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安全技术论文:建筑安全技术管理的分析 一、建筑安全技术管理存在的问题分析 1、建筑企业整体安全意识不足 近年来,我国建筑企业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事故发生频率居高不下,归结其主要原因还是由安全意识不足所引起的。首先体现在领导阶层的安全意识薄弱,建筑企业领导阶层为了片面追求经济效益,而忽视安全技术管理工作,导致相关的建筑施工资源配置不合理,安全监督体系不完善,相关的安全技术管理责任不明确,基本的安全技术管理工作不到位;其次体现在建筑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薄弱,在施工过程中任意违反相关的操作流程,或者不佩戴相关的安全防护措施,没有意识到违规操作的安全风险,导致施工过程中安全事故频发,自身的生命安全受到威胁。 2、建筑安全技术发展相对落后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对建筑的构造和质量方面的要求越来越高,施工技术含量高、危险系数大而又复杂的建筑工程越来越多,然而当前我国的建筑安全技术发展远远跟不上建筑行业的发展进度。技术的落后导致建筑安全管理不到位,不仅会增加建筑施工成本,甚至还会影响整体的施工效率和施工质量。所以,建筑安全技术发展相对落后,对建筑安全管理提出了新的问题和挑战。 3、建筑安全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不完善 尽管我国为了保证我国建筑行业的安全生产,国家早在1998就出台了《建筑法》,并根据建筑行业的发展在2000年以后陆续出台了《安全生产法》和《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但是近年来建筑安全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一直没有得到有效的完善,直到2014年12月全国人民大会由进一步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为保证建筑安全生产提供了一定的法律保障。然而,我国的建筑安全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仍不健全,部分的法律法规存在交叉重复的现象,相关法律法规的可操作性和执行性差,不利于建筑安全管理的有效开展,建筑安全事故频发的现象也没有得到很好的改善。 4、建筑安全技术管理制度不健全 建筑安全技术管理制度不健全,一方面体现在相关的监督管理制度不健全,对建筑工程日常施工的监督力度不够,仍然停留在突击性的大规模检查上,而且相关的监管人员综合业务素质有限,监管手段落后,不能及时的发现建筑施工过程中的细节安全技术问题,导致建筑工程埋下很多安全隐患;另一方面,建筑安全技术管理主体责任未得到落实,而且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的相关监督管理职责不明确,缺乏行之有效的安全管理规范。 二、建筑安全技术管理的有效措施 1、强化建筑企业整体的安全意识 建筑企业领导阶层需要以身作则,自觉的通过学习,掌握建筑安全管理方面的知识,深化对建筑安全管理的认知,并通过宣传教育,组织建筑企业相关的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进行建筑安全管理规范的学习。通过全面的培训教育,提高建筑安全技术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并提高建筑施工人员的施工技术,保证施工安全和施工质量。进而,通过领导阶层、管理人员与施工人员的全力配合,共同致力于建筑安全技术管理工作,提高管理效率,保证建筑安全生产,促进建筑行业长期发展进程。 2、创新发展建筑安全技术 建筑安全技术的创新发展与相关的建筑施工设备以及施工人员的技术水平密切相关,首先,我们可以通过引进国内外先进的机械设备,促进建筑行业自动化技术的发展,帮助降低人为因素所造成的安全隐患。其次,可以投入一定的资金从国外引进或者是自主研发先进的施工技术,并聘用高素质的建筑施工技术人员来培训和推广相关的建筑安全技术,提高建筑企业施工人员整体的技术水平,为建筑安全技术管理提供机械设备、技术和人才基础。 3、健全建筑技术安全管理法律法规 健全建筑技术安全管理法规,需要建筑行业主动向国家相关部门反应建筑技术安全管理现状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关的意见和建议,争取国家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方面的支持,就建筑安全技术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进行全面的完善,以推动建筑行业安全有序的发展。 4、完善建筑安全技术管理制度 完善建筑安全技术管理制度,需要加强监督管理组织机构建设,强化监督管理职能,规范安全技术监管工作,明确相关的管理职责权限,保证监管人员具备一定的管理业务素质和技能。同时,可以利用信息技术,建立建筑安全技术监督管理信息系统,便于对建筑施工现场进行全面的检验和评估,提高监管的时效性。 三、结语 综上所述,建筑安全技术管理需要建筑企业领导阶层与管理人员、施工人员的相互配合,并争取国家相关的政策以及法律法规方面的支持,在实践过程中不断的创新发展建筑安全技术管理,提高建筑行业的安全管理水平,保证施工安全和施工质量,促进建筑企业的长期稳定发展。 作者:孟立 李廷 单位:桓仁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北京建工集团沈阳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建筑安全技术论文:建筑安全技术管理论文 1建筑安全技术管理的存在问题 1.1安全意识薄弱 施工是事故发生率较高的行业,通过近几年频发的建筑安全事故,我们不难发现:人的安全意识薄弱是引发这些安全事故发生的最主要原因。安全意识的薄弱性体现在这几方面: 1)领导的重视不足,片面的追求经济效益; 2)人力资源配置不合理,缺乏有效的安全监督管理体系; 3)建筑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措施薄弱; 4)基础管理工作薄弱,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 1.2建筑安全技术方面,安全科学技术相对落后 传统的手工操作,人为制约的因素很多,如操作人员的懈怠、疏忽等都会影响工程的质量,不仅要投入更多的劳动力资源,同时也增加了施工的成本,施工的效率和进度都会有所降低。而近年来,施工难度大、施工危险性大、科技技术含量高的工程增多,而我国建筑业安全科技相对落后,这些都对施工安全的管理提出了新的挑战。 1.3建筑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不够完善,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 2004施行的《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对加强我国建筑工程的安全生产,规范国内建筑市场具有积极的作用。然而,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经济的发展,相关的建筑法律法规暴露了不少的问题和缺陷,相对于建筑业发达国家,我国的建筑法律法规可操作性差,法律法规体系不够健全,部分的法律法规存在着交叉和重复的问题。此外,建筑企业在执行相关的规章制度中,在具体落实过程中,往往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出现“真空”段,措施薄弱,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基础的管理工作也相当不规范。 1.4安全监督部门监管不力建筑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法监管工作的开展并未完全到位。主要体现在: 1)主体责任尚未落实,对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管职责不清,安全管理体系不健全; 2)缺乏日产的监督管理制度及措施,对建筑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停留在突击性的大检查上; 3)监管体系不够完善、监管力度不足,资金不落实,手段落后,未能有效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 2建筑安全技术管理的改进措施 2.1强化安全意识首先,将安全教育培训全面覆盖所有的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严格执行三级安全教育制度;其次,利用多媒体、报告演讲、案例分析及新兴的企业微信等多种形式,提升安全教育培训的效果;最后,是要营造安全的环境氛围,个体的安全行为离不开现场的环境氛围,如果现场施工条件差、脚手架私搭乱设、材料设备随意堆放等,这些都会很容易降低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因此,整齐摆放现场材料,清晰明确的安全标识,会潜移默化地使得施工人员提高安全意识,降低安全隐患和违规操作的行为。 2.2积极引进先进设备和技术,充分利用先进科研成果,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在建筑施工中,先进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技术是建筑工程优良品质的重要保证。积极引进先进的机械设备,推广使用自动化技术,合理运用先进的施工技术,不仅能极大降低人为因素所带来的安全隐患,同时也提升了工程的效率和质量。此外施工企业要做好安全技术措施的交底工作,包括工程项目施工作业的特点、危险点、危险源及其具体预防措施,相应地安全操作规程和标准,应注意的安全事故,以及发生事故后应采取的避难和紧急救援措施等交底内容。 2.3建立和完善建筑安全技术管理体系除了国家部门积极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外,作为建筑企业,更多的是需要建立自身的安全管理体系。包括: 1)制定安全控制目标,包括伤亡事故控制目标、安全达标目标、文明施工实现目标; 2)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安全交底制度、安全技术交底制度,专业性强、危险性大的专项施工方案审批制度,设备安装、拆除验收制度等; 3)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安全生产职责,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并定期进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执行情况考核等。 2.4严格执行安全监督机制,保证监管到位,建立安全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可从这几方面展开: 1)建立合理的建筑安全监管模式,建立合理的施工监管模式,如引进建筑安全生产评价中介组织机构,构建企业、社会中介组织、政府三级管理体制; 2)加强组织机构建设,规范安全监管工作,实行标准化的管理模式。充实安全监管人员,制定标准规范的组织机构,保证监督检查的质量; 3)建立安全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对于施工现场检验及评估情况、安全监督管理计划、依法检查资料及工程竣工查验等,都要进行归档处理,通过加强监督检查记录提升监督检查的效果。 作者:史战锋单位:中铁二十三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建筑安全技术论文:有关建筑安全技术管理的分析 摘 要:建筑业是我国最具有规模和活力的基础产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之一,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及建筑行业自身特点,建筑安全问题也引发了社会的关注与重视。在建筑企业的社会生产活动中,尤其是施工行业,建筑安全管理是其施工过程中不可忽视的重要项目之一。基于此,本文从建筑安全技术管理的现状出发,阐述了现阶段建筑安全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关的解决措施,以期提供参考。 关键词:建筑安全管理;现状;问题;措施 1 我国建筑安全技术管理的现状 国家统计局了2014年国民经济各项数据,数据显示2014年全国建筑业总产值达17.67万亿元,同比上年增长10.20%。而据住建部通报,2014年1-12月,全国发生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安全事故共522起,造成死亡人数达648人,相较于2013年同期事故起数降1.14%及3.86%。其中2014年全年全国发生的房屋市政工程较大及以上事故共29起,死亡人数105人,较于2013年同期事故起数增加了4起,死亡人数增加3人,同比分别上升16.00%及2.94%。频繁出现的各类安全事故,不仅给施工人员带来了极大的人身伤害,也给施工企业、社会都带来了巨大的财产损失。 2 建筑安全技术管理的存在问题 2.1 安全意识薄弱 施工是事故发生率较高的行业,通过近几年频发的建筑安全事故,我们不难发现:人的安全意识薄弱是引发这些安全事故发生的最主要原因。安全意识的薄弱性体现在这几方面:1)领导的重视不足,片面的追求经济效益;2)人力资源配置不合理,缺乏有效的安全监督管理体系;3)建筑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措施薄弱;4)基础管理工作薄弱,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 2.2 建筑安全技术方面,安全科学技术相对落后 传统的手工操作,人为制约的因素很多,如操作人员的懈怠、疏忽等都会影响工程的质量,不仅要投入更多的劳动力资源,同时也增加了施工的成本,施工的效率和进度都会有所降低。而近年来,施工难度大、施工危险性大、科技技术含量高的工程增多,而我国建筑业安全科技相对落后,这些都对施工安全的管理提出了新的挑战。 2.3 建筑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不够完善,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 2004施行的《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对加强我国建筑工程的安全生产,规范国内建筑市场具有积极的作用。然而,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经济的发展,相关的建筑法律法规暴露了不少的问题和缺陷,相对于建筑业发达国家,我国的建筑法律法规可操作性差,法律法规体系不够健全,部分的法律法规存在着交叉和重复的问题。此外,建筑企业在执行相关的规章制度中,在具体落实过程中,往往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出现“真空”段,措施薄弱,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基础的管理工作也相当不规范。 2.4 安全监督部门监管不力 建筑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法监管工作的开展并未完全到位。主要体现在:1)主体责任尚未落实,对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管职责不清,安全管理体系不健全;2)缺乏日产的监督管理制度及措施,对建筑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停留在突击性的大检查上;3)监管体系不够完善、监管力度不足,资金不落实,手段落后,未能有效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 3 建筑安全技术管理的改进措施 3.1 强化安全意识 首先,将安全教育培训全面覆盖所有的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严格执行三级安全教育制度;其次,利用多媒体、报告演讲、案例分析及新兴的企业微信等多种形式,提升安全教育培训的效果;最后,是要营造安全的环境氛围,个体的安全行为离不开现场的环境氛围,如果现场施工条件差、脚手架私搭乱设、材料设备随意堆放等,这些都会很容易降低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因此,整齐摆放现场材料,清晰明确的安全标识,会潜移默化地使得施工人员提高安全意识,降低安全隐患和违规操作的行为。 3.2 积极引进先进设备和技术,充分利用先进科研成果,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在建筑施工中,先进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技术是建筑工程优良品质的重要保证。积极引进先进的机械设备,推广使用自动化技术,合理运用先进的施工技术,不仅能极大降低人为因素所带来的安全隐患,同时也提升了工程的效率和质量。此外施工企业要做好安全技术措施的交底工作,包括工程项目施工作业的特点、危险点、危险源及其具体预防措施,相应地安全操作规程和标准,应注意的安全事故,以及发生事故后应采取的避难和紧急救援措施等交底内容。 3.3 建立和完善建筑安全技术管理体系 除了国家部门积极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外,作为建筑企业,更多的是需要建立自身的安全管理体系。包括:1)制定安全控制目标,包括伤亡事故控制目标、安全达标目标、文明施工实现目标;2)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安全交底制度、安全技术交底制度,专业性强、危险性大的专项施工方案审批制度,设备安装、拆除验收制度等;3)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安全生产职责,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并定期进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执行情况考核等。 3.4 严格执行安全监督机制,保证监管到位,建立安全监督管理信息系统 可从这几方面展开:1)建立合理的建筑安全监管模式,建立合理的施工监管模式,如引进建筑安全生产评价中介组织机构,构建企业、社会中介组织、政府三级管理体制;2)加强组织机构建设,规范安全监管工作,实行标准化的管理模式。充实安全监管人员,制定标准规范的组织机构,保证监督检查的质量;3)建立安全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对于施工现场检验及评估情况、安全监督管理计划、依法检查资料及工程竣工查验等,都要进行归档处理,通过加强监督检查记录提升监督检查的效果。 4 结语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应是企业坚持的安全生产方针,建筑企业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安全管理理念,时刻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教育与培训等围绕人的健康和安全是落实执行,只有将“以人为本”渗透到生产经营管理的始终,才能确保建筑企业真正做好安全生产。 建筑安全技术论文:建筑安全技术的经济性分析 摘要:随着我国建筑行业的快速发展,随之而来的是一系列的安全问题。虽然建筑行业的安全问题受到广泛的关注,但是建筑安全事故仍然是屡见不鲜,且其危害性相当大,它不仅影响到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还会影响到住户的人身安全,进而变相的增加建筑行业的成本。针对这种现象的出现,施工单位应该加强相应的安全技术,降低建筑行业的施工成本,促进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 关键词:建筑;安全技术;经济性 建筑业作为我国国民经济中支柱产业之一,随着建筑行业的激烈竞争,建筑安全问题就在于建筑行业中愈发突出,并且严重的影响到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基于建筑行业中的安全问题层出不穷,它已经备受社会上各个阶层人士的高度关注,虽然在经过相应的措施减少了建筑行业中的安全问题,但是它所呈现的局势依然不容乐观。建筑行业中的安全问题,不仅会给施工单位的工作人员带来一定的生命安全,同时它还会给住户带来一定的生命威胁,并且会给社会以及建筑行业带来严重的经济损失等。 一、建筑安全的概况以及现状 (一)建筑安全的概况 一般情况下,社会的稳定前提以及经济的发展基础都是安全,安全对于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起着关键性的作用。在我国建筑行业是国民经济中的重要支柱,有着举足轻重的意义。因此,建筑行业的安全对于建筑单位来说是十分重要的,同时它对于我国的经济发展也是至关重要的。但是由于建筑行业的快速发展,伴随着出现了一系列的安全事故,给建筑行业带来较大的影响。 目前,建筑安全问题已经成为建筑行业的重要瓶颈,严重的影响到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它是建筑行业的重大障碍。更加值得关注的是,它不仅给建筑行业带来较大的经济损失,还会给住户带来一定的生命安全,有损施工单位的形象信誉等等。 (二)建筑安全的现状 目前,建筑安全技术的经济性研究还较少,相关的研究人员只是在安全事故以及安全收入等方面展开了一定程度的研究。 国内对于研究建筑安全的投入相对较少,其中最有权威性的罗云,他认为建筑行业中的安全投入是对于建筑施工中的技术、施工人员以及劳动保护等方面消耗的费用,是关系到安全的全部人力、财力以及物力的总和;20世纪90年代,黄盛仁通过对相关建筑行业中的安全数据的分析,他认为在建筑行业中,主要将安全资金投入到劳保用品、安全措施以及相应的职业病防治等方面;强茂山等一些学者经过对于广东省的若干城市进行安全调查后,他们得出在建筑行业中的安全投入,主要分为劳动保护、安全设施、文明施工以及安全教育等等四个方面,它们的分布主要是:3.61%的劳动保护、51.44%的安全设施、43.4%的文明施工以及1.54%的安全教育等等。并且在这一基础上,进一步细分我国建筑行业中的安全技术经济性分析。经过这一系列的调查分析,发现它们在建筑行业中的安全措施上分布严重不均匀。 二、造成建筑行业中安全技术问题的因素 建筑行业中的安全技术问题主要原因包括三个方面的因素即,管理因素、技术因素以及环境因素等。这三个方面的因素都极易引起建筑行业中的安全技术问题。它们三个之间是相互连系、相互影响的,其中建筑安全技术这一因素起到最关键的作用,它制约着环境因素同管理因素这两个方面的因素。基于这种状况,施工人员在进行建筑行业的施工过程中,应该高度的重视这几个方面的因素,尤其是安全技术这一方面的因素。 三、建筑行业中安全技术经济性分析的目的 投入建筑安全技术是为了有效的预防建筑行业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安全问题,以及由于安全问题带来的经济损失、生命威胁等。并且可以通过建筑行业中的安全问题来判定建筑行业中投入的安全技术是否经济可靠,这是通过建筑行业中投入的安全技术成本以及它带来的相对收益而得出的有关结论。如果投入的安全技术成本低于它所带来的安全收益,那么它就是经济性的;如果投入的安全技术成本高于它所带来的安全收益,那么它就不具备经济性。所以,建筑行业中投入的安全技术,还有利于体现建筑行业中投入的安全技术所带来的经济收益。当今,在我国这个市场经济主导的时代中,建筑行业自身主动的积极地投入更多的安全技术、相应的减少安全损失,以及提高建筑行业中安全技术的相应水平等方面的直接推动力就是正确的认识建筑行业中的技术安全经济性。与此同时,建筑行业在对于安全问题提出相应的措施时,也有利于建筑行业改善自身的安全现状、相应的减少安全损失等,有利于建筑行业快速、健康的发展。 四、建筑行业中安全技术经济性分析的意义 自古以来,建筑行业中的安全问题就备受大家的关注,究其原因主要是,它不仅关系到建筑单位的经济利益,还关系到建筑施工人员以及住户的人身安全问题。建筑行业中的安全问题直接影响到建筑行业的发展状况。所以建筑行业应该依据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解决出现的安全问题。对于建筑行业中的安全技术经济性的分析,不管是从理论还是现实的方面都有一定程度的意义。 (一)现实意义 经过对于建筑行业中的安全事故成因的相应分析,从一种全新的视角来寻找威胁建筑安全的相关因素,提供了相应的依据对于建筑行业施工中投入的安全技术、计量安全事故造成的损失以及相应的评价安全技术水平等。并且经过对于建筑行业统计的真实数据资料,进行仔细认真的总结分析,更进一步的明确在建筑行业中的所投入的安全技术,以及因安全事故所造成的损失同建筑行业中安全技术水平之间的相应关系。从而这些调查的数据也展现了建筑行业中的安全技术本身的经济性,也让建筑行业的相关单位明晰的看出投入一定的安全技术可以相应的、有效的减少由于安全事故带来的一些经济损失以及人力、物力的损失,最终对于建筑行业给出相应的解决安全事故的相应对策。同时,这对于建筑行业自觉的、主动地投入更多的、相应的安全技术,有一定的促进作用,它还能减少建筑行业中的安全事故造成的相应损失,并且有利于改善建筑行业在进行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状况在一定程度上有较大的指导意义。 (二)理论意义 从建筑行业中的安全现状可以看出,那些传统的、固有的关于建筑行业中安全问题的防范措施、理论研究以及相应的方式,现在都无法改变当下建筑行业中的安全隐患,不能降低建筑行业中频繁发生的安全事故的次数,同时也不能够减少现代建筑行业中因安全事故带来的较大的人力、物力以及财力上的损失等等这种现状。若要解决现代建筑行业中的安全问题,就要从一个全新的视角出发,摒弃已有的不符合现代建筑行业安全要求的思维,来发掘真正引起建筑行业中安全问题的根源,并且将其作为研究新的解决建筑行业中的安全问题的理论措施以及新的视角的依据,从而更好的解决存在的安全问题。对于建筑行业中的安全经济性的分析,就是一个另辟蹊径的新方法,从经济这一角度更好的警告建筑施工单位,让他们寻找更好的对策来解决在建筑行业中出现的安全问题等等。从而更好的保护建筑施工人员以及住户的人身安全,有效的降低建筑物的相应成本,提供建筑单位在建筑行业中的竞争力等等。 结语 基于现代建筑行业的快速发展,建筑单位应该着重考虑建筑中的安全技术问题,它不仅会影响到建设单位的经济效益,还会给建筑施工人员以及住户带来较大的生命威胁,从而阻碍建筑行业的发展,所以建筑单位应该高度重视建筑行业中的安全技术。 建筑安全技术论文:工程监理过程中建筑安全技术与防护措施的实践体会 摘要 随着我国社会水平的提升,经济步伐的推进,我国的建筑事业也在这个过程中得到了较大程度的发展。其中,安全以及质量始终是我国建筑施工的关键因素,而这就需要我们能够在工程施工的过程中做好建筑的防护措施以及安全监理。在本文中,将就工程监理过程中建筑安全技术与防护措施的实践体会进行一定的探讨。 关键词:工程监理;建筑安全技术;防护措施;实践体会 1 引言 在建筑行业中,建筑的质量是我们一切施工的基础以及目标。而要想完成这个目标,首先就需要我们能够加强施工安全以及施工过程的安全管理工作,而在这个过程中,更为安全的施工方式以及行之有效的防护措施则具有着重要的作用,其不仅直接关系到建筑的施工企业是否能够实现最大的经济效益,更能够直接影响到全体建筑人员的人身安全。对此,就需要我们能够对建筑过程中的安全监理以及防护措施引起充分的重视。 2 工程监理过程中建筑安全技术与防护措施的实施要点 2.1 加强建筑施工设计 要想良好的开展建筑的工程建设,首先就应当能够做好施工前的组织设计工作,其不仅是我们建筑工程项目得以良好开展的重要阶段,同时也是对于整个建筑工程进行全面规划以及指导的组织依据,也是保证建筑工程整个施工任务得以顺利完成的重要保障。对此,就需要我们在建筑施工实际组织设计的过程中能够对建筑施工安全措施以及现场用电方案等等进行认真的编写,并且对于具有较大危险性的建筑施工分项建设施工安全方案等等进行更为细致的编制,并且在保证建筑施工企业具有监理方以及技术方签证之后再指派相关的安全人员来到建筑的施工现场进行监督。 2.2 加强施工技术交底 施工交底是保证实际施工能够满足我们施工具体要求的重要方式。对此,就需要项目的建设负责人能够在建筑工程实际开工之前同施工组进行全面的技术交底工作,并在双方都能够保持良好沟通以及认可的情况下进行签字。其次,施工企业也应当根据实际施工的现场情况在存在危险的区域设置更为科学化以及专业化的安全标志,从而做好施工之前的安全防护措施。 2.3 注重机械保养 在实际施工跟之前,还应当经常进行施工现场机械设备以及施工器具等等的预防性试验,,即在实际建筑之前或者施工的过程中进行设备机械强度以及绝缘度等方面的试验,从而以此来有效的对部分存在故障的设备以及质量不过关的材料进行提前的发现,避免其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出现问题,并保证这种预防性试验的常态化。而为了能够保证建筑施工过程中不同机械设备能够具有较高的安全性,就需要对这部分机械设备进行定期的维护检修以及保养工作,从而以此来保证这部分设备能够一直保持在较好的状态之中,进而在加强施工效率的同时也能够保障施工人员的安全。而除此之外,我们要需要能够对施工现场中老旧、技术落后以及耗能较高的建设设备进行及时的淘汰,并能够以更为节能、环保的新型设备对其进行替代,从而保证施工设备的绿色化、长远化。最后,也需要能够保证我们在实际施工之前对设备进行各方面性能的测试,并建立起相关的档案,同时在对设备进行良好管理的同时做好河北的定期维护工作。 2.4 根据标准搭建临时建筑物 在实际施工的过程中,对相关临时性的建筑物进行搭建也是我们不可避免的一项工作。而在我们对这部分建筑物进行搭建时,则需要能够保持同施工作业保持一定的区域隔离,并保证两者之间能够具有一定的安全距离,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保证我们实际生活以及办公区域所具有的安全性。在施工人员的生活区域中,则需要保证其中的饮食区域能够良好的符合我国相关的卫生标准,而对于临时建筑所使用的材料方面则必须保证材料的合格性。除此之外,作为施工企业来说也需要能够严格的根据我国法律法规中对于施工现场中所产生的粉尘、噪音等等进行良好的防护措施,并且避免在夜间施工对周边居民所造成的干扰。 2.5 做好人员的安全培训与管理 人员是建筑工程的一切工作得以开展的基础,这就需要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做好对于施工人员安全防护产品的发放,并且能够在保证相关工具发放及时性的同时能够以书面的方式通知部分危险较大的岗位的工作人员其在实际施工过程中所需遵守的规程,同时也应当使其明确不遵守规定所能够为其带来的危害。其次,还需要各企业能够以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方式对施工人员做好施工技术以及安全理念的教育以及培训工作,从而使其能够始终具有良好的安全施工意识。而在培训完毕之后,也需要对施工人员开展全面的考核,并且保证只有考核合格的员工才能够上岗,而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则坚决不能够进入到施工现场之中。最后,如果在实际施工的过程中出现了危险情况,那么相关作业的工作人员则应当在及时采取应急措施之后迅速撤离现场,一切保证施工人员的安全为主。 2.6 做好危险源的评价 除了对于人员进行所必须的培训之外,对于施工现场所存在的具有一定危险性的安全隐患区域,施工企业也应当能够对其进行全面的辨识以及风险评估工作,并在评估其危险性之后能够通过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方式对其进行全面的预防以及控制。尤其是对于部分危险程度较高的区域来说,则需要我们能够加强对这部分的安全控制工作,从而能够最大程度的对所存在的风险进行降低和消除。 2.7 文明安全防护 施工现场的管理和文明施工是安全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是相辅相成的,施工安全生产不但要保证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同时要加强现场管理,保证施工井然有序,改变过去脏乱差的面貌,对提高投资效益和保证工程质量也有深远的意义。 3 结束语 总的来说,在我们现今的建筑施工中,做好现场的安全监理以及防护措施是我们必须做好的工作。而这就需要施工企业能够在保证建筑质量的同时以足够精力做好此项工作,从而能够更为安全、有效的开展工程建设。 建筑安全技术论文:论我国建筑安全技术创新模式构想 摘要: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新材料、新设备不断推陈出新,谁先掌握了新技术,谁就能在市场竞争中占据主动。创新是民族发展的灵魂,是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也是一种资源的创造。 关键词:建筑安全;技术创新;模式 1建筑安全技术创新的必要性 1.1技术创新源自人类安全生产的需要 众所周知,建筑业是我国事故的高发行业,伤亡事故的发生率排在矿山生产之后,严重影响了社会的稳定发展。虽然近年来建设部加强了安全生产法规的建设,完善了建筑安全技术标准体系。但是,建筑安全科研投人严重不足,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手段落后,安全生产的技术含量低,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技术陈旧等仍然是制约我国建筑安全生产水平提高的重要因素。因此,需要推进技术创新,从技术管理的层面上减少事故发生的概率。 1.2科技创新是企业生存及发展的根本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新材料、新设备不断推陈出新,谁先掌握了新技术,谁就能在市场竞争中占据主动。创新是民族发展的灵魂,是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也是一种资源的创造。入世使我们有更多的机会分享世界经济的繁荣,135个成员既是对手也是伙伴,有竞争也有发展的机遇。国民待遇不保护个体差异,惟有善于获取、分析和利用信息,走自立自强科技进步、科技创新之路,才能在国际市场公平竞争中求生存、求发展。如广州市盾建地下工程有限公司走技术密集型和管理型的发展道路,在组建仅仅两年多的时间里,获得四个第一:第一家在中国城市地铁施工中引进德国先进盾构设备和技术;第一家使用 1.5 m 管片衬砌技术;第一家成功运用盾尾同步注浆技术;第一家采用电脑控制同步激光测量导向系统。在广州地铁 2 号线盾构施工中掘进进度打破了国内纪录,成为业界的排头兵。 2建筑安全技术创新理论分析 产生于 20 世纪 80 年代的新增长理论(又称为内生增长理论),认为技术进步是经济实现增长的决定因素。技术的本质是知识,技术进步的本质是知识存量的增加,也即创造新的知识。依据创新理论的创立者熊彼特的定义:创新是指把一种前所从未有过的关于生产要素的“新组合”引入生产体系,这种新的组合包括以下内容:引进新的产品;引进新的技术;开辟新的市场;控制原材料新的供应来源;实现工业的新组织。熊彼特的创新概念涵义相当广泛,而且规定只有将第一次的发明引入生产体系的行为才是创新行为,而第二个、第三个则是模仿。 对中国这样一个发展中国家来说,拥有符合熊彼特理论的创新行业很少。因此,我们有必要将创新限制在特定的技术经济系统内,这里所说的技术经济系统,可以指一个行业、一个部门、一个地区,也可以是一个国家的生产、经济活动空间。进行这样的界定之后,对于建筑业而言,只要是在中国建筑业历史上没有过的技术,被引进了建筑业,并且带来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我们就可以称之为一种创新技术,从而当然是一种技术进步。 我国著名的技术创新研究专家傅家骥在总结前人的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对技术创新提出了新的看法。他认为技术创新是企业家抓住市场的潜在盈利机会,以获取商业利益为目标,重新组织生产条件和要素,建立起效能更强、效率更高和费用更低的生产经营系统,从而推出新的产品、新的生产工艺方法、开辟新的市场、获得新的原材料或半成品供给来源或建立企业的新的组织,它是包括科技、组织、商业和金融等一系列活动的综合过程。技术创新按其创新对象不同可以分为产品创新和过程创新。 产品创新是指技术上有变化的产品的商业化。按照技术量变化的大小,产品创新又可以分为全新产品创新和改进产品创新。过程创新又称为工艺创新,是指产品的生产技术的变革,它包括新工艺、新设备和新的组织管理方式。技术创新战略可以分为自主创新战略、模仿创新战略和合作创新战略。施培公认为模仿创新战略是指企业以率先创新者的创新思路和创新行为为榜样,并以其创新产品为示范,跟随率先者的足迹,充分吸收率先者成功和经验和失败的教训,通过引进购买或反求破译等手段吸收和掌握率先创新的核心技术和技术秘密,并在此基础上对率先创新进行改革与完善,进一步开发和生产富有竞争力的产品参与竞争的一种渐进性创新活动。简单来说,模仿创新就是后发者的创新。由于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所以我们的战略应该是以模仿创新为主。 3我国建筑安全技术创新模式构想 ①建筑安全技术创新体系构成 根据国家创新理论,建筑安全技术创新体系的主体分为三个层次:外层、中间层和核心层。外层是国际经济技术环境;中间层由政府、金融体系、其他产业和历史文化传统四个部分组成;核心层由建筑企业、建筑类科研院所、大学、建筑业技术开发基地、中介组织和培训机构六个部分组成。 ②核心层功能分析 1)建筑企业 建筑企业是整个建筑安全技术创新体系的核心,是以市场为导向的技术开发投入主体。国外的建筑企业对于技术研究相当重视,且组织方式比较多样,比较有代表性的是日本建筑企业的集中式结构。我国的大型企业一般建立一个专门的研究部门来进行技术的研究和开发工作,但是大多数企业对技术研究中心的组织形式不够明确,可以借鉴日本模式的经验。 2)大学 大学是创造和传播知识的主体,也是进行科学基础研究,组织国际学术交流,培养科技人才的一个创新平台,在核心层里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3)建筑类科研院所 建筑类科研院所是应用技术的创新主体,一般比较注重于公共项目的课题研究和基础技术与共性技术的研究开发等。 4)建筑技术开发基地 建筑技术开发基地是企业和大学及科研机构合作建立的一个技术创新机构,一般以国家重点技术创新项目和建设项目为依托,采取产、学、研结合的合作形式,解决国民经济建设和发展中重大安全问题的技术瓶颈。 5)培训机构 培训机构主要是指建筑新技术继续教育培训中心,由各个专业化学会或协会进行组织,以提高建筑行业人员的技术素养。 6)中介机构 中介机构主要提供一些咨询服务,是各个企业及相关组织交流的一个信息平台。 ③中间层的功能分析 1)政府政府在技术创新中的主要职能在于组织或授权行业协会或学会制定中长期应用技术的创新计划,确定研究方向和重点开发的领域,鼓励建筑业产学研的基础研究发展,增加和引导社会对科技的投入,在全社会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鼓励创新的文化氛围,推动科学的普及,弘扬科学精神,提倡科学方法和高尚的科学道德。 2)金融体系 金融体系对于建筑技术的进步有重要的作用。一方面,技术的开发需要资金的支持,特别对于中小企业;另一方面,金融体系可以对技术资源进行合理的配置,主要表现在分散风险、流动性风险管理和项目的评估方面。另外,金融体系的激励机制还可以提高建筑技术的创新主体的积极性。 3)其他产业 建筑业与其他产业有着紧密的联系,可以借助其他产业的发展管理经验来发展建筑业,如煤矿安全、粮食安全等。 4)历史文化传统 历史文化传统不仅直接影响建筑的风格,更是技术文化的象征,可以将建筑技术和历史文化纳入到一个体系中,建立一个技术文化的系统来研究文化对技术的促进作用。 ④外层的功能分析 良好的国际技术经济环境对技术进步有很大的促进作用。由于知识具有非竞争性和排他性,所以我们要加强国际间的交流合作。国家的技术进步绩效取决于该国的“社会能力”,即该国吸收新技术和创造新技术的能力。 建筑安全技术论文:建筑安全技术法规与技术标准的互动关系研究 摘要:本文首先从概念与特点方面阐释了技术法规与技术标准的内涵,接下来指出了技术法规与技术标准的区别,分析了技术标准对技术法规的功能补充,最后明确了建筑安全技术法规与技术标准的互动有良性互动、中性互动与恶性互动三种关系。 关键词:技术法规;技术标准;互动关系 1技术法规的内涵 ①技术法规的概念 技术法规是规定强制执行的产品特性或与其相关工艺和生产方法、包括适用的管理规定在内的文件。该文件还可包括或专门关于适用于产品、工艺或生产方法的专门术语、符号、标志或标签要求。技术法规一般是指规定强制执行的产品特性或其相关工艺和生产方法(包括适用的管理规定)的文件,以及规定适用于产品、工艺或生产方法的专门术语、符号、包装、标志或标签要求的文件。这些文件可以是国家法律、法规、规章,也可以是其它的规范性文件,以及经政府授权由非政府组织制定的技术规范、指南、准则等。 在建筑领域,建筑技术法规的定义一般是以 1984 年联合国经济与社会发展委员会的《建筑法规术语及其定义》中的定义为准:建筑技术法规是一种法定权力机构所接受的约束性文件,它由技术性规定和涉及技术性规定的文件组成,其中还包括一些适用的管理性条款。 建筑技术法规一般是由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在政府管辖范围内强制执行,为保障建设领域中工程建设的质量、安全、卫生、环境等,能满足统一的技术要求和管理要求而作的、符合特定的工作程序和要求的规定,它依靠或影响现行的自愿采用的工程建设技术标准。 ②技术法规的特点 1)工程建设技术法规具有强制性的特征。工程建设技术法规规定的都是直接关系到工程质量和安全、人体健康和人们生命财产安全、环境保护和资源的合理利用与节约、技术进步的推动等国家基本经济政策实现的内容。纳入技术法规的内容都要严格贯彻执行,违反或不执行时要进行处罚。 2)工程建设技术法规具有技术和管理的综合性特征。工程建设技术法规既包括技术的要求也包括管理的要求,因此具有综合性。 3)工程建设技术法规具有较好的稳定性和适应性。编制工程建设技术法规时,一般是以功能为基础或者是以目标为基础来进行编制的,目标和功能部分措辞比较稳定,一般不需要修改,而技术的性能和方法性条款一般需要随着技术的进步而及时调整,以适应社会的发展需要,因此技术法规又具有良好的适应性。 4)工程建设技术法规具有约束范围广的特征。由定义可以看出,工程建设技术法规不仅对建筑产品特性或工艺涉及质量、安全、环境保护、卫生等方面做出了技术性的规定,还对适用于产品的相关过程或生产方法以及一些适用的管理性规定做出了约束。 5)工程建设技术法规具有表现形式多样性的特征。工程建设技术法规不仅包括国家法律,还包括政府法令、部门规章等强制性文件。 2技术标准的内涵 ①技术标准的概念 技术标准是基于协商一致,被公认标准化机构批准的,为了通用或反复使用为目的的,为产品或其加工和生产方法提供规则、导则或特性的非强制性技术文件,是重复性的技术事项在一定范围内的统一规定。在建筑领域,工程建设技术标准是由政府建设管理部门授权专门的标准化组织或机构制定的,专门针对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安装、验收和管理活动的技术性文件。一般包括强制性的和非强制性的技术要求,并由专门的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实施。 ②技术标准的特点 1)工程建设技术标准具有较强的生产属性。工程建设技术标准是关于建筑产品生产过程的技术规定,按照技术规定的方法或规范来组织生产,可以保证建设产品的质量,并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从而降低工程的安全生产成本,提高安全生产效益。因此,它具有较强的生产属性。 2)工程建设技术标准具有较强的技术性和可操作性。工程建设技术技术标准是通过国内专家学者验证后的技术条文,是经过实践检验的产物,并符合技术先进的原则。同时,它能最大限度的发挥技术的作用,保证建设活动的安全、高效的运行。因此,它具有较强的技术性和可操作性。 3)工程建设技术标准具有很强的经济性。工程建设技术标准是一套规范的生产方式,它不仅能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而且能够提高项目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因此,它具有很强的经济性。 3建筑安全技术法规与技术标准的互动关系 3.1技术法规与技术标准的区别 技术法规与技术标准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①法律效力上不同。技术法规是强制执行的,而技术标准一般是推荐执行的,只有当被技术法规引用后才具有强制性。 ②制定机构不同。技术法规一般是由政府部门制定和,而技术标准一般是政府授权委托相关社会组织机构来制定和。 ③制定批准程序不同。技术法规的制定必须通过一定的立法程序,一旦通过就成为法律文件应无条件执行。技术标准制定的基本原则是广泛参与和协商一致,最后投票表决通过,通过后仍然可以不执行。 3.2技术标准对技术法规的功能补充 ①有利于弥补立法不足,协助法规规范市场。工程建设法规属于法律的层面,对于技术的要求不可能做出详细的规定,而工程技术标准正好可以起到补充的作用,它是一种规范性的陈述文件,里面对于技术的要求比较详细具体,可以协助法规规范市场的秩序。 ②有利于工程建设技术法规目标的实现。工程建设技术法规是企业建设活动的工作准则,可以规范市场的行为。为了达到这一目标,必须有一套建设活动的标准来进行明确的规定,因此工程建设技术标准就是为了保证建筑产品质量和安全的一个度,它可以用来保证技术法规目标的实现。 ③有利于发挥市场的自我调节作用。工程建设技术法规是由政府来进行管理的,而工程建设技术标准是由市场中的相关学会和协会来进行制定和管理的。在工程技术标准的实施过程中,采用的是推荐和资源采用原则,这样符合市场经济的要求,各个省可以选择符合自己地区要求的标准进行管理。这样可以减少政府统一管理带来的弊病,发挥市场的自我调节作用。 3.3技术法规与技术标准的互动关系 工程建设技术法规和技术标准存在三种互动关系: ①良性互动 当工程建设技术法规和技术标准呈良性互动关系时,两者是相辅相成、协调统一的关系。一方面,工程建设技术法规可以规范市场秩序,促进工程建设技术标准的实施;另一方面,工程建设技术标准可以对工程建设技术法规的行政手段进行补充,充分发挥市场的自我调节作用。 ②中性互动 当工程建设技术法规和技术标准呈中性互动关系时,两者是混淆不清的关系。一方面,工建设技术标准在推广新技术、保证职业健康与安全、保护环境等方面做了强制性的规定,促进了整个建筑行业的发展;另一方面,由于两者功能划分不够明晰,导致一些不必要的措施进行了强制的实施,浪费了大量的社会资源,也难以发挥市场的自我调节作用,不利于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在工程建设中的推广应用。对于一些需要强制执行的技术要求又没有进行强制实施落实,难免会影响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不利于建筑业的良性发展。 ③恶性互动 当工程建设技术法规和技术标准呈恶性互动关系时,两者是各自独立的关系。一方面,如果工程建设技术标准的制定缺乏开放性和透明度,那么很多技术规定将缺乏科学性和适用性将不能达到保证职业健康安全的目的。另一方面,如果工程建设技术法规落后于社会的发展要求,那么强制实施时,就会对整个社会产生巨大的负面影响,阻碍社会的发展步伐。此外,技术法规制定得不好,也会对技术标准的实施和技术的发展起到阻碍作用。 建筑安全技术论文:工程监理过程中建筑安全技术与防护措施的实践体会 摘 要: 根据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工程监理单位及人员对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情况进行监理,对施工过程中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及现场文明情况进行检查与监督,及时消除隐患,确保施工作业及人员的安全,且承担相应的安全监理责任。为了做好此项工作,工程监理人员必须掌握一定的安全防护技术与措施。本文结合在“环保厅高层集资楼工程”中的监理实践经验,谈一谈这方面的心得体会,也是便于与同行们交流。 关键词: 监理施工 安全技术 防护措施 建筑施工安全防护技术是提高施工安全水平和构建文明施工场地的最为重要的保证条件之一,也是监理的主要工作之一,只有在施工方遵守相关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并在监理的有效科学的监督管理之下。才可能最大限度地预防及减少施工现场的意外伤亡事故,确保作业人员、工程的安全与健康。 为了做好建筑施工中相关的安全监理工作,顺利完成工程施工全过程,通过监理单位工程施工各项工程的有效监督,对可能产生的隐患或危险源——督促施工单位采取科学、合理的预防措施,以保证工程的顺利、安全进行,经过归纳,总结如下: 一、在我监理有效监督下——施工单位加强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教育培训体系的落实,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负责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且做好安全检查工作,我监理单位对上述工作进行检查与落实。 项目经理必须要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相关工作全面负责,并且施工单位必须要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和相关安全生产的培训。且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负全责,根据不同情况制定不同的安全生产制度,以保证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与此同时,建筑施工单位应设立专门负责安全生产管理的机构,分配相应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专门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严格监督检查,只有这样,对于所暗藏的安全隐患才可以及时发现及时解决,才可能确保工程施工的安全顺利。 二、做好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工作(包括:安全施工组织设计、临电方案、基坑支护方案、模板支设方案、脚手架搭设方案及其他专项方案等),同时我监理单位对该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进行审核,以确保其科学,合理且有针对性,在审查通过的基础上,要求施工方严格按照该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实施。 施工组织设计是整个建筑工程准备阶段最为重要的一项工作,也是施工进行中极为重要的一项内容,它的科学合理与否直接关系到工程的成败。建筑施工单位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于拆除、爆破工程等有一定危险的工程,必须要有专门的安全施工方案,且经过的层层审批且须经过监理单位审核,确认核准后才可以付诸实施。 合理安排建筑施工作业——在保证安全的基础前提下,施工方必须按照已通过审核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现场平面布置图做好施工现场的平面布置工作。且要合理划分施工作业面,必须做到相邻作业的时间和工作面不能相互干扰,以保证作业的顺利、安全、有序的进行,同时,也能确保文明施工。 三、督促施工方要做好做好施工前和施工期间的准备工作:技术交底及在施工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记。 工程施工前,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对在有关安全施工技术严要求向施工作业人员做详细交底,且交底须双方签字确认。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桥梁口、隧道口、基坑边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必须要设置明显的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警示标志,监理人员必须加强这方面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上述工作完整、到位。 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针对基础施工、主体施工、装饰装修施工、电气设备及及其他方面的施工过程结合周围环境及春、夏、秋、冬及雨、雪天等气情况,对施工现场采取的安全方防护及安全施工的措施进行科学、及时地检查监督,及时排除隐患。 四、施工期间,要时常做一些预防性的试验,督促施工方做好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和定期检修工作,确保施工设备性能良好、安全正常——监理单位对施工方的上述记录资料进行认真检查,确保其与实际情况相符。 所谓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预防性试验就是对建筑施工现场所使用的设备、工具、材料、用品等,在使用前、使用中进行机械性能等特征的试验,避免“带病”运行或使用不合格的材料。 施工所用的机械设备,由于长期磨损或意外损伤,就很容易造成设备故障,严重的可能导致施工人员受到意外伤害。所以,做好机械设备做好保养和检修工作也是安全管理和顺利施工的前提和保障。 五、在建筑施工现场临时设施必须要符合安全使用要求,对工程施工可能造成危及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的情况,监理单位必须要求施工方采取科学、合理的安全防护措施,以确保此项工作的安全。 建筑施工单位应把建筑施工现场的办公区、生活区与作业区分开来设置,且要保持安全距离,而且建筑施工的办公区和生活区的选址应该符合安全性要求。施工的职工饮食、宿舍等方面需符合卫生标准;与此同时,施工单位不能在还没有完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并且施工现场使用的装配式活动房屋应当具有产品合格证且需经过相关人员的验收通过后,才能使用。 在使用过程中,督促施工方采取措施——防止或减少对人和环境的危害和污染。在毗邻建筑物或市区道路的适当位置——建筑施工单位必须设置围挡,以确保安全、文明。 六、监理单位督促施工单位——及时发放个人防护用品并教会他们正确使用与配戴 施工单位必须及时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且将各个危险岗位的正确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提前告知他们。对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要定期进行安全生产的培训教育,并将培训情况记入个人工作档案。不经培训或经过培训不合格的人员,禁止其上岗作业。 如果在作业中发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现场作业人员有权立刻停止作业,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撤离危险区域。 通过本工程的实践,是我们认识到——安全与文明这两项是不可分割的:以文明保障安全,以安全提升文明,它们同为一体,共同保障了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营造人人文明、环境优美的工地是确保安全的首要工作,同时对管理与技术工作也得到了磨练,在很大程度上提升了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企业形象。 结束语: 建筑施工的现场管理和文明施工是安全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是相辅相成的,施工中确保职工的人身安全是至关重要的,所以在施工作业中不但要确保安全施工,还要注重对现场人员的安全管理,对于以往施工中经常出现的杂、乱、脏等现状要予以杜绝,严格管理,文明施工,只有这样的严格管理才能保证工程的安全顺利的竣工。
电力安全论文:电力科学发展观征文-安全管理的科学发展观调查和思考 摘要:安全工作关系民生大计,是一切事业和发展的基础,是企业发展和员工生产生活的基本保证。安全管理是一个大的系统工程,伴随不断的社会进步和意识转变,安全管理有了长足发展。从“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完成了量变,要实现“我要安全”关键在于是否实现了“我会安全”和“我能安全”,才能完成安全管理的质变。必须坚持科学发展,才能紧跟时代的步伐,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群众。 关键词:安全管理 科学发展观 需求 培训 安全是人命关天的大事,既关系着国计民生,又牵挂着家庭幸福。安全管理,是服务于生产同时又能引领生产,规范组织行为和个体行为,处理好管理要素、管理方法之间的关系,正确认识事物发展之间的关系,利用有限资源实现最大化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称之为有效安全管理。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中提出的“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的科学发展观,是推进安全管理事业改革和发展的一种方法论。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也是安全管理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 一、安全管理科学发展的度量表征 我们研究和探讨的全面安全管理,包含了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等多方面的内容。关联到各行各业的协调统一和健康发展,是我们生活和事业的根基。安全管理是一个国家、组织或企业的“发展能力”、“发展潜力”、“发展速度”及其可持续性,构成了国家、组织或企业“发展”的动力表征。一个国家、组织或企业的“自然进化”、“文明程度”和“生活质量”及其对于理性需求(包括物质的和精神的需求)的接近程度,构成了衡量国家、组织或企业“发展”的质量表征。其中包括物质支配水平、生态环境支持水平、精神愉悦水平和文明创造水平的综合度量。 第一,它能衡量一个国家、组织或企业的“发展度”。发展度强调了生产力提高和社会进步的动力特征,即判别一个国家或区域是否在是真正地发展?是否在是健康地发展?是否是理性地发展?以及是否是保证生活质量和生存空间的前提下不断地发展? 第二,它是衡量一个国家、组织或企业的“协调度”,协调度强调了内在的效率和质量的概念,即强调合理地优化调控财富的来源、财富的积聚、财富的分配以及财富在满足全人类需求中的行为规范。即能否维持环境与发展之间的平衡?能否维持效率与公正之间的平衡?能否维持当代与后代之间在利益分配上的平衡? 第三,它是衡量一个国家、组织或企业的“持续度”,即判断一个国家或区域在发展进程中的长期合理性。持续度更加注重从“时间维”上去把握发展度和协调度。建立科学发展观的理论体系所表明的三大特征,即数量维(发展)、质量维(协调)、时间维(持续),从根本上表征了对于发展的完满追求。 二、日常安全管理调查发现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人本化管理思想是实施安全管理的宗旨。安全管理的受众体是“人”,受益体也是“人”。但为何执行起来这么难?深入调查不难发现受众体是“人”,受益体也是“人”这没有错,而安全管理的利益体却存在天差地别,即安全管理回报和边际收入的悬殊,是事故频发的最大诱因。国家《安全生产法》的出台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规则问题,使铤而走险的人受到了抑制和打击,也把安全管理推向了前所未有的高度。 职业安全、健康和环境是每个国家、每个组织和企业应该关注和必须关注的事情。首先,是如何把握人与自然之间关系的平衡,寻求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及其关系的合理性存在。同时,我们必须把人的发展同资源的消耗、环境的退化、生态的胁迫等联系在一起。其实质就体现了人与自然之间关系的和谐与协同进化。其次,是努力实现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协调。通过舆论引导、伦理规范、道德感召等人类意识的觉醒,更要通过法制约束、社会有序、文化导向等人类活动的有效组织,去逐步达到人与人之间关系的调适与公正。全球所面临的“可持续发展”的宏大命题,从根本上体现了人与自然之间和人与人之间关系的总协调。 伴随不断的社会进步和意识转变,安全管理有了长足发展。从“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完成了量变,要实现“我要安全”关键在于是否实现了“我会安全”和“我能安全”,才能完成安全管理的质变。通过调查走访电力、化工、煤矿、医疗等行业的近二十家单位,统计发现所有的单位都有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系统的安全管理制度和监督机制,以及良好的学习培训办法。但认可以发现安全事故时有发生,仅仅归根于“违章、麻痹、不负责任”能说得过去吗?不免会想起追根溯源,统计得出,这二十家单位20__年度全员安全考试(考核)达到11000多人次,数理分析表明:其中满分的约占40%;85分以上(含满分)的约占80%;75—84分的约占总数的20%;其中发现三家单位四人次为不及格补考的。调查发现这完全符合考试的“正态分布”原理,也恰恰印证了安全事故的“倒二八”规则,即80%的事故发生在同一行业、同类事件的20%的人身上。就体系管理而言,考试应该是下一步教育培训和日常工作的“输入”,在深入调查中并没有发现针对“20%人群”的专门培训。 自然辨证法的观点认为:∑部分≠全体!?分解为:部分>>全体(数量而言);同时满足,所有部分∈全体(性质)。安全只有100%而不是99%,因为:∑部分1%∞。而这“部分1%”就成为事故发生的祸根和必然,只有把“部分1%”的问题在新一轮的培训中得到解决才能实现“一切事故都可以预防”,同时使得培训和考试有的放矢。 进一步调查中发现,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的问题集中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执行人员认识不够,不能把安全问题与工作业务进行有机结合,制定的管理制度不能做到有效实施和监督执行。对应该做的、能够做的、不能做的、做得到的和没做到的划分不清,没有学习改进和持续发展的突破点。 二是行为的主动性不够,对制度和文件学习理解不充分,需要别人指点和不断敲打。造成工作职责不明确,目标不具体,措施针对性不足,解决问题不能举一反三。安全工作要实现“四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不让他人受伤害)”干好本职工作还不够,应了解上一步该干什么、自己应承担什么、该对下一步创造什么,充分沟通和协调。 三是对记录和证据收集不真实、不及时、不具 体。日常工作记录、总结评价和考核不充分,造成证实证据的支撑性材料的缺乏。我们要主动承担责任,必须建立在好记性不如烂笔头的基础上,文字是最忠诚于事实的,文字是永恒不变的演说家,它能始终如一地告诉每一个人过去、现在和未来。这就是文字的妙用。“谈”不如“看”,“看”不如“站”,“站”不如“记”,“记”不如“写”。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工作强调的是“您如何证明给我看?”而不是“您如何证明给我听?”四是“规定动作”完成情况不理想,没有对制度和职责有效分解,每一件事情的前因后果不连贯,不能进行有效封闭。大多数自身管理制度中明确要求的事情都没有追溯,有些不能完成的事情、似懂非懂的写入制度建设中来。形成自己划的圈自己不能圆,可以推理出其他相关要求的执行情况了。 三、安全管理科学发展的几点思路 随着科技和社会的进步,生产能力和生产水平不可同日而语,安全管理必须坚持科学发展,才能紧跟时代的步伐,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群众。 首先,领导干部做科学发展观的忠实执行者,重在落实,贵在执行。科学发展观的实效,很大程度上体现在执行的力度上。群众看干部,不仅看干部怎么讲,而且看干部怎么做。搞形式主义、做表面文章,人民群众最反感;以文件传达文件、以会议贯彻会议、以讲话落实讲话,人民群众最看不惯;作风飘浮、好大喜功、急功近利,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人民群众最不满意。做科学发展观的忠实执行者,要求各级领导干部不为虚名所累、不为私利所诱,在脚踏实地、崇尚实干、推动科学发展上当表率、树标杆,把心思用在干事业上,为安全管理和生产贴上标签。真正做到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切实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观念。 第二、安全管理从业人员做到监管的职责,做好服务安全的义务。在工作中要充分体现专家的知识理性,又要甘做全面安全管理的“自愿者”和“推广人”,真心诚意地激励先进帮扶后进,使得安全管理参照有标准、实施有路子、检查有依据、考核有度量。要求安全管理从业人员做科学发展观的忠实执行者,戒虚、戒假、戒浮,求实、求真、求深,动真情、出实招、求实效,让广受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应敢于担当、善于谋划、身先士卒、靠前指挥、真抓实干,务求科学发展的新成效,感受安全文化新变化新气象。 第三、充分利用科学方法和先进工具,积极开展安全性评价工作。安全管理应该统筹兼顾,倡导安全管理技术化,“人、机、料、法、环”数量化,创造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才能使管理者有决心,参与者有信心。合理有效利用统计报表、危害辨识与风险评价、合规性评价、pdca循环等科学方法服务安全管理和生产;摄像、监控、警报等在仓储、银行、车间等广泛应用,牧羊犬不是运用运动能力来管好他的团队,而是带领他们形成良好的行为规范。安全性评价是对安全基础进行的一次全面、综合的诊断过程,通过对不安全因素、特别是隐藏在较深层次的隐患和一些长期熟视无睹的不安全现象的挖掘,找出人员、机械、环境和管理各系统中的薄弱环节,找出这些隐患的危险程度并实现“量化”,使各级领导和有关管理人员对设备的安全现状和安全管理的薄弱环节心中有数,从而为制定各种预防事故措施、各项规章制度、安全教育和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基础工作提供依据。 第四、“树冠原理”的安全文化营造。任何文化都是继承传统优势,不断发展创新并在实践中检验有效,不断去粗取精,日积月累而来。文化驱使能使事半功倍,然而安全这棵大树要枝繁叶茂就必须保证根系发达,任何盆栽和移植的东西好看但不实用。形式主义对安全生产是极其有害的,从表面上看,形式主义很容易打出各种创新的旗号,造出各种各样貌似新颖的说法和各种各样看似开创性的做法,但由于缺少实际调查研究的根基和对安全生产深刻认识的把握,而让一个行业、一个单位付出的人力、物力甚至生命的代价。从本质上看,形式主义有损于党的形象,贻误党的事业,疏远的干群关系,工人师傅们把这种做法称之为“那是挂在空档上转哩”,只闻其声不见其动。安全管理横如何横到边,纵如何纵到底还待有志之士数量化分解。 第五、注重人文关怀和心里疏导。安全管理与任何一门学科的不同之处是取决于人的主观能动性太大了,随着时展,人的思想得到了前所未有的解放和自由,民主意识加强,同时也遭遇了多元化时代必然经历的价值观念的混乱和迷茫。在任何一项安全事故调查的背后,我们似乎忽略了原因分析中的心理暗示。美国社会心理学家、人格理论家和比较心理学家亚伯拉罕.马斯洛提出的需求层次理论认为:“安全上的需要。这是人类要求保障自身安全、摆脱事业和丧失财产威胁、避免职业病的侵袭、接触严酷的监督等方面的需要。整个有机体是一个追求安全的机制,人的感受器官、效应器官、智能和其他能量主要是寻求安全的工具,甚至可以把科学和人生观都看成是满足安全需要的一部分。” 五种需要可以分为高低两级,其中生理上的需要、安全上的需要和感情上的需要都属于低一级的需要,这些需要通过外部条件就可以满足;而尊重的需要和自我实现的需要是高级需要,他们是通过内部因素才能满足的,而且一个人对尊重和自我实现的需要是无止境的。同一时期,一个人可能有几种需要,但每一时期总有一种需要占支配地位,对行为起决定作用。任何一种需要都不会因为更高层次需要的发展而消失。各层次的需要相互依赖和重叠,高层次的需要发展后,低层次的需要仍然存在,只是对行为影响的程度大大减小。安全管理必须关注和意识心理是支配行为向左转还是向右转的关键因素。注重人文关怀要求我们真正找出需要帮助的人,并让他们乐意接受我们的帮助,从而确保安全持续有效 电力安全论文:电力工程的新型安全管理模式探究 进行工程建设时,安全管理工作必不可少。在电力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做好安全管理工作,不仅能有效的提高工程质量,而且还能保证工程的进度,提高企业的竞争能力,为企业赢得更大的生存和发展空间。因此,积极探索电力工程的新型安全管理模式具有很重要的现实意义。 1建立新型安全管理模式的重要性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电力工程在建设技术方面得到了很大的提高,也完善了相应的运行体制,电力工程的建设以及管理水平也得到了不断的发展。但是,由于电力工程建设的特殊性,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着很多不确定因素,导致安全事故频发,电力工程建设也受到了很大的影响。这样不仅大大降低了电力企业的经济以及社会效益,还打击了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积极性,严重制约了企业的发展。 2电力工程安全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电力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常常会出现重大的人员伤亡事故。据相关统计数据表明,我国最近几年来死于安全事故的人员多达十几万人,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高达数十亿,间接经济损失则难以估量。因此,要积极探索建立科学、合理的新型安全管理模式,提高电力企业的管理水平,从根本上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是电力工程建设施工中的核心工作。要以人为本,以科学理论为指导建立新型的安全管理模式,首先需要了解电力施工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并积极探索解决这些问题的有效措施。 首先,电力工程中的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较差。在我国,电力工程中的管理人员主要是由工程技术人员组成的,他们缺乏必要的安全管理知识。另外,长期盛行于企业的老式管理模式已不能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其次,缺乏安全责任意识,一旦出现事故就互相推诿,逃避责任。再次,缺乏先进的安全管理手段,没有及时的对供电设备进行更新换代,在供电网络上存在着结构不合理的情况等等。总体来说,在电力工程的安全管理中存在着管理不到位、分红不明确、职责划分不清、处罚力度不够等诸多问题,有效的解决这些问题对于电力企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3新型安全管理模式探究 3.1建立新型的安全管理模式应坚持的原则 (1)要坚持安全第一原则。这个毋庸置疑,建立安全管理模式理应以安全为核心。安全和质量是工程建设企业孜孜以求的两个方面,但是安全永远排在第一位。忽视了安全的质量我们不能要,即使要也承受不起。只有安全保证了,谈质量才有意义。因此,我们要在安全管理中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另一方面,要处理好安全管理和保证工期的关系。做好安全管理才能从根本上保证工程施工的进度,施工人员也可以全身心的投入工作,因此在二者的关系中要坚持安全管理优先的原则。 (2)安全资金落到实处的原则。要做好安全管理,必须要完善相关的安全设施。施工单位要将安全管理的费用落到实处,积极修建和完善安全设施,为施工人员提供一个相对安全的施工环境。因此,在电力工程建设中,要将有关安全的资金用到实处,努力提高电力工程的安全管理水平。 3.2建立符合电力工程实际需要的新型安全管理模式 顾名思义,要建立安全管理模式自然是要以安全工作为核心。那么如何有效的解决好“安全”问题?这就需要建立新型的安全管理模式,现论述如下: (1)要对日常的电力管理工作进行严格要求。日常的电力管理工作具有重复性强的特点,久而久之就使许多电力工作人员犯上了经验主义的错误。而电力运行具有较大的随意性,仅仅凭个人经验必然会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很多电力事故都是由于使用人员的安全意识淡薄和麻痹大意有关;有的电力工作人员在实际操作中比较随意,违背了安全操作以及安全管理的相关规定,从而给企业和个人造成了难以挽回的损失。 (2)建立动态的安全管理模式。在电力工程的建设中,施工人员的认识水平往往具有一定的局限性,有时候做好了一方面的工作而忽视了另一方面;有的时候没有认识到施工环境以及施工条件发生变化而仍旧采用原有的安全管理模式。这样就会产生很多安全隐患,时间长了自然就会发生相应的安全事故。因此,在安全管理工作中,要对整个系统的环境、设备以及人员进行综合考虑,形成一个有机的动态的整体,在不同的时期或不同的情况下采取不同的安全管理模式。 (3)提高工程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并对其实行有效的监督。由于风险的存在具有必然性,因此我们需要对可能发生安全风险的原因进行合理的预测,并积极探索相应对策,这个时候就需要发挥整个团队的作用。在这个团队当中,工程的管理人员和监督人员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因此,需要加强工程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同时,还要对工程管理人员加强监督,才能保证新型的安全管理模式得以顺利实施。 (4)控制好各种不安全因素。不安全因素主要来源于两个方面:其一,人的不安全行为;其二,物的不安全状态。要做好相应的控制工作,需要工程施工人员在操作和使用设备时严格遵守既定的规章制度,发现问题和危险情况之后要及时加以处理,同时一定要服从管理人员的指挥;要定期对电力设备进行检测和检修,做好维修和养护工作,有效的延长其使用寿命。 (5)做好安全预警和应急管理工作。在电力工程施工之前,要首先做好风险评估。评估的主要内容是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以及安全管理水平。从收集信息以及以后的各个环节都要开展相应的预警工作,并建立完善的预警以及应急机制。风险评估结果出来之后,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有针对性的整改,有效的降低施工风险。电力部门还要做好应急管理工作,设立并完善相应的应急预案,并进行必要的演练,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就可以迅速有效的实施预案,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在安全事故中,有些是由不可抗力的因素引起的,这个无法避免。但是绝大多数的安全事故都是可以避免的,其中有人为的因素,也有各种复杂的因素。只要企业在安全管理模式上积极探索,建立健全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是完全可以实现企业安全管理的目标的。 4总结 随着社会用电需求的不断增长,电力工程也日趋复杂,给安全管理提出更高的要求。实践证明,在电力工程管理过程中建立新型的安全管理模式不但必要,而且可以有效的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对于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对于增强电力企业的竞争力以及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都具有重要的意义。综上所述,在电力工程的施工建设中,要高度重视安全管理工作,针对安全管理中出现的一些问题要采取有效的措施加以解决,运用新的科学管理模式,切实提升电力工程的安全管理水平。 电力安全论文:电力公司员工安全管理心得体会 安全管理要以人为本,只有充分调动了员工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安全工作才好开展。工作了十几年,我觉得公司的安全管理上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大力度。 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在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施工程序进行操作,相关管理人员要熟悉施工程序,这样才不会冒险在安全设施不完善的情况下工作。安全设施到位,才能减少安全隐患。在施工现场,每一个危险部位都要悬挂相应的标志牌,以便提示职工预防危险的发生。在施工过程中正确使用“三宝”,在“四口”防护设施要定型化。每天的站班会要针对危险源和危险点进行仔细讲解,并就如何采取防范措施讲解清楚,施工过程是要对不断出现的问题及时处理。 二、不断加强培训学习。职工安全意识低,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是造成目前伤亡事故居高不下的主要原因。通过不断培训学习,可以掌握更多的安全理论知识,并在工作实践中不断补充完善。通过安全技术培训,使员工及时掌握各种新技术,这样才能在施工中适应新的工作要求。广泛开展安全培训教育活动,努力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素质。尤其是对新进场的员工必须进行上岗前的三级安全教育,使员工人懂得安全工作人人参与,从“要我安全”变为“我要安全”。公司有计划地安排安全管理人员参加安全培训,不断提高安全管理人员的素质,安全管理人员要脑勤、眼勤、腿勤、嘴勤,恪尽职守,为企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四处交流经验,到安全工作做得好的地方参观学习,取长补短。 三、要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安全生产,人人有责。不论协作工或者职工都是单位的一员,都是不可缺少的一部分,要一视同仁,给予必须的关心和沟通,才能用情感留住人。现在正是炎热的夏天,有很多员工为了舒服,穿拖鞋、裙子、不带安全帽等上班,要杜绝这类习惯性违章,就要一视同仁,这样才能树立公司的形象。不论科室人员还是施工队人员,都代表公司的形象,应该同等对待。不论是安全大检查,还是平时施工都要注重安全文明施工,让员工有个舒适的施工环境。做到奖惩分明,做好有奖,不好就罚。奖励有精神和物质奖励两种,让员工们觉得付出就有收获。 四、管理人员要和各级人员沟通好。每一项制度的落实都是一级到一级,沟通不好容易让原意传达走样。安全员要和各班班长沟通好,才能把项目部的有关精神和公司的宗旨通过班长传达到每个员工。现在工期紧,任务重,点多面广,单靠安全员一人肯定管不好整个施工现场。安全员和班长沟通好,班长要给组长交待清楚工作和安全注意事项。上下一心后才能把安全工作控制在手中,人人快乐工作。 电力安全论文:我国电力安全法规体系建设及发展初探 [ 摘 要] 分析了我国目前电力安全法规体系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针对这些现状和问题,探讨了我国电力安全法规体系建设的任务和发展的趋势。 [关键词] 法规体系;安全法规;电力安全法规,主要是指为了保护职工的安全健康,保护国家与集体财产不受破坏,由国家制定并由国家强制实施的行为规范。它主要涉及安全管理、安全技术、工业卫生及女职工和未成年人劳动保护等方面的法律规范。对于电力行业,为确保其安全运行,我国立法机构和各级电力管理部门经过近20多年的不懈努力,通过加强电力安全法规的建设,从而全面、有效地改善了电力行业的安全状况。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电力体制也发生了很大变革,使得许多法规、规章或它们的某些方面已经不能适应改革与发展的需要。所以,从电力事业的发展和国家经济建设的需要出发,必须加紧电力行业立法,建立更加完善的电力安全法规体系。笔者就目前我国电力安全法规体系的现状、不足和当前的任务作一探讨。 1、我国电力安全法规体系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1.1 现状我国政府历来都很重视电力安全生产工作,在“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总体方针下,使电力安全法规与电力事业同步发展。目前我国的安全法规遵循“三级立法”的原则,即在国家法规、政策的统一指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立法的积极性,形成全国人大,国务院,行政部门、地方立法部门的三级立法体系。我国的电力安全法规也是按照这一原则进行立法的。从2002年出版的由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主编的《电力安全法规制度汇编》来看,党和国家及地方政府陆续颁布的电力安全法规、规章和其他有关安全方面的行政规范已有4大类160多项上千多条,在数量和质量上都有很大的发展,特别是1996年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以下简称《电力法》),对加强电力安全工作有很大的指导作用。所以在经济发展的同时,电力安全法规体系迅速组建,法规体系初步健全,执法机构也逐步形成。 1.2 存在的问题 1.2.1 缺乏系统性安全法规的系统性,是指在编制安全法规的过程中,要依据安全法规体系的结构,建立、健全具有各自功能的生产技术、安全技术、安全工作、安全奖惩4种不同类型安全法规。而我国现阶段的电力安全法规,从数量上看,虽有上百部之多,枝繁叶茂,但缺乏比较清晰的主干。换句话说,对于如此繁多的电力安全法律法规,除了《电力法》外,还没有一部充分适应实际情况的电力行业综合性法规。由于这一体系缺乏系统性,给安全法规的汇编、管理和查找带来了困难,在耗费人力和财力的同时,又因不能及时获得准确的信息而影响了安全生产与管理工作。 1.2.2立法层次不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按法律地位及效力等同原则,安全法规可划分为3个层次:由全国人大及专门立法会议制定的根本大法,由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及各省人大常委会确定的一般法以及国务院下属部委及各地方政府制订的行政法规。目前,电力行业的安全法规中,根本大法和一般法不多,绝大多数是由行政部门、地方政府制订和颁布的行政法规,从立法的层次上看,仅属于法规中的第三个层次。即使国务院颁布的某些电力安全法规,也只是某个方面的问题或某一个时期制订的规范性文件,法律的权威性不够。由于缺少权威性,在实施过程中就要逐级制订规定、办法、细则,这就不可避免地有随意性。 1.2.3 覆盖面不广改革开放以来,国家制订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打破独家办电格局,实行多家办电,形成多元投资主体,对促进电力发展起了重要作用。但是,电力行业仍然主要是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垄断经营模式,在电力行业面对许多实际问题时,尤其是在市场经济初步发展的过程中暴露出来的新问题、新情况,立法工作没有跟上,有些方面法规还是空白,或者某些法规还停留在原有计划经济中,不能适应时展的要求。就拿《电力法》来说,从1986年开始起草到颁布实施前后经历了10年,它是在计划经济框架内制订,在市场经济时期颁布实施的。很显然,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不少内容已经不适应电力市场化改革要求。《电力法》在贯彻执行中遇到了法与法之间的冲突与矛盾,这些冲突与矛盾使得电力企业在许多方面无所适从,一些具体的工作难以开展。 2、建立我国电力安全法规体系的设想 电力安全法规体系,是指以《电力法》为主体,以国家颁布的有关电力安全方面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法规和电力主管机关颁发的规章为补充,形成不同等级、不同层次、内容完备、界限明确、结构合理、组织严密和统一协调的法规群体。电力安全法规体系的建立过程中,我们有必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电力安全法规体系不是单一的电力安全法典,而是不同层次,不同颁发等级的法律法规网络。 (2)电力安全法规体系不是对法律法规的简单汇编,而是要明确各法律法规之间调整范围的界限,但又必须把它们相互协调起来。 (3)电力安全法规体系不是仅仅覆盖电力安全各个方面的原则规定,而是更要注重其科学性和可行性。 鉴于上述基本思想,关于电力安全法规体系的构成,初步设想为下面3个层次: 第一层次:法律法规。这一层次的安全法规是电力安全通用法,法律效力最高,主要由全国人大、专门立法会议颁布的根本大法和一些权威性较高的一般法组成。这些电力安全法律法规应该是比较综合的,应该规定该法的协调关系和对象、电力安全技术法规的立法程序、执法主体 、监督、实施等。以此法为基础,其他有关部门可以行政法规和技术法规,譬如依据《电力法》制定的一些行政法规或依据电力安全标准制定的一些技术法规。 第二层次:规程规范。这一层次的安全法规主要根据通用基本法授权制定处理电力安全技术问题的技术性法规,或根据法律的强制性电力安全技术标准。它是对第一层次的法律法规的技术性补充和对第一层次中的法律法规的一种权威性的解释。它一般不涉及具体的细节问题,如《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这类法规主要涉及行政和技术管理内容,是行政与技术的综合表现形式。 第三层次:规章制度。这一层次的电力安全法规主要由地方政府与电力企业制定的电力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组成。由于考虑到许多电力安全技术细节问题以及具体的执行办法,所以在制定时需要产业部门和法律部门的共同协调。可以说,这些在协调过程中制定的法规是集科学性和实用性于一体的,另外,由于它的具体性,也有利于作业人员实施和监督。 3、对我国电力安全法规体系建设的几点建议 面对我国电力安全法规体系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应努力建立新的安全法规体系,为此,提出几点建议: (1)进一步完善电力安全法规体系。在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和市场经济发展的同时,结合电力行业改革的实际需要,对原有的电力安全法规体系框架进行修改和完善。根据遇到的新情况补充制定一些新的法规,力求满足电力安全工作各方面的要求。 (2)做好已颁布法规的修订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对原有电力安全法规体系中已经不再起作用,或不能适应时展的法规必须进行修改。修改后的法规更有利于电力企业去适从,有利于电力企业的工作开展。 (3)加紧制定新的法律法规。现阶段我国的立法没有跟上市场经济的发展形势,有些方面的法规还是空白。电力行业也是如此,这样势必导致工作中存在混乱和不规范的现象。所以,应该根据电力安全工作发展的要求和实际工作遇到的新问题,按照电力安全法规体系,有计划有步骤地制定一些新的法规。 (4)加强安全法规的宣传与教育工作。“安全第一”的思想不是自发的,必须依靠安全宣传与教育的正确引导。在安全生产的同时加强电力安全法规的宣传与教育工作,努力提高企业领导和广大职工的法律意识,提高他们搞好安全工作的责任感与自觉性,防止工作中的不安全行为和减少人为失误的次数。 电力安全论文:我国电力安全法规体系建设及发展初探 [ 摘 要] 分析了我国目前电力安全法规体系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针对这些现状和问题,探讨了我国电力安全法规体系建设的任务和发展的趋势。 [关键词] 法规体系;安全法规;电力 安全法规,主要是指为了保护职工的安全健康,保护国家与集体财产不受破坏,由国家制定并由国家强制实施的行为规范。它主要涉及安全管理、安全技术、工业卫生及女职工和未成年人劳动保护等方面的法律规范。对于电力行业,为确保其安全运行,我国立法机构和各级电力管理部门经过近20多年的不懈努力,通过加强电力安全法规的建设,从而全面、有效地改善了电力行业的安全状况。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电力体制也发生了很大变革,使得许多法规、规章或它们的某些方面已经不能适应改革与发展的需要。所以,从电力事业的发展和国家经济建设的需要出发,必须加紧电力行业立法,建立更加完善的电力安全法规体系。笔者就目前我国电力安全法规体系的现状、不足和当前 的任务作一探讨。 1 我国电力安全法规体系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1.1 现状 我国政府历来都很重视电力安全生产工作,在“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总体方针下,使电力安全法规与电力事业同步发展。目前我国的安全法规遵循“三级立法”的原则,即在国家法规、政策的统一指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立法的积极性,形成全国人大,国务院,行政部门、地方立法部门的三级立法体系。我国的电力安全法规也是按照这一原则进行立法的。从2002年出版的由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主编的《电力安全法规制度汇编》来看,党和国家及地方政府陆续颁布的电力安全法规、规章和其他有关安全方面的行政规范已有4大类160多项上千多条,在数量和质量上都有很大的发展,特别是1996年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以下简称《电力法》),对加强电力安全工作有很大的指导作用。所以在经济发展的同时,电力安全法规体系迅速组建,法规体系初步健全,执法机构也逐步形成。 1.2 存在的问题 1.2.1 缺乏系统性 安全法规的系统性,是指在编制安全法规的过程中,要依据安全法规体系的结构,建立、健全具有各自功能的生产技术、安全技术、安全工作、安全奖惩4种不同类型安全法规。而我国现阶段的电力安全法规,从数量上看,虽有上百部之多,枝繁叶茂,但缺乏比较清晰的主干。换句话说,对于如此繁多的电力安全法律法规,除了《电力法》外,还没有一部充分适应实际情况的电力行业综合性法规。由于这一体系缺乏系统性,给安全法规的汇编、管理和查找带来了困难,在耗费人力和财力的同时,又因不能及时获得准确的信息而影响了安全生产与管理工作。 1.2.2立法层次不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按法律地位及效力等同原则,安全法规可划分为3个层次:由全国人大及专门立法会议制定的根本大法,由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及各省人大常委会确定的一般法以及国务院下属部委及各地方政府制订的行政法规。目前,电力行业的安全法规中,根本大法和一般法不多,绝大多数是由行政部门、地方政府制订和颁布的行政法规,从立法的层次上看,仅属于法规中的第三个层次。即使国务院颁布的某些电力安全法规,也只是某个方面的问题或某一个时期制订的规范性文件,法律的权威性不够。由于缺少权威性,在实施过程中就要逐级制订规定、办法、细则,这就不可避免地有随意性。 1.2.3 覆盖面不广 改革开放以来,国家制订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打破独家办电格局,实行多家办电,形成多元投资主体,对促进电力发展起了重要作用。但是,电力行业仍然主要是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垄断经营模式,在电力行业面对许多实际问题时,尤其是在市场经济初步发展的过程中暴露出来的新问题、新情况,立法工作没有跟上,有些方面法规还是空白,或者某些法规还停留在原有计划经济中,不能适应时展的要求。就拿《电力法》来说,从1986年开始起草到颁布实施前后经历了10年,它是在计划经济框架内制订,在市场经济时期颁布实施的。很显然,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不少内容已经不适应电力市场化改革要求。《电力法》在贯彻执行中遇到了法与法之间的冲突与矛盾,这些冲突与矛盾使得电力企业在许多方面无所适从,一些具体的工作难以开展。 2 建立我国电力安全法规体系的设想 电力安全法规体系,是指以《电力法》为主体,以国家颁布的有关电力安全方面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法规和电力主管机关颁发的规章为补充,形成不同等级、不同层次、内容完备、界限明确、结构合理、组织严密和统一协调的法规群体。电力安全法规体系的建立过程中,我们有必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电力安全法规体系不是单一的电力安全法典,而是不同层次,不同颁发等级的法律法规网络; (2)电力安全法规体系不是对法律法规的简单汇编,而是要明确各法律法规之间调整范围的界限,但又必须把它们相互协调起来; (3)电力安全法规体系不是仅仅覆盖电力安全各个方面的原则规定,而是更要注重其科学性和可行性。 鉴于上述基本思想,关于电力安全法规体系的构成,初步设想为下面3个层次: 第一层次:法律法规。这一层次的安全法规是电力安全通用法,法律效力最高,主要由全国人大、专门立法会议颁布的根本大法和一些权威性较高的一般法组成。这些电力安全法律法规应该是比较综合的,应该规定该法的协调关系和对象、电力安全技术法规的立法程序、执法主体、监督、实施等。以此法为基础,其他有关部门可以行政法规和技术法规,譬如依据《电力法》制定的一些行政法规或依据电力安全标准制定的一些技术法规。 第二层次:规程规范。这一层次的安全法规主要根据通用基本法授权制定处理电力安全技术问题的技术性法规,或根据法律的强制性电力安全技术标准。它是对第一层次的法律法规的技术性补充和对第一层次中的法律法规的一种权威性的解释。它一般不涉及具体的细节问题,如《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这类法规主要涉及行政和技术管理内容,是行政与技术的综合表现形式。 第三层次:规章制度。这一层次的电力安全法规主要由地方政府与电力企业制定的电力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组成。由于考虑到许多电力安全技术细节问题以及具体的执行办法,所以在制定时需要产业部门和法律部门的共同协调。可以说,这些在协调过程中制定的法规是集科学性和实用性于一体的,另外,由于它的具体性,也有利于作业人员实施和监督。 3 对我国电力安全法规体系建设的几点建议 面对我国电力安全法规体系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应努力建立新的安全法规体系,为此,提出几点建议: (1)进一步完善电力安全法规体系。在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和市场经济发展的同时,结合电力行业改革的实际需要,对原有的电力安全法规体系框架进行修改和完善。根据遇到的新情况补充制定一些新的法规,力求满足电力安全工作各方面的要求; (2)做好已颁布法规的修订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对原有电力安全法规体系中已经不再起作用,或不能适应时展的法规必须进行修改。修改后的法规更有利于电力企业去适从,有利于电力企业的工作开展; (3)加紧制定新的法律法规。现阶段我国的立法没有跟上市场经济的发展形势,有些方面的法规还是空白。电力行业也是如此,这样势必导致工作中存在混乱和不规范的现象。所以,应该根据电力安全工作发展的要求和实际工作遇到的新问题,按照电力安全法规体系,有计划有步骤地制定一些新的法规; (4)加强安全法规的宣传与教育工作。“安全第一”的思想不是自发的,必须依靠安全宣传与教育的正确引导。在安全生产的同时加强电力安全法规的宣传与教育工作,努力提高企业领导和广大职工的法律意识,提高他们搞好安全工作的责任感与自觉性,防止工作中的不安全行为和减少人为失误的次数。 电力安全论文:关于电力信息网安全现状分析及维护方案浅析 论文摘要:分析了电力系统信息安全的应用与发展存在的安全风险,安全防护方案、安全肪护技术手段及在网络安全工作中应该注意的问题,并对信息安全的解决方繁从技术和管理2个方面进行了研究,探讨了保证电力实时运行控制系统和管理信息网络系统信息安全的有关措施,同时以朝阳供电公司为例,进一步进行有针对性的剖析。 论文关键词:电力;信息安全;解决方案;技术手段 1电力信息化应用和发展 目前,电力企业信息化建设硬件环境已经基本构建完成,硬件设备数量和网络建设状况良好,无论是在生产、调度还是营业等部门都已实现了信息化,企业信息化已经成为新世纪开局阶段的潮流。在网络硬件方面,基本上已经实现千兆骨干网;百兆到桌面,三层交换;VLAN,MPLS等技术也普及使用。在软件方面,各应用十要包括调度自动化系统、生产管理信息系统、营销信息系统、负荷监控系统及各专业相关的应用子系统等。计算机及信息网络系统在电力生产、建设、经营、管理、科研、设计等各个领域有着十分广泛的应用,安全生产、节能消耗、降低成本、缩短工期、提高劳动生产率等方面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同时也逐步健全和完善了信息化管理机制,培养和建立了一支强有力的技术队伍,有利促进了电力工业的发展。 2电力信息网安全现状分析 结合电力生产特点,从电力信息系统和电力运行实时控制系统2个方面,分析电力系统信息安全存在的问题。电力信息系统已经初步建立其安全体系,将电力信息网络和电力运行实时控制网络进行隔离,网络间设置了防火墙,购买了网络防病毒软件,有了数据备份设备。但电力信息网络的安全是不平衡的,很多单位没有网络防火墙,没有数据备份的概念,更没有对网络安全做统一,长远的规划,网络中有许多的安全隐患。朝阳供电公司严格按照省公司的要求,对网络安全进行了全方位的保护,防火墙、防病毒、入侵检测、网管软件的安装、VerJtas备份系统的使用,确保了信息的安全,为生产、营业提供了有效的技术支持。但有些方面还不是很完善,管理起来还是很吃力,给网络的安全埋伏了很多的不利因素。这些都是将在以后急需解决的问题。 3电力信息网安全风险分析 计算机及信息网络安全意识亟待提高。电力系统各种计算机应用对信息安全的认识距离实际需要差距较大,对新出现的信息安全问题认识不足。 缺乏统一的信息安全管理规范。电力系统虽然对计算机安全一+直非常重视,但由于各种原因,目前还没有一套统一、完善的能够指导整个电力系统计算机及信息网络系统安全运行的管理规范。 急需建立同电力行业特点相适应的计算机信息安全体系。相对来说,在计算机安全策略、安全技术和安全措施投入较少。为保证电力系统安全、稳定、高效运行,应建立一套结合电力计算机应用特点的计算机信息安全体系。 计算机网络化使过去孤立的局域网在联成广域网后,面临巨大的外部安全攻击。电力系统较早的计算机系统一般都是内部的局域网,并没有同外界连接。所以,早期的计算机安全只是防止外部破坏或者对内部人员的安全控制就可以了,但现在就必须要面对国际互联网上各种安全攻击,如网络病毒、木马和电脑黑客等。 数据库数据和文件的明文存储。电力系统计算机网络中的信息一般存储在由数据库管理系统维护的数据库中或操作系统文件中。以明文形式存储的信息存在泄漏的可能,拿到存储介质的人可以读出这些信息;黑客可以饶过操作系统,数据库管理系统的控制获取这些信息;系统后门使软硬件系统制造商很容易得到这些信息。弱身份认证。电力行业应用系统基本上基于商业软硬件系统设计和开发,用户身份认证基本上采用口令的鉴别模式,而这种模式很容易被攻破。有的应用系统还使用白己的用户鉴别方法,将用户名、口令以及一些安全控制信息以明文的形式记录在数据库或文件中,这种脆弱的安全控制措施在操作人员计算机应用水平不断提高、信息敏感性不断增强的今天不能再使用了。没有完善的数据备份措施。很多单位只是选择一台工作站备份一下数据就了事,没有完善的数据备份设备、没有数据备份策略、没有备份的管理制度,没有对数据备份的介质进行妥善保管。 4电力信息网安全防护方案 4.1加强电力信息网安全教育 安全意识和相关技能的教育是企业安全管理中重要的内容,其实施力度将直接关系到企业安全策略被理解的程度和被执行的效果。为了保证安全的成功和有效,高级管理部门应当对企业各级管理人员、用户、技术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所有的企业人员必须了解并严格执行企业安全策略。在安全教育具体实施过程中应该有一定的层次性和普遍性。 主管信息安全工作的高级负责人或各级管理人员,重点是了解、掌握企业信息安全的整体策略及目标、信息安全体系的构成、安全管理部¨的建立和管理制度的制定等。负责信息安全运行管理及维护的技术人员,重点是充分理解信息安全管理策略,掌握安全评估的基本方法,对安全操作和维护技术的合理运用等。 信息用户,重点是学习各种安全操作流程,了解和掌握与其相关的安全策略,包括自身应该承担的安全职责等。当然,对于特定的人员要进行特定的安全培训。安全教育应当定期的、持续的进行。在企业中建立安全文化并纳入整个企业文化体系中才是最根本的解决办法。 4.2电力信息髓安全防护技术措旌 (1)网络防火墙:防火墙是企业局域网到外网的唯一出口,所有的访问都将通过防火墙进行,不允许任何饶过防火墙的连接。D M Z区放置了企业对外提供各项服务的服务器,既能够保证提供正常的服务,又能够有效地保护服务器不受攻击。设置防火墙的访问策略,遵循“缺省全部关闭,按需求开通的原则”,拒绝除明确许可证外的任何服务。 (2)物理隔离装置:主要用于电力信息网的不同区之间的隔离,物理隔离装置实际上是专用的防火墙,由于其不公开性,使得更难被黑客攻击。 (3)入侵检测系统:部署先进的分布式入侵检测构架,最大限度地、全天候地实施监控,提供企业级的安全检测手段。在事后分析的时候,可以清楚地界定责任人和责任时间,为网络管理人员提供强有力的保障。入侵检测系统采用攻击防卫技术,具有高可靠性、高识别率、规则更新迅速等特点。 (4)网络隐患扫描系统:网络隐患扫描系统能够扫描网络范围内的所有支持TCP/IP协议的设备,扫描的对象包括扫描多种操作系统,扫描网络设备包括:服务器、工作站、防火墙、路由器、路由交换机等。在进行扫描时,可以从网络中不同的位置对网络设备进行扫描。 扫描结束后生成详细的安全评估报告,采用报表和图形的形式对扫描结果进行分析,可以方便直观地对用户进行安全性能评估和检查。 (5)网络防病毒:为保护电力信息网络受病毒侵害,保证网络系统中信息的可用性,应构建从主机到服务器的完善的防病毒体系。以服务器作为网络的核心,对整个网络部署查、杀毒,服务器通过Internet从免疫中心实时获取最新的病毒码信息,及时更新病毒代码库。同时,选择的网络防病毒软件应能够适应各种系统平台、各种数据库平台、各种应用软件。 (6)数据加密及传输安全:通过文件加密、信息摘要和访问控制等安全措施,来实现文件存储和传输的保密和完整性要求,实现对文件访问的控制。对通信安全,采用数据加密,信息摘要和数字签名等安全措施对通信过程中的信息进行保护,实现数据在通信中的保密、完整和不可抵赖性安全要求。对远程接入安全,通过VPN技术,提高实时的信息传播中的保密性和安全性。 (7)数据备份:对于企业来说,最珍贵的是存储在存储介质中的数据信息。数据备份和容错方案是必不可少的,必须建立集中和分散相结合的数据备份设施及切合实际的数据备份策略。 (8)数据库安全:通过数据存储加密、完整性检验和访问控制来保证数据库数据的机密和完整性,并实现数据库数据的访问安全。 4.3电力信息网安全防护管理措施 技术是安全的主体,管理是安全的灵魂。只有将有效的安全管理实践自始至终贯彻落实于信息安全当中,网络安全的长期性和稳定性才能有所保证。 (1)要加强信息人员的安全教育,保持信息人员特别是网络管理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的相对稳定,防止网路机密泄露,特别是注意人员调离时的网络机密的泄露。 (2)对各类密码要妥善管理,杜绝默认密码,出厂密码,无密码,不要使用容易猜测的密码。密码要及时更新,特别是有人员调离时密码一定要更新。 (3)技术管理,主要是指各种网络设备,网络安全设备的安全策略,如防火墙、物理隔离设备、入侵检测设备、路由器的安全策略要切合实际。 (4)数据的备份策略要合理,备份要及时,备份介质保管要安全,要注意备份介质的异地保存。 (5)加强信息设备的物理安全,注意服务器、计算机、交换机、路由器、存储介质等设备的防火、防盗、防水、防潮、防尘、防静电等。 (6)注意信息介质的安全管理,备份的介质要防止丢失和被盗。报废的介质要及时清除和销毁,特别要注意送出修理的设备上存储的信息的安全。 5电力信息网络安全工作应注意的问题 (1)理顺技术与管理的关系。 解决信息安全问题不能仅仅只从技术上考虑,要防止重技术轻管理的倾向,加强对人员的管理和培训。 (2)解决安全和经济合理的关系。安全方案要能适应长远的发展和今后的局部调整,防止不断改造,不断投入。 (3)要进行有效的安全管理,必须建立起一套系统全面的信息安全管理体系,可以参照国际上通行的一些标准来实现。 (4)网络安全是一个系统的、全局的管理问题,网络上的任何一个漏洞,都会导致全网的安全问题,应该用系统工程的观点、方法,分析网络的安全及具体措施。 6结语 电力企业网络安全是一个很严肃的话题,它是电力企业各种部门之间工作的纽带,这就要求作为网络管理人员更应加强自己的安全意识,对工作更加要严格要求自己。选择先进的网络管理软件,提前发现潜在问题,防患于未然。使用网管软件能够优先“发现”网络的所有设备,并绘制一份网络拓扑图。为网络的物理设备和链接创建一个精确的图像或拓扑图,有利于加快故障检修时间和解决问题。建立清晰简明的网络规则,确保网络安全等级与业务安全要求相符。保证对设备进行优化处理,及时修补网络安全漏洞。在有条件的情况下,配置智能工具找到问题根源,提高发现问题根源的效率。 电力安全论文:安全管控在电力施工中的适用性 行政部门颁发完施工许可证以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之后,并没有对于工程的后续工作加强监管力度等等,导致了电力施工的安全管理似乎由许多部门进行管理,但在实际工作中,却由于职能职责的协调合作不够,很少有部门真正落实到位。电力企业的最高负责人同时也是电力施工进行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负责人,但是由于在实际工作中,电力企业的最高负责人往往还有其他的工作要进行,从而导致了对于电力施工安全管理的疏忽,或者将职责全权下放,交给副手或者项目负责人,而他们一般也有其他工作要进行,又将职责再次下放,层层传递的结果就是电力施工的安全管理工作没能够真正落实到位。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电力企业必须要设立电力施工安全管理的专门机构,并配备专职的工作人员。但是在我国目前的电力施工企业中,却很少有遵循这条规定的。许多企业都由工程管理部门兼管安全管理的机构,安全管理人员也是由其他工作人员兼任的,从而使得安全管理的专业性和针对性大大下降。安全培训是有效提高相关工作人员的安全管理水平的重要方法,对于提高相关从事人员的安全意识以及应对安全事故能力有着重要作用。但是在实际的安全培训工作中,却往往被人所忽略,要么是培训的课时严重不足,要么是培训内容过于简单空泛,或者两者兼而有之,使得安全培训工作没能起到实际的作用。 电力施工的队伍综合素质不强 (1)电力建设工程需要大量的劳动力,而劳动力的来源往往就是边远不发达地区的一些农民工,尤其是对于一些跨省市、跨地域的施工队伍,现象尤为严重。这点固然无可厚非,但是由于一般的农民工的相关专业技能和安全操作意识都比较差,如果未能对其展开有效的培训,往往容易酿成安全事故。(2)有一部分电力施工队伍在施工过程中,为了节约资本,提高经济效益,没有严格按照工程设计图纸要求进行施工,经常会出现偷工减料、弄虚作假的现象,从而给电力施工埋下严重的安全隐患。(3)部分施工队伍,不考虑自身的实际能力,为了抢得工程的招标,盲目地压低竞价价格,从而使得施工企业的利润降低。为了获取足够的利润,又往往会压缩施工工期,而工程的发包单位,也往往急于见成,结果导致双方无视所签合同中规定的合理工期而提前竣工,往往使得工程的质量得不到保证。施工安全问题(1)我国的电力工程建设往往都是通过招投标的方式来确认施工单位,这就使得竞争的单位往往会尽力降低标价,而所放弃的利润部分,又往往会通过降低安全投入的方法来获取,使得施工安全的安全措施所投入的费用远远低于应投入的费用。(2)由于电力工程的项目比较大,往往都是由多个施工队伍交叉进行建设,导致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比较多,而施工队伍对此也互相推诿,不积极地排除这些安全隐患。 电力施工安全管理的对策 (1)电力施工的相关管理部门,包括电力工程项目的审批部门、安监部门、行政部门等等,对于彼此之间的职能职责,要加强了解、沟通和协作,逐步建立起企业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系统。比如说项目的审批部门在批准电力项目进行后,应当将相关的资料信息交由安监部门和行政部门,以方便安排相关的安全管理机构进入,在工程施工的过程中,一旦发现问题,也要及时通知相关的部门机构。(2)电力工程项目的相关负责人应当各司其职,把安全建设生产放在第一位,不能够以各种其他原因推诿自身的职责,更不能以包代管。在将工程承包给其他施工队伍时,不仅要严格审查其施工的资质,更要与其签订相关的安全生产协议,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3)在组织生产的同时要加强对于安全事故的预防措施,任何的事故在发生之前都会有一定的征兆,所以应当加强对于施工现场的分析辨识工作,一旦发现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就要立即着手进行整改。另一方面,要加强对于电力建设工程相关人员的安全培训,保证培训有充足的课时和充实的内容,不仅要提高其安全意识,更要学会安全施工的技能。(4)设立专门的施工安全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的安全管理工作人员,既要确认该机构的工作人员具备专业的安全管理知识和技能,也要保证其有充足的工作时间对施工现场进行监管、整改。(5)加强对于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监督,对于施工现场的危险点进行安全施工的指导,同时要加强对于施工队伍的监督,杜绝非法分包转包的现象,并确定合理的施工工期,不能抢赶工期。(6)工程的设计单位应当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合理设计相关施工项目,并反复进行核查,避免有因为设计不当而导致的安全事故发生。同时,在设计时就应当考虑好安全施工与安全防护措施,对于其中重点环节应在设计文件中进行重点说明,并给出专业意见。(7)进行安全监管的单位机构,应当根据相关规定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管力度,一旦发现违规行为,要及时予以制止,并向有关部门反映,承担起相应的安全监理责任。加强电力施工的安全管理,能够有效保证其施工安全,从而保证工程的施工质量和进度,对于电力企业的发展有着重要意义。 电力安全论文:电力调度自动化网络安全与现实管理 摘要:在电力领域,科学的进步为电力行业的发展提供了基础。但是随着电力企业的不断发展,电网规模不断的壮大,导致企业在进行电力调度的时候更加依赖于调度自动化系统的正确性与稳定性。特别是在国网公司推进“三集五大”及智能电网的形势下,自动化系统的重要性日益明显。文章主要对电力调度自动化网络安全与现实管理进行研究,并提出相应措施。 关键词:电力调度;自动化网络;安全管理;网络架构;二次安防 目前,我国的电力企业飞速发展,并且各大企业的电力调度自动化水平也在不断增强。但是在电力调度中,大量的数据以及信息不断的交流,因此很容易受到网络黑客的攻击,它们会对信息进行窃取并修改,这样会严重影响电力企业的安全及经济利益。特别是“棱镜门”的发生,使信息安全成为国家安全的重点。所以各大电力企业一定要提高电力调度自动化网络安全技术水平,来保证其安全可靠性。 1 我国电力调度自动化网络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1 电力系统结构混乱 随着我国信息技术的发展,电力调度自动化系统也必须要不断地更新升级,但是在很多电力企业,无法很及时地对其进行升级加固,最终导致了电力调度系统的结构混乱。另外在电力企业,对整个电力调度自动化系统没有一个完整的规划,并且很多调度自动化网络安全防护措施都没有起到相应的作用,在电力调控过程中无法起到防护的作用。 1.2 企业的网络安全管理力度不强 在电力企业中,由于电力调度自动化网络安全管理的组成结构十分复杂,因此在安全管理方面会有很大的困难。现今在因特网技术发展的时代,一些黑客以及新型网络病毒也随之产生,对网络产生很大的危害。在一些调控中心以及发电厂,在建设一些信息控制系统以及交互数据时,对网络安全问题不够重视,对于一些网络问题的处理规划不够完善,存在很大的问题,导致了安全防护能力很差,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并且网上的一些黑客可以利用各种手段对调度数据进行窃取修改,以此来对电力设备进行非法性操作,严重影响电力调度自动化的运行。 1.3 系统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较差 电力企业在进行电力调度自动化网络安全维护中,相关技术人员的综合素质十分重要。但是在现今我国的很多电力企业,相关技术人员的技术水准不能满足信息技术飞速发展的要求,综合素质普遍过低,并且对于网络安全缺乏相应的认识。因此在发生安全问题时,无法在第一时间进行处理;且过分依赖厂家,没有独立解决问题的能力,最终导致了电力调度自动化网络的维护出现很大问题。 2 增强电力调度自动化网络安全防护的建议 2.1 建设科学的网络架构 对于科学的网络架构,主要是根据我国的电力调度自动化网络系统中的混乱问题所提出。因此在网络规划、建设时,一定要遵循网络安全体系的统一性以及整体性原则,并且一定要遵循电力调度自动化网络安全的相关要求,以此来实现对电力调度自动化系统网络的一次性安装。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分析: (1)在物理角度进行分析。在对电力调度自动化网络系统的架构中,其中物理层面是确保网络安全性的基础。并且在网络系统的安装过程中,要对各个方面进行全面的考虑,其中包括地震等自然灾害。另外对于建设的电力调度自动化机房也必须要按照相关的规定进行建设,对机房的温湿度进行全面的策划控制,以此来做好机房的降温保护,从而防止设备事故的发生。同时也要做好防静电保护,对于机房的地板选择,一定要选择符合规定的防静电地板,这样可以充分地确保电力调度自动化网络系统物理层面的安全。此外,自动化机房的辅助设施,包括ups电源系统及环境监控系统,必须同步完成建设、投运。 (2)系统角度的安全分析。在电力调度自动化网络建设安装中,要加强对网络系统的保护,其中主要是针对电力生产控制系统。要重点对边界防护进行控制,提高其安全防护能力,并且要保证电力生产控制系统数据的安全。另外,调度端及厂站端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应满足“安全分区、网络专用、横向隔离、纵向认证”基本原则要求。安全防护策略从边界防护逐步过渡到全过程安全防护,安全四级主要设备应满足电磁屏蔽的要求,全面形成具有纵深防御的安全防护 体系。 (3)网络角度安全分析。电力调度自动化水平直接受到网络结构有效性的影响。所以,电力企业在进行网络系统的安装中,一定要确保网络结构的科学性以及有效性。另外在网络的结构设计中,必须要利用树状分支与环状联接相结合的方式对网络进行构建,在不同的节点上设置不同的电力调度系统,以此来有效地提高电力调度自动化的效率和稳定性。 2.2 坚持电力二次安全防护策略的执行 在对电力企业的电力调度自动化网络系统进行架构时,一定要根据系统业务的重要性对系统的影响程度进行分区,并且要对实时控制系统进行重点保护,将所有的系统都要置于相应的安全分区中。对安全分区进行相应的隔离,尤其是核心系统,隔离的强度一定要高,以此来增强安全性能。另外,要在专用通道上建立电力调度数据网络,从而来实现与其他网络的物理隔离。同时,要利用mpls-vpn在专用网上形成多个相互逻辑隔离的vpn,从而来实现多层保护。并且利用加密手段对数据进行加密处理,以保障数据传输中的安全。 2.3 加强对网络日常维护的安全管理 在电力企业中,对电力调度自动化调配过程中,一定要加强日常维护工作,以此来提高对网络安全的管理水平,确保安全可靠。其中主要的维护内容有:网络系统物理安全方面的研究、数据信息安全性的研究、对网络软件的安全性维护。在网络维护过程中,可以利用一些杀毒软件,来对网络病毒进行相应的查杀,并定期升级,从而有效地保证网络的安全运行。应制定和落实调度自动化系统应急预案和故障恢复措施,系统和运行数据应定期备份。 3 结语 现今,我国的经济发展迅速,科技水平不断更新进步,各大企业的电力调度自动化水平和二次安防技术也在不断地增强。但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在网络发展的时代,随之而来产生的黑客以及病毒给网络带来了很大的威胁。尤其是对电力调度自动化系统来说,会对一些电力调度数据信息进行窃取修改,从而有可能引发很大的电网事故,甚至危及国民经济安全。因此,各大电力企业必须要加强对电力调度自动化系统安全的研究,加强对其控制管理,以此来保障其安全稳定运行。 电力安全论文:电力工程的新型安全管理模式探究 进行工程建设时,安全管理工作必不可少。在电力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做好安全管理工作,不仅能有效的提高工程质量,而且还能保证工程的进度,提高企业的竞争能力,为企业赢得更大的生存和发展空间。因此,积极探索电力工程的新型安全管理模式具有很重要的现实意义。 1建立新型安全管理模式的重要性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电力工程在建设技术方面得到了很大的提高,也完善了相应的运行体制,电力工程的建设以及管理水平也得到了不断的发展。但是,由于电力工程建设的特殊性,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着很多不确定因素,导致安全事故频发,电力工程建设也受到了很大的影响。这样不仅大大降低了电力企业的经济以及社会效益,还打击了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积极性,严重制约了企业的发展。 2电力工程安全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电力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常常会出现重大的人员伤亡事故。据相关统计数据表明,我国最近几年来死于安全事故的人员多达十几万人,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高达数十亿,间接经济损失则难以估量。因此,要积极探索建立科学、合理的新型安全管理模式,提高电力企业的管理水平,从根本上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是电力工程建设施工中的核心工作。要以人为本,以科学理论为指导建立新型的安全管理模式,首先需要了解电力施工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并积极探索解决这些问题的有效措施。 首先,电力工程中的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较差。在我国,电力工程中的管理人员主要是由工程技术人员组成的,他们缺乏必要的安全管理知识。另外,长期盛行于企业的老式管理模式已不能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其次,缺乏安全责任意识,一旦出现事故就互相推诿,逃避责任。再次,缺乏先进的安全管理手段,没有及时的对供电设备进行更新换代,在供电网络上存在着结构不合理的情况等等。总体来说,在电力工程的安全管理中存在着管理不到位、分红不明确、职责划分不清、处罚力度不够等诸多问题,有效的解决这些问题对于电力企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3新型安全管理模式探究 3.1建立新型的安全管理模式应坚持的原则 (1)要坚持安全第一原则。这个毋庸置疑,建立安全管理模式理应以安全为核心。安全和质量是工程建设企业孜孜以求的两个方面,但是安全永远排在第一位。忽视了安全的质量我们不能要,即使要也承受不起。只有安全保证了,谈质量才有意义。因此,我们要在安全管理中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另一方面,要处理好安全管理和保证工期的关系。做好安全管理才能从根本上保证工程施工的进度,施工人员也可以全身心的投入工作,因此在二者的关系中要坚持安全管理优先的原则。 (2)安全资金落到实处的原则。要做好安全管理,必须要完善相关的安全设施。施工单位要将安全管理的费用落到实处,积极修建和完善安全设施,为施工人员提供一个相对安全的施工环境。因此,在电力工程建设中,要将有关安全的资金用到实处,努力提高电力工程的安全管理水平。 3.2建立符合电力工程实际需要的新型安全管理模式 顾名思义,要建立安全管理模式自然是要以安全工作为核心。那么如何有效的解决好“安全”问题?这就需要建立新型的安全管理模式,现论述如下: (1)要对日常的电力管理工作进行严格要求。日常的电力管理工作具有重复性强的特点,久而久之就使许多电力工作人员犯上了经验主义的错误。而电力运行具有较大的随意性,仅仅凭个人经验必然会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很多电力事故都是由于使用人员的安全意识淡薄和麻痹大意有关;有的电力工作人员在实际操作中比较随意,违背了安全操作以及安全管理的相关规定,从而给企业和个人造成了难以挽回的损失。 (2)建立动态的安全管理模式。在电力工程的建设中,施工人员的认识水平往往具有一定的局限性,有时候做好了一方面的工作而忽视了另一方面;有的时候没有认识到施工环境以及施工条件发生变化而仍旧采用原有的安全管理模式。这样就会产生很多安全隐患,时间长了自然就会发生相应的安全事故。因此,在安全管理工作中,要对整个系统的环境、设备以及人员进行综合考虑,形成一个有机的动态的整体,在不同的时期或不同的情况下采取不同的安全管理模式。 (3)提高工程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并对其实行有效的监督。由于风险的存在具有必然性,因此我们需要对可能发生安全风险的原因进行合理的预测,并积极探索相应对策,这个时候就需要发挥整个团队的作用。在这个团队当中,工程的管理人员和监督人员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因此,需要加强工程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同时,还要对工程管理人员加强监督,才能保证新型的安全管理模式得以顺利实施。 (4)控制好各种不安全因素。不安全因素主要来源于两个方面:其一,人的不安全行为;其二,物的不安全状态。要做好相应的控制工作,需要工程施工人员在操作和使用设备时严格遵守既定的规章制度,发现问题和危险情况之后要及时加以处理,同时一定要服从管理人员的指挥;要定期对电力设备进行检测和检修,做好维修和养护工作,有效的延长其使用寿命。 (5)做好安全预警和应急管理工作。在电力工程施工之前,要首先做好风险评估。评估的主要内容是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以及安全管理水平。从收集信息以及以后的各个环节都要开展相应的预警工作,并建立完善的预警以及应急机制。风险评估结果出来之后,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有针对性的整改,有效的降低施工风险。电力部门还要做好应急管理工作,设立并完善相应的应急预案,并进行必要的演练,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就可以迅速有效的实施预案,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在安全事故中,有些是由不可抗力的因素引起的,这个无法避免。但是绝大多数的安全事故都是可以避免的,其中有人为的因素,也有各种复杂的因素。只要企业在安全管理模式上积极探索,建立健全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是完全可以实现企业安全管理的目标的。 4总结 随着社会用电需求的不断增长,电力工程也日趋复杂,给安全管理提出更高的要求。实践证明,在电力工程管理过程中建立新型的安全管理模式不但必要,而且可以有效的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对于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对于增强电力企业的竞争力以及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都具有重要的意义。综上所述,在电力工程的施工建设中,要高度重视安全管理工作,针对安全管理中出现的一些问题要采取有效的措施加以解决,运用新的科学管理模式,切实提升电力工程的安全管理水平。 电力安全论文:加强电力安全生产管理的探讨 【摘要】电力企业的安全管理关系着国家能源安全可靠、经济持续发展和人民生活起居等问题。文章对电力生产安全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解决对策和建议。 【关键词】电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问题;对策 当前,我国经济社会正处于高速发展的大好时期,对电力需求十分迫切;与此同时,我国电力工业体制正处在改革的关键时期,电力生产安全显得尤为重要。它既是改革能否顺利进行的重要条件,也是检验改革成效的一个重要标志。不管电力体制如何改革,电力生产内在的固有特点和客观规律不会变化,各级领导的安全责任不会减弱。在电力体制改革的关键时期,衡量一名领导干部的政治敏锐性、思想觉悟高不高,关键是看对“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措施落实得深不深、细不细、严不严、力度大不大。本文对电力生产安全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解决对策和建议。 一、安全生产中常见的一些问题 (一)安全职责落实不到位 目前,各电力生产企业大部分都已制定了一系列安全生产的制度,也明确了安全生产职责,但也有一些单位对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只停留在开会讲话,只作一般性、原则性的动员和要求水平上。分管生产的领导忙于事务性工作,没有深入地开展调查研究,很少分析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或没有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对一些事故通报内容不详,语言含糊,没有把事故的直接原因和深层次的根源及事故责任、需要吸取的教训等介绍清楚;也有一些单位将上级转发的事故通报一转了之,既不认真分析,也不提出和落实防范措施。专业人员对电力安全生产没有真正做到心中有数,没有熟练掌握必要的规程制度,不能很好地指导基层班组的工作。 (二)习惯性违章 习惯性违章是指定安全生产工作中经常发生的习以为常的违章行为。它包括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有些临时性工作,特别是配电修理工作容易发生无票作业。如某配电修理人员,在没有填写修理票的情况下开始进行修理工作,导致了一起人身触电死亡事故。有些需要停电的作业,在没有停电、验电、挂地线情况下,就开始工作。如一些人身死亡事故,就是在处理变压器二次刀闸接触不良故障时,没有对变台停电、验电,未挂地线,严重违章作业而酿成的。 (三)安全工器具管理混乱 一些使用中的安全工器具质量堪忧。尤其是一些基层农村供电所或供电营业所的登高作业器具和小型起重器材等安全器具的质量合格率不高。同时,对安全器具的定期检测意识淡薄,报废管理流于形式。许多已明显损坏的工器具仍在超期使用,该淘汰的没有被淘汰。 (四)管理工作不到位 一些电力企业重视大型作业的管理,轻视日常管理。近几年发生的事故,多数是在进行小型、分散作业时发生的。产生这一问题的原因,主要是部分领导仍然习惯于靠搞运动的形式抓经济建设,抓企业管理,不注重研究事物的客观规律,不注意通过规章制度管理,不注重通过抓事前控制来预防事故。同时,设备的检修记录、试验报告、设备档案记录也不及时、不准确、不规范,保管不认真。 二、加强电力安全生产管理的对策及建议 (一)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强化安全意识 各级领导要树立“管理就是责任,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要以身作则,带头遵守好《安规》和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各级安全网络。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要了解每一个员工的思想状态和喜怒衰乐,既严格要求他们,又热忱关心他们。这是因为,电力生产一线的职工日常工作单调、重复、枯燥,要应对随时发生的电力事故,心理承受着很大的压力。此外,我们还要对全体人员进行深入细致的安全思想教育工作,努力提高全体职工自保、互保意识。 (二)坚持理论、制度、机制、科技创新,是提高企业整体管理水平的重要措施 安全生产管理也要根据形势的发展,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以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与要求。首先要坚持理论创新,树立与市场化运作相适应的现代管理理念。其次要坚持制度创新,制度创新是指能使创新者获得最大利益的变革,是在组织形式、经营管理方面的一种新发明的结果。再次要坚持机制创新,关键是继续深化企业内部改革,要开展多层次的员工职业道德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和管理知识培训,不断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以适应电力体制改革与发展的要求。最后要坚持科技创新,进一步完善科技创新体系,要高度重视企业信息化建设,在安全管理上充分发挥计算机信息网络的优势,利用先进的微机监控系统与网络结构可极大降低电力安全事故的发生率。 (三)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规章制度 现场管理是落实安全管理制度的关键,必须从严要求,养成良好的习惯。尤其值得一提的是,班组管理是安全作业的基础,必须高度重视,抓细抓实。在一些电力安全事故中,往往是由于现场工作人员责任心不强、疏忽大意,酿成了事故。一些工作人员或者是贪图省事,抱着侥幸心理,或者是自以为是,盲目自信,不仅给自己和家庭带来了不幸和灾难,而且也给国家和人民财产带来了巨大损失,给社会带来了不稳定因素。因此,建议对多发性和重复性的事故进行认真的总结,提高改进办法,并形成规定和制度,治理薄弱环节。例如,可在企业中制定可操作性的“工艺、工序安全责任书”、“现场作业安全手册”、 (下转第20页)(上接第16页)“工艺、工序管理卡”等标准化管理制度。这些标准化管理制度,应尽量简明详尽,操作性强,使每一个职工都能了解所从事的工作应采取的安全措施。此外,还应做好事故通报汇编工作,事故通报汇编是血的教训,是经验和教训的积累,必须组织全体员工认真学习,举一反三,以杜绝重复事故的发生。又如,可在企业里推行安全生产责任追溯制度,对发生的责任事故和未遂事故,一定要按“三不放过”的原则进行严肃处理,让事故责任人及其相关人员受到应有的教育并从中汲取教训。 (四)加强安全工器具的质量管理 其一,要求严格工器具的报废制度。到期的,己损坏的和定期试用中检查到不合格的工器具一律要强制报废并破坏至不能使用。要禁止以任何形式将己报废的工器具转售(租)给其他企业或个人使用。其二,要严格外包施工队伍的资质审查制度。发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应认真行使安全监督职能。其三,要制定并落实安全工器具检修管理标准化制度。对使用的工器具,需要的材料,修试记录、验收记录都应做出具体详细的规定,做到有据可查,责任落实。 (五)加强安全性评价工作 开展安全性评价是实现安全生产的管理创新并与国际安全生产管理先进水平接轨的重要体现。以往的安全管理手段在预见事故的水平和超前控制事故的能力上不尽人意。安全性评价是应用现代化的管理方法和手段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推动安全生产全员、全方位、全过程闭环管理的方法。它综合运用系统工程这一现代化的科学方法对日常生产工作的安全性进行度量和预测,确认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及其严重程度,提出相应的整改和控制措施,达到预防、控制隐患和事故。开展安全性评价是对现有的安全工作进行诊断,做到心中有数,也是提高安全管理整体水平的有效途径。 开展安全性评价工作是对全体干部、职工进行一次全面、深入的安全思想教育和广泛的业务培训。全体职工在参与这项工作的过程中,通过深入学习安全生产各项规程和规章制度,可以提高安全意识,熟悉和掌握国家和电力行业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程、规定、规章制度。尤其要通过安全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事故的防范能力、事故的处理能力。 总之,只有不断加大安全监督力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奖惩规定,严格重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努力提高电力生产的科学管理的水平,才能确保安全生产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电力安全论文:电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探析 【摘要】我国电力企业正处在深化体制改革的新时期,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适应新形势的要求,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飞速发展的时期,各行各业以及人们的日常生活中对电力的需求也日益增加.在我国电力企业体制改革的关键时刻,电力企业的电力安全管理工作显得尤为重要,对电力企业本身经济效益的提高,以及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和维护社会稳定方面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文就针对目前电力企业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简要的分析,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以期起到一定的借鉴作用. 【关键字】电力企业;安全管理 1 电力企业安全管理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1.1 人员素质的问题 员工缺乏安全生产意识这主要表现在员工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执行不到位的情况下而进行的违章操作和指挥等方面。员工在电力安全生产方面缺乏一定的认识,在进行电力安全生产工作时,并不知晓或者不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操作,而只是习惯性的进行习以为常的违章操作和违规指挥,因而导致~些电力安全事故的发生。人是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的关键。企业员工的敬业精神、素质高低直接影响企业的稳定和电网的安全。 1.1.1 生产一线人员力量相对薄弱。电网企业存在结构性缺员现象,特别是变电运行、检修、试验等工种,后备力量不足。一方面是近几年电网企业在减人增效方面,采取员工内退的办法,使一些基层骨干提前离岗;另一方面是电网设备档次提高而人员技能素质跟进不及时。 1.1.2 由于存在结构性缺员情况,在主业生产岗位存在部分农电工混岗的现象。目前,农电工的政治待遇、经济收入、社会保障等问题还没有很好地解决,存在同工不同酬现象,带来农电工的不稳定,工作的责任心和积极性受到一定影响,对电网的安全生产带来了不确定的因素。 1.1.3 生产现场仍然存在违章作业的现象。虽然电力企业用"三铁"反"三违"的力度一年比一年大,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和事故问责制的要求一年比一年严,但生产现场违章的现象并没有完全杜绝。 1.1.4 其它方面的因素。存在领导干部安全职责落实不到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不到位、班组安全管理基础薄弱、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未形成闭环、农电安全管理基础薄弱、配网安全用电管理不严,安全用电宣传不够,农网涉外伤害等个别现象。 1.2 注意权力控制因素的影响 因为任何组织都由各种利益集团所组成,权力控制集团中的各成员都在不同程度地代表着某一集团的利益。一个组织的组织结构必然反映出最强利益集团的利益,或是多个较强利益集团之间的妥协。企业组织结构的再造的首要任务是对权力的重新分配。另外,企业的集权与分权是相对的,而且各有利弊。如果过度集权就会产生:不利于合理决策;不利于调动下属的积极性;阻碍信息交流:助长企业中的官僚主义。而分权也有其不可避免的缺陷:决策的统一性较差,需要进行统一协调,而协调也是需要时间和资源的;容易失去控制,形成分权单位权利控制的各方割据现象。因此,企业必须处理好集权与分权的关系。 1.3 建设安全问题 安全生产的主体是人,安全生产的实现要靠人来完成。因此,企业必须加强安全文化的建设,树立“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不断提高职工的安全观念、安全意识和行为规范,营造良好的安全氛围,解决安全工作深层次的问题。加强安全获救教育,树立安全生产榜样,不断提高员工的安全忧患意识和做好安全工作的信心,不仅要通过企业内外事故的剖析,而且要建立电力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室,展示恶性事故发生现场及当事人的照片,用血的教训来唤起员工地安全生产的责任心和自觉性。同时,要及时对安全生产做得好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分析、总结并推广他们的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 2 企业安全管理的主要对策 2.1 建立有效的安全管理体制 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为方针,建立企业安全管理体制。主要包括企业安全管理领导责任制,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度,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制度,企业生产设备安全、环境安全等管理制度,企业经营安全管理制度,企业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企业人力资源安全管理制度等。 2.2 企业管理的激励机制和长效机制 目前多数企业在安全管理方面缺乏激励机制,突出表现是安全奖吃大锅饭,或有罚无奖。安全管理最重要的是预防,而不是事后处理。有罚无奖,常常使受罚人只认倒霉不认错,其他人袖手旁观,觉得事不关己。因此,安全管理的激励机制应当克服上述两项缺点,重奖预防事故的有功人员,通过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使有功者成为企业英雄,成为广大职工学习的榜样。安全生产有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触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处理。要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全面加强安全管理、安全技术和安全教育工作,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尤其在企业每年的各项先进评比活动中,要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突出安全生产奖励优先,奖励额度也应体现优先,促使员工自觉养成安全行为的习惯。 3 企业安全管理的主要措施 3.1 提高全员安全素质 3.1.1 注重全员安全知识培训 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力度,普及设备基础知识,加强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班组长的安全教育培训,重点讲解电网新技术、新设备知识,确保在岗员工对新设备的产品结构、技术性能、运行特点有全面掌握,对设备存在的缺陷能及时发现,出现故障能及时消除。 3.1.2 注重技能培训和评选 加强首席师、技术能手评选和技术比武工作,在变电运行、电力营销、送电线路、变电检修等14个专业中大力实施"导师带徒"活动,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全面提升生产人员对设备的掌控能力。 3.2 加强设备运行、维护和管理 3.2.1 以缺陷管理为中心加强设备管理 要应用好红外测温及成熟的在线监测和信息管理系统等技术手段,掌握设备运行状况,及时消除设备隐患。 3.2.2 提高设备的检修质量 合理安排输变配电设备检修计划,做到“应修必修,修必修好”。加强设备检修管理,稳步推进输变配电设备状态检修,建立健全输电线路设备状态评估办法。 3.2.3 改善设备性能 增加和完善保证安全的技术手段,加快老旧变电站、输电线路的改造,提高电网输送能力和安全稳定水平,提高供电可靠性。 3.2.4 加强监测与跟踪 对一时难以消除的设备隐患,加强监测和跟踪,制定完善的应对预案,采取果断措施,不能存在有任何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 3.2.5 加强设备的运行管理 根据电网迎峰度夏、防洪、防汛等特殊时期保供电需要,有针对性地加强电网设备各个时期的运行管理,对重要输电通道、枢纽变电站定期巡视,重点检查。 4 结束语: 总而言之,只有不断加强电力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力度,转变电力安全的管理过程,树立电力安全的管理思想,加强电力安全的现场管理,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改变电力安全的详细方法,夯实电力安全的行动行为,增强电力安全的线路监督,才能确保电力企业安全管理工作落到实处,以构建和谐的电力安全环境。 电力安全论文:简论电力企业安全生产要诀分析 论文摘要:大量血的教训告诫人们,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安全生产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可掉以轻心。从确立三种思想,坚持三个一样,构建三大机制,硬化三大措施,着力三大并举的“五个三”,阐述了电力企业安全生产的要诀。 论文关键词:五个三;电力企业;安全生产;要诀 近年来,电力企业的安全生产形势固然呈现出比较稳定的局面,但是我们却从来不可以说是“阳光灿烂”。大量血的教训告诫我们,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安全生产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可掉以轻心。那么,电力企业在新的形势下,如何抓好安全管理工作,保证企业平安、健康发展?对此,笔者建议从以下“五个三”入手。 一、确立三种思想 1.确立“人人抓、抓人人”的思想 安全关乎生命、关乎企业的兴衰。安全工作决不是仅靠几个领导或有关部门就能搞好的,需要全员性的人人参与,群策群力,才能从根本上奠定安全管理工作的基础。事故不问“出身”,企业的任何人都需要接受安全教育,遵守安全规程。国家电网公司在进一步完善安全保障体系中提出了“三个百分之百”的要求,其中要求必须做到人员的百分之百,全员保安全,无疑是“人人抓、抓人人”观念的精髓。 2.确立“时时抓、抓时时”的思想 安全工作具有长期性、隐蔽性、复杂性、偶然性等诸多特点,不能幻想毕其功于一役,就可万事大吉、高枕无忧。前几年,某供电局刚刚开完了“安全生产2000天祝捷大会”,就发生了一起高空坠落事故,这就是在安全管理工作上缺乏长期作战思想而导致的结果。因此,电力企业安全管理必须保证时间上的百分之百,每一时、每一刻都要保安全。 3.确立“面面抓、抓面面”的思想 一个事故的发生看似简单,其实是很复杂的,牵涉到方方面面。如电力企业经常发生的人身触电事故,一般主观上大都是违章操作,但是在客观上可能有规章的缺陷,管理的缺位,还可能有装备的落后,防护的差距,甚至可能有教育的、培训的空白等诸多因素。为此,我们坚持综合抓、系统抓、抓系统,从多角度、多方位、多层面上做好这项工作,正如我们常说的“党政工团,齐抓共管”,以及力量的百分之百,集中精神、集中力量保安全。如果“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只能是治标不治本,没有抓到要害处。 二、坚持三个一样 1.坚持把无事当成有事一样 一个电力企业安全形势再好,也不可能是“金刚之躯”,没有薄弱环节,居安思危的道理尽在如此。安全生产形势越好,越要保持清醒的头脑,要善于从企业平稳之处查找和发现问题,善于找“病”,善于挑“刺”,并及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切不可船到江心才补漏。 2.坚持把小事当成大事一样 祸患常积于忽微。“小事”与“大事”并没有明显的界限,只是外在表现形式的区别,而“小事”的潜在危害性因为其愈小而愈大,往往就是大事的信号或苗头,而却不被人们所重视。抓安全工作是个实功夫,细功夫,抓小才能防大,抓小才能无大。所以,我们要充分认识和把握事故发生和发展的规律,牢固树立“安全无小事”的思想。以“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态度,把隐患苗头当成事故抓,真正做到防微杜渐,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3.坚持把邻事当成己事一样 别人、别的企业出了事故,有了教训,是我们进行安全教育的教材,而决不能与己无关。实际上以邻为鉴,可以成为本企业以及本人的“他山之石”。电力企业在安全生产上共性的东西很多,发生事故的根源一般大同小异。我们要善于“借题发挥”,从邻事中查找到己事的不足和漏洞,从而进一步完善自己的安全生产措施,达到“举一反三”的目的。 三、构建三大机制 1.构建预警机制 多年来,我们在抗击自然灾害中取得辉煌的业绩,其中一条很重要的经验是我们采取了预警措施,事先进行了大规模的演习。事故有其萌芽、发展到爆发的规律,而在爆发之前必然有着种种迹象,作为电力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者,一定要扎扎实实地搞好防范工作,做到未雨绸缪,有备无患。 2.构建快速反应机制 快速反应是应对事故的重要措施,是取决成败的关键,它可以把事故降低到最低限度。同样,在历次抗击自然灾害的战斗中,我们由于发扬了“第一时间”精神,争分夺秒,才尽可能地避免了一些重大损失。快速反应机制还包括信息渠道的畅通,人们在“第一时间”准确、无阻、无误掌握企业安全信息,以便为安全管理者提供决策依据。 3.构建教育培训机制 电力企业具有技术型密集的特点,电力设施及设备的科技含量越来越高,对于作业人员综合素质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从而需要把教育培训工作放在重要的位置上,以其保证作业人员具备安全操作技能以及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关键岗位、特殊岗位必须“持证上岗”,不能滥竽充数,否则一旦因为无知而违规操作,就有可能酿成事故,给企业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平时多流汗,战时少流血,意即教育培训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四、硬化三大措施 1.硬化投入 安全防范在某种意义上讲是“人防不如技防”,安全技术装置及安全技术防护,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没有一定的投入,就不会有可靠的安全保障,而安全出了问题后,代价是沉重的,不仅没有后悔药,而且是用金钱也无法挽回的。有人做过测算,在安全管理上的投资是1∶10的关系,即投入一份资金,可以收到10份以上的安全与经济效果。所以,我们要把安全投入当成第一投入来抓,该花的钱坚决花,不能省的钱一分钱都不能省,而这钱也正是花在了刀刃上,确保安全工作的硬件真“硬”。 2.硬化责任 安全管理责任重于泰山,发生事故后“四不放过”,其中就有一条是“不搞清责任不放过”。目前,电力企业普遍建立了安全责任机制,甚至把这种责任当成一票否决的内容,或当成业绩考核的主要指标。但是落实责任,也就是硬化责任,却是关键所在,这样就需要我们一是建立安全管理网络,在电力企业做到有专人抓、专人管、专人问;二是层层签定责任状,实行契约化管理,做到责任明确;三是严格监督、考核,坚决不打和牌。 3.硬化制度 制度带有长期性、根本性的特征,是安全管理的指针和大纲。电力企业安全管理者要学会用制度去管人,去规范人,去约束人,在制度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都没有不遵守制度的权力。安全制度不能由少数人闭门造车式制定,一旦制定后,每条制度就应该具有充分的科学依据和实践经验,要严谨、严肃、严厉,制度本身不能有漏洞,要设法使制度能牢固地扎根于职工的思想深处。所定的制度要实在、管用,同时要根据设备、环境、人员的变化不断地充实、细化、硬化。对违反安全制度者,要按照规定严格奖惩,决不允许迁就。实际上,我们只要遵守制度,坚决按制度办事,就能从根本上减少或避免事故,而电力企业所发生的大部分事故,除了不可抗御的自然灾害,一般都是违反制度所致。令行禁止,是电力企业搞好安全生产的首要任务。 五、着力三大并举 1.着力内外并举 唯物辩证法告诉人们,任何事物都是相互联系的,安全工作也不例外。有些事故的发生牵涉到方方面面的因素,仅从内部寻找原因是不够的。所以,我们在安全管理中就应该内外并举,放宽视野,在抓好内部管理的同时,还要从更多的方面去寻找避免事故的途径。如有的供电企业召开家属联谊会,或发动家属做职工的后盾,以消除他们的后顾之忧,这都是切实可行的。总之,在安全管理上要创新思想观念,创新方式方法,充分利用社会资源,积极营造全社会“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良好舆论氛围,进一步强化全社会的安全意识,促进安全工作得到落实。 2.着力刚柔并举 安全工作固然需要传统的查、堵、逼、罚等“刚”性手段,但不是全部的和唯一的。安全工作要与时俱进,在抓好刚性管理的同时,还要坚持以人为本,实行柔性化、人性化管理,以安全文化来构建和谐企业。柔并不是软,而是使安全理念深入人心,珍爱生命,德以修身,从而达到“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的自觉转化。实施柔性化管理要做的工作很多,如改善劳动环境和工作条件,关心职工的思想和生活,营造和谐融洽的人际关系,使职工能够集中精力、全身心地、愉快地投入到工作中去。 3.着力防治并举 “治”就是在事故发生后,要对事故对症下药进行综合性、彻底性治理,即落实“四不放过”的原则,同时要以各种形式来宣传一些有典型意义的案例,充分发挥其引以为戒的作用。但是,安全工作的重点还应该在“防”上下功夫,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这是安全工作坚定不移的方针。衡量电力企业安全管理水平的标准就是看其每个工序、每个现场能否做到可控、在控和能控,说到底就是牢牢地掌握安全工作的主动权,把“任何事故都是完全可以避免”的理念,通过各项预防性措施而落到实处。
在乡村振兴的背景下加强乡村生态文明建设拥有着较好的发展前景,是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的必然要求,必须深刻认识到实现乡村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性,根据乡村实际情况开发合理的建设路径,是切实提高我国乡村生态文明建设水平的应有之义。 1乡村生态文明建设的意义 1.1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基本要求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要求是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乡村振兴,生态宜居是关键。良好的生态环境是乡村最大的优势和宝贵的财富。推动乡村振兴,必须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促进乡村自然资本加快增值[1]。乡村生态文明建设是乡村振兴的重要着力点。乡村生态文明建设,不仅要对乡村的自然资源进行合理的利用,推动农业生产向“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可持续发展的方向转型,因地制宜发展乡村产业,补齐农村农业的发展短板,增强乡村经济的活力,而且要保护、治理和修复农村自然生态,营造生态宜居的乡村环境,使得良好的生活生产环境成为支持农村生产的保障,最大限度地发挥乡村资源环境的作用,从而推动新农村实现全面的乡村振兴。 1.2是促进乡村经济发展和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举措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乡建设获得了快速发展,但是城乡发展差距越来越大,严重影响了我国的现代化建设进程。推动乡村生态文明建设,是促进乡村经济发展和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举措。新发展理念的提出为乡村经济发展提供了新思路。绿色发展指明了乡村经济建设应转变传统的经营方式,采用新型农业模式推动乡村经济发展。乡村生态文明建设蕴含着乡村经济发展模式的变革,在推进绿色乡村建设的过程中,乡村应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打造集约化发展道路,促使乡村的自然资产升值,让农业资源实现价值的最大化。同时调整产业结构,由以农业为主的结构转变为农业与非农业结构共同发展的综合产业,促进乡村绿色资源的开发利用,推动乡村经济的发展。再由乡村经济发展带动整个乡村面貌的改变,引进更多的人力、物力、财力,实现城乡产业之间的融合发展,不断缩小城乡发展差距。 1.3是满足农民美好生活需要的必要举措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最终目标就是满足人民多方面的美好生活需要。进入新时代,广大人民群众在自身物质条件满足的情况下,开始追求更高层次的需要,追求良好的生活环境。良好的生态环境是乡村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3],推动乡村生态文明建设是满足农民美好生活需要的必要举措。因此,积极推进乡村生态文明建设,充分调动农民生产的积极性,以生态环境保护为中心,引导农民将不合理的生产方式转变为健康的生产方式,推进乡村生产的绿色转型,推动农产品的高质量发展,才能保障农民群众的生活需要和生活质量,逐步提升农民群众在乡村生态文明建设中的幸福感、满足感和获得感。 2乡村生态文明建设的困境 随着我国社会的发展,乡村经济情况得到了较好的改善,但是经济的较快发展也导致了生态环境的破坏。“经济要发展,但不能以破坏生态环境为代价。生态环境保护是一个长期任务,要久久为功。”[5]近年来,我国通过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相关政策推动乡村生态环境保护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是乡村生态文明建设还面临着诸多的困境。 2.1农民生态意识淡薄 农民是乡村生活的主体,他们的生活和生产活动是乡村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影响因素。当前大多数乡村处于经济文化相对落后的状态,农民受教育程度较低,呈现出知识匮乏、生活方式粗放的特点,缺乏乡村生态环境保护理念,再加上农民的环保法治意识淡薄,对于破坏生态环境所带来的不利影响没有清晰的认知,往往会做出一些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比如焚烧秸秆、滥砍滥伐、使用农药、大规模使用塑料产品等。这种只顾眼前利益、不顾长远发展的片面化生态文明保护意识,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乡村振兴的进程,增强了乡村生态文明建设的工作难度[6]。此外,对于乡村生态文明建设,我国缺乏专门的机构和人员进行宣传教育,对于农民生态主体责任意识培养不够,导致整个乡村地区的生态建设工作开展较为困难,由此造成乡村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和农民的实际活动不协调的情况时常出现,影响乡村生态文明建设的进程。 2.2乡村生态治理投入不足 随着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等相关政策的实施,我国在农村地区投入了大量资金和设施用于乡村生态治理,但是我国幅员辽阔,乡村部分地区仍面临着投入不足的问题。地方政府在生态文明建设中,对于某些乡村的治理投入不足,包括资金投入、技术支持和政策保障。乡村由于缺乏基础设施、交通不便、居住分散、不便于统一集中管理等原因,生态文明建设的各方面投入远不如城市。目前,我国不少乡村没有垃圾集中收集系统,农民生活产生的生活废弃物和家畜的粪便以传统的方式处理,严重影响了空气质量和生活环境。在部分建有垃圾处理站和生活污水净化厂的村落,设备维护成本高、管理人员素质低等原因让这些设备形同虚设。农村的治理投入不足仍是当前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一个重要的制约因素,需要国家加强引领、社会共同参与来促进乡村环境的改善。 2.3生态治理法制体系不健全 近年来,我国加大了环境保护的力度,出台了一系列生态文明建设相关法律法规,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这些法律法规对于城市生态文明建设起到了显著的作用,但这些政策法规与乡村生态文明建设之间缺乏精准对接。我国乡村的分布较松散,乡村的具体情况又各不相同,立法层次的环境治理规范缺位,各地区缺少贴近乡村实际的监督管理体制和绿色环保制度来重点关注乡村的生态文明建设。同时,各级生态文明建设监管机构未形成合力。虽然随着新农村建设的推进,乡村监管机构逐渐增多,但各个机构之间缺乏紧密联系,管理松散,乡村又是一个熟人社会,在执法过程中难免会存在一些严肃性和公正性缺失的现象,从而影响执法的效果。 3乡村生态文明建设的路径 3.1加强宣传教育,提升农民生态意识 乡村生态文明建设的推进,需要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提升农民的环保意识,这就必须从多个方面加大对农民的宣传教育力度。首先,相关部门要加强自身建设,积极发挥对农民的宣传引导作用。坚持系统化、常态化地开展乡村生态文明意识的教育,通过开展农业知识讲座、农业耕作技术指导、绿色防控技术推广等多种形式的活动,不断提高农民的生态保护意识[7]。相关部门应以身作则,坚决执行国家有关的生态政策,发挥保护生态环境的引导作用。其次,对农民群众的宣传教育应该选择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清晰明了地传达国家的方针政策和理论。除了传统的广播、贴宣传标语、通知栏、集会讲座等方式,也可以利用当前网络便捷、迅速的优势对农民群众进行新媒体的宣传教育。比如,借助微博、抖音短视频、QQ、微信等方式宣传国家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相关政策和理论,这些新媒体的宣传方式可以突破时间、空间的界限,潜移默化地把政策和理论渗透到农民的思想之中,帮助农民群众认识到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接受生态环保理念。最后,立足于乡村自然地理条件和资源优势,开发各具特色的乡村产业,使得农民在参与产业建设的过程中掌握现代化的工具和生产技术,增加农业的经济收入。经济收入增长的过程伴随着生态文明建设理念的传播,使得农民在生产的过程中内化环保意识。 3.2完善制度体系,切实推进乡村生态文明建设 在新时代的乡村生态文明建设的过程中,必须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合理的监督评价机制,用制度保障工作的顺利开展。首先,立法部门需深入乡村,实地调查农村情况,结合农村发展实际完善农村生态环境治理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法律法规的颁布并非一劳永逸的,必须在实际的建设中根据需要不断创新法律法规体系,助力法规建设与生态文明建设协同发展[8]。其次,制定生态管理的规章制度,明确生态保护的要求,对乡村建设过程中的生态文明建设做出明确规定,实现生态治理过程的规范化,不断提高生态环境治理主体的积极性,高效推进生态环境治理工作。最后,需要建立合理的监督评价机制,对乡村生态文明建设的过程和结果进行监督和评价,让乡村环境治理工作透明化、法治化和公开化,形成源头有把控、发展中有管理、完成时有评价反馈的一整套完善的乡村生态治理的制度体系。 3.3加大治理投入,改善乡村生活环境 各地区必须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重要战略位置,加大乡村生态文明建设的治理投入,补齐乡村发展短板,改善乡村生活环境。首先,加大乡村生态文明建设的资金投入,为乡村生态建设投入更多的能量[9-10]。各级政府应结合乡村实际,建立激励机制,强化资金投入,引导鼓励更多社会资本投入到乡村生态文明建设项目之中,完善乡村公共服务体系。其次,人才是乡村生态文明建设的动力,以政策吸收引进人才,探索有效的乡村人才发展机制,激励积极投身乡村生态文明建设的人才作出贡献,形成积极参与乡村建设的社会风气。最后,完善乡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乡村地区服务职能、服务效率[11-12]。完善乡村基础道路建设,提高乡村的交通水平;改善乡村医疗设施建设,保障乡村人民的生命与安全;加强休闲娱乐设施建设,丰富农民的业余生活,满足人民精神文明发展的需要。高质量落实农村厕所改造、建设工程,深入实施“厕所革命”,合理设计改造乡村厕所,在建设质量上严格把关,建设干净、卫生的厕所,对投入使用的厕所加强管理,保障厕所的有效使用;促进沼气池建设,把有害物质变成利于乡村建设的能量;健全农村环卫基础设施,合理配置垃圾桶,做好垃圾分类工作,以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为目标,做好对乡村生活垃圾的处理工作,打造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 3.4倡导绿色农业,切实保护乡村生态环境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阐释了生态与经济的有机统一,乡村发展的过程是经济迅速发展的过程,在经济发展的过程中,良好的生态环境能够释放出长久的经济效益[13]。我国乡村生态文明建设不够到位,农业生产方式较落后,只有实现乡村绿色产业的高质量发展,才能够更好地推动乡村生态文明建设。推动乡村生态文明建设,必须坚持绿色发展理念,依靠科学技术转变发展方式,促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乡村绿色产业的发展必须基于农业发展规律和乡村资源现状,打造较为完整的生态农业产业链结构,合理利用资源,减少土地污染、河流污染等。乡村还必须培养新型的经营模式,转变粗放的发展方式,实现精细化劳作,大力推广无害性养殖,逐步减少农村肥料、杀虫剂的使用,普及喷灌与滴灌技术,鼓励农耕地区开展绿化建设,逐步增大绿色生态农业示范田的栽培覆盖面。同时,加大乡村的生态管理力度,帮助乡镇企业明晰社会责任,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实现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增加,助力农村产业发展[14]。 4小结 乡村生态文明建设是一个需要各方共同努力的过程,包括国家加强政策引领,农民发挥主体作用,社会企业提供支持。在乡村振兴的背景下,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农民生态环保意识;完善乡村生态治理体制建设,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进程;加大乡村建设治理投入,改善乡村环境;倡导绿色农业发展,切实保护乡村环境,推动新农村迈向新的发展阶段,逐步实现乡村生态文明的绿色和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王鹏程,武婧娴.乡村振兴视域下新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研究[J].农村·农业·农民(B版),2022(7):36-38. [2]黄碧莹.加强当代大学生生态道德教育研究[D].重庆:重庆理工大学,2020. [3]坚决打好扶贫开发攻坚战加快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N].人民日报,2015-01-22(1). [4]欧迎红.乡村振兴战略视域下农村生态文明建设路径[J].农家参谋,2022(10):10-12. [5]敦越.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村生态文明建设路径探究[J].农村·农业·农民(A版),2022(8):41-43. [6]王琼.乡村振兴背景下新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研究[J].南方农机,2022,53(11):110-112. [7]张硕.“双碳”目标下地方政府生态文明建设相关财政资金的整合思路及具体措施:以河北省为例[J].财政科学,2022(6):117-126. [8]耿言虎,夏涛.安徽省美丽乡村生态文明建设:成效、挑战与应对[J].河南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1,37(2):8-13. [9]王欢.乡村振兴中的生态文明建设探析:以湖北秦巴山区为例[J].南方农机,2023,54(8):101-103. [10]贾安东,贾恒,李小宇,等.乡村振兴重在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以肥城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例[J].泰山学院学报,2022,44(1):75-79. [11]戴圣鹏.论“两山”理念所蕴涵的经济文明思想[J].人文杂志,2021(5):33-38. [12]张芸.基于乡村振兴的生态文明建设研究[J].南方农机,2022,53(9):129-131. 作者:张小梅 单位:湖南科技大学
文章通过对目前建立电子政务的一些问题进行分析,对公共管理视角下电子政务的建设实践进行探讨。在公共管理视角下,政府在管理方面已经不再是传统处理文件的行政事务了,电子政务的建设目的就是真正的实现政府的管理目标,也就是提高政府在决策上的质量和应对能力,提高公众的参与性,使政府完成改革和创新。而电子政务的建设也会与传统的管理方式产生一定的冲突,面对这种问题,就需要改变传统政府的管理观念和相应的管理制度。 一、公共管理和电子政务的建设 在新的公共管理视角下,改变了传统的公共行政学管理观念和公共行政管理模式。这种公共管理是在一九八零年到一九八九年所产生的一种管理理念,其强调重视公共服务的效率以及对公共问题的回应能力和解决能力,重视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服务结果,以满足公民和社会发展的需求。在我国的公共管理中,为了适应信息技术现代化的发展进程和社会发展的需求,在公共管理上进行不断的探索与改革创新,最终取得了良好的成效。新型的公共管理模式是时展的衍生物,也是社会科技不断发展和进步的必然产物。因此,在公共管理上使用信息电子化流程,从而电子政务也就随之产生。在政府的管理职能中,包括了市场经济管理、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管理等。而电子政务就是将这些管理职能进行信息网络化,使用现代化信息技术对其进行管理,促使政府在运行中的行政管理能力得到进一步的提高。电子政务的目的就是利用电子化的管理模式为社会和公众提供更加快捷方便的公共服务。随着我国对电子政务建设的大力支持,在电子政务的建设上取得了良好的进展,市场规模也在逐渐的扩大。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和电子政务的建设,在政府职能管理上的思维模式进一步的产生了新的变化,促进了电子政府的建设{1}。 二、公共管理视角下电子政务建设的一些问题 (一)认识不足 在电子政务和电子政府的发展上目标不明确并存在着一定的阻力。一些地区政务过于墨守成规,没有将行政管理与现代化网络应用充分的融合起来,对于电子政务和电子政府的认识不清。及时进行了结合但也只是简单的将各种标准条例搬到网络上,在工作思路和服务意识上没有太多的改变。还有一些政府对于先进技术和设施过于强调,对资源不能有效的用于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上,仅仅是表面的信息电子化,忽略了公共管理的核心目标,从而造成资源上的浪费。 (二)规划不健全,缺乏人员机构 我国的电子政务标准与其他一些国家相比,标准化程度处于落后阶段,这最根本上的原因就是在电子政府的全局规划上不健全,不完善,没有明确的电子政府发展目标和发展规划。如此一来,一些地方政府自电子政务的建立上就没有一个健全的标准规范,使业务信息管理和服务信息管理等工作变得单调枯燥,无法发挥电子政务所具备的应有成效和优势。另一方面就是缺乏相应的专业人员机构,电子政府的团队建设不能满足新时代的工作需求。在很多机关政府里,会信息技术的不懂公共管理,懂公共管理的不熟悉信息技术,这种情况同样限制了电子政府的专业性发展。 (三)有关电子政务的立法过于滞后 由于我国在电子政务的建设方面起步比较晚,在电子政务的建设和发展上可依照的只有一些与其相关的行政法规,缺乏系统性的完整相关法规,所依照行政法规在法律效力上约束性不强。比如有关行政电子签名中的一些法律保障,因此在公文信息等传递上依然使用的书面形式来形成法律保障和法律效益,不利于电子化政府的建立。这一方面上行政法律的不健全是制约我国电子建设发展的一大因素。另外就是在电子行政法规的立法上还没有一个统一的原则性标准,纲领缺失,同时在互联网以及电子商务等方面的法律规章在一些地方会有冲突与矛盾,这些方面都影响着我国电子政务个电子政务的建设和发展{2}。 三、基于公共管理视角下电子政务的建设 (一)加强服务意识,对管理模式进行创新 在公共管理视角下,电子政务和电子政府的意义就是对工作中的行政思维进行改变与创新。一方面在电子政务建设之前就需要政府真正的认识电子政务,对电子政务的优势和特点有一个深入的了解,这样才能在建设上进行正确的引导。另一方面相关的地方政府需要加强公共服务意识。服务意识的加强不仅行政体制的改革方向,也是建设电子政务以及机构改革等方面上的基础。在一些国外的行政管理网站中,比如美国的联邦政府门户网站、韩国的国家信息资源管理中心等都是以服务为主要的基础核心的。另外,就需要政府积极的对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管理的模式进行不断的创新与改变。现代化的信息技术所具有的优势是传统政府无法做到的,因此,政府应该合理有效的利用这些优势来实现管理模式的创新,并根据国情将新型的公共管理理念与现代化技术有效的结合起来,创建出一套新的高效管理模式,提高行政府的工作效率,改善各方面资源浪费以及机构臃肿等现象。 (二)统一规划,加强人才培养 一方面国家在重视电子政务建设的同时,应设立一个统一的领导规划,使全国都有一个统一性的电子政务建设标准,然后在由地区政府实施电子政务的建设。同时政务需要有效的发挥出电子政务的信息化资源优势,建立资源共享和服务化为一体的网络平台,统一进行规范化的管理,改变传统相关信息资源的封闭缺陷。另一方面则是建立与电子政务相关的专业机构单位,在由这个单位对地方政务的电子政务建设进行规划与管理;建立完善的监督体系,对个部门的电子政务建设进行严格的监督;同时政府还需要借鉴其他国家在电子政务方面的人才管理和培养体系,完善与电子政务相关的人才管理和培养,加强对相关人才的培养,建立优良的电子政务队伍,比如将电子应用技能的培训与公务员进行有效结合,来提高电子政务的应用水平{3}。 (三)完善有关电子政务的行政法规 在进行电子政务建设的同时就需要加快对相关立法的建设,完善政务信息公开的流程,使政府的服务管理变得透明化,提高政府的工作效率和质量。通过对电子政务的安全进行立法完善,将技术性与规范性结合起来推进电子政务安全法律法规的开展。同时根据其他国家在这一方面上的立法经验来完善我国的电子政务立法制度。根据电子政务的特点制定相应的知识产权保护法、电子安全通信法和个人信息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确保在电子政务建设运行中用户的合法权益。随着网络的发展,在网络中各种网络暴力和犯罪等屡见不鲜,我国在这一方面上的立法还不完善,因此为了保证电子政务的良性发展,以及更好的实现净网行动,保证网络的绿色与健康,我国应加快制定一套完整健全的“网络律法”,严厉打击网络不当言论和犯罪行为,促进我国信息网络的健康发展。 四、结束语 随着电子信息技术在行政活动中的应用,电子政务的发展受到各方面因素的影响和制约,所暴露出的问题也越来越多。但是,只要在电子政务建设的过程中,把握好建设的方向,对发现的问题制定相应的解决措施,调动积极因素重视相关的人才培养,通过共同的努力,推动我国电子政务的建设与发展。 参考文献: [1]李丽华.我国地方政府电子政务建设的困境与对策[J].石家庄铁道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4):34-38. [2]陈健.我国政府电子政务的构建与实现——有关服务型政府视角的研究[J].电子技术与软件工程,2016(5):224-224. [3]杨雄飞.新公共管理视角下的服务型工会建设——以宁波市海曙区工会工作为例[J].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学报,2017(4):115-124. 作者:张九超 单位:沈阳师范大学
1我国环境污染问题严重和环境保护的重要性 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经济社会得到了快速地发展,人们的生活质量和经济水平得到了显著的提高,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但是,各个地区在开发建设的过程中,没有重视环境保护,导致生态环境失去平衡,环境污染问题也变得日趋严重。环境保护问题已经越来越得到人们的重视,如何更好地解决环境保护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已经成为我国目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环境保护是为了人们的生存环境和发展环境更加舒适美好,也是为了我国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为了全面实行可持续发展,就要进行严格的环境监测,从而对环境进行保护。 2环境监测在环境保护工作中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环境监测的定义是指通过对影响环境质量因素的代表值的测定,确定环境质量(或污染程度)及其变化趋势。其作为环境保护的一大利器,对环境进行监测的目的主要是准确、及时而又全面地呈现给大家当前环境质量情况,合理预测其将来的发展变化趋势,为环境保护部门进行下一步的控制污染源和环境规划等环保措施提供理论依据和数据基础。环境监测为环境保护提供第一手的原始数据,是环境保护最重要的依据,也是环境保护的基础,是环境保护必不可少的基础性工作,离开环境监测数据,就没办法开展好环境保护工作。环境监测在环境保护工作中是一个不可缺少的技术扶助角色。进行环境监测可以清楚地知道这个地区有哪些污染物和每种污染物的浓度情况、总量情况、变化情况。环境监测工作是一项专业性比较强的工作,环境监测涉及化学、物理、数学、自然科学、社会科学、环境科学、环境工程。环境监测是为环境保护工作服务的,通过环境监测数据掌握有哪些污染物、那些污染物的浓度、如何进行环境保护工作。在进行环境监测时,有时通过环境监测仪器设备直接对噪声等环境要素进行测定,有时通过采集环境中的大气、水等样本,然后把样本进行现场分析或送到实验室进行分析,通过仪器设备和规定的操作方法来测定样本的污染物种类和污染物数量,环境污染情况也就一目了然。在环境保护工作中,环境保护的规划、计划、各种政策的制定和各级党政领导对环境保护的重要决策,都要以环境监测数据为基础;各级环境保护部门开展环境管理、环境污染事件处理、环境执法等,都要以环境监测数据为依据;综合整治、区域限批、污染减排等各类环境保护实施的效果,最终都体现在流域、区域或行政辖区的地表水、噪声、大气环境质量改良上,这就需要环境监测单位用环境监测数据来体现说明。环境监测在环境保护工作中拥有不可或缺的技术撑持作用。 3环境监测在环境保护工作中有哪些作用 环境监测是环境保护工作中一个重要的细节,为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展实施提供数据支持,环境监测和环境保护两者关系紧密,环境监测作用于环境保护,推动国家向环境友好型方向不断前进、发展。环境监测在环境保护工作中的作用:(1)环境监测为环境保护执法提供数据依据。在环境保护工作中进行环境监测,我们可以清楚地知道真实、全面、准确的环境监测数据,并对这些环境监测数据进行科学的分析,得到有用的信息,随之准确掌握环境的情况,为环境保护执法指明道路,为环境保护执法提供更有效的方法,提高环境保护执法工作效率。(2)环境监测为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标准的制定和实施提供重要数据资料。每个行业都有自己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标准,环境保护部门也不例外,想要确定水、空气、噪声等环境是否受到污染,就要拿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标准来对照。如果环境遭受破坏,也要依据这些来划分污染的等级。在制定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标准的时候,就需要对不同的地方在不同的时间都进行环境监测,把收集的环境监测数据拿来做比较,进行分析。(3)环境监测为环境影响评价提供监测数据。环境监测是环境影响评价中一个重要的步骤,在环境影响评价的整个过程当中都需要进行环境监测。环评单位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步就必须委托环境监测部门对项目建设地的周边环境进行监测,掌握项目周围环境概况,然后对照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及执行标准,根据项目建设地点的水环境质量现状、大气环境质量现状、声环境质量现状等,提出拟建设项目的主要环境问题和主要环境保护目标,然后对拟建设项目的施工期、运营期和退役期的废水、废气、噪声和固体废物的污染源和环境影响进行分析和预测,这当中也需要环境监测的支持,然后提出施工期和运营期关于废水、废气、噪声和固体废物的环境污染治理措施,提出拟建设项目在各个时期要进行环境监测的计划和建议,然后还要对项目选址可行性、产业政策符合性、清洁生产、总量控制因子、总量控制指标和区域调配等进行分析,最后对拟建设项目提出对策、建议和总结论。拟建设项目运营后还要进行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监测,以保证和确定环境影响评价中提出的环境污染治理措施、对策和建议是否做到、是否可行。在环境影响评价的评价初期、施工期、运营期及后评价期都需要环境监测的监测数据。(4)环境监测为环境污染事故处理提供重要数据资料。现在我国环境污染事故频发,造成人心惶惶。出现环境污染事故时,首先对环境污染事故进行环境监测,可以清楚地知道这次环境污染事故有哪些污染物和受污染的范围有哪些。然后才能制定出及时、准确、科学、符合实际的环境污染事故处理方案。(5)环境监测为各级党委和政府制定经济、环境保护政策提供监测数据作为决策依据。(6)环境监测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提供重要数据资料。(7)环境监测为排污单位的排污申报提供重要数据资料。(8)环境监测为环境保护普查工作提供重要数据资料。(9)环境监测为排污单位在线监测数据比对提供重要数据资料。(10)环境监测为环境污染纠纷处理提供重要数据资料。(11)环境监测为节能减排工作提供重要数据资料。(12)环境监测为各级政府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考核提供重要数据资料。(13)环境监测为环境统计工作提供重要数据资料。(14)环境监测为总量控制工作提供重要数据资料。(15)环境监测为环境质量信息提供重要数据资料。(16)环境监测为征收环境保护税提供重要数据资料。(17)环境监测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工作提供重要数据资料。(18)环境监测为发放排污许可证工作提供重要数据资料。(19)环境监测为制定环境标准工作提供重要数据资料。(20)环境监测为反映一个地区的环境状况提供重要数据资料。(21)环境监测为科学研究工作提供重要数据资料。(22)环境监测为环境治理提供重要数据资料。要进行环境治理就必须准确了解环境的质量和污染程度,只有用环境监测采集来的数据作为依据,才能有重点、方向准确地制定出有效的环境保护措施,否则,可能会适得其反,加重环境的污染。 4如何发挥环境监测在环境保护工作中不可或缺的技术撑持作用 环境保护工作中要充分发挥环境监测的有力作用:(1)完善环境监测的日常管理制度。环境监测工作应该严格按照环境监测的有关规定落实执行,按照环境监测数据及时、准确、全面的要求,建设现代化、全国性的环境监测网络体系,为及时、全面、准确掌握和解决全国各地环境污染问题服务。(2)加大对环境监测工作的监督管理。明确环境监测各岗位职责,用法律法规来约束环境监测工作人员的环境监测行为。积极关心环境监测工作人员的职称评定和聘任,增加环境监测工作人员有关环境监测高级工程师和环境监测工程师的职称聘任职数,鼓励环境监测工作人员对环境监测工作的热情。坚决杜绝在环境监测工作中乱改数据、谎报瞒报和弄虚作假现象,确保环境监测数据的及时、真实、全面和准确。坚决打击在环境监测工作中乱改数据、谎报瞒报和弄虚作假的失职渎职行为。(3)要投入足够的环境监测资金,采购先进的环境监测仪器设备,保证环境监测仪器设备及时维修、保养和更新。(4)加大对环境监测技术的改进和创新,积极采用国内外先进的环境监测方法技术。加强人工智能、卫星遥感等先进环境监测技术的应用。(5)积极培养和吸收优秀的环境监测人才,培养建立一支能吃苦耐劳、反应迅速、作风优良、工作负责的环境监测队伍。(6)提升环境监测的政治地位和法律地位,尽快改善环境监测体制。要完善环境监测的法律、法规、规章,提升环境监测单位的政治地位和级别,转变环境监测部门不够独立的局面。(7)健全环境监测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随着环境保护工作的不断重视,要求与其相适应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也相应地提高质量和水平,而且必须要执行落实到位、监督管理到位。(8)建立环境监测和环境保护执法联动体制。(9)环境监测机构要配备建设仪器设备齐全的优良实验室,提高环境监测质量水平。(10)排污单位的委托性环境监测全部由社会上的环境监测中介单位承担,并对社会上的环境监测中介单位加大监督和管理。 5结语 在环境保护工作中进行环境监测是十分必要的,而且,还要在环境保护中全面开展环境监测工作,使环境污染问题得到有效地解决。我国应该立足国情,建立和完善我国的环境监测网络体系和环境监测应急体系,提高环境监测能力,为环境保护工作提供客观、准确、真实和及时的数据服务,继续在环境保护工作中发挥重要的作用。
浅谈农村财务会计监督体系:农村财务会计监督体系建设研究 [摘要]当前,我国对农村的经济发展给予了高度重视和扶持,为了保护农村集体资产,维护广大农民群众的利益,强化农村财务管理工作意义重大。基于此,对农村财务会计监督体系建设的主要内容进行分析,从优化发票管理、财务公开要正确规范、提高外部审计监督力度、加强对农村财务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的监督等方面,论述农村财务会计监督体系建设的有效策略。 [关键词]农村经济;财务会计;监督策略 当前我国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不断创出辉煌业绩,为农村经济的发展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目前我国对“三农”问题日益重视,在这样大好的形势下,农村集体资金的安全性保障,离不开完善的农村集体经济监督机制。只有监督机制发挥出应有的作用,才能实实在在地维护农民群众的利益,对农村经济工作的开展起到保驾护航的作用。 1农村财务会计监督体系建设的主要内容 1.1监督主体 有关会计工作规范对于会计监督都有详细的规定:在单位经济活动中,会计监督是由单位会计机构及会计人员来负责的,村集体组织也同样是这样的规范约束,但有其特殊性的一面。其一,村集体不在国家基层政权之列,只设村会计和出纳,独立会计机构则不需设立,村会计工作人员担负村内的会计监督职责;其二,我国部分条件允许的村可以在村民会计的领导下,成立审计监督委员会,对村财务和村干部进行监督,村民会议赋予审计监督委员会监督权利,审计监督委员会需向村民作工作报告;其三,对村集体的会计监督也可由有关部门来实施,如财政、税务、农经、审计等。另外,还可以委托给注册会计师。上述都是农村财务会计监督体系的监督主体。 1.2监督依据 监督主体进行监督的过程中,需要的监督依据主要有如下几类:财经法律、法规、规章;会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地方各级财政和业务主管部门依据《会计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制定的具体实施办法或者补充规定;村集体根据《会计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制定的村内部会计管理制度。 1.3监督内容 农村财务会计监督体系内部会计监督工作开展时,必须遵循有关会计规定。监督内容主要有:原始凭证、会计帐薄、实物款项、财务报告人和财务收支等方面的监督,同时还要对其他经济活动进行监督。对于农村财务会计监督除去这些内容外,还有村集体组织财务明细公开、农民负担轻重、土地流转情况,及村民关心的直接与其经济利益相关的经济活动的事项进行实时监督。同时,村集体经济组织还要受到财政、审计、纪委等职能部门的监督。 2农村财务会计监督体系建设的有效策略 2.1优化发票管理,完善审批制度 优化发票管理,第一是要规范发票的管理制度,要做到发票专人负责管理,且要求发票管理人员与印鉴保管人员各司其责,不能混用,发票领用、核销要做好详细的登记;第二,开局发票的程序一定要规范,必须严格遵守如下程序:提出申请,相关领导同意签字,开具发票,开具人签字;第三,乡镇的经管站要定期检查发票开具情况;第四,要完善开假发票和虚开发票的惩治制度[1]。财务审批要发挥民主小组的职能,村级财务支出须报告村民小组并经其批准。在财务审批时,要具有正规合法规范的原始凭证,不能出具正规合法原始凭证时,要求证明人出具证明并要求签字。 2.2财务公开要正确规范 正确规范财务公开主要包括规定财务公开的形式、时间、地点、程序和内容。依据财务的实际需求,可选择2种形式公开,即定期和不定期。正常情况下,定期公开的时间在季末、年末。财务公开的形式有多种,主要有书面公开、张榜公示、广播传达等[2]。农村的财务公开形式一般是张榜公示,财务公开张榜一般张贴在比较显眼、人流较多的地点。财务公开的程序要规范合理,公布的财务需由村主任、村民主小组审核并签字盖章后才可张贴。对于财务公开的内容要求做到清晰、详细,特别是农民关心、敏感的问题必须做到一目了然。如村里的招待费用的用处、干部工资的多少、拆迁费明细等。 2.3提高外部审计监督力度 2.3.1完善农村财务审计制度。我国规定,农村的财务审计工作由乡镇财政所审计,由乡经管站对农村财务管理实施管理,使审计工作具有独立性。但是事实上,乡财政所一般会委托乡经管站来进行审计,这样审计监督工作的有效性就会受到影响。基于此,在农村财务会计审计中,乡镇的纪检监察部门也应参与进来,从而对乡经管站的权利形成一定的约束,对乡经管站及村级财务审计工作发挥出监督作用。2.3.2做好村干部的离任审计。因为村、支两委与村民之间信息不畅,导致一些农村村官自认为巧妙地利用了这一可乘之机,无视国法滥用职权,损公肥私,严重影响了农村的和谐与健康。加强对村干部的离任审计,对于增强村干部的履职意识,发现农村财务会计管理中的不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我国农村,村支书和村主任权力较大,而对其监督体系存在很多漏洞,大部分贪污腐败发生在村支书和村主任身上。对村干部的离任审计,包括村级项目投资情况的审批、土地的承包及出让情况、村集体资产如何处置、管理费用如何支出等。2.3.3引入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机制。将第三方注册会计师引入到农村财务中,且定期进行财务会计审计工作,确保审计工作的效率。首先,注册会计师作为独立的第三方,保证了农村财务会计审计工作的客观与公正,克服了农村财务会计审计工作中的一些障碍;其次,注册会计师具有很高的专业技术知识,保证了农村财务会计审计工作的质量[3]。 2.4加强对农村会计人员的监督 第一,要重视推行农村会计委派制度和制度。农村财务会计要面向社会统一公开招聘会计人员,并通过考试考核后,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用;第二,被委派的会计人员要接受有关领导对其进行会计核算和监督,并要参与村中内部事务管理[4]。与此同时,在实施制度的过程中,在确保村级集体资金不变的前提下,保证其应该拥有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监督权等不变,并由村级的报账员定期将收据交由乡镇的会计服务机构进行管理,明确管理规范。 3结语 农村经济发展是关系着国计民生的重大问题,在当前形势下,强化对农村财务会计监督体系的建立是势在必行的。基于此,要不断完善优化农村财务会计监督体系,深入改革农村财务会计工作,构建一套完善的高效的财务会计监督体系,为农村经济发展发挥重要作用。 作者:李金 单位:连云港市赣榆区青口镇农村经济服务中心 浅谈农村财务会计监督体系:浅析农村财务会计监督体系的建设 【摘 要】近年来国家加大了农村的扶持力度,有效的推动了农村经济的发展、为了更好的实现对农村集体资产的保护,需要加强农村财务管理工作,这对于农村健康、稳定的发展将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文中对农村财务会计监督体系建设的必要性进行了分析,并进一步对农村财务会计监督体系建设的内容进行了具体的阐述。 【关键词】农村;财务会计监督体系;建设;必要性;内容 当前我国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得以不断深入,这对于农村经济的发展具有极为深远的意义。特别是在当前国家对“三农”问题越来越重视的情况下,为了确保农村集体资金的安全性,则需要对农村集体经济的监督机制进一步进行探索,这不仅有利于更好的维护农民群众的利益,而且对于农村经济工作的开展也具有极为重要的推动作用。 一、农村财务会计监督体系建设的必要性 1.需要进一步对现行农村财务会计监督体系进行完善 当前我国各项会计工作都需要遵循《会计法》,在《会计法》指导下进行各项工作的开展,可以说《会计法》是我国会计工作开展的母法。当前我国经济结构以公有制为主导地位,而《会计法》在制定过程中不能对各种性质的经济组织都进行面面俱到的进行规定,其主要是对政府机关和企业作为约束对象,对其他经济组织只是进行了必要的兼顾。但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自身具有特殊性,所以在《会计法》中对其涉及的较少。这就导致在农村财务会计工作中很难有效的对《会计法》进行参照。目前国家虽然颁布了村合作经济组织财务制度,但在制定中并没有对合作经济组织内部会计控制和农村财务会计监督有所规定,从而导致财务会计制度上的盲区。尽管当前农村财务会计管理和监督工作都得以进一步加强,但在具体实施中还欠缺规范性和系统性。所以需要加快推动农村财力会计监督体系的建设,更好的推动农村的经济的健康发展。 2.需要加快对农村财务会计监督体系进行创新 目前我国农村加快了向市场化、国际化和产业化的发展进程,而且农村村集体的收支格局也发生了较大的变化,这就需要进一步对村合作经济组织会计核算体系及农村财务会计监督体系进行不断完善,制定科学合理的村级财务内控制度,确保建立新型的农经监管体系,以便于更好的加快农村经济的发展步伐。 二、农村财务会计监督体系建设的内容 1.农村财务会计监督体系的监督主体 在相关会计工作规范中对于会计监督有明确的规定,其指出在单位经济活动中由单位的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来进行会计监督,村集体组织同样受此规范的约束,但其自身还具有一定的特殊性。 首先,村集体不属于国家基层政权,所以只进行村会计和出纳的设置,而不设立独立的会计机构,由村会计人员对村内部实施会计监督职责。 其次,目前我国村集体实行村民自治,更重视基层民主的发展,作为村委会其对本村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单具有依法办理的权利和义务。部分有条件的村可以在村民会计领导下进行审计监督委员会的设置,通过审计监督委员会来对村财务和村干部进行监督权的行使。作为审计监督委员会其所拥有的权利是村民会议赋予的,所以其需要对村民会议进行责任,将其工作情况向村民会议进行报告。 最后,对村集体会计进行监督还可以由财政、农经、税务和审计等相关部门来进行。另外,还可以将审计经济业务的职责委托给注册会计师,由注册会计师进行审计监督。 无论是村会计人员、审计监督委员会、实施国家监督的相关部门,还是注册会计师都是农村财务会计监督体系的监督主体,而且各自所进行的监督都相辅相成。群众监督是与以上四个监督主体的监督相脱离的,其属于第三者的监督,具有更多的优势。 2.监督依据 在农村财务会计监督体系建设过程中,各监督主体进行监督过程中都需要有必要的依据。通常情况下监督依据大致有以下几种,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会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地方各级财政和业务主管部门根据《会计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制定的具体实施办法或者补充规定;村集体根据《会计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制定的村内部会计管理制度。 这就需要国家在进行各种财经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制定时,需要充分的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特殊性进行充分的考虑,这样才能在各项统一制度中将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特殊性融入其中,在各项规定中都能够有所涉及。但作为农村财务会计监督体系的建设,则需要在确保会计监督有章可循的基础上根据国家统一的制度来进行村内部各项会计管理制度及财务管理制度的制定出,确保村合作经济组织内部控制更加规范和系统。 3.农村财务会计监督体系的监督内容 在农村财务会计监督体系内部会计监督工作中,需要严格依照相关会计规定的内容进行,监督内容主要包括原始凭证监督、会计账薄监督、实物款项监督、,财务报告人监督,财务收支监督,同时还需要对其他经济活动进行监督。而作为审计监督委员会,在履行上述监督内容的同时还需要对村集体组织财务公开、农民负担、土地流转及群众关心的其他有关经济活动的事项进行有效的监督。作为村集体经济组织,还需要接受财政、审计、纪委等职能部门的监督,对其如实进行提供相关账册及凭证、报表及资料,不能对其进行隐匿和谎报。对于注册会计师进行审计过程中,需要做好配合默契工作,确保其所出具的会计报告具有有效性和真实性。 三、结束语 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关系到维护农村的安定团结和广大村民切身利益,加强对村集体经济的会计监督是与广大农民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基础性工作。要加强村集体经济会计监督工作,就必须加强农村经管队伍的建设,完善各项内部监督制度,健全民主理财监督制度,加强审计监督,推行问责制度。 浅谈农村财务会计监督体系:农村财务会计监督体系建设分析 摘要:随着新农合的快速发展,农村财务会计越来越重要。做好了财务管理,才能够确保集体财产,才能够推动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而要做好财务会计工作,其中一项重大决策就是监督体系的建设。本文阐述了监督财务会计体系的重要性,分析了建设监督体系的内容,以及建设中的一些注意事项。 关键词:监督体系 农村财务会计 建设 1、前言 如今农村中一个重要热点问题就是财务会计,对农村稳定具有较大影响。而且从最近一些年的群众上访以及各种矛盾激化中发现,绝大多数都源自于财务问题,而其中又涉及到监督体系不完善,监督措施缺乏力度有关。因此,分析建设农村财务会计的监督体系具有实际价值。 2、建设监督体系的重要性 要探究建设财务会计的监督体系,就应该先了解农村财务会计中的监督体系重要性,在该基础上探究其建设才具有实际意义。 1)有效规范农村财务管理;从调查分析可知,现在在管理农村财务会计上还存在各种问题,其一就是任免会计人员比较随意,交接也不规范,相关人员的整体素质并不高,根本不能够履行自身职责。而有一些农村甚至不按照规定交接会计事项,遗留下许多问题,因此就必须要建设监督体系来规范管理和农村财务会计。 2)理顺账目、规范财务管理所需;在许多农村中没有按照规定记账、报账、设帐以及对账,会计档案的整理保管上也比较混乱,导致很多会计资料损坏乃至丢失,因此就需要建设监督体系来规范账目及财务管理。 3)避免集体资产流失,降低债权债务;从农村中财务会计管理现状来看,因为管理不善而流失大量的集体资产,甚至有一些集体资产被私分侵吞、无偿占用,集体对资金的借贷也比较随意,一些村委甚至负债累累。因此必须要建设监督体系加强管理,才能够避免集体资产的流失,才能够降低债权债务。 4)确保财务公开,上报真实财务会计信息;只有建设好了财务会计的监督体系,才能够确保财务公开,打击各种假公开行为,同时确保所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具有真实性,避免出现虚假的会计信息。只有建设处了正常的、科学的以及有力监督体系,也才能够真正实现对财务会计的监督作用。 3、建设农村财务会计的监督体系分析 3.1 监督的内容 要建设财务会计监督体系,就必须要掌握建立这种监督体系的主要内容,就是监督体系中要做好哪些工作。总体而言,必须要做好下面几个方面的内容。 1)监督好内部会计;监督体系在开展工作时就要以《会计法》以及《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作为有力的依据,在进行工作时必须要对会计工作的原始凭证、实物款项、会计账簿、财务收支、财务报告以及其他的各种经济活动几个方面入手,应该在各个村中建立出民主理财小组,或者是监督小组,对上面所说的六个方面定期进行监督,还应该对农民负担情况、财务的公开情况以及人们多关系各种经济活动等相关情况都必须要进行监督。 2)依照法律法规合理监督村集体;不但要监督财务会计,还必须要依据法律法规对村集体进行监督,这些监督小组主要是由审计、财政以及纪委等各个部门共同组成,村集体要提供真实的会计账簿、会计凭证以及会计报表等各种所需资料,而不能够隐匿、拒绝以及谎报。同时还要委托会计师对这些进行严格审计,而不是走走过场,装装样子,村集体必须要配合监督小组的工作。 3.2 建设好监督体系的具体措施 组建监督体系是比较容易的事情,但是最终能不能够达到监督的效果和目的就不得而知了,所以还必须要采取合理措施来确保建设监督体系的效果。 1)要切实做好培训以及宣传工作;其实因为农村的特殊环境和各种因素,人们对建设监督体系不理解,加之财务工作人员的自身素质不高,往往要建立监督体系难度都比较大。所以好需要做好宣传与培训工作。 其一加大力度宣传《会计法》以及与农村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让人们真正理会计的作用和意义,这是监督好财务会计的外部环境,只有具备了良好外部环境才能够顺利实施。 其二加强培训村委负责人及会计人员相关知识,尤其是村负责人的监督意识;事实上,村负责人是监督体系中的第一线人员,其监督作用大小直接关系着最终效果。所以必须要通过培训让他们明白监督工作的重要性,积极主动的参与到监督工作中来。同时还要提升会计人会的业务素质及自身素质,只有加强其综合素质才能够做好本职工作,这是做好农村财务会计的监督工作的基础。 2)建立良好会计核算体系;事实上,建立出了完善的核算体系是实现监督目标的前提条件。如今会计两大职能就是会计核算与会计监督,也只有这两个职能相辅相成才能够实现监督功效,在实施中完整。准确以及及时的核算是监督基础,而只有有力的监督才能够确保核算具有合法及真实性。所以就需要从村级实况入手,建立系统的、有针对性的核算体系,从而确保核算具备了规范化及制度化。 3)以法律法规作为依据;建立了完善的监督体系并不等于就实现了目标,必须要以法律法规作为依据,加大监督力度,这是确保监督的重要保证。在为监督体系选拔人员时,最好采取公开招选及持证上岗的制度,只有具备了高素质人才才能够确保财务会计的监督功效。 只有这样才能够实现监督的作用。 4、结束语 随着新农村建设的不断前进,农村财务会计中凸显出各种问题,建设监督体系是势在必行。因此就需要结合农村实况,建立科学、合理的监督体系,才能够解决农村财务会计中各种问题,才能够规范农村财务会计工作,发挥监督的真正功效。
农业执法论文:农业行政执法探析 一是要加强对农业环境的监管。严格控制工业“三废”和城市生活垃圾对农业环境的污染,要建立农产品产地环境普查和定点监测制度,对农业环境实行动态监管。要坚决关停并转高能耗、高污染工业企业。同时,保护好农业用地。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要制定政策,鼓励农户和企业积极开发土地后备资源和复耕;要加强对基本农田、标准农田、农业园区和农业产业带土地的保护,不是国家建设特殊需要,不得随意征用这类土地,守住基本农田这条红线。 二是要加强对农业投入品的监管。坚持控制与治理并举、农艺与工程结合,严格控制农业投入品。要加强对化肥、农药、鱼药、兽药、农膜、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的监控,大力推广使用有机肥,积极运用检测手段,对农药的品种及使用量、肥料质量、兴奋剂、瘦肉精等开展全程监控,严格禁用高毒高残农药、兽药和鱼药,禁止在饲料中使用对人身体健康有影响的各种添加剂。结合“绿剑打假行动”,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加强对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优势特色农业产业带的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严厉打击各类破坏资源环境、损害农产品安全和假冒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品牌和标志的违法行为。 三是要加强动植物疫病的监控。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动植物防控体系建设。要根据杭州城市的性质,加快组建杭州市动植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展动植物疫情监测、疫情预防与控制、疫情收集与报告、疫情评估等业务,提升动植物疫病防控能力。强化外来动植物疫病的监控,实施动植物疫病的可追溯管理,消灭或基本消灭重大动植物疫病。 四是要积极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制度。要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第三十五次常务会议上通过的《关于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农业部门要积极与工商、贸易、质监、城管执法等部门联合行动,加强对农产品生产基地、农产品加工企业、农产品流通市场及餐饮消费等环节把关,对蔬菜、猪肉等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追溯管理要尽快全面到位,从源头上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第五要加强立法工作。要充分发挥杭州副省级城市有部分立法权的优势,强化立法工作。2009年要加快修订《杭州市蔬菜农药残留监督管理条例》、《杭州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办法》。同时,要根据杭州都市农业发展的实际,围绕有关农业资源环境保护、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安全预警机制建设等方面加强立法调研,做好立法项目储备,使维护农业安全的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配套。在强化对农业生产安全执法监管的同时,要大力加强农业行政执法队伍的建设,提高农业行政执法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服务素质,既要做到严格执法,又要做到规范执法,为农业生态环境安全、农业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驾护航。 农业执法论文:农业执法规范化建设思路 1存在的问题 1.1执法队伍整体素质不高 农业执法人员文化程度参差不齐,知识面不宽、知识更新速度慢,原来从事的是农业技术推广工作,从事农业执法工作属“半路出家”,只进行上岗前的短期培训,对农业法律、法规系统学习时间较少,缺乏行政执法所必备的法律知识及相关的执法技能,在具体执法过程中仍然存在执法人员不懂执法、不会执法、不善执法和不敢执法的现象。 1.2农民群众维权意识淡薄 在市场检查过程中发现,农民群众的法制观念不强,自我保护意识差。在购买农资产品时不懂识假辨假常识,不索要发票和合格证,不查看有关证照和资料,往往在自己的合法利益受到侵害时不知或不能有效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3农业执法机构性质不顺 虽然县上建立了农业行政执法机构,但是是按“内部调整编制、理顺业务关系”的办法组建起来的,属事业性质,没有纳人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由于缺乏相应的配套改革措施,执法人员的身份没有得到明确的界定,待遇不落实,有后顾之忧。同时,种子、蚕种、兽药、冷冻细管等农资是农业系统下属单位经营,不利于农业执法单位工作的开展。 1.4农业行政执法经费短缺 国家、农业部、省已颁布实施的农业(种植业)法律、法规种类很多,农业行政执法量大面宽,需要大量的办案经费,由于各方面的原因,农业行政执法没有专项经费保障,导致执法手段落后,执法检查、调查取证和实施处罚困难,影响了执法水平和质量的提高。 1.5管理对象法制意识不强 一是经营者为追求利润最大化,进货渠道不规范,质量无法保障,导致假冒伪劣农资流人市场,损农、坑农、害农的案件时有发生。二是农资经营者一证多点、无证经营、百货食品农资混合经营等问题仍然存在,大多数兽药经营门店没有兽药经营许可证,种子门店串乡经营,二级委托设点等现象比较普遍。三是部分私营和个体农资经营门店经营档案记载不全或根本没有建立经营档案,出了问题无据可查。四是农资经营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很多从业人员没有相关的资质证书,缺乏农资基本常识。五是农资经营者在售后服务和指导农民科学使用农资方面做得不够。 2机遇与挑战 2.1实行农业综合执法法律依据明确 2002年12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第八十七条明确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其职责范围内健全行政执法队伍,实行综合执法,提高执法效率和水平”;《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国发1-2008J17号)规定,要继续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推进综合执法试点,从源头上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执法缺位等问题。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5J37号)等文件为农业执法体系建设和运作提供了法律依据和政策支持。 2.2法律法规赋予农业执法职责众多 到目前为止,陕西省农业厅编写的《陕西省农业法规全书》共收录了作为农业行政执法主体的法律、法规、规章有l11个,涉及种植业,畜牧兽医、农机、农业科教等方面,这些执法职责和权力法律要求公开、透明地运行。随着涉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陆续出台实施,赋予的执法职责越来越多;依法行政和行政问责制的实施、农业执法行为的规范等,使我们肩上的执法责任更加沉重。《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了农业部门承担初级农产品的监管职责,由于农产品的多样性,给检测提出了更高要求。但是,县级农业部门尚未建立起一套完善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体系,在执法实践中大多只能对可疑农产品采取肉眼等感官检查、判断,没有定量检测设备,导致执法取证难、查处难,加大了基层执法人员的责任风险,致使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在一定程度上流于形式。 2.3农资市场监管任务越来越艰巨 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一直是民生大计,从中央到地方政府都很重视。农业管理部门发展订单农业、科技农业、绿色农业和品牌农业等现代农业,以及广大农民群众迫切要求用上“放心种”、“放心肥”、“放心药”,种上“放心田”的心愿,都与农资市场监管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息息相关。全面贯彻《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全方位加强农资市场监管,这既是依法行政、依法治农、加快农业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机遇,又是农业执法面临的挑战。因此,组建一支纪律严明、作风过硬、执法公正、行为规范、廉洁高效、装备齐全、反应快速的农业行政执法队伍,加强农业执法规范化建设势在必行。 3思路与对策 要行使好法律法规赋予农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及行政许可等职权,就必须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提高农业执法人员执政能力和农业部门的整体实力,更好地维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建设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环境。 3.1必须明确职责范围 按照“精简、统一、效能”及决策、执行、监督分离的原则,整合机构,调整职能,明确职责,建立县级农业综合执法机构,纳人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依据县级农业主管部门的主管范围,按农业法律法规和规章明确的以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为执法主体的执法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权行使职责。县农业综合执法范围主要包括:农作物种子、农药、肥料、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农业植物保护、农业转基因管理、生物菌菌种管理、农业环保、农机、农产品质量安全、蚕种、果苗、种畜禽、兽医兽药、饲料与饲料添加剂、生鲜乳等。《动物防疫法》、《植物检疫条例》授权的各执法机构既可单独承担有关法律、法规的行政执法,也可以纳入综合执法范围。 3.2必须优化执法队伍 按照“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要求,着力建设一支纪律严明、作风过硬、执法公正、行为规范、廉洁高效的农业行政执法队伍。有组织、有步骤、有计划地进行全县农业执法人员法律知识教育和执法业务能力培训,不断强化执法队伍的政治素质和法律意识,提高执法水平。建立考核评价体系,把执法能力、法律法规精通程度、依法行政能力和为民服务成效作为农业执法队伍考核评价的重要指标。通过素质教育培训,实现农业执法队伍从提高法律意识向提高法律素质转变,从注重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向注重运用法律手段管理转变,从注重行政处罚向执法服务转变。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和管理,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政治和业务素质,严格规范农业执法行为,做到文明公正执法。同时,要增强服务意识,寓执法于服务之中,树立崭新的执法为民的农业执法形象。 3.3必须完善工作制度 一是建立健全农业执法工作责任制度。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与执法机构内部职能层级实行分级负责,层层建立责任制,签订责任状,并定期进行责任考核。制定《农业行政执法责任考核办法》和《农业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建立农业执法公开透明的运行机制,使农业执法和监督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二是建立健全案件报告备案制度。对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影响较大的、具有典型或代表性的、涉案和处罚金额较大的农业行政违法案件进行报告和备案。 三是建立健全农业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结合我县农业行政执法的实际,对执法内容、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期限、管理相对人权利进行公示。 四是协调部门联动综合执法制度。农业部门与工商、质监、公安等部门要分工负责,并积极协调配合,形成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行为的高压态势。 五是建立健全案卷评查制度。随时随地对执法案卷进行抽查、调阅,实行随案监督。 六是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制度。执法部门要以适方式公开农业执法投诉举报电话、网站网址,建立投诉举报平台,接受群众、舆论和社会监督。 3.4必须构建诚信体系 构建农资诚信体系是实行依法治假、以信治假、以德治假,从根本上规范农资生产经营行为,加强长效监管的基础性工作。一是对全县农资经营人员开展法律法规学习培训,做到学法、知法、懂法、守法,依法经营;加强其业务知识培训,增强为农服务的本领。抓职业道德教育,保证不销售“假、冒、伪、劣”农资。二是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建设农资管理信息系统,构建农资管理信息平台,实现信息查询、和案件通报网络化。三是指导农资经营企业、门店建立经营档案,记录产品名称、数量、进货渠道和销售去向,向消费者提供销售凭证,实行质量可追溯管理。引导农资经营者推行农资质量管理公开承诺制、缺陷农资产品召回制度、售后跟踪服务等内部管理制度。四是认真总结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的经验,推广农资连锁、农资农技双连锁、农资农业专业合作社连锁、农资行业协会等模式,构建新型农资经营网络,畅通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渠道。五是根据市场主体资格、经济实力、执法检查情况、守法程度、公众评议与信息指标进行综合评定分级,坚持每年开展县级诚信农资门店的创建活动,对信誉好的企业给予表彰奖励,对失信企业予以警示或限期改正对多次违法且性质严重的企业列入黑名单,向社会公布并予以重点监控。六是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组干部和种养大户为农资市场信息监督员,及时反馈信息,公开举报电话,制定举报奖励办法,掌握农资市场动态,加强经营门店的长效监管。 3.5必须落实各项保障措施 农业综合执法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农业依法管理的重要内容,必须把农业执法机构和人员的经费列入同级财政足额预算,并逐步增加办案专项经费,确保教育培训、市场监管、质量抽检、伪劣农资处置、信用体系建设和举报奖励等工作正常、有序和高效运行。农业执法人员长期在一线从事执法实践,工作辛苦,应注意落实其福利待遇,解决其后顾之忧。同时,可以参照公安、纪检等部门的做法,给予一定的办案补贴和检查津贴。继续完善必要的执法设施设备,推行统一着装,改善执法形象。要建立和完善农业执法信息网络,便于投诉举报、信息、监督检查结果的相互交流、许可资料查询,推进信息共享,提高执法快速反应能力。同时要严格执行罚没款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 3.6必须严格执法检查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行政管理在于作为。按照执法为民、依法护农的要求,围绕农业发展大局和社会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实行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质量管理与标志检查、诚信服务与处罚教育三个结合,突出种子、农药、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种畜禽五大类农业投入品监管,严查经营主体、产品质量、标志标签、经营档案、违禁农资等五种行为。围绕重点季节、重点产品、重点对象集中开展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切实维护农民利益。同时,要优化执法管理。按照先发展后规范,在发展中规范,在规范中发展的原则,开展公正执法、公平执法、文明执法、和谐执法,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纠风、纪检等部门的监督,接受管理相对人、新闻媒体等社会舆论监督。加强执法人员管理,狠抓作风建设,按照“团结、实干、创新、奉公”的精神和行为准则,完善各项制度,强化自身建设,树立农业执法队伍的良好形象,为发展现代农业、保护农民根本利益保驾护航。 农业执法论文:基层农业执法中的新问题及解决办法分析 摘要:面对基层农业执法执法经费不足、设备落后的新问题,农资市场面广量大、经营者复杂的局面和违法违规经营行动隐蔽的情况,提出了支拨经费、宣传服务、重点整治、强化监督和长效机制建设等措施。 1基层农业执法中的热门、难点新问题 1.1农业执法经费不足,办公条件落后,工作难以有效开展 一是许多处所财政拨款的经费只够用于执法人员工资的发放,甚至有些处所连工资都很难得到保障,使执法工作难以正常有序开展;二是因工作经费不足,导致执法设备缺乏,执法工作还是靠一支笔、几张纸和两条腿,使违法行动难以取证,影响了执法公平性和力度;三是许多处所财政变相地将行政处分款按比例返还,导致部分案件处分混乱,有的甚至履行处分款收支一条线管理,使执法工作难以有效开展。 1.2农资市场面广量大,经营人员多而杂,监管难以全面到位 一方面,随着农资市场的放开,农资市场浮现出蓬勃发展的趋向,个体经营者不断增多,经营人员也相当复杂,一些企业下岗人员和不懂农业生产、缺乏农资经营常识的人相继融入了经营农资的行列,有的人因利益驱动故意违法,有的因不懂法而违法,这些都给农业执法工作带来了许多难处;另一方面,基层农业执法因人员编制有限,面对县乡村宏大的农资市场,使农资监管很难全笼罩。 1.3违法违规的农资经营行动隐蔽,难以创造和取证 近年来,经过农业执法队伍对农资市场的严格监管,一部分农资经营者为了获得更大的利益,违法经营行动更加隐蔽,将违法农资不上门面柜台,而是暗处和下级农资经营者或者农民做交易。因违法违规农资大多价格较便宜,少部分农资经营者、小商小贩和部分农民贪便宜,购置违法违规农资,且大多数没有票据,使得下级经销商和农民很难维权,农业执法也很难取证。 2策略 2.1支拨执法经费是基础 建议将基层的执法人员全额工资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工作经费纳入上级农业执法部门财政预算,改良执法设备,以有效地进步执法能力。 2.2广泛宣传服务是手段 本着服务群众的原则,积极开展政策咨询、法律援助、信息服务和技巧领导。一方面,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和散发材料、现场咨询等多种情势,向农民宣传《种子法》、《农产品德量平安法》、《农药管理条例》等农业法律法规和农资识假辨假常识、重视事项以及维权道路,勉励他们向执法部门举报假劣农资;另一方面,通过举办培训班、知识讲座和市场检查等方法,向农资经营者广泛开展种子、农药、肥料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服务运动,告诉其违法经营的成果和导致农业生产事故的赔偿责任。 2.3突出重点整治是要害 一方面,在每年购置农资旺季前,由种子管理部门、植保部门、土肥部门分辨对农资市场的种子、农药和肥料实行抽检,凡是质量不合格的农资再送往有资质的检测部门复检,根据检测情况,决定是否让其在市场上销售;另一方面,农业执法部门在重要的农时季节,对重点市场、重点品种、重点经营户进行拉网式执法检查。种子看其标签标识是否合法,是否为未审定品种,是否合适本地种植,内外标签是否一致;农药看其标签是否规范,是否高毒高残留农药,是否假冒登记证,是否过期农药,是否为国家明令禁止应用的农药;肥料重要看复混肥、有机肥、微生物肥及叶面肥的标签是否合法,是否有登记证,是否为过期肥料。通过检查,假如有违法违规经营行动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另外,还要对市场进行不定期突击检查,一旦创造违法违规经营行动要立即予以禁止,并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给予相应的处分。 2.4完善执法监督是保证 一是农民监督。农民创造有经营假劣农资的,可以向农业执法部门投诉、举报,执法部门必须建立档案、记载查处情况和处理成果。二是农资经营者监督。农资经营者创造其他违法经营农资的,可以向农业部门举报。创造农业部门执法不公的,可以向农业的监察部门或者同级政府的法制部门或者上级农业部门举报。三是农业部门内部监督。农业部门一般都设立了政策法规科(处),对农业执法的文书格式和程序、根据都进行审查。四是同级政府法制部门监督。同级政府法制部门可以调阅行政处分案件,吸收行政复议,对行政处分案件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审查。五是人大政协监督。国民代表大会处所委员会和政治协商会议处所委员会可以对农业执法部门的工作随时检查,可以明察暗访农资市场。六是上级农业部门监督。上级农业部门可以吸收行政复议,对行政处分案件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审查,还可以对下级管辖领域内的农资市场明察暗访、检查督促领导,并可对下级辖区内的重大案件提取处分。七是社会舆论监督。由社会群众利用报纸、电台、网络和言论监督。 2.5建设长效机制是根本 一是健全工作责任制度。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和机构内部职能层级履行分级负责,层层建立责任制,签订责任状,并定期进行责任考核。二是严格市场准入制度,将市场监管的关口前移,从源头上把好三关摘要:一要严格把好种子生产经营者资格准入关,对相干允许申请按照规定请求进行严格审查审核,不符合条件请求的,果断不审批;二要把好产品准入关,重点放在重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农药和肥料登记、产品的包装标签上,不符合规范的,不得流入市场;三要把好产品德量的准入关,在督促生产经营企业加强内部质量管理的同时,组织力量进行监督抽检,对抽检不合格的产品依法查处,杜绝流入市场。三是完善新问题创造制度。向社会颁布了投诉举报电话和具体负责部门,设立举报信箱,并完善“有诉必接、闻报必动、接案必查”的处理机制;通过网络、案件通报交换,农业执法系统内部履行信息共享机制;县(区)各乡镇聘请2名以上农资监管信息员,及时报告违法农资信息,信息员履行金钱勉励机制。四是和谐部门联动综合执法制度。农业部门和工商、质监、公安等部门要分工负责,并积极和谐配合,形成严格打击制售假劣农资行动的高压态势。 农业执法论文:农业整体执法难题以及举措 农业综合执法是将法律法规赋予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权交由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内设的执法机构行使的执法模式,是农业行政部门由专门执法机构履行法定的职责、义务和权利,对农业及其相关领域实行监督管理的行为。其成立将有效地促进和实现依法治农、依法兴农、执法护农,对促进农业生产,有效遏制坑农害农现象,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助农增收起着保驾护航的作用。如何建好一支高效、精干、务真求实、依法行政、公正执法的农业综合执法队伍和机构,是摆在农牧部门面前光荣而艰巨的任务。 1西吉县农业综合执法现状 西吉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是2006年4月经县编委批准成立的,属事业性质,股级建制,隶属农牧局领导,经费实行全额预算管理。主要职责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宣传有关农业法律、法规;二是贯彻执行有关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为执法主体的法律法规,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三是承担全县范围内的种子、农药、兽药与农资监管及毒鼠强专项整治工作,具体承办全县及19个乡镇管辖范围内的农资市场监督检查及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四是负责查处全县农业违法案件,并配合协助上级和公安、工商等部门查处跨县区数额较大的农业违法案件;五是负责全县农业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和农业行政执法证件办理及审验工作。根据工作需要,人员构成均从农牧局内部进行调整,调整后核定编制21人,其中大学生8人,大专生9人,中专生4人;高级职称者4人,中级职称者6人,初级职称者11人;所有人员全部持证上岗,有2名同志持双证上岗;平均年龄38岁。 2农业综合执法存在的问题 2.1农业综合执法程序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农业法制建设越来越重要。西吉县是农业大县,在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的过程中,长期形成的委托相关专业事业机构执法的局面尚未彻底改变。农业综合执法机构不规范,宣传不广泛,管理相对人和群众法制观念淡薄,认识不到位。从主观上看,一是对现行的法律法规执法尚未全部展开,存在用法不到位、执法不力和执法死角等问题;二是农业综合执法机构的性质为事业机构,定性事业编制影响了参与综合执法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从客观上看,一是有的现行法律法规操作性不好掌握,责、权、利脱节;二是有的农业领域农业综合执法法律依据不足,甚至无法可依(如肥料);三是县农牧部门经费不足,检查检测体系建设明显滞后,农资、农产品和农业环境质量难以监控,制约了农业执法工作的开展;四是宣传力度薄弱,农资经营者、农村、农民对农业综合执法不理解。 2.2农业综合执法体系建设 农业综合执法依据实施的法律、法规数量大,专业种类多,专业性强。作为履行农业主管部门独立行使执法权的机关,农业综合执法体系建设在以下4个方面的“统一”还不完善,一是执法标准和目标统一,但上下贯通还不衔接;二是建立与工作性质相互统一的工作机制还不健全;三是农资市场整治缺乏统一的行动方案,往往各自为政;四是建立跨区域查处案件的统一工作体系不健全。 2.3经费保障 农业综合执法是行政行为,罚款必须全额上交国库,农业执法机构是没有任何赢利收入的承担社会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机构。由于西吉县经济基础薄弱,农业综合执法工作头绪多,加之又是山区,地域宽广,交通不便,执法车辆少,开展专项执法行动或有突发事件时,租车执法,摄像机、照相机等取证设备落后,电脑、打印机等基本办公设备不足,明显不适应现在涉农违法犯罪者作案隐蔽、手段高明的形势。 2.4执法人员的待遇 农业综合执法人员开展执法工作常年奔波于乡村,很多时候休息不足,在查处案件时,常常还要接触有毒物品,身体健康受到影响,同时执法者与违法者是2个对抗的主体,矛盾突出,农业执法人员常常受到违法分子的辱骂,甚至殴打,人身安全受到威胁。农业行政执法工作具有特殊性,执法人员也没有相应的岗位津贴,长期从事行政执法工作而编制为事业性质,人员在工资标准和职称评定上也没有特殊照顾等都影响着农业综合执法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3加快农业综合执法工作的对策 3.1提高认识,增强农业综合执法的责任感 农业综合执法人员是开展农业综合执法工作的主体,农业的安全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要有强烈的思想紧迫感和执法责任感。首先,要明确认识农业综合执法是落实《农业法》的重要举措,是确保农业生产健康、安全、持续、有序进行,稳民心、安天下的战略性工作,是农业综合执法人员的重要职责。其次,实施农业综合执法是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转变职能的重要内容,必须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需要,积极转变职能,加强面向社会、面向市场监督管理,坚持依法行政,建立和完善法治化管理的运行机制,实行政府牵头、部门协助、相互配合的工作机制。三是实施农业综合执法是服务“三农”的迫切需要,建设现代农业,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必须充分运用法治手段,紧紧围绕“打假、护农、保农、增收”的目标,加大市场整顿力度,切实保护农民利益,保障农业发展,农村稳定,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3.2完善农业综合执法体系建设 一是着力推行2个分工:一方面要政令分工,让农业企业成为独立法人进入市场,行政领导不参与经营活动;另一方面要政事分开,还权于政,将事业单位行政处罚权按上级要求集中到农业综合执法机构,并以行政机关名义实行,事业职能部门全力配合。二是推行有效工作机制。将农业综合执法工作与工作绩效配合,实行奖罚制度;按农时季节,由农牧局统一组织,职能部门配合,联合执法;实行统一领导,统一执法力量,统一案件查处,统一执法文书,形成经营组织配合、部门参与、相互衔接、群众监督的良好氛围。三是扎实搞好执法队伍建设。挑选办事精干、工作大胆、为人公正、已取得专业执法许可、长期从事执法工作、熟悉法律知识、专业素质高的优秀人员从事农业综合执法工作;组织参加上级执法培训,确保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规范执法,提高执法效率和水平,造就一支政治合格、业务精通、作风过硬、公正廉洁的农业执法队伍。四是着力推行农业综合执法的原则。首先坚持依法行政原则。执法机关实施的行政处罚行为,必须有明确的法律依据,执法机构职权与职责相统一,应作为而不作为、应不作为而作为都是违法,都应承担法律责任,着力纠正违反法律的行政处罚行为;其次坚持改革创新的原则,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服务“三农”为基础,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农业执法体系,按照依法行政、依法治农、依法护农的要求,坚持解放思想,大胆探索,勇于实践,切实转变职能,加快改进执法力度;再次坚持从实际出发,讲求实效原则,农业综合执法必须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活动,要结合西吉县农牧业工作实际、经济发展水平、农业自然条件、人口现状和执法现状、特点与实际开展工作。五是争取做到经费和制度保障。经费保障是搞好执法工作的前提,要多争取上级支持,在保障工作正常运转的情况下,争取早日配备办案经费、办公用品、交通工具、通讯设备、摄像器材等。同时,为保障综合执法的合法性、规范性,提高工作效率,增强执法人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必须建立一套较为完整的规章制度,应建立健全农业综合执法责任制、农业综合执法错案追究制、农业综合执法工作统计制度、农业综合执法公示制、农业综合执法处罚取证制度、农业综合执法回避制、农业综合执法文书送达制度、农业综合执法罚没款物收缴制度、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备案制度、农业综合执法文书档案管理制度、农业综合执法办公室制度、农业综合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等,用制度规范执法人员言行。 3.3加大宣传力度,推进农业综合执法工作有序开展 在普法宣传上下功夫,重点搞好农业法律法规宣传。加快农业综合执法,除需要相关职能部门协作外,更重要的是需要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与支持,必须千方百计地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对农业法规、农业依法行政的认识,提高广大群众守法、护法、用法的自觉性,使违法行为无立足之地。 3.4在监督落实上下功夫,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 权力不受制约和监督,必然导致滥用和腐败,加快推进农业综合执法,确保执法为民,必须强化对执法权力的监督,要积极推行约束制度和群众举报制度、新闻监督制度、决策监督和责任追究制度、审计监察监督制度、重大事情集体决策制度、社会公示和听政制度,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决策责任制,对超越权限、违反程序决策、造成重大损失的,应追究决策者的责任。 3.5规范执法行为,树立农业综合执法的良好形象 实施农业综合执法,要坚持做到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一要实现4个转变,即执法人员要由专一向多能转变,由依赖型执法向独立执法方向转变,由被动管理向主动执法转变,由突击性监督检查向执法经常化转变;二要有吃苦耐劳的精神,全面履行法定职责,更重要的是立足当前,面对现实,克服一切困难,以法律为准绳,把职责履行到位,把权利用足、用好。为群众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正常活动提供保障,在社会上树立良好的形象。 农业执法论文:农业行政执法调查与思考 摘要:文章通过分析高台县农业行政执法工作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从加强制度建设,健全执法体系;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水平;加强法制教育,优化执法环境;积极创造条件,完善保障机制等4个方面,加强农业行政执法工作的对策和建议。 关键词:农业行政执法;高台县;成效;建议 农业行政执法是依法治县的重要内容,关系到农民切身利益的维护、农业发展环境的优劣和农村社会大局的稳定。经过多次机构整合,当前,高台县农业行政执法工作初步形成以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为骨干,农机局、畜牧局、农经局、农技推广中心、农检中心、减负办等其他职能单位相配合的局面,共有农业执法人员约30人。其中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成立于2009年11月,隶属于县农委,依法履行县农委的种植业执法权,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 1主要成效 (1)完善规章制度,并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对农业行政执法工作的管理进一步加强,相关部门制定合理的规章制度,对一系列执法工作进行严格的规范,这样可以避免农业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的发生。近年来,未发生一起农业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2)加强法制宣传,法治意识进一步增强。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介和送法下乡、农资打假等活动载体,广泛宣传农业法律法规知识,设立咨询台、曝光台普及农资识假辨假和科学使用知识,有效提高了农民法律意识、维权意识和识假辨假能力。 (3)加大培训力度,业务素质进一步提高。一方面引导鼓励执法人员积极参加上级业务部门举办的培训,并结合实际聘请法律顾问和法律专家开展现场培训,执法人员业务水平明显提高;另一方面,通过农业行政审批、以会代训等方式加大对农资经营者法律法规培训力度,假冒伪劣农资案件明显下降。 (4)加大执法力度,合法权益进一步维护。随着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的设立,农业行政执法工作有了抓手。近年来,每年立案查处种子、农药、化肥等方面的违法案件20件以上,收缴罚没款10万余元,调处农资纠纷20余起,累计为农户挽回经济损失近千万元。 2存在的问题 (1)工作认识有偏差。高台县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目前仅执行种子、农药、化肥的行政处罚,畜牧、农机、农村土地、专业合作组织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仍然有相关业务部门执行,农业行政执法机构多乱杂,力量分散,各自为政,多头执法,重复交叉执法问题突出,各执法机构之间职能不清,责任不明,关系不顺,且没有突出的主体形象,导致执法工作的盲目性,进而使农业行政综合执法的综合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 (2)执法保障跟不上。①经费短缺,政府部门没有下拨用于农业行政执法的专项经费,且执法过程比较落后,给执法检查、调查取证和实施行政处罚带来较多阻碍,影响最终的执法效果。②执法装备短缺。尽管配备了车辆,录音录像设备,但现代的取证设备数量少、质量不高,无法保证执法工作的迅速性、准确性以及公平性。同时,在执法过程中,工作人员必须统一着装,这样才能提升农业行政执法的权威性。③执法人员待遇不高。农业行政执法人员未纳入公务员或参公管理人员,存在后顾之忧,不利于农业行政执法队伍的稳定和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工作的开展。 (3)工作能力不胜任。农业行政执法人员绝大部分原来从事的是农业技术推广工作,属“半路出家”。仅通过短期培训学习,并考取上岗证,就开始从事该项工作,对相关的性质执法知识与技能仍比较生疏,进而影响农业行政执法的质量和效率。 (4)体制机制不顺畅。①执法机构和执法机关的关系不顺畅。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是受农业行政管理部门委托的农业法律法规的具体执行机构,以农业行政管理部门的名义执行农业法律法规,受委托单位的监督管理。执法人员对主体责任和委托义务理解有偏差,执法程序不规范,协作配合不够。②行政审批的事后监管和检验检测体制尚未完全理顺。检验检测技术和设备设施落后,检测能力和水平与农业部门日益繁重的农业行政执法不相适应。 3对策和建议 (1)加强制度建设,健全执法体系。建立健全农业行政综合执法管理、行政执法人员管理、行政执法公开公示、重大案件审批查处备案、执法过错和错案责任追究、评议考核等制度,加快形成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管有效、保障有力的农业行政执法体系。①扎实推进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构建以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为主,与法律法规授权的执法机构相结合的农业行政综合执法体系。②加强农业检验检测机构建设,构建以农检中心综合性检验检测为主的检验检测体系。③建立健全农业行政综合执法网络,在农委内设法制办公室,综合协调农业行政执法工作,以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为主体,整合畜牧、农机、农产品质量安全等执法资源,实行综合检验检测,形成专业管理机构相互协调配合,纵横交错、广范围的农业行政执法网络。 (2)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水平。严把“进人、用人”关,将政治素质好,专业技术强,法律素养高,具有复合型工作能力的人员选配到农业行政执法队伍。加强农业行政执法人员执法培训,使执法人员精通相关法律法规、准确应用法律条款、依法执行执法程序,达到文明、公正执法。 (3)加强法制教育,优化执法环境。①抓好执法人员法治教育,不断增强其法律意识和法治理念,严格遵守法律,严格依法行政。②在推广农业新品种、新技术过程中,加大对农业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力度,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③农业行政执法单位利用开展市场检查、各项专项行动的时机,定期不定期对管理相对人进行业务培训,提高依法经营能力。 (4)积极创造条件,完善保障机制。把农业行政执法工作作为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县、推进依法行政的一项重要内容,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的支持,把农业行政执法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证执法办案经费。以项目建设为支撑,加大投入,进一步配齐配全农业行政执法办案硬件设施。执法人员参照公务员管理,落实待遇,解决农业行政执法人员的后顾之忧,调动农业行政执法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作者:罗黎晨 单位:高台县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 农业执法论文:农业植物检疫行政执法工作现状 摘要:植物检疫行政执法是植物检疫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将北京市大兴区植物检疫行政执法工作进行梳理,阐述了植物检疫行政执法工作的主要做法和采取的措施,并对工作中面临的问题进行了总结,同时提出了推进植物检疫执法工作的建议。 关键词:植物检疫;行政执法;现状;建议 随着经济全球化和各国贸易的增加,植物检疫工作的任务从传统的保护农业生产、农产品质量和生态环境安全,到新形势下的保障国家经贸安全,增强国家综合竞争力。可以说植物检疫工作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而农业植物检疫执法工作是植物检疫工作的重中之重,是我国农业行政执法工作的重要内容。在当前形势下,如何科学的做好植物检疫执法工作,有效地把好检疫关,服务好群众,维护植物检疫法律法规的严肃性,确保植物检疫工作为我国农业起到保驾护航的作用,这是植物检疫管理者和工作者一直思考的问题。本文作者结合大兴区植物检疫情况,对目前植物检疫执法现状进行了分析,针对农业植物检疫执法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对策,为提升农业植物检疫执法水平提供参考。 1植物检疫行政执法面临的形势与任务 1.1有害生物传播蔓延加快 随着农业市场的发展,农产品流通加速打破了农产品地域的局限性,但随之也加快了外来物种的入侵和传播蔓延的速度。2002年之前,我区未监测到检疫性有害生物,2002~2010年,共监测到检疫性有害生物4种,虽然2010年后至今,我区未再监测到新的检疫性有害生物,但随着国际、外省市籽种等农产品流通我区数量增多,使我区植物检疫工作肩负更大的社会责任。 1.2社会对植物检疫行政执法要求更高 植物检疫行政执法是农业行政执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保护农业经济、农业生态及人身安全的重要手段。随着社会法制制度、农业贸易快速发展,对于农业植物检疫行政执法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2大兴区植物检疫行政执法基本情况 2.1植物检疫行政执法体制现状及人员配备情况 植物检疫现行行政执法依据为《植物检疫条例》、《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农业部分)》、《北京市农业植物检疫办法》,实施主体为大兴区植保植检站,负责本行政区植物检疫行政执法工作。大兴区植保植检站设立植物检疫室专职负责植物检疫行政执法工作。单位现有植物检疫执法资格人员23名,专职植物检疫人员3名,主要从事植物疫情的监测、普查和行政执法等工作。 2.2植物检疫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情况 2.2.1拉网检查与专项检查结合 近两年,由于平原造林和新机场建设等原因,我区农资经营店数量、经营规模发生较大变化。所以我站将拉网检查作为重点工作,目的是摸清我区农资店数量、规模,全面掌握全区农资店经营情况,2016年经过拉网检查共统计经营单位158家,与2015年相比净减少22家。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由于新机场建设进行了征地拆迁。同时为了增加执法的针对性,提高执法力度,执法人员结合换茬期、三夏期和西瓜、小麦等主栽作物的播种前期开展专项检查,加强对重点时期、重点作物的监管。做到事前提醒,事中检查,事后处罚。提高对主栽作物的执法检查力度。 2.2.2全面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 由于大兴区种子经营户数量多、分布散、规模小的特点,因此我站根据经营户经营规模和平时表现,将经营单位分为ABC三级,进行区别化管理。做到全面管理中抓重点,重点管理中分级别,提高执法工作效率,做好我区农资市场的监管工作。同时我站2016年施行了双随机执法制度,对经营单位和执法人员进行随机摇号,既避免执法人员任性执法,执法扰民,同时又做到了执法的科学性与覆盖面。 2.2.3宣传教育与执法检查结合 一是在年初通过执法检查与监管对象签订《大兴区种子经营单位保证书》,明确其守法义务,并发放检疫性有害生物宣传材料,宣讲植物检疫的意义等,深化经营户对植物检疫的认识。二是针对企业和经营单位开展集中培训。每年年初与种子生产企业召开座谈会,部署工作重点,传达重要精神,同时倾听企业的诉求,加强沟通,为企业更好的服务。开展种子经营单位的分片培训,通过培训通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以提高种子经营单位的检疫意识。三是充分利用电视、报纸、手机短信和科普赶集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和培训。同时制作了相关展板在科普赶集和执法宣传中进行展示和宣传。四是把每年的9月定为植物检疫宣传月,通过媒体宣传、组织培训和在种子企业中悬挂条幅等活动,积极营造政府重视检疫、社会支持检疫的良好氛围,全面提升植物检疫监管水平,为更好的开展植物疫情的监测与管理工作奠定基础。 2.2.4联合检查与行政处罚结合 注重与种子、肥料、农药执法部门开展联合检查,同时加强与工商、镇农产品安全员的联合检查。在市场检查中,通过与镇安全员协作,协助监管各镇种子经营户,做到监管工作下移,进一步增强了对种子经营单位的监管力度。行政处罚方面,根据执法检查和联合检查中发现的典型违规行为开展行政处罚,近几年每年均有针对违规调运开展的行政处罚案件。通过行政处罚锻炼了执法队伍,同时也震慑了经营单位的违法行为,提高了植物检疫证书持证率。 2.3取得的成效 2.3.1辖区内种子生产、经营企业检疫意识显著提高 通过科普赶集、执法检查、田间学校和集中培训等多种形式的宣传,使辖区内种子生产、经营单位的检疫意识有了显著提高,同时通过与种子企业签订生产、经营承诺书,进一步规范了其经营行为,提高了责任意识和守法意识。 2.3.2疫情得到有效控制 通过近两年规范经营行为,我区种子持证率明显提高,同时针对小麦腥黑穗病、瓜类果斑病等曾经发生的疫情进行关键时期市场检查;并从市场抽样,开展瓜类果斑病种植监测,确保我区种植西瓜品种不含检疫性有害生物。通过执法人员的努力,我区2010年至今未发现检疫性有害生物,切实保障了我区农业生产安全。 3存在问题 3.1法律法规有待完善 植物检疫法律法规是各级检疫机构开展检疫工作的法律依据,现行的《植物检疫条例》是1992年颁布,距今已有20余年,《植物检疫实施细则》也有近10年没有进行修订。虽然北京市于2013年7月1日颁布了《植物检疫条例实施办法》,但由于实施范围和权限有限,也只能是在《植物检疫条例》的基础上进行微调,无法彻底改变植物检疫执法现状。但由于近些年无论是在种子的贸易量和贸易形态等方面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有些条款已经无法满足目前的检疫执法工作,比如:植物检疫证书编号的编制方面,目前市场上种子包装袋上的检疫编号随意,位数不一,且无法从网上进行查证。在执法过程中很难通过植物检疫证书编号去判定该批种子是否通过检疫。 3.2社会对植物检疫工作认识不足 一方面由于植物疫情的初步发生涉及面小和发生后对于大多数人的生产生活影响比较间接等特点,媒体对于植物疫情的报道和关注较少,所以造成社会对于植物疫情的发生重视不够,对植物疫情的了解知识不够。另一方面由于目前撤销了种子经营备案制度,种子经营单位只需要直接去工商局办理工商执照就可进行经营。所以造成种子经营企业对于检疫工作的不重视、不清楚。同时也造成执法人员对于辖区内的经营单位变化情况较被动,不能及时开展相关培训和宣传。 3.3植物检疫执法能力相对较弱 一是由于《植物检疫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由于制定时间较长,造成实际执法工作中可操作性较差,所以使执法人员的执法积极性不高。二是植物检疫执法工作各地区要求不一,比如植物检疫要求书的开具,现实执法中我站要求种子调运企业需对方开具植物检疫要求书,企业的反馈是对方所在地区不给开具,还有不知道去何地开具等现象。三是由于之前植物检疫工作主要是重监测、普查等业务工作,对于执法工作一直重视程度不够,所以造成执法能力、执法知识有待提升。四是目前执法人员均为事业单位编制,主要靠职称晋级决定人员收入。所以就造成执法人员还要参与其他业务工作,使执法人员精力不能集中。五是植物检疫执法工作还需要相关检验检测为依托,而目前针对产地检疫和调运检疫工作执法人员主要的手段还是通过眼看,检疫技术水平与应施检疫植物的检疫要求存在差距,影响检疫准确性。 4建议 4.1加快修订植物检疫相关法律法规 植物检疫法律法规是检疫执法的依据和保障,面对我国目前市场环境发生的深刻变化,植物检疫相关法律法规也应及时作出调整,特别是针对近些年新出现的一些现象和问题,包括快递行业的规范、疫情销毁的补偿机制等都需要细化和完善。同时要注意新手段和方式的监管,如植物检疫证书能否网络化,实现实时查证,及时处罚,给执法人员足够的执法证据便于开展市场监管,同时也便于经营单位保管和查证。 4.2加强部门沟通,做到联合执法 植物检疫工作不是一个部门也不是一个地区能够办好的事情。特别是在京津冀一体化的大背景下,植物检疫工作的一体化还需要进一步推进。要进一步加强与河北和天津植物检疫部门的协作,互通植物疫情情况和检疫执法情况,对于发现的违规问题能够跨地区开展检查和处罚工作。同时还要积极联合本地区的工商、铁路、邮政等部门,寻求相关部门的配合和支持,对于违规调运等违法行为形成打击合力,使不法分子得到应有的处罚。 4.3提升执法地位,增加执法力度 通过近些年的努力,执法工作取得了很多成绩,执法相对人对于执法工作也有了更积极的认识。但同其他执法工作相比,植物检疫执法还是相对薄弱。执法地位的提升一是靠基层执法人员的积极宣传和严格执法,同时更要靠执法体系的理顺和相关领导的支持和重视。所以建议将检疫工作纳入地方政府考核体系,形成政府主体责任,这样也有利于部门联合执法和推进工作。 作者:孙璐;赵安平;王美入;贾淑芬 单位:北京市大兴区植保植检站 农业执法论文:简析农业执法规范化的建设 1取得的成效 1.1规范了农资经营秩序 1.1.1强化日常监管采取日常检查、交叉检查、联合检查等形式,围绕重点产品、重点区域、重点对象,对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农业机械维修网点等农资市场开展经常性检查。去年共开展检查158场(次),其中:与工商、物价、质监等部门联合检查6次,检查整顿门店358个(次),查处包装不规范、超范围经营玉米种子65小袋145公斤,过期蔬菜种子165袋,假劣蔬菜种子180袋,失效农药1845瓶(袋),超范围经营鼠药7瓶,禁限用兽药55盒,过期饲料添加剂9种110袋,现场纠正违法违规行为82起,使农资生产经营活动更加规范。 1.1.2突出专项治理紧紧围绕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印发“农药市场监管年”、“兽药专项整治”等配套文件。定期不定期采取拉网式对农产品批发市场、超市进行监督检查,杜绝生产、经营和使用禁限用农药、兽药和在饲料中添加三聚氰胺、瘦肉精等有毒、有害物质和违禁药品,严厉打击坑农害农行为。同时,督促千星食用菌、四季青蔬菜等5家农产品生产专业合作社进行标准化生产,建立健全生产记录,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 1.1.3狠抓案件查处按照“有闻必动,有诉必接,接案必查,查必到底”的原则和案件投诉举报、核实处理要求,严查经营主体、产品质量、标识标签等行为。全年共立案8起,其中:种子2起,农药4起,饲料、兽药2起,受理投诉举报15起,其中:大豆、玉米、蓖麻种子等群众上访案8起,处理答复率达到100%,协调补偿群众4000余元,挽回经济损失12万元,打击了各种违法行为,维护了农资经营秩序。 1.2增强了行业自律意识 1.2.1建立农资经营门店电子管理档案在全县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建立电子档案194家,其中:种子、农药、肥料43家,兽药、饲料17家。档案中详细记载名称、地点等基本情况和奖励及违法违规等相关信息,为进一步加强农资监管提供了详细的第一手资料。 1.2.2建立农资义务监督员队伍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乡村干部、种养大户、产业带头人、农口退休老干部中选聘了10名农资义务监督员。坚持每月最少与监督员联络一次,互通信息,了解情况,实现了监督员对执法人员和农资经营行为的双向监督。 1.2.3培养农资经营示范店按照经营种类在农资行业中选择基础条件好、经营信誉高、无违法经营行为记录的10个门店,创建全县农资经营示范店,使其建立质量责任承诺、缺陷农资产品召回等制度和警示牌,为全县农资经营行业树立了榜样。 1.2.4制定农资诚信经营体系评选办法为了规范农资经营行为,构建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下发了《千阳县关于开展“诚信农资经营企业(户)”评选活动的通知》和《千阳县农资诚信经营企业(户)评选管理办法》,根据市场主体资格、守法程度、群众投诉等信息指标进行综合评定分级,实现信用等级分类管理,增强了企业参与诚信评选的积极性。 1.3普及了农业法律法规结合“五五”普法工作,采取各种灵活多样的形式,大力开展农业法律法规普法宣传教育活动。 1.3.1加强执法主体培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坚持把法律法规学习作为履行职责的第一要务,组织全队执法人员全面系统地学习了《行政许可法》、《农业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通过学习,提高了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增强了依法行政的能力。 1.3.2开展经营主体培训,强化依法诚信经营理念每年举办全县农资经营人员守法诚信经营培训会,邀请市县专业人员对全县农资经营人员进行了法律法规和农资科学使用知识培训。全年共开展农资经营人员培训2期300余人,编写《千阳县农资经营人员培训资料》16.7万字,印发240多套,开展理论考试测试2期4场(次),经考试合格率达到100%。通过培训提高了农资经营人员法律意识和业务技能。 1.3.3加强农民群众培训,形成依法治农氛围开展了“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科技“三下乡”、“法制宣传日”等活动,宣传了农资识假辩假技巧、法律法规和如何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等知识。共开展宣传咨询活动52场次,发放《致农民朋友的一封信》、《千阳县农资打假投诉举报奖励办法》等资料2万余份,制作展板39块,刷写标语20条,接受咨询服务6000余人。广大农民群众识假辨伪的能力得到提高、依法维权的意识普遍增强,提升了农业执法在社会上的影响力,全社会依法治农的氛围初步形成。 1.4转变了农业部门职能实行综合执法,将执法职能从技术推广、经营服务机构中剥离出来,有效地克服了政事特别是政企不分的状况,使执法机构专司执法,规范了执法行为,体现了农业行政执法的公正性,也使农业管理、技术推广、经营机构能够各司其职,集中抓好本职工作,促进了科技与生产的结合。近几年来我县粮食面积几乎面积保持稳定不变,粮食单产和总产稳步上升,调整农业结构与布局,奶畜、蚕桑等主导产业不断壮大,一村一品发展成效显著,农产品质量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农业科技创新步伐不断加快。 2存在的问题 2.1执法队伍整体素质不高农业执法人员文化程度参差不齐,知识面不宽、知识更新速度慢,原来从事的是农业技术推广工作,从事农业执法工作属“半路出家”,只进行上岗前的短期培训,对农业法律、法规系统学习时间较少,缺乏行政执法所必备的法律知识及相关的执法技能,在具体执法过程中仍然存在执法人员不懂执法、不会执法、不善执法和不敢执法的现象。 2.2农民群众维权意识淡薄在市场检查过程中,我们发现农民群众的法制观念不强,自我保护意识差。在购买农资产品时不懂识假辩假常识,不索要发票和合格证,不查看有关证照和资料,往往在自己的合法利益受到侵害时不知或不能有效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3农业执法机构性质不顺目前,虽然县上建立了农业行政执法机构,但是是按“内部调整编制、理顺业务关系”的办法组建起来的,属事业性质,没有纳入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由于缺乏相应的配套改革措施,执法人员的身份没有得到明确的界定,待遇不落实,有后顾之忧。同时,种子、蚕种、兽药、冷冻细管等等农资是农业系统下属单位经营,不利于农业执法单位工作的开展。 2.4农业行政执法经费短缺国家、农业部、省已颁布实施的农业(种植业)法律、法规种类很多,农业行政执法量大面宽,需要大量的办案经费,由于各方面的原因,县级财政很少解决农业执法办案经费,农业行政执法没有专项经费保障,导致执法手段落后,执法检查、调查取证和实施处罚困难,影响了执法水平和质量的提高。 2.5管理对象法制意识不强 2.5.1经营者为追求利润最大化,进货渠道不规范,质量无法保障,导致假冒伪劣农资流入市场,损农、坑农、害农的案件时有发生。 2.5.2农资经营者一证多点、无证经营、百货食品农资混合经营等问题仍然存在,大多数兽药经营门店没有兽药经营许可证,种子门店串乡经营,二级委托设点等现象比较普遍。 2.5.3部分私营和个体农资经营门店经营档案记载不全或根本没有建立经营档案,出了问题无据可查。 2.5.4农资经营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很多从业人员没有相关的资质证书,缺乏农资基本常识。 2.5.5目前市场上经营农资的在售后服务和指导农民科学使用农资方面做得不够,他们一般只关心如何卖出农资。 3机遇与挑战 3.1实行农业综合执法法律依据明确2002年12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第八十七条明确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其职责范围内健全行政执法队伍,实行综合执法,提高执法效率和水平”;《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国发「200817号)规定要继续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推进综合执法试点,从源头上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执法缺位等问题。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537号)等为农业执法体系建设和运作提供了法律依据和政策支持。 3.2法律法规赋予农业执法职责众多到目前为止,陕西省农业厅编写的《陕西省农业法规全书》共收录了作为农业行政执法主体的法律、法规、规章有111个;涉及种植业,畜牧兽医、农机、农业科教等方面,这些执法职责和权力法律要求公开、透明地运行。随着涉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陆续出台实施,赋予的执法职责越来越多;行依法行政和行政问责制的实施、农业执法行为的规范等等,使我们肩上的执法责任更加沉重。《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了农业部门承担初级农产品的监管职责,由于农业生产品种的多样性,给检测提出了更高要求,但县级农业部门尚未完全建立起一套完善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体系,在执法实践中大多只能对可疑农产品采取肉眼等感官器官检查、判断,没有定量检测设备,导致执法取证难、查处难,加大了基层执法人员的责任风险,致使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在一定程度上流于形式。 3.3农资市场监管任务越来越艰巨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一直是民生大计,从中央到地方政府都很重视。农业管理部门发展订单农业、科技农业、绿色农业和品牌农业等现代农业,以及广大农民群众迫切要求用上“放心种”、“放心肥”、“放心药”,种上“放心田”的心愿,都与农资市场监管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息息相关。全面贯彻《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全方位加强农资市场监管,这是依法行政、依法治农、加快农业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机遇,又是农业执法面临的挑战。所面临的挑战要求我们必须具备一支纪律严明,作风过硬,执法公正,行为规范,廉洁高效的农业行政执法队伍;同时又要兼备良好的执法装备和快速反应打击能力。因此加强农业执法规范化建设势在必行。 4思路与对策 要行使好法律法规赋予农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及行政许可等职权,就必须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提高农业执法人员执政能力和农业部门的整体实力,更好的维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建设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环境。 4.1必须明确职责范围按照“精简、统一、效能”及决策、执行、监督分离的原则,整合机构,调整职能,明确职责,建立县级农业综合执法机构,纳入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依据县级农业主管部门的主管范围,按农业法律法规和规章明确的以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为执法主体的执法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权行使职责。县农业综合执法范围主要包括:农作物种子、农药、肥料、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农业植物保护、农业转基因管理、生物菌菌种管理、农业环保、农机、农产品质量安全、蚕种、果苗、种畜禽、兽医兽药、饲料与饲料添加剂、生鲜乳等。《动物防疫法》、《植物检疫条例》授权的各执法机构既可单独承担有关法律、法规的行政执法,也可以纳入综合执法范围。 4.2必须优化执法队伍按照“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要求,着力建设一支纪律严明,作风过硬,执法公正,行为规范,廉洁高效的农业行政执法队伍。有组织、有步骤、有计划地进行全县农业执法人员法律知识教育和执法业务能力培训,不断强化执法队伍的政治素质和法律意识,提高执法水平。建立考核评价体系,把执法能力、法律法规精通程度、依法行政能力和为民服务成效作为农业执法队伍考核评价的重要指标。通过素质教育培训,实现农业执法队伍从提高法律意识向提高法律素质转变,从注重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向注重运用法律手段管理转变,从注重行政处罚向执法服务转变。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和管理,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政治和业务素质,严格规范农业执法行为,做到文明公正执法。同时,要增强服务意识,寓执法于服务之中,树立崭新的执法为民的农业执法形象。 4.3必须完善工作制度 4.3.1建立健全农业执法工作责任制度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与执法机构内部职能层级实行分级负责,层层建立责任制,签订责任状,并定期进行责任考核。制定《农业行政执法责任考核办法》和《农业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建立农业执法公开透明的运行机制,使农业执法和监督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4.3.2建立健全案件报告备案制度对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影响较大的、具有典型或代表性的、涉案和处罚金额较大的农业行政违法案件进行报告和备案。 4.3.3建立健全农业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结合我县农业行政执法的实际,对执法内容、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期限、管理相对人权利进行公示。 4.3.4协调部门联动综合执法制度农业部门与工商、质监、公安等部门要分工负责,并积极协调配合,形成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行为的高压态势。 4.3.5建立健全案卷评查制度随时随地对执法案卷进行抽查、调阅,实行随案监督。 4.3.6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制度执法部门要以适当方式公开农业执法投诉举报电话、网站网址,建立投诉举报平台,接受群众、舆论和社会监督。 4.4必须构建诚信体系构建农资诚信体系是实行依法治假、以信治假、以德治假,从根本上规范农资生产经营行为、加强长效监管的基础性工作。 4.4.1对全县农资经营人员开展法律法规学习培训,做到学法、知法、懂法、守法,依法经营;加强其业务知识培训,增强为农服务的本领。抓职业道德教育,保证不销售“假、冒、伪、劣”农资。 4.4.2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建设农资管理信息系统,构建农资管理信息平台,实现信息查询、和案件通报网络化。 4.4.3指导农资经营企业、门店建立经营档案,记录产品名称、数量、进货渠道和销售去向,向消费者提供销售凭证,实行质量可追溯管理。引导农资经营者推行农资质量管理公开承诺制、缺陷农资产品召回制度、售后跟踪服务等内部管理制度。 4.4.4认真总结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的经验,推广农资连锁、农资农技双连锁、农资农业专业合作社连锁、农资行业协会等模式,构建新型农资经营网络,畅通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渠道。 4.4.5根据市场主体资格,经济实力、执法检查情况,守法程度、群众投诉、公众评议与信息指标进行综合评定分级,坚持每年开展县级诚信农资门店的创建活动,对信誉好的企业给予表彰奖励,对失信企业予以警示或限期改正,对多次违法且性质严重的企业列入黑名单,向社会公布并予以重点监控。 4.4.6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组干部和种养大户为农资市场信息监督员,及时反馈信息,公开举报电话,制定举报奖励办法,掌握农资市场动态,加强经营门店的长效监管。 4.5必须提高各项保障农业综合执法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农业依法管理的重要内容,必须把农业执法机构和人员的经费列入同级财政足额预算,并逐步增加办案专项经费,确保教育培训、市场监管、质量抽检、伪劣农资处置、信用体系建设和举报奖励等工作正常、有序和高效运行。农业执法人员长期在一线从事执法实践,工作辛苦,应注意落实其福利待遇,解决其后顾之忧。同时,可以参照公安、纪检等部门的做法,给予一定的办案补贴和检查津贴。继续完善必要的执法设施设备,推行统一着装,改善执法形象。要建立和完善农业执法信息网络,便于投诉举报、信息、监督检查结果的相互交流、许可资料查询,推进信息共享,提高执法快速反应能力。同时要严格执行罚没款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 4.6必须严格执法检查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行政管理在于作为。按照执法为民、依法护农的要求,围绕农业发展大局和社会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实行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质量管理与标识检查、诚信服务与处罚教育3个结合,突出种子、农药、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种畜禽5大类农业投入品监管,严查经营主体、产品质量、标识标签、经营档案、违禁农资等5种行为。围绕重点季节、重点产品、重点对象,集中开展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切实维护农民利益。同时要优化执法管理。按照先发展,后规范,在发展中规范,在规范中发展的原则,开展公正执法、公平执法、文明执法、和谐执法,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纠风、纪检等部门的监督,接受管理相对人、新闻媒体等社会舆论监督,加强执法人员管理,狠抓作风建设,按照“团结、实干、创新、奉公”的精神和行为准则,完善各项制度,强化自身建设,树立农业执法队伍的良好形象,为发展现代农业、保护农民根本利益保驾护航。 作者:李剑英单位:陕西省千阳县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 农业执法论文:农业行政执法完善路径分析 以“打假护农”为重点,切实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可以结合“三下乡”、“3•15”等活动加强法制宣传,送法下乡、送法入企、送法进基地、送法到农户,以提高广大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意识、维权意识和识别真假农资的能力,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增强抵制生产、经营、使用违规农资的自觉性和防范意识。二是与服务对象签好承诺书,从而进一步明确责任、规范服务对象的经营行为,确保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有序推进。三是加大执法力度,开展例行巡查和专项整治。采取日常例行检查与专项整治相结合的监管机制,加强与食安委成员单位的协调配合,整合执法资源,形成齐抓共管联动机制。四是开展农资生产经营单位基本情况调查统计和推行农业投入品经营档案格式。结合农资市场例行巡查工作,对农资经销情况进行全面的排摸,并登记造册,对有证农资经销户发放农业投入品经营档案,如实记载。五是认真组织开展农药监管年活动。配合相关部门对农药经销门店进行地毯式的检查,通过检查规范农药经销的秩序。六是开展专项整治。通过整治和督查规范生产秩序,进行地毯式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不规范想象,逐一开出整改通知书,限期改正,如不改正,按有关法律法规坚决予以查处,以提高执法的公信力。 以生产基地为重点,加强食用农产品安全生产监管 一是狠抓重大节日期间的食品安全监管。加大食品安全宣传力度,提高广大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意识;整合监管资源,加强对重点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管;严控农资市场和农产品生产基地,把好食品质量安全关。二是与服务对象签订责任承诺书,规范服务对象的生产经营行为。三是加强食用农产品安全工作的培训和辅导。四是加大抽检密度,建立抽检台账。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进一步完善蔬菜基地产品农残例行监测制度。加大农产品检测频度,每7d安排2次以上深入基地现场抽检。五是加强监督检查,加大执法力度。坚持对各生产基地、种植集散地、集贸市场的每月巡查制度,重点检查农业投入品使用情况、建章立制情况和台账记录等情况,控制源头污染,严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从严惩处罚违规生产、销售和使用农业投入品行为,突出抓好重点区域、重点对象、重点品种的整治。六是开展专项整治。对检查中发现的不规范现象,逐一开出整改通知书,限期令其改正,如不改正,按有关法律法规坚决予以查处。七是积极引导,加强宣传培训。在平时检查和督查活动中,充分利用现场有利条件,积极宣传有关法律法规,以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狠抓“三网”建设,发挥群众监督作用 通过各镇、街道农产品质量安全联络员、乡镇农资市场监管信息员及村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组成群众监督网。同时,设立举报电话和投诉信箱,建立畅通、便捷的群众投诉渠道,做到有报必动、有诉必接、有案必查、有查必果。在监督检查中,充分发挥、利用好群众监督网的作用,努力营造全社会监督的氛围。 继续做好宣传发动,提高全民食品安全意识 一是宣传食品安全科学理念和科学知识,使广大人民群众树立起科学的食品安全理念和风险意识,掌握相应的食品安全知识,夯实吴中区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的基础。二是宣传食品安全相关法律知识,增强食品生产经营者的法制意识、诚信意识和首责意识,促进依法经营;增强公众参与食品安全监督的积极性、主动性,倡导消费者依法维权;增强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科学监管能力,提高监管服务水平。三是宣传食品安全相关标准知识,提高食品监管人员和企业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标准知识水平,促进食品企业依法生产经营和食品安全自控能力的不断提高。四是宣传优秀企业、优良品牌和优质产品,增强社会对食品安全的信任程度。(本文作者:钱洪良单位: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农业局) 农业执法论文:农业行政执法档案管理思路 1农业行政执法档案的独特性 1.1农业行政执法档案的概念农业执法档案是指在农业行政执法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数据、声像以及相对人违法事实等各种形式载体的文件材料。 1.2农业行政执法档案的特点 1.2.1专业性强农业行政执法档案是农业行政执法活动的产物,是一定专业执法活动的真实记录。农业行政执法档案体现了明显的农业特点,其档案内容必须与农业科技、种植(养殖)方法和环境等相配套,其内容的描述必须符合农业专业术语要求,而且必须符合农业行业的特点。例如植物检疫、动物检疫、农机监理、农药管理等,它们活动的范围空间、对象目标等与其它行业都有明显不同,表现出较强的专业性。 1.2.2程序性严格一个独立的农业行政执法案件,从立案到处罚决定必须严格按照程序进行。如在农药市场执法检查中,查到假冒伪劣农药一案,从立案到作出处罚决定必须经过调查取证、询问笔录、勘验检查笔录、抽样取证凭证、证据登记保存、立案审批、检测化验、送达处理意见书、听证、作出处罚决定书、行政复议等全过程,直到结案所形成的全部档案是一个整体,不可分割,而且是一个完整的程序。而且不能用其他行业的档案代替。另一方面,执法档案必须成套提供利用的,拆开会使案件不完整,而且影响其使用价值。 1.2.3现实性能强主要表现在农业行政执法档案与现实的商品生产经营关系密切,不仅反映依法行政的查考作用,而且在提供利用中还有现实的作用,一经利用就可挽回经济损失,能收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故有现实性。 1.2.4存储意义大执法档案一般是某一专业执法活动的结果,记载了专业执法活动全过程的真实情况,如案件发生地、相对人,违法事实违反了哪一部法律法规,调查取证是怎样进行的,依据什么来作出处罚决定等等,在档案中都存有大量的相对人违法事实和适用的法律法规依据,必要时在执法上可以借鉴和利用。 1.3农业行政执法档案的现实作用 1.3.1农业执法档案是执法活动的依据和凭证在农业执法活动中,一切活动都不同程度地具有连续性,前一案例为后一案例提供依据。农业执法档案的依据性同农业执法自身的复杂程度以及记述的各起案例的复杂程度成正比,所记载的内容越复杂,依据性越强。主要表现为:一是管理工作依据,在管理工作中,无论是执法工作评价,还是产生经济、社会效益分析等,都离不开档案;二是执法人员的劳动凭证,在执法人员的考核、选拔中,除人事档案外,还需要有执法档案做依据;三是在追究行政执法错案责任时起凭证作用。 1.3.2农业执法档案是进行交流的工具在人类社会发展史上,各种各样的交流占有重要位置,同样,农业执法工作也需要交流。目前,农业行政执法刚刚起步,执法体系正在深化改革,执法力度不断加大,逐步走向规范化。执法档案正是交流、协作、借鉴的有力工具。 1.3.3农业执法档案是积累经验、提高执法水平的手段一是执法活动的真实记录,它记载着执法人员对案件的发现、调查取证方法和办案水平,记述了查办案件的全过程和最终结果;二是作为办案思路、办案方法、办案结果的载体,具有积累办案经验和提高执法水平的作用,使得农业行政执法档案成为办案经验和提高执法水平的工具和手段,对于一个执法单位来讲,如果有质量较高、数量较多的执法档案库藏就标志着它有比较雄厚的办案技术储备和基础。 2农业行政执法档案业务的主要工作内容 农业行政执法档案工作是执法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执法活动的重要环节,各级农业执法机构应把执法档案工作与整个执法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其工作的主要内容: 2.1收集 就是把分散形成的但有保存和利用价值的执法档案接收过来,集中保存在执法档案室,以利于有关人员使用。 2.2整理 就是把分散收集来的执法档案,按规定程序,将其分别类、系统排列和科学编目,便于安全保管,更重要的是满足对执法档案利用的方便和需要。 2.3鉴定 就是鉴别执法档案的价值,需对档案不断进行去粗取精的鉴别工作,挑选那些需要定期或永久保存的档案,销毁那些无需保存的部分。 2.4保管 就是采取一定的措施,保护好执法档案的完整与安全,保守机密,防止并克服各种自然的、社会的不利因素对执法档案的损坏作用,不断延长执法档案的保管寿命。 2.5编目与检查 农业执法档案数量庞大,成分复杂,要根据归档时的情形而形成的程序,按照一定的方法整理和保管。农业执法档案分类应从实际出发,当前可分为种植业、畜牧业、农机执法档案和农民减负档案等,在种植业中又分为植检、农药、肥料、种子管理等。同时,需要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提示档案的内容和成分,提供查找档案的检查和手段,方便于有关人员的查找和利用。 2.6利用 就是创造各种条件满足执法档案利用的各方面要求,积极做好应有的准备,包括编制各种查考工具,汇编各种参考资料,以及时有效的方式介绍和提供执法档案为各项执法工作需要服务,这也是保存执法档案的目的。 3做好农业行政执法档案规范化管理的几点想法和建议 农业行政执法档案是执法工作的主要内容之一。农业行政执法档案管理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国家有关农业档案工作的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切实做好农业行政执法档案的管理工作。 3.1加强领导,建立组织 搞好农业行政执法档案的管理,领导是关键。因而,要建立档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档案鉴~fJ/j,组和管理网络等组织,应把档案列入执法工作的议事日程,使档案工作有领导、有组织、有管理地开展,使之逐步规范化、标准化,走上依法建档的轨道。 3.2制订制度,明确职责 制订档案管理各项规章制度,是搞好档案管理工作的关键,是规范管理者行为的主要手段。因而,要按照《档案法》的规定,制订《档案管理制度》、《档案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档案保管保密制度》等,进一步明确档案管理人员的职责。 3.3加强培训,掌握技能 首先,要选用政治素质较好、熟悉档案管理工作、懂农业法律法规、热心于农业行政执法工作和责任心较强的执法人员,担任农业行政执法档案的管理员。其次,加强学习培训,既要管理人员掌握农业法律法规和档案知识,又要学会建立档案的实际操作技能,还要掌握计算机应用技术,不断提高管理者的业务水平。 3.4规范管理,开发利用 针对当前农业行政执法档案建立时间短、数量少、不规范的现状,尽快出台农业行政执法档案管理办法,统一管理制度,统一分类,统一编目等,使档案管理规范化。同时,积极开发农业行政执法档案管理计算机软件,充分利用档案的信息源,发挥它在农业行政执法中的价值和效益,为振兴农业和农村经济做出贡献。 农业执法论文:农业行政执法对策探究论文 摘要结合农业行政执法实践,分析了县级农业行政执法目前的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了推进农业综合执法、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健全制度、规范执法行为、加强监督并确保依法行政、突出重点并强化源头监管等对策与措施。 关键词县级农业行政执法;存在问题;对策与措施 县级农业行政执法是农业行政执法体系中最直接最关键的环节。目前,农业和农村工作已进入一个重要时期,农业行政执法工作面临新的考验和挑战。 1县级农业行政执法的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1.1农业行政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还不高,适应新形势的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 绝大多数专职执法人员原来从事的是农业技术推广工作,对农业法律、法规系统学习时间较少,缺乏行政执法所必备的法律知识及相关的执法技能,在具体执法过程中仍然存在执法人员不善执法和不敢执法的现象。 1.2管理相对人和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淡薄,依法行政的舆论氛围不浓 在市场检查过程中,管理相对人受到处罚时,往往以不懂法、不知法为由,推卸责任,逃避处罚,干扰执法工作的正常开展;农民群众的法制观念不强,自我保护意识差,往往在自己的合法利益受到侵害时不知或不能有效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3农业行政执法机构的性质不利于工作的开展 目前,县级农业行政执法主体属于行政机关的比例不高,均是按“不增编制、理顺体系”的办法组建起来的,属事业性质,农业行政执法分散于各个基层单位。有的没有解决农业执法办案经费,农业行政执法没有专项经费保障,导致执法手段落后,执法检查、调查取证和实施处罚困难。缺乏相应的配套和保障,以致于影响了执法水平和质量的提高。 1.4行政执法面临的难点 农业行政执法由于起步晚,经验不足,相对人、执法人和行政管理者的法律意识和素质不同,导致执法难,难执法。有些由于认识不到位,行政执法难以放到应有位置,执法中取证难,处罚决定难以实施,执法机构履职无法独立完成,干扰因素多,法律法规未能有效落实;在少数地区,农资产品质量问题日趋严重,管理机构重标识、轻质检,重处罚、轻管理,重外地、轻本地产品现象普遍存在。 2农业行政执法工作的对策与措施 2.1推进农业综合执法,完善农业行政执法体系 将分散在各事业单位的执法职能统一起来,单立机构,专司执法工作,单独行使职能;把农业行政执法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保证人头经费、日常办公经费和执法办案经费,建立健全农业行政执法保障体系;努力提高农业行政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建立一支业务能力强、清政廉洁、秉公执法、高素质的执法队伍。 2.2加强法制宣传教育 提高全社会的法律意识,特别是管理相对人和广大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只有努力学法,真正懂法,才能守法。法制宣传教育要建立一些长期有效的制度。使普及法制宣传教育的工作法律化、制度化。通过报纸、广播、电视、标语、印发资料等多种宣传形式加强农业法律法规宣传,推动全社会依法治农氛围的形成。 2.3建立健全制度,规范执法行为 通过制度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建立健全农业行政执法管理制度、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行政执法公开制度、重大案件审批、查处、备案制度、执法过错和错案追究制度。做到制度到位,责任到人。依靠制度,强化管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做到主体合法、依据合法、行为合法、程序合法。 2.4加强执法监督,确保依法行政 建立健全农业行政执法监督机制。一是加强行政机关内部对行政执法的监督,实行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明确执法机构领导干部及执法人员的责任。二是建立健全外部监督机制,向全社会公布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投诉电话,接受管理相对人的监督,接受人大的监督检查,接受司法机关和社会舆论监督。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纠正本位主义和地方及部门保护主义,坚决消除执法中的腐败现象。2.5突出重点,强化源头监管,促进农资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 抓住关键环节和关键季节,组织开展系列执法行动,严把农资市场准入关,对农资生产单位强化重点管理;加强农资信用监管,指导企业建立生产经销档案等,引导连锁经营,建立完善激励和警戒机制;经常组织明查暗访,通报典型案例并予重点回访,对农资市场管理始终保持有力的监管态势;严厉查处坑农害农事件。通过集中执法、专项整治、明查暗访、接受举报等途径,及时掌握违法案件线索,发现一起,严厉查处一起。通过重大案件的查处,有力地打击各种违法行为,保护农民的经济利益。 农业执法论文:农业行政执法存在问题分析论文 摘要:结合农业行政执法实践,分析了县级农业行政执法目前的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了推进农业综合执法、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健全制度、规范执法行为、加强监督并确保依法行政、突出重点并强化源头监管等对策与措施。 关键词:县级农业行政执法;存在问题;对策与措施 县级农业行政执法是农业行政执法体系中最直接最关键的环节。目前,农业和农村工作已进入一个重要时期,农业行政执法工作面临新的考验和挑战。 1县级农业行政执法的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1.1农业行政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还不高,适应新形势的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 绝大多数专职执法人员原来从事的是农业技术推广工作,对农业法律、法规系统学习时间较少,缺乏行政执法所必备的法律知识及相关的执法技能,在具体执法过程中仍然存在执法人员不善执法和不敢执法的现象。 1.2管理相对人和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淡薄,依法行政的舆论氛围不浓 在市场检查过程中,管理相对人受到处罚时,往往以不懂法、不知法为由,推卸责任,逃避处罚,干扰执法工作的正常开展;农民群众的法制观念不强,自我保护意识差,往往在自己的合法利益受到侵害时不知或不能有效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3农业行政执法机构的性质不利于工作的开展 目前,县级农业行政执法主体属于行政机关的比例不高,均是按“不增编制、理顺体系”的办法组建起来的,属事业性质,农业行政执法分散于各个基层单位。有的没有解决农业执法办案经费,农业行政执法没有专项经费保障,导致执法手段落后,执法检查、调查取证和实施处罚困难。缺乏相应的配套和保障,以致于影响了执法水平和质量的提高。 1.4行政执法面临的难点 农业行政执法由于起步晚,经验不足,相对人、执法人和行政管理者的法律意识和素质不同,导致执法难,难执法。有些由于认识不到位,行政执法难以放到应有位置,执法中取证难,处罚决定难以实施,执法机构履职无法独立完成,干扰因素多,法律法规未能有效落实;在少数地区,农资产品质量问题日趋严重,管理机构重标识、轻质检,重处罚、轻管理,重外地、轻本地产品现象普遍存在。 2农业行政执法工作的对策与措施 2.1推进农业综合执法,完善农业行政执法体系 将分散在各事业单位的执法职能统一起来,单立机构,专司执法工作,单独行使职能;把农业行政执法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保证人头经费、日常办公经费和执法办案经费,建立健全农业行政执法保障体系;努力提高农业行政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建立一支业务能力强、清政廉洁、秉公执法、高素质的执法队伍。 2.2加强法制宣传教育 提高全社会的法律意识,特别是管理相对人和广大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只有努力学法,真正懂法,才能守法。法制宣传教育要建立一些长期有效的制度。使普及法制宣传教育的工作法律化、制度化。通过报纸、广播、电视、标语、印发资料等多种宣传形式加强农业法律法规宣传,推动全社会依法治农氛围的形成。 2.3建立健全制度,规范执法行为 通过制度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建立健全农业行政执法管理制度、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行政执法公开制度、重大案件审批、查处、备案制度、执法过错和错案追究制度。做到制度到位,责任到人。依靠制度,强化管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做到主体合法、依据合法、行为合法、程序合法。 2.4加强执法监督,确保依法行政 建立健全农业行政执法监督机制。一是加强行政机关内部对行政执法的监督,实行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明确执法机构领导干部及执法人员的责任。二是建立健全外部监督机制,向全社会公布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投诉电话,接受管理相对人的监督,接受人大的监督检查,接受司法机关和社会舆论监督。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纠正本位主义和地方及部门保护主义,坚决消除执法中的腐败现象。2.5突出重点,强化源头监管,促进农资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 抓住关键环节和关键季节,组织开展系列执法行动,严把农资市场准入关,对农资生产单位强化重点管理;加强农资信用监管,指导企业建立生产经销档案等,引导连锁经营,建立完善激励和警戒机制;经常组织明查暗访,通报典型案例并予重点回访,对农资市场管理始终保持有力的监管态势;严厉查处坑农害农事件。通过集中执法、专项整治、明查暗访、接受举报等途径,及时掌握违法案件线索,发现一起,严厉查处一起。通过重大案件的查处,有力地打击各种违法行为,保护农民的经济利益。 农业执法论文:对当前农业综合执法工作的思考 [摘 要] 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和发展,各地农业综合执法工作都得到不断加强,促进了农业经济、农村经济的稳步发展,维护了农村社会的稳定和谐,确保了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但是,随着各地农业经济、农村经济的迅速发展,在农业综合执法过程中仍存在着一些比较突出的问题,无法适应目前的农业执法要求和特点,如不及时加以解决,不仅会影响执法工作的进行,更会阻碍农业经济、农村经济的良好发展。本文结合实际,阐述一下自己的观点,以供参考。 [关键词] 农业综合执法 工作 思考 1 农业综合执法 农业综合执法是将法律法规赋予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权,交给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内设的执法机构所行使的执法模式,是农业行政部门由专门执法机构履行法定的职责、义务和权利,对农业及其相关领域实行监督管理的行为。 2 存在的问题 2.1 农业法规不健全,执法过程有难度。我国的农业综合执法工作起步较晚,现行多数涉农的法律法规,大都是20世纪80年代和90年代初制定颁发的,随着时代的变迁,多数法律法规都具有一定的局限性,无法满足社会的发展需要。部分法律法规不尽健全和完善,有的条款细则不够全面和具体,有的法规条款之间甚至存在明显的冲突。如《农药管理条例》中明确规定农药经营主体对象不包括个体经营,但实际情况却是农药的主要零售方式多是个体经营者,也包括农药的生产厂家和批发商,还有像种子、化肥的质量控制标准等方面也都存在着许多问题,使农业行政执法部门和相关工作人员在日常执法过程中造成了较多的困难和问题,严重影响执法工作的开展和进行,而且农药、种子、化肥等方面的问题关系到人们的生存、健康。 2.2 机构不健全,监管不到位。各地农业综合执法机构不健全、不规范,在具体工作中仍然存在着执法不到位、执法不严、执法不力、执法死角、职责不清等突出问题。有的地区,由于主管部门领导干部缺乏足够的认识,使得当地的农业执法机构的设置、人员配制、综合配备等方面无法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同时,在执法过程中,监管力度不够,缺乏有效的监管措施。质监、工商、公安等部门之间协调、配合不足,易出现“断链”现象。个别地区因为职责不清甚至出现了相互推诿、相互扯皮、无人负责、无人管理的现象,严重影响了当地农业综合执法工作的开展。 2.3 缺乏专业知识,人员素质不高。农业综合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普遍不高、年龄偏大,多数人员是由农技人员转职而来,对农业法律、法规等方面的专业知识掌握的不够全面、不够具体,对新出台的一些农业法律法规不能及时掌握,尤其是年龄偏大的工作人员,学习能力较弱、接受能力较低、掌握能力较差,欠缺的专业知识和执法技能,直接影响农业综合执法工作。同时,因诸多原因造成了一些主管部门不够重视,认为此项工作可有可无,日常缺少一些有计划有组织的学习与培训,对待考核采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错误做法,使相关执法工作人员的专业知识与技能不能得到提高,不仅无法更好地胜任执法工作,还会影响当地农业经济、农村经济的发展。 2.4 执法经费不足,办公设备欠缺。目前,各地农业综合执法经费尚未纳入财政预算,农业执法机构是没有任何赢利收入的社会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机构,无论是办公设备还是办公经费都严重不足,在执法办案过程中会涉及到交通车辆、通讯设备、现场勘测、摄像取证等方面的实际问题,办公经费的不足,直接导致了设备落后、办公条件滞后的局面,无法满足当今涉农违法犯罪案件的现状,阻碍了农业综合执法工作的进行。 3 加强农业执法工作的具体对策和措施 3.1 健全法律法规,完善执法体系。要进一步健全相关法律法规的建设和实施,不断完善执法体系,规范相关机构的设置,明确职责范围。相关机构和部门要结合当前的经济发展特点,改进工作方式、工作方法,提高执法效率和执法水平。科学用法、执法,不断改变工作作风,行使好法律所赋予农业综合执法部门的权力。同时,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还要做好监督监管,及相互支持、协调、配合工作,责任到人、责任到岗,实行问责制。 3.2 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专业知识技能。各地相关部门的领导干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真正认识到农业综合执法的重要性。要重视执法队伍的建设,定期组织学习和培训,严格考核,依靠制度,强化管理,不断提高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使农业执法人员熟练掌握专业知识和技能,知法、懂法、守法、护法。坚决杜绝滥用职权、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以公谋私的行为,抵制执法腐败,为执法工作的顺利进行奠定坚实的基础,维护农业执法部门的威信。 3.3 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提高办公设备。国家和各级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资金的投入力度,确保执法经费及办公设备的补充与更新,与时俱进,使农业综合执法工作跟上时展的步伐,保证执法人员能够迅速地到达,进行取证、处理,及时解决问题。避免延误,影响最佳的处理时间,从而提高执法效率,促进农业综合执法工作的有序进行。众所周知,农业执法部门的工作对象是与农作物、农药化肥、动物检疫、水产渔政、环境监测等方面息息相关的,直接关系到人们的生存问题。因此,日常工作中,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违法违纪者必须依法从严从重处理,确保百姓的生存安全。 总之,在国家和各级相关部门的支持下,要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不断健全和完善相应的法规制度,执法人员要严格执法、规范执法,确保农业经济、农村经济的稳步发展,为家乡的良好、可持续的发展创造最佳的环境,维护社会的稳定和谐。 农业执法论文:农业执法现状及其完善对策探析 几十年来,经过中央及各级政府和我县人民的共同努力,我县农业发展状况呈稳定上升趋势,以务农为主的人们,生活状况得到了极大的改善。农业执法作为真正可以确保“三农”群体利益的政策措施之一,是党和政府工作的极其重要的组成部分,对于人民的利益具有极大的影响。近年来,我县的农业行政执法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农业部关于全面加强农业执法只是推进综合执法意见》、《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中关于执法的规定和要求,服务于人民,维护人民利益。但是,随着经济的不断开放发展,对外的贸易不断增加,,农业执法也慢慢显现出了跟不上时代进程的弊端,而且这种现象在某些地区愈发明显。所以,如何正确面对农业执法现状和制定有效的解决方式,并有效的贯彻下去,是我们目前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 1 我县农业执法遇到的问题 1.1 执法力度不够 我县的执法人员都是来自于本地,在执法过程中难免遇到熟人,关系网密集,不能使执法工作做到真正的公开、公正、公平。 1.2 相应的执法经费严重不足 执法过程中,经费是执法人员进行执法行动,解决执法问题等必不可少的。必要的经费保障,能提高农业综合执法工作,解决执法必要的交通、通讯、取证办案等所需经费,为农业综合执法提供必要的物质保障。 1.3 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较低 不少执法人员的选取并不是通过相应的正当过程,这导致执法队伍的能力素质得不到保证,在进行执法的过程中,对于问题的解决方式方法不能得到人民群众的肯定,这使得执法队伍给人民群众的印象不满意。 1.4 执法部门相对混淆不清,主要部门不够突出 对于农业执法来说,得到各级领导的重视程度并不高,受到我国长期的计划经济下的传统思想束缚和影响,农业执法不能很快很好的深入人心得到人民群众的支持,这些因素导致了执法队伍不明白自己的具体执法对象,处理不了大的问题事故,现已成四不像的对外形象。 1.5 面对庞大的服务群体,执法人员相对不足 尽管我县已具备一定程度的执法队伍规模,但是,在实际行动过程中,每天遇到的大小事件并不相同,真正能够有效处理事件的合格的执法队员较少,这使得行事效率大大降低,而且人民对于执法队伍的评价和拥护日渐低迷。 1.6 各级监督力度不够 执法队伍的权利缺少监督,其中的腐败现象愈加严重。农业执法是真正关切老百姓生活幸福的,但现如今很多成为了违规单位的保护伞,为了利益,放下自己的责任而为其服务护航,这本不应该出现的。 2 我县就相应问题的整改措施 2.1 通过严格有序的录用措施,组建真正有能力的执法队伍 对执法队伍进行一定程度的删选,进行专题考试,问题处理,开展服务对象的评选等一系列活动,将真正能够有利于人民群众的执法人员删选出来。完善录用流程,大量吸收有能力,有素质,有责任心的优秀的执法人员,扩充执法群体, 2.2 完善并加强对执法的监督机制 完善执法的监督机制对于农业发展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在农业发展中,对农业的监督机制完全影响着农业发展秩序。如果没有一个好的农业监督管理机制,我县的农业管理执法会非常的混乱。所以说加强农业执法监督机制是农业执法现状必须完善的一项。 2.3 明确农业执法的职责所属,使分工明确 一个完整的执法机制以及系统必须有一个很明确的分工。在一个完整的体系中明确的分工意味着整个体系的和谐发展,对于农业执法过程来说也无一例外。我县的农业执法体系中应该有着分工明确的执法单位,每个执法体系中的一部分都尽职尽责,整个执法过程就会向好的方面发展。所以完善执法体系就要使得每个执法单位分工明确。 2.4 保障经费的充足 执法经费不足是我县执法大队面对的另一个重要难题,在农业执法过程中深受影响。如果说没有足够的经费,一些执法人员可能会因为一点小恩小惠做出一点对执法过程中不利的事情,不仅如此,执法过程中没有一定的硬件保障,在此过程中会对执法结果受到很大的影响。所以应当对执法经费做出充足的保障。避免不必要的因素影响我们的执法进程。 2.5 对执法队伍定期进行法制教育,保证队伍的纯洁性 执法队员的素质教育、法制教育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对于执法过程来说。我县在执法过程中一定要保证队伍的纯洁性,使得队伍不能因为一个半个的不良人员腐蚀整个执法大队。一定要定期对执法人员进行法制教育,深受法制影响,衷心为党,一心一意为人民做好事。队伍的正直影响着我县农业发展的进程,有了高效率的执法队伍,我县农业发展也会有很大的进展,因为有一个严格的因素约制着不良因素的发展。 2.6 加大执法力度,赏罚分明 在农业执法过程中执法力度的加大对农业执法来说是一个良性的因素。只有加大执法力度并且做到赏罚分明才能对恶势力进行严打,对优秀的人才进行提拔,这样对我县农业发展有着很大的推进。会使得一个健康的正直的农业体系蓬勃发展。 2.7 综合治理,树立农业执法新形象 农业执法过程其实涉及的层面非常多,处理起来也很复杂,但是如果我们加强对农业执法的管理,树立一个新的执法形象对于农业执法来说是一个新的进展,并且要有一个跳跃性的发展。加强执法力度,打击贪污腐败,推进科学农业发展等对农业进行综合治理,对农业执法进行新的改革。 3 总结 总之,我县农业执法现状不容乐观,虽然有着比较先进的思想有着整体的执法机制以及执法人员,执法队伍也在不断的扩大,但是还是遇到很多农业执法中的问题使得农业发展不是非常的健康,在农业发展中执法起着非常重要的因素,所以对农业执法进行改革势在必行,他掌握者农业发展的命脉,农业是否健康发展不仅取决于农民的因素,政府因素更加重要。全心全力、多管齐下,在农业综合执法过程中能够以党委的领导为主的内部监督作为基础,以人民代表大会监督作为核心,并且以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等作为辅助,建立起全面的监督体系,相信执法部门能够健康有序、朝气蓬勃地发展。 农业执法论文:农业行政执法案件归档的重要性 [摘 要] 农业是我国的基础性行业,是保证国民经济健康发展的前提保证。而农业行政执法是我国农业产业发展过程中十分重要的工作,加强和改进我国农业执法工作,对促进我国现阶段社会主义农村建设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和意义。而在农业行政执法过程中,行政执法案件档案管理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其关系到档案的合理利用和有效保存,对保证地区农业建设和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促进作用。本文首先对农业行政执法档案业务的内容进行分析,最后对农业行政执法安全归档的重要性进行分析,希望本次研究对更好的促进档案管理顺利的开展有一定的帮助。 [关键词] 农业发展 行政执法 档案管理 重要性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业行政执法能够保证我国的农业生产行为有序的进行下去,同时切实维护农民群众的利益,保护城乡居民的健康和农村社会的稳定发展。而在农业行政执法过程中,与执法相配套的农业行政执法档案规范化管理工作彰显了其十分重要的作用。其为安全的追溯、行政复议以及案件的来龙去脉提供全面的材料,同时也可以为农业中执法提供更加全面的信息。对农业执法安全档案的重要性进行分析,作者认为应该从档案业务的内容和重要性两个方面确定。 1 农业行政执法档案业务的主要内容分析 在农业行政执法过程中,档案管理工作是其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行政执法过程的一个十分重要的环节。各个部门的农业执法机构都应该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将档案管理工作和整个农业行政执法工作有效结合起来,在档案业务开展过程中主要的档案业务包括了以下几方面的内容,首先,档案材料的收集工作。就是将农业行政执法过程中各种分散的案件材料和值得保存,有价值的执法案件接收过来,并将其集中保存在档案室内的行为,以方便后续的使用;其次,档案整理工作。就是将分散的各种执法档案案件材料按照一定的程序和相应的规定,对其进行分类整理,系统的进行排列和科学的编目,以利于对执法档案材料的科学保管,同时在管理过程中,还需要对已经没有利用价值的档案进行全面的销毁处理;再次,档案鉴定。档案鉴定就是对档案的利用价值的高低进行全面的分析和研究,对档案鉴定的目的是为了保证档案的价值性,选择那些需要定期或者永久性保存的有价值的档案,销毁那些没有利用价值的行政执法档案;第四,档案保管。档案保管是指在档案管理过程中,采取必要的措施,保护好执法案件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保证行政执法安全档案的保密性,防止各种人为和自然以及社会等不利因素对档案造成的损坏作用。通过合理的对档案进行保管,延长档案的使用寿命,保证其发挥更大的空间;第五,编目和检查。在农村进行农业行政执法过程中,其形成的档案数量是十分庞大的,其成分都比较复杂,因此在对这些档案进行管理过程中需要根据相应的管理程序进行编目。农业行政执法档案分类应该从执法的实际情况出发,对畜牧养殖和农业生产等多种内容进行合理的分类管理,通过各种形式和途径的档案管理,对档案的内容、成分进行有效的分类。同时还需要提供档案查找的方式和手段,方便相关人员对档案进行查找和利用;最后,档案的利用。创造各种利用条件,提高档案利用的效率。包括编制各种考察工具,汇编材料等,及时的介绍和提供相应的服务,全面提高档案的利用效率。 2 农业行政执法安全归档的重要性分析 2.1 农业行政执法案件归档是执法活动的依据和凭证 在农业行政执法活动开展过程中,一切活动都具有一定的连续性,前面的案例为后面案件工作提供充足依据。农业执法档案的依据性同农业执法自身的复杂性以及案件的复杂性成正比。其中记录的内容越详细,其依据性就越高。主要表现在:首先,管理工作依据上。在管理工作过程中,不管是执法工作的评价还是各种效益的评价都离不开档案管理的支撑;其次,对执法案件进行归档处理,是执法人员的行为凭证。在对执法人员考核和选拔过程中,需要档案作为拼争依据;最后,在追究各种刑事责任过程中,档案内容起到凭证的作用,因此做好行政执法案件的归档工作十分有必要。要立足档案资源多方位的开发利用,拓宽服务渠道,提高服务质量,提升服务层次和领域,多编写、出版一些能给社会和个人带来经济效益的编研资料,扩大影响力,提高档案工作的社会地位。同时,强化监督职能,对档案管理工作中存在问题的单位,限期整改。 2.2 对案件进行归档处理是进行交流的工具 在社会发展过程中,各种各样的交流工具占据着十分重要的位置。同样,在农业行政执法过程中也需要进行全面的交流。继续加大《档案法》、《档案法实施办法》学习、宣传和贯彻力度,强化执法监督职能。我们要有重点、定期地开展多种形式的《档案法》《档案法实施办法》宣传活动,增强全社会档案意识。随着国家经济体制不断深化改革,农业行政执法迎来了全新的机遇和挑战,执法体系不断深化变革,执法力度不断加大,对执法的规范性和科学性提高了更高的要求。而将农业行政执法案件归档处理之后能够保证执法部门利用这些档案进行沟通、交流、协奏和借鉴,全面保证农业执法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2.3 对案件进行归档处理是积累经验提高执法水平的重要手段 首先,档案是农业行政执法活动的真实记录,其记载了执法人员对安全执法过程中的手段和办案水平,记录了案件的整个查办过程;其次,作为办案的思路和办案方法以及办案结构的最终体现,对案件进行归档处理之后能够切实提高执法的水平,使得农业行政执法档案成为执法过程中重要的借鉴依据,提高执法的质量和效率。同时在进行农业执法案件档案归档处理过程中还要争取各级各部门领导的重视,进一步支持、关心档案工作,提高档案员的地位、待遇,调动档案员积极性,安心本职工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及时了解档案员变动情况,抓好短期培训,发挥机关档案工作协作组作用,互相学习、交流,提高业务水平。定期开展检查考核工作,评比先进,交流经验,增强工作责任心。 结语 农业行政执法案件归档处理是执法过程中重要的工作环节,其能够切实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和执法水平,对于提高农业行政执法质量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和意义。
