准。笔者认为,一般来说,原则和标准是统一关系,即原则是标准的抽象要求,标准是原则的具体体现,但有一个前提,即原则和标准的内涵必须一致,不能你言这,我言那,否则就成互补关系。由此可见,分析原则和标准的关系,必须从二者的内涵入手,内涵一致即为统一关系,内涵不一就是互补关系。现在来看法律部门的划分原则和划分标准,上述三个原则和两个标准在内涵上没有丝毫一致性,因而可以肯定地说:二者是互补关系,而非统一关系,即上述法律部门的划分原则非划分标准的原则,划分标准也不是划分原则的标准。基于此,在划分法律部门时,既要遵循划分原则,又要依据划分标准。另外,鉴于二者的用词和内涵,划分原则应首先得到遵循,然后再依据划分标准。关于两个划分标准的关系,有的学者认为是主次关系,即调整对象是基本标准,调整方法是补充标准,[10]笔者以为不然。现有的已经达成共识的主要法律部门,像宪法、民法、刑法、行政法、经济法等,它们相互之间的主要区别:调整对象或调整方法,从出现的几率上来看,调整方法比调整对象更多,仅从这一点上来说应将调整方法列为基本标准。考虑历史因素和未来发展,笔者认为,调整对象和调整方法是两个同等重要的划分法律部门的标准,没有主次之分。但这并不等于说是这两个标准可以孤立使用,而正因为二者同等重要才更需要将他们有机结合。在划分法律部门时应遵循这样的程序: 1、充分考虑现有的法律部门划分的实际情况,不可打乱现有的大的格局; 2、按照法律部门划分的三个原则:目的原则、平衡原则、发展原则,提出新的法律部门组建的初步意见; 3、根据法律部门划分的两个标准:调整对象、调整方法,对新的法律部门组建意见进行学术论证; 4、权威机构认定,以便于立法、司法和学术研究,避免无端、无休止、无意义的争论。 三、 关于商法地位 通过上面两部分的论述可见,分别以横向非营利性经济关系、横向营利性经济关系和纵向国家经济调节关系作为调整对象而划分出民法、商法、经济法三个法律部门,符合法律部门划分的三个原则和两个标准。但是,目前我国法学界只对民法、经济法的独立法律部门地位达成了一致共视,而对商法应否独立存在较大分歧,而且我国现行立法体例实行民商合一,因此有必要对此进行重点分析。 (一)商法产生的原因分析 商法是指调整商事交易主体在其商行为中所形成的法律关系,即商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11]现在多数学者认为,商法最初的形式是商人习惯法,形成于中世纪的欧洲。11世纪后,欧洲的农本经济进入了发展时期,十字军东征的胜利使得欧洲通向东方的商路相继开通,地中海海上贸易逐步繁荣,沿岸城市不断成长,出现了定期集市,产生了商会,商人也成为社会中的独立阶层。但中世纪的欧洲仍处于封建法和寺院法的支配之下,许多商事活动在一些国家受到明令禁止,各种商事原则和规则在当时的封建法制中均缺少观念基础,甚至许多国家的法律对商人加以种种歧视。为了适应商业发展和商事交易自由的需要,保护商人利益,于是商会运用其在自身发展中形成的自治权、裁判权及其商事生活习惯,订立了大量的实施于本商会内部的自治规约,经过11世纪至14世纪数百年的实行,最终形成了中世纪商法——商人习惯法。商人习惯法有三个主要特点:其一,通常采用属人主义立场,只在商人之间、商会内部实行;其二,内容已涉及现代商法中最主要的商事要素和商事活动,许多规则已明显反映了商事活动的根本要求;其三,非成文性和地域性。[12] 近代商法产生于16世纪以后。随着资本主义商品经济关系的萌芽,欧洲的一些封建割据势力逐渐衰落,统一的民族国家纷纷形成。[13]相应地,基于自治城邦的商人团体消亡了,中世纪占统治地位的寺院法也被废弃了,各民族国家迫切需要制定统一的商事法律,以确认商事活动的合法地位,促进社会经济的繁荣与发展。欧洲大陆各国早期的商事成文法,虽然仅是对中世纪商人习惯法的确认,具有浓厚的商人法或属人法特色,但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具有重大的社会进步意义,并对现代商法的形成具有重要的过渡和促进作用。在近代商法中,最具代表性并影响深远的是1794年的《普鲁士普通法》,它不仅确认了商人习惯的基本规则,而且大量引录商法原理,其内容非常丰富,1861年《普通德意志商法典》即德国旧商法,就是以之为基础而制定的。 现代商法产生于19世纪以后。随着欧洲资产阶级革命的成功,社会关系发生了根本性变革,保护资本主义商品经济关系、推动商事活动、促进统一的商品市场的形成成为许多新兴国家的基本国策,“商法开始在大多数大陆法系国家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出现。”[14]同时以判例法为特征的英美法系国家在商事立法上也不甘落后,颇有建树。1807年的《法国商法典》、1897年的《德意志帝国商法典》(德国新商法)、1952年的美国《统一商法典》、1894年的《日本商法典》(日本新商法)是现代商法的代表作。 由上可见,商法的产生绝非偶然,而是有其深刻的经济、政治原因: 1、商法的产生是商品经济进一步发展的内在要求。商品经济的发展使商人阶层逐渐形成并日益壮大,他们强烈要求摆脱封建法制和宗教势力的束缚,能够合法、自由、体面地从事商事贸易活动,而且社会经济越往前发展,这种要求越加强烈和具体化。当进入资本主义社会、资产阶级掌握国家政权以后,这种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就转变为将原来作为自治规范的商人法上升为国家意志的商事立法活动。 2、商法的产生是国家推行重商主义政策的结果。16、17世纪,由于新大陆的发现,世界市场突然扩大,各国政府为了本国的富强,大力推行重商主义政策,其具体措施就是以法律形式确立商人地位的特殊性和推行商事活动的特殊化,于是商法作为独立法律部门出现了,并迅速法典化。这一政策措施的实行,促进了资本主义国家工业的起飞和资本主义商品经济极其迅猛的发展。[15] (二)商法独立应具备的条件之一分析 我们知道,一个国家的法律体系由众多的涵盖全部法律制度的法律部门组成,新的法律部门的出现必然对原有格局造成冲击,为此需要慎重分析其是否具备、已经具备哪些成为独立法律部门的条件。从上面的分析可见,商法要成为一个独立法律部门,必须具备两大条件:一是社会经济发展的现实需要,二是符合法律部门划分的原则和标准。关于社会经济发展的现实需要,后面将做详细论述,在此只对商法是否符合法律部门划分的原则和标准进行分析。我们已经知道,法律部门划分的三个原则:目的原则、平衡原则、发展原则,在划分法律部门时必须首先并同时符合;法律部门划分的两个标准:调整对象、调整方法,在划分法律部门必须至少具备其一。商法的情况如何呢? 1、目的原则的符合情况。无论是民商合一论者,还是民商分立论者,都承认商法包括形式意义商法和实质意义商法的存在,并大都承认商法学的独立学科地位,[16]只对商法是否独立于民法有分歧。笔者以为,存在即是道理,细分更有助于理解和掌握,为何不将已经存在的实质上已与民法分立的商法确立为独立法律部门呢?这样不更能帮助人们了解和掌握民事、商事法律吗? 2、平衡原则的符合情况。在我国,多数学者主张,商法包括商主体、商行为、商事营业、商号、证券法、票据法、保险法、破产法、海商法等,[17]其数量之庞大,在我国现行的民商法体系中已经占据超过50%的比重,而且还有进一步大幅度迅速增加的趋势,如若不将之独立出来,势必造成现行民商法体系结构的失衡,既不利于保持民法的基本法地位,又不利于商法和社会经济的发展。 3、发展原则的符合情况。刚才已经提到,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模式的确立和社会经济的发展,以及加入WTO、2008年北京奥运会等重大历史事件的推进,商主体、商行为、商事营业等将在范围、形式等许多方面发生较大的变化,商法的数量规模也将随之不断扩大,因而考虑到未来即将制定和可能制定的法律法规,商法成为独立法律部门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 4、调整对象情况。商法具有自己相对独立的调整对象——因商主体实施了商行为而形成的商事法律关系,这也正是民商分立论者坚持商法是独立法律部门而民商合一论者批驳不倒的根本所在。商法调整对象的相对独立性在于,商事法律关系是一种经营性关系,即由经营主体所从事的经营性行为而形成的特殊社会关系,是实施了经营行为的经营主体及其之间的对内对外法律关系。[18] 5、调整方法情况。一般来说,法律调整方法有三种类型:一是自行性调节方法,二是强制性干预方法,三是政策性平衡方法。[19]商法在调整方法上同民法相同,都是运用自行调节方法,但凭此并不能说明民商合一的合理性与科学性,因为调整对象和调整方法只有两点都相同时才能划为一个法律部门,有一点不同就不能划为一个法律部门。 从以上对法律部门划分的原则和标准的分析来看,商法已经充分具备了成为独立法律部门的条件,如若不及时划出,将同时不利于民法、商法的发展,不利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不利于我国经济的繁荣、稳定。 (三)商法独立应具备的条件之二分析 前面已经提到,商法要成为一个独立法律部门,必须具备两大条件:一是社会经济发展的现实需要,二是符合法律部门划分的原则和标准。通过前面的论述我们也已经知道,商法完全符合法律部门划分的原则和标准,现在让我们看一看它是否符合社会经济发展的现实需要。社会经济发展的现实需要有三层含义:第一层含义是指现代社会经济发展趋势,第二层含义是指现代商法发展趋势,第三层含义是指我国经济发展现状,那么,商法成为独立法律部门是否符合社会经济发展的现实需要也应从这三方面来论述。 第一, 商法成为独立法律部门,完全符合现代社会经济发展趋势。社会分工是商品经济的决定因素,[20]社会经济发展的趋势是商品经济将在社会分工不断细化发展的推动下日趋繁荣发达,而商法是商品经济的产物,商品经济的繁荣发达必将促进商法的完善与发展,其数量会越来越多,体系会越来越庞大,独立的要求也越来越强烈,独立的条件也越来越成熟。如果不正视社会经济和商法发展的现实、本着促进经济发展的目的,不将商法及时从民法中独立出来,还固执坚持“民商合一”的观点,不但会使现行的民法体系结构日趋失衡,而且会对民法、商法的实施与发展产生极为不利的影响。 第二, 商法成为独立法律部门,完全符合现代商法发展趋势。现代商法具有动态化、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相互渗透、国际化与统一的三大发展趋势,[21]其中:现代商法的动态化趋势,将使商法的制定、修改、废止等工作日趋繁重,加之商法区别于民法的特点,立法机构需要为之成立专门部门来承担,立法上的独立将加快商法的独立;现代商法的两大法系相互融合和国际化趋势,将使商法先于民法等其他部门法而在全世界首先实现统一,一部适用于全世界的统一的商法,是不可能同一部只适用于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民法融合在一起的。另外,世界各主要发达国家商法独立的现实也告诉我们,一部独立的商法是一个国家法制健全、社会经济发达的重要标志,同时也是造就这种状况的重要原因。 第三, 商法成为独立法律部门,完全符合我国经济发展现状。我国经济虽然经过改革开放20多年的持续高速发展,但由于基础薄弱、体制落后、商品经济不发达,我国在世界上仍是一个经济落后的国家。落后不可怕,只要我们不懈追赶。基础薄弱可以夯实,体制落后可以改革,商品经济不发达可以促进。关于促进商品经济发展,总结世界上商品经济发达的国家的经验,非常重要的一条就是政府重视和推动,即国家政府大力推行重商主义政策。而推行重商主义政策,离不开商法的作用,需要重视发挥商法在保障交易便捷、维护交易安全、促进经济发展等方面的作用。而重视发挥商法的作用,必须给予商法一个较高的法律地位,其最基本的一点就是独立性。 四、 关于我国的经济法律体系 (一) 经济法律体系的部门构成分析 通过上面的论述可知,商法独立后,我国的经济法律体系将由民法、商法和经济法三个部门法构成,各部门法的具体法律法规组成情况如下: 1、 民法部门:(1)民法通则;(2)合同法;(3)知识产权法,包括著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等;(4)婚姻家庭法,包括婚姻法、收养法等;(5)继承法。[22] 2、 商法部门:(1)合伙企业法、独资企业法;[23](2)破产法;(3)证券法;(4)票据法;(5)保险法;(6)海商法。 3、 经济法部门:(1)市场规制法,包括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2)宏观调控法,包括计划法、经济政策法;(3)国家投资经营法,包括国家投资法、国有企业法。[24] (二)商法独立后各部门法之间的关系分析 1、 民法与商法。民法与商法的关系最为密切,因而产生了两种观点:一是民商合一论,二是民商分立论。民商合一论者认为,商法是民法的特别法,是一国民法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二者不但现在分离不了,而且随着民法的商法化和私法的公法化,将来就更难舍难离。其理由是:商法和民法有着共同的原理,[25]二者所调整的商事关系与民事关系的界限也很难划清。[26]首先,商主体是从事营利性行为的个人和组织,而民事主体将之包含其中;其次,商法与民法的调整对象都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第三,民事活动的范围包括营利性、持续性的商事活动。笔者认为,民商合一论者的理由均是基于大民法思想,事先已将民法定义为调整所有平等主体之间所有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其本身已涵盖商法定义,当然得出商法是民法的一部分的结论。商法和民法的调整对象不同,这一点无论民商合一论者还是民商分立论者都承认,那为什么不将民法的定义修改为: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非营利性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如若仅仅因为中国现行的《民法通则》而不做这样的修改,那么就应该考虑修订已颁行16年之久的《民法通则》了;如若做出这样的修改,那么民商合一论者就将哑口无言了。 2、 商法与经济法。关于商法与经济法的关系,学者也有不同看法。一种看法认为商法与经济法都以企业为核心对象,两者没有根本性的区别;另一种看法认为商法与经济法的理念、机能是不同的,商法与经济法应为两个不同的法。[27]笔者认为,商法与经济法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法律部门。首先,二者的调整对象不同,商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商人之间因实施营利性的商行为而发生的商事法律关系之法,经济法是调整国家或国家部门与市场主体之间因进行经济调节而发生的经济法律关系之法。其次,二者的调整方法不同,商法主要运用自行调节的方法,经济法则综合运用自行调节和强制干预的方法。其三,二者的性质不同,商示属于私法,其理念是维护主体的私权,以个体利益为基础;经济法原则上属于公法,它以社会为本位,着眼于超越个体利益的整体利益。[28]虽然如此,商法和经济法在各自的体系构成方面仍有较大争议,主要集中在企业法的划归上。笔者认为,企业法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企业法是指规范各种类型企业的法律规范体系,除非特别说明,一般指此。由于企业法的集合性,决定了企业法调整对象性质的复杂性,因此不能笼统地说企业法是属于商法,还是属于经济法。鉴于国有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公司分别因其国家投资、涉外、规模较大且涉及面较广而事关国家和社会整体利益,调整这三类企业的法律更多地体现了国家意志,因此将之划归经济法。其他类型的企业,像合伙企业、独资企业、集体企业、合作社等,对国家和社会整体利益影响较小或基本没有影响,属典型的商事主体,因此将之划归商法。[29] 这样,就从根本上解决了商法和经济法关于企业法的划归问题。 3、经济法与民法。经济法与民法的关系,在我国现行的民商合一的体例下,主要是指经济法和商法的关系,上面已详述,在此不再赘述。 经济法律论文:经济法法律责任法理学研究 摘要:本文以法理学为视角,首先分析了法理学中法律责任的基本定义,并指出法理学关于法律责任描述的局限性,在此基础之上对经济法中的法律责任进行简单概述。最后,论述经济法法律责任在法理学中的重塑。 关键词:经济法;法律责任;法理学;重塑 一、法理学中的法律责任 法律责任与法定义务密不可分,而法定义务是指由国家立法机关或其它有权机关根据法定程序所颁布实施的强制性规范设定的必须履行的责任义务。当不履行相应义务时就会受到制裁。法理学中对于法律责任并没有统一的界定,其中主流的几种观点认为,法律责任是义务,其相对于法律明文规定的义务而言属于第二义务,概括而来法律责任就是因违反第一义务而招致法律责任的承担。另外,有学者认为法律责任是一种后果,是违反者应当承担的制裁性法律后果。可以说不同的学者对法律责任的界定有着不同的理解,但是法律责任构成要件法理学观点却又相对的一致。当然,法理学中对于法律责任是根据形式逻辑中的推理而来的,形式逻辑中的演绎、归纳推理往往运用三段论形式,即大前提、小前提和结论。在法律责任的推理过程中,一般将具体确定的法律规范条文作为大前提,以具体的案件事实为小前提,根据大小前提推理出结论即法律责任。虽然它依据系列前提能够得出一个无可辩驳的结论,但是由于推理所用的大小前提并不确定,形式逻辑推理也存在诸多的问题,并且形式推理无法对结论作出正当性的解释。另外,法理学对法律责任的描述缺乏创新性,缺乏包容性。目前我国法理学对法律责任的描述,仅仅从部门法,尤其是刑法和民法中的归责理论,认定法律责任就是因为违法行为导致了国家的制裁,从而实现对违法行为的阻止功能。这就忽视了经济法作为独立的法律部门的独特性,从而导致了经济法及经济法法律责任独立性等问题成为经济法学界短时难以解决的难题。 二、经济法法律责任的含义与特征 经济法责任是经济法主体对其违反经济法义务或者不当行使经济法规定的权利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经济法法律责任具有如下特征:由于经济法的经济性,经济法法律责任必然会是经济性的责任。经济法法律责任的经济性能够使得经济法在实施过程中发挥它独有的经济效益,它能够指引人们朝着利益出发的同时趋利避害,实现自身经济效益最大化。例如说,经济法中最为常见的罚款,可以说是在规制市场经济有效运行方面发挥着巨大的作用。另外,经济法法律责任在强调制裁的同时还有一些奖励性法律后果。经济法的法律责任是由于违反经济法上的义务,而受经济法制裁;而经济法上的奖励,则是由于积极地履行经济法上的义务,而受到经济法的褒奖。最后,经济法法律责任具有社会性。经济法的许多法律规范都可以看出其对社会公共利益的维护,相对应的民事责任、刑事责任虽然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但与经济法法律责任不同,它们并非从根本上全部为了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而实施。正是因为经济法主体的违法行为不仅影响到自己和相关第三人的利益,而且还影响到社会公共利益,经济法对其主体法律责任的规定较之有关民事责任、行政责任的规定更加严格。 三、经济法法律责任的法理学重塑 目前,我国经济法法律责任难以脱离传统的法理学关于法律责任的描述,大都是对法理学中法律责任的简单重复。比如说,经济法法律责任是指违法者对其经济违法行为所应承担的具有强制性的法律后果;经济法律责任是指主体因实施了违反经济法律规范的行为而承担的由法律规定的具有强制性的法律义务等等。这些关于经济法法律责任的定义基本是对法理学中的“义务论”、“责任论”加上经济法字样的复制。我国改革开放实行市场经济以来,无论是从经济体制还是市场变化上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大量的新生经济现象使得经济法法律责任描述过于陈旧而跟不上时代的步伐。因此,我们对经济法法律责任的定义应该根据经济法的特点,从具体的经济法部门法中寻找依据,即应从经济法自身的发展演变规律和特点中去获得。目前,我国法理学仍然以民商、行政的法律调节机制研究法律责任,然而,如今的法律现状是各个法律部门之间相互交叉相互融合,新兴法律层出不穷。在此基础之上,我们必须对经济法法律责任从经济法自身进行研究。在研究过程中首先要关注经济法之于民商、行政法的区别,比如说在价值取向上的差异,对秩序、公平、效益的追求次序;对法律责任中主体的不同;以及责任形式的巨大差异等等。一个体现经济法法律责任独立性的经济法法律责任,应包括经济自律责任制、经济他律责任制、经济诉讼。在经济自律制度中,应充分发挥社会团体的作用,通过其自身制度的运行规范其成员的行为,实现其团体内的秩序与法律秩序相协调。在经济他律责任制中应建立经济决策程序制度,实现经济民主。充分发挥经济仲裁及经济调解的作用,实现经济稳定。应建立和健全经济诉讼制度,使公益诉讼获得诉讼之救济,以实现经济法的权益保护目标。 作者:曹真 单位:西北政法大学 经济法律论文:低碳经济法律制度完善浅析 摘要:低碳经济是保证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新型发展模式,是针对当前气候异常的必要措施。这一模式涉及技术、制度和发展观念等诸多方面,我国的低碳经济发展模式尚处于起步阶段,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仍面临着许多困难,当务之急是建立健全相关法律制度。 关键词:低碳经济;国家干预;法律 低碳经济是针对气候变化提出来的重要战略选择,得到世界各国的一致认同。法是调整社会关系的规范①,可以引导、规范、激励和保障低碳经济的发展。 一、低碳经济的意义 (一)低碳经济的基本概念 关于低碳经济,许多学者给出了不同的论述。但总体上无外乎几个特征:第一,发展模式不同以往经济形式,强调低碳,在某种意义讲,就是减少能耗。第二,低碳经济以可持续发展理念为指导。第三,低碳经济是人类的一种新的生活方式。第四,低碳经济意味着现代社会生活的技术创新。因此,所谓低碳经济,就是尽量减少能耗和碳排放的前提下,有效降低各类污染,采取一系列新的技术手段,辅以法律和制度保障,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经济持续健康稳定增长的发展模式。 (二)低碳经济的国家干预理论 全球气候变暖是人类经济发展的负外部性效应之结果,是人类经济活动的对大气这种全球公共产品的过渡使用之结果②。从国家干预理论看,低碳经济是国家干预经济的产物。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需求的资源越来越广泛,而且量能呈现逐步扩大态势。许多资源具有不可再生性,这就导致了社会需求与资源相对匮乏之间的矛盾。国家倡导人与自然和谐相片,根据市场经济理论,计划与市场两种机制都可以对资源进行配置。市场经济是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基础性作用的经济。与计划机制相比,市场则具有更高的效率。但是,市场调节具有先天性不足,即经济学中的市场失灵。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收入与财富分配不公。第二,负外部性效应的产生。第三,竞争无序与垄断的出现。第四,产生失业问题。第五,公共产品供给不足。因此,国家干预的主要方面为市场失灵的矫正。国家干预可以采取两种办法,首先是市场化的方式;其次是非市场化的方式。政府是人类社会发展至今的最权威的组织形式与统治方式。政府拥有强制性手段,它可以使市场从无序到有序。著名经济学家萨缪尔森曾认为,市场需要看得见的手与看不见的手同时调节。所以,政府须为矫正市场失灵做出努力,法律便是实现目的的有效途径。 二、低碳经济法律制度体系的基本构成 低碳经济的发展离不开法律,低碳经济法律制度体系是克服市场无序的有力保障。政府通过制订相关法律,实现发展模式有据可依,达到更好体现政府职能,使政府运行顺畅,更好调节低碳产业发展。布坎南曾说:“没有合适的法律和制度,市场就不会产生任何体现价值最大化意义上的效率。”③ 三、低碳经济法律制度在比较法上的观察 (一)低碳经济的国际法 1992年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通过建立了长效机制,进而实现控制二氧化碳等气体排放的一部国际性法规。奠定了应对全球气候变暖的国际合作的法律基础。1997年的《京都议定书》,是目前操作措施有力,全球各国参与普遍程度高的另一部国际条约。 (二)英国的相关立法 英国自2003年在其能源白皮书《我们的能源未来:创建低碳经济》中率先提出低碳经济概念。2008年颁布的《气候变化法案》是低碳经济立法的结果。 (三)美国和日本的相关法律 2007年7月,美国参议院审议《低碳经济法案》,标志着美国将低碳产业作为国家发展的重要推手正式提上了日程。日本长期重视科技发展,在学界对低碳经济研究由来已久,在美国通过上述法案不久,日本也紧随其后,出台了《推进低碳社会建设基本法案》。这一法案成为了日本低碳行业发展的法律基石。国外低碳经济法律制度建设的几点经验:以低碳经济国家战略的确立为先导;以低碳经济基本立法为统领;在法律完善方面,主要以制订新法和修订旧法相结合的办法。 四、全面制订低碳经济相关法律刻不容缓 (一)落实发展低碳经济国际义务的需要 构建一国的低碳经济法律制度是一国履行国际温室气体减排义务的客观要求,是各国发展低碳经济的必要保障。国际公约确立起一般国家普遍的室温气体减排义务,该义务只有在各国内部加以落实,即把发展低碳经济的国际法内化为一国的国内法。 (二)低碳经济国家干预行为需要法律规制 低碳经济国家干预主要体现在以下两方面:第一,建立以“碳权利”为基础的低碳经济市场规则。第二,确立以竞争为本的低碳经济市场运行机制。因为权力具有异化、扩张而不受控制的欲望;如无法律的预先设定,便会出现失控。良法的关键问题在于公权力的控制④。因此,低碳经济的法制建设势在必行。 五、建立和完善我国低碳经济法律制度的若干问题 制度建设是顶层设计,好的制度可以推动经济发展,反之则达不到想要的效果。低碳经济法律制度设计合理,便会产生一个美好的低碳社会;反之,便会导致低碳经济及低碳社会建设的停滞与倒退。 (一)理性选择我国低碳经济法律制度保障路径 法律是理性统领下的制度体现与规则群,制度系理性派生的制度结构⑤,理性是法律的前提,法律只有符合理性、体现理性,才有其真正的存在的价值,低碳经济之法必须是理性之法,而理性的依据便是法律必须是良法,其特点是:法律是否发展低碳经济之必须,是否客观反映低碳经济发展规律。 (二)合理设计我国低碳经济法律制度体系 选择恰当的低碳经济制度保障措施是我国发展低碳经济的必然之举,在合理配置的政策与法律双重作用下,我国低碳经济方能有序推进。低碳经济法律制度体系是一个有机的法律系统,由于低碳经济所涉范围广、领域多,其立法将是一个分层次、多结构、跨部门、多领域的法律制度体系,只有通过立法的结构与层次搭配,建构起效力有序的法律阶位关系,确保各相关立法的相互协调、补充,形成有机统一的低碳经济法律制度体系。 (三)完善低碳经济立法的执行与监督制度 法律的生命在于它的实行⑥。法律如果得不到贯彻执行,就只是一纸空文。因此,构建低碳经济法律制度体系仅是保障人们免受全球气候变暖不利影响的第一步,但光有这一步,低碳经济相关目标仍然难以实现,构建起低碳经济法律的执行与监督机制、落实低碳经济相关立法措施是充分实现低碳经济相关立法目标的关键。 六、结语 综上所述,严峻的全球气候变化形式是人类选择发展低碳经济的初衷,而低碳经济的“三低”特点,是未来经济发展的主流方向。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有义务推行节能减排措施、保护自然环境。我们应吸取发达国家低碳经济的发展经验,建立健全低碳经济法律制度体系,推进我国低碳经济的有序发展,确保我国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作者:石荣广 李照东 侯章生 单位:外交部钓鱼台宾馆管理局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国家审计署办公厅 经济法律论文:低碳经济法律体系及构建 摘要低碳经济发展是世界经济格局大势所趋,我国作为最大发展中国家,但在低碳经济法律体系构建方面尚存不足之处,需要对相关问题加以分析和研究,进而推动我国低碳经济法律体系的创新构建,提升低碳经济发展的质量,确保发展的持续性。 关键词低碳经济法律体系环保 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使物质条件发生翻天覆地的改变。物质文明的发达带来积极影响的同时,也带来了一定的负面影响,经济高速增长的所付出的有可能就是环境代价。尤其是我国这样的发展中国家,单位经济增长的环境成本要明显高于发达国家,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的发展模式一度成为某些地区的主要发展模式。近年来,随着环境问题的越发突出,绿色经济受到全球的广泛关注,低碳经济作为一个重要议题在未来一段时间值得各国加以探索和研究。因低碳经济的发展需要来自法律和政策层面的保护和支持,故展开低碳经济法律体系的分析和构建研究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有利于其低碳经济的长效化发展。 一、我国发展低碳经济的意义 低碳经济被学界定义为可持续发展,有别于现有知识经济、绿色经济、生态经济的经济发展模式,低碳经济是由低碳产业、技术、发展、生活等系统因素和形态构成的经济体系。低碳经济以低污染、低排放、低能耗作为基本条件,经济发展的生态环境成本是衡量低碳经济的重要指标。低碳经济发展的根本目标在于进一步维持生态平衡,提高现有能源利用效率,同时开发新能源,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现阶段全球低碳经济的核心发展内容集中在创新能源开发和使用技术、减少排放、实现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发展等内容上。通过低碳经济构建新的经济发展制度,转变人类经济发展观念具有积极现实意义。我国作为全球最大的发展中国家、第二大经济体,积极发展低碳经济,有助于我国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以及全球竞争力的持续提升。其实际意义和价值体现在下述几方面:第一,有利于我国经济持续高速发展。当前我国处于深化改革的关键时期,宏观层面加快了工业化、城镇化、现代化的发展,经济的快速增长必然带来高能耗。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主要消耗能源为煤炭,我国2013年煤消耗量达到近年来的峰值36亿万吨,虽然在2014年开始我国煤炭消耗量开始下降,但我国每创造100万美元GDP的能源消耗仍然是欧美发达国家2至5倍之多,在PM2.5等环境问题困扰下,加快发展低碳经济、降低污染能源消耗量已经成为必然之举,此举将成为推动我国经济持续高速发展的关键。第二,有利于调整我国能源产业结构,我国能源战略长期依托于煤炭有其必然原因,我国可开采使用能源结构为煤多、气少、油缺,因为缺少油气也就使得我国主要消耗能源只能是煤炭为主,我国一次性能源消费结构中煤炭占比近七成,而我国煤炭产业的整体技术水平落后。在我国的工业化发展进程中,高能源消耗、重污染排放情况突出。通过政策引导和制度规范,大力发展低碳经济有助于我国改善能源结构,优化产业结构,培育绿色经济发展环境和氛围,推动经济全面可持续发展。第三,有利于产业结构的优化调整,长期以来我国产业结构存在结构不合理情况,结构不合理的现状限制了经济的健康发展。从整体来看我国产业比重依然为1∶5∶4,主导我国经济发展的基础产业依然是第二产业,工业主导的经济结构,自然容易导致高能源消耗问题。进一步倡导低碳经济有助于推动我国第三产业的发展,利于服务业做大做强,使我国产业结构处于持续优化调整状态下,实现产业结构的整合创新。第四,有利于提升我国国际竞争力,我国作为全球第一大贸易国,出口贸易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而随着各国对于低碳经济的重视,碳排放已经成为一项重要衡量指标,碳排放税也已经成为现实。为了维护我国固有国际竞争力,进一步增强出口产品的竞争力,大力推动低碳经济已经是当务之急。只有注重于国际规则,尽可能满足于国际化规则标准,才能树立起绿色经济意识,引导我国企业走上可持续发展之路,全面打通国际化发展瓶颈,实现宏观和微观层面的协调同步发展。 二、我国低碳经济法律体系不足之处分析 经济发展需要良好的社会制度和法律体系作为基础,低碳经济发展更加需要法律作为保障。低碳经济源于技术创新,源自公众意识创新转变,更加源于政策和法律的不断优化完善。优化完善法律规制有利于维护绿色经济的持续发展,有助于限制高能耗、高污染产业发展,引导市场发生结构性转变,提升低碳新技术和产品的发展效率。作为发展中国家,我国在低碳领域的立法仍较为滞后,尚没有形成一个完整的法律体系,具体而言阶段低碳经济法律体系不足之处体现在下述几方面: (一)低碳经济法律体系完善程度不高 低碳经济现已明确成为我国未来一段时间经济发展的主要方式,但关于低碳经济的法律法规依然存在不足之处,整体法律体系完成程度不高。造成相关法律体系不完善的主要原因集中在两方面:其一是作为国家根本大法的宪法中并没有将发展低碳经济作为基本发展战略进行明确规定,其二是基本法当中也没有一部专门引导和推动低碳经济发展的法律,同时法律法规、规章之间依然存在不协调的问题。可以说,法律体系完善程度不高直接影响着低碳经济的有效推进,导致法律制度对低碳经济所引导的产业结构调整规范作用下降。 (二)能源基本法缺位问题突出 能源开采、使用、管理等问题是关乎经济社会平稳发展,影响低碳经济持续推进的重要问题。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注重于能源领域的立法工作,先后制定和实施了包括《电力法》、《煤炭法》等一系列的能源单行法律及各类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现有能源相关法律法规在能源领域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但随着我国能源问题的越发突出,能源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之间矛盾的激增,颁布实施一部能够系统综合调整规范能源开发利用和管理的基本法显得非常必要。一方面,该法实施后能够解决现存的能源问题,处理现有能源法律法规之间的协调问题;另一方面,该法实施后有利于低碳经济的长效化、持续化推广,有助于规范低碳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从法律层面对新的问题和现象加以调整,利于单行法的制定和完善。 (三)相关法律的可操作性不强 我国现行低碳经济相关法律细化程度不够,实际的司法可操作性不强,法律规定多是原则性规定,具体法条的约束性不强,难以对生态环境领域违法行为进行有效查处,同时对于推动低碳经济发展也缺乏必要的作用与价值。 (四)立法效率较低,法律规范存在滞后性 低碳经济概念自2003年被全球主要国家所认同和认可后,在欧盟部分国家开始通过征收碳排放税等方式,强制推行低碳经济的背景下,我国在低碳经济领域的立法效率尚较低,法律规范方面存在一定滞后性,不能起到科学指导低碳经济发展的作用。我国作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贸易第一大出口国,低碳经济立法滞后,导致法律体系与社会经济发展状态的不对称,限制了经济健康发展。 (五)公众低碳经济法律意识不强 法律的价值体现在于其规范和引导上,通过法律的落实和法律体系的构成及应用,可以使公众的法律意识得到不断强化,进而利于各项政策和措施的执行和落实。我国当前公众低碳经济相关法律意识不强,没有形成一种普遍意识,进而也就限制了法律的制定和执行,同时影响着低碳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 三、我国低碳经济法律体系构建研究 在全球经济一体化情况下,低碳经济发展水平高低决定着一国的国际竞争力。对比我国应及时通过有效立法和执法有利于进一步提升低碳经济发展水平,具体措施如下: (一)立足国情,合理确定低碳经济立法原则 我国低碳经济法律制度立法工作的有序科学开展,建立在合理立法原则基础上。立法原则着重突出三个重点。首先是要符合中国基本国情,我国作为全球最大的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不均衡,经济结构不合理的情况依然较为严重。我国人均资源量低于世界平均水平,环境的整体承载能力不足,部分地区和产业领域依旧过分依赖自然资源,能源消耗量大、污染问题突出。据此,我国在低碳立法方面必须充分结合自身国情,对于国外先进经验要取其精华不能简单照搬,要结合实际情况加以创新和不断优化。其次是要维护自身合法合理权益。在低碳立法方面,我们要充分维护自身核心权益,对发达国家有针对性的法律及政策,积极应用法律手段加以应对,提升我国法律体系的自我保护性,坚持逐步推进。低碳经济法律体系的构建不能一撮而就,而是要充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国际环境变化,不断对法律体系加以创新和优化完善,使法律的价值作用最大化。 (二)推动低碳领域基本法的制定 总的来看,低碳经济法是实现低碳经济有序发展的基础保障和普遍适用的法律指导规范。在低碳经济法当中需要明确低碳经济的国家战略地位,提出环境保护、能源安全等领域的战略目标、基本原则。同时颁布实施低碳经济法,并使该法成为各项单行法律和法规规章的依据,推动立法的全面展开。 (三)强化在金融、环保、消费等领域立法实践 我国要在金融、环保等领域实现低碳经济的多元化立法,通过完善法律体系额方式不断为低碳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市场环境。一方面,我国要加快低碳税征收前的调研工作,立足于本国实际情况和外部环境设立合理地低碳税征收标准,进而有效维护本国企业实际利益,同时推动社会低碳意识的持续提升,另一方面则是要进一步加大环保执法力度,对于污染环境、浪费能源的行为加大处罚力度,使行政处罚的效能得到体现,建立法律屏障,确保低碳经济得到稳步推进。总的来看,只有切实从多元化入手、从细化科学化着力,才能使低碳经济相关法律体系的实效性和专业性得到保证,使低碳经济能够在一个良好社会秩序和普遍意识环境下发展。 (四)积极引导强化公众意识 低碳经济持续发展,对公众的自身行为和意识要求标准就更高。政府相关部门应做好引导,进一步引导公众意识的转变,不断强化公众意识,进而使节能环保、低碳经济、绿色产业等价值观念和意识内容成为群体普遍意识,并在一个良好的社会氛围中使低碳经济得到发展和壮大。 作者:徐建智 单位:河南驻马店职业技术学院 经济法律论文:我国低碳经济法律规制完善浅析 摘要: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进步,人们越来越重视对生存环境的保护。对于中国而言,发展低碳经济既符合我国基本国情,也是保障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和走向繁荣富强的的必然选择。但促进我国低碳经济发展,必须将法律具有的强制性、规范性与引导性作为健康发展的基本保障。因此,建构和完善促进低碳经济发展的法律规制,能够为我国发展低碳经济提供导向与支撑。 关键词:中国经济;低碳经济;法律规制;路径选择 世界范围内的工业革命兴起与发展面临的环境污染问题已严重破坏了地球的生态环境,并威胁到人类的身体健康与经济文化的可持续发展。当前,世界各国及国际组织非常重视发展低碳环保经济,大多数国家就发展低碳经济已基本达成共识。我国提出了构建生态文明社会,建设“美丽中国”的愿景目标,并坚定不移地承担履行国际社会的责任和义务,走低碳经济发展之路,保障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一、低碳经济法律规制内涵界定 (一)低碳经济的概念 2005年,在英国召开的“向低碳经济迈进”的高层会议之后,低碳经济概念很快受到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各国政府越发重视本国低碳经济发展问题与履行国际社会责任的问题。所谓“低碳”英文为lowcarbon,意指较低(更低)的温室气体(二氧化碳为主)排放。国内外学界对低碳经济这一概念并未形成共识,尚未给出一个确切而统一的诠释,这充分反映出各国基于自身国情来发展低碳经济的诉求。国内学者的主流观点认为,低碳经济是有别于传统的高能耗、高污染发展模式,是一种绿色生态经济发展模式,倡导人与自然和谐共处,以清洁能源开发和高效利用为重点,以调整产业结构和创新制度设计为契机,保护人类身体健康为目标。 (二)低碳经济的法律特征 从法律层面上剖析低碳经济的特征,主要有:一是广泛性,低碳经济涉及到建筑、消费、环保等多个行业,低碳经济法律调整的内容也日渐增多;二是多元化,低碳经济调整的法律关系是对传统法律关系的一种突破,它是以全球为基准点,包含国家、机构组织、企业、公众等多个层面,主体体现多元化的特征;三是非强制性,我国目前是以政策法和促进法的形式要求在发展低碳经济的同时保护好我们的环境,多采用税收、金融、市场等手段引领低碳经济健康快速的发展,缺乏明显的强制性特征;四是强调政府的责任性,市场由于存在不确定性与外部性,容易造成市场失灵及市场的不公平竞争,因此单靠市场的调节作用,可能很难保障低碳经济的健康发展,国际公约、各国政府都通过一系列政策和措施来促进低碳经济的健康发展。 (三)低碳经济法律规制的阐释 低碳经济的发展需要法律发挥规制作用。法律规制,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通过对社会关系的调整实现社会生活的有序性,反映了法律规范建立到具体权利义务实现的整个动态过程。法律对低碳经济的规制作用主要体现在适当性功能、目标性功能与强制性功能等三个方面。通过三个功能的充分发挥,将使低碳经济发展更加符合环境、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的要求,将低碳理念转化为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行动指南,并实现环境利益与相关利益之间的公平分配。通过构建科学、合理的低碳经济法律规制,推进低碳经济健康发展。 二、我国低碳经济法律规制现状 (一)隐含低碳理念的法律规范 中国一直将节约使用能源,加快研发节能环保技术,以环境指标、排放标准等作为国家未来制定发展规划的硬性指标,制定并实施相关的政策措施,奖励与惩罚并重,这其中也包含了气候变化方面的法律法规。目前,为适应低碳经济发展要求,我国政府制定并颁布了《矿产资源法》、《节约能源法》等一系列单行法,这些主要单行法为我国发展低碳经济提供了导向与支撑作用,其隐含的低碳理念在相关法律的具体内容上均有所体现。 (二)蕴含低碳理念的政策和规划 我国政府高度重视全球气候变暖问题及能源危机,为更好的履行国际社会责任及推动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建设“美丽中国”,政府先后制定并实施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以促进我国低碳经济的发展。20世纪90年代中国已分别加入了《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议定书》。从政府颁布的政策措施来看,主要包括:《中国21世纪议程—中国21世纪人口、环境与发展白皮书》、《“十一五”规划纲要》等。在政策措施中,政府会对具体减排任务、能源发展目标、气候变化的相关立法、排放指标、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氨氮排放总量等内容进行说明。通过颁布与实施蕴含低碳理念的政策和规划,政府从加入国际公约与制定、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而为我国低碳经济发展提供法律保障。 三、我国低碳经济法律规制存在的缺陷 (一)低碳经济法律规制体系存在立法空白 在法理学中,制度结构要以体系为基础,要求法律体系与制度结构保持一致性,不能够相互缺乏支撑,互不关联。从目前我国发展低碳经济法律体系来看,缺少一门专门的全国性、统一的法律,而不是分散在《宪法》、《环境法》等不同的法律领域,涉及的领域过于繁杂,加大了低碳法律制度间的协调难度,不利于互相兼容。此外,针对传统能源与新能源仍缺乏专门的法律规定,存在能源单行法律缺失的现象。 (二)现有低碳经济法律内容的操作性不强 首先,受我国法制建设的传统影响,低碳经济法律具有条文受我国法制建设传统的影响,很多条文没有具体化,而更多体现为粗略化、原则化,虽然有利于应用的灵活性,但由于缺乏与之相配套的实施细则,有的没有细化的奖励手段和奖励程序,缺乏足够的操作性,难以满足低碳经济发展需要。其次,在低碳经济领域存在政府与企业的权利与义务不明确的现象,在现有低碳经济法律条文中过于重视政府的权利,而常常忽略了企业或个人的权利。此外,法律法规中相应的硬性数字指标数量过少。 (三)现有低碳经济法律的激励性功能较弱 为了鼓励我国高能耗、高污染企业采取有利于低碳发展的措施,我国政府在颁布实施的法律法规中专门制定了奖励激励政策,但从激励政策的实施效果来看仍存在明显的不足。第一,体系不完善。现有的激励性政策措施多以政府采购、专向性补贴、税收优惠等手段为主,多为依靠政府命令手段彼此孤立实施,缺乏有效的整合和联动。第二,措施权威性不够,有关激励性措施的条文常用“具体办法由……制定”结尾,法律条文内容宽泛化,不够具体,立法机构层次较低,使得激励措施的权威性不够。第三,执法缺乏协调性,现有的法律政策缺乏具体的执行内容,多为原则性、政策性的陈述,执法过程中能否协调尚存疑虑,阻碍低碳法律规制建设的发展。 (四)现有低碳法律的监管机制落后 目前,我国低碳法律监管机制方面以形成行政机关监督为主,以社会团体与公众的舆论监督为辅的监督体系,但监督效果仍不能满足预期。一是现有低碳法律政策权力与义务的界定比较模糊,没有明确政府、企业与个人应享有的权力及应承担的义务。二是执法部门执法依据与执法标准不统一。执法依据与执法标准对于低碳经济发展起着重要的保障作用,对于违背低碳经济发展的企业可以起到惩罚作用,增加企业污染环境的成本。如果执法依据与执法标准不统一,将使污染企业很难形成稳定惩罚程度预期,导致执法效果及监管有效性得不到充分发挥。三是我国目前还未建立公益诉讼制度,社会团体与公众在现有低碳法律监管体系中的主体地位没有得到法律的确认,不能有效保障低碳发展诉权。 四、我国低碳经济法律规制的完善 (一)合理构建低碳经济法律体系 发展低碳经济,法制必须先行。根据法律效用最大化原则,构建符合我国低碳经济发展实际的法律体系是目前亟需解决的问题。首先,要理性选择我国低碳经济制度保障路径。通过合理评估政策与法律对低碳经济发展的有利性,在政策性措施与法律措施之间进行合理抉择;在需要用法律规制的领域合理选择不同的法律方案;优先确立起我国所承诺的国际公约下的国内法保障机制。其次,酝酿制定低碳经济基本立法,并做到具体化,有针对性,而不是宽泛化与原则化,并作为统领其他相关子法的基本法律依据,并在其中明确我国低碳经济发展的理念、基本原则、权利与义务、运行机制、监管机制等完备的权责体系。再次,梳理并修订现行低碳经济立法。在《低碳经济促进法》的引领下,加强对其他现有涉及低碳经济法律的梳理、修订,完善其相关配套法规与政策措施。最后,制定低碳经济专门领域立法。必须立足我国基本国情,经过充分论证,选取重点领域,有重点、分先后、有针对性地进行能源、消费、交通、财税、贸易、计划、就业专门领域的立法修法,以此形成符合我国实际的高效率、低成本的低碳经济法律制度体系。 (二)提高个人低碳领域的法制观念 公众个体是我国低碳经济发展的主要参与者,更新公众个体低碳法制观念,有助于个体更加自觉地履行低碳经济的法律法规。首先,进一步加强公众个体对低碳经济的认识。政府部门、媒体机构要承担起低碳经济的宣传责任,要对低碳经济的概念、特征、重要性等内容进行通俗易懂、简单明了的宣传教育,引导公民个体树立正确的低碳经济的理念,形成低碳绿色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最终促使企业改变自己的营销策略。其次,进一步提高个人低碳领域的法制观念。低碳经济的法制观念作为一种新兴的产物,要想被大众认识并且被接受需要一个过程。要通过宣传、激励等多种措施加强公众对低碳领域法律内的权利和义务的认识和理解,充分发挥公众的舆论监督作用,对公众的正当诉求政府环保执法部门要给予支持,甚至可以适当给予公众作为主体提出诉讼的法律地位,进一步强化公众监督的作用。再次,进一步约束和引导大众选择低碳消费。不断扩大低碳消费知识教育,提高大众对低碳消费的价值认同和理性认知。完善消费立法,实时出台生态消费税、燃油税等制度,进一步拓展奢侈品与奢侈行为消费税的范围,改变大众的消费习惯,减少不必要的能源消耗。 (三)完善低碳经济立法的执行与监督机制 法律的实施需要明确的执行与监督机制的保障。完善低碳经济立法的执行与监督机制,使得我国低碳经济领域的相关法律顺利实施。首先,建立专门的执法和监督机构。为了保证执法、监督行为的公平有效,需要分别设立低碳经济执法和监督机构;进一步明确执法主体的职责,限定执法主体的范围。定期对执法人员进行全面考察,切实提高执法机构的执法能力;监督机构与执法机构分离,相互独立,分工明确,监督机构重点对执法队伍的行为进行监督与管理。其次,强化社会组织和公众监督。为了保证低碳经济执法行为的有效进行,必须建立起以行政监督为主体,社会组织及公众监督为辅助的监督机制,畅通监督渠道,落实监督措施,强化低碳经济法律政策的落实。再次,拓宽公众参与及投诉制度。要进一步完善立法,授予公民基于保护气候、环境、资源的适格主体地位,完善公众的环境索赔权和诉讼权;保证公民知情权,要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立法,明确环境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标准、程序、监督、救济等方面的内容,确保环境信息明确化、制度化。 作者:谢慧 单位:黑河学院 通识教育学院 经济法律论文:市场经济法律机制的形成与发展 当前,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制度已经形成了一个在宪法统帅之下由各个不同的法律部门组成的、调整与保障市场经济发展的、和谐统一的较为完备的法律体系。据统计,到2010年底,我国已制定现行有效法律236件,约一半以上都是涉及到市场经济的法律制度。历史经验已经证明,在市场经济的形成和发展的过程中,法律对市场经济体制的形成、稳定与发展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交易主体是平等的,利益目标是多元的,资源的配置也具有高度的流动性,市场主体都从自己的利益最大化出发,各自追求自身的利益,这样就会使市场经济的运行交织着各种矛盾、冲突。因此,必然要求通过法律手段从宏观以及微观上对各个主体之间的行为加以协调与规范,通过确立和保护产权、维护公正的市场秩序,为市场经济的建立与发展确立基本的条件。从全球范围来看,除了那些中东的石油国外,人均GDP处于世界一流的国家大多是实行法治的市场经济国家[1]。 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推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艰辛努力和伟大实践中逐步形成的,是与我们党在不同阶段关于改革开放、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大决策紧密相联的。回顾这一体系形成的过程,大体经历了如下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从1978到1992年。这一阶段是在明确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之前逐步开展经济立法的时期。在改革开放之前,由于实行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对经济关系的调整并不是依靠法律手段,而主要依靠行政命令等手段来调整。直到1978年改革开放以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制才逐渐建立和发展起来。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拨乱反正,确立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提出全党把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实行改革开放。自此之后,从以阶级斗争为中心,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相应开展了经济立法工作。党的十二大提出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思想,明确了“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原则。1988年4月12日,七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第一个宪法修正案。这个宪法修正案共两条,其内容是:(1)国家允许私营经济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存在和发展。(2)对土地不得出租的规定作了修改,规定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按照“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指导思想和方针,立法机关推进了经济立法进程,先后制定了民法通则、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经济合同法、著作权法、专利法、矿产资源法、土地管理法、企业破产法(试行)、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外资企业法。尤其需要指出,1986年的民法通则规定了民法的调整对象、基本原则、民事主体、民事行为、民事权利、民事责任,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提供了基础法律规则。 第二阶段:从1993年至1997年。这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制度开始建立的时期。党的十四大明确提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是我们党对社会主义经济关系发展规律的系统总结。按照我们党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这些重大决策,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制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十四届三中全会《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指出:“遵循宪法规定的原则,加快经济立法,进一步完善民商法律、刑事法律、有关国家机构和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本世纪末初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法律体系”。这是党的有关文件中首次提出“初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法律体系”的要求,为我国经济立法指明了方向。1993年的宪法修正案规定“,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将宪法第十五条关于国家实行计划经济的规定修改为:“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可以说在宪法上确认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依据宪法规定,我国进一步加强了市场经济立法工作,并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开始构建市场经济的立法体系,出台了公司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外贸易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广告法、仲裁法、劳动法、银行法、保险法、票据法、合伙企业法、乡镇企业法、律师法等市场经济领域的法律。 第三阶段:从1998年至2002年。这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制度深入发展的时期。1997年,党的十五大报告明确提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经济,就是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发展市场经济,不断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十五大的报告首次明确提出了“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战略目标。确立这一战略目标,是我们党治国理念的进一步完善,是历史经验的总结,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也是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保证。依据这一战略目标,1999年3月15日,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第三个宪法修正案。该宪法修正案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规定为国家的治国方略,规定“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党的十五大报告还明确提出“到2010年形成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依据“依法治国”的战略目标,立法机关在此期间制定了证券法、合同法、个人独资企业法、招标投标法、信托法、政府采购法、中小企业促进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需要指出的是,2001年,中国加入世贸组织,是我国经济生活中的一件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为了履行加入世贸组织的承诺和建立统一市场的需要,我们又修订了对外贸易法和知识产权法等法律,确立了统一、透明的对外贸易法律制度。 第四阶段:从2002年至现在。这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逐步形成的时期。依据“形成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目标,立法机关开始着手制订一些在法律体系中起着支架性作用的法律制度(如物权法等),从而形成社会主义法律体系。2002年11月,党的十六大明确了建立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战略部署,提出了“三统一”的法治原则,即“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根本的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党的十六大还提出了完善基本经济制度的两个“毫不动摇”原则,即“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2003年10月,十六届三中全会做出了《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强调要“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具体包括三个方面的举措:一是推行公有制的多种有效实现形式;二是大力发展和积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三是建立健全现代产权制度。这些都为物权法等法律制度的出台,以及在物权法等法律中确立平等保护原则奠定了基础。2004年3月14日,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第四个宪法修正案。明确规定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国家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2005年10月11日,《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进一步制定市场经济方面的法律,“贯彻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全面推进法制建设,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完善市场主体、市场交易、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可持续发展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这就为形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指明了方向。2011年3月17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营造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的体制环境。”在此期间,立法机关制定了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行政许可法、反垄断法、企业破产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反洗钱法、企业国有资产法、电子签名法、证券投资基金法、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循环经济促进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法律。 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的逐步建立,有力地保障了我国经济改革的顺利推进,推动了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因为上层建筑必然要对经济基础起反作用。西方一些学者认为,在中国的市场经济发展进程中,法治发挥的作用很小[2],这种看法显然是不符合事实的。回顾我们改革开放以来的成就,如果没有一套完备的市场经济法律制度,我们根本不可能实现如此卓越的发展。例如,在物权法刚刚通过不久,世界银行和国际金融公司(IFC)于2008年4月22日联合了《2008全球营商环境报告》,指出中国大陆2007年因物权法的颁布,大大地改善了中国的商业环境,并因此将中国大陆列为商业环境改革前10位之一[3]。再如,中国的银行和金融秩序能够克服金融危机,保持稳定,很多专家和学者都认为,这和我国已经建立的较为完备的金融法律和金融监管制度不无关系。[4]我们之所以能够在短短二十多年时间内,建立证券市场,并且能够保持有序的发展,没有出现西方曾经出现过的因股市大崩盘导致的整个经济萧条,很大程度上得益于我们的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的颁布和实施。 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 系的主要内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就是构建了具有中国特色、符合中国国情的市场经济法律制度组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目前,起着支架性作用的法律制度已经制定出来,大体上涵盖了经济生活的主要部分,而且这些法律制度规则相互之间大体上或者总体上做到了和谐一致。这一体系主要包括了四个方面: (一)规范市场主体的法律制度 确立市场主体法律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的标志之一。规范市场主体的法律制度首先是指市场主体的准入制度,这其实就是要在法律上确立从事市场经济活动的主体尤其是社会组织在法律上应当具备的资格,例如资本、治理结构、名称等。我国市场主体准入制度的发展过程,实际上就是顺应市场经济发展,逐步放开市场准入条件、完善企业治理结构的过程。在改革开放之初,我国就迅速制定了外商投资企业法,在国有企业中引入法人制度,充分利用法人的有限责任来激发企业的创造力和活力。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我们逐步废弃了传统全民所有制、集体所有制企业法律制度,打破了所有制的藩篱,按照现代市场经济法制的共同要求,采用国际上市场经济条件下通常的企业组织形式、资本组织形式和责任形式,先后制定了公司法、合伙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商业银行法等,对各类市场主体及其行为进行规范,保障其公平参与市场竞争。例如,在2005年《公司法》修订过程中,放宽了对公司成立条件的限制,允许设定“一人公司”、全资子公司,进一步降低了公司成立的最低资本要求,允许出资人分期缴纳,出资的方式也更加灵活,这都有利于新办公司,促进经济发展。此外,为了实现资本信用和个人信用的有机结合,发挥个人的创造力,我国民法在传统的自然人、法人之外,明确承认合伙企业等其他组织的法律主体地位,合伙企业法承认了特殊的普通合伙、有限合伙等新型企业组织形式。二是市场主体的退出机制。企业破产法确立了优胜劣汰机制和陷入困境企业的挽救制度。破产制度是指在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的情况下,以其财产对债权人进行公平清偿的法律程序。众所周知,市场经济就是竞争经济,企业在激烈的竞争中必须遵循优胜劣汰的规则,只有通过破产制度才能促使企业在竞争中求生存求发展。1986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企业破产法(试行),2006年通过了企业破产法,该法的特点表现在:第一,扩大了适用范围,将其适用从原有的国有企业扩展到所有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并可以参照适用于企业法人以外组织的破产清算。第二,建立了一套较为完善的企业破产和重整机制。其不仅完善了破产程序,而且通过建立重整、和解等程序,使资不抵债的企业获得复苏的机会、促进经济的发展。有利于贯彻“早发现、早治疗”的思想,从而建立早期防治企业困境的法律机制。第三,进一步强化对债权人的保护,通过设立破产管理人取代过去的由政府组成清算组对破产企业进行清算的做法,设立债权人会议、对逃避债务的行为进行惩戒等措施,有效的防止了“假破产,真逃债”。 (二)维护市场交易秩序的法律制度 有关维护市场交易秩序的规范性文件,如合同法、担保法、拍卖法、海商法、票据法、证券法、信托法、招标投标法、产品质量法、广告法、政府采购法等,这些法律为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基础。因为法治对市场的重要作用在于,“约束经纪人行为,其中包括产权界定和保护,合同和法律的执行,公平裁判,维护市场竞争”[5]。其中最为重要的是合同法。合同法是直接调整平等主体之间交易关系的法律,其提供了市场平等主体在交易中需共同遵守的规则[6]。合同法是直接调整平等主体之间交易关系的法律,其提供了市场平等主体在交易中需共同遵守的规则。其他法律则是对某些特殊主体(如政府采购法)、某些特殊标的(如证券法、票据法)或者某些特定交易形式(如拍卖法)等的特别法。2010年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审理的约1171万案件中,仅合同纠纷就已达到3239740件[7]。这些案件大多都需要依靠合同法来解决纠纷。我国合同法的主要特点在于:第一,体现了鲜明的时代特色。中外学者普遍认为,我国合同法是一部比较先进的法律,很大程度上就表现在该法立足于中国的实际情况,并借鉴了两大法系的最新成果。例如我们在买卖合同这一章的很多规则都是借鉴了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并结合我国实际情况而订立的。第二,体现了鼓励交易的市场经济的内在需要。市场由无数的交易构成,我们要促进市场经济的繁荣发展,促进社会财富的迅速增长,归根到底是要鼓励交易。所谓鼓励交易,主要是指合同法应当按照交易的内在需要,鼓励当事人订立合法的合同、努力促成合同的成立并生效、充分保障合同的履行和合同目的的实现。第三,充分尊重当事人的合同自由,同时保护社会经济活动中的弱势一方,强调维护消费者的利益。合同法的目的不是代替当事人订立合同,而只是在当事人不能通过合同对自己的事务作出很好安排的情况下,合同法才为当事人作出安排,如果当事人已经作出很好的安排的话,合同法尊重当事人的选择,当事人依法享有自由决定是否缔约、选择缔约伙伴、确定合同内容、决定合同的变更和解除等权利。在交易中,消费者等弱势群体的利益也需要特别的保护,所以合同法同时也强调了对格式条款的限制、对霸王条款的防范。第四,合同法充分贯彻了诚实信用的原则。诚信原则不仅仅体现了许多民法规则的价值,而且法官可以根据这个规则来解释法律、作出判决。尤其是在实践中,诚信原则还体现为具体的行为规则。在市场经济社会,要构建市场经济秩序,必须要讲诚信。如果当事人一方不是诚实守信的,那么,即使合同再完美,也不可能得到严守,所以,诚信才是合同能够得到严格履行的基础。这也是我国合同法特别强调贯彻诚信原则的原因。 (三)确认和保护财产权益的法律制度 该类法律可以分成两个方面:一是确认和保护有形财产权益的法律制度。马克思《资本论》讲到,“要使这种物能当作商品来相互发生关系,商品监护人必须当作是自己的意志存在这种物内的人,来相互发生关系,以致一方必须得他方同意,从而,依双方共同的意志行为,才在让渡自己的商品时,占有他方的商品”[8]。这种对物也即有体物享有的权利,即物权。在物权法律制度方面,我国先后制定了民法通则、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担保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法、企业国有资产法、物权法等重要法律。其中,物权法作为保护财产权最为基本的法律,其确立了我国的物权法律的基本制度。物权法是一部维护国计民生,全面保护人民财产权利的法律。它充分反映了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遵循平等保护物权的市场法则,强化国有资产保护,贯彻现阶段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规范了现实生活中群众最为关心的问题。在财产权益的确认和保护上,其具有如下几个特点:第一,物权法第一次以基本法的形式确立了平等保护原则,在法律上宣告公私财产应当同等保护,从而奠定了我国法制的基础。按照平等保护原则,所有的财产都是神圣的,所有的物权都是排他的,所有的物权都应该受到法律的平等保护。第二,物权法完善了征收征用制度。在物权法中,规定了征收征用适用的三个条件,即公共利益、依据法律的权限和程序、依法给予充分补偿;物权法明确了征收的主体是政府而不是开发商,物权法确认了对城市房屋拆迁的合理补偿原则,以及对农村集体土地征收的合理补偿原则。物权法的规定为新的拆迁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制定和实施确立了基本的原则。第三,物权法第一次在法律上确立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明确了业主委员会等的地位,明晰了车库、车位、绿地、道路等的归属规则,确定了物业公司与业主相互之间的关系,解决了长期困扰民众的物业纠纷问题。第四,物权法第一次明确规定了住宅用地使用权到期后自动续期的规则,从而给老百姓吃了一颗定心丸。至于住宅建设用地续期后,是否支付土地使用费,该问题关系到广大群众切身利益,需要慎重对待,物权法对此未作规定,届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再作慎重考虑。确认和保护无形财产权益的法律制度。这主要是指知识产权法律制度。我国已经先后制定了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为知识产权提供法律保护。在这一方面,我国法律制度具有如下几个特点:第一,努力实现与国际接轨。尤其是在加入了WTO以后,我们根据WTO的规则,全面修改我国知识产权法律,符合了时代的要求。第二,体系较为完备。除了三个重要的知识产权法律以外,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合同法等法律中都有保护知识产权的内容,此外,我国还制定了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等行政法规。应当说,我国知识产权法律制度所保护的范围是较为全面的。第三,保护程度较高。我国虽然是发展中国国家,但是就法律规则来看,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标准还是比较高的,例如我国已经将WTO规则和TRIPs协议中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措施完全引入了我国,可以说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标准已经达到了国际水平。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建立,也极大地鼓励了我国的技术进步和创新。例如,到2006年,我国专利申请总量已突破300万件,数量升为世界第一,而到了2010年我国国际专利增速也达到了世界第一[9]。随着人类进入知识经济时代,鼓励技术创新、增加知识存量、促进经济发展,都对知识产权制度的完善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未来的科技竞争实际上就是知识产权竞争。尤其是在我国,不缺“中国制造”但缺“中国创造”。我国出口商品中90%是贴牌产品,缺少自主知识产权,缺少世界知名品牌,我们不得不更多地依靠廉价劳动力的比较优势换来微薄的利益,成为低端产品的“世界工厂”。这种发展模式是难以为继的。因此,必须通过推进知识产权发展战略,加快提升自主创新能力。 (四)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的法律制度 市场经济是一把双刃剑。因为信息不对称等原因导致市场失灵,垄断、不正当竞争也会损害市场的正常发展,市场的发展也可能会带有一定程度的盲目性、无序性,如不加以规范,会导致发展的不平衡和两极分化,破坏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例如,在食品安全领域,出现了大头娃娃、三鹿奶粉、瘦肉精、染色馒头等一系列食品安全事件,表明一些不法商人为追逐利润,完全置法律和道德而不顾,所以对市场采用放任自由、放松监管,显然是无法保证市场秩序正常发展的。早在十九世纪,英国著名经济学家穆勒就提出了应该在市场逻辑之下通过法律干预“安排好‘公共物品’的供给”。[10]如果把放任自流的市场比作一匹脱缰的野马,那么法律对市场规制和监管的作用就是要给野马套上缰绳,但缰绳并不能够替代野马本身[11]。正是因为这一原因,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经济法方面制定了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产品质量法、价格法、预算法、个人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法、税收征收管理法等一系列经济法律。保障了政府依法间接宏观调控和适度干预经济,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在这些法律中,反不正当竞争和反垄断法是其中最为基本的法律,尤其是反垄断法被称为“经济宪法”。反垄断法是市场竞争的基本法,是经济法的核心。反垄断法在市场经济国家有着极其重要的地位。美国被称为“自由企业的大宪章”,在德国被称为“经济宪法”,在日本被认为是“经济法的核心”。应该说,市场经济是竞争经济,没有竞争就没有市场,没有反垄断就没有真正有效的竞争,实行市场经济离不开反垄断法。通过反垄断法对市场的干预,不仅可以制止和减少市场垄断、推动市场竞争,也有助于促进技术的创新[12]。我国于2007年通过了反垄断法。我国反垄断法的主要特点:一是法律明确定义了垄断行为,并重点调整三类具体的垄断行为,包括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经营者集中。二是对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进行了规制。三是对外资并购境内企业或者以其他方式参与经营者集中,确立了反垄断审查与国家安全审查相结合的制度。四是确立了比较合理的反垄断法的适用除外制度。五是确立了分工明确的反垄断执法机构,包括反垄断委员会以及承担反垄断执法职责的机构、职权。六是明确了垄断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包括民事、行政和刑事法律责任。反不正当竞争法是反对企业以假冒、虚假广告、窃取商业秘密等不正当手段攫取他人竞争优势,其前提条件是市场上有竞争,其目的是维护公平竞争秩序,保护合法经营者和消费者利益。因此反不正当竞争法可简称公平竞争法,它追求的是公平竞争。反垄断法主要禁止垄断行为,有的国家也称之为限制竞争行为,通过对垄断和限制竞争的规制,使市场保持竞争态势,保证市场上有足够竞争者,保证消费者的选择权[13]。反垄断法从而可简称为自由或有效竞争法,其目的是保障企业在市场上自由参与竞争的权利,提高经济效率,扩大社会福利。 社会主义经济法律制度形成的经验和主要特色 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制度的建立和发展的进程来看,其核心经验在于:坚持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形成的根本保证,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不断完善的力量源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的形成是我们党对执政规律科学认识与总结的结果,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内在要求和必然结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正是因为我们党运用法律手段引导和规范社会经济活动,建立并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我国才在短时期内建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西方国家法治发展历史比较长,但市场经济的法律制度始终处于缓慢的自发形成的过程。在市场经济发展初期,西方国家奉行完全的自由主义,形成了民法的契约自由、所有权绝对和责任自负这三大原则。到十九世纪末期和二十世纪初期,国家在市场经济中的调控作用不断加强,在民法中三大原则开始改变,对意思自治的限制逐渐产生,并且在民法之外的经济法律制度逐渐形成并完善。而西方的商事法律制度,也是在商事实践过程中,经过数百年,逐渐形成和完善的。但是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的构建在短时期内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可以讲,我们用短短二十多年的时间走完了西方一二百年的历程。我们先形成了市场经济法律体系,而后才形成了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所以市场经济法律体系在相当大的程度上是因为执政党自上而下的推动而形成的。在市场经济法律制度中,立法机关适应时展的新形势、新课题、新任务,顺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要求、新诉求,而不断完善立法。例如,在“十一•五”期间,民生立法既是立法机关的重点,保障民生的强化是立法的一个重要亮点,民生立法很大程度体现在我们注重了对私权的保护。比如《物权法》的颁布,就是注重了对老百姓财产权的保护。在立法过程中,也通过民主立法和开门立法的方式,最大限度地反映民意、集中广大人民群众的智慧。在这个渐进的过程中,我们始终按照改革开放的需要和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整体目标,逐步推进,逐步发展和完善。社会主义经济法律制度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回顾其形成过程,可见它的特征主要表现在: 1.本土性。这就体现在“社会主义”四个字之上的。应当看到,我国在从“无法可依”向“有法可依”的转化过程中,没有像一些国家那样完全照抄照搬国外立法,而是立足于中国的需要,立足于改革开放的需要,立足于解决中国的实际问题。由于我们强调本土性,使立法任务更为艰巨,但是这进一步保障了立法的质量。确保了立法反映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际需要,并能够针对这一需要而解决实际问题。从而保障了实践性、实用性和具体针对性。 2.人民性。人民性首先体现在我国的立法目标和宗旨就是为了反映人民的意愿、实现人民的目的。这就是我们所说的立法为民,这也是我们最大的特色。在市场经济法律制度中,立法机关适应时展的新形势、新课题、新任务,顺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要求、新诉求,而不断完善立法。 3.完整性。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就是构建了具有中国特色、符合中国国情的市场经济法律制度。起着支架性作用的法律制度已经制定出来,这就使得法律在总体上保持了和谐一致。迄今为止,我们已经基本构建了市场经济的法律框架,确立了市场经济的基本法律规则。我们已经构建了一个私权的体系以及相应的保护机制。第四,时代性。一方面,与时俱进不仅仅是党和国家政策基本精神,而且也应当是国家法制发展的指导思想。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是伴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而不断发展的,它与改革开放相伴而生、相伴而行,即反映和确认了改革开放的成果,也为改革开放的发展留下空间。另一方面,为了保持时代性,凡是体现人类文明发展共同成果的、国际通行的规则和惯例,我国进行市场经济立法时要注意与其必要的衔接。凡是外国市场经济立法的成果和经验,对于该国是比较好的同时也适合我国的情况和需要,应该大胆学习;对于该国是比较好的但并不适合我国的情况和需要,不能简单照搬[14]。第五,开放性。也就是发展性。我国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随着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而不断发展完善的。尤其是我们正处于一个社会转型时期,社会经济仍然不断在发生变化,需要立法适应社会的需要而不断发展建设完善。只有注重体系性,才能够使我们的法律不断与时俱进、不断完善发展。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制度的完善 宣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实际上就是要回顾我国法制建设特别是改革开放三十年以来的历史进程,总结其中的经验教训,明确今后的任务。这对于加快推进我们的法制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建立后,并不意味着我们就功德圆满、万事大吉,必须看到,我们的法律体系是动态的,应当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实践而不断与时俱进。从立法层面来看,首先需要加快民法典的制定。尽管在民事领域,我们已经制定了一些起着支架性作用的民事基本法律,例如民法通则、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等等,但因为没有一部民法典,使得立法仍然欠缺体系性,影响了法律的准确适用。制定民法典的必要性主要体现在:第一,通过法典化实现民法的内容和体系的完善。法典化实质就是体系化。法律体系这个概念本身还没有完全解决每个法律部门内部自身的体系性问题。由于没有民法典,所以从民事立法内部来看,体系化程度仍然不高。例如,许多新的民事法律在颁布之后,都修改了原来的规定,但是也没有具体列出哪些规定被修改,造成在实务中适用的困难。如果有法典,则这一问题将得到解决。法典化就是体系化,正是借助于民法典的制定,可以进一步完善民法自身的内容和体系。第二,在法律适用中有助于资讯集中、方便找法。所谓资讯集中,只要手上有一部民法典,那就可以包含最为基本的裁判规则。第三,统一规则、完善私权保护制度。我们现在虽然已经制定了一些民事基本法律,但是还有必要制定一部人格权发,针对公民的名誉、肖像、隐私、生命健康、个人信息资料、网络环境下个人人格权等实施全面保护。我们有了一部全面保护老百姓财产权的物权法,有一部保护交易规则的合同法,还有一部全面保护受侵害民事权益的侵权责任法,现在还需要一部全面保护老百姓人格权益的人格权法。法为人而立,非人为法而生。我们制定法律,最终都是为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福祉,最终都是为了实现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最大化,制定民法典,就是为了最大限度的保护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的财产权益和人身权益。除此之外,我们还需要进一步完善有关社会保障方面的立法,努力克服因为市场失灵、个体禀赋差异等引发的社会矛盾,通过强化对弱势群体的保护以及解决社会群体的生老病死等后顾之忧,努力缓解分配不公的矛盾,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法谚云:“法律不重诵读而重解释”,“法无解释不得适用”。在法律体系形成之后,法治建设的重心应当从注重立法转向注重解释和适用。 在各种解释中,首要的是立法解释。所谓立法解释,是指立法机关依据其立法权对于成文法进行的有权解释。从立法学的角度来看,除法律另有授权外,应当遵从谁制定、谁解释的原则。立法解释在性质上仍然是立法活动的组成部分,立法解释活动是立法权的延伸,是完善和发展法律的方式。就立法解释而言,其主体是立法机关,具体体现为立法机关行使立法权的行为。在立法解释完成以后,立法解释本身成为法律的一部分,也应当成为法律解释的对象。立法解释具有普遍的拘束力,而且具有与被解释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同等的效力。立法解释具有主动性,在颁布法律之后,立法机关可以根据社会需要主动作出立法解释。何时进行立法解释,针对何种法律规范进行解释,都可以由立法机关自主作出确定。 从我国立法来看,为了适应我国尚处于转型时期的历史需要,立法者采用了“宜粗不宜细”的做法,因而部分法律条文的规定较为原则、抽象。随着相关条件不断成熟,立法机关也可以主动根据社会需要对其具体内涵作出解释。从实践来看,虽然在民事领域,立法解释运用得较少,但已有的立法解释也发挥了统一法律理解尺度、克服某些规范的模糊性和抽象性的作用。除了要进一步加强立法解释之外,还应当进一步根据时代的需要及时开展法律的修改工作,及时补充和完善相应立法。法律的生命在于适用。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以后,我们还应当将重心放在法律的适用上,从法制建设事业来看,立法成就巨大,但法律适用任重道远。例如,食品安全中出现的问题,主要是有法不依而不是无法可依的问题。我们已经基本解决了“有法可依”的问题,但“有法必依”的任务更为艰巨和繁重,需要我们进一步保障司法公正、建设法治政府、强化法律监督。在各种法律适用活动中,司法处于核心地位,因为司法是纷争的最终解决机构,也是维护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公正司法是法治的根本之所在,法律能否真正地发挥功效,主要是通过司法的运作来实现的。德沃金教授有句名言:“法院是法律帝国的首都,法官是帝国的王侯”[15],这不仅是判例法传统严守的格言,其对成文法传统具有同样的启示意义。为此需要进一步推进司法改革,保障司法公正;此外,也需要进一步加强普法宣传和教育,在全社会形成学法、懂法、用法的社会风尚,为早日把我国建设成为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而奋斗。 作者:王利明单位: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经济法律论文:英美日低碳经济法律模式对中国的启发 低碳经济,顾名思义是指温室气体排放量尽可能低的经济发展方式,尤其二氧化碳这一主要的温室气体排放量要得到有效控制。低碳经济的实质是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创新清洁能源结构,核心是技术创新、制度创新和发展观的改变[1]。低碳经济是一种新的发展理念和发展模式,不仅需要技术创新,更需要完善的法律制度进行规范引导。 1中国低碳经济法律体系 我国目前并无相对完善的低碳经济法律体系,关于低碳经济的法律规定散见于相关的资源能源立法及环境保护法律之中。 1.1能源法律方面能源问题是直接关系到国家经济发展的战略问题。要确保国家经济安全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必须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大力节约能源。我国关于能源方面的法律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1995)、《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2011)、《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2005)、《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修正案》(2009)、《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07)。上述法律尤其是《节约能源法》对于推动全社会节约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等方面发挥了显著的功效。 1.2环境保护法律方面我国环境保护方面的立法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02),此项法律的公布与实施,标志着我国环境战略由“末端治理”向全过程控制的转变;《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2009)。 1.3政策规章方面近些年来,我国相关的政府部门积极制订节能减排的各项规划及实施方案。2004年11月,国家发改委我国第一个《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2007年6月,政府公布《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同年9月,国家发改委公布了《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2011年7月19日国务院通过了《“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 2国外低碳经济法律概况 2.1英国低碳经济法律发展英国是第一次工业革命的发源地,进入21世纪之后,英国又因低碳经济再一次吸引了全世界的目光。2003年,英国政府在能源白皮书《我们能源的未来:创建低碳经济》中,第一次提出“低碳经济”概念,并宣布将实现低碳经济作为能源战略的首要目标,到2050年要把英国变成一个低碳经济的国家[2]。为实现这一目标,英国政府做了许多积极有益的探索与尝试,尤其在低碳经济法律法规制定方面,已经抢占了“全球制高点”。2008年11月26日,英国议会通过了《气候变化法案》,为此英国成为世界上第一个为减少碳排放、适应气候变化立法的国家。2009年4月,英国财政部宣布将“碳预算”纳入政府预算框架,使之应用于经济社会各方面。同年7月,英国政府了《英国低碳转型计划》战略白皮书,与该计划同时公布的还有三个配套实施方案:《可再生能源战略》、《英国低碳工业战略》和《低碳交通计划》。 2.2美国低碳经济法律发展美国是全球最大的能源消费国,在温室气体排放方面也居全球前列。为降低能耗,推动低碳经济的发展,美国政府尤其是奥巴马政府作出了包括立法在内的多项举措。2005年美国出台了《能源政策法》,这是美国第一部综合性的能源法。2007年美国参议院提出《低碳经济法案》,该法案明确了低碳经济将成为美国未来重要的战略选择。2009年2月,美国正式出台了《美国复苏与再投资法案》,同年6月美国众议院通过了《清洁能源安全法案》,法案以立法的形式提出了建立“碳排放总量管制与交易制度(cap-and-trade)”。 2.3日本低碳经济法律发展作为《京都议定书》的发起和倡导国,日本在应对气候变化方面,结合本国能源匮乏的实际情况,注重与国家能源战略的协同效应,形成了以《全球气候变暖对策推进法》为核心,以《能源政策基本法》、《节约能源法》、《氟利昂回收破坏法》、《促进新能源利用特别措施法》等相关配套法规为内容的一整套较为完整低碳经济法律体系。1979年6月,日本颁布了《能源利用合理化法》(又称《节约能源法》)。1997年4月颁布了《促进新能源利用特别措施法》,大力发展风力、太阳能、地热、垃圾发电和燃料电池发电等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2002年6月由日本国会制定的《日本能源政策基本法》正式颁布并实施。综上所述,通过对英国、美国、日本等国家的低碳经济立法进程的分析可以看出,目前世界各国的低碳经济立法模式大致有这样几种:①以防控“气候变化”为主导的法律模式,英国属于此种立法模式;②污染预防型法律模式,以美国为代表;③低碳经济型,以日本为典型。 3国外低碳经济法律模式对中国启示 3.1低碳经济立法要结合中国的国情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面临着发展经济、消除贫困、减缓温室气体排放等多重压力。目前中国经济发展“高碳”特征极其明显,由“高碳经济”向“低碳”经济发展是一个缓慢的过程。所以低碳经济立法不应该采取“一刀切”原则,要考虑既给原有的支柱产业留下生存的空间,又要为新兴的产业营造良好的市场规制秩序[3]。 3.2低碳经济立法要与我国现有的法律体系相契合任何国家的法律体系都是一个有机结合的整体,建设低碳经济法律体系必须结合我国现有的法律体系,既不能照搬发达国家的立法模式,也不能不考虑现有法律体系特点,特立独行,一味创新。应该立足于我国现有的低碳经济立法,改进与现代经济发展体制要求不符的条款,增加“森林碳汇制度”、“绿色碳基金制度”等促进低碳经济发展的法律规制及制度。 3.3低碳经济立法要突出政府主导及全民参与作用一个国家法律体系的完善与发展绝不仅仅依靠少数立法者努力,其中政府主导地位及全民法律意识均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日本是自然资源严重匮乏的国家,然而日本的经济发展速度规模在全球都是首屈一指的。这得益于日本健全的低碳经济立法体系,更关键的是日本政府在低碳经济领域发挥的主导地位及全国民众节约环保意识的普及。中国经过30多年改革开放的发展,已经站在了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面对全球低碳经济发展的竞争态势,通过法治手段,继承传统的精华,借鉴国外经验,中国低碳经济法律体系会日益完善,也会在促进我国经济发展中发挥愈加重要的功效。 经济法律论文:当前循环经济法律制度的创优研究论文 论文关键词:循环经济法制建设经验启示 论文摘要:循环经济的发展模式是新型业化道路的最高形式,也是人类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一种全新的经济运行模式。本文在分析了发达国家循环经济法制建设基础上,论述了建立我国循环经济法制建设的基本原则,并提出建立和完善我国的循环经济法律制度的若干思路。 循环经济的发展模式是新型丁业化道路的最高形式,也是人类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一种全新的经济运行模式。一些发达国家把循环经济确定为国家的发展战略,并在立法上加以确认、保护和促进。我国政府也提出,要尽快建立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相关法律法规体系。因此,对我国循环经济法制建设问题进行理论思考无疑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发达国家循环经济法制建设的经验 世界上最早对循环经济进行立法的国家是德国,早在1978年,德国就推m了“蓝色天使”计划,制定了《废物处理法》和《电子产品的拿回制度》。1994年,德国制定了在世界上产生广泛影响的《循环经济和废物清除法》,该法于1998年重新修订。1998年以后.德国政府根据《循环经济和废物清除法》又先后制定了《垃圾法》(1999年)、《联邦水土保持与旧废弃物法令》(1999年)、(2OO1年森林经济年合法伐木限制命令》(2000年)、《社区垃圾合乎环保放置及垃圾处理场令》(2001年)、《持续推动生态税改革法》(2002年)、《森林繁殖材料法》(2002年)、《再生能源法》(2003年)等一系列法律法规,从而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关于循环经济的法律体系。另外,其他欧洲国家也制定或修正了自己的废物管理法,如丹麦制定了《废弃物处理法》;挪威政府于2003年修订了《废电子电机产品管理法》,扩大了有关主体的循环经济责任;瑞典于1994年通过了关于包装、轮胎和废纸的“生产者责任制”法律,并先后制定了关于汽车和电子电器的生产者责任制的法律法规。 其他许多周家也不同程度地制定了相关的环境立法,充实了循环经济法律制度。例如,美国1965年的《固体废弃物处理法》,先后经过1976年、1980年、1984年、1988年、1996年的五次修订,完善了包括信息公开、报告、资源再生、再生示范、科技发展、循环标准、经济刺激与使用优先、职业保护、公民诉讼等固体废物循环利用的法律制度。又如,日本是一个资源比较贫乏的国家,长期以来,其资源主要依赖从国外进口。因此,日本特别重视资源的节约使用,先后制定了一系列旨在节约资源的循环经济的法律法规,从而构建比较完善的循环经济法律制度。日本于1991年制定了《回收条例》,1992年制定了《废弃物清除条件修正案》,2000年通过了《循环型社会形成推进的基本法》、《促进资源有效利用法》、《家用电器再生利用法》、《环保食品购买法》、《食品循环资源再生利用促进法》、《建筑工程资材再资源化法》、《容器包装循环法》、《绿色采购法》、《废弃物处理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 二、建立和完善我国循环经济法律制度的基本原则 环境安全和资源效率是各国循环经济法的共同价值。环境安全和资源效率价值主要借助于预防优先原则、循环利用原则、合理处置原则、适当分责原则渗透于循环经济法规范之中。预防优先原则强调废物的事前控制,体现的是积极防控的资源环境思维;作为循环经济法基本原则的核心,循环利用原则的实质在于“物尽其用”;合理处置原则要求采取适当措施减少无法通过循环方法予以消除的废物的环境危害;适当分责原则旨在使不同的循环经济参与主体承担与其身份相适应的法律义务。 1、预防优先原则。在生产、服务、消费中充分利用原料、能源和产品,尽量减少弃用物、副产品的产生,以从源头控制资源环境问题。预防优先原则要求法律规则的设计有助于促进产品体积的小型化、产品质量的轻型化、产品功能的增大化及产品包装的简化,以减少废物的排放。环境法的预防优先原则表明,环境法不仅限于抗拒对环境具有威胁性之危害及排除已产生之损害,而是预先防止其对环境及人类危害的产生;对具体产生的危险立即做出反应不是该原则的主要目的,其首要功能为,在根本无危险出现或有出现可能时预防性地对“人”加以保护或对生态环境加以美化。这种理念同样适用于循环经济法。现代资源环境问题凸现以前,就存在各种降耗、抑废的理念和实践,不过,其主要着眼于资源和产品的经济效用,而现代法律制度同时也突出环境安全。设备内物质循环、生产少废产品和引导消费少废、少害产品是贯彻预防优先原则的重要途径。预防优先是将危险控制于未来、并创造规划和保存未来世代的环境空间及资源的原则,它是循环经济法实现环境安全和资源效率价值的首要依托。 预防优先原则蕴涵有积极实现环境安全和资源效率价值的理念。与事后处置相对应,预防优先原则强调废弃物的事前控制,是一种积极防控的资源环境思维。初形成时,环境法突出污染的治理和生态破坏的恢复;而现代环境法,特别是循环经济法,不仅观念上而且制度上已发生根本性转变。 2、循环利用原则。对于在生产、服务、消费过程中形成的废物要尽可能地继续予以使用,直至失去利用价值。“3R”和“4R"原则中的“再利用、再循环、再回收、资源化、无害化、重组化”体现的正是循环利用原则。作为循环经济法基本原则的核心,循环利用原则要求循环经济法的制度安排应有利于“物尽其用”,特别是能使原料和产品在反复利用中实现功用最大化。 