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币政策与金融监管的冲突与治理:现行金融体制下的货币政策与金融监管关系研究 摘要:2003年银监会的成立标志着我国“一行三会”的金融分业监管模式的正式设立,也是将金融监管业务正式从中央银行的业务领域中分离出来。在现行的分业经营体制下,货币政策与金融监管究竟应该合二为一还是分开执行,在理论界也存在着争论。本文分别从逻辑的一致性和现实的冲突性两方面分析了贷币政策执行与金融监管行为之间的关系,突出强调了它们之间的相融与矛盾。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如何实现货币政策与金融监管协调的制度安排。 关键词:货币政策 金融监管 关系 一、问题的提出 1997年英国将其中央银行――英格兰银行的银行监管职能分离出来,成立了独立于中央银行的综合性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服务管理局,在国际上引起了较大的反响。此后,韩国、澳大利亚、卢森堡、日本、匈牙利等国家也进行了类似的变革。而随着经济金融发展的世界一体化,我国加入WTO以及金融混业经营的呼声不断高涨,我国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职能与银行监管职能在实际运行中的矛盾日益显现。为了克服这种不协调,我国的金融监管体制也顺应世界潮流,进行了改革。2003年4月28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正式挂牌成立,标志着银行监管职能从中央银行中分离出来,我国的宏观金融调控和金融监管进入了一个新的时期。 鉴于一些国家的实践经验,货币政策职能与银行监管职能究竟应该集中于中央银行还是分开独立,成为了国内外学术界和理论界争论的热点。为什么要将银行监管职能从中央银行分离出来呢?从理论上讲,主要有三方面的原因:首先,两项职能的具体目标存在冲突。货币政策的目标是充分就业、物价稳定、经济增长等宏观目标,而银行监管是针对特定行业实现的目标,涉及到对微观经济主体活动的监管。如果中央银行既要制定宏观货币政策,又要对特定的银行业进行监管,可能会导致货币政策产生偏向问题,损害到社会公众的利益。第二,赋予中央银行双重职能会导致其权利过大,造成“监管者的监管者”缺位。中央银行权利越大,就越容易受到各种政治力量的影响,导致各种寻租行为的发生,损害了货币政策的独立性和银行监管的有效性,同时对银行业的监管也缺乏再监管。第三,分离的方式有利于更好的对银行监管。如果中央银行肩负两项职能,往往顾此失彼,偏好于保护银行系统,使公众利益受损,最终会扭曲银行行为,降低监管的效率。正是基于上述考虑,中国政府将银行监管从中央银行中分离了出来。 另一方面,作为“最后的贷款人”角色,中央银行并不能完全从监管职能中脱离出来,因此两种职能的分离这并不意味着矛盾的终结,准确地说这只是角色冲突的外化,正确认识和处理好货币政策和银行监管的关系仍然是一个迫切要解决的问题。 二、货币政策与金融监管的逻辑一致性 (一)制定与执行货币政策与银行监管的良性互动 银行监管营造的稳定而有效率的金融环境是执行货币政策的重要条件。金融组织体系是货币政策传导的重要环节,严格的银行监管使银行机构稳健合规经营,不良资产占比较低,能使得货币政策在银行机构顺利传导。当然,如果监管过于严格,导致金融压抑影响金融深化,又不利于货币政策的顺利传导。反之,如果银行监管不力,导致不良资产占比较高,经营风险加大,将会直接降低货币政策执行的有效性。另外,金融风险将会导致货币的紧缩效应,对于扩张性的货币政策实施有着直接的抵触。货币政策实施达到的币值稳定是银行监管的基础条件,有效银行监管的先决条件之一是稳定、可持续而又适当的宏观经济政策。而保持货币政策的稳健与可持续性,保持货币币值的稳定就是整个宏观经济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银行机构只有在稳定的货币环境中才能正常运行。币值不稳将引发各类市场经济主体债务偿付困难,增加银行的不良资产,引发金融风险的产生,银行监管就难以完成确保银行体系稳定的目标。 (二)市场失灵的宏观调控与微观规制的融合 在古典市场经济时期既没有宏观的货币政策,也没有银行监管,有的只是作为“守夜人”的政府。但随着经济的发展,自发的市场机制所表现出来的周期性破坏作用日益显著,市场失灵成为经济发展不可忽视的障碍。克服市场失灵为政府干预经济提供了依据,也为货币政策和银行监管的产生准备了基本的前提。 1、市场失灵的宏观调控 由于市场信息不完善,市场竞争不完全,成千上万的企业和个人事前的的分散决策可能会产生事后的重复生产和无效率,市场失灵反映到宏观经济层面上就是,宏观经济运行产生剧烈波动,甚至陷入经济危机,经济运行机制发生重大破坏,企业开工不足,失业人数剧增,居民收入和社会福利大大降低,社会资源得不到有效配置。为了平抑市场周期实现一定的宏观经济目标,政府引入了包括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在内的宏观经济政策。特别是从1970年代以来由于西方国家陷入滞胀,货币政策的作用日益突出。 2、市场失灵的微观规制 市场失灵反映到微观层面上就是银行业属于高杠杆企业。由于市场竞争不完全,存款人与银行之间存在着信息不对称,银行可能会利用信息优势从事高风险资产业务,进而危害存款人的利益。并且由于现代银行体系普遍采取了部分准备金制度,银行更容易出现支付风险。由于信息不对称,个别银行机构的支付风险会蔓延成为系统性支付危机,对整个社会信用体系造成巨大破坏。为防范银行危机,减少银行经营中的道德风险,保护存款人利益,维护市场竞争,政府设计了必要的银行监管制度。 (三)公共职能目标的一致性 无论货币政策还是银行监管,都是政府克服市场失灵、维护公众利益的工具,作为公共职能,在逻辑上具有内在的一致性。这保证了货币政策与银行监管目标,在根本上和趋势上必然具有兼容性。从长期看,货币政策目标的实现必然会客观地利于银行稳健经营,而一个稳健的有效的银行体系,也会为提高货币政策传导效率提供有效的载体。但同时,货币政策与银行监管是分别针对市场失灵在宏观和微观层次的缺陷设计的,作为宏观政策的货币政策更关注宏观指标的改善,作为微观规制行为的银行监管则主要面对微观银行个体的竞争力的提高。由于宏观指标的价值性判断并不是微观指标价值判断的简单加总。宏观运行目标与微观经济主体利益之间必然存在着不一致性,这就是货币政策操作与银行监管行为在现实中遭遇冲突的逻辑根源。 三、货币政策与金融监管的现实冲突性 从经济学的角度来分析,货币政策与银行监管的职能分离过程是一个制度的变迁过程,是一种旧的中央银行制度向新的中央银行制度的转变。在这种制度变迁过程中, 障碍之一就是路径依赖问题,即我们对原来的制度的很强的依赖性,正是这种依赖性,为中央银行和银监会的初期工作带了一系列现实的冲突。 第一,货币政策职能的实施失去了银行监管职能的支撑。货币政策与银行监管分离后,一方面在短期内便利中央银行各分支机构货币政策措施的权威性下降,使各银行贯彻执行分支机构措施的积极性受到不利的影响;另一方面分支机构不可能再通过传统的监管检查的方式来及时发现和纠正银行在贯彻执行央行政策措施方面的偏差,疏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缩短政策措施落实的时滞。此外,由于信息不对称,分支机构在制定和实施各种政策措施时,失去了银行监管提供的大量基础性信息的支撑。中央银行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需要借助监管所获得的有关银行经营信息,表现在:金融机构经营信息是中央银行正确实施货币政策的重要依据;强有力的银行监管是确保金融统计数据准确性的基础;银行监管信息也是中央银行正确行使最后贷款人职能的重要保证。目前,人民银行不再对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日常监管,难以象过去一样直接把握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经营及风险状况,只能从统计报表及数据分析上求取相关信息。有无监管信息共享机制直接制约着人民银行对金融宏观形势预测和调控能力的发挥。 第二,中央银行与银监会之间会产生业务冲突。虽然中央银行与银监会之间的职责范围在银监会成立之初就得到清晰的界定,但是实现彼此之间的密切配合与协调需要有一个逐步的过程。因此,在银行监管职能分离初期,两者之间的冲突和矛盾是不可避免的。在货币政策方面,银行监管部门在微观领域实施的严格的监管措施,可能会导致货币政策传导机制梗阻,增加中央银行分之机构疏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的难度。在维护金融稳定方面,中央银行与监管部门也有可能出现意见相左的情况,双方的分歧可能会延缓救助时机,也可能出现过于随意救助的情况,这都将影响央行最后贷款人职能的正常发挥。这突出的表现在货币政策与银行监管在经济周期中行为方式存在矛盾。货币政策具有逆经济周期运行的特点,即在经济高涨时期,为了抑制通货膨胀往往会收紧银根,减少货币供应;在经济衰退时期,为了抑制通紧缩往往放松银根,扩大货币供应。银行监管则具有顺周期运行的特点,在经济高涨时期银行经营效益好,风险低,银行监管对银行经营的风险约束较松;在经济衰退时期,银行业务拓展困难,并往往伴随大量不良资产,银行监管对银行经营的风险约束较紧。由于在同一经济周期阶段,货币政策与银行监管行为方式不同,导致二者经常产生冲突。如在经济高涨时期潜在的通货膨胀压力要求提高利率,这将导致银行经营成本增加或业务萎缩,从而带来风险,与监管目标产生冲突。在经济衰退时期银行监管对银行经营的流动性和安全性指标要求较严,导致银行贷款更为谨慎,使扩张性的货币政策传导受阻。 第三,职能的分离增加了中央银行各分支机构与监管部门之间的协调成本。银行监管职能分设使货币政策与银行监管之间的内部协调转为外部协调,从而导致政策协调、信息沟通和行为联动等协调成本明显上升。从目前来看,分支机构与监管部门之间存在货币政策与银行监管松紧搭配的协调。监管检查与中央银行相关业务检查的联动协调、信息资料的实时共享、发展地区金融市场、维护金融稳定与化解金融风险的合作等一系列协调问题,如不能尽快尽力有效的协调沟通机制,其协调直接成本和机会成本将会急剧上升。 四、实现货币政策与金融监管协调的制度安排 无论从各国金融监管的实践来看,还是从我国货币政策和金融监管上的一致性强于冲突性的现实来看,中央银行和银监会在实施金融监管上的分工是相对的,两者之间可以而且应当寻求多层次和多领域的合作,实现货币政策和金融监管的良性互动,尤其是提高金融监管的有效性,确保我国金融体系的稳健和高效运行。 (一)建立有效的组织协调机制 目前,我国虽然实行分业经营的监管体制,但随着金融开放不断深化和金融发展与创新步伐加快,国际金融混业经营的趋势和现实中金融创新的内在需求,客观上已使不同金融市场、金融机构以及金融产品之间的关联性不断加强。因此,对某种金融产品创新研究和风险防范已不是某个监管机构或中央银行单独的责任,需要有专设机构协调各监管机构政策和力量,形成合力,超前研究和预见有关问题和潜在的风险,共同构筑风险防范体系,研究防范措施,弥补三大监管当局对个别金融组织和产品的监管真空。而事实上,三大监管机构早先已经召开过监管联系会议,通过了三大机构在金融监管方面分工合作的备忘录,在协作配合上迈出了一大步。因此,对于中央银行来讲,除了整合好货币政策司、金融市场司、金融稳定局、反洗钱局等内部职能司局,努力提升工作效率之外,还应积极借鉴他国经验,建立一个由中央银行和银监会、保监会、证监会等机构参加的国家金融稳定委员会,由中央银行内设的金融稳定局召集,定期通报货币政策运行与金融监管的情况和存在问题,及时研究和协调金融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减少机构摩擦和组织成本,使货币政策与金融监管更好的发挥合力作用,促进金融机构合法、健康运行。 (二)建立信息资源共享机制 从目前金融监管的要求和各监管机构的职责来看,建立基层金融监督管理信息共享机制途径,可采取以下途径: 1、建立金融统计资料定期交流制度。根据工作需要,将有关金融统计资料在一定的范围内进行交流,明确双方责任、交流范围、交流内容和交流时间,及时了解辖内银行金融,机构经营情况,如人行填报《信贷现金收支统计月报》、《金融机构贷款累收累放报表》、《金融机构中间业务收入统计月报》、《非现场监管季报》、《房地产信贷业务季报》、《金融机构计划执行情况进度表》、《各项存、贷款增长情况分析表》、与银监管理机构填报的《辖内机构人员业务量情况分析表》、《金融机构不良贷款下降情况表》、《非现场监管季报》等进行交流。 2、建立文件抄送制度。对涉及有关金融机构监管、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反洗钱、金融稳定、社会征信(信用村镇创建、信用环境建设)、内控制度建设、信贷资金投向投量金融机构市场准入与退出、农村信用社改革等重大事件,需要对方配合的文件,相互主动抄送。 3、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对在金融机构执行货币政策等情况调查中新发现的风险隐患,对银行业日常监管中涉及利率、支付结算管理方面的监督检查情况,对保险及证券业务中的出现的重大违规事项,相互间进行及时通报。 4、建立工作沟通机制。通过一定的载体和形式,比如通过货币政 策简报、金融监管简报、保险简报、证券简报等内部刊物,加强相互间的联系、协作,沟通金融监管相关工作和监管信息,商定具体工作合作事宜。分析金融数据信息和辖内金融机构经营风险状况,研究化解辖内金融风险的建议和对策,发挥整体合力,以共同提高监管效率和风险防范预警水平。 5、建立信息查询制度。人民银行与其他监管机构可根据监管工作需要,相互间适时借阅、查询有关金融数据信息资料,以方便、及时了解掌握相关金融机构监管情况。 6、健全信息资源库。这就要求:提高信息透明度和统一信息披露标准。中央银行与银监会可以按照国际货币基金组织1999颁的《货币与金融政策透明度良好做法准则》和《辅助文件》中提出的原则和做法,提高中央银行和银监会信息披露的透明度和信息披露标准的统一;鼓励在信息搜寻上的竞争性。在监管职能从中央银行分离的情况下,独立的货币当局和监管当局会通过各自不同的渠道和方法收集支持各自立场的信息,而统一的机构则没有这样的竞争机制。在信息搜寻竞争机制的推动下,中央银行与银监会可以获得对整个金融体系和宏观经济的信息,提高货币政策和金融监管决策的有效性;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信息共享信息资源库。中央银行和银监会可以充分利用现代网络技术的成果,加快金融业电子化、信息化进程,以法规的形式明确有关中央银行与银监会等监管部门信息共享的内容和形式,以及共享的原则和标准开发统一的非现场和现场检查情况反映软件系统,最终建立中央银行与银监会的共享信息数据库。 (三)提高监管的有效性 2003年银监会的成立,使得我国“一行三会”的“分业经、分业监督”的金融监管体制初步形成。一方面,现阶段要提高银监会金融监管的权威性,除了在法律上确立银监会的监管职能以外,中央银行应该明确对问题银行和金融机构实施“最后贷款人”援助的有条件性承诺的配合,即中央银行要慎用“最后贷款人”的职能。不难设想,如果中央银行对问题银行和金融机构造成的不良后果无条件的照单接收,那么银监会实行有效金融监管的可置信度就要大打折扣了,金融监管的权威地位也将难以树立。另一方面,金融监管是有成本的,监管成本大致可以分为直接成本(Direct cost)和执行成本(Compliance cost):直接成本主要是指监管当局在制定和实施监管措施过程中承担的雇员费用和日常的工作费用;执行成本的构成比较复杂,包括被监管者向监管机构提供信息的成本、进行内部检查的成本和由金融监管而造成的业务收入和效率的损失等。因此,在实施监管的过程中,有必要进行成本――收益的分析、确定监管强度、实现金融监管资源的有效配置。为了有效地减少“双头监管”带来的弊端,不加重被检查金融机构的负担,影响它们的正常经营活动,双方应通过一定的协商机制协调对同一金融机构的现场检查日程安排,避免无效率的重复检查,提高金融监管的成本――收益有效性。 (四)建立和谐的执行传导机制 对于中央银行来讲,监管职能分离后最大的变化就是强化了与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有关的职能。为疏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促进金融市场的规范运行和整体协调发展,需要中央银行在加强对金融市场规则的研究和制定,加强对货币市场、外汇市场、黄金市场等金融市场的监督和监测的同时,密切关注货币市场与房地产市场、证券市场、保险市场之间的关联渠道、有关政策和风险控制措施,这就涉及到如何采取必要的监管措施,将其货币政策的意图纳入金融监管的具体内容,确保其得到有效落实的协调问题。以证券市场为例,虽然在现代各国的金融制度下,商业银行和货币市场在货币政策传导中起着主导作用,但随着直接融资比重的日益扩大和证券市场的不断发展与完善,证券市场作为货币政策传导中介的功能也越来越突出。在成熟的证券市场上,货币政策一般通过利率和信贷渠道这两种主要机制或途径作用于证券市场,进而影响实体经济的发展进程,而能否充分发挥证券市场的货币政策传导功能,则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银行业监管当局的协作配合。因此,应借助金融监管的有效手段,建立和谐的、畅通的货币政策执行传导机制,确保货币政策各项目标的实现。 货币政策与金融监管的冲突与治理:后危机时代金融监管与货币政策配合问题研究 摘要:缘起于2007年底美国次贷危机的世界经济危机是继上世纪30年代大萧条以来对世界经济的最严重的一次冲击,也使我国经济增速遭受下滑的威胁。为了应对本次危机,我国中央银行及监管部门等出台了大量应对措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在这个过程中,也凸显出部门之间协调性的欠缺。当前,世界经济步入了后危机时代,我们仍需要很长时间来克服危机带来的苦果,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将面临与危机时代大不一样的环境和挑战,因此,对金融监管和货币政策以及二者之间的配合进行研究就显得尤为重要。另外,分析此次危机发生的政策层面的原因,不得不追究失当的宏观调控政策和不力的金融监管的责任,从这个角度来看,在后危机时代这样的背景下,对二者及其配合进行研究也是很有必要的。 关键词:金融监管;货币政策;宏观调控 1、后危机时代的特征及新形势下金融监管和货币政策的取向 1.1后危机时代的特征 金融危机中,为了防止经济衰退,我国政策部门采取了大量刺激措施,包括增加货币供应量、降低存款准备金率、调整金融机构法定存贷款利率、放宽信贷环境等,这些措施有力地保证了我国经济的高速增长,但同时也带来了诸多问题,包括: (1)过度宽松的货币供应,引发通货膨胀。 增加货币供应量,为经济提供充裕的流动性,是金融危机中各国普遍采用的防止衰退的手段,图1是我国2007年6月至2010年6月的GDP增速和M2增速图,从图中可以看出,我国经济在2008年年底步入了最低谷,而我国的货币供应量正是从那个时候开始增加的,到2009年11月,我国M2同比增速达到29.7%,是近年来的最快增速。而与增长迅速的货币供应量对应的,是缓慢恢复的GDP,2009年第三季度,我国GDP累计增速为9.1%,过多流动性的注入,对后危机时代的经济带来通胀的隐患。图2是我国2007年6月以来的CPI走势图。从图中看出,自2009年11月起,我国的CPI步入了正向区间,并逐步上升,这一方面证明了我国积极宏观调控政策的效应开始显现,但是另一方面,也增加了今后经济发展中的通胀风险。 (2)过度宽松的信贷环境,增加了银行信贷风险。 在宽松货币政策的刺激下,各金融机构信贷规模快速扩张,到2010年6月底,我国金融机构各项本外币贷款余额已达到474006.21亿元,较2007年6月底的264899.33亿元增加了约80%。 另外,我国金融机构信贷结构亦不合理,体现为新增贷款中中长期贷款占比较高,而且其增长速度远快于短期贷款增速。盲目地发放贷款以及贷款结构的不合理将大大增加未来我国银行业机构的信贷风险。 (3)整体宽松的货币环境,增加了资产价格泡沫风险。 在大量流动性被注入经济的同时,实体经济的复苏和发展却还需要一个较长的时期,在这个过程中,多余的流动性将进入房市和股市,推高资产价格,增加了资产价格泡沫风险。下图是我国2007年6月至2010年6月的固定资产投资价格指数的变动情况。 1.2新形势下金融监管和货币政策的取向 后危机时代的特点决定了在新的形势下,我们应着加强对金融机构的审慎监管,关注系统性风险。理论界将此次全球金融危机的深层原因归结为监管的不力,因此,各国在危机得到一定的缓和后均对其监管体系进行了改革,改革的内容和手段各具特色,但是无一例外地强调了宏观审慎监管的重要性,并加强了对系统性风险的关注,如美国的《金融监管改革白皮书》就强化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监管提出了十点要求,力求做到全面、无缝、高效的监管,并专门设立了“金融服务监管委员会”,负责对具有“系统重要性”的金融机构进行监管,争取对系统性风险做到预防为主,防控结合,避免由系统性风险引发金融危机。 我国目前实施的是“一行三会”的分业监管体制,这有利于对我国各类金融机构进行细致专业的监管,但是,同时也存在重复监管和监管真空并存,监管机构间缺乏协调等问题,在经济步入后危机时代后,各机构应该借鉴国外先进经验,结合本次危机中显现出的自身不足,对我国的金融监管体系进行相应的改进,尤其要加强对各类金融机构的审慎监管,并且加大对系统性风险的监管和防范。 2、后危机时代加强金融监管和货币政策配合的必要性 后危机时代的特殊性,除了要求我们分别在金融监管和货币政策方面作出努力外,还要求我们积极探索实践,加强两者之间的配合。金融监管和货币政策是经济调控中的两种不同手段,二者既紧密联系,又相对独立,是辩证统一的。 根据本文第一部分的分析,后危机时代,我国经济面临着诸多甚为复杂的问题,要很好的解决问题,促进经济继续向好发展,在本阶段,我们要做到对我国金融监管体系进行改进,加强监管,加大对系统性风险的关注程度,同时还要抓住金融监管和货币政策辩证统一的关系,加强二者之间的配合。 (1)货币政策约束效力较弱,传导机制不畅,需要加强与金融监管的配合。 我国中央银行自从将监管职能分离出去之后,一方面,它可以更专注于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为我国经济的平稳运行提供保障,但另一方面,这也导致中央银行货币政策约束力的下降,央行宏观调控开始更多地依靠窗口指导和直接行政管制,而货币政策则更多地表现为一种导向性政策。 另外,货币政策的实施要通过商业银行和金融市场等政策中介进行传导,而我国的金融体系尚处于发展阶段,还存在很多的不足,对货币政策敏感度较低,也就是说,我国货币政策传导机制不畅,直接延长了政策时滞,影响了政策的最终效应。 要解决以上问题,需要加强金融监管和货币政策之间的配合,由金融监管这种硬约束来加强货币政策软约束的效力,同时,金融监管要为货币政策疏通传导渠道,努力为货币政策创造一个安全稳定的实施环境。 (2)后危机时代的复杂性要求加强金融监管和货币政策在信息方面的配合。 后危机时代的经济开始企稳回升,但是前景仍不明朗,这时,尤其要加强对金融监管和货币政策的配合,由金融监管为货币政策的制定提供数据资料依据,并快速准确地反映货币政策实施的效果,由货币政策为金融监管的内容和力度的确定提供可供参考的标准,通过这种及时高效的信息交流和反馈来适时对政策作出调整,提高货币政策和金融监管的针对性,实现二者的良性互动,共同促进,共同为我国经济的发展作出贡献。 (3)对后危机时代紧急情况的处理需要加强金融监管和货币政策的配合。 我们当前的经济,有如刚刚经历过一场暴风雨的小舟,虽然顺利度过了最危险的时刻,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前方就一片风平浪静,我们的前方,仍然充满了危险。为了防止未来经济发展中随时可能出现的紧急情况,我们需要加强金融监管和货币政策的配合,提高危机预警和处理能力,严防由局部性问题再次引发大面积的经济危机。 3、后危机时代加强金融监管和货币政策配合的途径 (1)建立中央银行和各监管部门之间的权力分配机制,明确分工与合作。 我国当前实施的是货币当局和监管部门相分离的体制,即由中央银行负责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一行三会”共同负责对金融体系进行监管。后危机时代,要加强金融监管和货币政策之间的配合,首先就要加强部门之间的配合,而部门之间配合的前提是要明确分工与合作,做到全面而且没有重复。 中央银行和监管部门在货币政策的权利分配方面基本没有异议,当前问题主要在于各监管机构之间的权利分配及相互间的协调方式。关于这个问题,我国三大监管机构曾在2004年的时候讨论通过了《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在金融监管方面分工合作的备忘录》,规定了相互之间的权利义务以及相互合作的方式方法,但是,这个备忘录存在诸多的问题,首先,它的执行不具有强制性,其次,其只涉及到“三会”,没有对它们与中央银行在监管方面的权利分配作出规定,第三,随着当今经济金融形势的迅速变化,当时的很多条款已经不能很好地达到全面且没有重复的高效监管的目标了。 根据以上分析,在后危机时代,用法律法规的形式明确规定中央银行和各监管机构的责、权、利以及相互合作的原则和方法,是加强金融监管与货币政策之间的配合的前提和基础。 (2)建立中央银行和各监管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机制,增加二者间的互动。 加强金融监管和货币政策之间的配合,就是要求二者之间要多多交流,而交流的主要内容就是信息。在中央银行将监管职能分离出去之后,其掌握的信息只有货币政策方面的,而与之对应的,金融监管机构只了解监管方面的信息,但是,无论是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还是研究监管内容和方法,都需要综合考虑以上两方面的信息,这就为中央银行与监管部门之间进行信息交流提出了要求。 建立中央银行和监管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机制,是加强金融监管和货币政策配合的核心和关键。这可以通过加大政策透明度,举行定期和不定期的高层联席会议,建立统一的数据库平台等手段来实现。 (3)建立和完善危机预警和处理机制。 建立和完善危机预警和处理机制,是加强金融监管和货币政策配合的重要内容。首先,相对于危机发生后的救助成本及救助失败后引起大面积危机而造成更大损失的成本,事前防御的成本显然要小得多,所以在后危机时代,应该防患于未然,由监管部门通过考查各项先行指标对机构进行监管,及早发现问题;其次,在执行监管工作的同时,监管部门应注重对金融机构风险意识的培育,要求其建立健全内控机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上报;再次,对于初步判定需要救助的机构,监管部门应当会同中央银行共同尽快成立危机处理小组,专门负责对问题机构的处理进行磋商,防止危机扩散,还要尽量减少中央银行在执行最后贷款人职能过程中的道德风险。 货币政策与金融监管的冲突与治理:金融监管与货币政策 摘要:目前,我国经济体制正处于转型期,加强金融监管与货币政策的协调运行是必要的金融风险防范措施,对于我国经济的稳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因此,加强金融监管与货币政策的协调对于提升监管力度、防范金融风险有着重要作用。所以,本文重点探讨了金融监管与货币政策的关系,希望通过加强二者关系的协调促进我国经济与金融的稳定发展。 关键词:金融监管;货币政策;经济发展 金融监管从原来的市场监管逐渐演变为风险型监管。我国自从加入了世贸组织以后,金融监管的形式也开始有了改变。从前,我国的监管重在行政审批,主要以市场为导向,而目前则演变为风险型监管。法律监管与行政监管相比,主要特点在于具有强制性、稳定性以及规范性等等。另外,由于市场环境在不断变化,金融监管也应该实时进行改革。同时,货币政策的稳定也应该在市场要求范围以内。在十六届三中全会中,对货币政策提出了新的要求,例如保持总量平衡、防范系统性风险、稳定币值等等都有明确的要求。 一、金融监管与货币政策逻辑上统一 (一)严格执行货币政策,与银行监管加强互动 货币政策要想得到有效的执行,银行监管是重要措施,它能为其提供稳定的环境与市场。同时,货币政策的实施可以使货币价值稳定,为银行监管提供了重要的保障条件,这是有效监管的重要条件之一。有效的银行监管是一项稳定、持续的宏观经济政策。而对于宏观经济政策来说,货币的稳定和持续发展、货币价值的保持是其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内容。 (二)市场失灵的宏观调控与微观规制的结合 1.市场失灵的宏观调控 目前的市场信息还不是非常完善,市场竞争也属于不完全竞争,因此,不管是企业还是个人都有可能由于决策失误导致生产重复、效率低下。在宏观经济中,市场失灵的现象主要表现为,经济运行不稳定,出现波动现象,甚至产生经济危机,而经济运行机制受到损害,企业生产力下降,大量的失业人口出现,人们的生活水平不断下降,社会资源得不到良好的配置。为了使宏观的经济目标得以实现,政府通过财政政策与货币进行宏观调控。 2.市场失灵的微观机制 从微观层面来说,市场失灵的主要表现就在于银行企业将发挥杠杆作用。由于市场竞争不够完全,银行与存款者之间的信息是不对称的,银行便可以通过自身的信息优势去从事一个风险比较高的业务,对存款者利益造成威胁。由于信息不对称,有的银行可能产生支付风险,从而导致整个系统都出现风险,危害到整个社会金融体系,造成巨大的危机。为了解决这一问题,防范银行的道德风险,保证存款者的利益,政府通过银行监管制度对其进行控制。 (三)公共职能目标保持一致 货币政策与银行监管都是政府为了应对市场失灵,保证公共利益不受损害的有效工具,二者的公共职能在目标上是保持一致的。因此,货币政策与金融监管从根本上来说具有一定的兼容性。从长远来分析,货币政策的目标的实现有利于银行的稳定经营,而银行要想长远的发展下去就一定要有有效的货币政策作为支撑。 二、金融监管与货币政策的存在的冲突性 首先,货币政策实施过程中没有银行监管作为支撑。二者在进行分离之后,在短时间内,中央银行各个分支机构货币政策的权威性将会受到威胁,分支银行在落实央行的货币政策时积极性不高。另外,各个分支机构在传统的监管方式下不能及时发展问题,在贯彻落实央行货币政策时可能出现偏差,导致货币政策传导不利,从而使货币政策落实程度不够。 其次,中央银行与银监会在业务方面不够协调。从货币政策角度来看,银监会在实施监管的时候所采用的措施可能使得货币政策在传导的时候受到阻碍,导致央行的分支机构布恩呢个很好的传导货币政策。另外,从金融稳定性的维护来说,央行与银监会也有可能出现冲突的地方,二者产生冲突可能使救助时机被耽搁或者救助随意性过大,这对于中央银行最后的贷款职能难以正常发挥出来。 最后,二者职能分离导致央行各个分支机构与银行监管部门的协调成本上升。银行监管职能的分离导致货币政策与监管之间的内部协调转变为外部协调,因此,在进行信息沟通、行为联动以及政策协调的时候,各种成本不断上升。中央银行与监管检查在联动协调、信息共享、市场发展、防止金融风险等方面如果不能很好地协调便会失去应有的作用,而二者的协调成本也会不断上升。 三、协调货币政策与金融监管的制度措施 (一)建立完善有效的协调机制 从中央银行角度来看,一方面要发挥好各个职能司局,例如货币政策司、金融稳定局等,另一方面重点在于最大限度提升工作效率,可以学习外国先进的经验,建立一个保证国家金融稳定的委员会,委员会主要由中央银行、证监会、银监会等等机构组成,通过央行的金融稳定局组织召开,定期对货币政策的执行、金融尽管情况等进行回报,及时发现其中的问题,制定稳定发展的计划和决策,使机构之间的摩擦尽量减小,降低组织成本,使货币政策与金融监管可以有效发挥出作用,使得我国经济健康发展起来。 (二)建立信息资源共享机制 1.对于金融统计资料应该建立定期交流的制度。可以根据工作的需要把金融统计资料聚集在一起,并且在一定范围内进行交流探讨,明确各方的责任与义务,通过时间、范围、内容等方面的交流使监管机构与中央银行都可以掌握目前的市场情况。 2.建立文件抄送制度。抄送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与金融机构监管有关的、与银行股份改革有关的、与社会征信有关的、与信贷资金有关的、与市场准入有关的、与反洗钱有关的等等内容。 3.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在金融机关执行货币政策的过程中,一旦发现有风险因素存在便要及时通报,主要包括几个方面:银行日常监管中与利率有关的、与支付结算有关的、与金融行业中的违规现象有关的内容等等。 4.建立工作沟通机制。采用一定的形式和方法使金融监管与货币政策加强联系,使二者得到有效的沟通,并且可以共商具体的工作内容。对金融数据以及其中的风险进行有效分析,提出有效防范金融风险的措施和方法,一起发挥出应有的作用,一方面可以提高监管的效率,另一方面达到风险防范的目的。 5.建立信息查询制度。中央与其他的监管机构从监管工作需要出发,对一些相关的金融数据可以有借阅和查询的权力,这样有利于银行对有关金融机构的监管情况有全面的了解。 6.健全信息资源库。首先应该使信息的披露更加完全,提升其透明度。中央银行与银监会可以利用当前高速发展的网络技术、计算机技术等进一步提升信息化水平,通过法律法规的制定来明确监管部门信息共享的形式与内容、共享应坚持的原则、开发的标准、现场检查情况等等,最后建立一个完善的央行与银监会共享信息数据库。 (三)提升监管有效性 我国银监会是在2003年成立的,由此,我国“一行三会”的金融监管体制初步形成。首先,目前来说,银监会金融监管应该提升权威性,一方面要在法律上保证其职能的发挥,在“最后贷款人”方面,中央银行应该对问题银行与金融机构的贷款条件非常慎重,这一职能的发挥应该恰当。另一方面,实施金融监管需要付出一定的成本,在实施的过程中应该进行全面的成本分析。中央银行与银监会应该通过一定的协商机制对某个金融机构的检查进行合理的安排,防止重复性的检查,从而降低金融监管的成本,提高监管的有效性。 (四)建立和谐的执行传导机制 在监管职能分离之后,中央银行的最大变化就在于使货币政策的制定与执行职能更加强化。为了使货币政策传导机制得到疏通,使金融市场可以合理地运行、稳定的发展,中央银行需要对金融市场的运行规则进行详细的研究与制定,同时也需要必要的监管措施与之配合,将货币政策的落实归纳到金融监管的内容之中,这样才能达到协调的目的。所以,通过金融监管手段的实施,可以完善和保证货币政策的有效传导,使货币政策的实施更加有效。 货币政策与金融监管的统一与协调是一个非常复杂的工程,二者具有重要的联系,相互影响、相互作用,两者的协调要在实践中不断协调,并且要使二者不断完善才能使经济运行和谐发展。同时,金融监管为货币政策实施创造了稳定的环境,货币政策的稳定发展为金融监管提供了有利的条件。因此,我们一定要加强金融监管与货币政策的协调,应该努力借鉴外国的成功经验,结合我国的具体国情,不断进行创新,这也是我国金融界非常关注的重要问题之一。 货币政策与金融监管的冲突与治理:货币政策与金融监管的协调配合问题探析 摘要:本文在分析货币政策与金融监管的相容性、互斥性的基础上,分析了二者协调配合的必要性,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对策建议,即构建以人民银行为主的宏观审慎监管框架、强化以“三会”为主的微观审慎监管机制、搭建畅通的信息共享平台。 关键词:货币政策;金融监管;协调配合 一、相关文献回顾 有关货币政策与金融监管关系及配合问题的讨论,国外早于国内。Friedman(1956)[1]认为货币具有广泛的渗透性,而银行业对于国民经济的各个产业会产生巨大影响,必须通过与银行业的监管相互配合,才能使得货币政策达到预期目标。Blum、Hellwig(1995)[2]指出,银行资本水平将影响银行贷款的增长,从而会对经济产生负面影响。Tanaka(2003)[3]研究发现随着资本充足率的提高,中央银行的利率调整对贷款的敏感度将减低。Borio、Shim(2007)[4]认为长期以来,货币政策和审慎政策之间存在着很强的互补关系。国内学者胡哲一(1996)[5]认为加强金融监管,是正确制定和有效实施适度从紧的货币政策的基本条件。周波、张蔚、郑伟(2001)[6]认为货币政策的软约束和金融监管硬约束造成缺乏追求利润最大化动机的国有商业银行对贷款责任追究反映过度,信贷过分集中,不利于货币政策目标的有效实现。钱小安(2002)[7]认为金融开放会削弱货币政策与金融监管的有效性,提出要对货币政策与金融监管的目标、手段、功能等进行重新定位,实行二者的专业性分工,健全二者之间的协调机制,以保证金融业的健康发展。崔建军(2004)[8]日认为货币政策与金融监管之间不是平行关系,而是主从关系。戴金平、金永军、刘斌(2008)[9]通过对我国的实证分析,认为提高资本充足率的监管行为在短期会产生显著的信贷收缩。肖本华(2012)[10]提出后危机时代,我国在加强对影子银行监管的同时,货币政策还应高度关注社会融资规模,加强货币政策与金融监管的协调。陈雨露、马勇(2012)[11]以跨国数据为基础进行实证分析,结果表明,在中央银行未分离或未完全分离银行监管职能的国家,其金融稳定性通常更高,经济增速更快,而且未出现明显的“通胀倾向”。熊丹、郑亚平、石慧(2013)[12]运用15 家商业银行1998—2010年的数据进行了实证检验,结果表明,资本充足率要求等金融监管政策具有典型的顺周期性效应,从而使得逆周期的货币政策调整与金融监管要求之间出现冲突,这一冲突将显著弱化宏观调控的预期效果。综合国内外学者的研究成果,货币政策与金融监管之间既有相容性,又有互斥性,唯有使二者协调配合,才能提高各自实施的有效性,实现共同的目标。 二、货币政策与金融监管的相容性和互斥性 货币政策和金融监管都是克服市场失灵、维护公众利益的重要手段。货币政策的实施,实际上是运用政策工具通过影响利率、货币供应量等变量而实现物价稳定、经济增长等政策目标的一系列金融调控行为;而金融监管则是通过维护金融体系规范和有效运行、进而维护金融稳定和社会公众利益安全的一系列金融控制行为。作为对宏观经济进行调控的强有力手段,货币政策是保持国内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增长不可缺少的一种政策;而金融监管的必要性则是由金融业自身的脆弱性、金融交易的信息不对称和市场体系的内在缺陷等因素决定的。在实施过程中,二者既存在着一定的相容性,又存在着互斥性。 货币政策和金融监管的相容性主要表现在:一是终极目标追求上的相容性。虽说二者在实施手段和侧重点以及具体目标等方面各有差异,如前者更着眼于对金融总量的调控,而后者则更着眼于对金融机构运行的约束,但二者的终极目标是一致的,这就是保持金融稳定、克服市场失灵、促进经济发展和维护公众利益等。二是相关信息共享上的相容性。不论是货币政策的实施主体还是金融监管的实施主体,在行使各自的职责时,面临着共同的目标主体和实施环境,即共同的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因此,来自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的信息,都是二者的实施主体进行决策的重要依据。三是实施手段协调上的相容性。货币政策功能和金融监管功能是最终贷款人功能的进一步引申[13],因此,二者在实施手段上存在着协调的基础,如果二者实施得当,就能够相互提供助力。 货币政策和金融监管的互斥性主要表现在:一是二者的内在特性不同。一般认为,货币政策的实施是逆经济周期的,而金融监管的实施则是顺经济周期的,二者实施方向上的互斥性,必然会对金融体系产生不同的影响。二是二者的具体目标不同。货币政策追求的具体目标是稳定币值、经济增长、充分就业和国际收支平衡等宏观指标。而金融监管的目标则是保护存款人的利益、维护金融机构的安全稳定、促进金融业的公平竞争等微观指标,具体目标的不同使得二者间存在潜在冲突的可能。三是二者实现目标的手段和方式不同。货币政策以经济手段为主,对经济主体进行间接调控。而金融监管则以法律和行政手段为主,对金融主体进行直接监督管理。此外,二者还在作用的范围、对目标主体的影响程度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 三、货币政策与金融监管协调配合的必要性 如果说货币政策和金融监管的相容性彰显了二者协调配合的可能性,而二者的互斥性则又彰显了二者协调配合的必要性。货币政策和金融监管的有效实施对一国经济持续稳定增长具有重要意义,而要提高货币政策和金融监管的有效性,就必然要强化二者的协调配合,这也是由它们各自在经济运行中的不同作用决定定的。 首先,金融监管可以为货币政策的传导和实施提供健全稳定的微观基础。货币政策的有效传导和实施,必须要有稳健的金融机构。而只有审慎的金融监管才能通过对金融机构资本充足率、市场准入及信息披露等经营活动的监管,确保金融机构的稳健运行,这也是金融监管有效性的重要体现。 其次,金融监管还可以为货币政策的传导和实施创造良好的金融秩序和市场环境。良好的金融秩序和市场环境是货币政策有效传导和实施的必备条件,而良好金融秩序和市场环境的建立,是金融监管有效实施的结果。近年来,随着我国金融改革的深入,人民银行货币政策的实施和金融调控活动更多地运用间接调控方式,这更凸显了金融市场的重要性。要培育和发展金融市场,促进货币政策更加有效传导,就必须加强与金融监管的协调与配合。 再次,金融监管能确保有关金融统计数据和相关金融信息的真实、及时和准确,不仅为金融监管本身的正确决策创造前提条件,也为货币政策的正确决策和科学制定创造前提条件。换句话说,要建立健全完整的金融统计信息体系,保证货币政策的正确决策,就就离不开金融监管。 然而,货币政策的有效实施也可为金融监管的有效性创造宏观条件。因为货币政策的有效实施,可以有效地促进经济的健康平稳运行,这是金融监管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业安全的基础。货币政策工具如存款准备率、再贷款、公开市场操作等的有效运用以及“最后贷款人”角色的正确发挥,在一定程度上也可以化解金融风险,特别是局部性的金融风险,从而促进金融监管目标的顺利实现。可见,金融监管的有效实施,也离不开货币政策。 另外,后危机时代出现的新情况,如过度宽松的货币供应引发通货膨胀、过度宽松的信贷环境增加了银行信贷风险和整体宽松的货币环境增加了资产价格泡沫风险等[14],客观上更加彰显了货币政策和金融监管协调配合的必要性与重要性。 四、我国货币政策与金融监管的协调配合对策 1.构建以人民银行为主的宏观审慎监管框架 货币政策和金融监管的特定关系,客观上决定其行为主体不能绝然分离,即中央银行在承担货币政策职责的同时,不能完全放弃相应的、必要的金融监管权责,尤其是宏观审慎监管权。但长期以来,在金融监管中应给予中央银行怎样的地位和作用,却一直存在许多分歧和争论。本次金融危机的发生和蔓延,凸现出各类金融监管模式缺乏中央银行参与的缺陷。美欧等国将货币政策与金融监管人为地割裂开来,造成信息不对称,货币当局和监管当局各自为战,信息不完整和监管力量分散,导致两者出现监管盲点和监管重叠交织在一起相互作用,加剧了金融危机的发生[15]。这充分表明没有中央银行充分参与的金融监管制度和模式不利于识别、防范系统性风险和不利于金融危机的有效处置,不利于金融稳定的实现。在构建以人民银行为主的宏观审慎监管框架的具体操作中,设立由人民银行牵头,由发改委、财政部、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以及金融业自律组织等机构负责人广泛参与的宏观审慎监管委员会,制定金融业稳定发展的计划和决策,并定期召开例会,协调货币政策与金融监管的步调,尽量减小执行机构之间的摩擦,降低组织成本,提高货币政策与金融监管的协同效应。 2.强化以“三会”为主的微观审慎监管机制 在构建以人民银行为主的宏观审慎监管框架的同时,要强化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对银行机构、证券机构和保险机构的微观审慎监管机制,加强对金融机构资本监管和流动性监管的力度,督促金融机构实施全面风险管理、加强信息披露和创新薪酬机制,维护金融业的稳定,从而提高监管的有效性,为货币政策的有效传导创造良好的微观基础。 3.搭建畅通的信息共享平台 建立中央银行和监管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机制是加强金融监管和货币政策配合的核心和关键[14]。目前,要尽快改变当前人民银行与各个监管机构之间以及各个监管机构相互之间缺乏有效的信息沟通和共享渠道的现状,建立与以人民银行为主的宏观审慎监管框架相配套的信息共享平台,方便有关各方之间进行相应信息的交流和沟通,使其能够利用充分而完备的信息作为其决策的参考和依据。有关监管机构应及时将金融机构经营情况、风险状况及采取的监管措施等信息,向人民银行和宏观审慎监管框架内各组成机构通报、反馈,使人民银行正确有效地制定实施货币政策,及时监测和评估金融市场风险,更好地维护金融稳定,提高货币政策的有效性。同时,人民银行也应及时将宏观经济金融运行状况、金融体系流动性情况、货币政策意图等信息向各个监管机构和宏观审慎监管框架内各组成机构通报、反馈,以便有关监管机构科学地做好监管决策,积极配合货币政策操作,提高金融监管的有效性。 货币政策与金融监管的冲突与治理:浅谈货币政策与金融监管的冲突性与协调性 摘要:在我国,实施货币政策,以及对金融进行监管这是中央银行的重要职能。货币政策与金融监管的关系既相互独立,又相互联系。但是在现实中主要表现出独立性,而协调性表现的少之又少。因此,中央银行需要协调配合货币政策与金融监管。本文对货币政策执行与金融监管行为之间,分别从逻辑的一致性和现实的冲突性两方面进行相应的研究分析,进而在一定程度上突出两者之间的相融与矛盾。在此基础上,提出相应的货币政策与金融监管协调的制度。 关键词:金融监管 货币政策 冲突与协调 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2013年第三季度例会日前在北京召开。与以往增强政策前瞻性、针对性和灵活性的提法不一样,此次例会明确指出,一方面继续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另一方面不断强化政策的针对性和协调性。时隔多年,针对货币政策,协调性被央行重新提起并加以强调,进而在一定程度上意味着,在调整和转型升级中国经济结构的背景下,货币政策需要积极配合财政政策、产业政策、信贷政策、监管政策等。我们应当看到,在一个经济转轨时期的金融环境中,货币政策传导与金融监管之间通常情况下会产生许多的冲突与矛盾,协调并建立两者间的新型平衡关系,是对当前金融进行改革的难点问题。 2003年3月10日,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决定成立银监会,至此,一个符合我国目前实际情况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并与国际惯例基本靠近的现代金融管理体系宣告成立。在我国现行的分业监管体制下,理论界关于货币政策与金融监管是合二为一还是分开执行一直存在分歧。分业监管在很大程度上避免了混业经营而产生的金融风险,但是也对我国的货币政策的实施产生了一定的冲击,两者冲突由来已久。 1 货币政策与金融监管之间的冲突 1.1 具体目标的冲突 通常情况下,稳定物价、充分就业、促进经济增长、平衡国际收支构成传统货币政策的四重目标。我国直接调控自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不断减少,进而不断增多间接调控的运用,稳定物价并以此促进经济发展逐渐成为货币政策的最终目标,并且被锁定。金融监管的目标通常包括:确保本国金融体系、金融市场的安全性与稳定性;对存 款人和社会公众利益进行保护;确保金融业竞争的公平性。 1.2 实施对象的冲突 货币政策旨在对货币供给、银行信贷规模及市场利率实施调节和控制,在现代市场经济中,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市对整个经济运行实施宏观调控的最重要的手段之一,它主要着力点在整个宏观经济。而金融监管意在微观领域对金融机构实施严格的监管措施,可分为银行业监管、证券业监管和保险业监管,以完成监管的首要目标即要保障和维护本国金融体系和金融市场的安全与稳定。 1.3 实现目标的手段和效果的冲突 对于货币政策来说,通过利率导向机制,利用利率、货币供应量、基础货币和超额准备金等工具,间接调控经济主体,对全社会的货币供应量进行控制,进而在一定程度上实现对社会信用总量进行调节的目的。对于金融监管来说,通过确定审慎的监管指标,利用法律、法规,以及行政手段等强制力,对金融机构的经营行为等进行限定,同时对金融业直接进行监管。货币政策工具力度的大小和金融机构对利率变化的敏感性制约着货币政策对金融机构的影响程度。通常情况下,对金融机构的监管往往是借助行政、法律等手段,要求其必须“为或不为”,具有较强的约束力。 1.4 经济周期性相悖 对于货币政策来说,其特点是逆经济周期运行。经济扩张时,需求猛增,物价出现上涨,这时会通过收紧银根,减少货币供应量的措施,进而对通货膨胀进行抑制;经济衰退时,需求疲软,物价下跌,在这种情况下通过放松银根,增加货币供应量,进而在一定程度上抑制通货紧缩。金融监管的特点是顺经济周期运行。当经济处于高涨时,此时银行的经营效益非常好,并且风险比较低,在这种情况下,金融监管对银行经营的风险约束往往会放松;经济衰退时,对于银行来说,开展业务相对来说比较困难,同时会产生很多的不良资产,在一定程度上为了确保资产的安全性,金融监管往往会采取收紧的方式,对银行的经营风险进行相应的约束。在同一经济周期中,由于货币政策与金融监管的行为方式往往存在较大的差异,进而加剧了二者之间的冲突。 2 货币政策与金融监管一致性分析 2.1 公共职能目标的一致性 在现实生活中,针对金融市场存在的风险,无论货币政策还是金融监管,都是在一定程度上满足监管的需要,同时政府也是借助这两种工具维护金融秩序的稳定性、克服市场失灵、维护公众的利益具。在目标方面,货币政策与金融监管在本质上的兼容性同时得到两者公共职能一致性的有力保证。从长期看,货币政策目标的实现必然会有效的维护银行业和非银行业的稳健经营,而金融体系的稳健性与有效性,在一定程度上也会为提高货币政策传导效率提供保证。两者在维护金融市场稳定,规范金融交易活动,保护投资个体的利益,以及维护金融秩序的稳定性方面殊途同归。 2.2 货币政策与金融监管的良性互动 金融机构对金融指标的敏感程度直接关系到货币政策的效果,营造稳定、高效的金融环境通常情况下是金融监管执行货币政策的重要条件。金融组织体系在货币政策传导中作为一个重要的环节,通过严格监管金融,在一定程度上使银行机构的经营变得更加稳健、合规,进而大大降低不良资产所占比重,在银行机构使得货币政策得以顺利传导。凡事都是事过必反,对于金融监管来说也不例外。通常情况下,如果监管过于严格,在一定程度上会压抑金融,进而影响金融的深化和货币政策的顺利传导;反之,如果对金融监管出现不力或不到位,不良资产所占比重就会提高,进而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经营风险,直接降低货币政策执行的有效性。 实际上,不同国家,由于所处的金融环境存在差异,在金融监管目标方面,政府也表现出很大的差异性,即使在同一个国家,在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监管目标也有所差距。公认的最佳金融监管模式迄今为止世界上还不存在。在金融监管方法方面,各国之间存在很大的差异,在很大程度上,监管当局对金融业所持的态度、金融体系的结构特征及法律特点等因素决定着这种差异。值得庆幸的是,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在货币政策和金融监管方面,其一致性要远远超过冲突性。在实施金融监管的过程中,在分工方面,中央银行与银监会之间是相对的,两者需要在多层次、多领域内寻求更多的合作,使货币政策与金融监管之间在一定程度上出现良性互动,进而不断提高金融监管的有效性,同时处理好金融监管与货币政策两者之间的关系,使我国金融体系的运行在一定程度上保持稳健与高效。 3 协调金融监管与货币政策之间的关系 3.1 协调货币政策与金融监管之间的关系 央行货币政策的独立性和金融监管的分立并非从根本上解决了两者存在的分歧与冲突,曾经在监管上一统天下的央行经历了三次分离后,犹如三辆独行的马车,证监会、保监会、银监会在各自的跑道上行驶,央行只剩下了货币政策的职能,两者冲突并没有解决,而只是将这种冲突外部化了。银监会成立之后,为了确保货币政策和银行监管之间相互独立,又能共享信息和有效协调,在货币政策和银行监管之间做出明确的制度安排显得十分重要。对于中央银行来说,在分设监管职能后,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享有货币政策信息和不完备的金融监管信息,货币政策宏观决策的制定和实施受部分有用的微观监管信息的流失的影响和制约。在我国当前环境下,货币政策工具的效果对银行监管职能的依赖性表现的尤为突出。同样,对于新设立的银监会来说,也可以充分的享有银行监管信息和不完备的货币政策信息,进而在一定程度上使得金融监管缺乏了以往所拥有的中央银行宏观面的金融信息。 3.2 加强金融监管“三驾马车”的协调 金融监管不断追求专业分工,一再拆分监管职能,进而在一定程度上造成市场壁垒的出现,金融合作受到抑制,给金融创新和竞争设置了障碍。对于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业务来说,他们之间的依存关系表现的越加紧密。当前,金融监管的重点主要是:协调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三者之间的关系,从市场准入到退出的全过程,在一定程度上对金融机构的监管共同负责,妥善处理好各个层次上的监管冲突,一方面着力避免出现监管的不力,另一方面又要防止监管的过度,对我国金融部门的整体风险,在一定程度上实施监测和防范。 3.3 强化货币政策的独立性 中国央行是否具有货币政策的独立性这个问题一直备受争议,众所周知,近年来央行更多的扮演着货币政策的执行者和温和修正者的角色,而不是充当决策者的角色,这种现象存在的时间比较长,而且显而易见,关于货币政策的决策通常情况下,更多地源自国务院的综合考虑和意愿。为确保宏观经济的稳定性,事实告诉我们无论是国内,还是国际,都需要不断地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地增长,进而在一定程度上确保货币政策的独立性。关于金融方面的改革,近年来在世界范围内,各国都将加强货币政 策(中央银行)的独立性放在重要的地位。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通过反复的研究和考验通货膨胀和通货紧缩,在独立执行货币政策方面,中国人民银行作为中央银行已经取得明显的进步。在决策上,我国货币政策明显缺乏相应的规范性和透明化,在很多情况下,是中央和地方政府的行政性干预造成的。一旦银行等遭遇流动性风险的时候,央行作为最后贷款人不得不挺身而出,出面化解金融风波。因此,中央银行及其货币政策的独立性需要进行不断的强化,在选择和制定货币政策,决定利率、汇率水平和货币供给数量方面需要赋予中央银行更大的决策权,在稳定货币环境方面具有重要的意义。 3.4 加强金融监管,确保经济稳定发展 通过进行总结全球金融监管的变革潮流,其趋势概括为:分业监管转变为混业监管,机构性监管转向功能性监管,单向监管转向全面监管,封闭性监管转向开放性监管。在一定程度上为了提高金融监管水平,进而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需要做到: 一是建立以简洁调控为主的金融调控体系,借助货币政策对货币供应量进行调控。 二是对金融机构加大央行监管力度、健全金融法制,对金融机构的行为进行规范,健全风险防范机制和消化机制。 三是建立和完善银行风险管理体系,巩固和强化银行的资产管理,对借款企业的风险程度通过信用评级进行重点考核。 四是要保持适度的国际收支盈余,增强金融实力,并要根据国际外汇市场动态及时调整外汇储备的币种结构,以分散外汇风险。 五是加强国与国之间的金融合作,这样做,一方面可加大国际投资力度;另一方面则在相互依托和关联中增强应付金融风险的能力。
文章主要立足于当前市政工程管理现状,指明当前市政工程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相关优化措施,以供参考。 前言 近些年,随着我国城市规划内容的不断实践与落实,市政建设工程逐渐成为我国城市规划的重点内容。结合当前现状来看,我国市政工程无论是建设规模,还是建设类型,较之从前相比,都得到了明显提高。然而,介于市政工程管理众多且繁杂,部分市政工程在实际建设过程中,难以阻抗各种因素的干扰,如人为因素、环境因素等,出现不同程度的隐患问题,进一步加剧现场施工隐患程度。针对于此,相关政府部门与建设单位必须结合现阶段市政工程存在的管理隐患问题,采取切实可行的优化措施加以解决,从根本上规避市政工程施工隐患问题。 1市政工程施工管理现状及问题分析 根据以往市政工程施工管理经验可知,现阶段市政工程施工管理可以从施工造价管理、施工进度管理、施工质量管理以及施工安全管理等方面入手,利用切实可行的管理手段,强化市政工程施工管理效果。然而,介于市政工程管理内容众多的影响,在实际管理过程中,很容易出现对应的隐患问题。如果不及时加以解决,很容易引发一系列质量隐患问题,给参建单位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1]。以下是本人结合自身的工作经验,总结与归纳近些年来市政工程施工管理工作主要存在的问题,仅供参考。 1.1施工造价管理问题 针对现阶段市政工程的造价管理现状来看,多数造价管理人员在贯彻与落实动态造价管理责任的时候,往往多体现出责任意识不高、反馈效果不强等问题,严重制约建筑造价的合理发展。究其原因,主要是建筑单位未从本质处意识到实行建筑工程动态造价管理的重要性,对于建筑施工涉及到的造价管理因素显得掌握力度不足,导致最终核算工程量的时候往往超出预算,各建筑工程的经济效益带来严重亏损。 1.2施工进度管理问题 施工进度管理方面出现的问题往往多由于现场施工秩序混乱或者相关指导工作不到位造成的。一般来说,施工进度管理造成的问题屡见不鲜,是多数建设工程频繁发生的管理问题。结合以往的经验来看,多数管理人员对于既定的施工规范与流程并未做到严格遵守,导致现场工序出现混乱问题,严重影响后续施工效果[2]。 1.3施工质量管理问题 施工质量管理多以现场施工材料、施工设备为主,通过利用合理的管理手段,可以进一步确保现场施工质量安全、合理。然而,结合实际情况来看,部分施工单位为了节省开支,往往会选择购进质量不达标的廉价材料,给现场施工造成严重质量隐患。 1.4施工安全管理问题 施工安全管理问题多以人员管理、技术管理为主。其中,做好人员管理工作始终是确保市政工程施工管理安全、有效的基本方法。而做好技术管理是确保市政工程施工质量以及工序流程科学、合理的基本保障。对于目前来说,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内容并未得到完全践行,导致现场施工出现较多隐患问题。 2加强市政工程管理效果的优化措施 2.1立足于工程实际,做好施工造价管理工作 针对现阶段市政工程造价管理力度不足的问题,建议管理人员应该切实强化自身的职业素质,确保各项管理内容得以贯彻与落实到日常造价管理当中。在具体实践过程中,建议管理人员应该立足于当前市场现状,严格把控动态造价管理内容,尽可能地降低资金风险问题,防止出现严重的经济亏损。在造价管理过程中,建议各管理人员应该做好造价管理分工工作,在整体上体现出协调统一性,如在建筑设计、规划、施工以及后期竣工中做好造价管理工作,确保协调统一效果。 2.2严格遵守施工规范,确保施工进度合理无误 针对现阶段市政工程施工进度延误问题,建议现场施工管理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施工规范,贯彻与落实现场进度管理责任,确保各项施工流程安全、合理。与此同时,对于现场施工秩序混乱的问题,建议相关人员必须及时调整施工状态,采取切实可行的管理手段,解决当前施工延误现象。 2.3做好质量管控工作,夯实现场施工质量 若想从根本上确保现场施工质量安全,管理人员就必须做好施工材料及设备的质量核查工作。对于入场使用的施工材料,必须采取合理的检测手段,如采取抽样调查方式,检测入场施工材料是否存在大批量质量隐患问题。一经发现,必须及时更换或者返厂处理。对于入场使用的施工设备,必须在正式使用之前,检测该设备的实际性能,是否存在运行老化问题。与此同时,施工设备使用结束之后,应该做好定期维护与保养工作。 2.4强化施工安全管理强度,消除施工隐患问题 施工安全管理工作可以从人员管理与技术管理两个方面入手。对于人员管理而言,现场管理人员必须及时夯实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明确安全施工的重要意义,避免出现施工隐患问题。对于技术管理而言,现场管理人员必须及时明确各个施工工序所需的技术内容,严格把控现场技术施工力度,从根本上确保现场施工技术的应用合理性与安全性。 3结论 总而言之,加强市政工程管理效率与效果始终是市政工程项目予以重点践行的工作内容。为进一步确保市政工程现场施工质量安全、合理,建议现场管理人员与施工人员必须及时强化自身的工作责任,严格按照既定的施工规范与管理要求,加强对质量管理方面的监督效果。与此同时,致力于从安全管理体系与技术管理体系入手,切实夯实对工程项目施工方面的控制效果,尽可能地从根本上消除质量隐患问题。如此一来,相信我国市政工程基本上可以得到进一步优化发展,实现预期的建设目标。
当今社会不断的进步,科学技术也在不断地推动我国社会的发展,我国要更加重视对于科技的发展,并且不断地提高技术的创新能力,这也能够全面地提高我国在世界上的竞争力。交通的发展对于我国发展有着重要的影响,并且在交通领域对于技术的要求也非常的高,要不断的在交通领域加强对于技术的研发,我国要加强交通科技信息资源共享的政策,为交通行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 1.交通信息资源共享的内容 1.1交通信息资源共享的概念。他指的是交通行业的发展在具体的应用过程中所能够体现出来的在各个阶段进行科技的共享,这也包括交通科技所使用的条件和范围,使用的过程以及产生的效果等具体的信息。要对这些信息进行整理,并且将这些整理好的材料放到共享平台上,进行更好的展示。 1.2交通信息共享管理的现状。交通科技信息到管理部门主要包括各级政府所设立的,专业的有关科技发展的管理部门。这些部门对于科技研发和使用进行较严格的管理,交通行业它自身的管理部门,主要是针对全国的各个地方的交通单位内部的技术研发,检验报告等内容进行管理。 1.3交通科技信息资源共享的约束。1.3.1利益约束。信息资源的拥有者愿意将自己的信息与其他人进行分享,交通科技的信息资源是社会公共的产品,它的共享性和消耗的无损耗性都希望可以享用其他机构提供的信息,并且进行投资,对于信息资源进行建设。进行信息共享之后,随着使用的用户不断的增多,产生的利益也会不断的加大。这就需要建立一个利益平衡的机制,进行资源的共享,不断的促进相关单位的发展。1.3.2产权约束。知识产权是对科技成果的一种保护,也能够不断地推动科技的发展。知识产权是一种私人的权利形式,将产权的利益达到最大化,在一定的程度上对于资源的共享产生了很大的制约。寻找到信息资源共享和知识产权的保护这一平衡的点,采取合理的措施,对于资源进行合理的保障。1.3.3安全约束。在资源共享过程中,大多数的科技项目和科技成果很多都是由各级政府所保存的。对于资源的共享,要有严格的制度进行管理,明确资源信息共享的范围,并对这些信息建立一个公开共享的制度,切实的保障信息的安全性,这也是实现信息共享的一个重要的前提。 2.交通科技信息资源共享概况 为了不断的改变资源分散,封闭的情况,充分的发挥科技资源对于技术进步中的重要作用。我国提出建立交通科技信息资源共享的平台,对于资源进行合理的整理。 2.1交通科技信息资源共享出现的问题。共享平台的建设虽然已经对于信息进行了整合,但是信息获得的方法还存在着一些问题:(1)政府向有关的行业和社会公开信息时比较畅通,但是企业不能够根据所提供的信息,进行不断的发展。(2)部分单位不能够将信息进行及时的更新,并且不能够将更新的信息与其他企业进行共享。 2.2交通科技信息资源共享问题产生的原因。(1)缺少对于信息资源管理和服务的相关机构。当前没有专门的机构对于信息的资源进行收集管理和服务,一方面需要有各个行业以及企业单位共同参加信息共享的建设,这也增加了信息收集难度,另一个方面行业外的科技资源没有一个统一的机构进行引进,这也会造成资源重复,同时也会给资源的更新带来一定的难题。(2)缺乏统一的立法。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没有进行完善,这也会导致在进行资源共享的很多环节收到很多的制约,也会产生很多的问题,并且会让资源共享的过程出现混乱的情况。 3.交通科技信息资源共享政策体系 建立一个完善的交通科技信息资源共享的政策,这也是解决当前资源共享法律缺失这一问题的需要。这更能够保证共享行为,保社会的利益,在法律的范围内进行交通科技信息的资源共享。建立交通科技的信息资源共享政策需要在法律为依据的前提下进行,这样才能够保障社会各个方面的利益,也能够保证对于知识的保护,更好地保障信息共享能够全面的实现。信息资源产生交通科技活动中,在活动过程中可以有效地获取各种信息,并通过相关制度对于资源进行有效的共享,更合理的利用信息资源。相关政策的提出要以管理业务为重要的依据,以科技管理为核心,不断的开展各项业务,并结合相关的活动,建立一个完整的政策体系。 3.1交通科技信息资源布局政策。对于交通信息的资源进行不断的开发和利用,也要对这些资源进行合理的规划,提出信息资源建设的合理方案,以及具体的措施,主要是对于资源信息进行合理的规范和管理。要制定更全面的交通科技信息的资源采集政策,共享利用的政策,共享的保障政策等这些政策作为指导。 3.2交通科技信息资源共享利用政策。进行有效的规定资源共享的内容和范围,以及使用的流程和服务的方式等。主要包括对于信息资源的公开,相关的服务政策,管理工作。(1)交通科技信息的公开政策。这项政策应该公开信息资源的种类,信息的范围,对于信息资源的内容主要包括:科技政策,科学技术的规划,以及各种计划的项目,科技获得的成果,科技产生的基础条件等。(2)交通科技信息资源的服务政策。这项政策要确定好服务的机构,以及服务的内容和方式,服务的基本流程,和相关的收费标准。(3)交通科技信息的资源管理政策。这项政策主要包括对于信息资源的加工,对于信息资源的组织,储存和相关的管理工作。 4.交通科技信息资源共享政策制定的建议 我国的科技不断的进行创新,共享的观念也越来越受到人们的欢迎,随之带来的交通运输科技的信息资源共享受到很多人的关注。在现有的管理制度基础上,政府也应该根据当前发展的实际情况制定一些合理的措施,才能更好的保障科技信息的资源共享。制定的相关政策,主要在于对于资源的开发利用,以及合理的规划。将科技的成果进行整合,并将信息进行共享,更好地保护知识产权,也有利于信息到不断发展。 4.1政府也要对于科技项目进行合理的管理,采取对于科技成果的管理,钱志亮出科技奖励的办法,重点的实验室管理办法,这些制度都增加了对于信息共享的约束力。对于科技项目进行检查,对于科技成果进行审核,对于相关的奖励进行评定,对于重点的实验室项目进行认定这些都是科技管理工作中重要的环节,这也增加了对于信息资源共享的要求,不断的增加管理的方法,保证资源能够长期的共享下去。 4.2不断的加快对于交通科技档案管理的制定和实施工作,加强对于科技档案的管理。更好地研究制定对于档案的管理方法,对于档案等相关数据进行合理的整理,并且也要对于科学研究过程中资产的保护,不断的加强资源共享的利用和支持。 4.3不断的加强共享资源信息的安全保护制度,也要不断的完善这项制度,才能够更好的保障共享人的合法权益,也要出台相关的政策,加强对于共享资源知识产权的保护,更好地规范信息共享行为,保障人们的合法权益。 5.结束语 交通信息资源共享政策的研究,更能够保证资源共享的顺利进行,也能让更多的企业不断地发展起来,更好地规范在资源共享中存在的问题,保证信息资源的安全性,推动我国社会的不断发展。
浅谈城市公共管理:公共管理城市规划职能研究 [摘要]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传统城市规划已经不能符合现代社会发展的需求,通过对传统城市规划职能定位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进行分析,基于公共管理及城市规划职能,给予公共管理视角下城市规划中的计划、组织、领导等职能新定义。 [关键词] 公共管理;城市规划;职能定义 一、公共管理及城市规划职能 (一)公共管理 管理是促进人类协作劳动、维持和谐生活的重要手段。管理工作在社会生产以及生活的各方面均有表现。在现代社会中,公共领域与非公共领域是社会生活的基本构成。公共领域主要是指社会公共利益,政府和非政府公共组织是其主要组织形式,承担着处理社会公共事务的职责,并且遵循社会公共生活的制度和规则。 (二)城市规划职能 城市规划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对城市发展进行计划与控制,城市规划通过确定城市发展的方向,从而制定实现规划目标的战略、途径、方法以及行动纲要,并通过引导社会实践以及干预城市各方面的发展。社会的稳定与发展需要依靠一定的可操作手段,其需要在社会不同范畴以及层次实施。城市规划在经历不同经济体制的影响后,特别是在市场经济体制中,已经成为国家管理以及宏观调控中的重要工具。在城市化趋势不断加深以及社会转型时期,城市规划将具备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对社会发展起到越来越重要的影响。 二、传统城市规划职能定位中存在的问题及成因 传统城市规划中对城市规划的定义就是为了实现一段时间内城市经济以及社会发展目标,对城市性质、规划以及发展方向进行明确,从而合理开发城市资源,科学划分城市空间并且实现各种公关基础社会的部署与建设。这一观念是对我国过去城市规划理论及实践目标进行总结归纳而得出的。我们从中可以看到,传统城市规划职能定位存在不完善、不科学、不主动等问题,主要表现为:一是传统城市规划缺乏创新精神,城市规划既然是以城市经济以及社会发展为目标,那么就应该有效掌握城市发展的潜在规律和特点,而在传统城市规划中,没有明确和预测城市性质、规模以及发展方向,这就使城市发展受到严重影响,二是传统城市规划的内容以及手段比较单一,只考虑对城市土地以及空间的规划,行政手段使用的频率比较多,出现了“重规划,轻管理”的局面,三是传统城市规划中,对各项建设进行规划和安排后,没有强力的监督与管理部门,无法发挥保障作用,导致城市规划实施过程中出现许多问题。这些问题的出现,与我国过去长期实施计划管理体制有一定的关系。在实施计划经济制度时期,国家财政是城市建设投资的唯一主体,既是创业者,又是投资者,能够根据城市发展的需求不断修正城市发展规则,但城市规划仅仅对城市各行业发展以及建设的需求进行空间布局。城市建设中没有对立的利益冲突,城市规划的作用以及矛盾被隐藏起来,城市规划职能定位的偏差所产生的影响也不是非常显著。改革开放后,城市各项资源由市场进行调配,许多市场主体进入城市建设领域,导致各方面的利益冲突越发激烈,城市规划的重要性以及自身存在的问题逐渐凸现出来,传统城市规划职能定位中存在的问题也逐渐显现出来。 三、公共管理视角下的城市规划职能定位 (一)城市规划中的计划职能 城市规划的侧重点在于对城市土地以及空间的利用,计划职能是城市规划中的主要职能。因此,首先要确定规划目标。城市规划的目标可细分为三方面,其一是基础目标,即城市规划需要满足城市的可持续发展以及城乡协调发展,最大程度满足城市居民物质、精神生活的需求;其二是现实目标,即城市社会及经济发展的现实目标;其三是理想目标,即区域城市发展战略及城市化发展水平、城市性质、发展方向、规划期限、规划范围、城市发展规模、规划技术经济指标、城市近远期发展目标以及五年建设目标等。其次,要编制科学的规划方案,在此过程中,确定目标并按照法定程序批准后,规划单位需要按照相关规划纲要进行细节规划。最后要进行决策和审批,不同地区有不同的审批主体,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向政府或主管部门进行审批。 (二)城市规划中的组织职能 政府是典型的公共组织,在社会生活中,政府承担着提供公共服务的职责,政府的行政管理是其进行公共管理的主要表现。公共管理是以公共组织为基础,合理使用公共权力,从而实现公共利益而开展的管理活动。城市规划中的组织机构可细分为政府、人大常委会、行政主管部门、规划设计院等机构。为了加强城市规划中的民主与法制,城市规划协会、城市规划委员会以及城市规划艺术委员会成为各城市开展城市规划活动的正式结构。随着市场经济机制的确立,越来越多市场主体进入城市规划建设中,因此,需要加强规划协调。城市规划作为公共管理的一部分,既要维护各方面的合法权益,又要保护群众的利益,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社会与环境的共同发展,要遵循“城乡统筹、合理规划、确立方向、因地制宜、统筹兼顾”的城市发展原则,正确认识近期建设与远期利益、局部规划与整体统筹、现代化建设以及传统文化保护等方面的关系。 (三)城市规划的领导职能 城市规划的领导职能是指通过合理行驶权力,协调和引导各方面。城市规划主管部门需要依靠法律及上级组织赋予的权利,使用多样化手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城市规划的编制、城市土地使用以及各项工程的建设。在使用权利的过程中不能针对个体实施命令、指示等强制性方法,而是通过建立一套普遍使用的规范体系,使得城市建设主体能够平等地参与到城市建设中,提高城市规划的公众参与度和民主性。 作者:王锴 单位:浙江警察学院治安系 浅谈城市公共管理:城市规划视角下公共管理论文 1公共管理视角下的城市规划职能探讨 在进行城市发展规划时,人们要遵循“三分规划、七分管理”的策略。这是由于对物质环境进行设计在城市规划中的所占的比重较小,相反人们对于规划中的而公共管理政策更加重视。尤其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城市规划职能应该转变,重点转到服务于社会和经济上来。社会经济转型期,城市规划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困惑,需妥善处理好规划与政治、经济、发展、现状、保护、环境、消费、未来、行政、市场、公众和利益等诸多关系。这些相互矛盾的关系是每一位城市规划工作者在实践中经常遇到的难题,在处理时往往会顾此失彼,有时让人不知所措,甚至对规划工作感到一片茫然。为了履行好城市规划职能,必须对经济转型期城市规划的职能进行解剖分析和合理配置。按照公管理的运行职能,可以把城市规划划分为计划、组织、领导和控制四大职能。下面将针对公众管理视角下城市规划的四个职能进行详细探讨。 1.1计划职能 在传统的城市规划定义中,主要工作是对在城市空间和土地利用两个方面对城市发展建设进行规划,这在一定程度上体现出狭隘性。在公共管理视角下对城市的计划职能进行研究,则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首先为了保证对市民的精神和物质需求进行满足,以及保障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城市固化要设立明确的可行的目标和任务。在确定了目标之后,就要对城市规划的具体措施进行制定,以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以对城市多方面的发展提供方向。同时城市规划措施的制定,也为城市的发展建设提供了尺度标准。在制定了城市规划具体措施之后,就要考虑是否符合法律规范,在规划措施符合法律规范之后,对措施进行执行。交给城市发展的有关部门从整体到细节、宏观到微观进行详细的规划和执行,把措施落实到具体的每一个项目上。最后在进行完所有的城市规划措施之后,就进入对城市规划进行审核的环节,由相关部门对城市的整体发展规划进行审批。城市规划的计划职能是城市规划所有职能中最首要的职能,他对城市未来的发展方向起到了指导和引领的作用,在公共管理角度上来看,计划职能的实现使得城市规划具有先进性和合理性。 1.2领导职能 城市规划公共管理过程中处于领导的地位,其在领导职能方面的体现主要在以下三个方面,分别是规划引导、规划权利和规划协调。所谓的规划权利是指各级政府主管部门通过采取命令、引导等手段来对权利进行规划,为社会主体提供公平的平台,使公众参与到城市管理的大环境之中去。通过公共管理的力量对城市的发展进行统一规划,同时政府进行组织、指挥和监督等工作。而规划协调是指对城市发展中的各资源进行协调和管理,充分应用社会学、管理学和规划学等方面的知识,用科学的眼光对各因素之间的关系进行分析,实现城市发展的健康和可持续的发展。最后关于规划引导的职能是指城市规划管理部门为了确保城市规划在具体建设项目中很好地贯彻,而建立的有效的控制规范和引导机制。 1.3组织职能 在公共管理角度上来看,城市规划的组织职能是由成熟规划组织构成、组织运行机制和组织管理体制所组成的。现如今随着公共管理力量的进一步加大,传统的城市规划设计院、城市行政主管部门等城市规划组织机构加入了人民群众的力量,建设投资主体和广大市民也成为了城市规划组织的重要一员。主要表现在管理规划运行机制方面,我国现如今的市场调节机制还不完善,有些地方存在严重的官僚主义使得城市规划的决策不够合理。与此同时,组织管理方面的问题也阻碍了城市规划的有效开展,因此在我国,城市规划的组织职能还需要进一步的完善。 1.4控制职能 在对城市发展进行规划的具体实施过程中,由于受到来自各方面的影响,使得城市规划的开展过程难免会遇到各种问题。由于政府各主管部门之间的协调差异,部门领导的决策不同,都会对城市规划造成影响。因此,城市规划有关部门对于城市规划过程中的出现的问题进行及时掌握和处理,确保城市规划向着合理的方向发展。现如今,由于我国正处于转型期,公民的法律意识相对薄弱,为了保证城市规划的正常进行,政府各部门需要协助合作通过实现城市规划的有效发展。 2结语 现如今,随着我国经济转型的不断深入,我国城市化进程得到了快速的发展。在城市快速发展的过程中,城市规划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一个城市规划的好坏直接影响到这个城市将来的发展。因此,就要求城市规划相关部门必须提高办事效率和调整思维角度,将传统的建筑和计划规划进行改进,从公共管理角度入手对城市规划的职能进行探讨,充分发挥广大的人民群众的力量,使城市规划成为公共管理的重要手段。 作者:李哲名 单位:中共河北省委党校 浅谈城市公共管理:公共管理下的城市管理 一、数字化城市管理的现状 20世纪80年代,数字化城市管理在西方发达国家应时而生,并发展成为改善城市软环境、提升城市竞争力的重要手段。数字化城市管理已成为世界多数国家和地区管理城市、服务社会的主要方式。在我国,随着城市经济实力的增强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数字化城市管理兴起并迅速发展,显现出强大的生命力。当前,国内外数字化管理中,在城市公共组织方面,因为城市管理数字化设备及信息数据主要掌控在政府内部,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平台主要由政府运行和管理,所以其参与对象主要是城市政府组织,而城市非政府组织则参与不足。在城市公共政策过程方面(包括政策制定、政策执行、政策评估、政策终结、政策监察五个方面),各环节不断明晰,相关信息也录入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平台,信息对外公布深度和广度跨出了最重要的第一步,市民参与度和政策执行力度都有所提高,公共政策过程实行了数字化管理。在城市公共部门绩效评估方面,采用数字化管理的城市公共部门绩效评估体系逐步构建,执行力度有所增强,评估结果可信度也有所提高。 二、当前数字化城市管理存在的问题分析 (一)数字化城市公共组织职能重叠且效率低下 综观各国数字化城市公共组织,都存在一定程度的部门职能重叠、工作效率低下现象。或是政府部门之间的职能有交叉,或是政府部门与非营利组织的职能有重叠,或是准政府组织在办理着某政府组织的事务,或是非营利组织开展着某准政府组织的业务。原因有职能划分不明确、组织改革不彻底、上级部门任其发展、下级部门得过且过或内部关系制约等等。 (二)数字化城市公共组织管理中志愿者管理混乱 城市公共组织人员和其他市民均可成为志愿者,为管理城市、服务社会提供人力资源。而一些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并没有明晰的组织管理方式和措施,仅由很少一部分服务性组织在支撑着。城市政府组织举办“运动式”志愿性活动时,就大量招募志愿者,到活动结束就任其发展、不管不问,并且极少关注志愿者自身组建的组织,志愿者管理较为混乱。 (三)数字化城市公共组织 服务管理意识不强数字化城市管理是以公众需求为中心的,但当前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即便是各个城市的数字化对外服务窗口,服务管理意识都有待增强。这源于传统政府组织(含部分非政府组织)根深蒂固的强化管理而弱化服务观念的影响,也是“大政府、小社会”的必然恶果。 (四)数字化城市管理公共政策过程信息不对称 城市公共政策过程中产生一定程度的信息不对称现象,是由利益因素、组织因素和政策主体有限理性、政策目标群体自身行为能力、组织体制缺陷等多方面因素共同作用而引起的。利益因素使得政府自利性依然存在,表现为城市管理者同样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并强化横向部门、纵向部门利益;组织因素表现为政府部门科层制的管理体系,科层组织优点和缺点兼备,强调集权使得上下层级间沟通较少,下级难以真正了解和掌握上级命令所反映的真实意图。 (五)数字化城市管理公共政策过程市民参与度不高 数字化城市管理公共政策过程中,已吸纳了部分市民的参与,这相对于传统的城市管理是一大进步。市民参与度是数字化城市管理中一个重要的指标,而当前我国数字化城市管理市民参与度还不够,有待进一步提高。特别是在针对城市重大决策的市长综合会议中,更需要市民大量参与。 (六)数字化城市管理公共政策 执行力不足相对于政策沟通渠道和力度、政策评估标准,数字化城市管理公共政策执行力仍然不足。这源于城市公共组织的执行效率各有差异,组织内部利益制衡,下级部门和广大市民接受能力不尽相同,政策实施阻力较大。常有政策敷衍、政策附加或阻截、政策抵制和政策扭曲等公共政策执行失控表现。 (七)数字化城市管理公共部门绩效评估标准问题 数字化城市管理标准体系包括建设标准化、管理标准化、评价标准化三大部分,标准化街道、标准化社区、标准化行政村的建设是数字化城市管理标准实施的重要体现,法律法规、技术规范、行业标准是数字化城市管理标准体系的重要保障。但是,数字化城市公共部门绩效评估的标准,或过于笼统,或过于片面,并很少关注实际情况而将所谓的“标准”应用于全部市区,最后助长了相关部门的弄虚作假行为,以致得不偿失。 (八)城市各公共部门绩效评估体系分割且方法单一 当前数字化城市管理受传统的部门职能分割管理影响,公共部门绩效评估体系依然分割明显、不成系统,互联机制缺失。数字化城市管理公共部门绩效评估方法单一、评估方法不科学,也使得绩效评估结果可信度不高。定性方法和定量方法未很好结合,采取“运动式”、“评比式”、“突击式”评估,忽视了评估的持续性。 (九)城市公共部门效能问责机制不健全 每当公共部门绩效评估结果公布后,各部门都“优秀”,市民逐渐失去关注积极性,数字化城市管理也因此失去了最重要的外部监督,而这些绩效评估结果用于内部评比或人员升迁,也会带来内部人员工作积极性丧失和部门间关系不和谐,造成绩效评估作用不明显。其原因之一是与之配套的效能问责机制不健全,各公共部门没有足够的内部压力和外部压力,发展动力自然性不足。 三、从公共管理角度提出数字化城市管理对策 (一)城市公共组织要完善职责划分以提高工作效率 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城市公共组织不仅要革除机构臃肿、人浮于事、效率低下的传统弊病,还要完善组织自身职能职责划分,努力提高工作效率。从数字化城市政府组织着手,完善城市政府组织性质和职能,推进组织管理层级扁平化,完善对外服务窗口,提高组织人员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依法赋予非政府组织职能职责,对其加强管理和监督。 (二)理顺数字化城市公共组织志愿者管理 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城市公共组织应引导志愿者组织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适当划分和合理运用管理型、日常型和项目型志愿者。城市公共组织要明确志愿者招募的前提和志愿者的定位,给予平等承诺,实行公开招募、择优录用,开展必要的教育与培训,切实给予指导和协助,及时记录,适时鼓励和合理重用,提供必要经费,开展切实可行的绩效评估。将志愿者及其组织相关信息纳入数字化管理信息平台,切实理顺数字化城市公共组织志愿者管理。 (三)城市公共组织要增强服务管理意识 以提高服务管理水平从城市居民出发,满足城市居民的审美需求、服务需求和产品需求。市民满意是数字化城市公共组织服务管理理念的核心,是以市民需求为中心的理念外化,即以市民接受服务管理的价值感受为核心导向,以接受市民评价为核心导向。因此,数字化城市公共组织要再增强服务管理意识、再提高服务管理水平,搞好内外服务管理,确立核心服务管理战略、服务管理提升战略、服务管理价格战略和服务管理品牌战略。 (四)加大数字化城市管理公共政策过程信息不对称治理力度 为防止数字化城市公共政策失效,必须在原始治理基础上加大治理力度。要深刻转变数字化城市政府信息观念,加大数字化城市公共组织及其人员的信息共享、信息交流意识的培养力度,切实打造责任型城市政府。要继续优化数字化城市公共组织职能结构,健全机构信息化工作环境,完善数字化城市信息化建设,保证数字化城市公共组织科学严谨地制定和执行政策。要进一步加强公共政策沟通的制度化建设,拓宽数字化城市公共政策过程信息公开的渠道,强化城市公共组织与市民公众之间的双向交流。 (五)强化市民参与意识的培养,促进市民参与质量的提高 数字化城市管理在传统城市管理的基础上,需要继续强化市民公众对公共政策过程参与意识的培养,引导市民公众参与意向。基于数字化城市管理公共组织的可行措施和适宜政策,让市民公众觉得参与有意义、有作用,不断自我提高参与积极性,实现市民公众公共政策过程参与良性循环。在这个循环过程中,数字化城市公共组织必须加以正确引导,引进各种监督,逐步实现数字化城市管理公共政策过程中市民公众参与质量的切实提高。 (六)严防城市公共政策执行失控,加大公共政策过程执行力度 数字化城市公共政策过程中,需要完善和优化数字化城市公共政策执行体系,改善和优化公共管理体制,从而矫正数字化城市公共政策执行失控。加强城市公共政策体系的组织建设,减少城市公共政策执行机构的组织结构层级,推动扁平化、网络化和政策程序简化进程,理顺城市公共政策执行机构组织内部及其与其他组织机构的关系,加强相互间的合作与交流。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公务员制度和公务体系,加强对城市公共政策执行者的职业伦理和道德教育,全面提高城市公共政策执行者的综合素质。 (七)全面完善数字化城市管理公共部门绩效评估指标体系 城市公共部门绩效评估指标体系是数字化城市管理标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数字化城市管理实际运行中,需要全面完善城市公共部门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在原始指标体系的基础上,结合当前数字化城市管理实际,汇集各方面人员参与,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按照业绩指标、能力指标和工作指标分类,把过于笼统或过于片面的公共部门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合理合法地逐步进行补充、调整或删改,并将完善结果公之于众,接受市民和媒体监督。 (八)加快城市各公共部门绩效评估体系整合与规范 在数字化城市公共部门职能重组的基础上,加快各公共部门绩效评估体系的整合,在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实现对政府组织、准政府组织和非营利组织绩效的集体评估,提高各公共部门的服务管理质量,促进各公共部门的共同发展。规范和拓展数字化城市管理公共部门绩效评估方法,实现定性方法和定量方法的有机结合。科学把握时间因素对绩效的影响,避免“运动式”、“评比式”、“突击式”评估,努力实现数字化城市管理公共部门绩效的持续性评估。 (九)建立健全城市公共部门绩效评估配套的效能问责机制 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已建成或在建中的诸多城市,都在努力实现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与监察部门效能问责、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年度评先评优、单位年度工作目标完成情况挂钩。可见,要实现数字化城市管理公共部门绩效评估结果可信度持续提高的目标,途径之一就是要建立健全数字化城市管理公共部门绩效评估配套的效能问责机制。在数字化城市管理过程中,对处置不及时、问题反复发生多、市民反应强烈的公共部门,监督指挥中心或上级监察部门有权根据评估结果,进行效能问责,促进数字化城市管理质量持续稳定提高,实现城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作者:吴贵洪陈笑媛单位:贵州大学 浅谈城市公共管理:城市公共管理创新方式 一、城市公共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政府管理职能“越位”。对于城市公共管理来说,传统的高度集中的政治体制造就了与这种体制相适应的利益集团,由于利益的原因,总是习惯于旧的管理思想和管理模式,而行政管理模式的转变,意味着权力的减少甚至丧失,意味着掌握权力时拥有的租金的丧失,意味着需要转变思维方式和重新学习的痛苦过程。无论哪一方面的变革都会使其既得利益减少,成本增加。因而总是倾向于加强或维持原有的管理模式,使传统的城市公共管理模式的变革客观上存在着强大的阻力。政府的“越位”行为还会造成另一种后果:如果政府在经营领域过多地插手,必然引发城市公共管理的“缺位”,在公共管理领域必然会缺乏政府的管理和服务。一些地方政府部门只管收费不管治理,担心加强治理会影响地方税费收入,导致市场秩序混乱和精神文明建设倒退,足以从反面证明城市经营导致政府职能“越位”产生的弊端。 2.城市建设规模失控。积极推进城市建设是解决城市诸多问题的有效手段。为此,资金短缺和建设任务繁重,是政府管理城市所面临的主要矛盾。提倡城市经营多半是想突破财政收支的约束,利用政府信用负债开发,加快城市建设进程。因此,负债经营是经营者抢抓机遇提升竞争能力的重要手段。但是,城市建设以经营方式大举负债,其可行性值得探讨。因为城市公共建设有其自身的特殊性。首先,城市建设形成的基础设施属于公共产品,很难以经营方式回收资金。其次,政府官员为追求政绩普遍有扩大城市建设规模的偏好。虽然政府财政收入有限,但银行受其控制,考虑到政府的权力和信用,银行很少会限制政府借贷。由此极易推动城市建设负债经营超出适度范围,引发城市建设规模失控,建设债务无法按时归还。如果城市建设规模失控,建设企业垫付资金就会被长期套牢。与此同时,上游的建筑材料供应商也难于收回款项,由此产生债务连锁反应,大批企业可能被拖垮。因此,在政府作用较强的条件下必须谨慎对待城市经营,这是防止盲目扩大城市建设规模,预防债务危机,降低金融风险的需要,也是保护广大企业和社会公共利益,实现城市持续发展的需要。 3.城市管理中政府官员的能力不足。由于政治体制改革滞后于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城市政府管理模式未能进行及时和全面的转变。究其原因,除了诸多客观因素外,在主观上还受到政府自身能力不足的制约。城市公共政策过程是社会价值分配的过程,要求综合平衡各种利益群体的利益需求。这就对城市政府人员的能力提出很高的要求。然而,从目前看来,城市化和城市发展过程中涌现出来的诸如失业、环境污染、住房拥挤等有悖于可持续发展的问题,在很大程度上说明了政府的政策能力的虚弱。由于自身素质较低,对有关市场经济方面知识的掌握不系统、不完全,无法深刻理解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所带来的一系列社会变迁及其对传统公共管理模式提出的挑战,仍然因循过去的管理理念、思维方式及管理模式。尽管城市政府有时也会意识到转变公共管理模式的重要性,但对于转变什么、怎样转变及具体的操作都缺乏明确的认识,从而在根本上制约着管理模式的切实转变。 二、转变管理理念,实现管理模式的创新 1.提高政府信息的透明度,增强公民知情权。由于我国城市社会的多元化发展,城市社会网络的普及以及迅速涌起的各种利益群体,传统的城市管理方式已不适应当前的城市社会。在社会利益格局重新划分的城市里,城市政府必须转变管理理念,创新管理模式。一方面,城市管理者必须处处以城市内部居民生活质量的保证,城市公共事务的处理与城市公共问题的解决为重心,推动城市整体福利的发展。另一方面,还必须从城市动态发展的角度,随时关注社会的变迁带给城市的种种改变,顺应潮流,做出适时的调整,以保证城市在未来发展中能立于不败之地。这就要求城市管理者需要具备长久的战略眼光,对城市进行有效的经营与管理中,适应当前公共管理变革的趋势,不断提供城市公民参与执政的空间,增强城市的民主氛围。目前迫切而又可行的基础性工作,就是提高政府信息的透明度,增强与此直接相关的公民知情权。一些地方出现问题尤其是重大事故总是“捂盖子”,对上汇报总是“报喜不报忧”,对下则“私吞”政策和法规的现象,根本在于信息不透明,使得原本下情上达和上情下达的沟通中介,成为欺上瞒下的信息阻塞者。故而城市管理及公共治理的当务之急,在于提高透明度。近年推行政务公开制度,建立发言人制度,建立电子政府等,都具有明显的成效。 2.转换城市治理结构,转变城市政府职能。从公共管理的职能来看,公共管理不仅包括了对自身行政组织内部的管理,同时还将管理的焦点由传统公共行政的“内部取向”转变为“外部取向”。由重视政府机构过程和程序转到重视项目、结果和绩效。公共管理的对象“外化”必然要求政府的职能作出新的定位,政府对公共事务的管理,不再注重对具体过程的管理,而要注重发挥政府宏观决策的作用。使政府对整个经济、文化和自然的和谐发展起催化作用,政府是城市发展的“掌舵人”而不是“划桨人”。城市政府应集中精力做好决策、监督、协调和指导工作。把公共物品生产的具体职能让渡给企业和半行政的机构去做。 三、完善体系建设,实现管理方式的创新 1.建立健全城市基础设施管理运营系统。城市基础设施管理运营系统建设是一个城市发展的基础和核心,这个系统出了故障必然打乱城市正常的生产和生活秩序,这是衡量一个城市现代化的重要因素。一定要完善城市总体规划,更加重视埋在地下的基础设施项目,要完善应急预案,加强需求预测和管理。同时要注重管理体系的理顺和管理办法的健全。上海将供水、排水、河道、桥梁、公共交通和出租车管理等六个行业管理法规一起“打包”修订,从城市发展的整体性、系统化的层面上加以把握,将城市管理提高到了一个新的层次,值得借鉴。 2.构建政府公共服务全覆盖体系。构建政府公共服务全覆盖的核心是实现政企分开、政资分开和政事分开,把政府不该管的事交给企业、市场和社会组织,发挥社会团体、行业协会、商会和中介机构的作用。要切实转变政府管理经济方式,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强化政府公共服务职能,主要指政府优化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质量,包括加强城乡公共设施建设,发展社会就业、社会保障服务和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公共事业,公共信息等,旨在为社会公众生活和社会经济、政治、文化活动提供保障、创造条件。 3.健全社区服务体系。城市公共管理的基础环节是社区,各种社会矛盾的交汇点也是社区,这就决定了城市公共管理体系构建的落脚点必然在社区。社区在城市中的这种特殊位置,又使社区组织在调节各方利益关系、提供各种社会服务、维护社会稳定中处于“节点”地位。只有努力建立与我国国情相适应、服务主体多元、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较高的社区服务体系,才能不断满足居民的日益增长的服务需求,才能承接城市公共服务,造福社区居民。强化社区服务体系建设,需要政府的大力推动和社会力量的参与,更需要推进社区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理顺政府、社会和市场的关系,实现“政事”和“政社”分开,坚持政府依法行政、社区依法自治。把街道本不应该承担的各项带有行政审批和执法的职能,经梳理后归位于政府,建立“责、权、利”相统一的新型“条块”关系,构建党的领导、政府管理和社区自治相结合的组织体系。同时,将部分社会管理职能归位,把原来由政府直接管理的有关社会事务归还给社会,逐步交由社区自治组织和社团组织承担,实现党和政府及群众自治组织对社区的有序和高效管理。