1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1建设及管理协调机制不通畅 在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管理过程中,经常会出现这种现象,即城市园林绿化局行使园林绿化养护管理,但绿化建设往往都是其他部门完成。以首都北京为例,市政道路绿化建设由市政委负责,公路绿化一部分由公路局负责,一部分由住建委负责等,最终这些公共绿地会统一移交给园林绿化局进行养护管理。在这种背景下,建设施工质量会存在一定问题,特别是在隐蔽工程上会存在极多隐患,阻碍后期养护工作顺利开展。 1.2公民的园林绿化观念有待提高 虽然我国公民作为公共绿化的直接受益人,但是一直以来的养护管理工作实践表明还有相当一部分公民的城市园林绿化观念存在问题。像是随意攀折观赏植物枝叶、踩踏草坪造成绿化空白等现象层出不穷,极大地影响了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另外,在一些城市仍旧会以GDP发展为首要目标,城市园林绿化要为经济发展“让路”,导致绿化面积被占用。 1.3相关法律机制不健全,执法力度不够 相比于城市建设的其他部门,园林绿化的相关法律法规虽然也已经出台,但其具体条例以及管理措施尚不完善,在园林养护管理工作开展过程中很容易出现法律真空,导致无法开展针对性的管理工作。与此同时,城市对绿化养护管理的重视度也严重不足,在人力、物力上的投入相当有限,导致执法力度不够,破坏城市园林绿化建设者得不到应有的处罚,类似现象屡禁不止,也是绿化养护管理工作难以顺利开展的重要原因之一。 2提高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有效性的对策 2.1树立为人们服务的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观念 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工作的开展应该基于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体验,小到街头的一块绿地,大到城市公园等都是体现人民群众生活幸福感的地方。中共十八大也明确提出了“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因此,树立为人民服的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工作非常重要且必要。具体实施过程中,一方面在规划、设计阶段要尽可能多规划绿地,达到500m内有绿地的基本目标,给人民群众提供更多休憩的场所,设计也要依照让群众尽能够亲近自然、享受绿化成果的原则;另一方面,在养护管理过程中,要及时修剪影响人民群众生活起居的树枝,维持良好的园林景观,做好病虫害的防治等工作,进而真正做到“以人为本”,促进城市园林绿化管理的可持续发展。 2.2落实体制改革,创新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模式 首先,上层层次要能够根据现有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体制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体制改革,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责,以方便养护管理工作的开展。其次,要能够根据当前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创新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模式。例如,创新养护管理体制机制,引入网络化管理模式,以提升管养效率;对管养投资体制上的改革可以一方面根据CPI的增长速率,确立园林养护管理经费的中长期增长机制,另一方面打开投资市场,引导并鼓励民间资本加入养护管理等。同时,在考核评价机制上也应有所改变,启用动态考核,以绩效、能力和态度等因素为考核标准,建立“优胜劣汰”的竞争性考核机制,从而实现管理机制的标准化和精细化。 2.3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并加强执法的力度 一方面,相关部门要根据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养护工作的实施,不断完善现有的法律、法规,使养护管理工作在开展过程中有法可依,有据可凭。另一方面,要加强园林绿化管理的执法力度,进而保证养护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这就需要相关部门在贯彻《城市绿化条例》及《城市绿线管理办法》的基础上,结合各个城市不同的特色,颁布更加详尽的具体条例、规范,为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工作的规范化提供可能。与此同时,还要建设高素质的执法团队, 3结语 总而言之,园林绿化对城市的持续发展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开展绿化养护管理工作一方面要提升人民群众以及管理者的绿化养护管理意识即理念,另一方面要健全法律法规等制度,强化执法力度,还要适当加强人力、物力的投入,促进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工作水平的提升。
建筑安全生产管理论文:对于建筑安全生产管理进行一些探讨 摘 要:伴随着国家的快速发展,建筑的行业也得到了大力的发展,随之而来的建筑安全施工管理和生产也变的尤为重要,本文是根据本人多年从事于建筑工作,对于建筑安全生产和施工的怎样正确操作以便减少安全事故和隐患,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减少国家财产的损失。 关键词:建筑安全;生产管理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不仅仅是一句口号,更体现企业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安全管理理念,从完善安全管理工作做起,将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文件精神和公司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贯彻落实到施工现场。大力宣传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加强安全教育培训,进一步提高全员安全素质;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严格控制安全防护设施质量标准和垂直运输设备检测制度的执行;强化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作业,确保安全生产的可控能控在控。 一、 健全组织机构,明确目标、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建立以公司总经理为首的自上而下的安全管理体系,完善安全生产组织机构,成立由专职管理人员组成的安全生产监察部。根据全面落实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以公司总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至上到下各岗位职责明确,分解落实。并结合我公司生产特点,制定出年度的安全生产责任目标,明确我公司一年来安全生产的总体目标。公司经理对下属各部门负责人以及项目经理至上而下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做到责任层层落实到人,使每位员工明确自己的责任,增强安全工作的紧迫感,使全公司形成人人关心安全、处处注意安全,共同保证安全的良好局面。 二、 修订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根据行业安全生产管理的日益规范标准化,结合国家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标准要求,对原有的一些不符合现在管理模式的规章制度进一步进行完善,推动公司精细化管理水平的提高,使企业今后的安全生产工作能更严格的按照制度执行,用制度来约束企业的安全工作,用标准来规范企业的作业行为。 a) 修订完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编制安全管理流程图; b) 补充修订安全操作规程;(现场临时用电申报制度) c) 修订现场安全奖惩实施细则和项目部安全考核办法; d) 制定项目施工安全作业指导书。 三、 分析危险源、预先控制安全风险 根据建筑行业在施工中易发生事故的重大危险源:基坑土方坍塌事故、高空坠落、物体打击事故、施工用电触电事故、脚手架倒塌事故、机械设备伤害事故、火灾事故等,有针对性的制定出相应预控防范措施,下发给各项目部。在施工过程中加大对重大危险源的控制力度,要求项目部在开工前按现场实际情况制定出安全施工技术措施,提供安全文明施工策划方案,逐级上报,严格审核后方可动工;严格执行垂直运输机械设备安装、拆卸安全措施的审批制度和检测制度的执行,在施工过程中认真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使施工人员明白工作的危险点和注意事项,做到预先控制减少安全风险。 四、 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活动 企业要认真组织每年的春季、秋季季节性安全大检查活动、安全生产月活动和各种反违章活动,诸如现场安全评比和观摩活动,制作安全文明流动红旗,对文明施工安全工作做的好的项目提出表扬和奖励,同时对较差的项目部提出批评,并做到每周一讲评,通过这些活动促进企业员工安全意识得到进一步提高。充分利用开展大型安全生产活动和各种检查活动推动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使公司在社会上和本系统内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五、加大安全监察力度 开展事故隐患排查工作 企业安监部门要坚持深入施工现场,加大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监察力度和指导工作,要求项目部对所提出的事故隐患限期进行整改,整改情况并以书面形式反馈公司,形成监察到位、改进到位的闭环管理机制。要大力开展反习惯性违章活动,加大对现场违章行为的惩治力度,对施工现场使用劣质安全网、安全帽的现象采取强制性手段,企业要统一定购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网、安全帽。对违章行为坚持用“三铁”(铁的制度、铁的面孔、铁的处理)来反“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不徇私情,使各施工现场违章作业现象得到进一步遏制。 六、加强施工现场文明建设 进一步推行标准化管理 企业要推行标准化管理办法,加大对安全文明施工费用的投入,强化施工现场文明建设,树立安全文明施工的标杆工程,对施工现场的围挡及现场施工责任区的管理、封闭施工管理、施工场地管理、物资和材料定置管理、机械设备管理、消防管理、临时用电管理、安全防护设施管理、脚手架管理、安全标志管理、生活区管理等十多项内容加强管理,做到“安全管理制度化、安全设施标准化、现场布置条理化、机料摆放定置化、作业行为规范化、环境协调和谐化”,施工有序,环境整洁,安全文明施工水平得到提升。 七、 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提高员工素质 企业要加强对公司员工进行安全培训和施工技能教育工作,有针对性地对员工进行安全意识、安全知识和施工技能培训,经常性计划性组织全体员工进行安规考试和安全知识测试,参加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管理培训班,这样才能够使员工的安全生产技能和素质得到进一步的提高。 八、 坚持安全例会制度 坚持周例会,月例会等,主题是贯彻落实法规、条例、学习安全规程、事故通报等;并规定项目部坚持每周一次安全学习活动,做好学习记录,强调施工班组班前会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提示,使每一个作业人员清楚知道在工作中可能发生的危险,增强员工对危险点的分析判断能力和防范能力。 九、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进行相应演练 应急预案是各类突发事故的应急基础,通过编制应急预案,可以对那些事先无法预料到的突发事故起到基本的应急指导作用,成为开展应急救援的“底线”,在此基础上,可以针对特定事故类别编制专项应急预案,并有针对性的制定应急预案、进行专项应急预案准备和演练,做到施工现场如发生突发事故,能够按预先制定的处理方案及时应对,做到防患于未然。 加强消防管理的监督,落实消防措施,加强现场施工人员的消防知识培训,控制重要生产区域不经批准不得进行动火作业,施工现场均能够按规定配备灭火器材,对施工现场木制作区域和易燃品仓库严格按照消防管理规定执行。 十、 结语 在工作的实践中我也深刻感到安全生产工作是关系到人的生命的工作,需要通过各级职能部门的配合以及各级人员的共同努力,在此,一个企业只有树立忧患意识,克服麻痹思想,始终保持“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警惕性,时刻牢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摆正安全与效益、安全与进度的关系,将制度和措施落实到施工过程中,才能使企业的安全生产局面做到持续稳定的发展。 建筑安全生产管理论文:对中国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外部环境框架的构想 摘 要:通过对我国目前建筑安全管理外部环境的分析,结合两个发达国家外部环境的构造框架,在此基础上,提出我国当前建筑安全管理外部环境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对我国建筑安全管理外部环境的改善提出了若干建议,建立全面、完善的法律法规制度、建立全员参与的建筑安全管理责任制度、推进建筑行业保险制度、建立有效的安全管理评价量化指标和安全信息化机制、规范行业咨询服务、行业协会制定标准和行业的准则、强调社会安全文化的建立等为核心的外部环境框架体系。 关键词: 外部环境;建筑安全管理;构想框架 1.引言 现代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日益受到外部环境的作用和影响,企业要进行战略管理,首先必须全面的、客观的分析和掌握外部环境的变化,以此为基础和出发点来制定企业的战略目标和实现战略目标的战略。通过外部环境分析,企业可以明确开展安全管理工作,为施工企业完善安全管理系统其提供了必要条件,为其发展提供动力支持。通过对外部环境的建设,可以为建筑安全管理指明道路,提高施工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 2.我国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外部环境的现状 目前,我国现在正在努力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全社会广泛支持”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对建筑安全管理的外部环境做了总的概括,但是市场经济较计划经济发生了很多变化,对安全管理也产生了较大的影响。 2.1 法律、法规的不完善。 政策、相关法规比较落后,根据我国政府组织机构的改革方案来看,负责国家安全生产的监督机构部门来回挂靠,一直不具备执法主体地位,对建筑法规的改进不及时,不能与发展相配合,仍然停留在计划经济的模式之中,导致部分制度供给过剩、地方政府针对性制度供给不足、某些法律条文存在内在缺陷以及缺乏有效的安全管理制度,不能适应形势的发展。例如,地方政府立法相互抄袭,不能根据本地的安全生产形势制定相应的保证制度;在我国健康与安全二者分属在不同的部门,在一定程度上造成相关法律的分离,权责不清晰,造成混乱局面;《建筑法》和《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只对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而对于其他保险没有明确的规定,再加上我国保险市场不发达、保费高、险种少,业主和承包商投保积极性不高。 此外,违法处罚没有实质意义,例如对于一级建筑企业,按照规定拥有一定数量的一级建造师,事故发生以后,往往只是降低企业的资质,并不影响持证者个人的资格生涯,处罚的轻重直接与个人的责任心相关联。 2.2 企业的管理的地位和形式也发生变化。 企业当前是以市场为导向、自主经营的独立经济实体,不能以计划经济的模式来减弱他的自主权,企业形式的多样性,政府也不能用同样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进而导致府行政手段的削弱,政府不能直接管理企业,只能通过相关部门进行政策的传递,因此直接代表政府的管理部门就没有了。 2.3 中介服务机构力量相当薄弱。 近年来,安全监管体系的发展出现了一批安全咨询、安全评价、认证、检验等中介服务机构,现有的法律法规体系对其组织组织机构的管理还不完善,各地行政主管部门对实际操作中的理解和掌握也不一致,阻碍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和发展。例如,当施工过程中安全生产与工程进度、投资发生矛盾时,监理的停工要求往往得不到建设单位实质性的支持,使得监理对安全生产的管理显得非常的苍白;检测中心的检测设备不能满足检验任务,而政府对其授权、监管也存在很大的缺陷,此外,资质认证与管理机构的实际情况不相符,这种情况也屡见不鲜。 2.4 安全文化建设薄弱。 许多建筑企业在很多时候都是继承,而不是创新,往往停留在形式上,这种管理模式虽然起到了一定作用,但这只是短期效应,并没有在广大施工人员中形成一道坚固安全防御体系,有的施工人员对安全管理还存在着一些漠视或抵制的态度,这种潜意识必然会体现在他的不安全行为上,并可能“传染”给同事,安全认识不够科学,安全行为不够规范、安全理念打折执行,最重要的是缺乏安全管理的文化系统。 总之,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外部环境具有明显的不均衡性,这种不均衡性促使外部环境的相关者产生大量的机会主义行为,从而导致政府监管力度成本的增加,因此构造新的建筑安全管理的外部环境就尤为重要。 3.发达国家的建筑安全管理外部环境的建设 以美国和英国为首的发达国家,建筑安全管理的水平经历了由低到高的过程,建筑管理的外部环境也不断改善,已经建立了一套综合法律、经济、科技和信息等多方面的外部环安全系统。本文以美国和英国的建筑安全管理外部环境的框架进行分析,为我国构架外部环境的框架体系提供基础。 3.1 美国建筑的安全管理外部环境的体系 建立安全法律法规系统,明确法律责任,制定详细的执行标准和技术规范,严格检查执法;不断推动劳动卫生安全教育,提高各类人员的素质;有效的运用经济杠杆,不断提高施工企业的安全业绩和荣誉;积极开展安全科研工作,不断开发新技术、新设备;成立职业安全与健康局,制定安全量化指标,完善建筑安全信息化的建设。 3.2 英国建筑的安全管理外部环境的体系 法律法规的强制性和职责、责权的明确性,英国关于健康、安全方面的法律有350多种,指南和标准不是强制性的,企业可以自主决定采取何种安全保障措施和技术标准的权利,政府更多的是监督企业和项目是否达到劳动健康安全法的要求;政府成立国家健康安全委员会和各行业的健康安全协会,对安全健康监督检查,同时下设健康安全监督工程师,其个人资格的实用性和监督工作方式的多样性,保证了相关措施的有效实施。 从图中可以看出虽然两个国家的建筑安全管理的外部环境不尽相同,但都有明确的指导思想和清晰的层次,注重从各个方面共同参与构建,如图1、2所示。 4.对我国建筑安全管理生产外部环境框架的构思 建筑安全管理的外部环境是一个不断变化的、有不均衡发展到均衡的一个过程,最终达到外部环境的最佳。当一个系统的外部发生变化时,系统将自动调整其内部系统,因此需要一个系统的外部环境的指导思想来引导制度的发展方向。为克服目前我国建筑外部环境的不足,结合发达国家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的外部环境,构建我国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外部环境框架,如图3所示。 4.1 建立全面、完备的法律法规制度 确立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执法地位,将不符合市场经济的法律制度和程序尽快废除或修订,同时出台一些新的法律政策,建立合理、层次分明的建筑安全生产管理的法律制度,确保这些法律的可操作性。在经济、社会的不断进程中,职业的安全与健康管理的国际化和一体化已成必然趋势,应将二者的职能结合起来,成立国家健康与安全管理委员会,改变原有的混乱局面,使权责进一步清晰,从而建立高效率的监管制度,将安全与健康管理纳入法制化进程。此外,制定含有量化标准的法律和严厉的安全检查执法程序;法律、法规应该支持和鼓励个人或组织不断开发新技术、新设备,积极开展安全科研工作,加大安全投入力度。 4.2 建立全员参与的建筑安全管理责任制度 社会舆论能够在很大程度上弥补政府监督的不足,这就需要政府赋予他们安全监督的权利,不断完善监督检查机制并加强贯彻执行,安全检查应该变为流动式的检查,借鉴外国的安全检查事先不通知得做法,做到安全检查日常化、常规化。 4.3 强调社会安全文化的建立 在安全管理中,要想做到事必亲躬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甚至是不可能的事情,这样安全管理就会有漏洞,而安全管理文化的产生,就会对此露洞有所弥补,由于文化具有潜移默化的作用,会逐渐形成安全观占主要地位的社会意识,通过教育、宣传、奖惩、创建群体氛围等手段,不断提高整个社会人员的安全修养,提高其安全健康意识,从而使职工从不得不服从管理制度的被动执行状态,转变成自觉地按安全要求采取行动的主动状态,即从“要我安全”转变成“我要安全”、“我会安全”,充分认识到安全文化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此外,鼓励建筑企业建立自身发展的安全管理体系,建立企业自身的安全管理文化,从根本上改变靠个人的意志和指导命令来达到管理目的的现象。 4.4 推进建筑行业保险制度 在建设项目的整个进程中,业主和承包商必须办理强制性保险,不仅能保护相关参与人员的利益,也能进一步提高业主和承包商在建设过程中对安全管理的重视,不断完善保险业市场,建立一种工伤保险与企业的安全信誉直接挂钩的强制性保险,另一方面,运用经济杠杆对建筑安全管理进行有效的调节,影响、调节、控制相关部门和组织的经济活动,促进或保证既定目标的实现。 4.5 建立有效的安全管理评价量化指标和安全信息化机制 目前,我国主要是采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对安全管理的评价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很多时候都是量化指标和静态指标,不能反应动态的变化,很多时候都是为了应付上级的检查,一旦检查完毕,安全事故照样发生,具有被动性,因此,我国需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建立一系列适合我国国情的量化考核指标,使主管部门、建设单位、保险公司等部门通过这些指标来了解施工企业的安全信誉。 另外,我国已经建立了安全报监制度、安全检查制和审查制等一系列相关的信息化机制,但实际情况往往与制度严重脱离,经常出现伤亡不报等情况,因此,必须调业主的责任制,业主有责任保证工地所有人员的安全与健康,这就要求职业安全与健康管理部门对业主提交的安全记录和安全报告进行详细的审查,要求业主对工人的职业伤害和健康做详细的记录,并保证这些记录和报告在需要时能够随时出示。 4.6 规范行业咨询服务 对安全咨询、安全评价、认证、检验等中介服务机构进行引导、培训、约束,提高行业准入门槛,中介服务行业不仅是合同的一方,还作为监督的一方,这样就可以减少政府安全管理的压力,利用第三方的关系来调节好二者的关系,制定相关的政策,规范行业咨询服务,稳定其竞争秩序,明确责任权限,进一步强化监管,严厉打击不符合规范的组织或机构。 4.7 行业协会制定行业标准和准则 各行业制定自己本行业的标准和规划,授予他们对建筑企业进行安全监督检查的权利,为他们开展安全管理提供第一手资料。积极开展学习教育,每个参加建筑行业的人员都要加入自己本行业的协会,并对其准入和准出的资格进行认证,提高其资格认证的实用性和监督形式的多样性,强化个人执业资格,弱化企业的资质等级;有注册资格的人员应有能力完成任务, 包括承担质量安全责任,提高工程师责任意识,注重强调工作经验的积累,能够及时发现施工中的危险,减少安全风险,同时制定本行业承包商的准入和准出资格。 5.总结 在当前市场经济发展的情况下,建筑安全管理的外部环境只有不断完善才能与之相协调,对当前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调查分析,分析其存在的原因,促使法律体系的不断完善,事物都是在矛盾中发展,所以说外部环境的不系统是正常的,关键是能够及时改变这种变化,防止其出现负面效应。 建筑安全生产管理论文:浅谈怎样才能抓好建筑安全生产管理 摘 要:近年来,随着经济的蓬勃发展,城市步入一个建设的超常规发展时期,旧城改造、工业园区开发、城市建设以及房地产开发等。掀起了工程建设的高潮但是也进入了安全事故发生的高峰时期。现代化安全管理是以降低生产劳动过程中的伤亡事故和职业病为目标,通过科学有效的管理方法实施管理,才使目标得以实现。 关键词:建筑 安全生产管理 这几年我国安全事故频发, ,据专家预计近几年是我国安全事故高峰期,尤其是煤矿和非煤矿山及建筑工程中的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 主要表现为: (1)安全意识淡薄,片面追求产值、利润,安全制度不落实,没有切实的安全保障。 (2)有法不依,以权代法,以言代法,认识不到安全管理的复杂性、科学性,盲目作决定,是酿成事故的祸根。 (3)经营承包,以包代管,只顾短期经济效益,不顾安全生产,认为承包出去后安全管理与己无关。 (4)大量引入外包工,隐患严重,许多包工队达不到建筑安全生产的要求,机构不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混乱,不进行安全培训,无证上岗,自主安全意识差,安全管理不到位,工人文化水平低,安全事故时有发生。 (5)安全经费投入不足,有些企业在安全生产方面投资不足,存在侥幸心理,对上级行政部门安全检查也只是应付,检查一过,安全无人管理,检查一来,尽力掩饰应付。 (6)安全法制教育,安全培训落实不具体,甚至一些专门从事安全管理的人员也不能很好地解决安全与生产的具体问题。 综上所述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形势仍然不容乐观,安全隐患仍然存在。随着我国现代化步伐的不断加快,建筑业也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大发展,在加快发展的同时, 必须清醒地看到建筑安全生产管理也必须适应经济的发展,否则,经济发展的高速阶段,也是安全事故发生的高峰阶段。因此不少专家及有识之士要求改变传统的安全管理模式,尽快普及现代安全管理。安全生产管理是一门综合性科学,现代安全管理是管理科学与安全科学的交叉与综合。现代安全管理是以降低生产劳动过程中的伤亡事故和职业病为目标,通过科学的组织管理方法付诸实施,使目标得以实现。现代安全管理是在传统管理的基础上发展和完善的。它是用现代科学知识和工程技术去研究、分析生产系统和作业中各环节固有的及潜在的不安全因素,进行定性、定量的安全性、可靠性评价,进而采取有效对策,控制和消除这些隐患。有效地对系统安全进行预测、预报和预防,以获得最佳安全生产效果。它与传统安全管理的主要区别: (1)运用科学的手段进行危险性预测,从而达到预防为主的目的。克服了过去“事后处理”发生了事故才重视安全的被动局面。 (2)实行系统的安全管理,有制度、有组织、有措施、有分工、有保障,真正做到“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责,事事有制度,事事能受控”,克服了过去那种“安全管理层层会议传达, 安全管理事事无从落实”,甚至是“安全管理,只喊口号,贴标语”,要求“安全管理齐抓共管”。 (3)现代安全管理对安全进行定量分析,对安全事故的危险性进行预测,克服了过去那种安全管理定性化。 (4)实行信息的、生理的、人机工程学方面安全生产科学管理,克服了过去凭经验和直观处理安全生产问题。现代安全管理是一门比较复杂的科学管理体系,它以事为依据,通过定量分析,科学预测,进行危险性预防。 而真正实施并进行现代安全管理,必须做好以下几方面: 第一:必须进行大力宣传和培训工作,培养一大批懂现代安全管理的新型人才, 使这些人才真正走向重要的安全管理岗位, 通过他们培养出更多的安全管理基层人员, 真正使企业及整个社会形成重视安全管理的氛围。 第二:进行现代安全管理也是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现代企业制度一个很重要的特点就是管理标准化,生产文明化,建筑企业通过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加大企业安全标准化管理力度,杜绝死亡事故和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创造安全文明的工作环境,提高职工的安全福利,自觉保护城市环境等。能够较好地树立企业的良好形象,增加企业的无形资产积累,通过安全文明施工体现企业施工文化的发展水平。 第三:配合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尽快建章立制,安全监督部门加大执法和制定适用性法规的力度,, 尤其是使外包工队伍的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使外包工的各方面的管理纳入正规管理轨道, 并对其实施严格的安全管理。使其在安全教育、安全培训、安全劳动保护用品待遇等方面享受其应有的权力。 第四:加大安全经费投入力度,在建筑工程费用中安全文明施工的费率应加大, 对那些安全管理搞得好的企业应给予一定的费率, 安全管理搞得差的企业不得给予费率,使其真正在安全管理方面优胜劣汰。因为开展安全达标活动需要一定的费用, 而所需费用未列入工程概 (预)算。这往往成为企业领导层的借口,因费用不足,对施工现场安全达标采取敷衍的态度,影响安全达标活动的开展。 第五:政府有关部门应加大职业培训力度,真正使一些技术好、懂管理、素质高的人员持证上岗,无论是外包工,还是合同工,都要进行年度安全技术培训。同时建筑企业也应建立自己的培训制度, 定期和针对性地对管理层和职工进行职业培训。 第六:建立安全认证审核制度,使那些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率先通过审核认证, 依靠自身约束机制和审核单位的外部审核来建立一套良性循环的安全机制。从而带动整个行业自我完善管理体制。 建筑施工企业经理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经理应组织本企业有关部门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各项经理及有关人员认真学习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关于开展建筑施工现场安全达标活动的文件。成立以经理为组长的安全达标活动的领导小组,专设办公室,由企业技术副经理和专职安全员为副组长, 其他有关专业人员为成员,负责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及开展安全达标活动。我们还可以在本企业举办培训班,认真学习和贯彻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规程,提高全员的安全意识和依法进行安全生产的自觉性。再就是领导小组应配备具有工程类技术职称的专职安全员,派驻项目经理部进行安全监督检查,指导项目经理部开展达标活动,并经常将项目经理安全达标情况进行量化分析, 书面向安全达标领导小组汇报。领导小组每月对各项目经理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进行检查, 发现安全问题和安全隐患,督促项目经理部及时整改,并将项目经理部施工现场安全达标情况和评定的安全生产工作等级及时印发安全简报, 发至本企业各项目经理部及上级主管部门、安全监督检查机构及有关部门。并作为对项目经理部实施考核的重要依据。 结束语: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鼓励企业进行安全管理达标(即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活动,企业资质实行安全管理一票否决制,对安全管理不达标(即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的企业,不得升级或从事一定领域的建筑工程招投标活动。 建筑安全生产管理论文:浅析建筑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摘要:强化建筑安全生产的管理,需要不断完善建筑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也是现阶段我省建筑业站稳竞争日益激烈的市场的一个有效途径。基于此,本文分析了建筑业当前安全生产管理现状问题,同时提出完善建筑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几点建议,以供同行参考。 关键词:建筑业;安全生产;管理现状;对策 1绪论 自我国加入WTO以来,我省的建筑业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以及挑战,要想站稳竞争激烈的国内国外建筑市场,建筑业必须要加强自身的管理,其中加强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尤为重要,主要是由于其对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有着直接的影响,可见构建一个完善的建筑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对整个建筑业的发展而言十分重要。 2当前我省建筑业安全生产管理的现状问题分析 2.1建筑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技术规范等不完善 现阶段,我国关于建筑业安全生产方面的法规颁布较少,已有的《劳动法》以及《建筑法》等均较为抽象,实用性不强[1];我省也虽有省住建厅(建设厅)颁发的建筑安全管理方面相关文件,但部分建筑业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文件由于过长时间,早已不适用当前建筑安全生产的发展要求。因缺乏足够的法律制度来进一步制约,导致大多数不具有安全施工条件的建筑企业不按照建筑的安全操作标准以及要求展开施工,难以有效保证工人的生命财产安全。目前已有的建筑安全生产相关的技术标准规范仍未十分完善,有多数的技术标准仍没有全面制定出来,尤其是容易导致死伤的安全事故的施工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因此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亟需进一步完善。 2.2文明安全生产的意识缺乏 近年来,建筑安全施工事故频频发生,究其原因在于建筑施工相关人员未严格按照具体的施工技术要求规范进行生产,普遍存在安全生产意识不高的现象。除此之外,由于检查监督工作的不到位,部分施工企业的管理者在建筑施工过程中不重视宣传有关的安全生产的法律条文,不重视文明安全生产,,落实监督管理不到位,仅仅是将安全生产、文明生产作为口头的形式。 2.3建筑安全生产的各种责任制度以及生产体系未健全 建筑施工企业未明确各部门施工人员的相关安全生产责任,在有关的经济承包合同之中也未能充分体现建筑企业、项目部以及生产班组等的具体责任,没有全面落实下相关的安全生产指标。除此之外,也没有有效执行落实相关的目标管理及考核。建筑安全生产的体系仅仅是一种形式,建筑安全生产工作无法顺利进行。 3完善建筑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对策 3.1加强建筑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建设 建立健全建筑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除了要严格按照省、市相关法规文件的要求之外,还需要加快《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安全生产的法规体系建设,以促使建筑业和政府的各项安全监督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此外。还需要建立健全建筑安全生产的技术规范体系,其中应包括《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以及《建筑模板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等现阶段急需的施工技术标准规范[2]》、《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管理技术规程》等等。需要强调的是,在完善建筑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的建设的同时,应加强相关施工人员、一线作业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以及培训教育,轮训学习等;以切实做到从源头上抓起。 3.2建立健全机构 保证安全监察 除了要有完善的建筑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及生产技术规范体系作保障之外,还需要有完善的安全机构以及高素质的建筑安全管理员作保障。当前,建筑企业应该结合自身规模,建立完善的安全组织,尤其是要设立专门的建筑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并配备专业的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员,同时提供相应的资金保障。只有机构及人员、资金均配备完备,才可以使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达到上传下达和环环相扣,监管得当,发挥作用。 3.3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管理环境 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管理环境可有效提高建筑安全生产管理的成效。首先要加大安全生产的投入力度,提高安全生产装备的水平。企业全体上下必须增强安全生产投入的意识,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投入的主动性。其次要加强政策以及措施的制定,加强技术改造,及时更新改造不安全设备以及落后生产工艺,应尽可能采用安全性能较高的新工艺、设备以及技术、材料等,以不断改善建筑安全生产的条件[3]。第三要加大检查的力度,及时消除不安全因素。应将安全生产管理检查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完成,应定时或者动态地进行安全检查。主要可以分三个方面进行:(1)检查安全目标的实现状况。(2)检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开展状况。(3)严查各种安全隐患,切实按照隐患排查制度进行。最后是要加强专项整治,例如高空作业、施工用电以及电气焊作业等这些易导致安全事故的关键部位[4]。 3.4做好安全质量的标准化管理,提高现场施工安全生产的管理水平 要做好建筑施工安全质量的标准化管理,必须坚持一下四个结合:第一:要和贯彻建筑安全生产的相关法律法规有机结合。积极开展学习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起重机械设备管理技术规程等安全技术标准规范之类的法律法规的活动。第二:要和有效改善施工环境及施工人员、安全人员、一些作业人员生活环境有机结合,以使每一个工地均有一个文明安全施工的优良环境。第三:安全生产要和科技创新有机结合;相关单位负责人以及工程技术负责人应加快利用科技含量高的设备以及现代化施工工艺来对旧设备、旧工艺进行全面淘汰,进而促进建筑的安全生产。第四要和提高员工以及外来人员的综合素质技能有机结合。应对员工以及农民工加强不同时期的安全生产培训,尤其对农民工,更要加强安全培训教育工作。 3.5加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构建安全生产管理的长效机制 建筑施工企业应该在安全工作的组织安排中将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列为一项重要的工作内容,这样有利于企业上下在和谐的安全文化中执行相关施工技术,进而使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得到有效提升,从而利于安全生产管理长效机制的完善构建。应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采取典型的案例教育,通过安全竞赛等手段以及方法来实现企业安全生产目标。还要密切联系实际情况,制定安全文化建设的具体实施方案突出工作的重点,同时抓住关键的部位,这样才能确保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合理有效的开展。 4 结束语 总而言之,当前建筑业必须深刻认识到加入世贸组织后建筑市场迎来的发展机遇及挑战,同时全面掌握现阶段建筑安全生产的现状问题,不断加强完善建筑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顺利进行,降低建筑安全事故的发生率,提高自身的综合竞争力,促使我省的建筑业逐步与国际相接轨,提升我省作为建筑大省的综合实力与创造力。 建筑安全生产管理论文:阐述关于住宅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问题 摘要:安全质量是工程建设的“基础线”,它关系到企业的发展,社会的稳定。剖析住宅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方面存在不足,找出合理科学的应对措施。 关键词:住宅 生产 安全 管理 措施 从目前住宅建筑安全生产状况来看,安全意识淡薄。由于企业领导长期对建筑安全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抓安全生产形式主义严重,漠视生产工人合法的劳动保障权益,不配备必须的动保护用品,肆意延长工人的劳动时间,工人长期处于超负荷、高强度的工作状态,必然会导致事故的发生。无论是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还是建筑企业的内部管理,都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这些问题直接影响甚至制约着建筑安全工作的发展,必须加以改进。 1住宅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存在的问题 1.1对住宅建筑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多走形式主义。 安全工作直接关系老百姓生活的方方面面。但是,但是在建筑企业中的部分领导,不能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抓安全生产能过就过,依然是“讲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尤其是有些部门的人员,不懂安全工作却要求协调这方面的工作,导致只能应付任务,造成所管辖范围的安全工作滞后;有些建筑企业的项目负责人不能把安全生产工作真正摆在重要的位置,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生产管理规章不健全或只是写在纸上、挂在墙上,甚至放在抽屉里,形同虚设,更有些企业法定代表及项目负责人对安全生产知识一问三不知,应付检查走形式,事后依然是我行我素。 1.2安全监督队伍不够专业,人员技能偏低专业不对口。 很多地区的建筑安全监督管理网络虽已形成,但监督队伍的人员组成不合理,专业不配套、不对口,监督人员没有施工经验,专业技术素质低,严重影响了工作的正常开展。许多地区监督经费一直未得到解决,职工工资都难以保障,造成监督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低、主动性差。监督机构也缺少必要的监督检测设备和仪器,监督工作难以适应社会发展,更无从谈什么现代化、科学化管理。 1.3安全监督模式不适应新形式下建筑行业发展的需要。 当前多数地区的安监机构采取的是监督员分区,跑工地的方式进行安全监督管理。这种方法在安全监督工作刚开始是行之有效的。但随着社会的进步,经济多变的形势,特别是我国加入WTO和《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的实施,这种替代企业进行安全检查的监督管理方式属于越位管理,也不利于促使企业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方面向自我负责、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激励的方向发展。由于监督人员少,有的施工项目进度很快,监督员仅在基础施工时检查过一次,第二轮检查未到工程已竣工,一旦发生事故,责任难以分清。 1.4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制邂逅 从总体来看,目前住宅建筑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属于“经验型”和“事后型”的管理方法。过分注重经验,未形成安全管理的闭合体系,造成安全管理工作松松紧紧、抓抓停停,难以有效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首先要要加强对企业各层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加深企业人员对安全生产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标准、政策、和法规了解,将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其次采用安全生产的一票否决权,并将企业的安全生产和工程招标、安全资格、安全生产与领导的政绩业绩相挂钩。加强对违规生产的处罚力度,使建筑企业领导将安全工作纳入重要的工作日程,并“安全第一”的正确理念贯彻到底,从行动上加强对安全生产的重视。 2加强管理,确保住宅建筑安全的补救或构想 2.1加强安全生产法规建设,完善安全监督管理运行机制 世界各国的经验表明,经济快速发展及经济形势发生变化时期,往往是安全事故发生的峰期。中国加入WTO后,经济运行形势发生重大变化,并出现经济快速发展。所以,为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必须加强法规建设和国际、国内的法律、法规的学习研究。目前建筑安全方面的法规很少,许多工作的管理依据不足。如对违反建筑安全规范标准、施工现场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责任者的处理,没有具体的处罚条文可作依据。“违法必究”具体操作起来难度很大,监督管理的力度受到影响。另外,许多工作与有关部门职能交叉,管理责任难以划分,也影响工作的深入开展。所以,应尽快健全建筑安全法规,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各个方面的工作有法可依,有标准可循,执法依据更充分、更具体,责任更加明确,并通过法规约束建筑企业保证安全生产的投入,设置安全管理部门并配备足够的专职安全技术人员、促进安全生产均衡发展。 2.2提高领导者对住宅建筑安全生产的重要性的认识 领导者对安全工作有高度的认识,对搞好安全生产至关重要。一是强化对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主管领导和协调部门的工作人员、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主管安全生产领导的安全培训,使之深入了解和认识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从思想上充分认识到搞好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落实到行动中。二是切实行使安全生产一票否决权,安全生产与企业资质、安全资格、工程招投标及企业业绩和领导者的政绩挂钩。加大处罚力度,迫使企业领导把安全工作真正摆到重要的议事日程,切实树立起“安全第一”的观念,做到行动上时时处处重视安全生产。 2.3改革和完善住宅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方法 必须根据经济形势的发展变化,更新观念,改革和完善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方法,使工作职能和工作方式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指导和引导企业在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方面按照法律、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去组织生产,对行为主体的监督管理要重点体现在行政职能的发挥上。在具体的监督管理工作中,应从行业监督管理的总体上去把握,充分利用现代化管理手段,变微观检查为宏观监督。一是重点对企业安全保证体系的工作情况进行监督;二是根据施工现场人机环境变化和工程的发展状况进行预控监督;三是抓典型。好典型推广、坏典型曝光,促进企业之间、项目之间安全生产均衡发展,提高总体水平。 2.4推行住宅建筑企业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OHSMS)认证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OHSMS)是八十年代后期国际上兴 起 的 现 代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模 式,它 与ISO9000和ISO14000等标准化管理体系一样被称为后工业化时代的管理方法。OHSMS是一套系统化、程序化,同时具有高度自我约束、自我完善机制的现代的安全工程理论和方法体系,是应用系统安全工程和管理方法,辨识系统中的危险源,并采取控制措施使其危险性最小,从而使系统在规定的性能、时间和成本范围内达到最佳的安全程度。OHSMS认证,首先可以推动企业认真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其次,可使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由被动行为变为主动行为;再次,可促进企业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与国际接轨,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最后,能产生直接和间接的经济效益。 3结语 住宅建筑企业应当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作为重要的工作方针,对于部分企业对安全生产的认识不足、安全投入较低的现象,项目领导应明确企业效益和安全之间的关系,完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保证体系,使企业的效益和安全生产得到保证,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建筑安全生产管理论文:建筑安全生产管理 【摘 要】随着我国的经济快速发展,建筑领域的安全事故也经常发生,本文笔者从安全生产管理及案例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关措施。 【关键词】安全生产;高处坠落;防范措施 1、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内容 1.1 建筑业的施工特点 高处作业多;露天作业多;手工劳动及繁重体力劳动多;立体交叉作业多;临时员工多。 以上这些特点决定了建筑工程的施工过程是危险大、突发性强、容易发生伤亡事故的生产过程。因此,必须加强施工过程的安全管理与安全技术措施。 1.2 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发生主要有以下原因 (1)有的建设单位不执行有关法律、法规,不按建设程序办事。 (2)一些监理单位没有严格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认真履行安全监理职责。 (3)一些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薄弱,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健全或未落实,目标管理不到位。 (4)有的地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机构人员缺编,没有经费来源,没有处罚依据,安监站的安全监督作用未得到充分发挥。 (5)从业人员整体安全素质不高。大部分一线作业人员特别是农民工安全意识不强,缺乏基本的安全知识,自我保护能力差,这个问题非常突出。 (6)由于建筑市场竞争十分激烈,建设单位往往拒付施工企业安全措施费用。 (7)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招商引资项目、个体投资项目及旧村改造工程违法违规现象较严重。 (8)目前大多数施工企业还不能有效利用先进的管理技术和信息技术来提高管理水平。 2、安全生产相关案例分析 2.1 工程概况 某办公楼工程为8层框架结构,总高度28m,建筑面积3800m2。外脚手架采用落地扣件式钢管脚手架。事发当天下午,混凝土工张××被架子工班长胡×安排搭设三楼脚手架,张××在未系安全带的情况下,站在自放的钢模板上操作,该模板长1.50m,宽0.25m,搭在脚手架2根小横杆上,没有任何固定。当张××竖起一根6m长、约24kg重的钢管立杆与扣件吻合时,由于钢管上部向外倾斜,张××虽用力吻合数次,试图使其准确到位,但未能如愿,终因倾覆力矩过大,致使其在脚手板上失去重心随钢管从8.4m高处一同坠落,安全帽跌落在2m以外的地方。送医院后,因失血过多,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 2.2 事故原因分析 事故类别:高处坠落;事故级别:四级。 (1)直接原因:死者张××因未经脚手架搭设技术培训,无操作证上岗,安全意识淡薄,对工程处的一些规章制度遵守不严,虽戴安全帽,但高处施工未系安全带,不按操作规程施工,在搭设过程中对关键部位操作要领不清,是造成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2)间接原因:一是,架子工班长胡×安全意识差,严重违章指挥。胡×明知张××从事的是混凝土工工作,未接受过架子工专业技能培训,在不具有架子工操作证,未系安全带和无安全防护的情况下,置安全操作规程于不顾,安排无证人员进行高处脚手架搭设。二是,项目部在与胡×签订脚手架承包协议时,只强调必须持证上岗,而未认真核验特殊工种操作证。三是,工地负责人发现张××违反操作规程施工,虽口头指出,但未能严厉制止,及时消除隐患,堵塞漏洞,杜绝违章施工。 违章指挥和盲目冒险蛮干,忽视对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是造成这起事故的间接原因。 (3)违反的相关规范、标准 ①死者张××未经脚手架搭设技术培训,无操作证上岗,违反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GB5306—85)中“4.1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技术培训。”“5.1特种作业人员经安全技术培训后,必须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证者,方准许独立操作”的规定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安全管理检查评分表中第八项的规定,即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参加有关部门进行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②死者张××高处作业未系安全带和无安全防护措施,并站在未固定的钢模板上操作,违反了《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中关于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有可靠的立足点并系好安全带的规定。 ③施工单位未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未认真核验特殊工种操作证,违反了《建筑法》第36条、第46条规定: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使企业的制度健全落实,工人受到良好的安全教育。 3、结合安全生产法对安全事故防范措施的思考 (1)搭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管理平台,建立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三位一体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2)实行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制度,对监理单位及监理人员的安全监理业绩实行考评,作为年检或注册的依据,规定监理单位必须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监管人员。 (3)夯实企业基础工作,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按照《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筑企业必须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各自的责任。 (4)建筑企业在工程开工前应制定总的安全管理目标,包括伤亡事故指标,安全达标和文明施工目标以及采取的安全措施。项目部与施工管理人员和班组必须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并将安全管理目标按照各自职责逐级分解。项目部制定安全目标责任考核规定,责任到人、定期考核。 (5)施工组织设计中应包含施工安全技术措施,针对每项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事故隐患和可能发生安全问题的环节进行预测,在技术上和管理上采取措施,消除或控制施工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防范发生事故。 (6)施工企业建立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内容应包括工作场所的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注意事项等,既要做到有针对性,又要简单明了。 (7)建筑企业和项目部必须建立定期安全检查制度,明确检查方式、时间、内容和整改、处罚措施等内容,特别要明确工程安全防范的重点部位和危险岗位的检查方式和方法。 (8)建议各级主管部门进一步高度重视建设安全生产工作,协调有关部门,解决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机构、人员、职能、经费”问题。 (9)加大建设工程施工机械管理力度,把好入场关。特别是对塔机等起重机械作为特种设备采取备案、准入制度,强化市场管理和现场管理,淘汰不符合要求的起重机械,对起重机械的产权单位、租赁单位实行登记、验收、检测制度,使起重机械的管理逐步规范化。 (10)企业要建立施工现场工伤事故定期报告制度和记录,并建立事故档案。每月要填写伤亡事故报表,发生伤亡事故必须按规定进行报告,并认真按“四不放过”(事故原因调查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不明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处理,将安全工作的违章情况、评估评价与招投标挂钩;对于“三类人员”不到位、无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企业,不予办理招投标手续;发生安全事故的企业,在参加工程投标时按相应规定扣减商务标书分;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企业,酌情给予暂停投标或降低资质等级处分。 (11)施工企业应建立施工现场安全培训教育制度和档案,明确教育岗位、教育人员、教育内容,安全教育内容必须具体而有针对性。 (12)建立长效机制,严格依法管理,将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旧村改造工程安全管理依法纳入管理的轨道;强化基本建设程序及手续的严肃性,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把关,不允许无手续的工程开工;强化村镇建设单位的管理,进一步规范业主行为,取缔私自招投标、非法招用无资质施工队伍的状况,不允许施工队伍从事手续不齐全的建筑工程施工。 建筑安全生产管理论文:做好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探讨 摘要:本文主要探讨了当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实际问题、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技术和措施方面存在问题、优化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对策建议 1、当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实际问题 主要表现在:(1)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形同虚设,现有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相应的管理职责,在实际运行过程中缺乏相应的统筹协调,再加上各责任人自身安全素质较低等原因,造成各岗位不能履行管理职责,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形同虚设。(2)有些领导对安全生产政策、法规认识不足,不能摆正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安全与进度的关系,在进度、质量、效益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往往是安全让步,没有把安全当大事抓。(3)有些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素质差,对规范、标准不熟悉,对安全操作规程掌握少,对安全隐患视而不见。(4)安全教育培训太过于走形式,对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与考核太过于走形式,教育内容单一,缺乏经常性和针对性教育,不进行现场危险源及防范措施的告知。(5)进场安全物资缺乏有效控制,在实际落实过程中,存在调包、把关不严等各方面问题,导致操作人员的防护用品及各类安全设施在“物的本质安全”方面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6)特种作业管理仅限于应付上级部门检查,现实中很多项目部对外包队特种作业人员的控制往往局限于“是否有操作证”,从思想上认为只要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就能在安监部门检查时理直气壮。也正是这种错误的思想意识,忽略了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必要的教育和培训,忽视了“人的本质安全”,导致特种作业现场安全事故频发率一直较高。(7)安全检查孤立存在,与其他各管理环节严重脱节,对操作现场的安全检查缺乏系统性和针对性,检查后的整改力度不够。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及安全教育等各环节孤立存在,治标不治本。 2、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技术和措施方面存在问题 主要表现在:(1)施工安全资料造假,不按规范标准建档的较为普遍。(2)脚手架搭设不够规范,未按规范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交底、验收和进行搭设与验收。(3)模板工程及基坑支护不够重视或疏于管理。模板支撑系统不规范,整体稳定性差,基坑周边防护措施不得力或不周全,深基坑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或未按规范要求进行支护。(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不规范。未完全落实三级配电二级漏电保护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原则、线路架设不符合要求或架设于脚手架上、漏电开关参数不匹配及还存在外点防护不到位或防护不符合要求现象。(5)施工机具防护不够规范。施工机具存在防护不到位或防护不符合要求现象,且未按规定配置漏电保护器现象。(6)井子架搭设不规范。(7)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的意识淡薄和水平低,且重视程度不高,现场各类标牌内容不全及悬挂位置不合理和无针对性,流于形式。 3、优化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对策建议 3、1提高认识,完善内部机构 (1)提高企业各级领导的认识。特别是企业法人代表必须充分认识国家提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是本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必须意识到安全生产不但关系到企业的信誉,而且关系到国家财产及施工人员生命的安危。正确处理好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安全与进度的关系。在生产、效益、进度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2)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小组。从企业到各项目经理均成立安全生产管理小组,以法人代表、项目经理为首,各分管领导,专职安全员以及各分项工程安全员组成。其职责是:认真贯彻执行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政策、法律和规章,审批安全生产措施、计划,完善各部门管理人员的安全责任制,定期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难题,主持事故的调查,提出对责任人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同时组织施工班组每周进行安全学习并填写好记录,组织安全大检查,召开安全会议,交流安全工作经验,确保生产在安全的状态下进行。 3、2加强培训,提高素质 加强对管理层人员培训,提高安全生产管理素质。企业必须定期、定时、分批培训各级领导干部、工程技术人员和生产管理人员,认真学习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提高管理安全生产的素质,做到对安全生产能管、会管、管得好。加强对施工人员岗前培训,提高其安全生产意识。企业对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技术教育,使其熟知和遵守本工种和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焊接、汽车驾驶、爆破等特殊工种的人员,必须经专业培训,获得合格证书后,方准持证上岗。 3、3健全制度,严加防范 (1)建立、健全各级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要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使与生产有关的任何人、任何部门都负有保证安全生产的责任,增强各级管理、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心,如对电工组人员要求必须做到合理布设线路,认真检查电器设备的防护性能,确保无漏电、触电现象发生;对机械组人员要求必须做到施工前检查机械各项性能,施工中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施工后做好保养、维修工作,确保机械无故障,无超负荷运转等等,消除一切可能引发安全事故的隐患,避免安全事故发生。(2)建立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同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制度。建设工程结构复杂、交叉作业,多层作业多,安全隐患无处不在,因此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针对工程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进行预防分析,从而进行控制和消除工程施工过程中的隐患,从技术上和管理上采取措施,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3)建立安全技术交底制度。每个分项工程开工前,必须根据分项工程的具体情况,用书面形式向施工人员进行操作方法、安全预防措施等作全面的针对性的技术交底,使施工人员了解、掌握生产过程中潜在的危险因素及防范措施,自觉增强安全意识,预防安全事故发生。并要求交底人履行签字手续,把交底单作为技术档案存档。(4)建立安全检查制度。实行每个分项工程均配备安全员。依据《安全检查评分标准》结合现场情况逐项检查评分,确保安全措施落实无死角;实行专职安全员每天例行检查,检查要有记录,对查出的隐患应及时整改;实行安全管理小组每月至少一次安全大检查,进行安全生产措施落实情况评分,奖好罚差。 总之,施工安全事故涉及的范围广、原因多、突发性强,只要提高思想认识,完善管理机构,健全安全制度,根据各项工程的具体情况,制订全面的针对性的安全措施,狠抓落实,做好防患于未然,那么施工安全事故必将大大减少,对保护施工人员生命和国家财产具有重要意义。 建筑安全生产管理论文:浅谈高层建筑安全生产管理 【摘 要】工程建设必须以保证工程的安全和质量为基础,它对企业实现投资效益最大化具有重要的作用,是协调国民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建立和谐社会的关键。本文通过对高层建筑业存在的安全管理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一系列改进建筑业的安全管理的相关可行性措施。 【关键词】安全管理;高层建筑;监督模式 前言 从高层建筑当前的安全生产现状可以发现,不论是建筑企业内部管理或是管理部门监督管理均存在一定的安全管理问题,这严重制约了我国高层建筑的安全工作的开展。因此,我们必须加强对高层建筑的安全生产管理,积极解决安全监督企业与管理部门中存在的监督与管理问题。 1、高层建筑中存在的安全生产管理问题 1.1对高层建筑的安全认识不足,使安全生产管理流于形式 为了保证政治的与经济的发展和稳定,必须要提高对生产安全的认识。但部分高层建筑企业的领导,并未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的认识,上升到对人民高度认真负责的思想觉悟上来,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采取消极怠工的态度,安全生产管理过于形式化,而在实际操作中则变得可有可无。甚至由某些不懂安全工作管理的人员来协调和领导该方面工作,致使安全管理工作流于形式,仅为应付工作任务,致使在这一辖区内安全生产管理与资质管理、质量管理脱轨、落后;部分高层建筑企业项目经理对安全生产工作位置摆放不对,缺乏健全有效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未落实工作责任制,仅体现在书面上或摆放在墙上,或者长期锁在抽屉里,成为空谈;还有部分企业的代表人或项目经理根据不懂任何安全生产知识,以致重大伤亡事故的产生,也有企业人员为了应付上级的检查,临时抓现场管理与安全生产工作,过后则故态复萌。 1.2不合理的安全监督队伍,专业的技术人员的素质较差 当前我国大多地区已形成了建筑安全的监督管理网络,但尚存在人员专业素质较差、专业不对口、不合理、监督人员缺乏一定的施工经验、监督队伍不合理的人员构成等问题,以上原因均是造成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开展困难的主要因素。同时很多地区监督经费未得以落实,无法保障职工的工资,使监督人员工作缺乏一定的积极主动性。监督机构没有必要的监督检测仪器和设备,既难以适应社会发展,科学化和现代化更是无从谈起。 1.3安全监督模式不合当前的生产形势的发展 监督人员通过分片跑工地方式实现建筑的安全监督管理,在安全监督的起步阶段是较为有效的管理方法。在经济形势、社会发展的推动下,这种代企业实行安全监督管理方式应当属于越权管理,同时也造成了企业文明施工和安全生产的困难,不利于企业的自我约束、自我激励、自我负责和自我管理。不但加重了监督人员的工作量,使监督工作主次不分,由于监督人员缺乏、施工项目进度较快,仅在施工时监督人员才能检查一次,而在第二次检查尚未开始工程就已经竣工,而在事故发生时,难以分清责任。 1.4落后的安全生产的管理机制 高层建筑企业多采取“事后型”和“经验型”的安全生产管理方法,因此,企业对经验的过分关注,企业安全管理闭合体系尚未形成,使安全管理时紧时松,各类事故难以预防。可以通过安全检查的手段来实行安全工作,但该方法是治标不治本,无法防范于未然。因此,就按住企业应当擦爱娜、借鉴先进国家的安全管理模式和先进经验。 2、强化高层建筑的安全生产管理 2.1建设完善的安全监督管理的运行机制,强化安全生产的法规建设 各国经验可证,经济形势与经济的快速发展造成了安全生产事故多发的现象。我国在加入WTO之后,经济发展形势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因此,企业应当顺应时代的发展,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建设、不断进行国内外的法律法规的研究。就是因为缺乏建筑安全方面的法规的全方位建设,致使安全生产管理依据严重不足。假如在处理重大的事故隐患时,并没有明确的建筑的安全规范标准和处罚条文加以规范。严格执法操作起来较为困难,监督管理力度严重受限,不相容工作职能相交叉,职责划分困难,不利于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开展。因此,企业应当尽快完善建筑安全方面的法规,使安全生产工作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明确进行职责划分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各个方面的工作有法可依,有标准可循,执法依据更充分、更具体,责任更加明确,并通过法规约束建筑企业保证安全生产的投入,设置安全管理部门并配备足够的专职安全技术人员、促进安全生产均衡发展。 2.2提高企业领导对安全生产管理的认识 ,加强与国际间的联系 企业领导对安全管理工作的认识是开展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关键。首先要要加强对企业各层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加深企业人员对安全生产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标准、政策、和法规了解,将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其次采用安全生产的一票否决权,并将企业的安全生产和工程招标、安全资格、安全生产与领导的政绩业绩相挂钩。加强对违规生产的处罚力度,使建筑企业领导将安全工作纳入重要的工作日程,并“安全第一”的正确理念贯彻到底,从行动上加强对安全生产的重视。推行OHSMS认证,化被动为主动,是企业安全生产保持在最佳程度,加强与国际间的联系,增强企业市场竞争能力,并获得间接与直接的市场经济效益。 2.3高层建筑的完善和改革安全监督的管理方法 更新建筑安全理念,紧跟当前经济形势变化,改革、完善高层建筑的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采用适应当前形势发展的工作方式和职能,引导和指导建筑企业遵照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相关工作规范标准来进行生产工作,充分发挥行政职能对监督管理的作用。以行业监督管理为主,将现代化的管理手段充分应用到具体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工作中实现对施工项目的宏观监督。第一,将监督重点放在企业的安全保证体系工作当中;第二,以工程进展与现场人机的环境变化为依据来实行预控监督;第三,推广或曝光典型案例,实现企业、项目之间均衡的安全生产发展,提高企业的总体水平。 结束语 总之,高层建筑企业应当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作为重要的工作方针,对于部分企业对安全生产的认识不足、安全投入较低的现象,项目领导应明确企业效益和安全之间的关系,完善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的保证体系,使企业的效益和安全生产得到保证,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建筑安全生产管理论文:住宅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探讨 摘要:安全质量是工程建设的“底线”,它关系到投资效益的最大化,关系到国民经济的持续健康协调发展,关系到和谐社会的建立。分析住宅建筑业安全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实现建筑业安全管理的控制措施。 关键词:住宅建筑;安全管理 从目前住宅建筑安全生产状况来看,无论是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还是建筑企业的内部管理,都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这些问题直接影响甚至制约着建筑安全工作的发展,必须加以改进。 1 住宅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存在的问题 1.1 对住宅建筑安全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抓安全生产形式主义 安全工作直接关系到政治、稳定和经济发展。但是,在住宅建筑企业中的部分领导,不能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抓安全生产得过且过,依然是“讲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特别是有些部门的工作人员,不懂安全工作却要领导和协调这方面的工作,以致只能应付任务,造成所管辖范围的安全工作滞后于质量管理和资质管理;有些住宅建筑企业的项目经理不能把安全生产工作真正摆在应有位置,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健全、责任制度不落实,或只是写在纸上、挂在墙上,甚至放在抽屉里,形同虚设,甚至有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对安全生产知识一问三不知,发生了重大伤亡事故,或者上级来检查工作时,才动手抓安全生产和现场管理,事过之后依然故我。 1.2 安全监督队伍结构不合理,专业技术人员素质偏低 许多地区的建筑安全监督管理网络虽已形成,但监督队伍的人员组成不合理,专业不配套、不对口,监督人员没有施工经验,专业技术素质低,严重影响了工作的正常开展。许多地区监督经费一直未得到解决,职工工资都难以保障,造成监督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低、主动性差。监督机构也缺少必要的监督检测设备和仪器,监督工作难以适应社会发展,更无从谈什么现代化、科学化管理。 1.3 安全监督模式不适应生产形势发展的实际 目前多数地区的安监机构采取的是监督员分片跑工地的方式进行安全监督管理。这种方法在安全监督起步阶段是行之有效的。但随着社会的发展,经济形势的变化,特别是我国加入WTO和《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的实施,这种替代企业进行安全检查的监督管理方式属于越位管理,也不利于促使企业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方面向自我负责、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激励的方向发展。另外,监督人员疲于检查,工作难分主次,且由于监督人员少,有的施工项目进度很快,监督员仅在基础施工时检查过一次,第二轮检查未到工程已竣工,一旦发生事故,责任难以分清。 1.4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制落后 从总体来看,目前住宅建筑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属于“经验型”和“事后型”的管理方法。过分注重经验,未形成安全管理的闭合体系,造成安全管理工作松松紧紧、抓抓停停,难以有效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安全检查仅是做好安全工作的一种手段,不是治本的方法,从本质上讲也属于“事后型“的管理范畴。“经验型”和“事后型”的管理模式都没有从根本上消除事故发生的根源,切实做到防患于未然。所以,必须积极借鉴和采纳国际先进的经验和管理模式。 2 加强管理,确保住宅建筑安全的主要补正与构想 2.1 加强安全生产法规建设,完善安全监督管理运行机制 世界各国的经验表明,经济快速发展及经济形势发生变化时期,往往是安全事故发生的高峰期。中国加入WTO后,经济运行形势发生重大变化,并出现经济快速发展。所以,为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必须加强法规建设和国际、国内的法律、法规的学习研究。目前建筑安全方面的法规还很少,许多工作的管理依据不足。如对违反建筑安全规范标准、施工现场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责任者的处理,没有具体的处罚条文可作依据。“违法必究”具体操作起来难度很大,监督管理的力度受到影响。另外,许多工作与有关部门职能交叉,管理责任难以划分,也影响工作的深入开展。所以,应尽快健全建筑安全法规,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各个方面的工作有法可依,有标准可循,执法依据更充分、更具体,责任更加明确,并通过法规约束建筑企业保证安全生产的投入,设置安全管理部门并配备足够的专职安全技术人员、促进安全生产均衡发展。 2.2 提高领导者对住宅建筑安全生产的重要性的认识 领导者对安全工作有高度的认识,对搞好安全生产至关重要。一是强化对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主管领导和协调部门的工作人员、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主管安全生产领导的安全培训,使之深入了解和认识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从思想上充分认识到搞好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落实到行动中。二是切实行使安全生产一票否决权,安全生产与企业资质、安全资格、工程招投标及企业业绩和领导者的政绩挂钩。加大处罚力度,迫使企业领导把安全工作真正摆到重要的议事日程,切实树立起“安全第一”的观念,做到行动上时时处处重视安全生产。 2.3 改革和完善住宅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方法 必须根据经济形势的发展变化,更新观念,改革和完善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方法,使工作职能和工作方式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指导和引导企业在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方面按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去组织生产,对行为主体的监督管理要重点体现在行政职能的发挥上。在具体的监督管理工作中,应从行业监督管理的总体上去把握,充分利用现代化管理手段,变微观检查为宏观监督。一是重点对企业安全保证体系的工作情况进行监督;二是根据施工现场人机环境变化和工程的发展状况进行预控监督;三是抓典型。好典型推广、坏典型曝光,促进企业之间、项目之间安全生产均衡发展,提高总体水平。 2.4 推行住宅建筑企业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OHSMS)认证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OHSMS)是八十年代后期国际上兴起的现代安全生产管理模式,它与ISO9000和ISO14000等标准化管理体系一样被称为后工业化时代的管理方法。OHSMS是一套系统化、程序化,同时具有高度自我约束、自我完善机制的现代的安全工程理论和方法体系,是应用系统安全工程和管理方法,辨识系统中的危险源,并采取控制措施使其危险性最小,从而使系统在规定的性能、时间和成本范围内达到最佳的安全程度。OHSMS认证,首先可以推动企业认真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其次,可使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由被动行为变为主动行为;再次,可促进企业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与国际接轨,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最后,能产生直接和间接的经济效益。 3 结语 安全与生产的关系是辩证统一的关系,而不是对立的、矛盾的关系,安全与生产的统一性表现在:一方面指生产必须安全,而另一方面安全可以促进生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企业安全生产的工作方针,部分施工企业对安全生产不够重视,安全投入不足,主要体现在项目领导在项目管理的同时,没有认清安全与企业效益的关系。建筑施工企业在完善企业规章制度的前提下,应建立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保证企业安全生产和创造效益,创建优良工程,提高市场竞争力。因此,安全生产管理是施工企业生存和发展的保证。 建筑安全生产管理论文:浅谈建筑安全生产管理中的几个问题 建筑行业生产的特点是产品不固定、人员流动性大,且多为露天、高空作业,施工环境和作业条件较差,不安全的因素随着工程形象进度的变化而不断变化,规律性差、隐患多。因此,建筑业属事故多发行业之一。建筑施工企业作为城市建设的主力军,在促进社会进步,推动城市建设的同时,追求效益的最大化是施工企业的最根本的目标。但是,安全就是效益,安全就是企业的生命线,安全生产就是建筑企业对我们的国家、我们的员工的最好交待, 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保障。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预防为主”是我国安全生产的方针,建筑安全管理是建筑企业管理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它包含施工现场的全过程、全方位和全体人员的安全管理。因此,作为我们所有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以对企业和员工高度负责的态度,必须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下面概述一下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的几个问题: 建筑企业必须要完善建筑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建设完善的建筑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可以使建筑企业各职能管理部门的每位相关人员均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中找到自己的位置,承担相应的工作任务和责任,最终实现安全生产工作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是规范管理和科学提高建筑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水平的根本途径和直接方法,是建筑安全生产工作重要的衡量标准和指示方向,同时也是建筑安全生产工作有章可循和有证可查的重要依据。 建筑安全生产工作体系的建立和实施可以使建筑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得到极大的优化,大大加快建筑安全生产工作效能,从根本上提升企业整体安全生产工作水平,可以为企业的高速发展、社会的和谐进步做出更大的贡献。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是实现建筑企业安全生产的治本措施,通过规范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行为,采取有效的手段,从源头抓起使所有影响建筑安全生产的因素处于受控状态,从而保持安全生产的环境,从根本上增加施工作业的安全度,减少事故发生。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在管理中体现一体化思想,通过实施持续,发展运行策略,从根本上改变了以强制性政府指令为主要行政手段的单一管理模式,将安全管理与企业管理融合为一体,使消极被动管理行为转变成积极主动的参与,同时运用市场推动力,依靠合同制约,制度联结,在企业管理体系内形成链式效应。 事实表明,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安全责任和目标的控制,做到层层落实,层层控制,一级保一级,一级向一级负责,建筑安全生产目标就一定可以实现。 明确建筑安全管理人员的责任、权利 在建筑企业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基础上必须要明确以下安全管理人员的责任、权利: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管理”的方针,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规定;(二)负责监督环境管理体系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运行;(三)负责编制公司年度安全生产规划并监督实施;(四)负责对公司的安全生产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及规章制度的建立、完善及执行情况实行监督、检查和指导;(五)对大中型建筑工程项目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的编制、审查和实施过程进行监督。并对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的实施过程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六)负责职业健康、安全、环境方面的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标准及国家有关文件及要求的识别、获取与更新,通知相关部门,并定期组织合理性评价;(七)负责公司总体施工生产环境管理方案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的制定并对其实施过程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审核大型或综合性项目环境管理方案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八)负责环境因素及危险源的辨识、风险评价并对重大危险源及环境因素控制进行监督与检查,负责编制公司安全生产(环境)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九)参与建筑工程合格供方的评价及招(投)标文件与合同的评审;(十)参与对新入厂的人员进行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十一)负责公司安全与环境事故的统计、上报与分析,并存档; (十二)必须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特殊人物,一律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要培养建筑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 安全工作是一个企业的生命与灵魂。施工安全管理工作就必须以“预防为主、预防为上”的方针进行,即在事故发生之前,就需要及时发现、并采取解决措施、进行有效防范或制止,不能坐等事故的发生,再就事论事的进行认识、教育。也就是说,在建筑工程施工当中,是要先提高施工管理人员和工程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才会有他们的安全行为;有了他们的安全行为,才能保证工程施工的安全进行。现在建筑企业的施工人员多数是农民工,由于农民工的文化程度普遍偏低,安全意识淡漠。所以对农民工的安全意识的培养尤为重要,一定要让农民工进到施工现场要感觉到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施工现场要建安全生产宣传栏、事故案例警示图片、安全生产的醒目标志等,使新进场的农民工能感受到安全生产的浓厚氛围,强化安全生产意识。正常上岗后,遵章守纪情况、安全生产情况、事故及不良操作行为等,都要记入个人安全档案。随时掌握其思想行为动态,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掌握和制止各类不良行为和安全隐患。 深入开展建筑安全施工培训工作 应结合建筑行业的特点,对全员特别是特殊工种人员加强业务技能安全培训和安全教育。对于新招聘的员工和调换工作岗位的员工,应进行上岗前的业务技能安全培训和安全生产知识培训。使他们普遍增强安全生产意识,提高业务安全技能和事故防范的能力。 安全教育培训能提高建筑施工从业人员搞好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是建筑施工企业实现安全生产的一项基础性工作,而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是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提高农民工安全素质、保证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目前,由于建筑施工企业在一线工作的人员,大多数都是来自农村的农民工,他们的安全素质、安全意识以及自我防护的能力亟待提高。因此,对农民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对建筑施工企业而言尤其重要。 建立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模式 建筑安全生产历来是政府和社会高度重视的一项管理工作,关系到千家万户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由于传统的管理模式没有从科学发展的角度去认识新形势下新的生产特点和规律,及时调整和改变管理模式适应大生产发展的需要,处理好安全生产与经济效益关系,真正解决好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问题,也就是说没有确立科学的管理观为安全生产的指导思想。离开这个根本去狠抓安全生产就总是政府急企业不急,大检查就总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安全专项整治就总是成效不大,安全生产责任制就总是落实不了。因此,确立科学的管理观为安全生产的指导思想,是我们构筑安全生产科学管理体系,实现生产安全稳定发展的关键。也是我们根据经济和社会快速持续发展的新形势和新的生产特点,适时从传统的行政手段、经济手段以及常规的监督检查管理模式,向现代的以法治手段、科学手段和文化手段进行管理的模式转变;从借助基本的标准化、规范化管理模式,向现代的以人为本、科学管理的方向发展。 结论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建筑企业的安全生成已经成为社会所关注的重要问题之一,如何保证建筑员工的安全,减少事故的发生,给建筑企业管理阶层提出了更新的要求。安全管理工作就是要完善建筑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明确建筑安全管理人员的责任和权利、培养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增强企业的安全培训力度,提高员工的素质,依法律的规定,做好建筑安全事故的预防和消除工作,建立行之有效的安全生产标准化模式。这样才能在有效的预防和控制建筑安全事故的发生。 建筑安全生产管理论文:试析建筑安全生产管理的现状与未来 摘要: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迅猛发展,建筑行业已经成为社会经济的重要支柱之一。在建筑行业高速发展的今天,探讨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的管理,可以促进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水平的提高,有利于建筑行业的健康稳定发展。 关键词:建筑工程 安全生产管理现状与未来 前言 建筑施工具有生产施工流动性、建筑产品多样性、施工过程复杂性等特点。另外,建筑施工多为露天作业、高空作业,体力劳动占据较大比重,人均完成工作量较大。近年来,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和经济的迅猛发展,在强烈的市场需求的拉动下,建筑工程项目越来越多,施工队伍也在不断壮大,建筑施工行业成为国民经济重要的支柱产业。然而其安全问题也十分突出,成为仅次于矿山业的第二大风险行业。每年的建筑施工事故不仅造成了巨大的人身伤害,还给企业的经济带来了严重损失,使建筑企业信誉大打折扣,影响到了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和社会的和谐稳定。因此,不断探讨和分析建筑业安全生产管理现状和事故易发、多发的成因,有针对性地提出措施和建议,为持续改善安全生产形势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1、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的现状 1.1 政府行业监管存在管理漏洞。主要表现在:(1)建筑业专业门类多,监管分属不同职能部门,没有形成统一的监管体系,造成政府监管主体责任不落实。(2)一些地区和部门建筑监管工作不平衡,一些领域和环节存在监管盲区,如经济开发区、高科技园区、工业园区。一些城市建设重点工程和工业建设项目、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村镇建设工程等游离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行业监管之间。(3)安全监管人员严重不足,导致对各项目管理是蜻蜓点水,不能发现重大问题,即使发现了,跟踪督促整改不到位。 1.2建设单位在安全管理上漏洞主要表现在:(1)将工程违法发包和违法分包或指定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施工队伍,导致安全管理源头失控;(2)不按相关法规要求足额支付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措施费用,致使施工企业无安全经费或经费短缺,现场安全设施和防护残缺不全或根本不购置;(3)违反建设工程基本程序,随意压缩工期,致使施工现场违章作业、疲劳作业。(4)以包代管,一包了之。 1.3 监理单位在安全管理上的主要漏洞表现在:(1)未真正落实安全生产监理责任,对施工单位的施工方案、安全措施、特殊作业票办理等不认真进行审批,不进行现场验证;(2)现场安全监理人员配备明显不足,或专业素质不够,发现不了问题或者督促整改力度不够,敷衍了事;(3)对相关责任人责任追究不力。 1.4 施工单位安全管理工作乱象主要表现在:(1)施工现场项目经理脱岗,或无证上岗现象严重;(2)施工现场无公司派驻现场专职安全员或无专职安全员,或即使配备了也是身兼多职,没有时间和精力进行现场监督巡查;(3)现场安全生产制度流于形式,只重视生产进度和经济效益,不主动遵循安全管理制度或落实安全管理措施,被动应付上级检查。(4)安全管理资金无计划、无保障、不落实。(5)施工现场特殊施工无证作业、违章作业;(6)特种设备管理混乱:购置不合格特种设备;安装拆卸单位无相应资质,作业人员无证上岗、违章作业;无专职操作人员、无专职维护人员;日常检修维护保养制度执行不严格等。(7)用工管理混乱:随着工程项目增多,工期越来越紧,用工和紧急用工现象的需求量也日益增多, 因而民工未经培训教育就上岗作业现象也时有发生。有些虽进行了培训,但培训流于形式,难以满足真正施工安全的需要。 2012年我国建筑施工发生各类事故2330起,死亡2760人,同比分别上升2. 8%和2. 1 %。特别是发生较大以上坍塌坠落事故78起,死亡344人,分别占建筑施工较大以上事故的76. 5%和77. 8 %。而对如此严峻的安全形势,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建筑领域的安全和质量问题,警钟长鸣,要健全机制,严格监管,落实责任,确保不发生或少发生问题。 2、安全管理工作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第一,是思想认识问题。领导未真正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安全发展”、“以人为本”、“和谐发展、长远建设”的思想,不能辩证看待“安全与效益”的关系。光想着能多挣点钱就多挣点。根本没有树立“任何事故都是可以预防和控制的”理念。第二,从总承包企业到项目部、监理企业、机械租赁安拆单位,几乎没有真正设置安全管理专职机构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即使设置了机构也不正运作。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但也不真正上岗执业或人员数量严重不足、素质参差不齐等。应付上级主管部位检查等。第三,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不明确、不落实。不对照各项制度检查考核和兑现。不能做到管理人员责、权、利三者统一。不能充分调动从业人员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第四,安管人员对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或严重缺乏,或置若罔闻。平时不参加安全会议、不参加教育培训,或找人代培训,找人代考试等。第五,随着工程数量规模的逐年剧增,单位利益、个人私利、权利和腐败行为时常干扰建设程序正常进行,转包、挂靠、违法分包等现象十分突出,导致安全管理也不能按正常的程序开展。第六,对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的监管缺少强有力的手段。如在项目工地上很难见到中标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有检查时才打电话通知到工地。即使在位,有的对存在问题也不重视。出了问题,对项目经理和总监责任追究严重不够,导致对安全管理的重要性认识不够。第七,现场个别安全管理人员除了能力素质不高外,权力不大也是重要因素。如现场发现安全隐患,无权安排人员立即消除隐患。如汇报后,领导不重视,不安排人员整改,往往也不了了之。第八,安全经费投入不足,导致安全教育不到位,安全设施和安全防护不到位或起不到应有的防护作用,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不及时等。 3、如何改进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 为了规范当前的建筑市场,完善建筑施工中安全生产的机制,建筑企业应该致力于当前建筑施工中安全管理主要存在的问题,思考如何进行长期有效的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当然要想彻底改产建筑施工中的安全生产问题,还应该从问题的源头抓起。 3.1安全生产必须抓好基础管理 施工安全事关从业人员生命和健康。转变安全监管方式,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加强安全生产队伍建设与培训,提高安全生产技能,保证安全生产投入,落实安全生产制度,筑牢安全生产基础,是一项刻不容缓、丝毫不能松懈的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建筑安全生产的标准规范和制度措施,力求做好以下几点: (一) 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制度。监管部门、建设、施工和监理单位都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管理的各项政策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逐级落实并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 (二) 严格审查备案手续。建立安全监管台账。充分发挥安全监理对消除隐患的职能作用。 (三) 严格落实施工现场企业领导带班责任。积极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继续加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执法力度。要加大对企业安全管理人员、技术负责人、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检查力度。进一步完善事故隐患排查长效机制,坚持实行建筑施工企业对建筑施工安全的日检、周检、月检制度,认真排查安全隐患,详细分析安全形势,切实把安全隐患排查落实到位,把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四) 落实安全教育制度。所有进场施工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采取各种措施深入广泛地进行安全生产教育,使安全生产意识入心入脑,每时每刻不忘记,人人都是宣传员。 3.2强化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行政监督 加大对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行政监督,并建立相应的监督机构。尤其要保证按照施工单位在标书中的标准对其办理施工许可证,并进行安全监督。如果进行建筑施工的单位不能保证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机制顺利有效的落实,一旦发现其有不符合规定的违法行为,必定要严厉惩处,以儆效尤。对已经出现的安全问题要进行严厉的整治,防止其再次发生。同时对出现问题的责任人进行强制的培训,并进行降职惩处,并进行通报批评。定期对工程的安全问题以及对应的惩罚进行公示,达到警示的效果。 3.3重视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由于企业对建筑工程的安全管理不够重视,很多企业的安全文化建设问题尤其突出。为了提高建筑行业的安全管理水平,建筑单位必须要重视自身的安全文化建设,及时汲取行业内先进的安全管理技术。同时,在企业内部要加大对安全设施的购置,并增加安全管理人员的人数。对在职施工人员要进行定期的安全培训,规范其施工操作,增强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职业素养,从而提高建设施工的安全管理水平。 3.4提高建筑施工者的综合素质 要进一步强化建筑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施工人员的素质。重视对施工人员的施工操作与技能、救护与自我保护等方面的教育培训;要求施工者掌握有关建筑新材料、新工艺以及设备的相关操作,掌握施工的安全、管理等操作技术。确保进入施工场地的施工单位具备专业的技能和健全的安全管理办法,确保参加施工作业的从业人员熟练掌握作业过程中的安全技能,切实提高企业和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 结束语 随着国家对安全生产重视程度的提高和社会舆论力量的日益增强,建筑工程施工中的安全问题也成了生产中的重中之重。只有不断从各个维度加强施工安全管理,对施工过程中的每个细节都做好安全管理,这样才能降低施工过程中的事故发生率。 建筑安全生产管理论文:浅谈建筑安全生产管理 【摘 要】 建筑业是重要的国民经济生产行业,由于建筑业的特殊性,其安全和健康状况一直不能令人满意,制约了建筑业产品质量的提高,影响了建筑业的声誉。本文对国内外建筑安全管理领域的最新研究成果进行了总结,提出了要重点关注的课题。做好建筑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对确保建筑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 建筑安全 培训 管理 建立科学的安全生产法规体系,就可以使安全工作做到法律化、制度化、规范化,有效地保证企业安全生产。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规,对加强企业进行安全生产、保护职工安全与健康、促进生产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 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存在的问题 1.1 安全生产监管不到位 建设主管部门对建筑业中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实施监督管理,安全生产依法监管工作未完全到位,也未全面有效地履行对建筑业和各类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职责;安全管理体系不健全,安全监管部门职责不明确,也缺乏有效手段,其指导、协调和监督工作的难度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涉及建设、施工、监理、设计、勘察等各责任主体。 1.2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人员不到位 有的建筑安全技术标准及规范已明显落后,执法监督不力,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和发生事故的企业和责任人的处罚力度不够等。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和经济社会的发展,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转移,农民工大量涌向市场,进入“门槛”低的建筑业。不少农民工未经培训、教育就上岗操作,虽然有的进行了培训,但缺乏针对性和有效性,难以满足施工安全的需要,是造成建筑事故多发的重要因素之一。一些建筑施工企业未按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立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部分施工企业未严格执行《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和安全专项方案的科学性、可靠性、操作性存在一些问题,埋下了安全隐患。 2 强化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对策 2.1 落实各级安全监督管理责任 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及时排查和处理安全隐患,减少和避免重大安全事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企业的安全监督管理,督促企业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落实安全责任。将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检查的主要内容是:贯彻国家和管理法规的情况;应对突发事件的情况。要通过安全检查,纠正不规范行为,消除安全隐患。 2.2 加强建筑安全宣传教育 以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培训为手段,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实现以人为本的理念。在不同安全活动期间,开展了各种形式的安全宣传活动,在主要道口、活动场所和醒目处,设立宣传台,悬挂安全条幅,在重要位置与易发生事故处张贴安全标语、设置安全标识。形成良好的安全文化氛围。要坚持安全生产制度,没有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也就没有办法组织正常的生产,安全也就没有保证。对规章制度,我们要严字当头,严肃对待,严格要求,严格执行;按照安全规章制度办事,符合客观规律,就要做到安全生产。不断总结经验,坚持把高度的工作热情同严格的科学态度相结合,健全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教育制度、安全操作制度、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制度、事故调查报告制度等。建筑施工企业必须依法加强对建筑安全生产的管理,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伤亡和其他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2.3 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建立安全组织机构,明确分工。根据规定配备专职人员和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落实安全责任,开展好内部的安全检查工作,对检查出的隐患要及时解决、不留死角。借鉴国外和其他行业经验,培育发展符合市场经济要求和建筑行业实际的安全生产中介机构,为施工企业提供安全生产咨询、技术、培训、条件评价、危险源评估等各项服务,推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提高;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和社会稳定工作。继续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切实抓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加快建立安全生产管理长效机制,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全面落实工作责任制,切实解决好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创建活动,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推动社会治安形势稳步好转。实行企业提取安全费用制度,以经济政策为杠杆,确保安全生产投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2.4 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治理 建国以来,我国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很大进步,近年来我国在安全生产的专项治理和整顿方面成绩显著,安全生产状况好于前些年,但形势仍然十分严峻,任重道远。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特别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安全生产工作急需不断加强,以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可持续发展。为使我国的安全生产工作尽快走向良性、持续发展的轨道,我们认为我国今后安全生产工作的思路和目标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继续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大力加强安全生产法制建设;推进安全培训教育和科技进步;以企业为主体,以人为本,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努力实现四个转变,按照“十六大”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安全生产工作体制和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使安全生产水平整体提高,实现安全生产状况明显好转,以满足新世纪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需要。 2.5 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在安全上应该贯彻从细处着眼,从大处着手的方针,从前期论证、可行性调研、物资采购、施工质量验收、操作规程的制定、生产过程控制、开停工、检维修等各个环节严格把关,按规范控制,及时修订完善,将安全生产管理纵向到底,不给任何行为提供违章的机会,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延伸,分析出现该类问题的主、次要原因,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积极地进行提前防范,将违章现象消灭在萌芽状态。对员工进行认真而有效的预案学习和演练,保证在生产出现异常时,科学规范地进行有序操作。对相关行业出现的事故案例进行认真的分析研究,避免类似事故的发生。 建筑安全生产管理论文:浅谈住宅的建筑安全生产管理 【摘 要】安全质量是工程建设的“底线”,它关系到投资效益的最大化,关系到国民经济的持续健康协调发展,关系到和谐社会的建立。分析住宅建筑业安全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实现建筑业安全管理的控制措施。 【关键词】住宅建筑;安全管理 从目前住宅建筑安全生产状况来看,无论是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还是建筑企业的内部管理,都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这些问题直接影响甚至制约着建筑安全工作的发展,必须加以改进。 1. 住宅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存在的问题 1.1 对住宅建筑安全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抓安全生产形式主义。 安全工作直接关系到政治、稳定和经济发展。但是,在住宅建筑企业中的部分领导,不能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抓安全生产得过且过,依然是“讲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特别是有些部门的工作人员,不懂安全工作却要领导和协调这方面的工作,以致只能应付任务,造成所管辖范围的安全工作滞后于质量管理和资质管理;有些住宅建筑企业的项目经理不能把安全生产工作真正摆在应有位置,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健全、责任制度不落实,或只是写在纸上、挂在墙上,甚至放在抽屉里,形同虚设,甚至有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对安全生产知识一问三不知,发生了重大伤亡事故,或者上级来检查工作时,才动手抓安全生产和现场管理,事过之后依然故我。 1.2 安全监督队伍结构不合理,专业技术人员素质偏低。 许多地区的建筑安全监督管理网络虽已形成,但监督队伍的人员组成不合理,专业不配套、不对口,监督人员没有施工经验,专业技术素质低,严重影响了工作的正常开展。许多地区监督经费一直未得到解决,职工工资都难以保障,造成监督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低、主动性差。监督机构也缺少必要的监督检测设备和仪器,监督工作难以适应社会发展,更无从谈什么现代化、科学化管理。 1.3 安全监督模式不适应生产形势发展的实际 目前多数地区的安监机构采取的是监督员分片跑工地的方式进行安全监督管理。这种方法在安全监督起步阶段是行之有效的。但随着社会的发展,经济形势的变化,特别是我国加入WTO和《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的实施,这种替代企业进行安全检查的监督管理方式属于越位管理,也不利于促使企业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方面向自我负责、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激励的方向发展。另外,监督人员疲于检查,工作难分主次,且由于监督人员少,有的施工项目进度很快,监督员仅在基础施工时检查过一次,第二轮检查未到工程已竣工,一旦发生事故,责任难以分清。 1.4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制落后。 从总体来看,目前住宅建筑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属于“经验型”和“事后型”的管理方法。过分注重经验,未形成安全管理的闭合体系,造成安全管理工作松松紧紧、抓抓停停,难以有效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安全检查仅是做好安全工作的一种手段,不是治本的方法,从本质上讲也属于“事后型”的管理范畴。“经验型”和“事后型”的管理模式都没有从根本上消除事故发生的根源,切实做到防患于未然。所以,必须积极借鉴和采纳国际先进的经验和管理模式。 2. 加强管理,确保住宅建筑安全的主要补正与构想 2.1 加强安全生产法规建设,完善安全监督管理运行机制。 世界各国的经验表明,经济快速发展及经济形势发生变化时期,往往是安全事故发生的高峰期。中国加入WTO后,经济运行形势发生重大变化,并出现经济快速发展。所以,为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必须加强法规建设和国际、国内的法律、法规的学习研究。目前建筑安全方面的法规还很少,许多工作的管理依据不足。如对违反建筑安全规范标准、施工现场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责任者的处理,没有具体的处罚条文可作依据。“违法必究”具体操作起来难度很大,监督管理的力度受到影响。另外,许多工作与有关部门职能交叉,管理责任难以划分,也影响工作的深入开展。所以,应尽快健全建筑安全法规,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各个方面的工作有法可依,有标准可循,执法依据更充分、更具体,责任更加明确,并通过法规约束建筑企业保证安全生产的投入,设置安全管理部门并配备足够的专职安全技术人员、促进安全生产均衡发展。 2.2 提高领导者对住宅建筑安全生产的重要性的认识。 领导者对安全工作有高度的认识,对搞好安全生产至关重要。一是强化对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主管领导和协调部门的工作人员、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主管安全生产领导的安全培训,使之深入了解和认识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从思想上充分认识到搞好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落实到行动中。二是切实行使安全生产一票否决权,安全生产与企业资质、安全资格、工程招投标及企业业绩和领导者的政绩挂钩。加大处罚力度,迫使企业领导把安全工作真正摆到重要的议事日程,切实树立起“安全第一”的观念,做到行动上时时处处重视安全生产。 2.3 改革和完善住宅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方法。 必须根据经济形势的发展变化,更新观念,改革和完善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方法,使工作职能和工作方式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指导和引导企业在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方面按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去组织生产,对行为主体的监督管理要重点体现在行政职能的发挥上。在具体的监督管理工作中,应从行业监督管理的总体上去把握,充分利用现代化管理手段,变微观检查为宏观监督。一是重点对企业安全保证体系的工作情况进行监督;二是根据施工现场人机环境变化和工程的发展状况进行预控监督;三是抓典型。好典型推广、坏典型曝光,促进企业之间、项目之间安全生产均衡发展,提高总体水平。 2.4 推行住宅建筑企业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OHSMS)认证。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OHSMS)是八十年代后期国际上兴起的现代安全生产管理模式,它与ISO9000和ISO14000等标准化管理体系一样被称为后工业化时代的管理方法。OHSMS是一套系统化、程序化,同时具有高度自我约束、自我完善机制的现代的安全工程理论和方法体系,是应用系统安全工程和管理方法,辨识系统中的危险源,并采取控制措施使其危险性最小,从而使系统在规定的性能、时间和成本范围内达到最佳的安全程度。OHSMS认证,首先可以推动企业认真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其次,可使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由被动行为变为主动行为;再次,可促进企业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与国际接轨,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最后,能产生直接和间接的经济效益。 3. 结语 安全与生产的关系是辩证统一的关系,而不是对立的、矛盾的关系,安全与生产的统一性表现在:一方面指生产必须安全,而另一方面安全可以促进生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企业安全生产的工作方针,部分施工企业对安全生产不够重视,安全投入不足,主要体现在项目领导在项目管理的同时,没有认清安全与企业效益的关系。建筑施工企业在完善企业规章制度的前提下,应建立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保证企业安全生产和创造效益,创建优良工程,提高市场竞争力。因此,安全生产管理是施工企业生存和发展的保证。 建筑安全生产管理论文:建筑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研究 【摘 要】建筑产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之一,建筑行业的良性发展对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国民经济的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但建筑施工生产也一直是安全意外事件和安全事故的高发段,近几年来,建筑安全事故发生数和建筑安全事故死亡人数有不断上升的趋势。如何在建筑业高速发展的同时确保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已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本文针对我国建筑安全管理的现状,结合建筑施工内在规律,探寻适合我国国情的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新体系,从而激发建筑安装企业在本企业内自觉实施安全生产管理措施。 【关键词】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0.前言 安全管理工作,在建筑行业上是一项重点工作,安全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企业名誉和该单位管理工作的素质。企业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安全管理理念,从完善安全管理工作做起,将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文件精神和公司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贯彻落实到施工现场。大力宣传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加强安全教育培训,进一步提高全员安全素质;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严格控制安全防护设施质量标准和垂直运输设备检测制度的执行;强化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作业,确保安全生产的可控能控在控。 1.健全组织机构,明确目标、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建立以公司总经理为首的自上而下的安全管理体系,完善安全生产组织机构,成立由专职管理人员组成的安全生产监察部。 根据全面落实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以公司总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至上到下各岗位职责明确,分解落实。并结合我公司生产特点,制定出年度的安全生产责任目标,明确我公司一年来安全生产的总体目标。公司经理对下属各部门负责人以及项目经理至上而下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做到责任层层落实到人,使每位员工明确自己的责任,增强安全工作的紧迫感,使全公司形成人人关心安全、处处注意安全,共同保证安全的良好局面。 2.修订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根据行业安全生产管理的日益规范标准化,结合国家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标准要求,对原有的一些不符合现在管理模式的规章制度进一步进行完善,推动公司精细化管理水平的提高,使企业今后的安全生产工作能更严格的按照制度执行,用制度来约束企业的安全工作,用标准来规范企业的作业行为。 (1)修订完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编制安全管理流程图。 (2)补充修订安全操作规程;(现场临时用电申报制度)。 (3)修订现场安全奖惩实施细则和项目部安全考核办法。 (4)制定项目施工安全作业指导书。 3.分析危险源、预先控制安全风险 根据建筑行业在施工中易发生事故的重大危险源:基坑土方坍塌事故、高空坠落、物体打击事故、施工用电触电事故、脚手架倒塌事故、机械设备伤害事故、火灾事故等,有针对性的制定出相应预控防范措施,下发给各项目部。在施工过程中加大对重大危险源的控制力度,要求项目部在开工前按现场实际情况制定出安全施工技术措施,提供安全文明施工策划方案,逐级上报,严格审核后方可动工;严格执行垂直运输机械设备安装、拆卸安全措施的审批制度和检测制度的执行,在施工过程中认真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使施工人员明白工作的危险点和注意事项,做到预先控制减少安全风险。 4.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活动 企业要认真组织每年的春季、秋季季节性安全大检查活动、安全生产月活动和各种反违章活动,诸如现场安全评比和观摩活动,制作安全文明流动红旗,对文明施工安全工作做的好的项目提出表扬和奖励,同时对较差的项目部提出批评,并做到每周一讲评,通过这些活动促进企业员工安全意识得到进一步提高。充分利用开展大型安全生产活动和各种检查活动推动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使公司在社会上和本系统内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5.加大安全监察力度开展事故隐患排查工作 企业安监部门要坚持深入施工现场,加大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监察力度和指导工作,要求项目部对所提出的事故隐患限期进行整改,整改情况并以书面形式反馈公司,形成监察到位、改进到位的闭环管理机制。 要大力开展反习惯性违章活动,加大对现场违章行为的惩治力度,对施工现场使用劣质安全网、安全帽的现象采取强制性手段,企业要统一定购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网、安全帽。对违章行为坚持用“三铁”(铁的制度、铁的面孔、铁的处理)来反“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不徇私情,使各施工现场违章作业现象得到进一步遏制。 6.加强施工现场文明建设进一步推行标准化管理 企业要推行标准化管理办法,加大对安全文明施工费用的投入,强化施工现场文明建设,树立安全文明施工的标杆工程,对施工现场的围挡及现场施工责任区的管理、封闭施工管理、施工场地管理、物资和材料定置管理、机械设备管理、消防管理、临时用电管理、安全防护设施管理、脚手架管理、安全标志管理、生活区管理等十多项内容加强管理,做到“安全管理制度化、安全设施标准化、现场布置条理化、机料摆放定置化、作业行为规范化、环境协调和谐化”,施工有序,环境整洁,安全文明施工水平得到提升。 7.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提高员工素质 企业要加强对公司员工进行安全培训和施工技能教育工作,有针对性地对员工进行安全意识、安全知识和施工技能培训,经常性计划性组织全体员工进行安规考试和安全知识测试,参加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管理培训班,这样才能够使员工的安全生产技能和素质得到进一步的提高。 8.坚持安全例会制度 坚持周例会,月例会等,主题是贯彻落实法规、条例、学习安全规程、事故通报等;并规定项目部坚持每周一次安全学习活动,做好学习记录,强调施工班组班前会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提示,使每一个作业人员清楚知道在工作中可能发生的危险,增强员工对危险点的分析判断能力和防范能力。 9.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进行相应演练 应急预案是各类突发事故的应急基础,通过编制应急预案,可以对那些事先无法预料到的突发事故起到基本的应急指导作用,成为开展应急救援的“底线”,在此基础上,可以针对特定事故类别编制专项应急预案,并有针对性的制定应急预案、进行专项应急预案准备和演练,做到施工现场如发生突发事故,能够按预先制定的处理方案及时应对,做到防患于未然。 加强消防管理的监督,落实消防措施,加强现场施工人员的消防知识培训,控制重要生产区域不经批准不得进行动火作业,施工现场均能够按规定配备灭火器材,对施工现场木制作区域和易燃品仓库严格按照消防管理规定执行。 10.结语 强化建筑安全生产的管理,需要不断完善建筑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也是现阶段建筑业站稳竞争日益激烈的市场的一个有效途径。一个企业只有树立忧患意识,克服麻痹思想,始终保持“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警惕性,时刻牢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摆正安全与效益、安全与进度的关系,将制度和措施落实到施工过程中,才能使企业的安全生产局面做到持续稳定的发展。
引言 社会的高速发展,社会上各种厂房建设起来,这提升了国民经济发展指数,与之而来的还有环境的污染问题,环境平衡性遭到破坏。在利益的背后隐藏着十分严重的环境污染问题,在这样的情况下还需要运用环境检测质量体系做好相关的体系建设工作。由此本文对环境检测质量管理体系的建设作出分析研究,希望可以给环境的改善工作带去更多的益处。 1环境检测质量管理体系建设的重要性分析 环境检测可以提供出多种信息,供给数据环保部门对环境保护的问题进行分析,了解现状是改善问题的前提,可以给环境安全和环境治理与优化提供必要的支持。环境检测所得出来的数据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准确程度非常高,并且精密性也非常突出,这些都是构成环境检测质量管理体系的重点部分。环境的检测过程中需要按照相关的规定还有国家的法律法规进行,在必要的过程中还需要建立起相应的管理体系,这其中显然质量管控工作成为质量体系建设的重点部分。环境检测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有环境数据的准确性,完善的措施以及检测活动的构建,环境检测质量体系建设在环境保护中的地位不言而喻。 2环境检测质量管理体系管理建设措施分析 2.1环境检测技术体系的完善 环境检测技术在环境检测体系建设中是关键的组成部分,核心环境技术支配也是不断完善环境检测的一种方式把方法。相关的环境保护检测部门还需要对当前国家对环境的要求进行分析,了解先进的环境检测技术,关注环境检测仪器的检查和研究工作,争取能够在不断完善的前提下进行技术升级,让检测的数据更加准确。按照环境检测技术的相关标准可以看到,管理模式以及人事聘用制度等等,还需要关注验证的工作,保持稳定的检测水平,不断的提升工作的质量和监测的效率。 2.2环境检测技术人员的培养 在职的环境检测人员要做好定期的培养工作,环境检测人员内部之间可以进行交流与沟通,例如,开设一些专门性的环境技术检测培训班,在培训班中传授相关的技巧,了解最先进的监测方式方法。开设质量管理班,技术掌握的同时还需要不断的提升管理是,只有这样才能够让监测技术不断的进步,才能够营造出更加积极的氛围。环境检测质量的提升还可以聘请高校的教师,引进高校的人才到质量检测管理部门做演讲,技术指导,提升学习力和自我研发力量,让环境检测技术可以满足各个地区的发展需要,给人们带去更好的环境认知也能够提升环境检测的有效性。这样对于环境检测人员的能力要求也是非常高,方式方法的创新是提升环境检测质量的前提基础,更是可持续性发展的基础。环境检测人员和检测项目的增加必须要让环境检测人员的能力与之相匹配,改善环境检测质量,改善问题地区的环境。 2.3法律法规的完善性 进入到21世纪之后,特别是的召开,提出了金山银山就是绿水青山的理念,可持续发展的道路正在前行,在此背景下发展绿色产业与环境治理工作也是迫在眉睫,在此过程中首先需要制定和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环境卫生监测不么就需要使用法律手段强化环境的检测力度,不断的提升环境检测的有效性,通过环境法律法规监督环境检测的行为,争取在工作中提升工作人员的工作质量也能够让监测设备的质量得到全面的提升和规范。标准完善才能够让环境检测工具更具有代表性,执行力度得到增强,由此环境管理体系也会更加完善。 2.4质量管理制度的提升 环境检测质量管理体系的完善必须要有对之对应的环境质量管理制度。具体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出分析研究。首先,完善管理制度,明确有效分工。按照工作人员能力与专业的不同进行不同的分工,各司其职才能够做到人尽其职。分工明确也能够规避一些问题的产生,例如,责任推诿。监督机构可以在明确分工的情况下及时找出问题所在,做好问题的及时调整工作。完善管理制度保障检测工作的顺利进行,这也需要工作人员建立起完善的管理理念,发现问题及时的解决问题,提出具体的解决方案,不断的完善质量管理体系。 3结语 综上所述,本文对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体系建设进行了全面的分析与研究探讨,因此在环境检测管理体系建设方面还需要做好多项工作,如环境检测技术体系的完善、环境检测技术人员的培养、法律法规的完善性、质量管理制度的提升。在这些工作的基础上环境检测的质量也会得到一定的提升。
会计职业道德论文范文:高校会计职业道德教育的课堂实施策略 2017年6月,财政部办公厅了《关于加强会计人员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贯彻落实国务院加强社会诚信建设的工作部署,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应对会计人员管理工作的转型升级,要求加强会计人员诚信建设。并着重提出财会类专业教育应当开设会计职业道德课程,努力提高会计后备人才的诚信意识。高等院校是培养会计人才的重要场所,也是对潜在会计人员进行系统会计职业道德教育的重要环节,我们理应关口前移,在高等院校会计专业开展会计诚信教育。由此,加强会计职业道德教育势在必行。但目前国内高校普遍对职业道德教育的重视程度不高,职业道德教育缺乏系统性与实践性。因此,文章旨在探讨将会计职业道德渗透到教育的各个环节之中的实践育人体系,培养大学生的会计情感和会计道德观念,增强社会责任感,培养出“知、情、意、行”合一的会计后备人才。 一、第一课堂固化认知,系统学习掌握职业道德教育 第一课堂又称课堂教学,一般由专业教师主导,依据教材及教学大纲,在规定的教学时间里进行的课堂教学活动,具有侧重固有系统性知识的传递,以考试为考核手段等特点。尽管近年来高校教学模式时有突破,但整体说来会计专业大学生在第一课堂的学习过程中还是较难激发自身学习的主观能动性,学生往往被动接受知识,以获得学分为目的,以考取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为目标,职业道德往往不能成为学生的关注点。此外,根据对全国各大高校的财会专业培养方案进行比对发现只有少数几所高校将《会计职业道德》设置为专业选修课程,绝大部分高校职业道德教育仍然依赖于《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等公共基础课程或者是《经济法》等专业必修课程,未单独设置“会计职业道德教育”课程和学分。但毋庸置疑第一课堂是大学生系统掌握理论知识,固化知识结构和理论体系的主要阵地。因此,高校针对第一课堂的会计职业道德教育应做如下改进:首先,在课程定位上,应确定单独开设专门的“会计职业道德”并将其列为专业基础课、主干课和必修课程写入培养方案,每个财会专业的学生均必须修读,扩大课程教学的受众面。其次,在课程设置上,整合教学资源,完善职业道德体系,将“职业道德”理念贯穿始终,促进大学生对职业道德的理解。利用专业知识与职业道德的耦合,发挥两者互补的作用。可以借鉴职业生涯规划课程的设计,针对不同时期开设不同的课程。如第一学期开设偏重于知识的《会计职业道德范畴》、第三或第四学期开设偏重于实验模拟的《会计职业道德模拟实验》、第五或第六学期开设偏重于实践调研的《会计假账的道德透视》等,让学生形成系统的职业道德知识体系。最后,在授课方式上需要不断的创新教学方法,如案例教学法、系统讲授法、模拟实验教学法等,我们应该在教学环节中充分运用各种教学方法。如以系统讲授法为基础使学生通晓会计职业道德的相关法规和流程,以问题为导向生动的开展案例式教学并广泛地开展融合性讨论,模拟实验教学则可以通过实验模拟指导学生将自己的理论知识转化运用于实践,从而提高学生自主思考的主观能动性。 二、第二课堂升华情感,与文化人内化职业道德教育 第二课堂是指在专业培养方案或者教学大纲范围以外的由学生自愿参加的各类具有教育意义的活动的总称,它是对第一课堂的有益补充。第二课堂一般由学团工作者主导居多,涵盖科技竞赛、主题班会讲座等系列活动。其具有内容的体验性、时空的开放性、参与的互动性、手段的多样性等特点在大学生成长成才中处于不可或缺的重要位置。但第二课堂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也存在未与第一课堂理论教学有效衔接、场面热闹实效不佳等情况。尤其是现阶段大学生即将迎来00后,其自我意识更强,市场经济社会总体的会计诚信环境较差,甚至存在着学生从潜意识拒绝接受会计职业道德教育的情况。近代道德哲学家休谟就曾强调,在道德的范畴里感觉和情感比理性更加重要。因此,高校针对第二课堂的会计职业道德教育应做如下改进:一要转变教育观念,传统观念认为学团工作者不管专业,只管思政。2013年党中央公布的《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就明确指出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是个人层面的要求,从而指导职业道德教育的开展。因此第二课堂的设计应与会计专业培养方案挂钩,凸显学生的主体作用,通过较为轻松的方式进行职业道德情感的升华;二要在内容设计上突出较强的情感体验。主题班会等设计应渗透职业道德教育,如模拟招聘环节面试中被问到“你是否会做假账”应如何面对,可以通过小品、影片等情景再现的方式引发思考;主题辩论赛可以设置道德两难问题进行辩论,如以”会计不做假账是会计的最高要求还是最低要求”等;各类专题讲座和座谈会可以事先与主讲人沟通,特别是这些职业人士分享他们的职场经验。重庆工商大学会计学院近年就打造了“会计名家大讲堂”“会计高端实务访谈”等品牌活动。三要在形式上注重仪式感增强学生道德体验。其一各类的科技竞赛活动要安排适宜的指导老师进行专业的技能和仪态指导以提升学生的综合素养,达到“以赛促训”的效果;其二针对大四即将走向工作单位的毕业生组织开展模拟财务部公布的《注册会计师诚信宣誓办法》的诚信宣誓活动强化学生从事会计行业的神圣庄重体验。事实证明,庄严的宣誓活动,不仅可以使宣誓者本人,还可使参加仪式的同学也能从仪式中体味职业道德的神圣感。四要营造优质教育环境。发挥学院甚至是公寓文化育人的功能。可以细致到班训班规班歌班徽的制定,如重庆工商大学会计学院学团就提出“会计不做假账,从考试不作弊开始”,并坚持十余年每学期开展免监考活动,免监考专业覆盖率达到100%。五要建立学生诚信档案。建设在校生信用档案。以在校大学生为对象,以在校生日常贷款、科研、考试、社会实践、就业等为依据,以在校大学生学号为基础,及时采集、如实记载相关的信用信息,逐步形成该生的信用档案。此信用档案可以用作学生评优评奖、就业的有效凭据。 三、第三课堂磨练意志,虚拟与实体双管践行职业道德教育 第三课堂又被成为实践课堂。教育部文件明确指出“实践教学对于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具有特殊作用”。实践教学具有综合性、现场性、开放性和双主体性等特点。在这里,我们需要厘清课堂教学和实践教学的关系。二者相互联系、相互作用、辩证统一。一方面,课堂教学是实践教学的理论基础和必要前提,学生只有学习了解了课堂教学中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以及职业道德立场,才能将其用于指导社会实践;另一方面,实践教学是课堂理论教学的延伸和补充,通过实践教学,巩固和深化课堂教学的效果,提高学生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同时磨练他们的毅力、锻炼他们的综合素质,促进学生的知行合一。一般来说,高校针对第三课堂的会计职业道德教育应做如下改进:一要努力建设教学与科研紧密结合、学校与社会密切合作的实践教学基地,基地建设可采取校所合作、校企联合、学校引进等方式。特别是针对招聘会计专业学生较多的会计事务所、银行等单位签署实习协议,有条件的高校还可以强化现场教学环节,甚至可以开展法庭旁听的方式。二要打造学校与就业单位合作的实验班、订单班。如近年重庆工商大学会计学院积极聘任业内优秀人士为学生事业导师,通过学院内部选拔建立班中班形式的“卓越人才班”、“天健班”、“大信班”等一系列校企合作品牌。三要加强实践教学方法改革作为专业建设的重要内容,重点推行基于问题、基于项目、基于案例的教学方法和学习方法,加强综合性实践科目设计和应用。其教学手段可以通过现场教学、课题式社会调查、主题课件展示与宣讲等方式进行集中与分散、团队与个人的实践体验。在此过程中学生不仅可以掌握文献搜集、问卷调查、访谈和观察等社会调查方法,还能通过实习实践,实现了对校内职业道德教育的印证、检验、完善,使得职业道德教育入脑入心入行,完成从认知到实践的过程。四要从社会调查、生产劳动、志愿服务、公益活动、科技发明和勤工助学等其他社会实践活动中体现出实践育人的有效载体。 四、第四课堂创新延伸,营造立体职业道德教育环境 网络正成为大学生的“第四课堂”。据《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2015)》截至2015年12月,网民中学生群体的占比最高,为25.2%,学历程度越高的网民对互联网的依赖比例越大,大学本科及以上的网民中这一比例达到63.9%。互联网已经成为大学生日常学习、生活和娱乐的“基础元素”。第四课堂具有的开放性、交互性、即时性以及多媒体性拓展了职业道德教育空间。现阶段,各大高校的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开展的实践探索较多,但怎样结合学生成长成才的深层次需求的探索还略显不足。因此,高校针对第四课堂的会计职业道德教育应做如下改进:我们就是要着力探索学生喜爱能够黏住学生的多种网络形式。一要专业打造“职业道德教育实践案例库”。把社会上的热点事件进行互联网改造,成为网络平台上的学习素材。二要整合名师资源。可以将学生身边一票难求的名师转化成触手可及的网络教育资源,通过专栏、微课堂等形式强化职业认同,三要整合校友资源。着力打造包括“职场面对面”、“菜鸟先飞”等有趣有料的网络平台营造立体育人环境,前期搜集学生热点问题,从学生关心的问题切入,在交流中化解矛盾与困惑。四要运用榜样的力量,抓好典型示范。《关于加强会计人员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就提出要大力发掘、宣传会计诚信模范等会计诚信典型,深入剖析违反会计诚信的典型案例,教育引导会计人员不断提升会计诚信意识。我们可以通过开展“会计之星”等选拔活动来树立榜样,“会计之星”的产生可以通过自我申报—组织推荐—网络投票—自我展示等多个环节选拔出德才兼备的同学。总之,高等院校不仅应该传授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同时也应把会计职业道德渗透到学校教育的各个环节之中,把教育引导作为提升会计人员诚信意识的重要环节,使会计诚信真正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成为广大会计后备人才的自觉自愿行为。 作者:王婷 周兵 单位:重庆工商大学会计学院 会计职业道德论文范文:财经法规及会计职业道德教学题库的建设 摘要:为改进学生学习方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我们要了解现有教学和考试中的不足,从应用环境、维护成本和动态管理上进行题库建设的优缺点分析,选择在教之初平台上自主建设《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教学题库并加以应用。使其能够适应不同的教学情景,同时实现资源的有效和定向共享。 关键词:会计;题库;财经法规;会计职业道德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是会计专业必修的基础课程之一,同时也是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科目。日常教学过程中为应对课程考核和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学生需要完成大量的章节习题以作备考之用。章节习题以课本后面的章节练习为主,而往年真题以教师打印并课堂分发为主。由于受到出版物的出版周期、资源来源和打印等因素的影响,资源的数量和更新速度受到限制。随着财政部于2008年12月18日了《关于推进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的指导意见》(财会〔2008〕16号),并于2010年1月15日印发了《全国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题库建设方案》,桂林电子科技大学职业技术学院财经与外贸管理系会计专业学生数量多,绝大部分需要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证考试。为响应财政部的考试无纸化要求,总的来说,现阶段的教学和考试题目有以下欠缺之处。(1)书本背后习题集自主性和灵活性差,不能按照教学进度的要求选择试卷。(2)试题库开放性和可扩充性差。考试每年都会添加新的内容,而题库中的试题必须能够不断得以补充,同时淘汰已经不做考试要求的试题。即考试题库必须是动态的,同时另一方面,作为会计专业网上试题库没有自主维护的权限,新出现的试题无法录入,而陈旧试题无法删除,这样的试题库在较短的时间内就会逐渐老化,失去活力。(3)题库资源信息不能适应现在的互联网+的要求,能够同时满足web端和手机端登陆访问的题库资源少之又少。因此,建设适合老师教学考核和学生应对考证需求的题库势在必行。本文以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校级项目为例,阐述如何建设教学题库。 1资源试题库的收集以及格式 1.1试题库资源的收集和整理 由于互联网的便利,可以在一些文档分享类站点进行试题收集下载和整理,例如百度文库和豆丁,这些试题往往其他人已经经过了初步整理,是题库题目的主要来源,而对于需要增改的试题主要来源于近年的真题。 1.2题库的保存格式 建议以excel格式按照章节和题型进行分类保存,例如,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考试试题类型分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计算分析题、案例分析题等。相比起word格式而言,excel格式在后期的题型适应性和增减上有更大的优势。 2资源试题库平台的选择 待资源整理完毕后,可以选择现有的题库资源平台(教之初)或者对开源的题库考试平台进行二次开发(如TCtest等)。两种类型的资源平台可以从应用环境、维护成本和动态管理上进行题库建设的优缺点分析: 2.1应用环境上 开源的题库考试平台自主度高,可以按照项目的要求进行题型的增添,同时支持视频文件和图片文件的上传。由于开源考试平台利用MYSQL进行数据库管理,后台为PHP编写管理和应用程序,使得其他科目的试题教学资源可以通过计算机进行管理和整合,方便教学应用,但对于手机浏览支持差,对教师的编程开发水平要求较高。而现有的第三方题库资源平台可选项较少,只支持特定的题型,但平台开发规范,对手机浏览可以实现自适应。 2.2维护成本上 开源题库考试平台成本较高,除日常题库维护外,在学校无法提供服务器的情况下,需购置域名和租用网络服务器。现有的第三方题库资源平台可直接申请账号使用即可,无需日常硬件和网络维护,只需支付每年的账号使用费用。 2.3动态管理上 开源题库考试平台的数据库和第三方题库资源平台均可以支持ecxel文件的导入操作,方便资源库的内容增加、删减和完善,使得更加适应教学改革的需要。综合上述,出于对自身项目的定位以及实际成本考虑,本项目使用现有的题库资源平台(教之初)进行题库的开发与建设。 3教学资源试题库的组成 根据《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考试大纲要求以及课本章节安排,为满足日常学习和教学需要,题库设计带有答案以及答案解释的标准题目共计1961题,共计2套题库,30套试卷。其中题库一为1162题,单选(含计算题)为288题,多选题为249题,判断题339题,不定项(案例)286题;题库二(备选)为799题,单选(含计算题)287题,多选221题,判断题291题。 4教学资源库的应用 由于题库系统是按照课程的要求同时结合学校的具体教学情况进行建设的,在实际的使用过程中发现其针对性较强,实际应用价值大。现以日常教学应用以及考前突破两种情景进行介绍 4.1日常教学应用 教师前期对教学章节进行预准备,将学生名单导入到系统中;正常授课,预留越20分钟进行课堂习题巩固,在PPT中展示二维码;学生拿出手机扫码,使用自己的姓名学号登陆题库;题库根据所选章节随机抽出约20题左右供学生限时作答;学生作答完毕后教师手机端得到成绩;教师根据学生的成绩对课程后续内容进行调整和重点讲评。 4.2考前突破应用 教师将考证学生名单导入系统,同时开放所有习题供学生备考刷题所用;系统统计错题反馈给教师,教师考前加强复习。借助于各种各样的终端设备,学生可以随时在习题库中进行练习,通过在线的学习与复习,充分发挥学生学习的自主性。教师端通过导入学生名单的做法,可在自己的教师账号上调用和统计信息,同时也在日常和备考前充分利用资源库中的各种资源进行教学活动,赋予了教师对教学资源应用的灵活性,能够多层次、多角度地呈现教学内容,创造立体的教学空间,便于学生理解和掌握知识点,从而提高教学质量。 5结语 教学习题库资源是利用现有的web技术,对教学习题资源的再次优化和整合,使其能够适应不同的教学情景,同时实现了资源的有效和定向共享。当然,如果仅仅从一门《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课程来看的话,这对于整个专业的教学质量提高时不够的,建设多门习题资源库并进行整合是一个相对复杂的系统工程,包括前期的技术选择,习题删减和后期的维护应用,这也为奋斗在教学一线的教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作者:程茜 易烽 单位:桂林电子科技大学 会计职业道德论文范文:会计职业道德的探讨 摘要:本文展开对会计职业道德的研究,其主要目的在于了解当前会计的普遍职业道德情况,明确会计的发展现状。在当前经济文化迅猛发展的现阶段社会中,社会各行业均取得快速的发展,会计作为企业财务计算、报表规划等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在企业生产经营中,占据十分重要的地位。近年来,受诸多因素的影响,部分企业的会计普遍存在职业道德问题,严重影响了企业的健康发展。为此,本文在研究中,首先对会计职业道德的危害加以分析;其次,探讨了会计职业道德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具体原因;自后,重点研究会计职业道德改善的措施。 关键词:会计;职业道德;综合能力 自对外开放深入实施后,各中小企业如雨后春笋般不断增多,在一定程度上完善了我国市场经济环境。通过对企业发展的分析,能够明确会计是企业生产经营中十分重要的人才,通过对企业各部门对财务总结,报表分析等,对企业的未来持续发展,具有重要影响。现阶段,不少企业在生产经营中,缺乏对会计人员的关注和重视,导致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素质相对较低,严重影响企业的健康发展。为此,本文通过对会计职业道德危害、问题、原因及对策的探究,为日后促进企业会计道德的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具有一定的现实研究价值和意义。 一、会计职业道德问题的危害分析 1.干预国家经济政策 在当前社会发展进程中,会计职业道德对企业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影响。会计职业道德问题的存在,对国家经济政策的发展,具有一定的干预性。通过对会计的深入分析,能够明确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会计在企业生产经营中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反映企业经营现状和生产能力。根据企业的实际生产情况而形成的财务报表等相关数据,对国家财政部门实施宏观调控,具有重要的依据性作用。而会计人员在企业发展中,存在相应的职业道德问题,对企业财务相关数据实施违规操作,将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企业财务报表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从而影响国家经济政策的科学性。 2.影响市场经济秩序 会计职业道德问题的存在,不仅干预了国家经济政策,同时也影响了市场经济秩序。在以往社会发展进程中,我国采用的是计划经济体制。在经济不断发展的新环境下,逐渐由计划经济体制转为市场经济体制。通过对市场经济体制的分析,明确在此体制发展形势下,信用是其发展的重要影响因素。而近年来,不少企业在生产经营中,普遍存在做假账、偷税漏税等问题,尤其是贪污现象较为严重。上述会计职业道德问题的存在,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企业在生产经营中,忽视了会计的重要作用,由此影响到市场经济秩序的稳定。 二、会计职业道德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1.监守自盗 在市场经济环境下,会计职业道德建设问题相对普遍。部分企业的会计人员在从业过程中,通常存在监守自盗的现象。主要表现为,企业的会计人员在对企业财务报表进行数据收集时,享乐主义和拜金主义膨胀,过度关注金钱利益,在一定程度丧失了基本的会计法治观念。在金钱利益的熏陶下,会计从业的职业道德丧失,存在财务数据故意伪造、隐匿或是损坏等现象,尤其是部分企业会计从业人员,在工作中利用职能的便利,挪用公款,最终造成企业和国家的经济损失。由此能够看出,目前会计职业道德建设中存在监守自盗的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企业会计职业道德的建设水平。 2.弄虚作假 在会计职业道德建设过程中,企业会计从业人员不仅存在监守自盗的现象,同时也存在弄虚作假的现象。在当前社会发展进程中,弄虚作假遇监守自盗的原因基本相同,主要是由于企业会计从业人员缺乏职业道德素养,对职业道德的认识能力不足。弄虚作假主要体现在,部分企业的会计人员在审计业务开展中,缺乏对审计业务的独立客观评价,忽视了职业道德准则在此项工作中的重要性,同时不科学、不合理的审计报告,与财务会计作假行为基本相同。此外,部分企业的会计从业人员存在故意编造数据现象,发现错误财务数据并不指明的现象,根据错误数据做出虚假报告的现象等。上述弄虚作假现象的存在,极大程度上限制了企业会计职业道德的发展。 三、会计职业道德问题的原因探讨 1.缺乏完善的会计法律法规 通过对会计职业道德问题的分析,明确当前社会发展进程中,会计法律法规相对缺乏。根据对会计法律环境的掌握,了解到与会计相关的法律法规主要为《会计法》、《总会计师条例》等。现阶段以会计为主的法律法规相对较少,其法制环境相对较差。同时,虽然当前有部分法律以会计为主,但是其所出台的法律之间缺乏协调性,部分法律中并未对会计行为和责任进行明确的规定,导致会计职业道德问题发生后,存在相互推诿责任的现象。此外,会计法律法规中也并未针对会计行为,制定出相应的惩处方案,惩处执行力度不足。由此可见,会计法律法规的缺乏,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会计职业道德问题,限制了企业的全面快速发展。 2.会计人员的综合能力不足 在企业会计职业道德发展进程中,会计人员的综合能力,对于其职业道德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影响。会计人员的综合能力不足主要体现为三方面。其一,会计人员的学历水平相对较低。部分企业的会计从业人员为非专业毕业生,对财务相关内容和工作的了解程度较低,无法单独完成相应的财务工作。其二,会计人员的法律意识相对淡薄。受学历和见识的影响,部分会计从业人员拜金主义较为明显,缺乏对会计行为的法律关注。其三,会计从业人员缺乏系统的培训。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并未针对会计从业人员的实际情况和工作水准,对其实施系统正规的培训,导致会计从业人员的专业性不足,缺乏对工作的具体认识,由此限制了企业会计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 四、会计职业道德问题的改善措施研究 1.建立完善的会计法律法规 根据当前企业会计职业道德问题产生的法律原因,应建立完善的会计法律法规。一方面,完善会计法律法规。国家相关部门应根据当前企业会计的发展现状,以及现有的会计相关法律条款,制定与会计工作相符合的会计条款。包括《会计电算化管理办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等,从不同程度上完善我国会计职业道德的法律法规。另一方面,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中的条款内容。对现有和新出台的会计法律法规内容加以分析,明确其内容的完善性。政府相关部门应充分加强对会计职业道德现有法律的分析,探讨相关法律中关于会计职业道德内容的规定。在了解相应问题的基础上,针对会计行为和责任等相关问题,明确具体的职能和责任,将责任分配到个人,从而避免出现会计行为推诿责任的现象。此外,要针对会计法律法规,制定出与之相适应的惩处机制,以此提高会计职业道德行为的惩处力度。 2.加强会计人员的综合培养 针对当前企业会计从业人员综合素质的现状,应从不同方面实现对会计人员的综合培养。第一,应充分加强对企业会计人员学历水平的关注。企业管理者要加强对会计从业人员聘用的重视,在聘用时,应坚持择优录取的原则,关注会计从业人员应聘者的学历、经验等。通过笔试、面试和实际考察的方式,实现对会计从业人员的了解。其二,应充分提高会计人员的法律意识。通过条幅、公告说是群公示的方式,向企业会计从业人员讲会计职业道德法律意识,提高企业会计从业人员对职业道德的关注。第三,应充分加强对在岗会计从业人员的培训。针对会计从业人员的实际情况和工作水准,对其实施系统的培训,从根本上提升会计从业人员的专业性,明确会计具体工作,由此提高企业会计职业道德水平。 五、结语 目前,我国经济文化发展日益呈现全球化的趋势。在此新的发展环境下,会计人员逐渐成为企业全面发展的重要影响因素。从某种角度而言,会计人员的专业能力和职业道德,对于企业财务报表和资金数据等,具有重要的意义。针对当前部分企业会计人员职业道德问题,本文在研究中主要从监守自盗和弄虚作假方面,展开对会计职业道德问题的分析。同时从会计法律法规和人员综合能力方面,展开对会计职业道德问题的原因分析,并从上述指标角度出发,重点研究解决会计职业道德问题的措施。期望通过本文关于会计职业道德相关内容的研究,为日后提升企业会计职业道德水平,提供宝贵的建议。 作者:许乐鑫 单位:武汉大学财务部 会计职业道德论文范文:会计信息化的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研究 摘要:科学技术的发展推动了会计电算化的出现,而会计信息化是以会计电算化为基础发展起来的。众所周知,电子记账的模式逐渐取代了手工记账,会计工作的应用环境由此发生很大变化,这种变化必然对会计信息化人才提出更高的要求,由此对于会计职业道德的约束要求也会更加严格。本文主要以专家学者的研究成果为基础,广泛收集国内外有关文献,综合各方面案例,对会计信息化环境与会计职业道德的内涵、国内外现状差异、相比传统会计环境对职业道德的约束差异、应用现状及存在的问题、解决的方案、未来发展趋势等相关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并得出一些体会及结论。 关键词:会计信息化;会计职业道德;传统会计 一、引言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时代的进步,信息技术的应用在各行各业中日渐广泛。从会计行业来说,会计信息化逐渐取代传统会计,记账方式及信息共享的手段也有了很大的改变。这样的改变对于会计人员来说是一次重要的挑战,由此他们的职业道德水平也面临着重大的考验。 二、会计信息化和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的基本含义 1.会计信息化会计信息化是基于计算机技术和具体的会计理论发展的,它所利用的计算机技术自动计算数据功能、自动汇总数据功能、自动存储数据功能等都是会计信息化的基础,或者可以说它们就是会计信息化的前身。此外,会计信息化还利用了网络技术扩大其内涵,使其不仅局限于简单的数据处理。网络技术特有的共享性以及它所连带的一系列特殊性能带动了企业财务信息固有的孤立和滞后,积极的将企业中的业务、资金、信息等方面的信息融为一体。电算化属于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必要学科,笼统来说,会计电算化是在原本的手工记账模式中发展起来的,主要用计算机技术将会计信息输入电脑,从而由此实现了会计工作的快速与便捷。而会计信息化作为一种全新的概念,可以说是以会计电算化为基础的发展,它像一张网,将会计电算化的信息所存在的不及时、静态、孤立等缺点加以弥补,由此形成了一个完备的会计环境。总的来说,会计信息化是一种全新科学,它将会计理论与网络技术相结合,主要利用先进的网络技术把企业中各方面的财务信息包括各类物流管理信息和人力资源信息等充分收集,并且将这些信息充分加工运用以实现资源共享。从客观的角度来说,会计信息化有益于企业管理,它所符合的主要是管理者的需求。它将企业的各类信息整合加工,然后按照管理者的需求实时提供全方位的信息。因此,会计信息化在传统会计核算职能的基础上实现了质的飞跃,它将会计原有的控制和决策加以强化。当然,随着科技的进步,会计信息化的出现符合历史的发展,也具有其必然性。2.会计职业道德会计职业道德作为一种职业道德而言,主要是在会计的工作中逐步形成的,用以衡量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等活动所产生的行为规范与准则。它是会计人员在进行会计活动时从会计人员的职业认知角度产生并遵循的职业行为准则和规范,这不仅是会计人员在会计活动中的行为底线,也是他们的会计行为对社会所承担道德责任以及所要尽的道德义务。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规范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中被具体要求。所有的会计人员在从事会计工作时都应该保持着爱岗敬业的工作态度,热爱这份工作,并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基础上好好学习、努力钻研,完善自己的各方面会计业务知识,让自己的技能符合岗位要求。另外,会计人员需要在熟知会计知识的同时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一方面要严于律己,约束自己的会计行为,使其所提供的会计信息被限定在法律规范之内,另一方面要“严以待人”,即在约束自己的同时也要严格监督他人,广泛宣传相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会计制度等。由于会计人员接触到的是公司的财务信息,这样的工作职能相当敏感,这就需要会计人员在进行会计活动时保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工作态度,并且要义务的保守本单位的商业秘密,不能向法律规定的其他人透露相关的会计信息。会计人员在进入一个单位工作时应当熟悉该单位的内部运作以及生产经营状况等,积极运用自身的知识为单位提供有益于内部管理和经济效益的服务。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相对来说是一项比较复杂的工程。加强与改善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的组织与领导,并且将相关的政策加以贯彻和实施在会计职业道德建设中起到关键作用。对会计职业道德建设起到重大作用的机构与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的重要性,由此采取相应措施以确保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的各项任务和要求都能够落到实处。 三、会计职业道德建设发展的国内外差异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美国和英国的市场经济相比其他国家来说比较领先,所以他们在会计准则的制定和会计职业道德规范上有着独特的见解。会计职业道德规范在世界范围内的其他国家和地区虽然都不尽相同,但是都表现出了以英美为基础的延伸与发展。其中,美国对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研究开始较早,他的会计职业道德体系主要有政府加以干涉与监管,而当地的注册会计师只负责相关资格的认定或者标准的制定等。美国将会计师划分为不同领域并且针对领域划分职业道德规范,由此可以看出美国的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相当的全面。在这样的划分下形成了包括注册会计师、管理会计师、财务经理、内部审计师甚至会计教师在内的会计职业道德规范体系。美国的会计教育变革委员会指出,会计人员在熟知职业道德规范的前提下进行正确的价值判断,保持客观正直的工作态度,积极关注公众利益。美国的会计人员所体现出来的会计职业道德标准都相当高。美国管理会计师协会于1983年的《管理会计师道德行为准则》提出管理会计师应该同时具有工作能力、保密、正直和客观的职业道德。甚至要求管理会计师在于企业管理当局发生道德冲突时,他们有必要辞职以维护其职业道德。美国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管理都归结于美国的那套完整的会计职业道德规范体系和相对规范的外部环境。而英国的会计职业道德体系中可以看出当地的注册会计师的自律度非常高,主要靠各大会计职业团体来制定,很少由政府干涉。英国的各大审计委员会和会计职业团体都有其各自的职业道德准则,而准则内容与国际会计师联合会相同。英国在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建设中比较注重真实公允、客观公正、职业能力和保密性等方面。同样的,英国管理会计师协会也有着和美国相类似的职业道德要求。英国会计人员的底线是真实和公允,随着欧盟第四号指令的出台,这两项原则亦被成员国纳入各国法律,由此各成员国的会计人员也受这两项准则的约束。在我国,经济的发展对于会计职业道德规范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以中国香港会计师公会为例,我国香港会计师公会的《职业道德指南》主要针对会员所负的责任,提出正直、客观等职业行为。同时还对部分具体的会计行为做出详细阐述,当然,最具体的还算是最后一部分的指南,对会计人员的会计行为起到了引导的作用。但是仍然避免不了存在道德观念淡薄、道德体系不规范、以及行业环境混乱等问题。 四、会计信息化环境与传统会计环境对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的约束差异 现代的会计模式基本都是由传统会计发展而来的。传统会计主要依靠手工会计利用纸张、笔墨、算盘等进行手工的计算、整理、核对、分类、登记、制表等会计工作。因此,在这些繁复并且机械的会计步骤中,对于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要求相比会计信息化环境下会有一定的差异:1.知识储备需求差异会计信息化主要是利用先进的计算机网络技术处理日常的会计业务,无论从哪方面来看都在传统会计的基础上加以扩充。传统的会计只需要掌握基本的手工记账方法,而会计信息化需要会计人员多方面掌握计算机技术,从基础知识的角度来说,会计人员的知识储备要求有了某种程度的提高。2.信息泄露难易程度差异从信息共享的角度来说,会计信息化不仅仅局限于传统会计的基本理论与方法,它将传统会计的各项会计信息都进行了信息化的处理,也就是说企业的整个生产经营活动的各方面信息都会被输入进会计信息化系统中,由此而直接生成会计信息。但是会计信息化是依靠网络技术实现信息共享的,这样的信息就不是封闭的,如果某个部门需要抽调数据,在取得授权以后,这些信息就可以通过网络从系统中被直接抽调。传统会计对于会计职业道德的要求主要侧重于会计人员的义务保守秘密,而由于会计信息化环境下的信息共享力度,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的难度更大。会计信息化环境下的会计职业道德建设需要采取更强力的措施来防止重要的财务信息泄露。3.数据输入繁琐程度差异传统会计的工作方式主要是在手工记账汇总数据以后才能得到最后的会计数据,这对会计人员的会计职业道德要求比较高。一方面手工记账的工作量比较大,另一方面这样纯手工的记账统计方式更容易出现错误或者失误,每一个小错误都会导致最终数据的差异。所以,会计信息化环境中,计算机技术的加入有效的减少了会计人员的工作量,另外,各类科目名称的自动选择以及最终数据的自动统计汇总都有利于避免差异的产生。从这方面来说,会计信息化环境下的会计职业道德建设显得更加便捷、利索。4.信息披露即时性差异会计信息化系统是一个共享信息的智能系统,它会把会计信息及时披露给利益相关者。传统会计的手工核算由于会计人员工作量很大,所以会计信息的提供基本会依靠每年的会计报表,这样的会计信息基本都是事后披露,利益相关者们很难根据这样的过期信息进行有效的会计监督。因此,通过这样的渠道进行会计职业道德的监督不能起到应有的作用。会计信息化环境下,会计信息的及时披露让利益相关者能及时根据会计信息进行有利的预测和估计,同时也可以实现对会计人员的监督,会计职业道德建设可以由此得到很大的提升。 五、会计信息化环境下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的应用现状以及存在的不足 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促进了会计信息化环境的形成,与传统会计相比,会计信息化环境下的会计职业道德建设在中国政府的重视下,通过会计制度建设以及执业人员培训等,在原有的会计职业道德标准的基础上更加严格要求,使其能够良好的贴合会计信息化的新环境。因此,不管是传统会计还是会计信息化环境下会计职业道德建设都要求会计审计人员做到“诚信为本,操守为重,坚持准则,不做假账。”同时也要严格遵守客观、独立、公正的原则,做到不屈从、不迎合。会计信息化环境作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的新背景,对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提出了一系列要求。然而我国目前的会计职业道德缺失现象仍然较为严重和普遍,其具体表现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爱岗敬业意识缺乏会计信息化环境为会计工作提供了开放的网络环境,然而部分会计人员缺少爱岗敬业的意识。在信息化环境下,会计信息实现了一定程度的共享。为此,会计信息的传递与传统会计相比将途经从纸张转移到了计算机,而会计信息共享也是公司生产业务的信息共享,会计不再是传统会计时期的记账工具。然而部分会计人员对会计工作的认识仍然处于一个很不成熟的状态,没有随着信息化的发展而得到相应的提升。他们没有根据计算机技术的发展,顺应时代潮流,积极进行专业知识的更新以及与目前职位相匹配的其他能力的提升。他们没有认识到在会计信息化的条件下,他们的服务对象早已经从单位或者公司转向了更为广阔的利益相关者。2.职业底线难以防守信息技术在不断发展,但是依然有很多会计人员违背准则,在面对经济利益的时候守不住底线。从传统会计到会计信息化,一直会有不少会计人员在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甚至是国家利益相冲突的时候,不能坚持准则。在面对教唆、威胁、甚至是金钱诱惑的时候,部分会计人员会忘记职业道德规范和相关的法律法规,对财务报表、会计凭证等等加以粉饰,弄虚作假。很多人为此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在信息化环境下,大部分的会计工作需要在计算机软件上完成,这样的会计信息化系统相比之前的传统环境很容易导致信息的泄露,部分会计人员在这样的情况下做不到保护好会计软件的职责以及保守秘密的义务。3.专业技能有待提高信息化环境对会计人员的专业技能有更高的要求,然而部分会计人员仍然保持着在传统环境下的会计技能与追求。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会计人员也应当与时俱进的积极提高自身的专业技能,使其适应时代潮流。在信息化环境下,很多会计人员没有创新与学习意识,缺乏自我学习的内在动力,不能够及时更新自身的知识储备,也不知道要去学习与新时展相适应的计算机技术。这样会导致很多会计工作不能够很好的进行,也达不到预期中及时向利益相关者提供会计信息的任务。4.监督机制仍不健全由于信息化环境是相对于传统环境发展起来的,与之相匹配的监督机制还不是非常健全。之前提到了会计信息化实现了会计信息的共享,为此会计信息在其他部门得到申请认可以后就可以被随意提取,同时会计信息也可以通过会计信息化系统及时披露给利益相关者。这虽然从该某种程度上来说实现了利益相关者以及各部门对于会计工作的监督,但是相关过程中的信息流通却不能得到监督,很容易产生秘密泄露。 六、加强会计信息化环境下会计职业道德建设需要采用的方法或措施 1.积极宣传爱岗敬业的意识,加强对会计人员的职业教育加强会计人员的在职教育以及后续教育,积极宣传爱岗敬业。在信息化环境下,对于会计人员的专业要求不能仅仅局限在传统环境下的会计知识技能,而应该督促他们学习新的更能适应会计信息化环境的新知识,一方面提高专业技能,另一方面加强计算机技术等辅助技能的培训。2.进一步完善会计职业道德规范体系,使其适应信息化环境传统环境中的会计职业道德规范在约束会计人员道德、防止他们在会计工作中出现不符合职业道德规范的行为提出了有效的措施。总体来说,会计人员不仅需要组织会计工作,也需要在组织过程中执行相应的会计制度。会计信息化环境要求会计人员认真守法,在必要的过程中严肃执法,在其本职的会计工作中不因个人利益而徇私枉法、弄虚作假,积极做到清正廉洁、诚实守信。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和法律法规应当成为会计人员进行会计工作的宗旨和灵魂,一切从会计职业道德出发,确保所提供的会计信息符合法律要求,并且能及时满足利益相关者的需求,为管理者提供准确、真实、完整的决策依据。会计人员在会计信息化环境中必须符合会计真实客观的要求。会计确认必须以实际经济活动为依据。会计信息的记录对象必须是真实的生产经营活动。最终所得出的会计数据应当如实反映会计对象的生产经营状况,确保会计信息真实可靠、没有弄虚作假,对于不符合实际的会计数据要坚决加以纠正。另外,会计人员还需要做到诚实守信,除了出于相关法律要求、职业责任等方面的需求之外,不能以个人为单位未达到某种利益需要向其他人泄露该会计对象的会计信息。3.完善会计法律监督机制,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加强监督机制需要运用企业内部监督以及社会监督。企业内部监督应该通过对确认、核算、分析、记账、报告等会计程序的审查对会计人员进行监督,看其是否符合国家的财经法规以及企业的财务管理制度相关要求,以便真实反映企业的经济活动。社会监督也可以从各大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机构入手,从某种程度来说,他们也是熟知会计知识的专业人士,他们对于企业或单位的会计人员以及会计业务的监督更能督促其符合相关的会计职业道德规范,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对于我国会计人员专业水平的提高有很大的推动作用。其次在加强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建设上,还需要建立健全企业对会计人员违背职业道德建设的惩罚机制。对于违反纪律的会计人员应当严加惩罚,而对于遵纪守法、表现突出的会计人员要适当给予奖励。4.优化社会环境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不仅受其工作领域的影响,由于每个社会人都生活在社会的大环境中,会计人员的会计职业道德避免不了会被社会所存在的形形色色的不良因素所干扰。即使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相当的标准,在经历社会这个大染缸以后,都免不了会受其影响。目前的社会环境中,虽然有很多三观端正的模范,但是依然会存在道德意识薄弱、个人利益第一的不良风气。创造美好和谐的环境不是光靠会计职业界的努力就能做到的,而是依托于社会各方面的变革与协调,尤其是应与法律及各行业的职业道德同步,才能建设好会计职业道德。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的各项要求放在社会环境中来说就是向社会提出了提高道德觉悟和修养的要求。当下,各行各业都在强调要提高职业道德,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这对会计行业的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十分有利。当然,会计人员也不应该将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的条件和要求全部加诸于外界的社会环境上,而是应当从自身出发,有出淤泥而不染的觉悟。只有这样才能在自身修养提高的同时,借助外部环境优异的东风,推动会计行业的发展,由此赢得人们对于会计行业的信赖。 七、会计信息化环境下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的未来发展要求以及相关注意事项 会计信息化环境要求会计人员在进行会计工作时严肃认真,尽职尽责。虽然“八审八看”是传统环境下对会计人员审核凭证的时候的要求,在会计信息化环境下这些要求由于客观原因发生了不可避免的改变,会计人员仍然需要按照当前的会计信息化系统工作流程一丝不苟的工作。在做好自己本职工作的同时,要时刻认识到自身的服务对象相比以前更加开放,增加了很多的利益相关者。因此,会计人员要树立服务意识,及时为需要会计信息的利益相关者提供他们所需要的会计信息和服务。另外,会计人员需要利用会计信息化背景下的先进手段,不仅仅局限于为利益相关者提供信息与服务,更要提供精准的信息和更加优质的服务。在做好自己分内工作的同时,也要积极参与到管理决策中来,结合自身的专业知识为管理者提供科学的决策方案。会计人员在进行会计工作时,需要熟悉服务对象的生产经营活动,以确保所提供的决策方案更加针对实际并且达到预期效果。会计人员提出的管理决策都是建立在充分掌握了服务对象的生产经营状况以及市场资源状况等信息的基础上的。从另一个角度来说,会计人员需要努力钻研业务,熟悉财经法规和法律法规,同时加强自身的业务能力培训,只有在自身能力达标的情况下,充分运用信息技术分析企业的运营管理,这样的情况下所提出的管理决策才是真正有效的。从会计人员的个人角度来说,他们需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会计职业道德建设应当从会计人员个人出发,他们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都应该与时俱进,在端正的同时加以升华。在我国目前的大环境中,会计人员要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学习,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做到公私分明,不贪不占。会计信息化环境为会计人员提供了更加频繁的犯错机会,而共享的会计信息让会计人员的作案手段更加隐蔽,社会的发展让金钱更加具有其价值,在这样的条件下,会计人员的严于律己就显得尤为重要。由于有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会计人员需要遵纪守法,依法办事,不断学习会计信息化环境下的法律法规的新内容,并且正确使用法律赋予的职业权利。同时在必要的时候履行会计人员的义务。在处理会计业务时做到实事求是,提出客观公正的职业判断。信息化环境要求会计人员在提高自身业务能力的同时,充分了解与会计相关的法律法规,积极了解会计对象的生产经营状况,从客观的角度出发实事求是的工作。由于会计信息化实现了会计信息的共享,众多的经济利益也会牵涉其中,会计人员需要时刻保持独立性,坚持自己客观的立场,在不弄虚作假的同时也要及时有效的提供客观公正的会计信息。 作者:吉欣悦 单位:英国南安普顿大学商学院会计金融系 会计职业道德论文范文:事业单位会计职业道德建设探析 摘要: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会计在各行各业都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在我国的行政事业单位,尤其要注重对会计的职业道德建设,因为它关乎到了整个单位的机密问题。本文主要介绍了会计职业道德的概念和原则要求,并进一步分析了行政事业单位会计道德建设的优化策略。 关键词:会计;行政;事业单位;职业道德;优化策略 一、会计职业道德的概念和原则要求 会计人员作为企业当中不可缺少的一份子,不仅要有较强的专业素养,还需要拥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水平,拥有责任感,这对于提升会计信息的质量大有裨益。会计职业道德的原则主要包括了:爱岗敬业,要会计人员能够热爱本职工作,努力钻研业务,可以适应工作需求;熟悉有关的法律法规,了解国家的规章制度,并且结合会计工作进行广泛地宣传;依法办事,会计根据会计法律和规章制度,确保工作的真是和完整性;公正客观,会计人员在办理有关业务时,应当病症实事求是的态度;搞好服务工作,会计人员需要熟悉本单位的生产经营以及业务管理的有关情况。最重要的一点,即会计人员应保守本单位的商业秘密,不得私自地向外界透露本单位的信息。 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的策略 (一)严格落实审计监督工作 事业单位的职能、性质都决定了事业单位在成本核算上不需要花费太大的经历,但是任何时候,任何一个行业都需要讲究效率。当下,一些事业单位已经有了企业的性质,但是和企业的运行方式相比,还存在着诸多的不足。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可以分为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的经营活动。财务监督工作的目的在于有效地遏制一些违反会计职业道德的法律行为,及时地发现职业活动当中存在的各项问题和偏差,督促财务人员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一方面,行政事业单位要严格落实内部控制制度,不能以情分的大小来管理他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可以有效地堵塞财务管理当中的各项漏洞进一步提升财务管理工作的效率。真正地形成以制度约束人,让工作人员可以相互监督,维持正常的工作秩序。鼓励财务人员自觉遵守纪律,规范自身的行为,避免走形式主义的道路。审计监督的工作作用就是要发现会计在经济管理活动当中存在的问题,对其进行有力的批评与教育,并产生一定的震慑作用。在对行业的管理上,采用双重组合的方式,可以更好地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求,进一步提升本单位的经济管理效率,为今后的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强化会计工作人员的道德意识 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工作人员要加强自身的思想政治学习工作,坚持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与世界观,培养自身健康的职业情感和社会责任感,将职业道德建设摆在第一位。自觉约束自己的行为,从事自己的工作,就要热爱自己的工作,不断提升自身的服务意识。除此之外,行政单位的会计人员也需要进一步强化自身的学习技能,提升自身的理论水平、业务技能,更新自身的工作结构与方法,提升工作的积极性。事业单位的财务分析和每个在事业单位工作的人都密切相关,实现对财务人员的定期培训,确保工作人员可以熟练地掌握自身的本质工作,严格按照相关的方式方法操作。最重要的一点,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人员要进一步强化自身的保密意识,坚决杜绝因一己之私而泄露企业的财务秘密,坚持良好的原则,从而真正地走向合格的服务型工作人员。让群众满意,让领导放心,做好自身的工作职责。 (三)建立会计职业道德评价机制 在《会计法》中存在着明确的规定,工作人员要认真执行会计法、恪尽职守、拥有正确的原则,对于一些精神可嘉的会计人员要做出物质上的奖励。行政事业单位也应该积极地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建立切实可行的评价机制。一方面要对自觉遵守职业道德的会计基于物质或者精神上的奖励,鼓励他们在不断学习中提升自身的道德素养,另一方面,要让职业道德和会计评优工作相融合,产生良好的激励效应,使得财务会计人员在追求成绩和职称的同时,也会关注自身的职业道德形象,改进自身的工作作风,提升服务的水平。除此之外,行政事业单位还要进一步完善自身的人事考核制度,真正地做到依法办事。财务管理部门要实现对项目成本、收入等问题的进一步管理。财务管理人员要严格执行权责制度,结合具体的项目工作量确定工作成本,根据实际的收入管理区分析,确保工程项目在财务方面科学、合理、准确。不仅如此,财务部门也要做好精细化核算,实现对项目工作人员的精细化考核,根据按劳分配的原则,将工作人员的收入与其绩效挂钩。 三、结语 总的来说,会计可以有效地提升企业的管理效率和水平,进而为其企业获得更强的市场竞争力。但是,当下的会计行业存在的失真问题已经成为了一个普遍的现象,为了进一步稳定我国的经济发展,加强会计行业的职业道德建设刻不容缓,我国政府将会计行业存在的问题已经提到了一个空前的高度,这无疑对于我国的经济发展有着重要意义,但是真正地实现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的达标,还需要采取一些有效的、必要的措施。 会计职业道德论文范文: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的必要性分析 摘要: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科技的不断进步,作为政府宏观决策的依据,越来越多的投资者、决策者开始重视会计信息。而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水准高低会对会计信息的质量的好坏产生直接的影响,因此,如果要想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必须加强会计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建设。 关键词:会计职业道德;会计信息质量;主要措施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随之而来的是人们欲望的膨胀和职业犯罪率的上升,因此,人们越来越关注职业道德问题。作为会计信息的提供者,会计从业人员如果具有良好的职业的道德,不但有利于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而且有利于贯彻执行我国的财经法规制度和维护我国的经济秩序。因此,会计从业人员必须增强自己的职业道德,通过良好的职业品质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一、会计职业道德的基本内涵 会计职业道德的基本内涵可以从广义和狭义两方面来理解。从广义上来理解,会计职业道德是指会计从业人员在其职业活动内必须遵循的一种行为准则和规范,它不但体现了会计的职业特征,还能够调整会计的职业关系。它包括了会计职业与会计从业人员、其他职业以及会计从业人员和所服务的对象之间的关系;从狭义上来理解,会计职业道德仅仅指会计从业人员个人在其职业活动中所要遵守的职业行为准则和规范。会计职业道德不仅是会计法律制度的重要补充形式,还是会计行为规范的基础,与此同时,会计职业道德还可以充分保证会计目标的实现以及帮助会计从业者素质的提高。 二、增强会计职业道德的建设必要性 第一,提高会计工作质量要求增强会计职业道德的建设。作为政府宏观调控、企业经营决策的重要依据,会计信息的真实与准确与否,关系着能否提高会计工作的质量以及会计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作为会计从业者,如果要成为德才兼具的管理者与理财着,必须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第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增强会计职业道德的建设。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建立强有力的宏观调控体系是建立社会主义经济市场体制的两大核心任务。会计管理和会计信息则恰恰是这两大任务所必需的。但是,由于受到某些会计从业人员职业道德素质低下的影响,在实际的会计工作中,会导致会计信息严重失真以及在许多领域与环节出现造假的问题。第三,树立会计行业良好社会形象要求增强会计职业道德的建设。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会计从业人员也在不断面临着外界的各种利益诱惑,加上受到社会上一些不良吸气的影响,在部分会计从业人员中,出现了贪污、奢侈浪费、弄虚造假等不良现象,对会计良好形象产生了严重的影响。会计行业如果要想让社会改变对其看法,会计从业人员唯有加强自身修养,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从而建立一个良好、和谐的工作环境。因此,如果要想会计信息质量得到切实提高,亟需增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 三、增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的主要措施 首先,加强会计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提高其自身素质。会计作为一种核算和监督经济活动的管理活动,其主要单位是货币,在核算和监督时需要采用专门的方法。会计人员作为这种管理活动的管理者,需要切实提高自己的职业道德素质。通过专业教育使会计从业人员的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得到培养。及时更新知识、增强理论联系实践的能力可以通过继续教育来完成,而让会计从业人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则可以通过社会教育来完成。目前,会计从业人员每年必须对自己的专业技能进行再学习,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让其业务素质得到提高,但仅仅依靠这种方式还是远远不够的,必须让会计从业人员走出去,通过参观学习、经验交流会等多种形式来开拓其视野,自觉加强职业道德的素养,提高自身的素质,从而认识到会计职业道德在会计信息中的重要作用。其次,建立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会计行业的监管。对会计行业的规范,除了运用道德约束之外,还需要法律对其进行强有力的监管。如果要想把全部道德规范全部法律化是完全不可能的,原因在于把道德规范全部法律化之后所需的执法成本是任何国家财力都无法承担起的。然而,随着我国经济实力的不断增强,科技的不断进步,那些基本和重要的道德规范需要国家尽可能地将其法律化,从而使会计职业道德法律法国体系得到完善。与此同时,国家还需要加强对会计行业的监管,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提高其违法成本。要严厉惩处那些不遵循行业规则、失信的企业或个人,对于那些会计造假的上市公司要让其马上退市,并且取缔参与造假的中介结构,对涉及造假的相关会计人员的资格证书予以吊销,禁止其再从事相关的职业等。除此之外,还可以建立相关的民事赔偿制度,为了维护会计信息使用者的合法利益,使用者可以根据相关规定,对因相关人员造假对其造成的损失提起诉讼,要求得到合理的赔偿。再次,完善监督机制,营造良好的会计职业道德氛围。由于我国目前的会计职业道德准则内容还不够全面,可操作性还有待加强,因此,完善会计从业人员职业道德监督机制十分有必要。如果要想提高会计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必须加大监督和检查的力度。通过检查,对于那些违反会计职业道德的会计人员要予以严惩,除了取消其从业资质之外,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而对于那些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的从业人员,各级会计管理部门要对进行奖励。以反面案例为借鉴,以正面典型为标杆,加强对会计从业人员的教育,营造一种会计职业道德评价的良好氛围。最后,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内部控制系统是一种自我控制、自我约束的重要手段,它是对各级会计管理部门所制定的措施、方法进行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通过内部控制体系,与会计业务相关的各个环节如会计记录、授权批准等可以通过互相联系和互相制约来自动防止错误、查找错误和纠正错误,进而实现遏制造假的目的。作为会计工作与会计从业人员生产出来的“产品”,会计信息质量的好坏与会计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业务素质能力息息相关。因而,只有不断增强会计从业人员的道德素质的建设,才能充分保证会计信息的质量。 作者:王秀芹 单位:内蒙古大兴安岭林业学校 会计职业道德论文范文:会计职业道德建设反思 摘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获得了极大发展,同时,会计人才缺口越来越大。纵观我国会计人员素质,其职业道德水平并不能完全满足现代社会发展的需要,要想促进会计行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更好地为企业服务,就必须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本文对当前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的意义做了分析,并对会计职业道德建设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建议,以期切实提升我国会计人员水平,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 关键词:会计;职业道德建设;意义;建议 一、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的意义 (一)是对现代会计法律制度的补充 对会计这一职业而言,法律制度是对从业人员行为的约束,属于最低要求,而会计职业道德是对会计人员高层次的要求,是对会计法律法规的补充,而且其具有法律法规无法达到的作用。例如,会计人员如果在工作中出现违法行为,则属于会计法律制度约束的层面,会计人员在工作中的态度、专业水平的提升等法律法规无权干涉,属于职业道德建设的层面。如果会计人员在工作中缺乏爱岗敬业精神、服务意识以及专业素养,那么会计信息的真实性与完整性便得不到保障。因此,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对于加强会计人员素质、提升其专业水平等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是对会计法律制度的良好补充。 (二)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规范会计行为 在行为的产生过程中,动机起着决定性作用。这一规律对于会计行为同样适用,会计人员的动机决定了其行为,动机的好坏与行为的优劣有直接影响。在会计职业道德要求下,会计人员必须养成诚实、公正的优良品德,对会计人员具有引导与规范作用,能够促进会计人员形成优秀的职业习惯,并且按照职业道德的要求规范自身行为。现代经济形势下,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不仅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会计人员的工作质量,而且也是现代会计人员素质与水平提升的要求。对于企业发展而言,会计工作对于管理者的决策、判断等提供着重要信息,其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会计人员作为会计信息的制定与提供者,其工作质量高低与其职业道德水平是密不可分的。由此可见,会计职业道德建设不仅能够促进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水平的提升,而且能够帮助其成为德才兼备的优秀工作者,对于其整体素质和水平的提升有着重要作用。 (三)能够促进会计目标的实现 对于会计职业而言,其目标在于为会计信息需求者提供必要的信息,而所提供信息的质量与会计人员的执业行为准则的履行情况是息息相关的。如果会计人员在会计信息的制定与中操作不当,会计信息便会成为无效信息,不但不能实现会计目标,而且也会由于信息无效致使使用者作出错误决定,为企业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因此,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能够对会计人员的行为进行有效约束,从而有利于会计目标的实现。 二、对于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的建议 (一)必须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可以通过以下几方面来实现;第一,对会计人员展开有效的职业道德教育,在教育过程中,引入典型案例增加真实性,使得枯燥抽象的说教转变为形象生动的案例教学,使会计人员能够对职业道德规范有感性的认识,提升教育质量;第二,加快信用档案的建立进程,涵盖企业、单位、中介以及会计人员,对于诚实守法者作出鼓励,对于不信用人员作出惩罚,加强会计人员对职业道德的信仰与遵守;第三,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以及媒体的宣传作用,在社会范围内普及诚信思想,使诚实守信成为人们心中的信仰,营造诚实信用的社会环境。 (二)加强监督力度 对于会计职业道德建设而言,加强监督工作是其中的关键因素。为此,必需成立专业监督部门,实时掌握会计人员的工作状态,保证其工作能够正常开展。对会计人员在财务处理方面的工作要严格审查,以便及时发现处理不当的问题,并对其进行纠正。如果发现会计人员在工作中有不诚信行为,必需严肃处理,防止危害继续发展。让会计人员意识到信息真实性的重要程度,不断提升其工作责任感。 (三)加强会计职业道德体系的规范化建设 尽管当前我国的会计职业道德体系已经初具规模,但是相关的法律建设并不完善。为了满足现代社会发展的需求,保障会计行业能够健康可持续发展,必需对会计职业道德体系进行规范。充分研究会计职业道德和社会发展、个人与集体利益之间的关系,在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的过程中融入我国传统道德因素,使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的内容更加丰富。 (四)不断提升会计职业道德教育的质量 作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的前提与基础,会计职业道德教育能够使会计人员对职业道德建设有更明确的认知,有利于会计职业道德建设工作的开展。在会计职业道德教育中,要包含上岗前、上岗中以及上岗后教育这三个阶段。其中,上岗前教育主要是为即将工作的会计人员宣传有关职业道德建设方面的内容,确保他们能够对职业道德建设有正确的认识,并初步掌握会计工作的基本原理。上岗中教育指的是会计人员必须在工作中严格按照工作规范来约束自身行为,并不断加强自身的职业道德建设。上岗后教育指的是要定期对会计人员展开培训,增强其业务能力,分析总结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确保员工时刻保持端正的思想。此外,为了增强教育的作用,相关管理部门也应该加强对教育机制的管理,推动会计职业道德建设工作的进程。 三、结束语 会计工作对企业发展有着特殊意义,我们必须对会计工作提高重视,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不断提升会计工作的质量,为信息需求者提供真实、可靠的信息。 作者:王子涵 单位:天和城实验中学 会计职业道德论文范文:高职院校会计职业道德教育的探讨 摘要:作为专门培养应用技能型会计专业人才的高职院校,在会计职业道德建设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本文以此为研究背景,在分析高职院校会计职业道德教育未受到应有重视的原因的基础上,提出从五个方面加强高职院校会计职业道德教育的对策。 关键词:高职院校;会计专业;职业道德教育 会计职业道德是指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应遵守的行为规范和道德准则,是在向社会提供财务信息的过程中形成的职业道德规范。会计职业道德是会计工作的灵魂。会计工作人员是否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直接关系到对外提供的会计信息质量的可靠性,对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具有重要影响。作为专门培养应用技能型会计专业人才的高职院校,在会计职业道德建设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然而,在当前高职院校的会计专业教学中,会计职业道德的受重视程度却不容乐观。本文从会计职业道德教育的紧迫性入手,在分析会计职业道德教育未受到应有重视的原因的基础上,探讨如何加强对高职院校会计专业学生的职业道德教育。 一、高职院校会计职业道德教育的紧迫性 教育部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中提到:要高度重视学生的职业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重视培养学生的诚信品质、敬业精神和责任意识、遵纪守法意识,培养出一批高素质的技能型人才。体现了国家层面要求高职院校要重视学生的职业道德教育。但目前高职院校在会计专业的实际教学中,无论在课程设置方面还是在教学内容方面,普遍存在对会计职业道德教育重视不足的问题。经笔者对云南省8所知名度和生源率均比较好的高职院校会计专业进行调查(包括5所公办高职院校和3所民办高职院校):课程设置上仍以会计理论知识和会计操作技能培训作为重点,而会计职业道德在教材内容和日常教学中仍处于次要地位,普遍存在“课本上有多少则讲多少,没有则不讲”的现象。由此可以得出,高职院校加强会计专业学生的职业道德教育势在必行。 二、高职院校会计职业道德教育未受到重视的原因分析 对于高职院校会计职业道德未受到重视的原因,本文认为应当从国家层面、学校层面、教师层面和学生层面四个层面进行分析。 (一)国家层面 1.会计法律法规和准则规范缺少实践体系的支撑,在引导高职院校积极开展会计职业道德教育方面未充分发挥其导向作用。随着相关会计法律法规和准则规范的相继出台和实施,会计职业道德在法律层面得到不断完善,也为高职院校开展会计职业道德教育指明了方向。但由于国家有关部门未制定配套的实践体系支撑,相关的法规和准则规范与高职院校会计职业道德教育并没得到很好的衔接。如近年来各级教育部门组织举办的会计职业技能大赛,在比赛科目的设置上主要以会计业务手工处理和会计业务信息化处理等技能性科目为主,而未设置与会计职业道德相关的比赛科目。这就导致会计法律法规和准则规范在引导高职院校加强会计职业道德教育方面因未得到很好衔接而存在导向力不足的问题。2.考评机制缺乏全面性。目前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会计类证书成为评价会计专业学生业务水平高低的一个重要标准,而这些证书主要侧重于考核学生的专业知识。如注册会计师考试、会计职称考试、会计电算化考试等,考试内容主要以考察会计专业知识为主,对与会计职业道德相关的内容考察比重较低。这就导致学生潜意识中不自觉的将学习重点放在会计专业知识的学习上,而忽视对会计职业道德内容的学习。 (二)学校层面 当前高职院校面临的一个普遍问题就是:生源问题。随着学生数量的下降以及本科院校的扩招,给高职院校的招生带来较大的压力,抢生源成为一个普遍现象。为提高本校生源,各高职院校普遍将“毕业生一次就业率”作为吸引学生的一个重要宣传指标。为提高毕业生的一次就业率,各高职院校片面强调学生职业技能的培养,导致无论在课程设置上还是在教学内容上,均把对学生专业技能的培养作为重点,而忽视了职业道德方面的教育。 (三)教师层面 一方面,从思想理念上,会计专业教师对与会计职业道德相关的内容重视程度不足。在日常教学中,会计专业教师普遍存在“课本上有多少则讲多少,没有则不讲”的现象,教学方法也主要以“灌输式”教学为主,导致学生认为会计职业道德内容太抽象、缺乏实用性;另一方面,我国高职院校存在的一个普遍特点是:“起步晚、发展快”,经历了2007年—2009年招生规模快速扩大的时期,这就导致高职院校中年轻教师占比较大,其中不少是毕业后就进入学校从事教学的。这些会计专业教师理论知识丰富,但实践经验不足,未深刻领会会计职业道德的重要性。 (四)学生层面 会计专业作为一个热门专业,近年来毕业生数量逐年增加,就业压力越来越大,为了能够顺利就业,在校学生普遍将主要精力都放在考证和专业技能学习上;同时社会上的不良风气,如“明星的各种绯闻炒作”,无不在一次次的冲击着人们的道德底线,这些都导致学生从潜意识里轻视会计职业道德教育。 三、加强高职院校会计专业职业道德教育的对策 (一)丰富实践体系,完善评价考核机制 1.国家有关部门应当丰富与会计职业道德教育相关的实践体系,使会计法律法规和准则规范与高职院校会计职业道德教育之间能够得到更好的衔接。如国家教育部门可以在组织举办的会计职业技能大赛中,设置与会计职业道德相关的比赛科目,或者组织举办会计职业道德辩论大赛等多种多样的形式,来增强对高职院校在加强会计职业道德教育方面的导向力。2.国家应建立全面的考评机制。一方面国家可以考虑逐步为会计从业人员建立诚信档案;另一方面,对于会计专业职称证书的授予,国家可以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环节主要考核专业知识,面试环节则主要用来评价申请者的会计职业道德素养,两者均合格后方可授予会计职称证书。从而使会计专业学生意识到会计职业道德教育的重要性。 (二)明确教育目标,转变教育理念 1.根据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的相关要求可看出:高职院校的教育目标不仅是单纯的为社会培养只懂技能的专业性人才,而应是为社会培养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因此高职院校应纠正为提高学校生源,以就业为导向,片面强调学生专业技能培养的错误做法,明确教育目标,转变教育理念,切实担当起自身的社会责任和教育责任。2.高职院校及会计专业教师应转变过时的教育理念,重视会计职业道德教育。在课程体系方面,进一步完善会计专业课程体系,开设与会计职业道德相关的必修课程,系统地讲授会计职业道德相关知识,帮助会计专业学生树立正确的职业道德意识和信念;在专业课教学方面,要求在专业课教学中不能仅仅讲授专业知识,而应将专业知识和职业道德知识有机结合起来;在期末考核方面,进一步提高平时考核成绩的比重(目前占总成绩的比重一般为20%,建议提高到40%~50%),平时考核除了考勤、课堂表现和课外作业等考核以外,还应对学生的思想品德(如:诚信、纪律意识等)进行考核。 (三)营造崇尚诚信的校园风气 高职院校应重视崇尚诚信的校风建设,通过营造崇尚诚信的校园风气,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可以考虑从以下几个方面建立崇尚诚信的校园风气:(1)加强考风建设。学校可以尝试采用“无人监考”的方式,即让学生自己给自己监考,自己即是监考官又是考生,培养学生的自律意识,让学生认识到成绩固然重要,但诚实守信更是做人的根本;(2)学校可以为每一个学生建立个人诚信积分档案,设定最低标准,并与学生的档案及毕业证挂钩;(3)标语宣传,实现潜移默化教育。可以在校园、教室等场所悬挂崇尚诚信的标语;(4)宣誓教育。在会计专业学生入学和毕业时,进行会计职业道德方面的宣誓,增强学生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四)建立会计专业教师的企业实践制度 当前高职院校采取的“校企合作”模式取得了良好实效,大大提高了学生的技能操作水平和岗位适应能力。高职院校可以借鉴这一模式对会计专业教师进行相应培训,以解决当前高职院校会计专业教师尤其是年轻教师缺乏会计工作经验,对会计职业道德理解不够深刻的问题。如通过利用寒暑假的时间,分批派遣会计专业教师到会计师事务所或“校企合作”的企业中进行短期进修。 (五)创新教学方法 会计专业教师在进行会计职业道德方面的教学时应积极采用项目化教学法,一改过去会计职业道德教育古板枯燥的现象。通过教师设定项目案例,学生采取小组讨论、分组辩论的方式,鼓励学生积极发言,提高学生的课堂参与度和学习主动性,从而使学生对会计职业道德有着更深刻的体会,强化学生的职业道德意识。总之,高职院校开展会计专业职业道德教育是十分必要的,但是改变当前的现状也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够完成的。上述对策是笔者在会计教学中的一些感悟,希望能够为高职院校更好地开展会计专业职业道德教育提供有意义的参考。 作者:王敏 单位:云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管理工程系 会计职业道德论文范文:高职教育中会计职业道德教育改革 摘要:近年来会计犯罪现象屡屡出现,并呈现出学历高、年龄低的趋势,原因之一是大部分的高职院校缺乏对学生会计职业道德的培养教育。因此,加强学生在校期间的会计职业道德教育尤为重要。当前高职院校职业道德教学存在一些问题:重视会计实务技能,忽视职业道德教育;授课方法陈旧,教学手段单一;职业道德教育内容空洞,缺乏有效的考核方法。针对上述问题,会计职业道德教育需要转变教学理念,将职业道德教育贯穿专业课程;开创教学新思路,完善教学方法;提高会计职业道德教育的针对性,加强职业道德考评。 关键词:高职院校;会计职业道德;教学改革 近年来,我国高职院校培养出大批的会计专业人才,有许多学生毕业之后,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获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会计犯罪、违规事件也屡屡发生。究其原因,是因为大部分的高职院校缺乏对学生会计职业道德的培养教育。高职院校的学生毕业之后多数进入到中小企业工作,而中小企业作为国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持续稳定的发展至关重要。企业的发展离不开财务正常运作,这就要求财务人员必须具备专业的会计技能和职业操守,为企业提供准确、真实的会计信息,保证企业的财务安全。因此,学生在校期间的会计职业道德教育尤为重要。 一、案例分析 1.案例介绍。案例一:“王某,23岁,会计专业专科毕业后到某市某国债服务部工作,担任柜台出纳兼任金库保管员。任职期间多次从金库偷取出国库券用于炒股,截至案发,王某共贪污国库券94.03万元,折合人民币118.51万元。案发后,当地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王某迫于各种压力投案自首,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案例分析:案例二:“陈某,22岁,利用其担任广州市番禺区某电子厂财务会计,负责该厂员工工资计算和发放的职务之便,每月在工资表格合计栏上,加大几百元至几万元不等的金额。两年期间,陈某加大工资额共计人民币78万元转入账户并占为己有。陈某被判处犯职务侵占罪,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并处没收财产2万元。”案例三:“刘某,29岁,担任某公司出纳职务。陈某喜欢奢侈消费,但收入不高,她便将犯罪的手伸向了公司的财务上。陈某的异常引起了公司怀疑,公司悄悄安排人查账,发现她挪用了公款44万元。江北区检察院指控,其中19万余元,是她用作废的支票存根记账的手段非法侵占,另外20余万元是她直接挪用的。”③ 2.分析总结。从上述三个案例可以看出,犯罪人员特点正是风华正茂的年龄,毕业不久,刚找到工作就走上了犯罪的道路。究其原因,除了自身问题之外,也说明大部分的高校缺乏对学生会计职业道德的培养教育。学生在校学习阶段,仅掌握了会计的专业技能,对法律法规、职业道德没有清楚的认识。以至于刚刚步入社会,经不住外界诱惑,道德防线不堪一击,最终走上犯罪之路。面对当前会计犯罪出现学历高、年龄低的趋势,高职院校对学生会计职业道德教育培养是当务之急。 二、高职院校职业道德教学存在的问题 1.重视会计实务技能,忽视职业道德教育。近年来,虽然高职教育不断地改革创新,但基本都是围绕着应该怎样提高学生的专业技能方面。特别是近年来,不断兴起的会计专业技能大赛,使得高职院校更加坚定走技能教育路线。学校重点传授的是会计记账的方法与电算化操作的技能,鼓励学生参加技能大赛,对大赛成绩也非常重视。与之相比,高职院校对会计职业道德的教育重视程度相差甚远。一名真正合格的会计人才,不仅要求有扎实的专业技能,更重要的是应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将会计职业道德的规范作为标准要求自己。 2.授课方法陈旧,教学手段单一。目前,大部分高职院校在会计专业课程中,与职业道德相关的课程仅有一门———《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简称《财经法规》)。虽然该课程是会计从业资格证的必考科目之一,也是专业必修课,但由于本课程涉及法律条款的内容比较多,教师感觉比较难讲,在授课过程中采用较为陈旧的灌输式教学。由于课堂上讲授的是比较枯燥且理论性很强的法律条文,教学手段单一,缺乏生动的案例,再加上学生没有机会去企业亲身体验,无法真正理解会计职业的意义。这导致学生只是死记硬背法律条文,课程内容枯燥,难以记忆,仅仅为了考试背诵,缺乏学习积极性。 3.职业道德教育内容空洞,缺乏有效的考核方法。高职院校在会计职业道德教育方面,更多的是在讲授空洞的法律条款。对于如何培养学生形成良好的职业道德方面,缺乏有针对性的教学内容。除了在《财经法规》这门课上讲授法律条款,就是教师在专业课上寥寥几句,蜻蜓点水一样地提一下“职业道德”。对于应该如何提高学生的会计职业修养,要怎样让学生树立正确的会计职业操守,如何增强学生的会计职业荣誉感等,很少有人认真思考这类问题。④在考核学生职业道德方面,缺乏行之有效的手段。由于没有完善的考评体系,学校无法将学生在职业道德方面的表现进行量化,这导致会计专业的道德教育流于形式。而学生因为职业道德无需与成绩挂钩,更加认识不到职业道德的重要性,对其不予重视。 三、会计职业道德教学改革方法 1.转变教学理念,将职业道德教育贯穿专业课程。高职教育作为高等教育的重要内容,不仅要侧重职业技术的教育,培养学生的专业技能和工作适应能力,也要注重学生良好职业道德素养的培养。应该将与职业特点要求的道德准则、规范和品质贯穿于整个教学过程中,使学生在专业知识的学习中时刻不忘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这样更有利于学生在日后工作中积极贯彻执行相应的规章制度、法律法规,也更自觉地约束自己的行为,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会计职业道德教育不应该只停留在专业道德教育课程上,应该贯穿整个财会专业知识的讲授过程。例如:在《基础会计》课程教学中,要教育学生热爱本职,坚持原则,要教育学生充分认识会计在经济管理中所处的重要地位,使学生热爱会计职业;在《成本会计》课程的教学中,要教育学生开源节流,讲求效益,保守秘密。在《经济法》和《税法》课程的教学中,要使学生认识到法律法规的严肃性,清楚法律条款,增强法律观念,提高法律意识。 2.开创教学新思路,完善教学方法。改变填鸭式的教学方法,可以在教学中加入案例教学法,通过互动、开放的方式将职业道德知识贯穿课堂,把抽象的条例条文形象生动地通过案例分析的形式展现给学生,更有利于学生理解、记忆、消化,活跃课堂气氛,提高课堂效率。教师要不定期地去搜集会计违规违法案例,将案例贯穿于授课过程中,在讲授案例时,可以让学分组讨论,增加与学生的互动。讲座教学是会计职业道德教学的特色教学方式之一。学校可以定期邀请会计实务界资深专家、专业人士对学生讲授会计实务,通过真实发生在身边的事例进行职业道德相关知识的讲授,吸引学生的注意力和关注度,以此达到自警自省的目标。同时,学校也可以聘请相关法律人士和中介机构审计人员来校进行《会计职场舞弊案》的专题讲座,对学生进行职务廉洁警示教育。此外,增强与企业间合作,为学生创造更多校外实习机会,使学生在实践中了解会计职能、企业内部会计业务流程等相关事项,在实践中提高会计实操技能,领会会计职业道德的内涵,真正理解会计人员担负的责任和意义。 3.提高会计职业道德教育的针对性,加强职业道德考评。提高会计职业道德教育,要遵循教学规律,要主次分明,有侧重点,不可盲目地一把抓。因此,需要对会计职业道德内涵逐一进行分析,有针对性的进行讲解,更有效地发挥学校在会计职业道德教育中的作用。通过调查和研究结果表明,学校发挥会计职业道德教育的重点集中在:“提高技能”、“坚持准则”、“诚实守信”三个方面。⑤其它内容由于受学校教育的限制相对要弱一点。作为教育主体,应该将“诚实信用”的教育列为教育的重中之重,作为会计职业道德教育中的核心内容。此外,应该在学生考评体系中加入职业道德素养内容。可以追踪学生各个阶段的职业道德素养水平,发现问题,及时对学生进行指导和教育。通过学生日常的一些表象,进行评价考核。如对学生抄袭作业、迟到早退、旷课、课堂表现、考试作弊等与职业道德相关行为进行考核,综合评价学生思想道德水平;签写“考试诚信承诺书”,模拟无人监考方式来测试和锻炼学生的坚持准则、诚信、公平公正等方面的意识。 作者:郭悦超 单位:山西青年职业学院 会计职业道德论文范文:中小企业会计职业道德问题及对策 摘要:对于会计人员而言,会计职业道德是必须遵守的基本原则以及道德底线。现如今,我国中小企业层出不穷,会计职业道德也随之呈现出不断滑坡的现象,针对这种情况,本文从分析我国中小企业会计职业道德的发展现状入手,剖析会计职业道德实际存在的问题以及产生问题的原因,最终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对策,从而不断提升我国中小企业会计人员的执业水平。 关键词:中小企业;会计;职业道德 在本文当中提到的会计职业道德,是会计从业人员在会计活动当中需要遵守的行为规范,会计职业道德将会计人员的个人品德作为基础,一方面能够协调会计活动当中的各种利益关系,另一方面又因为会计行业的独特性质具有了一定的稳定性。现如今,我国对于会计职业道德的研究主要是从道德示范的角度来进行,但这种研究却缺乏一定的针对性,同时也并没有对会计行业进行具体的分析。本文结合自己的多年现状研究,将会计作为抓手,针对会计行业的特征,对现如今我国中小企业会计行业当中的人员道德问题进行了分析,并以此为根据提出了实际的对策。 一、我国中小企业会计职业道德的发展现状 1.案例分析 2016年7月3日,一度撑起慈溪外贸半边天的慈溪进出口公司宣布倒闭,其原因起源于其旗下的恒源职业资金链断裂。据知情人透露,悦城总建筑面积30万平方米,由悦城1号和9号组成,两地成交价总价为31.3亿元,创下慈溪文化商务区内土地出让的天价,投入巨资开发,这个项目光是利息就是一个巨额数字,恒源职业资不抵债导致资金链断裂,财务萎缩,层层传导,这意味着恒源职业一旦倒闭的话,慈溪进出口贸易公司也是岌岌可危。从实际的调查结果中我们发现:投资错误,预算失败是大多数高管人员认为此次中小企业倒闭的必然因素,许多财会人员则表示危机来临之前已经嗅到了“寒潮”气息,部分财会人员则表示自己能力不足经验不够丰富而没有做出准确的财务预算和防范措施,部分会计人员声称公司的获利和损失是老板和高管的事情,本着“枪打出头鸟”“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心态,他们选择闭口不言,大隐隐于市。还有部分会计人员则不顾法律法规违背职业道德,私相授受趁机获利。而底层工作人员则表示公司不断推迟发放工资时,他们才感受到危机意识,并表示深深的无奈,同时对老板拖欠员工工资甚至携款潜逃的行为进行深深的斥责。由此可见财务漏洞,财会人员的职业道德对此次案例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同时也可以看出会计职业道德严重滑坡的现象。 2.我国中小企业会计职业道德中存在的问题 由于我国会计制度的透明度较低,加上中小企业有着较大的经营状况变化,这就使得企业以及自身的会计业务充满了复杂性以及不确定性,这同时也会使得会计从业人员在职业道德上出现一种不稳定的情况。具体中小企业会计职业道德存在的问题有以下几个表现方面:(1)“爱岗敬业,诚实守信”方面问题。在现实社会中,很多会计人员在遇到自己的公众利益与私人利益发生冲突之后,一些会计人员难以遵照道德良知,做出会计造假、作弊等行为,于是,出现了所谓的萝卜章,假公文,伪合同等掩盖报表,虚增利润的行为。甚至为了利益没有底线的参与到违法活动当中,为其出谋划策,从中谋取自身利益。一些单位的负责人为了个人的利益而无视法律法规,强行收益会计人员对数据进行篡改,一些会计从业人员经受不住压力,放弃了坚持的准则,做出了有悖于会计道德的行为,最终走上违法的道路。“诚信危机”亦是会计道德缺失的一个重要特征。“诚信”是企业会计人员安身立命的基本,对于会计从业人员来讲,也是职业准则的基石,会计职业道德的树立与坚守,能够有效的保证诚信度的提升以及公信力的加强。然而,现今社会许多会计从行者为了集中资金,保证现金流通最大化,甚至违背合同约定,推迟应当交付的往来款项,在会计界也就流行着“能拖一天是一天”“债主最大”的潜规则,这在严重影响公司正常贸易的同时也,在消耗着公司信誉,同时,这也是为什么经济危机时,出现连锁反应,许多中小企业纷纷破产。(2)“廉洁自律,客观公正”方面问题。物欲横流的社会,无时无刻不充斥着各种各样的诱惑,对于会计讲也同样如此,由于受到各种错误观念的影响,一些会计人员选择无视法律法规,并最终走上了违法的道路。一些会计人员为了追求一己私欲,利用自己的职位以身试法,通过对会计资料的故意伪造、毁损,或者是贪污、挪用公款等来获得自身的利益。还有一些人为了谋取不正当的利益,甚至走上了犯罪的道路。这些行为,都反应了会计人员的错误思想。(3)“坚守原则,提高技能”方面问题。现如今,在许多高校当中,由于教学工作者一味追求训练学生专业技能,而忽视会计道德以及相关会计法律教育的重要性,将《会计职业道德》作为选修课,或者讲师不进行深入讲解,读读大纲,一概而过,会计职业道德培育在实际的教学环节中缥缈而过。这样,使得许多会计学生进入社会后不懂得坚持原则,亦不知道用法律知识维护自身权益。而社会上,由于大部分会计人员提高自身技能的意识浅薄,同时忙于工作,进而没有进行会计继续教育,替考现象屡见不鲜,这样,会计技能的提升止步不前,随着社会的进步,会计人员的职业水平逐渐出现捉襟见肘的尴尬局面,为了保住工作,一些会计人员不得不依赖制假造假而取悦老板。(4)“参与管理,强化服务”方面问题。会计学是管理学的一部分,参与管理,强化服务是会计人员的职责所在。我国中小企业起步晚规模小管理较为混乱,无疑加大了会计人员的工作难度。财务工作繁琐赘余,财务预算以及财务审批迟缓,财务工作漏洞大,工作效率低下。这就要求会计人员参与管理,制定相应的财务审批流程,使得财务各项审批条理清晰,步骤齐全,有据可依。同时制定相应的监督管理制度,使得财务工作规范化透明化公开化,让财务不再是老板的私人小金库,而是与其他部门一样,是公司管理的一个流程,仅此而已。 二、我国中小企业产生会计职业道德问题的原因 1.监管体制疏漏 现如今,我国正在不断加大会计行业的监管力度,从我国的实际情况来看,目前也推出了很多会计监管的法律。这些法律主要是针对监管的主体、重点等做出明确规定。尽管通过多年努力,我国的监管体制有了一定的出行,但在监管过程当中依然还有很多问题。这主要是因为不同的部门在管理过程当中各自为政,使得多种监管措施难以结合。一些部门甚至有矛盾的政策,这就会阻碍监管的效率。内审机构是代表国家形式内部审计职能的机构,但实际上内审机构的权利并不能有效的实施,其作用也难以履行。 2.利益的驱动,企业管理层利益冲突 自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经济方面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是与经济建设相比,精神文明则还远远落后,虽然我国一直在强调要精神和经济“两手抓”,但在实际的行动当中,却往往用牺牲精神文明建设的方式来加强经济发展,在加上西方观念的影响,这就使得很多人在物欲面前失去了自我。在这样的背景下,很多企业在资本主义当中学到了不择手段,却没有注意到西方企业是十分重视对员工德行修养的培养以及自我约束的。因此,很多企业当中的会计从业人员自然就会忽视道德,从私立的角度来谋求最大的利益,监守自盗则成为了其最好的选择。 3.会计人员自身道德素质缺失 现如今,会计行业的职业道德主流思想是正确的,大部分的会计人员有着健康的思想状态,有着端正的职业态度,他们能够坚守职业操守和职业准则,但与此同时仍然会计人员的荣辱观受到不良风气的影响,在受到利益的诱惑时难以正确的拒绝,导致信息失真的情况出现。 三、解决我国中小企业会计职业道德问题的对策 1.加强中小企业会计行业监督管理力度,严惩严治会计行业制假造假行为 在本文的研究当中,认为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首先,加强会计行业社会监督力度,充分发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社会媒体舆论等监督作用。健全会计制度,近年来,我国为了适应社会发展,在以往会计法律基础上,相继《总会计师条例》、《企业会计准则》等细则,但其中仍然还有一定的不足,对会计诚信惩罚力度不足,使得会计人员屡教不改。完善相关法案,加大处罚力度,能够进行会计从业人员。其次,确保行政机关及工作人员能够按照相关规定执法,坚持执法必严的原则,发挥法律法规的威慑作用,保护公众利益。最后,企业需要对自身的内部控制制度不断的进行完善,从而促使会计人员能够按照规定程序办事,从而约束会计人员的信用意识,企业要对自身的用人制度以及组织机构不断的健全。企业的组织结构能够对会计人员的地位起到决定性的作用,一般来讲,会计人员在单位当中有更高的地位就越能够提高会计人员的道德素质,与此同时,会计人员的选拔方式也会对会计人员的到道德起到影响的作用。 2.实行“高薪养廉”制度 会计人员的物质难以得到保障,是会计人员在从业过程当中出现会计道德缺失的一个重要因素,而对于中小型企业来讲,则更是如此,企业经营状况的不稳定常常会使得会计人员受到一定的风险。面对这样的情况,企业的领导者应该正确的认识到会计从业人员对于企业的重要性,提高会计人员的基本工资,并给予适当的福利待遇,利用“高薪养廉”的方式来强化会计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会计从业人员物质能够得到保障,受到的物质的诱惑就会变小,这也会促使其更加公平、公正的完成会计工作。 3.加强会计人员素质教育,提高企业会计职业应聘要求 会计德育教育对会计职业道德的培养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其最为主要的目的就是通过对会计人员职业道德的灌输,使得职业道德能够成为会计人员的思想,最终实现对自身的约束,遵守职业操守。会计人员需要主动学习职业道德的内容,强化职业建设,这是因为个人的水平会在实际工作当中得到表现,这也需要会计人员不断努力,强化自身道德建设,按照该法律法规严格办事,保证企业的经济活动的公平公正。会计人员需要具备一定的学习意识,并不断的接受后续教育,加强自身对于会计业务的学习,能够紧跟时代变化,熟练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只有这样才能够更好的开展相关工作。同时,企业应提高会计行业的准入规则,除了具备会计从业资格证外,还应当对其进行测试,增加面试笔试内容,通过面试笔试来部分了解从业人员的执业水平以及道德素养 4.建立监管机制,加强法规监管 《会计法》是针对会计职业制定的法律,《会计法》不仅对我国的会计职业人员自身道德素养提出了要求,也能够有效的维护会计人员的合法权益,保证会计从业人员在正常的工作过程当中,不会受到打击以及保护会计人员的合法权益。然而随着社会的发展,现有的法律法规也应当随之完善,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是会计人员的基本要求,完善会计行业法律法规成为了加强会计职业道德的硬性要求。同时根据我国会计行业实际情况,借鉴发达国家会计行业管理经验,按照国际会计行业标准,我们应当设立相应的自我管制组织,自我管制的组织能够对国内市场进行严格把控,充分发挥枢纽的作用。除此之外,在日常工作当中,行业、企业可以利用组织活动的举办来加强会计人员对自身职业道德的不断反思以及评价,使得会计人员能够明辨是非,建立更好的职业道德。 四、结束语 总而言之,要对中小企业会计人员的行为进行规范,除了要不断的加大执法力度,更要各方通力努力,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并不断提高会计人员的职业素养。 作者:张圣男 单位: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 会计职业道德论文范文:会计职业道德与社会发展的关系 会计工作是经济的基础,世界经济迅猛的发展,使会计工作显得尤为重要。会计信息对决策者的决策起着决定性的作用,所以会计信息真实与有效性对决策的发展有着巨大的作用,直接影响着企业、国家与社会公众的经济利益。因此,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承载着广泛的社会责任。为了能够正确的引导社会各界对会计信息的使用,会计人员必须坚持以诚信为本,有原则有立场有信念,不为私利多动摇。但是,现在社会中仍然存在着一些会计人员,他们只为自己的私利着想,使会计职业道德水平严重下降,会计信息严重失真,对社会的发展造成了极坏的影响。当年的三次会计诚信危机在我国引起了非常大的轰动,朱镕基总理提出了会计职业道德要求“诚信为本,操守为重,坚持准则,不做假账”的要求,进一步引起了中国乃至世界对会计道德失真的问题的极大关注,加强诚信教育,有效阻止会计失掉职业道德,已成为社会各界对会计人员的一项迫切要求。 一、会计职业道德的概念及特点 1、会计职业道德的概念。 会计职业道德,指则在会计职业活动中应当遵循的、体现社会职业特征的、调整会计职业关系的各种经济关系的职业行为准则和规范。会计职业道德是规范会计行为的基础,是调整会计职业活动利益关系的手段,会计职业道德不仅具有相对的稳定性而且具有广泛的社会性。 2、会计职业道德的特点 (1)会计职业道德是规范会计行为的基础,对会计法律制度的重要补充。会计职业道德作为一个职业的规范,也是会计人员最基本的规范。会计法律制度只能对会计从法律层面上进行约束,有很多道德层面上的问题是没有办法约束的,不宜对爱岗敬业等提出具体要求。但是,如果缺乏爱岗敬业的态度,职业技能水平有问题,则很难保证会计信息达到真实、完整的要求。中国作为一个历史悠久的文明古国,讲究做事讲道,以德服人,这是做人的基本规范。很显然,会计职业道德的补充作用非常重要。 (2)会计职业道德是实现会计目标的重要保证,有着鲜明的政治性目标。会计目标是:①反映企业管理层受托责任履行情况;②向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提供决策信息。会计工作与国家政治和经济生活密切相关,具有鲜明的经济目的,同时又具有非常明确的政治目标 (3)会计职业道德应具有廉洁无私美德,为公众服务,把公众利益放在第一位。会计工作就是为会计职业关系中各个服务对象提供有用的会计信息。为人民服务是所有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根本,人是需要互帮互助,互相服务的。会计工作尤其显得重要,在工作中应该勤勤恳恳,不辞辛苦,淡泊财利,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而努力。 (4)会计职业道德具有相对的稳定性和广泛的社会性,是经济活动中的特殊职业。随着企业结构的不断进步,会计不仅仅为政府,企业管理人员提供有效信息,还有像投资人提供有效信息,帮助投资人选对发展方向。会计信息会直接影响社会经济的发展方向与经济命运,具有广泛的社会性。作为会计人员时时刻刻面对着挑战与诱惑,不仅要依法办事,还要搞好服务。 二、会计职业道德的缺失与危害 1、会计职业道德缺失原因 (1)会计职业道德规范不够完整。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完善程度是指形成和约束会计人员职业道德的行为机制的完成程度。在我国的目前仅仅有适用于只有规范注册会计师的《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基本准则》,但是没有适用于其他会计从业人员的具体的职业道德准则,只是零星的见与有关法规和制度中,会计的正常教育和继续教育也缺乏足够的职业道德内容,机制尚未有效形成。 (2)社会环境。现在的社会,标示着多一分优势多一份就业机会。大多数人不再是为真正丰富自己的能力,而是为了生存方向的多元化选择一个技能。会计是一个看起来简单易上手的工作,所以成为了众多人的后备的生存选择,抱着侥幸的心理选择取得会计从业资格。所以,在充满诱惑的现实工作中,暴露出职业道德缺失的尾巴。个人主义,享乐主义等意识占据主要思想,重利轻义的现象在社会上滋生蔓延 (3)会计从业的需要。会计隶属于一个团体,会计的经济来源,奖惩都依赖于此。当这个团体需要达到非真实的经济数据时,企业领导就会要求会计人员做出一些违背会计职业道德甚至是法律法规的行为,对企业的财务状况进行“包装、美化”,如果会计人员拒绝,害怕打击报复。或者进行利诱,走上了同流合污的路。所以,一个团体的领导者的职业道德水平也会对业会计的道德水平的发展有着不可小觑的影响。 (4)会计人员本身的道德意识薄弱。会计从业人员,大多数在从业之前都不会进行从业道德的培训,在社会中开始养成什么样的道德品质,都会带到工作之中。部分道德意识薄弱的工作人员将继续发展自己的坏品质。另外一方面,会计人员的薪资普遍较其他职业的低,由于道德意识薄弱,会出现“借用、挪用”的现象,最后无法补缺,酿成大错。 2、会计职业道德缺失的危害 (1)阻碍了国家经济的发展。会计职业道德的缺失严重影响了会计信息的质量,导致部分会计信息失真,小不追则大。会计信息层层递进,多个小部的决策错误,有可能造成大方向的错误,最后错失大好的发展的机会。 (2)危害了企业发展的需要。会计职业道德的缺失还反映为损害企业利益为代价。为了追求个人或者小团体的利益,从而成为企业的蛀虫,不断侵蚀着企业的发展。另外会计信息的失真也无法令企业找到正确的发展方向,严重阻碍了企业的发展和壮大。(3)对会计人员自身伤害。会计工作是为使用者提供决策信息,如果会计信息失真,造成企业损失,会计人员也将会受到相应的惩罚。如果同企业管理者一同制作假账,蒙骗相关审计部门,一经查出也是要负相应的法律责任。这将造成偷鸡不成蚀把米,将自己的前途葬送。 三、改善会计职业道德缺失的方法 1、完善会计职业道德规范。 国家根据社会的发展及经济发展中出现的问题,对应不同会计职业,制定不同的会计职业道德规范,让各行业的会计人员有据可查,有理可说。同时企业可以企业现状为根本,以国家为限,制定一些适合自己企业发展的企业道德规范。 2、会计人员在接受专业知识的同时,要注重职业道德的培养。 前辈在教授后辈专业知识的同时也要注意后辈的职业道德培养,从开始接触会计知识开始培养,专业知识与道德素养齐发展,养成一个良好的会计职业习惯。在校学生,生活在象牙塔当中,可以利用网络媒体学习好的职业道德习惯,以道德败坏的职业例子为警示,从学习开始培养自己的职业素养。 3、加强会计职业道德教育培训。 每个会计从业人员入职前可以进行会计职业道德的培训,培训后进行考核,把会计的职业道德作为一份工作需要,考核通过可入职工作。在工作期间机关团体根据自己的现状,安排在职人员培训的机会。 4、强化企业问责、奖惩制度。 对会计从业人员的工作制定奖惩问责制度,勤则加冕,无则鼓励。对有错误出现的从业人员追究其责任,实施惩罚。对待积极上进,工作效率与质量并存,一丝不苟的工作人员要实施奖励。用实际的行动证明好的道德水平会的到好的发展,反之,则需要责罚。 5、强化关键人的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 作为一个领导者需要有一个高水平的道德素养,影响其下属。如果下属犯错将影响领导的业绩与评比。每一个部门,层层递增。让领导的责任和风险意识带动个人的责任和风险意识,最后带动企业蓬勃发展。 6、自我提高道德水平,严于律已。 我们说,江山易改禀性难移。这说明一个人的养成的习惯是很难改变的。只有自己下定决定,才能将自己的坏习惯改掉。在平时的学习过程中,应该多注重自身的道德修养,使自己努力成为一个德才兼备的好人才。重视会计职业道德教育和培养。加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将职业道德教育作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主要内容,监督所有会计人员对相关教材的内容进行学习;加强会计人员的职业节操教育,使之能够不畏强权,抵制诱惑,诚信为本、尽职尽责;建立和实施会计人员诚信档案,对不道德行为建立惩罚性赔偿制度,定期监督制度的执行情况,推动职业道德教育的规范化、法制化,为我国的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作者:雷秀慧 单位:北京银海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文化市场管理问题及对策研究:试析关于当前文化市场管理中存在问题的探讨 论文关键词:文化市场 法制 非法经营 论文摘要:当前文化市场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但同时也存在着管理不规范、监督不力以及文化市场管理的法律法规不健全等诸多问题,这就严重制约了文化市场的进一步健康发展,本文针对当前文化市场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理顺体制,建立政府统一的文化市场管理体制,加强法制建设等相应治理措施。 