3、合理处置原则。采取适当措施减少无法通过循环方法予以消除的废弃物的环境危害。废弃物的利用优先于处置,但是,当某些废弃物无法进行再利用、再生利用、热回收时,为了保护生态环境,就必须采取适当措施弱化、甚至去除其不利影响,或者进一步挖掘其利用价值。合理处置原则是指循环经济法的制定和实施应有助于及时、恰当处置废弃物。环境安全兼顾资源效率是废物处置应遵循的基本准则。 4、适当分责原则。循环经济法环境安全和资源效率价值的实现依托于循环经济法的实施,而其有效实施离不开各类主体的积极参与。参与循环经济法实施的主体可分为政府、经营者(包括代表性组织)、公众(包括代表性组织),但不同的循环经济参与主体承担的法律义务应当合理区分,此即适当分责原则。该原则体现于各国的法律安排中。日本法强调,“为了建立循环型社会,必须使国家、地方政府、企业和公众在合理承担各自责任的前提下采取必要的措施,并使其公平合理地负担采取措施所需的费用”;而且,还具体划分了政府、企业和公众的责任。循环经济法既然是各国政府促进本国循环经济法发展的法律规范体系,那么,其相应的制度安排就要遵循这一精神,把政府、经营者、消费者的行为限定于适当的范围,使其互相配合,互不干扰。 三、构建我国循环经济法律制度的对策 1.绿色GDP核算制度。绿色GDP是在传统GDP核算中扣除包括城市大气污染引起的健康损害、室内空气污染造成的健康损害、水污染、铅等重金属和有毒物质造成的污染损失、酸雨损失等。由于环境污染、生态破坏和资源浪费的货币折算在世界上还没有公认的方法,因而绿色GDP等指标的核算存在难以克服的技术困难。但仍然可以从比较的角度,在每项经济活动的经济增长数值后面列上该项经济活动所造成的环境质量升降、生物多样性增减、资源开采或消耗总量、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防治投资额度等事项。 2.计划、规划和布局制度。一般来说,循环经济发展计划应以国家环境保护计划为基础,包括循环经济的发展方针、分期目标、考核目标、计划性对策和重大项目等事项。在国家计划的指导下,各地方要针对区域的环境资源情况和外来资源的实际,对地区产业结构体系的功能进行重新定位,调整地区内的产业结构和企业空间布局,明确循环经济的目标、任务以及要采取的政策措施,确定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和重点企业的名单,保证循环经济战略的顺利实施。如对于生态脆弱区、生态功能保护区和自然保护区,在加强政府财政补贴的前提下,应规划为保护性有限开发的区域;在一些资源枯竭型城市,可以把伴生矿和废弃物的综合利用规划为接续产业。 3.有效管理和监督制度。具体措施主要有:一是建立循环经济的综合指导、协调、监督和专门监督管理相结合的行政监督管理体制;二是有效改革行政管理体制,加强市级环境资源保护垂直管理改革的力度,试行大区环境保护和国土资源巡视员制度,提高环境资源监督管理的权威性和效率;三是施行全新的政绩考核标准,排除地方保护主义在资源节约和合理利用方面的干扰,确保循环经济的模式的实施能落到实处。 4.法律义务和责任制度。为了全面明确消费者、企业和各级政府在循环经济方面的义务和责任,国际上除了坚持“污染者付费、利用者补偿、开发者养护、破坏者恢复”原则外,还逐渐发展了“消费者最终承担、收益者负担”和电子产品的生产、经销者负责回收等原则。如日本2001年的《循环型社会形成推进的基本法》把义务主体划分为国家、地方公共团体、经营者和国民。英国1995年《环境法》规定了国务大臣的条例制定义务、义务者类型、企业回收符合标准的义务、经济代价义务等。一些国际条约甚至明确了成员国政府的义务和责任。对于这些义务与责任机制,我国有必要借鉴、吸收或完善,尽快建立相应的法律义务和责任制度。超级秘书网 5.市场准入制度和经济激励制度。循环经济离不开市场的推进,但市场的推进必须符合市场规则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市场准入条件,主要表现为:投资是否符合一定的数额标准,技术和设备是否符合国家的规定,环境影响评价结果是否合格,进口的产品是能否再用或再生利用,进口资源是否为有毒固体废弃物等。如美国《固体废物处理法》规定,进行固体废物收集、再生的企业必须取得执照,并得到有关部门的许可。我国应不断加强市场准入制度的建设,促进专业化和规模化企业介入循环经济产业,同时维护国内市场的绿色秩序,建立自己的绿色贸易壁垒。 循环经济的发展也需要经济激励制度的完善,它可作为对直接管理制度的补充。经济激励制度主要包括税费征收、可交易许可证、押金退款、绿色补贴、价格支持等。如瑞士为了资助塑料瓶的收集、分拣和循环利用,法律规定对每个塑料瓶征税4个生丁,所获资金由专门机构作为基金管理,专项用于支持废弃塑料瓶的回收工作。我国也应该通过征收排污费、生态补偿税、资源使用税等经济激励的方式,提高直接利用原生自然资源的产品的税收标准,使再生产品取得一定的价格优势,拉动循环经济产品的消费;对于电池等难以回收处理的废弃产品,可以通过产品税的方式建立回收处理基金。当然,经济激励制度的使用应注意环境和经济的有效性、管理可行性、成本最小化和措施的可接受性,注意维护环境公平。 经济法律论文:经济法法律定位的研究论文 [摘要]法律责任是法的基本构成要素,权利的行使、实现,义务的履行,纠纷的解决,都要归结为法律责任。所以,和其他部门法一样,法律责任同样也是经济法中不可或缺的内容。因此,违反经济法法律规定是一定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我国的经济法制建设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起步较晚,几乎是与民商法、行政法同时发展的,远远不能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而其发展不可避免地受到传统部门法的巨大阻碍和排拒。这样使得经济法责任如何存在备受关注。文章通过对经济法的法律责任的分析,认为其责任承担方式应该是一种综合性的,包括民事、刑事、行政责任以及社会责任在内。我们必须承认,现在社会中有越来越多的现象很难用这三种责任进行规之,或者说有一些规制的手段难以划入以上任何一类之中,比如,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义务等。因此,我认为有必要引入一个新的责任形式———社会责任,作为第四种法律责任存在。 [关键词]法律责任;经济法法律责任;社会责任 一、我国现行的法律责任体系 (一)法律责任概述 1.“责任”一词在现代汉语中有双重含义:一是分内应做的事;二是没有做好分内应做的事而应承担的过失。前者表示积极方面,具有肯定性;后者则表示消极方面,具有否定性。两者也是相互联系的。哈特认为,责任至少应当包括:(1)角色责任;(2)因果责任;(3)应负责任;(4)能力责任。也就是说,责任范围是很大的。法律责任是由特定法律事实所引起的对损害予以赔偿、补偿或接受惩罚的特殊义务,亦即由于违反第一性义务而引起的第二性义务。这种传统的法律责任概念只强调了责任的消极后果,使得“有限责任”、“证明责任”和责任制之“责任”等概念无法解释。经济法学者却认识到了这一问题,提出要考虑责任的积极功能,扩张责任的含义,如:有学者认为经济法责任的含义包括:角色责任、能力责任、公共责任、财产责任、组织责任、道德责任。 2.法律责任是指因违反了法定义务或契约义务,或不当行使法律权利、权力所产生的,由行为人承担的不利后果。法律责任的特点在于:(1)法律责任首先表示一种因违反法律上的义务(包括违约等)关系而形成的责任关系,它是以法律义务的存在为前提的;(2)法律责任还表示为一种责任方式,即承担不利后果;(3)法律责任具有内在逻辑性,即存在前因与后果的逻辑关系;(4)法律责任的追究是由国家强制力实施或者潜在保证的。 3.根据违法行为所违反的法律的性质,可以把法律责任分为民事责任、刑事责任、行政责任与违宪责任和国家赔偿责任。 (1)民事责任是民事主体因违反民事义务所应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它主要是一种民事救济手段,旨在使受害人,被侵犯的权益得以恢复。 (2)刑事责任是指行为人因其犯罪行为所必须承受的,由司法机关代表国家所确定的否定性法律后果。 (3)行政责任是指因违反行政法规定或因行政法规定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4)违宪责任是指由于有关国家机关制定的某种法律和法规、规章,或有关国家机关、社会组织或公民从事了与宪法规定相抵触的活动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5)国家赔偿责任是指在国家机关行使公权力时由于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所引起的由国家作为承担主体的赔偿责任。 (二)对现有法律责任的分析 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划分为宪法及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七个法律部门;另一种说法是刑法,民法,行政法,诉讼法,国际法,经济法,环境法,军事法这八大部门法。那么,是否每一个法律部门都应该设定相应的法律责任呢?我们是否需要在现有民事责任、刑事责任、行政责任的基础上增加经济法责任、社会法责任或者环境法律责任呢?首先,违法经济法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点是毋庸置疑的,并且,这种责任是具有独立性的。目前,关于经济法责任独立性的主要观点分为三类,即固有与援引说,综合责任说和彻底独立性说。经济法的责任形式我认为不应该是民法、刑法、行政法法律责任形式的简单综合,但是,仅基于此就设立一个经济法法律责任,这种观点是否妥当呢?这是令笔者感到疑惑的。 其次,我认为,将法律责任划分为民事责任、刑事责任、行政责任,是出于对违法行为或者不合法行为进行纠正时法律所代表的主体以及其法益目标两者进行衡量而产生的:民事责任是法律站在平等主体之间的立场上,其法益目标是维护公平、平等,因此大多为补偿性措施,比如恢复原状、赔偿损失、道歉等等;刑事责任我认为是法律以国家的名义,在强制力的保障下,法益目标是对公正、正义的追求,通过惩罚犯罪而达到预防犯罪,所以大多是惩罚性手段,比如罚金、有期徒刑等等;行政责任则是政府机关行使职权的行为,目的是政府管理职能的实现,所以一般是吊销营业执照、查封等行政行为。而经济法的法益目标是维护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所代表的经济法主体是生产和再生产领域的消费者、经营者和管理者。 第三,违法行为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往往不是单一的,在接受刑事责任的惩罚的同时,还要承担民事上的赔偿责任,如交通肇事逃逸的法律后果。因此,违反经济法后,所承担的法律责任也应该是包括刑事、民事、行政责任在内的综合性责任。 二、经济法的法律责任必然存在 (一)经济法律责任的学界观点 国内学者对经济法责任的认识可谓是众说纷纭、莫衷一是。对其含义大致有法律后果说、应付代价说、强制义务说、义务后果双重说、后果义务措施说等。 在经济法责任的外延上,最为典型的是石少侠教授提出的将经济法责任与经济法规定的责任区别开来。依这种观点,经济法责任是作为一种独立的责任形式包含于经济法规定的责任形式种类之中,除了经济法责任之外,经济法规定的责任还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与刑事责任,他们相互之间互不包含,是完全并列的关系。与之针锋相对的,是认为“经济法责任是由经济法律法规所确认的各种责任形式的总称”的观点。在这种观点下,经济法责任将民事、行政以及刑事三种责任形式包含在内。 有人从保护经济法律关系的角度来看待经济法责任,认为经济法责任的实现是经济法律关系的保护方式.提出保护经济法律关系的方法包括经济制裁、经济行政制裁以及经济刑事制裁三种。这种观点强调了法律责任与法律制裁的统一性。 (二)经济法的法律责任概述 经济法的法律责任是指在国家干预和调控社会经济过程中因主体违反经济法律、法规而依法应强制承担的否定性、单向性、因果性经济义务。 学界对于经济法律责任的特征也有争论,如有人认为经济法责任具有两个特征:1.违法者对损失的利益主要表现为经济利益;2.承担经济法律责任的主体更多地是从事经济活动的企业法人。有学者认为相互分离性、双重性和社会性是经济法责任的特征。 也有学者认为经济法责任的特征是:1.经济法责任的法律依据是经济法;2.经济法责任的形式具有明显的复合性;3.经济法责任具有直接、显著的社会公益性;4.经济法责任具有明显的不对等性和不均衡性。 还有学者认为经济法责任的特征是:1.经济法责任产生的前提和基础具有双重性;2.内容具有整体经济利益性;3.功能因主体不同具有差异性;4.形式具有适用范围的特定性;5.在形式上主要表现为一种组织(团体)责任。 我认为经济法责任应具有以下特征:1.责任目的的社会整体利益性。经济法律责任的社会整体利益性是经济法以社会整体利益为本位在经济法责任制度上的反映,维护社会整体利益不受侵犯是经济法责任的第一目的,是经济法作为社会法的客观要求。2.归责原则的公平性。在过错、无过错和公平归责的选择中,经济法选择了以公平归责为重心的归责原则。区别于民法和行政法侧重于过错归责和无过错归责的作法,体现了归责原则的公平性特征。它是经济法追求经济公平的反映。3.政府责任的突出性。政府作为调制主体,是与调制受体相对的一方经济法律关系的当事人。以“社会整体利益”为本位的经济法价值理念要求我们,要重视政府主体在履行调控或规制职能时对个体、群体、集体。国家和社会带来的不利后果,凸显政府责任。4.经济法责任具有明显的不对等性和不均衡性。经济法责任以社会整体利益、社会责任为本位,改变了原来法律责任中权利与义务对等,责任与义务对等性。经济法律关系主体之间责任往往是单向义务,不存在对等性。5.责任形式的多样性。基于此,经济法的法律责任的承担方式应该是包括民事、刑事、行政责任在内的综合责任形式,但仅有这三种形式是不够的,还需要一种新的责任形式存在。 三、社会责任的引入作为法律责任的第四种类型 民事责任是私人之间的纠纷引起的,是处于平等地位的一方承担的责任;当行为人的行为引起公权力的主动介入时,产生了刑事责任;而行政责任是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后,政府发挥效用时,才会产生的。不难看出,现有的法律责任体系是随着社会的发展逐渐成形的,在一定程度上发挥了很大的作用,现在依然是有效的。但是,我们必须承认,现在社会中有越来越多的现象很难用这三种责任进行规之,或者说有一些规制的手段难以划入以上任何一类之中,比如,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义务等。因此,我认为有必要引入一个新的责任形式———社会责任,作为第四种法律责任存在。 (一)概念 社会责任的产生是基于填补经济法法律责任承担的需要而产生的,它是经济法主体之一的管理者,出于对消费者的保护的目的,而对经营者采取的一种限制性责任。它是以公平诚信原则为基础的,对整个社会法律环境有一定的要求,有利于生产经营者的自治程度的提高,并会促进社会的法制进步。它和民事、刑事、行政责任一起,构成了经济法法律责任形式。 具体而言,社会责任的形式包括公示,歧视性待遇。公示是指通过某种方式为大众所知,并且有一定的时间和范围的要求;歧视性待遇是经营者在一定期限内得到的待遇不同于正常企业,比如,贷款利率要提高、某些优惠措施不能继续适用等等。另外,社会责任也给管理者提出了一些要求,比如经营者整改合格后的继续经营,就需要管理者的协助。这也是消费者对于管理者信任的表现,要求管理者自身能力得到公众的普遍认可。 (二)效果分析 如果经营者违反经济法相关规定,如采用价格垄断、搭售等手段损害消费者权益,或者采用偷税、漏税手段使国家利益受到损失,管理者一方除了通过民事责任令经营者进行赔偿,通过刑事责任追究主管者刑事责任,通过行政责任对企业进行监管,还可以利用社会责任使得该经营者在合理期间内的失去一定的业务能力,使得企业的正常经营受到影响。因为社会责任有公示性,对于消费者和其他经营者的知情权大有裨益。 引入社会责任对于经营者而言也有有利的一面:首先,有利于加速经营者整改的速度。因为社会责任会影响其正常的业务,比如银行可以据此拒绝提供贷款、或者提高利率等等,只有尽快消除影响才能使企业重新获利;其次,有利于经营者消除之前的不良影响,重新得到消费者的认可。现在的企业对商誉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商誉受损往往很难补救,如日本的福岛速食水饺公司、南京冠生园食品有限公司都因此破产,因为失去公众的信任之后,即使进行改进,也很难再令公众产生信任。而社会责任是通过法律的公正性,认可其整改后的成果,帮助企业重新赢得公众的信任。 (三)以南京冠生园为例,分析引入社会责任的可行性 2001年,南京冠生园食品厂(以下简称南冠)“以旧馅生产新月饼的事件”在业内外引起了社会强烈的反响。2004年,曾经叱咤全国食品行业辉煌一时的南京冠生园走完了凄凉破产路。 当“陈馅事件”发生后,南冠被多部门联合查封,缴纳罚款,进行整改之后仍无法摆脱破产的命运,导致这个1918年建立的品牌遭受了空前的信用危机。这对于我国这样一个品牌企业缺少的国家是否是一个损失?南冠使用不合格原料的生产经营活动是一定要受到严厉制裁的,这样才能保证市场经济的有序竞争,才能保护消费者的正当权益,但是,失去这样一个企业的代价时候过大?超级秘书网 如果引入社会责任,南冠在整顿的期间内,管理者会告知社会,此时南冠比正常企业低的待遇;整顿结束,管理者进行审查合格后,仍有管理者进行公示,如果管理者能够取得消费者的普遍信任的话,对于南冠的整顿结果,也应该产生信任的态度,南冠是否还会破产,就不那么确定了。如果可以的话,既保存了一个老字号的商誉,又增加了大众消费的信心。 四、结论 从前面的论述可以看出,引入社会责任作为第四种法律责任,与民事责任、刑事责任、行政责任一起构成经济法法律责任,是值得深入研究的,在市场经济高速发展,经济法的作用越来越重要的现在,是有很强的现实意义的。 但是,其中还是存在很多问题的,比如社会责任的制定部门、制定标准、执行机构、责任方式等很多问题尚待研究,这是一个全新的领域,希望能有更深入的探讨。 经济法律论文:循环经济法律制度分析 [论文关键词]循环经济法律制度立法体系 [论文摘要]循环经济是我国实施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之一,本文探讨了企业、政府和社会公众在发展循环经济过程中的努力途径,并对我国完善循环经济的法律和制度提出一些思路。 一、以宪法为核心理念,构建循环经济立法体系 一个国家的法是由宪法和一系列位阶不同的普通法律所组成的一个统一体系。宪法在一国法律体系中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普通法律都必须以宪法为依据而制定,不得与宪法相抵触。普通法律依据宪法的规定、原则及精神进行具体化,成为社会实际生活的具体规范。国家立法机关在制定普通法律时,必须以宪法为依据。普通法律的规定不得同宪法相抵触,否则无效。 在经济社会的发展中,公民对环境权、健康权、生命权的理解与要求越来越高。目前,环境权已得到越来越多的人们的认同,目前,世界上很多国家都把环境权写入《宪法》,国际社会以及一些国家开始用立法和法律解释的方式对环境权加以确认,立志于使环境权从应有权利向法定权利的转化。如法国政府内阁会议曾于2003年6月25日通过了关于《环境宪章》的宪法草案。我国宪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国家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美国第九次修正案规定“不得因本宪法列举某些权利,而认为人民保有的其他权利被否定或被贬低。”“宪法第九次修正案被认为是包含公众免受不合理的环境质量降级的权利。”从上述不难看出,循环经济所体现的宗旨,在宪法中是有切实的依据的。同时,在制定关于循环经济发展的普通法律以及除普通法律以外的法的其他形式时,必须依据宪法的规定、原则及精神制定,不得与宪法相抵触。 二、借鉴国外循环经济的立法模式,构建我国的循环经济立法体系 我国是一个人口众多、资源相对匮乏、环境破坏问题严重的国家。发展循环经济起步较晚、理论研究也较为薄弱。要在我国发展循环经济模式、构筑循环经济法律体系,就需要在因地制宜的基础上,学习国外先进经验,少走弯路。我国循环经济立法必须坚持从实际出发,既要积极推进,又要循序渐进;既要突出重点,又要兼顾一般。我国循环经济立法体系框架可从以下三个方面来考虑: (一)第一层面的基本法 政府的宏观调控与管理作用极大。客观上需要从全局的高度,制定一部能够统揽全局的、带有基本法性质的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法律。明确各级政府及其管理部门发展循环经济的权利和义务,明确全社会发展循环经济的途径和方向,利用政府强制管理的“有形之手”与发挥市场机制的“无形之手”的共同作用,从国家发展战略、规划和决策层次规范循环经济的发展。循环经济作为一种全新的经济发展模式,其核心是最有效地利用资源,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从根本上保护和改善环境,是一场经济、环保和社会的重大变革,需要权威的法律手段作为支撑、保护和引导。因此制定循环经济的基本法是十分必要的。从这一层面来考虑应制定《循环经济促进法》。 (二)第二层面的综合性法律 目前,我国现有的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法规许多属于综合性质,不少是在20世纪80年代末或90年代初制定的。当时的立法目的、法律的基本原则和制度还带有计划经济色彩,以环境污染防治为核心的环境法体系在环境管理机构设置、环境保护基本原则及法律责任等方面存在重污染防治规范而轻生态环境与资源保护的缺陷,因此对这些法律法规应及时修改,适应发展循环经济的需要。 (三)第三层面的针对各种产品性质制定的具体法律法规属于第三层面的立法问题,如主要工业废弃物、农业废弃物、废包装、废塑料、废玻璃、废旧家电、废旧电子产品、建筑废物、厨房垃圾、废旧汽车及其配件等大宗废物的专业性循环利用问题,既属于企业层次上的问题,又属于区域和全社会层次上的问题,现行的相关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零散,缺乏系统和综合性的解决机制,要加快制定针对各种产品性质、操作性强的具体法律法规建设步伐。 三、通过立法,建立约束激励机制 (一)通过科技立法,促进循环经济快速发展 政府应切实发挥建立循环经济型社会的主导作用,开办各类研发机构。除了发挥政府办的研发机构“国家队”、“主力军”的作用,从事多方面的研发,特别是重点攻关项目的研发,还要鼓励、引导、支持民营机构的研发和企业的研发活动。研发机构的任务,就是从本地实际出发,研究和开发适用有效的可以替代传统做法的资源节约型的新材料、新能源、新工艺、新产品,研究和开发使各类废弃物利用更充分、质量更高、附加值更大的新技术、新工艺。 各地政府不仅要为政府办的研发机构提供资金,而且应每年拿出资金,以课题招标的方式扶持民营研发机构和企业的研发活动。要依法保护研发机构成果的知识产权,同时通过科学教育、科学知识普及,进一步传播增进大众对科技的理解和参与,形成一个政府、产业、教育、学术、金融、民间组织及个人等共同推动科技创新的局面。 (二)建造绿色财政制度 购买性支出政策。在购买性支出的投资性支出方面,政府应增加投入,促进有利于循环经济发展的配套公共设施建设,例如,大型水利工程、城市地下管道铺设、绿色园林城市建设、公路修建等。在购买性支出的消费性支出方面,政府可通过实际的绿色购买行为促进循环经济的发展,例如,优先采购具有绿色标志的、通过ISO14000体系认证的、非一次性的、包装简化的、用标准化配件生产的产品。通过改变政府的购买行为,可以影响消费者和企业的生产方向,从而促进循环经济的发展。 财政补贴政策。政府可以考虑给开展循环经济的企业以财政补贴的照顾,如采取物价补贴、企业亏损补贴、财政贴息、税前还贷等。同时,对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使用的无污染或减少污染的机器设备实行加速折旧制度。政府对企业通过有针对性的财政补贴,可调动企业循环经济建设的积极性,从而指导整个社会资源向循环经济的方向发展。 许可证制度。政府确定某一地区排污或排污浓度的总体水平,实现污染许可证的发放量等于该总体水平。发放许可证时,可结合企业现有排污情况,成比例缩小允许的污染物排放数量,超标部门给予经济甚至是法律的惩罚。 财政信贷制度。信贷制度是环境经济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它可以根据循环经济的要求,对不同对象实行不同的信贷制度,即优惠信贷制度或严格信贷制度。这样做的好处是将对实施循环型经营的企业给予更加优惠的待遇,鼓励人们朝着循环型发展模式的方向去生产和消费。 完善现有税费制度。政府可以制订出特别的税、费政策。这一方面,国外同样也有先例。此外,如美国的税收减免政策、日本的特别退税政策,以及荷兰利用税法条款来推动清洁生产技术的开发和应用。另外,发达国家还普遍采取了其它一些税收政策,如征收生态税、填埋和焚烧税、新鲜材料税。各级政府应加强政策引导,通过实行“绿色税”等措施,利用政策导向和经济杠杆,促使企业、公民自觉地为建立循环型生态社会进行绿色生产、绿色消费,推动建设循环型经济社会。 利用奖金等多种奖励手段。政府可以设立一些具体的奖励政策和制度,重视和支持那些具有基础性和创新性、并对企业有实用价值的资源开发利用的新工艺、新方法,通过减少资源消耗来实现对污染的防治。如美国1995年设立的“总统绿色化学挑战奖”,英国2000年开始颁发的JerwoodSalters环境奖。日本政府在许多城市设立了资源回收奖励制度,目的是要鼓励市民回收有用资源的积极性。为促使废弃物回收再利用,日本大阪市对回收报纸、硬板纸、旧布等废弃物的社区、学校等集体发放奖金;并在全市设置了80多处牛奶纸盒回收点,以免费购买图书方式鼓励市民回收牛奶纸盒;对回收100只铅罐或600个牛奶罐的市民予以100日元的奖励。泰国曼谷市建立“垃圾银行”,鼓励少年儿童收集垃圾、分类装袋,并交由“垃圾银行”处理。“垃圾银行”每3个月计息一次,以铅笔、书本、袜子等生活必需品作为利息,予以奖励。 (三)建立约束机制 政府优先购买资源再生产品。通过干预各级政府的购买行为,促进资源再生产品在政府采购中占据优先地位。美国几乎所有的州都有对使用再生材料的产品实行政府优先购买的相关政策或法规。联邦审计人员有权对各联邦机构的再生产品购买进行检查,对未能按规定购买的行为将处以罚金。在河北省的循环经济建设中,我们也不妨效仿这一手段,并通过立法形式加以巩固。 建立“一赔”、“二停”、“三分开”制度。国家环保总局环境监察局副局长田为勇认为,要建立“一赔”“、二停”“、三分开”制度“:一赔”就是建立公众的赔偿制度,公众可以直接将污染企业告到法院,用法律手段强制要求排污企业为污染后果赔偿,达到迫使企业整改的目的。“二停”是加大环保执法力度,一停企业生产,停产整顿排污不合格企业,直到整改完毕;二停项目,治污不达标企业所在地的政府,一段时间内不准上新项目或者改造工程。“三分开”是对新建项目的环境管理实施评价与审查分开、评审与验收分开、审查与监督分开。此提议非常值得推行。 推行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在污染问题上,推行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要求凡是造成环境污染的单位和个人,都要承担治理污染和赔偿损害的责任。通过实施这项原则可以提高企业治理污染的责任心,通过必要的压力来推动他们积极探索治理污染的措施,把污染消除在生产过程之中。在资源的开发利用上,要遵照谁开发谁保护原则,使一切开发利用资源的单位和个人都负有保护环境的义务,从而使资源的开发利用与保护增殖两方面统一在相同的行为者身上。 经济法律论文:经济法律体系 内容提要: 关于经济法律体系的论文不少,尤其党的十四大确立了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之后,但其中多数文章都力求打破传统部门法的界限,试图建立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的部门法新构成理论”。[1]笔者不赞成这种观点,认为“经济法律”和“经济法律体系”本不是规范的法学术语,以之为基础而进行过深的法学理论探究是歧途末路。“经济法律”和“经济法律体系”概念之所以存在和被使用,主要是因为经济学研究的需要,特别是市场经济学即法制经济学研究的需要。从法学角度讲,“经济法律”和“经济法律体系”概念只是临时借用而已,对之进行法学研究的目的在于揭示以不同经济关系为调整对象的民法、商法和经济法等法律部门之间的相互关系。 关键词:经济法律法律体系商法地位经济法律体系 正文: 一、关于经济法律和经济关系 虽然“经济法律”不是一个规范的法学术语,但如果以“对象说”对之下一个定义的话,那么多数学者都会赞同:经济法律是调整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在这个定义当中,“经济关系”是关键词,只要弄清了“经济关系”的内涵、外延,并对之做出科学的分类,就能基本掌握经济法律的形式范围和经济法律体系的部门构成.[1]所谓“经济关系”,是指各经济主体为实现一定经济目的在生产、交换、分配和消费活动中所形成的相互关系。[2]从“经济关系”的定义可以看出,它有两个基本特征:一是经济关系是经济主体之间的关系,离开了经济主体就无所谓经济关系,经济关系的数量决定于经济主体的数量;二是经济关系形成于生产、交换、分配和消费等经济活动之中,没有经济活动就不可能形成经济关系,经济活动的多少决定经济关系的多少。而无论经济主体还是经济活动,都取决于社会分工的程度,社会分工越细,经济主体越多,经济活动也越频繁。根据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人类社会经历了三次大的社会分工:第一次是游牧部落从其余的野蛮人中分化出来,第二次是手工业同农业的分离,第三次是商人的出现, [3]其中每一次社会分工都是在前一次的基础上进行的,亦即社会分工越来越细。社会分工不是跳跃式发展的,它有一个量变的过程,在每一次大的社会分工之前,都发生和存在着大量的较小的社会分工,而且中间会有许多“分”与“合”的反复;社会分工也不是有终点限制的,在第三次大的社会分工之后,社会分工仍然在向前发展,而且速度更快、频率更高。由此可见,社会分工的发展有三大趋势:一是越来越细的趋势,二是不断调整变化的趋势,三是越来越快的趋势,自第三次大的社会分工至今的社会经济发展实践也证明了这一点。社会分工越来越精细、越来越快,必然导致经济主体、经济活动和经济关系的大量、迅速增加;社会分工的不断调整变化,必然导致经济主体、经济活动和经济关系的不断更新发展。总之,经济关系的数量将随着社会分工的不断细化发展而日益增加。 在现实经济生活中,大量的经济关系不外横向、纵向两大类,但两类经济关系的数量不等,且差距悬殊。我们知道,人类社会的经济发展经历了产品经济(自然经济)、商品经济两大阶段,产品经济是自给自足的经济,商品经济是以交换为目的的经济。在产品经济阶段,由于没有交换活动,因而人与人之间不存在严格意义上的经济关系。进入商品经济社会以后,由于交换的出现,经济关系产生了。商品经济的发展也经历了两大阶段:自由商品经济和垄断商品经济。在自由商品经济阶段,多为平等经济主体之间的横向经济关系,从属性的纵向国家协调经济关系很少,只是到了垄断商品经济阶段,纵向经济关系才开始大量出现,但相对于横向经济关系,其数量仍然较少。而且,随着社会分工的不断细化发展,大量增加的经济关系也多为横向经济关系,因为纵向的国家经济调节关系是有限度的,社会经济主要由看不见的手――市场来调节,而非主要由看得见的手――政府来调节。由此看来,只将经济关系分为横向、纵向两大类有失平衡,还必须对横向经济关系再分类。横向经济关系的再分类,也要考虑平衡的问题,以是否具有营利性为标准将之一分为二。这样,就形成了三类经济关系: 1、横向的非营利性财产关系(经济关系) 2、横向的营利性财产关系(经济关系) 3、纵向的国家经济调节关系。与之相适应,需要三个相对独立的经济法律部门来调整这些经济关系。于是,民法、商法、经济法就相应出现了。 二、关于法律体系和法律部门划分 通过上面的论述可知,为了便于分析和研究,适应法律调整的需要,将经济关系分为横向非营利性财产关系、横向营利性财产关系和纵向国家协调经济关系,但针对这三类经济关系是否就能划分出三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呢?要回答这个问题,必须从分析法律体系和法律部门划分入手。 (一)关于法律体系 法律体系通常指由一个国家的全部现行法律规范分类组合为不同的法律部门(或部门法)而形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4]从法律体系的上述定义可以看出,法律体系具有两个基本特征:一是法律体系涵盖一国全部法律规范,这一点易于理解;二是法律体系划分为不同的法律部门,对此法学界有争议。 争议的焦点有二:1、法律体系为什么要划分不同的法律部门?2、法律体系应划分那些法律部门?下面针对这两个问题进行分析。 1、法律体系为什么要划分不同的法律部门?对这个问题,有三种比较典型的观点: (1)有些学者认为,划分法律部门尤其是纠缠于法律部门划分的具体细节,纯粹是费力不讨好,没有什么实际用途。一方面,法学家为法律规范的分类而忙碌着,大量时间耗费在理清法律规范之间的关系上面,为法律规范的"法律部门"归属而大费周折;另一方面,法律规范如雨后春笋般不断滋生。法学所关注的问题,在立法实践中并不重要,而立法实践中出现的问题,法学并没有给予充分地关注。[5]因此提出取消法律部门的划分。 (2)有些学者认为,法律部门划分理论存在严重缺陷,其出发点和理论结构已经过时,建立在并非独立的法律部门之上,没有当代各国的立法根据,也没能正确总结现实法律体系的矛盾,因此提出放弃法律部门划分理论,而建立“法体制”理论。所谓“法体制”,是指同类法律规范的表现形式和实现方式的体系,可分为国家法体制、经济法体制、行政法体制、民事法体制、刑事法体制。[6] (3)多数学者认为,法律部门的划分具有重要的实际意义,对于立法来说,有助于从立法上完善法律体系、协调法律体系内部关系;对于司法来说,有助于司法机关和司法人员明确各自的工作特点、职责任务,并准确适用法律;对于法学研究来说,使研究范围有相对独立的领域,使法学学科分工专业化。笔者赞同第三种观点,理由是:一个国家的法律体系十分庞大,且随着社会经济发展而日益如此,如果不进行科学的组合分类,将有碍于法律的制定、实施和研究,而法律部门划分理论已经被实践、历史和世界所认可,并且有些学者提出的所谓“法体制”理论只不过是法律部门划分理论的一种变形,没有细化反而更加粗放,好似在法律体系和法律部门之间又增加了一个层次,容易让人产生误解。 2、法律体系应划分那些法律部门?这涉及到一个标准掌握的问题,即法律部门划分的越细越好,还是越粗越好?对此也有三种观点: (1)越粗越好,像上面提到的“法体制”理论。持这种观点的学者认为,法律部门划分不宜太细,粗放一点更好,理由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新的法律法规不断涌现,任何法律法规之间无论在调整对象上还是在调整方法上都存在一定程度的差别,如果法律部门划分过细,会导致法律部门过多、过烂,更不利于对法律法规的学习、研究和掌握。 (2)越细越好,将法律部门划分为宪法、立法法、行政法、行政诉讼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民事诉讼法、商法、亲属法、经济法、劳动法、社会保障法、环境与资源法等众多部门。持这种观点的学者认为,只要正确把握划分法律部门的原则和标准,法律部门划分得越细越好,其理由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法律法规将会越来越多、越来越细,现在看来比较小的法律部门将因其所属法律法规的增多而很快变大,与其让它变得庞大时再独立不如现在就让其独立,这样更有利于社会经济和法律的发展。 (3)折中观点,是介于粗放和细化之间的一种观点,一般将法律部门划分为宪法、行政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劳动法、诉讼法。持这种观点的学者认为,法律部门划分得不宜过粗,也不宜过细,要适中,既要严格掌握法律部门划分的原则和标准,又要结合实际需要,只有当其各方面条件成熟时才将其从原有的法律部门中独立出来,超前了会使之力量过于单薄,拖后了会使之受到发展阻碍。笔者赞同第三种观点,认为实际需要是法律部门独立的首要条件,法律部门划分过粗、过细都不利于对法律法规的学习、研究和掌握,都不利于法律和社会经济的发展。 (二)关于法律部门划分 法律部门的划分,又称部门法的划分,是指根据一定原则和标准对法律规范进行分门别类的活动,划分的结果――同类法律规范――法律部门(或部门法),既具有符合一定原则和标准的共性,又具有相对独立性。[7]关于法律部门的划分,其学术争议的焦点在于划分原则和标准。现在我国多数学者认为,划分法律部门的标准有两个:其一为法律调整的对象,即根据法律规范所调整的社会关系的不同进行分类,例如民法调整平等主体间的人身和财产关系,而行政法虽然也涉及财产关系与人身关系,但不属于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这样就把民法和行政法划分开来;其二为法律调整的方法,即根据法律规范调整具体社会关系所使用的方式、手段的不同进行分类,比如民法与刑法都调整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而民法以自行性调节为主要方式,刑法以强制性干预为主要调整方式,这样就把民法和刑法划分开了。[8]除了划分标准以外,还有划分原则。多数学者达成共识的法律部门的划分原则有这样三个:一是目的原则,即划分法律部门的目的在于帮助人们了解和掌握本国现行法律;二是平衡原则,即划分法律部门时应当注意各法律部门不宜太宽,也不宜太细,在它们之间要保持相对平衡;三是发展原则,即法律部门划分固然要以现行法律、法规为条件,但法律是随着社会经济发展而不断向前发展的,还要考虑到未来即将制定和可能制度的法律法规。[9] 共识之外就是分歧。关于法律部门划分原则和标准,主要分歧在于两点: 1、划分原则和划分标准的关系问题,即两者是统一关系,还是互补关系; 2、两个划分标准的关系问题,即谁是基本标准,谁是补充标准。笔者认为,一般来说,原则和标准是统一关系,即原则是标准的抽象要求,标准是原则的具体体现,但有一个前提,即原则和标准的内涵必须一致,不能你言这,我言那,否则就成互补关系。由此可见,分析原则和标准的关系,必须从二者的内涵入手,内涵一致即为统一关系,内涵不一就是互补关系。现在来看法律部门的划分原则和划分标准,上述三个原则和两个标准在内涵上没有丝毫一致性,因而可以肯定地说:二者是互补关系,而非统一关系,即上述法律部门的划分原则非划分标准的原则,划分标准也不是划分原则的标准。基于此,在划分法律部门时,既要遵循划分原则,又要依据划分标准。另外,鉴于二者的用词和内涵,划分原则应首先得到遵循,然后再依据划分标准。关于两个划分标准的关系,有的学者认为是主次关系,即调整对象是基本标准,调整方法是补充标准,[10]笔者以为不然。现有的已经达成共识的主要法律部门,像宪法、民法、刑法、行政法、经济法等,它们相互之间的主要区别:调整对象或调整方法,从出现的几率上来看,调整方法比调整对象更多,仅从这一点上来说应将调整方法列为基本标准。考虑历史因素和未来发展,笔者认为,调整对象和调整方法是两个同等重要的划分法律部门的标准,没有主次之分。但这并不等于说是这两个标准可以孤立使用,而正因为二者同等重要才更需要将他们有机结合。在划分法律部门时应遵循这样的程序: 1、充分考虑现有的法律部门划分的实际情况,不可打乱现有的大的格局; 2、按照法律部门划分的三个原则:目的原则、平衡原则、发展原则,提出新的法律部门组建的初步意见; 3、根据法律部门划分的两个标准:调整对象、调整方法,对新的法律部门组建意见进行学术论证; 4、权威机构认定,以便于立法、司法和学术研究,避免无端、无休止、无意义的争论。 三、关于商法地位 通过上面两部分的论述可见,分别以横向非营利性经济关系、横向营利性经济关系和纵向国家经济调节关系作为调整对象而划分出民法、商法、经济法三个法律部门,符合法律部门划分的三个原则和两个标准。但是,目前我国法学界只对民法、经济法的独立法律部门地位达成了一致共视,而对商法应否独立存在较大分歧,而且我国现行立法体例实行民商合一,因此有必要对此进行重点分析。 (一)商法产生的原因分析 商法是指调整商事交易主体在其商行为中所形成的法律关系,即商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11]现在多数学者认为,商法最初的形式是商人习惯法,形成于中世纪的欧洲。11世纪后,欧洲的农本经济进入了发展时期,十字军东征的胜利使得欧洲通向东方的商路相继开通,地中海海上贸易逐步繁荣,沿岸城市不断成长,出现了定期集市,产生了商会,商人也成为社会中的独立阶层。但中世纪的欧洲仍处于封建法和寺院法的支配之下,许多商事活动在一些国家受到明令禁止,各种商事原则和规则在当时的封建法制中均缺少观念基础,甚至许多国家的法律对商人加以种种歧视。为了适应商业发展和商事交易自由的需要,保护商人利益,于是商会运用其在自身发展中形成的自治权、裁判权及其商事生活习惯,订立了大量的实施于本商会内部的自治规约,经过11世纪至14世纪数百年的实行,最终形成了中世纪商法――商人习惯法。商人习惯法有三个主要特点:其一,通常采用属人主义立场,只在商人之间、商会内部实行;其二,内容已涉及现代商法中最主要的商事要素和商事活动,许多规则已明显反映了商事活动的根本要求;其三,非成文性和地域性。[12] 近代商法产生于16世纪以后。随着资本主义商品经济关系的萌芽,欧洲的一些封建割据势力逐渐衰落,统一的民族国家纷纷形成。[13]相应地,基于自治城邦的商人团体消亡了,中世纪占统治地位的寺院法也被废弃了,各民族国家迫切需要制定统一的商事法律,以确认商事活动的合法地位,促进社会经济的繁荣与发展。欧洲大陆各国早期的商事成文法,虽然仅是对中世纪商人习惯法的确认,具有浓厚的商人法或属人法特色,但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具有重大的社会进步意义,并对现代商法的形成具有重要的过渡和促进作用。在近代商法中,最具代表性并影响深远的是1794年的《普鲁士普通法》,它不仅确认了商人习惯的基本规则,而且大量引录商法原理,其内容非常丰富,1861年《普通德意志商法典》即德国旧商法,就是以之为基础而制定的。 现代商法产生于19世纪以后。随着欧洲资产阶级革命的成功,社会关系发生了根本性变革,保护资本主义商品经济关系、推动商事活动、促进统一的商品市场的形成成为许多新兴国家的基本国策,“商法开始在大多数大陆法系国家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出现。”[14]同时以判例法为特征的英美法系国家在商事立法上也不甘落后,颇有建树。1807年的《法国商法典》、1897年的《德意志帝国商法典》(德国新商法)、1952年的美国《统一商法典》、1894年的《日本商法典》(日本新商法)是现代商法的代表作。 由上可见,商法的产生绝非偶然,而是有其深刻的经济、政治原因: 1、商法的产生是商品经济进一步发展的内在要求。商品经济的发展使商人阶层逐渐形成并日益壮大,他们强烈要求摆脱封建法制和宗教势力的束缚,能够合法、自由、体面地从事商事贸易活动,而且社会经济越往前发展,这种要求越加强烈和具体化。当进入资本主义社会、资产阶级掌握国家政权以后,这种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就转变为将原来作为自治规范的商人法上升为国家意志的商事立法活动。 2、商法的产生是国家推行重商主义政策的结果。16、17世纪,由于新大陆的发现,世界市场突然扩大,各国政府为了本国的富强,大力推行重商主义政策,其具体措施就是以法律形式确立商人地位的特殊性和推行商事活动的特殊化,于是商法作为独立法律部门出现了,并迅速法典化。这一政策措施的实行,促进了资本主义国家工业的起飞和资本主义商品经济极其迅猛的发展。[15] (二)商法独立应具备的条件之一分析 我们知道,一个国家的法律体系由众多的涵盖全部法律制度的法律部门组成,新的法律部门的出现必然对原有格局造成冲击,为此需要慎重分析其是否具备、已经具备哪些成为独立法律部门的条件。从上面的分析可见,商法要成为一个独立法律部门,必须具备两大条件:一是社会经济发展的现实需要,二是符合法律部门划分的原则和标准。关于社会经济发展的现实需要,后面将做详细论述,在此只对商法是否符合法律部门划分的原则和标准进行分析。我们已经知道,法律部门划分的三个原则:目的原则、平衡原则、发展原则,在划分法律部门时必须首先并同时符合;法律部门划分的两个标准:调整对象、调整方法,在划分法律部门必须至少具备其一。商法的情况如何呢? 1、目的原则的符合情况。无论是民商合一论者,还是民商分立论者,都承认商法包括形式意义商法和实质意义商法的存在,并大都承认商法学的独立学科地位,[16]只对商法是否独立于民法有分歧。笔者以为,存在即是道理,细分更有助于理解和掌握,为何不将已经存在的实质上已与民法分立的商法确立为独立法律部门呢?这样不更能帮助人们了解和掌握民事、商事法律吗? 2、平衡原则的符合情况。在我国,多数学者主张,商法包括商主体、商行为、商事营业、商号、证券法、票据法、保险法、破产法、海商法等,[17]其数量之庞大,在我国现行的民商法体系中已经占据超过50%的比重,而且还有进一步大幅度迅速增加的趋势,如若不将之独立出来,势必造成现行民商法体系结构的失衡,既不利于保持民法的基本法地位,又不利于商法和社会经济的发展。 3、发展原则的符合情况。刚才已经提到,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模式的确立和社会经济的发展,以及加入wto、2008年北京奥运会等重大历史事件的推进,商主体、商行为、商事营业等将在范围、形式等许多方面发生较大的变化,商法的数量规模也将随之不断扩大,因而考虑到未来即将制定和可能制定的法律法规,商法成为独立法律部门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 4、调整对象情况。商法具有自己相对独立的调整对象――因商主体实施了商行为而形成的商事法律关系,这也正是民商分立论者坚持商法是独立法律部门而民商合一论者批驳不倒的根本所在。商法调整对象的相对独立性在于,商事法律关系是一种经营性关系,即由经营主体所从事的经营性行为而形成的特殊社会关系,是实施了经营行为的经营主体及其之间的对内对外法律关系。[18] 5、调整方法情况。一般来说,法律调整方法有三种类型:一是自行性调节方法,二是强制性干预方法,三是政策性平衡方法。[19]商法在调整方法上同民法相同,都是运用自行调节方法,但凭此并不能说明民商合一的合理性与科学性,因为调整对象和调整方法只有两点都相同时才能划为一个法律部门,有一点不同就不能划为一个法律部门。 从以上对法律部门划分的原则和标准的分析来看,商法已经充分具备了成为独立法律部门的条件,如若不及时划出,将同时不利于民法、商法的发展,不利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不利于我国经济的繁荣、稳定。 (三)商法独立应具备的条件之二分析 前面已经提到,商法要成为一个独立法律部门,必须具备两大条件:一是社会经济发展的现实需要,二是符合法律部门划分的原则和标准。通过前面的论述我们也已经知道,商法完全符合法律部门划分的原则和标准,现在让我们看一看它是否符合社会经济发展的现实需要。社会经济发展的现实需要有三层含义:第一层含义是指现代社会经济发展趋势,第二层含义是指现代商法发展趋势,第三层含义是指我国经济发展现状,那么,商法成为独立法律部门是否符合社会经济发展的现实需要也应从这三方面来论述。 第一,商法成为独立法律部门,完全符合现代社会经济发展趋势。社会分工是商品经济的决定因素,[20]社会经济发展的趋势是商品经济将在社会分工不断细化发展的推动下日趋繁荣发达,而商法是商品经济的产物,商品经济的繁荣发达必将促进商法的完善与发展,其数量会越来越多,体系会越来越庞大,独立的要求也越来越强烈,独立的条件也越来越成熟。如果不正视社会经济和商法发展的现实、本着促进经济发展的目的,不将商法及时从民法中独立出来,还固执坚持“民商合一”的观点,不但会使现行的民法体系结构日趋失衡,而且会对民法、商法的实施与发展产生极为不利的影响。 第二,商法成为独立法律部门,完全符合现代商法发展趋势。现代商法具有动态化、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相互渗透、国际化与统一的三大发展趋势,[21]其中:现代商法的动态化趋势,将使商法的制定、修改、废止等工作日趋繁重,加之商法区别于民法的特点,立法机构需要为之成立专门部门来承担,立法上的独立将加快商法的独立;现代商法的两**系相互融合和国际化趋势,将使商法先于民法等其他部门法而在全世界首先实现统一,一部适用于全世界的统一的商法,是不可能同一部只适用于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民法融合在一起的。另外,世界各主要发达国家商法独立的现实也告诉我们,一部独立的商法是一个国家法制健全、社会经济发达的重要标志,同时也是造就这种状况的重要原因。 第三,商法成为独立法律部门,完全符合我国经济发展现状。我国经济虽然经过改革开放20多年的持续高速发展,但由于基础薄弱、体制落后、商品经济不发达,我国在世界上仍是一个经济落后的国家。落后不可怕,只要我们不懈追赶。基础薄弱可以夯实,体制落后可以改革,商品经济不发达可以促进。关于促进商品经济发展,总结世界上商品经济发达的国家的经验,非常重要的一条就是政府重视和推动,即国家政府大力推行重商主义政策。而推行重商主义政策,离不开商法的作用,需要重视发挥商法在保障交易便捷、维护交易安全、促进经济发展等方面的作用。而重视发挥商法的作用,必须给予商法一个较高的法律地位,其最基本的一点就是独立性。 四、关于我国的经济法律体系 (一)经济法律体系的部门构成分析 通过上面的论述可知,商法独立后,我国的经济法律体系将由民法、商法和经济法三个部门法构成,各部门法的具体法律法规组成情况如下: 1、民法部门:(1)民法通则;(2)合同法;(3)知识产权法,包括著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等;(4)婚姻家庭法,包括婚姻法、收养法等;(5)继承法。[22] 2、商法部门:(1)合伙企业法、独资企业法;[23](2)破产法;(3)证券法;(4)票据法;(5)保险法;(6)海商法。 3、经济法部门:(1)市场规制法,包括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2)宏观调控法,包括计划法、经济政策法;(3)国家投资经营法,包括国家投资法、国有企业法。[24] (二)商法独立后各部门法之间的关系分析 1、民法与商法。民法与商法的关系最为密切,因而产生了两种观点:一是民商合一论,二是民商分立论。民商合一论者认为,商法是民法的特别法,是一国民法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二者不但现在分离不了,而且随着民法的商法化和私法的公法化,将来就更难舍难离。其理由是:商法和民法有着共同的原理,[25]二者所调整的商事关系与民事关系的界限也很难划清。[26]首先,商主体是从事营利性行为的个人和组织,而民事主体将之包含其中;其次,商法与民法的调整对象都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第三,民事活动的范围包括营利性、持续性的商事活动。笔者认为,民商合一论者的理由均是基于大民法思想,事先已将民法定义为调整所有平等主体之间所有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其本身已涵盖商法定义,当然得出商法是民法的一部分的结论。商法和民法的调整对象不同,这一点无论民商合一论者还是民商分立论者都承认,那为什么不将民法的定义修改为: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非营利性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如若仅仅因为中国现行的《民法通则》而不做这样的修改,那么就应该考虑修订已颁行16年之久的《民法通则》了;如若做出这样的修改,那么民商合一论者就将哑口无言了。 2、商法与经济法。关于商法与经济法的关系,学者也有不同看法。一种看法认为商法与经济法都以企业为核心对象,两者没有根本性的区别;另一种看法认为商法与经济法的理念、机能是不同的,商法与经济法应为两个不同的法。[27]笔者认为,商法与经济法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法律部门。首先,二者的调整对象不同,商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商人之间因实施营利性的商行为而发生的商事法律关系之法,经济法是调整国家或国家部门与市场主体之间因进行经济调节而发生的经济法律关系之法。其次,二者的调整方法不同,商法主要运用自行调节的方法,经济法则综合运用自行调节和强制干预的方法。其三,二者的性质不同,商示属于私法,其理念是维护主体的私权,以个体利益为基础;经济法原则上属于公法,它以社会为本位,着眼于超越个体利益的整体利益。[28]虽然如此,商法和经济法在各自的体系构成方面仍有较大争议,主要集中在企业法的划归上。笔者认为,企业法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企业法是指规范各种类型企业的法律规范体系,除非特别说明,一般指此。由于企业法的集合性,决定了企业法调整对象性质的复杂性,因此不能笼统地说企业法是属于商法,还是属于经济法。鉴于国有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公司分别因其国家投资、涉外、规模较大且涉及面较广而事关国家和社会整体利益,调整这三类企业的法律更多地体现了国家意志,因此将之划归经济法。其他类型的企业,像合伙企业、独资企业、集体企业、合作社等,对国家和社会整体利益影响较小或基本没有影响,属典型的商事主体,因此将之划归商法。[29]这样,就从根本上解决了商法和经济法关于企业法的划归问题。 3、经济法与民法。经济法与民法的关系,在我国现行的民商合一的体例下,主要是指经济法和商法的关系,上面已详述,在此不再赘述。 经济法律论文:民族地区经济法律保障 在获得了政治上平等地位之后的中国少数民族,迫切要求在经济上改变贫穷落后的状况。伴随着东部沿海汉族地区在改革开放中日益兴旺繁荣,西部少数民族振兴经济、脱贫致富的意愿和要求日趋强烈。少数民族这种意愿和要求在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中得到了充分体现。其更完善化的经济条款,为加快民族自治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 一、加快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是民族区域自治法的重要内容 修改后的民族区域自治法确定了能够加快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财政体制,规定了国家对民族自治地方的财政支持。我国在20世纪80年代实行“划分收支,分级包干”的财政体制,民族区域自治法规定,由国务院按照优待的原则规定民族自治地方财政收入支持的项目,收入不敷支出的,由上级财政机关补助。财政收入和支出的基数由国家机关合理核算或调整,从财政上照顾民族自治地方。1994年我国实行分税制后,民族自治地方财政仍然困难较多,全国能实现财政收支平衡的民族自治地方很少,大部分民族自治地方都要靠国家财政补贴过日子。这种情况十分不利于民族自治地方经济社会的发展。因此,修改后的民族区域自治法进一步加大了国家对民族自治地方财政支持的力度。民族区域自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民族自治地方在全国的财政体制下,通过国家实行的规范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享受上级财政的照顾。”在民族自治地方的财政预算支出上,国家规定所设的机动资金和预备费在预算中所占的比例高于一般地区。为了加快民族自治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修改后的民族区域自治法第六十二条规定:“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和财政收入的增长,上级财政逐步加大对民族自治地方财政转移支付力度。通过一般性财政转移支付、专项财政转移支付、民族优惠政策财政转移支付以及国家确定的其他方式,增加对民族自治地方的资金投入,用于加快民族自治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逐步缩小与发达地区的差距。”这些法律条款,从财政制度上保障了民族自治地方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修改后的民族区域自治法加强了国家在投资、金融方面对民族自治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这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新内容。民族区域自治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国家根据统一规划和市场需求,优先在民族自治地方合理安排资源开发项目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并规定在重大项目中国家增加投资比重和政策性银行贷款比重,减少或者免除自治地方的配套资金。在金融方面,根据民族自治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特点和需要,第五十七条规定:国家“综合运用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加大对民族自治地方的金融扶持力度。”规定金融机构重点扶持民族自治地方符合产业政策的资源开发项目,支持发展多种经济成份对合理资金的需求。国家鼓励商业银行加大对民族自治地方的信贷投资。第五十八条还规定:“上级国家机关从财政、金融、人才等方面帮助民族自治地方的企业进行技术创新,促进产业结构升级。”并组织和鼓励民族自治地方与经济发达地区开展经济技术协作、人才交流和对口支援,促进民族自治地方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事业的发展。 修改后的民族区域自治法进一步完善了关于加快民族地区社会发展的法律规定。其中第六十九条规定:“国家和上级人民政府应当从财政、金融、物资、技术、人才等方面加大对民族自治地方的贫困地区的扶贫力度,帮助贫困人口尽快摆脱贫困,实现小康。”关于开发民族自治地方资源的利益分配,除了原有规定的在开发资源、进行建设的时候,应当照顾民族自治地方的利益,作出有利于当地经济建设的安排,照顾当地少数民族的生产和生活的条款外,新增加了“国家采取措施,对输出自然资源的民族自治地方给予一定的利益补偿”的规定,以法律保障资源产地的利益,协调经济社会的发展。 二、缩小民族间差距,实现共同富裕是各民族强烈的意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进一步完善了加快民族自治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条款,突出了关于经济体制和国家对民族自治地方的支持和帮助方面的内容,这是由于我国当前民族问题的实际情况所决定的,是少数民族在国家的政治生活中获得了平等的地位之后,迫切要求经济社会繁荣兴旺,实现各民族在物质生活上共同富裕这一强烈意愿在法律上的体现。 由于自然地理、历史发展、人文条件的差异,我国各民族经济社会发展是极不平衡的。生活在偏僻遥远的深山区、石山区、荒漠干旱地区和高寒山区的许多少数民族,由于生存环境和生产条件恶劣,经济社会发展缓慢,生活艰难贫苦,与生活在平原、坝区、丘陵地带的汉族相比,物质生活水平存在很大的差距。经过改革开放,东南沿海和其他自然条件较好的区域已经首先富裕起来,少数民族地区虽有发展但仍然比较贫困,与东南沿海和其他汉族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比,差距拉大了。如广西1999年农村小康综合评分,以小康水平为100分,桂东南地区已达89.32分,桂西北只达73.11分,差距为16.21个百分点。这种状况说明,我国各民族在政治上实现了平等之后,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的问题就凸现出来,成为新时期主要的民族问题。 纵观当代世界风云,民族问题依然纷繁复杂,民族矛盾尖锐突出,民族动乱此起彼伏,民族战争时有发生。在世纪之交的巴尔干半岛,南斯拉夫的民族纷争愈演愈烈,最后爆发了民族战争,加上国际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的干涉,以美国为首的北约军队对南斯拉夫狂轰滥炸,使前南斯拉夫在国家分裂之后,又遭受了惨重的民族灾难。在眼下的中东,民族宗教矛盾尖锐激烈,巴以冲突时断时续,战火硝烟弥漫约旦河西岸,人民的生命财产毁灭于枪炮声中,血雨腥风,生灵涂炭,虽有国际社会多方斡旋,和平进程仍路途漫漫。就是在英国、加拿大等西方发达国家,民族矛盾和纠纷也复杂多变,许多民族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当今的世界风云说明,民族问题仍是世界的热点,处理好民族问题关系到国家的安危、人民的福祉。 党和国家高度重视民族问题。民族区域自治法的修改、施行,就是党和国家从法制建设上解决我国新时期民族问题的根本性措施。在修改后的民族区域自治法中,不仅从法律上完善了我国各民族在政治上的平等地位,还特别注重经济问题,进一步完善了加快民族自治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条款,从法律上保障我国朝着实现各民族共同富裕的目标前进,使我国少数民族要求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强烈意愿在法律上得到了充分体现。 三、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是实现各民族共同富裕的重大举措 国家正在实施的西部大开发战略,是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法经济条款、加快民族自治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举措,是实现各民族共同富裕的重大机遇。 西部是少数民族集中居住的区域。我国55个少数民族中,除了高山族、畲族、黎族、满族、朝鲜族、赫哲族和锡伯族是东部地区的世居民族外,其余48个少数民族都居住在中西部地区,锡伯族也有相当一部分人口居住在新疆。就是说,全国绝大部分少数民族族体和少数民族人口都世居西部地区。与此相适应,全国绝大部分少数民族自治地方也集中在西部地区。其中,全国5个自治区全部属于西部;全国30个自治州(盟)中,除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属东部,湘西、鄂西两个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在中部靠西的区域,其他的自治州(盟)都在西部地区;全国20个民族自治县(旗)绝大部分也在西部地区。换句话说,少数民族自治地方占了西部的绝大部分国土面积。就是不属于西部的3个自治州,中央也规定其享受西部大开发的政策。所以说,西部大开发就是我国少数民族自治地方的大开发,同时也是少数民族地区和内陆边疆地区的大开发。民族区域自治法中关于加快民族自治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条款,将在西部大开发中得到全面实施,少数民族实现共同富裕的意愿将在西部大开发中变成现实。 实施西部大开发,将使西部民族地区的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少数民族地区贫困落后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地处偏僻,山高路远,交通不便,缺乏发展进步的基础设施。西部大开发的重中之重,就是逐步完善西部地区的基础设施,修公路、铁路,建设电网、通讯、广播电视等。如广西继南昆铁路通车、西南出海大通道贯通之后,在西部大开发的进军号角声中,仅次于三峡的龙滩电站上马,百色水电枢纽工程动工,贯穿大石山区的河池水任至高宁高等级公路兴修。这一切都将为实现各民族共同富裕打下牢靠的物质基础。 实施西部大开发,将使西部民族地区的丰富资源得到开发,形成能带动少数民族脱贫致富的有特色的优势产业。如广西在西部大开发中,经过产业结构调整,丰富的水电资源正进一步得到开发,名列全国前茅的有色金属产业也在进一步发展,包括蔗糖、饮料、水果、蔬菜、药材、香料等种类的亚热带植物资源优势将得到充分发挥,山区的各种土特产品将发展成为诸多特色产业,就是雄伟秀丽的山川河湖、浓郁多姿的民族风情,也正在成为发展旅游产业的宝贵资源。随着民族地区的资源优势变成不断增长的物质财富,各民族共同富裕的梦想将变成现实。 实施西部大开发,还将使民族地区脆弱的生态环境逐步得到改善,教育、科技事业得到大的发展,不断提高各民族的素质,为摆脱贫困、实现共同富裕繁荣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提供先进的科学技术,培养出优秀的劳动者和各类人才。 总之,西部大开发的结果,将使西部少数民族地区同全国其他地区一样,经济繁荣,社会进步,科学发达,山川秀美。这样,民族区域自治法中关于加快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条款就会变成现实,各民族关于实现共同富裕繁荣的意愿就一定能实现。 经济法律论文:市场经济法律机制 目前,人们从纯经济学角度关心和讨论市场经济的热情与日俱增。然则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它的法律表现形式究竟是什么,却很少引起普通的重视和足够的注意。本文拟就这个间题略陈管见,敬祈方家正谬。 (一)关于商品经济关系法律化 商品经济的存在和发展,有赖法律的确认和保障,这是“经济关系反映为法原则”的必然。因为交易制度是经济过程的中心制度,按照市场共同规则的要求,用一定法律形式将它加以确认和表现出来,恰恰是经济基础对上层建筑的一般规律性要求。换句话说,完善市场机制和实现经济关系法律化相伴而行,互为条件和依归,充分体现了市场经济体制的质的规定性。 历史告诉我们,商品经济关系法律化的过程,实质上就是选择民法准则作为反映社会经济生活条件的法律表现形式,用它来“确认单个人之间的现存的、在一定情况下是正常的经济关系”的过程。②罗马法是前资本主义商品生产者社会的第一个世界性法律,可堪称为古代社会经济关系法律化最完备的表现形式.到了近代,以同一个罗马法为基础,英国、德国和法国在确认和反映各自的社会经济生活条件时,情形就大不一样。英国资产阶级为了小资产阶级的和封建的社会的利益,简单地通过审判实践的办法来贬低罗马法,或者把它的内容注入旧的封建法权形式之中,使之适合其普通法发展的需要;在德国,资产阶级依靠法学家的满口道德说教的帮助,把罗马法改造成为一种适应德国社会状况的法典,即卑鄙握凝的普鲁士国家法;惟独在法国,资产阶级在大革命以后依罗马法为兰本,把新的社会经济生活条件翻译成司法语言,创造了《拿破仑法典》这样一部典型资产阶级社会的法典。这就是恩格斯在《费尔巴哈论》中运用比较分析的方法,曾经描绘过的三个国家实现经济关系法律化的三种情况③。在这里,法律化表现的好坏之别是次要的,重要的是它们的目标趋同.都要寻求新的资本主义商品经济关系法律化的途径。 在我国情况不同,商品经济发展史作出的这种法律选择几乎很少引起人们的注意。长时期内,社会占统治地位的指导思想否认经济关系法律化的客观必然.直到全国工作重心转移和改革开放,才认识到商品经济是社会经济发展不可逾越的阶段,提出我国经济是公有制基础之上的有计划社会主义商品经济,进而着手民事立法工作。但由于摆脱不了市场经济为资本主义所“特有”、计划经济才是社会主义“本质特征”这种传沉观念的束缚,虽则《民法通则令也作为确认和表现商品经济的法律形式问世,实际上反映商品经济关系法律化的要求是很不充分的。只是在党的十四大从根本上解除了把市场经济和计划经济当作社会基本制度范畴的思想侄桔以后,人们才跳出商品经济形式姓“资”姓“社”的认识误区,毫不犹豫地接受法治经济的现实,承认经济关系法律化既是历史的轨迹,也是现代化商品经济共同规则的要求。 必须指出的是,我们要建立的市场经济不同于原来的计划经济,在新旧体制转轨过程中还会出现摩擦现象,这就使经济关系法律化的客观进程将不会是一帆风顺的.反映在法律机制上,市场经济运行的基础是市场主体的利益关系,作用媒介也是市场,组织经济方式靠的是法律规范和竞争行为,而计划经济以国家行政权力为运行基础,主要媒介作用是计划,经济组织的方式则是行政命令和统制行为.因此,在权利义务关系与行政服从关系、法律机制与权力机制、竞争行为与统制行为之间不可避免发生矛盾和摩擦,使经济关系法律化的过程呈现出极其复杂的情况。 第一,改革中各种社会力量的利益关系日益形成互补或补足结构,且具有主动性和互动性的特点,由此决定法律所要调整的利益结构不是单一的和被动的,而是一个复杂的互动作用体系.这就要求我们强化市场机制的作用,充分运用平衡、补偿、分散和淡化等利益机制原则,以法律手段为中介,把计划和市场两种经济手段更加有机地结合起来. 第二,建立新的改革目标模式涉及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许多领域,按照法律化要求必须有一系列相应的改革措施和政策法律调整跟上。但在两种经济体制、运行机制换轨过程中,政府管理经济的职能和方式将继续转变,市场调节功能在不同领域的差异将日趋明显,旧体制的作用在一定程度和范围还会发生,这就决定了围绕资源配耸和产业结构、利益结构必将出现许多向题,影响经济关系对法律形式的选择。经验证明.靠行政办法解决原来结构失衡、机制不顺、体制缺陷等问题是行不通的,而必须依靠法制,努力寻求保持市场机制与法律机制内在统一的途径,才能加快市场体制有序建立。 第三,我国建立市场经济体制的思路是靠改革开放、政策演变和理论突破而逐渐形成的,但对于民法是市场经济法律表现形式的机制这一点都考虑不多,社会普通流行的是“经济行政法”的观点,对商品经济的民法观却知之者甚少。实际情况是,市场发育过程中提出的许多法律问题,市场运行机制与法律表现形式之间出挽的许多矛盾,无一不促使我铂去寻求经济关系法律化的正常途径.这就要做出很大的努力,按照经济关系法律化的要求重新端正我们的宣传重点、研究方向和立法思想,重新发现并立即恢复民法的威信。 第四,市场经济是商品经济充分化的必然结果,在本质上同商品经济没有差别,作为相互联系的概念和经济形式,它们不过是从不同角度来界定同一种经济类型罢了。商品经济强调为交换而生产,本质要求是产品必须按其中所包含的社会平均生产要素的消耗进行交换;而市场经济强调的是用市场机制来配资源,核心内容是市场主体高度分散和自主,生产要素组合和利益资源分配都取决于竞争性的社会供求运动。但重要的是,都是“法制”经济,都要求用法律形式全面规范社会经济活动主体的权利、义务和行为规则,以及全面规范政府的行为。我们要建立的市场经济秩序,实质上又是市场法律秩序,其内在要求和组成部分就包含了“法治”,所以,实现经济关系法律化是一项长期、复杂、艰巨的任务,它涉及现成法律形式和创制新规范之间的和谐统一,以及此法与彼法、国内民法传统与国外传统民法等等一系列的关系和问题,如果没有领导观念与领导行为、依法而治与法治目标的有机结合和统一,我们的努力就不会奏效,即使取得不少经济立法成果也是难以巩固和发展的。 经济关系法律化是法治经济的本质特征,这一点已开始成为全社会的共识。经济关系法律化的起点和归宿,就是完善市场法律机制,建立和健全市场经济的宏观法律调控体系.基于这种共识,我们至少应该明确当前几项要求:①经济运动必须遵循价值规律和适应供求关系的变化,充分运用价格杠杆和竞争机制的功能,坚决实行企业破产制度,按照优胜劣汰、效益原则实现资溉的优化配里,进而由此探索怎样建立宏观经济法律调控体制的立法步骤,②加快政府转变职能的步伐,按照所有制现代化的要求理顺产权关系,还权与企业,激励国有企业特别是大中型国有企业自动走向市场,真正成为法人实体和竞争主体;⑧针对市场流通客体日益增多、市场内容日益丰富多样、民事法律行为不断获得新的突破等情况,加快培育由市场组织体系、调控保障体系、法规体系和监督管理体系构筑起来的统一市场体系,并建立与深化分配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相适应的法律保障体系,④确立民法是市场经济的主体法、关系法、行为法和程序法和应有地位,对市场法律体系中民法与其它部门法律机制的关系做出理论和实践的界定,既保障民法机制的核心地位和主导作用。同时又补足市场经济法律调整的组织法和管理法,充分发挥其他法律机制的配合作用。我们这样提出问题和认识间题,就在于经济关系法律化不但要求建立和完善市场法律机制,而且也为研究和解决市场法律机制创造了有利时机和良好条件。 (二)市场法律机制的现状 现在,改革的目标模式已经明确,但市场体系尚未形成,市场法律规则很不健全,整个社会和经济生活、经济秩序巫需进入有序状态。主要表现是民法机制与市场、市场经济的法资源需要极不相适应,经济行政法立法发展很快但却缺乏科学性,政府的经济行为和法律行为过于行政化,社会保障法律制度残缺不全,宏观经济的法律调控体制尚未最终形成,围绕民法机制考察,这方面间题很突出。 一、民法机制陈旧落后 民法是流通领域的法律制度。民法在流通领域的功能,主要表现为以平等自由、等价有价为保护手段,以确认商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资格、主体地位和人身保护,确认商品者的静态物权和动态债权为核心内容,通过反映商品流通过程中的各种交换关系,保障民事经济活动主体的公平竞争,指导经济体制的改革,达到促进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充分发展的目的。这种功能发挥得好坏,又主要取决于民法机制与市场经济的发展状况,以及它们完善程度相适应的状况。 我国《民法通则》是1986年制定的,而党的十三大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四大前后在处理计划与市场关系间题上新的重大理论突破,以及由此而来的市场对经济活动调节作用大大增强所引起的许多新情况新间题,是为它所始料不及的。换言之,我国民法受市场发展过程中行政因素的制约和影响较大,有悖于经济关系法律化的一般要求,整个机制是陈旧落后的。 l、我国市场是在“大计划、小市场”的特定历史条件下,主要依靠政府放松统制和运用行政力量组织推动这样两种方式、两条路子逐渐发展起来的,而同社会分工、商品生产发展的程度并无明显的必然联系。这就决定了我国市场法律机制(民法)一开始就具有两大弱点和特点,一是计划性很强致使市场体系被肢解,民法的作用只能是局部的;二是民法规范的单行机制多于总体机制,难以适应市场体系的需要,充其量也只能发挥局部的功能效应. 2、整个市场体系中各类不同市场的发育情况极不协调,尤其要素市场的发育远远滞后于各类商品市场,致使经济运动中不协调、低效率的状况也无法改变。因此,民法机制不可能配套发展,它在市场运行机制中的总体功能自然无从谈起。 3、我国幅员辽阔,各地情况复杂,经济发展不平衡,市场调节功能在不同地区、不同部门、不同领域差别很大,《民法通则》取代不了应有统一的和正常的民法机制的作用。统一的民法机制要求普遍适用民法准则,正常的民法机制同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相联系,但市场又是垄断的和分割的,市场价格不放在首位,商品、资金、原材料和人员也不能跨地区流通,这就必然导致民法作用范围大大缩小并带有许多的随意性,民事活动中总是强制性规范多于任意性规范,而对体现当事人自由意志的要约与承诺程度却毫无反映。 4、鉴于前几年我国经济发展虽出现较大的波动,以政府或部门的支持和干预为背景的各种贸易战和封锁割据十分严重,这种条块行政分割现象不仅人为地分割了市场发展的合理区域性效应,而且也严重地阻碍了民法功能的发挥。 此外,市场经济一是开放的,市场经济法律机制也应该是开放的、甚至是国际化的,近几年来、商品经济发展给市场运行带来许多的法律间题,诸如经纪行为与、居间行为有什么区别,经纪人应有何种法律地位,怎样确定物权总体概念和界定各种具体物权,怎样实现产权制度现代化和国有资产的专职管理,如何对待不同物品所有权的风险转移,进一步设定权利的取得时效和消灭时效,规定默示条款的有效期限,以及如何建立市场的中介组织和自律组织等等,民法中概无反映,同世界经济运行的法律机制不相衔接。这也是一种封闭,说明我们经济立法的思维方式与指导方针更加落后于市场发育的过程,如果不大胆解放思想和更新观念,陈旧落后的民法机制便无法改变,市场法律机制就不能现代化、国际化。 二、经济法与民法严重错位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经过拨乱反正,启动了经济建设与法制建设同步发展的客观进程。但是,现实生活中存在的改革与法制不可分割的客观必然性,同经济法制建设本身的内在适应性之间存在着矛盾,即表现为改革迫切要求对变化了的经济关系进行法律调整,甚至要求许多改革措施直接采取经济立法的形式出台,而改革的开创性质又难免导致发展中经济关系具有暂时的不确定性,传统观念也认为法只能是对稳定社会关系的反映,这就给经济关系法律化和经济立法进程增加了难度和障碍。可是“时不待我”,法制建设要为自己开辟道路,陈旧落后的民法机制又不可能提供现成的东西,于是经济法(经济行政法)应运勃兴。在现行立法中一开始就以占总数比重三分之一以上的速度递增着,这种立法步伐愈是加快,经济行政法规的数量就愈加明显地淹没民事法律规范,以致在整个经济法律体系中经济行政法与民法之间的错位现象便愈来愈突出。因此,民法作为市场经济选择的法律机制,它应有的核心地位被动摇了,本来面目被扭曲了,市场经济的宏观法律调控体制也就无从建立和健全起来。 我国经济立法所以出现上述现象,可以说是不可避免、不足为怪的。从历史上看,在古代诸法全体、重利轻民的条件下就存在大量行政经济法规,古往今来不乏运用行政手段管理经济的经验,我们在新中国成立后的长时期内搞的又是产品经济,所以在管理经济、调整经济关系方面始终是行政意志起主导作用,人们也已习惯并乐于用经济行政法的手段管理经济。从现实生活看,实行改革开放的方针,开创现代化建设新局面遇到的新情况新向题层出不穷,客观上运用法律手段调整各种经济关系的要求比任何时候都迫切,而当时商品经济理论的重新认识刚刚被提了出来,民法虽已缓慢起步但有“私法”之嫌而发展艰难,刚刚恢复“合法”地位的商品经济也不允许自己作出法律选择,既为我国高度集中的计划体制所决定,又为前捷克斯洛伐克、民主德国计划管理的法制模式所束搏,经济行政法自然是先于民法而获得空前发展。从立法思想看,加强经济立法以保障建设和改革的夕}嘟秩序,不论巩固改革的成果还是体现改革的措施都需要以经济立法的形式加以确认,在很大程度上也是适应计划经济体制的需要,突出加强经济行政法的地位与作用也极其自然。鉴于这几方面的原因,我国经济立法具有几个鲜明的特点,即受计划体制的制约,民事立法的紧迫性被遏制,而经济立法的计划性极强,立法进程缺乏总体目标设计,专门立法欠合理有效的调控,经济法制建设的不平衡性突出;立法思想和指导思想未能及时适应新旧体制的转换过程发生相应变革,没有把握民法这个纲,没有理顺市场整体法律机制中各个部门法的关系,使得市场经济的法律选择表现出非科学性.我国经济立法的这几个特点影响整个经济法制建设,不但阻碍了市场经济宏观法律体制的形成和发展,而且也限制了经济法自身的建设。 三、行政法过多地进人民法领域 行政法与民法同属于国家的基本法,虽然两种法律手段的质的规定性不同,即各自的调整对象不同,当事人所处的地位不同,处理纠纷的程序不同,承担责任的方式也不相同,但它们都要调整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公民之间的法律关系,内容也都涉及权利义务问题,并且行政调整的社会关系中也有不少含有经济的因索,在这些方面是有着密切联系的.在很早以前,行政法只是被当作私法(民法)的一个组成部分,国家公职人员和其他公民接受同一个法律管辖,享受同样的法律待遇,直到19世纪才作为一个独立法律部门出现,进入20世纪后才获得进一步的发展。 在我国,从重视行政法制建设开始即带有“行政至上”的色彩,具体表现是行政干预突出,行政活动范围不断扩大,行政因素渗入经济生活的各个方面,以及政府行为大量进入本来仅适 用民法规范的领域。由于行政权广泛而富于强制性,行政法和民法、经济法相互交叉,这种现象就日益增多.在前几年国民经济治理整顿期间,政府依靠行政措施解决市场疲软,清欠“三角债”,强化市场管理规则,保护严重亏损企业,解决资源配置和限制要素市场等等做法,无,不体现行政法进入民法领域的倾向。这种用行政隶属关系取代本来具有民法特征的相互协调关系,用行政规范取代适用民法、经济法规范的做法,既模糊了法律部门的界限,也把行政法自身发展引向了不确定的地步。在国外,人们把这种现象称之为“民法危机”或“行政法危机”,看来不是没有道理的。 为了建立和完善市场法律机制,我们必须在行政法方面处理好两层关系。一是区别于经济法,应把立法的主要任务放在行政组织法和行政行为法上,从调整单纯的行政关系和行政管理关系出发,重点解决怎样用行政法手段确立行政的方式、方法和原则,以及制定依法管理经济的行政组织程序问题;二则不以国家权力随意介入民法调整的领域,用行政干预来限制民法机制的作用,影响经济法制领域各种法律关系的正常格局。只有民法和经济法、行政法在整个市场经济的法律调控体系中各就各位,在立法、执法各个环节做到有机配合和相互协合,才能共同对国家经济生活起到调整器的作用。 (三)完善市场经济法律机制的思路 如前所述,“法治”经济的本质要求是实现经济关系的法律化,但我国现有市场经济的法律机制陈旧落后,承担这种法律化载体和形式的条件还远不其备。我们究竟需要什么样的调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关系的法律体制,目前国际上也没有固定的模式,大致说来发达国家一般采取民商法调整体制,个别国家也有实行部门经济法(经济行政法)调整体制的,但对我们都没有直接实践意义的借鉴价值.我们改革的目标模式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显然不能采用与原来计划体制相联系的经济行政法调控机制,且由于我们的市场经济又以公有制为塞础,所以采用发达国家调整经济关系的民商法体制也不完全适合国情,何况我国经济立法坚持民商合一的方针,这就更不能照抄照搬西方模式。摆在我们面前唯一正确的选择是,从中国实际出发,按照国情需要和法治经济的本质要求来确立我们完善市场法律调整的思路,切实解决好现代商品经济关系法律化的间题。据此,我以为必须重视下列几个间题.一、称皿市场经济的法律选择 首先,市场经济需要选择什么样的法律作调节器,为自身的发展保驾护航,这同我们喜欢或者愿意用何种法律体制为它服务是不同的。前者是尊重市场经济的质的规定性,以市场经济固有法资源需要为前提,而后者起决定性作用的是立法者的主观意志关系,以兴趣和爱好为出发点。正确的态度应是前者而不是后者,因为市场经济的核心要求是经济运行要以市场为基础,高度分散并自主的市场经济必须遵循等价交换的原则,通过竞争性供求运动来实现生产要素的组合和利益的分配,用市场机制来取代以行政命令为主的资源配!方式。市场经济关系派生出来的这种法需要,以及它通过具体法律表现出来规范要求和行为模式,才真正构成市场经济的法律选择的客观依据。 其次,商品经济的发展史已反复证明,民法(民法和商法)作为市场的法律机制是商品关系的最佳选择。历史选择了罗马法作为前资本主义社会反映简单商品生产和交换的法律形式,进入近代后又选择了《法国民法典》(即《拿破仑法典》)作为资本主义商品经济关系的完备法律机制。从“简单商品生产者社会的第一个世界性法律”到“典型的资产阶级社会的法典”,历史绵延两干余载,商品经济形式一直在发展着,但它自罗马法开始所选择的民法制度的基本原则始终没有变,除了这种法律形式更加完备外,迄今各国法律都没有对它作出任何实质性的修改。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模式虽然同社会主义公有制相联系,但同私有制条件下商品经济、市场经济的方法是相同的,因而离不开历史借鉴,选择民法作为市场、市场经济的法律机制是毫无疑义的.我们没有商法,但商法实际上主要是调整企业的组织与活动的那部分民法,而我们现有的经济行政法也恰恰部分地起到了传统商法的作用,所以建立民法为主的法律调整体制符合历史选择和现实的需要。 第三,党的十四大以后随着国有企业经营机制的转换,我国社会主义市场体系的走向愈来愈清晰,今后市场组织体系必将是种类完备、布局合理和多层次的,市场调控保障必将是灵活有效和稳定可靠的,市场制度和法规体系必将是有利干促进和保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监督管理体系也必将是健全有效和分工明确的。因此,我们建立和完善市场法律调整体制的思路也必须是统一的和开放的,而不应是分割的和垄断的。这就要求我们从根本上改变“行政至上”以及“以行代民”、“以行代商”的观念,实现立法思想向现代商品经济法律观的转变。必须看到,市场的法律机制与市场统一体系的发展走向一致,是经济关系法律化的定势。 基于上述思路,我们有理由得出结论:市场经济应该选择的法律机制,是一个以民法机制为核心为主体的,同时又有经济法担配合,辅以必要的行政法,并以其他法律为适当保障手段的完整的经济关系的调控体制。这样的法律体制,能反映我国市场经济的本质特征和‘内在要求,克服以往选择法律模式过多地强调行政意志因素的弊端,避免凭主观爱好确定某种现成法律模式去规范市场规则和行为的做法。 二、加快完善民法机制的客观进程 我国商品经济形式正日益获得充分表现,市场主体类型日见其多,市场客体瞬息生变,市场内容(交换形式)愈加丰富,市场范围继续扩大,市场价格日趋放开,利用外资的步伐大大加快,参与国际市场已见明显成效,意味着我国市场经济的运行机制正在逐步形成。这种变化了的并正在发生深刻变化的经济关系,要求我们比以往更加重视价值规律的作用,因而也为民事立法坚实了理论基础,丰富和发展了民法的内容,扩开了民法的调整范围。因此,加快民事立法的客观进程迫在眉捷,已成为建立和完善我国市场经济法律调控体制的中心环节。突出需要的是: l、健全整体民法机制。为改变我国民法长期陈旧落后的面貌,必须从多方面作出实际努力,把局部机制变为整体机制。首先,应从制度上解决问题,避免国家权力随意进入民法领域,用行政手段取代民事法律手段的现象,防止继续发生“民法危机’,。其次,应从立法思想上理顺民法与其他经济立法、行政立法的关系,将经济立法重心转移到主要调整横向经济关系上来,以确立民法在经济关系调整体制中的正常地位,恢复被人为地缩小和限制了的民法应有的作用范围。第三,应把握住民法体系的精髓是民事法律关系,积极创造民法获得独立发展的良好环境,通过立法形式对经济关系引起的各种民法向题及时作出调整。经过这些努力,保证民法整体机制的功能效应得以充分发挥一方面,将市场经济活动中各种形式的商品关系纳入民法调整范围,使其不得违反市场的共同准则,也就是民法的各项基本原则;另一方面、体现我国市场经济与公有制相联系的本质特征,积极加强和改善国家对经济的宏观调控,恰当运用经济的、行政的法律手段,确保国家将民事活动管理纳入有序的法律状态。 2、完善民事法律制度。 (1)健全以法人制度为核心的民事主体制度。民事主体反映商品生产者和交换者在法律上的地位和资格,具有广泛性和平等性的特点。当前突出的间题是,多数国有企业以及仍然沿用国有企业管理办法的城市集体企业,还不能真正做到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自主经营,同“四自”要求距离很远.为改变现状,应积极创造贯彻《全民所有制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的外部环境,关键是政府部门要转变职能,还权与企业,让企业自主自愿地走向市场而不是被“推向”市场。不这样,企业的法人地位就名不副实’,以企业法人制度为核心的民事主体制度就难以健全。 (2)建立我国的物权制度。物权法的实质在于确认生产资料与人的结合是社含生产和再生产活动的基本条件,反映任何生产活动都离不开人对财产(物)的占有关系,因此是国家用来维护和巩固财产关系的一种重要法律形式,也是传统民法的一项重要民事法律制度。我国立法思想过分强调“物权”概念的阶级属性,强调它反映人与人之间对物的占有和阶级关系,不承认它是一个法律范畴,把承担揭示物权阶级内容的任务的民法等与民法规范本身等同起来,拒绝制定物权法律规范,以致《民法通则落只规定了所有权以及与所有权相关的其他财产权,而不规定要建立包括所有权在内的物权法制度。其实,民法调整复杂的经济关系不仅保护所有权,还要保护其他各种形式的物权。物权和债权是社会经济生活中最基本的两类财产关系,反映在民法中二著相联系又柑比较而存在,从来不可偏废取舍。改革中新的物校形式增多,扩大开放后适用范围愈来愈广,它们无一不与市场经济联系密切,且多数是在商品流转中依法移转所有权权能而发生的,许多方面都具有权的特征。但它们不同干所有权,这就需要物权概念加以概括,突出其各自的特点,以期同债权和其他民事权利区别开来。所以,建立包括所有权在内的统一物权法制度既为完善民法制度所绝对必需,又是适应经济建设与改革开放的需要。 (3)统一我国合同制度。经济意义上的合同,原本是民事合同。我国为调整经济合同关系而制定的《经济合同法》将合同分为经济合同和民事合同两类,将统一的合同制割裂,在理论和实践方面造成不应有的混乱。《经济合同法》以合同主体是否为法人当作划分两类合同的做法是缺乏理论依据的,因为合同主体只对合同关系的某个方面和个别特征有一定影响,但不能改变合同关系的本质属性.《经济合同法》把“实现一定经济目的”当作合同关系要素之一同样欠当,因为半lJ断某个具体合同是否有“经济目的”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人们的主哪理解,靠含义极广的“经济”概念是无法推导出其特定含义的。《经济合同法》把“执行计划”作为区分两类合同的观点也是靠不住的,因为这是旧经济体制的产物,况且计划合同存在的前提与一般商品交换的前提无异,说到底还是民事合同的一种,我们必须摒弃“经济合同”的提法,彻底修改《经济合同法》,制定一部统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待民法典出台后将其列为相应篇章,成为我国完整民法体系一个组成部分。 (4)完善民法借贷制度.我国借贷关系的迅速变化,正推动着包括货币市场、资本市场和外汇市场在内的余融市场的形成与发展.金融市场紧密联系借贷资金和企业行为,是各种融资机构相互竞争、各种融资形式并存联系的市场,在我国更是政府运用经济杠杆调节市场运行机制的市场.就其性质和特点而言,它是一般商品市场的主要后果.离开它就不会有活跃的市场经济。在我国,调整金融市场关系的专门民事法律规范迄今是个空白,巫需制定包括借贷主体法、借贷关系法和证券交易法等等在内的,能全面反映金融借贷关系要求的,体现市场法制宏观调控职能的、高层次和新型的民法借贷制度。 3、抓紧制定民法典。制定一部统一的具有中国特色的民法典.是使我国民法既符合市场经济的规律性要求,又符合国际市场通行准则唯一正确的决策。这样,我国经济立法才能“纲举目张”,推动经济法制建设进入一个新的阶段。现在,国家政治安定.社会经济条件极好,经济立法也已积累一定经验.民法学研究同样取得不少成果,还有国外民法的成功经验可供借鉴,应该说制定民法典的条件是初步具备的。尤其市场经济本质上是一种法治经济已成为社会的共识,立法思路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清楚明晰。新的民法典应是我国民族特色与全球意识的科学性和兼容性的统一,立法步骤适当超前是完全必要和可能的。 三、协调健全和完善其他配套法律机制 同建立市场经济体制一样,完筱市场法律机制也是一个长期发展的过程,也是一项艰巨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市场法律机制的整体功能仅仅靠民法是难以发挥的,必须要有许多法律部门的分工协作和密切配合;它离不开宪法的导向、刑法的保护和解决讼争纠纷的程序模式,更要有经济行政等法律手段的综合运用。加弧经济法、行政法的宏观管理调控作用,始终是市场法制建设的一个重要环节。 首先,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纵向经济关系,它突出体现了我们国家组织和管理经济的职能。我国经济法的数量居其他部门立法之首,但还缺乏系统性和科学性。从长远看,今后应立足自身特定调整对象,把握纵向与横向关系的差别,重点是完善管理主体、管理对象和管理制度方面的立法,防止简单套用民法制度,造成经济法与民法错位,影响自身作为一个独立法律部门的理论建树。 其次,要正确区分行政法与民法、经济法的调整对象与调整方法,按照政府转变职能和加强政府法制的要求,逐步健全行政组织法和行政行为法,增加有关保护公民基本权利、行政行为法律化、行政活动程序化和依法行政方面的法律法规.使行政立法更加科学化和民主化。与经济行政立法相比,行政立法所占比重要小,但行政法进入民法领域的现象突出,这种状况必须改变。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行政法调整对象中的纯行政因素的管理关系应变为服务关系,进而加强经济组织法(含行政监督法)和行政行为立法,以期提高政府工作效率,建立政府宏观管理体制,并约束行政行为以防止行政权的滥用.搞好廉政建设。 第三,适应我国劳动关系的新变革,劳动立法应由单纯的管理型模式转向协商与管理相结合的关系模式,逐步使劳动关系的法律调整走向合同化和标准化.当前迫切需要完善劳动工资机制,建立职工待业、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障制度,统一职工劳动安全卫生、职业培训、劳动纪律和劳动时间等方面的法律调整,抓紧制定工资法、工时法、劳动保护法、劳动争议仲裁制度和社会保障法等。 经济法律论文:新农村发展经济法律保障探讨论文 为深入贯彻中央1号文件精神,全面实践“三个代表”,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积极开展为“三农服务”,xx县司法局从3月1日开始,发动百名司法干警、法律服务人员,组成“送法入户”小组,深入到43个村,近万户农户家庭,开展“一人走百户,送法进万家”活动。经过为期一个月扎实工作,活动达到了预期的目标,取得了显著成效,农民的法律意识大为增强,实现了由尚未涉法—初步涉法—积极学法的转变,现大多数农民敢于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广大农民、村基层干部的法制观念普遍提高。 (一) 适应农村特点,贴近农民生活,在活动形式上求新。 一是多种宣传方式交叉使用。我们采取了标语、横幅、墙报、电台现场直播,家庭法律咨询、村民代表、村干部座谈会、法律讲座等多种手段,进行多方面、多角度、多渠道、多层次的广泛发动宣传,让农民眼里看得到、耳里听得到、脑里想得到。 二是实行“三个结合”,围绕一个“送”字,借助一个“谈”字,着力一个“引”字。针对农村村民居住分散,社会生产、生活活动“各自为阵”、文化素质参差不齐的特点,“送法入户”小组人员按照“便民、近民、利民”的方针登门到户宣讲,一个月下来,他们走遍了43个村、215个自然村,为近万户农民送去一本“乡土普法教材”(农民学法一百问),每深入一户农家,与农民朋友坐下来谈心交心,以问卷调查方式,了解和掌握当前农民增收创效需要哪些方面的法律知识;过去、现在有无涉法问题,如何解决;对农村弱势群体,需要哪些方面的法律援助;对目前法制建设和“四五”普法教育方面有何想法和建议。在一问一答中,引导农民学习了与农民经济生活相关的法律知识:第一,涉及农民费用管理条例、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农村土地承包法等;第二,涉及正常生活的婚姻法、继承法、教育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传染病防治法等;第三,涉及农民之间交流的民法通则、民诉法等。通过与农民朋友零距离的调查走访、交流,搭准了农村干部群众需求的脉搏,找到了普法与经济发展的切入点,有效地解决了农村普法“空对空”、农民不想学、用不上、效果差的问题,使“四五”普法工作更具生命力。 随着活动的广泛深入,广大农民法律素质、民主与法律意识明显增强,我县农村涌现出爷孙同学、母子互教,夫妻竞学的喜人局面,从而有力地推动了农村民主与法治建设,其意义远远超过了活动本身。 1、党委政府与农民群众的心贴近了。以往,农村基层干部对农民搞“法律政策封锁”,实行愚民政策,怕农民懂法,特别是对一些涉及农民切身利益(如减负、税费)的政策法律,加紧了党群、干群之间的关系。我县通过送法下乡活动,把涉及农村方方面面的法律政策亲手送到农民手中,又不收一分钱,还登门到户宣讲,使农村干部知法、懂法、依法办事,使农民消除了以往的不满甚至对立情绪,无形中拉近了党委政府与农民群众的距离。 2、深化了农村普法依法治理。送法下乡活动的开展,广大农民的法制观念进一步增强,为深化农村依法治理奠定了基础。以前,各村均制定了“村规民约”、《村民自治章程》,村民议事只讲个“理”。自活动开展以来,农民对照法律读本进行修改、完善,现在村民议事先要看看是否合法。东屏镇搞卧龙水库开发,涉及征地拆迁农户300多户,该村农民通过学习《土地法》,能够按照法律程序,与镇政府办理了拆迁补偿公证协议,并根据《土地法》有关规定领取了征地拆迁补偿费,在整个拆迁过程中未发生一起重大矛盾和纠纷。 3、提高了广大农民的依法维权意识。通过“送法入户”活动,使广大农民进一步增强了用法律来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意识。石湫镇明觉村村民张某与薛某因相邻权发生纠纷,张某将薛某一家三口打伤,要求张某赔偿,张某不同意,薛某准备召集家族人员几十人采取报复行动,向张某讨回公道。在“送法进农户”活动中,通过宣传教育,使薛某知法、懂法,并打消了这一念头,要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这一纠纷。 4、增强了基层干部民主管理、民主决策、依法办事的能力,进一步促进了村务公开和财务公开。村里遇到重大的事情,都要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进行讨论,充分征求群众的意见,做到了公开公平公正。 5、有效维护了农村社会的稳定,促进了经济发展,把法律交给农民,农民掌握了法律,将之变成生产力,使其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变为维护社会政治稳定的强大武器。“一人走百户,送法进万家”活动共为全县近万户农民送去了法律读本,开展了10多场法制讲座,采用了以案释法方式向村民讲解了有关土地承包、婚姻家庭、财产权利等方面的法制案例,村民们深受启发,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能力不断提高。现在,农村中赌博、打架斗殴等违法现象大幅度减少,遵纪守法“文明户、光荣户”在提升,涌现出各种经济类型的专业户、重点户等一大批新型农民。 (二) 经过一个多月的“一人走百户,送法进万家”活动,农民的法制观念、法律意识明显提高,但也暴露出农村普法存在的难点:1、一些农民自身的思想惰性、事事求稳不求革新,宁愿吃亏只求平安的处世态度,2、一些基层执法者素质不高,执法违法、越权执法、滥用执法权现象突出,对农民理解法律精神和内容形成错误引导,使农民对法律功能和法律价值形成错误评价。从而导致农民法制观念淡薄,违法现象时有发生。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新农村,农民发展经济更需要法律作保障,农民呼唤法律进农家。当前有必要把“一人走百户,送法进万家”活动向我县各镇、村、各部门全面推行,趁热打铁,巩固前阶段取得的成效,整合全县司法、行政、执法等部门的力量,形成覆盖全县农村的普法活动网络,并结合我县农村工作、生活实际,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为该项活动有序进行和顺利开展提高保障能力。 一、建立领导机制。“一人走百户,送法进万家”活动是我县一项社会性系统过程,必须按照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全社会参与的运作机制开展工作,做到领导到位、制定措施、精心组织、严格检查,依法积极推行。 二、建立目标责任制。有了目标才有了工作方向,“送法下乡”活动的全面推行要取得实实在在的效益必须建立科学的目标体系,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责任书的各项指标要科学量化,明确考核办法,将考核结果与单位、个人的经济利益、政治荣誉挂钩。 三、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充分发挥人大、法制局、普法机构的作用,搞好规划,拟定措施,建立检查、考评制度。由人大、法制局、司法局牵头组织检查,定期或不定期对各村、各单位的送法入户工作进行检查或抽查。科学地评价活动开展的实际效果,不断研究和改进工作方法。