公共管理毕业论文:公共管理视角下城市公共安全问题的探讨 我国进入快速城镇化和新型城镇化发展的新阶段,城市公共安全问题也日益突出,特别是近期各地又出现的一些重特大事件,包括天津滨海危化品爆炸事件、上海外滩踩踏事件、湖北荆州商场电梯事件、兰州自来水异味事件等都再次给我国的城市发展敲响了警钟。需要指出的是,这些事件最后都认定为是责任事故,并且都关乎城市政府的管理。某种意义而言,安全天然具有的外部性决定了政府必须在其中担当起更为重要的作用,因此,从政府管理视角来思考城市公共安全就显得理所应当且切中要害。 一、守土有责:城市公共安全管理的职责目标 广义上而言,城市任何的安全问题都可以归入公共安全的范畴,因此,城市政府对辖区内出现的安全问题都需要或多或少、或直接或间接地进行管理。从狭义上而言,城市公共安全则是指具有公共性的城市安全问题,理论上政府公安系统所需负责的事项都归入公共安全范畴。城市公共安全管理从环节上可以分为日常预防、预警准备、应急响应、恢复学习;从内容上不同角度有不同的划分,简单的可以分为自然灾害管理和人为灾害管理,从应急管理角度分为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与社会安全四大类。由于安全问题包罗万象,风险无时不在无处不在,因此,对于城市政府而言,公共安全管理的目标就在于减少,甚至减除这些安全问题对个人和社会造成的危害。一方面,对于无法避免的自然灾害,政府应当把损失降到最低,甚至不造成损失;而对于可以避免的人为灾害,则应当力争不发生或少发生,即使发生了也应当将其危害降到最低或零。当然,如何评价损失最低、发生最少等虽然属于一个相对的概念,因为这一程度是基于城市既有的自然环境、技术水平、经济水平和市民素质等来综合评判的,没有相应的情景和试验(城市发展历程无法重复、无法完全复制检验)来证明此时此刻城市安全管理没有实现“帕累托最优”。但是,如果将某一指标与全球同类型城市做比较,则仍可以得到一些参考性的结果。例如,中国建国以来在“直接经济损失/GDP”和“直接经济损失/财政收入”上的指标就大大高于美国和日本。 中国城市发展中导致的大量安全现象既有地理环境和气候条件十分复杂,以及城市自身具有的高复杂和高密度导致灾害(特别是人为灾害)发生概率大幅提高和灾害影响更加严重的客观因素,更有经济发展模式粗放、社会服务不到位、规划建设不合理、百姓期待日益提升等多方面的主观因素,因此,从某种意义而言,我国城市公共安全管理具有更大的主观改造空间。 不能保障好城市的公共安全,城市发展所取得的巨大成就也将失去意义。这正如《全球城市史》的作者乔尔·科特金指出的那样:只有充分认识到安全的重要性,并通过积极大胆的方法解决安全问题,现代城市才能在新世纪生存和繁荣。[2] 二、制度短缺:城市公共安全管理存在的瓶颈问题 城市公共安全管理未能实现制度均衡是我国城市灾害频发、重发、广发的重要原因,而其制度短缺的具体表现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预防管理少 2006年随着国务院《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各地政府对应急管理高度重视,应急管理的“一案三制”(“一案”指应急预案,“三制”指应急管理的体制、机制和法制)逐步建立。[3]例如,浦东新区目前已形成一办(应急管理办公室)、一室(总值班室)、一处(区府办应急管理协调处)“三位一体”的工作模式。尽管应急管理为城市公共安全的管理发挥了重要作用,例如2013年浦东接报突发事件803件,成功处置金海路地铁工地事故、“1·6”北蔡上农批火灾、临港上汽物流园区事故、外环线金海路、芳甸路槽罐车交通事故等20余起较大及以上突发事件以及紧急敏感事件。2014年,新区相关部门成功应对、处置了G1501(外圈)近金海路危化品槽罐车侧翻事故、H7N9禽流感疑似病例事件、洋山港旅游大巴侧翻事故等10余起较大或紧急敏感事件。然而,对于进一步提升公共安全管理而言,更为重要的环节在于日常的预防管理,“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上海浦东新区在“十三五”规划编制过程中,尽管大幅压缩了专项规划的数量,但却从更加注重城市公共安全日常管理的角度,首次提出了增设《浦东新区城市公共安全管理“十三五”规划》。在通常的理解中,由于强化日常预防管理可能需要投入更多的人财物,但由于公共安全问题发生的随机性,人们会觉得“没有必要”,即一旦投入大量精力但事件没有发生,就会被误解为投入成为了“沉没成本”。这一误区在政府管理观念中也时有存在,也导致了公共安全预防管理的“缺位”。确实,从世界范围来看,公共安全预防管理往往也是“事件推动型”的管理,即没有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政府往往对这类灾害的预防不能意识或意识不强。而一旦发生了重大灾难,也才逐渐配置更多的资源到预防管理上。例如,日本在阪神-淡路大地震发生前,兵库县只有3~4位官员负责防灾事务,并且没有专门的灾害管理部门;地震后,兵库县设立了防灾监一职,是该县名列第三的高官,并且设立了防灾企划局和灾害对策局,下设拥有80多名专职防灾官员的防灾中心。[4]但是中国作为后发现代化国家,理应借鉴先行国家的诸多经验,因地制宜、高效精简地开展安全预防管理。 (二)统筹管理难 城市安全管理是渗透到经济管理、社会管理、建设管理等方方面面的管理工作,每个委办局条线都在自己负责的公共领域内进行安全管理。部门化的安全管理一方面可以保障专业性,一方面维持各条线业务的延续性。但是,在城镇化深度推进过程中,公共安全的问题复杂性越来越大,管理涉及面越来越广,处置周期也越来越长,这些都对传统条线化管理带来了挑战。例如,在药品和医疗器械市场监管上,目前的格局是它们在进入 医院之前由食品药品监管局监管,而在进入医院后则由医院管理方负责监管,这使得药品医疗器械的全过程监管被划分为几个部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监管效率。又例如,食品安全的监管、事故的认定工作由卫计委来管理,但执法则等由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如果两个环节之间不能很好地衔接,也可能造成监管出现问题。再比如,城市道路设施的维护管理由市容环保局负责,但由于在规划阶段由规土局负责,建设阶段由建交委负责,如果各环节衔接不好或标准执行不严,可能造成前道工作留下的隐患落到市容环保局,这种部门间职责的不对等可能降低安全管理的效率。 尽管在目前管理体制中,应急办在信息的及时汇总、上传下达方面可以起到一个较好的统筹协调作用,但是对于非应急环节的公共安全管理而言,这一体制还难以承担起统一协同的作用。 (三)精准管理弱 安全问题无所不在无处不在,由于全覆盖、全领域的重视可能导致管理成本高昂,需要在日常城市公共安全管理中明确重点区域和重点领域,因此,提前预防预警的关键是能抓住重点难点问题,通过分类管理、精准管理来达到“有的放矢”的预防管理。然而,在现实的城市公共安全管理过程中,重点的确认往往更多根据指示或听从领导或依据经验,对于本区域真正个性化、地方性的安全问题则可能被忽视。例如,每次发生全国性的重特大安全事故后,往往地方城市政府就将重点放到类似的安全问题领域,而本地区的自身重大隐患可能未能重点关注,这极易导致新的领域的安全重特大事故,这可能也是全国“接二连三”发生各类重特大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尽管地方领导可能对本辖区发展情况更为熟稔,工作部门的人员也在长期工作中积累了地方经验,但是对于复杂多变的经济社会环境、方兴未艾的各类新生事物,都催生了诸多新的安全管理问题,如网上送餐引发的食品安全问题、自动售货鲜果汁的监管、网络诈骗、预付卡监管,输入性公共卫生安全、金融危机、跨国犯罪等。 (四)社会共治缺 “保一方平安”作为地方政府的底线职责,确实应由政府负主要责任,但是发动全社会的力量参与到公共安全管理中来,不仅是政府“大包大揽”已无力承担、也不能承担的必然选择,也是“公共安全人人有责”的题中应有之义。城市作为公共安全的“双刃剑”,在增添了安全风险的同时,也通过产业发展、技术创新、文明提升等方式为解决城市公共安全问题提供了更多手段。充分发挥市场化企业在安全服务上的高效性,特别是在互联网时代,高新技术企业在3S、大数据、云计算、智能化等技术上的优势对安全管理的支撑,专家队伍在公共安全管理上的专业性和科学性,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在公共安全管理上的示范带动和精神引领作用,居民在问题及时发现、危险自我保护等方面的优势,是全面提升城市公共安全管理水平的重要路径。但是在现实运作中,政府往往囿于传统思维习惯、压力型管理体制等原因,往往在所有公共安全管理领域和环节都采取行政化管理模式,而缺乏更多灵活的安全管理和服务方式。其实,由于城市安全感所具有的相对性,只有通过鼓励全民参与才能更好地配置职责、形成合力,在各负其责中减轻政府负担、提升城市居民对公共安全工作的认可度。 三、治理优化:提升城市公共安全管理的方向 针对城市公共安全管理制度上出现的问题,拟从以下五个方面来提升城市公共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一)日常管理与应急处置相统一 一方面要坚持标本兼治,坚持关口前移,加强日常防范,加强源头治理、前端处理,建立健全公共安全形势分析制度,及时清除公共安全隐患。切实增强抵御和应对自然灾害能力,强化自然灾害预警预报,编制各类预案清单、3D模拟演练系统、城市安全管理标准体系清单等,把危险和隐患“扼杀”在萌芽之中。另一方面,对于已经发生的自然灾害应加快应急指挥和处置的速度,包括建立统一高效的应急联动指挥系统、搭建多渠道的安全信息平台、构建多元主体联动的应急救助系统以及生产恢复、精神疏导和善后学习工作。 (二)全面覆盖与聚焦重点相统一 一方面,要在充分调研基础上,摸清城市公共安全的所有隐患,做到地域全覆盖、领域全覆盖,编制城市风险分布地图,并明确各部门各层级政府的职责范围。另一方面,通过问卷调查汇总人民群众最关心最急切的问题,以民主化的方式明确城市公共安全管理的短板和重点;通过智能化和大数据等技术分析城市的敏感空间区域,以科学化方式确定重点区域和领域。 (三)顶层设计与强化基层相统一 一方面,从城市整体层面建立城市公共安全管理的统一管理体系,包括安全和风险的发现报告制度、处置阶段的指挥调度体系和任务分解机制,安全处置后的反馈评价机制等,要有一个明确的职责分工、权威的指挥调度、高效的协同合作制度。另一方面,维护公共安全体系,要从最基础的地方做起。要把基层一线作为公共安全的主战场,坚持重心下移、力量下沉、保障下倾,在整合基层安全管理相关队伍、资源和信息技术上,实现城乡安全监管执法和综合治理网格化、一体化。 (四)政府统筹与多元参与相统一 一方面,强化政府内部统筹的力度,包括建立健全城市应急办、公安指挥中心、应急救援部门(消防)和城市网格办等相关职能机构组成的“3+X”定期会商机制和主要联动单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机制,加快建立公共安全的差别化勤务管控机制和24小时值班备勤制度,加快建立城市公共安全管理办法,在重点难点领域推进“行刑衔接”。另一方面,充分调动各类社会组织、企业、专家队伍、社区精英和普通老百姓的积极性,发挥各主体的优势,共同构建城市公共安全治理体系,包括设立专家库、咨询委员会、政府购买安全服务清单等。 (五)技术应用与机制创新相统一 一方面充分利用3S技术、“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化技术促进城市公共安全管理流程再造,进一步提升城市公共安全管理的效率。与此同时,以新技术应用为契机,加快公共安全管理体制机制的改革创新,包括建立统分结合、权责明确、运转灵活的安全隐患发现机制、应急指挥联动机制、快速应急处置机制、绩效监督考核机制、资源创新使用机制等。 公共管理毕业论文:国外公共管理创新的目标 一、整体型政府产生的背景 20世纪70年代末以来,始创于英国继而在英联邦国家全面推行的公共管理改革运动成为全球公共管理改革的源头。上世纪90年代初美国在此基础上进行的政府再造,推动了全球公共管理改革的进一步发展,乃至形成所谓的全球性新公共管理运动。新公共管理运动试图改变政府传统的运作方式,以减少管制、增加竞争、引进企业管理理念为手段,以提高政府管理效率、转变政府职能、减少公共支出为目标,打造“竞争性政府”。这场运动在为各国带来新的行政文化、提高行政效率的同时,逐渐暴露出了许多问题。其中最主要的问题之一是政府部门之间缺乏合作与协调,政府管理碎片化,部门滋长了自我中心主义。具体表现是: 1、政府部门的功能分化造成各个部门在单一年度预算限制下运作,各部门不进行长远规划。 2、政府管理过于注重治疗而忽视预防。比如说,有学者认为,除了教育,英国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都是治疗性的,而非预防性的,即等到问题已经出现,政府才介入。 3、政府各个部门考虑更多的是本部门的利益,基本上是对本部门和上级负责,而不是对基层民众或服务对象负责。尽管各自分内工作尽职尽责,但最终往往偏离总体目标和总体利益。 4、政府部门大多从自身角度出发,在相对狭窄的管理范围内制订规划和政策,以封闭的程序进行决策,政府工作缺乏总体规划。为了改变新公共管理运动带来的愈来愈严重的政府管理碎片化状态,英国、澳大利亚和新西兰这些被称为新公共管理改革先锋的国家纷纷采取了协作和整合的战略,提出建设整体型政府(在英国先被冠之以“协同政府”,后来称作“整体型政府”)。整体型政府的产生不仅仅是对新公共管理改革中公共部门结构性分化改革的回调,也受到外部环境的影响。从世界范围来看,安全问题越来越突出,各种危机事件对公共部门的改革产生了重要的影响。其中,恐怖主义的威胁使人们越来越重视政府各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以避免政策的相互抵触。应对海啸、飓风、地震等自然灾害和大范围的流行病要求政府的联系越来越紧密。另外,信息和通讯技术的发展降低了横向沟通与协调的成本;受消费者主义的影响,公民希望政府提供高水平的公共服务;学术界的关注焦点逐渐从原子化的模式转向注重整体的分析。这些因素促成了整体型政府理论的产生及实践的发展。 二、整体型政府的内涵 英国学者培利希克斯于1997年出版了着作《整体型政府》。这本书一上市就得到英国新一届工党政府的肯定,成为政府官员广泛阅读的着作。培利希克斯认为,整体型政府是超越政府层级、部门功能分工的鸿沟,以解决人民的问题、为人民提供整合性服务为核心的政府,是关照全体、预防性、整合性、改变文化、结果取向的政府。1997年英国新一届工党政府上台后提出了“协同政府”的概念。协同政府意味着通过横向与纵向的协调,消除政策相互抵触的状况,有效利用稀缺资源,使这一政策领域的不同利益主体团结协作,为公众提供无缝隙的而不是相互分离的服务。澳大利亚给“整体型政府”下的定义是:“整体型政府是指公共服务机构为了完成共同的目标而实行的跨部门协作,以及为了解决某些特殊问题组成联合机构。所采取的措施可以是正式的,也可以是非正式的;可以侧重政策的制定、项目的管理或者服务的提供。”培利希克斯对传统政府管理模式、新公共管理改革下的管理模式、整体型政府模式从管理理念、运作原则、组织形态等方面进行了系统比较(见表1)。综合各国对于整体型政府的构想和实践,笔者认为,整体型政府具有以下特点: 1、整体型政府是对新公共管理基本模式即按照功能划分政府部门的调整,而非根本性的变革。公共政策目标的实现,既不靠相互隔离的政府部门,也不靠设立新的“超级部门”,而是在不取消部门专业化分工的前提下实行跨部门合作。 2、整体型政府的目标是为民众提供整合性的服务,而不是让民众为了解决一个问题而奔波于各个政府部门。为了解决人民的生活问题,不但要靠各个部门各自的努力,更需要政府各部门协同的努力,因此必须要有政府的整合型运作。 3、整体型政府的路径是全方位的合作。合作内容非常广泛,从目标设定到具体操作、从组织结构到文化整合、从政府内部到政府外部无所不包。汤姆?林认为英国的“协同政府”体现在“内外上下”四个方面。“内”即通过新的组织文化、信息管理、人员培训等途径实现组织内部的合作;“外”即通过领导权的分享、捆绑式预算、项目组等途径实现组织之间的合作;“上”指目标设定的由上而下以及对上的责任承担;“下”指以满足顾客需要为服务宗旨以及让服务对象介入服务过程。 三、构建整体型政府的三大基础 为了建设整体型政府,培利希克斯认为,必须进行三项改革,即运用信息技术形成网上治理模式、建立整体型政府组织结构、建设主动型公务员队伍,以构建整体型政府所需要的科技基础、组织基础和人员基础(见图1)。 1、运用信息技术形成网上治理模式 电子化政府经过三个发展阶段。首先是政府使用计算机处理日常工作的阶段,通过运用信息技术增加办公自动化程度,提高政府工作效率,这一阶段的政府称为电脑化政府。随着网络的出现和普及,电子化政府进入第二个阶段。各个国家的各级政府,都积极设置自己的网站,通过网络向民众提供更多本部门的信息和服务,使得政府网站成为政府服务的最佳窗口。此时的电子化政府是以各部门的独立管辖权做为发展的基础,对于一般不充分了解政府部门运作规律和体系的民众而言,仍然不是非常方便的沟通渠道。所以,这一阶段的 电子化政府称为以网络为基础的互相不连接的政府。随着网络科技的高速发展以及计算机软硬件价格的不断降低,政府的网站连接更加便利,能够建立畅通无阻的层层连接。这个阶段,政府的电子化改革要在网络技术的基础上,进行三种类型的整合:不同政府层级的整合,不同部门的整合,不同政府网站的整合。这三种类型的整合最后将实现整合成为一个单一的政府入口网站的目标,使民众只要进入这个单一的网站就可以寻求解决他们碰到的任何问题,并接受政府提供的相应服务。这就是电子化政府的第三个阶段,即以网络为基础的整体政府。在网上治理模式的冲击下,政府的行政业务和程序将彻底透明化,不仅民众可以更快速、方便、低成本地了解政府信息、获取政府提供的服务,而且政府的内部运作也能免于传统行政所导致的腐败和不作为。 2、建立整体型政府组织结构 在既有的功能性部门分工基础上进行政府运作的整合,采取有效策略进行横向的整合,即增加协调的组织机制。在英国,为构建整体型政府组织结构,由首相或内阁建立新的跨部门组织以加强政府部门的合作。增设的跨部门组织有两类,一类是为了某一特殊的政策问题而专门成立的非常设机构,其成员来自不同部门。布莱尔政府迈向整体政府的第一步是1997年成立“社会排斥小组”。“社会排斥小组”的任务是综合处理诸如无家可归者及少女怀孕等需要跨越传统的部门边界来统一解决的棘手问题。另一类是从事战略决策研究的组织,以保证政府决策具有统一性、战略性。如,布莱尔成立的“政策中心”直接隶属首相办公室,它对政府制订的所有政策都有权进行独立的分析研究;“绩效与创新小组”直接向首相提供跨部门的中长期公共政策报告,目的是促进政府决策与目标的实现;“管理与政策研究中心”、“战略合作中心”、“中央秘书局”等机构都具有相似的功能。整体型政府的组织结构和运作,具有以下特点:1)政府组织运作的核心以功能性分工的部门运作为主体,但同时融入跨部门的定期及不定期、正式及非正式整合机制。2)增加信息部、人力资源部、策划部等跨部门整合单位,和原来的功能性分工部门结构形成同心圆的整体型组织,以强化沟通效果。3)以预算管制和行政目标管理为核心,定期评审政府业务整合的程度。4)以信息科技的制度化设计,建立政府业务整合的系统。5)各部门的业务应该和其他政府部门、其他层级政府、服务的对象、非营利组织、国际性组织和团体,进行有效的连接,以便于咨询和磋商。整体型政府组织的结构和运作与传统行政组织的不同,在于它不但要依法完成功能性分工的业务需求,更要从解决人民生活事件的角度出发,将政府业务整合的核心观念变为内建的机制。 3、建设主动型公务员队伍 为了实现整体型政府的运作目标,必须由高度依存、互相信任、富有合作意识的主动型公务员体系来完成政府的公共事务。建设主动型公务员队伍,首先是培育共同的执政理念,进行组织运作价值的整合。西方国家普遍认为,在公务员队伍中塑造共同的文化、培育共同的伦理精神和价值体系,是进行跨部门合作的前提条件。澳大利亚总理内阁部大臣皮特?谢哥德认为,所有政府部门都应该通过独一无二的行政理念联系在一起。澳大利亚管理顾问委员会2004年的报告———《把政府联结起来:整体型政府对澳大利亚面临的主要挑战的回应》指出要建立支持澳大利亚公共部门的文化,以“一起工作”为口号,形成相应的价值和行为准则来推进整体型政府的实施。 其次,进行公务员薪酬改革。合理的薪酬制度产生的奖优惩劣效果,有助于在公务员队伍形成良性竞争,激励卓越的公务员行为。英国从1996年开始,不论是高级公务员还是一般公务员,都已采用以绩效定薪酬的制度,废除了传统的职务等级和薪酬等级。新工党政府在“协同政府”框架下,继续进行薪酬改革。一是确立和完善以结果导向的绩效评估体系,改变以往目标与薪酬缺乏联系的现象;二是简化工资评价框架,给予地方管理者在制定薪酬标准上更大的灵活性,改变职位与职能隔离的现象。 第三,创建学习型组织。学习型组织管理是一场深刻的管理学革命,它将组织看作是一个生态体系,强调系统思考和组织学习,通过培养个人、团体和组织整体的学习能力,来实现自身的变革,以适应外界环境变化的要求。创建学习型组织,就是要加大公务员培训和发展方面的投入。英国1999年6月成立了集研究、培训、咨询于一体的管理与政策研究中心(CMPS),专门负责高级公务员的培训。创建学习型组织,还要打破官僚制对公务员尤其是一线执行人员创新能力的束缚,鼓励人才创新。 四、结语 整体型政府理论和实践对于英国工党保持和巩固执政地位功不可没。但是受制于各国、各地区的发展程度和历史文化背景的差异,整体型政府理论在不同国家、地区的适用性和发挥作用的程度也必然存在较大差异,并不是在任何时候、任何地区都适用的万能药。不同政府在引入这一理论之前必须经过仔细的考虑并对所需成本进行认真分析。而且,整体型政府理论在实践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如责任问题便是其中的焦点问题,它需要解决一个关键问题,就是如何一方面采取统一行动、共同的标准和共享的组织体系,另一方面又要求各个部门为纵向的责任体系负责。 公共管理毕业论文:公共管理专业统计教改探微 在讲授推断统计学部分时,我们选择的案例也来自于教师的科研、生活实践。例如,某幼儿园教师在教学中采用了一种新方法,怎样证明该方法有效?首先应该证明实验班和对照班的幼儿在某一方面的认知能力无差异,在使用了新方法后,如果实验班在某一方面的认知能力优于对照班,才能说明该方法有效。我们把这一实例用于方差分析的教学中,学生不再认为平时的工作学习中用不着推断统计学的知识,体验到推断统计学知识不仅是统计学的核心与精华所在,在日常生活和学习工作中也大有用处。案例教学是《应用统计学》课程的重要教学手段,我们不仅在课堂教学中采用了上述案例教学法,同时,在课后练习中也给学生布置了一些案例分析的作业。在学习过程中接触到大量的实际问题,这不仅可以使学生将理论与实际紧密联系起来,而且可以培养学生综合分析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案例教学存在的问题 (一)来自于外部压力的学生学习主动性缺失 主动性可能来自于压力,这种主动性常常是暂时的,带有较大的功利性,一旦达到目标,主动性就消失了。兴趣是主动性的另一个来源,比较而言,来自于兴趣的主动性则比较持久,但是兴趣的培养是长期的过程,绝非一门课程能够胜任的。“学生对所学课程的兴趣,会影响学生的整个学习活动,影响学生的学习氛围。如果学生对所学的课程感兴趣,就会对其学习动机和学习态度产生影响,从而影响其学习效果。” 1.以就业为导向的高校评价考核体系 始于20世纪末的高校扩招带来的问题是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自从2008年“金融危机”之后,教育部等高校主管部门加大对高校毕业生就业率的考核与监管,以期从源头上控制没有社会需求的专业招生。这一政策的出发点是对的,但各高校采取种种手段应付就业率的考核,不仅出现了学生“被就业”等荒谬的事情,还直接影响了高校教学效果。各高校、各专业都要应对日益激烈的生源竞争,甚至是与国外的高校竞争。竞争不仅是各高校实力(师资、科研水平、综合水平)的比较,就业率也是其中重要的方面,如果这些争取来的学生不能按期完成学业,顺利就业,对各高校、各专业来说无异于自损招牌,这就意味着所有的学生只要进了大学的门,一般情况下都能顺利拿到文凭。管理部门可以采取各种措施来确保这一点,这实际上变相剥夺了教师对学生学业成绩独立考评的权力。在教与学的博弈中,如果学校管理部门管理设置的前提是绝大多数学生都能拿到文凭,即专业课学习都通过考试,那么学生对应用统计学这类有难度课程不会有学习的压力,他们会认为反正最后考试都能过。况且,学生手里还掌握着“学评教”这个对付教师的“法宝”,迎合学生的需求是教师的理性选择。 2.公共管理专业的影响 “我国公共管理学科的教学与研究仍然比较落后,学科边界模糊,视野狭窄,基础不牢,知识体系不完整,研究方法陈旧,知识创新不足,理论研究落后于实践发展,针对性、应用性不强。”学科边界模糊使研究内容多而庞杂,公共管理专业的学生需要学习掌握的专业基础知识多,学生感觉“老虎吃天,无从下手”,基本上学习的都是“屠龙术”;研究方法和手段的落后,借鉴学习经济学、社会学、政治学的基本研究方法,学生不仅面临较多的学习内容,在总学分一定的前提下,必然是各种方法都了解,但是都不精,与其他专业的学生相比,公共管理专业的学生没有就业的竞争优势,公共管理成了一个所谓的“万金油”专业。政府扩张权力,公务员待遇优厚,工作稳定,每年都吸引了大批毕业生考公务员,近几年考公务员成了高校毕业生的首选,这种形势使公共管理专业学生的就业更加困难。由于各种原因,我国的非政府组织很不发达,那么与公共管理专业对口的就只有政府部门,进政府机关只能考公务员,公共管理专业知识对学生考公务员并没有直接的帮助,这些必然影响学生学习专业知识的积极性和热情。 (二)高校科层化管理模式的影响 科层化管理模式注重的是程序和规则,正如默顿所强调的 “:规则原本只是手段,现在却变成了终极目标”。不同学科的教学工作不仅有共性,还因为学科、专业及教师、学生的个性差异而呈现出不同的特性,特性服从严格的规则制度,要求教学活动服从行政命令,这必然给教学带来种种困扰,应用统计学遇到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点。 1.文理科合班教学 我们的授课对象是按大类招生的公共管理,文理兼收。高中阶段理科的数学已经包括了概率论的初步知识,文科的学生则没有学习过这部分内容。这给我们的教学带来了较大影响,文科学生在过去的学习中已经形成了重思辨思维,轻逻辑思维的思维定势,普遍对与数学相关的课程有恐惧感。这要求我们要满足不同学生的需求,既不能使文科的学生学不懂,又不能让理科的学生感到没兴趣。我们应用统计学的授课教师首先要消除文科学生的恐惧感,并逐步建立起用统计数字来说明事实,用统计推断来验证主观判断的思维方式,培养学生利用统计工具解决实际问题的专业技能。 2.大班教学,课时压缩 作为公共管理的专业基础课,应用统计学曾经是4学分,在倡导学生自主性学习的背景下,学校对专业课的数量和课时都进行了调整,应用统计学现在是2学分(32学时),但课程内容没有减少。内容多,课时少,增加了学生学习的难度。应用统计学的概念、公式多而且概念之间的关系比较复杂,而且从基本概率知识到推断统计学的各种方法之间存在层层递进的关联,前面的假设检验等知识没有掌握,后面的相关分析、方差分析等就很难理解。学生必须做课后学习、阅读、练习和实践活动,否则很难理解和掌握这些知识点。课后学习不仅是课堂教学的延伸,甚至成为与课堂教学同等重要的一个教学环节。我们将课后学习分为三个部分:内容自学、习题练习、上机练习,内容自学通过课堂讨论或完成作业的方式检查;上机练习用来检查学生的完成情况,并作为平时成绩。 《应用统计学》是公共管理的专业基础课,安排在一年级第二学期或二年级第一学期,这个学习时段学生学习负担较重。案例教学需要教师和学生同时投入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基本知识和概念需要学生课外学习,加重了学生的负担;每年公共管理专业招生的数量基本固定,出于成本等各方面因素的考虑,一般都是按50多人的大班进行授课,案例讨论不能保证每个学生都能积极参与,这不仅影响教学效果,也增加教师的工作量。《应用统计学》采用案例教学加重了学生的学习负担,与公共管理的其他专业课相比,其内容没有吸引力。在高校实施“学评教”的考核压力下,加重学生的学习负担可能影响教师的教学考核等级,这是我们需要面对的现实问题。 3.教学环节不匹配 《应用统计学》一直沿用闭卷笔试的考试方式。闭卷笔试注定了考试内容注重基本概念和计算,而案例教学注重培养学生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所以,考试和平时的教学存在着脱节的现象。(三)缺少案例以及合适的教材经济管理类学科发展比较成熟,统计学的基本方法已经广泛深入地运用在管理实践中,因此,各类合适教学的案例也比较多,有专门的案例教材。“在我国目前的公共决策实践中,一些功能环节往往没有受到应有的重视,甚至被忽视,科学的、合理的决策程序并未完全确立起来……少数领导者凭经验,甚至按主观设想拍板的情形并未绝迹。”实践中收集分析真实数据的基本统计方法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囿于公共管理学科研究方法的不足,切合中国实际,又能够用于教学的案例较少。 缺少合适的教材是我们面临的又一个问题,目前的统计学教科书多是经济管理类。公共管理类的教材大多是针对MPA的,内容和深度都不适合本科生;用经济管理类的教材又面临例题和习题都是经济管理方面的,内容与本专业的关系不大的问题,学生感觉统计学方法不是公共管理体系的,与其他的专业课完全是两张皮,没有结合起来。 对策和思路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探索和改进。 (一)构建合理的课程体系,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 我们以应用统计学为核心,将收集资料、整理分析资料、得到结论等统计工作环节,分别由社会调查研究方法、应用统计学等几门相互衔接而又各自独立的课程体现出来。这样不仅让学生体验了一个完整的统计工作过程,激发了学习兴趣,而且还能引导学生从问题入手,运用统计学的方法,得到科学合理的结论。通过这些专业课程的学习,学生不仅学到了相应的知识,而且得到了怎样解决问题的方法;改变了以往课程结束后,学生考完试,知识又还给教师的状况;参与了不同阶段的统计工作,掌握了用统计工具来解决实际问题的基本方法,增强了学生的动手能力,改变了文科学生重思辨能力,轻逻辑思维能力,实际动手能力差的倾向。 (二)考试方式改革 在遵守学校教学管理部门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我们将闭卷笔试与平时考核结合起来,闭卷笔试重点考查学生对《应用统计学》的基本知识和基本运算以及推理能力的考查,平时考核的模式不拘一格,包括教学中的讨论、答辩和作业、上机考核、小论文等灵活多样的考试形式。学生的成绩可根据学生参与教学活动的程度、学习过程中提交的小论文、上机操作和笔试闭卷卷面考试成绩等来综合评定。这样,可以引导学生在掌握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的基础上,注重综合分析能力、创新能力的培养。 (三)积极收集教学案例 在教学过程中,我们注意收集公共管理的相关案例,一方面是来自学生的各种科技立项及问卷大赛的调查,例如前述学生自己在社会调查研究方法课上的问卷调查,这些调查的样本量一般都不够大,问卷设计还存在着问题;教师的科研项目也是另一个重要来源。目前,我们已经有城市低保对象,残疾人、老年人农民工及社区满意度等5、6个调查数据库,大都是中等规模的调查,基本能够满足教学的需要。 我们以案例教学为主要试验方法,对公共管理类应用统计教学的理念、内容、方法、手段、考核等教学的全过程进行探索和尝试,由于公共管理学科发展的限制及高校教学管理模式的影响,这一教改项目的效果还很难评价。随着科学发展观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国家建设理念的逐步深入,公共管理部门的管理实践活动改革是必然的趋势。因此,具备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掌握统计研究方法的是复合型公共管理人才必备的基本素质。公共管理人才培养模式如何适应这一变化,培养大批符合社会需求的人才依然是亟待解决的问题。 公共管理毕业论文:新公共管理的现状 公共部门的变革回应了几个相互联系的重大现实问题,包括:职能公共部门提供公共服务的低效率;经济理论的变化;私营部门相关变化产生的影响,尤其是全球化作为一种经济力量的兴起;技术变化使得分权同时又能更好地控制全局成为可能。 行政管理可以分为三个鲜明的发展阶段:前传统阶段、公共行政传统模式阶段和公共管理改革阶段。每个阶段都有自己的管理模式。从上一个阶段过渡到下一个阶段并非轻而易举,从传统的公共行政到公共管理的过渡至今尚未完成。但这只是时间的问题。因为新模式背后的理论基础非常强大。这场变革运动以“新公共管理”着称,尽管这个名称引起了争论,然而它不但在蓬勃发展着,而且是对大多数发达国家已经采取的管理模式的最佳表述。传统的行政模式相对于它所处的时代是一项伟大的改革,但是,那个时代已经过去了。 一、前传统模式 很显然,在19世纪末官僚体制理论尚未健全之前,已经存在着某种形式的行政管理。公共行政已经有很长的历史了,它与政府这一概念以及文明的兴起一样历史悠久。正如格拉登(Gladden)指出的那样,行政的某种模式自从政府出现之后就一直存在着。 首先是创始者或领导者赋予社会以可能,然后是组织者或行政者使之永恒。行政或事务管理是所有社会活动中的中间因素,虽然不是光彩夺目,但对社会的持续发展却是至关重要的。 公认的行政体制在古埃及就已经存在了,其管辖范围从每年的尼罗河泛滥引起的灌溉事务到金字塔的建造。中国在汉朝就采用了儒家规范,认为政府应当是民选的,不是根据出身,而是根据品德和能力,政府的主要目标是谋取人民的福利。在欧洲,各种帝国——希腊、罗马、神圣罗马、西班牙等首先是行政帝国,它们由中央通过各种规则和程序进行管理。韦伯认为,中世纪“现代”国家的发展同时伴随着“官僚治理结构的发展”。 尽管这些国家以不同的方式进行管理,但它们具有共同的特点,这可以称为前现代。也就是说,早期的行政体制本质上是人格化的,或者说是建立在韦伯所说的“裙带关系”的基础上,也就是说以效忠国王或大臣等某个特定的人为基础,而不是非人格化的;以效忠组织或国家为基础而不是以个人为基础。尽管存在着这么一种观点,即认为行政管理本身不为人赞许的特点仅仅来自于传统模式,但早期的做法常常导致谋求个人利益的贪污行为或滥用职权。在早期行政体制下,我们现在看来觉得很奇怪的做法曾是当时执政政府职能的普遍行为。那些一心走仕途的人往往依靠朋友或亲戚获取工作或买官,这就是说先以钱来收买海关官员或税收官员,然后再向客户伸手要钱,从而既回收了最初的买官投资成本,又可以大赚一笔。美国19世纪的“政党分肥制度”意味着在执政党发生了变化的同时,政府中的所有行政职位也发生了变化。 前现代官僚体制是“个人的、传统的、扩散的、同类的和特殊的”,而按照韦伯的论证,现代官僚体制应当是“非人格化的、理性的、具体的、成就取向的和普遍的”。个人化政府往往是低效率的:裙带关系意味着无能的而不是能干的人被安排到领导岗位上;政党分肥制常常导致腐败,此外还存在着严重的低效率。传统行政模式的巨大成功使得早期做法看起来很奇怪。专业化、非政治化行政在我们看来是如此顺理成章,以至难以想像到会有别的制度存在。西方的行政制度即使简单到通过考试选拔官员的想法,也是直到1854年英国的诺思科特—屈维廉报告出台后才开始建立,尽管这种制度在中国早已通行很久了。 二、传统的公共行政模式 在19世纪末期,另外一种模式开始在全世界流行,这就是所谓的传统行政模式。它的主要理论基础来源于几个国家的学者,即,美国的伍德罗·威尔逊和德国的马克斯·韦伯,人们把他们和官僚制模式相联系;弗雷德里克·泰勒系统地阐述了科学管理理论,该理论也来源于对美国私营部门的运用,为公共行政提供了方法。与其他理论家不同,泰勒没有着力关注公共部门,可是他的理论却在该领域具有广泛影响。这三位理论家是传统公共行政模式的主要影响者。对于其他国家来说,还要加上诺思科特和屈维廉,他们对美国之外的国家的行政尤其是威尔逊的行政体制产生了重要影响。在19世纪中期,诺思科特和屈维廉最先提出了通过考试和品德来任命官员的主张,并提出了无偏见和行政中立的观点。 传统的行政模式有以下几个主要特点: 1.官僚制。政府应当根据等级、官僚原则进行组织。德国社会学家马克斯·韦伯对官僚制度有一个经典的、清晰的分析。虽然这种官僚制思想在商业组织和其他组织中采用过,但它在公共部门得到了更好和更长久的执行。 2.最好的工作方式和程序都在详尽全面的手册中加以规定,以供行政人员遵循。严格地遵守这些原则将会为组织运行提供最好的方式。 3.官僚服务。一旦政府涉足政策领域,它将成为通过官僚体制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的提供者。 4.在政治、行政二者的关系中,行政管理者一般认为政治与行政事务是可以分开的。行政就是贯彻执行指令,而任何事关政策或战略事务的决定都应当由政治领导者做出,这可以确保民主责任制。 5.公共利益被假定为公务员个人的惟一动机,为公众服务是无私的付出。 6.职业化官僚制。公共行政被看做是一种特殊活动,因而要求公务员保持中立、默默无闻、终身雇用以及平等地服务于任何一个政治领导人。 7.行政任务的书面含义是执行他人的指令而不承担由此而致的个人责任。 通过对比早期的行政模式,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韦伯体系的主要优点和不同点。韦伯制度和它以前的各种模式最重要的区别在于:以规则为基础的非人格化的制度取代了人格化的行政管理制度。一个组织及其规则要比组织中的任何个人都重要。官僚制度就其运作以及如何对客户做出反应方面必须是非人格化的。正如韦伯所论证的那样:“将现代公职管理归并为各种规定深深地触及了它的本质。现代公共行政理论认为,以法令形式来命令执行某些事务的权威已被合法地授予了公共机关。这并没有授予某机构具体情况下通过指令实施某种事务的权力。它只能是抽象地管制某种事务。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通过个人特权和赋予特许权管制所有事务。后者的情况完全是由世袭制支配的,至少就 这些事务不是不可被侵犯的传统而言是这种情况。” 这一点非常重要。早期的行政管理以人际关系为基础,个人要忠诚于亲戚、保护人、领导人或政党,而不是对体制负责。有时,早期行政管理在政治上是比较敏感的,因为行政机关的人员是任命的,他们更是政客的臂膀或主流阶级。但是,它也常常是专制的,专制的行政可能是不公平的,特别是对那些不能够或者不愿意投入个人政治游戏的人来说更是如此。一个以韦伯原则为基础的非人格化的制度可以完全消除专制——至少在理想情况下是如此。档案的存在、前例原则的参照和法律依据意味着在相同的环境中总是会做出相同的决策。在这种情况下不仅效率更高,而且公民和官僚等级制中的人员都知道自己所处的立场。 其他的差别均与此相联系。在各种规定和非人格化的基础上,会很自然地形成严格的等级制度。等级制度及其规定在个人离开组织后保持不变。虽然韦伯强调的是整个制度,但他也注意到了官僚制组织中的个人任期和条件。 传统行政模式获得了极大的成功,它为全世界各国政府所广泛采用。无论是从理论上还是从实践上看,它都显示出了优势。与以前腐败盛行的制度相比,它更具效率,而且职业化公务员的思想对个人以及业余服务都是一个巨大的进步。然而,该模式现在也暴露出了问题,这些问题表明该模式即使不能说已经过时了,也可以说即将过时。 传统官僚制度是在工业发展过程中的某个特定时间段发展起来的,它的制度和技术适用于更早的时期。如果政府工作人员被看做机器人,只需对简单的刺激做出反应,难以承担起做出决策的责任,而且在操作手册中都有了事无巨细的规定,那么传统的行政管理模式可能是合适的。然而在私营部门,正式的等级制度不再被认为是运行良好的了。 公共行政的理论支柱已经难以描述政府现实了。政治控制理论已经问题重重。行政意味着遵从他人的指令,因此要求有一个秩序井然的收发方法。指令的发出者与实施者之间有一个明确的划分。但是这并不现实,并且随着公共服务规模和领域的扩大而愈加不可能。传统模式的另一理论支柱——官僚制理论也不再被认为是组织的特别有效形式。正式的官僚体制可能有它的优势,但人们也认为它往往培养墨守成规者而不是创新者;鼓励行政人员规避风险而不是勇于冒险,鼓励他们浪费稀缺资源而不是有效利用。韦伯曾把官僚制看成是“理想类型”,但现在这种理想类型却培养了惰性、丧失进取心、导致平庸和低效率,这些被认为是公共部门的特有病。它也由此遭受批评。实际上,“官僚”这个词在今天更多地被看成是低效率的同义词。 传统模式的所有事实都已经受到了挑战,官僚制的确有威力,但不是在所有的情况下都适用,它会带来一些负面的结果。试图探求惟一的最佳方式是不切实际的,这会导致组织运作的僵化。私营部门中率先采用的灵活管理体制正在被政府部门所采用。政府直接提供公共服务并不是政府产品和服务供给的惟一形式。而且行使官僚权力并不意味着政府对公共产品的直接提供,政府实际上可以通过补贴、法规或合同间接地在这一领域起作用。政治和行政在现实中很长时间里都一直相互交错。公众要求在原先政府独立于民众而运作的领域中建立更好的责任机制。虽然公务员可能会受到公共利益的奖励,但现在看来政治游戏者有他们自身的利益这一点也是无可争辩的。他们也可能是为了自身的进步或所在部门的发展而工作,而不再是原来想像的那样时刻都是出于纯洁和无私的动机。现在公务员的不同寻常的雇用现象已经弱化多了,特别是考虑到私营部门在这方面的变化,私营部门雇用制已是非常少见了。最后,公共部门的任务现在被认为具有了更多的管理性质,这要求行政人员对于他们的工作绩效负起责任来,而不仅仅是行政命令和执行指令。 关键之处在于,传统模式在大约一百年里没有多少变化,而现在却发生了全面变化。诸多观点构成了一种范式——传统的公共行政模式,而现在由于传统模式本身的问题,范式已经发生了变化和转移。 传统模式是僵化的、官僚的,只是侧重于结构和过程。然而它确实比以前存在的模式要好得多。以功绩制为基础的任命制、正式的官僚制以及政治和行政能够并且应该分开的想法都足以构成一个行政体制的充分原则,尤其是对一个处于稳定阶段运行的制度。20世纪的大部分时期,传统的公共行政模式主导着公共服务理论和实践。尽管传统模式做出了多年的贡献,但它现在面临的主要批评是,其理论和实践都不足以适应公共部门管理的发展。传统模式在很长时间里都是一个很好的模式,但现在它的时代过去了。 传统的行政模式衰落的主要原因很简单,那就是它不再运作良好了。当理论和经济研究都表明政府直接提供公共产品具有内在低效率时,政治家们开始询问一些笨拙的问题就毫不奇怪了。为什么公务员是终身雇用的而别人却不是?为什么他们不是以合同形式雇用?如果有人受雇从事一份工作,确保该雇员做好这份工作有何过错?公务员制度至少在西方国家已经大失民心,政府进行相关改革时阻力极小。而这些改革以前曾一度被认为会破坏公务员制度。一旦变化开始发生,传统模式的各个方面也就随之分崩离析了。 三、新公共管理模式 20世纪八九十年代,在公共部门出现了一种针对传统行政模式的缺陷的新管理方法。这种方法可以缓解传统模式的某些问题,同时也意味着公共部门运转方面发生了引人注目的变化。这种新的管理方法有很多名称:“管理主义”、“新公共管理”、“以市场为基础的公共行政”、“后官僚制典范”或“企业型政府”。到90年代后期,人们越来越倾向于使用“新公共管理”的概念。 尽管新公共管理的名称众多,但对于公共部门管理发生的实际变化而言,人们还是有一种共识。第一,无论这种模式叫什么,它都代表着一种与传统公共行政不同的重大变化,它更为关注结果的实现和管理者的个人责任。第二,它明确表示要摆脱古典官僚制,从而使组织、人事、任期和条件更加灵活。第三,它明确规定了组织和人事目标,这就可以根据绩效指标测量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同样,还可以对计划方案进行更为系统的评估,也可以比以前更为严格地确定政府计划是否实现了其预定目标。第四,高级行政管理人员更有可能带有政治色彩地致力于政府工作,而不是无党派或中立的。第五,政府更有可能受到市场的检验,将公共服务的购买者与提供者区分开,即将“掌舵者与划桨者区分开”。政府介入并不一定总是指政府通过官僚手段行事。第六,出现了通过民营化和市场检验、签订合同等方式减少政府职能的趋势。在某种情况下,这是根本性的。一旦发生了从过程向结果转化的重要变革,所有与此相连的连续性步骤就都是必要的。 霍姆斯(Holmes)和尚德(Shand)对这次改革的特点作了一个特别有用的概括。他们把新公共管理视作范式,这种好的管理方法具有以下特点:(1)这是一种更加富有战略性或结构导向型的决策方法(强调效率、结果和服务质量)。(2)分权式管理环境取代了高度集中的等级组织结构。这使资源分配和服务派送更加接近供应本身,由此可以得到更多相关的信息和来自客户及其他利益团体的反馈。(3)可以更为灵活地探索代替直接供应公共产品的方法,从而提供成本节约的政策结果。(4)关注权威与责任的对应,以此作为提 高绩效的关键环节,这包括强调明确的绩效合同的机制。(5)在公共部门之间和内部创造一个竞争性的环境。(6)加强中央战略决策能力,使其能够迅速、灵活和低成本地驾驭政府对外部变化和多元利益做出反应。(7)通过要求提供有关结果和全面成本的报告来提高责任度和透明度。(8)宽泛的服务预算和管理制度支持和鼓励着这些变化的发生。 新公共管理并没有认为实现某结果有一条最好的途径。管理者在被赋予责任之前并没有被告知如何获得结果。决定工作方式是管理者的一个职责,如果没有实现预定的目标,管理者对此应当承担责任。 新公共管理的改革浪潮由各种不同于传统行政模式的理论所支持。这包括:政府工作人员被假定为具有经济利益动机;私营部门的灵活管理为政府部门提供了经验;政治与行政不可分离。在从行政到管理的理论变化中,一个关键的区别是:行政是执行指令,而管理是获取结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新公共管理从经济学和私营部门获取了主要的理论支持。 从经济学的意义上讲,最有代表性的理论家是奥斯特罗姆。在20世纪70年代初,他就指出,组织有两种对立的形式:官僚制和市场。在奥斯特罗姆眼里,官僚组织相对于市场选择是低效率和低成效的。官僚行政模式缺乏竞争、消费者主权和低成本选择下的激励。他指出,许多当代政治经济学家以经济理论导出的一种范式为基础,“向传统行政理论的许多基本假设提出了挑战”。 新公共管理证实了奥斯特罗姆的观点,尽管这种观点经过一段时间才被采用。在奥斯特罗姆的着作中,我们能看到新公共管理的两个基本原则。第一,从经济学视角看,它是市场导向的。这运用的是经济学中的公共选择理论、委托理论和交易成本理论。第二,它否定以官僚制作为组织原则。 正如亚当·斯密所洞见的那样,如果允许个人追求最佳结果,那么市场就是更为有效的资源分配形式。 另一个理论变化是私营部门管理理论的变化,即打破了公共部门制度中曾被认为是基本要素但实际不是的东西。公务员在和客户打交道时必须公平和公正,但这并不意味着公务员需要保持政治中立或者终身雇用。衡量公共部门绩效可能确实困难,但这并不意味着就不需要努力去这样做。公共部门的政治本质确实有别于私营部门,但这并不意味着所有的行动都是政治性的,或者所有的政策都由政治家做出。以前被认为是公务员必须做的现在已经成为特例,人们很难理解公共产品和服务的提供会因为合同雇用制或业余工作制而遭受破坏。然而所有这些都有悖于曾被视为公共雇用的必要条件。公共部门和私营部门间除却最高层的管理外,许多工作都是一样的。所以我们很难认可公共部门的不同于一般的雇用方式。 也许,私营部门为我们提供了重视结果的经验。传统行政模式正是由于强调结构和过程而非结果才深受批评。另外,正如前面讨论过的,官僚组织并不自然就有效率。私营部门已经在实践其他的组织结构——利润中心、分权、雇员灵活性——所有这些也正在为公共部门所采用。 四、发展中国家的公共管理 尽管与传统的公共行政模式相比,新公共管理适合于发达国家,但这是否同样适用于发展中国家却不得而知。我们不能想当然地认为始于西方发达国家的管理方式就必然适用于不同的环境。新公共管理可能与发达国家特定的文化背景相联系,那么与新公共管理兴起并占主导地位的发达国家相比,不发达国家在采用时就会受到限制。 发展中国家的确也采用过传统的公共行政模式,因此也盛行严格的等级制度和所有熟悉的官僚制度。官员通过考试获得了终身雇用。即使在最贫穷的国家,官僚制度也要维护那些地位显赫、薪水相对较高的精英集团的利益。 有人认为,新公共管理改革同样适用于发展中国家,这是因为传统的官僚制在许多国家都已失败。霍姆斯和尚德都主张,“我们应当更多地关注管理改革对发展中国家的意义。我们相信,基本原则对每一个国家都是适用的。”另一方面,米诺格认为,“市场检测和内部市场等复杂的改革不可能在发达国家之外行之有效。”然而,与把新公共管理排除在发展中国家之外相反,更为合理的方法是以务实的方式具体确定新公共管理在发展中国家运用的一系列前提条件。斯蒂格利兹主张一种新的发展日程。它包括国家作用的变化,在这种变化中,政府和私营部门进行合作,促进政府建立市场。在一些领域,政府应当更多地进行市场调节。这就要求政府改善自身的工作绩效,通过尽可能地利用和促进竞争来广泛使用类似于市场的机制。 任何国家在采用这些观点推进市场经济建设的时候,都应当有足够的基础条件以采用包括市场检验和履行合同在内的新公共管理。 五、对新公共管理的批评 毋庸置疑,人们会对这场改革有对立的评价。当然,这场变化还没有得到完善的运作,会出现一些错误,向新模式转变的过程也存在各种问题。这些不足似乎会导致政治上要求回到原来非党派、中立的行政制度,但这实际上极不可能。更为可能的是,要进一步完善改革中尚不完善的地方,然后逐步演进到另一种模式。传统模式以及它所坚持的主张已经结束了。 这种观点并没有得到普遍赞同。有意思的是,随着改革的不断推进,批评家也越来越多。他们的批评涉及了公共部门改革的方方面面。有人认为没有什么范式变化,也没有发生国际范围的变化。批评家们认为,公共管理的改革是对民主的攻击,是意识运动,是一种流行时尚,在已经尝试过的公务员变化中导致了士气低落。这些观点有些是有道理的,而另外一些则完全不着边际。确实,反对者和批评家难于就争论的焦点达成一致。有无范式变化问题是公共管理改革中最具争论性的问题之一。 (一)范式变化 人们就新公共管理展开的争论最有意思的一个方面在于,尽管最激烈的批评家也承认发生了变化,但这种变化是否足够大到可以构成一个范式变化却有待商榷。尽管有人仍然不太相信,但再次考察一下范式是什么,考察一下公共行政中的竞争性范式是否有效是有用的。我认为,无论是采用“范式”的通常意义,还是与库恩着作相关的用法,“范式”这个术语无论指代传统行政模式还是公共管理改革都是合适的(这些公共改革联系在一起就被称为新公共管理)。 除了强调结果并通过各种机制来实现结果外,关键的不同是其背后的经济学和私营部门管理理论基础。在这一点上,公共行政的基础是公共利益激励理论、官僚制理论和政治与行政二分理论。人们认为,有足够的差异可以说明存在不同的范式:官僚和市场是两个截然相反的组织运作方式;公务员的公共利益激励不同于市场理性行为假设;政治与行政分离被普遍认为是不切实际的;侧重于过程的传统模式与侧重于结果的新模式完全不同。 (二)一场国际运动 公共部门改革是否构成了一种国际现象也是争论的焦点之一。人们已经注意到,类似的改革运动已经在好几个国家发生了。汤普森认为新公共管理是一场世界性的变革,因为它几乎影响到了全世界的每个角落。对世界上最大的123个国家进行的一项调查表明,重要的政府改革正在全世界进行。在很大程度上,类似的改革也发生在各个不同的国家。凯特尔也认为: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公共管理改革运动如火如荼。这场运动从两个方面看是国际性的。首先,它已经扩展到了蒙古、瑞典、新西兰和美国等一系列国家。其次,改革范围很广,政府已经利用管理改革来重塑国家的作用及其与国民间的关系。 另一方面,胡德也提出反对全球化范式的思想。这有三个原因。首先,公共行政传统方法的部分撤退并不一定表明,新公共管理的单一模式会在全世界适用,也不意味着旧的模式就会彻底消失。其次,全球化范式的思想忽略了截然不同且路径依赖的国情,正是在这些不同的环境中发生了当代公共管理的变化。第三,公共管理在过去一二十年里是否足够稳定以至可以被视为一套单一的思想和做法。 按照胡德等批评家的逻辑,不同国家的改革内容、时间安排和战略的差别就意味着不存在全球化的运动。在批评家们看来,只要说改革具有相似性,似乎就意味着改革应该一模一样并同时发生。其实,改革范围和速度存在着不同。英格拉哈姆认为有三种改革模式:新英格兰模式摧毁了旧结构而代之以竞争性、市场导向组织,这代表出现的线段的一个端点。美国代表了线段的另一端,新兴政府建立在旧的官僚体制基础上,并没有发生会导致游戏规则改变的系统改革。线段的中点是阶段改革战略,这以澳大利亚和英国为代表。这种模式奉行变化的战略, 它首先攻击旧体制的复杂和僵化之处,然后在此基础上逐步进行其他改革。不同的国家所受的制度约束不同,改革的不同之处也就在情理之中了。 目前,在公共管理改革运动中,存在理论趋同化以及公共部门改革者所使用的工具和战略的趋同化的情况。我们没有必要由于存在一场世界范围的公共部门改革运动,就说改革是不可抵制的、统一的、全球的。更为正确的观点是公共部门改革涉及了相似的政策工具,正如博斯托姆(Bostom)认为的那样:虽然全世界对改革的说法五花八门,但最近关于政府重组、重塑和更新的大部分努力都有近似的目标,即提高公共部门的效果和效率,提高公共部门对顾客的反应程度,减少公共开支,增强管理责任。这些努力所选择的工具也非常相似:商业化、公司化和企业化;责任下放;从投入控制转向产出和结果控制;更严格的绩效规定和更广泛的合同履行。 凯特尔也认为,“这场运动之所以如此引人注目,是因为很多国家在短时间内以相似的基本战略实施着改革。”他进而列举这些战略,包括:生产率——以更少的税收生产更多的公共服务;市场化——利用市场化进行激励;分权:政策——分离购买者与供给者;对结果承担责任的制度。 因此,各国改革之间存在着比批评家认可的更多的形似性。发生变化的是模式背后的理论基础而不是改革的细节。 (三)新公共管理运动会持续吗? 新公共管理的批评家认为这场运动将会消失,有的甚至认为它从没有发生过。林恩认为公共管理将逐渐消退。他认为,尽管新公共管理被其推崇者尊为范式,但只是昙花一现,很可能衰退。因为:(1)在政治过渡中,曾赋予其灵感的威斯敏斯特改革的初始模式将最终被破坏,党派人士和学者之流将看到新公共管理被推出历史舞台。(2)随着各国各部门间比较实践的积累,改革的基本不同之处将使其表面化的相似之处相形见绌。(3)术语“新”将会由于后面出现了更为新兴的事物,而被看做一个很麻烦的形容词。(4)政治争论将呼唤新的主题来吸引和支持下一轮行政改革思想。 上述论点值得商榷。关于第一点,政治变化当然能够先于任何改革。但林恩所指的威斯敏斯特制度中发生的变化是指政府的变化。在澳大利亚和新西兰,这表现为从左派过渡到右派,在一些地方是又回到左派。在英国则是从右派到左派。新公共管理或者变化依旧,或者像1996年的澳大利亚国民政府那样加速了变化。关于林恩所指的第二点,各国改革情况是不同的,但改革背后的理论是一样的。正如前面已经论述的那样,不同的国家不是处于不同的路径上,而是远近不同的路径。林恩所说的第三点和第四点有待进一步的考查。 林恩认为,“新”这个词变得越来越不合适确有几分道理。考虑到这个词首次引用以来已经有十多年了,那么什么时候这个“新”不再新了呢?在20世纪的美国有这么一件事情,60年代后期,美国开始“新公共行政”。针对旧官僚制发展起来的这种制度,更多地强调价值、平等和公共行政的定性方面。几年之后,当效率问题日益突出的时候,该制度也就萎缩了。同样,将来,“新公共管理”中的“新”也将不得不退缩,但不管怎样,关键的变化是从公共行政过渡到了公共管理。 林恩的第四点易于驳斥。将来当然会出现新的主题或模式以供讨论,如电子政府。本文把世界看做是范式的连续,某种范式最终肯定会消失。 对新管理模式的批评实际上大多来自学术界而不是实业界。这似乎是因为学术界出于职业和专业的特点,对某个事件吹毛求疵而不是欢呼成功。 六、结论 政府管理在过去的一百五十年里经历了三种模式。首先是人格化或前现代行政模式,当该模式日益暴露其缺陷以及出于提高效率的目的,它就被第二种模式即传统的官僚行政模式所取代。同样,当传统行政模式问题重重时,它就为第三种模式即新公共管理取代,从政府转向替代性市场。20世纪80年代以来,市场的主导地位就如同20世纪20年代到60年代官僚制度居主导地位一样。在任何一种政府制度中,官僚和市场都是共存的,只是在某个阶段一种形式占主导地位,而在另一阶段,另一种形式占主导地位。新公共管理时代是官僚制日益削弱而市场在公共行政领域占据统治地位的时期。 在现实中,市场和官僚体制相互需要,相互补充。新公共管理不可能完全代替官僚制,正如1989年以前的东欧,官僚制不可能代替市场一样。但新公共管理运动表明的是,早期传统官僚制的许多功能都可以而且现在经常由市场来执行。在一个官僚制作为组织原则日益削弱的环境下,市场解决方案就会被推出。当然不是所有的市场药方都能成功,但这不是问题的核心。政府将从新公共管理这一工具箱中探寻到解决方案。如果这些方案行之无效,政府就会从同一来源中寻找其他方案。政府管理背后的理论基础已经发生了变革,我们完全可以用“范式”这一术语来描述它。在公共行政学术界,有许多对新公共管理持否定态度的批评家。但是他们的批评对迅速开展的政府改革影响很小。在新公共管理模式之后,会出现另一种新的模式,但肯定不会回到传统的行政模式。 公共管理毕业论文:公共管理类专业课程教学实践的研究 公共管理类专业是目前很多综合类高等院校开设的专业,它包含行政管理、公共事业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等相关专业,随着公务员就业热,这个专业的招生前景越来越广阔。公共管理学是一门应用型的学科,毫无疑问,公共管理类专业不同于一般的基础类专业,其培养目标并不仅限于学生在基础理论方面的融会贯通,而应该更侧重于学生应用型能力的培养。公共管理类专业培养目标就是旨在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熟悉和掌握公共管理基本知识与技能,具有高度公共责任感和公共服务精神,适应当代公共管理现实需要的高素质公共管理人才。所有专业课程毋庸置疑的教学使命是追求教学效果和本专业培养目标的高度契合。传统教学模式下,专业课程的主要教学目标是学生专业理论知识体系的培养,但对于应用型专业来说,专业课程单纯的理论知识教学导向是远远不够的,学生能力的培养同样重要。而这在传统教学实践中往往容易被专业课程教师所忽视。受传统教学理念的影响,加上本科学生社会经历有限,且公共管理类专业理论知识有一定的抽象性,因此不少学生在对专业课程的认识上,视其为“万金油”,什么都学,但觉得学与不学差别不大,专业性、实用性不强。在这种认知影响下,学生参与专业课程教学的积极性和能动性难免大打折扣。因此,传统教学理念导向下的课程教学活动的效果,就会与培养提升学生能力的目标出现一定的偏离。专业课程对学生能力的培养,可以在教学实践中从教学方法、教学内容、考试形式等多方面着手。本文拟从公共管理类课程的特点出发,结合多年教学实践,从上述角度逐一探讨。 一、采取基于能力培养的多种教学方法 要实现能力和知识的双重培养目标,教学方法的多样化,尤其是实践教学方法的凸显是必不可少的。除了最为传统的讲授法之外,还可以采用互动教学法、案例教学法、开放教学法等。在教学实践中,可以针对专业课程的不同教学内容,结合教师教学经验,尝试综合采用多种教学方法,较好发挥学生学习时的能动性和主体性,实现其学习能力和实践能力的提升。 (一)案例教学法 鉴于公共管理学科的实践性和应用性特点,目前案例教学法是国内外公共管理类专业课程教学中非常提倡的教学方法。教师结合国内外公共管理实践,组织学生分析、讨论典型的专业课程的相关案例。通过案例教学把公共管理理论和国内外公共管理实践紧密结合,把专业知识运用到公共管理实践中,在公共管理实践活动中发现问题,然后结合专业知识研究分析,解决公共管理活动中遇到的问题,并将学习研究的成果在实践中推广应用,做到公共管理知识“从社会中来,到社会中去,服务于社会”。为增加案例的可看性和趣味性,授课教师在案例可多选择一些视频资料。如《城市管理》课程,在第一章绪论教学中,教师引入了中央台“热线12”节目“恼人的夜市”报道视频,因为该报道是聚焦于中央民族大学周边魏公村夜市喧闹、乱搭乱建等问题,学生对于发生在身边的案例感同身受,非常活跃,教师可以引导学生从中了解城市管理的必要性和管理客体。在媒体报道一年多后,魏公村违章乱建的建筑均被相关部门拆除,但拆下的建筑材料、砖头、泡沫被乱扔,街上尘土飞扬,持续好几天无相关部门问津,给过往行人带来了诸多不便。教师又在课堂上以此为例,启发学生思考城市管理中各管理部门配合协作的必要性和有效性。除了授课教师查找课程案例材料外,还可充分调动学生学习主动性,由学生联系课程专业理论,主动寻找相关公共管理实践案例,并以小组形式分组在课下进行充分讨论、分析,形成系统的分析报告,在专业课程课堂上,教师可以组织学生进行案例分享,展开充分讨论,最后教师还可以对案例及学生的分析进行点评。通过理论和案例教学的有机结合,能使枯燥无味的理论知识变得浅显易懂,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并能大大提高学生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开放教学法 所谓的开放教学,是指教学活动不局限于学校的象牙塔,可以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让学生亲身感受公共部门的工作环境,认知其管理程序和办事方式,从而认识真正的公共管理。“走出去”是指组织学生去政府等公共部门进行参观、调研、实习,参与公共管理实践是学习专业知识、提升能力素养的最快捷方式,也是学校课堂教学最好的补充。如在《行政学原理》课程教学实践中,授课教师组织学生去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审批大厅参观,并与建委法规处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座谈,了解北京市建委行政审批改革实践,学生在参观座谈中表现非常活跃,积极提问,这种实践教学充分调动了学生的学习积极性,通过实践,学生具体感知了行政机关的运作,对公共管理理论有了更深的理解。“走出去”的课程实践方法固然教学效果突出,但也必然受到学生人数、场地、时间等多方面限制,相较而言,“请进来”的课堂实践方式受条件限制要少,也更容易实现。“请进来”是指邀请公共部门的管理者来学校作专题讲座,结合其自身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学生现身说法。通过这种方式,学生能与一线的公共管理实践者面对面沟通,了解来自公共管理实践一线的最新动态,实现对专业知识理论由表及里的认知。当然,开放教学法能顺利、有效实施的前提,是学校与公共部门保持良好密切的合作。这除了可以借助于教师的个人人脉关 系外,更需要加强学校、学院与当地公共部门的合作,为学生提供实践认知的场所。 (三)互动教学法 互动教学法强调在教学过程中教师与学生之间的互动交流,讲授法固然是非常重要的教学方法,但它也有明显的缺陷,即在教学过程中的单向性。而互动教学法恰好能弥补讲授法的不足。教师在讲授基础理论知识的基础上,针对某些教学重难点,可以通过提问、讨论、答疑等方式,鼓励启发学生思考,并由教师点评总结。这种互动能使教师有效了解学生实际知识掌握情况,便于及时调整安排教学进度,同时能活跃课堂气氛,激发学生参与教学的积极性,培养学生主动思考学习的能力。如《公文写作与处理》课程,公文案例评析就非常适合采用互动教学法。通过提问、组织学生讨论例文,可以帮助学生加深对基础理论的理解,并掌握写作的实践技巧。另外,在开学初,教师就可以公开电子邮箱及课程网络平台链接,方便学生在发现专业问题时随时答疑和下载相关课程资料。在实践中,这种网络互动方式尤其受到内向腼腆学生的欢迎,这既能避免他们和教师面谈时的紧张拘束,又能有效解决其知识困惑。教师与学生之间的互动,能有效配合讲授法,实现教学相长,取得良好的教学效果。 二、基于能力培养的教学内容优化 目前,高校公共管理类专业课程的学时通常是54或者36学时,在有限的课时内,要争取使学生获得尽可能多的知识信息量,并有效培养锻炼能力,实现专业培养目标,必须精心选择、优化教学内容。首先,教师必须明确课程教学内容与学科内容的区别,在有限的授课学时内,要想面面俱到地涉及专业学科的所有知识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因此在选择课程教学内容时,必须有所取舍,关注和重点突出学科核心知识和热点问题,而其它相关知识,则可以介绍参考书籍、布置课外作业等形式,让学生自学相关的背景知识,锻炼培养其自学能力。其次,教师要结合课程特点,在教学内容中充分反映国内外公共管理实践活动。作为专业课程,教学内容必然包含学科的基础理论,这些理论描述了公共管理活动的规律,也是学生学习掌握专业知识的基础。但是纯理论知识的讲授不免枯燥乏味,而且,缺乏社会阅历的本科学生在这些知识的理解、掌握上也会存在一定的困难。事实上,放眼世界,国内外公共管理实践活动比比皆是,它们都蕴含着丰富的公共管理理念,用实践活动来说明和验证公共管理理论和规律当然是最有说服力的。这就需要教师密切关注国内外公共管理实践,用专业眼光筛选、梳理、分析有案例价值的公共管理实践事件,及时补充丰富教学内容,在教学过程中辅之以现实事例,使之能有效帮助学生融会贯通理论知识,这能大大提升学生的学习兴趣,也充分体现了课程教学的实践性、应用性导向。如《行政学原理》,顾名思义,这是一门理论性很强的课程,如果教师就原理讲原理,则流于形式和枯燥,学生也难免兴趣缺缺。为提高教学效果,教师可在行政学各个主题领域的原理讲授中辅之以政府实践活动的内容。如行政职能这一章的教学内容中,在介绍相关理论时,可加入我国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实践探索案例,用以说明在政府职能转变实践中政府和社会构建的合作伙伴关系,以帮助学生加深对政府职能转变的理解,强化其理论知识联系实际的能力。再次,及时更新教学内容,以使其反映最新的国内外学科理论前沿动态和最新的公共管理实践。部分高校教师可能会存在着一个教学误区,即“一套教案讲义可以用上好几年”。这种想法可能在诸如数学、英语等纯基础学科中有着一定的可行性,但是在公共管理类专业课程中,是绝对不适用的。公共管理学科具有很强的实践性和应用性,公共管理理论和国内外公共管理实践更新变革非常快,因此,在每次授课之前,教师必须做好教学内容的更新和优化,保持教学与理论、实践的同步发展,为学生提供最新的信息量。最后,为体现课程教学的深度,可以在教学内容中,结合教师的研究方向和科研优势,结合社会热点问题,增加部分专题分析的内容。专题分析可以增加学生对相关专业问题的了解深度,培养其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锻炼其科研能力。如《城市管理》课程,在城市人口和社会管理这一章中,可以加入城市流动人口管理专题和城市社区养老专题,引导学生关注城市管理实践热点,加深其对问题的思考,并锻炼其思维能力,可以取得较好的教学效果。 三、探索基于能力培养的课程考核改革 专业课程的考核是衡量教学目标是否有效实现的重要指标。课程考核一直被学生重点关注,考核形式的变革创新能有效引导学生的学习活动,因此,为实现学生的能力培养目标,课程考核内容、形式的设计显得尤为重要。授课教师可以借助于这个无形的指挥棒,在考核内容、形式改革中充分体现能力培养的导向,引导学生在专业学习中更加关注知识的实践性和应用性。传统的专业课程考核形式往往采用试卷考试,用闭卷或者开卷的形式考核学生的知识掌握程度。但是这种形式有着自身的缺陷,它固然是考核学生理论知识掌握程度的非常有效的方式,但是对于其理论联系实文秘站:践的应用能力、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考查却无法有效开展,以至于长期以来,学生对待专业课程的考试基本上陷入“死记硬背”的误区。在以实践性、应用性为导向的教学理念下,课程考核形式也应该尝试着多种形式的改革。各学校教务处对专业必修课程期末考试一般会有考试形式等方面的规定,而课程期中考核就可以由教师视不同课程的特点尝试灵活的考核形式,以更好地引导学生的学习焦点。其一,可尝试由学生分组案例分析的考核方式,由学生自由组成小组,联系专业课程相关理论,结合现实公共管理实践案例,课下进行案例讨论、分析,各组将讨论分析结果在课堂上向全班作案例分析汇报展示,由教师为每组的案例汇报展示表现打分,这可以占考核50%的比例分,再由学生根据案例分析情况,每人撰写一份书面的案例分析报告,这也同样占50%的比例,两个成绩合一为学生的期中考核成绩。这种形式能有效考核学生理论联系实际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水平,并充分锻炼学生思考应用、团队合作的能力。其二,可尝试写作课程学术论文的考核方式,这是锻炼学生科研能力的有效途径。学生具备从事专业科研的能力也是高校人才培养的重要目标之一。写作学年论文、毕业论文都是本科学生重要的学习任务。教师布置专业课程论文,为学生提供了基本的科研训练机会,为写作学年论文、毕业论文打下一定的基础,同时,这也是有效测试学生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的考核方式。综上所述,在公共管理类专业课程的教学过程中,教师可以通过多样化的教学方法、教学学内容的优化、以及考核形式的改革 等多种方式,引导激发学生学习主动性、积极性,锻炼提高学生的实践应用能力,有效提升教学效果,最终达到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 公共管理毕业论文:院校公共管理专业人才培育探新 一、公共管理专业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特色 林业院校的主要学科优势是林业科学及相关的学科群,学校的人才培养目标也与综合性院校不同。林业院校的公共管理专业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必须突出自身学科优势,避免与综合性院校趋同,才能具有竞争优势。林业院校公共管理专业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主要具有以下特色。 (一)培养目标符合林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培养目标是指林业院校培养的公共管理专业人才及其规格的质量要求。人才规格是培养目标的具体化,要充分体现林区经济社会发展对公共管理人才所具备的知识、能力、素质的要求。根据国有林区公共管理岗位对人才培养的要求制订培养方案,将人才培养目标定位于主要面向林区公共管理活动实践,培养从事国有林区公共管理实务方面的应用型专门人才,并致力于纵向建构学生的知识体系,横向拓展学生的综合素质。在培养学生扎实理论知识的同时,更要注重学生实际管理能力培养。其“知识”是指对培养对象的知识素质要求,包括文化基础知识、专业知识;“能力”是指对培养对象的技术能力素质要求,包括本专业技术能力、工作能力、社会能力、创新能力等,是人才规格的核心“;素质”是指对培养对象思想素质、心理素质的要求,这3方面构成培养目标的整体要求。 (二)课程体系构建突出林业院校特色 构建人才培养模式的核心任务之一,就是加强课程体系建设。近年来,众多林业院校对公共管理专业的课程体系建设进行了调整,但总体上课程模式依然与非林业院校趋同,林业特色优势不突出。在课程设置过程中,应摆脱综合院校公共管理专业课程体系的局限,以突出林业特色为主线,把公共管理的理念体现到课程设置过程中,以林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为中心,加强公共管理理论知识的运用和实践能力的锻炼。基础理论知识要以应用为目的,以必需、够用为度。专业课教学要加强针对性和实用性,结合林区经济社会建设的实际,对课程体系和教材的内容进行优化和重组,开发新的教学课程,增添新的教学内容,并注重吸收新知识,使学生毕业后具有较新的知识和较强的适应能力。 (三)实践教学突出林区管理特色 为适应学生在林区主要从事基层公共管理工作的需要,注重培养学生的实践动手能力,建立与理论教学课程平等的实践教学课程体系,使学生毕业后能适应林区经济社会建设对公共管理应用型人才的需要。根据林区内公共部门及社会组织人才需求意向,组织学生自愿报名,经学校、林区用人单位筛选,组建成有针对性的教学班。结合学生的素质特点,进一步增加林区公共部门或社会组织实践教学环节的比例,给予学生更多的实践性操作训练的空间。特别是要加强林区公共部门或社会组织实习基地建设,致力于通过互惠互利、共建共享的双赢方式,采取“高校+林区实习基地+学生与教师”的模式,广泛吸纳优质社会资源,与国有林区相关单位共建学生实习基地,给学生提供广泛接触林区公共部门或社会组织的机会,让学生在实践活动中展现自己的学识、能力与才华。 二、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构建途径 (一)推进林业院校与国有林区合作办学制度建设 林业院校公共管理专业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的主要特征在于其鲜明的实践性和专业性特色,所培养的学生必须掌握相应实践领域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因此,必须加强学校与国有林区合作办学的制度建设。与国有林区合作办学的主要特征是林业院校与国有林区公共部门或各类社会组织共同参与培养学生的教育活动,这需要通过林业院校、政府和林区相关部门间的伙伴关系来实现。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充分意识学校与国有林区合作办学对公共管理专业应用型人才培养的作用,加强制度建设,加强与林区公共部门或各类社会组织的联系,紧密结合林区经济社会建设的实际需要。在人才培养目标确定、课程设置等方面充分听取林区公共部门或各类社会组织的建议,发挥林业院校在人才培养中的优势,加强协调与合作,培养符合林区需要的应用型公共管理人才。 (二)创新教学方法 林业院校公共管理专业应用型人才培养的主体是学校,课堂教学是人才培养的主要手段。因此,应该依据林业院校发展目标和公共管理专业特色设计课堂教学方式;根据应用型人才培养的目标要求,增加案例教学的比重。公共管理专业应用型人才需要具备综合分析能力、控制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实践能力等。案例教学不仅要求学生运用基础理论知识分析问题,更重要的是要提出解决问题的见解,这样既加深了学生对教学内容的理解,又增强了他们实际运用的能力。此外,林业院校公共管理专业要根据林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调整课程结构、教学计划,改革课程内容等。教学计划的知识要求和技能训练内容,可以根据林区公共部门或社会组织的实际需要来确定。教学内容应摆脱学科式教学模式,密切联系林区实践,把新知识、新思维引入课堂,改进教学方式,提高教学质量。强化林业院校公共管理专业的实践教学工作,并使实践教学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同时,要制定有效的激励机制,引导和鼓励学生多学习、多动手、多实践。 (三)积极探索“订单式”人才培养方式 “订单式”人才培养方式较多应用在工科院校应用型特色专业,比如计算机、机械制造等。近年来,有文献认识到“订单式”人才培养方式“有利于解决目前中国高校农 业教育与农业人才需求脱节的矛盾”。在培养方式上,林业院校公共管理专业应结合林区公共部门或社会组织对人才培养的需求和自身的实际情况,重点采取“订单式”人才培养方式,为林区输送公共管理专业应用型人才。近年来,随着国有林区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林区对公共管理人才的需求日益增强,林业院校公共管理专业应抓住机遇,积极与林区公共部门或社会组织沟通协商,通过签订培养模式协议的方式,双方按照一定的要求选拔部分学生,并对其进行生活上的资助和专业能力的培养,毕业后通过一定招录程序,优先在签协议学生中挑选毕业生到林区工作。通过“订单式”培养得到的人才,熟悉国有林区实际情况,实践技能较强,到单位后便可立即上岗工作,节省了培训时间。 (四)加强师资建设 林业院校公共管理专业应用型人才培养成功的关键在于师资,只有建立一支业务精良、结构合理、敬业爱岗的高素质教师队伍,才能使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获得成功,人才培养的质量得到提高。因此,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中教师的专业实践经历和能力显得格外重要。应该推出各种激励措施,让新教师脱产、半脱产或在岗到国有林区相关部门的实际工作岗位上锻炼。学校在人员编制、人才引进和培训、职称评聘、酬金分配、评选先进和奖励等方面,优先考虑具有实践部门锻炼经历的教师。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实现了林业院校与国有林区公共部门或社会组织双赢互惠、共谋发展的格局。 从某种意义上讲,林业院校与国有林区合作办学,是一种自愿合作行为。必须适应林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趋势,适应林区公共部门或社会组织发展的需要,建立相应的保障机制,参与各方都应受到责任和义务的约束,切实保障参与各方都能受益,实现优势互补和共同发展。林业院校公共管理专业应该结合学校专业优势,找准自己与林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的结合点,摆正教学、科研与社会服务的关系。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既是林业院校面向林区经济社会依法自主办学、实现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三大职能有机统一的必由之路,也是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的有效途径。 公共管理毕业论文:谈公共管理学科发展的背景和特征 21世纪的中国,政策科学必须充分考虑公共部门管理研究(公共管理学)发展的背景与趋势,把它放在公共管理的大视野中加以考虑,这有助于把握政策科学发展的未来取向,拓宽政策科学的研究主题,引入新的研究方法,加快政策科学的知识创新。 一、公共政策学的缘起 政策科学又称政策分析、公共政策(学)和政策研究,是二战后在西方(主要是美国)的思想库和大学兴起的一个全新的跨学科、应用性的研究领域。它的出现被视为“当代公共行政学的最重要的发展”、当代政治学的“一次最重大的突破”以及当代西方社会科学领域的一次革命性变化。政策科学的迅速成长以及它对各国政府政策制定和社会经济发展所产生的巨大影响,使它成为各国政界和学界共同关注的学科。现在政策科学已构成当代公共管理学乃至整个社会科学中的一个极为重要而富有活力的部分。 一般认为,“政策科学”概念是美国政治科学家拉斯韦尔首先提出的。早在1943年的一个备忘录中,他就提到了“政策科学”的概念,而这一概念在出版物中的首次出现则是他与卡普兰在1950年合着的《权力和社会:政治研究的框架》一书。1951年,拉斯韦尔在与拉纳合编的《政策科学:范围和方法的新近发展》一书特别是拉斯韦尔本人所写的“政策方向”一文中,首次对社会科学中的政策研究方向,即政策科学的对象、性质和发展方向作出规定,奠定了政策科学发展的基础,成了政策科学诞生的标志,拉斯韦尔因此成为“现代政策科学的奠基人”;政策科学作为一个独立学科的形成,则是60年代末、70年代初的事,它以德洛尔的政策科学“三部曲”——《公共政策制定检讨》(1968)、《政策科学构想》(1971)和《政策科学进展》(1971)的出版为代表,这些着作构成政策科学发展的第二里程碑。“政策分析”一词则是美国经济学家和政治学家林德布洛姆首先提出的。他在1958年发表了“政策分析”一文,用“政策分析”表示一种将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渐进比较分析类型。在西方文献中,“政策科学”与“政策分析”两个概念的关系颇为复杂,有的学者将两者当作同义词使用;有的学者将它们加以区别,用“政治科学”作为一个总的学科领域名称,强调它的跨学科、综合性特征,而将“政策分析”看作政策科学的一个分支,强调政策分析作为社会科学领域中的一个应用性学科的特征。 二、公共管理学的发展背景、特征及对政策学的影响 尽管拉斯韦尔和德洛尔等人所提倡的政策科学是一种全新的跨学科、综合性的学问,是一种“统一的社会科学”(元社会科学),但是政策科学既然主要以公共政策作为研究对象,那么它主要是关于公共部门管理尤其是政府管理的学问。70年代以来,政策科学与经济学、工商管理学、政治学以及公共行政学等学科日益相互融合,最终导致公共部门管理领域新范式或新途径的出现,即“新公共管理”的兴起。因此,要认识和把握政策科学,就不能离开公共部门管理学科(公共管理学)发展的背景与趋势。 政府及公共部门管理研究领域成为相对独立的学科分支是从19世纪末20世纪初开始的。在百余年的发展、演变过程中,该学科领域经历了三次范式转变,即从传统的公共行政学到新公共行政学和政策科学,再到新公共管理学三次重大突破。政策科学可以说是政府管理研究领域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 1.传统的公共行政学 形成于本世纪20、30年代,其理论基础是马克斯韦伯的官僚体制理论和威尔逊、古德诺等人的政治-行政二分法理论。传统的公共行政学有六大信条:(1 )非政治化的文官制度以及将政治与行政分开的假定;(2)强调层级制和规章制度(即采用官僚体制模式);(3)公务员的终身受雇和政府组织的稳定性;(4 )以文官制度作为人事管理的基本制度;(5)对文官的控制(外部规制);(6)要求结果的公平。 早期公共行政学采取了一种形式主义或静态的研究方法,只注重对官僚体制(正式政府组织机构)的分析,忽视了对行政行为及行政管理过程的研究;它将政治与行政(即政策的制定与政策的执行)绝然分开,忽视了政策制定以及政治因素的地位与作用;它将丰富多彩的行政管理现象及过程仅仅抽象为若干原理或原则;效率的标准则被不恰当地过分推崇理或原则;效率的标准则被不恰当地过分推崇(价值因素以及公平与效率的关系问题被忽视)。传统的公共行政学范式由于公共管理学科本身的发展与时代的变迁必然引起批评,并促使其转变。 2.新公共行政学和政策科学 在上世纪60年代末、70年代初的兴起,标志着公共行政学范式主导地位的终结以及政府管理研究新范式的出现。但是没有最终取代传统的公共行政学而成为公共管理研究的主导范式。新公共行政学学派的代表作是《走向一种新公共行政学:明诺布鲁克观点》(1971),它以公平为核心,因而拒绝了传统公共行政学的一系列基本观点,尤其是政治-行政二分法和官僚体制理论;它强调政治与行政的连续性以及行政管理与价值的关联,并寻求具有灵活性的行政组织结构。因此,分权、权力下放、项目管理、组织发展、责任扩大、冲突和顾客至上成为新公共管理分析组织问题的一些基本概念。新公共行政学强调以“公平”为核心,实际上是一种民主的行政理论,与美国政治学的先驱汉米尔顿麦迪逊等人在《联邦党人》以及托克维尔在《论美国民主》中所表达的民主行政理论具有明显的师承关系。 与此同时,西方公共管理研究领域出现了另一个影响更深刻、更广泛的趋势,这就是政策科学或政策分析途径的兴起。针对传统公共行政学过分强调的组织结构(官僚体制)的研究,将政治(政策制定)与行政(政策执行)分离等弊端,政策科学的倡导者主张一门以政策制定系统和政策过程作为研究对象,并以端正社会发展方向,改善公共决策系统和提高政策质量为目标的新学科,从而形成了政策科学研究的新范式。 拉斯韦尔、德洛尔等人所提倡的政策科学范式因自身的局限性而在70年代以后的发展中遇到了一些难题:一是将政策科学当作一种统一的社 会科学,这造成了在科学共同体中建立共识的困难,包括在划定研究范围边界、建立学科理论体系和形成特有的研究方法等方面的困难;二是政策科学为自己确立的目标过于宏伟,难以在短时间内突破,而且它抽象地大谈改善全人类公共决策系统,端正人类社会的发展方向,回避各国的政治制度和意识形态的差别和对立,因此被斥为“披着科学外衣的意识形态”;三是拉斯韦尔和德洛尔所确立的政策科学范式过分注重政策制定的研究,而忽视了对政策过程的其他环节特别是政策执行和评估的研究。 3.上世纪70年代后政策科学的发展及其特征 政策科学朝着新的方向发展,取得了新的突破。首先,政策分析范式(将政策科学领域理解为一门应用性的社会科学学科)迅速成长壮大。运筹学、管理科学和系统分析的定量方法及技术的发展实际上构成政策科学以及政策分析方法论的基础。70年代以后政策分析途径的成长引人注目,它的倡导者林德布洛姆、邓恩、奎德等人不再将一般的选择理论、人类社会的基本方向问题或一般的政策系统及过程作为自己的主要研究对象,而主要关注现实具体的政策问题,因而政策分析方法及技术在其中占有核心地位。与政策科学相比,政策分析的应用性程度更高,它以提供政策建议或备选方案为核心,有具体的当事人或委托者;其研究对象比较明确,研究范围的边界清晰,在学科共同体中较容易形成有关方法论和学科理论体系方向的共识,再加上各种分析方法和技术的成熟,使得政策分析比起政策科学来更容易取得突破,较快地建立起相对成熟的学科体系;再加上思想库的成功的政策分析实践的鼓舞,使得政策分析范式获得了众多的支持者。 其次,70、80年代,政策科学加强了对政策过程的其他环节尤其是政策执行及评估的研究。这种由政策制定向政策执行的研究重心转移,构成80年代末90年代初“新公共管理”范式出现的一个契机(公共管理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是政策执行的管理)。哈佛大学肯尼迪政治学院首先发表了一篇《公共政策执行问题的报告》,指出政策执行的政治与行政的方面往往为人们所忽视;有些学者如哈格罗夫指出,在政策形成和政策成功之间存在着一个忽略或错失了的环节-政策执行,必须加以补充,才能使政策生效;加州大学的普雷斯曼和韦达夫斯基等则对奥克兰实验案例进行详细的跟踪研究,写成经典性的《执行》一书。该书令人信服地指出,再好的政策方案,如果没有正确、有效的执行,仍将导致失败。这一时期出现了种种的政策执行理论,如行动理论、组织理论、因果理论、交易理论、管理理论、系统理论、演化理论等。80年代中期以后,政策科学与公共行政学日益相互融合,并最终导致新公共管理范式的出现。公共政策与行政管理如同一个硬币的两面,密切相关,难分彼此。公共政策必须靠行政管理来推行,而行政管理主要是对公共政策的管理。林恩在《管理公共政策》一书中认为,必须熔管理与组织行为以及政治与政策形成理论于一炉,才能有效管理公共政策。美国政策研究领域的最权威的组织——政策分析与管理学会的成立,目的之一是希望沟通政策分析研究与公共管理研究,促进组织政治与公共政策的相互融合。 再次,政策研究的理论基础发生了变化。如果说,上世纪70年代以前政策科学的理论基础主要是政治学的话,那么上世纪70年代以后的理论基础主要是经济学了。上世纪70年代以前政策研究的基本途径如系统途径、过程途径、精英途径和制度途径都来自于政治学理论;上世纪70年代以后,经济学途径在政策研究上逐渐居于主导地位,其中公共选择理论的兴起是一个典型代表,该学派用经济学的假设、理论和方法研究非市场决策,即公共决策问题,在政策科学上产生了相当大影响。这种理论基础由政治学转向经济学也正是后来的新公共管理范式的一个基本特征。 4.新公共管理学 到了上世纪80年代中后期,在当代社会科学和管理科学的整体化趋势以及公共部门管理实践特别是政府改革实践的推动下,在英美等国出现了一种“新公共管理”运动,这种运动的目标是以公共部门管理问题的解决为核心,融合多种学科相关的知识和方法,创立一个新的公共管理尤其是政府管理的知识框架,以适应当代公共管理实践发展的迫切需要。新公共管理学者来自于公共行政学、经济学、政策分析、管理学等学科领域;它突破了传统公共行政学的学科界限,把当代经济学、政策科学、管理学、政治学和社会学等学科的相关知识和方法融合到公共管理之中;它在保留传统公共行政学、政策科学的某些主题基础上,在研究领域及主题上有重大的突破与创新,涉及诸如公共物品、外部性、公共服务供给、理性人、交换范式、制度选择、公共选择、政府失败、多元组织等大量新主题;新公共管理学更多地从经济学的途径来研究公共管理尤其是政府管理问题,它被人们称为“以经济学为基础的新政策管理理论”或“市场导向的公共行政学”;它提供了一种当代公共管理的新模式,在处理公共管理实践尤其是政府与市场、企业和社会的关系时提供了一整套不同于传统行政学的新思路。“新公共管理”运动对传统的公共行政学和政策科学提出了严峻的挑战,它大大地改变了公共部门管理尤其是政府管理学科的研究范围、主题、研究方法、学科结构以及实践模式,是公共部门管理学科的又一次范式转变。这种范式正逐步取代传统的公共行政学和政策科学的范式而成为当代西方公共管理研究的主流。尽管从公共行政学到政策科学再到公共管理学是西方公共部门管理研究发展的三个阶段,但更准确地说,在目前西方公共管理学界中,传统的公共行政学、政策科学和新公共管理学三种范式共存,它们是公共管理研究领域的三种学派、三种研究途径。它们有着各自的支持者、学术团体、杂志、研究纲领和学术活动(甚至在美国公共部门管理研究的学院的名称也体现这一点,有的仍然称“公共行政学院”,有的叫“公共政策学院”,有的则命名为“公共管理学院”, 而MPA(公共行政硕士)或MPP(公共政策硕士)则是该领域硕士的统称) 公共管理毕业论文:浅论现代公共管理的宪政基础 如何通过构建现代公共管理体系来推进服务型政府的建设,这是社会转型时期中国公共行政改革的一个重要课题。在学界现有的研究中,人们往往习惯于从制度、价值、财政或社会资本等层面进行探究,而忽视了现代公共管理的法治运作基础。从政治学的角度看,宪政之于“公权”(即政府权力)的限制和约束才是公共管理的首要任务。豍本文基于对现代公共管理与宪政之间内涵关联的分析,尝试探析宪政对于现代公共管理的社会功能,并试图为我国公共管理提出相关对策和建议。 一、现代公共管理与宪政的内涵关联 作为一种新的管理模式,现代公共管理是在传统公共行政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主要是指以政府为主导的公共组织,为实现社会的公共利益而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的活动。与传统公共行政相比较而言,在现代国家中,“现代公共管理既不同于传统公共行政,也不同于正在兴起的新公共管理,它具有以政府为核心的多元行为主体、治理与服务的结果取向、管理本质的服务性以及政府与公民社会的合作治理性等基本特征。”竖从公共管理的内容指向来看,公共性和服务性是公共管理的本质特征,只有致力于实现社会的公共利益,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和生产需要,公共管理才具有政治学意义的合法性。 公共管理不仅包括政府管理范围内的社会公共事务,还包括了不属于政府公共管理事务的社会公共事务。公共管理强调政府对社会治理的主要责任,但是权力与公共利益容易陷入人们通常所说的“诺思悖论”,即“没有国家权力及其人的介入,财产权利就无法得到有效的界定、保护和实施,因此,国家权力就构成有效产权安排和经济发展的一个必要条件。就此来看,没有国家就没有产权。另一方面,国家权力介入产权安排和产权交易,又是对个人财产权利的限制和侵害,就会造成所有权的缺失,导致无效的产权安排和经济的衰落”。豏因此,以限制和约束公共权为核心内容的宪政成为了一种必然的选择。 传统公共行政强调“命令服从”和“权力管制”,而现代公共管理以公共利益为终极追求。所谓“宪政”,就是依据宪法来治理国家的政治过程和政治形态,其基本的价值目标是通过有效限制政府权力而保证公民的基本权利。我国宪法学家张友渔先生曾经指出:“所谓宪政,就是拿宪法规定国家体制、政权组织以及政府和人民相互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而使政府和人民都在这些规定之下,享受应享受的权利,负担应负担的义务,无论谁都不许违反和超越这些规定而自由行动的这样一种政治形态”。丰由管制转向服务的公共行政范式,其背后蕴含着深厚的宪政元素,两者的最终目的都是为了实现社会的共同利益。 在政府行政规则上,现代公共管理和宪政都要求依法行政、建设法治型政府,推行公民广泛参与行政程序。政府的决策过程和行政行为积极回应社会和民众的基本意愿,既是把为公民服务落实到具体的公共管理行为,也是公民充分享受宪法所赋予的各项权利,实现社会的公平和正义。同时,负责任的法治政府可以看作是宪政和公共管理的具体化,不仅宪法具有法律层面及政治学层面的合法性,公共管理同样有可能面临着如何代表和实现公民意愿的合法性,负责任的政府成为两者基于共同价值目标和行动方案的理性选择。 二、现代公共管理宪政基础的社会功能 宪政之于现代公共管理的社会功能是显而易见的。作为一种法治精神和民主事实,宪政是实现现代公共管理一种最基本的政治支持,也是抑制政府官员“立法”泛滥的一道坚固的防线。文森特·奥斯特罗姆对于“立法”泛滥是描述到的:“规则和条例到处出现。任何维持法律规则的理由均能被抛弃。当贿赂变成铺平自己道路的代价时,法律就会变成临时索钱器。每个人最终都会向每个人行贿。当强制性的匾乏来临时,悲剧就发生了。许多人处于被他人的压迫和剥削之中;除了生活所迫切需要的最低限度的必需品,很少有人有积极性生产的更多。豑只有建立在宪政的基石上,公共管理才有可能服务型政府的建设同步并进,才能实现政府主导的公共利益政策和行为。 “由于公共管理的两重属性使然,它既是国家与社会的中介,又是政治过程与技术过程的统一,公共管理难免会陷人民主与效率、价值理性与工具理性选择的两难。”豒只有建立在宪政基础上,公共管理才能够实现民主与效率以及价值理性与工具理性的辩证统一。首先,由宪政规制和导引政府认真履行公共权力的职责,既能够使公共权力收到制约,同时个人权力又能够得到保障。其次,宪政规定的民主参与式管理被普遍认为是一种具有高效率和高效能的公共行政的组织方式。正如登哈特夫妇指出:“如果公共组织及其所参与其中的网络基于对所有人的尊重而通过合作和共同领导来运作的话,那么,从长远来看,它们就更有可能成功。”豓毕竟,对个体积极性的整合显然有利于统一行动的成效。 在发生学的视阈中,民主宪政制度的产生的目的是为了废除或防止专制独裁,保障公民权利不受侵犯,使一切政治和非政治性的社会团体享有平等的法律地位,以及保证它们在宪法和法律许可范围内争取和实现团体利益的活动自由。正如有的学者指出:“所有体现现代宪政精神的公共管理行为都必须立足于对最大多数人根本利益的真实关怀,立足于对公民作为个体和整体的权益的确认和保护,这其中包括对居于少数地位的人们的意愿和权益的尊重和保护。”艳民主宪政的制度设计显然尤其关注对公共权力在公共管理机关的运行,以保证公共管理机器不至于偏离社会福祉太远。 同样,一个成熟运转的现代公共管理必然是以高效率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来体现公民权力意志在现实领域的落实,公共利益通过特定的行政行为和行政过程来体现宪法规定的公共权力意志。现代社会日趋趋复杂化和不确定性,这必然能要求现代公共管理日益专业化、科学化及技术化,对社会事务的管理不可能由每一个社会成员都亲自参与。宪政对权力运作的规定通过公共管理的介入,使得人的行为能够在最大程度上行驶应有的责任,宪政及宪政精神的实现也就有了工具性的基础。 三、构建基于宪政基础的现代公共管理 公共管理的宪政基础是对公共管理的本质及其发展规律的一种基础性的理性回应,是现 实公共管理公共性和服务性的根本准则。“由宪政规制和导引的公共管理应是政府真正履行人职责执行公众意愿的公共管理、政府与公民平等协商合作的公共管理、公共权力既受到制约又受到保障的公共管理、既能充分实现民主参与又能高效率和高效能运行的公共管理。”在现代社会背景中,构建基于宪政基础的现代公共管理,具有一般性的行政规范。 1.宪法以最高法的形式所给予的公民权利还受制于各种旧制度、旧观念,全面贯彻实施宪法将给公民权的进一步落实带来巨大空间,在宪政平台上应该把公平、正义、伦理、责任和合法性作为公共管理高效率、高效能运行的价值基础。效率和效能是评价公共组织体制和公共管理活动的一个重要标准。无效率无效能的公共管理浪费资源,服务不力,直接影响到公众利益的实现。公共部门应努力降低成本,提高服务质量,建设高效政府,建立多元竞争机制来提升公共管理的服务品质。 2.公共管理宪政架构下的公共管理应是民主参与管理,建多中心的新型治理结构。民主参与管理要求政府为了公众的权益必须与社会进行有效的合作和协作,实现公民在公共政策决策和执行过程中享有参与权和监督权,在社会系统内部基于共同价值取向而达到有效整合与控制。政府需要充当民主参与管理的触发器或促进因素,必须以一种给公民授权的方式共享权力,建立具有普遍适用性的治理原则。 3.为了促进公共行政人员能够正确履行职责,基于宪政基础的现代公共管理应当建设新的责任与激励机制——宪政下的政府责任机制是既要保持垂直的问责机制,又要改善机构间的协调与合作;既要采取统一的行动、共同的标准和共享的组织体系,又要求单个的机构为纵向的责任体系负责。这种对功能的整合、职责关系的理清,有助于降低行政成本和提高行政效能,实现政系统内部之间、行政系统与社会之间、社会与社会之间的合作。 4.在当前中国,公共权力缺乏有效的监督和制约,许多行政官员热衷追求政治时效性,大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在一定程度上背离了以公共利益为指向的公共行政责任的要求。因此,要健全完善违宪审查体制,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职要问责,违法要追究,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
文章首先探讨了“营改增”的重要意义,并针对“营改增”给企业税收和财务核算带来的影响提出了一些具有合理性、可操作性的建议,使建筑行业等领域快速适应“营改增”的新政策。关键词:“营改增”;财务核算;财务管理随着经济的快速向前发展,我国政府根据经济发展的新形势,在建筑行业、交通运输业等领域试行了“营改增”的税收政策。“营改增”新政策的出台对完善我国税法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同时也对建筑行业等领域的税收和财务核算带来了一定的影响。总而言之,对于国家的出台的税收新政策,建筑行业、交通运输业等其他领域都要积极响应,严格执行。因此,为了更好地适应“营改增”的新政策,企业要作出一定的调整。根据“营改增”新政策给企业带来的影响,全面分析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去应对,这样才能保障企业的长久发展。因此,文章浅谈了“营改增”对建筑行业税收及财务核算的影响与建议,以供借鉴和学习。 一、“营改增”对建筑行业的重要意义 (一)适应我国税改要求 为了适应我国税收政策改革的要求,在建筑行业等领域推行“营改增”。建筑行业等领域应该严格执行新税法的规定,推行“营改增”,适应新税收政策的要求,并且要在税法的规定下执行。 (二)消除重复纳税 推行“营改增”可以消除建筑行业等领域重复纳税的现象,减轻了建筑行业的经济负担,维护了企业利益。在传统税收模式下,企业会出现重复纳税的情况,这是因为重复征收了增值税和营业税导致的。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是,在一个行业中,劳务和货物往往会重复,这就会导致征税重复,出现双重纳税,加重了企业的经济负担,影响了企业经济利益。而推行“营改增”政策之后,统一了对劳务和货物的征税,避免重复纳税,保障了企业的利益。 (三)规范化管理建筑行业 “营改增”税收政策的推行,一方面对于建筑行业财务核算的统一化规范化管理是有帮助的,另一方面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建筑行业的现代化管理水平。之前由于国家分开征收劳务税和货物税,导致了建筑行业的收税和财务核算的复杂性,加重了企业财务管理的负担。因此,影响了规范化管理建筑行业的财务核算。推行“营改增”新政策,可以使建筑行业实现统一化管理,实现规范化的财务管理工作,规避了财务管理复杂性,有利于实现标准化财务管理,有利于实现现代化管理。 二、推行“营改增”给建筑行业财务核算带来的影响 (一)对税金核算的影响 增值税的税金核算方式比营业税更为复杂。这是由于增值纳税人的身份不一样所导致的,由此造成了增值税的申报流程比营业税复杂,同时还存在着多档税率的问题。因此,相比较于营业税,增值税的核算内容更加丰富多样、核算方式更加繁琐复杂以及核算管理上更为困难。 (二)对会计核算的影响 建筑行业的成本是由材料费、工作人员费、机械费和分包费等构成。价内税一般指营业税,价外税一般指增值税。在传统税收时,建筑行业的成本同时包含价格和税收,推行“营改增”政策以后,建筑行业的成本只有价格,不包括税收,进行价税分离,成本和税收分别归类,会计核算变得复杂混乱。同一个经济业务在含税价一样的情况下,如果进项税率越高,那么可抵扣的金额也就越多,则税收成本越低,进而建筑行业成本越低。 (三)营改增税率变化对税负的影响 根据国家相关税法文件的规定,自2016年起,建筑行业将由原来缴纳3%的营业税税率改成了缴纳11%的增值税税率。从表面上看,建筑行业的税率上升了8%。但事实是,建筑企业税负的计算方法是用销项税减去可抵扣的进项税,进项发票的多少决定了企业税负的高低。因为建筑行业建设工程生产方式具有单一性、流通性、生产模式多样性以及受外部环境和地理条件的影响,所以导致税率核算比较复杂,能够得到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比较困难。例如,对于人工成本来说,尤其是劳务成本,得到可以抵扣的进项税发票比较困难;不同地方平时用的材料没有办法进行进项税发票抵扣,因为这些材料都是自己生产自己利用的;工地施工用的部分材料也没有办法进行进项税发票抵扣,因为提供这些材料的人都是小规模企业;工地施工搭建的临时建筑物,由于一定期限内供应商对建筑客户传统认知的影响,也不能提供专用发票进行进税项发票抵扣;还有一些小型企业和个体商户,因为规模太小,供货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有一定难度,所以也没有办法进行抵扣。 三、为了完善建筑行业税收和财务的核算提出可操作性的意见建议 为了促进建筑行业的可持续发展,更好地响应我国“营改增”的税收新政策,必须要完善建筑行业的财务管理。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建议。 (一)加强相关人员素质素养 为了积极响应“营改增”新政策,首先建筑行业内部要提高财务管理人员的素质素养。现如今,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说到底还是人才的竞争。因此,只有加强对建筑行业财务管理人员素质、素养和能力的培养,训练出一个能力强、素质高的财务管理团队,才能更好地适应“营改增”的新政策。 (二)调整会计核算 随着“营改增”新政策的全面推出,建筑行业等领域的缴税模方式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因此建筑行业的会记核算模式也要做出一定的调整和改变,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利润和税收要分开核算。与此同时,为了加大对财务核算工作的管理,建筑行业可以设立一些财务核算岗位,对岗位工作人员严格管理,明确分工。相关部门的管理人员在进行会计核算时,应该参照税收核算准则要求、“营改增”政策要求和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准则等,保障核算工作的规范性,这不仅提升了工作效率,而且加强了工作秩序。 (三)加强财务管理 建筑行业加强财务管理,实行精细化管理,可以更好地适应“营改增”的新政策。自从我国推行“营改增”的新政策以后,税收的项目、主体以及原则相比以前发生了巨大变化。因此,必须要对建筑行业的财务管理实行细致化管理,根据税收政策的要求,对原材料、劳务、工程等各个环节的财务交易严格把关。根据我国相关税法的规定,对开发票和收发票的资金往来的明细要仔细监管。只有严格监管财务上的资金往来,才能完善建筑行业的税收核算。 (四)研究“营改增”税收政策的细节 为了积极响应“营改增”税收政策,建筑行业的管理人员要仔细研读“营改增”税收政策的内容,做好应对新旧税收政策的交接工作。因此,需要对建筑行业管理人员开展培训学习的活动,要认真学习“营改增”税收政策,熟悉政策的内容,了解政策的精神实质,掌握政策的内涵。在项目招标,工程预算、结算过程中,更加充分考虑“营改增”后企业实际税收负担的水平,为企业健康发展提供更准确的财务信息。这样才能在“营改增”新政策下适应新的要求,加强自身财务和税收核算工作,维护企业的自身经济利益。 (五)加强进项税额抵扣环节管理 由于增值税的征收方式是按每个环节进行的,因此加强每个环节进项税额抵扣的管理是非常必要的。建筑行业要评估自身的实际情况,对建筑工程项目可抵扣的部分进行合理分析,重视进项税额抵扣环节。对于建筑行业来说,也要做好相应的税收筹划,尽最大可能得到增值税进项发票,最大程度地降低企业税收,起到合理缴纳税收的作用。 四、结语 综上所述,“营改增”税收政策的改革不仅推动了建筑行业生产方式的转变,而且还促进了建筑行业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了建筑行业的转型升级。避免了建筑行业重复纳税,减轻了企业的经济负担,维护了企业的经济利益。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我国经济的发展。因此,为了能够更好地适应“营改增”的新政策,需做到如下措施:1.要提高建筑行业相关管理人员的素质素养,人才是企业最大的竞争力。2.要适当调整会计核算方式,保障会计核算工作的标准性,不仅可以提升工作效率,而且可以加强工作秩序。3.要加强财务管理,实行精细化管理,严格管理原料、劳务、工程等各环节的资金往来。4.建筑行业的管理人员要研究好“营改增”税收政策,学习政策的理论知识和精神内涵。5.建筑企业相关管理人员应该通过学习培训提升管理能力和水平,为公司的发展做出贡献。 参考文献: [1]张毅.浅议“营改增”对建筑行业的税收和财务核算的影响[J].经贸实践,2016(12). [2]潘云婷.“营改增”对建筑行业的税收和财务核算的影响探讨[J].财经界(学术版),2017(02). 作者:陈显均 单位:重庆贵华建设有限公司