文化市场是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活动以商品的形式进行交换的场所及其交换关系的总和,是80年代后期逐渐发展起的一个新兴产业,它已经逐步构成了大文化市场体系。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许多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逐步以商品的形式进入了流通和消费领域,形成了一个新兴的文化市场。目前.文化市场的种类越来越多,社会性越来越强。娱乐市场、演出市场、音像市场、艺术品拍卖市场等呈现出红红火火的发展态势,同时经营的规模也越来越大。我国的文化产业在文化市场的带动下,已经成为促进就业的一支生力军。改革开放以来,文化市场走过了二十年的发展历程,在繁荣社会文化、推动经济增长、促进社会进步及全面提高人的素质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伴随着社会的日益进步,文化市场管理中一些引起人们关注的问题也日益暴露出来。由于管理工作的相对滞后,导致一些宣扬色情暴力、封建迷信的文化垃圾充斥市场,污染着社会,毒害社会中一部分人特别是危害着青少年的身心健康,这也是导致青少年违法犯罪的一个重要因素。近年来,国家政府虽然加大了监督管理的力度,在一些方面也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许多地方“一管就死,一死就放,一放就乱,一乱就管”的状况,并没有根本改变。因此,如何科学有效地加强对文化市场的监督管理,使之朝着健康有益、规范有序的方向发展,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各级政府文化部门必须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 一、当前文化市场及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现阶段我国文化产业发展势头十分迅猛,但总的来看我国的文化市场仍处于初步发展的阶段。一方面看似繁荣热闹,另一方面又存在着很多问题: (一)体制问题直接制约文化市场的发展 1.文化市场的管理体制尚未完全理顺。 当前我国文化事业发展的现阶段决定了作为文化市场上的经营主体仍然可能属于不同地区、不同部门。但是,作为管理主体则必须是统一的、具有权威性的。否则容易造成职贵交叉、政出多门、互相扯皮推诱,造成管理混乱。我国文化市场行政管理体制的层次制即从纵向上分为若干层次,每个层次只是管辖范围不同和职能不同即从横向设立平行的若干部门,各司其职,这样纵横交错结合的管理体制由于各部门从各自的工作角度出发存在交叉管理、多头管理、重复管理等问题,表现出一方面工作重复,另一方面又存在漏洞的不协调状况。在一些省区,音像市场除公安、工商等协管外,由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三家在主管。其结果是:谁都在管,实际是谁也不管。而清查时,要么各自查各自批的摊档,要么你查我的,我就查你,结果谁也不管。在管理上,只是由工商部门发一个营业执照,却没有明确由哪个部门负贵日常的稽查管理。这样,至少已造成了以下几种不好的结果:(1)审批条件不规范;(2)管理力度不平衡;(3)管理有时重叠,有时出现真空地带; (4)管理部门或相互竞争,或相互扯皮,让经营者有空子可钻。 2.文化市场行政机制落后 长期以来,文化事业一直在计划经济的统领下依靠国家财政支撑着,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许多问题凸显出来,一时难于解决。在“老、少、边”地区尤其尸重。总起来看,这些问题主要有:一是文化事业单位人员,尤其是市场管理人员配备不足。二是由于机构体制不顺,文管部门执法地位不高。在部门内,文化管理只是文化行政管理职能的一小部分,在部门外,与公安、工商等执法部门相比,文化部门不是专门的执法部门执法上有相当大的阻力,执法人员常常是无所适从。 3.当前片面实行总量调控政策及抬高市场准入门槛,农村文化市场形式单一,使农村文化市场发展缓慢 中国农村地域广大,人口众多,但其拥有的文化经营单位无论是从规模上,还是数量上与城市相比仍然存在很大差距。当前农村文化娱乐的主要方式仍然是广播电视然后是传统的纸牌、麻将、棋类和庙会灯会等节庆活动。新兴文化娱乐方式如网吧、歌舞演出供应不足。农村文化生活严重落后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状况已经影响到了我国农村的发展和稳定。 另外,从2000年以来,文化市场开展了多次专项整治,国务院、文化部及其他有关部门的总量调控政策及片面抬高市场准入门槛客观上也限制了农村文化市场的发展。合理的方式不能解决市场需求,必然会导致非法经营。尤为重要的是,农村文化市场是后于城市文化市场兴起的,对总量及规模的过多过高设限,实际上是在控制农村文化经营单位数量的增长,无形中剥夺了农民享受正常文化生活的权利。农村文化市场经营者无证照现象较为突出。农村的资金和人才缺乏,地域广大,居住分散二农民收入不高,农村市场相对狭小;农村文化经营单位经营者大多素质不高,守法经营意识淡薄,这些因素都导致了农村文化单位非法经营现象突出.影响农村文化市场的良性发展。 (二)法制问题是制约文化市场发展的瓶颈 文化市场的非法经营活动之所以屡禁不止,其根去原因在“无法可依”、“执法不尸”、“违法不究”。随着中国文化市场的发展,加强法规建设以克服文化市场在管理上的薄弱环节.加强市场稽查队伍建设更是迫在眉睫。总的来说,当前文化市场的法制建设普遍存在着以下几个问题: 1.立法工作严重滞后 目前,我国文化市场管理的立法工作还处于初始阶段,国家至今尚无一部完整的文化市场管理法,国务院在这方面的政策性文件尚不系统,这给文化市场的依法管理工作带来了很多困难。政策界限难以把握,有的法规文件只是一些原则性的政策规定,由于其内容不够具体,致使执法把握尺度不准操作性不强。以娱乐市场的游戏机和游艺机为例,两者的本质区别在哪里,现行法规并不明确,这既给操作单位带来了较大的难度,更给那些别有用心的不法分子提供了钻法律空子的机会。 2,文化市场稽查队伍的作风建设、廉政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 稽查队伍作风,是稽查队伍综合能力的集中表现,是履行文化市场监管职能的基础,关系到我们这支队伍的兴衰成败。当前,由于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物质诱惑的因素增多了,由于处于改革时期,许多方面的制度诸如:廉政建设制度、干部队伍管理制度等还不够规范和完善,因此出现了一是知法犯法,出于某些利益驱动,主管人员、执法人员明知故犯;二是以权代法,某些地方单位的文化活动越过文化管理部门向上级有关部门申报,而该部门既不经中央部门审批,又不尊重地方文化部门就鹰自审批同意.这种权大于法的情况还大量存在。三是极个别执法人员、管理人员贪赃枉法,经不起金钱诱惑囿于人情置法规于不顾,造成了文化市场管理混乱的现象。四是执法人员本身私心重,怕得罪人,害怕树敌和遭受打击报复,因此不能做到执法必尸二这些问题的存在,尸重影响到文化部门在群众中的形象和权威。有法不依、执法不尸的现象比较严重。 3.依法行政能力有待提高,执法程序有待进一步规范 有的稽查人员对有关文化方面的法律法规掌握的不深、不透,对新颁布实施的法规不熟,甚至有的还沿用旧的法规。执法程序不严格,稽查人员不王动亮证,执法文书不规范,处罚随意性大的问题不同程度的存在。没有实行管理与稽查分离、检查与处理分离、罚没与保管分离、办理与收费分离。尸重影响到正规化管理和规范化办案。 二、改进当前文化市场管理的建议和措施 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要坚持“一手抓繁荣,一手抓管理的方针,健全文化市场体系,完善文化市场管理机制,为繁荣社会主义文化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因此,如何健全文化市场体系,完善文化市场管理机制,确保文化市场在健康有序的轨道上繁荣发展是各级党委、政府特别是文化管理部门应该认真加以研究的。为了切实加强文化市场监督管理,更好地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当前必须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理顺管理体制,明晰行政管理机构职责,各方密切配合 1.明确主管部门和协管部门的职责权限,协调配合,齐抓共管,:吏文化、公安、消防、环保、工商等部门对文化市场能够进行有效的宏观调控和监督指导,进一步规范管理者和经营者的行为。对文化市场来说,履行监督管理职能的主要是政府的文化、公安、工商等部门,其中文化 部门是主管部门。这是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早就明确了的职能界定,也是多年文化市场监督管理实践所形成的职能配置格局。因此,做好文化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是各级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必须认真履行的重要职贾,也是不可推卸的重要贾任。面对目前体制造成的抢管和不管或漏管现象,随着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应建立统一的“大文化市场”管理机构,将文化娱乐市场、书刊音像市场,体育娱乐市场、旅游市场、文物市场等纳入一体化管理,从根本上解决现行管理体制上的弊端。 2.提高认识,加强对文化市场管理工作的领导 文化市场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阵地,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因此,严格执行国家关于文化市场管理的法律法规,切实加强对文化市场管理工作的领导,继续完善文化市场管理制度。主管部门要对文化市场实行宏观调控,运用法规约束、市场调节、行政审批和舆论引导等多种手段,对文化市场总量进行控制;要继续发挥文化经营行业协会的作用,健全行业自律机制,实现对文化市场的多层次管理,保证文化市场与经济、政治、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相同步,实现持续健康、协调发展。 3.健全文化市场的管理机制 一加大从源头上的预防和管理,抓源截流,从制作音像制品,出版非法书刊的“地下工厂”抓起,坚持突出重点,集中打击。从源头遏制“制黄点气加强对运输环节的检查工作,严把流入关在文化市场管理上,建立一支精干高效的文化市场稽查队伍,建立文化市场目标管理贵任制。加强管理手段,完善配套措施。由突出性检查转变为经常性管,由“消防式”管理转变为预防性管理,从而从组织上、队伍上和措施上保证对文化市场的有效管理,真正把文化市场管理工作落实到实处,新闻出版、广电部门、公安机关和工商等执法单位对文化市场负有重要的管理贵任,按其各自的业务分工,加大对文化市场的检查、监督工作,齐抓共管,共同做好文化市场管理工作。发展与建设文化市场管理队伍,必须下大力气,认真抓好文化市场管理队伍的思想建设和业务建设。需要建立一支懂政策、作风好、敢于坚持原则、办事公道的管理队伍。 4.积极关注农村文化市场,统筹城乡文化市场发展 (1)放宽政策,优化农村文化市场发展环境 农村文化市场起步艰难,开发建设的任务很重,必须制定相关的优惠政策作保证,改善农村文化市场发展的环境,争取相关部门对相关费用的减、缓、免,尽量减轻农村经营者的经济压力,允许新办项目有一定的试办期和允许农忙季节歇业,在此期间免收规费税金。定期开办农村文化市场管理骨干和经营者培训班,帮助他们不断提高管理、经营水平,更好的服务于农村文化市场。 (2)突出个性,开发地方特色的文化市场 农村文化市场不单是文化消费市场,农村更是传统文 化的源头,因此发展农村文化市场不应一味效仿城市的格 局,而应因地制宜,充分挖掘农村地方人文资源,抓好三个重点,大力发展地方特色文化市场:一是开发利用古迹文化,民间传说,历代名人农家旅游资源,寻求文物旅游市场与地方经济建设的最佳结合;二是让民间艺人、能工巧匠和民俗文化活动登上文化市场的大雅之堂;三是注重发现和培育具有继承创新特色的农民文化活动形式。不断提升农村文化市场的个性品味.形成具有浓郁地方特色的农村专业文化市场。 (二)加强文化市场的法制建设,为监督管理提供法律保障 1.加强文化立法是搞好文化市场管理的关键 目前音像市场、书刊市场、娱乐市场、演出市场的违法行为都不同程度存在,高价获利、缺乏社会责任与道德感的丑恶现象蔓延滋长,违法侵权在科技、出版业屡见不鲜,文物盔卖走私十分严重。要从根本上治理这些丑恶现象和违法行为,就要从依法治文的要求出发,充分认识文化市场法制建设的重要性,切实做好文化市场相关法律的立法工作,特别是尽出台《文化市场管理法》,用法律的形式规范文化市场经营行为。做到依法管理,有章可循。为人民群众依法享有从事文化活动的权利,促进文化事业的健康发展,提供法律保障,为打击文化市场中的犯罪行为和抑制文化市场中不良现象提供法律武器。 2.依法行政,进一步提高执法水平 加强文化市场管理队伍建设,是繁荣、发展文化市场的根本保证。以坚持执政为民为宗旨,狠抓文化市场管理队伍思想作风建设和组织建设。一是要抓好执法人员的宗旨教育,加强学习,提高素质,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增强其法律意识、业务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二是要严格执法,廉洁行政。严格执行文化市场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严厉查处违法经营活动,公正执法,廉洁自律,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三是要正确处理好软环境建设与严格执法的关系。软环境建设就是为经济建设创造宽松环境,要处理好“一放就活,一管就死”的问题,依法行政,确保文化市场健康有序地发展。四是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加大社会监督力度,营造全民支持和关心文化市场建设的氛围,力争达到市场繁荣,人民满意。 3.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整体素质 根据文化市场的发展程度和具体情况,有针对性地建立和加强文化执法队伍和执法机构的建设。要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必须把好进人关,对执法人员的挑选应通过公开招聘、择优录取的方式,要注重吸收文化领域中各方面的代表加入文化市场执法队,适当增加参与文化市场执法的机构编制,要对执法人员实行上岗前的系统的法律培训,建立严格的岗位责任制和执法实绩的考核制度,以保证文化执法队伍的质量。文化管理部门和公安、工商等部门要密切合作,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健全监督管理体系,采取强有力的整治措施,严格管理,从各个方面堵塞漏洞,对违法者的制裁不能以罚代法。 总之,完善文化市场管理机制,就要努力把市场繁荣和市场管理更好地结合起来。繁荣是根本,管理是保障。要积极消除阻碍文化发展的各种体制性障碍,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大力推进文化产品和服务的市场化进程,处理好监督管理和文化市场发展的关系,做到标本兼治。必须严格把握政策界限,综合运用行政、法律、经济、舆论等多种手段,对文化市场进行宏观调控和监督管理,逐步建立以政府监管为主导,以社会监管为辅助,多种监管途径们方法相结合的文化市场监督管理新机制,进一步完善以法治文的文化市场监督管理新体系。在加强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工作的同时,还应进行不定时的突击检查,坚决打击娱乐场所的违法经营行为,不断充实知识,增强职业敏感性,及时捕捉市场动向,用现代管理思想和管理方式,管理好文化娱乐市场。坚持以法律法规为准绳,积极保护知识产权,维护文化市场正常秩序,采取有力措施,坚决地、不间断地打击和取缔丑恶有害的东西,保障文化市场在健康有序的轨道上繁荣发展。 文化市场管理问题及对策研究:论加强和改进文化市场管理的有效途径 摘要:本文分析了如何加强和改进市场管理和净化文化市场环境,主要是要加强立法,建立和完善法规体系,理顺管理体制,实行归口管理,确立文化市场稽查权的独立执法地位,建立健全文化市场稽查队伍,规范文化市场执法文书,严格按文化市场的执法程序执法,更新观念,转变职能,探索新的监管方式。 关键词:文化市场;市场环境 文化市场作为新兴的市场 经济 形态,一经出现就给文化管理部门提出了如何“管”的问题,文化市场兴起壮大的二十年,也是文化市场管理不断完善成熟的二十年,但在实践中,由于“文化市场”的概念界定和分类,在纯理论和纯部门问题上的模糊,直接影响到了相关 法律 的制定和行政管理权的行使。于是,如何客观完整地认识和界定文化市场,制定相关法律并最终明确其行政管理职责的归属,实现文化市场管理的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成为长期困绕文化市场 发展 的突出问题。 一、加强立法,建立和完善法规体系。 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市场的规范化管理是法制管理,作为进入文化市场的经营者、消费者、管理者,他们之间的相互关系,各自合法利益的保障,最终有赖于相关文化市场的法律法规。因此,加强市场理论研究,实行法治是文化市场的内在要求和必然趋势,也是文化市场建设和发展的根本条件。近年来,文化市场立法工作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效,基本上结束了多年来文化市场管理无法可依、无章可循的 历史 。但是,从整体上看,仍然存在文化市场理论研究、文化市场立法滞后于文化市场发展等问题。因此,加强理论研究,建立健全立法体系,加快立法,尤其是高层次立法是当前文化市场立法工作的突出任务。文化市场大法应尽快出台,现有文化市场的各项管理法规要通过不断修订完善,使其效力层次更高,界定更加准确,更具有操作性的基础上,颁布与之相配套的各项实施细则。逐步实现政策引导、法规制约、法律保障,这样一种综合管理机制,扭转在文化市场治理、整顿中缺少明确而具体的法律依据的被动局面,使文化市场管理人员真正做到守土有责、有法可依。一部法律只能有一个执法主体,相关法律的制定同时就是行政管理主体的确定,文化市场大法的出台要求具有法律赋予的具体明确的职责范围的执法主体。这一执法主体地位的确立在法律上的具体体现,笔者认为,应表现在具体明确的职责权限的确立及同协管部门的关系协调上,在这一点上,笔者从多年来的工作实践中体会到《营业演出管理条例》做得比较好,尤其在职责权限的确立及相关主管与协管部门关系上,都值得在以后相关法律制定上予以借鉴。 二、理顺管理体制,实行归口管理。 文化市场的繁荣要有管理来配合和保证,文化市场管不好,很大程度上与管理体制有关。当前的文化市场缺乏统一、有效、规范化的管理格局。管理体制交叉,管理主体多元化,政出多门,多头审批,就难以做好统一的宏观管理。笔者认为,实现文化市场的规范化管理,使整个文化市场健康有序地发展,必须从理顺管理体制入手,建立起管理主体一元化、责权利相统一的经营管理新局面,实现管理格局上的规范化。在文化市场大法没有出台之前,在现有文化立法和管理体制基础上,按照“按职论权、各有所司”的原则,弄清协管部门和主管部门的关系,分清各自的职责,按照各自的职责范围进行管理,并主动加强管理部门之间的相互协调、配合,做到守土有责,形成文化全面管,公安重点管,工商配合管的管理模式,是当前文化市场的有效格局。这一有效格局,集中体现在现行的《娱乐场所管理条例》中,但笔者认为,这应该是暂时的。作为文化市场主管部门的文化部门却没有足够力量取缔市场中的非法经营行为。从大文化市场的高度出发,按照统一政策、归口管理的要求,应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加强文化市场主管部门的文化市场管理主体地位和作用,确立其有效权威,继续为最终实现统一的市场统一管理局面创造条件。 三、确立文化市场稽查权的独立执法地位,建立健全文化市场稽查队伍。 制定法律不是目的,目的是为了执行。法律制定的再多再好不去认真执行,等于是一纸空文。因此,为确保文化市场管理法规的有效实施,还必须建立相应的执法队伍,加强执法力度。作为一个特殊的市场形态,文化市场的管理工作有其特殊性,这就决定了文化市场执法工作要有独立的法律地位。文化稽查队是具有特殊作用的执法队伍,从执法检查、立案取证、处罚决定到处罚的执行,应是一个整体,文化市场的独立执法工作对文化市场的健康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但是现在我们还做不到这一点。其一,文化市场管理力量不足。由于编制、经费等原因,文化市场执法工作都是将确权管理与行政执法检查集中起来,形成了“一班人马,两种职能”的局面。其二,相配套 交通 、通讯工具和管理检测设备缺乏,适应不了工作的需要。尤其管理费停止征收后,其束缚工作开展的矛盾更加突出。因此,这种状况要加以改变,而这种改变必须通过我们扎实的管理工作实践。有作为才有地位,有法律才有保障,我们要用我们的实际行动去争取文化执法应有的地位,并最终用法律予以确认,为文化市场稽查队编制定性,尽快建立起一支素质高、反应快的稽查队伍。以优良的廉政勤政作风和职业道德、较高的理论水平、文化素质和文化管理专业技能,加强管理的权威性、执法的公正性、办理公务的准确性和实效性。同时配备相应的专业检测设备及交通工具,以促进管理工作的经常化、专业化、制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对文化市场实施有效的管理,提高行政执法的效果和质量。 四、规范文化市场执法文书,严格按文化市场的执法程序执法。 自由的 历史 是信奉程序保障的历史,程序是实体 法律 得以正确实施的法律,没有程序就没有权力,没有事先公布的程序就很难有公正的结果。现已公布的《文化部文化行政执法程序规定》和与之相配套的文化市场专用执法文书,在具体执法活动中有效保证了执法行为的公正和严肃性,推进管理工作的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并为相应的监督提供强有力的依据。所以,严格规范文化市场执法文书,按程序执法,是文化市场法制化管理的需要。为此,应本着实用性、可操作性强的原则,制定一系列行之有效的稽查工作制度,以促使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严格执法。同时,建立 科学 的管理机制,严格按程序执法,积极发挥执法监督机构的作用,有效保证文化市场法规的实施质量,促进文化市场的规范化管理,依法保护经营业户的合法权益。 五、更新观念,转变职能,探索新的监管方式。 现代 社会,科学技术日新月异,在社会生活各个领域的结合越来越紧密,应用越来越迅速。在文化市场领域,高新技术与文化产业的结合更加是势不可挡,为文化市场的繁荣提供了强大动力,在给管理带来挑战与压力的同时,也为革新监管手段创造了新的机遇。这就需要更新观念,转变职能,探索新的监管方式。要将事前审批改为事中和事后监管,要将文化市场稽查定位于新的历史条件之下,面向相关文化领域的前瞻性大文化市场。这种改革无疑是对文化市场稽查工作的挑战。文化市场走综合执法之路,一统形式不可逆转。在相关文化领域内实行综合执法,统一行使文化、新闻出版、广电、文物、版权等部门的执法职能。综合执法机构可取以上各部门之执法职能作为政府组成系列,单独设置。一些地方的试点实践证明,在文化领域内实行综合执法,不但有效解决了当前普遍存在的机构膨胀、职权交叉、多头执法、效率低下、干扰执法和执法扰民等问题,而且充分考虑到了文化市场的特殊属性和执法的专业性,大大提高了执法效率,节约了执法成本,减少了相互之间的牵制和矛盾。有利于促进文化市场健康 发展 ,符合精简、统一、效能原则的有效改革措施。 此外,文化市场更适合垂直管理。根治文化市场顽疾,彻底扫除文化市场的丑恶现象,一要打破错误“解放思想”指导下的地方保护主义;二要扭转现有执法队伍薄弱,执法力量不足的不力局面。实现文化市场的垂直管理,整合现有执法力量,尤其是地市和县区执法力量的整合,既能弥补执法力量不足的缺陷,又能形成自上而下的强大执法后盾,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党的十六大报告明确提出,要“按照一手抓繁荣,一手抓管理的方针,健全文化市场体系,完善文化市场管理机制,为繁荣社会主义文化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推进文化市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健全文化市场行政执法体系,既是整顿和规范文化市场的现实需要,也是保障和推动文化繁荣的时代要求。我们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一手抓繁荣,一手抓管理,促进文化市场健康发展”的方针,围绕依法行政和政务公开,以现有文化市场行政执法队伍为基础,加快推进执法人员和执法机制的结构优化,逐步推动在文化领域内建立配置科学、运转协调、责权统一、诚信高效的综合行政执法体系。 文化市场管理问题及对策研究:浅谈文化市场管理的功能与方法 摘 要:文化的健康 发展 是当今社会的一个重要内容,要使文化健康发展就需要对文化市场的有效管理,文章首先分析了文化市场管理的功能,在此基础上又对文化市场管理方法稍作探讨。 关键词:文化市场;管理;功能;方法 1998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提出“文化与发展”这一重要主题,并强调将文化问题列为未来10年中全球发展的首要问题。2002年,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必须大力发展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文化市场作为社会主义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一方面要为先进文化的传播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另一方面要向人民群众提供丰富多彩的文化产品和服务,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而文化市场是从市场 经济 的角度、以交易为焦点看待文化与市场经济一体化得出的概念,而近年来出现频率颇高的文化产业是从产业经济学、以生产为焦点看待文化作为生产得出的概念。也就是说,文化市场更多的是聚焦在文化流通环节。 1文化市场管理的功能 文化市场是文化产品交流与人们文化需求增加而形成的。20世纪70年代末广州兴起文化市场,经过30年的发展,文化市场成为经济发展中非常活跃的板块。传统的文化传播形式在新的传播媒体代替下,对文化的交流方式促进很大,改变很大,音像、手机、互联网等新的文化传播方式,为人们精神文化的索取提供了更为快捷、便利的途径。随着科技的进步,文化的传播方式更为日新月异,文化市场将更加繁荣。这就给文化市场管理工作提出更高的要求。因而,加强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非常重要。文化市场管理的作用和功能,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①维持功能。这是文化市场管理的首要功能,即文化管理人员通过其行政行为,在社会中建立起合理的、能够为社会上大多数人所接受的文化生活规范以及道德标准,作为人民的生活准则。以维持正常的文化市场秩序,维持全社会和谐的文化市场人际关系,使得文化市场中人人都具有强烈的公民意识和法制观念,遵守国家的文化市场的 法律 和规章制度,建立起和谐、互助、互爱的新型文化市场人际关系,使得人人都具有强烈的文化市场法制观念,联合其他部门共同为社会的稳定及发展做出努力。具体而言,文化市场管理的维持功能是管理文化市场,积极研究上级文化管理部门制定的文化市场的政策、法规并监督实施;管理文化娱乐市场、音像市场、文艺演出市场、美术市场、文艺培训市场等以商品形式进入流通领域的文化产品及文化娱乐经营活动;管理音像制品的批发、零售、出租、放映;负责音像制品的进口管理;指导文化市场稽查工作。 ②管制功能。文化市场管理的对象是文化市场中的个人和组织,在社会生活中,每个人、每个团体都具有双重性,既有自我性,又有社会性。他们各自基于自己的立场和利益开展活动,因此具有自我性,同时,他们又要和社会发生必然的联系,因此又具有社会性。而他们的自我性和社会性之间必然会有所矛盾和冲突,从而造成个人之间、个人—社会团体之间、团体之间、私人利益与公共利益之间的关系的不协调。对于这些矛盾、冲突以及不协调的现象,如果置之不理,不加管制,任其发展下去,则势必危及社会的安定和人民的生活。为此,就必须以公正的态度,站在超然的立场上,采取必要的行政行为做适当的管制,使矛盾与冲突趋于缓和。具体而言,各级文化局的管制功能主要有:依法对文化经营活动进行日常监督检查,维护市场秩序;对文化市场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违章行为依法进行调查,收集证据,提出处理意见,报本级文化市场业务管理部门做出决定;建立文化经营单位市场行为档案,对其进行日常考核;具体执行文化市场业务管理部门对违法行为做出的处理决定。 ③裁判功能。在社会生活中,个人之间、个人与团体之间、团体与团体之间在发生各种联系的同时,也不可避免地会发生一些矛盾、冲突、争执、纠纷,在解决这些矛盾和冲突时,其中的任何一方当事人都不能充当裁判者的角色,来判断谁是谁非,能够充当这个角色的职能是第三者,即国家。行政机关依据法律和有关规定,按照一定的程序,裁判有争议的事件。这种裁判行为具有法律效力,在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权力机关未予以撤销之前,当事人必须服从,不得抗拒,否则,将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所以,在文化市场管理中,各级文化局就承担了裁判的角色。 ④ 发展 功能。社会是不断发展、变化的,作为国家行政机关的文化局,负有管理文化市场的重任,也应该有相应的发展,才能够适应社会的需要,有效地履行其行政职责。在实施行政行为、管理文化市场的实际活动中,文化局能够把握住文化市场的发展程度和发展趋势,也能够发现文化市场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同时,还能够检验文化管理机关的应变能力、行政决策的正误和行政行为的优劣,还能够发现工作体制和工作结构中存在的缺陷、工作方法上的优劣以及行政人员的素质如何,从而调整工作体制、完善行政决策,改善行政行为和工作方法、提高行政人员的素质,促进行政机关及其行政人员自身的基本和完善,最终促进文化市场的进步与发展。具体而言,发展功能有:促进优势产业发展,成立文化 艺术 培训行业协会;加强调研工作,参与制定文化产业发展规划;音像市场的宣传 教育 ,引导市场发展方向;开展培训,提高文化市场从业人员素质等。 2文化市场管理的方法 文化市场管理方法系是指一定的文化市场管理组织或个人,为了完成文化行政任务而在开展工作时普遍采取的措施、办法或手段。文化市场管理方法不同于 哲学 意义上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也不同于一般意义上行政经验,它被认为是达成文化市场管理目标的途径,是文化市场主体作用于客体的桥梁,对于顺利实现文化市场管理职能有着重要作用。随着政府职能的不断发展文化市场管理方法渐趋复杂化、系统化和科学化。 文化市场管理问题及对策研究:试析关于当前文化市场管理中存在问题的探讨 论文关键词:文化市场 法制 非法经营 论文摘要:当前文化市场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但同时也存在着管理不规范、监督不力以及文化市场管理的法律法规不健全等诸多问题,这就严重制约了文化市场的进一步健康发展,本文针对当前文化市场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理顺体制,建立政府统一的文化市场管理体制,加强法制建设等相应治理措施。 文化市场是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活动以商品的形式进行交换的场所及其交换关系的总和,是80年代后期逐渐发展起的一个新兴产业,它已经逐步构成了大文化市场体系。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许多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逐步以商品的形式进入了流通和消费领域,形成了一个新兴的文化市场。目前.文化市场的种类越来越多,社会性越来越强。娱乐市场、演出市场、音像市场、艺术品拍卖市场等呈现出红红火火的发展态势,同时经营的规模也越来越大。我国的文化产业在文化市场的带动下,已经成为促进就业的一支生力军。改革开放以来,文化市场走过了二十年的发展历程,在繁荣社会文化、推动经济增长、促进社会进步及全面提高人的素质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伴随着社会的日益进步,文化市场管理中一些引起人们关注的问题也日益暴露出来。由于管理工作的相对滞后,导致一些宣扬色情暴力、封建迷信的文化垃圾充斥市场,污染着社会,毒害社会中一部分人特别是危害着青少年的身心健康,这也是导致青少年违法犯罪的一个重要因素。近年来,国家政府虽然加大了监督管理的力度,在一些方面也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许多地方“一管就死,一死就放,一放就乱,一乱就管”的状况,并没有根本改变。因此,如何科学有效地加强对文化市场的监督管理,使之朝着健康有益、规范有序的方向发展,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各级政府文化部门必须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 一、当前文化市场及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现阶段我国文化产业发展势头十分迅猛,但总的来看我国的文化市场仍处于初步发展的阶段。一方面看似繁荣热闹,另一方面又存在着很多问题: (一)体制问题直接制约文化市场的发展 1.文化市场的管理体制尚未完全理顺。 当前我国文化事业发展的现阶段决定了作为文化市场上的经营主体仍然可能属于不同地区、不同部门。但是,作为管理主体则必须是统一的、具有权威性的。否则容易造成职贵交叉、政出多门、互相扯皮推诱,造成管理混乱。我国文化市场行政管理体制的层次制即从纵向上分为若干层次,每个层次只是管辖范围不同和职能不同即从横向设立平行的若干部门,各司其职,这样纵横交错结合的管理体制由于各部门从各自的工作角度出发存在交叉管理、多头管理、重复管理等问题,表现出一方面工作重复,另一方面又存在漏洞的不协调状况。在一些省区,音像市场除公安、工商等协管外,由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三家在主管。其结果是:谁都在管,实际是谁也不管。而清查时,要么各自查各自批的摊档,要么你查我的,我就查你,结果谁也不管。在管理上,只是由工商部门发一个营业执照,却没有明确由哪个部门负贵日常的稽查管理。这样,至少已造成了以下几种不好的结果:(1)审批条件不规范;(2)管理力度不平衡;(3)管理有时重叠,有时出现真空地带; (4)管理部门或相互竞争,或相互扯皮,让经营者有空子可钻。 2.文化市场行政机制落后 长期以来,文化事业一直在计划经济的统领下依靠国家财政支撑着,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许多问题凸显出来,一时难于解决。在“老、少、边”地区尤其尸重。总起来看,这些问题主要有:一是文化事业单位人员,尤其是市场管理人员配备不足。二是由于机构体制不顺,文管部门执法地位不高。在部门内,文化管理只是文化行政管理职能的一小部分,在部门外,与公安、工商等执法部门相比,文化部门不是专门的执法部门执法上有相当大的阻力,执法人员常常是无所适从。 3.当前片面实行总量调控政策及抬高市场准入门槛,农村文化市场形式单一,使农村文化市场发展缓慢 中国农村地域广大,人口众多,但其拥有的文化经营单位无论是从规模上,还是数量上与城市相比仍然存在很大差距。当前农村文化娱乐的主要方式仍然是广播电视然后是传统的纸牌、麻将、棋类和庙会灯会等节庆活动。新兴文化娱乐方式如网吧、歌舞演出供应不足。农村文化生活严重落后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状况已经影响到了我国农村的发展和稳定。 另外,从2000年以来,文化市场开展了多次专项整治,国务院、文化部及其他有关部门的总量调控政策及片面抬高市场准入门槛客观上也限制了农村文化市场的发展。合理的方式不能解决市场需求,必然会导致非法经营。尤为重要的是,农村文化市场是后于城市文化市场兴起的,对总量及规模的过多过高设限,实际上是在控制农村文化经营单位数量的增长,无形中剥夺了农民享受正常文化生活的权利。农村文化市场经营者无证照现象较为突出。农村的资金和人才缺乏,地域广大,居住分散二农民收入不高,农村市场相对狭小;农村文化经营单位经营者大多素质不高,守法经营意识淡薄,这些因素都导致了农村文化单位非法经营现象突出.影响农村文化市场的良性发展。 (二)法制问题是制约文化市场发展的瓶颈 文化市场的非法经营活动之所以屡禁不止,其根去原因在“无法可依”、“执法不尸”、“违法不究”。随着中国文化市场的发展,加强法规建设以克服文化市场在管理上的薄弱环节.加强市场稽查队伍建设更是迫在眉睫。总的来说,当前文化市场的法制建设普遍存在着以下几个问题: 1.立法工作严重滞后 目前,我国文化市场管理的立法工作还处于初始阶段,国家至今尚无一部完整的文化市场管理法,国务院在这方面的政策性文件尚不系统,这给文化市场的依法管理工作带来了很多困难。政策界限难以把握,有的法规文件只是一些原则性的政策规定,由于其内容不够具体,致使执法把握尺度不准操作性不强。以娱乐市场的游戏机和游艺机为例,两者的本质区别在哪里,现行法规并不明确,这既给操作单位带来了较大的难度,更给那些别有用心的不法分子提供了钻法律空子的机会。 2,文化市场稽查队伍的作风建设、廉政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 稽查队伍作风,是稽查队伍综合能力的集中表现,是履行文化市场监管职能的基础,关系到我们这支队伍的兴衰成败。当前,由于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物质诱惑的因素增多了,由于处于改革时期,许多方面的制度诸如:廉政建设制度、干部队伍管理制度等还不够规范和完善,因此出现了一是知法犯法,出于某些利益驱动,主管人员、执法人员明知故犯;二是以权代法,某些地方单位的文化活动越过文化管理部门向上级有关部门申报,而该部门既不经中央部门审批,又不尊重地方文化部门就鹰自审批同意.这种权大于法的情况还大量存在。三是极个别执法人员、管理人员贪赃枉法,经不起金钱诱惑囿于人情置法规于不顾,造成了文化市场管理混乱的现象。四是执法人员本身私心重,怕得罪人,害怕树敌和遭受打击报复,因此不能做到执法必尸二这些问题的存在,尸重影响到文化部门在群众中的形象和权威。有法不依、执法不尸的现象比较严重。 3.依法行政能力有待提高,执法程序有待进一步规范 有的稽查人员对有关文化方面的法律法规掌握的不深、不透,对新颁布实施的法规不熟,甚至有的还沿用旧的法规。执法程序不严格,稽查人员不王动亮证,执法文书不规范,处罚随意性大的问题不同程度的存在。没有实行管理与稽查分离、检查与处理分离、罚没与保管分离、办理与收费分离。尸重影响到正规化管理和规范化办案。 二、改进当前文化市场管理的建议和措施 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要坚持“一手抓繁荣,一手抓管理的方针,健全文化市场体系,完善文化市场管理机制,为繁荣社会主义文化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因此,如何健全文化市场体系,完善文化市场管理机制,确保文化市场在健康有序的轨道上繁荣发展是各级党委、政府特别是文化管理部门应该认真加以研究的。为了切实加强文化市场监督管理,更好地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当前必须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理顺管理体制,明晰行政管理机构职责,各方密切配合 1.明确主管部门和协管部门的职责权限,协调配合,齐抓共管,:吏文化、公安、消防、环保、工商等部门对文化市场能够进行有效的宏观调控和监督指导,进一步规范管理者和经营者的行为。对文化市场来说,履行监督管理职能的主要是政府的文化、公安、工商等部门,其中文化 部门是主管部门。这是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早就明确了的职能界定,也是多年文化市场监督管理实践所形成的职能配置格局。因此,做好文化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是各级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必须认真履行的重要职贾,也是不可推卸的重要贾任。面对目前体制造成的抢管和不管或漏管现象,随着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应建立统一的“大文化市场”管理机构,将文化娱乐市场、书刊音像市场,体育娱乐市场、旅游市场、文物市场等纳入一体化管理,从根本上解决现行管理体制上的弊端。 2.提高认识,加强对文化市场管理工作的领导 文化市场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阵地,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因此,严格执行国家关于文化市场管理的法律法规,切实加强对文化市场管理工作的领导,继续完善文化市场管理制度。主管部门要对文化市场实行宏观调控,运用法规约束、市场调节、行政审批和舆论引导等多种手段,对文化市场总量进行控制;要继续发挥文化经营行业协会的作用,健全行业自律机制,实现对文化市场的多层次管理,保证文化市场与经济、政治、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相同步,实现持续健康、协调发展。 3.健全文化市场的管理机制 一加大从源头上的预防和管理,抓源截流,从制作音像制品,出版非法书刊的“地下工厂”抓起,坚持突出重点,集中打击。从源头遏制“制黄点气加强对运输环节的检查工作,严把流入关在文化市场管理上,建立一支精干高效的文化市场稽查队伍,建立文化市场目标管理贵任制。加强管理手段,完善配套措施。由突出性检查转变为经常性管,由“消防式”管理转变为预防性管理,从而从组织上、队伍上和措施上保证对文化市场的有效管理,真正把文化市场管理工作落实到实处,新闻出版、广电部门、公安机关和工商等执法单位对文化市场负有重要的管理贵任,按其各自的业务分工,加大对文化市场的检查、监督工作,齐抓共管,共同做好文化市场管理工作。发展与建设文化市场管理队伍,必须下大力气,认真抓好文化市场管理队伍的思想建设和业务建设。需要建立一支懂政策、作风好、敢于坚持原则、办事公道的管理队伍。 4.积极关注农村文化市场,统筹城乡文化市场发展 (1)放宽政策,优化农村文化市场发展环境 农村文化市场起步艰难,开发建设的任务很重,必须制定相关的优惠政策作保证,改善农村文化市场发展的环境,争取相关部门对相关费用的减、缓、免,尽量减轻农村经营者的经济压力,允许新办项目有一定的试办期和允许农忙季节歇业,在此期间免收规费税金。定期开办农村文化市场管理骨干和经营者培训班,帮助他们不断提高管理、经营水平,更好的服务于农村文化市场。 (2)突出个性,开发地方特色的文化市场 农村文化市场不单是文化消费市场,农村更是传统文 化的源头,因此发展农村文化市场不应一味效仿城市的格 局,而应因地制宜,充分挖掘农村地方人文资源,抓好三个重点,大力发展地方特色文化市场:一是开发利用古迹文化,民间传说,历代名人农家旅游资源,寻求文物旅游市场与地方经济建设的最佳结合;二是让民间艺人、能工巧匠和民俗文化活动登上文化市场的大雅之堂;三是注重发现和培育具有继承创新特色的农民文化活动形式。不断提升农村文化市场的个性品味.形成具有浓郁地方特色的农村专业文化市场。 (二)加强文化市场的法制建设,为监督管理提供法律保障 1.加强文化立法是搞好文化市场管理的关键 目前音像市场、书刊市场、娱乐市场、演出市场的违法行为都不同程度存在,高价获利、缺乏社会责任与道德感的丑恶现象蔓延滋长,违法侵权在科技、出版业屡见不鲜,文物盔卖走私十分严重。要从根本上治理这些丑恶现象和违法行为,就要从依法治文的要求出发,充分认识文化市场法制建设的重要性,切实做好文化市场相关法律的立法工作,特别是尽出台《文化市场管理法》,用法律的形式规范文化市场经营行为。做到依法管理,有章可循。为人民群众依法享有从事文化活动的权利,促进文化事业的健康发展,提供法律保障,为打击文化市场中的犯罪行为和抑制文化市场中不良现象提供法律武器。 2.依法行政,进一步提高执法水平 加强文化市场管理队伍建设,是繁荣、发展文化市场的根本保证。以坚持执政为民为宗旨,狠抓文化市场管理队伍思想作风建设和组织建设。一是要抓好执法人员的宗旨教育,加强学习,提高素质,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增强其法律意识、业务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二是要严格执法,廉洁行政。严格执行文化市场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严厉查处违法经营活动,公正执法,廉洁自律,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三是要正确处理好软环境建设与严格执法的关系。软环境建设就是为经济建设创造宽松环境,要处理好“一放就活,一管就死”的问题,依法行政,确保文化市场健康有序地发展。四是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加大社会监督力度,营造全民支持和关心文化市场建设的氛围,力争达到市场繁荣,人民满意。 3.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整体素质 根据文化市场的发展程度和具体情况,有针对性地建立和加强文化执法队伍和执法机构的建设。要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必须把好进人关,对执法人员的挑选应通过公开招聘、择优录取的方式,要注重吸收文化领域中各方面的代表加入文化市场执法队,适当增加参与文化市场执法的机构编制,要对执法人员实行上岗前的系统的法律培训,建立严格的岗位责任制和执法实绩的考核制度,以保证文化执法队伍的质量。文化管理部门和公安、工商等部门要密切合作,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健全监督管理体系,采取强有力的整治措施,严格管理,从各个方面堵塞漏洞,对违法者的制裁不能以罚代法。 总之,完善文化市场管理机制,就要努力把市场繁荣和市场管理更好地结合起来。繁荣是根本,管理是保障。要积极消除阻碍文化发展的各种体制性障碍,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大力推进文化产品和服务的市场化进程,处理好监督管理和文化市场发展的关系,做到标本兼治。必须严格把握政策界限,综合运用行政、法律、经济、舆论等多种手段,对文化市场进行宏观调控和监督管理,逐步建立以政府监管为主导,以社会监管为辅助,多种监管途径们方法相结合的文化市场监督管理新机制,进一步完善以法治文的文化市场监督管理新体系。在加强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工作的同时,还应进行不定时的突击检查,坚决打击娱乐场所的违法经营行为,不断充实知识,增强职业敏感性,及时捕捉市场动向,用现代管理思想和管理方式,管理好文化娱乐市场。坚持以法律法规为准绳,积极保护知识产权,维护文化市场正常秩序,采取有力措施,坚决地、不间断地打击和取缔丑恶有害的东西,保障文化市场在健康有序的轨道上繁荣发展。 文化市场管理问题及对策研究:论加强和改进文化市场管理的有效途径 摘要:本文分析了如何加强和改进市场管理和净化文化市场环境,主要是要加强立法,建立和完善法规体系,理顺管理体制,实行归口管理,确立文化市场稽查权的独立执法地位,建立健全文化市场稽查队伍,规范文化市场执法文书,严格按文化市场的执法程序执法,更新观念,转变职能,探索新的监管方式。 关键词:文化市场;市场环境 文化市场作为新兴的市场 经济 形态,一经出现就给文化管理部门提出了如何“管”的问题,文化市场兴起壮大的二十年,也是文化市场管理不断完善成熟的二十年,但在实践中,由于“文化市场”的概念界定和分类,在纯理论和纯部门问题上的模糊,直接影响到了相关 法律 的制定和行政管理权的行使。于是,如何客观完整地认识和界定文化市场,制定相关法律并最终明确其行政管理职责的归属,实现文化市场管理的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成为长期困绕文化市场 发展 的突出问题。 一、加强立法,建立和完善法规体系。 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市场的规范化管理是法制管理,作为进入文化市场的经营者、消费者、管理者,他们之间的相互关系,各自合法利益的保障,最终有赖于相关文化市场的法律法规。因此,加强市场理论研究,实行法治是文化市场的内在要求和必然趋势,也是文化市场建设和发展的根本条件。近年来,文化市场立法工作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效,基本上结束了多年来文化市场管理无法可依、无章可循的 历史 。但是,从整体上看,仍然存在文化市场理论研究、文化市场立法滞后于文化市场发展等问题。因此,加强理论研究,建立健全立法体系,加快立法,尤其是高层次立法是当前文化市场立法工作的突出任务。文化市场大法应尽快出台,现有文化市场的各项管理法规要通过不断修订完善,使其效力层次更高,界定更加准确,更具有操作性的基础上,颁布与之相配套的各项实施细则。逐步实现政策引导、法规制约、法律保障,这样一种综合管理机制,扭转在文化市场治理、整顿中缺少明确而具体的法律依据的被动局面,使文化市场管理人员真正做到守土有责、有法可依。一部法律只能有一个执法主体,相关法律的制定同时就是行政管理主体的确定,文化市场大法的出台要求具有法律赋予的具体明确的职责范围的执法主体。这一执法主体地位的确立在法律上的具体体现,笔者认为,应表现在具体明确的职责权限的确立及同协管部门的关系协调上,在这一点上,笔者从多年来的工作实践中体会到《营业演出管理条例》做得比较好,尤其在职责权限的确立及相关主管与协管部门关系上,都值得在以后相关法律制定上予以借鉴。 二、理顺管理体制,实行归口管理。 文化市场的繁荣要有管理来配合和保证,文化市场管不好,很大程度上与管理体制有关。当前的文化市场缺乏统一、有效、规范化的管理格局。管理体制交叉,管理主体多元化,政出多门,多头审批,就难以做好统一的宏观管理。笔者认为,实现文化市场的规范化管理,使整个文化市场健康有序地发展,必须从理顺管理体制入手,建立起管理主体一元化、责权利相统一的经营管理新局面,实现管理格局上的规范化。在文化市场大法没有出台之前,在现有文化立法和管理体制基础上,按照“按职论权、各有所司”的原则,弄清协管部门和主管部门的关系,分清各自的职责,按照各自的职责范围进行管理,并主动加强管理部门之间的相互协调、配合,做到守土有责,形成文化全面管,公安重点管,工商配合管的管理模式,是当前文化市场的有效格局。这一有效格局,集中体现在现行的《娱乐场所管理条例》中,但笔者认为,这应该是暂时的。作为文化市场主管部门的文化部门却没有足够力量取缔市场中的非法经营行为。从大文化市场的高度出发,按照统一政策、归口管理的要求,应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加强文化市场主管部门的文化市场管理主体地位和作用,确立其有效权威,继续为最终实现统一的市场统一管理局面创造条件。 三、确立文化市场稽查权的独立执法地位,建立健全文化市场稽查队伍。 制定法律不是目的,目的是为了执行。法律制定的再多再好不去认真执行,等于是一纸空文。因此,为确保文化市场管理法规的有效实施,还必须建立相应的执法队伍,加强执法力度。作为一个特殊的市场形态,文化市场的管理工作有其特殊性,这就决定了文化市场执法工作要有独立的法律地位。文化稽查队是具有特殊作用的执法队伍,从执法检查、立案取证、处罚决定到处罚的执行,应是一个整体,文化市场的独立执法工作对文化市场的健康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但是现在我们还做不到这一点。其一,文化市场管理力量不足。由于编制、经费等原因,文化市场执法工作都是将确权管理与行政执法检查集中起来,形成了“一班人马,两种职能”的局面。其二,相配套 交通 、通讯工具和管理检测设备缺乏,适应不了工作的需要。尤其管理费停止征收后,其束缚工作开展的矛盾更加突出。因此,这种状况要加以改变,而这种改变必须通过我们扎实的管理工作实践。有作为才有地位,有法律才有保障,我们要用我们的实际行动去争取文化执法应有的地位,并最终用法律予以确认,为文化市场稽查队编制定性,尽快建立起一支素质高、反应快的稽查队伍。以优良的廉政勤政作风和职业道德、较高的理论水平、文化素质和文化管理专业技能,加强管理的权威性、执法的公正性、办理公务的准确性和实效性。同时配备相应的专业检测设备及交通工具,以促进管理工作的经常化、专业化、制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对文化市场实施有效的管理,提高行政执法的效果和质量。 四、规范文化市场执法文书,严格按文化市场的执法程序执法。 自由的 历史 是信奉程序保障的历史,程序是实体 法律 得以正确实施的法律,没有程序就没有权力,没有事先公布的程序就很难有公正的结果。现已公布的《文化部文化行政执法程序规定》和与之相配套的文化市场专用执法文书,在具体执法活动中有效保证了执法行为的公正和严肃性,推进管理工作的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并为相应的监督提供强有力的依据。所以,严格规范文化市场执法文书,按程序执法,是文化市场法制化管理的需要。为此,应本着实用性、可操作性强的原则,制定一系列行之有效的稽查工作制度,以促使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严格执法。同时,建立 科学 的管理机制,严格按程序执法,积极发挥执法监督机构的作用,有效保证文化市场法规的实施质量,促进文化市场的规范化管理,依法保护经营业户的合法权益。 五、更新观念,转变职能,探索新的监管方式。 现代 社会,科学技术日新月异,在社会生活各个领域的结合越来越紧密,应用越来越迅速。在文化市场领域,高新技术与文化产业的结合更加是势不可挡,为文化市场的繁荣提供了强大动力,在给管理带来挑战与压力的同时,也为革新监管手段创造了新的机遇。这就需要更新观念,转变职能,探索新的监管方式。要将事前审批改为事中和事后监管,要将文化市场稽查定位于新的历史条件之下,面向相关文化领域的前瞻性大文化市场。这种改革无疑是对文化市场稽查工作的挑战。文化市场走综合执法之路,一统形式不可逆转。在相关文化领域内实行综合执法,统一行使文化、新闻出版、广电、文物、版权等部门的执法职能。综合执法机构可取以上各部门之执法职能作为政府组成系列,单独设置。一些地方的试点实践证明,在文化领域内实行综合执法,不但有效解决了当前普遍存在的机构膨胀、职权交叉、多头执法、效率低下、干扰执法和执法扰民等问题,而且充分考虑到了文化市场的特殊属性和执法的专业性,大大提高了执法效率,节约了执法成本,减少了相互之间的牵制和矛盾。有利于促进文化市场健康 发展 ,符合精简、统一、效能原则的有效改革措施。 此外,文化市场更适合垂直管理。根治文化市场顽疾,彻底扫除文化市场的丑恶现象,一要打破错误“解放思想”指导下的地方保护主义;二要扭转现有执法队伍薄弱,执法力量不足的不力局面。实现文化市场的垂直管理,整合现有执法力量,尤其是地市和县区执法力量的整合,既能弥补执法力量不足的缺陷,又能形成自上而下的强大执法后盾,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党的十六大报告明确提出,要“按照一手抓繁荣,一手抓管理的方针,健全文化市场体系,完善文化市场管理机制,为繁荣社会主义文化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推进文化市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健全文化市场行政执法体系,既是整顿和规范文化市场的现实需要,也是保障和推动文化繁荣的时代要求。我们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一手抓繁荣,一手抓管理,促进文化市场健康发展”的方针,围绕依法行政和政务公开,以现有文化市场行政执法队伍为基础,加快推进执法人员和执法机制的结构优化,逐步推动在文化领域内建立配置科学、运转协调、责权统一、诚信高效的综合行政执法体系。
建设工程毕业论文:浅谈建设工程项目信息及信息管理 论文关键词:信息管理 信息组织 信息传输 信息交流 论文摘要:建设项目的信息管理是现代工程管理的重要内容。本文在阐述建设工程项目中的信息基础上,介绍了建设 z4~Oi目信息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以及基本环节。 信息运用建设工程项目的信息管理是指在工程实施中对项目信息传输进行组织和控制,合理的组织和控制工程信息的传输,能够方便有效的获取、存储、处理和交流工程项目信息,这对工程项目的实施和管理有着重要的意义。 目前,我国建筑行业的信息管理工作在该行业基础管理中处于最薄弱的环节,多数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项目信息管理的组织和控制基本上仍然沿袭着旧的模式,显然不能适应新形势的要求。 1 建设工程项目中的信息 建设工程项目的实施过程中产生大量的信息。这些信息按照一定的规律产生、转换、变化和被使用,并被传送到必须的单位,而形成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信息流。尽管建设工程项目中的信息很多,但它可被大体分为以下几类:(1)反映项目基本情况的信息,主要在各种合同、计划文件、设计文件之中。(2)项目进展中的信息,如实际投资、质量、进度信息等,它主要在项目月报、重大事件报告、质量报告等各种报告之中。(3)各种指令、决策方面的信息。(4)其他信息。如市场情况、气候变化情况、外汇波动、社会动态等。一般说来,建设工程项目中的信息要符合项目管理的需要,切勿造成信息泛滥和信息污染。 日常建设工程项目对信息的基本要求:(1)不同的时间,对不同的事件,信息对不同的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人员和项目参与者存在差异性。(2)反映实际情况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是对项目实施的计划、组织、控制、协调。在其中产生和使用的信息,一定要能反映项目的实际情况,这是进行正确、有效管理的前提。(3)及时提供信息如果过时,则会失去它应有的作用和见值。它会使决策失去时机,造成不应有的损失。只有及时地提供信息,管理者才能及时地控制项目的实施过程。(4)简单、便于理解信息要方便使用者了解情况、分析问题,其表达形式应符合人们日常接受信息的习惯。 2 建设工程项目信息管理 从建设工程项目信息管理的基本概念中我们不难理解,建设工程项目信息管理是指项目管理者对信息的收集、加工整理、存储、传递与应用等一系列活动的总称。信息管理的目的是通过有序的信息流通,帮助决策者及时、准确地获得相应的信息。所以,为了完成项目信息管理的目的,我们必须做到:(1)了解和掌握信息来源,并对收集的信息进行分类;(2)把握和正确运用信息管理的手段;(3)根据信息流通的不同环节,建立信息管理系统。 2.1 建设工程项目信息的收集 2.1.1 项目决策阶段的信息收集 在建设丁工程项目决策阶段,信息收集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1)有关相关市场方面的信息。(2)有关项目资源方面的信息;(3)有关自然环境方面的信息。这些信息的收集目的主要是为帮助业主在工作决策中避免失误,进一步开展调查和投资机会研究,编写可行性报告,进行投资估算和项目经济评价。 2.1.2 设计阶段的信息收集 在建设工程项目设计阶段,信息收集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1)同类项目相关信息。如建设规模、结构形式、工艺和设备的选型、地基处理方式和实际效果等;(2)有关拟建项目所在地信息;(3)勘察设计单位相关信息。如同类项目完成情况和实际效果、完成该项目的能力、人员和设备投入情况、专业配套能力、质量管理体系完善情况、收费情况、设计文件质量、合同履约情况等。(4)设计进展相关信息。如设计进度计划、设计合同履行情况、不同专业之间设计交接情况、规范和标准的执行情况、设计概算和施工图预算结果、各设汁工序对投资的控制、超限额的原因等。设计阶段信息收集的范围广泛,不确定因素较多,难度较大,要求信息收集者要有较高的技术水平和一定的相关经验。 2.1.3 施工招投标阶段的信息收集 在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招投标阶段,信息收集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1)拟建项目相关信息。如工程地质勘察报告、施工图设计与施工图预算、本工程适用的标准和规范以及有别于其他同类工程的技术要求等。(2)有关建没市场信息。如工程造价的市场变化规律及当地的材料、构件、没备、劳动力差异;当地有关施工招投标的管理规定、管理机构及管理程序;当地施丁招标机构的能力、特点等。(3)施工投标单位相关信息。如施工投标单位的管理水平、施工质量、设备和机具情况、以前承建项目的情况、市场信誉等。在施工招投标阶段,要求信息收集人员要熟悉施工图设计文件和施工图预算,熟悉法律、法规、招投标管理程序和合同示范文本,这样才能为业主决策提供依据。 2.1.4 施工阶段的信息收集 在建设工程项目施工阶段,信息收集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1)施工准备相关信息;如施工项目经理部的组成和人员素质、进场设备的型号和性能、质量保证体系与施工组织设计、分包单位的资质与人员素质;建设场地的准备和施工手续的办理情况:施工图会审和交底记录、施工单位提交的开工报告及实际准备情况;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等。(2)施工实施相关信息。如原材料、构配件、建筑设备等工程物资的进场、检验、加工、保管和使用情况;施工项目经理部的管理程序和规范、规程、标准、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合同的执行情况;原材料、地基验槽及处理、工序交接、隐蔽工程检验等资料的记录和管理情况;工程验收与设备试运转情况;工程质量、进度、投资控制措施及其执行情况;工程索赔及其处理情况等。(3)竣工保修相关信息。如监理工作总结及监理过程中各种控制与审批文件、有关质量问题和质量事故处理的相关记录:建筑安装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资料和竣工图;竣工总结、竣工验收备案表等竣工验收资料;工程保修协议等;在施工阶段,信息的来源较多、较杂,因此,应建立规范的信息管理系统,确定合理的信息流程,建立必要的信息秩序,规范业主、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信息管理行为,按照《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的要求,按照科学的方法,不断完善资料的收集、汇总和归类整理。 2.2 建设工程项目信息的加工、整理 建设工程项目信息的加工、整理主要是把建设各方得到的信息利用科学的方法进行选择、汇总后,形成不同形式的信息,供给各类管理人员使用。建设工程项目信息的加工、整理要从鉴别开始,对于监理单位,特别是施工单位提供的信息,要从信息采集系统的规范性,采集手段的可靠性等方面入手。进行选择、核对和汇总,对动态信息要更新及时;对于施工中产生的信息,要按照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的程序紧密联系在在一起,而每一个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的信息又分为质量、进度和造价三个方面分别组织。 2.3 建设工程项目信息的存储 一般来说,建设工程项目信息的存储需要建立统一的信息库,各类信息以文件的形式组织在—起,组织的方法可由单位自行拟定,但必须采取科学的方法进行规范。当前,依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建设工程项目信息可以按照下列方式组织:(1)按照工程组成进行组织,同一工程按照质量、进度、造价、合同进行分类,各类信息根据具体情况进一步细化。(2)文件名规范化,以定长的字符串作为文件名。(3)建设各方协调统一存储方式,国家技术标准规定有统一的代码时尽量采用统一代码。 建设工程项目信息管理是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环节,在新形势下,我们必须采取科学的方法,保证建设工程项目信息管理做到规范、标准及其完整,提高工作效率及质量,以满足项目发展的需要。根据“施工前预控、施工中监控、施工后可追溯”的思想,使建设工程项目信息能真实的反映项目管理的水平。提高项目管理的深度、力度和速度,为工程项目产生更大的管理效益和社会效益。 建设工程毕业论文:简论建设工程业主方合同管理策略及法律控制分析 论文摘要 合同管理是业主方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工作内容之一,分析业主方在合同管理中可能涉及到的风险,探讨业主方合同管理中的要点及合同管理策略,运用合同法律原理巧妙草拟合同条款,达到防范合同风险,维护业主方的正当利益的目标。 论文关键词 合同管理 意思自治 合同风险 策略控制 业主方的项目管理工作涉及项目实施阶段的全过程,建设工程由于项目投资巨大、建设周期较长、涉及合同当事人众多,并对业主方的建设项目管理工作带来了风险,加强合同管理工作,通过运用合同的规范、约束效力,有助于维护建设工程各方的正当利益。 一、合同法律原理在建设工程管理中的作用 一个大型建设项目的合同数量可能成百上千份之多。而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工作包括了对于每个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和接触等过程的控制与管理,同时也涉及到对所有合同进行统筹规划管理的过程。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工作包括了前期合同结构的选择、合同文本选择、合同计价方法和支付的方法、合同履行过程的管理与控制、合同索赔、合同诉讼等内容。 合同意思自治是合同法律原理的一项最基本原则,意思自治原则要求合同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基于双方的真实、自由愿意,并不受其他主体的非法干涉,该原则的核心是充分尊重当事人在进行合同活动中对外表述的内心真实意愿即合同自由。合同意思自治原则为建设工程合同相对人选择、合同条款的达成以及合同履行方式提供了自由的空间。充分利用合同意思自治原则,业主方可以在合同签署之前,在市场范围内自由选择适合的当事人,以完成相应的建设工程项目。这一原则也为业主方合同条款的拟定提供了基本的理论基础。特别是对于在合同签署过程中分歧较大、难以达成一致的内容,合同双方通过充分的意思表示,经过讨价还价式的谈判与妥协,最终达成相应的合同条款,而这些最终达成的合同条款也被视为双方真实、自由的合意达成,并对双方产生相应的法律约束力。 二、业主方合同管理中的风险及其法律控制 业主方合同管理的风险可以划分为合同管理意识淡薄的风险、合同违约追责风险、合同条款陷阱风险等方面。 (一)业主方合同管理意识淡薄的风险 在业主方的合同管理中,由于对于相关建设工程法规的不重视,缺乏对于合同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对于应当签订正式合同的项目没有签订合同,往往通过口头协议、事后补签合同等方式来达成协议,一旦发生争议对合同双方都十分不利,缺乏有力地合同作证,造成问题纠纷难以解决,影响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而“阴阳合同”在工程建设项目中仍十分普遍,建设工程大多通过招标形式来确定施工单位,而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按照《招标投标法》的规定,依据招投标文件签订的在建设工程管理部门备案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被称为“阳合同”。而在招标之后业主方擅自变更合同内容,与对方当事人私下通过“补充协议”等方式再次签订与原合同内容不一致,甚至推翻原合同条款内容。对于“阴阳合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21条明确规定:“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另行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经过备案的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根据。”那么,业主方在编制或者委托编制招标文件时,应当事先对与招标文件所附合同内容进行严格审查,一旦招标文件中的合同被确定,对方当事人签署备案之后,再试图通过“阴合同”的行为改变原合同内容,意味着违反了法律的要求,对于业主方十分不利。 合同管理工作更不规范,往来函件、工程签证缺乏必要的记录和保管,发生问题后扯皮不断,相互推委。 (二)合同条款及变更的风险 合同文本应当尽量将双方的权利义务责任划分清楚,业主方签署的多数合同文本都由对方单位提供,部分合同文件中对于双方的权利义务约定往往显示公平,违背了合同要求公平、公正的原则要求,合同对方当事人如过多地强调了自己的权利,对于业主方的权利涉及较少。一般在建设工程中的业主方责任主要是合作责任,一般包括业主方雇佣人员并委托其在授权范围内履行业主职责的部分合同责任,及时对于对方当事人履行合同必须的决策、手续、答复指示下达沟通责任,及时提供相关的资料、图纸、场地、道路以及支付工程款,及时验收接受责任。 一般对于业主方的不利的合同陷阱主要是对于有失公平和公正,履约双方的责权严重不对称,缺乏对于对方当事人的制裁条款以及违约金制裁的约定。 对于业主方合同管理而言,合同变更的风险较大,由于业主方新的变更指令、设计方、监理方的导致图纸修改、工程环境变化、业主方要求承包商改变施工方案,由于业主方、政府部门要求、环境变化、不可抗力、原设计错误导致的设计修改等原因引起的工程变更,由业主承担合同责任。由此造成的施工方案变更以及工期的延长和费用的增加,都将由业主方承担。所以,业主方所提出的变更请求,需要慎之又慎,重视并论证变更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加强前期的勘察、准备工作,尽量减少工程变更,杜绝无谓地变更。 三、业主方合同管理中的策略运用 (一)专门合同管理部门或人员的设立为业主方合同管理的提供制度保证 业主方在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工作中,可以根据建设工程项目的周期长短和资金投入情况,专门设立合同管理部门或专门合同管理工作人员。任选具备熟悉建设工程法规与合同法律制度、政府采购、招投标法律法规方面的人才进行专门合同管理,建立合同管理工作流程,设立合同管理账目,及时跟进合同执行进度,做好合同的系统化与专业化管理工作。比如,在编制招投标合同文件时,由专门合同管理人员进行合同条款的诊断、拟定。招投标完成后,签署合同过程中的合同管理人员的再审核,最后再与建设项目监审部门形成最终合同文本,交由业主方盖章签署。完备的合同管理制度与工作流程,能够在制度上保证业主方合同管理工作的规范性与持续性。 另外,业主方合同管理工作中的合同资料的归集、建档制度也有助于开展合同管理工作,对于合同文本以及相关文件、资料、法规的系统建档,系统、科学、完整的合同资料既能防止合同资料的遗失,对于后续结算工作、纠纷处理、审计备查及咨询参考提供良好的辅助证明作用。 (二)根据项目情况选取不同的合同计价方式以及合同文本 建设项目中的施工承包合同常见的主要有总价合同、单价合同以及成本补偿合同。不同的合同计价方式各有其利弊,单价合同以单价优先为原则,业主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的数字是参考数字,实际工程款则按照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和合同确定的单价计算。而单价合同的不足之处对于业主方来说,核实工程量需要花费巨大的精力,同时还要防止施工方增加工程量。固定总价合同的一次包死方式虽然对于业主来说最简单易行,但忽视了因为环境变化和工程量增加的变化。对于固定总价合同业主方可以在工程量小、工期短,施工环境条件稳定,图纸完整、清楚,工程任务范围明确的情况下采用。而变动总价合同对于变动的影响因素进行了规定,对于客观原因引起的变化导致的方进行调整。对于工程特别复杂、工程技术、结构方案不能预先确定的情况,成本加酬金合同有其优越性,承包商风险低,利润有保证,但对业主方来说,合同不确定性以及合同无法准确将工程内容、工程量以及合理的终止时间等进行合理安排,对业主方合同履行与监督不利。 因此,在建设项目中,根据工程的总体情形,工程量的大小、风险的高低、施工周期、施工影响因素等,选择不同的合同计价方式,通过不同的计价方式达到以合同的方式控制投资目标、进度目标、质量目标的实现。 此外,我国为规范建筑市场,出台了一系列的合同示范文本,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建设工程勘察合同文本、建设工程设计合同文本等,这些合同文本对于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以及纠纷解决提供了指导性的内容。但合同示范文本也存在一些问题。在选择合同示范文本时应结合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选用,将合同示范文本与非示范文本合同相结合,否则即使选用合同示范文本,也会造成订立合同流于形式,订立合同简单,但内容具体条款却是,权利、责任划分不明确,合同文本形同虚设,带来合同履行风险。对此业主方应灵活选取合同示范文本,同时结合项目实际,运用非示范合同文本形式准备表达双方的合同意思。 (三)合同文本条款的巧妙拟定可以约束制裁对方当事人行为的目的 合同法律制度的最根本之处在于合同的订立必须双方根据自身的真实意思表示达成某种合意。在建设项目中,业主方在合同条款的设定时,应当充分利用合同法律制度这一根本宗旨。特别是对于一些没有工程经验、工程人才缺乏的单位,巧妙设定合同条款,有助于维护业主方的投资利益。 对于合同条款的约定技巧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设定: 1.担保条款的合理运用。我国担保法规定了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五种担保方式。而在建设项目中常用的担保种类则包括了投标担保、履约担保、支付担保、预付款担保、工程保修担保等。而对于业主方来说,合理设定投标担保条款、履行保证条款、工程保修担保条款,则能够起到约束、督促对方当事人的目的。如,关于工程保修担保,在合同条款中拟定:“每次支付工程进度款时扣除5%,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保留金扣除总额不超过合同总价的10%,该部分保证金在工程质量保修期期满之日一个月内,施工单位取得业主方出具的完成质量保修期工作证明进行支取,业主方收到施工单位的支付请求后,无息支付保留金。”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对于质量保修期做了规定,利用保留金条款则有助于业主方制约施工单位积极按时履行保修义务,达到督促施工单位履行后合同义务的目的。 2.审计决算费用的负担。业主方在工程项目的结算阶段,可以通过外聘第三方的形式进行工程费用的决算。业主方通过委托合同,委托具有良好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工程决算,将第三方的决算视为最终的合同价款。此时,要求业主方签订的合同不能再是固定总价合同,而要采用其他灵活的合同形式。特别是对于一些机关、事业单位,对于工程项目的审计部门往往介入,对于审计决算费用的负担,有利于业主方通过合同的方式事先将审计费用负担加重到对方当事人,以达到防止对方虚报工程决算,造成大幅度审减之后,业主方支付高额的审计费用。此时,可以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工程合同总价按照审计决算价进行支付,业主方或业主委托的第三方按照施工单位提供的工程决算进行审计,审减的额度在决算总额5%之内的部分,审计费用由业主方承担,超过决算总额的5%的,超过部分的审计费用由业主方和施工单位平均分担,超过决算总额10%的,由施工单位承担全部审计费用。施工单位承担的审计费用由业主方直接从应付工程款中扣除”以此条款可以防止施工单位虚报工程决算,恶意增加决算总额。而又造成业主方额外承担审计费用。 业主方在合同管理中应本着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与对方订立合同,不应将对方企业视为赚取利润的对立方,在合同中如果设定非常苛刻的条件,忽视对方企业的正当利益,对于确实由于客观原因造成的施工单位费用的增加,业主方也应及时进行变更增加。否则,极容易造成施工单位的偷工减料,刻意降低施工单位成本,酿成工程事故或隐患。 建设工程毕业论文:试论建设工程投资控制 [论文关键词]工程投资 投资控制 决策 动态跟踪 [论文摘要]要掌握和控制建设工程总投资,工程造价是必不可少的。工程造价,一般是指一项工程预计支出费用或实际支出费用的全部固定资产投资费用。在这个意义上工程造价与建设投资的概念是一致的。因此,控制切实可行的工程造价,即可控制工程建设工程的投资。 建设工程总投资,一般是指进行某项工程建设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建设工程按用途可分为生产性建设工程和费生产性建设工程。生产性建设工程总投资包括建设投资和铺底流动资金两部分;非生产性建设工程总投资则只包括建设投资。我在此要论述的是非生产性建设投资。 建设投资,是由建筑工程安装费、设备工器具购置费、、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建设期利息、不可预见费等组成。 要掌握和控制建设工程总投资,工程造价必不可少。工程造价是指一项工程预计支出费用或实际支出费用的全部固定资产投资费用。在这个意义上工程造价与建设投资的概念是一致的。因此,控制切实可行的工程造价,即可控制工程建设工程的投资。为了使我们更清楚地理解建设工程投资的概念,先来熟悉一下建设工程投资的特点: 一、建设工程投资的特点 (一)建设工程投资数额巨大 建设工程投资数额巨大,对所属地方的国计民生产生重大的影响,从这一点上也说明了建设工程管理的主要意义。 (二)建设工程投资差异明显 每个建设工程都有特定的用途,功能、规模,每项工程的结构、空间分割、设备配置和内外装饰都有不同的要求,工程内空和实物形态都有差异性,即是同样的工程处于不同的地区在人工、材料、机械消耗上也有差异。 (三)建设工程投资需单独计算 每个建设工程都有专门的用途,所以在结构、面积、造型和装饰上也不尽相同,即技术水平、减数等级和建筑标准也有差别。建设工程还必须在结构、造型等方面适应工程所在地的气候、地质、水文等自然条件。因此,建设工程只能通过特殊的程序(编制估算、概算、预算、合同价、结算价及最后确定竣工决算等),就每项工程单独计算其投资。 (四)建设工程投资确定依据复杂 在不同的建设阶段有不同的确定依据,且互为基础和指导,相互影响。如预算定额是概算定额编制的基础,概算定额又是估算指标编制的基础,反过来,估算指标又控制概算定额的水平,概算定额又控制预算定额的水平。间接费定额以直接费定额为基础,二者共同构成了建设工程投资的内容等。 (五)建设工程确定层次繁多 凡是按照一个总体设计进行建设的各个单项工程汇集的总体为一个建设项目,在建设项目中凡是具有独立的设计文件,竣工后可以独立发挥生产能力或工程效益的工程为单项工程,也可将它理解为具有独立存在意义的完整的工程项目。考虑到组成单位工程的各部分是由不同工人用不同工具和材料完成的,又可以把单位工程进一步分解为分部工程等等。但需分别计算各个不同阶段和项目的工程投资,最后才形成建设工程投资。可见工程投资的确定层次繁多。 (六)建设工程投资需动态跟踪调整 各项建设工程在建设期都会出现一些不可预料的变化因素,如工程设备、材料价格变化、国家利率调整、不可抗力出现或因承包方、发包方原因等,必然会引起建设工程投资的变动。所以,建设工程投资在整个建设期内都需随时进行动态跟踪、调整,直至决算后,才能形成建设工程投资。 从以上所列举的建设工程的特点来看,要做好建设工程的投资控制是十分必要的。 二、建设工程投资控制的目标 建设工程投资控制,就是自投资决策阶段、设计阶段、发包阶段、施工阶段以及竣工阶段,把建设工程投资控制在批准的投资限额以内,随时纠正发生的偏差,以保证项目投资管理目标的实现。 工程项目建设过程是一个周期长、投入大的生产过程。建设者不但受时间、经验包括科学和技术条件的限制。而且也受客观过程的发展及其表现程度的限制,因而不可能在工程建设伊始,就设置一个科学的、一成不变的投资控制目标,而只能设置一个大致的投资控制目标,既投资估算。投资概算应是建设工程设计方案选择和进行初步设计的投资控制目标;设计概算应是进行技术设计和施工设计的投资控制目标;施工图预算或建安工程承包合同价则应是施工阶段控制的目标。有机联系的各个阶段目标相互制约,相互补充,前者控制后者,后者补充前者,共同组成建设工程投资控制的目标系统。 三、建设工程投资控制的重点 投资控制贯穿于项目建设的全过程,这一点是毫无疑义的,但控制哪一阶段可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是十分重要的。从目前我国情况看,影响项目投资最大的阶段是约占工程项目建设周期四分之一的技术设计结束前的工作阶段,在初步设计阶段影响项目投资的可能性约为75%--95%;在技术设计阶段影响项目投资的可能性约为35%--75%;在施工图设计阶段影响项目投资的可能性约为5%--35%。从以上分析看,项目投资控制的重点在于施工以前的投资决策和设计阶段,而一旦项目做出决策后,控制项目投资的关键就在于设计,而目前我们的设计费用一般只占全部工程投资费用的1%以下,但正是这微不足道的费用却基本决定了几乎全部随后的费用。由此可见,设计对整个建设工程的效益是何等重要,正因为此,把好设计图的实施前的阶段是十分必要的。 四、建设工程投资控制的措施 要有效的控制项目投资,应从组织、技术、经济、合同与信息管理等多方面采取措施,从组织上采取措施,包括明确项目组织结构,明确项目投资控制者及其任务,以使项目投资控制有专人负责,明确管理职能分工;从技术上采取措施,包括重视设计的多方案选择,严格审查监督初步设计、技术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组织设计,深入技术领域研究节约投资的可能性;从经济上采取措施,包括动态的比较项目投资的实际值和计划值,严格审查各项费用支出,采取节约投资的奖励措施等。 五、投资控制的决策 一个项目,在立项之前,要进行细致的可行性研究,多角度、多方面论证可行的依据,所谓可行性研究,是运用多种科学手段综合论证一个工程项目在技术上是否先进、实用和可靠,在财务上是否盈利,作出环境影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分析和评价、及工程项目抗风险能力等的措施,为投资决策提供科学的依据。可行性研究,还能为银行贷款、合作者签约、工程设计等提供依据和基础资料,它是决策科学化的必要步骤和手段。 一个工程项目要经历投资前期、建设时期及投入使用三个时期。投资前期是决定工程项目经济效果的关键时期。如果在实验中才发现工程费用过高、投资不足、或原材料不能保证等问题,将会给投资者造成巨大损失。所以,投资者做一个十分可行的投资项目研究是十分必要的。 一个工程,如果以上所有工作都准备就绪,那就可以进入实质性阶段,依据十分可行的科研报告资料,根据投资估算,在审图阶段,把好审图环节是十分必要的,要把一切工作放在纸上修改,省得到施工阶段减少不必要的损失和资金,一旦将施工图实施,就要做到尽可能少的变更,以减少投资损失。一旦因需要变更时,建设方首先所要做的是,严格控制施工阶段的各个环节,把好施工环节的各个阶段。 在每个环节都严格按相应的规定和要求执行,都可能会使建设工程投资成本处于最合理状态,从工程预付备料款开始,严格按双方合同条款约定和相关法规执行,随着工程进度支付工程款,直至工程竣工结算,都要有严格的把关审查,这样一步步做下来,把建设工程投资控制在最合理状态。 建设工程毕业论文:基于建设工程监理专业人才的培养模式探讨 [论文关键词]建设工程;监理;专业人才;培养体系 [论文摘要]文章通过分析当前我国建设工程监理人员与监理企业的现状,结合国内外监理公司在人员的构成和服务内容上的差异,阐述了建设工程监理专业人才培养的紧迫性,并就建设工程监理专业人才的素质的基本要求、培养体系的构成与实现提出了自己的见解。 建设工程监理,是指由具有法定资质条件的工程监理单位,根据发包人的委托,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的建设工程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设工程合同,对承包人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代表发包人对工程建设过程实施监督的专门活动。 建设工程的监理制度在国际上已有很长的发展历史。西方发达国家已经形成了一套完整的工程监理制度,可以说,建设工程监理已成为建设领域的一项国际惯例。自1998年开始,我国也在工程建设领域实行了监理制度,并已发挥了重要作用。 我国的建设工程监理制度,正在经历着一个发展、规范和逐步完善的过程,本文将就建设工程监理的行业现状、发展方向、专业人才的素质、培养体系的构成与实现等问题作一些探索和论述。 一、目前国内外监理企业及专业人才情况 (一)我国的建设工程监理行业现状 我国的建设工程监理最先出现的从业单位大多是设计院、研究所、高校、政府部门派生出来的,后来随着建筑市场的不断放开,设计、科研任务的不断饱满,以及政府管理职能与经营职能的脱离,监理队伍日渐复杂,从业人员素质也参差不齐。新加入的监理人员大多是离退休工程技术人员、新就业大学生以及其他一些社会上的工程部门分流人员,因此人员素质平均水平较低,监理行业提供的服务水平也相对较低。 目前工程监理的主要问题: 第一,建设监理市场行为不规范。在监理业务的承揽方式上,存在着转包监理业务、挂靠监理证照的现象。存在着业主私招乱雇,系统内搞同体(或连体)监理的现象,致使建设监理的作用在相当多的项目上还没有充分发挥出来。有些监理单位还不是真正独立的法人实体,这些监理单位尚处在母体的副业状态,既不独立核算,更不自负盈亏;有的挂着监理企业的牌子,有监理任务时就临时凑人员,没有监理任务时,这些人就解散或转移,严重影响监理人员从事监理工作的事业心、责任心和积极性。 在这个过程中,也滋生了一批素质不高的监理企业,这些监理企业往往通过压价竞争、人情关系等非实力比拼途径获取业务,这样的企业一旦取得业务后,又不派出实力强大的监理队伍开展监理工作,成为监理行业的“老鼠屎”,使得一些本来实力尚可的监理企业为了生存不得不“同流合污”,这种不正当竞争及其所造成的负面影响,不仅严重败坏了监理行业的声誉,而且极大地制约和危害着监理行业的健康发展。 第二,监理队伍总体素质还不高。主要是缺乏经济管理和法律知识,缺乏全方位控制的能力。一些监理单位由于人才不配套,大多只能运用技术手段进行质量检查,而不能运用经济手段和合同手段进行全方位全过程控制,这种状况自然不能充分发挥监理的作用。由于项目管理与控制能力的薄弱,只能在现场进行质量监督工作,这是我国建设监理与先进国家建设监理的主要差距。 第三,不少工程项目存在着监理工作不到位、监理责任不落实的问题。有的总监理工程师兼任很多项目的总监。有的工程项目空挂“监理”人员名字,只见其名,不见其人。有的监理单位没有确定一定的工程监理的内容和程序,也没有规定或落实各级监理人员责任,致使一些监理人员该进行检查时不检查,该旁站监理时不旁站,甚至不问工程是否合格也签字。上述问题的存在,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我们制定的监理法规体系还不严密,也反映了相应的监督管理还不够有力。 第四,监理介于业主和施工单位之间,责任重而收费低。监理的费用目前仍然是1998年的价格水平,这个价格水平与目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对监理工作的要求和赋予监理的责任之间存在很大的差距,监理的获利远小于其应该承担的责任。一方面是监理工作的要求越来越严格、责任越来越重大,另一方面却还存在着在现有不高的政府定价上的恶性压价、恶性竞争,这种状况,必将导致建设监理市场的混乱,监理人员素质的愈发低下。 (二)国外监理公司的情况 1.人员情况。监理在国外一些经济发达的国家已有很长的历史,已经积累了一套科学的管理体系。监理公司被看作是一个高智能型服务性企业,它们对监理工程师在学历方面要求较高,许多著名的监理咨询公司大部分员工都具有硕士、博士学位。如美国著名的兰德公司,在547名监理咨询人员中,有200名博士、178名硕士。同时,他们也十分重视个人的工作实践经验,许多国家都要求监理咨询人员必须在设计和施工企业工作一定的年限才能获得监理咨询工程师的资格,如英国咨询工程师协会规定人会的会员年龄必须在38岁以上,新加坡要求工程结构方面的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8年以上的工程设计经验。另外,他们还比较重视在职监理人员的培训,尤其是复合型人才的培训,即既懂经济、管理,又懂专业、法律的人才,因此每年都要投入较大的费用用于人员培训,以提高监理业务素质和水平。 2.服务内容。在国外,对于工程项目的建设,业主通常从项目前期至项目的建成全过程委托监理咨询公司,实施全过程监理。项目的发起与策划、项目的实施以及项目建成动用、运营阶段都留下了监理咨询公司的印迹。监理公司充分利用其专业优势,向业主提供各种有益的咨询建议,使得项目能够以最小的投入获得最大的产出。 我国的监理工作,绝大多数却仍停留在工程建设施工阶段质量监理,缺乏项目决策阶段和设计阶段的监理任务,相应地,大多数监理咨询公司及其人员也只具备施工阶段的质量监理的能力。 二、未来监理发展方向 随着我国“人世”的提速,也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和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渐完善,以及市场需求的多样化,我国工程监理管理体制的改革正朝着升级的方向发展。由于企业自身能力的差异,必将导致监理行业的整体结构出现分化、重组。据专家分析,未来的监理行业将呈现出金字塔形的构架。 第一类企业:在行业顶端的,将是拥有自主的知识产权、专有技术且实力强大的公司。其业务可能集中在某一项或多项专业工程领域,从事着从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到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选择承包商、监督管理施工直至工程竣工验收甚至包括项目后评估的项目全过程的管理和技术咨询服务。这样的企业不仅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知名度,而且在相关工程领域甚至在国际工程建设领域中都处于领先地位,具有不可替代的地位,这样的企业为数很少,其获利将相当可观。 第二类企业:处在金字塔中间部分的企业,将是不具备自有的专有技术或知识产权,但是具有较好的社会信誉、有实力较强且又结构合理的人才队伍、有相当丰富的建设项目管理经验,在某一项或多项专业工程技术上有专长。这样的企业将有能力根据市场的需要提供建设项目全过程或某一阶段的技术咨询和管理服务,这样的企业获利水平可能比不上上面第一种类型的企业,不存在暴利,但是总体规模将远大于第一种类型的企业,成为建设监理行业的中坚力量,其从业人员将具有相当的社会地位且受人尊敬。 第三类企业:处在金字塔底层的企业,主要在施工现场实施旁站或仅仅实施施工阶段的质量、投资、安全等某一专项监管的企业。这样的企业可以是受业主的委托,也可以是受第一种类型监理企业的委托,甚至可以是受施工承包单位的委托,受谁委托即为谁服务。该类型企业的服务利润将十分有限。其从业人员的地位和收入也将远不如第一、二类企业人员。 三、人才培养紧迫性 在这种新形势下,企业对监理专业人才的素质要求将越来越高。提高监理队伍的素质和监理能力就更加迫切,监理工作本身就要求监理人员必须具备高技能、高素质,如果不是这样,实施建设监理就没有什么意义。而监理企业和从业人员之间是一个双向选择的组合,什么样的企业需要什么样的人才,就能给予什么样的待遇;反之,什么样的人才能进什么样的企业,也就能得到什么样的报酬。因此,加强监理专业人才的培养,建立监理专业人才的培养体系,提高监理专业水平便是刻不容缓的大事。 四、建设工程监理专业人才培养 1.专业人才素质要求 建设工程监理专业人才应是具备工程知识、经济和管理知识与实践经验的高素质的复合型专业人才,他们能熟练地运用他们所掌握的专业知识与专业技能,从事工程项目的全过程的监督与管理。这就要求监理公司在人才建设上下大功夫,应制定中长期的人力资源计划,一方面下决心培育本公司人才,按照对人才复合型、外向型和开拓型的要求,着重在人才的项目管理能力和水平上下功夫,要培育本公司的骨干,留住人才;另一方面,要多方引进人才,为了迎接设计、建造及大型项目的管理,培养一些既有设计能力又懂管理的人才。 根据工程项目的不同特点、不同岗位、不同性质及所从事的业务范围,参考国外经验,在实际工作中需要的建设工程监理专业人员可以划分为三个不同的层次: 基层人才:为建设工程基层监理专业人员。 该层次的从业人员具有工程施工和工程管理的基本知识,主要从事建设工程监理旁站与资料整理工作,并且能对施工现场提出有关合理化建议。其基本人员组成就是分布于大量监理企业、有上岗资质的工程监理员。 中层人才:为身份最低应为注册监理工程师。 这个层次的人才,他们在基本业务素质的基础上,能胜任项目管理与合同管理、中小项目的可行性研究等工作,并具有一定的国际工程管理知识与技能,能参与国际工程的管理,是监理企业的主要技术骨干。 高层人才:为高级专业管理人员。 这个层次的工程监理人才应为资深注册监理工程师,主要从事一些大、中型项目全过程监理工作,包括项目的决策、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项目管理与合同管理等。他们在本专业有丰富的知识和实践经验,是一些专家型的人才。他们能积极为政府的决策当好参谋,对规范行业行为、研究建立和完善行业制度和行业管理、促进行业改革与发展起主要作用。他们还应具有丰富的国际工程管理知识和经验,参与国际上重大工程项目的竞争,能胜任其工作。 上述三个层次,其业务能力从上到下可兼容,反过来,通过自身的业务素质的不断提高和实践经验的不断积累,从下到上将是必然的发展趋势。 2.专业人才培养模式 对于上述三个层次人才基本专业素质的培养,应该通过多层次的教育(专科教育、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来实现。 专科教育主要培养基层业务人才,受这个层次教育的人才在今后的工作中,通过自身的努力,也可以成为中层人才,成为主要技术骨干。 本科教育要以培养中层人才为目标,同时为高层人才奠定专业基础知识。受这个层次教育的人才在经过长期的工作实践和自身的努力,可以成为高层人才,能胜任高级管理工作。 研究生教育以培养高层人才为目标,受该层次教育的人才在经过一定的工作实践后,应很快能胜任高层次的工作。 (1)监理专业人才所必备的知识结构体系。本科教育是培养注册监理工程师的摇篮,也是培养监理中层人才的必经之路。根据监理工程师的业务素质,其知识结构除工科本科所要求的基础课外,还必须要涵盖以下三个方面的主要专业与专业基础课程:一是工程技术类,主要包括建筑制图、建筑材料、房屋建筑学、建筑结构(含结构力学)、路桥工程与市政工程、施工技术与组织设计、工程建设定额与预算、安装工程技术等;二是经济类,主要包括宏观与微观经济学、投资管理学、工程经济与项目评价、建筑经济等;三是管理类,主要包括工程造价管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招投标与合同管理、房地产经营管理、工程造价管理信息系统等。 除此之外,在4年本科学习中还将完成一定周数的实践教学任务。一些实务性较强的课程还应设置课程设计,以培养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应该说这些课程的设置能基本覆盖监理工程师的工作所涉及的知识面,自然,这也是其能胜任工作的基本保证。 硕士研究生的培养,是监理高层人才、也是未来资深注册监理工程师的起飞地。在“管理科学与工程”硕士点上设立“工程监理管理”研究方向,是在本科培养的基础上,要求在某一研究领域具有较深较宽的专业理论基础,并能结合实际需要,针对性地研究和解决一些深层次的科研课题或有关工程实际问题。 监理基层人才是监理工作的一线人员,要求的知识体系应该以应用能力为主线,围绕这条主线来加强人文素质、专业素质、综合素质的培养。学习的专业知识深度应比本科要浅,构建的知识结构,应使他们具有知识更新、技术创新、与人合作、协调施工现场各方面关系的能力。 (2)监理人才的教育培养体系。为了构建各层次工程监理专业人才的知识结构,工程监理专业人才培养体系可以确定为: 第一是高校正规培养。鼓励高校在有关博士点、硕士点设立“工程监理”专业方向,培养高级专业人才。在那些有“工程管理”专业和“项目管理”等本、专科专业的院校,按建设工程监理专业人才素质要求的三个不同层次,培养能适应我国基本建设管理需要的高素质本、专科学历的人才。同时加强高校的管理,避免那些不具备该专业办学条件的院校滥发该专业的正式文凭。严格区分正规培养和非正规培养的界限,为今后注册监理工程师的准入资质确立一个专业教育标准。 第二是社会办学、职业技术教育培养。鼓励社会办学、职业技术教育培养该专业低层次管理人才,这是培养监理员的有效途径。 第三是继续教育,以中国建设监理协会和指定高校(以现有建设部指定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考前培训单位为基础)为依托,开展监理工程师的继续教育。 (3)监理企业的人才培养战略。对于监理企业,应视监理人才的培养为一项战略目标,才能不断提高市场竞争能力,在竞争激烈的建设市场中立于不败之地。 从监理企业内部来讲,第一,重视人才战略。要树立企业核心竞争力的理念,从企业的高层管理者到基层的每一个员工,都应该认知企业核心竞争力战略在市场竞争中的作用,重视和关心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培养。以人才为依据,在发展自己以及与他人比较的差异差距中,不断形成自己独特的、可以提高消费者特殊效用的技术、方式、方法等,而这些有可能构成今后公司核心竞争力的重要要素。第二,加强技术创新。这是打造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关键。而这恰恰又是目前监理企业普遍缺乏或不够重视的问题。在打造核心竞争力的过程中,必须清楚地了解自己的核心技术是什么。如不十分清楚或把握不准,可以对现有技术进行分解和整合,也就是对核心产品进行技术分解、归类和整合,弄清哪些是一般技术、哪些是通用技术、哪些是专有技术、哪些是关键技术。然后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对专有技术和关键技术进行研究、攻关、开发、改造,并进一步提高和巩固,以形成自有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第三,优化人才配置。在企业管理方面,要实施现代企业制度,高效配置企业资源,为企业竞争力的打造、提升提供制度保证。 从监理企业外部来讲,第一,可通过知识联盟获得企业竞争力。第二,可通过企业兼并获得竞争力。第三,努力培育更多的、更信赖的、稳定的顾客群。此外,监理企业在打造竞争力的过程中,要有动态意识。因为,随着时间推移,监理企业竞争力有可能因疏忽而贬值,导致其竞争力下降乃至消失。如果监理企业竞争力强大到无可匹敌的地步,那么只要保持竞争力不每况愈下,即是保证它的可持续性。但对绝大部分监理企业而言,仅仅维持是远远不够的,竞争对手一直在虎视眈眈,摩拳擦掌地准备取而代之。这样,可持续性则意味着要持续改进,否则就无以保持现有地位。同时,只有把监理的人才战略提高到市场竞争战略的高度,企业才能在激烈的竞争中稳操胜券,立于不败之地。 结语 建设工程监理是一项既宏观又微观、复杂又烦琐的工作,其人员应该具有丰富的专业理论知识和相关的基本知识,应该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协作精神。建设监理人员要努力使自己成为一个懂设计、会施工、能管理、善协调的复合型人才,就需要不懈地学习新理论、新技术、新工艺,以建设工程监理技术的总体要求为导向,按培养体系的要求不断充实自己、提高自己。 建设工程毕业论文:浅论工程质量检测在建设工程质量监管中的作用及存在问题的探究 论文关键词:建筑工程 工程检测 重要性 质量控制关键词:建筑工程 工程检测 重要性 质量控制 论文摘要: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建筑工程也随之不断增多,建筑工程的质量也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问题,这是因为建筑工程的质量不仅关系到工程本身的适用性和项目的投资效果,同时也和人们生命财产安全息息相关,基于此点原因,必须对建筑工程的质量加以高度重视。工程质量检测作为确保工程质量的关键环节,其重要性也是不容忽视的。本文首先对工程质量检测的重点进行分析,随后介绍了工程质量检测的重要性,并在此基础上总结了工程检测在工程质量监管中存在的问题,期望能够为提高建筑工程的质量给予一定的帮助。 引言 建筑工程的质量检测工作是整个工程建设中控制工程质量最重要的手段,工程质量的具体结果也是判定工程质量是否合格的重要依据。所以检测工作的质量好坏,必将对整个工程项目的质量控制产生直接影响,因此,工程检测工作的重要性也是不言而喻的。本文就工程检测在建筑工程质量管理中的重要性展开探讨,仅供参考。 一、工程质量检测的重点在建筑工程中,影响工程的质量的因素较多,尤其是施工阶段关键工序的质量。因此,在进行工程质量检测时,重点应以施工阶段为主。下面对建筑工程中关键工序的质量检测要点进行分析。 (一)地基基础工程 地基基础主要指的是基坑工程,这一工序属于整个建筑工程中最为重要的环节,一旦地基基础发生问题,则会对整个工程造成不可弥补的后果,因此,对该环节的质量检测,应作为重中之重。 1.地基质量检测。地基大致可分为天然地基和改良地基两种。常用的检测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触探试验、荷载试验、剪切力试验以及动力测试等。①预压改良地基。质量检测要点如下:塑料排水带的滤膜渗透系数、纵向排水量和复合体的抗拉强度等性能指标须符合设计要求;通过透水性试验和颗粒分析对砂料的含泥量和渗透系数进行检测,以此来确保其符合设计要求;地基预压前后均需采集适量的土样进行剪切试验,检验处理效果;预压加载期间,应对加载速度、位移、变形等情况进行实时监控,以确保地基稳定。②换填垫层地基。对于该种地基基础应采用分层法对垫层的质量进行检测,并且需根据垫层土质的不同选择合适的检测方法。③复合地基。可以采用钻孔取芯试验、触探试验、静荷载试验等方法对此类地基进行检测。在检测过程中应注意的是场地较为复杂的复合地基应认真检测处理效果。 2.桩基工程。①混凝土灌注桩持力层检验。需根据设计要求对桩端持力层、桩孔走向和表面岩层等进行检测,并对孔底土层的承载力进行复验。②单桩承载力试验。可采用静荷载加载试验来确定桩的竖向承载力。 3.地下结构施工监测。①支护结构变形监测。可以利用测斜仪测量结构及土体的变形程度。②内力监测。通过事先安置在钢筋笼上钢筋应力计监测结构的应力变化情况。③地下水位监测。可采用布井的方法监测地下水位,并根据监测结果适当调整降水设计方案。 (二)钢混结构工程 1.钢筋检测。①钢筋位置。可采用钢筋位置检测仪进行检测,该仪器能够准确的测定钢筋在混凝土中的具体位置以及混凝土保护层的具体厚度。②钢筋锈蚀。在钢混结构中一旦钢筋出现锈蚀,会使整个结构的安全性和耐久性受到直接影响,所以应对钢筋的锈蚀情况进行重点监测。可采用半电池检测法进行钢筋锈蚀程度的检测。 2.混凝土内况。主要是指混凝土材料本身的缺陷或是施工不当造成的缺陷,超声波检测法是目前较为常用的一种混凝土缺陷检测方法,该方法能够探明缺陷的具体位置,便于及时补救。 3.混凝土强度检测。可采用回弹法对混凝土的强度进行检测。 二、工程质量检测的重要性工程质量检测贯穿于工程建设的全过程之中,包括工程施工前期质量检测、施工过程质量检测,对于确保工程建筑质量具有重要作用。(一)工程施工前期质量检测的重要性由于建筑工程施工所用原材料的质量是影响工程整体质量的关键因素之一,所以,对原材料进行检测,以确保原材料质量合格并符合工程设计要求,这对于确保工程质量具有重要意义。工程施工前,原材料应由检测部门检测合格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不合格的原材料严禁投入使用。(二)工程施工过程质量检测的重要性工程施工过程的质量检测是确保工程施工质量的关键性环节,这一过程的质量检测重点是对关键工序和特殊工序的质量进行检验,如果发现某道工序存在质量不合格的现象,坚决不能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这样才能确保每道工序合格,确保工程整体质量。三、工程检测在工程质量监管中存在的问题(一)检测机构的人员。 1、人员素质与水平。一个检测机构的水平高低优劣,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人员素质与水平。人是检测活动中最关键的因素,特别是对关键人员的任职条件应加以规定,如受教育程度、理论基础、实际工作能力(包括组织管理能力和技术能力)、工作经验等。当前,由于检测市场的恶性竞争,生存问题已成为众多检测机构的难题,由此对检测员的检测质量意识有很大的冲击。为了迎合市场的需要,有些检测人员放弃了应有的职业道德,因此,检测机构不仅应有长远的教育、培训和技能目标计划,更应重视检测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培养广大检测人员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同时应采取有效的措施对检测人员进行监督,特别是对短期雇佣人员和在培员工的监督。 2、对检测机构的检测质量的监督。 随着检测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很多检测机构为了抢占市场。为了经济上的利益去迎合委托方,甚至弄虚作假,导致检测质量无法保证。当前这样的形势下。检测机构的检测质量除了自身要加强内部监督管理外,外部对检测质量的监督显得更为有效和必要 2.1检测行业协会的自律监督。通过行业自律规范检测机构的检测行为。 2.2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对检测机构的检查监督。即通过有计划的安排部分检测项目的样品由建设或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监督单位共同见证取样,然后在监理单位的监督下送检,检测机构也必须对该部分的材料、半成品、成品的质量负责。确实是一个很好的实践。同时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对检测机构定期不定期的检查监督,对检测质量也有很好的推动作用。 在当前的形势下,以上的监督还是不足够的,各有其局限性。应该建立一个对检测全过程进行独立见证和评价的机构(所谓的检测全过程就是指从样品的抽取或制作到检测报告的生成),该机构完全独立于建设、施工、设计、监理、检测单位,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设立或直接领导。由精通各专业检测的技术人员组成。由该机构对每一家检测机构进行独立见证和评价。由该机构定期不定期地抽查一定比例进行独立见证和评价。该机构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每个检测机构的独立见证和评价报告。把独立见证和评价报告纳入到检测机构和相关检测人员的信用档案中。对于信用不好的检测机构和检测人员采取限制从业的措施.并把检测机构的信用作为今后的检测机构资质就位、政府工程检测招标的重要评判依据。这样会大大促进检测机构的检测质量上一个新台阶。 建设工程毕业论文:浅析建设工程全过程造价管理 建设工程造价,是建设工程项目投资十的固定资产投资部分。即从工程项目建设意向确定直至建成、竣工验收为止的整个建设期所支出的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工程造价管理为两部分:一是建设工程投资费用管理,工程造价的本质是工程的建设成本,它是各项费用的总和;二是工程造价管理,它是工程的建设成本管理,是一项技术性、经济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贯穿于工程项目的投资决策、项目设计、招标投标、建设施工和竣工验收各阶段。 统计资料显示,在项目的投资决策和设计阶段,影响建设项目造价的可能性为30~75%,而在建设施工阶段影响项目造价的可能性仅为5~25%。由此可见,工程造价管理的关键就在于项目实施前的项目决策和设计阶段。工程造价管理不仅仅是防止投资突破限额,更积极的意义是促进建设、设计、施工单位加强。管理,使人力、物力、财力有限的资源得到充分的利用,取得最佳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近几年来,很多地方政府采取扩张性的财政政策,加大投资力度,尤其是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力度,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大幅度增加,但由此产生的工程造价管理的问题也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关注。笔者就当前工程造价管理问题谈点粗浅的看法,供同仁探讨。 一、当前工程造价存在的主要问题建设工程的周期性和规模性决定了工程造价的形成具有多次性,因此对工程造价问题的分析也应该分层次、分阶段的展开。 建设工程前期主要包括投资决策、项目设计、招标投标阶段 (一)建设工程前期 1、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贯穿于项目建设全过程,但在决策阶段各项技术经济决策,对该项目的工程造价影响很大,特别是建设标准水平的确定、建设地点选择、工艺的评选、设备选用等,直接关系到工程造价的高低。有的项目业主对可行性研究缺乏科学的论证,有的把可行性研究变为可批性研究:还有的通过走上层路线虚报工程投资,编造工程功能,搞“钓鱼工程”。而可行性研究是建设项目立项的基础:所以人为的扩大投资概算还是压低概算都会给项目以后的顺利运作埋下很大隐患。 2、工程设计的质量不仅决定着项目的先进水平,还对工程造价有着决定性的影响。据统计分析,工程设计阶段控制工程造价的潜力在7596左右,抓好这个环节尤为重要:但我国日前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设计市场缺乏竞争,部分设计人员只对技术负责而缺乏经济观念,一味地使用高、新建筑产品,过高地追求安全系数,甚至故意在设计图中留活口,不能优选经济技术方案,肥梁、胖柱、大基础比比皆是;二是有的项目业主过高地追求高标准,在设计阶段违背批准的立项文件及扩初设计方案满足自身的利益;三是现行设计收费标准是按造价的比例计取,使得设计单位对任意提高设计标准的现象推波助澜,最终导致设计概算超标现象;四是勘察设计深度不够,特别是一些管网和大型设备安装工程,存在缺项、漏项以及前后设计不衔接等问题,“三边工程”大量存在,工程造价难以控制。 3、建筑市场招投标及承发包不规范。首先是少数业主利用手中权力为给人“寻租”,泄露标底、意向招标。或者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承包单位;有些地方不按《招投标法》操作,由多家政府部门共同管理招投标,不懂专业,讦标打印象分,暗箱操作,这些都会影响中标价的真实性;其次是高资质施工企业中标,低资质队伍承廷,这种挂靠随处可见,无形中增大了建设成本:再就是有些业主为达到各方利益平衡,将工程分包或只对工程部分内容招标,水、电、气、电信、消防、有线电视等特权垄断单位也参与肢解,使得总承包合同的签订很难周密严整,给承包商留下讨价的活口,不仅影响工程造价,还经常引起业主与承包商的纠纷。 (二)建设工程中期 建设工程在施工阶段,虽然主要设备、材料、机械、人工都在施工阶段投入,但通过施工措施节约投资的可能性仅10%左右,这一阶段控制的重点是避免增加工程预算外的开支。主要的问题: 一是监理机构不完善,人员素质不高,监理制度艰涩运行,同时在我国普遍存在只有技术监理而无造价监理; 二是有些承包商通过各种手段获得大量的变更、签证资料,任意扩大工程量,无中生有,量实不符,一些隐蔽工程或前期拆迁、临建项目更是无据可查,加大了控制造价的难度: 三是少数承包商钻设计和施工合同的空子,在材料、设备的选择上做文章,偷工减料、以次充好,使得工程在施工阶段成为暴露问题最多的阶段; 四是一些重点路桥建设工程,常常是业主、设计施工、建设管理、质量监理为一家,这种权力过于集中的体制。一旦缺乏有效监督,就必然导致腐败行为的产生。 (三)建设工程后期 建设工程后期,主要是指工程竣工验收、结(决)算审查阶段,它是控制工程造价的最后一道关卡。下程结算书上的每一个数字都是甲乙双方经济利益的现实体现。结(决)算审查人员以施工合同、招投标文件或标底为依据,综合考虑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的情况,是在前面工作的基础上进行的。由于全过程投资控制及造价监埋制度的不健全,结算审查人员对一些隐蔽和已经无法取证的工程发生情况不十分清楚,加上少数审查人员或中介机构技术水平和职业道德素质不高,相应的约束、监管制度不到位,个别的“寻租”行为导致了工程造价的偏差。 以上是对目前建设工程造价管理中存在问题的现象的粗略分析。 二、做好工程造价问题标本兼治的对策 一个正常的投资主体不能虚位,必须是资金产权的所有人,具有独立投资决策权,必须承担投资风险、享受收益,它应该既是产权主体又是市场主体,这样才有可能有投资的内在冲动力,并能够根据市场中各种信息反映做出投资选择。在我国目前建设项目过程中的决策、设计、发包、施工阶段,主管部门分别有计委、规划、财政、建设、市政委,他们都各自为政,管理体制不配套、不顺畅,更有行业垄断单位参与肢专解分包随意捉高造价,整个投资全过程难以调。投资主体无法独立行事,天三培行正常的市场活动,自然就少了自我约束力,不仅缺少产权的约束,也缺少效益与风险的约束,更有“树大者”缺乏法律的约束。投资主体的虚位无法产生有效的激励机制,在这样的条件下工程造价难以控制也就不足为奇。要切实从本质上改变这种家长制的模式,还投资主体的本来面目乃是改革的重中之重。就目前我国工程造价全过程管理虽然有励机制,在这样的条件下工程造价难以控制也就不足为奇。要切实从本质上改变这种家长制的模式,还投资主体的本来面目乃是改革的重中之重。就目前我国工程造价全过程管理虽然有一定难度,但也能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工程造价伞过程管理工作。 (一) 高度重视对建设工程项目经挤性、科学性、合理性的研究论证,合理选择建设标准、建设地区,合理选择经济适用的工艺设备,尤其重视对项目的经济评价(在投资决策阶段影响工程造价的程度高达80~90%),投资业主依据自身情况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编制好项目的计划书。 (二)在设计阶段,加强对初步设计的审查,准确编制概算(这个阶段影响工程造价的程度达75%),引入竞争机制,实行设计招标,推行限额设计,实行设计监理,将变更发生在开工前。 (三)在工程招投标阶段,严格按《招投标法》操作,规范招投标行为,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合理确定标底,做好工程承发包合同的签署工作,尽量少指定分包项目,尽可能堵住一切漏洞,减少费用变更。 (四)施工过程中严格按概算及投资计划进行。工程监理人员及造价执业人员严格把好签证变更和工程进度关,尤其要针对隐蔽及前期临建工程,变事后被动控制为事前主动控制,加强建筑材料及设备的价格管理以适应市场形势的变化。 (五)结算审查人员不仅要提高业务素质还要遵守职业道德,认真审核结算资料,审查工程量的计算、费用的计取是否科学合理。 (六)发挥工程造价中介机构的作用,让其参与项目决策、设计、施工,竣工结算的全过程造价监理,可以大大地减少项目进行中的信息不对称问题,而信息的公开、透明,项目运作监管工作的连贯、统一必然会减少交易费用的发生,提高市场效率。 (七)按照市场形成工程造价的目标,认真贯彻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上程造价管理部门相应做好有关参数、信息、指标的收集整理和工作,实行动态更新控制,提高工程造价管理水平。 (八)建筑市场要依法管理。不仅要建立健全各项法规,更要认真执行,以法律手段监督、约束各方面的行为。特别是要认真履行工程合同,对违反甚至拒不执行合同的行为要付诸法律解决,使我国的建筑市场在良好的环境中运行,并逐步与国际市场接轨。 (九)完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的法律法规。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发展格局到来时,各国的工程造价应用技术和规则相互融合,标准趋于接近,中国加入WTO,工程造价管理要应对WTO规则的冲击,应根据国家已有的《价格法》、《合同法》、《招标投标法》、《建筑法》并参照国际贯例结合我国的国情,制定出适合市场经济需要的建设造价管理的具体实施办法,使工程造价行业管理纳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 建设工程毕业论文:加强建设工程合同管理规范市场行为 建设施工合同是指承包人按照发包人的要求,依据勘察、设计的有关资料、要求,进行施工建设、安装的合同。是承发包双方为实现建设工程目标,明确相互责任、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控制工程项目质量、进度、投资,进而保证工程建设活动顺利进行的重要法律文件。有效的合同管理是促进参与工程建设各方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确保建设目标(质量、投资、工期)的重要手段。因此,加强合同管理工作对于承包商以及业主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加强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现实意义 (一) 加强合同管理是市场经济的要求。随着市场经济机制的发育和完善,要求政府管理部门打破传统观念束缚,转变政府职能,更多地应用法律、法规和经济手段调节和管理市场,而不是用行政命令干预市场;承包商作为建筑市场的主体,进行建筑生产与管理活动,必须按照市场规律要求,健全和完善内部各项管理制度,其中合同管理制度是其管理制度的关键内容之一。建筑市场机制的健全和完善,施工合同必将成为调节业主和承包商经济活动关系的法律依据。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的必然要求。 (二) 规范建设各方行为的需要。目前,从建筑市场经济活动及交易行为看,工程建设的参与各方缺乏市场经济所必须的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不正当竞争行为时有发生,承发包双方合同自律行为较差,加之市场机制难以发挥应有的功能,从而加剧了建筑市场经济秩序的混乱。因此,政府行政管理部门必须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规范市场主体的交易行为,促进建筑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 (三) 建筑业迎接国际性竞争的需要。我国加入WTO后,建筑市场将全面开放。国外承包商进入我国建筑市场,如果业主不以平等市场主体进行交易,仍然盲目压价、压工期和要求垫支工程款,就会被外国承包商援引“非歧视原则”而引起贸易纠纷。另外,由于我们不能及时适应国际市场规则,特别是对FIDIC条款的认识和和经验不足,将造成我的建筑企业丧失大量参与国际竞争的机会。同时,使我们的工程发包商认识不到遵守规则的重要性,造成巨大经济损失。因此,承发包双方应尽快树立国际化意识,遵循市场规则和国际惯例,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规范管理,建立行之有效的合同管理制度。 二、合同在建设项目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 合同在建设项目管理过程中正在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具体来讲,合同在建设项目管理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主要体现在如下三个方面: (一)合同是建设项目管理的核心 任何一个建设项目的实施,都是通过签订一系列的承发包合同来实现的。通过对承包内容、范围、价款、工期和质量标准等合同条款的制订和履行,业主和承包商可以在合同环境下调控建设项目的运行状态。通过对合同管理目标责任的分解,可以规范项目管理机构的内部职能,紧密围绕合同条款开展项目管理工作。因此,无论是对承包商的管理,还是对项目业主本身的内部管理,合同始终是建设项目管理的核心。 (二)施工合同是承发包双方履行义务、享有权利的法律基础 为保证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通过明确承发包双方的职责、权利和义务,可以合理分摊承发包双方的责任风险,建设工程合同通常界定了承发包双方基本的权利义务关系。如发包方必须按时支付工程进度款,及时参加隐蔽工程验收和中间验收,及时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和办理竣工结算等。承包方则必须按施工图纸和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向业主提供符合约定质量标准的建筑产品等。合同中明确约定的各项权利和义务是承发包双方的最高行为准则是双方履行义务、享有权利的法律基础。 (三)合同是处理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各种争执和纠纷的法律证据 建设项目由于建设周期长、合同金额大、参建单位众多和项目之间接口复杂等特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业主与承包商之间、不同承包商之间、承包商与分包商之间以及业主与材料供应商之间不可避兔地产生各种争执和纠纷。而调处这些争执和纠纷的主要尺度和依据应是承发包双方在合同中事先作出的各种约定和承诺,如合同的索赔与反索赔条款、不可抗力条款、合同价款调整变更条款等等。作为合同的一种特定类型,建设工程合同同样具有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的属性。所以,合同是处理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各种争执和纠纷的法律依据。 三、目前建设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工程建设的复杂性决定施工合同管理的艰巨性。目前我国建设市场发育尚不完善,建设交易行为尚不规范,使得建设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诸多问题,主要表现为: (一) 合同双方法律意识淡薄,其主要表现在: 1、少数合同有失公正。合同文件存在合同双方权利、义务不对等现象。从目前实施的建设施工合同文本看,施工合同中绝大多数条款是对发包方制定的,其中大多强调了承包方的义务,对业主的制约条款偏少,特别是对业主违约、赔偿等方面的约定不具体,也缺少行之有效的处罚办法。这不利于施工合同的公平、公正履行,成为施工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较多的一个原因。同时,由于目前建筑市场的激烈竞争和不规范管理,大量的施工队伍与建设规模严重失衡,致使业主在建设工程承包中占据主导地位,提出一些苛刻和不平等的条件,将自身的风险转移到承包商身上。由于建筑市场处于买方市场,承包商为了获得工程,只好接受。个别承包商在实施这样的工程合同时,为了使自己的利益不受损失,就会采取偷工减料或非法分包甚至分非转包等手段,给工程建设带来隐患。 2、合同文本不规范。国家工商局和建设部为规范建筑市场的合同管理,制定了《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以全面体现双方的责任、权利和风险。有些建设项目在签订合同时为了回避业主义务,不采用标准的合同文本,而采用一些自制的、不规范的文本进行签约。通过自制的、笼统的、含糊的文本条件,避重就轻,转嫁工程风险。有的甚至仍然采用口头委托和政府命令的方式下达任务,待工程完工后,再补签合同,这样的合同根本起不到任何约束作用。 3、“阴阳合同”充斥市场,严重扰乱了建筑市场秩序。有些业主以各种理由、客观原因,除按招标文件签订“阳合同”,供建设行政主管部分审查备案外,私下与承包商再签订一份在实际施工活动中被双方认可的 “阴合同”,在内容上与原合同相违背,形成了一份违法的合同。这种工程承发包双方责任、利益不对等的“阴阳合同”,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重损害承包商利益,为合同履行埋下了隐患,将直接影响工程建设目标的实现,进而给业主带来不可避免的损失。 4、建设施工合同履约程度低,违约现象严重。有些工程合同的签约双方都不认真履行合同,随意修改合同,或违背合同规定。合同违约现象时有发生,如:业主暗中以垫资为条件,违法发包;在工程建设中业主不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发包人不及时办理竣工结算手续,甚至部分业主已使用工程多年,仍以种种理由拒付工程款,形成建设市场严重拖欠工程款的顽症;承包商不按期依法组织施工,不按规范施工,形成延期工程、劣质工程,严重影响工程建设市场。 5、合同索赔工作难以实现。索赔是合同和法律赋予受损失者的权利,对于承包商来讲是一种保护自己、维护正当权益、避免损失、增加利润的手段。而建筑市场的过度竞争,不平等合同条件等问题,给索赔工作造成了许多干扰因素,再加上承包商自我保护意识差、索赔意识淡薄,导致合同索赔难以进行,受损害者往往是承包商。 6、违法承包人利用其它承包商名义签订合同或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签订合同的情况普遍存在。有些不法承包商在自己不具备相应建设项目施工资质的情况下为了达到承包工程的目的,非法借用他人资质参加工程投标。并以不法手段获得承包资格,签订无效合同。一些不法承包商利用不法手段获得承包资质,专门从事资质证件租用业务,非法谋取私利。严重破坏了建筑市场的秩序。 7、违法签订转包、分包合同情况普遍存在。一些承包商为了获得建设项目承包资格,不惜以低价中标。在中标之后又将工程肢解后以更低价格非法转包给一些没有资质的小的施工队伍。这些承包商缺乏对承包工程的基本控制步骤和监督手段,进而对工程进度、质量造成严重影响。 (二)不重视合同管理体系和制度建设 一些建设项目不重视合同管理体系的建设。合同归口管理、分级管理和授权管理机制不健全,谁都可以签合同,合同管理程序不明确,或有制度不执行,该履行的手续不履行,缺少必要的审查和评估步骤。缺乏对合同管理的有效监督和控制。 (三)专业人才缺乏也是影响建设项目合同管理效果的一个重要因素。建设合同涉及内容多,专业面广,合同管理人员需要有一定的专业技术知识、法律知识和造价管理知识。很多建设项目管理机构中,没有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合同,或合同管理人员缺少培训,将合同管理简单地视为一种事务性工作。甚至有的合同领导直接敲定由一般办公人员办理合同。一旦发生合同纠纷,缺少必要的法律支援。 (四)不重视合同归档管理,管理信息化程度不高,合同管理手段落后。一些建设项目合同管理仍处于分散管理状态,合同的归档程序、要求没有明确规定,合同履行过程中没有严格监督控制,合同履行后没有全面评估和总结,合同管理粗放。很多单位合同签订仍然采用手工作业方式进行,合同管理信息的采集、存储伽工和维护手段落后,合同管理应用软件的开发和使用相对滞后。没有按照现代项目管理理念对合同管理流程进行重构和优化,没能实现项目内部信息资源的有效开发和利用,建设项目合同管理的信息化程度偏低。 三、完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应该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 加强对承包商的资质管理。通过严把建筑承包商资质管理关,从总量上控制建筑施工队伍的规模,解决目前建筑市场上供求失衡与过度竞争问题,从根本上杜绝压级压价。同时,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承包商参与市场行为的监督管理,对承包商的违法行为要严肃处理,维护正常的建设市场环境,确保建筑市场的规范、健康发展。 (二) 加强工程招投标管理,建立与工程量清单相配套的工程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国家已经出台了招投标法,并全力推行工程量清单报价体制。但在招标形式和方法上要兼顾业主和承包商的双方利益,过份追求招标过程的严格、完善,并不一定能达到的招标的最佳效果。建议在招标形式上应该重视原则,突出效果。同时,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法推广实施后没有新的计价办法配合相应的合同管理模式,使得招投标所确定的工程合同价在实施过程没有相应的合同管理措施。建议尽快研究相应配套措施和管理办法,健全体制,完善操作。 (三) 借鉴国际经验,推行适用于市场经济的合同示范文本。随着我国加入WTO,建筑市场同样面临对外开放问题,在工程管理的许多方面要与国际惯例接轨。因此,在合同管理方面,我们要不断借鉴国际先进经验,以加速建立和完善市场经济需求的合同管理模式。新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很大程度地参考了FIDIC文本格式,较以往合同文本有较大的改进,有利于促进建筑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应该严格执行。 (四) 推行合同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加强建设项目合同管理队伍建设,加强合同管理人才的培养,实行合同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亦是提高建设项目合同管理效果的重要举措。目前,我国己正式推行注册造价工程师制度,造价工程师的一项重要职责就是搞好建设项目的投资控制和合同管理。因此,建议在建设项目管理机构中设置注册造价工程师岗位,专司合同管理职责。 (五) 加大合同管理力度,保证施工合同全面履约。为保证施工合同全面履行,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应把施工合同管理工作列为整顿规范市场工作的重要内容。要在严把审查关的基础上,加大合同履约管理力度。,对资金不到位的项目不予办理工程报建手续,不得组织招投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办理施工许可;坚决取缔垫资、带资施工现象,努力净化建筑市场,进一步维护承包商的合法利益。 (六) 加强合同法律意识,减少合同纠纷产生。承包商由于缺乏法律和合同意识,在签订合同时,对其中合同条款往往未做详细推敲和认真约定,即草率签订,特别是对违约责任,违约条件未做具体约定,都直接导致了工程合同纠纷的产生。因此,在签订合同过程中,承包商要对合同合法性、严密性进行认真审查,减少签订合同时产生纠纷的因素,把合同纠纷控制在最低范围内,以保证合同的全面履行。 (七) 加强合同管理体系和制度建设。项目建设各方要重视合同管理机构设置、合同归口管理工作。做好合同签订、合同审查、合同授权、合同公证、合同履行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操作,以提高合同管理水平。 (八) 加强施工合同索赔管理工作,是培育和发展建设市场的一项重要内容。我国工程承包双方在合同履行中对工程索赔认识不足,缺乏推行工程索赔所需的意识和动力。因此,提高索赔意识是承包商亟待解决的问题。施工合同是索赔的依据,索赔则是合同管理的延续。合同管理索赔要求承包商在签订合同时要充分考虑各种不利因素,分析合同变更和索赔的可能性,采取最有效的合同管理策略和索赔策略;在合同整个履行过程中,要随时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结合法律法规进行分析研究,以合理履行合同,这不仅有利于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更重要的是有利于企业尽快适应国际工程建设规范,提高企业未来生存能力。 (九) 加强合同及相关文件归档管理工作。为合同顺利履行创造条件。合同文本及相关资料同属重要法律文件,发生之后应及时建帐并妥善保存。重视合同文本而不重视相关资料归档的情况在建设领域普遍存在。由于建设项目周期长,涉及专业多,面临情况复杂。在经过一个长时间的建设过程之后,很多具体问题要依靠相应资料予以解决。为此,做好资料归档工作决不是简单的文档管理问题,应专人负责,负责到底。另外,要加快合同管理信息化步伐,及时应用先进管理手段,改善合同管理条件,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建设工程毕业论文:公路建设工程的风险管理 公路建设工程中出现的事先不确定的内部或外部的干扰因素,谓之风险。任何公路建设工程都存在风险,如工期延长、成本增加、计划修改等,这些都会造成经济效益的降低,甚至公路建设工程的失败。正是由于风险会造成很大的损害,风险管理已成为公路建设工程管理中不可或缺的一环。良好的风险管理能获取巨大的经济效益,同时也有助于提高企业竞争和管理水平。 一、公路建设工程的风险管理的内容 1、公路建设工程中各个过程的风险管理 从项目的立项到项目的结束的各个过程,都必须进行风险的研究与预测、过程控制以及风险评价,以求全过程的有效控制以及积累经验和教训。 2、公路建设工程全面风险管理 多年来,人们在风险管理实践中逐渐认识到,在公路建设工程的各个部门都存在的风险,有的风险相互叠加放大,有的风险相互抵消而减少。因此,公路建设工程不能只从某个环节、某个部门的角度来考虑风险,必须根据风险组合的观点,以贯穿整个公路建设工程的角度看风险,实行全面风险管理,如工期、费用、质量、设计能力、市场、信誉等。 3、公路建设工程风险的全方位管理 全面风险管理的框架有三个维度。第一个维度是企业的目标,即公路建设工程中业主、承包商、监理的目标。包括战略目标、经营目标、报告目标和合规目标等4个目标。第二个维度是全面风险要素,即内部环境、目标设定、事件识别、风险评估、风险对策、控制活动、信息和交流、监控等8个要素。第三个维度是企业的各个层次,即整个企业、各职能部门、各条业务线及下属各分公司面临的共同风险,包括政治风险、经济风险、法律风险、环境和移民风险、经营管理风险。如在BOT项目中,政治风险的主要构成为政局的稳定程度、政策变动因素、项目所在国与东道国的双边贸易关系等。 4、公路建设工程全面的组织实施 全面风险管理8个要素都是为企业的4个目标服务的,企业各个层级都要坚持同样的4个目标,每个层次都必须从以上8个方面进行风险管理。 二、公路建设工程的主要风险构成 1、工期风险 表现为造成局部的(工程活动、分项工程)或整个工程的工期延长,不能及时投入使用。如业主在公路建设工程合同签发前或实施中,未按合同规定时间解决征地移民问题、提供“三通一平”,未按公路建设工程合同规定及时供应电、水,未按公路建设工程合同规定及时提供各种合格的主材等。 2、费用风险 包括财务风险、成本超支、投资追加、报价风险、收入减少等。费用风险主要受以下4个方面影响:①经济发展规划。其中包括银行利率、信贷管理制度、货币兑换比率等。②市场情况。其中包括价格风险、竞争风险和公路建设市场的需求风险等。③电力输送情况。其中包括自发电、国内输送电、省内输送电等。④承包商的施工能力。其中包括承包商队伍素质、能力,建设成本以及经营情况。 3、质量风险 包括材料、工艺、工程等不能通过验收,工程验收不合格,经过评价工程质量未达到标准和要求等。 4、设计能力风险 主要表现为公路建设工程完成后未能达到施工设计要求。设计量的大小是设计质量高低的必然反映,所以把好设计关,是有效控制变更量的首要途径。如在时间过于紧迫,勘察成果质量不高的条件下,设计人员若依据这些质量不高的勘察成果来设计,其设计的质量也必然不会高。设计时间过紧,设计工作难以做到周密,各专业协调不够,会出现漏项、错误,其结果欲速则不达,反而使设计修改多,增加了投资,延长了工期,索赔率会增长。 5、市场风险 公路建设工程完工后达不到预期的市场份额,没有竞争力。如北京市五环路投资人民币20亿元,计划20年收回投资,但实际上每天车流量未达设计要求的五分之一。 6、信誉风险 可能对企业的形象、信誉造成损害是信誉风险。如业主未按公路建设工程合同规定及时对承包商支付工程价款而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承包商未按公路建设工程合同的技术要求,造成工程质量有缺陷,包括工程验收时发现不合格的情况;虽经返工但达不到技术指标要求,但结构稳定,不影响其基本功能。 7、人身伤亡以及工程或设备毁损的风险 一般来讲,施工设备由承包商自备,但由于有的公路建设工程量巨大,工期紧,坚持大型专用施工设备由承包商自备确有困难时,业主购买后可有偿、无偿提供给承包商以确保工期,减轻承包商的压力,同时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合同总价。施工设备风险包括未按合同的规定时间进场、使用过程中出现机械故障及配件供应不及时等。 8、法律责任风险 法律责任风险是指法律的完善程度和变动情况给公路建设工程带来的风险,包括专门设计和规范公路建设工程的法律文本内容的变更等。也包括出现金融、工期和费用索赔等纠纷时,能得到及时仲裁或处理,保障业主的建设和经营权、投资受益和抵押权。法律责任风险的主要构成是法律完善程度、项目违约法律条款。 9、环境风险 环境包括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自然环境中包括气候条件、气象变化情况。公路建设工程所在地区的温度、湿度、降雨雪量、风力、晴雨天数、日照指数,特别是自然灾害情况,如地震、洪水、风暴及海啸。2003年的“非典”、2004年的高致病禽流感等也应视为自然灾害情况。 三、公路建设工程的风险控制 1、从公路建设工程整体利益角度出发,最大限度发挥各方积极性 公路建设工程的风险是时刻存在的,如果公路建设工程的项目参加者都不需承担风险,相对来说也就不存在责任,没有责任就没有工作的积极性。如果取成本加酬金合同,承包商则没有任何风险责任,那么他会千方百计地提高成本以获取工程利润,最终将损害工程整体效益;如果承包商承担全部风险,为防范风险,他必然会提高报价,加大预算,此时业主无须承担风险,最终仍将损害整体利益。 2、公路建设工程责、权、利均衡 一是公路建设工程的风险责任和权力应是平衡的。承担责任也应该享有权力,同样,如果已有某种权力,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是风险与收益要对价。对于风险的承担者,应享受风险控制获得的收益和机会收益。 三是风险承担可行性,风险的承担应当拥有预测、计划、控制的条件和可能,有迅速采取控制风险措施的时间、信息等,只有这样,公路建设工程的参与者才能理性地承担风险。 3、公路建设工程应回避大的风险,选择相对小的或适当的风险 对于那些可能明显导致亏损的项目就应该放弃,而对于某些风险超过其承受能力,并且成功把握不大的公路建设工程应当尽量回避。 4、公路建设工程应采取先进的技术措施和完善的组织措施 为减少风险产生的可能性,应选择有弹性的、抗风险能力强的技术方案,进行预先的技术模拟试验,采用可靠的保护和安全措施。对公路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应选择优秀的技术和管理人员,采取有效的管理组织形式,并在实施的过程中进行严密控制。 科学规范计划变更。为了调动设计人员的积极性,在给予一定时间、空间的前提下给予其一定的压力,业主与勘察设计单位签订限额设计协议、供图协议,优化设计管理办法,制定合理化建议奖励办法,对工程质量、工期投资控制有功人员给予奖励,充分发挥其聪明才智。要通过建立设计指标,选择方案优秀、报价合理,信誉好、素质高、技术服务周到的设计单位,与其签订设计委托合同。 编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由业主自身编制或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设计院编制。招标文件指招标设计、投标须知、合同格式、商务条款(一般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招标书格式、工程量报价单以及投标报价所需的辅导资料、技术资料及该合同的标段划分说明等。招标文件是合同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业主对投标者就该合同工程发出的要约,也是对投标者对其响应和承诺的依据,是选择中标者的条件要求。因此,业主要给招标文件编制一个合理的工作周期,合同条款尽量引用合同范本的条款,合同文件应请专家会审,标段划分应科学,各标段基本是独立的,避免施工干扰。 5、公路建设工程的业主应要求对方担保并购买保险 对于合作伙伴在公路建设工程中可能产生的资信风险,可要求对方出具担保,如由银行出具投标保函,合资项目政府出具的保证,履约保函以及预付款保函等。 提出合理的风险保证金。在报价中增加一笔不可预见的风险保证金,以抵消或降低风险发生时的损失。 对于一些无法排除的风险,可以通过购买保险的方法解决。因为公路建设工程合同中虽然规定了业主和承包商的权利、义务,也明确各自承担的风险,但在公路建设工程合同实施过程中预先无法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等造成的损失是可能会发生的。因此,可以根据公路建设工程合同的规定购买工程保险、财产保险等保险,以转嫁风险减少损失。 6、公路建设工程应加强风险的预警工作 在公路建设工程的实施过程中,要不断地收集和分析各种信息和动态,捕捉风险的前期信号,以便更好地准备和采取有效的风险对策,对抗可能发生的风险。 7、公路建设工程在风险状态下应实施危机管理 在公路建设工程风险发生时,及时采取措施以控制风险的影响,是降低损失,防范风险的最为有效的方法。 在公路建设工程的风险状态中,必须保证工程的顺利实施,如迅速恢复生产,按原计划保证完成预定的目标,防止公路建设工程中断和成本超支。争取获得风险的赔偿,尽可能地减少损失,如向保险公司、风险责任者索赔。 建设工程毕业论文:我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行业法制化建设 建筑业是我国国民经济建设中的支柱产业,而提高工程质量是我国建筑业的长期战略方针。 建筑工程是大型的综合项目,其工程质量问题不仅涉及到个人与财产的安全,而且还涉及到社会的稳定。 但是,目前该行业存在的问题还相当严重,比较突出的问题之一是建筑工程质量参差不齐。 近年来,发生的一些重大工程质量事故不但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也产生了严重的社会影响。 所以,加强工程质量的监管力度刻不容缓。 其中,对工程质量检测行业的监管是重要的环节之一。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工作的任务是向社会出具科学、公正、准确的检测结果,为建设工程质量的判定提供依据。 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不仅建设方要用,监理方要用,设计方要用,施工单位要用,质量监督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也要用。 若干年后,如果出现工程质量问题,鉴定、仲裁机构还要用。 因此,其在整个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中起到的是基础作用和手段作用,保证了检测工作质量,就保证了建设工程质量。 工程质量检测行业只有走在建筑业的前列,才能为整个行业的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而完善的工程质量检测管理体系和运行机制又是工程质量检测行业健康发展的必要条件。 虽然自1986 年以来,建设部出台的一系列政策和文件对推动建设系统形成较为完善的国家、省、市、县四级工程质量检测管理体系,曾经起到了非常积极的作用,但随着经济建设的发展,尤其是加入WTO 后,许多新的问题也在不断地产生。 目前,我国工程质量检测行业的发展仍落后于整个建筑业的发展,还处于起步阶段,理论研究不足,法律法规严重滞后,管理体系和运行机制在很多方面不符合行业的国际惯例,不符合科学规律,这不但影响了工程质量检测行业的发展,也影响了整个建筑行业的发展。 本文仅对我国建筑工程质量检测行业的法制化现状进行分析。 1 、基本架构 建设法律法规架构按其立法权限分为5 个层次: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和地方规章。 建设法律 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审议颁布的属于建设方面的各项法律。 建设法律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形式颁布。 建设行政法规 是由国务院依法制定或批准的属于建设方面的法规。 行政法规是以国务院令的形式颁布。 建设部门规章 是由建设部根据国务院规定的职责范围,依法制定并的各项规章。 建设部部门规章是以建设部令的形式。 地方性建设法规 在不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以及常务委员会制定并,或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并报省、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施行的建设方面的法规。 地方建设规章 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以及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人民政府,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制定并的建设方面的规章。 2 、存在的问题 2. 1 立法滞后 建筑工程质量检测领域的立法严重滞后。 我国已出台的与建筑工程质量检测行业密切相关的仅有《建筑工程质量检测工作的规定》(城建字[ 85 ] 580号) 和《关于加强工程质量检测工作的若干意见》(建监[1996 ]第208 号) 两个文件,在法律法规层面上还是空白。 这严重制约了建筑工程质量检测行业的发展。 建设部正在做这方面的工作《, 关于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深化改革的指导意见》和《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正在制订当中并拟定于近期出台。 后者拟以建设部令的形式颁布。 这将是我国建筑工程质量检测领域的第一个法规,对依法管理建筑工程质量检测行业。 促进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有着重要意义。 虽然目前的情况与加入WTO 后的要求还相差很远,但是可能“因祸得福”,在入世的过渡期内可以及时有效地按照WTO 的要求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起点更高,内容更完善[1] . 2. 2 现行的行政管理体制的影响 现行的行政管理体制对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法制化的影响与其对建设法制的影响极其相似。 建设部是国务院综合管理全国建设事业的行政主管部门,但由于建设管理体制和相关部门职能配置等方面的原因,国家基本建设项目的计划、投资以及勘察设计、建筑施工、建设市场管理等分散在国务院各相关部委。 建设部的名称与“三定”方案的职能划分不完全符合,内部机构设置也存在同样问题。 机关行文通常在“建设事业”、“建设行业”、“建设系统”、“建设领域”等诸多概念上,字斟句酌,但始终没有确定各自的内涵和确切的定义,用语极不规范。 由此带来了建设立法内容、立法规划及其调整对象和调整范围的诸多缺陷。 由于部门职能的重复交叉,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能配置和实际需要分别立法,导致了本可以通过一两部法律、法规来调整和解决的问题,要由多部法律、法规对其做出规定,不仅提高了立法的成本,也降低了行政效率和企业效率。 我国的部门规章是国家法律的一种。《立法法》未对地方性法规和部门规章的法律效力进行横向比较,而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法院审案时,如二者发生矛盾,要以省一级的地方性法规为判案依据,部门规章作为参照。 这造成了实际上部门规章的法律效力低于地方性法规,在客观上影响和制约了部门规章作用的发挥[2 ] . 例如,如果《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以建设部令的形式颁布,则属于部门规章,而如果某省颁布的《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是由人民代表大会,以及常务委员会制定并的,则属于地方法规,其法律效应高于《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如果二者出现不一致处,就要以地方法规为准。 《地方组织法》第51 条只规定了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法定的一部分市的人民政府“, 还可以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制定规章”,没有对地方规章同地方性法规和部门规章在制定中的关系做出规定。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53 条,地方规章同部门规章处于同等的地位,在执行中二者都要服从地方性法规,二者之间发生矛盾,要请国务院裁决。 有些省、直辖市、自治区已经以地方规章的形式颁布了相应的办法或规定,如《浙江省检验机构管理办法》就已经浙江省人民政府第66 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以人民政府令(第142 号) 公布。 以上两种情况都使部门规章处于一个非常尴尬的地位,这是我国的司法体制决定的。 根据调研情况,即使是司法人员也对涉及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的法律法规比较陌生,如对于涉及工程质量的司法解释,有些司法人员认为目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建设部的有关规定作为判案依据,他们并不了解二者的内容有些地方是冲突的。 而实际上前者的地位高于后者,也高于地方法规和规章,即司法判案时总要以前者作为依据。 这一方面是因为检测的法律法规近乎空白;另一方面也说明司法人员对检测行业的关注不足,而且涉及检测行业的司法诉讼也不是很多(实际情况是,凡是涉及房屋质量的纠纷,一般均要涉及检测,这方面的法制不完善可能是导致这类纠纷不能提起诉讼的原因之一) . 但是随着人民群众对工程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和法律意识的不断提高,这类诉讼案件必将越来越多,这就需要及时完善我国的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法律法规,真正做到有法可依。 此外,由于我国部门规章的制定范围较宽,加之缺少严格的法定程序和协调要求,致使各部委的部门规章之间仍存在许多矛盾,部门利益具有法制化倾向。 这种情况无法适应WTO 对法律法规统一实施的要求。 2. 3 现行法律法规不完善 现行的法律法规在涉及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方面还有很多不完善之处,甚至是空白。 现举例如下: (1)《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48 号) 第三十二条规定:商品房交付使用后,购买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向工程质量监督单位申请重新核验。 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买人有权退房; 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我国现行的工程质量监督机制是质量监督站负责工程的竣工验收,一般商品房能够交付使用说明已通过了质量监督站的验收(当然不排除部分房屋没有通过验收就出售的情况) ,如果购买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还要向工程质量监督单位申请重新核验,绝大多数的结果是复验仍然合格。 但是如果有少数质量监督人员违法操作,使得不合格的工程交付使用(这种情况是客观存在的) ,而购买人还再向他们申请重新核验,结果只能是合格,购买人的权益就无法保障。 这是我国的质量监督机制客观造成的,即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而规定中又没有明确向哪一级工程质量监督单位申请重新核验,即使是向上一级的工程质量监督单位申请重新核验也未必就一定能做出公正的复验。 更没有明确规定购买人可以委托第三方的检测机构来复验,而法院是否能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的结论来否定这种政府行为,在现阶段还有很大的难度,也缺乏相应的依据。 (2)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 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 第十八条规定,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可以在其法定权限内委托符合第十九条规定条件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 行政机关不得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 第十九条规定,受委托组织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①依法成立的管理公共事务的事业组织; ② 具有熟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业务的工作人员; ③ 对违法行为需要进行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的,应当有条件组织进行相应的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 如果检测人员违反了行政处罚法可能会出现两种情况,一是无法可依(因为现行的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法律法规很不完善) ;二是行政机关无法委托到合适的处罚组织,对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或人员进行行政处罚的最合适组织应该是检测行业协会,而我国目前仅上海成立了工程质量检测行业协会,其他的组织都不是很适合作为受委托组织的。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 ①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②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③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该法没有规定工程质量检测是否也要进行招投标,工程质量检测是工程建设的一个重要环节,行业内已有将其列为第六方责任主体的呼声,是否对其进行招投标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需要明确的问题之一,也是工程质量检测法制化的一个重要环节。 (4)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产品生产、销售活动,必须遵守本法。 本法所称产品是指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产品。 建设工程不适用本法规定;但是,建设工程使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属于前款规定的产品范围的,适用本法规定。 这是目前争论的热点之一。 以商品房为例,在进入到流通领域前,应该属于建设工程;进入流通领域后,已成为商品,用于销售,是否还属于建设工程,是否适用于产品质量法。 如果适用于产品质量法,则可以依据产品质量法对产品的检测规定对其进行检测,或作为法律依据,此时做出的结论就要高于依据除《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外所有涉及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的法律法规所做出的结论;如果不适用于产品质量法,然而其却又符合产品质量法的规定,这是目前法律之间不协调的规定之一,需要立法机关给出明确的规定。 从另一个角度来看,业主是否是消费者也是一个需要明确的问题。 业主出资建设本身就是一种实质上的购买行为,业主如何保障自己能得到合格的建筑产品? 业主可以委托监理公司对工程建设进行监督,是否还可以再委托第三方的检测机构对工程质量进行复检? 目前的法律法规对此也无相应的规定。 (5)《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条规定,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质量负责,并规定了一个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工程质量检测已成为工程质量的重要保障和处理工程质量纠纷、进行鉴定的重要手段,其责任重大,但是条例未提及检测方的责任和义务。 2. 4 司法与仲裁鉴定的困惑 目前,建筑业的习惯做法是当事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就约定出现纠纷时采取的解决方法,只能选择司法和仲裁中的一个作为解决途径,这符合我国现行的司法体制,二者的终审结果均为终审判决。 但是存在这样的情况,当事双方出现纠纷,各自分别委托了不同的检测机构,而检测结果可能各不相同。 这时就要鉴定检测报告的真实性,司法机关还要再委托更权威的检测机构来验证。 不但增加了纠纷解决过程的复杂性,也造成了人、财、物的巨大浪费,同时满足司法机关要求的检测机构应具有什么样的资质资格在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中也没有明确规定。 这就会造成一种可能,当事双方所委托的检测机构的资质资格和司法机关委托的检测机构的资质资格相同,甚至当事双方所委托的检测机构的资质资格高于司法机关委托的检测机构的资质资格。 这时,受司法机关委托的检测机构所出具的检测报告是否具有权威性也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 3 、过渡时期工程质量检测行业法制化 设的改革建议我国工程质量检测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改革已迫在眉睫,而完善其法制化建设是改革的首要问题。 根据以上分析,笔者建议: (1) 尽快建立和逐步完善我国工程质量检测行业的法律法规,并确定和提高其立法层次,才能使改革有法可依,实现行业的法制。 (2) 理顺涉及工程质量检测行业的法律法规之间的规定,减少冲突,避免部门利益法制化。 (3) 需要对现行法律法规进行修改的,要及时提出修改意见并提出修改建议。 (4) 在司法和仲裁鉴定中,要明确由谁来委托检测机构进行鉴定,也明确委托什么样的检测机构进行鉴定。 建议明确由司法和仲裁机构来直接委托,而不是现在谁都可以委托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可以避免不同的检测机构提供的检测报告不一致的矛盾,也减少了司法工作的调查和协调的工作量。 即对工程质量有异议的,必须进入司法和仲裁程序并由司法和仲裁机构来委托进行检测,当事双方不再有委托检测的权利。 (5) 设立非盈利性检测机构作为司法和仲裁鉴定委托的检测机构,并控制数量。 初步建议国家级1家,省级3 家,地市级以下不设。 (6) 明确有赔偿连带责任的法律规定。 (7) 责、权、利一致。《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 号) 仅明确了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五方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从检测的重要性来看,建议明确检测机构的第六方责任主体地位。 建设工程毕业论文:论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权利属性 [内容提要] 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规定了承包人的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就该优先受偿权的权利属性,理论上存在不同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应当属于不动产留置权,另一种观点认为应当属于法定抵押权,还有观点认为应当属于优先权。本文对不动产留置权说和法定抵押权说进行了评介,指出其不足之处,认为合同法规定的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应定性为优先权,进而认为我国应当建立独立、统一的优先权制度,并对我国建立优先权制度的相关问题作了粗 一、 导言 在我国房地产业的迅速发展过程中,随着建筑承、发包交易中“发包人市场”状况的出现,建设单位拖欠建设工程价款的现象越来越严重,并出现普遍化的趋势。这严重影响到建筑企业的生产经营,制约了房地产业的发展,特别是,由于工程价款中承包人应支付给建筑工人的工资和劳务费占有相当的比重,工程价款被拖欠导致工人的劳动报酬被拖欠,由此引发一系列的社会问题。1 1999年颁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规定:“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承包人优先受偿权的设立为解决建设工程价款的拖欠问题创造了一个较好的法律环境。但是,由于该项制度是《合同法》的新规定,以往法律、法规中没有类似的规定,加上建设工程价款拖欠问题本身的复杂性,司法实践中各地法院对其理解不一,操作中也出现了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 2理论界对该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权利属性也存在诸多分歧,因此《合同法》实施3年多来该制度并未取到明显收效,现实生活中工程款拖欠现象仍难得以根本解决,第286条被认为是中看不中用的“休眠条款”。3 2002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中对《合同法》第286条做出司法解释,这对推动该“休眠条款”的适用具有重大意义,理论界和实务界对此问题也展开了热烈的讨论,本文也拟就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权利属性问题作一番探讨,并在此基础上对我国建立优先权制度提出粗浅意见。 二、 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权利属性问题的论争 理论上,对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权利属性存有争议,持不同看法的学者和相关人士均纷纷在其著述中阐述了各自的观点和理由。大体而言,目前主要存在三种观点,一是认为应当属于一种不动产留置权,二是认为应当属于一种法定抵押权,三是认为应当属于一种优先权。 (一),不动产留置权说及对其评介 第一种观点认为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在性质上应当属于一种不动产留置权。4 该观点认为,我国担保法中规定留置权的客体仅限于动产,不利于对债权人利益的充分保护,合同法实际上扩大了可留置财产的范围,如发包人不按约定支付工程价款,承包人即可留置该工程,并以此优先受偿,即建设工程的承包人对不动产同样可以行使留置权。 这种观点有其一定的依据。其一,《合同法》第286条规定的承包人实行权利的条件以“发包人迟延——承包人催告——发包人再迟延”为必要,与留置权的实行条件相当类似,因此留置权说并非全无理由。5 其二,大陆法系的一些国家的民法中并不乏不动产也可成为留置对象的立法例,如日本。 6其三, 1991 年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建设部联合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例》第28条规定:“由于甲方(发包人)违反有关规定和约定,经办银行不能支付工程款,乙方(承包人)可留置部分或全部工程,并予以妥善保护,由甲方承担保护费用。”该规定成为实践中承包人以发包人未付清工程款为由而拒绝交付已完工工程的主要依据。 7但是,不可否认的是,这种观点存在严重的理论缺陷。首先,留置权以债权人对标的物的占有为成立要件和存续要件,留置权因债权人丧失对标的物的占有而归于消灭。承包人结算工程价款,发包人不能支付的情况大多数是在承包人交付工程、发包人进行验收后才发生的。而从合同法286条的规定来看,承包人在交付工程后,其虽已不占有标的物,但仍享有该优先受偿权。因此当优先受偿权开始行使时,承包人实际已不占有标的物,如果把这种优先受偿权视为留置权,显然是没有根据的。其次,按照传统的物权法理论,留置权仅适用于动产。虽然在日本并不否认不动产也可成为留置的对象,但是,在日本民法上,债权人对于留置物并无优先受偿权,留置权的效力并不包括优先受偿权能,因此日本法中的留置权甚至很难说算得上一种担保物权。 8而我国担保法第82条已经明确规定了“留置权的标的物为动产”这一原则,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标的物是不动产,与传统物权法上得留置权的适用对象不符。若认定《合同法》286条规定的优先受偿权为不动产留置权,则要全面修正关于留置权的传统理论,这容易引起人们在理解上的困难,也容易造成法律适用中的麻烦,无疑成本太大,不足为取。再者,留置权作为一种法定担保物权,其产生只能由法律直接规定,担保法第82条、第84条规定的留置权适用范围以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的债权为限,建筑工程合同作为独立的有名合同并不在此列。1991 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建设部联合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例》中的相关规定只不过是我国担保法制十分不完善的情况下的产物。可以认为,立法者并没有设定不动产留置权之意,否则,1995年《担保法》立法时就应该考虑把1991 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例》的相关内容纳入其中了。另外,“从功能上来分析,留置权是专门以保护债权人的私益为中心,而建筑工程优先受偿权已超出了单纯的私益保护范围,它还具有保护特定产业的成长或特定领域的交易安全的功能”。 9将建筑工程优先受偿权归于留置权范围,不足以体现法律基于社会公平正义和特殊政策、理由的考量。总之,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是不动产留置权的观点是存在种种不足,目前已经遭到比较普遍的反对。相反,如果将其定性为优先权,则可避免这些不足,下文将有论证,此不赘述。 (二),法定抵押权说及对其评介 第二种观点认为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在性质上应当属于一种法定抵押权。10 该种观点认为,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具有从属性、不可分性、追及性、物上代位性和优先受偿性,不以移转标的物的占有为必要,符合抵押权的一般特点,其直接根据法律的规定而成立,不须当事人间订立抵押合同,也不须办理抵押权登记,类似于瑞士民法和我国台湾地区民法所规定的承揽人就承揽关系所生之债权对承揽标的物所享有的法定抵押权。曾参与合同法立法工作的一位学者还通过对合同法立法背景的介绍来说明该条的立法本意始终是指法定抵押权。11 相对不动产留置权说,法定抵押权说相对比较有说服力,支持者亦比不动产留置权说为众。在学者起草的合同法建议草案第三百零六条中,直接有 “建设工程完工后,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建设费用和报酬的,承包人对建设工程有法定抵押权”之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在建议草案基础上提出的合同法草案(1995年10月试拟稿)也在第一百七十七条规定:“承建人对其所完成的建设工程享有抵押权”。因此有参与立法过程的学者指出,“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从设计、起草、讨论、修改、审议直至正式通过,始终是指法定抵押权”, 12只是考虑到法律适用上的便利才采取了直接规定其内容、效力以及实现方式的条文表述,而未直接用“抵押权”之名。此外,在工程建设实践中,除“交钥匙工程”外,通常是由承包人与发包人分别指派工地代表,共同负责对工地现场的管理,承包人并未排他地对工程实施占有和控制。而且,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并交付发包人后,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也并不因此而消灭。 13从合同法的规定来看,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成立同抵押权一样,不以转移标的物的占有为必要,明显区别于质权、留置权等担保物权。依产生根据的不同,抵押权可以分为意定抵押权和法定抵押权,前者依当事人之约定产生,后者则依法律之直接规定而当然发生。持法定抵押权说论者即认为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虽然未有“法定抵押权”之名,但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是依法律之直接规定而当然产生的抵押权,实际上即法定抵押权。从比较法的角度看,有关法定抵押权的立法例也不少,我国台湾地区、瑞士和德国的民法中就有承揽人法定抵押权的明确规定。 但是,仔细探究,将该优先受偿权认为是法定抵押权的观点并非无懈可击,仍缺乏足够说服力。 第一,我国目前已经基本上建立起了一套相对较为完善的独立的抵押权法制体系,而民法通则、合同法特别是担保法中并无法定抵押权的规定或类似规定。担保法中规定的抵押权仅指一般抵押权,即意定抵押权,其成立须由当事人以法律行为设立。依《合同法》第286条之规定,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属于存在于物之上的权利,权利人无须请求义务人为某种行为就可以支配标的物,且是为担保一项特定的债权而存在,因此其属于一种担保物权应属无疑。法定抵押权亦属担保物权,且为一种法定担保物权。如立法者有意设立法定抵押权制度,依物权法定原则,在早先《民法通则》,特别是《担保法》立法时,就应在抵押权法制体系建构中考虑到法定抵押权问题,做出相应规定。《合同法》立法在《担保法》颁布实施数年之后,且合同法为典型之债法,在其中徒然规定法定法定抵押权,既与现行抵押权法制体系不协调,又同《合同法》之纯然债法属性不符。在将来民法典制订中,即使要规定法定抵押权,理所当然也应该在物权法中规定。界定一种权利的性质,不仅应该考察权利的结构、特点等,还应该将其纳入到权利体系的整体中考察,才能获致较为全面、准确的结论。15 因此,认定《合同法》286条规定的优先受偿权为法定抵押权不妥。 第二,根据我国担保法的规定,不动产抵押以登记为生效要件,非经登记不成立抵押权,《合同法》的规定并不要求对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进行登记。在规定法定抵押权制度的国家或地区,一般也有关于法定抵押权登记的相关规定。德国民法典规定法定抵押权必须进行登记,非经登记不成立;瑞士民法上的法定抵押权分为公法上的抵押权和私法上的抵押权,后者也须登记方可成立;16 我国台湾地区民法典早先并未规定法定抵押权必须进行登记,但是“由于法定抵押权之发生不以登记为生效要件,实务上易致与定作人有授信往来之债权人,因不明该不动产有法定抵押权之存在而受不测之损害”,后来作出修改,登记非仅为对抗要件而已,而是法定抵押权成立之要件。 17如果认定《合同法》286条规定的优先受偿权为法定抵押权,似也应该考虑到其登记公示问题,这样既能同我国不动产抵押权登记生效制度相协调,也符合世界上有关国家或地区的法定抵押权制度之实践。由是考察,很难说《合同法》286条规定的优先受偿权的立法愿意为法定抵押权,即使立法过程中有此种主张,也难说其被立法机关所接受了。 第三,抵押权同其他种类的担保物权相比,它的一个显著特征同时也是它的一个优良特性就是,抵押权之成立和存续不以转移标的物的占有为必要,这样,“就债务人而言,除取得因供担保而融通的资金外,并得对于标的物为继续占有、使用、收益;就债权人而言,不仅无占有、使用、保管标的物之烦累,且能通过拍卖抵押物之手段,确保债务的优先清偿”。 18在建筑工程承包中,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后,承包人应当依法律和合同之规定,及时将建筑物交付给发包人,而发包人则应依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如发包人未依约及时支付工程款,承包人依照合同法就有权就其施工而成的建筑物享有优先受偿权。实践中,承包人向发包人请求支付工程款而未获清偿时,承包人可能已经向发包人交付了建筑物,也可能还实际占有着建筑物。后一种情况往往发生在按工程进度分期结算或因各种原因工程未竣工交付即结算等情形。这样,承包人对其实际占有的建筑物依法行使优先受偿权,显然同抵押权的属性和基本特征不符。另外,从功能上来看,抵押权一般是为将来成立之债权担保,具有融资性,既能融通资金又利于对物的利用。而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是保障既存债权之实现的,无融资性可言,它是在权衡各种利益之后基于优先保护某些社会关系之特殊考虑而赋予工程承包人优先于一般债权人和其他担保物权人优先受偿的权利,可见,将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定性为法定抵押权是不合适的。 第四,如果将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认为是承包人的法定抵押权,将导致在承包人的抵押权与发包人的其他债权人的抵押权之间优先性确定上的困境。在建设工程合同中,建设人为融资往往在早先贷款时就已经在建设工程上设定了抵押权,即贷款人的抵押权一般设定在先;而从抵押权担保的债权的性质来说,承包人的抵押权应优于贷款人的抵押权先实现。一方面是经登记、成立在先的抵押权,一方面是未经登记、成立在后的抵押权,规定前者优先于后者,从抵押权的角度来说有失公平。19 前述有关国家和地区规定的法定抵押权,由于须登记才成立,在与约定抵押权并存时,可以适用“时序先后决定次序先后”的一般原则,凡成立在先者优先。合同法286条赋予承包人以优先受偿权的立法目的是为了有效地解决社会上严重存在的拖欠承包费问题,由于法定抵押权并不当然具有优先于约定抵押权的效力,故将该优先受偿权定性为法定抵押权并不能很好地实现这一立法目的。因此,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权利属性也不应认定为法定抵押权。20 相比之下,定性为优先权,则不存在以上几点疑隙,下文将会论及。 值得注意的是,2002年6月出台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中的第一条规定“建筑工程的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优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第四条规定“建设工程承包人行使优先权的期限为六个月”。依一般理解,第一条中所称的“抵押权”应当是指一般的抵押权,即意定抵押权,我们似乎可以认为,最高人民法院并没有建筑工程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属法定抵押权之意,否则,该司法解释中有必要强调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所优于的抵押权为意定抵押权。而在第四条中,司法解释直接称该优先受偿权为“优先权”,并规定了其存续期限。抵押权属于担保物权的范畴,依民法原理,担保物权作为主体对物的可自主、主动支配的权利,不存在时效期间问题。也就是说,从理论上讲,担保物权是永续存在的。虽然抵押权的永续存在不利于物的交易价值和担保秩序的稳定,对抵押权规定一个行使期间似有必要,也有国家和地区的民事立法规定了抵押权的存续期间,21 但是,除海商法关于船舶优先权的时效期间的规定等少数特例外,我国担保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至今还没有有关担保物权的存续期间的规定。从这个角度讲,显然,最高人民法院确无把该优先受偿权定性为法定抵押权的意思。 (三),优先权说及其理由 第三种观点认为,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在性质上应属优先权。 22该观点认为,优先权是基于维护社会公平和秩序的宗旨而赋予债权人对某种特殊的债权享有优先于一般债权人而优先受偿的权利,其目的在于对某种特殊的债权加以特别的保护。针对建设单位拖欠工程款现象严重的情况,将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定性为优先权,有助于切实保障承包人的合法权益。 笔者在前文中已对不动产留置权说和法定抵押权说进行了评介,指出了其不足,相比之下,我认为第三种观点更具说服力,优先权的性质和特点比较符合合同法286条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规定,将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定性为优先权有助于实现合同法第286条的立法目的。 优先权是指特种债权人直接基于法律规定而对债务人的全部财产或特定财产享有的优先受偿其债权的权利。优先权分为一般优先权和特别优先权。一般优先权是指存在于债务人全部财产上的优先权,特别优先权则是存在于债务人特定财产上的优先权,是根据法律的直接规定,对与债务人特定动产或不动产有牵连关系的特定种类的债权,债权人可于债务人特定的财产,直接优先受偿的排他性的权利 。23依其客体的不同,特别优先权又可分为动产优先权和不动产优先权。优先权除了具有一般担保物权的从属性、变价受偿性、不可分性、追及性、物上代位性等特点之外,还具有以下一些特点:第一、优先权以标的物的交换价值为担保,赋予特定债权人以优先于其他债权人而受清偿的权利,旨在破除债权平等原则,实现债权人之间的实质平等,以体现社会政策的价值取向及社会公正。第二,优先权是一种法定的担保物权,以依法律的直接规定而成立,不以对标的物的占有为要件,也并不需要经登记,可以弥补留置权、质权和抵押权的不足;第三,优先权的顺位和效力由法律直接规定,同一物上存在数个优先权或者发生优先权与其他担保物权竞合时,优先权人之间或者优先权人与其他担保物权人之间的受偿顺序均由法律直接规定,且在效力上,不动产特别优先权原则上优先于一般抵押权。不动产特别优先权多为费用性担保物权,理论上应优先于抵押权等融资性担保物权。 24“优先权制度是针对社会生活中实际存在的利益冲突而作出的一种价值取舍,它通过社会公共利益考量,认为某些既存的利益冲突只有以赋予某一方以优先权的方式才能解决,从而使其权利形态通过法律予以明确固定。” 25 现实生活中大量存在的拖欠建设工程价款问题,已经影响到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合同法286条的设置就是旨在解决这一问题。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是承包人就建筑物直接支配其交换价值而优先于发包人的其他债权人受偿其债权的权利,它的实现无须借助义务人的给付行为,且不仅可以对抗发包人,还可以对抗第三人,是一种支配权、绝对权,属于物权范畴。此外,它是为担保承包人的建设工程价款债权而生,具有一般担保物权的属性,是一种担保物权。它依法律直接规定而成立,以特定不动产(建设工程)为标的物,不以对标的物的占有为要件,无须经过登记,效力优先于一般债权和其他担保物权,作用在于保证与标的物有牵连关系的特种债权(建设工程价款债权)的实现。建设工程价款中大部分是劳务报酬,属工资性质,为维持基本生活之必需,优先保护符合社会公共利益的原则;另外,就建设工程的价值形成来说,“虽然发包人对工程进行了先期投入,如向银行抵押贷款、支付土地使用费等,但使整个建筑物的价值得以保全并升值的,仍是承包人的劳动、技术和管理”, 26优先保护承包人的权益符合公平原则,也有利于建筑行业的良性发展。 综前所述,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符合不动产特别优先权的属性和特征,优先权制度显然与合同法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规定的立法目的相契合,将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定性为优先权可以避免将其定性为不动产留置权或法定抵押权而导致的理论上和实践上的困境。优先权之标的物可以为不动产,其成立不以对标的物之占有为要件,显然要比留置权之定性更为符合合同法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规定。优先权依法律之径直规定成立而无须登记,没有法定抵押权之定性可能破坏我国不动产抵押登记制度之虞,而不动产特别优先权优先于一般抵押权之原则则可解决法定抵押权之定性而导致的不同抵押权优先性确定上的困境。 其次,优先权制度在许多国家有相当成熟的实践,如法国等国家的优先权制度和日本的先取特权制度,建设合同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得到了普遍认可;我国虽未建立独立的优先权制度,但有关部门法律中也有涉及优先权的规定,特别是海商法和民用航空法中规定有具体的优先权制度。外国的经验和我国有关民商事特别法中的实践可为建设合同承包人优先权制度提供必要借鉴和佐助。还应强调的是,2002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实际上对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作为优先权以司法解释的方式作出了肯定。该《批复》第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房地产纠纷案件和办理执行案件中,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的规定,认定建筑工程的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优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 第四条规定:“建设工程承包人行使优先权的期限为六个月,自建设工程竣工之日或者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起计算。”该司法解释的规定,同海商法关于船舶优先权优先于船舶抵押权、船舶优先权有时效期间的规定十分类似。 三、 关于我国建立优先权制度的探讨 上文对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权利属性问题作了一番探讨,认为该优先受偿权在性质上应当属于优先权。但是,必须强调的是,这只是从理论上在应然层面上作出的结论。从实在法上看,我国法律对此问题还没有十分明确的规定。即使2002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有意对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定性为优先权,仅司法解释本身也不能超越法律的规定,该优先受偿权的权利属性问题最终还有待于法律的明确规定来解决。正如有学者所言,“值得讨论的问题倒是我国究竟应建立独立统一的优先权制度还是法定抵押权制度,这样,承包人优先受偿权的定性问题也就容易解决了。” 27我国目前还没有建立独立的优先权制度,笔者认为,随着我国物权立法趋于完善,建立统一的优先权制度将成为必要选择。下文将对我国建立优先权制度作出粗浅探讨。 (一),优先权及其制度演进简介 优先权是指特种债权人直接基于法律规定而对债务人的全部财产或特定财产享有的优先受偿其债权的权利。优先权制度渊源于罗马法。罗马法上创设优先权制度的立法目的,或为维护公平主义,或为应事实之需要。罗马法上的优先权制度后来为法国所继受,1804年法国民法典将优先权与抵押权并列于第三编财产取得法第18章中,优先权居首,抵押权次之,均视为担保物权。法国民法典中的优先权制度比罗马法上的更加完善和丰富,它将优先权分为动产、不动产一般优先权和动产、不动产特别优先权。一般优先权是就债务人的全部动产及不动产优先受偿,但应先就债务人动产价款受偿,动产不足清偿时,才可就其不动产的价款受偿。特别优先权是就债务人的特定动产或不动产优先受偿。民法典还进一步规定了优先权的保持方法、登录方法和消灭。 28以法国法为蓝本的法国法系各国民法,均不同程度地接受了优先权制度,只是有的对之加以补充,使之意义更加明确,如比利时民法;有的加以修改,以适应本国的需要,如荷兰民法;有的则将优先权性质加以变更,如西班牙民法。日本民法亦认优先权为一项独立的担保物权,仿效法国民法中的优先权制度,于《日本民法典》第二编物权第八章中对之加以专章规定,题为"先取特权",与各担保物权并列。德国民法并未建立独立的优先权制度,它认为优先权不是一种独立的权利,而仅是特种债权所有的一种特殊效力——优先受偿效力。英美法系没有统一的优先权制度,但在一些留置权中却包含有优先权的内容,如衡平法上的留置权(Equitable Lien)、海事留置权(Maritime Lien)和法定留置权(Statutory Lien)。我国台湾地区民法典中没有对优先权作出规定,但是在一些特别法中却有规定,如海商法中的船舶优先权、矿产法中的矿工工资优先权、强制执行法中的强制执行费用优先权等。 可见,尽管世界各国(地区)对优先权制度的继受和发展程度不同,但是不论在大陆法系还是英美法系,其法律体系中均落实了优先权制度的具体内容。这说明优先权制度适应了法律调整实际生活的需要,在世界各国法制实践中具有极强的生命力。 (二),优先权制度的立法基础及我国建立优先权制度的必要性 优先权制度自罗马法以来,不断发展成为一个较为完整的法定担保物权体系,在实际社会生活起到重要作用,这是有其深刻根源的。一般而言,优先权制度的立法基础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基于维护公平、实现正义等社会政策的需要。确立优先权就是要保护特殊债权人利益。公平正义为法律孜孜追求之理念,然而实际生活中,人们相互之间利益关系往往难于维系在公平正义之基础上,如不动产租赁中出租人利益因承租人经营不善受到损害,受雇人工资因雇佣人破产而难于保障,建设工程承包人因发包人不付工程价款而受损等。法律基于各种社会政策的考虑,通过优先权制度给予一定的干预,以保护在经济活动中处于弱势地位一方的合法利益。第二,基于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如诉讼费用优先权、税款优先权等的设立即是。第三,基于“共有”观念和“质权”观念而设立,前者如耕地出租人优先权、不动产资金贷与人和不动产工程人员的优先权等,后者如不动产出租人对其承租人置于不动产上的物品的优先权、旅店主人对旅客行李的优先权等。第四,基于保护债务人的需要。如通过设立优先权,规定债务人医疗费用和生活费用优先受偿,为债务人提供医疗服务、食品的债权人,有权就债务人的财产优先于其他债权人受清偿,这就使债务人及其家属能够及时得到治疗和获得生活必需品,得以维持生存。 29 在我国现实社会生活中,存在许多需要通过优先权制度来加以调整的问题,因此我国有必要建立完整统一的优先权制度,以保障公民基本生活权益,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推行社会政策,实现公平正义。但是,目前我国仅在一些特别法中零星地规定着个别具体的优先权制度,这远不足于满足社会生活实践的需要。 在一般优先权方面,我国《民事诉讼法》、《企业破产法》通过破产债权清偿顺序的规定,规定破产费用(包括诉讼费用等共益费用)、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税款优先于破产债权在破产财产中受偿,但这种规定仅属于债权范围,无法对抗一般担保物权,这极不利于对破产费用、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税款等具有共益性和公益性的特殊债权的保护。要保证这些特殊社会利益的优先实现,不赋予其彻底的物权法上的保护,就难于完全实现立法目的。 而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在有关公法关系、劳动法关系、家庭法关系的社会实践中,需要通过优先权制度加以保护的情况还会不断出现,不建立完整统一的优先权制度,则相关问题将难于得到协调、有效和彻底的解决。 在特别优先权方面,《海商法》确立了船舶优先权,规定船上工作人员的工资、报酬、遣返费用和保险费,船舶营运中的人身伤亡赔偿、港口规费、海难救助款项和船舶营运中侵权赔偿金等海事请求对产生该海事请求的船舶具有优先受偿权;《担保法》确立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优先权制度,规定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后,先缴付应当缴纳的出让金款额,抵押权人才能优先受偿;《民用航空法》确立了民用航空器优先权,规定民用航空器的援救报酬和保管费用具有优先受偿权。除此外,我国法律还未设立其他特别优先权,社会经济生活中其他需要设立特别优先权加以保护的社会关系则处于法律保护范围之外,即使根据实际需要可以在相关特别法中加以规定,也由于缺乏独立、统一的优先权制度的一般规定,仍会出现理论上和实践中的种种混乱和困境,不足以有效解决实际问题,诚如合同法第286条立法在实践中存在的问题一样。 综上所述,我国建立完整统一的优先权制度实属必要。 (三),对我国优先权制度立法的简单构想 30 在我国建立统一的优先权制度,应当将其作为一个独立、完整的法定担保物权体系,在未来《物权法》中加以规定。 首先,我国优先权制度的建立应当以公平原则为基本的价值取向。优先权制度的核心就是基于公平正义的考量,对某些特殊的社会利益给予优先保护,合理界定相互间有冲突的权利之间的关系,以保证权利体系的平衡,实现形式平等与实质平等的统一。因此,以公平为要,当属理所当然。 其次,在立法架构上,既要将优先权制度科学合理地融入既有的和将来完善了的担保法体系当中,又要保证优先权制度体系内部的统一均衡,通盘考虑,科学设置,实现立法的统一和协调。 就前一要求而言,宜将优先权与我国现有担保物权体系中的抵押权、留置权和质权相并存。虽然优先权制度在一定范围内可以涵盖法定抵押权、法定质权和留置权的内容,但若以优先权吸收留置权,将破坏我国现有的担保物权体系,成本太大。将抵押权、质权、留置权、优先权并存,既能保持优先权制度的统一性、独立性,又可以将优先权制度与现有的担保物权体系相协调,立法操作也较易行,只须在优先权制度具体内容的设计上注意与现有担保物权的内容相协调和互补,以避免重复立法。 就后一要求而言,宜将优先权分为一般优先权和特别优先权,特别优先权进一步分为动产优先权和不动产优先权,在特别法(相关单行法)和基本法(《物权法》)中分别加以规定。在基本法中要规定优先权的总则性的内容,如优先权的定义、性质、特征、效力及法律适用等,并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相结合的方式规定各种一般优先权和特别优先权。“整合不同性质、不同类型的优先权,使其在效力上,结构上,权力的行使方式、期限及法律后果等方面,在同一权利体系内实现统一”。 一般优先权主要考虑涉及国计民生、须加特别法律保护的社会关系,如诉讼费用、税款、工资报酬和劳动保险金、债务人及其家属的丧葬费用、基本生活费用和医疗费用、共益费用的优先权等。特别优先权主要考虑动产和不动产利益首先满足谁最公平、最公正的那些社会关系。动产特别优先权方面,如不动产出租人优先权、旅店主人优先权、运送人优先权、动产保存人优先权、动产出卖人优先权、耕地出租人优先权、种子、肥料或农药提供人优先权、无因管理人优先权等;不动产特别优先权方面,如不动产保存人优先权、不动产修建人优先权、不动产出卖人优先权、不动产资金贷与人优先权、共有物分割人补偿金优先权等。至于具体内容的选择取舍,还要考虑现有担保物权体系中抵押权、留置权和质权的相关立法的内容,以避免重复立法,特别是要避免与留置权的规定相重复。现有特别法中已经规定了的,如船舶优先权和民用航空器优先权,可不变动其规定,以后根据实际需要,还可在其它特别法中作出相应规定,但是特别法的规定要同基本法相协调,适用中特别法没有规定的,准用基本法的规定。 建设工程毕业论文:试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主体资格审查 摘要:合同主体资格审查是建筑施工企业签订建设施工合同前进行的一项重要工作。通过合同主体资格审查,将不合格的发包和承包主体排除在外,杜绝无效合同,为防范合同法律风险提供有力保障。系统、规范的主体资格审查方法是实现审查目的的根本途径,建筑施工企业应当探索建立一套符合自己企业实际情况的施工合同主体资格审查制度。 关键词:建设工程合同主体资格审查 主体资格符合法律规定是施工合同有效的必要条件。《合同法》第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由于建设工程是涉及到国计民生的重大事项,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关系中,不仅要求当事人应当具有普通民事主体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而且强调承发包双方均应具有签订施工合同的相应能力和资质,同时国家法律法规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签订做出诸多限制性规定。因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主体资格审查相对于普通合同主体资格审查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和复杂性,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加强施工合同主体资格审查这项工作。 一、重视对建设工程发包方主体资格的审查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发包方是指建设单位,包括受委托发包的单位和总承包单位。审查发包方的主体资格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通过审查项目法人资格,审查发包方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目前,国家基本设施建设项目都是由建设单位成立的项目法人发包的。因此,承包方应派出法律顾问人员到项目法人登记注册地的工商机关查询该法人的设立情况,就股东构成、注册资金是否到位、是否年检等问题进行核实确认,以确保发包方具备企业法人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在此过程中,施工企业要警惕以“筹建”机构名义发包工程的陷阱。根据《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六十条的规定,筹建企业应当申领《筹建许可证》,未申领筹建许可证的,不具有签订施工合同的相应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笔者就曾遇到一起典型案例:某县政府为引进工业项目,在许多审批手续未完成的情况下设立工业园“筹建处”,该筹建处未进行任何工商登记就对外发包工程,最后相关工程被省政府叫停,施工企业的工程款至今没有得到支付,给施工企业带来了损失。 2.依据建筑许可制度,审查发包方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1)审查发包方是否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城市规划法》第32条规定:“在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扩建和改建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设施,必须持有关批准文件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城市规划提出的规划设计要求,核发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件。”从该规定可以看出,建设工程发包方取得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是其对外发包工程的基本条件。对于不在城市规划区的建设工程,虽然不需办理规划许可证,但也应具有有关行政机关批准该项工程开工建设的文件。规划许可证和有关行政机关批准建设的文件是证明建设单位具有特定工程项目发包资格的法律依据,应当严格审查。 (2)审查发包方是否已经办理了建设用地的批准手续。《城市规划法》第31条规定:“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用地。”同时,《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章规定,国家建设用地要按规定的程序向有关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建设用地;该条例第五章规定,兴建乡(镇)村企业要持县以上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才能办理用地审批手续,即使是农村村民建设住宅使用土地,也要经乡政府或县政府批准,没有建设用地批准手续,任何建设工程都不能实施。因此,建设单位如果没有用地批准手续,也就没有资格与施工单位签订施工承发包合同。作为建设单位,只有在同时具备了报建批准手续和用地批准手续后,才能证明其在报建和用地方面具备了发包该项工程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3.通过审查委托手续,确定发包方人的资格。 因不具备建设工程发包的专业知识和经验,某些建设工程的业主有时会委托专业机构或公司进行建设工程的发包,如厂房、厂区铁路线建设等工程。这时候,发包方与专业机构之间形成的是法律关系。施工企业承揽该类工程应注意严格审查发包人对人是否有授权?授权的具体范围是什么?人发包建设工程,应当取得建设单位的授权委托书。受委托发包工程的单位或建设单位签订施工合同的个人,除了持有委托手续外,还应具有前述建设单位应当具备的手续。目前,在建设工程市场上虚构建设工程项目、冒用建设单位名义发包工程的违法现象层出不穷,应当引起施工企业的重视和警惕。 4.通过审查施工许可证,判断施工行为的合法性。 《建筑法》第七条规定:“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机关有关规定……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由此可见,一般情况下发包方应在开工前领取施工许可证,不领取开工许可证就意味着发包方的发包行为存在法律缺陷。但《建筑法》第七条也规定了两种例外情况,一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不需要申领施工许可证;二是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虽然施工许可证仅是开工的必备条件,不是签订合同的前提条件,但建设单位如果在开工前没有领取施工许可证,在开工后亦不能补办施工许可证,那么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该施工行为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进而将影响整个施工合同的效力。 5.对照《建筑法》审查建设工程总承包单位对外分包工程主体资格的合法性。 根据《建筑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建设工程总承包单位对所承包的工程是可以进行分包的,但法律法规对分包行为进行了严格界定和限制。在承揽分包工程时,施工企业首先要确定总承包单位已经与建设单位(业主)签订了施工总承包合同,尚未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的单位,无权以总包人名义签订分包合同。其次要确定分包行为经过建设单位同意,并在总承包合同或其补充协议中定有准许分包的条款。根据现有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业主同意总承包单位分包应以明示的方式做出。再次要对工程是否属于工程的主体结构进行确认,建筑工程的主体工程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二、在建设工程分包合同关系中,注意对承包方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进行审查 1.审查承包方是否具备法人资格。 《建筑法》第十三条规定: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由于自然人不具备办理资质证书的条件,因此自然人不能成为施工合同的合格主体。自然人不但没有资格进行建设工程专业分包,而且没有资格进行劳务分包,所签合同因主体不合格而无效。在建设部《关于建立和完善劳务分包制度发展建筑劳务企业的意见》中,明确规划“至2008年6月底,所有企业进行劳务分包,必须使用有相应资质的劳务企业,禁止将劳务作业分包给包工头”。 2.严格审查发包人资质种类和等级。 根据《建筑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应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由于施工企业注册的经营范围、资质类别和等级的不同,其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也不相同。因此,在签订施工承发包合同前,认真审查承包方的资质种类和等级,是避免无资质或超越资质承揽工程等违法现象发生的根本保证。 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将施工企业的资质划分为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和劳务分包企业资质三部分。其中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包括12个等级标准、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包括60个等级标准、劳务分包企业资质包括13个等级标准。根据该规定,获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可以对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或者对主体工程实行总承包;获得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施工总承包企业分包的专业工程或者建设单位按照规定发包的专业工程;获得劳务分包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施工总承包企业或者专业分包企业分包的劳务作业。只获得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不能实行工程总承包,对所承接的工程可以实行劳务分包,但不能再进行专业分包;只取得劳务分包资质的企业,除可以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外,不能签订专业承包合同,也不能再行劳务分包。建筑工程总承包企业应严格对照该规定审查分包商的资质以确定是否签订合同。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在没有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情况下,所签订的承发包合同是无效合同,造成合同无效的一方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而另一方如果明知对方没有相应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而与其签订承发包合同,对无效合同的签订也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因此,加强施工合同主体资格的审查、确保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法有效是施工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共同责任,也是关系到施工企业根本利益的大事,施工企业应当从企业健康平稳发展的高度出发将该项工作落实到位。 建设工程毕业论文:关于建设工程施工项目成本控制管理的探讨 摘要:随着建筑市场竞争的加剧,工程的单价越来越低,如何才能提高建设工程施工企业项目的成本控制是当前管理人员的深入研究的课题。为此,本文作者通过对目前施工企业项目成本控制进行了全面的分析,同时就如何有效地进行成本控制作了详细的阐述。 关键词:建设工程;施工项目;成本控制 引言 工程施工项目成本控制,指在项目成本在成本发生和形成过程中,对生产经营所消耗的人力资源、物资资源和费用开支,进行指导、监督、调节和限制,及时预防、发现和纠正偏差从而把各项费用控制在计划成本的预定目标之内,以达到保证企业生产经营效益的目的。 1、目前施工企业项目成本控制分析 1.1 当前项目成本的问题及原因 当前项目部实行项目转型后实行了“五项费用包干”、“百元产值工资含量包干”以及“承包指标倒扣”等多种形式的经济承包责任制管理,项目部在施工生产和队伍素质方面都有了长足的进步。有的只顾生产任务的完成,成本意识淡薄,把成本管理看作可有可无。近两年来在抓项目部达标升级,企业考核项目部的指标时,都重点放在生产任务完成上,客观上助长了这种行为。 1.2 项目部亏损的原因分析 项目部作为建筑产品的直接生产者,既有按照合同和施工图纸、规范自行组织施工的权力,即对施工组织的安排,人员的调配,材料、部分设备的采购、保管、使用、消耗,安全、质量的管理具有一定的自主权;但同时也受发包单位、设计单位、企业以及其他与工程建设有关的单位的影响和制约。另外,地质和气候的变化、设计的变更等客观因素也会对项目部的施工产生重大影响,而上述所有因素均会影响到项目部的成本支出。 1.2.1主观原因使成本失去控制 所谓主观原因,是指项目部可以自行支配而没有任何外部影响就可以控制的成本支出因素,如上面所述的项目部因具有施工自主权而发生的成本。主要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⑴没有严格执行成本控制的总目标或者根本没有成本控制的总目标。绝大部分亏损的项目部,根本没有成本控制的总目标。有的虽有但却没有严格执行,因而使项目部的成本处于失控状态。 ⑵材料、配件的计划、采购、验收、保管、出库、消耗制度不健全。在亏损的项目部中,购买材料、配件无计划的现象比比皆是,采购数量的多少全在于项目经理甚至于材料员,其结果必然导致材料的积压、超支。另外由于项目部难以掌握相对合理的价格信息,也不计算采购材料的资金成本,从而使项目部购买了大量高价材料。一些项目部没有收发制度,购买的材料无人验收,更无实物帐,因而就谈不上保管和出库。特别是砂石料、砖瓦等地材,有的项目部自始至终没有专门的部门进行管理,以购代耗;严重的甚至用虚假的材料发票报销。项目部不按定额发料,施工人员要多少给多少,致使多发的材料不是浪费扔在工地,就是被工地的人员偷偷卖掉,许多可以回收的废料更无人管理。 ⑶承包措施不配套。项目部对内部队伍的承包没有相应配套的管理措施,实行承包后漏洞百出,致使成本超支。比如,有的承包方案规定完成多少任务发多少工资,但对材料的消耗和设备的使用、维修没有明确要求,形成包工不包料、包盈不包亏,有的承包方案虽然合理,但计价不及时,或者不能按照承包方案进行兑现,使承包无法进行下去。 ⑷分包工程存在漏洞。项目部对劳务分包队伍,包工不包料,导致多拨工程款;或分包工程价格不合理;或大量使用分包队伍,导致超拨款、分包队伍欠款等现象不断发生;或让多个外部单位挂靠,导致所有的善后费用全部由被挂靠的项目部承担。 ⑸出现严重的质量问题。亏损严重的项目部,几乎全部存在比较严重质量问题,从而导致返工、修复、推倒重来等重复施工的现象发生,加大了工程成本。比如在桥梁施工中,存在基础下沉、桥墩歪斜等现象。 ⑹施工设备利用率不高。一些项目部对所承担的工程心中无数,为保证施工不间断,盲目购置或从其他项目调入大量设备备用,甚至购入一些本项目不需要的设备,从而造成设备长期停用。 ⑺施工安排不合理。在施工过程中,项目部不能合理地配置人力、材料、设备等资源,导致窝工浪费;部分工序的施工安排不合理,能够一步完成的,实际进行了二次、三次才完成,从而造成返工等等。 ⑻安全事故较多。在亏损的项目部中,多数项目部均发生过程度不同的安全事故,轻伤影响员工上班,重伤既影响员工上班,又需要开支医疗费,同时还可能使员工的体质和技能下降,降低劳动能力和劳动效率;死亡事故既造成巨额抚恤费用支出,直接增大成本支出,又可能影响员工情绪,降低生产效率。 1.2.2 客观因素的影响是项目部总成本增加的一个方面 所谓客观因素,是指项目部自身无法控制而又必须发生或必然出现的事情或现象,如承包单位、设计单位、企业在合同条款之外对项目部施工发出的有关指令,地质和气候的变化,设计的变更等。因这些因素的出现而支出的成本,是项目部不可控制的客观费用。 1.3 遏制项目部亏损的对策 为遏制因各种原因形成的工程项目亏损,按照责任明确的要求,项目部的成本控制应当以项目部能否对成本费用进行控制分别采取措施,对项目部能够控制的费用,由项目部进行控制;而项目部无法控制的成本或亏损,则应由企业采取措施予以控制。 2、如何进行有效地进行成本控制 2.1 分割工程成本,优化项目资源配置 项目资源配置直接关系到成本控制的方法及程度,对于当前许多国有控股的大型施工企业来说,工程成本构成基本上是分包成本和施工队成本,而企业的主要经济效益源泉在于控制分包成本,施工队成本往往很难创造经济效益。二者的构成比例如何,项目成本如何划分,这是关系企业成本控制的关键问题。 2.2 制定成本计划,实行成本动态控制 在完成分包成本和责任成本分割并初步确定了两部分成本后,要制定出总成本计划,总成本计划除涵盖分包成本和责任成本外,还要考虑项目的现场经费、上级管理费、税金等因素。总成本计划分为两部分: ①项目不可控成本:指税金、上级管理费等项目管理层无法主观控制的部分; ②项目可控成本:总成本计划中除了不可控成本以外的全部成本,如分包成本、责任成本、现场经费等。 可控成本是成本控制的重点,可控成本计划是在项目开工前的施工时间、施工条件、施工组织设计基础上制定的,随着工程的进展,必然会发生如施工方案改进、工程量改变、地材价格上涨等因素变化,因此对于成本计划要进行适时调整,以保证成本计划的指导性和控制性,在调整的同时要注意分析各不同因素变化对原成本计划造成的影响程度。在这一阶段,要充分发挥施工技术部门的主动性,根据施工条件的变化优化施工方案,进一步减小施工成本。 2.3 进行成本分析,提高企业成本管理水平 施工结束后,要根据总成本计划和可控成本计划与最终实际成本进行对比分析,成本分析可采用图表等多种形式,不但要对比分析总成本,还要对工序成本进行分析,而且以工序分析为主,得出工序成本升高或降低的原因。 ①首先分析出因施工条件、施工方案、材料价格变动引起的工序单价的变动,同时收集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工序成本资料; ②其次对比主观确定成本部分的工序单价,分析得出因制定方法不合理而导致的偏高或偏低的工序单价,同时积累书面资料,供日后制定同类项目成本计划时使用; ③收集分包单位资料,并对分包商进行评价,拟定《合格分包商名录》,供日后类似项目选择分包商和制定分包成本时使用; ④汇总分包成本及责任成本数据,经过分析筛选,供企业投标报价时参考。 3、结束语 施工项目成本控制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在适用方面需要灵活运用,实际操作应因地制宜,不同的工程规模,不同的建筑企业,不同的管理体制都有差别,但不管怎样都是建筑企业对生产经营所消耗的人力资源、物质资源和费用开支,进行指导、监督、调节和限制。而作为企业只有不断深化财务管理体制的改革,突出成本管理的中心地位,进一步加强成本管理,严格成本否决,实行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成本控制,才能不断适应市场竞争的形势,摆脱困境,实现成本控制的目标。 建设工程毕业论文:公路建设工程成本控制与管理问题研究 摘要:本文以公路建设工程成本控制与管理为研究对象,对相关问题进行分析与探讨。在分析公路建设成本的具体构成基础上,阐述了目前公路建设成本控制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加强公路建设工程成本控制与管理的措施,旨在为公路建设工程成本控制与管理工作提供一些有意义的思路。 关键词:公路建设工程;成本控制;管理 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公路建设创造了辉煌的成就,有力地拉动了经济发展,为我国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根据《国家高速公路网规划》,从2005年起到2030年,我国将斥资两万亿元,新建5.1万公里高速公路,使高速公路里程达到8.5万公里。公路建设任务更加艰巨,平均每年800亿的公路建设巨额投资规模,建设工程的成本控制与规范管理成为关注的焦点。由于建设项目除具有一般商品的共同特点外,还兼有社会公共产品,具有投资期限长、投资金额高、项目回收期长、参与部门、单位、人员众多等固有的特殊性,因此公路建设工程成本的控制与管理相对具有复杂性、多层次性。如果工程建设成本失控,将造成极大的浪费,也给后期的运营造成较大压力。良好的成本控制对整个公路建设项目来说意义重大,做好公路建设工程成本控制与管理工作,在我们构建和谐社会的今天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和意义。 一、公路建设成本的具体构成分析 公路建设工程成本由三部分构成: 第一部分建筑与安装工程成本,该部分是公路建设成本的主体,占到建设总成本的60%-80%。建筑安装工程成本中,材料费是主要部分,占总成本的50%以上,占建筑安装工程成本的70%左右,是公路建设成本控制的主体。 第二部分设备及工具器具购置成本,约占总成本的1%-3%左右,但绝对额较大。此部分主要是满足运营、管理、养护所需而购置设备和器具,其规模的调整会造成购置成本的变化。目前,有些建设项目存在盲目扩大建设规模的现象。 第三部分建设项目其他费用,占总成本的15%以上,也是建设项目中较难控制的部分。特别是在建设单位重视工程项目的质量、进度而忽视投资的情况下,易发生超概算的情况。其中可控性较差的是征地拆迁补偿安置补助费、工程监理费用和建设单位管理费,通常是超概算支出的主要部分。征地拆迁补偿安置补助费占总成本比例较大,通常在5%以上,是公路建设诸成本要素中控制难度最大的费用项目;工程监理费用随着监理工作量的增减而增减,所以一旦工程发生较大的变更和工期延长,该项费用变化的比例也较大;建设单位管理费占公路建设总成本的比例不大,通常在0.2%-0.4%之间,但是绝对额较大,容易发生建设单位管理费成倍超支的现象。 二、公路建设成本控制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当前,公路建设工程成本与管理存在着严重的不规范现象。比如部分公路建设的设计先于可行性研究,使得可行性研究报告成为可批性报告;招投标工作中,有些建设单位操作不规范,使得投标报价不能很好地控制工程成本;指定分包、层层转包现象在一定范围内继续存在,为工程质量留下隐患,尤其是拖欠工程款,拖欠民工工资现象十分严重;有的项目设计变更管理不规范,施工单位不按规范施工,造成设计变更多,工程成本不断增大;有的建设单位重视对质量、工期的控制,缺乏投资成本控制观念等。这些行为造成我国公路工程建设成本严重失控,影响国家的宏观经济计划,不利于国家利益,也不利于公路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1.项目估算准确度较低 投资估算在项目立项阶段进行,即在可行性研究中完成的。按目前交通运输部颁布的可行性研究编制办法,实施中线条太粗,无有力的条款控制工程数量,工程数量不准确,估算的精度自然降低。而且在可行性研究阶段缺乏必要的勘察工作,一些隐蔽的地质灾害未能发现,造成处治成本增加或走廊方案变化。有的设计单位虽然自行编制了“实施细则”,但因受部颁“办法”约束,难以取得明显成效,有的项目为了达到立项的目的,竟然压减工程数量进而降低成本。 2.工程概算编制可信度差 在项目的初步设计阶段,现阶段存在严重的勘察不足,导致设计的基础资料不准确,设计依据不充分,导致设计方案不合理和工程量变化大,使得概算的可信度差。有的项目由于勘察不足,隧道围岩一会是ⅲ级,一会是ⅴ级,这在隧道比例较高的项目中,对概算影响非常大,造成设计概算忽高忽地,谁也不知道到底该是多少。 3.施工图预算脱离实际 在施工图设计阶段根据详细的设计图纸编制工程预算,施工图预算是施工图设计阶段的成本计算文件。施工图预算的合理性,是在合理的设计图纸要求下,如何组织实施,用什么方式、方法、手段达到设计要求,在不同季节不同时间,如何合理安排工期、调配机械设备和人工等。这些工作本应由施工单位根据其自身的优势组织安排,这对设计单位而言基本上都是未知数,在这种情况下编制的预算,有“闭门造车”之意。 4.违反基本建设程序,难以控制工程成本 某些工程由于工期紧,工程急于开工,导致前期阶段和设计阶段工作不深入,时间短,甚至不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进行,有时使待批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变成可批性报告,这样得到批准的估算、概算、预算对工程成本基本没有控制力。 由于公路建设单位多是公路建设管理部门,是政府职能机构,很难做到自行监管,这意味着交通主管部门对一些违纪行为无法作为,并而姑息、容忍、认同。 5.合同管理不规范,缺乏对分包合同及外部劳务的管理 部分建设单位忽视对施工合同管理,未严格执行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规范中关于计量支付条款的规定、对已包含在工程量计量清单中综合单价内不应单独计量的附属工程进行计价。对分包合同及外部劳务管理也疏于管理。 6.管理不规范,工程变更较多 建设单位缺乏设计变更管理办法,或者有办法但执行力度不够,设计变更的随意性较大,导致工程规模不断扩大,工程成本不断攀升。 7.融资结构不合理,过度依赖单一融资方式,投资成本加大 目前我国公路建设的资金来源主要有中央和地方安排的项目资本金、国内贷款、利用外资、建设单位自筹资金及其他资金。虽然融资方式较多,但有些尚处于研究尝试阶段,有些方式虽然具有资金成本低,但限制性条件较多,加之政府资本金到位不足,为保证工程进度,建设单位被迫采用银行贷款融资。因此,建设资金来源突出表现为结构上的不合理,银行贷款比重过大,且贷款期限都较长,不能与投资回收相匹配。公路建设的行业特点决定了项目投资回报存在一定的滞后效应,单一的融资方式一方面增加了风险,另一方面增大了利息成本,导致银行贷款余额不断积累,建设成本增加,也为日后的运营增加了压力。 8.成本管理手段滞后,缺乏成本控制观念,制度不健全,管理费超支严重 根据大多数项目决算审查发现,建设单位管理费是超预算开支的成本项目之一。超支的主要项目是可控性较差的建设单位管理费、征地拆迁补偿安置补助费和工程监理等费用等。产生这一现象的原因主要有:未建立完善的成本控制体系,难以对成本管理的各环节进行系统管理与控制,成本失控难以及时反馈;缺乏对成本控制观念和约束机制,工程管理人员普遍存在重视质量、工期控制,不关注投资成本控制,养成了不算细账、不受约束、敞口花钱的习惯;制度缺位造成管理费支出缺乏制约,建设单位管理费支出无统一标准,征地拆迁补偿、安置补助费和工程监理等费用控制的政策法规不健全;人员超编机构臃肿等。 三、加强公路建设工程成本与管理的措施 1.理顺公路建设管理体制,完善配套措施 (1)公路建设工程成本控制的关键在于理顺公路建设管理体制,不断完善相应配套措施,彻底实现交通主管部门“投资、建设、管理、使用”的分离。通观国外和我国部分地区在公共工程管理的作法,无一不是分离政府部门的“投资、建设、管理、使用”职能。 (2)改革现行基本建设程序,使公路基本建设程序合理化,简化行政审批手续,严格各项审批制度。 (3)建立和完善政府行为监督体系,对公路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招投标、施工、监理审计等环节有效监督,做到公路建设工程进行中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到位。 (4)规范公路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监理、施工招投标。避免虚假招投标行为,减少工程隐患。 (5)建立勘察设计监理制度。从工程建设前期入手,提高公路建设工程成本控制的有效性。 2.丰富公路建设管理的模式 公路经营有经营性公路和非经营性公路之分。经营性公路包括有偿转让经营权的公路,实施公路企业资本化(股份制)经营的公路和实施bot项目建设的公路。非经营性公路包括具有基础性特性的收费性的高等级公路(包括大型收费桥梁和大型收费隧道)和具有社会公益性的不收费普通公路。由于二者经济特性不同,采用的管理模式不同。对于经营性公路,由于具有盈利性的特点,以盈利性公司为主。对于非经营性公路宜推行代建制,实现公路建设的投资、建设、管理、和使用职能分开。政府部门应该根据项目的特性,确定合理地管理模式,以有利于工程成本控制。 3.建立和完善成本控制体系,对成本进行全员全方位全过程控制 建立与完善成本控制体系。建立成本控制组织机构,对设计、投标、施工、管理、建设阶段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成本控制。建立健全成本管理责任制,建立以项目经理为核心的成本控制体系,进行成本预测和决策。建立成本控制信息管理系统,提高信息反馈及处理时效,对出现的偏差要及时进行预警、分析原因,提出处理意见,及时进行纠正、改进,实现对成本控制进行动态管理。制定相应规章制度规范操作行为,规范业务流程,对业务流程进行优化,实行分级授权、分级管理,明确岗位职责,实行部门、人员相互间的牵制。建立成本监督考核与激励机制,制定客观准确的成本控制标准,激发员工成本管理的积极性、主动性,实行超罚节奖。 4.重视设计阶段,加强合同管理,严格设计变更,规范变更程序 设计阶段是工程成本控制的最重要的环节,直接影响建设工期的长短和投资规模的多少。因此要注重对设计单位的选择,对资质、经验、综合素质等应进行严格审核;按照“因地制宜”的原则,选择合理的设计指标,控制工程成本;选择性价比高的方案,并进行优化设计,降低投资成本。加强对合同的管理,对分包合同及外部劳务进行发要的监管。严格控制设计变更,建立设计变更管理制度,对变更的程序、权限进行规定,对设计变更及工程索赔进行严格控制。 5.拓宽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构,降低筹资风险,减少资金成本 进一步拓宽筹融资渠道,吸引多种资金参与公路建设,降低银行贷款规模,避免对银行信贷的过度依赖,降低资金成本。除政府要在财力许可的范围内,加大对公路建设的投入力度外,建设单位应积极争取财政低息、政府贴息贷款;探索利用资产重组、股权融资、发行公司债、短期融资券、bot项目融资、收费权拍卖、资产捆绑上市、吸引国内外投资等融资手段;根据国家关于建立交通产业投资基金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依托交通投资部门尝试建立交通产业投资基金和发行中长期建设债券等,进行融资品种组合,降低筹资风险及资金成本。 6.加强征地拆迁费的控制工作 (1)政府积极参与征地拆迁工作。由政府部门主持与各部门协调,解决建设单位难度最大的征迁工作。从成本降低的角度上要比建设单位直接操作节约30%—50%的费用。 (2)补偿标准制度化。由政府部门出台对同一行政区内统一的补偿标准规定,使补偿行为有章可循做到公平合理,保障公路建设社会环境稳定。 (3)资金落实到位。征地拆迁前应考虑选用合理的方式将补偿资金落到实处,避免被截留和移作他用。征地拆迁款能否及时足额支付到受偿者的手中,是个重要的问题。 (4)加强设计深度,尽量使设计提供的用地数量、类型和拆迁数量、类型接近实际,确保征地拆迁概算的预见作用。同时,业主要做好基本建设手续报批工作,缩短设计与开工时间差。另外,要协调好与地方政府的关系,对违章建筑和突击赶建的建筑物妥善处理。 (5)对临时用地,可以在合同上约束施工单位使用临时用地的数量、类型和时间,严格按合同执行;也可以在招投标时规定该项费用由施工单位负责,业主只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7.加强对管理费的控制,努力节约开支 建设单位要加强内部控制,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建立有效的约束机制,杜绝铺张浪费,提高节约意识,降低管理费用。 (1)严格制度建设。加强财经制度建设,建立健全财务管理规定,制定费用管理办法,明确管理费开支标准,开支范围,审批程序和审批经权限。制定部门、人员的岗位职责,明确部门、员工的岗位、职责、权限、分工,并制定相应工作规范。 (2)实行概算控制,预算执行制度。编制管理费预算,严格遵守成本费用预算,遵守费用开支范围,按财务制度和成本费用核算办法及时正确核算成本费用,分析、考核成本费用指标的完成情况。将管理费预算逐级分解到各职能部门,由各职能部门提出管理费使用建议,财务部门综合平衡后编制管理费支出计划,报建设单位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批准后,各部门编制具体月度费用计划。 (3)签订费用控制目标责任书。建设单位与各职能部门签订管理费控制目标责任书,严格按目标责任书和计划进度控制管理费开支。管理费开支履行严格的审批程序和审批权限,严格按计划控制,实行目标考核制,管理费支出与工程进度相挂钩,保证各项支出合规、合法、合理。 四、结语 公路建设工程成本控制与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社会方方面面的努力才能得以推进和完善。公路建设工程成本控制与管理的指导思想符合我国建立资源节约型社会的大方针,希望本文的一些思路能在我国的交通建设中发挥一点作用,对今后公路建设工程成本控制与管理推进有所帮助。 建设工程毕业论文:工程档案管理对促进建设工程质量作用的研究 摘要:本文对工程档案管理促进建设工程质量的作用进行了全面研究,提出了工程档案是建设工程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工程质量的直接反映。工程档案管理是工程质量控制的关键环节,是提高工程质量的重要手段等观点;对提高建设工程中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面人员的档案意识,促进工程档案管理进一步融入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具有较强的参考价值。 关键词:工程档案管理;建设工程质量;作用研究 1引言 最近频繁发生的在建工程质量事故,包括房屋、桥梁的突然垮塌,都给我们提出一个相同的课题:事故发生后凭什么来分析事故原因?来认定事故责任?来还原建设过程?建设过程中用什么来促进建设工程质量?来规范建设工程管理?来保留建设的真实过程?答案是工程档案。建设工程是资源和智慧的结晶。对一些重大的建设工程来说。其投入的财力、物力和人力往往是巨大的。除了建设工程竣工之后的实体成果如住宅、办公楼、厂房、场馆、道路、桥梁、广场等之外,作为建设过程直接记录的档案也是建设工程的重要组织部分,是建设工程的技术成果。因为消耗和占用资源巨大,建设工程的实体成果一般都能得到广泛重视,从投资方到行政部门,到普通市民,注意力都集中到了实体成果上面,甚至是只关注建设工程的外在观感。对建设工程档案关注甚少,知之甚少。一些人认为,档案只是建设工程竣工后的资料整理,是建设工程的末端,而且非常琐碎,对档案工作表现的是一个敷衍塞责的态度。因此,对工程档案管理促进建设工程质量的作用进行研究是非常重要,有利于引起我们对工程档案管理的高度重视,更有利于工程档案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 2工程档案是建设工程的有机组成部分 一般来说,远在建设工程施工之前,建设工程档案就开始产生并积累了。建设工程立项文件是建设工程项目决策、审批、确立过程的真实记录,是项目经费落实和项目具体实施的根本依据。项目预算编制、项目概要设计、招投标都必须以立项文件为依据。而项目预算、概要设计、招投标产生积累的文件材料又是项目勘察测量、详细设计的依据。也就是说,在建设工程项目开工建设前,已经有大量的文件材料形成了。如果把这一个文件积累过程从建设工程中剔除,建设工程是根本无法成立,也是无法开展的。即使是在施工过程中,文件材料的产生与具体施工进程也是不能割裂的。在建筑材料如钢筋、水泥、砖块等使用前,必须要进行送检,只有检测合格才能使用,这些检测文件材料是非常重要的依据。在建筑材料使用进程中。应该根据指令实施,如用什么标号水泥,怎么配比,用量多少等:在实施中还有监理旁站监督记录和检测记录;出现了问题还有调整指令和变更说明等等。可以说,贯穿建设工程过程一直有两根线条,一条是技术性的,是抽象的,以文件材料为表征:另一条是操作性的,是实体的,以工程物理结果为体现。技术性线条还要先产生,还要更长远在施工阶段,二者又是交织在一起的。但无论如何,技术性线条是不能从建设工程中抽离出来的,更不能忽略不计。 关于建设工程档案是建设工程的有机组成部分,我们的古人早就有朴素的认识。1973年12月长沙市发掘马王堆汉墓,在出土的文物中有三份帛质地图,没有注明名称,一般称为《地形图》、《驻军图》和《城邑图》,《地形图》和《驻军图》都保存较好,《城邑图》还未修复。其中,《驻军图》绘有一座三角形城堡,城垣上设有五个箭楼,四个战楼,并注有“门”、“箭道”等字样。它绘制于西汉文帝之前,距今已有2100多年。在古代,驻军与造城是统一的。这说明古人在造城时,已经认识到了编制城市规划图和城市实况图的重要性。只是岁月的流逝,古城不再,档案依旧,我们只能通过这张珍贵的图纸来遥想古城英姿。 当然,我们也看到,在广大农村地区,在许多偏远的聚落,房建工程并没有档案留下来。特别是这一次遭到地震毁灭性破坏的羌族民居聚落。因为文化相对落后和习惯传统的作用,这些地方建设工程的技术性线条主要是手口相传的一种经验模式,绝大部分都没有形成文件材料和图纸。这并不是对建设工程档案作为建设工程有机组织部分的否定,但的确是对建设工程档案的一个简化,而这种简化造成偏远地区住房安全无法保障,在灾害中往往损失惨重,更不能“按图索骥”地进行救灾和修复。这从反面揭示了建设工程档案与建设工程的不可分割性。 3工程档案是建设工程质量的直接反映 建设工程质量最初是一个生活化的概念,是一种感受性评价,是对建设工程性能、品质和安全的综合性表述。但随着建设工程项目广泛实施和现代科学管理思潮的发展,对建设工程质量有了严格的定义,即建设工程质量是指工程满足业主需要的,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标准、设计文件及合同规定的特性综合,包括:适用性、耐久性、安全性、可靠性、经济性、与环境协调性六个方面。特别是随着量化分析和精细化管理的推动,对建设工程质量有了一系列精确的评价体系。当我们的评价由感受性的经验模式上升到以数据和现状图纸为依据的体系化模式时,对建设工程质量的评价就不再是以到工程现场看看就行了,而是以建设工程档案为基础,以指标的量化统计分析为手段,进行综合测评了。这实际上是说,建设工程档案直接反映了建设工程质量,我们应以建设工程档案为依据来全面评价工程质量。 建设工程档案作为建设工程质量直接反映还有一层非常重要的意义,那就是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有许多工序的内容是要被下一道工序所掩盖的,也就是通常所说的隐蔽工程。对这一部分,在工程竣工后我们是看不到摸不着的,也难以检测得到,我们只能根据掩盖前的照片、录像、图纸以及各种现场记录对这一部分工程内容进行评价,工程档案在此的作用就是无可替代了。 在前面我们已经论述过建设工程档案是建设工程的有机组成部分,从现代管理科学的角度来看,建设工程档案的质量也是建设工程质量的重要构成部分。工程档案质量好,反映工程管理规范,反映工程管理人员素质高,反映工程质量好。这一个观点可以从建设工程项目参评“鲁班奖”、“芙蓉奖”等奖项活动可以看出。凡是有意参评的项目,建设、施工各方对建设工程档案管理都是非常重视的,都非常重视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包括施工现场拍照、录像等方面都是非常重视的,对档案的收集、编制和整理就更加认真细致、精益求精了。 4工程档案管理是建设工程质量控制的关键环节 建设工程档案是一个静态的概念,而建设工程档案管理则是一个动态的过程。一般来说。这一过程的目的和结果都是建立真实、完整、系统的建设工程档案。但对这一过程进行深入、清晰的研究,我们会发现,工程档案管理实际上不是一个单独的、孤立的行为,而是工程项目管理的一部分。更进一步,我们从工程质量控制的角度出发,工程档案管理占有关键的一席之地。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的质量控制主要表现为施工组织和施工现场的质量控制,控制的内容包括工艺质量控制和产品质量控制。影响质量控制的因素主要有“人、材料、机械、方法和环境”等五大方面。从“人”的因素来看,建设工程资料员是工程建设中不可缺少的技术人员。要经过专门培训后持证上岗,而且要保证资料员的稳定。从“材料”的因素来看,所有建筑材料的检测报告、出厂合格证、使用说明等是建设工程质量保证资料的主体从“机械”的因素来看,机械设备的使用和现场调度是施工组织设计的重要内容:从“方法”的因素来看,对施工方法和工艺流程的记录就是施工日志;从“环境”的因素来看,我们往往要对开工前、施工中和竣工后的环境进行拍照和录像,反映场地环境的变化;上述几个方面的资料都在建设工程档案的收集编制范围内,所以工程质量控制的五大因素都离不开工程档案管理。 早期的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确对工程档案管理有所忽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人员培训(俗称“五大员”培训)一般是指:施工员、监理员、材料员、安全员、造价员,一直没有包括资料员。而建设工程资料员培训由各市城建档案馆自行组织,没有纳入建设职业培训i范畴,也没有发国家认可的证书。近几年,随着建设工程档案管理对建设工程质量控制重要性的认识日益提高,有的城市实现了建设工程资料员经常性培训i,还将《资料员合格证》上网,便于查询和核对,并要求每个建设工程项目必须有持《资料员合格证》的专职人员从事工程资料编制工作,才能在工程竣工后向市城建档案馆移交竣工档案:有的城市,如上海、重庆等已经将资料员纳入了“五大员”培训,怀化市20d8年也正式将资料员培训纳入建设职业培训。建设工程档案管理作为建设工程质量控制的关键环节已得到越来越多的认可和重视。 2000年颁布的国务院第279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首次从国家法规的层面把建设工程档案管理纳入建设工程质量控制体系,对建设工程档案的内容、质量要求、报送移交程序和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了强制性规定,是目前推动我国城建档案工作发展最重要的一部法规。建设工程档案管理的要求已经从微观提升到了宏观,从基层技术实践提升到了国家法规意志,这是对建设工程档案管理在工程质量控制体系中重要作用最有力的证明。 5工程档案管理是促进建设工程质量的重要手段 工程档案管理在行政上体现一种强制性,这种强制性往往与建设行政职能高度融合,既可以作为行政许可的前置条件,也可以作为工程项目竣工审查程序的一个部分,还可以作为行政执法检查的一个内容。这一系列的行政行为,以加强工程档案管理为手段,却能取得提高工程质量的效果。 从怀化市建设工程档案管理的实践’来看,第一步是由市建设局把关,在建设工程取得《施工许可证》之前,建设单位一定要与市城建档案馆签订《报送建设工程竣工档案责任书》,并填写《建设工程竣工档案责任人登记表》,从一开始就把建设工程档案的要求、责任告知建设单位,要求他们明确分管领导和专门资料人员,对工程资料终身负责,提高他们的档案责任意识;第二步是对建设工程档案实行专人负责、全程跟踪、经常性业务指导,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第三步是工程竣工前对建设工程档案预验收,预验收合格发《建设工程竣工档案初验认可证》方能举行竣工验收会,由市工程质量监督站查验资料备案后,再完整向市城建档案馆报送移交建设工程竣工档案并取得《建设工程竣工档案合格证》,然后才能去办产权产籍手续:此外,还由市建设局统一组织建设工程档案编制执法检查,加强工程档案收集编制的原始性、真实性、完整性、系统性管理。这一系列与建设行政职能相融合的措施。通过建设工程档案管理促进了建设工程质量的提高。 在建设工程档案业务指导实践中,我们发现过施工单位的建筑用料与技术说明文件不符的情况,我们及时向建设单位反映,防止了。以次充好”事件发生:还发现过隐蔽工程中以空心墙代替实心墙等“偷工减料”行为,并得到了及时制止。建设工程档案管理对工程质量的促进作用得到了建设单位(业主单位)高度认可。例如,2007年1月长沙市城建档案馆与长沙市电业局、长沙市电缆管理所联合签发了长城档[2007]02号《关于加强电力地下管线工程质量控制和档案管理,做好工程验收交接工作的通知》的文件,三家相互配合。以加强工程档案管理来促进电力地下管线工程质量。 6结语 建设工程从立项、招投标、勘测、设计、材料配送,到主体和配套施工,到最后装饰装修、绿化亮化,到竣工验收后投入使用,这是一个相当长的周期。建设工程档案不仅把这个过程真实地记录下来了,把这个过程完整地链接起来了,也把这个过程作为历史记忆长久保留了下来。对于建设工程档案管理的重要性及其实现途径是需要我们研究思考并高度重视的: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从行政和立法层面加强建设工程档案管理对促进建设工程质量会有更积极的作用。我们应该以众多的建设工程质量事故为教训,以我们加强建设工程档案管理的经验和成果为动力,以高度地责任感和紧迫感来推进建设工程档案管理工作,为提高建设工程质量,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切实的努力。 建设工程毕业论文:浅谈建设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 摘要: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是建设工程管理的一项非常重要的内容,作为一个合同管理人员,必须在熟悉工程项目合同的特点和有关内容的基础上,严格对合同履行和变更进行管理。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的正常履行。工程项目建设的控制归根到底是合同履行问题,所以,加强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是十分必要的。文章仅从工程项目施工合同管理方面展开讨论。 关键词:合同管理;施工;合同管理 一、工程合同概述 建设工程合同是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发包人与承包人依法订立的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关系的协议。工程项目合同按照合同签约的对象内容划分为以下类型: 第一,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是指业主(发包人)与勘察人、设计人为完成一定的勘察、设计任务,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书面协议。 第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通常也称为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是指建设单位(发包方)和施工单位(承包方),为了完成商定的或通过招标投标确定的建筑工程安装任务,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书面协议。 第三,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简称监理合同,是指工程建设单位聘请监理单位代其对工程项目进行管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书面协议。 第四,工程项目物资购销合同。由建设单位或承建单位根据工程建设的需要,分别与有关物资、供销单位,为执行建筑工程物资(包括设备、建材等)供应协作任务,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而签订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协议。 第五,建设项目借款合同。由建设单位与金融机构,根据国家批准的投资计划、信贷计划,为保证项目贷款资金供应和项目投产后能及时收回贷款签订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书面协议。除以上合同外,还有运输合同、劳务合同等等。 二、工程合同管理分析 (一)合同风险分担 正确地、公正地处理合同实施过程中的风险分担总量,也是合同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工程建设施工期有长有短,施工条件千差万别,实施过程中面临的未知因素也较多,因此,风险相对较大。当遇到这些在招标文件和合同文件中没有明确载明应当由谁承担的风险,并已造成损失时,虽然各方都有责任,但往往都把风险推向对方。这时监理工程师应站在公正的立场上,公平合理地妥善处理。一般来说,在判断承担风险的责任方面,应以最易克服或解决这些风险的一方承担更多的责任。 应由业主方承担的风险有:施工现场准备方面的问题;施工条件的变化问题;工程量的变化问题;施工图纸供应不及时或设计缺陷和特殊风险等问题。 应由施工承包方承担的风险有:投标书中的问题;承包方自己的能力问题;对新的工程项目和市场环境不熟悉问题;安全方面的问题等。 应由双方共同承担的风险有:物价上涨问题;材料供应不足问题;合同条款方面的问题等。 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各种风险是客观存在的,对于这些风险,既不能在招投标时完全预见和把握,也不能在执行中完全避免。为了尽量减少风险,避免由于风险造成的损失和争执,业主在招标文件中应尽可能提供充足的资料,制定明确的合同条款和规范,承包方则应认真研究招标文件,仔细地分析和估计可能出现的风险,慎重编制投标文件。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双方出现争端,则应尽量通过协商解决,不要轻易诉诸法律程序。 (二)合同分析 在施工人员接到所有合同资料后对合同进行的一次总体的、全面的和详细的分析,以达到熟悉合同文件、利用有利条款、避开不利条款、重视风险条款,用其指导施工的目的。 1、对合同文本的分析。主要在工程范围、承包商的主要责任;业主的主要责任;合同价格、计价方法和价格补偿条件;工期要求和补偿条件;工程受干扰的法律后果;合同双方的违约责任;合同变更方式、程序和工程验收方法;争执的解决等方面进行的分析。 2、对图纸的分析。审核图纸的差、错、漏项目,以及和实际不符和需优化的情况,以及核对工程量看其与工程量清单中的差别情况,用以指导以后的施工组织。 3、合同价格分析。通过对合同价格的分析,弄清楚是总价合同或单价合同,及其价格组成中的直接费和间接费,利润的数目和比例以及合同总价,从而编制出本项目投资成本计划,以利于在合同执行中控制成本。另外,还应明确是否有合同价格调整的可能。若合同中有价格调整的条款还应按报价单分别计算出劳务、材料和各种施工机械的使用费,以方便使用合同中确定的价格调整方法调整价格。 (三)合同执行 合同执行就是在原始合同状态的基础上,在业主、施工方和监理单位在不断调整、修正和补充的条件下,使合同逐步向目标靠拢。做好上述准备工作,对后期合同执行进行合同状态的把握和分析做好了铺垫工作,就能得心应手的在合同执行时随时把握合同状态,即对过程中的进度、质量、成本状态进分析和做好索赔和反索赔工作。 1、进度状态分析。在合同实施中,合同管理人员要随时把握进度的变化,运用横道图表、关键线路等施工进度编制的方法编制出实际工期,同投标书中的计划工期进行对照比较,出现偏差及时分析,若属施工原因,要及时采取纠正措施,避免逾期交工时业主反索赔;若非施工原因,要做好资料,及时向业主发出索赔工期或费用的意向,并做好索赔准备,以伺有利时机提出。 2、质量状态分析。合同管理人员应随时关注工程质量的变化动态,避免偏离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若业主或监理工程师要求提高质量标准,应收集好相关资料,并请业主或工程师注意提高质量标准是要支付额外成本的,若是自己提高了标准,应适当降低,以免多支出而损失利润或造成亏损,若达不到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应加强施工控制措施,以免返工或违约而导致反索赔。 3、成本状态分析。随时掌握工程的成本状态,也应是合同管理的重要内容,将合同实施中每一个状态的成本同合同分析时编制的成本计划进行比较,若成本偏离成本计划,须进一步分析原因并采取措施,若是业主或监理工程师原因引起成本增加,应保持完整的相关记录,以有利于索赔,若是施工方原因,则应加强控制手段,强化控制措施,以使成本受控,使工程获得预期效益。 4、资料收集。在合同实施中,合同管理者应收集、做好储存或督促相关人员做好相关资料,其常用的资料有:一是国家政治经济资料:重大新闻报导,如罢工、动乱、地震、飓风以及其他重大灾害等;重要经济政策,如税收决定,海关进出口规定,工资和物价的定期报刊,经济法等;政府官员及工程主管部门领导人视察工地时的谈话记录;银行、报社、电视台代表参观工程时谈话记录及新闻报导;国家气象台的天气和气温预报,尤其是异常天气状况的记述等等。二是施工现场记录报表:现场施工日志;施工检查员的报告;业主和工程师的指令和来往信件;每日出勤的工人和设备报表;每日完工部分的验收记录;施工事故详细记录;施工现场会议记录;工地风、雨、温度、湿度记录;施工材料使用记录;(同业主和工程师的谈话记录;施工质量检查记录;施工进度实况记录;施工图纸收发记录;出现索赔事项的详细记录或摄像;施工效率降低记录等等。三是工程项目财务报表:施工进度款月报表及收款记录;索赔款月报表及收款记录;工人劳动计时卡及工资表;材料、设备及配件采购单;付款收据;收款单据;工程款及索赔款拖期支付记录;拖付款利息报表;向分包商付款记录;现金流动计划表;会计日报表;会计总账;批准的财务报告;会计来往信件及文件;通用货币汇率变化等等。 5、索赔工作。通过以上合同状态分析和资料的准备,即可及时地抓住索赔时机,根据合同条款的规定和以准备的资料为证据编制出索赔报告、费用计算或以变更、计日工和价格调整的形式向业主要求支付施工方的额外支出成本。 三、建设工程合同后评价 由于合同管理工作比较偏重于经验,只有不断地总结经验,才能不断地提高个人和企业的合同管理水平,一个合同从签订到执行的得失无论对个人或企业都是一笔财富。所以应做好合同后评价工作。 (一)合同签订情况评价 合同签定时的得失、有利条款和不利条款以及其模糊不清的部分,只有通过合同执行的检验才能清楚,在合同执行后对签定情况评价,可以起到以史为鉴的作用,提高个人和企业的合同谈判水平。 (二)合同执行情况评价 每个工程和合同均有其不同的特点,在合同实施中也会遇到相同和不同的问题,只有多总结经验和教训才能不断地提高处理合同问题的能力,而每个人的时间是有限的,处理合同问题的经验和教训每个企业又是保密的,只有将本企业内的合同管理人员在合同执行中的经验教训互相交流才能提高企业和个人的水平。 (三)合同管理工作评价 将合同管理的方式、办法和得失予以总结、交流,可以丰富合同管理的经验,提高合同管理水平。 四、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焦点——合同索赔 法治的重要内容就是追究法律责任(违法必究)。“合同之治,契约之理”则重视违约索赔。黄委主任李国英指出:必须正视这样的客观现实,在国际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的合同管理中,业主和承包商的经济利益目标是相反的,业主希望为获得工程尽可能少的花费资金,而承包商则希望通过施工,利用一切机会尽可能多的获得业主的报酬。这就决定了合同管理中的一切问题都将和经济利益密切相关。而合同双方在经济利益上的矛盾往往通过索赔和反索赔体现出来。如果能熟练运用违约索赔手段,一定能最大限度地消灭违约行为。 实践中,项目各相关方的关系错综复杂,实际上就是利益博弈。在这种条件下,必须发挥有理、有利、有节的管理艺术,必须理论优先,法治导向,理解合同,活用契约,知可而为,持续改进,不留后患,寻求突破,争取多赢。 项目合同管理,应注意几点:建设项目各相关方应理解项目合同,活用项目合同,应严格按照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章 合同的履行”积极适用有关法律规范和约定,应善于运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六条”规定的“同时履行抗辩权”,“第六十七条”规定的“违约救济权”,“第六十八条”规定的“不可抗辩权”。应注意具体的引用项目合同条款,不宜只是泛泛地说“根据合同”应该如何,这种原则性的提法缺乏说服力,国际上早就没人可以接受,国内可以接受的人也越来越少;一定要引据具体的项目合同条款,明确指出与问题有关的条款号,并尽量引述条款中原文的说法,有时还需同时引用几个条款,进行相互间的交叉论证(具体的引用项目合同条款,进行严密的论证,以致表面上看显得烦琐,应该是项目合同管理真正出现的标志)。 五、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未来——方兴未艾 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中国开始加速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2003年11月14日中共中央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就是最重要的标志。在全国性的行动中,建设项目“项目法人负责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改革必定加速深化,项目合同管理必将更进一步发展。 也许有一天,建设项目参加人员都得先经过建设合同内容考试才可以参加建设项目,建设项目各相关方都行必持合同,言必称合同,竞相在合同的平台上展开“扑朔迷离”的利益竞争,合同管理理念才算是深入人心,中国的建设领域才算是真正适应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绿色建筑信息化平台是将绿色建筑作为一个建筑项目,对其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管理,以此来提升绿色建筑信息化管理水平、完善绿色建筑信息化管理制度以及促进我国绿色建筑信息化平台的发展。 一、绿色建筑信息化平台概述 绿色建筑信息化平台建立在系统软件和硬件网络平台上,通过建立信息管理系统、建筑数据库以及相关决策知识库等,将绿色建筑企业的管理与执行相统一,能够更好地实现我国绿色建筑行业的信息共享、规范管理以及数据统计,促进我国绿色建筑行业的飞速发展。对于我国要求的创新、协调、绿色、开发、共享的五大发展理念,绿色建筑信息化平台属于应运而生。绿色建筑信息化平台的建立顺应了我国目前建筑行业发展的迫切性,现阶段我国绿色建筑信息化平台已经实现了计算机网络技术在建筑行业内部的大量使用,网络通信、电子设备、自动化办公等已经是绿色建筑信息化建设的基本设备。绿色建筑信息化的建立主要是给建筑企业装备一套比较先进的信息管理技术设备,信息化平台的建立还要适应建筑企业内部不同的运行特点,与此同时,建筑企业的管理制度和管理方式也要与信息化平台相呼应,借鉴先进的信息化建设理念和管理方法,勇于创新,只有这样才能发挥绿色建筑信息化平台的最大作用。 二、我国绿色建筑信息化平台建设存在的不足 (一)我国绿色建筑信息化的法律制度不完善 绿色建筑大发展是顺应国家经济发展的需求,但是就我国对于绿色建筑发展的法律法规来说还存在不足。国家对绿色建筑企业发展的要求仅仅是依据《绿色建筑行动方案》来进行的,正式出台的法律法规并不多,在这种情况下,我国绿色建筑企业在发展时就难以协调相关部门的工作内容,很多绿色建筑企业往往会钻法律空子来盈利,甚至在信息化网络平台上出现违反网络安全制度的现象,但是国家对于这些现象却没有相关的法律制约措施。相关绿色建筑信息化法律法规的建立才能够有效的保障绿色建筑的发展。 (二)我国绿色建筑发展区域不均衡 根据对我国绿色建筑发展区域的调查数据显示,我国大部分的绿色建筑企业几乎都是分布在我国的东部沿海地区,例如,上海、天津、江苏、广东等地区,而我国的中西部地区的绿色建筑发展尚不发达,导致了我国东、西部绿色建筑发展的不均衡。但是随着国家对中西部绿色建筑发展的鼓励和政策支持,中西部的绿色建筑项目也在不断增加,东、西部的发展差异在不断的减小。 (三)绿色建筑信息化管理数据分析能力欠缺 对于我国绿色建筑企业的标识项目的网上申报和审批等工作还是停留在人工服务阶段,只有少数发达地区实现了智能化的信息采集阶段。绿色建筑信息数据采集、收集的不及时,导致绿色建筑企业的备案信息和项目执行内容不全面,而且在数据分析能力不足的情况下,对于一些绿色建筑企业信息的和获取都会出现滞后的现象。除此之外,绿色建筑企业的公众渠道也没有开通,公众没有直接查询相关数据的渠道,这间接制约了绿色建筑的发展,因此,绿色建筑在发展的同时一定要与计算机网络技术相联系,实施网络信息交互平台,实现绿色建筑信息化平台的公开化。 三、绿色建筑信息化平台的建设措施 (一)组织强有力的管理层,分工精细 绿色建筑信息化的管理首先最重要的是建立强有力的管理群体,管理层作为一个企业的核心,对于一个企业的发展来说是至关重要的,因此,选择合适的管理层都对于绿色建筑信息化的发展来说是很有必要的。除了此之外,还需要对绿色建筑企业中的各个部门进行分工细化,不同的项目领域需要专业的部门去进行管理,只有这样才能够在发生利益冲突的时候将损失将为最低,企业可以推行建立相关的领导责任制,将企业责任进行分责处理。 (二)建立和完善绿色建筑信息化管理制度 完善的法律法规是企业运行遵循的基本,推动绿色建筑企业的发展要建立和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绿色建筑的信息化管理平台与计算机网络技术是紧密关联的。由于我国在网络法律约束方面存在不足,我国绿色建筑信息化平台的建立一定要不断完善与其相关的法律法规,保障绿色建筑信息化平台的顺利开展和运行。 (三)制定绿色建筑信息化的计划方案 我国绿色建筑信息化平台需要建设有效的计划方案,例如绿色建筑企业发展的目标、实施方案、可行性计划以及后续的资金运转情况等等,还要加强财政管理力度,制定好企业运行所需的各种资金预算,做到专款专用。在选择信息化平台软件商时要注意该产品的可持续性、开放性以及相关的技术支持和后续服务等方面,使绿色建筑企业在使用时能够最大限度的保障其信息的安全性。除此之外,还要不断的吸收和招引信息化专业人才的加入,创新绿色建筑信息化平台的发展方式,对于企业内部员工要实施定期的专业培训,不断提高企业员工的工作能力。 四、结语 总而言之,对于我国绿色建筑信息化平台的建立来说,还存在一些需要继续解决的问题,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国政府正在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来保障绿色建筑的利益,以此来使绿色建筑企业能能够持续不断的发展,发挥信息化网络的时代优势。但是除了政府的支持之外,还需要各类市场主体的共同努力,调整相关的企业运行机制,解决主要矛盾,共同促进我国绿色建筑信息化的快速发展。
电子政务是信息技术在政府管理中的运用,是检验政府公共服务水平提升政府工作实效性的重要方式,是一个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程度的具体体现,电子政务是一种更高效的资源共享。电子政务绩效评估虽然在政府管理中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是由于其自身的复杂性和历史性,依然有很多问题需要解决。因此,分析电子政务绩效评估现状,采取有针对性的解决策略,提高管理水平是值得探究的问题。现将自己的一些初浅认识分析总结如下: 1电子政务绩效评估现状分析 1.1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健全,缺少法律支持 我国电子政务绩效评估体系在政务管理中的运用,提高了工作效率,优化了工作效果,绩效评估的机制体制建设远落后于电子政务的发展速度,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健全,致使电子政务绩效评估体系缺乏应有的法律保障,其主要原因是电子政务在我国起步较晚,缺乏必要的经验作为基础,相关的法律法规的来源和基础不足。而我国在这方面和其他国家存在一定的差距,加之对绩效评估的重视不够,加大了电子政务绩效评估建设的难度。例如因政务信息开放制度不健全,信息者就必然承担着很多的潜在风险,为了规避风险,政务信息的人往往谨慎信息,公众也慎重留言,无法实现有效的互动,影响工作质量。 1.2绩效评估力度不足 对电子政务绩效评估缺乏正确的认识,绩效评估工作过于单一化,多是上级对下一级行政部门的评估,大众参与度低,绩效评估结果很难真实的反应政府的工作情况;对绩效评估的意义和作用缺乏全面的了解,只把评估当作是对工作业绩的总结,按时填表,敷衍了事。评估人员缺乏专业性,电子政务绩效评估的结果缺乏科学性,盲目跟风,不利于政府工作的改进,政绩评估形式化。 1.3评估缺乏实效性 很多电子政务绩效评估处于无序状态,起不到改善政府管理和服务的作用。对绩效评估缺乏正确的认识,只是偏重于一些优秀网站的排名,忽视其他网站的情况,更不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激励和监督,对评估指标体系和权重等细节问题没有解释说明,更没有提前告知评测的时间,对方不知道自己被测评,无法根据评估结果进行改进和完善,失去了绩效评估的真正意义。 1.4关于政府的服务意识的评估有待于完善 在电子政务背景下,公民参政议政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逐渐提高,但在政府电子政务的绩效评估中,对政府的服务意识的评估却被忽略,公众的积极性被抑制和扼杀,尊重并重视公民的参政议政权是服务型政府的重要工作内容,应把建立和谐的公民关系,维护人民群众的基本利益纳入工作的重点,但是,在绩效评估中,无论评估的标准还是权重分配,依然以政府政务信息的公开程度为主,对利民便民等的关注度不足。 2科技管理策略 2.1加大科技管理力度,完善评估内容 通过多种形式,加大科技管理力度,在社会大众、政府单位以及工作人员中大力宣传电子政务的绩效评估理论,使他们能够真正理解电子政务绩效评估对政府管理所发挥的重要作用,帮助他们了解电子政务绩效评估的内容,并且对绩效评估有更全面、更正确的认识,树立正确的绩效评估意识,为我国的电子政务绩效评估工作的有效开展提供坚实的思想基础和重要支撑。进一步完善电子政务绩效评估的内容,加强对政府政务信息管理水平、政府公共服务的能力、电子政务绩效评估设施建设以及电子政府绩效评估制度给社会带来的影响等方面的评估。根据地方政府自身的实际情况选择符合发展需求的评估内容,发挥电子政务绩效评估的积极作用。 2.2进一步完善电子政务绩效评估的法律法规 加强电子政务绩效评估的相关法律建设,解决电子政务绩效评估发展速度慢的问题,逐步实现电子政务绩效评估的制度化和法制化。重视电子政务绩效评估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操作,为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完善提供理论依据,使相关的法律法规更符合我国国情,加速电子政务绩效评估的立法进程。学习和借鉴其他发达国家电子政务绩效评估建设的先进经验,取长补短,选择吸收,构建更加规范化、系统化、科学化的电子政务绩效评估立法体系,为电子政务绩效评估提供法律依据。 2.3加强信息安全的科技管理 电子政务具有诸多优势的同时,也存在一定的风险,加强信息安全管理是十分必要的。在电子政务中,数据是主要内容,一旦数据被窃取或是恶意篡改,将造成严重后果,基于此,我们应树立数据保护意识,掌握信息安全常识,控制物理访问,严格防范外界人员直接和存有重要信息的主机或是存储设备等接触或直接进行操作,严格数据的逻辑访问控制。对没有进行工作的服务器端口,要及时关闭。做好身份识别和访问权限的设定。对于信息的接收,要设置加密或解码。并做好数据的备份,以防数据丢失或被删除时对数据进行恢复,确保系统的健康工作。做好计算机的维护与保养,要购买先进的杀毒软件定期给电脑杀毒,防御潜伏的各种计算机病毒。运用“云”技术,制定相同的虚拟终端,防止“本地化”操作,减少数据的意外损失。 2.4构建“互联网+政务” 绩效评估体系,重视主观定性评估构建“互联网+政务”绩效评估体系,做好定量评估,绩效评估仅凭数字是远远不够的,通过SERVQUAL量表得出的结论只有通过主观定性评估才能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并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因此“互联网+政务”绩效评估体系应该以SERVQUAL量表定量评估为出发点,根据定量评估结果,组织“互联网+政务”的建设者和管理者进行内部定性评估,具体流程是“认识问题→思考问题→找寻问题出现的原因→提出问题解决的办法”,这里建设者评估属于自我评估的范畴,而管理者评估属于上级评估。定性评估的关键在于通过SERVQUAL定量评估的结论,将其中较低的得分点进行归因,技术原因交由建设和运维者进行自我评估,管理原因交由上级主管部门进行上级评估。通过这两项定性评估,不仅要找到产生问题的原因,更重要的是分析、寻找解决问题的方向。当遇到本部门无法解决的问题时,需争取更高级别决策部门的支持。在完成平台升级和管理完善方案的制订后要着力予以实施,并将其作为下一轮绩效评估的起点,从而实现不断改善的目的。 2.5建立信息资源大数据平台,实现资源共享 通过大数据平台的构建,将全国各地的公共信息资源数据库联系起来,实现资源共享。各级政府需要时可直接从大数据平台上调取,既减少了不必要的重复收集,又降低了因数据流转而失真的风险。在保证信息安全、真实、可靠的前提下,通过与社会互动的大数据采集模式使公共信息资源数据库的资源信息得以丰富,共享政务数据的同时,呼吁和引导社会组织与政府实现数据共享,形成大数据的开放格局,为打造大数据施政平台提供充足的信息资源支撑。 3结束语 电子政务是政府工作的新模式,在我国还处于起步阶段,加强电子政务绩效评估的现状分析和管理研究是顺应时展的必然选择,也是提高政府服务水平的重要途径。本文从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健全,缺少法律支持、绩效评估力度不足、评估缺乏实效性、关于政府的服务意识的评估有待于完善等方面分析了绩效评估的现状,通过加强科技管理,加大宣传力度,完善评估内容、进一步完善电子政务绩效评估的法律法规、加强信息安全的科技管理、构建“互联网+政务”绩效评估体系,重视主观定性评估、建立信息资源大数据平台,实现资源共享等管理策略,加速我国电子政务绩效评估的进程。电子政务是未来发展的必然趋势,需要我们加强评估体系建设,不断提升工作人员自身的职业能力和专业素养,增强职业责任感,为我国的电子政务绩效评估工作的积极健康发展贡献自己的微薄之力。 参考文献: [1]张凯悦.国内外电子政务绩效评估发展及借鉴[J].人才资源开发,2018(14):32-33. [2]范学锋.我国电子政务PPP模式发展研究述评[J].智库时代,2018(26):285. [3]郑娅.信息安全技术在电子政务系统中的运用分析[J].科技创新与应用,2015(36):87. [4]谢金波.科技创新推进电子政务电子监察系统运行探讨[J].科技创新与应用,2019(02):39-40. [5]李晓铭.电子政务系统信息安全策略的探讨[J].科技创新与应用,2016(13):92. 作者:谢金波 单位:福建省泉州南安市机关效能投诉中心
如何加强对城市建筑施工中的扬尘污染治理并提出相应对策研究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从城市建设施工扬尘污染来源以及治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探讨研究,并据此提出相应的治理措施和优化方案,以期能对我国城市建设扬尘污染治理起到一定的帮助和启发,为改善城市空气环境起到一定推动作用。 引言 我国城市化建设已经进入快速发展阶段,随之而来也带来了很多环境污染方面的问题,施工现场扬尘污染便是其中之一,扬尘污染会造成城市空气可吸入颗粒物的比重增加,是城市空气污染主要污染源,严重影响了人们的日常工作生活和身体健康。如何有效改善城市空气污染问题,加强城市建筑施工污染治理是目前城市建设过程中亟待解决的问题。 1城市建筑施工扬尘污染原因 1.1城市建设施工 城市建筑施工是城市扬尘污染主要来源之一,由于我国城市化进程正在不断深入过程中,建筑施工场所较多,由于缺乏相关科学管理监督,很多施工现场防护措施不到位,对于施工现场出现的扬尘未能做到及时处理,导致扬尘颗粒扩散到环境当中,对城市空气环境造成了严重污染,增加了空气中可吸入颗粒物比例,威胁到人们的身体健康。 1.2城市改建拆迁 除城市建筑施工以外,城市改建拆迁也是造成城市扬尘污染主要来源。在进行城市规划过程中,势必会对旧城进行改造拆迁,以实现城市规划建设,但在这一过程中,由于拆迁过程设备落后等因素,对于拆迁后的建筑垃圾等没有做到及时处理清运,导致扬尘污染加剧,不利于城市的良好发展。 1.3城市市政设施建设 同样,城市在进行市政设施建设,比如拓宽道路,道路改建等建设项目时,由于很多城市在一开始进行道路规划时规划不到位,在后续建设中就要进行大量整改,城市道路反复开挖,由于道路特殊性,扬尘防护措施做不到位,再加上道路改建施工车辆较多,更容易带起粉尘,加重了城市扬尘污染。 2城市建筑施工扬尘污染治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2.1相关建设部门管理意识不到位 在具体建设过程中,很多建设相关部门的环保意识不够,对城市建筑施工现场造成的扬尘污染治理不到位。由于我国建筑行业正处于快速发展时期,这一阶段工程建设项目很多,由于相关施工管理部门对于建筑工程造成的扬尘污染危害了解较少,直接导致影响了扬尘污染治理工作,对我国建筑行业发展起到了一定阻碍作用。 2.2缺乏有效监督 我国建筑行业发展过程中对于环境治理方面监督部门或机构较少,监督体系还不够完善,在实际建设过程中对于建筑施工扬尘污染监督不到位,再加上要治理建筑施工扬尘污染,其涉及到的部门很多,例如城建部门、环保部门、市政部门等,这些部门间对于监督工作很难做好协调工作,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设立统一有效监管机构,具体治理工作很难落实下去。 2.3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 除没有设立统一监督机制以外,我国对于城市建筑施工扬尘治理的相关规范制度同样不够完善,还没有形成一个科学有效的管理体系。由于人们的城市建筑环保意识不够,很多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都注重于工业污染以及交通尾气排放方面,因此在对于扬尘污染的治理和防护方面,很多具体项目都没有对应的规范条例进行遵循,责任划分还不够明确,直接导致城市扬尘污染治理很难真正落实下去。 2.4城市扬尘治理体系不健全 对于城市建筑施工扬尘治理体系的建立,一方面由于人们的环保意识还不到位,对于扬尘污染危害性不够重视,治理过程受到限制;另一方面在于具体的建设过程中,对于现场的扬尘控制相关制度规范依旧不够完善,很难将责任具体落实下去。基于上述原因,导致我国城市扬尘治理还没能形成体系,直接影响到我国建筑行业的良好发展。 2.5施工建设组织不严密 在进行相关建设项目工作时,很多适合只会对工程项目工期、质量、安全等做出严格要求和规范,对于环保问题重视度不够。尽管有些城市或企业意识到环境保护工作,提出了一些要求和规范以改善城市空气,例如要求在施工现场设立防护棚或者围栏等,但在实际建设过程中,很多施工团队为了追求更高的经济效益,并没有按照相关要求或规定进行施工,这就造成很多规范制度很难落实下去的局面。 3如何加强城市建筑施工扬尘污染治理 3.1健全相关法律法规 为加强城市建筑施工扬尘污染治理工作,首先应当从建立健全法律法规着手。我国在对大气污染防治方面已经修订了相关法律法规,对于控制城市建筑施工扬尘污染治理方面有了明确的法律规范,此外,很多城市和地方也根据实际情况设立了相关治理措施及规范要求,共同为加强城市扬尘治理工作提供相应的法律依据和措施。另外,还应当对于城市施工控制标准进行确立,以完善当前相关施工技术标准,并对违规行为处罚标准制定相关条例,从而有效推动我国城市化进程及环境保护项目的发展。 3.2做好监督体系设立工作,加强各部门协调 由于城市建筑施工扬尘污染治理会涉及到很多领域部门,因此要建立统一有效的监督体系,需要加强各部门间的协调工作。具体而言,环保部门需要对施工现场扬尘进行定期检测控制,做好相关环境评估工作;市政部门需要对工程项目进行合理规划布局,按照相关要求规范做好扬尘治理防护工作。各部门间实现有效交流合作,设立有效监督机制,从而共同促进我国城市化进程同时做好大气环境保护工作。 3.3提升环保意识 为从根本上改善相关工作人员环保意识不到位问题,需要加强对于扬尘污染治理的宣传工作,帮助相关人员意识到扬尘污染的对于空气质量的破坏性和危害,进而提升人们的环保意识。可以借助相关媒体对扬尘污染相关危害和具体治理措施进行宣传,让人们意识到做好扬尘治理工作的重要性,通过利用媒体的导向作用以及一定监督作用,促进我国城市建筑施工扬尘污染治理工作的有效进行。 3.4落实相关治理要求和制度 在进行具体治理工作时,做好防护措施是最基础的一项内容,建筑工程在正式施工开始前需要设立一些围栏或者搭建隔棚,要确保围挡设施的牢固性、稳定性、美观性,围挡确保其密闭性,禁止出现施工现场不设立围挡或围挡不严密等情况。此外,在工程建筑施工现场出入口、主干道、材料堆放区域、办公区域以及生活区域地面需要用混凝土做好硬化处理,并做好日常清理工作。对于现场材料堆放区,同样要求做好防护工作,建筑施工现场的一些土方,也应当按照相关要求和规定对其进行覆盖或者进行绿化及固化工作。另外,对于施工场地的进出车辆,需要保证其清洁工作做到位,配置专人进行冲洗,确保车辆清洁度,加强建筑车辆管理。特别的,对于运送砂石、土方、渣土等材料的车辆,必须要对其进行遮挡,确保其严密性,禁止暴露在外,造成扬尘污染。除防尘工作以外,做好降尘工作也是非常重要的治理内容。可以设置一些洒水车、喷雾水炮以及其他一些喷淋装置,对施工现场进行及时喷淋降尘工作,是减少城市建筑施工扬尘的可靠手段之一,能够有效减少扬尘发生,实现扬尘污染治理。 4结语 随着我国城市化建设的不断深入,我国城市基础建设在取得许多令人可喜成就的同时,也对城市空气环境造成了很大的污染。作为城市空气污染主要来源之一,城市建筑施工场地扬尘污染已经严重影响到人们的日常生活工作和身体健康,因此应当加强城市建筑施工扬尘污染治理。目前我国扬尘污染治理遇到了相关法律制度不完善、监督机制不健全、相关人员治理意识不到位等问题,对我国扬尘污染治理造成了一些阻碍,因此,要从根本上健全相关法律机制,加强监督体系的设立,积极促进施工各部门间交流合作,提升相关部门环保意识,施工现场积极落实相关治理措施等工作,从而真正意义上改善目前城市建筑施工扬尘污染严重问题,为加强环境保护起到一定推动作用。 参考文献 [1]姜辉,刘伟,叶庆春.城市施工现场污染物对环境的影响研究[J].青岛大学学报(工程技术版),2015,30(2):108-113. [2]王新民,王文娟,李杰,等.我国城市扬尘污染及其控制对策研究[J].环境科学技术,2014,9(S2):588-592. [3]陆春华,宗姗.扬州市古运河堤顶道路工程施工扬尘防治对策研究[J].江苏水利,2014(S2):30-31. [4]王诗蓓,叶堃晖.施工扬尘防治中的政府角色及政策偏好研究[J].建筑经济,2015,36(7):107-111. [5]蔡思彤.生活废气对城市大气污染的控制现状与研究进展[J].广东化工,2016,43(5):124-125,135. [6]吴丹,刘仕杰,王震宇.城市建筑施工扬尘控制及其标准的研究进展[J].辽宁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14,41(4):380-384. 作者:王清波 单位:澳实分析检测(上海)有限公司