浅谈中国经济发展路径:中国经济发展中的环境问题 [ 论文 关健词] 经济 发展 环境污染 环境保护 [论文摘要]本文从 中国 经济发展的角度,阐述了中国现存的环境状况,并从经济发展的政策、模式和资金投放等方面分析了中国环境问题产生的根源,最后提出了经济发展中解决环境保护问题的几点建议。 中国一直存在着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孰轻孰重的争议。中国环境保护法规的不足,公众环境保护意识的缺乏等等因素阻碍了中国政府有效地寻求一个平衡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适当方法。本文首先阐述了中国经济发展过程中产生的各类环境污染。之后评述了中国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冲突中形成的污染原因。最后,本文研究了促进中国环境保护发展的几点对策,以求寻找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的平衡点。 一,中国经济发展中产生的环境污染 1 能源污染。中国经济发展主要是以重 工业 发展为核心进行的,而重工业 企业 为追求生产数量与规模,多数采取低能源成本的生产方式,对能源的使用不彻底,也没有配套的除污设施,企业的生产行为就象是在进行一次次的能源浪费,使得能源资源本不富饶的中国面临更多资源保护与环境控制方面的问题。 2 大气污染。中国的主要能源供应资源仍然是煤,中国是世界煤消费最大国,同时还是世界原油消费第二大国。我国目前的空气污染相当于发达国家五六十年代污染最严重时的水平。大气污染以煤烟性污染为主,主要污染物为烟尘和二氧化硫,其中工业二氧化硫排放量约占70%。全国600多个城市中,大气环境质量符合国家一级标准的城市不到1%;全国大、中城市的总悬浮微粒和降尘基本都超过国家规定的标准,给中国人民的健康带来破坏性影响。 3 水污染。中国城镇供水面临很多的问题,据统计,在660个大中型城市中,约有400个已存的各种各样的水问题;有1/4已达到警界标准。地下水资源已被渐渐污染,还有20%的水资源已无法再生为清洁水。而这所有的水问题都与企业生产过程中的排污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 4 劳动力污染。企业大规模的生产必然需要更多的劳动力,这种对劳动力的需要似乎与环境保护没有关系,但事实并非如此。我国重工业生产的产品多为非技术型产品,其生产岗位对劳动力没有技术上的要求,因而生产过程中对能源、资源的浪费较大。但是由于这些劳动力密集的工业还可以减少国家的就业压力,因而其环境污染问题更易被忽视,使得环境污染问题 自然 退居经济发展之后,使中国的环境保护问题面临更多来自经济发展需求的压力。此外,在改革进程中。由于政府已经逐步消除人口移动的限制,使更多的农民工涌入城市工业企业,中国的城镇人口增加,到2004年。中国城镇人口近总人口的42%。这使得中国城市人口进一步集中。这种人口城镇化的趋势,其代价是中国可耕种地面积的大量减少。同时还会产生粮食生产力的危机。城镇化的发展还会改变人们的生活方式,企业劳动力为适应企业的发展,必须选择一种更为高质而快捷的生活方式。这促使粮食生产部门使用更多的化肥和农药来满足这种生活方式,这会使更多的江河湖海受到污染。土地污染也会更为严重。 5 垃圾污染。我国废弃物排放量大,工业废渣和城市垃圾大都堆积在城市的郊区和河流荒滩上,已成为严重的污染源,由于综合利用和处置率低。累计堆存量达65亿吨,占地5万余公顷,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仅为1.2%。全国有2/3的城市陷于垃圾围城。此外,随着中国化学工业的发展,有毒有害废弃物也有所增长。有毒有害固体废弃物都未经 过严格的无害化和 科学 的安全处置,成为中国亟待解决并具有严重潜在性危害的环境问题。 二 中国经济发展中产生环境污染的主要原因 最近20多年,中国经济持续以年平均9%的增长率高速增长,但是今后的发展也面临着许多巨大的障碍,除了技术进步之外,最大障碍就是资源和环境因素。虽然进入2003年后。新一代领导人已经开始注意到这一问题的严重性。并着手予以解决,然而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种种冲突却使这一问题的解决不容乐观。 我国的 经济 发展 一开始就埋下了环境污染的祸根。一直以来, 中国 盛行“商人崇拜”和政策上的“向商人倾斜”,国内许多政策措施都体现出经济发展为首任的思想,在《京都议定书》的签订过程中,中方代表即表示“国的首要问题是消灭贫穷,发展经济,中国政府不可能执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义务。除非是经济发展了”。正是在这种思想的指导下,任何浪费污染环境的做法都可以借“发展经济”之名毫无阻碍地通行。错误的政绩观把“吸引外资”和“出口”当成了考核官员“政绩”的首要指标,出口污染环境的产品受到优惠的“出口退税”的公然鼓励,浪费资源、污染环境的外商投资 企业 被奉为上宾。并得到低税率的优惠。在这种环境换发展的政策指导下,中国当然会面临生态环境急剧恶化的困境,高速的经济增长变为不可持续。 中国人均土地面积和资源储量都远远低于国际平均水平,中国要想使经济可持续发展,就必须投入更多的治理资金与技术资金促使企业使用最能保护环境的生产方法,有效利用资源。而我国各企业及政府部门对经济数量的追求往往让他们忽略或放弃了这部分投入,致使我国环境保护及相关资金支持和技术发展严重落后。我国在九五计划期间,政府拿出了360亿(约45亿美元)主要用于污染控制和防治,这是近两倍于六五、七五和八五计划986-2000)之和的环保投资,然而这一数据仍然低于1%的GDP数量。“十五期间”环境污染投资首次突破GDP的1%。达到1.18%。但这一投入并不能满足环境保护的基本需要。据环保总局与世界银行的研究表明,每年环境污染造成的损失占GDP的百分之四到八,再加上生态破坏带来的损失,总的占到GDP的百分之十三到十五。在《中国绿色 国民经济核算研究报告2004》中指出。中国2004年全年环境污染造成经济损失占全年GDP的3.05%,治理成本占GDP的1.80%,如果在现有的治理技术水平下全部处理2004年排放到环境中的污染物,需要一次性直接投资约为10800亿元,占当年GDP的6.8%左右。同时每年还需另外花费治理运行成本2874亿元(虚拟治理成本),占当年GDP的1.80%。这一切资金要求与我们现有的投人数额存在着相当大的差距。 我国经济发展正面临资源短缺的约束,但这只是表面现象,问题的根本还是在于我国的经济增长方式是一种粗放型的方式。经济的增长主要是依靠资源的大量投入,造成了大量资源的浪费,产生了一种资源约束的错象。而且这种粗放型经济发展模式也造成我国产品结构、进出口技术结构各方面严重失调,其发展的最终结果都将导致环境的急剧恶化。如果我国有好的市场经济,转变了现在这种粗放型的经济增长方式,那么,就会促使技术的不断进步,能不断地开发出新的资源和提高资源的利用率,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这时,资源约束的现象才会真正消失。 三 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双赢的有效措施 当前我国正处在 工业 化快速发展期,处在环境污染、资源消耗的高峰期,环境状况距离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有相当大的差距。如何在加快发展的同时,切实保护好环境。促进人与 自然 的和谐发展,这是中国2l世纪面临的最严峻的挑战之一。 1 把环境保护作为基本国策来抓,加强各部门合作,最重要的是各级政府、各级管理部门、各级领导要牢牢树立 科学 发展观念,实行环境与发展的综合决策。同时,必须树立正确的政绩观。要用绿色GDP核算体系代替传统的GDP核算体系,把环境保护纳入各级政府的政绩考核。 2 把环境保护作为产业来抓,分配更多的资金与技术资源给环保产业,加快先进环保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逐步形成环境保护技术研发体系,将环境保护产业作为新的经济增长点。积极推动环保产业化进程,逐步规范环保产业市场,积极推动环保设施运营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建立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环保产业宏观调控和运行体系。 3 把循环 经济 的 发展 作为新时期经济发展的重点工作,彻底放弃传统的粗放型经济发展模式。有效发展循环经济需要完善的 法律 体系的支撑,循环经济的发展与传统的回收利用不同,它不是依靠计划安排来实现废旧物资的回收再生,而是通过法规和标准的严格执行,通过市场运作来发展的。因此,在循环经济的建设过程当中,我国还需不断加强环境法体系的建设工作,并赋予相关工作部门有效的执行权力,在完善的循环经济法律框架下,有效推行循环经济的全面发展。 4 把国际合作视为解决我国环境保护问题的重要工具,通过官方和非官方的各种渠道,通过政策讨论与对话推动我国在环保领域的国际合作,提高 中国 在环境政策、管理、技术及方面的能力,积极引进环境保护资金和先进的环境管理理念。为中国的环境保护事业提供动力与支持。 浅谈中国经济发展路径:浅谈经济自由与未来中国经济发展 论文关键词:经济自由;中国经济;中国未来经济 论文摘要:改革开放20多年以来,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取得了阶段性的巨大成就,初步实现了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制度转型。我国的经济自由也得到日渐扩大。但是,在看到我国的市场主体经济自由日渐扩大的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当前妨碍经济自由的现象也还是存在的,而且有的还比较严重。因此,文章对于我国经济自由的研究,就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和实际意义。 目前,我国在市场的下层,一般的商品流通、居民消费、市场竞争等都在按照自由市场的规则进行,但在市场的上层,在重大资源的配置上,却依然按照计划体制的那一套,诸如土地、资本、行业进入管制、金融信贷等方面,在其中,自由市场的原则体现的并不充分,甚至根本无法体现。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呢?关键在于人们对经济自由的含义还不十分清楚。 一、自由经济概述及我国自由经济发展现状 (一)自由经济概念 经济自由这个总被人们议论的概念,似乎又很难找到一个公认的统一的定义。在梁小民先生(1993)的《经济学大辞典》中也有这个词条[1],但也没有直接给其下明确的定义,而只是引述亚当·斯密和穆勒等西方经济学家提出的观点以及哈耶克、弗里德曼等新经济自由主义者的观点。 笔者认为,根据经济自由主义者的主张和众多学者对经济自由的描述,可以对经济自由做出如下定义:经济自由是指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经济主体按照自己的意志从事经济活动的权利,它包括投资自由、经营自由、竞争自由、消费自由、劳动自由等内容。 (二)我国自由经济发展现状 1997年中国共产党召开第十五次代表大会,提出“公有制实现形式可以而且应当多样化,促使中国出现了新一轮的思想界解放高潮。这次思想解放促使经济体制改革快速进入最后攻坚阶段。2002年召开的中共“十六大”提出,21世纪头20年改革的主要任务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即在2020年建成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更具活力、更加开放的经济体系。中共中央“十六大”提出“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发展目标,要求新世纪的头20年,基本完成工业化,初步实现城市化,2020年GDP比2000年翻两番,人均达到按2002年汇率计算3000美元水平。从2002年的2864.07亿美元增长到2006年末的10063亿美元,外汇储备跃居世界第一位。以国有商业银行上市、资本市场股权分置改革、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短期融资券发行为标志,中国金融体制改革进一步向市场化、国际化迈进。到2020年,城乡、区域发展差距扩大的趋势逐步扭转,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基本形成,家庭财产普遍增加,人民过上更加富足的生活。这开启了中国新一轮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大幕。 因此,对经济发展的历史加以考察可以发现,无论是私有制国家还是公有制国家,都存在着经济集中与经济民主自由的相互运动。“切实推进党和国家政治生活的民主化、经济管理的自由化、整个社会生活的民主化”,是整个国家发展的基础所在。 二、经济自由与市场经济发展 (一)经济自由是市场经济的本质要求 经济自由之所以是必要的,在于以下几点: 1.经济自由能够使市场的结构出现活力,可以从上到下使经济的资源及运行按照自由市场的原则进行,可以有力地抗拒来自政府的不恰当干预。企业作为经济的主体可以自行决定自身的发展战略。政府不必也不能参与市场竞争,只能是规矩的制定者或裁判者。 2.经济自由度的扩大,可以充分激励经济个人主义的行为,使个体在自由的经济运行框架下发挥自己的创造性和积极性。 3.经济自由是全方位的,经济自由的含义隐含着经济单位在起点上的公平,过程中的规范、透明、公正。 4.按照马克思的研究,经济决定政治,经济自由能够影响着政治自由的实现。经济个体的自由必然会营造一种市场的自由,市场的自由又会要求政治的自由。所谓政治的自由就是以政权的合理安排来保证经济利益的平衡。 (二)经济自由是市场经济秩序的基础 市场经济秩序之所以具有效率优势,我们可以把市场经济理论与自由主义相互勾连起来。市场经济秩序的效率优势与经济个体的行为自由联系在一起。经济活动是人类最基本的活动,它为各种目标的实现提供着不可缺少的手段。“仅仅是因为我们能够自由地选择自己的手段,我们才能够自由地选择自己的目标[2]”。由此可见,经济自由是一切其他自由不可缺少的条件,它为个人自由的本质性实现创造了物质前提,是包括思想自由和政治自由在内的其他重要原则的前提和基础。 作为一种个人行为自由,经济自由不仅包括企业家的生产自由,也包括消费者的消费自由。这种自由表明的是一个人的经济行为不受其他人因专断意志而产生的强制状态,它意味着始终存在着个人按自己的决定和计划开展其经济活动的可能性。可见,这种经济自由所指向的客体是社会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对自由的侵犯只能源于他人的强制行为,而与个人所面临的各种物理条件的选择可能性无关。与之相反,经济自由的价值恰恰体现在,它是现代文明得以产生的前提条件和重要手段。 (三)经济自由造就市场经济效率 只要不存在各种不正当的强制,经济自由就趋向于造就出一种竞争的态势——这种竞争不同于完全竞争,而是一种不断逼近完全竞争均衡态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经济个体力图寻找一种最佳的方式,以保证最有效地利用其所拥有的专有性知识。基于创新活动的不断扩大,自由竞争的市场秩序带来了分化与多样性;实际上,这也就意味着社会分工,尤其是知识分工的不断扩大和深化。自由竞争的市场秩序造就了活动期间的经济个体的分化和多样性。这种经济秩序“之所以可取,不在于它能保持一切因素各就其位,而在于它能够生成在其他情况下不可能存在的新力量。 三、以经济自由推进中国的经济进一步发展 (一)经济不自由仍是阻碍中国经济发展的主要障碍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推进,各项政策的不断改进,经济一步步朝着市场化方向的转变,我国的经济自由化程度逐步提高。从经济自由度数据来看,我国经济自由度从1995年到2000年呈明显的自由度扩大趋势,2000年到2004呈现了一定程度的波动,2000~2004年的波动的原因可能是由于中国采取了积极的财政政策,国有企业缴税上升,2004年到2006年呈现更加明显的自由度扩大趋势。 2007年,参与世界经济自由度指数测评的有157个经济体,平均得分为60. 6分。其中自由经济体7个,较自由经济体23个,中等自由经济体48个,较不自由经济体60个,受压制经济体19个。美国传统基金会的《2007年世界经济自由度报告》显示,2007年我国经济自由度为54. 0分,比2006年低1. 4分,比世界平均水平低6. 6分,居世界第119位,列为“较不自由经济体”。我国在政府对经济干预的程度、贸易自由度、劳工自由度和货币自由度四项指标中表现较好[3]。但是,由于我国的法律体系较为薄弱,一些企业在发生纠纷时往往诉诸仲裁机构解决。因此,我国在产权一项中得分较低。而中央银行对外汇的流入与流出实行管制以及较高的不良贷款比率,致使我国的金融自由度处于世界较低的水平。 (二)扩大经济自由度,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我们必须认识到,当前我国社会依然存在的限制人民的经济自由的种种做法,实质上是封建主义“人治”传统的余毒尚有残存的表现。在中国,先秦儒家的思想中就有重义轻利的价值取向。以西汉时期,董仲舒把重义轻利的价值取向推向极端:“正其谊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4]。从此之后,历代封建统治者均从思想文化上和政策法规上扼杀普通老百姓自主求利的自由权利,否定人民群众个人利益的神圣不可侵犯性。 这就要求我们尊重经济自由。它仅仅是国家的一项消极义务,国家的积极保障经济自由才是作为市场经济中经济自由得以实现的关键。市场是权利交换的场所,也是权利冲突的地方,不同主体的经济自由在市场上发生碰撞,划分彼此合理的界限成为必要。例如,国家运用宏观调控以履行生存权、发展权过程中也会限制一定的经济自由,又如,国家执行保护、履行人权的物质基础就是通过限制公民财产权而获得的国库收入。 由此可见,经济自由是每个国家发展经济时力图营造的最佳状态,一方面,“人们奋斗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人们为自己的私利劳动,私人财产受到保护,劳动积极性能得到最大程度的发挥,整个社会财富也就随之得到增加;另一方面也应该看到,经济自由也是达到政治自由的一个不可缺少的手段,从而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浅谈中国经济发展路径:当前中国经济发展的约束性因素与对策研究 摘要:2008年前三季度统计数据显示,当前中国宏观经济在通胀压力明显的同时出现了增速放缓趋势。那么,如何看待2008年前三季度统计数据和增速放缓趋势?深入分析国际经济走势和中国经济的整体形势,厘清当前中国经济发展面临的诸多约束性因素,并围绕如何实现“保增长”和“控物价”两个目标而提出对策性建议。 关键词:经济发展;约束性因素;对策研究 国家统计局2008年10月20日10时举行新闻会,公布了前三季度中国经济运行数字。数据显示,第三季度gdp增长9.0%,比上年同期回落2.3个百分点,为四年以来首次降至个位数。如何看待2008年前三季度统计数据,如何在纷繁复杂的经济现象中深刻分析国际经济走势和中国经济的整体形势,厘清当前中国经济发展面临的诸多约束性因素,并采取正确的经济政策,以保持中国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一、当前中国经济发展形势分析 当前经济运行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主要是国际金融市场动荡多变,尤其是石油、粮食等大宗商品价格的不断飙升,世界经济已出现了低增长高通胀的不良苗头,国际经济环境中的不确定不稳定因素明显增多,对中国经济的影响不断显现。 (一)国际经济形势 1.国际市场物价飙升。从2003年下半年开始,国际油价持续上涨。2003年初,国际石油28美元/桶,到了2008年1月2日,国际石油攀升至每桶100美元。同时,以铜、铝、锌等为代表的金属类产品价格近年来涨势惊人,2008年国际铜价由2002年1 800美元/吨飙升至8 000美元/吨,目前基本维持在7 600美元/吨上方。由于2006—2007年度,气候造成的减产影响了世界大部分主要农产品出口国,国际市场小麦等粮食价格被推升至十年最高水平。 2.全球金融市场动荡不安。次贷危机爆发以来,美国金融市场的动荡日益加剧。2007年以来,美国次级抵押贷款公司——新世纪金融(new century financial corp)、美国住房抵押贷款投资公司相继宣布申请破产保护。2008年9月15日,雷曼兄弟公司的破产进一步冲击全世界资本市场,给美国甚至全球金融体系的未来发展造成重大影响。按格林斯潘的话说,这就是一场“百年一遇”的金融危机,危机还将诱发全球一系列经济动荡。 3.西方主要发达国家和地区经济增速下降。美国经济减速明显。由于美国次贷金融危机和房地产市场衰退的影响,使得美国总需求中超过了70%比重的消费支出出现下滑。美国芝加哥联邦储备银行周一公布的报告显示,美国2008年8月经济活动再度放缓,受工业产出下滑和就业市场疲软冲击,美国2008年8月失业率上涨到五年高点6.1%。失业率的上涨可能打击消费支出,加大经济陷入更深衰退的风险。 日本经济增长乏力。在世界经济动荡的时期,日本2008年第二季度gdp环比负增长,gdp同比增速继续保持下降的态势,经济扩张动力衰竭的迹象明显。日本《分行业企业季度财务报表统计数据》报告显示,2008年1—3月当季企业利润同比下滑17.5%,企业销售收入下降导致企业利润连续第三个季度出现下滑。 高油价让欧盟经济负重运行。高油价对欧盟经济的冲击首先是抑制消费,进而拖累整体经济增长。2008年9月10日,欧盟委员会最新《欧盟中期预测报告》。报告提供的统计数据显示,2008年,欧盟27个和欧元区15国的国内生产总值增长速度预计分别为1.4%和1.3%。比2008年4月的预测值分别下降了0.6个百分点和0.5个百分点。随着金融危机的不断加剧、大宗商品价格持续走高以及全球各主要经济体住房市场的急剧下挫,欧盟经济走势将持续下滑的预期已成为现实。 (二)中国经济形势 中国经济基本面是好的。2008年前三季度中国gdp增长9.9%,尽管与2007年同期比回落近3个百分点,但这个速度仍然快于改革开放以来的年平均增长速度。特别是这个速度是在国民经济遭遇一系列重大的自然灾害和世界经济金融危机的情况下取得的,更说明中国经济发展的动力仍然十分强劲。 1.农业生产形势良好,工业企业利润稳定增长。据初步统计,夏粮产量12 041万吨,同比增长2.6%;早稻产量3 158万吨,比上年略增6.2万吨;秋粮丰收已成定局。前三季度,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5.2%(9月份增长11.4%),比上年同期回落3.3个百分点。而1—8月份,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润18 685亿元,同比增长19.4%。 2.国内市场销售增速继续加快,居民消费价格涨幅继续放缓。前三季度,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77 886亿元,同比增长22.0%(9月份增长23.2%),比上年同期加快6.1个百分点。其中城市社会消费品零售额53 165亿元,增长22.7%;县及县以下零售额24 721亿元,增长20.6%。前三季度,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4.1%,其中,9月份同比上涨6.2%,环比上涨0.3%,涨幅比上半年回落0.9个百分点。其中,新涨价因素占2.2个百分点,翘尾因素1.9个百分点。 3.出口增速有所回落,外商直接投资大幅增加。前三季度,进出口总额19 671亿美元,同比增长25.2%。其中,出口额10 741亿美元,增长22.3%,回落4.8个百分点;进口额8 931亿美元,增长29.0%,加快9.9个百分点。前三季度,实际使用外资金额744亿美元,增长39.9%,比上年同期加快29.0个百分点。 二、造成中国经济增长速度放缓的成因 当前中国宏观经济在通胀压力明显的同时出现了增速放缓趋势。这一经济形势不是某个因素造成的,而是源于特定经济增长方式、并由多重因素交汇作用而产生的结果。 (一)城乡居民扩大消费的脚步放缓 1.物价持续上涨弱化消费能力。一年多来,与居民生活息息相关的食品涨价最为凶猛。作为居民生活首选必需品,食品支出日益增加,导致部分地区居民的实际消费能力日益弱化,多数家庭无奈之下只能压缩其他消费品开支。据国家统计局湖北调查总队调查,在农民生活消费的九种主要食品中,除蛋类消费量有较大幅度上升外,食用油和蔬菜的购买量仅小幅增长,其他食品消费量均呈下降趋势。尤其值得关注的是,食品价格上涨使得城市低收入群体生活负担格外沉重。第一季度,北京市城市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6%,单是食品涨价19.1%就拉动总指数上升5.59个百分点。为此,不少困难家庭被迫减少其他消费、降低生活标准和质量,以应对不断袭来的食品涨价风潮。 2.实际收入增速放缓抑制需求。扩大消费要有收入可持续增长作保障。但是,当前中国城乡居民实际收入增速正在减缓。尤其是2008年沪深指数一路走低,致使上亿基民股民不仅财产性收入大幅降低,甚至连多年的积蓄也蒸发近半。面对家庭财产转瞬骤减、生活支出随涨价疾增的严峻现实,投资者及其身后数以亿计的家庭成员都或多或少地抑制了消费需求。有资料表明,第一季度,广东城镇居民人均财产性收入同比下降14.6%,于是,同期该省城市消费品市场零售额增幅便由上年同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0.1个百分点变为落后全国平均值3.9个百分点。 3.对未来预期不乐观弱化消费者信心。由于受美国经济衰退、各种不确定因素增多、中国通胀压力加大等消极因素影响,目前中国城乡居民对未来支出预期普遍存有顾虑,消费信心不足,消费欲望减弱,都将制约整体消费规模和消费水平的提升。 (二)人民币持续升值 人民币持续升值使外贸企业的处境更加艰难。有关研究数据显示,人民币每升值1%,纺织行业的利润总额将下降2%~6%,出口增长速度总体放慢0.3~0.4个百分点。事实上,由人民币升值带来的出口压力已经在近期的相关数据中得以显现,许多企业正在失去出口贸易的兴趣。2008年2月份贸易数据显示,当月中国对美国纺织服装出口13.86亿美元,出现了-17.60%的负增长。其中纺织品和服装各出口5.24亿美元和8.62亿美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幅度分别下降了8.23%和22.41%[1]。 虽然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经济结构的不断升级,中国出口产品的结构也在不断升级,已经从最初以出口原材料和初级加工品为主发展到现在出口具有中等技术含量的工业制成品为主。但这些产品基本上不存在技术上的障碍,即它们既不是垄断性行业,也不是垄断性产品,因此进入的壁垒比较低。如果人民币升值或者价格提高,这些产业就会转移到印度、越南等国家。而在目前出口企业已经处于国内原材料涨价和劳动力成本上升等问题的重压之下时,再加速人民币升值,外贸企业将面临更加艰难的处境。 (三)矿产资源和粮食价格的持续攀升 随着国际市场原油、铁矿石、粮食等初级产品价格的不断上升,中国经济面临国际初级产品持续大幅上涨的外部环境,承受着输入型和成本推动型通货膨胀的双重压力。 1.引起物价指数上涨。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08年8月份,中国的居民消费食品类价格同比上涨10.3%。其中,肉禽及其制品价格上涨8.0%,粮食价格上涨8.0%,油脂价格上涨22.7%,水产品价格上涨16.4%,鲜果价格上涨13%,鲜蛋价格上涨2.7%。如果国际石油、粮食、铁矿石等产品价格居高不下,会进一步推动中国cpi的增长,使中国经济面临更大的通货膨胀压力。 2.加大企业成本,压缩利润空间。由于中国工业规模空前扩大,中国工业原来依托的国内能源、资源供应,已经难以满足规模扩大的需要。巨大的生产规模,使中国许多产业的产业链条加速向国外延伸。对能源、原材料的需求将推动工业中间投入的成本提高,从而在整体上推动工业品的成本提高,各行各业的盈利水平就会因此下降甚至导致严重亏损,企业可能收缩生产规模,全社会的经济活力会因此下降。 3.增加居民消费支出。个人消费者将直接成为全球石油、粮食、铁矿石等产品价格的上涨的承受者,今年以来,由于粮食以及国际原材料价格不断上涨,中国农产品和工业制成品价格积聚攀升,明显增加消费者的支出,并导致部分消费紧缩或消费转移行为的产生。 (四)美国次贷危机引爆金融危机 美国次贷危机引爆的金融危机对中国社会经济发展的影响。 1.出口和gdp增速将会放缓。中国出口占gdp比重高达40%,欧、美、日居中国出口的前三位,合计出口额占中国总出口额逾50%。金融危机导致美、欧、日消费需求下降,将降低中国产品的出口。出口是中国经济增长的主要发动机,出口增速的减缓,必然减缓gdp增速。 2.生产资料价格大幅度攀升。金融危机发生后,美元继续贬值,以美元定价的国际大宗商品包括石油、矿产品等原材料的价格将进一步上涨。中国是世界上新增石油需求最高的国家,又是世界上最大的钢铁生产国和铁矿石进口国,所以受资源价格上涨的影响很大。据统计,2008年1月份,中国ppi同比上涨6.1%。 3.国际热钱更多涌入。美国金融危机风暴下,由于人民币升值预期强烈,大量热钱甩卖美元资产,转而进入中国资本市场,加剧了货币流动性泛滥的问题,不利于抑制已很严重的通货膨胀。 三、实现中国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对策思考 当前中国经济面临通货膨胀压力显著而经济增长放缓并存的难题。如何实现“保增长”和“控物价”的两个目标?我们认为,实现“保增长”和“控物价”两个目标不能依赖单向的经济政策,必须发挥多种政策工具的组合效力。 (一)实行差别性货币政策和多元化财政政策 1.所谓差别性货币政策,就是货币当局在采用从紧政策以控制物价上涨的同时,按照“区别对待、有保有压”原则,助于有限的信贷扩张推动农业发展,并降低民营中小企业的融资门槛,拓宽民营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 2.所谓多元化财政政策,就是财政当局在实施稳健性财政政策的基础上,按照“分类指导、结构调整”原则提升政策的调控效力。当前,从“保增长”的角度看,在财政收入高速增长而经济增速开始放缓的背景下,通过调高个税起征点、降低或取消利息税、促进以扩大抵扣范围为主要内容的增值税转型、适度扩大出口退税政策的适用行业等刺激内部需求、减轻企业压力。从“控物价”的角度看,建立严格、透明的财政支出管理体系,抑制公共支出过快增长而诱发物价持续走高,同时应继续加大对农业的直接补贴,通过农产品增产缓解农产品主导型的通货膨胀压力,并加大对低收入地区和群体的财政转移支付,以对冲物价上涨对这些地区和人群的财富再分配效应。 (二)加大支持中小企业出口力度 2008年统计局数据显示:出口额10 741亿美元,增长22.3%,回落4.8个百分点。针对世界经济危机导致对外出口增速放慢、珠三角以及浙江的中小企业发生破产的情况,在10月17日国务院召开的常务会议上明确提出了要特别关注劳动密集型企业当前面临的融资困难,进一步加大对中小企业信贷支持力度。 当前,根据国内外经济运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变化,中央银行提高调控的针对性和灵活性,引导信贷资源向三农、中小企业和灾区恢复重建等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倾斜。金融机构要更加重视中小企业信贷工作,不断完善适应中小企业特点的信贷模式,部分金融机构成立了专门的中小企业信贷部门和专营机构,为中小企业量身定制的多元化创新产品也不断丰富。地方性银行也要结合当地和自身特点,立足于县域和社区金融服务,在满足审慎监管要求、确保稳健经营的同时,充分运用自筹资金加强对当地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2]。 (三)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增加中低收入群体收入 1.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拉动消费,扩大内需,是近年来每次经济工作会议上政府提出的要求,而进一步完善医疗、住房、养老等方面的社会保障制度则是减少储蓄存款和刺激消费的重要手段。政府要进一步完善有关政策措施,完善基础义务教育制度、医疗保险制度、失业救济制度等基本保障体系,加大资助困难学生、优抚救济、住房保障等方面的支持力度,加大保障民生投入力度,切实保障低收入群众和特殊群体的基本生活,消解百姓的后顾之忧,给消费者创造敢于消费、愿意消费和可持续消费的良好环境。 2.增加中低收入群体货币收入。消费拉而难动的根本症结在于老百姓的消费实力有限。因此,我们必须加快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努力提高城乡居民、特别是农民和城镇低收入者的收入水平,充分释放居民的消费潜力。 在当前收入分配差距不断拉大的背景下,与其动用财力平抑物价平均水平,不如增加对中低收入群体的补贴。事实上,物价上涨在相当程度上是对一部分产品(主要是农产品、资源品和劳动力)长期以来形成的低价格的一种矫正,具备一定的合理性。因此,政策上不宜对这部分产品价格的合理上涨进行过度干预。当前,政府重点要做好对城乡居民中低收入群体的保护工作,加大对这部分群体的转移支付力度。扩大内需的着力点应放在启动农民的消费上。 (四)加强区域合作力度,应对金融危机 区域合作是应对当今全球金融危机的良策。目前这场全球金融危机比十年前东南亚金融危机影响要大,没有哪个国家能单独应对。因此,区域合作显得非常重要。东盟秘书处秘书长素林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表示:“区域合作是应对全球金融危机,将其影响降至最低的良策。在此关键时期,如果中国和东盟双方携起手来,就能应对金融危机的影响,缓解金融危机对我们的压力。” 2008年5月,中日韩3国和东盟10国决定设立共同外汇储备基金,以提高本地区集体抵御金融风险的能力。按照协议即将筹建的共同外汇储备基金规模将达到800亿美元,如果这13个参与国家中任何一国的金融形势出现紧急情况,或国际收支出现严重不平衡并危及其金融体系时,均可申请动用该外汇储备基金。 此外,日本和印度2008年6月还签署了一项总额为60亿美元的双边货币互换协议,以预防金融危机发生。贸易依存度上,中日韩与东盟(10+3)区域内的贸易已占其外贸总量的40%~50%。2007年度日本出口额的28.6%流向亚洲新兴国家,而对美出口已下降到19.5%。区域内贸易的上升很大程度上减轻了亚洲国家对外部市场的依赖,增强了集体自保的能力。 浅谈中国经济发展路径:基于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中国经济发展路径选择 内容提要 作为全球经济的区域增长极之一,我国经济发展方式的优劣直接决定着发展质量、国际化能力和全球主导力,也直接影响大规模灾后重建的效益以及应对全球金融危机的能力。本文从我国经济发展现状入手,深入分析当前我国经济发展方式不合理的根源,在此基础上探讨转变发展方式的有效路径。 关键词 发展方式 国际金融危机 发展路径 一、引言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经历了一次又一次的历史性突破。近年来,全国上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走中国特色的新型工业化和新农村建设,发展现代服务业。我国已经成为全球最耀眼的区域经济增长极。虽然在2008年我国同时遭受了特大地震和国际金融危机的双重冲击,我国的国民经济仍然保持了较快发展,各项社会事业取得新的进步。 然而,由于经济发展方式滞后于生产力和生产水平的发展,我国经济的稳定性在弱化。汶川大地震对西部产业的摧毁性破坏以及国际金融危机给我国造成的巨大冲击,显示出我国作为全球区域经济增长极仍然存在诸多问题和不足,同时“二次危机论”时有提及。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和金融体系表现出一种似强而弱的状况,经济发展的长期和短期不协调表现得极为明显。我国必 须从粗放型、三高一低(高投入、高消耗、高排放、低效益)的发展方式向集约、开放、高效的发展方式转变,才能最终实现富民兴区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世纪目标。 二、中国经济发展走势 (一)gdp增长实现“v”型反转 我国gdp增长率自到达2007年第二季度的峰值14.0%后,受经济波动的周期性因素——金融危机的影响一路下滑,再加之2008年汶川特大地震这一非周期性因素的作用(经济非周期性因素指在经济周期运行中干扰经济正常波动,使经济运行偏离其正常波动轨迹的诸因素),使得2008年第三季度的跌速更快,直至2009年第一季度触底(6.1%)。而后,在中央4万亿投资的拉动等因素下,开始回温,到2009年第四季度达到9.7%,我国经济的波动呈现出较明显的“v”型走势,如图1所示。 (二)中国经济的增长是应对全球金融危机的有效“减速阀” 中国经济对世界经济增长率的贡献度在逐年上升。2001年后,这种贡献表现尤为显著。以2006年为例,当年世界经济增长率为5.41%,中国经济的贡献为1.62%,远高于美国的0.56%,日本的0.13%,欧盟的0.42%。2008年,在国际金融危机及汶川大地震的双重打击下,我国对世界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超过了20%,可以说中国经济对处于下滑阶段的世界经济起到了“减速阀”的作用。 (三)新旧长波交替与转变发展方式的叠合 当前,世界经济正处于第五次长波的下降阶段,该阶段预计于2035年结束,然后在新技术革命引发的产业革命推动下步入第六次长波的上升阶段。因此,未来二十五年是世界经济新兴产业的酝酿时期,也是中国经济发展的关键时期。在这样一个关键时期,需要确定中国经济在未来几十年发展的主题和主线,采取针对性的政策和措施,在下一轮长波开始前着力解决好制约当前经济发展的能源问题和环境问题,调整产业和贸易结构。 三、我国经济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产业结构趋于合理。但产业链尚需优化 产业结构不合理、不协调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阻滞力。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三次产业结构不断调整和优化,农业比重不断缩小,服务业比重不断提高,但是依然没有形成以现代服务业为主导,以工业为中心,以农业为基础的现代产业结构。特别是广大农村和中西部等偏远地区,一、二产业比重过高,服务业“润滑”效应不充分,导致产业衔接脱节,三次产业独自艰难发展,产业链条无法建立或者无法发挥作用,产业之间的互动互促流于形式,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必然举步维艰。 (二)内需结构不断完善,但经济推动力不强 我国居民消费结构不断改善,消费品种类齐全,消费水平不断提高,消费总量快速增长。但消费增长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力量仍未改观,本应作为“三驾马车”的主推力拉动经济发展的消费没能发挥出应有的作用。特别是高档消费和农村等偏远地区的消费潜力没有发挥出来,“马太效应”明显。2008年,我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之所以在绝对量和相对量上都达到创纪录的水平,其本质上并非一般性的内需扩大,主要引致因素有二:其一是cpi指数高启,5,9%的cpi增长率虚抬了零售总额;其二是南方雪灾、汶川地震和北京奥运会带来的临时需求,这并不能说明一般性居民日常生活消费的提高,更无法概说内需的扩大。 (三)储蓄和投资总量不断扩大。但二者的融合需要进一步强化 特殊国情决定了我国是一个高储蓄国家,由于历史遗留的传统观念,同时社会保障体系不够完善,我国居民储蓄总量连年剧增。受金融危机和自然灾害等影响,未来收益的不确定性增大导致了2008年居民储蓄出现25,3%的反常增长。而同年投资主要偏向金融、商贸服务和基础设施建设,这主要是金融危机的引致作用。虽然储蓄和投资的总量及增长速度在不断扩大,但是储蓄向投资转化的渠道少且不畅。2008年我国储蓄余额超过21万亿,但是投资的主要来源并不是居民储蓄。从近几年的投资情况看,资金主要来源于国家财政、企业债务、企业内援资金以及外来资金。农村和西部地区社会经济建设所需的资金更是少之又少。储蓄和投资的非融合、难转化也引致了经济发展方式的粗放。 (四)外贸发展迅速。但粗放和结构问题依然明显 我国对外贸易保持了三十年的高速发展,但一直以来我国对外贸易特别是出口均是以资源型和劳动密集型为主导,高新技术和高附加值产品的出口比重低,外贸的主要推动力和主体是外商投资企业而非本土企业,这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了外商直接投资可能带来的是复出口,并没有从实际上推动我国经济发展;对外贸易以美、日、欧等发达国家为对象,与非洲和南美等欠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往来不够密切;巨大的进出口差额带来的巨额外汇无法得到很好的利用,在金融危机肆虐的背景下面临着贬值的危机。由此造成了两个问题:一是资源浪费巨大,加剧了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资源制约性;二是弱化了外贸对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推动力,外贸的虚假繁荣不能从根本上推动经济发展,不能让人民受到实惠。 四、中国当前经济发展方式的引致因素 当前我国经济的粗放、不均衡、低效率的发展方式是由多种因素引致的,具有深厚的历史根源,也有多重现实因素,是长期经济社会发展的积累。 (一)深厚的历史根源及地理区位的差异性 在经历了近代一百多年的战争摧残,以及“”所导致经济形态和体制的畸形发展;直到改革开放以后,我国才步入经济发展的快车道。基础差、底子薄、在国际经济舞台上长时期处于被动地位等问题使得我国当前的经济发展方式必然存在着一些不合理之处。此外,我国地域辽阔,东西差异、南北差异、城乡差异都极大地影响着我国区域经济发展的方式和模式。东部沿海地区由于区位优势,无论在自身发展方式的优化、产业链条的延伸以及国际经济合作等方面都走在了前头,而地域更辽阔的中西部丘陵和山区却依然停留在发展的边缘,区域中心极的影响和拉动作用有限,区域产业链条无法向更远的地区延伸,以至于内地许多偏远地区被动隔离,经济发展方式失去变革的动力。 (二)金融体制发展不完善 本轮金融危机的爆发和扩散主要原因在于金融衍生的滥用和金融监管的放松。我国金融体制市场化改革是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的,尽管发展速度较快,但起步较晚,发育不健全。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区域金融发展体制不完善,广大偏远丘陵和山区缺少必要的金融发展体系,对当地经济发展的推动力不够强,无法连接内外;这种陈旧融资体系的弊端充分表现在灾后重建间断、缓慢的融资服务上。二是区域突围力量不强,当前我国金融国际化的呼声虽然日益强烈,但是金融国际化的步伐依然缓慢,使得我国的国际金融话语权和主导力无法发挥和显现,同时也弱化了我国经济的抗风险能力。金融是经济运行的润滑剂,金融无法实现区域突围,必然导致经济的区域联系不紧密,也必然丧失在大环境中转变我国区域经济发展方式的机会。 (三)社会保障及思维观念跟不上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 由于区域经济发展总体程度不高,局部性的区域不均衡,再加上人口多,基数大等因素,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和保障水平均处于世界较低水平,这使得人们在收入不确定的同时又增加了对未来预期的不确定心理。由于特大地震灾害和金融风暴的突袭,广大偏远丘陵和山区的人们在忙于自救的时候无暇顾及发展方式的转变给他们带来的好处,导致发展方式的转变失去了中坚支柱。同时,各地政府在贯彻国家经发展方式转变政策的时候过多追求总量而忽视质量,在区域产业承接转移上较少考虑环境和可持续发展等因素。大众观点认为:能挣总比不挣好,转变发展方式不能以降低发展速度为代价。 以上构成了我国区域经济发展方式完善的一个主要阻滞因素体系,中国经济的发展必须要突破这个阻滞体系,才能实现发展方式的转变,实现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五、加快发展方式转变的对策措施 要变革当前我国发展方式中的不和谐因素,实现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进而达到富民兴区的最终目的,必须树立科学的发展理念和明确的政策目标。 (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更新经济发展的思维理念 “观念是行动的先导,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型关键在于观念的更新。更新观念是一个不断发展的过程,它会随着社会存在的变化、社会实践的发展扬弃旧有的形式来适应新的实践的要求”(刘万贵、路广平,1998)。我们要转变重物轻人的发展观念,转变把增长简单地等同于发展的观念: 第一,适应经济全球化形势。经济全球化趋势的不断深入,需要将高技术和产业化有机融合起来,大力提高产业结构升级的技术含量,提高中国工业化进程的质量和效益,缩短工业化时间;同时充分利用高科技的发展成果,特别是信息技术、生物技术和新能源等,发挥后发优势,实现各产业的综合提升和产业结构的跨越式发展。第二,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建立一套完整的衡量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考核体系。政府政绩、官员政绩的考核要转向就业的增加,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社会保障覆盖面的扩大,环境保护的增强以及民主、科学、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等方面的进步;要强调如何更有效的降低能耗和保护生态环境的成本,避免资源浪费与资源约束并存;必须冲破传统的经济增长观念,树立新的以现代工业和信息文明为基础的价值观;同时还要建立绿色gdp核算体系,发展低碳经济。从根本上改变社会代价过大、资源消耗过高、环境不断恶化、生态加剧破坏的粗放经济增长方式,全面降低发展的成本。 (二)以改革为动力,建立健全与经济发展方式相适应的制度框架 经济体制的转轨是转变发展方式的客观要求和制度保证。中国经济发展方式演进的关键,需要进行深入的制度改革,包括能源价格制度、产权制度、经营管理制度和分配制度等;另一方面政府行为应以服务型政府为主,以提供公共产品为依托,强调和发挥市场的主导性作用。加快建立健全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配套的社会保障体系,积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第一,全面培育和完善市场体系。打破条块分割下部门利益、地区利益的相互掣肘,加快市场的统一进程,在充分发展商品市场的基础上,重点培育金融、劳动力、技术、信息、房地产等要素市场,完善生产要素价格形成机制;在制度上确保土地、资本、劳动力、技术等要素资源在竞争性市场上的自主流动性、可得性和选择性,使企业和个人的资产存量、收入存量、劳动力存量可通过市场调整、重组和优化,达到全社会资源优化配置的目的。最重要的是实现各市场和主体的紧密联系,构建反应灵敏的灾害和危机预警及应对机制。 第二,健全市场规则,强化风险控制体系。维护市场秩序,打破地区封锁、部门垄断,调整市场布局,促进全国统一市场的形成,确保市场对经济运行调节功能的发挥;充分建立应对国内外经济形势变化的预警机制,增强国家应急能力和宏观调控能力(笔者选用了中国国内生产总值、中国出口、全球最终消费支出、全球资本形成总额、全球政府最终消费支出和全球进口六个指标,利用五年期、十年期相对强弱指数和随机指数计算方法构建的“我国与世界监测与预警模型”,对中国经济与全球经济联动进行连续性的监测和预警具有一定实际意义);要尽快健全和规范各种社会中介机构,使由职业介绍、就业训练、失业保险和劳动服务四大支柱组成的就业体系成为有力的社会保障体系,缓解劳动力不充分就业或失业的压力。 (三)以自主技术创新为中心环节,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第一,以技术创新为纽带,促使科技与生产要素密切结合并不断由旧质向新质转变。技术创新过程必然会提高劳动生产率,也会提高产品的质量、档次,从而带来经济效益的提高。为此应不断增加科研与开发的资金投入,使科技进步建立在坚实的物质基础之上。一方面国家要加大财政资金投人,保证中央和地方财政对科技事业的投入高于当年的财政增长速度;另一方面,要积极鼓励、引导企业成为技术开发的主体,并通过银行贷款、民间集资等方式拓展投入渠道,优化投入方向。同时,要不断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实现科技系统和人才机制的结构调整,造就一支高水平的科研队伍。 第二,以技术创新促进工业自动化、信息化,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技术创新要求用信息技术改造机器设备,改造生产线和企业,实现机电一体化和生产自动化。这不仅可以使企业灵活多样化,适应市场的变化,而且可以提高生产的质量和水平,提高劳动生产率;而办公自动化、信息化要求新技术进办公室,应用电脑等现代化办公设备编制、保管、检索文件,计算数据,开展人事联络,组织会议,实施与检查计划,从而可以准确、迅速、及时处理各种事务,提高工作效率;家庭自动化使新技术进入家庭,不仅提高了生活质量和劳动者素质,而且可以大大节省时间。 (四)以全球绿色经济为经验借鉴,发展循环经济,开拓经济发展的新空间 跨国公司是世界经济里面的最优“经济人”。在经济全球化时代,跨国公司以成本的最小化和利润的最大化为最终目的,在全球范围内“攫取”资源。表面上看,跨国公司的行为促进了全球区域经济的发展,但是,在此过程中许多发展中国家实际上是在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来换取暂时的经济增长。因此,如何在实现经济增长的同时又很好地保护生态环境,已经成为一个全球性课题。中国只有广泛融入世界经济发展的大潮,大力发展以循环经济为主的绿色经济,才能更快、更好地实现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特别是西部地区在灾后重建中更要注意渗透绿色观念和环保观念,重视节能减排,不能走传统的经济发展之路。这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实践,是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有效手段,是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目标的战略选择。 (五)充分发挥政府和市场的双优势效应 市场的自主调节可以高效率的调节资源配置,但是在金融危机等经济发展的特殊阶段,政府适度地运用反周期措施进行宏观调控,结合市场调节的优势,可以降低经济波动带来的影响,优化资源配置。 第一,规范政府和市场的运作机制,通过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的合理选择和结合,提高宏观调控的效率和市场效率,降低市场中风险因素的累积。在近期,要通过利率和税收等手段防范通胀风险,尤其要注意埋藏在股市、楼市中的资产泡沫。第二,加强对石油、钢铁等资源价格机制的管理和改革,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资源市场体系,使有限的经济资源利用到更有效的产业和领域,充分提高产出效率。第三,加强国际合作,通过国内和国外“双渠道”加强国际金融监管、发展对等贸易,对于目前部分国家新贸易保护主义的抬头,既要理性对待、保持克制,又要采取一定反制措施,防止其他国家对中国采取贸易保护倾向的泛滥。第四,全面扩大内需,改善投资结构,由单一投向交通基础设施和大型垄断国企向医疗、教育、脱贫等民生领域转变,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有选择地将投资投向劳动密集型和技术密集型产业,实现农民工的就地择业,解决“民工潮”和“民工荒”的反复出现问题。 总之,汶川大地震和国际金融危机虽对我国经济结构和发展进程造成了破坏,但也推动了我国东中西部经济的重新组合与构架,为产业结构的优化和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提供了机遇和动力。
浅谈管理会计人才体系建设:加快推进我国管理会计人才体系建设的思考 摘 要:2014年是中国全面深化改革的元年,也被业界誉为管理会计的元年。财政部号召全面推进管理会计体系建设,要全面推进管理会计体系建设,人才培养为关键。文章从管理会计人才严重匮乏的现状入手,对其原因进行深入剖析,提出加快推进我国管理会计人才体系建设的对策。 关键词:管理会计人才匮乏 人才能力框架 人才评价体系 引言 要打造中国经济“升级版”的关键在于推动经济转型,而打造中国会计工作“升级版”的重点就在于大力培育和发展管理会计(楼继伟,2014)。要推进管理会计建设,人才培养为关键,是发挥主观能动性的核心,只有培养管理会计人才,壮大管理会计人才队伍,才能为打造中国经济“升级版”服务。 一、我国管理会计人才严重匮乏的现状 目前我国管理会计人才无论在数量,还是质量上都远远跟不上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成为制约管理会计发展的瓶颈,给经济社会的发展带来诸多的负面影响。 (一)数量层面 截至2014年6月30日,我国已有超过1600多万会计人员,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个人会员数量突破20万人;拥有CMA资格的有2100人,培养会计领军人才1132人,为推动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了重要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然而我国有828.7万个企业法人单位,有96.5万个行政事业单位,还有很多民间非营利组织和小微企业,这些单位的会计核算、管理水平的提高、效益的提高都离不开会计工作,更离不开管理会计。从以上数据可知,我国会计人员供不应求,管理会计人才更为匮乏,已经成为当前制约管理会计发展的突出瓶颈。 (二)质量层面 我国虽然有1600多万会计人员,是会计人才大国,但还不是强国,高端会计人才相对缺乏,其中能够较好地为单位管理高层提供有效经营和最优化决策信息的管理会计人才匮乏,人才力量比较薄弱(胡静,2014)。具体表现在: 1.会计人才培养偏重财务会计人才。据有关资料统计,美国企业中有90%的财务人员从事管理会计职位,70%以上的时间用于规划、决策、控制和评价工作。日本松下公司财会部80%的人员都在做管理会计工作。而在我国,有85%以上的会计人员中从事财务会计职位,80%以上的时间用于记录与核算,充当着“账房先生”的角色,90%以上的会计人员没有很好地发挥风险分析、战略制定等方面的职能。由于大部分会计人员大部分时间和精力用于从事财务会计,造成管理会计市场呈现供不应求的现象,目前我国管理会计人员缺口高达300万,需要1000万“账房先生”转型(《指导意见》,2014)。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我国离一些发达市场经济体还有非常大的差距,尤其缺乏能够为企业价值创造和管理服务的管理会计人才。 2.管理会计人才出现“高端人才荒”现象。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部分企业如神华集团、华润集团、海尔集团等逐渐认识到管理会计的价值和重要性,吸收、培育和锻造一支既懂财务又懂业务的管理人才队伍,探索管理会计的应用之道,取得了很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然而仍有很多企业还没有认识到管理会计的“真正”作用,对管理会计人才重视不够,目前部分企业已逐渐品尝到管理会计人才匮乏的苦果。如在波音、空客等大型航空制造企业的采购招标上,一向在成本上具有优势的中国企业并未报出有竞争力的价格,从而导致了竞标失败。笔者认为中国企业竞标失败的主要原因是我国企业缺乏成本管控人才,缺乏与国际接轨的高端会计人才,造成成本预测不准确,竞标时产品报价比别人高,以失败告终。 二、管理会计人才严重匮乏的原因分析 当前我国管理会计人才匮乏,难以有效支持单位管理高层的经营决策,难以为管理会计其他各项建设提供人才储备,难以将管理会计推广应用落到实处。造成管理会计人才匮乏的原因很复杂,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单位管理层对管理会计人才重视不够 目前我国大部分单位管理层已经意识到管理会计有助于单位推进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提升治理能力。但是对管理会计的作用认识仍未到位,对管理会计人才重视仍不足。主要表现在:(1)单位管理层只重视财务会计,将财务会计看成是正业,关注的是如何做账、算账、报账;将无法带来立竿见影的效益的管理会计看成是副业,由于管理者的理念影响会计人员,会计人员也就惰于学习和应用,长此以往,管理会计人才就会出现严重匮乏现象,不利于单位的持续发展。(2)会计人员缺乏话语权。部分单位管理层认为,会计人员只要会算账、报账就行了,故单位的业务会议根本不让会计人员参加,缺乏话语权。由于会计人员对决策者的信息要求不了解,对非财务信息的掌握不充分,使会计人员缺乏施展拳脚的土壤,影响了会计人员参与企业决策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长此以往,会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不高,开拓性不足,工作效率不高,财务分析的效果也就大打折扣。(3)缺乏要求和培养。对本来掌握了一定管理会计知识的人才和招聘到掌握管理会计知识的人才,在管理会计方面的知识和能力掌握缺乏要求和培养,使他们在单位失去了应用知识的机会,长此以往,自然难以获得发展和进步,更不能发挥他们更好地为单位服务的优势。 (二)会计人员的素质不高、工作不到位 财政部会计司负责人指出:“中国尤其缺乏能够为企业价值创造和管理服务的管理会计人才,离英美一些发达市场经济体还有非常大的差距。”主要表现为:⑴部分会计人员学历层次低,专业知识匮乏,没有进行财会及相关业务知识的学习;对会计知识一知半解,更不可能理解管理会计的相关知识。⑵长期以来,我国会计界存在重视财务会计而轻管理会计的思想,会计人员的工作重点始终在财务会计方面,局限于记账、报账,不能较好地为单位管理高层提供有效经营和最优化决策的各种财务与管理信息,加之管理会计不能取得立竿见影的效果,故会计人员抱着多一事不如少如事,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的思想,惰于去学习、钻研。长此以往,不利于管理会计人才的成长和发展。 (三)管理会计人才培养模式和人才评价体系滞后 1.人才培养模式滞后。目前我国大部分相关高校都开设了会计及相关专业,然而这些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中以财务会计为主,注重核算,涉及管理会计的内容很少又不系统,这导致会计及相关专业学生对管理会计的内容了解甚少,根本谈不上应用了。由于人才培养模式滞后,造成我国各相关高校既缺乏精通管理会计的讲师,又缺乏完善而深入的理论知识讲授体系,更缺乏完善的人才培养机制,桎梏了相关教育的发展,从而造成了国内管理会计人才的巨大缺口。 2.人才评价体系滞后。我国于1992年开始对不同级次会计人员能力框架进行系统完善,构建了高级、中级、初级、会计从业资格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等不同级次的会计人才评价制度。截至2013年底,累计有484万人通过考试(考评结合)取得了资格证书,其中,高级近12万人,中级146万人,初级326万人。这一考试选拔评价了一大批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会计专业人才,开创了我国会计人才评价体系,使会计人才的评价、界定更加规范化、科学化,为今后我国会计人才评价体系的发展和进一步完善奠定了基础。然而已有考试和人才能力框架中,以财务会计为主,涉及管理会计内容很少,造成完全能够适应“管理”会计工作的人才相对不足。同时,由于管理会计缺乏科学且明确的人才能力框架和人才评价标准,很难培养出一大批高端的管理会计人才。因此,有必要对管理会计人才能力框架进行专门研究,制定出更为合理的人才评价标准。 三、加快推进我国管理会计人才体系建设的对策 《关于全面推进管理会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提出:“争取在3~5年内,在全国培养出一批管理会计人才,力争通过5~10年左右的努力,基本建成中国特色的管理会计体系。”笔者认为要培养出一批管理会计人才,必须加快我国管理会计人才体系建设。 (一)多方联动,齐心协力培养管理会计人才 管理会计体系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到企业、单位、财政部门、科研院校、会计团体、会计服务机构和广大会计人员等相关各方,是各方的共同使命。因此,笔者认为要将管理会计送到“千家万户”,必须多方联动,齐心协力培养管理会计人才。 1.单位管理层。单位管理层重视管理会计人才培养和任用就能顺利地将管理会计推广应用与发展,反之则阻碍管理会计的应用与发展。单位管理层应做到:(1)加强管理会计意识。单位管理层要深入学习、领会《指导意见》精神,提高自身管理会计知识、素质和应用水平,把管理会计嵌入自身管理和发展中,将管理会计工作纳入本单位整体战略,重视管理会计人才培养和任用,将培育一支素质高、观念新、满足单位需要的管理会计人才队伍列入议事日程。(2)加强对管理会计人员的培养和考核。管理会计人员入职并非一劳永逸,要通过聘请业内优秀人士对管理会计知识进行系统地讲授,实战操作,外出培训、定期考核等方式,这样才能对管理会计人才知识和能力进行重新塑造和提升,才能协助单位在波涛汹涌的经济市场中抓住关键机遇期,乘风破浪。(3)采取轮岗制度。轮岗能让会计人员在各个不同的业务岗位上都得到实践的机会,提升业务水平,塑造优秀管理会计人才。如在日本,管理会计人员需要5~10年的时间在各个部门、各个岗位工作,了解各个部门的运作,把握企业运作规律,只有这样,做出的预测、决策、规划才能做到“精”、“准”。(4)让会计人员有“话语权”。让会计人员参加各种经营会议,参与企业决策,只有这样,会计人员才能充分了解企业的市场定位、战略方向和经营模式等,真正享有“话语权”,才能提高会计人员参与单位决策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做出的财务分析才能满足企业发展的需要。 2.财政部门。财政部门作为国家层面的会计管理层,有义务和责任加强管理会计人才队伍建设,培养一批既有系统理论知识又有实战经验的管理会计人才。财政部门应做好以下工作:(1)继续做好后续教育工作。财政部增加投入,继续抓好会计人员、注册会计师后续教育、全国会计领军人才培养工程和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将管理会计知识纳入后续教育和提升工程的内容,逐步推动管理会计人才能力框架的全面贯彻落实,力争在3~5年内,在全国培养出一批管理会计人才。(2)改革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注册会计师考试内容。笔者认为,不同层次的考试应增加不同的内容,具体为:初级会计资格考试应增加成本核算、成本管理等内容;中级会计资格考试应增加管理会计工具方法的应用的内容;高级会计资格考试应增加战略决策能力等管理会计综合应用能力的内容;注册会计师考试应增加为单位提供管理会计咨询服务所需能力的内容。通过上述全面布局、分层设计,可以有效地提高考生专业能力和会计管理工作胜任能力,培养能够为单位创造价值的合格会计人才。(3)建立专家库。建立管理会计咨询专家库,充分发挥咨询专家的智库资源作用。(4)增加管理会计师考试。为培养一批既具有系统理论知识又具有实践经验的管理会计人才,笔者建议增加管理会计师考试。 3.高等院校。高等院校是培养会计人才的重要力量,应当积极秉承教育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宗旨,将教育活动与实践需求对接,适应单位对管理会计人才的迫切需要。具体做好以下工作:(1)制定科学、合理的人才培养方案。各相关高校应按照管理会计人才能力框架的要求,结合本专业的实际,制定出科学、合理的人才培养方案,设计能够真正培养管理会计人才的课程,形成符合我国国情的、能够有效指导和推动实践发展的中国特色管理会计理论体系。(2)探索和完善管理会计教学内容与教学方法,并通过外部引进、内部培养等多种方式,加强管理会计学术人才的培养,打造专业精湛、联系实际的管理会计师资队伍和研究团队。(3)积极开展校企合作,建立管理会计人才实训基地,为高校师生提供实习场所,使高校培养的管理会计学生更好地满足单位实际需要,同时也为单位提供大量潜在管理会计人才,帮助单位提升管理会计工作水平,实现管理会计人才供需双赢。(4)大力推进会计专业博士、研究生教育培养工作,为社会培养高端的管理会计人才。 4.会计人员自身。会计人员是管理会计工作的主要践行者。管理会计的大发展为会计人员提出了新的挑战,更带来了新的机遇,因此,会计人员要增强主观能动性,积极投身管理会计改革与发展,将管理会计工作落到实处。具体应做到:(1)加强学习。通过继续教育、单位内外培训、主动学习等多种方式,将管理会计的核心思想注入思维中,不断学习管理会计新理论、新知识,在实务中进行创新应用,提升管理会计专业技术水平。(2)立足本职工作。“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管理会计源于实践,重在实践,因此管理会计人才必须要在实务工作中进行锻炼和提高,将管理会计理论知识与本单位实际相结合、与工作岗位相结合,积极主动地将管理会计理念和工具方法运用到单位实际工作中,不断提升管理会计专业能力水平,推动单位管理会计发。(3)勇于创新。作为管理会计人才,必须要勇于创新、勤于思索,注重总结、提炼实践经验,探索客观规律,推动管理会计实践创新;(4)做好“传、帮、带”工作。单位的总会计师、财务总监等高级会计人才要着力提高自身素质,同时,发挥好引导、带动、组织、培养作用,结合单位实际情况,有计划、有目的地为本单位会计人员创造管理会计理论和实践的学习和锻炼机会,为会计人员拓展职业发展路径。 (二)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 各单位和财政部门应以开放的胸襟和国际视野,积极拓展管理会计对外交流的平台和载体,为管理会计人才提供良好的学习借鉴国际先进理念和方法的平台。笔者认为,我国培养管理会计人才应采取“引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引进来”与“走出去”方式,可广泛参与管理会计国际交流与合作,开阔国际视野,熟悉国际环境,掌握国际规则,借鉴国际先进理念和方法,取长补短,为我所用,提升我国管理会计国际影响力和话语权。 结语 打造中国会计工作“升级版”的重点就在于大力培育和发展管理会计(楼继伟)。人才培养是管理会计4+1体系的关键,是该体系中发挥主观能动性的核心,为此,必须加快培育我国管理会计人才,为打造中国经济“升级版”服务。笔者提出上述措施希望能改变现状,培育一支素质高、观念新、能适应现实之需的管理会计人才队伍。 浅谈管理会计人才体系建设:管理会计人才体系建设存在问题和对策 摘要:管理会计作为企业会计体系的分支,其对于企业发展的重要性愈显突出。无论是政策推动还是企业自身的主动行为,管理会计人才体系建设已经成为热点和重点问题。然而,就目前而言,还存在着诸多的问题和不足。本文首先分析我国管理会计发展现状,进而指出目前我国管理会计人才体系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并针对具体问题提出有效对策,以期为我国管理会计人才体系建设提供有效参考。 关键词:管理会计;人才体系建设:问题和对策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深化以及经济全球化发展进程的不断推进,我国企业发展面临的竞争压力越来越大,其现代化管理发展建设的迫切程度也就不断加深。为促进我国经济发展的持续与平稳,实现企业现代化发展,国家财政部于2014年出台《关于全面推进管理会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从政策上推动管理会计人才体系的建设。随着建设进程的不断推进,已经取得了不错的成绩,但存在的矛盾与问题则需要得到充分关注与有效解决。 一、我国管理会计发展现状及问题探析 (一)管理会计人才数量供不应求 在已有的会计人才培养机制的基础上,随着相关政策的出台和落实,我国会计人才数量较以往已经有了极大的突破。以2014年6月相关统计数据为例,我国的会计人员总数已经超过了一千六百万,且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人数已经超过二十万。这不仅有效缓解企业对于会计人才的需求,也推动了我国会计人才培养体系的建设。然而,从会计人才需求单位来看,超过八百万个企业法人单位和超过九十万的行政事业单位需要大量的会计人才,且民间非盈利组织以及小微企业均有着较大的人才需求。目前的会计人才数量远远无法满足实际需求,管理会计人才的供应量则更加不足。会计人才数量供不应求,尤其是管理会计人才数量上的稀缺,导致管理会计人才体系建设进程缓慢。 (二)高质量管理会计人才匮乏 我国管理会计人才供需关系中面临的重大问题还包括高质量人才的匮乏。虽然我国会计人才的数量已经有了较大幅度的增长,但一方面会计人才主要偏重于财务会计人才,另一方面则表现为高端管理会计人才的稀缺。会计体系下既有着传统的财务会计,又有着分化出的管理会计。对于现代企业发展管理而言,单纯拥有财务会计只能满足一般性的财务管理需求,缺乏能为企业提供财务规划和决策、控制等方面服务的会计人员。企业缺乏有效的风险分析和战略决策指导,其长足发展目标也就很难实现。且在社会经济飞速发展的今天,高端管理会计人才的重要性日益凸显,其数量上的匮乏则无法实现企业的高效发展。 (三)管理会计人才培养体系不完善 就我国管理会计人才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来看,首先体现在管理会计人才培养体系的不完善。这体现在高校和企业两个方面:首先,对于高校而言,虽然近年来高校纷纷开设会计专业,着力于会计人才的教育和培养,然而,其教育重点只是会计基础技能和简单的会计技巧,尚未充分关注管理会计教育,管理会计的标准落实不够彻底,无法满足社会对于管理会计人才的巨大需求。其次,对于企业而言,企业的财务会计人员的主要职责作用在于企业的经济核算,并未引进专业的管理会计人才从事企业的管理会计工作。同时,只有极少部分的企业制定专门的管理会计计划,绝大多数企业则完全未制定培养计划或制定计划后未能充分落实和实施。 (四)管理会计理论与实践不统一 随着会计行业不断的发展和转型,管理会计作为会计体系的重要分支,在建设管理会计人才体系时,理论的重要性尤为突出。理论与实践的有效结合,一方面保证了管理会计人才体系建设在理论上的有效性,另一方面则能保证其与实践的充分统一,避免建设过程的架空化。对于我国而言,管理会计理论研究和实践尚处于探索阶段,相关理念水平仍较低,且在先进理论引进的重视程度仍不足。财务会计人员虽然认识到管理会计的重要性和发展潜力,但由于缺乏有效的理论指导,且理论与实践的结合效果尚未凸显,也就使得其一直处于观望状态。 (五)管理会计人才评价机制不健全 管理会计人才评价机制不健全,是当前我国管理会计人才体系建设面临的重大问题之一。缺乏明确和标准的人才评价机制,则管理会计人才体系建设失去重要的基础保障。一方面,没有明确而具体的管理会计人才能力框架。传统会计体系下财务会计有着相对明确的人才能力框架,但管理会计作为会计职能转型的结果,其必须拥有相应的、专门性的标准和框架,才能确保评价的准确性。就我国目前情况而言,管理会计人才能力框架仍沿用着财务会计人才能力框架;另一方面,缺乏标准的管理会计人才评价体系。人才的培养与考察均缺乏有效的参考依据,管理会计人才体系建设也就没有基础支撑。 二、我国管理会计人才体系建设问题的有效对策 (一)完善当前管理会计人才培养体系 完善管理会计人才培养体系,是为实现管理会计人才体系建设提供的基础保障。这主要应从高等院校和企业两方面入手。 1、发挥高等院校在人才培养上的阵地作用。高等院校作为管理会计人才的重要培养基地,其在我国管理会计人才体系建设当中应当充分发挥其阵地作用。一方面,各高等院校应当制定出科学合理的管理会计人才培养方案,结合专业设置的实际情况,不仅加强课程设计的优化,还能逐渐建设起符合中国特色的管理会计理论体系。另一方面,不断加强管理会计教学内容的改革,采取新式和高效的教学方法,确保最佳的教学效果。比外,还应不断推进会计专业研究生和博士的教育与培养,提升管理会计研究与人才培养水平。最后,各高校应不断加强校企合作的开拓,为管理会计人才培养提供实训机会。 2、加强在职管理会计人员的再教育。企业在充分认识到管理会计人才重要性的基础上,通过与高校深度合作以及广泛社会招聘的方式,引入大批优秀的管理会计人才,以加强企业管理会计人才的队伍建设。更为重要的是,应当不断加强对在职管理会计人才的再教育,以不断提升企业管理会计人员的综合素质水平。一方面,通过淘汰式考核机制,保证管理会计人员较高的素质水平;另一方面,建立起系统完善的在职管理会计人员培训和再教育机制。聘请优秀的业内人士开展培训和教授,既加强管理会计知识的教学,又通过理论和实践的结合演绎,不断提升管理会计人员的职业能力和应变能力。 (二)强化交流以促进理论与实践结合 管理会计人才体系的建设离不开扎实的理论基础,更离不开有效的实践支撑,为此,企业应当在自身探索研究与发展建设的同时,还应通过强化与外界交流的方式,实现理论与实践的有效结合。一方面,企业应当加强与行业内其它企业的有效交流,组织同行业企业共同进行管理会计的实践工作研究,并各自分享在管理会计人才队伍建设和管理会计工作开展等方面的实践经验,实现互帮互助,促进整体行业的有效发展,也为企业自身的长足发展打下坚实基础。另一方面,充分借鉴和吸收国外先进经验,加强与国外的有效交流。可让管理会计人才在国外参加实习培训,充分学习国外管理会计工作的先进经验,并实现国外管理会计理念的有效宣传。 (三)建立健全管理会计人才评价机制 建立健全管理会计人才评价机制,一方面构建起实际可行的管理会计人才能力框架,另一方面则建立起相应的人才评价体系,并通过推动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体系的改革优化,实现管理会计人才评价机制的有效建立。 1、建立健全管理会计人才能力框架与评价体系。建立健全管理会计人才能力框架,一方面明确管理会计人才的角色,即分为助理型人才和管理型人才,另一方面则对于人才的基本职能、核心能力和能力具体要素、培养措施等进行有效明确。以职业知识和职业技能、职业价值观作为管理会计人才能力评价的主要指标。在评价体系建设上,以职业能力和能力两方面作为评价对象,且为人才评价提供准入限制和技术标准两个层次的评价,实现人才评价的精细化和科学化。 2、推动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体系的改革优化。虽然考试在人才评价和选拔上存在一定弊端,但其仍不失为一种高效的方式和手段。在建设我国管理会计人才体系上,应当以传统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作为重要依托,实现该考试体系的改革和优化,推动管理人才评价机制的建设和完善。不断改革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内容,并不断加强CMA考试的推广,并将管理会计专业知识内容作为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重要考点。考试体系得到有效改革,管理会计人才的选拔机制更加完善,人才的评价效果也就更为突出。结语:加强管理会计人才体系的建设,不仅充分满足了我国经济发展的需求,也有效顺应了经济发展规律和国际发展趋势。目前我国在管理会计人才数量和质量上的缺失,要求我国不断强化管理会计人才体系建设,并就当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有效处理和解决。完善当前管理会计人才培养体系,以强化交流的方式促进理论与实践结合,并建立健全管理会计人才评价机制。只有这样,我国会计行业才能得到有效升级,管理会计人才的供应才能满足社会经济发展的巨大需求。 作者:由晓霖 谢知非 单位:大连财经学院 浅谈管理会计人才体系建设:管理会计人才队伍体系建设探究 【摘要】近几年来,管理会计体系建设在财政改革领域占据了重要位置,建立管理会计人才队伍的迫切程度也日益加深,但在建设之路上,还存在着很多有待解决的问题,本文旨在管理会计人才队伍建设的现有问题上分析其原因并提出有效的对策以更好的促进我国管理会计体系的建设。 【关键词】管理会计;人才队伍;问题;对策 一、现状分析 (一)管理会计人才数量缺乏 据统计,近年来,在我国政策的不断推动下,会计人才数量有了较大增长,极大地促进了我国经济的发展,但是,不可忽视的是,在众多会计人才之中,管理会计人才所占比例却不乐观,现代化企业及经济的发展,早已不能简单的依靠传统的核算型人才,更需要的是善于决策、管理及风险防控的管理型会计人才,我国目前面临着这种巨大的管理会计人才缺口,已严重制约着我国管理会计体系的建设以及经济的发展。 (二)管理会计人才素质低 近年来,会计人才扎堆的现象随处可见,但是,高质量的管理会计人才却少之又少。其主要表现在,我国目前的会计培养主要偏向于财务会计人才,对管理会计人才培养重视程度低,使得传统的财务会计人才在实务工作中无法胜任管理会计工作。其次,我国管理会计人才的整体实力较为薄弱,高端人才稀缺,简单的管理会计知识根本无法满足企业的生存和发展。 (三)本土化发展程度低 管理会计最早产生于20世纪初的西方国家,我国于20世纪末才开始引进,可以说,我国的管理会计是在西方管理会计的发展基础上而来的,然而,中西方政治经济文化的差异增加了管理会计在我国的本土化发展,目前来说,我国管理会计人才的培养模式与建设体系尚不成熟,需要与实际经济情况相结合的地方还有很多,建立本土化管理会计人才体系的路途遥远。 二、原因分析 (一)企业管理层重视程度低 首先,企业对管理会计人才缺乏正确的认识,对会计人才的要求偏向于基本的财务核算,未将管理会计纳入会计人才考察范围,长久下去的结果就是会计人员本身也不会主动学习管理会计的知识,进而使得管理会计人才稀缺。其次,单位并未给会计人员充分的参与权,在很多企业当中,会计人员不会参与到日常业务的决策之中,造成了会计人员信息不通畅,会计人员无法根据充分的信息作出合理的判断与决策,这种对会计人员的不重视在一定程度上也会降低会计人员工作的积极性与主动性,从而影响到财务决策的效率与效益。再次,即使部分企业拥有了管理会计人才,但缺少对管理会计人才的培养,使得管理会计人才的能力无法提高。 (二)会计人才自我提高意识低 目前我国会计人才的构成成分较为复杂,有大批会计人员学习层次较为低下,具备的能力仅限于最基本的财务会计知识,有的甚至没有进行系统的专业知识学习,这种连财务会计知识都不精通的会计人员就更加不可能具备要求更高的管理会计的知识了。其次,由于我国长期以来重财务,轻管理的思想,使得会计人员对管理会计的重视程度较低,自然也不会主动学习相关领域的知识,这就造成了高端管理型会计人才的缺乏。 (三)管理会计人才培养模式和评价体系落后 1.培养模式落后。目前我国高校对会计人才的培养只开设基本的财务会计课程,对管理会计的重视程度不够高,管理会计一直处于从属位置,没有独立的管理会计培养方案,这种情况,极大地影响了管理会计人才的能力发展,也制约了高校管理会计人才的输出。其次,我国大多数高校对管理会计人才培养的模式缺乏创新,这使得会计教育的同质化程度较高,极大地影响了管理型会计人才的高端化发展。2.评价体系落后。我国目前的会计评价体系主要有初级、中级、高级及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全国会计领军人才工程,在这些资格评价中,主要是以财务会计评价为主,对管理会计的能力评价涉及较少。虽然近年来我国已经致力于建立管理会计人才评价体系,并且引进了不少国际管理会计评价机制,但是,综合来看,我国的管理会计评价体系还存在着评价机制不成熟、评价标准不健全等问题。这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高端管理人才的培养与发掘。 三、对策分析 (一)企业重视管理人才培养与选拔 1.提高对管理型会计人才的重视程度。充分认识到管理会计人才对企业风险防范与控制、成本与资金控制、绩效管理的积极作用,将企业内部管理会计体系建设作为发展议程。2.建立管理会计的培养和考核机制。制定详细的管理会计职位要求,通过笔试或面试的方式录用合格的管理会计人才,对于已经任用的管理会计人才,实行定期培训制度,不断提高其管理会计的专业知识和能力素质,对于参加培训学习的人员进行考核,建立奖惩机制以激励管理会计人员自我提高。3.提高会计人员的参与度。企业管理层应当让会计人员参与到日常业务的决策过程中,使会计人员充分了解企业的战略目标、市场定位、运作方式,在此基础上,会计人员地自我重视程度得到提高,进而会提高会计人员参与决策和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从而使财务工作更能适应企业的发展需求。 (二)会计人员提高学习主动性 新经济形势下对会计人员的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会计人员只有增强自我学习意识,主动适应新形势要求,才能在这场会计改革之中谋得一席之地,具体如下:1.积极学习。通过继续教育、培训、更高层次的学习等方式,掌握管理会计知识,提高职业素养。2.立足于实际工作。在工作中积极运用管理会计的理论知识解决实际问题,提高实务能力。 (三)高等院校建立专门的培养机制 1.制定独立的管理会计培养方案。将管理会计与财务会计的培养地位放于平等地位,管理会计的地位得到提高,会使教师和学生对管理会计的重视程度提高,这在很大程度上会提高管理会计学生的质量,为企业、社会输送高质量的管理会计人力资源。2.加强校企合作。在对学生进行理论授课的同时,安排学生进行实地实习,参与到管理会计的实务工作中,使学生在理论与实践中得到双向提高。 (四)财政部门完善会计人员评价体系 将管理会计纳入继续教育范围,严格监管各省市区继续教育学习情况,逐步建立全国范围内管理会计人才框架。对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及其他会计资格考试进行改革,加入管理会计考查内容,将成本管理、预算管理、战略决策等管理会计分别纳入不同水平考察范围内,提高会计人员的职业水准。积极寻求管理会计人才培养的其他模式,谋求多种途径、多种方式的培养机制。加强与国际管理会计组织和机构的交流合作,引进先进理念与培养、考核方案。 四、结语 管理会计是会计发展的大势所趋,加快管理会计人才队伍建设是响应这一趋势的必然选择,不仅为我国经济发展弥补了高端管理会计人才的数量缺口,也为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增加了重要的人才支撑,同时还顺应了国际会计人才的发展趋势。因此,我国应积极改善当前存在的问题,加快建设进程,以更好的服务于经济发展的要求。 作者:王钰婷 单位:南京林业大学 浅谈管理会计人才体系建设:管理会计人才体系建设研究 一、引言 2014年对于中国会计业来说是转型的一年,是面临挑战提供机会的一年。据知情人士透露,管理会计在我国一直都有,但不普遍存在并且发展缓慢,直至财政部正式出台《关于全面推进管理会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管理会计一说才被正式提到会计业的发展前景中来。随着专业人士提出大力发展管理会计是中国会计工作“升级版”的重点,管理会计体系的构建更加迫切,那么什么是管理会计?当今中国管理会计现状是怎样?要从哪些方面来加强管理会计人才体系的建设? 二、我国管理会计的发展现状及其问题 管理会计又称“内部报告会计”,是指在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并通过一系列专门方法,利用财务会计提供的资料及其他资料进行加工、整理和报告,使企业各级管理人员能据以对日常发生的各项经济活动进行规划与控制,并帮助决策者作出各种专门决策的一个会计分支。职能的转变和业务能力要求的增强要求管理会计人才必须具有符合管理会计体系的技能和能力。在中国,虽然财政部已经明确提出了管理会计人才体系的建立,管理会计也在中国企业和各级部门有存在的苗头,但是真正可以胜任管理会计的人才却相当不足,据有效数据统计,在我国具有国际视野、能为企业战略决策提供支持的、高级管理型会计人才缺口将近300万。传统的财务会计注重的核算,而管理会计的职能在向价值管理、风险控制、决策支持等转型,不能忽视的是伴随着这种转型的是我国会计人才队伍结构失衡问题日益凸显,那么社会对复合型、高层级的会计人才的需要也更加突出。我国管理会计人才却存在相当多的问题,以至于并不能满足这种需求。 (一)管理会计人才培养的不完善 现如今许多高校都设有会计专业,一来说明社会对会计人才的急切需求,二来说明会计人员是需要经过专业的培训最终才能上岗的,但是值得关注的是,高校以及一些所谓的会计培训机构所作出的会计人员培训只是单纯的技巧和一些会计基础技能的培养。离管理会计的标准还很远,以至于社会上出现了“会计很多,高端会计少”的现象。在企业中,所有的财会人员都集中在企业经济核算以及一些基本账目的运算之中,企业基本没有培养管理会计人才或者促进财务会计转型的计划以及发展要求。根据中国企业管理会计人才培养模式调查报告,受访者中43%的企业没有管理会计培养计划,仅9%的受访者表示公司制定了管理会计专门计划,实施与否并不可知,实施了管理会计人才培养计划的企业满意度也相当的低。说实话,如果企业不从自身的财会体系中完成管理会计转变的计划,单纯期待重新引进或者招入管理会计,成功的可能性很小,并且适用性还有待考证。 (二)管理会计人才评价的不标准 关于高校和企业培养的管理会计人才是否能称其为管理会计,能否胜任管理会计一职,都是有一个核定标准的,但是在我国因为财务会计的长期存在,这个标准是不明确的。首先是管理会计人才能力框架的不明确,能力是一个广泛而且空洞的概念,针对会计的职业能力是财务会计和管理会计都应该具备的基本能力,既然管理会计是会计职能转型的结果和社会的需求,那么不能再用这样一套标准和能力水平去界定管理会计人才,所谓的价值管理、风险控制、决策支持是管理会计人才的基本职能,那么除了这一些,在中国这样的经济环境下,管理会计人才的能力还需要怎样一个框架来恒定?其次是管理会计人才的评价不标准,能力的界定是管理会计人才的基本,那么可以被称为管理会计的人才需要用什么方式来培养和考察能力,在我国并没有科学且明确的标准。连评价体系都不明确,怎样衡量出高端人才呢,不标准的人才评价体系让管理会计人才体系无法完善,不能把人才计划分解为具体的标准,没有构建出科学的人才能力框架和可行的人才评价体系,是不能够为我国培养出符合计划目标的专业化高端人才的。 (三)缺乏管理会计人才理论实践的参考 管理会计作为一种会计行业的转型,是新概念,需要从各个方面学习和借鉴,在美国,企业内管理会计人才占到90%,财务会计只有10%,管理会计人才70%以上的时间用于决策性的工作(美国劳动部,2006);在日本,例如松下(Pana-sonic),财会部的人员大约2000人,而80%的人员都在做管理会计工作。这些都是值得我国会计行业借鉴和学习的,但是每一次将一种新的理念引进中国,都需要和中国国情做一个合理的评估才能做到正确结合,不然会出现理论和实践的脱节,导致达不到预期效益。然而管理会计人才的理论的引进并没有到完全被重视的地步,所以理论引进并没有给中国会计业带来很大的反响,同时,在国内管理会计理论的应用也没凸显的案例,这让在财务会计向管理会计看齐的时候看不到方向,看不到希望,成为人才转型的一个阻碍,或者说会计人才转型持续观望的原因。 三、我国加强管理会计人才体系建设的有效途径 (一)从人才培养入手 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提高人才竞争力,是要从根本上抓紧人才培养,是管理会计人才体系形成和完善的根本,只有针对性的培养出了管理会计人才,这样的体系才能算得上是一个完整的体制。为此,国家教育部于2010年启动了“卓越人才培养计划”并在2012年工作要点中明确提出,研究制订卓越会计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实施方案。高等学校培养适应人才市场需要的复合型、高层级会计人才刻不容缓。基于理论界的代表性研究,良好的职业道德、扎实理论基础和高实务操作水平、强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通晓国际商业惯例和会计惯例的高级会计人才才能算得上是管理会计人才。以卓越会计人才四大特征为导向,构建课内课外结合、校内校外结合、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相结合的卓越会计人才培养新模式是培养管理会计人才的一大途径。从已有的从业人员中促进财务会计的转型也是管理会计人才培养的另一个重要途径,企业应在国家的大政方针下针对性加速会计人才的转型,有计划、有目的制定符合企业人才发展模式的人才培养方案,才能促进人才转型和人才体系的建立完善。 (二)管理会计人才评价体系的完善 对于管理人才能力框架和评价体系的不标准和不明确,是管理会计人才体系的完善的一大障碍,所以明确管理会计人才能力框架是第一步,在中国总会计师协会召开管理会计能力框架专家研讨会上,专家们一致认为管理会计师的能力架构应当涉及价值创造能力、策支撑能力、风险管控能力、筹协同能力、协调服务能力、考核评价能力等几个方面。就算这次会议没有将管理会计人才能力框架完全概括出来,但是可以借鉴的是,这一次的框架结构是比较完整的标准。有了管理会计人才能力框架,那么相辅相成的必须完善的就是人才评价体系,人才评价应分为两个部分,一个是基本的准入限制,也就是说只要达到这个行业的准入职业标准就有资格进入管理会计行业从事管理会计工作;另外一个更进一步的标准是技术标准,是在准入限制之后,进入管理会计行业的从业人员通过学习和实践,有了能提供决策的能力或者在管理会计行业中有新的贡献和创新。两个标准是对管理会计人才能力的分层评价,即合理又有针对性,虽然不是官方认证的唯一标准,但很值得参考。管理会计人才的能力框架和评价体系的形成,除了应该有一定的标准以外,还应该符合各单位各企业自身的情况,所以对人才的能力组成和评价结果应该根据实际需求做出调整,再根据结果做出培养计划的调整,这样才能培养出符合实践、理论实践都符合标准的管理会计人才,从而给我国企业的会计服务和企业改革做出更大的贡献。 (三)增强交流,加强实践和理论的结合 管理会计人才是会计行业中的管理者,培养和评价人才体系是基础,先进理论也必将是管理会计行业指引方向的旗帜,所以要增强国内企业会计行业间的交流,也要加强国际交流。企业经营来说,各行各业都是不一样;财会业务来说,分为审计、会计等多项,是存在不同的,所以在完成管理会计的转型时,除了注重培养和评价,交流是不可避免的,用禁言和教训来武装整个会计行业的发展。互相的借鉴可以让企业之间有交流,能迅速提升管理会计人才的能力和发展,实践业务的操作交流也能提升管理会计人员的操作能力,实现管理会计人才体系的建立。并且,在借鉴中,管理会计人才之间有了模型,这对于整个中国会计行业的发展提供了典型,对探索管理会计人才体系的发展也提供了经验。管理会计人才有很高的专业要求,需要的不仅仅是国内人才间的经验借鉴,国际化的知识理论和优秀技能也应该被运用,国际化人才培养途径也应被利用起来,还可以参考国际化认可的职业资格考核,借鉴国际化人才机制。把国内的管理会计人才送到国外去实现培训,不仅可以学习到国际管理会计人才理论体系,还能开阔视野,掌握国际管理会计行业的规则,培养管理会计人才的思维能力。让中国管理会计人才融入国际环境是中国会计行业取得地位的一部分,不仅学习,也要将中国的一些理念宣传到国外,通过合作和交流,能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解决我国会计行业的难题,也能把我国会计行业的现状带到世界上去。加强国内外的会计交流,可以让中国管理会计人才体系的建立更加行业坏、时代化、国际化,才能实现中国会计行业的升级。 四、结语 管理会计的发展是顺应了经济发展的规律,也符合中国国情的发展,管理会计人才体系的完善,是提升管理会计职能转型的必经之路。面对中国发展管理会计却人才缺失的现状,要从管理会计人才培养体系、管理会计人才评价体系、管理会计人才实际业务能力等方面考察原因并解决这一问。只有从培养开始,在标准中认真选拔,才能让管理会计人才在实用业务中得到提升和锻炼,真正培养一批高端品质,能够为企业和国家发展出谋划策的会计人才,才能加强和完善中国管理会计人才体系的建设,才能实现中国会计行业的升级,最终实现国家和企业的经济效益。 作者:张永洁 单位: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水产总站