退税管理论文:浅谈我国当前出口退税管理的问题与对策 【摘要】出口退税作为一项财政激励政策,已被世界许多国家和地区所广泛应用并发挥出了积极的作用。当前,我国出口退税政策已经实施多年,虽然在相关管理上有了长足进步,但仍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法规不完善,管理手段落后,部门协调配合不够等问题,本文为此提出了相应的改革建议。 【关键词】出口退税管理问题;对策 一、当前国内出口退税管理的现状 应该说,目前出口退税管理办法已基本成熟,并已形成一整套出口、核销、征税、退税管理制度,关键是贯彻落实不到位,部门与部门之间、部门内部各环节的衔接不够。 在现行出口退税管理中,侧重退税审核,忽视退税监控的问题较为突出。退税机关缺乏对出口企业经营活动及相关数据的监控,就单审单的现象较为普遍,无法及时发现企业存在的问题;上级税务机关缺乏对下级税务机关的有效监控,难以适时发现和全面了解下级税务机关在退税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防范和制止某一地区大面积骗税问题的出现。 由于出口货物客观上存在着生产、出口、征税、退税空间、时间上的分离,出口退税各环节的衔接非常重要。虽然在退税管理实际工作中已采取了一些措施,来加强部门之间的联系和信息资料交流,但由于网络不够健全,部门数据相互独立,数据可信度低,数据传输困难等,仍然难以避免虚假信息和数据的出现,从而导致骗税问题的发生。 二、我国当前出口退税管理上存在的问题 1.出口退税管理的程序性法规不完善 实行新税制后《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和《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既包括了政策内核,又包含了日常规范。在随后出台的诸多文件中,几乎都是有关税政方面的内容,而对出口退税管理的规范,则散见于以上文件中。由于没有一部成型的程序性、管理性法规,出口退税操作出现了很多管理方面的问题,这些问题反过来又影响了出口退税政策的准确实施,使出口退税政策不能达到预期效果。出口退税管理的程序法规不完善导致的后果是: 由于没有统一规范的审批流程而仅仅根据《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中的有关条款来确定审批流程,势必产生诸多责任不清、岗位不明现象,也会使审批退税没有强有力的内部制约机制,从而在管理上出现很多漏洞,也给骗税以可乘之机。因此,如果出口退税管理没有明确的职责分工,不按业务属性建立内部制约机制,而是实行粗放管理,那么各种隐患将长期存在。 由于没有统一规范的检查规程,使各地出口退税检查的内容、方式、手段及事后处理等不尽相同,随意性很大,从而使检查效果大打折扣,产生导致骗税的隐患。 由于没有统一规范的清算规程,使各地出口退税清算业务多种多样,有些地区甚至只对出口退税清算走过场。而实际上清算业务是出口退税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严把出口退税关的重要环节。 2.管理手段落后,电算化管理水平低下 出口退税电子化管理是大势所趋。尽管自l990年开始国家税务总局就在探索和研究如何运用计算机来进行出口退税管理,国务院还将出口退税计算机管理系统列为国家“三金”工程中的“金税工程”,但部门之间运用程度参差不齐,衔接配合问题较多。目前税务总局推广应用软件在实践运行中以暴露出诸多问题: 首先,信息应用不全。现除海关电子信息可以进行对碰稽核外,其他如企业财务核算信息、外汇管理局的结汇信息和专用发票信息等都还不能被退税部门所采用,电算化稽核功能还不能充分发挥。 其次,软件设计内容跟不上新出台的政策要求,由此带来操作难问题。 再者,交叉稽核信息滞后且变化无常。大量申报数据因信息滞后,只好撤单。单证回收和电子信息是互补的,有时信息传递渠道不畅,造成人为退税滞后及退税计划难以把握,既影响退税质量,又难以有效防范和打击骗税。 最后,功能不齐全,缺乏清算及检查功能。现行的申报系统和审核系统其基本功能主要是数据登录、编报和数据核对,但缺乏管理功能,给退税管理工作带来极大不便。另外,该系统也未将检查功能列入其中,使退税检查游离于系统之外,既不利于规范统一,又不利于数据的相互衔接。 3.部门协调配合不够,管理上存在失控、脱节现象 出口退税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既涉及税务机关内部的退税、征收、计财、信息等部门,同时还涉及到海关、外管、外经贸等部门,这就要求相关部门对出口退税工作必须协调一致。但目前国家涉及此类文件不多且执行起来有较大折扣。有些具体问题在协调上无明确要求,致使一些工作协调极其困难。如一些地方海关往往对税务机关的函调报关单不能及时复函;有些海关要求退税部门发函调查必须附报关单原件;有的明显制单错误,企业要求改单,而非要退税部门出具证明才予改单,从而影响退税进度。另还,管理手段落后,既造成部门之间工作推诿,也造成管理失控、脱节,给不法分子的骗税活动留有空隙。 4.退税单证申报滞后现象严重 生产企业实施“免抵退”税后,只要产品一报关出口并在财务入账后,就可以向税务机关申报免抵税,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出口企业的资金压力,但也使企业放松了对单证收集和报送的重视程度。 另外,实行免抵后还带来一些弊端,有可能产生导向性问题,如有些企业将内销收入虚报为外销收入缓税。单证回收滞后,使“免抵退”税得不到最后确认,易造成漏洞,直接影响到税收计划和退税计划的实施,对地方财政造成压力。对企业而言,单证回收期限超过六个月,国税部门将予以补税,这对出口企业来说无疑是个沉重的负担。 三、解决当前出口退税管理上存在问题的对策 1.征、退税统一管理,废除两套申报、两套清算办法 目前生产企业同时实行增值税纳税申报与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不仅给企业和税务机关增加了大量的工作量,也不利于正确贯彻税收政策。建议把“免抵退”税的申报、审核和汇总、清算与增值税统一起来,在报表制度、计算依据的确定和计算结果的认定上统一办法。要以规范、统一为前提,真正实现两套申报办法的合并。要以统一的思路重新设计《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生产企业自营(委托)出口货物“免抵退”税汇总申报表》,两套办法合而为一,每月统一申报纳税。年底将征税清算与“免抵退”税清算统一管理,把增值税清算表与《生产企业“免抵退”税年度清算表》合二为一。这样把“免抵退”税管理纳入增值税的管理架构中是比较合理。建议统一开发免抵退税管理软件,将企业申报、税务部门内部各部门审核审批流转及清算检查纳入其中,可以提高效率、明确责职。 2.加快出口退税单证回收速度 尽快出台出口退税单证管理办法,提高单证回收速度,这对税务机关组织税收收入(免抵调库)和企业加速资金周转带来很大的作用。具体可推行以下做法:一是单证申报时间先后与退税指标分配挂钩;二是单证回收与出口退税办税员考核挂钩;三是严格审核,及时辅导、抽查,落实责任制,通过同类同行业回收率对比分析,及时发现问题。 3.建立完整的出口退税管理系统 建立完整的出口退税管理系统,矫正不规则的外部行为。在目前的出口退税机制中,仍存在着失去统一性的现象,这种现象主要是由于涉及出口退税的有关部门单纯从部门利益出发而形成的不协调行为。外部行为不规范,我国出口退税就难以形成一个良好的、协调的外部环境,甚至使出口退税政策产生负效应。另外也正是这种外部行为的不规则性,致使出口骗税屡屡发生,造成国家税收损失。因而创造良好的出口退税的外部环境,必须规范外部行为。通过立法,建立全国性的出口退税管理系统。 4.加快出口退税网络化进程 要加强对出口退税凭证的有效管理,在全国范围内组建各级票据计算机管理机构,实现票据信息共享,加强交叉稽核力度。 我国出口退税计算机的应用应朝着网络化方向发展,实现退税机关与海关、外管、银行、工商、技监、外贸主管部门以及征税机关之间的计算机联网,形成政府电子口岸执法管理系统,实行资源共享(包括报关单信息、核销单信息、专用发票信息、专用税票信息)。 要进一步规范并完善出口退税电子化管理系统,软件设计及时补充有关功能,如新出台的政策操作、检查、清算功能等,在能有效防范骗税的前提下,尽可能简化出口退税操作手续。 5.加强出口退税法制建设 1994年新税制实施以来,出口退税的法律依据比较薄弱,基本依据只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第三款中表述的“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第十一条中表述的“对纳税人出口应税消费品,免征消费税”这两句话。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颁布出口退税工作的最基本规章就是1994年的《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国税发[1994]31),但这个文件中有相当一部分已经失效。 目前我们法制建设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出口退税没有一个基本的法律或法规。二是现有的法律级次过低。三是现有的规章过于散乱,缺乏系统性。四是有关出口退税的行政处罚的种类、行使权限不够明确、系统,不利于依法打击骗取出口退税的违法行为。 加强税收法制建设,就要加强税收立法,规范税收执法,强化税收执法监督。认真学习贯彻行政许可法,全面清理不符合行政许可法规定的税务行政许可。继续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严厉打击各种涉税违法活动。加强税收法制教育。 6.有针对性的防范和打击出口骗税 严格区分外贸出口企业的自营与业务,必须从以下方面加强税收征收管理和退税审核工作。(1)严格按《征管法》的要求,规范外贸出口企业业务的财务处理办法。在日常税收征管工作中,要严格区分外贸出口企业自营与的不同财务处理办法,事前规范外贸出口企业的行为,同时也为事后税收查处定性提供可靠的直接证据。(2)建立和完善外贸出口企业的出口退税补充资料抽查审核制度。税务部门应建立和完善外贸出口企业的出口退税补充资料抽查审核制度,对退税企业的出口退税补充资料,要设定比率进行定期抽查。通过抽查审核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即可事前督促和规范退税企业的行为,又可及时发现问题,迅速打击骗取出口退税的不法行为。 四、结束语 出口退税政策作为我国对外贸易管理政策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内容必然是随着我国经济发展、产业政策以及对外贸易政策等相关因素的调整而不断变化,其改革的进程也将不断推进,并在施行过程中逐步趋于完善。从而为我国下一阶段的出口退税机制改革营造良好的内、外部环境,逐步完善我国出口退税制度,推动我国外贸出口增长方式的转变,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促进出口商品结构的合理调整,提高我国对外贸易的质量和效益,确保国民经济协调、健康和可持续地增长。 退税管理论文:出口退税管理精细化探新 一、源头监管精细化:实行企业分类管理,引入退税评估机制 (一)出口企业的分类管理 对纳税企业实行分类管理,有利于税务机关集中使用有限的资源.提高管理和退税的效率,降低企业的纳税成本与税务机关的征税成本,营造出一个税企双赢的局面。因此,通过合理的分类,建立出口企业分类管理档案是从源头落实出口退税管理精细化的重要举措。 新西兰等国家也有类似实行按企业类型采取不同方式办理退税的办法;希腊税法规定.大型企业每月申请一次出口退税,中型企业两个月申请一次退税,小型企业3个月申请一次退税。国家税务总局早在1998年6月就下发了《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实行按企业分类管理的通知》(国税发[1998]95号),对出口企业的分类标准作出明确规定,但由于该制度本身缺乏较强的操作性,在实际工作中,为了规避偷、骗税风险,税务机关一般不愿将企业评定为较高的等级,或者即使评定了较高的等级,仍然采用与较低等级企业一样的审核、审批方式.这不仅加大了税务机关自身的工作负担,也影响了大企业的资金周转,因此,当前有必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对出口企业按信用等级分类管理的办法。 本文从纵向时间发展和横向相互比较相结合角度对出口企业提出进行分类管理的思路。 1.单户纵向考察.按信用等级实现分类管理。单户纵向考察是指仅就某一企业,对其性质、规模、出口额、账证健全程度、历史发展或变革、有无偷逃税记录等情况进行综合考察和评价,从而将企业划分为不同的类别,相当于给企业评定一个信用等级,税务机关则视企业的不同信用等级,对其采用不同的方式办理出口退税审核、审批手续。 2.多户横向比较.建立多指标分类管理体系。所谓多指标分类管理,是指预先建立全部企业的基本情况信息库和一系列指标体系(如注册地址、所处行业、主要出口货物、适用的退税率等),以便退税管理人员在实际的工作中,根据不同的需要,快速地实现对企业的相应分类和数据提取。对企业按信用等级分类,主要用于选择应采取的退税方式,而要更全面地掌握企业的基本情况,进行不同企业间的情况对比分析,提高出口退税一系列报表的制作效率,必须建立企业的基本情况档案,并纳入特定的计算机信息管理平台。 (二)建立退税评估机制 退税评估是一种典型的风险管理方法,它是指运用信息化的科学评价分析方法,对出口企业各种信息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进行比较、分析、论证、测算及评估,密切关注企业的出口货物、出口金额等基本情况变化,以实现对出口企业的精细化管理,预防出口骗税案件的发生。 当前,随着贸易方式的多样化,出口骗税形式也呈现出隐蔽性和复杂性的特点。2004年侦破的福州“9·03”重大出口骗税案,涉及高报出口金额5.28亿元,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52亿元,骗取出口退税5-469万元,早在事发前,就已经有种种迹象表明,该企业的出口存在异常情况,但正是由于没有建立一定的机制对企业的出口信息进行分析、评估,使得这些异常情况被忽视,最终导致了一起特大出口骗税案的发生。可见,建立出口退税评估机制以在源头上有效抑制出口骗税刻不容缓。 二、过程监控精细化:完善日常审核机制 (一)单证审核的精细化 审核企业的出口单证是出口退税的基础性工作之一,目前对单证的审核主要是通过比对单证的电子信息和纸质材料,验证企业每一笔出口记录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以确定是否准予办理该笔出口的退税。 作为出口退税的主要单证,报关单包含较多信息.一般较受税务人员的重视,而核销单和出口发票的审核则相对比较简单,特别是出口记录较多的企业,往往只对其单证作抽样的人工对单审核。自2004年6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64号文)执行以来,核销单的审核难度进一步加大,为此,本文认为,有必要重点加强对核销单的精细化管理。 根据国税发[2004]64号文件规定,出口企业可以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起180天内,向所在地主管退税部门提供出口收汇核销单,这一措施为企业收齐单证提供了充足的时间,但由于其与出口报关单必须于货物报关出口之日起90天内提供的期限不同,便可能出现企业暂欠核销单的情况,如果没有对该部分暂欠的核销单进行规范管理,将会使出口退税必须的要件“出口收汇并已核销”和“单证齐全”的规定形同虚设。 因此.基层退税管理人员应该建立一个核销单暂欠和补齐情况的备查账,详细记录每家企业每月暂欠或补齐核销单的号码、对应的出口日期、报关单号码、发票号码以及金额,可以要求每家企业按照税务机关规定的格式提供电子版明细账,税务机关对数据予以汇总。备查账建立后,一方面可以加强税务机关对核销单的有效管理与监控,另一方面,还可据以督促企业按时收齐核销单,避免企业因核销单逾期收回而造成转内销补税,蒙受不必要的损失。 (二)加快电子信息化进程 出口退税信息化是整体税收工作信息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当前实现出口退税精细化管理的主要依托。惟有实现了高度的信息化,才可能实现真正的精细化。 首先,亟待解决的是退税机关与税务机关内外部的信息共享与传递问题。主要是与内部征税机关、稽查机关的数据共享以及与外部海关部门、外汇管理部门之间的信息传递有关。长期以来,外部信息的共享是税务管理的薄弱环节。以最主要出口单证之一的海关出口报关单为例,一张报关单信息从企业在电子口岸交单,到海关内部流转至海关总署.再到国家税务总局,直至传递到基层退税部门,最快的也要两三个工作日,不仅效率低下,而且,在临近申报期限的时候,一旦企业忘记交单,往往给申报、审核造成非常被动的局面。因此,迫切要求建立一个即时的信息传递平台,允许基层税务机关和海关之间直接进行数据传输,以确保信息传递的及时、高效,保障出口退税申报审核工作的平稳开展。 其次,要完善出口退税申报审核软件。系统软件的开发应该有一个整体方案,既要适应经济环境发展的需要.又不能过于频繁地升级,缺乏必要的稳定性,使退税管理人员和企业疲于应付。要切实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准、分步实施、讲求实效”的基本原则,加快出口退税申报审核系统的建设步伐。 (三)加强征、退税管理环节的有机联系 由于我国增值税征收管理体制的不健全和不合理,征退税地区和机关之间往往缺乏对征税信息的必要沟通,“征归征,退归退,征退不见面”.这种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严重影响了出口退税工作的顺利进行。 具有发达增值税制度的法国、德国、意大利和韩国等国的经验表明,出口退税管理都是以科学、严密和完善的增值税征收管理为基础,实行征退(免)紧密衔接的退税方式的。近几年的出口骗税案件也足以说明,企业骗取退税往往不只是在最后的出口环节做文章,更多的是将犯罪的关口前移,早在征税环节便埋好伏笔。2006年查获的“夏都专案”就是一起典型的低值高报骗税案。低值商品想要高报出口,必须通过之前多道环节.将价格逐步提高,而为了获得退税,企业还必须取得大量的进项税额,“夏都专案”中的犯罪分子正是利用了我国征退税工作脱节的可乘之机,通过获取虚假进项,骗取退税。 可见,脱离增值税征税环节的出口退税有其不可克服的弊端。一方面,征退脱节加大了企业的经营成本与征管机关的执法成本;另一方面,征退脱节无法完全堵塞骗税漏洞,甚至导致企业的骗税行为更加隐蔽和多样化。因此,在我国出口退税工作中应该遵循“征退一体”的原则,逐步实现征退税管理一体化。 当前我们仍然主要通过专门的进出口税收管理部门来负责出口退税工作,在征、退税尚未一体化的条件下,尤其有必要强调加强征、退税机关之间的有机联系,基层税务机关在审核出口企业的退税资料时,要将其增值税申报表与税收征管信息系统中的数据作比对,核准企业进项,必要时通过函调等形式了解前道生产、销售环节的税收征管情况,以保证退税的准确度。 三、日常检查与税务稽查双管齐下 清算工作本来是退税机关一年一度的必修课,但从2005年开始,国家税务总局取消了出口退税清算工作,也就是说,今后不再每年定期对出口退税企业开展下户清算,这便要求我们在其它环节加强对企业的管征。对企业的不定期检查主要有纳税评估、审计规程及其他各专项检查,对企业的定期检查则主要是一般纳税人的年审,本文主要讨论如何结合一般纳税人年审工作,做好出口退税企业的日常检查。 办理退税的企业通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往因为清算和年审的工作内容有重叠,一些税务机关就主要进行退税清算工作,而对一般纳税人的年审则是“走过场”。取消清算以后,对这些出口企业的事后检查工作便主要依靠年审工作来完成。因此,必须切实做好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年审工作,以有效监控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防止企业骗取国家税款。 在下户年审的过程中,除了查看营业执照,审核企业的出口产品是否属营业执照核准的生产经营范围,查看生产现场,核实企业的出口产品有无与之相应的固定资产设备、原材料、辅料等:还要查看生产记录,测算企业出口产品的销量是否与生产能力、生产规模、水电耗用、工人人数等规模相符,查看产品目录,检查企业出口产品有无夹带非自产产品;更要查看进项抵扣发票,核实企业进项是否存在疑点,有无获取虚开发票的可能,必要时还应该进行函调。 退税管理论文:出口退税管理的问题与对策 当前出口退税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难点与问题 (一)出口退(免)税有关清算期的问题。 现行出口货物退(免)税清算管理办法规定,出口货物在清算期即当年6月30曰以前未收齐退税单证或海关、外汇电子信息核对不上,以及未收到回函而出口企业在此期间又未提供举证材料的,退税机关一律不再办理该笔出口货物的退税。这项规定在具体执行中存在两个问题:一是海关电子信息核对不上,等收到海关的回函时,该笔出口货物退税已超过清算期;另一种情况是在清算期内,由于外商收到货物后违反合同不及时付款,导致企业出口贷款不能及时收回,外管局不予核销,待一切手续办齐时,该笔出口货物的退税已超过清算期。对于这两个问题,基层出口退税机关和企业在看法上存有争议,有的认为不应退税,依据是出口货物退(免)税清算管理办法有规定;有的认为应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如果是因为执法机关。如海关、外汇电子信息应有而未有,海关回函慢等原因造成就应考虑退税。因为按照《征管法》第30条规定:“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立即退还;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曰起3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税务机关查实后,应当立即退还。”因此,从鼓励企业出口创汇,从维护纳税人的权益考虑,应比照《征管法》规定执行,出口货物退(免)税清算管理方法只是属于规章。 (二)政策的多样性,增加了出口退(免)税管理的难度。 1.部分生产企业实行“免、抵、退”税政策,与实行“先征后退”相比,操作起来较复杂,从客观上讲,环节多,出现的问题也就多。因此这一方式最容易影响税收收入, 2.“进料加工”复出口退税政策在实际操作中容易造成征退脱节,管理难度大。主要表现在:国内购料与进口料件委托加工,国内购料退税的认定;进料加工贸易申报表的开具;抵扣税率的认定;抵扣时间的确定等,都比较繁琐。有的出口企业办理进料加工,待货物出口后不到税务局办理退税(退的少,交的多),财务上也不作销售或在财务上采取偷梁换校手法偷逃国家税款,检查起来非常困难。 (三)出口货物按计划退税,不利于出口退税政策效用的发挥。 出口退税实行计划退税,从客观上讲,是国家宏观调控的需要,是落实国家财政计划的基本要求。但是按照国家鼓励企业出口的要求来看,就显得不够灵活,让基层出口退税机关感到不好把握,让外贸出口企业感到国家政策不稳定,随意性大,不敢放心大胆地去安排长期计划。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出口退税计划指标少。企业办理出口退税,手续齐全,按政策要求理应及时足额地实报实退,一旦不能及时足额退税就会影响企业资金周转、出口贸易的发展。二是出口退税计划指标多时基层税务机关也有压力。在一定期间出口退税指标如果用不完,有的出口退税机关考虑到下一阶段的退税指标很可能受影响,又怕工作考核受影响,便对个别信用程度不够高的出口企业也办理预退税款手续,导致年终清算工作忙乱。 (四)新的出口商品专用发票,难以达到维持政策的规范性和统一性的要求。 从2000年1月1日起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要求,对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出口商品所使用的发票由税务机关统一印制,套印发票监制章。从新发票的启用情况看,存在不少新问题:一是发票规格小且结构不合理。新发票统一规格为265mm×190mm,对此,由于有的外方购货单位名称英文字母多,有的出口企业一次性出口商品名称规格多等原因,在填写时就非常拥挤,难以反映出口货物的必要情况和特殊要求,因而造成企业在开具同一批出口商品发票时,同时使用两种发票,—种是:“新式发票”,执行税务机关要求,另一种是“老式发票”满足外方购货单位以及有关业务单位,如银行的要求。二是发票联次少,不能满足企业出口商品的业务需要。由于企业向境外客户出口商品,所经过的途径不同,国内监管及业务部门的要求不同,出口收汇的方法不同等特殊情况,所以对发票的使用联次(份)也有很大的差异,如有的企业出口商品是通过出口的,外方购货单位也是通过外方受理货物的,这就分别需要2联发票;有的企业出口商品其收汇方式是采用“议付”或“压汇”的方式与银行结算的,这样仅银行一方就需要3联发票,有的海关也要2联发票,再加上商检局、外汇管理局、税务局等,一次性需要14联发票之多,而目前新发票只是按一般的出口贸易方式,设置了6—8联,远远不能满足不同情形下各类出口企业的需要。造成了部分出口企业在使用新发票的前提下继续使用老发票,以解决发票联次不足问题。三是部门之间的协调不够,据一些企业反映,使用新发票到有关执法及业务部门办理手续,不受欢迎,在有些省份海关甚至不愿意要新发票,而要求企业提供老发票。另外,发票联次多了也存在问题,使用电脑一次性打印不透,到后几个联次发票内容就看不清楚了,不便于有关部门或企业审核、备案。 问题解决的对策与建议 1.进一步完善《出口货物退(免)税清算管理办法》。 目前出口货物退(免)税清算管理办法是出口退税业务工作特点的必然要求,按年及时清算退税款的目的主要是为了便于规范对企业出口退(免)税工作的管理,也有利于国家及时、准确、全面的掌握出口退(免)税的状况。因此,做好这项工作是非常重要的,但是笔者认为在对清算期即当年6月30日以前未收齐退税单证或海关、外汇电子信息核对不上,以及未收到回函的问题,应该具体问题作具体分析,不能一概而论。如果是有关业务执法部门的问题,而造成电子信息核对不上,以及海关回函不及时等原因,在一定时间内应该给予该笔业务办理退税,这是企业的权利,不能因为有关业务部门工作延误而让企业吃亏。 2.实行规范统一的管理模式,增强出口迟税政策的可操作性。 “先征后退”政策是目前各地出口退税机关应用最为普遍的一种方式。实践证明,这一政策对于加强对出口企业的监督和控制,防止偷税、漏税、骗税,对于简化操作环节,规范出口退税机关的内部管理,对于保证国家财政收入,落实出口退税资金,对于“征多少,退多少,公平税负原则”等方面都有切实的效果和好处。笔者认为,国家应立即废除“免、抵、退”政策,统一实行进(出)口商品“先征后退”政策,生产企业直接出口商品主要以税收缴款书、出口商品报关单、出口收汇核销单等单证为办理退税凭证;外贸企业收购出口产品时,实行价税分流,并向生产企业支付不含税价款,同时代生产企业向税务机关缴纳相应的增值税,税务机关向外贸企业开具代缴的增值税收据,作为今后退税凭证之一。对于“进料加工”,可在材料进口时即按规定征税,待产品出口后再办理退税。 同时建议国家要尽快立法,明确规定相关部门协税、护税的法律义务和责任,保证税收征管及出口退税活动切实取得海关、外汇、金融、审计、工商、邮政等部门的积极配合,防止偷税、漏税特别是骗税问题的发生。 3.寻求计划退税高效性,切实保障及时足额退税。 一是不以计划指标完成与否来衡量出口退税机关的成绩,笔者认为考核出口退税工作的好与坏,重点要看它执行政策是否到位,业务技能是否熟练,工作质量的好坏以及服务态度是否端正。只有这样,才能做到实事求是,实报实退,确保国家退税政策落实到位。二是建立出口退税由中央和地方共同分担的利益机制。出口退税完全由中央财政负担,不但造成中央财政负担过重,而且也等于失去了地方政府对出口退税的有效监督和控制,也是导致出口退税管理上的被动与少数地方政府行为不当的主要原因。既然增值税是中央与地方共享税,其出口退税由中央与地方共同负担是符合常理的。退税额由中央与地方财政分担,也能缓解退税指标不足的压力。三是切实落实国家对出口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维护出口企业的合法权益,保障出口企业及时足额退税,以增强出口企业创汇的积极性、稳定性和连续性。 4.采取切实可行的方法,加强对“出口商品专用发票”的管理。 分析目前出口商品专用发票存在诸多问题的原因。笔者认为规范统一出口商品专用发票可以采取两种办法,一种是采用“活页式”发票:一是将发票规格由原来265mm×190mm改成295mm×210mm,与出口报关单大小相一致,以便减少发票填写的难度。二是拟制发票基本联次,加印税务机关监制章,并以“活页”联次相补充,以适应不同出口方式的特殊需要。三是在发票的格式上为一些主要内容,如出口单位地址、购货单位地址、货物的品名规格等尽可能留足空间,以适应相关部门与购货单位的要求。四是对发票的编号可将单位、区号代码以及数字代码合并编入,以区分和识别检查各单位使用发票的情况。另一种方法是:拟制基本联次,对不同出口单位的发票使用联次,可采用复印方式并加盖出口企业财务专用章。同时要通过国务院来加强出口退税有关执法及业务部门的协调,统一口径,确保“出口商品专用发票”更好地促进出口退税工作的顺利开展。 退税管理论文:当前出口退税管理的问题与对策 【摘要】 当前,我国出口退税政策已经实施多年,虽然在相关管理上有了长足进步,但仍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法规不完善、管理手段落后、部门协调配合不够、等问题,对此本文有针对性地提出了一些对策。 【关键词】 出口退税问题 对策 一、我国当前出口退税管理上存在的问题 1出口退税管理的程序性法规不完善 实行新税制后,《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和《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既包括了政策内核,又包含了日常规范。在随后出台的诸多文件中,几乎都是有关税政方面的内容,而对出口退税管理的规范,则散见于以上文件中。由于没有一部成型的程序性、管理性法规,出口退税操作出现了很多管理方面的问题,这些问题反过来又影响了出口退税政策的准确实施,使出口退税政策不能达到预期效果。出口退税管理的程序法规不完善导致的后果是: 由于没有统一规范的审批流程而仅仅根据《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中的有关条款来确定审批流程,势必产生诸多责任不清、岗位不明现象,也会使审批退税没有强有力的内部制约机制,从而在管理上出现很多漏洞,也给骗税以可乘之机。因此,如果出口退税管理没有明确的职责分工,不按业务属性建立内部制约机制,而是实行粗放管理,那么各种隐患将长期存在。 由于没有统一规范的检查规程,使各地出口退税检查的内容、方式、手段及事后处理等不尽相同,随意性很大,从而使检查效果大打折扣,产生导致骗税的隐患。 由于没有统一规范的清算规程,使各地出口退税清算业务多种多样,有些地区甚至只对出口退税清算走过场。而实际上清算业务是出口退税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严把出口退税关的重要环节。 由于没有统一规范的计划分配方法、档案管理制度及统一明确的财务规范,使出口退税日常管理工作受到很大影响,也使出口退税管理的公正性、规范性和高效性不能很好实现。 2管理手段落后,电算化管理水平低下 出口退税电子化管理是大势所趋。尽管自l990年开始国家税务总局就在探索和研究如何运用计算机来进行出口退税管理,国务院还将出口退税计算机管理系统列为国家“三金”工程中的“金税工程”,但部门之间运用程度参差不齐,衔接配合问题较多。目前税务总局推广应用软件在实践运行中以暴露出诸多问题: 首先,信息应用不全。现除海关电子信息可以进行对碰稽核外,其他如企业财务核算信息、外汇管理局的结汇信息和专用发票信息等都还不能被退税部门所采用,电算化稽核功能还不能充分发挥。 其次,软件设计内容跟不上新出台的政策要求,由此带来操作难问题。 再者,交叉稽核信息滞后且变化无常。大量申报数据因信息滞后,只好撤单。单证回收和电子信息是互补的,有时信息传递渠道不畅,造成人为退税滞后及退税计划难以把握,既影响退税质量,又难以有效防范和打击骗税。 还有,功能不齐全,缺乏清算及检查功能。现行的申报系统和审核系统其基本功能主要是数据登录、编报和数据核对,但缺乏管理功能,给退税管理工作带来极大不便。另外,该系统也未将检查功能列入其中,使退税检查游离于系统之外,既不利于规范统一,又不利于数据的相互衔接。 3部门协调配合不够,管理上存在失控、脱节现象 出口退税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既涉及税务机关内部的退税、征收、计财、信息等部门,同时还涉及到海关、外管、外经贸等部门,这就要求相关部门对出口退税工作必须协调一致。但目前国家涉及此类文件不多且执行起来有较大折扣。有些具体问题在协调上无明确要求,致使一些工作协调极其困难。如一些地方海关往往对税务机关的函调报关单不能及时复函;有些海关要求退税部门发函调查必须附报关单原件;有的明显制单错误,企业要求改单,而非要退税部门出具证明才予改单,从而影响退税进度。另还,管理手段落后,既造成部门之间工作推诿,也造成管理失控、脱节,给不法分子的骗税活动留有空隙。 4退税单证申报滞后现象严重 生产企业实施“免抵退”税后,只要产品一报关出口并在财务入账后,就可以向税务机关申报免抵税,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出口企业的资金压力,但也使企业放松了对单证收集和报送的重视程度。 另外,实行免抵后还带来一些弊端,有可能产生导向性问题,如有些企业将内销收入虚报为外销收入缓税。单证回收滞后,使“免抵退”税得不到最后确认,易造成漏洞,直接影响到税收计划和退税计划的实施,对地方财政造成压力。对企业而言,单证回收期限超过六个月,国税部门将予以补税,这对出口企业来说无疑是个沉重的负担。 二、解决当前出口退税管理上存在问题的对策 1征、退税统一管理,废除两套申报、两套清算办法 目前生产企业同时实行增值税纳税申报与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不仅给企业和税务机关增加了大量的工作量,也不利于正确贯彻税收政策。建议把“免抵退”税的申报、审核和汇总、清算与增值税统一起来,在报表制度、计算依据的确定和计算结果的认定上统一办法。要以规范、统一为前提,真正实现两套申报办法的合并。要以统一的思路重新设计《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生产企业自营(委托)出口货物“免抵退”税汇总申报表》,两套办法合而为一,每月统一申报纳税。年底将征税清算与“免抵退”税清算统一管理,把增值税清算表与《生产企业“免抵退”税年度清算表》合二为一。这样把“免抵退”税管理纳入增值税的管理架构中是比较合理。建议统一开发免抵退税管理软件,将企业申报、税务部门内部各部门审核审批流转及清算检查纳入其中,可以提高效率、明确责职。 2加快出口退税单证回收速度 尽快出台出口退税单证管理办法,提高单证回收速度,这对税务机关组织税收收入(免抵调库)和企业加速资金周转带来很大的作用。具体可推行以下做法: 一是单证申报时间先后与退税指标分配挂钩; 二是单证回收与出口退税办税员考核挂钩。 三是严格审核,及时辅导、抽查,落实责任制,通过同类同行业回收率对比分析,及时发现问题。 3建立完整的出口退税管理系统 建立完整的出口退税管理系统,矫正不规则的外部行为。在目前的出口退税机制中,仍存在着失去统一性的现象,这种现象主要是由于涉及出口退税的有关部门单纯从部门利益出发而形成的不协调行为。外部行为不规范,我国出口退税就难以形成一个良好的、协调的外部环境,甚至使出口退税政策产生负效应。另外也正是这种外部行为的不规则性,致使出口骗税屡屡发生,造成国家税收损失。 因而创造良好的出口退税的外部环境,必须规范外部行为。通过立法,建立全国性的出口退税管理系统。 4进一步加快出口退税网络化进程 要加强对出口退税凭证的有效管理,在全国范围内组建各级票据计算机管理机构,实现票据信息共享,加强交叉稽核力度。 我国出口退税计算机的应用应朝着网络化方向发展,实现退税机关与海关、外管、银行、工商、技监、外贸主管部门以及征税机关之间的计算机联网,形成政府电子口岸执法管理系统,实行资源共享(包括报关单信息、核销单信息、专用发票信息、专用税票信息)。 要进一步规范并完善出口退税电子化管理系统,软件设计及时补充有关功能,如新出台的政策操作、检查、清算功能等,在能有效防范骗税的前提下,尽可能简化出口退税操作手续。 在税务部门内部应加强出口退税人力资源配置,各部门更应通力协作、信息共享,加强对出口货物的控管,严防骗税发生。如建立协调会议制度、信息传递制度等。 5加强出口退税法制建设 1994年新税制实施以来,出口退税的法律依据比较薄弱,基本依据只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第三款中表述的“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第十一条中表述的“对纳税人出口应税消费品,免征消费税”这两句话。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颁布出口退税工作的最基本规章就是1994年的《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国税发[1994]31),但这个文件中有相当一部分已经失效。 目前我们法制建设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出口退税没有一个基本的法律或法规。二是现有的法律级次过低。三是现有的规章过于散乱,缺乏系统性。四是有关出口退税的行政处罚的种类、行使权限不够明确、系统,不利于依法打击骗取出口退税的违法行为。 加强税收法制建设,就要加强税收立法,规范税收执法,强化税收执法监督。认真学习贯彻行政许可法,全面清理不符合行政许可法规定的税务行政许可。继续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严厉打击各种涉税违法活动。加强税收法制教育。 认真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切实加强减免税管理。针对薄弱环节,加强各税种管理。狠抓税收征管基础工作,强化税源管理,严密防范、严厉打击骗取出口退税违法行为。推进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 6有针对性的防范和打击出口骗税 严格区分外贸出口企业的自营与业务,必须从以下方面加强税收征收管理和退税审核工作: 首先,严格按《征管法》的要求,规范外贸出口企业业务的财务处理办法。 在日常税收征管工作中,要严格区分外贸出口企业自营与的不同财务处理办法,事前规范外贸出口企业的行为,同时也为事后税收查处定性提供可靠的直接证据。 税务部门必须按《征管法》的要求,切实建立和完善退税企业的财务处理办法的备案制度,强化退税企业“出口”与开具“委托出口证明”的对应意识,并检查落实,从而有效地促使生产企业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履行其执法职责,能迅速地发现问题,从源头上打击和遏止“虚假企业”的开票行为。 其次,建立和完善外贸出口企业的出口退税补充资料抽查审核制度。税务部门应建立和完善外贸出口企业的出口退税补充资料抽查审核制度,对退税企业的出口退税补充资料,要设定比率进行定期抽查。凡是发现无“外销合同”或者“外销合同”列明外商所在地与“出口报关单”上列明的出口地不一致的,必须深入追查其原因;对“外销合同”、外汇结汇水单、“外销发票”三者上的内容应定期比对,发现不一致也应深入追查其原因。通过以上抽查审核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即可事前督促和规范退税企业的行为,又可及时发现问题,迅速打击骗取出口退税的不法行为。 退税管理论文:探讨当前出口退税管理的问题与对策 摘要:当前,我国出口退税政策已经实施多年,虽然在相关管理上有了长足进步,但仍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法规不完善、管理手段落后、部门协调配合不够、等问题,对此本文有针对性地提出了一些对策。 关键词:出口退税问题 对策 一、我国当前出口退税管理上存在的问题 1出口退税管理的程序性法规不完善 实行新税制后,《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和《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既包括了政策内核,又包含了日常规范。在随后出台的诸多文件中,几乎都是有关税政方面的内容,而对出口退税管理的规范,则散见于以上文件中。由于没有一部成型的程序性、管理性法规,出口退税操作出现了很多管理方面的问题,这些问题反过来又影响了出口退税政策的准确实施,使出口退税政策不能达到预期效果。出口退税管理的程序法规不完善导致的后果是: 由于没有统一规范的审批流程而仅仅根据《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中的有关条款来确定审批流程,势必产生诸多责任不清、岗位不明现象,也会使审批退税没有强有力的内部制约机制,从而在管理上出现很多漏洞,也给骗税以可乘之机。因此,如果出口退税管理没有明确的职责分工,不按业务属性建立内部制约机制,而是实行粗放管理,那么各种隐患将长期存在。 由于没有统一规范的检查规程,使各地出口退税检查的内容、方式、手段及事后处理等不尽相同,随意性很大,从而使检查效果大打折扣,产生导致骗税的隐患。 由于没有统一规范的清算规程,使各地出口退税清算业务多种多样,有些地区甚至只对出口退税清算走过场。而实际上清算业务是出口退税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严把出口退税关的重要环节。 由于没有统一规范的计划分配方法、档案管理制度及统一明确的财务规范,使出口退税日常管理工作受到很大影响,也使出口退税管理的公正性、规范性和高效性不能很好实现。 2管理手段落后,电算化管理水平低下 出口退税电子化管理是大势所趋。尽管自l990年开始国家税务总局就在探索和研究如何运用计算机来进行出口退税管理,国务院还将出口退税计算机管理系统列为国家“三金”工程中的“金税工程”,但部门之间运用程度参差不齐,衔接配合问题较多。目前税务总局推广应用软件在实践运行中以暴露出诸多问题: 首先,信息应用不全。现除海关电子信息可以进行对碰稽核外,其他如企业财务核算信息、外汇管理局的结汇信息和专用发票信息等都还不能被退税部门所采用,电算化稽核功能还不能充分发挥。 其次,软件设计内容跟不上新出台的政策要求,由此带来操作难问题。 再者,交叉稽核信息滞后且变化无常。大量申报数据因信息滞后,只好撤单。单证回收和电子信息是互补的,有时信息传递渠道不畅,造成人为退税滞后及退税计划难以把握,既影响退税质量,又难以有效防范和打击骗税。 还有,功能不齐全,缺乏清算及检查功能。现行的申报系统和审核系统其基本功能主要是数据登录、编报和数据核对,但缺乏管理功能,给退税管理工作带来极大不便。另外,该系统也未将检查功能列入其中,使退税检查游离于系统之外,既不利于规范统一,又不利于数据的相互衔接。 3部门协调配合不够,管理上存在失控、脱节现象 出口退税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既涉及税务机关内部的退税、征收、计财、信息等部门,同时还涉及到海关、外管、外经贸等部门,这就要求相关部门对出口退税工作必须协调一致。但目前国家涉及此类文件不多且执行起来有较大折扣。有些具体问题在协调上无明确要求,致使一些工作协调极其困难。如一些地方海关往往对税务机关的函调报关单不能及时复函;有些海关要求退税部门发函调查必须附报关单原件;有的明显制单错误,企业要求改单,而非要退税部门出具证明才予改单,从而影响退税进度。另还,管理手段落后,既造成部门之间工作推诿,也造成管理失控、脱节,给不法分子的骗税活动留有空隙。 4退税单证申报滞后现象严重 生产企业实施“免抵退”税后,只要产品一报关出口并在财务入账后,就可以向税务机关申报免抵税,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出口企业的资金压力,但也使企业放松了对单证收集和报送的重视程度。 另外,实行免抵后还带来一些弊端,有可能产生导向性问题,如有些企业将内销收入虚报为外销收入缓税。单证回收滞后,使“免抵退”税得不到最后确认,易造成漏洞,直接影响到税收计划和退税计划的实施,对地方财政造成压力。对企业而言,单证回收期限超过六个月,国税部门将予以补税,这对出口企业来说无疑是个沉重的负担。 二、解决当前出口退税管理上存在问题的对策 1征、退税统一管理,废除两套申报、两套清算办法 目前生产企业同时实行增值税纳税申报与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不仅给企业和税务机关增加了大量的工作量,也不利于正确贯彻税收政策。建议把“免抵退”税的申报、审核和汇总、清算与增值税统一起来,在报表制度、计算依据的确定和计算结果的认定上统一办法。要以规范、统一为前提,真正实现两套申报办法的合并。要以统一的思路重新设计《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生产企业自营(委托)出口货物“免抵退”税汇总申报表》,两套办法合而为一,每月统一申报纳税。年底将征税清算与“免抵退”税清算统一管理,把增值税清算表与《生产企业“免抵退”税年度清算表》合二为一。这样把“免抵退”税管理纳入增值税的管理架构中是比较合理。建议统一开发免抵退税管理软件,将企业申报、税务部门内部各部门审核审批流转及清算检查纳入其中,可以提高效率、明确责职。 2加快出口退税单证回收速度 尽快出台出口退税单证管理办法,提高单证回收速度,这对税务机关组织税收收入(免抵调库)和企业加速资金周转带来很大的作用。具体可推行以下做法: 一是单证申报时间先后与退税指标分配挂钩; 二是单证回收与出口退税办税员考核挂钩。 三是严格审核,及时辅导、抽查,落实责任制,通过同类同行业回收率对比分析,及时发现问题。 3建立完整的出口退税管理系统 建立完整的出口退税管理系统,矫正不规则的外部行为。在目前的出口退税机制中,仍存在着失去统一性的现象,这种现象主要是由于涉及出口退税的有关部门单纯从部门利益出发而形成的不协调行为。外部行为不规范,我国出口退税就难以形成一个良好的、协调的外部环境,甚至使出口退税政策产生负效应。另外也正是这种外部行为的不规则性,致使出口骗税屡屡发生,造成国家税收损失。 因而创造良好的出口退税的外部环境,必须规范外部行为。通过立法,建立全国性的出口退税管理系统。 4进一步加快出口退税网络化进程 要加强对出口退税凭证的有效管理,在全国范围内组建各级票据计算机管理机构,实现票据信息共享,加强交叉稽核力度。 我国出口退税计算机的应用应朝着网络化方向发展,实现退税机关与海关、外管、银行、工商、技监、外贸主管部门以及征税机关之间的计算机联网,形成政府电子口岸执法管理系统,实行资源共享(包括报关单信息、核销单信息、专用发票信息、专用税票信息)。 要进一步规范并完善出口退税电子化管理系统,软件设计及时补充有关功能,如新出台的政策操作、检查、清算功能等,在能有效防范骗税的前提下,尽可能简化出口退税操作手续。 在税务部门内部应加强出口退税人力资源配置,各部门更应通力协作、信息共享,加强对出口货物的控管,严防骗税发生。如建立协调会议制度、信息传递制度等。 5加强出口退税法制建设 1994年新税制实施以来,出口退税的法律依据比较薄弱,基本依据只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第三款中表述的“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第十一条中表述的“对纳税人出口应税消费品,免征消费税”这两句话。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颁布出口退税工作的最基本规章就是1994年的《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国税发[1994]31),但这个文件中有相当一部分已经失效。 目前我们法制建设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出口退税没有一个基本的法律或法规。二是现有的法律级次过低。三是现有的规章过于散乱,缺乏系统性。四是有关出口退税的行政处罚的种类、行使权限不够明确、系统,不利于依法打击骗取出口退税的违法行为。 加强税收法制建设,就要加强税收立法,规范税收执法,强化税收执法监督。认真学习贯彻行政许可法,全面清理不符合行政许可法规定的税务行政许可。继续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严厉打击各种涉税违法活动。加强税收法制教育。 认真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切实加强减免税管理。针对薄弱环节,加强各税种管理。狠抓税收征管基础工作,强化税源管理,严密防范、严厉打击骗取出口退税违法行为。推进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 6有针对性的防范和打击出口骗税 严格区分外贸出口企业的自营与业务,必须从以下方面加强税收征收管理和退税审核工作: 首先,严格按《征管法》的要求,规范外贸出口企业业务的财务处理办法。 在日常税收征管工作中,要严格区分外贸出口企业自营与的不同财务处理办法,事前规范外贸出口企业的行为,同时也为事后税收查处定性提供可靠的直接证据。 税务部门必须按《征管法》的要求,切实建立和完善退税企业的财务处理办法的备案制度,强化退税企业“出口”与开具“委托出口证明”的对应意识,并检查落实,从而有效地促使生产企业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履行其执法职责,能迅速地发现问题,从源头上打击和遏止“虚假企业”的开票行为。 其次,建立和完善外贸出口企业的出口退税补充资料抽查审核制度。税务部门应建立和完善外贸出口企业的出口退税补充资料抽查审核制度,对退税企业的出口退税补充资料,要设定比率进行定期抽查。凡是发现无“外销合同”或者“外销合同”列明外商所在地与“出口报关单”上列明的出口地不一致的,必须深入追查其原因;对“外销合同”、外汇结汇水单、“外销发票”三者上的内容应定期比对,发现不一致也应深入追查其原因。通过以上抽查审核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即可事前督促和规范退税企业的行为,又可及时发现问题,迅速打击骗取出口退税的不法行为。 退税管理论文:探讨当前出口退税管理的问题与对策 摘要:当前,我国出口退税政策已经实施多年,虽然在相关管理上有了长足进步,但仍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法规不完善、管理手段落后、部门协调配合不够、等问题,对此本文有针对性地提出了一些对策。 关键词:出口退税问题 对策 一、我国当前出口退税管理上存在的问题 1出口退税管理的程序性法规不完善 实行新税制后,《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和《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既包括了政策内核,又包含了日常规范。在随后出台的诸多文件中,几乎都是有关税政方面的内容,而对出口退税管理的规范,则散见于以上文件中。由于没有一部成型的程序性、管理性法规,出口退税操作出现了很多管理方面的问题,这些问题反过来又影响了出口退税政策的准确实施,使出口退税政策不能达到预期效果。出口退税管理的程序法规不完善导致的后果是: 由于没有统一规范的审批流程而仅仅根据《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中的有关条款来确定审批流程,势必产生诸多责任不清、岗位不明现象,也会使审批退税没有强有力的内部制约机制,从而在管理上出现很多漏洞,也给骗税以可乘之机。因此,如果出口退税管理没有明确的职责分工,不按业务属性建立内部制约机制,而是实行粗放管理,那么各种隐患将长期存在。 由于没有统一规范的检查规程,使各地出口退税检查的内容、方式、手段及事后处理等不尽相同,随意性很大,从而使检查效果大打折扣,产生导致骗税的隐患。 由于没有统一规范的清算规程,使各地出口退税清算业务多种多样,有些地区甚至只对出口退税清算走过场。而实际上清算业务是出口退税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严把出口退税关的重要环节。 由于没有统一规范的计划分配方法、档案管理制度及统一明确的财务规范,使出口退税日常管理工作受到很大影响,也使出口退税管理的公正性、规范性和高效性不能很好实现。 2管理手段落后,电算化管理水平低下 出口退税电子化管理是大势所趋。尽管自l990年开始国家税务总局就在探索和研究如何运用计算机来进行出口退税管理,国务院还将出口退税计算机管理系统列为国家“三金”工程中的“金税工程”,但部门之间运用程度参差不齐,衔接配合问题较多。目前税务总局推广应用软件在实践运行中以暴露出诸多问题: 首先,信息应用不全。现除海关电子信息可以进行对碰稽核外,其他如企业财务核算信息、外汇管理局的结汇信息和专用发票信息等都还不能被退税部门所采用,电算化稽核功能还不能充分发挥。 其次,软件设计内容跟不上新出台的政策要求,由此带来操作难问题。 再者,交叉稽核信息滞后且变化无常。大量申报数据因信息滞后,只好撤单。单证回收和电子信息是互补的,有时信息传递渠道不畅,造成人为退税滞后及退税计划难以把握,既影响退税质量,又难以有效防范和打击骗税。 还有,功能不齐全,缺乏清算及检查功能。现行的申报系统和审核系统其基本功能主要是数据登录、编报和数据核对,但缺乏管理功能,给退税管理工作带来极大不便。另外,该系统也未将检查功能列入其中,使退税检查游离于系统之外,既不利于规范统一,又不利于数据的相互衔接。 3部门协调配合不够,管理上存在失控、脱节现象 出口退税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既涉及税务机关内部的退税、征收、计财、信息等部门,同时还涉及到海关、外管、外经贸等部门,这就要求相关部门对出口退税工作必须协调一致。但目前国家涉及此类文件不多且执行起来有较大折扣。有些具体问题在协调上无明确要求,致使一些工作协调极其困难。如一些地方海关往往对税务机关的函调报关单不能及时复函;有些海关要求退税部门发函调查必须附报关单原件;有的明显制单错误,企业要求改单,而非要退税部门出具证明才予改单,从而影响退税进度。另还,管理手段落后,既造成部门之间工作推诿,也造成管理失控、脱节,给不法分子的骗税活动留有空隙。 4退税单证申报滞后现象严重 生产企业实施“免抵退”税后,只要产品一报关出口并在财务入账后,就可以向税务机关申报免抵税,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出口企业的资金压力,但也使企业放松了对单证收集和报送的重视程度。 另外,实行免抵后还带来一些弊端,有可能产生导向性问题,如有些企业将内销收入虚报为外销收入缓税。单证回收滞后,使“免抵退”税得不到最后确认,易造成漏洞,直接影响到税收计划和退税计划的实施,对地方财政造成压力。对企业而言,单证回收期限超过六个月,国税部门将予以补税,这对出口企业来说无疑是个沉重的负担。 二、解决当前出口退税管理上存在问题的对策 1征、退税统一管理,废除两套申报、两套清算办法 目前生产企业同时实行增值税纳税申报与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不仅给企业和税务机关增加了大量的工作量,也不利于正确贯彻税收政策。建议把“免抵退”税的申报、审核和汇总、清算与增值税统一起来,在报表制度、计算依据的确定和计算结果的认定上统一办法。要以规范、统一为前提,真正实现两套申报办法的合并。要以统一的思路重新设计《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生产企业自营(委托)出口货物“免抵退”税汇总申报表》,两套办法合而为一,每月统一申报纳税。年底将征税清算与“免抵退”税清算统一管理,把增值税清算表与《生产企业“免抵退”税年度清算表》合二为一。这样把“免抵退”税管理纳入增值税的管理架构中是比较合理。建议统一开发免抵退税管理软件,将企业申报、税务部门内部各部门审核审批流转及清算检查纳入其中,可以提高效率、明确责职。 2加快出口退税单证回收速度 尽快出台出口退税单证管理办法,提高单证回收速度,这对税务机关组织税收收入(免抵调库)和企业加速资金周转带来很大的作用。具体可推行以下做法: 一是单证申报时间先后与退税指标分配挂钩; 二是单证回收与出口退税办税员考核挂钩。 三是严格审核,及时辅导、抽查,落实责任制,通过同类同行业回收率对比分析,及时发现问题。 3建立完整的出口退税管理系统 建立完整的出口退税管理系统,矫正不规则的外部行为。在目前的出口退税机制中,仍存在着失去统一性的现象,这种现象主要是由于涉及出口退税的有关部门单纯从部门利益出发而形成的不协调行为。外部行为不规范,我国出口退税就难以形成一个良好的、协调的外部环境,甚至使出口退税政策产生负效应。另外也正是这种外部行为的不规则性,致使出口骗税屡屡发生,造成国家税收损失。 因而创造良好的出口退税的外部环境,必须规范外部行为。通过立法,建立全国性的出口退税管理系统。 4进一步加快出口退税网络化进程 要加强对出口退税凭证的有效管理,在全国范围内组建各级票据计算机管理机构,实现票据信息共享,加强交叉稽核力度。 我国出口退税计算机的应用应朝着网络化方向发展,实现退税机关与海关、外管、银行、工商、技监、外贸主管部门以及征税机关之间的计算机联网,形成政府电子口岸执法 管理系统,实行资源共享(包括报关单信息、核销单信息、专用发票信息、专用税票信息)。 要进一步规范并完善出口退税电子化管理系统,软件设计及时补充有关功能,如新出台的政策操作、检查、清算功能等,在能有效防范骗税的前提下,尽可能简化出口退税操作手续。 在税务部门内部应加强出口退税人力资源配置,各部门更应通力协作、信息共享,加强对出口货物的控管,严防骗税发生。如建立协调会议制度、信息传递制度等。 5加强出口退税法制建设 1994年新税制实施以来,出口退税的法律依据比较薄弱,基本依据只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第三款中表述的“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第十一条中表述的“对纳税人出口应税消费品,免征消费税”这两句话。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颁布出口退税工作的最基本规章就是1994年的《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国税发[1994]31),但这个文件中有相当一部分已经失效。 目前我们法制建设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出口退税没有一个基本的法律或法规。二是现有的法律级次过低。三是现有的规章过于散乱,缺乏系统性。四是有关出口退税的行政处罚的种类、行使权限不够明确、系统,不利于依法打击骗取出口退税的违法行为。 加强税收法制建设,就要加强税收立法,规范税收执法,强化税收执法监督。认真学习贯彻行政许可法,全面清理不符合行政许可法规定的税务行政许可。继续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严厉打击各种涉税违法活动。加强税收法制教育。 认真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切实加强减免税管理。针对薄弱环节,加强各税种管理。狠抓税收征管基础工作,强化税源管理,严密防范、严厉打击骗取出口退税违法行为。推进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 6有针对性的防范和打击出口骗税 严格区分外贸出口企业的自营与业务,必须从以下方面加强税收征收管理和退税审核工作: 首先,严格按《征管法》的要求,规范外贸出口企业业务的财务处理办法。 在日常税收征管工作中,要严格区分外贸出口企业自营与的不同财务处理办法,事前规范外贸出口企业的行为,同时也为事后税收查处定性提供可靠的直接证据。 税务部门必须按《征管法》的要求,切实建立和完善退税企业的财务处理办法的备案制度,强化退税企业“出口”与开具“委托出口证明”的对应意识,并检查落实,从而有效地促使生产企业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履行其执法职责,能迅速地发现问题,从源头上打击和遏止“虚假企业”的开票行为。 其次,建立和完善外贸出口企业的出口退税补充资料抽查审核制度。税务部门应建立和完善外贸出口企业的出口退税补充资料抽查审核制度,对退税企业的出口退税补充资料,要设定比率进行定期抽查。凡是发现无“外销合同”或者“外销合同”列明外商所在地与“出口报关单”上列明的出口地不一致的,必须深入追查其原因;对“外销合同”、外汇结汇水单、“外销发票”三者上的内容应定期比对,发现不一致也应深入追查其原因。通过以上抽查审核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即可事前督促和规范退税企业的行为,又可及时发现问题,迅速打击骗取出口退税的不法行为。 退税管理论文:我国出口退税管理问题论文 【摘要】当前,我国出口退税政策已经实施多年,虽然在相关管理上有了长足进步,但仍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法规不完善、管理手段落后、部门协调配合不够、等问题,对此本文有针对性地提出了一些对策。 【关键词】出口退税问题对策 一、我国当前出口退税管理上存在的问题 1出口退税管理的程序性法规不完善 实行新税制后,《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和《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既包括了政策内核,又包含了日常规范。在随后出台的诸多文件中,几乎都是有关税政方面的内容,而对出口退税管理的规范,则散见于以上文件中。由于没有一部成型的程序性、管理性法规,出口退税操作出现了很多管理方面的问题,这些问题反过来又影响了出口退税政策的准确实施,使出口退税政策不能达到预期效果。出口退税管理的程序法规不完善导致的后果是: 由于没有统一规范的审批流程而仅仅根据《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中的有关条款来确定审批流程,势必产生诸多责任不清、岗位不明现象,也会使审批退税没有强有力的内部制约机制,从而在管理上出现很多漏洞,也给骗税以可乘之机。因此,如果出口退税管理没有明确的职责分工,不按业务属性建立内部制约机制,而是实行粗放管理,那么各种隐患将长期存在。 由于没有统一规范的检查规程,使各地出口退税检查的内容、方式、手段及事后处理等不尽相同,随意性很大,从而使检查效果大打折扣,产生导致骗税的隐患。 由于没有统一规范的清算规程,使各地出口退税清算业务多种多样,有些地区甚至只对出口退税清算走过场。而实际上清算业务是出口退税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严把出口退税关的重要环节。 由于没有统一规范的计划分配方法、档案管理制度及统一明确的财务规范,使出口退税日常管理工作受到很大影响,也使出口退税管理的公正性、规范性和高效性不能很好实现。 2管理手段落后,电算化管理水平低下 出口退税电子化管理是大势所趋。尽管自l990年开始国家税务总局就在探索和研究如何运用计算机来进行出口退税管理,国务院还将出口退税计算机管理系统列为国家“三金”工程中的“金税工程”,但部门之间运用程度参差不齐,衔接配合问题较多。目前税务总局推广应用软件在实践运行中以暴露出诸多问题: 首先,信息应用不全。现除海关电子信息可以进行对碰稽核外,其他如企业财务核算信息、外汇管理局的结汇信息和专用发票信息等都还不能被退税部门所采用,电算化稽核功能还不能充分发挥。 其次,软件设计内容跟不上新出台的政策要求,由此带来操作难问题。 再者,交叉稽核信息滞后且变化无常。大量申报数据因信息滞后,只好撤单。单证回收和电子信息是互补的,有时信息传递渠道不畅,造成人为退税滞后及退税计划难以把握,既影响退税质量,又难以有效防范和打击骗税。 还有,功能不齐全,缺乏清算及检查功能。现行的申报系统和审核系统其基本功能主要是数据登录、编报和数据核对,但缺乏管理功能,给退税管理工作带来极大不便。另外,该系统也未将检查功能列入其中,使退税检查游离于系统之外,既不利于规范统一,又不利于数据的相互衔接。 3部门协调配合不够,管理上存在失控、脱节现象 出口退税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既涉及税务机关内部的退税、征收、计财、信息等部门,同时还涉及到海关、外管、外经贸等部门,这就要求相关部门对出口退税工作必须协调一致。但目前国家涉及此类文件不多且执行起来有较大折扣。有些具体问题在协调上无明确要求,致使一些工作协调极其困难。如一些地方海关往往对税务机关的函调报关单不能及时复函;有些海关要求退税部门发函调查必须附报关单原件;有的明显制单错误,企业要求改单,而非要退税部门出具证明才予改单,从而影响退税进度。另还,管理手段落后,既造成部门之间工作推诿,也造成管理失控、脱节,给不法分子的骗税活动留有空隙。 4退税单证申报滞后现象严重 生产企业实施“免抵退”税后,只要产品一报关出口并在财务入账后,就可以向税务机关申报免抵税,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出口企业的资金压力,但也使企业放松了对单证收集和报送的重视程度。 另外,实行免抵后还带来一些弊端,有可能产生导向性问题,如有些企业将内销收入虚报为外销收入缓税。单证回收滞后,使“免抵退”税得不到最后确认,易造成漏洞,直接影响到税收计划和退税计划的实施,对地方财政造成压力。对企业而言,单证回收期限超过六个月,国税部门将予以补税,这对出口企业来说无疑是个沉重的负担。 二、解决当前出口退税管理上存在问题的对策 1征、退税统一管理,废除两套申报、两套清算办法 目前生产企业同时实行增值税纳税申报与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不仅给企业和税务机关增加了大量的工作量,也不利于正确贯彻税收政策。建议把“免抵退”税的申报、审核和汇总、清算与增值税统一起来,在报表制度、计算依据的确定和计算结果的认定上统一办法。要以规范、统一为前提,真正实现两套申报办法的合并。要以统一的思路重新设计《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生产企业自营(委托)出口货物“免抵退”税汇总申报表》,两套办法合而为一,每月统一申报纳税。年底将征税清算与“免抵退”税清算统一管理,把增值税清算表与《生产企业“免抵退”税年度清算表》合二为一。这样把“免抵退”税管理纳入增值税的管理架构中是比较合理。建议统一开发免抵退税管理软件,将企业申报、税务部门内部各部门审核审批流转及清算检查纳入其中,可以提高效率、明确责职。 2加快出口退税单证回收速度 尽快出台出口退税单证管理办法,提高单证回收速度,这对税务机关组织税收收入(免抵调库)和企业加速资金周转带来很大的作用。具体可推行以下做法: 一是单证申报时间先后与退税指标分配挂钩; 二是单证回收与出口退税办税员考核挂钩。 三是严格审核,及时辅导、抽查,落实责任制,通过同类同行业回收率对比分析,及时发现问题。 3建立完整的出口退税管理系统 建立完整的出口退税管理系统,矫正不规则的外部行为。在目前的出口退税机制中,仍存在着失去统一性的现象,这种现象主要是由于涉及出口退税的有关部门单纯从部门利益出发而形成的不协调行为。外部行为不规范,我国出口退税就难以形成一个良好的、协调的外部环境,甚至使出口退税政策产生负效应。另外也正是这种外部行为的不规则性,致使出口骗税屡屡发生,造成国家税收损失。 因而创造良好的出口退税的外部环境,必须规范外部行为。通过立法,建立全国性的出口退税管理系统。超级秘书网 4进一步加快出口退税网络化进程 要加强对出口退税凭证的有效管理,在全国范围内组建各级票据计算机管理机构,实现票据信息共享,加强交叉稽核力度。 我国出口退税计算机的应用应朝着网络化方向发展,实现退税机关与海关、外管、银行、工商、技监、外贸主管部门以及征税机关之间的计算机联网,形成政府电子口岸执法管理系统,实行资源共享(包括报关单信息、核销单信息、专用发票信息、专用税票信息)。 要进一步规范并完善出口退税电子化管理系统,软件设计及时补充有关功能,如新出台的政策操作、检查、清算功能等,在能有效防范骗税的前提下,尽可能简化出口退税操作手续。 在税务部门内部应加强出口退税人力资源配置,各部门更应通力协作、信息共享,加强对出口货物的控管,严防骗税发生。如建立协调会议制度、信息传递制度等。 5加强出口退税法制建设 1994年新税制实施以来,出口退税的法律依据比较薄弱,基本依据只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第三款中表述的“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第十一条中表述的“对纳税人出口应税消费品,免征消费税”这两句话。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颁布出口退税工作的最基本规章就是1994年的《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国税发[1994]31),但这个文件中有相当一部分已经失效。 目前我们法制建设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出口退税没有一个基本的法律或法规。二是现有的法律级次过低。三是现有的规章过于散乱,缺乏系统性。四是有关出口退税的行政处罚的种类、行使权限不够明确、系统,不利于依法打击骗取出口退税的违法行为。 加强税收法制建设,就要加强税收立法,规范税收执法,强化税收执法监督。认真学习贯彻行政许可法,全面清理不符合行政许可法规定的税务行政许可。继续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严厉打击各种涉税违法活动。加强税收法制教育。 认真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切实加强减免税管理。针对薄弱环节,加强各税种管理。狠抓税收征管基础工作,强化税源管理,严密防范、严厉打击骗取出口退税违法行为。推进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 6有针对性的防范和打击出口骗税 严格区分外贸出口企业的自营与业务,必须从以下方面加强税收征收管理和退税审核工作: 首先,严格按《征管法》的要求,规范外贸出口企业业务的财务处理办法。在日常税收征管工作中,要严格区分外贸出口企业自营与的不同财务处理办法,事前规范外贸出口企业的行为,同时也为事后税收查处定性提供可靠的直接证据。税务部门必须按《征管法》的要求,切实建立和完善退税企业的财务处理办法的备案制度,强化退税企业“出口”与开具“委托出口证明”的对应意识,并检查落实,从而有效地促使生产企业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履行其执法职责,能迅速地发现问题,从源头上打击和遏止“虚假企业”的开票行为。 其次,建立和完善外贸出口企业的出口退税补充资料抽查审核制度。税务部门应建立和完善外贸出口企业的出口退税补充资料抽查审核制度,对退税企业的出口退税补充资料,要设定比率进行定期抽查。凡是发现无“外销合同”或者“外销合同”列明外商所在地与“出口报关单”上列明的出口地不一致的,必须深入追查其原因;对“外销合同”、外汇结汇水单、“外销发票”三者上的内容应定期比对,发现不一致也应深入追查其原因。通过以上抽查审核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即可事前督促和规范退税企业的行为,又可及时发现问题,迅速打击骗取出口退税的不法行为。 退税管理论文:出口退税管理策略研究 本论文主要从当前出口退税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难点与问题;问题解决的对策与建议等进行讲述,包括了出口退(免)税有关清算期的问题、政策的多样性,增加了出口退(免)税管理的难度、出口货物按计划退税,不利于出口退税政策效用的发挥、新的出口商品专用发票,难以达到维持政策的规范性和统一性的要求等,具体资料请见: 当前出口退税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难点与问题 (一)出口退(免)税有关清算期的问题。 现行出口货物退(免)税清算管理办法规定,出口货物在清算期即当年6月30曰以前未收齐退税单证或海关、外汇电子信息核对不上,以及未收到回函而出口企业在此期间又未提供举证材料的,退税机关一律不再办理该笔出口货物的退税。这项规定在具体执行中存在两个问题:一是海关电子信息核对不上,等收到海关的回函时,该笔出口货物退税已超过清算期;另一种情况是在清算期内,由于外商收到货物后违反合同不及时付款,导致企业出口贷款不能及时收回,外管局不予核销,待一切手续办齐时,该笔出口货物的退税已超过清算期。对于这两个问题,基层出口退税机关和企业在看法上存有争议,有的认为不应退税,依据是出口货物退(免)税清算管理办法有规定;有的认为应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如果是因为执法机关。如海关、外汇电子信息应有而未有,海关回函慢等原因造成就应考虑退税。因为按照《征管法》第30条规定:“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立即退还;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曰起3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税务机关查实后,应当立即退还。”因此,从鼓励企业出口创汇,从维护纳税人的权益考虑,应比照《征管法》规定执行,出口货物退(免)税清算管理方法只是属于规章。 (二)政策的多样性,增加了出口退(免)税管理的难度。 1.部分生产企业实行“免、抵、退”税政策,与实行“先征后退”相比,操作起来较复杂,从客观上讲,环节多,出现的问题也就多。因此这一方式最容易影响税收收入, 2.“进料加工”复出口退税政策在实际操作中容易造成征退脱节,管理难度大。主要表现在:国内购料与进口料件委托加工,国内购料退税的认定;进料加工贸易申报表的开具;抵扣税率的认定;抵扣时间的确定等,都比较繁琐。有的出口企业办理进料加工,待货物出口后不到税务局办理退税(退的少,交的多),财务上也不作销售或在财务上采取偷梁换校手法偷逃国家税款,检查起来非常困难。 (三)出口货物按计划退税,不利于出口退税政策效用的发挥。 出口退税实行计划退税,从客观上讲,是国家宏观调控的需要,是落实国家财政计划的基本要求。但是按照国家鼓励企业出口的要求来看,就显得不够灵活,让基层出口退税机关感到不好把握,让外贸出口企业感到国家政策不稳定,随意性大,不敢放心大胆地去安排长期计划。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出口退税计划指标少。企业办理出口退税,手续齐全,按政策要求理应及时足额地实报实退,一旦不能及时足额退税就会影响企业资金周转、出口贸易的发展。二是出口退税计划指标多时基层税务机关也有压力。在一定期间出口退税指标如果用不完,有的出口退税机关考虑到下一阶段的退税指标很可能受影响,又怕工作考核受影响,便对个别信用程度不够高的出口企业也办理预退税款手续,导致年终清算工作忙乱。 (四)新的出口商品专用发票,难以达到维持政策的规范性和统一性的要求。 从2000年1月1日起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要求,对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出口商品所使用的发票由税务机关统一印制,套印发票监制章。从新发票的启用情况看,存在不少新问题:一是发票规格小且结构不合理。新发票统一规格为265mm×190mm,对此,由于有的外方购货单位名称英文字母多,有的出口企业一次性出口商品名称规格多等原因,在填写时就非常拥挤,难以反映出口货物的必要情况和特殊要求,因而造成企业在开具同一批出口商品发票时,同时使用两种发票,—种是:“新式发票”,执行税务机关要求,另一种是“老式发票”满足外方购货单位以及有关业务单位,如银行的要求。二是发票联次少,不能满足企业出口商品的业务需要。由于企业向境外客户出口商品,所经过的途径不同,国内监管及业务部门的要求不同,出口收汇的方法不同等特殊情况,所以对发票的使用联次(份)也有很大的差异,如有的企业出口商品是通过出口的,外方购货单位也是通过外方受理货物的,这就分别需要2联发票;有的企业出口商品其收汇方式是采用“议付”或“压汇”的方式与银行结算的,这样仅银行一方就需要3联发票,有的海关也要2联发票,再加上商检局、外汇管理局、税务局等,一次性需要14联发票之多,而目前新发票只是按一般的出口贸易方式,设置了6—8联,远远不能满足不同情形下各类出口企业的需要。造成了部分出口企业在使用新发票的前提下继续使用老发票,以解决发票联次不足问题。三是部门之间的协调不够,据一些企业反映,使用新发票到有关执法及业务部门办理手续,不受欢迎,在有些省份海关甚至不愿意要新发票,而要求企业提供老发票。另外,发票联次多了也存在问题,使用电脑一次性打印不透,到后几个联次发票内容就看不清楚了,不便于有关部门或企业审核、备案。 问题解决的对策与建议 1.进一步完善《出口货物退(免)税清算管理办法》。 目前出口货物退(免)税清算管理办法是出口退税业务工作特点的必然要求,按年及时清算退税款的目的主要是为了便于规范对企业出口退(免)税工作的管理,也有利于国家及时、准确、全面的掌握出口退(免)税的状况。因此,做好这项工作是非常重要的,但是笔者认为在对清算期即当年6月30日以前未收齐退税单证或海关、外汇电子信息核对不上,以及未收到回函的问题,应该具体问题作具体分析,不能一概而论。如果是有关业务执法部门的问题,而造成电子信息核对不上,以及海关回函不及时等原因,在一定时间内应该给予该笔业务办理退税,这是企业的权利,不能因为有关业务部门工作延误而让企业吃亏。 2.实行规范统一的管理模式,增强出口迟税政策的可操作性。 “先征后退”政策是目前各地出口退税机关应用最为普遍的一种方式。实践证明,这一政策对于加强对出口企业的监督和控制,防止偷税、漏税、骗税,对于简化操作环节,规范出口退税机关的内部管理,对于保证国家财政收入,落实出口退税资金,对于“征多少,退多少,公平税负原则”等方面都有切实的效果和好处。笔者认为,国家应立即废除“免、抵、退”政策,统一实行进(出)口商品“先征后退”政策,生产企业直接出口商品主要以税收缴款书、出口商品报关单、出口收汇核销单等单证为办理退税凭证;外贸企业收购出口产品时,实行价税分流,并向生产企业支付不含税价款,同时代生产企业向税务机关缴纳相应的增值税,税务机关向外贸企业开具代缴的增值税收据,作为今后退税凭证之一。对于“进料加工”,可在材料进口时即按规定征税,待产品出口后再办理退税。 同时建议国家要尽快立法,明确规定相关部门协税、护税的法律义务和责任,保证税收征管及出口退税活动切实取得海关、外汇、金融、审计、工商、邮政等部门的积极配合,防止偷税、漏税特别是骗税问题的发生。 3.寻求计划退税高效性,切实保障及时足额退税。 一是不以计划指标完成与否来衡量出口退税机关的成绩,笔者认为考核出口退税工作的好与坏,重点要看它执行政策是否到位,业务技能是否熟练,工作质量的好坏以及服务态度是否端正。只有这样,才能做到实事求是,实报实退,确保国家退税政策落实到位。二是建立出口退税由中央和地方共同分担的利益机制。出口退税完全由中央财政负担,不但造成中央财政负担过重,而且也等于失去了地方政府对出口退税的有效监督和控制,也是导致出口退税管理上的被动与少数地方政府行为不当的主要原因。既然增值税是中央与地方共享税,其出口退税由中央与地方共同负担是符合常理的。退税额由中央与地方财政分担,也能缓解退税指标不足的压力。三是切实落实国家对出口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维护出口企业的合法权益,保障出口企业及时足额退税,以增强出口企业创汇的积极性、稳定性和连续性。 4.采取切实可行的方法,加强对“出口商品专用发票”的管理。 分析目前出口商品专用发票存在诸多问题的原因。笔者认为规范统一出口商品专用发票可以采取两种办法,一种是采用“活页式”发票:一是将发票规格由原来265mm×190mm改成295mm×210mm,与出口报关单大小相一致,以便减少发票填写的难度。二是拟制发票基本联次,加印税务机关监制章,并以“活页”联次相补充,以适应不同出口方式的特殊需要。三是在发票的格式上为一些主要内容,如出口单位地址、购货单位地址、货物的品名规格等尽可能留足空间,以适应相关部门与购货单位的要求。四是对发票的编号可将单位、区号代码以及数字代码合并编入,以区分和识别检查各单位使用发票的情况。另一种方法是:拟制基本联次,对不同出口单位的发票使用联次,可采用复印方式并加盖出口企业财务专用章。同时要通过国务院来加强出口退税有关执法及业务部门的协调,统一口径,确保“出口商品专用发票”更好地促进出口退税工作的顺利开展。 退税管理论文:出口退税管理 一、源头监管精细化:实行企业分类管理,引入退税评估机制 (一)出口企业的分类管理 对纳税企业实行分类管理,有利于税务机关集中使用有限的资源.提高管理和退税的效率,降低企业的纳税成本与税务机关的征税成本,营造出一个税企双赢的局面。因此,通过合理的分类,建立出口企业分类管理档案是从源头落实出口退税管理精细化的重要举措。新西兰等国家也有类似实行按企业类型采取不同方式办理退税的办法;希腊税法规定.大型企业每月申请一次出口退税,中型企业两个月申请一次退税,小型企业3个月申请一次退税。国家税务总局早在1998年6月就下发了《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实行按企业分类管理的通知》(国税发[1998]95号),对出口企业的分类标准作出明确规定,但由于该制度本身缺乏较强的操作性,在实际工作中,为了规避偷、骗税风险,税务机关一般不愿将企业评定为较高的等级,或者即使评定了较高的等级,仍然采用与较低等级企业一样的审核、审批方式.这不仅加大了税务机关自身的工作负担,也影响了大企业的资金周转,因此,当前有必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对出口企业按信用等级分类管理的办法。 本文从纵向时间发展和横向相互比较相结合角度对出口企业提出进行分类管理的思路。 1.单户纵向考察.按信用等级实现分类管理。单户纵向考察是指仅就某一企业,对其性质、规模、出口额、账证健全程度、历史发展或变革、有无偷逃税记录等情况进行综合考察和评价,从而将企业划分为不同的类别,相当于给企业评定一个信用等级,税务机关则视企业的不同信用等级,对其采用不同的方式办理出口退税审核、审批手续。 2.多户横向比较.建立多指标分类管理体系。所谓多指标分类管理,是指预先建立全部企业的基本情况信息库和一系列指标体系(如注册地址、所处行业、主要出口货物、适用的退税率等),以便退税管理人员在实际的工作中,根据不同的需要,快速地实现对企业的相应分类和数据提取。对企业按信用等级分类,主要用于选择应采取的退税方式,而要更全面地掌握企业的基本情况,进行不同企业间的情况对比分析,提高出口退税一系列报表的制作效率,必须建立企业的基本情况档案,并纳入特定的计算机信息管理平台。 (二)建立退税评估机制 退税评估是一种典型的风险管理方法,它是指运用信息化的科学评价分析方法,对出口企业各种信息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进行比较、分析、论证、测算及评估,密切关注企业的出口货物、出口金额等基本情况变化,以实现对出口企业的精细化管理,预防出口骗税案件的发生。 当前,随着贸易方式的多样化,出口骗税形式也呈现出隐蔽性和复杂性的特点。2004年侦破的福州“9·03”重大出口骗税案,涉及高报出口金额5.28亿元,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52亿元,骗取出口退税5-469万元,早在事发前,就已经有种种迹象表明,该企业的出口存在异常情况,但正是由于没有建立一定的机制对企业的出口信息进行分析、评估,使得这些异常情况被忽视,最终导致了一起特大出口骗税案的发生。可见,建立出口退税评估机制以在源头上有效抑制出口骗税刻不容缓。 二、过程监控精细化:完善日常审核机制 (一)单证审核的精细化 审核企业的出口单证是出口退税的基础性工作之一,目前对单证的审核主要是通过比对单证的电子信息和纸质材料,验证企业每一笔出口记录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以确定是否准予办理该笔出口的退税。作为出口退税的主要单证,报关单包含较多信息.一般较受税务人员的重视,而核销单和出口发票的审核则相对比较简单,特别是出口记录较多的企业,往往只对其单证作抽样的人工对单审核。自2004年6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64号文)执行以来,核销单的审核难度进一步加大,为此,本文认为,有必要重点加强对核销单的精细化管理。根据国税发[2004]64号文件规定,出口企业可以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起180天内,向所在地主管退税部门提供出口收汇核销单,这一措施为企业收齐单证提供了充足的时间,但由于其与出口报关单必须于货物报关出口之日起90天内提供的期限不同,便可能出现企业暂欠核销单的情况,如果没有对该部分暂欠的核销单进行规范管理,将会使出口退税必须的要件“出口收汇并已核销”和“单证齐全”的规定形同虚设。 因此.基层退税管理人员应该建立一个核销单暂欠和补齐情况的备查账,详细记录每家企业每月暂欠或补齐核销单的号码、对应的出口日期、报关单号码、发票号码以及金额,可以要求每家企业按照税务机关规定的格式提供电子版明细账,税务机关对数据予以汇总。备查账建立后,一方面可以加强税务机关对核销单的有效管理与监控,另一方面,还可据以督促企业按时收齐核销单,避免企业因核销单逾期收回而造成转内销补税,蒙受不必要的损失。(二)加快电子信息化进程 出口退税信息化是整体税收工作信息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当前实现出口退税精细化管理的主要依托。惟有实现了高度的信息化,才可能实现真正的精细化。 首先,亟待解决的是退税机关与税务机关内外部的信息共享与传递问题。主要是与内部征税机关、稽查机关的数据共享以及与外部海关部门、外汇管理部门之间的信息传递有关。长期以来,外部信息的共享是税务管理的薄弱环节。以最主要出口单证之一的海关出口报关单为例,一张报关单信息从企业在电子口岸交单,到海关内部流转至海关总署.再到国家税务总局,直至传递到基层退税部门,最快的也要两三个工作日,不仅效率低下,而且,在临近申报期限的时候,一旦企业忘记交单,往往给申报、审核造成非常被动的局面。因此,迫切要求建立一个即时的信息传递平台,允许基层税务机关和海关之间直接进行数据传输,以确保信息传递的及时、高效,保障出口退税申报审核工作的平稳开展。 其次,要完善出口退税申报审核软件。系统软件的开发应该有一个整体方案,既要适应经济环境发展的需要.又不能过于频繁地升级,缺乏必要的稳定性,使退税管理人员和企业疲于应付。要切实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准、分步实施、讲求实效”的基本原则,加快出口退税申报审核系统的建设步伐。 (三)加强征、退税管理环节的有机联系 由于我国增值税征收管理体制的不健全和不合理,征退税地区和机关之间往往缺乏对征税信息的必要沟通,“征归征,退归退,征退不见面”.这种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严重影响了出口退税工作的顺利进行。 具有发达增值税制度的法国、德国、意大利和韩国等国的经验表明,出口退税管理都是以科学、严密和完善的增值税征收管理为基础,实行征退(免)紧密衔接的退税方式的。近几年的出口骗税案件也足以说明,企业骗取退税往往不只是在最后的出口环节做文章,更多的是将犯罪的关口前移,早在征税环节便埋好伏笔。2006年查获的“夏都专案”就是一起典型的低值高报骗税案。低值商品想要高报出口,必须通过之前多道环节.将价格逐步提高,而为了获得退税,企业还必须取得大量的进项税额,“夏都专案”中的犯罪分子正是利用了我国征退税工作脱节的可乘之机,通过获取虚假进项,骗取退税。 可见,脱离增值税征税环节的出口退税有其不可克服的弊端。一方面,征退脱节加大了企业的经营成本与征管机关的执法成本;另一方面,征退脱节无法完全堵塞骗税漏洞,甚至导致企业的骗税行为更加隐蔽和多样化。因此,在我国出口退税工作中应该遵循“征退一体”的原则,逐步实现征退税管理一体化。 当前我们仍然主要通过专门的进出口税收管理部门来负责出口退税工作,在征、退税尚未一体化的条件下,尤其有必要强调加强征、退税机关之间的有机联系,基层税务机关在审核出口企业的退税资料时,要将其增值税申报表与税收征管信息系统中的数据作比对,核准企业进项,必要时通过函调等形式了解前道生产、销售环节的税收征管情况,以保证退税的准确度。 三、日常检查与税务稽查双管齐下 清算工作本来是退税机关一年一度的必修课,但从2005年开始,国家税务总局取消了出口退税清算工作,也就是说,今后不再每年定期对出口退税企业开展下户清算,这便要求我们在其它环节加强对企业的管征。对企业的不定期检查主要有纳税评估、审计规程及其他各专项检查,对企业的定期检查则主要是一般纳税人的年审,本文主要讨论如何结合一般纳税人年审工作,做好出口退税企业的日常检查。 办理退税的企业通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往因为清算和年审的工作内容有重叠,一些税务机关就主要进行退税清算工作,而对一般纳税人的年审则是“走过场”。取消清算以后,对这些出口企业的事后检查工作便主要依靠年审工作来完成。因此,必须切实做好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年审工作,以有效监控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防止企业骗取国家税款。 在下户年审的过程中,除了查看营业执照,审核企业的出口产品是否属营业执照核准的生产经营范围,查看生产现场,核实企业的出口产品有无与之相应的固定资产设备、原材料、辅料等:还要查看生产记录,测算企业出口产品的销量是否与生产能力、生产规模、水电耗用、工人人数等规模相符,查看产品目录,检查企业出口产品有无夹带非自产产品;更要查看进项抵扣发票,核实企业进项是否存在疑点,有无获取虚开发票的可能,必要时还应该进行函调。 退税管理论文:出口退税管理策 关键字:出口管理问题退税对策 当前出口退税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难点与问题 (一)出口退(免)税有关清算期的问题。 现行出口货物退(免)税清算管理办法规定,出口货物在清算期即当年6月30曰以前未收齐退税单证或海关、外汇电子信息核对不上,以及未收到回函而出口企业在此期间又未提供举证材料的,退税机关一律不再办理该笔出口货物的退税。这项规定在具体执行中存在两个问题:一是海关电子信息核对不上,等收到海关的回函时,该笔出口货物退税已超过清算期;另一种情况是在清算期内,由于外商收到货物后违反合同不及时付款,导致企业出口贷款不能及时收回,外管局不予核销,待一切手续办齐时,该笔出口货物的退税已超过清算期。对于这两个问题,基层出口退税机关和企业在看法上存有争议,有的认为不应退税,依据是出口货物退(免)税清算管理办法有规定;有的认为应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如果是因为执法机关。如海关、外汇电子信息应有而未有,海关回函慢等原因造成就应考虑退税。因为按照《征管法》第30条规定:“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立即退还;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曰起3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税务机关查实后,应当立即退还。”因此,从鼓励企业出口创汇,从维护纳税人的权益考虑,应比照《征管法》规定执行,出口货物退(免)税清算管理方法只是属于规章。 (二)政策的多样性,增加了出口退(免)税管理的难度。 1.部分生产企业实行“免、抵、退”税政策,与实行“先征后退”相比,操作起来较复杂,从客观上讲,环节多,出现的问题也就多。因此这一方式最容易影响税收收入, 2.“进料加工”复出口退税政策在实际操作中容易造成征退脱节,管理难度大。主要表现在:国内购料与进口料件委托加工,国内购料退税的认定;进料加工贸易申报表的开具;抵扣税率的认定;抵扣时间的确定等,都比较繁琐。有的出口企业办理进料加工,待货物出口后不到税务局办理退税(退的少,交的多),财务上也不作销售或在财务上采取偷梁换校手法偷逃国家税款,检查起来非常困难。 (三)出口货物按计划退税,不利于出口退税政策效用的发挥。 出口退税实行计划退税,从客观上讲,是国家宏观调控的需要,是落实国家财政计划的基本要求。但是按照国家鼓励企业出口的要求来看,就显得不够灵活,让基层出口退税机关感到不好把握,让外贸出口企业感到国家政策不稳定,随意性大,不敢放心大胆地去安排长期计划。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出口退税计划指标少。企业办理出口退税,手续齐全,按政策要求理应及时足额地实报实退,一旦不能及时足额退税就会影响企业资金周转、出口贸易的发展。二是出口退税计划指标多时基层税务机关也有压力。在一定期间出口退税指标如果用不完,有的出口退税机关考虑到下一阶段的退税指标很可能受影响,又怕工作考核受影响,便对个别信用程度不够高的出口企业也办理预退税款手续,导致年终清算工作忙乱。 (四)新的出口商品专用发票,难以达到维持政策的规范性和统一性的要求。 从2000年1月1日起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要求,对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出口商品所使用的发票由税务机关统一印制,套印发票监制章。从新发票的启用情况看,存在不少新问题:一是发票规格小且结构不合理。新发票统一规格为265mm×190mm,对此,由于有的外方购货单位名称英文字母多,有的出口企业一次性出口商品名称规格多等原因,在填写时就非常拥挤,难以反映出口货物的必要情况和特殊要求,因而造成企业在开具同一批出口商品发票时,同时使用两种发票,—种是:“新式发票”,执行税务机关要求,另一种是“老式发票”满足外方购货单位以及有关业务单位,如银行的要求。二是发票联次少,不能满足企业出口商品的业务需要。由于企业向境外客户出口商品,所经过的途径不同,国内监管及业务部门的要求不同,出口收汇的方法不同等特殊情况,所以对发票的使用联次(份)也有很大的差异,如有的企业出口商品是通过出口的,外方购货单位也是通过外方受理货物的,这就分别需要2联发票;有的企业出口商品其收汇方式是采用“议付”或“压汇”的方式与银行结算的,这样仅银行一方就需要3联发票,有的海关也要2联发票,再加上商检局、外汇管理局、税务局等,一次性需要14联发票之多,而目前新发票只是按一般的出口贸易方式,设置了6—8联,远远不能满足不同情形下各类出口企业的需要。造成了部分出口企业在使用新发票的前提下继续使用老发票,以解决发票联次不足问题。三是部门之间的协调不够,据一些企业反映,使用新发票到有关执法及业务部门办理手续,不受欢迎,在有些省份海关甚至不愿意要新发票,而要求企业提供老发票。另外,发票联次多了也存在问题,使用电脑一次性打印不透,到后几个联次发票内容就看不清楚了,不便于有关部门或企业审核、备案。问题解决的对策与建议 1.进一步完善《出口货物退(免)税清算管理办法》。 目前出口货物退(免)税清算管理办法是出口退税业务 工作特点的必然要求,按年及时清算退税款的目的主要是为了便于规范对企业出口退(免)税工作的管理,也有利于国家及时、准确、全面的掌握出口退(免)税的状况。因此,做好这项工作是非常重要的,但是笔者认为在对清算期即当年6月30日以前未收齐退税单证或海关、外汇电子信息核对不上,以及未收到回函的问题,应该具体问题作具体分析,不能一概而论。如果是有关业务执法部门的问题,而造成电子信息核对不上,以及海关回函不及时等原因,在一定时间内应该给予该笔业务办理退税,这是企业的权利,不能因为有关业务部门工作延误而让企业吃亏。 2.实行规范统一的管理模式,增强出口迟税政策的可操作性。 “先征后退”政策是目前各地出口退税机关应用最为普遍的一种方式。实践证明,这一政策对于加强对出口企业的监督和控制,防止偷税、漏税、骗税,对于简化操作环节,规范出口退税机关的内部管理,对于保证国家财政收入,落实出口退税资金,对于“征多少,退多少,公平税负原则”等方面都有切实的效果和好处。笔者认为,国家应立即废除“免、抵、退”政策,统一实行进(出)口商品“先征后退”政策,生产企业直接出口商品主要以税收缴款书、出口商品报关单、出口收汇核销单等单证为办理退税凭证;外贸企业收购出口产品时,实行价税分流,并向生产企业支付不含税价款,同时代生产企业向税务机关缴纳相应的增值税,税务机关向外贸企业开具代缴的增值税收据,作为今后退税凭证之一。对于“进料加工”,可在材料进口时即按规定征税,待产品出口后再办理退税。 同时建议国家要尽快立法,明确规定相关部门协税、护税的法律义务和责任,保证税收征管及出口退税活动切实取得海关、外汇、金融、审计、工商、邮政等部门的积极配合,防止偷税、漏税特别是骗税问题的发生。 3.寻求计划退税高效性,切实保障及时足额退税。 一是不以计划指标完成与否来衡量出口退税机关的成绩,笔者认为考核出口退税工作的好与坏,重点要看它执行政策是否到位,业务技能是否熟练,工作质量的好坏以及服务态度是否端正。只有这样,才能做到实事求是,实报实退,确保国家退税政策落实到位。二是建立出口退税由中央和地方共同分担的利益机制。出口退税完全由中央财政负担,不但造成中央财政负担过重,而且也等于失去了地方政府对出口退税的有效监督和控制,也是导致出口退税管理上的被动与少数地方政府行为不当的主要原因。既然增值税是中央与地方共享税,其出口退税由中央与地方共同负担是符合常理的。退税额由中央与地方财政分担,也能缓解退税指标不足的压力。三是切实落实国家对出口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维护出口企业的合法权益,保障出口企业及时足额退税,以增强出口企业创汇的积极性、稳定性和连续性。 4.采取切实可行的方法,加强对“出口商品专用发票”的管理。 分析目前出口商品专用发票存在诸多问题的原因。笔者认为规范统一出口商品专用发票可以采取两种办法,一种是采用“活页式”发票:一是将发票规格由原来265mm×190mm改成295mm×210mm,与出口报关单大小相一致,以便减少发票填写的难度。二是拟制发票基本联次,加印税务机关监制章,并以“活页”联次相补充,以适应不同出口方式的特殊需要。三是在发票的格式上为一些主要内容,如出口单位地址、购货单位地址、货物的品名规格等尽可能留足空间,以适应相关部门与购货单位的要求。四是对发票的编号可将单位、区号代码以及数字代码合并编入,以区分和识别检查各单位使用发票的情况。另一种方法是:拟制基本联次,对不同出口单位的发票使用联次,可采用复印方式并加盖出口企业财务专用章。同时要通过国务院来加强出口退税有关执法及业务部门的协调,统一口径,确保“出口商品专用发票”更好地促进出口退税工作的顺利开展。 退税管理论文:出口退税管理建议 中国2004年前实行的出口退税政策的效应主要是: 1、它极大地促进了中国的外贸出口,支持中国逐步成长为世界上外汇储备最多的国家。 2、它不但加大了企业的出口动因,而且极大地激发了地方政府支持出口的热情。 3、中央财政负担沉重,出口退税款拖欠严重。 4、地方政府打击骗取出口退税的动因不强。 增值税为中央与地方共享税,中央享受75%,地方留成25%。由于出口退税是由中央政府全额负担的,因此地方政府在出口中有大约25%的增值税净收入,地方政府鼓励、支持企业出口的热情在2004年出口退税新政策实施之前始终很高。同时,由于多支出了25%的出口退税,由于独立承担了出口骗退税的风险,中央财政负担沉重,出口退税款拖欠非常严重。 2004年出口退税新政策的实施效果 为解决中央财政负担沉重,出口退税款拖欠严重的问题,自2004年1月1日起,中国开始实行新的出口退税政策:主要是对出口退税率进行结构性调整,出口退税率的平均水平减低3个百分点左右;同时建立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负担出口退税的新政策,从2004年起,以2003年出口退税实退指标为基数,对超基数部分的应退税额,由中央与地方按75∶25的比例分别负担。 以下跨地区出口经营在过去是正常的、没有问题的,但在实施出口退税新政策后,却造成了地方利益的冲突和矛盾; 1.本地生产企业购买本地原材料加工自营出口,或本地外贸企业收购本地产品出口,由于生产企业购买原材料和外贸企业收购产品均在本地缴增值税,又在本地退增值税,地方财政承担出口退税超基数部分25%的出口退税,只是将增值税属地方25%的部分用于退税,不增加地方财政负担,但相对于老的出口退税政策,地方少收入用于退税的增值税。 2.本地生产企业购买外地原材料加工本地出口,或本地外贸企业收购外地产品出口本地出口,由于生产企业购买原材料、外贸企业收购产品的原材料和产品均在外地缴增值税,却要在本地退增值税,地方财政没有得到出口产品原材料和产品25%增值税收入,却要承担出口产品25%出口退税,其超基数部分非常不合理地表现为出口地政府对供货地政府的财政补贴。 3.外地生产企业购买本地原材料外地出口,或外地外贸企业收购本地产品外地出口,本地地方财政不承担出口退税超基数部分25%的出口退税,而却享有生产企业原材料和产品增值税25%部分,不但不增加出口退税负担,反而增加地方财政收入。也非常不合理地表现为出口地政府对供货地政府的财政补贴。 4.外贸企业将收购外地商品出口改为委托出口,由于委托出口征税和退税均在外地,不增加本地财政负担。但外贸公司为争做,通常自告奋勇地要求在外贸公司所在地退税;这种制大量存在并且又非常不合理地造成出口地政府对被企业所在地政府的财政补贴。 为了自身利益,深圳等市的地方政府的出口奖励政策将收购外地货源出口排除在奖励范围之外;一些地方政府限制当地企业采购外地产品和外地原材料。例如,天津摩托罗拉公司采购江苏一家企业的原材料,过去是直接采购,现在则应天津当地政府的要求,要求江苏的企业先把原材料出口香港,天津企业再从香港进口,用这样乙蝗沼斡的方式避免为江苏征收的增值税出口退税。由于这种行为大量存在,中国统一的市场经济体系面临分割、分裂的危险。 5.加工贸易更受地方政府青睐,并且来料加工比进料加工更受到推崇。加工贸易出口与一般贸易出口相比,不但出口企业税收负担较轻,地方财政负担的退税压力相对要小。来料加工由于不征不退,因此地方政府不存在退税的担忧。 这种效应是对出口贸易结构的反优化。 6.地方政府打击骗取出口退税的动因强烈。 7.出口退税率下调,对相关商品的出口有消极影响,但总体上影响不大,出口商品结构反而有所优化。 2005年后出口退税新政策的实施效应 为解决出口退税中,地方财政负担过于沉 重牙口不公平问题,国家进一步改革出口退税政策,决定自2005年1月1日起,调整中央与地方出口退税负担比例,超基数部分中央与地方按照92.5:7.5比例共同负担;同时改进出口退税退库方式,出口退税由中央统一退库,地方负担部分年终专项上解。 该项最新政策的实施效应主要表现为: 1.增加了出口的透明度和可预见性,出口企业打消了对出口退税的后顾之忧,有利于企业积极开拓国际市场。出口退税由中央统一退库,地方负担部分年终专项上解的办法使得出口企业不再担心地方政府的财力问题。 2.地方政府的财政负担明显减轻,中央和地方的矛盾得到缓解。 3.中央财政负担加重。即使在超基数部分,中央财政也要担负出口退税的92.5%,该比率远高于征税比率75%。但由于出口退税率平均水平下降了3个百分点,中央财政的负担并不象想象中那样大。后面的分析将会说明,将出口退税率减少4.25个百分点,理论上可以消除中央财政在出口退税上的净亏损。 4.地方政府对促进出口的热情有所恢复,但仍有限制出口的行为。过去,地方财政部门有很多同志主张限制出口,新政策实施后很少听到这样的说法。由于仍然担心地方退税负担,一些地方政府仍然拒绝在当地注册外贸流通企业。 5.地方利益的冲突和矛盾得到极大地缓解,但矛盾仍然存在,统一的市场经济体系仍面临分割的危险。上节所分析的出口地政府对供货地政府的财政补贴现象依然存在,只是幅度大为减少。一些地方政府的出口奖励政策仍然将收购外地货源出口排除在奖励范围之外;一些地方政府仍然限制当地企业采购外地产品和外地原材料。 6.地方政府打击骗取出口退税的动因较强。 7.目前新政策的实施总体上效果良好,既缓解了中央和地方以及地方和地方的矛盾,又有效地促进了外贸出口。 出口退税率变化与人民币升值的数学关系和政策选择 一般地,设原出口退税率为s,原汇率为h1,出口退税率降低t个百分点后,新汇率为h2,则为达到同样的出口效益,有: (1+s)h1=(1+s-t%)h2 所以,(h2-h1)/h1=t%/(1+s-t%) 即,出口退税率每减低t个百分点,为达到同样的出口效益,人民币必须贬值t%/(1+s-t%)。因此,降低出口退税率可 以按确定的数量关系缓解人民币升值压力。 如取s=17%,即按17%的退税率计算,则出口退税率减低t个百分点后,人民币需要贬值U(117-t)。例如,出口退税率减低4.25个百分点,则人民币需要贬值3.8% 考虑取消出口退税,即按t=17计算,为达到同样的出口效益,人民币需要贬值17%。所以,取消出口退税可以基本上消除人民币升值的压力。 以牺牲人民币升值来替代出口退税是不可取的,在任何情况下,都应该维持较高的出口退税水平来换取人民币的升值。因为,在制定适当的出口退税等政策从而不影响出口竞争力的前提下,人民币升值等同于国家和国民财富的升值,进口、境外消费、旅游等经济活动的效益将随之提升。 理想的出品退税政策 综合以上各种出口退税政策的实施效应以及人民币升值因素,理想的出口退税政策应该有助于达成如下效果: 1.出口企业及时享受出口退税,出口产品报价不含有国内增值税,不会被在国内外两次征收增值税。出口是公平的和有竞争力的。 2.不会出现某地方财政为另一地方财政征收的增值税退税的情况,从而保护地方的出口积极性,维护中国统一的市场体系。 3.中央和地方打击骗取出口退税的动因都很强烈。 4.中央财政有足够财力来支撑出口退税。 5.不以减少出口退税来抑制人民币升值 中国目前实行中央与地方分享增值税的税制,在这种税制下,要想制订能达到以上效果的理想的出口退税政策是不可能的。因为,如果退税由地方与中央分担,则势必出现某地方财政为另一地方财政征收的增值税退税的情况;如果退税全部由中央承担,同时出口退税率维持在与增值税征收比率差不多相同的水平上,则中央财政在出口退税上是 净亏损,很难保证中央财政有足够财力来支撑出口退税;如果退税全部由中央承担,同时显著降低出口退税率,虽然理论上可以消除中央财政在出口退税上的净亏损,但出口产品的报价中势必包含相当部分的国内增值税,中国出口产品在公平贸易基础上的竞争力将受到影响。 如果要达到理想的出口退税实施效果,只有改革现行税制。改革现行税制可以有两种办法: 方法一:增值税由中央与地方共同分享转变为中央独享,同时中央在所得税、进口商品增值税等方面相应地允许地方分享。出口退税由中央全额负担,出口退税率维持在与增值税征收比率差不多相同的水平上。 方法二:将生产环节的增值税转变为最终消费环节的增值税或消费税。对出口免征增值税或消费税。 改进和完善现行出口退税政策的建议 在不触动现有税制的前提下,相对理想的出口退税政策是 将出口退税率的平均水平在04年减低3个百分点左右的基础上继续减低1.3个百分点,使出口退税率平均水平比增值税征收率减少43个百分点。中央财政承担全部的出口退税,出口退税由中央统一退库。建立地方政府对于出口退税骗税的风险承担机制,骗取出口退税的案件一经查实,出口企业所在地财政要划拨相当于骗税金额的款项给中央财政。 将出口退税率减少4.25个百分点,理论上可以消除中央财政在出口退税上的净亏损。因为中央财政增值税征收率为17%*75%=12.75%,所以如果出口退税率减少(17—12.75)=4.25个百分点,则退税额基本上与中央财政增值税征收额相等,这时中央财政能够承担全部的出口退税。实际操作上可以取减少43个百分点。由于04年出口退税新政策已经将出口退税率减低了3个百分点,因此目前只需要将出口退税率再减调1.3个百分点即可。 将出口退税率再减调1.3个百分点,可以抵消现行出口退税政策中地方政府承担的7.5%出口退税。由于(17—3)%*7.5%=1.05%,因此理论上只要把出口退税率下降1.1个百分点就能免除地方政府的负担。 地方政府由于不需要承担出口退税,促进出口的积极性将大增,出口退税也不会导致新的地方保护主义,统一的市场经济体系得到维护。由于规定地方财政要为当地出口企业的骗税案件买单,又由于中央财政要为没有发现的骗税买单,中央和地方打击骗取出口退税的动因都将很强烈。 该政策的缺陷是出口产品报价将含有4.25%的国内增值税,这降低了中国出口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在微观上,将导致一些出口企业面临经营困难;在宏观上,将导致人民币升值速度的延缓和升值幅度的减少。 但该政策对出口企业所造成的经营上的困难是非常有阳的,因为04年以来出口退税率平均水平已经减少了3个百分点,实践证明并没有对出口造成显著影:向,本政策只是进一步减调1.3个百分点,减幅很小。同时,我们在第四节已经分析,出口退税率减低4.25个百分点,则人民币需要贬值3.8%。目前存在强烈的人民币升值预期,调减出口退税率对企业的负面影响必将被人民币延缓升值的效应所抵消。例如,原本人民币应该升值6%,则减低出口退税率4.3个百分点后,人民币将只升值(6%-3.8%)=2.2%左右。因此调减出口退税率对企业的负面影响将最终转化为对人民币升值幅度的抑制。由于该政策的设计中,降低出口退税率的目的是用来消除中央财政的净亏损,并没有故意用降低出口退税来抑制人民币升值,因此该政策最大限度地保护了人民币升值的利益。 退税管理论文:出口退税管理现状及路径 一、我国当前出口退税管理上存在的问题 1出口退税管理的程序性法规不完善 实行新税制后,《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和《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既包括了政策内核,又包含了日常规范。在随后出台的诸多文件中,几乎都是有关税政方面的内容,而对出口退税管理的规范,则散见于以上文件中。由于没有一部成型的程序性、管理性法规,出口退税操作出现了很多管理方面的问题,这些问题反过来又影响了出口退税政策的准确实施,使出口退税政策不能达到预期效果。出口退税管理的程序法规不完善导致的后果是: 由于没有统一规范的审批流程而仅仅根据《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中的有关条款来确定审批流程,势必产生诸多责任不清、岗位不明现象,也会使审批退税没有强有力的内部制约机制,从而在管理上出现很多漏洞,也给骗税以可乘之机。因此,如果出口退税管理没有明确的职责分工,不按业务属性建立内部制约机制,而是实行粗放管理,那么各种隐患将长期存在。 由于没有统一规范的检查规程,使各地出口退税检查的内容、方式、手段及事后处理等不尽相同,随意性很大,从而使检查效果大打折扣,产生导致骗税的隐患。 由于没有统一规范的清算规程,使各地出口退税清算业务多种多样,有些地区甚至只对出口退税清算走过场。而实际上清算业务是出口退税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严把出口退税关的重要环节。 由于没有统一规范的计划分配方法、档案管理制度及统一明确的财务规范,使出口退税日常管理工作受到很大影响,也使出口退税管理的公正性、规范性和高效性不能很好实现。 2管理手段落后,电算化管理水平低下 出口退税电子化管理是大势所趋。尽管自l990年开始国家税务总局就在探索和研究如何运用计算机来进行出口退税管理,国务院还将出口退税计算机管理系统列为国家“三金”工程中的“金税工程”,但部门之间运用程度参差不齐,衔接配合问题较多。目前税务总局推广应用软件在实践运行中以暴露出诸多问题: 首先,信息应用不全。现除海关电子信息可以进行对碰稽核外,其他如企业财务核算信息、外汇管理局的结汇信息和专用发票信息等都还不能被退税部门所采用,电算化稽核功能还不能充分发挥。 其次,软件设计内容跟不上新出台的政策要求,由此带来操作难问题。 再者,交叉稽核信息滞后且变化无常。大量申报数据因信息滞后,只好撤单。单证回收和电子信息是互补的,有时信息传递渠道不畅,造成人为退税滞后及退税计划难以把握,既影响退税质量,又难以有效防范和打击骗税。 还有,功能不齐全,缺乏清算及检查功能。现行的申报系统和审核系统其基本功能主要是数据登录、编报和数据核对,但缺乏管理功能,给退税管理工作带来极大不便。另外,该系统也未将检查功能列入其中,使退税检查游离于系统之外,既不利于规范统一,又不利于数据的相互衔接。 3部门协调配合不够,管理上存在失控、脱节现象 出口退税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既涉及税务机关内部的退税、征收、计财、信息等部门,同时还涉及到海关、外管、外经贸等部门,这就要求相关部门对出口退税工作必须协调一致。但目前国家涉及此类文件不多且执行起来有较大折扣。有些具体问题在协调上无明确要求,致使一些工作协调极其困难。如一些地方海关往往对税务机关的函调报关单不能及时复函;有些海关要求退税部门发函调查必须附报关单原件;有的明显制单错误,企业要求改单,而非要退税部门出具证明才予改单,从而影响退税进度。另还,管理手段落后,既造成部门之间工作推诿,也造成管理失控、脱节,给不法分子的骗税活动留有空隙。 4退税单证申报滞后现象严重 生产企业实施“免抵退”税后,只要产品一报关出口并在财务入账后,就可以向税务机关申报免抵税,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出口企业的资金压力,但也使企业放松了对单证收集和报送的重视程度。 另外,实行免抵后还带来一些弊端,有可能产生导向性问题,如有些企业将内销收入虚报为外销收入缓税。单证回收滞后,使“免抵退”税得不到最后确认,易造成漏洞,直接影响到税收计划和退税计划的实施,对地方财政造成压力。对企业而言,单证回收期限超过六个月,国税部门将予以补税,这对出口企业来说无疑是个沉重的负担。 二、解决当前出口退税管理上存在问题的对策 1征、退税统一管理,废除两套申报、两套清算办法 目前生产企业同时实行增值税纳税申报与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不仅给企业和税务机关增加了大量的工作量,也不利于正确贯彻税收政策。建议把“免抵退”税的申报、审核和汇总、清算与增值税统一起来,在报表制度、计算依据的确定和计算结果的认定上统一办法。要以规范、统一为前提,真正实现两套申报办法的合并。要以统一的思路重新设计《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生产企业自营(委托)出口货物“免抵退”税汇总申报表》,两套办法合而为一,每月统一申报纳税。年底将征税清算与“免抵退”税清算统一管理,把增值税清算表与《生产企业“免抵退”税年度清算表》合二为一。这样把“免抵退”税管理纳入增值税的管理架构中是比较合理。建议统一开发免抵退税管理软件,将企业申报、税务部门内部各部门审核审批流转及清算检查纳入其中,可以提高效率、明确责职。 2加快出口退税单证回收速度 尽快出台出口退税单证管理办法,提高单证回收速度,这对税务机关组织税收收入(免抵调库)和企业加速资金周转带来很大的作用。