法律法规论文: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知识探讨 一、社会保障概述 现代社会保障制度是工业革命和社会化大生产的产物,也是工人阶级长期斗争的结果。经过100多年的发展,社会保障已经形成了一个相对独立、完整的体系,成为市场经济的重要支柱。作为一项基本的社会经济制度,社会保障具有保障公民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保持社会公平和增进国民福利等重要功能,人们通常称之为社会的“安全网”和“稳定器”。目前,全世界已有160多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不同形式的社会保障制度。 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党和政府一直高度重视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从同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到邓小平同志“共同富裕”,再到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我国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提供了指导思想。我国正处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历史时期,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直接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的全局,关系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与完善,关系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贯彻落实。如何构建一个统一、规范、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已经成为摆在我国政府和社会各界面前的一项重大而紧迫的任务。 (一)社会保障的概念、内容和作用 1、社会保障的概念。社会保障是指国家通过立法,积极动员社会各方面资源,保证无收入、低收入以及遭受各种意外灾害的公民能够维持生存,保障劳动者在年老、失业、患病、工伤、生育时的基本生活不受影响,同时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逐步增进公共福利水平,提高国民生活质量。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从公民的权利与义务上讲,参加社会保险是公民的义务,获得社会保障并享受社会经济发展成果是公民的权利。从政府职能上讲,对公民实行社会保障是政府义不容辞的一项基本责任。 2、社会保障的内容。社会保障的内容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社会优抚和社会互助。其中: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的核心内容。 (1)社会保险。社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多渠道筹集资金,对劳动者在因年老、失业、患病、工伤、生育而减少劳动收入时给予经济补偿,使他们能够享有基本生活保障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社会保险具有强制性、共济性和普遍性等特征,主要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项目。社会保险的保障对象主要是全体劳动者,目的是保障基本生活,具有补偿收入减少的性质。社会保险的资金来源主要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本人,政府给予资助并承担最终责任。社会保险实行权利和义务相对应的原则,劳动者只有履行了缴费义务,才能获得相应的收入补偿权利。 (2)社会救济。社会救济是指国家和社会对因各种原因无法维持最低生活水平的公民给予无偿救助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救助的对象有三类:一是无依无靠、没有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主要包括孤儿、残疾人以及没有参加社会保险且无子女的老人;二是有收入来源,但生活水平低于法定最低标准的人;三是有劳动能力、有收入来源,但由于意外的自然灾害或社会灾害,而使生活一时无法维持的人。社会救济是基础的、最低层次的社会保障,其目的是保障公民享有最低的生活水平,给付标准低于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的经费来源主要是政府财政支出和社会捐赠。 (3)社会福利。社会福利是指政府和社会为全体成员或老人、儿童、残疾人等社会中特别需要关怀的人群,创造物质文化环境或提供援助。 (4)社会优抚。社会优抚是指政府和社会对军人等从事特殊工作者及其家属予以优待、抚恤和妥善安置。 (5)社会互助。社会互助是指在政府鼓励和支持下,社会团体和社会成员自愿组织参与的扶弱济困活动。 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社会优抚和社会互助构成了一个完整的社会保障体系。 3、社会保障的作用。 (1)保障基本生活。保障公民的基本生活,是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前提,也是社会保障最核心的功能。国家建立社会保障体系,保障公民的基本生活,免除劳动者的后顾之忧,不仅是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需要,也是人权保障的重要内容,是社会进步的体现。如今,社会保障已经成为国际公约和绝大多数国家法律明确规定的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 (2)维护社会稳定。实行社会保障,有利于缩小社会贫富差距,增进社会整体福利,是社会主义国家实现共同富裕目标的一项重要手段,从根本上维护社会稳定。 (3)促进经济发展。社会保障可以调节社会总需求,平抑经济波动。社会保障基金的长期积累和投资运营有助于完善资本市场;社会保障确保劳动者在丧失经济收入或劳动能力的情况下,能维持自身及其家庭成员的基本生活,保证劳动力再生产进程不受阻或中断。 (4)保持社会公平。社会保障是市场经济国家保持社会公平的一 个重要手段,在一定程度上消除社会发展过程中因意外灾害、失业、疾病等因素导致的机会不均等,使社会成员在没有后顾之忧的情况下参与市场的公平竞争,通过在全体成员之间的风险共担,实现国民收入的再分配,缩小贫富差距,减少社会分配结果的不公平。 (5)增进国民福利。社会保障的最初含义是“救贫”和“防贫”,即保证所有社会成员至少都能享有最低的生活水平。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社会保障的内容在不断扩充。现代社会保障不仅承担着“救贫”和“防贫”的责任,而且还要为全体社会成员提供更广泛的津贴、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从而使人们尽可能充分地享受经济和社会发展成果,不断提高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质量。 (二)社会保障的主要模式 每一个国家都有着自己独特的历史文化传统、人口结构,所处的经济和社会发展阶段也不同。国情的不同决定了社会保障模式的差异,不同国家社会保障的实施项目、覆盖范围、资金筹集方式和待遇支付水平等都有所差别。一般认为,当今世界的社会保障制度大体上可以分为三种类型;福利型、保险型和强制储蓄型。其中,福利型社会保障制度强调政府的责任,保险型社会保障制度突出政府、企业和个人三个方面的责任,强制储蓄型社会保障制度则更强调个人责任。 1、福利型的社会保障制度。福利型的社会保障制度以英国、瑞典为代表,多见于北欧和西欧国家。其基本特征是:全民保障;社会保障范围由生到死,几乎无所不包;社会保障资金主要来源于国家一般性税收;实行广泛而优厚的公共津贴制度,津贴与个人收入及缴费之间缺乏联系;财政负担沉重。 2、保险型社会保障制度。德国、美国、日本等许多发达国家都建立了保险型社会保障制度。这一模式的基本特征是:权利与义务相对应;社会保障费用由政府、企业和劳动者三方分担,个人和企业缴费为主要社会保险基金的来源;以保障基本生活水平为原则;待遇给付标准与劳动者的个人收入和缴费相联系;强调公平与效率兼顾,既要保证每一个公民都能享有一定的社会保障待遇,又不能影响市场竞争活力。我国采取了这一类型社会保障形式。 3、强制储蓄型社会保障制度。强制储蓄型社会保障制度以新加坡、智利为代表,其基本特征是:建立个人账户,雇主和雇员的缴费全部计入雇员的个人账户;个人账户资金投入资本市场运营,以实现保值增值;雇员退休后的养老保险待遇完全取决于其个人账户积累额。 下面谨就我国社会保障体系中最基础的社会保险和再就业的有关法律法规向各位主任、委员做一简要的讲解和说明: 二、社会保险 (一)社会保险的特征、基本原则及与商业保险的区别 1、社会保险的主要特征。 (1)强制性。国家通过立法,强制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履行法律所规定的缴费等义务。劳动者在满足一定资格条件后可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任何法定范围内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必须参加社会保险。 (2)共济性。社会保险实行互助共济,按照大数法则,在整个社会的范围内统一筹集和调剂使用资金,依靠全社会的力量均衡负担和分散风险。社会保险的覆盖范围越大,抵御风险的能力也越强。 (3)普遍性。社会保险的覆盖范围各个国家有所不同,有的覆盖全体国民、有的则只覆盖全体劳动者。当前,我国社会保险一般覆盖城镇各类企业及其职工,个别省份还覆盖到机关事业单位及其职工或农村人口,如海南省就实行社会全员保险。 2、社会保险的基本原则 (1)权利与义务相对应。劳动者享有社会保险的平等权利,同时对社会保险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和义务。参保者只有履行了法定的义务之后,才能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2)公平与效率相统一。主要表现为社会保险待遇水平既要体现社会公平的因素,确保每一个劳动者都能维持基本生活,又要适度体现不同劳动者之间的差别,以提高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参保缴费的积极性。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在维护社会公平的同时,也需要强调社会保险对于促进效率的作用,力求做到公平与效率兼顾、统一与差别并重。 (3)待遇水平与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决定社会保障待遇水平。在不同的生产力发展阶段,社会保险待遇水平也相应不同。如果社会保险跨越生产力发展阶段,提供过高待遇水平,势必会增加企业和在职职工的负担,抑制经济活力,而且在客观上了会造成“养懒汉”的社会效应,从而影响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危及社会保险制度的正常运行。但如果社会保险的待遇水平过低,则无法充分发挥其生活保障功能,我国是发展中国家,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必须充分考虑到生产力水平较低、人口众多且老龄化速度加快的现实国情,根据国家、企业和个人的承受能力,确保与生产力发展水平适应的社会保险待遇标准。 3、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的区别。 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之间既有联系,又有本质的区别。两者都是社会风险化解机制。社会保险是多层次社会保险体系的主体,商业保险可以作为对社会保险的补充,是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 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之间存在着本质的区别:首先,性质不同。社会保险由国家立法强制实施,属于政府行为;商业保险则是一种商业行为,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完全是一种自愿的契约关系。其次,目的不同。社会保险不以营利为目的;商业保险的根本目的则是获取利润。第三,资金来源不同。社会保险由国家、用人单位和个人三者分担;商业保险完全由投保人负担。第四,政府承担的责任不同。社会保险是公民享有的一项基本权利,政府对社会保险承担最终的兜底责任;商业保险则受市场竞争机制制约,政府主要依法对商业保险进行监管。 (二)养老保险 我国自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经过实行养老保险费用社会统筹,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统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等几个发展阶段,特别是近几年来,我国全力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行业统筹移交地方管理、积极扩大覆盖面,强化基金征缴、基本实现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已基本形成了以基本养老保险为核心,包括企业年金和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的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框架。 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的模式,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承担,用人单位缴费比例一般不得超过工资总额的20,职工个人缴费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8。单位缴费的大部分纳入社会统筹,其余部分和职工个人缴费全部记入个人帐户,为职工个人所有。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帐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个人缴费年限符合条件的发给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从社会统筹部分支付;个人帐户养老金为本个帐户储存额除以120,从个人帐户积累的资金支取。20__年,国务院在辽宁省进行试点,颁布了《关于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的试点方案》,该《试点方案》规定,用人单位缴费全部纳入社会统筹,不再划入个人帐户。基础养老金标准由职工平均工资的20调整到30左右,个人帐户规模由11调整为8。这一模式,汲取了现收现付制和完全积累制的优点,在制度建设上实现了创新。在社会统筹方面,通过继续实行现收现付模式,休现了社会保险社会互济的原则;在个人帐户上引入完全积累模式,以激励个人参加社会保险的积极性,增强职工自我保障的责任和意识。同时,国家规定,有条件的企业可为职工建立企业年金,并实行市场化运营。企业年金采用个人帐户方式管理,费用由企业和职工个人缴纳,其中企业缴费在工资总额4以内的部分可从成本中列支。 (三)失业保险 20世纪80年代中期,我国开始建立失业保险制度,1999年国务院颁布《失业保险条例》,确定了我国失业保险制度的基本原则和主要政策。失业保险的主要 作用,一是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二是支持和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这既是国际通行作法,也符合我国的实际需要。我国的失业保险通过国家立法强制实施,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保险费,单位缴费比例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2,职工个人为本人工资收入的1,建立失业保险基金。在失业保险基金入不敷出时,财政给予必要补贴。失业保险基金主要用于给符合条件的人员发放失业保险金、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医疗补助等。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时间长短计算,最长期限为2年。 (四)医疗保险 经过对传统医疗保障制度的改革探索,1998年,国务院了《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确定了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目标任务、基本原则和政策框架,奠定了我国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基础。 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引入医疗费用由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的分担机制和个人帐户的约束机制,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的模式。医疗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社会统筹部分由用人单位缴费,单位缴费比例一般为职工工资总额的6左右,个人缴费比例一般为本人工资收入的2左右,用人单位缴费的30左右划入个人帐户,我县医改政策规定,单位缴费部分45岁以上的划入40,45岁以下划入20,其余部分建立统筹基金。个人帐户用于支付门诊等小额费用,统筹基金用于支付住院等大额医疗费用。同时,要逐步建立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实行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办法和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办法,妥善解决超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建立社会医疗救助制度,对社会上的弱势群体提供最基本的医疗保障。 (五)工伤保险 企业职工工伤保险制度按照“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建立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职工及其家属医疗、抚恤等费用;覆盖范围由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扩大到城镇各类企业和劳动者;根据不同行业的特点和事故发生情况,实行差别费率和浮动费率,以鼓励企业重视安全生产,积极预防事故;从实际出发,制定了较为科学合理的伤残等级评定标准、劳动鉴定制度、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制度。今年,国务院颁布了《工伤保险条例》,我县将在适当时期开始运作工伤保险。 (五)生育保险 我国生育保险制度的目的是均衡企业生育费用负担,保障女职工在生育期间得到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国家规定,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必须按规定参加生育保险;企业按照规定比例缴纳生育保险费,单位缴费比例为职工工资总额的1,职工个人不缴费;女职工生育期间享受产假、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服务等项待遇。 (六)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1999年,国务院颁布《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明确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基本原则、基本政策和管理制度。目前,我国所有城市和县级人民政府所有地已全部建立了这项制度。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我国城市社会保障体系的“最后一条保障线”。它的保障对象是城市中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全部贫困人口;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市、县人民政府按照当地维持城市居民基本生活所必需的费用确定;所需资金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列入财政预算,纳入社会救济专项资金支出项目,专项管理,专款专用。同时,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提供捐赠、资助。这项制度的实施,提高了社会救济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拓展了我国社会保障的内容。 三、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相关政策 随着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化,国退民进步伐不断加快,出现了大批下岗失业人员,确保下岗失业人员基本生活,千方百计促进再就业,不仅是一个重大的经济问题,而且是一个重大的政治问题。近年来,根据上级部署,我县成立再就业服务机构,在企业建立再就业服务中心,按政府、社会、企业各负担三分之一的办法筹集资金,确保下岗职工基本生活,通过失业保险对失业人员发放失业救助金,同时建立了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全面落实了三条保障线制度。到20__年9月进入中心的下岗职工托管三年期满,为了解决这些困难职工的生活和就业问题,我县又于20__年4月开始启动“城镇贫困人口和下岗失业人员救助工程”,多方筹措救助基金,制定优惠政策鼓励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给符合条件的下岗失业人员分别发放救助金或救济金,顺利实现了下岗职工与失业保险的并轨。 为充分体现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党中央、国务院于20__年9月30日在北京又一次召开了政治局常委全体参加的高规格、大规模的全国再就业工作会议,部署全国再就业工作。会上,总书记、朱熔基总理分别发表了重要讲话,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中发[20__]12号),制定了一系列扶持政策。20__年8月新的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再一次召开了全国再就业工作座谈会,会上总书记、总理、黄菊副总理分别做了重要讲话,把再就业工作提到了更高的程度上,并对做好再就业工作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并进一步明确了各级党委政府责任。 我县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再就业工作会议精神,于8月7日召开了全县再就业工作会议,全面部署我县再就业工作,会上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实施意见》,制定了符合我县实际的再就业扶持政策,明确了各相关单位的责任,提出我县再就业工作具体措施。 (一)享受再就业扶持政策的范围 享受再就业扶持政策的下岗失业人员是指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下列人员(以下简称下岗失业人员):国有企业的下岗职工;国有企业的失业人员;国有企业关闭破产需要安置的人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并且失业一年以上的城镇其他失业人员。 享受再就业扶持政策的对象不包括下列人员:已按规定办理企业内部退养的人员;20__年9月30日前已领取营业执照从事个体经营和被用工单位招收以及通过其他途径实现再就业已有稳定收入的人员。 下岗失业人员凭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免费核发的,由省统一印制、统一编码的《再就业优惠证》享受再就业扶持政策。 (二)再就业扶持政策 (1)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国家限制的行业除外)的,3年内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所得税,并免收属于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下岗失业人员个人或合伙承包开发荒山、荒地、滩涂、水面从事养殖业、种植业的,从有收入时起1至3年内免征 农业特产税。 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落实各项免收费政策。各类中介机构对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涉及的各种服务性收费,按最低标准收取。 (2)建立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担保基金。所需资金主要由县财政部门筹集。小额贷款担保机构由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共同组建。贷款额度一般掌握在2万元左右。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到期确需延长的可申请展期1次。对从事微利项目的,财政据实贴息,展期不贴息。 (3)建设部门在规划城市和整顿市容时,要适当保留和发展一些社区简易市场和摊位,也可安排一些相对集中的培育性生产经营场所,为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创造条件。 (三)鼓励服务型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 (1)现有的服务型企业和商贸企业新增加的岗位,当年新招用下岗失业人员达到职工总数30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经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税务机关审核,3年内对年度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减征30。 (2)新办的服务型企业和商贸企业,当年新招用下岗失业人员达到职工总数30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经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税务机关审核,3年内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当年新招用下岗失业人员不足30的,根据招用人数,按比例减征企业所得税。 (3)各类企业新招用下岗失业人员,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经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按招用人数从再就业资金中提供为期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养老失业保险企业负担部分),个人缴费部分由本人负担。 (四)再就业援助活动。 为了有针对性、有重点的解决“4050”和“三种家庭”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问题,我县制定了具体的帮扶措施。 一是“4050”人员及“三种家庭”的划分 “4050”下岗失业人员是指:截止到20__年9月30日年满40周岁以上(含40周岁)女性和年满50周岁以上(含50周岁)男性,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下岗失业人员。 “三种家庭”下岗失业人员是指:夫妻双方下岗或失业家庭;一户两人以上下岗或失业家庭;特殊困难家庭(单亲抚养子女家庭;夫妻一方下岗或失业,另一方患重大疾病致贫家庭;企业军转干部夫妻一方下岗或失业家庭)。 二是“4050”和“三种家庭”下岗失业人员的认定 “4050”和“三种家庭”下岗失业人员认定,实行个人申请,乡镇(街道)初审,县再就业办公室核准的方式确定,并张榜公示。符合条件的人员要填报需要帮扶的内容,选择就业岗位或再就业优惠政策的帮扶。 三是县委、县政府将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4050”和“三种家庭”下岗失业人员,依据县直单位现有副科级以上人数,将再就业帮扶任务分解到县直各单位。有帮扶任务的单位要对帮扶对象负责到底,本单位无岗位的,可以安置到其它单位或各类企业就业,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如帮扶对象三次拒绝安置的,视为无再就业愿望,今后不再享受再就业岗位帮扶政策。 四是机关事业单位和各类企业每招收1名“4050”和“三种家庭”下岗失业人员,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经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财政部门从再就业资金中按季给予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补贴(养老失业保险单位负担部分,采取先缴后补的办法,即用人单位按月先缴,财政部门按季后补)和每人每月150元的岗位补贴,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由本人负担。各类企业使用的下岗失业人员工资标准不能低于我县最低工资标准。 五是“4050”和“三种家庭”下岗失业人员自主创业的,在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后,经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财政部门从再就业资金中一次性给予下岗失业人员3000元的创业开办费补贴,不再给予再就业岗位帮扶。“4050”和“三种家庭”下岗失业人员在领取一次性3000元开办补贴后,办理退照(营业执照)手续的,工商部门代为收回《再就业优惠证》,交县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是“4050”和“三种家庭”下岗失业人员子女在9年义务教育阶段,经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教育部门免收书本费、学杂费,在校寄宿的,减收60的寄宿费,免减部分由财政部门从再就业资金中拨付给教育部门。 七是“4050”和“三种家庭”下岗失业人员到县外就业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经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县财政部门从再就业资金中,按每人100元的标准一次性给予职业介绍机构职业介绍补贴;给予下岗失业人员家庭每月100元生活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年。 八是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4050”和“三种家庭”下岗失业人员,经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县财政部门从再就业资金中每月补贴生活费200元,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达到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列入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九是未领取《再就业优惠证》的“三种家庭”中有特殊困难的下岗失业人员经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实认定后,可列入岗位帮扶范围。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社会保障工作涵盖广、法规政策性强,是一个系统的社会工程、民心工程,由于自己学习的不够好,讲解的很可能不深不透,我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学习,在实践中勇于探索,不断巩固和完善我县社会保障体系,为广大干部职工真正分享改革开放成果,为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做出更大的贡献。 法律法规论文:从法律法规建设看我国电子政务的新发展 今年的七月一日,良多新人都领到了新版的结婚证,新的结婚证除了了在色彩以及设计上与旧版结婚证有所不同外,更首要的事,它增添了良多与信息化有关的措施,比如可以在全国规模内联网进行查询,以避免“婚姻欺诈”及“包2奶”等等。这些都是在去年我国颁布新的《婚姻登记条例》后民政部门采用的新举措。而在七月二日民政部办公厅的《关于启用新版国内婚姻登记信息系统的通知》中又做出了具体的说明:登记人员通过“国内婚姻登记信息系统”软件系统可以完成个性化定制、业务受理、审查、申请人婚姻状态查询等所有婚姻登记业务工作,系统软件网络版还可实现婚姻业务的在线预约、受理、审查及联网查询等功能。 一样也是这1天,国家工商总局施行的《企业登记程序规定》也在其第6条中做出了这样的规定:“申请企业登记,申请人或者者其拜托的人可以采用下列方式提交申请:(1)直接到企业登记场所;(2)邮寄、传真、电子数据交流、电子邮件等。通过传真、电子数据交流、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申请的,应该提供申请人或者者其人的联系方式及通信地址。对于企业登记机关予以受理的申请,申请人应该自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105日内,提交与传真、电子数据交流、电子邮件内容1致并相符法定情势的申请材料原件。” 仍是在这1天,商务部施行的《对于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办法》第4条规定:“对于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工作履行全国联网以及属地化管理。备案登记机关必需具备办理备案登记所必须的固定的办公场所,管理、录入、技术支撑、保护的专职人员和连接商务部对于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网络系统(下列简称“备案登记网络”)的相干装备等前提;”第5条规定:“对于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程序如下:(1)领取《对于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下列简称《登记表》)。对于外贸易经营者可以通过商务部政府网站下载,或者到所在地备案登记机关领取《登记表》(样式附后)。” 这些不同部门与电子政务有关的规定都选择七月一日这1天施行,是偶合吗?不,是我国的电子政务在从不同的方向同时向咱们走来,更为科学公道、更法制化、也更为人道化。 综观近1段时间来相干部门以及省市有关电子政务的立法流动,咱们还可以发现良多相似的信息,我国电子政务发展以及法制化的迅猛以及密集程度可见1斑:二00四年二月二五日,深圳颁布《深圳市政府信息网上公然办法》;三月二四日,上海《上海市商品房销售合同网上备案以及登记办法》;四月一六日,深圳修订了《深圳经济特区商事条例》,其中第3109条规定:“商人可以采取电子帐簿,但在改换所使用的财务软件时不患上损坏已经经生成的数据”;五月一二日,农业部提出《关于展开网上推介农产品工作的通知》;五月二0日,疆土资源部推出《关于切实加强疆土资源政务信息网上公然增进依法行政以及行政为民的通知》;五月二七日,国家税务总局做出了《关于做好“网送税法”宣扬工作的通知》;六月九日,北京市西城区颁布《政务信息网上公然暂行规定》以及《关于开通网上评议系统的通知》;六月二四日,国家食物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启动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审查电子政务系统的通知》;六月二六日,《天津市电子政务管理办法》出台 那末,这些三番五次出台的关于电子政务的法规、规章或者文件主要都包括了哪些内容,这些内容又反应了我国电子政务及电子政务立法的哪些新的发展趋势呢? 1、借助网络,加快了政府信息公然的步伐,政府的公然透明性进1步增强,更便利于公民参政议政。 反应这1内容的相干法规主要包含《深圳市政府信息网上公然办法》,《关于做好“网送税法”宣扬工作的通知》,北京市西城区《政务信息网上公然暂行规定》以及《关于开通网上评议系统的通知》,广州、商务部、深圳、上海、杭州、昆明、武汉、大平等地前后颁布的政府信息公然办法。不管是出于建设公正透明的服务型政府的目的仍是按照WTO的相干原则,政府信息的公然、再公然显然是建设电子政务的首要内容,并且也是电子政务患上以充沛发展的基础。而网络与政府信息公然、公民参政议政又有着甚么样的瓜葛,将会在政府信息公然中扮演甚么样的作用呢? 政府信息公然的渠道是多种多样的,可以包含报纸、杂志、书籍、电视、电影、告示和互联网等,只要可以起到将信息由1传送最多的作用,就能够成为政府信息公然的渠道。并且,不同的渠道的传布情势、规模、影响力以及存在的时间等都是不同的。在这些各具特点的传布渠道中,互联网又有着其不同于其他传媒的独特1面。作为1种斩新的传媒形态,网络以其交互式、非中心性、跨地域、即时性以及智能化标新立异,并且恰是因为它的这些特色适应了现代社会人们出产、糊口以及信息交换的请求而使其展示了强大的生命力。具体在政府信息公然领域,网络的这些特色也患上到了充沛 的体现,特别是它的交互式以及智能化的特色,是其他传布方式难以具备以及没法取代的。 首先,因为互联网的智能化,通过链接、搜寻引擎等强大的检索以及信息集胜利能,可以更快速、有效、全面地取得某个或者某类信息,所以通过互联网实现政府信息公然,就会便于泛博公民在最短的时间内以最有效的方式实现最大规模的信息获取,而这类获取常常不是某单个信息的截取,而是大量同类信息的同时取得,更有助于公民充沛地行使知情权,有助于实现政府信息全面充沛公然的目的,信息公然所带来的附加值也更高。 其次,因为互联网的智能化,通过数字签章、数据加密等功能,可以实现信息的定向传布,而这1点对于于政府信息公然也有着现实的意义。由于可能在1些情况下需要实现特定规模的公然,而互联网可以锁定特定类型受众或者特定规模受众的功能这时候就能够派上用场,也就是说,互联网的公然与保密的有机结合可以在某些情况下为实现某些政府信息的有前提的公然服务,简单地说,就是这样的公然是可控的。 第3,因为互联网的交互性,通过BBS等功能,可以在公然政府信息的同时获取大量的反馈信息,有助于实现政府信息公然中政府与公民的良性互动,并且10分合适那些需要征求大众意见的政府信息的公然。而恰是这样的交互性,可以很好地实现公民的介入以及监督,更为进1步地增进政府信息公然以及依法行政。还有,通过互联网的特定功能,可以很利便的实现对于某条信息的点击次数的统计等功能,实现对于政府信息公然的科学化管理。 例如,北京市西城区颁布的《关于开通网上评议系统的通知》就是在区政府网站开通网上评议系统,对于网上大众意见、建议的办理情况进行监督。网上评议规模包含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网上评议系统栏目包含区长信箱、批判意见、政务信息公然申请、投诉举报、建议征集、办事监督、网上打分、热线电话8个栏目组成。而其中的网上打分就是由大众给被评议部门打分,评价政府的行动。 总之,因为具备交互性以及智能化等特色,互联网作为1种斩新的传布工具确切有着其他媒体所不具备优势,而恰是这些优势可以在政府信息公然中起到首要的作用,使患上通过互联网实现的政府信息公然更为科学、更为公道、更为充沛、更为有效。并且,咱们有理由相信,网络在政府信息公然中所起的作用会跟着时间的推移而增长,为实现民主与法制化的现代社会作出独特的贡献。 2、通过网络以及电子化情势实现的登记注册以及联网在良多领域患上到了法律上的认可,并成为政府需提供的途径之1,为这些领域电子政务的展开扫清了道路。 就像咱们前面提到的,跟着几个法规或者规章的竟相登台,我国企业登记、结婚登记以及对于外贸易经营者登记注册的信息化程度患上到大幅度提高,在良多领域,电子化的登记申请被视为合法,不管是从政府网站下载仍是以电子邮件的情势提交都被视为正当的情势,政府部门必需予以受理。登记、注册、备案、年鉴、审核等工作是政府的首要职能之1,工作量大、触及面广,是体现政府形象与效力的“窗口”,而这些环节电子化的实现无疑是这些领域发展电子政务的1个优良的起头,极大处所便了企业,有益于电子政务以及电子商务的对于接,实现电子政务与电子商务的互动。 3、电子政务立法获得必定突破性的进展。 如果说国家工商总局的《企业登记程序规定》、深圳的《深圳市政府信息网上公然办法》、上海的《上海市商品房销售合同网上备案以及登记办法》、农业部的《关于展开网上推介农产品工作的通知》等还都只是从1些侧面对于电子政务中的1些环节做出法律规定的话,那末天津的《电子政务条例》则可以认为是我国第1部全面规范电子政务各个环节之处性政府规章,在我国电子政务立法中有着无比首要的意义。该条例从电子政务平台建设、数据库建设、政务信息交流机制、政府信息公然、信息安全、应急处理、知识产权、相干方的责任等几个方面做出了较为详细的规定,有益于全面规范电子政务建设,增进电子政务发展,提高政府管理水平。像这样的在1部规章中集中规定电子政务方方面面规范的做法,在我国尚属首次,是我国电子政务立法全面、集中开展的1次有利的尝试,值患上关注以及确定 法律法规论文:中国电子政务发展现状研究白皮书之“电子政务法律法规的建设” 我国电子政务法律法规建设工作在试探中前行。时至本日,我国在电子政务领域没有1部完整意义上的法律,这是使人遗憾的。1项法律法规的制订,是跟着社会不断的发展,社会糊口不断丰厚的条件下,以建立新的社会规范为目的的政府改进举措。电子政务发展至今,它的每一个环节与法律法规的各种前提互相影响,互相作用。1方面,电子政务的发展状况直接为有关法律法规的制订提供根据;另外一方面,法律法规的施行也摆布着电子政务的发展前途,制约电子政务的发展速度。更首要的是,纵观全世界,电子政务立法可以说是现今世界立法的重点,要实现与世界接轨,特别在我国加入WTO之后,电子政务立法的首要性以及迫切性更是显露无疑。与世界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电子政务立法工作进展迟缓。这里有体制的缘由,有观念的因素,也有技术层面的问题。 电子政务立法燃眉之急,势在必行。我国电子政务建设整体上仍处于低级阶段,业务水平不高,信息资源开发应用滞后,互连互通不顺畅,标准不统1等等问题严重阻碍了我国电子政务的快速以及健康发展。电子政务的发展环境,特别是电子政务法律法规建设方面,与我?缱诱窠ㄉ柘肿囱现赝呀冢蟠笾圃剂说缱诱竦姆⒄埂?BR 截至目前,我国政府网站已经突破二万个,愈来愈多的政府开始启动互联网平台,努力实现网上办公,同时,跟着我国网民数量的急剧增添,有愈来愈多的人开始习气从网上查询所需要的信息或者进行网上报名,电子政务与更多的人开始了早期的互动。应当说,这1现象已经将“立法对于象的不肯定性以及难以掌握性”这1理论颠覆。同时,电子政务管理权限等1系列具体问题急需法律法规的判决,此外,跟着互联网络的进1步发展,网络犯法现象屡禁不止,除了去技术因素,犯法事实的确认及具体惩罚措施的有效性要通过法律来实现。从一九九五年至今,有几10个国家以及国际组织,纷纭出面制订或者正在制订相干法律法规。在我国入世的大好形势下,转变政府职能,实现政务公然不但是咱们自己的需要,而且也是咱们实现与世界接轨,兑现咱们入世许诺的条件前提。 二00一年八月,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成立,这标志着我国真正开始了电子政务的立法阶段。同年一二月,国务院作出“中国建设信息化要政府先行”的首要决策。二00二年七月,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讨论通过以及公然《关于我国电子政务建设的指点意见》,将电子政务建设纳入了1个全新的总体计划、发展阶段,及时制订以及执行1批行政法规以及规章轨制,为今后正式立法奠定了基础。 目前,世界各国电子政务法律体系处于无统1规范、不断修订的不成熟阶段。因而,在制订我国电子政务相干法律法规的同时,咱们应当真总结发达国家的经验。 1、《中华人民共以及国行政许可法》 《中华人民共以及国行政许可法》(下列简称《行政许可法》)于二00四年七月一日正式施行,这是1部制约、束缚政府行动的法律,该法对于提高政府执政水平,扭转执政方式、管理方式提出了更大的请求。该法的施行,无异于中国政府的1场“自我革命”,之前在行政许可中存在的许多问题都有望患上到深层次改良。 依据《行政许可法》的请求,各级政府工作要体现 “便民、介入、公正、及时”,要做到人民政府为人民,就必需推动政府管理立异以及职能转变。依照这1请求,各地各级政府的应答措施,必然会向着加快审批轨制改革,简化办事程序,施行1站式服务的战略方向发展。 为落履行政许可法,各级政府多会采取行政干预的方式,限期清算现存行政审批事项,并在“物理上”将相干审批部门的受理功能集中于1处,统1对于外办公,体现便民;相干管理部门将为集中办公的各窗口单位,创立统1的数据交流平台,实现网上并联审批,简化手续,优化程序,提高时效。新的电子政务系统将替换原本的旧的独立系统,实现审批全进程的电子化,届时用户可应用因特网就地、就近申报,承办单位在网上予以受理,经政务外网以及政务内网办理后从因特网上反馈结果或者查询进度。 电子政务不但是1种科技手腕,而且由于减少了申请者、审批者的沟通程序,仍是政府职能实行方式的转变。目前,1些地区政府的网站,只有地区要闻、风采介绍、法规规章、招商引资等文字页面,较高档的省级政府网站也只是增添了办事指南、公家监督栏目,和以及所属各厅局的网站的链接。只有很少相对于比较先进的电子政务网站有1些政务窗口,如工商登记的企业名称、网上预查等。《行政许可法》的施行,政府职能的转变,都呼叫着电子政务的进1步发展。 2、《中华人民共以及国电子签名法(草案)》 二00四年八月二八日上午,10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01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办全部会议。依据委员长会议的抉择,会议对于《中华人民共以及国电子签名法(草案)》(下列简称《电子签名法》)进行了表决并取得通过。随后国家主席签署了第108号主席令,公布了这部法律(草案)。 《电子签名法》将于二00五年四月一日起实施。 《电子签名法》共五章三六条,该法的目的是“为了规范电子签名行动,确立电子签名的法律效率,保护有关各方的合法权益”,并对于法律所触及的“电子签名”做出明确规定:数据电文中以电子情势所含、所附用于辨认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 电子政务的发展,首先离不开网络信任。《电子签名法》的颁布,使网络信任方面的问题患上到根本上的改善。例如PKI技术,在网络信任方面,它触及到电子政务、电子商务和国家信息化的总体发展战略等多层面问题,是相干技术、利用、组织、规范以及法律法规的总以及,是国家综合实力的体现。 PKI是为网络用户、装备提供信息安全服务的拥有普适性的信息安全基础设施。该体系在统1的安全认证标准以及规范基础上提供在线身份认证,核心是 要解决信息网络空间中的信任问题,肯定信息网络空间中各种经济、军事以及管理行动主体(包含组织以及个人)身份的惟1性、真实性以及合法性,维护信息网络空间中各种主体的安全利益。PKI技术采取证书管理公钥,通过第3方的可托任机构CA认证中心把用户的公钥以及用户的其他标识信息捆绑在1起,在互联网上验证用户的身份。目前,通用的办法是采取树立在PKI基础之上的数字证书,通过把要传输的数字信息进行加密以及签名,保证信息传输的秘要性、真实性、完全性以及不可否认性。1个完全的PKI系统由认证机构(CA)、数字证书库、密钥备份及恢复系统、证书作废系统、利用接口(API)5大系统形成。目前,世界各国,特别是发达国家,已经逐渐认识到PKI触及重大国家利益,是互联网经济的制高点。目前我国PKI发展还面临许多问题,如:CA发证量不大、利用水平不高等,CA行业1度还面临无主管、无标准、无管理办法的“3无行业”的窘境,尤其是全国二0多个省市各自为政,成立了许多不能互联互通之处CA,人为地用新技术将市场进行电子割据,构成信任孤岛,有悖于树立全国统1电子商务市场的整体目标。究其缘由,主要不在技术,而在利用环境,目前还缺少法律根据,没法认定责任,而且我国整体信息化水平还不高,网上支付手腕不完美,电子商务发展迟缓,网上交易需求不显明。 针对于上述情况,我国确立了网络信任体系建设的目标:坚持科学发展观,制订科学可行的长远发展计划,保证国家网络信任体系的可延续发展以及运行;制定并完美与信任体系相干的法规以及技术标准,为网络信任体系的建设以及运营提供完美的法律以及技术根据;建成布局公道的国家网络信任体系并施展作用,为国家信息化建设提供安全保障。 截至目前,全国已经建成CA(CertificationAuthority)认证中心约八0个,发放电子证书超过五00万张,在金融、税务、报关、工商年检等行业以及部门患上到了广泛利用。标准化工作方面有了突破,首批九 个技术标准已经完成评审,行将由国家标准管理部门颁布,此外一四个首要的技术标准以及管理规范正在抓紧制订,预计明年可全体颁布。此外,为解决我国CA间互联互通存在的问题,中国正在施行“CA互联互通示范工程”,工程将基于桥CA技术,对于国内已经树立的不同行业、不同地区、不同性质以及体系各型的6个典型CA进行配套工程的建设,进行互联互通互操作,并开发互联互通标准规范以及示范型利用。 《电子签名法》的颁布施行,为包含PKI等技术在内的电子政务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有改动!) 法律法规论文:土地监管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 一、我国土地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完善的必要性分析 近年来,我国土地违法现象面广量大,表现形式多种多样,主要原因就是由于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度的不完善,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违规设立各类开发区,随意圈地、征地、批地。一些地方过去名目繁多的开发区至今仍有大量土地闲置,新一轮兴办各类开发区、园区的圈地现象又有上升之势。2、擅自改变土地用途,任意出台土地优惠政策。有的地方以农业开发为名,进行非农业建设。获得土地使用权后,改变用途搞其他开发。有的地方在招商引资中,甚至实行零地价、负地价,导致国有土地资产严重流失。3、规避经营性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一些地方以各种形式规避这一制度,暗箱操作现象屡见不鲜。4、划拨土地和集体土地非法入市。对划拨土地使用权非法入市即非法转让、出租、抵押的“土地隐形市场”,造成国有土地资产大量流失,而且加剧了社会分配不公的矛盾。 二、我国土地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完善的建议 (一)加强对土地法学的研究近年来,很多高校都增设了土地资源管理专业,这对于培养土地资源管理专业人才和实现科学化、专业化土地资源管理是十分有利的,在对土地资源管理专业人才的培养同时,也要加强土地法学、这个土地资源管理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学科的研究。对土地法本身的研究应该在土地法科学性评价、土地法存在的问题与完善、土地法基本功能发生作用的条件和环境、土地执法体系、土地法律成本等方面开展。对土地法不同角度的研究主要可归结为:从人类的历史发展角度研究、从土地法的立法技术角度研究、从土地法的法律效用角度研究。 (二)完善我国土地管理法借鉴发达国家在土地管理上的经验,应建议将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等用地的土地供应最低比例写入《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我国也出台了一些相关规定,例如,在国办发[2006]37号文件中规定了“城市新开工住房建设中,套型在90平方米以下的住房面积必须达到70%以上,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供应量不得低于70%”。但目前制定的一些政策措施仅限于国务院文件、部门规定等层面,约束力不强,政策执行效果不佳。因此,应将保障公民居住权上升到法律层面,将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供应量的最低比例写入《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对于不执行该项规定的,均应视为违法行为加以严处,从而遏制土地投机,有效地控制房价的过快上涨。将土地可持续利用、节约集约利用的思想作为重点内容写入《土地管理法》。我国1998年修订的《土地管理法》,通篇较少提到土地可持续利用和节约集约利用问题。当前,在资源瓶颈已成为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主要障碍、经济发展的主旋律已经是“好”在“快”前、促进土地资源的节约集约利用已经成为国土资源管理当前及将来很长一段时间内的工作重点的情况下,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及节约集约利用的思想也应该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写入《土地管理法》的首要位置。在土地管理法中,应加强土地利用规划制定过程和规划成果的透明度,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和参与权。立法者对于个人权利的偏见一直是土地规划历史上的主要特点,新出台的《土地法》应放弃这种偏见,以较多的笔墨对公民的知情权和参与权进行了规定,在规划制定、实施过程中始终贯彻公开透明和公众参与的原则,这也是国外发达国家土地方面法律的通行做法。因此,在我国《土地管理法》中,也应当增加土地利用规划体系的透明度,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和参与权。与土地利用规划和有关土地信息的数据,在符合保密规定的情况下,都应该公开、透明,广大公众可以随时通过一定的程序查阅,同时应增加公告和听证程序的有关内容,提高公众参与度,加大监督力度,防止腐败,促进土地利用规划和土地政策更好地执行。 (三)执法机构设置专业、负责的执法机构是解决土地执法难问题的组织保证我国《土地管理法》第66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土地管理监督检查人员应当熟悉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忠于职守、秉公执法。”目前,我国基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都下设了执法监察大队,但是因为权力不够、经费落实难导致执法监察大队往往流于形式,工作效率不高。而且,因为监察队伍的性质属于自收自支的事业法人,在查办土地违法案件时,依法行政与部门经济利益的矛盾时有发生,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执法的严肃性。因而我们要在法律上明文规定在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中下设专门执法监察部门,配备专业工作人员,并在组织上、思想上、制度上、专业素质上和装备上加强对这一队伍的建设,完备充实土地执法必要的办案工具和办案经费,提高土地执法监察人员在执法监察工作中的积极性。要在法律上明确土地执法监察部门的具体权力,要赋予土地执法监察人员行政强制权。什么情况下可以自行解决违法行为、处罚违法主体,什么情况下需要求救公安和法院,都应该在法律上找到具体的依据。 (四)完善土地动态巡查执法监察制度我国的土地违法大都还是“民不举,官不究”,无形中导致了很多违反案件的出现,出现后又无法及时制止,最终酿成破坏土地的后果。在1999年11月18日由国土资源部了《国土资源部关于在土地执法监察工作中实行动态巡查责任制有关问题的通知 》,这个通知明确了我国在土地执法中采取动态巡查的工作方式,这样的工作方式对于及时发现土地违法行为、及时的加以纠正和制止是十分有效的。但是这仅仅是个通知,动态巡查还有待于上升为正规的、法律中明确规定的执法监察制度,以严格贯彻“预防为主、预防和查处相结合”的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方针,建立起省、市、县(区)、乡(镇)四级动态巡查体系,划分巡查区域,明确巡查责任,建立起层层负责的斯基动态巡查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加大动态巡查的覆盖面,提高动态巡查的质量,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将国土资源违法消灭在萌芽状态。近期,国土资源部根据国务院的授权向几个试点省会城市派驻了土地督察人员,对于加强动态巡查有着重要的意义。 三、结论 笔者人为人多地少是中国的基本国情,我国的土地资源管理必须把节约土地放在首位,中国的土地利用也必须走节约和集约用地的道路。土地的管理不仅涉及到国家粮食安全,而且也关系到社会的和谐和环境的安全。土地的严格管理有利于经济结构的调整,也有利于经济增长的方式的转变,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以及整个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对单位和个人而言,通过土地市场实现利益最大化是他们在市场机制下的最佳选择。在利益的驱动下,他们研究分析土地法律法规,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在法律不允许但又可以逃避法律制裁的范围内采取种种活动。在法律不允许的情况下,单位和个人往往会自觉地衡量其行动的成本及预期效益。当效益高于成本便实施违法行为;当效益低于成本便放弃违法行为。对政府而言,政府的财富最大化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要建立一套有效的土地法律制度,保证社会发展对土地的正常需要;另一方面保证各有关单位、社会成员的土地收益最大化。国家在加强土地法制建设、降低土地违法行为发生率等方面,应当充分考虑各种经济主体的利益关系,运用利益驱动机制引导社会合法用地、遏止土地违法行为。首先,要考虑立法的实际需要,将生活中存在的种种市场行为纳入土地法律规范,如我国目前民间实际发生的不动产典当等行为,就缺乏相应的法律规定,无法引导经济主体去判断该行为的合法与非法性,更无法进行法律意义上的成本效益对比。其次,要明确法律禁止或法律所不允许的行为的法律后果,让经济主体清醒地认识违法应当承担的责任及将支付的代价或成本。第三,强化土地执法监察及其对土地执法监察工作本身的监察,确保违法行为都能得到依法处理,让所有的违法者都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打消准备采取违法行为者的侥幸念头,迫使其将违法责任纳入自己的成本效益核算内容,停止实施违法行为。土地的严格管理有赖于一套科学合理的制度和法规和执法者的依法行事。涉及范围广、针对性强、可操作性强的土地法规能够直接引导执法者的依法行事,并从质量和数量两方面保证对土地资源保护,进而促进循环经济理念在我国的良好体现,以达到土地资源、经济建设乃至整个社会的和谐发展、可持续发展。 法律法规论文:试析保险法律法规存在的问题 我国1995年制定的《保险法》,带有明显计划经济体制烙印,存在一些法律空白和缺陷,无论在内容上,还是在范围上,都已越来越不适应保险业自身发展和保险经营环境的变化。本文约5000余字,试从保险立法中“近因”原则的缺失;不利解释原则适用上的模糊;合同陷阱的隐藏;不易把握的明确说明义务及滞后的保证保险立法等五个方面分析了我国保险法律法规存在的问题及缺陷;并从完善保险活动的基本原则、规范保险人义务,加大对投保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强化监管机构职能,提高监管水平等方面提出了对建立与国际惯例相一致的现代化保险法律法规体系的建议,以求抛砖引玉。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条规定:“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证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投保人为了预防危险,将一定的保险费支付给保险人,如果危险事故发生或出现合同约定的条件,保险人则须按合同约定向被保险人或者保险受益人支付赔偿金或保险金;作为保险人的保险公司则通过建立保险基金来分散危险,消化损失。由此可见,保险是为了分散危险、消化损失的一种商业活动,其目的是通过合同法律行为来实现的。保险合同具有“最大善意”、“双务、有偿”、“射幸”等特征。 我国自1980年恢复国内保险业务以来,保险立法经历了以无到有,由粗到细的过程,逐步完善了相关法规:1983年实施《财产保险合同条例》,1985年《保险企业管理暂行条例》,1992年通过《海商法》,1995年通过了《保险法》。为了更好地贯彻实施《保险法》,中国人民银行于1996年、1997年、1998年分别了《保险管理暂行规定》、《保险人管理规定(试行)》、《保险经纪人暂行规定(试行)》。这些法律法规对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保险事业的发生,解决保险争议,完善商事法制建设,都具有重要意义。但也还有许多不成熟和不规范的地方,对比世界其他国家特别是发达国家完善的保险体系还存在着相当的差距。主要表现为保险活动的基本原则不够全面,规范保险新业务的立法相对滞后等方面,以下笔者试从“近因”原则缺失、条款文字歧义等方面分析我国保险法律体系中存在的缺陷和不足,以求抛砖引玉: 一、“近因”原则的缺失 《保险法》规定保险活动的基本原则有:自愿原则、试实信用原则和遵守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原则。而“近因原则”这一被国际保险业普遍运用的原则在我国缺乏运用的法律依据。所谓“近因原则”是指保险人按照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承担责任时,其所承保危险的发生与保险标的的损害之间必须存在因果关系。在近因原则中造成保险标的损害的主要的,起决定作用的原因,即属近因。只有近因属于保险责任,保险人才承担保险责任。而近因原则的缺失正是导致保险合同当事人,尤其是投保人产生凡是投保的利益遭到损失时皆可获得赔偿的想法的根源,从而导致一些不必要的纠争。近因原则作为常用的确定保险人对保险标的的损失是否负保险责任以及负何种保险责任的一条重要原则,在我国《保险法》、《海商法》竟未作出明文规定,不得不说是我国保险立法的一重大缺憾。 二、不利解释原则适用上的模糊 投保人和保险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通过保险合同来确立的,而作为附合合同的保险合同,不论是投保单、保险单还是特约条款,大部分都由保险人制定,在制定时,必然经过深思熟虑,反复推敲,内容多对自己有利,且已经基本实现了格式化。格式保险合同由保险人备制,极少反映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意思,投保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一般只能表示接受或者不接受保险人拟就的条款。再者,保险合同的格式化也实现了合同术语的专业化,保险合同所用术语非普通人所能理解,这在客观上有利于保险人的利益。因此,一旦合同成立而双方发生纠纷,投保人将处于不利的地位。为了保护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利益,各国在长期的保险实务中积累发展了不利解释原则,以示对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给予救济。在格式保险合同的条款发生文义不清或者有多种解释时,应当作不利于保险人的解释,实际上是作有利于被保险人的解释。我国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保险法第三十条也规定:“对于保险合同的条款,保险人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有争议时,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应当作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解释。”我国关于保险合同条款解释的规定,已经实际上确立了不利解释原则,与国际惯例是相一致的。这对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经济上的弱者)的利益维护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但在司法实践中,由于缺乏统一明确的标准,以及不承认判例的拘束力,不同种类的保险合同用语经不同的法院解释,关于该用语的正确含义,所表达的当事人意图,以及由此产生的效果,可能会存在相互冲突甚至截然相反的结论。而由于不利解释原则在适用上缺乏统一的标准,究竟何种条款能适用 该原则,特别是不利原则能否适用于国家保险管理机关核定的基本保险条款,将直接影响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的争议结果。而我国保险法律法规中对此既没有相应规定,关于这方面的案例和研究也鲜见于众。 依照我国保险法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商业保险的主要险种的基本保险条款,如保险法第十八条规定的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名称和住所;保险标的;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保险价值;保险金额等条款,由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制订。基本保险条款是运用于主要商业保险险种的保险条款;商业保险的主要险种,由金融监督管理部门核定;凡金融监督管理部门核定为商业保险的主要险种的,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制订基本保险条款。国家的基本保险条款,各保险公司应当执行。此类条款所使用的语言被保险管理机构依法规定核准,理应不存在歧义,但实际生活中,保险人根据其自己的认识水平和为了谋取最大化的利益,在备制保险合同时依自己需要将基本条款插入其中,而投保人对保险合同的备制不能做任何事情,而且往往在订约时也难以全面知晓保险合同的性质和内容,根本就无从知晓哪些条款属于基本条款,就更别提理解了,例如对“现金价值”一词,有的保险合同中将其定义为:“本合同的保证现金价值、所有缴清增值保险的现金价值以及累计红利之和。”有的保险公司则干脆对其未作任何解释,投保人对该词只有靠自己理解,但实际上“现金价值”一词的定义应该是责任准备金扣除退保费用后的金额,而责任保证金指的是保险公司从保户累积的保险费中扣除被保险人的死亡成本以及分摊保险公司所发生的费用再加上利息计算后所得金额。所以被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中的弱势地位是显而易见的。一旦当事人对基本条款发生歧义或者文义不清的争议时,法院对是否应当适用不利解释原则就会因缺乏统一的认知标准而感到无所适从,不仅会影响被保险人的利益和保险人的商业信誉,也会给国家法制的统一和法院裁判的权威性带来不利的影响。 三、合同陷阱的隐藏 根据《保险法》的规定,保险人与投保人应各自依约履行义务,承担责任,其中投保人的主要义务和责任有:告知义务、维护义务(包括维护保险合同标的安全及其危险程度增加的通知义务)、缴纳保险费的义务;保险人的主要义务和责任则是:说明义务、及时赔偿、解约限制和承担费用等。可以看出,在交付保险费与赔偿方面,投保人的交付保险费的义务与责任,与保险人承担赔偿的义务与责任,两者是相互独立的。谁违反自己的该项义务,便要承担与该项义务相应的责任。但双方的义务与责任之间不具有此消彼长的对应性,投保人交付保险费义务的违反,并不必然导致保险人赔偿责任的减轻或免除。但有些保险公司(主要指财产保险公司)在使用格式合同与投保人协商财产保险费的交付与赔偿方式时,作出了如下约定:经双方同意,投保人未按约定缴付首期保险费的,保险合同不生效,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不予赔偿;投保人未按约定缴付第二期保险费的,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保险事故,保险人按下列一种方法赔偿或承担保险责任:1、按实交保费与应交保费比例折扣支付赔偿金额;2、按实交保费计算保险期限,过期不负赔偿责任。上述赔偿方法是按实交保险费与应交保险费的比例,来确定保险人承担的赔偿责任。实际上将投保人违反交费义务的责任,规定为减轻或免除保险人赔偿义务的依据。通过保险人制定解释格式条款的优势,全部或部分地剥夺了投保人获取赔偿的主要权利,加重了投保人的责任,这与《合同法》的公平原则和《保险法》的立法宗旨是明显相悖的。而且该赔偿方法还隐藏着非经留意难以发现的合同陷阱。如按第1种方法,当投保人交付了第一期保险费后,在第二期交费义务履行期限未至时,如发生保险事故,尽管投保人无任何违约行为,也只能获得部分赔偿。按第2种方法,实际上赋予了保险人根据投保人交费情况而单方变更保险期限的权利,甚至免责,对保险事故不负担任何责任。保险人巧妙地利用格式合同设置了能使自己规避应尽的部分或全部义务而使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丧失利益的陷阱,充分说明保险人在拟制这种格式合同时,已经严重地违背了诚信原则。此类条款的适用,违背了现代社会民事法律关系中最基本的公平与诚信原则,损害了许多被保险人的利益,应受到保险监管部门依职权的主动干涉。 四、不易把握的明确说明义务 《保险法》第十六条详细规定了投保人对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情况的说明义务以及保险人对保险条款的说明义务,第十七条则规定了保险人对免责条款的明确说明义务。上述两款虽对投保人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和违背义务的责任,作了详细明确的描述和规定,但对保险人的“明确说明”义务的履行却没有规定相应的形式,使其在实践具有极大的弹性和不确定性。仅从以上述条款的字面上来看,第十六条针对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或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情形分别赋予保险人有解除保险合同、不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的责任、不退还保险费或视情况退还保险费的权力。而对保险人未尽明确说明保险条款的责任则未作任何规定,而保险人对其责任免除条款未作明确说明的后果也仅是导致该有关条款不产生效力而已。通过对比,不难看出《保险法》在这一问题上对投保人明显科以了较保险人为重的责任,有违民事主体双方权利义务平等原则之嫌。作为素有“最大善意和最大诚信合同”之称的保险合同,在现实生活中,却因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履约过程中对合同中使用的语言文字理解不同从而产生争议的例子屡见不鲜,恐怕与《保险法》对保险人上述义务的规定太过宠统有着一定的关系。此外,因《保险法》对有关保险中介组织规定不完善,以及国内保险行业体系的不成熟,目前国内还没有一家专业化的保险公司或经纪公司,一些保险公司大量聘用(严格意义上来说,只能算是使用,因保险公司与个人人员之间并未建立劳动关系)个人从业人员,此类人员数量虽多,素质却差次不齐,而且流动性极大,他们为了获取佣金,在对一些可能影响投保人决定的合同条款进行说明时,也难免会为了一己之利而有意作出含混甚至违背条款本义的解释,所以导致争议的发生也就无足为奇了。 五、滞后的保证保险立法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日趋活跃,在商品流通过程中出现了许多新的交易方式,建立在信用基础上的交易方式日渐增多,特别是随着分期付款这一现代消费方式的出现,涉及到保证保险的问题越来越多,不少保险公司均开办了此类业务,但《保险法》除在第九十一条确定财产保险业务范围时提到信用保险外,根本没涉及到保证保险。作为一种特殊的财产保险合同,保证保险合同是保险人为被保证人(债务人)向被保险人(债权人)提供担保而成立的保险合同。投保人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在被保险人因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等原因遭受损失时,由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保险人的地位相当于保证合同中的保证人,所以也可以说保证保险合同实际上属于保证合同的范畴,只不过采用了保险的形式。在保证保险合同中,保险利益是债权人的债权,而债权属于财产权,因此,保证保险在性质上仍属于财产保险,原则上法律对于财产保险的规定也可适用于保证保险,但其与一般的财产保险又存在着显著区别,保证保险承保的危险是针对被保证人信用不良造成的主观性损害,具有明显的信用性。由于保证保险是从担保法中的保证制度演变而来,同时兼具二者的特征,是保证制度同保险制度的融合,其当事人(关系人)在法律上具有多重身份,使之难以同保证合同截然分开。 由于《保险法》未对保证保险合同作出明确的规定,对保证保险的性质及保证保险和保证的关系也存在争议,所以就导致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往往只考虑自己的利益,保险人除考虑收取保险费外,常常在保证保险合同中订立很多的免责条款,而被保险人却以为一经投保即可万事大吉,纠纷的产生也就不足为奇了。由于保证保险既涉及保证又 涉及保险,对此类纠纷是适用但保法还是保险法?由于保证保险合同往往与另一合同相关,如汽车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等,而且保险合同一般是买卖合同或借款合同的附属合同,因而发生纠纷时,涉及两个合同、三方当事人,债权人或被保险人如何起诉就存在着争议。在司法实践中也极易将保证保险合同纠纷定性为保证合同纠纷,从而导致适用法律的混乱和失误。 综上所述,由于我国在保险立法上存在的一些法律空白和缺陷,现行的带有明显计划经济体制烙印的《保险法》无论在内容上,还是在范围上,都已越来越不适应保险业自身发展和保险经营环境的变化,不能满足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特别是在我国加入wto后,中国的保险市场必将逐步同国际接轨。1997年底,占全球金融服务贸易95%以上的70个wto成员国在《服务贸易总协定》基础上又达成《金融服务协议》。其中,有六个基本准则适用于发展中国家保险业的开放问题:1、最惠国待遇准则;2、透明度准则;3、发展中国家更多参与准则;4、国民待遇准则;5、市场准入准则;6、逐步自由化准则。这些基本准则中任何一项准则都会对我国现行的计划保险制度提出明确的挑战,任何一项准则的实施都将冲击我国现行的保险制度。如何抓住保险业面临的机遇和挑战,加强保险立法建设,尽快调整、修改、制定出符合wto要求的保险法律法规,优化保险市场的法制环境,以引导并保障我国还处于初步阶段的保险业健康发展,使其在规范轨道上运行,就显得尤为迫切。在此,笔者仅就如何完善我国保险法律法规发表一下个人的浅见。 一是完善保险活动的基本原则。要在进一步完善自愿、最大诚信和遵守法律和行政法规原则的基础上,在保险立法中将公平原则、近因原则等符合民法基本原则和国际保险行业普遍运用的原则作明文规定,以充分发挥保险合同“最大善意”、“最大诚信”的作用。此外,还应根据wto成员国约定的协议与保险市场发展的趋势,将考虑市场准入政策、取消外资优待、实行国民待遇,逐步自由化等问题的规范化纳入立法的视界,尽快建立起与国际惯例接轨的保险基本法律制度,促进国内保险业的规范化发展,以更好地参与竞争,迎接挑战。 二是规范保险人义务,加大对投保人合法权益的保护。主要是要强化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应履行的解释、告知等义务和责任,对超额保险、重复保险等规定应载入保险合同的专项备注条款,并尽善意提配和说明的义务,当保险人未尽上述义务时,赋予投保人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权力,使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平等,以保护弱势地位的投保人合法权益。此外,还可推行《确认书》制度,对于双方应履行的告知和说明义务,由双方逐项签署一式两份确认书来作为双方已尽各自义务的证明,以把保险合同的最大诚信原则落到实处。既可维护保险合同的稳定性,又可避免双方在发生纠纷时各执一词却又无法提供证据。 三是强化监管机构职能,提高监管水平。保险业监督管理机关要在检查保险公司的义务状况、财务状况、资金运用状况和对保险公司偿付能力进行监督管理的同时,加强对商业保险合同中非主要条款和保险费率的监管,对存在合同陷阱,规避法律法规和加重对方义务责任等情况的合同条款要依职权主动进行查处,责令限期改正,并予以一定经济处罚。同时对一些应用广泛,易引起歧义如“现金价值”一类的保险专业词汇,实行统一的标准化解释,并作为强行标准载入相关合同条款,以避免一些不必要纷争的出现,促进保险业的健康发展。 四是要逐步建立与国际惯例相一致的保险法律法规体系。通过借鉴发达国家保险业制度的先进之处,结合我国保险业发展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保险投资的相关法规,通过立法,据展投资领域,控制投资比例,细化保险资金运用的规范,提高保险投资的盈利能力,为保险公司提高投资回报率创造条件;完善有关保险中介组织的法律法规,加强对保险人、保险经纪人及其相关组织的管理,规范保险中介行业及其从业人员的责、权、利;加快保险精算报告、保险机构资产管理及保险机构的接管等配套法律法规的建设,以建立起一整套既具有中国特色,又能与国际惯例接轨的保险法律体系。 法律法规论文: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企业管理运用 一、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内涵 劳动保障的相关法律法规主要是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相互关系进行明确,对两者之间的纠纷进行处理。在1994年,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并于1995年1月1日正式实施。该法律是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由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的法律,是政府部门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维护能够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劳动制度,推动经济发展,而依据宪法制定和颁布的法律。2007年,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修订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并于2008年1月1日正式实施。该法律的执行,对劳动合同制度进行了完善,对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进行了明确,同样有助于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作用 在企业管理中,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作用是非常巨大的,主要体现在: 1.对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产生了巨大影响。 在当前市场经济的大环境下,大量剩余劳动力的存在使得劳动力市场表现为买方市场,劳动者处于弱势群体,部分用人单位在对劳动者进行雇佣时,片面追求利益的最大化而无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存在着拖欠员工工资,压低员工福利甚至侵犯员工权利的行为。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颁布和执行,利用法律的强制力,为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提供了相应的保障,通过对违反劳动保障法行为的严厉打击,规范了劳动力市场,也使得企业逐渐转变了对于劳动者的态度,开始逐渐重视人力资源管理,注重人才的培养和储备,为企业与劳动者的共同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2.能够为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提供相应的法律保障。 除上述两个主要法律外,在社会劳动保障领域,用人单位需要遵循的法律法规还包括:《工会法》、《工伤保险条例》、《失业保险条例》、《劳动力市场管理规定》等。这些法律法规的存在,能够为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提供良好的法律保障。一方面,对于任何违法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组织和个人,劳动者都可以依照相关法律,向劳动保障部门进行举报和投诉,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劳动保障部门在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中,根据实际需要,可以委托会计事务所,对用人单位的工资支付、福利待遇以及社会保险费的缴纳情况进行审计,及时发现其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不断健全和完善,有效减少了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现象,营造出了良好的法律环境,为社会的和谐发展提供了相应的法律支撑。 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在企业管理中的法律风险 在现代企业管理中,劳动合同法是最为常用的法律法规,但是其在实际应用中,存在着许多的法律风险,严重影响了企业管理的效率和质量。 1.合同订立的法律风险。 首先,企业在订立劳动合同时,如果没有能够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形式和期限进行,就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例如,在《劳动合同法》中,第八十二条第一款明确规定,企业如果不能及时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形式与期限,与劳动者订立相应的劳动和铜,就需要承担增加工资成本的风险。其次,面对无正当理由但是拒绝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企业应该以书面形式告知,终止双方的劳动关系,同时根据其为企业创造的价值,支付相应的劳动报酬。而如果企业在没有进行书面通知的情况下,单方面终止劳动关系,就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风险。然后,在《劳动合同法》中,第十九、第二十条中,对劳动者试用期的薪资支付标准进行了规定,如果在试用期工资支付方面,企业没有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则同样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风险。 2.合同履行与变更的法律风险。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依照劳动合同或者相关标准,及时向劳动者支付足额的劳动报酬,如果存在拖欠工资或者未足额支付的情况,劳动者可以依法向法院申请支付。第三十一条规定,如果需要安排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应该依照相关标准,支付相应的加班费;第三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拒绝用人单位的违章指挥或者冒险作业时,并不视为违反劳动合同,对于可能危害自身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行为,劳动者可以对用人单位进行检举和控告。因此,如果企业出现上述规定中的行为,都将面临相应的法律风险。 四、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在企业管理中的有效运用 1.合理制定企业管理制度。 企业的管理制度在部分情况下,可能会出现与劳动合同或者相关法律法规冲突的情况,而对于这种情况,我国在司法上的处理,是遵从劳动者的选择,优先使用有利于劳动者的规定。换言之,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将面临相应的法律风险,影响其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对此,企业在对管理制度进行制定时,应该从相关法律法规出发,避免与劳动保障法律的相互冲突,将其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确保企业管理的有效性。 2.做好法律风险的防范工作。 对企业管理中存在的劳动合同法律风险,企业应该做好相应的防范工作,坚持预防为主、依法治企、以人为本的原则,对风险进行相应的预防和处理。首先,在合同签订时,应该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坚持诚实信用、协商一致的原则,无论是合同的订立、变更,还是解除和终止,都应该采取书面形式,避免口头约定的情况。在企业管理中,应该建立起先订合同后用工的制度,最迟必须在30天以内,订立书面形式的劳动合同,避免法律风险对于企业的影响。其次,在合同履行和变更中,企业应该依照相关规范和劳动合同的约定,履行自身的义务和责任,避免违法违规行为。在合同变更过程中,应该加强由劳动者的协商,在双方意见一致的情况下,重新签订书面合同,合同一式两份,由企业与劳动者各执一份。然后,在合同解除和终止时,企业应该依照《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范和条款,按照法定程序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时,应该出具相应的书面证明,同时在15天以内,为劳动者办理好档案与社保转移手续,并对其基本资料进行保存,以备查询。 五、结语 总而言之,在当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背景下,企业面临着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要想获得良好的发展,必须不断提高自身的管理水平,加快人才储备,在充分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前提下,推动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发展。对于企业而言,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是一把双刃剑,如果运用得当,能够增强企业对于人才的吸引力,提升企业的凝聚力,而如果运用不当,则可能给企业带来相应的法律风险,增大企业的用人成本,需要企业管理人员的重视。 作者:王刚 单位:陕西师范大学 山东省聊城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处 法律法规论文:临床医学教育管理医疗法律法规影响 摘要:随着社会的高速发展,我国的法律体系也日益健全。相关的医疗法律法规正不断影响着临床医学教育的管理工作,如何合情合理又合法的开展临床教育工作,成为医疗改革环境下的首要问题。本文通过简述临床医学的教育现状,详细分析临床医学教育管理受到相关医疗法律法规的营养,深入探讨针对现状问题的解决方法和有效对策,旨在为我国临床医学教育的发展提供一份助力。 关键词:临床医学;教育管理;医疗法律 一、临床医学教育的现状 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我国的法律体系也日益健全。医疗法律法规无法与医疗卫生条件形成配套关系的问题已经逐渐引起了我国有关部门的特别关注。就目前现有的医疗法律来看,有关部门只对患者的利益保障和权益维护有着足够的重视,而忽略了临床工作者的应享权利和待遇。因此如何合情合理、合法合规的在维持新医疗环境发展的前提下开展临床教学工作,已经成为了当下医疗、教育、法律等多方领域的工作者们需要认真面对并加速解决的问题。虽然从事临床医疗的执业医师们得到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的制定与实施提供的部分法律保障,但并未见有关部门出台任何法律法规有关于当前的临床医学教学方面,这种情况已经对我国当前的临床医学教育体系造成严重影响,致使相关法律法规对临床实践教学方面的保障缺乏严重的现象甚为严重。《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详细规定了有关理论知识、技能水平、工作能力和研究内容等方面的内容,规定中明确要求了不同学历、不同层次、不同学习阶段的学士、硕士、博士等学生对应该接受的理论和实践知识的教育基础标准。临床医学作为一门综合性学科,对实践操作能力有着非常严格的要求,临床医学学生各方面的素质培养和能力培训都是由临床教学工作的水平和质量决定的。因此,高等医学教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的规定,将临床教学规定为全部学习过程中最重要的一个阶段,只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充分满足培养方案中的要求,才能培养出优质合格的医学人才。 二、临床医学教育管理受到相关医疗法律法规的影响 (一)从临床医学教育现状分析 临床教学作为高等医学教育体系中最常产生冲突,最易发生矛盾的一个阶段,在此阶段的教学过程中要求医学生对患者的临床医疗工作有直接的针对性和专门性,并循序渐进熟悉工作内容。由于我国当前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直接规定医学生操作临床试验的标准过程或者划定具体临床医疗的工作范畴,因此,临床教学大纲和依序的教育培养方案的制定都是当前医学生所遵循的临床教学的准则。其中包括对查房工作进行规范教学,对疑难病例进行深入讨论,对大病历的书写进行规范练习,对基础临床进行实践操作,对医疗文书进行标准化书写等。我国当前所具有的医疗方面的法律法规尚未对医学生可以承担的医疗工作内容和能够承担的医疗操作的程度进行明确规定。这直接导致了许多尚待改正的地方存在于目前临床医学生的医疗工作中,例如在出现紧急医疗发生的情况下,学生能否获得处置权;由医学生所书写的医疗文书所具有的效力能否得到法律的认可;若学生承担了一些本应由职业意识才能操作的医疗诊疗,能否获得法律的许可。针对以上常见问题,还未在当前的法律法规中得到明确的规定。合理合法的临床教学工作能否在相关法律法规的保护下顺利展开,在很大程度上都影响着教学质量和医疗效果。若诸如此类的问题无法合理的处理,将会引发一系列的医患纠纷等问题。 (二)从相关医疗法律法规现状分析 通过对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详细分析就会发现,临床教学过程中所面临的对象多有差异。不同的情况承担着不同主体在医疗活动中的医疗责任,不同的医疗责任之间也存在着显著的差别。不同类型、不同级别的医疗工作者应该担负的法律责任和应该遵守的行为准则都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医师法》中有着明确的规定。临床带教教师都以详细的法律和全面的法规作为标准来实行医疗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但是,在临床实习期间的医学生实在没有完善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进行医疗活动的,因此,也无法对操作过程中的行为进行规范或是受到法律的保护,仅仅通过提高学生的医风医德教育和加强医学伦理方面的知识,对医学生的行为进行严格规范,并不能满足医疗工作中的约束力度和对医学生们的保护力度的需求。众所周知,临床医学最大的特点就是风险大、技术含量高,其中风险因素充斥于医疗诊疗工作中的方方面面。由教育部和卫生部联合颁发的《医学教育临床实践管理暂行规定》中详细规定“:在医学教育临床实践过程中发生由医方原因造成的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经鉴定后,事故责任应由相关医疗机构和临床教学基地承担。因指导医师或临床带教教师指导不当而导致的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事故责任应由指导医师或临床带教教师承担。”除此之外,若有不合医疗规章制度的操作在临床教学过程中出现,其临床带教教师和所在教育基地也要担负一部分责任,因此,临床教师与临床教育机构也背负着巨大的压力。 三、临床医学管理教育针对受到相关医疗法律影响的解决对策 (一)加强医德医风教育 目前为止,独生子女占据了在医院实习的大部分医学生,沟通能力薄弱、不善于主动关心他人、对人文关怀的缺失、为人处世太过自我等诟病是他们常犯的弊病。在培养医学生的过程中,首要的任务是对临床能力的培养,同时,能与之比肩的即是医风医德的教育。医务工作者以“维护患者利益,保证治疗效果,摒除杂念怨言,全心全意服务。”为临床工作过程中的首要职责。临床医学教育者要将对医风医德的教育贯穿于教育学生过程的始终,加强建设医风的意识,规范遵守医德的行为。同时,临床带教教师在授课过程中要约束自身,言传身教,使医风医德的教育始终贯穿于实践操作教学过程中,并与实践操作紧密的连接在一起。教育机构对临床带教教师的选择也要要求严格,选择一些自身心里素质过硬,富有强烈的使命感和积极的责任感,崇高的道德品质和纯洁的职业操守,只有这样的教师,才能合理有机的结合医学教育和德育教育,向医学生们传授专业的知识和积极向上的职业情操。在授课过程中,能在日常的教学过程中潜移默化的融入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临床带教教师在授课过程中要秉持严谨的工作态度,坚持以身作则,在临床教学过程,中充分把握好每一个示教的机会,树立榜样,维持医患之间和谐的关系,引导学生换位思考,多站在患者的角度考虑问题,建立良好的医德医风。同时,要让学生了解具备充满正能量的社会责任感,救死扶伤,治病解痛,疗病治伤是医生的天职。除此之外,还要做好为医学生进入临床实践学习做好准备工作。首先,要心怀感恩,感谢患者为我们创造学习的机会,还要树立正确的认识,要认识到患者不是临床医学教育过程中的试验品,而是临床学习过程中教授我们实践经验的特别教师,让我们能从中学习到专业知识,得到专业技能。若想对患者的治疗起到作用,就要获得患者的理解、信任与支持,而只有对患者完全尊重,才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得益于此,才能有机会成为一名合格的医疗工作者。 (二)强化法制观念,树立法律意识 医学诊断在科学技术水平的高速发展的背景下日益专业化,治疗过程也随之日趋复杂化,通过法律手段对医疗行为进行规范就成了迫在眉睫的任务。临床带教教师在教学方面要跟随时代步伐前进的要求已然成为了当下临床医学教育管理所要面对的关键问题。强化法制观念是临床带教教师在教育过程中所要灌输给学生的主要思想之一。为不断提高临床带教教师的法律意识,应定期为临床带教教师安排与医疗法律法规有关的培训和针对医院规章制度内容的检测。从而达到使每一位临床带教教师都能熟识在临床教学过程中会遇到的有关法律知识的目的。也只有充分做到知法懂法,才能正确的为学生传道授业解惑。临床带教教师要将法制意识从始至终的贯穿于临床教学的方方面面,将规范临床工作作为重中之重落实,例如:书写医疗文书必须及时,且保证内容的准确性,若在医疗文书的书写过程中私自篡改病历、对病历内容进行隐瞒、对检查结果进行伪造、在未得到许可的前提下,对医疗文书材料进行销毁、出具超出本人职业范畴之外的医学证明文件等行为,都要承担法律责任,严重者甚至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在进行医疗诊疗的过程中,要将详情依依告知患者,不得隐瞒,让患者对自身疾病有知情权,并要求患者本人及其监护人严格按照流程进行签字确认,同时,应反复对学生强调法律效力对医疗文书的影响。临床带教教师需严格检查指正学生书写的医疗文书,对文书中发现的错误要及时纠正并要求其加以改正。除此之外,带教教师要带头做好榜样,使正在经历实践过程中的同学们能够逐步熟识到自身在参与各种诊疗工作过程中所能涉及到的最大范畴,能够对与患者接触的过程中的分寸掌握得恰到好处,进而能够从多个角度全方面的考虑问题,避免擅做主张和擅自行动的情况发生,从而培养认真的工作态度和严谨的工作作风。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在临床医学教育阶段不断对学生渗透医风医德的必要性,加强医风医德的教育,提高学生们对医疗法律法规的熟悉度和对医德医风的认知度,同时还要强化学生们的法制观念,树立法律意识,加强学生严格对自己来自法律角度的医疗行为和来自伦理道德角度的言谈举止的约束力,对缓解当前紧张的医患关系,改善不良的医疗背景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与此同时,我们不难发现在连续出台的多部法律法规中,虽然有部分法规可以作为医疗工作者的工作行为的准则和保障的依据,但就处于当下医疗环境中的临床教学工作,目前出台的法律法规不足以满足当前医疗教育工作的需求。支持在临床教学过程中教师从事临床工作和教学工作,保障医学学生能够充分学习到临床知识和医疗技能,维护患者的多元权益,为患者接受临床诊断和治疗提供保障,是相关法律法规建立的最终目的,因此,寻求法律机制对临床教学进行保护和建立法律法规使临床教学工作有法可依已成为临床医学教育管理工作的当务之急。 作者:倪受文 花良凤 单位:南京医科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 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法律法规论文:法律法规绩效审计论文 1美国政府绩效审计的主要经验 1.1美国政府绩效审计的发展历程20世纪40年代中期,美国经济发展低迷,政府所拥有的资源越来越少,承担的经济、社会责任却不断扩大,财政支出不断增加。在此背景下,社会公众对政府支出的效率、效果的要求越来越高。1945年,《联邦公司控制法案》出台,该法案指出审计总署应每年对公营企业的年度经营预算进行审计。审计总署需要对公营企业的合法性以及管理、内控系统的效率进行评价。20世纪60年代,政府公共支出及服务在数量及规模上都有所增长,社会公众对政府支出效率的要求进一步提高,美国已开始将审计的重点转至审计项目的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美国审计总署于1972年的《政府组织、计划项目、活动与职责的审计评价标准》首次明确将绩效审计作为政府审计的一项重要内容,指出政府审计应审查政府的各项活动是否达到预期目的,其活动组织是否经济、有效。在此期间,美国各州大多陆续制定了相关法律,明确了绩效审计的地位,规定各州应执行绩效审计并对绩效审计的范围做出了详尽规定。20世纪80年代,新公共管理运动在欧美等国兴起,各国开始进行广泛的政府改革,在公共管理领域开始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注重商业技术的应用,强调公共服务、公共产品的效率与质量。新公共管理运动为绩效审计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理论指导,对美国绩效审计在此后的发展发挥了巨大的推动作用。进入20世纪90年代,美国已经开展了大量的绩效审计工作,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审计范围扩展至国防安全、军费开支、公共政策、环境保护等众多领域。美国审计总署每年向社会公布上千份审计报告,为决策者提供了大量的决策信息,帮助决策层更好地制定国家经济政策,同时也为社会公众实现对政府的监督提供了良好的渠道。此时美国的绩效审计目标,定位宽广,审计方法多样,不论是理论研究还是实践探索都已处于成熟阶段。 1.2美国政府绩效审计的特点美国作为世界上实行政府绩效审计最早的国家之一,特点鲜明,其主要特征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点: (1)立法模式的绩效审计制度。美国实行三权分立制度,立法、司法、行政相互独立,相互制衡。美国的审计机关独立于政府行政部门,直接对国会负责,向国会报告其工作。美国的这种审计体制保证了审计机关经费及人员的独立性。这种独立性使审计机关在对政府投资进行绩效审计时,能够独立开展工作,保证审计人员客观公正地作出审计评价,出具审计结果。此外,在美国的立法模式绩效审计制度下,美国审计总署针对被审计单位提出的审计建议虽然不具有直接法律效力,但是由于被审计单位如若不接受审计总署提出的审计建议便不能够得到由国会拨款委员会所向其下拨的款项,从而导致被审计单位最终不得不接受审计建议,审计建议的执行力度较高,使审计机关与政府投资部门之间的权力制衡关系得到进一步加强。 (2)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美国自开始对政府财政支出实施审计以来便注重建设与之配套的法律。美国国会、各州议会通过了一系列关于政府绩效审计的法律法规,如1993年美国公布的《政府绩效与成果法》、2005年华盛顿州通过的《政府部门绩效审计》,这些法律法规有力地推动了政府绩效审计在美国各个时期的发展。相关法律明确了绩效审计在政府审计中的地位,绩效审计工作由审计总署负责主导,审计机关在绩效审计中的职责也被加以明确。美国是最早制定相关绩效审计准则的国家之一。其在1972年便制定了准则性指导性文件———《政府组织、计划项目、活动与职责的审计评价标准》,该准则明确了绩效审计的定义,对如何确定绩效审计范围、如何进行政府投资现场绩效审计工作以及绩效审计报告的出具均作出了较为详细的规定,有效地规范并指导了审计人员具体绩效审计工作。其后历经数次修订、完善,沿用至今,为美国审计理论界和审计机关所公认,为美国的政府投资绩效审计的开展作出了巨大贡献。 (3)审计人员的素质较高,结构合理。绩效审计所涉及的领域比传统财务审计更加宽广,对审计人员的知识背景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审计人员要胜任政府投资绩效审计工作,必须优化审计人员结构,提升审计人员素质。美国审计总署下设14个团队,包括收购及采购管理、应用研究与方法、防御能力和管理、教育、劳动力和收入保障、财务管理和保险、金融市场和社会投资、国际事务与贸易、信息技术、战略事务、自然环境与资源、国土安全与司法等。在执行较为特殊的绩效审计业务时,为保证审计质量,美国审计总署还会聘请外部相关领域的权威人士参与审计工作。美国审计总署每年向国会提交上千份审计报告,深入剖析其审计过程中发现的各项问题,利用其专业知识提出富有建设性的审计建议,为推动美国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4)具有明确的战略规划。美国审计总署的战略规划服务于国会,并有助于塑造他们的工作。美国审计总署为支持其战略承诺,每三年会对其战略规划进行更新。当美国经历一段充满未知变化、严峻挑战及良好机遇的时期时,美国审计总署提出的战略目标和战略计划能够为国会和国家提供有力支持。美国审计总署公布的2010—2015年战略规划提出了应对时代趋势及可能影响美国未来的其他发展变化的深度应对措施。该战略规划包含四个战略目标:①帮助国会解决当前和新出现的挑战,应对金融安全,切实提高美国民众福祉;②帮助国会应对不断变化的安全威胁和对全球相互依存关系的挑战;③帮助变革联邦政府职能以应对国家挑战;④通过向国会提供优质、及时的服务,保证实践工作的前瞻性,以实现审计总署的价值最大化。宏观战略思维的确立,拓宽了审计人员的视野,有效地维护了国家、民众的相关利益。 2美国政府绩效审计对我国的启示 2.1公众的参与能够推动绩效审计的发展从美国的绩效审计发展历程可以发现,美国政府绩效审计产生和发展的原动力来自于外界及自身的双重压力。尤其是在美国经济持续萧条及新公共管理运动的浪潮下,立法机构、美国民众对提高政府投资效率、效果的期望达到一个新的高度,由此所形成的压力极大地推动了绩效审计的产生与发展。而我国政府绩效审计推动主要依靠的是自上而下的自主调整,审计署、审计署署长积极推动是主因,社会需求所产生的动力并不足。我国社会公众的主人翁意识普遍薄弱,缺乏公民意识,对社会公共管理的参与程度较低,对政府的监督不力。为改善绩效审计环境,首先需要强化国民的公民意识、民主监督意识,将公民意识的培育纳入意识形态构建工程。公众的公民意识加强,理清社会公众与政府之间的公共受托关系,公众对政府的监督力度将会加强,政府迫于公众的压力将会对社会公众的需求予以足够的重视以及快速反应,促成我国政府的职能转型,提高政府投资的经济、效率、效果性,最终营造出良好的审计环境。 2.2完善的法规制度为审计工作开展提供依据美国的立法机关非常重视法律法规建设,建立一套完备的法律体系,确立了绩效审计的地位、明确了审计总署的职责,为审计机关有效开展绩效审计工作创造了前提条件,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而我国仅在审计法中规定审计机关需对财政收支的效益性进行审计,并未明确绩效审计的地位及审计机关的职责,法律依据不强,审计机关执行投资绩效审计业务时面临重重困难。有了完善的法律支撑,美国还制定了政府绩效准则及指南,美国审计总署制定的《政府审计准则》对如何进行现场绩效审计工作进行了详尽指导。而我国目前尚未制定出统一的绩效审计准则指导性文件,加之我国审计人员执行绩效审计的经验不足、素质较差,影响了政府资绩效审计的质量。我国应尽快完善相关法律,强化法律依据,同时加紧制定符合我国现阶段审计工作段特点的绩效审计准则,用于指导审计人员高质量地开展政府绩效审计。 2.3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及公开性可强化其监督职能美国的审计总署隶属于国会,直接向国会负责,独立于政府部门。这种超然的独立性,增强了审计机关对政府的权力制衡,实现了对政府部门的强有力监督。同时政府部门惧怕因不接受审计机关提出审计建议便不能得到国会的拨款,会选择执行审计建议,进一步强化了审计结果执行力度。在我国,审计机关接受同级政府与上级审计机关的双重领导,人员组织、经费受制于同级政府,与发改委、财政部门等其他部门属于同级的平行关系,在执行审计工作时容易受到来自政府的重重压力,影响审计人员的客观公正性,最终影响审计结果的权威性。我国可以借鉴美国的做法,变行政型审计体制为立法型审计体制,审计机关直接向人大负责,由人大机关直接领导,直接向人大提交其审计报告,并适时向社会公布,增强审计机关的独立性及公开性,强化其监督职能。 2.4审计人员素质和结构直接影响审计的质量美国审计总署的审计人员拥有法律、金融、工程、环境、医疗等多个专业背景,广泛地利用各种分析技术方法,深入剖析审计发现的各种问题,保证了其提出的审计建议的深度及前瞻性。我国审计人员构成略显单一,主要由财务审计人员构成,审计人员素质也不能较好地适应投资绩效审计的要求,而且我国政府绩效审计开展时间较短,无论是审计理论亦或是实践经验都有所欠缺。我国应尽快提升审计人员的能力,建立高素质的审计队伍,灵活运用各种审计技术方法,以适应政府绩效审计越来越高的要求。对现有政府绩效审计人员加强工程、环境、社会学等方面的知识更新,并同时注意招录多学科的复合型人才。 2.5战略思想的转变拓宽审计的宏观视野美国审计总署制定的战略规划,从国防安全、金融安全、全球挑战等角度设立具体的战略目标,拓宽了审计人员的宏观视野,有效维护了美国的国家及民众利益。我国政府绩效审计关注点仍然局限于的合法、合规性问题,专项资金使用问题,审计视野狭窄。我国应加快政府绩效审计在战略思维方面的转变,增强审计人员的宏观全局意识,拓宽审计的宏观视野,从宏观、全局的角度开展政府绩效审计,切实维护国家利益,为国家的发展大局服务。审计署可以借鉴美国的经验,结合我国的实际国情,进行战略规划,包括设定如维护国家金融安全、应对各种对国家的威胁、促进政府职能转变等战略目标。 作者:王超单位:江西财经大学会计学院 法律法规论文:法律法规工程监理论文 1水利工程建设的特点 1.2施工环境不佳水利工程大部分都是露天作业,受到天气的限制较大,其中有极大一部分的工序规范会受到天气影响。加之施工场地往往和一些建筑物或者田地相邻,这也为水利工程的建设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难度;原材料成品的质量有了不同程度的下降;有时因为行政指令,可能要求在同一时段完成上千米的工程,或者几十道工序不经批准就直接开始施工。除此之外,部分水利工程仍旧受到计划经济的影响较大,存在垄断现象,从施工开始到最终的工程验收,依旧未能充分体现市场经济的特征。 1.1资金尺度不清晰水利工程的建设,其主要的资金来源于上级的拨款,或者由地方财政负担,然而由于种种因素的影响,投资无法及时或者完全到位。设计之上的模糊性,以及施工当中的诸多不可预见性,从而导致设计变更比例无限增大。与此同时各大城市的价格不统一,所制定的标准也存在一定的地域性,最终使得资金的控制效果不佳。严重影响了工程造价的审核。 1.2社会影响力大水利工程的建设工程当中通常需要就附近的居民进行改线、征地等,极大的干扰了居民的日常生活。并且工程的整体质量高低,工程的进度是否在控制当中都将对居民的生产生活产生影响,涉及其切身利益。尤其是对于附近的一些企业影响尤为严重,甚至影响整个城市的经济发展。在河道或者堤堰的施工当中,往往由于疏忽或者其他因素而挖断自来水管、通信电缆等,这些都将严重影响人们的正常生活和工作。 2水利工程监理当中存在的问题 2.1针对设计之上的监理不足我国在设计方面的监理却十分不足,相应的管理体制不完善、市场调节不足等因素,使得工程设计存在管理不够严格,协调性不足,评价机制不完善、缺乏可行性分析等问题。最终导致工程的设计和评价只能流于表面,并未起到实质性的作用。除此之外,评价优化技术手段落后,各专业设计工种之间的协调性不足,缺乏配合等。 2.2有关工作人员整体素质不高在水利工程的监理工作当中,其主要任务是“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监理单位在开展监理工作之时,应当立足于相关合同,落实其中涉及的各项监理任务,组建项目监理机构,并且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而最终的监理目标的实现又依赖于监理工作的总体布置和之后的合理科学的管理,这就要求相关的工作人员专业、业务等方面的能力能够完全与之匹配。尤其是对于其中起到领导和引导作用的总监理工程师,不仅要做到专业、业务等方面足够优秀,还需要拥有良好的协调组织能力。就现状来看,目前还有部分的监理工作无法独立于原单位,在收到监理任务之时只是临时拼凑人员,而参与监理的人员又往往缺乏必要的法律、经济管理等方面的知识。对于现代化的管理方式了解不足,无法有效的提升监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与此同时,在这些监理人员当中又以离退休人员居多,整体结构不稳定,变化性较大。并且那些拥有良好的协调组织能力、专业水平高、管理经验丰富的综合型人才较少,人才引进也存在相当的难度,从而导致开展监理方面的工作人员整体素质水平不高,想要继续得到进一步的发展也较为困难。 2.3行为规范不够,监理作用未能充分体现部分小型的水利工程在进行建设的过程当中依旧无法完全依据相关的规范进行施工,甚至是边设计边施工,或者施工单位、业主、设计单位都是属于同一家单位。这就导致了在各自开展工作的过程当中,职责不清,责任制并不明确,管理工作一片混乱。当监理人员做任何的决定,或者存在不同的意见之时通常无法完全落实,监理效果与预期效果差距较大,对于质量的监督作用也较弱。一旦出现任何的质量问题,各个负责人之间互相推脱责任。 3应对措施 3.1提高专业技能对于监理工程师而言,专业的技能将直接影响监理的整体效果,也是开展监理工作所必须具备的重要条件之一。这就要求作为监理工程师不断的提升自我的专业技能,通过不断的学习,对失败的总结和成功经验的提取,最终满足该项工作所提出的各项要求。 3.2建立健全法律法规虽然我国在水利工程之上相关的法律法规正在不断的优化和完善,并且取得了极大的成就,但还是有不少的问题未能够解决,如不同的法律法规之间。国家颁发的法律法规和地方规定的条款之间存在一定的出入,有诸多不协调甚至是相互抵触的地方,并且覆盖范围也不够大,还存有部分遗漏。这就要求不断的建立健全相关的法律法规,并且提高相关法律之间的协调性,加强相互的互补作用,扩展覆盖范围。并且严格监理市场的准入管理制度,避免无证上岗、无资质承揽业务等现象的发生。 3.3提高整体素质,落实责任制,规范监理行为加强监理队伍的建设,促进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监理单位为相关的工作人员提供培训机会,从意识之上转变其看法,真正认识到监理的重要所在。同时通过培训进一步的规范每个工作人员的监理行为,认真提升个人的业务能力、安全意识、质量意识等。同时严格落实责任制,明确各个工作人员的具体职责范围,提高其责任感。可以将责任制和奖惩制度相联合,从而提高工作人员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注重现场的监理,对于每个阶段的工作都要认真仔细的进行监督和检查,自觉的规范自身行为,一旦发现任何不符合要求的地方要及时指出,并且监督施工队伍及时修正以达到相关的标准和要求。除此之外,要求监理工作人员要不断的进行宣传,让所有的工程人员认识到监理的积极作用,主动的配合监理人员完成相关工作。并且将每次监理任务纳入考核当中,以此引起各个监理人员的重视性和具体工作的落实度。 4结语 综上所述,基于水利工程的监理工作还存在监理人员的综合素质不高、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健全、行为规范性不足等问题。这就要求要严格落实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断的促进相关法律法规的优化和完善,进一步提升监理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等,从而确保整体工程的进度和质量。 作者:刘广茹孙奇 法律法规论文:法律法规规范会计管理论文 一、会计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法律法规不健全当前,我国会计管理的相关法律制度并不健全,关于会计管理工作的相关的法律法规都需要进一步完善。虽然在目前,国家已经出台了一些财税法等法律,但是相关的这些法律制度规定的并没有完全覆盖到会计工作的每一个方面,法律的系统性和完整性还比较欠缺。在实际的会计工作中,常常出现法律的空白区域,使得会计管理的工作无章可循。除此以外,一些法律已经不能适应时代的需要,法律制度比较落后,造成实操性不强也是当前会计管理工作的一大问题。 (二)会计制度不完善在实际的会计管理操作中,会计工作涉及到企业单位、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等各个不同的种类,由于各个单位的性质不同,在会计具体管理工作中的制度建设情况也各不相同。一些企业,尤其是民营中小企业,会计制度不健全,很多企业都是只有一个名义上的会计,做着记账汇总等工作,并没有实际的会计制度和会计管理办法,财务管理的体系很不健全。由于在目前的市场经济的条件下,会计管理是一个很重要的环节,对企业财务状况的管理,有利于企业更好的发挥资本的作用,能够促进企业的成长。在一些事业单位,存在着会计管理工作过于松散,报销账单过于随意,花费不具体等事项,这些也极大的影响着单位的运营和发展。 (三)会计从业人员素质有待提高当前,虽然在我国已经很重视会计的教育,很多高等院校都设置了会计专业,很多单位的会计也都是经受过专门的高等教育的。要想成为一名职业会计,首先需要通过资格考试,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这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会计从业人员的技能和水平,使从业人员整体素质有所提升。但相比西方发达国家,我国会计从业人员素质依然有待提高。会计是一门技术性和专业性都比较强的工作,因此需要从业人员具备很强的知识储备和专业素养,只有如此,才能处理各项复杂的财务状况,才能胜任会计工作。但是在现实中,一些从事会计职业的人只是通过了会计从业资格证考试,或者并没有通过考试,就从事与此相关的各项工作,对于一些专业的财务报表,有些人并不是十分精通,甚至只是了解,这种专业不精通的现象在会计从业人员中大量存在。会计从业人员素质不高是会计管理专业化、科学化的一大障碍,需要进一步改进。 (四)会计管理基础工作薄弱在我国一些规模不大的单位中,会计管理工作基础工作十分薄弱。这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会计管理的基础办公条件较差。很多公司并没有专门的财务室,会计都是在公共空间办公,这对于财务管理工作存在着很大的不便和不安全;二是会计管理人员配备不全,按照国家的相关要求和规定,财务管理工作必须是两人以上,而现在一些单位,为了节省开支,经常是一个人身兼数职,既是会计,又是出纳,这就使得会计具体工作缺少相应的监督,很容易造成工作中错误的发生。三是相关的管理比较松散,财务管理是一项精细化的管理,但是现在的会计制度以及相关的规章并不完善,给会计管理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困难,经常会有一些不确定性的情况让会计人员很难处理。 (五)核算工作重视不够会计管理工作是一个单位财务管理中的关键一环,只有做好财务管理工作,才能够为单位的发展提供长久的动力。但是现在,很多管理者对会计管理的重要作用意识不强,忽视财务管理的作用,认为会计工作就是记账,并没有意识到会计报表能够反映出一个单位的问题和状况,能够引导一个单位的未来发展。这种意识不强就导致对会计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尤其是核算工作,在具体的执行中,常常被草草应付。核算主体界限不明,核算方法简单等问题长期存在,都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会计工作的发展,也间接影响着企业的运营和发展。 (六)现代管理手段运用不足21世纪,信息网络技术的发展已经影响到人们生活的各个方面,很多办公系统都依靠信息手段。会计工作中也运用到了一些现代的管理手段,但是在一些中小企业单位仍然依靠原始的会计核算方法,存在着现代管理手段运用不足的情况,尤其是一些年长的会计师,在会计知识和技能方面都缺乏相应的更新,这种情况也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会计管理工作的科学化和现代化。 二、加强会计管理工作的对策 (一)健全法律法规法律法规是指导各项工作有序进行的依据,会计工作要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建设,使会计管理工作有法可依。一是更新落后的法律,把不适应时展和现实要求的部分进行改善,能够使相关法律法规更适应现实发展的需要。二是建立健全法律空白区域,对一些法律法规的空白区域要进行建设,确保会计管理工作没有漏洞。三是理顺交叉区域。对一些法律规定有重复或者交叉的部分,要进行理顺,使得法律法规没有冲突,不会矛盾。在实际的执行中,避免自相矛盾的局面发生。 (二)加强单位内部各项制度的建设制度是一个单位顺利发展的依据,在会计管理工作中,一定要加强单位内部各项制度的建设。在会计工作中,要实行两人制,出纳和会计必须分开。对于账目,必须要有多人签字。对于一些费用的支出,实行严格的领导负责制,要有多人签字才能入账,确保会计管理工作严格、细致。通过完善制度,确保会计管理工作不出差错,不出纰漏。 (三)提高对会计基础工作的重视度会计管理工作中,必须重视基础工作。一是要提高对会计管理重要性的认识,只要意识提升了,才能做好这项工作。要建立健全相关的会计管理制度、人员管理制度、账目管理制度等,从意识上加强对会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二是加强对会计办公环境的改善,必须设立专门的财务室,配备专业的会计人员。通过提高认识、健全制度、改善硬件设施等,打牢会计工作的基础。 (四)加强会计核算业务完善的预决算制度是会计工作的核心,对于会计工作的顺利有效执行具有重要的意义。要进一步加强会计的核算业务,积极推行预算管理,加强会计内部控制。在年初,编制预算的时候一定要有明确的目标,把每一个项目都细化,同时要加强决算的核算,对决算工作进行考评和分析,通过细化每一笔资金的使用用途来加强整个会计管理工作。同时,要加强会计的内部控制,严格各项费用支出。 (五)加强会计从业人员专业素养培训会计从业人员是会计管理工作的主体,也是会计管理工作的直接执行者,对会计管理工作起着重要的作用。会计管理工作能否做好,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会计从业人员的素质。只有会计从业人员各方面的素质提升了,会计工作才有人才保障。因此,在会计管理工作中,一定要重视对会计从业人员的专业素养培训。一是加强对会计从业人员专业素质的培训,通过专业技能的培训,进一步提升会计人员的业务能力和业务水平。二是加强对会计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培训,在会计工作中,不做假账,坏账,本着实事求是的职业精神正确反映企业的经营状况。三是加强会计从业人员的文化素养培训,进一步提高其人文素质水平。 (六)重视现代管理手段会计工作是一项很细致的工作,计算量很大,如果只是靠人工核算,很容易发生错误和纰漏,现代管理手段能够提高工作效率,能够尽量减少和避免错误的发生,对于会计管理工作具有很大的推动工作。因此,在会计管理实际中,要重视对现代管理手段的有效运用。运用一些办公系统,提高会计工作的效率。对会计从业人员进行现代化信息化技能的培训,尤其是一些年龄比较大的从业人员,要重视他们对新技能的使用和掌握。通过推行现代化的管理手段和办公手段,提升会计管理工作的高效化和科学化。 三、结论 总之,在新时期市场经济条件之下,我国会计管理工作已经取得了很大的进步,各项规章制度在逐渐完善,但是还存在着基础工作不扎实、从业人员素质较低等一些问题。在会计管理工作中,要进一步完善会计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对会计从业人员的培训,重视会计管理的基础工作,运用现代化的管理手段等,通过这些措施,进一步提升会计管理工作的科学化和精细化水平,以促进单位的各项会计工作的均衡发展。 作者:朱子樨单位:山东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法律法规论文:教师与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 1教师职业道德是高校教师必须具备的素质 教师职业道德,简称师德。是教师在从事教育劳动时所应遵循的行为规范和必备的品德的总和。它从道义上规定了教师在教育劳动过程中以什么样的思想,感情,态度和作风去接待人接物,处理问题,做好工作,为社会尽职尽责。他是教师行业的特殊道德要求,是调整教师与教师,教师与学生,教师与学校领导,教师与学生家长以及教师与社会其他方面关系的行为准则,是一般社会道德在教师职业中的特殊体现。教师良好的道德人格不是与生俱来的,也不可能自发地形成,而是在后天的学习和社会实践中形成的。教师只有在教育实践中,通过努力学习,认识到社会发展的规律和特点,了解到社会主义教师道德的内容和意义,并通过自身的修养,将认识内化为自己的道德情感、意志和信念,进而外化为自己的道德行为和习惯,才能形成一定的道德品质。同时,还由于对进入社会生活中的每一个人来说,在道德品质上都有善有恶,从来就没有尽善尽美的“完人”。而社会又总是不断向前发展的,对教师道德水平的要求、教师道德人格的要求,也会越来越高,所以,这样必然要求教师不断随着社会的发展而面向未来的要求,坚持不懈地进行教师道德品质修养,以便更好地培养出适应我国经济建设和教育发展需要的品格,从而更出色地承担起培养下一代的责任。所以,为了确保教师的师德师风,使教师真正认识到教师职业道德的重要性,并能把认识落实到日常的实践工作中去,国家教育部门需要加强和组织对高校教师的培训工作,尤其是加强对新聘教师的培训工作。唯有如此,才能一方面为教师提供了良好的学习平台,保证教师职业道德理论认识的提高,另一方面,也有利于提升教师的基本业务水平,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 2遵守法律法规是时代对高校教师的管理要求 法律法规对于规范高校教师队伍管理工作尤其重要。中共十八大报告中指出:“教育是中华民族振兴和社会进步的基石。要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杜绝教师队伍中不良行为的出现,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需要从制度和管理上保证教师队伍的纯洁性,严于律己,切实以一名人民教师的职责来要求自己。首先要求我们教师自己要做到心中有法,主动学习教育相关法律、法规,保证自己从教育内容、方法到手段都要符合法律的规定,要把法定的职业规范转化为教育教学实践活动,严格以法律为尺度,依照法律进行教师职业行为的选择。长期以来,广大高校教师自觉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学为人师、行为世范、默默耕耘、无私奉献,为我国教育事业发展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涌现出一大批优秀教师和先进模范人物,在他们身上集中体现了新时期教师职业的崇高和伟大,赢得了全社会广泛赞誉和普遍尊重。但也应该看到,在市场经济和开放的条件下,高校师德建设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如我国教育法中明文规定,教师有下列行为之一将会遭到行政处分或解聘:故意不完成教学任务给教学工作造成损失,体罚学生,品行不良、侮辱学生。频频被媒体曝光的不良教育事件,拷问学校老师的法规意识。因此,我们在日常教学实践中,坚决不能犯这样的错误。其次,教师通过对法律法规的学习,熟悉《教师法》,能够维护自身的权利。教师具有教育改革实验的权利,从事科研交流的权利,指导学生作品的权利,获得国家规定的福利报酬等权利。比如,约翰布鲁塞尔曾经论述学术自由的合理性:认识的,政治的,道德的。三者缺少其一,其学术自由就不可能实现。当然,学术自由也不是没有限制的,不能违背四项基本原则,不能有悖于我国的宪法基本法。 3两手都要抓,共同促发展 高校教师既要遵守职业道德,更要遵循法律法规要求。职业道德是基本的职业操守,作为一名教师,有义务有责任坚持高尚的气节,对学生起到潜移默化的教育作用。而法律法规则严格规定了教师的行为准则,是神圣不可逾越的。如果教师能够做到以身作则,保障自身素质和人生修为的品质,那么将会避免很多校园悲剧的发生。当前,我国高校在人才培养方案里面逐渐提高对大学生心理方面的教育和疏导,这也需要教师心理素质的提高。在日常工作中,高校教师要把工作落实到具体行为上,坚持做到以下几点:一、爱岗敬业。爱岗敬业是教师处理与教育事业之间关系的准则,是全部教师职业道德的基础前提。二、为人师表。要求我们在课上尊重学生,不能完全以自己的意志来要求学生,要懂得自由和尊重是相辅相成的关系。三、关爱学生。关心爱护学生,尊重其人格;但也要明白大学是一个自由发言的殿堂,无需使所有人的观点都成为一个模式,这样反而束缚了学生们的个性。四、终身学习,注意树立优良学风,刻苦钻研业务,不断学习新知识;信息技术的发展变化特别快,也要求我们坚持信息技术的学习进修。 4结语 随着人们物质文明的进步,法制意识和精神修养均需要进一步提升。面对青春敏感的当代大学生,高校教师积极正确的思想引导必不可缺。高校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贯彻十八大精神,高校教师既要遵守职业道德,又要遵守法律法规。通过教育部门组织的培训活动,教师更进一步认识到:一名合格的高校教师,不仅应掌握一定的专业知识,具有教学和教育的各种能力,懂得教育的规律,而且需要具备较高的职业道德修养,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遵规守法,在教学过程中既能实施自己的义务,又能够确保自身权利。在职业生涯中不断提高对教师道德的认识,规范教师的行为,培养出崇高的思想情操和法律意识的高素质人才,促进我国乃至人类文明的共同进步和长足发展!(本文来自于《科教导刊》杂志。《科教导刊》杂志简介详见) 作者:郭玉秀崔炯屏单位:西南石油大学 法律法规论文:论网银法律法规完善对策 摘要:现代网络技术的迅速发展,产生了20世纪最大的金融创新—网络银行。网络银行以网络技术为手段,向客户提供信息服务和金融交易服务的一种新兴的银行服务模式,给广大的用户带来了极大的方便性。本文通过对我国网络银行发展的现状和存在问题的分析,提出了网络银行的发展对策,旨在促进我国网络银行的发展。 关键词:网络银行展现状对策建议 一、我国网络银行发展的现状 从1998年招商银行“一网通”网络银行服务正式推出作为起点,到2008年的今天,网络银行在国内刚刚步入第10个年头。到2005年底,我国境内已有60多家银行的分支机构开展了实质性网络银行业务,互联网的飞速发展为网络银行提供了强大的基础硬件设施和庞大的用户数基础,中国的网络银行得到了快速的发展。 1.用户不断增加,业务量迅速增长,发展潜力巨大。2001年,我国网络银行用户为215万,2002年为419万,2003年为835万,2004年为1758万,到2005年为2692万,2006年底中国网络银行用户达到7495万。除了表现在客户数的增长外,在交易金额方面迅速增加,我国网络银行2005年成交72.6万亿,2006年成交93.4万亿,2007年成交245.8万亿。2007年,中国网民已达2.1亿,普及率达到16%,而2006年的电子商务市场总交易额达到近2万亿,数量巨大的网民是我国网络银行发展的保证,而规模巨大的电子商务与网络银行也相互带动,共同发展,潜力巨大。 2.网络银行业务种类、服务品种迅速增多。2000年以前,我国银行网上服务单一,一些银行仅提供信息类服务,作为银行的一个宣传窗口。但目前,交易类业务已经成为网络银行服务的主要内容,提供的服务包括存贷款利率查询、外汇牌价查询、投资理财咨询、账户查询、账户资料更新、挂失、转账、汇款、银证转账、网上支付(B2B,B2C)、代客外汇买卖等,部分银行已经开始试办网上小额质押贷款、住房按揭贷款等授信业务。 3.中资银行网络银行服务开始赢得国际声誉。2002年9月,中国工商银行网站被英国《银行家》杂志评为2002年度全球最佳银行网站,2006年初,和讯推出了“中国网络银行测评”,选取了国内16家主要的商业银行,根据自行编制的指标体系,从“人气指数”、“平台表现”和“业务表现”三个方面对这16家商业银行的个人网络银行业务进行综合评测。工行和招行以绝对的综合优势,分别获得本次网络银行评测的第一、第二名。这表明中国银行业网络银行的服务水平已向国际水平靠拢和看齐。 二、我国网络银行发展存在的问题 1.服务品种相对较少,缺乏创新能力。我国大部分的网络银行业务比较单一,主要涉及存款、汇款、汇兑等业务。由于业务的服务面不够宽,有的甚至是传统银行业务的网上简单应用,而真正完全从事网上交易的项目却不多,很大的一部分业务还是以传统的业务为主、网络业务为辅的现象,所以还算不上真正意义的网络银行。 2.网络安全成为发展主要障碍。网络安全事关网络银行的生死存亡,是当前网络发展中的核心问题。安全问题既是技术问题,也是管理问题。就技术而言,大部分计算机硬件主要依靠从国外进口,许多国产的安全产品,其核心技术也是国外的,由于技术原因造成信息安全性差已成为制约我国网络银行发展的主要因素。再加上网络安全保密措施不严,入侵金融系统网络的案件时有发生,使得一些用户并不急于享用现代化的网络金融服务,这也大大制约了我国网络银行的发展。 3.网络银行的互通互联性较差。目前,我国的网络银行是各家商业银行自己建设的系统,网上金融服务一般局限于一个银行网络系统内部,并不能拓展到其他商业银行的网络银行。这就意味着,用户如果要把一个银行的资金转账到另一银行还是必须到银行柜台去进行,还是得去体验排队之苦。这显然不利于网络银行整体优势的发挥。近年来,跨行间网上电子支付已经出现,但系统的稳定性和便利性远不能满足用户的需求。 4.法律法规不够完善。我国的金融立法相对滞后,主要表现在:一是网络银行电子支付采用的规则都是协议,与客户在明确权利义务的基础上签订合同,出现问题可通过仲裁解决,但是由于缺乏相关的法律法规,造成问题出现后涉及的责任确定、承担,仲裁结果的执行等复杂的法律关系难以解决;二是网络银行模糊了国与国之间的自然疆界,其业务和客户随互联网的延伸可达世界的任何角落。如跨境网上金融服务的交易的管辖权、法律适用性、服务和交易合约的合法性、品牌与知识产权问题、境外信息的有效性与法律认定、网络银行的客户为非本国居民时所存在的语言选择的合法性等问题,比较模糊。加大了银行和客户在网上进行电子支付活动的风险。三是对网络犯罪分子犯罪事实的认定,以及事后如何判定损失程度等法律问题还没有界定,也增加了银行与客户在网上进行金融交易的风险。5.市场文化尚不适应,网上交易的观念和习惯还有相当差距。首先,货币、交易场所、交易手段,以及交易对象的虚拟化是网络经济的优点,但同时也是弱点。客户对网上交易是否货真价实心存疑虑,数字化、虚拟化交易要让人们从心里上接受还需要一个过程。其次,人们的观念及素质还跟不上网络技术的发展。网上交易不仅需要网络终端设备的普及,还需要参与者对电子商务及网络技术的熟练掌握和运用。 三、我国网络银行发展的对策 1.提高网络银行的服务水平,更新银行经营理念。网络银行的服务水平直接影响到客户的兴趣选择。网络银行所提供的产品的种类、质量、服务及信息等方面,应该满足消费者特殊的需要,网络银行的服务要体现出人性化、个性化、特色化。使客户享受更加方便快捷的服务。要以客户为中心,建立新型的组织管理制度,提高智能化、标准化、个性化的业务发展模式。 2.加强网络银行的网络安全。一是从银行防范。建立严密的安全体系,保证网络银行的安全运行。为防止交易服务器受攻击,银行应采取隔离相关网络、高安全级的Web应用服务及实施全天候的安全监控等技术措施;二是从客户防范。客户的安全意识是影响网络银行安全性的重要因素。客户要防止自己网络银行账号及密码流失,上网时应设置好电脑安全措施,不随便点击恶意网站;三是建立全国统一的认证中心,充分发挥第三方认证机构的中立、权威的作用;四是加快电子化应用环境风险防范,如加大对计算机物理安全设施的投入和严格中心机房的管理制度等。 3.加强立法与监管。作为中央银行的金融监管部门要针对信息技术在金融行业中的广泛应用作战略性的思考,既要鼓励和支持商业银行的业务创新,避免限制性的政策或立法,又要规范和引导国内的商业银行有序开展网络银行业务,促进我国网络银行快速、健康发展;既要认真研究网络银行开展的业务种类和特点,尽快制定网络银行发展的指导意见和原则,又要针对现有的相关金融法律规章进行必要的调整和修改,制定和完善相应的监管办法和措施,加强对网络银行业务的监管,有效防范新的金融风险。 4.提高社会整体信用水平,为网络银行的发展培根固本。这是一个综合的系统工程,必须运用法律、经济、道德等多种手段来提 升整个社会的信用水平,以降低网络银行可能面临的信用风险。一方面要加强全民信用教育,发挥强大的舆论宣传力量,大力弘扬“守信光荣、违约可耻”的信用观念,将守信观念深植人心;另一方面要建立完善的社会信用管理体系和法律制度,营造一个良好的信用环境。 5.以人为本,切实保护消费者利益。长期以来,网络银行的安全问题频频爆发,不断发生网银资金盗窃案件。对此银行方面基本上将责任归咎于用户对账号密码信息保管不善(事实上可能的确如此),消费者一般很难举证自己无过错。但如果对不断发生的网银盗窃事件的责任都推给消费者,显然不利于我国网络银行整体形象的改善和产业的迅速发展。为此,应当切实采取相应措施,如:银行可以设立网络银行发展风险基金,直接帮助受损用户或间接地帮助用户通过司法手段追讨损失,切实保护消费者利益。 6.加大网络银行宣传力度,不断提高用户计算机操作水平。国外网络银行发展的经验表明,消费者金融行为模式的改变在相当程度上受宣传和教育的影响。加强网络银行的宣传,促进金融行为模式的改变,不仅有利于网络银行的发展,也可以节约社会金融资源,促进金融交易效率的提高。另外,还必须不断提高用户计算机操作水平,否则,正如专业人士所说:网络银行系统本身像坚固的铁门,但问题的关键是钥匙被偷走了。此外,还要不断的通过服务创新吸引潜在客户,提高客户对网络银行的认知度,推进我国网络银行的发展。 法律法规论文:教育法律法规学习体会 与我们教师相关的法律法规很多,但我们最应该好好学习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中国教育改革与发展实施纲要》。最近,学校组织我们认真学习了这些教育法律法规。通过学习,我对教育法律法规有了更加深刻地认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是国家发展教育事业的纲领性文件,它颁布的目的是为了发展教育事业,提高全民族的素质,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教育法要求我们做到: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这是我们国家的教育方针,每位教师必须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这一方针。然而事实上,现在的教育还是应试教育,素质教育只是虚有其名,事实上的应试教育迫使很多老师只注重对学生传授文化知识,忽略了学生思想品德和身体素质等方面的培养,直接导致了学生综合素质的大幅度下降,现在学生中的优良品德越来越少,不良行为越来越多。因此,教育法的贯实施,首先得各级领导转变教育观念,切实改变评价教师的方法。 国家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制度,这本是利国利民的一件大好事,然而在实际操作中让广大教师苦不堪言,简直可以说是劳民伤财!九年义务教育到底怎么搞,全国其他地方有些什么先进经验,各级领导应该好好思考一下,不要光是瞎指挥。九年义务教育的顺利实施要靠法律,但现在的情况是有法不依或者说依不成,对那些违反九年义务教育法的人和事不能给予及时处理,导致学校各项工作处于被动,给学校领导和教师增添了许多不必要的麻烦。学校教师的职责应该是教书育人,但现在教师们不能把全副精力用在教书育人上,要用很多时间搞普九档案,要用很多时间去做辍学生工作,还要用很多时间去写一些形式主义的东西。现在的学生是爷爷,老师不敢打、不敢骂,甚至重话有的时候都不敢说,你对他严格要求,它就是不买账,动不动就是不上学了,学生一回家还得教师三番五次地去请回学校,这是什么事?发生辍学情况,有的是家长在里边推波助澜,纵容学生辍学,国家为什么不采取一些强硬的措施,让所有学生不愿辍学、不敢辍学呢?光靠教师放下自尊去请那些少爷、小姐,这不是个事嘛! 很多教育法律法规里边都提到:营业性歌舞厅和网吧禁止未成年人进入。这些规定有什么用?特别是网吧,现在就靠未成年人赚钱。各级主管部门虽说不定期地检查,但是检查过后网吧管理人员依然我行我素,很多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由此产生。 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何时止。 法律法规论文:政府投资审计法律法规分析 编者按:本文主要从现行有关政府投资审计的法律法规;现有政府投资审计法律法规存在的几个突出问题;关于健全完善政府投资审计相关法律规章的几点思考,对政府投资审计法律法规分析进行讲述。其中,主要包括:政府投资审计中的法律适用存在冲突;《审计法》对国家建设项目审计内容的规定过于抽象笼统;政府投资审计中执法主体资格问题受到质疑;地方性政府投资审计的规章制度多形成人为“地区差”;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审计法律法规和规章体系,构建科学的审计准则体系和审计工作指南体系;要进一步明确政府投资审计执法各环节中各相关部门协同配合的法律关系;要进一步完善政府投资审计的法律法规,从根本上解决法律适用的冲突问题,具体材料请详见: 摘要:政府投资审计的特殊性决定了其法律体系在工作实践中将会面临许多值得思考和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主要从法律适用的冲突等问题的分析思考,提出相应的对策及措施。 关键词:政府投资审计审计法律措施对策。 政府投资审计是我国审计监督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一方面,由于基本建设项目自身的独特性决定了其审计内容较多、技术经济性较强,涉及到财政预算管理体制、投资融资体制、工程建设管理体制等多方面的法律、法规;另一方面,随着我国加入WTO,建设项目特别是运用世行贷款、国际援助的建设项目,必然要引进国际上的通行做法和国际惯例,这也给政府投资审计带来许多法律方面的挑战。 一、现行有关政府投资审计的法律法规。 目前我国政府投资审计的现行法律法规主要有: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在第三章审计机关职责中,第二十二条明确规定“审计机关对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进行审计监督。” (二)审计署、国家计委、财政部、国家经委、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于1996年4月5日联合的《建设项目审计处理暂行规定》共二十四条,规范了对在基本建设项目审计中查出的各类问题,如何进行处理、处罚;(三)2001年8月1日以审计署令第3号的《审计机关国家建设项目审计准则》,该准则共二十六条,不仅定义了国家建设项目:“国家建设项目”是指国有资产或者融资为主的基本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而且扩大了国家建设项目审计的延伸,即“与国家建设项目有关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采购供货等单位的财务收支,应当接受审计机关的审计监督。” 二、现有政府投资审计法律法规存在的几个突出问题。 一是政府投资审计中的法律适用存在冲突。审计实践中主要涉及到《审计法》与《民法》、《合同法》的适用冲突。从法律关系看,一方面,审计机关依照《审计法》进行审计监督,与建设、施工等单位形成了行政法律关系。这种行政法律关系是审计机关依据职权进行监督管理而形成的,具有强制性,双方当事人地位是不平等的;另一方面,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根据《合同法》签订经济合同,其产生的是民事法律关系。这种民事法律关系体现平等互利原则,双方当事人是平等、自愿的。当这两种法律关系在政府投资审计中,就必然会产生法律冲突。为此引起的法律诉讼问题已逐渐成为政府投资审计中的焦点和难点问题,受到多方关注。如对于工程价款审计核减所引发的一系列纠纷问题,建设单位一般以追回多付的工程款为目的提起诉讼,施工单位则为了多结工程款而提起诉讼。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往往抛开审计决定及其反应的事实,以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是平等的合同关系为由,仅仅依据《民法》、《合同法》及双方签订的合同进行判决,并认为《民法》、《合同法》的效力高于其它法律,大多数情况下会判决施工单位胜诉。 二是《审计法》对国家建设项目审计内容的规定过于抽象笼统。有人认为,虽然《审计法》对国家建设项目审计内容的规定过于抽象笼统,但《审计机关国家建设项目审计准则》规定了审计机关应对国家建设项目的建设程序、资金使用、招标投标、合同管理、材料采购、工程结算和决算、工程质量、单位资质等方面进行审计监督。可我们知道后者的法律效力较低,并且它主要是规范审计机关如何开展工作,这就给政府投资审计工作形成了较大的困难。特别是新形势下审计署已确立向绩效审计为主转变的思路,对政府投资审计法规部分内容的修订更是势在必行。 三是政府投资审计中执法主体资格问题受到质疑。《审计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中规定审计机关为政府投资审计的执法主体,但对审计机关能否依据其他财经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财务收支行为进行处理处罚的问题没有明确约定。例如,在政府投资审计中,审计机关必然要对建设项目在建设管理、招标投标、工程价款、监理的执行等方面实施监督,但能否依据《建筑法》、《招投标法》、《合同法》、《土地管理法》和监理制度等规定进行处理、处罚,在执法主体和执法的方式、方法上存在争议。由于审计法规定审计监督的主体是国有投资或融资的项目建设单位,基建工程项目审计由于受审计管辖权的限制,无法对施工企业进行处理处罚。虽然审计署于1996年出台的《建设项目审计处理暂行规定》为审计处理处罚提供了依据,但大多处理处罚的是建设单位。 四是地方性政府投资审计的规章制度多形成人为“地区差”。如2004年3月新疆自治区颁布实施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建设项目审计监督条例》,2008年初自治区人民政府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工作的通知》;2008年湖北省鄂州市人民政府了《鄂州市国家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还有深圳、武汉等一些地方政府都制定了相关的规章制度,这些地方性规章制度无疑为各地的政府投资审计工作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但与此同时也形成了许多的人为“地区差”。 三、关于健全完善政府投资审计相关法律规章的几点思考。 一是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审计法律法规和规章体系,构建科学的审计准则体系和审计工作指南体系。特别是要加强对政府投资审计、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审计、涉外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等审计监督领域相关法律问题的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完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尽快出台新修订的审计法实施条例,使这些领域的审计工作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要根据审计法和修订后的审计法实施条例,结合业务工作需要,借鉴国外的先进做法和有益经验,修订和完善原有的国家审计准则,组织制定包括政府投资审计在内的各项审计指南。在完善审计法律规范、准则和指南体系的过程中,要注意解决好立法的技术性问题,坚持从实际出发,确保规范建设服务于审计业务工作,减少由规范引起的矛盾和冲突,及时调整原有规范。 二是要进一步明确政府投资审计执法各环节中各相关部门协同配合的法律关系。政府投资审计的有关法律制度,要结合建设项目竣工、决算、验收、交付使用各环节的实际,进一步明确审计、财政、税务、工商、建设、金融等相关部门各自的职责。国家建设项目涉及到的设计、施工、材料采购、监理等相关单位都应视为国有资产的使用责任人,均应首先遵守国家有关维护国有资产的政策、法规、规定,接受包括审计在内的行政执法监督。特别是针对实践中审计决定执行难的问题,法律应赋予审计机关行政强制执行权,切实明确审计机关在政府投资审计中的执法主体资格。 三是要进一步完善政府投资审计的法律法规,从根本上解决法律适用的冲突问题。一方面,要加强政府投资审计相关法律规范的修订工作,保持与其他法律法规的协调统一,避免与其他法规适用上的分歧;另一方面,还要加强全国各地相关法规制度的清理规范工作,避免地区与地区之间出现法律规章适用的冲突问题。与此同时,要深入探索建立审计项目审理制和审计工作过错责任追究制,推行政府投资审计结果公开制度,不断增强审计人员的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提高审计工作质量水平,促进审计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
数字经济下农村发展篇1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我国已逐渐步入数字经济时代,各行各业都将数字经济作为行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战略方向。数字经济是指以数字化的资源信息为核心、以现代信息网络为载体、以信息通信技术的有效使用和全要素数字化转型为重要推动力的一系列经济活动。据《全球数字经济白皮书》统计显示,截至2020年末,我国数字经济规模已达5.4万亿美元,其中产业数字化是数字经济发展过程中的主引擎,占数字经济发展的84.4%。我国是农业大国,农业是关乎国计民生的基础产业,农业农村的发展直接关系到我国整体社会经济发展。数字经济时代的农业农村经济发展主要表现为在传统农业产业的基础上应用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物联网等数字技术,形成数字化农业产业,并逐渐扩大生产规模,从而优化整个农业产业价值链,推动农业农村经济高质量发展。数字经济时代下农业农村经济高质量发展能有效解决“三农”问题,进一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目标的实现。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结合,加快农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进程。农业农村部发布的《数字农业农村发展规划(2019—2025年)》提出了在数字经济时代潮流中推进农业农村数字化转型的总体思路和发展蓝图。在当前阶段,我国数字经济推动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已成必然趋势[1]。 1数字经济推动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积极作用 1.1深化农业供给侧改革 把握当前数字经济红利、深化农业供给侧改革、推动农业农村经济高质量发展能进一步促进乡村振兴战略目标的实现。农村地区可以利用大数据技术,收集并分析消费者的切实需求,建立以消费需求为导向的农业生产经营体系,将互联网与红外传感器、移动互联网技术等数字技术相结合,作用于传统农业生产活动,在降低劳动力成本的同时提升生产效率和生产质量,并利用制造加工技术对农产品进行加工,大力发展消费所需求的健康有机农产品或具有区域特色的农产品。农村可以充分利用数字经济时代下“互联网+”的优势,拓宽农产品的销售渠道,建立农产品线上销售平台,为消费者提供全流程的购买、发货和售后服务,提高农产品的销售数量,解决新冠肺炎疫情等非正常情况下农产品滞销或产能过剩等问题。在数字经济时代下,利用数字经济的特征和优势能满足消费者的切实需求,形成农产品从生产、加工到销售的完整农业产业链,深化农业供给侧改革,全面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2]。 1.2促进农业农村数字化转型发展 传统农业生产活动以人工劳动或简单的机械设备为主,生产条件较为艰苦且生产效率和生产质量较为低下。数字经济时代下,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机器人等数字技术的应用使农业农村生产活动趋向科技化、自动化,促进农业农村数字化转型,提高了农业农村的生产效益。发展与应用农业机器人可以实现农业生产自动化播种、灌溉和收割,使农民从传统种植业生产活动中解放出来,降低农民的劳动强度,全面提升农业生产效率。应用人工智能、物联网、移动互联网技术等,可以构建具有自动监测、精准预报、智能分析等功能的农业生产辅助系统。该系统可以全天监控农作物或者猪、牛、羊等的生长发育情况,精确测量温度、湿度和土壤肥力等环境因素,智能分析数据信息,并采取相应的改善措施。对生长环境较差的农作物区域实施自动化灌溉、施肥等;对于发育不良的牲畜,监测其进食和身体状况,并将相应数据信息传达给系统终端负责人。由此可见,数字经济能为农业农村的生产发展活动提供有利的条件和技术支撑,使农业农村发展向数字化转型,在降低劳动强度的同时提高农业生产效益,从而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3]。 1.3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 缩小城乡差距、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是实现乡村振兴的基础。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持续推进,农民生活和生产方式得以改变,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水平有所提升。但城镇与农村之间依然存在较大差距,城镇的生产发展以工业化、自动化、机械化为主,农村生产方式以人工劳动或简单的机械为主,使得农村的生产效率远低于城镇,经济回报也不具可比性。数字经济时代下,先进的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数字技术能在节约劳动力的前提下全面提升农业生产效率,提高经济回报水平,从而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农业农村经济的发展会进一步完善农村的数字基础设施,提升农业生产效率,使得农村表现出强有力的发展潜力,从而吸引更多资金、技术和人才流向农村,缩小城市与农村的资源配置差距,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此外,完善的数字基础设施能有效提高农村的社会公共服务水平。利用互联网技术建设农村便民服务平台,使农民在足不出户的情况下,享受到农村便民服务;利用物联网、移动互联网技术建立24h电子监控系统,可自动识别农田和农民居所的安全情况,一旦发现异常,会自动报警提醒监控终端负责人,进而有效改善农民的生活环境,缩小城乡环境差距,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 2数字经济推动农业农村经济发展面临的阻碍 2.1数字基础设施建设落后 据农业农村部发布的《大力推进数字农业农村发展》数据显示,2018年我国农业数字经济占行业增加值7.3%;第49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报告》显示,2021年城镇地区互联网普及率为81.3%,农村地区互联网普及率为57.6%。这说明,城镇地区与农村地区存在较大的数字鸿沟,农村地区数字基础设施建设落后于城市地区,数字经济不能有效推动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尤其是地理位置偏远的农村,受自然环境的影响,农村数字化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成本高、难度大,数字网络无法全面覆盖所有的村落住户,智能设备的应用、电商平台的入驻、物流公司的服务等配套服务基础设施不能有效发挥作用[4]。此外,农村地区老龄化、“空心化”等问题严重,青年和中年劳动力大量流向城市发展,使得农村数字发展基础较差,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工作难以推进。数字经济时代农产品的生产、加工、销售等一系列活动都需要应用数字技术,数字基础设施的完善是应用数字技术的前提。农村地区数字基础设施建设落后,数字技术在推动农业农村数字化发展过程受阻,难以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 2.2农业农村数字人才缺乏 在数字经济时代,数字技术和数据是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核心生产要素,农业农村数字人才是促使数字技术和数据发挥作用、实现强农兴农的根基。现阶段,我国大部分农村地区在利用数字技术助推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存在缺乏数字人才等问题。农村因地理位置偏僻、交通设施不发达、医疗和教育水平低下等问题,难以留住和吸引人才。一方面,具有较高学识素养的农业大学和涉农专业的高校学生,在学有所成之后选择在大城市定居发展,返乡支持农业发展的意愿较低。另一方面,受文化教育水平较低的青年人为获取更高的报酬前往城市地区打工。长此以往,农村劳动力逐渐流失,数字技术助推农业农村经济发展面临着人才因素障碍[5]。此外,缺乏农业农村数字素养的管理人才阻碍了农业农村经济的建设与发展。农业农村生产管理创新需以管理层的认可与推广为支撑,农业农村发展的数字人才管理能力低下或管理层在数字技术方面的知识素养薄弱,会使管理者无法及时捕捉到有利于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数据信息,阻碍了农业农村经济的建设与发展。 2.3相关法律法规体系尚未健全 数字经济时代,数据是应用数字技术的基础,尽管我国陆续出台了数字经济相关的管理条例,但数字经济领域的行业数据使用仍不规范,数据安全和数据共享的相关法律法规尚未健全。数据安全方面,数字经济时代涉及的数据信息范围广、体量大、易于复制和携带,在数据收集和管理过程中,可能由于个人数据安全防范意识不强、数据管理不当,以及数据安全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等,导致数据信息被泄露,甚至被他人采集用于违法活动。数据共享方面,当前许多农业相关数据都掌握在政府手中,相关法律法规并未明确规定哪一部分数据可以对外公开,哪一部分数据为确保国家粮食安全不可以公开,导致部分政府涉农部门不敢或不愿意公开农业数据,从而加大了不同农业产业部门之间交流共享农业数据的难度。数据安全、数据共享种类和使用范围等尚未明确,严重制约了数字经济推动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因此加强数据管控、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势在必行[6]。 3数字经济时代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政策建议 3.1完善数字基础设施建设 农村地区数字基础设施建设落后,数字经济难以有效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加大农村地区数字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完善农村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势在必行。各地政府应当加大农村地区数字基础建设的资金和政策投入力度。一方面,数字基础设施的建设与完善可以给数字化农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降低农民劳动强度,提高农产品的生产效率和生产质量,进而提升农业生产效益,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另一方面,数字基础设施的建设与完善可以全面提升农村社会公共服务水平,提升农村居民的网络教育、医疗水平、交通设施等基础生活服务水平,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缩小城镇地区与农村地区的差距。经济收入提高和生活差距缩小能有效倒逼中青年劳动力回流农村,为农村地区营造一个良好的生产和营商环境,从而吸引更多人才和企业入驻农村地区,进一步推动农业农村经济发展[7]。 3.2完善农业农村数字领域的人才体系建设 人才是经济发展的第一要素。数字经济时代下,完善农业农村数字领域的人才体系建设对于农业农村经济建设与发展至关重要。第一,多渠道加大人才培育力度。对于文化程度较高的农业大学或者涉农专业高校生,高校、科研院所应当设立与数字经济基础理论、技术应用等信息技术相关专业课程,充分培养数字技术与农业知识兼具的复合型人才。依托国家对于职业教育的重视和规划,对于农业素养较高的职业农民,在农闲时进行信息技术、网络经营相关的专项培训,从而造就一批既善用信息技术,又懂互联网经营的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第二,多方式加大人才引入力度。一方面,政府部门需积极创新人才引进方式,除了在人才招聘网站发布招聘公告外,还可以与各高校搭建合作平台引进人才。另一方面,为人才提供一个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通过提高薪资、提供住宿、优先就医、解决配偶就业和子女上学问题等倾斜性优惠政策吸引并留住数字技术与农业素养兼具的实用型农业农村数字人才。只有加大对高校生和职业农民的培育力度,搭建人才引进平台,制订人才引进的倾向性优惠政策,才能更好地完善农业农村数字领域的人才体系建设,从而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实现农村经济多元化,使得“三农”主体在发展过程中享受数字经济时代的红利。 3.3加强数据管控,健全相关法律法规体系 加强数据管控、健全相关法律法规体系,能进一步推进数字经济时代农业农村经济的高质量发展。第一,加大数据管控力度,邀请业内数字专家进行数据风险管控培训指导,并建立数据采集与管理系统,统一农业数据采集标准和采集口径,运用大数据、物联网等数字技术进行数据采集、分析和管理运用,有效保障相关农业数据的安全性。第二,持续完善数据共享方面的法律法规。相关政府部门应确立国家层面的数据共享使用标准、使用种类和使用范围等法律法规,构建农业数据共享平台,规范数据使用标准,提高相关部门的农业数据公开共享意愿,打破农村工作委员会、环保局、国土局、国投集团等各部门之间的信息壁垒,降低数据信息的不对称性,使得相关农业数据在涉农部门、农村地区和农业市场中充分发挥有效作用,全面促进农业农村经济高质量发展。 4结束语 数字经济时代的到来,为我国农业农村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利环境。文章立足于数字经济时代,对数字经济如何推动我国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进行探索。研究发现,数字经济能从农业供给侧改革、农业农村数字化转型、城乡一体化等方面推动我国农业农村经济高质量发展。在数字经济时代下,我国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还处于起步阶段,数字基础设施落后、农业农村数字人才缺乏、相关法律法规体系尚未健全等问题,严重阻碍了数字经济推动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政府部门应积极完善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农村数字领域的人才体系建设、健全相关法律法规体系,有效推动数字经济时代下农业农村经济的高质量发展,切实解决“三农”问题,进一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目标的实现。 作者:李佳微 单位:安徽财经大学会计学院 数字经济下农村发展篇2 引言 数字经济是利用数字化的技术和相关数字化的知识作为重要的生产角色,利用互联网信息技术及因特网作为发展的基石,从而为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重新注入活力。我国是世界人口大国,而农业作为第一产业更是重中之重,农业经济是农业中经济关系和经济活动的总称,农业经济发展具有土地和劳动力优势,但是发展过程中缺少信息支持和相关人才支持,所以要通过数字经济与农业经济相融合来改变现状。农业经济与数字经济相融合可以解决相关信息不对称,使农业提质增效,增加农民收入,改善乡村状况,建设新型城镇。然而,数字经济与农业经济融合发展的模式仍然存在许多问题,数据信息的基础建设方面,数字经济的科普、人才的储备、工薪待遇、相关法律规定的制定等方面,还需不断完善。目前,按我国发展趋势来看,数字经济与农村经济融合发展的模式仍然处于起步阶段,但得到了国家的大力支持,2020年农业农村部发布的《数字农业农村发展规划(2019——2025)》指出,在未来几年数字农业农村经济将为现代化农村的建设提供蓝图。因此,本文通过分析数字经济与农业经济融合发展的问题和阻碍,总结相关经验,进一步为农业经济与数字经济的融合发展提出建议,为实现农业经济现代化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更多的理论和经验。 一、农业经济与数字经济融合发展的背景 目前,推动数字经济与农业经济相融合发展是农业经济向着现代化转型的关键。现代信息技术迅速发展,数字化已悄然融入各个领域和行业,截至2020年12月,我国网民数量达到9.89亿,手机网民9.86亿,我国的互联网普及率达到70.4%,基本上实现了人人有网,农村网民更是占据30%左右,且网民数量还在继续增长。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对于农村农民来说可以从农产品销售、教育、医疗等各种方面享受到互联网带来的便利与好处,农业经济与数字经济相融合下的新产物,农村电商,直播+卖货等网络交易新产业开始蓬勃发展,手机成为新型“农具”,做电商直播卖货也成为农民的新职业。这种形式就是农业经济与数字经济相融合发展模式中的新兴产物,更是一成功举措。另外,数字化技术在农村医疗保险、养老服务、农村农业环境治理保护、新农村教育等方面也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随着互联网的全面普及,全民朝着数字化时代转型将会成为当前和未来一段时间内数字经济发展的重要目标。“十四五”规划提出:“发展数字经济,推动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推动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这都为农业经济与数字经济融合发展提供了政策机遇。数字经济与农业经济融合发展是数字化时代在农业经济方面相应产生的新模式,是促进农村农业现代化发展、乡村振兴、建设数字中国、进一步实现现代化农业强国的宏伟目标的重要保障。 二、关于农业经济与数字经济融合发展模式下的实践 在新型数字化技术的推动下,数字化发展理念已经走向农业,在大数据的支持下,更好的利用大数据信息来发展农业经济、创新发展农业的方式、实现农业经济与数字经济相融合发展是一种必然。两者融合发展应该从理论和实践出发,注重新型产业经济的试点,总结相关经验和不足,再进行全面改革。2018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加强数字经济与农业经济相融合,更好地推动农村农业数字化,各地政府也颁布了相关政策来支持农业经济与数字经济融合发展。从中央到地方,再到基层,都有相关有力的政策来支持农业经济与数字经济融合发展。互联网、大数据等相关数字技术已经开始应用于农业经济,例如中国农业科学院开始利用无人机遥感技术对农作物进行精准灌溉,有效地解决了农作物在缺水判断上和灌溉所需要的水量,更好的节省水资源和实现精准利用。数字化技术的应用极大的改变了传统的农业形式。在当前疫情面前,无法正常进行线下农业产品的销售和加工,所以电商农业在防疫期间爆红。“直播带货”也成为了一种新型的交易模式,越来越受到年轻人的青睐,也解决了部分农产品积压滞销的情况,更好地促进消费模式的转型,提高了农户的收入,改善了农村的生活环境和质量,也为中国数字经济新业态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成为现代农业转型的新引擎。除此之外,农业经济与数字经济融合发展模式不仅仅能带来新效益,还可以通过新型数据计算,进行更合理的规模生产,提高农村农业的生产效率,为农业生产提供更多的优质方案。通过大数据的匹配计算建立起完整的数字农业发展新模式,实时实现农业信息的沟通和共享,逐渐改变传统模式下的农业经济,实现可持续发展。依据上述事例说明农业经济与数字经济融合发展的新模式已经得到了实施,并且为农业经济的发展带来了收益。农业经济与数字经济的融合能够促进农村农业经济的发展,降低了人工成本,增加了农作物的产量,形成了全新的产业销售链,带动了新产业的发展。在数字经济的带动下,也激活了农村闲置的生产资源,推动新型农家乐,乡村旅游体验生活,打造集生态、生产、创造、销售为一体的乡村创新型产业,更好的推动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数字经济与农业经济融合发展也改善了农村地区的金融体系,使传统的农村合作社走向线上,传统金融机构与数字技术相融合,更好地完善了农村金融服务的体系。创新农村农业保险的新形式,利用数字技术大数据信息,更好地公开相关数据,形成透明健康的保险体系。在微信公众号传播相关农业农村保险知识,提高农民的安全意识。全新的保险形式可以减少农民的损失,促进农村保险的发展,更好地保障农民的自身利益。 三、农业经济与数字经济融合发展存在的问题 农业经济与数字经济融合发展的模式虽然取得了部分成果,但从当前的发展状况来说还有许多的问题和阻碍。 (一)数字化技术尚未普及,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不够完善 目前,全国农村互联网普及率仍未达到全面普及的程度。而数字经济发展需要依靠网络来作为桥梁进行传播发展。农村地区的信号站,5G网络的建设等基础设施仍不完善,我国农村地区的数字化设施较为缺乏,这些都为农业经济与数字经济的融合发展带来了挑战。虽然近些年基础设施的建设已经有许多改善,但是对于数字化技术的普及和传播仍是较大问题。对相关知识的缺乏,是目前农业经济与数字经济融合发展模式推行的最大问题。 (二)乡村地区缺少数字化人才和优惠待遇 专业型的数字化人才是农业经济与数字经济融合发展必不可少的重要条件,而农村滞留劳动力学历低下,乡村人口老龄化程度严重,大学生人才少,各种教育、医疗、卫生、居住、交通等设施不够完善,留不住相关人才。在乡村基层干部也缺乏数字化知识,没有相关待遇和奖励吸引数字化技术人才驻守农村来发展农村经济,农村数字化技术人才的短缺会导致农业经济与数字经济融合发展无法正常运行。近日,相关政策的调整,大学生村官,下乡干部人才的涌入,稍稍缓解了农村专业型人才缺失的问题,但仍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实际需求。 (三)无相关的信息共享和奖励制度 有效的信息共享可以进一步促进农业经济与数字经济相融合。农村地区尚无对农业数据信息进行整合共享,地方政府对农业信息的整合也各不相同,信息的滞后与缺失,导致没有高效的信息共享制度,对农业经济的利用率不高,所以急需对农村地区的农业信息进行整合,建立完善的信息共享制度。其次,缺乏奖励制度,缺少对相关农村企业的吸引和金融资产的投资,没有良好的数字化氛围激励,也减少了农民对数字经济的积极性和认知,农民对数字化农业建设的意愿不足,对参与农业经济与数字经济融合发展的意愿不太强烈。(四)数字经济与农业经济融合发展模式的政策法规仍不完善农业经济与数字经济融合发展最为重要的是政策法规的支持,目前虽然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法律法规,但仍存在数据保护的法规的问题。数据是数字经济最为重要的一部分,而个人数据容易被盗取,电信诈骗、网络诈骗导致用户的个人信息泄露。数据保护的法规不够完善,相关数据无法做到公正透明,难以实现其价值,在面对数据纠纷时仍存在着法律空缺,所以急需健全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同时,关于如何使用农村经济与数字经济融合发展也缺少相关政策和法律规定。在数字经济与农村经济融合发展的市场经营也需要加强和规范,急需一个良好规范的发展环境。缺乏相关的法律政策不利于农业经济与数字经济融合发展模式的进一步优化。 四、农业经济与数字经济融合发展问题的解决措施 (一)大力普及数字化等相关技术,完善信息基础设施建设 前文提到,目前,我国农村互联网普及率仍未达到全面普及的程度,在农村地区的基站等建设还十分落后,这就需要我国三大运营商,投入部分人力物力财力,按照需求分工分时去完成,就像21世纪初的国家电网公司,下定决心,力争做到每家每户有电用。在基站建设技术的层面来讲,其技术含量,复杂程度,是远低于电网建设的,而有些偏远地区到目前仍有基站缺乏的问题原因,这需要三大运营商不要太注重眼前利益,要把目光放长远。有些地区虽然已经有了基站,但是相关知识的普及并未进村进户。不远的将来,当人们熟悉数字化技术知识就跟熟悉用电安全知识一样,我国数字经济与农业经济将会完美融合。 (二)重点培养相关人才,鼓励其上山下乡 发展离不开人才,而既懂数字经济、又熟悉农业经济的复合型人才正是如今所缺少的,我国应大力培养此类人才,如,大学设立相关专业,相关单位组织人员定期参加培训。目前我国鼓励大学生上山下乡,但是对其专业没有过多分类,应将其进行分类培训后,合理安排。农村生活条件远不如城市,教育、医疗、交通、娱乐等也不够完善,很难通过自身努力吸引到年轻人,此时就需要政府或相关部门出台相关政策,来吸引人才流入农村。再通过此类人才,培训村民,一步一步地进行工作,才能彻底解决问题。 (三)优化农村地区的信息共享 现在的时代是信息的时代,想要互利共赢,就需要联合一切可以联合的力量,信息共享,才能赢得更大的成功。但是目前的农村地区,一些专业信息,如农业数据信息、经济数据信息等相对闭塞,信息获取并不完善,因此信息利用率也大幅降低,减少了信息的使用效率。农村地区缺乏有效的信息整合平台,因此,建立信息整合平台至关重要。信息由相同地区不同部门分别上传至平台,然后平台对信息进行统一整合,剔除无用信息,保留有效信息,整合得出结论后再推送至平台,村镇地区的官员、村民可以自行上网查看。 (四)设立相关鼓励政策,增加招商引资机会 推动农业经济与数字经济融合的开端需要现代技术的加入,后续的发展也需要资金的支持,全凭政府财政拨款和农民自身很难做到,因此可以通过一系列优惠政策,招商引资,吸引相关企业入驻,可以在更短时间内取得更好的效果,不仅可以使农民自身获益,还可以使企业获益,当企业达到一定规模后还能为当地村民提供工作岗位等。 (五)完善相关政策与法律法规 就目前发展状况来看,我国相关政策依旧不完善,存在很多漏洞,就比如个人信息的保护方面,个人信息泄露甚至已经成为家常便饭。而农业经济与数字经济相结合后,必定会串联起各家各户,这就涉及到具体的个人信息,如姓名、电话、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等。并且在后续的发展过程中,极易出现因某些原因所导致的信息不完整,甚至出现错误的情况,这样就会人为的造成损失。因此,要想各类数据不被泄漏且保证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就必须要法律的介入,这样才能更好地让农业经济与数字经济相融合,使得农业经济与数字经济的发展模式能在正确的道路上走得更好更快更远。 五、启示 农业经济与数字化经济相融合已经是大势所趋,国外或国内一些发展较快的地区,已经在享受农业经济与数字经济融合发展所带来的红利。事实证明,二者相结合如果方式得当,政策支持,农民和企业积极性高,则所带来的将会是百利而无一害,对我国农业的发展,提高土地利用率,提高劳动生产效率,提高农民收入,降低农页成本,也是有着突出的贡献。对我国的乡村振兴战略也有积极作用,加速推动农民脱贫致富,加速推动乡村振兴发展。农业生产应顺应时代发展,在科技如此发达的今日,就应该积极主动向高科技方向靠拢,才能使第一产业重新焕发生机。 作者:谷雨霏 康迈 单位:河北金融学院 数字经济下农村发展篇3 放眼当下,我国社会经济得到极快速的发展变革,经济体量一跃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经济组成也向多元、多维度、多层次发展,其中数字经济占比越来越大,重要程度也越来越大。客观分析近年来数据,数字经济已成为我国社会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数字经济在改变人们消费观念和消费方式的同时,也正与我国实现全面脱贫、加快城镇化建设、振兴农村农业等方面联系得越发紧密。本文从收入水平、农村现代化、数字化水平和商品多样性等方面简要分析农村消费整体情况,并提出对策、建议。放眼当下,我国社会经济得到极快速的发展变革,经济体量一跃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经济组成也向多元、多维度、多层次发展,其中数字经济占比越来越大,重要程度也越来越大。客观分析近年来数据,数字经济已成为我国社会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数字经济在改变人们消费观念和消费方式的同时,也正与我国实现全面脱贫、加快城镇化建设、振兴农村农业等方面联系得越发紧密。本文从收入水平、农村现代化、数字化水平和商品多样性等方面简要分析农村消费整体情况,并提出对策、建议。农村居民消费结构民生消费,无论在何时都是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和基本增长点,数字经济亦是如此,与数字经济相配套的大数据分析、电子商务、新媒体经济等是数字经济的重要实现手段。这里尤其以电子商务最具有代表性,数字经济的运转很大程度上依托于电商平台的搭建。数据显示,2012年以来,农村电子商务建设呈现出几何级数爆发式增长,这说明农村电子商务已进入历史发展的快车道,在潜移默化中改变着农村居民的日常消费观念,而农村居民消费观念的改变又直接作用于农村经济的各个方面,比如饮食、日常起居、人文环境、居民素质等方面,这些方面又与此同时反作用于农村数字经济和电商环境,形成螺旋式发展。调查发现,电商交易中涉及农村农产品的成交量持续上升,这些间接影响也会从方方面面改变居民的消费观念。 一、对穿的影响 曾几何时,在落后单一的经济模式下,人们只能通过单一落后的方式采购单一的商品,这是由落后的生产力决定的,反观现在,商品多样,质量水平也有很大提高。随着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农村居民的消费观念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在选择衣服时,个性化、多样性、质量好的产品占据了主要方面,这说明农村在以更快的速度与外面的世界融合,这都是农村电商、数字经济飞速发展带来的福利机遇。 二、对食的影响 我国已经由吃饱饭时代跨越到吃好饭时代,健康吃、绿色吃已成为当下的主流,从农村角度来说,绿色的农产品、健康的农产品更能够通过电商平台更快更直接地到达城市居民的餐桌。同样,城市里各种新型、多样的食品也能很快到达农民的厨房,不同地域的农村与农村之间也有更快地交流和融合。这说明,电子商务和数字经济不仅改变了农民的消费观念,更是在一步一步改变着农村经济结构,农民的饮食结构和饮食文化得到前所未有的变革。 三、对住的影响 我国作为一个有着强烈土地情结的大国,人们对家、房子有着浓厚的情感,家不仅是空间的住所,更是人们情感上的依赖,这些情结对于农村居民来说尤为突出,农民从原来的自建房转变为现在的商品住房,房子的功能也有了更多提升。农村居民不断提高着对于住房质量的需求,例如对装修风格、家具家电、工艺品陈列、花园洋房等方面,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收入不断提高,人们对高质量的生活居住环境的追求也在不断提高。 四、家庭用品方面的改变 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加大了农村居民的购买力,家庭耐用型商品在总消费中的支出比例显著提升。如今随着科技的快速发展,人们对于高科技产品存在着很大的需求,以往对于农村居民来说遥不可及的东西例如电脑、手机、彩电等,如今都成了生活中随处可见的物件,这些高科技产品也在刺激着农村消费。数字经济时代,互联网的发展提高了农村居民对于高科技用品的青睐程度,农村居民也有一定的跟风心理,这对于家庭用品的重复购买与更新迭代是有利的。 五、对文娱方面的影响 近年来,随着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国家不断加大对欠发达地区的教育扶持力度,投入不断加大,使得教育环境和条件得到很大改变。尤其这几年,受数字经济的刺激,使农村居民对教育有了新的认识,越来越重视教育事业,子女就学、居民的技能培训等等,人们通过网络和各种实体机构学习知识、开阔眼界、寻找商机,越来越多的年轻人返回农村,建设农村,在农村实现自身价值。正是因为有了这样良好的社会氛围,也进一步刺激着农村文娱消费的发展。影响农村居民消费结构变迁的因素客观上,影响农村居民消费的因素主要有:收入水平、商品价格以及总体经济环境三方面。收入水平直接决定着消费结构,收入高,消费水平就高,反之同理。研究发现,数字经济对于提高农民收入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这主要表现在网络普及率上,仅2020年,各类农村企业网站已经突破1500万家,而且这一数字还在呈几何级数增长,某电商平台农村农业类产品的交易量占比已经达到总交易额的五成,收入不断提高。同时,也刺激着消费结构的不断改变。各类产品的价格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农村居民消费结构,数字经济和电商平台通过强大的物流能力,在降低成本的基础上,将产品快速送到终端,让农村居民真正享受到物美价廉的商品,农村居民消费结构也因此得以改变。农民得到越多实惠,农村经济就得到越快发展。农村网民数量越来越多,随着如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等信息终端的普及,农村居民获得信息的途径和方式也越来越多、越来越快,这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信息既是机遇,也是资本,农村居民通过平台获得信息,再通过各类平台发布信息,形成了信息闭环,成为一条完整的产业资本链,这是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前提。数字经济发展对农村居民消费的影响对策我国城乡发展差距较大,数字经济与农村尚未深入融合,农村消费依然存在诸多问题。影响农村消费问题的因素有很多,主要表现为农村居民收入的高低、价格指数的变化,以及农民信息素质的影响、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变化,这都对农村消费升级产生影响。 六、进一步提高农村居民收入,不断优化农村居民消费结构 农村居民的收入水平决定着农村居民的消费结构,收入越高,消费结构越多样化,农村经济发展越快,反之同理。因此,继续加快我国市场经济体制改革,进一步提高农业现代化程度,进一步加大对欠发达地区尤其是农村地区的政策扶持和资金投入,提高农村居民的科技素质等都是提高农村居民收入水平的重要方式。只有多管齐下、多措并举,才能从根本上缩小城乡差距和提高农村居民收入。 七、健全管控稳定的市场价格体系 在新时代市场经济体制的大背景下,市场中产品价格体系仍旧不完善,表现出来就是价格起伏大,变化快。依靠国家进行宏观和微观调控,必要时,可以出台适合本地区的地方性调控政策,建立稳控市场价格的机制,根据实地调研,确定农产品的最低成交价格和保护价格,进一步刺激农村经济发展。积极发展与数字经济匹配的现代化配套设施,如物流网络、采购网络、信息网络等,进一步建设和优化新型的农村营商环境。 八、依托实际,建立多平台合作机制,完善农村消费需求 数字经济对发展农村的医疗卫生、教育、民生保障等方面有重要意义和作用,基于此,要激励、鼓励农村居民运用创新思维,进行高产值、高收益、低碳环保的新型农村经济产业,培养新时代下的新型农民,不断满足农村居民的精神需求,发展新时代农村数字经济。与此同时,政府部门要做好农民与电商平台的沟通协调工作,按照市场需求结合农村居民实际,着力打造一批典型的电商平台,作为试点,探寻新思路、新做法,起到良好的示范效应,进一步创新农村数字经济发展模式,并找到可以推广的新经验、新做法、新手段。 九、健全新型数字经济配套设施 众所周知,与数字经济关系最密切的就是完善强大的终端配套设施,例如移动终端、网络终端、网络覆盖、信号基站建设、物流网络等等,数据显示,网络覆盖率越高的地区,数字经济发展越迅猛。所以,要根据需要加强相关配套设施的建设,大力发展新型农村物流业就是重要一环。物流是连接经济各方的唯一路径,只有先进的物流,才能更高效更快速地完成交易闭环。要充分运用新型的管理手段和经营模式,利用大数据分析和智能平台搭建,推动农村数字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十、加大人力物力投入 数字经济是农村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催化剂和新动力,加大对基础设施的投入,不仅能完善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助力数字经济发展,而且能进一步改善农村公共服务系统,为农村居民提供和谐良好的公共服务。从另一个角度来说,当今形势下,基础设施的投资潜力巨大,具有明显的社会效应和社会效益,不仅能进一步刺激数字经济的发展,还能促成其他各种配套产业投资。所以,要建立互惠互利、互利共赢的多方联合机制,前提是市场发挥决定性作用,不断扩大新的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的有效性,提高投资建设的效力以及可持续性;进一步提升数字管理功能。数字经济发展在提升经济效率,便利大众消费的同时,也出现很多负面问题,例如不规范经营、集资诈骗、数据安全、技术性失业等问题,这些问题严重地制约着数字经济发展和平台良性健康发展。因此,建立健全政府领导、多方参与、专业监督的有效监管机制迫在眉睫,只有不断加强监管能力建设,将“无形的手”的作用充分发挥出来,通过制度、政策的建立,规范合理的营商规则,整合多方资源,建立完善的企业信用体系,不断提高各方的违规成本,结合法律法规,对出现违规违法经营的企业进行严厉处罚,聘请专业的第三方机构,运用先进、专业的管理手段和管理模式对数据平台进行专业化管理,形成数据报告,定期公示,接受大众监督。数据安全是数字经济的核心和重中之重,因此必须建立有效的安全机制,来保障企业数据安全,保护企业数据隐私、秘密,防止出现泄密、窃密事件。这里需要强调的是,防止泄密和保护数据安全都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和财力,由于专业性极强,属于高科技领域,故应在建立机制的同时,不断加大专项投入,为农村数字经济发展创建安全的网络环境和营商氛围。根据社会、市场需求,同步提升数据质量,首先要提高数据的实用性和适用性,制定数据应用标准和规范。其次要畅通下载通道。由于数字经济的主要载体是数据本身,因此数据的开放性和时效性尤为重要,降低客户下载门槛,畅通数据下载通道,让客户,尤其是农民客户能够方便、快捷地进行相关数据下载,为经营者及时掌握信息资源提供低门槛、高效率的数据下载服务。研究数字经济发展对农村居民消费的影响是当下一个重要课题,关系到乡村振兴战略实现和我国国民经济平稳增长,具有重要意义。当前,我国处于建设伟大工程、实现伟大复兴的关键时期,经济的平稳健康发展是实现伟大复兴的重要前提,而数字经济正是能够实现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新动能。从宏观上来说,数字经济不仅能够促进农业现代化结构转型,更有利于提高农业产业价值,提高农产品质量,提高农产品附加值,最终达到提高农民收入的根本目的。同时,政府需要出台相应政策确保规范和谐的网络营商环境和农村企业发展环境,帮扶农村地区建设完善的配套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例如医疗卫生、人文环境、道路交通设施等。由于数字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占比越来越大,本文客观分析了近年来数据,根据数字经济发展对农村居民消费的影响因素,提出如何正确引导数字经济健康快速发展的对策,为我国加快城镇化建设、振兴农村农业等工作提供坚实的数据支撑和理论依据。 作者:庄丹琮 王琳萍 赵紫桐 程凤菊
农业问题论文:农业科技园现存问题思索 四川省农业科技园区发展现状 农业科技园区是农业科技成果引进、吸收、创新和集成开发的重要基地和窗口,有力地促进了先进实用技术的应用。以苍溪县农业科技园区为例,野聚土防水、少耕免耕、机械进园、高位嫁接、平行拉蔓、自动微喷、种养循环冶等猕猴桃技术推广面积不断扩大,由原来的20hm2扩大到133.33hm2,还辐射带动广元市元坝区采用聚土防水新模式发展猕猴桃66.67hm2。农业科技园区展示了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机械化和产业化,真正起到示范带动作用,带动当地和周边的农业产业发展,极大地提升农业产业水平和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如广安市以观塘镇为核心建成面积达346.67hm2的广安市现代农业示范区核心区设施农业基地,辐射带动近400km2的现代农业发展,惠及12个乡镇近30万农民群众,2010年农民人均增收3738元。 存在的问题 由于在建设园区时没有进行整体规划,且多数园区从方案论证到规划设计时间仓促,未能做好规划准备[5-6],无地方特色,有些园区选择的产业根本就不适合当地种植;部分园区只重观赏价值轻实用价值,从美学的角度考虑的多,偏重观光休闲功能,造成科技园区在后期使用中的诸多不便;甚至有的地方为了迎合某些主要领导的意图,在园区内大量引进野高、精、尖冶的设施,片面追求展示现代农业技术和先进设施,而不是真正地从发展角度出发、以科技发展农业为目标,仅成了政府的野形象工程冶[2-3]。调查表明,农业科技园区数量最多的地区为四川省经济社会发展程度最高的成都片区,该区面积占全省10.93%,但是却建设了33个农业科技园区,在全省园区总数中的比例较大,达到35.48%;农业科技园区数量较多的地区为川东片区和川南片区,川东片区和川南片区的经济发展程度居全省总经济发展程度的中等水平,二者园区的建设密度也相差不大;农业科技园区数量最少的地区为攀西片区和川西北片区,这2个片区的经济发展速度较慢,落后于其他几个地区,尤其是川西北片区,其占地面积非常大,约占全省面积的1/2,但是其农业科技园区发展时间晚,较落后,截至目前仅有4个省级园区。农业科技园区建设的目的就是起到示范带动的作用,为农民做榜样,帮助农民一起发家致富,促进新的科学技术在农村得以推广和应用。但是,目前部分园区的建设是以政府投资为主,造成政府主观意识太强,对园区的建设方面干预太多,不能引进最佳的科学技术,往往导致经济效益较低,或是过分贪大求洋,脱离实际,使其示范容易但是推广困难,老百姓在经济上和技术上受益甚少,难以达到预期的目标。科技对农业园区的建设至关重要,只有将科技融入到农业园区的建设中去才能建设出好的农业科技园区[1]。但是部分园区在建设期间科技支持力度过大,但是在运行时缺乏创新意识和自主研究精神,导致一些最新的科学技术还未能掌握,不能创造出具有高市场竞争力的、高效益的技术品牌,同时由于园区的科技水平不能得到提高,又制约了自身特色产业的发展。另外,园区技术推广扩散方式单一,基层农技服务体系没有与科技示范基地有机结合在一起,农业技术推广人员的素质较低、未经过专业的培训,导致其在指导农民从事农业生产时力不从心,不能为农民创造更多的经济效益[4]。 发展对策 在园区建设期间,要聘请专家对园区的水平布局、垂直布局、功能定位、主导产品及优势产业进行科学的规划和充分的论证,避免市际、县际之间的规划雷同重复;在园区运行期间,可采用专家大院、科技特派员的方式引进人才,针对产业发展中的问题进行科研活动,注重加强对基层农技人员的培训,培养一支专业的技术队伍;同时建立创新人才激励机制,使科技人员特别是高素质科技人才心甘情愿扎根园区,把农业科技园区建设成为符合我国新阶段农业发展要求的现代农业新型技术创新体系、示范推广体系和产业开发体系[5]。按照结构合理、优势突出、层次分明、分工协作的原则,在四川省建设一个资源配置合理、区域分工明确、优势特色互补的农业科技园大网络,做到区有综合性示范园区,县有高标准示范园区,乡有特色示范园区。形成野核心区要示范区要辐射区冶梯度推进的技术传播途径。在充分发挥发达地区数量多、标准高、规模大的农业科技园区带动作用的同时,高度重视偏远地区园区数量少、档次低、规模小的问题,这些地区更应加快园区建设,努力实现全省满覆盖。现代化的企业管理机制,是农业科技园区运行机制的核心。农业科技园区要建立健全企业或业主准入机制,严格把关入主园区的企业和业主,同时园区应遵循野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冶的原则,逐步建立野产权清晰、责任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冶的现代企业制度,不断完善市场导向与技术创新有机结合的企业经营机制,保障园区持续稳定发展[4-11]。 结语 笔者认真总结了四川省农业科技园建设存在的问题,提出其发展的对策建议,其目的是在四川省农业科技园建设的进程中能够减少错误,促使其科学发展、可持续发展。 农业问题论文:农业生产的环境成本问题 摘要:农业环境成本是指在农业生产过程中为控制对环境的损害而付出的代价以及最终给环境造成的实际损失。由这个定义可以看出,最初的环境成本特指企业的环境成本,主要是指工业企业。随着农业生产的环境问题越来越突出,人们的目光已经由工业领域扩大到农业领域,研究农业生产的环境成本问题。 1 农业环境成本的内容 农业环境成本与企业环境成本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根据联合国国际会计和报告标准政府顾问专家工作组第15次会议文件《环境会计和财务报告的立场公告》:“环境成本是指本着对环境负责的原则,为管理企业活动对环境造成的影响而被要求采取的措施成本,以及因企业执行环境目标和要求所付出的其他成本。”由此可见,企业环境成本是企业内部成本核算的一个方面,是企业的实际成本支出,属于会计范畴;农业环境成本不仅包括预防性的成本支出,更重要的是分析农业生产行为实际对环境造成损害,是整个社会共同承担的环境代价,属于公共环境经济问题。农业环境成本可以分为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直接成本是指农业生产本身所产生的环境成本,间接成本是指上游与下游产业所产生的环境成本,如化肥、农药的生产,以农产品为原料的加工企业因使用原料的特殊性所产生的环境成本,如皮革加工、秸秆造纸等。根据不同的生产部门,农业环境成本还可以分为种植业环境成本、畜牧业环境成本、水产业环境成本等。本文所分析的农业环境成本是指种植业部门的直接环境成本,包括动植物资源成本、土壤资源成本、水资源成本、大气污染成本、生命健康成本等。 2 农业环境成本的核算方法 核算环境成本的方法很多,如预防费用法、恢复费用法、生产率变动法、机会成本法、间接替代法、市场价值法、人力资本法等。不同的环境成本,可以选择不同的方法进行核算。 2. 1 动植物资源成本核算 动植物资源的减少,其造成的损失是无价的,同样,各种动植物资源的恢复和保护也蕴藏着不可估量的价值。核算动植物资源的环境成本可以采用恢复费用法和维护成本法。 恢复成本取决于恢复的面积和单位面积恢复的费用,恢复费用的具体费用包括土地费用、劳动力费用、动植物资源引进培育费用和相关的技术费用等。其中动植物资源的引进培育费用是关键,对植物的稀有程度越高,费用就越大,一般常见的资源引进,费用很低,甚至不需要具体的费用。恢复成本既可能是一次性的,也可能是长期的,但保护成本是长期的,同样道理,动植物资源的稀有程度越高,保护的费用就越高,常见的动植物资源只需保证其生产空间,一般不需要额外的保护费用。相反,如果需要对野生动植物生长进行控制,费用另当别论。 2. 2 土壤资源成本核算 土壤资源成本的核算方法常用的有两种,一是恢复费用法,即将土壤的自然生产能力恢复到一定水平的费用;二是生产率变动法,选择不同地区或同一地区不同年份,核算由于土壤自然肥力不同或变动而引起生产率变动所产生的净收益差异(E)。 式中,P为产品价格;Q为产量;C为单位成本;i为产品种类。 使用恢复费用法计算土壤资源成本,关键在于选择恢复土壤自然生产能力的方法和要求达到的技术指标。如果采用休耕的方法,其成本就是正常耕种的净收益,如果采用种植绿肥等方法,在以上基础上,其成本还应该包括种植绿肥或其他方法所产生的净费用。 由于技术进步等因素的干扰,采用生产率变动法很难直接测定由土壤肥力下降所引起的单位面积净收益的变化。土壤肥力的下降主要是由于大量施用化肥造成的,因此可以通过单独测量化肥的超正常施用量,判定土壤资源的环境成本。首先是确定在现有技术水平条件下,单位面积净产值最大时化肥的最小施用量,然后计算化肥实际施用量与最小施用量之间的差额和相应的价值,最后将差价扣除因减少化肥施用而采取的其他环保手段的费用,就是使用化肥而产生的土壤资源成本。 如果替代费用超过减少化肥施用节省的成本,就会出现替代不经济,所以替代品的经济性和环保性同等重要。用同样的方法可以核算农药投入对土壤所造成的环境成本。事实上,无论化肥和农药的投入量如何减少,都不可避免地会对土壤造成一定的损害,关键是把这种损害控制在一定的水平,一是可以由土壤自身进行修复,二是可以通过其他比较经济的技术手段实现修复。 2. 3 水资源成本核算 水资源环境成本有三项内容,核算也分三个方面。 核算水资源的浪费成本,关键在于确定水资源的价格、节水灌溉的用水标准以及相应所增加的灌溉设备费用,如果价格较低,水资源的浪费就是经济的。提高水价,水资源的环境成本就会由外部成本转化为内部成本,节水灌溉的经济性就会增强。 2. 3. 2 地质灾害损失的核算 在我国北部平原地区,农业灌溉用水主要来自于浅层地下水。由于地下水严重超采,目前在山东、河南、河北等19个省区共形成了59个漏斗区。并引发了比较严重的地质灾害,如地陷、裂缝等,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地质灾害损失的核算,一是通过调查统计计算已经造成的经济损失,二是预测灾害发生的概率和将来可能造成的损失。 2. 3. 3 水污染环境成本的核算 农业生产对水资源造成的污染主要来自化肥、农药、除草剂的使用,因此水污染环境成本的核算方法与土壤资源的环境成本核算方法类似。二者的差别在于水的流动性较强,水资源的污染会进一步对动植物资源和人体健康产生危害,由此造成的二次污染和损害的核算,可以分别参考动植物资源的环境成本核算和生命与健康成本核算。 2. 4 大气污染环境成本核算 2. 4. 1 温室效应的成本核算 农业生产的温室效应损失=温室效应造成的净损失×农业生产对温室效应的负责系数 农业生产对温室效应的负责系数=农业生产N[,2]O排放量占N[,2]O总排放量的比例×N[,2]O对温室效应的负责系数 2. 4. 2 秸秆燃烧的环境成本核算 首先确定秸秆燃烧所造成的损失项目,如交通事故、高速公路关闭、飞机停飞、火灾等,其次统计和计算相关项目的实际经济损失,最后将这些损失合计就是秸秆燃烧的环境成本。其中涉及生命与健康方面的损失,核算方法参见关于生命与健康成本的核算。 2. 5 生命与健康成本核算 在生产中与农药的接触对人体会产生不同程度的危害,可以致病、致残甚至致亡,相应发生的医疗费、误工费,以及由于劳动能力的部分或全部损失所造成的经济损失,都属于生命与健康成本核算的内容。与农业生产不相关的行为,如服药自杀所造成的损失不是环境成本核算的内容,精神损失由于没有统一的标准且难以衡量,也不在核算的范围。通常使用人力资本法核算生命与健康成本。 人力资本法也叫工资损失法,它是通过市场价格和工资多少来确定个人对社会的潜在贡献,并以此来估算生态环境变化对人体健康影响的损益。 进一步计算疾病成本和劳动能力丧失成本: 式中,R[,j]为农药对伤残的负责系数;Y[,0]为期望寿命(参考“WHO推荐的标准期望寿命表”);Y[,j]为第j人的实际年龄;E[,j]为劳动能力损失系数(死亡者系数为1,伤残者根据伤残轻重确定,具体可参照GBD伤残等级分类);W[,y]为年人均收入;D[,j]为年陪护费用。 3 农业环境成本的控制 3. 1 维护土地的多样性 目前,农村土地耕地化现象非常严重,不仅边边角角都被利用,就是原来的河道、林地、草滩甚至坟地也被开垦变成了耕地。土地的过度利用将造成十分严重的后果,一是使许多动植物失去了生存的空间,农作物一统天下,不利于生物间的竞争与进化;二是土地耕地化使水土流失问题更趋严重,农作物的耕种具有很强的季节性,在春播与秋播期间,地面没有任何植被覆盖;三是提高了旱灾与涝灾的成灾率,因为大量的水塘、沟渠甚至河道都被平整开垦为耕地,排涝蓄水以及灌溉的能力大大减弱。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我们在保护耕地的同时,一定要保护农村土地的多样性,林地、草地甚至荒地也要得到一定的保护,对池塘、河道、沟渠进行全面规划,禁止耕地对其侵占。提高农作物的产量,应该主要依靠技术与资金投入,而不是耕地面积的无限制扩张。 3. 2 科学施肥,减少无机肥施用量 全面使用测土配方施肥技术,避免化肥的盲目使用。发展复合肥、生物有机肥,压缩无机肥的施用量。生物有机肥技术是以畜禽粪便为原料,以秸秆、豆粕等有机废弃物为辅料,配以多功能发酵菌种剂,通过连续池式好氧发酵,使之在5~7天内除臭、腐熟、脱水,最终成为高效活性生物有机肥。有机肥内含有多种有益微生物,能不断释放出植物生长所需的营养元素和多种植物生长刺激素。肥中除含有氮、磷、钾三大元素外,还附有含钙、镁、硫、硅、锰、锌、硼等中量和微量元素。能增加土壤团粒结构,提高土壤保肥、保水、保温能力,减少病虫害,改善作物品质。施用有机肥料的土地比施用传统化肥的土地一般增产10%以上。现在,生物有机肥的生产技术比较成熟,市场供不应求,发展生物有机肥,可以实现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的双赢。 3. 3 发展生物农药和物理捕虫技术 生物农药是指利用生物资源开发的农药,包括植物农药、微生物农药和抗生素等,生物农药具有对人畜的毒性较小不污染环境以及病虫不易产生抗药性等优点。由于技术上还存在一些问题,生物农药在我国的推广和利用受到了一定的制约,许多生物农药的有效成分为活体微生物,其产品制剂化技术要求高,而我国生物制剂的剂型及其工艺水平落后,致使活体微生物农药的制剂化成为生物农药发展的一个瓶颈。因此要加强技术攻关,使生物农药产业不断取代化学农药,成为农药的主体。同时,应重视物理捕虫技术的普及和应用,如使用灯光、振频等物理方法诱虫、杀虫。根据昆虫趋光的天性,在其成蛾期间,在田间布置具有诱虫和杀虫功能的频振杀虫灯,杀虫效果不亚于使用农药,并且没有污染,还可以大大节约成本。山东龙口市在果树和蔬菜生产中推广频振式杀虫灯技术,全市目前已应用频振式杀虫灯3000多盏,控制果蔬面积6000多hm[2],每年可减少农药使用150t,节约成本上百万元。 3. 4 推广与普及节水灌溉 根据预测,到2030年我国农业用水将短缺600亿~700亿m[3],推广和普及节水灌溉势在必行。截止到2002年,全国节水灌溉工程面积只有2000万hm[2],约占农田有效灌溉面积的36%。其中防渗渠灌溉的面积1000万hm[2],管道输水灌溉面积150多万hm[2],喷灌面积230万hm[2],微灌面积30万hm[2]。节水效果越好的方式,其应用面积越小。发展节水灌溉,一要解决技术问题,开发和推广适合不同地区使用的节水灌溉设备与技术,在华北平原地区,应推广和普及管道输水灌溉技术,在城市郊区,发展喷灌和滴灌技术等。二要解决制度问题,建立农业用水的市场机制,有偿用水,利用价格杠杆,使农民自觉使用各种节水设备。 3. 5 全面建设农村生态文明 农业环境成本的控制是一项综合性的系统工程,在农村全面建设生态文明,是实现人与自然协调发展的必由之路。 政府应适时引导,通过示范、教育,推广和普及生态文明的知识,同时通过支持具体生态项目的建设,推进农村生态文明,农、林、牧、渔全面发展,维护土地利用的多样性,利用有机物的投入发展农业。禁止秸秆燃烧,实现秸秆的综合利用。加强面源污染的防治,改善水体和大气环境质量。发展小沼气工程,实现循环经济。 农业问题论文:基层农业发展银行思想政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思考 随着金融体制、粮棉流通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农发行进入了职能调整的关键时期,干部职工的思想观念、价值取向和思维方式日益多样化,改革和发展过程中还将面临各种新情况、新问题,因此,新时期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显得尤为重要,现结合目前基层农发行思想政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就如何加强基层行思想政治工作作些探讨。 一、存在问题 目前,粮棉收购资金已由过去的封闭管理转变为以防范信贷风险为核心的风险管理,“三项改革”的进程在加快,经营管理的压力在进一步加大,给新时期的思想政治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是,从目前基层行思想政治工作的现状来看,与改革和发展的形势还不够适应,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雪对新时期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性、迫切性认识不足。为了适应农发行职能调整的需要,上级行加大了改革力度,特别是干部人事制度及收入分配制度的改革,必然要触及到一部分人的切身利益,部分员工将会产生一些消极悲观情绪。同时,随着上级行加大了业务经营考核的力度,特别是加大了对人均有效资产及人均利润的考核,一个行经营指标完成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本单位的效益和职工收入的多少,而且还关系到农发行的生存和发展,这就必然迫使基层行的领导把大部分的时间和精力花在业务经营上,把完成上级行下达的经营指标看作是硬指标,而把思想政治工作看成是一些没有量化和定性的软指标,没有找准思想政治工作与业务工作的结合点,存在重业务经营而轻思想政治工作的“一手硬、一手软”的现象。有的领导干部埋头业务工作,对干部职工的思想动态不注意调查研究,对思想政治工作的迫切性没有足够的认识。 二、雪新时期思想政治工作的难度在不断加大。在当前改革和发展进程中,部分干部职工对有些问题的思想认识还比较模糊,并存在一些不良的倾向。一是有的同志缺乏正确的理想信念和职业道德观念,对农发行的办行宗旨和职能调整的认识存在偏差,信心不足。二是有的同志安于现状,不能正确对待当前收购资金风险管理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一定程度上还存在松劲、畏难和厌战情绪,在学习和工作上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进取心不强,缺少危机感和以行为家的主人翁责任感。三是有的同志缺乏艰苦奋斗,勤俭办行的思想和作风,存在盲目攀比倾向,这就加大了新时期思想政治工作的难度。而目前的党、团、工会组织中部分干部职工缺乏思想政治工作的知识和经验,效果不够理想。 三、雪思想政治工作的方法有待进一步改进。目前基层农发行的思想政治工作在方式方法上还停留在比较粗浅的层次上,在思想教育上存在表面化、形式化现象,在内容上比较单一,方法上比较陈旧,缺乏创新意识和超前意识,往往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系统性不够,实效性不强,没有最大限度地发挥好思想政治工作对业务工作的服务和保证作用。 二、对策思考 随着农发行职能调整及改革与发展步伐的加快,干部职工思想活动的独立性、选择性、多变性、差异性将明显增加,给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必须要在发扬思想政治工作好传统的同时,不断地改进方式方法,通过把握好情、理、法、行、活五个关节点,以增强思想政治工你的凝聚力、说服力、约束力和感染力,不断提高实效性。 一、情:以人为本,“感情投资”,增强凝聚力。党的性质和宗旨决定了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对人民群众怀有深厚的感情。只有具备了这种感情,才能在具体工作中表现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态度,处理问题公平、公正的态度,帮助职工及时解决问题的态度。“感人心者,莫先乎情”,感情作为联系人际关系中不可缺少的纽带,在领导者与被领导者之间,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而要建立干部职工之间的感情,就需要领导者对群众进行“感情投资”,这种投资是激发群众工作积极性的催化剂,领导者要想得到群众的理解、信任和支持,首先就应该懂得怎样理解、尊重和信任群众,关心、爱护和支持群众。俗话说:“投之以桃,报之以李”,只有耕耘,才有收获,很难想象,一个对职工冷漠无情的领导者,却能调动其工作的积极性。情感是在与干部职工的交流中产生的,是在帮助职工解决困难,关心下属切身利益的具体行动中产生的。因此,处于农发行职能调整及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作为基层行的领导,应该增强主动性,多深入基层,多深入一线,多和下属交流,尊重他们的人格,了解他们对农发行前途的想法,倾听他们对改革的建议,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并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二、理:晓之以理,以理服人,增强说服力。俗话说“有理走遍天下,无理寸步难行”。做好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不仅应当动之以情,更需要晓之以理。大的道理要讲清楚,小的道理也要说明白。凡事都离不开一个“理”字,职工最服的是理,而不是权;职工最怕的是理,而不是官。目前,凡是涉及到“三项改革”及行内的一些重大事项,都可以通过行务公开的形式,把其中的道理对职工讲清楚,说明白,这样思想就容易统一,改革方案就能够得到顺利实施,工作的开展才能顺畅。反之,如果在出台改革方案时,没有倾听职工的建议,草率行事,硬性推进,在处理具体问题时不是以理服人,而是强迫命令;对待不同意见不是以礼相待,而是强词夺理,压制报复;对干部职工提出的要求和反映的问题,不是晓之以理,而是虚假应付,敷衍了事。这样下去的结果是领导威信的降低,干群关系的淡薄,使本来很好解决的问题就会变得更加复杂化,本应避免的矛盾也会出现,最终导致工作难于开展,改革难以推进。因此,基层行领导在做下属工作时,尤其是在做犯了错误的职工工作时,一定要注重情理结合,做到以情感人,以理服人,寓情于理,相得益彰。情与理是不可分割的,只有将道理与情感有机地结合起来,做到情理交融,情通理达,才能顺利地化解矛盾。 三、法:依法行政,按章办事,增强约束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目前虽然还没有出台针对农业政策性银行的法律,但是,要管好用好政策性资金,必须要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必须按封闭管理和风险管理的规章制度办事。因此,在实际工作中,必须要正确处理好情与法的关系,这也是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中常常遇到的问题,如:当行内的干部职工违规违纪时,为了教育本人,警示别人,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是必要的。但是,在给予处分的同时,还应分析一下该同志违纪的原因,在做好思想教育工作的前提下,还要尽可能地帮助其解决困难或化解矛盾,达到既维护纪律,又解决实际问题的目的。但是,在具体工作中不能循私情,更不能以情代法,在这方面应该 注意三点。一是不能因与已有私情而姑息迁就。行领导在处理问题时要公开、公正,方可服人,树立威信,特别是要注意跳出个人感情的小圈子。二是不能因违纪有因而感情用事。在处理问题时要注意事物的两个方面,既要分析犯错误的原因,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解决,又要维护规章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坚决执法,以达到教育人的目的。三是不因与已有私情而妄加施法。对待那些与自己有不同意见的人,执行规章制度要公正,不能假公济私,打击报复,这是领导者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的大忌。所以说,依法行政不仅体现着领导者的水平,更是领导者的责任。如果既能做法律制度的执行者,又能做法律制度的遵守者,学法懂法,按章办事,公道正派,不仅可以提高思想政治工作的效率,而且最终可以赢得干部职工的信任。 四、行:以身作则,落实行动,增强感染力。俗话说:“喊破嗓子,不如做出样子。”情与理都要以实际行动为基础。行动是无声的思想政治工作,光有说教,没有行动,就不能取信于干部职工。实际行动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在目前农发行处于改革与发展的关键时期,作为行领导要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反对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牢记“两个务必”,轻车简出,勤俭节约,清正廉洁。 五、活:灵活多样,生动活泼,提高实效性。在新的历史时期,农发行干部职工的思想比较活跃,行为方式和人际关系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这就要求思想政治工作从内容到形式,从观念到方法上都要不断进行新的探索,特别重要的是要创新思想政治工作的活动载体,把理论性、可操作性和趣味性有机地结合起来。切忌形式主义、教条主义,切忌简单生硬,在突破传统的说教和高压模式上下功夫。一是通过丰富多彩的文娱活动充实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增强干部职工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促进团结和协作。二是通过开展演讲比赛、智力竞赛、辩论赛等形式把农发行的改革和业务经营贯穿进去,增强他们的参与意识。三是通过组织外出参观学习,以及先进工作者外出旅游等活动,与规范化管理工作结合起来,一方面拓展其知识面,一方面增强他们做好规范化管理工作、实现业务经营目标的信心和决心。四是通过举办各种形式的培训班,把文化业务知识的学习与爱岗敬业教育结合起来,在提高干部职工的文化和业务素质的同时,增强其热爱本职工作的意识,只有这样,思想政治工作才能取得事半功倍的成效。 农业问题论文:农业法学若干理论问题研究 【关键词】农业法概念调整对象基本属性基本特征基本原则 农业法学已成为一门法学学科。本文主要对农业法调整对象、基本属性和基本特征以及基本原则若干理论问题作一深入研究。 一、农业法的概念 农业法有广义、狭义之分。 广义的农业法,是指调整在农业和农村经济活动中所发生的特定农业和农村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不仅是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和农民(或农户)等农业法主体从事农业和农村经济活动的行为准则;而且也是国家领导、组织、协调和管理农业和农村经济的重要手段,是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强有力工具。 狭义的农业法,是指1993年7月2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__年12月28日经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农业法》不仅是指导和统帅农业和农村经济活动的基本法律,而且也是制定各项具体农业法律的直接法律依据。据统计,1979年以来,我国已制定和颁布了《农业法》、《农业技术推广法》、《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水法》、《水土保持法》、《水污染防治法》、《防洪法》、《防沙治沙法》、《森林法》、《渔业法》、《草原法》、《种子法》、《动物防疫法》、《野生动物保护法》、《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环境保护法》、《乡镇企业法》、《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农业税条例》等20多部农业法律、50多部农业行政法规以及农业部制定的460多部部门规章,同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也颁布了许多农业地方性法规和农业地方性规章,可以说农业立法工作已经取得了重大进展。 本文研究的农业法是指广义的农业法。 二、农业法的调整对象 传统大陆法学理论是按照法(即指法律规范的总称)所调整的社会关系(实际上是指社会关系的不同领域)来划分法律部门的。法律部门划分的最基本的标志,是法律规范所调整的对象,调整同一类性质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结合成一组,即构成了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这一理论在划分、规范法律部门方面起过极其重要的历史作用,至今我们仍然应主要坚持以社会关系作为划分法律部门的基本标准。但是我们也必须看到,在现代市民社会,平权的民事关系与非平权的管理关系以及隶属性的行政关系日益交融、难以分辩;同一类性质社会关系已成为一个具有多元化、立体化和复杂化特征和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呈现出一个法律部门不一定就只能调整一种社会关系,一种社会关系也不一定就只能由一个法律部门来调整,即一个法律部门也可能调整有着内在统一联系的两种或两种以上的社会关系或一种社会关系也可能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法律部门从不同角度、不同层次进行调整。目前,农业和农村经济关系已成为一个相对独立的社会经济关系,它已成为一个具有多元化、立体化和复杂化特点与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同时,农业和农村经济关系的特点之决定,目前一个法律部门无法调整全部的农业和农村经济关系,而应由目前的民法、行政法、经济法等法律部门从不同角度、不同手段、不同方法进行既有分工、又有协作的综合性调整。 笔者认为,农业法的调整对象应是特定农业和农村经济关系。“特定农业和农村经济关系”,这个词是农业法概念中起决定性的重要词语,含义是:农业法不是调整所有的农业和农村经济关系,也不是调整非农业和农村经济关系,而只是调整特定或重要的农业和农村经济关系,即部分农业和农村经济关系,它是有一定范围的。我国农业法调整对象的特定农业和农村经济关系,它包括以下四类: 1.农业和农村经济活动中的民事关系。它指的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或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自然人和法人以及其他组织之间在农业和农村经济活动中形成的财产关系。所谓财产关系,是指人们在生产、流通、分配和消费过程中形成的具有经济内容的社会关系。农业和农村经济活动中的民事关系,如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关系、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土地租赁关系、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关系、农业社会化服务关系、农业知识产权的使用许可和转让关系、乡镇企业联营和合伙关系、农业技术开发和转让与咨询和服务关系等等。农业和农村经济活动中的民事关系具有民事关系的特点:(1)民事关系为横向方面社会关系;(2)民事关系中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3)自愿、公平、互利、协商达成这类关系;(4)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与义务一般应是对等的,即等价有偿的;(5)当事人可以相对自由地处分自己的权益。农业和农村经济活动中的民事关系具有自身的特点:(1)这类民事关系在农业和农村经济活动中形成的;(2)这类民事关系的当事人中至少一方为农业法主体;(3)这类民事关系只包括财产关系,具有一定经济内容的民事关系,不包括人身关系,民法中的民事关系包括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4)这类民事关系主要由农业民事法律规范加以保护。 2.农业和农村经济活动中的行政关系。它是指农业行政主体(职能行政主体与授权行政主体)在依法行使农业行政职权时,与相对主体(行政相对人)在农业和农村经济活动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农业行政主体产生行政职权有两种方式:一是法律、法规的规定,如《农业法》第九条:“各级人民政府对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工作统一负责,组织各有关部门和全社会做好发展农业和为发展农业服务的各项工作。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国农 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工作,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种植业、畜牧业、渔业等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工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林业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有关的为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工作”;又如《宪法》第一百零七条第二款规定:“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行政工作”等等。二是行政授权。如村民委员会在某些行政管理方面,因法律法规授权而成为行政主体,如《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五条第三款规定:“村民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管理本村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财产”。有的是一个行政主体依法把自己行政职权的部分或全部赋予给另一个组织,从而使后一个组织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职权。农业和农村经济活动中的行政关系,如通过核发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经营许可证、兽药制剂许可证、兽药产品批准文号、植物检疫证书、兽医卫生合格证、畜禽产品检疫证明、种子生产许可证、种子经营许可证等形成这类关系,还可以通过进口饲料许可、农药登记许可等发生这类关系;等等。农业和农村经济活动中的行政关系具有行政关系的特点:(1)在行政关系中,必须有一方是行政主体;(2)行政关系具有隶属性,即纵向的命令与服从;(3)当事人在行政法律关系中的权利与义务不能自由处分;(4)行政主体必须依法行使行政职权,真正做到“依法行政”;(5)行政主体享有优益权,并有处理行政争议的权力。农业和农村经济活动中的行政关系具有自身的特点:(1)在农业行政法律关系中,必须有一方是农业行政主体;(2)这类行政关系在农业和农村经济活动中形成的;(3)农业行政主体依行政职权在农业和农村经济领域发生的这类行政关系,即农业行政经济关系或具有一定经济内容的行政关系,不涉及政治、公安、民政、军事、外交等领域的行政关系;(4)这类行政关系主要由农业行政法律规范加以保护。 3.农业和农村经济活动中的经济管理关系。它是国家经济管理机关在实施国家管理农业经济职权时发生的与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等组织和农民在组织、管理、调控、监督中产生以及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内部的纵向方面社会关系。农业和农村经济活动中的经济管理关系包括四类:第一类国家对农业和农村经济的管理关系,它是国家对农业生产部门、流通部门和其他农业生产流通直接有关的部门进行集中统一组织、指挥、协调和管理的关系。第二类国家机关与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和农业劳动者之间的经济管理关系。第三类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内部的经济管理关系。第四类农业经济监督检查关系,这主要是指国家通过财政、银行、审计、统计、会计、海关、税务、物价、工商行政管理等依照农业经济法律、法规对农业和农村经济活动进行监督检查而形成的关系等。农业和农村经济活动中的经济管理关系具有经济管理关系的特点:(1)这类经济管理关系,为纵向方面社会关系;(2)这类经济管理关系是不对称经济关系;(3)这类经济管理关系,具有指挥和服从、领导和被领导的隶属性质,经济法主体之间的地位是非平权的;(4)这类经济管理关系,以“社会整体利益”为本位;(5)这类经济管理关系中,经济职权不可随意转让、放弃和抛弃,即行使经济职权,对于国家经济管理机关来说,既是权利也是义务。农业和农村经济活动中的经济管理关系具有自身的特点:(1)这类经济管理关系在农业和农村经济活动中形成的;(2)这类经济管理关系的当事人中至少一方为农业法主体;(3)这类经济管理关系是国家领导、组织、协调和管理农业和农村经济采用的重要形式;(4)这类经济管理关系主要由农业经济法律规范加以保护。 4.农业和农村经济活动中的其他经济关系。如农业环境保护关系,农村劳动关系,农村社会保障关系等。农业和农村经济活动中的其他经济关系具有自身的特点:(1)这类其他经济关系在农业和农村经济活动中形成的;(2)这类其他经济关系的当事人中至少一方为农业法主体;(3)这类其他经济关系主要由其他农业法律规范加以保护。 三、农业法的基本属性 农业法以调整特定农业和农村经济关系为对象,而民法、行政法和经济法也从不同角度对经济关系进行调整,显然,农业法与民法、行政法、经济法这三个法律部门联系最为密切。 (一)农业法的民法属性 民法是指调整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民事法律规范的总称。民法的内容包括物权、债权、知识产权、人格权、亲属、继承六大部分。民法其性质:为权利法,为私法,为实 体法,为平等者的法律,为人法(即规制人的行为),任意性规范为主。民法基本原则的内容包括:民事主体地位平等原则,意思自治原则,公平原则,等价有偿原则,诚实信用原则,权利不得滥用原则,公序良俗原则。农业法调整对象特定农业和农村经济关系之具体类型之一的“农业和农村经济活动中的民事关系”也属于民法调整对象的一部分,如农业法中的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等已成为民法中物权之重要内容;又如《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六条“关于承包合同违约责任”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再如农业知识产权的使用许可与转让应遵循民法中知识产权法的基本原则;等等。随着社会主义农村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活动中的民事关系越来越多,理所当然这类农业和农村经济活动中的民事关系受民法调整,必须遵循民法的基本原则,这样才能真正维护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和农民的合法权益。因此,农业法中的民事法律规范充分体现民法属性 (二)农业法的行政法属性 行政法是关于行政权力的授予、行使以及对行政权力进行监督和对其后果予以补救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行政法其目的在于保障国家行政权力运行的合法性和合理性。中国行政法的主要内容:有关行政主体的法律规范;有关行政行为的法律规范;有关行政程序的法律规范;有关行政违法和行政责任的法律规范;有关行政救济的法律规范。行政法既调整政治、经济、科技、文化,又规范公安、民政、军事、外交等。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主要是行政合法性原则和行政合理性原则两条。国家法律赋予农业行政管理机关依法享有行政职权;农业行政管理机关行政职权在农业和农村经济活动中实施的是行政行为。显然,农业行政管理机关在行政管理农业和农村经济活动时,必须依据行政法原理和行政法律规范,真正做到“依法行政”,对此,《农业法》第87条第2款明确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规划、指导、管理、协调、监督、服务职责,依法行政,公正执法”。可见,农业行政管理机关依行政职权在农业和农村经济领域发生的各种行政关系,从行政的角度来看是具有一定经济内容的行政关系;从经济的角度来看是具有行政因素的经济关系。但无论从哪种角度来说,都具有行政隶属性质,一方下达指令、命令,一方必须服从,遵照执行。显然,农业和农村经济活动中的行政关系应属行政法调整内容之一,必须遵循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才能使农业行政管理机关真正做到依法行政。因此,农业法中的行政法律规范充分体现行政法属性 (三)农业法的经济法属性 经济法是调整以社会整体利益性为根本特征的经济组织、经济管理、经济监督、经济调控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目前,经济法作为一个独立法律部门,已得到法学界和其他理论界以及社会实践的共识。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包括:遵循客观经济规律的原则;经济组织本体利益和充分体现社会整体利益相结合的原则;实行经济治理权和经济自治权相结合的原则;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原则;经济上的公平与公正原则;不得滥用经济权利的原则。经济法的主要内容包括:竞争法、产品质量法、反垄断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计划法、统计法、产业政策法、计量和标准化法、银行法、价格法、自然资源法、财政法、会计法、审计法、税法、合作社法、国有资产管理法、国家投资法、国家采购法、产业结构调节法、对外贸易管理法等等。农业法主要调整农业和农村经济活动中的经济管理关系,目前,国家颁布的农业法律中,主要是农业经济管理法律,如《土地管理法》、《森林法》、《渔业法》、《草原法》、《动物防疫法》、《水法》、《水土保持法》、《防洪法》、《农业税条例》等。因此,农业法中的经济管理法律规范充分体现经济法属性 四、农业法的特征 1.农业法其管理手段特征。农业法作为管理农业和农村经济的一种手段,与其他管理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手段相比较,有它自身的特片,即具有以法律手段管理经济的那些共有的特征。概括地说,农业法在管理农业和农村经济时的主要特征是:(1)以国家意志的形式出现,具有高度的权威和普遍的约束力;(2)以明确的、具体的而又稳定的法律规范形式,规定了人们在农业和农村经济活动中的权利和义务关系;(3)以国家强制力来保证其贯彻实施;(4)能建立和维护稳定和农业和农村经济活动的正常秩序,以保证其他各项管理手段的正常运转而发挥各自的作用。 2.农业法其法律属性特征。即农业法其法律属性兼有公法、私法和社会法的多元性。农业法以调整特定农业和农村经济关系为对象,在特定农业和农村经济关系中,农业和农村经济活动中的民事关系由民法调整,民法属私法领域;农业和农村经济活动中的行政关系由行政法调整,行政法属公法领域;农业和农村经济活动中的经济管理关系由经济法调整,经济法属社会法领域。从涉及经济关系中的调整对象上看,私法的调整对象为平权性质的平等经济关系;公法的调整对象是行政性质的不平等经济关系;社会法的调整对象是管理性质的不对称经济关系。显然,农业法其法律属性具有多元性。 3.农业法其调整原则特征。即农业法其调整原则的多元性。从涉及农业和农村经济关系的上述三元法律结构来看,公法调整不平等主体之间农业和农村经济关系,主要坚持“依法行政”原则;私法调整平等主体之间农业和农村经济关系,“意思自治”为其原则;社会法调整表面平等、实质不平等的不对称关系,为矫正不对称关系的内在利益失衡,“倾斜保护”原则应运而生。 4.农业法其调整方法特征。即农业法其调整方法上的多元性。私法主要依靠任意性规范进行调整;公法主要依靠强制性规范进行调整;社会法以强制性与任意性规范的结合为特点。 5.农业法其调整目的特征。即农业法其调整目的的多性。私法主要调整目的是保护“私人利益”;公法主要调整目的是保护“国家利益”;社会法主要调整目的是保护“社会整体利益”。 从上述农业法的特征来看,农业法调整对象的特定农业和农村经济关系的多元化、复杂化,应由多个法律部门共同调整,因此,农业法学是一门法学学科。 五、农业法基本原则 (一)农业法基本原则的概念 所谓农业法的基本原则,是指贯穿于整个农村法制建设之中的总的指导思想和为农业法所确认或体现的根本法律准则。这一概念蕴涵下列要义:其一、农业法基本原则对整个农村法制建设具有指导作用,它既是农业立法的原则,又是执行法律、进行法制治理和处理法制问题的根本准绳,即它是包括农业的立法、司法、执法和守法在内的整个农业法制活动的总的指导思想和根本法律准则;其二,农业法基本原则本身具有规范作用,任何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和农业劳动者以及其它农业法主体在进行农业和农村经济活动中,司法机关和仲裁机关在解决农业和农村经济纠纷中,农村经济管理机关在监督、调控农业和农村经济 的活动中,都必须以农业法基本原则为根本依据,严格遵守,否则,即构成对农业法律法规的违反,应追究法律责任。 (二)确立农业法基本原则的依据 确立我国农业法基本原则的依据应包括以下五个方面的内容:(1)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特别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应是社会主义法治经济)是确立农业法基本原则的重要理论依据;(2)宪法规定的经济制度是确立农业法基本原则的根本法律依据;(3)农业基本政策是确立农业法基本原则的重要政策依据;(4)《农业法》颁布实施为确立农业法基本原则指明了基本方向;(5)农村改革和实践的成功经验是确立农业法基本原则的现实客观依据。 (三)农业法的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 1.确立农业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首要地位与对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实行保护的原则 农业是整个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产业;是社会经济发展的母体产业。但是,农业的基础地位并不意味着其基础本身是天然牢固的。恰恰相反,农业的特点和性质决定了它是一个典型的风险型产业、天生的弱质产业:(1)农业的自然风险无时不在;(2)农业的市场风险也很大;(3)农村政策风险经常出现;(4)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具有投资大、共享性和见效慢的特点;(5)农业社会效益高而经济效益低;(6)农业生产的调整周期长且生产有刚性;(7)农业生产分散性,特别是我国农业经营规模小、现代化水平低、生产成本和流通成本都较高,在国际市场的竞争中也处于不利的地位;(8)农民的无组织性,使得农业和农民缺乏自我保护的能力;(9)由于历史的原因,长期形成的城乡二元结构,农村经济和文化发展的不平衡、工农产品价格剪刀差、工农业发展速度比例不协调、城乡居民收入不平衡以及农业生产条件和农村基础设施落后,给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带来严重障碍。农业的上述特性的综合作用的直接结果,正如中共中央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指出的那样:“农业无论在产品市场的竞争中,还是在经济资源的竞争中,常常处于软弱和不利的地位。因此,农业在国家的宏观调控中是需要加以保护的产业”。党的十三届八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和农村工作的决定》也指出:“经济建设,必须始终把农业真正摆在首位,切不可农业状况一有好转,就忽视和削弱农业的基础地位”。 2.促进农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与保障农业和农村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的原则 农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应是一种法制经济或法治经济,在农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市场主体的资格需要由法律来确立;市场主体的经济行为需要由法律规范来界定;市场运行的规则需要靠法律来构筑;市场竞争的公平开展需要由法律来保障;市场主体的财产权需要由法律来维护;市场主体之间的各种农业和农村经济纠纷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需要由法律定分止争;社会保障体系也需要靠法律来建构。因此,国家除制定《农业法》外,还需要尽快制定配套健全的农业法律法规,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行必严,违法必究”。否则,没有法律的引导、规范和制约,农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无法有序运行,农业和农村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就无法律环境的切实保证。 3.调动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和农业劳动者发展商品经济积极性与尊重他们生产经营自主权和保护他们合法权益的原则 实践已反复证明,农业问题,实质上就是农民问题。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关于农业问题的决定,把调动亿万农民发展生产的积极性作为制订一切农村经济政策的根本出发点,是完全正确的。而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来自经营自主权和物质利益两个方面,而农民的物质利益又是同生产经营自主权密切联系在一起的,即不尊重农民的自主权,也就是损害农民的物质利益;同样,不保护和承认农民的合法财产权,也就是削弱农民的自主权,其结果必须会挫伤和打击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影响农业生产的发展。同志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明确指出:“要尊重农民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切实减轻农民负担,使广大农民从党在农村的各项政策和工作中得到实惠”。这也是对农村法制建设的具体要求。同时,在现阶段,尊重和保护农业集体经济组织等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经营自主权和物质利益也尤为重要,《农业法》第七条第一款规定:“国家保护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财产及其他合法财产不受侵犯”。 4.遵守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保护农业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原则 农业生命的对象是动物、植物和微生物,是经济再生产过程同自然再生产过程相互交织在一起的,这是农业生产区别于工业和其他生产部门的根本特点,而农业生产的这一根本特点,在任何社会形态中都不会发生根本的改变。农业生产的根本特点表明,它要求人们进行农业生产时,不仅需要遵守经济规律,而且同时必须遵守自然规律。因此,中共中央《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我们对农业的领导,一定要从实际出发,一定要按照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办事”。同时,农业是一种资源型产业,它对农业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依赖程度比工业要大得多,珍惜和合理利用农业自然资源,大力提高资源利用率,搞好资源保护,切实保护生态环境,对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持续、稳定、协调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同志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指出:“统筹规划国土资源开发和整治,严格执行土地、水、森林、矿产、海洋等资源管理和保护的法律”。 5.坚持从农业、农村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分类指导发展农业的原则 我国农业,除具有一般的季节性、地域性、分散性、周期性、连续性和不稳定性等特点外,还有我国自身的一切特点,诸如人多耕地和林地少,农业资源分布不均匀且地域差异大,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不平衡,农业基础设施脆弱,农业技术装备水平较低,农民的文化落后、技术缺乏,农业生产能力还处在不高、不稳、不平衡状态,自然灾害频繁且抗灾能力还不强等。上述这些特点,要求在发展我国农业时,必须从我国农村地域辽阔,各地自然条件千差万别,经济条件各不相同,农林牧渔业各有特点的实际情况出发,坚持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和分类指导发展农业的原则来制定农业法律法规,来解决我国的农业和农村经济问题,注意防止一刀切,脱离实际,照搬照套。正如彭真同志所说:“是法律服从实际情况,还是实际情况服从法律?谁是母亲、谁是儿子?实际产生法律,实际是母亲,法律、法理是儿子”。同时,在加强中央统一立法的同时,应充分发挥地方立法之作用,并实行中央与地方立法的合理分工,上下结合,法制统一,加强农业法律法规的可操作性,切实指导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 6.转变政府职能与对农业和农村经济实行宏观调控的原则 随着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作为国民经济基础的农业也必须由自给、半自给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努力推进和尽早实现上述农业两个根本性转变,必须转变政府职能,对农业实行宏观调控,逐步实现对农业的科学化与现代化管理。根据国家对农业确定的“引导、支持、保护、调控”基本方针,必须转变政府职能与对农业和农村经济实行宏观调控,具体表现在:(1)从微观的直接管理转向宏观的间接管理;(2)从主要依靠行政手段转向主要依靠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及必要的行政手段;(3)从生产的计划管理转向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的管理与服务;(4)从主要指导农林牧渔业转向整个农业和农村经济的综合管理;(5)从依政策行政转向依法行政;(6)从只重行政执法转向行政执法与执法监督并重。 7.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支援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原则 农业经济活动是一个生产、交换、分配、消费周而复始的社会再生产过程。同时,又是一个 对投入、资源、环境和科技高度依赖的社会经济部门。随着农村改革的深入,农业的商品化、产业化、社会化、现代化程度不断提高,农业与国民经济其他部门和社会各方面的联系越来越密切,农业产前、产中、产后的某些环节特别是化肥、农药等农业生产资料的供应,农产品的储运、加工、销售等成为影响和制约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主要因素。显然,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不仅要依靠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和亿万农民以及农业部门的努力,而且必须依靠全国人民和社会各行各业对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关心和支持。因此,有利于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支援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应成为我国农业法又一项基本原则。 农业问题论文:农业依法行政还存在哪些困难和问题 目前农业依法行政还存在哪些困难和问题,在实践中有何新举措和新经验 依法行政是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内容和必然要求,也是政府正确履行职责的基本准则。作为农业行政管理部门,必须充分认识实施依法行政的重要性,不断增强法律意识、法制观念和依法行政的自觉性。认真履行职责,坚持服务“三农”,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稳定作出贡献,把依法行政落实到农业行政行为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对此,我们必须引起高度重视,严肃认真对待,增强规范行风、整顿执法和反腐倡廉工作的紧迫感。要认真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并切实加以解决。 一、当前农业依法行政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当前,农业依法行政的工作离服务“三农”的高标准、严要求还有一定差距,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1、在行风建设上,一些管理制度还不够完善、不够健全。行政行为的规范性还不够、透明度还不高;服务“三农”的意识还不强。作为农业行政管理部门,多年养成的习惯是有请必到、上门服务,甚至是给基层说好话。却不懂得用当代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去指导和监督,工作方式局限于“达标”、“认定”,却没有用统揽全局的工作意识。 2、在农业行政执法工作上,存在着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现象。一方面,农业执法人员如何利用掌握和利用相关法律、法规,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有一定的困难和差距。一些违反行政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个人没有得到应有的处罚,或者是处罚过轻,依法行政的力度不够;另一方面,有的单位只停留在宣传、文件等表面形式或无关痛痒的执法检查上,执法人员执法行为不太规范,也直接影响到执法工作的有效开展。 3、在队伍建上,农业执法人员素质不高,宣传力度不够大。一方面,行政执法人员缺乏系统全面的法律、法规知识,有的工作人员思想保守,认为农业部门社会地位不高,依法行政难以开展,工作有畏难情绪,导致了执法的力度不大。另一方面,社会上许多人只知道有《民法》、《刑法》,却对农业法律法规了解不够,不少部门和单位的领导、工作人员及广大群众普遍认为,农业依法行政是“弱职部门”,制约力不强,执法力度不大,不象公安、工商、技监等“强职部门”具有较大的社会影响力。因此,对农业执法人员的队伍建设不重视,依法行政的舆论宣传氛围不浓,支持的力度不够大。 4、在经费保障上,缺少专项执法经费。农业执法经费严重不足,是制约农业依法行政的重要瓶颈因素之一。经费不足,导致收支混乱,乱收费、乱罚款现象时有发生,并屡禁不止,使依法行政工作难以有效开展。 5、在廉政建设上,执法乱收费和执法人员管理不严现象屡禁不止。执法不公,多头多层执法、违规执法等奢侈浪费、违法违纪行为时有发生。这些问题,尽管发生在少数单位、少数人身上,但产生的影响是恶劣的,危害是极大的,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业部门的整体形象,影响了行业战斗力,影响了农业、农村经济和农业部门自身的发展。 6、在监督机制上,不够健全。农业依法行政的监督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即农业行政管理部门内部的执法监督和人大、政府、司法、法制、监察等有关部门以及社会和人民群众对农业行政人员执法工作的监督。目前,由于思想认识、领导精力、人力、财力等原因,也存在执法监督不到位的情况。特别是档案部门的执法人员都是兼职的,职责不清,也制约了档案执法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产生的原因 引起农业依法行政的困难和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行政执法主体的少数领导干部对行政执法的重视程度不够、执法人员的法制意识不强以及行政执法理论研究的薄弱等,是其主观上的原因;法律规范相互之间存在的矛盾、执法体制不顺、执法人员素质偏低、执法程序不完善、法制宣传不够深入以及行政法制监督体系不完善和不到位等,则是其客观原因。 此外,行政执法主体属于行政机关的比例不高、部分行政执法主体的执法活动不够正常,执法手段不够、检测设备不足、办案条件太差,执法中取证难、处罚决定难以实施等,都是农业依法行政需要面对和解决的问题。 三、加强农业依法行政的建议与对策 (一)加强依法行政的法制建设 随着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设的不断加强,法律制度日臻完善,农业工作要做到依法行政就必须牢固树立宪法意识、法律意识,认真学习掌握法律法规。 一要结合开展普法教育,加强法律知识的教育和培训,使各级农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掌握国家的基本法律法规,熟悉地方法规,提高法律素质,增强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二要严格执行法律,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各级农业部门和工作人员都必须依法行使权力,履行职责。依法行政的核心是规范行政权力。要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追究制,严格行政责任。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 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三要全面贯彻实施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国家赔偿法、行政处罚法等规范政府共同行为的重要法律以及相关配套法规、规章。规范执法程序,纠正本位主义和地方及部门保护主义,坚决消除执法中的腐败现象。 四要搞好行政复议,加强行政监督。行政复议是行政机关自我纠正错误的重要监督制度。各级农业管理部门都要认真实施行政复议法,履行行政复议职责,开展行政复议工作,加强行政系统内部的层级监督和专项监督,密切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维护社会稳定。要严格追究不履行行政复议职责者的法律责任。坚决查处纠正对行政复议申请该受理的不受理,该作决定的不作决定,以及“官官相护”等违法和不当行政行为,确保法律和政令畅通。 五要加强农业行政立法,完善法制体系。农业行政立法是法制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法律、法规规定的进一步具体化和补充。要按照立法法的规定,严格遵循法制统一原则,完善立法程序,提高行政立法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程度。 (二)转变农业依法行政的管理职能 农业行政管理部门要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按照政治体制改革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加快职能转变,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不断改进作风,提高行政效率,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 一要加快职能转变。积极改革行政管理体制和管理方式,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切实把行政管理职能转变到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来,要善于运用法律、经济手段管理社会,推动发展。要进一步调整机构设置,理顺职能分工,逐步实现职能、机构和编制的法定化。 二要建立完善政务公开制度,积极推行政务公开。把政务信息公开经常化,增强行政决策与行政管理的透明度,扩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凡是关乎经济社会发展的长远大计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及其办理结果,都要以适当方式公开,广泛征询群众的意见。 三要依法行政,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要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坚持标本兼治,注重治本,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加大查处大案要案的力度,纠正行业不正之风。 四要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加强自身建设。要把提高农业行政人员的素质作为首要任务,通过深入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开展牢记“两个务必”和“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教育,增强全面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政策的自觉性、坚定性。要教育工作人员,以对人民群众极端的热忱,对党和国家事业极端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职责。要多深入基层,体察民情,为民谋利。要严格依法行政,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管理经济和社会,切实贯彻“有法可依、有法必依”的法制原则。 (三)狠抓依法行政各项保障措施的落实 在新形势下加强依法行政问题,农业系统各部门担负着重要的职责。农业系统摊子大、行业多,直接面对市场主体,特别是面对千家万户的广大农民群众。我们的一言一行不仅关系党和政府的形象,而且对社会各方面都会产生影响。在农业依法行政中,要规范“四个行为,执行九项规定”,形成“敬业为农、优质服务、文明执法、廉洁高效”的农业行风。 我们要重点加强四个方面的行为规范: 一要规范执法行为。在行政执法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办事,做到热情、周到、公平、公正执法。特别是涉及到依法罚款、取消营业资格、销毁市场禁入物品等行政措施的,要秉公办事,讲清道理,文明执法,不得态度蛮横、简单生硬。对有明确办理时限的审批,要及时办理,不准无故拖延。要切实履行职责,防止滥作为和不作为的现象发生。 二要规范服务行为。本着方便用户、服务群众的原则,结合各自工作特点,积极开展政策咨询、法律援助、信息服务、技术指导。应积极选择适当的载体,广泛开展科技下乡、技术培训、电话热线和网络服务等活动。在推广应用新品种、新技术、新设备的过程中,主要采取宣传、示范、引导的办法,做到尊重农民意愿,不搞强行收费的服务项目。凡涉及面向农民收费的服务项目,如病虫防治、发放资料等,都要与农民协商,签订责权利都十分明确的合同,保证服务质量。 三要规范政策行为。在制定和贯彻农业政策时,要贴近农业,心系农民,时时刻刻把农民欢迎不欢迎、拥护不拥护、满意不满意作为验证工作成效的尺度,时时刻刻把广大农民的利益放在首位。认真贯彻执行土地承包法,不得随意侵犯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严格执行农村税费改革政策,不违规出台加重农民负担的项目,防止出现任何形式的农民负担反弹;对国家和省委省政府扶持农业、搞活农产品流通等各项政策,都要带头执行,督办落实。 四要规范办事行为。凡直接为市场主体特别是为农民群众提供管理和服务的事项,尤其是涉及行政审批和收费行为的事项,都要按有关规定办理。对项目的设立依据、审批程序、审批条件、审批时限、收费标准、审批纪律、监督电话等,都要通过各种途径向社会公布,提高办事透明度,实行公开办事。 农业执法是农业系统的重要职责,是保护农民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健康发展的重要工作。反对腐败、廉洁从政是执政党对党员和领导干部的必然要求,是巩固执政地位的客观需要,是服务“三农”的前提条件。农业系统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认真履行农业行政执法职能,切实抓好反腐倡廉工作。农业系统在行政执法中必须做到“四个不准”,在反腐倡廉中必须坚持“五个严禁”。 “四个不准”是: 一是不准多头多层执法。按照《农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在其职责范围内要健全行政执法队伍,推行综合执法,严格执法层级管辖,突出解决好多层执法的问题。农业执法,以县级农业部门属地管辖为主。 二是不准无证人员参与执法。所有执法人员都要实行岗前培训、竞争上岗、亮证执法,接受群众监督。凡不持证、亮证执法的,一律视为违规执法。 三是不准生产经营假冒伪劣农资产品。严格农资生产经营主体资格审查,把好市场准入关。凡未经审定登记以及检验不合格的农资产品都不准 销售。尤其是农业系统生产经营的农资产品,一定要做到来源清楚、质量合格、标识规范、价格合理。因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给农民造成损失的,要依法赔偿,并追究单位及当事人责任。 四是不准以执法为名乱收费、乱罚款。所有农业行政机关和执法机构一律不得下达执法创收任务。执法收费要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不得擅自增加项目、提高标准,更不得不执法也收费。违反规定的,一经查实,要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吊销执法证件,清出执法队伍。 “五个严禁”是: 一是严禁以权谋私。在行使行政审批权和分配使用财政资金过程中,严禁搞权钱交易,为个人和小团体谋取利益。 二是严禁奢侈浪费。严禁超标准配备小汽车和用公款互相宴请、大吃大喝以及支付高消费娱乐活动。 三是严禁收受“红包”。严禁收受与其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礼品。 四是严禁转移、截留、挤占、挪用农业项目资金。对弄虚作假骗取项目资金、不按项目要求执行的违纪行为要严肃查处。 五是严禁公款旅游。严禁以开会、考察、招商、研讨、培训等名义变相公费旅游。严格控制出国(境)团组,非经济贸易行为的一律不得组团出国。精减会议和文件,各类会议一律不准赠送礼品和纪念品。 规范行风、整顿执法、反腐倡廉,是农业系统事关全局的大事、要事。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规范“四个行为”,严格执行“四不准”、“五严禁”的规定。要按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要求,管好自己的人,办好自己的事,看好自己的门,确保本单位、本部门不出现群体性事件和恶性案件。要通过加强规范行风、整顿执法和反腐倡廉工作,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稳定和农业系统自身建设与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农业问题论文:农业灌溉问题与对策探讨 1高效节水灌溉面积大幅减少 威海自20世纪90年代开始,先后修建了羊亭、张村、崂山、斥山等一大批国家级高效节水示范工程,到2010年统计高效节水面积为8.27万hm2。然而,近期普查威海市现存的高效节水面积仅为3.45万hm2,减少了近1/2。通过调查发现,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工业园区的建立(如羊亭工业园区的建立),工程管理机制的缺乏,工程年久失修,水源发生变化,不具备灌溉条件等原因,导致了高效节水灌溉面积大幅减少。其中:工程老化减少面积近5020hm2;工程报废减少面积1.97万hm2;5年以上未灌溉的面积有1.74万hm2;工程占地及其他原因有6113.33hm2。 2管理体制不健全,难以保证工程长效运转 以前的农田水利设施都是集中建设、集体管理,重建设、轻管理,建管脱节现象严重,管理体制不健全,导致灌区配套设施老化、破坏,高效节水面积大幅度缩水。水利工程只运行不维修,或者只是简单维修,致使其老化损坏严重,效益衰减。目前高效、协调的水资源统一管理体制尚未健全,部门利益、地区利益、群众利益对于水资源统一管理体制的建立制约较大。农田水利工程在管理上存在工程产权不明、维修经费难以落实、管理人员能力薄弱、部门职责不明和管理职能不到位等问题。基层管理机构不完善,管理服务人员素质不高,文化层次和专业技术水平较低,管理和服务职能不到位。 3发展对策 3.1建立新型节水机制,推进灌区节水改造 根据现阶段威海市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积极争取资金,以搞好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以及末级渠系改造工程为重点,把解决水资源短缺放在全局战略性位置,统一规划,综合开发,兼顾生态环境建设,构筑起以大中型灌区为主、各种小型灌区为辅的水资源开发体系,积极推行节约用水,合理开发地下水,加大农村生态环境建设及环境整治力度,以实现全市农业水利与国民经济的协调发展。建立新型的农业节水机制,努力搞好灌区节水改造工程的运行管理。尤其是灌区末级渠系作为农业水利设施发挥重要效益的关键环节,是灌区的终端网络,如果被堵塞或者被破坏,一方面导致农田无水可灌,另一方面也是对国家投入巨额资金进行项目改造的一种浪费。如文登市完成对米山、南圈、姚家庄3座水库灌区配套与改造1846.7hm2。通过灌区的配套改造和节水改造工程的实施,达到了节约灌溉用水,增加、改善和恢复灌溉面积的效果,确保了农业生产用水和增产增收。 3.2加强农田水利建设,实施高效节水工程战略 目前,威海市的高效节水灌溉面积为3.45万hm2,其中低压管灌节水面积3.36万hm2,微灌节水面积586.67hm2,喷灌节水面积261.33hm2。通过对末级渠道和节水灌溉工程的建设:一是改善灌溉条件,疏通了渠道,灌溉用水的问题得到了较好地解决;二是提高用水效率,项目区内输水速度、灌水效率、灌溉保证率明显提高;三是提高农民的节水意识,渠系硬化,协会合作,缩短了灌溉时间,不仅改变了以前小型灌区上游农田用水无节制、下游农田无水可灌的情况,而且有效提高了灌溉水利用率。如2011年度小农水重点县项目完成后,文登市项目区年增产值977.2万元,年节地31.33hm2,省工5.66万个,年节能28.3万kW?h;乳山市项目区新增供水能力450万m3,恢复和新增灌溉面积1866.67hm2,改善灌溉面积666.67hm2,年新增节水能力286万m3、粮食生产能力750万kg、经济作物产值500万元;荣成市项目区年新增供水能力586万m3,恢复和新增灌溉面积2824hm2,改善灌溉面积180hm2,年新增经济作物产值254万元、节水能力309万m3。 3.3兴修小型拦蓄工程,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 威海市地处胶东半岛,市内丘陵密布,河网纵横,市内没有大江大河,但中小河流密布,仅50km2以上河流就有34条,塘坝3393座,这些都蕴含着丰富的水资源,而且时空分布较广,有利于水资源的梯级开发和合理利用。因此,应通过合理地修建小泵站,增加灌溉面积,提高中低产田的效益。同时,加快小塘坝的除险加固速度,适时进行灌溉配套,提高水资源的利用率。 3.4推行土地集约化经营,创建新型节水灌溉模式 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速和劳动力结构的变化,土地集约化符合我国当代农业发展的方向,特别是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政策资金向专业大户倾斜,对专业大户等进行政策资金的补贴,更为土地集约化的进程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为了更好地保证粮食安全,解放更多的劳动力,使机械化、专业化进入农业生产领域,应该出台相关的政策,扶持专业大户,大力推行土地集约化经营。通过土地集约化经营,农民对于实施节水灌溉的意愿将会增加,新型的机械化节水型灌溉方式将得以推广,水利设施的维护及管理也会自觉得到重视,经过这种需求与建设的互动,不仅解决了农业节水灌溉方式推广中存在的问题,也解决了只建不管、维修困难的现状。既延长了工程的使用寿命,提高了灌溉水利用系数,也确保了农业的增产增收。 4结语 威海市农业灌溉目前仍然存在着许多问题,要提高农业灌溉用水系数,保障农业增产增收,确保粮食安全,以及在进行农业高效改造的同时保证工程长期高效发挥效益,还必须在新的条件下,结合威海市的实际情况,积极探索农业灌溉的新模式,为保证农业灌溉、粮食高产稳产提供良好的基础条件。 农业问题论文:县农业行政执法存在问题和对策 摘要:结合农业行政执法实践,分析了我县农业行政执法目前的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了加强法制建设,完善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立执法人员系统培训制度,健全农业行政执法保障体系,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建立健全制度,加强执法监督,促进农业投入品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等对策与措施。 关键词:农业行政执法,存在问题,对策 __是农业县,农业的安全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 农业行政执法工作,有效地促进和实现依法治农、依法兴农、执法护农,对促进农业生产,有效遏制坑农害农现象,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助农增收起着保驾护航的作用。但是,由于多方面原因,随着经济的发展,农业行政执法工作存在诸多难点。 1农业行政执法的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1.1立法不具体、不明确、含糊、笼统,法律责任不清,执行中不好操作 农业行政执法涵盖的法律法规多,当前我国农业相关的法律、法规还不完备,对法律责任规定得过于笼统,对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公司和从事零售的小散户违法行为在处罚条款上一视同仁,从而造成可操作性不强,县级农业行政执法过程中对零售小散户的处罚难以执行到位。 1.2农业行政执法机构的主体不合法,硬件设施落后 我县农业行政执法主体——《__县农业局执法大队》是农业局下属事业单位,属事业性质,股级建制,人员工资实行全额拨款,但是,农业行政执法没有独立的专项经费,没有专门执法车辆,办公设施差,调查取证手段落后,导致执法手段落后,执法检查、调查取证和实施处罚困难。缺乏相应的配套和保障,以致于影响了执法水平和质量的提高。 1.3农业行政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不高,执法人员身份不合法、待遇差,工作积极性不高 根据工作需要, 我县农业(种植业)行政执法人员均从农业局内部进行调整,调整后农业执法大队共6人,其中大学生2人,大专生 2人,中专生2人;副主任科员1人,中级职称者2人,初级职称者2人,工人编制1人;5人持有委托执法证,平均年龄48岁。没有一个毕业于政法专业,绝大多数是从事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技术人员,属事业编制,对农业相关法律、法规系统学习时间较少,缺乏行政执法所必备的法律知识及相关的执法技能,在具体执法过程中存在执法人员不善执法和不敢执法的现象。同时,执法人员没有相应的岗位津贴,长期从事行政执法工作而编制为事业性质,执法人员在职称评定上由于没有从事技术工作而受到影响,从而影响了工资标准,这些因素影响着农业行政执法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1.4管理相对人多而杂,相对人及农民群众法律意识淡薄 农业行政执法相对人涵盖面广,重点是农业投入品经营业主,相对人面广量大,经营人员多而杂,仅仅种植业投入品种子、农药、化肥经营业主全县分别有二百多户,经营人员也相当复杂,文化素质普遍偏低,一些不懂农业生产、缺乏农资经营常识的人相继融入了经营农资的行列,有的人因利益驱动故意违法,有的法律意识淡薄,因不懂法而违法,这些都给农业执法工作带来了许多难处。在市场检查过程中,管理相对人受到处罚时,往往以不懂法、不知法为由,推卸责任,逃避处罚,干扰执法工作的正常开展;同时,农民群众的法制观念也不强,自我保护意识差,往往在自己的合法利益受到侵害时不知或不能有效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由于农业相关法律法规部分处罚条款对农业投入品零售小散户的适用性较差,我县农业行政执法机构及执法人员主体不合法,造成执法底气不足,执法机构硬件设施落后,必须的执法工具不到位,执法队伍素质不高,执法人员待遇差,没有解决后顾之忧,加之管理相对人多而杂,管理相对人和农民群众法律意识淡薄,导致我县农业行政执法存在执法难,难执法的问题。 2解决农业行政执法工作中问题的对策 2.1加强法制建设,提高法律法规可操作性 在相关法律法规修改时,建议立法机关能考虑到各个层面的可操作性,在处罚力度上既要对从事生产、经营的大公司有威慑作用,也要对零售小散户违法行为有惩戒作用,利于基层农业行政执法工作中对违法行为能够执行到位,否则,无法执行的惩罚条款就等于是一纸空文。 2.2完善农业行政执法体系 政府必须为农业综合执法提供保障,依法组建农业综合执法队伍,明确其行政机构性质,为推行综合执法、稳定队伍和保证农业综合执法公正性奠定基础。扎实搞好执法队伍建设,挑选办事精干、工作大胆、为人公正、已取得专业执法许可、长期从事执法工作、熟悉法律知识、专业素质高的优秀人员从事农业综合执法工作,并明确执法人员行政工作身份,解决执法人员后顾之忧。 2.3建立执法人员系统培训制度 介于农业行政执法人员多数来自于从事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技术人员,未经过系统的法律法规学习,应建立执法人员系统培训制度,把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纳入日常管理的范围,加强对所有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 ,定期安排执法人员参加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努力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确保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规范执法,提高执法效率和水平,造就一支政治合格、业务精通、作风过硬、公正廉洁的农业执法队伍。2.4健全农业行政执法保障体系 农业综合执法工作面临“三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案件错综复杂,执法办案费用必不可少。农业综合执法市场检查、专项整治、现场勘测等工作所需办案经费、办公用品、交通工具、通讯设备、摄像器材等应立入财政预算,保证工作经费和执法办案经费,建立健全农业行政执法保障体系。 2.5加强法制宣传教育 提高全社会的法律意识,特别是管理相对人和广大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法制宣传教育要建立一些长期有效的制度,坚持对管理相对人实行定期不定期的法律法规培训和技术培训。使普及法制宣传教育的工作制度化。通过报纸、广播、电视、标语、印发资料等多种宣传形式加强农业法律法规宣传,推动全社会依法治农氛围的形成。 2.6建立健全制度,规范执法行为 通过制度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建立健全农业行政执法管理制度、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行政执法公开制度、重大案件审批、查处、备案制度、执法过错和错案追究制度。做到制度到位,责任到人。依靠制度,强化管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做到主体合法、依据合法、行为合法、程序合法。 2.7加强执法监督,确保依法行政 建立健全农业行政执法监督机制。一是加强行政机关内部对行政执法的监督,实行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明确执法机构领导干部及执法人员的责任。二是建立健全外部监督机制,向全社会公布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投诉电话,接受管理相对人的监督,接受人大的监督检查,接受司法机关和社会舆论监督。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纠正本位主义和地方及部门保护主义,坚决消除执法中的腐败现象。 2.8突出重点,强化源头监管,促进农业投入品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 抓住重要的农时季节,对重点市场、重点品种、重点经营户进行拉网式执法检查;还要对市场进行不定期突击检查,一旦发现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要立即予以制止,并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严厉查处坑农害农事件。通过集中执法、专项整治、明查暗访、接受举报等途径,及时掌握违法案件线索,发现一起,严厉查处一起。通过重大案件的查处,有力地打击各种违法行为,保护农民利益。 农业问题论文:户户通平台构建及农业科技信息传播问题思考 论文关键词:户户通平台;农业科技信息传播;电话;互联网 论文摘要:科技信息户户通综合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户户通平台)是以电话网、互联网、广电网、专家网和组织网五网融合为基础,以电话机(固定电话、移动电话)、计算机、电视机、收音机、农信机为载体,以农村科技服务组织、农业科学数据库和专家团队为支撑的农业科技信息传播系统。它以需求为目标、市场为导向,运用计算机技术、通信网络技术、现代管理技术对涉农政务、实用技术、社科知识、市场信息等科技资源进行系统整合,主要通过电话等应用终端曲线上网,为农业、农村和农民提供高质量的科技传播与咨询服务。 目前,我国农业技术推广体系仍然面临着“网破、线断、人散”的局面,农业科技资源分散、条块分割严重,重复建设、封闭运行突出,科技资源共享机制尚未形成,信息瓶颈、梗阻现象相当普遍,涉农企业、合作组织、农民群众急需的科技经济信息无法及时获取和。以需求为目标、市场为导向,整合各类涉农科技资源构建的简便、快捷、经济、实用的户户通平台,其优势体现在:有利于提高各级政府、涉农组织联动解决“三农”问题的协作能力,较好地解决农业科技服务与农村需求相脱节的问题;有利于推动科学技术和其他生产力要素充分结合.较好地解决了如何提高农村电话电视普及应用率问题;有利于科技信息在农村的适时传播和广泛应用,较好地解决农业科技信息最后一公里问题。 1平台构建及科技传播过程 1.1平台系统体系 户户通平台主要以电话网、互联网和广电网为载体,通过语音、视频和网站提供信息的查询、、技术支持与协作,解决农业科技信息进村入户问题,其总体构架包括科技信息需求终端、科技信息处理平台、科技信息资源系统和科技资源协作网络等。 科技信息需求终端指户户通平台的受众对象或目标人群,主要包括基层农技推广机构、农村专业合作组织、涉农企业、广大农民和城镇居民等终端用户。科技信息处理平台指系统具备的信息处理和资源配置管理功能,包括数据库、用户、权限、角色管理和信息匹配等。科技信息资源系统指市级科技信息咨询服务系统,主要结合农村需求统一设计数据标准和人机界面,组织信息搜集、分析和加工。科技资源协作网络指农业与科技管理部门、委托机构、相关单位及专家网络。 1.2技术功能和传播过程 (1)技术路线。为了保证户户通平台低成木、高效率地运行,程序设计采用浏览器/服务器模式。运用智能体技术,通过专用服务器和特定软件实施电话网与互联网的有效连接,如利用系统语音合成软件使动态文字信息转换成电话可以识别的语音信息;利用系统上传下载软件使户户通信息数据库和互联网的相关信息互联互动;利用数字技术和计算机技术使动态信息静态化、静态信息号码化、复杂信息简单化;利用通讯技术和网络技术使用户(电话)拨号进人户户通系统平台,查询互联网上的科技信息或把自己的信息到互联网上(称为电话曲线上网或电话间接上网)。在现有科技信息网络平台的基础上,建立户户通信息平台(外网)和工作平台(内网),使用统一热线电话号码或借助农村远程教育网,通过人工(或自动)接受与处理,构架用户与互联网之间的桥梁,通过各级专家团队的协作联动,为用户提供高质量的技术服务。 (2)平台功能。户户通平台主要具有信息、资源共享、快速查询、用户接人、文字语音转换、远程培训、协作互动、服务管理、系统维护等功能。信息平台(外网)主要用于公众信息和用户供需信息的。工作平台(内网)作为科技服务资源库和科技系统网络调度平台,存放当地技术、人才、市场信息,以备加工、和应用。 (3)咨询流程。当用户通过电话或机顶盒电视咨询问题时,可根据户户通系统提示按键进人户户通信息数据库获取和科技信息。当咨询者认为信息数据库无法满足自己需求时,可根据系统提示进人户户通人工服务平台,工作人员将利用信息平台进行答复处理。如果用户提出的问题咨询服务中心坐席专家不能实时处理,则提交调度服务中心或市县互动服务平台,由相关专家借助三方通话予以解答,对于技术性比较强或必须现场处理的问题,调度服务中心将根据情况就近指派专家随户户通现场服务直通车实地解决。 (4)管理模式。户户通平台运行的成败取决于管理模式是否符合市场经济发展的需求。前期以政府投人为主,逐渐转为市场化运作模式。以市场为主的管理模式需在实施过程中逐步探讨。当前主要采取以政府为依托、农业和科技部门为主体、能够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规律要求的管理模式。可以组建户户通调度服务中心、咨询服务中心、农业专家团队和科技协作组织。 2户户通平台的运作实践 蹼阳市在媒体宣传、热线咨询、网络传播、实地指导、教育培训和示范开发“六位一体”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基础上,结合多年开通17S(要技术)科技服务热线(160S17S, 1688S17S专家咨询和语音信箱相结合)的成功实践,2004年投资15万元引进神农智能电话查询系统,开发建成了科技信息户户通综合服务平台,2005年蹼阳市科技信息户户通工程建设项目列人河南省科技攻关计划,2007年获得河南省科技进步三等奖。其具体做法包括:①开发建设了户户通综合服务平台,该服务平台是一个集信息查询、信息、 信息管理和呼叫联动于一体的综合性科技信息服务系统,由“五个一”构成,即一个户户通网管系统、一个户户通网站()、一条户户通热线9600175)、一支强大的专家团队和一组电话应用终端。②开发建设了科技信息专家数据库,作为科技信息的主要来源和平台建设的核心。③引进开发了虚拟电子邮件系统,可以支持农户利用电话接收、发送“电子邮件”。④开发建设了农业科技短信平台,可以为用户提供农业技术、市场预测、市场行情、供求信息、务工信息和农家乐等点对点服务。⑤开发了科技信息供需甄别系统软件,可以把复杂信息简单化,解决农民甄别真假信息能力较弱的问题。⑥组建了一批综合性机动化的专家团队,利用户户通热线、现场服务直通车保证用户咨询问题的及时准确解答。⑦编制了户户通平台应用指南,解决了农民如何利用电话间接访问互联网的问题。⑧签订了符合市场规则的双赢合作协议,保证了户户通平台的持续运行和健康发展。⑨建立了市县乡三级高效协作体制,具备了组织开展联动协作服务能力。⑩建立了多媒体宣传推介机制,实现了农民、专家、媒体和户户通平台的良性互动。 由于户户通网络的科技信息丰富实用,专家服务权威热情,每天都有不少农民拔打户户通热线(9600175)来咨询各类科技信息。近年来,户户通平台咨询人数呈现出急剧增长趋势,有时一天超过50人次。 3户户通平台的成效分析和问题思考3.1应用成果 科学研究和运作实践表明:户户通平台运用于农业科技信息传播,主要可以取得以下三方面成果:①冲破传统农技推广观念和体制束缚,形成大农业、大科技联动工作格局,通过建立上下联动、协调运作机制,可以逐步实现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六化”,即服务组织网络化、服务管理规范化、服务机构市场化、服务手段信息化、服务利益共赢化和服务能力持续化;②遵循专业化市场化原则,符合现代农业科技传播的发展规律。平台的维护运行、信息的采集更新、团队的服务活动等都需要专业人才和资金支持,长期的运行必然要走专业化、市场化之路;③实行低成本启动运作,拓展户户通网络发展空间,既不收取信息服务费,也不收取技术服务费,甚至连专家现场技术服务的交通费都不收取,农民获取和科技经济信息的成本非常低、热情非常高,户户通平台在广大农村的发展空间越来越大。 3.2优势特点 案例实践、社会调查和数学统计表明:户户通平台传播农业科技信息既科学实用又快捷节省,主要优势包括以下四个方面:①投资量小、覆盖面大。所有电话普及的乡村用户只要有一部电话,记住户户通热线电话号码,就可以通过平台查询、信息。②内容丰富、实用性强。传播内容涵盖涉农政务、市场供求、农业科技、工业科技、卫生科技和大众科技等农村科技信息,农民用普通电话即可间接上网交流。③人机结合,异地同步。系统自动应答、昼夜服务,可以通过专家体系异地同步地为农民提供科技信息服务。④解决困难,节省花费。用户不用电脑、不用宽带,不付信息费,不付专家费,可以大量节省获取和科技信息的成本。 3.3存在的问题 户户通平台的协作机制不够完善,人机互动效应需要进一步强化,专家信息库的先进性和本地化问题需要进一步解决,系统应用查询方法需要进一步改进,运行成本需要进一步降低,应用终端需要进一步拓展,媒体宣传需要进一步扩大。 3.4户户通平台的发展思考 (1)从户户通平台传播农村科技信息的过程看,应该运用现代科技传播理论,构建高效农业科技信息传播体系,较好地做到以下三方面的结合:①网络平台的规划建设和协作体系的建立完善相结合。例如,在建成市级户户通综合服务平台、规划建设县区乡镇户户通信息服务平台的同时,建立市、县、乡三级科技资源协作系统,做到电话曲线上网和专家实时服务的有机结合。②传统的科技传播经验和市场化运行机制相结合。例如,在吸取现场指导和技物结合等传统农技推广经验的同时,进一步引进市场经营理念,用电信运营商的电话资费分成弥补户户通平台维护和运行经费的不足,可以避免重建轻管或有建无管现象的发生。③科技信息传播方法的实用性和科技信息传播内容的先进性相结合。例如,户户通平台上网查询科技信息的方法简便易行、快捷节省,具有经过专家团队甄别、符合农村需求的科技经济信息数据库,能够奠定户户通平台的应用基础。 (2)从户户通平台传播农村科技信息的内容看,应该以农村市场需求为导向,构建先进实用的科技信息数据库。不仅要解决好把科学知识和技术信息传播给一般社会公众的问题,还要解决好传播过程中的信息搜索和甄别问题。科技传播的信息量和复杂度急剧增加,科技传播过程的不确定因素也日益剧增。户户通平台在选择相关信息时,要忽略不相关或者不先进、不实用、不准确、不科学的信息方面。另外,要充分发挥科技专家团队的作用,尽量减少农民选择应用科技信息时的盲目性,增强科技传播、信息传递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并使传播内容更加适应传播体制,传播方法更加适应农民需求。 (3)从户户通平台传播农村科技信息的效果看,应该更加符合中国农村科技传播的现实,既要解决或弥补当前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存在的问题与不足,也要解决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的科研成果、技术信息棚架,以及农民急需的各种经济信息、技术服务无从获取的问题。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的加快,农业现代化和农村信息化指日可待,农民科技经济信息需求与日俱增,农村通讯事业长足发展,户户通平台的应用前景自然会更加广阔。 (4)户户通平台作为现代科学传播理论和农业科技传播实践相结合的产物,是运用农村信息化推动农业现代化的范例,对转变中国农村传统生产经营观念、变革中国农业技术推广体制,以及推动发展中国家农业科技传播事业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5)户户通平台不仅适用于农村社区科技信息的传播与交流,也适用于城市社区科技信息的传播与交流。不仅适用于工农业生产和社会发展领域的科技信息传播与交流,也适用于商业流通领域市场经济信息的传播与交流。可组织科研力量进行相关技术开发,使户户通平台在现代信息传播和交流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 (6)户户通平台作为新生事物,既具有旺盛的生命力,也有其生长发育和成熟的过程。在各级 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由科技或农业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社会力量参与,共同推动户户通工程建设。户户通平台传播的内容要丰富实用,传播的方法要科学完善,传播的体制要不断改革,传播的机制要不断创新,切实增强农业、科技共同体与政府、媒体和受众之间的互联互动。 农业问题论文:简论寿光市生态农业旅游发展问题调查分析和对策 一、寿光市生态农业旅游发展基本现状 近年来,寿光市旅游业的发展紧紧围绕“突出农业生态特色,做大做强旅游产业”的总体思路,以做大做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为目标,打响了“魅力菜乡,生态寿光”旅游品牌,走出了一条高科技、生态型、乡村化的旅游发展新路子。目前,已逐步发展成为集品种技术研发推广、农业观光旅游、会议展览举办等综合功能于一体的现代农业园区,是寿光市乃至山东省蔬菜产业对外展示交流的重要窗口。 二、寿光市生态农业旅游发展问题的资料来源及说明 本次调研活动包括到寿光市乡镇(洛城街办)走访调查,对蔬菜高科技示范园负责人、相关管理部门、农户进行了深度访谈。 (一)以下为数据分析结果 基本情况调查: 绝大多数农户对新农村建认比较了解,对新农村建设充满信心,但是对生态农业旅游产业不是很了解,希望通过我们的调查分析,能加大农户对生态农业旅游产业的了解。 (二)新农村建设与生态农业旅游发展产业发展前和发展后,农村的各方面也有很多的变化,大多数农民认为: 新农村建设后与生态农业旅游产业发展之后,农村的生产发展总体情况是有待进一步提升;主要生产力发展方向是农村生产规模扩大,更加生态化,技术化。但是旅游业发展相对滞后,希望有关部门通过科学技术的发展,加大发展生态农业旅游产业。 三、寿光市生态农业旅游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生态农业旅游是现代旅游产品中一项颇具开发潜力的产品。目前,在传统观光旅游降温的情况下,人们纷纷选择生态农业旅游作为产品开发的新热点。与此同时,由于一些地区对于生态农业旅游资源的开发一哄而上,竟相模仿,又缺乏正确的理论指导和科学的规划,使得开发带来的负效应甚至超过了其带来的积极影响。 存在的问题: 1.产品类型单一,缺乏鲜明特色,知识性、趣味性、参与性不强近年来,随着人们经济条件的改善,需求急剧增长,这为生态农业游客提供了广阔的客源市场。生态农业旅游优良的生态环境、独特的风格、低廉的价格对游客产生了强大的吸引力。但是,经营者竞争意识淡薄,忽视对生态农业旅游产品内涵的挖掘。这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多数产品以观光层次为主,游客选择范围小;在内容与形式上重复开发和模仿建设倾向明显,缺少地域特色和文化内涵。 2.行业管理力度不够目前,生态农业旅游通常各自为阵,经营者缺乏科学的管理理念和协调发展观念,而旅游行业管理机构还没有制定科学合理的生态农业旅游管理体制。 3.农民素质的影响。提高农产品质量,只能依靠科学技术的创新发展,而农民是科技文化知识拥有量最少的群体。调查显示,在转移劳动力中,男性高于女性,文化素质较高者居多,而留下来的农业劳动力文化素质普遍较低。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业劳动力将会出现文化素质下降,女性比重上升的现象,这势必会成为影响寿光生态农业加速发展的重要障碍。 4.龙头企业小规模的多,大规模少。目前来看,全市批发市场、金玉米公司、海惠集团、金正食品公司等几家龙头企业规模较大外,总体上规模偏小,水平偏低,带动优势不明显,与建设新农村新形势的需要还有差距。还有一些企业缺乏自主创新,依赖性强,存在盲目跟风的问题,产品销售渠道不畅,经营风险比较大。 四、提出对策 第一:制定合理的生态农业旅游景点,增加产品类型多样化,发挥特色优势,增加知识性、趣味性,增加游客选择范围,因地制宜,突出地方特色农业旅游,要根据当地的旅游实际,规划农业旅游,以市场为导向,进行综合规划,包括客流量和旅游方向规划。 第二:增加行业管理能力,增加行业之间的联系,促进旅游一体化建设,发挥寿光市生态农业旅游的优势作用,增强政府等有关部门对寿光市生态农业旅游的管理。同时在增强行业管理的同时,减少对生态环境和景观的破坏。 第三:提高农民的素质。加强科技文化培训教育,增强农民的劳动技能。一是打破传统的培训模式,建立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的农民培训机制,如推行培训教师进村、媒体资源进村、人才培养进村等形式开展培训。二要充分发挥电视、广播、网络等宣传媒介的作用,向农民宣传市场经济的基本理论以及市场竞争的成功案例。 第四:加强政府对小企业的引导,加强企业与农民的联系。同时企业要增强自主创新能力,避免盲目跟风的问题,增加产品销售渠道不,减少经营风险等,充分发挥企业对生态农业旅游的引导作用。 农业问题论文:目前农业依法行政还存在哪些困难和问题,在实践中有何新举措和新经验 依法行政是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内容和必然要求,也是政府正确履行职责的基本准则。作为农业行政管理部门,必须充分认识实施依法行政的重要性,不断增强法律意识、法制观念和依法行政的自觉性。认真履行职责,坚持服务“三农”,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稳定作出贡献,把依法行政落实到农业行政行为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对此,我们必须引起高度重视,严肃认真对待,增强规范行风、整顿执法和反腐倡廉工作的紧迫感。要认真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并切实加以解决。 一、当前农业依法行政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当前,农业依法行政的工作离服务“三农”的高标准、严要求还有一定差距,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1、在行风建设上,一些管理制度还不够完善、不够健全。行政行为的规范性还不够、透明度还不高;服务“三农”的意识还不强。作为农业行政管理部门,多年养成的习惯是有请必到、上门服务,甚至是给基层说好话。却不懂得用当代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去指导和监督,工作方式局限于“达标”、“认定”,却没有用统揽全局的工作意识。 2、在农业行政执法工作上,存在着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现象。一方面,农业执法人员如何利用掌握和利用相关法律、法规,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有一定的困难和差距。一些违反行政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个人没有得到应有的处罚,或者是处罚过轻,依法行政的力度不够;另一方面,有的单位只停留在宣传、文件等表面形式或无关痛痒的执法检查上,执法人员执法行为不太规范,也直接影响到执法工作的有效开展。 3、在队伍建上,农业执法人员素质不高,宣传力度不够大。一方面,行政执法人员缺乏系统全面的法律、法规知识,有的工作人员思想保守,认为农业部门社会地位不高,依法行政难以开展,工作有畏难情绪,导致了执法的力度不大。另一方面,社会上许多人只知道有《民法》、《刑法》,却对农业法律法规了解不够,不少部门和单位的领导、工作人员及广大群众普遍认为,农业依法行政是“弱职部门”,制约力不强,执法力度不大,不象公安、工商、技监等“强职部门”具有较大的社会影响力。因此,对农业执法人员的队伍建设不重视,依法行政的舆论宣传氛围不浓,支持的力度不够大。 4、在经费保障上,缺少专项执法经费。农业执法经费严重不足,是制约农业依法行政的重要瓶颈因素之一。经费不足,导致收支混乱,乱收费、乱罚款现象时有发生,并屡禁不止,使依法行政工作难以有效开展。 5、在廉政建设上,执法乱收费和执法人员管理不严现象屡禁不止。执法不公,多头多层执法、违规执法等奢侈浪费、违法违纪行为时有发生。这些问题,尽管发生在少数单位、少数人身上,但产生的影响是恶劣的,危害是极大的,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业部门的整体形象,影响了行业战斗力,影响了农业、农村经济和农业部门自身的发展。 6、在监督机制上,不够健全。农业依法行政的监督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即农业行政管理部门内部的执法监督和人大、政府、司法、法制、监察等有关部门以及社会和人民群众对农业行政人员执法工作的监督。目前,由于思想认识、领导精力、人力、财力等原因,也存在执法监督不到位的情况。特别是档案部门的执法人员都是兼职的,职责不清,也制约了档案执法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产生的原因 引起农业依法行政的困难和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行政执法主体的少数领导干部对行政执法的重视程度不够、执法人员的法制意识不强以及行政执法理论研究的薄弱等,是其主观上的原因;法律规范相互之间存在的矛盾、执法体制不顺、执法人员素质偏低、执法程序不完善、法制宣传不够深入以及行政法制监督体系不完善和不到位等,则是其客观原因。此外,行政执法主体属于行政机关的比例不高、部分行政执法主体的执法活动不够正常,执法手段不够、检测设备不足、办案条件太差,执法中取证难、处罚决定难以实施等,都是农业依法行政需要面对和解决的问题。 三、加强农业依法行政的建议与对策 (一)加强依法行政的法制建设 随着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设的不断加强,法律制度日臻完善,农业工作要做到依法行政就必须牢固树立宪法意识、法律意识,认真学习掌握法律法规。 一要结合开展普法教育,加强法律知识的教育和培训,使各级农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掌握国家的基本法律法规,熟悉地方法规,提高法律素质,增强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二要严格执行法律,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各级农业部门和工作人员都必须依法行使权力,履行职责。依法行政的核心是规范行政权力。要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追究制,严格行政责任。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三要全面贯彻实施 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国家赔偿法、行政处罚法等规范政府共同行为的重要法律以及相关配套法规、规章。规范执法程序,纠正本位主义和地方及部门保护主义,坚决消除执法中的腐败现象。 四要搞好行政复议,加强行政监督。行政复议是行政机关自我纠正错误的重要监督制度。各级农业管理部门都要认真实施行政复议法,履行行政复议职责,开展行政复议工作,加强行政系统内部的层级监督和专项监督,密切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维护社会稳定。要严格追究不履行行政复议职责者的法律责任。坚决查处纠正对行政复议申请该受理的不受理,该作决定的不作决定,以及“官官相护”等违法和不当行政行为,确保法律和政令畅通。 五要加强农业行政立法,完善法制体系。农业行政立法是法制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法律、法规规定的进一步具体化和补充。要按照立法法的规定,严格遵循法制统一原则,完善立法程序,提高行政立法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程度。 (二)转变农业依法行政的管理职能 农业行政管理部门要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按照政治体制改革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加快职能转变,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不断改进作风,提高行政效率,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 一要加快职能转变。积极改革行政管理体制和管理方式,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切实把行政管理职能转变到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来,要善于运用法律、经济手段管理社会,推动发展。要进一步调整机构设置,理顺职能分工,逐步实现职能、机构和编制的法定化。 二要建立完善政务公开制度,积极推行政务公开。把政务信息公开经常化,增强行政决策与行政管理的透明度,扩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凡是关乎经济社会发展的长远大计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及其办理结果,都要以适当方式公开,广泛征询群众的意见。 三要依法行政,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要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坚持标本兼治,注重治本,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加大查处大案要案的力度,纠正行业不正之风。 四要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加强自身建设。要把提高农业行政人员的素质作为首要任务,通过深入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开展牢记“两个务必”和“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教育,增强全面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政策的自觉性、坚定性。要教育工作人员,以对人民群众极端的热忱,对党和国家事业极端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职责。要多深入基层,体察民情,为民谋利。要严格依法行政,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管理经济和社会,切实贯彻“有法可依、有法必依”的法制原则。 (三)狠抓依法行政各项保障措施的落实 在新形势下加强依法行政问题,农业系统各部门担负着重要的职责。农业系统摊子大、行业多,直接面对市场主体,特别是面对千家万户的广大农民群众。我们的一言一行不仅关系党和政府的形象,而且对社会各方面都会产生影响。在农业依法行政中,要规范“四个行为,执行九项规定”,形成“敬业为农、优质服务、文明执法、廉洁高效”的农业行风。 我们要重点加强四个方面的行为规范: 一要规范执法行为。在行政执法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办事,做到热情、周到、公平、公正执法。特别是涉及到依法罚款、取消营业资格、销毁市场禁入物品等行政措施的,要秉公办事,讲清道理,文明执法,不得态度蛮横、简单生硬。对有明确办理时限的审批,要及时办理,不准无故拖延。要切实履行职责,防止滥作为和不作为的现象发生。 二要规范服务行为。本着方便用户、服务群众的原则,结合各自工作特点,积极开展政策咨询、法律援助、信息服务、技术指导。应积极选择适当的载体,广泛开展科技下乡、技术培训、电话热线和网络服务等活动。在推广应用新品种、新技术、新设备的过程中,主要采取宣传、示范、引导的办法,做到尊重农民意愿,不搞强行收费的服务项目。凡涉及面向农民收费的服务项目,如病虫防治、发放资料等,都要与农民协商,签订责权利都十分明确的合同,保证服务质量。 三要规范政策行为。在制定和贯彻农业政策时,要贴近农业,心系农民,时时刻刻把农民欢迎不欢迎、拥护不拥护、满意不满意作为验证工作成效的尺度,时时刻刻把广大农民的利益放在首位。认真贯彻执行土地承包法,不得随意侵犯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严格执行农村税费改革政策,不违规出台加重农民负担的项目,防止出现任何形式的农民负担反弹;对国家和省委省政府扶持农业、搞活农产品流通等各项政策,都要带头执行,督办落实。 四要规范办事行为。凡直接为市场主体特别是为农民群众提供管理和服务的事项,尤其是涉及行政审批和收费行为的事项,都要按有关规定办理。对项目的设立依据、审批程序、审批条件、审批时限、收费标准、审批纪律、监督电话等,都要通过各种途径向社会公布,提高办事透明度,实行公开办事。农业执法是农业系统的重要职责,是保护农民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健康发展的重要工作。反对腐败、廉洁从政是执政党对党员和领导干部的必然要求,是巩固执政地位的客观需要,是服务“三农”的前提条件。农业系统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认真履行农业行政执法职能,切实抓好反腐倡廉工作。农业系统在行政执法中必须做到“四个不准”,在反腐倡廉中必须坚持“五个严禁”。 “四个不准”是: 一是不准多头多层执法。按照《农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在其职责范围内要健全行政执法队伍,推行综合执法,严格执法层级管辖,突出解决好多层执法的问题。农业执法,以县级农业部门属地管辖为主。 二是不准无证人员参与执法。所有执法人员都要实行岗前培训、竞争上岗、亮证执法,接受群众监督。凡不持证、亮证执法的,一律视为违规执法。 三是不准生产经营假冒伪劣农资产品。严格农资生产经营主体资格审查,把好市场准入关。凡未经审定登记以及检验不合格的农资产品都不准销售。尤其是农业系统生产经营的农资产品,一定要做到来源清楚、质量合格、标识规范、价格合理。因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给农民造成损失的,要依法赔偿,并追究单位及当事人责任。 四是不准以执法为名乱收费、乱罚款。所有农业行政机关和执法机构一律不得下达执法创收任务。执法收费要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不得擅自增加项目、提高标准,更不得不执法也收费。违反规定的,一经查实,要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吊销执 法证件,清出执法队伍。 “五个严禁”是: 一是严禁以权谋私。在行使行政审批权和分配使用财政资金过程中,严禁搞权钱交易,为个人和小团体谋取利益。 二是严禁奢侈浪费。严禁超标准配备小汽车和用公款互相宴请、大吃大喝以及支付高消费娱乐活动。 三是严禁收受“红包”。严禁收受与其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礼品。 四是严禁转移、截留、挤占、挪用农业项目资金。对弄虚作假骗取项目资金、不按项目要求执行的违纪行为要严肃查处。 五是严禁公款旅游。严禁以开会、考察、招商、研讨、培训等名义变相公费旅游。严格控制出国(境)团组,非经济贸易行为的一律不得组团出国。精减会议和文件,各类会议一律不准赠送礼品和纪念品。规范行风、整顿执法、反腐倡廉,是农业系统事关全局的大事、要事。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规范“四个行为”,严格执行“四不准”、“五严禁”的规定。要按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要求,管好自己的人,办好自己的事,看好自己的门,确保本单位、本部门不出现群体性事件和恶性案件。要通过加强规范行风、整顿执法和反腐倡廉工作,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稳定和农业系统自身建设与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高校档案是学校在日常管理、教学、招生、大赛、交流、科研、学生、财务、党政活动以及其他各项活动开展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形式的历史记录,是高校历史备以查考的真实凭证,承担着特殊的神圣使命。目前档案的存在形式易丢失、不容易存储、不易管理,日益增长的需求对传统档案馆提出了巨大挑战,也推动了档案馆数字化的产生。 1档案馆数字化的发展现状和未来趋势 目前,大部分高校的档案主要包括纸质、奖杯、奖牌、纸质照片等,甚至有一些纸质档案年代久远,纸张泛黄,数量多且无序,非常容易丢失损坏,导致档案中大部分综合性档案都是在长期的封闭式管理中的,因此我国大部分高校中的档案馆意识低,基础设施建设弱,档案资源结构不合理,档案采集模式和管理方式落后,档案工作效率低,服务水平滞后。近几年,当地政府也多次印发文件要求档案数字化,大力推进建设新型档案馆。 2高校数字档案馆建设的意义 档案馆数字化建设是将传统形式的学校档案通过现代化科技手段进行数字化存储,在经过标准的加工,保存在电脑硬盘中,即解决了传统纸质档案易损坏、难查找、易丢失等问题,提高了档案的保存和查找利用效率,为高校档案信息提供了规范平台,提高了高校办公的透明度。 3建设数字档案馆面临的问题 3.1技术方面 档案馆数字化建设是一项长期复杂的过程,在系统研发前期,高校开发人员要开展充分的校内外调研,统计各方面的服务需求,设计档案馆数字系统的功能,建设集存储、检索、安全、数据库等技术为一体的,依托于学校CRP的集适应高校一定时期内的网络平台。并组织专项档案人才队伍,对现有的纸质档案进行信息化采集,导入系统,对系统进行初步运行。组织各类客户对系统进行访问使用,对系统进行测试和不断完善。 3.2安全方面 档案馆数字化建设过程中,不可缺少的就是档案安全防范体系,这个体系中包括专业的档案人员、信息化技术、专业设施、法律法规等,从各方各面,从源头做好工作,保护档案,杜绝破坏。(1)要制定档案法律法规,对损坏档案、丢失档案的人进行相应处罚。(2)要建立应急机制,制定应急预案,确保有危险时,能第一时间妥善处置。(3)要建设标准库房,具备消毒、安保、温湿度、消防等专业设施设备,延长保存年限,确保纸质档案和数字档案安全。(4)要大力推进人才培养,实现专人专岗专责,培养复合型、高技术人才队伍。(5)要加强网络安全,配置数据服务器,建立安全保密系统,提高加密技术,设置档案安全等级,建立安全保护体系,严禁数字档案在网上随意传播或盗取,防止恶意的网络攻击。 3.3观念问题 档案馆数字化建设是要分阶段、有步骤的进行,需要高校档案馆为主导,各系部、各处室共同参与。这就需要提高全体档案人员的观念,形成“人人参与,人人学习”的良好氛围,才能推动档案馆数字化建设。 4数字档案馆馆内建设 4.1数字档案馆的建设目标 高校档案数字化建设是根据各类客户需求,充分依托当地电子政务平台或校内CRP,利用专门的软件硬件设备,开发符合高校档案工作的网络系统,该系统实现了在线归档、在线存储、查询、管理等功能,提供高质量、规范化档案服务。 4.2档案馆数字化的建设内容 4.2.1数字化系统管理平台。档案馆数字化建设最基本最基础的工作就是建立一个数字化系统管理平台,该平台的功能要以各类客户的需求出发,设置安全保护、档案采集、加工、管理、应用、恢复等功能,要有较高的可靠性、安全性、可用性、可操作性,能为高校档案工作服务。其次,该系统平台也可以依托于当地或高校本有的网络平台,比如电子政务平台、学校CRP等,来建立软硬件设施。4.2.2建设数字档案信息资源。档案馆数字化建设最核心的工作是建设数字档案资源,通过扫描、电子文件接收、视频图像收集等各种方式,对实物档案进行标准存储,然后通过档案技术标准处理加工,分类存储和科学管理已经规范化、有序化、有价值意义的、合理的、科学的数字档案。4.2.3建立保障体系。为了保障档案馆的正常运行,不可缺少的就是建立相应的保障体系。(1)建立专项专业档案管理人才队伍,通过培训和实践等手段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大力培养适应档案馆数字化建设的各类人才。(2)建立安全保障体系,加大资金投入,保证专款专用,购买设置专业软硬件设施设备,防止网络恶意攻击,防止档案数字资源丢失、损坏等事件发生。(3)制定紧急预案,确保危急时刻,对档案进行拯救和保护。(4)制定法律法规,健全体制机制,制定档案技术标准,严格实施,是档案工作有序合理的进行。 4.3数字档案馆的功能需求 通过系统软件开发前,开发人员要对高校档案服务的各类客户进行需求调研,从而统计出档案馆数字化建设系统平台应该具备“采集、加工、存储、管理、安全、保存、应用”六项基本业务功能。档案采集功能主要包括接收、征集、寄存三种形式,按照制定的接收制度,采用多形式的采集方式,认真严格筛,将各类各种形式的档案进行集中。档案加工功能是必不可少的,采集的档案有的不符合存储标准,就需要档案管理人员在系统平台中对档案进行技术转换和处理。档案数字化建设的核心就是档案管理,就是要对档案信息资源进行增删改查,还要对系统日志、档案资源库的处理、档案用户权限等等进行规范管理。档案安全功能主要是网络安全和恢复功能等。应用功能是档案馆数字化建设的目的目标,可以通过网络平台实现查询、、统计、打印等操作。保存要符合国家标准的格式,还要具有检测、备份和迁移等功能。 5结论 档案服务十分重要,在互联网+背景下,信息化不断发展的新趋势,依据当地电子政务平台或高校CRP平台,运用信息技术建立具有“采集、加工、存储、管理、安全、保存、应用”等功能的信息管理系统,使馆藏数字化档案更加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有序化、可靠化、可操作化,更好提升高校档案服务水平。档案馆数字化建设需要高校上下各个部门、各个系部、各个处室共同整合,人人参与,是一项长期工作任务,也是未来不久必然发展的趋势。 参考文献: [1]缪秋君,毛少伟,瓮丽娟.常州市数字档案馆建设探索与实践篇名[J].档案与建设,2016(01). [2]杨蕾.基于“三网一库”的高校数字化档案馆建设[J].兰台世界,2016(17). [3]康云霞,张小绒.论高校年鉴与高校档案[J].兰台世界,2007(04). [4]山东省各级数字档案馆建设情况调研小组.山东省各级数字档案馆建设情况调研报告[J].山东档案,2018(02). [5]张淑霞.数字档案馆项目建设风险管理研究[J].中国档案,2018(06). 作者:景燕敏 单位:德州职业技术学院