农业综合论文:农业综合开发可引入开发性金融理论 摘 要:在我国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对农村金融产生了越来越强烈的需求,然而,我国农村现存金融状况却不能有效的满足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本文立足于这一现实,分析了农村金融供给与需求状况,农村金融发展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应该采取的措施和遵循的原则。通过这些分析使我们认清在建设新农村的背景下,如何实现农村经济发展与农村金融发展协调起来。 关键词:农村经济发展;金融支持;金融需求;金融供给 一、问题提出 目前,农村金融体系机构主要有农村信用社、农业发展银行、农业银行和邮政储蓄。但是在发挥作用方面,这四家机构在农村发挥的作用并不明显,农发行基本上变成了一个粮食银行,或者说粮棉油的银行,它不能深入到农民生活中的各个环节,特别是不能支撑其他多种经济的发展。农业银行是一个国有商业银行,由于赢利动机存在,因此它的许多业务从农村基层撤出。邮政储蓄只是一个储蓄银行没有贷款业务,功能过分单一,实际上支持农村经济发展的重任只能落在农村信用社的肩上,所有这些状况决定了必须对现有农村金融体系进行变革。 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农村经济问题是经济发展是发展中国家普遍面临的一个不可逾越的根本性问题。我国是一个处于“经济转型”阶段并具有“二元经济”的国家,在当前全国范围内进行新农村建设的背景下,研究新农村建设的金融支持政策对发展农村经济具有重大意义。 二、农村金融供给与需求状况分析 农村金融发展也像其他商品市场一样,其目的就是实现农村金融供给与需求的均衡,发挥农村金融对经济的促作用,因此我们首先要来了解一下目前农村金融供给与需求的一些状况。 (一)农村金融的需求状况分析 目前农村金融需求主体由五个部分组成,即农户、农业龙头企业、个体工商户、中小企业和农村政府,个体工商户和农户的金融需求在大部分地区是紧密联系在一起,而农业龙头企业在农村金融需求总量中的比重很小,所以农村金融需求可以简单分为农户金融需求、中小企业金融需求和农村政府的金融需求。对于农户需求来说,发展程度不同的区域,农户金融需求是不同的,根据经济发达程度,我们把农户金融需求分为三类,即发达地区农户的主要金融需求——发展需求,中等发达地区农户的主要金融需求——农业生产需求和生活需求并重,欠发达地区农户的主要金融需求——生活需求。对于中小企业金融需求来说,由于我国的农村企业绝大多数为中小企业,我国农村企业总数于2004年达2931万户,为农村就业和经济增长作出了巨大的贡献。2004年全国农村企业吸纳的劳动力人数为14733万人,占当年农村劳动力总数的27.9%,2004年,农村中小企业创造增加值约为45621亿元,比2003年增长13%左右。 [①]对于农村政府的金融需求来说,由于农村基层政府包括乡镇政府和村集体,它们的金融需求不同于农户和中小企业,它们的金融需求主要是为农村提供生产和生活用的公共产品。在一些财政困难的地区,政府还通过向农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贷款弥补税费差额和发放职工工资。通过这些需求主体来看,农村对金融的需求潜力是巨大的。 (二)农村金融的供给分析 从正式金融安排的金融供给角度来看,每年国家以金融剩余的形式对农村经济剩余进行转移,但是在量上十分不足。2004年,我国农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是15%左右,但农业贷款仅占整个金融机构贷款余额的不足6%。四大国有银行每年以吸储上存方式从农村流出的资金约有3000亿元 [②]。邮政储蓄只吸储不贷款,每年约有2000多亿元的资金被抽离农村。农村和农业资金大量流出导致了农村正式金融供求缺口巨大。 然而,自1996年中国农业银行开始与农村信用社行社分离,国有银行逐渐退出农村金融市场以来,农村正式金融安排的农业贷款和乡镇企业贷款呈现萎缩态势。与此同时,农村信用社成为农村信贷资金的垄断供应者,但在实际运营过程中,农村信用社过分看重业绩的增长,以追求盈利为主要目标,偏离了为社员服务的合作原则。 从农村非正式金融市场供给角度看,主要包括私人自由借贷、私人钱庄、合会等。具有贷款数额小,希望手续简便、灵活、及时的特点,并采用较少抵押甚至无抵押的贷款方式。从供给角度看,农村贫富差别加大为农村非正式金融提供了金融供给的空间。同时农村又缺乏国债等证券投资渠道,使得数量巨大的民间资本持有者受利益驱动而成为非正式金融的潜在供给者。 三、 农村金融存在问题 (一) 农村金融机构组织的功能没有充分发挥 目前农业发展银行、农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三者的职能分工在很大程度上存在混淆和冲突,并由此产生了许多难以协调的矛盾。首先,农村政策金融功能不全,农业发展银行难以承担我国政策性金融的重任,农业发展银行不但存在资金来源不稳定,资金运用效益低下等问题,而且业务范围非常狭窄,功能退化,仅是在农产品收购方面发挥着政策性金融组织的作用。其次,农业银行市场定位的变化使得原来农村金融的主导地位不复存在,实行商业化改革以后,农业银行从农村大量撤出,留在农村的也仅从农村吸收存款,不再向农户发放贷款,这使得其在农村金融的主导地位不复存在。再次,农村信用社不能完全适应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农村信用社经营中商业化倾向,运作不规范,存在隐性的金融风险。 (二) 民间金融不完善和不规范 我国农村民间金融一直受到打击和排挤。但是,许多民间金融在扩大农村生产经营资金,活跃农村金融市场,提高金融效率,尤其是促进农村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另外,农村民间金融一般具有规模小,隐匿分散的特点,容易失控,一旦失控,不仅可能导致其自身的系统崩溃,而且还可能波及到农村政治社会的整体稳定。因此,如何有效地规范和保护民间金融的健康有序发展是今后农村金融体系改革的一个重要任务。 (三)金融服务难以满足农村多元化经济需求 各金融机构之间在农村市场缺乏有效竞争导致了农村的金融服务功能逐步弱化。农村的金融产品较少,金融服务种类单调,基本上只有传统的存贷业务,中间业务和外汇业务种类很少,而现在农村经济由传统的农业生产迈向产业化、规模化发展时期,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 金融服务现状难以满足当前农村多元化经济的需求。 四、构建支持新农村建设的金融服务体系的措施 (一)完善农村金融机构组织产权和治理机制 目前农村基层金融组织产权不清导致了竞争没有效率,因此,政府应着手建立既适应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的内在需要同时又具有多元化产权结构的农村金融组织形式。合作金融作为我国农村金融基本的组织形式,已在理论界和实业界达成共识,但目前以基层农村信用社作为唯一的一级法人合作金融组织形式,既不符合我国区域经济、金融发展不平衡的国情,也不利于合作金融组织的竞争和发展,故今后应考虑建立多层次与多级法人治理结构的农村合作金融体系。而对于作为商业银行的中国农业银行,则可考虑渐进式地推进从国有独资公司制到实行纵向产权结构的有限责任公司制,再到实行横向产权结构的股份有限公司制的产权改革方式。 (二)发展农村金融组织体系 一方面要对农村信用社进行合作金融改革, 另外还应积极探索农村金融的其他发展模式,力求在农村建立起以合作金融为主体,多种金融形式并存的农村金融体系。 加快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和创新步伐,健全农村金融组织体系。按照农村金融需求多层次、多元化的特点,加快构建多元化、多层次、多种所有制金融机构并存的农村金融体系。要加快现有农村金融机构的改革,加快农村信用社管理体制和产权制度改革,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农村信用社农村金融主力军和联系农民的金融纽带作用。对于农业发展银行要进行职能定位,拓宽其政策性业务范围,强化其政策性支农作用。要改革邮政储蓄管理体制,建立邮政储蓄银行,拓展业务范围,按吸收存款的一定比例发放小额农贷。采取有效措施规范民间借贷行为,发挥民间借贷对农村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大力发展农业保险。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和机构,增强农业防风险能力。 (三)鼓励、支持和引导民间金融的发展 尽管我国对民间金融一味加以取缔,但在正规金融不能满足农村资金需求的情况下,民间金融活动有着顽强的生命力。据调查显示,农户借款数额中72.18%来自各种非正式渠道,其中农户之间借款占非正式的93.12%,而来自正规渠道的只占27.12%。 [③]因而,我们不能不顾客观存在和实际需要,承袭旧规把民间金融活动视为乱集资,简单、粗暴地取缔民间金融组织及其活动。对于在市场经济中自发产生的民间金融,政府应该给以承认、鼓励、支持和引导。首先要提高对民间金融存在的合理性及其在农村金融中地位作用的认识,废除现有限制民间金融发展的政策和条条框框。其次给以民间金融在税收上的优惠,减少在资金融通、利率市场化等方面的限制。还有要规范民间金融的组织形式,对民间金融活动实行监管。 结论 综上所述,新农村建设的金融支持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是科学发展观在农村金融中的实现途径。虽然我国农村金融改革正在从不同的层面展开,政府对农村金融供给萎缩及其导致的严重后果也给予了高度关注,但从总体上看,农村金融改革需要调整的利益关系仍十分复杂,因此构建农村金融必须要从农村的实际出发,以便利农民、满足农民为着眼点,大力发展多种类型的金融组织。形成健康、高效、功能完善、分工合理产权明晰、监管有力的农村金融体系,切实提高金融服务于“三农”的水平,支持农村经济结构调整,促进城乡经济协调发展,落实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使“十一五”规划中提出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运动”的目标早日得以实现。 农业综合论文:搞好农业综合开发 促进新农村建设 摘要:文章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出发,以河北省邯郸市为例分析了我国农业综合开发的实际情况,认为农业综合开发体现了新农村建设的基本要求,应该成为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支持力量。农业综合开发的内容随农业发展阶段变化应有所调整,文章针对新农村建设的要求,对农业综合开发工作提出了几点建议。 关键词:新农村建设 农业综合开发 农村经济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在我国农业进入新的发展阶段后,党中央做出的一项具有前瞻性的重要战略部署。新农村建设将有利于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推进现代农业建设,增加农民收入。农业综合开发是国家支持和保护农业发展,改善农业资源利用状况、优化农业结构、提高农业生产能力,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战略措施。我们认为,农业综合开发的根本目标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基本要求是一致的,农业综合开发的建设内容是新农村建设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在新农村建设中应重视发挥农业综合开发的重要作用,通过拓展开发领域等手段实现农业综合开发制度的创新,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一、农业综合开发是促进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手段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基本要求是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农业综合开发的主要目标是在一定的时间里和确定的区域内,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增加农民收入;农业综合开发的主要内容是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培育农业特色主导产业、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加快农业科技推广;在综合开发中要求兼顾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和谐统一。由此可见,农业综合开发与新农村建设紧密相关。农业综合开发目标的实现过程,也是促进新农村建设目标实现的过程,尤其是农业综合开发要求同时取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这也正是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必须要实现的。农业综合开发所包括的土地治理项目、多种经营及龙头项目、专项科技示范项目等几类项目的建设将有利于促进农村地区的生产发展和村容整洁、农民的生活宽裕及文化素质的提高,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组成内容。总体来看,农业综合开发在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突出,已逐步成为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建设,促进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财政实力增强的一支生力军。 (一)加强了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增长 农业生产基础设施是提高农业生产效率的基础。通过农业综合开发,增加对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逐步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农业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和可持续发展的能力,有利于促进农业生产的增长。河北省肥乡县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在2003年到2004年间,完成土地治理项目总投资291万元,建设面积5000亩;完成打配机井45眼,铺设地下防渗管道40公里;增设变压器6台,埋设地下低压电缆20公里;整修道路20公里,植树6万株,建涵管100处,改良土壤0.5万亩,建良种基地0.2万亩,新建良种仓库300?、晒场500?;购置农业机械3台套,良种机械4台套;推广新技术2项,培训1000人次。通过工程建设,项目区土壤得到了改良,水电设施得到了改善,真正做到大地方田化,林路网格化,用电安全化,浇地防渗化,地下电缆和防渗管道成网连片。项目实施后不仅大大减轻了劳动强度,方便了农民生产,而且降低了生产成本,取得了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项目完成后,肥乡县当年新增粮食生产能力94.4万公斤,新增棉花生产能力9万公斤,新增农业产值384万元;新增和改善灌溉面积0.5万亩,年节水18.4万立方米。他们还利用棉花和圆葱在种植时间和空间具有互补性、技术易学这一特点,把棉葱间作技术引进到项目区。在不影响棉花生产的同时,间作套种圆葱,实现亩产圆葱4000~5000公斤,增收1500元左右,年人均增收280元。 (二)积极发展农业产业化项目,促进了农民增加收入 在安排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时,一般要充分考虑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发展优势农产品的要求,对能够带动农村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的优势农产品项目,要加大扶持力度;要通过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和优势农产品的区域布局,充分发挥农业比较优势,培育优势农产品,努力把优势农产品做大做强,稳步提高我国农业的国际竟争力。因此,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体现了政府的导向,在资金上给予了财政扶持,使项目区的农民和干部开拓了思路,培育了新的经济增长点,增加了农民收入的来源渠道。比如河北省魏县天仙果品批发交易市场是该县2002年~2004年连续三年立项重点扶持的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完成建筑面积17万平方米,总投资9306万元,2003年实现交易190万吨、交易额25亿元、产值10238万元。在该批发交易市场的带动下,目前魏县全县蔬菜果品基地已达到50多万亩,15万多农户户均增收2500元。 (三)投资生态农业项目建设,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 农业综合开发具有区域性、综合性的特点,通过统筹规划,实行山水田林路综合治理,加强农田林网建设,支持退耕还林还草,开展防沙治沙,治理水土流失,可以有效地保护和改善农业生产环境,是促进我国农业可持续发展的一个重要推动力量。河北省邱县在新马头镇的15个村内建设了2万亩棉田膜下滴灌高效节水示范工程,该项目总投资793.16万元,可控2万亩棉田,亩均投资396.58元。项目实施后,项目区年可节水214.5万立方米,比常规大水浸灌相比,亩可节水107.25立方米/年,节水率达46.6%,从经济发展的总体来看,这项节水工程的实施,不但节约了水资源,同时也达到了省电、省工、省时的效果。由于没有了传统的土垄沟,还节约了耕地,增加了种植面积。该项技术采用肥水同灌,肥料效益大大增加,土壤板结状况得到改善。据初步统计,实行棉花膜下滴灌后,亩可增产籽棉50公斤,土地利用率提高4%,亩节电费36元,亩节用工费30元。 (四)投资能源生态项目建设,改善了农民生活环境 生态环境的恶化,对我国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的影响越来越大。遏制生态恶化趋势,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是一项十分艰巨而紧迫的任务。近些年来,农业综合开发对能源生态项目的投资,对于改善农村地区生态环境,提高农民生活水平具有明显的促进作用。河北省临漳县农村能源生态建设项目是国家立项的农业综合开发生态类项目,总投资600万元,建设年限是2002~2003年,分别包括兵马寨、西五岔口、十里后三村的生态文明村创建和万亩示范城中的两个生态猪场的创建。项目新建沼气池501座,单池年产气量达640方;改厕302个,厕所使用面积不低于1.5平方米,改圈302个,猪圈使用面积不低于7平方米;硬化道路7000米,改良果园67公顷,新建日光温室大棚20个;扶持养猪场2个,存栏达到200头种猪,年产猪仔达到3000头,科技培训700人次,技术示范4项,新增科技范平面积68公顷。通过项目建设,项目区年产无公害蔬菜4.8万公斤,年产无公害果品110万公斤,年产商品猪8000头,猪仔3000头,年产沼气32万立方米,总计年新增产值720.8万元,利税205.5万元,农民人均增收195.5元。项目的建设净化了庭院,美化了街道,形成了较完整的农业生态链,提高了农村人居环境质量。 (五)推动了农业科技进步,提高了农民的素质 农业综合开发通过不断提高对科技的投入比重,积极推广先进适用的农业技术,加速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加强对农民的技术培训,提高了农民的科技文化素质。河北省广平县农开办在2004年冬季,抓住冬闲的有利时机,积极聘请专业技术人员,组织农民搞技术培训,完成集中培训3期,现场培训7次,印发技术资料2300份,培训农民2000多人次,使1600多户农民初步掌握了优质小麦、玉米种植、节水灌溉、无公害蔬菜栽培、金银花栽培种植、配方施肥等农业实用技术,使项目区基本达到户均1~2名明白人,进一步提高了农民的素质。 二、对加强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的几点建议 农业综合开发具有丰富的内涵,建设目标和内容都是多元化的,不同时期侧重点不同,随农业发展阶段变化和形势需要而有所调整。从十六届五中全会会议公报中关于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论述部分,我们可以看到,我国已经进入到对农业实施保护政策的阶段。在新的农业发展阶段,我们应该适时调整农业综合开发战略,尤其是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做好农业综合开发工作。 (一)进一步拓展开发领域,深化农业综合开发的内涵 农业综合开发必须把提高农业生产效益、改善农村环境、增加农民收入作为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进入新的农业发展阶段后,要在改善农业生产条件的同时注意改善农村的生活环境,要把整个农村地区的生态环境建设与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农民生活环境紧密结合起来;在进行土地治理项目的同时也要注意农村地区基础设施的建设,统筹考虑农业生产设施与农村生活设施的建设问题;将农业技术推广与农民文化、技术素养的培育结合起来,提高农民群众的生产技能和综合素质。 (二)多渠道多方式筹集资金,增加农业综合开发投入 目前农业综合开发实行的是“国家引导、配套投入、民办公助、滚动发展”的投入政策。但从实际情况看,各地对财政投入特别是对中央财政投入的依赖性较大。面对巨大的农业开发任务和新农村发展要求,仅靠国家财政投入是不够的,必须调动地方、企业、社会各方面力量的积极性,多渠道多方式筹集资金,增加农业综合开发投入。尤其是在进行农业产业化项目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要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对民间资本的引导作用,形成高效的农业综合开发投融资体制,充分利用市场机制,探索商业性开发、股份制合作开发、BOT等不同投融资方式,以更好发挥农业综合开发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 (三)构筑促进农村经济增长的基础平台,多方面增加农民收入 促进农民收入增加,保证农民生活宽裕是新农村建设的基本要求,而农民收入增长缓慢又是当前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人若干政策的意见》指出 “农民收入长期上不去,不仅影响农民生活水平提高,而且影响粮食生产和农产品供给;不仅制约农业经济发展,而且制约整个国民经济增长;不仅事关农村社会进步,而且事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不仅是个重大经济问题,而且是个重大的政治问题。”因此,农业综合开发要以改善农业基本生产条件为中心,抓住促进种粮农民增收这个重点;同时要积极推进农业结构调整,促进农业产业协调发展,努力挖掘农民增收的潜力;还要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农产品转化增值,延长农民增收的价值链。 (四)发展农业高新技术,推进现代农业建设 现代科学技术是现代农业发展的核心动力,已经广泛而深入地渗透到农业生产、加工等各个领域。在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中,要继续加大对科技的投入,以提高农业机械化装备水平、提高农业生产技术。加大科技投入要围绕项目区主导产业和优势产品进行,着重解决科技进步中的关键和薄弱环节,重点推广优良品种以及与优良品种相配套的种养技术特别是节水灌溉技术。结合项目建设,要进一步加强对农民的科技培训,提高劳动者素质,培养与建设现代农业要求相适应的新型农民。 (五)坚持以人为本,发挥农民在农业综合开发中的主人翁作用 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规划和建设要充分听取农民群众的意见,尊重农民群众的权利,确保农民群众的基本利益不受损害;要从实际情况出发,符合当地的自然条件和农民群众生产生活习惯的要求,为农民群众生产生活提供便利,为形成良好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奠定基础。产业化项目必须是能带动农民增收的项目,做到国家利益、企业利益和农民利益统筹兼顾。在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理过程中,要充分发挥农民群众的自主创新能力,进而引导和发挥农民在农村经济建设中的主人翁作用,让农民群众真正成为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体和活力。通过这些措施的实施,不仅能够提高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的效率,也将为引导农民积极参与农村的民主管理创造有利的条件。 农业综合论文:紧紧围绕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努力推进新时期的农村水利工作 摘要: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实践可持续发展治水思路,加快水利的改革与发展. 关键词: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农村水利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上午,汪恕诚部长做了一个非常重要、十分深刻的报告,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做好明年和今后的水利工作进行了全面的部署,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按照会议安排,我就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实践可持续发展治水思路,加快水利的改革与发展谈几点认识。 一、把握科学发展观的内涵,更新和完善水利发展观念 科学发展观是我们党根据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的发展实践,针对当前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借鉴国外经济发展经验,为实现国家可持续发展做出的重大战略决策,表明了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规律认识的不断深化,反映了发展的时代特征和必然趋势。科学发展观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实现现代化的根本指针,也是水利改革与发展所必须遵循的重要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全面领会科学发展观的本质和内涵。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和本质,是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体现了党的宗旨和执政理念。坚持以人为本,就是要一切从人民群众的需要出发,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让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人民。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是科学发展观的基本内容,是经济发展、社会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的统一,是经济社会与人口、资源、环境的统一,是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的统一。全面发展,就是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实现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协调发展,就是要推进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相协调,经济、政治、文化建设相协调。可持续发展,就是要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坚持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统筹兼顾是科学发展观的根本要求,就是要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 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用科学发展观指导水利工作,必须树立六个观念:一是以人为本的观念。把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水利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解决好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水利问题,确保饮水安全、防洪安全和用水安全;二是人与自然和谐的观念。正确处理人与自然、人与水的关系,充分考虑水资源和水环境的承载能力,在水利建设中避免和减少人类活动对水和自然的侵害;三是节约资源的观念。以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和发展循环经济为目标,树立节水意识,完善节水机制,建设节水型社会,加强水资源统一管理,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和效益,促进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四是保护环境的观念。水是维系良好生态环境的最基本要素,要重视生态环境问题,加强水资源保护和水环境治理,正确处理水利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维系河流健康生命;五是统筹发展的观念。根据流域、区域、城乡和东中西部发展对水利的不同需求,统筹考虑水资源条件、经济结构和生产力布局,科学确定水利发展目标、速度、规模和水平,促进水利与经济、社会、环境的协调发展;六是改革创新的观念。深化水利改革,理顺体制、创新机制、健全法制,强化水利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提高水利依法行政和服务于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能力。 二、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实践可持续发展治水思路 98’大水以来,水利改革与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下,水利建设取得了巨大的成就,有力地支撑和保障了经济社会发展。水利部党组从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和水利工作的实际出发,在系统总结多年治水实践的基础上,按照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理念,提出了从传统水利向现代水利、可持续发展水利转变的治水新思路。近几年的实践表明,这一治水思路贯彻了中央水利工作方针,是科学发展观在水利工作中的直接体现。 几年来,各级水利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实践可持续发展治水思路,水利改革与发展实现了一系列重大跨越。一是水利投入大幅度增加,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步伐明显加快。98年以来,中央共投入水利建设资金2400多亿元,年均投入300亿元以上。长江干堤加固等大江大河大湖治理取得重大进展,南水北调和治淮建设全面启动,农村人饮解困、大型灌区节水改造、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和骨干水利枢纽工程建设取得明显成效,水利信息化和现代化建设上了一个新的台阶;二是水利改革不断深化。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水利建设管理体制改革、流域管理体制改革、水务管理体制改革、水利投资体制改革、农村水利改革、水价改革全面推进;三是依法治水力度进一步加大。水法规体系和水行政执法体系逐步健全,科学、民主、依法行政能力明显提高;四是水资源管理得到加强。黄河水资源统一调度,张掖等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黑河、塔里木河综合治理,引江济太、引岳济淀、扎龙湿地补水等取得显著成效;五是水利规划和前期工作取得新的突破。水资源综合规划、防洪规划、水利发展“十一五”规划、水利专项规划取得重要成果,重点水利项目的前期工作步伐加快。 但是,从科学发展观和经济社会发展对水利的要求来看,水资源承载能力下降,饮水安全问题十分突出,水资源短缺已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制约因素;江河防洪标准偏低,综合防洪减灾体系尚不完善,频繁的洪涝灾害对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严重威胁;水污染问题较为突出,水环境的总体状况尚未得到根本好转;水土流失严重,生态环境恶化问题已经引起全社会的广泛关注。 从水利改革与发展自身来看,仍然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对可持续发展治水思路的认识还不尽一致,贯彻落实的力度还不够大;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水利工程老化失修、效益衰减及安全隐患等问题较为突出,公益性水利工程良性运行维护补偿政策尚未到位;水利发展中的体制性和机制性约束尚未消除,水利的社会管理和依法行政能力亟待加强;水利科技创新和推广能力较低,水利信息化和现代化建设步伐还需进一步加快;水库移民的历史遗留问题较多,基层水管单位职工的生活和工作条件亟待改善。 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关键时期。中央对水利工作高度重视,将水利放在基础设施建设的突出位置,国家由积极的财政政策转为稳健的财政政策后,仍将继续保持较大的中央水利投资力度,水利面临着很好的发展机遇。我们要抓住机遇,开拓进取,迎难而上,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实践可持续发展治水思路,解决水利发展中存在的诸多问题,加快水利的改革与发展。 三、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确立水利发展目标和任务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水利的改革与发展,总的来说,就是要把握一条主线,突出三个抓手,明确五个目标,构建六大体系。 把握一条主线。就是要在水利工作中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中央水利工作方针,积极实践可持续发展治水思路,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着力解决好水利改革与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全面提高水利服务于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能力,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水利支撑和保障。 突出三个抓手。一是加快发展。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也是水利工作的首要任务。只有加快发展,才能解决好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的水问题,才能提高水利支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能力,才能推进传统水利向现代水利、可持续发展水利的转变;二是深化改革。改革是发展的动力,也是加快水利发展的根本途径。只有深化改革,才能建立水资源和涉水事务统一管理体制,才能形成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水利发展机制,才能完善依法行政、依法治水、依法管水的水行政管理体系;三是强化管理。管理是提高效益的基础,也是保证水利健康发展的重要手段。只有强化管理,才能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和效益,才能使水利工程走上良性运行的轨道,才能提高水利管理部门驾驭水利工作的能力。 明确五个目标。一是保障饮水安全。把保障饮水安全、保护人的健康生命作为水利工作的首要任务和突出重点,提高城乡供水保障能力,改善供水水质,保护饮用水源,切实解决好农村饮水安全问题;二是保障防洪安全。以大江大河治理为重点,提高重要防洪保护区、重要城市和重要地区的防洪减灾能力,将洪涝灾害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三是保障粮食安全。以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和大型灌区节水改造为重点,提高农田灌排能力和农业用水效率,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抗御水旱灾害能力;四是保障经济用水安全。以水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为重点,满足经济总量增长、产业结构调整和重大战略布局对水的需求;五是保障生态用水安全。以水资源保护和水环境治理为重点,统筹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维系河流健康生命,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构建六大体系。一是防洪减灾保障体系。坚持给洪水以出路的原则,通过河道整治、堤防加固、控制性枢纽、蓄滞洪区建设等工程措施,结合洪水风险管理、洪水预警预报、防洪调度指挥等非工程措施,构建较为完善的江河综合防洪减灾体系;二是供水安全保障体系。坚持节流与开源并举的原则,通过大力推行节水措施,建设节水型社会,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和效益。通过兴建南水北调等跨流域和区域调水工程,形成四横三纵、东西互补、南北互济的全国水资源配置格局,结合骨干水源工程、各类蓄引提工程建设及非常规水资源利用,提高供水保障能力,构建城乡供水安全保障体系;三是农村水利保障体系。坚持提高综合生产能力与改善生活条件同步推进的原则,通过大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大型排涝泵站更新改造,结合人畜饮水、节水灌溉、雨水集蓄、牧区水利、农村水电等小型水利设施建设,发展有效灌溉面积,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抗灾减灾能力,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发展,构建农村水利保障体系;四是水环境安全保障体系。坚持保护与治理并重的原则,通过严格的水功能区划管理,实行排污总量控制和水质监测,加强对重要水源地和地下水的保护,逐步恢复和改善水体功能,结合水污染治理,加大中水回用力度,提高水环境承载能力,构建水环境安全保障体系;五是生态安全保障体系。坚持生态修复与综合治理相结合的原则,通过坡改梯、淤地坝、小流域综合治理等措施,结合退耕还林和封禁保护,充分发挥生态的自我修复能力,对重点水土流失区和生态脆弱流域进行综合治理,防治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构建生态安全保障体系;六是水利现代化保障体系。坚持以信息化促进水利现代化的原则,通过建立水文水资源监测网络和信息系统、防汛抗旱指挥系统、水资源调度管理系统、水土保持监测和管理信息系统,结合水利科技创新,不断提高水利信息化水平,推进传统水利向现代水利转变,构建水利现代化保障体系。 四、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加快水利的改革与发展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水利的改革与发展,要着力做好六项工作。 第一,抓好规划的制定和前期工作,打造可持续发展水利的整体框架。一是制定好水利发展“十一五”规划。总结“十五”计划完成情况,分析水利发展面临形势,明确水利改革与发展的目标、任务、布局、重点和措施,为“十一五”水利改革与发展提供规划依据;二是编制好水资源综合规划。在水资源调查评价成果的基础上,做好水资源配置工作,根据流域和区域水资源状况,科学制定主要江河水资源分配方案,为建立国家水权制度、合理配置和科学管理水资源提供规划支撑;三是做好防洪规划的审查报批工作。尽快形成全国和流域防洪规划成果,为完善综合防洪减灾体系、确立洪水管理制度提供规划基础;四是加快重要流域、区域规划及专项水利规划的编制,完善水利规划体系,强化水利规划的法律地位,抓好各项规划的实施;五是加快重点水利项目前期工作,为实现水利规划目标和保持稳定的水利建设规模创造有利条件。 第二,加快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夯实可持续发展水利基础。一是加快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把保障饮水安全作为水利建设的首要任务,重点解决农村群众饮用高氟水、高砷水、苦咸水及血吸虫病区等水质不达标和局部地区的饮水困难问题;二是加快以治淮为重点的防洪工程建设。加强蓄滞洪区建设,实施重点河段的堤防建设、河势控制和清淤疏浚,加大重点海堤建设力度,加强重要跨界河流整治及国土防护,重视中小河流防洪治理和山洪灾害防治;三是加快南水北调等水资源配置工程建设。搞好南水北调工程前期工作,建设甘肃引洮等一批区域性调水工程,积极开发利用雨洪资源和非常规水资源;四是加强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大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在水土资源条件相对较好的地区,新建一批大型灌区,对大型排涝泵站进行更新改造,发展雨水集蓄利用,加强牧区水利建设;五是加强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和重点水利枢纽建设。尽快完成第一批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加快实施第二批除险加固任务。按照水库建设规划,加强新建水库的论证和审批工作,要高度重视和认真做好新建项目的水资源论证和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妥善处理水库移民安置、征地补偿和后期扶持等问题;六是加快水土保持和生态治理。加强小流域综合治理和水土保持生态建设,搞好黄河多沙粗沙区淤地坝建设,继续实施塔里木河、黑河、首都水资源综合治理;七是加强农村水电和电气化建设。加快小水电代燃料生态保护工程建设步伐,实施光明工程,解决偏远地区群众用电困难;八是加快水利信息化建设。继续建设国家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加强水文水资源监测信息网络建设,加强重点流域、区域、城市及骨干水利工程的管理信息系统建设。 水利建设要注重向西部地区倾斜,向东北等老工业基地倾斜,向老、少、边、穷地区倾斜。要高度重视和认真做好水利援藏、水利定点扶贫和水利血防等工作。 第三,加快各项水利改革,理顺可持续发展水利的体制机制。一是水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完善流域和区域相结合的水资源管理体制,进行流域管理体制改革探索,加快区域水务管理体制改革,对涉水事务实行统一管理;二是水利投融资体制改革。完善以公共财政为主的水利投资体制,拓宽水利投融资渠道,建立稳定的水利投入保障机制,落实好地方配套资金,切实加强水利资金管理;三是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体制改革。推行政府投资的非经营性水利项目“代建制”,规范水利建设市场,完善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确保工程安全、资金安全和干部安全。加快水管单位体制改革,建立工程管理和维护的投入机制,落实管护经费,推进管养分离,精简管理机构,加强经营管理,确保水利工程的良性运行和效益的发挥;四是水利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建立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水利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的监管制度,探索准公益性水利国有资产的管理体制和运营机制,完善水利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体制;五是推进农村水利改革。大力推行灌区管理体制改革,鼓励用水户参与或直接管理。对农村小型水利设施进行产权制度改革,进一步调动农民参与建设和管理的积极性;六是推进水价改革。建立有利于节水的水价形成机制,全面推行阶梯式水价,对不同水源和不同类型用水实行差别水价。在水资源紧缺地区和生态环境恶化地区,要逐步提高水资源费征收标准。 第四,强化涉水事务的社会管理,创新可持续发展水利的管理模式。一是建立洪水管理制度。开展洪水风险分析评价,建立国家洪水影响评价制度,完善蓄滞洪区管理制度,提高蓄滞洪区管理运用调度能力;二是建立国家水权管理制度。抓紧制定国家主要江河水量分配方案,实现用水总量控制和用水定额管理,建立水权转让制度,培育水市场,实现水资源优化配置;三是建立水资源节约制度。大力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建立以经济手段为主的节水机制。在农业节水方面,建立先进的灌溉用水制度和城市、工业补偿农业节水机制,提高农业用水的效率和效益。在城市和工业节水方面,完善水资源论证制度,推广节水技术和器具,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四是建立水资源保护制度。完善水功能区管理制度,确定水域纳污能力,建立排污总量控制、入河排污口登记及审批制度,加强重要水功能区和重要入河排污口的监控。 第五,加强水利政策法规建设,为可持续发展水利提供法制保障。抓紧完善《水法》、《防洪法》的配套法规,研究制订水利建设的征地补偿、移民安置、生态保护等政策措施,争取尽早出台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河道采砂管理条例、新的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加强水政执法体系建设,规范水事行为,提高执法能力。深化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和依法决策的水平。 在此,我想再重点强调一下移民和生态问题。当前,移民和生态问题已成为事关水利可持续发展的不容忽视的重要问题。在水利建设中,要高度重视移民安置和生态保护。根据移民安置环境容量,科学确定移民安置方案,打足移民安置投资概算,保障移民合法权益。要完善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妥善解决水库移民遗留问题,改善移民生产生活条件,增加移民收入,维护社会稳定。要高度重视水利工程对生态环境可能带来的影响,把保护生态环境、维护河流健康生命作为水利工作的重要理念,新建水利工程要认真做好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尽量避免对生态环境造成不利影响;已建水利工程对生态环境具有不利影响的,要在科学论证和综合分析的基础上,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加以解决。 第六,加强科技创新和队伍建设,增强可持续发展水利的活力。建立水利科技创新体系,加强科技攻关,抓好水利关键技术的研究和推广,提高水利科技含量和现代化水平。加强水利队伍建设、思想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培养高素质水利人才,弘扬“献身、负责、求实”的水利行业精神,把水利改革与发展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水利的改革与发展,是各级水利部门的重要任务。我们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实践可持续发展治水思路,加快水利的改革与发展,开创水利工作新局面,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新的贡献。 农业综合论文:进一步提高农业综合开发整体效益 近年来,安徽农业综合开发工作,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在财政部的大力支持下,在财政厅党组的领导下,经过全省广大农业综合开发干部的共同努力,以及农业、水利、土地、林业等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下一步如何开拓创新、强化管理,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的新局面,把全省农业综合开发工作推上一个新台阶,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要任务。 在这里结合实际,就如何加进一步提高农业综合开发整体效益,谈几点自己的想法。 进一步强化管理,创新机制进一步提高农业综合开发整体效益,必须以强化项目管理为核心,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在强化管理中必须不断地创新机制,探索有利于农业综合开发工作健康发展的新路子,促进农业综合开发工作水平的不断提高。农业综合开发创新要强化三种意识:一是强化“三农”大局意识。农业综合开发要紧紧围绕“三农”工作进行,农业、农村和农民是我们永恒的工作载体和依托所在,必须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切实保护农民的利益和权益,这是我们工作的大局。二是强化政策意识。每一个项目的申报、评估、审批、实施和验收等,都要严格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农业综合开发的规章制度,严格按规定程序和标准进行,做到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三是强化市场意识。农业综合开发工作是一个社会型、公益型、大众型的事业,只有讲市场、有效益,农民群众才会满意,我们的工作才会良性循环,我们的事业才会健康发展。 适应新时期农业发展的需要,农业综合开发必须创新机制。主要包括四个方面:首先是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要采取有效措施,实行市县财政配套投入保障机制,确保地方财政配套资金足额到位。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宣传、引导、发动和组织农民群众筹资投劳,自觉参与农业综合开发,建设家园。大力推行业主负责制,通过对小型农水工程及林网的产权和使用权进行拍卖、租赁,回收投入的财政资金,用于滚动开发。积极探索利用农机购置补助、机井建设补贴等手段,引导农民自筹资金参与项目建设。 其次,建立招商引资机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是一个很好的招商引资平台,中低产田改造、生态农业项目配套建设一些农田基础设施,为推进招商引资工作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结合产业化项目,要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引导工商资本、金融资本、民间资本及外资参与农业综合开发。对符合招商引资条件的项目优先立项,对符合招商引资条件的地区优先开发,对符合招商引资条件的农村大户和机制新、效益好,带动农户多的民营企业优先扶持。 第三,建立项目管理机制。一是加强项目立项评估,全面推行评审制。项目选定要突出市场化、公开化、公平化和效益化,确保项目规划高起点、建设高标准、取得高效益。二是集中资金,实行项目整合制。做到协调统一,相互促进,只有整合才能获得更高的整体效益、规模效益、示范效益。三是适应市场经济要求,建立管护长效机制。明晰工程使用权,明确管护主体,使农发项目长久发挥效益。四是严格绩效评审,完善检查验收。制定科学、规范的绩效评审办法,引入中介机构检查验收项目,做到经常化、制度化、市场化。五是量化考核指标,完善项目县轮换制。对个别项目管理和资金管理存在较大问题的县,该暂停的坚决暂停,该轮换的必须轮换。 第四,建立开发重点制。坚持开发重点,支持发展特色农业,是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和农业综合开发效益的核心。农业综合开发要坚持以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目标,突出特色,坚持重点,把握循环经济的原则,紧密联系安徽实际,根据各地自己的资源优势,突出资源的综合利用,发展特色农业,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对有市场、有前景的农产品,要给予更多的支持,使安徽的资源优势变为产品优势,使更多的特色农产品变成商品,变成农民增收致富的源泉。 进一步强化服务,不断提高工作效率随着免征农业税以及其他惠农政策的进一步落实和到位,农村的生产关系将会发生重大的变化,农村的形势空前喜人,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改善,这些都极大地支持和带动了农业综合开发工作。我们必须抓住有利时机,自觉树立四个意识,进一步强化服务,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努力做好新时期农业综合开发工作。一是树立发展意识。着眼大局、着眼未来,把目光放得更远,在农业综合开发工作中,无论是项目选定,还是资金分配,都要从发展的角度出发,牢固树立为地方经济发展服务的强烈意识,用高水平的服务来促进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二是树立改革的意识。只有不断改革,才能积极探索新阶段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的新思路。三是树立责任意识。农业综合开发贵在“综合”,难在“综合”。只要我们都做有心人,大家一起在“综合”上做文章,农业综合开发的综合效益就会充分体现,我们的工作效率就会不断提高。四是树立廉政意识。农业综合开发机构既管资金又管项目,负有双重责任。因此,我们一定要建立科学、有效、全面的监督约束机制,健全制度,强化监督,以制度约束人。 进一步强化认识,求真务实求真务实是做好农业综合开发工作首先要遵循的原则,“求真”就是在工作中不断 总结农业综合开发的客观规律,“务实”就是坚持从实际出发,脚踏实地做好我省农业综合开发工作。既要总结和提炼过去的成绩和经验,也要分析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增强工作的前瞻性。文秘站版权所有 党中央、国务院把“三农”工作作为重中之重,把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作为今年农村工作的主题,明确提出要维护好、发展好、保护好农民的利益。这正是我们农业综合开发工作者大显身手的时候,我们要善于把握新形势,从讲政治的角度、从经济发展的角度提高对农业综合开发的认识。必须将“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这个党的宗旨贯彻到具体农发工作中去,切实做到“权为‘三农’所用,利为‘三农’所谋,情为‘三农’所系”,满腔热情地做好工作,全心全意地为粮食增产、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发展服务。目前,我国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面临一个拐点,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趋向已经明确。近几年,我省财政对“三农”投入增加的比例一直高于财政收入增长的比例,这充分说明了省委省政府对“三农”问题的重视。我们全省农业综合开发战线的广大干部职工,要进一步认识到农业综合开发在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确保粮食安全和促进农民增收中的重要作用,勤奋工作,开拓进取,为振兴安徽,奋力崛起作出新的贡献。 农业综合论文:浅析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会计管理工作研究 论文关键词:会计管理 农业综合开发 项目 财务管理 论文摘 要:社会在不断进步,经济形态也随之不断更新,与此同时,国家更加重视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因为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运行,对农业综合开发的资金运行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而会计管理工作在资金运行体系中占据着重要的位置。本研究通过对农业综合开发利用的调查,对资金运行现状进行分析讨论,发现现阶段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形势一片大好,但是在会计管理中仍然存在一定的问题,所以结合会计管理体系在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中所起到的作用,提出了现阶段在整个体系中存在的不尽如人意的一些现实情况,并针对这些问题进行具体的分析,提出了一些相应的解决措施和建议,力争使财会管理工作在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中起到更加积极的作用,推动我国农业综合开发的顺利发展,从而推动我国经济的发展和进步。 一、农业综合开发项目 农业综合开发是一项中央政府设立专项资金用于对农业资源进行的综合开发利用项目。它的目的在于支持农业发展、改善农业项目的条件、使农村经济结构更加合理,并同时提高农业生产效益等。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包括土地治理项目和产业化经营项目。 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也多种多样,其中包括土地治理、基本农田建设、优势农产品项目、养殖、土地改造、综合治理、灌溉节水等土地治理项目;还包括农产品加工等在内的许多产业化经营项目。 1、农业综合开发的形势 现在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形势一片大好,主要体现在:国家对农业开发项目的饿政策好,实行“国家引导、配套投入、民办公助、滚动开发”的投入机制。 农业综合开发在这种好的形势下,应该抓住机遇,强化资金运行管理体系,大大提高财会管理在新形势下的作用,力争通过强有力的会计管理工作,增强农业开发项目的资金管理体系,使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健康、快速向前发展。 2、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管理现状 在有政府投入、扶持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中,资金的管理、运行占据着相当重要的位置,目前,一些农业开发项目的资金管理仍然存在一定的问题。具体问题反映在财务会计管理中的有很多。所以,一定要加强在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中会计管理工作。作为财务管理中重要的一环,会计管理工作是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它关系到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改革、发展前景和效益。当前,很多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会计管理工作存在问题,表现在管理混乱、缺乏监督管理机制,影响了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发展,致使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发展不利,农村经济建设受到严重阻碍。所以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合理、高效的管理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资金,能让财务运行有条不紊,充分发挥其使用作用,而会计管理工作是重中之重,对整个财务管理体系起着支撑和保障作用。 二、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会计管理工作的现状 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是政府关于财政支农的一个重要项目。但是在具体的运行过程中,资金的运用存在一定的问题。 1、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管理紊乱 在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运行中,资金管理紊乱。主要表现在:(1)财政资金报账不及时,资金拨付进度缓慢。在项目进行过程中,存在财政资金报账不及时的现象,在项目验收合格后,除质保金和工程管护费外仍有资金余额未拨付;(2)借出财政有偿资金到期未收回,在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中,政府为了更好的支持农村经济建设,除资金补贴外,还提供一定数额的有偿资金,但是,由于立项时对项目单位审核不严格,弄虚作假申报并获得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项目,到还款期时用款单位因各种原因无法偿还,造成有偿资金无法按照规定数量收回或者完全损失,个别基层财政部门垫付到期有偿资金,这就无形之间增加了财政的损失和负担;(3)资金利息收入未按规定转作本级有偿资金,在资金利息收入的处理中,不能按照规定进行,同时造成了项目资金利息管理的紊乱;(4)部分农发部门和乡镇在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中违规用大额现金结算;(5)项目报账内容与计划、合同不一致。超出规定的范围使用资金;(6)由于会计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有限,或者责任心不够,导致会计科目运用不规范,也是导致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紊乱的一个重要因素;(7)项目竣工后移交手续不健全接收单位资产不入账,如用农发资金购置的农机设备、林木等没有登记固定资产台账。(8)部分返还的土地治理项目财政有偿资金滞留在市、县两级财政,未按规定返还农民和农村基层组织,及时解除各级财政部门与借款人的债权债务关系。(9)个别项目存在以拨代报现象。所以,这就需要加强会计管理工作,这就要求会计管理制度进行改进和更新以适应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发展和需要。管理制度的落后势必会影响会计管理应用及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整体财务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2、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会计管理监管、评价体系不够完善 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在政府的强力支持下,形式大好,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这和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监管、评价体系有着密切的关联。一些地方乡镇财政资金紧缺,财政保障存在问题,土地治理方面的项目资金运转、构成存在相当大的问题,所以运行难以达到有关规定的要求,导致资金预算、计划结构不合理。所以,这种现状使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资金存在相当的缺口,以至于不能按时、按量、按计划的完成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其次,由于会计管理体系不完善,造成项目报帐过程不规范现象频繁出现,出现一些票据造假现象。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国有资产的无形减值、流失。因为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大多数效益较低,所以,在会计管理监管、评价体系存在漏洞的基础上,致使农业综合项目开发资产无形流失。所以,一定要加强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会计管理监管、评价体系,以保证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顺利发展。 三、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会计管理的几点建议 1、增强意识,完善会计管理机制,改善农业开发项目资金紊乱现象 通过对现状的分析,会计管理的意识一定要加强,应该建立完善的会计管理机制,做到专款专用、按时按量回收有偿资金、及时报账、项目合同与上报内容、计划保持一致、农发资金做到专款专用。加强资金管理就要加大投入的力度,一定要严格按照《农业综合开发财务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加强财务管理,实行各级政府、部门、乡镇乃至个人分责制度,确定保证 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资金合理使用。在此同时,还要要加强对有偿资金和信贷的管理,准确评估风险,按时、按量回收资金,降低风险。建立完善的会计管理体系,能有效的解决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过程中资金被挪用的现象,所以在体系完善的同时,有效的防止了通过各种手段挪用、骗取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款项的弊端,同时也有效的杜绝了部门、个人利用各种方法占用财政资金的现象。与此同时,不但使资金的支出、收入合理、高效,还能增加资金使用的透明性,在增强会计管理工作的同时也从根本上防止了腐败现象的产生。 2、更新和完善会计管理制度 要想使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更加合理,就必须完善会计管理制度,必须有相适应的管理制度做保证。 (1)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是一项巨大的工程,涉及的范围广,技术要求高,只有形成与之相适应的标准和制度,才能促进会计信息化系统在技术上的协调和整体效能提高。健全的会计管理制度是会计工作有法可依、科学管理的前提和基础。必须根据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财务管理工作的现状,建立健全各项会计管理制度。 (2)针对目前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会计管理落后,不适应会计信息化管理的情况,应及时更新和完善现有制度。对现行制度中不符合农村综合开发项目特点的,应及时改进;不全面、合理的地方,要及时完善。总之,管理制度要与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工作相适应,保障呢业综合开发工作能够稳定、高效的运行。 (3)建立健全的会计管理制度的同时,还应做好制度的落实和执行工作,突显管理制度的权威性和约束力。如果在具体工作中不执行相应的标准和制度,有法不依,那么建立财务管理制度就失去了现实意义,同时也不利于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既快又好的发展。 3、强化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监管、评价体系 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监管、评价体系不够健全,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农业综合开发建设的发展。不管是项目的运行前的成本核算,还是项目的运行之中,都要有的放矢完善相应的监管、评价体系。票据的规范问题,要绝对从实际出发,尊重客观事实,报帐过程中严格审核,不要让投机者有机可乘。这样,不但降低了工程成本,同时也防止了发票需开问题。所以,一定要全面建立、健全会计监管体系,防止豆腐渣工程的出现,确保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建设质量,迅速提高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发展。所以要做到无论是日常检查,还是运行中检查、 和完工检查,都要细致、严格,确保国有资产的增值,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充分发挥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作用,提高经济效益。 4、加强培训,提高会计人员素质 会计人员素质的高低同样决定着会计管理工作的进行。所以要加强培养力度,拓宽培养渠道会计人员的培养要不拘泥于特定形式,可以采取多渠道、多方式,如加强与院校的结合、岗前培训与集中培训相结合等。在培训的过程中也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培训计划,切实发挥培训的作用,达到最佳的培训效果。同时多方面培养,全面提高素质也是培养人才的关键。 在提高业务水平的同时也要提高思想素质会计人员要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素质、坚定的政治信念、健康的思想和高尚的品格是成为优秀的财务人才的基础。 提高工作态度和敬业精神。端正的态度是做好本职工作的前提。培养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会计人员要有高尚的职业道德,有较强的责任心,爱岗敬业,甘于奉献,钻研进取。 四、结论 综上所述,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和会计管理工作密不可分,因为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运行,对农业综合开发的资金运行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而会计管理工作在资金运行体系中占据着重要的位置。所以,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资金能否管好、用好,是一项重大课题,它关系到能否按时、按量完成开发项目,同时还关系到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前景。左右着农村经济建设的未来。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会计管理工作应该得到重视,以便为政府支持农村综合开发的资金得到有效利用。所以要加强会计管理工作的建设和完善,更好的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服务。 农业综合论文: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管理探讨 摘要:本文针对加强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管理问题,结合实际做了深入的探讨。关于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管理,需要解决安全问题与运用问题,构建以报账制为核心的资金管理机制,健全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管理制度,以确保资金的合理利用,提高资金利用率,落实农业综合开发的各项内容,推动农村建设的健康发展。 关键词: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管理;利用率;项目资金 现阶段,全国各地都在不断加快农业综合开发步伐,加强农业开发资金管理,对于促进农业开发工作更好的开展,有着非常积极的作用。基于此,要加强资金与开发项目的科学化、精细化管理,采取制度化、严格化的监管措施,以确保资金运用的安全性与合理性,保证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能够顺利实施。 一、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管理的重要性 开展农业综合开发工作,可以改善农业基本条件,全面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与综合效益。基于此,我国设立了专项资金,用于农业资源综合开发。专项资金的合理利用,能够确保农业持续健康与稳定发展,但在实际落实工作中,资金管理还存在着诸多问题,因此需要加强资金管理,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二、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管理存在的问题 1.地方财政配套资金不足。农业综合开发资金主要来源是中央财政投入与地方财政投入等,以确保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能够顺利建设。从当前农业综合开发的实际情况来看,资金不足是重要问题,使得综合开发项目建设受到了影响,需要地方财政的支持,但由于税制改革与其它因素的影响,地方政府财政收入吃紧,使得配套资金投入不足,难以确保开发项目有效落实。2.资金分配利用存在问题。首先,资金分配不均衡问题。农业综合开发资金虽然为专项资金,但是资金落实分配流程较为复杂,农业开发项目种类较多,资金缺口较大,使得资金分配面临着难题,面上存在不均衡问题。其次,资金利用问题。农业发展需要建设各类基础设施,但从项目开发建设与应用来看,部分设施利用率较低,造成资金严重浪费。最后,资金落实问题。虽然中央财政资金下发有专属渠道,直接下拨到地方政府,但是农业项目具体落实涉及的部门较多,资金流通环节较多,影响着资金安全。3.资金安全管理水平低下。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管理工作,最为重要的是加强监督管理,以提升资金的利用率。但从资金管理实际情况来看,资金安全监督管理水平较为低下,廉政风险较高,廉政工作落实力度不够,影响着资金安全管理,因此需要加大资金安全监督管理力度,做好廉政风险点排查,以全面提升资金安全管理水平。 三、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管理策略 1.加大资金监督管理力度。针对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管理问题,要加大资金安全监督管理力度,从开发项目全过程入手,采取有效的管控措施,以确保农业综合开发工作得以全面落实。譬如:可以引入第三方监督机制,开展农业综合开发全过程监督管理。首先,在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立项环节,借助第三方监管机构的力量,能够确保公平与公正。利用项目评审单位,开展项目评审,从项目类型与扶持产业等方面入手,进行评审工作,分析项目的可行性,形成评审报告,作为项目立项的主要依据。其次,在项目建设环节,利用项目评审,可以确保工程建设的质量。借助工程监理的力量,从工程招投标到施工、竣工验收,实现全过程质量监督管理,以确保农业开发项目的质量与效益。最后,利用第三方监督管理,除了可以加强质量控制外,还能够加强造价管理,提高资金利用率,减少资金浪费。通过加强开发资金与项目精细化管理,坚持将开发项目和资金监督管理作为日常工作来抓,做好监督检查工作,实现监管不停顿、不放松,以提升管理水平。同时按照项目区域实际情况,合理编制项目资金计划,落实项目审计制度,对于没有经过审计的项目不予报账,以确保农业综合开发资金使用的合规性与高效性。落实项目督查制,不定期督查项目开展情况,以确保开发项目能够按期完成。在资金管理方面,实行财政专户管理,实现资金封闭运行,实现专人专账核算,严格落实报账制度,保证项目资金支付的真实性,提高资金使用管理水平。2.提升资金利用率。2.1加强资金筹集管理。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设,需要开发资金的支持,以确保各项工作得以全面落实。要落实配套资金与自筹资金,保证农业开发项目资金充足。地方财政要合理调整财政预算支出,将配套资金列入到财政预算中,做好各项落实工作。同时需要加强群众自筹资金管理,采纳农民的建议,合理立项。要扩展农业项目资金筹集渠道,采取多种方式,比如农业银行投入、社会财力投入等,充分发挥社会资金的作用,加大农业项目资金投入力度,以确保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能够全面落实。2.2科学规划资金。针对资金利用问题,需要结合本区域实际,充分依靠本地区农业资源优势,合理开发农业项目,科学规划资金利用,以获得更高的效益。对于土地治理项目,则需要以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为主,全面推动农业发展,改善生产条件,加强农业生产环境综合治理。除此之外,要将开发项目和农民切身利益相结合,促使开发项目能够更加贴近民生,利用综合开发项目,为农民创造更多的效益。2.3完善资金管理制度。资金利用效益的提升,需要完善的资金管理制度的支撑,要重点完善会计核算工作,结合农业发展情况,合理分析开发项目,做好资金报账工作,发挥相关部门的作用,做好报账审核工作,以确保报账的合理性与准确性。若发现存在不合理或者不规范的数据,则坚决不予报账,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进行处理。除此之外,还需要完善会计核算体系,加强人员培训,提升会计核算水平,以便能够给资金报账工作,提供可靠的依据。要加强资金利用监督管理,利用项目资金信息化管理系统,明确资金使用情况,以提升资金利用率。2.4加大廉政风险管理力度。为了确保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安全,需要加大廉政风险管理力度,切实做好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以确保农业项目建设、资金、人员的安全。要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结合农业综合开发工作实际,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按照项目建设好、资金利用好、人才队伍打造好的要求,精准制定防范措施,做好隐患排查工作,加强项目全过程的资金管理[4]。3.采取“先建后补”的管理方式。采取农业综合开发“先建后补”的管理方式,能够保证农业产业化项目决策的科学性。现阶段,各地区逐步实施了“先建后补”政策,并且范围不断扩大。考虑到此项政策的具体落实,还存在着诸多问题,单纯的依靠省级主管部门制定配套措施,难以确保政策的稳步向前,需要国家管理层面出台统一政策方针,以推动各省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管理工作的开展。要加大资金盘活力度,加强农业开发项目科学管理,合理调整顶层设计,以充分发挥此管理方式的优势。 四、结语 加强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管理,可以将廉政风险管理、资金安全管理、资金利用管理等,作为管理工作的切入点和落脚点,结合本地区农业开发实际,积极发挥第三方监管的作用,做好项目与资金安全管理工作,提升资金利用效益,推动农业综合开发工作。 作者:所世涛 单位:山东省莱州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农业综合论文:构建我省现代农业产业体系 提升农业综合竞争能力 摘要:现代农业产业体系是农业产业化的高端形式,是包括产业、加工、投入、装备、科技、素质、组织、流通、服务等为一体的宏观运行系统。而现代农业的竞争就是现代产业体系的竞争,在当今世界农业发展中,凡是实现了农业现代化的国家,都建立了紧密相连且分工明确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在我国工业化、城镇化加快发展的大背景下,建立具有一定竞争力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是同步推进农业现代化的核心。随着吉林省经济总量不断扩大的经济形势,农业相对于其他产业的人均产值正在逐步减少,越来越多的农民脱离土地,加入到迁徙的农民工行列,逐渐脱离农业生产,这对吉林省农村农业发展带来了严峻的考验。在这样的背景下,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是解决吉林省农业发展问题的根本出路。 关键词:吉林省;现代农业;产业体系 1吉林省现代农业产业体系构建现状 近年来,吉林省遵循现代农业发展思路,明确产业发展重点,注重整合资源优势和产业优势,以提高农业综合竞争力为核心,积极推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农业集约化、机械化、科技化、水利化、产业化水平不断提升,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已初具雏形。 1.1农业产业结构逐步优化 在全省经济结构中,虽然农业增加值在GDP中所占的比例呈递减趋势,二、三产业比重不断提高,但农业产值一直保持持续增长的态势,2015年第一产业增加值1596.28亿元,增长4.7%,依然是全省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支撑力量。在农林牧渔业总产值构成中,农业(主要为种植业)、牧业是吉林省农业的主导产业,比重较大。特别是畜牧业产值所占比重提高较快,初步走上了设施化、集约化、标准化的发展道路。实现了以粮食为主、粮食以玉米为主的单一生产结构逐步向粮、畜、林、绿色经济作物多种生产结构的转变。 1.2龙头企业核心竞争优势形成 2015年末,培育全省各类其中省级以上重点龙头企业达500户,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达47户。省级重点龙头企业实现销售收入2700亿元,占全省农产品加工业销售收入的60%以上。2015年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辐射带动种植业基地达4000万亩,畜禽养殖量达3亿(头、只),带动210万种养殖户参与一体化经营,农户增收70亿元,直接安排5.6万农村劳动力就业,推动了现代农业发展,促进了基地农户的增收。 1.3农业科技支撑能力稳定提升 全省基本实现了由粗放型向集约型、数量型向质量型的转变,农业科技推广领域不断拓展。2015年全省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57%,玉米、水稻、大豆等主要粮食作物良种普及率达到100%,一些重大的增产增效技术得到应用推广。 1.4农业产业的装备水平逐步提高 2015年全省农机总动力达到3152.5万千瓦,拖拉机保有量达到117万台。水稻插秧机、水稻收获机和玉米收获机保有量增长较快,农作物综合农机化水平达到82.5%,农业机械正由小型化向大型化、由单一生产向综合配套作业方向发展。 2促进吉林省现代农业产业体系构建的对策与建议 从现代农业发展要求看,吉林省还存在着农业多功能开发不足、基础设施薄弱、现代农业产业技术水平低等问题。原因是缺乏高度发达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作支撑,农产品比较优势的逐步弱化,导致吉林省虽然农产品数量供给比较丰富,但大部分农产品不具备比较优势。因此,加快吉林省现代农业产业体系构建,是促进吉林省农业现代化实现的当务之急。为此,提出如下几点建议。 2.1推进优势产业建设,完善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 坚持把粮食生产放在现代农业建设的首位,在粮食播种面积保持稳定的基础上,优化粮食品种结构,提高粮食单产水平,增强其综合生产能力。要加快发展畜牧业,转变养殖的传统观念,加强品种改良和疫病防控,支持规模化饲养和健康养殖,打造养殖业生产加工的精品名牌。立足吉林省自然资源优势,发展区域特色优势农业产业,形成优势突出、特色鲜明的产业带,并引导加工、储运、流通设施建设向优势产区集聚。发展特色块状农业,东部重点发展中药材、经济动物、食用菌和长白山山珍食品;西部重点发展瓜菜、油料及特色经济作物;中部重点发展棚膜经济及露地瓜菜。 2.2从农产品精深加工入手,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 从农产品精深加工入手,发展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要突出三个重点:一是确实落实各项优惠政策,鼓励龙头企业立足农业,支持具有比较优势的企业,提高农产品加工的深度和精度,提高其竞争力。在突出主业的前提下,通过联合、联营、兼并等形式,扩大经营规模;二要通过和全国知名龙头企业对接,大力开展招商引资,吸引更多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在吉林省安家落户;三要鼓励和引导各种能人兴办龙头企业,包括个体生产、加工、运销专业大户和民营企业,鼓励和引导外资企业和大中型工商企业创办农业龙头企业,支持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办龙头企业。加快农产品加工园区建设,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 2.3加大农业科技投入,增加产品科技含量 切实落实农业技术研究推广体系的政策,积极支持和引导民办农业科技研究机构、农村专业技术组织和民办科技型企业的发展,鼓励农业科技人员深入农村搞技术研究,促进科技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加大科技经费投入,建议对全省农业科技机构普遍实行事业费包干和目标管理。不断开拓技术市场,促进农业经费实现良性循环,达到农业科技成果商品化。加快农业科技推广,加快良种培育与推广,特别是对适应中低产田的抗旱耐旱品种的开发力求有新突破。大力推行无公害农业生产,使农业先进技术尽快转化为生产力。 2.4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现代农业的装备水平 加大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加强以节水改造为中心的农田水利建设。从吉林省粮食生产区域上看,西部地区降水量较少,常年处于干旱状态。因此,必须把加强西部的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放在首位,提高其抗旱能力。继续加强大中型水利骨干工程和重点小型水利工程的除险加固和综合整治,完善田间渠系、泵站配套改造。引导产业化经营的龙头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农田水利建设,支持农民开展小型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旱作节水农业,促进有限水资源的节约和高效利用。提升现代农业的装备水平,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特别是粮食机械化的建设,增加大中型拖拉机和配套机具的保有量,加快发展水稻收获、机播和玉米播种、深松等机具,提高粮食生产作业效率。发展规模经营,走以机械化为依托的规模化经营模式,促进种植效益的不断增长。 2.5加强农产品市场建设,带动现代农业流通体系的构建 要加强优势产区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建立功能齐全、设施先进的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和现代化的专业批发市场。建立和完善服务配套设施和功能,包括市场交易、检测检验、产品贮运、配送和信息等。搭建农产品市场营销新平台,发展区域性的农产品物流中心;根据优势农产品的不同特性,在有条件的特色优势农产品产区,积极推广各种营销新方式,通过订单农业、农产品展销会、网上营销等方式,提高对特色优势农产品的促销力度。逐步实现冷链运销,通过建设农产品仓储中心、农产品展示中心和进超市配送中心等流通设施,促进生产与市场的对接,创新农产品交易方式和方法;加快优势产区农业信息化建设,实施信息进村入户工程。 2.6增加投入,构建现代农业投入体系 增加资金投入,有效化解农村资本约束。增加产粮大县奖励补助和一般性转移支付等资金,确保主产区得到合理利益补偿。优先安排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综合开发等资金,引导产销区建立利益衔接机制,确保种粮农民得到合理经济收益。建议从以下几点入手。一是建立一个多元化的农业融投资体制;二是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资本投向为多功能农业产业化;三是改造农村发展银行,助推多功能农业产业化发展;四是激活农村“金融市场”;五是建立多功能农业产业化投资基金,以农村多功能开发的中小企业为主要投资对象。 2.7构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拓展农业社会化服务领域 按照建设现代农业的建设要求,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构建可借助公益性服务机构这个农业社会化服务的主渠道,调动各级农技推广机构的积极性,着力解决科技服务“最后一公里”的问题,提高基层农技推广服务能力。鼓励支持龙头企业、供销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经纪人、专业技术协会、专业服务公司及高校和科研院所开展形式多样的生产经营服务,发展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政府应支持具有一定资质的经营性服务组织从事农业公益性服务,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招投标、定向委托等方式,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专业技术协会、涉农企业、供销合作社等社会力量参与到现代农业经营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中来。 2.8加大农民培训力度,提高农民整体素质 抓好农村基础教育,加强农村九年义务教育,不断降低农村人口中文盲半文盲率。通过政策和待遇,留住农村学校的优秀教师,通过“支教”活动,向农村学校增派教师,缓解农村学校师资短缺的压力。积极发展农民职业技术教育,培养新型农民,促进农业剩余劳动力顺利向非农产业转移。继续办好农业广播函授学校,集中办好有示范作用的职业技术学校,还可建立业余文化技术学校。发展农村能人牵头形成的各种农业技术协会、研究会等组织,让农民在干中学,在学中干,让农民学会和掌握一两项农业实用技术。此外,加强农村法制教育,让农民知法、懂法、守法,按法律办事。 作者简介:段秀萍,本科学历,吉林省社会科学院,研究员,研究方向:农业及农村经济问题研究。 农业综合论文:龙井市依托农业综合开发 夯实农业现代化基础 近年来,龙井市积极响应国家号召,以实施高标农田建设扶持新型式的农村经营主体,大力推进农业综合开发现代化建设步伐。 一、大力建设高标农田,推进农业现代化 建设高标准农田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于稳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之所以建设高标农田,就是希望能转换成高产能的良田。要实现稳步提高产量就要把农业基础建设打好。不管是“四化”还是“九化”,都是将机械化放在农业现代化的首要位置。龙井市属于丘陵地区,农业基础设施落后,农民老龄化的趋势明显,限制了机械化的应用,只有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才能为发展农业现代化铺平道路。 自2013年起,龙井市以农业综合开发为平台,农发办为项目建设单位,以中央及省级资金整合为纽带,调动高标农田建设专项资金总共8331万,按照因地制宜、因田施策,科学规划设计,合理工程布局,优化施工工艺,全面加强管理,严格考评考核,在确保质量标准的前提下完成高标农田建设项目。高标农田建设初期,提出了水渠设施完善,田间道路畅通等具体要求,对道路的设计和建设提出与主干路衔接,满足农用机械运输和耕播收获的要求。建什么、怎么建、需要多少投资、需要多长时间建设等,都以项目的实际需要为依据,进行协调监督,在科学设定建设期的前提下,完成高标农田6.6万亩,水渠设施35公里,田间道路61公里。保障农民们耕作时所需的水源,为今后缺水或干旱做好灌溉措施;满足了农用机械运输和耕播收获的要求,为今后全面实行农业机械化奠定基础。 二、依靠产业化财政补助,支持优势产业持续发展 大米种植和加工是龙井市的特色优势产业之一,主要土壤地为水田土地由海兰江冲积地和丘陵台地组成,是中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一年四季分明,冬冷夏热。年平均降雨量为549.3厘米,属于湿润区,年平均日照射数为2429.1小时,无霜期平均为143天,很适合种植水稻。随着市场经济的飞速发展,越来越多的人关心食品的安全性,寻找一种无污染,安全营养的绿色食品。尤其对无公害、有机、绿色大米的需求迅速增长,这就给无公害大米的生产、加工、销售带来了难得的机遇和拓展空间。2016年以农业综合开发为平台,依托产业化财政补助政策,积极引导大米加工企业申报产业化项目。 自2016年起,龙井市大力建设高标农田的同时,积极引导企业申报并实施产业化项目。作为粮食加工优势企业的龙凤专业合作社带头申报了产业化财政补助项目。经过多年的发展,该专业农场现有社员180人,种植水稻面积达1700亩,年稻谷产量820余吨。2016年产业化补助项目总投资280万元,其中产业化项目财政补助140万元。项目占地面积达2000平方米,建设面积为1475平方米,厂房面积为875平方米,晒干场面积为600平方米,需购进专业清洗机、提升机、拨壳机、加工机白米分离机、清粉抛光机等加工设备,预计2016年12月份完工投入使用。项目建成后,依托基地水稻资源,发展无公害有机稻谷种植、加工产业、并通过统一种植、统一销售,使专业农场和农户利益紧密相连。项目实施可直接带动专业农场和农户300户,增收收入600万元。该项目建成后加工大米年产量约1200吨,预计比往期产量提高30%。此项目成功的起到示范带动作用。 三、积极推广农业新技术,提高农业综合水平 农业出路在现代化,农业现代化关键在科技进步。农业科技是确保农业现代化的基础支撑,是突破资源环境约束的必然选择,是加快现代农业建设的决定力量,必须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重视和依靠农业科技进步,走内涵式发展道路,加强农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培养新型职业农民。2014年以来,龙井市在农发项目建设中,一直摸索着适用的农业新科技,在水稻种植方面借鉴了其他县市的成功经验,按照省办要求引进水稻地膜覆盖湿润栽培技术,2016年四月正式投入到延边以勒无公害农作物农民专业合作社150亩稻田作为新科技试点,并于同年五月带领企业技术人员远赴白城市实地考察和学习。该技术是由吉林省辉南市研发的,除有明显增温、改良土壤、减轻病虫害作用外,还能达到节水、节肥、增产的效果。没有使用农药除草,使米质达到无公害标准。从培育壮秧、平整大田、沟厢配套、严实覆膜、打孔定植、湿润管理、看苗追肥、综合防治病虫等方面对该技术进行了详细介绍,并现场培训了新研发的专用种植机械的操作方法。作为新技术试点项目,延边以勒无公害农作物农民专业合作社产量同比往年增量10%,取得了比较好的成效,因为是机械化操作,省去了劳动力,同时作为无公害大米,商业价值比其他施肥的大米要高,预计年利润比往年大幅度的提高。明年该企业将继续大力推广水稻地膜覆盖湿润栽培技术,促进农业的现代化。 四、加大对新型经营主体的支持,多个方面给予新的机遇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关于“三农”问题的相关文件明确提出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鼓励发展专业合作、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的农民合作社。农业是弱势产业,要增加农民收入,必须延长农业产业链,提高农业附加值。充分实现农业的现代化,农民的增产增收。 自2013年以来龙井市积极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健康发展,扶持新衍生的经营主体,对于有困难的老经营主体提供了资金上的支持。其中,国际农发贷款1092万,分别于2013年扶持2家、2014年扶持1家、2015年扶持4家、2016年扶持3家,共扶持10个新农村合作社。2016年产业化补助140万元,用于无公害大米加工项目。其中苹果梨专业合作社2家,粮食加工专业合作社4家,禽类饲养与加工专业合作社2家,蔬菜加工合作社1家,大酱加工1家,畜牧业专业合作社1家。部分农村合作社在实践发展中形成了,在产前、产中、产后“一条龙”模式,从农资供应、技术服务、产品销售,扩宽到品种、育苗、烘干储藏、产品品牌化等方面的努力,呈现在产业链所带来减少成本的效果和农产品品牌化所带来的附加值上。在农业综合开发大环境的带动下,不久将来合作社会迎来新的春天。 农业综合论文:开展基层农业综合执法 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摘要:在当今社会新形势下,人民群众对依法行政的质量和期望要求较高,行政执法的质量直接体现和影响了依法行政的质量,也直接影响到人民群众对依法行政的感受和认同。本文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就在新形势下,基层农业综合执法机构如何做好农业综合执法工作,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从而贯彻落实好依法治国这一战略部署与重大任务进行概述。 关键词:基层;综合执法;建议 1农业综合执法的概念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人们对政府行政能力的期望和要求越来越高,在这种强烈的要求和背景下,促使我们对旧的行政管理体制进行改革。其中,行政执法是行政管理体制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而综合执法作为一种新的执法形势,顺应了政府规范、精简、高效的发展方向,也是对旧的行政管理体制,特别是行政执法制度的一种改革,农业综合执法即诞生于这一背景下。 农业综合执法主要是指具有公共管理职能的农业行政组织在法律法规授权范围内或依据农业行政主管机关的委托,对一定范围内的农业行政事项行使法定的行政检查权和行政处罚权的执法制度。农业综合执法解决了以往多头执法、职责交叉、重复处罚等问题,使农业行政执法工作更加的高效和规范,从而保障人们、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从而保障和促进农业生产发展。 2农业综合执法的现状 2.1农业综合执法机构 敦化市于2006年6月12日由市编委批准成立了我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由市财政全额拨款的股级行政事业单位,以种子管理为依托,将种子管理站、农药、肥料监督管理站、植物检疫站四站合一,行使种子、农药、肥料的执法检查权和农业行政执法权。现有工作人员16人,其中编制12人,研究生学历1人,本科学历8人,中专以上学历7人。所有执法人员均取得了行政执法证件。 成立综合执法大队后,由原来仅有二间办公室、一间化验室共计90平方米增为现有办公室三间、化验室三间共计180平方米。在原来配有一台计算机、一台打印机、一台老式相机、一台老式检测设备增为现有六台计算机、一台笔记本电脑、数码相机、数码摄像机等相关的办案取证设备。实施综合执法后,我市农业行政执法效率和执法规范性不断提高,坑农害农案件逐年减少。 2.2农业综合执法制度建设 实施综合执法之后,敦化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建全了办案制度、执法人员工作制度、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学习培训制度、文书档案管理制度、举报投拆受理制度、财务制度、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范及细则等各项管理制度。 在执法过程中,按照《农业行政执法文书制作规范》的要求制作执法文书。所有实施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及时上缴国库,严格使用省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专用票据。档案管理按一案一卷组卷要求及时装订归档,由专职档案人员统一保管。 多年来,农业综合执法大队依法开展了大量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履行了农资市场监管、农资生产经营者培训、农业违法案件查处、农资质量事故纠纷调查处理等职能。在严把农资渠道、封堵假冒伪劣农资、打击坑农害农的行动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广大农民使用种子、化肥、农药上了保险,没有发生因农资产品和农产品纠纷引发的群访事件、涉及农资产品和农产品安全事故,确保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3新形势下基层如何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3.1落实农业执法规范化建设 做好行政执法工作,首先要做好机构的规范化建设。作为基层农业综合执法机构,不但要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落实执法机构和人员编制,确保执法力量与执法任务相适应,还应做好内部人员统筹调配,农业行政执法离不开农业技术,由于农业行政执法人员大部分都是由农业技术人员转型而来,农业技术水平较高,但法律业务水平较低,所以,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业行政执法质量。因此在除了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和管理制度外,还应该加大对执法人员法律方面的培训,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人员的政治素质和执法水平,提高执法人员服务三农意识。完善优秀案件奖励制度、执法责任制度、错案责任追究等制度,做到奖惩分明,加强对执法行为的监督,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 3.2提高法治观念和意识 作为基层农业战线的工作人员,首先要牢记法律的底线不可触碰,尊崇法律至上,坚持遵纪守法、依法办事,同时要熟练掌握与工作岗位有关的法律法规,正确履行好自身职责。 3.3行政行为依法科学决策 在做出一些重大的行政行为时,应当通过公众参与、风险评估、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程序,特别是做出一些重大的行政处罚决定时,更要依法、谨慎、客观、公正。 3.4依法开展行政审批 对于已经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不朱有亮1,陈佳星2,王 鹏1,孙兴刚3,刘爱玲3能再继续开展,对于上级下放的审批项目,应该及时调查研究制定审批流程,并做好衔接。 3.5主动做好政务公开 基层农业机构,应该做好行政审批、行政处罚等领域的信息公开。利用部门网站、微博、微信等形式信息,加强与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网络媒体的交流互动,扩大信息覆盖面。健全涉农突发事件信息机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3.6加大执法投入 加大基层执法资金投入,配备必要的交通工具、调查取证设备等执法装备,不断改善执法条件,提高执法装备水平,确保高效律履行法定职责,做到规范、公平、公正执法。 在新形势下,基层农业综合执法机构不只是做好执法办案的“主业”,不但要坚持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还要加强执法能力的建设,加强农业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宣传力度,提高农资生产经营单位的依法经营意识,增强农民群众依法维权意识,提高农业执法的社会影响力,营造良好的农业执法氛围。 作者简介: 朱有亮,本科学历,敦化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农艺师,研究方向:农业规范化执法。 农业综合论文:抓好农业综合开发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摘 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我国农村将会发生巨变,农业经济会有较快地发展,农民生活水平将会明显地提高。因此抓好农业综合开发就显得尤为重要。 [关键词]新农村 农业开发 任务 措施 途径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这意味着农村面貌将迎来新一轮的历史巨变,农业和农村工作将迎来一个新的战略发展机遇。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生”的要求和目标,新阶段农业综合开发要在新农村建设中担负起应有的历史责任,充分发挥公共财政支持“三农”的重要职能作用。 一、把改善生产条件作为农业综合开发,建设新农村的首要任务 改善生产条件,就是要加强基础施建设,就是为农村生产发展打牢物质基础。要立足于粮食生产能力的提高,大力推进现代农田灌溉工作的建设。 一是围绕实现现代农业的发展目标,以推进产业化为契机,以增强粮食产量为动力,按照农业产业结构性调整的要求,大力抓好小型灌区建设,加大现有水库渠网配套工程建设和现有水利工程除险加固力度,对水利设施进行大修复、大改造、大配套、大建设、大提高。要对水利设施增加科技含量,进一步做好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大力推广“U”型渠,以及滴、喷、微灌等节水技术,并积极推广新一代旱地龙抗旱剂的应用,发展耐旱、耐涝及抗灾作物的生产。 二是加强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实现农业水利向生态水利、环境水利、经济水利和旅游水利的根本性转变。农业综合开发要坚持不懈地以此类工作为己任,通过实施土地治理项目,增加对沟、渠、路、桥、涵、闸等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进行成片连块的规模开发,逐步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增加农业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业生产效率。 二、把培植支柱产业作为农业综合开发,建设新农村的关键所在 培植支柱产业,就是要千方百计地增加农业收入,就是为生活宽裕奠定坚实的经济基础。农业综合开发要以此项工作作为根本的出发点的落脚点,通过货款贴息;有偿、无偿资金扶持相结合;投资参股等财政投入和补助的方式,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基地为载体,大力推进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和农业产业化经营,延长农业产业链条,增加农产品附加值,扩大农业受益群体,使广大农民收入稳定增加。 一是要进行粗浅结构调整,建设特色基地,促进农业持续增收; 二是要推进产业化经营,延长产业化经营,有利于化解分户生产与市场对接的矛盾,有利于实现农业多层次、多环节增值、增效,有利于实现农业多层次,多环节增值、增效,有利于农民分离农产品加工流通环节的增值收益,有利于发展规模经营和标准化生产; 三是完善经营机制,鼓励龙头企业与农户建立“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利益联结机制,让更多的农户从产业化经营中得到实惠; 四是建设农产品流通体系,打通流通渠道,促进农民持续增收。 