具体可推行以下做法: 一是单证申报时间先后与退税指标分配挂钩; 二是单证回收与出口退税办税员考核挂钩。 三是严格审核,及时辅导、抽查,落实责任制,通过同类同行业回收率对比分析,及时发现问题。 3建立完整的出口退税管理系统 建立完整的出口退税管理系统,矫正不规则的外部行为。在目前的出口退税机制中,仍存在着失去统一性的现象,这种现象主要是由于涉及出口退税的有关部门单纯从部门利益出发而形成的不协调行为。外部行为不规范,我国出口退税就难以形成一个良好的、协调的外部环境,甚至使出口退税政策产生负效应。另外也正是这种外部行为的不规则性,致使出口骗税屡屡发生,造成国家税收损失。 因而创造良好的出口退税的外部环境,必须规范外部行为。通过立法,建立全国性的出口退税管理系统。 4进一步加快出口退税网络化进程 要加强对出口退税凭证的有效管理,在全国范围内组建各级票据计算机管理机构,实现票据信息共享,加强交叉稽核力度。 我国出口退税计算机的应用应朝着网络化方向发展,实现退税机关与海关、外管、银行、工商、技监、外贸主管部门以及征税机关之间的计算机联网,形成政府电子口岸执法管理系统,实行资源共享(包括报关单信息、核销单信息、专用发票信息、专用税票信息)。 要进一步规范并完善出口退税电子化管理系统,软件设计及时补充有关功能,如新出台的政策操作、检查、清算功能等,在能有效防范骗税的前提下,尽可能简化出口退税操作手续。 在税务部门内部应加强出口退税人力资源配置,各部门更应通力协作、信息共享,加强对出口货物的控管,严防骗税发生。如建立协调会议制度、信息传递制度等。 5加强出口退税法制建设 1994年新税制实施以来,出口退税的法律依据比较薄弱,基本依据只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第三款中表述的“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第十一条中表述的“对纳税人出口应税消费品,免征消费税”这两句话。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颁布出口退税工作的最基本规章就是1994年的《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国税发[1994]31),但这个文件中有相当一部分已经失效。 目前我们法制建设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出口退税没有一个基本的法律或法规。二是现有的法律级次过低。三是现有的规章过于散乱,缺乏系统性。四是有关出口退税的行政处罚的种类、行使权限不够明确、系统,不利于依法打击骗取出口退税的违法行为。 加强税收法制建设,就要加强税收立法,规范税收执法,强化税收执法监督。认真学习贯彻行政许可法,全面清理不符合行政许可法规定的税务行政许可。继续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严厉打击各种涉税违法活动。加强税收法制教育。 认真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切实加强减免税管理。针对薄弱环节,加强各税种管理。狠抓税收征管基础工作,强化税源管理,严密防范、严厉打击骗取出口退税违法行为。推进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 6有针对性的防范和打击出口骗税 严格区分外贸出口企业的自营与业务,必须从以下方面加强税收征收管理和退税审核工作: 首先,严格按《征管法》的要求,规范外贸出口企业业务的财务处理办法。在日常税收征管工作中,要严格区分外贸出口企业自营与的不同财务处理办法,事前规范外贸出口企业的行为,同时也为事后税收查处定性提供可靠的直接证据。税务部门必须按《征管法》的要求,切实建立和完善退税企业的财务处理办法的备案制度,强化退税企业“出口”与开具“委托出口证明”的对应意识,并检查落实,从而有效地促使生产企业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履行其执法职责,能迅速地发现问题,从源头上打击和遏止“虚假企业”的开票行为。 其次,建立和完善外贸出口企业的出口退税补充资料抽查审核制度。税务部门应建立和完善外贸出口企业的出口退税补充资料抽查审核制度,对退税企业的出口退税补充资料,要设定比率进行定期抽查。凡是发现无“外销合同”或者“外销合同”列明外商所在地与“出口报关单”上列明的出口地不一致的,必须深入追查其原因;对“外销合同”、外汇结汇水单、“外销发票”三者上的内容应定期比对,发现不一致也应深入追查其原因。通过以上抽查审核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即可事前督促和规范退税企业的行为,又可及时发现问题,迅速打击骗取出口退税的不法行为。 退税管理论文:当前出口退税管理问题及策略探讨 摘要:当前,我国出口退税政策已经实施多年,虽然在相关管理上有了长足进步,但仍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法规不完善、管理手段落后、部门协调配合不够、等问题,对此本文有针对性地提出了一些对策。 关键词:出口退税问题对策 一、我国当前出口退税管理上存在的问题 1出口退税管理的程序性法规不完善 实行新税制后,《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和《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既包括了政策内核,又包含了日常规范。在随后出台的诸多文件中,几乎都是有关税政方面的内容,而对出口退税管理的规范,则散见于以上文件中。由于没有一部成型的程序性、管理性法规,出口退税操作出现了很多管理方面的问题,这些问题反过来又影响了出口退税政策的准确实施,使出口退税政策不能达到预期效果。出口退税管理的程序法规不完善导致的后果是: 由于没有统一规范的审批流程而仅仅根据《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中的有关条款来确定审批流程,势必产生诸多责任不清、岗位不明现象,也会使审批退税没有强有力的内部制约机制,从而在管理上出现很多漏洞,也给骗税以可乘之机。因此,如果出口退税管理没有明确的职责分工,不按业务属性建立内部制约机制,而是实行粗放管理,那么各种隐患将长期存在。 由于没有统一规范的检查规程,使各地出口退税检查的内容、方式、手段及事后处理等不尽相同,随意性很大,从而使检查效果大打折扣,产生导致骗税的隐患。 由于没有统一规范的清算规程,使各地出口退税清算业务多种多样,有些地区甚至只对出口退税清算走过场。而实际上清算业务是出口退税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严把出口退税关的重要环节。 由于没有统一规范的计划分配方法、档案管理制度及统一明确的财务规范,使出口退税日常管理工作受到很大影响,也使出口退税管理的公正性、规范性和高效性不能很好实现。 2管理手段落后,电算化管理水平低下 出口退税电子化管理是大势所趋。尽管自l990年开始国家税务总局就在探索和研究如何运用计算机来进行出口退税管理,国务院还将出口退税计算机管理系统列为国家“三金”工程中的“金税工程”,但部门之间运用程度参差不齐,衔接配合问题较多。目前税务总局推广应用软件在实践运行中以暴露出诸多问题: 首先,信息应用不全。现除海关电子信息可以进行对碰稽核外,其他如企业财务核算信息、外汇管理局的结汇信息和专用发票信息等都还不能被退税部门所采用,电算化稽核功能还不能充分发挥。 其次,软件设计内容跟不上新出台的政策要求,由此带来操作难问题。 再者,交叉稽核信息滞后且变化无常。大量申报数据因信息滞后,只好撤单。单证回收和电子信息是互补的,有时信息传递渠道不畅,造成人为退税滞后及退税计划难以把握,既影响退税质量,又难以有效防范和打击骗税。 还有,功能不齐全,缺乏清算及检查功能。现行的申报系统和审核系统其基本功能主要是数据登录、编报和数据核对,但缺乏管理功能,给退税管理工作带来极大不便。另外,该系统也未将检查功能列入其中,使退税检查游离于系统之外,既不利于规范统一,又不利于数据的相互衔接。 3部门协调配合不够,管理上存在失控、脱节现象 出口退税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既涉及税务机关内部的退税、征收、计财、信息等部门,同时还涉及到海关、外管、外经贸等部门,这就要求相关部门对出口退税工作必须协调一致。但目前国家涉及此类文件不多且执行起来有较大折扣。有些具体问题在协调上无明确要求,致使一些工作协调极其困难。如一些地方海关往往对税务机关的函调报关单不能及时复函;有些海关要求退税部门发函调查必须附报关单原件;有的明显制单错误,企业要求改单,而非要退税部门出具证明才予改单,从而影响退税进度。另还,管理手段落后,既造成部门之间工作推诿,也造成管理失控、脱节,给不法分子的骗税活动留有空隙。 4退税单证申报滞后现象严重 生产企业实施“免抵退”税后,只要产品一报关出口并在财务入账后,就可以向税务机关申报免抵税,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出口企业的资金压力,但也使企业放松了对单证收集和报送的重视程度。 另外,实行免抵后还带来一些弊端,有可能产生导向性问题,如有些企业将内销收入虚报为外销收入缓税。单证回收滞后,使“免抵退”税得不到最后确认,易造成漏洞,直接影响到税收计划和退税计划的实施,对地方财政造成压力。对企业而言,单证回收期限超过六个月,国税部门将予以补税,这对出口企业来说无疑是个沉重的负担。 二、解决当前出口退税管理上存在问题的对策 1征、退税统一管理,废除两套申报、两套清算办法 目前生产企业同时实行增值税纳税申报与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不仅给企业和税务机关增加了大量的工作量,也不利于正确贯彻税收政策。建议把“免抵退”税的申报、审核和汇总、清算与增值税统一起来,在报表制度、计算依据的确定和计算结果的认定上统一办法。要以规范、统一为前提,真正实现两套申报办法的合并。要以统一的思路重新设计《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生产企业自营(委托)出口货物“免抵退”税汇总申报表》,两套办法合而为一,每月统一申报纳税。年底将征税清算与“免抵退”税清算统一管理,把增值税清算表与《生产企业“免抵退”税年度清算表》合二为一。这样把“免抵退”税管理纳入增值税的管理架构中是比较合理。建议统一开发免抵退税管理软件,将企业申报、税务部门内部各部门审核审批流转及清算检查纳入其中,可以提高效率、明确责职。 2加快出口退税单证回收速度 尽快出台出口退税单证管理办法,提高单证回收速度,这对税务机关组织税收收入(免抵调库)和企业加速资金周转带来很大的作用。具体可推行以下做法: 一是单证申报时间先后与退税指标分配挂钩; 二是单证回收与出口退税办税员考核挂钩。 三是严格审核,及时辅导、抽查,落实责任制,通过同类同行业回收率对比分析,及时发现问题。 3建立完整的出口退税管理系统 建立完整的出口退税管理系统,矫正不规则的外部行为。在目前的出口退税机制中,仍存在着失去统一性的现象,这种现象主要是由于涉及出口退税的有关部门单纯从部门利益出发而形成的不协调行为。外部行为不规范,我国出口退税就难以形成一个良好的、协调的外部环境,甚至使出口退税政策产生负效应。另外也正是这种外部行为的不规则性,致使出口骗税屡屡发生,造成国家税收损失。 因而创造良好的出口退税的外部环境,必须规范外部行为。通过立法,建立全国性的出口退税管理系统。 4进一步加快出口退税网络化进程 要加强对出口退税凭证的有效管理,在全国范围内组建各级票据计算机管理机构,实现票据信息共享,加强交叉稽核力度。 我国出口退税计算机的应用应朝着网络化方向发展,实现退税机关与海关、外管、银行、工商、技监、外贸主管部门以及征税机关之间的计算机联网,形成政府电子口岸执法管理系统,实行资源共享(包括报关单信息、核销单信息、专用发票信息、专用税票信息)。 要进一步规范并完善出口退税电子化管理系统,软件设计及时补充有关功能,如新出台的政策操作、检查、清算功能等,在能有效防范骗税的前提下,尽可能简化出口退税操作手续。 在税务部门内部应加强出口退税人力资源配置,各部门更应通力协作、信息共享,加强对出口货物的控管,严防骗税发生。如建立协调会议制度、信息传递制度等。 5加强出口退税法制建设 1994年新税制实施以来,出口退税的法律依据比较薄弱,基本依据只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第三款中表述的“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第十一条中表述的“对纳税人出口应税消费品,免征消费税”这两句话。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颁布出口退税工作的最基本规章就是1994年的《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国税发[1994]31),但这个文件中有相当一部分已经失效。 目前我们法制建设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出口退税没有一个基本的法律或法规。二是现有的法律级次过低。三是现有的规章过于散乱,缺乏系统性。四是有关出口退税的行政处罚的种类、行使权限不够明确、系统,不利于依法打击骗取出口退税的违法行为。 加强税收法制建设,就要加强税收立法,规范税收执法,强化税收执法监督。认真学习贯彻行政许可法,全面清理不符合行政许可法规定的税务行政许可。继续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严厉打击各种涉税违法活动。加强税收法制教育。 认真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切实加强减免税管理。针对薄弱环节,加强各税种管理。狠抓税收征管基础工作,强化税源管理,严密防范、严厉打击骗取出口退税违法行为。推进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 6有针对性的防范和打击出口骗税 严格区分外贸出口企业的自营与业务,必须从以下方面加强税收征收管理和退税审核工作: 首先,严格按《征管法》的要求,规范外贸出口企业业务的财务处理办法。在日常税收征管工作中,要严格区分外贸出口企业自营与的不同财务处理办法,事前规范外贸出口企业的行为,同时也为事后税收查处定性提供可靠的直接证据。税务部门必须按《征管法》的要求,切实建立和完善退税企业的财务处理办法的备案制度,强化退税企业“出口”与开具“委托出口证明”的对应意识,并检查落实,从而有效地促使生产企业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履行其执法职责,能迅速地发现问题,从源头上打击和遏止“虚假企业”的开票行为。 其次,建立和完善外贸出口企业的出口退税补充资料抽查审核制度。税务部门应建立和完善外贸出口企业的出口退税补充资料抽查审核制度,对退税企业的出口退税补充资料,要设定比率进行定期抽查。凡是发现无“外销合同”或者“外销合同”列明外商所在地与“出口报关单”上列明的出口地不一致的,必须深入追查其原因;对“外销合同”、外汇结汇水单、“外销发票”三者上的内容应定期比对,发现不一致也应深入追查其原因。通过以上抽查审核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即可事前督促和规范退税企业的行为,又可及时发现问题,迅速打击骗取出口退税的不法行为。 退税管理论文:出口退税管理现状及途径探究论文 摘要:当前,我国出口退税政策已经实施多年,虽然在相关管理上有了长足进步,但仍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法规不完善、管理手段落后、部门协调配合不够、等问题,对此本文有针对性地提出了一些对策。 关键词:出口退税问题对策 一、我国当前出口退税管理上存在的问题 1出口退税管理的程序性法规不完善 实行新税制后,《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和《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既包括了政策内核,又包含了日常规范。在随后出台的诸多文件中,几乎都是有关税政方面的内容,而对出口退税管理的规范,则散见于以上文件中。由于没有一部成型的程序性、管理性法规,出口退税操作出现了很多管理方面的问题,这些问题反过来又影响了出口退税政策的准确实施,使出口退税政策不能达到预期效果。出口退税管理的程序法规不完善导致的后果是: 由于没有统一规范的审批流程而仅仅根据《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中的有关条款来确定审批流程,势必产生诸多责任不清、岗位不明现象,也会使审批退税没有强有力的内部制约机制,从而在管理上出现很多漏洞,也给骗税以可乘之机。因此,如果出口退税管理没有明确的职责分工,不按业务属性建立内部制约机制,而是实行粗放管理,那么各种隐患将长期存在。 由于没有统一规范的检查规程,使各地出口退税检查的内容、方式、手段及事后处理等不尽相同,随意性很大,从而使检查效果大打折扣,产生导致骗税的隐患。 由于没有统一规范的清算规程,使各地出口退税清算业务多种多样,有些地区甚至只对出口退税清算走过场。而实际上清算业务是出口退税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严把出口退税关的重要环节。 由于没有统一规范的计划分配方法、档案管理制度及统一明确的财务规范,使出口退税日常管理工作受到很大影响,也使出口退税管理的公正性、规范性和高效性不能很好实现。 2管理手段落后,电算化管理水平低下 出口退税电子化管理是大势所趋。尽管自l990年开始国家税务总局就在探索和研究如何运用计算机来进行出口退税管理,国务院还将出口退税计算机管理系统列为国家“三金”工程中的“金税工程”,但部门之间运用程度参差不齐,衔接配合问题较多。目前税务总局推广应用软件在实践运行中以暴露出诸多问题: 首先,信息应用不全。现除海关电子信息可以进行对碰稽核外,其他如企业财务核算信息、外汇管理局的结汇信息和专用发票信息等都还不能被退税部门所采用,电算化稽核功能还不能充分发挥。 其次,软件设计内容跟不上新出台的政策要求,由此带来操作难问题。 再者,交叉稽核信息滞后且变化无常。大量申报数据因信息滞后,只好撤单。单证回收和电子信息是互补的,有时信息传递渠道不畅,造成人为退税滞后及退税计划难以把握,既影响退税质量,又难以有效防范和打击骗税。 还有,功能不齐全,缺乏清算及检查功能。现行的申报系统和审核系统其基本功能主要是数据登录、编报和数据核对,但缺乏管理功能,给退税管理工作带来极大不便。另外,该系统也未将检查功能列入其中,使退税检查游离于系统之外,既不利于规范统一,又不利于数据的相互衔接。 3部门协调配合不够,管理上存在失控、脱节现象 出口退税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既涉及税务机关内部的退税、征收、计财、信息等部门,同时还涉及到海关、外管、外经贸等部门,这就要求相关部门对出口退税工作必须协调一致。但目前国家涉及此类文件不多且执行起来有较大折扣。有些具体问题在协调上无明确要求,致使一些工作协调极其困难。如一些地方海关往往对税务机关的函调报关单不能及时复函;有些海关要求退税部门发函调查必须附报关单原件;有的明显制单错误,企业要求改单,而非要退税部门出具证明才予改单,从而影响退税进度。另还,管理手段落后,既造成部门之间工作推诿,也造成管理失控、脱节,给不法分子的骗税活动留有空隙。 4退税单证申报滞后现象严重 生产企业实施“免抵退”税后,只要产品一报关出口并在财务入账后,就可以向税务机关申报免抵税,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出口企业的资金压力,但也使企业放松了对单证收集和报送的重视程度。 另外,实行免抵后还带来一些弊端,有可能产生导向性问题,如有些企业将内销收入虚报为外销收入缓税。单证回收滞后,使“免抵退”税得不到最后确认,易造成漏洞,直接影响到税收计划和退税计划的实施,对地方财政造成压力。对企业而言,单证回收期限超过六个月,国税部门将予以补税,这对出口企业来说无疑是个沉重的负担。 二、解决当前出口退税管理上存在问题的对策 1征、退税统一管理,废除两套申报、两套清算办法 目前生产企业同时实行增值税纳税申报与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不仅给企业和税务机关增加了大量的工作量,也不利于正确贯彻税收政策。建议把“免抵退”税的申报、审核和汇总、清算与增值税统一起来,在报表制度、计算依据的确定和计算结果的认定上统一办法。要以规范、统一为前提,真正实现两套申报办法的合并。要以统一的思路重新设计《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生产企业自营(委托)出口货物“免抵退”税汇总申报表》,两套办法合而为一,每月统一申报纳税。年底将征税清算与“免抵退”税清算统一管理,把增值税清算表与《生产企业“免抵退”税年度清算表》合二为一。这样把“免抵退”税管理纳入增值税的管理架构中是比较合理。建议统一开发免抵退税管理软件,将企业申报、税务部门内部各部门审核审批流转及清算检查纳入其中,可以提高效率、明确责职。 2加快出口退税单证回收速度 尽快出台出口退税单证管理办法,提高单证回收速度,这对税务机关组织税收收入(免抵调库)和企业加速资金周转带来很大的作用。具体可推行以下做法: 一是单证申报时间先后与退税指标分配挂钩; 二是单证回收与出口退税办税员考核挂钩。 三是严格审核,及时辅导、抽查,落实责任制,通过同类同行业回收率对比分析,及时发现问题。 3建立完整的出口退税管理系统 建立完整的出口退税管理系统,矫正不规则的外部行为。在目前的出口退税机制中,仍存在着失去统一性的现象,这种现象主要是由于涉及出口退税的有关部门单纯从部门利益出发而形成的不协调行为。外部行为不规范,我国出口退税就难以形成一个良好的、协调的外部环境,甚至使出口退税政策产生负效应。另外也正是这种外部行为的不规则性,致使出口骗税屡屡发生,造成国家税收损失。 因而创造良好的出口退税的外部环境,必须规范外部行为。通过立法,建立全国性的出口退税管理系统。 4进一步加快出口退税网络化进程 要加强对出口退税凭证的有效管理,在全国范围内组建各级票据计算机管理机构,实现票据信息共享,加强交叉稽核力度。 我国出口退税计算机的应用应朝着网络化方向发展,实现退税机关与海关、外管、银行、工商、技监、外贸主管部门以及征税机关之间的计算机联网,形成政府电子口岸执法管理系统,实行资源共享(包括报关单信息、核销单信息、专用发票信息、专用税票信息)。 要进一步规范并完善出口退税电子化管理系统,软件设计及时补充有关功能,如新出台的政策操作、检查、清算功能等,在能有效防范骗税的前提下,尽可能简化出口退税操作手续。 在税务部门内部应加强出口退税人力资源配置,各部门更应通力协作、信息共享,加强对出口货物的控管,严防骗税发生。如建立协调会议制度、信息传递制度等。 5加强出口退税法制建设 1994年新税制实施以来,出口退税的法律依据比较薄弱,基本依据只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第三款中表述的“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第十一条中表述的“对纳税人出口应税消费品,免征消费税”这两句话。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颁布出口退税工作的最基本规章就是1994年的《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国税发[1994]31),但这个文件中有相当一部分已经失效。 目前我们法制建设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出口退税没有一个基本的法律或法规。二是现有的法律级次过低。三是现有的规章过于散乱,缺乏系统性。四是有关出口退税的行政处罚的种类、行使权限不够明确、系统,不利于依法打击骗取出口退税的违法行为。 加强税收法制建设,就要加强税收立法,规范税收执法,强化税收执法监督。认真学习贯彻行政许可法,全面清理不符合行政许可法规定的税务行政许可。继续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严厉打击各种涉税违法活动。加强税收法制教育。 认真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切实加强减免税管理。针对薄弱环节,加强各税种管理。狠抓税收征管基础工作,强化税源管理,严密防范、严厉打击骗取出口退税违法行为。推进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 6有针对性的防范和打击出口骗税 严格区分外贸出口企业的自营与业务,必须从以下方面加强税收征收管理和退税审核工作: 首先,严格按《征管法》的要求,规范外贸出口企业业务的财务处理办法。在日常税收征管工作中,要严格区分外贸出口企业自营与的不同财务处理办法,事前规范外贸出口企业的行为,同时也为事后税收查处定性提供可靠的直接证据。税务部门必须按《征管法》的要求,切实建立和完善退税企业的财务处理办法的备案制度,强化退税企业“出口”与开具“委托出口证明”的对应意识,并检查落实,从而有效地促使生产企业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履行其执法职责,能迅速地发现问题,从源头上打击和遏止“虚假企业”的开票行为。 其次,建立和完善外贸出口企业的出口退税补充资料抽查审核制度。税务部门应建立和完善外贸出口企业的出口退税补充资料抽查审核制度,对退税企业的出口退税补充资料,要设定比率进行定期抽查。凡是发现无“外销合同”或者“外销合同”列明外商所在地与“出口报关单”上列明的出口地不一致的,必须深入追查其原因;对“外销合同”、外汇结汇水单、“外销发票”三者上的内容应定期比对,发现不一致也应深入追查其原因。通过以上抽查审核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即可事前督促和规范退税企业的行为,又可及时发现问题,迅速打击骗取出口退税的不法行为。 出口退税管理现状及措施探析论文 摘要:当前,我国出口退税政策已经实施多年,虽然在相关管理上有了长足进步,但仍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法规不完善、管理手段落后、部门协调配合不够、等问题,对此本文有针对性地提出了一些对策。 关键词:出口退税问题对策 一、我国当前出口退税管理上存在的问题 1出口退税管理的程序性法规不完善 实行新税制后,《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和《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既包括了政策内核,又包含了日常规范。在随后出台的诸多文件中,几乎都是有关税政方面的内容,而对出口退税管理的规范,则散见于以上文件中。由于没有一部成型的程序性、管理性法规,出口退税操作出现了很多管理方面的问题,这些问题反过来又影响了出口退税政策的准确实施,使出口退税政策不能达到预期效果。出口退税管理的程序法规不完善导致的后果是: 由于没有统一规范的审批流程而仅仅根据《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中的有关条款来确定审批流程,势必产生诸多责任不清、岗位不明现象,也会使审批退税没有强有力的内部制约机制,从而在管理上出现很多漏洞,也给骗税以可乘之机。因此,如果出口退税管理没有明确的职责分工,不按业务属性建立内部制约机制,而是实行粗放管理,那么各种隐患将长期存在。 由于没有统一规范的检查规程,使各地出口退税检查的内容、方式、手段及事后处理等不尽相同,随意性很大,从而使检查效果大打折扣,产生导致骗税的隐患。 由于没有统一规范的清算规程,使各地出口退税清算业务多种多样,有些地区甚至只对出口退税清算走过场。而实际上清算业务是出口退税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严把出口退税关的重要环节。 由于没有统一规范的计划分配方法、档案管理制度及统一明确的财务规范,使出口退税日常管理工作受到很大影响,也使出口退税管理的公正性、规范性和高效性不能很好实现。 2管理手段落后,电算化管理水平低下 出口退税电子化管理是大势所趋。尽管自l990年开始国家税务总局就在探索和研究如何运用计算机来进行出口退税管理,国务院还将出口退税计算机管理系统列为国家“三金”工程中的“金税工程”,但部门之间运用程度参差不齐,衔接配合问题较多。目前税务总局推广应用软件在实践运行中以暴露出诸多问题: 首先,信息应用不全。现除海关电子信息可以进行对碰稽核外,其他如企业财务核算信息、外汇管理局的结汇信息和专用发票信息等都还不能被退税部门所采用,电算化稽核功能还不能充分发挥。 其次,软件设计内容跟不上新出台的政策要求,由此带来操作难问题。 再者,交叉稽核信息滞后且变化无常。大量申报数据因信息滞后,只好撤单。单证回收和电子信息是互补的,有时信息传递渠道不畅,造成人为退税滞后及退税计划难以把握,既影响退税质量,又难以有效防范和打击骗税。 还有,功能不齐全,缺乏清算及检查功能。现行的申报系统和审核系统其基本功能主要是数据登录、编报和数据核对,但缺乏管理功能,给退税管理工作带来极大不便。另外,该系统也未将检查功能列入其中,使退税检查游离于系统之外,既不利于规范统一,又不利于数据的相互衔接。 3部门协调配合不够,管理上存在失控、脱节现象 出口退税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既涉及税务机关内部的退税、征收、计财、信息等部门,同时还涉及到海关、外管、外经贸等部门,这就要求相关部门对出口退税工作必须协调一致。但目前国家涉及此类文件不多且执行起来有较大折扣。有些具体问题在协调上无明确要求,致使一些工作协调极其困难。如一些地方海关往往对税务机关的函调报关单不能及时复函;有些海关要求退税部门发函调查必须附报关单原件;有的明显制单错误,企业要求改单,而非要退税部门出具证明才予改单,从而影响退税进度。另还,管理手段落后,既造成部门之间工作推诿,也造成管理失控、脱节,给不法分子的骗税活动留有空隙。 4退税单证申报滞后现象严重 生产企业实施“免抵退”税后,只要产品一报关出口并在财务入账后,就可以向税务机关申报免抵税,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出口企业的资金压力,但也使企业放松了对单证收集和报送的重视程度。 另外,实行免抵后还带来一些弊端,有可能产生导向性问题,如有些企业将内销收入虚报为外销收入缓税。单证回收滞后,使“免抵退”税得不到最后确认,易造成漏洞,直接影响到税收计划和退税计划的实施,对地方财政造成压力。对企业而言,单证回收期限超过六个月,国税部门将予以补税,这对出口企业来说无疑是个沉重的负担。 二、解决当前出口退税管理上存在问题的对策 1征、退税统一管理,废除两套申报、两套清算办法 目前生产企业同时实行增值税纳税申报与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不仅给企业和税务机关增加了大量的工作量,也不利于正确贯彻税收政策。建议把“免抵退”税的申报、审核和汇总、清算与增值税统一起来,在报表制度、计算依据的确定和计算结果的认定上统一办法。要以规范、统一为前提,真正实现两套申报办法的合并。要以统一的思路重新设计《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生产企业自营(委托)出口货物“免抵退”税汇总申报表》,两套办法合而为一,每月统一申报纳税。年底将征税清算与“免抵退”税清算统一管理,把增值税清算表与《生产企业“免抵退”税年度清算表》合二为一。这样把“免抵退”税管理纳入增值税的管理架构中是比较合理。建议统一开发免抵退税管理软件,将企业申报、税务部门内部各部门审核审批流转及清算检查纳入其中,可以提高效率、明确责职。 2加快出口退税单证回收速度 尽快出台出口退税单证管理办法,提高单证回收速度,这对税务机关组织税收收入(免抵调库)和企业加速资金周转带来很大的作用。具体可推行以下做法: 一是单证申报时间先后与退税指标分配挂钩; 二是单证回收与出口退税办税员考核挂钩; 三是严格审核,及时辅导、抽查,落实责任制,通过同类同行业回收率对比分析,及时发现问题。 3建立完整的出口退税管理系统 建立完整的出口退税管理系统,矫正不规则的外部行为。在目前的出口退税机制中,仍存在着失去统一性的现象,这种现象主要是由于涉及出口退税的有关部门单纯从部门利益出发而形成的不协调行为。外部行为不规范,我国出口退税就难以形成一个良好的、协调的外部环境,甚至使出口退税政策产生负效应。另外也正是这种外部行为的不规则性,致使出口骗税屡屡发生,造成国家税收损失。 因而创造良好的出口退税的外部环境,必须规范外部行为。通过立法,建立全国性的出口退税管理系统。 4进一步加快出口退税网络化进程 要加强对出口退税凭证的有效管理,在全国范围内组建各级票据计算机管理机构,实现票据信息共享,加强交叉稽核力度。 我国出口退税计算机的应用应朝着网络化方向发展,实现退税机关与海关、外管、银行、工商、技监、外贸主管部门以及征税机关之间的计算机联网,形成政府电子口岸执法管理系统,实行资源共享(包括报关单信息、核销单信息、专用发票信息、专用税票信息)。 要进一步规范并完善出口退税电子化管理系统,软件设计及时补充有关功能,如新出台的政策操作、检查、清算功能等,在能有效防范骗税的前提下,尽可能简化出口退税操作手续。 在税务部门内部应加强出口退税人力资源配置,各部门更应通力协作、信息共享,加强对出口货物的控管,严防骗税发生。如建立协调会议制度、信息传递制度等。 5加强出口退税法制建设 1994年新税制实施以来,出口退税的法律依据比较薄弱,基本依据只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第三款中表述的“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第十一条中表述的“对纳税人出口应税消费品,免征消费税”这两句话。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颁布出口退税工作的最基本规章就是1994年的《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国税发[1994]31),但这个文件中有相当一部分已经失效。 目前我们法制建设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出口退税没有一个基本的法律或法规。二是现有的法律级次过低。三是现有的规章过于散乱,缺乏系统性。四是有关出口退税的行政处罚的种类、行使权限不够明确、系统,不利于依法打击骗取出口退税的违法行为。 加强税收法制建设,就要加强税收立法,规范税收执法,强化税收执法监督。认真学习贯彻行政许可法,全面清理不符合行政许可法规定的税务行政许可。继续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严厉打击各种涉税违法活动。加强税收法制教育。 认真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切实加强减免税管理。针对薄弱环节,加强各税种管理。狠抓税收征管基础工作,强化税源管理,严密防范、严厉打击骗取出口退税违法行为。推进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 6有针对性的防范和打击出口骗税 严格区分外贸出口企业的自营与业务,必须从以下方面加强税收征收管理和退税审核工作: 首先,严格按《征管法》的要求,规范外贸出口企业业务的财务处理办法。在日常税收征管工作中,要严格区分外贸出口企业自营与的不同财务处理办法,事前规范外贸出口企业的行为,同时也为事后税收查处定性提供可靠的直接证据。税务部门必须按《征管法》的要求,切实建立和完善退税企业的财务处理办法的备案制度,强化退税企业“出口”与开具“委托出口证明”的对应意识,并检查落实,从而有效地促使生产企业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履行其执法职责,能迅速地发现问题,从源头上打击和遏止“虚假企业”的开票行为。 其次,建立和完善外贸出口企业的出口退税补充资料抽查审核制度。税务部门应建立和完善外贸出口企业的出口退税补充资料抽查审核制度,对退税企业的出口退税补充资料,要设定比率进行定期抽查。凡是发现无“外销合同”或者“外销合同”列明外商所在地与“出口报关单”上列明的出口地不一致的,必须深入追查其原因;对“外销合同”、外汇结汇水单、“外销发票”三者上的内容应定期比对,发现不一致也应深入追查其原因。通过以上抽查审核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即可事前督促和规范退税企业的行为,又可及时发现问题,迅速打击骗取出口退税的不法行为。公务员之家 出口退税管理对策研究论文 当前出口退税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难点与问题 (一)出口退(免)税有关清算期的问题。 现行出口货物退(免)税清算管理办法规定,出口货物在清算期即当年6月30曰以前未收齐退税单证或海关、外汇电子信息核对不上,以及未收到回函而出口企业在此期间又未提供举证材料的,退税机关一律不再办理该笔出口货物的退税。这项规定在具体执行中存在两个问题:一是海关电子信息核对不上,等收到海关的回函时,该笔出口货物退税已超过清算期;另一种情况是在清算期内,由于外商收到货物后违反合同不及时付款,导致企业出口贷款不能及时收回,外管局不予核销,待一切手续办齐时,该笔出口货物的退税已超过清算期。对于这两个问题,基层出口退税机关和企业在看法上存有争议,有的认为不应退税,依据是出口货物退(免)税清算管理办法有规定;有的认为应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如果是因为执法机关。如海关、外汇电子信息应有而未有,海关回函慢等原因造成就应考虑退税。因为按照《征管法》第30条规定:“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立即退还;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曰起3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税务机关查实后,应当立即退还。”因此,从鼓励企业出口创汇,从维护纳税人的权益考虑,应比照《征管法》规定执行,出口货物退(免)税清算管理方法只是属于规章。 (二)政策的多样性,增加了出口退(免)税管理的难度。 1.部分生产企业实行“免、抵、退”税政策,与实行“先征后退”相比,操作起来较复杂,从客观上讲,环节多,出现的问题也就多。因此这一方式最容易影响税收收入, 2.“进料加工”复出口退税政策在实际操作中容易造成征退脱节,管理难度大。主要表现在:国内购料与进口料件委托加工,国内购料退税的认定;进料加工贸易申报表的开具;抵扣税率的认定;抵扣时间的确定等,都比较繁琐。有的出口企业办理进料加工,待货物出口后不到税务局办理退税(退的少,交的多),财务上也不作销售或在财务上采取偷梁换校手法偷逃国家税款,检查起来非常困难。 (三)出口货物按计划退税,不利于出口退税政策效用的发挥。 出口退税实行计划退税,从客观上讲,是国家宏观调控的需要,是落实国家财政计划的基本要求。但是按照国家鼓励企业出口的要求来看,就显得不够灵活,让基层出口退税机关感到不好把握,让外贸出口企业感到国家政策不稳定,随意性大,不敢放心大胆地去安排长期计划。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出口退税计划指标少。企业办理出口退税,手续齐全,按政策要求理应及时足额地实报实退,一旦不能及时足额退税就会影响企业资金周转、出口贸易的发展。二是出口退税计划指标多时基层税务机关也有压力。在一定期间出口退税指标如果用不完,有的出口退税机关考虑到下一阶段的退税指标很可能受影响,又怕工作考核受影响,便对个别信用程度不够高的出口企业也办理预退税款手续,导致年终清算工作忙乱。 (四)新的出口商品专用发票,难以达到维持政策的规范性和统一性的要求。 从2000年1月1日起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要求,对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出口商品所使用的发票由税务机关统一印制,套印发票监制章。从新发票的启用情况看,存在不少新问题:一是发票规格小且结构不合理。新发票统一规格为265mm×190mm,对此,由于有的外方购货单位名称英文字母多,有的出口企业一次性出口商品名称规格多等原因,在填写时就非常拥挤,难以反映出口货物的必要情况和特殊要求,因而造成企业在开具同一批出口商品发票时,同时使用两种发票,—种是:“新式发票”,执行税务机关要求,另一种是“老式发票”满足外方购货单位以及有关业务单位,如银行的要求。二是发票联次少,不能满足企业出口商品的业务需要。由于企业向境外客户出口商品,所经过的途径不同,国内监管及业务部门的要求不同,出口收汇的方法不同等特殊情况,所以对发票的使用联次(份)也有很大的差异,如有的企业出口商品是通过出口的,外方购货单位也是通过外方受理货物的,这就分别需要2联发票;有的企业出口商品其收汇方式是采用“议付”或“压汇”的方式与银行结算的,这样仅银行一方就需要3联发票,有的海关也要2联发票,再加上商检局、外汇管理局、税务局等,一次性需要14联发票之多,而目前新发票只是按一般的出口贸易方式,设置了6—8联,远远不能满足不同情形下各类出口企业的需要。造成了部分出口企业在使用新发票的前提下继续使用老发票,以解决发票联次不足问题。三是部门之间的协调不够,据一些企业反映,使用新发票到有关执法及业务部门办理手续,不受欢迎,在有些省份海关甚至不愿意要新发票,而要求企业提供老发票。另外,发票联次多了也存在问题,使用电脑一次性打印不透,到后几个联次发票内容就看不清楚了,不便于有关部门或企业审核、备案。问题解决的对策与建议 1.进一步完善《出口货物退(免)税清算管理办法》。 目前出口货物退(免)税清算管理办法是出口退税业务工作特点的必然要求,按年及时清算退税款的目的主要是为了便于规范对企业出口退(免)税工作的管理,也有利于国家及时、准确、全面的掌握出口退(免)税的状况。因此,做好这项工作是非常重要的,但是笔者认为在对清算期即当年6月30日以前未收齐退税单证或海关、外汇电子信息核对不上,以及未收到回函的问题,应该具体问题作具体分析,不能一概而论。如果是有关业务执法部门的问题,而造成电子信息核对不上,以及海关回函不及时等原因,在一定时间内应该给予该笔业务办理退税,这是企业的权利,不能因为有关业务部门工作延误而让企业吃亏。 2.实行规范统一的管理模式,增强出口迟税政策的可操作性。 “先征后退”政策是目前各地出口退税机关应用最为普遍的一种方式。实践证明,这一政策对于加强对出口企业的监督和控制,防止偷税、漏税、骗税,对于简化操作环节,规范出口退税机关的内部管理,对于保证国家财政收入,落实出口退税资金,对于“征多少,退多少,公平税负原则”等方面都有切实的效果和好处。笔者认为,国家应立即废除“免、抵、退”政策,统一实行进(出)口商品“先征后退”政策,生产企业直接出口商品主要以税收缴款书、出口商品报关单、出口收汇核销单等单证为办理退税凭证;外贸企业收购出口产品时,实行价税分流,并向生产企业支付不含税价款,同时代生产企业向税务机关缴纳相应的增值税,税务机关向外贸企业开具代缴的增值税收据,作为今后退税凭证之一。对于“进料加工”,可在材料进口时即按规定征税,待产品出口后再办理退税。 同时建议国家要尽快立法,明确规定相关部门协税、护税的法律义务和责任,保证税收征管及出口退税活动切实取得海关、外汇、金融、审计、工商、邮政等部门的积极配合,防止偷税、漏税特别是骗税问题的发生。 3.寻求计划退税高效性,切实保障及时足额退税。 一是不以计划指标完成与否来衡量出口退税机关的成绩,笔者认为考核出口退税工作的好与坏,重点要看它执行政策是否到位,业务技能是否熟练,工作质量的好坏以及服务态度是否端正。只有这样,才能做到实事求是,实报实退,确保国家退税政策落实到位。二是建立出口退税由中央和地方共同分担的利益机制。出口退税完全由中央财政负担,不但造成中央财政负担过重,而且也等于失去了地方政府对出口退税的有效监督和控制,也是导致出口退税管理上的被动与少数地方政府行为不当的主要原因。既然增值税是中央与地方共享税,其出口退税由中央与地方共同负担是符合常理的。退税额由中央与地方财政分担,也能缓解退税指标不足的压力。三是切实落实国家对出口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维护出口企业的合法权益,保障出口企业及时足额退税,以增强出口企业创汇的积极性、稳定性和连续性。 4.采取切实可行的方法,加强对“出口商品专用发票”的管理。 分析目前出口商品专用发票存在诸多问题的原因。笔者认为规范统一出口商品专用发票可以采取两种办法,一种是采用“活页式”发票:一是将发票规格由原来265mm×190mm改成295mm×210mm,与出口报关单大小相一致,以便减少发票填写的难度。二是拟制发票基本联次,加印税务机关监制章,并以“活页”联次相补充,以适应不同出口方式的特殊需要。三是在发票的格式上为一些主要内容,如出口单位地址、购货单位地址、货物的品名规格等尽可能留足空间,以适应相关部门与购货单位的要求。四是对发票的编号可将单位、区号代码以及数字代码合并编入,以区分和识别检查各单位使用发票的情况。另一种方法是:拟制基本联次,对不同出口单位的发票使用联次,可采用复印方式并加盖出口企业财务专用章。同时要通过国务院来加强出口退税有关执法及业务部门的协调,统一口径,确保“出口商品专用发票”更好地促进出口退税工作的顺利开展。 外商投资退税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鼓励外商投资项目使用国产设备,明确职责和操作程序,规范和加强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退税的审批管理,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包括国家、省级,下同)负责办理《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外商投资项目确认书》(见附件1,以下简称“项目确认书”)和作为项目确认书必备附件的《项目采购国产设备清单》(见附件2,以下简称“设备清单”);国家税务局(包括省级、地市级,下同)负责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退税的认定、审批工作。 第二章享受退税的范围 第三条享受国产设备退税的企业范围是指,被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外商投资企业和从事交通运输、开发普通住宅的外商投资企业以及从事海洋石油勘探开发生产的中外合作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包括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和外商独资企业。 外商投资企业以其分公司(分厂)的名义采购的自用国产设备,由该分公司(分厂)向所在地主管退税机关申请办理退税。 对外合作开采海洋石油资源的中外合作油气田项目,由合作油气田的作业者、作业机构或作业分公司申请办理退税。 按规定应实行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的外商投资企业在投资总额内采购的国产设备不实行增值税退税政策。 第四条享受退税的项目范围 属于《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鼓励类和《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以上两个目录简称“鼓励外资目录”,下同)的外商投资项目(简称“鼓励类外商投资项目”,下同)所采购的国产设备享受增值税退税政策。调整鼓励外资目录时,项目采购国产设备实行退税政策以项目核准时施行的鼓励外资目录为准。 鼓励类外商投资项目在国内采购的国产设备,凡属于《外商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简称不予免税目录,下同)的,不实行退税政策。国家调整不予免税目录时,设备是否属于不予免税目录范围以购进国产设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时施行的不予免税目录为准。 鼓励类外商投资项目中的工程项目,若外商投资企业以包工包料方式委托其他企业承建,外商投资企业可与承建企业签订委托购买国产设备协议,其委托由承建企业采购的国产设备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交由外商投资企业按规定申请办理退税。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国产设备是指鼓励类外商投资项目采购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作为固定资产管理的设备,包括按照购货合同随设备购进的配套件、备件等。 第三章项目确认书和设备清单的办理 第六条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按照规定权限出具项目确认书。投资总额3000万美元及以上的鼓励类外商投资项目,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出具项目确认书;投资总额3000万美元以下的鼓励类外商投资项目,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以下简称“省级发展改革委”)出具项目确认书。具体范围包括: (一)中外合资项目、中外合作项目、外商独资项目; (二)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和外商独资企业通过增加外方注册资本扩大项目投资总额的增资项目; (三)中外合作开采的海洋石油勘探开发生产项目。 第七条项目确认书的办理,需在项目按规定核准并在采购国产设备清单确定以后,由项目业主单位在项目核准后一个月内按程序向省级发展改革委提出申请,并附以下材料。 (一)项目核准文件复印件; (二)加盖项目单位和初审部门印章的项目采购国产设备清单一式五份(见附件2); (三)包括采购国产设备清单的项目申请报告一份; (四)其他需要说明或提供的材料。 限额以上项目,由省级发展改革委对项目单位、投资总额、采购国产设备总额、设备清单、执行年限、适用产业政策条目进行初审后,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正式报文提出申请。 第八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项目,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外资司或省级发展改革委按照权限出具项目确认书(附设备清单)一式四份(一份存档,三份下发)。 (一)项目属于外商投资产业政策鼓励类; (二)项目核准符合国家现行外商投资项目管理规定; (三)申请内容符合项目核准文件要求; (四)项目符合其他外商投资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九条设备清单原则上应在办理项目确认书时一次办理。 第十条已经出具项目确认书的项目,在执行中确需变更项目单位、投资总额、采购国产设备额、执行年限和采购国产设备清单等主要事项的,由原出具部门审核同意后出具项目确认书和(或)设备清单变更证明。 第四章备案登记管理 第十一条享受采购国产设备退税政策的外商投资企业,应按本办法第十二、十三条规定向其所在地主管退税机关申请办理退税备案登记,其采购的国产设备方可办理退税。已办理完毕出口退税认定手续的,不再单独办理采购国产设备的退税备案登记。 第十二条外商投资企业在取得发展改革委出具的项目确认书后30日内,应持以下资料,到其所在地主管退税机关申请办理购买国产设备的退税备案登记。 (一)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三)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外商投资项目确认书原件; (四)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 第十三条外商投资企业如发生撤并、变更情况,须于有关管理机关批准撤并、变更之日起30日内,向所在地主管退税机关办理注销或变更购买国产设备的退税认定手续。 第五章退税申报、审核 第十四条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外商投资企业购买国产设备后,应自购买设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票之日起30日内,到其主管征税机关认证,未经过认证或认证未通过的一律不予办理退税。 第十五条外商投资企业应自购买设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票之日起90日内,填写《外商投资项目采购国产设备退税申请表》(见附件3),同时附送以下资料向其所在地主管退税机关申请办理国产设备的退税手续。 (一)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或“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仅限于特殊用途的机动车辆); (二)发展改革委出具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外商投资项目确认书》; (三)发展改革委出具的《项目采购国产设备清单》; (四)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 第十六条主管退税机关接到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退税的申请后,须将《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外商投资项目确认书》与鼓励外资目录的鼓励类外商投资项目及不予免税目录进行核对,对有关凭证进行审核,并实地调查核实设备的购进情况,对审核无误的按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办理退税。如《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外商投资项目确认书》与鼓励外资目录的鼓励类外商投资项目及不予免税目录内容不符,主管退税机关不予办理退税,并将有关情况逐级上报国家税务总局。 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外商投资企业的退税申请,须在增值税专用发票稽核信息核对无误的情况下,方可办理退税;属于交通运输、开发普通住宅的外商投资企业以及海洋石油勘探开发生产的中外合作企业的退税申请,主管退税机关应对其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发函调查,在确认发票真实、发票所列货物已按规定申报纳税后,方可办理退税。 第六章退税监管 第十七条主管退税机关在外商投资企业办理退税认定后,应根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外商投资项目确认书》的有关内容,建立台账,将外商投资企业的项目确认书、设备清单、采购国产设备总额、购进国产设备名称、数量、金额等有关情况登记造册。 第十八条外商投资企业购进的国产设备,由主管退税的税务机关负责监管,监管期为5年。在监管期内发生转让、赠送等设备所有权转移行为,或者发生出租、再投资等行为的,外商投资企业须按以下计算公式,向主管退税机关补缴已退税款。 应补税款=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设备折余价值÷设备原值)×适用增值税税率 设备折余价值=设备原值-累计已提折旧 设备原值和已提折旧按企业会计核算数据计算。 政府回收行业退税管理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工业基地、新尉工业园区管委会,县直各单位: 《尉氏县再生资源回收行业退税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为帮助企业积极应对国家对再生资源回收与利用的增值税政策调整,促进我县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再生资源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57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取消废品回收购进额10%的进项抵扣,销售废旧物资除个人已使用外,按照增值税管理规定缴纳增值税,停止生产企业使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废旧物资发票。 二、纳税人取得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开具的废旧物资专用发票,应在开具之日起 90天之内办理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当月核算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额申报抵扣。自2009年4月1日起,废旧物资专用发票一律不得作为增值税扣税凭证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三、2010年年底前符合下列条件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实行先征后退政策(2009年退税比例为70%,2010年退税比例为50%): (一)在商务部门备案,有固定的再生资源仓储、整理、加工场地; (二)通过金融机构结算的销售比重不低于80%; (三)未因违犯行业管理法律法规受到刑事处罚和县级以上工商、商务、环保、税务、公安机关相应的行政处罚(罚款和警告除外)。 四、成立再生资源利用行业协会,对整个行业从技术、资金、价格、销售、环保等内外部进行一体化的统筹、协作与规范,促使整个行业进行资产重组整合、资源优化配置和升级,最大限度地降低行业内耗和资源浪费,提升整个行业的综合竞争力,促进整个行业有序竞争、健康经营。 五、按照国家关于对该行业实行先征后退的退税工作要求,财政部门牵头,商务、公安、工商、人行、环保、国税等部门密切配合,帮助企业办理正常退税手续,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六、进一步加大对再生资源行业的扶持力度,解决再生资源回收加工企业资金短缺问题。由县财政部门牵头帮助企业协调贷款,由同级财政进行贴息。对再生资源回收加工企业缴纳增值税额按照国家规定的商业银行贷款利率及退税在途时间实行贷款贴息,支持再生资源回收加工企业健康发展。 区县级出口退税管理思考 根据上级精神及结合我局实际,从区县级层面上来看,在我局也有三种出口退税管理模式值得摸索探讨,下面就三种模式的利与弊作进一步分析,以利大家深入思考。 一、模式一的利弊 模式一:由区局税政科对辖区内生产企业的出口退税业务实施统一管理,负责出口退(免)税的受理、申报、初审、复审,区局行使形式上的审批 (一)优点 1、全面掌握、稳中求进。由于集中在区局一个职能部门,能较全面的在宏观上掌握出口企业动态,同时由于兼具政策管理职能,能快速高效便捷地进行管理、服务,针对薄弱环节逐步完善管理机制、加强风险点管理,准确稳妥执行上级政策,从上至下建立征退税信息联动平台,有效降低税收管理风险系数,稳步提升出口退税管理水平。一句话,做到领导心中有数、稳健操控。 2、政策明晰,专业精通。从业人员素质较高,专业性强,便于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准确的处理各项业务,同时能针对出口退税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随时跟踪、缜密分析,及时作出正确的判断与调整,能够依据区县级掌握的数据便捷地实施调研、测算分析工作,为领导正确决策提供准确信息资料,当好参谋和助手。 3、平稳推进,优化服务。能按照“八项承诺”的要求,树立服务意识,优化办税流程、简化办税程序,切实减轻出口企业的办税负担,保障出口企业的合法权益;便于建立重点出口企业联系制度,加强与出口企业的沟通和协调。 (二)缺点 1、人力资源矛盾突出。从全国看,这是一个普遍性的矛盾,各地专职从事出口退税管理工作的人员有限,而出口企业数量每年都在大幅度增加,人少工作量大的矛盾越来越突出。我局也同样面临人力资源紧缺的问题,我局现有专业人员4人,以今年为例,每月外资企业正常申报户220户、内资企业430户左右,受理、审核、审批的除当年当月还要加上上年延至今年的申报资料(可申报期限2月—6月),而前台受理申报的仅2人,同时还要及时办理各类手册单证(注:市局有专业人员,此项工作量、难度远大于月度退税审核)、函调处理、台账登记、资料分发归档等日常工作,后台2人专业从事各类阶段性的专项工作、出口调查、出口退税专项评估、统计总结等工作。以前台的工作量来看,能维持日常月度工作已很不容易,如果有一人有突发情况,后台虽可顶一个人,但正常的运转秩序与压力太大;后台的受限也很大,不能真正深入开展、全面完成各项调查及评估等工作。 2、不利于全面深化出口退税分类管理。总局指示,分类管理必须要作为今后管理制度的基础。以现有模式来看,虽然上级正在下决心简化和规范人工审核,切实减轻基层税务机关退税单证人工审核的工作量,在普遍简化的基础上进一步简化高信誉等级企业的人工审核工作,但相对来说,由于不太熟悉户管的生产经营和征管情况,还不能做到将出口退税管理工作和税源管理工作的有机结合,难以降低“就单审单”可能出现的风险。 3、不利于全面推进征退衔接。虽然区局税政科从前二年就花大力气抓征退税交流,加强征退衔接与监控管理,逐步建立预警体系,但现状是有制度无保证,存在一定管理风险,难以真正实施税源联动管理机制。长期以来出口退税管理游离于税收征管总体格局之外的弊端,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退税部门对出口退税业务的垄断优势,由于沟通不畅,各自单兵作战,征退税衔接无从谈起,征退税联动管理也是联而不动,无法真正从专业管理向综合管理的转变,即将出口退税工作由退税部门单独管理转向征退税部门共同管理,加强出口退税工作与日常征管工作、与税收管理员制度的结合,实施税收综合管理。 为此,总局也指出:如果把出口退税审核的一些基础性工作放到基层,放给税源管理部门,专司出口退税管理的部门和人员就可以集中更多的精力加强出口退税评估和预警分析,研究解决出口退税工作中遇到的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 二、模式二的利弊 这种模式的核心是部分下放。部分下放其实就是审批权限的进一步下放,由指定分局受理、申报、初审、复审,区局行使形式上的审批,由职能部门统一负责出口退税的指导、协调。 (一)优点 1、区局职能部门压力得以缓释。下放分局在大厅设立综合窗口,整合现有人力资源,受理辖区内的征退税事宜,区局出于技术上的把握可以过渡保留单证出具工作,但工作重心逐步向指导、协调、分析预警及处理突出矛盾和疑难问题转移。 2、方便了属地纳税人。属地纳税人的办税成本可以减轻,避免分部门多次跑的矛盾。 3、部分征退融合。对于下放分局来说,可以方便实行征退衔接。由于对辖区内的户管较熟悉情况,可以迅速开展各类调查事项并及时处理,启动多税种联评,逐步熟悉出口退税业务,形成部分管理骨干。 (二)缺点 1、个人认为,部分下放不能实现由形式到本质的管理突破。矛盾只是被转移,管理风险并未大力消除。 2、岗责体系难以建立健全,业务流程不能全部优化,岗位之间的衔接、工作节点的控管、文书资料的传递和归档对下放分局来说压力较大。 3、方便了属地纳税人,其它分局的责任意识并未得到加强,依然会淡化征退衔接,风险防范只是点上的集中,联动机制不能全面推开,无法全面提升管理水平。 三、模式三的利弊 这种模式的核心是征退合一。征退合一即审批权限的全面再下放,由出口企业所在地分局受理、申报、初审、复审,区局行使形式上的审批,由职能部门统一负责出口退税的指导、协调。总局实行审批权限下放试点后,苏州市局已经在昆山进行了新尝试,具体做法是:在各基层分局增设出口退税管理岗位,指定专人负责本辖区生产企业出口退税认定、申报、审核、证明开具、评估实施等日常事务,税政部门负责本地区出口退税的审批、计会统、评估选案、政策传达与解释等总体性工作以及对外贸企业的退税管理。 (一)优点 1、区局职能部门压力得以释放,专注于从制度上理清明确征退税衔接岗责体系,依托有关系统、平台宏观上加强分析、预警、监控,强势推进联动机制,综合管理效应明显。 2、有利于夯实管理基础,堵塞漏洞,避免税收风险。相对来说,分局和税收管理员更加熟悉所管辖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对出口企业的出口业务规模与生产经营能力的匹配性、出口业务的真实性等有更充分的了解和把握。征退合一,可以降低“就单审单”可能出现的风险,一旦发现出口退税申报的异常情况,通过及时实施调查,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变化情况,查清货源,查实货物、发票、货款等信息,及时作出判断和处理,可以防止或避免少征多退现象的发生。 3、各分局能对管理资源、管理手段、管理任务进行有机融合,征退税衔接更加紧密,税收综合管理更有成效,税收总体工作质量与效率显著提高,分局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心明显增强,锻炼培养一批分局从事出口退税工作的业务骨干。 4、有利于降低办税成本,企业办税程序更为便捷,退税进度进一步加快。实行征退合一,可以缓解企业在征税部门和退税部门分别跑、多次跑,征退税部门分别找的矛盾,既方便纳税人,又有利于降低征纳双方的办税成本,符合建立服务型政府、优化纳税服务的要求。 (二)缺点 1、区局职能部门转向业务指导协调后,宏观掌控风险的能力可能下降,管理风险向基层分局、税收管理员倾斜,如何加强内部监督和管理,防范和预防出口偷骗税行为的难度加大。 2、再下放过程中,面临的突出问题是基层干部素质能否胜任。出口退税业务性强、操作复杂、政策变化快,这已经成为普遍看法。随着出口退税业务渗透到各个基层点、覆盖整个国税系统,这较过去是一个重大转变,对基层干部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而现状堪忧。 四、因地制宜,摸索出口退税管理新路 综上分析,不论何种模式,区县级的出口退税管理模式应因地制宜摸索新路子,最终实现的目标要根据总局精神:出口退税管理的工作方式要逐步实现两个转移,即省、市级出口退税部门的工作重点由具体的事务性工作向强化指导、管理、监督职能转移;出口退税审核工作重点由审核表证单书为主,向表证单书审核和出口退税申报与企业实际经营情况一致性审核并重转移。 在征退合一的实施过程中,关键是制度建设,有以下几点必须重点注意: 1、建立大厅受理、管理员调查审核、纳税评估股室开展征退税联动评估三个环节相互衔接相互制约的岗责体系,做到完善清晰;从职责分工上,将出口退税业务和征税管理工作有机的结合在一起。要正确处理好专业管理和综合管理的关系,注重加强出口退税工作与日常征管工作、与税收管理员制度的结合,实施税收综合管理。 2、从流程上进一步整合优化征退税各节点,做到简洁高效、连贯通畅。 3、区局职能部门要按照从宏观上发现问题,从微观上查找原因的方法,在上级的指导下加强出口退税预警分析工作。通过对地区、行业的税收总体运行情况进行对比,发现异常情况,分析产生异常的原因,提出管理要求,制定核查方案,下发给基层税源管理部门调查核实,不断深化出口退税评估,全面推行多税种联评模式,加大指导协调力度,提升管理能力。 4、从考核上加大对征退税衔接工作推动力度,做到有效保障。 5、加强队伍建设和培训,提高干部综合素质;加强风险教育,提高干部自我防护意识,防范失渎职行为。 基于七层技术架构的出品退税管理系统设计 摘要:本文在原有的多层架构基础之上。重新抽象出七层系统架构,并对各层的特点和技术实现进行了较为细致阐述。 关键词;出口退税管理系统;系统架构:七层架构 中图分类号:TP31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2422(2010)05-0045-03 1 总体架构设计 1.1设计约束分析 在出口退税系统设计时,需要注意下列约束限制: (1)开发的系统本身定位为现有系统的补充和扩展,所以不能对原审核系统数据安全性造成影响,也不能影响原系统工作业务流程。同时,在数据库的设计和使用上必须保证与原系统编码的一致。 (2)必须充分利用税务系统软硬件资源及现有网络架构,避免增加新设备。 1.2数据分布模式选择 数据分布模式是指数据在地市税务局集中存放,市局退税机关和县区征收分局不设本地数据库服务器。数据分布模式的特点为:数据集中、无冗余,数据一致性好。便于管理和维护,系统维护成本低。网络扩展性强,数据安全性较好。业务监控能力最强。但同时对于市局服务器设备、网络设备、通讯线路的可靠性要求也比较高。 数据完全集中,所有查询及数据库访问操作均在市局主服务器上完成,服务器的运算负担重,数据丢失风险大。考虑到目前税务系统网络通讯建设已经比较完善,而出口退税数据量相对征收信息量还是比较小的,可以采取该模式来实施。 1.3总体架构 按照系统数据集中管理方式划分:出口退税管理系统采用总局、省局两级集中处理。 省局端系统:省局端系统主要承担出口退税业务处理,系统直接受理企业申报数据,办理出口退税业务,出口退税全部的业务数据集中在省级税务机关。 总局端系统:主要承担从全国的高度监控管理出口退税工作。其系统总体结构如图1所示。 在深入分析出口退税业务特点基础上,基于J2EE采用了7层架构:数据库层、持久层(DAO)、业务逻辑层、门户(Facade)层、(Delegate)层、WEB端控制层、页面展现层。同时在这7层架构之上,引入Apache Jakarta Struts的MVC模式,把视图一控制一模型进一步分离。软件架构如图2所示。 2 系统架构各层设计 2.1持久层设计 数据持久层的设计目标是为整个项目提供一个高层、统一、安全和并发的数据持久机制。完成对各种数据进行持久化的编程工作,并为系统业务逻辑层提供服务。 系统具有业务复杂多变、数据量大、长事务处理、计算量大、多用户并发等特点,在设计和选择系统的持久层时,选择了JDBC+Hibernate的持久层方案。 Hibernate是一种新的ORM映射工具,是JDBC的轻量级的对象封装。Hibernate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关系型数据库和对象之间的阻抗不匹配,使可以通过Hibernate基于数据库进行面向对象的设计和实现,从而更好地实现系统的可扩展性和稳定性。 Hibernate可以用在JDBC可以使用的任何场合,Hiber-nate不仅提供了从Java类到数据表之间的映射,也提供了数据查询和恢复机制。 Hibernate是一个和JDBC密切关联的、独立的对象持久层框架,可以搭配各种App Server、Web Server、EJB Con-Miner共同使用。Hibernate的兼容性仅同JDBC驱动、底层数据库产品间有一定的关系,和使用Java程序、App Server没有任何关系,也不存在兼容性问题。 下面根据系统的一些特点,设计了直接使用JDBC和使用Hibernate两种情况。 (1)直接使用JDBC(Procedure)。在目前的系统设计中,直接使用JDBC主要是的使用存储过程来实现业务逻辑。 存储过程由于是基于集合语言的,适合对集合数据进行处理。其优势在于:①在性能方面,由于可以充分使用数据库的优势,如可以使用服务器端游标等。同时存储过程可以不用重新编译,不用重新生成执行计划,所以存储过程适用在一些计算密集、长事务的处理场景中;②在部署和维护方面,任何存储过程的修改,不需重新编译部署前端应用程序,只需重新编译存储过程即可,所以存储过程在一定程度上也适合一些24小时运行的或业务逻辑复杂多变的系统上;③在网络传输方面,由于使用普通的SQL语句或其他操作数据库方式,均需将SQL语句传递至数据库,而存储过程只需传递存储过程所需的若干参数,可以减少由于多个业务环节而导致的应用程序和数据库之间的交互次数。 劣势在于:①在移植性方面,由于存储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采用当前数据库的一些特性,那么当系统切换到不同数据库时,无疑会带来很大的麻烦,这也是存储过程的一个先天的缺陷;②在数据库方面,如果过多的使用存储过程,会给数据库服务器带来很大的性能压力。 (2)使用Hibernate。Hibernate对数据库中的表、表间关系通过映射文件进行较好的映射,使得能够象处理对象一样操作表,而无需了解具体的数据库细节。Hibernate完成了记录至JAVA对象的映射,一种行数据处理的映射,通过Hibernate操作单条记录时会比较方便和快捷。此外,Hi-bernate在使用过程中,Hibernate会维护数据表间关系,需要维护表和对象的映射关系,这些Hibernate进行了缓存,成为一级缓存,而对动态POJO的缓存,称为二级缓存。 其优势在于:①在开发效率方面,如果在业务逻辑层,即在前端应用系统中实现业务逻辑,可以充分享受高级语言的集成开发环境带来的各种便利;同时可以使开发人员无需过多地关心数据库细节,从而可以有更多地精力投入在业务逻辑的实现上;②在设计分析方面,如果用面向对象的分析方法对业务逻辑层进行良好的设计,会使系统具有良好的可扩展性和可复用性;③在可扩展性方面,对于一些业务的变更,只需做很少的修改,如果是一些非关键字段、计算字段的增改等,甚至可以不需修改任何业务逻辑层的代码,就可实现修改。 劣势在于:在运行效率方面,由于通过Hibernate操作数据表记录,Hibernate需要将数据表记录映射成JAVA对象,建立缓存,在大数据量集合计算、处理时,没有太多性能上的优势。 2.2业务逻辑层 出口退税管理系统,几乎所有的业务逻辑运算都在E-JB端完成,并且系统具有数据量大,操作复杂,计算频繁等特点,所以业务逻辑层架构设计的好坏直接影响到整个系统的运行速度、可扩展性、可维护性、组件可重用性及开发效率等各项指标。 针对系统用户具有操作密集,交互密集,计算密集这三个特点,整个系统的架构充分考虑到这些特点,对系统架构的各个层次都进行了设计优化,主要体现在: (1)设计模式和缓存机制的灵活运用。 (2)抛弃了重量级的实体EJB CMP和BMP,只采用 Session Bean来完成业务逻辑。目前的EJB规范中,依据EJB的应用场合和其本身的特性,共分为三种类型:实体Bean、会话Bean和消息驱动Bean。 2.3门户层 门户层位于层和业务逻辑层之间,主要作用是为了降低层间的通信和相互依赖关系,使某一层的修改或调整不会影响到其它层,系统在这两层之间采用统一接口的方式,门户层主要应用了Facade模式。 结构型模式Facade模式通过在子系统间提供一个Fa-eade类或接口来达到子系统间的松散藕合和低依赖。 有两种方式建立接口Facade层:一种是在层建立,另一种是在业务逻辑层建立。 2.4层 层位于WEB端控制层和EJB层之间,主要作用是把WEB端控制层和EJB层无缝整合在一起,完成业务逻辑并将数据展现给用户。 在系统中,WEB层和EJB层如何进行衔接是一个关键的问题,必须考虑到并行开发效率、系统运行效率、网络压力、系统耦合性等因素。因此,在本系统的软件架构设计上,在WEB层和EJB层之间引入了层。在系统中规定,层是WEB层和EJB层交互的唯一途径。层不但为WEB层隐藏了调用EJB的具体细节,而且为WEB层提供了统一的接口,并进行了J2EE服务器的上下文缓冲,使得系统在性能和开发效率上都得到提升。 2.5Web端控制层 在WEB端控制层引入了Apache的Struts框架。 由于出口退税系统界面较多,业务数据多样化,有时需要为同样的数据提供多个视图,使用JSP、Servlet进行控制比较复杂,所以采用MVC模式(Model-View-Controller,模型一视图一控制器),将视图、数据模型和控制从架构上进行分离,使得模块的职能更加清晰,这样对于开发和维护都比较方便,很好地实现了数据层与表示层的分离。 在MVC模式中,Model层实现系统中的业务逻辑,在系统中用JavaBean或EJB来实现,并通过层实现对业务层的;View层用于与用户的交互,通常主要用JSP来实现;Controller层是Model与View之间沟通的桥梁,可以分派用户的请求并选择恰当的视图以用于显示,同时也可以解释用户的输入并映射为模型层可执行的操作。 实现MVC模式的框架有很多种,在出口退税系统设计中采用了流行的Struts架构来实现。是由Apache软件组织提供的一套开发源代码的项目,其广泛的适应性和高度的扩展能力使其成为了目前Java的Web开发者所逐步认可的标准。 2.6缓存技术的使用 在设计中,充分估计了一些容易造成性能瓶颈的环节,从缓存机制上进行了性能优化。在数据读取,输入,输出等均有缓存机制。 特别对于交换密集型的操作,由于信息需要在客户端、WEB服务器、J2EE服务器、数据库服务器之间频繁传输,而这些数据往往在一定时间段内是不变化的,如:用户权限菜单的信息、用户可操作的企业列表、WEB服务器查找J2EE服务器的上下文环境,以及其他一些稳定的业务数据,都进行了缓存。 在考虑缓存机制时,也应充分考虑数据的变化性。被缓存的数据一旦被修改,系统立刻通知相关摸块更新缓存数据。这样不但提高了系统的性能,而且保证了用户操作的正确性。这样,在引入缓存机制之后,系统在频繁交互的重复数据环节上,性能得到了大幅度提高。 3 结束语 系统架构根据系统特点进行了合理的分层,抽象为七层,并对各层的职责分类,保证了系统的高性能、可扩展性、稳定性和模块、代码的高复用。在各层的技术实现上,采用了Hibernate、Struts、POI、依赖注入等技术框架和设计理念,保证了系统的技术前瞻性。 研发机构采购国产设备增值税退税管理有新变化 最近,家税务总局了《研发机构采购国产设备增值税退税管理办法》。《办法》在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制定的《研发机构采购国产设备退税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73号)基础上,主要进行了三方面的修改完善。一是依据现行出口退税管理规定,将原研发机构采购国产设备退税认定、变更、注销内容修改为备案、变更、撤回;增加了延期申报申请的办理及核准内容。二是增加了对外资研发中心因自身条件变化不再符合退税资格的认定条件,停止享受采购国产设备退税政策,并应及时办理撤回退税备案等内容。研发机构采购退税的国产设备,自增值税发票开具之日起3年内,设备所有权转移或移作他用的,研发机构须向主管国税机关按规定计算补缴已退税款。 我国现行出口退税管理的现状及对策 摘 要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经济形势的发展,我国的出口退税也随之调整和完善。但在实施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需要我们加以改进。 关键词 出口退税 立法 对策 中图分类号: F513.2 文献标识码:A 我国实行改革开放后,随着宏观经济形势发展和外贸环境的变化,从1985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出口退税制度,之后一直在调整和完善过程中。在1994年开始首次对出口退税制度进行调整,截至2009年4月1日,我国共先后进行了十一次出口退税调整,尤其是自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爆发以来,我国先后于2008年12月、2009年1月、2月、4月对出口退税率进行了调整。我国近二十年的出口退税政策调整使得我国的出口退税制度日趋成熟和健全。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也暴露了一些新的问题,在法律法规建设、操作流程以及实施效应上都有许多需要改进和健全的地方。 一、现行出口退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出口退税的立法层次较低,程序性法规不完善。 实行新税制后,《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和《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既包括了政策内核,又包含了日常规范。在随后出台的诸多文件中,几乎都是有关税政方面的内容,而对出口退税管理的规范,则散见于以上文件中。对于增值税这样经济生活中非常重要而且影响广大的税种,征税与退税没有一部完整的法律作出规范,而仅以暂行条例和其他文件的形式作出规范,不但不符合税收法定主义原则,而且也带来了执行中的随意性。而且由于没有一部成型的程序性、管理性法规,出口退税操作出现了很多管理方面的问题,这些问题反过来又影响了出口退税政策的准确实施,使出口退税政策不能达到预期效果。 一是由于没有统一规范的审批流程而仅仅根据《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中的有关条款来确定审批流程,势必产生诸多责任不清、岗位不明现象,也会使审批退税没有强有力的内部制约机制,从而在管理上出现很多漏洞,也给骗税以可乘之机。因此,如果出口退税管理没有明确的职责分工,不按业务属性建立内部制约机制,而是实行粗放管理,那么各种隐患将长期存在。 二是由于没有统一规范的检查规程,使各地出口退税检查的内容、方式、手段及事后处理等不尽相同,随意性很大,从而使检查效果大打折扣,产生导致骗税的隐患。 三是由于没有统一规范的清算规程,使各地出口退税清算业务多种多样,有些地区甚至只对出口退税清算走过场。而实际上清算业务是出口退税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严把出口退税关的重要环节。 (二)征税和退税操作方面存在缺陷。 1、征税和退税职责分配上的不均衡导致的利益冲突。2009年1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了新的税收征收体制,增值税收入由中央和地方共同征管,中央和地方的增值税征收比例按照三比一的比例进行,而出口退税额则全部由中央财政负担,这就导致利益方面的分摊不均,地方政府不负责出口退税的责任,就没有动力对出口退税的实施进行监管,出口退税制度难以优化。 2、出口退税管理机构雍肿,出口退税的征收、管理和退税分别由不同的部门进行,这就导致了部门之间的权责不明,遇到问题互相推诿、工作效率低下等问题。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各个部门很容易单纯从自身利益出发,在履行自己的法定职责前提下尽量最小化自身的行政风险,很少能够从大局出发考虑问题,导致出口退税实施上的困难和中央新的出口退税政策落实上的低效。 3、出口退税和税收征管分离。我国实行先征税后退税的方式,企业出口之后凭借有效单据去相关部门办理退税,给投机分子可乘之机进行出口骗税,给国家利益带来了损失,同时也增加了不必要的财政支出。 (三)我国出口退税信息化程度不高,现代化的信息技术手段应用较少,没有形成高技术的现代化管理系统。 在出口退税过程中,由于退税手续繁琐,人工成本高昂,与出口退税相关的审批需要采用无纸化办公。现阶段,我国出口退税工作中信息化程度还不是很高,不同部门间的信息化程度也不同,存在差异,部门间的协作不顺畅。首先,信息应用不全。现除海关电子信息可以进行对碰稽核外,其他如企业财务核算信息、外汇管理局的结汇信息和专用发票信息等都还不能被退税部门所采用,电算化稽核功能还不能充分发挥。 其次,软件设计内容跟不上新出台的政策要求,由此带来操作难问题。 还有,功能不齐全,缺乏清算及检查功能。现行的申报系统和审核系统其基本功能主要是数据登录、编报和数据核对,但缺乏管理功能,给退税管理工作带来极大不便。另外,该系统也未将检查功能列入其中,使退税检查游离于系统之外,既不利于规范统一,又不利于数据的相互衔接。 (四)部门协调配合不够,管理上存在失控、脱节现象。 出口退税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既涉及税务机关内部的退税、征收、计财、信息等部门,同时还涉及到海关、外管、外经贸、国库等部门,这就要求相关部门对出口退税工作必须协调一致。但目前国家涉及此类文件不多且执行起来有较大折扣。有些具体问题在协调上无明确要求,致使一些工作协调极其困难。如一些地方海关往往对税务机关的函调报关单不能及时复函;有些海关要求退税部门发函调查必须附报关单原件;有的制单明显错误,企业要求改单,而非要退税部门出具证明才予改单,从而影响退税进度。另外,管理手段落后,既造成部门之间工作推诿,也造成管理失控、脱节,给不法分子的骗税活动留有空隙。 二、完善我国出口退税制度的对策及建议 (一)按税收法定主义原则建立出口退税法律制定。 我们应当按照税收法定主义原则,建立稳定的出口退税法律制度,提高出口退税政策的立法层次,以法律的形式对出口退税的条件、范围、退税率、退税机关、退税程序、法律责任等作出统一、全面的规定,从根本上避免出口退税制度的随意性调整,增强出口退税的透明度和规范性、公正性。 (二)改革出口退税负担机制,调整中央与地方税收收入分享体制。 可以考虑将增值税划为中央税,中央负担全部出口退税。地方减收部分由转移支付及其他收入调整解决。从国际经验看,增值税在绝大多数国家都是中央税,因而出口退税也由中央负担,这是最为成熟稳定的出口退税体制。它有利于增值税“中性”作用的发挥,能够最大限度地促进经济增长,应当将其作为我国出口退税及财政体制改革的目标模式。在当前增值税征收体制下还应实行共同负担机制,在现行增值税税收体制下,中央独担出口退税弊多利少,所以应在坚持中央与地方共同负担的前提下,进一步完善现有出口退税机制,调整中央与地方分享比例,降低地方财政出口退税负担,弱化出口退税共同负担机制的负面作用,同时规范地方退税分担办法,才是退税机制改革的唯一出路。 (三)完善出口退税税制结构,科学设置出口退税率。 出口退税零税率是我国出口退税制度的最终价值取向。但是我们当前的近期目标是以国家利益最大化为原则建立出口货物实际税负定期评估制度,在不违反国际法的前提下,区分不同产品的不同情况,采取不同退税标准,分别制定出口退税率。与此同时,合理设计税种,尽快由生产型增值税过渡为消费型增值税。扩大“免抵退”办法,改善出口退税计算办法,要着重解决征税与退税的计税依据,即“税基”不一致的问题。 (四)出口退税工作的电子化和信息化建设大有可为。 应加快出口退税计算机管理的网络化规划和建设,提高出品退税的工作效率,实现出口退税业务全过程的计算机信息监控及充分的制约机制和预警系统,把各个分散的单位用信息手段连接成一个统一的系统,促进整个出口退税管理水平的升级。在未实现基于业务处理的税务、国库、外汇等部门的大联网前,国库可以加入口岸电子执法系统,实现纸质数据与税务电子数据的对审,确保预算收入的安全退付。 (五)做到出口退税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建立科学、严密的出口退税管理制度,完善出口退税的征管机制。 在出口退税制度上应当贯彻“征退一体、以进养出”的原则。我国也应该借鉴国外的经验,建立征退一体化的管理体制,实现征退税信息的对称。加强纳税环节的监管,使出口退税的实际税负与名义税负相一致,并且将退税纳入增值税的常规管理,不再另设专门的出口退税机构。加快出口退税计算机信息监控网络的建设。要有效整合,形成强有力的出口退税监控体系,使之更具有操作性。实行多元化的退税申报方式,提高退税工作效率。严格出口退税管理流程。一要健全和完善出口退税管理的程序法律制度,将出口退税的操作、管理、监督全面纳入法制化轨道。二是制定合理的预警分析系统,加强事前预测和发现问题的能力并及时解决问题,有效防范不法分子进行骗税活动。三要加强出口退税的专用税票管理,严格退税专用税票的发放和检查制度。提高出口退税工作中的衔接性,出口退税各个部门紧密配合,互通有无,共同进行,有益于对出口骗税工作进行有效防范。四是实行出口退税时间保证制度和滞纳金制度。国家对企业承担出口退税债务责任,国家应该以税务关系为中心,以税收法定为依托,在税法中明确规定出口退税的时间保证制度和延期退税的滞纳金制度,使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必要、有力的保障。同时以法律形式确立纳税人出口退税请求权,明确赋予纳税人出口退税的权利。 (六)加强退税环节中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 针对目前退税程序繁杂,各部门在履行自身职能的基础上,有必要加强部门间信息沟通。比如海关部门应当对出口货物的真实性负责;银行应当积极执行其资金监控职能,严格审核资金存货;外汇管理部门要加强外汇进出的管理,对套汇、逃汇等违法行为要严厉打击;税务部门要简化退税手续,缩短退税审批时间,实现企业当月申报税务部门当月完成退税审核,提高退税效率。国库部门要优化出口退税资金审核、划拨流程,依托央行现代化支付体系的优势,实现资金划拨实时到账,同时国库作为第三方,与企业和审核、审批部门均无利益关系,地位相对独立,因此,可以积极发挥国库的监督服务能力,确保出口退税制度的严肃性。另外,需要建立跨部门的信息联络机制,定期通报情况,及时交换信息。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银行九江市中心支行) 后金融危机时期出口退税管理的新课题 [摘 要]目前,世界经济已经进入后金融危机时期。国内外经济、金融形势的新变化,在给我国出口贸易稳步回升带来不稳定因素的同时,也对我国的出口退税管理提出了新课题。文章分析了金融危机发生后我国在出口退税管理中采取的积极措施及其发挥的促进作用,并针对后金融危机时期我国出口退税管理中亟待解决的问题,提出了改进建议。 [关键词]后金融危机时期;出口退税管理;危机应对措施;问题与建议 一、后金融危机时期我国出口退税管理面临的新课题 随着国际金融危机对全球经济的影响开始减缓,世界经济已进入徘徊和复苏的阶段。与金融危机时期相比,后金融危机时期国内外经济、金融形势都出现了一些新变化:一是美国、欧元区、日本的经济指标均出现反弹,国际金融、股票市场普遍回暖;二是以中国为代表的新兴经济体在危机中强势崛起,在国际上的话语权逐渐增强;三是应对全球气候变化,新能源、节能环保等低碳绿色产业即将成为引领全球新一轮产业升级的主导产业;四是国际贸易保护主义再度兴起,特别是发达经济体对中国等发展中经济体的反倾销、反补贴调查明显增多;五是国际能源资源价格持续大幅上涨、高位波动,我国面临的输入型通胀压力将逐步加大。 虽然我国经济呈现出了不错的回升势头,但回升的基础还不牢固,深层次的矛盾依然存在,产能过剩、消费不足、国际贸易保护主义盛行、能源资源价格上涨等因素对我国经济的稳步回升仍有较大影响。与此同时,世界经济复苏的基础也并不稳固,世界其他国家的经济复苏情况还不如我国。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仍然存在,不稳定的因素不仅没有根本消除,而且还有不断增大的趋势。为了应对后金融危机时期国际经济环境的新变化,国家决定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努力促进出口稳步回升,加快转变外贸发展方式。以减少后金融危机时期我国外贸企业在出口上可能面临的不利影响。出口退税政策的调整作为其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为保持出口稳定增长、提高企业竞争力、增强企业信心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的同时,也对我国的出口退税管理提出了新课题。 二、应对危机我国在出口退税管理上采取的积极措施 (一)积极落实出口退税政策。加大政策宣传力度 自金融危机发生以来,我国政府连续7次调整出口退税率。出口退税率的提高及退税额的增大,部分弥补了外需疲软导致的企业流动资金不足的压力,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企业的负担,也振奋了企业抵御国际金融危机的信心。同时,国家及税务部门也通过各种渠道做好对出口企业的政策宣传及辅导工作,使出口企业能及时根据国家最新的退税政策和调整后的退税率办理退税事宜。 (二)优化退税流程,减少危机影响 首先,在全国范围内大力推行出口退税远程预审,引导企业采用网上预审的方式进行预申报。企业可直接登陆出口退税网站进行数据传输和预审,改变企业需要使用软盘拷贝数据到税务部门进行预审的现状,出口企业退税申报预审不再受时间、空间和次数的限制,提高出口退税申报数据的准确性和效率,同时减少企业往返跑路的负担,为纳税人提供了方便。 其次,减化出口货物单证备案管理制度,对核销单信息审核等部分前置审批条件逐步改为税务部门后续管理,扩大适用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信息审核办理退税的范围。进一步规范缺失电子信息核查处理。对纳税人提供材料齐全、符合办理条件的退税申报,自受理正式申报之日起及时审核,并及时反馈结果,坚决杜绝被动等待、久拖不决的现象。出口退税进度的加快,能进一步缩短企业获得退税款的时间,使企业流动资金的正常运转得到一定的保障。 (三)优化出口退税服务,树立管理、服务并重的理念 在金融危机的大背景下,税收的宏观调控作用愈加重要,按照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要求,税务部门及时调整了思路,果断采取应对措施,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以人性化的服务为处在经济寒冬中的纳税人送去融融暖意。一方面税务部门通过制定配套制度,合理设置管理流程,减少审批环节、下放审批权限等方式,提高办税效率,减轻纳税人负担;另一方面通过完善纳税服务制度,优化纳税服务平台,不断增强服务的规范性和科学性,以公正、文明、人。性化的执法营造公平、公正的税收环境,切实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真正做到“急纳税人所急,想纳税人所想”。通过将优质的纳税服务辐射到出口退税管理工作中,力争做到管理科学化、服务人性化,从而实现征纳双方的和谐共赢。 三、后金融危机时期我国出口退税管理亟待解决的问题及建议 (一)加强出口退税日常管理,严防出口骗税案件发生 出口退税率的持续提高、出口退税流程的进一步优化等进出口税收政策的调整,为金融危机形势下出口贸易健康稳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同时也给极少数不法分子骗取出口退税款以可乘之机,如将核销单信息由前置审核条件改为后续管理模式后,税务部门将承担在没有外管局核销信息的条件下提前办理退税的风险,同时也增加了对相关信息比对异常数据进行后续管理的责任。因此,税务部门在落实提高出口退税率的政策、加快出口退税进度的同时,必须继续做好防范和打击骗取出口退税的工作。除认真审核出口企业出口货物的退税申报资料、单证及其相关电子信息外,对有疑点的出口企业,还应运用函调、实地核查等手段,对其出口及生产经营等情况进行分析、评估,发现涉嫌骗取出口退税的要认真调查核实并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实现人民币跨境结算的退税办理,切实规避汇率风险 为规避美元、欧元等主要国际结算货币汇率大幅波动带来的汇率风险,2009年7月1日,《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正式颁布实施。但从目前的情况来看,由于试点企业受地域、规模、出口地区等多方面的限制,该办法在刺激出口、规避汇率风险等方面发挥的作用有限。如某大型外贸企业2009年6月拟与东南亚某国签订一笔人民币结算的出口货物,涉及出口金额近千万人民币,但因为企业所在地不属于试点地区,东南亚也不属于试点出口地区,无法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也无法获得此笔货物的出口退税款,故企业只得放弃在出口贸易中的币种决定权,改由欧元结算。因此,尽快扩大试点范围。积极制定、完善相关配套制度政策,使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真正意义上开展起来,确立人民币在国际结算中的主体币种地位,才能达到出口企业跨境贸易手续简化、交易成本降低、汇率风险减小、对外贸易相对稳定的目的。 (三)加强部门协作,打造优质服务环境 企业出口货物是一个涉及多部门、多监管的过程,企业为获得出口退税款所需要取得的报关单、收汇核销单、增值税专用发票、消费税专用税票等单证繁多、种类复杂,再加上相关单证电子信息反馈的时间较长,客观上阻碍了出口退税效率的提高。某些企业曾因专用税票电子信息滞后而在长达半年时间内无法获得出口退税款,而报关单、核销单电子信息滞后时间较长的情况也时有发生。因此,税务部门急需加强内部征、退税部门之间以及与外部海关、外经委、外汇管理局等的联系,建立长效协作机制,实现信息的实时同步共享,以便对出口贸易协同管理和共同服务。 [参考文献] [1]戡佳娴.韩笑金融危机下中国出口退税效应的实证研究[J].中国商贸,2009(9):157-159 [2]宋明.金融危机下如何完善我国出口退税政策[J]科技经济市场,2009(4):67-68 [3]李石凯.出口退税政策调整效应分析[J].税务研究,2008(7)45-48 [4]何晴.张斌出口退税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J].税务研究,2008(7):41-44. [5]游振宇.现行出口退税管理体制缺陷与完善[J].特区经济,2008(2):139-140 当前出口退税管理的问题与对策 【摘要】 当前,我国出口退税政策已经实施多年,虽然在相关管理上有了长足进步,但仍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法规不完善、管理手段落后、部门协调配合不够、等问题,对此本文有针对性地提出了一些对策。 【关键词】 出口退税问题 对策 一、我国当前出口退税管理上存在的问题 1出口退税管理的程序性法规不完善 实行新税制后,《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和《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既包括了政策内核,又包含了日常规范。在随后出台的诸多文件中,几乎都是有关税政方面的内容,而对出口退税管理的规范,则散见于以上文件中。由于没有一部成型的程序性、管理性法规,出口退税操作出现了很多管理方面的问题,这些问题反过来又影响了出口退税政策的准确实施,使出口退税政策不能达到预期效果。出口退税管理的程序法规不完善导致的后果是: 由于没有统一规范的审批流程而仅仅根据《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中的有关条款来确定审批流程,势必产生诸多责任不清、岗位不明现象,也会使审批退税没有强有力的内部制约机制,从而在管理上出现很多漏洞,也给骗税以可乘之机。因此,如果出口退税管理没有明确的职责分工,不按业务属性建立内部制约机制,而是实行粗放管理,那么各种隐患将长期存在。 由于没有统一规范的检查规程,使各地出口退税检查的内容、方式、手段及事后处理等不尽相同,随意性很大,从而使检查效果大打折扣,产生导致骗税的隐患。 由于没有统一规范的清算规程,使各地出口退税清算业务多种多样,有些地区甚至只对出口退税清算走过场。而实际上清算业务是出口退税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严把出口退税关的重要环节。 由于没有统一规范的计划分配方法、档案管理制度及统一明确的财务规范,使出口退税日常管理工作受到很大影响,也使出口退税管理的公正性、规范性和高效性不能很好实现。 2管理手段落后,电算化管理水平低下 出口退税电子化管理是大势所趋。尽管自l990年开始国家税务总局就在探索和研究如何运用计算机来进行出口退税管理,国务院还将出口退税计算机管理系统列为国家“三金”工程中的“金税工程”,但部门之间运用程度参差不齐,衔接配合问题较多。目前税务总局推广应用软件在实践运行中以暴露出诸多问题: 首先,信息应用不全。现除海关电子信息可以进行对碰稽核外,其他如企业财务核算信息、外汇管理局的结汇信息和专用发票信息等都还不能被退税部门所采用,电算化稽核功能还不能充分发挥。 其次,软件设计内容跟不上新出台的政策要求,由此带来操作难问题。 再者,交叉稽核信息滞后且变化无常。大量申报数据因信息滞后,只好撤单。单证回收和电子信息是互补的,有时信息传递渠道不畅,造成人为退税滞后及退税计划难以把握,既影响退税质量,又难以有效防范和打击骗税。 还有,功能不齐全,缺乏清算及检查功能。现行的申报系统和审核系统其基本功能主要是数据登录、编报和数据核对,但缺乏管理功能,给退税管理工作带来极大不便。另外,该系统也未将检查功能列入其中,使退税检查游离于系统之外,既不利于规范统一,又不利于数据的相互衔接。 3部门协调配合不够,管理上存在失控、脱节现象 出口退税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既涉及税务机关内部的退税、征收、计财、信息等部门,同时还涉及到海关、外管、外经贸等部门,这就要求相关部门对出口退税工作必须协调一致。但目前国家涉及此类文件不多且执行起来有较大折扣。有些具体问题在协调上无明确要求,致使一些工作协调极其困难。如一些地方海关往往对税务机关的函调报关单不能及时复函;有些海关要求退税部门发函调查必须附报关单原件;有的明显制单错误,企业要求改单,而非要退税部门出具证明才予改单,从而影响退税进度。另还,管理手段落后,既造成部门之间工作推诿,也造成管理失控、脱节,给不法分子的骗税活动留有空隙。 4退税单证申报滞后现象严重 生产企业实施“免抵退”税后,只要产品一报关出口并在财务入账后,就可以向税务机关申报免抵税,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出口企业的资金压力,但也使企业放松了对单证收集和报送的重视程度。 另外,实行免抵后还带来一些弊端,有可能产生导向性问题,如有些企业将内销收入虚报为外销收入缓税。单证回收滞后,使“免抵退”税得不到最后确认,易造成漏洞,直接影响到税收计划和退税计划的实施,对地方财政造成压力。对企业而言,单证回收期限超过六个月,国税部门将予以补税,这对出口企业来说无疑是个沉重的负担。 二、解决当前出口退税管理上存在问题的对策 1征、退税统一管理,废除两套申报、两套清算办法 目前生产企业同时实行增值税纳税申报与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不仅给企业和税务机关增加了大量的工作量,也不利于正确贯彻税收政策。建议把“免抵退”税的申报、审核和汇总、清算与增值税统一起来,在报表制度、计算依据的确定和计算结果的认定上统一办法。要以规范、统一为前提,真正实现两套申报办法的合并。要以统一的思路重新设计《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生产企业自营(委托)出口货物“免抵退”税汇总申报表》,两套办法合而为一,每月统一申报纳税。年底将征税清算与“免抵退”税清算统一管理,把增值税清算表与《生产企业“免抵退”税年度清算表》合二为一。这样把“免抵退”税管理纳入增值税的管理架构中是比较合理。建议统一开发免抵退税管理软件,将企业申报、税务部门内部各部门审核审批流转及清算检查纳入其中,可以提高效率、明确责职。 2加快出口退税单证回收速度 尽快出台出口退税单证管理办法,提高单证回收速度,这对税务机关组织税收收入(免抵调库)和企业加速资金周转带来很大的作用。具体可推行以下做法: 一是单证申报时间先后与退税指标分配挂钩; 二是单证回收与出口退税办税员考核挂钩。 三是严格审核,及时辅导、抽查,落实责任制,通过同类同行业回收率对比分析,及时发现问题。 3建立完整的出口退税管理系统 建立完整的出口退税管理系统,矫正不规则的外部行为。在目前的出口退税机制中,仍存在着失去统一性的现象,这种现象主要是由于涉及出口退税的有关部门单纯从部门利益出发而形成的不协调行为。外部行为不规范,我国出口退税就难以形成一个良好的、协调的外部环境,甚至使出口退税政策产生负效应。另外也正是这种外部行为的不规则性,致使出口骗税屡屡发生,造成国家税收损失。 因而创造良好的出口退税的外部环境,必须规范外部行为。通过立法,建立全国性的出口退税管理系统。 4进一步加快出口退税网络化进程 要加强对出口退税凭证的有效管理,在全国范围内组建各级票据计算机管理机构,实现票据信息共享,加强交叉稽核力度。 我国出口退税计算机的应用应朝着网络化方向发展,实现退税机关与海关、外管、银行、工商、技监、外贸主管部门以及征税机关之间的计算机联网,形成政府电子口岸执法管理系统,实行资源共享(包括报关单信息、核销单信息、专用发票信息、专用税票信息)。 要进一步规范并完善出口退税电子化管理系统,软件设计及时补充有关功能,如新出台的政策操作、检查、清算功能等,在能有效防范骗税的前提下,尽可能简化出口退税操作手续。 在税务部门内部应加强出口退税人力资源配置,各部门更应通力协作、信息共享,加强对出口货物的控管,严防骗税发生。如建立协调会议制度、信息传递制度等。 5加强出口退税法制建设 1994年新税制实施以来,出口退税的法律依据比较薄弱,基本依据只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第三款中表述的“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第十一条中表述的“对纳税人出口应税消费品,免征消费税”这两句话。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颁布出口退税工作的最基本规章就是1994年的《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国税发[1994]31),但这个文件中有相当一部分已经失效。 目前我们法制建设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出口退税没有一个基本的法律或法规。二是现有的法律级次过低。三是现有的规章过于散乱,缺乏系统性。四是有关出口退税的行政处罚的种类、行使权限不够明确、系统,不利于依法打击骗取出口退税的违法行为。 加强税收法制建设,就要加强税收立法,规范税收执法,强化税收执法监督。认真学习贯彻行政许可法,全面清理不符合行政许可法规定的税务行政许可。继续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严厉打击各种涉税违法活动。加强税收法制教育。 认真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切实加强减免税管理。针对薄弱环节,加强各税种管理。狠抓税收征管基础工作,强化税源管理,严密防范、严厉打击骗取出口退税违法行为。推进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 6有针对性的防范和打击出口骗税 严格区分外贸出口企业的自营与业务,必须从以下方面加强税收征收管理和退税审核工作: 首先,严格按《征管法》的要求,规范外贸出口企业业务的财务处理办法。 在日常税收征管工作中,要严格区分外贸出口企业自营与的不同财务处理办法,事前规范外贸出口企业的行为,同时也为事后税收查处定性提供可靠的直接证据。 税务部门必须按《征管法》的要求,切实建立和完善退税企业的财务处理办法的备案制度,强化退税企业“出口”与开具“委托出口证明”的对应意识,并检查落实,从而有效地促使生产企业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履行其执法职责,能迅速地发现问题,从源头上打击和遏止“虚假企业”的开票行为。 其次,建立和完善外贸出口企业的出口退税补充资料抽查审核制度。税务部门应建立和完善外贸出口企业的出口退税补充资料抽查审核制度,对退税企业的出口退税补充资料,要设定比率进行定期抽查。凡是发现无“外销合同”或者“外销合同”列明外商所在地与“出口报关单”上列明的出口地不一致的,必须深入追查其原因;对“外销合同”、外汇结汇水单、“外销发票”三者上的内容应定期比对,发现不一致也应深入追查其原因。通过以上抽查审核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即可事前督促和规范退税企业的行为,又可及时发现问题,迅速打击骗取出口退税的不法行为。