引言 伴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各行各业取得前所未有的发展,对水资源的需求量也越来越多,但是由于企业缺乏对水资源的保护,导致水资源严重污染,给人们的工作和生活带来严重影响。因此,各部门需要积极探索水环境的保护方法,并深入研究水环境监测质量的控制措施,以此保证数据可靠、准确,推动水环境监测工作的开展。 1水环境监测存在的问题 1.1监测仪器不先进 相较于其他国家,我国不够重视水环境质量。比如,美国多年前已针对水环境问题,研发了一套大型的质量监测设备。在水环境质量检测中,仪器的选用直接影响着检测结果的准确性,从实际来看,检测数据对我们尤为重要,不但能提供可靠的研究数据,还能发现相关问题的规律。由此可见,先进仪器设备选用是非常重要的。 1.2监测法规不完善 当前,我国的法律法规体系逐渐完善,但是和水环境监测相关的法规仍比较松散,未形成相对完善、系统的法律体系。而且,也没有明确水环境监测质量的控制细则,增加各项工作的开展难度。水环境监测法规的不完善,会导致各部门出现法规约束上的空白,不利于监测工作的开展。 1.3水环境监测网管理不完善 在水环境质量监测中,虽然各部门都建立了环境监测网,但是监测内容、质量控制内容过于重复,加大财政支出,造成资源浪费。水环境监测对技术要求比较高,因为极小的差异也会影响监测质量。同时,水环境信息混乱,影响着各部门对监测信息的掌握,使其在做出重大决策时,缺乏可靠的参考信息,造成决策失误。 2水资源监测质量的控制措施 2.1完善质量控制法规 为了处理水环境监测中出现的问题,保证质量控制措施的有效实施,国家需要结合实际制定法律法规,借助相关政策法规来优化质量控制流程,保证监测工作在国家法规的保护下顺利进行。而且,监测部门还要遵循相关法规,加强对监测质量的管控,预防投机取巧现象的出现。 2.2提高工作人员的综合素养 在水环境监测质量控制中,人员素质和技能水平直接影响着监测结果,只有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重视各类人员资格的考核认证,制定和落实激励机制,才能提高他们的工作素质,有效运行相关体系。在监测人员的管理上,首先要配备满足工作要求的人员,确保每位工作都能责任到人。其次,采用合理、有效的措施进行培训,保证各专业人员都能及时更新和接受知识,提高专业技能水平,推动监测工作进程。最后,分配员工业务时,需要确保其专长和工作对口,这样才能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工作质量。 2.3重视监测基础工作的质量控制 水环境监测工作的开展,需要相关人员和仪器设备良好配合,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各项数据的准确性,从而为重大决策的制定提供依据。首先,重视实验操作的质量控制。我国条例曾明确规定,实验室的建设必须满足法规和环境保护的要求,故而在建设实验室时,除要保证相关设施、采光和通风满足需求外,还要保证监测质量、监测数据不受外界因素影响。对于特殊的场所,监测过程中需要严格把控环境要素,以此保证监测结果的准确性。另外,还要保证实验室环境干净卫生,保证监测工作的顺利进行。其次,重视对仪器设备质量的控制。在水环境监测工作开展过程中,需要结合实际引入先进的仪器设备,重视对仪器设备性能的检查,确保其能正常运行。最后,重视监测方法的规范性。水环境监测过程中,需要使用规范性的程序和方法,对于某些不够具体的程序,实验室可结合实际调整。对于要求高、操作性强的工作,应给予专业性的指导,尽可能的降低监测结果的不确定性,提高工作质量。实际的水环境监测中,可能会遇到监测方法更新的问题,这就要求相关人员按标准更新技术和人员,为监测工作的开展提供保障。 2.4提升样品采集水平 在水环境监测的样品采集工作中,必须保证采集样品的多样性,将样品质量控制在可控范围内,不能过多也不能过少。同时,还要严格把控样品的采集深度,预防杂质带来的影响,尽量保证样品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在不同区域采集样品时,需要合理分区,分类各片区后再采集样品,预防监测样品的相互影响。 3结语 综上所述,水环境监测的主要目的是为水资源保护工作提供可靠依据,为实现最终的监测目标,相关部门需要制定完善的水环境监测法规,严格规范工作人员的行为。同时,还要积极引入先进化的仪器设备,选用有效的控制措施,从而提升水环境的监测水平,提高监测数据的准确性,为水环境保护方案的制定提供帮助。
工程建设与设计论文:论优化设计与工程建设投资控制 摘 要:建设项目投资控制是每个投资者所关心的重要内容之一。就工程项目建设而言,投资控制贯穿于项目建设的全过程。从目前的投资控制来... 关键词:设计;优化;影响;方案;业主;项目;投资;费用 建设项目投资控制是每个投资者所关心的重要内容之一。就工程项目建设而言,投资控制贯穿于项目建设的全过程。从目前的投资控制来看,通过对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阶段投资估算的审批和项目法人负责制的实行,投资规模得到了有效控制,象以前那种投资无底洞,工期马拉松的现象已基本杜绝。设计阶段通过限额设计,使设计概算超投资估算的现象得到了基本控制。施工阶段通过招标投标和施工监理的全面推行,使工程预算投资得到了合理的确定和有效控制,通过造价咨询服务部门和审计部门对工程结算和决算的审核,剔除了其中的不合理部分,使该阶段的投资也得到了应有的控制。但如何通过优化设计来有效控制投资,尚未得到广泛重视。 一、优化设计对建设投资的影响 1.设计方案直接影响投资 工程建设过程包括项目决策、项目设计和项目实施三大阶段。进行投资控制的关键在于决策和设计阶段,而在项目作出投资决策后,其关键就在于设计。据研究分析,设计费一般只相当于建设工程全寿命费用的1%以下,但正是这少于1%的费用对投资的影响却高达75%以上,单项工程设计中,其建筑和结构方案的选择及建筑材料的选用对投资又有较大影响,如建筑方案中的平面布置为内廊式还是外廊式、进深与开间的确定、立面形式的选择、层高与层数的确定、基础类型选用、结构形式选择等都存在着技术经济分析问题。据统计,在满足同样 功能的条件下,技术经济合理的设计,可降低工程造价5%~10%,甚至可达10%~20%,如某无线电厂的多层框架结构厂房(4层),设计单位按常规设计为独立基础,由于多层厂房荷载较大,致使独立基础的单体尺寸较大,埋深较深(-3.2m),事后经其他设计人员分析如采用 柱下条基,可节约大量的砼,并可降低埋深减少土方开挖,相比可节约投资20多万元;某两幢功能、结构、面积、基础形式均相近的综合楼,其中一幢因考虑立面效果设置了多处装饰柱及装饰线条,致使该部分费用相差10多万元,真可谓是笔下一条线,投资花万千扰。 2.设计质量间接影响投资 据统计,在工程质量事故的众多原因中,设计责任多数占40.1%,居第一位。不少建筑产品由于缺乏优化设计,而出现功能设置不合理,影响正常使用;有的设计图纸质量差,专业设计之间相互 矛盾,造成施工返工、停工的现象,有的造成质量缺陷和安全隐患,给国家和人民带来巨大损失,造成投资的极大消费。震惊全国的宁波大桥事故就是这方面的典型例证。 3.设计方案影响经常性费用 优化设计不仅影响项目建设的一次性投资,而且还影响使用阶段的经常性费用,如暖通、照明的能源消耗、清洁、保养、维修费等,一次性投资与经常性费用有一定的反比关系,但通过优化设计可努力寻求这两者的最佳结合,使项目建设的全寿命费用最低。 二、优化设计运作困难的成因 1.政府主管部门对优化设计监控不力 长期以来,形成了一种设计对业主负责,设计质量由设计单位自行把关的观念,主管部门对 设计成果缺乏必要的考核与评价,有的仅靠图纸会审来发现一些简单问题,只有等出现了大 的技术问题才来追究责任,而方案的经济性则问及更少。另外,对设计市场管理不够,越级、无证、挂靠设计时有发生,从而导致设计质量下降,加之由于设计工作的特殊性,不同的项目有各自的特点,所以针对不同项目优化设计的成果缺乏明确的定性考核指标。 2.业主要求优化设计的意识不强 目前,业主往往把投资的控制重心放在施工环节上,而对设计环节重视不够。其原因:一是对设计对投资影响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只看到搞施工招标,投标价要低于标底价、施工单位 要让利等,殊不知设计方案的优化会带来更大的节约;二是无法很好地选择设计单位,因为在设计前业主不知道谁能优化到什么程度。有些项目设计虽通过招投标,但此时方案不细, 概算粗略,很难来综合评定;三是业主由于专业知识上的限制,对设计方案难以从优化扰的角度提出要求或疑义;四是有些业主经济实力雄厚扰,项目建设赶时髦,求新颖,根本不提优化要求;五是有些业主自身对工程应具备的功能要求及应达到的目标不明确,随意性 大,要求出图时间紧,又压低设计收费,从而也影响了优化设计的开展。 3.优化设计的开展缺乏必要的压力和动力 由于目前的设计经营往往凭的是关系,缺乏公平竞争,所以设计单位的重心不在技术水平的提高上,设计只要保证不出大的质量问题,方案的好坏、造价的高低,关系不大,使优化设计 失去压力。由于现在的设计收费是按面积或按造价的比例计取,几乎跟投资的节约和设计质 量的优劣无关,导致对设计方案不认真进行经济分析,而是追求高标准,或为保险起见,随意加大安全系数,造成投资浪费。相反,设计单位即使花费了较多的人力、物力,优化了设计方案,给业主节约了投资,但也不能得到应有的报酬,有时设计费反而变少了,从而挫伤了优化设计的积极性。 4.优化设计运行的机制不够完善 优化设计的运行需有良好的机制作为保证。而目前的状况,一是缺乏公平的设计市场竞争机 制,设计招标未能得到推广和深化,地方、行业、部门保护严重;二是价格机制扭曲,优化 不能优价;三是法律法规机制薄弱。 三、搞好优化设计的几点建议 1.主管部门应加强对优化设计工作的监控 为保证优化设计工作的进行,开始可由政府主管部门来强制执行,通过对设计成果进行全面审查后方可实施。作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配套文件之一的《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 文件审查暂行办法》已由建设部建设[2000]41号文颁布施行,它的实施将对控制设计质量提供重要保证。但《办法》规定的审查主要是针对设计单位的资质、设计收费、建设手续、 规范的执行情况、新材料新工艺的推广应用等方面的内容,缺乏对方案的经济性及功能的合 理性方面的审查要求,所以建设主管部门在执行《办法》的同时,应增加人员配备和审查力度,对设计成果进行全面审查。第二,应加强对设计市场的管理力度,严格通过资质管理、人员注册、设计招标、图纸审查等环节来规范设计市场,减少黑市设计。第三,利用主管部门的职能,总结推广标准规范、标准设计、公布合理的技术经济指标及考核指标,为优化设计的进行提供良好服务。 2.加快设计监理工作的推广 优化设计工作的推行,仅靠政府监控还不能满足社会发展的要求,设计监理已成为形势所迫 ,业主所需。通过设计监理可打破设计单位自己控制自己的单一局面。因此,主管部门应在 搞好政府监理的同时,一方面应尽快建立设计监理单位资质的审批条件,加强设计监理人才 的培训考核和注册,制定设计监理工作的责职、收费标准等;另一方面通过行政手段来保证 设计监理的广度,为设计监理的社会化的提供条件。 3.建立必要的设计竞争机制 为保证设计市场的公平竞争,设计经营也应采用招标投标,虽然早在1984年,当时国家计委 和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就印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暂行办法》,1995年建设部230号文印发了《城市建筑方案设计竞选管理办法》,新颁的《招标投标法》中也规定符合条件的项目的 勘察设计必须招标,但实际招标项目的量一直很少,只占总项目的10%左右(不同的地区其 比例可能有所不同),即使采用招标的项目,其招标体系不完善评标方法不健全,缺乏公平竞争性,因此应完善设计招投标的相关环节。首先,应成立合法的设计招标机构;其次,各地方主管部门应建立相应的规定,符合条件的项目必须招标;第三,业主对拟建项目应有明确的功能及投资要求,有编制完整的招标文件;第四,招标时应对投标单位的资质信誉等方面进行必要的资格审查;第五,应设立健全的评标机构合理的建设评标方法,以保证设 计单位公平竞争,并限制业主在项目上的随意性。设计单位为提高竞争能力,在内部管理上应把设计质量同个人效益挂钩,促使设计人员加强经济观念,把技术与经济统一起来,改变以前设计过程中不算帐,设计完了概算见分 晓的现象,由画了算扰变为算着画扰,并通过室主任、总工程师与造价工程师层层把关,共同控制设计过程。 4.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 优化设计的推广还应有一定的法律法规作为保证,目前已有《合同法》、《建筑法》、《招投标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在规范项目建设工作,但这些都是从项目建设的总 体出发,对设计方面的规范不够具体,因此为更好地监督管理设计工作,还应建立和完善相应法律法规,如设计监理、设计招投标、设计市场及价格管理等。江苏省人民政府于2000年3月31日颁布的《江苏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办法》便是该省加强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规范工程勘察设计行为的法规。 5.注意优化设计工作的综合性 通过优化设计来控制投资是一个综合性问题,不能片面强调节约投资,要正确处理技术与经 济的对立统一是控制投资的关键环节。设计中既要反对片面强调节约,忽视技术上的合理要求,使项目达不到功能的倾向,又要反对重视技术,轻经济、设计保守浪费的现象。设计人员要用价值工程的原理来进行设计方案分析,要以提高价值为目标,以功能分析为核心,以系统观念为指针,以总体效益为出发点,从而真正达到优化设计效果。 工程建设与设计论文:谈工程建设前期方案优化与设计阶段投资控制 【摘要】据有关资料显示,在工程的投资决策及设计阶段,影响工程造价的可能性为35%-75%,而在工程实施阶段,影响工程造价的可能性只有5%-25%。显然,设计阶段是工程建设的重要环节,它决定整个工程建设项目的规模、建筑方案、结构方案。设计方案优化与否,直接影响着工程建设的综合效益。因此,把建设项目投资的发生控制在批准的投资限额以内,随时纠正发生的偏差,以保证项目投资管理目标的实现,以求在各个建设项目中能合理使用人力、物力、财力,取得较好的投资效益和社会效益。 【关键词】设计阶段;投资控制;方案优化 1 注重前期方案优化工作 工程设计是建设项目进行全面规划和具体描述实施意图的过程,是工程建设的灵魂,是处理技术与经济关系的关键性环节,是控制工程造价的重点阶段。方案优化不仅关系到建设项目一次性投资的多少,而且在建成交付使用后影响项目的经济效益。建设单位和代建单位在审查设计单位的设计时,要重视设计方案的优化。据有关统计资料表明,在项目前期方案优化过程中节约投资的可能性为75%左右,所以,要真正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就应注重前期方案优化工作。因此,在设计阶段,应让经济人员积极地参与进来,不仅从技术上,更重要的是从技术与经济相结合的前提下对设计方案进行优化选择。在方案比较时,可以采用成本效益分析方法,在满足工程结构以及使用功能的前提下,依据经济指标选择设计方案。而设计方案一经确定,又可采用价值工程方法尽量合理地降低工程造价。 2 实现工程方案优化的措施 方案优化不仅是提高工程作业效率的基础,也是不断降低工程造价的有效策略,其对于建筑工程的影响作用在不断加速。考虑到实现工程造价的科学性,满足节约资金投资的要求,工程单位应当在项目的前期阶段就采取必要的工程方案优化措施,为后面的施工作业指明正确的方向。 2.1 合理规划,有序进行。建筑理论中对于设计工作的定义为:“设计是建筑工程项目的总指导,设计的内容涵盖了工程大大小小的范围,设计方案决定了现实的施工策略。”因为设计阶段所包括的内容形式多样,在设计阶段加强方案的质量控制对于造价控制管理意义重大。加强造价控制管理需要将工作重点放在建设之前的设计阶段中去,对于工程方案必须要采取有效的处理,保证方案更加科学可靠。这样在达到建筑使用标准的前提下,还能降低工程资源的消耗,维持良好的工程精度,从多个方面对工程造价严格控制。优化设计时需将力学概念和优化技术完整结合起来,参照业主明确的要求与使用性能,利用合理的分析和计算手段获得最佳的工程设计方案。 2.2 造价控制,资金为本。从具体施工过程看,导致建筑工程造价控制不达标的因素是多个方面的,比如设计变更、费用索赔等。这就要求投资方对每一分部分项工程资金结算进行严格控制,使最终工程决算金额控制在初步设计概算内,确保投资成本最低化。有效控制成本造价必须坚持“资金为本”的理念,积极创建全面的财务监督体系,这就需要工程单位财务、人力等各个部门共同努力。另外投资方的项目管理人员应经常保持与设计人员的沟通,及时回答设计方提出的有关问题,与设计人员一起对项目的使用功能、关键设备、主要建筑物平面布置、材料选择等进行较为详尽的比选,通过技术比较、经济分析和效果评价来优化设计,最大限度地节约投资,使每一个单项工程都不超过其设计概算。 2.3 施工组织,合理设计。优化组织设计、控制工程造价等内容都属于工程造价管理的范畴,这是现代建筑行业经济与施工技术的有效整合过程。需要采取的工程措施包括:(1)收集各方面的工程资料,对需要设计的内容熟练掌握,根据现有的资料进行施工组织设计。(2)按照设计图纸要求,以施工技术资料为依据开展施工组织,同时关注相关方的要求,确保选择方案的科学性。(3)关系。建筑工程关系通常都是指工期、质量、安全、工艺等四个方面的关系,工程企业需要结合自己的具体情况,结合现有的技术水平、施工工艺、机械设备等,对工程设计方案进行全面优化调整,真正做到少投入、高效益。 3 设计阶段造价控制方法 3. 创造有利的主客观条件,实现工程造价控制目的。业主要有较高的控制造价的意识,设计单位要有高水平的设计师和精通造价业务的造价师,三者只有密切配合才能有效地控制造价。 3.2 完善、健全设计招标体系与评标方法。完善设计招标体系,业主对拟建项目应有明确的功能及投资要求,有编制完整的招标文件,并对项目经济适用性给予一定的评分比重。设计招投标在很多方面不同于施工招投标,应在招投标细节管理方面予以区别对待与完善,对设计招标机构提出相应资格要求,以便在评标过程中对相关指标进行专业性的审核,减轻评委的工作量,提高评审质量。建立健全的设计评标方法,以保证设计单位公平竞争,在评标过程中应有专门的人员(与设计单位没有直接接触)对设计文件进行核实,体现公平原则。 3.3 精心拟定设计合同。设计合同条款的拟定是否全面、合理,直接影响到设计成果的好坏,进而影响到工程施工进度,最终影响项目的工程造价。因此,设计合同的拟定十分重要。 3.4 要根据决策阶段的工程估算确定合理的工程设计造价控制目标,并通过设计过程的不断深入对工程估算不断修正,保证工程造价控制目标的实现。 3.5 要利用先进的方案优化方法对设计方案进行优化优选,比如价值工程等,充分利用这些方法控制工程造价。 4 推行限额设计 限额设计就是按批准的投资估算控制初步设计,按批准的初步设计总概算控制施工图设计。即将上阶段设计审定的投资额和工程量先行分解到各专业,然后再分解到各单位工程和分部工程。各专业在保证使用功能的前提下,按分配的投资限额控制设计,严格控制技术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的不合理变更,以保证总投资限额不被突破。限额设计贯穿项目可行性研究、初步勘察、初步设计、详细勘察、技术设计、施工图设计各个阶段,而在每一个阶段中贯穿于各个专业的每一道工序。明确限额目标,实行工序管理,各个专业限额设计的实现是限额设计得以实现的重要保证。 将限额设计的要求写入工程项目设计合同,提出按照概算进行限额设计的内容,对超概的设计则扣除一定比例设计费。在合同的约束下,设计单位基本上能够自觉做至限额设计,限额设计也因而达到了一定的成效。 4.1 重视初步设计的方案选择。在初步设计限额设计中,各专业设计人员应强化控制建设投资意识,在拟定设计原则、技术方案和选择设备材料过程中,应先掌握工程的参考造价和工程量,严格按照限额设计所分解的投资额和控制工程量进行设计,并以单位工程为考核单元,事先做好专业内部平衡调整,提出节约投资的措施,力求将造价和工程量控制在限额范围内。 4.2 严格控制施工图预算。施工图设计是指导工程建设的主要文件,是设计单位的最终产品,施工图阶段限额设计的重点应放在初步设计工程量控制方面,控制工程量一经审定,即作为施工图设计工程量的最高限额,不得突破。 4.3 加强设计变更管理。除非不得不进行设计变更,否则任何人员无权擅自更改设计。如若预料到将要发生变更,则设计变更发生越早越好。若在设计阶段变更,只需修改图纸,其他费用尚未发生,损失有限;若在采购阶段变更,则不仅要修改图纸,还需重新采购设备和材料;若在施工期间发生变更,除发生上述费用外,已建工程还可能将被拆除,势必造成重大变更损失。因此要尽可能将设计变更控制在设计阶段,建立健全相应的设计管理制度,对影响工程造价的重大设计变更,需进行由多方人员参加的技术经济论证,使建设投资得到有效控制。 工程建设与设计论文:论优化设计与工程建设投资控制 摘 要:建设项目投资控制是每个投资者所关心的重要内容之一。就工程项目建设而言,投资控制贯穿于项目建设的全过程。设计阶段通过限额设计,使设计概算超投资估算的现象得到了基本控制。但如何通过优化设计来有效控制投资,尚未得到广泛重视。 关键词:投资控制;优化设计;工程建设 1 优化设计对建设投资的影响 1.1 设计方案直接影响投资 工程建设过程包括项目决策、项目设计和项目实施三大阶段。进行投资控制的关键在于决策和设计阶段,而在项目作出投资决策后,其关键就在于设计。据研究分析,设计费一般只相当于建设工程全寿命费用的1%以下,但正是这少于1%的费用对投资的影响却高达75%以上,单项工程设计中,其建筑和结构方案的选择及建筑材料的选用对投资又有较大影响,如建筑方案中的平面布置为内廊式还是外廊式、进深与开间的确定、立面形式的选择、层高与层数的确定、基础类型选用、结构形式选择等都存在着技术经济分析问题。据统计,在满足同样功能的条件下,技术经济合理的设计,可降低工程造价5%-10%,甚至可达10%-20%,如某无线电厂的多层框架结构厂房(4层),设计单位按常规设计为独立基础,由于多层厂房荷载较大,致使独立基础的单体尺寸较大,埋深较深(-3.2m),事后经其他设计人员分析如采用柱下条基,可节约大量的砼,并可降低埋深减少土方开挖,相比可节约投资20多万元;某两幢功能、结构、面积、基础形式均相近的综合楼,其中一幢因考虑立面效果设置了多处装饰柱及装饰线条,致使该部分费用相差10多万元,真可谓是笔下一条线,投资花万千扰。 1.2 设计质量间接影响投资 据统计,在工程质量事故的众多原因中,设计责任多数占40.1%,居第一位。不少建筑产品由于缺乏优化设计,而出现功能设置不合理,影响正常使用;有的设计图纸质量差,专业设计之间相互矛盾,造成施工返工、停工的现象,有的造成质量缺陷和安全隐患,给国家和人民带来巨大损失,造成投资的极大消费。震惊全国的宁波大桥事故就是这方面的典型例证。 1.3 设计方案影响经常性费用 优化设计不仅影响项目建设的一次性投资,而且还影响使用阶段的经常性费用,如暖通、照明的能源消耗、清洁、保养、维修费等,一次性投资与经常性费用有一定的反比关系,但通过优化设计可努力寻求这两者的最佳结合,使项目建设的全寿命费用最低。 2 优化设计运作困难的成因 2.1 政府主管部门对优化设计监控不力 长期以来,形成了一种设计对业主负责,设计质量由设计单位自行把关的观念,主管部门对设计成果缺乏必要的考核与评价,有的仅靠图纸会审来发现一些简单问题,只有等出现了大的技术问题才来追究责任,而方案的经济性则问及更少。另外,对设计市场管理不够,越级、无证、挂靠设计时有发生,从而导致设计质量下降,加之由于设计工作的特殊性,不同的项目有各自的特点,所以针对不同项目优化设计的成果缺乏明确的定性考核指标。2.2 业主要求优化设计的意识不强 目前,业主往往把投资的控制重心放在施工环节上,而对设计环节重视不够。其原因:一是对设计对投资影响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只看到搞施工招标,投标价要低于标底价、施工单位要让利等,殊不知设计方案的优化会带来更大的节约;二是无法很好地选择设计单位,因为在设计前业主不知道谁能优化到什么程度。有些项目设计虽通过招投标,但此时方案不细,概算粗略,很难来综合评定;三是业主由于专业知识上的限制,对设计方案难以从优化扰的角度提出要求或疑义;四是有些业主经济实力雄厚扰,项目建设赶时髦,求新颖,根本不提优化要求;五是有些业主自身对工程应具备的功能要求及应达到的目标不明确,随意性大,要求出图时间紧,又压低设计收费,从而也影响了优化设计的开展。 2.3 优化设计的开展缺乏必要的压力和动力 由于目前的设计经营往往凭的是关系,缺乏公平竞争,所以设计单位的重心不在技术水平的提高上,设计只要保证不出大的质量问题,方案的好坏、造价的高低,关系不大,使优化设计失去压力。由于现在的设计收费是按面积或按造价的比例计取,几乎跟投资的节约和设计质量的优劣无关,导致对设计方案不认真进行经济分析,而是追求高标准,或为保险起见,随意加大安全系数,造成投资浪费。相反,设计单位即使花费了较多的人力、物力,优化了设计方案,给业主节约了投资,但也不能得到应有的报酬,有时设计费反而变少了,从而挫伤了优化设计的积极性。 2.4 优化设计运行的机制不够完善 优化设计的运行需有良好的机制作为保证。而目前的状况,一是缺乏公平的设计市场竞争机制,设计招标未能得到推广和深化,地方、行业、部门保护严重;二是价格机制扭曲,优化不能优价;三是法律法规机制薄弱。 3 搞好优化设计的几点建议 3.1 主管部门应加强对优化设计工作的监控 为保证优化设计工作的进行,开始可由政府主管部门来强制执行,通过对设计成果进行全面审查后方可实施。作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配套文件之一的《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暂行办法》已由建设部建设[2000]41号文颁布施行,它的实施将对控制设计质量提供重要保证。但《办法》规定的审查主要是针对设计单位的资质、设计收费、建设手续、规范的执行情况、新材料新工艺的推广应用等方面的内容,缺乏对方案的经济性及功能的合理性方面的审查要求,所以建设主管部门在执行《办法》的同时,应增加人员配备和审查力度,对设计成果进行全面审查。第二,应加强对设计市场的管理力度,严格通过资质管理、人员注册、设计招标、图纸审查等环节来规范设计市场,减少黑市设计。第三,利用主管部门的职能,总结推广标准规范、标准设计、公布合理的技术经济指标及考核指标,为优化设计的进行提供良好服务。 3.2 加快设计监理工作的推广 优化设计工作的推行,仅靠政府监控还不能满足社会发展的要求,设计监理已成为形势所迫,业主所需。通过设计监理可打破设计单位自己控制自己的单一局面。因此,主管部门应在搞好政府监理的同时,一方面应尽快建立设计监理单位资质的审批条件,加强设计监理人才的培训考核和注册,制定设计监理工作的责职、收费标准等;另一方面通过行政手段来保证设计监理的广度,为设计监理的社会化的提供条件。 3.3 建立必要的设计竞争机制 为保证设计市场的公平竞争,设计经营也应采用招标投标,虽然早在1984年,当时国家计委和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就印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暂行办法》,1995年建设部230号文印发了《城市建筑方案设计竞选管理办法》,新颁的《招标投标法》中也规定符合条件的项目的勘察设计必须招标,但实际招标项目的量一直很少,只占总项目的10%左右(不同的地区其比例可能有所不同),即使采用招标的项目,其招标体系不完善评标方法不健全,缺乏公平竞争性,因此应完善设计招投标的相关环节。首先,应成立合法的设计招标机构;其次,各地方主管部门应建立相应的规定,符合条件的项目必须招标;第三,业主对拟建项目应有明确的功能及投资要求,有编制完整的招标文件;第四,招标时应对投标单位的资质信誉等方面进行必要的资格审查;第五,应设立健全的评标机构合理的建设评标方法,以保证设计单位公平竞争,并限制业主在项目上的随意性。 设计单位为提高竞争能力,在内部管理上应把设计质量同个人效益挂钩,促使设计人员加强经济观念,把技术与经济统一起来,改变以前设计过程中不算帐,设计完了概算见分晓的现象,由画了算扰变为算着画扰,并通过室主任、总工程师与造价工程师层层把关,共同控制设计过程。 3.4 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 优化设计的推广还应有一定的法律法规作为保证,目前已有《合同法》、《建筑法》、《招投标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在规范项目建设工作,但这些都是从项目建设的总体出发,对设计方面的规范不够具体,因此为更好地监督管理设计工作,还应建立和完善相应法律法规,如设计监理、设计招投标、设计市场及价格管理等。江苏省人民政府于2000年3月31日颁布的《江苏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办法》便是该省加强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规范工程勘察设计行为的法规。 3.5 注意优化设计工作的综合性 通过优化设计来控制投资是一个综合性问题,不能片面强调节约投资,要正确处理技术与经济的对立统一是控制投资的关键环节。设计中既要反对片面强调节约,忽视技术上的合理要求,使项目达不到功能的倾向,又要反对重视技术,轻经济、设计保守浪费的现象。设计人员要用价值工程的原理来进行设计方案分析,要以提高价值为目标,以功能分析为核心,以系统观念为指针,以总体效益为出发点,从而真正达到优化设计效果。 工程建设与设计论文:试论优化设计与工程建设投资控制 摘要:施工阶段通过招、投标和施工监理的全面推行,使工程预算投资得到了合理的确定和有效控制,通过造价咨询服务部门和审计部门对工程结算和决算的审核,剔除了其中的不合理部分,使该阶段的投资也得到了应有的控制。但如何通过优化设计来有效控制投资,也应得到广泛重视。 关键词:优化设计 工程建设 投资 建设工程项目的设计是整个工程建设的其中一个环节。建设工程项目投资控制是每个投资者所关心的重要内容之一。就工程项目建设而言,投资控制贯穿于工程项目建设的全过程。从目前的投资控制来看,通过对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阶段投资估算的审批和项目法人负责制的实行,投资规模得到了有效控制,而如以前那种投资无底洞,工期马拉松的现象已基本杜绝。设计阶段通过限额设计,使设计概算超投资估算的现象得到了基本控制。施工阶段通过招、投标和施工监理的全面推行,使工程预算投资得到了合理的确定和有效控制,通过造价咨询服务部门和审计部门对工程结算和决算的审核,剔除了其中的不合理部分,使该阶段的投资也得到了应有的控制。但如何通过优化设计来有效控制投资,却没有得到广泛重视。 一、优化设计对建设投资的影响 1.设计方案直接影响投资 工程建设过程包括项目决策、项目设计和项目实施三大阶段。进行投资控制的关键在于决策和设计阶段,而在项目作出投资决策后,其关键就在于设计。据研究分析,设计费一般只相当于建设工程全部费用的1%左右,但正是这1%左右的费用对投资的影响却高达70%以上,单项工程设计中,其建筑和结构方案的选择及建筑材料的选用对投资又有较大影响,如建筑方案中的平面布置为内廊式还是外廊式、进深与开间的确定、立面形式的选择、层高与层数的确定、基础类型选用、结构形式选择等都存在着技术经济分析问题。据统计,在满足同样功能的条件下,技术经济合理的设计,可降低工程造价5%~10%,甚至可达10%~15%。如某无线电厂的多层(四层)框架结构厂房,设计单位按常规设计为独立基础,由于多层厂房荷载较大,致使独立基础的单体尺寸较大,埋深较深,经其他设计人员分析如采用柱下条基,可节约大量的砼,并可降低埋深减少土方开挖,相比可节约投资20多万元;某两幢功能、结构、面积、基础形式均相近的综合楼,其中一幢因考虑立面效果设置了多处装饰柱及装饰线条,致使该部分费用相差10多万元,正所谓:笔下一条线,投资花万千啊。 2.设计质量间接影响投资 据统计,在工程质量事故的众多原因中,设计责任多数占30%以上,居第一位。不少建筑产品由于缺乏优化设计,而出现功能设置不合理,影响正常使用;有的设计图纸质量差,专业设计之间相互矛盾,造成施工返工、停工的现象,有的造成质量缺陷和安全隐患,给国家和人民带来巨大损失,造成投资的极大消费。 3.设计方案影响经常性费用 优化设计不仅影响项目建设的一次性投资,而且还影响使用阶段的经常性费用,如暖通、照明的能源消耗、清洁、保养、维修费等,一次性投资与经常性费用有一定的反比关系,但通过优化设计可努力寻求这两者的最佳结合,使项目建设的全寿命费用最低。 4.设计方案要考虑环境评价和节能减排 在当今全球陷入经济危机、气候变暖、生态环境遭到破坏从而引发的人类生存危机的情况下,建设工程的优化设计更应考虑到保护环境、节约能源和材料、减少对环境的污染等问题。优化设计可以在工程的源头来解决这些问题,不仅可以有效地节约建设资金,还为保护人类生存环境做出了贡献,这也是一项造福人类的总要工作。 二、优化设计运作困难的成因 1.政府主管部门对优化设计监控不力 长期以来,形成了一种设计对业主负责,设计质量由设计单位自行把关的观念,主管部门对设计成果缺乏必要的考核与评价,有的仅靠图纸会审来发现一些简单问题,只有等出现了大的技术问题才来追究责任,而方案的经济性则问及更少。另外,对设计市场管理不够,越级、无证、挂靠设计时有发生,从而导致设计质量下降,加之由于设计工作的特殊性,不同的项目有各自的特点,所以针对不同项目优化设计的成果缺乏明确的定性考核指标。 2.业主要求优化设计的意识不强 目前,业主往往把投资的控制重心放在施工环节上,而对设计环节重视不够。其原因:一是对设计对投资影响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只看到搞施工招标,投标价要低于标底价、施工单位要让利等,殊不知设计方案的优化会带来更大的节约;二是无法很好地选择设计单位,因为在设计前业主不知道谁能优化到什么程度。有些项目设计虽通过招投标,但此时方案不细,概算粗略,很难来综合评定;三是业主由于专业知识上的限制,对设计方案难以从优化扰的角度提出要求或疑义;四是有些业主经济实力雄厚扰,项目建设赶时髦,求新颖,根本不提优化要求;五是有些业主自身对工程应具备的功能要求及应达到的目标不明确,随意性大,要求出图时间紧,又压低设计收费,从而也影响了优化设计的开展。 3.优化设计的开展缺乏必要的压力和动力 由于目前的设计经营往往凭的是关系,缺乏公平竞争,所以设计单位的重心不在技术水平的提高上,设计只要保证不出大的质量问题,方案的好坏、造价的高低,关系不大,使优化设计失去压力。由于现在的设计收费是按面积或按造价的比例计取,几乎跟投资的节约和设计质量的优劣无关,导致对设计方案不认真进行经济分析,而是追求高标准,或为保险起见,随意加大安全系数,造成投资浪费。相反,设计单位即使花费了较多的人力、物力,优化了设计方案,给业主节约了投资,但也不能得到应有的报酬,有时设计费反而变少了,从而挫伤了优化设计的积极性。 4.优化设计运行的机制不够完善 优化设计的运行需有良好的机制作为保证。而目前的状况,一是缺乏公平的设计市场竞争机制,设计招标未能得到推广和深化,地方、行业、部门保护严重;二是价格机制扭曲,优化不能优价;三是法律法规机制薄弱。 三、搞好优化设计的几点想法 1.主管部门应加强对优化设计工作的监控 首先为保证优化设计工作的进行,开始可由政府主管部门来强制执行,通过对设计成果进行全面审查后方可实施。有关法律法规的颁布实施将对控制设计质量提供重要保证。但其中规定的审查主要是针对设计单位的资质、设计收费、建设手续、规范的执行情况、新材料新工艺的推广应用等方面的内容,缺乏对方案的经济性及功能的合理性方面的审查要求,所以建设主管部门在执行的同时,应增加人员配备和审查力度,对设计成果进行全面审查。其次,应加强对设计市场的管理力度,严格通过资质管理、人员注册、设计招标、图纸审查等环节来规范设计市场,减少黑市设计。第三,利用主管部门的职能,总结推广标准规范、标准设计、公布合理的技术经济指标及考核指标,为优化设计的进行提供良好服务。 2.加快设计监理工作的推广 优化设计工作的推行,仅靠政府监控还不能满足社会发展的要求,设计监理已成为形势所迫,业主所需。通过设计监理可打破设计单位自己控制自己的单一局面。因此,主管部门应在搞好政府监理的同时,一方面应尽快建立设计监理单位资质的审批条件,加强设计监理人才的培训考核和注册,制定设计监理工作的责职、收费标准等;另一方面通过行政手段来保证设计监理的广度,为设计监理的社会化的提供条件。 3.建立必要的设计竞争机制 为保证设计市场的公平竞争,设计经营也应采用招标投标,虽然有关法律法规中规定符合条件的项目的勘察设计必须招标,但实际招标项目的量一直很少,只占总项目的10%左右(不同的地区其比例可能有所不同),即使采用招标的项目,其招标体系不完善评标方法不健全,缺乏公平竞争性,因此应完善设计招投标的相关环节。首先,应成立合法的设计招标机构;其次,各地方主管部门应建立相应的规定,符合条件的项目必须招标;第三,业主对拟建项目应有明确的功能及投资要求,有编制完整的招标文件;第四,招标时应对投标单位的资质信誉等方面进行必要的资格审查;第五,应设立健全的评标机构合理的建设评标方法,以保证设计单位公平竞争,并限制业主在项目上的随意性。 设计单位为提高竞争能力,在内部管理上应把设计质量同个人效益挂钩,促使设计人员加强经济观念,把技术与经济统一起来,改变以前设计过程中不算帐,设计完了概算见分晓的现象,由画了算转变为算着画,并通过室主任、总工程师与造价工程师层层把关,共同控制设计过程。 4.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 优化设计的推广还应有一定的法律法规作为保证,目前已有《合同法》、《建筑法》、《招投标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在规范项目建设工作,但这些都是从项目建设的总体出发,对设计方面的规范不够具体,因此为更好地监督管理设计工作,还应建立和完善相应法律法规,如设计监理、设计招投标、设计市场及价格管理等。 5.注意优化设计工作的综合性 通过优化设计来控制投资是一个综合性问题,不能片面强调节约投资,要正确处理技术与经济的对立统一是控制投资的关键环节。设计中既要反对片面强调节约,忽视技术上的合理要求,使项目达不到功能的倾向,又要反对重视技术,轻经济、设计保守浪费的现象。设计人员要用价值工程的原理来进行设计方案分析,要以提高价值为目标,以功能分析为核心,以系统观念为指针,以总体效益为出发点,从而真正达到优化设计效果。 若能真正做到优化设计,那么在工程建设中才能真正体会到优化设计在工程建设投资控制中的优越性和效果。这里面包含着经济效益、环保节能效益。这是一项需要长期坚持的、有意义的工作。 工程建设与设计论文:优化设计与工程建设投资控制 摘要:工程建设投资控制的关键在于决策和设计阶段,在项目作出投资决策后,设计阶段的投资控制的关键在于优化设计。本文分析了优化设计在工程建设投资控制中的重要性及其意义,并提出了搞好优化设计实现对工程建设投资有效控制的一系列措施。 关键词:工程建设管理; 优化设计; 投资控制 1前言 建设项目投资控制是每个投资者所关心的重要内容之一。就工程项目建设而言,投资控制贯穿于项目建设的全过程。从目前的投资控制来看,通过对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阶段投资估算的审批和项目法人负责制的实行,投资规模得到了有效控制,象以前那种投资无底洞,工期马拉松的现象已基本杜绝。设计阶段通过限额设计,使设计概算超投资估算的现象得到了基本控制。施工阶段通过招标投标和施工监理的全面推行,使工程预算投资得到了合理的确定和有效控制,通过造价咨询服务部门和审计部门对工程结算和决算的审核,剔除了其中的不合理部分,使该阶段的投资也得到了应有的控制。但如何通过优化设计来有效控制投资,尚未得到广泛重视。 2优化设计对建设投资的影响 2.1设计方案直接影响投资 工程建设过程包括项目决策、项目设计和项目实施三大阶段。进行投资控制的关键在于决策和设计阶段,而在项目作出投资决策后,其关键就在于设计。据研究分析,设计费一般只相当于建设工程全寿命费用的1%以下,但正是这少于1%的费用对投资的影响却高达75%以上,单项工程设计中,其建筑和结构方案的选择及建筑材料的选用对投资又有较大影响,如建筑方案中的平面布置为内廊式还是外廊式、进深与开间的确定、立面形式的选择、层高与层数的确定、基础类型选用、结构形式选择等都存在着技术经济分析问题。据统计,在满足同样功能的条件下,技术经济合理的设计,可降低工程造价5%~10%,甚至可达10%~20%,如某无线电厂的多层框架结构厂房(4层),设计单位按常规设计为独立基础,由于多层厂房荷载较大,致使独立基础的单体尺寸较大,埋深较深(-3.2m),事后经其他设计人员分析如采用柱下条基,可节约大量的砼,并可降低埋深减少土方开挖,相比可节约投资20多万元;某两幢功能、结构、面积、基础形式均相近的综合楼,其中一幢因考虑立面效果设置了多处装饰柱及装饰线条,致使该部分费用相差10多万元,真可谓是笔下一条线,投资万千扰。 2.2设计质量间接影响投资 据统计,在工程质量事故的众多原因中,设计责任多数占40.1%,居第一位。不少建筑产品由于缺乏优化设计,而出现功能设置不合理,影响正常使用;有的设计图纸质量差,专业设计之间相互矛盾,造成施工返工、停工的现象,有的造成质量缺陷和安全隐患,给国家和人民带来巨大损失,造成投资的极大浪费。震惊全国的宁波大桥事故就是这方面的典型例证。 2.3设计方案影响经常性费用 优化设计不仅影响项目建设的一次性投资,而且还影响使用阶段的经常性费用,如暖通、照明的能源消耗、清洁、保养、维修费等,一次性投资与经常性费用有一定的反比关系,但通过优化设计可努力寻求这两者的最佳结合,使项目建设的全寿命费用最低。 3优化设计运作困难的成因 3.1主管部门对优化设计监控不力 长期以来,形成了一种设计对业主负责,设计质量由设计单位自行把关的观念,有的仅靠图纸会审来发现一些简单问题,只有等出现了大的技术问题才来追究责任,而方案的经济性则问及更少。另外,由于设计工作的特殊性,不同的项目有各自的特点,针对不同项目优化设计的成果缺乏明确的定性考核指标。 3.2业主要求优化设计的意识不强 目前,业主往往把投资的控制重心放在施工环节上,而对设计环节重视不够。其原因:一是对设计对投资影响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只看到搞施工招标,投标价要低于标底价、施工单位要让利等,殊不知设计方案的优化会带来更大的节约;二是无法很好地选择设计单位,因为在设计前业主不知道谁能优化到什么程度。有些项目设计虽通过招投标,但此时方案不细,概算粗略,很难来综合评定;三是业主由于专业知识上的限制,对设计方案难以从优化的角度提出要求或疑义;四是有些业主经济实力雄厚,项目建设赶时髦,求新颖,根本不提优化要求;五是有些业主自身对工程应具备的功能要求及应达到的目标不明确,随意性大,要求出图时间紧,又压低设计收费,从而也影响了优化设计的开展。 3.3优化设计的开展缺乏必要的压力和动力 优化设计的运行需有良好的机制作为保证。而目前的状况,一是缺乏非常公平的设计市场竞争机制,设计招标未能得到推广和深化;二是价格机制扭曲,优化并不是优价;三是法律法规机制还比较薄弱。 4搞好优化设计实现对工程建设投资的有效控制的几点建议 4.1主管部门可以加强对优化设计工作的监控 为保证优化设计工作的进行,开始可由政府主管部门来强制执行,通过对设计成果进行全面审查后方可实施。作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配套文件之一的《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暂行办法》已由建设部建设[2000]41号文颁布施行,它的实施将对控制设计质量提供重要保证。但《办法》规定的审查主要是针对设计单位的资质、设计收费、建设手续、规范的执行情况、新材料新工艺的推广应用等方面的内容,缺乏对方案的经济性及功能的合理性方面的审查要求,所以建设主管部门在执行《办法》的同时,可以增加人员配备和审查力度,对设计成果进行全面审查。第二,可以加强对设计市场的管理力度,严格通过资质管理、人员注册、设计招标、图纸审查等环节来规范设计市场。第三,利用主管部门的职能,总结推广标准规范、标准设计、公布合理的技术经济指标及考核指标,为优化设计的进行提供良好服务。 4.2加快设计监理工作的推广 优化设计工作的推行,仅靠政府监控还不能满足社会发展的要求,设计监理已成为形势所迫,业主所需。通过设计监理可打破设计单位自己控制自己的单一局面。因此,主管部门可以在搞好政府监督的同时,一方面可以尽快建立设计监理单位资质的审批条件,加强设计监理人才的培训考核和注册,制定设计监理工作的责职、收费标准等;另一方面通过行政手段来保证设计监理的广度,为设计监理的社会化提供条件。 4.3完善设计竞争机制 为保证设计市场的公平竞争,设计经营也应采用招标投标,虽然早在1984年,当时国家计委和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就印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暂行办法》,1995年建设部230号文印发了《城市建筑方案设计竞选管理办法》,新颁的《招标投标法》中也规定符合条件的项目的勘察设计必须招标,但实际招标项目的量一直很少,只占总项目的10%左右(不同的地区其比例可能有所不同);即使采用招标的项目,其招标体系还有待完善、评标方法也还有待健全,因此可以进一步完善设计招投标的相关环节。首先,可以成立合法的设计招标机构;其次,各地方主管部门可以建立相应的规定,符合条件的项目必须招标;第三,业主对拟建项目应有明确的功能及投资要求,有编制完整的招标文件;第四,招标时应对投标单位的资质信誉等方面进行必要的资格审查;第五,可以设立健全的评标机构和合理的建设评标方法,以保证设计单位公平竞争,并限制业主在项目上的随意性。 设计单位为提高竞争能力,在内部管理上应把设计质量同个人效益挂钩,促使设计人员加强经济观念,把技术与经济统一起来,改变以前设计过程中不算帐,设计完了概算见分晓的现象,由画了算转变为算着画,并通过室主任、造价工程师与总工程师层层把关,共同控制设计过程。 4.4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 优化设计的推广还应有一定的法律法规作为保证,目前已有《合同法》、《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在规范项目建设工作,但这些都是从项目建设的总体出发,对设计方面的规范还可以进一步具体,因此为更好地监督管理设计工作,还应建立和完善相应法律法规,如设计监理、设计招投标、设计市场及价格管理等。全国各地方省、市人民政府于2000年上半年颁布的《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办法》便是该省加强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规范工程勘察设计行为的法规。 4.5注意优化设计与工程建设投资有效控制工作的综合性 通过优化设计来控制投资是一个综合性问题,不能片面强调节约投资,正确处理技术与经济的对立统一是控制投资的关键环节。设计中既要反对片面强调节约,忽视技术上的合理要求,使项目达不到功能的倾向;又要反对重视技术,轻经济、设计保守浪费的现象。设计人员要用价值工程的原理来进行设计方案分析,要以提高价值为目标,以功能分析为核心,以系统观念为指针,以总体效益为出发点,从而真正达到优化设计效果。 综上所述,在项目作出投资决策后,投资控制的关键就在于设计;而设计阶段的投资控制的关键就在于优化设计。虽然还存在一些问题,但是通过一系列重要措施,实现优化设计对工程建设投资的有效控制,一定能够进一步提升对工程建设投资的有效控制。 工程建设与设计论文:论优化设计与工程建设投资控制 摘 要: 通过优化设计来控制投资是一个综合性课题,既不能片面强调节约投资,又要正确处理施工技术与经济投入的对立统一,则是控制投资的关键环节。设计中既要反对片面强调节约,而忽视技术上的合理要求,使项目达不到功能的倾向,又要反对重视技术,轻经济、设计保守浪费的现象。设计人员要用价值工程的原理来进行设计方案分析,要以提高价值为目标,以功能分析为核心,以系统观念为指针,以总体效益为出发点,从而真正达到优化设计效果。 关键词: 工程建设; 优化设计; 投资控制 从目前的投资控制来看,通过对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阶段投资估算的审批和项目法人负责制的实行,投资规模得到了有效控制,像以前那种投资无底洞,工期马拉松的现象已基本杜绝。设计阶段通过限额设计,使设计概算超投资估算的现象得到了基本控制。施工阶段通过招标投标和施工监理的全面推行,使工程预算投资得到了合理的确定和有效控制,通过造价咨询服务部门和审计部门对工程结算和决算的审核,剔除了其中的不合理部分,使该阶段的投资也得到了应有的控制。但如何通过优化设计来有效控制投资,尚未得到广泛重视。 一、优化设计对建设投资的影响 (一)设计方案直接影响投资 工程建设过程包括项目决策、项目设计和项目实施三大阶段。进行投资控制的关键在于决策和设计阶段,而在项目作出投资决策后,其关键就在于设计。据研究分析,设计费一般只相当于建设工程全寿命费用的1%以下,但正是这少于1%的费用对投资的影响却高达75%以上,单项工程设计中,其建筑和结构方案的选择及建筑材料的选用对投资又有较大影响,如建筑方案中的平面布置为内廊式还是外廊式、进深与开间的确定、立面形式的选择、层高与层数的确定、基础类型选用、结构形式选择等都存在着技术经济分析问题。从实际测算结果来看,在满足同样功能的条件下,技术经济合理的设计,可降低工程造价5%~10%,甚至可达10%~20%。 (二)设计质量间接影响投资 据统计,在工程质量事故的众多原因中,设计责任占40.1%,居第一位。不少建筑产品由于缺乏优化设计,而出现功能设置不合理,影响正常使用;有的设计图纸质量差,专业设计之间相互矛盾,造成施工返工、停工的现象,有的造成质量缺陷和安全隐患,给国家和人民带来巨大损失,造成投资的极大消费。震惊全国的宁波大桥事故就是这方面的典型例证。 (三)设计方案影响经常性费用 优化设计不仅影响项目建设的一次性投资,而且还影响使用阶段的经常性费用,如暖通、照明的能源消耗、清洁、保养、维修费等,一次性投资与经常性费用有一定的反比关系,但通过优化设计可努力寻求这两者的最佳结合,使项目建设的全寿命费用最低。 二、优化设计运作困难的成因 (一)政府主管部门对优化设计监控不力 长期以来,形成了一种设计对业主负责,设计质量由设计单位自行把关的观念,主管部门对设计成果缺乏必要的考核与评价,有的仅靠图纸会审来发现一些简单问题,只有等出现了大的技术问题才来追究责任,而方案的经济性则问及更少。另外,对设计市场管理不够,越级、无证、挂靠设计时有发生,从而导致设计质量下降,加之由于设计工作的特殊性,不同的项目有各自的特点,所以针对不同项目优化设计的成果缺乏明确的定性考核指标。 (二)业主要求优化设计的意识不强 目前,业主往往把投资的控制重心放在施工环节上,而对设计环节重视不够。其原因:一是对设计对投资影响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只看到搞施工招标,投标价要低于标底价、施工单位要让利等,殊不知设计方案的优化会带来更大的节约;二是无法很好地选择设计单位,因为在设计前业主不知道谁能优化到什么程度。有些项目设计虽通过招投标,但此时方案不细,概算粗略,很难来综合评定;三是业主由于专业知识上的限制,对设计方案难以从优化的角度提出要求或疑义;四是有些业主经济实力雄厚,项目建设赶时髦,求新颖,根本不提优化要求;五是有些业主自身对工程应具备的功能要求及应达到的目标不明确,随意性大,要求出图时间紧,又压低设计收费,从而也影响了优化设计的开展。 (三)优化设计的开展缺乏必要的压力和动力 由于目前的设计经营往往凭关系,缺乏公平竞争,所以设计单位的重心不在技术水平的提高上,设计只要保证不出大的质量问题,方案的好坏、造价的高低,关系不大,使优化设计失去压力。由于现在的设计收费是按面积或按造价的比例计取,几乎跟投资的节约和设计质量的优劣无关,导致对设计方案不认真进行经济分析,而是追求高标准,或为保险起见,随意加大安全系数,造成投资浪费。相反,设计单位即使花费了较多的人力、物力,优化了设计方案,给业主节约了投资,但也不能得到应有的报酬,有时设计费反而变少了,从而挫伤了优化设计的积极性。 (四)优化设计运行的机制不够完善 优化设计的运行需有良好的机制作为保证。而目前的状况,一是缺乏公平的设计市场竞争机制,设计招标未能得到推广和深化,地方、行业、部门保护严重;二是价格机制扭曲,优化不能优价;三是法律法规机制薄弱。 三、搞好优化设计的几点建议 (一)主管部门应加强对优化设计工作的监控 为保证优化设计工作的进行,开始可由政府主管部门来强制执行,通过对设计成果进行全面审查后方可实施。作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配套文件之一的《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暂行办法》已由建设部建设[2000]41号文颁布施行,它的实施将对控制设计质量提供重要保证。但《办法》规定的审查主要是针对设计单位的资质、设计收费、建设手续、规范的执行情况、新材料新工艺的推广应用等方面的内容,缺乏对方案的经济性及功能的合理性方面的审查要求,所以建设主管部门在执行《办法》的同时,应增加人员配备和审查力度,对设计成果进行全面审查。第二,应加强对设计市场的管理力度,严格通过资质管理、人员注册、设计招标、图纸审查等环节来规范设计市场,减少黑市设计。第三,利用主管部门的职能,总结推广标准规范、标准设计、公布合理的技术经济指标及考核指标,为优化设计的进行提供良好服务。 (二)加快设计监理工作的推广 优化设计工作的推行,仅靠政府监控还不能满足社会发展的要求,设计监理已成为形势所迫,业主所需。通过设计监理可打破设计单位自己控制自己的单一局面。因此,主管部门应在搞好政府监理的同时,一方面应尽快建立设计监理单位资质的审批条件,加强设计监理人才的培训考核和注册,制定设计监理工作的责职、收费标准等;另一方面通过行政手段来保证设计监理的广度,为设计监理的社会化的提供条件。 (三)建立必要的设计竞争机制 为保证设计市场的公平竞争,设计经营也应采用招标投标,虽然早在1984年,当时国家计委和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就印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暂行办法》,1995年建设部230号文印发了《城市建筑方案设计竞选管理办法》,新颁的《招标投标法》中也规定符合条件的项目的勘察设计必须招标,但实际招标项目的量一直很少,只占总项目的10%左右(不同的地区其比例可能有所不同),即使采用招标的项目,其招标体系不完善评标方法不健全,缺乏公平竞争性,因此应完善设计招投标的相关环节。首先,应成立合法的设计招标机构;其次,各地方主管部门应建立相应的规定,符合条件的项目必须招标;第三,业主对拟建项目应有明确的功能及投资要求,有编制完整的招标文件;第四,招标时应对投标单位的资质信誉等方面进行必要的资格审查;第五,应设立健全的评标机构合理的建设评标方法,以保证设计单位公平竞争,并限制业主在项目上的随意性。 (四)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 优化设计的推广还应有一定的法律法规作为保证,目前已有《合同法》、《建筑法》、《招投标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在规范项目建设工作,但这些都是从项目建设的总体出发,对设计方面的规范不够具体,因此为更好地监督管理设计工作,还应建立和完善相应法律法规,如设计监理、设计招投标、设计市场及价格管理等。江苏省人民政府于2000年3月31日颁布的《江苏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办法》便是该省加强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规范工程勘察设计行为的法规。 工程建设与设计论文:浅谈优化设计与工程建设投资控制 论文摘要:建设项目投资控制是每个投资者所关心的重要内容之一。就工程项目建设而言,投资控制贯穿于项目建设的全过程。本文从设计优化方面提高工程建设投资的角度出发,对建筑设计与工程建设投资双方面问题进行了探讨,希望可以为广大建筑类投资者提供一些参考。 关键词:设计工程建设投资 从目前的投资控制来看,通过对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阶段投资估算的审批和项目法人负责制的实行,投资规模得到了有效控制,象以前那种投资无底洞,工期马拉松的现象已基本杜绝。设计阶段通过限额设计,使设计概算超投资估算的现象得到了基本控制。施工阶段通过招标投标和施工监理的全面推行,使工程预算投资得到了合理的确定和有效控制,通过造价咨询服务部门和审计部门对工程结算和决算的审核,剔除了其中的不合理部分,使该阶段的投资也得到了应有的控制。但如何通过优化设计来有效控制投资,尚未得到广泛重视。 一、优化设计对建设投资的影响 1.设计方案直接影响投资 工程建设过程包括项目决策、项目设计和项目实施三大阶段。进行投资控制的关键在于决策和设计阶段,而在项目作出投资决策后,其关键就在于设计。据研究分析,设计费一般只相当于建设工程全寿命费用的1%以下,但正是这少于1%的费用对投资的影响却高达75%以上,单项工程设计中,其建筑和结构方案的选择及建筑材料的选用对投资又有较大影响,如建筑方案中的平面布置为内廊式还是外廊式、进深与开间的确定、立面形式的选择、层高与层数的确定、基础类型选用、结构形式选择等都存在着技术经济分析问题。据统计,在满足同样 功能的条件下,技术经济合理的设计,可降低工程造价5%~10%,甚至可达10%~20%,如某无线电厂的多层框架结构厂房(4层),设计单位按常规设计为独立基础,由于多层厂房荷载较大,致使独立基础的单体尺寸较大,埋深较深(-3.2m),事后经其他设计人员分析如采用柱下条基,可节约大量的砼,并可降低埋深减少土方开挖,相比可节约投资20多万元;某两幢功能、结构、面积、基础形式均相近的综合楼,其中一幢因考虑立面效果设置了多处装饰柱及装饰线条,致使该部分费用相差10多万元,真可谓是笔下一条线,投资花万千扰。 2.设计质量间接影响投资 据统计,在工程质量事故的众多原因中,设计责任多数占40.1%,居第一位。不少建筑产品由于缺乏优化设计,而出现功能设置不合理,影响正常使用;有的设计图纸质量差,专业设计之间相互矛盾,造成施工返工、停工的现象,有的造成质量缺陷和安全隐患,给国家和人民带来巨大损失,造成投资的极大消费。震惊全国的宁波大桥事故就是这方面的典型例证。 3.设计方案影响经常性费用 优化设计不仅影响项目建设的一次性投资,而且还影响使用阶段的经常性费用,如暖通、照明的能源消耗、清洁、保养、维修费等,一次性投资与经常性费用有一定的反比关系,但通过优化设计可努力寻求这两者的最佳结合,使项目建设的全寿命费用最低。 二、优化设计运作困难的成因 1.政府主管部门对优化设计监控不力 长期以来,形成了一种设计对业主负责,设计质量由设计单位自行把关的观念,主管部门对设计成果缺乏必要的考核与评价,有的仅靠图纸会审来发现一些简单问题,只有等出现了大的技术问题才来追究责任,而方案的经济性则问及更少。另外,对设计市场管理不够,越级、无证、挂靠设计时有发生,从而导致设计质量下降,加之由于设计工作的特殊性,不同的项目有各自的特点,所以针对不同项目优化设计的成果缺乏明确的定性考核指标。 2.业主要求优化设计的意识不强 目前,业主往往把投资的控制重心放在施工环节上,而对设计环节重视不够。其原因:一是对设计对投资影响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只看到搞施工招标,投标价要低于标底价、施工单位要让利等,殊不知设计方案的优化会带来更大的节约;二是无法很好地选择设计单位,因为在设计前业主不知道谁能优化到什么程度。有些项目设计虽通过招投标,但此时方案不细,概算粗略,很难来综合评定;三是业主由于专业知识上的限制,对设计方案难以从优化扰的角度提出要求或疑义;四是有些业主经济实力雄厚扰,项目建设赶时髦,求新颖,根本不提优化要求;五是有些业主自身对工程应具备的功能要求及应达到的目标不明确,随意性大,要求出图时间紧,又压低设计收费,从而也影响了优化设计的开展。 3.优化设计的开展缺乏必要的压力和动力 由于目前的设计经营往往凭的是关系,缺乏公平竞争,所以设计单位的重心不在技术水平的提高上,设计只要保证不出大的质量问题,方案的好坏、造价的高低,关系不大,使优化设计失去压力。由于现在的设计收费是按面积或按造价的比例计取,几乎跟投资的节约和设计质量的优劣无关,导致对设计方案不认真进行经济分析,而是追求高标准,或为保险起见,随意加大安全系数,造成投资浪费。相反,设计单位即使花费了较多的人力、物力,优化了设计方案,给业主节约了投资,但也不能得到应有的报酬,有时设计费反而变少了,从而挫伤了优化设计的积极性。 4.优化设计运行的机制不够完善 优化设计的运行需有良好的机制作为保证。而目前的状况,一是缺乏公平的设计市场竞争机制,设计招标未能得到推广和深化,地方、行业、部门保护严重;二是价格机制扭曲,优化 不能优价;三是法律法规机制薄弱。 三、搞好优化设计的几点建议 1.主管部门应加强对优化设计工作的监控 为保证优化设计工作的进行,开始可由政府主管部门来强制执行,通过对设计成果进行全面审查后方可实施。作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配套文件之一的《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暂行办法》已由建设部建设[2000]41号文颁布施行,它的实施将对控制设计质量提供重要保证。但《办法》规定的审查主要是针对设计单位的资质、设计收费、建设手续、规范的执行情况、新材料新工艺的推广应用等方面的内容,缺乏对方案的经济性及功能的合理性方面的审查要求,所以建设主管部门在执行《办法》的同时,应增加人员配备和审查力度,对设计成果进行全面审查。第二,应加强对设计市场的管理力度,严格通过资质管理、人员注册、设计招标、图纸审查等环节来规范设计市场,减少黑市设计。第三,利用主管部门的职能,总结推广标准规范、标准设计、公布合理的技术经济指标及考核指标,为优化设计的进行提供良好服务。 2.加快设计监理工作的推广 优化设计工作的推行,仅靠政府监控还不能满足社会发展的要求,设计监理已成为形势所迫,业主所需。通过设计监理可打破设计单位自己控制自己的单一局面。因此,主管部门应在搞好政府监理的同时,一方面应尽快建立设计监理单位资质的审批条件,加强设计监理人才的培训考核和注册,制定设计监理工作的责职、收费标准等;另一方面通过行政手段来保证 设计监理的广度,为设计监理的社会化的提供条件。 3.建立必要的设计竞争机制 为保证设计市场的公平竞争,设计经营也应采用招标投标,虽然早在1984年,当时国家计委和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就印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暂行办法》,1995年建设部230号文印发了《城市建筑方案设计竞选管理办法》,新颁的《招标投标法》中也规定符合条件的项目的勘察设计必须招标,但实际招标项目的量一直很少,只占总项目的10%左右(不同的地区其比例可能有所不同),即使采用招标的项目,其招标体系不完善评标方法不健全,缺乏公平竞争性,因此应完善设计招投标的相关环节。首先,应成立合法的设计招标机构;其次,各地方主管部门应建立相应的规定,符合条件的项目必须招标;第三,业主对拟建项目应有明确的功能及投资要求,有编制完整的招标文件;第四,招标时应对投标单位的资质信誉等方面进行必要的资格审查;第五,应设立健全的评标机构合理的建设评标方法,以保证设 计单位公平竞争,并限制业主在项目上的随意性。设计单位为提高竞争能力,在内部管理上应把设计质量同个人效益挂钩,促使设计人员加强经济观念,把技术与经济统一起来,改变以前设计过程中不算帐,设计完了概算见分晓的现象,由画了算扰变为算着画扰,并通过室主任、总工程师与造价工程师层层把关,共同控制设计过程。 4.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 优化设计的推广还应有一定的法律法规作为保证,目前已有《合同法》、《建筑法》、《招投标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在规范项目建设工作,但这些都是从项目建设的总体出发,对设计方面的规范不够具体,因此为更好地监督管理设计工作,还应建立和完善相应法律法规,如设计监理、设计招投标、设计市场及价格管理等。 5.注意优化设计工作的综合性 通过优化设计来控制投资是一个综合性问题,不能片面强调节约投资,要正确处理技术与经济的对立统一是控制投资的关键环节。设计中既要反对片面强调节约,忽视技术上的合理要求,使项目达不到功能的倾向,又要反对重视技术,轻经济、设计保守浪费的现象。设计人员要用价值工程的原理来进行设计方案分析,要以提高价值为目标,以功能分析为核心,以系统观念为指针,以总体效益为出发点,从而真正达到优化设计效果。 工程建设与设计论文:论工程建设投资控制与优化设计 【摘要】工程建设过程包括项目决策、项目设计和项目实施三大阶段。进行投资控制的关键在于决策和设计阶段,而在项目作出投资决策后,其关键就在于设计。因此,本文通过分析优化设计与工程造价和工程全寿命的费用关系,对优化设计与工程投资控制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优化,设计,工程建设,投资 前言 建设项目投资控制是每个投资者所关心的重要内容之一。就工程项目建设而言,投资控制贯穿于项目建设的全过程。从目前的投资控制来看,通过对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阶段投资估算的审批和项目法人负责制的实行,投资规模得到了有效控制,象以前那种投资无底洞,工期马拉松的现象已基本杜绝。设计阶段通过限额设计,使设计概算超投资估算的现象得到了基本控制。施工阶段通过招标投标和施工监理的全面推行,使工程预算投资得到了合理的确定和有效控制,通过造价咨询服务部门和审计部门对工程结算和决算的审核,剔除了其中的不合理部分,使该阶段的投资也得到了应有的控制。但如何通过优化设计来有效控制投资 ,尚未得到广泛重视。 一、优化设计对建设投资的影响 1.设计方案直接影响投资 工程建设过程包括项目决策、项目设计和项目实施三大阶段。进行投资控制的关键在于决策和设计阶段,而在项目作出投资决策后,其关键就在于设计。据研究分析,设计费一般只相当于建设工程全寿命费用的1%以下,但正是这少于1%的费用对投资的影响却高达75%以上,单项工程设计中,其建筑和结构方案的选择及建筑材料的选用对投资又有较大影响,如建筑方案中的平面布置为内廊式还是外廊式、进深与开间的确定、立面形式的选择、层高与层数的确定、基础类型选用、结构形式选择等都存在着技术经济分析问题。据统计,在满足同样功能的条件下,技术经济合理的设计,可降低工程造价5%~10%,甚至可达10%~20%,如某无线电厂的多层框架结构厂房(4层),设计单位按常规设计为独立基础,由于多层厂房荷载较大,致使独立基础的单体尺寸较大,埋深较深(-3.2m),事后经其他设计人员分析如采用柱下条基,可节约大量的砼,并可降低埋深减少土方开挖,相比可节约投资20多万元;某两幢功能、结构、面积、基础形式均相近的综合楼,其中一幢因考虑立面效果设置了多处装饰柱及装饰线条,致使该部分费用相差10多万元,真可谓是笔下一条线,投资花万千扰。 2.设计质量间接影响投资 据统计,在工程质量事故的众多原因中,设计责任多数占40.1%,居第一位。不少建筑产品由于缺乏优化设计,而出现功能设置不合理,影响正常使用;有的设计图纸质量差,专业设计之间相互矛盾,造成施工返工、停工的现象,有的造成质量缺陷和安全隐患,给国家和人民带来巨大损失,造成投资的极大消费。震惊全国的宁波大桥事故就是这方面的典型例证。 3.设计方案影响经常性费用优化设计不仅影响项目建设的一次性投资,而且还影响使用阶段的经常性费用,如暖通、照明的能源消耗、清洁、保养、维修费等,一次性投资与经常性费用有一定的反比关系,但通过优化设计可努力寻求这两者的最佳结合,使项目建设的全寿命费用最低。二、优化设计运作困难的成因 1.政府主管部门对优化设计监控不力长期以来,形成了一种设计对业主负责,设计质量由设计单位自行把关的观念,主管部门对设计成果缺乏必要的考核与评价,有的仅靠图纸会审来发现一些简单问题,只有等出现了大的技术问题才来追究责任,而方案的经济性则问及更少。另外,对设计市场管理不够,越级、无证、挂靠设计时有发生,从而导致设计质量下降,加之由于设计工作的特殊性,不同的项目有各自的特点,所以针对不同项目优化设计的成果缺乏明确的定性考核指标。 2.业主要求优化设计的意识不强 目前,业主往往把投资的控制重心放在施工环节上,而对设计环节重视不够。其原因:一是对设计对投资影响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只看到搞施工招标,投标价要低于标底价、施工单位 要让利等,殊不知设计方案的优化会带来更大的节约;二是无法很好地选择设计单位,因为在设计前业主不知道谁能优化到什么程度。有些项目设计虽通过招投标,但此时方案不细,概算粗略,很难来综合评定;三是业主由于专业知识上的限制,对设计方案难以从优化扰的角度提出要求或疑义;四是有些业主经济实力雄厚扰,项目建设赶时髦,求新颖,根本不提优化要求;五是有些业主自身对工程应具备的功能要求及应达到的目标不明确,随意性大,要求出图时间紧,又压低设计收费,从而也影响了优化设计的开展。 3.优化设计的开展缺乏必要的压力和动力 由于目前的设计经营往往凭的是关系,缺乏公平竞争,所以设计单位的重心不在技术水平的提高上,设计只要保证不出大的质量问题,方案的好坏、造价的高低,关系不大,使优化设计失去压力。由于现在的设计收费是按面积或按造价的比例计取,几乎跟投资的节约和设计质量的优劣无关,导致对设计方案不认真进行经济分析,而是追求高标准,或为保险起见,随意加大安全系数,造成投资浪费。相反,设计单位即使花费了较多的人力、物力,优化了设计方案,给业主节约了投资,但也不能得到应有的报酬,有时设计费反而变少了,从而挫伤了优化设计的积极性。 4.优化设计运行的机制不够完善优化设计的运行需有良好的机制作为保证。而目前的状况,一是缺乏公平的设计市场竞争机 制,设计招标未能得到推广和深化,地方、行业、部门保护严重;二是价格机制扭曲,优化 不能优价;三是法律法规机制薄弱。三、搞好优化设计的几点建议 1.主管部门应加强对优化设计工作的监控 为保证优化设计工作的进行,开始可由政府主管部门来强制执行,通过对设计成果进行全面审查后方可实施。作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配套文件之一的《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暂行办法》已由建设部建设[2000]41号文颁布施行,它的实施将对控制设计质量提供重要保证。但《办法》规定的审查主要是针对设计单位的资质、设计收费、建设手续、 规范的执行情况、新材料新工艺的推广应用等方面的内容,缺乏对方案的经济性及功能的合 理性方面的审查要求,所以建设主管部门在执行《办法》的同时,应增加人员配备和审查力度,对设计成果进行全面审查。第二,应加强对设计市场的管理力度,严格通过资质管理、人员注册、设计招标、图纸审查等环节来规范设计市场,减少黑市设计。第三,利用主管部门的职能,总结推广标准规范、标准设计、公布合理的技术经济指标及考核指标,为优化设计的进行提供良好服务。 2.加快设计监理工作的推广优化设计工作的推行,仅靠政府监控还不能满足社会发展的要求,设计监理已成为形势所迫 ,业主所需。通过设计监理可打破设计单位自己控制自己的单一局面。因此,主管部门应在搞好政府监理的同时,一方面应尽快建立设计监理单位资质的审批条件,加强设计监理人才的培训考核和注册,制定设计监理工作的责职、收费标准等;另一方面通过行政手段来保证设计监理的广度,为设计监理的社会化的提供条件。 3.建立必要的设计竞争机制为保证设计市场的公平竞争,设计经营也应采用招标投标,虽然早在1984年,当时国家计委和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就印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暂行办法》,1995年建设部230号文印发了《城市建筑方案设计竞选管理办法》,新颁的《招标投标法》中也规定符合条件的项目的勘察设计必须招标,但实际招标项目的量一直很少,只占总项目的10%左右(不同的地区其比例可能有所不同),即使采用招标的项目,其招标体系不完善评标方法不健全,缺乏公平竞争性,因此应完善设计招投标的相关环节。首先,应成立合法的设计招标机构;其次,各地方主管部门应建立相应的规定,符合条件的项目必须招标;第三,业主对拟建项目应有明确的功能及投资要求,有编制完整的招标文件;第四,招标时应对投标单位的资质信誉等方面进行必要的资格审查;第五,应设立健全的评标机构合理的建设评标方法,以保证设计单位公平竞争,并限制业主在项目上的随意性。 设计单位为提高竞争能力,在内部管理上应把设计质量同个人效益挂钩,促使设计人员加强经济观念,把技术与经济统一起来,改变以前设计过程中不算帐,设计完了概算见分晓的现象,由画了算扰变为算着画扰,并通过室主任、总工程师与造价工程师层层把关,共同控制设计过程。 4.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优化设计的推广还应有一定的法律法规作为保证,目前已有《合同法》、《建筑法》、《招投标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在规范项目建设工作,但这些都是从项目建设的总 体出发,对设计方面的规范不够具体,因此为更好地监督管理设计工作,还应建立和完善相应法律法规,如设计监理、设计招投标、设计市场及价格管理等。江苏省人民政府于2000年3月31日颁布的《江苏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办法》便是该省加强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规范工程勘察设计行为的法规。 5.注意优化设计工作的综合性通过优化设计来控制投资是一个综合性问题,不能片面强调节约投资,要正确处理技术与经 济的对立统一是控制投资的关键环节。设计中既要反对片面强调节约,忽视技术上的合理要求,使项目达不到功能的倾向,又要反对重视技术,轻经济、设计保守浪费的现象。设计人员要用价值工程的原理来进行设计方案分析,要以提高价值为目标,以功能分析为核心,以系统观念为指针,以总体效益为出发点,从而真正达到优化设计效果。 工程建设与设计论文:浅析水利工程建设中渠道与溢洪沟设计 [摘要]伴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向前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人们对生活中的水利工程的要求也日渐随着提高。因此对水利建筑工程质量的要求也应该随之提高,正确地采用各种水利建筑工程管理和技术室一项当前十分重要的问题。特别是近几年来由于水利建筑工程管理不到位引起的建筑工程安全事故频发更为我们敲响了净重。本文就是通过对当前水利建筑工程的质量管理和技术措施进行分析,并提出了及时有效的种种改进策略对水利建筑工程质量的监管和改进提出建议。 [关键词] 水利设施、工程建设、渠道设计 一、前言 随着水利建筑工程市场竞争的越发激烈,水利建筑工程为了能在市场上生存和发展,在开展建筑的过程当中为了实现工程的总体目标,确保工程质量并且缩短工期就一定要对整个水利建筑工程全项目的质量监管进行全方位的管理和设计。一项水利建筑工程的整体是由决策设计和现场施工几个阶段形成的,各个阶段相互制约相辅相成,在整个过程中影响因素众多涉及范围面广而且劳动投入量较大。所以做好水利建筑工程质量的管理至关重要。 二、水利工程建设中的渠道设计 1.1概述 位于西藏自治区的年楚河流域的水利工程,是三峡工程的配套工程,灌区范围总控制面积53万亩,涉及灌溉面积达43万亩,总共包括了11个渠道水系,涉及了干渠的10.3KM和四个支渠以及渠系上的所有建筑物。 1.2 水文、气象、工程地质条件 渠道内的范围有日喀则和江公水文气象站,据数据统计,日喀则的多年平均降水量为421mm,而且年纪的降水变化量较大,极差高达450mm,主要是因为年内的分布和地区的分布不均匀造成的,汛期的降水量达到全年降水量的百分之九十以上。多年平均温度是6.3度,极差温度18.3度,平均湿度为百分之四十二。 年楚河的流域范围水流补给主要依靠冰川融水、地下水和降水三部分构成,从日喀则的多年径流资料来分析,径流年度的变化不大,但是径流的年内分配不均匀,汛期和枯水期流量查遍显著,旱期的主要补给是依靠地下水作为补给。灌区的地震基本强度为7级,引水枢纽基础为砂石,两岸的河提结构多为两米深度的长期淤积的砂砾型结构,比较松散,只能在挖出之后才能建基。建设的渠道类型主要是平原型、穿山型、山麓型和山岭型;通过岩石的性质主要分为基岩、粘土、沙土、砂砾和沙壤土;基础岩石以页岩为主,备坡整体比较稳定,基本不需要采取防渗措施,但是需要进行护坡,各层之间允许有较小的坡降,需要有护坡的相关措施。渠道的周边多有泥石流发生,应采取可靠的排档措施及时处理,保证边坡的稳定和解决淤积问题,渠道同时要做好防沙措施,以免风沙的侵蚀。 1.3 对外交通条件 水利的枢纽处于年楚河的上游干流上,路况较好,具有一定的可利用性,改公路周边均有可供现场施工使用的乡道,交通条件便利。 1.4布置特点 水利工程的施工主要分为二标段的二期施工,施工要一次性满足二期施工的要求,施工的主要工厂也应当临近施工现场,施工的道路和原有的施工场外大陆的布置和疏通应当符合干道和其他支线作业点的施工要求,要求节约用地且紧凑合理和规模适中。 1.5砂石料需用量 二标段的主题工程混凝土的主要用量约为5300立方米,计入施工损耗520立方米,砂石精料6500立方米。 1.6砂石采料场及料场开采 根据相关规定,整个工程的砂石材料均采用天然材料,招标人提供其中的三项,各项指标要符合设计的要求,材料储量要求满足工程的需要。根据工程的安排,整个工程安排在枯水期,材料采取陆地开采的方式进行开采,使用PC200的型号进行挖掘和装载。 1.7砂石骨料加工系统工艺流程 砂石骨料由汽车自行运输和料坑卸料,大于40mm的石料送入破碎车间,经破碎后送入筛选车间形成封闭回路循环,小于40mm的进行自动筛选,根据筛选的结果和各类石料的用途进入各个相应的材料堆存。 三、水利工程建设中的溢洪沟设计 2.1概况 整个水利工程的引水主要工程量主要包括溢流坝铅丝的护堤和砂垫层和干流渠的符合土巩膜以及渠系建筑物的浆块。沿线建立了公用的水库和泄洪渠,溢洪沟的涉及标准是20年一遇,保证洪水五十年不进入城区,因此在设计的时候要保证50年内加大流量而漫破堤坝。 2.2工程作用及主要建设内容 工程的具体建设工程要组织经验丰富的检测施工对合和工程师,认真进行测量和施工建设,组织和学习建筑设计图纸,在现场进行测量和复核的基础上,根据已经设计好的施工设计图经由工程师报批施工,整个溢洪沟要的开挖要注意各个工作段之间的施工配合,开挖和支护要做好衔接紧凑,保证开挖过程中的岩石稳定,同时做好施工中的临时性排水,做好完善的排水工作,要在沟内的两侧开挖集水井或排水沟,使得地面形成排水网络以保证施工的正常进行;混凝土的拌制要按照设计的要求进行拌制,少量采用强制式搅拌,大量采用拌合站进行搅拌。在温度过高时,要保证避免混凝土的水化过高,采取一些必要的降温措施。 2.3质量自检体系 内部质量的自检程序要参照监理程序进行检测,这有利于和监理的工程师进行配合协调,更加有效地控制质量,质量自检是整个施工现场质检员按照进度和频率进行制度化抽样和中心试验人员的随机抽样,最后再通过中心试验室的检测统计,试验工程师将检测结果进行报告,质检工程师作出的判断是一个对水利工程质量的认证过程。 在水里工程项目施工前,项目部需要组织技术人员进行认真地熟悉图纸和技术规范以及作业环境,编制出最佳的施工方案,做好各种技术准备工作;在组织上将目标、职责、任务、权利进行分解,落实到人。工程实行全过程计算机化管理。采取全封闭式项目法施工。施工单位需要通过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各项工作均严格按照体系运行,责任明确。操作规范形成了系统的自检体系,同时在组织管理上做到:施工时除加强质检员的责任和权力外,更重要的是树立全员质量意识,施工单位需要将坚持质量奖惩,质检工程师对各工点各项目的质量有一票否决权,被否决的项目不能计量支付。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水利建筑工程管理技术的最主要任务是运用科学的管理职能和方法,促进建筑全行业的质量提高是这项工作的最主要核心之一。对工程项目的施工安全管理和质量控制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必须将科学技术管理和建筑项目管理工作有机地融合到一体,工程项目的质量管理既是对水利建筑工程本身的管理,更是对现场管理人员管理素质水平的提高,对于现场工作的施工质量安全管理人员必须要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一丝不苟的敬业态度才能提高建筑全行业的整体工作水平使整个水利建筑工程项目发挥最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为社会创造更多的物质财富。 工程建设与设计论文:优化设计与工程建设投资控制分析研究 摘要:文章从优化设计对建设投资的影响、 优化设计运作困难的成因及如何搞好优化设计等几方面对优化设计与工程建设投资控制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很好的建议。 关键词:建设投资控制 设计方案设计质量竞争机制 运行机制 0引言 建设项目投资控制是每个投资者所关心的重要内容之一。就工程项目建设而言,投资控制贯穿于项目建设的全过程。从目前的投资控制来看,通过对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阶段投资估算的审批和项目法人负责制的实行,投资规模得到了有效控制,像以前那种投资无底洞,工期马拉松的现象已基本杜绝。设计阶段通过限额设计,使设计概算超投资估算的现象得到了基本控制。施工阶段通过招标投标和施工监理的全面推行,使工程预算投资得到了合理的确定和有效控制,通过造价咨询服务部门和审计部门对工程结算和决算的审核,剔除了其中的不合理部分,使该阶段的投资也得到了应有的控制。但如何通过优化设计来有效控制投资 ,尚未得到广泛重视。1优化设计对建设投资的影响 1.1设计方案直接影响投资 工程建设过程包括项目决策、项目设计和项目实施三大阶段。进行投资控制的关键在于决策和设计阶段,而在项目做出投资决策后,其关键就在于设计。据研究分析,设计费一般只相当于建设工程全寿命费用的1%以下,但正是这少于1%的费用对投资的影响却高达75%以上,单项工程设计中,其建筑和结构方案的选择及建筑材料的选用对投资又有较大影响,如建筑方案中的平面布置为内廊式还是外廊式、进深与开间的确定、立面形式的选择、层高与层数的确定、基础类型选用、结构形式选择等都存在着技术经济分析问题。据统计,在满足同样功能的条件下,技术经济合理的设计,可降低工程造价5%~10%,甚至可达10%~20%,如某无线电厂的多层框架结构厂房(4层),设计单位按常规设计为独立基础,由于多层厂房荷载较大,致使独立基础的单体尺寸较大,埋深较深(-3.2m),事后经其他设计人员分析如采用 柱下条基,可节约大量的砼,并可降低埋深减少土方开挖,相比可节约投资20多万元;某两幢功能、结构、面积、基础形式均相近的综合楼,其中一幢因考虑立面效果设置了多处装饰柱及装饰线条,致使该部分费用相差10多万元,真可谓是笔下一条线,投资花万千扰。1.2设计质量间接影响投资据统计,在工程质量事故的众多原因中,设计责任多数占40.1%,居第一位。不少建筑产品由于缺乏优化设计,而出现功能设置不合理,影响正常使用;有的设计图纸质量差,专业设计之间相互 矛盾,造成施工返工、停工的现象,有的造成质量缺陷和安全隐患,给国家和人民带来巨大损失,造成投资的极大消费。震惊全国的宁波大桥事故就是这方面的典型例证。1.3设计方案影响经常性费用优化设计不仅影响项目建设的一次性投资,而且还影响使用阶段的经常性费用,如暖通、照明的能源消耗、清洁、保养、维修费等,一次性投资与经常性费用有一定的反比关系,但通过优化设计可努力寻求这两者的最佳结合,使项目建设的全寿命费用最低。2优化设计运作困难的成因2.1政府主管部门对优化设计监控不力长期以来,形成了一种设计对业主负责,设计质量由设计单位自行把关的观念,主管部门对 设计成果缺乏必要的考核与评价,有的仅靠图纸会审来发现一些简单问题,只有等出现了大 的技术问题才来追究责任,而方案的经济性则问及更少。另外,对设计市场管理不够,越级、无证、挂靠设计时有发生,从而导致设计质量下降,加之由于设计工作的特殊性,不同的项目有各自的特点,所以针对不同项目优化设计的成果缺乏明确的定性考核指标。2.2业主要求优化设计的意识不强 目前,业主往往把投资的控制重心放在施工环节上,而对设计环节重视不够。其原因:一是对设计对投资影响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只看到搞施工招标,投标价要低于标底价、施工单位要让利等,殊不知设计方案的优化会带来更大的节约;二是无法很好地选择设计单位,因为在设计前业主不知道谁能优化到什么程度。有些项目设计虽通过招投标,但此时方案不细,概算粗略,很难来综合评定;三是业主由于专业知识上的限制,对设计方案难以从优化扰的角度提出要求或疑义;四是有些业主经济实力雄厚扰,项目建设赶时髦,求新颖,根本不提优化要求;五是有些业主自身对工程应具备的功能要求及应达到的目标不明确,随意性 大,要求出图时间紧,又压低设计收费,从而也影响了优化设计的开展。2.3优化设计的开展缺乏必要的压力和动力 由于目前的设计经营往往凭的是关系,缺乏公平竞争,所以设计单位的重心不在技术水平的提高上,设计只要保证不出大的质量问题,方案的好坏、造价的高低,关系不大,使优化设计失去压力。由于现在的设计收费是按面积或按造价的比例计取,几乎跟投资的节约和设计质 量的优劣无关,导致对设计方案不认真进行经济分析,而是追求高标准,或为保险起见,随意加大安全系数,造成投资浪费。相反,设计单位即使花费了较多的人力、物力,优化了设计方案,给业主节约了投资,但也不能得到应有的报酬,有时设计费反而变少了,从而挫伤了优化设计的积极性。 2.4优化设计运行的机制不够完善 优化设计的运行需有良好的机制作为保证。而目前的状况,一是缺乏公平的设计市场竞争机制,设计招标未能得到推广和深化,地方、行业、部门保护严重;二是价格机制扭曲,优化不能优价;三是法律法规机制薄弱。3搞好优化设计的几点建议3.1主管部门应加强对优化设计工作的监控 为保证优化设计工作的进行,开始可由政府主管部门来强制执行,通过对设计成果进行全面审查后方可实施。作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配套文件之一的《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 文件审查暂行办法》已由建设部建设[2000]41号文颁布施行,它的实施将对控制设计质量提供重要保证。但《办法》规定的审查主要是针对设计单位的资质、设计收费、建设手续、 规范的执行情况、新材料新工艺的推广应用等方面的内容,缺乏对方案的经济性及功能的合 理性方面的审查要求,所以建设主管部门在执行《办法》的同时,应增加人员配备和审查力度,对设计成果进行全面审查。第二,应加强对设计市场的管理力度,严格通过资质管理、人员注册、设计招标、图纸审查等环节来规范设计市场,减少黑市设计。第三,利用主管部门的职能,总结推广标准规范、标准设计、公布合理的技术经济指标及考核指标,为优化设计的进行提供良好服务。3.2加快设计监理工作的推广 优化设计工作的推行,仅靠政府监控还不能满足社会发展的要求,设计监理已成为形势所迫 ,业主所需。通过设计监理可打破设计单位自己控制自己的单一局面。因此,主管部门应在 搞好政府监理的同时,一方面应尽快建立设计监理单位资质的审批条件,加强设计监理人才 的培训考核和注册,制定设计监理工作的责职、收费标准等;另一方面通过行政手段来保证 设计监理的广度,为设计监理的社会化的提供条件。3.3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 优化设计的推广还应有一定的法律法规作为保证,目前已有《合同法》、《建筑法》、《招投标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在规范项目建设工作,但这些都是从项目建设的总 体出发,对设计方面的规范不够具体,因此为更好地监督管理设计工作,还应建立和完善相应法律法规,如设计监理、设计招投标、设计市场及价格管理等。江苏省人民政府于2000年3月31日颁布的《江苏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办法》便是该省加强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规范工程勘察设计行为的法规。 结论 通过设计优化来控制投资是一个综合性问题,不能片面强调节约投资,要正确处理技术与经济的对立统一是控制投资的关键环节。设计中既要反对片面强调节约,忽视技术上的合理要求,使项目达不到功能的倾向,又要反对重视技术,轻经济、设计保守浪费的现象。设计人员要用价值工程的原理来进行设计方案分析,要以提高价值为目标,以功能分析为核心,以系统观念为指针,以总体效益为出发点,从而真正达到优化设计效果。 工程建设与设计论文:论优化设计与工程建设投资控制 摘 要:建设项目投资控制是每个投资者所关心的重要内容之一。就工程项目建设而言,投资控制贯穿于项目建设的全过程。从目前的投资控制来... 关键词:设计;优化;影响;方案;业主;项目;投资;费用 建设项目投资控制是每个投资者所关心的重要内容之一。就工程项目建设而言,投资控制贯穿于项目建设的全过程。从目前的投资控制来看,通过对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阶段投资估算的审批和项目法人负责制的实行,投资规模得到了有效控制,象以前那种投资无底洞,工期马拉松的现象已基本杜绝。设计阶段通过限额设计,使设计概算超投资估算的现象得到了基本控制。施工阶段通过招标投标和施工监理的全面推行,使工程预算投资得到了合理的确定和有效控制,通过造价咨询服务部门和审计部门对工程结算和决算的审核,剔除了其中的不合理部分,使该阶段的投资也得到了应有的控制。但如何通过优化设计来有效控制投资,尚未得到广泛重视。 一、优化设计对建设投资的影响 1.设计方案直接影响投资 工程建设过程包括项目决策、项目设计和项目实施三大阶段。进行投资控制的关键在于决策和设计阶段,而在项目作出投资决策后,其关键就在于设计。据研究分析,设计费一般只相当于建设工程全寿命费用的1%以下,但正是这少于1%的费用对投资的影响却高达75%以上,单项工程设计中,其建筑和结构方案的选择及建筑材料的选用对投资又有较大影响,如建筑方案中的平面布置为内廊式还是外廊式、进深与开间的确定、立面形式的选择、层高与层数的确定、基础类型选用、结构形式选择等都存在着技术经济分析问题。据统计,在满足同样 功能的条件下,技术经济合理的设计,可降低工程造价5%~10%,甚至可达10%~20%,如某无线电厂的多层框架结构厂房(4层),设计单位按常规设计为独立基础,由于多层厂房荷载较大,致使独立基础的单体尺寸较大,埋深较深(-3.2m),事后经其他设计人员分析如采用 柱下条基,可节约大量的砼,并可降低埋深减少土方开挖,相比可节约投资20多万元;某两幢功能、结构、面积、基础形式均相近的综合楼,其中一幢因考虑立面效果设置了多处装饰柱及装饰线条,致使该部分费用相差10多万元,真可谓是笔下一条线,投资花万千扰。 2.设计质量间接影响投资 据统计,在工程质量事故的众多原因中,设计责任多数占40.1%,居第一位。不少建筑产品由于缺乏优化设计,而出现功能设置不合理,影响正常使用;有的设计图纸质量差,专业设计之间相互 矛盾,造成施工返工、停工的现象,有的造成质量缺陷和安全隐患,给国家和人民带来巨大损失,造成投资的极大消费。震惊全国的宁波大桥事故就是这方面的典型例证。 3.设计方案影响经常性费用 优化设计不仅影响项目建设的一次性投资,而且还影响使用阶段的经常性费用,如暖通、照明的能源消耗、清洁、保养、维修费等,一次性投资与经常性费用有一定的反比关系,但通过优化设计可努力寻求这两者的最佳结合,使项目建设的全寿命费用最低。 二、优化设计运作困难的成因 1.政府主管部门对优化设计监控不力 长期以来,形成了一种设计对业主负责,设计质量由设计单位自行把关的观念,主管部门对 设计成果缺乏必要的考核与评价,有的仅靠图纸会审来发现一些简单问题,只有等出现了大 的技术问题才来追究责任,而方案的经济性则问及更少。另外,对设计市场管理不够,越级、无证、挂靠设计时有发生,从而导致设计质量下降,加之由于设计工作的特殊性,不同的项目有各自的特点,所以针对不同项目优化设计的成果缺乏明确的定性考核指标。 2.业主要求优化设计的意识不强 目前,业主往往把投资的控制重心放在施工环节上,而对设计环节重视不够。其原因:一是对设计对投资影响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只看到搞施工招标,投标价要低于标底价、施工单位 要让利等,殊不知设计方案的优化会带来更大的节约;二是无法很好地选择设计单位,因为在设计前业主不知道谁能优化到什么程度。有些项目设计虽通过招投标,但此时方案不细, 概算粗略,很难来综合评定;三是业主由于专业知识上的限制,对设计方案难以从优化扰的角度提出要求或疑义;四是有些业主经济实力雄厚扰,项目建设赶时髦,求新颖,根本不提优化要求;五是有些业主自身对工程应具备的功能要求及应达到的目标不明确,随意性 大,要求出图时间紧,又压低设计收费,从而也影响了优化设计的开展。 3.优化设计的开展缺乏必要的压力和动力 由于目前的设计经营往往凭的是关系,缺乏公平竞争,所以设计单位的重心不在技术水平的提高上,设计只要保证不出大的质量问题,方案的好坏、造价的高低,关系不大,使优化设计 失去压力。由于现在的设计收费是按面积或按造价的比例计取,几乎跟投资的节约和设计质 量的优劣无关,导致对设计方案不认真进行经济分析,而是追求高标准,或为保险起见,随意加大安全系数,造成投资浪费。相反,设计单位即使花费了较多的人力、物力,优化了设计方案,给业主节约了投资,但也不能得到应有的报酬,有时设计费反而变少了,从而挫伤了优化设计的积极性。 4.优化设计运行的机制不够完善 优化设计的运行需有良好的机制作为保证。而目前的状况,一是缺乏公平的设计市场竞争机 制,设计招标未能得到推广和深化,地方、行业、部门保护严重;二是价格机制扭曲,优化 不能优价;三是法律法规机制薄弱。 三、搞好优化设计的几点建议 1.主管部门应加强对优化设计工作的监控 为保证优化设计工作的进行,开始可由政府主管部门来强制执行,通过对设计成果进行全面审查后方可实施。作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配套文件之一的《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 文件审查暂行办法》已由建设部建设[2000]41号文颁布施行,它的实施将对控制设计质量提供重要保证。但《办法》规定的审查主要是针对设计单位的资质、设计收费、建设手续、 规范的执行情况、新材料新工艺的推广应用等方面的内容,缺乏对方案的经济性及功能的合 理性方面的审查要求,所以建设主管部门在执行《办法》的同时,应增加人员配备和审查力度,对设计成果进行全面审查。第二,应加强对设计市场的管理力度,严格通过资质管理、人员注册、设计招标、图纸审查等环节来规范设计市场,减少黑市设计。第三,利用主管部门的职能,总结推广标准规范、标准设计、公布合理的技术经济指标及考核指标,为优化设计的进行提供良好服务。 2.加快设计监理工作的推广 优化设计工作的推行,仅靠政府监控还不能满足社会发展的要求,设计监理已成为形势所迫 ,业主所需。通过设计监理可打破设计单位自己控制自己的单一局面。因此,主管部门应在 搞好政府监理的同时,一方面应尽快建立设计监理单位资质的审批条件,加强设计监理人才 的培训考核和注册,制定设计监理工作的责职、收费标准等;另一方面通过行政手段来保证 设计监理的广度,为设计监理的社会化的提供条件。 3.建立必要的设计竞争机制 为保证设计市场的公平竞争,设计经营也应采用招标投标,虽然早在1984年,当时国家计委 和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就印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暂行办法》,1995年建设部230号文印发了《城市建筑方案设计竞选管理办法》,新颁的《招标投标法》中也规定符合条件的项目的 勘察设计必须招标,但实际招标项目的量一直很少,只占总项目的10%左右(不同的地区其 比例可能有所不同),即使采用招标的项目,其招标体系不完善评标方法不健全,缺乏公平竞争性,因此应完善设计招投标的相关环节。首先,应成立合法的设计招标机构;其次,各地方主管部门应建立相应的规定,符合条件的项目必须招标;第三,业主对拟建项目应有明确的功能及投资要求,有编制完整的招标文件;第四,招标时应对投标单位的资质信誉等方面进行必要的资格审查;第五,应设立健全的评标机构合理的建设评标方法,以保证设 计单位公平竞争,并限制业主在项目上的随意性。设计单位为提高竞争能力,在内部管理上应把设计质量同个人效益挂钩,促使设计人员加强经济观念,把技术与经济统一起来,改变以前设计过程中不算帐,设计完了概算见分 晓的现象,由画了算扰变为算着画扰,并通过室主任、总工程师与造价工程师层层把关,共同控制设计过程。 4.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 优化设计的推广还应有一定的法律法规作为保证,目前已有《合同法》、《建筑法》、《招投标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在规范项目建设工作,但这些都是从项目建设的总 体出发,对设计方面的规范不够具体,因此为更好地监督管理设计工作,还应建立和完善相应法律法规,如设计监理、设计招投标、设计市场及价格管理等。江苏省人民政府于2000年3月31日颁布的《江苏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办法》便是该省加强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规范工程勘察设计行为的法规。 5.注意优化设计工作的综合性 通过优化设计来控制投资是一个综合性问题,不能片面强调节约投资,要正确处理技术与经 济的对立统一是控制投资的关键环节。设计中既要反对片面强调节约,忽视技术上的合理要求,使项目达不到功能的倾向,又要反对重视技术,轻经济、设计保守浪费的现象。设计人员要用价值工程的原理来进行设计方案分析,要以提高价值为目标,以功能分析为核心,以系统观念为指针,以总体效益为出发点,从而真正达到优化设计效果。 工程建设与设计论文:民办高校教学质量工程建设激励体系的设计与实践 摘要:教学质量工程是教育部、财政部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把高等教育的工作重点放在提高质量上”的战略部署,通过开展一批具有基础性、全局性、引导性的项目,有效地推动了教育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质量提升,促进了优质教育教学资源的共享,促进了地方政府和学校对教学的投入,形成了国家、地方和学校三级联动的“质量工程”体系。以山东英才学院在教学质量工程建设激励机制方面的设计和实践为例,主要从薪酬激励、晋升激励、培训激励、尊重激励、负激励五个方面分析和探讨了民办高校教学质量工程建设的激励体系。 关键词:民办高校;教学质量工程;激励机制 教学质量工程是教育部、财政部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把高等教育的工作重点放在提高质量上”的战略部署,经国务院批准实施的重大本科教学改革项目是继“211工程”、“985工程”和“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之后直接针对提高高等教育质量而采取的具有深远意义的重要举措。教学质量工程通过开展一批具有基础性、全局性、引导性的项目,有效地推动了教育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质量提升,提高了人才培养的质量意识,强化了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深化了教育教学改革,充分调动了教师投入教学和教学改革的积极性,丰富了优质教育教学资源,促进了优质教育教学资源的共享,促进了地方政府和学校对教学的投入,形成了国家、地方和学校三级联动的“质量工程”体系。 民办高校的师资队伍建设相对薄弱,教师匮乏,教学工作量大,要想调动教师参与教学质量工程建设的积极性,必须有与之配套的激励体系,实现对教师队伍的有效激励,学院在教学质量工程建设方面采取的激励措施主要包含五个方面。 一、薪酬激励 薪酬理论认为,薪酬具有两大功能:一是对员工过去工作成就的认可,二是对员工未来工作行为和绩效的牵引。民办高校要打破薪酬制度中存在的平均主义和大锅饭现象,实施岗位聘任制,明确教师的岗位职责,根据不同的岗位确定不同的薪酬,岗变薪变。要制订规范化的考核制度,实施分类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确定教师校内薪酬的重要依据,从根本上激发教师参与教学质量工程项目建设的工作热情和工作质量。 山东英才学院教师薪酬由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奖金、福利、津贴补贴等五部分构成。学院在设计激励政策时,从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和奖金三方面着手,对在教学质量工程建设中作出贡献的教师给予奖励。根据学院《教师岗位聘任管理规定》,对在各级教学质量工程建设项目中作出贡献的教师,依据贡献大小,确定相应岗位。对于作出突出贡献的教师可实现不同程度的低职高聘,从而获得较高的岗位工资。教师绩效工资是对教师完成聘期内研究类工作目标任务(包括教学质量工程建设任务,聘期内目标任务分解为年度目标任务,聘期第一、二、三年目标任务依次为聘期目标任务的30%、30%、40%)给予的工资体现,根据完成情况考核计发。学院还制定了《教学工作奖励办法》,对校级及以上教学质量工程建设项目的参与者,学院每年都会进行表彰奖励,激发了教师参与教学改革建设的积极性。 二、晋升激励 民办高校要根据教师教学实际水平,建立一套激励与约束相结合、富有人文关怀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采用低职高聘、教师岗位绩效考核、职务晋升、薪酬制度改革等措施,鼓励教师深化教学改革,有效调动教师积极参与教学质量工程建设。 1.职称晋升激励 完善教师聘用机制,实行教师职务聘用制,使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与聘用分离,淡化“身份”评审,强化岗位聘用。根据学院师资队伍状况合理设定教师岗位聘用条件,根据学科专业建设需要合理设定相应职务的教师岗位,为中青年骨干教师提供发展空间,鼓励中青年教师低职高聘,勇挑重担,努力形成优秀拔尖人才脱颖而出的机制。学院将教师岗位划分十一个级别(特聘教授一级、特聘教授二级、教授一级、教授二级、副教授一级、副教授二级、讲师一级、讲师二级、讲师三级、助教一级、助教二级),分别制订不同岗位的聘任条件、岗位职责和聘期目标任务。通过竞聘,共聘任副高职称教师93人,其中有35名优秀青年教师脱颖而出、低职高聘到副教授岗位,起到了极大地鼓励作用。 学院将岗位任职条件与教学质量工程建设挂钩,如教授一级的任职要求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博士学位,取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2年,年度考核良好以上,有较突出的学术业绩和较高教学水平,在校级重点建设专业中起到核心及带头作用。 (2)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在专业建设中能起领军作用,并满足下列学术荣誉或业绩条件之一的可破格聘用教授一级:省级品牌专业或特色专业负责人;省级精品课程负责人;省级教学名师;省级教学团队负责人;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证书,或获得省级教育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前四名)或二等奖(前三名)等。 2.职务晋升激励 推行岗位竞争机制,打破固定用人制度,激活在岗人员工作倦怠,拓宽教职工职业发展通道。按照“平等竞争、择优聘用、严格考核、聘约管理”的原则,实行干部聘任制,破除干部职务终身制。推行中层干部领导确认与公开竞聘相结合的方式上岗,实行任期制;普通管理岗位也按规定程序实行公开竞聘、双向选择。建立符合民办高校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实现干部职务能上能下,充分调动各级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注重选拔聘任优秀年轻干部,对基本素质好、有发展潜力的优秀年轻干部,经院长办公会研究可破格提拔。2011年,学院中层领导岗位实行全院公开竞聘,确认的54名副职中有3人为参与教学质量工程建设业绩突出的青年教师。此外,学院还开辟了多方面的晋升渠道。 工程建设与设计论文:优化设计与工程建设投资控制关系的探讨 每个投资者所关心的重要内容之一就是建设项目投资。就工程项目建设而言,投资控制贯穿于项目建设的全过程。从目前的投资控制来看,通过对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阶段投资估算的审批和项目法人负责制的实行,投资规模得到了有效控制,象以前那种投资无底洞,工期马拉松的现象已基本杜绝。但如何通过优化设计来有效控制投资 ,尚未得到广泛重视。 1 优化设计能对对建设投资直接产生影响 1.1 设计方案直接影响投资工程建设过程包括项目决策、项目设计和项目实施三大阶段。进行投资控制的关键在于决策和设计阶段,而在项目作出投资决策后,其关键就在于设计。据研究分析,设计费一般只相当于建设工程全寿命费用的1%以下,但正是这少于1%的费用对投资的影响却高达75%以上,单项工程设计中,其建筑和结构方案的选择及建筑材料的选用对投资又有较大影响,如建筑方案中的平面布置为内廊式还是外廊式、进深与开间的确定、立面形式的选择、层高与层数的确定、基础类型选用、结构形式选择等都存在着技术经济分析问题。据统计,在满足同样 功能的条件下,技术经济合理的设计,可降低工程造价5%~10%,甚至可达10%~20%,如某无线电厂的多层框架结构厂房(4层),设计单位按常规设计为独立基础,由于多层厂房荷载较大,致使独立基础的单体尺寸较大,埋深较深(-3.2m),事后经其他设计人员分析如采用 柱下条基,可节约大量的砼,并可降低埋深减少土方开挖,相比可节约投资20多万元,真可谓是笔下一条线,投资花万千。 1.2 设计质量间接影响投资。据统计,在工程质量事故的众多原因中,设计责任多数占40.1%,居第一位。不少建筑产品由于缺乏优化设计,而出现功能设置不合理,影响正常使用;有的设计图纸质量差,专业设计之间相互 矛盾,造成施工返工、停工的现象,有的造成质量缺陷和安全隐患,给国家和人民带来巨大损失,造成投资的极大消费。震惊全国的宁波大桥事故就是这方面的典型例证。 1.3 设计方案影响经常性费用。优化设计不仅影响项目建设的一次性投资,而且还影响使用阶段的经常性费用,如暖通、照明的能源消耗、清洁、保养、维修费等,一次性投资与经常性费用有一定的反比关系,但通过优化设计可努力寻求这两者的最佳结合,使项目建设的全寿命费用最低。 2 形成优化设计运作困难的原因 2.1 政府主管部门对优化设计监控不力。长期以来,形成了一种设计对业主负责,设计质量由设计单位自行把关的观念,主管部门对 设计成果缺乏必要的考核与评价,有的仅靠图纸会审来发现一些简单问题,只有等出现了大 的技术问题才来追究责任,而方案的经济性则问及更少。另外,对设计市场管理不够,越级、无证、挂靠设计时有发生,从而导致设计质量下降,加之由于设计工作的特殊性,不同的项目有各自的特点,所以针对不同项目优化设计的成果缺乏明确的定性考核指标。 2.2 业主要求优化设计的意识不强。 目前,业主往往把投资的控制重心放在施工环节上,而对设计环节重视不够。其原因:一是对设计对投资影响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只看到搞施工招标,投标价要低于标底价、施工单位 要让利等,殊不知设计方案的优化会带来更大的节约;二是无法很好地选择设计单位,因为在设计前业主不知道谁能优化到什么程度。有些项目设计虽通过招投标,但此时方案不细, 概算粗略,很难来综合评定;三是业主由于专业知识上的限制,对设计方案难以从优化扰的角度提出要求或疑义;四是有些业主经济实力雄厚扰,项目建设赶时髦,求新颖,根本不提优化要求;五是有些业主自身对工程应具备的功能要求及应达到的目标不明确,随意性 大,要求出图时间紧,又压低设计收费,从而也影响了优化设计的开展。 2.3 优化设计的开展缺乏必要的压力和动力由于目前的设计经营往往凭的是关系,缺乏公平竞争。所以设计单位的重心不在技术水平的提高上,设计只要保证不出大的质量问题,方案的好坏、造价的高低,关系不大,使优化设计 失去压力。 2.4 优化设计运行的机制不够完善。优化设计的运行需有良好的机制作为保证。而目前的状况,一是缺乏公平的设计市场竞争机 制,设计招标未能得到推广和深化,地方、行业、部门保护严重;二是价格机制扭曲,优化 不能优价;三是法律法规机制薄弱。 3 搞好优化设计的几点建议 3.1 主管部门应加强对优化设计工作的监控 为保证优化设计工作的进行,开始可由政府主管部门来强制执行,通过对设计成果进行全面审查后方可实施。作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配套文件之一的《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 文件审查暂行办法》已由建设部建设[2000]41号文颁布施行,它的实施将对控制设计质量提供重要保证。第二,应加强对设计市场的管理力度,严格通过资质管理、人员注册、设计招标、图纸审查等环节来规范设计市场,减少黑市设计。第三,利用主管部门的职能,总结推广标准规范、标准设计、公布合理的技术经济指标及考核指标,为优化设计的进行提供良好服务。 3.2 加快设计监理工作的推广 优化设计工作的推行,仅靠政府监控还不能满足社会发展的要求,设计监理已成为形势所迫 ,业主所需。通过设计监理可打破设计单位自己控制自己的单一局面。因此,主管部门应在 搞好政府监理的同时,一方面应尽快建立设计监理单位资质的审批条件,加强设计监理人才 的培训考核和注册,制定设计监理工作的责职、收费标准等;另一方面通过行政手段来保证 设计监理的广度,为设计监理的社会化的提供条件。 3.3 建立必要的设计竞争机制 为保证设计市场的公平竞争,设计经营也应采用招标投标,首先,应成立合法的设计招标机构;其次,各地方主管部门应建立相应的规定,符合条件的项目必须招标;第三,业主对拟建项目应有明确的功能及投资要求,有编制完整的招标文件;第四,招标时应对投标单位的资质信誉等方面进行必要的资格审查;第五,应设立健全的评标机构合理的建设评标方法,以保证设 计单位公平竞争,并限制业主在项目上的随意性。 设计单位为提高竞争能力,在内部管理上应把设计质量同个人效益挂钩,促使设计人员加强经济观念,把技术与经济统一起来,改变以前设计过程中不算帐的现象,并通过室主任、总工程师与造价工程师层层把关,共同控制设计过程。 3.4 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 优化设计的推广还应有一定的法律法规作为保证,目前已有《合同法》、《建筑法》、《招投标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在规范项目建设工作,但这些都是从项目建设的总 体出发,对设计方面的规范不够具体,因此为更好地监督管理设计工作,还应建立和完善相应法律法规,如设计监理、设计招投标、设计市场及价格管理等。江苏省人民政府于2000年3月31日颁布的《江苏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办法》便是该省加强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规范工程勘察设计行为的法规。 3.5 注意优化设计工作的综合性 通过优化设计来控制投资是一个综合性问题,不能片面强调节约投资,要正确处理技术与经 济的对立统一是控制投资的关键环节。设计中既要反对片面强调节约,忽视技术上的合理要求,使项目达不到功能的倾向,又要反对重视技术,轻经济、设计保守浪费的现象。设计人员要用价值工程的原理来进行设计方案分析,要以提高价值为目标,以功能分析为核心,以系统观念为指针,以总体效益为出发点,从而真正达到优化设计效果。 工程建设与设计论文:试论工程建设中设计与施工的相互关系 【摘 要】在建筑工程之中,工程设计是建筑产品的虚拟创建者,工程施工则是建筑产品的实现者,二者存在着相互影响相互依存的紧密联系。本文通过分析建筑产品从概念提出到建设完成的整个过程,阐述工程建设之中设计工作与施工工作的相互影响,并进一步指出设计工作应当与施工过程紧密结合,同时施工工作必须严格实现设计理念,二者必须相互协调才能保证工程建设的完满完成。另外,就如何在整个建筑活动中实现设计与施工的良好互动给出一些建议。 【关键词】工程施工;工程设计;影响 1.工程建设的基本过程 建筑行业是国民生活息息相关的国家支柱产业,建筑活动是人类基本的社会活动之一。一个建筑产品从最初概念的提出到产品的完工验收合格进而投入使用一般要经过以下的四个步骤:建筑的策划阶段、建筑的设计阶段、建筑的建设施工阶段、建筑的投入使用即使用评估阶段。 1.1建筑的策划阶段 通常意义来讲,一个建筑产品的概念提出首先是由项目委托方向建筑设计人员提出项目任务书,或者由设计人员为委托方提供策划性设计,此为通常认为的建筑策划阶段。建筑的策划是在考虑政府相关政策和要求以及城市规划的前提下,全面考察拟建建筑产品的外部条件和内部条件,通过对产品所需求的环境、文化、技术、人文、美学、经济、安全、时间等八个价值指标进行分析,考量整个建筑产品的价值目标,从而得到其最大价值目标,此即为该建筑产品的主要目标。 1.2建筑的设计阶段 在建筑策划完成后,建筑设计人员根据建筑策划的要求,在尽可能的符合建筑策划目标、检验策划的合理性、规避建筑策划的问题、完善策划不足的前提下,进行对建筑产品的设计。 建筑的设计是设计人员通过想象将策划中的抽象概念设计成一套可执行的方案。在此过程中,设计人员将建筑产品的整体构成、结构以及各个组件通过理想方式设计出来,使得包括诸如梁、板、柱、墙、窗等等建筑元素达到创造性的结合,通过将虚拟建筑绘制在建筑图纸上,实现建筑策划所要达到的目标。 1.3建筑的建设施工阶段 当建筑产品的设计完成之后,施工人员在熟悉建筑图纸,明晰设计人员意图,弄清相关技术资料对建筑产品工程质量的要求的前提下合理的组织施工工序,按照建筑图纸进行建筑产品的实体建造,完成建筑产品的实现。 1.4建筑的使用及使用后评价阶段 当建筑完工并通过验收之后,建筑产品将交付项目委托方进行使用,并由用户对建筑产品的质量进行评价。 2.建筑设计与建筑施工的相互关系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建筑设计师进行建筑产品的抽象设计,建筑施工者按设计方案将建筑产品实现,二者存在着相互影响相互依存的紧密联系。 2.1建筑设计指导建筑施工的完成 建筑设计师通过绘制建筑图纸,对建筑产品进行虚拟建设。一个完整的建筑设计方案必须包括以下四个方面:①产品的初步设计;②产品的方案设计;③扩初设计;④建筑施工图设计。 建筑设计师首先要进行建筑产品概念、建筑功能、建筑布局以及建筑形态的设计,此阶段称之为初步设计。当初步设计完成之后,建筑产品的大体形态已经构建完成,接下来,建筑师拿出建筑方案和包括水电气暖等方面的扩初设计方案,然后设计建筑施工图,交付施工人员按照施工图进行建设。 2.2建筑设计可以预见建筑施工中的问题 在建筑设计的过程中,建筑师通过不断地与政府部门、项目委托方、施工人员进行交流,了解建筑产品的内外部环境,因此在其设计中能够预见性的指出建设施工中可能会遇到的问题,在设计的过程中进行规避,以保证施工工作的顺利进行。 2.3建筑施工可以检验建筑设计的合理性 在建筑设计的过程中,建筑设计师在设计中往往有一些难于实现甚至无法实现的构思和提案,由于设计师在虚拟空间构造建筑结构,因而很多时候无法全面考虑建筑施工中的实际情况。因此,在建筑施工时,施工人员能够发现在设计过程中的误差和疏漏,从而提高设计的合理性。 2.4建筑设计和建筑施工共同引领建筑的创新 建筑产品是人类重要的艺术成果,是人类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筑的发展,代表着文化的流行发展趋势,因此,时代性是建筑产品的重要特点。不论建筑的设计还是施工,都是通过各种手段将创造性的产品完成,其中同时都体现了创新性。 3.当前工程建设中设计与施工的不足 在当前的工程建设中,建筑设计和施工工作尚存在着一系列的问题。笔者通过分析当前建筑行业现状,将其大体归结起来,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点: (1)建筑设计与建筑施工脱节。当前,许多建筑设计师在设计中闭门造车,根本不考虑施工中如何实现自己的设计意图,甚至对施工规范都不够了解,从而导致在图纸上设计的建筑结构在施工工作之中无法达到设计要求,甚至无法完成;一些建筑设计者的施工知识不足,导致其设计缺乏实现性,图纸表达的建筑意图往往不够明确,让施工人员模棱两可。 (2)建筑设计者的责任感不强,在设计中往往照搬其他设计结构,对自身设计的图纸所表达内容含糊不清,使得施工人员在施工中无法明确设计者意图,一些设计甚至存在严重的设计问题导致建筑工程质量事故的发生。 (3)在建筑策划阶段中缺少施工人员的参与。在当前建筑策划阶段,人们往往只认为建筑策划只是由委托方项目委托方向建筑师提出的项目任务书,或者是由建筑师为委托方提供的策划性设计。事实上,建筑的策划不应该只由建筑的设计者和项目委托方参与,更应该有建筑施工人员的的参与。建筑的策划工作是制定建筑产品的价值目标,在此过程中必须有了解施工工艺、施工规范的人员参与,才能很好的完成建筑产品的最初设定和价值目标的确立。 (4)一些建筑施工人员的工作不够细致,业务能力不足,不能很好的熟悉施工图纸,职业技能不够强,对于施工设计中的细节、工程设计中的关键部位和薄弱环节不够明确,从而影响了工程质量。 (5)一些建筑施工管理人员无法在其管理中做到面面俱到,不能合理按照施工设计组织施工工序、安排施工技术措施、把握好施工进度,不能协调好设计人员和施工人员的关系,从而影响了施工的顺利进行和及时完工。 4.对提高工程建设中设计与管理水平的建议 通过分析当前建筑行业现状,笔者就当前工程建设中建筑设计和施工之间存在的问题给出一系列的建议,能够有效的提高工程建设中设计与管理水平,对工程建设人员的工作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1)设计人员需要提高施工知识水平,一个优秀的设计人员首先应该是一名合格的施工人员。有些设计人员由于缺乏施工经验,因此设计出来的东西在施工中根本无法实现,设计师不因只注重设计室中的工作,更应该经常参与现场施工工作,不能认为学好几本规范、拿到证件就可以进行设计。一个设计师设计任何一个建筑的首要前提,都是能够保证它在施工中的顺利实现,因此设计人员在设计时,必须将建筑产品的可实现性放在首位。因此,建筑设计人员在设计中必须熟知施工技术,了解施工流程的具体完成程度,对于建筑产品的施工手段了然于胸,才能够在设计过程中做到游刃有余、得心应手。 (2)设计人员在其设计工作中要有责任感,设计制图时工作态度必须严谨,设计不能只是简单的重复或者照搬其他设计结构。工程建设中的好多参数无法完全表现在施工图上,而是需要通过计算得出,因此设计者在设计中必须缜密思索,同时进行严格的工程计算。设计师的设计意图要清晰明确,画的图要避免设计缺陷的存在,不能让施工人员感觉模棱两可,这样才能保证施工的顺利进行。 (3)设计人员必须和施工人员协调好彼此之间的关系。设计人员不能在设计工作中关在办公室中闭门造车,而同时施工人员也不要总是经验主义,在施工过程中按图施工是最基本的要求。一些施工人员往往用经验代替其对设计的理解,这是十分错误的;同时设计中的漏、缺、错、碰是常发生的,设计需要在施工中发现和弥补其不足。 总之,设计能够指导施工的进行,同时设计需要由施工来实现。因此设计、施工双方必须要相互理解,设计、施工都是创造性的工作,二者完美配合,才能使得工程建设顺利完满的完成。
市场管理论文:浅析关于道路运输市场管理的思考 摘 要:针对有些现行的道路运输市场管理机构的管理体制制约着行业管理向前发展的情况,分析了目前道路运输市场管理机构体制上存在的问题,并对道路运输市场如何可持续发展提出了建议。 关键词:道路运输 可持续发展 随着道路运输市场的不断发展和完善,运政管理职能得到了进一步增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以下简称 道条 )的颁布实施,更是标志着道路运输管理向法制化、规范化的进程迈进。然而从发展的观点来看,在当前形势下,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现行管理体制制约着行业管理向前发展。 一、管理体制问题制约行业管理发展,现行管理体制已不能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 1、由于长期以来运政部门多数分属地方各级政府管理,但不占政府财政预算,因而成为一些政府或交通主管部门领导安排人员的好去处,以至于人员冗杂,素质偏低,表面上许多人员手里拥有各种文凭和证件,实际上真正具备专业知识的人员少之又少,有些执法人员甚至连最基本的文件、文书都无法制作完成,又怎么能够自如地运用现代化的管理方式和手段开展工作。 2、长期以来,运管工作主要依靠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法规进行管理,难以形成全国统一、开放的道路运输市场格局,人为设置障碍,致使跨区域的客货运输不协调、不统一。例如道路运输证年审时间、收罚执行标准上的不统一等,这一切都给道路运输经营者带来极大的不便。《道路运输条例》为道路运输管理提供了基本的法律依据,然而在实际的执法过程中由于存在各种因素,执行力度很难到位,因此要真正做到依法行政,仍然任重而道远。例如,由于我市地理位置的原因,运距短、客源散,普通小客车居多,其中相当一部分车辆是未在运管部门办理营运手续而非法运营的黑车,对于这样的无证“黑车”,按照《道路运输条例》规定,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可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但购买一台新的普通小型客车只要2一3万元,二手车不过1万元就够了,依法处理难度可想而知。 3、根据《道条》赋予的运政部门职责是对道路客、货运输、站(场)经营、机动车维修经营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实施管理,行使着法律所赋予的行政许可、管理、运输安全的监管职权,然而实际上这些管理职权由于体制管理问题却并未能真正履行到位。以莒南县为例,出租车自取得归口管理后,由隶属交通局主管的部门—出租车客运管理办公室进行审批,核发营运证及进行日常管理。但与此同时根据交通部有关规定,运政部门也要对出租车核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办理营运手续,施行市场监督管理,这就造成了要从事出租客车营运,必须在两个管理部门办理两套手续,这无形中给经营者、从业者带来诸多不便,并且在管理过程中也出现政出多门,职能交叉,多头管理的现象。按照《道条》规定,运政部门对核发道路运输证的从业者有安全监督管理义务,但因为日常监管是由出租车客运管理办公室进行管理,因而运政部门就会处于既不能不管,也不能管太多的尴尬境地,职责不清,很容易出现问题,互相推诿。 二、创新理念,科学谋划道路运输发展 针对道路运输管理存在的诸多问题,经过科学的分析和研究,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方面人手。 1、深化运管体制改革,摒弃不合适宜的管理体制和理念,实行经费、装备、业务垂直管理。 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调整职责权限,明确运政管理职责,加强交通行政体系的法制。只有这样,才能有利于稳定队伍,提高人员素质;有利于运政装备建设,提高管理水平;有利于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道路运输市场。 2、理顺体制,解决职责交叉、一车多证问题 交通、公安部门职责交叉,造成道路运输多头执法,经营者要办的证件越来越多,手续越来越繁琐,罚款也越来越多,加重了企业和经营者的负担,影响了道路运输健康有序发展 。所以,应通过改革,理顺管理体制,实行一车一证、一人一证制,可用不同颜色和不同格式区分驾驶车辆的性质。道路交通一体化管理体制有利于简化手续,方便业户,减轻经营者负担;有利于精简机构,提高效率,树立政府形象;有利于强化管理,实施有效监督;也有利于建立全国统一的道路运输市场。 3、新形势下,应努力改善公路运输行业管理工作 面对改革开放的新形势和公路运输活动性强、跨区域性强的基本特征,要本着宏观管住、微观搞活的基本方针,紧密结合当地运输市场的客观实际,由只注重收费、款适时地转变管理职能,树立经营意识,增强服务观念,具体措施是: (1)坚持硬管理与软管理相结合,以其服务型的软管理为主。通过对客货运输、装卸搬运、运输服务、汽车维修承托双方的“双向”服务,如技术咨询、牵线搭桥、组织签订作业合同并促使合同如约履行,解决纠纷等,促进运输市场的活跃和经营行为的规范化。 (2)坚持行政干预与经济调节和法律维护相结合,以其经济调节及法律维护为主。通过必要的行政干预和广泛的经济调节及法律维护促进运力结构的合理,运力布局合理,车辆技术状况的提高,服务态度的改善。保证平等竞争,规范市场行为,有效地维护运输市场的良好秩序和经营环境。 (3)坚持计划调节与市场调节结合,以市场调节为主。通过市场调节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功能作用,搞活流通,加快发展;通过必须的计划调节,在特定情况下,保证其抢险救灾、战备等重要物资运输任务的完成。 (4)坚持源泉管理与过程监督相结合,以其源泉管理为主。通过日益完善和健全的规范化、 科学 化的源泉管理和必须的过程监督,促进更大范围的协作,避免和减少区域性关卡与繁杂的运行手续,促进市场的进一步活跃。使经营者自我管理、自我约束和自我发展,从而使管理工作由路检路查为主向账、证、档管理、站场管理与登门上户审核为主转变。 (5)坚持对市场的总体规范与经营客体的行为监督相结合,以对市场总体规范为主。要多管市场的经济格局,少管经营客体的经营活动,通过对运输市场的总体规范、科学指导、广泛协调、合理组织、定向监督、真诚服务,在总体上为经营者创造一个宽松的经营环境和良好的市场秩序,充分调动各类经营者的积极因素,加快公路运输事业的发展,实现人便其行、货畅其流,使运输市场得到不断的培育、完善和协调发展。 若使上述问题得以有效实现,就必须对现行道路运输行业管理体制进行改革,形成一个活而有序的市场秩序、平等竞争的市场环境和能够促进市场健康发展的市场机制,即:间接控制,宏观管理;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科学规范,整体管理;要本着这些特点,充分发挥运管部门适应时代要求的职能作用,正确履行新时期赋予的光荣职责和神圣使命。 市场管理论文:浅谈市场管理与客户经理管理 农业银行在市场经济转轨时期,基层行如何转好这个轨,拓展市场营销?必须树立开拓市场的观念,明确市场定位,加快新产品开发,改进金融服务方式。推行客户经理制,要从组建运行管理机制,明确界定职能职责,规范运作,强化内控监管等方面加强管理,使其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求得生存和发展。 正文:我国入世在即,作为农业银行,机遇自不用说,入世更是 次挑战;必须以积极的态度迎接入世的挑战。总行尚福林行长最近在农行全国分行党委书记行长会议上明确指出“在今后一个时期内,要牢固树立办商业银行的经营思想;找准市场定位,以创新体制和机制为动力,强化内部管理,狠抓工作落实,加快业务发展,以卧薪尝胆、急、起直追的勇气;在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拓展自身的生存和发展空间;在奋力拼搏中不断发展壮大。本文依据这一指示,结合基层行实际,就拓展市场营销;加强客户经理管理,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求得自身的生存和发展,谈点肤浅的意见。 拓展市场营销 农业银行目前正处在向市场经济转轨的时期;基层行如何转好这个轨,拓展市场营销? 一、树立外拓市场的观念。必须面向市场,并以市场为导向,以容户为中心,以利润为目标,改进金融服务、发挥系统优势、加大市场拓展力度。这就要彻底解决过去农行与客户之间的关系认识模糊的问题,在经营管理上逐步实现三个转变,一是工作重心实现“客户跟着银行转”向“银行围绕客户转”的转变;二是员工角色要实现单纯代表银行向“在银行面前是客户的代表、在客户面前是银行的代表”的双重角色转变;三是经营方式要实现“银行有什么就推销什么”向“,客户需要什么银行就提供什么”转变。与客户结成“荣辱与共”的利益共同体,把资源配置到优质客户之中,并围绕优质客户拓展市场营销;获得足够的市场份额和取得良好的效益;在银行的竞争中不断发展壮大。 二、明确市场定位。当前基层行由于受到农业银行的市场定位和宏观调控的指导思想不够明确的制约;没有很好地拓展市场营销。难以走出困境。所以,明确市场定位非常重要,它决定着抢占市场的策略,甚至影响到将来市场的份额,因此,要根据市场发展的要求和变化,及时调整和选准市场定位,当前要调整农村业务的服务对象,大力发展以小额质押、个人消费为主的零售业务,不断开拓农村金融业务,同时推进农行在农村小城镇市场的发展壮大。在基层行所在中小城市,主要围绕西部大开发和城市发展规划,瞄准优势行业和优良客户,选好项目,重点支持交通、城市水电等公用设施;电网、通讯网、广播电视网等基础设施、电信、邮政、电力、石化、医药等优势行业,报业、图书、出版等文化产业、教育产业、旅游业以及个人消费信贷等优良客户。并为客户提供“一揽子”配套服务。 三、加快金融产品开发。在市场拓展的竞争中,农业银行应该注重采取“有差别竞争”的策略,加快金融新产品的开发。努力开拓银行卡、保管箱、金融咨询、保险、代收行政事业收费、代付社会保险金、代个人理财、充当客户财务和投资顾问等等各种各样的中间业务、积极开办个人住房、商铺抵押、汽车消费、一般商业性教育助学贷款等等新业务品种,努力做到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不断提高市场竞争力和为众多客户提供更大范围的服务。 四、改进金融服务方式。服务是竞争之本,获取效益之源,必须建立起“一切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除充分利用自身资金和信誉方面的优势,充分发挥自身机构点多面广,遍布城乡,网络架设及人才等方面的优势外,还必须改进金融服务方式,为客户提供最大限度的支持和方便。我行在过去的一年中,试行了客户经理制,为客户提供全方位服务,巩固和发展了一大批存款客户;通过贷款营销培植了新的效益增长点;全员营销金融产品,开拓了中间业务;客户状况的改善带来了经营效益的成倍增长。实践证明,客户经理制这种市场营销模式和金融服务方式,能够抢占市场份额,争夺黄金客户,开拓推广新的金融品种,实现利润最大化;是金融服务最好方式,是农业银行向商业银行经营机制的必然选择。 加强客户经理管理 客户经理制是农业银行从制度上、人力资源安排上,服务内容上确定自身的营销人员与特定的客户有一个明确、稳定和长期形成的对应关系,是一个系统工程,必须加强管理,使其卓有成效。 一、组建运行管理机制。在支行应设置客户经理部、配备正副经理和业务骨干。各基层营业机构;则要视其业务设大小,配备l?3名专职客户经理或兼职客户经理。并选聘具有高尚的思想品德、较强的敬业精神、熟悉各种业务技能、良好的公关本领的员工但任,逐步培养和造就一支过硬的营销队伍。 二、明确界定职能职责。按照审贷部门分离的原则;支行客户经理部应主要履行市场开发、系统公关、中间业务经营、对公存款组织、零售业务开拓、受理客户信贷业务申请、贷前调查、贷款合同签订、贷后管理、本息清收、信息反馈。基层机构客户经理基本职责:负责研究市场和客户、对客户进行动态管理、不断挖掘客户的资金潜力、组织对公存款和个人储蓄、搞好市场开发与中间业务经营;负责贷款选项、调查、评估、论评与贷款发放、管理、本息清收;负责探访客户,推荐服务品牌、配合客户经理部开展系统攻关工作、并建立好客户档案。 三、规范客户经理操作。客户经理制是一种全新的经营机制,必须及时规范其操作;充分发挥其职能。客户经理部应立足于农业银行“流动性、效益性、安全性”的经营原则,协调全行资源为客户提供全方位、多功能面对面的金融服务,开拓新的资金来源,营销金融新产品。挖掘发展优良客户、对其资产类业务的操作、负债类业务的操作、中部业务的操作的每个环节都要建立一套完整的操作规程。基层机构的客户经理,是客户的接触者、贷款项目的贷前调查和贷后管理者、新业务的开发者和营销者、资金的组织者、中间业务的营销者、客户服务的顾问。对其一每个工作细节都必须建立统,的、完整的操作规程,合规合法有序的开展工作,以保障客户经理制沿着法制轨道不断完善,更好地面向市场、服务客户、拓展业务、稳健发展。 四、实行目标任务考核。基层经营行要制定目标任务下达到客户经理部和各营业机构,实施双向考核,即对容户经理部考核各项经营目标,对各营业机构考核各项经营目标和业务量以及工作质量。包括:主动寻找客、户、积极推荐、宣传金融产品、售后服务工作、发展客户和巩固工作等等。实行工效挂钩、按月检查,按季考核。全年拉伸算帐兑现。 五、建立相应的配套制度。一是建立访客报告制度。每月至少要安排一次与黄金客户、优良客户的主要成员直接见面;定期探访有关客户、拜访新客户、并将情况报告客户经理部存档。二是建立客户经理例会制度。客户经理部每月定期召开客户经理会,总结通报上月工作、交流市场动态、布置工作重点。三是建立项目上报立项制度。基层营业机构,除授权范围内的贷款自主发放外,其余一律上报审批后才能发放。四是建立信息上报和反馈制度。客户经理要定期或不定期向上级行客户经理部上报有关信息,包括市场信息、客户信息和同业信;对重要信息及时上报,信息业经采用并带来收益的应给予奖励。五是建立市场开发协调制度。县级经营行应成立市场开发协凋领导小组,解决本行业务拓展中遇到的难题,研究主要金融产品的开发。六是建立主办行制度。对新开拓、系统性开拓的大中型项目,本着方便客户、减少成本、指定主办行(营业部、分理处),体现“谁主办,谁得益”的原则。七是建立档案制度。基层机构客户经理建立客户经理工作手册,作为客户的基础档案,全面掌握客户的情况,以利于了解、跟踪和服务于客户。支行客户经理部对每个客户经理建立工作档案,包括个人的基本情况,工作业统等内容;作为年末考核的依据。 六、加强内控监督。支行客户经理部和各基层机构客户经理,都是直接面对客户营销并管理农行信贷业务,支行各职能部门既要为客户经理部和客户经理提供政策、法规、科技、措施等方面的支持和配套服务,又要对业务全过程实施监督和客户经理的行为规范,规避信贷能力风险,切实防范道德风险。 市场管理论文:文化市场管理法治化研究 推进文化市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健全文化市场行政执法体系,既是整顿和规范文化市场的现实需要,也是保障和推动文化繁荣的时代要求。在这种形式下,发展一个健康,文明,科学的文化市场,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文化,是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精神需求的必然要求,也是推动文化发展和社会经济发展的必要条件。 一、文化市场管理法治化的必要性 (一)文化市场与文化市场管理。1.文化市场。从市场的一般含义来看,文化市场是以商品交换的形式提供精神产品和文化娱乐服务的场所。2.文化市场管理。文化市场管理是指国家文化、经济、社会等行政管理部门以及司法机关通过行政、经济、法律手段,对进入文化市场的当事人及其交易行为、经营活动实行规划、组织、引导、协调、监督和控制,并提供相关服务,以期维护正常有序的文化市场经营活动秩序。 (二)中国文化市场管理的变迁。新中国成立以后,在计划经济时代,文化市场发展十分缓慢。又由于国门封闭,经济、科技的落后,这使得政府独家提供的文化艺术产品获得全无竞争对手的至尊地位,生存形态呈现出较大惰性,缺乏市场机制的内驱力,文化市场未见雏形,管理也无从谈起。自20世纪90年代初,一个以商品形式向人们提供精神产品和文化娱乐服务的文化市场逐渐形成。同时问题也相伴而来,一方面出现了淫秽盗版、色情服务等不良现象;另一方面,文化发展在不断的竞争当中,特别是面临着加入wto之后的国际竞争压力,越来越感到了文化市场机制不健全所带来的困惑和由此而来的紧迫。因此从目前的发展状况来看,文化市场的管理面临的问题很多,文化市场法制化刻不容缓。 (三)新形势下的要求。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市场管理主要是法制管理,管理是为了促进繁荣,管理不严,就不可能有真正繁荣。伴随着经济的腾飞和人们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提高,文化市场也将得到大力发展,我们必须适应文化市场发展的新形势,针对发展特点,正确分析和把握文化市场的发展规律,不断总结经验教训,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努力探索更科学的管理方法,管好市场促进繁荣,使文化市场建设不断跃上新台阶。 二.我国文化市场管理主要存在以下几大问题 (一)法治理念不足。1.理念研究不足。从文化市场管理整体上看,仍然存在文化市场理论研究、文化市场立法滞后于文化市场发展等问题。2.重政策、轻法律。从文化市场管理的范围看,其实文化市场立法滞后,主要不是数量少,而是效能层次低,许多领域依然依靠政策和低层次规范性文件进行管理,忽视法律效力,而且中央层次缺少高效能法律法规。3.文化产业立法研究上重视行政权力,忽视市场主体权利。“市场失灵”并不必然意味着需要“政府管制”,因为政府管制也可能失灵。文化市场过多的重视行政权力,忽视市场主体权利也是导致文化市场管理面临阻碍地一大原因。 (二)立法不足。1.体系不全。法律法规不健全,对有些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无法可依。文化市场在这方面的情况,可以说是遇者多多,不胜枚举。2.核心法律缺位。突出表现在至今未出台一部关于文化市场管理的法律,致使文化市场管理缺乏强有力的法律依据,文化执法显得十分软弱。3.文化立法盲点较多。相对经济领域的立法,我国文化立法工作明显滞后,文化立法数量明显不足,文化法律法规的创制大大落后于文化社会活动和文化社会关系的实际,落后于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蓬勃发展的要求。 (三)执法不足。1.执法主体。执法主体地位不明确,执法手段不足。2.执法职能交叉,造成执法混乱。由于文化市场管理体制问题,没有从根本上理顺,形成了有关部门管理职能和执法权的交叉,彼此执法标准不一,在部门利益驱使下经常出现执法冲突。3.文化市场管制执法工作薄弱。文化市场执法工作薄弱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文化市场管理队伍素质较低。拥有一支知法,守法,懂法的管理队伍,是加强文化市场管理的关键之所在。 三、关于文化市场管理的法治化建议 (一)实现政策法律并重,提高市场主体权利。实现政策法律并重,提高市场主体权利就是通过法制手段明确人民群众的文化权利,保障人民群众充分享有正当的文化权利。依法管理文化市场,必须坚持依法行政,合法、合理地运用自由裁量权,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文化权利,不得法外行政侵夺人民的文化权利。(二)建立核心法律和完善法规体系。建议国务院指定文化部为《文化产业促进法》立法工作的牵头责任部门,赋予文化部协调其他部委共同推进《文化产业促进法》立法进程的职权。还应全面开展立法调研活动;同时,文化市场大法应尽快出台,逐步实现政策引导、法规制约、法律保障,这样一种综合管理机制。(三)提高执法队伍素质,突破执法薄弱环节。必须建立相应的执法队伍,加强执法力度。以优良的廉政勤政作风和职业道德、较高的理论水平、文化素质和文化管理专业技能,加强管理的权威性、执法的公正性、办理公务的准确性和实效性。同时配备相应的专业检测设备及交通工具,以促进管理工作的经常化、专业化、制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同时,建立科学的管理机制,严格按程序执法,积极发挥执法监督机构的作用。 四、结论 文化市场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有机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阵地,它的健康发展是市场经济不断完善的重要标志。为此,我们仍旧需要认真贯彻落实“一手抓繁荣,一手抓管理,促进文化市场健康发展”的方针,围绕依法行政和政务公开,以现有文化市场行政执法队伍为基础,加快推进执法人员和执法机制的结构优化,逐步推动在文化领域内建立配置科学、运转协调、责权统一、诚信高效的综合行政执法体系,不断健全有关法律法规、加大执法力度、强化管理、规范市场、全面提高经营者素质、建立多渠道的监督机制、加强宏观调控。 市场管理论文:浅谈改进文化市场管理和净化文化市场环境 论文关键词:文化市场 市场环境 论文摘要:本文分析了加强和改进市场管理和净化文化市场环境,主要是要加强建立和完善法规体系,理顺管理体制,规范丈化市场执法文书,严格按文化市场的执法程序执法,更新观念,转变职能。 文化市场是80年代后期逐渐发展起来的一个新兴产业,现已经初步构成了大文化市场体系。加强管理促进文化市场繁荣,对我国文化市场的强劲崛起和迅猛发展,以其独具的纽带和中介功能对于繁荣社会主义文化事业,促进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变革性影响和作用,使其成为最引人注目的文化经济现象。 目前,文化市场的种类越来越多,社会性越来越强,经营的规模也越来越大,文化市场吸引了越来越多的投资者、经营者跻身其中,国家、集体、个体、中外合资等所有制形式并存。我国的文化产业在文化市场的带动下,已成为促进就业,创造税利的一支生力军。文化市场管理与发展,丰富了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满足了人民群众不同层次的文化需求,调动了全社会办文化的积极性。 净化与繁荣并重。近年来,文化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文化市场多次进行清理整顿,开展了三次全国性“扫黄’郴打击非法出版活动,收到了明显成效。但是,滋生、传播精神的土壤和条件并未根除,因此,治理和净化文化市场将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必须花大力气常抓不懈,反复抓,抓反复,决不允许色情、淫秽、凶杀、暴力、封建迷信和赌博现象在文化市场中存在。 文化市场管理要贯彻精神文明重在建设的方针,坚持净化与繁荣并重,在繁荣上下大功夫,让更多体现时代主旋律、健康有益、雅俗共赏、丰富多彩的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占领文化市场,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样化的文化需求,使那些有害的文化垃圾无立足之地。 治标与治本并重。开展“扫黄”和打击非法出版物的斗争,清理整顿文化市场,这是文化市场管理的重要内容,要从根本上解决文化市场深层次的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在治本上下功夫,治标与治本并重。 应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是以人为本。对文化经营者进行教育和培训,提高他们的思想、业务素质至关重要。对经营者要培训考核,持证上岗,对素质低下者不予发证,同时要表彰优秀经营者。二是要以法为本。以法规规范市场主体行为,依法经营,依法管理。要对经营者进行法制教育,特别是现行文化法规知识的教育,使他们知法、守法。 一、加强立法,建立和完善法规体系 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市场的规范化管理是法制管理,作为进入文化市场的经营者、消费者、管理者,他们之问的相互关系,各自合法利益的保障,最终有赖于相关文化市场的法律法规。因此,加强市场理论研究,实行法治是文化市场的内在要求和必然趋势,也是文化市场建设和发展的根本条件。近年来,文化市场立法工作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效,但从整体上看,仍然存在文化市场理论研究、文化市场立法滞后于文化市场发展等问题。因此,加强理论研究,建立健全立法体系,加快立法是当前文化市场立法工作的突出任务。使文化市场管理人员真正做到有法可依。 二、确立文化市场稽查权的独立执法地位,建立健全文化市场稽查队伍 为确保文化市场管理法规的有效实施,还必须建立相应的执法队伍,加强执法力度。作为一个特殊的市场形态,文化市场的管理工作有其特殊性,这就决定了文化市场执法工作要有独立的法律地位。文化稽查队是具有特殊作用的执法队伍,从执法检查、立案取证、处罚决定到处罚的执行,应是一个整体,文化市场的独立执法工作对文化市场的健康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这种状况要加以改变,而这种改变必须通过我们扎实的管理工作实践。有作为才有地位,有法律才有保障,为文化市场稽查队编制定性,尽快建立起一支素质高、反应快的稽查队伍。以优良的廉政勤政作风和职业道德、较高的理论水平、文化素质和文化管理专业技能,加强管理的权威性、执法的公正性、办理公务的准确性和实效性。同时配备相应的专业检测设备及交通工具,以促进管理工作的经常化、专业化、制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对文化市场实施有效的管理,提高行政执法的效果和质量。 三、规范文化市场执法文书,严格按文化市场的执法程序执法 严格规范文化市场执法文书,按程序执法,是文化市场法制化管理的需要。为此,应本着实用性、可操作性强的原则,制定一系列行之有效的稽查工作制度,以促使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严格执法。同时,建立科学的管理机制,严格按程序执法,积极发挥执法监督机构的作用,有效保证文化市场法规的实施质量,促进文化市场的规范化管理,依法保护经营业户的合法权益。 四、更新观念,转变职能,探索新的监管方式 现代社会,科学技术曰新月异,在社会生活各个领域的结合越来越紧密,应用越来越迅速。在文化市场领域,高新技术与文化产业的结合更加势不可挡,为文化市场的繁荣提供了强大动力,在给管理带来挑战与压力的同时,也为革新监管手段创造了新的机遇。这就需要更新观念,转变职能,探索新的监管方式。要将事前审批改为事中和事后监管,要将文化市场稽查定位于新的历史条件之下,面向相关文化领域的前瞻性大文化市场。这种改革无疑是对文化市场稽查工作的挑战。文化市场走综合执法之路,一统形式不可逆转。综合执法机构可取以上各部门之执法职能作为政府组成系列,单独设置。一些地方的试点实践证明,在文化领域内实行综合执法,不但有效解决了当前普遍存在的机构膨胀、职权交叉、多头执法、效率低下、干扰执法和执法扰民等问题,而且充分考虑到了文化市场的特殊属性和执法的专业性,大大提高了执法效率,节约了执法成本,减少了相互之间的牵制和矛盾。有利于促进文化市场健康发展,符合精简、统一、效能原则的有效改革措施。 要按照“一手抓繁荣,一手抓管理”的方针,健全文化市场体系,完善文化市场管理机制,为繁荣社会主义文化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推进文化市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健全文化市场行政执法体系,既是整顿和规范文化市场的现实需要,也是保障和推动文化繁荣的时代要求。 市场管理论文:浅谈证券市场管理的基本目标研究 论文关键词:证券市场 管理目标 市场缺陷 市场效率 论文摘要:克服和弥补市场缺陷,提高市场效率是证券市场管理的一般目标,是证券市场本身的特征对监管所提出的然要求。 我国理论界认为,“证券市场管理的基夺目怀是:统一管理证券的发行与交易,调节证券市场上资金供求的平衡,维持证券市场的基本稳定;统一管理证券的发行与上市公司,为投资者提供及时、准确、可靠的有关信息;统一管理证券机构,包括证券经营机构与证券服务机构,创造一个公正、廉洁、有序、高效的证券业;严格监督和管理汪券交易,防止证券交易中的垄断、欺诈等不正当行为,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我们认为,上述看法是值得商榷的。所谓证券市场管理的基本目标,是指证券市场监管所要达到的基本目的和对此进行评价的基本标准。这一标准具有客观普遍性,虽然,在不同的国家和不同的市场条件下,证券市场管理的具体目标可能会有昕侧重,但证券市场管理的基本目标则是统一的。无论是成熟的证券市场还是不成熟的证券市场其监管的最终目的部必须符合市场本身的客观要求。从这个角度来看,证券市场管理的堪本目标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克服和弥补市场缺陷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对市场的监督和管理的主要原因是市场缺陷和市场失灵。实践证明,仅仅依靠市场机制并不能够有效地解决经济主体的外部性问题、垄断所造成的效率损失问题、信息不对称所出现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公共物品的生产和消费问题、宏观经济总量平衡和经济增长问题、收入及公平分配问题,等等。上述市场缺陷和市场失灵问题的存在,既为政玎于介入市场提供了充分的理由,同时也为政府介入市场的范围和作用提出了限制条件。也就是说,政府对市场的干预和控制是有选择性的,对于有些市场比如完全竞争市场政府就没有必要介入和干预。 证券是对资本的高度抽象化,证券市场本身有的特征使其同其他市场相比存在着更为严重的市场失灵现象,使得政府对市场的干预和监管具有客观必然性和极端重要。 首先,证券市场存在着巨大的负外部性。在证券市场上,资本交易变成了一种纯粹的金融交易,交易速度极怯,交易价格变化莫测,交易者可以在很短的时问内完成大规模的价值转手,取得巨大的利润或损失,市场风险之高不言而喻。同时证券场的风险具有强烈的“多米诺”效应,市场风险会很快殃及货币,外汇等其它金融市场,从而对社会经济的发展:造成巨大的损害。l929年美国股市的大崩溃以及由此而引发的:全球经济危机以及上个世纪末东南亚爆发的金融危机,已经充分地证明了这一点。 其次,证券市场存在着严重的不完全性。不完全性即竞争的不充分性,如垄断、不对称的信息、交易成本、歧视等所造成的对市场竞争的妨碍和限制。 证券市场极易产生垄断,从证券供给的角来看,一家公司仅能发行本公司的证券,而不能发行其他公刷的证券,证券的发行过程完全排除了竞争,虽然不同证券之间具有一定的替代性,但就某一证券而言,发行者必然处于绝对垄断的地位,具有典型的卖方市场特征。从证券交易的角度来看,只要证券发行和上市交易的数量是有限的,某些势力强大的投资者就可以利用自己的资金优势大量的购买或抛售某一公司的上市证券,影响或控制某一证券的市场交易价格,导致证券价格扭曲,从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证券市场又具有信息不完全的特征,证券市场信息的不完全性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信息的不充分。由于信息具有共享的特点,是一种“淮公共物品”,获取信息的代价往往是昂贵的,而信息的收益又具有公共产品的收益特点,不付出任何成本的市场乇体也可以通过“搭便车”分享信息的收益,闲此市场本身必定不能够提供充分的信息。二是信息的不对称。大部分证券投资者对证券发行者真实情况的了解程度既比不上某些与发行者有特殊关系的少数投资者,更比不上发行者自身。因此,在证券市场上既存在着发行者和投资者的信息不对称,又存在着投资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此种情况,使得大部分投资者处于不利的地位,损害了市场的公平性和公正性。三是信息的隐蔽性和欺骗性。信息在证券价格的形成过程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购买证券,投资者看重的是证券在未来的赢利能力,预期或对未来的预测对于证券价格的决定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而决定投资者预期的最主要因素是信息,通过隐瞒信息和制造虚假信息就可以起到控制价格的作用。同时,由于隐瞒信息和制造虚假信息的经济成本很低,而取得的收益又非常巨大,使得隐瞒信息和制造虚假信息具有极大的诱惑力。上市公司和个别投资者,为了谋取不正当的利益,就可能只披露那些对自己有利的信息,而隐瞒那些对自己不利的信息,甚至制造虚假信息。 从以上的分析中可以看出,证券市场具有极大的负外部性和不完全性,虽然负外部性或不完全性在任何市场上都不同程度的存在,但是证券市场的负外部性和不完全性同其他市场相比不仅表现得更为强烈,影响更为严重,而且仅仅依靠市场本身也根本无法解决。比如,从证券市场的负外部性来吞,由于个别行为主体和金融机构的利益与整个社会的利益之间存在严重的不对等,使得证?皇谐〉母和獠啃裕?荒芟笃渌?谐∧茄?ü?な铡氨庸潘啊奔右圆钩ィ??哉??匦攵灾?皇谐∈敌斜绕渌?谐「?细竦募喙芎透稍ぃ?悦植故谐∪毕荩?拗坪拖??谐∈Я榈牟豢?跋臁 提高市场效率 提高证券市场的效率也是政府对证券市场进行监竹的基本目标,当然,从较广泛的意义上来看,克服和弥补市场缺陷也是为了提高市场效率,但是二者的出发点和侧重点仍然是有所区别的。从证券市场效率的角度来看,政府对证券市场的监管是为了降低市场的交易成本和融资成本,提高证券市场合理配置资源的能力。 一般而言,证券市场的效率可以分为内在效率和外在效率两个方面。证券市场的内在效率即证券市场的运行效率,已反映了证券市场的组织功能和服务功能的效率。市场的交易成个是市场内在效率的集中体现,具体来看,市场的交易成本可以分解为市场的交易费用、市场的流动性、市场的有效性三个方面。证券市场上的交易品种非常复杂,市场上市的证券几乎包括了听有的行业,来自许多不同的地区和国家,要降低交易费用,必须对交易场所、交易时间、交易方式进行统一,可要做到这一点,没有政府的干预和控制几乎是不叮能的。如果听任市场进行调节,必将会友大增加证券市场的交易费用。政府对市场的监管还可以提高市场的流动性,增强市场的有效性。市场的流动性是最重要的交易成本,市场的流动性具体表现为:市场紧度(证券的交易价格与有效价格的偏离程度)、市场深度(当前价格水平上的交易数量)和市场弹性(成交价格一以从正常状态随机扩散之后重新回到有效价格的速度与能力。市场的流动性好包含以下三个特征成交量大,价格的振幅小,最价一旦失衡,市场会很快回复到原来的稳定状态。由于证券市场虚拟资本的性质和高收益、高以险的特征,使得证券价格的变化直接受到投资者心理因素和预期的影响,价格的上涨或下跌,下仅不能够白动调节供给和需求,‘灾现均衡,而比还会进一步加剧供求的不平衡状态,追涨杀跌这一投资者的个人理性将会导致整个市场的集体的非理性。如果缺乏有效的监管和干预,证券价格将出现非理性的暴涨暴跌,这将极友地损害市场的流动性和有效性。 证券市场的外在效率即证券市场筹集和分配资金的效率,证券市场的外在效率主要表现为市场融资的方便程度和市场合理配置资源的能力。在一个高效率的证券市场上,只要筹资者听出的价格合理,筹资需求就能够很容易得到满足,要做到这一点,必须排除市场势力的干扰,保证市场的公正和透明,如果没有政府的监管和干预、这一任务也同样是不能够完成的。市场合理配置资源的能力最突出地反映了证券市场外在效率的高低,我们知道,市场对资源的配置是通过价格的变化来完成的,市场的定价效率反映了市场配置资源的效率,市场的定价效率高、价格变化合理,市场配置资源的效率就高。如前所述,证券市场的价格变化频繁剧烈,往往会失去理性,从这一点来看,政府对市场的监管,可以限制和约束价格的非理性变动,从而提高证券市场的定价效率和配置资源的能力。 综上所述,克服和弥补市场缺陷,提高市场效率作为证券市场监管的一般目标,是由证券市场的基本特征所决定的,是证券市场本身对监管听提出的必然要求,也是我们评价证券市场管理的根本标准。目前,加强对我国证券市场监管的呼声越来越高,对证券市场的管理正在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我们认为,在这一改革和完善的过程中,时刻都不能忘记和偏离证券市场管理的一般目标。 市场管理论文:农村文化市场管理初探 摘 要:管好农村文化市场是新农村文化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如何依照法律的规定,建立农村文化市场监管长效机制,加强对各种经营活动的检查、监督和管理,逐步消除对农村文化市场监管的盲区,既是一项建设先进文化的重要内容,也是一个值得探讨解决的重要课题。 关键词:农村 文化市场 监督管理 文化市场是社会文明的窗口,也是文化管理的晴雨表。农村文化市场的兴起与形成是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因此,依照法律的规定,加强对各种经营活动的检查、监督和管理,既是一项建设先进文化的重要内容,也是一个值得探讨的课题,本文试图通过分析农村文化市场的特点与现状,提出加强监督管理的对策。 一、农村文化市场的现状与问题 随着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民自办文化的势头方兴未艾,形成了初具规模的文化市场体系。但是,文化市场尚处于发育成长过程中,规模小,档次低,经营项目少,管理力度亟待加强,具体表现在: 1、发展不平衡。从文化市场的发展情况看,经济富裕地区先于欠发达地区;从文化经营网点的数量比较,集镇多于乡村,平原多于山区。按地理环境、经济条件、人口密度诸因素衡量农村文化市场的现状,大致可分成三种类型:一是有市有场型。即人口集中,经济繁荣,交通便利的乡镇形成文化市场较快;二是无市无场型。一些居住分散,人口稀少,交通不便的小乡村,既无娱乐场所,又很难形成文化消费群体,造成几十年来看不到一台戏或一场电影;三是有市无场或有场无市型。这种类别介于上述两者之间,一些以种植业、养植业为主的农民,长年聚居原地,文化消费需求量大,但文化设施少且无场地;反之,那些有俱乐部、影剧院的村,由于劳务输出多,文化需求少,造成文化娱乐场地利用率不高,难以形成“市”。 2、经营者素质不高。农村文化市场的经营者大多是农民出身,文化程度低,小农意识强,法制观念淡。所以,不少经营者把经营物质商品的手段或“诀窍”照样搬来经营文化娱乐业。这样,有的经营单位或个人忽视社会效益,片面追逐经济效益,舞厅出现“三陪”,游戏机房搞有奖,球棋类活动发生变相赌博,更有甚者出售、出租非法出版物。在经营过程中,有些不具备合法资格的组织或个人进入市场,参与市场的经济活动。如有的不经核准登记,地下经营,无证经营,有的采取欺骗手段,骗取“合法”的经营资格。 3、监管职能难到位。目前,对镇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考核侧重在阵地的建设,而对镇乡文化市场的监管力量配置、管理状况尚未纳入镇乡精神文明建设目标管理体系。虽然,《浙江省文化市场管理条例》第四条已明确,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文化市场管理工作的领导……。但镇乡一级政府有些领导对文化市场管理,仍然还存在重要性认识不到位、责任性承担不明确问题,有待市、区政府下发必要的规范性文件加于明确镇乡一级政府属地监管的职责。 4、庙会活动问题多。农村庙会既是农贸交易日,也是传统文化活动日。从近几年的农村文化市场监管情况看,节目内容低劣的大棚演出已得到有效遏制,但无证经营书摊和音像摊点历禁不止。这些摊点依仗低廉的价格,吸引大量的农民消费者,兜售非法出版物和违法音像制品,破坏正常的农村文化市场经营秩序。 二、农村文化市场的基本特点 农村文化市场,是指县(市)以下从事文化娱乐有偿服务的场所。它包含社会主义文化市场政治性、社会性、娱乐性、知识性、服务性和经营性的共同特征,又具有不同于城市文化市场的鲜明个性。农村文化市场的基本特征可以从几方面来考察。 1、分散性。农村文化市场的分散性是指文化消费点多面广,经营场所呈网状分布。首先,乡镇的文化经营项目大多是规模小、档次低、设施因陋就简;其次,作为市场客体的演出场所,电影放映遍及乡村、山湾、村头、溪滩都可搭台演戏或放映电影,灵活方便,可以说凡是有人群聚集的地方都有文化市场;再次,民间艺人长期分散于广大农村,无固定班子,无固定人员,无固定剧目,临时组团,临场排戏,流动演出。 2、季节性。乡镇文化市场的供求状况受季节影响很大,时兴时落。农闲时,农民闲暇时间多,文化消费者随之增加,临时性娱乐业经营点亦相应增加,特别是逢年过节,由于外出人员回家,走亲访友频繁,整个市场呈现出喜气洋洋的闹猛景象。农忙时,乡村农活多,劳动时间长,劳动力相对集中,农民无暇顾及文化消费,整个市场处于疲软的状态。 3、复杂性。农村文化市场是个较为复杂的市场。一是从业人员身份复杂,工人、农民、退休干部职工以专职或业余兼职的方式经营娱乐业,尤其是半农半艺的民间艺人,其思想文化和业务素质较差;二是外来演出团体的演出节目内容复杂,路头戏,无本子,格调不高,给审查节目带来难度;三是非法出版物充当农村文化市场。由于进货渠道不明,鉴定审查相当麻烦复杂。 三、管好农村文化市场的措施与对策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要进一步健全文化市场体系,完善文化市场管理机制,为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这就给文化工作者提出了新要求,需要我们在繁荣文化市场、满足群众文化生活需要、加强对文化市场监管、用市场机制引导文化市场繁荣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具体的措施与对策是: 1、建立多层次、全方位的文化市场协管体系。一是要实行职能部门主管。根据“文化市场实行分部门、分级管理原则”,各乡镇都要成立文化市场管理小组,由乡镇政府分管领导挂帅,抽调文化、工商、公安等部门的力量,组成班子,各司其职,落实任务,防止管理工作中的交叉重叠、互相扯皮、脱节失控的情况发生,达到通力合作,综合治理的目的。二是要求行业协会协管。根据经营项目的不同,指导和组织经营者及从业人员建立行业协会,开展“比学习,比贡献,比服务质量”的竞赛活动,形成互相监督、互相竞争的政策和激励机制。三是发动社会监管。设立举报箱、举报电话和社会奖励基金, 发动群众举报非法文化经营活动。在有文化经营网点的乡村聘请一天至二名素质好、身体健、觉悟高、又不外出的人员担任义务监督管理员,通过这批骨干及时提供和反馈信息,合成整体的社会监督效应。做到市场信息有人报,市场行为有人管,市场秩序有人抓。 2、创新要求高、巡查严的文化市场监管机制。一是管理制度创新。推行“自办责任制”,案件从立案到结案均要由相同的办案人员负责到底,严格按制度审批,最后由文体部门把关,进而提高执法工作准确性、统一性、规范性,避免错案的发生。二是管理办法创新。要实行对文化市场的分片管理、责任到人、奖惩挂钩。对乡镇所有文化经营单位分成片区,由乡镇干部和宣传文化中心市场管理人员分别负责,使网吧接纳未成人、超时营业的现象得到有效遏制,群众举报和反复上访大大减少。三是管理手段创新。聘请网吧义务监管人员,实行对文化经营活动的全方位监控;成立文化市场协会,较好地发挥协会自我约束、自我监督的作用;加大对文化市场的巡查力度。市场管理人员要在夜间和节假日不定时开展,对群众举报网吧接纳未成年人和经营非法音像制品的违法行为及时进行查处,并记入违规经营档案。 3、构筑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文化市场执法网络。理顺管理体制,进一步明确市与乡镇的管理权限、范围和责任,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管理格局。一是加强日常检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文化市场管理是长期的、复杂和动态的,要突出日常检查力度,强化突击检查,坚决打击各种违规违法活动,特别是对于演出市场尤其重要。二是独立执法与齐抓共管相结合。文化管理部门势单力薄,单靠文化管理部门的努力困难程度可想而知。因此,密切与公安、工商等部门的联系,构建联同和协同机制,加强合作十分必要。只有在部门间大力合作,齐抓共管,才能维护文化市场的环境净化。三是乡镇监管与配合督查相结合。在守土有责的前提下,要积极主动配合上级部门督查,并联合周边乡镇共同管好文化市场,真正形成职责明确、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文化市场监管机制,不断提升乡镇监管工作效能。 市场管理论文:探析通信市场管理与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论文关键词:通信市场 管理 可持续发展 论文摘要:电信企业的可持续发展需要一个良好的市场环境。随着我国通信市场的不断发展和完善,国家成立了专门的电信管理机构、制定了相关的管理条例对其进行管理。文章分析了我国电信市场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解决措施,为电信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市场环境。 通信事业是关系到国家经济命脉的基础设施之一,对我国经济的发展具有重大的作用。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通信事业取得了巨大的进步,通信市场由建立到逐步完善,为电信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 1 对我国目前通信市场管理问题分析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不断的完善,通信事业获得巨大的进步,电信市场繁荣发展,欣欣向荣,但是通信市场的管理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 1.1 法制建设 1.1.1 没有正式的电信法 随着我国通信事业的发展,为了强化对通信市场的管理,国务院颁布了“电信条例”,对通信市场进行规范。但是这仅仅是一个条例,与专门的电信法还有很大的差距。放眼世界,按照惯例,各个国家在进行通信市场管理以及推行电信改革之前先立法,然后以法律为准绳开展后续的工作。而我国的电信立法严重落后通信体制改革,不能满足通信市场管理的要求。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如果没有一部电信法就无法对多元化的通信市场进行规范。 1.1.2 地方法规混乱 我国地方也制定了一些通信行业法规,但是存在着法律地位低、权威性差、有些法规本身就带有地方保护主义的倾向,不利于通信市场惯例的透明化和公开化。 1.2 通信管理局在地方的定位不明确 地方通信管理局在试运行期间,比较普遍反映的一个问题是定位不明确。由于定位不清,职责不明,导致与地方上的关系不好处理,出现了一些混乱。 1.2.1 与省政府机构的关系 第一,与省信息产业厅的关系。国家相关文件规定,已经建立信息产业厅的省,通信管理局可加挂省信息产业厅,对这条规定的理解出现了歧义。一些省的信息产业厅认为通信管理局是其下属单位,由信息产业厅行使对通信市场的管理。但是通信管理局的想法恰恰相反,他们认为信息产业厅不应该管理通信市场,该职能应该由通信管理局执行。为了维护通信的全程全网,只有通信管理局才能承担当地通信行业的监管。如果把省里的通信监管的一部分职能交给通信管理局,就会出现交叉监管,企业无所适从,不利于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也不利于通信市场的健康成才。 第二,与其它部门的关系。这些部门有工商、物价、技术监督部门等,它们的职能与市场管理比较密切。在通信市场管理的过度时期,一些领域出现了管理的真空,相关部门乘虚而入,造成政出多门等问题。 1.2.2 地方监管混乱 第一,企业不服。政企分开后,一些通信企业认为自己已经成为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市场主体,可以自立自主的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政府不应该插手其事务。这导致通信管理局在市场管理的过程中,行使对企业有好处的职能,会得到企业的支持,如果没有好处就会被消极执行。 第二,项目难控制。各单位自己上项目,如广电、计委、省政府都能自己立项目,建自己的通信工程,一般都不经过通信管理局,重复建设多;通信项目的建设程序、招投标不规范,真正具有一级、二级及三级设计施工资质的单位并不多,但上项目比较多,难以保证对通信工程建设质量的监管;开放性的业务越来越多,投资主体多元化,许多业务的经营是由投资公司投的资,监管起来有一定难度。 1.2.3 管理人员的组成 当前国内通信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大部分都是原来邮政部门转过来的,因此存在结构单一的问题。单一的人员结构和原来的工作单位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这样的好处是对通信行业比较熟悉,不需要经过岗前培训就可以上岗工作,业务熟练。缺点是人员结构单一,各个工作人员无法在专业领域上形成互补效应。企业中所有的人员的知识结构大量存在重复,缺乏具有相应法律知识以及经济管理知识的人才,不利于管理机构职能的有效行使,对通信市场的管理缺乏效率。 2 加强通信市场管理 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 2.1 把握好市场准入 维持企业良性竞争 通过科学的市场准入机制,严格控制进入通信市场领域的企业的数量以及质量。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适度竞争可以促进企业的发展,但是由于通信行业的特殊性以及市场经济的自发性,容易造成恶性竞争,使同企业无法发展壮大,形成规模效益,最终无法实现可持续发展,这是得不偿失的。当前在市场准入上注意以下的问题和倾向: 第一,制定详尽的通信行业市场准入标准规范,使企业在进入通信市场时必须在投资、网络结构、网络技术、网间互联、财务成本管理、法律制度上满足准入规范,使从事同一服务的企业具有可比性。 第二,提供市话服务的企业应该禁止同时将语音业务、上网业务与市话业务进行捆绑经营,防止市场竞争的不公平。 第三,解决不同长途运营商有或没有长途接入号的差别,体现公平的原则。 2.2 互联互通 提高企业生存能力 互联互通的实质就是要求原来占市场主导地位的通信运营企业为得到许可具有电信业务的竞争对手提供互相连接的方便,使任一用户通过网上互联与另一端的用户实现无阻碍的通信服务。由于国内竞争刚刚开始,“电信条例”刚刚出台,人为阻止互联的现象时有发生。加强对电信网与接入的各类网互联互通的管理,保持中国电信网安全有序运营,维护电信企业和用户的合法权益。 2.3 有效利用资源 提高企业服务质量 按照“条例”的规定,电信部门管制的通信资源依然沿袭了以前的范围,即无线电频率资源,码号资源和卫星轨道资源。省通信管理局应在信息产业部指导下,建立符合当地实际、有效的资源申报制度和动态的科学管理体系,并按标准收取资源占用费。当前在资源管理中的热点是本地网内的区县用户不同运营企业的特服号和缩位拨号存在差别,消费者有意见,影响使用缩位拨号的非主导电信运营企业在区县业务的发展。 2.4 加强对因特网的监管 减少企业纠纷 随着因特网在我国的迅猛发展,当前应加强对因特网的监管,目前应尽快出台相关的包括对信息内容、知识产权,网络互连等方面的监管条例。 首先是建立保护个人隐私权、知识产权等一系列相关的法规。各国正在合作制定相关的政策条款,以使电信市场有序竞争,我们也要参与这一进程。其次,欧美等发达国家正在努力将因特网电话排除在现有电信法规以外,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也会遇到这类问题。在因特网接入上,据所了解到的国外的情况,企业之间经常发生纠纷,需要管制机构出面协调。我国目前将因特网电话列入基础电信业务,为了避免我国以后遇到此类麻烦,我国的电信业务分类目录应该考虑这个问题。 3 总结 当前我国的通信市场机制、技术、业务等全面转型的时期,即正在从单一的规模发展模式向开放型、多元化、全方位模式发展,加强对通信市场的管理为企业的实现可持续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为企业最终做大做强提供了保障。 市场管理论文:工程监理市场管理问题及对策 摘要: 当前我国开展的建设工程项目越来越多,需求大量的监理人员来对工程建设进行监督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工程进度。然而我国目前监理市场缺乏高效的管理,存在很多问题。本文分析了当前工程建设中监理市场管理存在的一些实际问题,并对如何解决这些问题提出一些建设性意见。 关键词: 工程建设;监理市场;问题;措施 工程监理是受建设单位所托,对工程建设的投资、质量和进度等方面进行控制,是维持整个工程质量安全的最关键因素,也是提高施工企业经济效益的重要手段。监理工作在提高建筑工程质量及保护建设单位利益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我国的工程监理工作还处在发展阶段,在实际的工作中难免会出现问题。 1工程监理市场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1工程监理单位的资质问题 在工程建设中,许多监理公司在人员和技术上都有很多缺陷,不利于监理工作的有效开展。有一些工程监理公司,在没有业务的时候,基本上属于空壳公司,只有到了需要人员时才临时招人。还有些监理公司创建时间短,没有相关的工程经验,即使是认真投入到工程监理的工作中,也很难做好这项工作。 1.2监理人员总体素质不高 当前我国拥有理论、技术、能力与一体的高素质监理人才很少,监理人员的人数和素质都无法满足工程监理工作的要求,从而使得工程监理工作进展不顺利。此外,我国监理人员的总体素质比较低,主要原因为监理人员缺乏相应的经济管理知识,并且严重缺乏对整个工程进行全方位管理和控制的能力。我国很多监理单位还存在监理人才严重缺乏的现象,并且这些监理人员往往只能通过技术手段来对工程质量检验,而不具备采用经济手段和合同手段来对整个工程进行全方位控制。 1.3监理队伍薄弱并且收费低 监理企业在发展中面临着巨大的挑战,面对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一些监理公司为了能够在监理市场站稳脚步,不断降低监理业务的费用。随即导致监理职工的薪资待遇得较低,监理公司无法招聘技术高、管理能力强的人才加入到工程监理工作中,导致工程监理队伍薄弱。而工程监理公司为了提高自身的经济效益,将监理业务转接给施工单位,而施工单位并不能有效实行监理职能,一旦出现质量问题,监理企业的形象就会受损。 1.4工程监理的市场不够规范 工程监理市场不够规范主要体现在地方主义保护政策和发展空间小上。一些地区利用政策漏洞,通过不正常手段保护本地的工程监理单位,杜绝其他地区的工程监理单位进入本地市场。工程监理市场发展空间小主要源于它自身的行业性壁垒、市场的不规范,这些都极大地影响了监理市场的健康发展。 1.5工程监理工作质量较差 在实际的监理工作中,有的工程会出现监理人员只挂名,不在现场的情况,也有的是一个监理工程师监理多个项目。还有的工程甚至会出现监理内容不确定,监理程序混乱,监理人员的责任没落实的情况。这些都会降低监理工作的监督力度,无法真正发挥工程监理的作用。 2提高工程监理市场管理的具体措施 2.1加强工程监理资质的管理 虽然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对控制监理单位的注册起到一定的作用,但是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加强工程监理资质的管理,要从三个方面入手:①国家相关的监管单位,要提高工程监理公司的门槛,不能随便就让他们成为合法的监理单位,对于违反规定的企业,要严肃处理,情况严重者,不能让他们再参与工程监理,必须吊销他们的监理资质证书。②建设单位在委托监理单位的时候,一定要对其资质进行现场考察和验证,不能随便就委托一家监理公司,这对工程的建设非常不利,对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也是没有任何帮助的。③工程监理单位要不断地完善自己的制度,提高人员的技术,增强自身的竞争力。 2.2注重培养高素质人才 提高监理人员的素质是做好监理工作的有效手段。工程监理单位要想尽一切办法把高素质的监理人员留在企业里,作为企业的中坚力量,然后再对新进人员进行定期培训。这样一来便可以有效地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对于那些工作能力很强的总监理工程师,工程监理单位还要对其进行再培训,以期在不断培训下,其工作能力更加强。工程监理工作贯穿于整个工程建设的过程,监理人员必须具备较强的综合能力,所以加强对监理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尤为重要。监理单位应该定期的开展对监理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工作,使监理人员在不断地培训中逐渐掌握监理工作的理论知识,要在监理人员经过培训后进行考核检验,以保证培训的效果,有效提高监理人员的素质,从而保证我国工程监理人员的质量。 2.3实行合理的收费标准 规范工程监理的收费标准,保证工程监理的合理收费。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对于一些不合规格的监理公司要进行清除,避免恶性竞争现象的出现。对市场上存在的转接监理工作、借用监理证件等违规现象进行严格控制。杜绝一切恶性竞争现象,保证监理收费的合理性。建筑工程在建设过程中存在变更现象的,应适当的增加工程监理的费用。监理费用按照工程量、施工时间、设计难度等进行合理预算。监理费用的增加调动了监理人员的积极性,促进了监理工作的顺利进行。监理薪酬的上升有利于吸引大批的监理人才的加入,壮大工程监理队伍,促进企业的快速发展。 2.4规范工程监理市场 保证良好的市场秩序,使本地的工程监理市场处于开放的状态,而且还要积极引进其他工程监理企业,以提高工程监理市场的活力,促进工程监理企业的健康发展。坚决抵制垄断经营的做法,保持市场的平等性和竞争性。相关的地方部门还要对外地的一些工程监理企业做出一些鼓励,彻底避免地方主义保护政策的出现。 2.5完善监理制度提高监理水平 保证工程监理服务的优质优量,监理企业应当将监理责任分到每个监理工程师身上,而建设单位也要确定好监理内容和程序。现阶段,工程监理企业虽然不能在现在人员短缺的情况下,彻底解决一个总监理负责几个项目的问题,但是企业必须确立好责任制度,以保证监督力度。对于只挂名而没有起到实际监理作用的问题,企业应在中标后对总监实行压证处理,这可以完善监理制度,使一些监理师无法钻漏洞,而产生监理质量不好的情况。 3结语 工程监理是工程建设的重要内容,它贯穿于整个工程建设管理过程中。为了完善工程监理工作制度,保证工程监理工作的顺利完成,国家要加强对监理市场的控制与管理,清除不合格的监理公司,避免恶性竞争,维护监理市场次序,促进工程监理行业的健康发展。 作者:刘军 单位:荆门市东鑫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市场管理论文:建设工程监理市场管理发展 摘要: 当前我国建筑工程监理市场已形成了一定行业标准,但是还面临着许多问题,需对建设工程监理市场管理进行全面改进,并努力与国际社会接轨,从而来进一步推动我国监理行业的发展。 关键词: 工程监理;问题;发展 引言 随着我国建筑行业不断发展,人们也开始对工程建设质量要求越来越高。工程建设质量是人们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的重要保障,所以要加强工程的监理工作,对工程建设进行严格的控制,能够消除工程的安全隐患,并且保证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而且更加有利于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但是我国工程监理市场管理存在着很多的问题,如监理人员素质不佳、监理市场混乱、监理制度不全等,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工程监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并使工程建设质量无法保证。 1工程监理市场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1工程监理市场管理混乱 由于当前工程监理市场缺乏高效的管理制度,导致相关问题时有发生。我国工程监理业务中经常出现不同监理单位之间转接监理工作、监理人员相互借用监理证件等现象。还有一些企业为了自身的利益,私自大量招聘监理人员,形成了连体的监理系统,造成建设工程监理工作无法正常进行。此外,一些监理单位并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并不具备进行独立核算建设工程质量的职能。有些监理公司甚至很长时间基本没有业务,在接到监理业务时才开始找监理人员,新招的监理人员的自身素质并不能保证,从而造成监理质量无保证。 1.2工作人员素质不高 在当前实际中,通常工程监理人员一般都是其他从事建筑方面的工作人员考取了工程监理的执照后变成的监理人员,监理工作素质参差不齐。有些考取了监理证的人,只是在工程监理公司挂名,根本没有从事监理工作。流动性大已成为工程监理行业的特点,临时聘用也成了行业内部司空见惯的情况,所以监理人员的素质不高也就显而易见了。 1.3监理公司组织机构不健全 项目监理机构制度不落实,监理人员数量不足,专业不配套,结构不合理,不能满足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的需要。少数总监理工程师无证上岗或者总监代表无总监书面授权即行使总监理工程师的全部职责,严重影响机构管理的效能和水平。 2提高工程监理市场管理的方法 2.1规范工程监理市场 保证良好的市场秩序,使本地的工程监理市场处于开放的状态,而且还要积极引进其他工程监理企业,以提高工程监理市场的活力,促进工程监理企业的健康发展。坚决抵制垄断经营的做法,保持市场的平等性和竞争性。相关的地方部门还要对外地的一些工程监理企业做出一些鼓励,彻底避免地方主义保护政策的出现。 2.2加强人员配备和培训工作 监理单位应具备实施施工监理能力,还应当具备设计监理能力,以及工程项目前期工作的咨询;监理单位要具备工程质量的控制能力、进度和投资的控制能力;会使用技术手段,熟练地使用经济控制手段、合同控制手段和法规控制手段,以适应全方位监理的需要,这些就要求单位对人员的合理配备与适当的管理培训。 2.3对工程监理公司的监管 当前应不断规范监理公司的准入制度和责任制度。准入制度包括监理公司在市场的准入制度以及监理人员在监理企业的准入制度。加强对监理市场的管理与控制,制定监理企业准入制度,避免不合格企业的流入,造成市场的混乱,保证监理市场的正常运行。加强对监理人员的准入制度,监理人员必须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制定责任制度,把责任制度落实到工程监理的每项工作中,监理人员尽职尽责的做好每一项工作。 3我国建设工程监理市场的发展趋势 3.1法制建设对法制化道路的推进 目前,我国针对建设工程监理市场的管理不断推出各种法律法规,并且地方性法规部门对于建设工程监理的规定也比较多。由此可见,我国开始不断重视对建设工程监理市场的管理和不断提高监理市场的地位。但这并不代表我国的工程监理的相关法制建设非常健全,我国自从加入世界组织之后,市场管理及市场规则方面的问题越来越突出。我国市场规则方面存在竞争与交易规则不完善;而对于市场机制方面也形成了仲裁机制、信用机制等。因此,我国需要全面总结经验与教训,从而促使我国的法制建设全面形成。 3.2依据市场需求促使监理工作的全方位发展 随着我国建设工程项目法人责任制度不断完善,由于私人集资项目和民营企业数量的不断增加,建设单位不断重视建设工程投资的收益,凸显了监理工作对工程成本的控制至关重要。从目前来说,建设工程监理应该根据市场的需求而发展,并不断扩展监理服务内容。应该全方位的促进监理工作的发展,要在建设工程的进度和质量等方面努力做好监理工作,还要对工程的决策阶段和图纸设计阶段进行监理管理,从而对建设工程进行全方位的控制。 3.3监理企业结构的优化 在市场经济的要求下,工程监理企业的发展必须遵循市场规则的调节。由于施工企业对监理工作要求多种多样,需要监理公司能够适应这种模式并满足施工企业的各种需求。监理公司在市场机制及行业政策的引导下,应该建立一个具有专业性、全面性相结合的监理企业,并不断根据市场的变化而优化企业结构。 3.4我国工程监理市场管理需要与国际化接轨 目前,随着全球国际市场的不断开放,大量具有实力的国外企业不断进入我国建设市场,来争抢我的市场,同时我国的建设工程企业也在积极的进入国际市场,并与这些跨国公司进行国际竞争。但是,由于我国刚加入WTO不久,大部分企业对国际惯例的不太熟悉,并且我国建设工程监理企业实力也不太强,与发达国家的建设工程企业相比,我国监理公司内部监理人员的自身素质远远不足,并且监理公司具有的管理制度也不太完善,我国监理企业以这样的情况很难在国际市场的竞争中取得胜利。所以我国的建设工程监理企业应该不断的总结经验与教训,并努力与国际惯例接轨,不断的面向世界并向外国先进企业学习,从而提升自身的管理水平和技术水平,促进我国的工程监理行业的全面发展。 4结束语 对于处在发展初级阶段的工程监理企业来说,它在建设过程中起到的监督和控制作用是非常大的。建设工程的安全、质量等方面需要经过工程监理的监督控制,这样会更加科学合理,从而给企业带来的大量的效益。无论是建设企业、施工企业还是工程监理企业它自身,都应该对工程监理工作予以重视。目前,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国建设工程监理行业的发展前景非常好,要想工程监理企业得到长足发展,解决以上提到的发展中的问题势在必行。 作者:欧阳开权 单位:荆门市东鑫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市场管理论文:新农村市场管理下文化建设论文 1农村文化的内涵及特征 农村文化涉及面广阔,其包括文学、艺术、体育、历史、科技等,一般通过农村风貌、村民素质、乡土风情得以体现。一般来讲,农村文化是农民在长期社会劳动实践中所创造的精神生活与物质生活的总和,包括物质文化、精神文化、制度文化和行为文化四方面;同时,农村文化实则具体表现为农民文化水平、思想观念、行为价值、处世态度、生活方式等,是农村人民精神状态的反应[1]。农村文化在历史进程中逐渐形成以下四方面特征:①乡土性。乡土性表现出农村人民以村为居,以土为生的生活方式,其中又以家庭为单位,在村落之间形成交流、合作、认同、共创等文化精髓,在一定程度上是以土地为煤价,进行相互之间的市场活动。②归属性。由于农村条件有限,农民群众在接受新文化时有一个较长时间的理解消化过程,但一但认定了某种文化思想,就会积极投入并融入自身生活。③直观性。农村经济发展的缓慢导致农民对文化信息的接受能力只能与当地的经济发展相之适应,发杂的文化难以接受,简单的文化乐于接受,呈现明显直观性。④季节性。农民以土地为主,土地以作物为主,因此农民的文化活动与中制作物季节有关,只有在农忙后的空闲时间,才能积极乐于接受新文化,体现其季节性特征。⑤多样性。特定的地域风貌形成独特的农村文化,因此不同地域农民受其各自的地域风貌、生活方式、宗教信仰、传统习俗等,都会导致农村文化呈现多样性的特征。 2当前新农村文化现状及问题 农村文化建设的目的在于提高农民文化素质,营造良好农村氛围,为农民提供强有力的思想保证与精神动力,并满足农民多层次的精神需要。但由于目前农村还处于传统文化向新文化转型的过渡时期,因此有必要认清当前农村文化建设现状,并从中找出问题。 2.1农村文化发展不均衡 受城乡二元结构影响,农村与城市文化生活差异显著明显,而当地政府也存在着重城市而轻农村的发展理念。其次,由于地理位置的不同导致各地经济水平的差异,致使我国东中西部地域的农村文化差异拉大,体现在农村文化经费、文化设施、人才分配投入趋与东部沿海及经济发达的农村,导致各地域农村文化发展不均衡。 2.2农村文化设施不完善 我国早在“六五”时期就提出了“县县有图书馆、文化站,乡乡有文化站”的目标至今尚未实现。某些农村尽管有“两馆一站一室”的文化设施,但利用率极其低下,名存实亡,体现不了建设当初的预期效应。由于文化设施的不完善及利用率小,导致农民文化生活单调枯燥,文化生活简单乏味。 2.3农村文化市场管理不善 受市场经济影响,农村文化市场冷清,某些乡镇无书店、放映厅。且由于农村文化市场经营者的小农意识,扭曲了正确价值观念,从事一些非法经营的文化活动,如宣传暴力、色情的书籍或音响制品,使农村很难享受到健康的文化饮食,与农民群众需要的正当文化娱乐生活相偏离。 2.4农村人才结构不合理 人才是推动农村文化发展的源动力,是发展农村文化事业的保障与基础。现有农村人才队伍多是改革开放30年的老一辈人才,缺乏与时俱进的观念,多数属于经验型人才;少数年轻的文化人才也缺乏专业培训,文化水平与专业技能低下,与现今发展农村文化建设与之适应的文化思想理念、专业技能、组织能力还相差甚远,从而导致文化市场人才缺位,影响文化建设发展的提升速度。 3新农村文化建设的路径思考 上述问题让我们看到了加强农村文化建设的迫切性。我们必须以有效措施推动“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文化建设。 3.1加大农村文化基础设施建设 政府应在政策上加大对农村文化基础设施的投入,发展区、村、乡、镇的文化设施与文化场所,切实完善“两馆一站一室”的文化设施;同时还要将这些富有特色的文化基础设施进行大力推广并加以利用,以使建成后不至于荒废,使整个文化设施能以相应的预期效应渗透于千家万户。 3.2利用农村资源规范文化市场 市场经济的规则是同量资本获取同量利润,这要求管理者和经营者做好市场调查,掌握农民的消费水平和消费心理,选准项目,锁定消费层,形成具有品牌优势的演出团体,成为推动当地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2]。同时,政府文化部门在审批民营文化产业时要注意市场经济的缺陷,合理利用农村资源,避免农村文化供给与消费失衡、群众文化建设大起大落,促进农村文化持续稳定发展,构建农村和谐文化,使农村经济在和谐文化中又快又好地发展。 3.3打造多元农村文化的活动 积极健康向上的文化活动能有效提高人的文明素养,使自我身心得到长久的健康调适。在新农村文化建设当中,要广纳意见,采用群众喜闻乐见、丰富多彩的活动方式,不断创新文化活动内容,使他们远离低俗的牌桌、赌桌活动,参加丰富自身素质的高雅文化活动,使农民群众“有戏看、有书看、有电影看、有活动参加”,从而尽可能的贴近生活,走进实际。同时,在开展文化活动当中,开展以文化、科技、卫生为医体的对口文化支援活动,建立活动的互联网,并根据当地农村文化的地域性、传统性优势,开展当地具有浓郁风土人情的民间文艺活动。在实践中,要注重将文化活动与乡村经济发展有机结合起来。实施农民“读书工程”,支持农民自发成立群众性读书组织,通过多种途径,比如吸引企业购买图书等方式建设图书室,为乡镇图书室和村级图书室增添科技书籍,开展读书活动,组织引导农民多读书,使农民在积极健康的文化活动中提高自身的素质、修养,从而为农村经济的发展提供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同时,在农村文化建设的过程中,针对传统文化实行与历史文化、革命文化、民俗文化与时尚文化相结合的多元文化格局,大力丰富农民群众对文化的多元化需求。如在原有的传统文化上开展农民歌手大赛、红歌秧歌比赛、农民时装比赛、农民礼仪大赛等等,从而达到丰富农民群众文化修养,提升文化水平的目的。 3.4鼓励农民自办文化 农民是新农场文化建设的主要载体,我国具有丰富的农村文化资源,尤其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丰富。例如各族人民的节庆文化,在各自节日中举行的文化活动;二是大众的民俗文化,即能受广大农民群众欢迎并主动参加的节日类民俗、生产类民俗、生活类民俗、礼仪类民俗等;三是农村自然山水景致、地域风光与当地历史文化遗产、新建农业生态园区等,这些既是农民群众的生活乐地,也是重要的旅游文化资源;四是各地乡镇建立的企业文化、乡镇文化,二者之间相互联系、渗透,为建设好新农村文化建设奠定了坚实的物质与理论基础,承担着建设村镇文化的重要责任。以上这些文化的相互衬托,必定能打造出富有当地特色的农村文化资源,从而调动农民参加热情,形成乡、镇(区)、农家为一体的良性网络农村文化系统,让农民以自我喜乐的方式来深化发展文化活动。例如在兰州永登县苦水的“高高跷”社火。由于极具乡土气息和地域特色,引起了外界的广泛关注,当地农民形成了强烈的文化自豪感,每年都主动倡议、筹划、组织、表演“高高跷”社火,形成了良好的文化氛围。 3.5加大非政府组织对农村文化建设的援助 农村文化建设仅仅依靠政府投入难以收到完全奏效。因此应加大非政府组织对农村文化建设的援助,一方面组织城市各级文化机构为农村文化建设提供义务帮助,帮助培训人才及建立定点定是联系;另一方面引导企业与农村进行合作,鼓励企业与私人投资农村文化事业,建立多渠道的农村文化建设投资渠道。 4结语 总之,新农村文化建设是一项巨大而系统的工程,需要各方各面的帮助,农村政府只有发挥自己地域特色、因地制宜、因时设策就一定能建立起符合时代特点的新农村文化。
会计职业道德论文:对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的构想 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注册会计师的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极为重要。自2001年底美国安然公司轰然倒塌后,美国的世界通信、施乐等大公司相继爆出会计丑闻。而我国也连续出现琼民源、红光实业、ST郑百文、东方锅炉、大庆联谊及银广夏等上市公司恶性会计造假事件。2001年12月25日,国家审计署公布了对16家具有上市公司年度会计报表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实施质量检查的结果。在被抽查的32份审计报告中,有14家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23份严重失实的审计报告,涉及41名注册会计师,造假金额达71.43亿元,可见,我国会计造假也是惊人的。广泛的会计造假向世界敲响了会计诚信危机的警钟,并引发了人们对会计诚信问题的广泛关注。加强会计诚信和职业道德建设、规范上市公司财务行为、遏制会计造假、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的呼声日盛。本文试从会计法律制度与会计职业道德的互补关系入手,就构建我国会计职业道德体系框架结构作初步探讨。 一、会计法律制度缺陷与会计职业道德建设 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是贯彻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的重要体现。重塑会计诚信、规范会计行为不仅要靠法律制度作保证,还要靠职业道德来实现。会计法律制度建设与会计职业道德建设两者缺一不可、相辅相成。会计职业道德是会计法律规范的基础和重要补充,它在制度无法弥补缺陷时起到修正作用,是会计法治的人文基础;会计法律规范对会计职业道德建设具有制度保障作用,是维护会计职业道德的重要手段。可见,会计职业道德与会计法律制度具有互补性,我们不能完全依赖会计法律规范的强制功能而排斥会计职业道德的教化功能。经济伦理学认为,经济交往必须由一种道德框架作为基础,现代市场经济运作的基本道德框架就是诚信。会计诚信表达了会计对社会的一种基本承诺,即客观公正、不偏不倚地把现实经济活动反映出来,并忠实地为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服务。诚信是市场经济的基石,也是会计执业机构和会计人员安身立命之本,一旦缺失,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可靠性、公允性将无从谈起,这会给社会带来灾难性后果,因此加强会计诚信建设已迫在眉睫。 会计制度缺陷也需要会计诚信机制来补充。会计行为的经济性和社会性决定了会计行为本身就需要会计制度的约束和规范。会计制度是维护会计秩序乃至社会经济秩序的重要工具,但是正如新制度经济学(特别是博弈论和信息经济学)所证明的,法律制度并不是合同得以执行的唯一制度安排。即使是会计制度最发达的国家,会计制度的不完备性也是存在的。会计制度规范和约束会计行为的首要条件是制度的完备性,但现实中因会计制度制定者的“有限理性”和会计环境的未来不确定性与复杂性,制定完备的会计制度几乎是不可能的,这种会计制度缺陷必然导致会计诚信的缺失。当然,会计制度缺陷导致会计诚信缺失仅仅是一种表面现象,其本质是造假者的不法利益驱动。 目前,会计造假被查处概率较低,即使被发现,其所付代价也是很有限的,造假成本与造假收益严重不对称,这无疑助长了会计造假行为。因为对造假者而言,只要造假的预期成本大大低于造假的预期收益,造假者就会产生有恃无恐进行博弈的冲动和理由。一切造假者是从践踏道德开始的,从造假动机的形成到造假过程的实施无不起始于道德的背离。而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也是信用经济,诚信是市场经济的基石。市场经济有赖于运行的游戏规则,但仅仅有法规制度约束是不够的,当巨大的经济利益与严肃的道德规范发生碰撞时,只有诚信教育才能使天平倾向道德规范,因此会计诚信教育已成为当务之急。为从根本上治理假账,必须使依法治理与以德治理并重,加强会计诚信和职业道德建设,使会计诚信内化为人们的内在信念和内在品质。 二、会计职业道德的内涵、基本内容及特征 会计职业道德规范是在长期会计工作中形成的,具有习惯性、群众性等特点。它可以通过思想教育、社会舆论、会计职业习惯、会计榜样感化等手段,使会计人员从内心形成职业道德情感、信念、理想和是非善恶标准,自觉以会计职业道德原则来约束自身行为,因而它是一种内在的自我约束方式,它要求会计人员所达到的精神境界远远高于法律规范的要求。会计职业道德规范对会计人员工作理念、职业意识、业务行为作了全面规定,弥补了法律规范的空缺。会计职业道德的确立与完善将从伦理道德导向上遏制会计造假动机,对规范会计工作秩序将起到积极影响。 基于会计职业的特殊性对职业道德的要求,会计学界长期以来一直致力于会计职业道德理论的研究。由于不同国家在经济发展程度、经济结构、文化传统等方面存在明显差异,从而对不同国家会计职业产生了不同影响,各国会计职业道德也体现了本国的特点。国际会计师联合会(IFAC)1980制定的《国际会计职业道德准则》提出了会计专业机构道德准则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即正直、客观、独立、保密、技术标准、业务能力、道德自律。美国会计师协会等职业团体确定的会计职业道德包括正直、客观、独立、遵从、保密、披露的相关性、职业胜任能力、对他人的责任感和没有不名誉行为等内容。英国对会计职业道德的要求是真实公允、客观公正、职业能力和保密性。法国会计职业道德强调遵规守法、诚实正直、真实公允、社会责任感。德国会计职业道德则强调规避风险、高度稳健、恪尽职守、各负其责。 可见,虽然各国会计职业性质是基本相同的,但因各国在政治经济体制、文化背景、法律制度、教育水平等方面的差异,使得各国对会计职业道德的规范也不尽相同,但都体现了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对会计职业的共性要求。这无疑为构建我国会计职业道德体系框架结构提供了借鉴。 三、构建我国会计职业道德体系框架结构的设想 我国《会计法》将会计职业道德以会计大法的形式表现出来,要求“会计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提高业务素质”。但目前尚未颁布一套标准的会计职业道德准则,仅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中有相关规定,但内容笼统,未形成体系。笔者认为,可借鉴发达国家会计职业道德中的共性内容,作为构建我国会计职业道德体系的主体框架,并充分体现本土文化背景、经济管理体制、政治体制等层面对其的影响和要求。未来我国会计职业道德体系应由职业道德规范(准则)、职业道德教育、职业道德修养、职业道德评价、职业道德监督构成。会计职业道德规范是会计职业活动中的行为准则和标准,是会计职业道德体系的核心;会计职业道德教育和修养是提高会计职业道德水平的重要途径,道德教育是客观外在的推动力,道德修养是主观内在的自我努力;会计职业道德评价和监督是推动会计职业道德健康发展的保证。会计职业道德的各组成部分以会计职业道德准则为核心相互制约,共同构成了一个完整的会计职业道德体系。 (一)制定一套可操作的会计职业道德准则 建立一套由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计学会等民间中介机构制定、颁布与监督的会计职业道德准则体系,以实现会计行业自律。该准则的基本内容包括会计人员处理经济业务时所采用的一般原则、业务能力和职业责任等。会计人员在会计实践中应自觉遵守该准则。 1.一般原则,包括真实性、公正性、忠诚性和正义感。①真实性,即要求会计人员如实记录、反映经济业务,及时、准确、完整地提供真实可靠的会计资料。违背真实性原则,也就失去了会计存在的基础。②公正性,即要求会计人员处理会计事项时遵守公正的道德标准,不偏不倚地对待利益各方。美国会计学家斯科特(O.R.Scott,1941)提出了会计公正性的著名标准,即:会计程序对一切利害关系方面必须公正对待;财务报告毫不偏离地作真实和正当的陈报;会计数据应该是公正无偏见和不偏不倚的,而非为特定方面服务。③忠诚性,即作为委托人和人中介的会计人员既要对管理当局忠诚,完成管理当局所委托的责任,如实反映企业经营状况,又要对外部委托人忠诚,客观反映管理当局受托责任履行情况,为其决策提供相关信息。④正义感,即会计人员应以企业根本利益为重,对管理当局的违规行为不能视而不见,更不能做假牟利,应有正义感,不畏强权,勇于披露真实会计信息。 2.专业技术能力,包括搞好服务、熟悉法规和职业判断力。①搞好服务。会计人员应发挥职业优势,积极做好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与决策,为单位提供相关政策咨询,为单位内部管理和投资决策服务。②熟悉法规。会计人员应熟悉财经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并结合本职做好宣传,当前特别要掌握加入WTO后的新会计标准和业务。③职业判断力。加入WTO后,我国会计理论与国际接轨、与国际交往的能力加强,会计行使职业判断的空间日益增大,这就要求会计人员运用其知识按基本会计原则作恰当的职业判断,以客观公正的态度,选择委托人和人及个人利益均可接受的会计政策,提供有关各方决策有用的会计信息。 3.职业责任,包括保守秘密与开拓创新。①保守秘密。会计人员应保守本单位商业秘密,除法律规定和单位领导人同意外,不得私自向外界提供或泄露单位会计信息。②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会计人员要适应新形势,始终保持知识储备的新鲜度,不断改进工作思路和方法。 (二)加强会计职业道德教育、修养、评价与监督 1.广泛深入地开展会计诚信和会计职业道德教育。会计道德进步有赖于会计道德意识的觉醒,没有这一点,再好的法律制度也难以内化为个体的德性和自觉行为。而会计道德意识的觉醒又需要强化会计诚信和道德教育。会计职业道德教育是会计职业道德规范转化为会计人员内在品质和行为的有效途径。当前要按朱?基总理“不做假账”的指示精神,广泛开展会计诚信教育,强化市场参与主体的诚信经营责任,倡导诚信经营理念,将诚信作为行为准则,真正做到“诚信为本,操守为重,遵循准则,不做假账”。同时,要在会计后续教育、资格考试和大学会计教育等环节增加会计职业道德和专业技能教育内容。强化道德教育必须以对单位负责人的培训为切入点,使其以身作则,并以其良好形象、典范行为带动员工,从而提高全体会计人员道德水准。此外,要加强正面典型的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形成诚信风尚。 2.提高会计职业道德修养。会计职业道德修养是会计人员在职业生活中对自身思想品质、思想意识等方面的自我锻炼、自我改造、自我提高的活动,是会计职业道德教育的重要补充。 3.建立健全会计职业道德评价与监督机制。会计职业道德评价要以会计职业道德原则和规范为准绳,对会计人员在职业活动中的道德行为进行理性的评价,以增强其责任感。当前最紧迫的是要建立可量化、具有可操作性的会计信用评级制度,通过严格执法、加大违规处罚力度,建立企业、中介机构和会计人员的诚信档案等,促进会计职业道德建设。中国证监会副主席史美伦指出:要加强上市公司董事、高管人员的诚信建设,积极建立健全上市公司的信用制度和诚信问责机制;积极贯彻公司治理理念,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高上市公司治理水平;加强对中介机构的监管,引导其完善内部控制,树立诚信和自律意识,培育市场自身约束机制;司法上积极推进民事诉讼机制的建立,从而提高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坚定投资者对市场的信心,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也了《行业诚信建设实施纲要》和《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指导意见》,将职业准则细化和可评价化,对注册会计师如何保持执业独立性和专业胜任能力、杜绝不规范收费行为等内容作了具体规定,引导并推动地方注协和会计师事务所因地制宜地开展行业诚信建设。所有这些必将大大推动我国会计诚信建设的步伐。 会计职业道德论文:试论会计职业道德特征和建设途径 摘要:本文从会计职业道德的基本特征出发,探讨了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的途径:加强政治学习,提高对会计职业道德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增强财会人员使命感;建立监督机制,以法管财;建立会计岗位轮换制度,保证会计工作质量;建立健全选拔和激励机制,提高财会人员业务素质。 关键词:会计;职业道德;特征;途径 一、会计职业道德的基本特征 (一)原性则 原则性是会计职业道德的典型特征。作为财会工作者,政策观念一定要强,要勇于坚持原则。政策和职业道德虽然是两个不同范畴,但作为社会主义的财政政策,财会规章制度都反映了国家、集体和广大生产者、消费者的根本利益。要使这些政策、法规制度得以顺利贯利和实施,必须坚持原则。坚持原则不仅使财会工作者职业义务感和使命感得以加强,充分利用对生产、流通、分配、消费的管理权,对各种浪费行为和不正之风进行有效的抵制;而且能使财会工作者自身不会因时时与钱打交道而成为一个丧失原则、认钱不认方向、一切向钱看的拜金主义者。作为财会工作者,如果不具备高尚的职业道德,不坚持按原则办事,不仅害了自己,也损害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二)无私性 财务工作要求财会人员具有大公无私、公而忘私的思想和行为,以国家、集体的利益重于一切为最高原则。无私性集中体现在财务工作者的道德习惯行为上,廉洁奉公,不贪不沾,一尘不染,保持和发扬艰苦奋斗,勤俭建国的传统作风。财务工作者必须以此来规范和约束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在思想上筑起一道防污染和拒腐蚀的坚不可摧的壁垒。 (三)服务性 财务工作贯穿于我国四化建设的各行、各业、各个部门。可以说,没有财务管理工作,我国的四化建设就会瘫痪,国家财产就会受到巨大损失。财务工作既不能独立于各行、各业、各部门而存在,又不能置于各行各业各部门之上。财务工作的性质决定了财会工作者必须树立服务意识。因此,服务性是财会工作职业道德的显著特点。特别是在当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环境下,财会人员面对各种经济利益的重新分析,如何把握自己,抵制不正之风,树立服务意识,是十分重要的。 (四)时代性 不同历史时期,有不同的道德标准。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企业类型多样化。财会人员所维护的不仅仅是企业和国家的利益,还涉及到委托人与受委托人的多方利益。因此,在新形势下,对财会人员职业素养的要求更高。所以说,财会人员职业道德具有很强的时代性。 二、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的基本途径 (一)加强政治学习,提高对会计职业道德建设重要性的认识 努力学习政治,提高思想觉悟,这是财务人员做好工作的前提。要组织财会人员认真学习同志关于讲政治的重要讲话,学习时事政治,教育广大财会人员牢固树立共产主义信念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同时还要做好思想品德教育。财会人员不能只埋头于繁杂的日常事务中,要掌握时代的脉搏,把自己的工作自觉融人改革的大潮,不要迷失方向。作为财会人员,要视国家利益高于一切,严格遵守和执行国家制定的财会法规,一丝不苟地按财务制度办事,认真进行核算和管理,忠实履行财务监督职能,在抵制和纠正当前不正之风中发挥积极作用。 (二)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增强财会人员的使命感 会计人员要使职业生活更有意义、更有价值,首先必须树立正确的职业道德观,遵循会计职业道德规范,自觉提高专业品德修养,增强热爱本职工作的意识,讲求对事业的献身精神,维护会计职业的尊严,保持良好的社会形象。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资金来源渠道的多样化,与会计改革措施的陆续实施,使会计人员所面对的将不再是单纯的数字,而是一个复杂多变的世界。会计人员承担的工作任务越来越复杂繁重,责任更大,遇到的问题更复杂,需要投入的精力也更多。在新形势下,会计人员应在工作中坚持遵守会计职业道德。认真贯彻执行《会计法》和国家有关的财经法规,依法办事,依法理财。 优质服务也是会计职业道德的主要内容。作为一名会计人员,对所服务的对象都要做到文明礼貌、热情接待、周到服务。 (三)建立监督机制,以法管财 监督机制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会计人员监督经济业务经办人;二是社会监督会计人员。它们由两个不同的主体构成。 会计监督。会计监督是会计人员的执法行为。它主要是会计通过审查、报帐、记帐、核算、分析等会计程序,对在经济活动中发生的经济业务,依照国家的财经政策和财务管理规章制度,进行正确的核算和真实的反映。会计人员必须认真、客观、公正地处理每一笔经济业务,以高度的责任感对待每一件财务事项。 社会监督。一是由财政、税务、审计、监察等部门对会计人员遵守职业道德的情况经常进行检查、督促。二是由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服务机构对会计行为进行查验、评估。通过监督,既可以提高会计工作的水平和质量,又可以帮助会计人员正确理解和执行国家财经制度。三是发动单位职工和其他社会成员对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进行监督。这样监督面宽、透明度大,可以增强会计监督工作的力度。 法律制裁。对于贪污腐败、违法乱纪、知情不举甚至同流合污等现象,除按规定予以一定的行政处罚外,严重的还可追究会计人员和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使人们认识到若不注重职业道德,不用职业道德规范自己行为,将会受到法律制裁。加强法制教育,培养以法理财的观念和能力。市场经济是法制化的经济,我们会计人员是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执行者,必须依据国家的法规政策进行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做到以法理财。 (四)建立会计岗位轮换制度,保证会计工作质量 财政部制定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中规定:“会计人员的工作岗位应当有计划地进行轮换。”实行有计划的会计轮岗制度,有利于加强会计工作的内部监督,在会计机构内部形成换岗交接清查的内部检查和牵制机制,防止贪污腐化行为的出现;有利于提高全体会计人员的业务素质,使他(她)们能掌握多种岗位技能,促使本单位会计管理水平的整体提高;还有利于调动会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通过接触不同内容和形式的业务岗位,激发会计人员创造和提出业务工作的新思路和新思想。 (五)建立健全选拔和激励约束机制,提高会计人员业务素质 建立健全选拔机制。任何财务活动,都要通过会计进行收支与核算。在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度确定以后,会计工作质量的高低,会计人员业务素质是决定因素。因此,要选择政治素质好、事业心强、具有会计知识和技能的人从事会计工作。 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四化建设需要大批高素质的合格会计人才。因此在日常的财务管理工作中,要对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情况建立检查、考核、评价、奖罚制度,并与岗位资格、聘任专业职务、提职、晋级、精神与物质奖励等结合起来。促进会计人员严格遵守职业道德,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有利于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会计职业道德论文:浅谈高等教育中的会计职业道德教育 摘 要:会计学历教育是会计职业道德教育的主要途径,本文在解释高等教育中会计职业道德教育主要内容的基础上,分析了我国高等教育中会计职业道德教育的现状,提出了一些具体的改进措施。 关键词:高等教育 会计职业道德教育 现状 改进措施 会计职业道德,就是指会计人员在长期的职业实践活动中总结出来的,调整会计人员与社会之间、会计人员个人之间的社会关系的职业行为准则和规范。由于会计工作和钱、财、物关系紧密,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就尤为重要,而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水平的提高有赖于职业道德建设的加强,在会计高等教育中开展会计职业道德教育是加强职业道德建设的重要环节,对提高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起着基础性的作用。 1高等教育中会计职业道德教育的主要内容 1.1思想政治教育 在现代企业的经营管理中,会计起着不可估量的作用,但会计人员的日常工作却异常烦琐、枯燥。因此思想政治教育的首要问题是让学生树立正确的职业观。即一方面让学生认识到会计工作在经济生活中的重要地位,培养学生忠于会计岗位,热爱会计事业的良好思想;另一方面也要使学生认识到会计工作的艰巨性,培养学生脚踏实地、吃苦耐劳、兢兢业业的敬业精神,为以后学生走上具体的会计岗位打好思想基础。其次是通过思想政治教育使学生树立良好的价值观。会计职业是一项极为特殊的职业,经常与钱、财、物打交道。在市场经济环境下,每一个人首先是一个经济人,其次才是一个社会人。正所谓:“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因此,良好的价值观是学生走上会计岗位后正确处理经济利益关系的指南。最后还应帮助学生形成坚韧不拔、勇于战胜困难的个性,因为任何工作都不可能是一帆风顺、青云直上的,会计工作更是如此,所以性格状况对会计人员工作成绩的影响是直接的、明显的。良好的个性能为以后更好地胜任会计工作奠定思想基础。 1. 2法制教育 我国所有的会计规范是以法律法规的形式制定、颁布和执行的。即会计人员是在会计法律法规的指导下和约束下从事会计工作的。会计人员仅有良好的思想品德是不能成为一名合格的、称职的会计工作者的,还必须要熟悉并了解会计法律法规,学会用法律手段处理会计事务。因此,会计高等教育作为培养高层次会计人才的基础环节,必须将法制教育作为会计职业道德教育的核心内容。 1. 3会计职业技能教育 所谓会计职业技能,是指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具备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以及应用这些知识和经验处理会计具体问题的能力。会计是一种专业性很强的工作,会计学是一门内容及其丰富的经济管理科学,要做一名称职的会计工作者,不仅要有崇高的职业道德境界,而且要有会计以及其他方面的专业知识。一个对会计一知半解的人,连简单的记帐算帐都做不了,再谈什么职业道德就是空屋建瓴了。因此职业技能教育是整个会计职业道德教育的前提。 2高等教育中会计职业道德教育现状 2. 1思想政治教育理论性强,远离学生生活 目前,高等教育中的思想政治教育的主要途径无非是以下几种:一是开设马列思想类课程;二是负责学生工作的老师的日常教诲。据调查显示,马列思想类课程理论性太强,难于结合学生实际生活,学生理解起来也比较困难;再是老师永远是一块黑板,一根粉笔,一本教科书,教学形式过于僵化,所以学生普遍反映学习兴趣不高;而负责学生工作的老师虽然可以针对不同学生的不同情况,因材施教,但是学生人数众多,不可能建立起一对一的教学关系,在实际的学生工作中,老师也只有对那些思想上特别先进或是特别落后的学生给予特别的辅导,而对于一般的学生也是心有余而力不足。 2. 2法制教育枯燥无味,调动不了学生的积极性 我国会计高等教育体系中的法制教育,主要是通过开设法律课来完成的。从公共基础课中的法律基础到专业类的经济法、商法等,对于会计专业的学生而言,不仅内容晦涩,不易理解,与会计工作距离遥远,而且连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经济法科目应考的内容都函盖不全,再加之教师教育观念陈旧,教学方式落后,更使学生见了法律就皱眉头,提不起学习兴趣。如此以来,学生法律意识淡薄,分不清大是大非,走上会计工作岗位后如何能够看清纷繁复杂的经济业务,处理好各方面之间的利益关系。 2. 3会计职业技能教育的现状 2.3.1重理论,轻实践 专业理论的学习对于会计专业大学生而言固然重要,且大多数高校的会计专业也都开了基础会计、财务会计、成本会计、管理会计、财务管理等等十几门专业理论课,但学生通过了这十几门理论课的学习真就能有娴熟的专业技术吗?会计是一门理论性实务性都很强的学科,因此熟练的专业技术不仅需要扎实的理论基础,更需要较强的动手能力。而目前大多数高校的会计实验教学都流于形式,仅简单的填填凭证、登登帐,走走过场,远远达不到实验教学的目的,更谈不上实践教学了。 2.3.2忽略职业道德 会计高等教育培养的是高素质的会计人才,现代社会对高素质的会计人才不仅要求有较高的理论修养和较强的动手能力,更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强烈的法律意识。但目前会计高等教育中的专业课堂,老师只一味的强调会计理论知识和实践操作能力,很少有提及职业道德的。如此长久以来,学生的心里都存在着一种错误的观点:只要专业课学好了,就不愁找不到好工作。岂不知对于一个称职的会计人员而言,专业知识固然重要,职业道德修养更重要。 3高等教育中加强会计职业道德教育的具体措施 3. 1加强思想政治教育的措施 学生对思想政治课不感兴趣的主要原因上已提及,理论性强,远离学生生活。针对上述问题,笔者认为,应从以下方面加以改进: 一是理论联系实际,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只有把深奥的马列理论联系到学生的具体生活,才有可能把课堂上老师讲了千遍万遍学生也听不进去的什么人生观、价值观深入到学生内心。具体呢老师应把发生在学生身边的一些学生的或者是老师的先进事迹讲给学生,在学生中树立榜样,激发学生树立良好的人生观、价值观。 二是改革教学方式,丰富教学手段。教学教学应该是教与学的互动,所以首先应该在课堂上开展演讲、辩论等形式的教学活动,让学生参与进来,会有事半功倍的效果。其次可以利用多媒体的教学手段给学生放映一些相关的影片,然后让其谈谈观后感,也可以达到教学目的。再次也可以组织学生在周末进行徒步旅行,以锻炼学生坚韧不拔的性格和顽强的意志力。 当然,具体的方法有多种,只要能达到教学目的即可以。 3.2改进法制教育的措施 要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必须改革法制教育的现有模式,我们应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将真实案例引入课堂。法律课理论性较强,不易理解,加之教师课堂举例有限,且大多数的案例都是书本上的,学生自然不感兴趣。因此,笔者认为,课堂案例应以真实案例为首选,一方面教师可以利用多媒体技术给学生放映一些真实案例,另一方面教师也可以组织学生到法院的经济庭去旁听法院审判的全过程,这样,学生对案例有了直观的认识后,组织学生针对案例进行讨论,在讨论中再去发现学生不懂之理论,着重解释,自然学生理解比较容易。 二是调整法律课程的教学大纲,把针对会计专业学生开设的经济法律类课程内容扩展到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经济法科目应考之内容。当前,高等教育面临的严峻挑战就是就业,而要提升会计专业学生的就业率,除了增强其动手能力外,还应鼓励学生参加各种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因此经济法类课程内容至少应包括考试要考之内容。 3.3提高职业技能教育的措施 会计职业技能教育是会计职业道德教育的前提,改变会计职业技能教育现状,应从以下方面入手: 3.3.1加大实践教学力度 多数高校已经认识到会计人才实践操作能力的重要性,但一般都苦于经费短缺,难以寻找确定的实习基地,多数的学校采取的是以实验教学代替实践教学,即在课程设置上安排实验课。但如上所述,均流于形式。因此应加大实践教学的力度,使学生真正能够提高实际操作能力,具体如下:一方面要编写高水平的案例资料,让学生独立面对资料,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操作,并反复练习。以此来锻炼学生独立处理帐务的能力,也使学生在感到紧张、疲劳的同时认识到会计工作的艰巨性,培养学生的耐性与毅力,树立学生的敬业精神。另一方面应聘请高水平的有实际工作经验的会计人员担任实验教学的指导老师。当前,多数学校的实验教学仍然是由专业教师来指导,而绝大多数的专业教师本身也未亲身处理过企业的具体业务,因此,在指导过程中,只能靠自己的知识和能力来想象,其解释自然缺乏真实性和权威性。当然也可以通过送专业教师去单位参加实践来解决此问题。第三方面,鼓励学生自己到实际发生经济业务的单位去实习,这样,学生对实际的会计处理过程有了更直观的认识,会比实验教学学到的知识更全面、更实用。 3.3.2把职业道德贯穿于专业课堂 职业道德水平对于会计人员而言至关重要,那么如何将职业道德教育贯穿于专业课堂呢?首先,运用案例教学方式。比如财务会计中存货的计价方法有先进先出法、后进先出法、移动加权平均法等等,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各期应当一致,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变更的,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变更。那么教师可举这样的例子:某五金厂对存货成本一直采用移动加权平均法,但是单位负责人为了少缴企业所得税,于是授意会计人员改变存货计价方法,会计人员王某明知计价方法不能随意变更,但考虑到这是领导的意思,如果不照办,有可能会丢了工作。于是,该企业从7月份开始,在未经税务机关批准的情况下,擅自改变存货计价方法而采用了后进先出法,致使本年产品销售成本上升了将近400万元,企业该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也相应减少了400万元,少缴企业所得税132万元。在该案例中王某的行为就违背了坚持准则的会计职业道德。在专业课堂上,类似这样的案例不胜枚举,通过案例的讲解,学生不仅掌握了理论知识,而且也提高了职业道德水平。其次,开展多种形式的职业教育活动。比如邀请会计行业的优秀工作者或者是优秀的本校毕业生来校做报告,一方面讲解一些具体理论知识在实务处理中的应用,同时让学生认识到职业道德在实际工作中的重要性。以此来激发学生在注重专业课学习的同时也关注自身职业道德修养的提高。 4、结束语 综上所述,高等教育中的会计职业道德教育目前虽然存在众多问题,但是其作为会计职业道德教育的基础环节,重要性不容忽视。因此,应引起社会各方的普遍关注,集思广益,共同来解决存在的问题,为提高我国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作出积极的努力。 会计职业道德论文:会计职业道德心得体会 一、提高会计人员素质的必要性 (一)会计信息失真严重,提高会计人员素质是防止会计信息失真的根本。会计人员提供不真实、不完善的会计信息,在账簿上做文章,不按规定设置账簿或设置多套账等等,这些都是会计信息失真的表现,这些会计信息的"制作过程"无一不经会计人员之手。某些企业为了吸引客户,扩大业务,在开具发票时不遵守财务制度,不严格如实反映发生的经济业务,而按照采购人员的要求虚开发票,甚至在没有发生任何业务的情况下也给开具发票。这就导致大量假票据出现,会计人员根据这些不真实的原始发票进行业务处理,必然造成会计信息失真,进而影响决策者的决策。 (二)会计人员知识结构参差不齐,与目前快速发展的社会经济不相称。在前阶段,澄城县会计事务所利用三个月的时间对全县会计人员的从业资格证进行了注册登记检查,共检查会计人员1373人次。首先在学历方面,研究生4人,本科生93人,二者总计约占总数的7%,大专学历451人,约占总数的32·8%,中专学历566人,约占总数的41·2%,高中学历以下有253人,约占总数的18·4%。比较之下中专类及中专以下会计人员明显偏多,中专以上偏少,两者形成显明对比反映出我县会计人员总体学历水平偏低的现象。其次,在会计职称方面,注册会计师7人,高级会计师4人,中级会计师职称95人,初级会计师职称284人,全县拥有职称的会计人员尚不够400人,仅占会计人员总数的29·1%,明显偏少,难以满足实际工作的需要。 (三)会计执业保护不善。会计岗位实行持证上岗已有多年,但在检查中,仍有一些无证,低学历人员占着岗位,其中缺乏财经政策和财会知识之人大有人在,严重弱化了会计工作的严肃性,影响了会计工作质量。 二、会计人员的素质及对会计信息的影响 会计信息是会计人员工作的产品,其质量高低直接取决于会计人员的主体素质。这是因为会计人员在完成自己的工作任务时,总是有其不同的实现动机和价值标准、伦理道德标准,这就反映出不同的会计人员的主体素质情况。诚然,会计人员的主体素质状况与其先天生理特点有必然联系。但是,他们的素质可以而且应该在后天的实践和学习中得到发展和提高,其主观努力程度如何,往往最终决定着主体素质的高低。从会计人员主体素质差异来分析会计信息质量差异,可作如下概述。 (一)思想素质 会计人员的行为是由其思想支配的,只有正确的思想才会有正确的会计行为。如果会计人员的思想不正确,就很难保证其会计行为的客观公正,其所制造的会计信息质量就难以令人信赖。要想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必须重视提高会计人员的思想素质。在新的历史时期,我们尤其要在会计人员中坚持实事求是、讲真话、讲原则、讲正气等方面加强教育,让他们为共同的理想和目标而奋斗。 (二)道德素质 在我国现阶段,会计人员的道德观念和道德行为也存在着很大差异,既有以社会主义、共产主义思想为核心的先进道德观念和道德行为,也有中华民族传统的优良道德观念和道德行为,还有历史上遗留下来的以及西方社会渗透进来的一些腐朽的道德观念和道德行为。这就造成了会计人员的道德素质存在较大差异,比如,会计人员对于某些领导要求制造虚假会计信息,会有许多不同的表现:有的投其所好,有的拒绝,有的表面上服从,但事后向有关部门反映,有的等领导出了事再作交代,等等,可以说是五花八门。这说明会计人员的主体道德素质状况存在很大差异,而且这几年有大滑坡的趋势。这已经直接影响到了我们的经济体制改革和社会稳定,产生了许多消极影响。大面积的会计信息虚假与会计人员的道德素质下降不无关系。 我们可以看到,凡是道德素质高的会计人员,都具有道德自律能力,总是传播和实践着先进的会计职业道德观念和会计职业道德行为,并与那些腐朽的道德观念和道德行为作斗争。在全社会,广泛、深入、持久地进行社会主义会计职业道德教育,并通过先进会计人员的道德行为去影响其他会计人员,逐步提高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素质,形成良好的会计职业道德风尚,对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十分必要。 (三)文化素质 在现阶段,会计人员的文化素质比过去有了很大提高。但具体分析,会计人员的文化水平既有高层次的,也有中等层次的,还有一些低层次的,差异比较大,还不能适应目前市场经济的需要,这也是造成会计信息质量差异的主观原因之一。因为有些会计人员本来也想把本职工作做好,但由于文化知识和专业知识不过关,对会计改革和新的会计制度、会计准则难以全面正确理解和应用,所制造出来的大量会计信息不符合新的会计制度、会计准则的要求,有的甚至出现大量的技术性和基本原理差错,以至于发生某些违法、违反科学的行为还不自知,这就难免造成会计信息质量的低劣。诚然,文化不等于文明,有了高层次的会计人员不等于有了高质量的会计信息,但是会计人员的文化素质如果上不去,高质量的会计信息是很难产生的,会计人员的文化素质的高低是会计文明的重要标志之一。因而,提高会计人员的文化素质,进而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是目前会计改革和发展的重要战略之一。 (四)专业素质 会计工作需要会计人员具有较高的专业素质,而且还有一些共同的专业素质要求。但是,由于会计人员的专业素质不同,在实际工作中往往会做出不同的职业判断和选择,造成会计信息质量差异。有些会计人员由于专业素质不过关,造成会计信息质量不高,甚至给经济管理带来了损失。这说明,会计人员的专业素质不佳也是造成会计信息质量差异的主观原因之一。这需要我们因势利导,积极引导会计人员自觉地提高专业素质,为会计信息质量提供专业保障。 三、提高会计人员素质的途径 (一)树立创新意识,强化终身学习的理念。 知识经济引起社会经济的巨大变化,对会计系统的许多方面产生影响,会计的基本假设有了变化,会计核算的重心发生转移,会计计量模式得以改进等等,这就需要会计人员具有高度的适应能力,同时也需要他们具有不断创新的意识和能力。需要他们具有创新思维来适应环境,适应潮流。 知识经济时代,知识淘汰速度加快,学习不再是人生某一阶段受一次性教育就一劳永逸的事情。终身学习成为社会和国民的共同目标,也是会计人员必须坚持的,只有这样才能跟上时代的步伐,适应工作的需要。"活到老,学到老"虽是一句俗语,可是伴随着知识有效期的缩短,自学校毕业后若不继续汲取新知,则在校所学知识将很快成为过时,或者知识根本就不够用。知识的提升量与资讯化密切相关,知识的增加量与时间呈反比,即知识增加的时间缩短,但量却呈几何级数增加。因此,终身学习确有其实质上的必要,欲适应未来的会计工作,终身学习的生活是必不可少的。 (二)树立正确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强化职业道德意识。 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是指会计人员在日常工作应遵循的行为准则,是公民道德规范在会计职业行为和活动中的具体体现。正直、客观、独立、保密、技术标准、业务能力、道德自律是会计人员必须具备的品质能力,要把诚信放在首位,把它当成人生的一种追求,以诚信为做人标准,一名优秀的会计人员不仅要有一流的专业知识,更要有一流的职业道德水平,严格规范会计行为,就是要求会计人员严格履行法定的职责,忠于职守、坚持原则也是提高会计工作质量的有力保障。无论何时,高水准的职业道德是一名会计人员所应具备的最基本的素质,失去它就无从谈起会计工作质量和会计信息。即会计工作的合法性,信息的真实可靠性。因此要求财务人员必须对照会计法规,知法守法廉洁自律。面对纷繁复杂的社会环境,决定财务人员要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在思想上热爱本职工作,热爱自己的岗位,把工作视为自身的一种需要和自我价值的体现,在处理会计业务时,心无杂念,依法办事。 (三)加强后续教育,不断增加新知识。 所谓后续教育是指对正从事会计工作和已取得或受聘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职称)的会计人员进行以提高政治思想素质、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为目标,使之更好地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培训、再教育,这是会计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后续教育与提高会计人员素质有着必然的联系,对于在职人员来说,后续教育是不可避免的。 针对当前会计队伍现状,财政部原部长项怀诚曾指出:一合格的会计人员数量不够;二会计人员素质不高;三风气不好,做假账、造假账,违反财会制度和职业道德。只有通过大规模的培训,提高会计队伍的政治、业务和整体素质,强制性的定期的继续教育学习更新知识,才能从根本上扭转我国会计队伍的不利局面。 会计职业道德论文:论加强高校会计职业道德教育的途径 【摘要】高校是会计人员岗前教育的重要场所,在会计职业道德教育中具有基础性地位。高校会计专业在校学生,是会计行业的预备人员,他们当中大部分将进入会计行业从事会计工作,在校学习阶段是他们的会计职业情感、道德观念、是非善恶判断标准初步形成的时期。加强对高校会计专业学生的会计职业道德教育,是高校培养高素质会计人才的重要内容。 【关键词】高校 会计专业学生 职业道德 教育 1 加强高校学生会计职业道德教育的必要性 高校会计类专业的学生,是会计队伍的预备人员,是未来我国会计队伍的骨干力量,他们是否具备应有的职业道德,将直接影响到未来会计工作的好坏。在高校会计类专业开展会计职业道德教育,培养学生的会计职业情感、道德观念和法制观念,可以促使会计队伍预备人员将会计职业道德要求转化为内在的会计职业道德品质,把会计职业道德规范变成未来职业活动中遵循的信念和标准,从而对潜在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水准起着基础性作用。相反,如果学生缺乏应有的会计职业道德,走上工作岗位以后,必然会导致其为谋取个人或单位利益而肆意造假。因此,加强对高校在校会计专业学生的职业道德教育,是我国会计职业道德教育的重要一环,是当今经济时代的呼唤,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 2 高校对会计学专业学生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存在的问题 2.1 财会教学中重专业知识教育而忽视会计职业道德教育 目前,在高校财会教学中,注重的仍是学生的会计专业教育,而对学生的会计职业道德教育较少,一些学校甚至没有开设这方面的课程。最终的结果使培养出的学生缺乏坚韧的职业道德的“铠甲”,走上社会后,在事本专业工作的时候,难免由于缺乏职业道德的系统知识、由于意志薄弱而制造虚假的财务信息,伤害使用会计报表的国家、单位和个人,同时也使自己受到伤害。 2.2 缺乏对会计学专业学生熏陶和培养会计职业道德的职业氛围的营造 会计专业学生较多缺乏对专业的“感性认识”,再加上由于会计专业本身风险多样性、抽象性和学生缺乏社会实践等因素,本可以在学生时代即已奠定的基础却无法实现,高校没有很好地履行对学生进行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的责任,而把这些责任推向社会,极有可能学生会违反会计职业道德甚至走向违法的道路。 2.3 学生缺乏顶岗实习的社会实践机会 由于会计资料的重要性使得许多单位不愿意给学生提供实训的机会,导致学生在高校读书期间缺乏“真刀实枪”的实践机会,缺乏对会计职业风险性的深度理解,从而使学生埋下遵守职业道德自觉性不够高的隐患。 3 加强会计职业道德教育的途径 3.1 提高教师的人格修养和专业水平是培养学生会计职业道德修养的重要条件 高校会计教师肩负着身教与言教两个职责,一般说来,身教重 于言教。会计教师高尚的人格修养和过硬的专业知识是培养学生会计职业道德修养的重要条件,教师自身人格的完善会对学生高尚人格的培养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能够拉近与学生的距离而不会引发抵触和反感情绪。在日常的会计教学实践中,会计教师应以自身较为完善的人格修养为基础,结合实际会计案例对学生进行会计职业道德品质的引导和教育。实践证明,会计专业教师的职业道德修养及结合实际案例进行会计师职业道德教育有利于学生内心信念的形成。 3.2 要注重学生能力的培养 我国高校会计专业较高职及中专学生而言,未充分重视学生动手能力的培养,对其他能力的培养重视也还不够。会计职业道德教育与法制教育结合职业道德的形成和发展不可能是自发性的,只有让学生知法懂法,才能自觉守法。会计职业道德教育应与法制教育相结合才能取得良好效果。由于会计工作涉及面广,所以,法制教育范围也应尽可能广泛,除了应该学习基本的《会计法》以外,《税法》、《合同法》、《证券法》、《票据法》、《经济法》都应包含其中。法制教育要让学生意识到提供不实会计信息的危害及自己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把学生自觉遵纪守法的意识纳入教与学的各个环节。 3.3 加强实践教学 高校可以增加实训课程的课时,让学生更多的了解真实的会计操作流程。在课程设置上应尽可能真实地模拟现实生活,要有严格的岗位分工和会计监督体系,并在实践课程中穿插讲解,让学生学会如何识别和判断虚假的会计信息。同时要注重改革教学方式,运用案例教学的方法,实践证明,道德教育最有效的途径就是案例教育,借助案例既能够使学生对道德问题较为敏感,又能够增强其对道德的感性认识。此外,高校还应为学生创立良好的实习条件,特别是能够去会计师事务所实习,尽可能多地让学生多接触在课堂中学不到的会计知识,如年度会计报表审计、验资、资产评估等业务知识。同时安排学分鼓励学生多次实习,而不是只在将近毕业时帮助学生实习。 3.4 建设高校诚信专业文化 高校不仅要将会计职业道德教育放在教学中,更要深入到学生生活的各个层面。高校可以开展诸如诚信文化周、诚信人物评选等活动,还可以引入诚信管理机制,如考试作弊计入诚信档案,学生会人员评选采取公开透明方式,让广大学生参与等等方式建设诚信校风。同时,应广泛开展会计职业道德建设活动。高校要将职业道德教育纳入教学内容并加大学分比重,针对不同学生特殊需要采取辅导教育方式,通过开设会计职业道德课程,加强引导、开展种公益活动,强化正确的价值观和职业诚信观念。 3.5 高校缺少专门讲授会计职业道德、会计法规课程的教师 高校会计专业教师教学结构的缺陷主要是缺少专门讲授会计职业道德、会计法规课程的教师,而且会计专业教师本身这方面的知识也存在缺陷。所以,笔者建议要培养专门讲授会计职业道德、会计法规课程的教师,弥补会计专业教师关于会计职业道德、法规等知识的缺陷,进而完善高校会计专业教师结构。 高尚的会计职业道德品质,不是一年半载能够养成的,它需要一个长期的积累过程,。在校期间除了加强对学生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的教育,更要大力加对学生的会计职业道德教育,只有这样才能为社会培养高素质的会计人才。可以预见,德才兼备的会计人才培养模式在未来高校会计人才的激烈竞争中将显现其强大的优势。 会计职业道德论文:浅谈会计职业道德的养成与培养途径 论文摘要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会计从业人员在经济运行过程中所起的作用越来越大。对于一个好会计,若说具备良好的业务素质是从业的基石,那么较高的会计职业道德素质则是从业的灵魂。本文从会计职业道德的现状进行分析,提出了会计人员职业道德素质的主要培养途径。 论文关键词 会计人员 职业道德 培养途径 一、什么是会计职业道德 道德是一种意识形态,是社会对社会成员的行为的共同约束标准,代表的是社会公众的意志。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会计职业道德就是社会公众对会计从业人员行为的共同愿望,是会计人员在从业活动中应该具备的道德品质和行为准则。它既是会计工作中要遵守得准则规范,也是衡量会计行为好坏的标准。 恪守会计职业道德,要求会计人员要做到:第一,爱岗敬业。要热爱本职工作,积极钻研业务工作,掌握专业技能并熟练运用,满足会计工作的要求。第二,诚实守信。要求会计人员言行一致,如实反映和披露单位经济业务事项,不弄虚作假,正确核算。守信是讲信誉、重信用、履行会计人员应承担的义务。第三,熟悉法规。会计工作涉及面很广,不只是记账、算账、报账等表面上的工作,还会涉及到执法守规方面的社会问题。这就要求会计从业人员提高法制观念,了解财经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使自己能够在处理各项经济业务时知章循章、知法依法。第四,依法办事。依法办事是会计人员的基本准则,是树立会计从业人员的职业形象和人格尊严,敢于抵制歪风邪气,同一切违法乱纪的行为作斗争。另外依法办事也要求会计人员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保证所提供的会计信息合法、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第五,客观公正。做好会计工作,也需要实事求是的精神和客观公正的态度。这是会计人员必备的行为品德,是会计职业道德的灵魂。会计信息的正确与否,不仅关系到微观决策,而且关系到宏观决策。否则,很可能把知识和技能用错了地方,假公济私,甚至参与弄虚作假或者通同作弊,后果不堪设想。第六,保守秘密。任何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都会了解某单位内部的财务和生产经营等保密信息,甚至有可能接触到单位的重要商业机密。而这些机密对于给竞争对手来说,是至关重要的,不仅会提升自身的业绩,更会战胜自己的竞争对手。因此,作为会计人员,要严守秘密,不得为一已私利而以任何形式泄露机密,做一个有职业操守的正直会计人。 二、目前我国会计职业道德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一)业务能力低,缺乏持续学习的能力 现实中有些会计人员缺乏基本的业务素质,专业技术匮乏,知识老化,对会计准则、会计制度理解不透彻,专业技术能力较差。对不断变化中的会计法律、法规及统一的会计制度缺乏学习热情,拒绝接受新事物,与现实脱节,职业胜任能力明显不够。这些都大大降低了会计工作效率和会计工作质量,造成事实上的错账、坏账,严重背离了会计职业道德的要求。 (二)综合素质低下,法律、道德意识淡薄 在我国人口众多的情况下,就业机会不足,会计人员数量的扩大与质量的提高不相匹配,总体素质偏低,经过正规系统培训的会计人员很少,中、低层次人才占多数。从而导致会计从业人员自律意识不强,法律观念淡薄,在物质利益的诱惑下,参与会计资料和信息等的造假,对一些账目进行虚报、谎报,甚至是随意篡改。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政府以及相关部门的政策决定,扰乱了社会的正常经济秩序。 (三)社会大环境的负面影响严重存在 随着经济体制的巨大变革,人际关系、社会关系更加复杂化,许多人在对物质生活的追逐中迷失了方向。有些会计人员经不起金钱、利益的引诱,导致滥用职权、贪污受贿、弄虚作假、违背准则等不法行为时有发生。 (四)会计职业道德规范制定不到位 目前我国尚未制定全国统一的会计职业道德规范,只有规范注册会计师行为的《职业道德守则》和《职业道德准则》,仅在有关的会计管理条例中包含了会计职业道德的相关内容。 (五)组织管理者的不良道德影响 新《会计法》规定了对违法行为主要追究单位负责人的责任的同时,也决定了会计人员在单位对负责人地位上的从属性,职业道德发挥作用的程度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也缺乏独立性。加之法律责任的追究具有滞后性,漏网之鱼也让某些组织管理者抱有侥幸心理,对会计从业人员的影响不可谓小。 会计职业道德是一种特殊的行为规范和道德准则,是由会计职业的具体业务、利益和具体活动内容等决定的。它是保证和促进会计活动达到预期目标的一种约束力量,对于遏制当前的会计造假,优化资源配置有很重要的意义;对于树立会计行业的良好形象和建立社会公信力亦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三、提高会计职业道德的途径 在经济建设发展的重要阶段,如果对会计职业道德的缺失现象不给予高度重视,必将导致对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严重破坏,危及我国经济改革目标的实现。因此,必须提高会计职业道德并使其能够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中国现代化目标相适应。 (一)健全会计职业道德的相关法律法规 建立健全完善的相关的会计职业道德规范是提高会计职业道德的前提和基础。无论是对公共权力的授予、行使和监督、制约,还是国家公职人员的行为准则和道德规范,以及对腐败行为的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各种措施,都要以国家法律为最终保证。我国的法规、制度建设与整个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步伐和要求相比,还有不少差距,必须在实践中不断地加以健全和完善。使廉政建设的各个方面都做到有法可依。保证权力的授予和运行受到必要的监督与制约。 (二)加强会计职业道德的思想教育建设 会计职业道德建设中,会计职业道德教育是重中之重。而在实施教育的过程中,不仅应该重视在岗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还应当对在校会计专业学生进行系统的职业道德教育。与此同时,必须认识到,任何事物都要依赖一定的环境生存,职业道德教育依赖的是良好的舆论宣传环境,只有形成扬正气、去邪恶;尊实际、弃浮夸的社会舆论环境,会计职业道德教育才能收到成效。 (三)营造会计职业道德的良好社会氛围 社会各界要齐抓共管,营造良好的会计职业道德氛围。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各单位要按《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同时还需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法治企。在整个社会中认真开展保先教育,共建和谐会计职业道德环境,加强社会舆论监督,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引进竞争机制 不断深入的经济改革,促使我国的经济制度进一步向国际经济一体化靠拢。有竞争才有进步,新形势下对于会计人员来说充满了机遇,同时也充满了挑战。这就要求会计人员加强理论与实践学习,掌握更高的会计技能,具有较强的社会适应性。在优胜劣汰市场竞争规律下,才不会被社会淘汰,才能在市场经济的浪潮中大显身手。 (五)建立健全会计从业人员选拔和激励约束机制 我国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近千万,会计从业人员整体素质的不断提高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我国目前已构成了较为完善的会计人才选拔机制,也给组织选拔和任用会计人员提供了权威的参考。使更多的优秀会计人才在考核中提升,在提升中得以重用与发展,从而形成良好的企业氛围,也使我国会计事业向着更好更快更规范的方向发展。 会计职业道德论文:浅论儒家思想与会计职业道德建设 论文关键词:儒家思想 市场经济 会计职业道德 建设 论文摘要:儒家思想的价值观、富有伦理特色的政治观和追求自我完善的道德观,在市场经济的今天,对会计的职业道德建设仍有其正面的价值和积极的影响。儒家思想是构建会计伦理不可缺的重要思想资源,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和伦理关系到国家财经法规制度能否贯彻执行,经济秩序能否维护,经济发展能否促进的大问题。儒家思想是建立会计诚信道德伦理的基础和建设会计诚信道德的基本原则,因此,挖掘儒家思想的内涵,建设会计行业的职业道德在当今社会尤为重要。 我国改革开放以来,政治和经济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国家新的 《会计法 实施,对于规范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口强经济管理和财务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会计人员作为财务管理的主要责任人,其职、道德和业务素质,直接影响着单位财务部门工作的质量,因此,建立会计的职业道德尤为重要。建立会计的职业道德不仅仅需要法律法规,还要从中国传统儒家思想中寻找其做人立身的根本,因为,儒家思想是理性的世界观,是和谐的社会观。这些都与现代社会的观念是相通的,是具现代性的,有利于人们从思想深处牢固树立高尚的情操。 一、儒家思想有利于会计职业道德的建设 《苟予 ·哀篇》中写道:“君者,舟也;庶人者,水也;水则载舟,水则覆舟”。强调对人们生停的利害关系,也是社会与人的基本关系。职业道德是从事一定职业的人们在其特定工作或劳动中行为规范的总和,也是上层建筑的一个组成部分。良好的职业道德,是建立和谐社会的基本宗旨。人与人之问的和谐才能真正落实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具有其它手段不可替代的作用。所以,人要想很好的生存,必须得到人们对你的信任。对一个国家和政权来说就像《论语·为政》中指出的 “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而 “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恪”,对于一个人来说也是这样。现代社会分工的专业化促使从业人员的职业观念、职业态度、职业技能、职业纪律和职业作风要以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为主要内容的职业道德,是每一个社会公民的基本准则。只有这样,整个社会就像孔子《论语 ·颜渊》中主张要 “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只要君、臣、父、子各行其义务和责任,社会就可以和睦安宁。儒家的诚实守信是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的核心价值。 会计职业道德中最重要的也是最基本的职业道德是诚实守信,因此,会计行业巾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客观公正、坚持准则、提高技能、参与管理、强化服务等八个方面要求中处于重要的位置之一。 《论语·述而》中写到:“富而可求也,虽执鞭之礼,吾亦为之”,只要能发财,无沦从事什么职业。但在论语 ·里仁 中孔子叉说:“富与贵,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处也”,也就是追求富贵不得损害社会秩序。 朱子语类 中对此说得更明白:“然须是食期所当食,饮期所当饮,乃不失所谓道心。若饮盗泉之水,食嗟来之食,则人心胜,道心矣”。所以儒家提出的道、德、仁、义、礼、智、信是中国传统文化的精髓,是 学之中的基本概念。讲信用是君子的一种美德,是交友和处世的基本准则。应该说,作为道德规范,诚实守信是人的修养的基本原则,是立身之本。我仃j今天正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市场经济是一种法制经济,也是一种道德经济、信用经济。信用不仅体现l在商品交换的表面层面上,而且劳动关系、合同关系、协作关系、知识产权等都要守信。要做到诚实守信,就要诚实劳动,合法经营;就要按市场规则办事,反对不正当竞争;就要树立信用观念,无论做人还是做事,都要重承诺、讲信誉。 《我国会计法》第39条明确规定 “会计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提高业务素质”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加强会计人员职— 重德建设,对于更好地服务于市场经济体制建设,提高会计工作质量和会计人员的整体素质有着重要的意义。在我国市场经济是诚信经济,会计是诚信行业。诚信是指诚实、守信,即以已之诚实换他人之信任,诚信表达了一个人对社会的一种基本承诺,是人格的基本保证。从事会计工作的人,更应该是具有其职道德喊信的人。但近年来,会计人员执业态度不端正,缺乏敬业精神; 执业纪律松弛,在会计职业界违背准则、弄虚作假现象严重。有的会计人员在国家、社会公众利益与单位刊益发生冲突时,小能够坚持原则,丧失立场,违反会计法律制度的规定,参与伪造变造虚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甚至为违法违纪活动 谋划策,这些失范行为致使会计信息严重失真,会计假账大量盛仃,职业道德沦丧。这一系列会计舞弊欺诈案件,使会计业的公信力受到严峻的挑战,会计行、面临一场严重的“诚信危饥”。会计如果不能客观公正的把现实经济活动反映出来,不能为会计信息、使用首们提供准确可靠的会计信息和鉴证,将会扰乱市场经济秩序,危害国家和投资者的利益。 二.儒家思想与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的基本原则 儒家思想中的 “忠孝仁爱信义和平”与“礼仪廉耻”其中心精神是强调责任与义务,注重集体与和谐,孔了的 “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儒家思想注重社会的协调,这也是人类必须遵循的共同法则。 自觉原则 孔子认为如果专讲法治,人们虽不会i巴法,但缺乏廉耻感,社会仍不安定,如果“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就是说人民触犯道德的事都不敢去做,那么就更不敢触犯刑律。所以,礼治比法治更重要,因为它能防患于未然。会计职业道德是指在会计职业活动中应遵循的,体现会计职业特的、整会计职关系的职业行为准则和规范。会计职业道德建设具有广泛的社会性,是人类对会计职业行为的客观要求。 会计要严格执行国家的各项规章制度,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始终牢记手中的权利是人民给的,是为国家和人民谋利益的,把权利看成是责任和义务,忠实地履行自己的会计义务,自觉接受监督与检查。会计人员要自觉抵制歪风邪气,做到依法核算、依法理财很有益处。会计人员要不断加强学习,不仅可以开阔眼界,增长知识,而且有利于提高道德修养,对个人的名誉、地位、利益等问题就会想得透、看得淡、摆得正,不会斤斤计较个人得失,更不会利用职务之便牟取私利。 会计职业道德论文:加强我国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研究 摘要:会计职业道德是一般道德在会计职业生活中的具体体现,它是由会计职业活动的具体特点及所涉及的利益关系等所决定的,是调整会计人员之间、会计人员与不同的利益团体或个人之间社会关系的道德规范总和。良好的会计职业道德不仅有利于塑造会计人员的优良品质,提高会计职业在社会中的地位,也有利于会计人员规避会计行为中所面临的道德风险,减少败德行为。 关键词:会计;职业道德;建设 1 会计职业道德概述 会计职业道德,指在会计职业活动中应当遵循的、体现会计职业特征的、调整会计职业关系的各种经济关系的职业行为准则和规范。 一般社会公德在会计工作中的具体体现,引导、制约会计行为,调整会计人员与社会、会计人员与不同利益集团以及会计人员之间关系的社会规范。它贯穿于会计工作的所有领域和整个过程,体现了社会要求与个性发展的统一,着眼于人际关系的调整,以是否合乎情理、善与亚为评价标准,并以社会评价(荣誉)和个人评价(良心)为主要制约手段,则一种通过将外在的要求转化为内在的、即精神上的动力要来起作用的非强制性规范。其主要构成要素有:(1)会计职业理想。人员的择业目标,或维持生计,或发展个性,或承担社会义务,或兼而有之。它是会计职业道德的灵魂。(2)会计工作态度。会计工作的职业特征要求会计人员在从事会计活动时,既认真负债,精益求精,又积极主动,富有创造性。这是会计人员履行职责义务的基础。(3)会计职业责任,即会计人员担任某项职务或从事某项工作后就应承担(或被赋予)的相应义务。职责与职权相互关联。会计职责是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核心,也是评价会计行为的主要标准。(4)会计职业技能,包括完成会计工作所必要的知识以及所需要的工作能力与经验。它是会计人员圆满完成会计工作的技术条件。(5)会计工作纪律。保密性、廉正性(正直、诚实、廉洁)与超然性既是维护和贯彻会计职业道德的保证,也是评价会计行为的一种标准。(6)会计工作作风。它是会计人员在长期工作实践中形成的习惯力量,是职业道德在会计工作中连续贯彻的体现。在工作中严谨仔细,一丝不苟,勤俭理财,严格按会计规范办事,自觉抵制非首先因素的侵袭等等,均是良好的会计工作作风。 2 会计职业道德的作用 (1)会计职业道德是对会计法律制度的重要补充。会计法律制度是会计职业道德的最低要求,会计职业道德是对会计法律规范的重要补充,其作用是其他会计法律制度所不能替代的。 (2)会计职业道德是规范会计行为的基础。动机是行为的先导,有什么样的动机就有什么样的行为。会计行为是由内心信念来支配的,信念的善与恶将导致行为的是与非。会计职业道德对会计的行为动机提出了相应的要求,如诚实守信、客观公正等,引导、规劝、约束会计人员树立正确的职业观念,遵循职业道德要求,从而达到规范会计行为的目的。 (3)会计职业道德是实现会计目标的重要保证。从会计职业关系角度讲,会计目标就是为会计职业关系中的各个服务对象提供有用的会计信息。能否为这些服务对象及时提供相关的、可靠的会计信息,取决于会计职业者能否严格履行职业行为准则。如果会计职业者故意或非故意地提供了不充分、不可靠的会计信息,会严重背离会计目标。造成会计信息严重失真,使服务对象的决策失误,甚至导致社会经济秩序混乱。因此,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约束着会计人员的职业行为,是实现会计目标的重要保证。 (4)会计职业道德是会计人员提高素质的内在要求。社会的进步和发展,对会计职业者的素质要求越来越高。会计职业道德是会计人员素质的重要体现。一个高素质的会计人员应当做到爱岗敬业、提高专业胜任能力,这不仅是会计职业道德的主要内容,也是会计职业者遵循会计职业道德的可靠保证。倡导会计职业道德,加强会计职业道德教育,并结合会计职业活动,引导会计职业者进一步加强自我修养,提高专业胜任能力,有利于促进会计职业者整体素质的不断提高。 3 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的必要性 (1)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是解决会计造假和会计信息失真的需要。会计造假有自身的因素,也有社会因素,有政治原因也有经济原因,虽然解决会计造假不能仅仅靠会计个人力量。但是会计造假主要发生在会计工作中,主要是会计行为,在解决会计造假中,会计人员必然是主要力量。只要会计人员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坚持原则,严守职业道德,就能遏止会计造假和信息失真现象,因此在目前会计造假和信息失真严重的情况下,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2)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是全面提高会计人员素质的重要措施。一个高素质的会计人员应具备“德、能、勤、绩、公、廉、俭”等七个方面的素质。会计人员有足够的专业技术水平、扎实的理论功底和执业的基本知识固然很重要,但由于会计工作的特殊性,会计还必须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会计职业道德是会计管理工作好坏的关键。 (3)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是树立会计行业良好社会形象的需要。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迫在眉睫,会计人员只有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会计行业才会有良好的工作环境,社会对会计行业的看法才能改变,会计的形象才会改善,会计的地位才能提高,因此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是会计行业良好发展的根本。 4 我国会计职业道德的建设途径 4.1 加强政治学习,提高对会计职业道德建设重要性的认识 努力学习政治,提高思想觉悟,这是财务人员做好工作的前提。要组织财会人员认真学习同志关于讲政治的重要讲话,学习时事政治,教育广大财会人员牢固树立共产主义信念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同时还要做好思想品德教育。 4.2 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增强财会人员的使命感 会计人员要使职业生活更有意义、更有价值,首先必须树立正确的职业道德观,遵循会计职业道德规范。自觉提高专业品德修养,增强热爱本职工作的意识,讲求对事业的献身精神,维护会计职业的尊严,保持良好的社会形象。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资金来源渠道的多样化,与会计改革措施的陆续实施,使会计人员所面对的将不再是单纯的数字,而是一个复杂多变的世界。会计人员承担的工作任务越来越复杂繁重,责任更大,遇到的问题更复杂,需要投入的精力也更多。在新形势下,会计人员应在工作中坚持遵守会计职业道德。认真贯彻执行《会计法》和国家有关的财经法规,依法办事,依法理财。 4.3 建立会计岗位轮换制度,保证会计工作质量 财政部制定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中规定:“会计人员的工作岗位应当有计划地进行轮换。”实行有计划的会计轮岗制度,有利于加强会计工作的内部监督,在会计机构内部形成换岗交接清查的内部检查和牵制机制,防止贪污腐化行为的出现;有利于提高全体会计人员的业务素质,使他(她)们能掌握多种岗位技能,促使本单位会计管理水平的整体提高;还有利于调动会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通过接触不同内容和形式的业务岗位,激发会计人员创造和提出业务工作的新思路和新思想。 4.4 建立健全选拔和激励约束机制。提高会计人员业务素质 建立健全选拔机制。任何财务活动,都要通过会计进行收支与核算。在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度确定以后,会计工作质量的高低,会计人员业务素质是决定因素。因此,要选择政治素质好、事业心强、具有会计知识和技能的人从事会计工作。 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在日常的财务管理工作中,要对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情况建立检查、考核、评价、奖罚制度,并与岗位资格、聘任专业职务、提职、晋级、精神与物质奖励等结合起来。促进会计人员严格遵守职业道德,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有利于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会计职业道德论文:漫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 摘要: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如何,是关系到国家财经法规制度能否贯彻执行,经济秩序能否维护,经济发展能否促进的大问题,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是摆在我们面前一项十分紧迫而重大的任务。本文结合实际,围绕会计人员的“十德”,论述了推进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的途径和要求。 关键词:会计职业;职业道德;十德建设 一个知识不全的人可以用道德去弥补,而一个道德不全的人却难以用知识去弥补。会计道德是一般社会公德在会计职业行为活动中的具体体现,是引导和制约会计行为,调整会计人员与社会、与不同利益集团以及会计人员之间关系的社会规范。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如何,是关系到国家财经法规制度能否贯彻执行,经济秩序能否维护,经济发展能否促进的大问题。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会计人员是多元利益主体的中心,肩负着客观、公正地处理各方利益的艰巨任务。许多企业的管理者在追求企业财富、利润最大化的经营目标下,常常失去理性,明示或暗示会计人员造假。在这种情况下,若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不高,屈从于管理者的意愿做帐,假帐就很容易发生。另外,也有部分会计人员信念动摇,责任心差,道德失范,诚信缺失,以权谋私,违法违纪,走上腐败犯罪的道路。因此,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是摆在我们面前一项十分紧迫而重大的任务。笔者认为要从以下十个方面来推进会计职业道德建设。 一、坚定理想信念以立德 理想信念是立身做人之本,也是道德建设之魂。理想信念是否坚定,直接关系到能否用科学的眼光认识社会,用健康的态度对待人生,用正确的准则规范行为。会计人员必须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坚定理想信念,用科学的理论统一思想、武装思想、解放思想,把远大的共产主义理想与会计本职工作紧密地结合起来,敬业爱岗,树立会计职业理想,倡导求真务实,勇于创新,与时俱进的精神,既要以高尚的思想道德要求来鞭策自己,又要脚踏实地地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以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工作态度,处理好日常的会计事务,坚持原则,不为他人所左右,公平地对待利益各方,正确处理好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把好财务关。 二、牢记会计准则以守德 “诚信为本,操守为主,遵循准则,不做假帐”这是朱?基总理对会计工作提出的要求,也是会计人员的基本职业道德和行为准则。会计工作的根本要求是一个“真”字,要求会计数据真实、可靠、可信,绝不可弄虚作假。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是企业科学管理和政府宏观经济决策的依据;虚假的会计信息必然造成决策失误,经济秩序混乱。被誉为我国现代会计之父的潘序伦先生倡导了“信以立志、信以守身、信以处世、信以待人,毋忘立信,当必有成”的立信会计精神。他认为,“立信”是做人的重要准则,同时也是会计人员安身立命的最根本的职业道德。他把信用看成是会计事业的生命线,“立信乃会计之本。没有信用也就没有会计。”如果一个人失去信用,就会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以至身败名裂,更为严重的是会危害他人,给社会和国家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所以,身为会计人员应当始终如一地使自己的行为保持良好的信誉,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决不为一己之利、眼前之利而丧失道德操守,要守信如节,守身如玉,并在会计实践中,加深理解“德”的内涵,深刻领会“德”的要求,切实履行“德”的规范,不断沉淀“德”的力量,努力使自己成为一个既有精深会计技能,又有高尚道德情操的会计人。 三、加强学习教育以明德 学习教育是会计人员的终身课题,也是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的基础。加强学习,对提高人的精神境界很有帮助,对自觉抵制歪风邪气,做到依法核算、依法理财很有益处。