三、把推进科技进步作为农业综合开发,建设新农村的根本措施 推进科技进步,就是要增加科技投入,提高农民素质,就可以有力地促进乡风文明建设。农业的持续快速发展,农民收入的持续快速增长,最根本的是要依靠科技进步。 一是要大力推广农村实用技术。重点推广农作物优质高产良种应用、轻简化栽培、测土配方施肥、病虫草鼠综合防治等技术。 二是加强以农业标准化生产为中心的农产品质量建设,大力发展绿色产品、有机食品和无公害食品,确保农产品安全,提高农产品的竞争力。 三是实施“科技入户工程”。认真开展送科技下乡活动,加强对农民的技术培训,做到村村有科技带头人,户户有科技明白人。农业综合开发要始终把科学技术融合到各个项目建设之中,并且逐步增加科技推广示范项目和其他项目科技措施资金的投入,一方面购置农业机械和科技设备,提高农业机械化装备水平;一方面进行科技培训,增强科技意识和技能,同时大力推广先进实用的新技术、新品种,加速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提高农民科技文化素质。 四、把改善生态环境作为农业综合开发,建设新农村的重要环节 改善生态环境,就是要保护和改善农村居住环境,防治水土流失,实现村容整洁的美好家园。农业综合开发通过土地治理项目、生态建设项目、水土保持项目、长防工程等项目的实施,把山、水、田、林、路统一规划,与农村生活设施建设有机结合,进行综合治理。 一是要立足于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大力推进山川秀美工程,保护生态安全。 首先,抓好小流域治理工作,以流域为单元,以村庄为依托,坚持整体规划,分步实施,实行山、水、林、田、路的综合治理。第二,加大水土流失治理力度,以生物治理为主,工程治理为辅,达到涵养水源的目的,同时实施保土耕作措施,因地制宜采取等高带状耕作、等高沟垄耕种、横坡栽种、间作套种、轮用或少耕、免耕等生产方式。第三,加强排污口的管理,严禁垃圾倾倒河边,严禁工业废水、生活污水直接排入河中。最后,切实抓好农村河道清淤、清障和生态建设,改善农村水质状况,建设“碧水”工程,创造生态乡村,给广大农民群众提供舒适优美的生活环境,实现人与水、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 二是要立足于解决水患问题,大力推进防洪保安工程建设,保障人民群众的生活安全。要进一步加强水利防灾工程体系建设,加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力度,基本完成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把病险水库加固与改善库区周围生态环境相结合,使每座水库在充分发挥其防洪减灾效益的同时,成为当地的标志性建筑,成为当地的人文风景;加强堤防建设,基本形成较完整的防洪工程体系;整治河道,加快中小河流防洪工程建设进度,努力提高河道防洪能力;分期分批对重点险点进行根治,消除隐患。 五、把增强参与管理作为农业综合开发,建设新农村的有效途径 增加参与管理,就是要让农民自己参与到各项建设事业中, 就是体现了民主管理的和谐局面。农业综合开发的项目建设要为农民的民主参与和管理提供平台,在项目规划和实施中,采取公示和监督制度,让农民充分参与项目建设,在项目竣工后,让受益农民对工程进行民主管理,充分发挥项目效益。特别要指出的是,农业综合开发要用财政资金支持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组织,让农民自已进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既增强了农民民主管理意识和行为,又有效地促进了农民增收。 农业综合论文:农业综合执法工作探讨 摘要 对农业执法工作进行了阐述,主要包括机构设置、加强宣传、队伍建设、区域协作及经费保障等方面内容,以促进农业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 关键词 农业综合执法;措施;安徽潜山 农业综合执法是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集中行使本部门行政执法职权,直接对特定的行政相对人和特定的农村事务采取措施并影响相对人权利义务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第十一章执法监督第87条第3款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其职责范围内健全行政执法队伍,实行综合执法,提高执法效率和水平”。农业综合执法的重点在县级,要做好农业综合执法工作,需要把握以下几个方面。 1 要充分体现执法的综合性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把思想和认识统一到《农业法》和中央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精神上来。实行农业综合执法,是国家从立法的高度赋予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权力和义务。义务具强制性,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履行。要充分认识到农业综合执法其综合性、专业性、规范性、复杂性的特点,建立健全机构,组建执法队伍,理清和归并职能,明确农业综合执法机构的职责[1-2],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用制度管人管事,用法律法规规范执法程序,行使集中后的各项行政处罚权。进一步扩大执法范围,充实农业综合执法内容,完善农业综合执法领域。根据农业生产、生活的特点,尝试跨部门综合执法,提高行政效率。潜山县农业执法工作从21世纪初开始,最初是在农委法规科的基础上,将分散在农业系统所属事业单位中的行政处罚权集中统一行使,抽调人员集中办公,开展综合执法工作。2012年,县农委为进一步强化职能、稳定队伍,加大执法力度,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向县编委申报设立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2013年4月,县编委批准成立“潜山县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将种子管理、渔政监督管理、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农业环保行政执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职能并入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加挂“县种子管理站”牌子,为县农委下属全额供给事业单位,同时撤销原内设的农业执法大队。潜山县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建立了办案制度、执法人员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监督与廉政制度、投诉举报受理和纠纷调节制度等制度,对办案过程、执法人员、财务、纠纷和举报等进行监督和规范。同时,公布投诉和监督电话,实行执法依据、权限、程序和结果的公开。 2 要加强立法与普法宣传 各级各部门要加大对农业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3],认真落实农业普法规划,尤其要提高基层干部和广大农民群众的农业法律意识,农业法律法规与他们的工作和利益密切相关,要严防普法工作流于形式。重点加大对《农业法》《农技推广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种子法》《畜牧法》《渔业法》等农业主要法律法规的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站、期刊、宣传小册、培训班等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宣传普及工作。积极营造法治舆论氛围,提高生产经营者守法意识及广大农民依法自我保护的能力。发挥好农业法律法规在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的作用。潜山县农委将农业法律法规知识及农产品安全知识纳入新型农民、职业农民培训和送科技下乡计划,作为培训工作主要内容之一。且每年利用3・15消费者权益日、食品安全宣传周、法律法规宣传月开展大型宣传活动,制作宣传牌匾、悬挂宣传条幅、印发宣传资料、组织执法人员上街接访等,宣传农业法律法规知识,解答群众问题,取得很好的效果。 3 要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农业综合执法队伍 目前,我国农业综合执法人员大多是农业技术人员“半路出家”,普遍存在着法律专业知识不足等问题[4],农业法律专业人员匮乏,整体执法水平有待提高。这必须引起各级政府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高度重视,要进一步加大对现有人员的培训,通过系统的强化培训,更新知识,使其政治素质、专业理论水平和实际技能有一个全面的提高,使这支队伍不但能够认真学法、真正懂法,而且能够处处依法办事,运用法律武器去惩治违法犯罪,保护人民利益,并做到持证上岗、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和廉洁执法。目前,省市农业主管部门每年都主办执法人员骨干培训班,效果很好,但名额有限,覆盖面有待进一步扩大。在培训原有工作人员的基础上,要招聘法学专业毕业生充实到农业执法队伍中,提高农业综合执法队伍的整体水平[5]。 4 要加强部门及区域协作与对接 由于执法对象和区域的特殊性,农业执法工作在开展过程中面临着执法面广、难度大的难题。在实际执法过程中,对违法行为的处理局限性和限制性比较大。因此,在今后的工作中为了确保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就要加强区域、部门之间的协作,建立与工商、质监、公安等部门及与兄弟县(市)联动协作机制。开展信息共享,互通互报,组织联合行动,做到互相支持,互相配合,形成执法合力,提高执法效率和水平。并将涉嫌犯罪案件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对接,让违法行为人收到应有的惩罚,起到惩治犯罪份子、维护公平、正义,遏制违法犯罪活动的作用。 (下转第300页) (上接第298页) 5 积极创造条件,完善保障机制 农业综合执法要走上规范化的道路,必须在政策和经费上给予一定倾斜。在机构设置、队伍建设、活动发展、人员装备、基础设施配备等方面增加投入,提供必要的办公、办案设施场所,拨付开展执法、普法活动经费,配备调查取证设备、交通、通讯工具、质量检查检测仪器和档案信息处理设备,逐步改善执法条件,保证农业执法的科学性、权威性。农业部对此高度重视,通过农业执法规范化建设示范项目,对部分县级农业综合执法给予大力度支持,但大部分地方财政支持没有很好跟进,执法工作经费无保障。只有切实保障农业综合执法工作经费,并将其纳入财政预算,进一步改善执法设施提高执法手段,才能使农业综合执法工作逐渐步入文明、高效、和谐、人性化的执法轨道。 农业综合论文:试论农业综合开发中财政资金的风险防范 摘要:本文主要就农业综合开发中财政资金主要风险问题进行详细分析,然后结合实际对农业综合开发中财政资金风险防范措施实施加以探究。 关键词:农业综合开发 财政资金 风险防范 一、引言 现阶段我国的农业发展有了很大程度进步,在实际发展过程中对财政资金的应用是对农业促进的重要保障,只有保障财政资金的安全性,对农业的发展才能起到积极作用。我国的农业综合开发财政资金的主要方式,是通过国家进行引导以及配套投入等诸多形式存在的。在新的经济发展形势下,农业的综合开发过程中的综合开发就要能进一步的深入,在资金扶持的力度上也要加强,只有在这些方面得以充分重视,才能保障农业的良好发展。通过从理论层面,加强农业综合开发的财政资金风险防范研究,对实际就有着积极意义。 二、农业综合开发中财政资金主要风险问题分析 从实际的发展情况来看,农业综合开发过程中的财政资金的风险问题是体现在多方面的,这些问题的存在对农业综合开发有着很大负面影响,只有对这些问题进行详细的分析,找到问题的实质所在,并针对性的解决,才能有助于促进我国的农业综合开发的进一步深化发展。在这些问题当中,其中由于在前期的准备工作没有得到完善化的问题是比较突出的,这一问题的存在就比较容易出现资金闲置以及浪费。前期工作是最为基础的,但有的在立项准备工作方面流于形式,造成开发项目的整体效益相对比较低,也在必要评估论证方面相对比较缺乏。对于这些方面的问题解决就比较重要,要能对其针对性的解决。 在农业综合开发过程中的财政资金风险还体现在虚假申报层面。一些部门是在农业综合开发方面依照着立项要求,从而进行编制可行的研究报告,进行审批获得资金。而在无偿资金方面则多是通过虚假的凭证来进行获得相应资金。还有就是在虚假投资方面的风险问题也比较突出,主要是对投资需要量进行虚报。有时候还存在着应配未配以及应拨未拨的问题。 在土地治理的项目扶持力度和农田建设要求相比,有着比较大的差距。主要是体现在投资的标准方面相对比较低,以及在科技投入上没有充足,在农民筹资投劳的比例方面还依然比较高。再有就是在产业化的经营项目扶持政策和实际的要求相比较而言,也有诸多地方需要进一步完善,在这一方面主要就是重点产业化的经营项目的立项门槛相对比较高,以及在有偿资金方面还存有很大的偿还风险。 再者,农业综合开发中的财政资金监督机制的建设工作还没有得到有效完善,以及在有偿资金的使用过程中就比较容易带来安全风险。其中主要就是由于项目的审批把关没有严格化的进行,在建设的监理以及审验的工作实施还比较缺乏等问题。这些问题就对财政资金的安全性有着很大的影响。 另外,财政资金在配套方面没有到位,以及在项目的建设运营的效率方面还相对比较低。这些方面的风险问题都会影响农业的综合开发效果良好呈现。对此,只有针对性的对这些问题加以分析并实施有效措施,才能保障财政资金的安全使用。 三、农业综合开发中财政资金风险防范措施探究 为能够保障农业综合开发中的财政资金的安全性,以及在风险防范的效果上良好呈现,就要能充分注重措施的科学实施。笔者结合实际对农业综合开发中财政资金风险防范的措施进行了探究,这就能从一定程度上对财政资金的风险抵御有着积极作用。 第一,要从财政资金的投放过程的管理工作进行强化。在这一措施的实施过程中,就要能够在农业综合开发有偿资金投放方面,和开发区的产业化发展能得以有机的结合,这样就能够形成特色化的开发形式。需要对农业综合开发财政有偿资金的投放产业化链条环节得以明确化,还要能够在全省范围内的项目资源开发利用发展比例得以协调化,在布局方面也要能合理化的呈现。 第二,构建科学灵敏的财政资金监督信息反馈系统。在对农业综合开发的过程中,就要将先进的技术加以充分合理化的应用,可以将当前的互联网技术以及软件开发技术得以灵活运用,通过农业综合开发的网页构建,将财务数据的信息共享目标能得以有效实现。在这些方面得以完善,就比较方便监督部门进行监管,要注重对监督的重点进行加强。通过监督信息反馈系统的科学建立,就能对财政资金的利用效率得以有效提升。 第三,从立法层面进行强化,对农业的综合开发资金使用通过法律进行规范。在通过法律规范条例的制定下,从而将各个地区的农业综合开发的政策等进行协调统一化的应用,将开发资金的权利以及义务都要能得以明确化,将整体的开发效益进行提升。只有通过立法的措施实施,才能有助于对我国的农业综合开发财政资金不流失,从而对资金的利用效率提升的目标才能积极有效的实现。 第四,加强农业综合开发的项目监管风险的防范措施实施。这就要注重对开发项目的监管机制进行完善化、制度化,以及在项目的质量上进行有效提升,从具体的措施实施上来看,就要能够将前期工作的费用标准加以有效提升,以及对工程监理以及项目审验的工作环境进行优化实施。只有在这些方面得以充分重视,才能有助于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得以有效提升。 四、结束语 总而言之,对于当前的农业综合开发的财政资金的风险管理,就要能充分注重和实际相结合,并要能从多方面来保障财政资金的安全性以及使用的效率水平提升。通过在农业综合开发当中,对财务风险的问题得到了解决,就能从整体上促进我国农业的良好发展。作为农业发展大国,也只有在基础性的工作上得到了完善,才能提高国际竞争力,为我国的整体发展打下坚实基础。此次主要从农业综合开发的财政资金风险的主要问题,以及对其解决的措施进行了探究,希望能通过此次理论研究有助于实际的发展。
浅谈区域经济发展下高校人才培养:国际区域经济合作下云南高校人才培养的创新模式研究 摘要:云南地处我国对东亚、南亚等经济合作圈的前沿,在国际区域经济合作圈的形成及发展的推动下,以地方特色经济参与国际经济交往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由于云南地处我国边陲内陆,山区广大,教育落后,人才匮缺,尤其是高等教育人才十分贫瘠,为适应国际区域经济合作形势的需求,云南高校需要培养大量的地方经济管理应用型人才和国际业务开拓与管理的高级人才。本文以云南商科专业为例,对云南高校的人才培养创新模式进行研究,并提出进一步拓展云南高校人才培养创新模式的构想,以解决云南经济发展的人才缺乏问题,并提升云南高校的国际化办学水平,促进云南高校实现更大的社会效益。 关键词:国际经济合作;云南高校;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发展 云南是矿藏、药材、珍稀动植物的原生态区域,风景秀丽,旅游产业发达,并拥有众多品质优良的农产品,随着我国对东亚、南亚等国际区域经济合作的步伐加快,云南地理区位的价值凸显。自1992年以来,云南重点与次区域睦邻国家开展了进出口贸易、承包劳务和设计咨询合同等业务,云南与次区域各国的贸易额,年平均增长超过20%,云南95%以上的对外经济技术合作项目都在次区域国家。2008年,云南省对GMS五国的进出口总额比例达23.07%,约占云南外贸的1/4[1];边境旅游方面,云南省与老挝、缅甸、越南实行了互免签证。 [2]随着“桥头堡”战略的实施,我国加大了与次区域国家的合作项目,主要合作领域为:交通、能源、电信、农业、环境、卫生、旅游、人力资源、贸易与投资合作,这些合作领域,云南皆具备参与合作的基础条件。但云南在全国对次区域国家的贸易总额中所占份额较低,约为1%。究其原因,是云南知识经济落后,出口产品科技含量较低。为更好地适应国际区域经济合作形势带来的发展机遇,云南高校需要培养大量的地方经济管理应用型人才和国际业务开拓与管理的高级人才,以解决云南经济发展的人才缺乏问题,并提升云南高校的国际化办学水平,实现更大的社会效益。 一、国际区域经济合作下 云南人才需求的预测为深化发展国际区域经济合作,云南省全面启动了各项基础设施建设,以泛亚铁路合作建设为轴心,大力建设出境高速公路;加快建设以县域特色经济参与对外经济合作的机制;工业经济平稳增长;民营企业发展空间较大;外贸业增值空间很大。云南正成为我国一个新的面向国际经济的开放市场,在此背景上,云南地方经济建设的高级人才储备数量与人才能力素质等问题提到了日程上。 (一)经济与管理高级人才需求数量激增 1.工程造价预算与资金审计行业活力无限 预计未来10到20年,云南省的公路、铁路、桥梁、机场以及水利、电力、通信、网络、管道等设施的兴建工程将保持增长趋势,这些都是耗资巨大的工程,国家资金的投入与使用情况需要得到严格监控,为此,工程造价预算与资金审计业务的公共责任加大,这必将使云南本土的高素质工程成本核算与政府审计人才得到催生。 2.财政预算与宏观经济指导部门业务充沛 云南县域以农村经济为主体,农户分散经营,依靠传统劳作方式,科技含量不高,产值创造较低,要搞好县域经济,离不开行政指导产业发展和地方财政推动产业群链发展。为此,县级财政预算与宏观经济指导部门以及乡镇基层经济管理人员必须提高业务工作能力和素质,才能更好地开展财政资金统筹、招商引资、项目规划等工作,延伸县域产业群链,促进地方经济更好更快地发展。 3.企业管理与财务核算人员业务量充足 在企业市场化管理过程中,企业自负盈亏、自谋生存、自我发展,资金运营效率决定着公司能否继续生存和发展,企业管理与财务核算人员必须立足于市场,调研分析产业前景、行业竞争情况,然后确定适宜的投资方向,并对企业融资能力、融资渠道、资金使用成本等因素进行综合权衡,才能确保资金运营效率最优化,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 4.会计、税务中介服务业将大力发展 市场经济体制的特征是市场自我调节和管理,会计、税务中介服务业正是应市场自我调节和管理需要而产生的中介组织,其鉴证业务对会计监督、纳税监督具有重要作用;其业务则有利于促进会计核算规范、税务业务操作规范;其咨询业务则有利于企业战略管理的顺利实施。因此,在县域“行政区经济”向“经济区经济”转型过程中,会计、税务中介服务业产生的社会效益将保持在较高的发展水平上。 5.中小企业财务管理的地位日显重要 民营企业一般为中小企业规模,资金储备有限,由于企业管理制度不健全,通常不能获得银行信贷支持,且民营企业注册资金往往用于固定资产投资,导致经营资金严重不足。由于民营企业作为“行政区经济”中的活跃分子,能够有效填补县域经济的空白,推动地方经济快速发展,随着我国中小企业融资管理体制的改良,云南民营企业的发展规模将进一步壮大,其财务人员的社会职业地位将得到更大提升。 6.金融信贷业支撑经济发展的作用更加突出 云南是全国贫困县最多的省份,而发展经济时刻离不开资金要素,县域优势农产品的规模化、产业化发展需要获得经济补偿,农产品加工业淡季和歇业也离不开资金支撑,而云南地方财政一般都较为贫瘠,因此,金融信贷业支持经济发展成为主要资金渠道,由于信贷业风险较高,因而对业务人员的综合素质能力要求也较高,这也正好显现了金融信贷业的存续活力。 7.跨国公司、集团企业的资金管理业务更加专业 随着跨国公司、集团企业的对外工程承包和技术咨询业务拓展,跨国资金结算中心、集团财务公司也逐步建立,外汇管理、汇率变动损益调整、外汇报表折算等业务更加专业,跨国投资收益预测、跨国税收筹划、跨国并购、集团内部定价策略等孕育着高级职场职位的产生。 8.外贸信贷、出口退税、国际保险业务更加频繁 国家鼓励发展外向型经济,对出口贸易、进口贸易采取外贸信贷支持政策;对限制和禁止出口以外的商品,实行分类别的出口退税、免税等政策;为规避国际贸易风险,国际惯例对进出口商品实行保险制度。随着云南对外经济份额的增大,外贸信贷、出口退税、国际保险等涉外业务会更加频繁,云南本土从事外经贸职业的专业人员也会增多。 9.司法鉴证会计受到社会高度重视 市场经济的规范运行离不开法制保障,出现合同争议时,当事人的责任承担份额认定需要司法鉴证会计;国家资金投放与使用过程中发生了非正常损失,其责任承担份额认定需要司法鉴证会计;金融信贷、保险等风险损失纷争的责任承担份额认定需要司法鉴证会计。……司法会计在保障市场经济良性运行中的作用,必将使其职业品位获得较高的社会认同。 (二)外经贸人才素质能力水平的标准提升 云南与次区域各国的经济合作,不仅仅是外贸业务的简单操作,更需要宏观掌握国际经济发展形势,充分了解国际反倾销、关税壁垒、绿色壁垒、国际税收差异等背景知识,才能有效避开国际经济纷争,防止发生不必要的国际诉讼或仲裁损失。 除此之外,次区域国家官方语言多数为英语,民间语言则为本土语言,为此,外经贸人员不仅需要娴熟地掌握英语,还需要掌握次区域国家的本土语言,才能更好地开展外贸活动,促成合作经济价值的实现。 二、适应国际区域经济合作, 创新发展人才培养模式(一)适应社会经济发展,扩大高校办学规模 云南发展外向型经济具有地理区位优势,但也面临着经济建设高级人才严重匮缺的现实。从20世纪90年代起,云南高校办学规模不足的问题就已经凸显,尽管云南大力发展了独立学院、高职高专等社会力量投资办学形式,但由于新增专业须按照教育部计划新增专业数量扩充,致使高校专业不能及时满足地方经济快速发展对人才的需求。为此,高校应根据招生一线的反馈信息及时修订专业教育计划,在教育部审批设置的专业下,创设专业模块,分设专业特色方向,开设社会岗位急需的特色课程,创建高校自有的专业人才培养特色,及时满足社会人才需求缺口,吸引更多的学生,扩大高校的办学规模。 (二)创新设计人才培养目标 在云南参与国际区域经济合作的进程中,社会对高等教育的需求层次发生着深刻的变化,云南高校必须认真研究教育需求层次,创新云南开放经济发展下的人才培养目标,才能更好地创建社会品牌,实现办学的规模效应。人才培养目标设计应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考虑。 一是实行分层培养,最大限度地满足个性化学习需求。(1)创业型。发展壮大县域经济,急需有实力的企业、民营组织或个体自主性创业者。对创业意识强烈和创新思维敏捷的学生,应强化大学生创业理论与实践教育,培育他们成为总裁、总监、经理、助理、主管型人才。(2)就业型。大部分学生属于这个层面,应以职业标准进行要求,督促学生努力朝着高薪职位去奋斗。 (3)考研型。对省外发达地区和省内部分学业骄子,应进行考研导向分流并组织考研强化学习训练。(4)留学型。对具备良好的家庭经济支撑条件,并在外语学习与自学能力方面有优势的学生,应进行留学导向分流并为他们创造出国学习机会。 二是注重人文精神培育与心理健康教育。经济工作总是与地方政府、税务、工商、客户等进行业务往来,为此,大学教育应为学生搭建经济、管理、科技、教育、文化等领域的知识框架,引导学生了解社会分工与协作机制,以培养学生的社会适应能力;社会是个层次结构复杂的群体,在社会工作中难免遭受挫折,调适心态,保持积极的工作状态,是事业成功的关键。 在上述指导思想指引下,制定“以适应社会经济建设需求为导向,培养综合素质高、专业基础扎实、专业技能熟练、实践能力强,具备人文关怀精神、国际视野、世界情怀和跨文化沟通能力,具有组建团队的能力和与人协作的能力,全面发展人文素质、科学素质、身心道德素质和职业技能素质的高级专业人才”的培养目标。 (三)改革课程的知识结构体系 学业围绕着课程来展开,高校课程设置应根据云南开放经济发展下的人才素质能力需求现实,合理构建商科专业的学科知识,应从以下十个知识模块来设置课程体系。 一是经济学基础知识课程。经济学研究社会如何管理自己的稀缺资源,从决策、影响力和整体运行等角度研究社会经济活动规律[3]。云南作为国际区域经济合作圈前沿,有许多建设项目急需启动,作为云南地方经济建设人才,学习经济学原理,掌握经济学基础知识,才能更好地建设云南。 二是实验课程。根据国家教育部高校人才培养要重视实践运用能力培养的要求,做好校内实验室建设和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合理设置实验课程。 三是现代信息技术应用课程。国际区域经济业务往来,是基于网络技术、数据库管理、电脑操作技能的经济合作与交流。在云南省内,作为支撑经济发展的金融系统,于2004年完成了银联电子网络操作平台建设;作为保证财政收入的金税系统,于2008年完成了网络电子报税、网络发票认证等电子操作平台建设。因此,现代经济建设人才,掌握现代信息技术是必备的基础技能之一。 四是法学课程。市场经济体制运行,离不开法制规范,健全完善的法制,有利于促进社会经济健康快速发展,作为现代经济建设人才,需要重点掌握经济法学原理及其应用技能,并了解国际商法等知识,才能更好地规避风险,获得更好的发展空间。 五是大学生创业素质能力拓展课程。云南县域经济基础薄弱,要在这个条件下进行项目建设,创业精神最为重要。为此,高校应开设创业素质能力拓展课程,对学生进行经济、管理、科技等学科领域前沿知识框架的搭建,强化训练经济应用文写作能力,积极引导就业心理准备,为创业素质能力培养打下扎实基础。 六是职业技能水平等级鉴定课程。为提升毕业生就业竞争力,使人才培养与社会需求实现零距离对接,商科课程体系中应适当引入国家职业技能等级鉴定课程,如:会计从业资格、证券从业资格、理财规划师、会计师、注册会计师等职业技能课程,以国家职业标准提升大学专业技能教育水平。 七是考研强化训练课程。对有考研意向的学生进行教学分流,开设考研强化训练课程,以提高考研升学率,进而提升高校的社会认同度。 八是国际业务开拓与管理课程。根据云南参与国际区域经济合作的进程与业务需求,开设区域经济学、国际金融、国际市场营销、国际物流、国际税收、国际商法、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等课程,为学生走出校门即能很快适应外经贸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九是跨文化与公关礼仪课程。根据涉外业务需要具备一定的国际风土、人文知识的要求,开设国际贸易地理、国际商业文化、韩国经济与文化、泰国经济与文化、跨文化公关礼仪等课程。 十是双语特色课程。为强化学生的专业英语应用能力,在国际业务、跨文化等课程模块中实行部分课程的双语特色教学,如:金融英语、会计英语、商务英语听说、外贸函电等。 (四)创新教学管理运行机制,保证教学质量稳步提高 1.积极推动高校教学质量工程建设 随着高等教育大众化、普及化发展,社会对高校质量更加关注,能否解决好规模扩大与质量保障之间的矛盾,教育部提出了高校教学质量工程达标体系,云南省教育厅提出了省级教学质量工程达标体系,作为快速发展的云南高校,应紧密结合国家、省级的教学质量达标体系,积极争取获得教学质量工程建设项目的立项,各高校内部应主动以质量工程的标准来提高教学质量。 2.扩大实施高校教师聘任制 教师的学术造诣与知识水平对学生具有重大影响力,优秀的教师一般都能够教出优秀的学生,高校应扩大高学历、高职称和“双师型”教师的聘任比例,对具有博士、硕士以上学历,教授、副教授以上职称,以及持有“国际商务师、注册会计师、证券从业师、经济师、会计师、律师”等证书的“双师型”教师,要打破高校之间的校际界限,实行优先聘任,以这些师资的学术造诣和知识水平为课堂教学注入新鲜活力,开阔学生的学习视野,营造良好的大学氛围。 3.实行学业成长导师制度 从高中到大学,学校管理有很大的差别:大学以学生自治管理、自我管理为特点,从“应试教育”中脱离出来的学生感到极其不适;大学以自主性学习为主,从高中“填鸭式”学习中解脱出来的学生感到无所适从。为帮助学生适应大学,合理安排大学学习与生活,高校应采取学业成长导师制度,由教授、副教授、学科专业硕士以上学历的教师承担学业成长导师,以讲座、学生座谈或班会等形式,积极引导学生了解职业前景,热爱所学专业,并在学习方法、学习目标等方面给予充分的指导和帮助。 4.严格日常教学管理 日常教学活动中,要坚持督查教学规范的遵循情况,严格控制调停课,杜绝无故缺课等现象发生,使受聘于各个高校的教师都自觉遵循统一的教学规范,保证教学秩序良性运行。 5.实行学生教学评价制度 教学必须有针对性,教学组织活动要符合学生的实情,才能让学生学有所得,为此,应实行学生民主评议教学制度,定期召开学生座谈会或网络评课活动,专门收集教学改进意见及建议,促进教师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 6.提倡实施毕业生量化标准 根据云南经济发展的人才素质能力需求,对毕业生制定量化标准,毕业生须完成规定的学时学分、撰写毕业论文并答辩合格,至少取得专业相关的一个初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获得普通话二级乙等以上证书、英语口语合格证书,方可获取本科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 三、进一步拓展国际区域经济合作 下跨文化人才培养模式的构想(一)积极推进走出国门“本、硕”连读的人才培养模式构想 根据调研,有3%的在校生希望获得国外留学机会。从东南亚、欧洲、美洲、澳洲等地区的留学生情况看,大多数尚属于本科学士学位层次的留学。 从云南省内人才层次结构看,现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皆以硕士、博士作为人才录用的标准,硕、博连读已经成为大多数本科生的理想。因此,国际合作办学应充分考虑本、硕连读的形式,以推进跨文化国际教育形成规模,让更多具备留学条件的大学生实现“低年级国内学习、高年级国外本、硕连读”。 求学成本方面,则需要国际合作办学方制定合理额度的奖学金制度、助学金制度,以帮助学生解决经济困难,保证学业顺利完成。 (二)建立和发展跨文化留学生的人才培养模式构想 目前,云南高校跨文化留学生主要是语言短期强化学习,商科专业的留学生教育项目尚待开发。 鉴于中国商科专业国家职业标准,如: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证券从业咨询师等得到了国际社会的广泛认同,倘若跨文化留学生参与商科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学习,一定有助于实现求学目标,放飞人生理想。近年来,云南高校教师队伍学历提升很快,并拥有商科专业性外语人才,很多高校都开设有一定数量的双语课程,倘若跨文化留学生跟班学习,难度不会太大。 四、结束语 在国际区域经济合作下,云南高校在规模发展与质量提高的基础上,又获得了教育国际化的大好发展机遇,云南高校应加强国际学术交流,增进了解,扩大合作,在跨文化留学生的学习层次、专业学习领域等方面加强国际合作,提高质量水平,增添云南高校国际化办学的新亮点,实现云南高校的最大社会效益。 浅谈区域经济发展下高校人才培养:高校经管专业人才培养与区域经济发展研究 摘 要: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经管专业人才培养与区域经济发展是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本文分析了高校经管专业人才培养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经管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的建议。 关键词: 高校经管专业人才培养 区域经济发展 互动作用 问题分析 模式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产业结构的不断变化,科学技术在生产领域的广泛运用,社会对经济管理类应用型人才的需求不断增加。进入21世纪后,知识经济占主导地位,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高校经管专业人才培养必须与区域经济发展相挂钩。 一、经管专业人才培养与区域经济发展的互动作用 (一)高等教育专业人才培养对区域经济发展的影响。 首先,高等教育专业人才培养为区域经济发展提供了智力支持与人才保证。《管子・权修》中记载道:“一年之计莫如树谷;十年之计莫如树木;百年之计莫如树人。一树一获者,谷也;一树十获者,木也;一树百获者,人也。”“人力资本之父”西奥多・W・舒尔茨揭示了教育对经济增长的巨大贡献,而且发现小学、中学、大学三种不同教育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是不同的,并呈递增趋势,从而明确了高等教育在各国社会经济增长中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其次,高等教育是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增强经济管理水平的重要途径。教育具有传递、发展和再生产科学技术的社会经济功能,教育可以使科学转化为生产技术,并且教育又是科学知识再生产和科学转化为生产技术最有效的形式。因此,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和社会进步,高等教育与社会生产率的正比例关系将会显得尤为突出。并且高校是培养高级经济管理人才的摇篮,美国从1994至2003年新增加的100万个信息产业的管理人员,全部是经过大学培养出来的高素质人才。正是这些人员的加盟,使美国的高新技术产业保持世界领先水平,使美国经济竞争力不断增强。 (二)区域经济的增长是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的保证。 一方面,经济的发展促进了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加大了人们接受高等教育的迫切需求,并且这也要求高等教育增加容量、提高效益和质量,这在客观上促进了高等教育的大众化和个性化发展。并且,经济发展也使其有能力为高等教育提供更多的投入,尤其是经济发展中的主体多元化更促使多渠道投入高等教育成为可能。 另一方面,经济发展更新了教育内容。在经济发展达到一个较高水平的现代社会,如果我们的教育仍然固守传统,那么对经济的发展不但不能起推动作用,反而会产生阻碍作用。为适应现代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教育内容必须作出主动的、积极的调整。在课程设置上要充分满足当今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使学生在学校中所学习的内容能为将来能更广泛地适应社会做准备。 二、经管专业人才培养存在的问题分析 (一)课程设置不够合理,选修课偏少。 大多数普通高校经管类专业的课程设置是依据三段式的结构制定出来的,其课程结构一般由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三段结合而成,其基本特点是基础课面不够宽,专业课过专,不利于学生知识面和视野的开拓。而经管类专业毕业生将服务于第二产业中有形或无形商品的流通领域或第三产业,因此,高校经管类专业的课程设置应体现人才的宽适应性和通用性。而在目前的经管类专业教育中,基础课面不够宽,大多局限在数学、政治、英语和计算机基础中,学生没有选择其它有实际应用的学科的权利,如史、地、文学等。而在大学中,学校开设的这类选修课也较少,不利于学生拓宽知识面和培养综合素质。 (二)强化理论,缺乏对实践能力的考核。 在现行的教学模式中,经管类专业同其它高等教育一样,主要是应试教育,因此考试方式比较单一,主要依靠试卷考试或论文考核,这种考核形式只对学生掌握教材上的知识有一定效果,但对于经管类专业来说,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更重要。有些高等院校经管类专业学生的实践环节考核比重还没有真正达到整体课堂教学的1/4,主要是学校没有一定的规划、方案、保障和措施引导或组织学生进入实践环节,因此,在目前的经管类专业人才培养模式中,如何安排好实践环节和有效实施对实践能力的考查是教学模式改革的重要方向。 (三)职业素养的教育不足。 目前,高等教育中经管类专业对学生进行的素质教育也是和其它专业通用的教育内容。主要是在公共基础课中开设马克思主义原理、邓小平理论概论、思想概论和思想道德修养。而这对于经管类专业的学生来说,还缺少必要的职业素养教育,主要有遵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的财经职业道德规范,包括热爱本职、忠于职守、勇于改革、讲究效益,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密切协作、正当竞争、平等公正、恪守信用、珍惜资财、反对浪费等内容。同时,经管类专业的培养模式中必须包含风险意识的培养,并在涉难冒险的实践中,对学生的履险心理和历难意志进行培养和训练。 三、经管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的构建 (一)在培养目标上。 主要培养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具有高度社会责任感、奉献精神和优秀的公民品质,掌握扎实的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理论基础,熟悉现代经济学理论,比较熟练地掌握现代经济分析方法,具有较宽的知识面、较高的外语和计算机应用水平,有较强的书面和口头表达能力,具备合理的专业知识结构和较高的综合素质,具有向经济学相关领域渗透的能力,以及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协作能力和自我发展能力,能在政府及研究部门、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和中介机构从事经济工作的应用型、复合型人才。 (二)知识体系的构建。 既要为学生搭建可塑性的知识框架,对学生掌握知识的要求合理,强调知识体系的完整、系统和科学性,强调以通识教育为基础的较深专业理论基础、宽广的专业知识面和较好的科学创造能力,又要注意为学生搭建定性强的技能模块,构建学生掌握职业技能和技术的操作性要求的“实用”的知识,培养学生具有扎实的职业技能、专深的职业业务知识、较强的技术能力。 (三)在素质和能力培养上。 既要重视知识和技术的应用能力的培养,为学生构建应用知识进行技术创新和技术二次开发的能力,强调综合素质的培养,又要以成熟的技术和规范为基础,培养学生胜任职业岗位的职业技能、技艺和运用能力,适当注重学生职业能力和职业素质的培养。 (四)在人才培养模式实现方式上。 构建“五位一体”教学法,即以理论教学、案例教学、网络教学、岗位实训、实验室模拟为一体的多层次立体教学模式。在教学过程中,要开展专题讨论教学和组织实例分析或模拟设计,让学生个人和团队去分析、诊断和解决问题,用亲验性、启发性的方式培养学生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创新能力。同时,将教学内容制作成电子课件,把声音、图像、文字等融为一体;把多媒体技术和网络技术运用于教学过程之中,甚至可以根据教学的需要进行模拟实验,增强教学的直观性、形象性、生动性。另外,每学年的假期进行实践活动,如调查一个企业的经营管理现状及解决一些实际问题,对某种产品及其消费群体作市场调查,策划并推销一两种产品等。 浅谈区域经济发展下高校人才培养:发挥地方高校科技人才优势 加速农村区域经济发展 农业高校是我国科技创新的重要阵地,也是“科教兴农”的强大生力军。加快农业高校科技成果的推广转化对于促进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加速国民经济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作为地方性高校,河北农业大学从河北省情和学校实际出发,积极构建具有特色的成果转化创新体系,充分发挥学校技术人才优势,围绕新技术、新品种、新产品进行科学研究、中试熟化、集成配套和示范推广,提高了我校科技成果的转化率,推进了全省农业产业化进程。 制定政策 采取措施 科技优势更明显 河北农业大学是一所有着103年历史的高校,现为河北省重点骨干大学,拥有24个学院、2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2个博士学位授权专业、66个本科专业,有1个农业部重点学科、4个河北省强势特色学科、10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十五”以来,学校科技工作坚持以应用研究为主体,应用基础研究和高新技术研究为两翼,始终以提高学校整体科技创新能力为中心,以推动区域经济发展和学校自身建设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经过广大教师、科技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共同努力,学校的科技工作有了长足发展。 “十五”以来,为吸引和稳定高层次科技人才,学校出台了《河北农业大学博士、回国人员科研启动资金管理办法》;设立了“9816”科技工程计划;出台了《河北农业大学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和《关于加强省级重点实验室管理的意见》、《河北农业大学横向课题管理办法》;出台了《河北农业大学科研发展基金实施办法》:该基金包含了高水平论文与专利成果科研后补助基金,应用基础研究发展基金(国家和省基金项目配套基金),“9816”二期计划,非生命学科和新兴学科科研发展基金等,实现了特色突出、系统配套的校内人才培养和基金资助体系,仅2005年学校就拿出913.6万元用于科技发展。以上政策体系的实施有力推动了学校科技的创新式发展。目前全校参加科学研究的教师已达到908人,形成了一支职称、学历结构合理、人员相对稳定的742人的专兼职科研队伍。 为了加快科研梯队建设步伐,学校于2004年制定了《河北农业大学科技将帅选拔培养计划》,目前已培养不同研究领域的首席专家11名,骨干专家25名。实践证明,这些骨干已成为承担国家级重大项目、获得省部级以上重大科技成果奖和争创省部级以上科技平台的核心力量。同时,学校还出台了《河北农业大学非行政兼职拔尖科技人员享受特别津贴管理办法》,以充分调动广大非行政兼职拔尖科技人员专心从事科学研究,争创高水平成果的积极性。 加大产出 促进转化 服务地方经济 “十五”以来,学校作为第一完成单位共获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励103项,其中获国家技术发明奖二等奖1项,河北省省长特别奖2项,省部级一等奖8项,省部级二等奖26项,市(厅)级奖励221项。学校获省部级奖励等级、数量和获奖率连续五年位居全省高校前两名。学校已获鉴定的科技成果145余项,其中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以上的成果112项,占77.2%;一级学报以上数量由2001年的40篇增加到2004年的108篇(其中三大索引论文29篇);出版科技著作155部;2005年的专利申请达43项,同年授权专利15项,其中发明专利4项,实用新型专利11项。学校将成熟的成果与企业联合进行开发转化,建立成果转化与产业化运作体系,加速科技成果的产业化。 该校研发的白杨杂种741杨是于70年代进行有性杂交选育出的优良品种,具有生长快、材质优良,树干通直、树形美观等优良特性。90年代初,郑均宝教授带领课题组与中科院微生物所合作,利用国家“863”科技成果,经近10年的研究,成功地将部分改造的Bt CryAc基因与慈菇蛋白酶抑制基因构建的双抗虫基因表达载体转化了741杨(该项目2004年获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该品种在已有优良白杨品种741杨基础上,增加了对主要磷翅目害虫的抗虫性,具有高抗性,可避免或减少施用化学农药,减轻对人、畜和野生动物的危害,减轻对水、土资源的污染;同时可控制美国白蛾等主要危险性害虫的蔓延,保护生态环境。学校就“转双抗虫基因741杨”的推广与开发与北京国宗投资有限公司合作,在河北、天津、山东、河南、陕西建立了10个育苗基地和环境释放点,在山东荷泽建立了转基因741杨速生丰产林基地,共育苗741杨2000万株,其中1000万株苗木已应用于造林。 蔡西村是献县最贫困村之一,全村有489户2000多人口,耕地面积3678亩,多数为沙性土壤,较瘠薄。农业结构以小麦,玉米为主,生产水平较低。1998年前全村人均收入仅400元~500元。针对该村实际,学校计划把蔡西村发展为蜜瓜生产专业村。经过多次动员和反复讨论与论证,各户多方筹集资金,1998年12月该村建起97个高效日光温室,全部栽种伊丽莎白蜜瓜。从设施规划、品种选择、到栽培管理技术,马德伟教授全程跟踪服务,使每个温室产量达到4000公斤左右,蜜瓜一项全村收入94万元。1999年全村在原有基础上,又新增建日光温室99个,同时又引进滴灌系统、CO2施肥、设施嫁接栽培、反光幕、叶面肥等新技术,蜜瓜的产量和品质又进一步提高,同时还注册了”沙龙”牌商标。到2005年全村的经济收入有了大幅度增加,人均年收入提高了四倍,广大农民的生活有了显著的改善。蜜瓜节水栽培技术的推广使献县蔡西村由穷困迈向小康,在省内、国内树立了榜样。中央电视台、河北电视台,《河北日报》、《光明日报》、《沧州日报》等多次报道。农业部、中国农学会授予”科技兴村”先进称号。现在,蔡西村正积极提高栽培和管理水平,将产品打入国际市场。 红富士苹果引入我国之后存在果肉变绵、变粗、口感不良、品质退化、农药残留量过高,食用不安全等缺点。李保国教授带领课题组,在“教学、科研、生产”三结合基地内丘县岗底村,从优质和无公害两个方面研究着手,采用生态控制的方法,对树体进行科学管理、肥水管理,综合运用生物、物理、生态等措施,对有害生物进行科学控制,从授粉品种、套袋时期、树形、肥料、病虫害防治等方面入手,建立了优质无公害红富士苹果配套栽培技术体系,培育出获得国家绿色食品认证的国内著名”富岗”苹果品牌,使好果率达到89%以上,优质果达到85%以上,平均亩产达8000元。该村年产苹果200多万公斤,果品产值600多万元,人均果品收入2600元,占家庭收入的83%。现该技术已经在河北省的赞皇、临城、内丘、邢台、沙河、武安、遵化、承德,河南省的济源,山西省的昔阳、辽宁省的凌海等地推广应用4万余亩,大大提高了果农的收入,促进了区域经济的发展。 20多年来,河北农业大学一直坚持支持农村经济建设,积极推进科技与经济的紧密结合。在“八五”、“九五”的基础上,“十五”工作重点转向农业科技成果的集成配套,培植区域性支柱产业、促进农业的产业化经营。该校采取多种方式和途径,积极推广转化学校的科技成果,努力提高农业生产的科技含量,全面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健康快速发展。 浅谈区域经济发展下高校人才培养:保定地方高校适应区域经济发展的人才培养模式 提要本文结合保定市地方本科院校实际,以所处的京津冀都市圈发展为背景,围绕本区域经济发展对人才的需求,以明确培养目标为核心,以调整优化人才培养方案为重点,以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的具体实施为落脚点,从而构建适合地方本科院校自身发展的人才培养模式。 关键词:应用型;本科人才;人才培养模式 我国政府正在把一些应该在国家层面加以研究推进的重点区域纳入国家发展战略,京津冀都市圈就是其中区域之一。当前,京津冀区域经济发展迅速,而经济的快速发展归根到底是由人才作为支撑的。人才培养作为高校三大职能之一,高等学校应当义不容辞地为社会经济的发展提供各层次的合格人才。从20世纪末到21世纪初,随着科技进步和经济的飞跃发展,我国接受国际先进技术和经验的步伐不断加快,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使生产过程的技术含量大幅度增加,产业不断升级对劳动力整体的技术与职业素质要求日益提高,我国经济发展迫切需要知识与技能兼备的高层次应用型人才。保定市俗称“北京的南大门”,优越的地理位置决定了它在京津冀都市圈经济发展中的地位。保定市服务于地方经济的本科院校,面临非常好的发展机遇,具有巨大的发展空间和发展潜力。它们应当以应用型本科教育为发展目标,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掌握高新技术并能熟练应用的高级专门人才,更好地服务于地方经济和区域经济。 一、对人才培养模式概念的认识 教育部在《关于深化教学改革,培养适应21世纪需要的高质量人才的意见》(教高[1998]2号)中对“人才培养模式”的内涵是这样描述的:“人才培养模式是学校为学生构建的知识、能力、素质结构,以及实现这种结构的方式,它从根本上规定了人才特征并集中地体现了教育思想和教育观念。”这是教育主管部门对人才培养模式较权威的解释。龚怡祖将人才培养模式界定为:“在一定的教育思想和教育理论指导下,为实现培养目标(含培养规格)而采取的培养过程的某种标准构造式样和运行方式,它们在实践中形成了一定的风格或特征,具有明显的系统性与示范性。”综合以上观点,笔者认为,人才培养模式由人才培养和模式两个基本概念组合而成。人才培养就是教育者按照一定的教育目标,遵循一定的教育规律,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的对受教育者施加一定的影响,使其在身心方面发生预期变化。“模式”就是从不断重复出现的事件中发现和抽象出的规律,是对前人积累的经验的抽象和升华。只要是一再重复出现的事物,就可能存在某种模式,它表明了事物之间隐藏的规律关系,而这些事物并不必然是图像、图案,也可以是数字、抽象的关系,甚至是思维的方式。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人才培养模式即人才培养的标准形式或是人们可以照着做的人才培养标准样式。它包含以下几层含义:一是人才培养模式是在某种教育理念的指导下,遵循一定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的基础上进行的,它从根本上规定了人才特征并集中地体现了教育思想和教育观念;二是人才培养模式不仅仅强调实质上的人才培养规律,更加强调形式上的人才培养规律,具有很强的现实性和操作性,在大致相同的条件下,可以进行人才培养模式的模仿和复制;三是人才培养模式具有多样性。教育思想与教育理念不同,学科专业不同会产生不同的人才培养模式,不同时期、不同类型的学校,人才培养模式也有所不同。 二、应用型本科人才的特点 应用型本科人才既不同于学术型人才,也不同于技能型人才已基本获得共识。以培养生产、管理、服务等基层一线工作的本科层次人才为目标,所培养的本科人才相对于学术,更加突出应用;相对于学科,更加突出专业;相对于科学,更加突出技术;相对于深造,更加突出就业;相对精英教育,更加突出大众化教育。在培养目标方面,以培养生产、工程、管理、服务等一线的高级工程应用型专门人才为根本任务;以应用为主线构建学生的素质结构和人才培养方案,使学生具有扎实、使用面宽、实践能力强、素质高等特点;以适应地方和行业经济建设发展为目标,为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推广高新使用技术、提升企业的科技含量、提高产品的市场占有率服务。所以,应用型人才应具备以下特点:一是实践性。这是应用型人才最显著的特征。这里不能简单地认为实践能力就是动手能力强,也要求“掌握本专业所必需的较系统的基础科学理论,较宽且扎实的技术基础理论以及必要的专业知识”。主要表现为具有实践能力,即开发能力、转化能力、设计能力、应用能力等;二是创新性。这里的创新不是指理论的创新,而是为把理论知识和技术转化为生产力的“二次创新”;三是市场性。衡量一个人才可以有很多标准,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人才最终要回到市场检验。市场标准是一个综合标准,也是一个客观标准。因此,应用型本科院校更应具备强烈的市场意识,培养出适应市场要求,经得起市场检验的人才。 三、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模式的构建 在对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模式的构建上,笔者将具体在目标、方案和实施三个层面上进行详细探讨: (一)以明确人才培养目标为核心。培养目标对教育活动的开展具有指导意义,是一切教育活动的出发点和归宿。要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基本规定,可以概括为:以区域经济发展需求为导向,面向市场、面向行业,培养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的具有“基础扎实、口径适中、素质全面、应用为主”的高级专业人才。“基础扎实”即应用型人才要有扎实的学科基础,但在理论深度上不必追求学术型人才要求得那么深厚,因为应用型人才的重点在于知识的运用。“口径适中”指应用型人才专业口径的宽窄应该与行业发展相适应,而不是一味地求大求宽。“素质全面”指要加强学生人文素质和科学素质教育,提高其文化品位和素养,使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文化素质、业务素质、身心素质和科学素质得到全面发展。“应用为主”指应用所掌握的知识和技能解决实际问题的实践能力和一定的创新能力。总之,应用型人才强调既要有知识,又要有能力,更要有使知识和能力得到充分发挥的综合素质。 (二)以调整优化人才培养方案为重点。人才培养方案的优化,总的目标是使学科教育与能力培养相结合,以求能培养出具有较强职业适应性与就业竞争力的应用型专门人才。为此,培养目标应力求具体,最好能有一定的职业针对性。改革课程体系、调整教学内容,是实现培养方案、构建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的关键环节。应根据岗位群专业人才应具备的知识、能力与基本素质进行分解,按所需的知识、能力、素质结构设计课程体系,并按实干、实践、实用的原则,构建“平台+模块”式的课程体系。平台是保证应用型本科人才的基本规格和全面发展的共性要求,体现了厚基础;模块主要是实现不同专业方向人才的分流培养,体现个性。要本着加强基础课、注重实践课、扩大选修课的要求,加强课程体系的建设。在重视公共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加大选修课比重的同时,优化专业课程模块,增设必要的职业技能课为必修课或加大原有专业课的实验、实训、实习教学时间。同时,要加强对教学内容的研究,在教学过程中注意做到“三个结合”,即理论与实践结合,强调知识的运用;传承与创新结合,强调知识的创新;共性培养与个性发展相结合,强调个性的培养。在要求学生掌握必备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的同时,着重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以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的具体实施为落脚点。人才培养是通过多方面实施的。笔者拟选择对于保定地方院校人才培养实施中较为重要的薄弱方面,如教学方法、实践环节的设置、师资队伍建设等进行论述,以达到培养应用型本科人才的目的。 1、改革教学方法和手段。达尔文认为,关于方法的知识是一切知识中最有价值的知识。在大学中的许多人对教学方法的重视是不够的,或者是简单化的,低估了教学方法的价值与作用。教学方法本质上还是教育思想和教育哲学问题。教学方法的改革涉及到教育理念与教学观念的变革。因此,教师首先要转变教学观念,把更多的时间还给学生,注重学习兴趣与学习能力的培养,使他们养成终身学习的习惯,而不是一味地灌输知识;其次,教师要善于采用现代化的教学手段,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以校园网建设为依托,以计算机为载体,开发和引进各种优秀教学软件,以此来提高课堂教学效率;第三,运用启发式教学,推广多样化的教学方法,要更多地使用课堂讨论、案例分析、实物演示和角色扮演、项目驱动法、网上答疑法等多种教学方法来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培养他们的探索意识、研究意识,使学生真正成为学习的主人。 2、加强实践教学,走产学研用合作的路子。出于对应用型人才培养和学生职业生涯的需要,实践教学是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的重要一环。虽然地方性院校都给予了充分的重视,但目前还未达到尽善尽美,有较大的提升空间。在教学环节上,尤其要重视实践教学,注重课内与课外的统一,校内培养与校外培训的统一,充分利用专业竞赛、认证培训、自主学习、综合素质培养等多种平台,培养学生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交流能力、社会适应能力,使学生既能做事,又能做人,从而保证学生在有限的时间内获得专业岗位所需要的知识、技术和能力,为社会输送适销对路的人才。 同时,要加强与用人单位的合作,走产学研用联合培养应用型人才的路子。到业界的实际环境中去感受、去认识、去理解、去实训。教育部启动的“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及提出的高校与社会教育资源深度合作与共享的要求,无不体现了国家对合作教育的倡导。作为培养应用型人才的本科院校更要走合作教育之路,打破学校的边界、专业的边界、课程的边界、课堂的边界、教师隶属的边界,依据政府、高校、企业、科研机构及社会其他子系统各方需求,寻求价值取向的结合点和利益的结合域,通过学校主动、政府牵动、业界随动,实现共同目标的融合、相近目标的契合、矛盾目标的转化。在资源利用和培养过程中与业界密切合作,建设体现行业发展的实践教学环境,创建有利于应用型人才培养的教育模式。通过高校与业界的相互支持、双向介入、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形成资源共建、全程参与、互利共赢的新型培养模式,并通过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良性互动获得自身发展活力。 3、培养“懂教育、通实践”的教师队伍。所谓“懂教育、通实践”,就是他们不仅要成为学术水平高的“学者”,而且要成为教育理论素养和教学水平高的“教师”;不仅精通学科理论与专业知识,而且具有较强的工程实践能力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不仅要做好应用型人才培养的教育教学工作,而且要坚持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努力形成三者的最佳平衡。这就要求学校既要重视人才引进和人才选拔,又要重视人才培训;既要重视教师教育技能和实践技能培训,又要重视教育理论学习、教育理念更新和职业道德培训。 广大教师一方面要结合教育教学的实践,主动学习和研究教育基本理论,提高自己的理论意识和理论自觉;另一方面要深入到企业和社会中去,深入到实验室和实训基地去,亲自动手,做到要求学生会做的自己必须首先会做,努力成为不仅愿意而且知道如何去培养应用型人才、不仅有意识而且有能力去培养应用型人才教师,真正做到既懂教育又通实践。 (作者单位:河北金融学院) 浅谈区域经济发展下高校人才培养:基于服务区域经济发展的地方高校“双创”型人才培养模式构建 摘要:基于区域经济发展的地方高校“双创”人才培养,是时代的要求,是区域经济发展的需求,也是对高等教育更高水平的要求。通过分析区域经济发展与“双创”人才培养的关系,构建地方高校“分子型”“双创”人才培养模式,以期对地方高校实施“双创”人才培养提供参考。 关键词:区域经济;地方高校;分子型;双创;人才培养模式 一、研究背景与意义 当前,地方高校“双创”(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已成为一种必然需求。知识经济时代需要高校培养出“双创”型并存的高素质人才;大学生需要高校的“双创”培养铸造他们的创新、创业之基,在校时就将知识与“双创”思维并举,使其毕业后有工作的能力,也有自食其力的能力[1]。区域经济社会的进步和企业的发展需要地方高校的“双创”培养,将大学生塑造成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复合型人才,同时“双创”培养也为区域经济社会和企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区域经济发展与“双创”人才培养的关系 (一)“双创”人才是区域经济发展的推动力量 “双创”人才资源的开发利用,不仅可以直接促进社会生产力的进步,而且可以优化区域人才资源结构,有助于从根本上提高其生产要素的利用与配置效率,实现区域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因此,高技能“双创”人才已经成为区域经济生产的关键要素,只有针对性地培养“双创”人才,才能保证人才兴业战略和推动区域经济发展的方针得以顺利实施,使之成为推动区域经济发展的主要力量和最直接的动力源泉。 (二)“双创”人才培养是构筑区域竞争优势的核心要素 区域综合实力竞争最终是人才的竞争,因此,培养高技能“双创”人才不仅是高校自身发展的需要,也是区域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竞争呼唤富有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的人才。一个地区的发展和建设对于人才的需求是多样化的,其中“双创”人才已经成为竞争的焦点,谁拥有“双创”人才,谁就拥有竞争力,谁就拥有主动权。 经济发展程度是衡量一个区域综合实力的重要方面,区域的经济要发展,人才是关键,教育是基础,经济发展需要教育[2]。同时,地方高校教育发展需要区域经济实力的支持,经济发展程度制约着教育发展的规模和速度。高等教育以通过人才培养传播知识,通过科学研究创造知识的功能,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它已经从社会的边缘走向社会的中心。 三、地方高校“分子型”“双创”人才培养模式 (一)“分子型”“双创”人才培养模式基本结构 笔者结合分子细胞学理论和钦州学院经济管理类专业的实践探索,构建的“分子型”“双创”人才培养模式基本结构可以概括为“1+4+10”,即:围绕“‘双创’能力培养”这1个主核,环绕“‘双创’教育”、“思想政治文化教育”、“社会实践”与“保障体制”4个次核,每个次核又有2―3个子核,一共10个子核,由此构建而成分子形态,如图1所示。子核、次核与主核三个层次紧密相连,同时,与分子细胞的有机生长性一样,子核又能随着时代的变更和社会的需求而“新陈代谢”、“推陈出新”,从而构成一个有机的“双创”人才培养模式。 (二)“分子型”“双创”人才培养模式解析 1.主核。“分子型”“双创”人才培养模式基本结构的主核是“双创”能力培养,这个主核的内涵应该定位为――服务区域经济发展,为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城―镇―村各级区域经济建设,培养专业基础扎实、实践能力强、人文素质高,同时具有“双创”素质的大学生。 2.次核与子核。“分子型”“双创”人才培养模式基本结构的次核由“双创”教育、思想政治文化教育、社会实践与保障体制构成。 (1)“双创”教育。地方高校培养大学生职业素质能力的重要方式之一就是开展“双创”教育。首先,“双创”教育需要地方高校开设以培养“双创”意识为核心的指导公共课程,使学生掌握具备“双创”能力所必需的基本知识、基本技能。通过建立健全具有地方高校特色的“双创”教育教材(课程)体系,并在教学计划、教学改革实践中加以体现。其次,“双创”教育离不开高素质的师资队伍。一方面通过集中培训,加强教师掌握“双创”教育的基本知识;另一方面通过开展产、学、研一体化活动,学校在政策上鼓励有能力的教师进行创业,让教师深入实践单位、企业,体验创业过程,积攒创业案例,丰富创业教学经验。还可以邀请创业者作为特约演讲者或担任实习导师,使没有创业家庭背景的学生也能够对创业者和创业机会有更好的理解。第三,“双创”教育必须建立与传统考核不同的考核体制。地方高校要根据“双创”人才的培养目标,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体制。全面考核学生在各个阶段、各个方面“双创”的意识、知识、能力和心理品质发展等情况,激发学生的“双创”意识,激励学生积极进取,为区域经济发展服务,争当“双创”人才。 (2)思想政治文化教育。以“双创”教育为核心的思想政治教育,要强化学生“双创”素质和基本品德的养成,突出学生的积极性与实践性;要贴近大学生关心的社会实际和热点问题,让学生开阔视野,培养“双创”灵感;要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注重培养其良好的心理品质和自尊、自爱、自律、自强的优良品格,增强其克服困难接受考验承受挫折的能力,形成以开放性、多样化为特点的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内容。 地方高校要努力建设体现时代特征和学校的“双创”文化,突出文化素质教育,完善文化活动设施,开展积极向上的学术、科技、体育、艺术、娱乐活动和专题教育活动的同时,开展丰富多彩的“双创”活动,经常分析“双创”者成功的个案,进行多种形式的“双创”计划比赛,激发学生的“双创”意识和“双创”理念,形成尊敬“双创”者的浓厚氛围。 (3)社会实践。地方高校要加大基础投入,构建“双创”孵化基地,打造“双创”平台,帮助大学生开展以专业为核心的自主“双创”活动,并且给予如专业技术、工商注册、财务管理经营等方面的专门辅导。地方高校在实施“双创”教育的过程中,要走校企联合的模式,可在企事业单位设立学生“双创”实践基地,学校本身也可以利用自身的优势创办一些实体,为学生提供“双创”实战演习场所,根据学校专业设置情况,制定周密的“双创”培养计划,通过“双创”教育实践活动,鼓励学生在不影响学习的情况下利用周末及业余时间创立一些投资少、见效快、风险小的实体,学生从中体会到“双创”的乐趣与艰辛,体会成功的喜悦,在潜意识中培养他们的“双创”意识,在活动中培养和锻炼“双创”技能。在“双创”教育实践中,学校要面向全体学生、面向“双创”项目团队和面向“双创”精英,尝试建立面向不同年级的见习、实习、社团、岗位等不同类型的“双创”基地。 (4)保障体制。地方高校“双创”人才培养的保障体制可以划分为硬件制度、软件体系和评价机制三部分。 硬件制度方面,根据发展的需求,进一步完善学生奖惩和激励措施,促进学生“双创”的积极性。制定一些服务“双创”教育的制度,从而使“双创”教育工作从单纯的教育管理向引导咨询服务转变,从垂直的直线管理向精细的科学化方向发展。逐步增加对培养学生“双创”机制的经费投入,“双创”培养需要地方高校投入资金用于教育过程,在学生“双创”实践阶段需要大量资金用于市场运作,同时重视学生教育和活动场所的建设。软件体系方面,要结合市场需求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积极开展“双创”研究。为了更好地培养高素质“双创”人才,美国许多高校特别是一流大学都采取了一系列的有效措施,鼓励和组织学生参与科研工作,使他们能尽早地有机会参与科研实验的训练,了解和初步掌握科学研究的方法。和其他学科一样,研究是教学与实践的基础,它们三者之间可以相互促进、相互拉动,“双创”研究工作主要靠地方高校的相关机构和人员,通过探索“双创”活动规律,获得有价值的理论成果。“双创”人才培养的评价机制是由多种标准组合而成的,是一个相互联系、互不可分的综合体系,可以从理论知识、实践能力、创新思维和创业能动性四个方面展开评价。研究与实践证明,“双创”教育的理论知识是评价标准的基石,理论学习的越扎实,创造出的成果也越高。实践能力是评价机制的深化,只有理论没有实践完全是纸上谈兵,只有在实践中把理论付诸于实际,才能更好地掌握理论、完善理论、修正理论。“双创”教育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更多地从实际出发,以实际业绩与社会效果为主要人才评价机制。
经济可持续发展论文:探徽经济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1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理论 1.1区域经济理论发展的三个阶段 (1)第一阶段的区域发展理论,受发展经济学主流派思想的影响,产业结构由以农业为主向以非农业为主转变,强调高增长率和发展重工业的重要性,提倡计划调控。 (2)第二阶段的区域发展理论,认为发展的目的应该是满足人的需要,经济的增长和产业结构的转换只是发展的手段,而不是发展的目的。 (3)阶段的区域发展理论从80年代后期开始,人们提出未来的区域经济发展需要更少的政府干预和更加开放的国内市场。 2经济循环与区域经济持续和发展的条件 区域外的资金流入会在区域内形成经济循环,从而带动区域内其他产业的发展和居民收入及生活水平的提高,对区域经济的发展会起到促进作用。当然,如果没有从区域外获得新增的货币,区域内原有的资金也会循环,只是其循环规模是有限的,会停留在一定的限度内。另外,在作为区域经济基本生产单位的企业,由于存在因资产损耗造成资本损耗的客观问题,因此,企业需要进行更新性投资。否则,企业生产会逐步下滑,区域内资金循环的规模会逐渐缩小,最终会导致区域经济萎缩、生活和福利水平下降的局面。还需指出,难得的资金并不能完全在区域内循环,一部分会流到区域外,即资金外流的情况也是客观存在的。这是由于区域内发生的需求无法完全从区域内得到满足而需要由区域外弥补造成的。比如,在区域外消费、中间投入的供给由区域外企业承担、区域内没有适合的投资对象等情况都会造成资金的外流。理论上,在人口规模一定、没有资本损耗和资金外流的前提下,区域内的经济循环是可持续的,但在现实生活中是无法实现的。因此,从区域外获得资金流入对于弥补区域内的资本损耗和资金外流、维持和扩大区域内经济循环、促进区域经济的持续和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简言之,区域经济的持续和发展,应以持续的区域外资金流入为前提,通过资金在区域内形成的经济循环得以实现。 3实现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措施 3.1树立科学发展观、统筹区域经济发展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了“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这种新的科学发展观的提出,是在总结和反思以往经济社会发展历史而得出的结论。在解决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的问题上,不能走过去的那种完全同步的平衡式发展的路子,非均衡发展道路也只是区域经济发展的阶段性选择。要求我们用动态的眼光来分析和解决区域经济发展问题。政府行为主要是以产业政策、科技政策、法律政策等形式出现,但这都不是直接去干预企业的研发活动,而是转向宏观调控和引导方向。营造竞争性的市场环境是政府促进我国研发集聚形成的重要举措。 3.2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基础设施落后会成为制约经济发展的“瓶颈”,国家以后的发展中必须进一步加交通、水利、通信电网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同时,加强生态环境的保护和建设,创造有利地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环境。 (1)信息网络构成城市发展的基础性条件。以移动通讯和互联网为代表,城市移动通讯和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异军突起。 (2)城市紧急避险平台、消防和人防设施、紧急医疗救护设施等成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新的重点。城市基础设施不仅要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还要保证在特殊情况下不中断。提高城市基础设施安全保障系数,建设供电双回路及多回路、备用水源、备用气源、备用热源、备用通道等得到加强。 (3)基础设施构成明显变化,除增加信息网络、城市应急设施和备用设施外,环境保护设施和电力、天然气等洁净能源建设份额明显加大。原有设施的改造、升级和换代成为重要建设内容。 (4)基础设施的技术条件进步显着。新技术、新材料不断得到应用,技术和装备水平普遍提升,同时对供水管网、供水检测、供水计量、再生水生产等普遍进行技术更新和升级。 3.3推动“产学研”合作 产—学—研网络是指企业(产)、大学(学)、研究机构(研)三方组织为了市场需求和共同整体利益联合起来形成网络,按照市场经济机制,采取多种方式方法进行科研开发、生产营销、咨询服务等经济合作活动。产学研合作的基础是各取所需,优势互补,充分发挥产学研各方组织的资源优势,在合作的过程中获取协同效应。针对我国产学研协同创新网络建设中存在的问题,要积极推进各种形式的区域创新主体互动。与此同时,要加快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继续培育科技中介机构,完善区域创新网络。除了重点支持建设以促进技术需求与供给对接的网上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机构外,要强化科技信息网络与技术交易平台的建设,要鼓励高校和科研机构设立技术转移机构,以促进科研机构与企业的合作。 3.4促进人才的相互引进和流动 人员流动的目的是知识流动,以促进创新。区域创新系统内各行为主体除了鼓励研究机构和大学的人才向企业流动外,更要重视企业员工向研究机构流动,如合作研究和进修实习,这对企业员工掌握科技最新动向、开拓知识面、学习研究方法、运 用和掌握先进的实验手段是至关重要的。人才信息网络建设是加大人才流动和人才引进的重要举措之一。通过人才网上服务系统向社会公众开放,提供了信息登录、查询、反馈、分析管理等服务。与此同时,逐步建立人才培养体系,拓宽我国与先进国家的高层次国际人才合作交流关系,为国内研究人员把握国外最新科技动态和信息、提高高新技术水平创造了条件。综上所述,从经济循环论的角度看,区域经济要想得以持续和发展,必需要以持续的外部资金的流入为前提,根据生产与需求等价的原则,扩大区域需求总量,特别是扩大公共部门的消费和投资,扩大净输出才可以增加区域经济的需求总量,是区域经济发展的根本途径。 经济可持续发展论文: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推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在改革开放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历史进程中,发展是一个贯穿始终的主题。党中央确立的科学发展观,是全党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重大理论成果,是党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指导思想的新发展,是我国新世纪特别是头20年实施社会主义现代化和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和任务的行动指南。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必将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更加卓有成效地推向前进,对于巩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成果,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具有重大而深远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 一、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科学发展观是关于发展的本质、目的和要求的总体看法和根本观点,内涵极为丰富,涉及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发展的各个领域,既是重大的理论问题,又是重大的实践问题,既管当前,又管长远。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一)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抓住机遇加快发展。我们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是发展,根本任务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主要矛盾,始终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力之间的矛盾。只有不断地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才能为社会的全面进步和全面发展提供丰富的物质基础。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我们必须以高度的历史责任感和紧迫感,抓住机遇,乘势而上,保证经济更快更好发展。一是优化产业结构,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经济发展需要一定的速度,但更需要质量和效益。我们不能片面地追求经济的发展速度,从而浪费资源,污染环境,甚至走弯路或走邪路。我们一定要加快转变经济的增长方式,大力发展农牧业、旅游业、藏医药业等特色产业,充分发挥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重要作用,走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费低、环境污染少、人力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的新型农牧业和工业化道路,实现速度、结构、质量、效益相统一。二是加大投资规模,铸就经济发展的新活力。目前,西藏的经济发展主要是依靠投资的拉动。我们要充分利用经济社会的跨越式发展和西部大开发的有利时机,用足、用活、用好中央赋予西藏的特殊优惠政策,积极争取国家、援藏省市和社会民间投资,改善城市面貌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为经济社会加快发展注入新的活力。三是加强经济运行调节,促进经济健康发展。要从当前的实际情况出发,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和世贸组织的要求,运用经济、法律等综合手段,注意把握时机和力度,做到适时适度,不同情况,区别对待。 (二)坚持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全面进步。经济发展是社会发展的前提和基础,也是社会发展的根本保证;社会发展是经济发展的根本目的,也是为经济发展提供精神动力、智力支持的必要条件。随着人民群众的物质生活水平日益提高,对精神文化、健康安全等方面的需求也日益增长,更加要求社会与经济同步发展。改革开放以来,各项社会事业虽然取得了明显进步,但仍然存在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一条腿长、一条腿短”的问题。社会发展包括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的全面发展。要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我们必须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在大力推进经济发展的同时,更加注重加快社会事业的发展。一是加强基础研究和技术研究,推进科学技术事业发展。根据社会发展的迫切需要,进一步完善科研事业单位人事制度,降低从事技术开发、技术服务的科技人才准入条件,建立健全多层次、多渠道、城乡结合的科技人才市场体系,促进科技人才资源的合理流动与配置。要根据资源优势和经济现状,找准科技与经济相结合的切入点,以提高产品质量、产品附加值为重点,实施旅游、藏药、食用菌保鲜加工、优质水果生产基地等重点项目的开发与研究,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二是实施“科教兴地”战略,以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为指针,加大“两基”攻坚力度,巩固“普六”成果,大力推进“普九”步伐,积极发展素质教育和职业教育,优化教育结构和教育资源配置,为社会事业全面发展奠定人才基础。三是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坚持一手抓文化繁荣、一手抓文化管理的方针,打破政府包办文化的单一模式,疏通渠道,广辟途径,有效吸引社会资金参与文化事业建设和文化产业经营,积极推进文化事业繁荣的形式多样化。充分调动文化工作者的积极性,推动文化创新,繁荣文艺创作,打造具有鲜明特色的文化品牌,丰富广大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四是加快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改善医疗卫生条件。充分利用、整合现有资源,结合防治非典和传染病控制的实践经验,集中人力和财力,因地制宜地建立健全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指挥、疾病预防控制、医疗救治、技术支撑和信息网络等体系,形成责任明确,反应及时、保障有力的工作机制,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和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能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大力提倡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生活习惯,深入开展以“改陋习,讲卫生,树新风”为主题的爱国卫生运动,切实增强全民卫生防疫意识。五是大力发展体育事业,增强全民素质。按照《全民健身计划纲要》的要求,大力推进全民健身计划,构建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以健身点、健身苑、公园、广场为主,建立群众健身活动点。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大力宣传和弘扬中华体育精神,形成全社会关注体育,各族人民崇尚体育的良好氛围。六是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坚持低水平、广覆盖的原则,健全社会保险保障体系,加强“三条保障线”的建设,为下岗失业人员提供全方位的就业服务。坚持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方针,做实个人账户。健全医疗救助和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 ,推进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医疗卫生体制和药品流通体制改革,扩大农村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提高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三)统筹城乡经济,促进城乡协调发展。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是党和国家为全面实现小康社会宏伟目标作出的重大决策。“三农”是国民经济的基础,没有农牧民的小康,就不可能实现全面的小康;没有农业的现代化,就不可能实现全面的现代化;没有农村的全面发展,就不可能真正消除贫富差距。我们党虽然历来重视“三农”工作,但由于长期存在城乡差距、工农差距等种种原因,农牧民收入增长仍然十分缓慢,已成为经济社会发展中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我们必须站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高度,认真研究和切实解决“三农”问题,实现以城带乡、以工促农、城乡互动、协调发展的良好局面。一是进一步落实中央对农业“多予、少取、放活”的政策,合理调整收入分配结构,加大对农业的支持和保护力度。大力发展农业基础产业,增强农业发展势头,扩大农业发展规模,减轻农业发展所承担的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国民收入分配要向农业倾斜,通过税费制度改革和财政转移支付等,加强对农业、农村、农牧民的扶持和帮助,切实减轻农牧民的负担,增加农牧民收入。二是推进城镇化建设,加强农业和农村的自身发展能力。要全面提高以农业粮食生产为主的综合生产能力,提高农业素质和经济效益。要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充分调动农牧民群众的积极性,推动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从而加快农村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要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就业制度和户籍管理制度,形成有利于城乡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体制和机制。三是充分发挥城市对农村的带动作用,以城市繁荣带动农村发展。要注意城市发展和农村发展相协调,把更多的财力和物力等社会资源用于农村,更好地为农村的产业结构调整、劳动力的转移和农牧民增收创造条件和机遇。 (四)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保护资源和生态环境。随着经济快速增长和人口的不断增加,能源、交通、土地等资源不足的矛盾越来越尖锐,生态环境的形势十分严峻。重视资源和生态环境问题,增强可持续发展的后劲,是我们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之一,也是关系中华民族生存和长远发展的根本大计。我们要本着对子孙后代高度负责的态度,坚持统筹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坚持资源开发与节约并举,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加大对自然生态环境的开发与保护力度,使大自然赋予我们的这块宝地得到永续利用。要严格依法保护环境与生态,加强林政管理,严厉打击各类盗伐滥伐、盗运盗卖木材、擅自猎杀野生动物的违法犯罪行为。要统筹规划,加大投入,标本兼治,突出重点,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和退耕还林、退耕还草工程,启动防沙治沙工程。要在城乡建设中充分利用资源,坚决杜绝滥采、滥挖等破坏性开采,科学规划砂石采挖地点,使砂石的采挖成为治理河道、疏通水流的一项有益措施,提高资源利用效益。同时,要在全社会进一步树立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形成有利于节约资源、减少污染、避免重复建设的生产模式和消费方式,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生态保护型社会。 (五)坚持改革开放,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审时度势,因利势导,与时俱进,提出发展要坚持“五个统筹”。这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根本要求,也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根本要求。而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也是经济社会更快更好发展的重要措施。我国之所以取得世人瞩目的伟大成就,关键就在于坚持了改革与创新,关键就在于坚持了国内发展与对外开放相结合。在新的发展阶段,我们必须适应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适应世界格局多样化发展,适应加入世贸组织的新形势,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和更高层次上参与经济技术的合作与竞争,从而提高对外开放水平。要坚持“引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更好地促进我国的现代化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要充分发挥我国市场广阔、劳动力资源丰富的优势,把利用外部有利条件和发挥自身优势结合起来,注重引进先进技术、管理经验和高素质人才,提高自主创新能力。 二、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加强领导干部政风建设科学发展观对加强领导干部的政风建设,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不坚持科学的发展观,就不可能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树立不了正确的政绩观,就不可能把科学的发展观落实好、实践好、贯彻好。只有树立了正确的政绩观,才能全面系统地把握科学发展观的精神实质、主要内涵和基本要求,才能不断增强运用科学发展观推进各项事业发展的自信心、自觉性和坚定性。 (一)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必须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同提高党的领导水平、执政水平,提高全党同志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执政能力有着非常密切的内在联系。我们要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这个根本方针,全面、正确地履行政府职能,加快政府职能转变,通过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努力建设服务型政府。要按照“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加强领导干部的作风建设,深入开展“两个务必”的优良传统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增强广大党员干部树立正确政绩观的自觉性,从而提高领导干部的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进一步解决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这两大重要课题。 (二)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必须树立发展观念。这里所说的发展是科学的发展,是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归根结底就是要开辟先进生产力发展的前进道路,不断推动经济、政治、文化的文明进步。我们看政绩,就是要看有没有发展,如何发展,发展的速度怎么样,发展的内容是否健康。对领导干部而言,为官一任,造福一方,为一方经济社会发展,为一方百姓造福,应该有政绩,应该出政绩。不老老实实干工作,踏踏实实为官,就无所谓发展,不发展,就无所谓政绩。因此,我们要认认真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兢兢业业做好各项工作,实实在在干出政绩,才能赢得广大人民群众的真心信任和拥护。 (三)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必须树立群众观念。群众观点是马克思主义的根本观点。“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落脚点是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我们干事业、出政绩的出发点也是为了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这里的根本利益就是增加农牧民收入。衡量政绩的最高标准是人民群众拥不拥护、赞不赞成、高不高兴、答不答应,是不是真正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就是要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忠实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为党和人民的事业而努力奋斗,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人生的最高目标和工作的最终目的,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四)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必须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观点。马克思主义认为,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惟一标准。理论可以指导实践,实践可以进一步推动理论创新。作为一个经济社会欠发达的地区,推进跨越式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是没有现成的经验和模式可循的。必须紧密结合地区发展实际,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在实践中干出一番事业,在事业中干出政绩。在干事业,出政绩的过程中,必须遵循客观规律,从实践中来到实践中去,积极探索,锐意进取,在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使我们的工作经得起时间的考验和实践的检验。 (五)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必须大兴求真务实之风。求真务实精神一直是我们党长期坚持和发扬的光荣传统。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就是使我们想问题、办事情、作决策,都要符合现阶段的国情和区情。各级领导干部要坚持下乡调研制度,带头深入群众,深入基层,掌握真实情况,解决实际问题,办实事,求实效,讲实话。要积极进取,量力而行,不追求脱离实际的高指标,不搞劳命伤财的“形象工程”和“面子工程”;不虚报浮夸,不做表面文章,不急功近利。要继续弘扬“老西藏精神”,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在艰苦的环境中锻炼成长,在艰苦的条件下干事兴业。 经济可持续发展论文:析我国房地产经济可持续发展 1、我国房地产经济的发展趋势 房地产经济作为经济发展的促进因素,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处于重要的地位,不仅改善了人们的生活质量,还对国家经济的发展起到很大的推动作用,因此,未来房地产经济的良性、健康发展是一大趋势。 1.1 房地产市场日趋成熟 我国的房地产市场在过去的一段时间内促进了经济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但是在近期却出现了发展的瓶颈期,使得房地产业陷入了僵持阶段。但是随着国家经济的宏观调控和对房地产市场的干预,将会对此作出调节。所以说在未来的时间内我国的房地产业仍将会为我国的经济发展和人们的生活提高作出更大的贡献。 1.2 房价将会日趋稳定 房价的大幅升高是过去一段时间内房地产市场的景象,对人们的生活和国民经济的发展都带来了很大的影响。但是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国家政策的调整,这些现象就会得到解决。因为房地产经济是和国家经济成正比的,房地产经济促进了国家经济的发展,同时国家经济的发展也带动了房地产经济的发展。近几年的时间里,我国的经济一直处于增长的态势,并且政府也采取了经济政策对房地产业进行调整,通过宏观调整和经济手段的干预,房地产的价格将会日趋稳定。在最近时间段内的房价下降就是一个很好的证明,所以房价的稳定将会慢慢实现。 1.3 未来的房地产业将保障低收入群体的居住环境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任何行业都是有规律可循的,房地产业也不例外,在国家的宏观经济政策调整下,在房地产业的发展规律下,未来的房地产业一定会着眼于改善低收入群体的居住环境,并逐渐走上一条节约资源与环境的良性发展道路,并逐渐为改善人们的生活水平与质量以及 2、房地产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大意义 房地产经济的发展,它的暴利性是人们争论的焦点。 尤其是近年来,人民大众、专家、媒体都对其批评与赞扬争论不休。 我们不能否认房地产经济在十年来带给国人经济的提高。 它的迅速发展不仅仅满足了当代人对房屋的需求,还带动了相关产业的发展。 房地产业不仅仅要合理利用每一份宝贵的土地资源,还要为我们的子孙后代留下合理的发展道路。 房地产不是单单盖房子与卖房子这么简单,还要考虑到其是否会影响环境、资源、金融等相关问题。 房地产业的发展要顺应社会发展、人口发展、经济发展,更要适应生态的发展。 过度的地产行业发展势必将导致地产行业经济的衰退,从而制约多方面行业经济的发展。 所以,房地产经济走可持续发展对社会有着十分重大的意义。 3、房地产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3.1房地产经济在发展过程中忽略了生态环境的发展 我国的房地产开发商在发展房地产业的过程中,太过于注重追求经济利益,而忽略了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对我国的生态绿化造成了极大的破坏。 城市中大量的房屋建筑兴建起来,缺少了对绿化的建设和保护,使城市的生态环境受到极大影响。 由于土地资源的紧张,在开发房地产的时候,很多开发商对于古老的具有文化底蕴的建筑不注意保护甚至是拆毁,导致城市中文化的缺失,对城市的历史文化遗产造成极大的损失。 在城市房地产发展的过程中,只有注重经济、文化和地方特色的结合,才能够形成具有城市特色的产业,才能够得到长远的发展。 3.2房地产在发展过程中,资源浪费的现象 房地产业在发展的过程中,会使用到大量的资源,有些资源是有限的不可再生的。 我国虽然说是一个资源比较丰富的大国,但是人均占有量却非常的少。 而我国的房地产业发展目前还处于一种粗放式的经营发展,没有对空间资源进行合理的利用,所以我国在未来发展房地产业方面,要注重对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使房地产业向着可持续性发展的方向前进。 3.3房地产房产空置的问题 在房地产经济快速发展的过程中,造成了大量的房屋空置现象的产生,对我国的经济发展造成了极大的影响。 那么导致房屋空置的原因主要有几下几点:由于商品房的大量兴建,使得周围的环境配套设施不适合居住,在经济条件上不合符居民的消费能力。 房屋的建筑质量存在问题,由于房地产的过快发展,房地产开放商只追求量和速度的发展,而忽略了质量的问题,导致了消费者不愿意购买。 