企业纳税筹划篇1 随着我国税收法规的不断推进和完善,对企业税收管理要求越来越规范,对纳税筹划要求越来越高,企业要不断完善纳税筹划的管理工作,降低纳税筹划风险,才能使企业合理获得税收效益,促进企业资源有效配置,提高企业的综合竞争力。 一、纳税筹划的概念 纳税筹划,是指通过对涉税业务进行策划,制作一整套完整的纳税操作方案,从而达到节税的目的。纳税人为达到减轻税收负担和实现税收零风险的目的,在税法所允许的范围内,对企业的经营、投资、理财、组织、交易等各项活动进行事先安排的过程。纳税筹划是一项集会计、税法、财务管理、企业管理等各方面知识于一体的综合性行为。 二、纳税筹划的意义 纳税筹划是企业加强企业管理,防范税收风险的一项经营活动。短期看,企业进行纳税筹划是通过创新的模式安排商业活动,减少交税,节约成本支出,以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从长期来看,企业自觉地把税法的各种要求贯彻到各项经营活动之中,控制纳税风险,强化企业的纳税观念及守法意识,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因此,无论从长期还是从短期来看,企业进行纳税筹划都是很有意义的。 三、纳税筹划的必要性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国家的税收政策不断完善,在减税降费的大环境下,纳税筹划的空间越来越大,模式也越来越多。企业通过充分运用国家所制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提前筹划企业的经营活动,合理获取税收效益,有利于企业资源的科学配置。纳税筹划能够对企业经营中遇到的纳税风险有效的预测和规避,能有效控制企业纳税风险,降低企业税收成本,推动资本合理流动,有助于企业更准确地实现经营目标,提升企业的管理效能,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四、纳税筹划存在的风险 企业纳税筹划的风险存在着一定的客观性,因为各种不确定因素或原因的存在,企业在经营管理中不能完全规避存在的风险。纳税筹划的风险主要有政策变动风险、内部控制风险和涉税协调风险。 1.政策变动风险 在国家减税降费的大环境下,财税政策变动较快,而且新的政策往往会有一定的时效性。税务机关在新政策出台以后,宣讲力度偏小,往往缺乏提醒纳税人予以重视,甚至有些政策处于模糊地带,纳税人容易忽视或错误使用税收政策。如果纳税人的纳税筹划方案因为税收筹划者受专业知识局限,对相关政策理解不够准确,跟不上国家最新的税收法规,筹划方案与现行的税法政策和规定冲突,就会使导致税收筹划失效,甚至引发纳税风险。 2.内部控制风险 企业内部控制设计漏洞或者执行不力,都会导致税收筹划失效和税款流失。很多企业业务流程及税务管理流程设计不合理、不完善,管理层及执行层对相关法律及税务意识淡薄、专业素质不高,甚至缺乏专职的税务风险管理机构,缺乏风险预警系统,税收筹划方案实施后,往往缺乏一些应有的跟踪落实,出现偏差没有配套的预案,未能及时修正处理,导致税收筹划失败。 3.涉税风险 纳税筹划方案通过税收稽查考验确认后,真实、完整的税收收益才能被确定。在我国现有税收政策体制下,税务机关有自由裁量权,纳税人与税务机关对相关政策的理解上的差异,同样会给纳税人带来纳税筹划失败的风险。税务机关认定风险多数是以税收政策对有关政策基本面作出的,很多方面不完善,不能覆盖所有情况,税法的某些规定具有一定的伸缩性,对某些具体的界定不明确,在确认过程中,取决于当地税务机关的认定。 五、防范纳税筹划风险的有效措施 1.明确纳税筹划目标 纳税筹划必须遵从法律法规,纳税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不能涉及违法犯罪行为,如:买卖发票、偷税等。纳税筹划不能单纯为了获取税收收益为目的。企业在希望财富增长等一系列利益的驱动下,经营交易活动的安排,必须同时满足获取商业收益和税收收益的目标。纳税筹划要取得商业收益和税收收益双重收益的效果,而且企业获取的税收收益(包括减少、免除、延缓缴纳税款)要少于商业利益,明确纳税筹划目标,有效控制纳税筹划风险。 2.加快企业理念创新 纳税筹划在一定程度上,能影响企业的经营决策,贯穿于企业经营活动管理的全过程。纳税筹划的核心工作是实现“业税融合”,将创新的纳税模式与企业日常经营活动有效融合,将基于获取税收收益的税收交易,融入企业的商业交易活动中,将税收利益融入到合理的商业利益中。纳税人还可以通过打开企业边界,通过有效融通、整合税收资源,帮助纳税利益相关的客户获取税收利益,从而提升企业自身价值。只有企业经营理念创新,纳税筹划才能促进企业和谐发展,降低纳税筹划风险,适应社会发展需求。 3.掌握和运用最新税收政策 我国市场经济不断发展,税法体系也随之不断健全,在税法健全的过程中,会伴随着税收法规的推陈出新,如果对税法研究得不深入、不透彻,就有可能多交税,也有可能漏税。实际上,现在很多企业对税法的熟悉程度及运用能力还是很欠缺的,很多企业因为对税法的理解不到位,从而导致缴交“冤枉税”。在国家财税政策变动较快的当下,纳税筹划人要想做好纳税筹划,必须随时随地、密切通过网络、手机等媒体,关注国家税制法规和最新税收政策,深入学习理解政策的实质,关注权威部门对新政策、新法规的解读。在不违背税收法规精神的前提下,通过深入研究税法,结合企业的经营业务,充分利用税收法规中的起征点、减免、特殊地区、特殊行业等一系列优惠政策,科学地把相关政策贯彻到纳税筹划中,在合法的范围内,减轻企业税收压力,确保纳税筹划的质量。 4.运用先进的信息技术手段 纳税筹划是企业提高税收风险管控能力的有效途径。企业的纳税筹划工作会随着企业业务规模日益壮大而越来越复杂繁琐,将信息化的技术手段应用到纳税筹划工作中,能大大提高纳税筹划的工作质量及工作效率。企业应在内部管理的各环节增设数据信息化管理系统。在国家税收政策等法律法规调整及企业经营出现变化时,纳税筹划人能从企业数据库及时提取各部门、各环节共享的最新数据,并对原来的纳税筹划方案作出合理调整,确保纳税筹划的有效实施。企业运用先进的数据信息化管理系统,不仅可以给纳税筹划人提供更全面、更加客观公正的数据,降低人为判断误差出现的概率,还可以提高企业内控系统的管理效率。 5.加强企业全面预算管理 企业全面预算是税收筹划的基础。全面预算是各部门及各阶层人员的共同参与编制的预算,具有全程、全员以及全额的特点,需要企业从上到下协同工作,而不是仅仅依靠财务工作人员,使用财务指标,片面编制的预算。全面预算能够真实、完整、全面地反映企业经营的状况及发展需求,科学确定预算管理目标,合理配置企业的资源。由于全面预算是服务于企业发展战略目标的,建立在全面预算基础上的纳税筹划,更贴近于企业的发展需求。全面预算的精准度决定纳税筹划的质量,企业要加强全面预算管理,提高纳税筹划的效率与权威性。 6.提高纳税筹划人员的专业能力 纳税筹划不是单纯的一项税收预测计算行为,而是一项需要会计、税法、财务管理、企业管理等各方面知识综合运用的筹划行为。企业应设置专职的税务筹划职位,在人员选择时,优先考虑工作经验丰富,精通法律知识,通晓国家税收法规,且财会知识扎实,熟悉企业的经营状况和发展战略,具有较强专业能力兼有良好道德素养的职工,最好是企业的管理层人员。纳税筹划人员要定期参加相关财税、法律等高质量培训课程,实时掌握最新的法律法规,及时更新观念,保证纳税筹划的工作质量。纳税筹划人员还需要加强与当地税务管理者的沟通,尽量避免因双方对政策理解差异而导致纳税筹划失败的情况。 六、结语 综上所述,伴随着国家经济的快速发展,税收法规的不段完善,纳税筹划能助力企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企业重视、使用纳税筹划,随之而来的是面临各种风险。为了防范纳税筹划带来的风险,企业可以采取一些防控措施,比如:运用先进的信息技术手段、加强企业全面预算管理等,为纳税筹划营造有利的条件,从而确保纳税筹划的有效实施。 作者:傅锦仪 单位:珠江水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企业纳税筹划篇2 在当前的经济市场中,企业如果想要得到平稳长远的发展,需要切实结合国家颁布的税收政策,贯彻落实纳税筹划的工作,通过减少企业税负的方法来增加企业自身的收益。 一、税收筹划的重要意义 纳税筹划主要指纳税人根据经济活动对现有的税收政策进行分析和规划,并在法律政策允许的条件下,结合纳税人权限、国家相关政策等,通过理财运营管理等方式缓解自身税务压力,同时对实际情况提出纳税筹划对策的一种方式。中国的行业众多,市场竞争也很激烈。如何在市场竞争中赢得胜利,是众多企业不断探索的一个课题。我国为了能够促进企业长期平稳的发展,不断改善和优化税收的法律法规。企业可结合市场发展的需求和国家法律的要求制定合理的纳税计划,通过减轻纳税负担来增加企业的经济收益,让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占据一定的优势。国家的政策是不断完善和变化的,企业也应该随着政策的变化而不断调整自己的计划。根据企业自身的实际情况,合理地制定纳税筹划。我国法律赋予企业纳税人的不仅仅只有义务,还有纳税人的权利受到法律的保障。企业有了法律的护航能够更加平稳长远地发展。企业通过每一次税收筹划来积累经验,并将经验运用在下一次税收筹划中,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降低成本,减少资金支出,进而保护企业的经济收益,促进企业平稳运行。 二、企业纳税筹划常见的风险问题 1.法律政策的风险 虽然我国法律在不断地完善,但是对于税收方面还缺乏一个比较系统完整的法律体系,这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企业发展中的不确定性。而且经济的不断发展,也促使着我国在税收方面的法律需要不断地修改、完善,这也使得许多企业无法及时针对政策制定出很好的应对方法,很多企业对纳税筹划工作还比较迷茫,没有方向,从而让企业面临一些税务风险。而且现存的税收法律在合理性和针对性方面还有所欠缺,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遇到的一些问题还无法在税收规定中找到相应的详细解释,缺少相关法律的依据,导致无法有效的解决实际问题。此外,还有一些法律条款,笼统繁杂,不利于企业的理解掌握,过于繁杂的税收政策条款使得企业在面临问题时,不知道自己最适合哪一条政策。如果在最基础的政策选择上都出现了问题,则纳税人就不能很好地履行纳税义务,还要承担一定的风险。有时因政策变化太快,导致企业制定的计划还没有实施,就要重新适应新的政策。在此情况下,可能会给企业的纳税筹划增加难度,使企业承担纳税风险。 2.执法的风险 由于没有统一的执法标准,不同的执法人员对同一个工作采取的行为也就会出现不同的标准。现阶段,我国所实行的税收法律也给实际的税收工作预留了一些可自主决定的空间,执法人员的主观意识也会给企业带来一定的风险。执法人员的相关专业素养也有待提升,许多地方缺乏相关的专业部门和专业执法人员,监管部门的监督力度也不足。有些地方为了完成税收任务,强烈要求增加税收金额和税收来源,这也为企业增加了纳税的负担,使得企业面临纳税风险。 3.企业和员工纳税筹划意识不强带来的风险 国家的政策具有宏观指导性和全面性,适应市场大环境的发展。但是许多企业由于自身原因不能很好地适应政策,这就给企业具体的税务筹划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风险。许多企业内部高层管理者和员工都没有形成正确的纳税筹划意识,没有理解纳税筹划的重要性,专业水平和专业素养都不高,在实际工作过程中无法更加有效地解决问题。许多企业的纳税筹划实际工作是由财务部门负责的,但是如果财务部门的管理水平不够高,就会在真正的计划实施过程中成为很大的阻碍因素,不能使政策和计划落实到工作中。现阶段,部分企业不愿意聘请专业的人员来进行税务筹划的制定和管理工作,企业的税收工作和税务工作统一都交给本单位会计进行处理。所谓术业有专攻,没有专业管理部门和专业人员,使得企业承担的纳税筹划风险增高。除此之外,企业的其他部门大多不了解税收筹划内容,也没有对税收筹划进行过系统的学习,纳税筹划的意识不强,导致风险增大,同时又因为缺乏专业知识,在出现问题时不能有效及时进行解决,就会导致企业风险增大,最后在市场中彻底失去竞争力。 三、企业纳税筹划常见风险问题的应对措施 1.严格贯彻落实国家税收及相关政策 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必须时刻关注国家税收政策的变化,适时调整自己的计划,结合当前大环境以及政策的要求,制定合理完善的纳税筹划方案,推进自身的发展。企业要严格贯彻落实国家政策,积极依靠法律办事,杜绝违规违法行为发生,如偷税漏税、做假账等。企业要利用好法律赋予的权利,也要履行应尽的义务。企业要随时而变,随势而变,面对不断变化的政策,企业应该收集各种相关政策的信息,进行全面的分析,然后科学地做好风险识别,分析风险可能出现的环节和原因,制定相应的计划方案,为应对风险做好必要的准备。要细化企业内部工作,加强各部门之间的交流。企业可以设立专门的部门和专管人员对税务进行管理,同时也要注意提高专管人员的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可以让专管人员分析概括国家的相关政策,然后在企业内部举行交流会把信息传递到每个部门,使得企业整体具备应对风险的意识。专管人员应时时注意国家政策的变化,减少因政策变化而出现的纳税筹划风险,更好地推进企业长期平稳发展。 2.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 除了企业内部的信息交流沟通,企业应当与相关的税收部门积极沟通,企业的税收筹划和企业的成功都需依靠法律的保障和相关部门的支持。我国的法律给了税务执法人较大的自由裁决权,有一定的灵活性和自由发挥空间。如果缺乏沟通,那可能导致企业在实际的计划实施过程中和对相关规定的了解上,与税务人员发生很大的偏差。甚至一些企业的税务人员由于专业知识的缺乏,对税收筹划没有正确的认识,导致企业游走在违法的边缘。因此,为了税收筹划的合理合法,企业应该加强与相关税务部门和税务执法人的联系和沟通。正确地了解政策,才能够更好地制定合法合理切实可行的纳税筹划方案,才能更好地帮助企业应对纳税筹划的风险。要保证纳税筹划的正确实施,在制定纳税筹划计划时,一定要结合自身的情况和市场的要求制定计划。同时,应该保持良好的预见性,能够对潜在的风险进行预测,这些都基于对风险的评估和对整体情况的认识,根据实际的情况制定出多种预防和解决方案,提高应对各种风险的能力。企业制定的计划应当符合长期发展的要求,并且紧密结合国家政策和自身的条件,这样才能更好地推进企业的发展。 3.树立企业纳税筹划意识,加强对专业人员的培训 纳税也属于企业的资金支出,它与企业的其他成本属于同一范畴,纳税筹划也属于企业成本管理的内容,因此企业要加强对纳税筹划的管理。纳税筹划只有得到企业领导的重视,才会引起员工的重视。企业不仅要增强内部对纳税筹划信息的传递与交流,还要与外部的专管部门及时沟通。除此之外,在企业与企业之间也要增强沟通,与同行业的企业之间形成联盟,能够更好地制定纳税统筹计划,从而降低成本,增加经济收益。在企业内部,应该明确纳税筹划不仅是财务部门和专管部门的工作,也是需要全体员工共同承担的责任。让每一个部门每一个员工都积极融入纳税筹划的环节中去,让每个人都能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为企业作出贡献。企业应定期召开一些经验交流会,增强员工们纳税筹划的意识,在企业中形成一种良好的氛围。与此同时,企业应该设立专管部门和培训专业的工作人员来负责税务工作。纳税工作的专业性极强,需要工作人员拥有很高的专业素养和很强的专业知识储备。许多企业并不配备有专业的人员,所以在出现风险时,并不能正确地找到问题出现的关键,也不能有效地解决问题。企业所设立的专管部门,其工作人员一定要具备丰富扎实的专业能力,这样可以有效避免因某个工作人员的主观意识而导致风险的出现。除了培养工作人员,让其定期学习专业知识,提高素养之外,还需要细化每个人的工作范围,做到责任落实个人,工作的好坏与薪资的高低直接挂钩,奖惩分明,强化对纳税筹划工作的重视度,从而更好地促进企业的发展。 四、结束语 现阶段,我国的税收政策在不断地完善和健全,市场环境也错综复杂千变万化,因此企业应当紧跟潮流,把握时代的脉络,做好符合国家政策的纳税筹划方案,结合当前所存在的现实问题,制定具体的实施计划,确保方案的针对性和可实施性,推进企业长期稳健的发展。 作者:范静静 单位:诸城华冠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企业纳税筹划篇3 现如今,我国企业的根本目标是获得更多经济效益,然而企业在确保经济效益的基础上必须要向国家缴纳税收,这也是一笔支出,企业要合理运用纳税筹划,将税收支出控制在最小化。企业的纳税筹划是市场经济环境下企业的符合法律法规的行为,也是企业在有关法律法规的范围内科学运用的权益。纳税筹划的前提条件是法律规范,采用合法的方式享受我国政府出台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然而也难免会存在风险,所以必须要开展纳税筹划工作。企业纳税筹划的效率可以充分体现企业的纳税意识以及理财能力,还可以将国家的经济发展程度全面反映出来。 一、企业纳税筹划的常见风险 (一)政策风险 纳税筹划是在遵循国家有关法律规章制度和税法的前提下,为了实现企业最大化的经济利益而推行的节税行为,然而尽管这样还是会存在各种风险问题,比如:如果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调整,或者企业在运用税收法律时出现不科学的情况,就会造成纳税筹划结果和企业预定的目标出现或多或少的误差,所以产生对应的风险,该风险即政策性风险[1]。而这种风险可以划分成以下几种:第一,政策选择风险。是指企业自身制定的纳税筹划措施与国家以及地区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相符,然而其实也不符合有关的法律规定,所以这样必定会影响企业的纳税筹划工作开展,甚至会导致企业有重大的经济损失。第二,政策变化风险,其主要是指政府不继续实施原来的有关政策,而是随着时代的不断变化,制定与目前社会发展相符的有关法律政策,这样以前的纳税筹划已经远远无法适应现阶段的新政策,政府有关的很多政策很有可能实践时间不长,这样就不利于企业纳税筹划工作的正常开展。因为政府相关政策容易发生变化,而导致企业纳税筹划工作存在各种风险,即政策变化风险。 (二)行政执法偏差风险 在纳税筹划工作中,所谓的合理合法,必须要获得有关政府部门的认证,在政府认证中,纳税行政部门执法也很有可能出现误差,造成企业的纳税筹划不成功[2]。而导致此执法风险的因素各种各样,例如:由于现阶段税收法律法规对税收工作通常会留出适当的弹性空间,税务机关在一定时间内可以自主决策,这些因素都容易导致风险出现。并且在税务机关中也有一些工作人员缺乏较高的执法素质,不同的执法人员有不一样的理念,而且有些执法人员缺乏熟练的专业技能,这些都容易导致风险出现。此外,有些税务机关尚未设置单独的税务执法管理机构,部门监督力度不足,导致税收执法不能体现出公开性,进而造成纳税筹划风险出现。 (三)经营风险 企业开展纳税筹划工作是指合理预估经营业务获取的收益,纳税筹划是企业今后的预测生产经营效益的重要参考依据,如果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市场竞争激烈,企业不能稳定经营或者不能承受市场竞争带来的压力,就容易导致企业经营收益不能实现预期的目标。这时,必定会对企业的纳税筹划造成不良影响,甚至造成计划没有任何的意义,而且需要从整体上来改进纳税筹划,否则企业就要面临很多经营风险。 (四)税务筹划的主观性风险 纳税人在主观层面上对纳税政策的判断和了解,还有对纳税筹划要求的认识,都是纳税人主观判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观方面对纳税筹划的认识与判断,直接影响纳税筹划是否获得良好的效果[3]。具体来讲,如果纳税人具有较高的专业素质,充分掌握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税收等等信息,这时纳税人就很有可能顺利开展纳税筹划工作,相反,如果纳税人自身的专业素质较低,也没有熟练掌握有关法律法规和税收等内容,这样就很有可能导致纳税筹划工作不能高效进行。结合现阶段我国的形势进行判断,多数纳税人都不具备较高的专业素质,这样就不会对法律以及会计等等有深入的了解,进而造成纳税筹划风险存在。 二、企业纳税筹划风险的有效应对策略 (一)强化企业纳税筹划管理 企业纳税筹划活动对企业稳定运行有着重要的影响,而且也对企业税收风险造成影响。企业进行纳税筹划前,需要根据企业的实际发展情况和目前运行的有关法律法规来全面研究分析,合理制定内部纳税筹划制度,清楚明确纳税筹划中很有可能出现的风险因素,提升财务工作人员,特别是企业高层领导人员对税务筹划的重视程度,设置单独的部门以及人员,完成纳税筹划管理工作,充分认识税务的风险,而且积极挖掘一些隐藏的风险因素,显著提升企业纳税筹划工作水平,避免出现企业税收问题,提高企业资金运行的稳定性以及安全性。 (二)提升纳税筹划人员的综合水平 企业纳税筹划活动往往包含企业生产经营的各个方面,有诸多影响因素,包含很多资料内容,要求工作人员具有较强的纳税筹划能力,可以结合市场环境以及税收制度,科学制定纳税筹划方案,而且选择适合的纳税筹划方案,对很有可能出现的风险问题,必须要科学规避以及转移,确保纳税筹划活动可以正常开展[4]。第一,作为企业,必须要针对现有的财务工作人员开展专业的培训和管理,要求每个财务工作人员都了解关于纳税筹划的有关知识,提高职工的思想道德素质,让员工可以做好企业纳税筹划工作,降低风险问题的出现概率。第二,企业必须要积极引进优秀的纳税筹划人才,鼓励人才积极参与到企业的财务管理中,而且建立和健全奖惩制度,利用适当的物质奖励来激发员工的生产热情,而且对于违反法律规定的纳税筹划问题,必须要立即处理,以确保企业纳税筹划工作可以高效完成。 (三)科学制定纳税筹划策略 在开展纳税筹划工作过程中,必须要合理制定纳税筹划方案,通过合理运用纳税筹划,在很大程度上可以加强企业应对不同风险的能力[5]。因此,企业必须要迅速制定多样化的应对措施,根据经济以及有关政策的变化,迅速调整和完善纳税筹划方案,重新对调整的内容进行评估以及审查,建立全面的风险分散体系,从不同的角度来分析,纳税分析不能只是关注一个环节。此外,在纳税筹划中,必须要从各个角度来分析企业利益,而且多与税务机关沟通交流,保证在找到税务问题后,可以及时与其沟通,让二者之间可以形成互动关系。并且必须要认真倾听和接受税务部门提出的建议,以防存在纳税风险。 (四)及时了解有关政策的变化情况 现如今,我国税收体制依旧需要不断完善,税收政策经常发生变化,所以纳税筹划工作应该具备较强的风险意识,不仅要了解税收政策的基本内涵,也要重视政策风险预警工作,而且结合预测中存在的各种风险,制定有效的解决方法,进而构建良好的风险监督体系[6]。利用定期报告的方式,由纳税筹划部门工作人员定期或者不定期将纳税筹划方案报告给管理层领导。并且作为企业内部审计部门,必须要做好有关的配合工作,严格监督纳税筹划工作的进行,保证纳税筹划工作符合法律法规。也要建立完善的税收信息体系,通过全面分析和掌握政策内容,落实纳税筹划的归档以及总结工作,进而保证在出台新的税收政策时,纳税筹划工作人员可以及时从有关的信息库中发现相似的应对策略,以应对不同的税收风险。 (五)构建全面的企业纳税筹划风险管理体系 要想防止出现纳税筹划风险问题,需要注重在企业内部构建良好的涉税风险管理体系,如果条件允许的话,企业应该成立独立的税务管理部门,安排优秀的税务管理人员来及时跟踪监控企业内部的所有涉税风险。特别是加强财务部门和税务部门之间的沟通交流,将所有环节都进行联系,比如:财务部门、纳税申报以及财务计算等等,只有这样才可以在企业内部建立与企业业务流程以及经营管理模式相符的完善的纳税筹划风险管控体系。 (六)合理制定规范化的纳税筹划风险分析预警机制 第一,必须要合理制定企业内部的数据信息采集机制,只有从不同的角度、不同的方面来搜集企业的所有经营活动以及财务活动数据信息,才可以更加深入的探究和核实所有类型涉税数据信息,以确保企业纳税申报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就这点来讲,企业应该根据自身的财务管理信息系统,构建税务管理信息系统,而且合理应用税务管理信息系统[7]。通过集中管理数据录入归口以及采集标准,以提升所有数据质量,为企业开展纳税筹划风险管理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第二,需要制定财务风险评估机制。构建全面的税务风险警示体系以及税务风险评价体系,对容易出现的税务风险等级以及出现概率等等情况,做出科学的评定,以制定有效的税务风险管控策略,保证企业税收风险管理的合理性、规范性以及有效性。 三、结语 综上所述,目前我国很多企业都积极开展纳税筹划工作,通过纳税筹划可以为企业创造更多的经济收益,但是也不可避免存在风险。这就要求企业应该不断加强纳税筹划工作人员的综合能力,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增加自身的竞争力度,实现可持续发展。并且完成纳税筹划风险防范工作,可以提高纳税筹划工作效率,使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可以立足于不败之地,获得更多的经济效益。 参考文献 [1]马为.企业纳税筹划中的风险问题及应对策略探索[J].中国市场,2019(26). [2]周楚.企业纳税筹划中的风险问题及应对策略探讨[J].中外企业家,2018(34). [3]臧玲.天然气发电企业纳税筹划中的风险问题及应对策略研究[J].纳税,2018(33). [4]郑秋东.企业纳税筹划中的风险问题及应对策略的研讨[J].纳税,2018(33). [5]戴生雷.企业纳税筹划中的风险问题及应对策略研究[J].现代商贸工业,2018(28). 作者:李萍 单位: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就目前来看,虽然社会经济的快速增长极大程度上满足了大众日常所需,但看病难、看病贵等问题依然存在,而“药品零差价”政策的提出促使公立医院在医疗活动中取消了药品的加成,缓解了社医疗矛盾。为切实发挥出“药品零差价”在公立医院中实施的效率与质量,现阶段医院管理部门也应将当前的工作重点放在认清“药品零差价”对医院自身财务管理工作的影响上,并针对医院实际发展需求,制定出能够有效控制及降低医院财务管理风险的对策来。 一、“药品零差价”的相关概述 随着公立医院医疗体系改革工作的不断深入,促使医院财务管理机制也不断的升级与完善之中。“药品零差价”提出于2009年,其主要的内容就是要求公立医院取消药品价格的提成,积极实施“医药分离”的发展战略。与此同时,“药品零差价”的出现及推广,大大降低了大众在看病方面所需使用的成本,推进了公立医院又好又快的发展进程,但“药品零差价”也造成了公立医院药品收入减少,给医院正常且平稳的运行造成了相当大的经济压力。因此从一定角度上来说,“药品零差价”为公立医院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同时也使得医院财务管理工作面临巨大的挑战。 二、“药品零差价”对公立医院财务管理的影响 “药品零差价”在公立医院财务管理中的实施与推广使得医院在销售药品时的收入大大降低,并为医院的运营带了一定的经济压力。就目前来看,公立医院的经济压力主要表现资金的流向方面,具体而言,为向大众提供最优的医疗服务,满足其看病时的用药需求,医院需要购置一大批药品,而此些药品所消耗的资金成本在医院整体成本中占据重要地位,同时“药品零差价”的实施无法使医院从所消耗的成本中获取相应的利益,造成医院成本资金无法实现良好的流通。不仅如此,为缓解“药品零差价”给医院带来了巨大压力,医院往往会选择在其他地方增加收入。举例而言,增加手术成本、提升医疗活动中的其他费用等。故从一定角度上来说,“药品零差价”的实施缓解了大众看病问题,并促使公立医院提升自身的综合医疗水平,充分发挥出了医疗人员的技术性劳务价值。举例而言,在某公立医院财务管理过程中,由于受到“药品零差价”影响,造成医院财务收入降低等问题的出现,并大大增加了医院财务工作管理的难度。因此,为有效降低“药品零差价”对医院自身带来的负面作用,医院管理部门也采取在其他医疗活动中提升设备及人工成本等活动,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三、“药品零差价”下公立医院财务管理的对策 (一)构建“药品零差价”信息网络系统 在“药品零差价”背景下,公立医院财务管理部门也应从构建“药品零差价”信息网络系统入手,注重在医院任职人员群体中强调“药品零差价”的公益性。同时为有效降低“药品零差价”对医院平稳运行造成的一定不利影响,现阶段公立医院也应在医疗人员、患者及政府三方中实现关于药品价格及具体医疗信息的公开及共享,便于有关部门及大众对公立医院“药品零差价”实施情况的监督及管理。 (二)提升公立医院财务管理水平 “药品零差价”政策实质上就是要求公立医院在财务管理中采用医药分离的手段,将医药成本转向投入于医疗服务建设等方面,故虽然很大程度上的缓解了大众看病难的问题,但也使得公立医院收入降低,因此为有效降低“药品零差价”政策的实施对公立医院财务管理造成的风险性,现阶段医院管理部门应提升自身财务管理水平入手,严格管理及监督医院财务部门成本预算工作,并在保证医院医疗质量的前提下有效控制及管理成本。 (三)建立健全公立医院财务管理机制 为切实发挥出“药品零差价”在公立医院运营过程中的积极作用,现阶段医院还应注重财务管理机制的建立健全。引进具有一定专业技能及职业素养的专业性人才,提高医院财务管理工作的运行效率及质量,针对医院现有发展实情,将“药品零差价”下的财务管理责任制细化量化,提升医院各部门关于“药品零差价”重要性的认知度,在日常工作中深入贯彻落实医疗保障机制,推动公立医院平稳发展的进程。 (四)强化公立医院财务管理监督力度 在将“药品零差价”政策落实到医院财务管理工作中,医院也应进一步强化自身财务管理工作的监督力度,提升相关工作人员的专业技能及思想政治水平。其次医院也可在财务部门之中采用适当的激励机制,在财务管理部门之中营造出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确保医院财务信息的公开化与透明化,切实保障医院财务管理部门的正常运行。 (五)加强公立医院财务精细化管理 加强公立医院财务精细化管理,更好的适应“药品零差价”政策的实施,同时,医院也可依照“药品零差价”的具体要求,对原有药品销售情况进行不断的整改,积极引进先进的医疗科技技术,提升自身医疗水平。不仅如此,在精细化管理的过程中,医院也需将原有财务部门的工作内容及工作职责加以细化、量化,在财务部门任职人员群体中采用一定的绩效考核机制,更好的将“药品零差价”落实到医院财务管理实处。 (六)积极应用大众舆论导向 由于公立医院医疗体系改革相较于其他事业改革而言具有一定的复杂性及长期性,并受到了大众的广泛关注,因此为切实提升“药品零差价”在公立医院财务管理过程中的运行效率及质量,医院财务管理部门还可积极应用大众舆论导向及监督力,切实提升自身的医疗水平。同时财务部门还应注重在大众中宣传“药品零差价”政策实际内容,摆正大众对于“药品零差价”政策过高的期望值,最大限度的满足大众的实际医疗需求。 (七)增强公立医院公益服务意识 公立医院具有一定公益性及服务性,因此提升相关工作人员公益及服务意识,也是促使“药品零差价”政策顺利实施的重要措施之一,故医院可采用标杆式管理手段,通过财务管理部门实际工作效率及工作质量的对比,找寻到存在于自身管理过程中的不足之处,并进行积极的改正,让经验丰富的财务管理人员作报告,提升全体医疗工作者对“药品零差价”政策的认知。 (八)新医保支付方式的探索 在“药品零差价”推行期间,公立医院还应将当前的工作着力点放在新医保支付方式的探索上,并借助其他支付平台为大众提供更加完善的医疗服务,并在所有的医保支付方式中找寻到适宜的比重。例如,“药品零差价”下医保支付使可依照常见病、多发病等方面实行不同的医保支付方式。 四、总结 总而言之,通过就“药品零差价”对公立医院财务管理的影响及对策等问题进行相关研究,我们不难发现,为从根本上提升公立医院在正常运行中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及服务效益,现阶段公立医院就应紧抓自身的财务管理工作,认清“药品零差价”政策的实施对医院财务管理工作产生的影响,积极引进先进的科技技术,提升自身实际医疗水平,并为特色社会主义的和谐构建奠定坚实的基础。
公共管理论文范文:简述公民社会视域中的公共管理 [论文关键词]公共管理;公民社会 公共治理 合作管理 [论文摘要]现时代的公共管理是政府与公民社会对社会公共事务的合作管理。公民社会具有管理主体与管理对象的双重身份,并以其这种双重身份在公共管理的过程中扮演着政治民主的捍卫者、经济发展的促进者、公共服务的提升者、公共价值的维护者、社会稳定的支持者的多种重要角色。这种政府与公民社会合作模式下的公共管理是由多元的公共管理主体组成的公共行动体系,多元化的管理主体之间存在着极力依赖和互动的伙伴关系,其责任边界具有相当的模糊性。这种基于伙伴关系多元管理主体参与的公共管理是一种自主自治的网络管理,在这种公共管理网络中政府扮演着“元治理”的角色。 一、从行政管理、公共行政到公共管理 行政管理、公共行政、公共管理,都是指对社会公共事务管理的活动,尽管这三种称谓有着大致相同的指涉对象,但是它们之间却有着彼此理念的不同。如果我们从对社会公共事务管理模式的角度去看,随着时代的发展,行政管’理、公共行政、公共管理它们依次铺就了管理模式由统治、到治理的演进之路。在公私没有区分、国家体系内部缺乏合理分工的专制社会时代,行政就是政治的落实,其功能是依靠暴力和强制负责国家政务的推行,以维护统治者的利益;公共行政出现在私人领域与公共领域相分离、行政与政治相分离的现代社会,其功能是按照代议制民主体制、非人格的法律体系、官僚制组织原则以及职业化的文官制度统揽社会公共事务,以实现统治者的统治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公共管理则出现在公民社会自治能力与要求不断扩展、市场机制不断成熟与市场力量不断壮大、政府独揽公共事务的“不可治理性”危机日益加重的全球化和信息化时代,公共事务管理主体的多元化和管理方法的多样性,适应了当今时代公共事务日益复杂化及其管理民主化的客观要求,体现了公共事务管理的“公共性”与“管理性”的有机统一,无论在合法性还是在社会资源方面,都为实现和增进公共利益开辟了新途径。20世纪90年代以来由于公民社会的兴起与壮大等原因,治理理论出现并发展起来。公共治理逐渐成为对社会公共事务管理的一种新模式,其的理念也逐渐成为了公共管理的新内涵,同时,它也使公共管理进入了区别于行政管理、公共行政的新时代。 二、公民社会在公共管理中的双重身份与多重角色 现时代的公共管理最突出的特征之一是管理主体的多元性,它是政府与公民社会对公共生活的一种合作管理,是公共权力向社会的一种回归。现时代的公共管理有赖于公民社会的自愿合作和其对权威的自觉认同。公民社会在公共管理中具有管理主体和管理对象的双重身份,而且这种双重身份在公共管理的过程中又以其各自的特征优势起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一方面,作为公共管理的主体,公民社会与政府一道对社会公共生活进行合作管理。在这个过程中,公民社会以它那种来自基层、灵活多样的特性正好弥补了政府的种种不足和有限性,从而可以大大提升管理的效率和效果。同时,公民社会在与政府的合作过程中,能够有更多的机会了解到政府的权力运行,从而可以起到对政府更有效的监督作用。此外,在公共管理的过程中,健康有益的社会组织可以得到政府和社会更好的认可,这些组织以共同目标和信念把人们聚集到一起,在这个过程中人与人之间增强了彼此的信任、提升了公益精神,从而有利于社会资本的积累。另一方面,作为公共管理的对象,公民社会在参与管理的同时可以切身的感受到公共管理的效果,从而可以以公共管理接受者的身份对公共管理的效果做出判定以利于公共管理渐至最优。其次,通过公民社会组织,公民在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管理的同时又以普通社会成员的身份为政府增强了合法性。公共管理的过程也是公民社会完善的过程,公民社会的完善又可以促进更好的公共管理。公共管理最终是要推动社会的全面发展,作为当代公共管理的一支重要力量,公民社会以其特有的双重身份在这个过程中又扮演着多重的重要角色,以其特有的价值诉求与功能表达影响着公共管理的成效。 第一,公民社会是政治民主的捍卫者。公民社会的自主发展能有效的分割和制衡国家的权力,从而能有效的遏制公共权力的专断倾向;公民社会可以为公民的利益表达提供多样的表达形式和途径,保障公民利益表达的通畅,从而提升民主政治的代表性与生命力;此外,公民社会对培育公民的民主参与意识具有积极的作用,能够强化民主的社会基础从而推动社会民主的发展。 第二,公民社会是经济发展的促进者。公民社会是一个以契约、法制、自由、平等、竞争为价值准则的社会,这为市场经济的运行提供了良好的市场环境。此外,公民社会中的工会、行业协会等团体组织可以起到规范行业行为、稳定经济秩序的作用。 第三,公民社会是公共服务的提升者。由于公共需要的多样性和政府的有限性,政府并不能为社会做好所有的公共服务。而以第三部门为核心的公民社会因其具有来自基层、灵活多样的特征和其“去私存公、取私为公”的“非营利”特性以及其服务社会、自助自主的公共精神,使之恰好成为公民参与公共服务的良好渠道,并能有效弥补政府在公共服务上的缺限和不足,公民社会组织可以通过委托承包、志愿服务、自助服务等方式和途径,去做那些政府未做、不想做或不宜做但却符合大众需求的公共服务,从而使社会公共服务的水平大大提升。 第四,公民社会是公共价值的维护者。与其他领域一样,公共生活领域同样存在着对善的追求。公共生活领域的善就是公共价值,它包括公民对公共生活的态度、责任与义务,对他人的尊重与关爱,对社会正义的维护以及公民的公益思想与修养。公共管理的核心是为了增进人类的公共利益和福祉,这实际上就包含了对公共价值的追求:公民社会是公共管理的对象,它同时又是公共管理的主体构成之一,公民社会的精神与价值必然会影响到公共管理的目标和价值。公民社会所倡导的诸如参与、友爱、信任、互惠、宽容、合作、平等、公正、开放、多元等价值理念,对于维拼良好的公共价值具有重要的作用。 第五,公民社会是社会稳定的支持者。公民社会能够在个人和社会之间提供一种有益的中介结构。通过这一中介结构,它可以为不同的群体和阶层的利益诉求提供表达途径,同时又可以对他们的利益诉求进行整合;通过这一结构,它还可以为社会成员提供宽松的活动空间,满足他们多样性的愿望要求,同时这一中介结构还起到了排解社会怨气、释放社会压力的作用。可以说公民社会是一个社会和谐发展的“稳定器”、“缓冲器”和“调节器”。 三、公共管理;政府与公民社会的合作管理 公共管理是政府与公民社会对公共社会生活的一种合作管理,在这种管理模式中,政府与公民社会之间应是建立在市场原则、公共利益和认同之上的合作关系,通过协商、伙伴关系、确立认同和共同目标等方式对公共事务实施管理。具体来讲,这种政府与公民社会合作管理模式下的公共管理可以从以下几点进行认识。 第一,公共管理是由多元的公共管理主体组成的公共行动体系。政府并非公共管理的唯一主体,除此之外,私营部门、第三部门等公民社会组织在公共事务的管理中也扮演着重要角色,它们在介于市场经济与公共部门之间的“社会经济”领域内积极活动并依靠自身资源参与管理共同关切的社会事务,在某些领域,公民社会组织甚至比政府拥有更大的优势。公共管理主体可以是公共部门,也可以是私营部门,可以是第三部门,还可以是三者多种形式的合作。这正如著名的治理理论研究者斯托克指出的那样;“治理意味着一系列来自政府但又不限于政府的社会公共机构和行为者。它对传统的国家和政府权威提出挑战,政府并不是国家惟一的权力中心。各种公共的和私人的机构只要其行使的权力得到公众的认可,就都可能成为在各个不同层面上的权力中心。” 第二,公共管理的责任边界具有相当的模糊性。公共管理责任边界的模糊性表现为许多民营部门向传统公共领域的进军,公共领域和市场领域的区分已不像以前那样明显。在市场和公共部门之间被称之为“社会经济”的领域中,涌现了所谓非营利组织、志愿团体、社区企业、合作社、社区互助组织等大量公民社会组织,它们在社会中的作用和影响越来越大。伴随着这些公民社会组织能够满足多方需要,解决社会问题而无需运用政府资源和权威的优势日益显现以及传统上由政府执掌的部分公共管理权向这些非政府组织的转移,传统上法律和制度规定由政府承担的公共管理责任便呈现出交由非政府组织和个人来承担的趋势。 第三,多元化的公共管理主体之间存在着权力依赖和互动的伙伴关系。多元化的公共管理主体之间存在着一种权力依赖关系,因为这些公共管理主体“不论是公共部门还是私人部门,没有一个个体行动者能够拥有解决综合、动态、多样性问题所需要的全部知识与信息,也没有一个个体行动者有足够的知识和能力去应用所有有效的工具”,电们必须相互依赖,进行谈判和交易,在实现共同目标的过程中实现各自的目的。正是由于公共管理主体之间存在着这种权力依赖的关系,所以公共管理的过程便呈现为一种互动的过程。在这种互动的过程中,各个公共管理主体之间建立了各种各样的合作伙伴关系。 第四,公共管理是多元化公共管理主体基于伙伴关系进行的一种自主自治的网络管理。多元化的公共管理主体及其相互间的权力依赖与合作伙伴关系以及其中的协商、谈判和交易机制,最终必然会推动公共管理向自治自主的网络化发展。在这种网络化公共管理系统中,参与公共管理的各方主体为了获得他人的支持和帮助而必须放弃自己的部分权利,对于社会组织和个人来说放弃的是部分经济自主权,对于政府而言放弃的是部分行政强制权。这些公共管理主体依靠自己的优势和资源,通过对话以增进理解,树立共同的目标并相互信任,建立短期、中期和长期的合作关系以减少机会主义,相互鼓励并共同承担风险,最终建立一种公共事务的管理联合体。这种网络化公共管理的特征不再是监督,而是自主合作;不再是集权,而是权力在纵向和横向上的同时分散;不再是追求一致和普遍性,而是追求多元化和多样性基础上的共同利益。 第五,公共管理主体中的政府在社会公共管理网络中扮演着“元治理”的角色。在社会公共管理网络中,虽然政府不具有最高的绝对权威,但是它却承担着建立指导社会组织行为主体的大方向和行为准则的重任,它被视为“同辈中的长者”,特别是在那些基础性工作中,政府仍然是公共管理领域最重要的行为主体。 公共管理论文范文:论新公共管理下的政府绩效评估 摘 要:政府绩效评估是一种以结果为本的控制,是一种服务和顾客至上的管理机制。西方新公共管理下的政府绩效评估经验很值得借鉴。 关键词:公共管理;政府绩效评估;问题;政策建议 20世纪70年代以来,西方发达市场经济国家为了协调政府与民众之间的矛盾开始了一场新公共管理运动。 新公共管理运动以深化改革政府绩效评估为主要内容,大大缓和了长期以来存在于政府与民众之间的矛盾。西方新公共管理下的政府绩效评估经验很值得借鉴,可为正处于市场经济上升期的中国政府创新提供一点新思路。 一、西方新公共管理下政府绩效评估的主要特点 一般说来,西方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的政府绩效评估可分为三个时期:一是20世纪40年代在美国开始的绩效审计;二是20世纪70年代至90年代的大规模发展阶段;三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的规范深化阶段。[1]如果把20世纪40年代以来的政府绩效评估按照新公共管理体制和旧公共行政分类,笔者认为,可将20世纪70年代以来的绩效评估看作是新公共管理下的政府绩效评估时期。 20世纪80年代以后,由于撒切尔夫人的重视以及连续三届执政,使英国成为时间最长、运用最广、技术上最成熟的“评估国”。1979年撒切尔夫人上台后,任命雷纳斯爵士为效率顾问,并在首相办公室成立效率小组,主要任务是对中央政府各部门的运作情况进行全面的调查分析和评审,并拟定提高效率的具体方案和措施,这就是著名的“雷纳斯评审”。雷纳斯效率评估分析小组的改革方案,以及执行机构对工作结果承担责任,执行结构内部奉行以结果为本,而不是以规则为本等改革措施极大地推动了政府绩效评估在英国的开展。也正是因为绩效评估在英国的应用收到了不错的效果,使得绩效评估被越来越多的国家所借鉴。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来,对于美国社会而言,严重的财政赤字在事实上开始践踏美国政治;政府绩效赤字使公众对政府有效的、有回应力的和高质量的供给服务的能力丧失信心。为了解决国家的这两个赤字问题,美国把绩效管理与评估视为重新调整政府与社会关系能否取得成功,能否再造出有效的政府责任机制的决定性条件。基于此,美国先后推出了《国家绩效评估》(1993年)、《戈尔报告》和《1993年政府绩效与结果法案》等政府绩效评估措施的纲领性报告。 研究20世纪70年代以来新公共管理下的绩效评估在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的发展,可以总结出这一时期的绩效评估存在以下几个特点: (一)政府绩效评估是一种以结果为本的控制。[2]传统公共行政由于其官僚制特征,评估多注重过程和规则,而且很少衡量结果,也就很少取得效果。政府绩效评估作为改革与完善公共部门内部管理的措施,体现了放松规制和市场化的改革取向,是一种以结果为本的控制。[1]英国从1986年开始,对各部门的服务质量和客观社会效果开始重视。如1983年在总计721个指标中,效益性和服务质量评估指标分别是7个和15个;到1989年,在2327个指标中,分别是556个和110个,大大提高了效益和服务质量方面的评估比重,效益指标排第一。1993年美国《国家绩效评估》把政府绩效界定为政府官员对结果负责,而不仅仅是对过程负责;其目的在于把公务员从繁文缛节和过度规则中解脱出来,发挥其积极性和主动性,以使他们对结果负责,而不再仅仅对规则负责。 因此,政府绩效评估以结果为本,就是要建立一种新的公共责任机制:既要放松具体的规则,又要谋求结果的实现;既要增强公务员的自主性,又要保证公务员对顾客(民众)负责;既要提高效率,又要保证效能。 (二)政府绩效评估是一种服务和顾客至上的管理机制。[2]新公共管理由于其市场化的取向,从而新公共管理下的政府绩效评估直接指向政府应具有的职能决定了政府绩效评估的必然有重新塑造政府角色和界定其职能的功能。新公共管理强调以市场和顾客为导向,这就促成了政府绩效评估以顾客即公众满意为标准,体现了服务和顾客至上的市场化管理理念。因此政府绩效评估强调必须以顾客即公众为中心,以公众的需要为导向。为此,倾听公众的声音,按照顾客的要求提供服务,让公众作出选择的有效方法在实践中得以实行。“回应性国家”的概念20世纪80年代初在丹麦等国家开始流行起来。 1993年美国总统克林顿签署了《设立顾客服务标准》的第12862号行政命令,责令联邦政府部门制定顾客服务标准,要求政府部门为顾客提供选择公共服务的资源和选择服务供给的手段。1994年美国国家绩效评论专门出版了《顾客至上:为美国人民服务的标准》。因此,政府绩效评估为改善政府公共部门与公众的关系、加强公众对政府信任、实现“更有回应性、更有责任心和更富有效率”的政府改革目标提供了具体措施。 (三)绩效评估的主体多元化。在评估过程中有公民和服务对象的广泛参与,同时由单纯的政府机关内部的评估发展到社会机构进行评估,美国民间机构锡拉旧兹大学坎贝尔研究所自1998年以来与美国《政府管理》杂志合作,每年对各州或者市的政府绩效进行评估,并评估报告,引起了政府和民众的广泛关注,一些州政府在对其部门年终业绩进行评估时,也往往请专门的社会评估机构进行参与。另外,不管是民间机构或是政府机构评估时,都将公众满意度作为政府绩效评估的终极标准。20世纪90年代以来,有关质量和顾客满意度指标在评估指标体系中大幅度增长,加拿大等国家还进行大范围的政府顾客满意度调查,将提升公众的满意度作为政府绩效的目标。 (四)政府绩效评估正逐步形成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的特点和趋势。政府绩效评估制度化,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绩效评估成为政府机构的法定要求。1993年7月美国颁布的《政府绩效和结果法》规定,“每个机构应提交年度绩效规划和报告”,财政预算与政府绩效挂构;英国1997年颁布的《地方政府法》也规定,地方政府必须实行最佳绩效评价制度,各部门每年都要进行绩效评估工作,要有专门的机构和人员及固定的程序;日本也于2002年出台了《政府政策评价法》。另一方面,建立和健全了绩效评估机构。比如,英国的审计办公室负责中央政府机构的绩效评估,审计委员会负责地方政府的绩效评估。在美国联邦政府的管理与预算局审批各部的年度绩效计划,总审计署自主选择项目或活动,独立对政府机构进行绩效评估,并向国会和公众公布评估结果。政府绩效评估规范化,主要表现在政府绩效评估的内容规范化、程序规范化和评估结果利用的规范化。 政府绩效评估科学化,主要表现在评估技术不断成熟,信息技术、量化技术得到广泛的应用,针对不同部门采用不同的评估方式和方法。 二、我国政府绩效评估现状及改革建议 我国对于公务员层面的绩效评估已有很长一段时间了,公务员考绩也已趋向普遍化、经常化、规范化。但对于政府层面的绩效评估则还处在初始阶段。政府官员也由于对政绩的理解存在很大的偏差,认为既然“经济建设为中心”、“发展是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那么政府领导干部在经济建设方面要做出“着得见、说得上、摸得着”的成绩,比如各种经济指标的改善、修了多长的路等,便是理所当然的事。就当前来说,我国的政府绩效评估还存在许多方面的问题: 1.政府绩效评估尚不规范。研究我国目前的政府绩效评估,可以看到,政府绩效评估大多是在延续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绩效评估,搞形象、装点门面、玩弄数字。 从评估内容到评估程序等,都不规范,随意性很强。 2.评估主体的确定不合理。政府绩效评估由谁来做,直接影响到政府绩效评估的客观性、准确性、权威性。长期的封建文化,使得大多数人相信,只要“包青天”出面,一切包“太平”。这种“人治”的观念也长期以来被政府官员所接受,因为接受这个观念对他们有好处。因此,我们往往可以看到,上级政府要考察下级政府的政绩,就会派一位“专员”下去,这样会导致政府自己对自己进行绩效评估,因此地方政府的工作导向变成了为满足“专员”满意而不是公众满意。下级政府为了自身利益,千方百计取悦“专员”,而不是用为人民作多少事情作为自己的成绩。自然地,评估中出现不正之风也就在所难免了。 3.政府绩效评估的导向不正确。翻政府绩效评估本应是通过评估发现存在的不足,以提高管理水平,而我国政府绩效评估却是作为消极防御的手段。这样一来,只要某一方面成为社会的热点问题,政府才会采取诸如大检查、专项调查、大评比等方式谋求改正,而对某些隐忧却没有积极地看待处理。 4.政府绩效评估体系不科学,政府绩效评估尚未形成制度。[2]尚未建立和健全遵循国际惯例、适合中国特殊国情(包括评估原则、评估指标体系、评估模型、评估依据、评估技术与方法、评估程序等在内)的完整有序并切实可行的政府绩效评估的理论、方法和实践体系,政府绩效评估还停留在原始手工业水平上,缺乏系统的理论指导。评估的方法多在定性方面,较少采用定量方法,导致评估结果不够科学,评估自然就不准确。而导致政府绩效评估体系不科学的最主要原因是尚未建立有效的政府绩效评估制度。我国对政府绩效评估,既没有明确的制度要求,也没有建立健全专门的评估机构,政绩评估尚处于自发半自发状态,要不要评估、怎样评估完全是看形式,拍脑袋行事。 此外,还有一点不容忽视,就是我国的绩效评估不公开、不透明,具有封闭性,缺乏媒体监督,往往会给人神秘感。 因此,借鉴国际先进经验,探索和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政府绩效评估理论框架、指标体系、操作程序及技术方法,实现我国政府绩效评估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已经成为我国公共行政管理现代化的必然选择。 笔者认为,完善我国政府绩效评估应注意把握以下几个方面: 1.改变政府行政管理理念,建立以绩效为导向的政府。不能把政府绩效评估简单地看作是评价政府成绩的工具,而应该是在新的行政管理理念即新公共管理理念支配下的一套科学的管理系统。新公共管理的核心是市场和顾客即公众导向,因此,在我国市场经济逐渐发展的今天,政府行政管理的理念应是强化绩效意识,强调以结果为本,以达到顾客即公众的满意为目的。 2.应建立有效的绩效评估指标体系。这套指标应把握三个方面:一是指标设计应把握“4E”即经济(Eeonomy)、效率(Efficiency)、效益(Effectiveness)及公平(Equity)。指标应尽量体现这四个方面的要求;二是指标设计要体现“以人为本”的准则;既要考核已经表现出来的成绩,又要考核潜力绩效,以体现公平。三是指标设计不能盲目地借用西方发达国家的案例,应注意与我国的国情相结合。我国目前正处于市场经济发展的上升期,政府的职能定位问题尚未完全解决。另外,我国地区间差别较大,指标设计不可能大一统,不同地区、不同层级的绩效指标设计也要体现不同的特点。 3.政府绩效评估主体的多元化。英国公务员绩效评估,有专门的评估领导机构组织实施,中央政府实行内设管理机构的模式,与地方政府实行不同的领导模式。 英国实施这两种绩效评估制度的实践证明:制度规定要落到实处,发挥其应有的法律效力,必须有得力的领导机构去组织实施,否则制度所规定的内容就会流于形式,达不到预期目的。同样对于我国,应借鉴西方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的经验,建立健全政府绩效评估主体体系。包括内部评估和外部评估。内部评估是指政府自身的评估,主要包括政府机关的自我评估和专门评估两部分,外部评估指政府机关以外的评估主体的评估,包括政党评估、国家权力机关和社会评估。 4.通过实践经验来推进政府绩效评估的制度化和法制化。绩效评估的制度化和法制化是绩效评估的内在要求,也是绩效评估的规范化要求。在当前的情况下,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建立合理的绩效评估制度,以加强政府绩效评估的效率和持续化,为政府提高绩效提供保证。 建立政府绩效评估制度有助于更新行政管理理念。我国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各省市陆续开展了目标管理、目标考核的工作,进入21世纪,随着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和改革开放的深化,有些地方政府探索新的行政管理模式的热情很高,结合本地实际,大胆引进国外先进的绩效管理和绩效评估的理论和方法,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行之有效的做法。有的是单项措施,很有力度,[1]如很多地方的万人评议政府活动。有些地方全面展开,将绩效评估作为一种政府管理模式贯彻到全年的工作中去,年头定目标,年中进行检查监控,年终进行全面评估比较,并公开评估结果,对各单位各部门进行量化打分比较等。这些做法,理念新,方法系统全面,科学性强,在实践中也产生了很好的效果。要认真总结各地的经验,按照科学的发展观的要求,及时出台统一的政策规定,指导全国全面开展政府绩效评估工作,推进政府管理方式的创新。 公共管理论文范文:关于新加坡政府公共管理的独特理念及其启示 [论文关键词]新加坡;公共管理理念;和谐社会建设 [论文摘要]新加坡在短短四十多年的时间里发展成亚洲现代化水平领先的国家,这与其独特的政府公共管理理念是分不开的。以“外包”理念建设高效政府,以“亲商”理念优化经济环境,以“人才立国”理念加强人力资源开发,以“亲民”理念服务于人民等,促进了新加坡经济社会的飞速发展,也给目前正在致力于构建和谐社会的中国以有益启示:一是要树立“外包”理念,提高行政效能;二是要树立“人才强国”理念,为经济发展提供保障;三是要树立“亲商”理念,优化经济环境;四是要树立“亲民”理念,努力改善民生。 自1965年独立后,新加坡坚持把政治管制与经济自由相结合,把共同理想与多元文化相结合,把一党独大与争取民众相结合,社会安定,经济繁荣,为大多数亚洲发展中国家树立了现代都市发展的典范。在2009年世界经济体竞争力排名中,新加坡仅次于美国,位居世界第二。笔者认为,新加坡经济社会的飞速发展与其独特的政府公共管理理念是分不开的,对其进行分析和研究,对于促进我国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启示。 一、新加坡政府公共管理的独特理念 新加坡经济属于高度发达且成功的市场经济模式,政府不仅廉洁、高效、勤政、务实,而且创建了优良的营商环境,吸引了大批外商前来投资。几十年来,新加坡着力打造服务型政府,以民生为本,服务人民,促进了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繁荣。在这一发展过程中,新加坡政府形成了自己独特的公共管理理念。 (一)以“外包”理念建设高效政府 新加坡政府素以高效著称。在人民行动党看来,新加坡要持续发展必须依靠“一个有效率的政府”。为建设高效政府,新加坡政府在公共管理中引进了“外包”理念。“外包”理念是从企业的经营管理延伸到政府的工作中来的。欧美等国的企业家常把费时、费力、费资本的工作外包给别的企业、别的国家去做,自己只保留创意、设计等最核心的部分。新加坡政府把这一理念运用到公共管理领域之中,政府通过整合资源,将非核心的工作采取合同外包的方式交给社会中介组织,让政府充分“瘦身”。如汽车违章的处罚、离境退税的审核等这些原本属于政府的职能都通过招标而“外包”。从实践效果来看,政府“外包”部分职能不仅没有影响政府的信誉和形象,而且提高了运作效益,有效地杜绝了这些领域中腐败现象的产生。 (二)以“亲商”理念优化经济环境 新加坡营商环境开放且清廉。2009年,《福布斯》杂志发表营商环境排名报告,新加坡被评为表现最佳的亚太经济体,全球排名第四。良好的营商环境得益于政府树立的“亲商理念”。“亲商理念”是新加坡政府公共管理的核心。该理念认为,政府并非真正的社会财富创造者,只有当政府成功地提供了一个适应工商业发展的环境,并使企业取得比其他地区更高的投资回报率时,政府的作用才能得到体现。‘‘亲商理念”把政府—企业—公民三者统一于社会经济发展的全过程,通过发展经济以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和国家的竞争力,也就是政府创造环境,市场创造财富,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 在“亲商”理念的指导下,政府充分发挥自身的调控、服务、管理等职能,创造各种有利的投资条件吸引外资。比如,大力完善基础设施,使新加坡交通发达、通讯便利、水电供应充足、金融服务与银行系统完善可靠;拨出廉价工业土地,协助厂家建厂房;提供低息贷款,给予外资以国民待遇;等等。新加坡也是世界上对企业干预最少的国家之一,政府完全“放飞”企业,让企业自由地“单飞”,使企业有了良好的发展环境。经济环境的优化吸引了大量的海外客户到新加坡投资,与此同时,政府也采取多种措施协助本地企业向海外发展,拓展海外市场,有力地促进了新加坡经济的发展。 (三)以“人才立国”理念加强人力资源开发 新加坡吸引外资的有利因素之一就是人才荟萃。李光耀曾指出:“新加坡所实行的是人才主义制度。”重视人才、培养人才、善用人才、吸引人才是其“人才立国”战略的重要内容。首先,是人才就尽力去用。新加坡政府建立了重用人才的制度,主张善用人才、不浪费人才、不践踏人才,让真正的人才脱颖而出、为国效力。李光耀认为,“只要有五位真正肯做事的领导者,十年岁月里,就可能建造出新的国家”。“假如新加坡被平庸与投机主义者所控制,就要付出极大的代价”。执政的人民行动党大力推行精英治国方略,把精英选拔到国家最重要的领导岗位,保证国家机器高效率运转。其次,是人才就尽力去培养。政府拨出巨款投资教育,改革教育制度;通过奖学金、助学金制度为政府和社会培养大量优秀人才;注重各类企业职工的在职培训,注重培养本地的科技实业精英。再次,是人才就尽力去挖。李光耀曾提出“与私人部门争夺人才”的战略,大幅度提高工资,改善福利待遇,以“高薪抢贤”,吸引了大批优秀人才到政府部门工作。政府还成立了国际人力资源小组,专门负责吸引外国高科技人才到新加坡来工作。 (四)以“亲民”理念服务于人民 人民行动党成功的根源不在于其一党独大的威权主义政治体制,而在于其树立了“以民为本,心系群众,关怀草根”的“亲民”理念。为了赢得了人民的支持,新加坡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服务于人民”的措施,比较主要的有以下几种: 一是实行议员接待日制度。人民行动党在全国设立了数十个选区,由国会议员“划片包干”,所有本党议员每周必须安排两个晚上的时间用于走访本选区选民和接待上访群众,处理各种事务,为民服务,即使政府部长、副总理和总理也不例外。 二是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新加坡政府制定了多种政策来“防止形成一个下层社会”。比如,把收入较低的人分散到各个选区居住,让他们得到更多的接受帮助的机会;政府实行教育援助政策,使低收入阶层的子女能够通过接受教育摆脱贫困。此外,在基层社区还有“社区基金”和“人民协会”等非营利性福利机构,为中低收入家庭提供各种帮助。 三是建立了成熟的社区管理模式。新加坡政府通过对社区组织的物质支持和行为引导,把握社区活动的方向。在新加坡,社区内主要有三个组织,即居顾委、社管委和居委会。居顾委主要负责社区内的公共福利,根据社区内居民的要求与政府沟通,维护居民权益;社管委负责社区中心运行并制定从计算机培训到幼儿体育活动的一系列计划;居委会主要负责治安、环卫工作,组织本小区内的活动。三者各司其职,共同管理社区。 二、借鉴新加坡政府公共管理的独特理念,促进我国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 古人云:“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我们可借鉴新加坡政府公共管理的独特理念,转变政府职能,构建高效与有限责任政府,提高行政效能,优化经济环境,改善民生,促进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 (一)树立“外包”理念,提高行政效能 新加坡的“外包理念”告诉我们,政府必须从一些领域抽身而退,不能既“掌舵”又“划桨”,而应该把更多的精力投向“掌舵”,为“划桨”做好服务工作。因此,要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按照“大部门体制”和“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设置政府机构,可把非核心的工作“外包”给社会中介组织,让政府充分“瘦身”,提高行政效能。 首先,要大力培育社会中介组织。政府要“瘦身”,必须放权于社会和企业,把属于企业的职能还给企业,属于社会的职能还给社会,属于中介组织的职能还给中介,从而实现管理的高效。目前我国的中介组织发育明显不足,运作不规范、不成熟。政府要因势利导,积极扶植和培育行业协会、商会、环境保护组织、咨询机构、慈善团体等社会中介组织,规范其运作,发挥其在各个领域的重要作用。 其次,要完善电子政务,打造透明政府。建立透明政府,把政府变成“玻璃缸里的金鱼”,除了积极推行政务公开制度外,还要大力实践“电子政务”,切实推行“政府上网”工程,将“市民提申请、政府来审批”的模式转变为“市民有需求、政府来服务”的模式。推行电子政务有助于增加执政透明度、降低行政成本、提高办事效率、加强廉政建设,可为政府与公众、企业之间的互动与回应带来一场革命。 (二)树立“人才强国”理念,为经济发展提供保障 人才是第一生产要素,是经济发展的第一资源。我们必须树立“人才强国”理念,重视智力投入,完善引进人才的体制机制,以人力资源开发提升行政效能。一要努力做到“用人唯贤”。要从传统的人事行政向重视人力资源管理转变,做到人尽其才,不受条条框框的制约,给人才以充分发展的空间。二要加大培育人才的力度。新加坡重视员工培训的做法值得我们借鉴。从当前来看,我国应改革教育制度,注重培养高科技人才、各领域的专业人才。在干部教育培训上,要创新方式方法及内容,进行境外培训和异地教学,提高培训质量,大量培养经济社会发展所需要的各种人才。三是引进外来智力资源。新加坡政府设立了咨询委员会和经济检讨委员会,请一些国内外专家为政府出谋划策。我们也可聘请一些国内外知名学者专家担任咨询委员,听取他们对我国经济发展的意见,提高政府工作的国际化水平。 (三)树立“亲商”理念,优化经济环境 经济发展的主体是企业,政府的主要职责是为市场创造一个公平的环境,维护市场秩序。政府应转变传统的管制思维,树立“亲商”理念,建立亲商服务体系。在“亲商”理念的指导下,政府与企业的关系不再是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而是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政府不干预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只担负维护市场秩序、优化经济环境之类的职责,让企业自由“飞翔”。具体可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改善投资环境,吸引外来资金。为了吸引外来企业落户,需大力完善基础设施,如建立畅通便利的交通网络和发达的通讯系统,健全金融服务与银行系统,建立电子商务和物流平台,搞好征地拆迁工作,在税收方面给予优惠政策等,让外来企业引得进、留得住。 二是大力改革行政审批制度。在新加坡,公民只要花极少的钱,就可以注册公司,政府所担负的是服务和监管职责,而不是审批职能。与新加坡相比,我国的行政审批制度存在着许多弊端,如效率低下、存在寻租行为等。我们可借鉴新加坡政府的一站式服务模式,建立一站式服务中心,形成高效的服务体系。一站式服务中心的独特之处,就在于它作为政府的直属机构具有充分的授权,企业和公民办事只需到一站式服务中心的一个窗口就可把所有事项办完,既提高了办事效率,又可防止腐败的滋生,大大优化了投资环境。 三是建立社会服务承诺制度,强化政府服务职能。要建立社会服务承诺制度,规范政府行为,严格整治乱收费行为,使收费透明、公开、合法;相关部门在执行对企业的管理服务职能时,不得推诿扯皮,不得敷衍塞责;在接受企业的申请、咨询及办理正常审批手续时要做到速度快、服务好、效率高,给企业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四)树立“亲民”理念,为民服务,改善民生 现代国家的一切公共管理都是以公民的生存与发展为基点的,政府公共税收的绝大部分用在社会建设上。在我国现阶段,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教育卫生、居民住房、社会治安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仍然较多,部分低收人群众的生活仍然比较困难,为此,政府要以“亲民”理念为出发点,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将和谐社会建设落实到公共管理的实践中去。要强化政府提供教育公共服务的职责,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完善以商品房为主体、经济适用房和廉租住房为补充的城镇住房保障体系,加强以基层为重点的公共医疗卫生体系建设,使民众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 另外,近年来,我国因城市拆迁、物业纠纷等造成的社区冲突不断增多。我国可借鉴新加坡的经验,着手建立政府管理和社区自治相结合的新型社区管理体制,积极培育社区自治组织,引导居民广泛参与社区事务的决策、管理与监督,提高社区自我管理水平。政府还应重视协调平衡各方利益,加强政府与居民、企业之间的有效沟通,在征地、拆迁等方面坚持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大力建设和谐社区。 公共管理论文范文:“新公共管理”与完善我国税务机构的内部管理 [摘 要]“新公共管理”给西方税务机构改革带来的变化为我国加强税务机构内部管理提供了经验。借鉴发达和新兴工业化国家改善税务机构的内部管理的经验,完善我国税务机构的内:部管理可从组织机构、人力资源管理机制和绩效评估机制三方面着手。 [关键词]新公共管理;税务机构;内部管理 一、新公共管理运动的兴起与新公共管理理论的基本特征 20世纪70年代末以来,伴随着新古典经济理论的崛起和信息技术革命的浪潮,以及人们日益对公共部门管理现状的不满,西方发达国家掀起了一场声势浩大的公共行政改革运动。这场主张运用市场机制和借鉴私人部门管理经验提升政府绩效的改革运动,被理论界称为“新公共管理”运动。 新公共管理运动首先发端于英国,以撒切尔夫人上台为标志,随后波及到澳大利亚、新西兰、英国、加拿大、荷兰、法国等经济合作发展组织国家。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一些新兴工业化国家也加入了这一改革大潮。这一运动缘于对上个世纪70年代以来国家干预主义经济政策所造成的“滞胀”困境以及西方工业社会向信息社会过渡期间官僚制政府管理模式弊端丛生的反思,是西方行政管理从规制主义向市场主义的再次回归。新公共管理运动具有明显的市场导向、结果导向和顾客导向的特征,主张将市场竞争机制引入公共管理,打破政府对公共产品与服务的垄断;更多地注重管理的结果,而不是只专注于过程,重视政府绩效的考核;把公众视为顾客,将顾客的满意程度作为衡量的标准。 二、经济全球化、信息技术革命与税务部门的内部管理改革 经济全球化和信息技术革命给税务部门的内部管理改革提供了压力和动力。 经济全球化要求税务机构进行改革。全球化使得各国企业不可避免地参与到国际竞争舞台中,与诸多外国公司同台竞争,显然此时企业面对着比以往更大的压力,为此它们就要以市场需求和客户为导向,不断调整组织管理和人事管理决策,达到降低成本、提高产品和服务竞争力的目的。同时,企业界发生的剧烈变革对公共部门的管理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是因为,在一个竞争的世界里,政府的角色是确立国家竞争优势的一个重要因素。经济竞争“受到劳动力的健康、教育和训练、税收管理的效率和鼓励小企业发展”等因素的影响,而在大多数国家中,这些都是由公共服务提供的。因此,全球化问题为改革行政机构提供了压力和动力。 信息技术的变革也对政府管理产生了重大影响。信息技术使等级制度本身产生变化,日新月异的计算机和网络技术使得信息无需通过传统介质与以等级制度为特征的组织机构存储和传送。大量的中间管理层次就可以裁减,金字塔型的组织结构就可以变“扁”变“瘦”。 三、发达和新兴工业化国家改善税务机构的内部管理的做法 新公共管理理论的兴起给发达国家的公共部门管理的实践带来了深刻的变化,越来越多的政府把税务局看作工商企业,并从它促使纳税人的自愿遵从的角度来对其进行绩效评估。税务局的角色也从执行税法、给纳税人提供最少的服务和强制纳税人缴纳税款的征收机构转变为把纳税人视为顾客、为纳税人提供优质服务的服务机构。其目标是为所有纳税人提供优质纳税服务,促进广大的诚实纳税人自愿缴纳税款。为了实现制定的目标,西方各国大致从组织机构设置、人力资源管理和绩效评估机制几个角度改革完善税务组织机构管理。 美国国税局在1998年实施了重组与改革法案,其新使命被描述为“通过帮助纳税人了解和实现它们的纳税义务,并通过使税法公平适用于所有纳税人,以此来为美国纳税人提供最高质量的服务”。以此为导向,美国国税局在组织形式、人力资源管理和绩效评估机制上做了大刀阔斧的改革。在组织形式上,国税局建立了一个类似于在私营部门中广泛应用的组织——面向顾客需求的组织,在这里,税务机构的顾客是纳税人。利用先进的信息化技术,国税局同时减少了管理层次和主要单位数目,以有利于降低成本,提高效率,促进对顾客的培训和服务。在绩效评估方面,美国国税局建立了一套平衡评价体系来对国税局内部各级组织及其员工进行评估。这套绩效平衡评价系统包括组织绩效评价、员工绩效评价、顾客满意度评价、员工满意度评价、部门成果衡量等一系列评价指标体系。评价系统为实现三大战略目标,即向每一个纳税人提供最高质量的服务,向全体纳税人提供最好的服务和向税务员工提供高质量工作环境,在把国税局全体员工区分为战略管理层、操作层、一般员工层三个层次的基础上,分别设计不同的指标体系进行评估。 新加坡国家收入局提出的目标是“税务管理在国际上要居于领先地位,由受到良好培训的、专心工作的税务人员提供优质的服务”。为了实现这一目标,新加坡国家收入局从1992年开始改革进程,将部门式的收入管理改为独立的收入局。独立的收入局有利于提高税务管理的灵活性,并能雇佣到高技术的职员。同时,新加坡国家收入局大胆改革,从没有完整性的以税收为基础的组织结构,改为以功能为基础的一站式纳税人服务的组织结构。这一新结构使每个功能部门都能满足经济指标,并减少以税收为基础的原有机构中存在的功能重复问题。新加坡国会通过法律,允许国家收入局按照企业化经营方式承包税收任务,并同意在承包费内,税务人员的薪酬待遇按照中产阶级的收入标准来确定。 韩国国家税收服务局保证以1999年9月1日作为一个新起点,开始为纳税人提供公平、透明的税务管理服务。为此采用功能导向型管理制度进行根本性机构改革,并实施高效、公平的税务管理;从外部评价国家税收服务局的绩效等措施。 新公共管理给西方税务机构改革带来的变化,是西方政府管理改革的缩影,为世界各国特别是向市场经济转型的国家加强税务机构内部管理提供了经验。归纳起来有三点:(1)引入企业经营管理思想,注重结果、激励和绩效评估;(2)把纳税人视为顾客;(3)以顾客满意度作为衡量绩效的标准。 四、新公共管理对完善我国税务机构的内部管理的启示 我国目前处于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轨时期。在加入了WTO后,我国的经济更深入地融入了全球经济中。因此,在全球化和信息化的大背景下,作为政府公共部门的税务机构,很有必要借鉴新公共管理理论与实践的成果,特别是各国税务机构管理的经验,结合我国现阶段的具体国情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完善我国的税务机构的内部管理,达到更好地提升为纳税人服务的质量,提高纳税人自觉遵从税法的程度的目的。具体有三点启示。 (一)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构建扁平化组织 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为税务组织的扁平化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传统的税务机构体系纵向结构是按行政区划设立的层级制结构,有一级政府就有一级税务机构;横向结构则是下一级比照上一级,基本对称。这种制度纵向层次过多,横向部门安排不灵活,既容易造成人力、物力、财力的浪费,又会影响整个行政管理的运转,从而降低了行政效率。税务部门信息化程度的发展,税务管理网络信息系统的建立,减少了对组织管理层次的过分依赖。所谓组织机构扁平化,就是通过减少行政管理层次,裁减冗余人员,从而建立起一种管理层次少、管理幅度大的组织机构。这种结构行政层次减少,管理幅度增宽,组织成员积极性较高;组织内信息畅通,不易失真,决策执行时间短;管理成本降低,工作效率大大提高。而在征管模式中所强调的“集中征收”、“一级稽查”均体现这一扁平化发展要求。 (二)设计税务人员激励约束机制,完善人力资源管理机制 人力资源管理是税务机构内部管理的一个重要支柱。根据注重结果、灵活性和激励的原则,结合国家公务员制度,税务机构要在员工招聘、工资、培训、晋升和解聘等方面设计强有力的税务人员激励约束机制,真正做到“能者上,庸者下”,提高税务人员素质和积极性,使税务人员的行为与税务机构的战略目标统一协调起来。 (三)综合运用定性和定量指标体系,完善绩效评估机制建设 绩效评估机制的设计要以税务机构的战略目标为基础。具体可分为组织绩效评估和个人绩效评估两套机制。组织绩效评估机制要设计定量指标,在内部评估的基础上引人外部力量评估机制,例如建立纳税服务绩效评估体系,把纳税人满意程度作为衡量服务绩效的重要标准,并且组织的绩效应同该组织层次的部门负责人的绩效考核挂钩。个人评估机制不宜采用定量指标,应在实现与人力资源管理的结合的基础上,由直接上司和部门负责人来评估下属的绩效。 公共管理论文范文:面向信息时代的美国公共管理——私营化与管理伦理 内容提要:私营化是当前美国公共行政讨论最为热烈的话题,与此同时,快速蔓延的信息技术也给公共管理带来诸多压力。本文正是探索这一大背景中的管理伦理问题。私营化浪潮与网络浪潮几乎同时发生,因此有必要思考公共管理中的基本价值。通过美国的案例和有关学者的评论,作者力图回答两个问题:一、两大浪潮怎样挑战公共管理伦理?二、当前的公共管理者日益陷入私营化与信息时代的迷雾,以往的伦理原则与价值对他们是否有效? 关键词:公共管理、私营化、管理伦理、信息时代、美国 公共部门私营化在今日美国已是风起云涌。各种规模、各种类型的政府都在提供公共服务的过程中重新界定政府的角色与责任。"为创造一个运作更有效,花费更少的政府"(create a government that works better and costs less,这是美国副总统戈尔的《 国家绩效检讨报告》中的著名标题。),在可能并可行的地方,城市、县、州和联邦政府都已开始与私营组织--不管是营利的还是非营利的--建立新的关系。在一些领域,政府可以完全卸下公共服务的沉重包袱??原先这是政府必须承担的,而在另一些领域,政府与私营企业通过订立合同共同对公共服务负责成为首选的改革措施。 私营化浪潮--如果可以这么称呼的话--与信息化浪潮几乎同时席卷发达国家。二十一世纪的曙光已现,美国乃至全球范围的人们都在购买个人电脑,光盘(CD ROMs),争相上网。互联网、万维网、浏览器、搜索引擎、电子邮件、列表服务、聊天室以及超文本标记语言(html)等已成为日常词汇。今天的工作场所--无论是中央控制室、专业办公室还是家庭--都日益高科技化,信息化。 未来是如此明显,连原本对我们十分有意义的公共与私营的历史区分好象也不再有效,而且当人们进入网络空间被扭曲的时空时,过去与现在的差别一样没有意义。然而目前显现的私营与公共、过去与现在的虚拟界限怎样构成对管理伦理的挑战?我们是否正在进入一个虚拟管理伦理(virtual managerial ethics)的时代?今天的公共管理者,在日益高科技化、信息化的工作环境中,正伸开双臂拥抱私营化,那么以往通行的道德原则、伦理价值还能不能指引他们适应新的时代?未来是不是意味着一些不可见,却是不祥的可能? 私营化与公共管理的道德伦理 我们首先来看私营化如何改变公共管理者的道德面貌。 公共管理伦理部分扎根于二十世纪初席卷全美的进步改革运动(Progressive Reform Movemen),充斥市政府、法院甚至各州首府的丑闻、腐败以及无节制的贪欲迫使改革运动树立一套新的道德准则,它以效率、责任、美德、政党中立(或称无党派,non-partisanship)及公共服务为内容。随着政府模式从市长-议会式向议会-市政经理式的推进,行政格局从分赃体制向公众服务系统的转换,以及政党中立和大规模选举的实现,新的伦理价值观逐步走向制度化。而1914年市政经理联合会(the City Managers Association)及1939年美国公共行政协会(the American Society for Public Administration)等专业化组织的成立则在精神上坚定地支持并践行着新的伦理准则。也许政府私营化带来的伦理困境唤起了持续近一个世纪的道德关怀。新世纪已揭开序幕,许多人认为,我们可能给太多美好的事物束缚了手脚(Thompson 1993),也就是说,原本进步的改革运动连同官僚制度的繁文缛节创造了一个运作低效、成本高昂的政府。 1992年,奥斯本(Osborne)和盖伯勒(Gabler)响亮地提出了"改革政府"的口号,其回应空前热烈。改革者支持私营化并号召公共管理者以企业家精神带领政府进入二十一世纪,但他们很少提及私营化与企业精神对管理伦理的影响。十分遗憾,我们无法从《改革政府》一书的目录中找到丝毫与道德有关的内容。也许奥斯本、盖伯勒及其追随者会说他们只是让管理者在法律框架内尝试不同的管理,而并没有让他们从事非法活动,因而也就不必关心道德的问题。 私营化改革能否把伦理道德减少到最低标准?如果它并非不合法,是不是就一定意味着可行?如果可行,会不会必然出现道德的低地? 因此我们有必要看一看私营化与企业精神对管理伦理的可能影响。 腐败与公共利益 乔治·弗里德瑞克森(H. George Frederickson)在其著作《公共行政之精神》(The Spirit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1997:194)中斩钉截铁地断言,私营化运动不会有成功的前景,在贪欲、腐败刚刚得到遏制,政府行政能力受到人们倡扬之时,这一运动很可能又将退回到原来的状况。他提醒道,我们总是在"为贿赂与欺诈创造一个诱人的环境"。难道已没人记得美国副总统斯皮罗·阿格纽(Spiro Agnew,1969-1973)是为何辞职的吗?弗里德瑞克森的抨击坚定不移(1997:18):"越来越多持私营化观念的人被任命到政府职位上,从而越来越多的政府服务采取企业模式,我们又将面对可恶的腐败与种种不道德的行为。" 琳达·德莱恩(Linda deLeon)对私营化、企业化公共管理及道德的看法较为乐观。虽然她承认,成功的私营企业家一般具有相同的价值观--自负、自私、我行我素、旺盛的支配欲以及不择手段--如果在公共部门中得不到合理约束与督察,可能会危及公共领域的道德基础。不过她(1996:496)说:"就其最佳状态而言,公共管理企业化是道德的。"自我服务、追求利润、精打细算的公共企业家们如果取得成功,一定能够把握机会,合理调配资源,开拓创新。当然两者相抵,道德环境不容乐观。尽管如此,德莱恩依旧相信,道德的企业化管理是有可能的,并且会得到公共组织的鼓励。 我们有什么证据能证明私营化、政府再造和企业化经营威胁到政府管理的伦理道德,甚至又使腐败与不道德行为沉渣泛起?理论推导也许是困难的。科恩(Cohen)和埃米科(Eimicke)在调查了企业化公共管理的三个案例--加州橙县财政破产案(the Orange County financial bankruptcy case)、加州维萨利亚宾馆合作项目(the hotel partnership project in Visalia California)、印第安纳波利斯废水处理厂私营化项目( the privatization of Indianapolis' wastewater treatement plants)--之后提供了某种证据(1996)。 加州橙县案的进展对伦理以及合法性问题提出了突如其来的挑战。该县财务主管罗伯特·西特罗恩( Robert Citron)为获得巨额的财政增益,用当地的共享基金(pooled funds)进行投资,不想利率陡然上升。随之暴露的财政危机迫使这位财务主管弃职而去,给该县留下破产的残局。维萨利亚宾馆合作案无论成功抑或失败对道德问题的冲击更大。该市动用闲置的城市财产(city owned property)与瑞迪逊连锁宾馆集团(the Radisson hotel chain)合作建造并经营宾馆,使纳税人的钱承受很大的风险,最后的结果是城市被迫收购宾馆,承担债务。 印第安纳波利斯市对斯蒂芬·格德史密斯(Stephen Goldsmith)市长的行动经常津津乐道,早在1990年初,他便在四十多个公共服务领域实施私营化改造,城市废水处理厂便是其中之一。虽然这个厂一直是有效率的,市政当局还是决定把该项服务外包出去。结果当地的供水公司以51%的股份与一家法国工厂赢得了合同并取得了重要的财政贷款。在考察这三个案例的基础上,科恩和埃米科归纳了如下结论,公共管理私营化能够在道德上成立,但是小心谨慎和胜任私营化的资格问题必须严肃对待。 对美国中部某州的一个都会县与当地商贸促进会(The chamber of commerce)开展合作的道德质疑在理查德·K·高尔(Richard K. Ghere,1996)看来是非常关键的。为繁荣旅游业,吸引会议产业(convention business),该县制定了一套吸引外地投资的经济发展战略。占有当地税收3%的旅馆床位税被用来实施这一战略。根据协议,由商贸促进会提供与该战略相关的服务。不用说,商贸促进会的官员对这项安排非常之满意,自然成为干劲十足的合作者--不过这种干劲也许太足了。随着时间的推移,违规事件屡屡发生:能拿到非竞争性授权的商人是因为与促进会的官员有着家族联系,开支报告、围绕会议而进行的商务活动经常弄虚作假,促进会为县领导人支付打高尔夫、外出赴宴甚至出境旅游的费用。高尔没有为我们提供商贸促进会向县政府渗透的更多具体细节,但有一点已经很清楚,那就是高层合作在培育道德风气方面所作甚少。这一案例提示,公共官员原本遵循的道德行为在公共职能私营化的今天已失去往日的功效。无疑,合同是诱导转变的媒介。 总之,私营化运动构成对公共官员,包括管理者的道德挑战。也许弗里德瑞克森的观点(1997:171)是值得称道的:"政府正沿着私营化方向前进,对此我们无须心存介蒂,但对政府伦理的关注应同时提升。" 信息时代公共管理者面临的伦理挑战 为获取和沟通信息而 "上网"引发了一系列挑战,地方、州、联邦各级的大量部门拥有".gov"或".org"的域名。全美市/县管理联合会(ICMA)1995年对地方辖区的调查显示,虽然54.4%的辖区还没有上网(n=580),但毕竟已有近半数(45.6%)在互联网上占据了一席之地 (Moulder and Huffman, 1995)。今天,无数美国的市、县、州行驶在信息高速公路上,如果这项调新开展,拥有域名的政府数量必定大得令人吃惊。 技术的使用可能对公共部门的社会生活或集团生活造成影响,网络专业技术不但给管理者带来麻烦,而且在理解与改善不合需要,甚至有时是不道德的技术影响方面同样是苍白的。一项电子邮件对公司内部生活负面影响的最新调查显示,两方面的原因造成工作环境越来越缺乏个性化--一是技术本身(因为无须面对面的交往,社会关系变得公开化),二是因为用户或雇员为避免不期而遇的社会事务所做的有意识选择(Markus, 1994:119)。不过信息技术对工作环境的社会影响不仅仅只是负面的,雇员能够而且已经作出选择,决定和谁或不和谁联系。事实上,努力提升组织伦理氛围的管理者很可能会发现自己周围,尤其在组织行动的基本知识方面已受到特殊挑战??不管是负面的还是正面的。 组织上网对管理者的挑战表现在如何对与互联网相关的操作和行为进行定义、管理和监督。对于以下操作,如游览万维网网站,下载、收搜索黄色信息,从事营利的性广告与性服务,传播政治言论,张帖或下载有攻击性的涉及种族和性的内容,收集或兜售各种机会,冒名传播电子信息等等,公共组织及其管理者应尽快出台令人满意的互联网使用政策,全力预防相似事件的大规模扩散。 与此同时,管理者越来越意识到,互联网已成为建设责任政府和创新政府的重要途径,因而必须积极地创造环境,极大地鼓励雇员利用数据库和万维网这些信息宝库开展工作。对于公共管理者来说,在互联网的合理使用和滥用之间找寻平衡点,也许是最关键的伦理问题。 在雇员上网,使用Internet之外,伦理与合法性挑战还来自于政府行为。在线政府及其领导人应发扬并努力提高民主的理念与实践--在保护敏感信息的同时,保障公民获得公共信息。一方面要公布关于犯罪率与艾滋病的统计数据,另一方面要让公众能够获得受害人的姓名与住址。同样的问题是,当县资产评估办公室建立了包含资产价值与地址的查询数据库后,公共服务能不能得到有效保护?它会不会给罪犯运用同样的科技手段找到作案对象提供方便? 多数地方政府的财政状况是紧巴巴的,这为公共服务私营化创造了土壤,它们在政府主页上出售广告空间,或把商业产品作为市县政府的公共产品,这些做法是否道德,又是否合法?互联网的商业化已成定局,而在政府商业化的道路上美国政府能够并应该走多远?私营化是不是商业化的另一种形式呢? 最后,公共官员、市民及他们相互之间的电子沟通问题也值得注意。公民与官员之间的信息传递原来使用传真,现在则以电子邮件取而代之。而沟通路径一旦换在政府官员之间,情况则大不相同了。电子化方式的信息浪潮是不是有效地把政府暴露在阳光之下?公共管理者在使用电脑,把重要信息发送给他的同事和上级之前,有没有做到小心谨慎与踏实勤奋。 伦理进程的徘徊与困惑 私营化的迷雾和信息时代扭曲的时空观困扰着今日的公共管理者,本文一开始便提出以往的伦理价值和道德原则在今天还是否管用的问题。也许上文试着作了回答,但不确定性无疑仍存在。 诚实、正直、仁慈和尊严这些负责任的道德方式过去长期地与人们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在私营化浪潮与信息时代到来之际的今天,它们依然是有效的。不过传统的伦理价值是否充分,回答则很可能是否定的。采取一种更适合二十一世纪现实的伦理观十分必要,至少在一段时间内,公共管理企业化与信息时代的现实是不该被忽视的。当然我们不能不重新思考在局部的和全球的工作环境中职员的行动究竟由什么推动。更进一步还应认识到,当个人成为道德主体因而对自己的行动负责时,他很可能生活在一个远为活跃与复杂的社会组织环境中。 对于想在迷雾中乘风破浪的公共管理者来说,前面的路在何方?最迫切的问题也许恰恰是思考与实践组织伦理。管理者应该时时刻刻问自己:"在组织中培育一种道德环境,我能够并且应该做什么?"根据特定的案例确立相应的伦理准则当然是一种方法,但这远远不够,另一种更可靠的方法是雇用诚实的员工。当然,说来容易做来难。40年前约翰·F·肯尼迪总统的话至今仍余音绕耳:"良好道德环境中的诚实之人是政府道德问题的最终答案。" 如何创造一个良好的道德环境,又如何判断你在这方面进展成功?回答后者相对容易一些。一个好的道德环境,应该有更高水平的尊重、信任,组织成员之间拥有良好的公开沟通,在这里,公正、平等、同情和关怀能得到最大的倡扬。最终,这些优良品质能超越工作空间而散布到整个社会之中。 管理者如何在他们的组织中培育一个优良的道德环境?一些建议已经提了出来(例如增加交谈的机会),但真正建立并维持组织道德所需做的自然会更多。至少管理者应尽力把道德自觉注入其组织并以此塑造与其他组织(无论是私人的,还是公共的)的关系。他们还要采取步骤开发与执行伦理原则,提供道德培训,建立道德投诉机制或在年终绩效评估中增加伦理的条款。这些措施无论是单独的还是综合的,都可以"作为组织发展的伦理道德"来看待 (Zajac 1997) 。 总而言之,公共官员(选任的也好,非选任的也好)遇到越益复杂的道德挑战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这一点毋庸置疑。对于经历了200多年的民主实践及建立在此基础上的美国政府来说,任何这方面的失误都将有损于公众对其的信心与信任。 公共管理论文范文:试论“顾客让渡价值”对我国政府公共管理的启示 [论文关键词]政府公共管理 顾客让渡价值 公众满意 [论文摘要】政府公共管理的内涵在于其管理的公共性、服务性和公民社会的合作共治性。从市场营销学的角度出发,政府可以通过提高“顾客让渡价值”,向公众提供优质的公共产品及服务,以此满足公众需求,最终实现公众满意的目标。 一、政府公共管理的本质 胡德认为:“公共管理即‘国家的艺术’,能够松散地被定义为如何设计和管理公共服务的问题,以及政府行政部门的细微工作”。公共管理的深刻内涵和重要意义在于它的公共性、管理的服务性和公民社会的合作共治性。 公共管理的“公共性”包括两层内涵:利益取向的公共性和公共的参与性。首先,公共管理的主体是以政府为核心的公共部门,它所代表的是公共的利益。其次,公共管理的职能在于增进社会公平、公正分配社会利益,公共管理者应该体现“公益人”的角色,代表公平正义等规范性的价值追求。另外,公共性还体现为公共管理活动运行的多向度,即公共管理不仅是公共组织行使管理,同时也需要公众及社会其它组织的参与和互动。 “服务性”作为公共管理的另一本质特征,首先来源于管理活动的服务性。政府的各种活动,无论是协商还是强制,都是为实现政府目标,即为完成公民赋予的使命创造条件、提供服务。其次,以政府为核心的公共部门的公权力,作为国家权力的重要组成部分,产生于公众直接或间接的授权,它是公民权力的特殊转化形式。政府是社会契约的产物,以政府为核心的公共组织,本质上是一种为公众和社会公共利益服务的组织,其职能主要是满足公众需要和实现公共利益。因此,政府公共管理必须为促进社会发展和文明进步服务、为广大公众的公共利益服务。服务是政府的政府的首要职能,也是公共管理运行的中心要义。 从公共管理的本质出发,作为代表公共利益的以政府为核心的公共部门,理应通过向公众提供优质的公共产品及服务来满足公众需求、提高公众满意度,同时,还应该通过与公众的良性互动来达到公民社会的合作共治。 二、市场营销理念中的“顾客让渡价值” 市场营销理念认为,企业要与消费者形成良性互动,通过充分了解顾客需求和意见,不断改进包括生产、经营和售后等一系列营销活动,最大程度地满足顾客需求、提高顾客满意程度。 顾客让渡价值,是指整体顾客价值与整体顾客成本之间的差额部分。整体顾客价值是顾客从给定产品和期望得到的全部利益,包括产品价值、服务价值、人员价值和形象价值。整体顾客成本则是顾客在购买商品和服务过程中所耗费的货币、时间、体力和精神成本。(如图1) 要提高顾客满意度,为顾客提供更多“让渡价值”的产品和服务,企业可以通过改进产品、服务、人员与形象,提高产品的总价值,以及改善服务与渠道系统,减少顾客购买产品的时间l精神与体力的耗费,从而降低货币和非货币成本。、 三、“顾客让渡价值”对我国政府公共管理的启示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政府积极推进民主和法制建设,政府管理朝科学化、民主化的方向发展,政府的公共管理水平不断完善和提高。如前所述,政府公共管理应该体现其“公共性”、‘服务性”和“合作共治性”的本质特征,因此,借鉴营销学中的“顾客让渡价值”,笔者认为:我国政府应该把了解和回应公众需求作为未来公共管理发展的导向,通过向公众提供优质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最终实现不断提高公众满意度的目标。 1.改革公共产品供给机制,为公众提供选择公共服务的机会,提高公共产品及服务价值。在我国,传统的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理念将政府看作公共服务供给的天然和唯一的主体,政府作为全能型政府负责一切公共产品和服务的生产和供给,形成了政府垄断的局面,造成效率低下、资源不能合理配置等一系列问题。长此以往,我国政府将会出现机构膨胀和预算规模扩大的趋势,同时,缺乏竞争机制的公共管理还会造成服务成本上升、政府对公众需求反应迟钝等问题。基于我国市场不够成熟、市场运作仍不够完善和第三部门发展起步晚、力量还较弱小的国情考虑,现阶段对于我国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机制改革,可以通过寻求私营部门和第三部门的适度参与、打破政府独家垄断的格局,逐步建立起以政府供给为主、其他供给主体共同参与的一主多元的公共产品或服务供给体制。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日趋成熟和第三部门的不断发展壮大,政府就可以逐渐从公共产品和服务的供给中解放出来,形成公办部门、私营部门和第三部门在公共服务中为公众提供不同公共产品和服务、满足公众不同层次需求的良好局面。 2,保证政府公共部门提供产品和服务的质量,提升政府公共部门人员和形象价值。质量是企业可持续发展的生命,政府也应该对其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进行统一规范的质量管理、建立明确的服务标准,提升政府公共部门人员和形象价值。 结合我国实情,笔者认为,我国政府可通过建立服务承诺制度和建立公民满意度评价机制两方面来保证政府公共部门提供产品和服务的质量,提升政府公共部门人员和形象价值。建立服务承诺制度就是用政策法规的形式,将政府公共部门服务的内容、标准、程序、时限、责任等公之于众,接受公众监督,以实现提高公共产品质量和公共服务水平的目的;二是建立包括公共服务绩效评估、申述处理标准等在内的公民满意度评价机制,以公民的满意度作为政府公共部门工作人员绩效考评的最最终评价标准。 3.加强政府公共部门与公众的沟通互动,缩短满足公众合理需求的回应时间。政府与公众良好的沟通互动可以增进政府与公众之间的理解和互信,让政府了解公众希望的服务种类、服务质量以及对服务的满意程度,最终实现缩短回应公众合理需求时间、降低公众成本、提高公众满意度的目的。 在我国开放性社会治理体系尚未完全建立的背景下,政策沟通渠道的完善仍需要一个渐进的过程。一方面是相关法律法规有待进一步健全。以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为例,虽然目前我国已经建立了如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信息公开查询制度、公示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广州、上海等地区的区域性信息公开法规也相继出台,但都还处于尝试性起步阶段,全国统一性制度框架仍需完善;另一方面,政府同社会之间良好协调的互动关系也还有待发展推进。政府与公民社会合作共治的格局尚未形成,要在还政于民、寻找政府与社会关系平衡点的同时,促进第兰部门的发展、培育多元社会治理主体。 4.构建政府公共部门完整的问责体系,减少公众利益损失。要建立并实施真正意义上的问责制度,必须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一是严格的职责划分。问责的前提是在不同的部门与官职之间有严格的职责划分,并以宪法和法律来规定何种官员所负何责,谁来问责,何人依何种程序判定官员失责。二是政府透明,政务公开。问责的保障是公开与知情,只有政府透明、政务公开,才能把政府及官员置于公众的监督之下。 公共管理论文范文:试析政府公共管理与企业竞争力 论文关键词:政府公共管理 企业竞争力 论文摘要:有为的政府与有效的政府公共管理是形成企业竞争力的一个重要因素,要正确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要充分发挥政府、企业家与理论界三个方面在企业竞争力培育方面的积极作用。 一、政府公共管理是企业竞争力培育系统工程中的一个重要方面 企业竞争力,是指在竞争性市场中,一个企业所具有的能够持续地比其他企业更有效地向市场(消费者,包括生产性消费者)提供产品或服务,并获得赢利和自身发展的综合素质(金暗,2001)。企业竞争力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长期决定因素。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国家之间的经济竞争主要体现为在全球化市场上各国或各地区企业之间的竞争。而企业的竞争是企业竞争力(主要是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展现。因而,如何组织和提升企业竞争力就成为经济全球化下各国政府、企业及理论界的关注焦点。 企业之间竞争力的差异,既源于企业掌握的竞争所需的资源和能力的不同,也受着市场、体制、社会、文化、环境等多因素的影响。国内外理论界在研究企业竞争力与国家竞争力决定因素时从未忽略过政府的作用。世界经济论坛(WEF)和瑞士洛桑国际管理发展学院(IMD)的国际竞争力评价体系中,无论是在其2001年前使用的8大要素评价体系中还是2001年起使用的4大要素评价体系中,政府管理与效率这一要素始终占有显著的位置。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DECD)的有关报告也明确强调了政府为企业提供商业环境并影响其竞争力的作用。即便是在主要从产业关系上分析产业和企业的竞争力的迈克尔。波特教授的分析框架中,政府行为也与要素条件、需求条件、相关与辅助产业的状况、企业策略、结构及竞争者、机遇并列为6个主要因素。 政府在现代经济增长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在培育国家经济竞争力方面表现得更为明显。近30年来,政府的作用总体上呈加强趋势。从实际经验观察,政府对经济活动的影响可以说无所不在。例如,政府的宏观经济政策影响到国家的经济运行,政府的科技政策影响到技术投入与创造能力,政府的贸易与投资政策直接决定一国经济的国际化程度,等等。从深层次上看,政府对市场的基本态度,制约着一国的经济体制类型和总体效率状况。在理论和政策层面,政府发挥何种作用、在多大程度上发挥作用以及发挥作用的方式,都是经久不衰、广为谈论的一个重要议题。 中国己经是世界贸易组织(WTO)的成员国。加入WTO,标志着中国经济全面参与了以现代世界市场经济体制为基础,以经济全球化为特征,以国际多边经济贸易协定为载体的世界经济体系;标志着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和现代化建设进入一个新的历史发展阶段,即建立逐步按世界市场经济运行规则运作并充分考虑中国国情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阶段:标志着中国对外开放正面临着从转型经济下单边的主动的、试点式的开放方式向着市场经济下多边的、有规则的、全方位多层次开放方式转变的过程。体制环境和外部环境的变化无疑将对中国经济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这种变化要求我们全面发展开放型经济,在更大范围内和更深程度上参与经济全球化进程与国际经济竞争。显然,这种环境的变化要求我们加快对我国企业竞争力的培育,进一步研究我国政府在企业竞争力培育中作用的发挥。换言之,在我国进一步参与经济全球化背景下,如何进一步组织和提升当前总体水平尚低的我国企业竞争力,成为我国的一个重大现实课题。事实上,近年来企业界和理论界已对此展开了广泛的研究,特别是在微观企业组织制度与经营战略方面提出了一些颇有见地的对策建议。本文要着重讨论的是新形势下在宏观层面上政府公共管理在企业竞争力培育中的作用问题,笔者的基本观点是:有为的政府与有效的政府公共管理是形成企业竞争力的一个重要因素,要正确处理好政府与企业的关系,或者从更本质上说,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要充分发挥政府、企业家与理论界三方面在企业竞争力培育方面的积极作用。 二、从“新政府—市场观”看政府公共管理在企业竞争力培育中的作用 当今的市场经济是现代世界市场经济,笔者曾经将其定义为三个相互联系、相互促进的层面:一是指20世纪90年代以来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无论大小,不分经济发展阶段,市场机制都已成为资源配置的首要方式,经济运行机制市场化成为各国经济改革的主流方向;二是指与此同时,现代市场经济是有政府宏观调控而非自由放任的市场经济;三是指世界市场经济强调目前各国建设的是在开放经济及经济全球化条件下而非封闭经济条件下的市场经济。 正是在当前现代世界市场经济与经济全球化的深化发展中,“新政府—市场观”成为全球各国定位其资源运行机制的主流。所谓“新政府—市场观”,是指既承认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方面的基础性作用,又寻求经济全球化下政府调节干预经济解决市场失灵政策的新形式,在顺应并主动参与经济全球化进程中趋利避害。它内含一个基本的认识与判断:在现阶段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条件下,市场失灵与政府失灵都可能存在,总体而言,市场机制较之于计划机制在资源配置方面能够发挥较好的基础性作用,但市场失灵的存在为政府作用留下了空间。这一认识与判断的政策含义在于,凡是市场机制能够解决好的问题,都应交由市场去完成;政府在处理市场失灵问题时应以不扭曲市场机制为前提,并应能发挥积极主动的作用。这一观点可用两句简单的英语加以概括:" Market is good but not enough;Government is not everything but a key something" (市场是重要的,但非万能;政府并不能包办一切,但应起重要作用)。 需要指出的是,现代世界市场经济中的“新政府—市场观”是相对于过去封闭经济条件下的政府与市场的关系而言的。