会计人员加强学习,不仅可以开阔眼界,增长学识,增强本领,而且有利于陶冶情操,提高道德修养,而道德修养加强了,思想境界提高了,对个人的名誉、地位、利益等问题就会想得透、看得淡、摆得正,不会去斤斤计较个人得失,更不会去利用职务之便牟取私利。事实也表明,会计队伍中有相当一部分人不注重学习,放松世界观改造,满脑子渴望金钱享受、吃喝玩乐、利益金钱至上、自私自利至极,最终走上犯罪的道路。对此,我们应该引以为戒,自觉把学习教育作为一种政治责任,一种精神追求,一种思想境界,孜孜以求,学而不怠。为此,一方面要不断深化政治理论学习,切实加强理想信念,筑牢思想政治防线,不断增强贯彻党的财经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其次,要加强会计职业道德教育,针对会计专业的在校学生来说,不仅要向学生讲授会计专业知识、训练专业技能,还必须学习会计职业道德知识,塑造职业道德品质、陶冶职业情操,特别是抓好敬业、乐业、爱业、勤业教育,把职业道德教育与文化知识、专业技能的培训有机结合起来;针对在职会计人员,要加强以会计职业道德为主要内容的继续教育,把会计职业道德知识培训作为必修课程,计入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学分。只有这样不断的进行教育引导,才能培养会计人员的内在信念,并有效地影响会计人的内在素质,从而逐渐达到崇高的职业道德境界。 四、正确运用权力以行德 做好会计工作的根本目的就是为人民群众理财,为人民群众服务。如果会计人员违背会计道德,不能忠于职守、廉洁奉公,而是利用职权,索贿受贿、用权利经商、搞钱权交易,那么,生产要素就不会按价值规律运行,资源和资金就不会朝最佳方向流动,市场经济中就难以形成平等的竞争机会,而势必向“权力”、“金钱”、“人情”、“吃喝”、“关系”倾斜。因此会计人员特别是会计负责人,必须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牢记手中的权力说到底都是人民赋予的,必须运用这个权力来为国家和人民谋利益,把权力看成是责任和义务。职务越高,责任越大;权力越大,义务越多。要正确地使用自己的会计权利,忠实地履行自己的会计义务,自觉接受党和人民对自己行使权力的监督,绝不能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作为谋取私利,满足利欲的工具。只有这样,会计人员才能自觉地维护财经会计制度,遵守财经会计纪律,做到严于律己,清正廉洁,不搞特殊化。 五、注重克己自律以养德 克己自律是道德修养的一种境界,也是会计道德建设的基本途径。人的一生,贵在立德,难在养德。一个会计人员道德水平的高低,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会计道德修养的自觉程度。会计从业人员经常单独承担某些工作任务,而且总是同钱物打交道,更应慎独自律,洁身自好,不断净化灵魂,提升道德水准。只有做到处处明于自察,时时自觉追求,事事严于律己,才能始终保持思想道德的纯洁性。为此,会计人员应该自觉按照“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的要求来约束自己,恪守职业道德。自重,就是尊重自己的人格,珍惜自己的名誉,塑好自己的形象。自省,就是要经常“三省吾身”,问问自己的所言所行是否符合财经法规制度的要求,是否遵循了会计准则。自警,就是要管住小节,警钟长鸣,时时以党纪国法告诫自己,用会计准则要求自己,同时汲取反面典型的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避免重蹈覆辙。特别是财权在握或名利诱惑时,更应谨慎用权,经受考验,绷紧道德之弦。自励,就是要用高尚的精神激励自己,以精益求精的精神鞭策自己,奋发进取,争创一流。 六、完善法律规范以律德 法律规范是准绳,也是道德建设的重要保证。市场经济是一种法制经济,通过法律形式来对职业道德建设做出规范也是出于对市场经济的维护和对当前会计职业道德“失范”的一种补救方法。在很多情况下,会计职业道德如果只依赖“良心”不能完全解决问题,因为,在物质利益的诱惑面前,支配人们行为的主要因素往往是欲望,而不是道德。所以,在条件成熟时,及时将某些职业道德的内容通过“制度规范”的形式来加以明确是非常必要的。特别是如今会计人员回归企业,作为企业雇员的会计人员由于物质利益和诸方面受企业制约,在其从业时首先要考虑企业的需要,对于大众和社会的利益通常是置于第二位的,这种情况下仅仅依靠道德品质和意识来规范会计人员的行为是不理智和不现实的,必须通过某种“法律规范”的形式给予保证。在这方面,我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财政部制定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已作出了明确规定。另外还必须根据形势发展的要求,不断地在“完善法律规范以律德”上出新招、出实招,使广大会计从业人员真正将法制规范融为道德理念,化为从业德行。 七、强化监督管理以严德 监督管理是加强会计队伍建设的题中之义,也是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的必要环节。许多道德失范,诚信缺失,以至违法犯罪的案例,都不同程度地暴露出管理监督乏力的问题。首先,各单位应按照《会计法》及相关法规的要求,制定科学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从制度上对本单位内部各项经济活动和会计工作做出规定,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提供制度监督支持,保证经营管理决策的顺利实施,为会计人员依法核算、依法理财提供重要依据,这从客观上有利于遏制会计造假行为的发生;其次,各监督部门要紧紧抓住影响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观念形成和发展的重要环节,加强对《会计法》等法规的贯彻力度,对违反会计职业道德行为进行惩处,并记入单位和个人的诚信档案,供社会查阅,将会计工作置于全社会的监督之下,这样可以对会计人员产生外在的压力。财政部门要通过严格的上岗资格考试制度提高专业知识和道德知识的门槛,通过后续教育来不断提升从业人员的会计技能和道德素养,注重事前监督和过程监督,把会计职业道德引向深入。 八、把握用人导向以崇德 用人导向是作风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也是会计职业道德的建设的关键环节。只有树立科学的用人观念,坚持任人唯贤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标准,用好的作风选作风好的人,才能形成正确的导向,实现“得贤则治”,避免“失贤则乱”,“枉法毁德”。《会计法》规定,单位负责人是单位会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对单位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而在公司治理结构日趋健全,委托关系日益发展的情况下,承担第一责任的单位负责人不可能事事、时时亲身亲为,因此,如何把政治思想好、道德素质高、业务能力强、有任职资格的人员安排在财会岗位上,至关重要。任用财会人员要坚持政治标准,把“德”放在首位,特别注意选拔任用政治清醒、信念坚定、求真务实、坚持原则、弘扬正气的人。为此《会计法》和《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都把“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放在申请取得会计从业资格基本条件的首位,其目的就是督促各单位任用德才兼备的合格的会计人员。 九、营造舆论氛围以扬德 舆论氛围是一种导向,也是影响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的外部条件。大众传媒、文化艺术与舆论宣传工具,对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有着特殊的感召力、渗透力和影响力,它代表了广大人民群众的一种意志、情感和价值取向,能给会计人员以某种荣誉感和耻辱感。会计人员的行为符合职业道德规范,受到社会舆论的赞誉时,会感到喜悦和自豪,这种情感体验,会使会计人员的言行得到激励,社会舆论正是通过这种褒扬来促进会计职业道德建设;会计人员的行为不符合职业道德规范,受到社会舆论的谴责时,会感到内疚和羞耻,这种情感体验,会使会计人员的言行受到抑制,社会舆论从另一个侧面来促进会计职业道德建设。因此,作为会计主管部门的财政部门可以采用举办会计职业道德知识大赛,评选会计先进工作者,举办“争做会计职业道德建设标兵”等活动,促进会计职业道德建设深入开展。各单位和广播、电视、报刊等大众传媒,应善于发现和培养遵守职业道德规范的先进典型,把握社会舆论导向,广泛开展向先进典型学习活动,使先进典型的好做法、好道德、好思想成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的旗帜和动力。通过表扬先进,鞭策落后,惩戒违法者等各种行之有效的办法,可以使会计职业道德实践活动与各项会计工作紧密结合,营造浓烈的社会舆论氛围,最大限度地给会计人员以会计职业道德观念与行为的影响,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创造有利的社会环境。 十、坚持常抓不懈以重德 经济越发展,会计越重要,会计职业道德建设与会计工作相伴,是一项根本性建设、长远性建设,不是一朝一夕所能达到的,必须常抓不懈。会计主管部门和各单位负责人,要在思想上重德,把会计职业道德建设作为思想政治建设和财会队伍建设的一个重要内容,统一思想,加强领导,选好载体,推进建设,切实担负起加强思想道德建设,提高财会队伍整体素质的重任。在考核或任用财会人员上,必须始终坚持“先看本色、再看本事”,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奠定坚实的组织基础。要把会计职业道德建设切实体现到会计制度建设和对财会人员的教育、管理、监督、考察、评价、激励等各个环节中去,使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会计职业道德建设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要遵循会计工作的内在规律,注重研究和解决实践中出现的新问题,总结经验,揭示会计发展规律,使会计职业道德建设进行得更丰富、更生动、更深刻、更富有成效。 总之,会计职业道德建设己成为做好会计工作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建设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但我们坚信,只要各方努力,持之以恒,会计诚信的春天一定会到来,道德之花一定会绽放。 会计职业道德论文:从社会会计职业道德缺失管窥高校会计专业教育 [摘要] 现代社会已进入信息时代,会计在提供经济信息方面的作用越发重要。各种诱惑考验着会计从业人员的职业道水平和其专业技能,要求高校会计专业的学生必须努力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并将职业道德融入自己的人格中,以更好地服务社会。 [关键词] 高校学生;会计职业道德;会计专业教育 一、社会会计职业道德缺失现状 美国安然、施乐等著名上市公司会计造假案陆续曝光,微软等跨国公司也存在会计不规范问题。中国上市公司财务造假、虚增利润案件的也频繁发生。回想起2001年朱?基同志为国家会计学院的题词“诚信为本,操守为重,遵循准则,不做假账”,时至今日,每次诵读都犹如醍醐灌顶。联想眼下会计职业道德缺失的严峻形势,不禁备感焦虑。 (1)会计专业技能不强导致会计信息失真。良好的专业技能是体现会计职业道德的一项重要指标,会计人员是会计信息的搜集者和整理者,若专业知识水平不高、对相关法规制度不熟悉就会导致在处理会计信息过程中发生错误,进而传递出错误的财务信息,导致职业道德危机。我国目前会计从业人员很多,但高级人才甚少,甚至有些会计人员对我国会计新政策几乎不了解,知识陈旧匮乏,如何能传递出准确实用的会计信息? (2)弄虚作假,背弃原则,监守自盗。与由于自身专业技能不强导致信息传递失真相比,这种情况更使人憎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自由主义、个人主义控制了某些人的思想,使得一批人置人民利益、法律条令于不顾,挪用公款,弄虚作假,最终把自己逼上一条不归路。 (3)个人修养不高,会计职业道德意识淡薄。详细地剖析问题才能解决问题,但事实并非如此,每当谈及会计职业道德沦丧问题,会计从业人员总会把责任归咎于外界因素而忽视了自身应承担的责任。 (4)屈从于外部压力以求自保。会计人员经常处于进退两难的尴尬境地:既要服从领导又要坚持原则。面对选择,很多人为保“饭碗”圆滑处理,这在一定程度上违背原则,存在潜在的职业道德危机。 二、导致会计职业道德问题的原因分析 首先,从内部原因来说,会计人员自身问题不容忽视。①会计人员的素质以及业务能力的高低直接决定着会计信息质量的高低;面临物质诱惑能否坐怀不乱;面临各方压力能否应付自如,坚持原则;在面临复杂严肃的经济问题时,能否直击要害,妥善处理。但是实际上,有些人员面临诱惑把持不住,面临压力坚持不住,面临难题束手无策,全然抛弃了职业道德和应有的诚信守则意识。这对于高校会计专业学生来说是一个很大的挑战。②会计人员个人修养还高,被个人主义、拜金主义、享乐主义蒙了心窍,违背法律准则,弄虚作假,从中牟取私利。这就要求高校会计专业学生加强个人品德修养,从而树立正确的职业道德观念。 其次,从外部原因来说。①社会环境浮躁。当违背职业道德成为一种社会通病,它就会像电脑病毒一样,难以遏制。②行业自律性不强。会计从业人员处于这种环境,很难出淤泥而不染,把职业道德、诚信守则放在第一位,这导致整个会计行业风气不能够澄澈清明。这样的环境很难使高校会计专业学生树立会计职业道德第一的观念。③国家法制建设尚不健全,某些方面尚没有完善的法律规范。④会计教育体系存在弊端。从高校这方面来说,高校教育着眼于专业技能的学习和提高,而忽视了会计职业道德教育的培养。以至于给会计专业学生留下了一种只要拥有较强的专业能力,职业道德可有可无的印象。 三、加强高校会计专业学生职业道德的建议 (一)对于高校学生 作为一名高校会计专业学生,应努力提高自身修养,摒弃个人主义、拜金主义、自由主义等思想。学习研究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提高自身觉悟,树立为人民服务思想。 首先,认真学习专业课程,提高专业技能。扎实的会计功底能够为会计人员树立正确的会计职业道德观念提供更强大的保证,也才能提供可靠有用的会计信息。高校学生正处于在校学习知识、培养技能的大好时光,应该努力汲取知识,提高能力,为自己步入社会服务人民奠定良好的基础。 其次,增强实践能力。高校学生学习的多是理论知识,实践甚少。虽然理论来源于实践,但是,理论只有运用于实践中才能凸显其价值。学生只有通过实践才能真正理解体会理论,同时增强自己的实践能力,丰富实务经验,才能为以后真正从事会计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再次,关心国家政策方向,熟悉我国会计职业道德理论、原则和规范。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做会计就得懂国家方针、熟谙行业规则。只有这样才能在实务操作中更加规范,才能使所提供的财务信息满足使用者需求,也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恪守会计职业道德规范。 最后,学习利用网络资源,了解会计方面优秀人才的事迹,为自己树立目标,做一个严于律己,恪尽职守 ,把职业操守融入自己人格的优秀会计人才。 总之,作为一名高校会计专业学生,一定要在学习专业基础知识,提高职业技能的同时,把职业道德作为个人修养的一部分,并把它融入自己的品格中。 (二)对于高校 1.在提高学生职业道德修养方面 (1)改变育人思路,提高职业道德教育在整个教学过程中的地位。专门开设关于职业道德教育的课程,或者将这种教育融入到日常课程学习中。这样才能提高学生对职业道德教育的重视程度,逐渐改变过去以技能知识教育为唯一目标的教育模式。 (2)提高教师的个人会计道德修养,为学生作表率。职业道德的塑造与教师传授有很大关系。一位学识渊博、品德高尚的教师在无形中为学生树立了榜样,并在教学中用自己高尚品德潜移默化地影响学生,帮助学生塑造品格。 (3)结合实际案例教学。高校学生接触社会较少,所以要在教学中结合社会上发生的真人真事为学生讲解,使学生真正意识到塑造优秀会计人格是何等重要。 (4)改变现有的学生评价体系,把会计职业道德评价融入到学生整体评价体系中,提高学生对会计职业道德的重视程度,促使其努力提高个人会计品格。 (5)带领学生学习会计职业道德理论、规范和原则,使学生从理论上认识会计职业道德框架,并从思想上重视会计职业道德修养。 2.在提高学生知识技能方面 (1)为学生提供实践平台,增强学生的实践能力。时践出真知,只有让学生走出书本接触到现实中的会计,才能真正认识到某些实际问题。 (2)购买专门会计网络资源,开拓学生视野。虽然现在网络资源发达,但是真正专门针对高效会计专业学生的资源并不丰富。书本上知识毕竟有限,教师传授也只有课堂几十分钟,学生想要获取更丰富的知识、增长技能,只有靠自学,而网络为学生自学提供了很好的平台。 会计职业道德论文:浅谈会计职业道德的建设 摘要:阐明我国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的必要性,提出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的具体措施。 关键词:会计职业道德建设;必要性;措施 会计职业道德是指在会计职业活动中应当遵循的、体现会计职业特征的、调整会计职业关系的职业行为准则和规范。随着我国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全面推进和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也就成为建立会计诚信机制的必然要求。会计职业道德的好坏是导致会计信息失真,影响会计工作质量的关键所在。因此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势在必行。 1 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的必要性 1.1 当前我国经济成分丰富且复杂,生产方式及人们的生活方式有了很大变化。国家、集体、个人三者之间的利益关系及人事关系比过去大大复杂化。为了配合复杂的经济生活和日益频繁交往的人际关系,调整好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在会计领域必须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强化会计人员的会计职业道德意识。 1.2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一些旧的道德传统严重阻碍了新体制的运行,阻碍了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这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如果会计人员违背会计职业道德,那么,市场经济就难以形成平等的竞争机制。 1.3 规范会计人员职业行为的规则主要体现在各种财经会计法律、规章制度之中。但在强调运用会计法规、法令、纪律来规范会计人员职业行为的同时,仍必须辅之以会计道德规范。 2 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的措施 2.1 净化会计行为环境。会计人员不仅工作在会计领域,更生活在社会大环境中,其职业道德不可避免地要受到社会各种不良因素的影响和干扰。在一个道德意识淡泊,公共意识低下,自我中心突出的社会环境下,不可能营造出高品味的会计职业道德。净化环境,不是光靠会计职业界的努力能做到的,而要依托于社会各方面的变革与协调,尤其是应与法律、各行各业的职业道德同步,才能建设好会计职业道德。会计职业道德建设实质上是向社会提出了提高道德觉悟、重视道德修养、净化环境的基本要求。在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今天,各行各业都应自觉提高职业道德意识,从而营造出建设会计职业道德的和谐环境。 2.2 制定一套可操作的会计职业道德规范体系。首先,会计职业道德的实施主要依靠会计人员的道德感和思想觉悟,而非受制于外力,因此会计职业道德的制定不宜由政府直接出面进行,而应该由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计学会等民间组织、中价机构来制定、颁布与监督实施,实现会计行业自律。其次,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也是信用经济,信用必须依赖道德之完善来维护,在加强法律建设的今天,切不可忽视道德建设。为此,我们必须在弘扬中国优秀传统道德,吸收西方优秀传统道德的基础上,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符合时代精神的会计职业道德。 2.3 加强单位内部会计监督、政府监督。首先,加强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制定与实施:(1)会计人员与经济业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2)重大对外投资、资产处置、资金调度和其它重要经济业务事项的决策和执行的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程序应当明确;(3)财产清查的范围、期限和组织程序应当明确;(4)对会计资料定期进行内部审计的办法和程序应当明确。其次,从有关会计的政府监管来看,需要解决监管的责任问题。政府监管部门的责任就是要解决防止造假、惩处造假以及严格执法问题。目前,政府监管部门监管不力,包庇推委现象时有发生,它们或者只管“灭火”不管“防火”,或者见媒体已经曝光,领导人有了批示,才开始行动。到底预防性的监管责任应当归属于谁?监管部门不作为应当承担什么责任?如果不明确,就无法改变当前没有人承担责任的局面。 2.4 建立健全会计职业道德评价体系。会计职业道德的监测评价系统是会计职业道德系统的有机组成部分。首先,应建立会计职业道德跟踪监测系统,判断会计职业道德意识所处的阶段,及时发现会计职业道德状况的新动向;其次,在建立健全会计职业道德评价系统时,建议在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计学会等会计组织内成立道德委员会来履行这一职责。 2.5 通过多种途径和手段抓好会计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会计人员的整体素质。目前我国会计职业道德处于放纵阶段,不能指望良好道德在短期内能自发形成,而应该下大力气狠抓落实会计职业道德教育。①各类设有会计专业的学校,应开设“会计职业道德”课程;②重视会计教师的师德建设,言传身教;③在职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中应理所当然地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并且摆在突出位置;④注册会计师考试、会计资格考试内容中应包括会计职业道德;⑤利用大众传播媒介宣传正反面典型,加以舆论引导;⑥进行配套教育,即在会计职业道德教育的同时,进行政治思想、法制、政策水平、业务素质、心理素质等各方面的教育;⑦道德教育形式不限于课堂教学,还应采取学术会议、专题研讨会、参观学习、经验交流等多种形式的教育;⑧采用先进的教学方法和教育手段。 要通过奖惩措施的实施让不诚实者付出巨大的成本,而让诚实者获得奖励,使选择诚信成为会计人员的一种理性行为。让遵守职业道德行为带来的收益——光明的职业前景、融洽的同事关系、良好的社会信誉远远大于不遵守职业道德行为付出的成本——晋升无望、时刻面临失去工作的威胁、受到同事的鄙视和冷淡。那么,所有会计人员会毫不犹豫地选择前者,使职业道德教育将不再是一种单纯的说教。综观中外成功企业,他们都以诚信作为追求与必备的品质之一,而且无一不是以诚信为本发展壮大的。 中国现代会计先父潘序伦指出,“立信,乃会计之本;没有信用,也就没有会计”,他把“至真”作为会计工作的生命线。随着我国《公民道德实施纲要》的颁布和实施, 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准和道德判断、道德评价能力必将在全社会的职业道德教育过程中逐步形成并提高。 2.6 建立健全法律制度,从法律方面进行规范性防范。从有关会计的法制建设来看,目前需要解决惩治造假的“精确制导”问题。所谓会计法治的“精确制导”是指:明确由什么人启动对会计欺骗的诉讼程序,改变“民不举、官不纠”的局面,使违法企业浮出水面;明确规定会计真实性的具体法律标准;明确规定企业负责人是会计信息真实性的唯一责任人,把会计人员解脱出来,集中打击关键目标;明确区分会计责任和审计责任,瓦解两者的欺骗联盟。此外,为了改进会计的法制建设,还需要研究会计法,提高立法和执法的科学性,让那些胆敢造假者得到应有的惩罚。 会计职业道德论文:基于诚信会计职业道德下的会计环境建设 [摘要] 文章从分析会计职业道德的环境入手,阐明了诚信会计职业道德下的会计环境的特征和内容,建议改善会计环境以达到重塑会计职业道德之目的。 [关键词] 诚信会计职业道德会计环境关系途径 一个知识不全的人可以用道德去弥补,而一个道德不全的人却难以用知识去弥补。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会计人员是多元利益主体的中心,肩负着客观、公正地处理各方利益的艰巨任务。因此,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是摆在各国前面的一项十分紧迫而重大的任务。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的影响来自方方面面,本文主要从符合诚信会计职业道德要求的角度来阐述会计环境的建设。 一、诚信会计职业道德 会计职业道德是指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在履行职责活动中应具备的道德品质,它是调整会计人员与国家、会计人员与不同利益和会计人员相互之间的社会关系及社会道德规范的总和,是基本道德规范在会计工作中的具体体现。 会计职业道德具体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会计职业道德范畴,包括会计职业信念、会计职业责任和会计职业纪律;二是会计职业道德规范,包括敬业爱岗、钻研业务、依法办事、客观公正、搞好服务以及严格保密等。 1.敬业爱岗:这是财会人员职业道德规范的首要前提。它要求财会人员充分认识本职工作在整个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从而珍惜自己的工作岗位,热爱本职工作,做到干一行爱一行、兢兢业业、一丝不苟,以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高度负责的精神做好会计工作。 2.熟悉法规:这是财会人员职业道德规范的重要基础,财务工作涉及面广,在组织好财务活动的同时,为了正确处理各方面的关系,它要求财会人员必须熟悉财经方针政策和各种会计法律法规与制度,确保财务处理的正确性,同时从记账方法、科目运用、账簿设置、核算规程、会计报告等方面确保会计处理的标准性、及时性和会计方法选择的合适性、合理性、成本费用及损益核算准确性及资产负债权益反映真实性。 3.依法办事:这是财会人员职业道德规范的重中之重。财会人员必须遵守《会计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度,正确处理国家、集团、个人及外部经济利益关系,依法理财。 4.搞好服务:会计是为管理服务的,因此,财会人员必须从政策、资金和管理三方位一体化服务于企业。 5.诚实守信:财会人员要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办老实事、执业谨慎、信誉至上、不为利益所诱惑、不弄虚作假、不泄露秘密。会计报表和信息面对的是社会公众,所以会计人员的诚实守信特别受到社会关注。 6.谦洁自律:会计从业人员不能见利忘义,为了谋取小团体的利益,忘记了自己履行的职责,甚至铤而走险。 7.努力钻研业务、提高工作技能:会计人员要随着经济形势的变化、国家法律法规的调整而不断努力更新知。 8.保守秘密:会计人员应当保守本单位的商业秘密,除法律规定和单位领导人同意外,不能私自向外界提供或者泄露单位的会计信息。 二、会计环境 会计环境是指会计职业活动动作于其中的各种条件之总和,是会计赖以产生、存在和发展的社会环境,是会计所处特殊发展阶段的客观外在环境和条件,它包括会计主体内部环境和存在于会计主体外的外部环境。 内部环境指会计主体内部的会计工作条件和状况。主要包括内部控制制度;单位的人事政策和内部组织机构;会计主体的性质;内部审计情况。外部环境是指该会计主体所处的外部社会环境。能够对会计产生影响的外部环境因素很多,主要归纳如下几点:经济体制环境;经济发展水平;资本市场;单位的外在利益关系的单位和部门,包括工商、税务、财政、经济及业务主管部门这些外在部门的利益;法律因素;政治因素;政策因素;社会文化因素;教育因素;历史传统因素;科技因素 ;自然环境因素;会计的相关职业因素;会计准则的完备程度和行业管理因素;社会审计和政府审计因素;会计职业特性决定因素。 会计环境是一个动态的环境,在不同的时期或不同的国家和地区有着不同的特性和特征,因此,在分析会计环境时,要在一个相对静态的环境下进行分析。 三、会计环境与会计职业道德的关系 人的需要不仅仅体现其动物属性,更表现为其社会属性,并且由其社会关系所决定。现实中的会计人员更是如此。所以说,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的目的不仅仅是自律,更多的是他律。它不仅是为了道义,而且也是为了功利即会计人的自身品德之外的利益,保障社会的存在发展,最终增进社会和个人的利益与幸福,故而要解决会计职业道德建设,必先解决环境建设。不可能仅靠道德来支撑,道德作为一种非强制性的规范,只有在制度健全的社会里才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1.内部控制制度与会计职业道德的关系。一般来说,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能避免和消除一些管理上的漏洞,形成各相关部门和人员的相互制约,促使会计人员遵守和提高自身的修养和道德,否则可能造成部分会计人员或其他人员钻空子,贪污腐化,挪用公款等严重的职业道德和违法问题。 2.单位的人事政策和内部组织机构与会计职业道德的关系:单位的人事政策和内部组织机构决定了会计人员在单位中的地位和独立程度。一般来说,会计人员在单位中的地位越高则独立性越强,越有利于提高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否则会计人员及其工作不仅受到单位领导的制约,而且受其他部门主管和人员的制约,就不利于提高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另外会计人员的任用和选拔的方式也影响着会计人员职业道德的状况。 3.会计主体的性质与会计职业道德的关系:不同的会计主体面对社会有不同的利益点。私营企业可能更侧重于合理避税,以增加所有者的实际利益;上市公司更侧重于每股的盈利,以达到融资的目的;一般说来,会计人员在单位与其他一般管理人员和职工相比,并无特殊的个人经济利益,会计人员多是出于对个人职业、岗位、待遇的维护。当个人利益与会计职业道德,当生存职业岗位和职业道德产生矛盾时,两者孰轻孰重,多数人恐难权衡。因此不同的会计主体对会计人员个人利益的制约是不同的,会计主体的性质对会计职业道德的影响是至关重要的。会计人员置身于企业中,经常出现两难境地。俗语讲:“顶得住的站不住,站得住的顶不住”,可以算是对会计人员两难境地的一种形象描述。 4.内部审计情况与会计职业道德的关系:一个单位有较好的内部审计制度并很好地履行,可以为会计人员很好地遵循会计职业道德提供一些内部保障。 5.经济体制与会计职业道德的关系:体制是对企业组织形式等影响的至关重要因素,体制客观上造就了会计主体的特性,从而影响着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 6.经济发展水平与会计职业道德的关系:经济发展水平实质上是一个物质环境,管子说“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则知荣辱”,费尔巴哈也认为“德性和身体一样需要饮食、衣服、阳光和住房,如果缺乏生活上的必需品,那么也就缺乏道德上的必要性,生活的基础也就是道德的基础”。充裕的物质、经济的发达、基础的完备、科技的先进等都是建立和发展会计职业道德的基础。 7.资本市场与会计职业道德的关系:企业在资本市场上获得其生存与发展的资金来源。资本市场的范围、供应方式,必然对会计产生明显影响,为使会计信息能够满足筹资需要,不同的目的和需要造成了更多的会计估计和选择。 8.单位外在利益关系的单位和部门与会计职业道德的关系:单位外在利益关系单位和部门包括工商、税务、财政、经济及业务主管部门,这些单位及部门的利益直接影响会计人员的会计估计和会计处理。 9.法律因素与会计职业道德的关系: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制度,会计职业道德便成了一句空话,会计职业道德在得到一个普遍的适用过程后,也可以通过立法上升到法律层次。 10.政府因素与会计职业道德的关系:政治因素是政府相关部门通过制定政策规章和制度,为会计人员职业道德的建设提供导向,具体政策的不当或过失均会给会计职业道德的建设带来消极的后果,它们对会计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会计接收政府指导的程度、会计的服务对象、对会计内容的要求等方面,此外,政治因素还会通过影响经济因素、法律因素,以及其他因素来间接影响会计职业道德的诸多方面。 11.政策因素与会计职业道德的关系:经济政策,包括财税、税收、贷款、上市、配股条件等政策调整着单位的行为,影响着会计人员的行为和职业道德,决定着会计的动机。 12.社会文化因素与会计职业道德的关系:社会文化因素中的保守程度、重商、轻商主义倾向和保守秘密的倾向和程度等因素都会影响到会计信息的公开范围和程度。 13.教育因素与会计职业道德的关系:教育水平高低、教育体系及课程体系设置合理与否直接决定着会计人员的素质和会计队伍的质量和就业情况。 14.其他会计环境与会计职业道德的关系:历史传统因素、科技因素等因素影响着会计职业道德的时代性。会计的职业特性、会计准则的完备程度和行业管理则影响着会计人员的会计职业判断,如对存货计价方法判断、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方法选择及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选择等职业判断。 四、会计环境建设途径 加强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修养,应积极改善会计职业的会计环境,建立一个有利的控制环境、一个好的人事政策和实务、设置合理的组织机构和建设一个良好外部环境和会计职业道德评价体系,以建立一个良好的会计职业形象。 1.对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是培养会计职业道德的关键。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新制度的颁布和实施,对规范我国企业会计制度核算行为,真实、完整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提高企业的会计信息有着深远的意义。因而有计划地组织开展对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职业道德培训应势在必行。 2.改革现行会计在校教育是建设会计职业道德的基础。在校教育是培养会计梯队的阵地,在这个阵地应合理改善会计课程体系设置和会计课程教育方法,使会计职业道德课程一开始就走入学生的思想品德内,并作为一个考核的必备标准。 3.形成一个法制的内外部环境是建设会计职业道德的保障。各单位应按《会计法》切实加强对会计人员的管理。 4.理顺资本市场,提高科技水平及发展经济是建设会计职业道德的根源。资本市场的规范,引导企业公平竞争,可消除会计信息不真实的动机和从源头上堵截会计人员的造假。科技水平的提高,可以提高对会计造假的成本和威慑力。同样,经济的发展可以为会计人员避免进退两难的境地提供保障。 5.创建事后惩罚机制是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的最后一剂良药。会计管制的指导思想应该立足于成本收益分析,即将反违规者或潜在的违规者视为经济人,他们所做的选择是成本收益博奕的结果,只要违规的收益大于成本,就会存在违规的可能。因此,管制的思路应该在加大惩处力度的同时减少违规的收益,事后惩罚机制是确保会计质量信息的最后一剂良药。 五、结束语 会计职业道德依赖于会计环境的变革,只有创建一个良好的会计内外部环境,才能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搞好会计职业道德的建设、使会计人员成为一个诚信人。 会计职业道德论文:我国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现状及解决方案 【摘要】诚信道德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和美德,也是会计职业道德的重要内容,本文从会计职业道德概念出发,剖析了我国会计行业职业道德失范现状、原因,提出了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的方法和建设途径 【关键词】诚信道德、会计、我国会计道德建设、会计现状、解决方案 一、会计职业道德含义 会计职业道德是指在会计职业活动中应当遵循的、体现会计职业特征的、调整会计职业关系的职业行为准则和规范。会计是一个技术性与政策性很强的职业,由于企业的经济活动及会计核算涉及到许多集团的利益,加上经济业务复杂性、多变性和不确定性,以及会计方法本身的可选择性,使会计人员在处理经济业务时,不但需要遵循经济法规等,还要根据自身的价值观作出判断,会计职业道德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含义: 1.会计职业道德是规范会计行为的基础 动机是行为的先导,有什么样的动机就有什么样的行为。会计行为是由内心信念来支配的,信念的善与恶将导致行为的是与非。会计职业道德对会计的行为动机提出了相应的要求,如诚实守信、客观公正等,引导、规劝、约束会计人员树立正确的职业观念,遵循职业道德要求,从而达到规范会计行为的目的。 2.会计职业道德是调整会计职业活动利益关系的手段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会计职业活动中的各种经济关系日趋复杂,这些经济关系的实质是经济利益关系。会计职业道德可以配合国家法律制度,调整职业关系中的经济利益关系,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会计职业道德允许个人和各经济主体获取合法的自身利益,但反对通过损害国家和社会公众利益而获取违法利益。 3.会计职业道德具有相对稳定性 会计是一门实用性很强的经济学科,是为加强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维护社会公众利益服务的。任何社会和个人,对于客观经济规律,只能在认识的基础上,去主动适应、掌握和运用它,而不能去改造它,更不能违背它。会计标准的设计,会计政策的制定,会计方法的选择,都必须遵循其内在的客观经济规律和要求。因此,会计职业道德主要依附于历史继承性和经济规律,在社会经济关系不断的变迁中,保持自己的相对稳定性。 4.会计职业道德具有广泛的社会性 会计职业道德是人们对会计职业行为的客观要求。从受托责任观念出发,会计目标决定了会计所承担的社会责任。尤其是随着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会计不仅要为政府机构、企业管理层、金融机构等提供符合质量要求的会计信息,而且要为投资者、债权人及社会公众服务。可见,会计信息质量直接影响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经济秩序的健康运行,会计职业道德必将受到社会关注,具有广泛的社会性。 二、目前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失范现状 首先我们来看一个案例: 中国果汁行业三巨头之一,沪市上市公司国投中鲁果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中鲁600962)的三季报一出炉,网上立即爆发出一片质疑声。一位看上去相当内行的网民留下刺人眼目的文章,直斥国投中鲁“惊天大造假”,称其为了增发目的压低股价。的确,相比该公司第二季度每股盈利0.42元,环比增长859%的抢眼表现,国投中鲁第三季度的每股收益0.01元的业绩实在出乎意料。不仅普通投资者感到失望,就连部分机构投资者也大跌眼镜。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的会计法制和职业道德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广大会计人员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与发展中做出了突出成绩,促进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但是,我们在充分肯定会计职业道德建设取得成绩的同时,也不应忽视存在的问题。 1、会计职业道德观念淡薄 在现实中,一些会计人员在国家、社会公众利益与单位利益发生冲突时,不能够坚持准则,甚至通同作弊,为违法违纪活动出谋划策,直接参与伪造、变造虚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 2、追求私利,监守自盗 一些会计人员个人主义、拜金主义、享乐主义膨胀,丧失了最起码的法制观念,会计职业道德沦丧,故意伪造、变造、隐匿、毁损会计资料,利用职务之便贪污、挪用公款,以身试法,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陕西省延安市公路管理局李渠收费站原财务人员李进军利用职务之便,采取截留不上缴的手段,将收费站收取的车辆通行费570余万元转移后存入自己的银行卡里,用于互联网赌博,结果输得一干二净。近日,因涉嫌挪用公款罪,被该市宝塔区检察院立案侦查。(来源: 检察日报)这种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虽然是少数会计人员所为,但也反映出在新形势下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的紧迫性。 3、违背准则,弄虚作假 一些注册会计师在执行独立审计业务时,没有严格执行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道德准则,出具了不恰当的审计报告,客观上认同了会计做假行为,充当了被审计单位会计信息失真的保护伞。有的注册会计师明知委托人的会计报表有重大错报和故意造假的行为,却不予指明,并加以虚假的陈述,出具虚假的审计报告。 三、造成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失范的原因 1.社会环境对会计人员职业道德的影响 随着经济改革向纵深进展,人们之间的利益关系、人际社会关系大大的复杂化,从而使不少人在物质财富中失去方向,导致一些贪污舞弊,滥用职权,行贿受贿等等行为的泛滥。会计人员身处财经大权的关键地位,在一些不健康的消极环境影响下,其价值观念不可避免地受到影响。 2.法规滞后内控制度不健全 会计制度只是个别条款涉及到对会计人员职业道德的要求,缺乏系统全面的职业道德规范来引导和约束会计人员的职业行为,难以形成防范会计造假的自我约束机制;而有的单位财务部门内部职责不明确,内控制度不落实,监督检查不力,有章不循,循章不严,重查轻处,不能实现有效的相互牵制和制约,使得监督制约弱化。 3.工作地位“服从命令”作用 会计人员对单位负责人地位上的从属性,带来其职业道德行为上的从属性。会计人员的工作完全在单位负责人的领导、管理下进行,单位负责人拥有充分的用人权,会计人员只有通过单位任命才能上岗。由于这种从属性往往使会计人员难以摆正自己的位置,在单位利益和全局利益发生冲突时,会计人员处在两难境地。在工作中,会计人员经常会遇到领导的意图与财经政策法规和标准、制度、规定相抵触的情况,有时,会计人员虽提出合理建议,但单位领导仍坚持其做法,最终导致会计行为失范。 四、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的基本途径和方法 1.采取理论教育与实际教育相结合: 在职业活动中,对会计人员进行系统的会计道德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的教育,使他们树立正确的会计职业道德观,掌握相关的职业道德知识,辨别是非,明确方向,再结合实际工作,形成高尚的社会主义会计道德品质,以达到学以致用的目的。 2.采取典型示范与正面组织相结合: 从提高认识,明确责任的高度入手,以会计领域先进模范人物的感人事迹作为教材,会计人员可以从中受到感染和熏陶,得到深刻的启迪和教育。 3.采取自律和舆论监督相结合: 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必须强调自律,从提高道德认识入手。舆论监督起着抑恶扬善的作用。这主要包括对遵守会计道德的人的褒奖,对违反会计道德的现象的批评教育,开展经常性的会计道德讲评活动,促进良好的会计道德观念和会计道德行为的形成和发展。会计道德教育,要摆事实讲道理,以理服人,以情动人,要从爱护出发,用批评和自我批评方法,进行耐心的说服教育,引导会计人员明辨是非美丑,自觉改正。 会计职业道德论文:浅谈对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认识 论文关健词:会计 职业道德 规范 论文摘要:会计工作沙及社会经济生活各方面,经济与社会事业越发展,财会工作就越重要,作为“反映、监督与拉制”财务运行的主体—会计人员责任重大,因而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建设在当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显得尤为重要。在我国,建立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的工作还只是开始,实践不多,经验也有待积累。但改革开放以来的实践已经说明,开展这项工作非常必要,是整领会计工作秩序、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手段之一。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社会经济发展迅速加快,不少财会人员在物质财富中失去了方向,贪污、滥用职权等行为大行其道,客观上要求建立与之相适应的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使其成为各行各业会计人员必须自觉遵守的行为准则和自律标准,这是我国加人世贸组织后的必然要求,同时也是有效治理各种贪污、腐败行为的有效措施之一。本人结合实际情况谈谈对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认识。 1.会计职业道德 会计职业道德是一个比较广泛的概念,是一般社会公德在会计工作中的具体体现,是引导、制约会计行为,调整会计人员与社会、会计人员与不同利益集团以及会计人员之间关系的社会规范。具体地说,是指会计职业人员在从事会计工作、履行会计行为时所应遵守的道德标准。 2.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主要内容 会计职业道德的基本内容表现为会计职业道德规范。会计职业道德规范是指一定社会经济条件下,对会计职业行为及职业活动的系统要求或明文规定。它是职业道德在会计职业行为和会计职业活动中的具体体现。 根据我国的会计工作、会计人员的实际情况,结合会计职业道德的一般要求,笔者认为,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规范应包含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廉洁自律、客观公正、坚持准则、提高技能、参与管理和强化服务等主要内容。 2.1会计人员爱岗敬业的表现之一是忠于职守,尽职尽责。这是财会人员职业道德规范的首要前提。它要求财会人员充分认识本职工作在整个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从而珍惜自己的工作岗位,热爱本职工作,做到干一行爱一行,兢兢业业,一丝不苟。同时,还要求财会人员在工作中正确处理责、权、利三者关系;刻苦钻研业务,不断提高技能,勇于革新,争做行家里手。 2.2诚实守信这是财会人员职业道德规范的基本要求。不仅要求会计人员言行一致,表里如一,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办老实事,不弄虚作假,不欺上瞒下,讲信用,重信用;而且要求财会人员做到不为利益诱惑,保密守信;还要坚持做到执业谨慎,信誉至上。 2.3廉洁自律是会计职业道德的内在要求。它就是要求会计人员必须加强世界观的改造,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不断反省、剖析、提高自己,同时要公私分明,不贪不占,遵纪守法,尽职尽责。 2.4客观公正。这是财会人员职业道德规范的灵魂。它首先要求会计人员的态度额观公正,其前提是以良好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为前提;其次要求会计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必须遵守各种法律、法规、准则和制度,依照法律规定进行核算,并做出额观的会计职业判断;再次,还应实事求是,不偏不倚,如会计人员在办理有关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业务时,应依法纳税,不能以损害国家利益为前提而少交税款。 2.5坚持准则。这是财会人员职业道德规范的重中之重。它要求会计人员在处理业务过程中,严格按照会计法律制度办事,不为主观或他人意志左右。会计人员在进行核算和监督过程中,只有坚持准则,才能以准则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在发生道德冲突时,应坚持准则,以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众利益和正常的经济秩序。为此,要求财会人员必须具备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牢固树立财经法制意识,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 2.6提高技能。这是财会人员职业道德规范的时代要求。会计是一门不断发展变化、专业性很强的学科,它与经济发展有密切的联系。会计工作是一门专业性和技术性很强的工作,从业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会计专业知识和技能”,才能胜任会计工作,才能够勤勉、谨慎地运用其知识、技能经验,善于根据客观环境做出正确的职业判断,如选择恰当的会计政策、做出合理的会会计估计等。 2.7参与管理。简单地讲就是间接参加管理活动,为管理者当参谋,为管理活动服务。这就要求会计人员努力钻研业务,熟悉财经法规和相关关制度,提高业务技能,熟悉服务对名胜的经营活动和业务流程,使参与管理的决策更具针对性和有效性,不能消极被动地记账、算账和报账。 2.8强化服务。是要求会计人员具有文明的服务态度、强烈的服务意识和优良的服务质量。会计人员服务的态度直接关系到会计行业的声誉和全行业运作的效率,会计人员服务态度好、严格执法、服务周到就能提高会计职业的信誉,增强会计职业的生命力,反之,就会影响会计职业的声誉,甚至直接影响到全行业的生存和发展。 3.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基本特征 3.1原则性原则性是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典型特征。坚持原则能使财会工作者职业义务感和使命感得以加强,作为会计工作者,如果不具备高尚的职业道德,不坚持按原则办事,不仅会危害自身,也会损害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3.2无私性财务工作要求会计人员具有大公无私、公而忘私的思想和行为,以国家、集体的利益重于一切为最高原则。无私性集中体现在财务工作者的道德习惯行为上,廉洁奉公,不贪不沽,一尘不染,保持和发扬艰苦奋斗,勤俭建国的传统作风。 3.3服务性财务工作贯穿于我国四化建设的各行、各业、各个部门。财务工作既不能独立于各行、各业、各部门而存在,又不能置于各行各业各部门之上。 3.4时代性不同历史时期,有不同的道德标准,所以说,财会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具有很强的时代性。 4.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重要作用 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4.1会计职业道德规范是对会计法律制度的重要补充。会计法律制度是会计职业道德的最低要求,会计职业道德规范对会计法律制度起到了重要的辅助和补充作用。 4.2会计职业道德规范是规范会计行为的基础。会计职业道德规范对会计的行为动机提出了相应的要求,从而起到规范会计行为的目的。 4.3会计职业道德规范是实现会计目标的重要保证。能否为这些服务对象及时提供相关的、可靠的会计信息,取决于会计职业者能否严格履行职业行为准则。 4.4会计职业道德规范是会计人员提高素质的内在要求。会计职业道德规范是会计人员素质的重要体现,一个高素质的会计人员应当做到爱岗敬业、提高专业胜任能力,这也是会计职业者遵循会计职业道德的可靠保证。 综上所述,会计职业道德规范建设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只有不断加强会计人员的培训、教育,才能使在思想上和行动上重视起来,每个会计人员必须从自身做起,不负众望,以严明的制度约束自己,以高尚的职业道德感召世人。 会计职业道德论文:浅谈会计诚信与会计职业道德教育 摘要:笔者从会计诚信会计职业道德关系入手通过分析对会计人员职业道德的现状及其职业道德失范的成因作了深刻剖析,并就如何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提出了一些具体措施。 关键词:会计诚信 会计职业道德 措施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经济全球化的日益加强,人们对财务信息的关注度越来越强,而公司企业财务信息的失真失实,不仅严重破坏了市场经济的秩序,损害了社会公众的利益,而且阻碍了和谐社会、诚信社会的构建。近几年国内国际上财务造假案层出不穷,使人们陷入了对财务信息真实性及其重要性的思考,如何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提高会计的公信力、培育会计诚信、规范会计职业道德行为,提高财务信息质量,在新形势下,显得尤为重要,本文试就会计诚信与会计职业道德教育问题作一粗浅探讨。 一、会计诚信、会计职业道德的内涵 (一)会计诚信的内涵 会计诚信表达了会计对社会的一种基本承诺,即把公司企业的现实经济活动客观公正地反映出来,忠实地为会计信息使用者服务。会计诚信的内涵包括良好的会计职业道德和会计职业操守、精湛的会计技术和会计技能、完善的会计信息质量和优质的会计服务诚信。 (二)会计职业道德的内涵 会计职业道德是指在会计职业活动中应遵循的、体现会计职业特征的、调整会计职业关系的职业行为准则和规范。会计工作处于整个社会经济的前沿,会计人员身处财经大权的关键地位,职业道德在整个会计工作中显得尤为重要。 二、会计诚信与会计职业道德的关系 会计诚信和会计职业道德之间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两者相互作用,互为影响,互为促进。 (一)会计职业道德是会计诚信的基础和前提。作为会计人员,只有严格地遵循会计职业道德,才会出现诚实守信的会计人员。在日常生活中依法、规范的执业行为的不断积累,就是建立会计诚信的过程。 (二)会计诚信是会计职业道德的具体体现。 三、会计诚信对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 要做到会计诚信,就是要按照会计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依法、规范、认真履行职责,一是理财,要做到为民理财,聚财有道,生财有方,用财有效,为公司企业当一个“好管家”。二是廉政,要做到廉洁公正,坚持不义之财不取,在金钱面前不动摇,非己所属,眼不红、手不痒、不贪不沾,依法规范履行职责,切实做到:“常在河边走,就是不湿鞋”。三是诚信,坚持诚信为本,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从业,决不做假账,危害公司企业。 四、我国会计人员职业道德的现状、存在问题及成因 从全国物价、税收、财务大检查和对部分国有太中型企业及重点亏损企业审计情况可以看出,层出不穷的虚假会计报表从多个侧面折射出会计职业道德问题的严重性和普遍性。 这些问题主要表现为:第一,职业道德观念淡薄。在现实生活中,一些会计人员在国家、社会公众利益与单位利益发生冲突时,不能够坚持准则,甚至为违法违纪活动出谋划策,直接参与伪造、编造虚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第二,追求私利,监守自盗。一些会计人员故意伪造、变造、隐匿、毁损会计资料,利用职务之便贪污、挪用公款,以身试法,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第三,违背准则,弄虚作假。一些注册会计师在执行独立审计业务时,出具了不恰当的审计报告,客观上认同了会计作假行为,充当了被审计单位信息失真的保护伞。造成这些现象的原因如下: (一)社会变革、市场经济价值观念转变及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不合理、不规范,权力监督和制约乏力,激励和约束机制不配套。 (二)会计职业界自身建设存在较大差距,会计人员坚持职业道德的外部法律环境不佳。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会计人员坚持准则的法律保障和法律救济制度不完善,不利于会计人员形成良好的会计职业道德。 (三)对会计职业道德的宣传教育和监督缺乏有力的手段和措施,致使会计人员业务素质不理想。在学校教育中,较长时期偏重智育,忽视德育。参加工作后,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中虽有职业道德内容,但实际上从未见过职业道德培训。 五、加强会计诚信和会计职业道德教育的措施 (一)坚持把会计人员的诚信教育始终放在首位。 (二)不断提高会计人员的政治思想水平。一要强化对会计人员的政治思想教育,坚持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服务。二要牢固树立实事求是的辩证唯物主义思想,坚持一切从事实出发,切实保证财会信息的真实性、可靠性与安全性。三要增强会计人员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在与国际并轨的进程中,国际资本一体化也带来了会计市场的一体化,会计人员要切实担负起时代赋予的使命和责任。 (三)强化法律法规制度学习,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切实做到遵纪守法。 (四)制定岗位责任制,加强财会行业的监督检查与审计。结合财会执业工作特点和规律,制定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把会计职业道德规范与岗位职责紧密结合,把财经纪律与规章制度紧密结合,实行管理岗位与具体岗位连带责任,强化连带监督,促进会计人员的自律意识。 总之,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经过了金融风暴的洗礼,会计改革不断深入,会计专业性和技术性日趋复杂,会计行业越来越为世人所瞩目,中国会计业必将走向世界,其执业能力和水平必将经受严峻的考验。诚信既是会计工作的命脉和灵魂,也是会计工作的基本操守和立身之本,因此,追求诚信立业,必须把会计诚信与职业道德教育紧密结合起来,不断加强职业道德教育,提升财会职业人员综合能力。每个财会人员都要从自身做起,不负众望,以精湛的业务技术服务社会,以严明的规章制度约束自己,以高尚的职业道德感召世人,为国家发展、社会进步,依法履责,贡献才智。 会计职业道德论文:浅谈新时期会计职业道德建设 【摘要】会计职业道德是会计人员的工作行为规范,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具有重要意义,而对于如何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在当前时期又提出了更高要求。 【关键词】会计;职业道德;意义;要求;措施 职业道德是从事一定职业的人在其特定工作或劳动中应遵循的具有自身职业特征的道德原则和行为规范。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是会计的灵魂,是贯彻与整个会计工作的新年和精神力量。会计职业道德,既是会计人员在本行业职业活动中行为的规范,也是会计行业对社会所应负的责任和义务。随着社会的发展,会计不只是单纯的计数、记账,会计人员不仅要为政府机关、管理机构、金融机构等提供符合质量要求的会计信息,而且要为投资者、债权人及社会公众服务。这是现代会计活动赋予会计人员的更高使命,实现这些目标的关键是保证会计信息的质量。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对于整顿经济工作秩序,充分发挥会计工作只能作用,有着不可估量的作用。 一、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的意义 (一)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能有效地提高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 会计是市场经济活动中特殊的从业人员,处在各种经济利益关系的关口,应是经济工作的“卫士”。财务工作作为经济工作的基础,国家的许多法律、法规,尤其是财经方面的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都要通过会计工作来实现。但是新的《会计法》的实施以来并未收到预期的效果。究其原因,即执法的行为主体——会计人员的思想认识未能相应地跟上形势发展的要求,职业道德水平不高,缺乏行动的自觉性。道德是一切法律存在的基础,是执法的思想保障,特别是在这一价值多元的时代,是与非的模糊界限会使人产生道德的迷茫,缺乏依法办事的思想基础,会计也不例外。鉴于此,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能促进会计职业道德良好品质的形成。 (二)加强职业道德建设,能缓解会计工作中的不正之风的形成 现实生活中,诸多的贪污、行贿受贿、大吃大喝、铺张浪费,都要经过会计人之手。当然,这些现象的主要责任人可能不在会计人员,但与我们的会计人员屈从压力,不坚持原则大有关系。消除腐败,有赖于各种制度的健全和完善。会计人员必须坚持原则,用好《会计法》来保护自己的正当权益;同时,必须用会计职业道德规范来武装自己的头脑,使之能用会计职业道德来规范、指导自己的行为,逐渐形成会计职业道德责任心和荣誉感,正确使用自己的会计权力,忠实地履行自己的会计义务。 二、会计职业道德的要求 (一)爱岗敬业,熟悉法规 即会计人员应当热爱本职工作,努力钻研业务,使自己的知识和技能适应所从事工作的要求。爱岗敬业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出发点。会计工作不只是单纯的记账、算账、报账工作,会计工作时时、事事、处处涉及到执法守规方面的问题。会计人员应当熟悉财经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做到自己在处理各项经济业务时知法依法、知章循章,依法把关守口,同时还要进行法规的宣传,提高法制观念。 (二)依法办事,客观公正 一方面,会计人员应当按照会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会计工作,保证所提供的会计信息合法、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另一方面,依法办事要求会计人员必须树立自己职业的形象和人格的尊严,敢于抵制歪风邪气,同一切违法乱纪的行为作斗争。此外,会计信息的正确与否,不仅关系到微观决策,而且关系到宏观决策。做好会计工作,不仅要有过硬的技术本领,也同样需要实事求是的精神和客观公正的态度。否则,就会把知识和技能用错了地方,甚至参与弄虚作假或者通同作弊。 (三)诚实守信,保守秘密 诚实守信是会计人员的基本道德素养。会计人员做不到诚实守信就会导致失真的会计信息,失真的会计信息是影响会计工作质量的关键,不仅会误导投资者与债权人,使其决策失误,而且会导致国有资产和财政收入大量流失,扰乱国民经济宏观调控和市场经济秩序。为了治理会计信息失真问题,提高会计工作质量,有效遏制其社会危害性,强化会计工作人员诚实守信至关重要。会计工作性质决定了会计人员有机会了解本单位的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情况,有可能了解或者掌握重要商业机密。这些机密一旦泄露给竞争对手,会给本单位的经济利益造成重大的损害,这对被泄密的单位既不公正又很不利。泄露本单位的商业秘密也是一种很不道德的违法行为。因此,作为会计人员,应当确立泄密失德的观点,对于自己知悉的内部机密,不管在何时何地,都要严守秘密,不得为一已私利而泄露机密。 三、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的措施 财会人员的职业道德属于意识形态的范畴,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应当指出,当前左右财会工作质量和市场经济秩序的主要因素是社会大环境的影响,但会计职业道德建设严重滞后也是重要因素之一。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强化财会人员的职业道德建设的关键是把会计职业道德内化为会计从业人员的自觉行动,使其成为一种内在的精神力量;同时要着力构建会计诚信体系,打造为经济建设服务的高素质会计队伍。具体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建立健全教育培训机制 对会计人员进行道德教育,不能一劳永逸,应作为终身教育的内容,并视其不同的工作实践阶段区别实施。第一,岗前培训。应在会计教学中增加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内容,填补我国职业道德在教学中的空白。在上岗证培训中,对“准会计人员”进一步进行职业道德教育,使其知道跨入会计门槛后,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此谓打“预防针”,使其产生“抗体”。第二,后续教育。对以在岗的会计人员,应定期有组织地进行职业道德教育,根据不同时期职业道德存在的问题,不断深化充实、更新及拓展教育训练内容。这一阶段的培训目的,着力于检查对照方面,谓之“查体”,使其警钟长鸣,防微杜渐。任何道德上的滑坡,如不及时终止,终将陷入犯罪的深渊,对于这一点,任何一位会计人员都不能掉以轻心,存有侥幸心理,要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以良好的职业道德,规范职业行为。 (二)强化法制监管,健全考评机制 建立健全的法律制度,进一步完善各种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对违法乱纪行为的处罚,切实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一是对于恶意造假者,一定要加大处罚力度。必须从立法、执法上对造假者追究其经济责任,刑事责任,使造假者付出的代价远远大于其所得到的利益,加大会计信息稽查力度和检查面,大幅度提高会计造假成本。二是尽快建立和完善市场退出机制。对那些不遵守行业规则、不守信用的企业或个人,出现做假帐行为后要把肇事者驱逐出相关行业。如对会计造假的上市公司要立即退市,对参与造假的中介机构要进行取缔,对造假的单位责任人、会计人员、注册会计师吊销资格证书,不允许继续从事相关职业等。三是建立和完善考评机制,建议各级财政部门结合当地实际出台对会计人员的考核办法,以年度为考核周期,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职业行为、会计监督、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等几方面对会计人员进行考核评价。对考核成绩优秀者可作为评比先进会计工作者的条件,各级会计管理部门应予表彰和奖励;对不合格的会计人员集中进行学习和培训,仍然不合格者年检不予通过。 (三)培育良好的会计诚信环境,建立会计人员诚信档案 在一个道德意识淡泊,自我中心突出的社会环境下,不可能营造出高品味的会计职业道德。首先要坚持诚信的用人原则。各单位聘用会计人员,首先选择的应该是有诚信的人,一个人专业技术能力很强,但是缺少诚信,我们是不应该聘用的。其次充分发挥诚信示范作用。大力宣传先进会计人员的事迹,将先进会计人员的事迹提炼成职业化要求,努力引导会计人员向先进人物看齐,实践会计职业道德的要求。诚信档案包含的对象是我国所会计从业人员及其领导。诚信档案主要记录会员的基本情况、在诚信方面的良好表现及行为、已经出现的有违行业诚信要求而需予以提示的行为,以及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及准则、受到各类处理的行为等。会计诚信档案记录期限至个人不再从事会计工作止,对相关人员失信和处罚等相关信息进行记录和披露,是加强会计自律性管理的有效手段,使诚信执业者受到社会的信任和尊重,失信者受到市场的处罚。 总之,会计职业道德建设是一项系统的社会工程,客观上一个长期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只有根据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的自身特征,从宏观和微观,即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的多方主体共同努力,持之以恒,方能在全社会形成“诚信为本、操守为重、坚持准则、不做假帐、参与管理、强化服务”的会计职业道德风尚。 会计职业道德论文:目前会计职业道德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摘 要】会计职业道德建设问题一直是倍受业界和社会公众关注的焦点。近几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由于会计职业道德教育欠缺而造成会计信息失真问题影响颇多。会计职业道德好坏是导致会计信息失真,影响会计工作质量的关键所在。本文针对现阶段会计职业道德建设问题,作点思考和探讨。 【关键词】会计职业道德 企业 一、违背会计职业道德行为的基本原因 1.利益的驱动是会计造假的源动力。经济利益是最常见的造假动机,是造假者最大的内在驱动力,造假者通过造假旨在得到直接的或间接的、现实的或潜在的经济利益,另外对政治利益的追逐也使造假者铤而走险,不顾后果。造假者的逐利心理突出地表现在他们对暴富的渴望,对物质财富和富足生活的羡慕,对保官升官平步青云的企盼,对出人头地的向往。而当这一切不能通过正常渠道获得时,就不得不依靠做假帐来改变企业与国家、企业与个人、个人与个人之间的利益格局和分配关系,改变衡量其政绩的各项经济指标。如常见的造假手段包括不恰当核算特殊交易、滥用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错误确认费用及负债、资产造假。 2.现代企业资本结构“缺陷”使会计造假成为可能。现代产权结构模式的两权分离,产生了以信任为基础,资产所有者以委托方式由选定的经营者所有者从事经营管理资产的委托一的运营形式。企业出资者委托经营者为其,以实现出资者资产收益最大化目标来管理企业资产。 3.会计人员整体素质还不能完全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我国有成千上万的会计人员,这支队伍在经济发展和会计改革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这是必须加以肯定的。随着从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轨,知识更新步伐加快,法规体系逐渐完善,需要会计人员更新观念、学习新法规、掌握新知识,加强职业道德培训、塑造会计行业诚信理念。特别是《企业会计制度》、《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及机关会计的准则实施后,需广大会计人员具备扎实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能根据制度及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对会计实务问题做出职业判断。 二、当前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的思路与对策 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笔者认为应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 1.加强对会计从业人员的思想道德教育,提高会计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会计职业从其权责结构的特点上看,是会计从业人员(无论是企业内部会计从业人员还是企业外部会计从业人员)作为一个独立的第三方加入到委托人与经管人的经营关系中去的,应站在第三方的立场上,负有向社会提供真实可靠且有用的会计信息的责任。这—职业所需维护的利益是极为广泛的。会计职业道德教育是会计职业道德建设过。程中一顼必不可少的重要工作,是各级会计工作管理部门、会计职业管理机构、单位负责人必须重视和做好的工作。会计职业道德教育的内容应包括以下几方面:(1)职业基本教育。(2)服务宗旨教育。(3)职业精神教育。(4)遵法守法教育。 2.减少外部环境对会计职业道德的负面影响,提高会计职业道德水平,应当依托于社会各方面的变革与协调,尤其应当与法律、与各行各业的职业道德建设同步,才能建设好会计职业道德。 在现代生活中,任何个人及经济组织必须遵守法律的规定,企事业单位的各种经济行为更是如此。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实现其职能,是法律所赋的权力。要改善会计行为环境,就要给予会计工作强有力的法律支持。例如:我国在2000年7月1日之前执行的《会计法》第4条规定:“单位领导人领导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和其他人员执行本法”。可见,会计人员是在单位领导人的领导下进行工作的。一般情况下,会计人员不得不服从于领导的意图。而某些企事业单位领导人钻法律的空子,为了追求小团体利益,粉饰业绩、谋取私利等等。会计人员对这种事也只能“睁一只眼,闭一眼”了。我们不能因此就认定会计人员缺乏职业道德,因为他们的权力被“领导”了,被“限制”了。可喜的是,我国于2000年7月1日开始实施的新《会计法》第5条规定:“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照本法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其他会计资料,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第46条还规定:“单位负责人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本法规行为的会计人员以降级、撤职、调离工作岗位、解聘或者开除等方式实行打击报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对受打击报复的会计人员,应当恢复其名誉和原有职务、级别”。这两项法律条款有力地保证了会计机构、会计人员的合法权益,使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从一定程度上摆脱了单位负责人的非正常干预,必要时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3.严格执法,加强监督 一是政府加强对企业会计的监管。会计工作的普遍性、会计信息的社会性、会计作用的国际性都要求政府应加强会计的监管,使企业的会计信息的披露有个规范统一标准,保证其真实性,也只有政府才具有这种权威性。首先,政府制定各方参与市场经济的“游戏规则”,主要指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即会计准则、会计制度、专业核算办法等会计标准。规范会计核算,保证各单位、个人有法可依。其次,严格监督检查,使各单位、个人有法必依。最后,对各单位、个人的执行结果采取优胜劣汰,激励守则者、严惩违法者。 二是加强企业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企业内部控制包括内部会计控制和其他管理控制两部分。内部会计控制体现了内部牵制原理,与其他管理控制交织进行,在企业内部控制中占有重要地位。内部会计控制指企业内部建立的会计控制体系,其中包括:可靠的内部凭证制度。会计凭证是企业会计核算的重要的组成部分,记录着经济业务,为监督检查提供主要依据,保证会计信息的传递;健全的账簿制度。在可靠的内部凭证制度基础上,健全的账簿制度能确保会计记录的保密性和完整性,保证提供完备的会计信息;合理的会计政策和会计程序。即便于企业有关人员了解处理会计实务的程序和方法,有利于企业会计政策的前后一致性;科学的预算制度。这是会计核算与监督的依据;定期盘点制度。它是保证会计信息起初的重要手段;严格的内部稽核制度。即可及时发现错弊行为。 会计职业道德论文:我国盈余管理与会计职业道德判断的现状分析 【摘 要】盈余管理就是企业管理当局在遵循会计准则的基础上,运用一定的会计方法和手段,为实现自身效用最大化和企业价值的最大化,而做出对企业对外报告的会计效益信息进行控制或调整,其实质是有目的地干预或影响财务报告,进而影响相关利益者的利益和决策。本文对我国盈余管理与会计职业道德判断的现状进行了分析。 【关键词】盈余管理 会计职业道德 现状 会计职业道德是道德规范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从事会计职业的工作人员在职业活动中应当遵守的行为规范的总和,包括会计人员的职业品德、专业胜任能力、职业责任和职业纪律等。它是调整会计人员与国家、会计人员与不同利益、会计人员相互之间的社会关系及社会道德规范的总和,是基本道德规范在会计工作中的具体体现。它既是对会计法律制度的重要补充,也是规范会计行为的基础。 一、我国盈余管理现状 在我国,现代会计还十分年轻,缺乏一些具体交易的会计处理准则,证券市场的监管功能还不完善,这就决定了我国企业的盈余管理和发达市场经济国家在动机上有一些区别。我国企业盈余管理的动机主要是为了取得银行的信贷资金和商业信用,包装上市以及后来的配股等等。然而,由于我国证券市场不发达,监管能力不到位,有些上市公司的盈余管理行为已经到了损害投资者利益的程度。 对比国外的盈余管理方法,可以发现只要我国公司的盈余管理控制在适度的范围内,对推动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改善公司治理结构,加快国有企业改革进程都是有益的。 透视我国盈余管理现象,对我国企业盈余管理行为的动因分析如下: 1.上市公司盈余管理最基本的动机是追求利益最大化,由于利益诱导效应,企业股东与经营者的委托关系一经确立,“道德风险”、“信任危机”等问题也将随之产生。于是一些缺乏会计职业道德的从业者,就有意破坏诚信原则和会计规则,实施盈余管理。 2.盈余管理的避税动因也是十分明显的。由于经营者在会计政策和会计方法的选用上有较大的灵活性。对经营者而言,税收优惠政策及会计政策的灵活选择为其开展盈余管理实现“避税”提供了弹性空间。 3.企业之间的交易往往建立在信用基础上,因此,为了树立良好形象,许多企业就有强烈的动机粉饰财务报表,以在客户中建立良好的信用。对于上市公司来说,其社会形象非常重要,它们往往通过盈余管理提升企业业绩,向市场传递绩优信息,从而达到改善企业形象的目的。 二、会计职业道德判断建设不完善带来对盈余管理的影响 1.会计人员道德素质不高 高质量的会计信息需要恰当的职业道德判断,恰当的职业道德判断需要会计人员丰富的专业知识和经验。而我国由于长期的计划经济导致会计理论发展缓慢,经济活动内容单一,这些都限制了会计人员素质的提高。 2.会计职业道德判断意识不强 我国由于受产权机制的制约,会计人员与企业的经营者同属企业管理人员,其根本利益是一致的,而且会计人员的工资、待遇等均由经营者决定,在这种情况下,会计人员为了维护自身利益,势必会做出有利于经营者的职业道德判断,从而损害投资者的利益。 3.监督机制不完善 目前,我国对会计信息质量的监督分为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内部监督是指经济主体内部监督,外部监督是指财政、税务、审计、银监、证监、保监等部门的监督。内部监督由于会计监督人员缺乏足够的独立性往往流于形式。外部监督由于点多、面广、任务重、人员知识老化等问题,都与承担的任务和需要达到的目标不相适应,不能从外部监督上保证会计信息的质量。 三、在会计职业道德判断的建设中完善盈余管理制度 1.加强会计从业人员职业道德的教育 对于在校学生的教育,既打好专业基础,又塑造良好的会计职业道德,是新时期对合格会计专业大学毕业生提出的要求。在校启蒙式的职业道德培养,需要创建会计文化氛围,进行多方面的引导,让学生在近似的环境中体味会计的真谛,在感触中觉悟,在感触中培养,在感触中提高,成为既有会计专业技能,又具有较高会计素养的新型会计专业大学毕业生。提高对会计职业道德的认识、全面改进教学方法。 2.注重会计职业道德判断能力的培养 增加知识储备,提高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判断能力的关键,就是要熟练掌握和合理运用专业知识和相关知识。加强业务培训,会计职业道德判断的技术性要求会计人员必须具备丰富的专业知识和扎实的基本功。真实、公允是会计职业判断的基本准则。会计职业道德的作用就在于促使企业及会计人员能自觉抵制各种利益的诱惑,并且不受权势和偏见的影响,确保判断所产生的会计资料能客观、公允地反映会计主体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从长远来看,应建立以社会舆论和诚信档案制度为基本形式的社会评价机制。这种方式具有特殊的内在威慑性,并最终促成会计人员从他律走向自律——真实、公允地进行会计选择。 3.健全会计职业道德判断的监督机制 会计监督机制是指对会计核算和管理工作进行连续、系统、全面的监控和经常性的检查,便于及时发现并纠正会计工作中可能存在的偏差和错误,依法查处可能存在的舞弊造假,确保会计核算和会计管理工作健康、有序、高效地运行。会计监督分为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公司治理结构是约束管理人员职业判断的内部监督机制,是形成正确的职业判断的基石。社会监督是职业判断的外部监督机制。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企业拥有了更广泛、更全面的自主权。权力没有监督和制约就会产生腐败,权力越大,就更需要制约,理财权力越大,就更需要会计监督。因此,强化会计监督,有效地发挥会计监督的职能,是对当前经济领域中出现的盈余造假现象的有力挑战,也是防止和发现会计造假的有力措施。因此,要从会计内部环境和外部环境同时着手,建立起一个由会计人员、单位负责人、行业组织、政府部门以及全社会群众参与其中的全方位立体式监督体系,只有通过内外两方的共同监督之下,盈余造假现象才可以得到彻底的杜绝。 会计职业道德论文:浅析会计职业道德失范及其对策 【摘 要】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水平的高低,关系到国家财经法规制度能否执行、经济秩序能否有序、经济发展能否持续的大问题。在这改革开放的三十年中,会计的法规、制度建设日新月异。可与之相辅相承的会计职业道德却出现了滑坡现象,影响了会计行业的发展。面对这一现状笔者对会计职业道德失范的现实表现进行了分析,提出了提高会计人员思想素质,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的对策。 【关键词】会计人员 会计职业道德 提高对策 一、会计职业道德失范的现实表现 会计职业道德是会计从业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应遵循的,体现会计职业特征、调整会计职业关系的职业行为准则和规范,它是一般社会公德在会计职业行为中的具体体现,也是社会公众对会计从业人员行为的共同愿望和要求。当前,人们痛恨虚情假义,倡导诚信,呼吁从业人员遵循职业道德,但仍存在会计职业道德失范现象,主要体现在如下几方面: 1.缺乏诚实守信、客观公正的职业精神 会计人员对个人利益的追求和对现实的妥协,违反了诚实守信、客观公正的道德规范。 在现实经济生活中,一些会计人员为了满足个人私欲,不顾职业操守,利用专业优势,铤而走险,大肆造假。另一方面,会计人员在单位的地位具有天然的从属性,其职业道德在单位会计工作中能否发挥作用和作用的大小,不可避免地从属于所在单位的文化层次及单位负责人的道德水准。当单位负责人授意会计人员提供虚假会计信息时,会计人员未能坚持诚实守信、客观公正的原则。根据有关资料显示,当单位负责人授意会计人员提供虚假会计信息时,有相当多的会计人员认为应作好“技术处理”以使单位负责人意见得以“巧妙”实施。有的在面对外部监督时,甚至作好所谓“协调”、“配合”,使监督弱化以至流于形式。另外,在现实生活中,诸多的贪污、行贿受贿、大吃大喝、铺张浪费,都要经过会计人员之手。还有发生在国内的一些大公司财务欺诈案,使会计业面临着“诚信危机”。在中国证券市场上,银广厦、麦科特、st黎明等一系列财务造假公司的曝光,牵出了相关的华鹏、华伦等会计师事务所,每一起造假事件涉案金额之巨、涉及面之广令人触目惊心。这也从侧面反映出我国部分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水准不高,缺乏诚信缺失。 2.缺乏爱岗敬业、坚持准则的职业精神 不少会计人员缺乏职业理想和敬业精神,总认为自己平时工作忙,事情多,不关注、不学习会计法规,更谈不上遵纪守法,依法办事了。有的会计人员思想上竟然没有会计职业道德的概念,对职业道德规范和政策法规似懂非懂,十分模糊。这是现实中会计职业道德思想基础的严重缺失。 另外,在实际工作中折射出会计监督机制相当不完备。如单位内部审计作为国家监督体系的组成部分之一,代表着国家利益对企业经济活动的监督和控制,保证国家财经法规的贯彻执行,但这种内部审计在有些单位完全是形式,基本上起不到监督的作用。而有关部门每年都要进行税收财务物价检查,因其经常性、规范性以及广度、深度、力度不够,也不能给单位内部会计监督提供有力的支持,进而难以形成有效的再监督机制。这在一定程度上助涨了单位负责人和会计从业人员弄虚作假之风。 3.缺乏努力提高、强化服务的职业精神 我国1000多万财务人员中,中高级职称人员占20%,其余大部分都为初级职称人员,知识结构、学历水平和业务水平偏低。现实中不少会计人员缺乏基本的业务素质,会计工作频于应付。他们业务知识贫乏或知识老化,对会计准则、会计制度知之甚少,专业技术能力较差,职业胜任能力明显不够。业务素质的低下,还表现在工作中缺乏精益求精的精神,记账不符合规范,账簿混乱、账账不符、报表挤数的现象。实践中由于会计人员业务不熟,而出现会计信息失真的情况也不少见。这些都大大降低了会计工作质量,违背了职业道德的要求。 二、会计职业道德缺失的原因分析 是什么原因造成会计人员职业道德缺失的呢?笔者认为既有从业者的自身原因,也有单位环境、社会环境、政府监督等外部原因。下面试着从这几方面进行分析。 1.从业者自身原因 会计人员在做出违法违纪会计行为时,一般都在职权范围内,以出于主观故意,主动而为,这反映出会计人员自身道德素质偏低。其形成的原因,固然也有社会风气和单位负责人道德水平的影响,但与教育不够极有关系。我们的学校教育中,较长时期片面注重智育,忽视德育。在会计大中专学历教育中,系统的职业道德课程几乎没有开设。而在参加工作以后,会计人员后续教育规定中虽有职业道德内容,大多只是走走形式,但实际很少进行职业道德培训。 2.单位内部的不利因素 会计操作人员是单位内部的从业人员,受聘、受雇于会计控制者。会计人员在单位的地位具有天然的从属性,从属于所在单位的文化层次及其单位负责人的道德水准。虽然这种从属性对会计人员自我职业道德修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求会计人员要具有比以往更高尚的职业道德境界,才能使职业道德充分发挥作用,但是不少会计人员却很难达到这种程度。当会计人员与单位负责人发生道德冲突时,会计人员就会面临两难选择,若坚持职业道德,就很有可能会被辞退下岗。当前突出存在的企业会计信息失真问题,大都是会计控制者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操作者编制虚假会计信息造成的。因此新《会计法》特别强调对违法行为要追究单位负责人的责任是非常正确的,是减少从业环境对会计职业道德影响的重要举措。 3.单位外部的不利影响因素 随着经济体制的转变,社会上人们的思想意识,价值观念,都在发生变化。在会计领域也同样遇到了经济发展与道德进步“二律悖反”的困惑。在建立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人们在追求物质利益时,个人主义、利已主义、享乐主义等思想意识抬头,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削弱,致使社会上一些丑恶现象频现,生活在其中的人们包括会计人员的价值观念、价值取向,也会发生同样的变化。所以人们在分析会计信息失真原因时所讲的“利益驱动”就是这种价值观念变化的一种负面效应。例如,在下岗失业和违反原则作假账的两难选择中,有的会计人员会选择按单位负责人意见作假账,虽是保全了自身的利益,却又陷入了职业道德之失范。 4.政府监督的不利因素 政府监督不力,这是会计职业道德失范产生的土壤。监督不力,在客观上助长了会计造假行为的猖獗。致使会计信息失真,会计造假处于恶性循环的状态。 另外,会计职业道德规范体系不完善,对违反会计职业道德行为的处罚苍白无力,也是会计职业道德严重缺失的重要原因。 三、强化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的对策 1.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建立和完善自律机制 会计人员道德素质偏低,与教育不够有很大关系。因此,首先应在会计学历教育中开设职业道德课。同时对在职的会计人员进行有效的职业道德教育,使他们树立起正确的职业道德观,遵循会计职业道德规范,自觉提高专业及品德修养,增强热爱本职工作的意识,讲求对事业的献身精神,自觉地抵制不良社会风气,保护会计职业的尊严,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具体来说会计职业道德教育的内容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加强在校生的职业道德教育,弥补“先天不足” 各类学校的会计专业都应开设《会计职业道德修养》必修课,要重视培养学生的诚信意识和道德责任感、运用法律的手段进行自我保护能力以及综合运用职业判断和职业道德准则的能力。为学生未来成功的会计人生奠定良好的思想基础。 (2)开展诚信教育和警世教育 财政部门及各单位要定期和不定期地组织在职会计人员上职业道德课,经常印发一些正反典型的材料以及观看警世教育录像,开展诚信教育和警世教育,用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道德准则来矫正、规范会计人员的职业行为,确实提高财会人员的思想素质和道德水准。在任何情况下,不丧失原则,不图谋私利,做到在履行职责中遵纪守法,廉洁奉公。 (3)加强法制教育 加强法制教育就是要使会计人员知法、懂法,在工作中时时用法律来约束自己的行为。财务人员应通晓并遵守《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规定。这些规定是财务人员履行好其职能的重要法律保证。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新的法律制度不断颁布和实施,财务人员还应不断学习、更新和补充专业知识,以保持和发展自己的专业技能。在实际工作中,在与有关方面发生利益冲突时,应敢于坚持依法办事。 (4)建立和完善自律机制 有人认为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失范的根本原因在“心”,在“欲”,而职业道德自律的最高境界则在于“制心”、“养心”。道德修养或道德自律的根本方法是“约束”,自律机制的核心是“约束系统”,自律者只有按自律标准和范畴时时进行自我约束行所必行,止所必止,才能最终达到“制心”的目的。这话说得很有道理,作为会计人员,其会计职业道德修养境界高低,虽然受多方面因素的影响,但最重要的在于自己的主观努力,在于自我约束、自我控制能力的培养。因此,是否做到高标准,严要求,严以律己,宽以待人,不以善小而不为,不以恶小而为之,则是衡量会计人员“自控”、“自律”能力高低的重要指标。建立完善的自律机制是提高会计人员职业道德的重要途径。 2.健全监管机制,完善奖惩制度 为了充分发挥职业道德的作用,健全会计职业道德体系,应在建立会计职业道德规范和加强职业道德教育的基础上强化对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遵循情况的检查,并根据检查的结果进行相应的表彰和处罚,建立起会计职业道德的奖惩机制。 (1)建立会计职业道德监管组织 监管组织的建立,根据我国的实际,可以分两步走,在目前条件尚不具备的情况下,先在中国会计学会下组建会计职业道德委员会,这一步近期相对容易做到。但权威性稍差,待条件成熟后,建议充分发挥市场经济条件下行业协会组织的作用,单独组建中国会计协会,权威性较高,负责全国会计职业道德的监管。 (2)建立会计职业道德行为的追踪记录制度 建议结合会计证的年度检查,对全国的持证会计人员进行注册登记,建立道德行为档案。对在各种财政、审计、税务检查中,提供虚假会计人员,进行量化记分,在会计证年检时根据档案记录,采取相应的惩罚措施。 总之,会计职业道德建设是一项涉及面广的社会系统工程,任重而道远。特别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随着会计改革不断深入,会计行业越来越为世人所瞩目,讲求会计诚信,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尤为重要,因此加强我国会计伦理道德建设也势在必行。 会计职业道德论文:会计职业道德建设促进会计基础工作研究 改革开放以来,会计事业为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做出了卓越贡献,但也出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本文结合会计工作实际,探讨了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的有益做法。 经济越发展,会计越重要。自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时代的进步和体制的转轨,我国会计事业经历了一个渐进式的改革历程,在会计标准建设与实施,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等诸多方面取得巨大的成就,为我国社会的发展和经济的崛起做出了卓越的贡献。 当前,加强会计工作管理,特别是加强会计基础工作管理,是发展经济、繁荣社会的重中之重,也是治理会计信息失真的一个重要环节,其中的关键是要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 一、时代呼唤会计职业道德教育 近年来,商业道德和职业道德问题愈来愈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理论界、企业界以及政府的监管部门逐步形成了一个共识:要建设健康的、有活力的市场经济,就必须尊崇诚信原则。缺乏诚信,经济运行的成本会极其高昂,甚至根本无法运行。在一个欺诈和舞弊盛行的社会里,弱者得不到公平,坦诚者最易受到伤害。因此,建立一个以诚信为基础的市场经济环境是社会公众的共同愿望。21世纪, 五、通过会计职业道德建设加强会计基础工作 会计基础工作是会计工作的基本环节,也是经济管理工作的重要基础。为了加强会计管理,建立规范的会计工作秩序,提高会计工作水平,必须加强会计基础工作。 1 明确领导责任,加强会计基础工作 加强会计基础工作是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具体体现,是依法理财和依法办事的要求。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明确规定。单位负责人为会计责任主体,应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单位负责人应保证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作为责任主体的单位领导人,不但要重视会计基础工作,而且要采取各种具体措施,按照财政部制定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要求,落实本单位的财务工作。 2 提高会计人员素质,加强会计基础工作 会计人员是会计工作的主要承担者,会计基础工作是会计人员从事会计工作最直接的对象。加强会计基础工作,首先,要提高会计人员的政治素质;其次,要提高会计人员的业务素质。随着知识经济的兴起和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企业、政府和公众对公开,真实、准确的会计信息有着更严格的需求,现代经济的发展要求会计工作能够及时提供更多的会计服务。为此,会计人员应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法律法规,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强化依法监督理念和服务意识。 3 通过整章建制,加强会计基础工作 会计工作通过提供会计信息为改善经营管理、加强宏观调控和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服务。首先,科学设置会计岗位,合理配置会计人员,明确岗位的职责和权限,建立内部牵制制度和内部稽核制度,完善会计核算的基本制度,加强会计工作的内部控制。其次,建立岗位定期轮换制度。会计岗位定期轮换,不但可以使会计人员全面掌握会计业务,提高业务素质,还能使会计业务中的漏洞在岗位轮换中暴露出来,有利于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再次,要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的作用,从会计凭证到账表的合法性、资产的完整性、成本费用的可控性等方面进行审计监督,以健全会计基础工作,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可靠性和完整性。
交通运输研究:交通运输管理信息化建设研究 【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的城市化建设脚步也在不断加快,而城市发展过程中交通问题也随之出现。在我国城市发展过程中,交通问题是伴随着城市发展而不断加剧的,特别对于我国的一线城市来说,其城市交通压力更加严峻。在最近几年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实现了对交通的规范性管理,而伴随着我国信息化建设的加快,信息化技术在交通管理中的应用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本文重点就对交通运输管理信息化建设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交通运输;管理;信息化建设 现阶段,我国经济还处于高速发展的阶段,想要保证经济处于高速发展期,就需要对我国的交通运输行业进行有效的管理及支持,以促进运输行业的发展。同时,信息化技术的发展已经在交通运输行业中得到了一定的应用,这对于有效提高交通运输管理的效率及水平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能够保证我国运输行业处于健康的可持续发展环境中。 1信息化建设在交通运输管理中的重要性 1.1能够有效推动现代交通运输行业的发展 近几年来,我国现代化信息技术也得到了飞速的发展,而现代化信息技术也在各个领域中都得到了一定的应用,其中,交通运输行业中就有效的应用到了信息化技术。根据全球发达国家的交通运输发展经验,信息化技术在交通运输行业中应用程度的高低对交通运输水平具有非常直接的关系,而信息化技术的应用程度也成为交通运输行业发展水平的有效衡量标准。作为现代化的基础,信息化技术是能够推动交通运输向现代化发展的动力,信息化技术的有效应用能够实现对交通运行的实时监测,进而做到现代化的管理,最终保证了交通运输行业能够得到全面的发展及提升。 1.2能够有效的转变交通运输发展方式 随着现代城市化发展脚步的不断加快,我国各个城市的人口及车辆都在飞速的增长,这对城市的交通运输来说会造成非常大的压力。在现阶段,如果只是简单的运用传统的交通发展方式实现对交通运输行业的发展,就会造成城市中各个矛盾更加激化,不能真正的做到可持续发展。伴随着现代化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其在交通运输行业中的有效应用能够有效的实现交通运输发展方式的转变。交通运输相关部门能够依靠信息化技术,对信息共享进行有效的拓展,能够实现对网络互通系统的建立,实现对交通运输电子业务应用的全面推行,为实现交通运输行业的精细化管理,进而实现对交通运输效率的有效提高。 1.3能够实现对运营管理水平的提高 近几年,我国居民的生活水平随着经济的发展也在不断提高,相应的居民对出行及运输交通的需求也在不断提高,在此环境下,想要实现对交通运营管理效率的有效提高,就需要按照一定的方法进行交通运输的改革。首先,需要做的就是要对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脚步不断加快,并对相关的水上交通与陆地交通进行有效结合;其次,就需要进行智能化网络系统的建立,以现代化信息技术为基础进行建立。只有通过上述两方面才能够真正实现对服务体系的智能化建设,并依据信息化技术实现交通运输的运输效率及服务效率,从整体上实现了交通运输的高效运行。 1.4能够有效实现交通运输服务质量的提高 我国现阶段汽车使用量在飞速的增长,这同时也是我国人民生活水平得到提高的有力表现,相应的人们对于交通运输的要求也就越来越高,而交通运输行业就需要以长远的发展为目标。在实际的交通管理部门,就需要对信息化技术进行充分的应用,对交通运输过程中出现的紧急问题等进行相关系统的建立,例如全程安全监管系统及通信保障系统等,同时还需要对智能化交通运输体系进行建立,以达到实现所有人民出行的需求。 2加快交通运输管理信息化建设的措施 2.1加快交通运输电子政务建设 新时期下交通运输行业发展的龙头就是运政部门的电子政务信息化建设,所以,这就需要相关的主管部门要对信息资源的利用形式进行深入的挖掘,并对电子政务体系进行多层次、多方位的全面完备。首先,相关部门需要做的就是以现代化信息技术发展为前提,进行信息化基础性工程的建设,并进行各省、各市交通网络系统的建立,以实现全网监控,数据交换的目的;其次,需要对网站的相关政策信息进行丰富宣传,并进行信息服务平台的建设,将政府职能性的信息及管理信息要及时的进行公布,要实现政府职能向服务性方向的转变;最后,以政府部门对网站平台进行建设的契机,进行交通运输及日常管理业务在网络中的系统办理,并通过相关的数据共享等实现政务的公开、公正、透明化。 2.2加快信息系统的整合工作对于信息系统的整合来说,其主要包含两个方面,即:系统硬件互联互通与数据信息共享。而基础网络的互联互通主要受到运政部门体制条块化的影响,所以,相关的主管部门就需要 运用一定的行政协调及信息化完善标准等进行网络的有效整合,并对相应的技术规范进行一定的编制及推广。同时,在进行信息采集的过程中,还需要对信息化管理进行梯队的加强建设,要对所选用的人才进行分层次、分批次的培养,进而实现运政管理的信息化建设能够高效的完成。对于信息系统的功能应用来说,相关的主管部门能够有效的将其与实际的交通运输相结合,进而实现交通运输的实时监控,当出现有违规违法行为时,能够做到运用运政执法实现公平公正的执法,以帮助外勤执行人员能够对现场执法做到及时有效的处理。 2.3坚持“建管维人才”并重的策略 建管维人才主要包含三个方面的人才,即:建设层面的人才,交通运输信息化管理层面的人才及维护层面的人才。第一,对于建设层面的人才来说,其主要的任务就是要对我国交通运输信息化过程中存在的战略性问题进行有效的研究,并拿出相应的解决方案。同时还可以让他们进行发达国家交通运输信息化系统的学习,并通过发达国家交通运输系统成功的经验,在我国提出相应的适应方案。第二,对于交通运输信息化管理层面的人才来说,其培养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能够对我国交通运输进行有效的规划及信息化系统的管理,具体的可以通过校企联合的方式来实现对学生的培养。第三,对于维护层面的人才来说,其主要的工作内容就是要能够对相关的技术性工作具有非常强的业务能力,当他们在实际的现代化交通运输信息化技术系统中能够保证交通运输行业的正常运行。 3结语 综上所述,继续加强交通运输管理信息化建设,发展数字交通将是推动我国交通运输业持续高效发展的有效途径。在交通信息化建设中,政府要进一步关注信息专业应用型人才培养、信息安全管理以及数据库质量的提升,扎实有力地开创交通运输信息化监管的崭新局面。 作者:林永贵 单位:博白县公路运输管理所 交通运输研究:交通运输业档案管理工作研究 【摘要】企业档案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和基础工作,它的具体职责是收集、保存和提供数据和服务,维护企业的权益和企业的历史真实。运输企业档案管理是企业生产建设中的重要基础和管理的必要条件。所以加强档案建设,提高档案管理水平,能更好地服务交通运输管理的建设。文章分析当今交通运输行业内档案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加强档案管理的具体措施。 【关键词】交通运输;档案管理;存在问题;解决措施 交通运输业的档案管理是非常重要的,尤其是它不仅能够反映运输的经济运行能力,而且能为管理工作提供重要依据。但是,在具体工作中,档案管理是被经常忽视的,不被重视的,这就造成了档案工作质量下降,水平不高、人员素质得不到提升等问题,要解决好运输档案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是目前的当务之急。 一、交通运输业档案管理存在的问题 由于领导认识不足,管理人员相对较少,工作能力相对较差,而工作又相对较繁杂,所以出现很多不尽人意的地方: 1.对档案管理工作不重视。一些档案管理人员甚至包括少数领导干部在日常工作中,对档案工作的重要性缺乏足够的认识,认为档案工作无足轻重,无关紧要,觉得档案工作是整理整理材料,存储存储数据,分分类,归归档,不能给单位创造直接的经济效益,只要不丢,不漏,可以应付外调就行了。在思想上存在轻视档案管理工作的误区,没有把这项工作列入全局工作日程,使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被忽视。 2.档案室设施不齐全。档案管理有些必要的设备、用品、工具不健全,有的个别单位没有专用档案室,即使有档案室也是一些采光条件不好,空间狭小,潮湿的房间、内部设备不配套,不完善极容易造成档案材料霉变、虫蛀,影响档案的整洁、完整及使用。 3.档案管理不规范。没有档案管理机构就不能保证档案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建立良好的档案管理机构是档案管理工作的前提和保证。但是,在实际工作中,档案管理工作分工模糊,由非专业人员兼职,很多交通运输单位没有设置档案管理机构。 4.档案管理人员素质低。目前,在很多交通行业中缺乏档案管理专业人员,档案管理主要是由一些非专业人员来兼职。这些非专业人员没有经过专业技术的培养,缺乏档案管理知识,只是凭借主观臆断,照猫画虎,这使得整理出的档案个人因素明显,缺乏共性,档案质量受到影响。 二、加强档案管理工作的几点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不断完善档案管理责任体系。档案管理要始终如一地严格执行上级的规定和要求,积极构建覆盖全面、责任明晰的档案管理体系。一是完善管理网络。要建立单位档案管理领导小组,配齐基层档案管理负责人和档案管理网络员,做到领导力量不弱化。二是落实具体责任。要将档案管理纳入运管部门总体工作规划及年度计划,明确档案管理工作目标,不断加大档案管理的检查考核和奖惩兑现力度,确保责任落实、工作到位。单位档案管理领导小组要不定期地听取档案工作人员的汇报,对档案收集、整理和利用情况进行检查,对查出的漏洞和问题,及时整改,保障档案工作健康发展。 2.加大宣传力度,不断增强全员档案管理意识。为了全面提高单位全体职工的档案资源意识,要对《档案法》进行宣传教育。一是强化档案重要作用宣传。通过申报档案利用成果、撰写档案管理论文等形式,强化档案重要作用的宣传,让全体职工充分认识到档案是单位的重要资源,对规范管理行为、挖掘管理潜力、提升管理效能、维护单位利益具有重要作用。二是强化档案基础知识教育。为了提高档案收集和归档效果,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有效,要对单位各相关业务科室网络员进行培训。通过组织学习、发放宣传资料、进行考试等形式,提高单位各相关科室网员的档案意识和工作能力。三是强化档案法律法规学习。要根据《档案法》的重点内容,采用发放宣传单、悬挂宣传标语、出黑板报等形式进行档案法律法规集中宣教活动,有效提高单位全体职工的档案意识和法律意识。 3.加强信息化建设,不断提高档案管理现代化水平。交通运输部门档案管理要实现信息化应做好以下三项工作:一是建立一个实用的档案信息网站。以网页的形式提供信息和服务相关的文件,文件信息在线咨询、搜索、电子文档、实时归档和直接访问的使用。二是加强电子文件的管理。这就要求档案管理人员必须对储存和处置工作中产生的大量电子文件进行指导。确保电子文件的可靠性,使之与纸质文件一样发挥社会效用。三是做到档案信息的规范化、标准化。在进行档案管理信息化过程中,应该严格按照国家推荐的信息化管理标准,在实践中按照自身发展的需求和特点不断进行完善,制定出符合自身需要的管理标准体系。 4.加强培训、教育,不断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素质。一是专业培训,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的专业知识。只有掌握扎实的知识技能,专业的管理知识,才能在对档案进行收集、整理、保管、编研、提供利用中发现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二是自我修养。在任何情况下运输部门的档案管理人员,都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尊重历史,恪尽职守,尽职尽责的记录历史的真实面貌。总而言之,道路运输行业的档案管理工作虽然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不断改进与完善,但是我们有理由相信,在行业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只要各级领导加强重视,档案管理工作一定能推陈出新、走出一条新路,为建设小康社会服务,为经济建设服务,为振兴道路运输事业服务。 作者:刘英 交通运输研究:交通运输法律法规体系模式研究 摘要:在交通运输业大部制改革和法治建设的大背景下,就如何建立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成为学术界研究的“新宠”,综合交通运输法律法规体系作为体制机制构建的核心层面,严重影响综合交通运输业的健康、有序、高效、公平发展。本文对构建综合交通运输法律法规体系领域的若干问题进行了探讨,针对目前学术界关于建立何种法律法规体系模式所持不同观点进行浅析,并作出自己的预测。 关键词:综合运输法律法规;体系;运输法 一、研究构建综合交通运输法律法规体系的现实背景 综合运输体系是指用最恰当的方式去最大限度地满足有效的国民经济运输需求的交通运输体系。不同于传统的交通运输业只是五种运输方式的简单总和,综合运输体系更突出各种运输方式的协作配合,有机结合,连接贯通,达到运输发展的协调和运输管理的协同。所以说,发展综合交通运输不仅能提高交通运输总体效率和效益;同时增强交通运输组织管理;促使运输市场更加协调有序的发展。原交通部撤销、铁道部并入,交通运输部新成立以来,大部门体制改革被提上记事日程,综合交通运输法律法规体系构建作为体制建设的重要方面,其地位重要、作用突出。在2016年全国交通工作会议中,就如何实现“交通运输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又一次被推到风口浪尖,在今后五年综合交通运输工作部署和规划中要全面推进法治建设,加快形成完备的综合交通运输法治制度体系。交通运输法律体系本身作为交通运输管理活动的重要前提和依据,对运输活动当事人起到指引、评价、预测、强制和教育作用。梳理和完善综合交通运输科学发展的法规体系,构建适应新形势要求的、符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律的体制机制,是大部门体制改革的重点工作之一。 二、目前学术界关于构建综合交通运输法律法规体系的主要观点 目前就综合交通运输法规体系研究展开了如下探讨:一、应建立一种什么样的交通运输法律法规体系。二、在现有的交通运输法规规章中,对需要重新建立,以及修改完善和立即废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做出判断、整理和说明。三、铁路、公路、水路、民航、邮政的法律、法规应如何衔接以提升综合运输效率等等。这些都有待于进行深入细致的研究,达到“及时性”要求。本文就关于“建立什么样的法律法规体系模式”的问题,梳理出两种体系结构模式构建观点:第一种综合交通运输法规体系“5+1”模式即道路、水路、铁路、民航法和管道交通运输法,分别调整五种运输方式内部关系,各自完善并在此基础上增加城市公共交通法规;第二种是制定道路、水路、铁路、民航和管道交通运输关系法,统一调整五种运输方式之间的关系,即综合运输促进的法规体系(“促进法”)。 三、对建立何种法律法规体系模式的两种观点的评析 在这两种不同观点下,研究结论或者完全倒向一边,或者完全赞成两者,或考虑如何协调两者,均对这两种模式的构建展开了理论分析和实际评析,力求找到一种符合我国综合运输发展和管理规律的模式。1.支持“5+1”模式。张庭柱认为交通运输部成立以后,提出了构建综合交通运输法律法规体系的想法。这并不是不是意味着要把现有的立法模式推倒重来,建立一套新的体系,而是在现行的交通法规体系基础上,将民航、邮政、城市客运的立法问题统一纳入进来,统筹考虑。交通立法还是应该遵循:铁路、公路、水路、民航、邮政由各行业主管部门根据自己的行业特征来制定的方式。我国按不同运输方式立法的做法已取得很大成果,不会也不可能制定一部能解决各种运输方式问题的法律,用一部综合运输法律调整几种运输方式几乎不可能实现。认为应该在保留铁路运输法规、道路运输法规、水路运输法规、民航运输法规、邮政法规体系的基础上,不专门增加综合运输促进的法规,而是修订和完善原有的几个法规体系,将需要调整的综合运输衔接问题在各自的法规体系中予以明确。2.既支持“5+1”模式,又支持“促进法”模式。张迎涛等人认为既要考虑制定道路交通运输法、水路交通运输法、铁路交通运输法、民航法和管道交通运输法,分别调整五种运输方式内部关系,又要考虑制定道路、水路、铁路、民航和管道交通运输关系法,统一调整五种运输方式之间的关系。3.考虑根据不同分类方法下选择不同模式(协调两者)。张迎涛等人提出对综合运输事项进行分类,认为在制定综合交通运输的法律时,可以根据上述分类进行立法,分别制定调整各种类型内部关系的法律和调整各种类型之间关系的法律。a)类型内部关系法是指调整各种类型内部事项的法律,把综合运输事项按某一标准分为几种类型,相应地制定几部调整类型内部事项的法律。例如,根据运输路径、状态、空间、对象的进行划分,分别制定不同的运输法;b)类型之间关系法是指调整各种类型之间关系的法律,将综合运输分为道路、水路、铁路、民航和管道交通运输等五种运输方式之后,从逻辑上讲,既要考虑制定道路交通运输法、水路交通运输法、铁路交通运输法、民航法和管道交通运输法,分别调整五种运输方式内部关系,又要考虑制定道路、水路、铁路、民航和管道交通运输关系法,统一调整五种运输方式之间的关系。4.对建立何种法律法规体系模式的预测。综合上述观点可以预测,按不同运输方式分别立法基本格局一时不会改变,原因在于,《民用航空法》、《铁路法》、《公路法》、《海商法》、《港口法》、《邮政法》、《海上交通安全法》已经实施多年,已经形成较为成熟的管理模式,加上各种运输方式有着自身发展的规律和特点,其管理依据的变更面临一些阻力,衔接还需要一段准备期和实验期。虽然这种按不同运输方式分别立法的基本格局暂时不会改变,但在一些法律法规层面,对管理方式的改进应予以进一步规定,如果加以改善将会更加符合现代道路运输管理的特点。如在对承运人责任限制制度方面、赔偿额度方面、旅客运输合同成立凭证方面等存在一些操作上的差异和管理上不能有效衔接,政府部门实际管理工作和人民生活出行带来不便,应在这些方面予以进一步研究。 作者:李彩云 毛萌 单位:长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交通运输研究:物联网智能交通运输系统发展现状研究 摘要:自2010年以后,全球经济发展趋势正在逐步向整体化、系统化的方向发展,其中,最重要的原因就是出现了互联网技术。互联网技术的出现,不但提高了工作效率,同时,也缩短了合作者之间的距离。通过我国科学技术的发展,互联网应用技术也在持续发展。那么,物联网技术到底是怎样与智能交通系统实现有机融合的呢?本文通过对济宁市智能交通运输系统应用的研究分析,找出其在智能交通运输系统中的应用点,以此为依据开发新的智能交通系统模式,以期为济宁市交通智能城市的发展做出贡献。 关键词:物联网;智能交通;交通管理模式 物联网是生产社会化的必然选择,是传统道路运输方式结构的重要支撑,也是创新运输管理新模式、实现管理能效新跨越的强劲动力。自1998年济宁市组建信息中心以来,主动适应网络时代的新趋势,运用物联网思维促进交通运输行业加快转型升级,不断满足社会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高品质、个性化运输需求,在国家战略的新机遇下,牢牢把握创新驱动这一着力点,推进“物联网+道路运输”的新模式。物联网技术产业将形成一种新的经济形式,会对社会产生重大的影响,并拥有广阔的市场前景。这不仅改变了社会生活方式,而且还会提高劳动效率,增强产品的竞争力,极大地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从而促进中国经济的增长。 1济宁市物联网智能交通运输系统的发展现状 济宁市通过基础设施、运输工具、运行信息等物联网化,推进基于物联网平台的便捷化交通运输服务发展,进一步提高交通运输资源利用效率和管理精细化水平,全面提升了交通运输行业服务品质和科学治理能力,努力打造“智慧交通”、绿色交通、平安交通,为交通运输发展提供了有力的科技支撑。目前济宁市共接入218辆城际公交车辆、857辆城市公交车的车载3G视频信号,同时对1193辆“两客一危”车辆和4832辆教练车进行GPS/北斗动态定位跟踪监测。2015年新增光纤接入点5处,目前交通运输综合业务管理光纤网络已覆盖12处治超站点、14处违章处理室、47处驾驶员培训学校、13处驾驶员继续教育机构和11县(市、区)行政审批大厅、源头管理站点等,为各类交通运输业务系统的联网应用和平稳运行提供了集约高效的网络基础环境。现分析一下存在的问题。 1.1标准问题 目前国家要求重型半挂牵引车和重型载货汽车应全部接入国家联网联控平台,济宁市已有42329辆普通货车已接入该平台。但由于接口标准不统一,GPS设备目前存在的问题是该产品针对不同的行业应用对其功能和接口都有不同的需求,车辆在出厂时GPS终端设备无法接入全国联网联控系统,从而使运输业户重复安装终端设备,增加了企业负担,延缓将来大规模的行业应用。但交通物联网相关技术甚广,如何统一终端和接入标准都是推进交通物联网的问题。 1.2信息共享问题 国家各个行业管理部门对GPS车载应用要求不同,导致济宁市有些运输车辆出厂后消费贷款部门安装一部、入户时交警部门安装一部、交通部门安装一部,结果是一辆车上安装3部~4部GPS车载终端,所以交通物联网的普及需要解决信息共享的问题。济宁市交通信息化经过十多年的建设,网络条件不断改善,已经具备了良好的设施基础,交通管理和信息化程度都达到了很高的标准。但各部门信息不能共享,各自为政的状态仍有存在,缺少联动机制,阻碍了物联网发展进程。 1.3职责划分不清问题 目前经交通运输部公布的合格车载监控终端达到400余家,平台服务商50余家,进入济宁市的平台服务商21家。通过两年的运营服务,在这21家中,由于服务不到位退出市场的有3家。终端设备生产商与平台服务商的配合不力,导致企业重复更换终端设备和平台服务商,制约了物联网的发展。部分信息系统在应用管理中存在岗位工作职责和工作流程不清晰的现象,缺少配套的管理规定和措施,各单位未形成工作合力和协作意识,信息系统应用效果差。 2用物联网思维架起交通运输系统管理的桥梁 2.1完善基础设施建设 加强对光纤网络、电子政务、定位监测、视频监控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力度。从最开始的ADSL线路到独立光纤接入,在治超站点、违章处理室、运政服务厅、驾驶员培训学校接入光纤点,梳理应急指挥中心接入信号,更新客运站场高清视频监控系统,持续推进城际公交和城市公交车辆的3G视频安装工作,对综合执法车载移动管理平台进行升级改造,将车载终端的WiFi模块更换为内置3G模块,使车载3G视频信号传输和移动监察系统的数据传输线路进行分离优化,提高视频流畅度和数据传输速度。 2.2建立公众出行信息服务平台 制定“济宁市公共交通出行信息服务平台”建设方案,目标是建成覆盖全面、信息准确、适度超前的公众出行信息服务体系。面向公众出行信息需求,通过移动终端、网站、微信等多种载体,提供涵盖公众交通出行的综合性、多层次信息服务,包括交通资讯、实时路况、公交车辆动态信息查询、客运班线运行查询、水路客运信息查询、城乡客运信息查询、运河快修服务、驾驶员培训服务、航班和铁路动态等,提供出行路径规划、出租召车、网上购票、换乘信息查询、业务信息查询以及出行过程中的信息交互等服务,并将把行业诚信体系建设纳入其中,建设基于互联网平台的一站式信息服务体系。 2.3搭建物流公共信息平台 依托省级交通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建设,融合济宁市物流信息资源,鼓励互联网企业或物流企业建设济宁市交通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将广大中小物流企业组织起来,按集约化模式开展干线运输、城市共同配送,提高运输组织化程度。鼓励物流相关企业依托互联网开展物流金融、保险等增值服务。选取3~5个地区开展农村物流信息平台建设试点,引导企业建设农村物流信息平台,有效融合广大农资农产品经销企业、物流企业信息,及时高效地组织调配各类物流、车辆资源,推进济宁市农村物流业发展和农产品供应链的完善优化。鼓励物流园区企业利用互联网大数据采集和分析、物联网、车联网、射频识别(RFID)等技术建设智能仓储体系,优化物流运作流程,并选取2~3个物流园区作为智慧物流园区产业示范基地。 2.4应急指挥平台建设 一是将车辆、轮船、车站、码头、船闸、港口、治超站、高速公路、客货运企业、驾驶培训学校、维修企业等交通运输资源数字化,即交通基础设施及其要素的GIS信息(地理位置信息)、GPS/北斗信息、应急电话、视频监控(包括固定点视频监控和公交车、长途客运班车、执法车3G视频监控)以及其他基础信息整合到一张地图上,融合到一个平台,形成“全市交通运输一张图”。二是加强与公安、安监、消防、环保、气象、医院等部门的数据共享,建立对内包括港航、公路、道路运输等部门,对外包括市公安、安监、消防、环保、气象、医院等部门的多级应急响应联动体系。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第一时间掌握现场信息,按照应急预案等级快速调度最近的交通运输资源,响应消防、医院等急救资源,提高在重大事件预警、突发事件的响应处理能力。同时结合“平安交通”建设,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隐患排查治理、标准化达标建设等纳入其中。实施交通运输领域“物联网+”行动,应坚持市场化原则,着眼新业态培育,加快云计算、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的集成创新与应用,促进互联网产业与交通运输行业深度融合,全面提升智慧交通发展水平。 作者:李晓旭 胡玉婷 单位:济宁市交通运输管理处 济宁职业技术学院 交通运输研究:交通运输网络复杂性研究 摘要:在实际生活中很多系统都可以抽象为节点与便组成的网络系统,尤其是随着经济建设的不断加深以及科学技术水平的不断提高,网络的复杂程度也在不断加深,交通运输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同时经济的发展也离不开交通作为中间的重要环节。因此交通运输网络是社会和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然而作为一项巨型的网络系统,我们应该全面并且深入的了解其内在运行机制与规律,从而提高交通运输网络的管理水平,使其发挥更大的作用。针对交通运输网络的复杂性进行简要分析,并且提出相关的建议。 关键词:交通运输网络;复杂性;研究;建议 随着经济发展的不断深化,近些年来交通运输网络的研究已经成为了国内外的一个热点项目,尽管逐渐受到了重视,并且研究的程度也逐渐加深,但是效果却并不明显。交通运输网络不仅仅只包括陆地上的公路、铁路等,还包括航空网络和航海网络,尽管这三者之间的类型、功能以及规模都存在很大的不同之处,但是这三者之间却有着一定的联系。对于一个网络来说,是由点和线组成的,所以如果网络之中重要的节点遭到了破坏则会影响整个网络的功能,使其不再具有连通性。对交通运输进行研究不仅可以提供更好的交通运输条件,还可以使交通运输设计得到优化。 1交通运输网络复杂性的研究现状 1.1从复杂网络角度分析。作为一门刚刚开始的新综合交叉学科,交通网络复杂性的研究是将交通科学与复杂科学相结合而产生的,因为交通网络作为一种典型的复杂网络所以受到了复杂网络研究领域的重视,同时研究交通运输网络的复杂性也可以对现今的交通运输网络进行改进与优化,使其发挥最大的功效。在针对交通运输网络进行研究时应该依据不同的网络采取不同的研究方法,首先航空网络应该是交通运输网络中最具有代表性的,因为在所有交通运输网络中航空运输网络的发展是最早的,在行业内部数据也比较完备,同时一直以来都受到学者的广泛研究,所以在学术研究方面也具有一定的基础,在针对航空网络研究时往往采用L空间。另外,在城市街道网络研究时往往采用原始和对偶两种方式进行研究,因为如果只是采用原始法研究,虽然可以保留该地区原始的一些地理信息,但是在所得到的网络点度上却没有明显的无标度性,所以综合对偶方式进行研究,解决原始法没有无标度性的问题。另外,对于铁路网络、船运网络等通常也采取L空间和P空间。总之,在进行不同类型的交通运输网络系统研究时,应该根据具体的需要采取最适宜的方式进行研究。 1.2从交通科学角度分析。随着科学研究水平的逐渐加深,交通科学领域的学者已经逐渐注意到复杂科学和复杂网络理论之间的联系,并且正在向着将交通科学应用于交通网络复杂性研究的领域发展。在交通科学领域可以采用交通流分配问题、控制理论以及动力学等多种手段为交通运输的研究做出贡献,在交通运输网络的研究中一直都是以追求一个平衡状态为标准的,例如针对一个交通网络的旅行时间最小的平衡设计,交通运输网络的出行成本与交通流量之间成正比例关系,即出行成本随着交通流量的增加而增多,期间由于交通流量的增多而导致的交通堵塞与拥挤会使成本也随之增加,在不断的反复过程中交通网络会出现一种平衡状态。从整体来讲,目前我国交通学者们已经开始重视交通网络复杂性的问题,随着研究时间的不断增长以及投入力度的不断加大,到目前为止已经取得了重要的成果。但是对于彻底了解交通运输网络复杂性来说还有一定的距离,所以仍然需要在此方面努力。 2交通运输网络复杂性研究的难点 在交通运输网络复杂性研究方面尽管近年来已经逐渐受到了重视,并且也得到很大的发展,但是针对其中的一些难点仍然没有科学的解决。在刻画研究方面缺少系统的理论基础知识并且刻画的程序也不够完整,另外,在刻画方面由于需要以大量的数据作为基础,因此需要需要一段时间才能够进行有效的刻画,所以在实际中影响了刻画方法的实用性。最关键的是对于交通运输网络复杂性的认识还只是停留在比较浅显的阶段,对于复杂性的管理与控制仍然处于空白的状态。 3对于研究过程中一些关键问题的解决方案 交通网络作为无标度的网络,在研究时应该考虑如何找到公共网络的集散点,并且将研究的内容与实践性很强的公交网络平衡配流研究相结合。首先是HUB点的确定,第一步就是对交通运输网络中各条路段流量的确定,一般可以应用公交网络用户平衡配流的方法可以实现,并且精确度很高;但是实际中有时候需要对某一路径的流量给出唯一的精确值,面对这种要求需要采用极大熵网络模型对该平衡网络进行求解,得出唯一的路径流量;另外,在对网络中某个点进行流量求解时需要依靠前面步骤求得的路径流量,即用已经求得的路径流量简介算某点的流量;另外,对于交通运输网络中站点的处理不只是要求求出流量,还要根据求得流量的大小对站点进行排序,之后计算出每一个站点流量在总流量中占据的比例,最后找出网络中的HUB点,上述这种方法是目前国际上所研究出的唯一一种既可以找出HUB点精确度又很高的方法。在实际研究中对现实的交通网络应用无标度网络的理论进行网络规划、设计、建设及管理是当前研究的主要方向,应该针对研究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有效解决。上述方法是包括了所有能够上下乘客的节点网络,然而实际的情况却与此有较大的差别,如果将多种交通交通工具进行转换这一事实加入到分析的条件中,则情况就应该另行考虑。可以将能力约束问题进行两方面的分类,即不考虑能力限制与考虑能力限制两种。总之,交通运输网络具有复杂性,实际研究时需要考虑的约束条件有很多,因此需要交通学者在分析交通网络时要有足够的耐心,并且全面考虑所有涉及到的条件以及情况,只有这样才能够保证研究结果具有一定的意义。 4交通运输网络复杂性研究的方向 交通运输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人们带来生活上的方便,所以在研究方向上应该构建出一套规范的基础理论和程序,并且针对上文提到的需要大量的数据才能够进行刻画的情况应该进行适当的改进,使小数据也可以适用,另外,应该将复杂性刻画应用于交通运输系统的管理和控制之中。以上所提到的就是当前研究的方向,想要实现交通运输系统的科学管理,首先必须做的就是对交通运输系统有一个全面的了解,之后以此为基础进行复杂性的研究,最后应用复杂性科学的理论与方法对系统的复杂性绩效刻画,并且根据结果选择最为适合的科学方法对交通运输网络进行控制与管理,同时这也是交通运输网络系统管理的发展方向。无论对哪个系统进行研究,首先都必须要明确所研究的方向,研究交通网络的复杂性就必须要在明确研究方向的前提下进行,针对其中的一些问题找到合适的解决办法。 5结论 随着经济发展速度的不断加快以及科学技术信息的不断发展,网络的概念已经深入到了各个系统之中,网络将一个系统中的各个散点与分离的部分相结合起来,交通运输网络作为复杂性网络的代表已经引起了交通学者的关注。针对交通运输网络研究的现状可以从复杂网络角度和交通科学角度进行分析,得出结论,明确研究过程中的难点,并且给出合理的解决方案,也可以针对其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拟解决方案。最后要根据实际研究情况明确研究方向,使交通运输的管理与控制系统化。 作者:孙宝鹏 单位:绥化市北林区运管站 交通运输研究:中小型交通运输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研究 摘要:人力资源管理对交通运输企业的生存与发展至关重要,而目前中小型交通运输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现状却不尽如人意。基于此,本文针对中小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方面的问题进行了分析,从管理意识、人才培训、人才选用和人力资源配置四个方面提出完善建议,希望能为中小型交通运输企业的发展提供理论帮助。 关键词:交通运输;人力资源;完善建议 近几年,中小企业尤其是中小型交通运输企业的力量迅速壮大,推动了国民经济的发展。与此同时,中小企业自身也面临着诸多问题,人力资源管理就是其中之一。完善和优化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有利于企业获取市场竞争优势,从而实现可持续发展。 一、中小型交通运输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现状 1.人力资源管理意识薄弱 中小型交通运输企业存在自身规模小、资金少、高级管理人才缺乏等人力和物力的局限性,再加上人力资源管理在成果上具有天生的隐蔽性——并不像生产或销售一样直接反映到企业的资产负债表或年度损益表上,其更倾向于将有限的人、财、物资源投入到研发和营销上。其次,目前的中小型交通运输企业对人力资源管理的认识还停留在早期人事管理的层面,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更是被束之高阁,仅仅在人才招聘、业绩考核、薪资核算等方面被动地发挥作用,缺乏对人才进行后期培养的意识,缺乏开发人力资源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2.人才培训的资金投入不足 足够的人才培训资金是企业优化和完善人力资源管理的保障。中小企业由于自身规模的限制和管理意识的薄弱,大多情况下把人力当作成本,为了降低成本而极力减少对人力的投资,这就导致人才培训方面资金的不足。其次,中小企业的稳定性差,内部人员流动频繁,企业文化建设落后,员工凝聚力和归属感缺乏,这就意味着中小企业在投入人才培训资金后要承担员工流失的风险。再次,中小企业的管理培训人才缺乏,进行人才培训甚至需要外聘专业人员,这就增加了培训成本,而且企业很难保证人才培训的经费。 3.人才选用方式不当 中小型交通运输企业具有家族式特点,在人才选拔和任用上多以内部招聘方式为主导,对人才的能力缺乏足够的重视,这就导致“任人唯亲”现象严重,并且,在这些企业中很多岗位是为了人而设置。这种“任人唯亲”、“因人设岗”的方式使企业既失去了从外部获取一流人才的机会,很有可能让不称职责者占据主管位置,又极大地挫伤了员工的积极性。其次,招聘者的个人素质对人才选用尤为重要,中小企业高级管理人才缺乏,一些决策者对人才选用方式不胜了解,相关部门制定出的招聘方案也不尽合理,导致在人才选用上领导的主观印象占决定性因素,人才选用方式有失妥当,人才选用流程有失公正。 4.人力资源配置不科学 通常,人力资源配置要达到“能岗匹配”的效果,即某个人的能力完全能胜任该岗位的要求,人得其职;岗位所要求的能力这个人完全具备,职得其人。而中小型交通运输企业中人力资源管理缺位,造成一些岗位人浮于事,另一些岗位则员工事务繁重;一些能人异士职务过低,只能在上级领导的指派下工作,无法尽施其才,另一些职务高的人却不具备领导者应有的素质;评估考核的形式化也使得一些员工得不到应有的提升。中小型交通运输企业人力资源配置不尽科学。以上是中小型交通运输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现状,可见中小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弊端重重,亟待改善。 二、中小型交通运输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完善建议 1.提高人力资源管理意识 领导者和决策者的管理意识是企业完善和优化人力资源管理的基础和前提。中小型交通运输企业应尽快改变早期的人事管理观念,树立“人本”观念,重视企业中人的宝贵作用,充分发挥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的作用,积极主动地开发企业的人力资源,实现企业员工自我价值的实现和企业自身发展的有机结合。 2.建立健全人才培训体系 首先,企业在培训前要有明确的培训目标,这样培训才更有针对性和可实施性。其次,在培训方式上要改变传统的单一的“师带徒”培训模式,要根据培训对象的特点为其量身打造合理的培训方案,高层管理人员要侧重企业战略培训,中层管理人员要侧重管理技能的战术培训,作业人员要注重基本技能培训;企业还可引入轮岗、外派培训等培训方式。再次,培训后,企业要对培训结果进行考核,这有利于调动员工培训的积极性并为以后的培训积累经验。最后,中小企业要增加对人才培训资金的投入,确保足够的培训场地、培训设施和培训时间。人才培训可以帮助员工提高其知识、技能,在培训过程中有助于员工之间的相互了解以及员工对企业的了解,从而在提高企业绩效的同时还提高了企业的凝聚力,是企业生存发展不可忽视的一环。 3.改进企业用人机制 正确合理的人才选用方式是企业完善和优化人力资源管理的重中之重。中小企业要改变“任人唯亲”的用人局面,引入现代招聘方式,在招聘上要坚持适合、宁缺毋滥、公开公平、真实、企业文化认同等原则。在招聘前要进行细致的招聘需求分析,明确招聘工作特征和要求,制定健全合理的招聘计划和招聘策略,提高招聘者的个人素质,确保招聘活动的公开、公平和公正。改变传统招聘方式中用人单位完全被动的局面,发挥用人单位在员工招聘中的决定性作用,同时发挥人力资源部门在招聘过程中的组织和服务的功能。中小企业要建立健全绩效管理机制,将员工的业绩与职位晋升挂钩,不定期裁员,实现用人上的优胜劣汰。 4.科学配置人力资源 科学的配置人力资源能使企业在完善和优化人力资源管理上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中小型交通运输企业要对引入的人才进行全方位评估,对相关工作岗位的特点作细致的分析,实现人才和岗位的最优匹配。同时,企业也要意识到学历高低、工作经验、所学专业、学校成绩并不是衡量“能岗匹配”的唯一指标,人力资源部门必须采用科学的方法识别人才,这是科学配置人力资源的前提。 三、结论 完善人力资源管理,首先要提高管理意识,树立“人本”理念,将人力投资和企业的科研和营销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正确发挥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的作用,这是前提和基础;在人才培训体系、用人机制和人力资源配置上也应当改进,只有这样,中小型交通运输企业才能实现可持续发展。 作者:许可 单位:广州粤运交通运输有限公司 交通运输研究:交通运输建设养护计划管理平台研究 摘要:交通运输行业现行的计划管理业务,建设计划与养护计划存在没有统筹考虑,难以统一管理的问题。为促进建设及养护资金计划的精细化、科学化管理,整合资源、满足业务管理本文研究提出了一套完整的交通运输建设养护计划管理整合方案,从而提升计划工作效率,提升投资决策水平。 关键词:交通运输;建设养护;整合方案 1概述 交通运输建设养护计划管理业务整合涉及公路基础数据采集系统、养护计划管理系统、国省干线投资计划管理系统、路面养护管理系统等。需要整合公路及附属设施的基础属性数据、地图空间数据、养护基础属性数据、养护计划业务数据、建设计划业务数据,初步实现各类固定资产建设计划、高速公路养护计划、普通干线公路养护计划等各类建设和养护计划数据的联网数据共享和综合分析,提升计划工作效能,促进计划工作的精细化、科学化管理;整合资源,实现各类计划数据与中心数据库的定期同步交换共享和统一管理,提高数据利用效率,更好保证计划数据安全性;完善各类计划数据的检索查询及分析服务,为交通运输建设和养护计划管理决策提供支撑。 2需求分析建设养护计划管理相关业务系统分为四个层面: 1)公路GIS数据采集层。主要进行底层GIS基础数据采集,包括普通公路GIS公路与桥梁数据管理系统、普通公路GIS桥梁数据系统更新维护系统和普通公路GIS桩号系统。 2)普通公路及桥梁基础属性数据采集层。该层包括桥梁管理信息系统和公路路网结构改造工程管理系统,该层系统利用GIS基础数据进行普通公路及桥梁方面的基础数据采集,并能为建设与养护计划等业务系统提供基础数据支撑。 3)公路养护与计划业务管理层。该层系统包括普通公路计划与养护系统、高速公路养护管理系统。各系统在充分利用上述GIS、公路与桥梁两类数据采集层的系统所采集的基础数据的基础上,进行公路养护与计划等业务管理,同时,该层产生的业务数据作为业务基础数据提供给“交通运输统计分析监测与投资计划管理信息系统”。 4)业务统筹整合层。该层的系统为交通运输统计分析监测与投资计划管理信息系统及整合平台,该层系统通过充分利用上述三个层级系统产生的数据,实现规划、计划、统计三大核心业务“三位一体”。一方面进行相关的业务管理,同时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上述四层个层级业务系统相互支撑、相互关联,一方面对计划系统得基本业务进行了有效管理,有效地规范和有序地促进了公路养护、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等管理工作。同时,采集和积累了大量基础数据,对提高计划管理工作效率与精细化、资金使用效益、养护与计划分析决策起到有效的推进和支撑作用。业务层次详见图1。 3应用平台整合方案 通过对高速公路、普通干线公路、农村公路等各个投资计划系统进行整合,形成覆盖路面、路基、桥梁、隧道的公路建设计划与养护计划的综合性投资计划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综合系统)。综合性系统将在保留原有业务系统的基础上,新开发建设“交通运输建设与养护投资计划综合管理系统”,以便于业务人员能更方便快捷地对全省公路建设与养护投资计划的查询汇总。综合系统将借助4A平台,实现用户和系统入口的整合。应用系统总体架构见图2: 4数据资源整合方案 根据应用系统建设方案,综合系统的数据库建设内容包括:公路及附属设施基础属性数据库、公路及附属设施地图空间数据库、养护计划基础属性数据库、高速公路养护计划业务数据库、普通公路路面养护计划业务数据库、路网结构改造工程业务数据库、交通运输建设项目计划业务数据库、建设与养护计划综合业务数据库等8个部分。其中前三个为基础数据整合库,后六个为业务数据库。其中第四至七个数据库是已有业务系统的数据库,为已建设好的数据库;建设与养护计划综合业务数据库为综合系统的中心数据库,将从四个业务库中汇集投资计划数据,是需要新建设的数据库。业务数据库总体结构如图4所示。 5结语 本文结合建设养护计划管理业务实际,提出了一套完整的交通运输建设养护计划管理整合方案,促进建设及养护资金计划的精细化、科学化管理,整合资源、满足业务管理需要。 作者:王一宁 段成民 王晓凤 张平 单位: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 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 交通运输研究:低碳交通运输规划研究 一、低碳交通运输规划研究现状 (一)缺乏完善的规划理论与方法支撑 目前,低碳交通运输规划,虽然成为了客观上的硬性要求,但在执行相关工作的时候,因为没有确定的理论和方法,各个地区的低碳工作表现出参差不齐的特点。结合以往的工作经验和当下的工作标准,缺乏完善的规划理论与方法支撑,是比较重要的一项问题。[1]该问题集中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第一,低碳交通运输规划理论、方法、模型等基础性研究并不多见。在各种理论框架缺乏的基础上,获得的大量数据和信息,根本不知道该如何运用,解决措施的制定也比较杂乱,在实施的过程中,还可能会造成一些冲突现象,这对低碳交通运输规划而言,是非常不合理的。第二,现实当中的很多企业在低碳工作中,并没有将其纳入到总体规划之中,仅仅是在国家严查严打阶段,或者是国家出台优惠政策阶段,通过一些表象措施来获得经济上的支持,实际上没有对低碳交通产生太大的积极意义。第三,已经编制规划的地方或者是企业,无法通过实际行动来保证阶段性的工作成果。从开始到现在,低碳交通运输规划,始终保持在原地,未有太大的转变,导致在规划工作中,遇到了很多的难点和阻碍。 (二)缺少国家低碳交通运输发展的顶层设计和总体规划 面对社会的碳排放量日益增大,低碳交通运输已经迫在眉睫。但是,由于在客观上和主观上缺少国家低碳交通运输发展的顶层设计和总体规划,因此在很多工作中,都没有取得太大的积极成果,由此导致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大打折扣。该方面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单一部门的低碳工作相对集中,客观上造成了忽视全局的问题。[2]我国交通运输方式多种多样,公路、水路、铁路、航空,都会造成较大的碳排放量,如果仅仅在单一部门开展低碳工作,那么就会影响总体上的低碳交通运输规划。同时,在顶层设计和总体规划时,由于单一部门已经取得成果,不能与这些低碳工作成果相互冲突,客观上为总体工作提供了较大的难题。第二,各种运输方式低碳发展、协调发展的目标和重点任务并不明确,发展路线不清晰。从主观上来讲,现阶段比较重要的问题在于,低碳交通是人人都能够意识到的事情,但如何去规划,每一年获得怎样的目标,具体的发展路线,都没有确立,导致很多工作都未取得突破性的成效。因此,现阶段的碳排放量依然严重,各地区的自然环境和空气环境,都没有得到十足的改善。 (三)缺乏适应低碳技术与管理创新的配套政策体系设计 在经济迅速发展的今天,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已经被商人视为第二地位,第一地位是经济收入。在低碳交通运输规划过程中,由于缺乏适应低碳技术与管理创新的配套政策体系设计,导致具体工作的落脚点无法确定,各个地区只能根据总体目标,设计一些具有试探性的措施,以每一个阶段的工作成果为标准,倘若成功则继续实施,倘若失败则停止落实。这种工作不仅耗时费力,同时还会影响国家的总体发展。缺乏适应低碳技术与管理创新的配套政策体系设计的问题,主要表现在:第一,行政监管、法律法规等方面,都是刚刚起步的工作,未能够在客观上形成工作体系,工作效果不突出。第二,国内在节能减排等方面的工作内容较多,但是在国际上的话语权并不充足,无法较好地引领国际合作,大环境上没有为国内的低碳工作提供帮助。 二、低碳交通运输规划的发展趋势 我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低碳交通运输规划已经成为了十分重要的工作,且应在未来的几年内获得成就,否则将会遇到更多的难题。但由于碳排放量过大,一些简单的措施无法完成总体的进步。日后应在细节和大环境两个方面着手工作,以此巩固我国的交通运输规划,将低碳落实到实处,而不是仅仅作为一句口号。[4] (一)绿色低碳综合运输体系建设 低碳交通运输规划发展趋势,应朝着多元化的方向发展,应促使我国全面低碳。同时,在具体的工作中,应落实阶段性保障工作,防止碳排放量因某些问题再一次提升,造成更为严重的损失。绿色低碳综合运输体系建设,是今后的重点工作。目前在交通运输方面的投入比较大,技术性的措施将作为日后绿色低碳的主要内容。笔者认为,在该体系的建设当中,日后可尝试从以下几个方面出发:要强化对低碳交通技术创新、低碳政策制度设计、低碳管理提升等方面关注,同时更加注重各种运输方式比较优势的充分发挥,特别是加大对水运、铁路等低碳运输方式的政策扶持力度,[5]优先发展公共交通,通过运输结构优化升级、构建绿色低碳现代综合运输体系建设,从源头上降低对能源资源的占用与生态环境的影响,以最小的资源环境代价满足最大的交通运输服务需求,为实现绿色低碳经济的愿景目标提供有力支撑。[6]由此可见,绿色低碳综合运输体系建设,对我国的经济发展和交通发展而言,都具有较大的积极意义,能够在未来持续减少碳排放量,促进社会环境和自然环境的改善。 (二)注重加强低碳交通运输战略规划的理论基础与顶层设计 低碳交通运输规划过程中,应进一步开展规划的理论基础与顶层设计,促使具体的工作都朝着同一个目标努力,还要充分利用已经获得的低碳工作成果。目前的经济发展非常迅速,低碳将会成为交通运输的重要衡量标准,加强理论基础与顶层设计,能够促使我国尽早步入低碳时代。不断深化对低碳交通运输发展规律的认识和把握,并适时调整战略规划,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内外部环境。在不断优化交通运输服务供给的同时,更加注重对交通运输需求的合理引导与管理。为提高规划的科学性与可操作性,应注重规划理论体系的构建与完善、规划方法手段的创新、定量模型与软件的运用、规划的规范化管理与民主参与等,这些动向需要在低碳交通运输规划研究与实践中予以格外关注。 (三)更加注重政府公共政策创新与市场机制运用的有机结合 对于低碳交通运输规划而言,单一的努力势必无法完成较多的工作。未来,应更加注重政府公共政策创新与市场机制运用的有机结合。首先,需要对市场需求进行调研,低碳不过是一个范围比较大的词汇,为了能够更好地解决碳排放带来的问题,需要对市场的反应有一个充分的了解,之后再制定相应的对策。第二,政府的公共政策不能总是集中在国有企业和地方企业方面,应对一些私企和发展中企业投入较多的优惠政策,促使其为低碳工作做出更大的贡献。第三,需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等手段,一方面限制影响低碳交通的各项因素,另一方面为低碳工作提供便利。应着重运用因势利导的工作准则,将碳排放量大的工作,有效转化为低碳工作,促进交通运输规划的建设。从现有的工作来看,低碳交通运输规划已经不再是一句空话,而是将很多工作都落实到了社会发展中,总体上取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是值得肯定的。在今后的工作中,需进一步健全低碳交通运输的体系、制度、政策、规划、条件等,促使我国的低碳工作水平不断提升。 作者:刘慧 单位: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 交通运输研究:交通运输枢纽规划编制体系研究 1区域性综合交通运输枢纽规划编制存在的相关问题 1.1概念模糊 在区域综合交通运输枢纽规划编制过程中,存在概念模糊,对编制原则、编制目标不明确的情况,在规划范围和规划层次上存在着很多问题。第一,在规划时要将一些急需解决的关键问题作为重点,要将工作深度控制在规划内容以内。第二,明确研究对象,也就是说主要研究一些建设规模较大,货运量和客运量比较大的站场,类似天桥建设、公交站点的规划不在研究范围之内[1]。第三,要注意对不同类型的交通方式进行整合。第四,要对规划工作的具体范围进行明确,是一种将指定区域范围作为规划枢纽的一种行为。 1.2规划效果不佳 当前,部分地区只是从交通运输方面来规划交通枢纽,然后汇总已经存在的港口规划、铁路线路规划、高速公路规划、公路枢纽规划等,并没有综合性的考虑相关问题。然而城市交通规划实质上只能说是综合交通运输枢纽规划编制的基础,而不是参考依据,不同的项目规划编制所处的立场也是不同的,如果只是简单的按照已有的规划进行编制,是无法达到全面整合各种交通方式的目的。 1.3不能准确把握工作深度 在对交通运输枢纽进行规划时,要保证规划的基本任务和规划报告的内容相符合,在进行规划的过程中不需要全面分析项目的规划标准、规划规模以及规划方案,要保证规划范围和规划深度相匹配,要求规划具有长远性和战略性。 1.4对不同交通方式整合流程不合理 在整合各种不同类型的交通方式时,存在过度整合和整合不足两种情况。其中过度整合指的是没有对交通条件进行分析,组合手段过于强硬。一些规划仅仅是为了完成上级任务而进行的规划,导致交通拥堵的情况出现[2]。而整合不足指的是在已有的专项规划以内进行整合,只是简单的统计各种已经规划好的枢纽。对于深圳这种高速发展的城市来说,对综合交通枢纽进行规划是非常重要的,要将各个枢纽建设规模的上限确定出来。当前规划过程中,对规模的优化组合和研究不够充分,为了更进一步将枢纽规模控制好,首先要了解市政基础的规划情况以及基础设施情况。结合深圳当前的交通情况和城市规划水平,综合铁路客运枢纽每年发送的旅客流量最好控制在5000万以内,公路客运枢纽每天旅客的发送量最好保持在5万人以内。由于深圳交通拥挤情况比较严重,并且想要改善交通拥挤的情况难度也比较大,所以要将单个综合枢纽的规模控制好。 1.5规划内容不完善 当前还没有具体的规范和规程对区域性综合交通运输枢纽中所包含具体内容进行明确,但是需要依据规划的任务和目标,在规划内容中加入实现规划目标任务的内容。对于工程建设来说,如果没有一个完善的项目规划表,那么规划是不完整的。项目表直接体现了规划的方案量,是对项目进行指导的一个主要依据。因此要根据规划实施的年限、实施的深度以及实施的内容,将项目建设的规模、项目建设的名称以及项目的宏观标准确定出来。 2交通运输枢纽规划的基本原则 2.1坚持可持续发展的基本原则 交通建设是保证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在交通建设过程中,要坚持扩展性和节约型的基本原则,从技术、观念、政策上对居民出行的基本需求、地域环境的质量、道路设备的供应进行分析,从而构建出对环境影响最低,达到城市居民出行基本要求的交通体系。在城市居民出行要求不断增加的情况下,交通系统的弹性逐渐增加,可以为居民提供一个更加人性化的空间和环境。要认真贯彻有序、协调、平等、延续和平衡的基本原则。 2.2交通规划要和土地的使用规划相协调 交通规划和土地使用规划是相辅相成的,首先交通规划是以土地的使用和规划为基础的;其次,如果在土地规划过程中,没有合理的配置运输体系和道路交通网络,也无法实现土地规划中的相关内容。所以,要将这两个因素紧密联系起来,对两者的关系进行协调,只有这样才可以达到共赢的目的,根本性的解决交通环境问题和城市交通问题。由于土地开发和城市交通之间的关系比较紧密,如果交通出行量呈增加势头也就意味着土地的开发能力增加。反之,如果过度开发土地或者未能合理利用土地形态,都会使交通容量达不到交通的通行要求,会对城市内部生态环境造成较大的影响,并影响城市未来的发展。 3区域性综合交通运输枢纽规划编制体系的构建内容 3.1综述 此部分内容主要是综合性的论述和概括规划报告,以便可以让阅读人员更加全面、快速的了解到交通规划区的成绩,主要包含参考资料、编制依据、指导思想、规划背景、规划方案等内容。 3.2对现有规划取得的成果进行分析 作为一项基础性的工作,现状分析包括现有成果分析以及交通基础设施现状的分析,主要包含铁路、公路、管道、水运5种交通方式。在整合、分析已经完成的具体规划后,找出导致交通拥堵、布置重复、管理矛盾等相关问题。 3.3预测交通需求 预测交通需求是规划方案制定过程中重点参考的数据,主要有如下几个方面的内容:⑴预测各个枢纽站场的交通流量,预测长途客车、出租车、公交车等一些规模比较大的客运枢纽流量。⑵预测不同枢纽站场各种交通方式的货运量和客运量。⑶预测区域内部快速通道的交通量。⑷预测规划区中不同方向进出的交通量。 3.4规划区域中快速通道 为了保证各类交通流可以以一个较快的速度在城市中进出,要求对外主通道和区域中进出城的快速通道相对应,并且要保证各个外向主通道可以直接到达城市的中心区域[3]。当前,深圳的对外通道只和城市外环的高速公路相连接,这会导致车辆进出城会过多的绕行,增加了城市交通压力,影响车辆通行效率。所以,最好以快速路的标准建设进出城通道。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要对各个枢纽快速路之间连接的问题进行分析,建立高效率、高层次、大规模的外通网络,建立和铁路枢纽、海空港枢纽、口岸枢纽等紧密协调的货运枢纽场站系统,不仅可以加快深圳经济的发展,而且可以进一步巩固深圳公路枢纽的地位。提高公路客运枢纽和其他交通枢纽的协作力度,确保所有的交通枢纽都可以高效率运转。 3.5对协调机制进行完善,发挥大容量效能 对协调机制进一步进行完善,对发展思路进行统一,对深圳的道路交通、轨道交通建设进行合理布局,建设出集运营管理、基础设施、技术标准、交通服务为一体的综合交通运行系统。对城市轨道线站位置的布局进行协调,对干线性道路建设进行完善,推行公共交通一体化的发展。建立高效能、大容量的口岸枢纽体系,对黄岗口岸、福田口岸、深圳北站的相关资源进行合理的整合,建立出“东进东出、中进中出、西进西出”的交通格局。 3.6环境保护规划 此部分内容主要对影响环境的因素进行分析,分析项目对环境的承载力以及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程度,并且要保证规划可以真正达到保护环境的目的,进而保证城市交通事业可以有序、健康的发展下去。提高深圳交通系统的管理水平,引导居民选择合理的出行方式。建立宜人、安全、慢性的交通环境,推进低碳交通系统的发展。例如,深圳市推行建设的自行车道、交通无障碍设施、休闲廊道建设等。提高交通节能减排的控制力度,鼓励人们使用清洁能源车辆出行。 4结语 当前,我国缺乏一套完整的交通运输枢纽规划编制体系,在规划过程中还存在很多问题。通过对交通运输枢纽规划编制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并简单的对规划编制体系的构建内容进行了探讨,旨在进一步提高我国区域性综合交通运输枢纽规划编制体系。 作者:曾亮 单位: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交通运输研究:智能交通运输研究 1选题的背景 当前国内城市化的进程越来越快,汽车工业也随之迅猛发展,城市中的私家车持有量也就越来越多,导致城市面临越来越多的交通问题。拥挤的交通对人们日常出行的方便造成了非常严重影响,当前城市交通拥堵情况已经是国内城市中非常突出的问题。通过部分城市的实际情况表明,要解决当前城市交通拥堵的情况,可以在目前城市交通的基础之上,提升城市交通管理的信息化能力,从而在根本解决交通拥堵的问题。作为世界上第一人口大国,同时也是道路建设发展第一的国家,国内交通信息化的进度也在不断加快,在当前各个交通部门较为分散的交通信息系统基础之上,将云计算的智能系统充分应用到交通信息系统中,得以实现及时交通信息收集、研究、处理与,定时向居民适时的动态交通信息,指引居民出行的计划路线,以此来提升交通的效率[1]。 智能交通系统(ITS)属于一个非常庞大的职能系统,先进出行信息系统(ATIS)则是智能交通系统的核心子系统,属于ITS的重要组成成分[2]。智能交通出行系统的重要功能指的是从网络中收集即时交通情况,将信息处理之后,估计将来的交通发展情况,从而生出分析报告与路况预测。分析所得的数据能够作为即时交通公布消息,或者作为智能交通控制的系统,从而及时获得准确的交通控制措施;也能够将其用在分析交通事故中,为其提供定位[3]。因为过多的车辆同时占据相同的道路形成部分的交通拥堵,ATIS可以通过动态指挥、即时路况公布等策略指引道路中的车辆选择使用适合的道路资源,保证交通通畅。ATIS是根据道路信息资料整合系统与相关的信息资料,经过PDA、手机、网络、车载电视、滚动显示器、各个场所的大屏幕、交通广播等媒介,为出行的居民供应有一个完整的道路即时情况。为自驾的居民供应天气、环境、路况、施工等相关信息;为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的居民供应路况、施工、换乘、站务等相关信息。根据这些即时的情况,出行的居民能够在出门以前有充足的实践安排计划,从而改变出行线路,让出行更方便、更快捷[4]。 2研究的意义 2.1理论意义 云计算概念的起源是Google的公开核心文件和AmazonEC2(亚马逊弹性计算云)项目,云计算是一种基于Internet的超级计算模式,它是由分布式处理、并行处理和网格计算发展而来的。云计算是将一些必将庞大的计算处理程序通过网络拆分成大量较小的子程序,让后发送到由多服务器构成的云端,经过云端的计算分析,在通过网络将结果返回给用户,通过云计算计算,用户可以体验到与超级计算机式的网络服务[5]。 2.2实际意义 本文提出了对车辆的行驶情况通过云计算技术进行数据采集,并对这些数据进行分析处理,以获取实时的道路交通信息。该项技术首先需要建立交通数据的采集、计算平台,这就需要政府、出租车公司以及数据运营商做前期投入以做好基础设施和技术平台的建设。在采集基础数据时,需要进行大量的数据采集,才能保证后续计算达到一定的准确性,在数据前,要对采集的数据进行优化分析处理。实现智能交通系统的核心技术是动态导航技术,动态导航技术的研究具有重要的显示意义。本文提出的智能交通云的构建对于实现城市只能交通系统有重要的意义,基于云计算来构建只能交通系统,可以有效的减少二线城市在交通信息化建设的前期成本,这有利于交通信息化建设的快速发展,环节城市交通压力,最终提升各地的出行效率[6]。 3国内外研究现状 本节对国内外的先进出行信息系统的发展现状进行了一定分析,这其中主要包括我国主要城市的发展现状和存在的问题以及美日两国的发展现状、趋势和经验。 3.1国内研究状况 交通的基础建设和管理一直以来都是我国政府重点关注的问题之一。交通的信息化建设是交通部确立的“十五”科技交通建设计划的重点之一;2001年计委和发改委共同的“2001年度有限发展高新技术产业重点领域”的通知中指出了智能交通系统的建设为其中一项,还指出了交通信息化相观的系统以及软件开发成为了我国IT也近期产业化的重点[7]。我过在IT产业的研发上投入也比较大,许多地方的IT项目建设已经初具规模。深圳市的笔录电视系统监控全市的交通,各大路口都安装了监控设备,并且还配备了智能车辆违章抓拍系统,其中的车牌辨识系统,能在发现违章车辆的几秒之内通知有关执法人员及时处理,深圳市的交通系统中还配制了交通诱导指示装置,它的主要作用是为驾驶员提供实时的路况信息;只能化的电子车牌可以让公交候车人员知道公交车入站的具体时间。在交通信息化建设方面上海市与深圳市相比自身的特点比较明显。上海市在澳大利亚的交通信号控制系统的基础上,又建立了交通自适应控制系统。结合各区的高架以及桥梁,设置监控系统、通信系统和控制系统。上海是我国第一推出交通广播台的成市,它能及时的交通信息,并于世纪之交成立了上海交通信息中心,2000年底又相继推出了上海交通网,为出行者提供了方便有效的交通动态指南;并在公交站内设置了电子站牌。利用信息技术解决上海的交通问题已经成为了上海交通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3.2国外研究状况 3.2.1美国 美国作为经济大国,虽然在信息技术的研究上一度落后,但是由于其先进的技术,已经后来居上,一跃成为世界第一的IT大国,目前,美国在各项信息技术的研究和引用上都处于领先地位。美国对于IT业的重视程度非常之高,对IT技术在服务领域有的应用进行了深远的研究和实践。 1995年美国运输部根据之前颁布的地面运输效率法案正式公布了IT的基本系统以及子系统。此外,美国还在研发一个IT的新领域,这个领域及时信息化乡村运输系统。该系统把城市的信息化交通管理系统应用到乡村道路中去,主要是利用先进的信息技术,提高车辆的行驶安全,保证各国游客的顺利出行,以此促进乡村经济的快速发展。此系统主要包括无线电紧急呼救系统,恶劣交通状况实时警告系统以及相关的旅游服务信息[8]。 3.2.2日本 日本是一个经济大国,虽然面积不大,但是人口密度相当大,人口的总人数也有1.28亿,并且超过80%的人住在城市,这就对城市的交通带来了巨大的压力,因此就造成了交通事故的大量增加,这也造成很大的经济损失,据估计,每年因为交通问题为日本带来的经济损失高达12兆亿日元。日本政府也接如何解决交通问题作为重点工作,但是由于地域面积的限制,通过新建道路来解决此类问题显然不太现实。为此,日本政府就加大了对智能交通系统的开发建设力度。日本的信息技术产业的一大特点就是各政府部门的共同参与,减少技术研究中漏洞的出现几率。1993年,日本成立了智能交通协会,从而使与IT相关的多个部门之间建立了共同研究的工作机制,1995年,上述部门对信息用户的服务范围进行了详细分析,并对IT项目的研发进行了统一的规划,并且陆续开发除了交通相关的多个领域的多功能服务系统。 3.3综述 钱哨提出过,基于云计算的智能交通信息平台可以大规模的带动交通信系统的发展,可以对用户进行大规模的开放,并能实现大规模的创新。倪琴提出基于云计算的交通信息系统的组织架构主要包含了对资源资源、管理平台的云计算、基础服务体系、服务管理体系、以及平台服务体系和服务系统的门户建设[9]。杨晓光教授在2012年的中美澳智能交通国际研讨会中曾提出,在未来的智能城市建设中,要实现整个交通系统的信息化、网络化、智能化的全面覆盖,这其中主要针对汽车与道路两方面,在这次会议中,美国的安德瑞教授明确指出,在未来,要实现车辆与道路的智能化,可以通过,车与车之间,车与路之间的各种信息的交换来增强汽车的感知力,为驾驶员提供良好的操作指示和决策,保证交通的安全畅通。在此基础上澳大利亚的华特森教授在此会议上详细的介绍了昆士兰科技大学自主研发的智能驾驶模拟器。 交通运输研究:交通运输企业发展物流可行性研究 一、现代物流的内涵及特性 现代物流是循环性物流系统,通过运输、仓储、装卸、包装、流通加工和信息等各个物流基本活动的有机整合,对供应链中物资的流动进行统筹协调、合理规划、整体控制,有利于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最优。根据国内外物流发展情况,总结出现代物流的具体特征。 (一)现代化 现代物流对“物流”的认识已经不局限于物体的储存运输,而是对整个物流活动体系的整合、集成,是供应链管理的一部分。现代物流中计算机技术、通讯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语音识别技术等得到普遍应用,如世界上最先进的物流系统运用了GPS(全球卫星定位系统)、卫星通讯、射频识别装置(RF)、机器人等物流智能设备,使得现代物流过程的可见性明显增加,物流过程中库存积压、延期交货、送货不及时、库存与运输不可控等风险大大降低,实现了物流行业效率最优和效益最大化。 (二)系统化 现代物流的本质在于其系统整合的功能,着重于将物流与供应链的其他环节进行集成,贯穿物资实体从原料采购、生产、销售到回收的整个生命周期,即将生产、销售、包装、装卸、运输、存储、配送、物流信息处理等各作业环节有效地结合在一起,通过系统科学方法整合实物流、信息流、资金流,提高以服务客户为主的综合能力。 (三)网络化 为了保证对产品促销提供快速、全方位的物流支持,现代物流需要有完善、健全的物流网络体系,网络上点与点之间的物流活动保持系统性、一致性,来打破单一物流系统之间的阻隔,形成专业化、综合化、社会化的物流网络,实现全社会范围内物流资源信息和市场供给与需求信息的共享,信息传递更加及时、透明、高效和真实。 二、我国物流行业发展现状 (一)物流产业规模迅速扩大 2005年加入世贸组织之后,外资物流企业大量涌入我国市场,推动国内物流产业的快速发展,社会物流需求总额不断扩大。中国社会物流总额呈逐年递增趋势,从2001年的19.45万亿元增长到2010年的125.4亿元,平均年增速为22.3%。其中,2009年的社会物流总额为96.7万亿元,但增长速度仅有7.56%,这主要是因为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的爆发,使得物流行业受到沉重打击,但社会物流总额在2010年复苏强劲,社会物流总额增长速度为29.68%,与之相比,上升大约22.12个百分点,依旧保持接近30%的增长速度。根据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统计数据,初步预计2011年社会物流总额增长14%左右,物流业增加值增长13%左右,可以支撑国内经济8%-9%的增长水平。可见,现代物流业已成为我国经济持续稳定发展的重要支撑,未来发展空间有待进一步挖掘。 (二)物流产业集中度提高 社会物流总额反映物流总需求,而物流总需求也反映出我国经济结构特点。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放开,物流产业的发展与经济结构和产业布局调整相适应。通过查询中国物流年鉴得知,从1991年到2009年的社会物流总额构成中,农产品、进口货物物流比例逐步降低,而近20年来,再生资源以及单位及居民物品物流额所占比例之和从未超过社会物流总额的1%,这反映出我国经济结构的仍以第一、二产业为主。同样,分析2010年社会物流总额构成情况:工业产品占社会物流总额为113.1万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同比增长14.6%,所占比例最大为90.2%,可见这块业务是带动社会物流总额增长的主要因素;进口货物物流总额9.4万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同比增长22.1%,增幅比上年提高近34.9个百分点,这表明我国进口货物物流重回快速增长通道;而农产品物流总额、再生资源物流总额及单位与居民用品物流总额所占比重较小,同比分别增长4.3%、39.5%和14.7%。 (三)社会物流总费用持续增加,总额占GDP比重逐年递减 2001年-2010年社会物流总费用持续增加,社会物流费用占GDP比重总体呈下降趋势,尤其是2010年社会物流总费用占GDP比重自2001年以来为最低,所占比例为17.8%,这说明全社会每创造1单位的GDP的物流成本是不断下降的,但同时我们也可以看出,社会物流总费用占GDP比重逐年变化不大,仍停留在18%左右。但这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物流运行效率仍然偏低,社会物流总费用与GDP的比率高出一倍左右,我国物流业亟待优化和调整。 三、国有交通运输企业现代物流业务优劣势分析 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专业化、社会化物流企业发展很快,多种所有制、不同服务方式的物流企业逐步成长壮大。其中,国有交通运输企业一直是我国物流业发展的中坚力量。在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公布的2010年50强物流企业排名中,中远集团、中国外运长航集团、中国海运集团位居前三,其他国有企业直属物流专业公司如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中国国际航空货运有限公司、招商局物流集团、五矿物流集团有限公司等也榜上有名。2010年我国前50名物流企业主营业务收入超过4506亿元,而前三名国有企业营业收入总和超过前50名物流企业收入总和的49%。勿庸置疑,国有交通运输企业在我国物流企业中具有一定的规模优势,对于我国物流产业的平稳健康发展起到越来越举足轻重的作用。以下是几个典型国有交通运输企业的物流业务收入状况和各类物流业务板块的优劣势分析。 四、国有物流企业发展壮大现代物流业务的相关建议 从我国的3PL发展情况看,目前做得较大、较成功的物流服务企业大多数也是由交通运输企业,特别是由国有交通运输企业发展转化而来的。但是,有关数据表明,近5年来中国前50强物流企业的营业收入总额虽然逐年递增,但收入总和仅相对于我国物流市场总额的10%。这说明我国物流行业仍处于起步发展阶段,国有交通运输企业在物流行业中的影响力、控制力远未发挥作用。因此,国有交通运输企业应采取积极的应对策略,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中国物流企业旗舰”。 (一)构建专业化的物流业务体系,把发展国有综合物流企业放在首位 央企物流企业应立足于国内市场,积极拓展国际业务,服务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在经营中应充分借助资本市场,优化资本结构,整合社会资源,发挥国有资本的放大功能和控制力;拓展综合物流的产品组合与运营网络,提升综合物流的服务能力和市场份额;以物流资讯技术为支撑,以高端客户体系为依托,加快建立社会化、专业化、信息化的现代物流服务体系。 (二)进行国有物流资产调整,优化物流行业的产业结构 从我国经济发展形势和物流企业发展走势来看,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目标,既要保持对国有资产的所有权、控制权,又要使国有资产运营实现保值增值。央企物流企业为加快身发展,就必须真正按照企业制度的要求和市场经济的需要,对国有物流资源进行改革、改制、改组、改造;制定有效的、以投融资和股利分配为核心的资本运营战略,通过资本运作方式实现发展资金的有效聚集以及企业战略。 (三)推进企业间的战略联盟,整合并购国际物流资源 作为我国物流行业的中坚力量,国有物流企业需要做的是以客户需求为导向,不断通过组织和协调,整合内外部资源,为客户提供个性化的全方位供应链管理服务,迅速形成自己的竞争优势。在完整的物流链中,央企集团应寻求上、下游的服务对象,与之建立战略伙伴关系,形成跨行业、优势互补的现代物流服务体系。同时,还应增强全球化意识,建设全球物流供应链体系,加快海外布局和业务拓展,实现跨国并购。 五、结束语 目前,随着我国宏观经济的良好发展势头,经济社会发展对物流服务的需求持续高速增长,依存程度明显增大。这一现象表明我国物流行业整个市场的开放程度越来越高,为国民经济的较快复苏提供了有力的支撑。但从另一方面来讲,这又会给物流企业尤其是国有大型物流企业来说,面对更广阔更高层次的竞争与合作,应该如何适时调整和完善企业的战略,寻求资源的优化配置,从而撑起民族物流业,这是当前所面临的重大议题。 交通运输研究:道路交通运输经济管理研究 摘要:“要想富,先修路”,道路是国民经济增长的重要基础,同时也是现今乃至未来一段时间国家发展的重点。道路交通运输是我国除铁路运输外陆上交通中一项极为重要的交通运输方式,其是我国构建陆上交通运输体系的重要补充。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的道路交通运输体系日趋完善。道路交通运输的良好发展离不开良好的道路交通运输经济管理。本文在分析现行的道路交通运输经济现状的基础上对如何做好道路交通运输经济管理进行了分析阐述。 关键词:道路交通运输;经济管理;现状;改进措施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各地之间的人员和物资交流日趋紧密,道路交通运输作为一种重要的陆上交通形式,其水平的高低对于经济的发展有着直接的影响。做好道路交通运输经济管理是促进道路交通运输发展的重要一环,近些年来,我国的道路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进入了一个崭新的阶段,各地针对道路交通运输的运输服务项目的种类及多样化程度不断增加。道路交通运输业也从原先的野蛮式增长向着规范化和集约化的方向发展,为道路交通运输业规模的扩大提供了良好的发展基础。为更好地促进道路交通运输业的发展应当积极做好道路交通运输经济管理,从提升道路交通运输的规模和服务质量等多方面入手,促进道路交通运输经济的健康稳定的发展。 1.道路交通运输经济发展现状分析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机动车保有量的不断增加,我国的道路交通运输业进入了高速发展期。随着我国道路交通体系的不断完善,使得道路交通运输的触角逐渐延伸到了我国各个城市,从而构建起了完善的交通运输网络体系。但是在这一过程中我国的道路交通运输仍存在着一些问题,比如说,道路交通运输网络仍存在着诸多的缺陷,如道路交通运输网络结构不合理、布局不完善等,这些因素的存在极大地影响着道路交通运输业的进一步发展。近些年来,我国加大了对道路等基础设施的建设速度,并通过构建高速交通运输网络以便使得各地之间的道路交通运输更为方便、快捷。随着道路建设的逐步完善,道路交通运输业也应当紧抓这一有利形势,积极推进道路交通运输业的发展,通过做好道路交通运输经济管理,提升道路交通运输的结构和管理水平,确保道路运输的质量及安全性,以确保道路交通运输健康、稳定的发展。 2.道路交通运输经济管理对经济发展的重要意义 做好道路交通运输经济管理对于促进经济的发展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1)做好道路交通运输经济管理对于制定道路运输产业发展政策有着极为重要的推动作用。道路交通运输产业的发展离不开对于道路交通运输经济发展的分析。只有在做好各种影响因素分析的基础上才能针对性的予以解决。现阶段我国的道路交通运输产业的发展存在着诸多的问题,这些问题的产生与国家的经济发展现状有着密切的联系同时也与道路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所制定的政策相关,其中政策的好坏对于道路交通运输产业发展有着巨大的导向作用。做好道路交通运输经济管理的合理化,是道路交通运输产业发展的必然需求,同时也是道路交通运输市场发展的必然要求,为做好道路交通运输政策制定的合理化必须要要对道路交通运输经济现状进行正确的评定。通过对道路交通运输经济进行正确的评定可以对现阶段所实行的道路交通运输经济管理政策中的不足进行有效的分析及解决,并可以对道路交通运输经济管理政策的制定提供数据参考,此外,通过对道路交通运输经济状况进行分析能够为调节市场运力及运量提供强有力的支撑,便于资源优化配置。 在做好道路交通运输经济管理的过程中需要对道路交通运输行业的基础性加以了解,并应积极加强对于道路交通运输市场规模化管理的能力,通过加强对于道路交通运输经济管理,为市场提供一个有序、有效的管理机制,为道路交通运输产业的发展提供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此外,做好道路交通运输经济管理还能积极促进道路运输单位的经营管理模式。道路交通运输市场管理是一个动态变化的过程,在这一市场中,道路运输单位是道路交通运输经济管理的主体,其经营管理的模式对其规模化、集约化以及网络化管理的实现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通过道路交通运输经济管理对道路交通运输单位的经营方式进行动态的分析能够为经营单位的管理方式提供有效的帮助,从而进一步促进道路交通运输产业发展。此外,在道路交通运输经济管理的过程中,如何做好道路交通运输经济管理的优化改革一直是管理者所关注的重点。在道路交通运输经济管理的过程中应当做好道路交通运输经济与道路交通运输市场之间的关系,通过积极调整和优化道路交通运输市场结构作为道路交通运输经济管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结构调整和优化以实现道路交通运输市场规模的扩大,从而提升道路交通运输经济效益。 3.提升道路交通运输经济管理的举措分析 在加强道路交通运输经济管理的过程中,首先需要加强对于道路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力度,通过不断地调整和完善用以构建起良好的道路交通运输网络。在实现道路交通运输经济管理水平提升的同时,要构建更为完善的道路交通运输网络,并推进道路交通运输服务的扩展,积极推进道路交通运输组织经济管理的优化,而这一切所实现的基础则是要做好相应的基础设施的建设。随着国家战略的推进,我国的道路交通运输建设进入了高速发展期,但是从道路交通运输经济管理管理方面来说,还需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首先是在骨干网络的建设上,应当更加重视对于国道主干线的建设,构建起以主干国道和高速公路为基础的纵贯东西、南北的运输大动脉,完成对于道路交通运输主干网的建设。在积极推进主干网络建设的同时也需要做好支线网络的改造,通过积极推进干线公路、支线公路的建设速度,提升道路交通运输的整体服务水平。在道路交通运输经济管理的过程中还需要积极引入和应用高新技术。通过对道路交通运输经济理论模型进行分析,可以发现现代化的运输技术对于道路交通运输经济的发展有着极为重要的推动作用。在道路交通运输经济管理的过程中积极引入高新技术的应用从而为道路交通运输业的发展提供强大的保障。以计算机技术为例,将其应用于道路交通运输中,将计算机技术与通信技术相结合将能极大地促进道路交通运输的升级。 在道路交通运输经济管理的过程中,道路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及相关企业为提升其对于道路交通运输管理的水平需要通过使用计算机、电子数据交换以及GPS等的技术做好对于道路交通运输的管理强化,通过构建自动购票和异地结算业务,提升道路交通运输经济管理的水平。在道路交通运输经济管理的过程中应当在充分考虑旅客出行便捷、舒适和安全性的同时合理地对道路交通运输车辆的运行班次进行安排,从而有效地提升相应的运输效率,积极提升道路交通运输产业的经济效益。做好道路交通运输经济管理关键是要做好相应的宏观调控,在做好道路交通运输经济发展现状的基础上通过结构优化的方式来提升道路交通运输经济管理的效率。结语道路交通运输是国家经济快速发展的重要基础,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对于人员和物资之间的交通运输的需求更为迫切。为实现道路交通运输的发展需要做好对于道路交通运输的经济管理,通过不断研究和改进道路交通运输经济管理方式,优化道路交通运输经济管理结构,为道路交通运输事业的发展提供强力保障。 作者:肖渝 单位:湖北省荆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交通运输研究:交通运输业上市公司运输成本粘性研究 1问题的提出 近年来的会计研究发现,成本费用的边际变化率随着业务量的增减变化方向呈现不对称的“粘性”现象[1]。此后,国内学者从实证的角度证明了成本粘性的存在。AndersonS等[5]就大量研究都默认假设管理层对产能调整而导致了成本粘性这一推理提出批判。随后,WeissD[6]发现“反粘性”现象的存在,即当需求变动时,管理者可能会选择处置闲置的生产能力,从而导致成本下降比上升得更快。此外,BalakrishnanR等[7]建议对成本粘性的行业表现进行研究,认为由于同行业成本、发展周期具有同质性,可以提高研究结论的可靠性。CannonJ[8]对民航业运输成本的粘性进行研究,发现除了由于管理层在需求下降时,会采取保留运能而导致出现成本粘性的现象,还发现管理层的定价,以及对运能调节的决策也会导致成本粘性的出现。目前,我国正处在重点投资发展交通运输业的黄金时期,具有路网规模发展迅速、技术标准高、投资大的特点[9],作为资金密集性的行业,研究交通运输成本变化是否存在不对称性及其具体特征问题,对我国交通运输企业的投资及营运决策、预测,以及重大的运输能力调节、运价决策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为此,选取我国沪市和深市A股运输业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探讨交通运输成本粘性及其特征。 2理论分析与假设提出 AndersonM等发现销售和管理费用存在成本粘性现象,并首次提出费用粘性概念。传统的成本性态理论认为,企业成本的驱动因素是业务量,而与业务量变动的方向无关,无论业务量上升还是下降,成本变动幅度是相同的。AndersonM等研究发现当收入增加1%时,销售和管理费用增加0.55%;而当收入减少1%时,销售和管理费用仅减少0.35%,并将这种现象定义为成本粘性。WeidenmierM等[10]在AndersonM等人的基础上将费用扩展到“总成本”的范围,并将总成本定义为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销售成本之和,发现销售成本、总成本、管理费用都具有粘性特征。孙铮等[11]首次通过对我国制造业公司进行样本分析,证实了成本粘性的存在。AndersonM等利用美国上市公司的财务数据,通过实证分析证明了业务量与费用变化的不对称性,而成为研究成本粘性的经典代表,该研究方法也被广泛引用为ABJ模型。WeidenmierM等在验证美国上市公司总成本粘性存在的同时,还发现只有当销售收入的改变量超过10%时,总成本、成本及费用才体现出粘性的特征;CannonJ认为由于行业成本结构的相似性可以提高研究结论的准确性和现实意义,因而研究行业的成本粘性特征更具有现实意义。交通运输业是资金密集性行业,在我国目前正处于快速发展时期。交通运输业的固定资产投资比重较大,在建成投入使用后,对运输业的营运成本影响非常大。但是,交通运输业在经营管理过程中缔结大量的长期契约,费用的调整成本相对较高,在业务量发生变化时立刻调整的可能性较小。由于铁路等交通市场还未完全放开,其市场竞争存在较不成熟的特征,多数交通运输业公司为国有控股企业,公司投资、运营等重大决策等对市场需求变化的反应较为迟缓,都会体现一定的成本粘性的存在。因此,提出假设H1:交通运输业上市公司运输成本存在粘性特征。反转性特征是指随着期间的延长,成本粘性特征会减弱或者消失。AndersonM等发现销售与管理费用粘性在以后的期间发生反转变化,并且研究区间的长度与销售和管理费用的成本粘性呈正向变化。孙铮等也证明了我国上市公司的成本粘性存在反转性的特征。效率理论认为,在短时间内发生业务量的变化,由于较大的调整成本及信息的不对称性,管理者很难立刻进行成本调整。但随着时间的延长,管理者可以制订出合适的方案应对业务量的下降。因此,提出假设H2a:交通运输业成本粘性存在反转性的特征。反向性是指收入同比例增加或减少时,成本的增加比例小于减少比例,变成了反粘性。即当收入下降时的成本降低程度比收入同比例增加时的成本上升程度要大。AndersonS等采用成本与业务量同方向变动的数据,按照AndersonM等的研究方法,也同样发现成本粘性程度降低,而且出现了反粘性。理论认为,管理者是自利并规避风险的。当业务量下降幅度较少时,并不足以威胁到自身利益,因而不会进行成本调整,采取保持现有的产能,成本粘性较大。当业务量下降幅度较大时,管理者往往会提高警惕,积极投入工作,处置剩余生产能力,其结果会缩减成本粘性。因此,认为我国的交通运输业上市公司同样存在着成本粘性的反向性特征,提出假设H2b:交通运输业的成本粘性存在反向性特征。 3研究模型与样本选择 参照ABJ模型,检验我国交通运输业上市公司成本粘性的存在性。自然对数模型的选择一方面可以对回归系数有较好的解释作用,另一方面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消除方差过大对回归系数所造成的影响。通过公式⑴,检验假设H1和假设H2a。当J=1时,是检验成本粘性是否存在的基本模型。传统的成本性态模型为y=ax+b,表示主营业务收入与营业成本是等比例同向变化的,反映为 β2=0,不存在成本粘性。若β2 0,即主营业务收入减少变化时,营业成本下降的幅度小于主营业务收入增加时成本上升的幅度,这说明成本粘性的存在。当J分别取2,3,4时,检验不同时间间隔下成本粘性,即如果随着时间间隔的增加,β2的值变大,则说明成本粘性与时间跨度相关,即成本粘性有反转性特征。YasukataK等[12]对日本企业研究发现只有当销售收入相对于上期的下降比例超过5%时,成本才出现粘性特征。为此,在上述检验成本粘性的基本模型的基础上,加入业务量变动区间因素。从交通运输业的主营业务收入变化率的描述性分析可以看出,中值为10.71%,因此将对10%的增加变化作为基本的观察区间,并将业务量的变动区间对称地分为4个区间,由此提出检验成本粘性反向性的模型⑵。业务量变化范围在10%以内的公司成本粘性程度是β5,超过30%的公司成本粘性是β8。若β5<β8,则说明业务量变化幅度小的公司的成本粘性要大于业务量变化幅度大的公司的成本粘性。研究对象为1994—2013年在A股上市的交通运输业公司,主要包括铁路运输业、水路运输业、公路运输业和航空运输业4大基本运输行业。为使样本数据的回归结果更加准确,对样本数据进行筛选,筛选步骤如下:①剔除财务数据异常和财务数据缺失的上市企业;②剔除在1994—2013年期间ST类及PT类的样本企业;③剔除营业成本变化率和主营业务收入变化率绝对值大于3的公司。最终得到25家交通运输业上市公司共计558个样本,其中铁路运输业3家,水路运输业12家,航空运输业5家,公路运输业5家。检验用的指标数据全部来自于国泰安CSMAR中国上市公司财务报表数据库,数据分析使用SPSS20.0软件。 4结果与分析 4.1交通运输成本粘性基本特征及反转性特征检验交通运输业上市公司成本收入指标的描述性统计如表1所示。从表1可以看出,交通运输业的主营业务收入变化率均值为33.60%、中值为10.71%,主营业务收入的平均值129亿元,中值10亿元。可见交通运输业近20年来收入不断攀升,业绩呈上升趋势。主营业务收入的中值、均值差距较大,并且变化率的标准差为2.5219,说明不同企业的收入变化幅度差异较大。交通运输业上市公司成本粘性检验与成本反转性检验回归结果如表2所示。从表2结果来看,当J=1时,β2<0,并通过显著性检验(P=0.000),β1+β2为0.664,说明当主营业务收入增加1%时,运输成本增加0.9%,但当主营业务收入减少1%时,运输成本只减少0.664%,说明交通运输成本存在成本粘性的现象,假设H1通过检验。当J=2时,即将时间跨度延长到2年时,β2<0(P=0.000)说明仍然存在成本粘性,但β1+β2为0.662,比J=1时的值还小,说明随着时间跨度延长,成本粘性不是在减少,而是继续扩大。类似地,当J=3时,β2<0(P=0.000),也说明了成本粘性的继续存在,且β1+β2为0.659,比J=2时的值还小,也说明成本粘性扩大的趋势。说明成本粘性随着时间跨度的延长,成本粘性在扩大,即成本粘性的反转性的特征没有随即出现,假设H2a没有通过检验。出现以上现象的原因是由于主营业务收入持续下跌时,企业为增加收入而采取“开源”经营策略,会增加营销管理费用,导致成本总量的增加,而出现“成本粘性”加剧。随着时间跨度进一步延长,当J=4时,β2转为大于0,即4年总收入比3年总收入减少时,运输成本会出现“反粘性”特征,这个与CannonJ的研究发现有相似之处,即当主营业务收入显著下降并且可能成为长期趋势时,成本粘性的特征就不再明显,甚至出现“反粘性”。此时,管理层认为收入或者市场的需求下跌不再是暂时性的,而是已经成为长期趋势,会选择不再保持运输能力,而是采取减少运能,甚至处置现有的运能,从而大大降低营运成本。 4.2交通运输成本粘性的反向性检验由上述主营业务收入变动率的描述性分析可知,业务量变动率的平均数为33.6%,均值为10.7%,可见企业业务量变动的主要区间范围在[0,±0.30]之间,因此,将业务变动范围划分为[-0.10,0.10]、[-0.2,-0.1)或(0.1,0.2]、[-0.3,-0.2)或(0.2,0.3]、(-∞,-0.3)或(0.3,∞)共4组区间,β5,β6,β7,β8则分别表示各个收入变化区间的粘性程度。交通运输业上市公司成本粘性的反向性特征检验如表3所示。由表3可知,检验结果与预期结果有些不同。从系数来看,β1+β5为0.496,小于β4+β8的0.648,说明粘性有减小的趋势,但由于β5没有通过显著性检验,4组区间的回归方程检验中只有β8为负且通过显著性检验,且β6与β7的值为正数,与预期不符,即H2b提出的反向特征假设没有通过检验。产生这种结果与样本的数量有关,交通运输业公司的总量只有25家,数据获取有限,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回归方程的检验;其次与区间的划分有关,描述性分析显示主营业务收入与成本的标准差较大,样本在不同区间内的分布并不平均,数量差异较大,因此对结果产生影响。同时,跟交通运输业成本特征、企业生命周期等也有一定关系。 5结束语 以1994—2013年交通运输业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主要包括铁路运输业、水路运输业、公路运输业和航空运输业4大基本运输行业的25家公司,558个观察个体。与大部分的研究一样,发现我国交通运输业的总成本存在显著的成本粘性。但是,随着考察会计年度的延长,在前3个会计年度成本粘性存在进一步加剧的现象,这与成本粘性的反转性特征不符。在考察4个会计年度,主营业务收入的增长引起的成本增加,与主营业务收入下降引起的成本下降是一致的,说明存在成本“反粘性”现象;对交通运输业成本粘性的反向性检验没有通过,说明我国交通业对短期内的市场需求变化而作出的成本调节措施并不明显。研究中由于各运输行业的成本构成、发展周期及管理经营决策差异化等因素影响,运输成本粘性特征可能存在差异。进一步探讨这些差异,以及引起差异的因素分析,也将是未来进一步研究的方向。 作者:刘萍 何巍 单位:华东交通大学 经济管理学院 交通运输研究:交通运输管理的研究探讨 1当前交通运输管控活动中面对的不利现象 1.1运营单位没有积极的落实责任 首先,经济思想太强盛,社会责任意识较低。通过分析得知,一些运作单位为了获取更多的利润,开展垄断,此时其不关注社会责任,花费非常大的代价,有时候是故意的生成一些问题,将其当成是向国家机构换取路线等的筹码,如果获取成功之后,就将目标变化,把资金以及安全等风险变化,根本不会在社会责任的承担和服务质量的提高上下功夫。其次,管控活动非常散漫,对于工作者的制约性不高。交通活动是城市的一大窗口,其代表着国家的文明性。驾乘者的语言不当,衣着不合适等等都会干扰到外界对其认识,特别是在出租中该项内容表现的最为显著。单位对于驾乘者的管控仅仅的局限在经济性的层次之中,不关注服务的品质,缺少沟通的力度。 1.2处理管控问题的方法 1.2.1加快运管机构编制体制改革步伐 在我国的新疆运管机构全部纳入了公务员管理,江苏、山西和陕西等省市也在积极探索运管部门的机构体制改革。云南省的主要做法是:一是积极主动争取省交通厅、省人事厅、省编委办公室等部门的支持,将交通运输管理机构纳入公务员管理;二是采取清理编制、严格控制人事调动、经费控制等措施推进机构改革;三是对新增录用运管工作人员提出“从严控制,逢进必考”的原则,按年度增人计划,严格执行《国家公务员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办理新增录用运管工作人员。 1.2.2加大监管力度,发挥市场调节功能 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采取有力措施,应对市场变化,维护市场稳定。进一步加强对运输市场特别是出租汽车市场的监督管理,对无照经营的车辆要进行彻底清理。通过整治“黑车”,规范市场秩序,为合法运营的出租车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积极探索和研究各类运输市场主体的准入、退出及日常监管的办法和机制。建议出租车经营推行市场化,首先,要放开出租车行业的特许经营权,让经营权真正成为商品,这样做只是减少了政府批指标的权力,把政府不该管的事,放给了市场;其次,在行业内部应建立起竞争机制,奖优罚劣。 1.2.3明确权责关系,充分发挥区县运管机构职能 一是应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调整职责权限,明确市、区级运管机构的权利和责任,严格落实“谁审批谁管理谁负责”。杜绝“好处大家抢,麻烦大家让”的不负责现象。二是明确区运管机构在区里的职责,以便更好的参加地方交通规划及建设。另外,尽可能实行着装标示上的统一,维护运管部门的威信,现在的运管机构“卸装”上门指导检查工作,很容易产生误会和误解,有形无形地破坏了运政管理部门的形象。 1.2.4建立和完善客运市场准入、监管和退出机制,规范客运市场管理 一是要大力推行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制。对客运企业的经营行为、诚实信用、安全生产、服务质量进行年度质量信誉考核,根据考核结果作出相应处理。对违法经营活动和公司蓄意制造不稳定事件,非法堵塞交通等行为要坚决打击,决不手软。二是积极推行安全行车和服务质量承诺合同制,各客运企业新增班线、新增车辆以及车辆更新要作出以服务质量为主的相关承诺,层层签订安全行车和运输服务质量承诺书。 1.2.5创建交通运输企业品牌 首先,要强化管控人员的品牌思想。运输单位是不是设置自身的品牌,主要是看管控人员是不是具有品牌思想。管控人员如果没有品牌思想,就无法获取自身的品牌。所以,管控人员要强化品牌思想,开展好相关的规划工作,落实权责,切实的带动该项创建工作的发展,强化管控以及维护活动的力度。其次,强化工作的培训力度。所有的创建活动都不能够脱离工作者而单独的存在,该项品牌的创建工作对于工作者的素养也有非常严苛的规定。相关单位可以对工作者开展有规划的培训工作,积极的开展演练,切实的提升工作者的业务素养。通过持之以恒和潜移默化地教育和星级服务制考核等来增强员工的文明、优质、诚信服务意识。切实的察觉并且培养工作者中的典型。切实的培育成单位的品牌。第三,强化安全管控活动的力度。安全是单位的声明,要经由切实的完善单位的安全管控体系,切实的使用GPS卫星定位、行车记录仪、电子巡更、电子监控、危险品检查仪等科技设施加强安管,强化管控力度,提升人员的素养,做好问题的整改活动,宣传安全思想,切实的营造出安全环境。最后,强化品牌管控力度。要对单位的品牌积极的宣传。生成一套有效的管控体系,经由比赛等来提升品牌思想,切实的结合简报等多项媒介开展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品牌创建氛围,不断提高顾客的知晓度和认知率。 1.2.6加强交通运输企业的文化建设 首先,单位的负责人要将单位文化创建工作看成是一项非常关键的活动来对待。要秉承着严谨务实的理念,当单位文化看成是一项十分重大的活动来开展。其次,单位的工作者要强化自身的主体思想,要具有优秀的自主认知能力。单位工作者要将单位当成是家,要以主人公的思想来积极的开展运作活动,为单位的发展贡献力量。和单位牢牢的团结在一起,共同的谋求进步。 2结束语 由于经济高速前进,此时交通运输业得到了显著的进步。该项活动由于它具有非常灵便的特征,所以获取了非常显著的成就。它是人们最先使用而且使用次数最多的运输模式。由于该行业的发展,道路基建装置的完善和运输需求的改变,此时的交通已经成为了地区间关键的运输模式,人类社会已经形成了以交通运输为主体的新的运输大动脉。运输行业的快速前进和相关的管控工作之间是有着非常紧密的关联的,必须将管控活动开展好,财会确保行业市场朝着更加稳固健康的层次进步。(本文来自于《科技创新与应用》杂志。《科技创新与应用》杂志简介详见.) 作者:王巍单位:黑龙江省哈绥高速公路管理处哈尔滨管理所 交通运输研究:公路交通运输管理研究 1公路交通运输管理存在的问题 从目前的交通运输状况来看,存在着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1公路运输压力大。随着社会对交通运输的要求不断增多,需要的运输量也会不断加大,这样就会导致运输车辆频繁出现超载、超速等违规的情况出现,给交通运输的安全带来很大潜在隐患,也使得交通运输的质量大大下降。 1.2公路运输发展不均衡。由于不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存在较大的差距,公路运输的发展也出现不均衡的现象。在发达地区的无论是客运还是货运,经常会出现供不应求的情况,而有些地区则会出现相反的情况,形成很大的反差使得地区发展不均衡。 1.3客货运站服务机制不完善。由于我国公路运输的起步相对比较晚,再加上经济发展的限制条件,没有形成比较完善的交通运输体系,甚至有些地区缺乏完善的交通运输基础设施,从而降低了我国客运站的服务质量。因此,针对不同的地区特点,要建立相对比较健全的服务机制。 2加强公路交通运输管理的措施 针对目前我国公路运输出现的问题,为了更好地发展,具体措施如下: 2.1加强公路运输管理,交通运输是我国经济发展的先行官,因此,应该重视交通运输的工作,这对促进公路交通运输的发展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2.2提高公路运输服务质量,目前,我国公路运输正朝着现代化服务方向发展,提高公路运输的服务质量,是保证公路运输快速发展的前提,也是必经之路。 2.3注重交通运输发展和创新,在高科技发展的影响下,充分利用各种现代化手段,建立能够适应现代社会发展的交通运输体系。 2.4完善客货运建设的体制,不断完善公路客货运站基础设施和管理体制,是提高公路交通运输管理的有效途径之一。 2.5协同交通运输管理工作,为了充分发挥交通运输系统的整体优势,使公路交通运输管理系统能够科学、合理的进行管理,就需要交通运输管理协同工作。 2.6建立交通运输安全监管网络,为了保证公路交通运输的安全运行,提高对客货运站和驾驶人的监督和管理,有效地为交通运输管理提供信息支持,这就要求建立专业技能强、办事效率高的交通运输安全管理监督队伍。 3新时期公路交通运输管理体制深化改革的原则 3.1强化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管理职责。管理部门的职责要起到实效作用,即加强对公路建设、运营的日常监管工作。 3.2建立与“两个公路体系”相适应的管理体制。“两个公路体系”是指以高速公路为主的收费公路体系和以普通公路为主的非收费公路体系。各级公路部门要做好管理高速公路网的工作,使高速公路能够和谐发展,与此同时,增强高速公路路网的通行效率。 3.3做好公路收费工作。公路的建设是国民经济的基础,是个民生工作,因此,要清理公路收费和完善公路收费政策,使普通公路彻底回归公益事业。政府可从高速公路收费所得资金中,支持普通公路的发展。 4我国公路交通运输发展趋势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对公路交通运输要求不断提高,面对我国公路交通运输的现状,其发展的趋势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4.1需求会持续增长。虽然我国公路基础设施在不断地健全发展,公路运输能力也得到了明显地提高,但是,仍然无法满足大量客运量和货运量的需求。 4.2智能化运输系统。随着智能化运输技术的不断发展,高科技的不断发展,电子技术、通信技术、信息技术等高科技技术也会逐渐应用到公路运输领域。智能化运输系统的应用可在,且能够有公路安全运输、提高公路网络的通行能力等方面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4.3物流的快速发展。随着经济、网络的高速发展,现代的物流行业已经在交通运输业中占有重要的地位。这不仅是国内现有市场的需求,也是经济全球化必然趋势。 4.4集约化经营、规模化发展。随着我国公路基础设施建设规模的不断扩大,特别是高等级公路的飞速发展,公路客运市场也将会发生具有大的转折性变化。因此,我国未来的公路交通运输发展方向应当是集约化经营、规模化发展的趋势。 5结束语 公路运输是社会发展的需要,也是社会发展的所需。它在给国家带来经济效益的同时,也会存在着较大安全的隐患,因此,公路运输的管理就显得至关重要了。随着时代的发展,设备、人员、组织方式等不断地变化,公路运输管理工作也会随之而发生较大变化,这就需要我们常抓不懈,不断研究,通过实践制定并完善公路运输管理,保障公路交通运输的安全,同时,给国家要创造更多的经济效益,为社会和人民群众提供基本的服务保障。 作者:李艳霞单位:齐齐哈尔市道路运输管理处
1.油田招投标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分析 1.1监管与法制宣传不到位 现阶段,我国开始实施招投标相关法律,项目建筑施工中,从法律上制约了其竞争机制,以此为招投标活动造成了很大的约束,此种情况下,应用法律手段保障公平与公正的开展招投标工作。正式确立并实施招投标法,为油田企业深入规范招投标工作,规范规定了项目招投标范围、具体方式、相关程序要求与规定。但有些地方以权与以人代法思维的存在,在当前市场竞争中,油田项目招投标工作不能平衡发展,项目招标中存在的负面问题,比如招标中的内定问题、投标城府要求不严格、招标方式与形式的随意选择等。招标过程中,此类问题的出现,根本原因在于相关人员没有正确招标法律法规。招投标法律法规宣传不到位,仲裁机构不完善,都是招投标工作不健全发展的重要影响因素。 1.2虚假招标问题 有的企业为了自身利益考虑,以特殊手段获得项目中标,由此可以看出,这一非法手段改变了招投标工作的公平、公正与公开性,其他企业不能公平参与竞争。招投标实践活动中,有的招标人重视眼前短期利益,采用不同方式避免招标或虚假招标,招投标机构评标从业人员水平高低不同,无法很好的掌控评标专家个人思想道德与专业素养。此外,有的地区,没有形成集中而较大规模的评标专家库,随意任用评标专家,使得有的评标人私下与评标专家沟通,为虚假招投标的出现创造了条件。 1.3盲目招标报价 现阶段,在招投标工作中,有的参与企业为了提高自身市场竞争力与优势,没有详细计算项目成本,也没有勘察施工现场,对油田项目盲目报价;另外企业自身为了全面掌握项目,无底线地压缩项目投标报价,使得项目就算中标,也不会获得很高的建设效益,这种方式获得的竞标,存在的明显弊端体现为盲目报价中标,无法保障项目建设质量。实际施工中,因企业追求眼前经济利益,因而中标项目施工中,偷工减料现象时有发生,无法从根本上保障项目质量与使用寿命,甚至引起项目倒塌等安全事故。投标企业的盲目报价,使得投标企业之间相互报复、甚至恶性报价的严重后果,严重威胁到项目招标。 2.油田项目招投标管理问题的应对策略 2.1对招标内控机制逐步规范 当前,油田企业招投标管理中,对招投标工作招标市场的管理控制是首要工作任务,一定程度上,科学合理管控招标机构,对于招标机构工作水平的提高非常重要。因此,对于招投标管理工作而言,招标机构内控机制管理完善的基础,对机构加强内部管理,逐步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工程建设中,项目建设质量至关重要,因而对于机构而言,文件审核审批部门制度建设有了更高的要求,以此对项目施工质量进行严格控制,保障依法合规开展项目招标工作。同时,主要管理部门要针对招投标组织,建立健全准入与退出机制,严格把控招标人员选拔工作,对于招标内控机制中,出错几率高且不重视招投标工作制度的员工要做好教育批评,适当地惩罚屡教不改的员工,优胜劣汰。一定程度上,制度的成立,使得招标市场稳定发展。 2.2明确认识报价指导策略 当前,利用报价指导,明确评标方法与定标准确,在此基础上,确保项目招投标中及时纠正出现的问题。一般对于投标报价策略,主要包含以下几方面:结合不同招标项目特点,选用不同报价、不平衡报价及多方案等报价方法。其中,不平衡报价法主要指不改变项目总价,合理调整部分标段项目报价,以此获得更多利益。而多方案报价,主要指项目标书中,报多个标价,其中一个是根据原招标文件要求报价,其他的则是对招标文件合理修改基础上进行报价。针对报价方案的应用,使得施工企业中标几率明显提高,竞标报价中,科学合理地策划是非常重要的。但,该报价只适用于没有明确或不合理规定招标文件款项的项目标书。 2.3对招投标管理机制进行逐步完善 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其管理机构是保障公平、公正且公开进行招投标工作的基础,管理机构监督指导下,招投标工作效果也就不言而喻。另外管理机构要构建晚上考评机制,细化管理责任,客观公正的进行评价考核、奖励或惩罚,以此确保招投标工作人员全身心投入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实际工作中,为了正确处理业主负责与招投标机制间的关系,在相应立法或制度基础上,明确划分业主与招投标管理部门间的职责与权力。针对有的招标人以自身效益为重,采用不同方法规避招标或虚假招标等问题,做好严格控制。同时,对于评标专家任用加强管理,做好培训,从根本上提高评标专家综合素养与专业技能。建立招投标管理机制,在招投标中依法使用职权管理业主与招投标管理部门,对法律法规做出良好的尊重。结束语综上所述,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项目招投标水平日益提高,但在实际招投标管理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油田企业项目也不例外。因而针对这些问题,首先,对招标内控机制进行逐步规范;其次,明确认识招投标报价指导策略;最后,对招投标管理机制进行逐步完善。在此基础上,希望通过本文论述,为油田企业可持续发展提供有效的保障。 参考文献: [1]薄颖,刘勤志.石油工程建设招投标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J].现代商业,2013(11) [2]刘莉辉.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管理观察,2015(07) [3]贺斌生.浅谈国企采购招标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中国市场,2014(35) 作者:孟庆雪 单位:长庆油田分公司
一、概述 职业教育作为与经济发展最密切的一种教育形式,与其他类型教育不同的是职业教育不仅仅是职业学校,还包括企业等用人单位和各级各类职业培训机构等。加强职业学校与企业或用人单位之间合作,共同培养技能型人才,是职业教育发展的必然趋势。然而,保障校企合作办学模式持续、有效实施的体制机制还未真正形成,校企合作中显露出的体制机制问题逐渐成为校企合作的核心、焦点问题。[1]因此,对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模式和体制机制的探索与创新的研究显得尤为重要。 二、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体制机制现状 2007年以来,我国职业教育取得快速发展,良好的政策和舆论环境为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提供了契机,[2]校企关系开始发生实质性变化,主要表现在法规政策、管理体制以及合作形式3个方面。 (一)法规政策 近10年来,我国陆续出台了保障校企合作的法规制度。其中,2010年印发了《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2010年修订)》,新《目录》体现了专业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等。同时,为引导企业参与职教师资队伍建设,教育部下发了《教育部关于批准中国铝业公司等十家企业为全国职业教育教师企业实践单位的通知》,确定中国铝业公司、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等10家企业作为职业教育教师实践单位,充分发挥企业在职业教育中的作用。 (二)管理体制 随着我国职业教育的发展,在管理体制方面,逐渐建立了由中央到地方的职业教育联席会议制度,成立了全国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与行业共同举办高峰论坛等,促使我国职业教育与产业、行业和企业的对接。[3] (三)合作模式 目前我国职业教育已形成初具规模的新组织形态,如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使校企合作的形态有了突破、创新,另外中央财政、地方财政和职业院校逐年加大对实训基地建设投资建设,逐步形成了以国家投入为引导,以地方政府和职业院校自身投入为主体的新格局。同时校企合作形式也日益丰富,“企业校区”、“教学工厂”等实践探索的新模式逐渐涌现。[4] 三、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体制机制存在问题 我国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尽管呈现出良好的发展趋势,但从整体上看,仍然处于初级阶段,长效的、校企共同主导的合作体制机制仍未建立健全,仍存在一些发展过程中不可避免的突出问题,[5]具体如下: (一)校企共同主导的合作机制还未建立 目前,校企合作主要是以职业学校为主导,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深度不够,多数是因为联络情感而进行的合作。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作为一个庞大而复杂的体系,我们需要结合不同行业的需求,科学的规划、设计合作的机制。 (二)校企合作的认识还未达到一定高度 在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上,政府、职业学校和企业三方的认识高度还不够,[6]主要表现:参与校企合作的政府以教育部门为主,单方面的推动校企合作,其它部门则是在教育部门的带动下参与校企合作;职业学校作为校企合作的主导和参与者,在引导、带动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力度不够;而企业则认为校企合作是一个教育的问题,参与校企合作更多的动机是受利益的驱使。 (三)校企合作相关制度法规未健全 我国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发展环境还未真正形成,尤其是制度、政策环境,落后的制度和政策环境无法满足实践的需求。在我国,有关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法律并不少,但缺乏可操作性。另外在规定方面,其效力层次太低,内容重复且针对性不强。 四、完善我国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体制机制建议 (一)政府充分发挥其主导作用 政府应重视和加强职业教育中校企合作这一重要前提,从国家层面确定校企合作的管理机构层次、职责。同时结合地方产业和经济社会发展战略高度,强化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管理,理顺管理体制,明确职责。 (二)建立行业主导地位的组织体系 在国家、地方层面形成行业主导的组织体系,强化行业协会的主导作用,确立行业协会的法律地位,从制度上、机制上能有效地介入职业教育,保障行业企业对职业教育的责任和义务,使其成为政府、企业、职业学校的“桥梁”。[7] (三)提高职业教育与企业利益关联度 在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中,要转变企业的校企合作观念,不断增强其责任意识,通过企业不断加大投资,使职业教育与企业获得双赢,使企业在职业教育中充分发挥其主体作用。 (四)建立健全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法规体系 建立、完善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体制机制,需要一整套完备的职业教育法规体系作保障,建立健全一系列具有可操作性、适用的法律法规,使参与校企合作的各方有法可依。 参考文献: [1]吴启迪副部长在全国中等职业教育师资工作会议上的讲话[EB/OL]. [2]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校企合作加快技能型人才培养的实施意见[EB/OL] [3]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办学的意见[EB/OL] [4]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和教育部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研究.2009年中国职业教育年度报告[Z].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0:10. [5]苏海亚,涂三广.创建区域性校企合作联盟的实践研究[J].职教论坛,2010,(22):81 [6]加强校企合作共创互惠双赢———江苏省江浦职教中心成立“一校百企联盟”侧记[J].江苏教育,2006,(6). [7]耿洁.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体制机制研究[D].天津大学,2011. 作者:李增杰 陈晨 郭晓晓 单位:重庆安全技术职业学院
专卖管理论文:论烟草专卖管理依法行政及执法安全保障 论文摘要 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及国务院根据《烟草专卖法》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 烟草专卖是指国家对烟草专卖品的生产、销售和进出口业务实行垄断经营、统一管理的制度。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烟草专卖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辖区的烟草专卖工作,受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双重领导,以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为主。 从以上法律特征,我们不难得出烟草专卖的特殊法律地位是:烟草专卖主体是国家,国家通过制订法律,对烟草专卖实行垄断,以保证国家财政收入。依法行政是社会由人治向法治状态发展的历史必然趋势,是现代社会向民主和法制国家发展的必然结果,是当今法治国家政府行使权力所普遍奉行的基本原则。党和国家确立依法治国这一基本方略,将依法行政这一课题摆上了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同志在党的十五大明确指出:一切政府机关都必须依法行政;在党的十六大又提出了要“加强对执法活动的监督,推进依法行政维护司法公正,提高执法水平,确保法律严格实施”的要求。随着形势的转变,我国的烟草专卖管理工作实现了很大转移,烟草的发展迫切需要专卖管理职能的切实转变,它对传统的专卖管理制度和稽查队伍的素质提出了严峻挑战。烟草专卖管理部门是依法成立、依法监督管理卷烟市场的行政机关,如何不断健全和完善自身建设,加强对行政权力的规范、保障和制约,真正做到依法行政,同时,法制社会也呼唤执法安全,因此,推进依法行政和建立健全烟草专卖执法安全保障体系已刻不容缓。对此笔者作一些粗浅的分析和思考。 关键词:烟草专卖 依法行政 安全 保障体系 从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一章总则看,该法把国家作为烟草专卖的主体,国家对烟草专卖实行垄断经营,统一管理,国家是烟草专卖唯一经营主体。《烟草专卖法》第三条规定:国家对烟草专卖品的生产、销售、进出口依法实行专卖管理,并实行烟草专卖许可证制度。第四条规定: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烟草专卖工作,地方各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是代表国家行使烟草专卖权,其他任何组织、单位和个人没有烟草专卖权。国务院根据《烟草专卖法》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二条规定:烟草专卖是指国家对烟草专卖品的生产、销售和进出口业务实行垄断经营,统一管理的制度。 烟草专卖垄断是一种国家垄断,是一种行政性垄断。所谓行政性垄断,是指利用合法的行政权力决定对一个行业或一个领域的进入,并决定产品或服务的价格甚至产量所形成的垄断。烟草专卖经营的垄断地位,就是全国人大通过立法的形式,将烟草这个行业,纳入市场,并且确定其在全国市场的垄断地位,因此,对这种行政性的垄断,除非法律废止、其他任何部门、组织单位和个人不能动摇这种垄断地位。从以上法律特征看烟草专卖的特殊法律地位是:烟草专卖主体是国家,国家通过制订法律,对烟草专卖实行垄断,以保证国家财政收入。 依法行政是社会由人治向法治状态发展的历史必然趋势,是现代社会向民主和法制国家发展的必然结果,是当今法治国家政府行使权力所普遍奉行的基本原则。烟草专卖管理部门是依法成立、依法监督管理卷烟市场的行政机关,专卖管理工作也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不断转变观念、提高认识,真正建立一支业务精、作风硬、形象好、完全适应形势需要的专卖稽查队伍,切切实实为我国两烟生产经营起到保驾护航的作用。随着我国法律体系的不断健全,消费者和经营者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对专卖稽查人员的素质要求也不断提高,专卖执法的安全问题日益重要,如何不断健全和完善自身建设,加强对行政权力的规范、保障和制约,建立执法安全保障体系,真正做到依法行政,对此笔者作一些粗浅的分析和思考。 一、烟草专卖管理依法行政的基础及存在问题 烟草专卖管理依法行政,就是各级烟草专卖管理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行使烟草专卖行政权力,并依据法的规定,管理烟草市场的行为。 1、依法行政的法律依据 行政机关的管理行为必须有法律依据。烟草专卖管理依法行政,所依据的是现行国家烟草专卖法及其相关的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从我国目前烟草专卖管理法律体系构成情况看,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颁布的法律为基础,以国务院颁布的烟草专卖及相关的行政法规为主干,以国家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部门规章和省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省级人民政府制定的有关烟草专卖的地方法规、规章为两大系列,以及其他有立法权的国家权力机关和国家行政机关所构成的多层次法律体系。1991年6月29日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的《烟草专卖法》及其他法律,如《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等,属于最高的效力层次;属于行政法规范畴的有1997年7月3日由国务院颁布的《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1998年国家烟草专卖局报经国家经贸委审议通过颁布的《烟草专卖品许可证管理办法》、《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和2002年6月4日国家经贸委颁布的《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管理办法》等。除此之外,部分省(市)自治区已经制定并颁布实施的有关烟草专卖管理的地方性法规或地方政府规章也是烟草行业依法行政依据法律的组成部分。可见,我国现行的烟草专卖法律体系已基本形成,在这一法律体系中处于各个阶位上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承担着不同的角色,具有不同的法律功能和效力,发挥着不同的法律作用,为烟草专卖依法行政提供了保证,奠定了法制基础。 2、依法行政的职权法定 按照《烟草专卖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国家烟草专卖局和地方各级烟草专卖局主管烟草专卖管理工作,是烟草专卖法律法规的执法机关,对违反烟草专卖法律法规的案件拥有管辖权。包括对涉嫌违反烟草专卖法律、法规案件的调查询问、抄录或复制有关案件资料的职权;对涉案烟草专卖品的生产、存储、经营场所和运输工具进行检查的职权;责令违法企业和人员停业整顿、停止生产、销售烟草制品,没收生产、销售的假冒伪劣烟草制品和违法所得以及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烟草制品的工具、设备和相应物资的职权;没收走私烟草制品的职权等等。国家法律、法规赋予各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管理各自辖区内烟草专卖工作的权力,是一项法定职权,不仅可以行使,而且必须行使,无自由处分权,这种权力是赋予专卖管理机关的职权和职责,各级烟草专卖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是代表国家对烟草专卖品的生产、经营、进出口等业务活动是否合法进行全程监管,是必须履行的法定职责。放弃职权,不依法行使职权,就是不履行义务,就是失职,就应该追究不作为行为的法律责任。 3、依法行政的法制监督 任何权力都需要监督。专卖管理行政执法权力同样也需要监督,不受监督的权力将是危险的权力。行政法制监督是国家机关依法对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的行政管理活动实施具有法律效力的监察、督促行为。烟草专卖管理为了确保行政执法权的正确使用,严格实行查处分离和行政处罚横向审核程序,已初步形成了专卖稽查部门查案,专卖管理部门处理案件,法制部门审核案件的查处、审核分离制约的管理体制,加强了对复议案件的审理工作。国家烟草专卖局制定的《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烟草专卖行政处罚案卷标准》,进一步明确了烟草专卖行政执法所应遵循的法律程序,对专卖人员的行为进行约束,做到自觉地按程序公正执法。各级烟草专卖行政管理部门积极参与地方行政行风评议活动,广泛听取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自觉接受舆论和行政相对人的监督,坚持社会监督与新闻舆论监督相结合,行政相对人监督与行业纪检监察监督相结合,地方政府法制部门监督与行业上级主管部门监督相结合,行政法制监督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 4、依法行政中存在的问题 长期以来,我国烟草专卖管理坚持依法行政这一基本原则,加大执法力度,维护了烟草专卖市场秩序,保证烟草专卖管理的统一性、连续性和稳定性,提高了行政效率。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有必要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进一步解决烟草专卖管理的难点问题,建立健全依法行政所需要的法律体系、烟草专卖管理体系和烟草专卖管理监督体系。笔者认为,当前影响或制约烟草专卖依法行政有以下主要问题: 首先,在烟草专卖管理立法中,由于历史的局限性,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某些法律条文界定模糊,缺乏可操作性,使依法行政缺乏准确、权威的依据。如烟草专卖行政部门在打私打假方面主体资格不明,在办证管理无证零售的问题上,管理权限交叉错位,形成了管理真空。二是现有的烟草专卖管理法中没有对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执法时有权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作出规定,在实践中给查处违法案件造成了不便,使一些案件不能及时有效地得到处理,甚至使一些违法者逃避了法律的惩罚,损害了法律的尊严。三是地方法和中央法不一致。按照依法行政的要求,应贯彻法律优先的原则,法律规范在效力上是有位阶层次的,地方法必须服从中央法,下位阶法必须服从上位阶法。不可否认,在我国现有的10余个省(市)、自治区出台的有关烟草专卖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对国家烟草专卖法律体系作了有益的补充和细化,但有的地方法也带有地方保护的一些不良倾向,比较明显地带有地方保护色彩。四是部分内容明显落后于改革开放的发展,在实践工作中,针对新的经营管理方式,新技术的应用,依法行政缺乏相对应的根据和标准。 其次,在烟草专卖管理体制方面,职能缺位的现象还比较严重。由于政企合一的现行烟草体制,长期存在重外打轻内管的倾向,行业内部违法经营行为时有发生,使法律的严肃性受到严重冲击,执法主体的权威性也受到极大影响。另外,一些地方将专卖人员的工作业绩、奖金与卷烟销售全额挂钩,捆绑考核,联动计酬,致使专卖人员出于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考虑,不认真履行其法定职责,执法趋利性较明显。 最后,在行政法制监督方面,还有待于进一步发挥法制监督部门的职能作用,注重解决执法监督中存在的问题。这些问题比较集中地反映在:一是虽然稽查部门查案,专卖部门办案,法制部门审查案卷的机制已经形成,但由于法制部门普遍人员少,力量弱,审查案卷还基本流于形式,行业内下一级行政机关办案情况的检查监督基本上还是由上一级行政机关的办案部门负责。二是对复议案件的审理工作,存在怕得罪下级机关,又怕当被告而随意维护下级机关处罚决定的现象。表现上看是维护下一级机关的执法权威,实际上是将其置于可能败诉的不利境地。三是由于地方保护主义、部门保护主义,不依法办事得不到有效监督查处的现象还普遍存在。 二、完善烟草专卖管理依法行政的思考 烟草行业要求大力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烟草专卖行政管理部门作为整顿和规范的主要力量,必须在法治建设、依法行政方面不断地加以完善,以适应整顿规范的需要。尤其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日趋完善,我国已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也在全球掀起了声势更高、范围更广的控烟浪潮,对我国烟草法制制度的影响已经摆在面前。如何运用烟草专卖法律武器,完善烟草行业依法行政,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保护烟草专卖制度,已是很值得我们深层次思考的问题。 1、增强行政法律意识,树立现代法治行政观念 在烟草专卖行政管理部门,专卖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是关键所在。烟草专卖管理从观念层面、制度层面、方法技术层面着手,努力推动烟草专卖行政法治文化的革新,不断提高烟草行业各级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崇尚法治、依法办案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在全行业形成努力学法、守法、用法和护法的风尚,应有计划地对专卖执法人员进行法制教育并辅之必要的组织手段,将法律知识和法律意识作为进入专卖执法队伍的重要必考科目,并定期对专卖执法人员进行教育、培训和考核,把考核结果和专卖执法人员的晋升、晋级挂起钩来。同时,应以行政法律意识和行政法治观点为宣传重点,在全行业普及法律知识。 2、坚持依法行政,确保行政行为的合法性 依法行政,做到行政行为既不失职,又不越权,要根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实现规范化管理。一是健全专卖执法队伍管理制度。专卖执法人员的职务行为是依法行政最终体现,专卖执法人员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行政执法的效果,关系到政府的形象,要进一步整顿专卖执法队伍,录用专卖执法人员要严格标准、公平竞争、择优录用,切实把好进入关;进一步严格专卖执法证件管理,专卖执法人员在履行职务时,必须做到亮证执法,并严格按照专卖执法所核定的执法种类、范围履行职权,严禁越权执法;进一步严肃专卖执法纪律,对那些滥用职权、执法犯法、徇私枉法的专卖执法人员,必须坚决依法严肃处理,并清理出专卖执法队伍,保持专卖执法队伍的纯洁性,维护党和国家的形象和权威。二是建立和完善专卖执法责任制度,依法明确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权限、执法责任等内容,做到层层落实责任,人人明确职责,增强执法责任感,保证专卖执法的合法性。三是实行执法评议考核制度,把评议考核情况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体系,并作为考察、任用干部、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四是实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明确界定过错范围,细分过错责任,规范责任的承担形式和责任追究的程度,对在专卖执法中违反法律规定,故意或过失造成错案的,要坚决依法追究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并追索全部或部分国家赔偿费用,真正做到有错必改、违法必究。 3、强化执法监督,保证烟草专卖法律、法规、规章全面正确有效实施 强化执法监督就要加强行政法制监督制度建设,建立修订并落实行政处罚案件、行政复议案件、行政赔偿案件和规范性文件的备案监督管理办法。确立行政执法监督责任制,加强对监督主体自身的约束力,大力开展执法检查活动,有计划地对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收费、行政强制等行政行为开展执法检查。强化法制机构的力量,加强法制部门执法监督队伍的建设,建立一支素质高、专业化强的监督队伍,不断提高监督人员的政治思想业务和法律素质。改善和强化监督手段,加强对专卖部门依法行政的督查和对专卖执法人员的培训考核资格认证工作。要认真落实行政处罚横向审核程序,加强对复议案件的审理工作,敢于纠正违法或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按照办事公开的要求,将一定时期、一定的工作及相关政策主动向社会通报,并将执法规范、执法责任、执法程序、工作标准、质量要求、工作时限、责任追究等事项向社会公开。增强社会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 三、建立烟草专卖执法安全保障体系 1、建立烟草专卖执法安全保障体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烟草的发展对传统的专卖管理制度和稽查队伍的素质提出了严峻挑战,烟草专卖管理只有顺时而动、应时而发,别无它途。如果不能建立一套专卖执法安全保障体系,强化对烟草市场的有效监控,专卖优势就得不到充分体现,也不能有效应对外烟和违规经营者对我国烟草市场的冲击,也就不能真正起到为两烟生产经营保驾护航的作用。建立一套完整的专卖执法安全保障体系和防范措施,不仅能保障稽查队伍的人身安全、保护国家的财产不受损失,也能有效提高专卖管理执法行为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2、烟草专卖执法安全保障体系的有效建立 首先从思想上,提高执法安全认识。当今的社会是法制的社会,人们的法律意识日益增强,烟草专卖执法水平与以往相比,虽然总体上有了很大提高,但还有相当一部分基层专卖管理人员没有执法安全思想,执法行为不够规范,随意性、主观性大;办案过程中打架斗殴、执法不畅、官司缠身等问题时有发生;不严格依法行政,执法方法缺乏技巧和灵活性,过于简单和粗暴,这都容易引起商家的不满,使商家产生对立情绪,给执法安全带来了困难和麻烦。因此,加强对《烟草专卖法》及其《实施条例》和一些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条令的再学习,进一步增强专卖管理人员的法治观念、纪律观念和政策观念,通过对自身存在的问题的自我剖析,查因探源、深挖细究,达到自我提高、自我约束的目的。只有通过学习,才能促进观念转变,提高执法安全防范意识,才能真正做到知己知彼、百战不殆,才能更好地管好两烟市场。 其次从投入上,创造执法安全条件。一要加大硬件投入,现代化的办案条件是做好专卖执法工作的基本保障,只有通过为专卖管理人员及其部门配备先进的交通工具、通讯设备、办案工具和生活设施,为其提供良好的工作条件和生活环境,才能更为有效地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二要加强软件建设,建立健全严格的专卖执法内部规章制度,制定相关禁令章程,并要加强内部监督,欢迎社会监督,严肃执法纪律。有了规矩,才成方圆,才会有铁的纪律和过硬的作风。 再次从行为上,确保执法安全到位。专卖执法行为安全主要包括稽查人员自身安全和执法行动安全。稽查人员在执法过程中要自始至终注意自身安全,并采取预防措施和实行应急预案制度。加强专卖队伍锻炼,进一步提高队伍的身体和心理素质,强化专业执法技能训练和应变能力的培养,塑造“无邪、无私、无欲、无畏”的精神,保持专卖执法队伍的锐气、斗志和信心;在执法过程中,面对可能遇到的情况沉着冷静,做到有理有利有据有节,尽量减少矛盾与冲突;受理举报投诉及应付突发事件时,建立现场分工处理制度,严明纪律、凝心聚力;实行重大案情及时汇报请示和110备案制度。稽查人员在执法过程中除注意保障自己的人身安全外,还应采取一定措施及方法来保障行动的有效安全。行动前,先摸清线索,做到心中有数、有的放矢;事先对行动方案筹划周密细致,杜绝泄密;市场检查方式要灵活,大胆创新,不拘泥于固有模式,增强检查的灵活性、机动性和有效性。始终坚持“服务在先、专卖在后,文明在先、执法在后,宣传在先、管理在后,教育在先、惩罚在后”的四项原则,这样,专卖执法就会达到群众满意、执法安全而有效的目的。 最后从程序上,强化执法安全保障。从法律角度来说,专卖管理人员与卷烟零售户是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关系,因此他们之间不可避免地存在矛盾,但这种矛盾不是不可调和的,关键在于专卖人员正确执法、依法行政,正确执法、依法行政是专卖执法安全保障体系的重要部分。思想上明确树立:执法人员是代表国家、代表政府行使执法权力,要具有执法人员的严肃性和良好形象。执法时着装整齐,检查时先出示相关检查证和执法证;执法人员是法律的维护者,依法检查是执法者的权力,零售户是被管理者,有积极配合的义务,但不能滥用权力;零售户的文化素质有高有低,他们对法律法规的理解存在很多盲区,因此专卖人员有责任对他们进行宣传、教育,而不能简单粗暴地一罚了之,针对不同类型实行分类管理,依法管人、以理服人、以诚感人、以情动人,力求法与情、法与理的最佳结合。在执法程序上清楚到位:严格按照法律条款办事,认真遵守文明执法程序要求,做到程序合法,在办理案件过程中时刻牢记文明礼貌、注意方式方法,尊重对方,讲法律、讲政策、讲事实、讲策略;对守法户、一般户的个别违规行为,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并以教育为主,循序渐进,逐步深入;而对重点违法犯罪行为则要严惩不怠、全面封杀;规范执法程序,始终牢记“程序法定,程序亦是法”,严格案件处理操作流程,坚决杜绝简单粗暴、乱查乱扣现象,讲求策略,坚持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齐备,防止行政复议、行政投诉、行政诉讼案件的发生。 顺应新时期的要求,烟草专卖依法行政和执法安全成为时代的呼唤。专卖管理不仅要有与时俱进的思想、实事求是的态度、求真务实的作风,而且应该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熟练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全面树立依法行政和执法安全意识,严格执法程序,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切实做到烟草专卖执法的公平、公正、安全! 专卖管理论文:关于建立完善内部专卖管理监督长效机制的几点思考 关于建立完善内部专卖管理监督长效机制的几点思考 摘 要: 本文从建立健全完善内部专卖管理监督长效机制角度出发,通过对当前基层内部专卖管理监督机制建设领域内存在问题进行分析,对不断完善基层内部专卖管理监督机制建设方面进行的有益探索,提出了搞好内部专卖管理监督长效机制的有效办法。 关键词:建立完善 内部专卖管理监督长效机制 思考 从20xx年6月,以国家局下发的《行业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实施意见》开始为标志,一场紧紧围绕烟草行业改革与发展全局,认真解决好“注重自律”课题,努力做到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和消费者利益,维护行业良好形象为重点内容的深入开展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活动,迅速在行业上下掀起高潮。经过近二年多的不懈努力,有效解决了许多影响行业发展的突出矛盾和深层次问题,全行业科学管理、民主管理、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明显提高,内部专卖管理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同时,在开展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实践中,日益暴露出的制度不全,保障不力,机制不活等诸多问题,直接影响和制约着内部专卖管理监督机制有效发挥,下面,我结合基层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实际,就关于建立健全完善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长效机制建设方面,探讨以下自己的几点思考意见。 一、提高队伍素质,建立内部管理监管队伍保证机制 在新形势下,做好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必须建立一支稳定的高素质的专卖内管队伍,只有抓住了这支队伍,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才有保证。一是成立机构,充实力量。各级烟草部门都应及时成立了专卖内部管理监督办公室,按照国家局的要求配足配齐专职工作人员,保证专卖内管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加强培训,提高素质。纵观目前基层县级局专卖内管队伍成分构成,内管人员大都是从长期以来一直从事卷烟外打专卖人员中挑选而进的,普遍存在不精通两烟经营业务,不通晓生产经营环节流程现象,不能“知彼知己”,岂能“百战不殆”。要改变目前这一现状,一要提高内管人员工作“入门门槛,及时从行业内部挑选一批,年富力强,责任心强,业务精湛的人员充实到内管队伍,提高内管队伍整体素质,二要不断强化对现有内管人员培训力度,通过深入开展“岗位大练兵、大比武”等活动,按照“流程化、痕迹化、精细化”工作标准,既要增强对内管人员两烟经营业务培训,又要切实增强各级专卖内管工作人员的监管意识和责任意识。三是建章立制,明确职责,根据内管工作性质,进一步不断完善内管人员岗位责任制建设,建立“职权分明”内管人员岗位责任制,明确内部监管的重点环节和监管方法,解决“管什么,怎么管”的问题;形成“凡事有人负责,凡事有章可循,凡事有据可查,凡事有人监督”工作机制,切实提高内部监管实际操作能力和水平,提升专卖内管队伍的整体素质。 二、强化制度建设,建立完善内部管理监管制度机制 姜成康局长曾经指出:规章制度建设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为确保加强内部监管工作持续开展,必须建立健全一套行之有效的长效管理机制。两年来的内管工作实践表明,原有一些内部专卖管理监督规章制度暴露出的局限性、不科学性,直接影响和制约内管工作,急需逐步改进,使之更加科学化。因此,不断完善制度体系和优化内部流程已成为加强内部监管的一项重点工作,按照“外讲诚信、依法经营,内讲制度、依法管理”的理念,必须对原有各项规章制度和业务流程进行梳理、评价、修订和完善。切实抓住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突出重点,稳步推进,确保了内部监管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通过对原有各项制度逐项梳理,进一步摸清了生产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设计出相应的业务流程图。在对有关制度的评价过程中,对现行制度、规定和流程,本着全面、实用、规范、科学的原则进行了认真的分析评价。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有关内部管理和内部控制的制度规定,完善工作规则和议事决策程序,规范工作流程,建立科学的定期检查、定期报告、案件查处、同级监管以及责任考核制度,内部监管定期汇报制度、部门联系会议制度、案件报告制度、信息交流和通报制度、联合调查和办案制度、内部管理监督定期通报制度、建立举报投诉中心等措施,完善基层单位内部专卖同级监管制度的建设,形成比较健全的制度体系,实现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制度化、规范化、日常化的要求。同时,始终坚持内部管理工作长期化、制度化理念。内部监管是一项复杂艰巨的工作,更是一项长期复杂的精细工作。工作永不停止,制度建设永无止境。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制度建设要求,及时制定和实施本辖区内部专卖管理监督长效机制;强化对两烟经营活动监督做到事前、事中、事后专卖管理监督。做到监督与考核并重,加大监督力度,细化检查细则,切实落实考核方案,从根本上杜绝有章不循,违章不纠的现象。 三、创新工作机制,建立内部专卖管理高效运作机制 要彻底解决目前内部专卖管理工作执行不力,监管不到位的弊病,真正发挥内部专卖工作职能和作用, 必须打破目前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的工作体制,建立垂直领导的内部专卖管理监督体系。在这方面我们可以借鉴国家监察局工作体制改革,将内部专卖管理人员从原单位分离,建立至上而下垂直领导的内部专卖管理监督机构,实行“内管”工作派出机构,下级内部专卖管理工作直接对上级负责,避免内管人员既当裁判又当运动员的尴尬局面,消除许多企业领导的人为干涉,变过去消耗大量人力物力的“自查”变成长期的“检查”,内管工作人员放心大胆全身心投入工作,不再担心“端着单位碗还砸单位锅”,消除各种人为干扰因素,为内管工作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可以不断提高内管工作执行力,提高工作效率。在这方面我们内管实施的“驻厂特派员”就是成功经验。同时在开展内管工作中,做到“四个结合”,即:坚持内部专卖管理监督与社会监督的有机结合。通过内部制度的建立和外部社会舆论的监督,使不规范经营管理行为明显减少,逐步形成事事有监管、时时有监管、人人被监管的社会监督和内部监管有机结合的监管机制,进一步提高了行业内部的自律能力。坚持专卖内部监管与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的有机结合。省、市、县三级局都制定了内部专卖管理监督考核办法,实行定期进行工作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存档,作为对各级局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实现内部专卖管理督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确保工作效果。坚持内部专卖管理监督与现代信息化管理手段的有机结合。充分发挥现有的信息网络管理系统作用,整合信息网络,统一信息平台,实现内部专卖管理监督体系与业务部门的对接,有效提高内部专卖管理监督效率。坚持内部专卖管理监督与专项整顿的有机结合。要继续和发挥专项治理整顿作用,实现专项整顿和内部管理的有机结合,巩固内部管理工作成果,不断创新内部专卖管理工作新局面。 四、按照上级内管工作标准,建立“职权分明”的保障机制 根据国家局国烟人[20xx]186号文件要求,内部专卖人员数量不少于专卖人员人数20%,内部专卖机构设立多种专职岗位。而纵观基层内部专卖管理工作,基层内部监管机构虽然成立,但纵观基层内管人员特别是在县级局内管人员数量远远未能达到上级要求,存在着人员不足,职责不明,一人多岗等现象,直接影响工作效果。各级领导都应将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作为重点,处理好内部专卖管理监督与生产经营关系。彻底改变重经营、轻管理的观念,加强对内部专卖管理监督的领导,强化内部专卖管理监督的职能作用,严格执行国家局作好内部专卖工作有关文献,按照标准,配齐配足内管人员,配备必要的办公设施和交通工具,建立职权分明内部专卖人员岗位责任制,目标考核制、进一步完善各种制度建设,确保人员、制度、落实到位。 五、规范内部监管流程,建立高效运作的监管体系建设 当前基层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普遍存在缺乏科学统一管理程序,制度不全,职责定位不明,监管重点不突出,工作无序,与上级要求的内管工作,监管流程化、突出痕迹化、体现精细化、促进规范化要求还有很大差距。对此,按照“完善制度、规范程序、严格监管”的工作要求,必须梳理内部管理程序,明确管理监管重点,建立有效的管理机制。 (1)明确重点环节监管。 通过强力实施“四化”管理(监管流程化、突出痕迹化、体现精细化、促进规范化),紧紧抓住两烟经营“关键环节”(合同签订、合同收购、调拨,烟叶加工,卷烟购进、库存、销售、责任追究)等,筑牢“三道监管防线”(事前监管、事中监管、事后监管),不断完善监管程序,理顺工作流程;明确监管责任,环环留下痕迹;严格监管标准,事事体现精细;落实监管目标,全面推进规范,形成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紧密配合、层层落实的专卖内管工作格局。 (2)规范内管流程体系建设。一是明确了各级专卖管理岗位的工作职责。二是制定了专卖管理监督全员工作流程,统一制定相应的文书表格。流程规范细化到了专卖管理每项工作的每个环节,每个流程规范均绘制了工作流程图,并配以相应的工作流程说明、工作表、工作文书、工作操作规范等方面的内容,为行业专卖管理工作提供了统一规范的操作标准。建立以制度为基础,以流程为载体,以痕迹为依据,以精细为目的,制度为纲,流程为目的内部专卖管理流程体系建设。通过流程的执行,在每个工作环节留下监管的痕迹和记录,促进工作达到精细化、标准化、规范化。 (3)完善内管信息化体系建设。一是开发完善软件功能。充分发挥省局级专卖管理模块作用,加快内部监管模块调试运行,将信息化监管手段融入到日常监管的各项工作中,使内部监管工作更加科学快捷地运行。二是狠抓网上日常监管。上级内管办通过信息网络系统,定期抽查各下属单位卷烟营销和烟叶收购数据,发现异常立即提出质询,下达整改通知,责令责任部门说明情况并限期整改。各基层单位直至基层专卖管理所,都严格按照同级监管和网上实时监管的制度和工作流程规范开展工作,并填写《网上实时监管情况登记表》,留下工作记录和痕迹,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质询和整改通知,并跟踪监督整改意见的落实。通过推广信息化管理手段运用,使网上日常监管真正发挥了实时监管、有效管控的作用。三是网上监管和实地核查紧密结合。各级内管部门在日常监督考核中,要经常深入到基层专卖管理所和市场一线,对下属各单位的内管工作进行严格的实地检查考核。 (4)建立科学的内管考核体系。进一步加大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考核力度,对规章制度及流程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做到监督与考核并重,加大监督力度,细化检查细则,切实落实考核方案,尤其对哪些“违者无心”的行为要做到“监督有意”,从根本上杜绝有章不循,违章不纠的现象。 六、全面实施“一把手”工程,完善内管工作领导负责机制建设 搞好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重在领导、重在落实。当前一些基层领导在开展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中还存在着:不能善始善终,缺乏打持久战的韧劲,工作布置多,落实少等问题。究其原因,关键是认识上的问题,个别基层领导及其主要领导对内部专卖管理监督的重要性艰巨性认识不够,长期以来,行业考核都是以效益数字论政绩,造成行业干部职工特别是“一把手”两眼紧盯效益指标,重经营轻管理观念根深蒂固,认为抓经济是“硬指标”,抓内管是“软任务”,只重效果,不管过程,内管意识淡薄,执行力不强,部分领导同志认为“黒猫白猫逮住老鼠就是好猫”,造成内部专卖管理监督的各项工作制度落实不到位等现象时有发生。因此,必须强化各级领导对内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树立不抓内管是失职,抓不好内管是不称职,出问题是渎职的观念,从根本上解决“抓落实不够的问题”。一是要落实责任。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专卖管理监督组主体负责、日常协调定人专职负责、全程管理监督”的工作机制。严格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分级落实的办法,形成上下联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局面。二是明确目标。要按照“细化、量化、硬化、科学化”的要求合理确定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目标,并把各级目标有机结合起来,把内管目标和两烟考核指标有机结合起来,把长远目标和近期目标有机结合起来,形成科学的网络体系目标考核体系。积极推行目标管理,各级领导要层层签订“责任状”,把“软任务”变成“硬指标”。。三是明确奖惩。要强化对各级领导的内管工作进行定期考核,要根据考核结果,定序排名,兑现奖惩。对排名列前的要进行表彰,对主要领导要予以提拔重用;对排名最后的给予黄牌警告。努力形成“人人奋勇、个个争先”的工作局面。 总之,深入开展内部监管工作,是我们烟草行业认真践行“两个利益至上”,确保行业健康发展,维护行业良好形象的具体体现,是作大作强中国烟草的根本要求,同时它又是一项系统工程,内容丰富,涉及面广,贯穿行业发展全过程,需要行业上下正确面对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出现的新问题,以高度的使命感、责任感,不断建立健全完善内部专卖管理监督长效机制,创新内部专卖工作机制,积极探索,勇于实践,狠抓落实,努力开创内部烟草专卖管理监督工作新局面。 专卖管理论文:市烟草专卖局专卖管理先进集体事迹材料 市烟草专卖局专卖管理先进集体事迹材料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规范卷烟市场秩序,市场占有率和净化率进一步提高。事迹材料网 二、加强专卖内部管理,精细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 深入推进烟草专卖从传统粗放型管理向现代精细化管理的转变,实现了由单一的过程管理向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管理的过渡。事前管理强化科学决策,在广泛征求、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坚持集体酝酿,方向明确,做到有的放矢。事中管理强化执行到位,根据制定《专卖目标考核管理办法》、《内务管理规范》等一系列管理制度,着重加强了对各单位全过程的跟踪监督,通过及时整改,督促落实保证执行有力。事后管理强化总结提高,通过《简报》、《动态》、调研报告等形式,对整个管理流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梳理分析,对各地先进经验及时归纳总结、全面推广,不断提高整体管理水平。 三、构建诚信网络体系,专卖管理方式进一步提高 积极探索诚信等级管理的办法和措施,以城区营销管理中心为试点,稳步推进诚信等级管理工作。结合xx实际,通过深入调查研究,制定了《诚信等级管理实施办法》。深入开展动员宣传工作,通过新闻媒体和户籍员入户宣传等形式,全面宣传开展诚信等级管理工作的目的意义、方法步骤等,为推行诚信等级管理营造良好氛围。在全面摸底调查的基础上,归类零售户,建立客户诚信考核档案,签订“诚信经营承诺书”,初步建立了“分级评定、动态管理、增值服务、专销结合、社区联动、双向考核”的诚信等级管理模式。同时,结合诚信等级管理,积极进行零售户合理化布局,研究制定了《xx市卷烟零售点合理布局实施办法》,确保了全市零售点布局日趋合理,资源配置日趋优化。 事迹材料网 四、严格规范办案,依法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 以学习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为契机,努力推进烟草专卖管理法制进程,重点抓好了“四个规范”:一是规范执法行为。完善执法监督机制,通过定期召开零售户座谈会,按季度进行客户满意度调查,设立并公布投诉举报电话,逐级成立执法督察组,深入开展文明执法交叉大检查活动,制定《文明执法守则》等丰富多彩的形式,加强了对专卖人员执法行为的有效监督,进一步规范专卖执法行为。二是规范办案程序。依据行政处罚规定,建立健全告知制度,在实施立案、调查取证、告知等各项程序中做到手续完备,程序合法。三是规范法律文书。严格按《烟草专卖行政案卷标准》,对全市法律文书进行统一规范,经规范,形成了从立案到结案共20种法律文书。四是规范案件审批。建立健全了案件内部审批制度,各县局、稽查大队查处涉案价值在5000元以上本文转载自事迹材料网的案件必须报市局审批,由市局对案件处理进行全过程监督,提高了案件审理质量。 五、加强专卖队伍建设,人力资源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 牢固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不断提高队伍素质,努力营造“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环境氛围,建立完善了三大机制。一是教育培训机制。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把各单位开展教育培训情况纳入专卖管理目标考核,严格奖惩逗硬。研究制定了学习制度和培训规划,并聘请有关职能部门的专业人士授课,深入开展专题讨论,提高了执法办案的能力和水平。二是“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坚持“能者上、庸者下、平者让”的用人导向,深入推进用人制度改革。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到一线工作,充实了专卖队伍,并积极推行竞争上岗,实行末位淘汰,全年共有20名业绩平庸的队员被解聘。不断优化了专卖队伍,提高了队伍整体素质。三是绩效考核机制。进一步明确岗位职责,细化专卖人员目标考核指标,实行按月定期考核评分,以得分高低评定工作绩效,并与工资奖金挂钩,按月兑现奖惩,充分调动了专卖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主动和创造性,收到了奖优罚劣的良好成效。 专卖管理论文:烟草公司烟草专卖管理工作总结 2009年烟草公司烟草专卖管理工作总结准则,以××烟草企业提出的“合力图强 道通自远”企业文化主体为行动指南,以更强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努力抓好“两烟”生产、经营。提出了“提高标准、自我加压、负重奋进、敢为人先、勇争第一”的理念和“快办事、办好事”的共同行为准则,竭力为××区的“两烟”生产、经营健康发展作出贡献。2009年全区种植烤烟7.2万亩,收购烟叶23万担。现有持证卷烟零售户2137户,全年销售卷烟3.04万箱。成为了全市烟草商业系统的旗帜和窗口,为企业和地方经济的腾飞作出了积极贡献。现将我区二oo九年的专卖管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优化流程、强化机制,认真开展市场管理及案件办理工作 2、加强与卷烟零售户的服务与沟通,实行双卡走访工作制 工作方法流程是零售户服务卡,存放于零售户门市,每日由市管员检查零售户时填写相关内容保存于零售户处,并与市管员填写的市场检查记录卡相对应。提供中队、大队的检查依据。中队、大队检查时,根据市管员提供的市场检查记录卡的时间、检查地点、检查内容,实地检查零售户户籍双卡档案,对照零售户实际经营情况是否相符,以此考核各市管员的日常市场管理工作是否到位。同时也是考核各中队对市场管理工作是否督促到位、考核到位的依据。 3、建立诚信等级管理档案,加强对零售户的管理 今年2月,进一步建立健全了零售户诚信等级管理档案、违法经营户台帐,零售户编号录入电脑,实行痕迹管理。按季度对零售户进行专卖管理诚信等级考核升降管理,建立对零售户专卖管理工作台帐,作为对零售户在日常经营过程中的痕迹资料管理。 4、强化专项治理力度,开展市场清整行动 在专项治理方面,组织公安、工商、烟草专卖及相关乡镇、办事处共同参与,开展了春节期间市场清整专项行动、“风暴”十号、十一号专项行动、卷烟市场专项检查行动、查处打击市外卷烟非法流入专项行动。在每次行动中,均按照市“两烟”打假打私工作领导组的相关要求,拟定行动预案、成立行动领导组、召开战前动员大会,对专项行动的开展作动员、对行动作具体安排、对工作纪律作强调。并按照行动预案要求,建立完善了稽查、堵截、巡查工作机制,紧紧围绕清理整顿卷烟市场,查处无证照经营卷烟和经营假、私、非卷烟行为,打击制售假冒卷烟网络和经营非法卷烟网络开展工作,通过切实加强区内涉烟物品储运、销售等相关环节的内部监督管理,有效地切断了违法犯罪分子非法获取烟草原辅材料的渠道。 4、加强执法打击力度,认真查处违法犯罪案件 在案件办理中,建立健全《案件办理程序规定》、《案件审查制度》、《案件移送制度》、《大要案呈报制度》等案审制度,严格贯彻执行云高发20063号、云检〔2006〕81号、云劳教〔2006〕2号等文件精神,对涉烟案件按程序、重证据,加大了追刑力度,从快侦破,该立则立,该判必判,决不以行代刑和以罚代法,起到了“查处一起、打击一起、警示大面”效果。同时,进一步调整充实了案件审查领导组,对所有行政案件均进行集体讨论,决不一言堂,确保了我局所办案件至今无复议和上诉情况发生。现由公安机关立案侦破的重特大案件有2起,已刑拘6人,批捕3人。 二、严格内部监督管理,加强专卖内管机构建设 注重探索实现内部监管制度化、规范化、日常化的有效途径和方式,建立和健全生产经营企业严格自律的内控机制、有效的同级监管机制、严格的上级督察机制是我局内部监督管理的主要措施。逐年来,我局不断加强内部监督管理力度,在原内部管理监督办公室设置的基础上,调整充实了办公室人员,并配备了办公室电脑、相机等办公设备。对工作制度、流程、监管考核等工作机制进行了进一步的完善和明确,工作机制上以局(司)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办公室为管理、执行机构,以两烟生产经营部门、烟叶工作站及相关部门为基础,实行部门领导负责制,以部门为单位,设立内管员,同时建立健全了《内部监督管理定期检查制度》、《内部监督管理案件查处制度》、《内部监督管理案件移送制度》、《内部监督管理工作报告制度》、《内部监督管理工作同级监管制度》、《内部监督管考核责任追究制度》等把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纳入经济责任制考核,工作实行三化一流程,即:监管流程化,突出痕迹化,促进规范化。实施一套管理流程,即区内部监督管理办公室,统一执行内部监督管理考核实施办法,统一内部监管台帐,检查工作流程,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并配套相应流程说明,工作表格及台帐痕迹资料规范要求,使每个工作环节留下监管的痕迹和记录,通过纳入经济责任制考核,促使工作达到精细化,标准化,规范化。为切实增强了各级内管人员的监管意识和责任意识,深入推行“精细化、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标准,组织全区中层干部、专卖人员,内管员进行了内部管理工作流程、规范要求的知识培训,明确了内部监督管理的重点,核心和监管的方法,解决了“管什么,怎么管”的问题,提高了实际操作水平,提升了内管队伍的整体素质,同时还开展了烤烟合同签订、烤烟育苗管理等培训,并在全区各部门多次进行以会代训,牢固树立了全体干部、职工对烤烟生产管理及内管工作常抓不懈的思想。 三、继续抓好专卖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 1、今年以来,我局进一步完善以信息化为主线的专卖管理业务的现代管理模式。全面实现了证件、案件、内管、市场、综合五子系统的正常运行和应用,为搭建起数字专卖基础框架,进入管理分析平台的利用,扎实有效地构建起数字专卖的管理平台,实现专卖现代化管理模式打牢了基础。 2、全面开通和使用12313举报投诉电话,做好来人、来函、来电的接待、记录,为进一步发展案源,加大执法打击力度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四、加大烤烟收购执纪执法力度,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五、强化队伍建设,打造一支行业优秀的职工队伍 1.强化改革意识,充实专卖力量。区烟草专卖局(公司)根据烟草形势的变化,不断深化改革、强化管理,进一步充实和着力打造专卖职工队伍。除局长和分管专卖的副局长外,全局共设一个专卖管理科(稽查大队,含“两烟”办和内管办)、三个专卖管理所(稽查中队),共有专职专卖执法人员41名,配置了执法车及相应的办案设施:电脑、打印机、像机等办案、办证设施,为打造数字专卖奠定了基础,提供物质保障。 2.加强培训学习,提高专卖队伍素质。区烟草专卖局(司)结合省市局的有关规定和要求,通过积极准备,拟定方案,认真组织召开了为期三天的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及法律法规知识培训会议,公司机关各科室的科长、各烟叶工作站的站长和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员以及专卖管理科、内管办、稽查中队的全体专卖人员参加了培训。此外,每季度召开一次专销联席会议,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除此之外,每月召开一次专卖工作会议,进行以会代训和工作安排,及时传达学习各级各类文件精神,讲解专卖管理的相关业务知识和违法、违规案件的办理。通过不同形式,不同规模的培训学习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讲解,进一步提高了专卖人员的执法水平和业务技能,在实际工作中得到了很好的体现,专卖队伍敢于执法、善于执法,办案规范。 3、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专卖管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在局(司)成立检查考核领导组的基础上,又成立专卖管理考核领导组,由分管专卖管理工作的副局长担任组长,拟订实施奖惩责任制,对专卖管理工作单项检查考核,实行考核到中队,中队考核兑现到个人的二次、三次的分配制度。一方面使职责更加明确,责任分明到人。有集体、个人的工作目标任务;建立健全了分解到人、考核到人的制度,通过运行修改逐步形成切实有效的奖惩机制,对开展工作,发挥能动取到了核心的作用。 六、领导重视,措施得力,努力搞好创建工作 按照国家局关于在全行业开展优秀县级烟草专卖局创建活动的要求,局司领导高度重视,认真领会国家局召开的优秀县级烟草专卖局创建活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时成立创建领导组,由局长亲自挂帅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抽调相关人员9名组成创建办,由专卖管理科、综合办具体负责创建工作,同时根据《××省烟草专卖局开展创建优秀县级烟草专卖局活动的实施意见》,结合我局工作情况,按照拟定的实施方案的任务和目标抓好动员部署、组织实施、检查自查、提高完善四个方面的创建工作。在创建工作中,一是以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建设“严格规范、富有效率、充满活力”的××烟草为目标,按照“重心下移、着眼基层、突出服务、加强基础”的工作方针组织开展创建工作。二是本着以“四要”良好作风教育为重点,确保创建活动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三是在成立创建领导组的基础上,下设办公室,拟定下发了《××区开展优秀县级烟草专卖局创建活动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创建工作的目的、意义、责任和任务。四是由创建办牵头组织各科室、站所认真梳理工作职责及流程,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同时对已建立的制度和流程进一步规范。 由于领导高度重视,措施得力,使整个创建活动中呈现出了从未有过的良好态势:一是机构更加健全、制度更加完善、操作更加规范、流程更加优化、层级管理更加明显、用工分配制度更加科学。二是职工队伍建设更具活力,工作作风、精神面貌焕然一新,能自觉践行企业管理理念,干部职工在创新开拓方面有了更大的突破,执行力到位,干部职工形成较强的凝聚力、战斗力。尤其是我局提出的“快乐工作、阳光体制”等工作理念,有效改善了工作环境,提升了企业综合竞争力,人际关系更加和谐,使干部、职工能在较为宽松、愉快的工作环境中发挥所长,创造较好的工作效益。三是制度分明、严格执行、流程规范,管理机制的科学化、规范化,给我局带了显而易见的成效。尤其是实行了内部目标管理考核三级责任制,内部专卖监督管理考核二级责任制,市场管理三级核查制、案件办理预案制、内部管理台帐统一等方面的制度,辅助于相关职责、制度、考核体系与全年经济硬指标挂钩,与经济收入、分配相结合,使之形成一整套完整的统一化、规范化管理的模式。四是优化社会资源,争取各级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与各职能部门形成合力,尤其是两烟打假打私工作中建立了长效机制,逐级签定了责任状,实行辖区包于负责制,经济奖惩与行政问责有机结合,建立由一个部门管理变为多部门、多层面,多环节的联合管理机制,增强了全社会参与烟草专卖管理的力度和深度,充分整合发挥了区、乡、职能部门的职能资源。 七、存在问题及今后工作方向 (一)存在问题 当前,我区正处于加快发展的重要阶段,也是各类矛盾的凸显期,社会结构、经济成分、利益分配以及群众生活方式日益多样化,给烟草专卖管理工作带来极大的挑战。主要表现在: 1、××区是××通往四川、贵州、重庆等地的重要通道,是滇川黔现代物流集散地,过境卷烟落地销售现象突出,回流烟多,假非烟运输、囤积、销售屡禁不止,深层执法打击难度大,打假打私工作面临新形势。 2、人流、物流、资金流正在加剧,受各种利益导向的驱动,一些不法分子置国家法律于不顾,铤而走险,以身试法,制假、售假、贩假活动不断向我区渗透、蔓延,违法犯罪活动频繁,作案形式多样,手段更加隐蔽,增加了查处破案的难度。特别是制假、贩假出现新特点,由手工制作改为机器制作,造假水平达到以假乱真的程度,给专卖稽查工作带来新难度。 3、由于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多元化,低档卷烟、假烟在广大农村和偏远乡镇占有较大市场,月兔、山河秀、金丝猴等品牌的假烟在我区落地销售突出。 4、各种售假、贩假利润大,处罚轻,往往因查获案值小,达不到刑事处罚标准,给违法犯罪分子可乘之机,甚至流窜作案、异地作案、多区域作案,是导致制假、售假违法活动屡打不绝的重要原因。 5、部分乡镇地下烟叶土复烤、制丝、加工等违法犯罪行为仍有可能死灰复燃,查处打击制假原辅材料的力度有待加强。 (二)今后工作的方向 一是加强专卖执法队伍建设,夯实人才基础。针对烟草专卖管理和烟草不断变化的特点,对照“利国惠民、至爱大成”核心价值理念的要求,深入持续的抓好岗位大练兵等活动,切实提高专卖管理队伍的政治、业务和体能素质。在政治素质上,做到认真学习政治理论知识,清正廉洁;普及与专卖执法有关的法律知识活动,以及其他的办案技能。二是建立完善机制,实现制度管人、机制约束人。从理顺制度入手,完善用人、管人、约束人、机理人的各种机制,推行制度管人、机制约束人,有效激发专卖人员的个人潜能,不断提高专卖管理能力。三是提高工作效率,推行专卖管理措施和管理流程的“阳光操作”。按照“入世”后的国际惯例要求,公开办案、办事的政策、内容、程序、时效、结果等,在方便群众、服务社会的同时,促使专卖人员自觉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进而密切与“生产企业、零售客户、卷烟消费者”间的关系,树立良好的专卖形象,尽力消除群众对我们的疑虑,从而更加理解、信任和支持专卖工作。四是在城区创建文明示范街,在农村创建文明示范乡镇,突出与零售户之间和沟通和服务,规范零售户经营行为的同时,尽最大能力为他们出主意,想办法,使零售户的效益达到最大化。五是真抓实干,深化“两烟”打假打私工作。认清形势,进一步深化对“两烟”打假打私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加大各种形式的宣传力度,加强巩固国家烟草专卖制度,坚决取缔无证经营户,严厉查处销售假烟、走私烟、非法雪茄烟的经营户,进一步在全社会掀起参与打假的高潮。六是整合政法、公安、检查、法院、司法、工商、专卖等执法资源,深入开展烟草专卖综合整治行动,全面对各销售网点和门店进行排查清理,杜绝假劣产品,打击违法犯罪,净化销售市场,用实实在在的成果让广大消费者放心、满意。七是保持“严打”方针政策,加强制假、售假信息情报工作,重点地区派人蹲守,一旦发现重大线索,及时启动应急处置预案,能有效、妥善地进行依法处置,快侦快破,从严查处,坚决打击制假、售假网络和犯罪团伙的嚣张气焰。八是搞好执法宣传活动,提高群众自我法律保护意识,形成全社会打假拒假的良好氛围。 专卖管理论文:烟草专卖管理人员提升素质培训学习心得体会 今年是我省烟草系统开展“素质年”活动的第一年,我们市局领导也组织全地区专卖管理人员进行了提升素质的学习培训。短暂的培训,使我获益非浅。这次培训,通过学习《烟草专卖法》及其它一些相关的法律、法规,使我原有的工作思维有了很大的转变,知识视野进一步宽阔,业务理论得到夯实。 在烟草工作近六年的时间里,虽然对烟草公司的现状和发展有了一定的认识,但都是狭义和浅薄的,从来没有系统地学习和整理过。通过理论学习《烟草专卖法》及《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学习《刑法》、《国家赔偿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等一些法律,结合现阶段我国烟草行业的情况及处境,使自己明确了日后烟草企业发展的方向,更了解到专管员的重要性,专管员是与商户连接的桥梁与纽带,更是公司利益的直接创造者,明确了重要性,也使自己树立一种强烈的责任感,在今后的生活中我会将学到的东西全部应用到工作中。 通过这次系统培训及业余自学,使我明白了公司为什么要求我们转变思想观念?为什么要改革现有的经营管理模式?公司未来的发展目标是什么?将来我们会采取哪些营销战略等等。这些问题在我头脑中打下了深刻的烙印,明确了自己以后工作需要改进和加强的重点,对于今后开展具体工作有了方向性轮廓,对于提升自身素质有了根本性的规划。 烟草行业正处于改革和调整的重要时期。新形势下的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如何提高工作效能,开拓创新,转变观念,是专卖队伍充分发挥专卖管理职能,依法行政,树立良好形象的关键。加强专卖队伍管理和建设,对于推动烟草行业的改革和发展,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和消费者利益具有重要意义。我们要在严厉制裁不法份子,始终保持打假、打私的高压态势的同时,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实践“两个维护”的氛围,形成人人敢于同危害国家利益和消费者利益做斗争的良好局面。 从表面上看,专管员的工作就是下去走访检查商户,但实际上,它有着深层次的内涵。“专管员”代表的是烟草公司,专管员表现出来的形象,就是烟草公司的形象;专管员表现出来的素质,就是烟草公司的素质,也是零售户是否主动积极与烟草公司合作、共同缔造规范化卷烟市场的一个重要因素,是影响卷烟价值链上不可缺少的一个环节。我认为,专管员是零售户利益的代言人,是提升客户满意度工作的直接责任人。 这次素质年学习对于进一步提高企业竞争实力,更好地服务于新一轮创业、创新、创优的发展大局,全面提升职工整体素质,促进企业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加快构建和谐烟草,具有极为重要地现实意义。培育较强驱动力的团队文化,培养职工增强集体荣誉感,引导职工互相帮助,互相照顾,互相配合,为集体的目标而共同努力。不论在何处,言谈举止都要为公司争光添彩。提升企业整体形象,一起努力打造出“盘锦烟草“这个大品牌。 以上就是我在这次“素质年”活动中的主要理论收获,在以后的工作当中,我将把自己在培训中学到的理论知识,切实融入到具体实际工作当中,奋发进去、开拓创新,努力促使自己的本职工作出现新局面,为烟草公司卷烟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协调发展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专卖管理论文:烟草专卖局市场管理所所长工作演讲 计划。一是坚持记学习笔记;二是对学习的内容写心得体会;三是坚持记工作日记,并对当天的工作情(本文权属文秘之音所有,更多文章请登陆查看)况记录下,发现问题及时反馈。通过多年的学习和积淀,使我进一步提高了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在学习的同时,苦练岗位基本功,达到了省局“三通四会”技能。在思想上、政治上、业务上不断地完善自己,更新自己,当好表率,充分调动每个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树立危机感、紧迫感、使命感,自觉地服从和服务于大局,提高全员的业务素质,提高精通办案程序和识假辨假烟的水平,让全员人员具备透析市场变化,全面了解和掌握市场动态的能力,使我所的专卖队伍真正成为了一支“叫的应,拉的出,打的赢,都满意”的队伍。 二、 在工作中,求真务实,不断创新工作思路 “维持现状,就是落伍”。如果我所老是墨守成规,自我满足,陶醉于胜利的战果,沾沾自喜,那我所的工作最后就必然会落伍。在我们专卖市场监控体系日趋完善的今天,不法卷烟经营商户的手段也越来越隐蔽,对策也越来越高明,如何因势而变提高对卷烟市场监管的效果,这是对我们全体专卖人员提出的更高要求。作为所长,首先我带领全所(本文权属文秘之音所有,更多文章请登陆查看)集思广益,工作中不断创新,努力拓展举报信息网络,发展市场信息员,利用一切可利用的机会发展举报信息渠道,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使走私、假冒及乱渠道进货的卷烟无藏身之处;其次,做到“细摸底、常分析、勤排查、紧盯防”的方法,彻底摧毁卷烟制假、售假窝点,以有效打击他们的违法活动。 最后还利用休息时间带领全所人员开展突击检查,出其不意,攻其不备。并且经常性地联合兄弟所,集合群体的力量有效地打击非法重点户。还借用舆论的压力宣传违法行为,引起社会的关注,抨击违法经营活动。 三、 在行动上,雷厉风行,做到立竿见影 作为基层所的所长,我做到思想领先,讲到做到,行动快,处理突发案件迅速,同时鼓足干劲,带领全所人员努力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目标任务。在每年“打击二道贩子,维护烟叶收购秩序”的专项斗争中,要打击烟叶贩子,遏制他们违法活动的器张气焰,就要行动迅速,一有案件就要随时出发,行动快,还要和贩子斗智斗勇。日常的巡查工作也是这样,行动上只有广泛的迅速开展对市场的排查,才能确保情报信息的深度和广度,及时掌握市场的第一手资料,才能去透析市场,才能消除专卖管理的盲点,并始终保持对市场敏锐的洞察力,做到善于发现问题,分析问题,也只有这样才能对不法分子进行彻底的打击,让违法经营户行到应有的惩罚。 四、 在作风上,无私奉献,真正敢于拼搏 众所周知,专卖行政执法工作难度较大,时常有暴力阻挠执法的行为发生,有的甚至诬告中伤、散布谣言、威胁等。作为所长,在这种复杂的情况下,如果胆怯、退缩,我们的执法形象就会受损,威信就会全失。为此要敢于查处违章,铲除钉子户,严格执法敢碰硬,自觉抵制不法分子的阻挠。我们还应当端正执法思想,牢记“公仆”身份,明确我们与商户之间关系,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将国家的法律、法规、行业政策宣传,讲解给商户,以达到他们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理解,消除或化解在工作中碰到的难点、疑点和矛盾冲突,增加专卖执法的社会信任度,让我们严肃、认真、文明的执法。 五、在品行上,廉洁奉公,确实做到不徇私情 改革开放给国家经济发展带来了生机,给人民带来了好日子。在市场经济领域的活动中,精彩的世界到处充满着“诱惑”,我们专卖人员要经得起大风大浪的冲击,经得住金钱、美女的诱惑,不被大风大浪给吞没,为此,加强自身的道德修养,苦练内功,强提素质,使自己成为一名德、才兼备的高素质人才,适应新形势下的执法要求。要坚持凡案必铁原则,严肃办案纪律、规范办案程序,落实办案责任,切实把每个案件办成铁案。一是严肃办案纪律。二是公开办案程序,接受社会监督。三是严格履行职责。不搞歪门邪道,做到廉洁自律、不循私情、公正廉明。 总之,所长的担子很重,压力很大,县局专卖管理工作、辖区的市场秩序与我们基层所有着密切的关联。为了“两烟”经营的稳步发展,还要进一步加强内部制度管理,认真贯彻公司各项文件精神,和其他专卖管理人员一样,在思想上服从上级领导,在工作上任劳任怨,兢兢业业,默默地为烟草事业的蓬勃发展作出自己努力。 专卖管理论文:烟草专卖基层管理所所长职责 在经济市场越来越规范,法律法规越来越健全的今天,在基层烟草专卖管理所所长的工作岗位上,努力做好了以下几个方面: 一、内强素质,狠抓队伍建设,努力提高管理水平 多年的工作实践,使我认识到,“一法两条例”是我们的法律武器,每个专卖管理人员要想当一名好兵,打好仗,打胜仗,必须熟练掌握运用武器的技术,才能保护自己,取得胜利。为此,我牢记“打铁先得自身硬”的俗语,认真贯彻县局(公司)的精神,加强思想政治和烟草专卖法律法规的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的思想素质。几年来,我每年都制定学习计划。一是坚持记学习笔记;二是对学习的内容写心得体会;三是坚持记工作日记,并对当天的工作情况记录下,发现问题及时反馈。通过多年的学习和积淀,使我进一步提高了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在学习的同时,苦练岗位基本功,达到了省局“三通四会”技能。在思想上、政治上、业务上不断地完善自己,更新自己,当好表率,充分调动每个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树立危机感、紧迫感、使命感,自觉地服从和服务于大局,提高全员的业务素质,提高精通办案程序和识假辨假烟的水平,让全员人员具备透析市场变化,全面了解和掌握市场动态的能力,使我所的专卖队伍真正成为了一支“叫的应,拉的出,打的赢,都满意”的队伍。 二、在工作中,求真务实,不断创新工作思路 “维持现状,就是落伍”。如果我所老是墨守成规,自我满足,陶醉于胜利的战果,沾沾自喜,那我所的工作最后就必然会落伍。在我们专卖市场监控体系日趋完善的今天,不法卷烟经营商户的手段也越来越隐蔽,对策也越来越高明,如何因势而变提高对卷烟市场监管的效果,这是对我们全体专卖人员提出的更高要求。作为所长,首先我带领全所集思广益,工作中不断创新,努力拓展举报信息网络,发展市场信息员,利用一切可利用的机会发展举报信息渠道,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使走私、假冒及乱渠道进货的卷烟无藏身之处;其次,做到“细摸底、常分析、勤排查、紧盯防”的方法,彻底摧毁卷烟制假、售假窝点,以有效打击他们的违法活动。最后还利用休息时间带领全所人员开展突击检查,出其不意,攻其不备。并且经常性地联合兄弟所,集合群体的力量有效地打击非法重点户。还借用舆论的压力宣传违法行为,引起社会的关注,抨击违法经营活动。 三、在行动上,雷厉风行,做到立竿见影 作为基层所的所长,我做到思想领先,讲到做到,行动快,处理突发案件迅速,同时鼓足干劲,带领全所人员努力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目标任务。在每年“打击二道贩子,维护烟叶收购秩序”的专项斗争中,要打击烟叶贩子,遏制他们违法活动的器张气焰,就要行动迅速,一有案件就要随时出发,行动快,还要和贩子斗智斗勇。日常的巡查工作也是这样,行动上只有广泛的迅速开展对市场的排查,才能确保情报信息的深度和广度,及时掌握市场的第一手资料,才能去透析市场,才能消除专卖管理的盲点,并始终保持对市场敏锐的洞察力,做到善于发现问题,分析问题,也只有这样才能对不法分子进行彻底的打击,让违法经营户行到应有的惩罚。 四、在作风上,无私奉献,真正敢于拼搏 众所周知,专卖行政执法工作难度较大,时常有暴力阻挠执法的行为发生,有的甚至诬告中伤、散布谣言、威胁等。作为所长,在这种复杂的情况下,如果胆怯、退缩,我们的执法形象就会受损,威信就会全失。为此要敢于查处违章,铲除钉子户,严格执法敢碰硬,自觉抵制不法分子的阻挠。我们还应当端正执法思想,牢记“公仆”身份,明确我们与商户之间关系,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将国家的法律、法规、行业政策宣传,讲解给商户,以达到他们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理解,消除或化解在工作中碰到的难点、疑点和矛盾冲突,增加专卖执法的社会信任度,让我们严肃、认真、文明的执法。 五、在品行上,廉洁奉公,确实做到不徇私情 改革开放给国家经济发展带来了生机,给人民带来了好日子。在市场经济领域的活动中,精彩的世界到处充满着“诱惑”,我们专卖人员要经得起大风大浪的冲击,经得住金钱、美女的诱惑,不被大风大浪给吞没,为此,加强自身的道德修养,苦练内功,强提素质,使自己成为一名德、才兼备的高素质人才,适应新形势下的执法要求。要坚持凡案必铁原则,严肃办案纪律、规范办案程序,落实办案责任,切实把每个案件办成铁案。一是严肃办案纪律。二是公开办案程序,接受社会监督。三是严格履行职责。不搞歪门邪道,做到廉洁自律、不循私情、公正廉明。 总之,所长的担子很重,压力很大,县局专卖管理工作、辖区的市场秩序与我们基层所有着密切的关联。为了“两烟”经营的稳步发展,还要进一步加强内部制度管理,认真贯彻公司各项文件精神,和其他专卖管理人员一样,在思想上服从上级领导,在工作上任劳任怨,兢兢业业,默默地为烟草事业的蓬勃发展作出自己努力。 专卖管理论文:烟草专卖行政管理论文 一、烟草专卖管理存在的问题 1.管理观念落后 市场经济体制下,我国的专卖管理发生了一系列变化,从监管层次到监管对象都有着相应的变动,这就要求专卖管理也要与时俱进,能适应当前专卖市场的需求。然而,从当前的管理实际来看,大多数部门还保留着传统的管理思想,习惯运用强制手段或集中治理的方式对烟草专卖进行管理,忽略了日常管理的重要性,一些行政管理人员思想保守、僵化,缺乏创新性,影响了行政管理职能的有效发挥。 2.