最后就是在房地产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催生了大量以投资房地产为主的投资商,他们大量的购置房产,为了获取较高的利益,而长时间的在手中留存,待时机成熟再转卖,这种行为也是导致房屋空置现象的原因。 以上这些做法不仅对我国的房地产经济发展不利,同时也对我国的经济发展产生了极大的影响。 3.4信息、通讯也是影响房地产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 ,信息产业的迅速发展,使得我们在选择购房时条件降低。 信息大面积的扩大,使得我们在购买房屋时,可以选择远离城镇的郊区。 4、我国房地产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对策 4.1加强建筑房屋时,对生态的保护 生态环境问题一直是我们人类发展关注的重点。 生态环境一直是我们生活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它的好坏直接影响着人们的身心健康。 房地产在建造房屋时要树立“ 以人为本”的设计理念。 要把生态保护作为房地产建设的一部分;要建立环境优美,和谐发展的新小区,要增加房地产小区的文化特色。 4.2加强规划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实现各种资源的有效利用 要努力充分限制国内房地产的粗放发展, 合理利用空间资源,努力发展其对各种资源的合理利用; 还要努力科学的进行规划,协调好房地产与各种行业的发展。 4.3加强对房地产业的管理,保障房屋质量 我们要努力完善房地产业的法律法规,要加强房屋质量检测力度,保障房屋的质量,只有这样才能减少空置房的出现。 政府要将制度建设作为重点,与市场需求相协调,将房地产开发的短期行为和投机减至最低。 4.4调整现有土地政策 我国在过去的土地出让方式上存在着很大的问题,导致了开发商对土地的使用无序。 土地价格的升高,直接导致了房价的上涨,所以要对土地政策进行相应的调整。 在土地出让的过程中,避免出现暗箱操作的行为,保证交易的公开公平性,使房地产市场规范有序的发展,进入良性的房地产经济发展运行。 4.5房地产经济可持续发展必须以科技创新为依托 21 世纪是经济、知识、科学爆发的年代,国民经济发展的关键因素就是科技创新。 房地产业的科技创新可以改善人们的居住、办公条件,优化城市的环境;只有不断突破已有的发展的限制,[!]利用先进的科技技术,使用最新的材料,利用新能源才能够取得最高的效益;减少污染;提高对资源的利用率;做好与 交通、信息等其他配套设施的协调;增进人与自然的亲和力。 只有坚持不懈的跟随科技的发展,人们才能打破原有的思维方式与生产方式,探索合乎人类生存发展的模式,将房地产发展和人类居住文明引上新的台阶。 5、结语 从过去的房地产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可以看出,房地产经济的发展对我国的经济发展做出了卓越的贡献,房地产业也是我国经济发展中的支柱性产业,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是不可估量的。 在房地产业发展的过程中,出现了一些问题,阻碍了房地产经济的发展,同时也对我国的经济发展造成了极大的影响。 我们在对房地产经济进行管理的时候,应该采取现代的经营管理手法,运用先进的管理理念,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才能够保证我国的房地产经济有更长远的发展道路,对我国的经济发展也会起到更大的促进作用。 经济可持续发展论文:林业经济可持续发展趋向探微 1国外的林业发展状况 就国外的林业发展现状而言,美国、加拿大等国家都属于林业发达的国家。虽然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的自然风貌与社会现状,对于林业的经营也不尽相同,但是就林业的发展方向来说,也存在着共通的地方,我国在林业的发展过程中,也对于国外的相关经验进行了借鉴,以促进我国林业的发展。 不同的国家在对于林业发展的道路上都进行不同的战略经营,对于一些遭受森林严重损坏的国家来说,他们所采取的是通过恢复森林资源再转化森林效益的方法,对于森林资源未遭受严重破坏的国家来说,则主要在对森林资源的保护方面采取措施,但总体来看,这些国家的林业发展是一种从单项效益向多项效益发展的经营战略。他们在林业经营的过程中,对于模式的创新和多样化,林业的保护以及调控都采取了积极的发展战略,也使林业的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更和谐,不仅满足了人类的发展需要,同时也有力地保护了自然环境。对此,我国也通过借鉴国外的优秀经验,制定了一系列的林业保护政策,并在资金、立法等方面倾斜于林业发展,使林业的发展得到了积极的保障。 2林业可持续发展的相关对策 2.1依靠科技发展林业 林业的发展必须改变原有的经济模式,要通过科技的发展来提升林业的可持续发展。首先要建立林业的创新体制,以科技为核心,以效益为目的,通过科技手段加强林业的经营与管理,实现林业发展的现代化。其次,要以实践为根本,对于林业改革中出现的生产及相关问题进行研究和解决,从而将原有的林业生产转化为科技成果。第三,对于森林生态系统的相关研究要深入和实用,采用先进的应用技术以提升林产品的经济效益。 2.2优化林业经济结构 林业的发展离不开林业经济结构的优化调整,这也是促进林业发展的基础。要以市场为需求导向,推进经济林的建设与发展,同时对于森林的新品开发及相关产生的发展要加大力度,改变原有传统产业的落后布局,重新调整,促进优化组合,提升产品的技术含量,从而提高市场占有率。 2.3注重林业的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的结合 林业的发展具有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结合的特色,相比之下,生态效益的价值还要高于经济效益的价值,所以林业的生态发展也受到更多的关注,但是林业的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又是密不可分的,他们之间既是对立的又是统一的。如果仅仅追求经济效益而忽视了生态效益,虽然在短期之内可以提高经济效益,但从长远来看,却对生态的破坏相当严重,对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是不利的。相反,如果仅仅追求生态效益而忽视了经济效益,也会使环境的保护缺失了经济基础,难以支撑下去,与现实出现矛盾。所以,林业发展的生态与经济效益之间有着非常密切的联系。在林业的发展过程中,要力求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的相结合,比如采取规模化的造林,提高生态效应,同时发展林业经济,提高经济效益,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同时,也为社会经济的发展服务。 3对林业发展法律机制的完善 3.1法律对林业发展的体现 林业的发展也需要有一定法律机制的保护与约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就有许多对于林业发展的思想体现。“为了保护、培育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加快国土绿化,发挥森林储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和提供林产品的作用,适应社会主义建设和人民生活的需要,制定本法。”在这一法规中,对林业的可持续发展有较明确的思想体现。而对于《森林法》的制定,也体现出了我国在林业发展方面的思想体现,同时也反映了林业发展在国家经济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对于林业的可持续发展应给予的关注与重视。 3.2对林业法律制度的完善 就我国目前的林业法律制度来说,在生态资源优化与保护方面仍存在不够全面的问题,所以应当对于林业立法的思路深入确立,通过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优先考虑生态效益,使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结合,以促进林业更好的发展。同时,在林业的法律制度中力求创新,尊重并实现生态利益与经济效益的可持续发展。立法原则的创新。就林业法律制度方面,也需要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完善。 1)在执法方面必须加强对森林林地的管理与防范,对于严重损毁林地的违法行为要加以严惩。对于木材经济的单位加强监管,要执行严格的手续制度,依法抓好林业的法律法规的执行,以确保林业管理更加规范。 2)在监测方面也要进一步加强监测综合体系的建设,实现对森林及林业现况的监测,依靠科技手段,建立森林的管理信息,提高监测的技术含量和成果,在遇到破坏森林的重大事件时,可以及时报警并采取相关应急预案,使破坏森林资源的事件得到遏制和有效防范。 3)在诉讼方面,要建立专门的林业诉讼法院,目前,我国已经拥有了土地法院等专业的法院,这对于资源的诉讼已经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所以在林业诉讼法院的建立过程中,也可以借鉴相关的经验,从而保证林业资源得到更好的保护。 4)在法律责任方面,要建立健全法律制度,法律责任制度在我国目前来说还不够健全,所以在林业的相关法律制度方面,也应根据其特殊性,建立相关的法律责任制度,使法律制度对于林业的发展起到保护的作用,从而使我国的林业发展与管理更加专业化和健全化。 经济可持续发展论文:谈资源型城市转型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基本思路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我国的经济也呈现出高速发展的态势,人们的生活生产水平得到了极大的改善,因此人们对生活的物质环境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在当前的城市建设过程中,实现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首先必须要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也正是如此,在资源型城市转型过程中,如何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就成为了当前所亟待解决的问题。在党的第十七大中讲到,要帮助能源资源问题严重的地区逐步实现经济转型,因此这就为我国资源型城市转型确立了发展和前景的方向,同时也为我国资源型城市增加了远远不断的动力,也给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带来了新希望。而在今后的城市建设中,我国有许多城市都秉承了十七大的精神,坚持不懈的走经济可持续发展道路,并且采用新思路和新体制以及新方式,牢牢抓住时展的契机,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从而极大的加快了经济发展的速度,同时也为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然而就我国资源型城市转型的实际情况而言,其中还存在着一些较为严峻的问题,因此为了进一步促进我国资源型城市转型就必须要加大对其的分析研究力度。本文从切实节约资源出发,对资源型城市转型进行了深入的分析,然后对资源型城市转型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基本思路进行了详细阐述。希望能够起到抛砖引玉的效果,使同行相互探讨共同提高,进而为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 一、切实节约资源,走新型工业化道路。 在社会主义社会经济高速发展的新时期,能源资源是当前社会发展的动力,因此只有能源资源的长久利用才能够实现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然而在近几十年中,我国为了经济的发展,从而加大了对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程度,从而使得我国能源资源面临了较为严峻的问题,因此,在当前的城市建设过程中,为了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首先必须要将节约资源放在第一位。与此同时,不管是在城市发展的哪一个阶段,都应该要贯彻落实节能生产的理念,从而才能够促进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要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建立现代产权制度。进一步加大企业技术改造投入,实施一批能够延长产业链、带动产业升级的重点技术改造项目。要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从传统制造业和商贸业,向高技术高附加值的先进制造业、基础产业和新兴服务业转变,提升非公有制经济的产业层次和发展水平。要引导民营企业以大中型骨干企业为依托,充分发挥骨干企业的吸聚和带动功能,配套生产上下游产品,拉长产业链。以科技服务、信息服务、信用担保为重点,大力推进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为非公有制企业提供专业化、规范化服务。 二、利用衍生资源,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发展循环经济对于化解资源矛盾,解决环境污染问题,保护生态环境具有重要意义。在资源开采生产过程中产生大量的废石、废渣、废水和废气,比如在煤矿的开发过程中产生的粉煤灰、煤矸石、瓦斯等,金属矿开发过程中产生的尾矿、废渣等。按照线型经济传统观念,这些都是废物,而且给生态环境带来破坏。而从循环经济的角度看,这些所谓的废物其实就是矿业开发过程中产生的可以再利用的衍生资源,是一笔很大的财富。要大力鼓励企业循环式生产,推动产业循环式组合,倡导社会循环式消费,推行清洁生产。要以煤矿瓦斯利用为重点,推进共伴生矿产资源的综合开发利用;以粉煤灰、煤矸石、尾矿和冶金、化工废渣及有机废水综合利用为重点,推进工业废物综合利用,努力实现废弃物的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 三、挖掘技术潜力,鼓励寻找接替资源 资源型城市“矿竭城衰”的问题已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矿产资源是否真正枯竭,应做客观分析。勘查矿产资源是一个认识过程。现在所谓的资源枯竭,是说已探明的矿产储量即将耗尽,并不意味着资源完全没有了。随着勘探程度的提高,还可以找到新的资源。随着技术的进步,原来难以利用的资源,在现有的技术经济条件下可以被利用。对一个城市来说,主体矿产资源枯竭,其他资源也许有较大开发潜力,即使是主体资源,由于过去受技术、投资等因素制约,也并不一定完全探明矿源和储量。 四、发挥市场作用,努力拓宽融资渠道 资源型城市在发展过程中,为国家建设提供了大量能源和矿物材料,贡献了大量税收。长期以来,资源型城市的投资主要来自国家,民间投资和外资所占比重比很小。在国家投资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后,受城市自身积累能力的限制,资源型城市的结构调整比其他城市面临更大的资金约束。一些大型骨干企业,生产了许多产品,上缴了许多税收,为国家建设做出过重大贡献。但随着经济体制转轨向前推进,企业在发展的黄金时期没有足够积累,在资源衰减需要转型时却无力投入,经济转型举步维艰,波及整个地方经济发展。解决这个困难,除了争取国家扶持政策和投资,主要还在于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引进民资和外资,形成内资与外资结合、民资与国资结合、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结合的投融资新格局。要千方百计借助外力求发展,扩大对外开放,走出去,引进来,加强与国外和发达地区的联系,加大招商引资力度。要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吸引投资。 五、结束语 在当前的城资源城市转型过程中,为了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首先必须要确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基本思路,从而才能够加快我国城市建设的步伐。通过本文对资源型城市转型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基本思路的深入分析,相信读者对资源型城市转型以及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基本思路也有了更深刻的认识。总而言之,为了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就必须要坚持资源型城市转型,并且坚持贯彻落实可持续发展的方针,从而才能够为我国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而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对可持续发展的认识不断加深,可以预见,在今后的城市建设中,资源型城市转型必定会更加完善。 经济可持续发展论文:可持续发展与经济法的关系 可持续发展作为20世纪人类最伟大的思想理论成果,已被世界各国的政府和学界所认可。它不仅是一种发展理念、发展战略和发展模式,而且也是一种崭新的经济哲学。它以空前的力量影响着我国的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在法学领域,可持续发展作为一种原则、一种理念在环境保护法、自然资源法中得到了一定体现。但是,可持续发展作为一种经济哲学对经济法有何影响?本文试图就可持续发展与经济法的关系作一探讨,以求教于学界同仁。 一、可持续发展与“整体本位论” 可持续发展的提法始于本世纪70年代。这一概念从提出发展到今天,其涵义已远远超出了原有的内容。可持续发展的核心思想是强调经济、社会、人口、资源、环境、科技协调发展,永续不断。可持续发展要求把发展的负面效应和代价降低到最低程度,使地球的资源和环境免遭或少遭破坏,既达到发展经济的目的,又保持人类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既满足当代人的需要,又不危及后代子孙安居乐业,继续发展,从而实现代内公平与代际公平的统一。可持续发展作为一种发展观、哲学观具有整体性、系统性、综合性、长期性、协调性、反波动性等特征。(注:王全兴,樊启荣。可持续发展立法初探[j]。法商研究,199 8(3)。)笔者认为可持续发展理论和经济法有着极为密切的关系。 首先,可持续发展的整体性强调经济、人口、社会、科技、环境、资源的协调一致,共同发展。从空间上看,可持续发展是各地区、全国乃至全球作为一个整体的发展,是全社会范围内,各阶层、各集团、各单位都增进利益的共同发展。“整体本位论”作为经济法的哲学基础,以社会整体为其出发点和归宿,以社会整体的共同利益为最高利益,个体利益为次,客观地反映市场经济的社会性要求,其目的也在于实现社会整体控制与协调发展。 按照可持续发展理论,经济法的调控、规制是国家从社会整体利益出发,在总体上对国民经济运行协调和控制,以及在具体方面对经济活动进行规范、限制和引导的统一过程。 民法以个人权利为本位,而个人权利本位以自然权利理论为其哲学基础,它有利于保证个人利益的最大化实现,以调动个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每个个体得到充分发展,在民法看来,个人利益是社会利益的基础,并组成社会利益。只有充分保证个人利益的最大实现,才可以促成社会利益的最大化。(注:陈云生。权利本位价值模式的历史命运[j]。政法论坛,199 7(3)。) 同民法着眼保护利益最大化的个体利益本位思想相反,经济法以社会整体利益为本位,着重以社会整体利益为导向,协调个人利益的矛盾与冲突,实现利益均衡,促进社会共同价值目标。在经济法看来,社会利益是个体利益的整合,不是个体利益的简单相加,社会利益决定个体利益,只有站在共同利益之上,才能协调各层次利益关系,而个体利益至上,必然破坏利益均衡与和谐。所以,经济法所坚持的利益原则是整体利益至上原则,利益均衡原则,保护并限制个人利益原则,保护社会弱者利益原则。(注:何文龙。经济法理念简论[j]。法商研究,1998(3)。) 其次,按照可持续发展理论,经济、人口、社会、环境的发展,不仅要全面协调发展,而且要稳定、永续发展。经济法与民法促进个体(私人)经济安全不同,经济法应着眼于国民经济全社会整体安全。这种整体安全首先是指国民经济的稳定、健康和持续发展的协调状态。协调是关于发展过程和系统总体状态的规则,是指一系统存在多重因素关系和多种相互作用条件下,把不同质的因素和不同类型的相互作用统一起来,满足指定功能的过程,表现了系统结构与功能关系的客观规定性同人与社会发展目标的主观规定的统一。(注:王宏波。论社会发展的协调范畴及其意义[j]。中国社会科学,1994(1)。)国民经济发展协调状态是一种理想状态。一方面,在总体上,它表现为社会需要与社会经济发展之间的一种适应与满足的关系;另一方面,在具体上它表现为经济系统中的多种因素和多种力量的多重促进、多元互补的合理配合关系。 可持续发展的无波动性还要求通过经济立法抑制经济系统中不协调因素与力量,防止经济疲软、过热和动荡以及通货膨胀、经济危机等消极状态。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法对促进消极意义上的经济安全具有更大的重要性。(注:积极意义上的经济安全是指国民经济的稳定、健康持续发展协调状态。) 再次,经济法还致力于促进整体效益。(注:欧阳明程。整体效益: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法的主导价值取向[j]。法商研究,1997(1)。)效益作为一种法律价值,导入法学领域始于60—70年代法律经济学的兴起。作为社会经济生活的调节器,民法和经济法都必然把促进效益作为其重要的价值目标,但其具体精神并不相同。民法的私人经济生活本位和个体利益决定了它追求的效益首先是个别的、微观的,然后以此去最终促进社会整体效益,所以,它难以解决个别效益与整体效益,微观经济效益与宏观经济效益,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矛盾。只有经济法能摆好这些矛盾之间的关系。(1)经济法以促进社会整体效益为目标。发展经济效益以提高和不损害社会整体效益为导向,把经济效益纳入社会整体效益中评价。(2)协调个别、微观的经济效益以取得国民经济整体效益最优。把微观经济效益纳入宏观经济效益中评价。(3 )经济活动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把宏观、微观经济行为纳入经济效益中评价。(4)提高经济效益,须以促进社会资源的最优配置和环境、人口、社会的协调发展为目标。可见,可持续发展理念和经济法的哲学观、价值目标是一致的。 二、可持续发展与宏观调控法 按照可持续发展理论,人口、经济和环境是可持续发展中最重要的因素,人口与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是总体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人口与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是总体可持续发展的前提。在全部可持续发展诸要素中,人口是可持续发展的中心,经济是可持续发展的基础,环境是可持续发展的前提。要实现人口、经济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必须加强政府的宏观调控(注:陈银娥,杨艳琳。可持续发展需要宏观调控[j]。 华中师范大学 学报,1998( 4)。)。而经济法作为国家宏观调控的主要手段,它通过计划法、投资法、价格法、信贷法、税法等保障实现国民经济的总体目标,这种保障作用主要体现在: 第一,通过宏观调控法,协调可持续发展中各种比例关系。社会化大生产客观上要求国民经济各部门、各地区、各企业和再生产各环节之间保持一定的比例关系,而这些比例关系又受到人口、经济、社会、环境、资源等因素的影响。如人口再生产与物质资料再生产的协调关系受到经济增长、人口增长的影响,企业的再生产受到资源配置方式的制约,经济增长和人口增长又会破坏生态环境,造成资源的浪费,而资源短缺又会制约经济发展,收入分配不公会扩大社会的贫富差距,从而影响社会稳定与经济的持续发展。因此,通过宏观调控法如:资源法、环境法、计划生育法等,运用政府的“有形之手”才能保持这种比例关系,才能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目标。 第二,通过宏观调控法弥补经济发展中市场机制的缺陷。尽管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着基础作用,在调节经济运行、管理经济活动中起着其他调节手段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由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进行自发调节,存在“市场失灵”问题。市场机制的自发调节必然出现周期性的经济波动和经济危机,影响经济的持续、稳定增长,并会导致资源浪费,带来环境恶化,同时也会产生地区发展不平衡,造成社会贫富两极分化等。如生态环境是公共产品,应通过法律手段,而不是市场手段来实施生态环境的健康发展。如征收资源税和环境污染税,由此,企业将资源税和环境污染税也作为成本的构成而计入生产成本。在我国现阶段还未形成环境成本的概念,只对一些造成环境污染的企业征收环境保护费。但是,事实上,一些在生产过程中未造成直接污染的企业,对环境也可能间接造成很大的负面影响。如摩托车在其生产过程中也许对环境污染的影响不大,可是其在消费过程中带来的环境问题却非常严重。因而,从宏观经济过程观察,经济增长中环境成本是很大的,付出的代价是很高昂的。日本学者枇杷木在《论可持续发展的宏观经济理论结构》一文中提出“增值价值环境税”的理论主张不仅对每个生产阶段的增值价值要征收环境税,而且要“对商品的服务和生产不加以区别的对其‘增值价值’进行课税”,这是有一定道理的。另外,我国目前的自来水收费,既不是资源费,也不是污水处理费,而是制造自来水的费用。如果按照综合成本理论,应当加收资源税或污水处理税,那自来水的价格就要高得多。因此,要克服市场在实现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中的弱点和消极方面,必须发挥政府“看得见的手”的作用,完善资源法、环境法和税法,通过开征资源税促进资源的合理利用与节约。开征环境税、防治污染税,保护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 第三,通过宏观调控法,协调好可持续发展中的各种经济利益关系。国民经济的发展是建立在各种经济利益关系协调的基础之上的,宏观调控法就是要协调各种经济利益之间的关系,以促进国民经济的持续发展,从而为社会经济总体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的主要经济利益关系有:社会整体利益、长远利益与局部利益、眼前利益的关系,国家、企业、个人三者利益之间的关系,国民经济各部门之间的关系,各地区之间的关系,等等。通过产业调整法、预算法、投资法、税法、银行法等法律协调好社会经济发展中各方面的经济利益关系,才能充分调动各类市场主体的积极性,促进市场经济的发展。如果宏观调控不到位或不能有效地协调好各种经济利益关系,那么,宏观经济就很难获得持续、稳定和协调的发展,从而也就不可能有社会总体的可持续发展。 第四,宏观调控法有助于保障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目标。宏观调控目标与可持续发展战略的要求基本上是一致的。宏观调控的基本目标是保持社会总供给与社会总需求的平衡,主要目标是实现经济适度增长、充分就业、资源优化配置、国际收支平衡以及社会收入公平分配,实现财政、信贷、外汇与物资的综合平衡。经济发展的双重目标是稳定与增长,经济保持相对稳定是经济增长的前提条件,如果经济稳定受到严重破坏,要实现经济的高速增长是不可能的。作为宏观调控手段之一的法律与经济发展之间存在着密切的关系,实现宏观调控的目的就是为了促进经济发展,而经济发展必须有宏观调控来引导。也就是说宏观调控是手段,经济发展是目的,二者相互影响,相互促进。由于经济是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宏观调控法能保证经济发展,从而为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基础,因而,宏观调控法的目的就是要保障经济增长、充分就业、币值稳定、资源优化配置、社会收入分配公平等目标的实现,有助于可持续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 从宏观调控法和可持续发展的关系看,实现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离不开政府的宏观调控,更离不开宏观调控法律保障。建国以来,之所以出现“有增长而无发展,有发展而不能持续”的情况,是因为缺乏政府有效的宏观调控,更缺乏完善的宏观调控法。可持续发展思想理论成果的出现,必将进一步丰富宏观调控法的理论和体系,进而促进经济法的发展。同时,完善的宏观调控法也保障了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实现。 三、可持续发展与市场规制法 市场规制法和宏观调控法作为经济法体系的两大基本亚体系,一是反映国家干预市场的市场规制法律体系,二是反映政府参与经济活动,从全局出发,调控社会总产品和总需求平衡关系,保持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宏观经济调控法律体系。二者在整个经济法体系中是不可或缺的,具有同等重要的地位。(注:王继军,李建人。经济法是市场规制法与宏观调控法的有机结合[j]。法律科学,1999(1)。) 有学者认为,市场规制法的调整原则是效率优先。宏观调控法的调整原则是公平至上。(注:莫俊。论现代经济法的价值取向[j]。山东法学,1998(4)。)笔者认为公平原则不仅体现在宏观调控法体系,而且也体现在市场规制法体系。公平和效率作为经济法的两大价值目标在经济法里应得到完美的统一。一般认为,公平既包括机会公平,也包括结果公平。机会公平,意味着制度规则公正。经济运行机制公正合理,是实现效率,进而实现社会整体效益的逻辑前提。经济法对机会公平的维护突出地体现在市场规制法方面,如反垄断法。反垄断法打破垄断,禁止少数大企业凭借其经济优势限制、支配他人的经营活动,使中小企业的地位和利益得到恢复,获得在市场上进行竞争的机会,从而在垄断者与弱小企业间实现了机会公平。基于社会福利和人道主义的观念,经济法还将追求结果公平引入自己的价值取向中。经济法要求国家对不平等的收入和财产实行直接干预,在一定程度上实现结果公平,强调的是社会财富的再分配和对社会上处于弱势地位的人予以一定的补偿或救济。这主要体现在税法和社会保障法中。如税法规定累进所得税、累进财产税、遗产税、利息税等,收入越高的人纳税的比率越高,收入低于法定纳税水平的,则不纳税。从而通过对高收入者的一种直接“剥夺”,实现结果的公平。 但是,现行经济法的公平观念只是当代人的公平。公平是可持续发展的本性和条件之一,发展失去公平性也就失去可持续性,在一定意义上,可持续发展的精髓是资源和利益,在当代人群之间以及代际人群之间的公平合理的分配。具体而言,可持续发展所追求的公平,包括两层涵义:一是当代公平即同代人之间的横向公平。要求满足全体社会成员的基本要求和较好的生活愿望,赋予每个公民和法人公平的发展权,把消灭贫困作为特别优先的问题来考虑。二是代 际公平既世代人之间的纵向公平。它要求本代人不能因自己的发展和需求而损害人类世世代代满足需求的根本——自然资源和环境,要求给世世代代以公平利用自然资源的权利。总之,可持续发展所追求的公平理念是本代公平与代际公平的有机结合。因此,按照可持续发展的理念,未来各代人应与当代人有同样的权利提出对资源与环境的需求。可持续发展就是要求当代人在考虑自己需求与消费的同时,也对未来隔代人的需求与消费负起历史的和道义的责任。因为同后代人相比较,在资源开发和利用方面处于类似于垄断的无竞争的主宰地位,代际公平则要求任何一代人都不能处于独占地位,即各代人都有同样多的选择发展的机会和权利。这就要通过经济法合理配置当代人与后代人之间的权利与义务,重新清理和消除导致当代人不公平和代际不公平的制度与立法因素,如历史发展的不公平因素,地域发展上的不公平因素,制度上的不公平与法律政策制定与实施的不公平因素,并进行超前性技术开发和研究,当代财富分配中为后代预留财富等,实现代际代内的公平,并不断丰富市场规制法公平理念的内涵,促进市场规制法的不断完善。 江合宁 经济可持续发展论文:论我国可持续发展的环境经济法律制度 环境经济法律制度对可持续发展的实现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随着我国现代企业制度的逐步完善,产权关系日趋明晰,经济成分已趋向多元化,采用环境经济手段,落实环境经济法律制度的微观经济基础已基本具备,因此,强化可持续发展中的环境经济手段,实现环境管理的法制化势在必行。 1 环境问题产生的经济根源及其对策的理论分析 环境问题的重要特点,在于其“外部不经济性”,即市场主体行为对环境资源的不利影响由该行为主体以外的第三方-他人或后代人承担。在海洋鱼类、公共牧场以及空气、水等共有资源、公共物品方面,“外部不经济性”表现得非常明显。如果市场主体均可以任意、无偿、无限制地开发、利用共有资源或向环境中排放污染物,则从短期来看,每个市场主体都可以不断地从其过度开发、利用环境资源的行为中获得全部正效益,而由此产生的负效益则分摊给其他的开发、利用者以及后来者。这样,在获利动机的驱使下,每个市场主体都会无节制地开发、利用环境资源,其结果,从长远来看,多个市场主体的共同行为必然导致环境资源的枯竭、污染、毁灭,对全体开发、利用者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害,这也就是人们所说的“共有物的悲剧”。 显然,由于环境问题具有“外部不经济性”,使得市场主体在决定不同层次的生产、投资、消费等活动时,往往只从自己的角度考虑所面临的各种选择的成本和收益,而对经济活动中所需的环境要素(如空气、水、环境的纳污能力等)的投入和产出,特别是由此产生的广泛的社会后果(如对财产、人体健康、生产生活活动、环境舒适性以及环境美学价值的损害等),却没有或没有完全折合成与该市场主体有关的成本和收益,因而不能很好地影响其决策。而且,在竞争的压力下,市场主体即使意识到了其活动给社会造成的环境成本代价,只要其行为不受社会的严厉惩罚,也往往置之不理,而是将该环境成本转嫁给他人和未来。正因为过度开发利用自然资源的代价不是由开发利用者承担,污染环境的代价不是由污染者承担,他们就不愿花费大量钱财来保护自然资源、防治环境污染。由此,保护自然资源、防治环境污染也就成为市场经济的“盲区”,而“外部不经济性”则成为产生环境问题的重要经济根源。 面对市场在环境资源领域的“失灵”,政府必须加以干预,采取有效措施保护环境资源,鼓励环境资源的有效利用,即通过促使外部不经济性的内部化,达到社会所期望的环境目标。这就是“经济靠市场,环保靠政府”的道理,也是解决环境问题、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基本思路。 为了促使外部不经济性的内部化,由此而设计的环境政策与法律体系主要有三种类型:“直接控制型”、“间接调控型”和“自我调控型”。所谓“直接控制”,即制定和实施环境资源法律法规,其主体是“命令和控制”措施,同时这也为经济计划、经济手段、宣传手段等提供法律框架和基本保障。就应用范围来看,该模式主要应用于污染控制,在自然资源管理中也有一定的应用。其突出特点在于其严格性、强制性,即污染环境者或开发利用自然资源者必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否则会受到民事、行政乃至刑事制裁。“直接控制”是各国普遍采用的环境资源管理模式,美国则是该模式的典型,其“命令和控制”手段可以概括为四个环节:确定法规标准颁发许可证监督实施对违法者进行制裁。 所谓“间接调控”,即采用经济手段,其实质在于按照环境资源有偿使用和“污染者付费原则”,通过市场机制,使开发、利用、污染、破坏环境资源的生产者、消费者承担相应的经济代价,从而将环境成本纳入各级经济分析和决策过程,促使开发、利用、污染、破坏环境资源者从自身利益出发选择更加有利于环境资源的生产、经营和消费方式,同时也可以筹集一笔资金,由政府根据需要加以支配,以支持清洁工艺技术的研究、开发、推广、应用以及区域环境综合整治、重点污染源治理、污染防治基础设施的建设和某些特殊类型的环境受害者的救济等,改变过去无偿或低价使用环境资源并将环境成本转嫁给社会的作法,从而最大限度地实现经济、社会、环境、资源协调发展的政策目标。 从理论上看,可持续发展的“间接调控”经济手段主要有征收环境费制度、环境税收制度、财政信贷刺激制度、排污权交易制度、环境标志制度、押金制度、执行鼓励金制度以及环境损害责任保险制度等,其中每一种手段、制度的设计功能通常为筹资、经济刺激或二者同时兼有。 最后一种模式为“自我调控”,即通过宣传、教育、合作与交流等,鼓励公众、非政府组织、工业企业改变其环境行为。一般说来,某一国的直接管制越严厉,经济技术水平越高,人们的环境意识越强,该模式发挥的作用就越大。 2 完善我国环境经济法律制度的基本背景 经过20多年的发展,我国制定和实施了一系列关于防治环境污染、保护自然资源的法律法规,在环境保护中确立了“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谁开发,谁养护,谁污染,谁治理”和“强化环境管理”三大政策,形成了以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三同时”制度、征收排污费制度、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度、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制度、限期治理制度、排污许可证制度、污染集中控制制度等八项制度为基本内容的环境管理体系。上述以 行政管理为主的管理体系,侧重于污染物产生后的达标排放,总体上属于“末端”治理措施。至于“预防为主”原则,虽然早在70年代就已提出,但由于行政管制的力度不够,又缺乏有效的经济刺激制度,因而并未得到充分落实。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在强化“直接控制”的同时,完善经济手段以保护环境资源的呼声很高。中国政府在《环境与发展十大对策》中指出[1 ]:“各级政府应当更好地运用经济手段来达到保护环境的目的”;在《中国21世纪议程》中指出[2]:“为适应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 对已有的立法进行调整,引入符合市场经济规律和市场机制的法律调整手段”,“通过调整各种经济政策,在国家宏观调控下,运用经济手段和市场机制促进可持续的经济发展”。可见,利用经济手段促进中国的可持续发展已被摆到了极为重要的位置。 3 完善我国环境经济法律制度的途径 对开发利用自然资源者收费是世界多数国家通行作法,我国在有计划商品经济条件下也已确立了资源补偿费制度。例如,《矿产资源法》(1986)明确规定:“国家对矿产资源实现有偿开采。开采矿产资源,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资源税和资源补偿费”;《水法》(1988)规定:“对城市中直接从地下取水的单位,征收水资源费;其他直接从地下或江河、湖泊取水的,可以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决定征收水资源费”。这些措施对提高自然资源的利用效率,促进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与保护起到了积极作用。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其功能逐步加强,但缺陷也日趋明显。一方面,收取资源补偿费的范围(包括自然资源的范围和开发利用者的范围)狭小,许多国有自然资源仍处于任意、无偿使用状态;收取的费用远远低于自然资源本身的价值,往往无法通过市场供求反映出其稀缺性。这就使得许多自然资源利用效率低下,浪费严重,促使生态环境的破坏、退化并加剧了环境污染。另一方面,现实中苦乐不均的现象十分严重。由于管理上的缺陷,能收到资源补偿费的大多是开发利用自然资源的国有大中型企业,如矿山、冶金企业等,而浪费严重的乡镇、村办和私营企业等小型企业,由于量多面广,往往鞭长莫及,难以收取资源补偿费。这不仅违背了保护自然资源的初衷,而且造成了市场条件下的不平等竞争。 针对上述情形,一方面,应当扩大资源补偿费的征收范围,提高收费标准,使其能够反映出资源稀缺性和实际价值;另一方面,必须加强对自然资源补偿费征收工作的管理,特别是严格审批手续,强化征收环节,保证把应收的资金收上来。同时,应当结合国家产业政策,对国家保护的行业或者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成绩突出的企业实行减免收费、税收优惠或奖励,做到既不损害本来就相对薄弱的原材料产业,又能从总体上提高自然资源的利用效率,减轻环境资源的压力。 在利用环境纳污(自净)能力资源方面,我国于70年代末、80年代初制定了征收排污费制度,这是“污染者付费原则”的具体表现。在现行的环境资源法律体系中,除了《水污染防治法》对水污染物实行排污收费、超标排污征收超标准排污费外,总的说来实行的是超标排污收费制度,即只是对超过浓度标准排放污染物者征收排污费。虽然该制度对控制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促进排污者加强经营管理、节约和综合利用资源、治理污染、改善环境等发挥了一定作用,并筹集了一部分污染防治资金,但总体上看经济刺激功能极其微弱。首先,收费标准偏低,企业所交的超标准排污费只相当于污染治理费用的10%~15%[3], 更远远低于污染物的正常处理费用,客观上鼓励企业宁愿交纳排污费也不积极治理污染,形成“谁污染、谁受益”的格局;其次,实行单因子收费,即同一排污口有两种或两种以上污染物时,按收费最高的一种污染物计算收费数额,不利于促使排污者削减污染物,也不利于其公平竞争;再者,超标排污收费制度实质上是计划经济体制下以资源分配、无偿使用为主要特征的产品经济在环境保护领域的具体体现,排污者只要不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就可以无偿使用环境纳污(自净)能力资源,许多排污浓度小但排污量很大、污染严重的企业也可不交排污费,这在很大程度上加剧了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利益成为社会关系的纽带,提高环境资源利用效率以及保持社会公平要求摈弃“环境资源无价值”的传统观念而遵循有价、有偿使用的原则,要求提高收费标准和实行多因子累计收费。否则,经营者仍会逃避防止、减少和治理污染的责任,这既造成环境资源的浪费和污染,又使污染治理投入多、排污少的经营者与污染治理投入少、排污多的经营者处于不平等的竞争状态。 随着经济的大规模迅速发展,环境污染的压力越来越大,仅污染源排出的未超标部分的污染物就侵占了大部分的区域环境容量甚至已经超过了该区域的环境容量。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仍然只对超标排污者征收排污费显然已无法保证和改善环境质量,远远不能满足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的要求了。从长远的观点来看,以污染物的“总量控制”取代目前的“浓度控制”是必然的趋势,但考虑到实际需要和条件的限制,污染物的“浓度控制”与有条件的“总量控制”(所谓有条件的“总量控制”,是指针对某些特殊区域、某些特定种类的污染物实行“总量控制”)将在较长时间内共存,最后逐步过渡到“总量控制”。 “总量控制”下应当实行排污即收费、超标排污属于违法并加重收费的制度。而在实行“浓度控制”的条件下,变现有的超标排污收费制度为达标排污即收费、超标排污加倍收费并予以处罚的制度也同样是必要的、可行的。首先,其必要性在于消除不同法规间的不协调。根据《标准化法》的规定,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对违反者要处以罚款甚至追究刑事责任。而现行《环境法》只要求超标排污者交纳排污费,即并不认为超标排污系违法行为。这就直接违反了《标准化法》的规定,造成法律体系内部的不协调。此外,现行《环境法》规定,对投入生产或使用时未达到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要求(包括符合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可以依法处罚。这就出现了建设项目投入生产或使用时超标排污视为违法并予以处罚,而投产后超标排污仅征收超标准排污费、不算违法也不受处罚的自相矛盾的境况。其次,其可行性,可以从我国的法律实践中得出结论。现行《标准化法》、《药品管理法》、《产品质量法》、《食品卫生法》等法律分别规定对违反“强制性标准”、“药品标准”、“保障人体健康和人体安全标准”、“卫生标准”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处罚,即都实行超标违法原则。如果在《环境法》中实行超标违法并予以处罚的制度,同样也不会超过一般企业的承受能力,不会出现处罚面过大、执法困难的局面。这是因为国家污染物排放(浓度)标准是根据国家环境质量标准和国家经济技术条件制定的,其中针对重点污染源或产品设备的专项标准是根据国家一般的污染治理水平即最佳实用技术(bpt)而定的。 当然,在污染物“浓度控制”与有条件的“总量控制”并存的情形下,考虑到企业的实际承受能力和区域环境的具体特点,实行排污收费、超标排污违法并加倍收费制度应当遵循灵活处理、区别对待、逐步到位的原则。一般地,凡实行“总量控制”的区域和污染物,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的污染源应当立即实行该制度,而对现有的污染源则要根据国家的产业政策、企业自身的经济技术条件等规定一定的宽限期。凡实行“浓度控制”的区域和污染物,应侧重于实行超标排污加重收费,并可责令其限期治理,其中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的污染源应立即实行超标排污加重收费,而现有污染源则应逐步地、定期地提高收费标准。此外还应合理调整污染物排放标准和各污染源的排污量指标,最大限度地保证公平。 环境税对开发、利用、保护和改善环境资源有着显著的刺激(鼓励或抑制)效果。受传统产品经济的影响,我国的环境税收法律制度还比较薄弱。目前对煤、石油、天 然气、盐等征收的资源税收及城镇土地使用税等,主要目的是调整企业间的级差收入、促进公平竞争,对促进环境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改善的意义不明显;在奖励综合利用以及节约能源方面,环境立法采用了一些税收调节手段,如规定综合利用产品在投产5年内免交所得税和调节税, 综合利用的技术引进项目和进口设备、配件可以视为技术改造项目而享受减免税优惠等。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环境税在保护环境资源中的地位和作用将不断增强。但是,我们应当汲取西方国家的经验教训,针对我国的主要环境问题,通过立法促进环境税的分期分批实施。除现有的一些环境税收规定外,目前首先应当对含硫燃料征收硫税,对严重危害环境的产品如含cfc[,s]的产品征收“污染产品税”。 这不仅有利于环境资源的合理、持续利用和改善,有利于履行有关保护环境资源的国际条约和公约,也可以作为环境基金的一个来源。此外,为了鼓励污染防治和自然资源的保护,对采用清洁工艺技术以及安装“末端”处理设施的企业、环境保护工程项目、生态恢复工程项目等应当提供减免税、加速折旧等优惠;对严重浪费自然资源的行为应当征税,如征收土地闲置税等。 在财政刺激方面,除了取消或减少与可持续发展目标不相符的各种政策性补贴外,为了加强中央对地方、环保机关对企业等在环境保护方面的调控能力,应当建立和完善分级管理的环境保护基金。该基金应由中央和地方的环保投资、环境费、环境税、环境贷款、外国和国际组织的环保赠款等组成,由环保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统筹安排使用。中央基金主要用于清洁工艺技术、设备以及“末端”治理技术、设备等的研究、开发、推广、应用或以赠款、贴息贷款等形式向有关企业、单位提供经济支持和刺激,也可用于帮助地方修建或改进环境保护基础设施等。地方基金除用于修建、改进环境保护基础设施、进行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外,还可用于帮助清洁工艺技术、设备以及“末端”治理技术、设备等的研究、开发、推广、应用,帮助治理重点污染源,用于救济某些由环境污染或破坏遭到损害的受害人等。 相对于“命令和控制”措施,排污权交易制度是一种灵活的污染控制手段。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状况及市场条件选择自行削减排污量或到市场上购买排污指标,从而为企业实施费用最小的排污“达标”方案提供了新的途径,这不仅可以实现政府既定的环境目标,而且也可以节省污染控制的总费用。我国在16个城市开展排放大气污染物许可证制度试点的同时,也在6个城市进行了“大气排污交易政策”的试点。结果表明,该政策为空气质量非达标区提供了发展经济的可能性,加快了实现区域大气环境质量目标的步伐,同时促进了技术进步、产业结构优化和工业的合理布局,并使区域大气污染防治费用趋于最小[4]。因此, 在“总量控制”下的排污权交易制度也应得到立法的充分确认,特别是在水污染和大气污染控制方面,对适用范围、交易规则、监督管理、违法责任等内容均应作出明确、具体的规定。 为了推动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以及企业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度的落实,许多地区的环保部门在实践中探索实行保证金(也有的称为抵押金或执行债券)制度。由于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各地主要根据国家有关文件或地方相应规定执行保护金制度,其实施依据、收取保证金的时间、标准以及财务管理制度、监督机制等大都各不相同或极不完备。尽管这项制度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不足,但提高了“三同时”制度的执行率,加强了建设项目后期的环境管理,增强了企事业单位领导的环境保护意识,促进了污染防治措施的落实,使环境保护部门在“三同时”和企业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的管理方面变被动为主动等。因此,环境立法应当肯定和完善针对“三同时”制度、企业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度以及啤酒瓶、饮料瓶等而采取的保证金制度。 环境标志制度作为市场经济条件下强化环境管理的一项有力措施,已为发达国家的实践所证实。从1993年3月起, 我国也开始了环境标志认证工作,环境标志制度作为一项引导性政策,目前我国实行的是自愿申请原则,随着推行清洁生产和污染预防政策以及国际经济一体化的要求,我国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制度要与国际通用标准相衔接,其由非强制性的引导性政策上升为稳定、普遍的强制性法律制度。因此,建立完善的环境标志制度应是我国环境经济立法的发展方向之一。 经济可持续发展论文:加快农村公路建设步伐推动农村经济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滁州市位于安徽省东部,居长江、淮河之间。气候温暖湿润,四季分明,时有旱涝发生。周边与江苏泗洪、盱眙、仪征、江浦,以及安徽省的巢湖、和县、淮南、蚌埠等县市毗邻。辖天长、来安、全椒、定远、凤阳、明光6县和琅琊、南谯2区,区域面积13328平方公里,全市总人口430.57万人,78个乡,86个镇,16个办事处,2264个行政村。据统计,全市县、乡、村公路总里程8971公里,其中县道2081公里,乡道2512公里,村道4441公里。截止目前全市180个乡镇已全面实现通油路,全市2264个行政村全部实现晴雨通车。现有二级公路49公里,三级公路1068公里,四级公路6350公里,等外路1504公里。砼路面120公里,沥青路面1426公里,砂石路面7414公里,无路面里程11公里。 一年多来,我们在省、市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和各级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以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针,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牢把握发展主题,强化先行意识,以提高服务质量为根本,加大农村公路建、管、养力度,推进“依法治路”方略,狠抓行业精神文明建设,不断加快农村公路建设步伐,取得了较好的成绩。20__年我市农村公路建设取得了较大成绩,呈现整体推进,快速发展的态势。20__年计划建设项目22个,建设总规模427.5公里,建设总投资1.5885亿元。其中,国债项目15个,建设规模308公里,建设投资0.924亿元(国家补助资金0.406亿元);通达项目7个,建设规模119.5公里,建设投资0.6645亿元(省补资金0.2亿元)。另外计划新建通村油路60公里。 20__年全市在遭受非典、洪涝、酷暑及连阴雨等灾害对农村公路建设影响的情况下,我市地方公路部门所属职工为全市的农村公路建设书写了崭新一页。15个国债项目累计完成投资8802万元,占年度计划的88。7个通达项目累计完成投资6033万元,占年度计划的90。通村油路累计完成投资1319万元,占年度计划的69。另完成其他项目投资671万元。据交通厅统计月报反映,我市县乡公路完成总投资在全省位居前列。 20__年我市农村公路建设计划项目60个,建设总规模950公里,建设总投资5.4212亿元。其中,国债项目28个,建设规模559公里,建设投资3.2742亿元(包含03年续建项目15个,1.6742亿元);通达项目32个,建设规模391公里,建设投资2.147亿元(包含03的续建项目7个,0.7895亿元)。另有农村通村油路工程89个,建设总规模457.7公里,建设总投资0.9154亿元。据各县、市最新上报数据表明,全市20__年国债、通达续建工程均已全部开工,都在紧张的施工阶段,初步预计5月底全面竣工。20__年新安排国债项目已开工50,其余都在招投标中。20__年新安排通达项目已全面开工。 回顾一年多来农村公路建设的实际,我们主要有以下几点做法。 一、强化服务意识,加快农村公路建设步伐。 近几年,我们始终坚持组织全系统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刻领会总书记向全党提出的“两个务必”的精神实质,全面领会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先进楷模的事迹来教育全体干部职工,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增强服务观念。利用不同会议和场合教育全体人员要从关注农村、关心农业、关爱农民的高度认识我们的工作,从而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认识加强农村公路建设是解决“三农”问题,加快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实现交通新的跨越式发展的必然要求。自从《安徽省农村公路暂行管理办法》颁布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强调要抓住机遇,加快农村公路建设步伐,推动农村经济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为此,市委、市政府多次召开常务会议,研究解决农村公路建设中遇到的问题,明确指出有关部门要无条件服从大局,服务基层,做好农村公路建设中的配套服务工作。为确保实现“十五”农村公路建设目标,加强对农村公路建设的组织和领导,市政府于03、04年连续出台“关于加快滁州市农村公路建设的决定”,并组建滁州市农村公路建设领导小组。我们也及时调整充实技术和管理力量,从思想上行动上切实重视农村公路建设工作,成立了农村公路建设领导小组,理顺工作关系,层层落实管理责任制,要求各级地方公路系统层层建立组织,认真履行好行业管理职能,把农村公路建设工作抓好、抓实、抓出成效。在去年的工程建设高潮中,我们频繁深入工程建设第一线,召集当地领导和工程技术人员,研究下一阶段的工作重点与方案,内容涵盖了工程进度、统计报表、工程质量、配套资金及安全廉政等方面,形式上分为座谈会、片区会、经验交流会与现场观摩会等,旨在着力推行服务理念,重点解决前进中的问题,目的在于加快县乡公路建设步伐。 在配套资金方面,我们逢会必讲,强调省厅的鼓励政策,强调完成配套资金的长远意义。我市还就此召开多次会议,强调各县(市、区)政府要做到二个确保:一是确保已定的县乡公路建设项目的配套资金落实;二是确保已定县乡公路建 设项目按期完成,并争取达优良标准。各县市均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发挥出各自的主观能动性。全椒县广泛发动农民自愿投工、投劳,县政府明确表态,地方配套资金一分不少,涉及协调的事宜一点不推,至今,全椒县地方配套资金已达1000余万元;凤阳县政府用财政周转金调拨水泥120__吨,另外县政府还用政府门面房抵押贷款,筹措资金。定远县政府在《农村公路国债和通达工程建设协调会议纪要》中明确规定,沿线乡镇的路基土石方、伐树、取土用水及征地拆迁等属地方配套工程,由乡镇承担外,公路建设项目所经乡镇,按行政区为界,每公里上缴县交通局2万元县乡公路建设统筹款,作为涵洞、桥梁及路面施工地方配套费。天长市政府规定沿途乡镇内每公里筹4万元,另外,市财政每年拨付200万元作为县乡公路建设配套资金。来安县给予国债工程来水段和来韩段公路地方配套工程,折合资金约140.73万元。明光市决定从农业税“交通事业费”拨款200万元,分别配套国债项目140万元,通达项目60万元,地方配套工程折合175万元。 前几年,我们滁州部分县市的乡村路况差,雨天道路不通,出行难成了当地农民的心头病,农民兄弟生产的农副产品由于交通不便,很难及时运出,只能“守着金窝受穷”,青壮年都纷纷外出打工,严重制约了当地农村经济的发展。以前穷在无路,现在富在有路,经过一年多的努力,全市2264个行政村全部实现了晴雨通车的目标,这个制约农村经济发展的“瓶颈”被打破,真正使农民兄弟走上了致富路。同时也极大地促进了当地政府和广大农民群众支持修路的热情,出现了前所未有的修路高潮。定远县过去的农村道路欠帐较多,近年来国债项目和通达项目任务比较繁重,为完成好任务,建成优质路、放心路,该县成立了高规格的县乡公路建设领导小组,县长亲任第一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常务组长,并定期召开县乡公路建设协调会,解决和协调施工中出现的各种问题,明确道路沿线各乡镇的配套任务,极大的保障了建设项目的顺利完成。他们还广泛宣传修建县乡道路的重要性和致富奔小康的关系,激发广大干群想路、盼路的愿望,极大地争取群众的支持。该县严桥乡郝刘村地处偏僻,交通闭塞,过去全村无一条出行路。20__年实施通村油路工程,村里听到这个消息后立即主动找到交通局了解情况,听说通村油路计划每公里补助4-6万元,但需地方配套4万元。如果配套资金能到位的话就可立项。村班子马上召开全村群众代表大会,向大家征求意见,群众们听了以后异常激动,情绪高昂纷纷表示只要是真修路再多的钱也愿意拿,仅用两天的时间就筹措了所需的12万元配套资金,使得该项工程得以顺利开工建设。20__年10月26日一条宽3.5米,长3公里的村级油路正式建成通车,多少代人的梦想,多少代人的期盼今朝实现,村民们由衷地感叹,这不仅是一条幸福路,更是一条致富路、连心路。 二、强化质量意识,建设优质高效的民心工程。 工程质量是公路建设的核心。没有质量保证的公路,就是没有生命力的公路。农村公路技术标准不一定很高,但质量要求绝不能降低。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直接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关系到行业的形象,关系到“三农”问题,必须从讲政治的高度,认识质量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把质量工作放在中心位置来抓。我们一直以对国家、对人民、对历史负责的态度,扎扎实实地抓好农村公路建设的质量,把公路质量视为公路建设的生命,视为联系民心的桥梁,努力建设“放心工程”和“满意工程”。早在20__年初,为加强和规范我市县乡公路建设,高质量、高效率地推进县乡公路发展,我们就成立了县乡公路建设领导小组和县乡公路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导小组,全面组织和领导我市县乡公路建设管理和养护工作。针对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分散,涉及面广,基层一线技术力量、管理力量比较薄弱的实际,不断加强对农村公路建设特别是通村公路建设的监督管理和技术指导,逐步引入高等级公路建设的质量意识和管理理念,稳步提高施工质量。在实施国债和通达工程建设过程中,切实加强建设管理责任制,确定项目法人对本辖区内的项目进行全面管理,严格执行基本建设“四项制度”:即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工程合同制。特别是施工监理制度。各级业务部门按各自的分工,加强了质量监督力度,严格按照上级关于工程质量管理规定,健全制度,强化质量控制。我们还根据省交通厅下发的《安徽省县乡公路通达工程建设实施意见》和有关工程质量管理的一系列规定,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及时制订了“滁州市农村公路建管养实施意见”、“滁州市农村公路招投标管理暂行办法”、“滁州市农村公路质量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使我们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有依有据,使工程建设的管理更加规范化、科学化,更具有一定的可操作性。建立和完善政府监督、工程监理和施工自检的三级质量保证体系,在此基础上还不断加大监理力度,路路落实总负责人,配备专业监理人员,实行旁站式跟踪监理,切实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全椒县在严把工程质量关上,强调提出“铁腕抓质量”的口号,坚决执行“四严”要求,即:严把材料关;严禁不合格材料进场;严把实验关;严格做好各项标准试验及各项抽检试验,加大抽检力度和频率,确保质量符合要求。天长市是全市建优质工程的先进市,他们对所建工程均能按照“精心组织,合理调配,系统管理”的要求,强化工程各项管理。一是狠抓项目经理部的建设。主要是按要求配置实验室,制定严格的管理制度和各项相关图表,认真落实管理、监理、施工人员的工作,做到施工有章可循、有规可查。二是狠抓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质检员的岗位培训,使他们能够尽快熟悉业务,进入角色。三是认真抓好施工的主要环节,做好“两及时、三检验、四控制”。“两及时”即及时处理软基和及时碾压夯实;“三检验”即认真检验施工用土指数,认真检查石灰材料有效成份,认真检验灰土配比密实度等;“四控制”即严格控制结构层的宽度、厚度、拱度、平整度。做到严格按设计要求规范施工。定远县是全市农村公路建设最为繁重的一个县,也是农村公路发展相对滞后的一个县,但他们迎难而上决心建好续建工程,抓好新建工程,对于工程建设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坚决不手软,如定义路01标段有200米长的路段路面出现网裂状,当时质检站检查时不能定论,就把市质检处的同志请去共同会诊,会诊结果认为是灰土含水量过大造成的石灰稳定土出现网裂,最后要求施工单位把这200米路段灰土全部推掉重新铺装。事实告诉我们没有修不好的路,只要我们用心抓好每一环节,道路只会越修越宽,越修越平。 三、强化廉洁意识,为农村公路建设保驾护航。 近年来,随着国家加大对农村公路建设的投入,一向沉寂的农村公路市场也焕发出难得的生机和活力,但同时,也给农村公路建设带来了新的问题,面对有可能出现的路生腐败现象,我们及早防患于未燃,采取了一系列强有力的措施:一是狠抓领导班子廉政建设。要想廉政建设上台阶,领导是关键。我们采取的办法是:一把手“两手抓”,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负责抓,坚持廉政建设与“堡垒工程”一起抓,领导班子共同抓,实行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统一了认识,统一了思想,上下一致 ,形成合力,层层抓落实。从“三个代表”的高度增强廉洁意识、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二是健全监督机制,强化自律意识。抓廉政建设任务实行逐级责任制,实行目标责任管理。严格各项操作制度,规范招投标程序。事实告诉我们,仅凭个人的自律,来完成如此庞大的工程,力量明显不足,所以,我们坚持在招投标等环节实行纪检监察、计委、招标办、质监、工商等部门的全过程参与监督。在项目审批、招投标、工程变更、质量监督、资金拨付等关键环节,坚持阳光操作,坚决堵住容易产生腐败的漏洞,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三是要求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必须签定廉政合同及安全生产合同。廉政和安全这两项合同写入施工合同中去并实行责任追究,这样就有力地约束了双方的个体行为。四是严格建设资金的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合理和有效使用。我市县乡公路建设领导小组对国债和通达工程专项建设资金的使用均采取全过程的监督检查,要求各级县乡公路管理部门要设立县乡公路通达工程银行专户,专款专用,严禁截留和挪用。执行廉政建设有关规定,防止资金损失浪费,提高投资效率。目前从我们对全市的调查情况看,各县(市)均严格按照程序,采取了相应的预防措施。 四、强化管理意识,保持农村公路可持续发展。 一年多来,随着农村公路建设步伐的不断加快,我市农村公路的总里程已达8971公里。与此同时,对农村公路重建轻养的问题也日益突出,许多地方的农村公路在建成后因缺乏有效的管养而惨遭破坏,严重影响了农村公路的正常使用。因此,我们坚持牢固树立“建设是发展,养护管理也是发展,而且是可持续发展”的新观念,摆正建设与养护管理的位置,克服重建轻养的思想倾向,要求建设与养护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首先,积极改革和完善符合市场运作规律的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运行机制,建立健全各项制度,落实各级政府的责任,签订养护工作质量保证责任状,落实到人。各县(市)都在养护这个问题上做了许多文章,比如说天长市每年要在年初召开多次调研会,并安排工程技术人员对全市县乡油路进行实地调查,编制养护经费上报市政府、主管局,同时制定周密的养护工作计划,在计划时就下达了季度和年终好路率指标,平均每年投入养护经费150万元。因为天长不但投入了资金,而且有非常健全的养护管理体制和完善的养护管理办法,才确保好路率指标的稳定提高;其次,进一步落实“三六一机制”。建立健全专业养护和群众养护相结合,常年养护与季节性养护、流动养护相结合制度,积极推行和完善多种形式的养护承包责任制,提高公路养护水平。明光市率先推行家庭道班养护形式,在明光市交通局的指导下,他们进一步完善合同,明确了责、权、利,使家庭承包养护砂石路的做法日臻完善。这一做法主要特点体现在“六个一”上:一是乡镇有一个好的管养机制,镇党委对公路的管养比较重视,确定专人抓;二是有一户家庭劳力富足的人家承包;三是有一份制约双方义务的合同;四是承包户必须有一台小型机动车;五是有一块堆放砂石的场地,做到每公里备料不少于10吨;六是承包户必须有1万元左右的资金或年收入。全椒县各行政村在农村县乡两级公路管理机构的帮助下,纷纷设立“农民道班”,按照有组织、有机制、有房子、有设施、有牌子、有机械、有资金、有人员的“八有”标准,逐步进行了完善。其它县市也均研究制定了加快农村公路的具体优惠政策和措施,这一系列措施的出台和落实,均有效地改善了农村公路的路况,也大大激发了农民参与管养农村公路的热情。三是利用农闲发动群众整修公路,努力提高农村公路路况。每年雨季农村道路都会受到洪水的侵害,给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带来极大的困难,各级政府和地方公路系统广泛动员群众投工投劳抢修被毁路段。一年多来,共投入民工十多万人次,机械千台以上,石料百万吨,从而保证了全市农村公路的晴雨通行能力。 坚持依法行政,切实维护路产路权。路政管理是公路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是巩固建养成果,改善路容路貌,确保道路畅通的一个必要条件。首先,大力加强路政宣传,优化执法环境。搞好法制宣传是依法行政的前提,也是政务公开的手段。几年来,我们组织各县市地方公路管理站对新出台的法律、法规进行了多次大规模的宣传,分发、张贴各种宣传材料近万份。极大地提高了公路沿线群众的法律意识,营造了良好的路政执法环境;其次,加强法制教育,极力提高执法人员素质,我们把政治素质、道德素质、文化素质作为考核路政管理人员的重要内容。定期组织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执法常识。严格执法纪律,严禁执法人员公务期间饮酒,坚决杜绝接受吃请、索要钱物的现象发生。坚决做到文明执法,规范服务。第三,维护路产路权,保障道路畅通。全市在围绕“反超限、保畅通”这一主题中一直在扎实地开展工作。针对超限这一公路的头号杀手,全市均采取多种有力措施,维护路产路权,去年一年,共清除路障5000多立方米,查处超限运输车辆7000多起,查处路损案件190多起。第四,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基础工作。健全路政内业管理制度、路产档案、路政处罚档案、路政审批制度和公开办事制度等。第五,认真开展机关作风评议活动,大力提高办事效率,改变落后的不良的办事作风,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五、强化主动意识,不断探索农村公路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 回顾近几年农村公路建设实际,通过全体地方公路部门干部职工齐心协力,扎实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成绩令人欣喜,催人奋进,但我们也应清醒地认识到,随着农村公路建设的不断发展必然会出现很多新问题和新情况,如何与时俱进,适应发展变化,给我们提出了新的课题和更高的要求,我们必须积极主动的在工作实践中不断努力探索,寻找对策,加以解决。目前农村公路建设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一是县乡公路建设配套资金落实难。农村税费改革后,群众集资和“两工”都已取消,县乡公路建设资金上无政策来源,下无筹资渠道。“两工”取消前,县级公路改建工程的路基土方均由群众完成,青苗补偿、路基拓宽、整修路肩等费用基本是零投入,这部分所需资金估算应占到工程总造价的35左右。20__年中央下发一号文件《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随着意见的贯彻执行,基层县、乡级政府的财政收入必将受到一定影响,可以预见未来的农村公路建设地方配套资金这一块必须另找途径。因此,我们进行了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基层干部职工和农民兄弟的 意见建议,认真研究和寻找相关对策,积极制定有利于农村公路发展的政策措施,逐步建立一套新的稳定的农村公路建管养机制。二是管理机制不合理,制约了农村公路的健康发展。地方公路管理部门1996年成立后负责着全市8000多公里县乡公路的建管养工作,而养护经费、人员配备、技术条件、施工设备等硬件存在很大差距,造成县乡道路好路率很难得到很大提高,长此以往,矛盾将越来越突出。三是路政管理工作相对薄弱,农村公路管理缺乏长效有力的监督。近年来,各县(市)站均采取行之有效的办法,加强了对路政工作的管理,但不容忽视的是路政工作出现了新的难度与问题,具体表现在滞后性、薄弱性和间断性。滞后性表现在农村公路的路政管理体制与现行的农村公路状况不相适应,严重滞后于快速发展的农村公路。薄弱性表现在农村公路的路政管理队伍力理薄弱,缺乏后劲,不利于地方公路路政队伍的健康发展。间断性表现在路政执法工作时松时紧,时强时弱。 早在去年,我们就曾经对全市农村公路的建管养体制进行了一次深入持久地调查研究,全面分析了存在于我市农村公路管理中深层次的矛盾与问题,我们一直本着以关心“三农”为宗旨,用发展的眼光去思考前进中的问题,用实际行动去解决暂时的矛盾。决心紧紧依靠各级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形成“领导重视、部门配合、上下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充分调动、保护、组织好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加快推进全市农村公路建设步伐,为落实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而奋斗。 经济可持续发展论文:试论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探究 甘肃省庆阳市位于“北控河套,南屏关中”的黄土高原第一塬——董志塬中部。改革开放以来,庆阳国民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迅速发展,但由于原有起点、发展条件、国家政策倾斜等因素制约。庆阳与西部一些大城市和东部地区的差距仍然不小。权衡经济发展带来的正负效应,庆阳市应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一、庆阳经济可持续发展的优势 (一)资源丰富,前景广阔 第一,气候资源优势。主要有太阳能和风能,太阳辐射年总量是5280-5710兆焦/平方米:有效风能年总时数在2000-5000小时之间。 第二,动植物资源优势。市内兽类动物中以早胜牛、庆阳驴、环县滩羊最为有名,以梅花鹿最为珍贵,以兔类、羊类分布区域最广,数量最多。飞禽中国家一、二级保护动物达9种、长居鸟类有50余种、夏候鸟40余种,建国后还引进了荷兰牛、新疆马、辽宁羊、江南鱼等良种动物。全市的植物有700种,其中粮食作物148种、经济作物75种、木本植物350多种、草本植物170多种、菌藻类6种论文。 第三,能源优势。庆阳境内蕴藏着丰富的石油、煤炭、天然气等资源,折合这些能源相当于1230亿吨油,这个储量仅次于“中国第一资源大市”——陕西榆林。现已探明,庆阳油气资源总量达40亿吨。煤炭储量2360亿吨,占甘肃省预测总量的97%。境内平均每平方米土地下含油气120千克、含煤8吨,可以说具备建设大型能源化工基地地基础条件和优势, 第四,特色资源优势。丰富的红色文化、深厚的黄土文化资源既是特色,又是优势。以南梁为核心的红色旅游景区建设正在进行,以“香包、剪纸、刺绣、道情”为代表的黄土民俗文化产业已经创汇,并长足发展。 (二)以西峰区为中心的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 西峰区位于董志原腹地,全市商贸流通、文化、交通中心。西部大开发政策的落实,为西峰区创造了良好的发展机遇。建国60多年的建设成就,为西峰区的可持续发展奠定了雄厚的基础。西峰区的快速变化带动了全市的发展,促进了庆阳城市化的进程。目前全区城市建设工作一系列重点举措的辐射作用北达庆城、南至宁县、西毗镇原、东望合水。 随着西峰区的不断繁荣。以其为中心的引力作用与日俱增,对全市的人才资源、经济资源、文化资源等进行了有效的整合与优化,使其成为甘肃“两翼齐飞”规划的东部核心。在此进程中,庆阳市普遍出现了以新城区和小城镇重心外移为特征的城市规模扩张趋势,基础设施和新兴产业投入呈现出向西峰区集中的态势,使具有一定科技经济基础力量和招商引资地缘优势的庆阳能够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 (三)新兴产业进一步发展壮大 甘肃省庆阳市是中华民族的发祥地之一,民间民俗文化底蕴深厚,以香包为代表的民间刺绣、皮影和剪纸等民俗艺术已被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庆阳是中国民俗学会命名的“中国香包刺绣之乡”、“道情皮影之乡”、“民间剪纸之乡”,是中央电视台等12家权威媒体评选命名的“最具艺术气质的西部名城”。文化产业——“香包、刺绣、剪纸、道情”既是农耕文化与民俗文化结合的产物,又是农民脱贫致富的一条重要途径。把民俗文化的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以其特有的新姿态辐射到周边地区,可以预见,它将成为庆阳市经济发展中的重要增长点。 全市旅游业发展迅速。目前,北石窟寺、小崆峒山、陇东民俗博物馆、南梁红色旅游区、周祖陵、窑洞民居等景点初具游览规模,游客直线上升。它们不仅占有西部区域性市场,而且其文化价值在多元化的新市场份额也不轻。 二、庆阳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阻碍因素 (一)自然灾害频发、生态恶化 庆阳地处西北黄土高原中心地带,远离海洋、靠近沙漠。自古以来,自然灾害频繁,奇异现象突出。从民国到20世纪末,共发生各种自然灾害231次。其中旱灾43次、洪灾48次、冰雹46次、霜冻41次、风沙20次、病虫害19次、鼠害4次、地震10次。严重的自然灾害给庆阳经济的发展带来了巨大损害,也导致了生态环境脆弱、生物资源再生能力差,这些已成为制约庆阳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最大“硬约束”。 (二)城乡经济发展不平衡 庆阳虽然经济实力明显增强,但城乡发展不平衡严重制约着本市乃至全省经济的发展,是影响庆阳综合实力的“瓶颈”。经济核心区带动作用不够,边缘区发展缓慢。西峰区、各县城、示范镇、国道省道沿线一带发展很快,而广大农村依然落后。促进庆阳经济可持续发展重点应放在实现城乡平衡,促进全面发展上。科技竞争力强、市场广阔、区位优越的西峰区示范效应要继续增强,形成强有力的辐射中心。区中心带动县城、县城与示范镇带动乡和村,逐级带动、临近示范、区县乡村协调发展,形成点、带状产业带,使这种差距逐渐缩小。 (三)人口众多,整体素质不高 庆阳市人口现在约252万,少数民族19个,再加上地域辽阔、人口居住分散、教育机会不平等,成人文盲率高,与人均GDP水平呈负相关。特别是广大贫困山区,居民的科技知识和文化素质偏低,是制约老区经济发展的主要因素。同时,许多单位、企业由于对人才问题重视不够,导致人才流失严重。因此,更谈不上吸引外部高素质的人才。 (四)产业结构单一,农业基础薄弱 自从国家批准建设能源化工基地以来,庆阳以煤、石油、天然气为主的化工企业有所发展。大规模的开发资源占用了大量农地、资本和劳动力,严重制约了农业的发展。农业比重直线下降,产业结构发生了巨变,制约了农业和其他新兴产业的发展,必然也降低了资源配置效率。农业基础的薄弱,使文化产业和经济增长缺乏动力和有力支撑,出现了“资源富、财政富、农业弱”的局面。 经济可持续发展论文: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实现路径分析 从2013年来看,要以深化收入分配改革方面为重点,进一步理顺劳动力、资本、技术等要素参与国民收入分配的关系,稳定居民收入预期,优化消费环境,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将消费能力和意愿转化为实实在在的需求,增强经济的内生活力与动力。 不断扩大内需是增强经济内生活力与动力的关键,而对促消费和增加投资都有巨大作用的城镇化,应当成为扩大内需的最大潜力点。当前我国城镇化水平仅为50%左右,距离城镇化完成阶段仍有20多个百分点的差距,城镇化发展空间依然巨大。在2013年乃至未来较长一段时期内,城镇化都将是推动我国经济持续发展的重要引擎。但需要注意的是:在发挥这一最大潜力的作用时,要避免简单化、粗放式、高耗能、低质量的城镇化倾向,要通过合理规划和积极引导,将城镇化进程与区域经济发展和产业布局紧密衔接,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合理把握城镇化的节奏,既要使城镇化进程不影响农业稳定生产大局,又要保证城镇基础设施和社会公共服务及时跟上,最大限度地发挥城镇化对经济发展质量、效益和可持续性的支持作用。 正如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所指,现在我们站在了更高的起点上,我国经济总量已跃居世界第二,达到美国的48.5%,人均GDP超过5400多美元,高于中等收入国家平均水平。从先行经济体的实践看,这一时期经济增速既有趋势性回落的要求,也面临落入“中等收入陷阱”的风险,这给宏观调控能力带来了更大的挑战。2012年,针对形势变化,党中央国务院把稳增长放在了更加重要的位置,加大了宏观调控政策的预调微调力度,取得了较好效果。在2013年,要充分利用当前宏观调控政策储备和空间充足的优势,进一步完善宏观调控体系,并及时适度予以调整,实现财政货币政策的合理分工和更好配合。一方面,要通过积极财政政策的实施,发挥其在结构和利益调整方面的典型优势,更好地调整政府与企业、政府与个人、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的利益关系,加大对小微企业、低收入群体的财政扶持力度;另一方面,要通过继续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适度加大实体经济系统的资金供应,切实降低各类微观主体的资金成本,进一步理顺金融与实体经济之间的关系,为实体经济提供更有效、更有利、更充分的金融支持。 经济增长和结构调整实质上反映了数量与质量、短期和长期的关系。在经济调整时期,更易导致为追求增长速度而有意放慢结构调整的步伐。这种与有质量、有效益发展目标相背离、只是单纯将问题延后的做法,在实践中应坚决予以规避。2013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为实现“结构调整取得重大进展”的目标,同时实现经济健康持续发展,应进一步加大结构调整的力度和步伐。具体来说:一是充分利用国际金融危机形成的倒逼机制,着力化解产能过剩矛盾,加大对产能过剩行业和三高一资行业发展的产业指导;二是对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经济效益显着、符合产业政策发展的行业和重大项目给予支持,在财政、金融、税收等方面加大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三农”产业等的扶持力度,着力培育和提高实体企业的创新素质和能力,培育经济发展和结构调整的创新驱动模式;三是进一步强化能源资源消费总量控制,形成对地方政府投资冲动和单纯追求GDP目标的硬性约束,并着力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实现能源资源利用的集约化、减量化。 展望2013年,虽然经济运行的挑战犹存、不确定性因素增多,但我国面临的机遇和条件依然良好,物质基础和综合优势依然明显。我们坚信,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我国经济实现有质量、有效益、可持续的发展,是完全可能的。 经济可持续发展论文:地方文献工作要为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开展调研服务 我国区域经济建设要走上健康而持续发展的道路,将面临着自然条件、社会条件、技术条件等因素的制约,地方灾害频率及受害程度都将对区域经济可持续协调发展造成影响,同时我国又存在着人口膨胀和环境污染等严重的生态问题亟待解决。这就要求为领导层提供高质量的决策信息服务,为统筹规划区域建设发展问题开展调研工作。而地方文献工作由于自身的工作特点和拥有的资源优势,的确能为领导层科学决策规划区域经济建设贡献力量。下面仅就地方文献工作为区域经济建设发展如何开展调研服务问题略抒己见,供同仁们参考。 1 开展调研服务的指导思想和工作任务 1.1调研的指导思想 我国区域经济持续协调发展是一种综合性的经济发展概念,它是指区域性资源开发和利用的现状及现存问题科学合理的解决,特别是在矿产资源、土地资源、劳动力资源、生物资源等方面的科学合理利用上,要本着社会发展,特别是我国贫困地区发展的需要,应与自然生态相和谐,不能采取耗竭资源、破坏生态和污染环境的方式进行,而且这种发展要有限度,不能危及中华民族子孙后代的生存与进步。为此,同志在党的第十五次代表大会上明确提出:“我国是人口众多、资源相对不足的国家,在现代化建设中必须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坚持计划生育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正确处理经济发展同人口、资源、环境的关系。” 根据上述原则,地方文献调研工作应本着为地方经济建设和推动科研工作服务的精神,坚决贯彻八届人大四次会议提出的“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大政方针,搞好地方文献工作,拿出高质量的调查研究成果,为领导决策服务,为区域经济建设服务,应该是调研工作在这一方面的指导思想。 1. 2调研的工作任务 我国地方文献工作在区域经济问题的调查研究上,应与我国及国际社会经济大环境密切联系起来,将区域经济建设问题摆放到更宏观的全球经济环境中考察,才能得出最佳的研究成果,提供给领导层。其实,这种调查研究在我国早有历史,蕴藏在地方文献中的区域经济历史资料可谓浩繁丰实,而我国古代区域经济方面的文字记载相当大的一部分就包括在地方史志中。当前,在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第三代领导集体的关怀下,地方文献工作取得了成就,一些边远和少数民族地区第一次编写了自己的地方志。这是我国地方文献工作者长期艰辛工作在区域经济调研方面的巨大成果,也是一笔丰厚的历史文化财富,对增强人民热爱家乡的感情,培养爱国主义精神,摸清我国国情国力的底数,为地方造就后备人才,建立健全本地市场,发展与繁荣区域经济将发挥重要作用,同时为搞好地方文献的调研工作奠定了坚实、雄厚的基础。 应当指出,社会经济规划和管理是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运动的重要内容。它具有六大职能,即决策、计划、组织、指挥、控制与协调,而决策则是六大职能中最基本的、最重要的职能,是区域经济建设规划与管理的关键环节。为此,地方文献工作开展调研服务,为领导层科学决策提供准确信息和高质量科研成果,为在区域经济建设中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可持续发展战略提供先决条件。 2 开展调研服务的一般方法和重点内容 2.1调研的一般方法 2.1.1综合性调研工作:综合性调研是要求地方文献工作主要着眼于整个区域经济概况,充分利用收集到的地方文献资料和实地调查情况,对多项自然环境要素进行综合性分析论证,揭示其间相互联系与特征规律,特别是复杂的社会经济与人文地理关系,从而为区域经济整体开发建设提供决策依据和演变方向预测。综合性调研有利于提高地方文献工作直接为地方现代化建设服务的理论水平和实践效果,也有利于地方文献编纂工作;综合性调研成果将对区域社会经济整体建设如区域性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对外交流、招商引资、振兴地方等提供高质量的服务。 2.1.2专题性调研工作:专题性调研是要求地方文献工作主要着眼于区域经济中某一单项或与该单项有关的要素或问题进行较深入的调查研究,是地方文献工作充分利用现有文献资源和实地调查资料向纵深发展的必然产物。根据专题调研内容的性质、特点、状况,又可分以下两种:一是普遍性问题专题调研,如人口膨胀、环境污染、交通拥挤等,对这些问题地方文献工作可立足本地,发挥自身优势,从实际出发,运用收集与调查得到的资料说明人类与环境、资源与发展之间关系如何协调的基本原理,得出综合性分析论证,提出振兴本地经济的对策措施,供决策层参考;二是特殊性问题的专题调研,这类问题非常具有地方性特点,经济区域内各地差异比较大,急待解决的重点也各不相同,为此,地方文献工作充分利用文献资源和实地调查情况,按特殊性问题的解决多侧重发挥本地研究力量的解决问题原则,协调与帮助解决。总之,专题性调研在区域经济建设中富有更大的吸引力和明显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而且容易得到当地政府的支持和采纳,这是地方文献调研工作应充分利用的。 2.2调研的重点内容 2.2.1宏观方面:战略性,为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部署作出重要决策,以及全面分析评价区域经济资源和建设条件基础情况提供调研论证;地域性,为合理使用土地资源与环境保护、生态平衡等问题,以及经济建设合理布局提供调研成果;综合性,对可持续发展涉及的各种复杂问题进行综合性研究,为配合因地制宜地发展区域经济,有效地利用资源提供有关调研资料;统筹性,为国家实施跨世纪建设工程和移民工作,合理配置生产力和新建城镇居民点,为跨世纪重要工作的各项建设在地域分布上的统筹规划提供科学论证。 2.2.2微观方面:工业上,为当地企业招商引资形成新的工业园区、提高区域经济效益提供决策信息;三产上,对本地商业、金融、服务、 旅游等行业的布局与发展通过调研提出建议;文教上,对区域内的文化教育、文物古迹、旅游景点、美化环境等方面提供调研信息;交通能源上,在解决能源交通、水力资源等问题时提供专题研究资料;人口上,对区域内城乡人口增长及计划生育、居民布点等问题和发展趋势进行预测等等,不一一例举。 3 开展调研服务应注意的问题 3.1应根据本身的工作性质和学科特点,必须始终坚持在区域经济建设的大环境中,从本地实际需要和本地经济条件特点出发,从选择本地经济建设急待解决的问题,一旦解决便会产生相当的社会效益入手,开展服务工作,使地方文献的调研工作能为本地各部门科学地制定发展目标做出贡献。 3.2地方文献调研工作在分析区域经济各种因素之间的关系时,要集中人员、力量深入开展多侧面、多层次的调查比较、分析研究,切忌求全和平均使用力量。调查研究工作应深化重点,当然重点调研应在全面了解认识区域经济整体环境和概貌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用协调发展的观点、综合利用的观点、经济区域生态的观点作指导,深入分析区域经济的背景和相关因素,揭示出区域经济发展与制约因素的基本特征和变化规律,地方文献调研工作中,选用介绍实例要坚持实事求是的态度,注意典型引路,使提供的实例富有吸引力和说服力,避免调研工作流于形式。 3.3要注意传统方法(如文献资料分析、野外实地调查、社会问题专访等)和现代科技(如信息传导技术、卫星航拍技术、电子遥感技术,尤其是微电子信息技术和信息网络技术等)相结合,重视文献资料与其它材料的核实分析,使所获得的数据和调研成果具有较高的科学依据和实际操作应用价值;要注意同相关学科之间的横向协作,特别是那些涉及相关因素多的比较复杂的问题,更应实施多学科协作调研攻关,以利为区域经济建设的决策规划提供更多的科学依据。 3.4要对所收集的文献资料进行深加工,经筛选后形成一批内容新颖丰富、水平较高的二、三次文献,最好能搞出一套与区域经济建设有关的专题索引、书目、题录、汇编、文摘等,就某些调研领域课题的研究、发展情况撰写有关综述、进展报告等,提供给决策层;要进一步了解和把握决策层及其有关部门对区域经济发展方面的信息需求,并对这种需求的种类、特点,根据不同层次的决策领域、决策目标、决策项目来进行调研,做到所提供的信息资料有的放矢。为此,应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为决策层提供的信息资料既有分析又有比较,定性和定量准确,其形式可以是专题报告、预测分析、论点汇编等。其工作应注意时效性。 3.5要对国内外有关研究区域经济建设与发展领域的新观点、新思潮、新动向进行跟踪、翻译、评述,并及时提供给决策层,这是调研工作一项重要内容,必须给予高度重视。 3.6要将工作重点放在县级。县级区划与地方文献工作的关系最密切,它为人们的生产与生活提供了不可少的空间场所和生存所必需的物质条件,是一个充满物质和精神活跃的空间。另外,县级实体还是区域经济新的增长点,也是国民经济体系的基本单位,历来是全国性统计数据及计量的基本计算单元,其本身就是一个多产业、多层次的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综合体,具有相对的完整性、独立性和特色性。将调研工作空间尺度和重点放在县级,符合我国民族文化历史传统。由于县级实体历史延续的稳定性,积累的资料浩繁丰富,便于调研工作对数据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分析,也为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评估、论证提供了原始素材。
前言 广西省为了更好的保证国家提出的各项措施和规章制度能够在实践中得到有效落实,在针对脱贫致富战略思想和措施进行具体落实时,国务院为了能够进一步推动广西经济社会的发展,结合实际情况,提出了多项意见。与此同时,与地实际情况进行结合,为了满足广西省新农村的建设,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的发展,不断加快农村地区的经济发展。这样不仅能够从根本上推动农村社会经济的稳定发展,而且还能够促使城乡一体化的发展在实践中得到有效落实。农村公路建设属于农村规划建设过程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能够直接对农村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和规划效果产生影响。因此,需要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实现对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的有效控制。 1实际案例分析 据相关统计显示,广西省在2010年年底的时候拥有公路总里程是101782km。在其中,农村公路的总里程占据78700km,占据总里程的77.32%占比。广西省农村公路在建设以及具体使用过程中,其主要包括一级公路、二级公路、三级公路、四级公路以及等外公路。这些公路在其中分别占据161km、431km、2197km、55876km、20035km。除此之外,广西省现有的一些建制村数量在14354个,能够实现通达的数量大概在14237个左右,在总数上,能够占据99.18%的比例。由此可以看出,广西省除了在农村规划建设过程中,需要对一些新建农村公路给予足够的关注和重视之外,还需要对一些等外公路进行相对应的改建。与此同时,还需要将41.63%建制村当前现有的一些砂土路逐渐改建成为水泥路或者是沥青特征的路面。广西省农村公路的规划和建设至关重要,不仅能够直接影响到人们的日常出行,而且还会影响到农村整个经济社会的发展。 2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的管理和控制措施 2.1路基施工的质量管理和控制措施 农村公路在建设过程中,由于路基本身就是公路建设过程中的基础和重点,所以需要引起广泛的关注和重视。但是农村公路在建设时的路基施工,其具有分散性的特征,同时,施工作业面相对比较狭窄,想要实现对路基施工质量的有效控制,具有一定的难度。针对这一问题,在处理时,施工人员不仅要有足够的耐心和责任心,而且还要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为施工质量提供有效保障。在施工时,对路基进行填筑时,所有需要使用的材料都必须要经过严格有效的试验,只有保证材料符合规范的要求之后,才能够被应用到施工现场当中,为材料的使用质量提供有效保障。路基的宽度如果不足,那么则需要利用半填半挖的方式,对其进行有效施工。比如在针对农村公路进行具体施工时,针对一些填方高度相对比较大的施工路段,要严格禁止在一些旧路上直接向下将填土全部都倾倒而出。而是要在施工时,开挖出便道,一直到填方地段为止,才能够对其进行相对应的分层摊铺碾压,这样能够保证其最终的施工质量和效果。填方路段在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规定的要求和标准进行,这样有利于为松铺厚度提供有效保障。在施工时,在与最佳含水量状态比较接近的位置处,进行相对应的排铺碾压。在碾压时,要格外注意的一点就是,每一层土的最大松铺厚度,要控制在50cm以内。另外,每一层在经过有效的碾压之后,要进行相对应的压实度检验,保证压实效果,只有达到规定要求和标准之后,其才能够进行有效的填土施工。由于坡度比较大,所以在施工时,针对一些需要挖方降坡的路段,比如一些土质或者是具有强风化状态的机械施工中,要切忌不能够使用爆破方法。由于爆破方法在实际应用过程中,很容易对周围的一些环境和原状土质造成严重影响,甚至还有可能会引起塌方。所以在施工时,要避免利用爆破手段。除此之外,挖方路段在开挖施工时,需要一直开挖到路槽标高的位置之后,才能够对其进行相对应的碾压施工。碾压施工完成之后,要对其进行相对应的压实度检测,只有达到一定标准和要求之后,才能够保证下一道工序施工的有效性。 2.2路面施工的质量管理和控制措施 2.2.1基层的质量控制 在针对路面进行质量控制时,首先要对原材料进行控制。通过工程实践的具体施工情况进行分析,0~30mm左右粒径的碎石,在施工时,并不是很容易出现离析的状态。同时,这些碎石本身的质量相对比较均匀,但是0~40mm粒径的碎石无论是在拌和或者是在摊铺过程中,都比较容易被离析,但是质量很难得到有效保证。在针对碎石进行具体加工时,为了能够从根本上为整个施工流程提供一定方便快捷的方式,大多数都不会对碎石机本身的压板进行调整。除此之外,在加工之后的碎石,在级配上很容易出现不符合实际情况的现象,而且粒径比较大,最大的粒径一般会直接达到40mm左右。材料管理员在针对这一现象进行具体处理时,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如果级配达不到规定的要求和标准,那么应当采取拒收的方式。在针对基层进行压实处理时,一般都会使用180kN以上的压路机,这样能够保证碾压效果。在碾压时,每一层的压实厚度不能够超过15~18cm,要将其控制在合理的范围之内。在一些基层还没有封层的时候,尽可能禁止交通的开放,这样能够最大限度保证其表层不会受到破坏影响。在具体施工过程中,一定要对材料本身的含水量、级配等各个因素条件进行综合考量,同时在排铺以及拌和过程中,还要对这些材料的均匀性进行观察和分析。如果在观察过程中,发现存在粗细集料离析现象的时候,可以通过局部添加的方式,在其中增加相对应的集料补充,或者是直接对这些集料进行更换处理。在基层碾压成型之后,一般都会对其进行相对应的压实度检测,只有压实度检测达到98%以上,才能够符合实际要求和标准。 2.2.2沥青表面处治的施工质量控制 在农村公路建设过程中,传统的老旧碎石路已经不能够满足农村居民在日常生活以及交通运输过程中的需求,所以需要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对农村公路进行相对应的建设。为了保证建设质量,需要通过水泥路或者是沥青路,实现道路表面的稳定性和有效性,延长农村公路的使用寿命。在针对沥青的一些表面进行处治时,要严格按照相对应的规范标准和要求进行施工。在集料选择和利用时,其最大粒径应当与处治层的厚度保持一致性,另外,在施工之前,还要提前做好一系列的准备工作,将基层表面的泥砂等杂物进行有效的清除。在一段集料的撒布之后,应当立即利用60~80kN的钢筒双轮压路机,对其进行有效的碾压施工。在碾压时,每一次轮迹相互之间的重叠都会大概在30cm左右,在轮迹时,其会从路边开始,逐渐朝着路中心转移,之后再从另外一边开始,逐渐朝着路中心转移。在碾压完成之后,需要对其进行初期的维护和保养。一旦在维修养护过程中,发现其中存在一些泛油现象,要立即在泛油的位置上撒布S14的封层料,这样能够对沥青表面的质量提供有效保障。 3结束语 农村公路的建设质量非常重要,不仅能够直接对农村居民的日常生活产生影响,而且还会影响到农村交通运输以及经济发展。因此,在农村建设和经济发展中,需要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对农村公路建设的质量进行合理的管理,并且通过对应的控制手段,对各个环节的施工质量进行严格有效的把控。在保证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的同时,为农村社会经济的未来发展打下良好基础。