在过去相对封闭的世界经济中,由于对要素跨国流动的限制,国家间经济政策的相互影响程度较小,一国的经济政策给其他国家经济福利带来的外部性影响可能被忽略。因此,封闭经济条件下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主要体现为在别国的政策和经济变量是外生的前提下,政府如何弥补市场的缺陷,以改进本国居民的福利水平。但是,经济全球化改变了政府与市场的这种关系。现代世界市场经济与经济全球化的发展,提高了国家间经济政策的相互影响和依赖程度,使得一国的经济政策会给其他国家的经济福利带来不可忽略的外部性影响。一国政府在决策中,必须考虑别国政策和经济变量的影响,必须考虑政府与世界性市场的关系,必须研究政府如何通过政策提高本国(主要是企业)的竞争力问题。因而,现代世界市场经济中的政府—市场关系实质上是“经济全球化、市场和政府”三者的关系。 20世纪80年代以来,在经济全球化和科技革命的影响下,主权国家的政府职能发生了不少变化:一是政府支持本国经济的方式发生变化。经济全球化的国际规则(如WTO原则)对各国产业政策的实行提出了种种限制;同时,冷战结束后的国际经济环境也发生了根本变化,各国参与国际经济竞争的基本策略从以往的产业政策转变为开放竞争的策略;由于社会政策越来越成为构成国家竞争力的重要因素(例如,教育、运输、安全等均构成一国投资环境的熏摹声面),不少发达国家将政策重点更多地转向社会领域,间接提高本国经济的竞争力。二是政府政策的针对范围发生变化。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布场范围由一国市场扩展到区域市场乃至世界市场,政策范围也相应扩大。三是政府在政策制定过程中的地位与作用发生变化。政府从以往唯一的规则制定者变为政策制定的合作者,行业组织、市场主体以及相关的别国政府政策在政策制定中的作用日益增强。四是在政策执行方面国际合作日益重要。在经济全球化过程中,各种职能复杂的区域组织与国际组织大量涌现,其功能日益强大,不仅对一国政策的制定而且对其执行构成制约。此外,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化,各种要素、商品和服务的跨国流动更加容易,从而也为各国政府利用国际资源解决国内问题提供了更多的选择。因此,在新的条件下,为解决老问题、迎接新挑战,西方各主要国家实行了不少行政改革方案,虽然内容各有不同,但其着力点都是力图通过政府改革以促进国家竞争力的提高。 立足于政府职能的变化,政府公共管理(特别是有助于企业竞争力提高的公共管理)应能体现以下变化(毛寿龙等,1998;唐琦玉,2003):(1)重视成本效益关系。政府应改变过去只关心投入而不关心产出的做法,强调政策与项目的成本效益关系,要求以最小的投入,获得最大的效益。(2)强调顾客导向。政府的公共服务的提供应有强烈的当事人取向,应以公民的需求为考虑,强调对顾客负责,并以顾客满意为衡量公共服务质量的标准。(3)强调市场机制,重视选择和竞争。主张通过市场机制的发挥,提供公共服务;使民间机构与政府共同生产,提供多种选择机会。(4)授予权能。政府应给予公共管理者以一定的权限来完成任务,必须使公共管理者充分了解其工作目标,同时也包含着对错误的容忍。(5)创新与改革。创新乃是新型政府的主要特征,政府应打破传统结构惯性,活化官员思维,允许公共管理者运用各种创新策略达到管理目标。 三、加入WTO对我国政府公共管理与企业竞争力的影响 经济全球化的浪潮,使国际竞争力成为世人关注的焦点。尽管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经济建设上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但从IMD和世界经济论坛( WEF)提供的报告看,我国的国际竞争力不容乐观。企业的国际竞争力是国际竞争力的核心。在IMD评价体系中,与企业竞争力直接相关的指标有68项。我国企业无论是在企业规模、品种结构、价格质量比、劳动生产率,还是在技术创新、新产品研究开发支出、工艺水平、管理水平、国际化程度、管理人员对国际商务的熟悉程度等方面均处于排名较后甚至最后的位置,这说明我国企业的竟争力水平总体而言还相当低。与此同时,我国己经加入了WTO,我国的企业须直接面对全球市场参与竞争。加入WTO对广大企业的生存发展来说,既面临着新的发展机遇,也面临着严峻的挑战。但机遇的把握有赖于企业国际竞争力的提高,而挑战则是直接而现实的。就挑战而言(勾学辉,2001),一是国内市场的进一步开放,市场准入条件和领域的放宽,外国企业进入中国市场的门坎的降低。发达国家的企业特别是跨国集团,在资金、技术、人才、机制、品牌、信息、营销等方面都占有优势,特别是在资本和技术密集型行业优势就更大,并且大多具有丰富的在国际市场进行竞争的经验。二是我国目前的工业发展水平与发达国家相比,差距还是相当大的,特别是在高技术、高附加值工业方面差距更大。三是某些支柱产业将面临严重冲击,技术装备工业、运输机械工业、电子工业、化学工业等作为中国的支柱产业,90年代以来虽然基本上完成了进口替代,但基础元器件及工作母机、电子通讯、重化工业等尚未完成进口替代,最易受到进口的冲击。四是我国的市场经济体制与WTO的基本原则存在一定差距,企业缺乏活力和竞争力,机制转换不彻底,企业的组织结构远远不适应新的挑战。 新的形势不仅对我国企业生存与发展的竞争力提出了严峻挑战,而且对我国政府及其公共管理提出种种要求(课题组,2001)。一是对加快推进市场化改革提出新要求。加入WTO,实质上是按照统一的市场经济规则参与国际经济竞争,能否通过进一步开放市场和引入竞争来促进本国经济的发展,关键在于国内市场机制能否充分发挥作用。中国经过20多年的市场化改革,初步确立了市场经济的框架,但国企改革、建立国内统一开放的市场体系等方面还相对滞后。如果这些领域的改革不能加快并取得显著成效,扩大开放市场就可能未得其利,先受其害。二是对合理把握市场开放进程,趋利避害,实现以开放促发展提出了较高要求。加入WTO后,中国政府要履行所承诺的开放市场时间表,所涉及的问题包括降低关税、取消非关税壁垒、放开贸易经营权、开放服务贸易市场、对外资实行国民待遇、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等。这些变化大部分将在2005年以前实现,时间紧迫。市场开放将会引入竞争压力,有利于提高国内的资源配置效率,但开放过快,也可能使国内产业受到过大冲击,引发一些经济和社会问题,对开放与改革进程产生不利影响。这就要求政府在扩大开放前加快国内改革,提高国内企业和市场对外部冲击的适应能力,同时合理把握市场开放进程,采用得力措施化解开放市场可能引起的矛盾,使负面效应尽可能降低。三是对政府在开放条件下保持宏观经济稳定提出了更高要求。加入WTO后,中国经济更深地参与全球经济之中,一方面可以更多地分享全球分工之利,另一方面,也更容易受到来自国外的冲击,政府只有具备较强的在开放条件下稳定本国宏观经济的能力,才可能为本国企业创造一个较平稳的市场环境。同时,面对种种具有很大不确定性的金融危机和经济危机,要求政府在危机治理、维护国家经济安全上表现出更强的能力。四是政府管理机制提出了新要求。加入WTO后,要求政府机构更加精简和人员更加精干,决策更加科学,政策更具透明度,廉洁程度提高,效率进一步改进。只有如此,才能创造出有利于增强中国经济竞争力的“软环境”,使中国在国际经济竞争与合作中居于有利地位。 四、深化政府公共管理改革,促进我国企业竞争力的提升 如前所述,在当前现代世界市场经济与经济全球化深化发展中,新政府—市场观正在成为全球各国定位其资源运行机制的指导思想主流。特别是西方发达市场经济国家,在新政府—市场观指导下,不仅完成了市场型企业的改革,而且正在进行政府的再造。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各级政府的职能转变虽然取得了不同程度的进展,但同时仍然存在诸多问题。从总体上看,政府自身改革仍然落后于经济体制转轨的进程,政府职能转变力度也小于机构改革的力度:在政府与企业、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自主治理的关系上,一系列深层次的矛盾尚待解决。笔者认为,在新的历史时期,我国的政府公共管理改革,应在深刻总结过去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探索新政府—市场观在我国条件下的表现形式,以确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对外开放相适应的有中国特色的政府治理模式,促进我国企业竞争力的提升。 具体说来,在处理政府与市场、企业、社会关系上至少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在资源配置方面,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方面的基础性作用应得到充分的尊重。政府不应再作为对企业进行资源配置的主体,资源配置的主体应是市场,即便有一些资源需要政府配置,政府也不应采取行政的方式,而要采取市场化的方式。如土地资源的配置宜用拍卖方式,而不应批给:公共建设项目宜用招标方式,而不应审批;政府消费应走向政府采购。二是在政府与企业的关系方面,政府服务于企业的观念和职责应得到明确和强化。政府是公共部门,是服务性组织,是为企业服务的,如果这个关系界定不清楚,企业就难以快速发展。受各种因素影响,许多政府部门至今仍然缺乏服务意识,总以管理者自居,喜欢管企业,甚至不正当地干预企业。我们要接受政府是服务性组织的观念,要努力为企业发展与竞争力的形成提供良好服务,搞好企业外部环境建设。相应地,政府对企业的必要管理也必须坚持服务和公平的原则。如应尽量尽快取消审批制度,推广备案制度。三是在项目投资方面,政府须约束对企业可能产生的挤出效应。政府不应与企业竞争投资项目。政府投资应起到对企业投资的导向与弥补作用。一般来说,政府应提供公共产品(如公共卫生体制建设),商务投资应交给企业去做。四是政府要通过深化改革完成从控制型政府到服务型政府、从全能政府到有限政府、从神秘政府到透明政府、从统治型政府到善治型政府、从人治型政府到法治型政府、从僵化型政府到学习型政府的转型(唐琦玉,2003)。 需要指出的是,在政府公共管理与企业竞争力培育关系问题上,有两种意见或倾向笔者不敢苟同。一种是“政府无为论”,认为市场经济中企业竞争力是企业在市场机制优胜劣汰的洗礼中获得的,与政府的公共管理与服务作用不相干。另一种倾向则是将政府职能的不恰当扩大,如近年来地方政府间的税收竞争的存在和对“经营城市”的片面理解与应用等等。笔者认为,良好的外部环境是企业赖以生存和提高竞争力的关键,其中政府的运作效率和公共政策是一个重要因素。政府既必须在支持企业竞争力提升中发挥积极作用,又必须恰当定位,在资源配置中不应挤占企业过多的空间。归根结底,笔者还是坚持这一观点:有为的政府与有效的政府公共管理是形成企业竞争力的一个重要因素,关键是要正确定位政府与企业、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充分发挥与整合政府、企业家与理论界三方在企业竞争力培育方面的积极作用。 公共管理论文范文:都市圈经济的繁荣与政府公共管理体制的创新 论文关键词:都市圈经济 政府公共管理 体制创新 论文内容提要:都市圈经济的飞速繁荣,对国家和社会起到的巨大正面作用毋庸置疑。然而,在都市圈经济飞速发展过程中产生的诸如投资与贸易、资源配置、环境治理、公共卫生、公共安全等都市圈公共问题,已经越来越成为都市圈政府所面临的严峻挑战。为此,政府公共管理体制也必须做到与时俱进,不断进行改革和创新。该文论述了都市圈政府公共管理体制创新的主要着力点。 在我国的经济发展进人到人均GDP1000-3000美元的阶段后,城市化进程正在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向前推进。在经济的集聚作用下,这个阶段的城市化进程不是全国平推一盘棋,而是形成若干个都市圈。这个时期形成的都市圈大都以一个或以上的城市为中心,涵盖周围若干个城市。如南京都市圈就是以南京为中心,涵盖了长江流域与东部沿海交汇地带的江苏和安徽两省,覆盖南京、镇江、扬州、淮安、马鞍山、滁州、芜湖、巢湖8个城市。参照日本的经验,每个都市圈一般以120公里到15。公里为半径,所覆盖的面积大概是4万平方公里到5万平方公里,人口约3000万,圈内GDP约为1000亿美元。 根据预测,我国到2030年基本完成工业化的时候,将有可能形成20个左右的都市圈,其中包括京津都市圈、大齐(大庆、齐齐哈尔)都市圈、沈大(沈阳、大连)都市圈、徐州都市圈、上海都市圈(长三角都市圈)、珠三角都市圈、成渝(成都、重庆)都市圈等。每个都市圈都是由十几个百万以上人口的城市构成的城市群。除了这“20大都市圈”之外,还有像厦门、昆明、贵阳、西安、兰州等工业城市的发展,也会对周边地区发生带动作用,可能会形成相应的都市圈。 都市圈经济的飞速繁荣,对国家和社会起到的巨大正面作用毋庸置疑。然而,在都市圈经济飞速发展过程中产生的诸如投资与贸易、资源配置、环境治理、公共卫生、公共安全等都市圈公共问题,已经越来越成为都市圈政府所面临的严峻挑战。为此,政府公共管理体制也必须做到与时俱进,不断进行改革和创新。正如中共十七大报告所指出的那样:遵循市场经济规律,突破行政区划界限,形成若干带动力强、联系紧密的经济圈和经济带。加大机构整合力度,探索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健全部门间协调配合机制。0所以,研究都市圈经济的繁荣与政府公共管理体制的创新,具有重大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一、都市圈经济发展催生区域公共管理体制的改革与创新 所谓区域公共管理,是指区域内的多元主体为了解决在政治、经济或社会其他领域的某一方面或多方面的公共问题,实现共同利益,运用协商和调解的手段和方式对区域以及区域内横向部分和纵向层级之间交叉重叠关系进行的管理。区域公共管理包括以下几个内涵:一是区域公共管理的主体是多元的,包括政府组织、私域组织和非政府组织,目的是解决由经济、政治或社会其它领域构成的复杂的交错性问题,实现最优的共同利益;二是区域公共管理采用的方式和手段与市场经济领域、政府公共领域的管理不同.不是竞争和压制.而是基于平等地位之上的协商和调解;三是区域公共管理的对象是区坷内个体和共体之间相互形成的交叉重叠关系。①区坷公共管理在区域健康持续发展的过程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首先是制定政策法规,为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符合地方实际、与国家大政方针相配套的区域性政策体系和与国家大法相一致、具有可操作性的完整的地方法规体系;其次是实施区域性整体规划、调节和控制,建立并保持合理的产业结构、适当的投资规模和坚实的环境保护基础;再次是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确保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 在传统的农业社会和工业社会条件下,社会的公共问题相对简单,公共事务比较单一。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特别是人类历史迈人21世纪以后,世界已经全面进人到一个信息社会和知识经济时代,接踵而至的便是经济全球化、区域一体化、社会信息化、市场无界化的高歌猛进。于是,跨国或跨行政区域的“区域公共问题”便大量滋生,并呈复杂化、多元化和规模化之态势。正如加拿大著名政治学教授戴维·卡梅伦所言:“现代生活的性质已经使政府间关系变得越来越重要。那种管辖范围应径渭分明,部门之间须水泼不进的理论在19世纪或许还有些意义,如今显见着过时了。不仅在经典联邦国家,管辖权之间的界限逐渐在模糊,政府间讨论、磋商、交流的需求在增长,就是在国家之内和国家之间,公共生活也表现出这种倾向,可唤做‘多方治理’的政府间活动越来越重要了。 实际上,改革开放以来,都市圈经济在发展的过程中,各区域政府之间的竞争和冲突一直就没有停止过。既存在着争项目、争投资、争政策的“府际之争”,也存在着地区分割与地区封锁的“府际冲突”。诚然,竞争和冲突既是客观的,一定程度上说也是必要的。正是因为都市圈经济的发展和区域政府之间的竞争和冲突,使其面临着一些共同的问题,比如环境变迁与环境保护的跨界性、社会发展与区域发展的不平衡性、区域资源的整合与地方竞争问题等等。“特别是在都市圈的建设中,各种跨界公共管理事务的增加,成为伙伴型政府间纵向关系发展的最佳生长点。 以上这些问题往往不是哪一级政府、哪一个部门所能胜任的。我们从2007年闹得沸沸扬扬的太湖蓝藻危机就更能清楚地说明这点。在太湖这个中国第三大淡水湖的周围,上海、苏州、无锡、嘉兴、湖州5个中心城市构成了一条环太湖都市圈,成为我国经济最发达的地区之一,工厂林立,工业发达,人口密度达到每平方公里1000人,是我国人口最密集的地区之一。太湖流域的这5个市分属于沪、苏、浙3个省市,在环境治理上缺乏一个有效的流域管理机构。由于长期“市自为战、县自为战”的管理体制,没有一个通畅的地方政府沟通、合作机制。所以责任不清,导致各方大肆排放污染物,最终污染物超过了湖体的环境容量,终于导致了跨界的大型污染。 因此,都市圈各政府组织基于本身合作的必要性、意愿和专业需求、财政资源和风险分担,以及追求效率与效益等方面的考虑,会采取有限合作、适当合作或大型合作等方式来从事跨域或跨界合作以满足其实际需求c0这就要求区域政府做到公共管理体制的创新。例如,建立政府间平等对话与谈判的协商机制,既能纠正“命令机制”僵硬化的弊端,又能弥补“利益机制”局部化的缺点。以灵活多变的行政契约、行政协议等方式发展合作关系,追求政府间信息分享、关系交换等目的c0实际上已经有都市圈率先进行了尝试:在长三角区域政府间关系的协调中,1992年成立了长三角经济协作办主任联席会议,后升格为市长级协调组织,并于 1997年更名为“长江三角洲城市经济协调会”,2001年又成立了沪苏浙省(市)长座谈会制度。2004年“泛珠三角论坛”的举行、《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框架协议》的签订,以及区域内行政首长联席会议制度与秘书长协调制度等的建立,也是区域政府公共管理体制创新的有效举措。 二、区域公共管理体制创新的阻力分析 1.行政区域壁垒的客观存在 我国经济最重要的特点之一是各级政府按行政区来组织经济活动,行政区内的经济资源受控于政府的干预,带有很强烈的地方政府行为色彩。当区域之间出现利益摩擦时,各地方政府往往首先以行政区为依托,构筑各种壁垒,阻碍经济要素资源的自由流动,从而最大限度地保护地方利益。地方利益的突出特点就是排他性,为了发展本地经济,解决劳动就业,地方政府往往通过各种手段,阻碍生产要素的跨行政区流动,人为地分割要素市场,使区域性的有序竞争的统一市场难以形成,对内开放远远滞后于对外开放。法国经济学家庞塞特(Sandro Poncet)经过研究就发现,从1987年到1997年,中国省际贸易量呈下降趋势:1987年,省际平均贸易量在GDP总量中占54% ,1992年下降为50% ,1997年下降到38%;中国省际平均贸易量在各省总贸易量中所占的比重1987年为88% ,1992年降为80% ,1997年则降为66%;中国各省平均商品吸收额中,外省生产的商品所占比重1987年为34% ,1992年减为27%,1997年只占20%扩5行政区划壁垒是长期客观存在的,这构成了区域公共管理体制创新的最大的直接阻力,实际上是源于体制上的阻力。 2.地区产业结构严重趋同 由于受到“行政区经济发展”观念的驱使,各地方政府作为具有独立利益的市场主体,往往热衷于向见效快的行业投资,重复建设情况比较严重。举一个例子:长三角地区中14个城市排在前4位的支柱产业均是电子信息、汽车、新材料、生物医药工程,趋同率达到70%。而在高新技术领域,长三角地区的“十五”高科技产业发展规划中集成电路产业的同构性达35%,纳米材料为48%,计算机网络为59%,软件产业为74%。地区产业结构的严重趋同容易引起各自为政、低层次重复建设、恶性竞争等问题,导致经济行为的短视,长此以往将损害都市圈经济的健康发展和可持续地发展。这实际上是源于结构上的阻力。如果各地方政府在公共管理体制的改革和创新中,缺少实质性的整体规划,不能就促进都市圈城市之间的区域经济联动、优化区域社会资源配置达成共识的话,这种结构上的阻力仍将顽强地存在。 3.基础设施重复建设现象严重 由于地方各项经济指标的完成与地方政府官员个人的政治升迁挂钩,地方政府往往以投资拉动GDP的增长。长三角区域内共有开发区199个。而港口的重复建设更是矛盾重重,南京以下的长江段,已建、在建和待建的万吨以上码头泊位共100多个。从江阴到南通60公里岸段,有68个万吨级泊位,平均0. 9公里就有一个。结果是,一方面有的港口设施能力严重过剩,而另一方面,又在大量投资建设新的港口。c长此以往,会造成都市圈之间的恶性过度竞争,引发更严重的社会问题,导致社会的不稳定和不和谐。这一切都是源于现行的政绩考核指标转嫁的阻力,实际上可归结为经济上和政治上的双重阻力。如果在区域公共管理体制创新的过程中不能改革现有的干部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地方政府官员还会为了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而忽视地区的全局利益,那么这种阻力也将长期存在。 4.法律制度的缺失 我国 宪法》第89条规定:中央政府统一领导全国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工作,规定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国家行政机关的职权的具体划分。《宪法》和 地方政府组织法》还规定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等事务。然而,我国法律对涉及的有关府际合作尤其是地方政府合作的规定和条例几乎是空白,法律只规定了各级政府管理其辖区范围内的事务,对上级机关在跨域事务中的角色扮演,对于地方政府合作中的权利、责任分担等问题,根本都没有涉及。这就容易导致各地方政府各自为政、推诱扯皮、争议不断等情况的出现。国家如果不尽快出台有关的法律法规解决跨区域合作与治理及其争端处理的法律法规,这种法律制度上的阻力也仍将存在。 5.公共管理体制创新的动力不够 公共管理体制创新对各地政府来说是一项全新的尝试,没有现成的经验可供借鉴,没有现成的道路选择。虽然人们对于公共管理体制创新已达成共识,但到底什么是公共管理体制创新,其基本特点和内容有哪些,公共管理体制创新的基本任务是什么,公共管理体制创新与传统政府体制有哪些区别,如何做到公共管理体制创新等,理论界尚有不同的看法。由于理论认识的争议,公共管理体制创新就还缺乏明确的理论指导,不可避免地构成理论指导的阻力。所以,各地政府提出的公共管理体制创新的实践就还属于摸着石头过河的探索。因此,在公共管理体制创新时有把它简单化的倾向,也有把什么都往公共管理体制创新身上靠的倾向。对此,我们应该在实践探索的基础上加强理论研究,真正实现理论指导实践前进、实践又推动理论进步的良性互动的发展态势。 三、都市圈政府公共管理体制创新的主要着力点 1.树立“双赢”、“多赢”观念,走协商与合作的区域公共管理之路,这是体制创新的基础 由于长期以来行政体制的分割性,各地政府实际上已成为了地方利益的代言人,各地方的利益径渭分明,甚至高于一切。如果在都市圈经济发展如此迅速,所引发的公共管理问题又如此之多的情况下,各地方政府仍然抱着本位主义,从传统的地方利益观念出发,独善其身的话,必将会造成“双败”、“多败”的结局。所以,要树立“双赢”、“多赢”观念,走协商与合作的区域公共管理之路,这是体制创新的基础。走协商与合作的区域公共管理之路,首要的就是要摒弃传统的以单位行政区划为基础进行管理的惯性思维,树立区域公共管理的新思维。比如:历史上河流往往被作为天然的地域边界,但从公共管理的视角来看,这种边界划分显然是最糟糕的做法。它意味着两个独立的辖区就共有的公共品分割做出决策,而决策结果由双方共同承担c实际上谁也不主动或不愿意承担不利的后果。 所以,各地方政府要以公共问题和公共事务为价值导向,而非以行政区划的切割为出发点,大力加强彼此之间的沟通、协商与合作,做到彼此利益的最大化。实际上2003年以来,围绕长三角一体化,江浙沪三地高层就已经频繁互访,协商共商,对自己在一体化发展中的作用重新定位。上海已经明确把“建设长江三角洲大都市圈”作为其基本战略之一,提出“服务长三角,服务全国”的联动发展新路子。周边省市也都在有意识地努力打破“诸侯经济”,“主动接轨”上海。2003年5月,苏嘉杭高速公路江苏浙江交界收费站实现合并经营,这是长三角公路运营首次打破行政区划藩篱,成功走向联合运营的开端。长三角区域政府还规划在未来5年内,建成一个现代化快速交通网,把“长三角”15座中心城市、55座中等城市、1446个小城镇全部纳人“3小时都市圈”。旅游一体化也已经有较好进展。C此外,2003年度还签署了长三角城市中小企业政策互享的文件。 2.大力加强法制环境的和谐建设,这是体制创新的核心 事实上,地方政府间的博弈是广泛而合理地存在的,只不过我们应该将其更加显性化和法律制度化。因为市场经济发展的前提条件就是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法律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所以,法律法规是各地方政府进行有效合作的前提条件。然而,目前我国法律关于政府合作的具体规定非常少,合作往往受到领导个人意志的重要影响,靠地方领导人推动,这就使得合作的人治色彩浓厚,缺乏法制的保障。因此,大力加强法制环境的}f1i皆建设是体制创新的核心。首先,建议国家尽早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政府跨区域合作法》,使政府间的合作活动走上法制化的道路。还要及时修改其他的相关法律如《环境法》等,对区域治理等做出具体规定,使区域政府的各项合作活动都有法可依〕国家有.关部门还要改革唯GDP马首是瞻的政绩考核办法,将区域合作的成果也列人考核的指标并使其法制化。其次,“由于不同的法律制定主体在具体制定法律时所秉持的立法理念、看待问题的立场、方法以及立法的技术和手段等方面存在的差别,所以由不同主体制定的法律在内容上不一致、甚至相去甚远的事例并不鲜见。,嗯为此,都市圈内各行政区的立法主体还要在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立法的前提下,就跨行政区的经济发展中的重大事务,如宏观调控、社会保障、人才流动、环境保护等方面加强立法协调,构建法律的相互认可和法律资源的共享机制,使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的制定更具科学性和适用性,既符合行政区利益,也符合都市圈经济发展的要求。再次,各行政区司法机关之间也要加强司法协调,统一司法标准,加强司法协助,通过行政区的司法功能整合,在都市圈内建立一个畅通无阻的司法体系,使每个商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得到平等的保护,必要时可考虑设置大区怯院,确保区域经济刊本化的良胜发展。 3.建立跨都市圈行政区的协调管理机梅,负责日常工作和合作事务的牵头组织,这是体制创新的本质 如何更加有效地发挥区域政府的合作积极性,建立一个反映区域政府意愿、能获得区域内政府普遍认同的、具有民主的治理结构的跨行政区的协调管理机构,是体制创新的本质。我国可以效仿国际上一些合作组织的做法,设立由相关省区派员共同组成的常设协作机构,并以各种层次的联席会议制度作为主要的运作模式。跨行政区的协调管理机构应该具备以下的一些基本职能:组织协调实施跨区的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重大战略资源开发、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以及跨区生产要素的流动等间题;统一规划符合本区域长远发展的经济发展规划和产业结构;制定统一的市场竞争规则和政策措施,并负责监督执行情况;协助各市县制定地方性经济发展战略和规划,使局部性规划与整体性规划有机衔接。还应根据专业、精简、高效的原则设立各种专业委员会和工作小组,它们也具有一定的管理、协调、研究分析和组织职能。勉口长三角地区就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立区域规划与产业协调委员会、重大基础设施开发管理委员会、上海国际航运中心管理委员会、太湖流域环境保护与治理委员会等专业或综合职能管理机构。 4.加强都市圈政府政策制度的整合,以电子政务为平台,逐步形成政策制度的一体化,这是体制创新的关键 为实现都市圈内区域政策的一体化,必须进一步全面清理实行地方保护和市场封锁的地方性法规和政策,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开放商品市场,消除限制商品流通的地域障碍,实行区域内市场一体化,对在区域内流通的其他成员及商品,实行同等待遇;建立规范公平的质监认证制度,各方不得有排他性和歧视性规定;改善市场主体准人环境,打破市场主体准人的地区封锁,打破所有制限制,鼓励各种不同所有制企业、不同经济成份的经济组织在区域内开展经济合作0各方政府都不要介人企业间的竞争,减少对于经济主体经营活动的种种干预,对当地所有经济主体实行“国民待遇”,努力形成一个政策无差异的区域环境c0在机制上,可通过制定认可度高、可操作性强的合作协议、章程等,将区域政府协调结果成果化、法规化,约束各协议方共同遵守。在内容上,侧重于产业、基础设施、交通、信息、环境等必须通过合作才能实现最大社会效益和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大间题。 另外,都市圈政府可以在政府内部建立“都市圈政府办公信息系统”(内网),各政府机构都可以成为系统的节点,使政府信息的传播速度大大加快,传播成本大大降低,政府的信息融合度大大增强。同时,建立“都市圈政府联合政务网”(外网),树立对外的整体形象。都市圈可率先在户口管理、人才流动手续办理、车牌手续办理等公共服务项目上加快一体化网上办理,形成强大统一的城市一体化品牌。 5.积极鼓励非政府组织的合作与参与,有效发挥第三部门的作用,这是体制创新的动力 虽然政府作为最具权威性的公共机构,在公共治理活动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然而,社会组织在化解社会矛盾方面却能起到辅助政府的很好作用。从世界范围来看,公共治理已不再是政府的专利,非政府组织和各种民间组织都会成为公共治理的主体。都市圈经济的发展主要是企业和民间自发、分散的合作意愿流动的结果,在这个过程中,大量的行业协会、民间团体也在某些方面发挥着社会治理的功能。所以,都市圈政府要加大对区域性行业协会等非政府组织的扶持,充分发挥跨区域的非政府组织的作用,在诸如相关标准的制定、资格认证审查、质量检测等多方面积极开展与非政府组织的合作,可以将除调查研究制定政策、宏观规划调控和监督执法以外的公共管理职能转交给社会中介组织,尤其是区域市场评估、区域决策咨询、行业管理和社会福利服务等职能应该无条件地转交给社会中介组织,消除资本、资源和人才流动的屏障,提高区域投资环境质量。在此基础上,拓展政府与市场间相对平衡的沟通和对话渠道,加强对公共治理的另一极一一公民社会的培育,使之“逐步与国家达成‘二元结构’:一种既互相监督又互补增益的结构格局。”这种政府组织与公民社会“互相监督又互补增益的结构格局”不但不会削弱都市圈政府的功能,反而会在治理手段和途径方面丰富行政区政府的功能,使其功能张力以更灵活的形式得到广阔延展。 公共管理论文范文:社区公共管理互动机制探析 论文关键词:社区公共管理 政府公共管理 社会公共管理 互动机制 论文摘要:随着“新”公共管理理论的发展与政府在职能上日趋“掌舵”而非“划桨”,社区公共管理,作为公共管理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开始受到学者的认同与重视。文章在分析社区公共管理基本内涵的基础上,对其中存在着的行政管理与社会管理互动机制进行探索与分析,揭示社区公共管理互动机制的运行原理。 近年来,社区公共管理作为公共管理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开始受到学者们的关注。但是,迄今我们对社区公共管理的研究还停留在起步阶段,仍然缺乏深入、系统的研究。对社区公共管理互动机制进行深入探讨,在理论上,一方面是对公共管理研究领域的拓展和延伸,另一方面是对公共管理体系与研究方法的丰富与发展;而在实践上,对中国社区公共管理体制的建设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本文将在分析社区公共管理基本内涵的基础上,对其中存在着的政府管理与社会管理互动机制进行探索与分析,力求揭示社区公共管理互:动机制的运行原理。 公共管理就是对公共事务和公共事业的组织与管理,其根本目的是确保公共利益的增进和分配。王乐夫将公共管理的概念界定为:对公共事务进行管理的社会活动。具体说来,是公共管理主体为了解决公共问题,实现公共利益,运用公共权力对公共事务施加管理的社会活动。fi同时,他还将公共管理的核心内容—公共事务区分为国家公共事务、政府公共事务、社会公共事务。王惠岩则根据不同的公共事务在阶级性和公益性特征方面存在着明显差异,而认为在理论上公共事务可分为政治性公共事务和社会性公共事务两类。f2作者认为二者对公共事务的划分并不存在本质差别,只是区分的角度不同,前者以管理主体对象进行区分,后者则以管理客体进行区分。社区公共管理是指社区组织凭借社区公共权力对社区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进行组织与管理的活动。在以上对公共管理的概念界定及区分方法的基础上,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去分析、把握社区公共管理—作为公共管理体系中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的基本含义。 (一)管理主体是拥有公共权力和公共权威的社区组织 一般来讲,社区组织包括政府基层政权组织、社区自治组织以及社区中介组织。政府基层政权组织在社区公共管理中发挥着方向性的主导作用,主要包括城市社区的街道办事处及其他职能部门。社区自治组织,伴随着社区成员民主参与意识的增强而出现,是对社区内部公共事务实行“自我管理、自我组织、自我服务”的组织,如社区居民代表大会、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等。社区中介组织主要指以社区居民为成员、以社区地域为活动范围、以满足社区居民的不同需求为目的、由居民自主成立或参加、介于社区主体组织和居民个体之间的组织,如志愿者组织和社区服务组织。 (二)管理客体是社区中的公共事务与公益事业 并不是所有的社区事务都是社区公共管理的对象,只有其中的公共事务与公益事业才属于社区公共管理的范围。具体而言,包括国家层面的公共事务与社区内部自生的公共事务。 (三)管理目的是维护社区成员的公共利益,促进社区发展 任何公共管理的目的都是为了增进公众的公共利益,并确保公共产品与公共服务的分配,社区公共管理也不例外。社区公共管理的目的,在于维护社区的公共利益,更好地组织与社区成员密切相关的公共产品与服务的生产,以达到社区发展的最终目的。 (四)管理基础是社区组织凭借的社区公共权力 社区公共权力是社区公共管理得以存在的基础和前提,大致有三种:(1)组织授权的公共权力,如政府组织、社区自治组织、社区党组织等,是社区公共权力最重要的来源。(2)社区成员授权的公共权力,它是社区公共权力的源头。社区成员通过选举等民主形式产生业主委员会,使其拥有公共权力对社区公共事务进行组织与管理,就是其中的一种表现形式。(3)以经济为基础的公共权力,它体现在社区内的企业通过提供资金等形式影响社区公共事务的各个方面。 (一)政府公共管理与社会公共管理的基本特征比较 本文所讨论的政府公共管理,是特指政府作为“纯粹的”公共部门根据法律规定对全社会公共事务所实施的管理,并不包括政府的内部事务管理。社会公共管理是指社会性的公共组织对一定领域内的社会公共事务所进行的管理。与政府公共管理相比较,其特征突出体现在以下方面: 第一,公共管理内容的服务性。政府公共管理所提供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多具有不可分割性、非排他性,诸如国防、财政、环境保护、基础研究等;而社会公共管理则大多活跃在政府公共管理触及不到的领域,提供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不一定具有非排他性,更多的是一些区域性、分散性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与政府公共管理相比较而言,社会公共管理更贴近公民的生活需求,更能体现“以人为本”的精神。 第二,公共管理的非政治权威性。政府公共管理不可避免地包含有政治权威的作用,波茨曼认为政府公共管理的实质就是对政治权威的管理L47。社会公共管理很大程度上也依赖于权威的行使,但它是基于利益共同体和自由联合体而产生的权威,一般不具有强制性,更没有国家的强制力为后盾。 第三,公共管理主体的多样性。政府公共管理的主体很明确,即国家的代表—政府。而社会公共管理的主体更趋于多样化,各组织形式灵活多样,彼此独立,这是由社区发展的多元动力机制所决定的。 (二)社区公共管理的互动机制 改革开放之前,我国实行的是计划经济体制,政府是公共事务组织与管理的唯一组织,政社关系属于“强政府,弱社会”。那时候人们居住在社区,各种利益关系却在单位。可以说,还不存在社区公共管理问题。真正意义上的现代社区是伴随着政府职能由管理转向服务而产生的。政企分开、政社分开、政事分开使得社区开始承担越来越多的社会职能。社区自治权力的确认和认可,构成了社区公共管理的权力来源。社区中介组织的成长为社区公共管理打下了良好的组织基础。社区公共管理存在着政府公共管理与社会公共管理的互动机制。二者之间相互影响与协作、相互制约与监督,共同维持社区的稳定与运转,共同促进社区的协调发展。 1.社区公共管理中的政府公共管理 任何一个社区都要受到国家法律法规和政府相关政策的约束。社区是社会的一个基本单位,因此许多国家层面的公共管理事务都要落实到社区。如维持社会治安,保护弱小群体的利益,计划生育等,通常在社区中执行和实施。这一部分的社区公共管理事务我们可以视之为政府公共管理的组成部分,因为政府或其派出机构是这部分职能的执行主体。当然,在政府管理更多地引人市场竟争、降低管理成本、追求高效率的时代,政府也可以选择将这部分职能外包给适合的社区组织甚至个人来承担。 2.社区公共管理中的社会公共管理 任何一个社区公共管理事务中还涉及到社区内部的公共事务,如满足社区公众的需求,发展社区经济,维护社区公共设施等。这部分公共事务是社区公共管理的最重要组成部分,体现着社区公共管理的实质与核心。或者我们可以称之为社区自治,即社区公共事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相比较于政府公共管理活动,它更侧重于服务而非单纯管理,更贴近社区居民的日常需要,而且一般不以国家的强制力为后盾。因此,在理论上,属于王乐夫所说的社会公共管理的范畴,或者说属于王惠岩所说的对社会性公共事务的组织与管理。 3.政府公共管理与社会公共管理的互动 以社区组织(目前多指社区自治组织)为管理主体的社会公共管理,是社区公共管理的核心与实质,也代表着未来社区的发展方向。然而,中国市场经济体制尚未完善,政治体制改革亦尚未完成,政府在社区公共管理中仍然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政府公共管理与社会公共管理在社区公共管理活动中不是两个互不干涉的独立部分,而是一个互动整体。只有通过二者的良性互动,使政府与社区组织既相互协作,又相互监督,才能更好地发挥社区的公共服务、利益代表、管理成员等公共管理职能,促进社区发展目标的实现。 在社区公共事务的组织与管理活动中,政府公共管理的管理主体是政府,社会公共管理的管理主体是社区组织。社区公共管理中政府与社会公共管理的互动机制,正是通过政府与社区组织之间既相互协作又相互制衡的互动关系体现出来的。 (一)政府与社区组织的相互协作 从政府与社区组织的相互合作关系看,当双方面对共同的社区及社区公共管理事务时,是相互配合、相互协作的,一方面,政府把部分社会公共管理权力委托或让渡给社区组织,特别是在“市场不为、政府又不能”的领域内大力扶持这些组织,从而依赖它们在社区内更有效地推行政府的行政决策,实现政府的行政管理和服务的目的;另一方面,社区组织也要借助于政府的授权或委托,获得实质性的管理权限或政策与财政支持,才能充分发挥其管理职能,赢得社区组织的可持续发展。它们之间更多的是强调“互惠”与“协作”,共同成为社区公共管理的主体。这样,才能形成一种政府与社区组织同时从不同的角度共同为增进社区公共利益而努力的局面,使社区居民成为最大的受益主体。 (二)政府与社区组织的相互监督 政府与社区组织还存在着相互监督、相互制衡的关系。一方面,政府依法对社区组织进行监督、指导和控制;另一方面,社区组织则作为社区成员的代表对政府及其公共管理行为进行监督和制约。 1.政府对社区组织的制衡 首先,任何组织都会受到“自治”与对组织的“控制”这对矛盾的困扰。对社区组织而言,保持独立性、自治性是它有效开展活动的必要条件。然而独立和自治有时也会成为产生危害的隐患。比如说社区组织可能会利用手中的公共权力,助长狭隘的团体主义或个人主义。若仅仅靠社区组织内部的章程与规则来防止其滥用权力,是远远不够的。其次,社区组织所代表和维护的是一个群体的共同利益,而不是整个社会的公共利益。那么,社区组织维护的群体利益与整个社会的公共利益发生冲突就在所难免,如社区组织不顾社会公共利益的违章搭建现象的存在等。因此,为了防止社区组织公共权力被滥用,狭隘的社区意识或个人意识的滋长,以及出于维护全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政府对社区组织的监督必不可少。当然,政府对社区的监督必须把握好一个“度”的问题,要以不损害社区组织的自治性为原则,既要保证政府对社区组织的有效监督,又要保障社区组织得到充分的自由。 2.社区组织对政府的制衡 首先,政府是一国内拥有垄断强制力的组织,其行为的制约因素相对于任何其他形式的组织来说都要少。目前,人们虽然已对政府权力需要有效监督达成共识,但是,中国除政府内部的监督机制外,人们强调的社会监督往往更侧重于社会舆论与公民个人的监督。然而社会舆论的局限性、公民个人力量的薄弱性使其又无法完全担负起社会监督的重任。因此充分发挥社区组织的监督职能,以组织的力量防止公民权益受到各方面的侵害,已成为当务之急。其次,社区组织作为政府与公民之间的社会中介机构而存在,本质_[是一种民间自治组织,除了依法接受政府的指导与监督外,更应该具有独立于政府的自治性,决不应该成为政府的“一条腿”川。再者,我国社区公共管理是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全能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变的过程中发展起来的,社区组织必须能够代表社区居民监督政府人员的执法活动,才能有效地参与国家管理并监督政府机关的活动。 社区除政府公共管理与社会公共管理的互动机制外,还存在着政府公共管理、社会公共管理与市场管理、文化管理、信息管理之间更为复杂的互动机制,还需要我们在今后的理论与实践研究中进一步深人探讨。 公共管理论文范文:浅论公共管理幅度对政策执行的影响 [论文关键词]管理幅度;政策执行 [论文摘要]我国目前公共管理幅度失当、比例失调是影响政策有效执行的重要因素。针对我国公共管理幅度和管理层次上存在的问题,应该调整管理幅度,减少管理层次,提高政策执行效率。具体措施包括缩省并县,省县直管,市制创新。乡镇自治等内容。 一、我国公共管理幅度的现状 按照行政管理学的有关理论,管理幅度是指组织直接控制的人员和机构的数量。一般来说,管理幅度越大,则管理的层次减少,但管理的难度加大:管理幅度越小,则管理的层次增加,但管理的效率降低。在我国现行行政区划体制中,存在一个奇怪的现象:一方面,管理幅度大小失当,很不合理;另一方面管理的层次普遍过多,效率低下。我们先来考察一下我国行政区划的层次,我国除四个直辖市和海南省外,其他省区的管理层次一般设有省(区)一市(州)一县一乡镇四个层次,有的在县乡之间设区公所,更多的则是在乡村之间设片区,变成了五个层次。我国现在的行政管理层次是秦代以来最多的。与国外相比,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地方行政区划实行二级制或三级制,很少四级制,中国是四级制的行政区划、五级制的行政管理层次。管理层次多,中间环节就多,需要协调的关系就多,管理成本就高,工作效率就低,甚至导致官僚主义、互相扯皮、互相推诿等腐败作风。 我们再来看看我国的管理幅度,总的来说,我国各类政区之间规模大小过于悬殊,同级政区的大小甚至相差几十倍。就人口而言,大省近亿,小省不足300万;大县(县级市、市辖区)过百万甚至200万,小县不足1万。就面积而言,相差更为悬殊,有3万多平方公里的省,还有近20万平方公里的县。同时,市的建制也比较混乱,有县级市、地级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较大市等。政区规模的大小是由于各种原因形成的,但过大过小都不利于国家的行政管理、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特别是省级政区过大还会对国家的长治久安产生潜在的消极影响。美国国土面积同我国差不多,但其州一级幅度达51个,其他国家比例更高,法国99个,日本47个,西班牙50个,一些小国也达到20多个。我国省一级建制少而面积大的管理模式,容易导致政策执行的“一刀切”,政策难有针对性和灵活性。管理的幅度过大,使得政策执行难以因地制宜;同时,管理的层次过多,又使得政策执行的信息容易失真。因为对政策执行而言,管理层次越多,则政策执行所需要的中介环节越多,不同层次的政治区域利益发生冲突的概率就越高,政策执行所经受的利益过滤次数就越多,执行过程所积累的政策规避能量就越大,从而政策规避发生的频率、幅度和强度就越高。由此可见,我国目前的公共管理幅度失当、比例失调是影响政策有效执行的重要因素。 二、公共管理幅度失当对政策执行的影响 从管理幅度和层次的角度来看,我国政策执行面临两个比较大的“瓶颈”,一是如何将政策执行效果从低效提升至更高的层次,二是如何使政策在全国范围内得到真正的落实。前者可以说是政策执行高层次的拓展,后者则是政策执行在平面空间的扩张。在现代化的类型中,中国属于后发型现代化国家,各级政府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在一个社会经济条件并不理想的国度里,要实现现代化的诸多目标,困难是可以想见的。我国政府实现管理目标常常采取的一个应对办法便是自上而下的政治动员。政治动员作为一种方法可运用于不同的目的,就政策执行而言,它可以与行政结合在一起,形成一种动员型的政策过程。从理论上看,一个完整的动员型政策过程是由两个不同的环节构成的。第一个环节是调查、选点、搞试验、树样板,从个案中总结“一般经验”,并使之上升到理论和政策的高度;第二个环节则是运用行政(或法律)手段将这一政策推向全国,并通过一定的机制来保障这一过程的顺利进行。在不同时期,政策执行的保障机制是历史地变化的。在改革开放之前,是意识形态和领袖的人格特征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放权型改革的推进和意识形态的日渐淡化,政策执行的保障机制也发生了相应的变化,从农村中发展出来的“承包制”方式被应用于政府的行政过程,这就是上下级之间通过签定责任书(承包合同),将行政管理目标层层分解与落实的“政治承包制”。 显然,在这种工作方式中,政策执行第二个环节的难度要大于第一个环节。特别是当不同地区之间的差异变大时,政策执行的效力便开始下降,各种各样的问题就开始浮出水面。事实上,这种差异性早为人们所认识,并体现于相应的政策语汇中。传统政策术语中的“因地制宜”便是对这种差异的承认。但是,如何处理统一的政策和具体的地区差异这两者之间的关系并没有任何法律的依据,因此它一直是我们政策执行中的一个基本难题。 一般来说,政策执行的第一件事便是政策试验,从点上突破,总结关于这方面的执行经验,通过成功案例的示范作用,从而在更大的范围内进行推广,并将试验的政策转变为正式的政策。在执行试验过程中,为了确保成功,政策执行者对试点的选择不是随意的,通常选择有投入价值的对象,并且可以相对集中力量,投入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在这个意义上,示范点是精心培育出来的。然而,当基于试验点的一系列政策执行被推广到其他地域空间时,我们有可能遇到完全不同的环境和情况。不同的地域空间之间存在的巨大差异使政策执行的第一环节和第二环节开始脱节,政策执行的统一性与现实情况的千差万别成为一个普遍的问题。地方差异的存在表明,在一个地方经由自下而上的方式发展出来的东西,一旦上升为某种普遍性的行为准则,对于其他地方来说就可能意味着某种自上而下的东西(对于许多非试验点来说,试验点的终点恰恰成了它们的起点)。两者之间的落差究竟有多大,取决于众多的因素,诸如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教育程度、地方文化传统、民风习俗、老百姓的素质、对外开放的程度乃至地方财政的状况等等。有一点是肯定的,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的地区差异性正在拉大。西方研究中国的学者甚至发明了一个新词,在英文“中国”后面加了一个“s”,变成复数“Chinas”,意思是中国内部的差异太大,你不能只到过某一个地方就大谈中国应该如何如何。人们会反问,你谈的是中国的哪一个部分?因此,我国客观上存在的地区差异为政策规避提供了现实的可能。一方面,如果政策执行者机械照搬政策,可能会在某些地区导致政策不适,影响政策目标的实现;另一方面,如果这些地区的政策执行者变通执行,又可能会导致政策执行走样、变形,政策目标一样不能实现,因为政策到底如何变通,什么时候应该变通,变通的效果如何,并没有一 套科学的测量和评价标准。 公共管理幅度的失当使得政策执行的难度更加突显出来。一些适合某些地方的政策,却不一定完全适合另外一些地方。因此,有些政策表面上在一些地方得到了全面“贯彻”,但事实上,在很多地方它被“架空”了,或者成为一种形式化的东西。这正是目前我国发生的一种相当普遍的现象。管理幅度的大小差异还意味着许多东西,对于我们的分析来说,最为重要的乃是利益结构的不同。应该承认,在许多地方,一些干部或出于自身利益考虑,或出于某种习惯,或出于某种顾虑,他们把有些政策看作是一种“不得不”执行的东西。但同时他们也将这些政策视为一种负担,甚至是对既有利益结构的某种威胁。他们并不是真心实意地执行政策,而是将这项工作视为不得不走的过场。记得笔者在党校讲基层民主的时候,一位县委书记就给我举出了基层民主许多不好之处,诸如他们那里很多地方农民的素质还没有那么高,一些地方的村民选举使家族势力兴起了,黑社会出现了,一些地方选任的村干部不听话,工作量加大,行政任务难以完成等等。一句话,民主进程超前了,不符合他们那里的实际情况等等。在这种情况下,处于相对弱势地位的老百姓也很可能对政策执行不太关心,或无可奈何。对于这类现象事实上我们并不陌生。从政治学的角度来看,它表明了一个基本事实:任何涉及利益调整的政策和法律,其执行过程同样是一个政治过程。政策可以在最高层制作,但是最终需要各个区域和层次的地方政府来执行。可以这样预测,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就全国范围而言,管理幅度和层次的合理化将是缓慢的,许多地方还会出现各种政策执行偏差和问题,会存在大量的地方管理型政策执行。要改变这种格局,就必须解决各管理区域的利益协调和平衡问题,适当调整管理幅度和层次,这是管理幅度合理化的本质要求。 三、合理调整公共管理幅度的若干思路 针对我国公共管理幅度和管理层次上存在的问题,从经济社会发展趋势和政策执行的要求出发,我国现行行政区划体制改革的基本思路应该是调整管理幅度,减少管理层次,提高政策执行效率。具体措施应该包括缩省并县,省县直管,市制创新,乡镇自治等内容。 (一)取消市县分等,实行省(区)管县 要取消市与市之间的行政级差,不再将直辖市以外的市分为地级市和县级市,使市与市之间同级,市与县之间同级,都划归省(区)统一管理。这样,虽然市县之间的功能和特点不同,但都是省(区)直接分块管理的行政区划,都是处于省(区)之下的第二级行政建制,行政级别相同。这样,虽然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置的目的和性质不同,但它们都是国家分块管理的行政区域,同为地方行政建制的最高层次;虽然市辖区和乡(镇)之间的目的和性质不同,但它们均是处于市县之下的地方第三级行政建制,而且是基层行政建制。同级行政建制中的每一行政单位,不论大小一律平等,它们之间不存在谁管谁的问题,都统一由所属的上一级行政单位管辖。实行市、县同级,是实现市不再管县,省(区)直接管县(市)的关键,它可以使政策的传递和落实真正一竿子到底,有利于省(区)及时了解政策执行情况,提高政策执行效率。当前,在市县经济均较发达、市县离心力强的区域,如苏锡常地区、珠江三角洲、环渤海经济圈等,市管县体制已经严重束缚了区域经济发展,阻滞了城市规划和管理,因此,可通过逐步取消市管县体制,建立新的城县联盟或城县合作体制,以有效协调城乡利益矛盾,真正焕发全新管理体制的活力。 (二)适当扩大省级区划数目 实行省管县后,虽然减少了管理层次,但会加大省级政府的管理幅度,加重省级政府的工作负担。因此,省管县应该与重新调整省级行政区划相结合。借鉴国外经验,考虑到我国实际,省级行政区划应大体在50个左右比较合适。尤其是考虑到西藏、新疆等边疆政区,民族问题较多,与目前政区过大和过分一体化不无关系,因此,可根据民族风俗、地理位置、经济水平、安定状况等标准,将它们适度分成若干个省级政区,以有效加强领导,维护国家统一和社会稳定。又如山东,历史上就分为齐文化圈和鲁文化圈,即现在的胶东半岛和西部内陆,两地经济发展水平、文化习俗等相差较大,再加上山东省的庞大人口规模,因此可以考虑分开。江苏被长江分为苏南和苏北,两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差距很大,也同样可以考虑分开。其他的人口大省、地区大省(区)等也可以适当调整。这样一来,不仅可以有效进行行政管理,而且各地政策执行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都会大大增强。 (三)弱化市辖区建制 从强化市的整体性管理和减少管理层次出发,要对市一级的政府职能机构和市辖区进行改革。首先,应主要按区域管辖的需要在市区内各地方设置市政府职能部门的分支机构,而且不同分支机构的管辖区域有所不同,可以是一个市辖区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分局,也可以是两个市辖区设一个分局。如,公安部门按治安的任务量分片设公安分局;税务部门按税收的任务量分片设税务分局;交通部门按交通的任务量分片设交通分局;园林部门则可只设市区和风景区两类分局,或市区设一个分支机构,市郊的每个大的风景区设一个分支机构。而只有民政、卫生和市政等部门以市辖区为管辖范围,按市辖区政府组成部门的形式设立。这既有利于进一步淡化市的块块管理方式,变以块块为主和条条为辅的管理模式为以条条为主、块块为辅的管理模式,也有利于市政府根据城市的发展和需要,从整体上对所管理的事务进行及时的调整与管理。其次,适当缩小市辖区的管辖幅度,增加市辖区的数量,使一个市的辖区由目前一般不足10个增至30个以上。取消目前市辖区下面的街道办事处,变市辖区两级管理为一级管理,并适当扩大市民自治组织——居民委员会的规模,充分发挥城市居民的自治作用。适当缩小市辖郊区的范围,变乡(镇)归市辖区管辖为市直接管辖。这样有利于简化政策执行的管理层次,从而实现市的两级政府和两级管理的统一。 (四)合理调整乡一级管理幅度 从多年来的经验看,基层行政区划调整变更的风险较小、成本较低,行政区划改革创新试点可从这个层次着手,如撤并乡镇、撤销街道办事处等。但从长远的发展要求出发,对县(县级市)和市辖区以下的行政建制,不能只停留在调整规模大小、数量多少上,而是要探索根本性的体制创新思路。比如建立乡镇自治体制,虽然这是若干年后的目标,但要最终实现这个目标就需要研究探索向这个目标过渡的具体办法和途径。目前有舆论认为,可以把乡镇建制变为县政府的派出机构。在取消农业税后,乡镇的硬性工作任务大大减少,乡镇由一级政权组织变成派出机构,既可以减少机构,减少开支,减轻农民负担,又有利于最终实现乡镇自治、简化政策执行。但推行这种体制时要吸取过去乡镇体制反复调整的教训,首先必须搞试点,在试点取得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再推开,不能一哄而起。而且对乡镇还要分类指导,一些规模较大、有发展潜力的区域性中心镇、重点镇应向小城市的体制过渡,否则不利于农村二三产业和城镇化的发展。在农村基层行政区划体制创新的同时,城市基层行政区划体制也要进行改革创新,而且城市基层行政区划体制创新比农村更为迫切可行。 总的来说,交通通讯条件越发达,政府管理工作越宏观,行政管理的层次就可以减少,管理的幅度则可以扩大。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交通通讯条件和管理手段有了飞跃性的发展,很多省区形成了以省城为中心的数小时省域公路交通圈、以县城为中心的数小时县域公路交通圈。就政府职能而言,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政府宏观管理职能不断加强,而微观管理职能则不断减弱,诸如行政审批之类的工作越来越少,这就为减少行政管理层次,扩大行政管理幅度创造了有利条件。由于行政区划调整变更对一个省、一个市、一个县的政治经济体制和利益关系影响极大,牵涉面很广,大的调整影响几百万人、上千万人的利益,小的调整影响几万人、几十万人的利益,加之公共管理幅度和层次的合理化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因此各省区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特别是在减少管理层次上不能搞一刀切,而要从本省区实际情况出发逐步推进二级制或三级制。各省区都应该积极研究探索具体的行政区划问题、市县规模调整问题、设市数量和布局问题、乡镇如何向自治目标过渡问题等等。为防止出现反复调整,每一项区划改革都要瞻前顾后、总体考虑、慎之又慎,重大问题更应该进行专题科学论证和合理有序地推进。 公共管理论文范文:人格化、官僚化到市场化——中国公共管理的路径研究 【论文关键词】中国公共管理;路径分析;人格化;官僚化;市场化 【论文摘要】1949年以来,我国公共管理领域经历了明显的结构转型,经历了一条人格化到官僚化再到市场化试验的独具特色的发展路径。理性的官僚制公共治理模式的建立和发展,有利于革除人格化公共治理模式中的种种随意性和不确定性造成的弊端,提高行政效率。我国多元公共治理型的市场型治理模式必须建立在官僚制的理性之上,为多元主体在公共治理过程中的道德自主性和能动性的”善”的发挥提供坚实的基础,确保公共治理的合法性与合理性的统一。 一、问题的由来 “历史表明,人民过去作出的选择决定了其现在可能的选择。”要理解我国公共管理范式随时间的变化而表现出来的阶段性差异及其所蕴涵的内在逻辑,就需要了解我国公共管理的变迁规律。1949年以来,我国公共管理领域经历了明显的结构转型。理论界对我国公共管理的模式及其发展路径的分析迄今为止还不够充分,在认识上存在着很大的模糊性。与此相对应的是,由于缺乏足够的科学的理论指导,我国公共管理的实务还存在一定范围的混乱和低效现象。因此,在理论上澄清我国公共管理的发展路径,有助于为当前的公共管理实务提供切实的指导并为今后的公共管理的走向定下基调,其价值是不容置疑的。 二、人格化范式的形成及其表现 所谓人格化公共管理范式,是指与封闭性的、小群体性的农业文明社会相对应的,以“人情—身份”关系为隐性规则,组织运行建立在特殊主义取向的制度基础之上,缺乏明确的、显性的理性规则,或即使具备一定的明确规则,但在真实的管理过程中由于“熟人社会”的影响力而导致规则失效的公共管理模式。由于建国前边区经验的作用、动员型命令经济的实行、高度集权的体制安排以及领袖的非凡感召力的作用等因素一时并未完全消除,1949年建国以后我国的公共管理一时还难以摆脱人治模式。我国1949年至1978年之间的公共管理模式具有典型的人格化特色,兼有韦伯所描述的“克里斯玛型”和“传统型”社会的特点。这种人格化特色浓厚的公共管理模式的生成,其原因主要在于:民主化与法制化建设被忽视,家长制的思维方式与作风存续,公共管理的人格化的社会基础存在;排斥竞争的计划经济体制,为公共管理的人格化提供了经济基础;万能政府的集权式体制安排,为公共管理的人格化提供了政治基础。这一时期,与公共管理的人格化相伴随的是大量非理性和低效率的公共管理。主要表现为:机构设置的随意性;人员使用的主观性;规制稀缺;公共管理中的特殊主义取向盛行,血缘、地缘、人情关系时常支配着公共权力行使的方向,致使法律、规则因人而异,公共行政缺乏稳定性与普遍性;小团体主义盛行,部门主义、地方主义、个人主义、本位主义泛滥;领导者独断专行和神秘主义;公共责任不明确,职责一权利一义务关系不明确;公共管理过程中普遍存在资源浪费、效率低下现象;等等。1978年之后,我国开始了摆脱农业社会,走向工业社会的征程。工业文明社会是“大社会”,对秩序规则的基本要求与农业文明时期的“小社会”存在本质性的差异。“大社会中盛行的行为规则,其目的并不在于为特定的人提供特定且可预见的利益,而是作为那些‘多种目的之工具’而发挥作用的—这种‘多种目的之工具’乃是人们在对某些种类的情形进行调适的过程中发展起来的,因为它们有助于人们应对某些种类的情势。”中国现代化进程中,这种人格型的公共治理模式显然是无法适应时代要求的。这就必然要求我国公共管理的范式转型。 三、官僚化努力及其成就与问题 所谓官僚化公共管理范式,是指马克斯·韦伯等西方学者在新教伦理的发展和自由资本主义的演进过程中,吸收泰罗的科学管理主义思想,主张建立以法理权威为基础,以科层结构、非人格化、连续性和专业分工为基本特征的稳定、正规化的政府行政管理体制,负责组织、指挥、控制和调节公共事务。在韦伯式的官僚制政府模式中,确立了政府在公共行政过程中的单一主体地位。从1978年“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改革大幕拉开到1993年我国《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正式颁布,是我国公共管理逐步走向一条人格化,强调法制、规范、专业化的官僚化的发展路径。在摆脱人格化的无序,寻求官僚化的科学管理进程中,我国公共管理领域中的官僚化努力及其成就主要有:在公共管理过程中,重视理性精神的培养,倡导民主、法治、规范、效能、普遍主义的精神和工作方式,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轻人情重契约的价值取向和功绩主义的分配原则;按照管理层次与控制幅度、职责权一致的组织原则,努力理顺各级政府的组织结构,实现政府组织部门化和层级化的合理分工;健全和完善法制,强调依法行政,力图把各级行政组织及其各级人员(包括领导者)的职、责、权,以及工作内容、程序、方法,通过立法的手段确定下来,以降低行政管理中的随意性和主观性。通过制定政府及其部门机构与人员编制法、行政程序法,控制机构膨胀与管理中的程序缺失;完善政务公开、群众投诉和各种行政监督措施,进一步健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等各种责任追究机制和司法救济制度,确保对行政权力运作的有效制约;完善行政组织内部的各项日常工作制度,在法律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行政人员的行为;积极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强调行政权力的独立性和受制约性的统一;充分发挥社会主义民主的优势,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贴近社会现实,倾听公众呼声,力求保持适当的灵活性。尽管在我国的官僚化努力过程之中,明显地促进了制度革新。然而,官僚制本身蕴涵着种种难以克服的矛盾却不容忽视。“大的官僚机构会产生以下弊端;1.对待不同的需求的反应越来越不加区别;2.向表面的受益者征收越来越高的费用;;3.不能调整供求关系;4.不能防止一种使用形式损害另一种事业形式,公共事业逐渐失效;;5.渐渐易犯错误和失控,直到公共行为迅速成为背离有关公共目标和形象;6.最后,发展到了采用补救措施只能加剧问题的严重性而不能解决问题的程度。”这些官僚制的病疾在我国公共管理官僚化努力的进程中逐渐显现出来。我国政府由于采用集权的、等级制的组织结构,因而在一定程度上具有僵化、迟钝的特点;将公共管理看成是政府之责的公共治理的单中心取向,导致了在发展官僚制的过程中忽视了其他社会主体的参与机制的制度性建设,难以对外界做出及时的反应;官僚制政府由于采用终身雇佣制,缺乏有效的选择性激励机制,难以调动公务人员的充分的工作热情和动力;很多公共组织由于不具备排外原则导致竞争意识缺失,管理者对随着公共组织的扩大以及管理费用的增加而产生的规模成本的增加无动于衷,造成了纯粹的经济损失,减少了社会效益,对行政效率造成了极大的损害。顺应公共治理的发展趋势,在公共管理范式中融人市场主义精神,改造官僚制成为当前我国公共管理领域的一个革新的新趋向。 四、市场化试验与问题 “市场化或国家的市场化包含三层含义:第一,利用市场标准去配置公共资源,并且利用市场标准去评估公共服务生产者和供给者的效率;第二,国家的市场化与新公共管理相得益彰,甚至可以说,它是新公共管理的一部分。新公共管理是移植私营企业管理经验于公共行政的一种管理模式,强调以结果为本;第三,个体可以如在自由市场中一样在不同的服务供给者之间进行选择。所谓市场化公共管理模式,意指在契约精神指引之下,打破官僚制模式下的政府单中心治理的传统模式,而由政府、社会、企业、公民组成一个多中心的互动的协作性的治理结构,重视公共治理主体的道德自主性和能动性,广泛采用包括私域治理工具在内的各种手段,共同应对各种公共难题,以确保复杂社会中的公共治理的合法性与合理性的有机统一。市场化公共治理模式不是主张政府的企业化,因为企业的根本属性是其私人性和私利性,而对于政府而言,公共性和公益性是不能偏废的。20世纪90年代以来,在美、英等西方国家兴起了一场基于市场精神的新公共管理运动,其浪潮席卷全球。西方的新公共管理改革举措概括起来主要有四点:"1.重建公共部门,尤其是通过私有化;2.重建并压缩中央服务机构;;3.引人竞争,尤其通过内部市场和将公共服务转包给私人部门;;4.提高效率,尤其是通过绩效考核和测评。”随着西方的新公共管理理论的传人,同时结合我国官僚化进程中的所表现出来的各种问题,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以来,我国的公共管理领域逐步推行了以强调弹性、务实为原则,以高效率、低成本为目标的公共管理的市场化实验,努力推进公共服务的市场化、社会化,在公共服务领域引人市场机制,形成一种新的制度安排。主要做法是:对公共服务(公共产品)的性质重新进行界分,形成了多元的供给主体,在不扩大政府规模、不增加公共财政支出的情况下,政府按照投标者的竞争和履约行为,将原先垄断的公共产品生产权和提供权向私营公司、非赢利组织等机构转让,完成公共服务提供的“准市场化”,进而改善公共服务的提供质量,提高行政效率,增强行政能力;发展参与式民主,促进政府与社会的充分互动,强调对“公众负责的最基本要求是政府部门要把它们的活动向其他人作出解释,并要按照他们的标准说明所做的事情是有理由的”;在公共管理的市场化实验进程中,逐步完善和发展了行政公开、行政审批、多维度绩效考核、决策听证、服务承诺等一系列相关制度;发展建立在公共理性基础上的与治理型政治相一致的政治文化,它以公民的权利与义务为底线,其主题是关怀基于基本正义问题的公共的善,而不是单纯的政治权威的价值偏好,公民文化是其核心;在我国公共管理的治道变革中,公民权利日益得到重视,公共管理实现了由“官本位”向“民本位”的转变;努力促进事业单位体制改革,培育社会中介组织的良性发展空间;发展电子政务,促进公共管理的科技化;重视危机管理,提高政府的应变能力。但市场化的公共治理模式在运行过程中常有被企业化的倾向,从而导致公共治理的灵魂—公共性,受到忽视。“企业化公共行政的主张,逐渐发展出一套公共服务如何运作的正统或古典的观点。依此观点,管理者,而非政客,处在管理控制的地位,效率便成为公共部门之“至高的善”,或“行政价值链条中的原点”。至于政治因素则被认为应摒除于公共行政之外,因为它只会造成无效率。”市场主义的公共治理模式要求突破官僚规则的限制,给公务人员极大的行动自由,并予以充分的信任。但是,“这个世上没有哪种伦理能回避一个事实:在无数的情况下,获得‘善的’结果,是同一个人付出的代价的决心联系在一起的—他为此不得不采用道德上令人怀疑的,或至少是有风险的手段,还要面对可能出现、甚至是极可能出现的罪恶的副效应。当什么时候、在多大程度上,道德上为善的目的可以使道德上有害的手段和副产品圣洁化,对于这个问题,世界上的任何伦理都无法得出结论”。假如人是天使,那就不需要政府了。假如天使来统治人们,政府的内外控制都将不要。在建构一个由人管理人的政府时,最大的困难就在于此:你首先必须让政府能控制被统治者,而另一方面使其承当起控制自己的义务。”在一个公务人员缺乏足够的官僚制法治精神熏陶和市场机制尚不够健全的社会里,我国市场化公共治理模型的建构无疑是一种极大的冒险,存在着官员出于追逐个人或小集团的特定目标而牺牲其自身所承担的公共责任,从而导致对人民主权的伤害。事实上,我国当前广泛存在的以权谋私现象,在客观上要求我们必须对市场化公共治理模式保持必要的警惕,时刻提防公共治理完全的企业化,公务人员将自己理解成职业经理人或企业意义上的组织雇员。 五、结论:立足于官僚制理性精神的市场化 自1978年以来,农业经济时代的封闭型小社会已经渐渐远去,中国坚定不移地向开放的工业市场经济迈进,经济的转型必然带来政府治理模式的变化,与此相应的是我国公共管理领域的不断调适。与人格型政府所倚重的“熟人社会式”的公共治理模式不同,官僚制政府突出强调了理性精神的支配性地位以及公共治理过程中的政府单中心倾向。而市场型政府则要求在官僚制理性精神的基础之上,打破政府单中心垄断公共治理权的局面,从而组合各种力量共同应对公共治理的复杂性挑战,提高治理效能。当前西方的管理主义、市场主义的改革取向,有一个深厚的官僚制历程的前期基础。我国公共管理领域事实上尚未经受充分的官僚主义的理性熏陶,在这样一种情况下,建立与法治国家相适应的公共管理范式,才是立足于我国的现实国情的合理的选择,改革才有生命力。“法治国家的典型特点就是它将导致司法与行政的官僚化并由此导致整个国家强制权力适用的官僚化。”当前我国的公共管理领域的治道变革,关键在于完善我国的官僚制,培育公共理性精神。现代的理性官僚制行政要求公共治理实现从人格性向非人格性的变迁,以情感上的中立性替代情感(伦理)态度对行政行为的影响,以普遍主义代替特殊主义,以专业化的官员和功能行为取代分散性的、功能未分化的行政行为,以纯粹个人业绩(有时还有资历)为个人升迁依据取代以等级阶层为基础的个人升迁。只有建立法制化的理性管理模式,我国政府机构改革的各项措施才能得到落实,才能有效克服官僚主义,提高行政效率,革除人格化公共治理模式中的种种随意性和不确定性所造成的弊端。只有如此,才能为多元公共治理型的市场型治理模式以及多元公共治理主体在公共治理过程中的道德自主性和能动性的“善”的发挥提供坚实的基础。盲目地跟着西方的思路走,必然会问题重重,事倍功半。“对自由的捍卫,必须是以坚守原则为基础的,而且绝不能向权宜之计让步,即使在那种除了已知的有益影响以外无力表明对自由的侵犯所会导致的某种特定且有害的结果的情势下,亦须如此行事。”在法治国家的公共治理模式的基础上进行市场化改革才是可行的。因为,法治和德治在本质上是相融的。“作为一种公共价值机制,法治国家在根本上倚赖于‘公民美德’的存在,即倚赖于自愿履行自己的政治、法律和道德义务并公平参与共同利益的实现与保护的公民。”官僚化的公共管理范式和市场化的公共管理范式在其内在逻辑是协调一致的,两者都强调公共管理的非人格化、理性、规则的普遍性。两者的区别在于,韦伯式的官僚范式将公共管理完全看成是职业化的官僚之责,因而制度设计的过程之中,采取了将国家—社会(市场)一分为二的取向,导致了公共管理主体的单元化。市场化的公共管理范式在尊重官僚制理性精神之上,强调融人更多的市场元素,强调公共管理之责并非仅仅属于职业化官僚,而且还包括各类“准官僚式组织”以及其他社会主体和自由市场中的竞争者。在官僚制理性精神的支撑之上的市场化公共管理范式是我国公共管理的路径取向。 公共管理论文范文:试析加强公务员行政能力建设提高基层政府公共管理水平 论文关键词:会务员 行政能力 基层政府 论文摘要:当今时代是一个能力本位的时代。随寿执政能办建设的提由,奋务员的行政能力作为党执政能力建设的超中之愈也越发盆得重妥。本大力田在对东层政府公务人员行政能力进行理性思考的塞袖上,制定科学评价公务员能力素质的标准,进而提出创遗灵活用人机制;优化基层政府奋务炙考核制度;完善公务员培训机制;多种淘汰机制并举,实晚基层政府公务员队伍吐故汰劣等政策建议。 公务员行政能力是公务员角色意识的彰显,是国一家“吏治”的基础探析基层政府公务人员现实的行政能力状况,设计符合地方特色的公务员行政能力模型及相应评价机制,全面提高政府公务人员的行政能力,不仅关系到行政机关职能的有效发挥,关系到区域振兴大业的成败,更关系到党的执政能力的具体此,在对公务员行政能力进行理性思考的基础上,从基层政府公务人员行政能力的现状人手,深人剖析成因,进而探索利创新提升公务员行政能力、提.高基层政府 公共管理水平的路径实属必要 一、公务员行政能力的理性思考 (一)公务员行政能力的实质和特征公务员行政能力是指在现代行政环境中。公务员依法运用公共权力和其它公共资源以科学有效地履行行政职能、治理国家、服务群众、推进社会可持续地发展的专门才干其实质是行政人员依法并创造性地管理公共事务、履行行政职能的能力和职业胜任特 公务员作为政府行政的主体,其素质和能力的高低直接影响到政府行政运作的方式、水平、质量和效果,并对推动经济、政治、社会的协调发展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起着关键性的作用。公务员能力具有如一方面特征:一是政治性和社会性,公务员的行为是国家行政机关管理社会公共事务的行为,因而必然具有一定的社会性;同时公务员所代表的是国家中占统治地位的阶级的利益,所执行的也是这一阶级的意志,因而公务员的行政行为又必然带有政治性二是差异性和相对性。公务员群体由个体组成,个体能力素质的差异性必定存在,而这种能力素质差异的存在由于有一定的外在条件的限制,导致这种差异性是相对的三是适应性和创新性突出表现在公务员对现实行政环境应具有高度的敏感性、自省性和自我调试、自我改变的适应力、生存力和发展力〕在信息化、全球化等外在环境变化和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等内在环境变化中,能够不断变革和完善 行政系统自身.增强行政能力,确保其始终走在发展的最前沿,这是其最}a著的特征四是执行性和严肃性.公务员的行政行为贯穿于整个行政过程,具体到每个行政环节和行政活动要把公共意志、需要、动机和政策法律 以及相应的资源条件变成具体的行政活动直接作用于 行政客休并由此产生具体而严肃的现实结果。因此.操作性、执行性、深远影响性和重大严肃性是其在公共生活中最独特的特征 (二)公务员行政能力调整的背景公务员行政能力建设是一个动态发展的过程,随着时代的发展以及行政环境的变化,公务员行政能力也将被赋予不同的内涵和要求 首先,公务员行政能力必须适应全球化浪潮的挑战,我国加人世界贸易组织后.在融入全球化的进程中我国面临众多的挑战,其中最直接、最突出的是对政府公务员行政能力的挑战人世以前,特别是改革开放以前,我国基本处于与世界隔离的状态,政府机关丁作性质相对简单,整个社会对公务员的素质和能力要求也相对较低,对公务员来讲,只要遵循上级命令照章办事就能成为一个合格公务员,对政策理解和执行能力要求较高随着人世后全球化对我国各个领域的全方位影响,特别是政府管理方式的转变,对受传统行政文化和行为习惯浸润已久的公务员行为方式和能力要求提出了尖锐的挑战,其中最为显著的是对公务员依法行政能力、科学决策能力、应急应变能力等方面的挑战越来越严峻。 其次,公务员行政能力必须适应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不同的经济体制对政府职能的要求是不同的,而政府职能的转变又必然带来公务员行政能力的适当转换。在计划经济基础七形成的“全能管制型”政府模式要求公务员重过程而轻结果,重执行而轻创新,重管制而轻服务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职能范围只能涵盖市民杜会以外的公共领域,在此基础上形成的“有限政府”职能模式势必要求政府公务员尽决提高自身的服务能力、创新能力、沟通协调能力,以体现市场经济要求的“万顾客导向”和“公民导向” 第只,提高政府公务员行政能力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前题。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根据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对加强党的执政能力作出了重大部署,这是我党在关键时期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而公务员作为我党推向执政岗位第一线的国家工作人员,是党的执政水平的重要体现者,也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具体实践者所以,全而提升政府公务员的行政能力是贯彻落实中央《决定》精神、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一环。 (二)公务员能力标准的设置原则和体系框架公务员能力标准的构建,必须根据时代特征、中国特色、本地区特点以及公务员担负的历史重任,不断地对能绩标准内容和结构进行更新和调整,建立一套动态发展的符合要求的能力指标体系具体原则为:1.国际性原则公务员能力标准设计要洞察世情,注意借鉴国际先进经验,特别要研究西方发达国家公务员的能力标准体系。我们在指标结构布局的设计上要参照国际上成熟的指标.增强公务员能力标准的国标通用性、可比性。2.现实性原则仁公务员能力标准设计不能脱离本地区实际,要依据《国家公务员通用能力标准框架》(试行)的有关规定,根据新形势的新需要,从基层政府担负的行政职能出发充分考虑各种部门、各种岗位适用性,设计基层政府公务员行政能力模型的基本内容可行性原则。公务员能力标准设计不仅要考虑到适应中国国情和地区特点,而且还要考虑到本地公务员队伍的现状,指标设计要考虑操作性,努力向量化方向发展.使每一指标尽可能用可计量的要素反映出来,以保证考核评价结果的准确客观、 由于每一职务所担负的工作责任轻重、难易程度、所需资格条件等因素的不同,所以在能力标准的构建上不能采取大一统的做法必须对公务员进行分类根据国际上一般做法,基层政府公务员能力标准构建的对象划分为三个层次:基层行政人员〔包括办事员、科员);中层行政人员(包括科级公务员、科级公务员);高层行政人员(主要是副处级公务员、处级公务员)职位层次不同,对公务员的能力要求也会有相应的差别基层政府公务员的能力结构依序划分为基本能力、中级能力和高级能力三个层次:一是基本能力,主要包括口头表达能力;专业技术能力;人际关系能力;知识开发能力;政策把握能力;任务执行能力;依法行政能力二是中级能力,主要包括权责分配能力;沟通与协调能力;驾驭冲突的能力;资源运筹能力;绩效管理能力;外部合作能力;内部凝聚能力:信息获取与分析能力;开拓创新能力;环境应变能力等三是高级能力,主要包括以宽广的眼界观察世界,善于进行理论思维和战略思维,科学判断形势的能力;善于抓住机遇加快发展,及时研究解决改革和建设中的新情况新问题,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正确认识和处理各种社会矛盾,善于协调不同利益关系和应对复杂局面和各种风险的能力;善于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作以及总揽全局的能力。 以土三个层次的能力构成了一个完整的公务员能力体系,但在实际中,这种划分不是绝对的.往往是交叉渗透、需要灵活运用的一般来说,职位层次越高,越需要具备更高级的能力,以适应高级职位统缆全局、战略规划的要求、 二、对墓层政府公务员行政能力的总体评价及成因剖析 据调查显示.“推公”以来我国基层政府公务员队伍整体能力呈现出逐步优化的发展态势,能力素质综合指数提高较快。基本能够适应本地区公共事务管理的需要。笔者分析,我国基层政府公务员素质能力近年提高较快的原因有三:第一,实行“凡进必考”,吸引了大批精英分子加人到公务员队伍,客观上促进了行政能力的整体提高。自国家推行向社会公开招考公务员以来,基层政府公务员队伍整体素质和能力明提高.精神面貌发生了著变化一特别是经济欠发达地区,其经济发展状况和特殊社会结构决定了政府机关公务员是本地区人才聚集的职业,公务员对本职工作的满意度较高,公务员队伍稳定。在一定程度二促进了公务员队伍整体能力的提升,第二,竞争形势益严峻,公务员主观上愿意提高自己的行政能力,以拓展生存空间与竞争实力近年来,全国各基层政府在科处级领导岗位都已基本实行考试考核竞争上岗制度,有些机关还试行年终考核末位淘汰制度、副局级领导干部“一推双考”制度等改革措施,将晋职晋级与竞争性考试和业作能力的压力,也为公务员平等竞争提供了发展平台。凸显公平公正的公务员制度应有的内涵,客观上鼓励公务员提高自身素质能力。第三,加大培训力度,营造学习氛围,从组织上保障公务员能力的提高近年来,各基层政府机关针对自身情况开展了大规模“补课”式的培训活动,效果显著;同时,各培训机构改变了培训方式和培训内容.实行“菜单’,式选课和针对性教学,不仅增强了对公务员参加培训的吸引力,而且从组织上保障了公务员能力的大幅提高。 虽然基层政府公务员行政能力整体上呈上升趋势,但从实证分析结果来看.在公共服务能力、依法行政能力‘创新能力等几项关键性能力方面确实还存在明显不足,尚在低水平徘徊分析其成因有三:第一,多“入”少“出口”,公务员新陈代谢机制不健全是影响基层政府公务员整体行政能力不高的客观因素。各地方政府在最初推行公务员制度时,一般实行整体过渡的做法,使得公务员队伍进口失之于宽,管理失之于松索质能力参差不齐;冉加上公务员队伍“出口”不畅,新陈代谢阻力较大,严重影响了基层政府公务员队伍的整体活力和素质能力的提升第二,重“管制”轻“服务”,传统行政文化的深刻影响是公务员思想意识更新缓慢的主观因素在基层政府,传统行政文化中的“权力行政”、“全能管制”观念依然影响深远,公务员对计划经济体制的管理方式存在强烈的惯性思维和路径依赖,导致服务意识、法制意识较为淡薄,公共服务能力、依法行政能力较为欠缺.第三,重“精神”轻“物质”,激励竟争机制不完善是公务员缺乏进取动力不足的组织制约因素。目前对公务员的激励方式主要是精神鼓励,这是公务员职业的政治性特征决定的,有利于提高公务员的社会地位和职业道德水平。但随着社会各阶层收人的大幅度提高,社会比较利益的倾斜加剧了公务员心理上的不平衡感,不仅挫伤了公务员的积极性,也大大激起了他们对物质利益的强烈欲望与此同时,政府系统考核评价体系不科学,竟争激励机制不完善等,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工作尤压力也就无动力,无动力就不出成绩的“平头”局面,这是公务员能力建设动力不足的重要组织根源。 三、加强基层政府公务员队伍能力建设的政策建议 公务员队伍建设和能力的提高是一个民期的、不断完善的过程,只有找准问题,寻求克服这些问题的路径才能科学制定评价公务员能力素质的机制 (一〕关创造灵活用人机制的政策建议第一,对公务员录用形式进行改革基层政府公务员普遍通过委任制、选任制、考任制的形式录用,但对一些专业技术要求高的职务,通过以上三种方式很难找到“人适其职”的合格人选,建议可以参照吉林省政府聘任“政府雇员”的形式,以高薪办法向社会招募高级一专业人才进 人政府政府雇员服务政府部门.但不具备行政职务,不行使行政权力.不占用行政编制.用合同的形式确定 政府机关与高素质或专业技术人才的法律关系。这种办法一方面可以吸引高级人才投身政府管理,提升政府服务质量;另、方面,打破了政府用人的终身制同时、这部分人在政府1作与升迁毫不相千,只凭专业技术和知识吃饭。对浓厚的官场文化能起到很好的消解作用、第二,加大公务员队伍内部的流动性,刺激公务员素质的不断提升。基层政府人事部门可以成立公务员人才中心,本级政府所有公务员都在此登记备案,实行统一管理,形成一个政府内部的“准人才市场,各部门所需人员通过这个“人才中心”合理分配,形成政府一内部的“市场化”用人机制,这样可以在政府内部形成适才适”,最大限度实现公务员阳内部。人才配置最优化”,建立政府内部的横向流动聘用机制第三.创 造良好的用人环境,实现’.造血”与‘输血”功能并重与吸引优秀人才”同样重要的是‘·留住优秀人才”,特别对于经济欠发达地区来说,其发展水平和经济状况决定了“物质留人”的空间不大,所以。感情留人、“事业留人”、“发展留人’‘就显得十分重要建议领导干部竞聘选拔方式逐步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持续满足优秀人才的发展欲望,真正实现“不拘一格”选拔使用 (二)关于优化基层政府公务员考核制度的政策建 议第,明确考核内容,实行权重考核制度。由于公务员工作很难量化,基层公务员考核的内容往往倾向于宏观而缺少可操作性。建议在考核内容,针对前述公务员能力模型实行权重考核制度,确定各基层政府公务员的核心能力.实行“一票否决”制度对于整体能力和素质不合格的公务员,必须停职参加培训,培训后经过考试和试上岗合格者方可评为称职,而年终考核称职者方可晋职晋级第二,在考核权重的把握上.要坚持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届中与届末相结合、平时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并尽量对不同岗位的公务员实行分级分类考评,注重考评的针对性、具体性和可操作性。第三,考核内容与目标体系一经确定就要公之于社会,既让公务员了解,以便按要求执行,又要让行政监察部门、人事考评部门和上级领导掌握,以便于监督检;杳,还要让大众知晓以便于社会监督 (三)关于完善公务员培训机制的政策建议卜第一,在培训方式上,建议采取传统培训方式与现代化、电化培训方式相结合,兼收并蓄传统培训方式应利用集中学习的优势,组织有针对性、导向性明确的学习,特别要将培训重点放置于公务员的人际交流能力和团队作能力的培训上,并增加案例教学、情景模拟式教学、团队训练式教学等先进方法.为受训公务员提供集体经验的分享而采用远程式教学等电子化培训则可利用其终端分散的特点,扩大受训者的规模、将培训重点放在提高公务员的知识存量及解决问题的能力等方面,又可以减少脱产受训带来的工作不便第二,在培训内容匕建议实行需求式教学公务员培训部门应定期进行培训需求的调研,了解培训岗位需求的特点及变化趋势,本着“管用”的原则合理安排培训内容.分层分类开展具有针对性地培训.培训内容的设置应做到三个适应:一要适应政府工作需求和职务要求;二要适应公务员的素质和能力现状;三要适应本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求第三.建议实行培训与考核、奖惩、提拔相结合的制度.激发和保持培训的内在动力建立并实施严格的培训机构资格认证制度。并配套实行培训保障机制和培训约束机制。对于没有按时参加培训或培训成绩不合格的,年度考核不予确定等次,并在提拔任用和晋职晋级时适度考虑同时,鼓励和支持公务员参加多种形式的继续教育,以提高基层政府公务员队伍的学历层次和知识水平 (四)关于实行多种淘汰机制并举,实现墓层政府公务员队伍吐故汰劣的政策建议基层政府公务员队伍一直存在“只进不出”“出口不畅”等现象,这是导致基层公务员队伍庞大、能力低下的直接原因.目前公务员淘汰机制主要有四种:一是自然淘汰,即公务员因年龄、身体状况等原因流出行政系统,如退休二是自动淘汰,即公务员基于利益比较或兴趣原因而主动要求退出行政系统,如辞职;三是被动淘汰,即行政机关对业绩欠佳、表现不良、不符合公务员职业标准或达不到公务员职位规范要求的人员实施的淘汰行为,如辞退;四是强制淘汰,即因公务员言行严重违反行政系统规则被驱逐出行政系统的形式,如开除。但通过这四种淘汰方式离开公务员队伍的数量极为有限,较难淘汰庸人懒人。因此,建议在继续完善和切实执行上述四种淘汰方式的基础上,同时建立竞争性的淘汰机制 第一,借鉴西方公务员管理经验,实行“末位淘汰机制”。用比较的方法对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排位倒数若干名的公务员实行分流或下岗,淘汰出行政管理系统,这样既能畅通“出口”,又能增强公务员工作的压力和忧患意识.变压力为提高自身能力的动力。 第二,参照军队中普遍实行的更新制度,实行年阶退职制喇。把公务员按不同的职级划分为不同的退职年龄,如果达到了本职级的退职年龄而未能晋升到上一级,便必须退职。职级越低退职年龄限度越低类似方法如能成功运用于公务员队伍.将有利于保证公务员队伍合理的年龄结构,控制公务员队伍规模,同时也可以催生公务员的危机感,促使他们持续保持在职压力,进而产生素质更新的强烈愿望和自觉行为. 公共管理论文范文:试论新公共管理框架下纳税服务的完善 论文摘要 自2008年我国成立纳税服务司以来,我国各级税务机关都相应开展了纳税服务工作。但是由于纳税服务的理念上的缺乏以及原有的行政管理制度上的不协调导致大部分纳税服务未能起到有效的服务于纳税人的作用。本文从新公共管理的角度出发分析了纳税服务中理念的缺失,成本过高,信息不充分等问题,提出在新公共管理框架下完善纳税服务的思路。 论文关键词 纳税服务 需求导向 税务机关 自从上个世纪50年代,为纳税人服务的理念在美国提出之后,各个国家开始逐渐重视纳税服务在税收征管中的重要性,纳税服务日渐成为各国税收服务的核心内容。在我国,近年来税务机关在纳税服务的理论研究和社会实践方面都进行了很多的尝试,使我国纳税服务管理有了较好的发展。但是由于我国税务系统管理体制上的限制,纳税服务目前仍然还处于基层税务机关纳税服务形式上的改变,在实质内容上还没有实现真正的纳税服务。从上世纪80年代西方国家兴起和发展的新公共管理运动,掀起了政府公共管理改革的新浪潮,现代管理学中的诸多理论同时也应用于纳税服务。利用新公共管理理论指导纳税服务的完善和更新,改变传统意义上的纳税行政管理方式,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纳税服务。 一、新公共管理下纳税服务发展的现状 (一)新公共管理的纳税服务理念 1.最小征税成本为中心 新公共管理理的中心思想就是将经济学理论和私营企业管理方法引入到政府管理当中,以提高政府的行政效率。新公共管理更加重视成本效益关系,主张将企业精神融入到政府管理中,注重投入产出的相对均衡,强调政策规划项目的成本、效益关系,要求以最小的投入获得最大的效益。这点完全符合亚当·斯密的最小征税成本原则,税收的管理行为会产生两个层面的费用:一个是政府征税的征税成本,一个是纳税人缴税时产生的纳税成本。因此纳税服务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着纳税人所缴税费的高低以及税收公平和税收效率。 2.以需求导向为重点 新公共管理强调公共服务中顾客导向理念,在社会契约论基础上,更进一步提出政府应为组织服务,政府应该树立“顾客至上”的思想,以顾客的需要为政策导向。积极施行公共部门的改革。税务部门作为最基本的公共行政部门,在税法保证的基础上,强化纳税服务,提供纳税人更多的选择权,为纳税人提供最佳的服务。 3.引入市场竞争机制为核心 新公共管理强调市场导向的治理,重视公共行政体系内市场竞争机制的作用。政府作为公共服务的提供者,但不是公共服务的唯一提供者,更不是公共服务的垄断者。引进社会资源,将部分公共服务外包可以提供更多更优质的公共服务。纳税服务不仅仅是税务部门主动提供,也应该引入税务中介,利用税务中介构建税务行政部门与纳税人之间的有效沟通桥梁。 (二)新公共管理下纳税服务发展的现状 我国新《征管法》明确提出,纳税服务是税务机关的法定职责和义务,税务机关必须在征收、管理、检查和实施税收救济过程中依法提供相应的纳税服务。2008年,国家税务总局专门成立了纳税服务司,具体负责“税法宣传、纳税咨询、办税服务、权益保护”等事宜。2008年9月,国家税务总局提出“以纳税人为中心”的纳税服务新理念,由“管制型”税收向“服务型”税收转变。2009年7月,国家税务总局召开了全国税务系统纳税服务工作会议,纳税服务体系初步建立。 各级税务部门尤其是基层税务部门依照各自的税源基础,在组织结构、制度安排、具体措施上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纳税服务活动。推行首问责任、全程服务、文明服务、限时服务、一站式服务、承诺服务、提醒服务、延时服务、预约服务、“低柜式”服务等多种服务形式,对税收政策、办税流程、纳税定额、收费依据、处罚标准、偷漏税举报渠道等实行了公开,建立了环境舒适的办税服务厅,以及开展税收宣传月活动、税收专题辅导等。 运用现代科技和管理技术拓展服务手段。如积极推行多元化申报和缴税方式,有针对性地推行直接申报、邮寄申报、电话申报、网上申报、委托代征等多种方式;充分利用现代金融支付和结算手段,实现税银企联网的电子缴纳;积极开展和规范12366纳税服务热线建设;积极加强网站建设等。 二、纳税服务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一)缺乏纳税服务整体理念,隐性成本高 许多税务部门对纳税服务的认识存在偏差:强调纳税服务只是服务,就不可避免的导致税务部门要求服务效率和服务态度;强调纳税服务隶属于征管,导致纳税服务的重点变成了优化纳税流程,提供便捷、快捷的服务以及流于表面形式的外在性服务;强调纳税服务的独立性,导致纳税服务成为单独科室,纳税服务固定在办税服务厅,无法实现整体的纳税服务要求。 虽然基层税务部门都在积极开展“一站式”、“零距离”、“一窗式”服务,将单一职能岗位转变为全能职能岗位,优化纳税程序,减少纳税人排队时间。但是这种纳税流程缺乏处理突发和复杂业务能力,更加缺乏即时监督的能力,与后台监督缺乏实时联系,与征管职能部门也缺乏有效的协调。一旦出错往往会拖延到次日发现或者月底发现,这时候再进行纠正会极大地增加纳税人的心理遵从成本,也会增加一线工作人员的心理负担。这样的纳税服务只是落实在窗口一线人员,并没有从整体出发实现纳税服务理念,呈现一种的孤岛效应,服务手段单一,税务部门内部信息共享能力弱,效果并不明显。 (二)纳税需求导向效果不明显,征税成本高 从公共品角度出发,政府提供公共服务应该是供给导向,由政府主动提供社会成员的公共品满足社会成员需求。但是从新公共管理角度出发,纳税人不是简单的社会成员定位,按照我国税制的要求,我国是以法人为主体的纳税管理体系,办理缴纳税款的人员是实际参与纳税流程的社会成员,在本质上要求税务行政部门与他们在平等的地位上。但在我国税务机关的思想观念上,把纳税服务更多的定位于服务税收征管工作,没有把纳税服务作为国税工作的核心业务。 在纳税服务推动优化上,往往是税务部门单一方面推动,使从便利管理角度出发,是一种垄断式服务的体现,要求纳税人必须接受,纳税人也无权反对。缺乏和纳税人之间的有效沟通,也没有对纳税人的需求进行调查,这导致纳税服务提供的服务内容与纳税人的需求存在实际的偏差。忽视纳税人的合理纳税需求分析,提供的纳税服务于纳税人之间产生了结构性的矛盾。由于这种矛盾的存在,削弱了纳税服务的提供能力,甚至会产生负的外部效应,浪费了税务人力与财力资源。 (三)纳税服务观念滞后,信息化成本高 目前,纳税服务的手段有很多银行的管理手段的痕迹,而属于税务部门的创新性服务观念相对要少。目前我国缺少一套行之有效的纳税服务分析系统,对纳税主体缺乏标准化的评级和分类;信息共享能力低,不能对纳税人进行量化判定;调查方法和手段欠缺,对纳税人需求不能有效地反馈,也不能针对纳税人的要求设计新的纳税流程。由于纳税服务对纳税人数据库关联能力弱,导致税务部门与纳税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纳税服务不能有效掌握纳税人的信息,纳税人的信息变动还需要征管部门逐一核对,影响了纳税服务的有效性。 纳税服务分析能力要求税务工作人员具备极高的专业能力,不仅要熟练掌握政策法规的变化,还要熟悉征管的业务流程,同时优秀的社会调查能力和数据处理能力也是保证纳税服务的需求导向能否有效实施的关键。而目前大多数税务部门缺乏这样的专业性人才或者团队,并且税务部门忽视了服务外包的可能性。一味强调要求税务工作人员单人完成一个专业团队的工作,造成有些税务部门的政策出台缺乏严谨的可行性检验,出现问题后脱离制度约束盲目修改,极大影响了纳税人对税务部门的信任度,也导致纳税成本过高。 三、完善纳税服务的新公共管理思考 (一)理顺纳税服理念,将纳税服务贯穿于税收征管 纳税服务贯穿于税收征管的全部环节,并且预先于税收征管开始纳税人管理,事后对纳税人评价分析。所以应从人力资源,制度安排,组织结构上予以相应的保障,提高纳税服务的水平,减低纳税成本。 首先,要解决纳税服务与税收征管互相独立的问题,需要从创新征管模式入手。从服务一体化角度入手,新的征管模式不仅要将纳税服务融入到征收管理中,还要体现纳税服务与征收管理的核心价值观。其次,优秀的人力资源是保证纳税服务有效开展的前提,加强税务干部的专业素养,提升税务干部对税收政策法规的解读能力,强化税务干部对纳税流程的熟练度;优化税务系统人力资源的弹性福利制度,从物质上保证对税务人力资源的激励作用。最后,整合纳税服务部门,引入扁平化管理制度,将纳税服务嵌入到征收管理中,建立税收分析,税源监督,税收评估,税收稽核一体化的服务机制,最终将纳税信息归集到税收征管的决策中心,形成制度化措施后反馈到基层税务工作人员,使得每一位税务干部都成为纳税服务员,在日常征收管理中,为每一位纳税人提供专业化的纳税服务。 (二)确立纳税需求导向的服务体系 加强对纳税人合理需求的有效表露激励机制,摆脱自上而下的服务提供方式,将纳税人和税务部门放在平等的地位,充分挖掘纳税人的共性和纳税特点。 借鉴客户管理模式,坚持纳税服务维护,要重点掌握纳税人对税务部门征管的反馈,对纳税人的维护自身权益的投诉要做到反思优于处罚,总结优于批评。真实了解各服务项目的实际效果,进一步有针对性地研究后续措施,改进服务。将纳税人的需求反映在制度提升上,引导纳税人自觉参与纳税服务决策,提高纳税遵从度。在大量的调查基础上,按纳税人的心理特征和行为特征进行分类,提供个性化的纳税服务;按纳税人的遵从度和信用评估进行分级,有针对性的提供纳税服务;按照纳税人的规模和业务量进行分项,提供模块化的项目服务。 (三)充分发挥税收中介的作用,适当进行服务外包 随着社会的发展,社会分工越来越细化,社会单体的差异性也日趋多样化和复杂化。政府不能包办所有的公共服务项目,适时适当的将服务内容下方到社会团体,政府加强引导和监督职能。因此,推进纳税服务的社会化有利于纳税服务的微观化。 截至2012年6月,我国实有企业达到1308.57万户,个体工商户达到3896.07万户,即使是加强信息化程度和自助纳税等便捷手段,每个税务干部都要面对数以几百计的纳税人,完成日常的征管都显得住捉襟见肘,而纳税人亟需的税法政策解读和宣传更是无从谈起。 充分利用社会化力量,将部分纳税服务外包给社会团体,引入市场竞争机制,促进纳税服务的社会化。从长远来看,除了更加完善的12366热线信息化服务外,利用纳税服务外包和结合专家级的税务咨询,提供最权威最专业的纳税服务可以更好的解决纳税人对税收政策了解的空白。建立税收法规和政策的疑问库,和E-MAIL回复机制,能比电话咨询便于记忆和掌握。 在科学合理界定税务机关职能的基础上,通过法律和经济的手段,利用各种社会力量包括中介机构和社会团体为纳税人提供各类纳税服务。重点是出台相关法律法规,规范税务业,促进其健康发展,使之成为纳税服务社会化体系的主要力量。 公共管理论文范文:公共管理与治道变革 内容摘要 世界各国的实践表明,政府对于经济、社会和政治发展是必不可少的,政府治理公共事务模式即治道的质量,直接关系到一个国家经济、社会和政府发展水平和质量,也直接关系到公民各方面的生活是否幸福和快乐。 20多年来,中国改革开放的过程,也是政府全方位治道变革的过程:从过去什么事情都管的无限政府走向专心致志于公共服务供给、公共问题解决、公共事务管理的有限政府,从人治政府走向法治政府,从以专政和权力统治为基础的政府走向以服务为宗旨的政府,从高度集权的政府走向地方越来越有自身权限的多中心运作的政府,从高度封闭的政府走向信息公开、允许公民多渠道参与公共管理的政府等等。这一过程既是宏观上全面系统推进的结果,但更是具体的公共管理多方面创新、积累并推动宏观变革的结果。 本文以江苏和武汉新近实施的公共管理创新,以及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的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公布的婚姻登记条例为例,说明了公共管理创新对于政府治道变革的重要意义。 关键词:公共管理,治道变革 2003年,中国各级地方政府在公共管理方面有很多创新的举措,比如江苏省废除了有关严禁没有婚姻证的男女混住,武汉市用新的方法成功地解决了多年没有解决的禁止麻木难的问题。在中央层次,全国人大颁布了《行政许可法》,国务院颁布了《婚姻登记条例》。 这些新的公共管理举措,和新的国家法律法规,具有很大的治道变革意义。认真总结与分析这些新举措和新法律法规所包含的治道变革逻辑,有助于我们更好地通过管理与制度创新,进一步推进中国政府的治道变革。 一、江苏省公共管理创新的治道变革意义 过去,江苏省人口管理暂行条例规定,严禁没有婚姻证的男女混住。最近,江苏省废除了这一规定,因为这一规定没有国家法律依据,国家法律并没有规定没有婚姻证的男女不可以混住。 这一举措受到了传统媒体和新闻网站的关注。大家一片叫好。认为,这是法治原则的体现。法治原则要求,法律不禁止的就是允许的,国家法律没有规定禁止的事情,省级政府没有权力制定法律性规定实施禁止。根据现有的法律规定,男女同居,只要不涉及货币化的性交易,就不属于违法。更有法学家认为,这实际上体现了公权尊重私权的精神。其实,公权与私权是有明确界限的,未经正当司法程序,公权不得侵犯私权。男女同居,属于私权的范围,即使国家有法律规定,这样的法律也属于公权对私权的侵犯,是需要修改的。 在笔者看来,这一变化的意义不仅仅是体现了法治精神,有利于青年男女的自由而快乐的生活,更重要的是体现了中国政府治道变革的进步: 从审批治国走向依法治国。过去,凡是政府没有明确允许的事情,都属于禁止之列,所有的事情,包括公民个人的私生活,都需要政府的允许,才是合法的,严重的时候,连思想都要与政府想的一致,不允许想政府不让想的事情。现在,变成了凡是政府没有用法律明确禁止的事情,都属于允许之列,公民可以自行行事,即使违背一般人的道德准则,但只要不违反法律,都不受处罚。 从道德治国走向依法治国。过去,政府往往依据道德原则来治国,认为法律是道德的体现。只要违反道德风俗,就应该严厉禁止,受到严厉处罚。根据这样的治国原则,未婚同居是不道德的,需要禁止,并受到处罚。现在,政府根据法律原则来治国,法律是公共生活的基本规则,只要不损害他人的利益,任何私人行为,都是个人的权利,都不在法律规定的范围之内。道德原则,是一个人的修养的问题,主要依靠个人自己的道德修养、社会舆论等进行约束。 从行政集权走向政治集权。中国政府的特征是,在行政上是高度集权的。具体事务,都需要中央来决定,即使是一个小区应该收多少物业管理费来进行物业管理,一个村庄应该有多少提留来提供公共服务,都由中央来决定。其结果是,中央管了很多不该管的行政性的具体事务,但是像个人的基本权利,包括财产权利、生命权利和各种各样的基本自由权利,却没有得到中央法律和政策的明确保护,地方政府和单位,都可以通过自己的规定加以限制和侵害。也就是说,我们是一个行政高度集权但政治高度分权的国家。这样的国家,最容易出现行政事务虽然高度集权,但由于高层监督负担过重,往往是各地各单位各自为政;由于中央忙于各种各样的行政杂务,反而没有精力去保护公民的基本权利,致使各级地方政府、基层政权,以及事业单位出台了各种各样的侵犯公民权利的法规和规定。江苏省主动根据政治集权的原则,放弃对基本权利的限制性规定,有利于中国政府从行政集权走向政治集权,让各种各样的私人事务,交给个人决定和处理;让各种各样的地方性事务,交给地方政府处理。但是,当涉及公民基本权利等政治性事务的时候,则应该由中央政府亲自处理,各级地方政府和单位,都不得出台限制和侵犯公民基本权利的法规和政策。 这一举措还有公共管理的价值意义,这就是从尊重政府权力走向尊重公民权利。限制公民权利,实际上都是为了政府权力的运作方便而设定的。就拿这个案例来说,政府规定,禁止,也就是禁止任何货币化的性交易。为了有效实施这一政策,必须鉴别一对男女在从事性活动时是否存在货币交接行为。要证明这一点,有些情况是比较容易鉴别的。比如,有结婚证明的男女,其同居和性行为,就可以被看作是不存在货币性交易,虽然事实上可能存在,但因为有婚姻,其财产属于婚内共同财产,只是从一个兜掏到另外一个兜。这时,结婚证成了性活动不可能存在货币化行为的替代指标,有了结婚证,不需要进一步取证的信息。但是,对于没有结婚证的男女来说,要识别是否存在货币化的性交易,是两情相悦同居还是非法货币化性交易,则需要更多的信息。由于这些信息具有隐秘性,除非当场抓住货币交接,否则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很难认定,这对于执法的人员来说,是一个难题。一般来说,对于难以鉴别的事情,政府的天然倾向是全部禁止,因为这样有利于政府权力的有效运作,可以减少更多的麻烦。但这样一来,就会导致尊重权力甚于尊重权利的恶果,很容易导致很多冤假错案:有些属于情人约会,有些属于婚前同居,但由于在短时间里很难识别,再加上抓住可以依法处罚5000元,执法部门有很高的收入驱动,就往往屈打成招,本来是两情相悦的事情,因执法权力的介入,变成行为,本来是件十分快乐的事情,最后变成了悲剧。 为了避免这样的悲剧,关键不是公民是否约束自己,要小心谨慎,而在于政府应该实施治道变革,约束自己,不要为了权力的方便而任意侵害公民的权利。对此,江苏省可以说开了一个好头。 二、武汉市公共管理创新的治道变革意义 从权力行政走向权利行政,是政府治道变革的基本变革路径。这一路径也可以表述为从强制行政走向服务行政。最近武汉市禁止“麻木”的实践,可以说是从强制行政走向服务行政之治道变革的典型。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各大城市交通面貌都有了非常大的变化。在改革开放之前,人们为拥有一辆自行车而感到自豪,在改革开放之后,人们很快拥有了自己的摩托车,进入90年代之后,越来越多的人拥有了自己的私家车。 在这一转变过程中,也出现了各种各样的问题。武汉市面临的问题是,1989年以来,武汉城市道路上挤满了正三轮摩托车和人力三轮车。这些交通工具在武汉俗称“麻木”,其特点是价格便宜,适应普通百姓交通的需要,但也影响武汉的交通,污染武汉的环境,尤其是严重影响了武汉的城市形象。 