行政执法不规范 在行政执法过程中,一些行政管理人员的执法依据应用不当或不正确,比如:在烟草经营者的住所发现卷烟时,不能严格按照相关的法律制度有效查处。此外,一些行政管理人员缺乏完备的法律知识,在执法过程中对惩罚及罚款的力度把握不够,很大程度上都是自主裁量,过于随意,造成惩罚体制的不统一。 3.管理相对被动 在以往的烟草专卖过程中,大部分行政管理人员将“任务”作为工作的重心,管理者与经营者之间形成了一种被动的关系,不仅信息不对称,而且缺乏有效的沟通与交流,这一方面降低了信息传递的有效性,另一方面也存在暗箱操作的可能性,很难对经营者起到有效的监督作用,制约了行政人员的跟踪管理。 二、烟草专卖行政管理方式的创新策略 1.建立卷烟经营商户籍制度,提升行政管理水平 对卷烟经营商的管理,是烟草专卖行政管理中一个极为重要的组成部分,因此,必须采取具有针对性的措施加大对卷烟经营商的户籍管理,建立完善的户籍制度,使卷烟市场得以规范,同时提升卷烟市场的净化程度。首先,要对经营商的经营资格进行动态审查与管理,对于那些非法经营或无证经营的商户要及时取缔;其次,要掌握经营商户的销售、购买与预存状况,积极做好配送工作,保证卷烟市场的占有率。另外,行政部门要将责任落实到个人,分区域管理,这不仅能调动行政管理人员的积极性,而且能在一定程度上提升管理水平。对于经营商户的户籍档案,要定期进行汇总与更新,并对其进行有效地分析,提升行政管理水平。 2.统一烟草零售价,完善烟草价格管理体系 目前,我国大部分地区已逐步实行了卷烟最低批发限价制度,这在一定程度上规范了烟草经营的内部市场,对一些违法经营行为起到了打击作用。然而,具体到每个地域,最低批发限价又有着一定的差异性,造成了烟草市场价格的不稳定,因此,必须对其进行改革,深入实际,对烟草市场进行有效地调查,并综合各方面的利益,制定出具有可行性的价格管理体系,规范市场。行政管理人员要充分发挥监督作用,对市场形成有效地监管,定期对市场烟草的价格情况进行审查,对于违规行为要严厉惩处。 3.建立网络信息化管理,打造数字专卖体系 当前,我国的计算机信息技术得到了充分地发展,这也在一定程度上为烟草专卖管理提供了新的发展方向,也有利于促进行政管理的科学性与高效性。首先,行政管理部门要有效规划信息系统,严格按照国家的相关部署,并与当地的实际情况相结合,建立规范化的信息管理体系。其次,要做好推广工作,完善烟草管理的信息化建设,并发挥互联网信息技术的作用,建立集户籍管理、专卖信息、专卖资格等为一体的信息体系,并在此基础上实现动态监测,提升行政管理效率。相关行政管理人员要能掌握基本的计算机操作技能,加强培训与锻炼,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三、结语 烟草专卖行政管理方式的创新是一个逐渐转化的过程,需要在探索中不断更新管理观念,调整管理方式,提升行政管理水平,保障烟草专卖市场的长期有效发展。因此,必须将其充分落实在具体行动中,坚持以法治“烟”,使烟草专卖管理更为科学、有效。 作者:赵世鹏 单位:山东济宁烟草有限公司微山营销部 专卖管理论文:烟草专卖中管理制度研究 一、分类式管理在执法过程中的运用及取得成绩 乐陵烟草专卖局在长期的执法过程中,总结概括出了“前置式”、“亲情式”、“预警式”、“说理式”和“联合式”等执法方式,有效提高了执法的效率和效果。(一)采用“前置式”、“亲情式”执法方式,预防违法行为的发生烟草专卖执法的重点是查出违规违法经营户,净化卷烟市场环境,但是毕竟这种执法方式属于事后的处罚,尽管执法打击了违法犯罪,但是执法成本相对比较高。乐陵烟草专卖局尝试实施“前置式”执法放式,具体来讲就是让卷烟经营零售户签订守法经营承诺书,并针对日常检查、走访及特殊节日突击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进行摸底分析。为建立和谐的管理与服务的社会关系,乐陵烟草专卖局制定了“送温暖”走访活动,同时还专门下发了《乐陵市烟草专卖局2012年卷烟零售户致富工程实施方案》,帮助零售户解决经营和生活中的实际问题,拉近与零售户的距离。通过走访和深入沟通,对一些烟草零售市场中存在的隐性问题采取提醒、建议、指导、教育等非强制方法予以纠正,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把好预防关,将违法行为扼杀在萌芽中。在这种事前指导中,执法人员既注意对相对人个案指导,也注意一些带有共性的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制定出应对措施,有针对性的集中指导,避免酝酿成大的违法事件。(二)采用“预警式”执法,防止案件违法案件恶化乐陵烟草专卖执法始终贯彻“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执法理念,积极探索柔性执法中的预警机制。对未构成行政处罚的轻微违章违规行为的经营户,采用教育劝导予以预警,有针对性地推出行政指导建议制度。具体来讲就是在实施行政管理活动中,对虽有违法行为但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经营户,以现场进行教育劝导的的形式告知相对人违法行为所在,给予警示预警,同时提出整改指导意见,让其了解自己违法问题及可能产生的不良后果,引导其自觉遵守烟草专卖各项法律法规,提高卷烟经营零售户的自律能力,预防轻微违法行为演变成重大违法行为。从执法实际反馈效果来看,这种执法模式受到相对人的极大欢迎和肯定,很好地缓和了执法相对方的矛盾和对立,同时,执法人员也借此方法做到了法律宣传和服务指导,取得很好的执法效果。(三)对于未构成犯罪的严重违法行为的经营用户,采用“说理式”处罚方式尽管经营零售户的违法行为事实清楚,依然要求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做到以理服人,尊重相对人的人格权,杜绝用粗暴的手段和方式进行处罚。具体来讲,对于相对人在坚持严格执法的前提下,通过办案人员“口头式”、“文书式”、“证据式”说理等方式,说理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违法事实的说理,要求认定违法事实必须有确凿的证据。二是法律依据的说理,主要讲明违法事实与适用法律的关系,使其明白行为的危害性而自愿接受处罚,从而实现法律的教育感化功能,缓解了执法人员与行政相对人的紧张关系,提高了执法的效率和效果。(四)执法过程中发现不属于职权范围的案件,及时移交,确保执法的有效性和严肃性烟草执法过程中,针对违法犯罪行为要将案件及时移交公安机关,对于涉及工商管理职能的案件,及时移交工商管理部门,杜绝超越职权执法情况的发生。2012年1-12月乐陵烟草专卖局在执法过程中移送工商局无证经营案件一起,移送公安机关涉烟案件两起;2013年1-5月,移送工商管理部门案件一起,移送公安机关案件2起。(五)分类管理制度实施以来取得的成绩通过实施分类管理,使执法过程前移,加强了预防和预警机制,减少了卷烟零售户的违法犯罪率。执法过程中采用前置式、预警式、亲情式和说理式执法方式,避免了传统执法过程中单一、粗暴的执法模式,缓和了执法人员与相对人的矛盾,树立了执法人员文明、规范的执法形象,提升了执法专卖人员良好的社会形象。乐陵烟草专卖局实施分类管理执法方式一年来,违法案件呈现下降趋势。2012年共查处违法案件57起,其中假烟案件5起。案件总数2012年57起相比2011年108起下降了47.22%;假烟和烟叶案件2012年5起相比2011年30起下降了83.3%。2012年同一主体同年违法率为1人。2013年1-5月,累计查获违法涉烟案件18起,与2012年1-5月份违法案件23起相比,同期下降了21.74%。处罚后违法户都主动履行处罚,没有一件案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做到了“零错案”、“零复议”、“零撤销”、“零诉讼”。 二、分类管理方式保障机制的建立 (一)严格执法程序,使执法过程规范化与文明化《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对于烟草专卖执法的程序作了详细的规定,执法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这一规定进行执法,在执法程序中必须保障公开制度、告知制度、说明理由制度、陈述申辩制度和救济等制度的落实,体现了执法主体与相对人之间的人格平等,保护相对人的权益。同时,在行政处罚和强制中要确保对违法事实的认定要有充分确实的证据,进行处罚或者送达行政处罚书和强制措施时要告知相对人救济的权利和方式。执法人员特别注意举止要文明、规范,语言要具有亲和力。为此,乐陵烟草专卖局专门制定《执法服务制度》和《文明执法行为规范》等制度,规范执法人员行为和语言,杜绝因行为举止或语言不文明激化矛盾。特别强调作为法律制裁的一种形式,处罚不是目的而是一种手段,要从人性化的角度出发,注重发挥对相对人的教育功能。(二)建立案后回访制度,保障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处罚的法律效果乐陵烟草专卖局对于已经结案的案件建立了回访制度,避免过去那种以罚了之的执法方式。该规定要求对于已经办理完毕的案件,要求在结案后六个月内对相对人进行回访,了解相对人是否整改到位,有无新的违法行为。根据不同案件的实际情况,可以采用上门、电话、信函等方式进行回访。特别要求对重大案件必须采取上门回访的方式。另外,回访人员由专门的监察人员进行,以便了解执法人员是否依法行政,接受相对人的咨询,及时反馈相对人对执法措施的意见。通过回访,一方面监督案件的处理的有效落实,同时也调查办案人员的执法程序是否规范、文明,有无违法乱纪的行为。通过对执法行为、执法过程的全方位监督,及时发现执法中的问题,并予以纠正。专卖局定期对案件回访制度进行检查,防止对回访流于形式。自2002年6月以来,乐陵烟草专卖局对案件回访率达到100%。(三)建立争议协调制度,解决行政争议,避免激化矛盾乐陵烟草专卖局根据市执法争议协调制度的要求成立由法制、专卖、内管等部门组成的执法争议协调小组,负责指导、协调和解决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与行政相对人之间发生的争议。行政争议协调主要涉及以下三种情形:行政许可过程中引发的争议;市场检查过程中引发的争议;案件处理过程中引发的争议。除此之外,执法过程中发生的相对人与执法人员的行政争议,在得到相对人同意后,也可以采用争议协调制度。争议协调小组应通过分析原因,找准争议点,讲明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条款、法律后果,取得当事人的理解和支持,避免激化矛盾。执法方式的改革目前处于起步阶段,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法制环境的改善,我们相信会有越来的适合中国行政管理特色的执法方式涌现出来,并在社会管理中发挥着更重要的作用。 作者:袁志勇王强单位:山东省德州乐陵市烟草专卖局局长 专卖管理论文:烟草专卖管理情况打算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烟草工作会议和全省烟草工作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严格规范、富有效率、充满活力的烟草”的工作要求,加强市场监管,继续保持高压态势、深入开展“两烟”打假打私工作,努力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要严格规范,继续深入推进内部管理监督工作,努力建立良好的生产经营秩序;要全面加强专卖队伍和基层建设,提高队伍整体素质,促进烟草行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二、工作目标 加强专卖队伍建设,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加强市场监管,有效遏制制假贩假售假违法犯罪活动;全面建立内部监管长效机制,完成内部专卖管理监督检查工作,加强专卖信息化建设;全面推行专卖精细化管理,促进全市专卖管理水平提升。 三、工作要求 (一)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烟草工作会议精神。 在今年的全国烟草工作会上,局长明确提出了行业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的发展目标和任务是建设“严格规范、富有效率、充满活力”的中国烟草。省局党组也做了创建“严格规范、富有效率、充满活力的云南烟草”的部署和安排。市局党委于4月1日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创建“严格规范、富有效力、充满活力的烟草”活动。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规范、效率、活力问题抓住了专卖专营制度下烟草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质和根本。烟草行业的改革发展进入到了一个新的阶段,但我们的思想认识、管理水平、工作作风、人员素质等方面还存在着许多不相适应的地方;在生产经营和内部管理监督方面还存在不规范行为。这些现象,不同程度地制约着我们的自身发展,影响行业的外在形象。而创建活动的开展强调我们要增强规范意识和加强自我规范,要求我们在面临更高水平、更高层次的竞争中,全行业要进一步提高效率、破解发展难题;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增强竞争优势、保持强大的发展后劲。 在开展创建活动中,全市烟草专卖管理干部,一要充分认识严格规范的必要性、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自觉性和坚定性,在专卖执法和市场监管中规范执法行为,在履行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职责中,坚持依法行政,不断完善规范工作机制,突出规范工作重点,把严格规范自觉贯穿到工作和实际行动中。二要充分认识富有效率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根本要求,在专卖管理工作中,把提高基础管理水平作为提高效率的重要前提,努力建立健全各种工作制度,把提高专卖队伍整体素质作为提高效率的根本途径,建立一支高素质的专卖队伍,适应行业改革发展新形势的要求,把创新作为提高效率的强大动力,创新监管模式,不断深入推进监管工作,创新卷烟打假打私工作思路,不断提高打假打私工作质量和水平,创新证件管理方式,提高许可证管理水平,更加重视信息网络技术在专卖管理工作中的运用,全面提升现代管理的能力和水平。三要充分认识充满活力是行业增强竞争优势,保持发展后劲的关键所在,在专卖管理工作中,要充分调动和发挥各方面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有效激励和调动综合执法力量以及全体专卖人员的积极性,营造良好环境,在提高活力上下功夫。真正把创建活动落实到专卖管理工作中来。 结合创建活动的开展,今年我市专卖管理工作要紧紧围绕四项工作任务,突出“严格规范、富有效率、充满活力”的指导思想,做到“两烟”打假打私保持高压态势,内部专卖管理监督保持长效机制,专卖基层及队伍建设保持工作到位,专卖信息系统保持建设应用力度。 (二)继续保持“两烟”打假打私高压态势,切实净化“两烟”市场经济秩序。 要把打击网络工作放在突出位置;把源头打假作为工作重点,加大对流通环节的查处打击力度,有效防止境外假冒卷烟、走私烟进入市场;有效截断我市涉烟原辅材料流入境外制假窝点;加大市场监管力度,做好非法卷烟的终端打击工作,有效提高市场净化率;实现“两烟”打假打私工作从遏制向全面综合治理转变。 1、继续保持和完善政府领导下的“两烟”打假打私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各级政府“两烟”打假打私领导小组的作用,调动各执法部门的作用和工作积极性,完善协作机制,打击涉烟违法犯罪活动。加强与各执法部门的密切协作,尤其要与公安、工商部门紧密联系,互通案件信息,做到打假打私队伍又精又专、侦查耳目又聪又明、协同作战又强又快、执法质量又好又高。 2、完善修订《市卷烟零售户守法诚信经营协议书》和《市卷烟零售户管理办法》,以经营者协会和自律小组为两翼,丰富内涵,建立和完善零售户自律机制,提高持证零售户守法经营意识,加强市场日常监管工作,提高市场控制力。通过全面推行烟草专卖社区化建设工作,调动基层街道办事处、农村基层组织和广大卷烟零售户参与到专卖管理中来,着力提升烟草专卖管理工作组织化程度。 3、以取缔无证经营户为重点,提高市场净化率。无证经营是当前制约我市卷烟市场净化率提升的一个重要因素。无证经营是滋生假、私、非卷烟的温床。一是要认真排查,对无证户做好登记、统计和分类,了解他们的基本情况。二是要掌控进货环节,切断源头,严格执行销售大户合理定量规定。三是要重拳出击,严厉打击。加强与工商部门联合,制定打击无证经营卷烟查处打击协作机制,对无证经营卷烟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四是要对无证经营户有长期作战的心理准备。只要有经济利益就有唯利是图,因此,要有同无证经营卷烟行为打持久战的心理准备。五是实施卷烟零售网点覆盖村村寨寨和适宜宾馆、酒店、旅游景区,提高卷烟网络辐射范围,消除专卖管理盲区。六是要加强与旅游部门协调配合,加大对宾馆酒店、景区、旅游购物中心的监管,贯彻执行“丽市旅(2005)14号”文件,加大对违法经营的打击力度。 4、加强许可证管理工作。一是要严格按照《关于核发2008年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有关事项的通知》(丽烟专〔2008〕47号)要求,做好零售许可证核发工作。二是要在8月份以内准备好卷烟零售点合理布局新三年规划(2009年—2011年)。 5、以打击非法涉烟网络为重点,保持打假打私高压态势,净化辖区两烟市场。 首先,宣传先行、打防结合。一是通过向群众发放《告市民书》、《致零售客户一封信》等形式的宣传材料,大力宣传制售假烟、吸食假烟的危害性;二是通过卷烟经营者协会,提醒广大零售户拒绝上门推销假烟、合伙调包行骗等;三是通过宣传近两年来重、特大违法犯罪案件的反面事例,以案育人,以案释法,震慑违法犯罪。以此教育引导卷烟零售户守法经营,不断增强广大群众的烟草专卖和维权意识,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导向。四是加强“96501”举报电话的宣传,运用好96501信息工作系统,加大市局级部门对全市涉烟案件的指导、督办。同时,积极开展专卖社区化建设,充分调动社区、居委会、村民小组等基层组织,在街道、社区、农村开展现场真假烟识别、法律咨询、涉烟举报等服务活动。 其次,多措并举、确保力度。一是完善信息网络建设,多元化拓宽信息渠道。要积极培养耳线,广泛收集信息,并及时进行分析汇总,切实提高案件查处的准确性。二是专销结合,实现“四员互动”。通过多种形式,提高客户经理、送货员、社区信息员,稽查员这“四员”的打假意识,使他们随时能反馈市场动态,提供有关违法信息。三是联合有关部门有针对性的实施季节性“两烟”市场打私打假专项整顿工作和卷烟市场清理专项整顿工作,有力打击涉烟原辅材料、市场终端违法犯罪行为、物流非法运输烟草专卖品等违法犯罪活动,净化卷烟市场,维护国家和消费者利益。四是高度重视打假打私与市场监管相结合,切实加强经营网络和案件的能力,加大对售假的打击力度,做到市场稽查上见物见人、见烟见网、以网找人、以人找网。五是加大打击物流非法运输烟草专卖品活动。继续加大对零担货运、货运部、分销环节的稽查打击力度,要积极协调民航、公路、邮政等相关部门,加强与交警、缉毒的紧密联系,充分运用好《涉烟刑事案件证据参考标准》,对交通要道、汽运中转站、机场、零担货运点等运输枢纽,加强监管检查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运输烟草专卖品违法犯罪活动。 我们要充分认识到卷烟打假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反复性,做好长期打假的思想准备。制假售假一天不除,打假工作就一刻也不能停止。因此,要保障卷烟打假经费支出,要在打假中不断学习打假,针对制售假烟活动出现的新变化、新情况,创新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借助新型科技及公安、工商等执法部门的力量。采取有效措施适时开展打击行动,提高卷烟打假的质量和水平。另外,要加强同公、检、法等执法部门的协调与联系。充分运用[2006]云高法3号、劳教意见及相关法律法规,加大对涉烟违法犯罪分子的追刑力度。 (三)保持专卖基层及队伍建设工作到位。 今年全市加强专卖基层及队伍建设要:按照依法设置,职责法定的要求,以坚持和维护烟草专卖制度为中心,以强化内部监管和市场监管为重点,切实做到分类管理,明确职责,规范岗位,严格考核,不断优化人员结构,提高专卖队伍整体素质,提高依法行政、依法执法的能力和水平。 1、建立和完善长期学习机制,强化学习,打造学习型的烟草专卖管理执法队伍。要按照打造“政治坚定、业务精通、纪律严明、作风优良”专卖队伍的目标,坚持集中学习制度,至少每个星期要保证半天以上的学习时间。深入开展学习心得交流、学习典型评选、学习成果考核等活动,提高学习效果。在学习中,要坚持学用结合、学以致用,采取多种形式寓教于乐、丰富内容,理论学习与业务知识、实践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从而达到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提高工作效能的目的。在学习方式上,可实行每月学习一个主题,每月进行一次演讲,每月解决一个突出问题,每月总结一项优秀工作成果等制度,每月编印一期《专卖动态》,并由各部门、各位专卖管理人员轮流主办学习园地,选登优秀执法心得、学习体会、工作成果等,为专卖人员学习、交流、研讨提供平台;在学习内容上,除每月组织一次应知应会法律法规讲座和闭卷考试外,可增加政治理论、作风建设、执法办案技巧、真假卷烟鉴别知识、两烟生产经营业务知识、计算机应用、法律文书制作、公文写作、文明执法规范等方面的内容,扩大学习的知识面。通过在学中干、在干中学,培养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分析的良好习惯,提高专卖执法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处事应变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2、规范行为,塑造良好的烟草专卖管理队伍形象。一是狠抓日常行为规范。坚持从一言一行、一举一动抓起,从着装是否整洁、待人接物是否热情、办公用品摆放是否整齐有序、接听电话是否文明规范、相互之间是否团结互助等方面入手,发现问题并坚持持续整改,培养雷厉风行、令行禁止的纪律作风。二是狠抓行政执法行为规范。坚持“人性化执法、亲民化管理”的执法新理念,把“让群众满意、让社会满意”贯穿于执法全过程,全面推行“四严格、四分离”执法模式,即严格执法依据、严格执法程序、严格运用法律文书、严格处罚标准,实行日常管理、稽查、处罚、内管分离,并做到以宣传教育和说服疏导为主,实现执法方式由处罚向教育、由管理向服务、由生硬向文明的“三转变”,提高执法成效,赢得广大人民群众和零售户的理解和支持。三是狠抓内部管理规范。制定完善内务管理、廉洁自律、仪容风纪、文明执法等制度。 3、以人为本,切实提高专卖人员的综合素质。一是提高执法人员包括分析判断、宣传鼓动、组织协调、驾驭案件和抵御风险等的经营案件的能力。二是巩固专卖业务能力。狠抓教育培训,按照上级队伍建设的要求,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技能,要使专卖人员掌握:会宣传、会查案、会办案、会电脑、会鉴别、会沟通、会收集情报、会分析、会写作等技能,提升专卖管理能力。三是增强抵御腐败的能力。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局《烟草专卖文明执法行为规范》,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要严格管理,查找在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制度漏洞,分析研究对策,建立完善各项制约措施,预防损害专卖队伍形象的事件发生。要通过有效的监督管理,使专卖队伍自觉遵守各项制度纪律规定,自我约束,增强专卖队伍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和廉洁从业的自觉性,树立良好的专卖执法社会形象,提升专卖管理能力建设。 4、建立和完善合理的专卖执法人员用工制度。立足于长远和队伍整体素质提高的需要,通过调整现有其它人员和引进大学毕业生的方式,充实增强专卖队伍,实行同工同酬、按岗计酬,建立和完善人才培训、考核、评价机制及激励晋升机制,用2-3年的时间,逐步改善专卖队伍人员结构,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建立一支高素质的专卖执法队伍。 5、加强专卖基层建设,实施推广“五化、五统一、五标准”活动。 “五化”就是加强基层专卖管理工作要实现“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精细化、信息化”的预期目标。一是专卖内外监管工作实现“规范化”,通过明确专卖各岗位的工作职责、制定工作流程来规范工作行为;二是主要工作实现“标准化”,加强对工作的过程管理;三是日常工作实现“制度化”,健全和完善专卖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有章可循;四是具体工作实现“精细化”,注重工作细节,加强和规范痕迹管理,通过统一工作表格、记录的形式从细微之处来体现管理和服务水平;五是整体工作“信息化”,充分利用专卖信息系统,运用信息管理技术,提高管理效能。在实际操作中,紧紧围绕“五化”工作目标,努力提高专卖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为两烟生产经营创造良好的环境,切实践行“两个至上”的共同价值观。 “五统一”就是实现“五化”目标的刚性措施,即:统一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统一专卖执法装备,统一岗位设置及工作流程,统一工作操作模式,统一考核模式和绩效评价体系。一是按照《市烟草专卖管理组织机构及岗位设置方案》,统一机构设置,确定人员编制并保证按照省局要求,在2008年全部到位。二是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对执法装备进行统一配置:每人一台电脑,每个专卖管理所(稽查中队)一辆执法车、一台照相机、一个录音笔、一台传真机。三是统一岗位设置,并按照各岗位性质,明确工作职责和要求,制定相应的工作流程,加强执法办案、行政许可、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将其工作内容流程化;四是统一工作操作模式,将专卖管理基础工作如办证入网、市场监管、内部监督等工作以工作表格的形式固定下来,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五是要根据岗位工作性质和内容,制定相应的考核标准,在统一平台上对全市专卖人员分级进行考核。 “五标准”就是实施“五统一”措施的工作质量评价保障体系,即:文明执法和优质服务工作标准,证件管理工作标准,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标准,专卖管理人员市场日常检查工作标准,烟草违法案件查处工作标准。 6、认真开展好烟草学会专卖管理专业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按照省烟草学会专卖管理专业委员会的通知组织开展学术活动,拟定部分专题,组织论文的撰写,提高全市烟草专卖人员写作水平和认知能力。 (四)强化行业内部专卖管理监督,注重行业自律,确保规范经营。 今年我市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的重点是:完善制度、规范程序、依法监管,全面落实国家局和省局关于实现长效监管机制建设的要求,切实开展日常监管和定期检查工作,抓好专卖内管工作考核,推动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深入开展。 从“实、细、强、严”上进一步加强我市烟草行业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 1、内管工作要做到“三实”。即领导组织机构落实责任落实、人员落实。内管组织机构是完成内部监督管理的组织保证,是确保行业自律的组织基础。内管组织机构的坚强有力、人员素质的好坏、配备的强弱都将直接影响到监督的效果和质量。为此,市、县专卖卖局要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内管领导组织机构,严格按照《市烟草专卖组织机构及人员岗位设置方案》的要求,成立相应的内管组织机构,并确定专职的有责任心的内管人员,明确职责、明确工作内容和范围,切实做到“领导落实、责任落实、人员落实”的三个落实。 2、内管监督内容要细。要使内部监督的效能得到真正体现及管理的针对性得到真正提高,监管内容就必须细化。在内容细化方面要紧紧围绕国家局、省局内管监督实施办法的内容来展开。对辖区内营销部门从营销策略的落实到客户经理的订单采集、紧俏烟分配、限量供货,配送部门的落地销售、送货到户、一户一码,烟叶部门的种植合同真实性、收购是否按合同收购、收购的烟叶是否全部如实调拨等工作进行一一的监督检查、核对。 3、内部监管措施要强。要真正发挥日常监管和同级监管的职能作用,切实的做到行业内自律规范经营就必须采取:一是对客户、烟农检查方式要多样化,建立日常监管长效机制和定期或不定期的集中检查机制。充分利用现有的专卖监督管理网络,进一步发挥对内实施监督管理的职责效能,充实监管内容,完善工作职责,提高市场检查效果,以细化的监管内容为标准,内管人员要将所属辖区内营销、配送、烟叶部门的经营活动纳入每天的管理范畴。二是建立卷烟零售户、烟农基础信息计算机网络共享系统,利用计算机信息共享,实现互动,要及时掌握客户经营动态和烟农种植、收购动态并对客户进货异常和烟农合同签订、收购数进行实地核查。内管人员要定期或不定期的登录系统,查看卷烟销售、紧俏烟分配、客户进货量、客户经理订单采集、烟叶种植面积等情况。 4、内管工作责任追究要严。要切实抓好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各项工作制度的执行、考核、奖惩,使之真正形成制度化、规范化的内部监管长效机制,就必须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在明确了各岗位工作职责、工作流程、工作要求后,对在监管当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按照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决不能趋于形式,走走过场。对内管工作不力的,应视情节之轻重进行相应的责任追究:对监管不作为,监管缺位的,没有按要求成立内管部门或配备专职工作人员的,追究专卖局主要领导责任;没有明确内管部门各岗位职责,确定对生产经营活动监管工作流程的,追究分管领导和专卖内管部门负责人的责任;没有履行职责,按制度开展内管工作的,追究专卖内管部门负责人和内管人员的责任 进一步完善《市烟草行业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实施办法》,强化监管措施,细化监管工作流程,切实加大对卷烟销售和烟叶生产经营工作的内部监督管理,杜绝不规范经营行为的发生。 (1)卷烟方面:要加强对卷烟销售计划及分解情况,卷烟购销合同的签订及执行情况,卷烟的打码、到货确认、货源分配、市场投放、新产品促销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监督和管理。杜绝体外循环、拆单分摊、假入网销售,卖大户等不规范经营行为的发生。 (2)烟叶方面:要加强对烤烟籽种、种植计划及分解、合同签订、烟叶收购、调拨流向、委托加工、资金往来等方面进行全面监管。烟叶种植合同签订结束,要对合同的真实性进行监督检查,并实行张榜公示后录入微机管理。合同调整必须严格按相关规定和手续办理,做到公平、公开、透明,杜绝出现大合同、假合同。烟叶收购结束后,要对合同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防止超合同收购的行为发生。对烟叶调拨流向、委托加工、资金往来情况,实行烟叶调出数量与接收单位的双向确认检查。 (3)加强对罚没卷烟、烟叶的监管。严格执行省局关于罚没卷烟和烟叶处理办法,坚持收支两条线和罚缴分离的原则。 (4)强化对废弃涉烟原料的监管。在收购环节和委托复烤加工过程中余下的废弃烟叶、烟末要认真做好登记。需要销毁时,由专卖部门邀请公证部门及相关部门人员现场监销。同时,要完整制作销毁过程的图片、影视资料。在复烤加工环节,余下的烟梗,一是随片烟销售给调入单位,在备案表中予以单列和说明,二是对废弃涉烟原料使用单位购买的,要对使用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和认证,方能签订合同销售。 (5)加强对行政许可实施、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的管理。 实施行政许可,要认真按照市烟草专卖[2005]136号《市烟草专卖局核发卷烟零售许可证合理布局规定》的要求办理。认真审核、严格把关、控制总量,坚持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对实施行政许可情况列入专卖执法责任的内容进行考核和评议。 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的管理和使用要严格按照《准运证管理办法》执行,严格按领用制度领用,坚持专人保管和开具。使用结束后,要认真进行核对、及时核销。 (五)加快专卖信息化建设,打造“数字化”专卖。 烟草专卖信息数字化系统是各岗位之间信息交流和管理的平台,实现业务之间互连互通与流程共享。因此,加强各岗位人员对烟草专卖数字信息化管理网络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是目前亟待要解决的事情。 1、加强对专卖信息化建设的领导。烟草专卖信息化建设不只是管理方面的加强,它是一个系统工程,如果没有“一把手”亲自抓,是不可能做好这项工作的,而且还要常抓不懈。为此,要切实做到以下几点:一是制定规划。把专卖信息化融入我市专卖工作乃至烟草企业发展的重点,与丽烟企业整体发展目标同步制定、同步实施,提出专卖信息化管理目标,明确工作措施;二是舍得投入。要树立算大帐、算长远帐,必须根据专卖人员的工作需要配备计算机及辅助设备,搞好专卖信息化管理建设的硬件基础,贯彻落实好市局党委“在今明两年内所有专卖人员人均配备一台计算机”的计划;三是培养人才。信息化人才是专卖信息管理建设前进步伐的关键所在,要采取多种形式的培训手段和方式,来发现和培养专卖信息人才;四是率先垂范。每个专卖局领导、专卖部门负责人都要做利用专卖信息化管理的表率、学习专卖信息化管理的表率、推动专卖信息化发展的表率,为烟草专卖信息化管理建设推波助澜;五是强化考核。建立健全专卖信息化管理考核制度。要把加强专卖信息建设工作纳入考核重点,明确责任,严格考核,强力推动。 2、全面启用信息化管理系统。为了确保专卖信息化管理系统的有效运用,必须将“云南省烟草专卖管理信息系统”的证件管理、市场管理、综合管理、案件管理、内部监督管理五个子系统及专卖MIS信息系统列入专卖人员的岗位工作要求、标准和管理制度中,建立健全专卖信息化工作管理机制:一是分工机制。要把各专卖信息化模块分解到专卖管理人员,量化到人,分工负责,严格操作流程;二是学习机制。要实现专卖信息化管理,必须从专卖人员入手,因为,人是行为的主体,再好的计算机和专卖管理应用软件系统都需要人去运用和操作,所以专卖管理人员要加强学习计算机,做到熟练操作。在计算机学习方式上可以不拘一格,形式多种多样。采用举办培训班、自学、互帮互学等方式,全面提升专卖人员操作、运用计算机的技能;三是逼的机制。建立专卖人员淘汰机制,用自然生存法则来督促专卖人员学习计算机知识,让专卖人员在新时期、新形势下具有强烈的危机感和生存感,不进则退,形成良好的学习、运用信息化管理知识的氛围。 (六)创新专卖质量管理,实现专卖管理精细化。 专卖精细化管理,就是以法律法规为依据,以提高管理质量和效率为目的,运用现代管理手段,对管理对象和管理行为实施精细、准确、快捷的规范和控制。精细化管理更多体现的是一种管理要求和一种工作方法。精细化中的“精”就是要善于站在全局的高度,从众多的专卖管理工作中抓主要矛盾,抓重要环节,抓工作的精髓;“细”就是要在“精”的基础上,对“精髓”工作做细、做深、做透、做到位、做出高水平,提高管理的效能。总体要求就是坚持科学管理的基本思想、基本思维和基本思路,以提高管理质量和效率为目的,运用现代管理手段,以“全员参与、规范流程、细化目标、严格标准、精确控制、认真考核、持续改进、不断完善”的核心思想为指导,从根本上解决“工作中被动应付、执行上敷衍了事、部门间扯皮推诿、考核上得过且过”等不规范问题;对专卖管理行为实施精细、准确、快捷的规范和控制。只有实行了精细化管理,才能不断提高专卖管理工作的水平,保障各项专卖管理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要在我市专卖管理工作中,导入ISO质量管理标准理念,进行标准化管理,使专卖管理工作由服从领导安排向服从工作职责和工作标准转变。同时,以高效的工作方式和科学的工作流程,保证业务标准精细化、工作流程精简化、绩效考核精确化,使理论上的科学管理模式变成实实在在的操作模式。 1、强化薄弱环节管理。针对近年来各地查出的大案要案暴露出管理上的突出问题,烟草专卖管理的重点是要加强对区域结合部、边远乡镇农贸市场、交通便利的集镇、闲置的仓储库房、下岗工人居集区、零担货运部等行业的管理,切实搞好对相关营业执照、法人代码、经营者身份证、暂住证、场地租用合同、专用发票以及货运发票等验证审核工作,另外对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居民房屋出租聚集区也应列为管理的重点。对烟草市场薄弱环节的管理思路应确定为“预防为主、过程控制、持续纠错”。 2、深化客户分类管理。分类管理是烟草专卖精细化管理的必然要求。我们要扬弃以往单纯按销量大小来实施分类管理的做法,确立以诚实守信和遵纪守法作为分类的主要标准,从宏观分析该客户在区域市场内的经营力、影响力、凝聚力和对烟草行业的忠诚度、贡献度,微观掌握该客户在区域市场内的销售渠道、经营特点、辐射范围、推销手段和对结构品牌喜好变化规律入手,按照不同类别客户的特点,提炼把握同类市场变化规律和专卖监管规律,科学确定管理方法,以增强市场监控管理的实效性和针对性。 3、加大对特殊客户群的监控。特殊客户群是指那些专营高档卷烟的酒店、宾馆、浴池、歌舞厅、农家乐、游戏厅等楼堂馆所。由于这些场所遍及城乡,点多、面广、线长,且大多为个体经营,通常情况下,其经营高档假、冒卷烟的隐患极大。因此,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在广泛开展排查摸底的前提下,建立《特殊群体客户档案》。档案内容包括:主业类别、经营地址、业主姓名、是否有卷烟零售许可证、正常营业时间、违规经营记录等。档案按照有无许可证分为两类,并按照特殊客户、特殊管理的原则,建立特殊客户群违规经营预警机制。在“协调、沟通、引导、规范”的基础上,给予重点的、定向的、特殊的监控。 4、借鉴我市今年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成功的经验,在2008年开展烟草专卖管理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确保专卖精细化管理真正落实到位。 总之,在2008年的工作当中,全市各级专卖管理部门和全体专卖管理人员要认真学习和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落实《市烟草专卖管理工作手册》和《市烟草专卖管理组织机构及岗位设置方案》为基础,以加大专卖基层及队伍建设工作力度,继续深入开展“两烟”打假打私工作,深入推进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加强专卖信息化建设和深入开展专卖精细化管理为重点,振奋精神,坚定信心,齐心协力,埋头苦干,确保全面完成2008年的各项专卖管理工作任务,为实现烟草行业持续稳定协调健康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专卖管理论文:烟草专卖店管理总结 烟草专卖管理所工作在县局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市、县局烟草工作会议和专卖管理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县局提出的“打私打假、抓人重判”的工作方针,强化专卖所管理,提高控市质量,狠抓管理所建设,提高整体队伍素质,坚持规范化办案,严管市场,打击违法经营行为,市场管控质量有效提升,卷烟销量稳步上升。一年来,共查办“两烟”案件期,查扣各类违规卷烟条、烟丝公斤,在12月大检查期间联合办理连环案、案中案期,行政拘留人,有效地遏制了不法商户的售假行为,为维护卷烟市场的正常经营秩序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一、加强学习,狠抓队伍建设,提高全所人员整体素质 今年,县局加强对专卖所的管理,且高度重视,舍得投入,使专卖管理所的标准化建设有了很大进步和提高。一是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规范了办案程序,并实行网上办案。二是加强软硬件设施建设。给我所配置了电脑、打印机和扫描仪以及电视、电话、桌椅床具和必备的生活用品,大大的改善了办公环境,调动了全员工作积极性;三是努力学习“一法两条例”和业务知识,提高整体素质。我们按县局要求认真记好三个笔记,坚持每周一、五学习日制度,组织全所人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行业有关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并采取经验交流的形式,熟练掌握了识别假冒卷烟的方法,全所人员在思想上服从上级领导,在工作中埋头苦干严格要求,秉公执法、不徇私情,不分白天黑夜严寒酷暑工作在一线,以实际行动树立了烟草专卖管理人员的良好形象。 二、搞好宣传,提高烟草专卖知名度,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 年,我们利用各种机会向全社会和广大卷烟零售商户大力宣传“一法两条例”,努力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取得了良好效果。我们充分利用3.15消费者权益日,广泛宣传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在日常执法过程中,通过典型案件,特别是去年县局.案件,我们广泛宣传,对不法商户起到了震慑作用。针对今年市场上出现的“掉包烟”现象,我们还发通知向商户介绍不法分子掉包的手段,提醒广大商户在经营过程中提高警惕,预防此类现象的发生。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得到了商户的理解和支持,也增强了烟草专卖管理的知名度。 三、热情服务,为商户排忧解难,实现专销结合共控市场 今年,一是我们依据有关商户合理布局的文件精神,及时组织全所人员对辖区卷烟零售商户进行了排查和梳理,对卷烟零售商户档案重新进行了补充和完善,对已办证的零售商户按照要求分步骤整整齐齐建档摆放在档案柜内。二是在县局实行大配送的新形势下,多次登门实地查看商户,并给商户介绍电话订货的呼入方式,为商户粘贴客户代码标签,还为他们讲解烟草形势和介绍适销卷烟信息。对无证经营户,我们上门服务,发放整改通知书面38份,并分析商户布局,提出合理化建议,对符合办证条件的,及时予以办理零售许可证,并送证上门,商户的持证入网率达到98%以上。上述做法受到了商户的普遍认同,商户普遍反映,我们真正成了他们的贴心人,自觉守法诚信经营。 四、管打结合,突出重点,为“两烟”经营保驾护航 为了进一步巩固“两烟”经营成果,从重打击“两烟”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利益,树立县烟草的良好形象。今年我的相继参加了县局组织的四次专项行动,整体行动效果明显。这四次专项行动是:“卷烟打假、诚信维权”专项活动、清除假烟、严惩违法”为主题的百日大会战、把守路口,严厉打击烟叶二道贩子的堵查行动、“破网追刑、净化市场”的卷烟打假专项行动。 在卷烟零售商户的管理中,对于极少数受利益熏心、惟利是图,捣乱卷烟市场的不法分子,我们决不姑息迁就,为此,我们充分发挥基层所的作用,与专卖办、稽查大队、各检查所紧密联系,上下协调一致,与辖区客户部人员配合进行严密监控,及时反馈异常情况,定期交流市场信息,向专卖办每月定期汇报大户私批动向,登记商户库存卷烟情况。在打击制假售假工作中,摸准线索,严处,消除麻痹思想,深查细究,追根求源,使违法经营者切实受到应有的惩罚,进一步稳定了卷烟市场秩序,保证了辖区卷烟销售任务的完成。公务员之家: 在每年“打击二道贩子,维护烟叶收购秩序”的专项斗争中,我们的重点工作就是要打击烟叶贩子,遏制他们违法活动的器张气焰。8-10月份历时两个多月,我所全员吃住在车上,工作在乡间小道上,在路口防止烟叶外流,与乡政府、派出所联合办理烟叶案件5期,并多次劝阻烟农到外县售烟。特别是10月12日接到举报后,凌晨一点钟左右,我们和乡政府人员在闫庄核桃坪岭上蹲守堵截,查扣烟贩非法收购烟叶两车,当时11名烟贩手持木棒被制服。通过严把交通要道,打击烟叶贩子,维护了烟叶收购秩序。 回顾今年的工作,尽管我们做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我们还存在着很多不足,与上级要求有很大差距。我们的业务学习、网上办案、内部制度管理、工作纪律执行情况等方面还要进一步加强。为此,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在县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不断加强学习,开拓进取,创新实干,为振兴我县“两烟”事业做出应有的贡献。 烟草专卖管理员工作心得感想 我是一名普普通通的烟草专卖管理员。近几天来一首熟悉的旋律时常在我耳边响起:“泥巴裹满裤腿,汗水湿透衣背,我不知道你是谁,我却知道你为了谁……”《为了谁》,一首脍炙人口的老歌。每当听到它那熟悉的旋律时,总会让人想起那同舟共济、万众一心的激情岁月,总会让人想起那千万人用汗水和热血铸就的奉献精神。今天,我却想把这首歌献给我们——战斗在烟草专卖管理一线的同志们。 “你是谁,为了谁?”这是一个听起来简单,悟起来却很难的问题。但是,经过深刻的思索加上自己的亲身经历我终于找到了这个问题的最佳答案。 记得,那是在12月17日的下午2时20分接到了一名群众打来的求助电话:在位于**店市中医院附近的乐宝超市购买了一盒很难辨认真伪的卷烟,请你们前来帮助辨认。接到电话后市区第二检查所全体人员在所长**的带领下迅速前往对求助人所购买的“红双喜”牌卷烟进行了进一步的认定。确认了该商户出卖的卷烟均是合法卷烟后那位消费者才的脸上出现了以微笑,满意的点了点头踏实地走了。那家商户也向我们投来了肯定的目光。 望着消费者远去的背影和商户肯定的目光,我想了很多。我想到:“你是谁,为了谁?”我是一名烟草专卖给管理员。为了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到任何侵害;为了能让更多的商户通过合法经营卷烟而实现发家致富;为了国家的经济建设迅速腾飞;为了进一步净化我市的卷烟市场我不怕“泥巴裹满裤腿,汗水湿透衣背”因为我深深的知道:也许我不能预知未来,但是我可以利用现在;也许我不能样样完美,但是我可以事事尽力! 这就是我,不,确切的说就是我们所有烟草专卖管理人员的心声!相信吧,在我们所有人员的心中都会唱响那熟悉的旋律——“你是谁,为了谁!” 专卖管理论文:烟草专卖管理依法行政分析论文 论文摘要 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及国务院根据《烟草专卖法》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烟草专卖是指国家对烟草专卖品的生产、销售和进出口业务实行垄断经营、统一管理的制度。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烟草专卖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辖区的烟草专卖工作,受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双重领导,以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为主。 从以上法律特征,我们不难得出烟草专卖的特殊法律地位是:烟草专卖主体是国家,国家通过制订法律,对烟草专卖实行垄断,以保证国家财政收入。依法行政是社会由人治向法治状态发展的历史必然趋势,是现代社会向民主和法制国家发展的必然结果,是当今法治国家政府行使权力所普遍奉行的基本原则。党和国家确立依法治国这一基本方略,将依法行政这一课题摆上了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同志在党的十五大明确指出:一切政府机关都必须依法行政;在党的十六大又提出了要“加强对执法活动的监督,推进依法行政维护司法公正,提高执法水平,确保法律严格实施”的要求。随着形势的转变,我国的烟草专卖管理工作实现了很大转移,烟草的发展迫切需要专卖管理职能的切实转变,它对传统的专卖管理制度和稽查队伍的素质提出了严峻挑战。烟草专卖管理部门是依法成立、依法监督管理卷烟市场的行政机关,如何不断健全和完善自身建设,加强对行政权力的规范、保障和制约,真正做到依法行政,同时,法制社会也呼唤执法安全,因此,推进依法行政和建立健全烟草专卖执法安全保障体系已刻不容缓。对此笔者作一些粗浅的分析和思考。 关键词:烟草专卖依法行政安全保障体系 从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一章总则看,该法把国家作为烟草专卖的主体,国家对烟草专卖实行垄断经营,统一管理,国家是烟草专卖唯一经营主体。《烟草专卖法》第三条规定:国家对烟草专卖品的生产、销售、进出口依法实行专卖管理,并实行烟草专卖许可证制度。第四条规定: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烟草专卖工作,地方各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是代表国家行使烟草专卖权,其他任何组织、单位和个人没有烟草专卖权。国务院根据《烟草专卖法》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二条规定:烟草专卖是指国家对烟草专卖品的生产、销售和进出口业务实行垄断经营,统一管理的制度。烟草专卖垄断是一种国家垄断,是一种行政性垄断。所谓行政性垄断,是指利用合法的行政权力决定对一个行业或一个领域的进入,并决定产品或服务的价格甚至产量所形成的垄断。烟草专卖经营的垄断地位,就是全国人大通过立法的形式,将烟草这个行业,纳入市场,并且确定其在全国市场的垄断地位,因此,对这种行政性的垄断,除非法律废止、其他任何部门、组织单位和个人不能动摇这种垄断地位。从以上法律特征看烟草专卖的特殊法律地位是:烟草专卖主体是国家,国家通过制订法律,对烟草专卖实行垄断,以保证国家财政收入。 依法行政是社会由人治向法治状态发展的历史必然趋势,是现代社会向民主和法制国家发展的必然结果,是当今法治国家政府行使权力所普遍奉行的基本原则。烟草专卖管理部门是依法成立、依法监督管理卷烟市场的行政机关,专卖管理工作也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不断转变观念、提高认识,真正建立一支业务精、作风硬、形象好、完全适应形势需要的专卖稽查队伍,切切实实为我国两烟生产经营起到保驾护航的作用。随着我国法律体系的不断健全,消费者和经营者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对专卖稽查人员的素质要求也不断提高,专卖执法的安全问题日益重要,如何不断健全和完善自身建设,加强对行政权力的规范、保障和制约,建立执法安全保障体系,真正做到依法行政,对此笔者作一些粗浅的分析和思考。 一、烟草专卖管理依法行政的基础及存在问题 烟草专卖管理依法行政,就是各级烟草专卖管理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行使烟草专卖行政权力,并依据法的规定,管理烟草市场的行为。 1、依法行政的法律依据 行政机关的管理行为必须有法律依据。烟草专卖管理依法行政,所依据的是现行国家烟草专卖法及其相关的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从我国目前烟草专卖管理法律体系构成情况看,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颁布的法律为基础,以国务院颁布的烟草专卖及相关的行政法规为主干,以国家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部门规章和省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省级人民政府制定的有关烟草专卖的地方法规、规章为两大系列,以及其他有立法权的国家权力机关和国家行政机关所构成的多层次法律体系。1991年6月29日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的《烟草专卖法》及其他法律,如《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等,属于最高的效力层次;属于行政法规范畴的有1997年7月3日由国务院颁布的《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1998年国家烟草专卖局报经国家经贸委审议通过颁布的《烟草专卖品许可证管理办法》、《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和2002年6月4日国家经贸委颁布的《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管理办法》等。除此之外,部分省(市)自治区已经制定并颁布实施的有关烟草专卖管理的地方性法规或地方政府规章也是烟草行业依法行政依据法律的组成部分。可见,我国现行的烟草专卖法律体系已基本形成,在这一法律体系中处于各个阶位上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承担着不同的角色,具有不同的法律功能和效力,发挥着不同的法律作用,为烟草专卖依法行政提供了保证,奠定了法制基础。 2、依法行政的职权法定 按照《烟草专卖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国家烟草专卖局和地方各级烟草专卖局主管烟草专卖管理工作,是烟草专卖法律法规的执法机关,对违反烟草专卖法律法规的案件拥有管辖权。包括对涉嫌违反烟草专卖法律、法规案件的调查询问、抄录或复制有关案件资料的职权;对涉案烟草专卖品的生产、存储、经营场所和运输工具进行检查的职权;责令违法企业和人员停业整顿、停止生产、销售烟草制品,没收生产、销售的假冒伪劣烟草制品和违法所得以及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烟草制品的工具、设备和相应物资的职权;没收走私烟草制品的职权等等。国家法律、法规赋予各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管理各自辖区内烟草专卖工作的权力,是一项法定职权,不仅可以行使,而且必须行使,无自由处分权,这种权力是赋予专卖管理机关的职权和职责,各级烟草专卖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是代表国家对烟草专卖品的生产、经营、进出口等业务活动是否合法进行全程监管,是必须履行的法定职责。放弃职权,不依法行使职权,就是不履行义务,就是失职,就应该追究不作为行为的法律责任。 3、依法行政的法制监督 任何权力都需要监督。专卖管理行政执法权力同样也需要监督,不受监督的权力将是危险的权力。行政法制监督是国家机关依法对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的行政管理活动实施具有法律效力的监察、督促行为。烟草专卖管理为了确保行政执法权的正确使用,严格实行查处分离和行政处罚横向审核程序,已初步形成了专卖稽查部门查案,专卖管理部门处理案件,法制部门审核案件的查处、审核分离制约的管理体制,加强了对复议案件的审理工作。国家烟草专卖局制定的《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烟草专卖行政处罚案卷标准》,进一步明确了烟草专卖行政执法所应遵循的法律程序,对专卖人员的行为进行约束,做到自觉地按程序公正执法。各级烟草专卖行政管理部门积极参与地方行政行风评议活动,广泛听取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自觉接受舆论和行政相对人的监督,坚持社会监督与新闻舆论监督相结合,行政相对人监督与行业纪检监察监督相结合,地方政府法制部门监督与行业上级主管部门监督相结合,行政法制监督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 4、依法行政中存在的问题 长期以来,我国烟草专卖管理坚持依法行政这一基本原则,加大执法力度,维护了烟草专卖市场秩序,保证烟草专卖管理的统一性、连续性和稳定性,提高了行政效率。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有必要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进一步解决烟草专卖管理的难点问题,建立健全依法行政所需要的法律体系、烟草专卖管理体系和烟草专卖管理监督体系。笔者认为,当前影响或制约烟草专卖依法行政有以下主要问题: 首先,在烟草专卖管理立法中,由于历史的局限性,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某些法律条文界定模糊,缺乏可操作性,使依法行政缺乏准确、权威的依据。如烟草专卖行政部门在打私打假方面主体资格不明,在办证管理无证零售的问题上,管理权限交叉错位,形成了管理真空。二是现有的烟草专卖管理法中没有对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执法时有权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作出规定,在实践中给查处违法案件造成了不便,使一些案件不能及时有效地得到处理,甚至使一些违法者逃避了法律的惩罚,损害了法律的尊严。三是地方法和中央法不一致。按照依法行政的要求,应贯彻法律优先的原则,法律规范在效力上是有位阶层次的,地方法必须服从中央法,下位阶法必须服从上位阶法。不可否认,在我国现有的10余个省(市)、自治区出台的有关烟草专卖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对国家烟草专卖法律体系作了有益的补充和细化,但有的地方法也带有地方保护的一些不良倾向,比较明显地带有地方保护色彩。四是部分内容明显落后于改革开放的发展,在实践工作中,针对新的经营管理方式,新技术的应用,依法行政缺乏相对应的根据和标准。 其次,在烟草专卖管理体制方面,职能缺位的现象还比较严重。由于政企合一的现行烟草体制,长期存在重外打轻内管的倾向,行业内部违法经营行为时有发生,使法律的严肃性受到严重冲击,执法主体的权威性也受到极大影响。另外,一些地方将专卖人员的工作业绩、奖金与卷烟销售全额挂钩,捆绑考核,联动计酬,致使专卖人员出于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考虑,不认真履行其法定职责,执法趋利性较明显。 最后,在行政法制监督方面,还有待于进一步发挥法制监督部门的职能作用,注重解决执法监督中存在的问题。这些问题比较集中地反映在:一是虽然稽查部门查案,专卖部门办案,法制部门审查案卷的机制已经形成,但由于法制部门普遍人员少,力量弱,审查案卷还基本流于形式,行业内下一级行政机关办案情况的检查监督基本上还是由上一级行政机关的办案部门负责。二是对复议案件的审理工作,存在怕得罪下级机关,又怕当被告而随意维护下级机关处罚决定的现象。表现上看是维护下一级机关的执法权威,实际上是将其置于可能败诉的不利境地。三是由于地方保护主义、部门保护主义,不依法办事得不到有效监督查处的现象还普遍存在。 二、完善烟草专卖管理依法行政的思考 烟草行业要求大力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烟草专卖行政管理部门作为整顿和规范的主要力量,必须在法治建设、依法行政方面不断地加以完善,以适应整顿规范的需要。尤其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日趋完善,我国已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也在全球掀起了声势更高、范围更广的控烟浪潮,对我国烟草法制制度的影响已经摆在面前。如何运用烟草专卖法律武器,完善烟草行业依法行政,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保护烟草专卖制度,已是很值得我们深层次思考的问题。 1、增强行政法律意识,树立现代法治行政观念 在烟草专卖行政管理部门,专卖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是关键所在。烟草专卖管理从观念层面、制度层面、方法技术层面着手,努力推动烟草专卖行政法治文化的革新,不断提高烟草行业各级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崇尚法治、依法办案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在全行业形成努力学法、守法、用法和护法的风尚,应有计划地对专卖执法人员进行法制教育并辅之必要的组织手段,将法律知识和法律意识作为进入专卖执法队伍的重要必考科目,并定期对专卖执法人员进行教育、培训和考核,把考核结果和专卖执法人员的晋升、晋级挂起钩来。同时,应以行政法律意识和行政法治观点为宣传重点,在全行业普及法律知识。 2、坚持依法行政,确保行政行为的合法性 依法行政,做到行政行为既不失职,又不越权,要根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实现规范化管理。一是健全专卖执法队伍管理制度。专卖执法人员的职务行为是依法行政最终体现,专卖执法人员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行政执法的效果,关系到政府的形象,要进一步整顿专卖执法队伍,录用专卖执法人员要严格标准、公平竞争、择优录用,切实把好进入关;进一步严格专卖执法证件管理,专卖执法人员在履行职务时,必须做到亮证执法,并严格按照专卖执法所核定的执法种类、范围履行职权,严禁越权执法;进一步严肃专卖执法纪律,对那些滥用职权、执法犯法、徇私枉法的专卖执法人员,必须坚决依法严肃处理,并清理出专卖执法队伍,保持专卖执法队伍的纯洁性,维护党和国家的形象和权威。二是建立和完善专卖执法责任制度,依法明确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权限、执法责任等内容,做到层层落实责任,人人明确职责,增强执法责任感,保证专卖执法的合法性。三是实行执法评议考核制度,把评议考核情况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体系,并作为考察、任用干部、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四是实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明确界定过错范围,细分过错责任,规范责任的承担形式和责任追究的程度,对在专卖执法中违反法律规定,故意或过失造成错案的,要坚决依法追究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并追索全部或部分国家赔偿费用,真正做到有错必改、违法必究。 3、强化执法监督,保证烟草专卖法律、法规、规章全面正确有效实施 强化执法监督就要加强行政法制监督制度建设,建立修订并落实行政处罚案件、行政复议案件、行政赔偿案件和规范性文件的备案监督管理办法。确立行政执法监督责任制,加强对监督主体自身的约束力,大力开展执法检查活动,有计划地对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收费、行政强制等行政行为开展执法检查。强化法制机构的力量,加强法制部门执法监督队伍的建设,建立一支素质高、专业化强的监督队伍,不断提高监督人员的政治思想业务和法律素质。改善和强化监督手段,加强对专卖部门依法行政的督查和对专卖执法人员的培训考核资格认证工作。要认真落实行政处罚横向审核程序,加强对复议案件的审理工作,敢于纠正违法或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按照办事公开的要求,将一定时期、一定的工作及相关政策主动向社会通报,并将执法规范、执法责任、执法程序、工作标准、质量要求、工作时限、责任追究等事项向社会公开。增强社会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 三、建立烟草专卖执法安全保障体系 1、建立烟草专卖执法安全保障体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烟草的发展对传统的专卖管理制度和稽查队伍的素质提出了严峻挑战,烟草专卖管理只有顺时而动、应时而发,别无它途。如果不能建立一套专卖执法安全保障体系,强化对烟草市场的有效监控,专卖优势就得不到充分体现,也不能有效应对外烟和违规经营者对我国烟草市场的冲击,也就不能真正起到为两烟生产经营保驾护航的作用。建立一套完整的专卖执法安全保障体系和防范措施,不仅能保障稽查队伍的人身安全、保护国家的财产不受损失,也能有效提高专卖管理执法行为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2、烟草专卖执法安全保障体系的有效建立 首先从思想上,提高执法安全认识。当今的社会是法制的社会,人们的法律意识日益增强,烟草专卖执法水平与以往相比,虽然总体上有了很大提高,但还有相当一部分基层专卖管理人员没有执法安全思想,执法行为不够规范,随意性、主观性大;办案过程中打架斗殴、执法不畅、官司缠身等问题时有发生;不严格依法行政,执法方法缺乏技巧和灵活性,过于简单和粗暴,这都容易引起商家的不满,使商家产生对立情绪,给执法安全带来了困难和麻烦。因此,加强对《烟草专卖法》及其《实施条例》和一些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条令的再学习,进一步增强专卖管理人员的法治观念、纪律观念和政策观念,通过对自身存在的问题的自我剖析,查因探源、深挖细究,达到自我提高、自我约束的目的。只有通过学习,才能促进观念转变,提高执法安全防范意识,才能真正做到知己知彼、百战不殆,才能更好地管好两烟市场。 其次从投入上,创造执法安全条件。一要加大硬件投入,现代化的办案条件是做好专卖执法工作的基本保障,只有通过为专卖管理人员及其部门配备先进的交通工具、通讯设备、办案工具和生活设施,为其提供良好的工作条件和生活环境,才能更为有效地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二要加强软件建设,建立健全严格的专卖执法内部规章制度,制定相关禁令章程,并要加强内部监督,欢迎社会监督,严肃执法纪律。有了规矩,才成方圆,才会有铁的纪律和过硬的作风。 再次从行为上,确保执法安全到位。专卖执法行为安全主要包括稽查人员自身安全和执法行动安全。稽查人员在执法过程中要自始至终注意自身安全,并采取预防措施和实行应急预案制度。加强专卖队伍锻炼,进一步提高队伍的身体和心理素质,强化专业执法技能训练和应变能力的培养,塑造“无邪、无私、无欲、无畏”的精神,保持专卖执法队伍的锐气、斗志和信心;在执法过程中,面对可能遇到的情况沉着冷静,做到有理有利有据有节,尽量减少矛盾与冲突;受理举报投诉及应付突发事件时,建立现场分工处理制度,严明纪律、凝心聚力;实行重大案情及时汇报请示和110备案制度。稽查人员在执法过程中除注意保障自己的人身安全外,还应采取一定措施及方法来保障行动的有效安全。行动前,先摸清线索,做到心中有数、有的放矢;事先对行动方案筹划周密细致,杜绝泄密;市场检查方式要灵活,大胆创新,不拘泥于固有模式,增强检查的灵活性、机动性和有效性。始终坚持“服务在先、专卖在后,文明在先、执法在后,宣传在先、管理在后,教育在先、惩罚在后”的四项原则,这样,专卖执法就会达到群众满意、执法安全而有效的目的。 最后从程序上,强化执法安全保障。从法律角度来说,专卖管理人员与卷烟零售户是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关系,因此他们之间不可避免地存在矛盾,但这种矛盾不是不可调和的,关键在于专卖人员正确执法、依法行政,正确执法、依法行政是专卖执法安全保障体系的重要部分。思想上明确树立:执法人员是代表国家、代表政府行使执法权力,要具有执法人员的严肃性和良好形象。执法时着装整齐,检查时先出示相关检查证和执法证;执法人员是法律的维护者,依法检查是执法者的权力,零售户是被管理者,有积极配合的义务,但不能滥用权力;零售户的文化素质有高有低,他们对法律法规的理解存在很多盲区,因此专卖人员有责任对他们进行宣传、教育,而不能简单粗暴地一罚了之,针对不同类型实行分类管理,依法管人、以理服人、以诚感人、以情动人,力求法与情、法与理的最佳结合。在执法程序上清楚到位:严格按照法律条款办事,认真遵守文明执法程序要求,做到程序合法,在办理案件过程中时刻牢记文明礼貌、注意方式方法,尊重对方,讲法律、讲政策、讲事实、讲策略;对守法户、一般户的个别违规行为,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并以教育为主,循序渐进,逐步深入;而对重点违法犯罪行为则要严惩不怠、全面封杀;规范执法程序,始终牢记“程序法定,程序亦是法”,严格案件处理操作流程,坚决杜绝简单粗暴、乱查乱扣现象,讲求策略,坚持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齐备,防止行政复议、行政投诉、行政诉讼案件的发生。 顺应新时期的要求,烟草专卖依法行政和执法安全成为时代的呼唤。专卖管理不仅要有与时俱进的思想、实事求是的态度、求真务实的作风,而且应该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熟练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全面树立依法行政和执法安全意识,严格执法程序,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切实做到烟草专卖执法的公平、公正、安全! 专卖管理论文:烟草专卖管理依法行政分析论文 论文摘要 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及国务院根据《烟草专卖法》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烟草专卖是指国家对烟草专卖品的生产、销售和进出口业务实行垄断经营、统一管理的制度。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烟草专卖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辖区的烟草专卖工作,受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双重领导,以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为主。 从以上法律特征,我们不难得出烟草专卖的特殊法律地位是:烟草专卖主体是国家,国家通过制订法律,对烟草专卖实行垄断,以保证国家财政收入。依法行政是社会由人治向法治状态发展的历史必然趋势,是现代社会向民主和法制国家发展的必然结果,是当今法治国家政府行使权力所普遍奉行的基本原则。党和国家确立依法治国这一基本方略,将依法行政这一课题摆上了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同志在党的十五大明确指出:一切政府机关都必须依法行政;在党的十六大又提出了要“加强对执法活动的监督,推进依法行政维护司法公正,提高执法水平,确保法律严格实施”的要求。随着形势的转变,我国的烟草专卖管理工作实现了很大转移,烟草的发展迫切需要专卖管理职能的切实转变,它对传统的专卖管理制度和稽查队伍的素质提出了严峻挑战。烟草专卖管理部门是依法成立、依法监督管理卷烟市场的行政机关,如何不断健全和完善自身建设,加强对行政权力的规范、保障和制约,真正做到依法行政,同时,法制社会也呼唤执法安全,因此,推进依法行政和建立健全烟草专卖执法安全保障体系已刻不容缓。对此笔者作一些粗浅的分析和思考。 关键词:烟草专卖依法行政安全保障体系 从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一章总则看,该法把国家作为烟草专卖的主体,国家对烟草专卖实行垄断经营,统一管理,国家是烟草专卖唯一经营主体。《烟草专卖法》第三条规定:国家对烟草专卖品的生产、销售、进出口依法实行专卖管理,并实行烟草专卖许可证制度。第四条规定: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烟草专卖工作,地方各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是代表国家行使烟草专卖权,其他任何组织、单位和个人没有烟草专卖权。国务院根据《烟草专卖法》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二条规定:烟草专卖是指国家对烟草专卖品的生产、销售和进出口业务实行垄断经营,统一管理的制度。烟草专卖垄断是一种国家垄断,是一种行政性垄断。所谓行政性垄断,是指利用合法的行政权力决定对一个行业或一个领域的进入,并决定产品或服务的价格甚至产量所形成的垄断。烟草专卖经营的垄断地位,就是全国人大通过立法的形式,将烟草这个行业,纳入市场,并且确定其在全国市场的垄断地位,因此,对这种行政性的垄断,除非法律废止、其他任何部门、组织单位和个人不能动摇这种垄断地位。从以上法律特征看烟草专卖的特殊法律地位是:烟草专卖主体是国家,国家通过制订法律,对烟草专卖实行垄断,以保证国家财政收入。 依法行政是社会由人治向法治状态发展的历史必然趋势,是现代社会向民主和法制国家发展的必然结果,是当今法治国家政府行使权力所普遍奉行的基本原则。烟草专卖管理部门是依法成立、依法监督管理卷烟市场的行政机关,专卖管理工作也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不断转变观念、提高认识,真正建立一支业务精、作风硬、形象好、完全适应形势需要的专卖稽查队伍,切切实实为我国两烟生产经营起到保驾护航的作用。随着我国法律体系的不断健全,消费者和经营者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对专卖稽查人员的素质要求也不断提高,专卖执法的安全问题日益重要,如何不断健全和完善自身建设,加强对行政权力的规范、保障和制约,建立执法安全保障体系,真正做到依法行政,对此笔者作一些粗浅的分析和思考。 一、烟草专卖管理依法行政的基础及存在问题 烟草专卖管理依法行政,就是各级烟草专卖管理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行使烟草专卖行政权力,并依据法的规定,管理烟草市场的行为。 1、依法行政的法律依据 行政机关的管理行为必须有法律依据。烟草专卖管理依法行政,所依据的是现行国家烟草专卖法及其相关的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从我国目前烟草专卖管理法律体系构成情况看,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颁布的法律为基础,以国务院颁布的烟草专卖及相关的行政法规为主干,以国家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部门规章和省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省级人民政府制定的有关烟草专卖的地方法规、规章为两大系列,以及其他有立法权的国家权力机关和国家行政机关所构成的多层次法律体系。1991年6月29日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的《烟草专卖法》及其他法律,如《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等,属于最高的效力层次;属于行政法规范畴的有1997年7月3日由国务院颁布的《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1998年国家烟草专卖局报经国家经贸委审议通过颁布的《烟草专卖品许可证管理办法》、《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和2002年6月4日国家经贸委颁布的《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管理办法》等。除此之外,部分省(市)自治区已经制定并颁布实施的有关烟草专卖管理的地方性法规或地方政府规章也是烟草行业依法行政依据法律的组成部分。可见,我国现行的烟草专卖法律体系已基本形成,在这一法律体系中处于各个阶位上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承担着不同的角色,具有不同的法律功能和效力,发挥着不同的法律作用,为烟草专卖依法行政提供了保证,奠定了法制基础。 2、依法行政的职权法定 按照《烟草专卖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国家烟草专卖局和地方各级烟草专卖局主管烟草专卖管理工作,是烟草专卖法律法规的执法机关,对违反烟草专卖法律法规的案件拥有管辖权。包括对涉嫌违反烟草专卖法律、法规案件的调查询问、抄录或复制有关案件资料的职权;对涉案烟草专卖品的生产、存储、经营场所和运输工具进行检查的职权;责令违法企业和人员停业整顿、停止生产、销售烟草制品,没收生产、销售的假冒伪劣烟草制品和违法所得以及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烟草制品的工具、设备和相应物资的职权;没收走私烟草制品的职权等等。国家法律、法规赋予各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管理各自辖区内烟草专卖工作的权力,是一项法定职权,不仅可以行使,而且必须行使,无自由处分权,这种权力是赋予专卖管理机关的职权和职责,各级烟草专卖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是代表国家对烟草专卖品的生产、经营、进出口等业务活动是否合法进行全程监管,是必须履行的法定职责。放弃职权,不依法行使职权,就是不履行义务,就是失职,就应该追究不作为行为的法律责任。 3、依法行政的法制监督 任何权力都需要监督。专卖管理行政执法权力同样也需要监督,不受监督的权力将是危险的权力。行政法制监督是国家机关依法对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的行政管理活动实施具有法律效力的监察、督促行为。烟草专卖管理为了确保行政执法权的正确使用,严格实行查处分离和行政处罚横向审核程序,已初步形成了专卖稽查部门查案,专卖管理部门处理案件,法制部门审核案件的查处、审核分离制约的管理体制,加强了对复议案件的审理工作。国家烟草专卖局制定的《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烟草专卖行政处罚案卷标准》,进一步明确了烟草专卖行政执法所应遵循的法律程序,对专卖人员的行为进行约束,做到自觉地按程序公正执法。各级烟草专卖行政管理部门积极参与地方行政行风评议活动,广泛听取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自觉接受舆论和行政相对人的监督,坚持社会监督与新闻舆论监督相结合,行政相对人监督与行业纪检监察监督相结合,地方政府法制部门监督与行业上级主管部门监督相结合,行政法制监督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 4、依法行政中存在的问题 长期以来,我国烟草专卖管理坚持依法行政这一基本原则,加大执法力度,维护了烟草专卖市场秩序,保证烟草专卖管理的统一性、连续性和稳定性,提高了行政效率。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有必要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进一步解决烟草专卖管理的难点问题,建立健全依法行政所需要的法律体系、烟草专卖管理体系和烟草专卖管理监督体系。笔者认为,当前影响或制约烟草专卖依法行政有以下主要问题: 首先,在烟草专卖管理立法中,由于历史的局限性,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某些法律条文界定模糊,缺乏可操作性,使依法行政缺乏准确、权威的依据。如烟草专卖行政部门在打私打假方面主体资格不明,在办证管理无证零售的问题上,管理权限交叉错位,形成了管理真空。二是现有的烟草专卖管理法中没有对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执法时有权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作出规定,在实践中给查处违法案件造成了不便,使一些案件不能及时有效地得到处理,甚至使一些违法者逃避了法律的惩罚,损害了法律的尊严。三是地方法和中央法不一致。按照依法行政的要求,应贯彻法律优先的原则,法律规范在效力上是有位阶层次的,地方法必须服从中央法,下位阶法必须服从上位阶法。不可否认,在我国现有的10余个省(市)、自治区出台的有关烟草专卖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对国家烟草专卖法律体系作了有益的补充和细化,但有的地方法也带有地方保护的一些不良倾向,比较明显地带有地方保护色彩。四是部分内容明显落后于改革开放的发展,在实践工作中,针对新的经营管理方式,新技术的应用,依法行政缺乏相对应的根据和标准。 其次,在烟草专卖管理体制方面,职能缺位的现象还比较严重。由于政企合一的现行烟草体制,长期存在重外打轻内管的倾向,行业内部违法经营行为时有发生,使法律的严肃性受到严重冲击,执法主体的权威性也受到极大影响。另外,一些地方将专卖人员的工作业绩、奖金与卷烟销售全额挂钩,捆绑考核,联动计酬,致使专卖人员出于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考虑,不认真履行其法定职责,执法趋利性较明显。 最后,在行政法制监督方面,还有待于进一步发挥法制监督部门的职能作用,注重解决执法监督中存在的问题。这些问题比较集中地反映在:一是虽然稽查部门查案,专卖部门办案,法制部门审查案卷的机制已经形成,但由于法制部门普遍人员少,力量弱,审查案卷还基本流于形式,行业内下一级行政机关办案情况的检查监督基本上还是由上一级行政机关的办案部门负责。二是对复议案件的审理工作,存在怕得罪下级机关,又怕当被告而随意维护下级机关处罚决定的现象。表现上看是维护下一级机关的执法权威,实际上是将其置于可能败诉的不利境地。三是由于地方保护主义、部门保护主义,不依法办事得不到有效监督查处的现象还普遍存在。 二、完善烟草专卖管理依法行政的思考 烟草行业要求大力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烟草专卖行政管理部门作为整顿和规范的主要力量,必须在法治建设、依法行政方面不断地加以完善,以适应整顿规范的需要。尤其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日趋完善,我国已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也在全球掀起了声势更高、范围更广的控烟浪潮,对我国烟草法制制度的影响已经摆在面前。如何运用烟草专卖法律武器,完善烟草行业依法行政,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保护烟草专卖制度,已是很值得我们深层次思考的问题。 1、增强行政法律意识,树立现代法治行政观念 在烟草专卖行政管理部门,专卖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是关键所在。烟草专卖管理从观念层面、制度层面、方法技术层面着手,努力推动烟草专卖行政法治文化的革新,不断提高烟草行业各级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崇尚法治、依法办案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在全行业形成努力学法、守法、用法和护法的风尚,应有计划地对专卖执法人员进行法制教育并辅之必要的组织手段,将法律知识和法律意识作为进入专卖执法队伍的重要必考科目,并定期对专卖执法人员进行教育、培训和考核,把考核结果和专卖执法人员的晋升、晋级挂起钩来。同时,应以行政法律意识和行政法治观点为宣传重点,在全行业普及法律知识。 2、坚持依法行政,确保行政行为的合法性 依法行政,做到行政行为既不失职,又不越权,要根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实现规范化管理。一是健全专卖执法队伍管理制度。专卖执法人员的职务行为是依法行政最终体现,专卖执法人员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行政执法的效果,关系到政府的形象,要进一步整顿专卖执法队伍,录用专卖执法人员要严格标准、公平竞争、择优录用,切实把好进入关;进一步严格专卖执法证件管理,专卖执法人员在履行职务时,必须做到亮证执法,并严格按照专卖执法所核定的执法种类、范围履行职权,严禁越权执法;进一步严肃专卖执法纪律,对那些滥用职权、执法犯法、徇私枉法的专卖执法人员,必须坚决依法严肃处理,并清理出专卖执法队伍,保持专卖执法队伍的纯洁性,维护党和国家的形象和权威。二是建立和完善专卖执法责任制度,依法明确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权限、执法责任等内容,做到层层落实责任,人人明确职责,增强执法责任感,保证专卖执法的合法性。三是实行执法评议考核制度,把评议考核情况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体系,并作为考察、任用干部、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四是实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明确界定过错范围,细分过错责任,规范责任的承担形式和责任追究的程度,对在专卖执法中违反法律规定,故意或过失造成错案的,要坚决依法追究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并追索全部或部分国家赔偿费用,真正做到有错必改、违法必究。 3、强化执法监督,保证烟草专卖法律、法规、规章全面正确有效实施 强化执法监督就要加强行政法制监督制度建设,建立修订并落实行政处罚案件、行政复议案件、行政赔偿案件和规范性文件的备案监督管理办法。确立行政执法监督责任制,加强对监督主体自身的约束力,大力开展执法检查活动,有计划地对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收费、行政强制等行政行为开展执法检查。强化法制机构的力量,加强法制部门执法监督队伍的建设,建立一支素质高、专业化强的监督队伍,不断提高监督人员的政治思想业务和法律素质。改善和强化监督手段,加强对专卖部门依法行政的督查和对专卖执法人员的培训考核资格认证工作。要认真落实行政处罚横向审核程序,加强对复议案件的审理工作,敢于纠正违法或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按照办事公开的要求,将一定时期、一定的工作及相关政策主动向社会通报,并将执法规范、执法责任、执法程序、工作标准、质量要求、工作时限、责任追究等事项向社会公开。增强社会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 三、建立烟草专卖执法安全保障体系 1、建立烟草专卖执法安全保障体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烟草的发展对传统的专卖管理制度和稽查队伍的素质提出了严峻挑战,烟草专卖管理只有顺时而动、应时而发,别无它途。如果不能建立一套专卖执法安全保障体系,强化对烟草市场的有效监控,专卖优势就得不到充分体现,也不能有效应对外烟和违规经营者对我国烟草市场的冲击,也就不能真正起到为两烟生产经营保驾护航的作用。建立一套完整的专卖执法安全保障体系和防范措施,不仅能保障稽查队伍的人身安全、保护国家的财产不受损失,也能有效提高专卖管理执法行为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2、烟草专卖执法安全保障体系的有效建立 首先从思想上,提高执法安全认识。当今的社会是法制的社会,人们的法律意识日益增强,烟草专卖执法水平与以往相比,虽然总体上有了很大提高,但还有相当一部分基层专卖管理人员没有执法安全思想,执法行为不够规范,随意性、主观性大;办案过程中打架斗殴、执法不畅、官司缠身等问题时有发生;不严格依法行政,执法方法缺乏技巧和灵活性,过于简单和粗暴,这都容易引起商家的不满,使商家产生对立情绪,给执法安全带来了困难和麻烦。因此,加强对《烟草专卖法》及其《实施条例》和一些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条令的再学习,进一步增强专卖管理人员的法治观念、纪律观念和政策观念,通过对自身存在的问题的自我剖析,查因探源、深挖细究,达到自我提高、自我约束的目的。只有通过学习,才能促进观念转变,提高执法安全防范意识,才能真正做到知己知彼、百战不殆,才能更好地管好两烟市场。 其次从投入上,创造执法安全条件。一要加大硬件投入,现代化的办案条件是做好专卖执法工作的基本保障,只有通过为专卖管理人员及其部门配备先进的交通工具、通讯设备、办案工具和生活设施,为其提供良好的工作条件和生活环境,才能更为有效地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二要加强软件建设,建立健全严格的专卖执法内部规章制度,制定相关禁令章程,并要加强内部监督,欢迎社会监督,严肃执法纪律。有了规矩,才成方圆,才会有铁的纪律和过硬的作风。 再次从行为上,确保执法安全到位。专卖执法行为安全主要包括稽查人员自身安全和执法行动安全。稽查人员在执法过程中要自始至终注意自身安全,并采取预防措施和实行应急预案制度。加强专卖队伍锻炼,进一步提高队伍的身体和心理素质,强化专业执法技能训练和应变能力的培养,塑造“无邪、无私、无欲、无畏”的精神,保持专卖执法队伍的锐气、斗志和信心;在执法过程中,面对可能遇到的情况沉着冷静,做到有理有利有据有节,尽量减少矛盾与冲突;受理举报投诉及应付突发事件时,建立现场分工处理制度,严明纪律、凝心聚力;实行重大案情及时汇报请示和110备案制度。稽查人员在执法过程中除注意保障自己的人身安全外,还应采取一定措施及方法来保障行动的有效安全。行动前,先摸清线索,做到心中有数、有的放矢;事先对行动方案筹划周密细致,杜绝泄密;市场检查方式要灵活,大胆创新,不拘泥于固有模式,增强检查的灵活性、机动性和有效性。始终坚持“服务在先、专卖在后,文明在先、执法在后,宣传在先、管理在后,教育在先、惩罚在后”的四项原则,这样,专卖执法就会达到群众满意、执法安全而有效的目的。 最后从程序上,强化执法安全保障。从法律角度来说,专卖管理人员与卷烟零售户是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关系,因此他们之间不可避免地存在矛盾,但这种矛盾不是不可调和的,关键在于专卖人员正确执法、依法行政,正确执法、依法行政是专卖执法安全保障体系的重要部分。思想上明确树立:执法人员是代表国家、代表政府行使执法权力,要具有执法人员的严肃性和良好形象。执法时着装整齐,检查时先出示相关检查证和执法证;执法人员是法律的维护者,依法检查是执法者的权力,零售户是被管理者,有积极配合的义务,但不能滥用权力;零售户的文化素质有高有低,他们对法律法规的理解存在很多盲区,因此专卖人员有责任对他们进行宣传、教育,而不能简单粗暴地一罚了之,针对不同类型实行分类管理,依法管人、以理服人、以诚感人、以情动人,力求法与情、法与理的最佳结合。在执法程序上清楚到位:严格按照法律条款办事,认真遵守文明执法程序要求,做到程序合法,在办理案件过程中时刻牢记文明礼貌、注意方式方法,尊重对方,讲法律、讲政策、讲事实、讲策略;对守法户、一般户的个别违规行为,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并以教育为主,循序渐进,逐步深入;而对重点违法犯罪行为则要严惩不怠、全面封杀;规范执法程序,始终牢记“程序法定,程序亦是法”,严格案件处理操作流程,坚决杜绝简单粗暴、乱查乱扣现象,讲求策略,坚持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齐备,防止行政复议、行政投诉、行政诉讼案件的发生。 顺应新时期的要求,烟草专卖依法行政和执法安全成为时代的呼唤。专卖管理不仅要有与时俱进的思想、实事求是的态度、求真务实的作风,而且应该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熟练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全面树立依法行政和执法安全意识,严格执法程序,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切实做到烟草专卖执法的公平、公正、安全! 专卖管理论文:烟草专卖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烟草专卖行为,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保证国家和地方的财政税收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烟草专卖品生产、运输、储存、销售以及进出口业务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烟草专卖品是指卷烟、雪茄烟、烟丝、复烤烟叶、烟叶、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烟草专用机械。 烟草制品是指卷烟、雪茄烟、烟丝、复烤烟叶。 第四条市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辖区内的烟草专卖管理工作。 商务、工商、公安、质量技术监督、海关、边防、税务、交通、铁路、民航、海运、汽运、邮政、物价、城管等部门应当依照各自职责,配合做好烟草专卖管理工作。 第五条市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一)宣传和贯彻实施有关烟草专卖法律、法规、规章; (二)执行上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和同级人民政府烟草专卖管理政策、措施,拟订本市行政区域内烟草专卖管理的政策和措施; (三)对烟草专卖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四)查处违反烟草专卖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六条市、区人民政府加强对烟草专卖管理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打击烟草违法活动,解决烟草专卖管理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应积极协助市、区人民政府做好烟草专卖管理工作。 第二章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 第七条烟草专卖品的生产、经营和运输依法实行专卖管理,并实行烟草专卖许可证和准运证制度。 第八条任何单位或个人必须先取得相应的烟草专卖许可证,并依法办理工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烟草专卖品生产、经营活动。 第九条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并按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进行审验。 第十条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许可证规定的经营范围、地域范围依法经营。 第十一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涂改、出借、出租、转让、复制烟草专卖许可证。 第十二条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实行“一证一店(点)”的管理制度。 第十三条经营者必须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和“禁止中小学生吸烟、不向未成年人售烟”的警示牌摆放于经营场所内的显著位置。 第十四条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其许可证遗失(含正、副本)或需变更许可证登记项目的,应当自遗失或需变更之日起30日内到原发证机关申请办理有关手续。对符合条件的,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书之日起30日内办理相关手续;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向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 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需歇业时,应在歇业之日起30日内向原发证机关办理歇业手续,交回烟草专卖许可证。 第三章烟草专卖品的生产和销售 第十五条烟叶种植应当按国家下达的计划,并与海南省烟草公司*公司签订合同后种植。 晾晒烟按名录晾晒烟实行专卖管理。 第十六条生产烟草制品,必须依法取得经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生产烟草制品。 第十七条经营烟草制品批发业务,必须依法取得经国务院或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 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烟草制品批发业务。海南省烟草公司*公司是本市行政区域内唯一从事烟草制品批发业务的企业。 批发的烟草制品必须标有由市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监制的能追溯其供货渠道的专卖供货标识。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生产、销售、使用专卖供货标识。 第十八条经营烟草制品实行“凭许可证供货”制度。经营烟草制品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凭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从海南省烟草公司*公司进货,并将购货发票等相关凭证存放在经营场所内备查。 第十九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进行烟草制品的宣传促销和广告活动,必须依法获得批准。 第二十条卷烟经营者不得悬挂未经批准的烟草广告、标语和未经核准的卷烟专卖店名称;不得将空烟盒摆放、张贴于经营场所。 第二十一条严禁生产和销售假烟、走私烟、非烟及假冒卷烟商标标识。 不得为非法经营假烟、走私烟、非烟及假冒卷烟商标标识等活动提供便利。 本办法所称假烟是指假冒他人注册商标、企业名称、质量认证标志及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卷烟、雪茄烟;走私烟是指无合法进口手续的境外卷烟、雪茄烟和在国内市场非法流通并标有“专供出口”字样的国产卷烟、雪茄烟;非烟是指不能出具有效凭证证明其合法进货渠道或无专卖供货标识的非计划内烟厂生产的卷烟和未经当地烟草专卖渠道上市流通的卷烟、雪茄烟。 第二十二条生产和经营烟机、烟机专用配件、卷烟纸、烟用丝束、滤嘴棒等专卖品,以及以下等烟叶、废烟叶、废烟丝、烟末、烟梗为原料生产烟浸膏、烟碱等产品的,应由市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并签署意见,报省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并取得相关许可证后,方可生产和经营。 第二十三条淘汰报废、非法拼装的烟草专用机械,残次的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及下脚料,由市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处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处理。 第二十四条严禁为生产假烟提供烟草专用机械(包括烟草机械专用配件)、卷烟商标标识、原辅材料。 第四章烟草专卖品的运输管理 第二十五条跨省或超出经营范围运输烟草专卖品,应当持有省级以上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签发的烟草专卖品准运证。在*辖区内托运或自运烟草专卖品,应当持有海南省烟草公司*公司出具的有效购货凭证。 第二十六条烟草制品的运输必须货证相符、证货同行,所运输的烟草制品不能使用同一运输工具的,应分别开具准运证。 第二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无准运证运输烟草专卖品: (一)使用伪造、涂改、复印、过期的准运证的; (二)使用超越有效权限签发的准运证的; (三)重复使用准运证或准运证未随货同行的; (四)准运证核定的品种、数量、规格及调入、调出地点不符的; (五)利用隐瞒、欺骗等手段取得烟草专卖品准运证运输烟草专卖品的; (六)运输、储存烟草专卖品无准运证又无法提供在当地烟草专卖渠道购货的合法有效凭证的; (七)其他无烟草专卖品准运证运输烟草专卖品的行为。 第二十八条承运人不得为无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的单位和个人承运烟草专卖品。 第二十九条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可以依法在公路、车站、货运站、机场、港口、码头等地对烟草专卖品的运输进行检查,有关部门应积极协助。 第五章监督检查 第三十条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在查处烟草违法案件时,可以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询问违法案件的当事人、嫌疑人和证人,调查与烟草违法行为有关的活动,并收集有关的证据材料; (二)检查烟草专卖品经营场所,并可根据举报对运输工具、窝藏烟草专卖品的场所等进行强制检查; (三)查阅、复制、摘抄、暂扣与烟草违法活动有关的合同、发票、账册、单据、记录、文件、业务函电、许可证、准运证和其他资料; (四)决定查封、暂扣、登记保存涉嫌违法行为的烟草专卖品、违法所得及为非法经营提供便利的工具。 第三十一条有关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不得越权处罚,不得截留、私分或变相私分烟草专卖品和罚没款。 第三十二条有关单位和个人应积极举报烟草专卖违法行为,对举报有功的,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给予奖励。 第三十三条假烟的鉴定,由国务院或省人民政府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烟草质量监测站负责。 第三十四条违法烟草专卖品的价值计算: (一)一般烟草专卖品的价值依据国家指导价格计算; (二)卷烟价值依据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指导价格进行计算,无指导价的,参照同类产品市场价计算; (三)假冒伪劣卷烟及商标标识无论销售与否,其价值一律参照同类正品流通卷烟的价格进行计算; (四)走私卷烟价值按市场价计算。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五条违反本办法第十条规定,超越许可证规定的经营范围、地域范围经营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收回并注销许可证,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第三十六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伪造、涂改、出借、出租、转让、复制烟草专卖许可证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收回并注销许可证,并处2000元以上8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七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一证多点经营的,对持证的经营者,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收回并注销许可证,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对其他无证经营点,仍按照无证经营进行处罚。 第三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未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和“禁止中小学生吸烟、不向未成年人售烟”的警示牌摆放于经营场所内显著位置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当场改正,拒不改正的,可处50元以上1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九条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未及时办理许可证遗失、变更、歇业手续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并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条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收回并注销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一)非法经营烟草制品构成犯罪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经营假烟、走私烟、非烟的; (三)被工商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吊销营业执照的; (四)阻挠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执法人员依法实施检查的; (五)申请人利用隐瞒、欺骗等手段,非法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 第四十一条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未依法取得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生产烟草制品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强制扣缴非法生产设备、原辅材料,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生产烟草制品价值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的罚款,并将其违法生产的烟草制品公开销毁。 第四十二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无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从事烟草制品批发业务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经营烟草制品批发业务,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批发的烟草制品价值50%以上一倍以下的罚款。 违反本办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非法生产、销售、使用专卖供货标识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没收非法烟草专卖供货标识、违法所得及为非法烟草专卖标识生产、销售、使用提供便利的工具、设备,并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三条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取缔,没收无证经营的烟草制品和违法所得,并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无证经营规模较大、社会危害严重的,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第四十四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规定,未经批准而擅自进行烟草制品的宣传促销和广告活动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宣传促销和广告活动,并依法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五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条规定,未经批准悬挂烟草广告、标语和卷烟专卖店名称以及在经营场所摆放、张贴空烟盒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六条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相关主管部门给予相应的处罚: (一)违法经营假烟和假冒卷烟商标标识,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没收违法经营的假烟、假冒卷烟商标标识及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经营假烟总价值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二)违法经营走私烟,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没收违法经营的走私烟及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经营走私烟总价值20%以下的罚款。 (三)违法经营非烟,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销售,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经营非烟总价值5%以上10%以下的罚款。 前款(一)(二)(三)项中违法经营物品总价值无法确定的,可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七条对知道或应当知道经营假烟、走私烟、非烟或假冒卷烟商标标识活动而为其提供运输、保管、仓储、邮寄、隐匿等便利条件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取得相关许可证,生产和经营烟机、烟机专用配件、卷烟纸、烟用丝束、滤嘴棒等专卖品,以及以下等烟叶、废烟叶、废烟丝、烟末、烟梗为原料生产烟浸膏、烟碱等产品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进行处罚。 第四十九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对淘汰报废、非法拼装的烟草专用机械和残次的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及下脚料,擅自作销售处理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的规定进行处罚;擅自作其他处理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处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纪律处分。 第五十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为生产假烟提供烟草专用机械(包括烟草机械专用配件)、卷烟商标标识、原辅材料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追回所提供的物品,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销售额20%以上50%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一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五、二十六、二十七条规定,无烟草专卖品准运证运输烟草专卖品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处以违法运输的烟草专卖品价值的20%以上50%以下的罚款,依法收购违法运输的烟草专卖品;情节严重的,没收违法运输的烟草专卖品和违法所得。 第五十二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为无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的单位和个人承运烟草专卖品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可并处承运人违法运输的烟草专卖品价值的10%以上20%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三条从事烟草专卖品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在经营活动中违反治安管理有关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规定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四条依法查封、暂扣、登记保存的涉案物资经通知、公告等措施无法找到当事人或当事人拒不接受调查处理的,自通知、公告之日起满30日后,有关主管部门可以依法处理。 第五十五条当事人对烟草专卖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逾期不申请复议、不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主管部门可依法强制执行或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五十六条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查处烟草专卖案件的罚没收入一律上缴国库,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截留、私分、挪用。 第五十七条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越权处理烟草违法案件的,由行政监察部门或其主管部门对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 第五十八条国家工作人员违反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索贿受贿或者为烟草专卖品的非法生产、经营等活动提供便利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行政管理相对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对于气象服务要求越来越高。在现阶段,气象服务能力和日益增长的气象服务需求矛盾越来越突出,需要加强市场监管,从而更好的提升气象服务整体能力。本文主要对气象服务市场监管存在的问题和解决对策进行了阐述,以供参考。在经济发展中,气象服务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行业。在气象服务中,气象服务对于各个行业都有所影响,所以气象服务种类比较繁多。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我们需要不断完善气象服务市场监管机制,提升气象信息服务能力,更好促进经济的发展。 1气象信息服务市场监管现状 加强了标准体系、监管体系建设。在气象服务中,为了更好的对气象信息服务市场进行监管,需要对标准体系和监管体系进行加强,从而更好的促进气象信息服务市场有序发展。2015年中国气象局出台的《气象信息服务市场监管体系建设专项工作方案》参与单位通过开展气象信息服务市场管理标准体系建设,推进了气象服务信息化系统建设,加强了监管机构的人才建设,很好的规范了气象服务市场。为了更好地规范气象服务市场监管机制,2016年中国气象局了《气象信息服务基础术语》《气象信息服务单位备案规范》《气象预报传播规范》《气象预报传播质量评价方法及等级划分》四项行业标准,提升了气象信息服务能力,促进了经济的发展。 2存在的问题 2.1气象服务市场监管不力 在气象服务中,市场监管不力。在气象服务中,地方气象部门利用行政审批权和业务垄断,对气象服务创收经济效益过分注重,导致气象服务市场监管责任意识不强。在气象部门的行政审批中,对事中和事后的监管力度不够,制定的改革方案针对性不强,指导方法不够合理。在气象服务收费中,过分依赖防雷气象服务问题,没有很好的进行解决,监督责任没有很好的进行落实,对于气象服务市场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阻碍了气象服务市场的发展。 2.2气象服务市场监管错位 在气象服务中,气象服务市场有监管错位的情况。一些气象部门具有创收动机,在开展防雷监测业务上,利益对于依法监督职能发挥有影响,有执法推动创收的趋势,不利于气象服务市场更好的发展。另外,在气象服务中,政府越位和缺位现象并存,在利益的驱动下,对于气象服务市场监管秩序造成了一定程度的影响。 2.3法律法规不健全,气象执法力量薄弱 在气象服务中,法律法规不健全而且气象执法力量薄弱。在气象服务市场监管中,行政管理职能没有完全在法律法规层面进行明确。另外在执法中,相关人员的气象法治意识不够强,依法执法不到位,有执法不严格的情况发现。在气象执法方面,需执法队伍能力水平比较低,没有建立专职执法队伍。 3对策 3.1加强气象服务市场监管 在气象服务中,需要加强气象服务市场监管。一是,制定相关的气象服务市场监管规则和制定,对气象服务监管业务机构和队伍进行完善。建立完善的气象服务投诉举报平台,建立完善的社会监督机制。二是,加强防雷安全监管,建立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促使气象部门有服务提供者向市场监管者转变,更好的规范气象服务监管机制。 3.2有序推进气象服务社会化 在气象服务中,需要有序推进气象服务社会化,加强对行业中介组织的监管。在气象服务市场监管中,需要规范气象服务活动,完善气象服务市场规则。建立气象服务市场主体失信黑名单制度,保证气象服务市场依法进行。在气象服务市场监管中,需要加强对气象服务市场主体行为的监督管理,对气象服务社会评价制度进行完善,更好的提升气象信息服务能力。 3.3出台市场监管标准,狠抓标准执行 在气象服务市场监管工作中,需要出台市场监管标准,然后按照标准进行执行。对气象信息服务和防雷技术服务法律和标准进行完善,推进气象服务市场标准的制定,从而更好的提升气象服务市场的监管能力。另外在制定相关标准后,需要对标准进行认真执行,把标准纳入业务考核范围内,从而更好提升气象服务市场监管能力。 3.4提高执法队伍依法执法能力 在气象服务市场监管工作中,需要提高执法队伍依法执法能力。在气象执法中,需要执法队伍要敢于执法,坚决查处违反气象法律法规的行为;做到气象行政执法程序正当、文明执法;勤于执法,创新气象行政执法方式方法,促进气象社会管理职能的履行。 参考文献: [1]贾静淅,张格苗.中国气象局印发气象服务体制改革实施方案[N].中国气象报,2014-10-10. [2]张明禄.气象信息服务基础术语等四项行业标准[N].中国气象报,2016-03-14. [3]王瑾.打造气象服务市场管理制度“试验田”———解读上海自贸区气象服务市场管理改革试点[N].中国气象报,2015-01-18. [4]周伟东.上海:自贸区气象服务监管信息共享取得新进展[N].中国气象报,2015-01-20. [5]董永春,陆伟报.广东:气象工商签署企业信息共享合作协议[N].中国气象报,2016-05-27. [6]钟微.江西:印发全面深化气象改革的实施意见[N].中国气象报,2014-09-06. 作者:林南 邹用昌 王威 单位:湖南省岳阳市气象局;湖南省气象局
一、小微企业电子商务的发展现状 小微企业泛指企业资产不超过三千万元、员工人数不超过一千人、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三十万元的工业企业。在我国,存在大量作坊式的小微企业,它们对活跃市场经济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随着互联网的普及,为小微企业的电子商务发展提供了应用基础,而小微企业的互联网客户也呈现逐年增加的趋势,这奠定了电子商务在小微企业广阔的市场发展前景。据不完全统计,小微企业的网络交易额超过一千多亿元,利用电子商务开展经营活动的发展趋势不可阻挡。但在中国目前的市场环境下,小微企业往往由于资金不足,技术落后、IT人才寥寥无几,电子商务乏善可陈,面临着跟不上时代潮流的竞争压力。 二、小微企业电子商务的优势和劣势 (一)小微企业电子商务的优势 1.小微企业的决策优势 小微企业组织结构简单,员工较少,内部信息的上传下达比较敏捷到位,协调能力较强,能在较短的时间内做出决策,处理问题比较灵活。因此,小微企业应用电子商务开展经营活动,能够以机动灵活的决策,因地制宜地调整经营策略、产品结构,打开市场。 2.小微企业的营销优势 小微企业规模小,且以产品种类较多的消费品为主,符合网络营销的特点。小微企业可以通过电子商务平台,与消费者互动交流,详细了解市场需求,并能够依据消费者的要求进行小批量定制,生产出独特的产品,实现点对点的营销方式。 3.小微企业的政策优势 当前,随着全国人民互联网+创业活动如火如荼地开展,国家给予小微企业积极的支持,并出台了多项法律、法规及政策,帮助小微企业开展电子商务。 (二)小微企业电子商务的劣势 1.小微企业对电子商务的认识亟待提高 大多数小微企业对电子商务的认识亟待提高。一方面,部分小微企业的管理层文化层次较低,把电子商务看得过于“高大上”,对在线支付、网络交易的安全性持怀疑态度;另一方面,部分小微企业只注重电子商务的信息功能,对信息处理、业务流程等其它功能重视不够,使得利用电子商务开展经营活动的效果乏善可陈。 2.小微企业的电子商务没有总体规划 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小微企业的电子商务也从单一的信息逐步过渡到更高层次的功能应用。然而,大多数的小微企业,在开展电子商务的实际应用过程中,基本没有一个明确的总体计划。 3.小微企业的诚信问题有待完善 电子商务的诚信问题涉及到资金安全、信息安全、物流安全、交易安全等,而大多数小微企业都受到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等诚信问题的困扰,如不妥善地加以解决,许多消费者宁愿多花钱,也不愿购买小微企业价格低廉的产品。 4.小微企业缺乏技术人才与资金支持 小微企业往往不愿意花大价钱聘请技术人才,这是困扰小微企业电子商务发展不起来的核心问题。没有优厚的待遇,没有良好的企业文化,难以吸引优秀的IT技术人才,就不能充分发挥电子商务这个威力巨大的平台。此外,小微企业非常缺乏政府的资金支持和各种筹措资金的渠道,这是影响小微企业电子商务快速发展的重要原因。 5.小微企业缺乏政策保障 当前,与电子商务相关的法律法规虽已颁布,但还不能适应电子商务日新月异的发展速度,仍需与时俱进、及时修改,尤其是保障小微企业电子商务健康发展的法律法规更为迫切,需要政策的指引与保障。 6.小微企业的电子商务发展水平较低 当前,我国小微企业的电子商务发展水平比较落后,尤其是西部贫困落后的地区,网络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比较薄弱,缺乏相关的技术人才。此外,小微企业管理层的电子信息化管理意识比较滞后,导致企业信息资源不能共享与综合利用,过于强调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忽略了创造信息化发展的内在条件,落后的管理意识以及薄弱的网络基础设施使得小微企业不能适应电子商务飞速发展的进程,不能跟上数字社会的发展步伐。 7.小微企业的电子商务不够安全 电子商务的发展离不开网络交易,而网络交易的过程也伴随着各种各样的风险,因此,保障网络交易的安全性成为电子商务发展的关键问题。在小微企业,由于大部分的管理者都缺乏网络安全方面的知识,对网络安全的建设不够重视,缺乏IT技术人才,一旦企业的网络受到攻击,企业的数据库遭到破坏,电子商务平台就不能正常工作,这将给小微企业带来无法弥补的经济损失。 三、小微企业电子商务发展的应对策略 1.加强政策指导、加快立法建设 小微企业的电子商务发展不均衡,业务流程效率较低,不利于信息资源的整合以及高效利用,因此,小微企业电子商务的发展迫切需要政策的指导。这就需要国家有关部门实地进行市场调查,研究并定位小微企业电子商务发展的实际情况,紧随市场巨变的步伐,适时制定保护小微企业的电子商务发展的宏观政策,指导小微企业电子商务安全稳健的发展。我国的电子商务还处于起始阶段,出现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的情况也是可以理解的,但政府应及时制定出新的法律法规,对小微企业电子商务所涉及的主要法律问题,都需要妥善地加以明确和解决。 2.注重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电子商务交易体系 电子商务的发展离不开良好的信息基础建设,与大型企业相比,小微企业的信息基础设施显得比较落后,因此,小微企业的管理层应提高认识,加大资金投入,加快电子商务的系统建设并形成一定规模。首先,要规划好企业网站,建立电子商务信息数据库;其次,建立一个符合国际标准的电子商务平台,保障客户认证机制和安全管理机制;最后,要重视对电子商务的网上监测工作,随时随地地实施网上监管。 3.建立诚信体系,倡导以德经商 要建立诚信体系首先要建立一个健全的社会信用管理体制,这是现代信息社会能够顺利运转的重要保证。国家要建立企业和客户的信用评价与监管机构,建立企业和客户在电子商务活动过程中的第三方信用服务、认证机构,建立信用奖惩机制。此外,国家要通过舆论导向和有效的市场监管措施,增强小微企业的网络经营意识和网络交易信心。以完善信用体系和增强信用监管为手段,以健全法规和制度为支撑,促进诚信经营,防范网络交易风险。通过小微企业的诚信自律机制,强化小微企业的守信意识,制定出符合小微企业的信用等级认证制度,对小微企业进行信誉记录,发放数字等级证书,以保障小微企业电子商务的可靠性和安全性。经营之道在于诚,赢利之道在于信。诚实守信既是做人的道德标准,也是小微企业在市场中赖以生存的基础。人无德不立,业无德不兴。只有以德服人、以德经商,小微企业才能立于不败之地,才能逐渐发展壮大。 4.加强网络安全管理、大力提升技术水平 虽然小微企业的人力不足、财力有限,但也不能忽略网络安全问题。由于互联网技术的飞速发展,来自小微企业内外的非法入侵会更加频繁,随时随地都有可能破坏电子商务平台。商业机密的被窃和产品数据的丢失,将使小微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处于非常不利的境地。因此,加强网络安全管理,提升信息技术水平,保障商业机密不被泄露,是小微企业亟待解决的大问题。 5.重视电子商务、优化运营模式 由于小微企业的管理层信息技术知识比较薄弱,对信息社会环境下信息可以创造价值的认识不足,这使得小微企业电子商务发展水平停滞不前,因此,小微企业需要在互联网+的浪潮下,加大对电子商务的运营管理,并针对消费市场情况,对自身的电子商务运营模式进行重新优化,在传统运营模式的基础上,加强对现时运营策略的转变,要用互联网的思维模式去调查市场与客户的真实需求,要用电子商务的运营策略对自身产品重新设计与定位,只有将这些工作踏踏实实地做好,才能够将小微企业的电子商务轰轰烈烈地开展起来。 四、结语 小微企业电子商务的发展关系到我国整体电子商务的经济发展水平,因此,我们应树立积极发展的理念,制定可行的运营方案,有效地发挥小微企业的优势,为小微企业电子商务的发展创造有利的条件,从而为实现中国梦贡献应有的力量。
环境影响评价论文: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若干问题分析 论文摘要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世界各国为适应社会发展和可持续的利用自然资源的需要而设立的一种法律制度。本文从我国环境影响评价的概念、适用范围、适用原则、国家支持,我国环境影响评价的发展状况、战略环评、公众参与略作逐一探讨。 本文通过我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发展状况分析认为:制定环评影响评价法是必要的,对政策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时机和条件还不够成熟、对政府的一些经济发展规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是必要和可行的;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应以国务院现行的行政法规为基础,将重要的规定上升为法律。本文还提到了战略环评的问题,即采取预防措施或者其他补救措施,从源头上控制环境污染。同时重点阐述了战略环评中规划环评对环境影响评价的重要性和战略环平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必经之路。本文还认为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公众参与的必要性,即对可能造成不良环境影响并直接涉及公众环境权益的规划应当征求公众的意见。 针对目前《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存在的五项问题,笔者提出了应采取的五项措施。 关键词:环境影响评价 战略环评 规划环评 公众参与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于2002年10月28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自2003年9月1日起施行。① 一、环境影响评价的定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所称的环境影响评价,是指对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进行跟踪监测的方法和制度。它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方面:第一、评价的对象是拟订中政府有关的经济发展规划和建设单位兴建的建设项目;第二、评价单位要分析、预测和评估所评价对象在其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第三、评价单位通过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具体而明确的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第四、环保部门对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的实际环境影响,要进行跟踪监测和评价;第五、本法所称的环境影响评价,是指指导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方法和制度。 1、立法宗旨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立法宗旨即立法目的主要是:第一、预防因规划实施后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第二、预防因建设项目实施后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第三、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 2、关于本法的适用范围 本法的适用范围,是指哪些规划和建设项目属于本法调整,评价单位可以对哪些规划和建设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1)属于本法调整的规划。 本法所指规划有几个特征:一是指政府拟定的规划,这样就与企业的规划区分开了;二是指政府的经济发展方面的规划,这样就与政府的其他规划区分开了;三是指实施后对环境有影响的规划。国际经验证明,并不需要对所有的规划都进行环评。一般在评价之前,有关部门首先要启动“识别程序”,通过识别,把对环境有影响的规划挑选出来,再对可能对环境有影响的规划启动正式的评价程序。 (2)属于本法调整的建设项目。 对属于本法调整的建设项目,本法第三条主要规定了以下三点:第一、建设对环境有影响的建设项目;第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②建设对环境有影响的建设项目;第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内③建设对环境有影响的项目。国家根据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对建设项目评价实行分类管理,具体分类可见本法第三。至于关于“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的界定,可见我国有关海洋的规定。 3、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原则 主要有以下四点:第一、环境影响评价必须客观、公开、公正。所谓“客观”,是与主观臆断相区别的;所谓“公开”,是与暗箱操作相区别的;所谓“公正”,是指不带偏见,对所有的评价对象一视同仁,依法进行评价;第二、进行环评要综合考虑对各种环境因素及其所构成的生态系统的影响;第三、环境影响评价的结论应当为决策提供科学依据;第四、国家鼓励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以适当方式参与环境影响评价。 4、国家支持环境影响评价的基础工作 主要从以下两个方面支持:第一、国家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的基础数据库和评价指标体系建设,鼓励和支持对环境影响评价方法、技术规范进行科学研究,建设必要的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共享制度,以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第二、国家环保总局应当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建立和完善环境影响评价的基础数据库和评价指标体系。 二、我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发展状况 我国是最早实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发展中国家之一。1979年,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首次将建设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作为法律制度确立下来。以后陆续制定的各项环境保护法律,均含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原则规定。 经过20多年的实践,“九五”期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执行率已达90%;评价和审批工作逐步规范化;评价的范围由基本建设项目扩大到技术改造项目和区域开发建设项目;从事环境影响评价的队伍不断壮大,技术水平不断提高,已形成了一个比较完整的技术和管理体系。通过“先评价、后建设”,推进了产业合理布局和企业的优化选址,预防了许多因开发建设活动可能产生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取得了良好的环境效果。 但是,随着经济活动范围和规模的不断扩大,因区域开发、产业发展和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所造成的不良环境影响越来越突出,特别是因实施有关政策和规划所造成的各种环境后果已经成为影响我国可持续发展的重大问题。近几十年我国经济发展的历史表明,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制定的某些政策和规划,相对于具体的建设项目来说,实施后对环境的影响更加巨大、持久,范围也更加广泛。20世纪80年代中期提出的“大矿大开,小矿放开”和“有水快流”的政策,曾大大助长了全国各地乱采滥挖矿产资源之风,造成严重的资源浪费和生态破坏,迫使国家在几年后就不得不采取严厉的治理整顿措施,取缔、关停了大批小矿。80年代末国家制定的产业发展规划,曾重点支持了部分有严重污染的产业,包括“十五小”企业,短短几年内这些产业虽然得到了迅猛发展,但却造成了部分地区的生态破坏,特别是造成了一些流域水体的严重污染,迫使国务院在1996年作出决定,取缔、关停严重污染环境的小企业。在一年多的时间内,各级政府取缔和关停了65000多家小企业,有效地改善了环境,但有关方面也为此付出了沉重的经济代价,中国农业银行因此项行动而无法收回的贷款本息就达50多亿元。历史的教训如果不认真汲取,不从政策、规划和开发建设活动的源头预防环境问题的产生,我们将会继续陷于防不胜防、治不胜治的严峻局面,我国的现代化进程中还将付出更大的环境代价和经济代价。 因此,我国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范围,应当适时由单纯地评价建设项目,扩大到评价对环境有显著影响的一些政府规划。制定一部完整的环境影响评价法,主要是考虑到:1、围绕环境影响评价活动形成的社会关系是应由法律调整的独特对象,对环境影响评价的规范和管理在性质上具有许多行政程序法的特征,与政府的决策行为关系密切,是现行环境保护法和各单项环境保护法律所容纳不了的。2、对政府有关经济发展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是由负责决策的政府及其部门按照法律规定的职责和程序分别组织实施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只是其中的一个重要部门,它与一般的环境保护法律所规定的体制以及行政监督管理者和监督管理相对人之间的法律关系有所不同。3、国外大多数国家都制定了单独的环境影响评价法或者环境影响评估法。此外,对建设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相应进行规范管理,由于直接影响到公民和组织的权利和义务,属于应由法律调整的实质性问题,因此应当及时制定法律加以规范。国务院对环境影响评价的管理,已于1998年制定了有关的行政法规,经过四年的实践证明其措施基本可行,因此有必要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及时将其上升为法律。 在《环境影响评价法(草案)》征求意见的过程中,多数地方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部门以及基层单位代表和专家、学者,认为制定这部法律是十分必要的,有利于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预防因制定规划以及进行开发建设活动对环境造成的不良影响,促进环境与发展的综合决策,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普遍要求这部法律能够尽早公布施行。所以,在当前的国际国内形势下,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包括评价政府有关经济发展规划在内的环境影响评价法,不仅是必要的,而且是可行的。 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将环境影响评价法列入了立法规划,全国人大常委会将该法列入2000年提请审议的年度立法计划。为了落实该项立法计划,全国人大环资委起草领导小组先委托国家环保总局草拟该法草案的初稿,在此基础上拿出“框架草稿”和后来的“征求意见稿”。经过长达20个月反复研究、协调,统一认识、统一思想,有关方面达成这样的共识:1、制定环境影响评价法是必要的;2、对政策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时机和条件还不够成熟,应积累经验,待条件具备时再作规定。3、对政府的一些经济发展规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是必要和可行的。4、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以国务院的现行行政法规为基础,将重要的规定上升为法律。在这个基础上对草案作了修改,将该草案的修改稿提请全国人大第九届第29次常委会审议。在第九届第29次常委会上,绝大多数常委会组成人员赞成新的修改方案,希望全国人大常委会尽快通过。会后,又作了修改,提请第九届第30次常委会审议。在第九届第30次常委会上10月28日的表决中,出席会议的127名常委会组成人员进行表决时,以125票赞成、2票弃权的高票获得通过,同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以第77号令公布,自2003年9月1日起施行。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的新亮点 (一)、战略环评 1、战略环评的定义 战略环评制度产生于美国1969年的《国家环境政策法》。所谓战略环评,是“从源头和过程控制”战略思想的集中体现,是对政策、法规、规划、计划中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进行深入的分析预测和科学评价,是采取预防措施或者其他补救措施,从源头上控制环境污染。如今,美国、加拿大、英国、荷兰、丹麦、瑞典、日本等许多国家都建立了战略环评系统。 而我国由于一直在模仿着苏联与欧美传统工业发展的模式,如今,模仿这一高耗能高污染模式所带来的恶果,正在中国重现。中国面临着经济高速增长和环境资源严重不足的矛盾,传统经济增长模式对人类生存环境已构成重大威胁。 总而言之,我们当年大大小小的规划和政策由于没有充分考虑到环境资源可持续发展,致使我国的经济增长仍是拼资源拼环境的粗放型增长。中国已成为煤炭、钢铁、铜的世界第一大消费国,第二大石油和电力消费国。能源、原材料产量的增幅已远远高于同期GDP增幅。到2010年,我国的石油对外依存度将达到60%,铁矿石是57%,铜是70%,铝是80%。面对如此巨大压力,中国的资源环境无法承载,世界的资源恐怕也难以支撑。 2003年9月1日开始实施的《环境影响评价法》中确定了战略环评的地位。该法明确要求对土地利用规划,区域、流域、海域开发规划和10类专项规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这是对我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重大完善。 2、战略环评中的规划环评是环境影响评价的重大进步 规划环评是战略环评的重要组成部分。从理论上讲,政策战略环评应先行之,区域与行业的规划环评次之,而建设项目的环评则再次之。但就中国现有国情而言,战略环评的切入点只能在规划环评。战略环评分为法规、政策、规划环评,由于我国环评法中只规定了规划环评,因此只能将规划环评作为战略环评与综合决策的落脚点,推进规划环评就是推进战略环评。规划环评评价的对象是在政策法规制定之后,项目实施之前,对有关规划的资源环境可承载能力进行科学评价。相比项目环评,规划环评真正开始实现了从微观到宏观,从尾部到源头,从枝节到主干,从操作到决策的转变和飞跃,是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一次根本性改革。有了规划环评这项法律制度,就可以把环境因素纳入到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的综合决策之中,就可以按照环境资源的承载能力和容量要求,对区域、流域、海域的重大开发活动、生产力布局、资源配置,提出更加科学合理的建议,以保证经济社会健康有序向前发展。 战略环境评价的评价对象不再是狭义的水、气、声、渣,而是包括自然界和社会经济更为广义的大环境。规划环评的主要作用在于: 一是规划环评注重分析规划中对环境资源的需求。环境战略资源包括能源资源、淡水资源、耕地资源、矿产资源、生物资源。中国这5大资源没一样不缺。我国人均耕地资源大约是美国的1/10,加拿大的1/30;人均淡水资源是世界平均水平的1/4,京津塘地区更是世界平均水平的1/16。必须通过规划环评来综合分析环境资源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承载能力,设定开发强度的限制,提出切实可行的应对措施。 二是规划环评最提倡开发活动全过程中的循环经济理念。通过规划环评,可以更全面更绿色地设计产业结构,延长产业链条,缩短产业之间的链接缝隙,尽量使产业上下游结合起来,将上游产业的“废物”变成下游产业的原料。 三是规划环评能保证规划与环境政策、法规的协调性。通过规划环评能够搭建一个平台,将社会、环境和经济作为一个整体综合性地考虑,强调各地和各部门发展规划的协调性、公平性和均衡性,从而减少不同部门和地区间在资源环境方面的矛盾和冲突,打破行业垄断和行政区划,对资源总量与环境容量进行优化配置,使资源分布和生态功能区域的划分更加科学有机地结合起来。 四是规划环评会考虑规划区域内的环境累积影响。通过规划环评,能够设定整个区域的环境容量,能够限定区域内的排污总量,能够将区域经济发展规模控制在生态环境容量许可的范围内。 五是规划环评可以提升社会评价的高度。例如库区移民,如果单纯的就地解决,单纯的发展农业,无疑会加重水土流失。因环境问题而引发的社会影响,必须在规划环评中能得到充分关注并做出相应预防措施。 六是规划环评能综合考虑间接连带性的环境影响。如我国的电力紧张,对电力发展规划的环评中就必须综合考虑到火电、水电和核电的环境影响,同时,还要考虑到在采掘、运输环节的环境影响。再如全国高速公路网规划了8.5万公里的国道线,路修好了以后,必然会刺激汽车制造和石油开发,也必然会带来更多的资源环境问题,这些间接的环境影响予以通过规划环评预先提出综合性建议。 七是规划环评肯定能促进政务公开和公众参与。规划环评比项目环评更能为公众提供范围更广、层次更高的平台,使公众能及早地对关涉他们切身利益的发展规划享有知情权与发言权。规划环评对协调政府、企业等环境权益具有非常积极的意义,可以有效的推进政府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 3、战略环评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必经之路 战略环境评价以全面协调的可持续发展为最终目标,有利于打破部门界限与地区界限,解决条块分割和部门分割,避免盲目建设和重复建设,也有利于促使各部门将相关政策整合起来,创建更加科学民主的决策机制。我国已将可持续发展的目标确定,中央近年提出的树立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建设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等一系列确定为发展核心。 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目标是所有决策部门共同的责任。规划环评能否被大力推广和开展,必须得到相关部门的认同与支持。和有关部门一道制定规划环评和管理细则。要明确环保部门在规划环评中的统一管理作用,对规划环评的经费、程序、内容、方法等问题予以全面规范;探索人大、政协和环保部门如何联合推动规划环评工作,保证规划环评及其审查论证的有序开展,促使规划环评的结论在规划最后决策时能予以落实。规划环评作为战略环评的重要组成部分,只能将规划环评作为战略环评与综合决策落脚点。推进规划环评就是推进战略环评。 在今后的发展中,我国将依法在土地开发、流域、区域和海域三个不同区域以及工业、农业、能源、城市建设、交通和林业等十个专项规划中大力开展不同层次的规划环评。有了规划环评这项法律制度,就可以把环境因素纳于社会发展的综合决策之中。就可以按照环境资源的承载能力和容量要求,对区域、流域、海域等生产力布局,资源配置,提出更加科学合理的建议,以保证社会健康有序向前发展。 虽然规划环评可以解决许多项目环评所无法解决的环境问题,但规划环评的层次仍不够,许多更大的环境问题,需要在更高层次即大政策层面予以解决。因此,我们还将尽快开展相应的立法准备和政策试点,争取早日将政策环评纳入法规程序。 可持续发展是人类未来发展的共同方向,衡量发展战略是否可持续,战略环境影响评价是标尺之一。中国的可持续发展目标需要一个个发展战略通过战略环评来落实,中国的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矛盾要靠战略环评来缓解。战略环评需要决策层的重视与支持,需要各部门间的协作与交流,需要公众的参与和监督。 (二)、公众参与 在《环境影响评价法》中,把“公众参与”作为环境影响评价中的一项重要原则和程序加以规定,这是我国环境立法的新发展。 国家鼓励公众参与对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但并不是指所有的规划草案都允许公众参与评价。允许或不允许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的尺度应当是:对可能造成不良环境影响并直接涉及公众环境权益的规划,应当征求公众的意见。但是指导性的专项规划不需要征求公众的意见,根据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规划,也不需要征求公众的意见。因此,至于哪些规划草案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需要公众参与讨论,哪些不需要征求公众意见,由规划的组织编制机关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如果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还未编制出来就进行公众参与,势必出现“空对空”的现象,没有实际意义;而如果在规划及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上报审批之后再进行公众参与,公众参与的意见就无法及时地为规划的决策提供参考。因此,为了切实发挥公众参与的积极作用,并保证规划的正常审批和实施的进度,公众参与的时机应当是在对规划草案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草案形成之后,规划草案报送审批机关审批之前。 《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十一条规定,吸收公众参与对专项规划草案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方式,是在规划草案报送审批之前,通过举行论证会、听证会或者其他形式,征求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对规划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草案的意见。 这里所谓的听证会,是指按照规范的程序,听取与规划的环境影响有利害关系的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代表对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草案的意见的一种会议形式。 《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十一条规定,“编制机关应当认真考虑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对环境影响报告书草案的意见,并应当在报送审查的环境影响报告书中附具对意见采纳或者不采纳的说明”。法律如此规定,目的就是在于保证“公众参与”的制度真正发挥作用,而不是摆摆样子,走走形式。 对于参与评价的公众的范围,在《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十一条中有明确规定,即参与评价的公众的范围是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有关的单位和公众,应当是与某专项规划实施后所造成的环境影响有一定利害关系的单位和公民。有关专家,是指其业务所长与所评价的规划及其带来的环境问题有关,他们在举行论证会时可以发表一定的见解。 《环境保护法》第六条规定“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污染和破坏环境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和控告。”《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十一条规定,专项规划的编制机关对可能造成不良环境影响并直接涉及公众环境权益的规划,除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应当在该规划草案报送审批前,举行论证会、听证会,或者采取其他形式,征求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对环境影响报告书草案的意见。”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环境影响评价法》也在第二十一条作了类似的规定,规定公众和专家的意见如果不被采纳,规划编制或项目建设单位要说明理由,确保了环境保护的透明度。在环境影响评价活动中保障公众参与,有助于保证环境影响评价的质量,使环境影响评价为政府的决策行为提供科学依据成为现实可能。同时,生活在某一区域的公众对该区域的环境状况有着最直接的感受与认知。公众参与可以促进有关部门更全面地认识评价对象所处环境的状况,发现和认识许多潜在的环境问题,从而进一步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准确性,进一步提高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水平。同时公众参与制度本身也体现了充分尊重公众的环保知情权和参与权。 《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一条中规定了“国家规定保密的情形除外,凡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均应当在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前,举行论证会、听证会等形式,征求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的意见。编制机关应当认真听取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对环境影响报告书草案的意见,并应当在报送审查的环境影响报告书中附其对意见采纳或者不采纳的说明”。公众参与是推进环境保护的巨大动力,其参与的广度与深度,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环境保护的水平。 四、《环境影响评价法》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环境影响评价法》的实施让我们看到了国家环保总局在环评法执法上的强大力度,但是,这并没有完全解决环境影响评价法执法中的所有问题,归纳为五点: 一是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尚未全面推行; 二是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仍存在; 三是环评法执法队伍能力水平和责任意识亟待提高; 四是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的问题尚未解决; 五是公众参与机制尚需进一步加强。 针对目前环评法中存在的不足,根据我国环保现行的法律体系,本人认为应采取以下五项措施: 1、确定处理原则。对未列入专项规划且规划未经环境影响评价的项目,原则上不受理项目环评报告;项目在规划中,但规划未依法进行环评的,原则上暂缓受理项目环评报告;对于已开展规划环评的,规划内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可以依法在审批程序上和内容上予以简化。 2、和有关部门一道制定规划环评的管理细则。要明确环保部门在规划环评中的统一管理作用,探索人大、政协和环保部门如何联合推动规划环评工作,保证规划环评及其审查论证的有序开展,促使规划环评的结论在规划最后决策时能予以落实。 3、提高规划环评的整体水平。推荐一批从事宏观经济技术研究与规划编制单位,作为规划环评编制单位。充实规划环评编制队伍,制定重点领域和行业规划环评的技术导则,开展多种形式的技术培训和交流,提高理论和实践能力。 4、提高规划环评中的公众参与能力。充分利用媒体向公众宣传普及“环评法”,自觉主动参与对规划环评的监督,成为推动规划环评的主要力量。 5、选择一些发展和环保矛盾突出的省市开展规划环评试点。帮助这些省市确定可持续发展的总体战略思路,从而促进省市范围内的生产力合理布局、资源优化配置、产业结构调整、可再生能源开发。 环境影响评价论文:论健全环境影响评价法律制度 内容摘要:论文分析了中外环境影响评价法律制度的现状。阐明了《美国国家环境政策法》首创的环境影响评价法律制度的要领,指出其精髓是强调政府行为特别是重大联邦行为对环境的影响及其评价和审查;认为健全环境影响评价的机制,特别是公众参与机制、替代方案机制和部门协调机制,是保障环境影响评价效用的关键。论述了国外环境影响评价法律制度的主要发展趋势。分析了改进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律制度应该坚持的改革和发展方向,对制定《环境影响评价法》和进一步健全我国的环境影响评价法律制度提出了若干建议。 关键词:环境影响评价,环境影响评价法律制度,环境资源法 环境影响评价是指对环境有影响的人类活动进行预先评估,或者对拟议中的人类活动可能产生的环境后果进行分析,即对于拟议中可能对环境产生不良影响的活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环境影响或环境后果包括对各种环境因素或环境介质的影响、对动植物和人类健康的影响,有时还涉及对社会、经济和文化的影响。环境影响评价法律制度是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法定化、制度化和程序化,是环境资源法调整人与自然关系的重要机制。环境影响评价成为各国环境法的一项基本法律制度,是环境法的科技化的一个突出表现,是当代决策方法的重大发展,是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基础之一,是综合决策的根据和前提。健全环境影响评价法律制度对于环境影响评价活动的顺利推广和有效开展,促进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法律保障作用。 一、环境影响评价法律制度的概况 自1969年《美国国家环境政策法》规定实施环境影响评价法律制度以来,经历了一个从单个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EIA)──规划计划层次──政策法律层次──战略环境影响评价(SEA)的发展过程,目前世界大多数国家和有关国际组织已通过立法或国际条约采纳和实施环境影响评价,评价对象和范围已经涉及具体的建设项目以及立法、规划计划、重大经济技术政策的制定和开发区的建设等宏观活动。 1.外国的环境影响评价法律制度 到1996年初,有许多国家的环境法律对环境影响评价作了原则性的规定,除工业发达国家外,有70多个发展中国家和处于经济转型的国家通过环境立法采用了环境影响评价方法,有30多个国家制定了专门的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环境影响评价程序已得到广泛应用,环境影响评价已构成环境与发展之间关系的重要纽带。例如,瑞典《自然资源管理法》(1987年第12号法律)第5章对环境影响评价作了明确规定,要求“开发设施或措施的许可申请应当包括环境影响评价”(第5章第1条)、开发活动必须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第2条)、“环境影响评价应当做到对开发计划的整体评价”(第3条)。根据瑞典环境法的规定,一切开发建设项目的行为人,均要申请许可,并在申请许可时,提交环境影响报告(自1991年起);政府部门在审查许可证时,不但要考虑到资源的利用,更重要的是资源与环境的保护;当一般的开发建设项目与敏感的生态环境保护或珍稀物种保护矛盾时,保护敏感的生态环境和珍稀物种处于优先地位。赞比亚的《环境保护和污染控制法》(1990年)规定,不仅建设项目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规划和政策也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议会可以“确定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项目、项目类型、计划和政策”。泰国的《国家环境质量法》(1992年)明确规定了环境影响评价的准备和审议程序,包括负责审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机构,审议和批准的最后期限及申诉程序;还制定了专门的管理办法,详细规定哪些项目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列出了政府批准的有资格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咨询者。《加拿大环境保护法》(1988年)、日本《环境基本法》(1993年)、荷兰的《环境保护法总则》都规定了环境影响评价法律制度。德国于1990年颁布的《环境影响评价法》,对环境影响评价的内容、程序做了详细规定,统一了过去各单行法中的有关规定;该法明确规定环境影响评价的目的是调查、描述、评估工程对环境的影响,以便政府决定是否许可该工程的进行。日本《环境影响评价法》(1997年6月)共有8章61条,对环境影响评价的适用范围和对象,环境影响评价准备书制作前的程序(包括建设项目的确定、方法书的制作和环境影响评价的实施),环境影响评价准备书的制作、内容和提交,环境影响评价书的制作与修改,修改建设项目内容时的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程序,环境影响评价书的公布及审查,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程序的特例(包括城市规划中规定的对象项目,港湾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程序),以及细则等作了详细的规定。韩国关于环境影响评价的法规主要有:《环境影响评价法》(1993年6月制定,1997年3月修改)、《环境影响评价法实施令》(总统令)、《环境影响评价法实施细则》和《关于环境影响评价书编制的规定》(韩国环境部告示1997年10月)、《关于检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规定》(韩国环境部告示)等。《关于环境影响评价书编制的规定》(韩国环境部告示1997年10月) 第13条(有关编制环境影响评价书的统计)明确规定:“环境影响评价书的编制应根据科学的事实,符合客观性、逻辑性原则,并应在编制过程中综合运用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应用科学等。” 加拿大关于环境影响评价的法规包括:《环境影响评价法(CEAA)》(1992年3月通过,1995年修改),《综合研究名录条例》(1994年),《排除评价的名录条例》(1994年),《境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条例》(1996年)、《环境影响评价程序和要求中有关联邦机构协调的条例》(1997年)、《纳入环境影响评价的名录条例》(1994年,1998年修改)等。尼日利亚制定的《环境影响评价》,规定了环境影响评价的原则、内容、程序和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清单。阿尔及利亚的《环境影响评价法》(1990年)、捷克共和国的《国家委员会环境影响评价法》(1992年)、匈牙利的《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办法》(1993年)、印度尼西亚的《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办法》(1993年)和《环境影响评价法》(1994年)、尼泊尔的《国家环境影响评价指南》(1993年)、纳米比亚的《环境影响评价政策》(1994年)等专门的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均对环境影响评价作了具体的规定。 2.中国的环境影响评价法律制度 中国的环境影响评价法律制度主要是在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实践中不断发展起来的,它经历了一个逐步形成、完善的过程,大体上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从《环境保护法(试行)》(1979年9月)的颁布到《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1986年3月)颁布前,是环境影响评价法律制度的试验、探索阶段。《环境保护法(试行)》明确规定:“一切企业、事业单位的选址、设计、建设和生产,都必须充分注意防止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在进行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时,必须提出对环境影响的报告书,经环境保护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审查批准后才能进行设计。”之后,包括《关于基建项目、技措项目要严格执行“三同时”的通知》(1980年11月国家计委、国家建委、国家经委、国务院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在内的许多法规性、政策性文件都强调环境影响评价问题。 从颁布《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1986年3月)至颁布《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998年11月),是环境影响评价法律制度逐步建立健全的阶段。1986年3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的颁布实行,标志着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律制度的初步建立。该《办法》对环境影响评价的范围、内容、程序、审批权限、执行主体的权利义务和保障措施等作了全面规定。之后一系列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大都规定了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措施和要求。例如,《环境保护法》(1989年12月)第13条规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必须对建设项目产生的污染和对环境的影响做出评价。”《国家环境保护局“三定”方案》(1994年2月)提到,国家环境保护局“组织对重大经济政策的环境影响评价”。《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1996年8月)规定:“在制订区域和资源开发、城市发展和行业发展规划,调整产业结构和生产力布局等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重大决策时,必须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进行环境影响论证”;自1996年8月13日起,“对没有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法律制度,擅自建设或投产使用的新建项目,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处理意见,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其停止建设或停止投产使用”。《水污染防治法》(1996年5月修改)和《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6年10月)的第13条均规定:“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应当有该建设项目所在地单位和居民的意见。”这已成为我国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的法律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程序》(1990年6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管理规定》(1994年12月)等行政规章,对环境影响评价的适用范围、内容、程序和保障措施等问题作了具体规定。《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998年11月)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律制度的基本建立。 目前我国正在制定《国家环境影响评价法》,从提交讨论的法律草案看,该草案已将环境影响评价的范围从建设项目扩大到有关规划、计划草案等宏观性的、战略性行为,将环境影响评价确定为国家的一项重大法律制度,这对于中国的政治、经济、社会和环境的一体化发展具有重大的意义。笔者认为,《环境影响评价法》的正式颁布和施行,必然将我国的环境影响评价法律制度推进到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即第三个阶段。 二、环境影响评价法律制度的要领和发展趋势 1.美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律制度的要领 为了说明由美国《国家环境政策法》(1969年)首创的环境影响评价法律制度的要领,现将美国法典第五章(即《美国国家环境政策法》)第一节第4332条的规定引述如下:联邦政府的一切机关,“对人类环境有重大影响的立法建议或立法议案和其他重大联邦行为,均应由负责官员提供一份包括下列内容的详细说明:(1)拟议行为对环境的影响;(2)拟议行为付诸实施对环境所产生的不可避免的不利影响;(3)拟议行为的各种替代方案;(4)地方上对人类环境的短期使用与维持和增强其长期生产能力(productivity)之间的关系;(5)拟议行为付诸实施可能产生的无法恢复和无法补救的资源损失。……”。分析上述规定可知: 第一,《美国国家环境政策法》(1969年)首创的环境影响评价法律制度,其精髓是强调政府行为特别是重大联邦行为对环境的影响及其评价和审查。实践证明,“环保靠政府”,在各种对环境有影响的人类行为(简称环境行为)中,以政府行为对环境的影响最为明显,因为政府对许多人类环境行为扮演着发起、引导、组织、批准和控制的角色,在某种程度上政府行为决定着其他人类环境行为的产生、发展、规模和作用。在各种政府行为中,以对人类环境有重大影响的立法建议或立法议案和其他重大联邦行为最关键。这是因为,立法建议或立法议案的预期产品是法律,而法律所规定的行为(即法律行为)是反复、多次、长期适用的行为,与单个行为相比较,法律行为对环境具有反复、多次、长期的影响和作用,即更为重要的影响和作用。这就是《美国国家环境政策法》把立法建议或立法议案作为重大联邦行为的理由;当然,除了立法建议或立法议案外,还有制定政策、规划等其他重大联邦行为。《美国国家环境政策法》强调政府行为,特别是包括立法建议或立法议案在内的重大联邦行为对环境的影响及其评价和审查,可以说是抓住了规范人类环境行为的关键和主要矛盾,因而具有重要而深远的影响。 第二,健全环境影响评价的机制,特别是公众参与机制、替代方案机制和部门协调机制,是保障环境影响评价效用的关键。《美国国家环境政策法》规定:环境影响评价说明书必须“依照美国法典第五章第552条的规定向公众公开”,联邦政府机关“对各州、县、市、机关团体与个人提供关于有益于恢复、保持和改善环境质量的建议与资讯”。这是美国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基本法律依据。公众参与的有效性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社区是否成功地涉入。目前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特别是通过鼓励公众提起司法诉讼(主要是行政诉讼)来推动和发展环境影响评价,已经成为美国公众参与环境监督管理的重要途径。《美国国家环境政策法》重视对替代项目方案的分析、评价和筛选,明确规定环境影响评价说明必须有“拟议行为的各种替代方案”,目的是通过环境影响评价,选择对环境不利影响最少的方案。为了建立健全内部部门间的协调机制,《美国国家环境政策法》规定,在制作环境影响评价详细说明书之前,“联邦负责官员应当与依法享有管辖权或者具有特殊专门知识的联邦机构进行磋商,并取得他们对可能引起的环境影响所作的评价。该评价说明应当与负责制定和执行环境标准所相应的联邦、州以及地方机构所做的评价和意见书一起提交总统与环境质量委员会,并依照美国法典第五章第552条的规定向公众公开。这些文件应当与提案一道依现行机构审查办法的规定审查通过”(第4332条);总统府设立的环境质量委员会按照所规定的政策“对联邦政府的各种规划和活动进行审查和评价,以确定这些规划和活动有助于该政策贯彻执行的程度,并就此向总统提出建议”(第4344条)。由总统和总统环境质量委员会进行审查和评价,为对人类环境有重大影响的立法建议或立法议案和其他重大联邦行为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提供了组织保证。 2.国外环境影响评价法律制度的发展趋势 作为环境法和可持续发展法的重要法律制度,国外环境影响评价法律制度的发展趋势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 第一,不断完善对具体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 第二,强调对政策法律等宏观性、战略性行为的评价,使环境影响评价真正成为影响重大决策的重要工具。诚如《我们共同的未来》所指出的,“范围扩大了的环境影响评价不仅仅应用于产品和项目,而且也应用于政策和规划,尤其是那些对环境影响重大的宏观经济、金融和部门性政策”。[③]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国外的环境影响评价通常是对具体建设项目进行评价;《美国国家环境政策法》早在1969年就规定对包括立法建议或立法议案在内的宏观行为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不能不承认其先进性、预见性。实践证明,虽然具体建设项目也对环境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对具体建设项目进行评价较之对宏观行为进行评价,更具有可操作性和简便易行,并且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对环境的全面、长期、重大影响主要是由政府宏观行为所引起的,对政府宏观行为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往往能够起到提纲挈领、抓一带百、事半功倍的效益。 第三,强调对经济、社会和环境发展的一体化评价,使环境影响评价成为协调经济、社会、环境发展的重要手段。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环境法与机构项目活动中心的官员佩吉?威尔逊等人认为:“进一步采纳、执行和发展环境影响评价立法,是各国国家环境立法的最重要的一个趋势,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良好迹象”,“全世界都普遍把环境影响评价看作是将环境与发展纳入政府决策的主要手段,因而有助于各国进行可持续发展”。 第四,强调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例如美国、韩国等国家的环境影响评价法律非常重视“综合运用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和技术科学等多学科的方法”。 第五,不断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实效。国外环境影响评价的实践证明,有效的环境影响评价取决于三个基本机制:公众参与,内部部门间的协调和对可选方案的考虑。通过这些机制,环境影响评价在发展政策和计划上可逐渐起到综合性的预防作用。例如,在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方面,许多国家的法律规定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过程并对评价项目发表评论,公众参与已成为环境影响评价法律制度的一个重要环节和特点。为了给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等环境保护管理创造条件,一些国家的法律明确规定了公民的环境知情权(了解、获取环境信息的权利)以及参与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讨论权、建议权等具体权利。德国的《环境影响评价法》,已做到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法律制度化、具体化。各国法律规定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一般包括如下几个方面:向公众公开或公布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或说明书,保证公众的知情权,使公众有足够的时间准备意见;举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听证会或审议会,吸收公众参加,听取并如实记录公众的意见特别是反对意见,允许公众提出质询和异议;在环境影响报告书或审议意见中应有公众的意见特别是不同意见。尼泊尔的《国家环境影响评价指南》(1993年)规定: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草稿必须公布,得到公众的审议和评论;对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草稿的审议、评论情况应该得到项目提议者、非政府组织和有关公众的审议。尼日利亚制定的《环境影响评价》,不仅规定了环境影响评价的原则、内容、程序和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清单,还就审议小组、听取公众意见等问题作了规定。在韩国,《环境影响评价法》(1997年3月7日修改)第9条(听取居民意见),《环境影响评价法实施令》(总统令)第4条(评价书草案的提出及公告、公览)、第6条(说明会的召开等)、第7条(听证会的召开等)、第8条(评价书的内容等)和第10条(听取意见的专家等)等详细规定了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的内容和程序。《环境影响评价法实施细则》和《关于环境影响评价书编制的规定》(韩国环境部告示1997年10月25日)、《关于检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规定》(韩国环境部告示)对公众参与作了进一步具体的规定。例如,《关于环境影响评价书编制的规定》(韩国环境部告示1997年10月25日)第12条(评价书的组成)明确规定,评价书的正文应有“听取居民意见”的内容;第16条(有关听取居民意见的事项)明确规定应为居民举办展览、说明会和听证会,听取居民意见,有关“听取居民意见的结果,应分为评价书草案展览(包括有关行政机关的意见及说明会的举办)和听证会的举办,按不同的评价项目分别编制,但要包括提出者的人事档案(姓名、职业、住址)、意见要旨及意见反映的内容(未反映时其理由)。” 日本《环境影响评价法》(1997年6月)第16条、17条对公众参与作了具体规定。 三、对改进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律制度的建议 1.坚持正确的改革和发展方向 建立健全环境影响评价法律制度是一个不断改进和完善的发展过程,不但目前我国正在制定的《环境影响评价法》需要把握正确的方向,即使在制定《环境影响评价法》以后,也必须坚持正确的发展方向。 第一,在环境影响评价对象和范围方面,应该坚持从具体项目评价到宏观活动评价(如区域开发性活动评价、政策法律评价、规划计划评价)、从具体行政行为评价到抽象行政行为评价的转变的方向。 第二,在环境监督管理思想方面,环境影响评价法律制度应该逐步实现从末端控制到源头控制和全过程管理、从浓度控制到总量控制、从综合利用“三废”到清洁生产、从适应计划经济的监督管理到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监督管理的转变。 第三,在环境影响评价法律制度的监督管理手段方面,应该实现从着重行政手段到全面采用经济手段、法律手段、科学技术手段等手段的转变,加强公众参与管理和对违反环境影响评价法律规定的法律责任的追究与惩罚。 第四,在环境影响评价的审查、监督管理机构方面,坚持政府审批监督管理与专家审查相结合、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与专门性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查委员会[④]相结合的改革方向。 2.对制定和进一步改进《环境影响评论法》的建议 为了建立环境影响评价的法律制度,必须制定《环境影响评价法》。由于该法的制定涉及到国家的决策制度、决策程序、部门职责、公民权利和传统习惯等方方面面,需要研究的问题很多,笔者仅就该法中的若干问题提出如下建议: 第一,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原则应该包括:预防原则(prevention);防备原则(precaution,又译为风险防范原则);综合(一体化)原则;多学科方法原则(科学性原则);公开原则;公正原则;公众参与原则(民主原则);责任原则(即谁从事对环境有不良影响的活动谁承担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责任并对其造成的不良环境后果负责)。目前各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规定的原则主要有预防原则,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的原则,科学原则,公众参与原则;有越来越多的法律将风险防范原则、可持续发展原则、综合决策原则作为环境影响评价法的原则。例如,目前各国的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和国际环境条约中,经常同时提到预防和防备原则,其中预防(prevention)是一个比较老的概念,而防备(precautionary)是一个比较新的概念,该原则具有不同于预防原则的含义。原则不仅对于具体行动具有指导、诱导作用,还可以弥补具体法律规范的不足或缺陷。吸收各国立法中有关环境影响评价原则的规定,可以使我国的环境影响评价法律制度更加全面、完整和先进。 第二,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的“评价对象”应该包括:法规(这里的法规包括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草案和政策文件草案(简称法规政策草案);规划草案和计划草案(简称规划计划草案);开发建设活动(包括区域开发建设活动和具体建设项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政府行为和其他活动。立法中的评价对象可以采取概括和列举相结合的方法,例如《俄罗斯联邦生态鉴定法》就列举了12项应该进行评价的对象;在有条件时应该尽可能详细周到,甚至可以制定专门的环境影响评价对象清单。笔者主张将环境影响评价的对象扩大到政策法规草案、规划计划草案和区域发展等宏观活动,其理由如下:其一,与具体建设项目相比,宏观活动对环境的影响更大、更广泛、更复杂、更深远,一项宏观活动或战略行为往往引起众多的具体建设项目,如果要抓影响环境的主要矛盾或关键因素,应该将宏观活动纳入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另外,对宏观活动的环境影响进行总体评价比对由该项宏观活动所引起的各种具体建设项目进行逐项评价,更加节约评价费用和成本。其二,对宏观活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是将环境影响纳入决策程序、实现环境与经济社会发展综合决策的最佳方式,是实现决策民主化和科学化的有效途径。环境影响评价法不能仅仅制约行政机关,还应促进立法机关的自律。根据世界各国的情况,立法机关不仅是制定法规的机关,也是制定政策的机关;当今世界各国,凡是重要的国家政策只有由立法机关通过法律来制定。立法的周期一般长于制定其他政策文件的周期,法律的制定过程也比制定非法律性政策文件更为规范,既然可以将非法律政策文件草案列为评价对象,法规草案更应该列为评价对象。有些有关经济和开发活动的立法有可能引起很大的不利环境影响,应当抓住主要矛盾或重要因素,将这些立法活动纳入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其三,对宏观活动或战略行为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是当代环境影响评价的经验总结和发展趋势。美国早在30年前已经通过《国家环境政策法》(1969年)将对环境有重大影响的立法建议或立法议案和其他重大联邦行为等宏观活动列入环境影响评价的对象,我们在30年后还不能对上述宏观活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很难体现社会主义制度国家环境影响评价法的先进性。在中国加入WTO后,应该更加重视通过立法制定政策,而不是仍然像计划经济时期、闭关锁国时期那样主要依靠大量的低级别的政策文件或内部文件;外商重视、关注的主要是国家法律法规所确立的政策。如果将政策仅仅局限于“区域开发、产业发展、自然资源开发的政府规范性文件”,无法适应中国加入WTO的要求,无法实现与国际社会的接轨。近年来不少国家(例如俄罗斯、乌克兰等)纷纷通过立法将宏观活动列为环境影响评价对象,从中国环境法与外国环境法的协调、中国环境法与国际环境法的接轨这一立场出发,应该尽快将宏观活动纳入环境影响评价的范围。 第三,应该明确规定国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审查机构及其职责和程序,为环境影响评价提供组织保障、程序保障。建议国家成立国家环境质量委员会或环境影响评价审查委员会,负责审查中央各政府部门提出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组织领导工作。国家环境影响评价审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制定国家环境影响评价审查的办法和程序;对中央政府各部门提交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组织和实施审查;制定国家环境影响评价审查的技术规范文件;为进行国家环境影响评价审查提供信息、资金方面的保障;采取措施保障全国环境影响评价审查执行统一的政策;指导、协调、监督地方性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查委员会;处理地方性环境影响评价审查委员会在审查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产生的分歧和争论;与外国环境影响评价审查机构就共同关心的问题进行合作。国家环境影响评价审查委员会下应该设立环境影响评价审查专家委员会,负责审查中央各政府部门提出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的主要内容是:所拟议开展的活动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关于保护环境的规定和要求,是否与国家有关环境法律的规定相矛盾或相抵触;实施该拟议的活动将会引起的生态后果或环境问题。 国家环境影响评价审查的程序应该包括如下几步:先由有关活动主体向国家环境影响评价委员会提交审查报告及有关材料(包括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国家环境影响评价委员会办公室先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后,由国家环境影响评价委员会从专家委员会中任命一专家为审查组长,组成一专家审查小组;由专家审查小组负责进行具体审查;专家审查小组的审查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不同意见应该附上;专家审查小组的审查意见经国家环境影响评价审查委员会确认和批准后,成为国家环境影响评价委员会的正式审查意见。 关于国家环境影响评价审查委员会(可设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或其他综合性的机构内)的组成及具体职责、权利和义务,环境影响评价审查专家委员会及专家审查小组的组成及具体职责、权利和义务,环境影响评价审查的程序、规则和费用等问题,应由国务院通过行政法规具体规定。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该成立地方性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查委员会,负责审查所辖地区环境影响评价的组织领导工作。 第四,进一步改进、完善开发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法律制度。相对于宏观活动的环境影响评价法律制度而言,我国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法律制度比较健全;如果与国外先进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法律制度相比,我国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法律制度也存在不少值得改进的地方。笔者建议,在新的环境影响评价立法中应该注意如下几个问题:其一,加强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组织管理。应该通过立法成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查委员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专家委员会和专家小组,负责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审查意见对拟议中的建设项目必须作出肯定性或否定性的结论,以此作为该项目是否上马(建设)的决策依据。目前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查工作主要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没有充分发挥专家委员会的作用,且容易产生行政审批权过大而造成的腐败问题。只有建立审(由专家小组审查)、批(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专家小组的审查意见批复)分离制度,才能确保环境影响评价法律制度的顺利进行。其二,必须重视建设项目的替代方案和多种选择。为了真正发挥环境影响评价优化建设项目方案的预防作用,保障建设项目真正符合环境法规的要求,在进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时,应该提供两个以上的建设项目方案,以便通过环境影响评价确定对环境影响最少的最优方案,如果没有可以选择的替代方案,只对一个方案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很容易流于形式。其三,应该将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的制度具体化,通过立法规定公众的知情权、信息权、参与权、监督权。建议我国法律明确规定:“法人和公民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参与环境影响评价,有关部门应当为相关单位、专家和公众以适当的方式参与环境影响评价提供条件和服务”:“公众参与的座谈会、咨询会、辩论会等举行的时间、地点和公众参与的条件和程序应当提前15天在相当级别的官方报纸上公布”:“应该将公众的不同意见和反对意见记录在案,对公众的意见所作处理的说明,不仅要报送环评审查组织,还应向公众公开”。只有这样,才能以保障公众参与不流于形式。 环境影响评价论文:我国房地产类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 环境影响评价的概念从1973年第1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后,开始引入中国。高等院校和科研单位的一些专家、学者,在报刊和学术会议上宣传和倡导环境影响评价,并首先在环境质量评价方面开展了工作。1979年11月,中国环境学会环境质量评价委员会编写了“环境质量评价参考提纲”,为各地进行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研究提供了方法。1979年9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颁布,规定:“一切企业、事业单位的选址、设计、建设和生产,都必须注意防止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在进行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中,必须提出环境影响报告书,经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审查批准后才能进行设计”。至此,我国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正式建立起来[1]. 从我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发展可以看出,我国将建设项目纳入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管理主要是从工业建设项目(污染类)开始的,然后逐步扩大到生态方面的建设项目,而对房地产类建设项目一直没有统一的环境管理模式。直至1998年《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颁布后,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才在1999年制订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试行)》[2]中,明确将房地产开发项目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并根据房地产类建设项目的占地面积或建设面积对其实行分类管理。2001年国家环境保护总局针对全国对“试行名录”的执行情况和有关部门的反馈意见,重新修订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第1批)[3].目前,我国对房地产类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均是按照“第1名录”的规定进行分类管理的,即建筑面积5万平米(含)以上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建筑面积5000(含)~50000平米的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建筑面积5000平米以下的编制环境影响登记表。 1、评价方法 1.1 评价的技术方法 自1979年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在我国确立以来,我国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方面做了很多的研究,1993年原国家环境保护局在总结多年实践经验的基础上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大气环境、地面水环境),该导则规定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一般性原则、方法、内容及要求,主要适用于工业类建设项目(污染类)的评价,评价重点是对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随着非污染生态类建设项目的日益增多,我国加强了在非污染生态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方面的研究,1997年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非污染生态影响》,明确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非污染生态影响评价的方法与要求,主要适用于水利、水电、矿业、农业、林业、牧业、交通运输、旅游等行业开发利用自然资源和海洋及海岸带开发,对生态环境造成影响的建设项目和区域开发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的生态影响评价。 此外,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和有关部门还加强了行业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的研究,了《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导则、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方法与标准》(HJ/T10.3-1996)、《火电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规范》(HJ/T13-1996)、《港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规范》(JTJ226-97)、《公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规范(试行)》(JTJ005-96)等技术规范,用以指导电磁辐射、火电厂、公路等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1.2 评价的一般方法 1999年,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试行)》后,我国将房地产类建设项目正式纳入了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但没有相应的评价技术导则和规范。目前,我国房地产类建设项目评价一般沿用工业类建设项目的评价导则,在其评价目的、等级、范围、重点和因子的确定以及《报告书》的章节设置上都将房地产类建设项目视作污染类建设项目。 (1)评价目的的确定。目前,房地产类建设项目评价的主要目的是认真贯彻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政策;从整体上综合考虑房地产开发活动对环境所产生的影响;实现污染物的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反馈于设计,为房地产建设项目的建设和环境管理提供决策依据。 (2)评价工作的一般等级和范围的确定。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GH/T2.1—2.3-93),结合房地产类建设项目的特点与污染物排放强度特征,确定评价工作的等级和范围。 环境空气:由于房地产类建设项目在施工期和营运期一般采用清洁能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少,但施工期的扬尘、施工机械及车辆运输排放的尾气会对局部环境空气质量造成一定影响,因此,确定房地产类建设项目施工期环境空气一般评价等级为3级,评价范围为项目场界区域内。 地表水:房地产类建设项目排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污水水质简单,如果排水进入大中型河流的,地表水一般评价等级为3级,评价范围为污水排口下游2000m;如果排水通过市政管网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场的,评价中只作简单的交待即可。 环境噪声:房地产建设项目建成后噪声源少,声源声级低,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但施工期噪声声源多而声级高,因此,一般确定施工期评价等级为3级,评价范围为场界100m以内。 (3)评价重点的确定。房地产类建设项目的评价目的、等级、范围确定了其评价的重点是,在工程分析的基础上对施工期的噪声和粉尘以及营运期的污水、噪声等环境影响进行重点评价,对污水、噪声等环境保护措施的经济技术可行性进行论证。 (4)评价因子的选取。评价因子一般包括环境质量现状评价因子和环境影响评价因子两大类,而环境质量现状评价一般包括环境空气、地表水环境、声环境等方面的评价因子,环境影响评价一般包括地表水、声环境、固体废弃物等方面的评价因子,评价时一般选取一些常见的评价因子。 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环境空气评价因子一般选取SO2、NO2和TSP;地表水环境评价因子一般选取pH、CODcr、BOD5、TP、石油类和氨氮;声环境评价因子一般选取环境噪声。 环境影响评价:地表水环境评价因子一般选取CODcr、BOD5、SS和动植物油;声环境评价因子一般选取等效A声级;固体废弃物评价因子一般选取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 (5)《报告书》章节设置。房地产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一般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总则:主要介绍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目的、编制依据、采用的标准、环境敏感点和保护目标等方面的内容; 建设项目概况:主要是对建设项目的名称、地点及建设性质、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总平面布局、交通组织以及水、电、气供给,通讯、通风空调,雨、污排水与生活污水处置设施位置、规模等公用工程的介绍; 工程分析:这是《报告书》比较重要的一个章节,主要是对施工期、营运期污染物产生情况进行较详细地分析,并对建设项目拟采用的环境保护措施及效果进行汇总; 区域自然社会环境概况:对气象、地形地貌等自然环境,与项目相关的社会环境现状进行简明扼要的描述; 环境质量现状评价:主要是对拟建工程区域的空气、地表水、声环境进行现状评价; 环境影响预测评价:在工程分析的基础上对施工期、营运期的环境影响进行定性或定量地分析; 环境保护措施:这也是评价的重点章节,主要是对施工期、营运期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经济、技术可行性论证,从而对项目提出反馈意见; 项目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设置环境管理机构,拟定环境管理内容和职责以及环境监测计划等;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及建议:这是《报告书》最后一个章节,也是一个很重要的章节,通过前面几个章节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在《报告书》的结论中必须要明确项目从环境保护角度建设是否可行,并对项目建设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 2、房地产开发现状及开发中存在的环境问题 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人口多,底子薄,住宅问题十分突出。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经济建设的不断发展,也促进了住宅产业的迅速发展。1998年以来,在国家宏观政策的推动下,以住宅为主的房地产业持续快速发展,有效地启动了居民住房消费,为改善人民群众居住条件、调整产业结构、加快城市建设、带动相关产业发展、解决社会就业、扩大内需、拉动经济增长发挥了重要作用。2002年,全国城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22.15m2[4],住房短缺问题基本解决。但与发达国家相比,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居民居住需求相比,仍有较大差距,住房苦乐不均问题还比较普遍。 随着国民经济的持续发展、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城镇人口的增加、居民消费观念和消费结构转变,对住房的需求将持续增加,对居住环境、居住质量的要求将不断提高。未来几年,房地产业仍将有较大的发展前景,一方面要继续加快房地产业发展,进一步发挥住宅与房地产业对国民经济的拉动作用;另一方面,要加快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步伐,提高住宅质量,改善人居环境,满足城镇居民的住房需求。改善人居环境、提高居住质量是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目标的重要内容。 房地产开发业是城市第3产业的主要组成部分,作为城市人民的居家、工作、娱乐、商业活动的场所,它丰富了人民生活,让人民安居乐业。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拥有了一个共同的愿望,就是生活环境的不断改善,能够拥有一个舒适、安静的居住空间。然而,由于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快速发展,城市和城市周围的生态环境遭到了很大的破坏,工业废水、废气、汽车尾气、热岛效应、噪音、光污染等使城市居住和工作环境变差了很多,人们也更关注居住环境的健康舒适性和安全性。一些房地产商环意识薄弱,在房地产选址、建设时仅考虑地块的区位、交通、能源及其他公用基础设施等因素,没有重视地块外界环境影响、周边的生态环境质量、内部规划建设及环境管理问题,这样必会暴露出或隐藏着种种环境问题,如交通拥挤、绿地缺乏、人口密集、废物垃圾成山、污水横流、高压线横穿小区、噪声干扰、物业管理混乱等。 这些环境问题对居民的健康与安全、小区的舒适性和生态价值等会产生不利影响。房地产业发展要与人口发展、环境发展、资源利用相协调。要在开发的同时做好生态环境的保护和建设,使房地产业成为城市生态经济的有机组成部分。在开发的过程中要加强环境意识,做好生态环境的保护和建设,塑造环境优美、和谐的社区。引导我国房地产业走上“绿色”的可持续发展道路,使之成为我国重要的支柱产业之一。 3、评价存在的问题及发展趋势 目前,我国对房地产类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仍沿用工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模式、手段、方法、体系,从其评价因子的选取,评价重点以及报告书的章节设置可以看出这种传统的评价模式将房地产类建设项目视为污染类的建设项目,注重了房地产项目开发建设对外环境造成的影响,污染物能否达标排放以及所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是否可行等,而忽略了外环境及建筑群落布局对房屋使用者造成的影响,没有考虑什么样的环境适宜人居住。这种评价模式没有抓住房地产类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特点,不能适应现代社会对人居环境的要求。 居住环境是人类生存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居民对生活水平和居住环境的要求也不断提高,不再是为了生存而生存,而是要求享受生活,体验高质量的人生,追求舒适、幸福的生存空间。这就给房地产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提出了更高标准,同时也增加了环境影响评价的范围与内容。房地产类建设项目进行评价时应当以人为主体,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考虑房地产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所具有的与一般环境影响评价不同的特点,如项目与环境影响之间的双向性;以危害居民健康的评价指标为主;评价范围小而评价内容更全面更细致;评价过程不仅应当注重物理指标,亦应当注重定性指标等。在房地产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方法、体系上还有大量的诸如评价方法学、评价因子的选取、评价标准及综合评价指数的确定、评价结果的判定和公众参与方式等工作有待研究。通过合理的评价体系来科学评价居住环境质量及其人居环境适宜性,以便能够准确地反映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状况,更好地保护和提高项目的环境质量。因此,建立具有科学性和规范化的居住环境适宜性评价体系就显得十分必要和紧迫。 环境影响评价论文:试析战略环境影响评价应用于我国水利建设项目的有效性 摘要:近年来,传统的环境影响评价固有局限性越发明显,为走一条更宽敞的可持续发展之路,我国政府对SEA的重要性更加重视。本文从制度和具体战略两个层次上分析了目前我国水利建设项目中SEA的有效性,并得出基于目前我国的实际情况,真正执行和落实SEA的有效性还有一定的困难。但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相关环境法的出台, SEA应用于我国水利建设项目中一定会得到具体体现 关键词:战略环境影响评价 水利建设 有效性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水资源日益宝贵。对其合理利用和保护已受到社会广泛的重视。目前,水资源利用和水利工程建设呈现如下重要特征[1~3]:①、利用方向从单向走向综合。除了灌溉、发电之外,还与防洪、城市供水、调水、渔业、旅游、航运、生态与环境保护等多目标决策相联系,一水多用;②、水利建设的数目越来越多,工程的规模从不断扩大到加以适当控制;③、从单向工程建设,逐步发展成流域综合开发,形成坝、库、渠、管、干支配套,各区域大、中、小工程相互协调的体系;④、水利建设部门的经营职能多样化。由此可见,水资源开发利用的强度和速度越来越大,从而对环境的影响也日益增强。为了更好的利用水资源,化害为利,对水利工程的论证、预测和影响评价日益受到人们的重视。实施战略环境影响评价(SEA)是全面落实我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前提和重要保证。本文就SEA在我国水利建设项目的有效性进行了浅析。 1 SEA有效性内涵 1.1 SEA概念及发展 SEA的产生和发展是人类对环境问题认识深化的结果,是环境影响评价发展的必然趋势,是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及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客观要求。其定义为[4~7]:SEA是指对政策(Policy)、计划 (Plan)或规划 (Program)及其替代方案的环境影响进行规范的、系统的、综合的评价过程,包括把评价结果应用于负有公共责任的决策中,即战略环境影响评价是EIA在政策计划和规划(简称PPPs)中的应用。可以看出,战略环境影响评价的突出特点是具有高层次性,这是单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所不具备的,战略环境影响评价正是为了弥补目前单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缺陷而提出的发展方向[5]。 战略环境影响评价的起源可以追溯到20世纪70年代初期美国《国家环境政策法》NEPA,欧共体委员会EEC在环境计划中明确要求其成员国对某些政策规划和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于 1991年提出了战略环境评价规程[7]。目前,美国、加拿大、荷兰等国及一些发展中国家在不同程度上实施了SEA。对于正处在转型之中的并对环境越来越重视的已签定《京都议定书》的国家之一的我国而言,政府将更多地通过法规、政策、计划和规划的制定和实施来参与经济活动。2003年9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正式实施,这部法律第一次将环境影响评价从单纯的建设项目扩展到各类发展规划,用法律的形式确保环境保护参与综合决策,同时,更加突出公众在环境保护中的作用,并通过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和后评价制度,将环境影响评价落实到规划执行和建设项目运行的整个过程中。因而,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快速提高,在环境影响评价中执行SEA是必然的发展趋势。 1.2 SEA有效性内涵 SEA的有效性是EIA有效性延伸而来的。从字面上看,“有效性”是指SEA的预期目标与具体目标的实现程度或实施效果的一致性。而实际上的SEA预期目标和实施效果在国家层次和具体战略层次上是不同的,或者说SEA制度与具体战略SEA有效性的内涵是有所差异的。在国家层次上,SEA有效性可以概括为SEA系统有效性,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的能力,是通过SEA减少或降低因战略决策失效而造成的环境影响,从战略源头上控制环境问题的产生,以最终实现可持续发展;而对于具体战略开展SEA的有效性(称为SEA具体有效性),则体现为通过SEA使战略决策者或决策部门在制定经济发展、产业结构、资源开发等重大战略时考虑其可能的环境影响,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将之降至合理的可接受水平[7]。就二者关系而言,SEA系统有效性是具体有效性实现的基础,SEA具体有效性是系统有效性的具体表现和落实。 2 水利建设SEA有效性分析 2.1 水利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分析 水利建设项目主要包括开辟航道、疏浚、堤坝加固、水库建设与水电工程及城市防洪堤建设等。在此仅分析城市防洪工程、水库及水电工程以及灌溉工程等对环境的影响。 (1)、城市防洪工程对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为[6,8]对城市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的影响、城市基础设施的影响(包括城市排水、城市排污以及交通等)、土地资源的影响、拆迁安置的影响、环境噪声和环境空气以及城市景观的影响等。 (2)、水库及水电工程对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在[9~13]水库移民安置;水库蓄水后由于长期浸泡和风浪冲刷从而造成库岸崩塌、破坏农田、道路和建筑物、并增加水库的泥沙淤积等;水库内水质发生季节性变化;均匀地减少下游进入河口的流量而可能引起盐水入侵;降低下游河段自净能力;水库蓄水后,水面大大增加,对库区及周围的气候条件可能产生影响,如引起风速、温度、降水、气温等气象要素的变化等;防碍回游性鱼类的生长、繁殖;促进库区内水草和浮水植物的生长;可能减少输入下游土地的营养物质;对库区和周围的人群健康也会带来一定的影响等。 (3)、灌溉工程是用人工控制方法把水施于农作物,促其生长。这类工程的影响是从河流和湖泊中取走大量的水使河流流量减少,灌溉回流水对河流可能造成污染。 2.2 水利建设环评现状 我国水利建设开发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始于 2 0世纪 90年代。虽然因一些早期兴建的大型水利工程不同程度的发生了环境和社会问题,而使得70年代以来,借鉴了国外的有关经验,开始对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水利建设的环境问题在某种程度上得到了一定的重视。但据不完全统计,到1999年底,有关水利建设项目在国家环境评估中心存档的环评报告与工业项目相比就显得微不足道了,而且大多数是世界银行贷款项目。例如,到目前为止,以节水灌溉为中心开展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还很少,处于空白阶段。并且其环境影响评价的理论与方法还比较落后。对于在水利建设项目中开展SEA还只是处在定性分析层次上,没有形成完整的体系,其研究还处在工作经验、工作方法的总结阶段。 2.3 SEA有效性分析 2.3.1 从制度层次上分析SEA有效性 在制度层次上,从以下五个方面来分析水利建设项目中SEA有效性: (1)、法律基础。SEA在水利建设项目中是否真正有效执行,关键看它是否建立在一个坚实的法律基础之上。2002年10月28日,经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把现行的单纯对建设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扩大到对发展规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我国的环评制度将由此向全局性的战略环评方向发展。这部法律的出台不仅是对我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完善与发展,而且将为这项制度的深入推广提供坚实的法律后盾。但是,在水利建设项目中除了一部《水利水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规范》(SDJ302-88)外还没有出台一部SEA纲要或规范,其只是一种笼统的“概念”性质。因此,在水利建设项目中,SEA的法律基础并不完善,甚至是尚没有实施SEA的“权威性法律”依据。因而从法律角度来说,不能保证水利建设项目中SEA的有效实施。 (2)、SEA技术导则。一套完备的技术导则,既可以是SEA具体执行的行动纲领,同时还可以用来判断SEA的实施效果,即具体SEA有效性[7]。因此SEA技术导则是否完备是保证和衡量其有效性的重要条件。我国虽然从90年代以后就开始进行SEA研究,并已形成了一系列的理论和方法。但是,具体到水利建设项目中,理论与方法上还不太成熟,因而不可避免的会出现因无法较好的起到“理论指导实践”的作用而降低SEA的有效性。 (3)、权威、高效的管理机构。与一般的项目EIA不同,SEA的评价战略的建议者并不是建设单位(企业),而是决策管理者或决策管理部门。因此,SEA管理机构(我国的各级环境保护局)的权威性不仅影响到SEA的执行,而且直接关系到SEA结论能否真正体现或落实到最终的决策之中 [7]。对于SEA在我国水利建设项目中其权威性将要面临极大挑战,主要原因有:①、目前对于水利建设项目一般倾向于其有利方面,而极少考虑它的环境问题。或者考虑了,但没有对整个水利项目的开展具有很大的约束力。②、一个水利工程,其建设的目的就是为了发展经济。因而,即使某一个水利工程可能会对环境造成很大的影响,环保局由于其“难言之隐”而放之任之。与此可见,据目前的环境管理状况,要想水利建设项目中SEA真正落实执行,还有一定的难度。 (4)、完备、先进的信息技术支持系统。由于我国SEA起步较晚,还没有形成一整套完备的信息随技术支持系统。这样会影响到水利建设项目中SEA的有效性。 (5)、高素质的评价者。评价者是指负责实施SEA工作的组织或个人,是SEA系统的评价主体[11]。评价者的综合素质,即评价者的阶级性、价值取向、知识水平、环境意识责任心以及评价者的态度等将直接关系到SEA整个体制和工作质量,甚至SEA活动的成败[7,11]。同时SEA的有效性还依赖于是否有一个高素质的SEA研究群体[7]。对于我国目前来说,已有大量的高素质的环境影响评价者,但在水利建设项目中,由于各种原因,SEA的研究群体还有一定的缺乏,从而在不同程度上影响了SEA的有效性。 2.3.2 从具体战略层次上分析SEA有效性 与SEA制度有效性相比,具体战略SEA有效性则更具有实质性的内涵[7]。现主要从以下两个方面来进行分析: (1)、广泛、充分的公众参与。广泛、充分的公众参与与具体的SEA实施过程中所必不可少的。也是衡量具体SEA有效性的重要基准之一[7]。我国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第五条规定:“国家鼓励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以适当方式参与环境影响评价”。同时第十一条规定:“专项规划的编制机关对可能造成不良环境影响并直接涉及公众环境权益的规划,应当在该规划草案报送审批前,举行论证会、听证会,或者采取其他形式,征求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对环境影响报告书草案的意见。但是,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除外。”由此可见,对于环境影响评价中公众参与已在法律上给予了支持。但目前在水利建设项目SEA中公众参与还存在着广泛性和深度不够、形式单一、缺乏问卷设计的科学性、反馈意见合理公正处理不够重视等弊病。 (2)、战略决策者对SEA结论的重视程度。在水利建设项目SEA结论能够为战略决策者重视并最终体现在战略方案中,是SEA有效性的最终体现[7,14]。目前我国对环境问题越来越重视,并将SEA纳入法律之中,可以认为,战略决策者对SEA的结论肯定会有所重视。但也不容乐观,由于各种因素,在水利建设项目上,人们普遍认为不管其环境影响如何,总觉得该项目是有利的,当然也包括战略决策者。从而在某种程度上影响了战略决策者的最后定论。 3 结论 通过以上分析,在目前水利建设项目中,SEA的实行还只是处在定性分析层次上,没有形成完整的体系,其研究还处在工作经验、工作方法的总结阶段。SEA在水利建设项目中的有效实施,还需要有一定的过程。同志指出:“经济决策对环境影响极大。要从宏观管理入手,建立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的机制。在制定重大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规划重要资源开发和确定重要项目时,必须从促进发展与保护环境相统一的角度审议其利弊,并提出相应对策”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正式实施等,SEA在未来水利建设项目中一定会发挥重要的作用,从而使得其有效性能得到真正执行和落实。 环境影响评价论文:公路环境保护与环境影响评价 摘 要:本文对公路建设环境保护作了比较深入地分析与探讨,总结归纳了公路施工、营运期环境保护工作的重点与措施,对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与方法进行了全面阐述,并通过与国外公路环境保护比较,指出我国今后的发展方向。 关键词:公路 环境保护 环境影响评价 措施 0 引言 环境保护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蓬勃发展,公路建设步伐越来越大。近年来,我国公路总里程不断增长,汽车保有量持续增加,公路在国民经济综合运输体系中的位置愈来愈重要。伴随着公路的高速发展,公路污染、公路对周边环境影响等问题也大量凸现出来。 如何面对公路建设产生的环境问题,如何按照现阶段我国实际情况,分析评价公路建设各阶段对环境的作用与影响,采取何种措施减少或杜绝公路环境污染、恢复路域生态损失。这是摆在我们广大公路工作者面前的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 1 公路环境保护 1.1环境与环境保护定义 环境是指人类和生物生存的空间。《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对环境的定义是: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包括大气、水、土地、矿藏、森林、草原、野生动物、野生植物、水生生物、名胜古迹、风景游览区、温泉、疗养区、自然保护区、生活居住区等。按照环境的自然和社会属性分类,环境包括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 环境保护是指人类有意识地保护自然资源并使其得到合理的利用,防止自然环境受到污染和破坏;对受到污染和破坏的环境必须做好综合治理,以创造出适合于人类生活、工作的环境。 1989年5月,联合国环境署第15届理事会通过了《关于可持续发展的声明》,明确地提出了可持续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认为要实现可持续发展就必须维护和改善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自然环境。 1.2公路环境保护内容 对照上述定义,公路环境保护是基于生态可持续发展原则调节与控制“公路工程与路域环境”对立统一关系的发生与发展。公路环境保护由两项基本工作组成:一是分析因修建公路而对环境产生的各种影响及其影响的程度和范围,根据需要采取专门的环境保护措施,积极开展环境保护的有关工作;二是在公路的设计、施工及运营管理过程中,注意凸显公路各组成部分的环保功能,使公路在运输功能发挥的同时,对沿线环境的负影响最小。 1.3公路环境问题 环境问题是指环境中出现的不利于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现象。 公路建设必然影响环境,尤其是高速公路建设,其施工、营运期造成的环境问题会更严重。公路建设将造成如下环境问题: 1)选线不当会破坏沿线生态环境; 2)防护不当会造成水土流失,如坡面侵蚀与泥沙沉淀等; 3)公路带状延伸会破坏路域自然风貌,造成环境损失; 4)公路施工造成环境污染; 5)公路通车营运期间,车辆对沿线造成污染。 1.4公路环保功能 一般情况下,一条公路如果严格按照现行公路工程设计标准及《公路环境保护设计规范》进行设计,按公路工程施工技术规范进行施工,就可以起到对路域自然环境的保护作用,并能够对社会环境进行调整和完善。 公路各组成部分的环保功能归纳如下: 1)路基工程在施工及竣工后,结合造地还田与疏导排水,各部分相互协调配套,可使工程稳定坚固,外观顺适优美,能起到防止水土流失的作用。 2)路面工程对路基起保护作用,同时也起着防尘、防水,保护公路沿线环境不被污染的作用。 3)桥梁涵洞工程设计与施工中重视对公路路域景观环境的影响,可起到美化环境的作用。 4)排水工程对公路工程的整体性和稳固性有特殊的作用,可以防止路基路面水及水中含有的油污、有害元素直接进入农田,避免耕地淹没、土壤污染。 5)防护工程确保了路基稳定,减少了水土流失,直接起到了环境保护作用。该工程与环保的关系最为密切。 6)其它工程(通常包括公路与公路、公路与铁路的平面交叉和立体交叉、公路工程的沿线设施、公路养护管理用房屋及场、厂建筑物以及公路绿化等),特别是公路绿化,是国土绿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可以有效地改善行车环境,还可以起到美化路容,优化环境的作用。 1.5公路环保措施 公路建设的不同阶段,环境问题的产生与环保工作的重点不同,所采取的措施必须具有针对性。 1)可行性研究及初步设计阶段:进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为进行环境保护设计和采取环保措施提供依据; 2)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阶段:进行环境保护设计; 3)招投标阶段:在合同书中纳入环境保护条款; 4)施工阶段:进行环境保护设施的施工及监理; 5)竣工和交付使用阶段:进行环境保护设施验收、环境后评价; 6)营运期:进行环保设施维护及处理环境问题投诉。 针对实际工作需要,现结合国家目前的环保法规对公路施工阶段、营运期采取的环保措施分述如下: 1.5.1公路施工阶段环保措施 A 生态环保 1)在土方开挖回填时避开雨季,雨季来临前将开挖回填、弃方的边坡处理完毕。 2)施工取土时采取平行作业,边开挖、边平整、边绿化,计划取土,及时还耕,及时进行景观再造。 3)在雨水充沛地区,及时设置排水沟及截水沟,避免边坡崩塌、滑坡产生。 4)在雨水地面径流处开挖路基时,及时设置临时土沉淀池拦截混砂,待路基建成后,及时将土沉淀池推平,进行绿化或还耕。 5)对路堤边坡及时进行植草绿化。 6)对施工临时用地,先将原表层熟土集中堆放,待施工完毕后,再将这些熟土推平,恢复原地表层。 B 噪声防治 1)当施工路段距住宅区距离小于150m时,为保证居民夜间休息,在规定时间内禁止施工。 2)主动与施工路段附近的学校和单位协商,对施工时间进行调整或采取其他措施,尽量减小施工噪声对教学和工作的干扰。 3)注意机械保养,使机械保持最低声级水平;安排工人轮流进行机械操作,减少接触高噪声的时间;对在声源附近工作时间较长的工人,发放防声耳塞、头盔等,对工人进行自身保护。 C 大气污染防护 1)公路施工堆料场、拌和站设在空旷地区,相距200m范围内,不应有集中的居民区、学校等。 2)沥青路面施工,沥青混凝土拌和厂设在居民区、学校等环境敏感点以外的下风向处,既方便生产,又须符合卫生要求(卫生防护距离分级中,规定的防护距离为300m),不采用开敞式、半封闭式沥青加热工艺。 3)施工便道定时洒水降尘,运输粉状材料要加以遮盖。 D 水污染防治 1)沥青、油料、化学物品等不堆放在民用水井及河流湖泊附近,并采取措施,防止雨水冲刷进入水体。 2)施工驻地的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粪便等集中处理,不直接排入水体。 3)对桥梁施工机械、船只严格进行检查,防止油料泄漏。严禁将废油、施工垃圾等随意抛入水体。 1.5.2公路营运期环保措施 A 交通噪声防治 1)对公路附近的学校、工厂和其他单位,根据具体情况采取噪声防治措施,如修建高围墙、设置声屏障、临路两侧密集植树绿化、建筑物设置双层窗或封闭外走廊等。 2)附近有学校的路段两端设置禁止鸣笛标志。 3)加强交通管理,在公路主要出入口设置噪声监控站,禁止噪声过大的车辆上路。 B 大气污染防治 1)路边植树绿化。根据当地气候和土壤特点,在靠近公路两侧,特别是环境敏感区附近密植乔木、灌木,这样既可净化吸收车辆尾气中的污染物,衰减大气中的总悬浮微粒,又可起到美化环境、降低噪声以及改善公路路域景观的作用。 2)严格执行车辆排放检验制度,利用收费站对汽车排放状况进行抽查,限制尾气排放严重超标的车辆上路。 C 水污染防治 1)严禁各种泄漏、散装、超载车辆上路,防止公路散失物造成水体污染。 2)在公路交通管理部门的生活区设置污水处理站,各种污水经处理达标后方可排放。 D 潜在风险及农作物污染防治 1)对运载危险品的车辆严格进行检查、严格监控,防止事故发生。 2)在洪涝季节,要加强与气象水利部门联系,确保洪水期行车安全。 3)在公路两侧30m范围内严禁种植蔬菜、马铃薯等根茎入口农作物。 2 公路环境影响评价 环境影响评价是环境保护的一项重要工作,它是决策和开发建设活动中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一种有效的手段和方法。 美国是第一个把环境影响评价用法律形式固定下来并建立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国家。我国对公路建设环境影响的研究起步较晚,以1987年西安公路大学编写的《西安至临潼高速公路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为标志,之后,这一技术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而日臻完善。 2.1 公路环境影响评价概念 环境影响评价是指对建设项目、区域开发计划及国家政策实施后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进行预测和估计。我国目前只做前两项工作。通过对公路建设所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识别、预测和评价,以提出合适的清除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措施和对策。 由于公路是大型的基础性公共设施,所以修建公路对区域环境的影响将是多方面的和深刻的,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评价拟建公路可能对区域环境质量产生的影响、影响的程度和采取的对策。 2.2 公路环境影响评价目的 1)通过对公路建设项目活动可能带来的各种环境影响进行定性定量分析,预测并评价其未来影响范围和程度,为合理选线提供依据; 2)通过损益分析,提出可行的环保措施并反馈于设计,以减轻和补偿公路建设项目活动所带来的不利影响; 3)为公路建设项目的生产管理和环境管理提供依据,为路域地区经济发展规划、环保规划提供依据,为决策者提供协调环境与发展关系的科学依据。 2.3 公路环境影响评价内容 国际通行的公路环境影响评价内容包括:社会经济环境影响评价;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噪声环境影响评价;交通环境影响评价;文物和珍稀动植物保护及公众参与等。 目前,我国公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内容主要为上述前四项。 2.4 公路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和期限 我国公路环境影响评价一般以“公路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确定的拟建公路中心线两侧各200米为范围,特殊情况下,可根据实际情况扩大或缩小。 我国公路环境影响评价分施工期和营运期两个阶段,预测评价以项目竣工投入营运后第7年和第15年为特征年。 2.5 公路环境影响评价方法 根据公路建设项目线长面广的特点,公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一般采用点线结合,以点带线,突出环境敏感点、敏感区域的评价方法,对大气、噪声环境采用模式计算和类比分析法,对生态环境、水环境、社会经济环境则采用调查分析法。 2.6 公路环境影响评价与环保效果界定 一个有效的运输系统应当是其所产生的社会净效益最大,即用最少的资源成本取得人便于行、货畅其流的效果,同时减少或避免对环境的破坏。 公路环境影响评价是一门科学。通过对公路建设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不仅可以为公路环保设计、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而且还为采取适合的环保措施提供了界定尺度,提升了公众的环保意识。环保措施的效果可在环境影响评价基础上,综合两方面因素考虑:一是处理环境污染的多少及保护环境空间的大小;二是采取的措施能满足国家规定标准的程度有多大。 3 加拿大公路环保与我国的比较 二次大战后,为适应经济的高速增长,加拿大现代道路运输进入发展高峰期。20世纪70年代加拿大开始关心重视公路环境问题,对在建公路项目开展了环境影响评价工作。80年代后,环境保护已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目前,加拿大公路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已比较完善,国家和各省均颁布实施了多项关于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公路建设和营运期的环境保护工作在法律的框架下得到切实执行和贯彻,公路环境保护技术也得到了飞速进步,全民环保意识非常强,对大中型公路建设项目参与感也很强,他们的意见往往决定了一个建设项目的取舍。 3.1 声环境保护 20世纪50年代以来,加拿大采取多种技术,在噪声控制方面积累了许多宝贵经验。 首先,合理规划选线,避开居民区、疗养区等环境敏感区域,从根本上减少噪声污染的受体,被迫采取声屏障等有碍景观的环保措施路段在总里程中并不多。其次,采取尽量自然而不漏痕迹的隔声设计,使环境敏感目标处于噪声影响区之外。 对我国而言,公路噪声控制还没有形成规范化的设计体系,声屏障研究还不够深入,只是在某些地区试用,而有意识地结合地形的自然式减噪设计尚未在工程设计中得到充分重视,应用也少。 3.2 生态环境保护 为保护河流自然生态和水生生物,加拿大公路部门在公路建设中采取了很多简单但高成本的环保措施。比如当公路跨越河流时,他们尽量保持水流的原始状态,如果在弯曲的河流两岸架桥,这必然会加大桥梁的跨径。我国一般是将河流裁弯取直,然后根据洪水频率等技术指标,计算出桥梁的经济跨径,这样做虽然节约了工程造价,但往往改变了水生生物栖息环境,造成了不利的环境影响。 对于森林、湿地、湖泊环境的保护,加拿大公路部门同样采取了很多非常富有人情味的措施,并不惜血本,这些措施在我国现阶段真难以想象。 3.3 水土保持 公路工程的水土保持分两部分:坡面侵蚀控制和泥沙沉淀控制。裸露的坡面最容易发生水土流失。因加拿大气候较好,雨水充沛均匀,施工中他们及时采取以绿化为主的防护措施,以控制面蚀和沟蚀的形成。对于公路路面径流,不采用分散漫流方式,而是集中汇入污水管,先流入沉淀池,在沉淀池中设置土工布过滤帘,经充分过滤后再排入水体。 我国公路施工中已逐渐重视了侵蚀控制,但由于忽略了泥沙沉淀控制,仍使工地附近的水体受到一定程度污染,甚至造成了不可逆的环境劣化。 3.4 公路生态管理 在公路的营运期,环保工作除了维护声屏障等各种环境工程设施外,更重要的是保持公路沿线的自然风貌,争取改善沿线的生态环境。草地植被的建植和养护是最持久、最昂贵也最有效的措施。 加拿大的公路设计,围绕着大地景观思想,多设置了开阔的中央分隔带,许多区段50—60米,全部植草,两侧植被管护范围约10—15米。每公里植被管护面积达到6—7万平方米,采用较低的路基,使公路融合在自然环境之中。路域范围内,始终树木草地不断。 我国高等级公路绿化已受到普遍重视。设计时采用的技术步骤与加拿大几乎一样,但由于各种原因,施工中仍存在许多问题。比如原表土弃之不用,使草地建植时无营养土可用,养分先天不足,施肥以化肥为主,速效但短期;重建轻养,使草地很快退化,造成巨大浪费。 3.5 环境补偿 公路工程将不可避免地造成一定的环境资源损失。加拿大对此采取了有效地补偿措施,如在公路建设中碰到生态环境中的湿地问题,采取占用多少湿地,就在附近补偿同样面积或更大面积的湿地,使湿地的生态功能少受或不受影响,以恢复往日原有的优美质朴的自然风貌。在这方面,我国缺少严格的法规约束。 3.6 空气环境保护 加拿大侧重污染源控制,汽车全部采用无铅汽油,并对车辆排放制定了非常严格的标准。我国在这方面已有了很大进步,但尚有较大差距。 通过对比,我们看到加拿大的公路环境保护有完善的组织、可靠的法规,还有十分敬业的环保工作者,其环保行为贯彻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设计期、施工期及营运期,内容遍及自然生态和物理环境的各个方面,其思路是保护一切自然状态、地貌、水文和所有生物。我国目前的公路环保则多侧重于声屏障等摸得着见得到的环境保护工程,对自然环境的保护只能尽力以保护区和珍稀动植物品种为主,对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重视程度严重不足。我们应清醒地认识到,提高公路环保水平,不仅需要有充足的经费,更需要领导者、决策者、建设者有先进的环保思想、环保行为。 4 结语 按照交通部“十五”交通环境保护发展要求,为进一步加强交通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监管力度,到2005年,在交通建设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执行率要由现在90%提高到98%以上;全行业基本实现国家规定的环境治理标准,油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率、油污水处理达标率均达到50%以上。 为实现这些目标,我们必须加大公路环境保护工作的力度,从宣传教育方面入手,切实提高公路从业者的环保意识,加强对公路环境问题的深入研究,使我国公路建设、公路环境治理水平早日与发达国家看齐。 环境影响评价论文:浅述我国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研究现状及展望 摘要:本文首要介绍了我国大气污染物排放量现状,并阐述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研究现状及不足,最后提出我国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研究展望。 关键词:大气污染 环境影响评价 研究 随着我国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我国大气污染问题也越发的突出。我国目前是以颗粒物和so2为代表的传统煤烟型污染问题,叠加so2和nox其形成的二次污染物pm2.5、o3、细粒子等为特征的复合型污染。 一、我国大气污染物排放量现状 当前,我国大气污染主要呈现为复合型污染特征。城市大气环境中总悬浮颗粒物浓度普遍超标;二氧化硫污染保持在较高水平;机动车尾气污染物排放总量迅速增加;氮氧化物污染呈加重趋势;全国形成华中、西南、华东、华南多个酸雨区,以华中酸雨区为重。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现状如下: (一)二氧化硫排放现状 2012年,全国废气中二氧化硫排放量2117.6万吨,比上年减少2.0%。其中,工业二氧化硫排放量1781.2万吨,占二氧化硫排放总量的84.1%,生活二氧化硫排放量336.4万吨,占二氧化硫排放总量的15.9%。二氧化硫排放总量随着煤炭消费量的增长而增加。 (二)烟尘、粉尘排放现状 2012年烟尘排放量817.3万吨,比上年减少3.2%。其中,工业烟尘排放量578.7万吨,占烟尘排放总量的70.8%,生活烟尘排放量238.6万吨,占烟尘排放总量的29.2%。工业粉尘排放量584.9万吨,比上年减少16.3%。工业污染物排放成为我国环境污染的重要因素。 (三)机动车排气污染现状 自20世纪80年代以后,受经济增长的推动,我国机动车数量增长迅速。2012年全国机动车保有量接近2.33亿辆,同比增长7.66%。汽车排放的氮氧化物、一氧化碳和碳氢化合物排放总量逐年上升。由于城市人口密集,交通运输量相对大,机动车排气污染在城市大气污染中所占比例也不断上升。 二、我国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研究现状及不足 目前,我国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已初步形成独立的管理和技术体系,包括相关的政策、法规、导则、排放标准和质量标准等内容,为预防大气环境污染和促进污染物减排提供了有效的技术支持和法律保障。但我们也应看到在大气环境评价研究中也存在一些不足,例如在评价模式体系、新型污染物研究等方面还需完善。 (一)缺乏对新型污染物的系统研究 国内评价标准体系包括排放标准和环境质量标准两大类,虽然目前国内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规定了二氧化硫、氮氧化物、pm2.5等指标的限值,但缺少pm2.5前体物挥发性有机物的环境质量标准,排放标准中缺少对pm2.5前体物挥发性有机物、硫化氢、苯系物等污染物的排放限值,难以对建设项目的污染物排放进行最直接的控制。目前国内针对pm2.5的研究工作也局限于各科研院所及高校,应用性研究很少。 (二)大气环境模式体系仍不完善 大气环境模式体系不完善主要表现为空气质量模式体系不完善、相关理论和方法学研究滞后,缺少风险评价模式、人体健康评价模式等方面的导则模式,难以满足日趋复杂的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的需求。 目前,北美和欧盟国家以技术导则形式国家空气质量模式,空气质量模式的研究制定成为大气环评的重要内容,通过空气质量模式控制大气污染物排放成为国际大气环境评价的发展趋势。我国的空气质量评价体系仍然主要延续粉尘污染时期的大气环境评价思路,已经难以客观反映新型复合空气污染类型,特别是细粒子污染的情况,对大气污染控制与温室气体减排、臭氧层保护的研究仍显不足。 三、大气环境评价研究展望 目前,我国绝大多数地区仍处于二氧化硫排放量上升阶段,经济结构转型正在进行中,一些落后的产能还在逐渐淘汰,这些都对大气质量产生巨大的影响。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研究应当增加前瞻性、宏观性,加强对产业发展和城市化进程大气环境影响的预测和评价,对可能导致区域性大气环境问题和大气污染物输送机制进行研究。 (一)开展战略性大气环境评价 大气环境问题的区域性特征日趋明显,与工业化、城市化进程密切相关。应加强对大空间尺度和长时间尺度下大气环境污染源的识别,对重点产业发展可能带来的局地特征污染物的大气环境影响进行预测评估,分析区域中长期典型大气环境问题的生成与区域大气环境及污染排放之间的关系,为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划分大气污染重点 区域提供依据,有助于协调解决区域和城市大气污染防治的重大问题。 (二)关注城市化进程的大气环境影响 城市化发展带来热岛强度和范围越来越大,城市区域小风面积增大,风速减小,从而引起城市内大气污染物不断积累,加重城市的大气污染。目前,机动车排放污染物成为我国大气污染物的主要来源之一,大中城市武器污染已经呈现出煤烟型和汽车尾气复合型污染的特点,增加了大气污染治理的难度。应当关注珠三角、长三角等大城市群地区的区域性大气污染,开展氮氧化物、有机污染物等复合污染问题,逐步加强对臭氧及pm2.5等新型复合污染物指标的研究。 (三)重视大气污染物输送机制研究 随着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大气污染也呈现出区域一体化趋势。由于大气污染的扩散性,解决单独某个城市的空气污染问题已不能完全不受外部地区污染物的影响。研究得出,相邻地区污染源的中远距离输送对大气环境质量的影响越来越大,外部输入性污染会加重区域的大气污染。目前对平原地区污染物扩散的问题已经得到较好的控制,对城市的研究也成效显著。但是在工矿企业和建在河谷、丘陵、海陆交界等复杂地形之中的城市,这种复杂地形上的大气扩散规律的研究还有待进一步发展,为解决这些地区的空气污染问题,还应更加系统的研究。 环境影响评价论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和谐度研究:基于和谐管理理论 引言 在经济发展迅速的时代背景下,资源和环境日益成为人们必须面对的最主要的难题,同时,环境本身作为一种自然资源,其好坏不仅关系到人类生存空间的质量高低,还直接制约着社会经济的发展速度、水平及前景[1]。环境问题的日益突出使我们认识到项目建设不能再以牺牲环境为代价,这就要求我们对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以减少环境污染与破坏,避免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尖锐对立。 柴西龙,孔令辉等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公众参与模式进行了研究[2];丁玉洁,刘秋妹等对我国环境影响评价的制度化与法制化进行了思考,对于完善立法框架及建立外部支持保障机制两方面提出了若干建议[3];陈国阶则从环境影响评价的时间和方法方面说明我国的环评制度需要新的突破[4]。 然而,项目环境的灵活多变和劳动成果的难以度量导致传统的管理理论已经不能满足现代需求,和谐管理理论应运而生。和谐管理理论所主张的管理思想和管理理念对于当代日益复杂多变的组织环境和管理现象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应用价值[5]。因此,本文在和谐管理理论视角下,运用模糊数学评价与层次分析相结合的方法,研究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并将和谐管理理论进一步深化、拓展,并使之为我们的管理实践服务。 1 和谐的含义及和谐管理理论 1.1 和谐的含义 在和谐管理理论中,对“和谐”的含义做了界定。其中,“和”指的是将人们的观念或行为与组织的观念或行为“合意”的联合,“谐”指的是一切物要素在组织中的“合理”的投入。而“和谐”指的是“和”与“谐”的相互衍生,并不是简单的“协调或一致”的表示。当组织中实现“和”与“谐”的共同作用时,就会产生不断明晰并优化组织目标的效应,从而和谐管理理论的作用才真正显现出来。“合意、合理”体现了“和则及谐则”,“联合”着意于人的主观性、主动性,“投入”则是一种客观、被动的状态[6]。 1.2 和谐管理理论概述 和谐理论最早是由西安交通大学的席酉民教授提出的,他认为和谐管理的主要思想就是从系统论的角度出发,考察各子系统之间及子系统与系统整体之间的和谐状态,最终实现整个系统的平衡与和谐[7]。将和谐理论应用于管理学领域中,即形成了和谐管理理论,其实质就是在外界环境复杂多变的情况下,以和谐主题为核心,以“设计优化”与“诱导演化”机制及其耦合为理论指导,落实研究方案,最终达到解决问题的目的。 其中,“和谐主题”是该理论的核心内容,它不是固定不变的,而是随着环境、组织和领导等因素的变化而变化的。确定和谐主题之后,就需要以主题实现为最终目标,通过“谐则”明晰要素之间的确定性联系,实现组合过程的匹配及一致,通过“和则”激发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消除一些不确定因素的影响,最后通过“和谐耦合”实现谐则与和则的相互协调,相互作用,促进系统整体的涌现特征,实现目标导向下的适应性演化。 和谐管理的主要特征表现为[8]:①和谐管理是一种服务型管理。在知识经济的时代背景下,传统的管理方式已经不能适应可持续发展的要求,而是需要一种更灵活、更快速的管理方式,即服务型管理。②和谐管理是一种人性化管理。以往的科学管理理论忽视了人的主体地位,将人与物的区别模糊化,而和谐管理则从人与物的对立统一出发,实现管理过程的系统化与人性化。和谐管理的基本原则是将人作为物的主人,脱离物的约束,负责支配各种物的因素的分工与协作,管理整个组织的日常运行,促进组织目标的实现。同时,还要将人的目标与组织的目标统一起来,达到部分与整体的无缝耦合状态。③自组织管理。所谓“自组织管理”,就是在组织内部建立起一种信任的文化关系,依靠各成员的自主管理和被管理实现组织文化的平衡演进。通过这种管理模式,不仅减少了日常活动中大量的管理成本支出,而且有助于激发成员的责任意识,刺激其创新意愿,主动为整个组织目标的实现贡献力量,而人与人之间的不和谐关系随即弱化和消失。 2 基于和谐管理理论的建设项目环评依据 2.1 建设项目的和谐管理概述 在建设项目决策、实施、运营的全生命周期过程中,如果我们将项目看作是一种通过人要素与物要素的互动而获得项目收益的实践活动,那么建设项目的和谐主题就可以被定义为:在一定的内外部环境作用下,以建设项目自身及外部环境为媒介,进行信息的加工、整合、筛选和选择,从而归纳出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核心环节,它是对项目所展开工作的中心思想的阐述,是一定阶段项目发展的要素所在。 从而,在高度不确定性的条件下,运用和谐管理理论对建设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可以按照以下程序实施:首先,根据项目目标,详细的对项目所处的内外部环境进行分析,从而识别出具体阶段和具体情况下的和谐主题,针对物要素和人要素,分别在“和则”(人的能动作用)与“谐则”(设计优化)的指导下提出环境评价指标,并不断的修正和完善,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帮助项目获得最大的绩效。 2.2 和谐度的定义与计算 和谐度是对系统和谐性进行度量的数量指标,用来衡量客观事物的内外作用力与其发展方向是否协调一致。和谐度的作用主要体现用科学的分析和计算去衡量人们对某一事物或某一种现象的认识及理解[9],它是依据“和则”主张的规划和“谐则”主张的运算结构,对客观事物具体状态和谐性的度量。 和谐度的计算是在对所研究的项目进行仔细的分析后,根据建设项目的全生命周期的目标和功能,及环境的要求,列出环境影响评价指标体系,然后运用合适的定量和定性方法对建设项目的环评进行研究,确定和谐度。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指标体系构建 环境影响评价论文:医疗卫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现状与展望 摘要:医疗卫生项目(医院、疗养院、医学研究机构和疾病预防机构等项目)在保障公众健康和社会安全方面发捧着重要的作用。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社会医疗保障的完善,医疗卫生项目不断地投入实施,从而形成了一类新型的环境影响评价问题。因此,对于医疗卫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中所涉及到的环境影响因子污水、废物、污染源等,以及评价控制点、评价适用标准等相关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十分必要。本文根据笔者工作经验和理论分析,对医疗卫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所涉及到的理论概念、工作原则和处理方法进行探讨。 关键词:医疗卫生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 污染源 一、医疗卫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特点 由于直接造福于社会的特征以及污染物排放数量不大的事实,医疗卫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技术难度、环境风险和环境影响评价责任风险很容易被低估。但实际上,医疗卫生项目所独有的环境影响特点,可能具有更高的环境风险、专业性和复杂性。首先,医疗卫生项目排出的含病原微生物污水、生物废物、临床废物,排出的含有危险化学品、重金属和放射性的有毒有害物质,具有复杂的污染物构成和造成灾难性环境影响的极大可能性;其二,医疗卫生项目大多位于人口稠密区附近或者内部,环境风险和环境影响评价责任风险很大;其三,医疗卫生项目与公众零距离接触,在控制对外影响的同时,还必须严控自身运行及外界环境对医疗卫生项目的影响,通常的厂界和保护目标概念已经不完全适用。 二、医疗卫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现状分析 (一)医疗卫生项目污水 1.医疗卫生项目污水污染源 医院产生污水的主要部门和设施有:诊疗室、化验室、病房、洗衣房、x光照相洗印室、动物房、同位素治疗诊断室、手术室等的排水;医院行政管理和医务人员排放的生活污水、食堂和宿舍排水。 2.医疗卫生项目污水特点 医疗卫生项目污水的产生量大,水质成分复杂。医院的排水量与医院的规模、性质、医院设施情况、住院和门诊人数以及地域气象条件、所处地区的生活习惯和管理制度有关,约为同等规模居民区污水产生量的8~10倍;污水水质成分复杂,包括带有病菌的污水、放射性废水、含重金属化合物的废液、使用大量有机溶剂(如消毒剂、氰化物、杀虫剂)及其它药物产生的废液等。 医疗卫生项目污水的排放呈现水质、水量的不均衡性。在全年中夏季排水量最大,冬季排水量较小,在一天内通常在上午7~9时(全院排水)及下午18~20时(病房排水)出现排水高峰。医院的综合排水中生活污水的比重很大,主要成分如有机物、悬浮物、油脂,ph值与常见生活污水相似,但成分更复杂,其中含有某些有毒化学物质和多种致病菌、病毒和寄生虫卵,它们在环境中具有一定的适应力,有的甚至在污水中存活时间较长,若未经处理即排入水体或灌溉,将污染环境,影响人们身体健康。来自门诊和病房的排水中可沾染病人的血、尿、便,主要污染物包括病原性微生物、有毒有害的物理化学污染物和放射性污染物三类,具有传染性,必须经消毒灭菌后方可排放。 因此,在环评中对这几类污水的性质、产生量都要分析清楚。 (二)医疗卫生项目废物 医院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一般性生活垃圾和受到生物性污染(各种病菌、病毒和寄生虫卵)的带有传染性的医疗卫生项目垃圾和废物。 1.医疗卫生项目废物污染源 所谓医疗卫生项目废物,是指在医疗卫生项目、预防、保健、医学科研与教学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间接影响的固体废物,医疗卫生项目废弃物有:一次性医疗卫生项目用品,包括一次性注射器、各类塑料制品、纱布、棉球等;有机污染废弃物,包括病理科手术室废弃的切除器官、血液制品等。 2.医疗卫生项目废物特点及危害性 医疗卫生项目废物中含有大量致病菌,带有一定危险性,既不能与一般生活垃圾混合,也不能随意堆放。一般是在指定的地方进行焚烧处理,有条件的大型医院自建焚烧炉,不具备条件的医院则必须定人、定时、定车送往指定的医疗卫生项目焚烧炉进行处理。在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协助处理时,须由接收单位出具承诺函。对医疗卫生项目固废在医院内收集、存储手段和方式以及防止二次污染的措施要做比较详细的叙述和评价。 医院的规模不同,医疗卫生项目垃圾的产生量也不同,而且各地的情况也不一样,故在环评中要尽量多用本地的实例进行类比。 (三)医疗卫生项目污水处理站污泥 很多医院自建污水处理站,大量悬浮在水中的有机、无机污染物和病菌、病毒、寄生虫卵等在处理过程中沉淀分离出来形成污泥,因而医疗卫生项目污水站的污泥也含有这些成分并具有传染性。污水站产生的污泥因含水率较高呈半流态,在脱水处理之前,也可看作是液体废弃物。如污水站采用二级生化处理,产生的污泥不仅包括一级处理产生的悬浮物和沉淀下来的淤泥,还包括二沉池剩余污泥。栅渣、化粪池和污水处理站化学沉淀污泥属于危险废物,在排放外环境之前需经过无害化处理。污泥的产生量与污水水量、水质和处理工艺有关。 (四)其它 有些医院为了治疗工作的需要,需用放射性元素作为治疗手段,对此应有放射性专项评价并提出相应的安全措施;医院有自建医疗垃圾焚烧炉的,废气污染源包括焚烧废气,一般以轻柴油、煤油、煤气、液化石油气和天然气作为助燃剂,烟气中的主要污染物有甘堕落so2、nox、h2s、nh3和微量的bap等。 三、医疗卫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展望 医疗卫生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的重点虽与一般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不同,但是在国家医疗法规里提出了要鼓励医疗卫生项目的建设,各地市级甚至县级都热衷于建设医疗卫生项目,由于急促上马,项目的选址没有经过合理严谨的环保专家论证,加上有些地区所能收集到的医疗废物很少,焚烧炉不能连续运行,因此做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时应考虑到这些因素及由这些因素引起的环境风险,此外收运过程的环境风险也是不能忽视的。医疗卫生项目的建设要严格按照国家对医疗废物管理相关的技术规范要求进行,项目选址要经过严格论证,使项目在运行阶段对环境的影响减少到最小程度,应加强即将上马的这类工程项目环评中的环境风险评价的工作。 环境影响评价论文:浅析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及其法律制度的完善 摘要:环境问题是困扰着国际社会一个全球性的问题。由于人类过于片面的追求经济发展致使环境问题开始普遍出现,进而导致资源枯竭、污染加剧等一系列恶果。而环境影响评价的产生,实现了环境管理模式由末端控制到全程控制的转变,下面本文对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简要的论述。 关键词:环境破坏 环境影响评价 20世纪中叶以来,随着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和世界经济的迅速增长,人类对自然的改造日趋严重,环境问题也渐渐由开始的个别地区问题发展成为全球性灾难,继而相继出现一系列引起世界广泛关注的热点问题。国际社会在经济、政治、科技、贸易等方面形成了广泛的合作关系,希望通过各种手段和渠道来解决日益严重的环境污染,在这个背景下环境影响评价应运而生。 环境影响评价是外国首创的一项制度,我国的环评制度是在吸收了西方国家宝贵经验,又结合了我国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经历了一个不断发展和完善的过程。经过概念引入、尝试性研究与实践、制度化及法制化等几个阶段,我国环境影响评价分为源头控制、推进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双赢的重要工具和手段。所谓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就是国家通过法定程序,以法律或者规范性文件形式确立的对环境影响评价活动进行规范的制度。 1979年9月我国颁布了《环境保护法(试行)》,标志着环境影响评价从立法上开始建立。2002年,《环境影响评价法》正式通过,并于2003年9月1日起实施,我国环境影响评价进入了新的阶段。我国通过30余年的尝试建立了一套有特色的环境影响评价立法体系,以求为实现环境影响评价促进决策科学化与民主化、为科学发展保驾护航。 环境影响评价法律制度是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法定化、制度化和程序化。作为我国环境保护法的基本制度之一,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在我国的运行仍存在着很多缺陷,下面就这些缺陷提出一些可行的措施。 1从战略上建立合理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近年来,我国经常因政策和规划的不完善而导致环境遭到破坏,由此可见,对生态环境有着重大影响的因素之一是政府的宏观决策,无论从对环境影响的潜伏性还是后果方面,决策的失误都要比建设项目本身更严重。为了加快提升我国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完备程度,我们要借鉴国际上将政府宏观决策纳入环境影响评价的成功经验,建立战略环境影响评价。从而使得我国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能够立足于区域评价和全面影响,合理又切合实际。 2加强公众的参与权 我们要加强公众的参与权的完善工作,在公众参与中,首先应将可以不向公众征求意见的情况明确列举出来,规定采取一定的形式,将项目有关情况向有关群众公示,通过立法手段确保公众参与主体的成员组成要有代表性和广泛性,同时通过制定详细的可操作的规范,将公众行使知情权、建议权等环境权利的具体途径和方式明确列出,另外还要明确规定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无效的情形。 3加强法律责任的明确和完善 我们应加大对环境影响评价之中的一些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不予审批对未规定公众参与内容的环境影响评价的报告书;相关建设单位应向环保部门提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环境影响登记表申请,对于未提交申请并擅自开工,且建设项目已经完成的,应给予一定的罚款,并依法追究行政责任;有些建设单位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隐匿公众意见或对公众意见作虚假记录,对于这种单位,环境保护部门应吊销其评价资格证书,并处以罚款,同时应依法追究主要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 4设立环境影响评价的审批分离制度 对于作出不利于环境保护甚至蒙混过关的行为,应设立专门的环境评价审查机构。同时针对机构重合所导致的权力重合问题,我们应建立相关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查委员会、环境影响评价专家委员会和专家小组等专业机构,从而加大监督力度。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的审查工作由审查机构负责,环保部门以审查机构作出的肯定或者否定结论为是否批准的依据,以求达到加强对环境影响评价的组织管理的目的。 5公众的参与力度的加强 我国环境保护事业的发展是由公众的监督、举报、宣传、督促来推进的,因此我们要切实保障环境相关者获取必要信息的权利。通过环境教育等工作,使公众的环境意识得到提高,让公众自觉加入到环境保护行列中。同时我们应将信息充分公开化,使公众对建设方、评价机构、审批机关等都能达到注视和监督的目的,而且也能使公众对自身的环境权益提高关注。 6结束语 在环境影响评 价制度的建立与实施的过程中,成绩与困难同在,挑战与希望并存。该制度实施中出现的各种阻力与问题,还有待于在实践中不断发现,不断总结并及时解决,以求我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更加进步与完善。 环境影响评价论文:试论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制度法律完善 论文摘要 目前污染导致群体性中毒事件频发,严重危害社会公众的切身利益,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定了公众参与环境保护评价,有利于普通公众参与到环境保护中来,但仍有完善之处,本文分析了环境影响评价中公众参与理论基础、意义,影响公众参与的相关因素,提出了完善公众参与制度的具体做法。 论文关键词 污染 环境影响评价 公众参与 《人民日报》曾报道一高校为师生的基本健康不被侵扰,数十名教授在当地政府门前下跪,要求一家污染严重的企业停产整顿,引来舆论一片惊呼,肇事企业最终被强制停电停产,本来污染侵扰可以通过正常渠道得以解决,然而师生代表先后多次向各有关部门举报,但都毫无回音,而企业的污染问题却日趋严重,眼见师生健康受害日深,下跪成了“没有办法的办法”。其原因有两点:一是环境维权渠道不畅通,公众诉求无法及时有效得到处理。二是当地缺乏环境保护的责任感,缺乏维护百姓生存发展权利的意识。从这起环境污染事件折射出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的现状。一个污染严重项目,为何环境影响评价当初会通过,公众在项目建设报批前的参与力度,可见一斑。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有利于维护公众切实利益。 一、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的理论基础、重要意义 (一)公众参与理论基础 “一是公民环境权理论;二是公共信托理论、利益相关者理论;三是民主理论。”根据上述理论,每个人及其后代都享有其健康和福利等要素不受侵害的环境的权利,环境资源是属于全体公民的“公共财产”,政府基于全体公民的委托对环境资源进行管理、使用,而公众参与是政府以符合社会公益的方式合理处置、使用这些公共财产的重要保障,也是政府行政民主化的必然路径。现实中,政策是在复杂的政治和经济利益作用下形成的,在一些制度较弱的国家,政策被各种利益集团操纵的危险就特别大。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可以形成一股制衡力量,以促使决策者更清楚地了解公众因之在环境权益方面的牺牲,使决策者更积极地采取措施以减轻、舒缓环境影响,并对受影响公众在其他权益方面给予合理补偿;另一方面也可以加深公众对规划、项目的了解,使公众在主动参与、选择的情况下增进对规划、项目的认同感。 (二)公众参与的重要意义 强调公众参与的重要性,从各层次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推进决策民主化,依法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公民通过自由平等的对话、讨论等方式参与公众决策和政治生活。环境影响评价中的公众参与是促进决策民主化的手段,是民主法治理念的贯彻,公众参与被视为政府决策民主化的一个表现。公众意见的充分表达以及决策者对公众意见的充分考虑是科学决策的保障。“环境影响评价的范围和内容,受到区位、地形和地貌、地质等自然条件以及当地产业、民情、风俗文化等人文因素的影响。”公众参与,对于开发者或决策者,有广纳信息和集思广益的作用,可以及早发现问题,洞察问题的深度和广度,掌握当地居民关切事项,谋取因应对策。给予相关利害关系人表示意见的机会,可以满足民主社会在行政程序中赋予相关当事人“明了真相之权利”及“意见受尊重之权利”,避免决策后才发觉问题而陷入两难之境,从而使开发活动的效率提升。从这点来看,环境影响评价的公众参与的目的是:“通过环境影响评价的责任者与公众之间的一种双向交流,让公众了解项目,使项目建设能被当地公众认可或接受,并得到公众的支持与理解,增强项目环评的合理性和社会可接受性。” 二、影响公众参与的相关因素 公众参与取决于下列因素:地理位置、经济利益、环境利用、社会关注、价值观等因素,参与者应包括:(1)开发活动所在地的民意代表。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广泛参与国家的事务的管理,应当对自己所在区域的重大建设项目环境问题,予以高度关注,他们更能影响环境影响评价各个阶段的实施。(2)受到或者可能受到开发活动影响的团体。通常由受影响的当地民众组成,因为开发计划或者是基于共同职业利益的结合,也有基于特殊利益或信念而有意参与。例如,“在俄罗斯吸收社会团体的代表和公民个人参加俄罗斯联邦国家生态委员会的重要决策会议和环境保护执法工作检查以及对公民提供环境保护知识的普及教育或专门培训等。”在法国“环保团体除了可以依法提出反对意见和计划外,当行政机关认为业者所作成的环境影响评价不完全或不正确时,往往由环保团体依法介入提供意见。同时环保团体得在行政机关授权和付费下,拟订环境影响评价书。”可见有关团体在环境影响评价中可以起到重要作用。(3)受到影响的居民。居民由于受到开发活动造成的环境影响的波及、经济利益受到损害、身心健康受到影响,他们大部分住在当地,且紧邻着预计开发的地点。他们有强烈的情绪反应,甚至恐惧,欠缺资讯及无助感的结合。例如,在2007年厦门px项目中,附近群众反对项目在当地落户,认为化工厂危害环境,影响民众身心健康,通过各种途径表达自己的意愿、诉求。(4)非政府环保组织。“公众个体的参与能力等方面存在先天不足,加上环境行政决策往往涉及高度复杂的科技知识,使得公众个体的参与往往难以发挥有效的作用”,非政府组织具有环境科学领域的专业人才,他们对环境问题具有较高的敏锐度和把握能力,较高的知识水平使他们能够较好地整理和表达自己的意见,具有专家优势。此外,还具有资金和技术优势,具备了这些优势,环保组织就有较强的调查研究实力,可以更好地组织和代表社会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进一步提高决策科学化水平。(5)网络公众。网络参与借助先进的互联网资源,为公众和项目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以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提供了一个更直接、快捷的相互沟通方式。进行网络公众参与的项目要进行合适的媒体宣传,可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等进行多方面宣传,引起公众对项目的关心,可采用一定的激励方式,鼓励公众通过网络对项目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6)专家学者。他们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在环境影响评价方面有相当的研究,投入大量的精力和心血,如高等院校的教授。他们的参与会提高环评的质量和水准,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三、公众参与机制的完善 1992年6月,联合国环境与发展会议通过了《关于环境与发展的里约宣言》强调了公众参与原则的重要性,明确提出:“环境问题最好是在全体有关市民的参与下,在有关级别上加以处理,在国家一级,每一个人都应能适当地获得公共当局所有的有关于环境的资料,包括关于在其社区内的危险物质和活动的资料,并应有机会参与各项决策进程。应让人人都能有效地使用司法和行政程序,包括补偿和补救程序。”我国公众参与的深度和广度不够,公众参与的意识、参与的能力、参与的范围、及参与的渠道存在不足的地方,为此需要进行完善,可借鉴上述原则在以下方面进行: 1.将原则性条款具体化。《环境影响评价法》第5条规定了国家鼓励公众参与的条款,但它缺乏具体条文的支撑,可操作性不强,因而对于公众参与的方式、范围、组织者的组织义务以及如何保障等还存在空白。另外,“由于实践中,许多国家机关对公众参与政府决策持否定或抵制态度,使得这一规定成为纸上谈兵。”⑦为避免造成原则性条文无法执行,建议在制定具体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时,列入具体措施予以落实。 2.完善参与环节。包括完善听证制度,让公众真正参与听证,优化听证代表的结构。可以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以美国为例,美国《1987年国家环境政策法》规定了环境评价的公众参与原则,在《1978年国家环境政策法实施条例》更是规定环境影响评价三个阶段的公众参与。一是在确定范围阶段。在此阶段联邦政府的机构的主要任务是确定重大问题的范围、可供选择的方案和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应当考虑的影响。联邦政府机构还应当举行范围界定的会议,并会议公告,征求受影响的联邦、州和地方政府的意见,受影响的印第安人部落意见,反对提议行动的人的意见,以及其他有兴趣的公众的意见。在我国可以采取问卷调查、座谈会、专家咨询会和论证会等形式。二是对环境影响报告书草案的参与,以便公众进行评论。规定至少需要45天的评论期。三是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参与。“美国《1978年国家环境政策法实施条例》规定,如果公众对环境影响报告书草案发表了意见,准备最终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机关应当评估和考虑来自于公民和个人或其他团体的意见,并采取一种或多种手段予以回应。”⑧1998年《奥胡斯公约》对公众参与环境决策的初期权利作出了规定,内容包括:拟议活动及其有待决定的申请;可能做出的决定或决定草案的性质;负责作出决定的政府部门,公众参与的机会、公开听证的时间、地点;索取有关信息的部门及地点可以接受意见或建议的部门,以此保证公众参与。根据我国具体实际,要逐步落实听证制度,让民众真正有机会参与到环境影响评价中来,维护自身权益。 3.完善监督检查。“执法部门可以通过向社会聘请监督员,实行举报违法情况的奖励手段,来协助执法部门执法,查处违法行为。”⑨这是比较好的可行方式。在项目建设运行过程中产生不符合经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情形的,建设单位应当组织环境影响的后评价,采取改进措施,并报原审批部门备案。此外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还应对建设项目投入生产或使用后所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跟踪检查,确保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准确实施。 4.保障环境公益诉讼。“为加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惩治力度,司法应当逐步扩大环境诉讼的主体范围,将公众日趋增长的环境权益要求纳入规范有序的管理。”⑩在欧盟,为了保障欧盟环境法的实施,公民可以提起司法诉讼。例如,“绿色和平组织已经提起和进行过多次诉讼,以保障欧盟环境法规和指令的实施。”我国可以借鉴,在法律层面上予以支持、保护。 5.完善信息公开制度,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政府部门应及时、全面公布获得的信息,而不能隐瞒或是选择部分信息公开。国家环保总局于2006年2月14日颁布了《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该办法规定,在环境敏感区建设的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确定了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后7日内,向公众公布相关信息。信息应当是完整的,而不能采取公布对项目有利信息,隐去不利因素的信息。美国《国家环境政策法》明确规定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所征询机关的意见,应当按照《信息自由法案》的规定对外公开。美国《1978年国家环境政策法实施条例》也要求联邦或州机关在环境影响评价程序中不时的公告。公告包括范围界定公告、初步决定公告、意思通告、可获得环境影响报告书草案的通告、可获得最后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通知,以及做出决定记录的公告等,过程完善,这些做法值得借鉴。 环境影响评价论文:简析环境影响评价中公众参与的有效性 论文摘要 公众参与在环境影响评价中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本文在介绍了环境影响评价中公众参与有效性的基本情况以后,提出了影响我国公众参与有效性的主要因素指标,并提出提高环境影响评价中公众参与有效性的相关对策。 论文关键词 公众参与 有效性 环境影响评价 一、环境影响评价中公众参与有效性概述 环境影响评价中的公众参与主要是指一个国家的公民或者团体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义务和权利,运用一定的方式和方法,通过一定的途径参与到环境影响评价的过程中去,并对环境评价的运作和结果产生积极影响,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活动。公众可以通过直接或者间接的行为来影响决策者的决策行为,达到利益分配的目的。 环境影响评价中公众参与的有效性主要是指公众在环境影响评价的全过程当中获得的环境资料信息量的多少、是否参与到整个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的决策当中、在自身的公共利益受到侵害时,是否拥有诉讼法律的权力,它是一种综合反映。主要包括参与对象的代表有效性、调查方法的有效性、调查内容的科学性、统计方法的有效性还有时间的有效性、法律产生的效应。 二、环境影响评价中公众参与有效性研究的意义 首先,对环境影响评价中公众参有效性的研究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提高公众环境保护意识和主动参与公共决策的意识,让有关的社会公众得知有关建设项目和规划的信息,这样就可以减少各方之间的冲突,从而使得环境影响评估可以顺利地进行。 其次,对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有效性的研究可以找出影响公众参与有效性的因素、出现的问题并找到解决的办法,从而保证以后的环境影响评价结果的客观性、有效性。 再次,对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有效性的研究可以较大程度地发挥公众的参与作用。对公众参与的有效性研究可以找到充分发挥公众参与的有效方法、制约各种实施主体(建设单位、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单位、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等),以此加强环境决策的执行性。 三、影响环境影响评价中公民参与有效性的指标 (一)公众的有效性 1.参与环境影响评价的公众类型。环境影响评价中的公众主要分为两种类型(包括主动型和被动型的参与公众),主动性的公众是指对该项目感兴趣的没有组织的自由人或者是有组织的一些团体;被动的公众是指与该项目会影响其生活的那一部分公众。环境影响评价中的公众类别多决定可公众参与的有效性大。 2.参与环境影响评价的公众素质。环境影响评价中公众的素质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公众自身的文化素质、环境保护意识、对项目的了解程度。如果公众的文化程度较高,就能正确地理解有关项目的调查内容进而提供比较有参考价值的信息;如果公众拥有较强的环境保护意识,就会意识到该项目给环境带来的影响并表达处自己对该拟建项目的建议;如果公众对该拟建项目了解得很清楚,其评价也会有客观性和实际性。因此,公众自身的文化素质、环境保护意识和对拟建项目的了解程度都都会直接影响到公众参与的有效性。 3.环境影响评价中公众参与决策的程度。环境影响评价中的公众参与实际上是双向交流的过程,一般来说,公众只有在进入协商阶段之后才拥有一定的较小权力。如果公众被赋予很大的权力,他们就能在一定程度上合理地运用自身的权力,这对提高项目环境合理性和社会认可性有很重要的意义。 4.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的时间。我国环境影响评价的公众参与大多数时候时机已晚,在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中来的时候,环境影响的项目基本上已经确定,公众提出的意见已经起不到任何作用。以此应当尽早地让公众参与到环境影响评价中,这样才能达到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越早其有效性就越大的效果。 5.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的形式和内容设计。公众参与的形式的选择和内容的设计对于公众参与有效性有很大的影响,不同的地区、不同的居民拥有不同的特征,从而所适用的参与形式和内容的设计也有所不同。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时应该因地制宜、实事求是,根据本地的特点选择不同的公众参与形式,设计不同的内容,从而提高环境影响评价中公众参与的有效性。 (二)项目方解决矛盾能力的有效性 公众参与到环境影响评价中主要是为了使自己的意见和建议能够通过合法的、合理的、有效的途径得到项目方的参考和接受,使得项目方和公众之间能够相互调和从而减少双方的矛盾与冲突。如果建设单位和审批单位拥有较强的矛盾解决能力,能够通过比较灵活的形式和方法最大限度的避免冲突并对已经产生的冲突给予最好的解决就可以增强公众参与的有效性。 (三)评价组的有效性 环境影响评价中的公众都是通过有关评价组来了解相关的项目信息,可以说他们对于相关的项目信息具有垄断的地位,如果在公布信息的时候出现消息不准确或者是恶意隐瞒的情况发生就会误导公众,那么公众的意见和建议也随之失去了它应有的效果。所以提高评价组工作人员的职业素质,保证他们在环境影响评价中都提供符合实际的信息,不欺瞒、不遮掩、不刻意误导公众,才能提高公众参与的有效性。 四、提高环境影响评价中公民参与有效性的对策 (一)提高公众参与制度的有效性 1.明确公众参与权,加大公众参与宣传力度。健全法律层面上的相关法律法规,《宪法》应该明确规定我国公民环境参与的权利,出台涉及到整个环境保护领域的公众参与的法律法规。同时,应该加大公众参与的宣传力度,让更多的人知道自己拥有这样的权利,并积极参与到环境影响评价中去。 2.建立公众参与的诉讼机制。虽然《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规定了公众参与环境评价的权利,但是在监管和问责方面却是缺失的。如果建立起公众参与的司法保障机制,那么当有违反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行政行为出现时,公众就可以及时地向法院起诉,因此,建立专门的司法保障机构来监督实施的全过程,就可以从司法上保障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活动。 (二)提高公众参与环节的有效性 1.实施主体中的相关单位应当科学合理的选择参与的公众。参与观众的广泛性和代表性直接影响着公众参与的有效性,合理地选择公众就是指相关单位在选择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时要兼顾公众的代表性和广泛性,在选择公众对象时,不仅要选择直接受到影响的公众和间接受到影响的公众,还应该把感兴趣的公众也包括进来,也就是基层、中层、高层的公众都囊括进来,在实际的实行过程中应当对公众进行合理的分类,以使得所选取的公众能够代表全部公众,当然也包括弱势群体的意见。 2.信息公开应该做到客观和真实。建设项目单位在向公众公开信息时应该做到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和及时性,在介绍基本情况时要突出重点,突出项目对环境影响的范围和程度,做到实事求是,不遮盖敏感问题和美化环境风险,积极做到信息公开的对称,并进行swot分析,帮助公众更好的了解到该项目对自身所带来的影响。同时,在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更改发生重大变化后,建设单位应该再一次的进行信息公开,以增添信息的透明度。 3.认真对待公众的意见。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的积极性主要受到其建议和意见是否被合理采纳的影响,只有认真地对待公众的各方面不同意见,公众参与才能真正的发挥好作用。有关单位应该编制公众意见采纳说明书,让审查组织和公众都能够了解,特别是及时向公众公开其建议是否被采纳和得到公正的反映,监督环境评价的真实性。只有对公众宝贵的意见进行总结和整理,才能得到具有建设性的建议,从而公众参与的有效性也得到了相应的提高。 4.扩大公众参与的范围,实现参与形式多样化。公众参与的范围主要包括公众参与所有规划的环境影响程序和时间范围两个方面,《环境影响评价法》只规定了专项规划必须进行公众参与,而一般的规划中的公民参与却并没有做硬性规定,这就使得有些建设单位钻法律的漏洞对公民参与这块加以忽视。因此,扩大参与范围,让公众参与所有的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的规划中。我国采取的方式是的公众末端参与式,这种参与环境影响评价的时间范围很狭窄,所以《环境影响评价法》应该完善从规划开始阶段、审批阶段、实施阶段、后评价阶段的所有阶段的公众参与,以提高公众参与的有效性。 事实告诉我们,公众参与有效性是随着公民参与形式多样化的变化而变化的,要想将分散的建议集中起来就必须多多的开展各种形式的参与方式而不是局限于政府部门主导的问卷调查的特定类型。对于一般的环境影响评价可以采用电话、电脑论坛意见箱等方式发表自己的意见;对于环境影响明显的建设项目应该采用座谈会、听证会、公众监督会这样面对面的交流方式,以此来拓宽公众参与的渠道。 5.选择合理的公众参与范围和形式。在《环境影响评价法》中明确规定了只有该环境规划直接影响到公众环境权益或是需要编制报告书的专项规划和建设项目才允许公众参与。这种规定使得专项以外的或间接影响到公众环境权益的规划环评都缺少公众参与,而《暂行办法》中的规定也还是延续了该规定,公众参与的限制太多,范围的狭窄严重地影响到了公民参与的有效性。对于公众参与形式方面很多都是采用问卷调查的方式并不能引起太多的公众关注,也势必会影响公众参与的有效性,因此选择合理的公众参与范围和形式能够显著地提高公众参与的有效性。 6.选择科学的参与时机和参与阶段。我国环境影响评价的公众参与大多数属于末端参与,也就是说公众参与到环境影响评价的时机晚。在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中来的时候,环境影响的项目基本上已经确定,即使公众提出一些有建设性的意见,但是也难以使已经基本确定的方案发生改变。环境影响评价三阶段中的技术评估阶段几乎没有公众参与,如果公众参与能够提早地进入环境评价阶段,就可以更好地发表意见,提高公众参与的有效性。 (三)加大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力度 1.提高公众环境保护意识和主动参与意识。受到几千年历史传统文化的影响,我国公众对环境方面的关注度不高。但是公众只有真正地具有了较高的环境保护意识才能够更有效地投入到环境影响评价中去,只有掌握了真正科学的环境保护知识以及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才能更有效地提出具有参考价值的意见和建议,国家应该加大环境保护和公民参与环境权益的教育和宣传,使人们能够清楚地了解到自身的权利。公众也应当积极主动地了解环境保护的相关信息,从而提高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2.提高宣传公众参与的力度。一部法律的有力宣传会使人们能够更好地了解其精髓和真正的用意,在了解之后人们才会去遵循和遵守。一部宣传不到位的法律会使很多的人丧失了解其本身应该了解到的相关信息的权利。《环境影响评价法》已经对公众参与的方法程序和参与意见有效性已经做出了明确地规定,但是由于该法宣传力度不够,所以很多人不知道自己有参与环境影响评价的权利,这样一来,一部分建设单位就仅仅将公民参与看做是一种手段而非权利,从而宣传力度的有效性影响了整个公众参与的有效性。 (四)提高评价组的职业道德 公众都是通过评价组所提供的相关信息来对建设项目进行判断的,如果评价组的人员有过硬的专业素质和职业道德就能够为公众提供准确的背景信息,从而公众的判断也会是科学和合理的。因此评价组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技术水平影响着其是否能够站在一个公正和中立的角度上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做出理性的判断,这从根本上影响着公众参与的有效性,提高评价组的职业道德势在必行。 环境影响评价论文:探究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及其法律制度的完善 摘要:环境问题是困扰着国际社会一个全球性的问题。由于人类过于片面的追求经济发展致使环境问题开始普遍出现,进而导致资源枯竭、污染加剧等一系列恶果。而环境影响评价的产生,实现了环境管理模式由末端控制到全程控制的转变,下面本文对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简要的论述。 关键词:环境破坏 环境影响评价 20世纪中叶以来,随着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和世界经济的迅速增长,人类对自然的改造日趋严重,环境问题也渐渐由开始的个别地区问题发展成为全球性灾难,继而相继出现一系列引起世界广泛关注的热点问题。国际社会在经济、政治、科技、贸易等方面形成了广泛的合作关系,希望通过各种手段和渠道来解决日益严重的环境污染,在这个背景下环境影响评价应运而生。 环境影响评价是外国首创的一项制度,我国的环评制度是在吸收了西方国家宝贵经验,又结合了我国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经历了一个不断发展和完善的过程。经过概念引入、尝试性研究与实践、制度化及法制化等几个阶段,我国环境影响评价分为源头控制、推进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双赢的重要工具和手段。所谓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就是国家通过法定程序,以法律或者规范性文件形式确立的对环境影响评价活动进行规范的制度。 1979年9月我国颁布了《环境保护法(试行)》,标志着环境影响评价从立法上开始建立。2002年,《环境影响评价法》正式通过,并于2003年9月1日起实施,我国环境影响评价进入了新的阶段。我国通过30余年的尝试建立了一套有特色的环境影响评价立法体系,以求为实现环境影响评价促进决策科学化与民主化、为科学发展保驾护航。 环境影响评价法律制度是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法定化、制度化和程序化。作为我国环境保护法的基本制度之一,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在我国的运行仍存在着很多缺陷,下面就这些缺陷提出一些可行的措施。 1从战略上建立合理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近年来,我国经常因政策和规划的不完善而导致环境遭到破坏,由此可见,对生态环境有着重大影响的因素之一是政府的宏观决策,无论从对环境影响的潜伏性还是后果方面,决策的失误都要比建设项目本身更严重。为了加快提升我国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完备程度,我们要借鉴国际上将政府宏观决策纳入环境影响评价的成功经验,建立战略环境影响评价。从而使得我国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能够立足于区域评价和全面影响,合理又切合实际。 2加强公众的参与权 我们要加强公众的参与权的完善工作,在公众参与中,首先应将可以不向公众征求意见的情况明确列举出来,规定采取一定的形式,将项目有关情况向有关群众公示,通过立法手段确保公众参与主体的成员组成要有代表性和广泛性,同时通过制定详细的可操作的规范,将公众行使知情权、建议权等环境权利的具体途径和方式明确列出,另外还要明确规定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无效的情形。 3加强法律责任的明确和完善 我们应加大对环境影响评价之中的一些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不予审批对未规定公众参与内容的环境影响评价的报告书;相关建设单位应向环保部门提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环境影响登记表申请,对于未提交申请并擅自开工,且建设项目已经完成的,应给予一定的罚款,并依法追究行政责任;有些建设单位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隐匿公众意见或对公众意见作虚假记录,对于这种单位,环境保护部门应吊销其评价资格证书,并处以罚款,同时应依法追究主要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 4设立环境影响评价的审批分离制度 对于作出不利于环境保护甚至蒙混过关的行为,应设立专门的环境评价审查机构。同时针对机构重合所导致的权力重合问题,我们应建立相关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查委员会、环境影响评价专家委员会和专家小组等专业机构,从而加大监督力度。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的审查工作由审查机构负责,环保部门以审查机构作出的肯定或者否定结论为是否批准的依据,以求达到加强对环境影响评价的组织管理的目的。 5公众的参与力度的加强 我国环境保护事业的发展是由公众的监督、举报、宣传、督促来推进的,因此我们要切实保障环境相关者获取必要信息的权利。通过环境教育等工作,使公众的环境意识得到提高,让公众自觉加入到环境保护行列中。同时我们应将信息充分公开化,使公众对建设方、评价机构、审批机关等都能达到注视和监督的目的,而且也能使公众对自身的环境权益提高关注。 6结束语 在环境影响评价 制度的建立与实施的过程中,成绩与困难同在,挑战与希望并存。该制度实施中出现的各种阻力与问题,还有待于在实践中不断发现,不断总结并及时解决,以求我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更加进步与完善。 环境影响评价论文: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推行作用浅析 摘要:可持续发展已成为目前发展研究的重要课题,而环境影响评价及环境影响评价制度顺应发展,但它是在项目的前期阶段进行的,是对未来事物的一种预判,它需要已有工程的经验为基础。笔者针对环境影响评价对实际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作些简单的探讨与研究。 关键词:环境影响;评价;推行;意义 一、环境影响评价定义 英文缩写 eia 即 environment impact assessment 指对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进行跟踪监测的方法与制度。通俗说就是分析项目建成投产后可能对环境产生的影响,并提出污染防止对策和措施。影响评价的对象包括大中型工厂,大中型水利工程,矿山、港口及交通运输建设工程,大面积开垦荒地、围湖围海的建设项目,对珍稀物种的生存和发展产生严重影响或对各种自然保护区和有重要科学研究价值的地质地貌产生重大影响的建设项目,区域的开发计划以及国家的长远政策等。 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推行意义 第一,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是我国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控制新污染的两项主要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特别在保证建设项目选址的合理性上起了突出作用。因为,评价结果证明虽然投资效果好,但由于布局不合理,严重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平衡,而影响长远发展的项目,就不能同意建设,必须另选地址。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还可以对开发建设项目提出防治污染的措施,控制新污染。第二,实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步骤和程序都贯穿在基本建设各个阶段,使计划管理、经济管理、建设管理都包含环境保护的内容,从而把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纳入国民经济计划轨道,在发展经济的同时保护好环境,促进经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第三,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可以调动社会各方面保护环境的积极性,集思广益,群策群力;如,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由于具备较齐全的实验测试条件,容易保证评价的科学性;工程设计单位由于熟悉国内外该类工程项目的发展水平和发展趋势,能有针对性地提出综合治理对策,做到技术、经济上的可行、合理;而管理单位则熟悉各种法规,就便于组织协调和监督。 三、存在的问题与改进 第一,该法规定的环境影响评价只是单向评价。 所谓单项评价即只针对评价对象本身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进行评价,而不要求评价周围环境对评价对象本身的影响。 虽然对于一般的生产性项目而言,这种单向的制度设计是可以的,而且也确实方便了行政管理,但对于与公民切身环境权益攸关的住宅等项目如果只做单向评价,却可能对居住者环境权益保护不力,甚至导致后患无穷。时间滞后。在环境保护工作中,对污染进行治理只是一种“亡羊补牢”的行为,真正的保护应该是预防。环境影响评价就是一种较为有效的预防手段。往往由于建设项目所在地的环境质量现状、污染等背景资料欠缺,需要做大量的调查、收集和测试工作,就得花费较长时间。 第二,公众参与缺乏制度保障。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规定,对可能造成不良环境影响并且直接涉及公众环境权益的规划,或除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可能造成重大环境影响、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编制机关或建设单位应当在报批规划草案或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前,举行论证会、听证会,或者采取其他形式,征求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的意见,并且附具对上述意见采纳或不采纳的理由。但对论证会、听证会究竟该如何举行、谁应参加等程序性问题并没有具体进行规定,从而导致了这些制度无法落在实处,使环境影响评价失去了指导作用。 第三,行政管理色彩浓厚,透明度不高,公民无法享有充分的知情权,不能形成有效的社会监督。 由于行政管理部门可以通过资质管理等手段决定评价机构的生死存亡,且《环境影响评价法》中规定的评价机构责任也仅限于行政责任;此外,在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有关建设项目的基本信息以及进行评价的依据、数据和方法都是保密的;具体在何时、何地召开听证会或论证会,与会者发表了何种言论等情况外界均不得而知;评价报告也只有行政审批机关才有权看到。虽然该法明确了评价机构对评价结论负责,但由于公众的知情权得不到切实保障,无法对评价机构形成有效的社会监督,所以在现实中,评价机构实际上仅对行政机构负责,而缺乏行业自律,评价结果的客观、公正性由此大打折扣。 第四,法律制度不健全,相比西方国家而言,我国的环评工作才刚刚开始,环评制度还不是很健全,需要国家及相关管理部门出台相关政策和制度来改进环评工作、约束考核环评工作。 总之,随着我国人民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公众对环境质量要求也会日益提高,对环境问题会日益关注,获得环境信息,参与决策的愿望也将会更加强烈,这对我们的环境管理工作以及环境立法工作都提出了新的要求。同时“入世”也要求我国的环境管理工作应进一步增强透明度,强化公众参与。根据我国的国情,借鉴吸收一些新的环境管理理念,对今后进一步完善我国环境管理工作,将具有重要的意义。