在推动经济的同时,房地产经济管理中的问题相对来说比较突出,房地产经济管理方面所存在的这些问题对于当前房地产行业的发展起到了极大的阻碍作用。本文以我国房地产经济发展现状为讨论基础,结合当前阶段我国房地产经济发展中出现的相关问题,对新时期房地产经济管理方向与原则的加强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并提出了具体的工作建议,以期推动解决房地产经济管理中的问题。 一、加强房地产经济管理的重要意义 改革开放以来,在市场经济体制的优越性基础上,我国房地产经济的发展越来越繁荣昌盛。在全球经济持续变化的状态下,房地产经济仍然能够持续增长,并且发展趋势也较为良好,进而加速了业务以及规模的不断提升,使得房地产经济在发展过程中的成就越来越显著。当前,随着行业发展的不断深入,房地产经济对于我国国民经济的贡献力越来越高,已经成为重要的支柱产业,深入的影响着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民生建设。同时,在我国房地产经济发展的过程中也要看到,当前我国房地产经济发展中出现的问题也各种各样,如基础不够牢固、行业发展缺乏后劲、模式过于传统陈旧、结构过于单一等,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的制约了我国房地产经济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因为不均衡的房地产经济发展,导致了我国居民居住型购房需求存在巨大的困难和障碍,我国经济运行中的关键性问题已经凸显为居民住房难问题,这对于我国社会的发展与稳定构成了一定程度的影响。但是,通过分析我国目前的房地产经济供给侧情况,随着越来越快的城市化进程,加速了商品性居住用房的建设规模以及速度,但是由于房屋售价已经不能与当地居民消费水平所平衡,继而出现了大量的闲置住房,甚至出现了“鬼城”。由此可见,我国房地产经济发展管理体制当前依旧存在许多的问题,因此要对房地产经济管理制度建设工作不断加强,一方面可以实现房地产行业的健康发展;另一方面能够更好地为我国国民经济转型升级提供基础,确保社会的安定和谐。总之,对房地产经济管理进行强化已成为时展和行业进步的必然选择。 二、当前我国房地产经济管理中的具体问题 (一)行业管理顶层设计缺乏,制度落实严重制约行业发展 当前,我国房地产经济发展正在呈现出许多新的变化,但是我国市场运行监管的现有体制却相对欠缺,这就进一步导致了顶层规划的不严格。因为在我国房地产开发与建设过程中,地方各级政府与中央对经济管理权责的界限不够清晰,有的针对同一项目的发展管理在不同级别政府主管部门之间甚至出现意见的分歧,这严重制约了房地产经济的发展。同时,在房地产行业发展过程中出现很多问题,如建设无序化、投资盲目化等,而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并不能针对这些问题进行强有力的管理和监督。 (二)行业立法工作发展滞后,行业管理力度不足 当前,我国房地产行业发展迅猛,但是我国在房地产经济管理方面的立法没有依据这一发展形势而变化和完善,各级政府对于房地产经济的管控依然以传统的宏观调控手段为主,这就严重阻碍了行业管理的提升。在我国国民经济中,政府针对相关领域问题的主要干预方式就是宏观调控制度,但是宏观调控属于政策性的行政行为,并不能上升到法律层面,具体的管理制度和政府落实也无法得到法律的强有力的保护。随着当前我国房地产经济发展日益多元化,房地产经济发展呈现出明显的复杂性,宏观调控手段已经无法解决和处理好当前房地产行业管理中的新困难新问题,但是我国在房地产经济管理方面的法规体系迟迟不能构建,使得行业发展中的相关问题不能以有效的法律手段来及时化解,阻碍了行业的发展。 (三)行业引导工作不足,管理方式比较单调 在我国当前的房地产经济管理体系中,对行业的发展和企业的经营来说,主要的规范性措施就是限制性命令,在相关工作的具体开展中,政府主管部门只是注重一味地进行红线管理,强调令行禁止,而对于如何引导企业和行业健康规范发展相对比较模糊和欠缺,这种注重“堵”而忽略“疏”的管理模式对我国房地产经济管理的整体发展造成很大的负面影响。除此之外,我国目前的房地产经济发展相对来说仍旧存在着创新缺乏、模式单一等问题。 三、加强我国房地产经济管理工作的相关建议 (一)建立健全房地产经济管理制度体系 为了进一步明确行业发展和企业转型的方向,应当从国家层面对房地产经济发展规划进行明确,同时中央与地方各级政府要对房地产经济宏观调控中的权责进行明确的划分,从而进一步对适合我国国情、重点突出、权责明确、层次清晰的房地产经济发展规划加以建立。因此,既要积极构建起与房地产经济发展具体适应的制度,又要建立健全房地产经济法律体系,并对监督机制建设进行完善落实,以实现房地产经济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高度重视房地产经济管理中的行业组织 为了引导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应当高度重视房地产行业协会在行业管理中的作用,并通过其工作开展引导行业内部树立正确的价值导向。一是相关政府部门应当充分的重视房地产行业,对其组织的具体行业管理工作也要加倍注意,充分将行业商协会在政府管理中不断融入,协同工作、相互配合。二是应当对商协会法律体系不断建立完善,以确保行业组织管理的合法性和有序性,从而凸显出行业商协会在规范经营行为等方面的巨大价值。 (三)房地产经济发展立法工作的不断完善 为了更好地辅助和支持我国房地产经济得以法制化发展,应当进一步与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实际需求融合,从而对我国房地产经济发展当前存在的相关问题深入分析,建立健全房地产经济发展法律法规体系,并注重房地产的司法探索,以各级政府司法机构的指导来进一步规范和保护我国房地产经济健康发展。总之,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房地产经济也不断发展。一是对于房地产经济管理要进一步的加强,并不断结合市场发展调整和升级相关的管理举措,这对于房地产行业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也必将对我国国民经济产生重要的推动作用,从而实现我国社会的稳定发展。二是相关的政府主管部门和行业组织应当结合形势准确判断我国房地产经济的发展方向,制定更加规范科学的规章制度,相关的从业企业一定要紧盯形势变化,着眼长远、立足现实,坚持房地产经济健康发展的大局,切实维护我国经济社会的稳定发展,不断创新行业管理模式,通过科学合理的措施来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经济管理,保证我国房地产经济平稳有序发展,促进我国国民经济更加健康稳定的发展。
浅谈农村留守儿童问题:农村留守儿童监护权保护问题分析 摘要:随着社会对教育的关注以及教育公平问题的提出,同时伴随着一些社会问题的出现,留守儿童越来越受到人们关注。本文从留守儿童的形成开始探讨,对留守儿童的监护制度、有关教育法律法规的贯彻和监护权的缺失进行分析,从而对农村留守儿童监护权保护相关问题进行研究。 关键词:留守儿童;监护权;保护 近年来,社会越来越多地关注留守儿童问题,留守儿童甚至成为流浪儿童的新来源,有的留守儿童受到操纵走向犯罪。青少年是国家和民族的未来,国家和民族的伟大复兴需要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因为各种原因,我国农村存在许多留守儿童,农村留守儿童是青少年中重要的一部分,因为农村留守儿童的监护权存在问题带来一些社会问题,例如农村留守儿童相关权益的获得等,使得我们必须重视留守儿童相关问题,尤其是农村留守儿童监护权保护问题为留守儿童的成长助力。 一、留守儿童的形成 (一)何谓留守儿童 父亲和母亲双双外出打工,或者其中一方外出打工,孩子自己留在农村生活的,就叫做留守儿童。有的留守儿童跟随父亲生活,有的留守儿童跟随母亲生活,还有的留守儿童跟随祖父母生活,也有一些留守儿童与家族里的亲戚或者父母的朋友一起生活。从这些年国家教育部公布的数据来看,我国义务教育阶段留守儿童数量呈上升趋势。因为成长环境的特别,许多留守儿童存在或多或少的心理问题,社会对留守儿童的心理问题研究也越来越深入,却也让留守儿童成长的压力越来越大。当然,也有一些留守儿童成长的比较好,人格健全,性格活泼。这倒更加值得我们思考,留守儿童中的一些问题是如何造成的?有没有措施进行改变或者补救? (二)留守儿童存在的问题 因为经济、地域或者历史的原因,我国的区域发展存在差距,尤其是城乡二元结构的存在,所以农村很多剩余劳动力选择外出打工,其中大部分为夫妻一同外出,因为各种原因没有能力将子女带在身边,所以出现了留守儿童群体。据权威统计,5800万人甚至更多是中国农村目前留守儿童的数量。其中一半以上留守儿童父母一方外出,40%多留守儿童父母同时外出,甚至有7.3%的留守儿童不确定有人监护或者没有人监护。农村留守儿童年龄的阶段决定了他们处于心理成长和发育的关键时期,这个阶段的留守儿童特别需要来自父母的呵护,需要父母给他们在价值观念上和思想认识上的引领,可是现实情况是他们没法享受到来自父母无时无刻的关爱和教育,不管是在情感上还是心理上父母的教育和爱都是缺失的。留守儿童与父母相聚时间很少,沟通的很少,不仅造成父母教育和监护的缺失,父母亲情的缺失也让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受到不良影响。或者有的留守儿童由祖父母隔代照顾,而大部分隔代教育又有许多不尽人意的地方,留守儿童中隔代教育问题就比较突出。因为这些原因,留守儿童容易产生心理发展的异常,在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上出现偏差,有些留守儿童更是走上犯罪道路。因此,农村留守儿童的监护权应该引起我们的重视。目前我国留守儿童监护制度现状是什么?还存在哪些问题?留守儿童的监护是否有相关权益作为保障?下文将探讨这些问题。 二、农村留守儿童的监护 (一)监护权的缺失 监护人对于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的人身权益、财产权益所享有的监督、保护的身份权就叫做监护权。对于未成年人来说,他的父母就是他的监护人,我国法律也非常详细地规定了父母和子女之间的权利与义务。监护既是监护人的义务,也是监护人的权利。未成年人的监护人要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尽职尽责,做未成年人合格的监护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是他的父母;如果父母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未成年人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的朋友都可以成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近年来,我国农村留守儿童的监护权存在普遍缺失的状况。农村留守儿童监护权的缺失表现在以下这些方面:在安全方面,因为无法得到父母的照顾,其他的监护人因为各种原因又不能很好地行使监护权,许多的安全隐患出现在留守儿童的生活中。例如留守儿童患病不能得到及时医治,留守儿童的意外伤害事件经常发生,触电和溺水等各种意外伤亡屡见不鲜等,甚至有留守儿童被拐卖、受到恶性侵害也时有发生。现在农村犯罪的留守儿童越来越多,其整体生存状况堪忧。在教育方面,因为农村留守儿童长时间地缺少来自父母的关爱和父母耐心的引导、教育和管理,大多数留守儿童学习成绩不好,他们更加不会懂得知识可以给生活带去哪些变化。对这些留守儿童来说,学习成绩的好坏似乎没有多大意义。所以造成了留守儿童德育教育和智育教育都缺失、思想道德滑坡。留守儿童原本小小年纪就体会到生活的疾苦和辛酸,感受到物质的贫困,他们只能选择孤独地寂寞地长大,同时又没办法充分享受到父母的关爱,监护权缺失严重,他们的心理成长状况让人担心。一部分留守儿童表现出情感冷漠、行为孤僻、缺乏爱心、不善于主动交流,冲动易怒脾气暴躁,抽烟喝酒甚至打架斗殴等。从目前农村的发展情况看,未来会有更多的农村剩余劳动力流向城市,更多的留守儿童会出现。如果不改变农村留守儿童被家庭边缘化的命运,他们未来的成长很让人担心,国家和民族未来的发展让人担忧。 (二)农村留守儿童监护制度 虽然各项法律法规的出台和各种规定一定程度上保护了未成年人的权益,但是我国未成年人的监护制度还是存在各种各样的问题,未成年人监护制度的发展已经跟不上未成年人保护权益的要求和发展。特别是存在于农村的留守儿童,存在各种各样的问题,严重影响了未成年人权益的实现。目前我国农村留守儿童的监护制度存在以下一些问题:第一,监护制度跟不上发展的需要。我国农村留守儿童的监护制度中对父母监护的规定不够具体详细,很难得到很好地执行。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2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的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应当依法承当责任”。“不履行监护职责应当承担责任”。《民法通则》第16条的规定:“未成年人父、母所在单位,或未成年人住所地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承担监护职责。”承担什么样的责任?承担多大的责任?怎样来承担责任?这里表述不够清楚。当代社会父母和单位基本都是雇佣关系,在父母上班的时候单位没有义务替父母承担监护责任;农村的村委会和城市的居委会既没有专业人员又缺少专业资金,因此村委会和居委会既不符合监护人资格,又不符合现实的实施条件。第二,对留守儿童的监护理念很落后。中国的传统文化中奉行君为臣纲,父为子纲,自古以来的家长制作风对现代社会人们的生活仍然影响深远,家长的权威是最重要的,甚至家长的权威比法律更重要。同时,我国留守儿童的监护以亲属监护为主,辅助以组织监护,但是如前文所述,亲属监护不能全面实现监护,组织监护中的监护人又容易出现不符合资格等状况,使得留守儿童的监护缺失。第三,监护制度不健全。监护制度是一种民事法律制度,是对精神病人和未成年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进行保护和监督的制度。所以,监护制度也基于对未成年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进行保护和监督,农村留守儿童的监护当然在监护制度法律规定范围内。可是,农村留守儿童的监护制度仍然存在许多不完善的地方。例如委托监护不力。农村留守儿童父母外出打工后,一般把孩子交给长辈、亲戚或者朋友照顾,这样就在农村留守儿童和他们的长辈、亲属或者父母的朋友之间形成了监护关系,这时就容易出现委托监护不力的状况:临时监护人监护能力不够。监护人只有具备了相应的监护能力才能很好地履行监护人的义务,可是由于农村各种各样的原因,农村留守儿童的监护人总是在教育、养育等方面存在这样或者那样的欠缺,这给对农村留守儿童的监护留下了漏洞,也埋下了安全隐患等问题。 三、增强对农村留守儿童监护权保护的对策 前文详细阐述了留守儿童的概念和农村留守儿童的监护权方面存在的问题,为了农村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为了农村留守儿童的监护权益得到充分实现,我们需要对如何增强农村留守儿童监护权保护进行思考。可以有以下一些对策:第一,明确监护权。不仅是农村留守儿童的临时监护人,就连农村留守儿童的监护人父母都存在不明了监护权的情况。所以,不管是农村留守儿童的监护人还是临时监护人,都需要让他们首先明确监护权。具体的途径可以是政府部门组织的专业培训或者是在政府部门的干涉下由农村村民自治组织对农村留守儿童的监护人或者临时监护人进行集中培训。当然,解决这个问题的根本途径还是解决“三农”问题,促进农村的经济发展,从而推动农村地区的教育文化事业发展,改变农村居民的思想意识。增强农村留守儿童监护人和临时监护人的监护理念。第二,完善监督体系。国家可以为留守儿童的监护设置监督和惩戒制度,我们既可以学习西方国家在这方面的成功经验,也可以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进行设置和完善。例如,可以成立政府特别部门解决留守儿童问题,并且政府部门保留对监督人和被监督人的监督检查的权利。我们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都可以实现法制化,因此,我们还可以通过法律体系的完善来完善监督体系。一个完整的监督体系也离不开公民的自觉自省意识,所以政府相关部门可以加大宣传,让农村人口意识到农村留守儿童监护权现状,让他们理解由此带来的诸多不利影响,以此来提高他们的监督意识,让对农村留守儿童监护权的监督体系更加完善。第三,完善监护制度。设置监护关系撤销、变更制度。我国应该对监护关系的撤销、变更做出具体明确的规定。例如,如果监护人没有对留守儿童适当履行职责甚至侵犯留守儿童的合法权益,监护人死亡或者失去监护能力等情况的出现使得他们不能继续当监护人的,应该把监护关系撤销掉,再由相关部门对监护关系进行补位。完善农村留守儿童监护人委托制度,及时弥补农村留守儿童监护制度的不足。委托监护是监护人把监护职责委托给符合条件的人代为监护,是一种临时的监护关系。那么,委托监护的双方需要订立正式的委托合同,必须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第四,家庭监护、学校监护和国家监护的结合。本文主要探讨家庭监护方面给农村留守儿童监护权方面带来的问题,但是其实对农村留守儿童的监护需要家庭、学校和国家的合力。如果家庭监护缺失,可以由学校监护实现一定程度的弥补,由此,对农村学校相关机构的设置、对农村学校班主任和老师就提出了更多的要求,这个问题需要教育部门与政府部门进行商讨后出台具体措施。国家监护方面,可以帮助成立关注农村留守儿童的社会教育组织或者村级教育组织,也可以由国家民政部门出台相关举措来实现国家监护的填补。总之,农村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问题事关“三农”问题的解决,事关国家和民族的未来,社会各方面要齐心协力,致力于共同解决农村留守儿童的监护权保护问题。 作者:蒋先金 单位:东北林业大学文法学院 浅谈农村留守儿童问题:农村留守儿童心理健康问题分析 【摘要】农村留守儿童是我国大规模人口流动过程中出现的一个特殊群体。留守儿童普遍存在着不同程度的生活和心理负担,在成长的过程中出现了种种问题,影响了他们的健康发展,造成了一定程度的性格缺陷和心理障碍。这些问题主要是由家庭、学校、社会等多方面因素造成的。因此,应加强多方面的建设,为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促进其身心健康发展。 【关键词】留守儿童;心理健康;关爱 “留守儿童”是近年来出现的一个新名词,“留守儿童”问题是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随着中国社会政治经济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农民从农村走入城市,在广大农村也就产生了一个特殊的未成年人群--农村留守儿童。留守的少年儿童大部分处于0-14岁,他们一般与自己的父亲或者母亲中的一人或者上辈亲人,甚至父母亲的其他亲戚、朋友一起生活。留守的儿童正处于成长发育的关键时期,父母外出打工后,与留守儿童聚少离多,沟通少,远远达不到其作为监护人的角色要求,而占绝大比例的隔代教育又有诸多不尽如人意处,他们无法享受到父母在思想认识及价值观念上的引导和帮助,成长中缺少了父母情感上的关注和呵护,极易产生认识、价值上的偏离和个性、心理发展的异常,一些人因此而走上犯罪的道路。 一、我国农村留守儿童心理健康问题的表现 (一)在心理方面 自卑心理严重,没有归属感、缺乏安全感留守的这些孩子普遍缺乏安全感,从小缺少父母关爱的人最容易产生这种感觉,他们常常会觉得自己受到了别人的欺负和冷落,对周围的一切充满不信任。而个体早期的这种信任感和安全感的缺乏,会随着个体的发展逐渐产生一种孤独、无助的性格,难以与人相处,因而容易产生心理异常,特别是人际交往方面的障碍。 (二)在性格方面 孤僻内向,不善交际、缺乏主观的交流欲望这类孩子往往会缺乏自信心、容易产生自卑心理,不善于与人交往,朋友圈较小,性格相对比较内向,有什么事情都憋在心理自己承受,不会与别人分享自己的苦与乐。承受了不该在他们这个年龄承受的东西。而父母双亲都在家的孩子的自信心显著高于单亲及双亲外出打工的孩子,单亲外出打工的孩子的自信心显著高于双亲外出打工的孩子”。 (三)在学习方面 学习热情不高,厌学逃学现象严重孩子是生性好动,自制力差的一个群体。父母外出打工,在家时间极短。由于缺乏监管,留守儿童自制力不强,缺乏学习的兴趣。在学校里,大多数的留守儿童基础比较差,成绩不好,而绝大部分老师都是喜欢那些学习成绩好的学生,对他们关注较多,对成绩差的学生则采取责骂、置之不理的态度。留守儿童经常得不到老师的重视和关爱,会觉得备受冷落和打击。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学习的热情就会逐渐地降低,对学习失去兴趣,甚至出现厌学逃学的现象。农民工外出务工现已成为我国社会的一个现实,并在一定时期内都将是一种常态,因此留守儿童的存在也将成为一个现实,需要我们正视。这一群体逐渐表现出来的各种的心理健康教育问题,都表明了他们心理健康教育的失衡和价值观的开始扭曲,因此对这一特殊群体的心理健康教育已刻不容缓。各级政府部门,社会组织机构,社会的每一份子都有责任行动起来,尽自己的力量填补这一弱势群体关爱上的空白,了解他们的心理诉求,做好他们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二、对农村留守儿童心理问题的研究对策 (一)政府方面 ①、加快推行户籍、入学制度改革,协调城乡教育,让更多的留守儿童可以与父母一起生活、学习。完善和健全社会保障机制,在经济发达、民工集中的地区,实行民工“市民待遇”,让夫妻双方均有相对稳定工作的民工,享有子女就地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同时,要加快专门学校的建设。在农民工集中地区,鼓励、扶持专门对民工子女进行义务教育的社会办学,适当降低办学条件的“门槛”,并切切实实给予必要的政策、资金倾斜。②、政府可依据各地特色大力发展乡镇企业,吸引农民工“回流”,让更多的父母愿意回家。引导返乡农民工从事现代化、特色化规模化的农业生产活动,鼓励实行农业产业化经营,不断延长农业产业链条以增加产品附加值;发展规模农业、设施农业等新兴农业,实现小农户与大产业、小生产与大市场之间的有效衔接,推进农业现代化发展,使回流农民工可以就地就近就业。③、政府制定相关措施,各级教育部门成立关爱留守儿童爱心小组,大力开展一系列活动,给予留守儿童更多的关爱和切实的帮助。 (二)学校方面 ①、建立专门的留守儿童档案,档案应包含留守儿童心理测评记录得分情况。档案要反映留守儿童父母在何地打工,实时更新的联络方式,监护人的情况和联络方式,还要包括儿童在学校的全部成长记录。另外也可以有针对性的设计一些调查问卷,通过深入了解留守儿童的内心所想,检测留守儿童心理健康得分情况,以便在出现心理健康教育问题时能够有效解决。留守儿童档案做到专人管理档案,及时更新信息。②、学校应安排专人对留守儿童进行“一对一”关注。在学生间建立留守学生信息反馈渠道,虽然留守儿童可能会不愿意与老师家长交谈,可能会选择向同龄人倾诉。心理思想健康的他们和留守儿童接触时间长,交流比较顺畅,同龄人间的交谈大多无所拘束,因此从他们中间可以一定程度获得留守儿童的信息,这样一批学生将成为留守儿童和老师家长之间的纽带,协助老师家长更多的了解留守儿童,帮助留守儿童。对留守儿童较多的班级的班主任,学校要格外注意安排有足够耐心和爱心,并且经验丰富的老师担任,并且对这些老师的代管工作提供条件。③、开通校家合作渠道。父母要多回家探望孩子、加强亲子间的沟通和交流。父母要加强与孩子的沟通,与学校的沟通。与孩子沟通掌握孩子的生活学习情况,更要多了解他们的成长情况,父母不仅为孩子提供物质保障,更应该关注孩子的精神世界。父母不但加强与子女的直接沟通,还要加强与子女的老师和监护人的沟通,保持经常性联系,就孩子的各种问题多探讨,多研究,为孩子创造良好的外界环境,不论是电话还是书信形式,都要经常和孩子沟通,保证对信息了如指掌。此外,离家父母也要多和孩子的监护人联系,督促他们多关心孩子的内心,从他们第三方的角度了解孩子在想什么,及时掌握孩子状态,促进其健康成长。 作者:涂小艳 单位:长江大学经济学院 浅谈农村留守儿童问题:农村低龄留守儿童道德问题及对策 [摘要]留守儿童群体伴随城镇化进程而产生,其家庭德育教育缺失,导致留守儿童思想道德层面出现感情淡漠、价值观偏差、认知模糊等问题。学校应主动承担起留守儿童德育教育的主体作用,与家庭、社会教育相融合,加强留守儿童道德教育。 [关键词]农村低龄留守儿童道德教育 农村留守儿童群体伴随城镇化进程而产生,其数量呈逐年增加趋势,学者已经关注到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尤其是德育问题。王延强建立教师“替代父母制”、马多秀关注“心灵关怀”等研究,都注重发挥学校在农村留守儿童德育教育中的作用,但在构建以学校主体,家庭、社会联动的德育教育机制上存在不足。 一、农村低龄留守儿童道德品质存在的问题 小学阶段是道德品质形成的关键时期,家庭教育的缺失、社会教育的乏力、学校教育的薄弱,使得目前留守儿童的道德状况不容乐观。 1.亲情缺失易造成感情淡漠 留守儿童父母一方或双方常年外出打工,导致学龄前及一、二年级的低龄留守儿童对父母的印象变得模糊、感情疏远,父母成了最亲的“陌生人”。父母常年在外务工,难以及时掌握子女思想和心理上的变化,很难给予有效地教育和引导,更没有发挥家庭德育的榜样作用。隔代抚养易使留守儿童对父母缺乏信任、亲近感不足,少数留守儿童对父母产生冷漠、敌对甚至怨恨的情绪,容易形成孤僻的性格,对同学和班集体情感冷漠,不愿与他人交往,不利于成长。 2.金钱补偿易造成价值观偏差 留守儿童父母长年照顾不到子女,心理上容易产生负疚感,大部分父母希望通过“物质”上的补偿弥补缺憾。祖辈们因经历艰苦岁月,思想上存在多给孩子钱、满足孩子物质需求就是关爱这种想法,零用钱给得充足,留守儿童享受零用钱的支配权。娇惯和放纵,使留守儿童从小养成了贪图安逸、奢侈浪费的习气,认为金钱至上,严重侵蚀了学生心灵,价值取向发生严重偏移。 3.是非混淆易造成道德认知模糊 儿童的道德判断主要受父母道德影响,留守儿童与父母情感交流机会不多,更不要说父母对孩子在道德上的示范。少数留守儿童为了引起家长关注,采取骂人、打架、破坏公物、各种恶作剧等不道德行为,事后家长多进行体罚,没能正确从道德层面加以引导。加上道德判断力不强,受媒体的影响,往往把行事的冲动和莽撞认定为勇敢,是对道德行为判断不清,是非判断现偏差。 二、农村低龄留守儿童道德品质问题的对策 农村小学留守儿童道德品质问题之所以出现,究其原因与家庭教育缺乏、学校教育弱化、社会教育负面影响等有关系,要解决留守儿童道德问题,学校应主动承担起农村留守儿童德育教育的主体作用,与家庭、社会教育相融合,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一体德育教育机制。 1.发挥家庭在道德教育的独特优势 外出务工的父母应转变传统教育观念,应该主动承担起家庭德育教育责任。可通过电话、QQ、微信等途径多跟子女进行沟通交流,多向班主任、学校了解孩子在校的日常表现。关注子女学业时,更多关注孩子的思想动态,用正确的教育手段引导孩子做出正确的行为。外出务工的父母还可以选址就近务工或返乡创业,抽出尽可能多的时间来陪伴孩子成长,让孩子切实感受到来自父母的情感关怀以及榜样的力量。 2.发挥学校在道德教育的中坚力量 学校应转变“传道授业解惑”的传统教育观念,更加注重道德教育、行为教育等形式的素质教育,要鼓励留守儿童担任校内、班内职务,增强学生对集体的归属感。开展运动会、歌咏比赛、演讲比赛和主题班会等活动,使留守儿童感受到来自学校和教师的重视和同学的关怀,让留守儿童建立起自信和对他人的信任。教师在校期间要扮演好“父母”的角色,把师生关系培养成朋友关系,促进情感交流,帮助留守儿童排除道德上的困惑,通过鼓励与表扬方式,放大留守儿童身上的闪光点。在传统节日组织开展“包粽子”、“包汤圆”等活动,让留守儿童感觉到节日温暖。利用春节期间家长返乡召开家长座谈会,平时多与留守家长交流,形成德育合力。 3.发挥各界在道德教育的重要作用 乡镇政府要高度重视“三农”工作,支持临空都市农业发展,挖掘农业生产、生活、生态功能,落实小微企、家庭农场等惠农政策,让农民实现本地就业,让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避免“骨肉分离”。开展“妈妈”等活动结队帮扶农村留守儿童,为留守儿童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环境,开展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特别是学校周边不得开黑网吧。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农村社区,兴办寄宿制幼儿园以及留守儿童托管服务机构。在农村低龄留守儿童教育中,学校承担着重担,但需要学校、家庭、社会形成道德教育合力,才能推动留守儿童德育工作取得成效。 作者:杨秀琴 单位:重庆市渝北区寨坪完全小学校 浅谈农村留守儿童问题:农村留守儿童教育问题透析 摘要:留守儿童教育问题主要表现在学业、品德、人格、心理等方面。制度与体制的共同作用、政策实施的乏力、父母思想观念的影响、学校与社会努力的缺位是问题的主要成因。发展农村经济社会事业,推进体制改革与制度创新,完善农村社区教育和监护体系,提高父母对孩子教育问题的认识,充分发挥学校的教育功能是解决留守儿童教育问题的根本对策。 关键词:农村;留守儿童;教育问题 一、引言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农村留守儿童问题随着中国现代化进程不断推进而进入人们的视野。城乡发展的现实差距、农民的生存理性以及社会管理体制的变革让更多的农民从农村走向城市,由此在农村出现了大量的留守儿童。留守儿童问题是社会转型期城乡经济社会发展落差的体现,也是我国发展战略演进与制度转轨的产物。正视社会发展中出现的留守儿童问题,洞察其产生的深刻动因,探寻问题的解决路径,对于实现农村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和城乡统筹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二、留守儿童在教育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成因 (一)留守儿童教育与成长中存在的问题 1.学业方面。留守儿童正处于学习的黄金时期,理应在良好的家庭和社会环境中接受完整的教育,在学业上不断取得进步,但由于缺乏父母有效的监管,留守学生难以形成良好的学习习惯,经常发生不完成家庭作业、逃学、辍学等现象。根据四川省妇联2005年的调研结果,农村中14周岁的留守儿童在校率仅88%,在初中辍学学生中,留守学生所占比例较高。成绩中等偏下和较差的占60.4%(眉山市),91%(遂宁市),成绩优良的只有6%(遂宁市)。尤其值得重视的是,一些留守学生产生厌学情绪,成为流失学生中的新群体。[1]另据笔者对安徽省安庆市与河南省信阳市8所农村初中的抽样调查,初三年级16个班2007-2008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成绩测算显示:留守儿童在学习成绩方面与非留守儿童存在很大差异,留守儿童学习成绩的平均优秀率仅为4.8%,而非留守儿童则高达16.7%。留守儿童在学习方面的差距表明,这一年龄段的儿童正处于独立人格逐渐形成阶段、社会化进程的关键时期,学习的自觉性还没有稳定地形成。因此,父母的关爱、监管以及必要条件的提供是孩子在学习上取得进步的重要前提。 2.品德方面。留守儿童由于父母长期远离,无法感受父母在情感上的关爱和呵护,在价值观念、道德规范以及行为示范方面缺乏应有的指导,加上隔代教育本身存在的许多弊端,如纵容溺爱,重物质满足轻道德教育,又因农村环境的特殊性,留守儿童在道德评价、行为习惯上极易发生消极变化。主要表现在放任自流,不服管教,违反校纪,小偷小摸,看不良录像,沉湎于网络游戏之中,或者同学之间拉帮结派,与社会上的问题青年纠合在一起抽烟、酗酒、赌博、抢劫等。有些孩子由于失去父母的监管,甚至走上罪恶的深渊。左泽华调查发现,13%的留守儿童平时有说谎的习惯;15%的人有过偷人钱物、破坏公物、抽烟喝酒等不良行为。[2]据统计,历年刑事犯罪中有近20%的青少年为这类孩子。留守儿童正处于树立理想、认识人生的关键时期,如果不能得到父母在思想认识及价值观上的帮助,他们极易产生人生观、价值观念上的偏离,有的甚至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3.人格方面。《心理学大辞典》中对人格的定义是:人格也称个性,指个体在社会化过程中形成的给人以特色的心身组织。表现为个体适应环境时在能力、情绪、需要、动机、兴趣、态度、价值观、气质、性格和体质等方面的整合,具有动态的一致性和连续性。在心理学家看来,人格具有下列特征:整体性、独特性、稳定性、社会性。人格形成和发展是在个体成熟和社会化中实现的。生物因素和社会因素的共同影响制约儿童人格的发展。生物因素主要有先天气质、体貌体格、成熟速率等,而社会因素中对儿童人格发展影响最大的是家庭因素和同伴因素。家庭是儿童接触最早、接触时间最长的成长环境,在儿童最具可塑性的时候,主要是在家庭中度过的。孩子与父母建立的早期依恋、父母的教养方式、家庭结构等都对孩子的人格产生着长期而深远的影响。根据常青对江西玉山县242名留守儿童和非留守儿童采用的问卷测验、投射测验、作业测验三种不同的测验工具进行的研究[3],发现留守儿童比较偏激、易猜疑、孤独、内向、缺乏自信,容易悲伤,自觉性不如别人。从性格类型来说,留守儿童不稳定、不适应类型占了38%,稳定、适应但是消极适应型占了18%。留守儿童对于权力需要、爱情需要、归属需要方面的愿望比较强烈,他们的需要主要来自家庭和社会。留守儿童与非留守儿童相差最大是在尚未满足的需要所属领域中的家庭和爱情需要,留守儿童显著高于非留守儿童,而在权力需要等其它21个方面没有达到显著性水平。说明留守儿童来自家庭领域的需要比非留守儿童强烈的多,他们比非留守儿童更渴望父母的关爱与亲情,更重视与父母之间的情感交流与理解。 4.心理方面。良好的家庭氛围、和谐的亲子互动对健康心理的形成有着重要的促进作用。现有的研究从不同的方面反映了留守儿童的心理问题。留守儿童在心理健康方面的问题主要有以下表现:一是孤僻内向。由于缺乏父母关爱,交流渠道不畅,留守儿童难以向外界表达自己真实的思想,容易形成自闭的心理;此外,留守儿童在与同龄人交往的过程中,由于显性与隐性的现实差距,自己的想法不能得到及时的疏导,内心容易产生严重的自卑感和受挫情绪。二是冷漠乏信。长期得不到亲人关爱的留守儿童渐渐淡漠了对亲情的渴望。根据笔者的调查,有18%的孩子认为自己和父母的感情“淡薄了”,41%的孩子表示只是通过电话与父母联系,其主要内容是“要钱”,一些留守孩子甚至表示把父母当成了“提款机”。[4]亲情呵护的缺位,孩子在一个缺乏温情的环境中长大,使得孩子们不懂得去享受爱,去关爱别人;心理支持的缺失,孩子缺乏应有的鼓励和肯定,导致孩子自信心不强,以至对成功的期望值偏低。三是心胸偏狭。留守儿童过早过多地体会了生活的艰辛,认识到父母外出打工是生计所迫,容易产生社会不公的意识。因此,他们对社会的认识会多些灰色成分,便产生了仇视他人,仇视社会的心理倾向。这使得他们认识问题和解决问题时容易产生偏狭的认识和过激行为。 (二)留守儿童教育与成长中的问题分析 1.制度与体制共同作用的结果。留守儿童问题的产生,从根本上来说,是由于长期以来实行的二元体制的产物,这与发展经济学的理论是不谋而合的。城市中的现代工业与农村中的传统产业在效率上存在巨大的差别,因此,劳动力收益差距吸引农业中的人力资源向城市转移,这也符合市场经济条件下生产要素配置的规律。在中国,由于长期实行重工业优先和城市优先的发展战略,使得原本就已存在的城乡鸿沟更趋深阔。解决问题的根本出路在于落实统筹城乡发展,把“三农”问题作为党的工作的重中之重。只有农业、农村、农民发展了,富裕了,实现了现代化,留守儿童问题才能迎刃而解。 2.政策实施的乏力。留守儿童问题因其涉及范围广泛而引起了全社会的关注,包括政府和学校。在政府的倡导下,很多城市学校已经竭尽全力地整合资源,让一些留守儿童享受了城市的优质教育资源。但是,由于城市务工人员收入低微,根本无法缴纳城市学校高额的赞助费和学费。即使经济上有支付能力,也难以要求学校能敞开校门,因为许多学校考虑到这样或那样的因素,不愿意接受这些儿童。为此,政府应该出台相关政策,规范城市学校的行为,鼓励学校吸收农村儿童,让更多的孩子不再留守。 3.父母观念的影响。现实生活中,父母的言行与观念对孩子的影响是巨大而明显的。有些父母在外面挣钱后,看到大学生目前的就业形势,产生了读书无用的观念,觉得孩子读不读书无所谓,与其花费大量的财力物力供孩子读书,还不如让他们早些走向社会。于是,“蠢孩”逻辑颇为盛行。这在客观上也加剧了留守儿童教育问题的严重性。4.学校、社会努力的缺位。面对留守儿童教育问题的现状,学校、社会在这方面的责任是显然的。学校除了是专门的教育机构外,还应该是社会的一分子,应该发挥自己的优势,更多地担当起培养关爱孩子的责任。但是,义务教育阶段的初中和小学由于经费、编制和校舍等因素的限制,往往爱莫能助。另外,社区本来是个熟人社会,在帮助、教育、关爱留守儿童方面,有很多可利用的资源,但是,社区在这方面的行动还是有限的,并没有充分发挥在关爱留守儿童方面的作用。 三、解决农村留守儿童教育问题的思路与对策 (一)发展农村经济社会事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留守儿童教育问题的产生,从根源上来讲,是因为长期的城市优先和重工业优先发展战略,以及城乡分治的二元结构造成的城乡发展差距的结果。从构建和谐社会的角度出发,解决农村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必须大力发展农村经济。和谐社会是一个内部诸因素相互作用、相互影响并产生良性互动和可持续发展动力的系统。构建和谐社会,必须统筹城乡发展,消除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二元结构的影响。为此,要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和农村工业化,提高城镇化水平。这样,更多的农民就可以就地就业,使更多的孩子可以享受家庭的温暖与关爱。 (二)体制改革与制度创新是解决留守儿童教育问题的重要保证 留守儿童教育问题的存在,某种程度上是由于“不为”,而非不能。2003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教育部等六部委《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文件中明确规定“农民工子女就学应该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学校为主”。为了全面贯彻国务院文件精神,很多地方也出台相应的政策规定,并相继取消了对流动人口子女入学的借读费。但还有很多城市,在学校资源闲置的情况下,依然对农民工子女的入校设置了难以逾越的门槛,导致了大量儿童留守,无法接受良好的教育。因此,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应该从实际出发,在制度机制上不断创新[5],创造条件,充分利用城市中小学的教育资源,让更多的学校愿意接收农村儿童。如可以考虑设立协商机制和代偿机制等,只有完善了制度,才能更好地关爱留守儿童。 (三)建立、完善农村社区对留守儿童的教育和监护体系 社区是个小社会,拥有丰富的教育资源。乡镇政府应该发挥主导作用,由村委会负责,联合学校、关工委、妇联、派出所,充分利用老教师、老干部和青年志愿者,构建立体的农村留守儿童的教育与监护体系。这个体系将有助于全面、动态、细致地了解留守儿童的生活、学习和交往情况,及时掌握留守儿童的思想和行为倾向。并且在发现问题之后可以采取联动措施,妥善处理。在这方面,很多地方已经有了很好的实践。如安庆的姥山社区就成立了“留守儿童之家”,陶行知家乡——安徽歙县创立的“家长”制度,在实践中均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四)提高父母对孩子教育问题的认识 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长对于孩子的影响是最大的。若要培养孩子健全的人格、健康的体魄、良好的品德和优秀的才干,父母是要有奉献精神的。因此,父母在这方面应有开阔的眼界和长远的打算,在物质条件基本满足的情况下,应该多为下一代考虑,多关心他们的成长与发展。笔者认为,处于义务教育阶段的孩子至少应有一位家长留守,这对于孩子的人格的培养和学业成绩都是有益的。[6]一方面,因为亲子关系直接影响着儿童的人格发展。无论是国外Blunrind.D和Ainswirth.M的研究,还是国内孟育群、刘金明的研究,都印证了这一点:亲子关系和早期家庭教育是儿童社会化和人格发展的核心和主要动因,对儿童的发展起决定性的影响。另一方面,亲子关系与儿童学业成绩存在明显联系。Ruttre.M等人认为,除智力低下和受教育机会缺乏外,儿童由于家庭环境和亲子关系不良均可导致学习困难。俞国良等的研究得出了“学习不良儿童家庭资源、学习动机和认知水平因果关系的模型”,他们认为,对学习不良儿童而言,家庭资源对其学习动机有显著的影响;学习动机对认知水平也有显著的影响;家庭环境、父母关系和父母简单化策略对认知水平有轻微的影响;学习不良儿童的家庭资源对学习动机和认知水平有因果性的影响作用。 (五)充分发挥学校的教育功能 关爱留守儿童学校应把“留守儿童”的教育作为专项工作来抓,建立专门的机构,负责留守儿童的教育工作。首先,学校应健全和完善寄宿制,在此基础上,配备专门的生活教师,对留守儿童进行科学的生活引导,配备专门的心理辅导老师解决他们平时心理上的一些问题。其次,建立留守儿童档案。以班级为单位,将留守儿童的姓名、年龄、道德品质、行为习惯、兴趣爱好、智力水平、性格特征、学习动机和态度、学习能力和方法,与代管人的融洽程度,与打工父母的沟通情况等;监护人的基本情况进行登记。再次,家长学校制度正常化、规范化。学校定期召开家长会,通过会议形式,交流管教“留守儿童”的经验教训,了解留守儿童生活、学习、交往中存在的问题,共同制定教育策略。最后,建立定期联系制度。学校和学生家长之间应建立畅通的定期联系渠道,以便于共同教育管理孩子,家长宜每月与班主任联系两次,了解孩子的各方面情况并采取应对措施。班主任可利用“五一”、“十一”、春节等学生家长返乡的机会约父母面谈,这样能使这些父母较为详细地了解孩子,以便更好地进行短期的家庭教育。 浅谈农村留守儿童问题:农村留守儿童家庭教育问题研究分析 摘要:随着我国城镇化的快速发展,大批农民工涌向城镇工作,其子女被迫留在家乡成为“留守儿童”。农村家庭结构的变化削弱了家庭功能,父母缺位导致留守儿童的家庭教育被弱化。本文主要研究农村留守儿童教育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影响因素,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对策和建议。 关键词:农村留守儿童;家庭教育;问题;对策 一、引言 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细胞,是人们赖以生活的摇篮,家庭教育是大教育系统中的重要环节,是一切教育的基础,因此,在会见第一届全国文明家庭代表时强调:“无论经济社会如何发展,对一个社会来说,家庭的生活依托都不可替代,家庭的社会功能都不可替代,家庭的文明作用都不可替代。”[1]然而,令人忧心的是农村留守儿童作为一个特殊群体,他们的家庭教育正在被无奈地弱化,并演变成我国社会转型期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发展,农村大量剩余劳动力转移到城镇,他们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邱小平在全国农民工工作暨家庭服务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说,截至2016年末,全国农民工总量达到2.82亿人,其中外出农民工1.69亿人,分别比上年增加424万人和50万人。[2]可以预见,随着我国城镇化率的不断提高,外出农民工的人数会继续攀升。然而,由于户籍制度、经济收入、入学就医等因素限制,农村工家庭很难整体迁移,子女常常被留在户籍地跟随父母一方生活,或由祖父母(外祖父母))隔代抚养,或委托亲朋好友监护,还有极少数孩子无人照顾,这些缺少父母之爱的未成年人被称为“农村留守儿童”。根据全国妇联2013年的研究报告,全国农村留守儿童6102.55万,占农村儿童37.7%,占全国儿童21.88%。与2005年全国1%抽样调查估算数据相比,五年间全国农村留守儿童增加约242万。[3]如此多的农村儿童生活在远离父亲(或)母亲的被拆分家庭中,长期得到亲子教育和家庭温暖,农村留守儿童在心理、品德、学习、安全等方面问题突出,留守儿童的家庭教育不容忽视。 二、农村留守儿童家庭教育主要问题及成因 1.亲情缺失,心理健康不容乐观 儿童的成长是身心全面发展,不仅需要物质生活保障,更需要亲情的温暖,心灵的陪护。与农村非留守儿童相比,心理健康问题是留守儿童最突出的问题。由于父母一方或双方的缺位,亲子在一起相处时间短和沟通交流频次少,彼此间的情感会变得稀疏,享受不到正常的亲情关爱,这对留守儿童心理和人格发展产生不利影响。研究表明,由于亲情缺失,留守儿童会形成一些不良人格,如乐群性低,比较冷谈、孤独;情绪不稳定,易心烦易乱,自控能力不强;自卑拘谨,冷漠寡言;抑郁压抑,忧虑不安等[4]一些留守儿童虽由祖父母(外祖父母)、近亲属照顾,物质生活不成问题,但对情感需要和心理变化缺乏关注,特别是遇到学习压力、人际交往等重要问题,不能及时给予引导和帮助,极易造成心理问题或心理障碍,导致极端行为发生。 2.教育缺位,道德品行不容忽视 道德品行是立身之本,处世之基,成事之道。家长作为孩子的第一任教师,要重视孩子品德的养成,帮助孩子扣好人生的第一粒扣子。但是,由于父母长期在外打工,疏于沟通交流,不能对留守儿童进行及时有效的教育和指导,孩子的成长基本处于放任自流状态。而隔代监护人一般只关注孩子的饮食起居,对他们的日常品德行为问题,往往采取因小而忽略,因溺爱而放任,因粗暴而简单处理等方式,留守儿童产生一些不良品行,如在家缺乏礼貌,任性妄为,不服从祖父母(外祖父母)亲戚管教,在学校经常不遵守校纪班规,狭隘自私,不关心别人,不诚实守信,不尊重师长,好逸恶劳,奢侈浪费,缺少集体荣誉感,对集体的事情漠不关心等。[5]如果这些不良行为和习惯任由发展,很容易导致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3.管理无力,学习成绩不理想 对于义务教育阶段的留守儿童而言,学习习惯的养成、学习自主性的培养、学习能力的提高都离不开家长和监护人的帮助和管理。父母外出打工,与孩子交流减少,不能对学习及时指导和督促。与母(父)亲一起生活的留守儿童,家务和农活较重,缺少时间和精力教育子女。而隔代监护人一般是老年人,他们多是文盲或半文盲,文化素质低,教育意识落后、教育方法不当、身体精力有限,对留守儿童的学习往往力不从心。留守儿童长期缺少父母的管教,自我约束能力较差,得不到父母和其他监护人的监督和管理,学习成绩一般不理想。调查显示,78.4%的教师认为“父母外出打工后,孩子的成绩差了”,54,5%的教师认为“父母外出打工的孩子学习成绩一般较差”。[6] 4.监护不当,安全问题令人堪忧 农村留守儿童的父母长期在外打工,教育和保护未成年孩子的监护责任落在了母(父)一人身上,或转移给祖父母(外祖父母),他们由于疏忽或精力所限,常常导致监护不到位,引发许多安全问题。一是食品安全问题。农村隔代监护人文化水平低,食物安全与卫生知识匮乏,缺少食品安全教育,留守儿童经常花钱购买问题食品。二是人身安全问题。中国青年报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对于少年儿童发生非正常死亡的原因,55.4%的受访者认为是少年儿童安全意识薄弱。[7]留守儿童自我保护能力差,监护人监护不到位,极易引发人身安全问题。同时,失去了父母的保护,一些留守儿童在学校被同学欺凌,还有个别留守儿童成为犯罪侵害的对象,成为最无辜的受害者。 三、对策及建议 留守儿童家庭教育问题是我国城镇化道路上绕不开的家庭问题和社会问题,只有家庭、学校和社会共同努力,才能弥补农村留守儿童家庭教育的缺失,还孩子们一个正常温暖的童年。 1.加强家庭教育宣传,强化留守儿童父母责任意识 家庭教育是人的社会化的第一所学校,通过加大宣传,引导农村留守儿童父母充分认识家庭教育的重要性,克服重养轻教、重智轻德、过分溺爱、“读书无用论”等错误观念,提高家庭教育意识。加强法制教育,强化农村留守儿童家长监护责任意识。农村留守儿童父母不完全履行监护职责是留守儿童家庭教育问题产生的直接诱因。新颁布的《民法总则》对监护作详细规定,如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监护人不履行或怠于履行监护职责的可以撤销其监护资格,侵犯被监护人合法权益或使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的,可以追究其法律责任。进一步普及《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青少年犯罪法》,教育农村留守儿童父母尽量将子女带在身边,即使子女不能随行,也要经常保持联系,尽最大努力全面履行抚养教育监督和保护的责任,让父母之爱陪伴孩子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完善监护制度。农村工外出将子女委托亲朋好友照顾,要详细写明权利义务和注意事项,从法律上保证留守儿童得到应有的教育和监护。 2.完善学校管理,弥补农村留守家庭教育功能缺失 学校作为专门教育机构要充分发挥教育主体作用,自觉承担因农民外出务工而被弱化了家庭教育功能,加强教育和管理,为留守儿童送去人文关怀,帮助他们克服面临的各种困难。为了便于教育和管理,学校要给每一个留守儿童建立档案,收集孩子学习、品德、心理发展等重要信息,详细记录在校表现和成绩,加强学校与家长及其监护人的联系,及时沟通解决孩子身上出现的学习或心理等问题。教师在教学工作中,要关爱留守儿童,对于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要给予鼓励和帮助。任课教师通过“家长”或“结对子”方式,让孩子们感受到家的温暖。针对留守儿童心理问题,学校要成立心理咨询中心,为学生提供个性化心理服务。开展丰富多彩校园文化活动,丰富留守儿童校园生活,让他们对学校产生依恋感,心灵不再孤寂“留守”。 3.整合社会资源,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家庭教育支持网 农村留守儿童生活在一个宏观而复杂的社会环境中,因此,要整合社会、学校和家庭的力量,共同努力,协调合作,建立一张关爱留守儿童成长的爱心网络。各地教育部门和中小学幼儿园要与妇联、团委等部门联合,在街道、社区(村)建立家庭教育指导机构,为家长提供公益性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大力开展家庭教育,更新农村留守儿童父母和监护人的家庭教育观念,避免缺教少护、教而不当,如甘肃省妇联成立家庭教育讲师团,在全省举办“母亲讲堂”,为广大家长提供专业化、个性化、多元化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鼓励组织社会热心人士和公益组织与留守儿童结对子,从思想、情感、学习、生活等方面关心帮助他们,让留守儿童们充分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以及社会各界的关爱,在留守儿童的成长中发挥积极作用。 作者:李艳红 单位:沈阳理工大学思政部
西部区域经济发展问题研究:依托地方高校外语资源促进西部区域经济发展 摘要: 随着我国西部大发展战略的进一步加强,西部区域经济发展迎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然而,由于文化、地域等因素的影响,外语能力一直是限制经济发展的瓶颈。利用西部地区高校外语资源,促进校企合作,加强高校人才交流平台建设,促进高校外语毕业生本地就业,鼓励风险投资进入,促进高校外语资源进行产业化转换,是弥补西部区域经济在高速发展中外语能力短缺的有力措施。 关键词: 地方高校;教学资源;西部区域;经济发展 0引言 我国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已经12年,西部地区综合经济实力大幅提升。2012年国务院已正式批复同意了国家发改委组织编制的《西部大开发“十二五”规划》,提出西部大开发“十二五”时期的奋斗目标。我国西部正进入历史上最好的发展时期。西部地区农、林、牧、矿产、旅游等产业在国家的大好政策下大刀阔斧地进行经济发展时,而人才,特别是外语人才却是西部经济发展的一个瓶颈。 1西部经济发展对外语的需求及高校外语人才就业现状 西部地区经济大发展时的人才短缺,特别是外语人才短缺,这与我国在进入21世纪以来高速发展的高等教育极不相符,根据相关统计,到2011年我国普通高校的毛入学率为26.2%,十年以后,我们大学的毛入学率将达到35%-40%。我国的高等教育已经进入大众化的阶段,这种情况下大学生的就业压力也连年不断加大。从就业市场上看,有的地区大学生供不应求,有的地区供大于求,广大的西部地区缺少大学生,特别是外语专业的大学生。但是大学生不愿意去。这需要政策引导,也需要大学生就业观的转变。在这样的情况下西部的经济发展一方面是人才短缺,特别是外语人才,而另一方面又是高校的高速发展,而产生的大学生就业压力不断加大,特别是外语专业的大学生。当然这当中有许多是由于大学生的就业期望值过高,不愿意到西部区域进行就业的原因。然而,我国现有高校1500多所,这其中有90%以上都是地方高校。这些地方院校,特别是西部地区的地方高等院校在这当中更应当发挥重要的作用。作为地方高校是我国教育体系中以服务于地方经济建设的省、市所属的高等院校,地方高等院校在推动地方经济发展,全面提高国民素质,促进科学技术的发展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地方高等院校要立足本地,服务于地方经济,为地方经济出谋划策,建言献策。充分发挥科研、人才、信息优势,促进西部区域经济发展。 2外语教育对西部经济发展的影响 西部地区在国家政策引导下农、林、牧、鱼、矿产、旅游等产业亟待发展时对外语有着巨大需求。西部地域辽阔,边境线长,周边国家众多。我们与这些国家的经济交往不断加强,就需要我们进行外语交流。可以说是西部边境线上的经济就是一种外语经济;其二,我国西部拥有众多的能源与矿产及农、林、牧、鱼、旅游等产业的发展急需引进资本、技术和先进的管理经验,这些都是离不开外语的;其三,我国西部地区的地域辽阔,物产丰富,特别是各地特色家产品极其众多,随着我国对外经济的发展,这些农产品已经走出了国门,进行着对外贸易,然而由于缺少精通外语的对外贸易人才,这些优秀的农产品只能是底价竞争国内市场,或者是通过东部沿海的外贸公司进行。当然对外资的吸引与应用更是少之又少。在地方高校充分利用人才与信息资源优势是地方政府在较短时间内解决这一短板首要之选。 3外语人才培养与科研要与地方发展对接 在我国对于外语教育中如何培养出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外语人才,教育界在上一世纪末就已经开始了渐入的研究。1998年教育部高教司的《关于外语专业面向21世纪本科教育改革若干意见》指出:“市场对单纯语言文学专业毕业生的需求量正逐渐减小,外语专业必须从单科的‘经院式’人才培养模式转向宽口径、应用性、复合型的培养模式。”当然,具体培养成为什么样的复合型人才要根据地方高校要服务的地方区域经济的特点,要有针对性的培养地方区域经济发展需要的外语人才,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 4地方政府要营造利于地方高校外语资源服务地方建设的平台 4.1 实现高校与地方外语科研机构科技力量的整合在西部区域经济高速发展的今天,知识越来越显示出了对于经济发展的重要性。地方政府在主动进行搭台,营造出更利于高校外语教学资源发挥于地方经济发展的环境。主动对地方的经济团体和高校外语教学资源时行牵线拱桥,促进校企合作。为高校外语教学科研与地方区域经济团体搭建合作平台。 4.2 地方政府要为地方高校搭建外语人才交流平台地方政府在积极主动建立起地方高校毕业生就业市场,为高校毕业生和地方企业的人才需求搭建起人才交流的供需平台。出台相应的优惠政策,促进本地区经济发展中紧缺的外语人才的本地就业,做到吸引人才,留住人才,激励人才。充分利用这人才交流这一平台促进更多的西部区域经济发展的急需人才更快捷地进行地方区域经济建设。 4.3 政策导向促进外语资源进行产业转换利用政府政策导向功能,促进高校外语教学资源向区域经济热点方向汇聚。当然,地方政府在促进校企合作、加大地方高校外语专业人才交流,促进外语毕业生的本地就业外,鼓励一些风险投资进入高校,促进高校外语教学资源的外语科研成果的产业化转换。这种风险投资不仅仅传统意义上的资金投入,更是集金融服务、管理服务、市场信息服务为一体,通过综合的配套服务,促进高校外语资源的产业化转换。 促进西部区域经济的大发展,突破西部外语人才短缺瓶颈,使地方高等院校,特别是西部地区地方高等院校更应当立足本土服务于地方经济,促进外语教学模式转变,加大外语教学资源产业化转换,使西部区域经济更加广泛地融入到全国经济大发展之中,西部地方政府更应当建立更多校企合作平台、毕业生本地就业平台、促进高校外语教学资源产业化转换平台,抓住一切地方高校外语资源促进本地区经济发展。 西部区域经济发展问题研究:构建和谐社会与西部区域经济发展 [摘要] 构建和谐社会使西部区域经济发展既迎来了历史机遇,又面临着诸多挑战。根据当地区域特色,及时抓住机遇,正确应对挑战,以促进西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对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关键词] 和谐社会 西部区域 经济发展 一、构建和谐社会为西部区域经济发展带来的历史机遇 1.构建和谐社会为西部区域经济发展提供了优良的外部条件。构建和谐社会为西部区域经济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发展空间。构建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就是区域之间协调发展、共同进步。一定意义上,构建和谐社会就是启动了一种动力机制,它将使所有可控资源在东西部区域之间合理流动、优化配置,以形成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局面。东部地区存在巨大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优势,构建和谐社会大背景就意味着,为西部地区吸收、引进东部资源以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利环境。 2.构建和谐社会为西部区域经济发展提供了正确的发展思路。和谐社会作为发展目标,不仅包括一国范围内各区域之间,而且还包括一个区域内部各因素之间协调、和谐状态。构建和谐社会是我国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面对现实经济社会问题提出的奋斗目标。鉴于此,它也是一种社会发展策略。这意味着,和谐也是生产力。因此,西部地区就可以直接以和谐作为发展的原则和目标,避免产生经济发展造成的代价,或将代价降低到最小程度,从而实现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 二、西部区域经济发展存在的有利条件 西部地区包括新疆唯吾尔自治区、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甘肃省、陕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西藏自治区、四川省、重庆市、贵州省、云南省和广西省等12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占全国土地总面积的57%,人口相对稀少,仅为全国人口的23%。西部地区地域辽阔,经纬跨度大。其所处位置形成的地域特色,对西部地区的区域经济发展具有重大影响。 1.自然资源较为丰富。首先,西北各省区煤炭、石油、天然气等能源资源无论总量还是人均量在全国排名都是较靠前的,其他矿产资源,如铅矿、锌矿等也极为丰富;其次,西南地区的能源矿产资源拥有量同样丰富。其中,可开发的水能资源相当于全国水能蕴藏量的51%,十大有色金属占全国总储量的60%~70%,磷矿、铁矿更是名列全国首位;再次,西部自然资源的丰富还表现在生物多样性方面,其生物物种之丰富为国内和世界所罕见。 2.西部地区的潜在优势还表现在优美的自然风光、浓郁的民族风情和丰富的历史文化积淀方面。在西北,遍布名山、大川以及名池,更有无数的人文历史遗迹。在西南,旅游资源同样多姿多彩,宜人的气候、诗画般的自然风光、多彩绚丽的民族风情,构成一幅美丽动人的画卷。这为旅游业发展提供了得天独厚的条件。 三、西部区域经济发展面临的不利因素 1.思想观念落后。相对而言,西部地区受近代、当代人类文明的冲击较少,思想观念的解放赶不上时代的要求。观念保守,不愿甚至不敢为天下先,温饱即安,小富即安,甚至甘愿清贫。这在无论是政府官员还是普通民众身上表现尤为明显。 2.人口增长速度快,人口素质较低。建国以来,西北地区的人口增长速度一直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982年~1999年,虽然降为15.4‰,但仍比全国平均水平高出2个千分点。从总体上看,西部地区人口素质较低,文盲半文盲较高。宁夏回族自治区为25.6%,青海农村牧区劳动力中小学文化程度以下的占71.6%。 3.教育结构不合理,科技创新能力不足。西部地区虽然高校不少,但分布极不均匀,主要集中于各省会城市,如西安、成都等。同时,职业教育发展滞后,导致各种实用型人才资源不足。此外,由于近年来一些中高级专业人才特别是高新产业技术人员大量流失,以及科技人员待遇差、人均科研经费不足等原因,造成西部地区整体科技创新能力不足。 4.基础设施落后,产业结构层次低。在西部,尽管近年来已修建了数条铁路、公路,但其网密度水平还是处在相对较低水平。而且其公路网等级低,通达能力差。即使西北交通最发达的陕西省也还有1000余行政村未通公路。2005年,西部地区第一产业增加值比全国平均值高5.76个百分点,比东部高8.93个百分点;第二、三产业增加值分别比全国平均值低3.52个百分点和1.74个百分点。该年西部第一产业容纳、滞留全部劳动力的63.61%,大大高出全国平均水平10.02个百分点。单就工业结构分析,其采掘业和原料业比重高,高附加值制造业特别是高新技术产业比重低。产业结构层次低,使西部地区工业化水平仍处于初期阶段,而我国总体工业化水平已于20世纪90年代中期进入中期阶段。 四、构建和谐社会条件下,西部区域经济发展应对策略 1.构建和谐社会是西部区域经济发展的外部条件与指导原则。首先,西部地区应抓住历史提供的良好机遇,在政策、体制等社会软环境层面进行调整,为有利于吸纳东部地区的各种资源创造条件;其次,树立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和科学发展的观念。生态保护和环境建设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体现。促进西部区域经济发展,必须加强生态保护和环境建设,树立长期、科学发展的观念,决不可急功近利、一蹴而就。 2.控制人口过快增长,发展科技教育事业,提高人口和劳动力素质。西部地区多为少数民族,控制人口的过快增长,需引导和鼓励少数民族家庭少生优育。同时,加快发展教育事业,大力推行素质教育,发展职业教育,以提高人口和劳动力的科学文化素质。深化科技教育体制改革,加强科研院所与地方经济合作,积极推进科研成果的产业化。改善科研条件,采取优惠措施,促进科技创新能力。 3.立足本地,走有区域特色的经济发展之路。西部地区有着丰厚的自然资源和人文资源,立足当地特色,开发独特发展之路,是促进经济发展的最佳选择。以人文历史景观为例,发展旅游产业是带动西部第三产业发展的必然选择,但要把旅游业真正建设成为西部支柱产业,应进行科学规划,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加强旅游产品开发,同时,重视网络技术,推广旅游电子商务。 4.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调整产业结构,提高西部经济竞争力。基础设施是经济发展的助推力。促进西部经济发展,首先就要加强西部基础设施建设;其次,以市场为导向发展特色农业,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调整农业结构;再次,以提高企业竞争力为核心,积极调整工业结构和所有制结构。积极引进先进技术设备,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提高西部地区经济的总体竞争力和发展能力。 西部区域经济发展问题研究:我国西部区域经济发展论文 【摘要】我国西部地区幅员辽阔,资源丰富。西部的经济发展中生态屏障的存在,在一定意义上制约着西部区域经济的发展,但只要合理地利用生态屏障、开发生态资源,就能适应既发展经济又保护生态的经济发展形势,减少因经济发展而给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实现国家西部大开发的战略。 【关键词】生态屏障经济发展合理开发 1前言 区域的自然条件,是区域经济发挥自然物质基础与区域、人力、经济活动有关的各种自然要素。所以一地的自然条件对一地的区域经济发展有着决定性的影响。西部拥有各种丰富的物质生态资源,这些天然的自然生态资源形成了天然的生态屏障,对西部的发展有着一定的限制作用,从而也在一定的程度上保护了西部的原生态资源。 2西部生态屏障的现状 2.1西部生态环境十分脆弱,生态环境如果被破坏,很难恢复到初始状态 西部虽然是现在中国拥有最多原生态景观,最多矿产资源,且天然气、煤、水能、有色金属、盐矿等资源在全国资源总库中也占有突出的地位,是我国21世纪发展的重要资源依托区域。由于人们的不合理开发和利用,该区的自然生态环境十分脆弱。 2.2西部地貌主要以山区、高原和荒漠为主,交通不便,公共设施不完善 以铁路为例,截至2001年底,西部12省(市、区)的铁路密度(按营业里程算)为37.67公里/平方公里,公路密度(按里程算)为1017.81公里/平方公里,而全国同期的对应数字则分别为72.97和1768.76;运输也与铁路运输类似。交通对国民经济的发展来说也是尤为重要,而西部由于自身的地形地貌,自身的生态环境形成了自身的生态屏障。 2.3西部自然气候不稳定,多属自然灾害频发地 气候变化引起的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厄尔尼诺、干旱、洪涝、雷暴、冰雹、风暴、高温天气和沙尘暴等)出现频率与强度明显上升,直接危及我国的国民经济发展。而我国西部受特殊的生态环境的束缚,灾害也是非常的频发,这些自然灾难在一定的程度上也制约着西部的经济发展。 3生态屏障对区域经济发展影响的原因 3.1以出让资源的形式来发展地区经济,导致该区生态环境十分脆弱 西部很多地区走入了越穷越开发,越开发就越穷的恶性循环。加之治理速度远不及退化速度,生态安全威胁成为地区可持续发展的最大威胁,更加剧了地区经济贫困化和农民贫困化,巨额的生态赤字导致了巨额的财政赤字和教育文化赤字。 3.2该区的地形地貌自然阻断与中东部的频繁联系 西部地区由于天然的地形地貌,不少省份存在对外公路通道建设不足或对外通道不顺的问题,尤其是西部地区通往东中部经济发达地区及周边国家之间的公路通道数量较少,等级较低,通行能力不足,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西部地区与中东部发达地区及周边国家之间的经济联系。形成天然的屏障,影响着西部经济的发展。 3.3由于地处气候多变区,自然阻断了一些外资的流入 西部内陆地区,高原、山地较多,气候干燥,有的年份西南和季风来得晚,或退得早,或是风力太弱,雨水不足,从而决定了原始脆弱的生态环境,易发较为强烈的生态灾难。灾难的频发也会该地区经济发展造成一定的阻碍。气候的强烈变化,使得某些产业在此地无法兴起,一定程度上制约着地区产业经济的发展。4西部区域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4.1生态环境的保护不够,治理不足 自身所处的生态环境十分脆弱,保护力度不足,过度的开发,又没有合理的治理。这样只会让生态屏障效应越来越明显。生态的脆弱性经不起污染,很多产业引进不进来,因为他们花更多的财力、物力、人力来治理由于企业给生态环境造成的污染。 4.2西部地区基础设施的不足 基础设施包括交通、电力、通讯、供水等。在交通上,形式单一,网络覆盖不够广,很多较为落后或偏僻的地方还没有通公路。西部地形多为山区,地势凶险,有些地区电网都还无法覆盖。通讯、电网都无法涉及,通讯就更无法全面地展开。西北有很多地区,目前还处于极度干旱的状况,年降水量很少,而供水管道的埋设也是困难重重。 4.3西部地区人才的缺乏 自身培养人才不足,外来引进人才的机制不健全,导致西部人才匮乏。由于东部发达地区在经济收入上,工作环境条件上,以及用人观念意识上的相对优势,西部地区优秀人才向东部地区流动的趋势自改革开放以来一直就没有得到根本的扭转。 4.4西部投资环境不具吸引力,国家支持力度有限 外资投入不足,自身的投入也不足,就算有在良好的资源,也拉动不了地区经济的发展。首先国家预算不足,自筹资金有限,引进的外资也是少之又少,也成为制约西部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瓶颈。 5建议及解决措施 5.1合理利用生态屏障,建立良好的可持续发展战略:生态屏障的存在一方面阻碍了西部区域经济的发展,一方面也保护了西部地区的某些原生态景观和资源,所以建立一套可持续的发展战略既能让西部摆脱生态屏障也能合理的保障西部的生态环境。切实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这是推进西部开发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5.2西部产业结构的调整:从一二产业逐步向第三产业调整向优势产业调整,发挥原生态的独特优势,变生态屏障为生态优势,吸引更多的游客、更多的外商。积极调整产业结构,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起点要高,不能搞重复建设;要加强农业基础,调整和优化农业结构,增加农民收入;合理开发和保护资源,促进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加快工业调整、改组和改造步伐;大力发展旅游等第三产业。 5.3加强区域间的合作:东部现在是新技术和各领域高端人才的聚集地,而东部的各种资源也是有限的,把东中部地区的资金、技术和人才优势与西部地区的资源、市场和劳动力优势结合起来,实行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共同发展,建立市场化的地区之间企业协作机制,就可以与西部的资源优势互补,将技术与资金引进西部,形成合作互补共同发展的态势。 5.4加强基础设施的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包括交通运输,通讯事业,能源等等。这些都是发展西部区域经济的前提与保证。打破原有生态屏障的束缚,加快与中东部的频繁联系,必须从战略眼光出发,下更大的决心,以更大的投入,先行建设,适当超前。要以公路建设为重点,加强铁路、机场、天然气管道干线建设;加强电网、通信和广播电视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要坚持把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和节约利用放在突出位置。要在做好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着力抓好一批重大骨干工程。基础设施建设是经济发展的前提条件,在经济的增长中有着很大的贡献的作用。 5.5建立良好的人才队伍:一是发展基础教育,普遍提高全民文化技术素质;二是利用有利条件,发展专业教育,提高在校大学生比重;三是制订优惠政策,稳定人才,吸引人才回流;四是从国内外聘请高素质专家,开发新项目。
生态林业论文:生态文化对林业革新的推动作用 我国把发展林业作为实现科学发展的重大举措,建设生态文明的首要任务,应对气候变化的战略选择, 林业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日益凸显。 推动文化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协调发展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因此,建设现代林业必须要以林业生态文化作为保障和支撑。林业生态文化是林业生态物质文明建设与林业生态精神文明建设的集合, 其主旨是在林业建设中, 通过科学发挥森林人文因素的作用,促进人与社会、人与环境、人与森林的协调发展和持续发展。 林业生态文化在解决林业经济发展与生态建设矛盾中起协调剂的作用, 在林业经济 、生态、 社会协调发展与林区和谐社会建设中起催化剂作用。发展和繁荣林业生态文化,对于建设现代林业、推动林区的改革与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 1 林业生态文化的科学内涵 林业生态文化是在政府主导下,以森林为背景的,协调人与森林、人与自然以及人与林区社会关系的文化样态, 其本质和精髓体现为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实现林业生态效益、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协调统一、效能最优。林业生态文化的建设和作用发挥有其内在的规律性。 挖掘并弘扬林业生态文化, 遵循林业生态文化建设的规律,构建林业生态文化要求下的政府管理模式、市场影响机制、林业生产方式和个人消费理念,推动林业经济社会科学发展, 是林业管理者和消费者必须认真思考并积极面对的问题。 深刻认识林业生态文化的科学内涵,对于我国林业的改革与发展、现代林业的建设与发展意义深远。 1.1 林业生态文化是政府主导下发挥生态生产力效能的文化 科学的政府管理是要最大限度发挥管理对象的效能。 生态生产力是对工业文明生产力发展的反思和进步,它是发挥工业生产力高度发达、力量巨大的正价值,摒弃工业生产力资源浪费严重、生态与环境破坏的负价值,充分发挥生态潜能的生产力,是当今人类社会生产力发展的新阶段。其运行机理是将生态经济和知识经济实现有机结合, 以生态系统的持续发展为基础, 依靠现代科技力量, 遵循自然———人———社会复合生态系统的运行规律来组织生产、发展经济和引导消费,最终实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协调统一和效能最大化, 实现三者的可持续发展。 它强调通过分级利用和循环利用实现资源利用的最大化,通过尽量利用可再生能源等方式实现能量消耗的最低化。 发展目标是废弃物排放的最小化最终达到零排放,生活消费的科学化。我国政府已经深刻认识到, 生态生产力是世界生产力发展的大势所趋,是国际经济竞争力的关键所在,是中国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必然要求。 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实践已经证明:运用生态生产力观指导生产活动、经济活动和生活活动,生产力就得到发展,人们生活水平就得到提高,社会就会步入生态、经济和社会良性运行的快车道。林业生态文化的发展与生态生产力的要求完全契合,主张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之间的和谐共生、 良性循环、 全面发展和持续繁荣, 是现代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成果在协调自然与社会生态关系中的具体体现,是人与环境和谐共处,持续生存,稳定发展的文化,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和感召力。 中国政府必须要大力弘扬并主导林业生态文化的发展。 1.2 林业生态文化是市场引导下实现林业科学发展的文化 科学发展的基本要求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全面、协调、可持续,林业的发展与改革必须要遵循市场经济的规律, 林业的科学发展必须要在市场的正确引导下进行。 林业的全面发展既是三大效益的全面发展,更是林业经济建设、文化建设的全面发展。 林业的协调发展是综合考虑林业与国民经济建设其他行业的协调,是林业、林区、林农之间的协调。林业的可持续发展是既满足当代人的需要, 又不对后代人满足其需要的能力构成危害的发展, 旨在促进人与自然之间、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和谐。 因此,实现林业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必须要在市场引导下,采取经济办法,寻找使市场得以表达生态学真理的途径。林业生态文化建设,就是要在林业发展中,体现科学发展的理念、原则和战略,通过市场的杠杆作用,使得林业各生产要素实现合理配置,使得林业生产与消费体现生态文明要求,从而为加速林业科学发展提供内在动力和精神支撑。 1.3 林业生态文化是人本理念要求下弘扬生态文明的文化 繁荣和发展社会主义文化,其核心要求就是要推动文化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的协调发展。人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现者,其价值取向、思想理念决定了行为方式。 生态文明是一种全新的文明观念,是人在经济社会发展中追求的目标。林业生态文化作为生态文明的主要内容之一,其基本要求之一就是要求人在经济社会发展中要遵循生态文明理念,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消费模式,使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生态文明观念在全社会牢固树立。林业生态文化已经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大力推进林业生态文化建设,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推动整个社会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从而实现人的科学发展。 2 林业生态文化对林业改革发展推动力的表现 生态产品已成为当今我国社会最短缺的产品之一, 生态问题已成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最大障碍之一, 生态环境差距已成为我国与发达国家的最大差距之一, 生态承载力低与经济高速增长的不协调已成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最突出的问题之一。 解决生态问题,关键在林业。 必须加快林业改革发展,创新林业的体制机制,增强林业的发展活力,才能发展现代林业,解决生态问题,推进生态文明。 改革是我国林业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需求的必然途径。当前,我国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正在深入进行,国有林区林权制度改革正在试点探索。在改革的过程中,我们除了要从政策层面破除、 破解机制和体制方面的障碍,也要从精神层面统一思想、明确认识,更要从文化层面更新理念、营造良好氛围。林业生态文化对于林业改革具有巨大的推动力。 具体表现为: 2.1 导向作用 林业生态文化体系建设对现代林业建设和改革具有导向和引领作用。 从深层次来说, 保护生态环境、 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理念的确立和行为的自觉实施,首先需要一种文化意义上的变革和建设。文化既是先导又是前进方向, 只有在文化的层面上对人们的思维和观念进行调整并构建一种与之相适应的文化支撑体系, 才能从根本上提高认识并萌发生态环境保护的自觉性,使科学发展的思想理念渗透到人们的行为意识中去,使人们在生产和生活中能够有意识地调整自身行为, 从而达到社会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协调统一。因此,生态文化体系建设对现代林业改革与发展具有导向作用,有什么样的生态文化,就有什么样的林业发展观;只有倡导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生态文化,才会有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现代林业发展观。 2.2 约束作用林业生态文化作为一种社会文化现象, 是人类经历了三百多年的工业文明后反思自身行为对自然、社会影响的产物。世界着名生态和 社会学家唐纳德?沃斯特指出:“我们今天所面临的全球性生态危机, 起因不在生态系统本身, 而在于我们的文化系统。要渡过这一危机,必须尽可能清楚地理解我们的文化对自然的影响。 ”工业文化时期,由于人们对工业高度发达的负面影响预料不够、预防不利,导致产生了资源短缺、环境污染、生态破坏三大全球性的危机。后工业文化时期,特别是进入 21 世纪,人类从长期对自然的无限索取、 过度破坏而遭受的惩罚中觉醒,进而从征服自然、破坏自然到回归自然、珍爱自然的新理念正在形成。 林业生态文化作为生态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可以说是人类在痛定思痛后不断反思的产物。 因此,在林业的改革与发展中,林业生态文化约束着人类不断追求生态环保和谐、 摒弃无限索取浪费、抵制生态肆意破坏,并将这种理念从文化层面向价值层面延伸,向行为层面放大,营造一种社会普适的观念。所以,林业生态文化成为现代林业改革进程中破除非理性观念的一种无形的文化上的约束力量。 2.3 凝聚作用 文化是一种极强的凝聚力量, 它虽然属于精神范畴,但它可以依附于语言和其他文化载体,形成一种社会文化环境,对生活于其中的人们产生同化作用和累积效应,使他们的人生观、价值观、是非观、审美观、善恶观具有基本相同的背景色彩和基调,并为他们在认识、 思考和处理问题时提供大致相同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进而化作维系整个社会和民族生生不息、团结一致的巨大力量。林业生态文化作为一种“粘合剂”,可以把社会中各个方面的因素、各个层面的力量和各个层次的人们吸引并团结在一起, 对助推林业发展、改革和建设产生一种凝聚力和向心力,使个人的思想观念和行为方式与生态建设和保护紧密联系, 从而在更深的思想文化层面上转变人们的观念,包括消费观、伦理道德观、价值观、科技观和发展观直至整个世界观的转变,凝聚各层面的力量,为现代林业的改革和发展提供动力元素。 2.4 激励作用 人在生存等等层次的需要获得满足后,需要尊重等高层次的需要。文化的激励作用体现为它使某种理念在人们的心理深层形成一种定势后,构造出一种响应机制,只要外部诱导信号发生,就可以得到积极的响应,并迅速转化为预期的行为。林业生态文化将生态文明的价值观念普适化, 调动各个层面的精神力量,充分发挥他们的巨大潜力,持之以恒、潜移默化地提高全社会的生态建设与保护意识, 营造全社会积极向上、主动参与、自觉保护生态的文化氛围,使林业文化与历史文化、道德文化、社会文化、自然文化、人文文化、物态文化衔接和融合,满足人类的精神需要,使他们产生归属感、自尊感和成就感,激励他们最大化的推动和保证林业的改革建设与发展,并从中得到精神上的愉悦和物质上的收获。 3 推动林业改革与发展的林业生态文化体系构建 3.1 要构建政府生态文化体系 政府在林业生态文化体系建设中居于主导地位, 因此政府要运用行政手段、 法律手段和政策引导, 实现国家在生态文化构建和现代林业建设中的战略目标,要运用金融政策、投资政策和政府采购政策等,促进林业生产领域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循环利用,节能减排,保护环境。主要表现为: 政府要高度重视林业生态文化建设,制定林业生态文化建设规划,将林业生态文化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社会建设同步考虑,同步推进, 发挥林业生态文化在林业改革发展中的先导作用。要加大文化建设财政投入,为文化软建设提供物质硬支撑, 进一步明确林业生态文化建设经费投入的责任主体, 加大公共财政对文化发展的投入力度,进一步完善林业生态文化经费保障体系,将林业生态文化建设专项资金有重点、 讲效率地用于文化设施设备建设、文化精品创作、大型文化活动、文化产业发展等。 要建立积极有效的林业生态文化管理机制,理顺文化管理体制,强化文化建设发展,加快文化建设相关政策的落实工作,要从融资、税收、费用减免、 用地优先等方方面面完善对文化企业的扶持政策。要为生态文化的弘扬提供便利条件,充分利用好广播电视媒体、网络等手段,通过人们喜闻乐见的表现形式,促进林业生态文化的普及。要充分利用高校、科研院所的优势和便利,培养林业建设和生态环境建设的高级专门人才, 设立基层林业场站大学生服务计划,服务于基层林业改革与发展,并积极开展林业生态文化的科研和课题攻关, 促进林业生态文化的传承和创新。 3.2 要构建市场生态文化体系 市场导向是一种组织文化,引导着市场主体的价值取向与发展走势,它同林业企业潜在的价值体系关系密切。构建林业生态文化市场导向体系,就是要运用市场调节这只无形的手,优化林业资源配置,拉动社会生态需求,积极引导和鼓励绿色消费,使林业生态文化在市场的引导下潜移默化的发挥作用。主要表现为:要培育成熟的生态文化消费市场,要针对不同区域、不!同人群,通过消费市场舆论的营造,倡导并形成人们走进自然、追求自然、享受自然的消费理念,形成在内心对环境和生态的保护和热爱。要充分挖掘林业生态文化资源, 满足生态文化消费市场,在市场杠杆的调节下,结合不同区域特色,对森林文化、湿地文化、花卉文化、野生动物文化、生态旅游文化、特色果园文化等精心培育,拓展内涵,推进以生态文明为主体的林业文化建设,形成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生态文化市场。 要深入挖掘市场对生态文化需求的内涵,创建林业生态文化精品,既要做大做强山水文化、森林旅游等物质文化产业,又要努力发展生态文化影视、音乐、书画等精神文化产业,更要大力发展生态文化培训、咨询、传媒等信息文化产业,满足林业生态 文化市场的多样化需求。 3.3 要构建人文生态文化体系 人文生态环境既是人类社会活动的条件, 又是人类社会活动的结果。 要摒弃以人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倡导人与自然平等共生、和谐发展。 构建林业生态文化的人文体系,就是要更新人类价值观念,优化人文生态系统, 建立人与环境特别是与森林的协调统一, 实现人文生态环境与自然生态环境的良性互动。其工作重心是:要重建人类价值理念,从强化林业生态文化意识入手,大力营造林业生态文化氛围,广泛宣传林业生态文化知识, 介绍博大精深的林业生态文化, 在思想观念上摆脱后工业文化时期人与自然对立的价值理念,自觉强调人与自然和谐发展。要重新审视人与生态环境的关系, 提高全民对保护森林、野生动物和生物多样性重要性的认识,从而防止乱捕滥猎、乱挖滥采等违法行为的发生,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共进。要推动绿色消费模式,提高消费者对环保和可持续发展的认识, 主张低碳消费和循环使用,主动转变消费观念。要开展多种形式的文化活动,通过建设现代林业生态文化示范基地,开展 LNT(Leave No Trace)即无痕山林运动等,倡导人们营造人与森林和谐相处的理念, 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文体活动和特色项目,加速生态知识普及、生态典型宣传、生态文化弘扬、生态道德树立。林业生态文化是自然生态与人类智力活动相结合的文化,是一种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文化,是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发展的文化, 具有巨大的影响力和生命力。大力发展和繁荣林业生态文化,必将为中国林业改革与发展提供强大的动力和支撑,加速我国现代化林业建设步伐 生态林业论文:林业在生态经济中作用 控制和减少温室气体的排放,发展低碳经济,是全世界控制气候变化的战略选择。而在应对气候变化中,林业具有特殊作用。发展低碳经济,不仅要重视节能减排,还要重视碳汇的作用。因此,要发展低碳经济,就要求在最大限度减少碳排放的同时,必须重视发挥林业的碳汇作用。 1林业是发展低碳经济的有效途径 林业是减排二氧化碳的重要手段。部分研究认为,林业减排是减排二氧化碳的重要手段。首先,通过抑制毁林、森林退化可以减少碳排放;其次,通过林产品替代其他原材料以及化石能源,可以减少生产其他原材料过程中产生的二氧化碳,可以减少燃烧化石能源过程中释放的二氧化碳[2]。1.1毁林、森林退化与碳排放近年来,大部分的毁林活动都是由人类直接引发的,大片的林地转变成非林地,主要活动包括大面积商业采伐以及扩建居住区、农用地开垦、发展牧业、砍伐森林开采矿藏、修建水坝、道路、水库等[3]。在毁林过程中,部分木材被加工成了木制品,由于部分木制品是长期使用的,因此,可以长期保持碳贮存,但是,原本的森林中贮存了大量的森林生物量,由于毁林,这些森林生物量中的碳迅速的排放到大气中,另外,森林土壤中含有大量的土壤有机碳,毁林引起的土地利用变化也引起了这部分碳的大量释放。因此,毁林是二氧化碳排放的重要源头。毁林已经成为能源部门之后的第二大来源,根据IPCC的估计,从19世纪中期到20世纪初,全世界由于毁林引起的碳排放一直在增加,19世纪中期,碳排放是年均3亿t,在20世纪50年代初是年均10亿t,本世纪初,则是年均23亿t,大概占全球温室气体源排放总量的17%。因此,IPCC认为,减少毁林是短期内减排二氧化碳的重要手段。 1.2林木产品、林木生物质能源与碳减排①大部分研究认为,应将林产品碳储量纳入国家温室气体清单报告,主要理由是林产品是一个碳库,伐后林产品是其中一个重要构成部分[4]。通过以下手段,可以减缓林产品中贮存的碳向大气中排放:大量使用林产品,提高木材利用率,扩大林产品碳储量,延长木质林产品使用寿命等。另外,也可以采用其他有效的手段来减缓碳的排放,降低林产品的碳排放速率,如合理填埋处置废弃木产品等方式,这样,甚至可以让部分废弃木产品实现长期固碳。在森林生态系统和大气之间的碳平衡方面,林产品的异地储碳发挥了很大的作用。②贾治邦认为,大量使用工业产品产生了大量的碳排放,如果用林业产品代替工业产品,如减少能源密集型材料的使用,大量使用的耐用木质林产品就可以减少碳排放。秦建华等也从碳循环的角度分析了林产品固碳的重要性,林产品减少了因生产钢材等原材料所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又延长了本身所固定的二氧化碳[5]。③以林产品替代化石能源,也可以减少因化石能源的燃烧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例如,木材可以作为燃料,木材加工和森林采伐过程中也会有很多的木质剩余物,这些都可以收集起来用以替代化石燃料,从而减少碳的排放;另外,林木生物质能源也可以替代化石燃料,减少碳的排放。根据IPCC的预计,2000—2050年,全球用生物质能源代替的化石能源可达20~73GtC[6]。相震认为,虽然通过分解作用,部分林产品中所含的碳最终重新排放到大气中,但因为林业资源可以再生,在再生过程中,可以吸收二氧化碳,而生产工业产品时,由于需要燃烧化石燃料,由此排放大量的二氧化碳,所以,使用林产品最终降低了工业产品在生产过程中,石化燃料燃烧产生的净碳排放[7]。林产品通过以下两个方面降低碳排放量:一是异地碳储燃料,二是碳替代。这两方面可以保持、增加林产品碳贮存并可以长期固定二氧化碳,因此,起到了间接减排二氧化碳的作用。从以上分析可知,林业是碳源,因此在直接减排上将起到重大作用;林业可以起到碳贮存与碳替代的作用,可以间接减排二氧化碳。因此,林业是减排二氧化碳的重要手段。有些研究认为林业在直接减排二氧化碳方面的作用不大。这是基于较长的时间跨度来考察的,认为林业并不是二氧化碳减排的最重要手段,工业减排是发展低碳经济的长久之计;但是从短时间尺度来考察,又由于CDM项目的实施,林业是目前中国碳减排的一个重要的不可或缺的手段。 2森林碳汇在发展低碳经济中发挥的作用巨大绝大部分的研究认为,林业是增加碳汇的主要手段。 谢高地认为,中国的国民经济体系和人类生活水平都是以大量化石能源消耗和大量二氧化碳排放为基础。虽然不同地区、不同行业单位GDP碳排放量有所差别,但都必须依赖碳排放以求发展。这种依赖是长期发展形成的,是不可避免的,我国现有的技术体系还没有突破性的进展,在这之前要突破这种高度依赖性非常困难,实行减排政策势必会影响现有经济体系的正常运行,降低人们的生活水平,也会产生相应的经济发展成本[8]。谢本山也认为,中国还处于城镇化和工业发展的阶段,需要大量的资金和先进的技术才能使这种以化石能源为主要能源的局面有所改变,而且需要很长的周期,目前的条件下,想要实现总体低碳仍然存在较大的困难。与工业减排相比,通过林业固碳,成本低、投资少、综合收益大,在经济上更具有可行性,在现实上也更具备选择性[9]。从碳循环的角度上讲,陶波,葛全胜,李克让,邵雪梅等认为,地球上主要有大气碳库、海洋碳库、陆地生态系统碳库和岩石圈碳库四大碳库,其中,在研究碳循环时,可以将岩石圈碳库当做静止不动的,主要原因是,尽管岩石圈碳库是最大的碳库,但碳在其中周转一次需要百万年以上,周转时间极长。海洋碳库的周转周期也比较长,平均为千年尺度,是除岩石碳库以外最大的碳库,因此二者对于大气碳库的影响都比较小。陆地生态系统碳库主要由植被和土壤两个分碳库组成,内部组成很复杂,是受人类活动影响最大的碳库[10]。从全球不同植被类型的碳蓄积情况来看,森林地区是陆地生态系统的碳蓄积的主要发生地。森林生态系统在碳循环过程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森林生态系统蓄积了陆地大概80%的碳,森林土地也贮藏了大概40%的碳,由此可见,林业是增加碳汇的主要手段。聂道平等在《全球碳循环与森林关系的研究》中指明,在自然状态下,森林通过光合作用吸收二氧化碳,固定于林木生物量中,同时以根生物量和枯落物碎屑形式补充土壤的碳量[11]。在同化二氧化碳的同时,通过林木呼吸和枯落物分解,又将二氧化碳排放到大气中,同时,由于木质部分也会在一定的时间后腐烂或被烧掉,因此,其中固定的碳最终也会以二氧化碳的形式回到大气中。所以,从很长的时间尺度(约100年)来看,森林对大气二氧化碳浓度变化的作用,其影响是很小的。但是由于单位森林面积中的碳储量很大,林下土壤中的碳储量更大,所以从短时间尺度来看,主要是由人类干扰产生的森林变化就有可能引起大气二氧化碳浓度大的波动。根据国家发改委2007年的估算,从1980—2005年,中国造林活动累计净吸收二氧化碳30.6亿t,森林管理累计净吸收二氧化碳16.2亿t。李育材研究表明,2004年中国森林净吸收二氧化碳约5亿t,相当于当年工业排放的二氧化碳量的8%。还有方精云等专家认为,在1981—2000年间,中国的陆地植被主要以森林为主体,森林碳汇大约抵消了中国同期工业二氧化碳排放量的14.6%~16.1%。由此可见,林业在吸收二氧化碳方面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3发展森林碳汇的难点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通过林业减排与增加碳汇是切实可行的,减少二氧化碳的排放量、增加大气中二氧化碳的排放空间是发展低碳经济关键所在。然而,森林碳汇在发展低碳经济中也受到相关规定的限制。在《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 》及《京都议定书》中,都有关于“清洁发展机制(CDM)”和碳贸易市场的叙述,其中明确规定开发森林碳汇项目及进行碳贸易须要符合以下规则:①在《京都议定书》中明确规定,开发森林碳汇的土地,必须是从项目基准年开始,过去五十年内没有森林,《京都议定书》也规定,如果是再造林项目,所用的土地必须是从1989年12月31日至项目开发那一年不是森林,但是在此之前可以有森林[12]。②进行交易的碳信用额必须是新产生的,不可以是现存的碳汇量。③自身可以完成减排指标的,不可以利用清洁发展机制;可以使用清洁发展机制的国家,与其合作的发展中国家的企业,也需要将符合规定的碳减排量申报,并获得联合国相关部门认可后,才能出售给发达国家的企业。④减少毁林和优化森林管理产生的森林碳汇并没有纳入清洁发展机制;另外,只有造林再造林项目产生的森林碳汇被纳入到清洁发展机制,森林碳汇项目的种类很单一,而且有关的申报、认证等程序非常复杂。通过以上分析,可以得出以下结论,林业对于发展低碳经济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尽管也受到很多方面的制约,但其未来的快速发展趋势是必然的。因此必须加强森林经营、提高森林质量,促进碳吸收和固碳;保护森林控制森林火灾和病虫害,减少林地的征占用,减少碳排放;大力发展经济林特别是木本粮油包括生物质能源林;使用木质林产品,延长其使用寿命,最大限度的固定二氧化碳;保护湿地和林地土壤,减少碳排放。 生态林业论文:对林业生态发展理念思考 摘要:提高我国林业生态项目建设质量和建设效益,对于又好又快地搞好我国林业建设具有重要意义。笔者结合多年的工作实践,结合我国林业生态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建设理念。 关键词:林业生态项目建设;实践;理念 1引言 近几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日益发展,国家对林业的投资逐年加大,林业工程项目推进将成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林业发展的主要形式,如何尽快转变观念、提高林业生态项目建设成效,以促进林业又好又快发展成为当前林业生态建设的紧迫问题。因此,做好国林业生态建设理念研究,为我国林业生态建设提出一套建设理念,对于迅速地、整体地提高我国林业生态建设质量,又好又快地搞好我国林业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2林业生态项目建设要多目标发展 发展是一项系统工程,它需要各个系统有序协调地发展,只有这样,才能保持发展的可持续性和稳定性。业项目要搞成以林业建设为载体的综合发展项目,不仅应该关注林业建设,还要注重农村社区经济、政治、文化和生态方面的综合发展及项目的可持续性,其建设目标应该具有多元化特征。项目不仅应该获得林业专业上的预期效果,如造多少林,覆盖率增加多少,更重要的是通过实施,推动项目地区农村社会和经济的发展。要注重培育农民自愿参与、自主管理、自我发展的观念和能力,激励农民通过学习和掌握新知识、新技能,严格执行项目合同,既顺利通过项目验收,取得项目劳务报酬和营林收入,改善生活状况,又能提高长期生存和发展的能力,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发展和跨越。 3引入参与式发展理念 参与式发展包括参与式研究,参与式推广培训和参与式发展操作。参与不是简单的参加。参与式发展要求农民及其他角色和群体能参与到项目实施的全部循环过程中去,如项目确立、可行性研究、项目设计、实施及项目监评等,只有这样才能使他们的需求得到考虑和满足。通过参与,使得参与者获得了在发展决策、发展计划和发展实施中的权力份额。 参与式发展的核心是赋权,而赋权的核心则是对参与和决策发展援助活动全过程的权力再分配,简言之,即增加社区中穷人与妇女在发展活动中的发言权和决策权。在项目中,要强调项目群体之间的交流与合作。除部门合作之外,要强调农民的参与。要明确农民是林业建设的受益群体和主体,是规划设计和实施的基本单元,也是林业建设的主要承担者。不仅要注重农民参与造林劳动,还要包含更广泛的农民参与的内涵,要包含“给予与获取”的双向过程。 要相信农民最知道森林对他们的价值,相信农民懂得造林和善于造林,相信农民能管好树木。要彻底改变目前林业项目设计中惯用的主管部门下达任务,设计部门承包设计,自上而下、设计人员说了算、农民被动参与的设计方法。要采用自下而上的参与式方法,从项目准备、执行计划的编制到项目施工管理,从整体到每一个过程都要有农民自下而上的参与,充分听取他们的意见,尊重他们的意愿,注重项目建设地区人们对项目的决策和选择,让他们尽可能地对社区林业做出自己的努力,使他们对项目的发展具有责任感,并对项目的成功做出一定的承诺。通过对资源的利用和控制来鼓励农民积极参与项目活动,让他们在实施过程中分享到利益,形成一种利益引导下的自愿参与过程。要加大对项目设计的资金和人力投入,学习国际上先进的设计方法,与国际接轨。 参与式研究的核心体现在:基于对农民生活、生产体系复杂性认同的基础上,倡导农民参与所要研究问题的发现、确认、研究和认证过程,其内容包括混农林业、新技术示范等。采用的方法包括小组讨论、问题发现、确认、研究和认证过程、农民的评价、农民的记录和观察等等。参与式推广与培训的核心体现在:强调双向的交流,以用户为导向和解决问题为导向的推广和培训。其思想基础是推广员并不是什么都知道,而农民并不是什么都不知道。采用的方法包括问题分析、研讨会、培训分性、直观展示、农民访问等。参与式发展实践的核心体现在:发展角色和群体充分参与发展过程的每一循环过程。其领域包括参与式农村评估和调查、参与式发展设计、参与式发展实施及管理、参与式监测评估等。参与式监测评估是提高农村发展项目成效的主要步骤。 4引入社区林业理念 社区林业,是指在农村社区中,以林业为对象,以农民为主体,能够有效引导当地社区群众参与林业的多种形式,群众承担一定的责任,并通过努力得到直接的利益。 要以农村社区为单元,打破传统林业中“就林论林”的狭隘性,重视人与森林的协调关系和农户的积极参与,并把林业纳入当地整个社会发展计划,从而寻求一种人类与森林的新型的合作伙伴关系社区林业的本质特征是由当地群众真正自主和直接参与造林和管理、经营森林资源,以实现林业发展目标。与自上而下的传统林业相区别,自主与参与是社区林业发展机制的核心和基本原则。自主性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即自我意识、自主决定和自主管理。 在项目建设中,所有外部的信息、技术及资金方面的支持都是外部干预,其只能对社区发展起到辅助的帮助性的作用,而要真正实现社区的可持续发展,必须把所有的外部干预变成农民内援的发展动力,即农民要充分认识和接受外部干预的选择,并把外部干预当成是自己的承诺,只有这样,才能增加农民对其社区发展的拥有感。内源发展是社区发展的动力,是自主发展,具有可持续性。如果没有源动力,在外源发展的影响下,农民也许会把项目建设看成是所有外来人的事,看成是与己无干的事,并且这种发展也不可能具有可持续性。 