由于这一原因,1993年开始,武汉两会出现了多达上百件的解决“麻木”问题的建议、提案和意见。政府也采取了种种措施,禁止“麻木”,但14年的整治始终是“治了乱,乱了治”。其中1997年,武汉市政府痛下决心,全城“禁马”。但是,“麻木”司机竭力反对。武汉的交警在政治行动中也经常遭到麻木司机的围攻,有的甚至留下了终身残疾。自然,“禁麻行动”也就屡战屡败。一直到2003年3月之前,这一问题一直没有得到妥善解决。 2003年3月底开始,武汉市政府采取了种种措施,经过85天的努力,困扰武汉多年的“麻木”问题终于得到了解决。 为什么过去花了14年时间依然难以得到解决的“麻木”问题,到了现在花了85天就解决了呢? 从公共管理的角度来看,过去“禁麻”行政的失败,主要在于采取的手段过分依赖强制执行权,没有充分考虑“麻木”司机的利益,没有考虑到普通百姓的交通需求。政府为了公共利益“禁麻”是正确的,但是在实现公共利益过程中,如果损害了一部分人的利益,那么行政就不得不依赖强制权,通过惩罚的办法“禁麻”。此次“禁麻”成功,关键原因在于武汉市政府充分考虑到了“禁麻”过程中有关利益相关方的意见和利益: 充分考虑禁麻对麻木司机可能造成的损失,由市政府出资,收购麻木。从4月1日开始,首先收购无证“麻木”,在4月份一个月内,一共有16511辆无证“麻木”司机主动交车。然后5月20日武汉市政府“禁麻”通告,收购有证“麻木”,有证“麻木”回收在6天时间全部完成,2232台车辆回收。 充分考虑“麻木”禁止之后“麻木”司机的再就业问题。市政府一方面鼓励“麻木”司机自我就业,与此同时市政府也采取各种措施,帮助“麻木”司机就业。 在解决“麻木”司机后顾之忧的同时,市政府还充分考虑到了普通百姓的交通需求。改革出租车价格政策,出租车起步价格从7元下降到3元。 这些方法应该并不复杂,但过去的市政府为什么没有想到,而现在的市政府却想到了呢?这与武汉市新一届政府科学决策的努力是分不开的。为了打好“禁麻”战役,2003年春节刚过就召集工商、城管、民政、残联、公安等部门成立了取缔“麻木”工作班子,他们总结十余年的整治经验和教训,邀请专家科学论证,修改《武汉市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若干规定》,出台配套措施,补偿车主利益。 在政策执行过程中,武汉市政府也采取了种种措施,实施民主行政。市民警、社区、民政、残联等部门工作人员一起组成一千余个工作组,对全市“麻木”车主逐人逐户上门调查,宣传政策、了解今后的工作愿望等,基本掌握了34870名“麻木”车主的家庭状况、经济收入、详细住址和车辆类型等情况。 这些行动,不仅解决了“麻木”司机的后顾之忧,而且还解决了“麻木”司机心理上的障碍,对“禁麻”政策顺利实施,营造了一个认知共同体,各个方面在认识上达成了一致,在利益上没有冲突对抗的基础。自然,“禁麻”行动也就自然而然地取得了胜利。 武汉市政府“禁麻”成功的经验表明,政府改变观念,实施治道变革,从强制行政走向服务行政,在政策制定过程中,尽可能让利益相关人有更多的参与机会,让其有机会表达自己的想法和利益,在制定过程中可能有很多麻烦,但一旦政策制定出来,各个利益相关方面有了共识,就不会导致大的意见和利益冲突,公共问题就能够得到顺利解决。如果我们的政府在公共管理方面都能够这样做,那么可以想象,我们所面临的绝大多数公共问题,都能够摆脱过去的“治乱循环”,在很短的时间里就得到妥善的解决。 三、婚姻登记条例的治道变革意义 最近若干年,中国地方政府公共管理创新层出不穷,已经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中国地方政府的治道。在中央层次,这样的变革往往以新的法律或法规的形式出现。最近国务院出台的《婚姻登记条例》就是其中的典型。这一条例的治道变革意义是显然的:从方便管理到方便公民;从加强管理到走向提供服务,体现了服务政府的理念。 在过去,一对年轻人经过热烈的恋爱,终于觉得难分难舍,把对方看作是自己的另外一半,想要结婚。但是,烦恼也即刻来临了,他们发现,结婚原来不是想结就结的,还要过五关斩六将,过好多关卡,忍受好多难看的脸,还要交很多不该交的钱,还可能被卡不许结婚: 他们必须到单位去开介绍信,要单位出具婚姻状况证明。虽然很多人拿着一包要结婚的喜糖给负责开证明盖章的人,就可以如愿以偿,但也有一些人发现,原来单位有各种各样的规定:有的规定,男方必须到25岁女方必须到23岁才能结婚,有的更规定男女双方的年龄加在一起必须够50岁才可以结婚,否则不给开证明。有的单位则更因一些莫须有的原因拒绝开介绍信。这使得要结婚的人一波三折。 即使好不容易拿到了单位介绍信,在结婚之前还必须去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接受体检,并向婚姻登记机构出具其开设的医学证明。在这一过程中,要结婚的人不仅要出一点血,也就是要交体检费,而且其隐私也往往得不到保障,有的医疗保健机构往往干涉隐私,检查与结婚无关的项目,比如对女性的处女膜是否完整也做检查,并对检查结果公开。有些女性先天处女膜不完整,往往因此而蒙受不白之冤,失去了男友的信任,有的结不成婚,有的即使结婚了也给婚姻带来了阴影,发生了不应该发生的爱情悲剧。 从宪法和法律的规定来看,这些麻烦其实都是工作单位和医疗机构违法管理、侵害个人婚姻自由权利的结果。因为《婚姻法》规定,男22岁、女20岁就有权利结婚,这一权利是得到法律保护的,男性一旦到了22岁,女性一旦到了20岁,就有了结婚的权利,任何不正当的干预,都是违法的。那么,为什么这些单位敢于这样做呢?它们也有法律依据,这就是1994年制定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结婚登记必须持单位介绍信,持单位开具的有关其婚姻状况的证明。而医疗保健机构之所以能够借此机会,不仅收取高额的各种类型的体检费,而且对不必要的项目进行检查,并公开人的隐私,破坏年轻人的爱情,损人不利己,其原因也在于1994年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结婚登记必须有医学证明。 从理论上来说,婚姻登记本来是应该由公共权力机构管理的公共事务,不能随意授予非公共权力机关。一般来说,公共权力机构的行政行为,不仅会得到内部行政监督,如果违法不作为,公民还可以对人民法院对其提起行政诉讼,这样的权力滥用的可能性较少。但如果把公共权力交给工作单位和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那样的群众自治组织管辖,就婚姻登记来说,一方面不必要,在婚姻登记过程中起不到实质性的作用,因为个人的婚姻状况凭户口本完全可以得到证明,即使有假,在跳槽换单位越来越频繁的今天其单位提供的证明也未必完全真实可靠。另一方面,给非公共权力机构以公共权力,反而给其提供了很多违法的机会,事实上,的确有很多单位就利用这一权力,制定很多土办法,根据本单位控制员工的工作需要,甚至是发泄人际私愤,任意提高结婚的门槛,违法干涉公民的婚姻自由。而对一这样的违法行为,不仅拥有行政监督权力的行政机关很难对其进行监督,而且由于其不是行政机关,公民也很难利用行政诉讼途径对其进行监督。即使公民要提出异议,来维护自己的合法结婚权利,也往往因不得不担心自己的饭碗问题而作罢。很多有情人难成眷属,有种种原因,不体谅民意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也制造了不少。 2003年10月1日开始,这一切都将成为过去。2003年夏天国务院总理签署的国务院令颁布了新的《婚姻登记条例》,该条例没有要求结婚双方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有关其婚姻状况的证明。该条例也没有要求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必须到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婚前健康检查,向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交婚前健康检查证明。法律没有要求,就等于是取消了。所以,有专家预料,2003年的9月,将是一个缓婚期,很多人将等到10月1日之后再去申请婚姻登记。因为在那天之后,很多复杂的手续都将取消,可以节约很多麻烦,节约很多时间,更可以省一笔资金。最近记者的调查也表明,婚检医疗机构原来每天婚检70多对的现在只有两三对了。对此,媒体都齐声欢呼,结婚将因此而真正变成快乐的事情,政府也因此而得到了发展,从便于管理走向方便公民。这显然是很大的进步。 不过,新的《婚姻登记条例》的变化还不仅仅这两项。还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变成了《婚姻登记条例》,省去了管理两字。这虽然只是省去了两个字,实际上却是政府职能部门观念的大变化:把自己从高高在上的管理者的角色转变为为公民登记服务的角色,充分体现服务性政府的理念。 服务性政府理念具体表现之一是,政府给个人提供更多的空间对自己的行为负责。比如,过去需要单位来证明的事情改为个人签名声明对自己的状况负责:结婚双方必须签署一份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也就是单身和非近亲声明书。 服务性政府理念具体表现之二是,离婚申请当场发证:原来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必须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进行审查,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个月内,对符合离婚条件的,才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新条例规定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服务性政府理念的表现之三是,对于分散的婚姻登记机关进行了整理,婚姻登记机关由行政部门以及乡镇政府统一负责,不再由街道办事处负责;涉外婚姻登记由省级政府的民政部门管辖。这就解决了婚姻登记管辖过于分散,在基层民主发展不充分的情况下有些婚姻登记机关利用婚姻登记滥收费的问题,也便于对婚姻登记机关的违法行为进行有效地行政监督。 不过,新的《婚姻登记条例》也不是没有问题,在笔者看来,至少在如下两个方面存在缺陷,需要完善: 缺陷之一是,一方面,《婚姻登记条例》规定,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但另一方面,在条例里又不要求进行婚检,实际上很难执行。对此,民政部有关人员的解释是,因为婚姻法规定的“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一直未能明确,结果就是在婚姻登记实践中,婚姻登记机关根据婚检机构出具的检查结果无法认定当事人是否患有不应当结婚的疾病,是否可以办理登记。结婚需要体检,没有实际作用,却增加了公民的负担。因此,取消了婚姻登记需要体检证明的要求。不过,在技术上没有明确的情况下,在法律上进行实体性的明确规定,但又在程序上不做要求,显然不合逻辑,有损法律的严谨性。笔者认为,最好的办法是修改规定,建议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疾病的,公民可以不申请结婚,而不是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另外,“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实际上只是说明了医学上不应当生孩子,因为不适合生孩子而剥夺公民结婚的权利,其实质是想从控制婚姻来实现优生优育的政策目标,虽然政府多了一项管理的工具,却牺牲了公民的权利。这还是管理型的政府,没有真正转变为服务性的政府。 缺陷之二是,《婚姻登记条例》第九条规定,婚姻登记机关可以撤销受胁迫结婚的婚姻,宣告结婚证作废,但条件是不涉及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问题。其实,受胁迫结婚,就是婚姻不自由,应该无条件宣布其无效,至于可能涉及的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问题,则应该另案处理。如果以涉及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问题为由,承认受胁迫婚姻,只能迫使受胁迫者在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问题上作出无限制的让步。这实际上是保护了胁迫者,牺牲了受胁迫者的婚姻自由权利。这一规定,也只是方便了管理,而没有考虑到受胁迫者的权利。需要进一步改革。 四、行政许可法的治道变革意义 《婚姻登记条例》体现了中国政府在婚姻登记领域的治道变革,具有局部的意义。2003年8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由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并公布、2004年7月1日实施。这一法律对于中国政府治道变革来说,则具有全局性的意义。 这一法律规定了行政许可的范围,也规定了不许设置行政许可的事项;规定行政许可除非由法律规定,不得收取任何费用;行政许可必须有时间限制,不得无限期拖延;只有法律和法规才能设置行政许可,部门规章和一般性文件不得设置行政许可;行政许可一旦批准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变更必须有充分的公共利益的利益,并且给公民和组织带来的损失进行补偿;禁止行政许可转让;严禁资格考试强制培训和购买指定教材等等。 这些内容受到了媒体的广泛关注和报道,因为这些规定,非常有针对性地解决了很多公民、企业和社会组织在与政府打交道跑行政审批时所面临的很多实际问题,而且也针对性地控制了行政机关设租、企业寻租、权钱交易的腐败空间,确立了从源头根除腐败的制度基础。可见行政许可法的意义非凡。不过,《行政许可法》的最重要的意义,恐怕还在于其对中国政府的治道变革意义: 使中国政府有限政府的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政府的权力有了法律的边界。过去,有关政府权力的法律,一般只是笼统地列举若干类别,说政府负责国防、外交、治安、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等事业,而没有具体规定其什么可以干,什么不可以干,其结果就是政府的权力往往是没有边界的,可大可小,没有标准,在逻辑上就是无限政府,可以“上管天,下管地,中间管天气”。《行政许可法》不仅从肯定的角度规定了哪些事项规定可以设定行政许可,而且还从否定的角度,规定了四类事项可以不设行政许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的;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能够自律管理的;行政机关采用事后监督等其他行政管理方式能够解决的。这不仅为公民个人、法人和社会自治等组织,市场经济和中介组织留足了足够的空间,为公民个人自由、社会自治、市场经济竞争提供了充分的法律基础,还为政府的行政许可权力设定了法律的边界,政府的行政权力终于进入了有限政府的境界。 使中国政府的依法行政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政府终于开始依法规范自己。依法行政,是法治国家建设的重要内容。过去主要强调政府治理整顿市场经济、管治公民行为、规范社会组织行为要有法律依据。行政许可法的出台,丰富和发展了依法行政内容,依法行政,首先是政府行政权力的设定、运作需要有法律依据。依法行政,首先是政府要依法规范自己,然后才是依法去管理社会。 使中国政府的民主行政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民主行政进入了程序民主的时代。过去,民主行政主要关心的是如何为人民服务,在实际操作中,为人民服务往往变成了高度管制也是在为人民服务。行政许可法的出台,使得民主行政的内涵增添了新的内容,行政许可法规定,行政许可的设立,起草单位应当采取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听取意见,并向制定机关说明该行政许可的必要性、对经济和社会可能产生的影响以及听取和采纳意见的情况。还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行政机关和实施机关就行政许可的设定和实施提出意见和建议。必须听证的行政许可行为必须公开听证,而且费用由政府机关负责,等等。这些规定,都体现了民主行政的新内涵。这表明,民主行政不仅是在目的上要为人民服务,更重要的是在过程上要让人民参与行政权力的设定和运作,民主行政进入了程序民主的阶段。 使中国政府的权力配置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政府间权力配置得到了法律化、清晰化。在现有的宪法和相关组织法规定中,往往只有原则,立法机关和行政机关、各级政府之间有关权力划分的规定,往往比较模糊,只有民主集中制、议行合一这样原则性的规定。行政许可法规定,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可以立法设定行政许可,行政法规只有在法律尚未制定的时候才可设定行政许可。国务院决定设定行政许可只限在必要的时候,除临时性行政许可事项之外,国务院应当提请国家立法机关制定法律或者自行制定行政法规。国务院各个部门不能以行政规章的形式设定行政许可。在没有法律和国务院行政法规时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行政法规,急需时省级政府可以设定临时性的行政许可,临时性的行政许可一年后若要继续实行,必须提请当地立法机关制定地方性法规。与此同时,还规定了地方性法规和省级政府规章不得设定由国家统一确定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资格、自制的行政许可;不得设定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登记及其前置性行政许可,并且禁止为地方保护主义、分裂统一市场设定行政许可。这些规定明确界定了立法机关、中央和地方政府机关在行政许可设立方面的权力划分,使得立法与行政、中央与地方的关系进入了法律化、清晰化的阶段。 使中国政府的政务公开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政务信息公开有了具体的法律要求,而且政府需要根据公民的要求公开信息并作出解释。由于战争年代秘密行政的传统影响,以及计划经济时代长期运动性行政的惯性,中国各级政府的政务公开状况一直不如人意。政务公开只是作为一种要求,而不是政府的法律义务。所以,往往是上级要求一下,领导重视一下,政务就公开一些,时过境迁,又回到秘密行政的做法。其关键是政务信息公开并没有明确的法律框架,也没有法律要求。今年SARS危机时期制定的《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规定政府必须公布传染病疫情信息的法律义务以及相关责任,这是一个很好的开端。《行政许可法》的出台,在法律上规定了政府在行政许可领域公开政务信息的义务以及具体做法,并且还必须提供公民要求提供的信息和解释:行政机关应当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有关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在办公场所公示。申请人要求行政机关对公式内容予以说明、解释的,行政机关应当说明、解释,提供准确、可靠的信息。这又把中国政务信息公开推进了一大步。 使中国政府的服务行政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为人民服务进入了制度设计和保障阶段。为人民服务一直是中国政府的施政原则,中南海新华门就写着“为人民服务”,但在具体行政领域,服务原则往往缺乏制度化、法律化的保障,便民服务往往停留在口头上,行政机关往往为了行政管理的方便让公民和企业社会组织疲于奔命。《行政许可法》的出台,使得服务行政终于进入了制度化的阶段:比如,在行政许可的申请与受理阶段,规定行政机关应立即告知申请人为什么不受理,当场告知或者在五日内一次性告知其申请材料的错误。在审查与界定阶段,对符合条件的申请,行政机关应当场作出书面行政许可决定,不能当场作决定则限期作决定;政府一致对待申请者,无论上下级关系、还是不同部门的关系,都是政府内部的事情,申请人只跟一个政府部门打交道,而不必挨个儿自己跑政府部门。在涉及第三方利益的时候,政府还必须告知第三方利益相关人,并听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以免损害第三方的利益。 当然,行政许可法要到2004年7月1日才正式生效,各级立法机关和政府机关在未来还需要根据行政许可法在未来的10个月里面全面清理有关行政许可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文件。在行政许可法真正生效之前,对其意义的探讨应该说还停留于纸上谈兵的阶段。但有了一个比较好的法律,毕竟是一个很好的开始,只要从现在开始艰苦努力,中国政府也可以很快实现治道变革,真正成为廉洁、高效、公正、公开、公平的为人民服务的政府。 世界各国的实践表明,政府对于经济、社会和政治发展是必不可少的,政府治理公共事务模式即治道的质量,直接关系到一个国家经济、社会和政府发展水平和质量,也直接关系到公民各方面的生活是否幸福和快乐。 20多年来,中国改革开放的过程,也是政府全方位治道变革的过程:从过去什么事情都管的无限政府走向专心致志于公共服务供给、公共问题解决、公共事务管理的有限政府,从人治政府走向法治政府,从以专政和权力统治为基础的政府走向以服务为宗旨的政府,从高度集权的政府走向地方越来越有自身权限的多中心运作的政府,从高度封闭的政府走向信息公开、允许公民多渠道参与公共管理的政府等等。这一过程既是宏观上全面系统推进的结果,但更是具体的公共管理多方面创新、积累并推动宏观变革的结果。 为了在新的世纪里,继续推进中国经济、社会、政治的全面发展,政府的发展至关重要。江苏和武汉的经验表明,政府发展的重要途径就是通过具体的公共管理的改革和创新,在很多具体的层面,促进政府的治道变革。《婚姻登记条例》和《行政许可法》的经验表明,政府发展需要在积累日常具体公共管理经验和教训的基础上,在条件成熟的时候,修改现有的法律和法规,出台新的法律和法规,在制度层面,促进治道变革。只有在操作层面与制度层面一起努力,才有可能把新的政府治道变革落实在具体的公共管理上,才有可能稳步推进政府的治道变革,才有可能让新的法律与法规,有现实的可行基础,而不会变成一个写在纸上的文字,没有实际作用。 公共管理论文范文:政府管理职能重构的选择 【摘要】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决定》第一次在党的纲领性文献中提出“公共管理”这一国际通用新概念,标志着我们党对行政体制改革的认识又实现了历史性飞跃。由传统公共行政向现代公共管理的转变,是当今世界各国行政体制改革的一项基本内容,这一思路已经被越来越多的国家所接受,十六届三中全会《决定》为今后我国行政体制改革提供了根本思路。本文通过引入传统公共行政与现代公共管理这两个概念,阐明现代公共管理提出的根源以及与传统公共行政理论的本质区别,分析实现这一转变的紧迫性和必要性,探索实现这一转变的基本途径,提出必须从多层次、宽角度来实现这一历史性飞跃。 【关键词】 传统公共行政 ;现代公共管理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提出了“公共管理”。这是第一次在党和国家正式的纲领性文件中引入这个国际通用新概念,标志着我国政府的主要职能,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上,已经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分析传统公共行政与现代公共管理的区别,认清实现这一转变的紧迫性和必要性,从而进一步探索基本途径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问题的提出:现代公共管理对传统公共行政的冲击 传统公共行政实质上就是具有广泛影响的“官僚制”政府的职能,它最显著的特征表现为两个方面:其一是强调公共事务及公共服务的官僚独占模式,认为政府组织才是提供公共服务的基本形式。其二是注重官僚制组织机构的层级和严格的规章制度,以保证组织运转的效率。应该说,传统公共行政是与一定的历史条件相适应的,它的主要功绩在于把公共行政从一般政治活动中分离出来,使公共行政专业化,特别是它注重行政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加强行政和效率研究,从而强化了政府对社会的管理。它解决了人民当时希望解决的问题,如社会稳定、社会基本保障和公平、社会公共物品的供给,然而随着社会的发展,尤其在全球化和信息化高度发展的当代社会,传统公共行政的模式已经表现出越来越多的缺陷。例如,在信息社会,刻板、僵硬的规章就成为追求效率、满足人们多样化的公共需求的最大障碍。同时,由于传统模式下的政府垄断和权力集中,导政公共管理领域效率低下。 公共管理理论的兴起作为对公共行政的冲击,可以追溯到20世纪60年代末和70年代初。这一时期,许多英国学者都努力通过应用决策理论、组织理论以及政策分析和政策研究的发展,来增强对英国中央和地方行政的分析。而在美国,公共管理的出现是对公共政策和公共行政学者不满的产物。认为:进入新经济时代,在经济全球化和信息化的浪潮下,这种官僚化组织显得行动迟缓而且程序烦琐,不再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如美国政府于1993年发表了《全国绩效评估》报告,对官僚制组织存在的问题进行诊断并提出“重塑政府”的一整套解决方案,强调“从人人为遵守规定而负责的体制转变为人人为取得成果而负责的体制”。从公共行政的发展历程来看,它之所以面临诸多“危机”,一个很重要的原因便是它无法有效地回应日益增多的公众需求。而现代公共管理着眼于这个问题的解决。公共管理的显著特征表现为:政府主要提供公共产品与公共服务,不提供私人产品,不干预私人领域的活动;政府负责执行市场经济法律,对市场秩序与市场运行进行平等的监管与公正执法,运用宏观调控手段实现公共政策;除了必要的社会管制和经济管制之外,政府不直接干预企业活动,不采用行政手段干预市场运行。它的理念包括: 第一,承认公众需求的合理性、以满足公众需求为焦点,现代公共管理不仅关注政府应该做什么、如何去做,更应当关注公众希望从政府那里得到什么、公众的需求如何才能得到满足。 第二,诸多的社会问题虽然形式多样而且日趋复杂,但都与公众需求或切身利益相关。如果说公共行政关注“政府如何解决这些问题”,那么现代公共管理就应该关注“社会问题如何才能通过政府及非政府的途径得到解决”。 第三,确保公共利益的增进和分配是公共管理的根本目的。公共管理主体对社会问题的回应不是即时性的和功利性的,而应该看作是 “有效地增进与公平地分配社会公共利益的调控活动”;或者说,公共利益乃是现代公共管理的本质问题。 第四,吸收新公共管理强调有效性和结果取向的理念,现代公共管理更加关注这些基本理念,并且强调通过立法、行政、司法职能、政府与非政府等多种途径,以及绩效协议制度、市场或准市场的手段,以保证实现有效性和可能性。 二、必要性和紧迫性:由传统公共行政向现代公共管理的转变是大势所趋 我国正处于体制转轨,加快开放和经济结构大调整时期,由行政管理到公共管理的演化,大力加强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建设,显得尤为必要。 (一)从国际环境上看,由公共行政向公共管理的转变,是适应全球化时展的需要。 全球化趋势不可阻挡。它是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关系、社会矛盾以及解决矛盾与实现利益方式等各种因素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的过程与结果,具有超越国界和意识形态的普遍性。全球化是各国政府公共行政面对的新环境,它形成了一种面对和解决全球性社会问题的新关系。这种新关系要保持各国为解决人类共同面临问题的政策的稳定性,使本土性在全球化的逻辑框架内运行,并意味着各国都要根据这种新关系进行改革,从而使本国公共行政的理念、政府职能和运作方式与之相适应。在全球化竞争的条件下,政府的行政能力已成为确立国家竞争优势的一个核心因素,官僚制组织那种金字塔式的垂直的、僵化的组织结构显然已经无法适应全球化竞争的需要,政府公共行政正逐步向服务的方向发展。当今世界各国的公共行政的目标也由单一地追求行政效率发展到全方位追求社会公平、提高效率和服务质量、加强公共责任和提高社会公众的满意度。 我国目前政府公共行政在很大程度上仍处在传统阶段,特别是加入WTO后,由于受世贸组织规则的制约和限制,一些传统的、陈旧的行政方法必须改变,要实现行政方法的科学化,必须以科学的理论知识为基础;必须以世贸组织规则为前提;必须吸收现代科学技术成果;必须借鉴和引进国外先进的行政方法、为适应我国加入WTO的需要,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和作风,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强化服务功能,改善投资软环境,加强廉政建设,方便投资者、企业、市民办理各种行政审批事项。因此,我们必须切实转变观念,确立新的公共管理理念,借鉴新公共管理思想,对我国的公共行政模式进行更加彻底的改革。 (二)从国内环境上看,由公共行政向公共管理的转变,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 我国正处于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型时期。这是我国公共管理目前所处的最主要的国内环境。在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下,我国在政府公共行政方面,长期奉行社会主义制度和计划管理体制,形成了对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实行高度集中管理的指导思想。政府包揽一切,权力延伸到社会的每一个角落。按小平同志的话说,就是政府管了许多“不该管、管不好、管不了”的事。而在市场经济中,企业作为市场主体具有独立的地位,它们自主地做出经济决策,独立性承担经济风险;在价值规律的作用下,市场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的作用;政府的主要任务则是宏观调控和提高公共服务。传统的政府管理体制在计划经济下是有积极作用的。但是,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根本转变,客观上要求我们必须打破传统的行政管理体制,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新的公共行政架构。这种架构不仅体现在政府行政管理内部各种关系之间,更重要的是体现在政府与社会、政府与企业、政府与市场、政府与公民等各种外部关系之间。我们必须站在整个社会的高度,重新对政府进行全方位的审视,把握公共行政发展的客观规律,重新界定政府的角色,重新设置政府的职能,重新设计政府的运行机制。 (三)从我国政府公共行政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看,由公共行政向公共管理的转变,是理清改革思路、深化行政改革的需要。 长期以来,我国政府公共行政部门一直被机构臃肿、队伍庞大、效率低下、财政危机、官员腐败等问题所困扰。针对这些问题,建国以后,我国曾进行过多次以精简机构、人员为主要内容的行政改革,虽然也取得了一些阶段性成效,但却始终未逃脱“精简—膨胀—再精简—再膨胀”的怪圈。90年代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对行政改革提出了新的要求,也为其注入了新的动力。但是,由于受主客观环境的制约,基本上还是处于传统的政府管理体制框架内进行,局限于政府内部关系的调整,而没有真正意义上涉及到政府与社会、政府与公民、政府与国家等关系,以及政府角色、职能、行为规范、效率与质量、绩效评估等更为重要的内容。因此,改革的效果也是相当有限的。直到现在,我国公共行政中仍然存在着许多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相适应的问题,一是“黄宗羲定律”的怪圈不容易冲破。现代服务型政府的最大挑战就是交易成本太高,而且大有越来越高之势;二是有效的监管机制难于形成;三是没有把“游戏规则”的制定当作政府服务的主要内容,避重就轻,搞表面文章或者有了规则不按规则办事。对影响发展的利益结构视而不见,对阻碍发展的体制因素不敢触及甚至不惜拿公家的利益为自己买一分“保险”;四是政府政策的应对措施过于缓慢。 这些问题中有的已成为政府公共行政中的顽症,严重阻碍着行政改革的推进。这些问题是体制所固有的,在旧的体制框架下很难从根本上解决。而且随着社会的发展,社会公共事务越来越多,政府的职能也不断分化。每增加一项职能,政府就要设立相应的机构或部门来承担。职能越分化,政府的规模越庞大,随之财政预算也不断增加,机构膨胀和财政危机也就成为必然;而且在传统的官僚体制中,由于官员特权的存在和政府对公共权力的垄断,官僚主义和官员腐败几乎是不可避免的。这已经不能靠表层触及问题所能解决的,必须从体制的深层次来解决。 三、思路与途径:从多层次、宽角度实现从传统公共行政向现代公共管理的转变 (一)要在思想观念上突破。要破除政府干预观念,走出“政府万能”、“福利国家”的误区。根据政府能力与政府职能的关系,可得出如下公式:政府能力大小程度=政府能力/政府职能[1]。说明政府能力有限时,减少政府职能,可以提高政府能力的发挥,同时也打破了政府职能越多、包揽的社会事务越多,就越能体现政府能力的说法。因此,政府把精力集中于该管的事上,有利于提高政府能力。 (二)要在管理方式上转变。要从政府统揽一切的管理方式向多中心治理的方式转变。传统的行政管理是政府对社会实行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全面的直接管理,而公共管理要求压缩政府经济职能与社会职能,实现经济管理的市场化与公共服务的市场化。政府应该提供基本公共产品,放手让市场与社会提供私人产品。我国政府公共管理职能主要应在以下几个方面行使:一是积极建立市场规则,完善市场秩序,规范市场行为,尽量为各类市场主体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二是提供市场所不能提供的公共物品,解决市场不能或不愿解决的公共问题,如提供公共安全、环境保护、发展基础教育和终身教育;三是投资于基本的社会服务和基础设施;四是解决市场不能解决的社会政治问题,如建立社会保障机制,通过社会转移支付和再分配,促进社会公平;五是有效地实施宏观经济管理职能,运用经济手段、法律手段和行政手段调节经济运行,实现充分就业和经济持续发展。 (三)要在政府能力上提升。所谓政府能力就是指政府依据自己的权力和权威,通过制定政策和组织动员,实施自己承担的职能、贯彻自己意志、实施自己的目标的能力,从目前来说,要提升我国政府公共管理能力,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一是要不断强化政府权威,强化政府权威是政府实施有效管理的基础和前提,没有权威的政府绝对不可能有效管理好社会,绝不可能在公共事务中发挥重要作用。当然强调政府权威不是要强调中央集权专制,也不是要削弱其它职能主体的权力,而是要以规范化、法制化的操作保证公共事务中的国家整体利益、社会公众利益更好地实现。二是要提高政府公共政策能力。政策具有特殊功能,政府公共管理效能的高低,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政府公共政策能力的高低,但由于以前我们决策程序不规范,主观意志较重,导致政策能力低下,进而使政策执行走样、变形。因此,要提高政府公共政策能力,必须要在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法制化上作相应的制度安排。三是要提高政府公共管理人员的素质。政府公共管理职能的行使,最终还是要简化为人的具体活动,政府管理人员的思想素质、业务素质直接影响到政府公共管理能力的高低。从目前我国实际情况看,培养大批具有高素质的MPA人员,是有效实施政府公共职能的当务之急。 (四)要在制度规范上完善。实现从传统行政管理制度向公共管理制度的转变,建立政府公共管理制度,一是要加强人大工作立法,树立人民代表大会的权威,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作为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加大人大对一府两院工作的监督,加大人大在重大事项决策方面的力度和范围,约束行政立法的范围和数量,并加强对行政立法和执法的监督。二是要健全对行政领导与公务员的法律监督,进一步完善《国家公务员法》及相关的配套法规;尽快完善对领导者的经济责任审计制度、领导者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和用人失察责任追究制度。三是要细化部门预算,实行绩效预算和零基预算,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对政府预算资金的使用实行全过程的监督,建立公共财政体系。四是要制定《行政程序法》,规范政府行政行为,同时彻底清理政府对社会经济活动的各种前置式审批,除保留政府必要的经济与社会管制外,各种审批制度均应改为自动登记制,不能改为自动审批制的,要改为专营权拍卖制或经营权招标制,对政府垄断领域要实行市场化改革。五是要建立公共管理的绩效管理制度,通过科学的绩效管理制度(如设立绩效目标、进行绩效考评、建立绩效诱因机制等),促进公共管理绩效的提高。 (五)要在途径方法上加强。特别是要大力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努力加速政务信息化步伐,建立电子政府,实行网上办公,利用电脑网络平台公开政府管理信息,进一步提高行政效率,减少行政成本。十六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发展电子政务,提高服务和管理水平”。发展电子政务,从现阶段的状况来看,就是运用信息及通信技术打破行政机关传统的组织界限,通过建立电子信息处理中心和电子文书传递及其他相关系统,在政府内部网上和因特网上履行政府的职能,使人们可以通过不同的渠道获得政府的信息及服务,而政府机关之间及政府与社会之间也是通过各种电子化渠道进行相互沟通,从而构建一种跨越时间、地点、部门的全天候的公共服务体系。
论改进我国加工贸易监管模式:河南省加工贸易海关监管模式研究 摘要: 本文在厘清加工贸易、海关监管等基本概念之后首先分析现行河南加工贸易海关监管模式的弊端,然后通过与美国、欧盟等其他国家加工贸易的海关监管模式比较,提出目前适应河南省加工贸易发展的海关监管模式选择以及相应的配套措施。 关键词:加工贸易 海关监管 河南 1. 前言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加工贸易在我国蓬勃发展,河南也积极参与其中。郑州海关作为河南省加工贸易监管的国家机关之一,承担着维护贸易秩序,促进对外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的重要任务,并在多年的实践中,逐步形成了合同手册台帐担保式和保税区等集中封闭式两大管理模式。前一种模式是至今为止加工贸易管理的基本模式。后一种模式尚在摸索中。由于加工贸易的发展日新月异,加工贸易主体结构和产品结构都发生了变化,传统的监管模式越来越难以适应企业经济发展的需要,监管的风险和监管难度越来越大,加工贸易的海关监管面临严峻挑战。 2.基本概念 2.1海关监管 海关监管是海关基本职能中的第一项。是指海关对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 物品及相关进出境行为,实施的专门监督管理。海关监管的目的是保证海关监管的有关进出境活动符合国家政策和法律规范,维护国家主权和利益。 2.2加工贸易 加工贸易的定义,广义而言,是外国的企业以投资的方式把某些生产能力转移到东道国,或者利用东道国已有的生产能力为自己加工装配产品,然后运出东道国境外销售。加工贸易同国际投资及国际贸易紧密相联,体现了商品和资本交换的国际化。狭义而言,加工贸易是部分国家对来料或进料加工采用海关保税监管的贸易。由于一些发展中国家存在较高的关税或非关税壁垒,为了扩大对外贸易或吸引外商直接投资,采取了对以来料或进料方式进口的原材料、零部件由海关实行保税监管进口的办法。 2.3加工贸易海关监管 加工贸易海关监管指海关依照海关法及有关行政法规,对加工贸易企业及其保税进出口货物进行监督和管理。加工贸易海关监管是国家和法律赋予海关的一项重要职能,也是海关义不容辞的责任。 3.河南加工贸易海关监管模式现状 3.1合同手册台帐担保式 合同手册台帐担保式就是以合同为单元的监管模式,合同是企业从事贸易和生产经营的凭据,手册是海关以合同为单元核发的监管凭证。郑州海关依据河南省外经贸主管部门审批的企业进出口合同,核发“登记手册”,在手册上对进出口商品的数量、计量单位、规格型号、单耗等进行备案,企业必须凭手册并依据备案规格申报进出口;加工贸易的料件进口税收环节实行银行保证金台账管理制度,即每个手册都在银行备有台账,海关对加工贸易企业根据其资信等级进行分类管理,对加工产品实行分类管理,进而对于不同级别的企业加工不同种类的产品,对其保证金台账上的保证金实行空转、半实转、实转等担保制。海关在合同执行完毕后,依据备案单耗,将进出口数量核算平衡后,手册才能核销。如果手册到期未核销,台账自动锁住,企业将无法申领新手册。这种监管模式实际为外经贸主管部门、海关、银行三家共同监管,手册不仅是企业对海关“税收负债”的法律依据,也是企业保税进出口的通关凭据。鉴于河南省中小型加工贸易企业的广泛存在,这种非物理围网的加工企业海关监管模式仍然是目前河南加工贸易海关的主要监管模式。 3.2联网监管 郑州海关自2004年以来着力推广联网监管模式。这种模式主要针对资信良较好,投资规模和进出口数额较大,生产经营管理规范,自动化程度较高的加工贸易企业。郑州海关以海关总署开发的H883/H2000联网监管电子帐册系统作为内网环境,以河南电子口岸数据中心作为外网环境,从加工贸易企业管理系统(如ERP)提取监管所必需财务、物流、生产经营等数据,以此对保税货物进行监管。该模式下,海关以河南省外经贸主管部门批准的加工贸易经营范围、年产能力等为依据,取代纸制的加工贸易《登记手册》,实行电子账册管理。企业进口的原材料数据自动写入电子账册,加工成品出口后,自动核扣核销进口原料和零部件。联网企业不实行银行保证金台帐制度,进入电子帐册的料件全额保税。随着河南加工贸易不断的转型升级、加工企业的不断壮大,物理围网下的加工贸易监管正日益呈上升趋势。 4.现有监管模式的弊端 4.1 非物理围网的加工企业监管难度大 河南省加工贸易发展初期,从事加工贸易的企业数量不多、生产规模不大,以合同为单元对企业进行管理难度并不大,但是随着加工贸易企业的增加、加工产品种类的增加,宽松政策中蕴藏的企业信誉风险就暴露出来。部分企业在高额利润的驱动下,利用加工贸易保税且无贸易管制的便利,绕开我国对一般贸易进口的管制,逃避进口关税和增值税。在这种情况下,“漫山放羊”的格局加大了海关对加工贸易的监管难度,助长了一些不法企业的走私行为。 4.2物理围网下的联网监管局限性突出 随着联网监管逐步取代传统的海关监管模式,电子数据将取代纸质单证,成为证明企业加工贸易行为海关留存的唯一证据。海关对加工贸易料件核销、征税、收缴等监管行为完全依据这些电子数据,而我国目前的证据制度尚未根本明确电子数据的证据资格。电子数据法律效率问题亟待解决。另外,归并数据的建立、单耗模型的建立都存在不确定性,这在某种程度上影响了电子账册的核销,而物理围网下的电子监控又造成了对货物实际监管的弱化,造成了监管的断层。 4.3 缺乏贯穿加工贸易全过程的监管手段 无论是物理围网还是非物理围网,海关对于加工贸易的管理都是遵循先审批、再通关,最后核销的监管模式,而这三个环节分散在海关的不同管理部门,中间缺乏紧密的管理链接。货物通关后到核销期间,企业有极大的自主运营或非法操作的时空,海关对于加工贸易企业的过程管理,缺乏有效的手段。 5国外加工贸易监管模式借鉴 各国对加工贸易的管理模式主要有四种:一是封闭式保税监管,即加工贸易保税只能在海关监管的封闭区域内进行;二是先征后退,原料进口时先征税,等成品出口时再予以退税;三是实行在第三方担保前提下的保税监管;四是先进的开放式。封闭式保税监管加工贸易保税只能在海关指定的封闭区域内进行加工,指定的区域即通常所说的出口加工区、自由贸易区、保税工厂或者车间,所以也称为指定区域内的全额保税制度。美国海关就是采用这种管理方法。欧盟国家则采用两种管理制度:一是保税制度,加工企业在进口前须向海关提出申请,并保证经加工后复运出境,经海关审核同意后发给批准证书,货物进境时企业凭此免税,并免受贸易措施的管理。成品出境后到海关核销。《欧盟海关法典》规定,海关如认为必要,在核发加工贸易批准证书前,可对加工贸易企业征收保证金或由企业提供银行担保。二是退税制度。如果企业在进口时没有把握将加工产品返销出口,但希望保留产品出口后退回已征收进口税的可能性时,可选择加工贸易退税制度。这种方式也要先经海关许可,只不过在货物进口时要先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并受贸易政策限制。如果产品出口,可向海关申请退还进口时所缴纳的税款。日本海关对加工贸易实行三种监管模式:第一种是指定区域内开展加工贸易;第二种是担保保税政策;第三种是先征后退政策。韩国目前对加工贸易实行两种监管模式:第一种是在指定区域内开展的加工贸易实行保税政策;第二种 先征后退政策。上述模式无论是哪一种模式,都有一个共同点,即都是建立在税收保障的基础上。与上述国家相对比,我国的加工贸易具有不同的特点,首先是我国加工贸易规模相当大,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非物理围网的模式还不能被完全取代;再次,由于在税制方面的差异,我国采用先征后退给企业带来的负担明显高于西方发达国家,这些差异提示我们在改革加工贸易的监管模式时,不能完全照搬任何一国的模式,必须结合中国实际,探索出适合中国国情的加工贸易监管模式。 论改进我国加工贸易监管模式:加工贸易电子联网监管模式分析 摘要:本文从不同的角度阐述加工贸易电子联网模式概念、功能及特点,并运用图表来分析加工贸易电子联网监管和传统纸质监管方式的不同。本文认为加工贸易电子联网新模式避免了纸质手册审批手续重复、环节多、程序复杂、难以准确提供成品单损耗、通关手册周转困难等弊端,大大提高了企业通关效率和海关工作效率。 关键词:加工贸易;电子联网;监管 1加工贸易电子联网监管模式的概念 加工贸易企业实行联网监管,就是以“中国电子口岸”作为交换平台,通过电信公共网络,形成企业、外经贸主管部门和海关的计算机联网,进行数据信息的传输和处理,实现加工贸易审批、备案、变更、进出口报关、报核和核销全程的网络化、无纸化管理。加工贸易联网监管,从方便企业、简化手续的角度出发,以企业为单元建立电子账册,变对合同的逐票审批为对企业加工贸易经营资格、范围和生产能力等指标的审核,并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和先进管理理念,建立政府管理部门内部网系统与企业内部计算机管理系统的联接,实现对企业全过程监管的新监管模式。 从目的上讲,加工贸易电子联网监管贴近当前加工贸易企业生产运营实际,消除现行“合同式”虚拟计划管理模式的弊端,提高企业竞争能力和通关速度,建立适应企业现代生产经营和物流要求的管理模式。在企业守法便利原则基础上,构筑海关与企业的新型合作伙伴关系,实现海关与企业的双赢。 从实现手段上讲,加工贸易电子联网监管模式是海关借助加工贸易企业自身比较完善的信息化管理系统,对企业实行“电子账册十联网核查”的加工贸易监管模式。 从实际操作方式讲,加工贸易电子联网监管强调对加工贸易保税货物“实体”的监管,海关通过规范企业主动申报行为,实施经常性的核查核对,引入实际保税库存与电子账册理论结余料件的数据比对,将以往“清零式”的核销作业转变为检验企业生产经营和内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考核企业对加工贸易保税货物管理的实际情况。 2加工贸易电子联网监管模式 2.1 目前的监管模式上个世纪80年代初期开始,我国凡经营加工贸易业务的企业,均须向海关申领纸质《手册》。企业的所有保税货物都要经过纸本手册的备案、变更、核销等等,内容繁杂,手续繁琐,稍有差错就会延误生产时限。传统的纸质手册的监管需要企业投入大量的人力,企业的员工在4大部门之间来回奔波,花费很多时间才能拿到一本保税的手册。 具体来说,传统的监管模式存在以下缺点:第一,手册的备案时间长,变更手续繁琐,手册备案(变更)效率问题成为企业报关业务瓶颈。第二,由于企业生产周期短,市场变化快,进口料件、出口成品、单耗关系的详细情况无法在备案时确定,企业给海关上报的数据往往不精确。第三,企业通常每签订一份加工贸易合同就必须有一本手册,而生产是一个连贯的过程,多本手册容易造成数据混乱,普遍存在“串料”情况,手册核销以及“余料结转”成为数据游戏。第四,海关在审核、查验、下厂核查时无法以手册数据实施准确监管,备案部门大部分时间耗在审核大量不准确的纸面数据上,就没有足够的精力下厂核查,实施实际监管。在这种背景下,电子联网监管模式应运而生。 2.2 电子联网监管模式电子联网的监管模式主要内容是以“中国电子口岸”作为交换平台,以电信公共网络为中心,企业用户端首先从企业自己的计算机全程管理系统(如各种ERP系统)中提取一些普遍存在的物理数据,如图2示例中提取的“归并关系(即:按海关业务规则整理过的物料号和商品品名的对应关系)、用料清单(BOM)、尚未交货定单(采购定单)、销售定单、装箱信息等”,然后这些数据放入企业端的电子账册服务器(电子账册虚拟数据的企业端物理载体),数据在服务器中进行记录和运算,最后通过业务人员电脑操作终端的管理操作软件(如示例中列举的Easy EMS这种商业化软件)生成各种规范格式的业务报文(CSV,EMS211,21,221, 222,231),并通过软件控制报文的收发和记录。海关和其他政府部门运用中国电子口岸的公共平台,将自己部门的业务数据和企业的业务数据进行交互。具体为海关数据只与中国电子口岸交互,电子口岸从企业托管在中国电信的服务器(电子账册虚拟数据的政府端物理载体)运算提取数据。详见示意图1。 2.3 二种监管模式比较综合上述分析可知,随着经济一体化进程的推进,世界己经迎来电子化时代。20世纪90年代后期大型企业和高科技企业的壮大,改变了传统加工贸易观念,尤其是全球信息技术产业急剧变化,电子商务的应用。与此相对应的电子联网监管和传统的手册监管在功能和用途上也有较大的区别,具体如表1所示。 联网监管以网络技术取代人工作业,以电子账册取代纸质手册,加工贸易企业进口保税料件只在电子账册最大周转金额的限额内作总量控制,不受每笔合同的数量、金额限制,省去了传统管理模式中每笔合同都要经过外经贸主管部门审批、税务登记、海关备案、银行设立台帐等手续,整个审批备案过程只需半天,企业足不出户,在办公室就可以完成;同时企业可以在一天24小时内随时办理网上进出口报关手续,不受报关现场上下班时间的限制。加工贸易联网监管模式为企业贸易便利化提供了切实的保障,降低了企业的商务成本,大大适应了对生产时效要求高的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有利于企业扩大出口。同时提高了海关行政管理效率,它使海关与企业间建立起新型的合作伙伴关系,也使海关与企业获得了“双赢”。 2.4 加工贸易电子联网监管模式的功能 2.4.1 备案环节①“电子账册”管理。加工贸易电子联网监管实行的条件是大企业变分散监管为整体监管,因为“电子账册”的使用期限与企业的经营期限相同,所以不存在频繁申请新手册的问题,也不存在申请、变更手册等的问题,这样就使以合同为单位的手册管理转变为以企业为单位的“电子帐册”管理,使对保税物料监管与企业物流管理更趋一致。②“周转量”管理。电子帐册的周转量即指数量周转量和金额周转量,数量周转量表示每项进口料件核准的最大库存量,对出口成品不作限制。而每项进口料件数量周转量乘以对应单价,加总后的总金额,即整个企业进口料件的金额周转量。电子账册变纸质手册管“备案量”为管生产“周转量”,根据企业的生产周期,比照企业的历史数据资料,预计一个生产周期的企业料件的最大合理库存量,以此作为其合理的生产“周转量”进行电子账册的备案。 2.4.2 进出口环节联网监管的企业在货物进出口时,实时核扣或还原料件周转量,通过周转量及其衍生关系控制保税物料的进口量,从而有效降低保税物料的监管风险。具体即对联网监管的企业进口料件和出口成品,电脑系统自动在电子帐册中扣减对应料件的数量周转量和整个帐册的金额周转量,并根据成品对应的单损耗,自动折算对应耗用料件的数量和金额,从而自动还原等量的进口料件数量周转量和整个帐册的金额周转量。实行全过程的电脑化的管理。 2.4.3 核销环节电子账册采用的是以企业为单元的管理方式,一个企业只有一个电子账册因此,对电子账册模式的核销实行滚动核销的形式,即对电子账册按照时间进行核销,将某个确定的时间段内企业的加工贸易进出口情况进行平衡核算。这种滚动核销模式由于其使用的电子帐册期限与企业经营期限相同,故其不存在像纸质手册的中期核销问题;加之每个企业只有一套电子账册,也不存在手册间的余料结转问题。实行“滚动核销”,上期核销库存作为下期期初库存,在核销过程更不会影响企业正常进出口通关。 总之,加工贸易电子联网新模式将海关、外经贸部门、加工贸易企业连接成一个有机整体,为企业提供了网上经营范围备案申请、电子账册备案申请、变更申请、核销申请和海关、外经贸部门网上审批等业务。同时,电子账册避免了纸质手册审批手续重复、环节多、程序复杂、难以准确提供成品单损耗、通关手册周转困难等弊端,大大提高了企业通关效率和海关工作效率。 论改进我国加工贸易监管模式:论我国加工贸易监管模式的改进 一、我国加工贸易监管模式的演变 我国对加工贸易一直实行由外经贸主管部门审批合同、海关备案并进行实际监管的管理模式。海关对加工贸易监管模式的演变: (一)70年代末至80年代中后期,加工贸易处于成长期 加工贸易占全国进出口贸易的比重不大。企业取得订单、签订合同后向外经贸主管部门申请批准,海关凭外经贸主管部门的批件核发手册,企业凭手册进口料件,生产成品后出口。海关以手册、进出口报关单、核销表等为依据核销结案,并结合下厂核查、核销加强实际监管。合同的登记备案、核销均为手工作业。 (二)80年代中后期至90年代中期,加工贸易进入快速发展期 加工贸易占全国进出口贸易的比重迅速上升,从1987年的23.2%增长到1995年的47%。伴随着加工贸易合同和报关单数量猛增,“三假”案件频发。海关在监管过程中相应采取了防伪印油、防伪标签等打假措施,并取得了一定的效果。 (三)90年代中期,部分海关试行加工贸易计算机管理 90年代中期开始,海关结合加工贸易台帐的实施,大力推行业务科技一体化,运用计算机对加工贸易合同备案与核销进行管理,作业环节从单证作业转变为计算机数据与单证数据相互核对,进一步严密了海关监管。1999年实现全国加工贸易计算机数据联网传输,有效遏止了横行多年的利用“三假”走私违规现象。 同时,海关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强审批和实地监管。如对进口敏感商品实行限量审批制度,从“双人作业”(初审、复审)转变为“三级审批”(经办人、科长、处长)作业制度;制定海关查验、核销量化标准,规定下厂核销比例、跨关区结转货物的核查率和加工贸易货物进出口查验比例,通过中期核查、下厂核销来加强实际监管。 回顾海关对加工贸易监管模式的演变,不难看出:第一,随着加工贸易在我国对外贸易中地位不断上升,对加工贸易的监管日益受到监管当局的重视;第二,随着加工贸易规模的扩大和业务的复杂,如大量深加工结转业务的出现,海关对加工贸易的难度也越来越大,不得不进行监管模式的创新和引入新的监管手段;第三,加工贸易监管模式的变化贯穿于海关工作方针的调整之中。上世纪80年代,海关工作贯彻“促进为主”方针,对加工贸易的管理,比较重视促进加工贸易的发展。90年代中期,海关坚持“依法行政,贯彻政策”,从1995年实施加工贸易保证金台帐开始,监管工作更多地重视对加工贸易加以规范。2001年,海关适时地提出“依法行政,为国把关,服务经济,促进发展”的十六字方针,标志着监管部门力求在“把好国门”与促进经济发展之间实现均衡。 二、对现行加工贸易监管模式的评价 1995年以后随着加工贸易保证金台帐制度的出台及完善,以及海关计算机监管的日益完备,加工贸易监管日趋严密。但与加工贸易相关的违规行为还没有完全遏止,国家税收保全机制仍面临挑战。2000年全国海关共查获加工贸易渠道走私案件752起,案值25.4亿元,虽然案件数只占全部走私案件数的7%,但案值比例高达42%,略高于加工贸易进口占进口总额的比重(38.5%)。2001年上半年,海关调查部门立案的走私案件,涉及加工贸易的案值,仍达到总案值的42.7%;海关缉私警察立案的走私案件,加工贸易的案件呈明显上升势头,共立案148起,增长48%,案值12.5亿元,增长76%,擅自倒卖保税料件、成品、减免税设备是走私的主要形式。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加工贸易“漫山放养”的发展格局增加了监管难度 长期以来,我国对开展加工贸易实行不限区域、不限企业、不限商品的宽松保税政策,这对降低企业的生产成本、扩大出口有着积极的意义。在加工贸易发展初期,从事加工贸易的企业不是很多,生产规模不大,这种宽松政策并没有给监管造成太大的压力。但是,宽松政策的基石是企业守法经营、自律性好、不存在追求非法利润的利益驱动。随着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加工贸易的迅速发展和企业经营机制的变化,宽松政策中蕴藏的企业信誉风险就暴露出来。部分企业在高额利润的驱动下,利用加工贸易保税且无贸易管制的便利,绕开我国对一般贸易进口的管制,逃避进口关税和增值税。在这种情况下,“漫山放羊”的格局加大了海关对加工贸易的监管难度。加入WTO后,我国关税大幅度降低,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企业走私的动力。但是,由于我国17%的进口增值税不会改变,因此仍会有部分不法企业继续从事违法行为。 (二)加工贸易周期长、涉及部门多,监管难度大 由于产品加工周期长,企业加工生产过程中的不确定因素多,有的企业因市场变化或经营不善,出现破产、倒闭,或外商毁约,或企业违法保税料件被查扣、拍卖,造成进口料件未能加工出口,或加工未出口,造成合同无法核销结案。这些企业的经营者往往一走了之。由于许多加工贸易企业的投入并不大,许多厂房设备破烂、陈旧,处理起来成本高,收益小。加工贸易逾期合同未能核销是多年来海关监管面临的难点问题。 (三)海关本身的监管力量相对不足 由于上述问题的存在,监管力量的多少是提高监管效率的关键之一。据调查,法国负责监管加工贸易的海关管理人员有2万多人。但是当前,我国从事加工贸易的关员仅3,000多人,而2000年在海关有合同备案的加工贸易企业为9.4万家,加工贸易进出口总值为2,302亿美元,不断增长的巨大业务量与管理资源不足之间的矛盾越来越尖锐。1995年保证金台帐制度开始实施,在一定程度上加强了监管,但是由于是“空转”,实际作用有限。1999年10月台帐开始部分“实转”,但截止到2001年7月底,企业缴纳加工贸易保证金台帐金额占加工贸易进口商品保税金额的比例很小(约2%),海关的监管任务很重。 (四)监管部门协调不够,未形成合力 加工贸易管理涉及外经贸、海关、工商、税务、外汇管理等多个部门,共管格局虽初步形成,但仍然存在责任不清、难以落实的情况,对加工贸易的社会共管仍未有效形成合力。加工贸易相关的管理政策大多由海关负责执行,监管的责任也几乎都落在海关一家身上。虽然各个部门对加工贸易都在进行管理,但每个部门的管理都存在死角。如外经贸主管部门负责审查企业的经营资格和生产能力,但是做不到,也不可能对每一家企业实施验厂,对企业的生产能力难以把握;海关受种种限制,也无法保证对每一家企业下厂核查核销。如果形成有效的监管合力,管理风险将会大大降低。 (五)现行分类管理办法不利于加强惩罚走私的力度 对于买地建房、生产规模较大的企业的违法行为,容易查处;但是对于租赁厂房且生产规模不大的企业,一旦“飞料走私”,人去楼空,海关难以处罚,国家税款就会流失。现行的企业分类管理等办法,对这类走私企业很难事先防范和事后打击。海关既要严密监管,保证国家税款不流失,又要方便快捷,高效运作,管理工作量和难度很大。 对加工贸易现行监管形势,管理部门与企业的判断分歧日益明显。从政府管理的角度看,加工贸易成为走私一个不容忽视的渠道,尽管已经大大加强了监管力度,但仍然没有有效地遏止加工贸易走私,因此,必须进一步加强管理。而地方政府和企业则感到,现行的监管效率由于手续繁琐,已经不能适应企业进一步发展的要求。这种矛盾揭示出,现行加工贸易监管模式已经不能适应加工贸易发展的需要。现行的外经贸主管部门审批合同、海关备案核销的监管模式,在加工贸易发展初期,还是比较适合传统企业运作的。但是随着加工贸易的迅猛发展,加工的深度、广度不断延伸,加上市场经济的不断变化,企业难以事先准确制定完备的计划,原有的按既定合同(计划)生产和监管的模式,与越来越多企业的实际生产经营的矛盾日益突出。企业往往先申请“虚拟合同”,再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变更,但是变更又相当频繁,且涉及外经贸、海关、银行等多个部门,均需要一定的时间,企业和各管理部门都疲于应付,妨碍了企业的正常发展和政府管理效能的提高。 因此,监管工作要实现既管得住,又保证加工贸易的顺利发展,提高我国加工贸易企业的出口竞争力,必须从根本上改革现行加工贸易监管模式,积极探索适应加工贸易发展新形势的新的监管模式。 三、国际上完善加工贸易监管模式的经验 各国在对加工贸易中总结出了各自监管的经验与模式。基本上可以分为四种模式。 一、加工贸易的管理模式 (一)封闭式管理模式 封闭式管理模式的基本做法是,只允许保税进口的料件在海关设置的区域内活动。这些区域包括出口加工区、自由贸易区和保税工厂或车间,以便于对其进行有效的监管,防止保税料件和含有保税料件的产品进入国内市场。 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在于:第一,根据国家政策与企业需要设置保税空间,在保税空间的边界上设置特殊的海关机构;第二,审查、批准进入保税空间的企业;第三,对进出保税空间的料件进行保税管理,保证料件从境外或关外流入保税空间、并流出到境外或关外去。 封闭式管理模式的好处在于:第一,管理对象的活动范围较为明确,易于海关在企业与料件两个层面上对料件实施保税监管;第二,免去了对料件的税费征收成本;第三,为保税空间中的企业经营提供了降低成本、提高资本运营效率的余地;第四,为保税空间中的企业提供了经营方面的便利。 封闭式管理模式的弱点在于:第一,选择范围有限,当保税空间在区域、数量等方面扩展时,封闭型模式本身就会受到挑战,如我国加工贸易实践中出现的转厂加工问题;第二,便利了来料或进料的管理,但是,却对国内料件进入保税空间,参与加工贸易的生产过程形成了限制,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国产化程度的提高以及向一般贸易转化的机会,从而限制了加工贸易对国内经济产生更加广泛的影响。 同样属于封闭型管理模式,实际意义上的保税空间,如出口加工区、自由贸易区,与观念意义上的保税空间,如保税工厂或车间,二者的优劣各有所长。 从封闭性管理模式的特点来看,主要适用于那些单纯依赖于进料或来料进行加工的产品,以及那些单纯依赖国内加工成本优势的产品;适应于那些国土面积较小的国家或地区,随着国土面积的增大,保税空间的扩展,管理的难度也随之增大。 (二)先征后退管理模式 先征后退管理模式的基本做法是:对于那些用于出口产品加工的进口料件,先行征收关税,到产成品出口时再给予退还。 管理模式的主要工作内容在于:对企业用于加工贸易的进料进行登记(这项工作可以看作是一般贸易活动的一个组成部分,而不必计入工作内容),对企业出口的产成品中所含进口料件进行判定,并给予退税。这种模式属于一种针对企业经营活动性质进行的管理。 先征后退管理模式的好处在于:第一,就其管理过程本身来说,非常简便,只要在出口时,按照企业提供的产品所含进口料件的记录依法进行;第二,直接避免了保税情况下,进口料件非法进入国内市场销售与企业偷逃税款的可能;第三,这种模式的最大优点在于,为企业销售产品提供了两种灵活的选择,如果国内市场饱和,可以选择国际市场,还能够获得退税的好处,不然的话,企业就必须在进口料件时确定其产成品的销售市场,此外,也有助于解决加工贸易中转厂加工的问题。 先征后退管理模式的弱点在于:第一,关税的征收与退还加大了海关部门的工作量;第二,丧失了政策效力,即加工贸易企业从这种模式中没有得到经济上的利益以及通关上的便利,从而无法实施对企业从事加工贸易的积极推动,换一句话说,这种模式只是一种管理模式,而不是一种政策;第三,对确实开展加工贸易业务的守法企业,的确增加了经营成本。 先征后退管理模式适用于那些比较容易判定其用料标准的产品,同时,作为一种政策,如果旨在为企业提供选择销售市场的灵活性,则这种方式远远胜于其他模式。 (三)第三方担保前提下的保税监管模式 担保模式的基本做法是:在企业进口料件时,海关保留对进口料件征税的权利,但暂不征税,由进口企业提供担保。企业提供的担保形式多种多样,既可以由银行或保险公司对税收资金担保,也可以由企业用自己的不动产进行抵押。 担保模式的主要工作除了正常的保税内容之外,还要发生涉及提供担保的一系列内容,如我国对加工贸易企业要求开具银行保证金台帐,就是一种担保的保税监管模式。显然,担保的必要性在于降低保税的风险,保障保税料件在加工后随产成品出口。换一句话说,就是在保税料件非法直接进入国内市场销售或随产成品进入国内市场销售的情况较为严重时,采取的一项补救措施。 担保管理模式的优点是:为避免保税料件偷逃税款,保证国家税收,促进加工贸易政策的有效性增加了一道保险。 担保管理模式的弱点是:第一,在贯彻加工贸易的促进政策方面打了一个折扣,企业从保税中获得的经济利益,如减少资金占用、削减财务费用开支,有所减少,这对于产业利润水平空间不大的经营活动来说,可能会形成致命的冲击;第二,增加了加工贸易经营活动的复杂程度和交易成本,这对于时效性较高的加工贸易来说,其影响也可能是毁灭性的。 担保模式适用于信誉难于判定或信誉较低的企业所从事的加工贸易活动。 (四)开放式管理模式 开放式管理模式的基本做法是:通过海关与企业之间的计算机联网,实现海关对企业进口料件到产成品出口的全程控制。一般都认为,实施这种模式的基本条件是要求海关拥有完备的信息监管网络,要求企业有较高的守法意识。但是,从企业经营活动的根本驱动力来看,开放式管理模式要求国家的关税税率水平与处罚成本之间形成一种有效的约束机制,这是实施开放式管理模式所需要的本质条件。 开放式管理模式的优点在于:第一,有充分信息的保证,管理过程透明度高,能够对企业进行全程控制;第二,有技术手段的支持,能够有效地控制保税风险;第三,技术手段替代了其他为降低风险采取的手段,为企业节约了加工贸易的运营成本,提高了通关效率。 开放式管理模式的弱点在于:第一,适用范围受技术与设备条件限制,资金与技术不足的发展中国家难以甚至无法大面积采用;第二,缺乏弹性,要求企业需要在进口料件时事先明确其复出口的选择,使海关启动对进口料件的全程监控程序,对于原计划在国内销售的进口料件,因市场环境变化,需要重新进入国际市场时,会引发多方面的问题。 开放式管理模式代表着对加工贸易进行监管的方向,适用于加工贸易倾向明确的企业进口活动。 (五)各种监管经验的总结 从目前世界各国的实践来看,大多数国家对用于加工贸易的进口料件所采取的主要形式是设立出口加工区。 选择对加工贸易进行监管的模式,要根据当前加工贸易发展的特点与目的来进行。首先,要解决对加工贸易保税料件的监管。根据加工贸易的发展将会以跨国公司的内部贸易为主的趋势来看,其贸易流程在各国之间的走向是相对固定的,因此,要把监管模式与促进加工贸易发展的政策结合在一起,考虑政策为加工贸易活动带来的效益。从这一点出发,封闭型管理模式、开放式管理模式和担保模式是较为现实的选择。其次,一种监管模式还需要体现出加工贸易政策对本国经济发展的宏观要求,便利通关、深加工结转、提高国产配套能力、通过技术带动作用向一般贸易转化等,包括为企业提供一种随机决策的制度环境。从这一点出发,先征后退管理模式因其所具有的灵活性,可能是较好的选择。 二、加工贸易监管的国际经验 发展加工贸易是当今世界各国的一项重要活动,既有美国、欧盟和日本等发达国家,也有像韩国这样的新兴工业化国家,更有印度、阿拉伯联合酋长国这样的发展中国家。它们的做法与经验各有所长。 (一)美国的模式 美国对加工贸易的组织形式是外贸加工区,其管理具有两个特点: 第一,以一种公共设施的性质由海关来监管的外贸加工区。既然是公共设施,因此,每个港区都可以设立,其监管的费用开支由经营者偿付给海关。在政府层面上,设立了外贸加工区委员会,主席由商务部长担任。 第二,通过法律将产品分为特准外国产品、非特准外国产品、特准国内产品和非特准国内产品,进行分类的政策管理,享受不同的海关政策待遇。特准与非特准的区别在于,是否获得执行申请时可以享受的估价与税则分类,在加工区与关境之间流动。 此外,在一些特殊的情况下,外贸加工区委员会可以根据外贸加工区的经营者的申请建立一个具有特殊用途的分区,作为外贸加工区的附属区由单个公司经营管理。由于对外贸加工区的政策力度感到不足,建立附属分区的趋势强盛。 (二)欧盟的模式 欧盟对加工贸易(称为进境加工)的指导思想之一是在审批加工贸易时,权衡加工贸易企业与其他生产企业之间的利益关系,并鼓励以欧盟内部的料件制造产品出口。因而,对进口料件的管理政策具有较高的灵活性。 第一,欧盟的管理模式分为保税与退税两种体制。保税方式是指允许一些非欧盟成员的货物在进境时暂不缴纳关税和国内其他税款,这种方式主要适用于那些在进口时可以确定其加工后的产品将在欧盟以外进行销售的料件;退税方式是指允许货物在进口时保留在加工后复出口退还已征税款,这种方式主要适用于那些在进口时无法明确其加工后产品是否销往关境之外的料件。 第二,欧盟对进境货物或加工产品的转移(也就是我们所说的深加工结转问题)进行了变通的管理方式,允许进境加工许可证持有人在保持加工记录的情况下,在记录中进行登记的变通程序,其特点在于,在连续的记录中,由下一个环节的主体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三,即使在保税体制下,欧盟的模式也为进口料件的内销提供了制度空间,在企业支付进口应承担的义务如补交关税及迟纳利息之后,可以转为正式进口,进入内部市场流通。 此外,政策还允许进行料件串换,即以欧盟产品替代进口的料件进行加工;允许先出后进,即在急需的条件下,串料出口,再进口相应的料件;允许异地进出境等。为加工贸易提供了宽松的政策环境。 (三)日本的模式 日本对双向的加工贸易均有规定,对企业从事加工贸易活动的管理较为宽松,但是对保税空间有着较为详尽的规定。 第一,双向的加工贸易。顺委托加工即委托加工出口,逆委托加工即委托加工进口。前者是指日本企业接受国外企业的原料等,加工组装成品后,交付给国外的企业,收取一定的手续费。后者是指日本企业向国外企业提供原料等,加工组装成品后,进口到日本,向国外企业支付加工费。委托加工进口与我国的境外加工贸易并不相同。 第二,保税空间的种类。共有5类,即指定保税地区、保税存放地区、保税工厂、保税展览会、综合保税地区。 第三,根据不同的情况实施不同的监管模式。在保税工厂与综合保税地区,对加工贸易实行保税政策;在指定地区之外,对1年内加工复出口的实行施担保免税政策,对进口纳税并在规定时间内加工复出口的实行先征后退的政策。 (四)其他国家在加工贸易管理中一些做法 韩国加工贸易管理模式的特点,在于对参与加工贸易过程的投入品规定了1年内按照复出口的期限减免关税,对用于加工贸易的减免税进口原材料给予退税,同时,在必要时,可以在货物进口时,要求提供相当于减免税款或凭保证金同意分期纳税的担保。 墨西哥的加工贸易以加工装配为主,其根本原因是毗邻美国。在两国边境上,集中了大批从事加工装配的企业,美国方面从事资本密集型的工序,墨西哥方面从事劳动密集型的工序,形成了按照要素禀赋及比较成本优势的国际分工。墨西哥实施了出口加工区的制度安排,加工装配业务所需的进口设备及料件等可以免征关税。 印度加工贸易的政策具有较高的指向性,明确规定用于生产出口产品的进口产品,以及向完全出口型企业提供的产品,可以免除全部关税和附加税。 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建立的哈雷亚自由贸易区为区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提供了极其宽松的制度环境。允许建立外商独资企业,免除进出口关税,免征全部的公司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对资本与利润流出不设任何限制。 东盟一些国家如印度尼西亚、泰国,对加工贸易的管理以出口加工区为主。印度也采取了自由贸易区和出口加工区的制度安排,其管理模式与其他国家的出口加工区相近。 国际经验的总结:有些国家对加工贸易的管理制定了特殊的政策,有些国家则把加工贸易作为出口加工区中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内容之一,只对出口加工区制定了相应的管理政策,而没有具体指向加工贸易活动来制定相应的政策。从这种制度安排的差异中我们可以看出,同样是加工贸易,由于各个国家对它的看法不同,管理的方式也就不同。这也就是说,加工贸易不仅仅是一种特殊的贸易方式,而且还是一种参与国际分工、参与全球经济的重要形式,而后者更具有普遍的意义。 四、我国加工贸易监管模式的改进措施 对加工贸易的管理模式进行调整。我国目前对加工贸易的开放式监管模式不利于对加工贸易企业进行监督,加工贸易企业法律意识淡漠,因而现实中出现走私严重、管理成本高昂等问题。这些问题已经引起我国海关的重视。措施之一就是在大连等地设立出口加工区,对区内企业实施封闭式的监管。对于区内的加工贸易企业,海关将改革加工贸易传统的监管模式,简化现行手续。实现加工区货物在主管海关“一次报关,一次审单,一次查验”的通关要求。具体做法有:(1)海关对加工区采取全封闭、卡口式24小时监管制度。卡口分别设立货物和人员进出通道。(2)海关对加工区企业采用计算机管理模式。海关与区内企业实行计算机联网,进行电子数据的传输和办理通关手续;加工区海关与口岸海关实行计算机联网。(3)对区内企业开展加工贸易业务不实行加工贸易银行保证金台帐制度,取消《登记手册》,海关改用电子帐簿管理,实行半年一次的总量扣减核销制度。(4)对区内与境外之间进、出的货物,实行“备案制”管理,货物进(出)口时,由企业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出口)货物报关单》作货物进(出)口申报。(5)加工区与口岸、加工区与加工区之间进(出)口的货物、物品,采取直通式或转关运输的监管模式,一律在加工区主管海关报关并在卡口查验放行。可以预料,随着出口加工区模式的实行,加工贸易企业的管理将逐步规范化,从企业角度来说,减少了手续、提高了效率。从海关方面来说,这种方式更有利于实施有效监督,减少利用加工贸易进行走私的作为。这种方式是我国加工贸易监管模式的发展方向。但是在实施这些新措施时,必须注意出口加工区制度也有其局限性。首先,我国加工贸易规模庞大,出口加工区难以容纳。由于我国特殊国情和对外开放模式,加工贸易在我国外贸进出口中所占比重和总体规模远高于一般国家,从事加工贸易的企业点多而广,只靠面积、功能都有限的出口加工区是难以负载的。第二,集中封闭管理,即使能遏制加工贸易走私也不能从根本上解决走私问题。应该看到,走私的根源是过高的关税壁垒和众多的验关壁垒造成的进口商品国内市场价格的严重扭曲,这种价格量差形成了走私的暴利来源,是走私可以存在并且屡禁不绝的根本原因。利用加工贸易走私只是走私的一种适宜的管道而已,堵死了这管道,还会有新的管道出来,所以解决走私从根本上就是降低关税壁垒和减少验关壁垒。所以,只有配合加入WTO后国内市场的扩大开放和管理体制与管理方式的市场化改革,使我国经济逐步与世界接轨,国内外价格渐趋一致,才能够既最大限度遏制走私,又为加工贸易发展提供良好环境。 结束语 今后我国加工贸易发展战略及政策调整的目标和原则应是:继续鼓励加工贸易的发展,注意增强其对产业结构升级的作用,努力提高加工过程的技术含量和附加值;扬长避短,使加工贸易发挥促进外贸增长和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 论改进我国加工贸易监管模式:我国加工贸易监管模式研究论文 一、加工贸易监管模式的演变 我国对加工贸易一直实行由外经贸主管部门审批合同、海关备案并进行实际监管的管理模式。海关对加工贸易监管模式的演变: (一)70年代末至80年代中后期,加工贸易处于成长期 加工贸易占全国进出口贸易的比重不大。企业取得订单、签订合同后向外经贸主管部门申请批准,海关凭外经贸主管部门的批件核发手册,企业凭手册进口料件,生产成品后出口。海关以手册、进出口报关单、核销表等为依据核销结案,并结合下厂核查、核销加强实际监管。合同的登记备案、核销均为手工作业。 (二)80年代中后期至90年代中期,加工贸易进入快速发展期 加工贸易占全国进出口贸易的比重迅速上升,从1987年的23.2%增长到1995年的47%。伴随着加工贸易合同和报关单数量猛增,“三假”案件频发。海关在监管过程中相应采取了防伪印油、防伪标签等打假措施,并取得了一定的效果。 (三)90年代中期,部分海关试行加工贸易计算机管理 90年代中期开始,海关结合加工贸易台帐的实施,大力推行业务科技一体化,运用计算机对加工贸易合同备案与核销进行管理,作业环节从单证作业转变为计算机数据与单证数据相互核对,进一步严密了海关监管。1999年实现全国加工贸易计算机数据联网传输,有效遏止了横行多年的利用“三假”走私违规现象。 同时,海关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强审批和实地监管。如对进口敏感商品实行限量审批制度,从“双人作业”(初审、复审)转变为“三级审批”(经办人、科长、处长)作业制度;制定海关查验、核销量化标准,规定下厂核销比例、跨关区结转货物的核查率和加工贸易货物进出口查验比例,通过中期核查、下厂核销来加强实际监管。 回顾海关对加工贸易监管模式的演变,不难看出:第一,随着加工贸易在我国对外贸易中地位不断上升,对加工贸易的监管日益受到监管当局的重视;第二,随着加工贸易规模的扩大和业务的复杂,如大量深加工结转业务的出现,海关对加工贸易的难度也越来越大,不得不进行监管模式的创新和引入新的监管手段;第三,加工贸易监管模式的变化贯穿于海关工作方针的调整之中。上世纪80年代,海关工作贯彻“促进为主”方针,对加工贸易的管理,比较重视促进加工贸易的发展。90年代中期,海关坚持“依法行政,贯彻政策”,从1995年实施加工贸易保证金台帐开始,监管工作更多地重视对加工贸易加以规范。2001年,海关适时地提出“依法行政,为国把关,服务经济,促进发展”的十六字方针,标志着监管部门力求在“把好国门”与促进经济发展之间实现均衡。 二、对现行加工贸易监管模式的评价 1995年以后随着加工贸易保证金台帐制度的出台及完善,以及海关计算机监管的日益完备,加工贸易监管日趋严密。但与加工贸易相关的违规行为还没有完全遏止,国家税收保全机制仍面临挑战。2000年全国海关共查获加工贸易渠道走私案件752起,案值25.4亿元,虽然案件数只占全部走私案件数的7%,但案值比例高达42%,略高于加工贸易进口占进口总额的比重(38.5%)。2001年上半年,海关调查部门立案的走私案件,涉及加工贸易的案值,仍达到总案值的42.7%;海关缉私警察立案的走私案件,加工贸易的案件呈明显上升势头,共立案148起,增长48%,案值12.5亿元,增长76%,擅自倒卖保税料件、成品、减免税设备是走私的主要形式。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加工贸易“漫山放养”的发展格局增加了监管难度 长期以来,我国对开展加工贸易实行不限区域、不限企业、不限商品的宽松保税政策,这对降低企业的生产成本、扩大出口有着积极的意义。在加工贸易发展初期,从事加工贸易的企业不是很多,生产规模不大,这种宽松政策并没有给监管造成太大的压力。但是,宽松政策的基石是企业守法经营、自律性好、不存在追求非法利润的利益驱动。随着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加工贸易的迅速发展和企业经营机制的变化,宽松政策中蕴藏的企业信誉风险就暴露出来。部分企业在高额利润的驱动下,利用加工贸易保税且无贸易管制的便利,绕开我国对一般贸易进口的管制,逃避进口关税和增值税。在这种情况下,“漫山放羊”的格局加大了海关对加工贸易的监管难度。加入WTO后,我国关税大幅度降低,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企业走私的动力。但是,由于我国17%的进口增值税不会改变,因此仍会有部分不法企业继续从事违法行为。 (二)加工贸易周期长、涉及部门多,监管难度大 由于产品加工周期长,企业加工生产过程中的不确定因素多,有的企业因市场变化或经营不善,出现破产、倒闭,或外商毁约,或企业违法保税料件被查扣、拍卖,造成进口料件未能加工出口,或加工未出口,造成合同无法核销结案。这些企业的经营者往往一走了之。由于许多加工贸易企业的投入并不大,许多厂房设备破烂、陈旧,处理起来成本高,收益小。加工贸易逾期合同未能核销是多年来海关监管面临的难点问题。 (三)海关本身的监管力量相对不足 由于上述问题的存在,监管力量的多少是提高监管效率的关键之一。据调查,法国负责监管加工贸易的海关管理人员有2万多人。但是当前,我国从事加工贸易的关员仅3,000多人,而2000年在海关有合同备案的加工贸易企业为9.4万家,加工贸易进出口总值为2,302亿美元,不断增长的巨大业务量与管理资源不足之间的矛盾越来越尖锐。1995年保证金台帐制度开始实施,在一定程度上加强了监管,但是由于是“空转”,实际作用有限。1999年10月台帐开始部分“实转”,但截止到2001年7月底,企业缴纳加工贸易保证金台帐金额占加工贸易进口商品保税金额的比例很小(约2%),海关的监管任务很重。 (四)监管部门协调不够,未形成合力 加工贸易管理涉及外经贸、海关、工商、税务、外汇管理等多个部门,共管格局虽初步形成,但仍然存在责任不清、难以落实的情况,对加工贸易的社会共管仍未有效形成合力。加工贸易相关的管理政策大多由海关负责执行,监管的责任也几乎都落在海关一家身上。虽然各个部门对加工贸易都在进行管理,但每个部门的管理都存在死角。如外经贸主管部门负责审查企业的经营资格和生产能力,但是做不到,也不可能对每一家企业实施验厂,对企业的生产能力难以把握;海关受种种限制,也无法保证对每一家企业下厂核查核销。如果形成有效的监管合力,管理风险将会大大降低。 (五)现行分类管理办法不利于加强惩罚走私的力度 对于买地建房、生产规模较大的企业的违法行为,容易查处;但是对于租赁厂房且生产规模不大的企业,一旦“飞料走私”,人去楼空,海关难以处罚,国家税款就会流失。现行的企业分类管理等办法,对这类走私企业很难事先防范和事后打击。海关既要严密监管,保证国家税款不流失,又要方便快捷,高效运作,管理工作量和难度很大。 对加工贸易现行监管形势,管理部门与企业的判断分歧日益明显。从政府管理的角度看,加工贸易成为走私一个不容忽视的渠道,尽管已经大大加强了监管力度,但仍然没有有效地遏止加工贸易走私,因此,必须进一步加强管理。而地方政府和企业则感到,现行的监管效率由于手续繁琐,已经不能适应企业进一步发展的要求。这种矛盾揭示出,现行加工贸易监管模式已经不能适应加工贸易发展的需要。现行的外经贸主管部门审批合同、海关备案核销的监管模式,在加工贸易发展初期,还是比较适合传统企业运作的。但是随着加工贸易的迅猛发展,加工的深度、广度不断延伸,加上市场经济的不断变化,企业难以事先准确制定完备的计划,原有的按既定合同(计划)生产和监管的模式,与越来越多企业的实际生产经营的矛盾日益突出。企业往往先申请“虚拟合同”,再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变更,但是变更又相当频繁,且涉及外经贸、海关、银行等多个部门,均需要一定的时间,企业和各管理部门都疲于应付,妨碍了企业的正常发展和政府管理效能的提高。 因此,监管工作要实现既管得住,又保证加工贸易的顺利发展,提高我国加工贸易企业的出口竞争力,必须从根本上改革现行加工贸易监管模式,积极探索适应加工贸易发展新形势的新的监管模式。 三、国际上完善加工贸易监管模式的经验 外国海关对加工贸易的管理有许多可供借鉴的地方。现在各国对加工贸易的管理模式主要有四种:一是封闭式保税监管,即加工贸易保税只能在海关监管的封闭区域内进行;二是先征后退,原料进口时先征税,等成品出口时再予以退税;三是实行在第三方担保前提下的保税监管;四是先进的开放式。不管采用什么方法,他们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国家税收保障机制是制定加工贸易政策的出发点和根本前提。 欧盟国家成立由产业部门参加的加工贸易品种、数量核定小组,定期审定可以开展加工贸易的品种和数量,依法使国内产业受到严格保护。他们具体采用两种管理制度:一是保税制度,要求企业以加工产品复出口为目的,货物进口前,向海关提出申请,经海关审核同意后发给批准证书(类似我国的加工贸易手册),货物进境时企业凭此免税,亦免受贸易政策措施管理,成品出口后由海关核销。这类似于我国目前的加工贸易政策,但这种开放式管理的基石是市场和法制的完备、企业守法自律性强及信息化监管网络的建立和健全。二是退税制度。如果企业在进口时没有把握将加工产品返销出口,但希望保留产品出口后退回已征收进口税的可能性时,可选择加工贸易退税制度。货物进口前,也要经海关审核同意后发给批准证书;货物进口时要先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并受贸易政策如进口数量或配额限制。如果产品出口,可向海关申请退还进口时所缴纳的税款。《欧盟海关法典》规定,不论保税制度还是退税制度,海关如认为必要,在核发加工贸易批准证书前,可对加工贸易企业征收保证金或由企业提供银行担保。 日本、韩国也都积极鼓励开展加工贸易。但在具体管理上,日本海关对加工贸易实行三种监管模式:第一种,在指定区域内(目前仅指保税工厂)开展加工贸易,实行类同我国的保税政策;第二种是担保保税政策,对一年内加工复出口,进口时提供料件税款等值担保的予以免税,如届时不能加工复出口,海关将担保金或担保物抵缴税款;第三种是先征后退政策,料件进口时先征税,在规定的时间内加工复出口的予以退税。第二、三种监管模式是针对在保税工厂以外区域开展的加工贸易,企业可以自主选择。韩国目前对加工贸易实行两种监管模式:第一种,对在指定区域内开展的加工贸易实行保税政策,指定区域仅限于保税工厂和保税区(亦称出口自由区);第二种,先征后退政策。 有必要说明的是,韩国发展加工贸易始于60年代初,曾经实行了类似我国目前的遍地开花的加工贸易保税政策,遇到了目前我们正面临的情况和问题。经过10多年的探索、实践,证明不限区域、漫山放羊的保税政策(韩国不论是开展加工贸易的地域、还是加工贸易业务量、管理难度等,都比我国明显偏小)是不成功的。从1975年起,除保税工厂、出口自由区仍继续实行保税政策外,韩国海关对加工贸易进口料件实行先征后退的政策。 与上述国家相对比,我国的加工贸易具有不同的特点,对监管工作的要求也更高。首先,我国从事加工贸易的企业多,加工贸易规模大。2000年在海关有合同备案的加工贸易企业为9.4万家,加工贸易进出口总值为2,302亿美元,已占全国外贸进出口50%。其次,我国加工贸易目前“遍地开花”,不限区域地全部实行保税政策,2000年国家设立了出口加工区,引导企业入区。从课题组的企业调查结果看,目前从事出口加工贸易活动的企业,只有极少数愿意搬入出口加工区。如果出口加工区政策适宜,也只有部分新增的加工贸易企业可能进入出口加工区。因此,我国加工贸易“放养”的状态在相当一段时期内是不可能改变的。再次,我国与不少发达国家在税制、金融服务等方面存在明显的差异。作为发展中国家,我国关税水平明显高于发达国家,而且进口还要征收高达17%的增值税(虽然欧洲国家也有较高的增值税,但由于其平均关税水平已经很低,因此,进口的综合税赋比我国低)。因此,在我国如果对加工贸易全面实行“先征后退”,给企业带来的资金成本将会明显高于发达国家。更为重要的差异则在于,发达国家退税手续简单,非常及时,而我国出口退税按指标而不是按出口实绩,加之手续繁琐,退税耗时长,平均时滞长达半年到一年,这就会进一步加大企业的资金负担。另外,发达国家金融服务体系完善,企业融资渠道畅通,融资成本低,商业信用发达,容易获得担保等金融服务;而我国金融体系极不发达,企业融资难、融资成本高,如果对加工贸易实行“先征后退”,或要求提供担保,给企业带来的负担会大大高于发达国家。由于上述差异,我国在改革加工贸易的监管模式时,要尽量吸取其他国家的成功经验,但不可完全照搬任何一国的模式,必须从中国的现实出发,探索适合中国国情的加工贸易监管模式。 四、完善加工贸易监管模式的建议 (一)正确处理“加强监管”与“促进发展”的关系 从本质上讲,“加强监管”与“促进发展”是辩证统一的关系,“加强监管”不仅是为了维护国家税收保全机制,而且是为了维护国内企业与进口品的平等竞争,促进资源的优化配置。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在强调“加强监管”时,如果仅仅依赖增加管理环节而不是采用更加高效的监管思路、模式和手段,就难以避免强化监管与管理成本上升、经济运行效率受到影响的矛盾。经济发展是税收之源,经济发展快了,税收才会有增长的基础。因此,必须正确处理“加强监管”与“促进发展”的关系,“促进发展”是目的,“加强监管”是手段,在不法企业利用加工贸易走私仍然严峻的形势下,要通过引进新的监管思路、监管模式和监管手段来提高监管的效率、降低管理成本,从而实现既能有效防范走私,又促进加工贸易健康发展的目标。 促进加工贸易健康发展,就是要通过政策与监管模式的创新,促进加工贸易不断提高国内采购率,带动国内产业参与国际竞争;促进加工贸易不断向上、下游产业链延伸,提高加工贸易的国内增值率;促进加工贸易不断向高附加值、高技术产品升级,提高加工贸易对我国产业升级的带动作用;促进加工贸易从以OEM(原厂委托制造,又称“代工”)为主,不断向ODM(原厂委托设计制造)、OBM(自创品牌制造)升级,促进加工贸易逐渐建立国际营销渠道,提高我国加工贸易的国际竞争力。为了实现上述目标,加工贸易赖以生存与发展的进口保税政策不能动摇,总体上必须维持。 (二)贯彻分类管理的思路,实现多种管理模式的共存 加工贸易企业多、产业分布广、地域差异大,因此,有必要在总体上保持进口保税政策的前提下,对不同种类的企业实行与符合其发展实际需要的管理模式。 第一,根据国家产业、环保等政策以及监管成本效率,明确加工贸易政策的适用范围。建议将目前的《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加以细化,增强可操作性。对影响国家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安全的;违反国家环保产业政策的,如旧电机拆解等;对扩大出口作用有限、国内外差价大、海关难以有效监管的,如鱼翅加工等生产与进出口活动,不宜实行加工贸易政策,以便提高加工贸易监管的效率。 第二,完善特殊区域管理政策。进一步落实出口加工区、保税区的政策定位,充分发挥其区域封闭管理的优势。在保证有效监管的前提下,对加工贸易进口设备、料件和出口成品等给予税收上的最大优惠,给予通关等手续上的最大便利,如允许对出口到保税区的产品予以退税、下游企业可以从出口加工区保税进口料件等。这样既解决目前区外、区内企业的政策落差问题,亦有助于吸引大型的上游加工贸易企业向区域集中,并稳住已入区的加工贸易企业,促进其健康发展。 第三,加快对出口规模较大的加工贸易企业推广电子联网、电子手册等新的监管模式,为大型企业创造更加有效率的运行环境。加工贸易企业虽然近10万家,但其中规模最大的3000家企业,其出口额可以达到全部加工贸易出口额的七成以上,因此,要率先为这些大企业创造高效率的监管环境。 第四,对信用纪录不良、运作不规范,或首次从事加工贸易、信用无法判定的企业要实行“保证金实转”、担保等办法,在提高政府退税效率的前提下,还可以考虑对其深加工结转时部分税金实行“先征后退”。通过银行、保险等社会中介力量和风险评估机制,有利于缓解外经贸、海关等部门审批、监管人力不足的矛盾。加入WTO以后,关税税率将逐步降低,银行信用担保制度等配套措施将逐步完善,这些企业因此增加的成本将越来越低。这样先征后退适当地增加企业的生产成本,换取企业进出口的便捷、政府管理成本和风险的降低、行政效率的提高,最终有利于企业的健康发展。现在有的企业已表示愿意选择这种交换。 (三)加强监管部门的有效协调与配合,形成对加工贸易协力共管的格局 经过近年来海关大力打击走私犯罪后,走私犯罪仍如此猖獗,究其原因,除进口关税和增值税过高外,主要是国内市场经济秩序过于混乱,一些地方政府执法部门疏于管理,甚至参与走私活动,普通百姓“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因此,海关与工商、税务、质检、公安、城管等市场经济执法部门应共同组成一张打击走私的网,进一步明确各部门的责任,并落实到位;加强加工贸易部际联席会议的组织,建议成立常设办公室,统一协调;加强各部门的联系配合,确保监管到位。增加海关人数,提高监管能力。建立举报走私的奖励制度,动员全民参与打击走私。这样,才可能真正遏制走私犯罪活动。也才可以适当简化加工贸易进出口货物通关和转关的有关程序,提高通关效率。 (四)大力推广“大通关”试点取得的成功经验,提高监管的效率 提高通关效率,才能保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的加工贸易企业适应国际市场快速变化。为此,要大力推广已经在上海“大通关”改革试点中的成功经验,实行“异地报关、电子报关、提前报关”,实现“一次报关、一次查验”,“全天候查验,24小时通关”。对于对通关效率有特殊要求的商品,实行“提前报关、舱单后核;即时提货、机场直递;实时监控、卡口验放”的通关模式。 (五)积极采用信息技术,提高监管水平 首先,要加快推广联网监管。由于多数大型IT加工贸易企业仍然在区外,且搬入保税区、出口加工区有困难,为体现国家产业政策,对资信好、规模大的高新技术企业,实行计算机联网监管。联网监管对企业的进口、生产、库存、出口等实行全程式的动态管理,既适应了企业按市场经济经营的要求,又保证了海关的有效监管,比较好地解决了“方便”与“严密”的矛盾。 其次,要实行大手册电子底帐管理。具备联网监管条件的企业只占少数,大部分企业既暂不能联网监管,又位于区外。为支持扩大外贸出口,保持加工贸易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保证政府部门的有效管理,考虑到这些企业的实际情况,对资信较好、生产规模较大的企业,采取加工贸易总量控制、以出限进、自动登记、定期核销的监管制度,实行电子底帐管理。由外经贸主管部门确定企业的经营资格、生产能力,海关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核实合理的“周转量”,并与海关担保管理相结合。“周转量”的电子底帐管理将企业因市场变化而产生的变更手续减少到最低限度,保证企业的正常运作。 论改进我国加工贸易监管模式:加工贸易监管模式完善管理 一、加工贸易监管模式的演变 我国对加工贸易一直实行由外经贸主管部门审批合同、海关备案并进行实际监管的管理模式。海关对加工贸易监管模式的演变: (一)70年代末至80年代中后期,加工贸易处于成长期 加工贸易占全国进出口贸易的比重不大。企业取得订单、签订合同后向外经贸主管部门申请批准,海关凭外经贸主管部门的批件核发手册,企业凭手册进口料件,生产成品后出口。海关以手册、进出口报关单、核销表等为依据核销结案,并结合下厂核查、核销加强实际监管。合同的登记备案、核销均为手工作业。 (二)80年代中后期至90年代中期,加工贸易进入快速发展期 加工贸易占全国进出口贸易的比重迅速上升,从1987年的23.2%增长到1995年的47%。伴随着加工贸易合同和报关单数量猛增,“三假”案件频发。海关在监管过程中相应采取了防伪印油、防伪标签等打假措施,并取得了一定的效果。 (三)90年代中期,部分海关试行加工贸易计算机管理 90年代中期开始,海关结合加工贸易台帐的实施,大力推行业务科技一体化,运用计算机对加工贸易合同备案与核销进行管理,作业环节从单证作业转变为计算机数据与单证数据相互核对,进一步严密了海关监管。1999年实现全国加工贸易计算机数据联网传输,有效遏止了横行多年的利用“三假”走私违规现象。 同时,海关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强审批和实地监管。如对进口敏感商品实行限量审批制度,从“双人作业”(初审、复审)转变为“三级审批”(经办人、科长、处长)作业制度;制定海关查验、核销量化标准,规定下厂核销比例、跨关区结转货物的核查率和加工贸易货物进出口查验比例,通过中期核查、下厂核销来加强实际监管。 回顾海关对加工贸易监管模式的演变,不难看出:第一,随着加工贸易在我国对外贸易中地位不断上升,对加工贸易的监管日益受到监管当局的重视;第二,随着加工贸易规模的扩大和业务的复杂,如大量深加工结转业务的出现,海关对加工贸易的难度也越来越大,不得不进行监管模式的创新和引入新的监管手段;第三,加工贸易监管模式的变化贯穿于海关工作方针的调整之中。上世纪80年代,海关工作贯彻“促进为主”方针,对加工贸易的管理,比较重视促进加工贸易的发展。90年代中期,海关坚持“依法行政,贯彻政策”,从1995年实施加工贸易保证金台帐开始,监管工作更多地重视对加工贸易加以规范。2001年,海关适时地提出“依法行政,为国把关,服务经济,促进发展”的十六字方针,标志着监管部门力求在“把好国门”与促进经济发展之间实现均衡。 二、对现行加工贸易监管模式的评价 1995年以后随着加工贸易保证金台帐制度的出台及完善,以及海关计算机监管的日益完备,加工贸易监管日趋严密。但与加工贸易相关的违规行为还没有完全遏止,国家税收保全机制仍面临挑战。2000年全国海关共查获加工贸易渠道走私案件752起,案值25.4亿元,虽然案件数只占全部走私案件数的7%,但案值比例高达42%,略高于加工贸易进口占进口总额的比重(38.5%)。2001年上半年,海关调查部门立案的走私案件,涉及加工贸易的案值,仍达到总案值的42.7%;海关缉私警察立案的走私案件,加工贸易的案件呈明显上升势头,共立案148起,增长48%,案值12.5亿元,增长76%,擅自倒卖保税料件、成品、减免税设备是走私的主要形式。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加工贸易“漫山放养”的发展格局增加了监管难度 长期以来,我国对开展加工贸易实行不限区域、不限企业、不限商品的宽松保税政策,这对降低企业的生产成本、扩大出口有着积极的意义。在加工贸易发展初期,从事加工贸易的企业不是很多,生产规模不大,这种宽松政策并没有给监管造成太大的压力。但是,宽松政策的基石是企业守法经营、自律性好、不存在追求非法利润的利益驱动。随着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加工贸易的迅速发展和企业经营机制的变化,宽松政策中蕴藏的企业信誉风险就暴露出来。部分企业在高额利润的驱动下,利用加工贸易保税且无贸易管制的便利,绕开我国对一般贸易进口的管制,逃避进口关税和增值税。在这种情况下,“漫山放羊”的格局加大了海关对加工贸易的监管难度。加入WTO后,我国关税大幅度降低,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企业走私的动力。但是,由于我国17%的进口增值税不会改变,因此仍会有部分不法企业继续从事违法行为。 (二)加工贸易周期长、涉及部门多,监管难度大 由于产品加工周期长,企业加工生产过程中的不确定因素多,有的企业因市场变化或经营不善,出现破产、倒闭,或外商毁约,或企业违法保税料件被查扣、拍卖,造成进口料件未能加工出口,或加工未出口,造成合同无法核销结案。这些企业的经营者往往一走了之。由于许多加工贸易企业的投入并不大,许多厂房设备破烂、陈旧,处理起来成本高,收益小。加工贸易逾期合同未能核销是多年来海关监管面临的难点问题。 (三)海关本身的监管力量相对不足 由于上述问题的存在,监管力量的多少是提高监管效率的关键之一。据调查,法国负责监管加工贸易的海关管理人员有2万多人。但是当前,我国从事加工贸易的关员仅3,000多人,而2000年在海关有合同备案的加工贸易企业为9.4万家,加工贸易进出口总值为2,302亿美元,不断增长的巨大业务量与管理资源不足之间的矛盾越来越尖锐。1995年保证金台帐制度开始实施,在一定程度上加强了监管,但是由于是“空转”,实际作用有限。1999年10月台帐开始部分“实转”,但截止到2001年7月底,企业缴纳加工贸易保证金台帐金额占加工贸易进口商品保税金额的比例很小(约2%),海关的监管任务很重。 (四)监管部门协调不够,未形成合力 加工贸易管理涉及外经贸、海关、工商、税务、外汇管理等多个部门,共管格局虽初步形成,但仍然存在责任不清、难以落实的情况,对加工贸易的社会共管仍未有效形成合力。加工贸易相关的管理政策大多由海关负责执行,监管的责任也几乎都落在海关一家身上。虽然各个部门对加工贸易都在进行管理,但每个部门的管理都存在死角。如外经贸主管部门负责审查企业的经营资格和生产能力,但是做不到,也不可能对每一家企业实施验厂,对企业的生产能力难以把握;海关受种种限制,也无法保证对每一家企业下厂核查核销。如果形成有效的监管合力,管理风险将会大大降低。 (五)现行分类管理办法不利于加强惩罚走私的力度 对于买地建房、生产规模较大的企业的违法行为,容易查处;但是对于租赁厂房且生产规模不大的企业,一旦“飞料走私”,人去楼空,海关难以处罚,国家税款就会流失。现行的企业分类管理等办法,对这类走私企业很难事先防范和事后打击。海关既要严密监管,保证国家税款不流失,又要方便快捷,高效运作,管理工作量和难度很大。 对加工贸易现行监管形势,管理部门与企业的判断分歧日益明显。从政府管理的角度看,加工贸易成为走私一个不容忽视的渠道,尽管已经大大加强了监管力度,但仍然没有有效地遏止加工贸易走私,因此,必须进一步加强管理。而地方政府和企业则感到,现行的监管效率由于手续繁琐,已经不能适应企业进一步发展的要求。这种矛盾揭示出,现行加工贸易监管模式已经不能适应加工贸易发展的需要。现行的外经贸主管部门审批合同、海关备案核销的监管模式,在加工贸易发展初期,还是比较适合传统企业运作的。但是随着加工贸易的迅猛发展,加工的深度、广度不断延伸,加上市场经济的不断变化,企业难以事先准确制定完备的计划,原有的按既定合同(计划)生产和监管的模式,与越来越多企业的实际生产经营的矛盾日益突出。企业往往先申请“虚拟合同”,再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变更,但是变更又相当频繁,且涉及外经贸、海关、银行等多个部门,均需要一定的时间,企业和各管理部门都疲于应付,妨碍了企业的正常发展和政府管理效能的提高。 因此,监管工作要实现既管得住,又保证加工贸易的顺利发展,提高我国加工贸易企业的出口竞争力,必须从根本上改革现行加工贸易监管模式,积极探索适应加工贸易发展新形势的新的监管模式。 三、国际上完善加工贸易监管模式的经验 外国海关对加工贸易的管理有许多可供借鉴的地方。现在各国对加工贸易的管理模式主要有四种:一是封闭式保税监管,即加工贸易保税只能在海关监管的封闭区域内进行;二是先征后退,原料进口时先征税,等成品出口时再予以退税;三是实行在第三方担保前提下的保税监管;四是先进的开放式。不管采用什么方法,他们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国家税收保障机制是制定加工贸易政策的出发点和根本前提。 欧盟国家成立由产业部门参加的加工贸易品种、数量核定小组,定期审定可以开展加工贸易的品种和数量,依法使国内产业受到严格保护。他们具体采用两种管理制度:一是保税制度,要求企业以加工产品复出口为目的,货物进口前,向海关提出申请,经海关审核同意后发给批准证书(类似我国的加工贸易手册),货物进境时企业凭此免税,亦免受贸易政策措施管理,成品出口后由海关核销。这类似于我国目前的加工贸易政策,但这种开放式管理的基石是市场和法制的完备、企业守法自律性强及信息化监管网络的建立和健全。二是退税制度。如果企业在进口时没有把握将加工产品返销出口,但希望保留产品出口后退回已征收进口税的可能性时,可选择加工贸易退税制度。货物进口前,也要经海关审核同意后发给批准证书;货物进口时要先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并受贸易政策如进口数量或配额限制。如果产品出口,可向海关申请退还进口时所缴纳的税款。《欧盟海关法典》规定,不论保税制度还是退税制度,海关如认为必要,在核发加工贸易批准证书前,可对加工贸易企业征收保证金或由企业提供银行担保。 日本、韩国也都积极鼓励开展加工贸易。但在具体管理上,日本海关对加工贸易实行三种监管模式:第一种,在指定区域内(目前仅指保税工厂)开展加工贸易,实行类同我国的保税政策;第二种是担保保税政策,对一年内加工复出口,进口时提供料件税款等值担保的予以免税,如届时不能加工复出口,海关将担保金或担保物抵缴税款;第三种是先征后退政策,料件进口时先征税,在规定的时间内加工复出口的予以退税。第二、三种监管模式是针对在保税工厂以外区域开展的加工贸易,企业可以自主选择。韩国目前对加工贸易实行两种监管模式:第一种,对在指定区域内开展的加工贸易实行保税政策,指定区域仅限于保税工厂和保税区(亦称出口自由区);第二种,先征后退政策。 有必要说明的是,韩国发展加工贸易始于60年代初,曾经实行了类似我国目前的遍地开花的加工贸易保税政策,遇到了目前我们正面临的情况和问题。经过10多年的探索、实践,证明不限区域、漫山放羊的保税政策(韩国不论是开展加工贸易的地域、还是加工贸易业务量、管理难度等,都比我国明显偏小)是不成功的。从1975年起,除保税工厂、出口自由区仍继续实行保税政策外,韩国海关对加工贸易进口料件实行先征后退的政策。 与上述国家相对比,我国的加工贸易具有不同的特点,对监管工作的要求也更高。首先,我国从事加工贸易的企业多,加工贸易规模大。2000年在海关有合同备案的加工贸易企业为9.4万家,加工贸易进出口总值为2,302亿美元,已占全国外贸进出口50%。其次,我国加工贸易目前“遍地开花”,不限区域地全部实行保税政策,2000年国家设立了出口加工区,引导企业入区。从课题组的企业调查结果看,目前从事出口加工贸易活动的企业,只有极少数愿意搬入出口加工区。如果出口加工区政策适宜,也只有部分新增的加工贸易企业可能进入出口加工区。因此,我国加工贸易“放养”的状态在相当一段时期内是不可能改变的。再次,我国与不少发达国家在税制、金融服务等方面存在明显的差异。作为发展中国家,我国关税水平明显高于发达国家,而且进口还要征收高达17%的增值税(虽然欧洲国家也有较高的增值税,但由于其平均关税水平已经很低,因此,进口的综合税赋比我国低)。因此,在我国如果对加工贸易全面实行“先征后退”,给企业带来的资金成本将会明显高于发达国家。更为重要的差异则在于,发达国家退税手续简单,非常及时,而我国出口退税按指标而不是按出口实绩,加之手续繁琐,退税耗时长,平均时滞长达半年到一年,这就会进一步加大企业的资金负担。另外,发达国家金融服务体系完善,企业融资渠道畅通,融资成本低,商业信用发达,容易获得担保等金融服务;而我国金融体系极不发达,企业融资难、融资成本高,如果对加工贸易实行“先征后退”,或要求提供担保,给企业带来的负担会大大高于发达国家。由于上述差异,我国在改革加工贸易的监管模式时,要尽量吸取其他国家的成功经验,但不可完全照搬任何一国的模式,必须从中国的现实出发,探索适合中国国情的加工贸易监管模式。 四、完善加工贸易监管模式的建议 (一)正确处理“加强监管”与“促进发展”的关系 从本质上讲,“加强监管”与“促进发展”是辩证统一的关系,“加强监管”不仅是为了维护国家税收保全机制,而且是为了维护国内企业与进口品的平等竞争,促进资源的优化配置。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在强调“加强监管”时,如果仅仅依赖增加管理环节而不是采用更加高效的监管思路、模式和手段,就难以避免强化监管与管理成本上升、经济运行效率受到影响的矛盾。经济发展是税收之源,经济发展快了,税收才会有增长的基础。因此,必须正确处理“加强监管”与“促进发展”的关系,“促进发展”是目的,“加强监管”是手段,在不法企业利用加工贸易走私仍然严峻的形势下,要通过引进新的监管思路、监管模式和监管手段来提高监管的效率、降低管理成本,从而实现既能有效防范走私,又促进加工贸易健康发展的目标。 促进加工贸易健康发展,就是要通过政策与监管模式的创新,促进加工贸易不断提高国内采购率,带动国内产业参与国际竞争;促进加工贸易不断向上、下游产业链延伸,提高加工贸易的国内增值率;促进加工贸易不断向高附加值、高技术产品升级,提高加工贸易对我国产业升级的带动作用;促进加工贸易从以OEM(原厂委托制造,又称“代工”)为主,不断向ODM(原厂委托设计制造)、OBM(自创品牌制造)升级,促进加工贸易逐渐建立国际营销渠道,提高我国加工贸易的国际竞争力。为了实现上述目标,加工贸易赖以生存与发展的进口保税政策不能动摇,总体上必须维持。 (二)贯彻分类管理的思路,实现多种管理模式的共存 加工贸易企业多、产业分布广、地域差异大,因此,有必要在总体上保持进口保税政策的前提下,对不同种类的企业实行与符合其发展实际需要的管理模式。 第一,根据国家产业、环保等政策以及监管成本效率,明确加工贸易政策的适用范围。建议将目前的《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加以细化,增强可操作性。对影响国家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安全的;违反国家环保产业政策的,如旧电机拆解等;对扩大出口作用有限、国内外差价大、海关难以有效监管的,如鱼翅加工等生产与进出口活动,不宜实行加工贸易政策,以便提高加工贸易监管的效率。 第二,完善特殊区域管理政策。进一步落实出口加工区、保税区的政策定位,充分发挥其区域封闭管理的优势。在保证有效监管的前提下,对加工贸易进口设备、料件和出口成品等给予税收上的最大优惠,给予通关等手续上的最大便利,如允许对出口到保税区的产品予以退税、下游企业可以从出口加工区保税进口料件等。这样既解决目前区外、区内企业的政策落差问题,亦有助于吸引大型的上游加工贸易企业向区域集中,并稳住已入区的加工贸易企业,促进其健康发展。 第三,加快对出口规模较大的加工贸易企业推广电子联网、电子手册等新的监管模式,为大型企业创造更加有效率的运行环境。加工贸易企业虽然近10万家,但其中规模最大的3000家企业,其出口额可以达到全部加工贸易出口额的七成以上,因此,要率先为这些大企业创造高效率的监管环境。 第四,对信用纪录不良、运作不规范,或首次从事加工贸易、信用无法判定的企业要实行“保证金实转”、担保等办法,在提高政府退税效率的前提下,还可以考虑对其深加工结转时部分税金实行“先征后退”。通过银行、保险等社会中介力量和风险评估机制,有利于缓解外经贸、海关等部门审批、监管人力不足的矛盾。加入WTO以后,关税税率将逐步降低,银行信用担保制度等配套措施将逐步完善,这些企业因此增加的成本将越来越低。这样先征后退适当地增加企业的生产成本,换取企业进出口的便捷、政府管理成本和风险的降低、行政效率的提高,最终有利于企业的健康发展。现在有的企业已表示愿意选择这种交换。 (三)加强监管部门的有效协调与配合,形成对加工贸易协力共管的格局 经过近年来海关大力打击走私犯罪后,走私犯罪仍如此猖獗,究其原因,除进口关税和增值税过高外,主要是国内市场经济秩序过于混乱,一些地方政府执法部门疏于管理,甚至参与走私活动,普通百姓“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因此,海关与工商、税务、质检、公安、城管等市场经济执法部门应共同组成一张打击走私的网,进一步明确各部门的责任,并落实到位;加强加工贸易部际联席会议的组织,建议成立常设办公室,统一协调;加强各部门的联系配合,确保监管到位。增加海关人数,提高监管能力。建立举报走私的奖励制度,动员全民参与打击走私。这样,才可能真正遏制走私犯罪活动。也才可以适当简化加工贸易进出口货物通关和转关的有关程序,提高通关效率。 (四)大力推广“大通关”试点取得的成功经验,提高监管的效率 提高通关效率,才能保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的加工贸易企业适应国际市场快速变化。为此,要大力推广已经在上海“大通关”改革试点中的成功经验,实行“异地报关、电子报关、提前报关”,实现“一次报关、一次查验”,“全天候查验,24小时通关”。对于对通关效率有特殊要求的商品,实行“提前报关、舱单后核;即时提货、机场直递;实时监控、卡口验放”的通关模式。 (五)积极采用信息技术,提高监管水平 首先,要加快推广联网监管。由于多数大型IT加工贸易企业仍然在区外,且搬入保税区、出口加工区有困难,为体现国家产业政策,对资信好、规模大的高新技术企业,实行计算机联网监管。联网监管对企业的进口、生产、库存、出口等实行全程式的动态管理,既适应了企业按市场经济经营的要求,又保证了海关的有效监管,比较好地解决了“方便”与“严密”的矛盾。 其次,要实行大手册电子底帐管理。具备联网监管条件的企业只占少数,大部分企业既暂不能联网监管,又位于区外。为支持扩大外贸出口,保持加工贸易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保证政府部门的有效管理,考虑到这些企业的实际情况,对资信较好、生产规模较大的企业,采取加工贸易总量控制、以出限进、自动登记、定期核销的监管制度,实行电子底帐管理。由外经贸主管部门确定企业的经营资格、生产能力,海关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核实合理的“周转量”,并与海关担保管理相结合。“周转量”的电子底帐管理将企业因市场变化而产生的变更手续减少到最低限度,保证企业的正常运作。