目前在中国,环境资源受损比较严重,对于环境方面的资源的管理约束正在不断加强,坚持健康、可持续的发展思路,加强提高绿色、环保、生态文明理念,成为我国经济发展不可忽视的一部分。2017年3月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开幕,国务院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再次强调,要坚持绿色发展,治理污染,去产能,实现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这意味着我国企业要实现绿色发展,企业的生产活动要同时考虑经济效益和生态环境。而财务管理关系到企业生存发展的根本,实现绿色财务是促使企业绿色生产的重要途径,才能真正实现经济的绿色发展,从微观主体推动生态、绿色、文明方面的建设。 一、绿色财务管理的内涵 目前在关于财务管理的绿色化的研究中,并没正式的定义。但是有关研究人员观点如下,财务的绿色化管理就是要求企业在既有的财务管理过程中,统筹考虑经济、社会和环保三方面;财务与生产等企业相关活动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方面的规章制度,企业应突破原有的“经济人”假设,转为“社会人”假设;资本的有效运作、财务的绿色化管理将使企业为社会增加更多的福利。具体来讲,财务管理的绿色化与传统财务的管理是有不同目标的,前者要将社会、经济、生态效益统筹考虑;财务管理的绿色化需要将企业作为社会组成的一部分,强调企业的社会责任;重视企业经济与自然环境的再生产,坚持企业生产工作的健康可持续发展。财务管理的绿色化实施方法上,筹资活动要考虑资金来源是否具备绿色环保的特点、筹划绿色经营追加资金的规模;投资活动要深入分析资金投向、加强投资决策时对于项目的环境评价,保证资金流向绿色环保项目;运营过程中要遵循环保法律法规并且对与项目进行有效控制;在分配过程中,应当区分绿色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对于前者提供优先分配权。在影响方面,财务管理的绿色化短期内对于企业存在不利影响,会增加企业的经营成本,但长期内有利于企业的可持续增长;对于投资者而言,采用财务管理的绿色化有利于规避国内的生态保护法律法规、国际绿色壁垒,从长远角度看将提高投资者的回报率;从社会角度分析,财务管理的绿色化,将进一步提高环境方面的资源的利用率,有效保护环境,进而促进企业的产业升级、产业转型、生态文明建设。 二、财务管理的绿色化应用中的问题 随着我国生态环境有关问题的加剧,发展绿色经济突显重要,政府、企业管理人员对于财务管理的绿色化的认识不断加深。同时,科技发展水平的不断提高,有关理论研究的不断深入,为财务管理的绿色化的在企业中的具体操作、实施提供有力支撑。然而,在企业具体实践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从企业的外围环境因素分析,首先,在我国,企业的运作模式依然比较守旧、传统的,企业通过粗放型生产仍可获利,从而削弱了企业采用财务管理的绿色化的动力。尽管近些年来我国经济改革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产业的结构升级、结构转型作为重点,然而经济的改革进展比较慢,进而影响了财务的管理的绿色化在企业中的实施。其次,有关的学术研究比较侧重与理论分析,与实际相结合、具有可操作性的绿色财务管理制度还未建立。最后,目前中国现有的规章制度仅适用于传统的会计、财务管理工作,没有建立针对绿色会计管理的法律法规。同时与绿色财务管理相配套的税收政策、生态环境保护办法不健全,有关行业的监督、管理措施有待改革,缺少关于对违反财务管理绿色化行为的惩罚规定,导致财务管理的绿色化的监督管理松懈。从企业内部角度来看,主要问题在于财务管理的绿色化实践起来的成本过高,企业财务方面的管理转型缺乏推进力度。企业财务管理的绿色化的实施必然会改变企业的生产方式,对于企业的采购、生产、销售等生产经营工作将造成一定的影响,具体从以下两方面进行分析:一是企业需要一定的成本开展企业内部生产工作的转型工作;二是,对于新旧财务管理制度的转换、财务管理人员的培训及招聘、绿色财务制度的落实监督都会产生大量成本,而财务管理的绿色化实施将原本转嫁给自然环境的污染进行治理,纳入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变成企业的生产成本,带来了企业资金压力,降低了企业改革的积极性。在我国,存在大量中小型企业财务管理的绿色化的实施能力不足的现象,绿色、环保意识不强,绿色财务会计的实施情况不容乐观。而且,很多绿色财务指标在获取数据和量化上都存在一定困难,因此实施起来也有难度。 三、绿色财务管理内容财务管理的绿色化 在传统的财务管理基础之上进一步改革、优化,包括绿色筹资、绿色投资、绿色运营、绿色分配等。绿色筹资是指在筹资活动中要考虑到企业对于社会和生态环境的责任,拒绝来自非绿色环保渠道的资金。并且自身的筹资活动要以绿色生产项目为目的,以自己的绿色发展战略吸引投资者,取得投资者的青睐和信任。但鉴于绿色筹资过程中存在较高成本、有限渠道等问题,筹资难度比较大,一般来说,筹资环节离不开政府的支持,比如政府的担保、产业发展基金、税费减免等一系列政策。2017年3月,政府有关文件指出,将券商对于绿色企业的首次公开募股辅导纳入考核范围,从而为企业的绿色筹资提供了便利。绿色投资就是要更加高效地利用自然资源,有效开展企业生产活动的同时还要加强生态文明的建设;有效结合生态环境、经济利益、社会责任三方面。企业在开展投资工作时,需要对计划项目进行深层析、详细的分析,研究、论证其环境、社会、经济方面的可行性。尤其重点考虑环保产品、环保企业、环保产业,避免对于“两高一剩”产业投资。短期来看,采用绿色投资模式,会提高企业的成本,从长远角度看,将有利于国家有关产业的转型发展、有利于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同时将增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长期盈利能力,对于消费结构升级都有深远意义。绿色运营就是指通过对资金的使用、期限分配,进而实现企业的资金的合理、有效利用,不至于流动资金短缺或闲置,同时考虑到企业在生态环境保护中的责任。即在运营中,保证不发生额外的绿色成本,如因违反环保法规而发生的罚金、污染治理费用等;因不满足绿色环保标准而导致产品没有取得市场准入,产生销售损失等。因此,在现金流预测、流动资产管理、流动负债管理等方面,应考虑到绿色环保因素,加强存货管理、应收账款管理。绿色分配是指要重视对于绿色资金的提供者进行分配,主要包括绿色债权人、绿色权益投资人等。提高绿色投资人的收益,才可以保障企业得到长期的资金支持,避免资金链断裂,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动力。一方面应建立多层次的投资人分配体系,通过绿色投资人与非绿色投资人的收益差,激励投资者提供绿色资金;另一方面不断扩大利益人的范围,最终实现多利益主体的多层次分配体系,充分发挥绿色分配的激励作用。四、绿色财务管理措施 (一)转变经济发展模式,加强绿色法律法规建设 绿色生产和财务管理的绿色化是相辅相成的、相互制约的,“两高一低”的粗放型的生产方式会阻碍财务管理的绿色化的实施,削弱企业的积极性;而财务管理的绿色化建立的目的就是纠正企业生产过程中的污染行为,将企业的环境、社会、经济三方面的效益相统筹。因此,优化现行的国家对企业的考核管理办法是第一步,破除“唯GDP”的观念。建立企业“绿色GDP”的有关考核管理办法,将对于生态环境保护、治理环境污染的工作举措纳入有关政府、企业政绩考核衡量标尺,进一步激励相关政府加快统筹规划产业转型、升级有关战略的制订,通过出台有关法律等规章制度、政府补助等一系列措施指导企业绿色生产,转变经济发展模式。实施财务管理的绿色化具有极强的正外部性,企业的参与积极性有限。而且,这一制度牵扯到政府、社会、企业、消费者等多方面,同时结合国家的产业结构升级,必然是一场艰难而长期的改革,因此财务管理的绿色化的实施离不开国家的顶层设计,统筹各方,协调利益。实现绿色发展、推广财务管理的绿色化还要求配套的生态法律法规的建设。一是需尽快出台绿色、环保生产有关标准,进一步指导企业生产、经营有关工作。二是建立生态保护的相关法律、明确环保责任的界定和处罚;调整、完善税收、优惠政策等,出台有利于财务管理的绿色化推进实施的税收政策,进而提高企业的积极性;在现有财务管理制度基础之上,制订具有针对性的绿色管理制度,切实指导企业开展、推进绿色财务管理工作。 (二)普及绿色环保教育,提高社会环保意识 环保理念的学习、教育,不能仅局限于生产企业,应面向社会公众,尤其是在消费群体层面开展环境保护、生态文明建设的宣传、教育,加强消费者对环保理念的深入理解与认同,进而引导消费行为,让更多的人优先考虑绿色服务,在激烈的经济竞争环境下,能满足消费者环保需求的企业将新增加一项核心竞争力;在企业的管理层面,应当帮助其建立绿色生产的观念,树立管理者的强大的生态责任和社会责任,督促其在生产过程中关注生态环境保护,从而大力推进财务管理的绿色化的改革进度。同时,要提高全社会的环保意识,一方面有利于鼓励、激发有关绿色创新、发明,进而推动生产绿色化;另一方面增强社会成员的主人翁意识,有利于全民监督企业绿色生产,促使企业财务管理的绿色化有关工作的切实执行,督促企业绿色生产。 (三)加大财务管理绿色化的推进力度,加强财务人员业务绿色化的指导 企业财务管理的绿色化实施的一大瓶颈就是缺乏相应的管理人才,突出问题就是专业财务人员不懂绿色生产的知识,不了解绿色生产所涉及的风险;而生产人员则不熟悉财务管理方法,因此应当引进通才,吸收既懂财务又懂绿色生产的人才。管理层应当制定相应的绿色发展战略,同时加强对于企业财务人员的技能培训,增强其对于财务管理的绿色化的认识和操作能力;将绿色财务有关知识在企业内部广泛宣传,促进企业员工将绿色生产理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有效指导工作实践,从而提升企业的财务管理的绿色化的水平。
工程安全管理论文:概论质量安全管理对水利工程的影响 一、水利工程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问题 近年来,经过城乡水利防洪减灾工程建设,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达标等有效实施,部分水利工程安全隐患,质量隐患已得到治理,但仍有不少水利工程存在不同程度质量问题,安全问题。总之监督不到的情况没有得到较好的解决,一旦遇到突发事件,工程容易出现险情,安全事故时有发生,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水利人安全意识,质量意识不强,建设单位中管理人员对水利工程的安全,质量意识淡薄,导致工程质量低下,达不到设计标准,若遇突发灾害,安全事故极易发生。第二,由于水利工程规模较大,数量较多,使其安全生产适应能力相对较差,使其安全生产适应能力相对较差,给安全生产管理带来很大难度,更成为安全生产管理的薄弱环节。第三,水利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建设学位对工程的设计不合理,施工技术水平不高,工程质量先天不足,对当地的地质情况了解不够透彻,随着时间的推移,工程的质量问题目益景观,施工时降低设计时所达到的目标,导致安全问题的出现。第四,各水利施工单位全部改制为民营企业,由于片面追求经济效益的最大化,加之部分企业的大股东们急于收回投资,导致安全,质量经费投入不足。第五,施工作业人员除工种队长和少数工种的个别业务骨干是正式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以外,其它全部是临时雇用的农民工,他们不考虑工作安全质量,一味追求的是工程进度和效益。第六,工程施工中出现分包或隐形分包,导致以包代管,甚至只包不管成为施工过程中的主要不安全、质量不达标因素。第七,缺乏科学系统的安全管理和高质量管理体系,轻视事故前管理和检查。事故来临手忙脚乱,引起重视,但事故过后,依然如故,领导也不强调和重视,安全管理工作基本上无人问津,为此产生下一次安全事故的可能性非常大。第八,存在管理机制不健全,职能交叉,职责不明确,工作推诿,监管缺乏力度,出现事故互相庇护,你好我好大家好,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带来重大损失。 二、加强水利工程的安全,质量管理工作具体措施 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管理质量管理是百年大计,民生的根本,因此应坚持“安全第一,质量第一,预防为主”的基本原则,建立起体制顺畅,管理科学,服务高效的有效机制,使水利工程良性发展,可持续发展,加强水利工程的安全,质量管理工作,主要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第一,施工方领导向工程人员以及农民工做好安全、质量等宣传工作,增强工勤人员意识,使之每一位施工人员都成为主人,逐步实现从让我安全,要我质量到我要安全,我要质量的思想跨越,是一步升华到全员安全意识的高境界。第二,施工方指派业务骨干对农民工进行专业性的业务培训,使他们由外行转为内行,成为施工方的主力军。第三,安全管理,质量管理以预为主,严格地把握水利工程的施工质量关,先期治理,确保防范措施到位。落实安全质量责任制,终身责任制,工程施工过程中,建立安全质量旁观体系。并在观场设质量安全员,赋予相应安全质量管理权力,保证其有效行使职责。第四,在施工过程中,一但发现任何大小安全质量事故隐患和苗头以及违章操作,立即采取相应措施,并严肃查处,立即停工整顿,追究责任制,进行相应的处罚。第五,健立健全一整套科学合理的安全质量管理体序,把管理重点放在整体上,实行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质量管理,使其达到最佳状态。形成“安全质量工作,人人有责”的思想意识。第六,对在施工过程中,完成任务情况好的集体进行表彰,对在职的个人进行优先进改,对农民工进行物质奖励。使他们相应的都过的殊荣。 三、结语 综上所述,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人类对自然资源的摄取量越来越多,为了满足人们的需要,各行各业都在保证安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满足需求。同样,我们水利工作者也把安全施工管理和高质量施工贯穿在这个领域中,这是一项最重要的工作。安全、质量问题越来越受到党和人民群众的高度重视,因此,如何加强水利工程安全管理,质量管理,明确安全质量生产责任,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保证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我国经济发展是摆在每个水利工作者面前的一个重大难题。 工程安全管理论文:浅析建筑工程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法 摘要: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是一项直接影响到人民生命安危的头等大事,也是国家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提前条件及重要标志。同时也经济可持续发展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必然要求,也反映了先进生产力发展的水平,关系到社会大局的稳定。本文探讨了建筑工程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法。 关键词:建筑工程;安全管理;问题;方法 安全生产是对建筑工程生产的最基本的要求,是建筑行业发展的必然趋势。建筑企业在进行建筑施工时必须充分认识到安全生产的必要性,并加以重视,严格按照安全管理体系的标准作业。不论是企业的管理者还是基层施工人员都应该时刻具有安全危机意识,身体力行,杜绝违章行为的出现。这样才能够保证整个建筑行业安全有序的发展。 一、建筑工程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 安全观念淡薄,重视程度不足 当前,部分房屋建筑施工单位没有真正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生产理念,没有处理好经营、效益、质量和安全生产的关系,没有确立安全管理是企业生产、经营重要组成部分的思想,没有把安全生产工作真正放在首要位置来抓。有的企业领导只是在口头上讲安全,实际工作中往往把经济效益摆在第一位,认为把时间和精力放在抓进度和提高经济效益上就行了,对安全生产不重视、不检查,或是对检查出的问题不解决,不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对安全生产存有侥幸心理和麻痹大意心理,这种人为的因素是造成安全隐患的原因之一。 2、岗前培训不到位,安全教育不够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农村富余劳动力进入建筑施工企业,由于安全教育不落实,安全技术掌握不到位,大量既没有进行岗前劳动技能培训又缺乏施工现场安全教育的务工者上岗后,对施工现场的不安全因素一无所知,对安全生产的重要性没有足够认识,缺乏规范作业的基本常识,安全技能差,自我保护意识不强,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现象存在。 3、 审批把关不严,安全监管不力 部分建设主管部门和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对本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的薄弱环节和存在的主要问题了解不多,把关不严,责任不落实,监管力度不够,在机构设置、工作体制机制方面还不能适应当前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工作的需要。 二、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的方法 1、正确认识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重要性 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在当前的施工项目中具有重要的意义,只有充分认识到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重要性,注重建筑施工现场和施工班组的安全活动的落实,促进安全管理工作切实开展。首先,要将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纳入工程建设的内容中来,通过规范安全管理相关制度, 在依法的基础上落实施工图审查、招标和报建、质量安全监督体系、施工许可手续等工作,为安全管理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其次,要将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体现出来,在施工现场的布置中,围墙、大门、办公室等要做到美观大方,安全标志要醒目,大力宣传安全施工。最后,要完善好安全交底工作,施工班组在上岗前要按照当日的生产内容,结合当日的施工环境、天气情况和可能发生的不安全因素做好具体的安全性要求,以有效防范安全事故。 2、 增强安全意识,完善管理制度 第一,切实加大安全投入,确保安全防护到位。正确认识到安全投入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对安全投入进行经济效益分析和计算,从而得出进行安全投入所具有的价值。在安全保障方面,加大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的投入,采取必要的措施,将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几率降到最低。第二,正确处理好施工进度、质量与安全的关系,做好施工进度设计,切勿因为赶进度而忽略了施工安全,确保安全防护措施能够落实到位,确保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第三,增强防范意识,实行精细化管理。做好施工人员的选择,特别是一些施工技术要求高的岗位,必须坚持持证上岗,确保符合资质的优秀人才用在最合适的岗位上。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办事,避免盲目和随意的施工,降低施工安全事故发生的概率。四是健全安全生产激励与约束机制。建筑施工单位安全教育体系须有激励机制和处罚机制。激励机制是为了使职工努力去学习安全知识,处罚机制是为了职工不违反安全规定,避免事故的发生。将施工人员与安全生产的切身利益相挂钩,实行的严格的奖惩制度,对于安全控制业绩突出的人员,进行奖励;对于 全生产工作不到位,及时发现,及时整改,特别是造成重大损失的相关人员,坚决追究责任,从而提高安全生产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责任感。 3、 加强企业施工人员安全教育培训 建立健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保证体系, 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教育,提高施工人员安全意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安全工作方针, 为了执行好安全教育工作,应着重加强对一线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让他们安全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得到增强"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监督机构做好监督建筑施工企业建立健全安全保证体系的工作,做到安全生产组织到位、安全教育到位、安全措施到位,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 另外其他管理专业人员需加强学习和掌握安全法规、劳动保护与消防、中小型机具、土方作业!现场临时用电、高空作业!垂直运输设备、模板工作、起重吊装、文明施工、现场急救等安全常识。加强建筑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 提高其执行规范和操作规程的自觉性, 是杜绝安全事故发生的根本根源。对于农民工文化素养偏低、安全意识薄、自我防护意识差等情况, 施工企业应充分利用民工学校等教学资源,对建筑工人的建筑工程基础知识、安全基本要求进行强制性培训; 鼓励技术工人参加技术等级培训, 提高职业技能水平;通过劳务交易,规范劳务承发包行为,杜绝用无合同上岗的农民工现象出现"管理人员必须按规定每年参加安全教育培训学习, 时间必须达到相关规定要求。同时各建筑施工企业要切实抓好施工现场一线操作人员的基本安全知识的教育培训。安全教育要注重实效,切忌流于形式走过场。 4、 完善建筑安全监督管理的法规和运行机制 我国建筑安全监督管理应有个健全的机构来运行机制, 为了进一步完善,加强各监督机构的建设, 建立一直高素养的安全监督管理执法人员。建筑企业每年都得有安全教育计划的制定,一般安全管理人员、特殊工种设备人员必须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进行培训,对新进的工人有企业安全部门进行岗前培训, 并对所有员工组织定期或不定期的继续教育学习,学习内容包括《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法》等安全方面的知识和标准。执法监察机构应依法依规进行管力,不要停留在以前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只管施工单位的单一管理模式"要对施工单位施工情况进行监督,还要对建设单位!勘察设计、监理单位的监督力度加大,检查发现问题立即进行处罚, 只要这样才可以做到依法规范建筑市场主体的行为,落实建筑生产安全责任,狠抓工地安全生产管理。 总之,百年大计,安全先行。我们要切实抓好安全工作,落实责任,强化监管,把安全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对发现的问题我们要制定切实有效的办法,采取行动,管理到位,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工程安全管理论文:电力工程的新型安全管理模式探究 进行工程建设时,安全管理工作必不可少。在电力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做好安全管理工作,不仅能有效的提高工程质量,而且还能保证工程的进度,提高企业的竞争能力,为企业赢得更大的生存和发展空间。因此,积极探索电力工程的新型安全管理模式具有很重要的现实意义。 1建立新型安全管理模式的重要性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电力工程在建设技术方面得到了很大的提高,也完善了相应的运行体制,电力工程的建设以及管理水平也得到了不断的发展。但是,由于电力工程建设的特殊性,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着很多不确定因素,导致安全事故频发,电力工程建设也受到了很大的影响。这样不仅大大降低了电力企业的经济以及社会效益,还打击了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积极性,严重制约了企业的发展。 2电力工程安全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电力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常常会出现重大的人员伤亡事故。据相关统计数据表明,我国最近几年来死于安全事故的人员多达十几万人,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高达数十亿,间接经济损失则难以估量。因此,要积极探索建立科学、合理的新型安全管理模式,提高电力企业的管理水平,从根本上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是电力工程建设施工中的核心工作。要以人为本,以科学理论为指导建立新型的安全管理模式,首先需要了解电力施工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并积极探索解决这些问题的有效措施。 首先,电力工程中的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较差。在我国,电力工程中的管理人员主要是由工程技术人员组成的,他们缺乏必要的安全管理知识。另外,长期盛行于企业的老式管理模式已不能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其次,缺乏安全责任意识,一旦出现事故就互相推诿,逃避责任。再次,缺乏先进的安全管理手段,没有及时的对供电设备进行更新换代,在供电网络上存在着结构不合理的情况等等。总体来说,在电力工程的安全管理中存在着管理不到位、分红不明确、职责划分不清、处罚力度不够等诸多问题,有效的解决这些问题对于电力企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3新型安全管理模式探究 3.1建立新型的安全管理模式应坚持的原则 (1)要坚持安全第一原则。这个毋庸置疑,建立安全管理模式理应以安全为核心。安全和质量是工程建设企业孜孜以求的两个方面,但是安全永远排在第一位。忽视了安全的质量我们不能要,即使要也承受不起。只有安全保证了,谈质量才有意义。因此,我们要在安全管理中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另一方面,要处理好安全管理和保证工期的关系。做好安全管理才能从根本上保证工程施工的进度,施工人员也可以全身心的投入工作,因此在二者的关系中要坚持安全管理优先的原则。 (2)安全资金落到实处的原则。要做好安全管理,必须要完善相关的安全设施。施工单位要将安全管理的费用落到实处,积极修建和完善安全设施,为施工人员提供一个相对安全的施工环境。因此,在电力工程建设中,要将有关安全的资金用到实处,努力提高电力工程的安全管理水平。 3.2建立符合电力工程实际需要的新型安全管理模式 顾名思义,要建立安全管理模式自然是要以安全工作为核心。那么如何有效的解决好“安全”问题?这就需要建立新型的安全管理模式,现论述如下: (1)要对日常的电力管理工作进行严格要求。日常的电力管理工作具有重复性强的特点,久而久之就使许多电力工作人员犯上了经验主义的错误。而电力运行具有较大的随意性,仅仅凭个人经验必然会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很多电力事故都是由于使用人员的安全意识淡薄和麻痹大意有关;有的电力工作人员在实际操作中比较随意,违背了安全操作以及安全管理的相关规定,从而给企业和个人造成了难以挽回的损失。 (2)建立动态的安全管理模式。在电力工程的建设中,施工人员的认识水平往往具有一定的局限性,有时候做好了一方面的工作而忽视了另一方面;有的时候没有认识到施工环境以及施工条件发生变化而仍旧采用原有的安全管理模式。这样就会产生很多安全隐患,时间长了自然就会发生相应的安全事故。因此,在安全管理工作中,要对整个系统的环境、设备以及人员进行综合考虑,形成一个有机的动态的整体,在不同的时期或不同的情况下采取不同的安全管理模式。 (3)提高工程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并对其实行有效的监督。由于风险的存在具有必然性,因此我们需要对可能发生安全风险的原因进行合理的预测,并积极探索相应对策,这个时候就需要发挥整个团队的作用。在这个团队当中,工程的管理人员和监督人员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因此,需要加强工程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同时,还要对工程管理人员加强监督,才能保证新型的安全管理模式得以顺利实施。 (4)控制好各种不安全因素。不安全因素主要来源于两个方面:其一,人的不安全行为;其二,物的不安全状态。要做好相应的控制工作,需要工程施工人员在操作和使用设备时严格遵守既定的规章制度,发现问题和危险情况之后要及时加以处理,同时一定要服从管理人员的指挥;要定期对电力设备进行检测和检修,做好维修和养护工作,有效的延长其使用寿命。 (5)做好安全预警和应急管理工作。在电力工程施工之前,要首先做好风险评估。评估的主要内容是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以及安全管理水平。从收集信息以及以后的各个环节都要开展相应的预警工作,并建立完善的预警以及应急机制。风险评估结果出来之后,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有针对性的整改,有效的降低施工风险。电力部门还要做好应急管理工作,设立并完善相应的应急预案,并进行必要的演练,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就可以迅速有效的实施预案,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在安全事故中,有些是由不可抗力的因素引起的,这个无法避免。但是绝大多数的安全事故都是可以避免的,其中有人为的因素,也有各种复杂的因素。只要企业在安全管理模式上积极探索,建立健全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是完全可以实现企业安全管理的目标的。 4总结 随着社会用电需求的不断增长,电力工程也日趋复杂,给安全管理提出更高的要求。实践证明,在电力工程管理过程中建立新型的安全管理模式不但必要,而且可以有效的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对于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对于增强电力企业的竞争力以及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都具有重要的意义。综上所述,在电力工程的施工建设中,要高度重视安全管理工作,针对安全管理中出现的一些问题要采取有效的措施加以解决,运用新的科学管理模式,切实提升电力工程的安全管理水平。 工程安全管理论文:基于建筑工程不良倾向的安全管理措施研究 摘要: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建筑行业也呈现出前所未有的发展趋势。但同时,我国建筑领域的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建筑施工的各类安全事故频频发生,给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了严重损失。因此,认真做好现场安全管理、做好监督管理工作,是当前树立新的安全管理理念,最大限度地减少或杜绝施工事故的重要任务。本文在此着眼于安全管理的几个不良倾向,提出了实际应该加强的几个要点措施。 关键词:不良倾向;安全管理;安全监督 前言:采取什么样的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模式和方法,才能更有效的进行建筑施工安全管理,降低建筑安全事故的发生率,保障人民、国家和企业的生命财产安全,是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出发点。目前我国的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正着眼于实现从事故后的处理向事故前期预测、预防,从定性管理向定量管理和从传统管理向现代科学管理的转变。而建筑施工安全预警系统的建立,全面实现了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这一关键性的转变。 一、安全管理八大不良倾向 1、 企业改制,职代会形同虚设,工人自己组织“工会”的职能基本消失。某省安全生产条例首先明确说明,工会对单位违反安全生产的行为有权提出建议,有权依法参与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并要求依法追究有关责任,维护工人“安全生产权益”,该文件只规定了有关主体有权做什么,但是没有规定履行权利的程序或细则。这样的权利表面看是授权了某个主体,但是实际上这种权利真正行使的可能性很小。 2、精减人员压缩企业机关职能科室功能 当企业经济效益下滑,节省开支精减人员时,首先撤消安全科,或与施工科合并,大多数安全管理人员下放,企业管理体制由第一职能型转变为职能效益型,由于人员相对缺少,企业每月监督检查下现场次数和工作时间大量减少,致使安全检查成为一种表面形式,大大降低安全监控力度 。 3、安全工作常被视为技术含量较低的工作,工资与奖金等待遇比同一级人员要低,由于安全不被重视,人员流失严重,安全员工作岗位变动频繁,难以安心工作。 4、金钱至上,效益第一,“安全第一”成为一句空话,无视规章制度,一切为了生产,将安全置于脑后。 5、效益被企业提高到最高位置,安全工作被日常生产施工事务干扰,凡是与施工相抵触都让位于生产,包括安全检查和整改要求通知。 6、一旦发生安全事故,掩盖事故真相,瞒报漏报,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7、职工在工作中无说话地位,对安全工作难以发表自己的见解。安全权益难以得到保障,甚至投诉无门。 8、企业改制往往侵犯职工基本利益和安全保证,职工感受最深是从一等公民沦为二等公民,严重创伤职工积极性,职工主人翁地位严重削弱。 二、构建政府为主导的外部建筑安全管理环境 1、完善层级监督机制,引进其他外部监督体制 针对当前层级监督存在的问题,按照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建筑安全的层级监督制度和有关安全机制的建设,严厉行政层级监督的工作,引进其 他的外部监督机制,保障我国的《行政许可法》有效实施,实现我国建筑安全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所发挥独特的作用。同时通过完善层级监督考核指标体系,促使建筑安全层级监督的完善,以加强对制度建筑安全管理结构的制约,确保不论是层级监督还是外部监督,都有据可依和标准的统一,加强我国建筑安全行政管理的公信力。 2、建立健全法律机制,推动市场正常化发展 认真对我国建筑安全生产安全法律法规体系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找出我国市场经济条件下,哪些建筑法规需要完善,并将这些需要完善的法规分类,分析这些法规存在漏洞的原因,提出可行的整改法案,从而为完善我国建筑安全法律法规体系提供依据和途径。于此同时,还应该加快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的制定和完善,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制定适合本地区本行业的建筑安全规章制度,在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基础上,对不适合本地区的进行修改完善。在完善这些法律法规的同时还要加强执法力度,完善的法律法规,还要依靠强有力的执法力度,这样才可以保障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我国建筑市场健康发展。 三、完善房屋建筑施工的安全监督体系 1、针对承包施工的单位来说,对其房屋建筑施工的有关安全保证体系进行监督,检查其在正常施工的工作情况下是否在充分发挥着应有的作用,另外,还可以结合着对工地进行抽查。 2、根据房屋建筑施工的现场环境和施工工程的发展进行有效的预防控制监督工作,可以利用计算机网络进行建筑施工的管理工作,将房屋建筑施工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传到网上获取有价值的反馈,使得监督机关可以及时的根据具体情况作适时的施工工程调整。 3、均衡施工。均衡安排各个施工单位内部之间以及各个项目之间的安全生产,提高整体房屋建筑施工的安全水平。 四、加强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1、项目负责人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措施、安全生产等,保证施工现场安全。直接对安全生产负责,督促、安排各项安全工作,并按规定组织检查、做好记录。制定项目安全技术措施和分部工程安全方案,督促安全措施落实解决施工过程中不安全的技术问题。 2、安全员监督检查施工全过程的安全生产,纠正违章,排除施工不安全因素,安排项目部安全活动及安全教育的开展,监督劳保用品的发放和使用。 3、机电负责人:保证所使用的各类机械的安全使用,监督机械操作人员保证遵章操作,并对用电机械进行安全检查。 4、施工工长负责上级安排的安全工作的实施,制定分项工程安全方案,进行施工前的安全交底工作,监督并参与班组的安全学习。 五、实际施工过程中需要注意的问题 1、在搭脚手架在三步架以上作业时,作业人员必须戴安全带帽,传递架杆时应在身上绑系安全绳。搭架时如遇六级以上大风或雷电大雨时,四步架以上必须停止作业。高度在20米以上的高空作业时,风力超过五级也应停止作业。在高压线路附近搭架时,如遇10千伏及以下架空配电线路,需距2.55米以上,如遇22千伏以上高压输电路,需距5米以上。可按工程的实际情况选用架子,但架子必须要有足够的坚固性和稳定性,施工期间在允许荷载的气候温度变化作用下,不能产生变形、倾斜或摇摆等现象。要保证足够的工作面以满足工人操作、材料堆放及施工车辆通行的需要。 2、起重机械与钢丝绳表面的磨损,腐蚀达到钢丝直径的10%时应当更换,当断丝超过规范时必须更换,如必须使用时,则相应降低负荷。吊钩和卡环如有永久变形或裂纹时应报废更换,吊钩断面高度磨损达10%时应当重新更换。 3、吊装工程的作业人员必须经过身体检查,并按规定佩带劳动保护用品,在吊装前应对吊装设备施工现场进行认真检查。起吊构件时,构件上及起重设备下严禁有人,也禁止放置任何物件。起吊大型构件时,在构件离开地面20-30厘米时进行一次检查,当构件升空时,禁止把构件悬在空中检修机具;安装高层建筑构件时,严禁上下两层交叉作业。风力超过六级时,应停止吊装。雨雪后施工时要注意构件上的冰雪,防止触电。 六、加强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 现在我国提倡的是以人为本的管理,企业的管理要以人为出发点和核心,建筑施工也不例外,建筑施工安全管理首先是对人的管理,现在,建筑业的施工人员已经成为了以农民工为主,他们的素 相对比较的低下,这就要求我们要对建筑施工人员在作业之前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只有测试合格之后,才能进行施工,同时,还要对建筑从业人员的安全技能和技能操作水平进行训练,尤其是特种设备的操作人员,只有取得了特种设备作业证的人才能从事这么工作,而所有的从业人员都必须要服从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制度的规定,服从管理人员的安排,提高建筑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能够及时发现隐患,并且能够采取措施消除隐患,保障建筑施工的安全。 七、结束语 综上所述,安全管理是事关国家和人民生命和物质财产安全的大事,每个单位、每个从业人员对此都必须予以高度重视。只要我们齐心协力、尽职尽责,群防群治,施工生产事故一定会得到有效预防,使我国房屋建筑安全管理工作更快更好地走上科学化、规范化、健康化的发展轨道。 工程安全管理论文:论水利工程施工中的安全管理 摘要:水利施工安全管理非常重要,工程施工安全维系牵生命、财产、效益。文章主要对水利施工安全管理中所存在的几个问题进行了阐述,并提出了安全管理的重点以及应对措施,从而达到工程安全管理的目的。 关键词: 水利工程 安全管理 管理重点 管理措施 1、当前水利工程安全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 安全生产基础薄弱,投入不够。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一些企业不断的追求经济效益,这时就出现了重效益轻安全的情况。有些施工单位为了降低成本,连最基本的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员都没有配备,根本谈不上对施工安全的管理控制。还有部分企业没有足够的资金投入到设备技术改造当中,很多施工设备存在安全隐患,安全条件得不到改善。 2) 安全责任不到位,安全意识不强。通常水利工程具有较长的施工周期,在短期内没有安全事故出现,从而导致很多施工单位忽视安全问题。 3) 过于注重经验,思想固化。部分施工单位习惯于经验,没有形成安全生产的全面认识,不能站在一定的高度去解决安全问题,没有真正认识到安全管理的重点以及核心。 4) 制度流于形式。在有些施工现场,安全责任制度仅仅是一种形式,没有真正得到落实。 2、水利工程安全管理的重点 2.1 针对危险源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 基于水利工程庞大的特点,通常具有较多的安全隐患。对具体工程项目来说,所有参与工程建设的单位都要首先识别危险源并将工程中的重大危险源确定出来。对危险源的识别可以从其形成的要素、分布的地点以及发生的时间和状态来进行排查。以危险源对安全施工所带来的影响的大小来对其进行评价然后将重大危险源确定出来。通常情况下水利工程的危险源有: 石料场的开采、高边坡及洞挖工程、使用爆炸置换法对软土地基的处理、开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装、高水头压力和压力容器、易燃易爆品有毒腐蚀品、可能给附近设施和居民造成影响的工程以及具有较强专业性和危险性的交叉施工活动等。在将危险源和重大危险源确定出来之后,所有参与方都应该严格履行合同中的安全责任。施工单位应该针对自己所涉及范围内的危险源制定出切实可行的专项施工安全措施,同时要做好施工技术人员的安全交底工作。在进行危险源工程的施工过程中,监理单位要按照规定做好巡视和检查工作。在所有参建方针对危险源所做的安全措施得以实施之后,做好验收工作,以保证安全措施得以真正实施。当前在水利工程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大多是农民,其素质普遍偏低,安全意识不强,加上工种的多样性,其适应安全以及应变能力不强,这些都或多或少增加了安全隐患。基于此种情况,为了降低施工中的安全隐患,对于所有的施工人员都要进行岗前培训,培训的内容主要包括基本的操作技能和安全知识等。通过培训为他们的安全施工打下坚实的基础。为了使施工人员更好的遵守相关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领导小组可以针对实际情况,建立起安全监督激励机制,对表现好的施工人员给予一定的表彰和奖励,进而提高施工人员的整体安全意识。 2.2 施工准备阶段的安全管理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想要保证整个施工的安全,必须要做好施工准备阶段的安全管理工作。主要包括:①要重视安全教育,使得所有施工人员形成一定的安全意识。②要制定好安全制度并使他们严格遵守。③通过施工组织设计的交底来进行施工安全技术教育。④严格落实持证上岗的要求。总之,要通过多方面的管理,通过安全教育,不断强化所有参与到施工中人员的安全责任意识。从根本上改善施工人员以前被动的安全意识为主动安全意识。通过技术和制度及教育,可以确保所有参与工程建设的人员对施工安全要求以及安全控制措施做到心中有数,持证上岗可以避免由于无证上岗引起的一系列的安全隐患。 2.3 施工中的安全管理 在水利工程安全管理中,对施工过程的管理具有时间长、涉及面广以及跨度大等特点,也是对管理的效果进行检验的时期。在水利工程施工中的安全管理不但要统筹兼而且同时要抓住重点。① 为了确保安全生产,要做好对重大危险源以及关键施工工序这两个关键要素的管理控制。对这两个关键的安全要进行重点管理,要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和责任,从根本上保证施工的安全。② 要坚持标准化管理,将安全管理贯穿整个施工的全过程当中。所有项目的施工都要严格按照安全注意事 项和安全措施要求进行,保证所有的施工人员在施工之前对施工地点和内容等做到心中有数,杜绝盲目施工造成安全隐患。 ③ 抓好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水利工程的施工现场作为安全管理的落实点,也是事故出现的地点,因此保证安全施工,必须要做到安全施工。要不断建立并完善安全施工现场的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如果在施工中发现安全隐患和违章操作要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处理,以保证施工过程的安全。 3、加强水利工程安全管理的措施 施工企业要针对自身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管理方法,建立健全工程管理的责任制: ①要针对企业的具体情况构建企业内部组织机构。通常企业想要获得发展必须要依靠结构来支撑,想要使得企业具有自己的特色,使其在竞争日益激烈的市场中具有突出的优势,就必须要保证组织合理、功能优化以及职责分明的企业内部组织。②要不断建立并健全安全管理责任制,企业在完善经济责任制时,将安全管理的方法作为经济责任制考核中的重点进行考虑,即就是要将安全管理与经济挂钩。③要加强工程管理单位在施工过程中的管理力度,要不断健全管理工作制度,实地管理人员的职责得到真正的贯彻和落实,尤其是对工程中的一些隐蔽部位、重要程序以及关键部位,管理单位应做好验收工作。④要规范并健全审批程序,对承办人员的综合情况要进行审核,对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原材料和施工设备等,要做好检查验收,要把好工程安全关,杜绝不合格的材料和设备进入施工现场,进而从源头上保证施工安全和质量。⑤要严格执行验收和审批程序,对于一些隐蔽工程以及关键工序等的施工要进行检查审核。⑥要严格按照相关的规定做好对水利工程的验收工作,并达到安全管理目的。 4、结语 综上所述,水利工程具有施工时间长、涉及面广以及跨度大的特点,因此其安全管理工作非常复杂,在安全管理中,要针对其特点,做好统筹兼顾,抓住重点和关键环节。所有参与到工程建设中的人员都要参与到安全管理当中,将安全管理贯彻整个工程建设的始终,将所有可能引起安全事故发生的行为和状态消灭在萌芽状态,进而在最大程度上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实现安全生产目标。 工程安全管理论文:工程项目安全管理与监理中的法律责任探讨 摘 要:建筑工程项目安全管理是一种全方位、全过程的管理方法。在建筑工程项目管理中,法律的规范起着保障作用。有法可依,违法必究是建筑工程顺利进行的先决条件。文章通过对工程项目管理中所存在的安全责任、法律规范以及监理责任方面的问题进行系统化分析,以此提高和完善当前建筑工程项目管理中漏洞的防范与治理。 关键词:工程项目;安全管理;问题;对策 建筑工程项目管理是一种综合性很强的工作。在管理中涉及的知识面众多,包含项目管理知识、建筑工程相关知识以及施工中法律法规与制度的知识。建筑工程项目管理从项目建设初期开始就要对工程施工技术、企业管理以及法律进行了解和规范。 1 施工项目管理的应用 工程项目管理是建筑工程中的重中之重。建筑工程中的原料管理,工期的制定,现场施工的监测都离不开项目的管理。它影响着项目工程的科学化和系统管理的多样化。项目管理包含了合同的管理、进度的管理、统计的管理、安全质量的管理以及成本运行的管理。我国建筑施工中所体现出来的管理理念就是资金的节约和质量的保证。 项目施工管理的主要工作是施工前期的策划、施工的准备、项目的施工以及完工后的验收。其中,在施工前期要拟定建议书,对整体的工程有个具体的概括,要进行项目的考察和评估。施工阶段对原料的管理,存储至关重要,现场的施工也要进行严格的监督。质量的控制、成本的控制、进度的控制都要认真做好。在完工后工程的验收中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保证验收工作能够顺利进行。 2 工程项目中的法律法规 工程项目安全管理为施工的顺利进行、施工的质量以及工程的造价提供了保证。遵循并按照安全施工法律执行工程建设是企业必须遵守的法律义务。只有依照法律进行工程项目管理、才能够避免工程施工生产中的风险、价值缩水,为此提供有效的手段。如何把工程不同进展阶段中利用法律进行风险的识别、法律控制、法律策划等方面,是做好工程质量管理控制的保证。工程项目安全管理中的法律依据是参照法律法规以及工程建设合同。如何杜绝事故的发生,是项目管理的最终目标。系统危险的防护与识别危险控制是核心技术。要以工程自身的技术措施与项目管理措施为主,加强工程施工中安全检查以及施工审查方面的工作。通过危险控制技术,将工程中的危险以及安全隐患控制到最低。 3 监理单位的行业行政责任 监理单位的行业行政责任要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进行执行。在管理条例第四章罚则中有明确规定,归纳起来,监理单位有下列行为时应受到处罚: ①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工程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以监理费酬金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可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②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以监理酬金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③转让监理业务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合同的监理酬金25%以上50%以下的罚款;可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④与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的责令。改正,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⑤将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按照合格签字的责令。改正,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⑥与被监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或者其他利害关系承担该工程监理业务的责令。改正,处5万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⑦未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予以取缔,处合同约定监理酬金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⑧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吊销资质证书,处合同约定监理酬金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4 工程项目安全管理与监理中法律责任存在的问 题与对策 在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建筑行业得到了相应 完善。建筑业得到全面的推广,建筑工程招投标制度、项目安全管理以及建筑工程施工中的建立机制也在不断的提高中。但还是与发达国家有着不小的差距,在建筑体制上存在着不少的弊端。如不进行解决,将制约我国社会主义经济的发展。 项目的管理要结合实际具有科学性。项目管理必须把施工不同阶段的标准统一化,一个项目进展的顺利都会严格遵循所指定的规范。由于建筑的结构不同,项目中也会产生不同的施工阶段,如没有统一规范的话,施工将无法可依,不同阶段的项目就可以自行的施工,或是每个阶段制定不同的制度,那么所完成的施工项目就不会达到用户的要求,极有可能在验工后从新施工。因此要想解决施工项目中管理所存在的弊端,就要先明确施工的规范。施工中的规范可以制约项目的管理,让其不会脱离正确的轨道。 工程建设整体水平层次不高,不能适应现在快速、全面的项目管理的需要。在工作的性质以及工作的方式中并没有超越以往质量监理局限性的格局,对建筑工程所秉承的高智能服务宗旨向违背。在计划经济的旧有体制下,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完全是由施工单位进行统筹规划。建筑施工完成后,管理机制立即解散,对施工项目的管理经验无法进行系统的总结与规划。在国外先进施工技术中,可以将施工中管理的方法与经验进行系统的论证与使用,逐渐形成建筑工程监理管理模式,对建筑工程可以进行全方位的监理工作。 我国建筑工程项目管理与监理工作要与国际接轨,在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经济迈进中,建筑工程监理制度的执行必然会遇到种种难题。根据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国情,建筑工程施工中,依靠监理机制很难对工程进行制约。实际上,这已经超出了工程监理的范畴与工作水平,而是道德与责任心认知方面的问题。在此种情况下,应该加强工程施工中监理机构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降低监理机构的资质等级以及暂停监理机构监理方面的工作。 综上所述,监理机构所承担的法律责任与项目管理中的法律规范是相互关联的。作为工程项目管理部门与监理机构,不可避免的要对经济利益与规章制度之间有所权衡。所以,无论是施工单位的管理人员,还是监理机构部门都要掌握法律责任要点,明确工程建筑中法律法规的底线,避免建筑工程企业承担法律责任的风险。 5 结 语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建筑行业也得到了相应的完善。在工程项目管理中,只有对具体的问题具体的分析才能采取及时有效的应对策略。在建筑施工项目的管理中避免不了一些常见的问题,需要管理人员采取正确的措施予以应对。在管理与监理中必须参照法律法规,要做到依法行事,有法可依。 工程安全管理论文:浅谈建筑工程施工中的安全管理 摘要:建筑施工是一个极其复杂的过程,危险源众多,容易产生安全问题。因此,要确保建筑工程施工的安全,就必须提高管理、操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素质,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加强施工过程的安全管理。文章分析了影响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的主要因素,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建筑工程施工中安全管理的相关措施,旨在促进我国建筑施工企业的良性发展。 关键词: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因素;措施 近年来,随着我国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增长,基建投资项目不断增加,建筑施工企业也随之迅速发展。建筑业由于其独特性,历来都是最容易发生安全事故的行业之一。虽然建筑安全管理在我国己经有了长足的进步,但是客观地讲,我国建筑业的安全管理水平一直比较低,每年都有几千人在安全事故中丧生,给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较大的损失和危害,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国家的基本建设和影响了社会的发展。分析建筑施工伤亡事故发生的原因,探索预防对策和措施,对减少事故的发生,促进建筑企业的健康发展,有重大意义。因此,为了确保工程施工安全,在施工工程中必须对工程进行严格的安全管理。 一、影响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的主要因素 工程项目施工涉及面非常广泛,如工作面分散,涉及工种多,人员多,项目功能也不尽相同,工程环境千差万别等。造成建筑业事故的原因,除了与建筑业的高空、露天、劳动密集形作业有关,还与近来年市场的扩大,法制不健全、安全意识差、安全教育滞后、人员素质低、安全投入少、施工操作不当等因素有关。 (一)缺乏有效的监管体系 目前,我国建筑业虽已形成了“总承包企业-专业分包企业-劳务企业”的三级格局,但结构不尽合理,以总承包为龙头、专业承包为依托、劳务分包为基础的金字塔资质体系尚未形成。建筑市场较为混乱,时常出现一个项目有几个分包商,这些分包商的社会信誉,施工技术和管理水平普遍较差,在工程施工过程下,偷工减料,安全意识淡薄,根本谈不上对安全进行统一管理。另一方面,我国的法制不健全,跟上不形热发展的需机,对安全事故查处不利。 (二)施工人员安全意识淡薄 人的因素主要指领导者的安全观念,操作人员的安全操作水平和安全意识。领导者的安全观念强,就会加大安全方面的投入,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工程安全性就好。操作人员具有较强的安全意识和较好的安全操作水平,就会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自觉抵制违章作业及冒险施工。因此,保证施工的安全首先要考虑到人的因素,人是施工工程的主体,工程施工安全涉及到所有参加工程项目施工的工程管理人员、操作人员,他们是影响工程施工安全的决定因素。在工程实践中,由于个别领导忽视安全和操作人员违章操作所引起的安全事故是屡见不鲜的。 (三)材料及施工机械质量不合格 1、材料是工程施工的物质条件,与施工安全相关材料的质量是安全施工的基础,材料不合格,安全就难以保证。由于建筑施工中所需的与安全有关的材料种类较多,用量较大,采取全数检查难于实现的,但采用抽检的方法,往往又会产生遗漏。加之有些承包商在工程中标后,为追求利益最大化不按安全技术规范所要求的品种、规格、技术参数采购相关的成品或半成品。监理人员对进场的材料控制不严或未按有关规定对应进行现场见证取样复试的材料不进行复试,致使不合格的假冒、伪劣产品进入工程施工中,留下了安全隐患。例如,塔机吊构失灵,吊斗失控落下,砸伤地面施工人员,塔臂组装螺栓强度不够,以小代大,抗剪能力削弱,螺栓被剪切断,造成塔臂失控,扯断钢萦落下,砸伤地下工作人员。 2、施工机械的质量对安全的影响很大,由于建筑工程所需的施工机械的种类多,流动性大,采取全面检查是难以实现的,但采取抽查的方法往往会产生遗漏。一些施工单位对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不到位,重使用,轻管理,导致机械设备带病作业,加之部分安装人员素质不高,不按安装技术规程进行安装,使安装质量得不到保证,留下了安全隐患。 (四)违反安全操作规程 施工工程中的方法,指在工程项目建设中所采取的技术方案、组织措施和施工组织设计。在方法上出现的问题往往是比较多的,如制定安全施工方案,不能严格执行,不注意施工过程的安全管理,不制定切实可行的预防措施,出了问题才去处理,影响了工程的施工安全。例如:非机械动力工擅自操作机械,造成机毁人亡;非电工乱拉扯电线,不通过漏电开关,发生漏电事故时漏电开并不起作用,造成触电身亡;电工在接线时,不将电闸关闭,带电操作,造成触电身亡;民工不戴安全帽,穿拖鞋上脚手架进行操作作业,不小心失足,造成坠落死亡;民工在绑脚手架和支外墙模板加固时,不系安全带,加上临边防护不严,时有坠落死亡事故的发生;高空拆架拆模,架杆、模板往地上扔,扔不下就用脚踹,脚蹬空随之坠落;为抢工程进度,进行大规模施工,强令民工连续作业,造成民工疲劳过度,操作时注意不集中,头昏眼花不慎坠楼死亡。以上违反安全操作规范的行为往往在建筑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屡见不鲜,导致工程施工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二、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措施 (一)规范建筑业分包管理,完善安全法规 加强总包,分包的资质谁和管理。一个项目,严禁业主方肢解分包,严禁多次转包,加强总承包商对分包的管理。加强安全法建设,对存在违章指挥,不为施工操作员提供可靠的安全防护设施用品,强令民工冒险作业,长期连续作业的责任人,要依法追究其责任。施工企业对目前有的法规制度的基础上,认真总结经验,加强适合本企业生产管理工作实际的法律,标准和制度的补充完善,使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尽快步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施工单位在开工前必须针对本工程的特点,应对本工程施工全过程进行系统分析,根据现场情况建立安全管理体系,公司、项目部、班组均有人负责安全,责任明确,层层把关。对危险较大的部位编制专项安全方案,对容易出现安全问题的地方应有应对措施。方案须经监理单位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整个项目工程应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安全责任层层落实到人。监理人员要仔细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安全管理是否有相应的安全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安全管理体系,施工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施工方案及安全管理制度,并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方案施工。 (二)健全安全组织机构,提高管理、施工及操作人员的素质 1、建立健全安全组织机构。施工企业一般都有安全组织机构,但必须建立健全项目安全组织机构。确定安全生产目标,明确参与各方对安全管理的具体分工,安全岗位责任与经济利益挂钩,根据项目的性质规模不同,采用不同的安全管理模式。对大型项目必须安排专门的安全总负责人,并配以合理的班子共同进行安全管理,建立安全生产管理的资料档案。实行单位领导对全施工现场负责,专职安全员对部位负责,班组长和施工技术员对各自的施工区域负责,操作者对自己的工作范围负责的“四负责”制度。 2、提高管理、操作人员素质及加强安全教育管理。管理及操作人员自身的素质的高低对安全施工起决定性的作用,一个建筑施工企业,如果拥有高素质的管理、施工及操作人员,那么该企业的施工安全才会有保证。否则这个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就难于保证。因此,建筑施工企业想使自己承担项目的安全得到保障,领导者必须要有“百年大计,安全第一”的思想,同时提高管理及操作人员素质,从而确保安全并在激烈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3、搞好员工培训,提高员工的素质和安全意识。要定期对现场施工人员进行施工技术、安全知识等方面知识的教育和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素质。对危险作业过程严格按作业指导说明组织施工,施工人员需经培训并取得资格。如起重工、电焊工、电工等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杜绝无证作业。一般工种也要求施工人员熟悉环境,做好自身的安全防范,坚决杜绝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人员违章操作而导致的安全事故。对基坑工程、模板工程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项工程应有安全施工方案,并且安全施工方案必须实行分级审批制度,并根据现场情况进行调整。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根据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完善安全施工方案。力求使方案技术可行,经济合理,操作方便,针对性强,有利于保证安全,提高工程质量,加快进度、降低成本。让每一个员工懂得安全知识,掌握安全技能,实现自己的安全行为责任,做到:凡是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法律、法规、安全操作技能学习,并进行严格考核,合格手,方可进场;对特种岗位作业人员一律凭劳动管理部门颁发的操作岗位证书上岗;对进入施工现场持证的架子工必须定期进行检查;对施工生产中违章指挥的管理人员进行严厉的处罚;对施工生产中违章操作员工一律停工,并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处罚。 (三)加强原材料进场及施工机械的管理 第一,提高采购人员的素质和质量鉴定水平,选择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和责任心强的人员来担当该项工作;采购材料要掌握材料信息,综合比较,择优进货。进场材料须在合格的供货厂家或有信誉的商店采购,所采购的材料必须有出厂合格证、材质证明书、生产许可证、检测报告。施工企业应定期对供货商进行评审、考核。材料进场时,工地负责人应会同业主方、监理方等有关人员进行联合验收。检查说明书、合格证、检测报告、生产许可证等书面材料和实物的质量,对安全帽、钢管、扣件等应进行见证取样及复试,复试合格后,材料方可用于工程。 第二,施工机械设备进场时须提供合格证、质量证明书、说明书,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时,须有安装资质的单位来安装,安装完毕后由具有资质的专业检测单位进行检测,检测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设备投入使用前,施工单位应建立施工机械设备管理制度,落实加强日常维护保养工作,监理人员定期检查安全保险装置、防护装置,消除安全隐患,保证设备正常运转。 (四)加强施工过程的安全管理 由于工程的复杂性,施工过程中涉及的工种较多,作业面广,对每一个操作人员进行跟踪管理是不现实的,在工程中往往会由于某个操作人员的疏忽而产生安全问题。因此,施工单位要建立严格的安全交底及日常检查制度,在施工前对每个操作人员做好交底工作。施工时,安全员要加强现场巡查。监理人员加强日常巡视,并定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现场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处理安全隐患,从而确保工程施工的安全。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工作要常抓不懈,要不断加强人员的安全教育及材料、施工机械的管理。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严把安全关,才能有效地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工程施工的安全。 三、结束语 施工企业安全管理,是一个系统的动态管理进程,它包括安全组织和安全意识,企业只有综合利用这些手段,才能取得有效的结果。加强安全管理,首先必须建立科学的安全规章制度,而且这些制度要随着施工技术的发展而不断变化,使之与新的施工技术相配套。同时企业要加大对安全管理的投入,使之与生产能力相吻合,使安全生产责任制逐级落实到每个工作岗位和每个人头上。并经常性地开展和利用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法规知识宣传活动,努力提高建筑职工和广大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切实做到安全生产,警钟长鸣。 工程安全管理论文:浅谈道路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管理 【摘要】本文根据道路工程项目施工的特点,对道路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事故发生原因进行分析,在此基础之上,提出了道路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应该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投入机制、建设企业安全文化方面提出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规范以及加强安全管理文化教育等措施,以防范道路工程施工过程中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道路工程施工进展顺利。 【关键词】道路工程;施工现场;安全事故;安全管理制度 1 引言 近年来,我国经济高速发展,也加快了城市化的发展进程,其中在城市化发展过程中以道路的增长是最为明显的。道路工程施工过程中,工程量和工期比较长,流动性也较大,而且工序比较复杂,所以在道路工程施工期间可能会发生很多安全性问题,实际生活中也正是如此,目前道路施工的安全管理形势紧迫。 2 道路工程施工引发安全事故的原因 在道路工程施工过程中,安全事故发生的原因有很多种,下面我们加以分析。 2.1 人为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在大部分安全事故中,人为原因造成的占很大一部分。人为原因主要是指在道路施工过程中,人们主观思想上安全意识不强,违反道路施工规范,造成安全事故的发生。 2.2 建筑物造成安全事故。在道路施工过程中,由于建筑物搭建不规范,使之处于一个危险状态,是造成安全事故的直接原因。建筑物能够造成安全事故,是因为处于危险状态的建筑物由于其潜在的破坏和伤害能力存在。今年来,由于建筑设备造成的伤害时有发生,比如在施工过程中,机车装卸土方或者石方把人压住或者掩埋等都是可能发生的。 2.3 道路施工环境造成安全事故。道路施工过程中,由于是作业环境有可能是极其危险的,比如建隧道或者高架桥等,危险的施工环境会在心理因素上影响施工者的情绪,进而直接影响人的行为,安全事故的发生虽然存在人为的因素和建筑物得因素,但是客观危险的建筑环境是安全事故发生的背景条件,所以建筑环境的通过对人的行为和建筑物的影响对事故的发生起到了促进的作用。 2.4 道路施工管理不严引发安全事故。在前面所述的三种造成道路施工安全事故的原因中,他们仅仅是安全事故直接或者表面层次的原因,根据研究分析我们发现,根深蒂固的原因是缺乏安全管理。在道路施工过程中,由于安全管理混乱或者安全管理不严格,每年来造成的重大伤亡事故数不胜数。而其,由于在施工过程中,大部分工人都是文化程度较低,劳动力强大,很容易造成心理上的疲惫,因此在这样的情况下,就必须加强安全管理措施,把安全事故的发生几率降低到最小的程度。 3 道路工程安全管理措施 3.1 建立健全道路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体系 对于建立健全道路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体系来讲,主要包括建筑公司方面的安全管理和道路工程项目部得安全管理两个方面。就建筑公司方面的安全管理来讲,一要建立安全生产公共监督渠道,建筑公司应该选拔合适的安全人员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应该以公司经理等负责人为组长或者是副组长,定期的召开安全生产管理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原因,从而实现动态的控制安全事故的发生;二要落实安全责任检查制度,由于建筑工地是一个动态的环境,所以对施工工地的管理不能是死板的,应该要求承包人加强对施工工地的包括一般性安全检查、专业性安全检查和节假日前后的安全检查等,以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就项目部的安全管理来讲,必须狠抓安全生产,严格按照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规范文件等执行安全检查措施,保证安全进行施工,防止由于疏忽和玩忽职守而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3.2 建立企业安全文化,加强企业安全教育 对于建筑企业来讲,无论是制度或者管理,都离不开文化和教育,每一项安全措施的制定以及贯彻执行,都必须以企业安全文化教育为基础。下面就简要分析一下企业安全文化和教育的必要性。 3.2.1 结合企业安全文化背景,健全生产管理制度 在道路施工过程中,建筑企业必须结合自身的安全文化背景,制定一套具体的适合项目建设情况的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合理的安全管理体系规范、安全技术规范、岗位安全责任规范以及安全操作规范等一系列的安全制度。 3.2.2 加强建筑施工的安全教育 在道路工程施工过程中,建筑单位必须要加强建筑职工以及其他相关施工人员的安全知识培训工作,安全技能培训教育以及加强管理人员的思想法制教育。由于在施工过程中,大部分施工人员的文化程度较低,思想水平有限,所以必须采取日常的施工规范等安全常识教育,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增强安全生产的责任感,并且使施工人员在建筑施工中自觉的执行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施工人员的安全技能培训教育,可以提高施工人员在安全事故发生时,掌握自救或者逃生的技能,这一点也是不容忽视的,因为大部分人都没有经过专业的安全技能训练,在安全事故发生后,造成不知所措的后果,贻误逃生的或者自救的最佳时机,造成了不必要的损失。加强建筑企业管理人员的思想法制教育,可以使建筑单位的员工提高安全法律制度的学习,提高他们的法制水平,在思想上和法制上都要对安全管理措施有一定高度的认识,确切的理解公司的安全管理制规范,在道路工程施工过程中,能够贯彻执行公司的安全管理措施,促使施工人员严格按照公司的安全施工规范进行施工,正确的履行安全管理人员的责任。 4 结束语 总而言之,在道路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安全管理具有很强的制度性、政策性和技术性,并且安全施工始终贯穿于道路工程施工的整个过程中,涉及到很多工序,以及很多的施工人员,因此,我们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加强企业的安全管理教育以及严格的执行建筑企业所制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只有这样,才能确保道路施工过程中安全事故不会发生,加快道路施工进度,保证施工人员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工程安全管理论文:浅谈工程项目安全管理的法律责任和风险应对 论文关键词:工程项目 安全管理 责任 风险应对 论文摘要:工程项目安全管理是顺利实现工程建设质量、进度、造价三大价值目标的基本保障,遵守并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是工程建设企业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更是依法进行工程项目管理、防范安全生产法律风险、避免价值缩水的有效手段。如何在工程进程不同阶段从法律风险识别、法律策划、法律控制及法律风险化解等方面,做好防控措施,是其中的关键所在。 工程项目安全法律责任来源于法律法规及工程建设合同。控制事故隐患是项目安全管理的最终目的,系统危险的辨别预测、分析评价都是危险控制技术。以工程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为主,加强有关的安全检查和技术方案审核工作,通过利用危险控制技术,做到预知危险、杜绝危险,把安全事故及法律风险发生降到最低。 1三全原则防范工程安全事故责任 三控制原理借鉴于美国管理学全面质量管理(tqc)的思想,对于安全管理同样适用 1.1全面安全控制 要求做到:纵向组织管理角度,安全目标的实现,有赖于项目组织的上层、中层、低层乃至一线员工的通力协作,尤以高层管理能否全力支持和参与,起着决定作用。高层侧重安全决策,制定安全方针、政策、目标和计划,并统一组织协调各部门、各环节、各类人员的安全控制活动,中层要落实领导层的安全决策,运用一定的方法找到各部门的关键、薄弱环节或必须解决的重要事项,确定出本部门的目标和对策,更好的执行本部门的安全控制职能,基层则要求每个员工都要严格按标准、按规范进行施工和生产,相互分工合作,互相支持协助,开展群众合理化建议和安全管理小组活动,建立健全项目的全面安全控制体系。横向项目各部门职能间的配合角度,要保证安全目标的实现,必须使项目组织的所有安全控制活动构成一个有效整体。广义上,横向配合协调还包括业主、勘察设计、施工及分包、监理材料设备供应方之间,各相关方应都制定安全控制的方案并互相支持。 1.2全过程安全控制 建设工程的完成要经历一定的周期。安全控制应从源头开始,贯穿始终,进行全过程控制。为保证安全目标的实现,必须把影响安全的所有环节和因素都控制起来,主要有项目策划与决策过程、勘察设计过程、施工采购过程、施工组织与准备过程、检测设备控制与计量过程、施工生产的检验试验过程、安全目标的评定过程、工程竣工验收与交付工程及工程回访维修过程。全过程控制要强调预防为主、不断改进思想,将安全管理重点从“事后把关”转移到“事前预防”上来;还要强调为顾客服务思想,在项目组织内要树立“下道工序是顾客”、“努力为下道工序服务”的思想,使全过程安全控制一环扣一环,贯穿整个项目过程。 1.3全员参与安全控制 全员参与安全控制是工程项目各方面、各部门、各环节安全工作的综合反映。其中任何一环节、任何一个人的安全工作质量都会不同程度的直接或间接影响工程项目的整个安全目标。全员参与安全控制要求必须抓好全员的安全教育与培训,要制定各部门、各级各类人员的安全责任制,明确任务和职权,各司其职,密切配合,以形成一个高效、协调、严密的安全管理工作系统,要开展多种形式的群众性安全管理活动,充分发挥广大职工的聪明才智和当家作主的进取精神,采用多种形式激发全员参与安全控制工作的积极性。 2综合控制原则防范工程安全事故责任 2.1法律手段 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主要通过法律手段来规范建筑建设市场的安全,尽可能的减少直接行政干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是国家以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安全标准,以保障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企业应当以国家法律法规标准为基准,细化制定出符合本企业实际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具体操作规程和管理流程,尤其是各类强制性技术标准应当等于或高于国家标准。依法治企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的必修课。实践证明,绝大多数安全事故是由于不守法而造成的,所以依法生产、依规范操作是减少或消除安全事故的根本保障。 2.2经济手段 经济手段通过建设市场内在的经济联系,调整各安全主体之间的利益,从而保证安全管理的经济基础。经济手段是各类安全生产责任主体通过各类保险和担保来维护自身利益,同时国家通过经济杠杆使质量好、信誉高的企业得到经济利益,这是市场机制发挥基础作用的手段。工伤保险、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建筑工程一切险、经济惩罚制度、提取安全费用和提取风险抵押金等经济手段,是在建设建筑业中普遍使用的经济手段各种经济手段通过经济刺激方式促进企业安全管理系统的改善,促进企业安全业绩的提高。 2.3科技手段 安全管理需要安全科技的推动,安全科技的使用可以帮助人们带来更低廉的成本和更有效的安全防护。要实现安全生产,必须依靠科技进步,大力发展安全科技技术,以改造传统工程建设建筑业的生产过程,从设计、施工、技术装备、劳动保护用品等方面保障安全生产,从本质上为促进企业安全管理水平的提高提供技术手段支持,最终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和管理效率。在安全技术问题上,除国家增大投入外,企业也应在可能的前提下,增加科技研发的人力、物力、财力的投人,如果研发成功,对企业、对国家、对社会都是贡献,也能为企业带来一定的经济效益,应当引起重视。 2.4文化手段 企业应当重视安全文化建设:安全文化手段是企业进行安全管理的内在的驱动力,是企业通过对多年工程实践中的成功管理经验和失败管理教训的总结,从而对安全生产管理指导思想问题进行的理性概括。安全文化建设是企业满足法律、道义、社会责任的基本前提,也是与国际劳工大会倡导的预防性国家安全与健康文化接轨、增强国际竞争力的必经程序。 2.5行政手段 企业行政手段在安全管理控制方面也是不可或缺的手段,是配合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得到有效落实的重要保障。实践证明,将安全工作绩效作为考核员工的重要指标,并与其职务的升降合理挂钩,一般是能够激发员工安全责任意识和工作积极性的,对于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会起到良好的促进作用。 3资质控制防范工程安全事故责任 实践证明,无资质或超越资质等级承包工程,是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主要原因,必须严把资质审查关。包括两方面,其一是专业承包资质,其二是安全资质。要坚决杜绝不符合资质条件的单位参与工程建设,杜绝挂靠等多种形式规避国家资质管理的违法行为。 4建立体系防范工程安全事故责任 影响工程项目安全的因素主要是施工中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作业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和管理缺陷,必须针对这些危险因素的影响,建立完善的安全控制体系,形成组织系统、责任系统、要素系统、制度系统。遵循科学的安全控制程序,按照确定安全目标——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落实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保证体系、管理要点、培训、技术措施、技术要求、安全检查、伤亡事故应急处理等)——安全技术措施的验证纠偏——持续改进——完成工程的程序,形成具有安全控制和管理功能的有机整体。 5技术措施防范工程安全事故责任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要时刻关注施工技术的最新发展成果,将成熟的安全技术工艺应用到工程实践之中,最大限度保障避免或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6安全教育防范工程安全事故责任 安全教育能提高人的安全意识,增强人的安全自觉性和安全技术知识,防止或避免人的不安全行为,减少工作失误。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通过安全思想教育,使生产人员具有良好的自我保护意识,防范风险于未然;通过安全技术教育,使生产人员掌握安全生产知识,熟悉安全生产技术和安全操作规程;通过安全法制教育,使生产人员了解法律责任,自觉遵守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把安全知识、安全技能、设备性能、操作规程、安全法规等作为安全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建立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制度。 7技术交底防范工程安全事故责任 工程项目开工前,项目部的技术负责人必须将工程概况、施工方法、工艺、程序及安全技术措施等向承担施工作业任务作业队负责人、工长、班组长等相关人员进行交底;结构复杂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应有针对性的进行全面、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参与各方均应保存双方签字确认的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8安全检查防范工程安全事故责任 安全检查的目的是及时发现、处理、消除不安全因素,提高安全控制水平。包括定期、突击、特殊检查。定期检查是已列入安全管理活动计划,有计划、有目的、有准备的检查;突击检查是无固定检查周期,对特殊部门、特殊设备进行的安全检查;特殊检查指对预料中可能会带来新的危险因素的新安装设备、新采用的工艺、新完成的项目,在投入使用前,以“发现”危险因素为专题的安全检查。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计划、安全保证措施、安全教育、安全设施、安全标识、操作行为、违规管理、安全记录等。 9证据保全防范工程安全事故责任 安全管理工作应与信息管理工作密切配合,利用it部门研发的工程项目管理软件,对工程安全进行现代化的管理,保全安全数据信息,保留有关安全管理过程中形成的一切书面资料证据,并制作备份,保留原件。这些工作在发生事故时认定相关人员是否履行了法定职责,是否承担事故责任将起到重要的证明作用。 10 fidic合同体系安全事故风险防范对策借鉴 2007年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建设部、铁道部、交通部、信息部、水利部、航空总局、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九部委参照最新版本fidic合同条件(1999年版新红皮书)制定了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和准施工招标文件》试行规定,于2008年5月1日起在我国工程建设领域施行,几乎引入了fidic合同条件的全部内容,与国际建设工程领域彻底接轨。与英国土木工程师学会ice合同体系及美国建筑师学会aia合同体系一样,fidic合同体系在工程安全风险的防范方面特别重视工程商业保险的方法,特别重视将风险责任分配给最容易控制风险的一方当事人。该条件已被我国引入,在签订相关工程合同时最好采用或参照准施工招标文件》版本的通用条款,并结合具体工程的实际和我国合同法、建筑法、劳动法、最高法院施工合同司法解释的规定,在专用条款中对于工伤社会保险、工程商业保险、法律责任转移追偿等问题作出详细的约定。工程实践和司法实践均证明,这是防范法律风险的必由之路。 工程安全管理论文:浅述水运工程建设安全管理 【摘要】水运工程建设安全管理主要针对水运工程建设的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以及重视各项预防措施的有效落实。本文主要介绍安全管理的内容和特点,从而提出控制或预防的一些措施,最后得出结论。 【关键词】水运工程;工程建设;安全管理 一、引言 所谓安全管理,就是确保每一位工程建设人员的健康和安全、控制影响作业区内所有人员的健康和安全,同时保护水运工程建设实体的安全施工。管理的目标是保证建设人员的身体健康安全和财产安全,确保风险预防,包括消除或降低不安全行为,消除或降低设备的不安全隐患以及实现作业实地控制目标的安全性。 二、水运工程建设安全控制的特点以及管理方针 水运工程的突出特点是操作范围广,所以有必要制定动态的控制系统,这就要求控制系统具有交叉性和严谨性的特点。因为水运工程的建设的工序复杂、作业流动性大、高危险、位置变化多端、深受自然条件和社会环境的影响。特别是大中型水运工程项目,由于涉及许多交叉学科,且往往存在不同单体由不同的工程单位施工,各自作业的都有其特殊性,所以要求建设必须持续且动态。总之,安全问题一触即发,要求控制措施必须超前、严谨。 我国的安全生产方针为:一切生产都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综合治理”。水运是工程建设也以此为工程建设的目标和出发点,安全生产的有效控制才能使生产得以保证,生产力才不会下降。时刻以安全生产方针为工程建设的指导思想才能有效避免不安全因素的发生,才能达到有效预防和安全控制的目的。 三、水运工程建设安全管理的主要措施 水运工程建设过程中可能会发生各种突发情况,所以,采取强有力的科学措施提高实地的安全管理水平很关键。同时,监控单位要对工程建设的安全实行更为精密的检查,发现不安全的因素就应立即提出整改方案,对某些故意违反安全的行为给予监督和纠正。 (一)安全管理建章立制 所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安全管理的有利实施也离不开安全的规章制度,不管是工程建设的企业还是监管的单位,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都显得特别的重要。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首先要符合法律的要求,也就是根据国家规定的安全法律和行业规定为根据来制定,内容要尽可能的涉及工程建设过程的全方位、多角度。制定出来的安全规章制度应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合理性,促进工程项目建设过程规范性的形成,从而杜绝或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 水运工程建设大多是露天的、手工的、复杂的交叉性水上工程作业,一线工人占工程建设人员总数的绝大部分,且农民工的比例占有50~70%。该部分人员往往文化程度较低,人员流动性大,安全观念也比较差,没有很好的自我防范意识。所以,对一线员工进行定期的培训,传授一些安全知识、安全技能、操作规程,可以有效的提高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安全保护技能,当遇到突发情况时,可以大大降低事故发生的概率。随着水运工程建设中高科技成果的广泛使用,大型化、机械化、自动化施工设备的不断推广和应用,这就对建设人员的整体素质提出了更高要求。因此,有计划、长期性、多领域的安全教育不仅可以提高工程建设人员的安全意识,同时也有效降低了人为失误的概率发生,从而将工程的危险系数降到最低。 (三)严格把关安全工程建设组织设计 制定一系列的安全管理制度的目的就是防患于未然。设立工程建设的安全控制度目的就是从根本上杜绝安全隐患的发生,合理有效的工程建设组织设计是实现安全管理控制的前提条件。一要检查安全技术措施,确保制定的安全技术措施符合各专业的工种和各工程建设的部门要求,特别是审查引进的新设备、新工艺、新科技、新材料在工程建设中是否具有可行性;二是要检查工程建设实地的安全保证体系,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及规章,做到工程建设实地遵章守法、文明施工、安全作业,从而保证每一道工序都是万无一失的;三要制定有应急预案,识别施工各种突然情况,编制紧急应对措施计划和准资源,发生安全事故时应及时进行应急措施。 (四)有效落实安全措施 水运工程建设现场的安全措施是多方面的,仅从现场的材料及设备管理来看针对现场的诸多材料,如钢筋、水泥、大型预制件等,同时施工现场往往存在设备多、材料多、人员多等管理 围广,管理对象复杂的现状。对此如何有效的执行所制定的安全措施需重点考虑以下几点:1.将材料和设备分类管理;2.现场进行逐级安全技术交底;3.各项防护设施要及时到位;4.工前检查,规范操作;5.加强安全监督检查。 (五)妥善处理安全事故 工程建设过程中一旦发生了安全事故,应以“四不放过”作为处理事故原则。即1.事故不论大小,根源没有查清不放过。调查事故不能敷衍了事、走流程、走过场,必须搞清事故发生的因果关系,避免再次发生同类事故;2.事故责任者未受处理不放过。这是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的具体体现,对事故责任者要严格按照事故责任追究的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严肃处理,还需向广大群众说明具体原因和危害,让大家以此为鉴,在往后工作中得以重视;3.广大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使事故责任者和广大职工了解事故发生的原因及所造成的危害,对此提出可行的预防措施,达到加强安全教育的目的;4.防范措施没有整改、落实不放过。根据事故发生的原因,提出防止累似事故发生的切实可行的预防措施,并严格要求事故责任单位整改、落实。 安全事故处理通常需做到以下几点:首先迅速抢救伤员并保护事故现场。“迅速、准确、如实”的将安全事故情况上报安全监督局,内容要具体到时间、地点、伤亡情况、经济损失情况、原因分析等;其次根据“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各司其职、协同配合”的原则进行事故处置;最后对于重大的安全事故,通常由县以上各级人民政府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以确保信息正确、及时传递,并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向社会公布。 四、引入“1+3”安全监督作业体系 “1+3”安全监督作业体系是江苏省淮安市推出的一项工程安全监控、管理体系,这种体系在水运工程建设过程中同样适用。因此,近几年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安全监督部门和总工会引荐“1+3”安全监控工作体系。所谓“1+3”安全监督作业体系,即一种方法和三种机制的简说。一个方法就是指存在弊端的安全事故和相关部门的监督法,采取现代安全管理总结、措施,对作业场所、作业岗位的危险源、事故弊端和行业危害因素进行全面的查处、区别、评析,立档,成立监管控制体系,加强参与者的劳动保护和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三种机制就是指存在隐患的安全事故和相关部门的动态监督管理机制、连续升级机制、系统评估机制。推行事故弊端和行业危害监控法能将安全生产超前、困难退后,保证全体工人参与和担负责任,预防隐患转化为事故。实行“1+3”安全监督作业体系可以有效的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五、结论 水运工程安全管理主要是通过对水运工程建设的安全风险评估,建立各种安全管理体制,制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在实际工程建设过程中采取强有力的安全控制措施,避免事故发生。有效的工程安全管理,为工程建设的质量提供保证,也有利于工程建设企业信誉的提高。 工程安全管理论文:工程监理安全管理浅议 【摘要】工程监理制度在我国工程领域已实行了近二十年,随着工程项目管理的新变化,安全管理问题已是工程监理重要组成部分。文章分析了工程监理中安全管理的现状及问题,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有效实施工程安全监理的措施和建议。 【关键词】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工程监理 我国自推行工程建设监理制度以来,改变了过去在计划 经济 体制下建设单位传统的自筹、自建、自管的封闭式的小生产管理方式的状态,向开放型、社会化、专业化、 现代 化的管理模式转变,从行政命令指挥的方式负责项目建设向 科学 的项目监督管理制度转化。本着为国家、为人民、为自己负责的理念,我们一定要认真做好工程建设监理中的安全管理工作。 一、工程监理的认识 工程建设监理组织机构是一个依据监理委托合同进行统一组织、协调、指导下,按工程项目或部位分别设置的,由多个监理单位组成的工程建设监理体系。它们在服务工作内容上实行着“全过程的监理”,可概括地表述为:监理单位在施工合同签订前,主要协助业主单位做好施工招标准备的各项工作;在施工合同签订后,监理单位则在业主的委托和授权范围内,以施工承包合同为依据,对工程的施工进行全面的监督和管理,即对所监理工程项目的质量、进度、造价的全面控制,对合同和信息的管理以及对工程项目参与各方进行组织协调工作等。实行监理制度,便在业主与承包商之间引入了建设监理单位作为中介服务的第三方,以经济合同为纽带,以提高工程建设水平为目的,初步形成了相互制约、相互协作、相互促进的新的建设项目管理体制。事实证明,它有利于提高工程质量、确保工期、控制投资、增进效益,是工程建设实现速度与效益,数量与质量有机结合的重要措施。 无可置疑,安全管理是工程建设监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建筑施工过程中安全生产状况所实施的监督管理。现就如何有效地开展工程建设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探讨。 二、安全管理工作的现状 在已经实施工程建设监理的建设项目中,相当一些监理单位只注重对施工质量、进度和投资的监控,其实工程建设监理规定的主要内容中并没有把安全管理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加以监控,只是把安全管理放在质量控制中十二项工作内容的一小项,而且监理单位也没有配备安全工程技术人员,只是由质量工程师代管。这样,在施工安全管理上的监控效果未能充分发挥出来,使得施工现场因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而发生的伤亡事故局面未能得到有效的控制,导致工程建设造成事故的伤亡人数已占全国生产事故总伤亡人数的25%以上。近几年来,建筑物倒塌、大桥跨塌此起彼伏,有的在建设过程中发生,有的在已经投入生产使用后发生。 要扭转工程建设项目事故多发的被动局面,就要加强安全管理工作,使安全管理作为工程建设监理的一项单独监控项目,配备这方面的人才,加强这方面的工作。 三、加强工程监理中安全管理的建议 质量和安全是工程建设中永恒的主题。安全是工程质量的前提条件,而工程质量的好坏,也是为了安全。如果说质量是业主所追求的最终目标,那么安全则是实现这一目标的基本环境条件,而安全管理则是这一环境条件的保护神。 安全管理的任务主要是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法规和标准组织施工,消除施工中的冒险性、盲目性和随意性,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有效的杜绝各类不安全隐患,杜绝、控制和减少各类伤亡事故,实现安全生产。具体有以下措施与建议。 1、规范安全管理工作。为了适应当前工程建设监理 发展 的需要,进一步完善规范建设工程监理行为,应尽快修编《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增加安全管理方面的章节和内容,使安全管理工作规范化,便于监理人员在施工现场规范地操作,使安全管理在工程建设中真正起到应有的作用。 2、加强安全知识的培训。针对监理 企业 监理人员普遍存在安全管理相关知识缺乏的状况,建议国家和地方有关部门举办安全管理人员上岗资格培训班,使监理人员的安全意识、相关知识和安全管理技能方面得到全面提高。监理企业内部亦可通过经常性的学习、讲座、研讨、经验交流等方式,提高监理人员的安全管理水平。 3、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切实落实安全管理责任是 法律 、法规所规定的,具有强制性,这就要求监理企业必须依法履行安全管理职责,承担安全管理责任,规范安全管理行为。为此,监理企业对安全管理应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如报告制度、检查制度、奖罚制度等),把责任从上到下层层落实下去,对项目监理部的安全管理具体工作应作详细规定。 4、建立项目部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根据项目监理部具体情况,编制安全管理方案,建立安全管理机构,合理配备监理人员,明确相应职责,确保人员到位,防止有位无人,形同虚设。 5、将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到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中。为了对项目监理部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有效控制,已通过质量体系认证的企业,应在质量管理体系中有针对性的增加《安全文明施工监理控制程序》文件,或者在施工监理程序中补充安全文明控制章节,把安全管理置于程序文件中,并进行有效控制,使监理人员的监理行为有规范、服务质量有标准、检查考核有章程,进一步提高安全管理工作水平。 6、加强与施工单位的协调。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生产第一责任主体是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也是主要的责任主体之一。因此,只有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进行充分有效协调和密切配合,才可能控制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工程建设顺利完成。与施工单位建立互信和友谊是十分重要的,正确处理好与施工单位的关系,建设工程就能安全有序地进行,安全管理工作也能顺利开展。 7、切实抓好事前审查和事中控制。作为施工安全主体的施工单位,他们的生产行为是否规范,将直接关系到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全局,所以项目监理部首先要帮助施工单位做好安全生产的事前控制工作,认真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并审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是否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落实,各种相关人员是否按规定持有效证件上岗,现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是否落实到位等。通过这几方面的审查并督促施工单位全面落实,是防止安全事故发生的必不可少的前提条件。此外,项目监理部根据项目工程特点,分析和找出现场施工过程安全事故多发的关键部位,采取相应的监理手段和措施(相应的监理实施细则)进行控制。在日常监理工作中,监理人员必须认真履行安全管理职责,按照实施细则列出的关键部位、控制点和监理程序进行全过程检查控制。监理企业的有关部门应加大对各项目监理部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项目监理部安全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 8、严格和规范安全管理资料的管理。安全管理资料是项目监理部在现场实施安全管理过程中形成的,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过程的真实和全面反映,也是安全管理工作质量和水平的直接反映,所以必须严格和规范安全管理资料的管理。安全管理资料必须真实、完整,能够反映出监理依法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的全貌。监理人员在监理日记中应详细记录当天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安全管理工作情况以及发现、处理的安全隐患和问题,总监应及时审阅并签署意见。特别强调的是,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必须有跟踪整改情况记录,对例会、监理通知、安全检查报告所提到的安全问题,亦应有跟踪整改、封闭记录。监理月报应对当月安全施工、安全管理工作作出评述,报建设单位。安全管理过程所形成的文件、记录等资料要及时收集、分类、整理、汇总归档,这对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和规避监理的风险会起到一定的作用。 安全管理已成为工程监理中重要的一方面,我们应该树立“百年大计,安全第一”的理念,安全管理的有效实施工作符合以人为本的精神,符合工程项目管理的理性思维,应该从组织、制度等角度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工程安全管理论文:电力企业工程档案安全管理分析 摘要:本文通过对电力企业工程档案安全管理进行深入分析,论述了工程档案安全管理的内容及重要意义,只有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安全隐患,才能保证工程档案实体及信息载体的完整性及安全性,充分发挥工程档案在项目建设、管理及试运行中的作用。 关键词:电力企业 工程档案 安全 分析 1 概述 随着电力事业的飞速发展,发电机组容量不断增加,记录电力建设的工程档案涉及面广、专业性强、安全性高,工程档案在其形成利用、安全管理等方面的工作质量直接影响到工程建设。而在实际工作中又存在许多问题,导致档案管理不够规范,尤其是存在档案安全意识淡薄、管理制度不够健全、安全措施不够完善等问题。 电力建设工程档案是电力企业基本面貌和工程建设全过程的综合反映,它随电力建设项目的开始而建立,是一份宝贵的资源。工程档案安全管理工作与工程项目建设的进程同步,是工程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将档案安全工作落实到位,保障建设项目工程档案设施建设、档案实体及信息系统的安全管理以及规范操作,是各级领导及工程档案工作者的职责,是提高工程建设及管理水平的需要。全体工程参建人员都应警钟长鸣,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防止松懈、侥幸心理,确保建设项目工程档案安全万无一失。 因此,要确保工程档案的安全管理,应认真落实“五个加强”: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增强档案安全意识。二是加强施工单位工程档案安全管理。三是加强工程档案制度建设。四是加强工程档案库房安全建设。五是加强工程项目电子档案安全管理。 2 加强组织领导,增强档案安全意识 工程档案安全管理是电力建设档案工作的重中之重,确保工程档案安全是形成高质量竣工档案的基础,也是各级领导和档案工作者的职责。应全面加强对工程档案安全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工程档案管理组织机构,明确各项管理职责,增强档案安全意识,做到工程档案及安全管理与基建进程同步。 大唐珲春发电厂(以下简称珲春厂)在二期扩建工程建设之初即建立了工程档案管理领导小组及档案信息安全保障机制,同时配备专职档案人员,负责工程前期文件资料的收集整理与工程档案管理工作,加大工程档案安全管理力度。从工程档案的组织领导、管理体系、职责分工、合同管理、奖励处罚等方面对工程档案的安全管理作出明确规定,保障工程档案设施及档案实体、信息系统的安全管理。 3 加强施工单位工程档案安全管理 由于电力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多、建设工期长,形成的项目工程档案数量大、内容庞杂,各施工单位工程档案管理的要求和做法不尽一致,客观上给项目工程档案安全管理工作带来一定难度。因此,为使工程档案管理工作有序进行,真正做到移交精品工程的同时移交精品档案,必须加强对施工单位工程档案的安全管理。 首先,我们要求各施工单位要有相应的工程档案库房,并对珲春厂二期扩建工程档案的形成收集、保管利用、整理归档以及竣工文件编制、交接验收等工作做出相关规定,提出具体统一要求。 其次,要求各施工单位工程档案柜架、卷盒、卷皮等档案装具应符合标准要求,归档的文件材料和制成材料符合耐久性要求,并采取各种有效措施保证工程档案和信息的安全。 另外,建设单位工程档案人员在工程部门现场办公,参与基建工程过程管理,经常深入施工单位督促检查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及安全管理工作,使工程档案安全管理与基建进程同步,最大限度地保证了企业扩建工程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4 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安全措施 加强工程档案制度建设,是做好工程档案安全管理的前提。我们从建设项目工程开始就建立了一整套科学合理、操作性强的工程档案安全管理制度,使工程档案安全工作有章可循。 一是要建立健全工程档案安全保管、防火管理、巡回检查及档案人员岗位职责等相关管理制度。 二是要完善工程档案安全管理措施,实行档案专人保管,经常对工程档案设备如:档案柜、温湿度计、防盗门窗及电源电线、灭火装置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把消防安全和供水、供电线路的监管纳入工程建设统一安全管理之中,将档案安全工作落实到位。 5 加强工程档案库房安全建设 工程档案库房的科学管理是维护档案安全的基本保障。 5.1 我们制定了 严格的《工程档案库房管理制度》,工程档案库房与阅览室、办公用房实行三分开,并采取防火、防盗、防有害生物和温湿度控制措施。如配备了防火防盗门、防盗窗、报警器、电子监控设备等防盗设施;配备了泡沫灭火器,并随时做好各项设施设备的检修维护工作。另外,在条件成熟时还应配备火警自动喷淋系统等较先进的灭火设备。 5.2 涉及国家秘密的工程档案应单独保管,设置带锁的移动密集架、带密码锁的保险柜等,从保管条件上确保工程档案的安全。 5.3 减少工程档案的破损率,延长档案的使用寿命。对不易保管的磁盘、光盘等存储介质应配备专用的档案防磁柜;对容易破损的硫酸图纸等重要档案配备好防潮、增湿设备。 此外,珲春厂坚持日常监督与重点检查相结合,不定期组织全面细致的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消除堵塞危及工程档案安全的漏洞。 6 加强工程项目电子档案安全管理 电力企业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各施工单位会形成大量的电子文件。电子文件的产生和应用,使得工程档案快速向数字化方面发展,为工程档案信息化管理注入了新的活力,因此对工程电子档案的安全管理工作就显得相当重要。 6.1 依据国家相关规定,我们制定了有关工程项目实施中形成的各种电子文件的收集整理、归档及电子文件载体的安全保护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对工程电子档案进行安全管理。 6.2 要求各施工单位采用统一规范的工程档案管理软件,在纸质文件归档的同时,相应电子文件同时归档,提高工程档案信息的实效性和检索的便捷性。 6.3 工程档案管理部门要对存储在磁盘、光盘上及网络数据库中的电子档案及时复制副本备份或异地保存,保管方面要做好防消磁、防损坏工作,对重要电子档案的信息内容进行加密处理。 6.4 加强对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密管理,采取工程档案内外网分离、安装服务器防火墙等安全措施,推动工程档案管理的数字化建设,为在企业各部门之间实现资源共享奠定数字信息基础。 7 结束语 工程档案反映基建工程项目的真实面貌,工程档案的安全管理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一项基础性保障工作。大唐珲春发电厂通过加强工程档案安全管理工作,牢固树立工程档案安全防范意识,把工程档案的安全管理落到实处,确保了工程档案的安全和完整,为工程管理和企业生产经营工作提供系统准确的档案信息服务,并为本厂及大唐集团公司工程档案制度化、规范化及安全管理起到了标杆和示范作用。 工程安全管理论文:房屋建筑工程安全管理存在问题及对策浅析 摘要:加强房屋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教育,强化施工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建筑施工安全保障机制,是维持建筑事业持续、健康和稳定发展的重要保证和基础。本文分析了房屋建筑施工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结合笔者的经验,提出了相应的措施。 关键词:房屋建筑;工程安全;施工管理 前言 建筑业是一个危险性较大的行业,为了有效的提高施工人员在建筑施工中的安全生产意识,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施工单位应该建立健全、高效的安全管理机制,提高现场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由于房屋建筑其自身的施工特点,施工和工作环境存在很多的危险源,而且施工大多是在高空、露天以及临边的环境中,并且危险因素也会随着施工的进度变化而不断的变化。如何有效的防止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中安全事故的发生,已经成为了每一个建筑施工人员应该考虑的问题。 一、房屋建筑工程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 1、施工人员安全意识不高 在房屋建筑施工的过程中,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不高是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在房屋建筑的施工现场,高空作业、露天作业、临边作用的机会多,如果施工中的安全管理得不到足够的重视,那么就会导致触电、高空坠物等事故发生的机会增大。还有就是施工现场施工材料随意堆放,导致现场道路拥挤,施工现场没有安全标志,或者是对危险场地没有进行封闭管理,这些都是由于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不强造成的。 2、安全管理落实不够 在房屋建筑的过程中,现场的安全管理人员的管理工作也是非常重要的,现场的管理不严格,安全制度落实不够,也是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由于现场的安全管理人员缺乏相关的管理措施,对于现场的习惯性违规不进行制止,造成现场的安全管理不完善。 3、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 由于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现场危险性大,所以现场的安全防护工作对于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有着很大的作用。但是在目前大多数的建筑工程施工现场,防护工作都不完善,尤其是机械防护和安全防护两个方面。很多施工单位往往只注重工程的经济效益,对于安全防护的资金投入不足,甚至是偷工减料或者是随意的降低产品的性能。这些都会使施工现场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引发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房屋建筑安全管理的对策 1、提高现场人员的安全意识 要全面的提高施工现场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定期的召开安全生产教育大会,在引进新技术和新材料时,对施工技术人员进行相关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同时还要加强管理人员的技术培训,按照规定每年参加安全教育培训和学习,切实的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要注重实效,切忌流于形式走过场。2、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能够有效的约束现场的每一个人员,安全管理要得到全面的落实,使施工的每一个阶段以及每一个人员都有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加强对施工设备以及重点工程的安全检查,保证施工的安全性以及防护的有效性。还有就是要加强对《安全生产法》等相关安全性法律法规的学习,从根本上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3、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 现场的安全防护,是有效减少安全事故发生的基础。对于进入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要对其性能以及质量进行严格的检查,确保能够安全生产后再投入到施工作业中。对高空作业、以及临边作业要严格按照规范操作,避免高空坠物等安全事故的发生。并对现场的设备进行定期的维护和保养,做好相关的记录,保证机械设备的安全运行,避免由于设备而带来的安全隐患甚至是安全事故的发生。 4. 规范安全防护。 房屋建筑现场施工机械设备防护方面,要严格设备进场的性能检查,严抓安装就位后的安全调试,坚决淘汰已报废的机械设备。对购买使用的设备要一律实行备案制度,记录设备使用过程中的故障、维修、保养情况,禁止对运行中的设备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以保障施工设备正常运转。在施工用电方面,要严格执行建设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临时用电应针对不同施工阶段和不同专业特点,要求编制专项设计方案,坚持做到三级配电,两级保护。首先配电线路必须按有关规定架设整齐,架空线采用绝缘导线,不得采用塑胶软线,不得成束架空敷设或沿地敷设。电箱外观应完整、牢固、防雨、防 ,箱体应外涂安全色标,统一编号。停止使用的配电箱应切断电源,箱门上锁。照明、动力分别设置,认真建立临时用电档案。此外要完善建筑设计方面,要解决设计中存在的安全问题,从多个方面来保证建筑设计的安全性, 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的安全管理 1、施工前阶段的安全工作 在房屋建筑工程开工之前,要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进行招投标,并且组织有经验的设计师对工程进行合理的设计,与具有相应等级的建设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在施工的过程中,做好现场的物资管理,以及现场的安全检查和验收,一旦发现可能造成安全隐患的材料,管理人员应立即检查,保证材料的严格安全。房屋建筑的施工材料必须遵守安全和健康标准以及噪声控制标准,所有的建筑材料都要具有产品生产许可证以及质量合格书,不得购买不符合安全卫生标准的房屋建筑材料。 2、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 在房屋建筑的建设过程中,施工单位要建立分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并成立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实现对施工过程中的人员、材料、设备、资金等项目的计划和管理,利用安全保障系统进行实时的监督,对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进行纠正,保证施工技术的安全性。在施工的过程中,还要严格的遵守法规和强制性标准施工的安全操作规范,在保证施工项目安全的同时,对工程的质量、工期以及成本进行同步的控制。 3、建设后期的安全管理 房屋建筑工程竣工后的安全管理是非常重要的,也是建筑工程安全的最后保障。施工现场的数据文字记录是安全管理验收的主要依据,也是房屋建筑工程监理评价的重要内容。在工程竣工结束后,建设单位在有关的质量检查和数据排序的同时,进行安全施工评价,并向房屋建设安全监督机构提交单位工程竣工的安全管理信息。 4. 建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在房屋建筑施工安全管理中,为提高抵御建筑施工中特大安全事故的快速反映能力,最大限度减少事故损失,要建立安全事故救援预案体系。选派骨干力量设置通讯组、抢救组、交通治安组、救治组、物资供应组、善后处理组,备齐救援物资,如车辆、担架、氧气袋、止血带等,按照各自的职责和分工迅速有效地组织抢险救援工作,防止事故扩大,努力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房屋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直接关系到人身安全和建筑工程的顺利进行,建筑单位和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要高度重视施工安全。在减少房屋建筑施工安全隐患,加强防范措施的同时,还要健全建筑施工安全管理体系,完善配套法规,使得房屋建筑施工安全走向正规化、法制化。 结束语 总之,房屋建筑工程是一项施工量大、施工范围广、及其复杂的综合工程,其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不仅关系到现场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同时也关系到用户的生命以及财产安全。所以在房屋建设施工的过程中,除了要加强施工技术之外,还要不断的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全面的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现场的安全防护措施,同时注重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管理,有效的消除房屋建筑施工的安全隐患,只有这样,才能够使房屋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更加的科学和正规。 工程安全管理论文:建设工程监理的安全管理 摘要:随着国家在建筑行业的各项政策和法规的出台,建筑工程建设的质量问题已经引起了足够的重视,工程项目的建设整体水平有了显著的提升。但是目前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方面却没有取得相应的成果,恶性事故频发威胁着人们的安全,针对这种情况需要加强安全监理工作,提高监理人员的安全意识,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关键词:工程监理;安全管理 正文: 1.建设工程安全监理的意义 1.1.有利于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协调机制。在建筑安全的生产建设体系中,主要的构成部分包括企业内部建立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这其中包括企业自身建立的安全生产和管理的机构,包括企业自身配备的专业的安全管理人员,其次就是政府机关或者的部门在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和监督方面制定的相关的安全条例以及相应的安全检查的机制。企业内部的安全生产的责任体系在企业内部受到很多因素的影响,涉及到很多人的利益,这就导致安全的管理错综复杂,安全标准就不能得到正当的维护,管理漏洞百出,现场施工作业过程中,监理人员在现场进行监督,针对在建设中发现的问题可以及时的分析和解决,并且现场指导你、安全作业,针对在安全建设过程中的隐患问题可以及时的进行停工整顿,保证了安全生产作业的顺利开展。1.2可以相应的提升工程建筑的质量。工程生产建设的质量和工程施工的安全之间有着紧密的联系。良好的安全作业生产制度可以保证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保证在工程建设和施工过程中工人的利益,这样让工人可以放心的去投入到建设中,没有后顾之忧,这样相应的就会提升生产建设的效率和质量。1.3有利于建筑工程整体管理水平的提高。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保证工程的安全生产和建设的顺利进行。安全事故的发生会导致整个工程的停顿,会对人员造成人身的伤害,无论是从施工进度来说还是对工人的保证来说,做好安全的管理都十分必要,所以,提升安全的管理可以相应的提升整个建筑项目的管理的水平。 2.如何实施建设工程安全监理 2.1增强监理人员的安全责任意识。工程的安全监理即按照工程施工的各项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标准制定相应的强制性的规定,然后落实监理。监督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各种安全生产的情况。监理人员应认识到自身在安全监督方面的责任,这也需要相关的部门加强对监理人员的培训,提升监理人员在安全法律方面的认识,提升自身的安全责任意识,提高监理的水平,获得相关的资格从业证书,促进建筑行业的安全建设。2.2明确各施工阶段安全重心。按照工程开展的不同阶段,安全监理可以相应的分为四个不同的部分和内容,即施工的招标阶段、施工的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以及工程的验收阶段。根据四个不同阶段的工程建设的不同的内容开展不同的安全监理活动。比如在招标阶段应加强对施工单位的资质的审核。在工程建设的准备阶段应该做好安全协议,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安全监理人员的责任,制定监理的规划和内容。在施工阶段应该按照之前制定的安全监理的程序和计划有序的开展安全监理的工作,保证总监理工程师可以在各个部门进行相应进度查询,监督监理人员的工作。定期对监理人员开展培训和指导,重点学习“施工安全规范汇编”中“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有关施工安全的强制性条文。监理工程师应将安全措施和安全检查放在同等的地位,就工程开展的各种安全隐患一一排除,并且就这些隐患的存在书写书面报告,上交给相关的部门,要求施工的单位停止作业,对工程进行整改。详细做好监理日记,随时将施工的安全事项上报给监理工程师。针对可能会影响到人身安全的情况应马上停止工作,采用应急的方法处理。在工程的验收阶段应该采取必要的方式对工程开展的过程中各种防火制度、保卫制度、设备的维护制度等进行监督和制定。2.3用危险控制技术确保施工安全。防患于未然是安全监理的重要目的,识别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安全隐患,分析和评价危险产生的几率,做好危险的控制。危险额控制技术可以分为宏观控制技术和微观控制技术两大类。宏观的控制技术就是使用经济手段、法制手段、教育手段等方式针对整个工程项目的建设过程中存在的危险进行控制。安全监理则主要是使用法律手段和教育手段进行安全控制。微观控制技术以具体的危险源为控制对象,以系统工程为原理对危险进行控制,所采用的手段主要是工程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安全监理则以管理措施为主,加强有关的安全检查和技术方案审核工作。因为安全监理的对象不同,使用的方式和方法也就有所不同吗,在宏观和微观两个方面进行协调控制,可以达到防患于未然的效果,降低安全事故的产生,保证安全的建设和发展。 3.结束语 安全监理在整个工程建设的过程中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必须要保证安全监理工作的开展,才能保证在建设过程中的施工人员的安全,才能不断的提升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降低事故的发生几率。对此,相关的监理人员就需要不断的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不断的学习法律法规,将实践和经验相互结合,才能在建筑建设中及时的发现安全隐患,解决安全事故问题,保证人们安全。 作者:赵灵芝 单位:天津市华泰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工程建设类论文:水利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问题探讨 一、水利工程建设招投标现状及其存在的问题 1.降低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重要设备和材料等货物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来规避公开招标。 2.未经省级以上主管部门批准自行邀请招标,同时在邀请招标过程中,被邀请的潜在投标人是招标人特意安排的。 3.招标公告没有在指定的媒体上;资格评审标准中有限定条件;对获奖项有针对性、指向性的规定;对投标人投标单位有地域歧视;所设置的商务条款或技术条款存在歧视性。 4.在开标时未按招标文件中对开标完备性检查的规定对投标文件做审查;在没有第三方监督的情况下私自抽取专家,并弄虚作假;评委人数未达到5人以上的单数,且经济、技术方面专家未达到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在评标时招标人或招标人评委发表带有意图影响专家、评委的倾向性意见;在决标时没有充分的理由,用备选中标人替代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人中标。 5.在双方订立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订立合同的附加条件;背离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相关文件而另行订立附加协议的(俗称阴阳合同)。 6.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向特定投标人透露其他潜在投标人的信息;单独为特定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招标过程中与特定投标人就投标方案、投标报价进行谈判;泄露标底;透露评委名单;投标人之间互相串通,损害招标人利益;投标单位之间相互串通,彼此达成协议,采取轮流坐庄中标或借用资质进行围标,损害招标人利益,使招标投标流于形式。 二、解决当前水利工程建设招投标工作问题的对策 1.加强立法,完善现行的法律法规体系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6的颁布实施为招投标行为提供了具体的指南,但应在立法上加大对招标投标违法行为的惩治力度,增加其犯罪成本,现行的法律对招投标违法犯罪的量刑较轻,对违法人员的威慑力不够。在经济处罚方面,违法成本过低,如5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6规定: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而不招标的,可以处项目合同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招标机构违法泄露与招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的,处5万元以上25万元以下罚款;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中标无效,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各部门要尽快依据实施细则的规定,完善行政法规,增加违法者的风险成本,从而有效预防招投标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2.加强招标人管理一是要从机制上解决当前普遍执行的项目法人责任制本身存在的问题,必须对项目法人责任制进行组织上的改进。在项目法人组建的同时,组建一个由业主纪检部门、水利行政部门纪检人员组成项目纪律检查委员会,对项目的整个招标环节进行全过程的监督,项目纪检委成员最多二年换一次,保证业主的整个招标过程置于有效的监督之下,预防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二是要在总结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由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和招投标主管部门一同出台水利水电工程招标人行为规范,规范从工程招标、招标条件准备、招标申请、招标公告、接受投标报名、资格预审、发出招标文件、受标、评标、开标、定标等环节形成完整行为规范,在制约中形成有效的运行机制。 3.加强投标人管理对投标人要加强诚信机制建设,设立诚信等级制度,形成详细的诚信评判体系。招标法实施细则明文规定,国家建立诚信制度。对严密控制围标、陪标、挂靠等行为,特别杜绝高资中标、低资进场、无资质施工的乱象,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由于历史原因,有很强资质的从事水利水电工程设计、建设、监理的公司前些年都是国有公司转制形成的,这些人与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这些人在权力运作中很容易形成利益链条。对缺乏诚信,允许挂靠的单位要纳入诚信体系予以严格的监督和防控。 4.加强各方主体的教育和培训徒法不能自行,任何一种制度和规范都要在得到严格的遵守和执行的时候才能够发挥应有的作用。这就要求招投标各方主体,特别是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的招标人,要具有较强的法律意识和极强的责任担当意识。由于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多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大事,投资多来源于财政投资或银行贷款,项目本身与项目法人没有直接的利益关系,而投标方是权责利相统一的完整的市场主体,在以经济利益为目的前提下,投标方往往使用各种手段规避法律约束,容易与行政主管部门、项目法人单位的人员产生各种灰色利益关系。这就需要加强项目法人的责任意识、道德意识以及为人民利益负责的责任意识教育,在制度中教育,在教育中完善制度,形成良性的循环。 5.加强政府监督机构工作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水利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进行行政监督,政府监督的方式是备案:即招标前接受招标报告、招标后接受招投标情况的书面 总结报告。对发现的招标投标活动的违法违规行为,应当立即责令改正,必要时可做出包括暂停开标或评标以及宣布开标、评标结果无效的决定,对违法的中标结果予以否决。这些规定都赋予了管理部门一些责令改正和宣布无效的权利,但没有规定任何监督部门的责任,对备案报告可看可不看,对招投标活动可参与也可以不参与,工作的随意性很强,没有任何硬性的考核指标,导致或干预过多,或工作流于形式,不作为思想严重。招投标法及其实施细则虽然对政府监督部门违法乱纪行为有明确的处罚规定,但法律的真正威慑还在于得到切实的执行。2012年12月中央八项规定和以后的六项禁令为中国的反腐点燃了星星之火,2013年中央以壮士断腕反腐的决心,给各级监督机关的工作人员以强烈的震慑,通过各项监督制度的落实,政府监督机构的工作能够更有成效。 6.加快推进电子评标,网络远程评标系统建设电子招投标是一种建立在网络平台基础上的全新招投标方式。在电子化招投标中,招标人、投标人、招标、评标专家、监管机构处在同一个交易平台上,实现从网上报名到合同备案的全过程阳光化操作。其中在计算机辅助评标过程中,减少了评标专家的工作量,规范了评标专家的评标程序和行为,规范了评标专家的自由裁量权,确保了计算最终结果统计的准确性,保证招投标过程能在有效的监督下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了暗箱操作等虚假招投标现象,实现了办事的公开透明和高效廉洁,降低了招投标成本,减少了人为因素的干扰,有利于实现真正的公开公平公正。 三、结束语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6自从1999年颁布以来,我国实施大江大河治理、开展大规模水利建设已经有十二年,2010年12月3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5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6,把水利作为国家基础设施建设的优先领域,水利建设的发展黄金期已经到来。特别是2011年中央1号文件把水利建设提升到全国的高度,让我们水利建设者们更感责任重大。要更合理的把建设资金投入到水利建设当中去,招投标这一关至关重要。只有保证招标投标工作的顺利开展,选择资信良好具备较高技术水平的施工单位,才能确保水利工程建设有序、高效进行。 工程建设类论文:浅析工程建设中的挂靠行为及治理对策 当前,工程建设领域中普遍存在借用他人资质进行投标或承揽工程的现象,即所谓的“挂靠”, 挂靠不属于法律概念范畴,它是人们针对现实中存在的现象加以概括和提炼后形成的一种形象称谓。现实中,挂靠行为普遍存在,屡禁不止,危害极大。本文试对工程建设领域中施工单位的挂靠行为进行探讨并提出治理对策。 一、挂靠行为的界定 “挂靠”,即“挂靠经营”,具体到工程建设领域中,是指法人、社会团体和自然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以他人名义承揽工程的行为。允许他人使用自己资质的企业称为被挂靠人,使用被挂靠人资质进行投标或承揽工程的企业或自然人为挂靠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等法律法规中,并没有将该行为定义为“挂靠”,而是表述为“借用”,即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施工企业名义从事施工活动,由此看,“挂靠”与“借用”实际为相同的概念。 “挂靠”一般具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挂靠人没有工程施工的主体资格,或者虽有资格,但不具备与建设项目相适应的资质等级;二是挂靠人须向被挂靠人交纳一定数额的管理费;三是挂靠人一般采用借用、租用被挂靠人经营资质等手段,以被挂靠人的名义投标、订立合同并办理有关手续,但被挂靠人不对实际施工活动实施管理,或仅有形式上管理,不承担实质性责任。 结合挂靠行为的特点可以推定,当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即可以认定是挂靠行为: (一)以转让、租借、买卖或以交纳管理费等方式获得使用他人资质资格证书及相关资料并以他人名义投标或承揽工程的; (二)投标保证金从非投标单位银行账户转出,或虽由投标单位银行账户转出,但先由非投标单位人员将投标保证金存入投标单位账户,或以其他方式抵押的; (三)投标文件及技术性文件由非投标单位编制或由非投标单位委托相关单位编制的; (四)投标或承包工程单位使用的建造师(项目经理)、造价工程师(造价员)及与项目有关的主要技术、质量、安全和其他施工管理人员,为非投标单位的注册人员或非投标单位人员的; (五)工程款、农民工工资等不在投标单位核算,而实际由项目负责人直接支配和独立核算,且项目负责人非投标单位人员的; (六)施工合同约定的施工单位的主要项目管理人员不到岗或严重缺岗,而实际由他人履行职责且他人为非投标单位人员的。 二、挂靠行为产生的原因 1、市场竞争激烈 随着我国经济的强劲发展及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工程建设项目的数量在不断增长,但相应的施工企业数量也不断增多,而由于利益的诱惑,大量无资质的企业、个人也涌入工程建设领域,形成了“僧多粥少”的局面,大量无资质的企业、个人或低资质施工企业为求生存发展,必然会采取包括挂靠在内的各种手段承揽工程。 2、法律法规及相关配套制度不够完善 现有的法律法规,原则性规定多,具体操作细则少。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务院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部颁布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都对建筑施工企业超越资质承接工程以及借用资质等行为给予了禁止,并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及处罚规定,但都是些原则性的规定,缺乏相关配套性的解释,更未对挂靠行为作详细的、可操作性的界定,而现实中的挂靠行为又形式多样,直接导致认定困难、处罚难度大的局面。 3、监管手段落后,打击力度不大 挂靠行为具有相当的隐蔽性,极易规避监管,现有的监管体制存在缺陷,加上手段落后,无法有效应对挂靠过程中一系列隐蔽操作手法。再者,由于对挂靠行为调查取证难、认定难的原因,现实中查处的案例并不多,难以给挂靠行为有力打击。 三、挂靠行为的治理对策 挂靠行为产生的原因很多,要根治这个顽疾,应多管齐下,综合治理。 (一)创新机制,建立统一的监管机构 目前,工程建设领域监管部门众多,有水利、交通、房建等行业的行政主管部门,各地通常还设有招投标市场管理委员会、公共资源交易委员会,上述各部门职责分工不明确,存在交叉现象,看上去大家都在管,其实都管不好。为方便协调、提高效率、增强合力,应建立统一的监管机构,比较现实的做法是:成立一个综合的管理委员会,由政府分管领导担任主任,成员单位由各行业的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应的职能部门组成,以解决执法主体资格问题,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工作人员抽调各成员单位人员组成,由办公室具体负责招投标市场及标后的日常监管。 (二)完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相关配套制度 1、明确挂靠行为的认定标准。为更好 防范和打击挂靠行为,应当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及相关配套制度,对挂靠行为作出明确的界定,并细化认定标准,对相应法律责任作出配套解释,相关行政监管部门也应出台相应操作指南,以指导基层的实务操作。 2、实行严格的押证制度。按照相关规定并在招标文件中作特别约定,严格实行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建造师)和施工员、质检员、预算员(造价员)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押证上岗制度。施工企业在中标后,由行政主管部门在发放施工许可证时暂押施工企业承担项目施工管理的主要人员的证书,项目工程量完成80%以上方可退回。 3、实行投标时提供社保证明制度。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要求投标单位须提供项目主要管理人员、授权代表的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员工的社保不能同时由多个单位缴纳,且在国家社保机构有备案可供查询,社保证明是员工与公司关系最真实的证明。如果投标单位不能提供社保证明,应提供其它足以证明员工与公司关系的书面材料,如果中标,应将其作为标后管理的重点监控对象,查实其是否存在挂靠行为。 4、实行往来资金从基本帐户出入的制度。要求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人的基本帐户转帐交付,退还时也只退还到投标人的基本帐户,且所有工程款均进入投标人的基本帐户,不进入其开设的临时帐户,这是借用资质人和借出资质人所不愿意资金出入的方式,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防范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 (三)细化措施,加强标后监督管理 挂靠行为的隐蔽性非常强,尽管招投标环节采取各种措施、严格把关,但许多挂靠行为依然难以发现。如果在施工环节能严格进行标后管理,挂靠现象往往能浮出水面。 一是强化监理履职。目前,监理单位履职普遍不到位,缺少对监理的有效监管。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对监理单位的管理,建立诚信档案及考核机制,如施工企业出现挂靠行为,而监理单位有失职行为,应承担相应责任,在考核中扣除相应分值,并记录到诚信档案。 二是实行指纹考勤。在招标中文件中明确约定对建造师(项目经理)、主要的项目管理人员实施指纹考勤制度,并建立指纹档案,规定在岗天数,作为企业诚信履约考评的依据和合同解除的重要条款,并由行政主管部门适时对其是否在岗进行跟踪督查。 三是加强施工现场抽查。严格执行“双公示”制度,由监理单位、建设单位代表对建造师(项目经理)、五大员进行日常监管,行政主管部门、监察部门加强抽查,发现建造师(项目经理)、五大员到岗到位不正常时,先按“双公示”制度进行处理,并报告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取证,对其是否存在挂靠行为进行进一步认定。 (四)加大查办案件力度,严厉打击挂靠行为 查办案件是打击挂靠行为最有力的手段,成功查办一起案件,能形成强大震慑效应。应加大查办案件力度,成立高效统一的案件查处机构,由统一的监管机构牵头,建设、交通、水利等行政主管部门及公安部门、监察机关参与,根据日常监管中发现的线索或群众举报,对工程招标和施工中的挂靠行为进行查处,并依据相关规定实施处罚,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针对挂靠行为的隐蔽性、取证难且当事人大多非公职人员的特点,应强化公安部门在案件查处中作用,由公安部门协助相关部门对挂靠行为进行调查取证。 (五)完善黑名单制度,建立施工企业信用管理体系 按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罚款或没收违法所得的处罚形式对挂靠行为当事人的震慑力并不大,应进一步完善黑名单制度,依托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平台,建立施工企业信用管理体系。挂靠行为一经查实后,没收当事人的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同时,将被挂靠人记入黑名单并在信息公开共享平台披露,停止其1至3年在本行政区域内参加招投标活动的资格。 工程建设类论文:浅谈工程建设领域商业贿赂的难点问题及治理对策 商业贿赂,是指经营者为销售或购买商品而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对方单位或者个人的行为。在现实经济活动中,其手段主要表现在为我们通常说的吃“回扣”,即经营者暗中从账外向交易对方或其他影响交易行为的单位或个人秘密支付钱财或给予其他好处的行为。有现金回扣、实物回扣和提供其他报酬或服务等表现形式。 随着中国社会转型期的到来,商业贿赂广泛盛行在各行各业,渗透到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可以说是无孔不入,而且往往披着“正当”商业回报的外衣,具有一定的普通性、隐蔽性和欺骗性,对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原则和秩序具有极大的破坏性和危害性。商业贿赂已经成为滋生贪污、受贿等经济犯罪的温床。它严重违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公平的基本原则,破坏市场秩序,败坏社会风气,腐蚀党员干部,必须得到根本的遏制。 建设领域交易链条比较长,上游是业主、发包商,中游是建筑施工企业、承包商,下游是一些劳务分包商、材料供应商等等。一般说来,处于交易链条上游是的强势者,它就容易受贿;下游是弱势者,它就只能行贿;承揽到施工任务的承包商地处中游,既可能行贿,也可能受贿。 施工单位,有很多机会与建设方、业主、监理、分承包商、物资材料供应商等发生业务和工作关系,商业贿赂有其生存的土壤和条件。本文仅就施工企业为获得自身合理利润迫不得已向业主、监理、设计采取的不正当商业交易作一简单剖析。 一、建设领域商业贿赂现状 (一)承揽项目和招投标过程中 在工程项目招标中,一些发包方利用发包权收受投标人的贿赂,明招暗定,泄露标底,或收取好处后强行指定承包方;一些施工企业通过贿赂其他企业进行陪标、串标,或向发包方、评标委员会成员、发包方委托的招标机构等直接行贿,谋取中标;有的又将承包的工程倒手转包,从中收取贿赂。在材料设备采购中,供应商通过向施工企业或建设单位行贿,导致施工企业或建设单位舍近求远、舍优求劣,购买使用质次价高的材料设备。 施工企业签订一项总包合同一般要走过获得信息——项目跟踪——疏通关系——建立信任——确定招投标价格——中标开工的诸多过程。“狼多肉少”的市场现实让很多施工企业饥不择食,甚至不择手段。为承揽到一个工程项目,大多施工企业要费时一年或几年时间去跟踪信息,投入几万或几十万的费用去疏通各级关系。在这些环节中,商业贿赂应运而生。 (二)工程施工过程中 由于市场运作机制不完善和业主片面追求投资效益,在设计、设备制造费用一涨再涨的情况下,不得已将不断降低工程造价的压力转嫁到施工企业身上。招标方(代表投资方)为了维护自身利益,采取压价的手段一般有三种:一是以初步设计文件和初设图纸为依据,并根据批准概算静态值下浮一个较大比例确定出招标标底,要求施工单位总价包干,且不调材料价差。概算中的材料价格与施工过程中的材料价格有一定的差距,这个差距本应在预算中予以追补,然而,业主不但不追补差距,反而不断压缩工期,更加剧了施工企业增大施工成本。二是让各投标方先报价,然后取其平均值作为招标标底。从表面上看,标底价是投标方报的,似乎很公平。但业主们都知道,投标方为了中标,竭尽所能在投票价格上下功夫,所报价格往往比概算低得多,招标方更是有利可图。三是直接采用最低价中标,迫使投标者不得不忍痛压价,一般比合理价格压低10%以上,甚至还有压低至20%左右的。 即使这样,随着工程的进展,施工中还会有一些设计变更、不可预见因素或合同未包含的工程量以及因发包方原因造成的承包方损失等等,这些情况按规定也应该办理相应的签证等手续,以适当增加施工企业收入,但由于业主或监理对经济利益的过分注重,致使提高工效的设计优化、正常的设计变更、工程造价的审核、工程量的核实以及上下工序的验收等,这些正常工作也迫使施工企业通过或重或轻的商业贿赂行为来实现。 (三)工程竣工结算时 招投标过程中,由于招标方把“粥”煮得很稀,让“饥不择食”的建筑施工企业喝进的“粥”不少,但能吸收作为企业“营养”的并不多,致使施工企业的产值利润率连连下降,甚至还出现个别企业在某些工程上干得多亏空越多的反常现象。 所以施工企业在工程竣工结算时不得不做最后一博,所花费的力量和费用甚至高于承揽任务和招投标时。通过商业贿赂,取得发包方负责人和结算审核人的认可,将一些人为因素较大的索赔、价差调整、零星工程量估算等归入囊中,达到工程量与工程价款的增加,实现工程最终结算的合理价格。 建设领域的商业贿赂昭示出施工企业太多的无奈,太多的隐痛,太多的不得已。 二、建设领域治理商业贿赂的难点 据统计,近五年来,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犯罪案件逐年上升,但商业贿赂犯罪案件占同期所有经济案件立案数的比例却始终非常小,尚不到1%。这足以证明商业贿赂的隐蔽性。施工企业更是将商业贿赂隐藏于人情往来中。许多商业贿赂行为中,当事人之间的贿赂倾向并不明显,完成的商业交易并不能与他们之间的“回扣”往来完全对应。比如,很多交易双方的当事人原本就是熟知的或者很要好的朋友,在没有进行经济业务交往活动之前就素有礼尚往来和感情联络,当他们之间因某一工程建设需要发生了商业交易之后,很难正确区分和明确办公室他们的礼尚往来在什么情况下应当认定为商业贿赂行为。 知晓商业贿赂的人员很有限,除高层几个主要责任人,还有或许就是秘书、财会人员、驾驶员了。但他们之所以参与这些,往往也是很会“意会”领导的暗示,悄无声息地变通处理相应费用,让财务账面合理合法、不留痕迹。再者,作为施工企业内部,即使有人知道内幕,但都会认为仅是对业主、监理或设计方的正常交往,是为企业好,为职工有“饭碗”,为施工顺利开展,所以也鲜有人站出来揭露。 类似这样的灰色地带,为建设领域商业贿赂的存在提供了相当大的生存空间,也成为了执法机构难以进入的沼泽区,为治理商业贿赂带来了相当多的难题。 三、建设领域商业贿赂治理的对策建议 当商业贿赂已经变成行业的“潜规则”,施工企业自身无力对抗的时候,当人们对其几乎快要习以为常的时候,国家专项治理商业贿赂的号角吹响了。建设系统更是重拳出击,加大力度进行专项治理整顿。 尽管施工企业在整个建设领域链条中所扮演的角色是多样的,但大多数情况下都是处于被动的地位。因此,对建设领域的商业贿赂来讲,起着主导作用的外部环境。 (一)出台统一的《反商业贿赂法》 在我国,目前商业贿赂是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一种。国家工商局《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第二条规定:“本规定所称商业贿赂,是指经营者为销售或购买商品而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对方单位或个人的行为。”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对于商业贿赂行为有法律规定,该法第八条第一款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在账外暗中给予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回扣的,以行贿论处;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在账外暗中收受回扣的,以受贿论处。” 对产生商业贿赂的外因的治理,政府和社会起主要作用,主要是积极配合整个社会转型,逐步完善各项法律法规制度。《反商业贿赂法》应集刑事、民事、行政责任于一体,对不同程度的商业贿赂行为规定不同的法律责任。现实中,商业贿赂行为的表现形式变幻多端,且不断翻新出奇,法律要避免商业贿赂变换形式逃脱处罚的可能性,对不构成商业贿赂的行为作明文规定,除明文规定之外的所有行为,皆构成商业贿赂。 加大审计力度,增加对公司会计账目管理方面的责任规定,建立举报人奖励保护制度。商业贿赂虽秘密进行,但知情人肯定有,比如会计、出纳、审计人员。法律应严惩一切做假账的行为,倡导对知道或应该知道的商业贿赂行为不报就是犯罪;对行贿受贿双方主体及知情人,任何一方只要举报,就可豁免刑事及行政责任。法律必须提供举报人无罪和对举报人相应的奖励制度、保护制度。 (二)以合理价格中标来保障招标投标的公正公开 虽然中国的建筑市场很大,但建筑企业鱼目混珠,导致竞争十分激烈。建筑业目前还是一个劳动力密集型和管理密集型的产业,它对资金的需用量和对技术的要求应该说还不是太高。国家应该提高建筑公司准入门槛,将那些非诚信经营、社会责任感差、技术力量弱的施工企业淘汰出市场,使市场竞争更加有序。 最低价中标虽然是我国工程招标市场的发展趋势,但在市场条件尚不完善的情况下,最低价中标法必然导致企业不惜以低于成本的方式恶性竞标。目前市场上很多的项目实际中标价已经严重低于成本,其带来的后果只有两个:要么是企业长期亏损经营以至破产倒闭,要么就是偷工减料搞“豆腐渣“工程。 我们强烈呼唤符合中国特色的“合理价格中标“办法,而不是弃最低价中标而不用。根据中国国情,结合其他国家和地区如美国、香港等的成功经验,制定出符合中国国情的建筑业改革大方向的具体政策和措施。建立一套严格的资格预审担保制度、分等级投标制度、工程担保制度等。采用缴纳巨额保证金制度,不仅投标前缴纳报价10%的履约保证金,中标后还要缴纳报价30%的中标保证金,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给真正有实力的企业以公平合理的中标机会。 招标人须按国家规定的标准和工程实际情况编制业主标底,并控制标底的合理性,做好标底的保密工作,有效杜绝腐败现象的发生。同时尽量降低企业投标成本,科学设置投标程序。 (三)加强执法力度,提高违规操作的成本 形成社会合力和高压态势,重拳出击,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突出查办大案要案,让违规操作、扰乱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的单位和个人付出应的代价和惨痛的教训。 (四)鼓励并发挥公众、媒体的监督作用 开展宣传警示教育,构建防治商业贿赂行为的思想道德防线。推行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建立诚信体系标准,制定信用监督和失信惩戒制度。充分利用电视台、广播、报纸、网站等媒体,广泛宣传党和国家的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提高全社会对商业贿赂严重性和危害性的认识。鼓励人民群众积极监督举报,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建立健全系列防治商业贿赂行为的长效机制。 据国际权威机构一项调查显示,目前中国已成为世界上商业贿赂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 商业贿赂是一剂腐蚀剂,是对市场经济和财富伦理的一种扭曲。商业贿赂小则影响职工的利益和前程,大则影响行业的健康发展,甚至于影响到国家的国际声誉和形象。工程建设行业是国家治理商业贿赂的重点领域之一,国家在行动,社会在关注,行业在治理,人们期待着企业和职工依法经营,诚信工作,追求和享受阳光下赚钱的最大利润。 工程建设类论文:民和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的探讨与思考 [摘要]通过对青海省民和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的调查,指出民和县在农田水利建设和管理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针对这些问题具体提出了一些有关加强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的意见和建议,并提出了针对工程项目的后期维护、管理的一些具体措施。 [关键词]小型农田水利 工程建设 工程管理 探讨 小型农田水利建设是农业发展的最基础的条件,是实施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同时在面对恶劣的地质气候情况,特别是1999年以来民和县出现的大面积干旱,健全的农田水利建设体系和完善的管理措施,将很大程度上缓解自然灾害给人民群众生活带来的不便,减少农业生产的损失。民和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点多面广,且工程形式多样,管护好工程,使其发挥应有的效益,是保障人民的正常生产和生活的关键。 一、目前民和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存在的问题 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是指为解决耕地灌溉和农村人畜饮水而修建的田间灌排工程、小型灌区、灌区抗旱水源工程、小型水库、塘坝、蓄水池、水窖、水井、引水工程和中小型泵站等。 了解我们在农田水利建设和管理存在的问题,将促使我们进一步去思考如何在工程建设和管理中加强监管、健全体制去解决这些问题,让我们的水利建设变成真正的阳光工程、便民工程。 二、全面加强对在建农村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管力度 要做到工程建设规划合理、施工有质、管理有度,必须要有一套完善的工程建设管理制度,同时组建一个完整的质量监督体系,自上而下,齐抓共管,才能保证工程建设过程透明,质量过硬,经得起考验。 1.建立管理机制,完善建设程序,提高科学管理水平。农村中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内容广泛,实行统一管理,合理规划布局,完善建设程序,根据先申请规划审批,再建设施工,后验收交付使用的原则进行,广泛宣传,科学管理,使各地农村中小型水利工程建设不断往规范有序方面发展。 2.建立农田水利建设规划审批制度。规划是水利工程建设的前提,是搞好工程建设、合理利用资源,使工程发挥更大效益的基础依据。民和县近几年结合实际情况,正在认真编制《民和县水利发展“十一五”规划》。为此,要求地方如打井、建坝、扬水、拦河、修渠、排水、微滴灌等,首先申报,对工程地点、规模、投工、投资计划等,由乡(镇)水管站报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实施。 3.严格设计资质证制度和工程招投标制度。 4.建立施工准入证制度和实行工程监理制度。施工准入证是指具有一定的水利施工技术和条件,达到一定的施工管理水平的施工企业,才能准许其进行水利工程施工的一种制度。以取得水利施工准入的企业,必须具备一定的技术人员、生产设备和有一定实践经验的施工人员为标准确定,施工准入证由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发放并检审;在工程进入施工阶段,质监单位配备一定数量的质监员,施工单位的技术员随时配合质监员对工程各个部分进行检测,填写检测记录,特别是对影响工程质量的主要材料,如设备、水泥、钢材、试件、试块等能验证和影响工程质量的材料,双方共同到有关权威部门做鉴定,才能作为保证资料、必备资料和安全资料汇入施工档案,为综合验收和今后工程管理检验提供可靠真实依据。 5.建立竣工验收备案制度和实行严格奖惩制度。在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要以竣工报告形式报请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进行验收。同时施工单位也要报经甲乙双方共同签字盖章的施工保证资料和必备资料,汇总的真实完整资料一套备案。地市县水务局根据竣工报告和施工资料,组织有关设计、质监和相关单位的技术人员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对工程进行全面验收,通过听取报告、查询资料、检测实体、细查局部的程序对所建工程验收,做出该工程的综合评定意见,所有未经验收的工程不准交付使用和结算工程款项;加强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严格按建设程序施工,提高工程质量,对年内新建工程项目进行评优,对被评为“优质工程”的凭验收证明兑现一定的奖励,同时加强宣传,形成一种狠抓工程建设质量的良好社会风气,对未按建设程序施工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并报相关智能部门进行处罚,并通报批评和备案,特别是不按有关规范施工造成施工质量不合格的豆腐渣工程,严厉打击,决不手软。 三、全面加强对现有水利工程的使用管理和维护 “百年大计,质量第一”,优质合格的水利工程的建设完成,为农业生产和人民日常生活奠定了一个良好的基础;但是,要使其长期充分地发挥其经济效益,作为以后水利工程建设起到一个参照示范的作用,加强对已有工程的使用管理和维护就显 得尤为重要。 1.安全管理。安全管理的首要是加强《水法》的宣传,在防止水利工程受到洪水等自然灾害的侵袭的同时,也要防止少部分惟利是图的人为破坏;其次是工程建设工程没有主次,每个环节都很重要,特别是工程配套设施的建设质量一定要保证,如小型水库的泄洪口等。 2.内业资料管理。关于工程管理的标准、规定、法律等资料必须齐全;设计图纸及文件、施工记录、检测结果、竣工验收报告等应立项建档;工程建设中出现的问题及解决的结果以及工程管理的各项检查记录资料也应当妥善保存。 3.工程设施管理。对小型水利工程设施,等级造册,绘制工程分布图分类进行排列,对重点工程实施挂牌,设专人重点管理,落实目标责任制,确保已有工程项目特别是重大型项目的设施管理安全。 4.经费管理。制定合理的工程维修养护费标准,根据受益面积和各地的具体情况,向受益者和收益单位征收一定的费用,用于工程维护;利用水利发展基金等形式对工程进行维修和养护;推行义务工制,接受受益人或者单位的义务工。目前民和县乐平部分乡镇成立了“理事会”,按照“谁建设、谁管理、谁受益”的原则,用好经费,做好项目建成后期管理工作。 小型农村水利建设的根本是质量问题,要确保建设优质的工程就必须有一套健全合理的建设监督管理体制,规范的项目建设管理程序,使施工过程合理、项目管理严格、经费使用透明,防止面子工程和豆腐渣工程,保证其成为为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服务优质工程;同时要加强工程项目的后期管理,做到不出纰漏不出事故,使工程项目能够充分长效的发挥其效益,确保农业生产的顺利进行和人民的正常生活。 工程建设类论文:工程建设的应用及改良 1围堰建设施工流程 木桩长6m,直径20cm,间距50cm。由于木桩入土较浅,拟用人工将木桩打入淤泥层中。人工堆码装袋粘土:由于施工现场都是垃圾及杂填土,围堰所需粘土采用外购黄土,粘土由卡车运至现场后即组织人工装袋,装填量为编织袋容量的2/1~3/2,袋口用细麻或铁丝缝合。砌筑时将土袋平放,上下左右互相错缝堆码整齐。水中的土袋用带钩的木杆钩送到位,层层堆码,逐层加高至顶面标高。钢板桩支护:堰体内侧坡脚处打一排6m长间隔10cm的刚板桩,实测实量淤泥深1.2~1.5m,水深0.6~1m,实际钢板桩入土深度5m。用土袋填充堰体育钢板桩之间部分,可以起到防止围堰滑移的作用,以确保堰体的稳定性。施工方法是先将水抽干,然后清淤泥,整理一条能走挖掘机便道,最后打钢板桩。 2水利工程钢围堰的安装 水利工程在建设施工之前需要进行钢围堰的安装,因为此过程能够有效的强化围堰的使用质量,提高围堰在防水、防渗漏、防冲击等方面的性能;是在建设过程中必不可少的一项施工措施之一。首先,根据钢围堰的强度以及防水要求进行场外的铸造与焊接,铸造与焊接过程主要以钢围堰箱体外壁的施工为主。在焊接完成后需要进行包括承压、密封、强度等指标的测试,测试完成后进行拼接紧密度测试,测试无问题后运输到施工现场。采用吊塔进行下降施工。并要求其垂直与钢围堰的固定平台。在位置校正之后对钢围堰进行固定处理,之后完成钢围堰箱体的焊接。焊接施工过程中应该采取双面焊接,双面密封的基本原则进行。其次,在焊接完毕并检测无问题后,需要对钢围堰进行入土处理,可以采用抽水负压以及重力自然入土等方式,具体依据施工现场的土体条件为依据。最后,需要利用外力对钢围堰第一部分进行入土调整,调整内容包括了入土姿态以及入土深度等环节,需要达到后续施工的标准。并在整体施工过程后对其效果进行检测。根据土体条件确定具体的入土深度,避免后期钢围堰的自然下沉。 3围堰技术建设过程中的技术改良 围堰技术在建设过程中依旧存在着较大的进步空间,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围堰是可以进行组装、拆卸的一项工程原件。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知识文化水平的不断提升,在围堰过程的发展建设过程中,人们对围堰技术的使用也进行了优化改良。 3.1钢围堰拼装施工要求 1)在拼装验收合格之后才可以进行统一的焊接处理。并在入水之前对焊接强度进行检验。出此之外还需要对焊口进行煤油的渗透测试。通过测试找到焊口的缺口并采用焊缝铲除,重新焊接的方式进行补救。2)在相邻的钢围堰空间箱的对接方面需要保障外板的对接准确,两者的误差需要小于1mm,并在焊接之后保障焊缝小于2mm。 3.2基于质量要求的施工改良 根据钢围堰的施工重点对施工技术的改良主要分为两个方面:钢围堰安装过程的改良以及钢围堰下沉过程中的改良。在钢围堰安装过程中的改良主要从如下几个方面入手:1)在钢围堰的外围钢板拼装过程采用逐步焊接逐步检查的方式进行,采用相邻钢板检测与总体检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在相邻钢板的焊接过程中进行初步固定,固定后分别对角度、水平、纵向垂直等指标进行检测,检测后方可进行焊接处理,焊接过程应该进行复查。2)对相对钢板的固定需要进行平行检测,平行检测可以通过电子定位以及分角仪进行确定,检测无误后方可焊接。3)基于力学分析确定起吊点位,尽量保证基于对角线的多点平衡起吊方式,并用铅锤等手段保障起吊的钢围堰总体姿态。在钢围堰下沉过程中主要通过如下三个方面进行技术改良:1)对钢围堰内部空间的水位以及水量即时检测,由于水量的增加容易对钢围堰底部的入土部分造成压迫,进而影响入土姿态,对于水量的增加可以采用单方向排水以及抽水等方式进行处理。2)对钢围堰底部需要进行排泥处理,排泥范围以及强度需要根据现场的施工情况进行设定,无排泥环节容易造成钢围堰姿态异常或者入土困难等问题的出现,过度排泥则容易操作钢围堰根基不稳降低防水效果等问题。3)此外在吸泥的过程中需要注意钢围堰的泥重指标以及泥重平衡,避免由于不平衡而造成了压力分布不均匀而导致的钢围堰姿态异常。围堰技术的使用促进了我国水利工程建设的良好发展,作为水工建设中一项基本的保护性措施技术,围堰技术的良好应用能够有效的保障水工建筑的建设,减少不必要的安全隐患,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以及飞跃,围堰技术在未来的使用中依旧存在着巨大的改良前景。 工程建设类论文:高速公路工程建设安全管理措施研究 摘要:伴随着社会经济突飞猛进的发展,为了适应新的发展要求,我国的交通事业也要与时俱进,积极配合社会经济的发展需要。高速公路建设作为我国交通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们交通基础设施,随着当前我国高速公路网日渐普遍,高速公路施工的安全也逐渐受到重视,安全管理问题也成为了高速公路工程建设中的重要内容。本文通过对高速公路工程建设安全问题有关内容进行论述,从而进一步探析关于高速公路工程建设安全的管理方法。 关键词:高速公路;工程建设;安全管理;建设安全; 中图分类号: U412.36+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公路建设事业是关系着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事业,自新中国成立之初,我国就积极大力发展公路建设,至2008年为止,我国的高速公路的里程为6万km,在世界高速公路里程排名第二,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不断推进,现代化进程不断发展,我国高速公路建设不仅为经济的全面腾飞做出了举世瞩目的贡献,而且在改变人们生活水平,加强国内交通运输,工业产业化布局等多方面都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然而在我国高速公路建设事业发挥作用的同时,高速公路建设中安全管理的问题也日渐在工程管理中至关重要。由于高速公路建设自身的范围广的特点,在工程施工中需要人员数量过大,因此其中存在的安全问题时有发生,社会对工程施工的安全也更加关注。 一、现阶段我国告诉公路工程施工项目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 1、施工队伍安全管理水平较低、人员综合素质差 由于我国高速公路工程安全管理起步较建筑业晚,从规范性的管理上也要落后于建筑业,再加上公路工程最初的建设项目多以道路为主,涉及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类别相对较少,使得长期以来在工程现场形成了重生产、轻安全的情况。加上安全管理人员对各类安全技术标准和规范也不了解,这也直接导致了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检查起不到有效作用,使得安全事故隐患不能立即消除或制止,最终导致了安全事故的发生。 2、施工项目在机构设置上比较薄弱。 随着国家相关法规的出台,许多项目已经设置了安全管理部门。但是也存在个别现象,由于受传统观念的影响,为了追求资金投入的最小值,从组织机构人员配备上忽视安全生产,没有按要求设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或是没有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工作提供必须的资金保证和人力物力支持,使得安全管理部门起不到应有的作用,其存在的意义仅仅是为了应付上级主管部门,从而项目内部的安全教育工作很难执行,根本起不到安全管理的作用。 3、施工队伍安全管理的意识匮乏 专职安全员的设置是对工地现场安全管理的一种保证。一些工程项目安全员多是临时上岗,既不具备上岗证,也缺乏必要的安全专业技能知识,所凭借的仅仅是以往的现场施工管理经验。无法做到及时发现、汇报和排除安全隐患。施工企业对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缺乏系统性培养的考虑,忽视上岗培训的重要性。企业对外聘民工更是招之即来,来之即用,无从谈起持证上岗和对其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 二、高速公路工程建设安全管理的重点内容 高速公路工程建设作为直接关系着我国经济发展与人们生活水平的基础性设施建设,在整个施工的程序及工程管理内容上都是十分重要的。整个施工程序不仅要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标准和当地交通部门的项目要求,而且还要在内容上符合国家的发展战略,不仅要遵循可持续发展及以人为本的价值观,而且要从有助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角度来规划施工的相关内容,高度重视安全管理。 1、工程建设要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 依法办理相关法律手续,对施工中使用的危险性物品及措施要确保符合国家相关安全规定,而且要明确各岗位及部门之间的安全配合与责任分工,做到安全问题,人人有责。 2、对工程技术人员和施工人员在专业技术上要进行培训 加强建筑安全工作培训,确保参与工程建设人员在技术上和安全观念上都有一个明确的认识和技术上的保障,做到安全管理,安全施工。 3、对工程中重点环节的施工的安全问题要重点管理 例如隧道、桥梁施工和高坡施工等危险系数比较大的施工,工程施工部门应对其指定具体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并需要对其进行严密的审查和认真落实。 4、建立完善的紧急救援体系和奖惩制度 不仅要有完善的救援方案和相应的救援器械,而且要定期组织施工人员进行救援演练,加强施工人员的应急救援技能掌握,确保在施工中出现紧急事故的时候,能迅速做出救援,降低事故危害程度,方式事故扩大化,将损失降到最小。另外,对安全问题管理较好的组织部门要进行适当的奖励,形成有效地奖惩体制,按时考评。 三、当前公路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对策 随着我国高速公路安全管理体系的不断完善,相关的高速公路施工安全的有效管理模式和方法也在不断形成。最好依法监督、安全管理,在当前社会经济突飞猛进发展的背景下,具有更加重要的作用。 落实参建各方安全责任,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监管体系 在当前公路工程安全管理中,要贯彻落实参建各方的安全责任问题,完善工程安全监管的体系。从建设单位开始,包括项目业主、监理等生产经营活动中必须对工程安全负责,参建各方要建立完善的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必须做到安全和生产,两手抓,两手硬,积极贯彻,“安全第一,防治为主”的总方针,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按要求对安全管理人员进行有效管理,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监管体系。 工程建设类论文:浅谈河道内非防洪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现状 摘 要:黄河流域河道内非防洪工程建设项目的不断增多是沿黄经济快速发展的客观产物,也是河道主管机关水行政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该文阐述了黄河河道内非防洪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的现状,分析了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其产生的原因,提出几点解决对策和建议。 关键词:非防洪工程 建设项目管理 存在的问题 对策和建议 随着国民经济发展的不断深入,黄河流域建设步伐的加快,缩小黄河两岸的差距,加强两岸的沟通和交流,河道内非防洪工程建设项目的不断增多已成为客观要求。因此,为确保黄河防洪安全,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加强河道内非防洪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已成为当前黄河水行政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然而,在非防洪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管理过程中出现了一些不容回避的问题,比如行政干预、水行政执法能力弱化、运营中失管等问题,是当前河道主管部门面临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 1 黄河河道管理范围内非防洪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现状 河道内非防洪工程建设项目主要涉及桥梁、缆线、管道及各类建筑物等,大量的桥墩、承台等构造物布设在河道内,长期占用河道和堤防,形成雍水、阻水、改溜等情况,致使河道御洪、泄洪能力不同程度地消减,防洪安全存在各种隐患。而且资料申报、审查、管理比较混乱,施工过程监管困难,验收后运行管理缺位等等。其中一些重点项目施工、运营过程中,在地方行政干预下,河道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有时也只是走走过场而已。随着河道内建设项目的逐渐增多,靠过去的管理模式已远远不能适应当前依法治河的管理需要。特别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颁行实施以后,要求河道主管部门在非防洪工程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查、修改、审批(转报)、验收、运营等各个环节都要依照法定程序进行。针对这一状况,为提高对非防洪工程建设项目的依法管理水平, 河道主管部门纷纷采取措施,强化资料审查、转报的管理,明确河道管理部门各自的职责,加强河道巡查监管力度,使非防洪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水平大大提高,但仍存在着一些不规范现象。 1.1 非防洪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开展状况 针对近几年河道内非防洪工程建设项目增多的特点,河道主管机关对已建、新建项目,做出具体部署,狠抓非防洪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管力度。 1.1.1 对于新建项目,主要从建设项目申报入手,按照《黄河流域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及《山东省黄河河道管理条例》所规定的程序对其报送的技术性资料进行审查,同时探讨建设项目长期占用河道及影响防洪工程抗洪强度等诸多事项的补偿救助方案,明确建设方应履行的防洪义务并以协议的形式加以落实,以便事后操作。如滨州公铁两用黄河大桥工程,该项目建设前期黄河部门就与建设单位签订了黄河大堤绕行线路维修养护协议、河势及河道工程观测协议、工程占用黄河淤背区补偿、河道工程抛护加固协议、施工场地清理协议以及临时占用堤防工程做施工道路协议等6项协议,同时,就长期占用河道补偿、应履行的防洪义务等项目达成共识,并交纳的一定的保证金。 对一些没有经过河道主管机关同意擅自施工的建设项目坚决依法处理,责令其补办申报手续,领取施工许可证后再建设,或者依法清除,维护正常的河道管理秩序。 1.1.2 对已开工建设项目,主要是建立专门的监督管理机构,抽调技术骨干,监督检查施工中是否有违章、违规行为。已建项目多是指《水法》、《山东省黄河河道管理条例》等颁布实施以前或颁布初期所建设的非防洪工程项目。当时,由于没有相关的法规条文,监察机构不健全,相关工作未能开展,主要依靠各级政策约束建设单位,注重的多是眼前利益,对于项目运营后的管理基本处于失控状态。这类项目由于建设时没有相关协议,再加上没有相应的管理经费及行政干预过大等,实现对其规范管理难度极大。 1.2 非防洪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取得的经验 自从1997年开始对河道内非防洪工程建设实施管理以来,虽然离正规化还有一定的差距,存在这样那样的一些问题,但是随着政策法规的逐步完善和管理人员经验的逐步丰富、素质的逐步提高,积累了一些有效的非防洪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经验。 1.2.1 对河道内非防洪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基本能够做到依法定程序处理。近年来,随着黄河部门各级别培训班的举办、各兄弟单位之间管理经验的交流以及相关专业大学生的加入等,对河道内非防洪建设项目的受理、审查、审批或转报、转批、监督管理的整体水平有了较大提高,基本能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进行办理。 1.2.2 积累了河道内非防洪工程建设项目的审查经验。能够有目的的针对建设项目的设计、施工进行审查,发现存在的问题。通过多年不断的总结,对非防洪工程建设造成的防洪工程效益的降低基本能够量化,并提出具体合理的补救措施和解决方案。 1.2.3 逐步落实河道内非防洪工程建设项 目占用黄河工程补偿费及建设单位应履行的相应义务。根据《山东省黄河工程管理办法》、《山东省黄河河道管理条例》等规定,对各类河道内非防洪工程建设项目提出了黄河工程占用补偿、日常维护补偿等补偿要求,并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制定了相应的补偿标准,从实际意义上弥补了防洪工程维修养护经费的不足,为防洪工程功能的可持续发挥获得了资金支持。 2 非防洪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存在的问题 随着社会的发展、经济的腾飞,近几年河道内非防洪工程建设项目呈现逐年增多的趋势。黄河主管部门在建设项目管理中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由于相关法律法规不够完善、地方行政干预等问题,制约了建设项目管理的规范化。 2.1 法律法规不完善,条文不具体,可操作性较差 目前黄河水行政法规不够完善,仅仅规定了应该办理的事项,而对于办理中的一些细节没有明确规定。如非防洪工程占用防洪工程补偿费只说明了建设单位需要补偿,但是具体如何补偿、补偿多少无法确定,在实际工作中,没有具体可量化、可操作的标准,双方只能以协议的方式确定;资料申报上,对申报材料的要求不是很明确等;维修养护保证金、垃圾清理抵押金等,没有相应的条款、交纳比例和幅度;设计、防洪审查,施工监管没有相应的具体要求,只能靠经验办理。一句话,操作性不强,不够明确,给建设项目管理工作带来诸多不便,造成时而越位、时而不到位。 2.2 对建设单位应履行的义务缺乏有效的监管措施 由于目前黄河水行政执法主体没有单独的行政执行权,行政执行必须和地方执法部门共同实施。对于建设过程中出现的违规现象没有有效的遏制手段,一旦施工许可证获批后,河务部门无法对建设中或建成后的违规行为进行有效监管。 2.3 行政干预和权大于法的现象仍阴霾不散 有些大型非防洪工程建设项目,往往是国家投资、地方政府集资或招商引资的重点项目,比如滨博公路大桥、滨州公铁两用大桥等。河道主管机关在监管过程中发现违章、违规问题进行制止时,建设单位就会找到地方领导,反映建设项目工期紧、任务重、困难多,需要政府出面协调,地方政府出于对建设项目的重视,就会搞一些建设项目协调会,其实质就是直接干预水行政执法,或下达行政指令,责成相关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相关的工作。有时还要求河道主管单位替建设单位完成本应由建设单位提供的材料,使一些问题本末倒置。行政干预导致河道主管机关对建设项目管理处于非常被动的地位。 2.4 项目建成后管理难以奏效 建设项目竣工投入运营后,所涉及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垃圾清理、建设项目对防洪工程的影响以及河势变化、水体污染等一系列问题,都是在建设项目运营后才产生的。而河务部门一般是在项目取得施工许可证前就与建设单位签订了相关协议,由于缺乏相应的制约措施,运营单位能否认可,并遵守建设单位签订的相关协议,往往无法预料。 2.5 工程废弃后拆除责任无法落实 建设项目废弃后,由于拆除费用难以解决,建设单位不愿拆除,而河道管理单位又没有制约措施,废弃工程带来各种防洪隐患。如穿堤输油管线废弃后遗留在大堤、河槽内,对防洪造成严重影响,给沿黄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不安定因素。 2.6 群众的法律意识不强,宣传力度不够 在执法过程中,发现群众对水法规理解不够,增加了解释的难度。比如群众在堤坡上放牧,他们认为不但对防洪工程没有影响,反而帮助黄河部门节省打草经费,却不知道堤坡放牧损坏堤防工程的完整,影响防洪安全和工程面貌。 2.7 上下级标准不统一 在对一些项目影响防洪的标准上,黄委、省局标准不统一,口径不一致,造成了基层单位管理的被动。 2.8 管理经费严重不足 随着河道内非防洪工程建设项目的不断增多,管理任务日益增加,包袱越来越重,当前防洪工程都没有足够的管理经费,更谈不上拿出资金对河道内非防洪工程项目进行有效的监督管理。 3 针对存在问题应采取的对策 3.1 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管理氛围 充分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和“12?4”法制宣传日加大水法规宣传力度,面向全社会普及水法规知识,同时,抓好日常宣传活动,提高沿黄群众的水法规意识,争取他们对非防洪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的理解和支持。 3.2 成立专门的河道内非防洪工程建设项目审查委员会 根据《黄河流域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规定和精神,成立以加强对建设项目的受理、审查和监管为目的的河道内非防洪工程建设项目审查委员会,明确各职能部门的职责,规范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按照管理、审批程序和权限使项目能够得到及时审查、转报和批复,使河道内非防洪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走向规范化道路。 3.3细化法规条款,完善办理程序,增强可操作性 对有关建设项目许可的法规要制定实施细则,项目的立项、审查、修改、审批(转报)、验收、运营等各个环节要细化,各种补偿标准、抵押标准要明确,具有可操作性,有利于非防洪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的规范化。 3.4上下一盘棋,标准统一、口径一致 从黄委到基层,在河道建设项目管理的大原则上标准要统一,口径要一致,互相配合,互相支持,依法按水行政法规管理项目,树立河道主管机关的权威,确保黄河部门的合法权益。 3.5加强内部培训,提高管理水平 积极举办不同层次的培训班、专题交流会等,加强上下级的沟通和兄弟单位之间的经验交流,不断增强管理人员,特别是基层管理人员管理水平的提高。 3.6 提供管理经费,更新设备 目前管理存在的重要问题之一是经费不足,建议建立专项管理经费,更新监管设备,确保黄河河道内的非防洪工程建设项目规范、有序进行。 工程建设类论文:谈水利工程建设现代化的管理 论文摘要: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传统的人工管理已经不能满足水利工程建设的要求,以先进的信息化技术为主的管理方式盛行起来。计算机自动化系统可以对水利工程进行综合性的调整,保证它的整体性能。现代化的管理方式对水利工程的建设意义重大,由此可见,水利工程现代化管理的探讨已经成为一个重大课题。 随着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计算机技术广泛涉猎到不同的行业。水利工程建设管理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也在进行着转型,由传统的人工管理向现代的自动化管理过度。与传统的人工管理相比,现代化管理加强了重点工程建设,与此同时,也加强了非工程型建设。灵活应用现代化管理技术,配备相应的软、硬件设施,建立相关的信息采集、传输、处理系统,提高水利工程管理的效率。 1 我国水利工程建设的发展状况 上个世纪80年代,我国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的方法以人工管理为主,即把多年的工作实践经验作为基础,把传统的通信技术、机电设施作为基本手段,依靠人工测绘,完成工程建设管理的图表绘制、数据采集,依靠人工计算的方法,进行控制水利工程的质量、进度、成本,及时水情和工情调度指令。到90年代,计算机技术在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得到了初步应用,只作为一种额外的辅助工具,进行通信联络、文字编辑、图表绘制和打印输出工作,由于普及的力度不够,计算机技术的潜能没有得到充分地发挥。 2 水利工程建设现代化管理措施 2.1 工程管理 工程项目的管理是管理工作最核心的环节,具有很高的相关技术要求,水利工程管理大致上包括工程应用、工程养护、工程维修、工程观测和工程防洪。 水利工程作为河川径流的调节器,与河川径流联系紧密,并且两者都具有复杂多变性。然而,由于季节和地形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河川径流变化具有一定的规律性,这就决定了水利工程也会在相应的范围内变化。工作人员就可以根据水利工程的变化规律,对工程进行合理的应用,保障水利工程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水利工程的检测是工程管理的重要部分,是最基本的工作类型。水利工程建筑物的变化具有不稳定性,有时会呈现一定的规律,有时则会变化无常,这就要求工作人员定期对建筑物进行多角度、全方位、多层次的检测,及早地发现问题,有计划、有步骤、有目标地制定行之有效的解决措施。 国家相关的水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防洪工程设施和依法防汛抗洪的义务,因此,在水利工程管理过程中,要及时排查出存在隐患的建筑物,做好防洪除险工作,降低洪水带给人民和国家的损失,确保水利工程的安全和稳定。 2.2 计划用水 水利工程是蓄水系统,它为生产建设储备水源和调度水源。相关的部门在用水前,依照水源的情况、水利工程情况、生产用水情况,制定合理的用水计划,做好输水、引水和调水工作。编制的用水计划,要因地制宜,形式简单,操作方便。 渠系测水是灌溉地区实行计划用水的重要手段,它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减少水源的浪费,提高水源的利用效率。测水工作能够验证用水计划的可操作性和实用性,有效地调控水量,提高利用效率,同时可以改进用水计划,使用水计划更加科学合理。 水源从水利工程引向灌溉区的时候,在渠道中不可避免地发生一部分损失。因此,减少渠道水量损失提高灌溉水的利用效率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相关的工作人员要积极探索解决这一问题的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必要的消耗。比如说实施轮灌、改善灌水技术、严格控制水量、增设渠道防渗措施等等。 为了确保用水计划的合理性,技术人员在水利工程规划和设计的时候,应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因地制宜,根据灌溉区的特点进行灌、排和盐碱地的改良工作。除此之外,技术人员要综合分析水分、气候和农作物之间的内在联系,结合各要素的因果联系,制定出科学合理的措施,实现农业的增产。 2.3 组织管理 水利工程管理组织为了协调用水单位的利益关系,要构建专业的管理机构,并实行群众性管理,合理使用水利设施,满足不同层次的用水需求。相关的部门要依据上级的指示,健全、完善水利工程的组织机构,打造一个专业技术强、管理效率高、道德素质高的管理团队,做好各项水利工程相关工作的管理。管理团队要不断提高自身的技能素养,贯彻国家各项方针政策和具体的管理制度,在用水管理、经营管理中发挥潜能。 3 结论 总而言之,先进的信息化技术保证了水利工程的整体性能,通过对水利工程质量进行全面、科学地分析,及早地找出水利工程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帮助相关的部门制定出全方位、多角度、多层次的解决措施。现代化的管理手段,保证了水利工程建设的稳定性和持续性,提高了管理的效率。 工程建设类论文:对交通工程建设市场招投标的几点思考 摘要:随着我国不断扩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的投资规模, 交通工程的招投标活动也随之活跃起来。尽管交通主管部门采用种种措施来规范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然而由于市场开放程度空前、工程项目繁多、投资主体趋于多元化等等因素, 仍然没有彻底解决深层次矛盾问题。在本文中,笔者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对交通工程建设市场招投标的几点问题进行了反思,希望可以为相关人士提供借鉴。 关键词:交通工程;市场招投标;思考 一、交通工程建设市场招投标的重要作用 (一)可以有效保证工程质量 在交通建设项目实施全过程招投标时,严格履行相关的规定,切实遵守相关程序,能够有效保证工程质量。招标的基本特点就是公开、公正、公平,通常情况下,在经过激烈的竞争以及严格的审之后,我们能够筛选到真正符合要求的参建单位与供应商。一般情况下,招投标的透明性可以比较效地避免黑幕交易以及腐败行为,最终也可以确保工程项目质量。 (二)以合理价格获得最佳工程项目 公开集中竞标能够让大量的投标人充分开展竞争,在满足项目基本要求的前提情况下,可以让招标人能,以合理价格获得最佳工程项目,确保投资的合理使用以及节约资金,在最大程度上维护投资人的利益。 (三)增强竞争意识 招投标可以在最大限度上激发参与投标单位与供应商的竞争性,提高自身的竞争意识,促使他们通过强化内部管理、增加科技投入、降低企业生产成本、提高产品与服务质量来获得更强的市场竞争力。 二、交通工程建设市场招投标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招投标走形式,存在不正当交易 有些单位不愿意招标或想方设法规避招标,有的项目从招标程序上看,从招标到开标都能按规定操作,表面上投标单位谁最终评分值高,谁就中标,看不出任何破绽,然而其中却隐藏这“明招暗定”的现象。既要得到工程,又要把得到的工程看似合法化,只有在私下活动,最终在招标中自然中标。虚假招标是以内定中标人的方式,实施形式上“合法”而实际上却违法的招标行为,包括“领导指令交易”、“权钱交易”、“关系交易”、控制评标(评分标准、评审过程、评委人选、实施差别待遇等)。对包括按法律规定采取必须的招标方式确立合同关系的项目,有的将项目化整为零,分别与多家承包人进行关系和金钱交易;有的直接就与施工企业单独谈判或者议标缔约;有的作为某一合同的补充合同与合作方达成利益共享的默契等。 (二)程序不规范 参与招投标的各类人员缺乏责任意识。出于各自的利益的不同,参与招投标的各个单位或部门往往采取不同的方法或手段实现自己的目的。在招投标过程中常常避开规范的运作规程,进行各种暗箱操作。 1.招标单位在招标前已确定了中标人,就会运用自己的职务之便,将这一意图贯穿于整个招标过程。比如:招标单位其实已经就确定了一家意向单位,于是招标方就根据意向单位的企业特点、报价及施工技术方案、获奖情况等要素,设置一系列有利于意向单位中标的评标办法、评标指标。 2.投标单位为了能中标而赚取利润,会用尽各种手段达到自己的目的。有的投标单位为了使自己“合法中标”,就私下串通几个投标单位为其“陪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方之间“陪标”。这些陪标单位要么将标书制作的很粗糙、要么根本就不按照招标书的要求进行编写、要么就是连投标资质都达不到,甚至做出明显开标后是废标的资料等等情况。自然地,这些投标单位很随意地就被淘汰。 3.同时,招标人在选择招标机构时也是煞费苦心,那些不听话的,不能充分贯彻执行招标人意图的的招标机构肯定不能选用,这样的话,招标为了不得罪招标人同时也要考虑自身的经济利益,不得不为实现招标单位的愿望,投其所好,充分理解和贯彻招标单位的想法;(三)地区或者行业垄断 根据笔者的经验,部分地方对外宣称是公开招标投标,但是部分招标单位考虑到评标困难较多(尤其是在参与单位较多时),往往只会选择几家自己熟悉的单位参加投标活动,例如本行业的单位、本地区的单位或者特殊关系单位等等,甚至出现了某几家单位“轮流坐庄”的奇怪招投标现象。 (四)招标单位长期无偿占用投标单位资金 在招投标过程中,招标单位通常会用投标保证金的名义对投标单位收取较大数额的押金,并约定在投标结束之后归还给投标单位。但是招标活动时间较长,程序复杂,往往导致招标单位长期无偿占用投标单位资金,特别是些BOT项目,业主往往是按投标保证金的最上限收取,无形中增加了投标单位的资金负担。 (五)评标不公正 在招投标过程中,评标不公正的现象比较普遍。部分评标办法要求技术标的比例高于50%,但是因为技术标的评比具有较强的灵活性,因此,曾经出现过部分评标小组暗中操纵评分,一致给某个投标单位高分或低分,使其得标或者失标。 (六)挂靠现象普遍 我国建设市场管理的规范化与法制化提高了施工单位的投标资格,因此,部分施工队伍为了中标常常会挂靠高一级施工企业;部分没有施工资质的施工队挂靠具有施工资质的企业。挂靠问题常常导致中标项目的施工质量低劣,一旦出现问题,被挂靠单位和挂靠大内之间相互推诿责任,严重影响问题的解决进度。 三、完善交通工程建设市场招投标存的主要对策 (一)重视教育,构建自律机制 首先,强化相关人员的思想道德教育,努力把思想道德意识转化为持久且坚定的信念,并在工作中认真践行。其次,构建自律机制,组织相关人员尤其是干部认真学习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规章,尤其是强化重点岗位、重点人员的普法宣传,利用法律的威慑力和自身的约束力构建自律机制。 (二)完善制度,创新监督方式 由于人们的思想道德觉悟还不可能达到高度自觉的境界,加之现有的制度和规定本身还不够完善,使一些意志不够坚定的人,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容易偏离正确的轨道,从而使得国家的法规和制度难以贯彻落实,给违法、投机分子以可乘之机[3]。因此,要遏制腐败现象的产生,不仅要建立一套有效保证招投标制度落实的管理机制,而且要从根本上改革和创新监督机制和制度,以斩断腐败滋生的根源,达到源头治理的效果。具体来说,可采取以下措施[4]:一是与司法部门建立共同预防职务犯罪的联合协调制度,发挥检察部门的监督职能。二是成立招投标监督小组。从建设项目的立项报批、勘查 设计到招投标资格预审、编制标底、开标评标、定标,实施全过程监督,并详细规定监督人员的职能及行使职能的特殊权力。三是对重点建设项目实行纪检监察派驻制。 (三)规范招标,构建约束机制 在整个招投标过程当中,必须严格保证资格预审、评审细则符合相关要求以及评分标准的保密、评标的公正合理。具体而言,首先,确保在完全封闭的状态下实施资格预审,评分细则、评分标准;其次,保证评标场所、编标地点地临时选定以及评标人员的临时抽选。最后,禁止携带任何通讯器材进入封闭场所;禁止编制标底的工作人员、招标评标的工作人员与投标人或者投标中介人员进行私自、单独地接触;禁止未经允许把封闭场所内的任何资料私自带出场外。 工程建设类论文:浅谈工程建设项目绩效审计 一、工程建设项目绩效审计的必要性 对于一个企业来说,工程建设项目能否取得经济效益,不仅涉及项目本身,而且决定了企业筹资的规模和时间,最终将决定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前景。 (一)进行工程建设项目绩效审计有利于合理确定建设项目的成本造价,提高投资的经济效益。从财务的角度,评价工程建设项目取得经济效益的依据是:建设项目的收益超过其投资成本,就为股东创造了价值;取得的收益低于其投资成本,则会损失股东的财富。对于工程项目,施工单位提供的成本造价往往脱离实际,其虚增工程量、高套预算定额、虚列费用等问题比较普遍,加大了投资项目的工程成本,损害了建设单位的利益。因此,通过对工程建设项目进行绩效审计,可以核实工程造价,使建设项目的投资方合理利用建设资金,充分发挥投资效益。 (二)实施工程建设项目绩效审计是评价企业管理层受托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的需要。现代企业的一个很重要的特征就是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解决问题的方法可归纳为两方面:一是监督;二是激励。开展工程建设项目绩效审计就是要确定建设项目所占用和耗用的经济资源以及所带来的收益,评价企业管理层做出的投资决策是否正确,能否增加企业的价值,进而考核其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 (三)开展工程建设项目绩效审计有助于提高建设项目的建设质量,促进建筑市场的规范化。通过实施建设项目绩效审计,一方面可以为工程项目提供所需要的人、财、物等方面的可靠数据,有利于投资方制定合理的技术经济指标,提高对投资项目的科学管理和监督,保证建设项目的建设质量:另一方面通过核实建设项目的造价,为其招投标奠定基础,促进建筑市场的有序竞争。 二、工程建设项目绩效审计的内容 工程建设项目绩效审计主要审查建设项目投资决策的科学性、投资项目建设和管理的有效性以及项目建成后的投资效益水平高低等。因此,工程建设项目绩效审计应该是工程全过程的跟踪审计,可分为三个阶段:建设项目开工前、建设中和投入使用后的经济绩效审计,前两个阶段工作的好坏,决定了投入使用后的经济效益的高低。 (一)工程建设项目开工前绩效审计主要包括: 1.工程建设项目的立项审计,主要审查投资决策程序的合法性,项目可行性论证的充分性和可靠性,是否有土地使用许可证和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资金是否已到位。如果开工前准备不足,可行性论证不充分,就有可能拖延工期,甚至停工,无法实现预定的经济效益目标。 2.设计和施工的招标审计。《招标投标法》规定在我国境内进行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对于实行招投标的投资项目主要审查招投标程序的合法性、标底编制的合规性和标书制作的完整性,要查明建设单位是否有规避招标或搞假招标的行为。通过招标审计,促使设计者和施工者在保证投资项目建设质量的前提下,降低项目的总体造价和提高投资效益。 (二)建设阶段的绩效审计,实质上是核实工程建设项目的成本造价和监督工程建设质量。工程质量关系到工程的寿命和投入使用后的效益,如果项目质量合格或者达到优良,就为建设项目投入使用后充分发挥效率奠定了基础。反之,如果偷工减料严重,粗制滥造,质量低劣,就会造成资金的浪费,直接影响企业的长期发展。工程成本造价也制约着投产后经济效益的高低,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建设项目的建设成本越低,其投入产出比率会越高,项目的经济效益也就越好。因此,建设阶段绩效审计要注重: 1.工程量的真实性审计,主要是验证其报送资料的真实程度和工程取费是否执行相应基数和费率标准,提防施工单位在工程量计算中的高估冒算; 2.材料使用情况的审计,即施工单位是否真实采用所列材料的规格和数量等情况,严格审查“三大材”的高估冒算; 3.结构层次、施工工艺等有可能牵涉到工程造价的情况; 4.审计分项工程预算定额选套是否合理,选用是否恰当,是否存在高套定额的情况; 5.审计工程质量,是否按照合同约定采取相应的质量保证措施,必要时可以进行破坏性试验; 6.审查建设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建设单位支付工程款的情况及有无挤占、挪用、资金转移现象; 7.审查索赔的合理性,应根据同期监理日志,对索赔事件的起因和责任归属进行划分,按索赔程序赔偿,不合理的拒绝赔偿。另外在工程建设项目结算、决算绩效审计时,还应重点检查影响项目成本造价的事项,如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对必须变更的项目,要按照承包合同中工程变更价格条款确定变更价格,根据工程变更内容核查工程量清单,避免成本造价虚增;材料市场价格的变化;补充合同;投资项目资金来源、支出及结余等财务情况;工期执行和工程质量控制情况等。 (三)工程建设项目建成投产后绩效审计。项目投产后的经济效益体现在项目达到设计能力、投资回收期、投资利润率等方面。项目建成投产后,达到设计要求,迅速形成新的生产能力,投资回收期短,利润率高,说明项目的经济效益好。通过对项目投产后的绩效审计,一方面可以评价管理层的投资决策是否正确,并对项目的经济效益做出全面准确、客观公正的评价;另一方面,可以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提高经济效益的途径,促使被审计单位改善管理。 三、实施工程建设项目绩效审计应具备的条件 工程建设项目的绩效审计是以提高项目经济效益为直接目的的审计,它是从技术上、经济上寻求提高经济效益的途径。 (一)首先要解决工程建设项目绩效审计的技术问题和指标评价体系。绩效审计是建立在许多统计分析、逻辑推理、数学模型等基础之上,因此理论创新是先导,要加强建设项目绩效审计的理论研究,加快审计技术方法的开发和应用。要通过借鉴国外的评价指标和我们已有的研究成果,建立适合建设项目绩效审计所需要的科学、规范、权威的指标体系。 (二)要健全法规体系,规范建设项目绩效审计的内容。现在《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国家审计基本准则》、《审计机关国家建设项目审计准则》等早已颁布实施,但针对企业工程建设项目绩效审计方面的法律法规极少且不健全。 (三)要优化审计队伍人员结构,提高审计人员素质,发挥内部审计的作用。工程建设项目绩效审计是审 计发展的一个新方向,但是目前从事审计工作的人员多数是从会计专业转过来的,工程等其他相关专业出身的人员较少,人员知识结构单一,难以满足当前日异发展的内部审计工作需要,所以要广纳工程、投资等多方面相关专业的人才加入到内部审计队伍中来,才能逐步建立起一支工程投资方面的专业审计队伍,从而造就建设项目绩效审计方面的专业人才。 (四)必须处理好监督与服务的关系。监督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为企业服务,而不仅仅是为监督而监督。工程建设项目绩效审计是对工程建设项目的经济效益进行评价,建设项目经济效益的监督搞好了,就是最大的服务。 (五)在现代全球经济一体化的今天,应该抓紧建立起工程建设项目绩效审计的信息网络成立高层次的、有权威性的管理机构,搞好信息网络和材料价格的收集整理及对外工作。 四、实现工程建设项目绩效的具体办法 一般工程建设过程中,投资效果审计评价在工程竣工决算审计中进行,而工程项目后评价结果往往落后于竣工决算审计。绩效审计中经济性、效率性如何体现?即在保证质量、工期、功能的前提下,全过程、全方位对建设工程的投资进行控制,力求达到投入资源最少。传统的工程项目审计常把工程结算审计作为重点,结果是只能对工程结算质量进行控制、而对投资控制的范围十分有限。但是工程建设的特点是多阶段、多次性逐步消耗投资的过程,只有在对工程建设全过程中持续进行审计才能达到理想的控制效果,所以要从以下方面进行: (一)设计及概算审计。设计阶段投资控制的可能性极大,审计中要注重审计方案的技术经济分析及对照,确保选用最佳方案。并且,对工程中选用的设备和材料要对其易用及标准性进行比较分析,把对工程造价影响大的设备及材料作为重点来审计。概算金额是建设项目在完成设计后投资控制的目标值,其准确性对控制投资非常重要。其重点在于对拟建工程的现场勘察,对原始资料的掌握和运用,充分收集信息,保证各项费用的合理性。 (二)招标及物资审计。工程的招投标过程也是价格谈判的过程,其标底的审计就尤为重要,对陪标、串标等现象应提高警惕。一是要审查招标条件和招标准备,审查标底是否控制在总概算及投资包干的限额之内,编制的依据是否合规,是否由有资质的机构及造价管理资格的人员编制,是否遵循国家有关政策法规,是否体现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是否与市场实际价格相吻合,是否根据施工图编制,有无存在不从实际出发片面降低造价,影响工程质量的情况。二是要审查招投标是否按“公开、公正、公平”等原则进行,审查是否存在中标单位资质不够,有无通过虚假招标,指定分包方式搞违法分包,层层转包,造成工程重大损失和质量隐患等问题。在云铝公司的以往工程中,从最初的一期开始,就对招标及物资采购进行了严格管理,并实行双合同制度,有效预防了违法操作的现象,取得了很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建筑材料因种繁多,审计过程中不可能每样材料都查,根据当前建筑结构的特点,要重点审查对造价影响大的材料。在对实际成本真实性的审计中,一定要严格把关。 (三)投资项目资金使用和管理的真实性、合法性的审查。一是资金是否及时足额到位,使用是否合规。二是查有无转移、侵占、挪用建设资金的问题,切实保证建设资金能够专款专用,防止挪用和变相挪用。三是严格审查项目建设资金的各项开支标准的执行情况,防止损失浪费。四是审查政府各职能部门对投资建设资金拨付、使用和管理等各个环节的监管是否到位、有效。五是审查概预算的执行情况,包括审查建设项目是否按照批准文件所规定的内容完成,查明是否存在着预算超概算、决算超预算的现象,有无随意改变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搞计划外工程、虚列工程费用和概预算外购置等情况。六是审查建设单位是否及时办理工程决算,审查工程价款结算与实际完成投资的真实性、合法性及工程造价控制的有效性。 (四)投资项目效果的评价。评价和衡量项目的效果不能只看其自身的经济效益,更应该从宏观效益、社会效益及生态环境效益方面评价项目的投资效益。 我国建筑工程造价的改革刚刚实施,原有的定额计价和改革后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法正处在双轨并行,逐步过渡阶段,并贯穿于施工图预算、标底编制和工程决算等各个计价环节之中。造价真实性审计的难度进一步加大。在提高审计质量的前提下,为提高审计工作效率,最大限度地节约审计成本,根据建设项目的不同特点采取不同的审计方法显得尤为重要。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审计是一项资料多、分析计算量比较繁重的工作,有许多政策性和技术性的问题,因此对建设工程竣工结算的审计也是一项技术性、政策性较强的工作。该项审计的主要内容是工程量计算和结算单价套用是否正确、各项费用标准是否符合现行规定等。如果采取合适的审计方法、技巧,工程结算审计就能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1.筛选审计法。建筑工程虽然有建筑面积和高度的不同,但是它们的各个分部分项工程的工程量、造价、用工量在每个单位面积上的数值变化不大,把过去审计积累的这些数据加以汇集、优选、归纳为工程量、造价(价值)、用工等几个单方基本值表,并注明其适用的建筑标准,用来筛选各分部分项工程,单位建筑面积数值不在基本值范围之内的,应对该分部分项工程进行详细审计。此方法的优点是简单易懂、便于掌握,审计速度和发现问题快。适用于住宅工程或不具备全面审计审查条件的工程。 2.全面审核法。对于一些投资不多,工程内容比较简单的项目和初学者审计的建设工程结算,可采用全面审核法。此方法具体审核过程与编制预算的过程基本相同,比较全面、细致,经审核的工程结算差错比较少,质量比较高,但工作量大。对于工程量比较小、工艺比较简单、造价编制或报价单位技术力量薄弱,甚至信誉度较低的单位须采用全面审计法。 3.重点审核法。这种方法是有侧重、有选择地根据图纸计算部分价值较高或占投资比例较大的分项工程量,重点核实与其相对应的定额单价,尤其重点审核定额子目档次易混淆的单价。此方法审查时间短,重点突出,效果好。 4.分析对比审查核法。这种方法是用已审工程的结算对比拟审的类似工程结算的一种方法,但应根据工程的不同条件区别对待。该方法是总结分析已审工程结算的审计资料,按同类工程造价及工料消耗的规律性指标,对审核对象进行分析比较,从中找出不符合投资规律的分部分项工程,针对这些子目进行重点审核。 5.标准图审计法。是指对于利用标准图纸或通过图纸施工的工程项目,先集中审计力量编制标准预算或决算造价,以此为标准进行对比审计的方法。按标准图纸设计或通用图纸施工的工程一般地面以上结构相同,可集中审计力量细审一份预决算造价,作为这种标准图纸的标准造价;或用这种标准图纸的工程量为标准对照审计。而对局部不同的部分和设计变更部分作单独审查即可。这种方法的优点是时间短、效果好、定案容易;缺点是只适用按标准图纸设计或施工的工程,适用范围小。 6.常见问题审核法。由于预算人员的思维方式不同、立场不同,其观点、方法亦不同。在编制结算时,常常不同程度地出现以下问题。 (1)工程量计算误差;(2)定额单价套用误差;(3)项目重复误差 由于上述常见问题具有普遍性,工程价款结算审计时,可根据这些线索剔除重复部分,准确计算工程量,合理取定定额单价,以达到合理确定工程造价的目的。 为了实现工程项目的效益,审计机关根据 现行法规实施审计,并提出书面审计意见。对审计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及时作出审计处理决定,对概算外的工程投资支出所增加的投资不得列入工程决算,由建设单位投资包干结余分成或项目投产后的自有资金及主管部门拨款解决。对虚列尾工工程,隐匿结余资金,隐瞒或截留基建收入和投资包干结余以及以投资包干结余的名义分基建投资等问题,均应做调帐处理,没有自有资金的由主管部门代付。 对于施工单位,合理地确定工程造价;对于建设单位,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提高了投资回报率,真正实现了双赢,这就是进行工程绩效审计的目的所在。 工程建设类论文:关于交通工程建设市场招投标的几点思考 摘要:随着我国不断扩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的投资规模, 交通工程的招投标活动也随之活跃起来。尽管交通主管部门采用种种措施来规范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然而由于市场开放程度空前、工程项目繁多、投资主体趋于多元化等等因素, 仍然没有彻底解决深层次矛盾问题。在本文中,笔者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对交通工程建设市场招投标的几点问题进行了反思,希望可以为相关人士提供借鉴。 关键词:交通工程;市场招投标;思考 一、交通工程建设市场招投标的重要作用 (一)可以有效保证工程质量 在交通建设项目实施全过程招投标时,严格履行相关的规定,切实遵守相关程序,能够有效保证工程质量。招标的基本特点就是公开、公正、公平,通常情况下,在经过激烈的竞争以及严格的审之后,我们能够筛选到真正符合要求的参建单位与供应商。一般情况下,招投标的透明性可以比较效地避免黑幕交易以及****行为,最终也可以确保工程项目质量。 (二)以合理价格获得最佳工程项目 公开集中竞标能够让大量的投标人充分开展竞争,在满足项目基本要求的前提情况下,可以让招标人能,以合理价格获得最佳工程项目,确保投资的合理使用以及节约资金,在最大程度上维护投资人的利益。 (三)增强竞争意识 招投标可以在最大限度上激发参与投标单位与供应商的竞争性,提高自身的竞争意识,促使他们通过强化内部管理、增加科技投入、降低企业生产成本、提高产品与服务质量来获得更强的市场竞争力。 二、交通工程建设市场招投标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招投标走形式,存在不正当交易 有些单位不愿意招标或想方设法规避招标,有的项目从招标程序上看,从招标到开标都能按规定操作,表面上投标单位谁最终评分值高,谁就中标,看不出任何破绽,然而其中却隐藏这“明招暗定”的现象。既要得到工程,又要把得到的工程看似合法化,只有在私下活动,最终在招标中自然中标。虚假招标是以内定中标人的方式,实施形式上“合法”而实际上却违法的招标行为,包括“领导指令交易”、“权钱交易”、“关系交易”、控制评标(评分标准、评审过程、评委人选、实施差别待遇等)。对包括按法律规定采取必须的招标方式确立合同关系的项目,有的将项目化整为零,分别与多家承包人进行关系和金钱交易;有的直接就与施工企业单独谈判或者议标缔约;有的作为某一合同的补充合同与合作方达成利益共享的默契等。 (二)程序不规范 参与招投标的各类人员缺乏责任意识。出于各自的利益的不同,参与招投标的各个单位或部门往往采取不同的方法或手段实现自己的目的。在招投标过程中常常避开规范的运作规程,进行各种暗箱操作。 1.招标单位在招标前已确定了中标人,就会运用自己的职务之便,将这一意图贯穿于整个招标过程。比如:招标单位其实已经就确定了一家意向单位,于是招标方就根据意向单位的企业特点、报价及施工技术方案、获奖情况等要素,设置一系列有利于意向单位中标的评标办法、评标指标。 2.投标单位为了能中标而赚取利润,会用尽各种手段达到自己的目的。有的投标单位为了使自己“合法中标”,就私下串通几个投标单位为其“陪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方之间“陪标”。这些陪标单位要么将标书制作的很粗糙、要么根本就不按照招标书的要求进行编写、要么就是连投标资质都达不到,甚至做出明显开标后是废标的资料等等情况。自然地,这些投标单位很随意地就被淘汰。 3.同时,招标人在选择招标机构时也是煞费苦心,那些不听话的,不能充分贯彻执行招标人意图的的招标机构肯定不能选用,这样的话,招标为了不得罪招标人同时也要考虑自身的经济利益,不得不为实现招标单位的愿望,投其所好,充分理解和贯彻招标单位的想法; (三)地区或者行业垄断 根据笔者的经验,部分地方对外宣称是公开招标投标,但是部分招标单位考虑到评标困难较多(尤其是在参与单位较多时),往往只会选择几家自己熟悉的单位参加投标活动,例如本行业的单位、本地区的单位或者特殊关系单位等等,甚至出现了某几家单位“轮流坐庄”的奇怪招投标现象。 (四)招标单位长期无偿占用投标单位资金 在招投标过程中,招标单位通常会用投标保证金的名义对投标单位收取较大数额的押金,并约定在投标结束之后归还给投标单位。但是招标活动时间较长,程序复杂,往往导致招标单位长期无偿占用投标单位资金,特别是些BOT项目,业主往往是按投标保证金的最上限收取,无形中增加了投标单位的资金负担。 (五)评标不公正 在招投标过程中,评标不公正的现象比较普遍。部分评标办法要求技术标的比例高于50%,但是因为技术标的评比具有较强的灵活性,因此,曾经出现过部分评标小组暗中操纵评分,一致给某个投标单位高分或低分,使其得标或者失标。 (六)挂靠现象普遍 我国建设市场管理的规范化与法制化提高了施工单位的投标资格,因此,部分施工队伍为了中标常常会挂靠高一级施工企业;部分没有施工资质的施工队挂靠具有施工资质的企业。挂靠问题常常导致中标项目的施工质量低劣,一旦出现问题,被挂靠单位和挂靠大内之间相互推诿责任,严重影响问题的解决进度。 三、完善交通工程建设市场招投标存的主要对策 (一)重视教育,构建自律机制 首先,强化相关人员的思想道德教育,努力把思想道德意识转化为持久且坚定的信念,并在工作中认真践行。其次,构建自律机制,组织相关人员尤其是干部认真学习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规章,尤其是强化重点岗位、重点人员的普法宣传,利用法律的威慑力和自身的约束力构建自律机制。 (二)完善制度,创新监督方式 由于人们的思想道德觉悟还不可能达到高度自觉的境界,加之现有的制度和规定本身还不够完善,使一些意志不够坚定的人,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容易偏离正确的轨道,从而使得国家的法规和制度难以贯彻落实,给违法、投机分子以可乘之机。具体来说,可采取以下措施:一是与司法部门建立共同预防职务犯罪的联合协调制度,发挥检察部门的监督职能。二是成立招投标监督小组。从建设项目的立项报批、勘查 设计到招投标资格预审、编制标底、开标评标、定标,实施全过程监督,并详细规定监督人员的职能及行使职能的特殊权力。三是对重点建设项目实行纪检监察派驻制。 (三)规范招标,构建约束机制 在整个招投标过程当中,必须严格保证资格预审、评审细则符合相关要求以及评分标准的保密、评标的公正合理。具体而言,首先,确保在完全封闭的状态下实施资格预审,评分细则、评分标准;其次,保证评标场所、编标地点地临时选定以及评标人员的临时抽选。最后,禁止携带任何通讯器材进入封闭场所;禁止编制标底的工作人员、招标评标的工作人员与投标人或者投标中介人员进行私自、单独地接触;禁止未经允许把封闭场所内的任何资料私自带出场外。 工程建设类论文:论监理在工程建设各方中的协调作用 论文摘要:分析了监理和工程建设参建各方的关系,强调了监理协调工作的重要性,介绍了监理组织协调的几种常见方法,探讨了监理该如何协调和各参建单位的关系,并指出了监理协调工作的注意事项。 论文关键词:工程建设;监理;参建各方 工程建设涉及的单位包括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质监机构和监理单位等,而监理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四控制、两管理、一协调”,这就需要监理工程师在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对监理流程的有效执行外,还要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灵活处理各方关系的应变能力。协调,从其的内涵来看,含有和谐、团结、一致、统一、平衡、同步、配合、适当等意思,协调的本质,就是正确处理组织内外各种关系,解决各方面的矛盾,为组织正常运转创造良好的条件和环境,使整个组织和谐一致,使每一个部门、单位和组织成员的工作同既定的组织目标一致,促进组织目标的实现。对于监理工作来说就是要通过组织协调,使参加工程建设的各方有力配合,使各项工作顺利有效地开展。 一、监理与工程建设各方的关系 工程建设监理是指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的委托,依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批准的项目建设文件,施工合同及监理合同,对工程建设实行现场管理。其主要职责是对工程建设合同进行管理,按照合同控制工程建设的投资、工期和质量,协调各方面的工作关系。要做好监理的协调工作,首先要清楚监理和工程各参建单位的关系: 1.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的关系 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之间是委托与被委托、授权与被授权的合同关系。监理单位依据监理合同,在建设单位授权的范围内,遵循“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服务宗旨履行监理职责。 2.监理单位与设计单位的关系 在建设单位委托监理单位进行设计监理时,监理单位与设计单位之间的关系是监理与被监理的关系;在没有委托设计监理时,双方是分工合作的关系,在监理过程中,监理单位应及时按照合同和有关规定处理设计变更,设计单位的有关通知、图纸、文件等须通过监理单位下发到施工单位。施工单位需要修改设计时,也必须通过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向设计单位提出设计变更或修改。 3.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的关系 在工程建设中,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的关系是监理与被监理的关系。按照建设监理制度,在工程建设的三方关系中,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之间不是合同关系,他们之间不得签订任何合同或协议,二者之间的关系是通过施工合同确立的,合同中明确授权了监理单位监督管理的权力。监理单位依照国家、部门颁发的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批准的建设计划、施工合同等进行监理。施工单位在执行施工合同的过程中,必须自觉接受监理单位的监督、检查和管理,并为监理工作的开展提供合作与方便,按规定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 施工单位应按照施工合同和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施工。监理单位要按照建设单位的委托权限,并在这个权限范围内检查施工单位是否履行合同职责,是否按合同规定的技术、进度和投资要求进行施工建设。在工程建设中,监理单位作为公正、公平的第三方,要注意维护施工单位的合法利益,正确处理工程款支付、验收签证、索赔和工程设计变更等问题。 4.监理单位与质量监督机构的关系 质量监督机构与监理单位的工作都属于工程建设领域的监督管理活动,但两者在性质、职责、权限、方式和内容方面有原则性的区别,质量监督是政府行为,建设监理是社会行为,建设监理是发生在项目组织系统范围内平等主体之间的横向监督管理,质量监督是项目组织系统外监督管理主体对项目系统内建设行为主体进行的一种纵向监督管理的行为。 在监理过程中,监理单位要正确理解、灵活掌握,公正、公平地处理与参建各方的关系,使参建各方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相互配合、相互支持,更好地实施“四控制、两管理、一协调”,创造良好的监理环境,搞好工程项目的监理工作,共同完成工程的建设任务。 二、组织协调的作用 组织协调的主要对象首先是人,各个参建单位的工作人员从始至终贯穿于工程建设当中。首先,协调工作就是要化解人际关系的矛盾,包括监理组织内部的分工和配合矛盾、监理组织和关联单位的人际关系矛盾等,做好了人与人之间的协调工作,才能为后续的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其次,要协调解决参建各方的人力、资金、设备、材料、技术等问题,使其满足工程建设要求;同时要协调解决工程参建单位各方的配合关系,为建设工程的同一目标服务。 组织协调的作用主要反映在以下几方面: 1.质量和安全工作 工程建设中,由于施工人员、方法、材料、设备和作业的环境等影响,特别是工程建设不可预见的因素,会导致一些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使施工行为偏离合同和规范标准,现场施工条件的复杂性可能导致有些安全质量问题存在争议、责任区分边界模糊等,由此发生矛盾的几率增大。监理工作应抓住问题的主要矛盾,协调化解矛盾,及时做好纠偏工作和协调工作,这样不仅可以强化对安全隐患采取的预控措施,防患于未然,而且可以防止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2.进度控制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会有许多不同专业、不同单位的施工人员在一起工作,必然存在衔接和协调问题,而进度控制的关键就是要抓好各方的协调,通过已制订的项目实施总进度计划,事前协调,围绕分解的各单位工程工期及关键节点,保证总工期目标的实现;实施过程中及时的协调工作有利于动态控制和调整,使工程的实际进度不偏离总进度计划;对与计划已发生差异的实际进度,要通过事后及时的协调工作,调整相应的施工计划、材料设备、资金供应计划等,在新的条件下协调工期的偏离。对进度计划事前、事中、事后的协调工作是保证实现项目工期总进度计划目标的重要手段。 3.投资控制 在基础施工中,由于部分地质条件复杂,设计布点堪探未发现的孤石、废弃泥浆池、标高不一致的泥坑等都会导致工程量的变更;因政策处理造成的线路基础移位、施工人员窝工的费用变更;建设单位要求工程参加质量安全流动红旗等活动产生的额外工作,都会对工程产生影响,甚至会拖延工期,引起索赔。所以,监理的协调工作非常重要,只有处理好工程变更,协调好各方关系,才能将因变更产生的负效应减少到最低程度。 4.平衡的手段 一项工程往往有不同专业施工队伍同时在场施工,既有总包又有分包,加上设计、材料供应等,各自都有自己的 工作计划和质量目标。所有这些都要监理工程师去协调平衡,实现工程建设的目标。 三、组织协调的方法 组织协调方法属于管理艺术和技巧的范畴,监理人员如果能够了解并掌握这些方法,合理地运用到实际工作中,能使许多困难的问题迎刃而解,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主要的监理协调方法有: 1.交谈协调法 又称口头协调法。监理人员对于一般的问题可以采用这种方法提出口头指令,并可通过交谈了解协调的效果和各方的反应,方便及时,但不够正式。如果发现未达到效果,就要考虑采用其他的方法来确认和推进。 2.书面协调法 当交谈不方便又不需要召集会议时,可通过书面方式准确地反应情况,表达自己的意见,如通过监理通知单、监理工作联系单、报告、信件和其他书面指令形式组织协调。这种方法能准确体现当时情况,并能存档保留以备将来查询。 3.会议协调法 利用会议组织协调是监理工作中最常见的协调方法,如监理例会、专题现场会等。这种方法需要对会议决议形成书面纪要,并经各方代表签字确认,分发到各方落实执行。该方法的优点是各方参加、共同决定,效率高,解决问题彻底。 四、监理需协调好与参建各方的关系 1.监理需处理好与建设单位的关系 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是监理合同双方的当事人。监理单位派出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进行监理,其监理权限是建设单位授予的,监理合同的目标体现了建设单位的意志,在监理合同实施过程中,监理人员要遵循“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服务宗旨,要提供积极热情地服务,围绕监理合同的目标努力工作,尊重建设单位的合理意见,真实有效地反映工程的实际情况。 2.监理需处理好与设计单位的关系 设计图纸作为施工阶段监理工作的重要依据,监理人员首先需要熟悉设计文件,才能将设计意图很好地反馈到工程实体中;施工监理中,对于设计图纸中的问题,要尊重设计意见,正确对待和处理,不得任意改动设计图纸;对于建设、施工等工程参建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要求,均按照设计变更程序执行。 3.监理需处理好与承包人的关系 监理单位与承包人之间是监理与被监理的关系。监理单位的工作对象主要是承包人,两者关系正常和谐是实现合同目标的重要因素。监理工程师要依法办事维护承包人的正当权益,对建设单位不按合同规定付款或过于压低工程造价等个别行为,要敢说敢管;和承包人要建立起相互尊重、平等处事的良好的合作氛围;时刻遵循监理工程师职业道德守则,公正廉洁、杜绝卡压。 4.监理需处理好与质量监督机构的关系 质量监督机构是代表政府对工程质量和建设行为进行强制性监督的机构。按规定质量监督机构对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均有监督权。监理单位应承认质量监督机构的政府监督地位,接受其监督,根据其要求积极配合工作并提供准确完整的资料,认真做好工程质量的评估工作。 监理的协调工作不是做和事佬,不是站在任何一方去损害另一方的利益,更不是无原则的调和,而是要站在公正的立场、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做对工程建设有利、对工程质量有利、对工程安全有利的事。作为现场监理要有洞察事态的能力,把可能发生的情况提前做好准备工作。所以监理协调就是要调整、疏通各方面的关系,妥善处理工程项目参建单位衔接层面上的矛盾,让各方面相互了解,共同合作,以完成预定的目标。 五、监理在协调工作中需要注意的事项 1.加强自身学习,提高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设想如果一个监理人员,基础业务水平差得在施工现场发现不了问题,不能正确指出施工现场存在的问题,并且资料一塌糊涂,那么怎么可能取得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信任。因此,扎实的业务水平以及敏锐地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是赢得各方尊重并建立良好沟通途径的基础。 2.摆正位置,把握原则,树立公信力 监理要协调好各方关系,不能凡事都当老好人,而应坚持原则,自己做事讲原则,才能要求别人做事守原则,正人必先正己,这样才能做到公正。 3.具有认真的工作态度和高度的责任心 作为监理,在工作中必须做到嘴勤、腿勤、手勤,总能亲历亲为,发现问题积极协调处理,尽可能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对工作负责、对企业负责的监理就会与各方主动沟通,积极交流,这是协调处理各方关系的有效方式。 4.注意团结,不能我行我素 监理工作所面对的人和事很复杂,内部必须保持言行一致、步调统一,创造良好的工作氛围。每位监理人员都应有大局意识,各司其责,相互团结、相互理解、相互帮助、相互配合,坚决反对只顾个人盲目行事,应团结一心搞好工作。 5.善于听取各方意见,学会多角度考虑问题,合理平衡各方利益 由于工程建设过程中各方角色不同且立场不同,出现分歧难以避免,因此监理人员需采用合理的方式处理问题,不要把各种矛盾都集中于自己身上,问题要摆出来,情况要说明白,谁的责任谁承担,谁的问题谁解决,谁的工作谁落实,召集现场会就是解决矛盾的最直接有效的办法。 6.提高交际能力,处理好人际关系 施工监理工程中,监理人员处于一种非常特殊的位置,建设单位希望得到专业、周到的高质量服务,而施工单位则希望监理单位能以公正的态度,对合同采用有利于自己的解释。这时监理人员就要清楚自己的角色,既要严格遵守职业道德,保证行为的公正性,也要利用各种机会与各方有关人员保持良好的人际关系,促进工程的顺利进展。 7.理解把握规范、规程的尺度 对于规范、规程中要求严格,措辞包含“必须”、“严禁”等词语的条款一定要坚持原则遵照执行;对于其他包含“应该”、“不应”等词语的条款,则应根据实际情况,考虑各方的感受,适当掌握尺度,灵活执行,不致引起某方的抵触心理。 8.采用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的工作方法 对于建设单位提出的某些可能不适当的要求,如果不是违反原则,都可以先执行,再找适当机会解释说明;而对于原则性问题,可以采用书面报告等方式说明理由,寻求建设单位的理解,尽可能地避免造成误会。同样对于施工单位提出的一些变通方法和问题,监理人员也应慎重考虑,尽量在不失原则的情况下灵活处理。如果只求原则不顾方式,反倒有可能陷入被动的局面,不利于工作的开展,影响工程的进度。 六、结语 工程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到方方面面,监理人员在做协调工作时,一定要正确认识各方的相互关系,把握原则、理清思路,熟练掌握和运用各种方法、技巧,加强各方的协调沟通,有效地保证监理目标的达成。同时,监理人员还要不断地充实自身的专业知识和交流技巧,培养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职业素养,并在实践中不断探索总结,把组织协调工作提高到更高的水平 工程建设类论文:乡村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 1小型水利工程的设施陈旧老化 受当时科技与文化以及技术水平认识的影响,我国农村现有的一些水利工程均建成于20世纪60-70年代(以全国范围内来说,我国甚至有1/2以上的地区基本上没有水利灌溉设施的建设)。这些水利工程的基础设施标准低,由于认知局限性以及规划局限性,所建成的供水工程设施存在着诸多的问题,比如:设施配备不完善、分布凌乱、布局不合理、技术含量低、不牢固等,况且时隔几十年,有些设施也严重出现灌溉淤塞,老化、损坏等现象,导致现如今的水利工程效率低下、农田灌溉面积少、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弱等的问题。 2兴修水利工程少,水资源利用低 在新农村建设以来,虽然政府对水利工程的投入占比也在逐年的增加,但这些项目以及资金安排都主要集中在大型骨干工程以及防洪保安的工程安排上,对于农村小型的水利工程的投入依然不足。有一部分要依靠群众自己解决,而百姓总是认为这些水利工程的设施归国家或者是一些水利部门管,与己无关。 而相关水利管理部门因为资金不到位并没有对农村小型水利放在行程当中。正是由于农村水利工程建设的投入资金不足,导致水利灌溉工程的渠道工程以及水库设施等的维护工作难以执行,进一步导致了农田灌溉的沟渠水资源被严重的渗漏浪费。本就不坚固的水利设施,在遭到这样的渗漏,使得水利工作发挥的效率不足,进而农业的收成不好,导致新农村经济建设无法完成。而且在节水技术方面的推广以及节水政策方面也存在着诸多的不足,导致灌溉水资源的利用效率极其低下。 3水利工程管理滞后 自生产公有制转变为生产私有制以来,农村实行生产责任制以后,因为生产的所有东西归自己所有,这大大的增强了农民的个体经济意识,而相反的集体观念相对淡薄,在水利工程上面的反应就是:只知道用水,却不曾想过去如何的蓄水与管理水资源。从另一个层面来说:由于当时的政策以及制度的原因,水利建设管理的管理权限。责任制度以及利用效率不够明确,造成了建设、管理、用水的严重脱节。虽然说水利工程建成后,不少农民从中获益,但愿意去管理去维护的确是少之又少,大多数受益者都是使用意识强烈,管理维护意识淡薄,不但不愿出钱出力去维护,部分农民甚至认为,农田水利建设是公益事业,管护工作是国家和政府的责任,而且还随意挖沟、圈塘,违反水利、防洪等相关法律法规,对水利工程的效益和管护造成严重的危害。 工程建设类论文:论交通工程建设项目投资控制与管理 一、交通工程建设项目的特点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国内诸多大中型城市的交通状态却和经济情况成反比的状态,城市的车辆交通堵塞情况严重已是世界之首。而因为城市交通所引起的交通车能源大量损耗,空气污染严重,城市交通工作效率低下等各种交通社会经济隐患,也严重的限制了我国经济的发展速度。为了缓解我国交通上的不便,国家和各个城市的交通部门都采取各种积极的措施来改善城市的交通问题。 交通工程建设项目由于专业较多,工程技术庞杂,故而交通工程项目建设的难度性也很大,而如何控制和管理交通工程项目建设成为了相关管理人员十分头疼的一个问题。要想以限额经济的目的来换得交通工程建设的完美竣工,首先要了解建设施工的具体发展过程,这其中主要的内容包括,交通工程的前提工程,土木建设工程,机电,专业设备,轨道工程,装修工程,最后的绿化等等,在所有的工程建设完毕以后,还需要全面的进行协调运行和反复的检验。 二、交通工程项目建设投资控制中的问题 1、缺乏有效的总体投资控制 在交通项目建设的全过程中,受人员更替、条块分割等因素的影响,给项目的总体控制带来了较大的困难。加之项目管理者对某些环节的忽视,使得投资控制的内在关系被打破,割断了投资控制的连续性,致使基础数据与合同数据的不相符。另外,由于多个项目的共同运作,其合同数量巨大、要求多样而复杂,这也让项目投资管理的总体控制面临着巨大的挑战,若其管理流程不稳定,就难以实现各项目进程的全面管理。 2、合同管理机制不完善 交通项目建设过程中,当合同双方签订合同后,基本就不再关注合同了,也很少向合同执行者交底,导致施工中的管理者、监理人员对合同条款知之甚少,都是凭借个人经验和主观认识来履行合同,履行合同职责也就无从谈起了,因此在履行合同时出现违约现象也就不足为奇了。另外,当前的项目投资管理,普遍缺乏合同归档管理,其信息化程度也相对偏低。很多项目的合同管理非常分散,在合同归档要求、归档流程方面缺乏明确的规定。在履行合同时,未进行严格的监督和控制,在合同履行后,没有及时进行全面的总结、评估。总之,合同管理还是粗放管理。 3、变更处理缺乏及时性和有效性 在项目施工过程中,往往都是“施工在前,审批在后”,影响变更费用、数量的准确性,使投资费用增多。一些专业工程师在进行变更处理时,由于不清楚合同具体内容、工程量的相关计算规则,致使现场签证的价格不符合合同约定,或者工程量与合同内容重复。 4、没有统一的清单标准 由于交通工程建设时期涉及的专业很多,各个行业之间彼此缺乏同意的联系,导致在各个项目之间的费用开支核准不一样,使得工程清单在编排和造价上变动性较大,无法做到统一的清单投资管理的目标。又或者在交通工程项目建设的过程中,设计和施工阶段经常是由一家公司统一负责工程的实施,而本来意想中一体化简化投资控制的开支成本,由于行业的垄断性,反而扩大了交通工程项目中的工程投资费用。 三、交通工程项目建设的控制和管理 1、可行性研究及立项决策阶段的投资控制 在项目前期的可行性研究及决策阶段,各项技术经济决策对该项目的工程造价影响很大,建设方对工程投资的控制重点是积极参与项目决策前的准备工作,切实做好可行性研究,高度重视对建设工程项目经济性、科学性、合理性的研究论证。根据市场需要及发展前景,合理确定建设规模、建设标准水平、设计方案等。建设方必须对城市发展规划、市场容量、投资环境,市场前景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分析等各方面作出深入的调研和正确的评价;尽可能全面地编制投资估算充分考虑建设期间可能出现的各种宏观、微观的经济因素对工程造价的影响,使投资估算真正起到控制项目投资的作用。 2、减少设计变更 在项目施工阶段,要尽量少次数的变更设计。在动工以前,要反复验证、复核设计边界条件,如地质状况、管线情况等,优化、改进图纸设计,而不能在施工过程中遇到了新问题,边施工边改图纸。另外,还要加强施工质量管理,减少因施工问题带来的设计变更,例如,若基坑工程中的加固质量不过关,就会增加支撑,变更设计。 3、招投标及合同签订阶段的管理 招投标阶段对工程造价的控制重点应放在规范招投标活动和招标方式的确定上: 3.1必须积极推行“合理最低评标价法”使业主以最合理的价格选到有技术保障能力和经济承受能力的合格的投标人,保障项目的圆满完成。其中最关键的是招标文件编制的合理、严密及评标过程的公正与审慎,造价工程师要深入到编制招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防止低于成本价中标,导致“豆腐渣工程”,或“低价中标,高价索赔”等现象; 3.2要积极推行工程量清单招标,工程量清单计价对透明招投标活动、减少施工合同纠纷、推行竞争和以市场定价、控制工程造价有着非常积极的作用; 3.3在谈判及签订施工合同时要严谨、详尽、明确,增强对合同的法律意识,明确界定工程内容及工程范围,详细制定买卖双方的责权利,尽可能堵住一切漏洞,控制费用变更,减少索赔隐患,避免在今后结算时造成扯皮或发生经济纠纷,加强合同管理及履约检查制度,保证合同的顺利实施,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 4、施工阶段中的管理 在施工的阶段中,对施工方法进行反复的检查,优化施工设计,选择最为经济合理的施工方法,通过经济效益工程等理念对交通工程建设进行多方案的经济型对比,加强对工程经济投资上限额的潜在能力。做到减少工程设计上的变动,严禁将工程设计的变成扩大设计的规模,杜绝扩大设计的标准或者添加设计的内容等等。加大对现场交通工程的管理和监督,现场的签证管理师工程建设中最为频繁的一种,现场的工程技术人员与监督人员必须相互协作,签证的内容必须是真实可靠,工程量的数据也应当清晰明了。 5、竣工结算阶段的管理 在工程结算过程中,审计管理人员不仅要提高业务素质还要遵守职业道德,认真审核结算资料,审查工程量的计算、费用的计取是否科学合理,认真做好工程结算工作,对合理控制工程造价,减少不必要的投资具有重要的作用。 结束语 交通项目的建 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从决策到竣工交付都有一个较长的建设周期,对工程造价的管理和控制应贯穿于项目的全过程,并进行全过程动态管理。通过加强对每个环节的造价控制和审查来???现项目投资管理上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采取措施减少或避免建设资金的流失,最大限度地提高建设资金的投资效益。 工程建设类论文: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的几个问题 水利工程在其工程准备、建设实施、施工过程及竣工验收时会产生数量较多的文件资料,该类文件资料即水利工程档案,其载体形式十分丰富,包括文字、图片、音像制品、单据、凭证等。由于其是伴随着工程建设的过程而产生的,其内容记录了建设活动的各项内容,包括活动、业绩、施工经验、出现的各类问题及原因,能够直接反映出工程建设的具体过程。因此其的真实性、全面性、及时性对于工程在投产使用后的管理工作、日常维护、工程的扩建或者改造等,均有着较为深远的影响,因此需要对其进行科学的管理。 1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由于水利工程一般规模较大,其信息资料也相对数量较多且十分繁杂,在管理中也出现了许多问题,具体有以下几点:①档案资料收集不及时、资料的全面性及真实性不佳工程的参与单位会由于各种原因在建设的过程中未完全收集相关资料或者信息,而是在竣工验收时才开始进行该项工作,或者仅仅为了应对验收才进行档案的管理事宜,资料收集不及时,会直接造成资料的不全面、完整性不佳,真实性无法保障;②人员对档案工作的意义没有深刻的认识,许多管理人员仅仅注重工程的施工质量,而认为档案管理是工程的附属工作,对其不重视,管理态度也较为随意,仅仅为了应对检查而采取突击整理的方式,给档案的管理工作造成了较大的阻碍与困难;③管理水平较低,设备落后档案管理部门的设备较为落后,计算机性能不佳,无法适应现代工程建设的发展,使得许多档案的分类、管理等存在许多漏洞,管理水平较低;④管理人员的技能素质有限许多单位由于人员配置及人力资源管理的原因,许多单位并没有配备专业的档案管理人员,由其他部门的人员进行该项工作,事实上,该类人员并不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及技能,或者对于资料并不熟悉,降低了档案整理的效率及质量[1]。 2 相应管理措施 2.1 完善档案管理制度 根据工程项目的各种情况及基本管理规律,制定出完整的档案管理制度,档案管理的各项均受到该制度的有效约束,贯穿整个档案管理的过程,包括信息的收集、整理、建立档案、分类管理、档案的使用、安全保密等。在一个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后,即将该项目的各种档案资料归档,并建立专门的项目,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档案管理工作逐步实现科学化、规范化,提高档案管理水平,并制定相应的监督机制,如建立专门的监督小组,对档案管理工作进行检查,或者不定期核查档案等,保障制度的落实到位,使之能够真正发挥出应有的作用[2]。 2.2 明确各个单位职责范围 水利工程项目需要在各个单位的共同努力与协调配合下才能完成,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档案也是来自于该类参与单位,因此对其的管理也需要各个单位一同参与,做好四纳入工作,完善档案管理工作的责任制度。先根据工程项目的各项信息及所属关系,将档案管理工作根据其形成的环节,包括信息收集、资料整理、核查、鉴别、归档、分类管理等,将责任细化,分别划分至行政人员、项目经理、财务人员、质量监督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建设资料专门管理人员等各个部门工作者的工作范围,并将该责任直接收作项目经济合同书的条款内容,建立完善的档案工作责任制度,从责任机制上来提高档案管理工作的水平,保障工程档案的质量。 2.3 保持档案管理工作与工程建设工作的同步性 由于水利工程的形成特点,其是在工程建设的工作过程中产生的,且其各类信息会随着水利工程建设工作的发展而不断更新,因此在落实好水利工程档案管理工作的四纳入,保障档案信息的全面性及真实性的基础上,使工程的档案管理工作与工程的建设工作保持一致,有利于保障各类信息的及时性,为了达到上述目标,需要进行一系列的保障措施,具体有以下几种:①准备阶段的管理要求在项目进行筹备时,即应该直接提出各类文档信息材料的收集要求,并做好思想工作。在项目的设计阶段,应将相关设计图纸、计划方案等文件妥善保存;在施工监理、招标投标阶段需要将各项要求纳入合同条款或者协议内容,包括各项资料的产生、保存、积累、建档的规章制度等;②施工阶段的管理要求在施工中一般需要对施工进度、施工质量等进行检测,可以在该过程中加入各项文件材料产生情况的检查,不仅能够保障档案形成的合理性,两项工作同步进行也能提高管理工作的效率;③竣工验收后的措施项目在施工完毕后,竣工验收时,也需要将工程档案的核查编入工作范围。 2.4 引进先进管理技术 社会在不断进步,各项科学技术也在不断的更新换代,现代水利工程项目的档案管理也需要适应新的社会形势,达到使用者的要求而与时俱进的利用新型的管理技术管理各种档案资料,更加方便于档案资料的使用,使之能够快速的发挥其基本功能。档案管理部门应引进先进的管理设备,如性能优越的电脑,档案管理系统等,并开展各项工作,推行电子文件档案、缩微档案、磁介质档案等档案形式代替传统的纸质档案形式,逐步实现档案管理的电子化、信息化,并能够更好的开展档案管理工作的监督工作,规范档案的产生、收集、整理及分类等工作,并保持上述工作与电子档案的一致性,提高档案的全面性及准确性。 2.5 定期组织人员培训 在引进先进设备的同时,还需要相应的提高人员的技能素质 ,便于掌握相关设备及系统的操作方法,不断的提高工作效率及质量。档案管理部门应定期组织人员进行相关培训活动,如知识讲座、进修、外派学习等活动。学习的内容不仅需要涵盖档案管理工作的基本理论、计算机及管理系统的操作技巧、常见问题及注意事项,还需要包括英语学习、档案管理工作的积极及重要性,不断将管理人员的知识面扩宽、完善知识结构闭关提高其在、思想觉悟,深刻认识到自身工作的意义及作用。 3 结束语 我国现代社会的发展,国家对于公共建设事业的重视程度逐步加深,建设工程的数量及规模都有了较大的提升。水利工程建设作为其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其在建设的各个阶段均会产生的各种形式的信息资料,其即为水利工程的档案。其作为水利工程建设、投产使用、今后的管理、日常维护等活动的重要依据,对于工程质量及后期的安全使用有着重要意义,因此进行科学有效的管理措施是十分有必要的。在实际的管理工作中,管理人员需要全面把握工程的各项要素,如性质、规模、人员结构、管理水平、组织形式等,探索出适合实际工程的档案管理办法,提高管理水平,保障建设工程的质量、今后的安全使用及日常管理维护,实现更大的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 作者简介:赵光明(1986-),男,汉族,内蒙古赤峰市人,助理工程师,主要从事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涉水企业经营管理等工作。 工程建设类论文:对于水利工程建设和管制综述 1实行项目集中管理 桃江县委、县政府在进行水务一体化改革的同时,着力加快桃江水务建设项目体制改革,2012年8月,桃江县水务局水务建设项目管理中心正式成立。该中心履行水利项目建设期间的法人职责,对建设资金100万以上水务工程建设项目从招投标到竣工验收实行集中管理。所有工程项目严格实行四制,严格按程序管理,按规范、按设计施工,并将管理房建的办法借鉴到水务建设项目管理中。(1)明确职责,建立各项规章制度。中心成立一开始,就明确了中心主要职责、成立组织机构、明确现场管理人员职责、建立各项工作制度、与局各股室职责分工、合理定价会审制度、工程质量与安全管理制度、工程验收管理制度、工作管理流程,形成了以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管理机制。(2)规范程序,严格按招投标制度办事。中心成立后,明确专人负责招投标工作,至今共完成各类招投标项目10个,投资总额约8300万元。项目全部委托有相关资格的公司进行公开招标。招标前,首先向县纪委进行重大事项报告,到上级主管部门核准,到发改委备案,招标公告、合理定价、招标文件都由相关领导联签后在指定媒体。所有项目全部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报名、开标、评标全部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标准化的交易厅、开标室、评标室进行,并邀请纪委、发改、财政等相关监督部门全过程监督。整个招标过程严格按照招投标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要求规定进行,确保了所有项目招标的公开、公平、公正。(3)强化管理,对建设过程实行全员管理。投资、进度、质量、安全是管理的着力点,从工程开工、工程款支付、工程变更、中间验收、完工验收、工程结算及资料的及时归档等各个阶段实行规范管理。在整个项目实施中,中心实行“对内分线、对外分片”。中心将全县15个乡镇按照工程数量的多少划分为三个片区,每个片区由两名副局长任分管领导,一名建管中心副主任负责到工地租房,吃、住在工地,随时督促和掌握施工进度,协调问题和解决矛盾。工程通过验收后移交运行管理单位,实行终身责任制。中心每周五收集各项目进度,每周一召开一次例会,每个月发一次通报。监理单位也严格按业主现场管理要求,现场监理人员相应分为3个片组,根据每个片组施工项目的多少,相应配备现场监理工程师和监理人员的人数,再由3个片组自主将各组的任务分配到人,同时各片组相应配合业主各现场管理片进行督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同业主现场管理人员汇报,及时采取整改措施,要求在施工例会上进行点评。开工前,以会议的形式总监对现场监理人员进行上岗技术讲授和提出要求,并人手一本监理手册。(4)加强工程资料管理。建管中心设置了档案室、资料室,并配备了专人专职负责。对正在实施的中间资料进入资料室,对以完结工程进入档案室。按照《档案法》、《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工程档案资料管理规定》、《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范》等水利工程档案法律和规章,结合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了一个统一的分类标准,完善了标准化管理规章制度,按照统一标准实现了档案编制、收集、整理、编目、保管及提拱利用的系统性、完整性、实用性。通过实行项目建设集中管理,使水务建设项目技术力量更集中、分工更明确、责任更具体,有效保障了水利建设资金使用安全和工程建设质量安全。 2存在的主要问题 尽管目前桃江县在加快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体制改革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不少问题制约着桃江水利的发展。(1)基础设施薄弱。桃江县多数水利工程建于20世纪60、70年代,工程规划不一,建设标准不高,且由于地理位置特殊,每年都有大量水利工程因水灾而造成不同程度的损毁。3个万亩堤垸,尤其是花果山和牛潭河垸险工险段多,整体防洪标准低。209座中小型水库中,还有近100座病险水库。12734口山塘除小部分清淤加固外,大多淤塞严重,蓄水功能退化。494处1.37万kW的电灌机埠,灌溉任务重,多数为超期服役。桃江县水利基础设施薄弱的现状在短期内难以迅速改变。(2)体制机制不顺。目前桃江县急需改造建设的小水库、小山塘、小河坝、小渠道、小电灌等“五小”水利工程,国家缺乏明确的政策支持和稳定的资金投入,这与该县“五小”水利工程设施急需改造的现状极不相适应;上级对项目实施必须实行涉农项目整合,集中连片建设的要求致使各乡镇、村难以均等受益;项目规划上的具体要求,致使一些急需改造的项目无法进入规划,与实际需要不相适应。(3)项目建设环境不优。目前,由乡镇负责施工的水利建设项目中, 借征地补偿漫天要价,挪用水利资金实施其他公益性工程,打项目资金主意弥补村级资金不足,没有资质的地方队伍强行承揽项目等现象尤为突出,造成施工队伍无法进场,项目无法开工,严重影响了工程进度。(4)队伍力量不强。大量的水利设施,大规模的水利建设和管理都需要充足的人员作保证。由于体制问题无法实现乡镇之间人员的流动和调剂,乡镇水管站人员编制分布极为不平衡(有的乡镇10多个人,有的乡镇仅1人从事水利工作),又由于多年没有招聘新的技术人才,加上退休、分流后未及时补充,乡镇水管站人才严重缺乏,造成基础水利设施管理上的缺位。水务局下属二级机构,特别是克上冲水库管理处和碧螺水库管理所,由于人员待遇、工程设施维护经费的严重不足,加上水费收缴困难,还承担着沉重的维持正常运转和职工稳定的压力,既影响工作积极性,又影响项目争取。水务局机关专业人才紧缺,无法适应当前繁重的防汛抗旱、水利建设和管理、水行政执法的需要。 3建议及对策 针对以上提出的几点问题,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解决:(1)强化立项争资。充分利用国家扩大内需,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的机遇,按照“规划先行”的原则,扎实搞好水利规划的申报工作,重点编制好洞庭湖生态经济圈建设水利规划、农村河道治理和灌溉发展规划,争取更多的项目进入国家规划;强化信息沟通,勤跑腿、多汇报,加大立项争资力度,进一步改善水利基础设施条件。(2)加强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通过加大投入,进一步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建立水利建设市场准入制度,把好施工队伍和监理队伍关,选择真正有实力、有资金、有技术力量和质量意识强的施工队伍。同时要按照“建得成、管得好、用得起、长受益”的总体要求,重视建成工程项目的后续管理,最大限度地发挥水利工程项目的经济和社会效益。(3)优化项目施工环境。首先要加强政策宣传。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采取张贴标语、悬挂横幅、巡回宣传、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进一步加大国家水利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形成浓厚的水利建设氛围。其次要强化责任落实。要安排专职领导干部负责联系工程项目,跟踪施工进度,协调化解施工过程中出现的纠纷和矛盾。水利、公安、安监等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进一步落实责任,加强协作配合,营造良好的施工环境,强力推进水利项目建设。第三要严格责任追究。对组织不力、未完成水利建设任务的责任单位负责人,将进行严肃问责;对持续发生2次以上阻工事件且每次导致水利工程停工时间超过24葛雷张婷//桃江县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体制改革的现状调查及对策探讨小时的乡镇,在全县进行通报批评;对持续发生3次以上阻工事件的,对该乡镇党政主要领导进行约谈。(4)充分发挥农民用水户协会的作用。桃江县自2002年以来,就开始针对小型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在全县开展了农民用水户协会建设的探索与实践。以“大协会+小协会(用水组)+用水户”等管理模式组建了农民用水户协会,探索建立了“政府引导、农民主体、适当补助、建管结合”的新机制,有效破解了小型水利工程投入不足、效益衰减的难题,真正实现了“农民的事农民办,用水难题协会解、水利建设资金协会筹”。到2009年,全县注册的农民用水户协会148个,参会农户4.7万户,受益农民16万多人。但近几年来,农民用水户协会发挥的效益日减,部分协会甚至停止了运转,归根结底是缺乏长效管理运行机制。协会日常经费无保障,管理制度待改进。建议对涉及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的项目资金,在开展农田水利建设时,优先安排用水户协会的项目。项目实施后,工程交给用水会协会管理,既能达到项目实施目的,又能为农民用水户协会增添活力。(5)加强队伍能力建设。充分调研,尽快理顺乡镇水管站体制,努力增加乡镇水管站经费保障;积极探索对水务局下属水管机构实行改革的路子和办法,努力增强单位活力和干职工积极性;加强对县乡水利人员培训教育,提高业务能力和素质;通过引进人才、招聘考录人才充实水利队伍,增强水利发展后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