参与是社区林业活动的基础,贯穿于社区林业活动的始终,包括社区林业计划的实地调查、规划设计、树种选择、造林方式、管护、采伐、销售、分配方案等事项的决策 和对项目的评估,并享受利益的分配。社区林业发展机制特别强调林区或山区社区群众的自主与参与,主要原因在于他们常常被贫困所困扰,而他们又与林业密不可分,只有让他们在林业建设自主参与过程中获利,才能更好地实现保护与发展森林资源的整体战略目标,维护或恢复生态平衡。 5体现农民的利益分配 生态建设的确是功在千秋的伟业,但也必须要利在当代。我们不能要求那些尚未完全摆脱贫困的农民紧衣缩食来从事生态建设。过去和现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我们一直提倡“谁造谁有”,有林是有了绿色,有了生态效益,但有林不等于有财富,对老百姓来说,过去和现在的现实情况恰恰是有些地方有林不仅没有财富,而是带来贫穷。劳模石光银虽然有很多林,但却负债累累。关键是没有处理好农民和国家的利益关系。长期以来,在造林工程中,如果是在老百姓自己承包地上造林,具体情况是,老百姓自己花钱整地、造林,自己掏钱管护、管理,为社会 产生了生态效益,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国家和社会的需要,而他们自己却没有得到或很少得到经济效益,当林地能够产生经济效益时,还不能采伐,这样还要负债累累地继续看管、经营,虽然目前国家给他们每亩地补助了5元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但这点仍然不足以弥补他们的经济付出,不能很好地调动他们在幼林期林地经营的积极性,领到这点钱后,他们将承担着重点公益林营造、抚育、保护和管理的全部责任。生态建设的主体应该是国家,如果国家要老百姓承担这个责任,那么,就应该给与他们更大的优惠和补贴。 因此,必须尽快扭转这种局面,使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商品化,使资源的拥有者可以向他人输出生态系统服务,受益者将其所获得的利益与拥有者分享,从而实现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公平和公正,也为实现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为了持续利用生态资源,应该大力鼓励当地居民以经营生态系统服务为主要手段来发展经济,让农民能够从他们对生态和系统的保护和培育中获得经济收益,生态系统才能得到真正的保护与培育。通过建设生态系统服务基地,形成一个新的产业——生态业。届时,为了获得更多的经济效益,当地居民就必须更好地保护和培育生态系统。这样,生态和经济效益就可以统一起来,将调动起农民极大的积极性。 生态林业论文:分析生态林业理论角度下的林业会计核算 摘要:林业经营的指导思想从“木材利用”转变为“生态利用”已成为人们的共识,生态林业已成为我国林业发展的必然趋势。本文从生态林业所存在的问题及后果,提出了一些建议,以探析在生态林业理论指导下林业会计核算的理论意义及实践价值。 关键词:生态林业理论;林业会计核算;成本;意义与价值 生态林业是以生态学、经济学和生态经济学为基础,用系统工程理论优化林业生态经济系统,进行集约经营、立体开发、综合利用、以短养长,达到多层次、高效率物质、能量循环利用,并用控制理论调控其生态经济系统,持续稳定地、最大限度地发挥森林多种效能,实现永续利用,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统一的生态经济型林业。生态林业系统是一生态经济系统。它包括林业生态系统、经济系统和信息管理系统,三大系统是有机地优化组合,以发挥生态林业系统最大整体效能,实现生态、经济、社会3种效益的统一。生态林业是一门新学科,也是一门边缘学科,是在多学科交叉渗透基础上产生和发展的。根据生态林业的概念及特点,可把生态学、经济学、系统工程、控制论等方面的理论作为生态林业的理论基础。 1 现阶段林业会计核算现状、存在的问题及所造成的后果 1.1 林业会计核算对象不完善,不能满足林业发展的需要 现行林业会计没有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纳入会计核算体系,导致了林业企业忽视了林业的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从而导致森林资源的日益枯竭,生态破坏和环境恶化的日益严重。首先,森林资源消耗的价值没有计入木材成本,被摒弃于经济循环之外,却用循环外的育林基金进行森林资源再生产的残缺补偿。其次,传统林业会计计量体系中的收益部分只计量在市场上可以进行交换的货币收益,而林业生产经营活动所引起的生态、社会效益部分,无论是在“投入”还是在“产出”方面均未得到反映,导致林业生产经营的个别收益与社会收益不一致。最后,传统林业会计计量体系中的成本部分只包含经济成本,不包含林业经济活动对环境资源、环境质量的消耗,造成某些林业生产者单位的个别成本与社会成本不一致。 1.2 用循环外的育林基金进行森林资源再生产的残缺补偿 森林资源消耗的价值没有计成木材成本,被摒弃于经济循环之外,却用循环外的育林基金进行森林资源再生产的残缺补偿。目前森林资源再生产的资金循环一方面采取森林培育成本从销售收入中收回,另一方面对因时间因素导致不足的部分以简化的办法按一定比例从销售收入中提取育林基金(或林价),以维持林业的简单再生产,而目前对于育林基金的提取来自于各林业单位的销售收入,但在使用时却采用统筹安排的方式,集中由地方财政安排使用。育林基金是维持林业简单再生产资金,却在提取后由财政统一安排使用的办法无形中导致林业经营单位无法维护简单再生产,也就无法实现资本保全。 1.3 林业生产经营的个别收益与社会收益不一致 现行林业会计计量体系中的收益部分只计量在市场上可以进行交换的货币收益,而林业生产经营活动所引起的生态、社会效益部分,无论是在“投入”还是在“产出”方面均未得到很好反映,导致林业生产经营的个别收益与社会收益不一致。 1.4 没有统一的林业会计制度 林业经营单位现行的一套会计核算制度,是分别按照企业会计制度、事业会计制度和基建会计制度分别设计的,分别适用于不同经济业务,强调专款专用,分别设置账户,分别归集费用和计算成本,分别编制会计报表,从而使林业经营单位需分为基本业务、天保经费和公益林项目等3个方面独立核算,分别形成不同的会计要素、会计科目、会计账户和报表体系,造成一个会计主体、多种会计核算方法并存的局面。由于没有统一的林业会计制度,森工企业之间核算的差异性较大,表现为会计科目名称不一致,会计处理方法不一致,会计报表口径不一致,造成会计政策、会计方法和会计报告体系在不同林业企业之间不统一、不可比。 综上所述林业会计核算在生产实践中所存在的严重问题,造成了严重后果:第一,消耗的森林资源价值不计入木材成本,一方面由于资源无价使得木材和其他林产品成本虚低,利润虚增;另一方面用于弥补森林资源消耗的客观性成本补偿却要向国家寻求财政扶助得以解决。一端是国家财政收入的虚假增长,另一端是森林资源的持续减少。这实质上是混淆了作为补偿的物质消耗与新创造价值之间的关系,它导致了林业部门收益分配领域的紊乱,也导致了国家在宏观价格、财政、税收政策上的失误。第二,森林生态、社会效益不作为收益,环境资源、环境质量的消耗不计成本。一方面林业生产者(单位)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必然只着眼于木材利用为中心的物质财富的生产,而忽视作为人类生存和发展所依赖的生态环境和环境自然力的更广泛生产,从而导致生态破坏和环境恶化的日益严重;另一方面林业生产者(单位)必然对经济效益低而生态社会效益高的营林生产活动以及对林业生产经营活动所带来的社会负效益问题无意顾及,随着森林资源的日益枯竭,一系列环境生态灾害的出现,导致社会一环境系统的不协调运转,并最终导致林业经济效益下降,危及林业自身的生存和发展。 2 从生态林业理论角度,完善林业会计核算体系的几个建议1 健全林业会计核算内容 建议林业会计应增加的核算内容包括:森林资源资产核算(含对林地资产、林木资产、林区野生动植物资产等的核算)、环境成本(含对环境支出成本、自然资源消耗成本、环境破坏成本等的核算)、环境收益(含对育林收入、环保奖励、环保损害补偿收入等的核算)、环境利润等。2 将森林资源从宏观上划分为两大类:商品林和公益林 这2类森林具有各自不同的特点,在会计核算上应根据林资源的不同特点分别核算。商品林主要为社会提供木材和其他林产品,其产品可以通过市场交换实现其价值。商品林在采伐前同样具有生态、社会功能价值,根据“生态利用”原则,商品林经营单位必须在确保森林生态系统稳定的状态下持续地供给木材等林产品,因为在世界林业发展史上和现实中,因商品林经营不当造成的生态性灾难并不鲜见。这样对商品林的会计核算除了计量其产品货币 收益、经济成本外,还应将森林资源消耗的价值计入木材产品成本,同时计量森林资源的生态、社会功能价值,而其生态环境成本集中表现在环境破坏的损失上。公益林是一项非盈利性的社会公益事业,具有典型的外部性,其产品属于社会公共商品,并且产品以无形的生态、社会功能服务于社会。因此,生态公益林的价值不可能通过市场交换来实现,而必须通过政府行为来实现。新修改的《森林法》第八条第二款规定“国家设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用于提供生态效益的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的森林资源、林木的营造、抚育、保护和管理……”。因此对生态公益林在会计核算上重点要求反映其生态、社会功能价值,同时计量经营单位对生态环境的发展、维护成本,为其进行生态、社会功能价值补偿提供依据。3对传统林业会计核算体系进一步完善,弥补传统林业会计核算的缺陷 传统林业会计核算计量收益时,只计量在市场上可以进行交换的货币收益,但是对于林业生产经营活动所产生的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并没有得到反映,对林业的外部经济性不予以考虑。4以林业生态为首要林业会计核算目标 由于林业生态效益远远高于经济效益,更加凸显林业会计核算需要从生态理论角度考虑。而林业发展要实现生态、经济、社会效益的3者统一和协调,就要以生态保护为首要目标,因为只有林业生态是健康的,提供净化空气、净化水质、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持水土不流失等方面功能,才能保障林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如果林业生态不健康,处于资源枯竭状况,那么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无从谈起,因此对于林业生态方面的开支都应该计入林业会计核算。 当前,我国正处在由传统林业向现代林业转变的时期。以生态林业理论为指导,从生态林业理论角度来完善林业会计核算体系是充分考虑到生产实际情况和需要,也是避免传统林业会计核算体系的弊端,抑或是对传统林业会计核算体系的弥补。通过逐步完善我国林业会计核算体系,以充分发挥生态、经济、社会效益。 生态林业论文:分析林业产业发展与林业生态建设的关系 1 生态建设关乎到林业的发展速率 在九八年的时候,我国发生了特大的洪灾害,那时候很多的田地和民居被毁坏,其破坏非常的严重.我国大部分的省市都受到了这次灾害的影响,不论是人身伤亡亦或是经济损失都是非常严重的。在新的时代开始之后,我们又面对着扬沙等等的一些恶劣气候,导致一些机场不得已而停运,交通受到严重的影响,它的频率是非常高度,同时干扰区域也非常宽。而在零八年的时候,广大的南方区域经历了百年难遇的雪灾,此时我们不禁想到,气候的变化给我们的生活带来的影响是多么的严重。 透过洪灾我们可以知道的是植被破坏.透过沙尘现象我们能得知的是沙漠化.气候变化背后是气候变暖,极端天气增加和自然灾害的频发。事实上,中国的生态危机远不止此,当前全世界普遍存在的沙漠化、水土流失、干旱缺水、洪涝灾害、物种灭绝、温室效应加剧等六大生态危机,每一样都与森林的植被破坏息息相关。新中国成立后的近半个世纪的时间里,由于国家经济建设的需要,以木材生产为主一直是中国林业的首要任务。中国林业的状况产出多于投入,中国生态的状况破坏大于治理,总体形势十分严峻。 (1)资源根基较弱。具体的体现在人均的资源总数非常少,而且品质较差,平均每公顷林分蓄积量仅是世界平均水平的85%左右;分布不均,我国森林资源主要分布在东部沿海工区和东北地区,西部森林资源极度匮乏;经营水平低,人工林经营水平不高,树种单一,林木过量采伐现象依然存在。(2)人口、经济调整增长带来对森林资源的高需求,森林资源与社会需求之间的仍相当尖锐,带来森林资源的巨大消耗。(3)林业本投入长期不足。(4)林业行业各项改革滞后于其他行业,管理体制、运营机制不顺,影响社会资源向林业行业集中,制约了林业生态建设的发展。(5)他的我国主要林区90%为山区,森林生态区位重要的地区是我国经济发展相对滞后的地区,生态建设和经济发展问题还没有完全协调好。中国林业尚处在较低层次的发展阶段,森林资源增长缓慢与社会对林业日益增长的多种需求之间的矛盾成为现阶段林业的主要矛盾,生态需求成为社会对林业的主要需求,生态建设成为林业建设的首要任务。 2 发展林业产业必须正确处理与林业生态建设的关系 随着社会发展,规定任何的进步都要在资源可以承受的区间之中开展。同时,要在可持续的前提之下,带动社会的高度进步。 在林业发展的过程中,始终伴随着如何认识和协调两者关系的问题。而且,随着人们对森林功能多样性认识的深化和对森林不同效益的追求,对林业产业和林业生态建设之间关系的认识也在不断完善。生态和产业是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相互促进,互动发展的对立统一的辩证关系。 2.1 关于产业和生态间的有机关联 产业和生态间是一种矛盾的关联,此类矛盾现象的存在关键是因为人在开展生产活动的时候,不一样的利益方向和每个个体的利益不一样而导致的。 2.2 两者间的带动作用 在开展林业活动的时候,两者间不仅仅存在上述的矛盾联系,同时最为关键的是一种互相促进的联系。此类联系具体的体现在如下的一些层次之中。它们都是将森林当成是发展的背景的.对于生态创建来讲,它的关键活动是将植被复原,提升总数,提升林业的品质,切实的体现出它的生态意义。如果离开林业的话就不能够体现它的本质意义。对于产业的进步来讲,它是将林业的资源当成是背景的,假如不存在这些资源的话,就无从谈起产业了。此时就更加的不能发展了,它们是一种互相依靠的关联。 该项生态创建工作是林业化的前提,它们彼此间的关联是由林业的功效以及意义和所处的位置来明确的,森林是当前地表之中生态体系中构造最为繁琐,功效最为全面的体系,森林的主体植被是木本植物,森林植被及其覆被下的其他生物和各种环境因子共同形成森林群落。森林是木材及其林副产品等工业原料的基地,是动物的栖息场所,是一个巨大的生物多样性的“基因库”,是一个巨大的“绿色水库”,在净化空气、防治污染、调节气候等方面,有“环境卫士”之称,是天然的“过滤器”,森林对人类的生存和发展有着无法估量的作用。林业产业发展,说到底是在认识森林生态系统及其内在的运动规律,借助一定的技术手段,改善和利用森林资源,把森林潜在的生产力转化为现实的生产力结构实/!/行最佳组合。 3 结束语 综上所述,生态建设已经成为了林业产业之中极其重要的一部分,并且这两者保持着辩证统一的关系,如果依据生态经济学的原理来进行发展,那么从本质上来说,这两者之间的相互关系结果便是生态经济学中所涉及到的生态经济效益。尤其是在现代化的林业社会化生产中,如果说能够把将林业自身的发展与生态建筑这两个方面结合,那么就能够切实有效的提升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也就是达到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之间的统一,促使这两者能够充分结合,互相补足。不仅最大限度的保障了我国林业产业的发展,还使得林业发展的经济效益能够得到提升。 生态林业论文:探讨林业生态构建融资方式 1引言 林业生态工程建设对环境的正向影响作用毋庸置疑,正如美国湿地协会的一项着名指标指出,农田周围要按14:1的比例配置湿地,即每14hm农田应该配备lhm。湿地。这一指标被美国在内的不少国家视为规划农田时不可缺少的标准。美国湿地协会前主席威廉?米奇指出,由于湿地具有强大的生态服务价值,特别是削减污染,因此在农田周围配置湿地绝对是必要的。对中国而言,运用林业生态建设来改善环境成为一种新方向。如2007年爆发的太湖蓝藻污染,其主要成因是水源的富营养化,其主要原因是工业点源和农村面源的污染,其中工业点源污染是污水的排放;农业面源污染来自化肥、农药等。现在主要治理的方法是将太湖周围的养殖业向后方转移,以此来减少污水流向太湖。但无论采取何种方法,配套治理资金是必不可少的。比如太湖蓝藻污染治理的方面,从2005年开始,-国家一期总投资额已达l10亿元左右,现进行的二期治理预算投资约为l000亿元。有日本专家经过两年调查认为太湖水质要在10年内恢复到2O世纪80年代水平,至少要投入约合2251.5亿元人民币。现阶段国家主要采取财政拨款实施资金投入,在该方式下,巨大的融资压力及风险全部由国家承担。金融的本质是资金融通,在平衡风险与收益两元素之下,对不同时期现金流的一种重组,从而达成跨期配置。开辟新形式、多渠道、低成本的筹资方式,如何为林业生态工程建设提供稳定资金来源,成为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2林业生态工程建设基本融资方式 2.1财政拨款 国家的财政拨款一般都是对资助项目的无偿补助,无需偿还。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林业生态工程建设资金大多数来自于国家财政预算资金和预算外资金。但随着国家财政体制改革的深化,财政支出的比例有了调整,大部分进入了基础设施的建设中。并且,林业生态工程建设属于社会公益事业,主要发挥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因此能够用于林业生态工程建设的政府财政投入的经费很少,远远不能满足林业生态工程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需要。如果中央或地方政府通过发行专项国债的形式进行融资的话,由于项目是无偿资助的,在没有盈利来源的情况之下,加大了政府的财政压力,同时无法将融资的风险合理转化出去。 2.2银行贷款 银行贷款是目前中国所有融资方式中最普遍、最重要、所占比重最大的,包括商业银行一般性贷款,政策性银行优惠贷款及其他国外金融组织贷款。在这种融资方式之下,可筹集的资金额度较大;融资的还款期限较为灵活,可长可短;同时融资的成本也相对较低。但其缺点也很明显,无论是哪家银行贷款,其借款用途受到严格的限制;由于林业生态工程建设一般周期都比较长并且收益缓慢,因此银行贷款的期限要求以及收益要求可能很难与之相匹配;一些其他国外金融组织的贷款的相应手续十分繁杂。比如世界银行的贷款,江苏省利用世界银行贷款的治污项目——安镇污水处理厂,总投资2.5亿元左右。由于当时世界银行贷款利率只有2%,并且还款期限为15年,因此早在2001年该厂便向世界银行申请贷款,但世界银行贷款审批相当严格,他们前后用了两年的时间对该厂进行了项目可行性、环境影响、移民影响等各方面的评估,直到2004年双方才得以最终签约。虽然利用世行的低息贷款是很划算的事情,但从环境保护角度看,政府减轻了资金压力却推迟了治污项目投入运营的时间。 3林业生态工程建设创新性融资方式 3.1PFI融资 3.1.1PFI融资概况 PrivateFinanceInitiative(PFI)融资,即私人率先融资。它利用私人或者私有机构的资金、人员、技术和管理优势进行公共项目的投资、开发建设与经营传统上专属于政府部门的公共服务项目,政府对私人部门提供的产品和服务进行购买,也可以合营的方式或者以授予私营部门收费特权的形式出现。在PFI政策下,投资者在与政府签订长期服务合同后(一般为20~3O年),自行融资、建设并运营该项目设施,提供服务,收取合理费用,从而获得回报;如英国的地铁系统以及医疗系统;英法海底隧道等。 3.1.2PFI融资分析 在PFI模式下,投资者一般要求政府保证其最低收益,一旦在特许期内无法达到该标准,政府应给予特别补偿。这种融资方式的优点一是项目完全由中标单位负责建设和运营管理,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政府没有融资压力;二是项目财务状况不合并到政府财政报表中,对政府报表并无影响。缺点是政府完全失去管理权,具有较高的管理难度,不利于统一管理,并且该方式理论上是所有融资方式中成本最高的(前期投标的成本等),特别是合同到期之前私人部门的突击砍伐可能会造成生态破坏。 3.2CDM融资 3.2.1CDM融资概况 CDM融资设立的目的就是为了缓解发达国家为了承诺京都议定书中的减排指标,给国内经济发展所带来的压力以及给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援助、技术转让、帮助发展中国家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而设立的。发展中国家缺少经济发展所需的资金和先进技术,经济发展常常以牺牲环境为代价,而通过CDM机制,发展中国家可从发达国家获得资金和先进的技术,同时通过减少温室气体排放,降低经济发展对环境带来的不利影响]。根据项目规模,CDM项目可分为常规CDM项目和小规模CDM项目。小规模CDM项目是指预期的人为净温室气体清除每年低于8O00tCO,并且由所在国确定的低收入社区或个人开发或实施的CDM造林或再造林(A/RCDM)项目活动。通过实施造林再造林碳汇项目功能的市场化,可以实现森林生态效益价值补偿资金链的持续发展。比如中国广西林业碳汇项目,该项目在广西苍梧县和环江县展开,从2006年开始,营造4000hm人T林。在未来15年内世界银行生物碳基金以一定价格购买其中60万tC O。碳信用。项目有助于吸收大气中的CO,还将促进当地农民增收、植被恢136复、水源改善、生态保护、增加就业等多重效益。 3.2.2CDM融资分析 这种融资方式从源头上解决了林业生态工程建设这种高持续性、发展性、规模性产业融资难的问题。通过碳汇功能的市场化,将获得的收益投入到林业的再生产中,生产数量更多、质量更高的林分和生物量(李怒云,2007)l2j。但是,碳汇的价值只是林木综合价值的一部分,仅仅希望通过碳汇这单一方面补偿林业生态工程建设中的林木培育、生产和经营的所有成本是不现实的[3“j。 4建议与对策 (1)以CDM为基本融资形式合理补充其他方式。CDM项目融资可以看作是最适合林业生态]二程建设资金融通的需求的一种形式,但是受限于碳汇项目每年8000tCO排放限制的要求,项目难以达到规模性,其只适合一般小型项目,因此合理的补充其他融资形式,有效的结合各种融资方式的优势、剔除其劣势是今后工作的关键。 (2)开拓新的融资形式。结合林业生态工程建设的特点,努力拓展新的融资形式目前显得尤为重要。我国可以借鉴国外发达国家的一些做法,如资产担保证券(ABS)融资方式,征地拆迁费入股等。传统的林业生态工程建设融资方式无法完全满足现阶段林业生态工程建设资金融通的全部需求。因此,结合我国林业生态工程建设的特点,为林业这种高持续性、发展性、规模性的产业开辟一条新的融资之路显得尤为重要。目前利用CDM项目进行融资具有现实可行性与可操作性;但是碳汇的价值只是林木综合价值的一部分,仅仅希望通过碳汇这单一方面补偿林业生态工程建设中的林木培育、生产和经营的所有成本是不现实的。今后还可以借鉴国外发达国家的一些做法,如资产担保证券(ABS)融资方式,征地拆迁费人股等,为林业生态.[程建设引入更多有效融资渠道。可以预见,随着融资途径的逐步打开,林业生态工程建设将取得更加长足的进步。 生态林业论文:生态林业的可持续发展长效体制 近年来随着科学技术与管理手段的发展,生态林业概念已经引入到我国的林业建设中,其可持续发展策略的实施能够降低社会运行的环境成本,对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起到了非常积极的促进作用,所以我们有必要对其进行认真的研究,以此来推动我国林业生态环境与经济效益的可持续发展。本文从生态林业的内容与本质出发,论述了生态林业可持续发展的主要途径,并详细的分析了生态林业可持续发展的具体措施。 1生态林业的内容和本质 生态林业主要是指以生态学原理和经济学原则为指导,利用系统的规律和方法来发挥林业资源的永久性使用,其以提高生产力,加深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为目标,注重林业发展总体效益的最大化。生态林业本质就是林业生态与经济效益的协调发展,同时利用林业的经营管理模式来扭转以生产方式为主导的林业经济,实现林业生态效益的可持续发展,发挥林业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和谐发展。生态林业的内容主要分为以下几点:首先,生态林业要具有持久性,从绿化的角度出发,生态林业的发展应该保障长期的可持续性;其次,根据我国现有的林业状况抓好重点林业工程,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林业良性发展,林业经济稳步回升;再次,加强森林培育面积,提升林业经济的总体价值,目前我国正逐年减少林业的消耗量,在减少的同时还需要发展林业生产,消灭森林资源的赤字,巩固林业资源的基础;最后,做好林业发展的总体规划,以区域性生态发展为基础,抓好林业资源的保护工作。 2生态林业可持续发展的主要途径 2.1加强生态理论教育 森林是生态系统维持的重要组成部分,不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林业建设都是社会文明和发展的重要标志。植树造林是林业发展的根本,也是改善生态环境,创造林业经济的基础,所以我们有必要加强生态林业的理论教育,从主观认识和思想上强化林业生态理论。现阶段,我国对生态林业的认识还存在着一定的不足,这需要人们加深对生态林业的了解,增强林业建设和保护意识的培养,以此推动生态林业的发展。在实际工作开展时,我们可以利用森林旅游、湿地公园、森林夏令营等方式进行生态理论的教育,改变人们对林业建设的认识,以大自然的方式对人们进行生态林业的宣传,帮助人们了解林业发展的重要性,提高人们对林业发展的关注度。 2.2搞好林业资源管理 林业资源管理是生态林业建设和发展的重要因素,要想实现有效的管理就需要完善《森林法》,强化林业资源保护的相关政策,使林业资源的管理和发展得到有效的法律保护,促进生态林业管理走入正常的轨道。同时加大林业管理规范的制订,避免因人为破坏给林资源带来损失。同时做好林业资源环境建设,通过国家的政策扶持、科学系统的管理、投入资金的倾向性,全面系统的做好生态林业建设,时下工作要以国务院下发的《全国造林绿化规划纲要》为基础,提高生态林业建设的管理水平,监督生态林业建设的科学化管理。 2.3林业生态的战略发展 生态林业的发展与建设要从战略的角度出发,不仅要满足于当代人们的需要,更要满足于后代对生态环境的需求。林业开采无度,滥砍滥伐现象严重,如果不进行控制必将影响到人们今后的生活,从战略发展的眼光来看,其是保障人们生活的基础。所以生态林业要运用生态学的原理和战略发展的策略来增加林业资源的再生能力,通过新技术和新方法来改变以往的林业建设。林业建设具有特殊性,因树木的成长周期过长,砍伐无度会造成水土流失、气候变化、生态失衡,充分考虑到以上因素,林业建设应从战略的角度出发,以林业投资政策、林业税利政策、科技教育政策为基础,进行科学系统的发展。 3生态林业可持续发展的具体措施 3.1保护好现有林业资源 林业资源是非常保贵的自然资源,要想保护好现有的林业资源,需要认真的做好采伐量的控制,采伐中严禁对幼林和未批准的成林进行砍伐,同时控制好区域性林业资源,以某县为例,其年采伐量严格的控制在总生长量的25%以下,这极大的提高了林业资源的保护。林业采伐时还要禁止对生态林的砍伐,因生态林是不可再生资源,其对周围的生态环境有着非常重要的影响,所以要严禁砍伐,对于封育制度执行要严格,实行全封、轮封相结合的方法,确保现有林业资源的保护。 3.2改造低产林 林业单位的情况不同,其发展策略也不尽相同,在有的一些林业县,其低产林较多,改造过程中不能武断,一定要从地方的环境特点和经济情况出发,根据实际情况改造低产林。在低产林的改造过程中,要因地适宜的实行“抚育、改造、利用、造林”四项原则,切实做好计划经营,尽可能避免皆伐炼山的情况发生,同时不以全垦造林为目标,要以砍灌、留乔、局部整地植树、留保留带的方法进行改造,对经济价值高的香料林、经济林、果木林进行大量种植,以发挥更大的生态经济效益。 3.3增进荒山绿化的速度 荒山绿化工程是林业建设的一部分,其可以加快树木成林的速度,对树木的生长和环境的影响也起到了非常积极的作用,所以要加快荒山绿化的速度。一般主要通过四种途径来完成:首先,以国营林场为依托,进行规模化经营;其次,以股份制进行经营;再次,荒山绿化的联合经营;最后,动员社会力量兴办林业,通过政府扶持加快荒山的绿化,充分调动群众造林的积极性。 3.4搞好平原绿化工作 平原绿化工作是林业发展的新课题,因平原比较适宜耕种或城镇建设,所以很多平原的绿化工作没有做好,有的市县绿化覆盖率还不足5%,这极大的影响到了人们的生活环境。同时,平原绿化效果不好的地方,其防护林带也没有建立,造成自然灾害的频繁发生,例如:沙尘暴,水灾等。所以我们要迅速的改变平原地区绿化的落后状况,从建设生态林业的需要出发,把所有的空隙荒地、荒滩、闲地、洼地、路边、渠旁、宅旁等全部栽上树,使森林覆盖率得到上升,确保生态环境的良性发展。平原林业的建设目标主要包括三点:首先是建成多形式的路、渠、田旁的林块、林网相结合的农田防护林;其次是建设起高矮配合、乔灌配合的多层次、多排列的江堤防风防浪林;三是发展平原农户经营的“庭院林业”,这样就组合成一个综合的平原防护林体系。 生态林业论文:谈以林业生态建设为契机实现林业跨越式发展 【摘要】 为了加快林业发展,进一步明确林业发展思路,适应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实际,必须加快生态建设,实现林业跨越式发展。本文通过对当前我国林业发展现状的分析,阐述了新时期林业发展的几点看法。 【关键词】 林业 生态 建设 发展 1.树立正确的观念 1.1 树立以人为本的发展观 发展林业要立足于增加资源、改善生态,满足全社会在物质、文化、生理、心理、交往等方面对林业的需要。同时在林业发展中注意解决包括农民在内的生产经营者的收人问题和合法权益,增加广大林业干部职工的收入,改善生产生活条件,特别是解决贫困林场、森工企业和自然保护区贫困职工的脱贫以及基本设施建设问题,要让林业建设的主要依靠力量也步入小康社会建设的行列。 1.2 树立不侵害后代人的生存发展权的道德观 当代人不能为了自己的发展,过度使用资源,造成资源枯竭,环境破坏,使后代人失去生存发展的基础。当代人在利用现有森林资源的同时,既要保护现有森林资源,又要不断发展新的森林资源,为后代人留下生存和发展的资源以及良好的生态系统。 1.3 树立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价值观纵观人类历史,人与自然的关系经历了一个由原始和谐,进入农业文明和工业文明时期。人类征服自然,对自然资源无节制地索取,对环境的破坏,如果任其扩大和加剧,将必然导致人类文明本身的衰落甚至人类自身的毁灭。为了人类的生存发展,必须抛弃人与自然的冲突模式而走向融合,去探寻人与自然和谐的可持续发展之路。在林业发展上,无论是造林、培育和采伐,都应当尊重自然规律。适地适树恢复森林植被,也是减少劳民伤财,求真务实的具体体现,这应当作为林业建设最起码的评价指标来实施。推进以木材生产为主向以生态建设为主的转变,实现由以采伐天然林为主向以采伐人工林为主的转变 林业不仅要满足社会对林产品的多样化需求,更要满足改善生态状况、保障国土生态安全的需要,生态需求已成为社会对林业的第一需求。我国林业正处在一个重要的变革和转折期,正经历着由以木材生产为主向以生态建设为主的历史性转变。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必须实现由以木材生产为主向以生态建设为主的转变,走可持续发展道路。要推进这一战略的实施,在战略步骤上,应根据不同地区的生态需要和森林功能,划分生态功能区,采取不同的措施培育和保护不同功能的森林资源。在生产组织和技术措施上,应调整生产技术规程,使森林植被建设由注重取材的经营行为向森林生态系统经营转变,建设以森林植被为主体的国土生态安全体系,提高生态建设的质量;同时根据生物多样性森林的多种功能利用实际,加大科技研究和成果推广,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让经营者能够便利快捷地得到他们的技术指导,新技术开发研究能够引领林业发展各领域新的技术潮流;在生产关系上,应调整管理体制、投资经营政策等,明确新时期政府和市场在林业建设上不同的责任和义务,真正建立起与市场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政府财政支持体系和市场调控体系,形成适应新时期林业生产力发展的新型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发展模式。 要加大人工林培育,实现由以采伐天然林为主向以采伐人工林为主转变的战略目标。采取强制性措施保护天然林资源。对我国森林利用结构和发展模式进行重大调整,加大人工林培育,逐步实现由采伐利用人工林替代采伐利用天然林,解决木材供需平衡矛盾,真正保护好天然林。充分利用我国经济结构调整、木材及林产品市场潜力大、农村富余劳力多、山地面积大、社会资金充裕的有利时机,通过政府宏观调控,结合市场选择,按照不同所有制经济承担的不同职能实施分类经营,鼓励私人部门发展高投入、高收获的工业原料林及其它林产品,用较少的局部的林地换取全局的生态效益。 3.用市场经济的手段,建立生态建设的机制 要培育生态服务市场,推动生态效益货币化、资本化。生产或消费对自然资源和环境的消耗,应当计入成本,予以折旧。产品和服务的价格中应当包括环境成本,环境成本包括资源开采和获取的成本,环境损坏和恢复的成本,以及当代人占用后代人资源的“用户成本”。 要发展高效益的木材加工业,以加工业发展拉动森林培育,增加“经济人”的利益驱动。应以科学合理的采伐利用引导造林、营林业的发展。森林发达的国家往往是林业加工业发达的国家,如芬兰、瑞典、加拿大等。实践证明,造林和管护不与人们的经济利益追求相一致,消极的保护和被动的建设,往往是低效益甚至是负效应的。 4.要加强宏观调控,坚持政府的财政金融支持,强化依法组织管理 从建设投入上看,林业发展不仅需要国家和各级政府的投资,也需要企业、单位、其它投资主体和广大人民群众踊跃参与投资投劳,具有广泛的社会性;从建设工程管理和行为主体上看,需要中央和地方各级计划、财政、农业、水利、林业、国土、环保、司法、行政执法部门以及广大人民的通力合作和参与;从建设收益上看,生态的改善事关整个国家综合实力的增强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触及社会各界和全体公民每个人的切身利益。由于生态建设不仅是社会公益性基础工程,而且正是宏大的系统工程,具有投入高、规模大、周期长等特点,在投资上具有很大的外部性,投资者的投资行为使他人收益却不会因此得到补偿,社会收益或成本大大高于行为者的个体收益或成本,正面的外部性总是削弱私有部 门的投资热情,需要代表全体人民利益的政府进行干预,经济的外部性才可能被内在化。因此,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生态建设的公共物品属性、经济外部性和社会性,决定了需要政府加大宏观调控和依法组织管理,以合理配置各种资源,保障生态建设。 政府应把以林业建设为重点的生态建设,纳入政府组织生产公共物品的范畴,将生态建设和林业行政管理以及执法经费纳入各级政府公共财政预算。对规模造林的大户以及带动营林业发展的制浆造纸业、人造板加工业、竹藤加工业等龙头企业,不分所有制,不分地区,不分内外商,加大政府贴息货款扶持,延长贷款期,扶持工业用材林的发展。 要进一步强化依法治理。我国人口多,经济欠发达地区面积大,人为破坏资源的因素多,生态建设任务重,难度大,没有强有力的政府行政机构采取行政的、经济的、法律的手段,难以组织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共同参与。因此,国家应当按照市场经济发展规律和生态建设的客观要求,建立政府主导、政策引导、宏观调控、市场运作的机制,调动全体公民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运作机制。政府在生态建设中应当发挥重要的作用,以加快生态建设。转换国有森工企业经营体制,发挥国有林在生态建设中的主体作用。 生态林业论文:谈林业生态建设现况及做法 1今后林业生态建设的发展目标 今后一个时期我县生态环境建设将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用科学发展观统领生态建设全局,积极开展频阳大地园林化建设,着力推进交通沿线、河流两岸、城镇村庄和旅游景区周围等区域绿化,实现城市森林化、城镇园林化、村庄林荫化、渠路林带化、农田林网化、河流湿地生态景观化、出入境口优美化、荒山荒坡荒沟全面绿化,加快改善城乡面貌,全力打造绿色文明、生态宜居新富平。应从以下几方面着手,加快建设美丽富平:(1)着力抓好北山南部台塬两片绿化带建设。根据富平地势地貌和立地条件类型,建设北部山区直观坡面生态林带、南塬景观林带,开展生态脆弱区生态治理,形成南北两条绿色屏障。(2)抓好以温泉河、石川河等河流为主的河道景观防护林,突出重点,全面治理,打造河道防护林带和城区休闲绿地。(3)积极贯彻国家关于城镇化建设的政策,大力开展园林城镇、绿化示范村、重点出入境口、水库周围建设。同时抓好骨干道路为主的平原农田林网建设,形成点、片、网、带一体化的城乡绿化格局。(4)着力抓好柿子、苹果、核桃等林果产业发展,打造规模大、标准高、产品强的拳头产品。拓宽销售渠道,努力增加农民收入,实现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双赢。 2改进林业生态建设的措施 为实现绿色文明、生态宜居的美丽富平这一宏伟目标,在具体工作中应继续做好以下几点: 2.1强化宣传,提高全民植绿护绿意识 生态环境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靠一个部门根本无法完成。应提高全民绿化意识和参与方能从根本上实现。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生态建设,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拿出专项经费并列入财政预算。各职能部门相互协作,调动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绿化委员会组织形式多样的义务植树活动;宣传部门要组织新闻媒体开展生态建设的宣传报道;教育部门从教学入手在中小学校开展生态建设教育活动;各职能部门将生态建设作为项目建设的首要任务安排实施;人大、政协要经常开展督促、检查、评议活动。 2.2加大生态建设资金的筹措力度 继续把林业重点工程建设作为带动整个生态建设的火车头,努力保持林业项目建设快速发展的良好势头。重点工程是争取国家投资的载体,继续着力抓好林业重点工程建设,完善配套措施,争取优惠政策,推进工程深入实施。同时,抓住时机,做好工作,适时启动新的工程,为生态发展注入新的动力。城建、水利、环保、农业、农发、移民等部门也要努力争取生态建设项目,进入国家、省重点工程计划,做到有位置、有投入。同时加强机制创新,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投入生态建设。 2.3坚持把产业发展置于重要位置 只有建立起发达的产业体系,才能更好地支持、保障生态建设的发展,巩固生态建设成果。要通过加大柿子、核桃、花椒、苹果等产业基地建设,扩大基地规模,引进先进的加工龙头企业和技术,延长产业链,增加产品附加值,提高果农收益,改善县域经济。这样既可以发挥经济效益,也能改善生态环境,更能为生态建设提供支持,满足了社会和人们的生态公益和精神文化需求。 生态林业论文:对生态林业发展的研究 林业是生态建设的主体,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点所在。进入21世纪之后,林业经营模式发生了报本性的变化,从过去单一、粗放的经营管理向精准、系统的模式转变,因此提出了“精准林业”的概念,即指尽町能的应用现代高新技术对有关林业生产、经营管理、战略决策过程中的自然、经济和社会信息进行收集、存贮、传递、处理,分析和利用,建立包括林业数据库、森林资源管理信息系统、森林资源核算信息系统、地理信息系统、决策支持系统、专家系统、模拟模型系统、计算机网络、遥感系统、全球定位系统和远程通讯等一体化、智能化、数字化的现代林业技术体系,而这一切都必须依赖于信息技术。 1.林业新技术术的应用 信息技术足—门多学科交叉综合的技术,计算机技术、通信技术和多媒体技术、网络技术互相渗透、互相作用、互相融合,将形成以智能多媒体信息服务为特征的时空大规模信息网,是以电子计算机和现代通信为主要手段实现信息的获取、加工、传递和利用等功能的技术总和。 信息技术功能概括起来有四个方面:①信息识别:包括文字识别、语音识别和图形识别等。通常是采用—种叫做“模式识别”的方法。②信息传递:实现信息快速、可靠、安全的转移。③信息处理与再生:在对信息进行处理的基础上,还可形成一些新的更深层次的决策信息,这称为信息的“再生”。信息的处理与再生都要依赖于现代电子计算机的超凡功能。④信息施用:是信息过程的最后环节。 2.数字林业的发展 2.1林业信息技术 随着DBMS的发展和完善.以属性数据管理为主的森林资源管理系统盛行时.这类系统采用数据库技术进行组织、存储、处理和分析,提高了数据处理的质量和速度,推动了森林经营管理水平的提高,同时也不难发现,这种单纯分析属性数据的方法,缺乏对资源空间分布特征的综合分析,因此利用它形成的决策信息,有明显的局限性。目前,林业信息化有了全面的扩展,形成厂以3S技术为支撑,采用Rs监测与地面调查技术相结合的双重分层抽样遥感监测体系。 2.2数字林业的发展 进入2l世纪,“数字林业”建设进展顺利,林业信息系统已覆盖全国,基于“3S”技术的森林资源、造林绿化和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防沙治沙等林业重点工程建设的现代化林业管理理体系正在逐步建立。林业楼案数字化工程已完成,国家林业局政府网站建设进一步完善,内容不断丰富。信息量来源不断增加,并与新华社、国家图书馆等70多家网站建立了链接,林业信息化建设达到前所未有的高度。 3.现代林业管理模式 3.1网络技术的引进 根据林业政务信息化“十一五”工作的核心内容,林业政务信息化建设围绕国家“三网一库”建设的要求,利用网络技术搭建了技术先进、运行稳定、功能相对齐全的网络平台,建设厂国家林业局门户网站、办公业务网、办公业务资源网和各类管理信息系统及专业数据库。提出了林业信息库建设方案,实现人员、树种和野生动植物数据收集、存旷、传递、处理、分析、利用、,基本完成厂无纸化办公。 3.2粗放到精准的管理模式 围绕“精准林业”,各级林业部门在二类调查中利用遥感、航片、卫片、无人机、地面近景摄影、二维激光扫描,电子角规、GPS定位等技术进行数据的精确获取.通过CIS进行属性数据和空间数据的管理,完成森林资源楼案管理和林业专题图的制作;在森林火灾的预测预防上通过GIS的空间分析功能,实现火点位置查询和林火蔓延模拟,并计算最佳扑火路线和扑火时间,科学合理的制定扑救方案;在造林地块和造林方式上利用CIS将坡度图、坡向图、上壤图、高程分带图和森林区划图进行叠加作为立地分析的复合因子图,进行适地适树的分析,使林业由粗放经营转入精准经营。 3.3森林资源管理的优化 在发达省份的林业部门已经将GIS技术、ES技术、DSS技术、空间数据挖掘技术结合,依据森林资源管理理的基础信息,建立了造林专家知识库、决策支持模型库,在数字化图上实现造林决策、获取造林规划图,并对林分和单木的区域生长量进行预测和模拟,实现森林资源管理的优化和规划。 4.林业发展中的问题 4.1信息技术应用不够广泛 林业信息基础设施和信息系统投资巨大,但目前林业信息化开发、应用不够,造成资源的极大浪费。如遥感、地理信息系统、全球定位系统、专家系统、决策支持系统、森林资源核算系统在森林资源管理中的应用才起步,目前只限于利用计算机进行林业数据采集、处理、属性数据管理及各类专题图制作等研究,对于进行空间数据分析和从这些数据中进行挖掘,宏观快速提供森林资源信息,优化森林资源管理上没有形成规模。因此应该对这些信息资源进行整合,合理建设适合我国林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网络体系,实现资源充分共享。 4.2信息技术发展不均衡 目前,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材料技术等高新技术正加速渗透和武装林、特别是“5S”(遥感、地理信息系统、全球定位系统、专家系统和决策支持系统)技术已成为科技兴林的重要手段。卫星遥感、红外监测、飞机化学灭火等高新技术使森林预测、监测、控制、病虫火害防治、荒漠化防治、濒危野生动植物保护等过去无法用常规技术或手段解决的问题,现在由于RS和GIS的介入开始变得相对容易。但在森林经营和管理中的应用范围和水平,完善森林生态系统 定位监测网络,提高森林灾害发生的预测预报率,实现森林培育和管理中的减灾增效,探索建立森林养分和肥料信息系统,完善林木育种软件及丰产栽培模型,适度发展“精细林业”,精准森林资源核算的应用上还处于初级阶段,没有普及应用。因此国家林业局应宏观调控并加快国家林业局网络工程建设,建立并完善各类林业专业库、各类森林资源管理信息、决策支持系统设,促进林业经营管理和决策的科学化。 4.3高新技术人才缺乏 林业信息化对人才的要求很高,不但要有专门的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RS技术、GIS技术,还要对林业知识有所掌握,日前我国特别是基层林业单位,从事林业信息研究、网络管理,3S技术的专业性人才奇缺。因此应该加大林业高等教育和高职教育,培养更多的林业高新技术人才。 生态林业论文:林业生态工程建设中所存在的问题和对策分析 摘要:伴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近年来我国林业生态工程获得了较大的发展,但是在林业生态工程的建设过程中,仍然存在着很多需要解决的问题。本文结合实践,探讨了林业生态工程建设中所存在的问题,并给出了相应的解决策略,以期能够更好地促进新时期林业生态工程的健康发展。 关键词:林业生态工程;对策分析;气候变化;植树造林 林业生态工程是关系到我国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大工程,是保障人类生存和发展的根本大计。目前,林业生态工程建设已经成为我国社会各界所关注的热点问题。伴随着社会的不断向前发展,人们对于自身所居住的环境要求越来越高,加上近年来全国很多城市所出现的雾霾天气,使得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植树造林和保护环境的重要性。我国林业生态工程经过多年的发展,获得了显著的进步,三北防护林等一大批重点的生态工程推进极大的改变了人们的生活环境,森林覆盖率也得到了很大提升。但林业生态工程建设中仍然存在着不少的问题,本文结合实践,就林业生态工程建设中所存在的问题开展了分析,并有针对性的提出了一些应对的策略。 1 目前我国林业生态工程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1 生态环境的意识比较薄弱 受传统思想的影响和长期以来人们对于林业的认识上的偏差,一些群众仅仅看到林业所具备的一般的经济效益,而忽视了林业本身所应该具备的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在短期利益的驱动下,过度开采森林,使得我国本来就很少的森林资源越来越少,加剧了生态环境的恶化。 1.2 人均森林资源不足 目前,通过植树造林和植被保护,我国的森林总面积有所增加,但是,从森林资源的总量来看,我国森林资源仍然存在着总量不够和人均森林资源不足的情况。一些政府部门和林业生态部门对于林业生态工程的建设缺乏长期性的思想准备,没有能够将林业生态建设贯彻到工作中去,使得林业生态工程的建设比较缓慢;还有一些地方存在着对森林建设成果保护不严的情况。这些情况的存在都会影响到我国林业生态工程的顺利建设。 1.3 林业生态工程的质量偏低 目前,一些地区在短期内退耕还林的面积比较大,而且退耕的速度比较快,中间产生了不少问题。如,由于良种的生产供应不足,导致劣质的树苗被大量的栽种,加大了造林的成本,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造林的质量。很多地区在造林过程中仍然存在着散乱作业的方式,使得施工的质量很难得到有效的保障。这使林业生态工程建设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很难发挥,并影响了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 2 针对我国目前林业生态工程建设的对策分析 2.1 坚持可持续发展 在林业生态工程建设和发展过程中要正确认识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在发展的过程中树立起生态经济的思想。同时,还要积极搞好宣传,让全社会都能够认识和了解可持续发展的理念,提升全社会对于林业生态工程建设重要性的认知。在林业生态工程建设的过程中还要充分认识到工作的长期性和艰巨性,坚持统筹规划,进行有步骤有重点的工作落实,这样才能够逐步取得实效。 2.2 提升造林的质量 造林工作要提前做一些规划,使工作变得具体和可操作,从而更好地指导林业生产。在造林生产的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规划设计组织施工,确保各项工作可以落到实处。要注意规范造林的技术,完善各项造林的机制,以此来提升造林的质量。要充分调动群众植树造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注意对已经造好的树林进行必要的保护工作,健全各项保护和管理工作,做好必要的资源培育和资源的保护工作,严格森林的采伐管理工作,这样才能够确保青山绿水常在。 2.3 加大林业生态工程建设的资金投入 林业生态项目工程建设的主体是国家,国家要通过必要的财政政策增加对于林业生态工程的投资力度,要将林业生态工程的建设投资纳入到各级政府的财政预算之中,并给予优先的安排,以此来保障林业生态工程建设的顺利推进。动员各种社会力量,完善林业生态工程建设的基金制度,实行统筹安排和分级管理,并逐渐增加资金的规模,促进林业生态工程建设的健康发展。在加大资金投入的过程中还要注重对于资金的管理工作,建立科学的资金管理模式,健全对于工程建设资金的强制审计制度,以此来提升对于资金管理的质量。注重对林业科学基础 的研究,应用现代生物技术和信息技术作为主导、广泛应用高新技术和各种研究成果,大幅度提升林业科技的总体水平,保障林业生态工程的科技含量。 3 小结 伴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林业生态工程在社会经济建设中所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大。改革开放之后我国不断加大林业生态建设的力度,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是同时也应该看到,林业生态工程建设中还存在生态工程质量偏低情况,在这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林业生态工程在新时期的健康发展。本文主要结合实践提出了相应的对策,以期能够更好的促进林业生态工程的建设。 作者简介:杨丽(1979-),女,山西省长治市壶关县人,山西省长治市壶关县林业局,本科。 生态林业论文:林业生态保护和建设在生态环保型经济框架中的作用和发展思路 摘 要:生态环保型经济能够实现地区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工作的有效结合,很好地体现了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思想,是现阶段各地区实现经济发展的有效途径。林业生态是生态环保型经济框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良好的林业生态保护和建设对于生态环保型经济框架的有效构建具有重要意义。本文通过案例分析的形式,论述林业生态保护和建设在生态环保型经济框架中的作用,并提出正确的发展思路。 关键词:林业生态保护;建设;生态环保型经济框架;发展思路 在生态环境日益恶化的时代背景下,各地区在发展经济的同时也应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构建生态环保型经济框架。森林是林业经济的重要载体,林业是生态保护建设的重要内容,开展林业生态保护和建设工作时,应树立正确的发展思路,并据此采取有效的发展策略,使林业生态保护和建设在生态环保型经济框架中更好地发挥效用,从而促进地区经济水平的大幅提升。 1 案例分析 选取洞口县的林业生态建设工作,对其展开案例分析。本林区总面积为3600hm2,建筑面积为1200m2。在林业生态建设工程中,生态林建设面积为3600hm2。在生态林中引入各种兼具生态效用和经济价值的植物,包括食用菌类、中草药等多种作物,并在此基础上建立大型鱼类养殖基地和生态型加工厂。该项林业生态建设工程于2012年7月完工并投入使用,分析这一地区的经济水平和生态效益水平。至2013年7月,本地区的人均gdp水平增幅为14.63%,由于林业生态工程而带来的经济增长占整个经济增长量的43%;森林覆盖率也从53.75%上升至57.03%,空气质量也有显著提高。林业生态工程对于本地经济水平的增长和生态效益的提高,均表现出明显的促进作用,为洞口县生态经济水平的提高作出了极大贡献。由此可见,林业生态保护和建设对于生态环保型经济框架的构建,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2 林业生态保护和建设对生态环保型经济框架的作用分析 2.1 是生态环保型经济框架的生态保障 林业生态保护和建设工作的顺利实施,可在当地形成良好的森林生态系统。森林生态系统的形成,不仅能有效改善该地区的空气质量和小气候环境,还能很好地保护当地的生物多样性,使该地的生态环境得到有效改善。上述案例中,在林业生态工程建设后,本地区的水土流失现象得到明显改善,气候条件更加宜人,当地居民的生活环境得到大幅改善。同时,森林生态系统的防风固沙、涵养水源等功能,能为农业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保障,有效改善田间小气候,使气候条件更好地服务于农业发展。这一事实表明,林业生态保护和建设能够为生态环保型经济框架的顺利构建提供生态保障。 2.2 是生态环保型经济框架的资源供体 林业生态保护所形成的森林生态系统具有巨大的经济潜力,是生态环保型经济框架的重要经济来源。森林生态系统中的木材资源、多种生态经济作物、动物养殖基地等资源,共同构成生态环保型经济框架的重要资源基础。木材资源在我国的各项生产事业中应用广泛,在铁路建设、交通事业等产业的发展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林业工程的有效建设不仅能为该地区地方经济的发展提供强有力支撑,还能为国民经济的建设提供木材来源。在上述林业生态工程案例中,林业工程中的植物资源和动物资源均具有充足储备。林业生态工程中的多种高经济效益植物和动物资源,不仅能大幅提升当地的农林经济收益,还能充分发挥生态效益,真正形成生态环保型经济。此外,政府还可以在林业生态工程的基础上发展生态旅游,充分挖掘林业生态建设工程的经济潜力,使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得到更有效提升。 2.3 是生态环保型经济框架的环境基础 林业生态保护和建设能够有效改善当地的空气质量和发展环境。绿化面积的不断增多,能够促进植物更好地发挥其净化空气、调节气候、降噪吸尘等多方面功能,从而实现社会效益的整体提升。上述案例的分析结果表明,随着林业生态工程的有效运行,本地区空气中的颗粒物含量、氮氧化物水平均表现出明显的下降趋势,空气质量得到明显改善。与此同时,绿化面积的增多,也对这一地区的整体环境规划起到积极作用,使该地区呈现出良好的环境风貌。优质的生态环境是生态环保型经济框架的重要组成部分,而林业生态保护和建设工作的顺利实施,能促进优质生态环境的形成,进而为生态环保型经济 架的顺利构建提供有利的环境基础。 3 林业生态保护和建设的发展思路 3.1 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 可持续发展战略是林业生态保护和建设工作顺利开展的中心指导思想,也是实现生态环保型经济的重要保障。因此,在林业生态保护和建设的发展思路中,应始终秉承可持续发展的发展理念,将环境保护建设与经济发展建设相结合,使2者相互促进,进一步提高当地的整体经济效益。该地区在林业生态保护和建设过程中,可逐步扩大生态环境建设的范围,为生态环保型经济框架的构建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进而建立起优质的林业资源管理保护体系,真正实现环境、经济、资源及社会多方面相互协调的可持续发展。 3.2 实现产品分类经营 当地政府在利用林业产品实现经济效益增长时,可将林业产品按照一定原则划分为不同类别,例如可按照经营目的的不同,将林业划分为公益林和商品林。在产品经营过程中,可根据不同产品的特点和市场现状,采取不同的经营方式,并根据前期的经营结果规划不同产品的种植面积,使林业产品更好地满足市场需求,从而实现林业生态保护和建设经济效益的提高。另外,在产品分类经营的基础上,可实现林业生态体系和林业经济体系的有机结合,使2个林业体系相互促进,优势互补,在提高林业经济效益的同时,实现林业生态效益的有效提升。 3.3 引入先进科学技术 林业生态保护和建设不仅需要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还应引进先进的科学技术,提高林业生态保护和建设工作的工作效率。为此,要从林木良种选育入手,通过科学造林、科学营林、野生动植物保护来增强森林的生态能力,实现森林最佳的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政府应鼓励工作人员将先进科技应用到林业生态保护和建设工作中,逐步提高科技技术在林业经济效益增长过程中的地位,使先进的科学技术更好地服务于林业工程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的整体提升。 3.4 加强林业工程管理 良好的管理机制在林业生态保护和建设工作中,具有事半功倍的作用。地方政府在进行林业生态保护和建设时,应做好有关环境保护法律的落实工作,例如《环境保护法》、《森林法》等。有关工作人员应以相关法律为立足点,结合当地林业发展现状,建立科学有效的林业生态保护体系,做好林业生态工程的管理工作,使林业生态保护与建设在生态环保型经济框架中的效用得到更好体现。只有这样才能进一步提高林业生态保护和建设的工作效率,为生态环保型经济框架的构建工作提供便利。 4 结束语 综上所述,构建生态环保型经济框架是各地区实现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同步提升的有效途径。有关部门应积极做好林业生态保护和建设工作,使林业生态工程在生态环保型经济框架中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并按照湖南林业发展新思路做好林业生态保护和建设工作,全面推进“健康森林”建设,打造出天蓝、地绿、水净、宜居的绿色城市,进一步促进生态环保型经济框架的形成,从而实现当地社会效益的整体提升。 生态林业论文:论森林病虫害防治在林业生态环境建设中的作用分析 摘 要:森林病虫害是林业生态环境的主力破坏者,如何防治病虫害是建设好林业生态环境的必做功课。本文主要介绍森林病虫害防治与林业生产各环节的关系,分析了森林病虫害的防治对提高树木成活率、植被的覆盖率、改善林业生态环境、促进经济发展的积极作用,希望能够使大家更深刻的认识到森林病虫害防治的作用。 关键词:森林病虫害;林业生态;持续发展 前言 当今经济社会环境越来越复杂,不稳定因素越来越多,气候趋暖且变化无常,导致水灾、旱灾、火灾频发。作为林业灾害中的大灾——病虫害,同样具有很大的破坏性,且在灾害治理过程中具有他本身的特性。近些年来,我国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维护和修复林业生态环境,可是在防治病虫灾害方面远少于防范水、火、旱灾类政策。当今社会所强调的可持续发展、科学发展观等都与林业生态环境建设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做好森林病虫害防治,是国民经济和社会(林业)可持续发展中的必做功课。 1 森林病虫害防治与森林状态的好坏对林业生态环境的影响 森林的完好对水源的涵养和调节径流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洪水泛滥的原因就是土地上没有植被,致使土壤中不能储存水分,没有植被根系作为固定泥土的筋络,泥土就很容易被水流冲走。植被不但可以保护泥土还能减慢水流速度,进一步减少水土流失。同时,在下雨的过程中,雨滴直接冲打地面,如果有植被阻挡,就会减少水的流失。 据不完全测算,我国森林年水源涵养量为3473亿吨,相当于现有水库总量的75%,每年水源涵养价值达2500多亿元。中国雨季和旱季降水量十分悬殊,因此有明显的枯水期和丰水期,森林覆盖率增大后,可截留水的下渗和蒸发,增加地下径流,使河川在枯水期也不断有补给水源。 森林和植被改善环境后,环境状况越好,植被的覆盖率越高,植被的多样性越明显,植被的多样性与动物的多样性也是相辅相成的。多样性的动物,尤其是以害虫为食的有益动物有了一个赖以生存的环境,病虫害也会减少,直至平衡。因此,林业生态环境状况越佳,动植物的多样性越合理、平衡、稳定,病虫害防治工作也越好开展,甚至不用开展,靠现有的平衡自我调节都能够达到一个理想的效果。 2 病虫害对森林的危害 森林病虫害是我国森林的主要灾害之一。全国现有森林病虫种类8000多种,其中对森林造成严重危害的有200多种。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重视和各级政府的领导下,通过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广大防治工作者的共同努力,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在一些地方由于对森林病虫害的严重性认识不足,工作不到位,措施不得力,我国森林病虫害的发生率仍然很高,危害十分严重。目前,松材线虫病等危险性病虫害在一些省(自治区、直辖市)呈扩大蔓延趋势,杨树蛀干害虫在"三北"地区危害猖獗,突发性害虫相继在一些地区暴发成灾,松毛虫等历史性害虫发生面积居高不下,森林鼠害也在不少地区毁灭了大量的新植林和幼林,已直接影响到我国林业的健康发展。不仅会给国家造成了重大的经济损失,也会给社会经济和生态环境带来了严重影响。 但如今林业生态环境多被人类乱砍滥伐、大面积毁坏、大范围圈地建房破坏,大量植物濒临灭绝,更不用说什么平衡和稳定了。因此,森林病虫害防治就要求我们造林营林,且重在预防和保持,使森林和植被能够尽量恢复到损坏以前的状态。方法就是:在适宜种树的地方种植营造混交林,保持树种的多样性,杜绝带有危险性病虫害的种苗造林。而植树造林后的管护工作更为重要,三分造、七分管,封山育林,必须开采使用的要有计划的采伐和更新,加强乱砍滥伐的监管与考核,使整个林业生态环境趋于平衡、稳定。 3 病虫害防治 海口林场近年来的森林病虫害主要有松尺蠖、松毛虫、华山松木蠹象等。 管理措施:对森林病虫害采取分级管理分级控制的措施,场下属4个林区为监测站,林区所属护林点和面山护林员为直接观测点,观测点覆盖全场范围,能及时发现病虫害并组织防治。 防治措施:对森林病虫害主要采用机械防治和人工清理的方法;在造林方面选用良种基地和当地优良林分的种子育苗;对出圃苗木进行严格的病虫害检疫;大力发展针阔混交林加强病虫害监测与预防;加强其他区域的病虫害防治,以防传播蔓延。 4 森林病虫害防治与生活、生态环境建设的相互促进作用 森林病虫也影响着人们的生活环境。在榆兰叶甲幼虫等发生和攻击植被时,或蝗虫等的迁徙过程中,它们聚集在树干,啃光树叶,满地满树都是,容易造成骇人听闻的景观,让人们产生恐慌,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人们的正常生活、休息。当然这比植被损坏造成的损失要小,但这些影响也不容小觑,影响人们生活的同时,破坏当地环境风貌,尤其是风景名胜区的形象和经济收入。而森林病虫害防治后,人们可以投入更多的精力和财力进行病虫害防治和造林营林。 5 结语 病虫害不同于其他林业灾害。它的发生受诸多因素的影响,涉及面较,专业性也较强,关系到林业发展的大局,在巩固造林营林成果、维持动植物的多样性和平衡性的至关重要的作用、在确保人们生活的稳定和经济的发展以及促进社会可持续发展等方面也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所以,要不断开拓创新,攻坚克难,寻找更为合理和高效的方法抓好森林病虫害防治和林业生态环境稳定、持续发展。 生态林业论文:我国林业企业生态文化建设探讨 摘 要:在阐述企业生态文化内涵的基础上,指出了企业生态文化建设对林业企业发展的作用: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增强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实现生态效益。提出了林业企业生态文化建设的策略:提升林业企业管理者的生态文化素养;强化企业的生态管理制度;加强生态宣传与员工的生态教育;公布企业的环保信息;争取生态环境标志,发表生态宣言。 关键词:林业企业;生态文化;文化建设 1 企业生态文化的内涵 生态文化是人们根据对生态关系的需要,最优化的解决人与自然的关系等问题所反映出的思想、观念、意识的总和,是一种新型的现代管理理论。企业生态文化,就是企业将生态理念融入企业文化,使之成为自己经营的指导思想,贯穿到企业经营的各个方面,其目的是实现人、企业、生态、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包括生态意识、价值观、行为规范、道德风尚、规章制度、精神面貌等,其中处于核心地位的是生态价值观。它是一种新型的企业文化,是现代管理思想的发展和创新,是企业生态价值观、企业战略、企业目标、经营哲学、精神追求、道德准则以及行为规范等内容的综合体,是对企业文化的时代补充,也是企业文化对生态文化的积极回应。 企业生态文化首先要求企业树立企业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相互协调的价值观,清醒地认识到自身与环境之间的相互关系,认识到自己在环境问题上应负的社会责任。要求企业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精神层次上,要使环境伦理、生态意识成为企业精神的重要方面,引导企业生产经营的价值导向,其实质,就是要为企业营造出浓郁的生态氛围,使生态理念以潜移默化的形式作用于企业员工的心灵,转化为员工的自觉行动,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在经济效益方面,既要考虑经济增长的内在成本和近期利益,也要考虑经济增长的外在成本和长期利益;在生态环境方面,要彻底改变发展经济与保护环境相对立的错误观点,牢固树立企业、社会和生态环境协调发展的观念,自觉设立自身的生态环境政策和目标,及时公开环境信息,关注社会生态效益,积极支持社会环保活动;在资源开发和利用上,既要重视当代人的利益,也要兼顾后代人的幸福,通过开发新技术和新资源,实现资源利用率的不断提高和稀缺资源的替代补充,同时限制不可再生资源的消耗,将可再生资源的消耗数量维持在其循环再生速度之内,并对可再生资源进行培育和保护,确保资源再生的可持续性和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其次要求企业向生态企业发展。生态企业是超越经济利益的具有生命特性的组织,像一个生物有机体,不断地与生态环境发生着能量、信息和物质交换,并且始终参与生态系统的自然循环,与自然界、人类社会有着高度的相容性。它在组织内涵、目标体系、成长战略等方面与经济型企业大相径庭,始终追求企业成长、生态环境和人类社会的协调统一,既考虑自身的持续成长,又重视生态环境和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所以,生态企业不仅具有生存发展的基础,而且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它不但拥有了企业的今天,而且还抓住了企业的明天,与整个生态系统融为一体,形成了良性的生态循环。 2 企业生态文化建设对林业企业发展的作用 随着我国环境问题的日益严峻以及林木可采资源的减少,林业企业加强生态文化建设变得越来越迫切。以可持续发展作为指导思想的企业生态文化整合了传统企业文化的优点和长处,并在此基础上融入了生态系统的新思想,代表和体现了善待自然、保持人和自然之间的生态平衡的新的思想和文化,是一种符合社会发展趋势的的企业文化,具有强大的功能和价值。加强林业企业生态文化建设,对林业企业树立良好的环保形象,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和生命力,实现林业企业可持续发展具有特别重大的意义。 2.1 有利于提高林业企业的经济效益 优秀的企业文化作为企业的精神财富,具有一种特殊的力量,能够发挥重要的经济作用,对企业物质财富的增长起着极大的促进作用。企业生态文化主要是通过以下几个方面来提高林业企业的经济效益:①能够引导林业企业顺应时代要求,尊重市场经济规律和生态规律,避免受到经济规律和生态要求的惩罚;②在生态文化指导下,林业企业生产出的生态产品拥有更高的质量,能更好地满足顾客的需求,更能吸引顾客,而且拥有强烈环保意识的消费者愿意为绿色产品付出更高的成本;③可使林业企业获得政府和各种社会组织的支持,得到各种有形或无形的优惠政策,从而使企业获益;④有助于林业企业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长期得到消费者和社会各界的信赖和支持,从而提高企业的增值力,创造高于一般水平的经济利润;⑤能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他们的聪明才智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提高劳动效率,最终给林业企业带来较高的经济效益;⑥能够促使林业企业采用新的生产经营方式和科学管理方法,为林业企业提高经济效益创造良好条件。 2.2 有利于林业企业创建企业品牌,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随着全社会对环境问题的日益关注,人们越来越注重企业的生产和经营行为,关注企业是在破坏环境还是在为环境保护作贡献。如果林业企业能够将保护生态环境作为自己的文化理念,长期、持续地在生产经营过程的各个方面注重保护生态环境,实施iso14000标准并通过认证,就能满足消费者和全体社会公众的这种需求,从而使企业受到消费者和公众的尊重、信任与支持,使自己的产品和服务很快被消费者接受,而且还可以使企业树立对环境负责的良好形象,促进其与消费者、政府和社会其他各方面的良好关系,提高企业知名度,实现企业更大更长远的利益。 2.3 有利于增强林业企业的国际竞争力 当前,许多国家,特别是西方国家正纷纷采用更加隐蔽的环境管制措施,设置种种绿色贸易壁垒来抵制外国商品的进口,这无形中给中国林业企业带来了更多的困难。这是因为,相对来说,西方国家的环境保护意识较强,各种环境标准的制订和实施比较完善。而我国由于长期以来忽视生态产业的发展,盲目开发出口产品,放松对产品生态标准的监督检查工作,因而没有形成绿色管理体系,致使许多产品不符合国际生态标准。企业生态文化则要求林业企业采用生态化生产方式,生产符合国际生态标准的产品,从而有利于林业企业产品顺利进入国际市场,并具有较强的国际竞争力。 2.4 有利于促进生态效益的实现 生态效益是企业组织为兼顾生态及环境的保护,通过与环境相关的管理创新而获得的提高经营绩效和竞争优势的效益。生态文化建设要求林业企业改善生产工艺,转变经营模式,尽力减少资源消耗和废物排放,提高产品的附加价值,使林木资源的价值都得到充分体现和利用。这样不但能够减少企业的运营成本,使消费者得到更为实惠和优质的服务,而且有助于最大限度地降低林业企业行为对生态环境的不良影响,改善社会公众的生活环境。 3 林业企业生态文化建设的策略 林业企业生态文化的建设目标是让企业全体员工能够把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生态意识贯穿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全过程,做到在提高经济效益中保护生态环境,努力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协调统一,坚定不移地走可持续发展道路。建设林业企业生态文化,是一项创造性管理活动,林业企业可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进行: 3.1 提升林业企业管理者的生态文化素养 企业生态文化作为一种现代组织文化,在其形成与发展过程中,管理者生态文化素质的高低决定他们在经济发展和社会生活中对待生态环境的态度。因此,企业生态文化建设是否能够获得成功,关键取决于企业管理者对企业生态文化是否能够积极倡导、着力培育和身体力行。所以,林业企业生态文化建设,企业管理层必须树立生态价值观,加强生态哲学学习,掌握生态学方法论,将生态意识和生态价值观贯彻到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并以可持续发展理论为指导,认清企业发展与社会发展相互依存的关系,摒弃长期以来的粗放式经营模式,提高科技含量,减少资源损耗,自觉地将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意识与思想反映在各项决策之中,努力实现经济增长、资源开发、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 3.2 营造良好的企业生态文化氛围 为了营造企业生态文化氛围,林业企业应注意厂区周围及内部环境的绿化,并按照生态文化的要求设计厂区内部空间布局;应充分而有效地管理和运用企业文化网络的积极作用;要结合林业企业的实际情况开展一系列丰富多彩和形式多样的有意义活动,如“生态在我心”演讲比赛、“我为环保献一计”征文活动、生态技能大比拼以及以生态文化为主题的报告会、读书会、经验交流会、知识竞赛等一系列活动,营造一种浓郁的企业生态文化氛围,使得企业广大员工对建设企业生态文化有一种认同感和使命感,能时时考虑环保,事事想着生态。 3.3 加强生态宣传与员工的生态教育 林业企业建设生态文化,必须重视保护生态环境的宣传活动,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和有影响的公关活动,将企业在保护生态环境方面的行动方案和已经取得的环保业绩公布于众,向社会企业的生态化思想、生态化生产方式和产品以及保护生态环境的公益广告,使社会公众更多更好地了解企业以及企业倡导的生态文化,从而提高企业的知名度,扩大企业及其所倡导的生态文化的社会影响力,树立良好的、新的生态企业的社会形象。同时,还要加强对广大员工进行iso14000系列标准和指标体系、环保知识产业政策、环保法规和科学发展观等方面的培训与教育,采取物质激励、目标激励、反馈激励、强化激励、成就激励等激励方式,着力强化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的生态观念和环保意识、彻底转变过去那种先污染后治理的陈旧观念,牢固树立“环保、生态、效益”和可持续发展的价值观念,促使广大员工朝着企业生态文化要求的方向发展。 3.4 强化林业企业的生态管理制度 企业的生态管理制度是企业生态文化建设的有力支持,是企业实施生态管理的保证,也是调节企业内部人际关系的基本准则。同时,也是规范企业行为、保证生态企业之间契约条款得以履行的基本制度。生态管理制度的制定与落实过程,也是企业生态文化形成的过程。因此,林业企业必须高度重视生态管理制度的建立与完善,并以此激励广大员工和各级管理者为保护生态环境,实现企业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协调统一作出较大贡献。为此,首先应设置生态职位,如在企业最高管理层即董事会中设置专职生态董事负责处理生态事务,按照国际标准化组织iso14001标准的要求设立环境管理者代表;其次应积极加入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并取得认证。这样林业企业就可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得到社会认可,增强企业竞争力。 3.5 公布林业企业的环保信息 环保信息公开化是林业企业重视生态环境保护的诚信表现,既有利于企业树立良好的环保形象,也有利于企业加快生态文化建设的进程。林业企业定期向社会公布环保信息,不仅便于社会公众的监督与批评,也会极大地鼓舞企业广大员工建设生态文化的士气。而且,社会各界反馈回来的意见和建议等信息,又是加快企业生态文化建设的重要依据。环保信息公开化的一种重要形式是定期编制与发表企业的环境报告书。这样既有助于增强企业员工的生态意识和社会责任感,也有助于证明企业与自然、社会的相容性,同时也鞭策企业管理者高度重视企业生态文化建设,以求得与生态环境、人类社会的长期共存和持续发展。 3.6 发表生态宣言 生态宣言是林业企业向全世界发出的对社会、环境承担环保责任和义务的声明,是建设企业生态文化的冲锋号,是实现企业、社会、环境协调发展的倡议书,是向社会各界进一步承诺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林业企业若主动地将企业生态文化建设方案公布于众,发表生态宣言,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必将增强企业全体员工的自豪感和主人翁精神,激励他们为建设企业生态文化努力工作。 生态林业论文:林业生态建设中文书档案管理的种类和途径 摘要林业建设是生态科学和可持续发展的统一体,加强文书档案管理工作有利于这一统一体的发展。分析文书档案管理对林业生态建设的意义,介绍林业档案管理工作的种类,提出加强其文书档案管理的基本途径,以为林业生态建设的发展提供参考。 关键词林业;生态建设;文书档案管理;意义;种类;途径 1文书档案管理对林业生态建设的意义 加强文书档案管理,有利于国家法规和方针政策在林业部门和基层林场的贯彻执行,增强国家法规和政策的权威性;有利于上级党政机关对林场工作的直接领导和具体指导,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避免基层林场盲目蛮干;有利于林业机关单位及林场同其他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沟通与联系,不至于在林业工作及其他工作中顾此失彼;有利于林区干部职工学习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与时俱进,促进林区安全和谐;有利于真实记录林业生态建设和发展情况,为各项林业工作和活动保存依据和凭证。 2林业文书档案管理工作的种类 2.1国有林场森林资源档案管理工作 国有林场承担着国家天然林保护、三北防护林建设和生态公益林建设等重大项目的建设任务,文书档案管理工作成效直接影响和制约着林场的建设和发展。森林资源档案是森林资源管理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它记录了整个森林资源消长变化的全过程,把准确数据反映到簿、表、卡、册、图上[1]。为进一步加强森林资源档案管理工作,有效地发挥森林资源档案在林地权属中的重要作用,要不断提高森林经营水平,保证森林资源档案管理的科学性。 2.2林权改革档案管理工作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正在各地全面推进,为确保改革成果,提高改革质量,国家林业局、国家档案局近日出台《关于加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档案工作的意见》,就林改档案管理工作作出进一步部署。意见指出,档案管理是林改过程中一项极其重要的基础工作,完整、准确、系统的林权改革档案是林改工作的客观反映和重要的历史见证,是巩固改革成果、维护林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及稳定完善农村林地承包关系的重要保证[2]。意见要求各级林业部门认真抓好本机关、本单位的林改档案管理,建立档案工作领导负责制和档案管理人员责任制,并指导所属单位做好林改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保管和利用等方面工作,县级林业主管部门要特别做好林权登记发证档案管理工作;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林改档案工作的监督和指导。意见提出,林改档案管理要与改革工作同步进行、协调开展,促进改革工作和档案工作的同步进展,确保林改全过程档案资料的完整、准确与系统。各级林业和档案部门要加强对林改档案工作的检查指导,把档案管理工作纳入林改成果检查验收项目中,确保档案工作健康有序地进行。意见还就林改档案的归档范围、保管期限、分类方法、收集整理、保管移交、利用服务等内容提出了具体要求。 2.3退耕还林档案管理工作 退耕还林工程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群众参与度高、费用巨大的生态工程,档案管理工作非常重要。要牢固树立“无档则乱”的档案管理意识,把规范建档工作与工程建设同步进行,切实为工程顺利实施提供可靠依据。完善档案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每个乡确定专职档案管理员1名,负责退耕还林资料的收集、按照工程实施流程,编制退耕还林档案全宗示意图,并按工程建设环节将规划设计、种苗供应、施工作业、检查验收、政策兑现、工程管理流程划分为永久、长期、短期3个不同期限,为退耕还林档案整理提供具体的依据。县级与乡镇分别建立专门的退耕还林档案室,配备微机,实行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双向管理,做到文字、电子和实际工程操作相对应,规范图、表、卡、证、合同5类资料管理,既保持原始资料的完整,又为档案查阅提供便利,基本实现档案管理的现代化。 2.4林业生物灾害档案管理工作 林业生物灾害管理是一个有效地组织协调可利用一切资源、应对生物灾害事件的过程。其根本目的就是通过对生物灾害进行系统的监测和分析,进一步改善灾害应急管理周期中减灾、准备、响应和重建等方面的措施,以尽最大可能通过有效的组织协调来保障生态安全,并将经济财产损失降到最低程度。就林业生物灾害管理而言,具体内容包括监测预警、检疫御灾、应急救灾,灾害发生前的各种计划、物资资金准备等备灾措施,灾害发生后的救灾工作和灾后恢复工作,以及避免和减少灾害发生的促进森林健康的措施。 档案管理要做到规范,按时归档,应从以下4个方面认真开展工作:一要提高对档案工作的认识。档案是历史的真实反映,档案管理工作是一项十分神圣的事业,任何社会形态、任何单位、个人都离不开档案,一定要增强档案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努力把档案工作搞好。二要加强对档案工作的管理。档案工作就是服务,“规范、完整、优质、便捷”是档案工作的指导思想[3],要按照这一指导思想,加强档案管理工作,重视档案的上等升级,提高档案管理水平。三要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素质。按照县政府、县档案局的要求,对档案工作人员采取不同方式,加强业务培训,使档案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有一个较大的提高。四要加强对档案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明确分管领导抓档案工作,帮助解决档案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稳定档案工作队伍,为档案工作创造良好的条件,逐步实现档案工作的规范化、现代化管理。 2.5林业档案管理工作中的保密工作 林业档案保密工作包括林业档案管理过程和林业档案利用过程中的保密工作,林业开放档案也必须做好必要的保密工作。在日常的档案借阅过程中要做到[4]:在经过主管领导的同意后,对所借阅的档案进行认真细致的登记造册,注明借阅的时间、档案的具体信息、借阅人以及归还时间;未经主管领导同意不能擅自调阅相关档案,尤其是财务档案的管理,必须经过主管领导、财务人员及档案管理员的共同在场才能调阅,其他工作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档案室,不得损毁、丢失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不得擅自提供、抄录、公布、销毁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不得涂改、伪造档案,不得擅自出卖或者转让档案,不得倒卖档案牟利或者将档案卖给、赠送给外国人,不得携运或者复制档案出境。如果违反以上规定之一的,若情节构成犯罪的则依法追究刑事责任[4]。 3加强文书档案管理的基本途径 文书是正在发挥作用的信息载体,档案是历史文献资料。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档案管理制度和操作行为,提高档案管理水平和人员素质,以适应现代化档案管理的时代要求,使各单位的档案真正发挥应有的作用,推动林业系统档案管理的规范化,应从以下途径加以解决: 3.1提高文书档案管理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由于文书工作直接与文件打交道,在有效范围内必须遵守和执行,因此,党政领导要加强对林场文书人员的管理和教育,建立健全保密制度,促使文档管理人员从政治的高度来认识文书档案管理的严肃性和时效性[4],热爱档案管理事业,树立科学发展观,对事业负责。通过自学、参加培训、实地参观等形式,学习《文书学》《档案管理学》《档案法》《机关档案工作业务建设规范》等,对基础理论知识和档案管理规则有比较系统地掌握,坚持岗位实践,熟悉业务技能,适应新时期文书档案管理工作需要。 3.2运用比较先进的手段及时处理文件,分类归档 计算机技术已经广泛应用于档案管理,其高效快捷、灵活检索的特点为立卷改革提供了新的可能和方向,档案管理的计算机化、自动化、文书档案工作一体化[5],对归档文件整理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文档管理人员必须依照国家档案局颁发的《归档文件整理规则》,结合林业部门的工作特点,熟悉并广泛应用计算机技术,一事一卷,分类归档以备查考,以适应档案管理现代化的需要。 3.3要提高文档资料在林业生态建设中的利用率 对于档案资料,在管严管好的原则下,管理人员要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正确处理好档案保密与利用的关系,不怕细琐麻烦,要嘴勤、眼勤、手勤,既使利用者及时查考,又能妥善保管档案,使成为历史的档案成为活的资料,准确完整地直接为林业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服务。这样既可以充分发挥文书信息在林业生态工程建设中的时效作用,又可以发挥林业文书档案资料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历史凭证作用,为国家积累宝贵的文化财富。
1绿色保险相关理论分析 1.1绿色保险基本定义 绿色保险广义上是指在适应绿色发展过程中为解决引经济社会活动中的环境问题衍生的环境风险,而提供的一种保险制度安排和长期治理机制也叫生态保险,是目前常用的一种基本手段: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对环境风险进行管理[1]。在国内对于绿色保险的认知仍局限于将其视为环境责任保险。一般认为环境责任保险是以被保险人因玷污或污染水、土地或空气,依法应承担的赔偿责任作为保险对象的保险。绿色保险的实质上是环境保障,最关键的功能当属运用合理可行的环境保障机制,实现环保风险成本内部化,以降低因自然灾害以及有关环境问题对主体经济社会发展所带来的影响2016年8月,以人民银行为首的中央有关单位等七个部门共同发布了《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引导和扶持保险机构创新发展绿色保险品种和业务和积极参与环保风险防范制度建设,为绿色保险事业的创新共建发展,划定了较为清晰的路径。 1.2绿色保险的功能及作用 1.2.1降低企业经营风险大部分环境污染事故,特别是工业生产造成的环境污染,都具有范围广、损失数额较为巨大的显著特点,众多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难以承受。通过绿色保险,可以将这类型企业的经营风险转移给其他参保企业,实现风险分担,从而降低部分高危企业造成的环境污染所造成的损失。简单来说,把企业看作个人,充分利用绿色保险的职能,将个人直接承担损失变为社会承担,通过绿色保险可以有效降低企业的经营风险,提高企业在正常经营生活的相关保障[2]。1.2.2发挥保险的社会管理功能绿色保险的引入,有助于政府部门降低财政负担,从而合理利用大数据,对公司实施管理和关联产业的整合,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引入还有助于公司进行环境污染事件的预防管理工作,减少因生产环节的疏忽造成的严重后果。1.2.3保护受害者权益绿色保险的出现,可有效保护受害者权益,让受害人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获得经济补偿,对维护社会稳定、维护社会治安环境、提高人民幸福生活水平均有十分重要的影响。1.2.4加快环境风险管理体系建设随着党和国家以及社会力量的不断推广,环保理念深入人心,越来越多的企业也认识到了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性。在经济发展的同时,许多企业在做大做强的同时,也意识保险的重要性。近年来,在相关政策及有关部门的支持下,绿色保险在以养殖业为首的污染行业中崭露头角。为此有关单位也展开了积极的探索过程,结合当地产业发展特色,形成了具有地区代表性的“济源模式”“平山模式”“武安模式”等,防止因生产发展的疏忽而造成不可预估的环境污染。开展绿色保险,推广绿色保险,不仅是防控企业环境污染的重要方式,更是化解因环境污染给人民身心健康造成损害的重要方式。因此,加快环境风险管理体系建立,发挥保险费率的杠杆作用,充分利用保险行业的自身风险把控管理优势,有利于让保险机构参与到投保企业的日常风险监管、理赔处理等经营活动中,助力企业更好、更快、更绿色地发展[3]。1.2.5加强增信融资能力建设增信是指增进信用,提高企业征信实力。企业在申请贷款时,银行需要向企业进行信用评级,根据企业不同的信用等级,确定不同的贷款利息或者贷款额度。企业可以选择用增信的方式减少融资成本,或者借助其他企业、相关担保公司进行担保,进一步增加自己的信用等级,降低利息,在最快的时间获得最大额度的贷款。《中国绿色金融发展报告2021》中表明,截至2020年12月底,我国绿色保险的总投保额为193263.62亿元,同比上升24.9%。另外,根据全国保险资管业协会的统计结果显示,截至2019年4月底,全国保险资金公司以债权融资计划形式开展绿色融资的总注册规模已达到了7900亿元。这些都在用实际数据表明,绿色保险能够帮助企业扩展融资渠道,并加强增信融资能力。1.2.6促进绿色产业发展绿色保险并不仅是传统消耗性企业发展的“保护伞”,其出现及发展,将会促使我国绿色产业得到大力发展,风能发电、水能发电、垃圾焚烧发电等新兴绿色产业,在日常经营中同样面临一般企业所面临的问题,并且还具有自己行业特殊的风险。例如:太阳能发电作为清洁能源的重要来源之一,就面临着太阳辐射强度不足、光谱特性不确定的情况,这样就很容易导致光伏发电站的经营效益不稳定,或者因为天气灾害或自然灾害等造成的损失无法发电,甚至因线路设施的损坏造成更大影响。针对以上问题,保险机构投入相关团队进行探索和研究,为这类企业因不确定性因素造成的设备损害或收入损失提供保障[4]。 2国际及国内绿色保险发展现状 2.1国际绿色金融发展现状与借鉴 绿色保险在国外已经是比较成熟的保险产品。纵观全球,国际上现主要存在3种绿色保险模式:第一,以强制为主;第二,将保险业务与其他制度相结合;第三,以绿色保险为主,强制措施作为辅助手段。2.1.1强制责任保险为主,自愿责任保险为辅的体制代表国家:美国、瑞典、芬兰。绿色保险相关产品或推广细则并未在美国专门立法,但却得到了美国政府的足够重视。在政府的政策支持与积极引导下,美国的绿色保险呈现较好的发展局面。美国绿色保险的具有以下特点。(1)绿色保险涵盖种类较多,甚至将存放有毒有害物质的设施也一并纳入监管体系中,对于风险的把控时间也相对于其他国家较长。相较于其他国家,政府参与或者相关法律部门虽未明确制定法律,但是却有相关严格的解释,而且力度相对较大。(2)美国针对绿色保险的发展设立了专门的公办性保险机构—污染责任保险协会,进而又发展为环境保护保险公司。(3)美国相关规定明确了环境污染事故中相关责任的界定问题,在保护受害者最大权益的同时,明确相关企业及部门的责任,让处罚有依据,间接促使企业与银行及其他相关部门对于环境的风险问题的重视程度。(4)美国的保险公司利用较低的投保费用吸引企业进行投保,通过环境专家对投保企业的风险预估,使保险公司在为企业承保的同时监管企业的活动,规范企业的生产经营,实现保险公司与环境污染高危企业间的合作共赢。2.1.2强制责任保险与财务保证或担保相结合的制度代表国家:德国、意大利。德国的绿色保险机制得以全面发展,得益于完善的环境生态立法。完善的法律体系为德国的绿色保险乃至绿色金融体系发展奠定了基础。在政策性商业银行的引导下,其他商业银行也在金融活动中做好了环境风险管理。德国政府的主导作用在德国的环保金融实践中非常明显,无论是国家环境优惠政策的出台或是政府贴息支持相关行业发展,无不彰显出了政府着力营造公开、透明和可预见的制度环境。政策中进一步释放出的关于绿色金融政策的新信息,对于增强企业和个人积极参与建设绿色金融体系的积极性,将发挥更有力的推动作用[5]。2.1.3自愿责任保险为原则,仅在特殊领域实行强制责任保险的体制代表国家:英国、法国。英国除政府在法律中明确必须强制投保的部分行业外,主要采取以自愿为原则的绿色保险投保模式。对于部分特殊行业,例如核能源行业,英国政府早在1965年实行的《核装置法》中明确核装置安装者必须实行强制责任险,且最低投保额为500万英镑。总体来说,英国针对大多数行业采用非强制投保策略,对特定高污染行业采用强制投保策略,这样既满足了各领域企业差异化需求,又控制了高污染行业风险,从而将资金引入可持续发展的保险项目。同时,在灵活绿色保险制度下,日后仍可根据行业特点利用法律法规增加或减少强制责任险行业,从而实现环境责任险有效覆盖。 2.2我国绿色保险发展现状 目前,中国绿色保险仍处在起步时期,政府部门在扶持与推进力度上亟须加大,保险相关机构能力有限,企业认知、参与程度有限。为了能够更好地发展绿色保险相关事业,2018年5月,由生态环境部审定,《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管理办法(草案)》正式发布,标志着我国出台并落实了相关政策,促使环境风险和效益在经济活动中内部化,丰富了生态环境保护的市场手段,弥补了环境风险监控、环境伤害鉴定、损害赔偿等工作的漏洞,使我国的绿色保险事业逐步走上正轨,做到“有法可依,有规可循”。我国绿色保险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初级到逐步正轨”的过程,发展绿色保险的各省(区)产生了不同的效果。并且各省(区)绿色保险工作开始时间不一,开展情况良莠不齐,侧重领域不同,扶持力度与产生的结果自然有很大差异。 2.3我国绿色保险发展优秀地区 2017年6月,经国务院相关常务会议决定,在全国范围内选择5个地区,率先建设具有当地特色、侧重当地产业发展的“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这5个地区分别为:浙江、江西、广东、贵州、新疆。此次五地绿色保险试点工作中,将积极推进环境责任保险开展、引导保险资金进行绿色投资作为重点工作内容,目前已在部分地区取得明显效果,下面就这五省(区)进行简单分析。2.3.1浙江省2013年,浙江省创建“龙游模式”,即生猪保险与无害化联动处理模式。2016年,又创新发展了“衢州模式”,首次提出将安全生产与环境治理相结合。2017年,全省首创电动自行车保险“衢州做法”;2019年,全国首创优化用电营商环境综合保险和“一村万树”绿色综合保险。截至2020年6月,衢州市人保财险分公司绿色保险营业部正式成立,成为浙江省内第一家绿色保险专营机构。衢州充分利用本地特色经济,与绿色保险充分结合,开发出适宜衢州本地的发展模式。2.3.2江西省2013年江西省启动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包括之前环境责任险、农村大灾险、船舶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同时新增了二种绿色保障措施:汽车安全综合保险和家居装修等有害空气防治保险。经过不断探索,在国内创造出“保险+科技+服务”的新体系,以绿色保险理论为基础,进一步探索保险产品的新方法、新技术、新方法的运用,在多个行业运用绿色保险,实现了绿色保险在江西省内的新创举[6-7]。2.3.3广东省就广东中行发布的相关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8月底,广东中行以19%的增幅领跑全行公司贷款的平均增速,共计贷款余额超过388亿元。增加了对绿色交通运输行业、清洁能源产业等低碳环保的新兴产业的投资力度,为国内相关重大工程提供了授信支持。不仅如此,广州市花都区作为绿色保险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不断提高自身实力,结合国家相关扶持政策,利用金融资源的有效配置,创新发展适宜本地的绿色保险乃至绿色金融产品,充分利用保险职能,为更多的当地企业送去绿色保险的便利。2.3.4贵州省贵州省作为我国脱贫攻坚的重点省份,同样是绿色保险的试运行省份,也在实践探索中创造出了适宜本地发展的绿色保险产品,创建了属于自己的绿色金融体系。2016年,贵州省将绿色保险发展写入《贵州省“十三五”金融业发展专项规划》,并于当年11月出台相关管理意见,加强政府引导与监督导向,使贵州绿色金融体系与脱贫攻坚工作紧密贴合,让贵州的青山绿水变为百姓的致富之宝。2.3.5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3年起,新疆作为试点地区,正式启动推动绿色保险发展相关工作。新疆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加大监管力度,联合出击,对于重点跨境河流流域以及重点排污企业进行有效把控,将金属开采、冶炼等七大类企业纳入绿色保险试点行业范围,并且积极引导相关企业开展污水处理工作,为共同维护好新疆本地的自然生态平衡的大环境做出积极引导。 3绿色保险创新发展规划愿景 3.1建立健全绿色保险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 结合国际绿色保险相关制度建设成果,大力发展国内绿色保险事业,除了明确绿色保险的相关法律细节,也可颁布具有指向性更明确的法律,从某一个企业发展至某个行业,或者从某个地区逐步向全国扩散。不仅如此,还可将绿色保险相关条款与其他法律相关联,用更明确的态度、更有力的武器,维护并健全绿色保险机制。 3.2加强对绿色保险产品服务创新的财政支持 首先,转变财政支持理念,由单一的现金补贴过渡到保费补贴,也可扩大至绿色产业。其次,以企业减税为契机,将绿色保险与企业税收有效结合,制定并出台相关优惠税收政策,增加绿色保险产品的曝光度,调动企业参与绿色保险的热情度。中央政府在绿色保险的推广过程中予以资金扶持。可借鉴美国政府经验,建立绿色保险基金会,对于符合条件的企业,特别是重度污染企业,给予保费补贴,相关保费优惠减免等。比如:对于研发型企业,可以提供保费补贴;对于新型能源企业,提供相关政策支持,保障企业在运营的同时稳定发展。 3.3从绿色保险逐步建立绿色金融,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 绿色保险是维护环境污染受害人的正当权益,建立生态环境补偿金制度和奖励措施的重要依据。同时,绿色保险有减少地方政府部门和社会企业经济负担等重要功能,在美好中国建设中有着特殊意义。在绿色保险的不断发展下,绿色金融体系不断完善,可以更加精准地支持科技自立自强、先进制造。为更多的企业提供发展的可能,让乡村振兴得以更好地实现。作为未来金融行业发展的重要方向之一,绿色保险正在发挥着越来越重的作用。开展绿色保险服务的推广,是建立绿色金融体系的第一步,也是想全社会宣传绿色环保理念,实现生态文明价值的重要途径之一。 3.4增加相关课程培训及讲座,使生产经营者从根本上接受绿色保险 我国目前绿色保险业务开展不多,投保不积极的现状与相关推荐课程培训较少也存在一定的关系。当前我们进入巩固脱贫成果,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阶段。如何在发展的过程中不危害环境,如何在经济增长的同时可以有效地可持续性发展,是一场解决相对贫困和乡村振兴持久性战役。绿色保险不单单是企业与个人的保护伞,更是维护社会经济,维护可持续性发展的创新之举,更应该让生产经营者从根本的思想观念上接受绿色保险,参与绿色生产,践行绿色经济,推广绿色保险。 3.5加强科技创新开发,建立公共数据平台 大数据时代的开启,标志着我国进入了一个全新的商业模式时代。相关职能部门可以开展跨部门合作,创新探索,开发并健全绿色保险发展的基础设施,利用物联网、5G等新型信息技术,让大数据的发展为绿色保险提供强有力的数据支持。绿色保险的产生,就是将未知的风险提前分解,将风险带来的后果及时止损,真正发挥了“事前防范、事后补偿”的重要作用。对于企业的经营、风险把控是不可缺少的良师益友。我国正处于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的关键时期,对支持绿色产业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绿色金融的需求不断扩大。绿色保险作为绿色金融的组成部分,在加快助推经济社会绿色低碳发展方面能够发挥独特作用。 作者:汪昱衡 单位:贵州财经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