浅谈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预算管理 一、城乡居保基金预算编制的内容和方法 城乡居保涉及面广,基金流入流出量大。城乡居保基金预算的编制工作应把以前四个年度基金预算的执行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并结合本年度的社会生活水平和本年度的目标、任务因素进行预算,包括城乡居保参保缴费人数、领取养老金人数、领取养老金的标准、政府缴费补贴标准和银行利息等。基金预算由县级农保机构编制,逐级汇总,各级农保机构对以前年度和本年度影响预算数字正常规律的重大情况进行说明原因,并说明应采取怎样的防范措施。在具体的预算编制过程中,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规定了预算编制的统一模式,以便全国预算编制的一致性。基金收入的预算指标主要包括个人缴费收入、集体补助收入、政府补贴收入、利息收入、转移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下级上解收入、其他收入等指标。基金支出的预算指标包括基本养老金支出、转移支出、补助下级支出、上解上级支出、其他支出等指标。收入中主要是当期个人缴费收入的预算。 当期个人缴费收入的预算数=当年平均缴费标准×当年参保缴费人数。当年参保缴费人数的测算,以各地前三年缴费人数平均增长率与同比增长率的加权平均数为预算年度缴费综合增长率,并在考虑各项综合因素后对综合增长率进行修正,得出修正后综合增长率。以2015年为例来说明,2015参保缴费人数年预算数=2014年执行数×修正后综合增长率。支出预算中享受待遇人员的测算也是按照参保缴费人数测算公式修正后综合增长率进行测算。 二、城乡居保基金预算执行中有以下几个问题 在对近五年的城乡居保基金预算的编制情况看,城乡居保基金预算的编制,对城乡居保基金的收缴和支付起到一定的规范作用,也保障了城乡居保制度的健康发展。但是,在实际工作中城乡居保基金预算编制也欠缺科学性,约束力也有待加强等一系列问题。 1.缺乏严格的预算监管和执行力。城乡居保基金预算的编制,不仅需要农保部门不断提高自身管理水平,而且还需要政府、财政部门、人社系统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社会保险基金的收入、支出及预算执行情况,同时将监督检查结果汇报给同级政府部门,充分发挥政府部门的宏观调控作用,确保基金收支平衡,提高基金的安全完整性。但是,我国在监督管理与执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时,还缺乏一定的力度,存在不根据预算办事的现象,致使基金收入与支出与预算相差很大的现象。 2.城乡居保政策的相关规定影响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如《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提高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苏人社发[2015]55号)规定“从2014年7月1日起,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每人每月90元提高到105元。”而做2015年预算时,基础养老金按每人每月100元预算,因此直接影响城乡居保基金支出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又比如,《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办法的通知》(苏政发[2013]144号)参保范围规定“具有本省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以上、60周岁以下,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和城镇非从业居民,均可在户籍地自愿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而这几年随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力度加强、进城务工人员增加,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增加,城乡居保的参保缴费人数就相应减少,从而影响城乡居保收入预算编制的准确性。由此可见上层政策的制定、经办机构对政策的领悟程度及执行力度,对城乡居保预算工作都会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 3.城乡居保基金的绩效考核和激励约束机制尚未真正建立。预算按照系统中要求编制完成后,第四季度时如数字相差比较大,可以做预算调整表进行调整。这就保证不了年初预算的质量,没有约束性。 三、完善城乡居保预算管理的对策措施 1.加大对城乡居保执行力度的跟踪和监管。应对城乡居保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跟踪,制定城乡居保基金预算执行报告制度,加强对预算执行情况的跟踪和分析,由上级主管部门和经办机构、财政部门、审计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城乡居保经办机构的基金收入、支出、结余情况,保障监督检查的公平度与透明度,实现科学规范的城乡居保基金预算管理。 2.编制城乡居保基金预算时,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不仅要考虑本行业的,还要考虑综合的社会因素。如人口老龄化的程度、工资增长水平、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等各种社会因素;要分析近三年的城乡居保收支的平均增长率,还要对各种政策对城乡居保的影响进行分析及人口老龄化对领取人数增加的影响,不仅要保证当年的收支平衡,还要努力做到城乡居保基金的保值增值。 3.建立城乡居保基金预算的绩效考核制度。为了保障城乡居保基金预算编制质量,就需要建立城乡居保基金预算的规范制度。为了保证预算制度的执行,就需要建立预算绩效考核制度,通过基金预算考核,就强化了化预算约束力,更好地完善城乡居保基金预算执行力度。 作者:李银霞 单位:东海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处 浅谈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实施 一、问题探究 就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制度本身来说,主要存在以下问题。首先,制度覆盖面广,财政压力大。虽然它能让受众共享改革发展新成果,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但由于参保的人数多,再加之人口老龄化,领取养老金的人数增多,导致财政出现困难,养老金支付压力增大,截至2013年底,全国新农保、城居保参保人数已达4.98亿,支付压力增大,会增加受众对象对养老保险的顾虑,政策的推行就会遇到阻力,从而形成恶性循环;其次,补贴水平偏低。我国处于发展阶段,虽经济增长速度较快,但人口基数大,每个人所享成果并不多,再加上近年来物价的不断上涨客观上也降低了养老保险保障的水平,人们的购买力在下降,养老金难以保障其物质生活,仅起到基本日常补助的作用,群众对此颇有微词,若处理不当,易引发群众集体上访事件;最后,新老农保之间存在断层。老农保迟迟不和新农保合并的根本原因是资金缺口问题,新农保在支付方面政府已存在资金压力,若将新老农保合并,资金缺口将达近千亿,国家根本无法负担沉重的养老压力,加上老农保参保信息不完整,存在三无,三不准现象,增加了认证难度,况且,老农保参保到期领取的金额与当时宣传的实际情况不符。政策主体是指在整个政策的运行周期中,在政策制定、实施与评估等阶段上对政策问题、过程、目标群体主动施加影响的人员。下面我们从该角度出发分析此方面存在的问题。首先,宣传力度不够。 在新农保政策的普及过程中,大多数民众没有真正理解政策的实质和具体内容,影响了政策的实施效果,调研中,仅有30%的民众了解缴费档次以及个人账户的运作等基本内容,有40%的农民甚至将新农保与商业保险等同,也有的农民表现出事不关己的态度,参保意愿淡薄,显示出宣传力度的极大缺乏;其次,存在强制参保现象。在政策实施过程中,基层政府实施指标作业,部分干部一味追求政绩,下派强制性任务,政策被扭曲,“目标”变成了“指标”,出现了强制参保的现象,违背了初衷,还有部分基层工作人员政治素养低,对政策理解不到位,对政策进行断章取义,使得下派任务有违新农保精神,影响了政策的实施效果;最后,经办服务水平参差不齐。其中30%的受访者表示对政策仍然一知半解,当他们询问经办人员的时候,往往不能得到耐心、有效的解答,政府对经办单位没有进行有效的沟通与监督,导致经办单位服务水平参差不齐,比如有些地方的查询、存取等较为不便,服务人员态度恶劣,不能提供高质量的经办服务。政策客体,从狭义上讲指政策所发生作用的社会群体,从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政策的具体情况出发,政策客体即指政策所适用的符合参保条件的参保对象。以下是政策客体中出现的问题。首先,养老观念保守。这种现象多存在于农村且基本上是年龄较大者,这部分人多靠子女的资助,参保积极性不高,究其原因,笔者认为主要是政策主体与客体互动不成功;其次,不了解政策,盲目跟风,随大流。;最后,缴费承受力低下。参保缴费水平直接影响到农民的养老质量和政策实施效果。经过数据分析,超过90%的农民选择100元的缴费档次,300元以上档次无人问津,80%的受访者表示太高的承受不了,不想因为未来的养老影响现在的生活质量。 二、路径选择 结合我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的实际实施情况,并根据以上三个方面反映的问题,我们有针对性地从不同角度提出了合理的建议,希望能促进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更好的完善与发展。制度本身方面。首先,面对政府财政压力大的问题,我们可以从以下两方面入手。其一,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各级政府保证每年划出一定的财政收入补贴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其二,让出一些国有土地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部分所得划入当地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其次,解决补贴水平偏低的问题,建议如下:第一,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推动重要领域改革取得新突破,创造高水平对外开放新格局,不断创造社会财富;第二,稳定物价,增加商品供给,达到供需平衡,加强市场监管,防止出现恶意囤积,抬高物价等现象;第三,加强基金管理,建立省、市(县)两级政事分开的管理体制,行政单位负责制定政策,事业单位负责基金管理。最后,针对制度衔接问题可从以下方面入手:充分维护好老农保参保人员的利益,逐步消除旧制度给群众造成的伤害和影响;切实加强各项基础管理,全面优化业务办理、信息管理等工作,以优质的管理和服务推进新老农保制度衔接;允许各地市级以上政府根据本地情况自主选择,有条件的地方实行省级统筹。政策主体方面。针对宣传力度问题,首先,政府应该提供更多的政策学习机会,培养更多的专业人员,使政策宣传更到位;其次,村干部应主动学习政策的具体内容与实质,对村民做到有问必答,帮助农民更好地理解政策;最后,要创新更多的宣传方式,比如入户宣传,组建学习小组,海报宣传等。针对强制参保问题,要完善政绩考核制度,改变以往单纯以政绩为依据的考核方式;提高政府人员思想意识,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人民利益至上;加强工作人员对政策的全面、深入学习,鼓励主动学习。针对经办服务水平问题,经办单位人员应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和为人民服务的意识;政府要加强和经办单位在服务水平上的沟通,切实保障农民的权益,在一定程度上建立监督和制约机制;也可以增加参保人在经办单位上的选择,形成竞争。政策客体方面。关于养老观念保守的问题,要求政策执行者加强养老观念教育,可以通过请专家学者举办教育讲座、办板报、挂条幅等方式,向居民渗透自食其力的养老方式,不能完全依靠子女,为自身晚年生活做全面的可靠的打算;另外作为年轻人要未雨绸缪,为自己做长远打算,不能认为养老与自己无关。关于盲目跟风问题,要想人民群众对政策有广泛积极的反响,首先要使其完整准确地理解政策的内容、初衷及效果。政策宣传有很多方式,其中包括电视广告、书籍报刊、广播通告、宣传板报或宣传页,以及政府工作人员入户进行面对面的解说等,这就要求政府工作人员在宣传中耐心、细心,并相信群众的理解接受能力,不放过任何宣传死角,做到全方位的普遍宣传。关于缴费承受力问题,我们不仅要提高人民群众的物质生活水平,更要通过教育提高其思想层次和目光的长远性。 纵观整个调研过程,通过走访调查以及对所获取数据的分析,笔者发现,仍有一些客观因素无法规避。部分受访者未真正袒露心扉,参保对象个人的心理和性格特征也会对政策的结果产生影响,农民在养老问题上主要依赖的仍然是通过老年人自身劳动和家庭养老相结合的保障方式,参加养老保险只是在这两种方式面临威胁时的一种补充和替代选择。农民的养老保险参与意愿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政府和有关机构的引导与宣传,我们应该培养他们的自我保障意识和提高他们对国家政策的关注意识。每一项政策都在实施中慢慢改进,我们相信未来社会保障制度能够发挥更大的作用,从而促进我国现代化建设又好又快发展。 作者:樊晴晴 单位:河南大学哲学与公共管理学院 浅谈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统筹城乡社会养老保险的展望及探讨 一、我国城乡养老现状分析 (一)管理体制的差异城镇居民的社会养老保险与养老保险基金是由社会保障部门和劳动局进行统一管理,因此基金的分配与运作可发挥极大的效用。但是农村的社会养老保险是由农村组织的民政部门管理,没有专业的管理人才和管理制度,管理水平极低。农村民政部门管理力度较低,未设立监督部门进行监管,资金挪用状况严峻,农民缴纳的养老保险并没有完整的运用在农民身上,使原本就资金不足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资金更加拮据。残缺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机构与完善的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体系相比相差甚远。 (二)失地保险覆盖度窄在城市化建设中,许多农民失去了土地,无法依靠养老,然而失地保险并没有因经济的发展而完善。失地保险的覆盖面积较小,保障制度的覆盖速度追不上经济发展的脚步。参保体系建立还未完善,失地农民到期后得到的保险金并没有因为经济的发展而提升,实际上是没有与企业享受同等的保险调整机制。一成不变的养老标准还达不到城乡居民领取国家补助的一半,保障效用逐渐丧失,无法满足失地居民的养老保障。一部分农民看到了失地保险的弊端,将失地保险转为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期望可获得更多的养老保障。 二、新时期统筹城乡社会养老保险的对策 (一)推进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构建城乡社会养老保险统筹的重心在于构建完善的农村养老保险。构建农村养老保险是落实城乡养老保险体系的关键。我国自2000年开始进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2009年试点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体系。这与以往的农保最大的不同在于资金的募集,以往的农保主要依靠农民自己缴纳资金实行养老,但实际上这种养老方式并不能称为社会养老保障。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体系,在资金的募集上新农保采用的是三方集资的方式,包括政府补贴、集体补足以及个人缴费。同时政府的补助是直接发放到参保农民个人上,由此可见,当前建立农保体系资源已经不是主要问题,而是新农保体系的推进工作。为了让广大农民从传统的靠地养老和家庭养老的观念中跳脱出来就必须提高新农保的宣传力度,用通俗易懂的方式进行宣传,让更多的人了解这项政策,使这项惠民工程内容普及化,引导适龄农民参与到这项政策中,进而更好的推进新农保的实施。 (二)构建城乡社会养老保险的接轨机制城乡养老保障分割两极,在城、乡两个保障体系没有足够的沟通管道,这是影响劳动力流通和老农保发展主要的阻碍之一。因此,新农保在构建城乡社会养老保险机制时应注意城、乡两个保障体系之间的联通性,让农民在异地也可以将基金转移与继续。其具体的做法为:第一,部分收入水平过低的农民无能力缴纳保障基金可建立低保障原则。第二,连接城市与乡村的养老保障体系,建立整个社会的养老保障网,养老账户与身份证号挂钩,养老账户余额可随个人的流动而转移。第三,一些农民进入城市工作后与城市职工享有同等的养老缴费待遇,养老基金由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过去缴纳的基金实行实账积累,离开单位或回家可直接转入当地社保管理系统。由此,农村劳动力转移无后顾之忧,无形中促进了富余劳动力的优化配置,刺激了农民参与社保的积极性,也保障了农村村民老年的稳定生活,推进社会快速稳定发展。 (三)构建失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体系在社会经济发展的脚步中,失地农民是其中产生的一个群体之一。大量的土地被征用,这群失地农民面临无田可种的境地,保障制度还不完善,低保政策难以实施在失地农民头上,失地农民的生活成了一个严峻的社会问题。在城市经济的快速发展下,将失地公民纳入保险政策中是一项必然的政策,当地政府应建立专项资金补偿这些失地农民。根据城市的发展状况来制定农民失地保险,一些发展较好的城市可将社保与失地保险合二为一,以集体补助的形式将失地保险金加入公民社保的私人户口,通过对现行的一些优惠政策促使保险基金增值,构建失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体系,节省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一些运行成本。 三、结语 城市化是经济发展中必然会经历的一个过程。在我国城市化发展的道路上,虽然这是有利于农村经济发展的举措,但从另一角度上看,农村的大量土地被征收,失地农民该何去何从,同时失地农民的群体越来越大等等问题随之而出。我国实行的老农保在制度上还有许多的不足之处,为了让我国推出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更好的实施,本文就统筹城乡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提出几点建议。统筹城乡养老制度是为了解决农村居民的“养老难”问题,更是为了我国更好、更快地发展,是一项利国利民的政策。(本文来自于《新经济》杂志。《新经济》杂志简介详见.) 作者:陈南田益宾罗一凡张亚祝孙唯高蕊单位:中国地质大学长城学院 浅谈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浅谈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预算管理 一、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预算管理的作用与意义 通过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进行预算管理能够保证基金的稳定性,提升基金的利用率。预算管理是对基金进行事先规划,这样能够降低基金使用中的风险,保证基金收益,最大限度的保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能够为居民带来的稳定的生活。提升居民的生活水平。另外,通过预算管理能够降低基金运营风险,对各种投资风险进行有效的评估,保证基金使用过程中投资方风险的可控性,保证基金收益的最大化,基金风险的最小化。 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预算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缺乏严格的预算监管和执行力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预算对于预算的执行情况缺乏一定的监督与管理,因此预算的执行情况不是非常的好,很多的预算编制以后根本就不执行,使得预算的作用不能得到充分的发挥,流于形式。在监督预算执行的过程中由于监管力度不强,使得监督管理的作用也不能很好的体现出来,目前我国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预算管理工作未完全按照预算标准执行,预算编制的意义无法充分的发挥。 (二)缺乏完善的预算管理制度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预算管理工作在开展的过程中对于预算管理制度的建立不是非常的重视。目前我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预算管理制度不是非常的健全,这使得很多的预算管理人员经常利用制度上的漏洞来损害基金安全,影响了城乡居民的根本利益。另外,预算管理制度的不完善使得预算管理人员在日常的工作过程中缺乏足够的执行标准,他们在工作过程中过于盲目,影响了预算管理的效果。 (三)缺乏健全的绩效考核和激励约束机制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预算管理工作人员对于预算管理的认识不是非常到位,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预算管理人员认为只要完成预算的编制工作就是做好了预算管理工作,完全忽视了预算执行的重要性。因此,很多的预算在编制完成后根本没有相关的人员对预算进行有效执行,这使得预算的作用不能得到很好的发挥。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预算管理不能有效执行的一个重要因素是因为在预算管理的过程中,缺乏配套的预算绩效考核和激励约束机制。 (四)预算管理缺乏战略性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预算管理工作缺乏战略性。基金在进行预算管理的过程中应该有一定的战略作为指导,预算管理人员向着同一个目标共同努力,只有这样才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让基金的总额不断地增加。预算管理的过程中需要以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战略为指导,只有符合战略的预算才是最符合基金需要的预算,才能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创造更多的价值。然而,目前我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在进行全面预算管理的过程中忽视了战略的价值,造成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全面预算脱离预算目标,缺乏战略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预算管理不能在短时间内有效提升管理水平,为基金保值增值带来价值,预算管理的重要性不能有效的显示,最终只会造成人力、物力的双重浪费,完全背离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全面预算的初衷。 三、解决我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预算管理问题的对策 (一)加强对城乡居保基金预算执行力度监管 为了提高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预算管理水平,必须要保证预算编制结果能够被有效的执行,因此应该加强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与管理,通过提升执行力,保证预算管理的作用能够充分的发挥出来。为了保证预算监督管理的有效性,应该设置独立的预算监督部门,部门的工作人员直接对管理层负责,不受各个层级的管理人员管控,保证监督管理的效果与效益,提升监督管理的有效性。 (二)建立健全的预算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预算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应该建立健全预算管理制度,保证预算管理人员在开展预算管理的过程中拥有更多行为标准,保证预算工作人员行为的规范性与合理性。为了建立健全的预算管理制度,我国政府在进行预算管理工作的过程中应该对整个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活动的流程进行深入的分析与了解,及时发现流程中的问题,保证预算管理制度能够与实际有效的联系在一起。提升预算管理制度的全面性与真实性,保证预算管理制度能够为预算管理水平的提升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建立城乡居保基金预算的绩效考核制度 有效的绩效评价机制能够保证预算内容实行的有效性,因此为了不断提高预算管理的执行力,必须要建立配套的绩效评价机制,以公平、公正为原则更好的开展绩效评价,让预算管理人员都积极地参与到预算管理的工作中来,为预算管理工作更好的实施创造条件。首先,预算管理过程中应该建立科学的评价指标,根据不同的指标评价员工对于预算的执行情况,对执行力强的员工给予一定的奖励,执行力差的给予一定处罚,寻找执行力不足的原因。其次,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预算管理人员应该强化对预算管理的绩效考评,制定一些有效的激励措施,通过这种激励有效提高全员执行预算的积极性,保证预算管理的有效性。 (四)从战略的层面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想要不断增加,预算管理过程中必须要从战略的层面提高预算编制水平,根据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战略,制定科学有效的全面预算方案,保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战略与预算方案高度的一致,只有这样,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预算管理方案才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更好的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保值增值服务。首先,开展预算管理前应该明确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战略,让经办机构所有员工都为战略目标的实现共同努力,让预算管理人员在编制预算的过程中拥有明确的方向。其次,预算方案在执行的过程中,一旦出现问题必须以发展战略为前提,根据战略做出有利于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保值增值的解决方案。另外,在以战略为导向开展预算管理工作的过程中必须要重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战略目标的可执行性,避免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预算管理过程中由于盲目的追求战略上的一致性导致管理上的失误。 四、结束语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对于保证我国居民的老年基本生活,维持人民生活水平的提升具有非常重要的影响,为了能够进一步的保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平稳运行,必须强化基金管理。尤其是预算管理,通过预算管理把一系列的问题扼杀在摇篮里,最大限度的保证居民的养老待遇,为我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针对目前我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预算管理中的问题,我们必须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本着一切从实际出发的原则,有针对性的解决相关问题,保证城乡居民的根本利益不受损失。 作者:姚军 单位:龙口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浅谈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筹集机制研究 提要:我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已取得显著成效,为社会健康有序发展提供基础保障,为经济增长提供新动力,使城乡居民更加公平地分享经济发展成果,但发展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问题。本文就当前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筹集机制中存在的问题作出简要分析,并提出相应建议。 关键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筹集 2014年2月7日,在听取了各代表的建议后,决定把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简称新农保)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这两种制度合二为一,建立全国统一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至此,新农保制度终结,城乡二元化的养老保险制度格局也不存在了。除在校生以外,凡是年满16周岁的居民,不属于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也没有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可以在其户籍所在地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一、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筹集机制的特点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筹集由三部分构成: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这与新农保基金筹集的来源一致,但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筹集就缺少集体补助这个部分。 (一)个人缴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缴费档次划分与新农保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有所区别。新农保划分5个缴费档次,每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和500元。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筹集则分为10个档次,在新农保100~500元的基础上,增加了600~1,000元这5个档次。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缴费档次则是在10个档次的基础上增设每人每年1,500元、2,000元。虽然档次划分有所不同,但都允许参保人所在地政府依据当地现实状况增设缴费档次,参保人可自主选择任一档次缴费,多缴多得。国家根据经济发展情况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状况等适时调整缴费档次。 (二)集体补助。有条件的村集体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补助标准由村民委员会召开村民会议民主确定。鼓励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筹集关于集体补助部分并未作出具体规定。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除了鼓励村集体给予补助之外,还对有条件的社区鼓励其将集体补助纳入社区公益事业资金筹集范围。 (三)政府补贴。不管是新农保、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还是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对于符合养老金领取标准的参保人,政府全额支付基础养老金。并且对中部、西部这类欠发达地区,中央政府将按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给予全额补助,对东部地区给予50%补助。 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筹集机制存在的问题 (一)参保缴费档次偏低。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在实践过程中,各省市地区可根据当地情况增设缴费档次,目的是为了达到多缴多得的激励效果。但事实却未达到预期,相当大部分的城乡居民在缴费时只愿意选择最低缴费档次每人每年100元,只有小部分参保人愿意选择较高的缴费档次,即使最高缴费档次,满足15年最低缴费年限后,每月可领取的养老金也是微乎其微,不足以维持老年生活。以郑州市为例,根据郑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测算办法,可领取的养老金由两部分构成:“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139)”。其中的基础养老金则是由省及地方各级政府养老补贴共同组成。当前,郑州市规定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120元。假如参保人缴费能力较低,只能选择最低缴费档次100元,那么缴费15年,该参保人满足养老金领取标准后,每人每月可领取的个人账户养老金不足200元。微薄的养老金难以满足老人的生活所需。那么,假定参保人的缴费能力较强,选择了最高缴费档次5,000元,满足领取条件后每月可领取的养老金也只有5000(元)÷139+120(元)+260(元)=415.97(元)。相比之下,郑州市2015年度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调整后人均每月养老金2,395.52元,差距依然很大。不难发现,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无法真正有效发挥风险分散作用。追根究底,主要在于养老保险制度的缴费机制设计上存在一定的不足,对居民选择高档次缴费的吸引力缺乏,那么即使具备缴费能力的投保人也更愿意选择低档次缴费,这就与鼓励多缴多得的原则相违背,使得缴费机制难以发挥应有的引导作用。另外,居民的参保意识不高,尤其是年轻人,相当一部人不在户籍所在地工作生活,普遍参保积极性不高,加上现阶段工作生活压力大,即使参保也不愿意或者很难选择高档次缴费。并且,即使选择了高档次缴费,可领取的养老金也难以解决养老问题。 (二)集体补助能力弱。基金筹集来源的三个部分,即个人、集体和政府。只要个人参保,政府补贴是能够落实的,但集体补助部分就难以实现。我国各地区一直以来经济发展不均衡,其中农村地区的不均衡尤为突出,那就容易使集体补助落空。当前,除部分地区的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良好以外,相当部分的农村集体经济较为薄弱。这些地区很多都是长期以来的贫困县、贫困村等,居民收入水平远低于同地区的人均水平,子女上学、生病就医等问题已经让他们不堪重负,更别提养老问题了。这些“空壳村”的集体补助能力也较弱,甚至完全丧失。选择低缴费档次的农民并不能得到集体补贴,使得“集体补助”成为一句空话而已。那么,养老金的来源就只剩下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两个部分,必然加重财政负担,尤其是当地政府的责任更重。这种仅靠个人缴费与政府补贴、集体经济无作为的筹资方式,造成养老金资金来源不足,降低保障标准,加大了农村养老保障工作实施的难度,也难以起到保障居民老年生活的作用。除了村集体和社区以外,集体补助的资金还可来自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公益慈善组织等,但相关的制度并未完善,很难依靠社会力量筹集巨额养老基金。 三、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筹集机制的建议 (一)提高缴费档次,增强保障性。要想提高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缴费档次,首先要做的是增强缴费意识。只有城乡居民都有较高的缴费意识,对于多缴多得有足够的理解,在一定的收入水平下,会更愿意选择较高的缴费档次,获得较高政府补贴,从而领取相对较高的养老金;其次要做的是提高居民收入。20世纪80年代以后,我国经济迅速发展,城乡居民收入稳步提高,但差距却逐渐加大。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2015年全国居民收入基尼系数为0.462。较低基尼系数让全社会的收入分配相对公平,进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财税体制改革等等,这些改革措施才是突破当前收入分配不公困局的有效途径。2015年宏观经济数据显示,GDP增速为6.9%,略低于年初7%的预期,创25年新低。在当前这种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的情况下,要想提高城乡居民收入,就得大力度改革,谋求新的经济增长点,突破瓶颈。因此,政府也先后出台多项措施促进经济增长;最后是增设缴费档次。各地区应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相应增设缴费档次,满足城乡居民的需求。 (二)发展集体经济,落实“集体补贴”。经济发达地区的集体经济发展良好,能够给居民带来补助,但欠发达地区的集体经济发展相对落后,难以落实,这就使集体补贴成为空话。无论农村还是城镇,都要积极发展集体经济,尤其是中西部地区,更应该引导居民根据当地实际情况,不能生搬硬套其他地区的成功模式,选择适宜的具有当地特色的集体经济模式。比如,各地开展的农村特色旅游就取得了不错的成绩。江西婺源被称为是中国最美的乡村,年接待游客逾1,000万人次,生态农业年产值逾10亿元。另外,鼓励社会各类团体、企业、基金等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给予一定的支持,政府也要根据经济发展状况,及时调整补助标准,明确其在基金筹集过程中的监督责任。不断地发展和完善该制度,这样才能为城乡居民,尤其是低收入群体,提供一个能够保证其基本生活需求的保障。 作者:马路贤 单位:郑州成功财经学院
企业纳税筹划篇1 根据企业发展情况来看,科学的财务成本管理和纳税筹划工作可以促进企业经济效益提升,其中纳税筹划在企业发展中起到资产清点与调配的重要作用,还能够反映企业纳税方面的真实情况,帮助企业提升税收回报。企业要想利用纳税筹划降低企业税收负担、帮助企业规避财务风险、促进企业稳定发展,必须将企业财务成本管理与纳税筹划有效结合,重新规划企业财务管理模式,特别是重新设立企业内部纳税筹划岗位,专业的纳税筹划人员能够应对企业税务问题,并及时向企业领导反映财务成本管理情况,做到财务成本管理与纳税筹划二合一,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的同时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一、纳税筹划在企业财务成本管理中的应用与影响以及存在的问题 (一)纳税筹划在企业财务成本管理中的应用 首先,企业的经营与发展离不开财务管理工作,特别是企业参与重大投资与筹资活动时,明确企业财务状况选择合适投融资模式,能够有效帮助企业规避大部分财务风险[1]。纳税筹划可以在企业进行投资决策的时候给予建设性意见,帮助企业解决了投资阶段面临的财务风险和市场不确定因素。因此,纳税筹划起到保障企业经济效益、规避各类市场风险的重要作用。为了促进企业长期发展,企业领导与财务人员应准确认识纳税筹划协助企业发展的重要帮助。企业筹资渠道和模式多样、内容较为复杂,包括股票投资、利息支出等重要方面,筹资方式的复杂性不断提高更加显企业预期收益与筹资成本对比愈发重要。但通常情况下税收责任与待遇间差异明显,一方面企业将面临更大的税收压力,另一方面企业财务人员的纳税筹划工作难度增加。企业若想在多变的经济形势中求得发展,那么结合企业发展需求制定科学的筹资方式是重点工作之一。企业经济效益的提升离不开纳税筹划工作带来的重要帮助,纳税筹划工作的开展从根本上解决税收压力问题,为企业资金流动创造更大空间,合理规划企业的收入与支出,促进企业长效发展。 (二)纳税筹划对企业财务成本管理影响 纳税筹划对企业财务成本管理工作的影响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效益影响、资金分配影响、筹资影响、投资影响等。在企业投资活动的决策过程中,有效开展纳税筹划工作是为了帮助企业寻找更多提高经济效益的有效路径,并根据企业经营投资情况给出投资意见和方案[2]。企业筹资方式的选择与改变往往与国家阶段性的发展方向与政策有关,企业筹资方式根据税收政策变化而调整是必然的,各个企业将充分考虑不同政策形势下企业面临的市场风险与客观因素,从而重新调整筹资计划,实现企业增资减负的基本目标。另外,企业纳税筹划工作开展的前提是企业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税收相关法律法规,而不断提高自身纳税筹划工作效率与科学性,提升纳税筹划人员的职业水平和综合素养,督促纳税筹划人员与企业各个部门之间展开有效沟通,纳税筹划需要企业上下共同努力,才能帮助企业获取更多效益。当前企业经营方向发生改变或国家税收政策调整时,企业的经济收益也会受到巨大影响,企业只需调整纳税筹划工作内容,重新建立收益分配的科学性与合理性,那么即使国家政策发生改变,对企业的影响永远是积极的。由此可见,纳税筹划工作是企业提高资源利用率的有效手段,是纳税活动时的重点工作,纳税筹划与财务管理之间存在相辅相成的重要关系。 (三)在企业财务成本管理中纳税筹划所面临的困难 企业开展纳税筹划的最终目的,是为减少企业纳税成本,提高企业经济收益。然而,在实践中并非如此。究其原因,还是纳税筹划未得到人们的重视,对其缺少一定的了解,严重影响纳税筹划在企业财务成本管理中的发展。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曲解纳税筹划的意义 现阶段,很多企业在对纳税筹划方面存在一定理解偏差,无论是管理层还是财务工作人员,对其真正的意义未领悟到位。例如,他们认为“筹划”就是企业财务进行税收筹划时,与当地税务局进行“勾兑”,钻法律空子,实现偷税漏税;或者考虑以制作假合同或者假发票的手段,最终达到企业减税的目的。实际上,这样操作不仅给企业带来一定的税收风险,税收隐患也随之产生。 2.偏重效益,轻视成本和风险 多数企业在进行纳税筹划过程中,过多关注纳税筹划为企业带来的经济效益或其他利益获取,常常忽视筹划所需的成本支付以及给企业带来的筹划风险。从理论层面来讲,企业所涉及的所有税收和经济活动都可以通过纳税筹划进行统一规划。但在实际操作中,纳税筹划应该进行成本效益分析、规划风险分析和经济可行性分析。因此,企业要想充分发挥纳税筹划的价值,必须正确认识成本支出与经济效益之间的关系。 3.静态筹划、动态筹划失衡 许多企业在制定税收筹划方案后,往往忽视了税收政策、经营环境、经营模式等内外部因素的影响。由于这些原因而发生的变化可能导致原良好规划计划最终失败,因为没有相应的调整,有的只注重方案设计,忽视方案制作。由于实施不当,税收筹划方案在实施中流于形式。 4.重理论,轻实践 企业要想提高税收筹划的有效性,必须将税收相关的法律法规与企业的实际经营状况有机结合,统一协调,不可偏重任何一方面。如果偏重税收法律法规,则导致纳税筹划方案如同“纸上谈兵”,可操性差、实用性差。因此,企业在制订纳税筹划方案时,要特别注意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尽量保持方案的灵活性。 二、纳税筹划与企业财务管理结合的重要意义 首先财务管理目标对纳税筹划产生一定影响,纳税筹划需在符合企业财务管理目标的前提下进行,以企业效益最大化为基本宗旨,并且纳税筹划开展的初衷是为了减少企业税收压力。纳税筹划要始终围绕企业财务成本管理工作展开,并且纳税筹划工作不是一味追求减小税收负担和企业运营成本,必须综合考虑纳税筹划方案是否能够对企业未来几年发展提供帮助,同时考虑是否能为企业带来经济效益和社会收益[3]。将纳税筹划思想充分融入财务管理工作中,例如企业项目筹资阶段经常出现债务利息抵税的情况,而大部分企业都会选择采用债务筹资的方法,在投资时尽量选择税收政策有一定优势的相关行业。企业财务管理与纳税筹划工作开展必须符合环境要求,企业环境主要由内部环境与外部环境组成,而外部环境分为经济环境、法律环境、金融市场环境等,企业经营发展过程中必然面临环境上的剧烈变化,势必受到外部环境和内部环境的影响,纳税筹划工作开展同样不可忽视这些环境因素的存在。因此,纳税筹划需始终在迎合环境变化趋势的情况下进行,从而才能保证纳税筹划工作进行顺利。同时,纳税筹划需着眼于企业整体赋税减小,了解各个税种之间的关联性,在进行纳税筹划时将不同时间的税负折算成现值加以比较,从整体上进行规划。从目前国内市场发展形势来看,纳税筹划之所以成为企业发展的重要路径之一,除了纳税筹划工作开展帮助企业减小大部分税收压力与规避财务风险之外,还能够为企业创造出更多流动资金,为企业资金有效运转提供更大空间[4]。另外,纳税筹划提高企业资源利用率不仅体现在财务管理方面,还能够重新统筹企业现有的固定资产和隐形资产,能够起到提高企业资产安全性的重要作用。企业的经营活动基本离不开税收活动,特别是大型工程项目需要与政府机关进行有效沟通,及时了解国家税收优惠政策的变化,充分发挥企业自身优势的同时,合理利用国家税收政策确保投资决策合理性。财务成本管理是企业纳税筹划工作开展的重要基础,两者相结合往往能帮助企业创造更多价值,纳税筹划工作的内容和流程设定,需要企业事先制定科学的税收计划与财务活动内容,并为此积极与政府部门开展合作与交流,在企业纳税筹划与财务管理方面获得一定指导之后,帮助企业减小税收压力,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三、企业财务成本管理与纳税策划相结合的思路 现阶段企业财务成本管理与纳税筹划相结合的策略主要有以下几种:符合相关政策的前提下进行纳税筹划、利用融资渠道进行纳税筹划、利用会计政策进行纳税筹划等。利用国家相关政策开展企业纳税筹划工作体现在新、旧政策交接阶段,企业财务人员利用时差进行筹划,如费用延迟、进项税冲抵等,这更加考验企业财务人员对企业财务情况和国家税收政策的了解程度。此类手段遇到国内税收政策长期未调整,或纳税筹划空间不足都会导致工作难以开展,而权益融资和负债融资作为主流的两种融资模式,他们在资金成本要求上存在显著差异。而这样的差异也是经济效益角度企业所得税的主要原因,可以通过财务杠杆的方式降低企业成本,利用抵税方式提高经济效益[5]。总的来说,要首先准确认知纳税筹划与企业财务管理的关系才能够促进纳税筹划效果的提升,而具体的思路应该包含以下几点:首先要强化企业财务人员对财务成本管理与纳税筹划的认知度,将纳税筹划与财务管理定位准确;其次是要做好基础的财务工作,将事前详细论证作为纳税筹划工作的前提,做好充分准备工作后才能进行纳税筹划诸多事项;再次要把握好现行的税收政策,为纳税筹划奠定良好基础,结合税收政策变化对税收筹划方案重新评估和审查,适时增加新内容,做到与时俱进;最后,在整个纳税筹划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合理避税节税,避免发生违法行为。各项思路的具体实现方法如下。 四、企业财务成本管理与纳税筹划相结合的方法 (一)强化专业知识认知度,准确定位财务管理与纳税筹划 可利用例会时间运用专题活动的方式向公司员工宣传财务成本管理与纳税筹划的重要意义,使其明确该项工作的必要性。尤其是企业财务管理工作范围逐渐扩大、工作内容增加时,财务人员更需严格监控企业资金的流动情况。只有明确企业资金分布情况才能设立对应的内部税务管理与防范体系,并及时根据企业经营范围改变而修改税收管理制度,使得企业能够提前预知财务风险的存在,以便提前准备风险应对方案[6]。企业纳税筹划是通过对企业各项经营活动合理安排来实现的,其不能独立于投资、融资、生产经营与利润分配决策过程之外,而是要服从于企业各项财务决策,因为税收负担的减轻并不能一定带来总体成本降低和收益提升。因此不可片面追求税负最低给企业带来涉税风险,更是要科学制定税收筹划,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7]。 (二)提升基础财务工作能力,把握事前详细论证前提 做好基础财务工作,事前进行详细论证是企业做好税收筹划的前提。企业与税收筹划相关的主要会计政策包括存货计价方法、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收入确认原则等都具备一定的税收筹划空间。例如,在企业融资租赁费用中由承租方支付的安装费用、手续费等,在完成交付使用后的利息可在纳税所得额中进行扣除,而企业自有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费用则应作为资本性支出,只能增加原值,在剩余折旧期限内进行摊销。因此在税收筹划过程中要考虑到货币时间的价值,尽可能体现出企业在经营生产过程中的节税效应。 (三)健全企业财务管理制度,紧跟国家税收政策趋势 企业纳税筹划包括避税筹划、节税筹划、转嫁筹划、实现涉税零风险等将内容,纳税人需要在不违背立法精神的前提下充分利用税法中固有的起征点、减免税等优惠政策通过筹资、投资及经营等活动的安排达到减少纳税或不缴纳税款的目的。同时企业财务管理人员要实时了解并掌握最新的经济局势、行业变动规律及所在企业的运行情况,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最适合企业的发展战略方针,帮助企业寻找自身定位,为企业业务开展奠定良好基础。对于一些工作懈怠、得过且过的员工要严惩不贷,完善企业福利制度,如年终奖、带薪休假、年终分红等,提高员工归属度,保证财务管理人才稳定性。此外,要紧跟国家税收政策变化调整纳税筹划工作内容与方向,实现有效降低企业财务成本、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基本目标。企业需与税务机关开展交流与学习,并定期做好市场调研、国家政策信息搜集工作,保证企业纳税筹划方案的顺利实施[8]。 (四)把握税收筹划界限,正确认识税收筹划实现方式 税收筹划并不是一种孤立的行为,而是有机融于企业经营理财的各项活动中。企业纳税筹划的直接结果是减少税收支出,因此国家税务机关每年会对企业进行税收检查,防止偷税漏税。在实际工作中税务机关与企业纳税人立足点不同,因此纳税人在税收筹划过程中需要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规,合理规避纳税,避免纳税筹划变成偷税漏税给企业带来负面的经济影响。随着我国纳税环境的正规化、法治化,企业也逐渐聘请中介部门进行重大事项涉税分析及整体纳税筹划,如固定资产购置纳税筹划、土地增值税清算策划等。在此期间企业要遵循正确的税收筹划原则,从合理合法的角度出发对企业缴纳税款各项环节分别进行筹划,并根据实际情况中的企业特点设计出针对性强、繁简得当且通俗易懂的税收筹划方案,确保企业能够快速完成税收筹划工作。 五、结语 综上所述,财务成本管理与纳税筹划相结合对企业未来发展意义重大,现阶段国内各个企业的纳税筹划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面对纳税筹划难点与重点,首先需保证纳税筹划工作的科学性与规范性,这也是各个企业目前财务成本管理工作的重点内容。因此,企业在实际经营活动中纳税筹划工作需全面而严谨,并结合实际情况培养税务相关人才,不断优化与改进企业现有纳税筹划方案。企业在财务管理效率获得提升之后,再重新科学分配企业经营收益,从而提高企业资金安全性,帮助企业减少经济损失,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的同时为国内经济发展贡献一部分力量。 作者:余道松 单位:浙江裕峰环境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纳税筹划篇2 纳税筹划的含义在于符合相关要求的基础上采取管理工作,通过强化财务管理,加强税务纳税的注意事项,并开展统一的策划安排,实现企业经济效益的最大化,降低企业纳税成本,保证企业长久发展。通过分析企业财务管理工作中的纳税筹划要点,可以充分为企业财务管理工作提供参考,推动纳税筹划工作科学合理地开展,为企业发展创造条件。 一、纳税筹划及财务管理简述 一般情况下,纳税筹划所指的是不违反相关法规的基础上,以减少税负为目的,开展筹资、生产以及投资等一切活动的谋划。结合实际情况来讲,纳税筹划所指的是企业的纳税人在财务管理期间,采取的符合税法的减负行为。纳税筹划的性质是合理合法的。虽然偷税等违法行为也是为企业减轻税负,但是从本质上来讲,纳税筹划是在符合法规要求的基础上所开展的合法行为,这种行为既能帮助企业提升经济效益,还能保证企业长久发展,并且能维护国家利益。所以,纳税筹划是企业提升经济效益,促进稳定发展的关键手段之一,对企业的影响十分深远。财务管理是强化资金利用效率、提升企业内部管理水平的重要因素之一,在制定企业发展方面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一般情况下,财务管理工作主要分为核算与预算部分,通过系统化分析企业项目成本、计划及预算等方面,为更加合理地制定财务管理计划提供保障,有效加强企业经济收入和资金使用情况,从而提升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实现经济效益强化。 二、企业财务管理工作中纳税筹划的意义 财务管理和纳税筹划都是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科学的纳税筹划,能够有效降低企业的税负压力,降低相关的成本支出,合法的回收资金资源,最大限度地使用成本资金,加强企业自身的财务管理能力。财务人员需要全面明确企业财务管理工作中纳税筹划的意义,帮助企业夯实市场竞争力,提升企业财务管理水平等。 (一)夯实企业市场竞争力 企业在发展期间,其主要目的在于最大限度地提升企业经济效益,而这种经济效益的前提是合法合规。结合部分企业情况来看,存在着恶意逃税避税等违规行为,这种行为虽然能短期提升企业自身经济效益,但是对于企业的生存有着巨大的风险,不仅危害企业长远发展,还会损害国家利益。采取合理合法的减税行为,则可以帮助企业在合规的前提下获得最大的经济效益,并维护国家利益,促进企业与国家的共同发展。企业想要在经济市场中谋求一席之地,捍卫自身的地位,就要充分开展科学的纳税筹划,才能提升自身市场竞争力,推动企业快速发展。 (二)提升企业财务管理水平 企业处于发展阶段时,可以通过科学的纳税筹划,来开展财务管理活动以及其他业务,而纳税筹划的主要目标在于保证企业在所有生产经营活动期间谋求合法合规的经济效益,从而获得资金及成本的最大化。企业通过科学的纳税筹划,可以帮助企业规避潜在的财务风险,从而提升财务利益。所以,科学开展税务筹划,可以推动企业财务管理水平及质量的快速提升。 (三)保证国家的财政收入 站在宏观的层面上分析,企业在开展纳税筹划期间,可以在短期内降低国家在税收与财政方面的收入,如果从国家与企业的长久关系出发,企业通过合理地开展纳税筹划,可以推动国家税收与相关收入的提升,不仅可以确保企业长远发展,还能保证国家的财政收入。所以,企业要积极提升纳税筹划工作的有效性,明确企业财务管理中纳税筹划的要点,从而实现长远发展的战略目标。 (四)实现企业资源配置优化 科学的纳税筹划,不仅可以保证国家财政收入,还能促进企业内部的资源整合优化,为企业的资源调配与创业发展奠定基础。在开展纳税筹划期间,企业通常会实现产业结构的科学调整,以及扩大或缩小生产规模,从而不断提升企业的生产技术、工艺,实现稳定发展的目标,为企业带来最大的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 三、企业财务管理工作中纳税筹划的价值分析 (一)企业经营活动中的价值影响因素 。所以。企业想要开展科学的纳税筹划工作,一般会以增加当期成本为基础,开展税务筹划。例如,科学地使用存货计价的方式,增强企业的生活成本,提高销售存货的成本,从而减少当期利润,避免出现当期税负过高的现象。同时,使用固定资产折旧,通过采取双倍余额递减等手段,让企业当期费用增加,从而降低当期税负。在生产经营期间,开展税务筹划工作,要注重综合考虑当期存在的问题,科学开展筹划工作,提升税务预测的合理性,从而确保企业的财务预算与实际需求更加贴合。 (二)企业筹资活动中的价值 在开展筹资等经济活动期间,使用税务筹划的手段,也可以帮助企业达到减轻税负的目的。当前,大部分企业所采取的筹资都为权益筹资、负债筹资这两种方式。所以,企业在开展纳税筹划工作中,要结合筹资方式的确定,在保证纳税筹划的效果。例如,企业在负债筹资期间,所产生的借款费用是在税前所抵扣的,这种情况一般能够减少企业的利润,从而降低企业需要承担的税负。但是在权益筹资进入利益分配环节时,要根据企业的税后利润来开展分配,这并不能减少企业的税负。所以,企业在开展税资活动期间,要充分借助负债筹资的方式,通过增加负债筹资、减少权益筹资的办法体现负债筹资的优势,帮助企业达到减负的目标。 (三)企业收益分配的作用 在经济活动中产生收益期间,要结合相关的纳税筹划工作,在符合企业实际经济水平的基础上开展合理分配,才能实现减轻税负的效果。例如,结合相关规定来看,新创办的企业可以享有两免三减半等优惠政策,由此可见,企业可以结合这项规定,来加大对产品的研发与宣传,从而推迟企业的获利年度,保证自身的节税效益。企业可以充分借助国家税务减免的政策,来开展纳税筹划活动,从而保证自身经济效益。四、企业财务管理纳税筹划具体实践应用要点纳税筹划的内涵在于企业对自身涉税业务开展的相关策划工作,经过制定全面可靠的纳税操作措施,在保证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条件下,探究税法中所不包含的内容,从而降低自身纳税成本,降低企业经济负担,在实际操作中,要积极关注纳税内容的变化。企业在纳税筹划开展中,要充分从整体角度出发,纵观企业全局,结合企业的具体情况开展纳税筹划,并加强生产投资环节的纳税筹划,从而帮助企业提高经济成本,降低纳税负担。 (一)从整体角度出发,实现纳税筹划 企业财务管理工作的纳税筹划环节,既为企业经济提供了利用率提高的作用,还提升了利润效果。通过合理的纳税筹划手段,企业实现了应缴税务的降低,并通过科学控制生产成本,来提升企业的经济效益。在企业经营期间,开展纳税筹划的主要目的在于帮助企业节约纳税支出,以此为原则,加强对企业财务管理系统的合理规划。开展财务筹划管理工作,要以财务监管为基石,推动企业持续发展。借助纳税筹划带来的效果,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缩减了企业的税款,并且对企业的整体运行环节并无过多影响。企业财务管理实现纳税筹划期间。应当针对不同的项目进行合理划分,保证其统筹方案的综合性,注重企业的经济和非经济税收对方案与企业的影响。通过从整体角度出发,可以有效帮助企业达到经济效益最大化的目标,减轻企业成本负担,达到提升企业经营效益的目的。 (二)结合企业实际,深刻认识纳税筹划 企业对纳税筹划的概念要有正确的了解,并认识到纳税筹划工作属于一种合法合规行为,与偷税等违规行为有着本质上的区别,这项工作的开展具有合理合法的原则,也是国家为企业提供的优惠政策,需要在国家税法的规定范围内进行税务缴纳,从而保证企业的稳定运行,帮助企业实现利益最大化。企业纳税筹划属于一项带有风险性的活动,这一活动属于前期的预测性工作,不过期间国家政策和相关法规存在一定变动。在政策变动之前所制定的筹划方案,很可能成为违法违规行为。所以企业的财务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市场的判断,并依据当前情况对经济政策进行变化趋势分析。同时要加强税务部门和企业之间的沟通交流,避免出现策划方案违法的行为,提升税务筹划工作的有效性。税务筹划前期,企业要充分明确其工作性质,并了解为企业提供工作的目的,促进企业经济发展和财务管理不断进步。在开展规划工作期间,还要遵循以法规为标准的准则,遵守以企业经济效益为目标的原则,尽量避免出现较多附加费用,帮助企业有效提升经济效益。通过有效的财务管理工作,包装企业纳税筹划的作用充分发挥,从而推动财务管理工作效果的提升。纳税筹划工作要始终围绕企业的财务工作以及企业的经济效益来制定方案,不能出现脱离工作方案的问题,避免影响企业决策的正确性。纳税筹划工作在开展期间具有一定成本费用,但是与企业所减轻的税负相较,这种支出仅占成本费用的极少部分。并且,这一工作属于双向进行,同时增加了财务管理水平。所以要求企业要从宏观管理的角度出发,在整体的视角上思考,并制定纳税筹划方案,站在多元化的角度上制定多种方案,并选择与企业需求最贴合的方案,从而达到纳税筹划工作的目标。 (三)加强生产投资环节纳税筹划 1.企业投资纳税筹划 企业开展纳税筹划工作,保证了企业项目的可投资性增强,避免出现税负过重的现象。企业在投资期间,可以参考如下几点措施:1.全面了解国家相关政策,并悉知地方政策变动,依据地方政策来享受政策优惠。2.调查了解当地市场,选择较强的优惠策略,提升企业经济效益。3.在选择战略方向时,按照行业的发展情况选择优化型产业。4.加强高新技术、绿色环保生产经营,关注国家相关扶持政策。5.在选择注册资本模式时,为了减轻税负,企业可以选择无形或固定资产,并将固定资产折旧费纳入成本之中,无形资产则通过摊销来纳入管理费用中,减少总体资金额度,降低税务扣除。 2.生产投资纳税筹划 在生产经营期间,企业一般包含了原料加工与材料的加工再包装。生产阶段,企业纳税筹划可以利用费用摊销和摊销期限,有效降低税务成本。具体如下:(1)存货计价。结合企业自身经营特点,制定具体的纳税筹划方案。在产品生产过程中的材料采购,依据市场的价格波动来进行存货计价。市场经济的影响因素较多,在原材料出现价格下降的现象时,企业选购材料可以采用“先进先出”的模式,提升本期的材料费用分摊。如果原材料价格持续波动,那么就可以采用“加权平均法”或者“移动平均法”,避免出现价格波动带来的利润浮动而增加税负。(2)固定资产折旧。固定资产折旧计提一般会采用“直线法”“加速折旧法”等方式计算,从宏观角度出发分析折旧手段计算使用期间的总额度。在设备的使用期内,采用不同的资产折旧手段,所造成的每年度税款差别较大。企业可以根据加速折旧法减轻资产折旧年限,把固定资产折旧缴纳的税务递减,提升企业自身资金使用效率。(3)产品销售选择。在产品销售环节中,出现的现款交易、赊销交易,虽然达成了实际交易标准,但是我国相关税法的规定里,交易模式的不同所带来的税务统计不一,企业要加强财务推断,选择更有利的交易方式,避免出现提前垫付税款。 结语 在经济体制不断改革的市场背景下,企业面对的竞争局势更加严峻,想要在经济市场中谋求一席之地,并立于不败的局面,就要强化自身财务管理工作。合理的纳税筹划,可以帮助企业避免出现违规行为,并避免企业出现税务过高等问题,提升企业的成本控制能力。通过分析企业财务管理工作中纳税筹划的要点,可以为企业科学开展纳税筹划提供参考,推动企业长远发展,促进经济效益提升。 作者:牛志军 谭娜娜 单位: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经济管理学院 企业纳税筹划篇3 1绪论 1.1研究背景 我国长期的计划经济体制造成纳税义务人的纳税意识淡薄,国家没有充分认识到税收杠杆所起的作用,企业也不重视税收筹划。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企业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纳税筹划[1]也引起了企业的足够认识。企业财务管理[2]活动是企业的重要活动,纳税筹划是一种财务管理工具,我国企业的税收负担普遍过重,企业为了减轻税收负担[3],节约资金开支,降低税收支出比例,规避税务风险,实现税收零风险和企业利益最大化[4],必须更新纳税意识[5]和观念,做好纳税筹划。各国的经济发展状况各不相同,税收政策也有一定的差异性,税收筹划被公众广泛认可和被法律接受最早可以追溯到20世纪30年代。在我国,纳税筹划在改革开放之后的几年里有所发展,社会公众对纳税筹划有了真正的理解和认识,更新了纳税意识和观念。纳税筹划对企业的经营和财务管理的影响也是深远的,做好纳税筹划是当代企业财务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 1.2研究意义 1.2.1理论意义 企业纳税筹划可以在短期内适当安排经营活动,节约税收成本,增加企业利润,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增长企业中人员的法律知识,强化企业作为纳税义务人的纳税观念。企业减轻了税负,政府也实现税收征管的意图,对政府和企业都有好处。除此之外,企业纳税筹划还有助于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财务管理,虽然纳税筹划有一定的风险性,但是对于企业来说,风险高收益就高,企业可以在遵守法律的前提下,少缴税或者不缴税,获取经济利益。对企业纳税筹划在财务管理中的应用进行研究,有利于提升企业理财能力,丰富企业纳税筹划理论,符合企业对现有税收政策的需求,为企业在财务管理活动中提供理论支持。 1.2.2现实意义 企业的日常投资、筹资、经营等活动贯穿于企业整个财务管理活动中,将纳税筹划应用于企业财务管理活动中,对企业的税收意识有一定的积极作用,提高企业纳税筹划的积极性,也使企业对纳税筹划引起重视,提高企业发展活力和竞争力。还有利于企业规范自身的财务核算流程,加强成本核算和财务管理,促使企业通过合法合规途径维护自身利益,确保资产、收益的安全性和高效性。再者,企业在生产和消费中可以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对结构进行调整,提高资源合理利用率,同时也完善了我国的税收法律规章制度。在新的经济形势之下,企业纳税筹划应用于财务管理活动中,有利于企业规范财务核算流程,加强成本核算和财务管理,确保资产、收益的安全性和高效性,提升财务人员综合素质,防范财务风险和税务风险[6],避免出现偷逃税款等违法行为的发生,提高企业整体管理水平,创造良好的企业文化,树立纳税榜样,助力企业健康稳定发展,同时拉动国家整体经济水平。 1.3国内外研究现状 1.3.1国外研究 企业纳税筹划是西方一些发达国家的经济发展的产物,随着企业追求利润最大化,快速发展的纳税筹划也融入企业的财务管理中。随着经济发展,企业纳税筹划有了新的定位,在财务管理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由于纳税筹划起源于西方发达国家,并有一定的发展历史,有对应的环境,理论发展也比较成熟,有一定的系统性和专业性,对于不同债务比率的企业选择不同的税收政策,减少税务成本,使得企业有一个最佳债务比率,经过不断的实证研究和实践,有效整合和运用到企业财务管理中。 1.3.2国内研究 受计划经济体制和传统思想的影响,我国对纳税筹划是有抵触心理的,以至于早期我国企业对纳税筹划全然不知,加之我国一直宣杨“纳税光荣、逃税可耻”的传统思想,导致我国的企业纳税筹划处于空白状态,纳税筹划得不到引进和普及。随着改革开放和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我国的税收征管水平也有了进一步提高。国内也有很多专家学者对纳税筹划的方法和技巧做了深入研究和探讨,将企业纳税筹划应用到财务管理当中,2010年,韩雪萍和蔺维红分别针对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的选择和使用、存货计价方法的选择和税率差异、税收优惠政策,进行了税收筹划分析。综上所述,国内外研究学者对企业纳税筹划的研究现状和界定都是以遵守法律法规为前提,这也是与偷税[7]、漏税[8]的根本区别。 2企业纳税筹划概述 2.1概念及理论基础 2.1.1概念 微观上的纳税筹划是企业用来降低成本的有效手段,是一种长期行为和事前筹划活动,更是一种理财活、动,具有经济价值,属于财务管理范畴。 2.1.2理论基础 以博弈论[9]作为纳税筹划理论框架的基础,政府作为征税人,企业作为纳税人,二者形成了矛盾对立的两个方面,成为博弈的双方,政府的目的是多征税,企业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便会极力地少缴税。以战略管理[10]作为纳税筹划理论框架的思想,企业纳税筹划必须站在企业战略的高度。“经济人”假设指出企业作为理性的经济人,自负盈亏,通过少交税款达到增加企业利润的目的,这是典型的“经济人”假设[11]。 2.2目标和原则 2.2.1目的 企业实行纳税筹划,最终是为了规避纳税风险,降低税收负担,减少税收损失,获取资金时间价值。 2.2.2原则 企业纳税筹划必须关注企业发展的全过程,具备经济原则,平衡收益与风险;综合原则,综合运用特定环境和手段;事前原则,在交易行为和获取收益发生之前;整体原则,涉及企业所有的业务阶段和税种;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原则;依法原则,必须遵守法律法规。 2.3与企业财务管理的关系 企业纳税筹划所运用的税收法规是构成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部分,在税收制约下,企业预算的财务管理目标受税收成本的影响,企业管理者需要权衡税收成本和收益二者的利弊。 3企业纳税筹划在财务管理中的应用 企业纳税人员应该做好纳税筹划设计,正确使用财务杠杆[12],根据不同的税种试用不同的税率,降低税负,在企业投融资、经营和利润分配整个财务管理流程中得到最大程度的应用,增加企业收益。 3.1在投融资中的应用 资金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必要条件,企业融资的目标是降低融资成本,纳税筹划的作用凸显,以债务性筹资、租赁、权益性筹资等方式进行筹划。企业融资的核心是资本结构,资本结构中的企业负债占比越大,财务杠杆的作用越明显,企业节省税收,降低税收成本的效果越好。权益性筹资可能给企业带来的节税额度小,但是可以降低企业经营风险,稳定股权结构。企业应该结合各种因素,计算最优的债务比例,实现企业财务的最佳管理。纳税筹划在企业投资活动中的作用也非常重要,企业选择不同的投资方式,选择一些税收低洼地,建立分公司或子公司,转让定价,减轻税负,节约成本,增加收益。 3.2在经营活动中的应用 在企业经营活动中,适当调节收入和成本,调整当期所得,是纳税筹划在经营活动中的重要运用,向税务机关依法申报税前扣除项目,例如企业发生的广告费、业务宣传费和招待费,保证企业能够充分享受税前扣除项目。企业增值税是企业经营活动中最重要的一个税种,有不同的纳税比率和优惠政策。企业可以对经营的业务进行拆分,不同税率的业务分别核算,增大适用低税率的业务量,避免高适用税率。当企业适用的税率一定时,企业可以选择减小税基,增大企业进项税额的抵扣,提前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进项税额的足额抵扣。 3.3在股利和利润分配中的应用 企业经营所得形成利润,企业纳税筹划在利润分配中的运用也十分重要,企业可以运用税前利润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可以运用不同的资产计价法,使税前扣除最大化,从盈利转为亏损。企业还可以推迟开始盈利年度,尽可能地延长申报经营期,达十年以上,可以获得优惠政策。对于一些外商投资企业,可利用税法优惠政策投资其他企业或者追加投资资本,扩大生产规模,通过投资退税减少企业所得税,或是通过区分企业资本利得和企业投资过程中的企业股息所得,避免资本利得转化,增加企业所得净利润。 4企业纳税筹划存在的问题 企业纳税筹划对财务管理水平的提高至关重要,但在实际应用中也存在很多问题。我国的纳税筹划起步较晚,虽然取得了一定的进步,但是还未形成关于纳税筹划的一套完整系统规范的可行的技术方案,这就需要我们在纳税筹划的研究上继续探索,合理设计和规划,重视纳税筹划,为我国的税收事业做出贡献。 4.1融资措施不成熟 企业纳税人员在筹划融资活动时缺乏对关联因素的研究,在具体业务中缺乏对资金来源和流向的把握,有的纳税筹划方案的设计缺少对债券筹资特征的关注,使纳税筹划工作无法顺利开展。运用租赁的形式进行融资,影响着企业的成本支出。对租赁目标,特别是经营租赁活动的合理性把握不到位,不了解企业利润的构成要素和成本费用,难以在纳税筹划方案创新方面取得最佳效果。 4.2投资设计不合理 企业关于投资的纳税筹划工作没有根据投资方向的特点,对其进行有效性分析;没有结合投资所在区域的实际情况,对国家相关政策进行合理分析;没有根据投资行业的特点进行全面系统整体的分析;没有针对不同行业类型投资方式和直接投资以及间接投资的差异,制定可行的税收筹划策略。 4.3与经营联系不密切 我国的市场环境逐渐开放,市场供求不断变化,企业设计纳税筹划策略时缺乏对市场供求弹性的考察和分析,对经营中的产品价格制定策略缺少创新。不能有效掌握企业经营成本及税负转嫁的变动规律,不能做到纳税筹划方案和经营策略保持协调一致。 5结论与展望 5.1结论 当前国内经济形势严峻,企业竞争日渐激烈,纳税筹划作为企业的一种经营策略,也是企业非常重要的一项财务管理内容。符合我国的市场经济发展规律,与偷税漏税截然不同,同样符合企业发展的客观实际,保护了企业的经济利益,控制了现金流,节省了税收成本,增加了企业的发展活力。企业纳税筹划是一项复杂、系统的大工程,尤其是纳税筹划应用到财务管理活动中,纳税筹划需要着眼于企业整体发展,要与企业的财务管理活动有效结合,形成一定的连贯性,增加企业价值。不断提高纳税意识,加强信息沟通,尽量做到信息对称,强化内部管理,增强企业内部各个部门的相互配合,与税务机关加强沟通,得到税务机关的指导。企业纳税筹划在财务管理工作中起重要的助力作用,在企业的投资、筹资、运营等环节起积极的调控作用。规范开展现代企业纳税筹划工作,有助于优化企业结构,帮助企业谋取经济利益,促进现代企业的良性发展。 5.2展望 企业纳税筹划将来会在财务管理中得到广泛应用,企业管理层将会站在企业发展的战略高度,立足企业整体发展,统筹兼顾,全面、系统地分析税收变化,因地制宜,设计科学合理的企业纳税筹划方案。随着科技的进步,企业将立足实证研究,继续探索新的研究方案,使企业纳税筹划更加合理、合法、合规,对企业财务管理乃至整体管理产生深远影响。 主要参考文献 [1]张超.探究纳税筹划在企业财务管理中的应用[J].时代金融,2020(24):72-73. [2]杨金红.纳税筹划在企业财务管理中的应用[J].合作经济与科技,2019(17). [3]代宇纯.纳税筹划在企业财务管理中的应用分析[J].纳税,2018(5). [4]刘奕彤.我国企业税收负担研究[D].沈阳:辽宁大学,2014. [5]郭江.税收负担[M].北京:中国言实出版社,2014. [7]张建明,张文娟.重视税收筹划在企业经营管理中的应用[J].对外经贸财会,2005(6). [8]董丹丹,韩瑞红,李艳艳.企业筹资活动中税收筹划问题研究[J].商,2016(29). [10]李萍.基于财务管理的中小企业税务筹划研究[M].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2010. [11]张凌宇.关于增值税纳税人财务管理中税收筹划的探讨[J].经济视角:上旬刊,2015(4). 作者:牛钦 单位:沂南县财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货币政策对农村金融经济影响:货币政策农村经济中有效实施原因 农村经济的发展如同其它经济发展一样,需要三个基本要素的支持,即资金、技术及市场管理制度。与财政政策不同,货币政策的作用并不是资金的直接投入,而是通过引导市场主体参与经济,从而达到既定政策的目标。在我国的农村建设中,货币政策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最根本问题就是其传导机制受阻,从而导致货币政策的传导渠道不畅,传导力度减弱,使其有效性受到严重影响,而货币政策作为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对于农村经济的发展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如何加强货币政策的有效性,对于促进我国新农村的建设意义非常重大。 一、影响货币政策在农村经济中有效实施的原因 造成货币政策在农村传导机制受阻而不能有效实施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我国农村经济市场化水平很低,自身就远比城市复杂,因此,货币政策在农村的实施会遇到比在城市更多和更复杂的问题。 1.农村金融机构体系不健全导致货币政策传导渠道不畅? 目前,在农村起主导作用的金融机构是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和农村信用社,但由于农业发展银行职能和业务范围的限制,其在农村经济发展中的作用非常有限,如北京市农业发展银行的年贷款余额仅有六、七十亿元,。而农业银行在商业化改革中基层网点大量撤并,贷款权限上收,农业贷款的比重不断下降,也无法对农村经济的发展提供有效的支持,如1999年—2001年北京市农业银行涉农贷款在各项贷款余额中的比重分别为46.63%、38.42%、29.03%。大部分农户和小企业的信贷需求只能依靠农村信用社,但农村信用社由于自身能力的限制也远远满足不了巨大的农村金融市场的需求。据抽样调查显示,2000年至2003年,农民每人每年从银行和信用社借入资金65元,而通过民间借贷借入达190元。因此,目前农村金融机构体系不健全,金融主体弱化不仅满足不了多样化、多层次的农村金融需求,也导致了货币政策传导渠道的不畅。 2.传导工具的缺乏导致货币政策的传导力度减弱 在货币政策的实际操作中,基层央行仅有名义上的再贷款、再贴现和窗口指导等调控手段,但是再贷款的调控作用仅限于支农再贷款、紧急性再贷款和经营性再贷款,而且都需要经过上级银行的严格审批,再贴现指标被控制得较紧,也很难发挥作用。因此,窗口指导成为基层央行货币政策工具的主体。过多依靠窗口指导和道义劝说的办法,缺少其它必要的辅助手段加以保证,对商业银行贯彻执行货币信贷政策的激励和约束作用都不强,货币政策操作手段的匮乏客观上制约了央行货币政策职能的发挥。同时,商业银行进一步强化一级法人管理体制,基层商业银行在执行政策时,会以其上级行的政策取向作为执行标准,央行的指导意见显得苍白无力。传导工具的缺乏直接影响了货币政策在农村经济中的有效性。 3.商业银行经营策略的调整直接影响货币政策的传导效果 目前,国有商业银行由于实施“大城市、大企业”的战略目标,其在农村的经营状况开始收缩,大量的农村资金被吸收上存。例如农业银行在信贷管理权限上大多采取上收一级的管理办法,县级以下机构基本上仅有发放5万元以下本行存单质押贷款权。目前市级国有商业信贷审批自主权被削弱,组织资金30%左右上存,而县级支行的主要任务则是组织存款,除小额质押贷款外,基本上没有放款权。 同时欠发达地区受到经济结构调整迟缓、经济基础较为薄弱、产业结构不尽合理等等诸多因素的影响,这就使得其社会有效信贷需求相对不足,信贷失去吸引力。在这种情况下,欠发达地区的分支机构基本上成为总行派出的专门负责吸收存款的大储蓄所。资金的过度集中背离了正常的经济运行规律,农村经济中自然也就失去了货币政策传导的渠道与资金基础。4.农村社会信用环境的欠佳导致货币政策难以发挥传导实效 由于农民信用意识淡薄,再加上农村金融法律法规不健全,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村金融机构尤其是农信社贷款的收回。近几年,虽然各级政府加大了信用环境治理力度,但金融维权难,农户、村组拖欠银行信用社贷款等问题对金融部门服务新农村建设也产生了不利影响。导致了支农贷款难以持续快速增长的后果,而且影响了农村金融机构对“三农”投入的积极性。 而大量不良贷款的形成使逐步市场化的利率机制失去效应,过高的负债成本逼迫各基层行贷款利率的刚性上浮,使央行的最高浮动利率演变为实际执行利率;与此同时,由于缺少必要的中介机构,贷款抵押难、抵押物资处置难、担保难的问题,严重制约着信贷资金正常运行。货币政策的有效传导需要一个良好地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的欠佳不仅导致货币政策难以有效传导,而且也直接影响到新农村建设的顺利进行。 二、加强新农村建设中货币政策有效性的对策与建议 1.建立多层次的农村金融机构体系 金融机构是货币政策传导的主渠道,因此必须稳步推进农村金融机构体制改革,形成多层次农村金融机构体系,以适应农村多层次金融需求。首先,创新农业政策性金融支持体系,转变农业政策性金融的发展模式。将原来按机构划定业务为主的模式转变为按机构划定业务与业务招投标并存的发展模式,可以考虑将原来按机构划定业务为主的模式转变为按机构划定业务与业务招投标并存的发展模式,以改善政策性金融的运作方式和效率。其次,农村信用社要巩固已有的改革成果,要办成商业上可持续、主要服务于乡(镇)、村和农民的金融机构。第三,农业银行要结合股份制改革工作,通过机制和体制的转换,充分发挥农业银行作为大型商业银行的系统优势,切实提高对农业产业化、农村基础设施和农村城镇化建设的信贷支持质量和效益。第四,积极推进邮政储蓄改革。目前,国务院已批准成立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还应尽快组建县级邮政储蓄银行,以改变县级邮政储蓄机构只存不贷,资金外流的现状,应充分发挥邮政储蓄机构农村网点多的优势,为当地农村经济发展注入新的“血液”。最后,要引导和扶持民间金融组织的发展。随着农业产业化的不断发展和深化,农村经济已经呈现出对金融服务和产品的多层次、多元化需求,民间金融恰恰可以满足这样的要求,因此注定要成为农村金融主体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现在的当务之急就是从法律、制度、政策上规范民间金融的行为,既要肯定扶持,又要改造规范,其中最重要的就是依靠准备金率和资本充足率及实行风险责任自负,引导和鼓励民营小额信贷银行、合作银行、私人银行等多种形式的农村民间金融健康持续地发展,纳入到农村金融体系中加以监管,增加农村金融供给的灵活性,从而更加有效地实现货币政策的既定目标。2.适当增加农村货币供应量 我国农村经济发展普遍落后,尚且存在极大的发展空间,在政策和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农村货币供应量增加幅度可以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农村金融机构吸收的存款可以按照一定比例留在地方作为支农贷款资金;其他金融机构在农村吸收的存款可以按照合理比例以央行再贷款的形式返还给农村金融机构使用。还可以适当降低农村金融机构的存款准备金率,调整农村金融机构的存贷款比例和备付金比例,增加可用资金规模。 3.人民银行应加强“窗口指导”,用活支农再贷款 应积极引导金融部门加大对“三农”和特色农业的信贷投入,支持农业产业化。适时向农村信用社发放支农再贷款,以缓解农村信用社支农资金紧张的矛盾,同时,人民银行应修改支农再贷款管理办法,延长贷款上限,以尽量满足农户对资金不同档次的需要。4.合理运用再贴现以及利率等货币政策工具 大力发展农村票据市场,改进和完善再贴现业务管理,在再贴现利率政策上对农村信用社以一定程度的倾斜,调动农村信用社办理票据贴现业务的积极性,对涉农已贴现票据优先办理再贴现,通过票据市场扩大新农村建设的资金来源和总量。利率是货币政策的一个重要工具,如果将利率杠杆运用好,可以以单倍的投入创造出多倍的产出。我国各地农村经济发展不平衡且普遍滞后,制定与利率相关的货币政策时必须有所差别,应当考虑到政策在各地的操作和效果。虽然央行对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设定了一定的浮动区间,但农信社在实际操作中往往并没有区别对待,导致在经济金融欠发达地区,特别是西部少数民族地区,农村信用社在利率执行中“就高不就低”,这就使得相当一部分贫困落后地区的农民和企业无法承受贷款利息负担。因此央行应根据实际情况,按照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状况制定不同的贷款利率上限;农村金融机构也应按照不同贷款者的实际情况,对其实行不同的贷款利率政策。 5.创新适应农村经济融资要求的金融产品体系 目前在我国,农民享受到的金融服务非常缺乏,绝大多数农民与金融机构的接触仅仅限于存款、汇款而已,金融产品的匮乏直接导致了货币政策传导受阻。因此,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要求下,各金融机构应根据农村经济的特点,积极开发新产品,形成特色化、差别化、多样化的金融服务。同时,加大中间业务产品创新与开拓,除了对现有的中间业务品种进行认真整合外,还应加大对高附加值中间业务产品的创新与营销,特别是加强银行承兑汇票敞口业务、信用证、贷款承诺业务、信息咨询、财务顾问、保险、金融机构委托等业务的创新与营销,通过产品与服务的创新,在满足新农村建设资金需求的同时提高货币供给的效率。 6.注重与财政政策的协调配合 经济发展的基本规则表明,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都是引导和配置经济资源的“原动力”。两大政策的均衡配置可以促进经济发展,反之则制约经济发展。因而,新农村建设离不开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的配套安排和联动。财政政策应在以下几个方面积极发挥能动作用:(1)继续为政策性金融机构进行财政支持,坚持专款专用的原则,为农业发展提供广泛的资金支持。(2)为偏远地区农村金融机构的建立和发展提供资金支持,适当剥离一部分金融机构不良贷款,减轻农村金融机构的财务负担。(3)制定税收、利息补贴等优惠政策来鼓励金融机构为农村提供贷款。 7.推进农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离开信用,任何新的经济模式都无从谈起,所以加强农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当务之急,也是优化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的一个有效途径。一是建立农村诚信获益失信受损机制和农民个人信用记录数据库,加大对逃废债的制裁力度;二是加强对农村企业和农民的诚信教育,提升农民诚信意识,不断改善农村社会信用状况;三是加强与农村政府部门、工商行政管理、税务、农民行业协会等部门联合,形成完善的诚信体系;四是各级人民银行应积极取得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引导商业银行、金融机构将各自的信贷政策、诉讼结案率和执行率与农村信用建设挂钩;五是对农村企业和借款人按信用等级分别给予不同的贷款优先、利率优惠、期限放宽等优惠政策。 货币政策对农村金融经济影响:货币政策操作下农村金融机构流动性管理研究 摘要:随着利率市场化的步伐加快,农村金融机构流动性受国内外金融市场的影响愈加明显,流动性风险加大,保持适度流动性与实现盈利最大化是农村金融机构流动性管理追求的最终目标,也是农村金融机构一切经营活动的出发点和归宿点。提高货币政策操作的有效性,合理控制农村金融机构流动性水平,对维护金融机构稳定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本文在众多学者研究的基础上从货币政策调控的角度研究农村金融机构流动性管理。 关键词:货币政策;流动性;金融机构 流动性是金融机构经营发展必须遵循的第一原则,在实际经营管理过程中由于受国内外金融市场众多因素的影响,金融机构流动性具有不确定性,可能会出现流动性风险,金融机构流动性风险出现时影响单个金融机构或者整个金融业的的发展,甚至威胁金融体系的稳定发展。随着金融国际化进程的加速以及我国金融改革的深化,银行业金融机构受外部因素的影响愈加明显,金融机构流动性问题更为凸显。因此提高金融机构流动性管理对维护金融体系稳定和国民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货币政策操作工具对金融机构流动性管理具有直接的影响,从提高农村金融机构流动性管理出发,分析当前货币政策的实施和农村金融机构流动性管理现状出发,选择有效的货币政策操作工具来合理调控农村金融机构流动性管理对金融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货币政策视域下农村金融机构流动性管理理论 1.货币政策操作相关理论。农村金融机构货币政策理论主要包括货币政策操作工具、货币政策操作目标以及货币政策操作传导机制等相关理论,货币政策理论的研究和分析是如何更好地发挥货币政策操作职能,稳定农村金融机构的流动性的基础。 1.1货币政策操作工具。货币政策工具是中央银行为达到货币政策目标而采取的手段,《中国人民银行法》规定中国货币政策最终目标为“保持货币币值的稳定,并以此促进经济的增长。”货币政策工具以其调节的重点不同分为一般性工具和选择性工具。一般性货币政策工具包括公开市场业务操作、存款准备金和率、再贴现。央行通过调节整个金融机构的准备金与货币乘数来影响货币总供给量,从而改变金融机构的流动性。选择性货币政策工具包括贷款规模控制、特种存款、窗口指导等。本文从调控农村金融机构流动性管理出发,侧重于对一般性货币政策工具的研究。第一、法定存款准备金率。法定存款准备金是指金融机构为保证客户提取存款和资金清算需要在中央银行的存款,存款准备金率是指中央银行要求的存款准备金占金融机构存款总额的比例。中央银行一般通过改变货币乘数来调整金融机构信用创造水平,或者通过调整金融机构在中央银行的超额准备金来收缩或扩张金融机构的信用和流动性。第二、公开市场业务。公开市场业务是中央银行通过买进或卖出有价证券,吞吐基础货币,以此调节货币供应量进行流动性管理。公开市场业务是能够直接调控银行储备变化的主动性工具。中央银行通过长期性和临时性的储备来调节金融机构准备金,来影响货币的供给量以及利率水平,从而实现货币政策目标。第三、再贴现政策。再贴现政策,是中央银行通过制订或调整再贴现利率来干预和影响市场利率及货币市场的供应和需求,从而调节市场货币供应量的一种金融政策。主要通过调节再贴现率与规定再贴现票据影响金融机构再贴现额与超额准备金,央行发挥最后贷款人的职能来调节银行体系的储备供给来控制金融机构信用总量。 1.2货币政策操作目标。货币政策操作目标是指中央银行制定和实施某项货币政策所要达到的特定的经济目标,货币政策的目标一般定义为实现稳定物价、充分就业、经济增长、国际收支平衡、保持金融稳定。由于其目标之间具有矛盾复杂的关系,我国货币政策目标的选择在实际中有两种主张,一种是单一目标,以稳定币值作为基本目标;另一种是双重目标,就是稳定货币和发展经济兼顾。而在实际经济调控中,无论是单一目标、双重目标都不能脱离当时的经济社会环境以及当时所面临的最突出的基本矛盾。 1.3货币政策操作传导机制理论。货币政策传导机制是中央银行运用货币政策工具影响中介指标,进而最终实现既定政策目标的传导途径与作用机理。货币政策传导机制理论最早凯恩斯派的利率渠道传导理论,随着研究的深入和理论的演进,货币政策信贷传导机制和货币政策汇率传导渠道理论作用凸显。货币政策传导途径一般为:从中央银行到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从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到企业、居民等非金融部门的各类经济行为主体,从非金融部门经济行为主体到社会各经济变量,包括总支出量、物价、就业等三个基本环节。 2.农村金融机构流动性管理理论。金融机构流动性理论主要包括资产流动性管理理论、负债流动性管理理论和资产负债综合管理流动性理论,这三种理论相互补充,促进了金融机构业务的不断发展。资产管理理论在20世纪三十年代美国金融危机爆发时资产管理从商业贷款理论转换为资产管理理论。20世纪六七十年代,由于利率管制导致资产收益下降,金融机构面临了较大的流动性压力,为了缓解压力金融机构开始主动负债,负债理论开始指导金融机构进行流动性管理。20世纪七十年代后期,浮动汇率制度使得金融自由化不断推进促使利率市场化,利率频繁的波动导致银行负债面临了巨大的不稳定性,金融机构为了适应新的变化对流动性指导理论进行更新,形成了资产负债综合管理理论。 二、货币政策操作对农村金融结构流动性的影响 1.通过对法定存款准备金影响农村金融机构流动性。法定存款准备金率主要是通过影响法定准备的储备量来影响银行超额准备金对农村金融机构流动性进行调控。当人民银行提高法定准备金率时金融机构在央行存放法定准备金数量增大,农村金融机构可以支配的资金减少,流动性减弱,作用机理为:法定存款准备金率上调金融机构存放央行资金增加金融机构可自由支配的资金减少流动性下降。当央行降低法定准备金率,减少法定准备金数量,则农村金融机构可支配货币资金增加,流动性增强,作用机理是:法定存款准备金率下调存放央行准备金减少农村金融机构可支配资金增加货币创造能力增强、流动性增强。公开市场业务主要是指央行进行央行票据的发行或购买来调节金融市场货币流通量。人民银行向金融机构进行公开市场购买,开展逆回购、到期收回央行票据,银行超额准备金增加,达到回笼银行体系的货币资金的目标,降低农村金融机构的流动性。反之,央行发行央行票据、卖出政府债券,从而减少银行超额准备金,进而释放金融机构的流动性。再贴现是通过调节再贴现率作用于超额准备金来影响农村金融机构的流动性。央行下调再贴现率,金融机构向向央行再贴现贷款增加,使得超额准备金增加扩充了金融体系的流动性。作用机理是:央行下调再贴现率金融进行再贴现收到再贴现贷款,超额准备金增加可支配资金增加流动性增强。反之,央行上调再贴现率,金融机构流动性则会减弱。 2.通过利率渠道影响农村金融机构流动性。法定准备金率通过利率影响农村金融机构流动性是以微观市场主体传递信号,由货币市场过渡到资本市场,最终影响金融机构的资金获取成本。作用机理是:法定存款准备金率上调央行发出紧缩信号市场主体预期货币供给将减少货币市场、市场利率上升金融机构获取资金成本增加流动性降低。当法定存款准备金率下调时,就会产生相反的效果,金融机构的流动性增强。公开市场业务操作主要指央行通过影响利率和改变超额准备金两方面来影响农村金融机构的流动性。央行直接影响市场利率来调节金融机构流动性,作用机理是:一方面央行直接调整公开市场业务的债券回购利率,引导银行间拆借利率市场的变动基准利率得到调整市场利率变动;另一方面通过改变银行超额准备金来影响资金市场的供求状况,间接影响市场利率,进而对银行的资金成本产生影响,最终影响农村金融机构的流动性水平。作用机理是:央行进行逆回购货币市场资金供给增加货币市场利率下降商行货币资金成本降低贷款利率下降流动性上升。再贴现率政策是中央行调节再贴现率来影响利率水平,再贴现率有效应用必须有以下几个条件:央行能随时按规定利率自由提供贷款,调节农村金融机构的放款规模;农村金融机构在央行进行再贴现贷款;市场利率高于再贴现率的利差能弥补承担的风险及农村金融机构放款管理费用。再贴现率通过市场利率调节金融机构流动性的过程为:央行上调再贴现率金融机构获得再贴现贷款的成本增加金融机构再贴现意愿降低货币市场资金供给下降市场利率上升金融机构资金获取成本提高可用资金减少,流动性减弱。反之,若央行下调再贴现率,则流动性会增强。3.通过信贷结构影响农村金融结构流动性。央行对金融机构信贷供给的控制能力决定了货币政策信贷传导渠道的有效性,控制能力强弱取决于金融机构存款来源与其他资金来源的替代程度。目前,我国金融市场发展比较缓慢,尤其是资本市场发展不完善。因为金融监管较为严格使得存款来源与其他资金来源的替代能力较弱,因此农村金融机构资金运用主要以贷款为主,所以央行对农村金融机构信贷供给的控制能力较强。目前货币政策在我国是有效的,信贷传导渠道可以有效发挥其作用,使得货币政策工具能有效地对信贷供给产生影响。当央行上调法定准备金率,超额准备金下降,使得金融机构流动性供给下降。其作用机理是:央行上调法定准备金超额准备金下降金融机构信贷供给能力降低流动性供给下降。如果金融机构的超额准备金比较充足时法定准备金率的上调可能难以引起金融机构信贷规模缩减,从而对金融机构信贷供给产生的影响不明显。由于公开市场业务操作中灵活性与弹性较高,央行可运用其对信贷供给进行局部的微调。央行主要是通过影响金融机构的超额准备从而影响信贷供给,工作机理是央行进行公开市场操作农村金融机构超额准备金产生变化引起信贷供给量变动使得流动性供给产生变动。再贴现率政策中,央行通过调整再贴现率影响金融机构向央行的借款成本,进而对金融机构的信贷政策产生影响,一般来说,由于农村金融机构经营性质和特点决定再贴现率操作对农村金融机构的影响非常不明显。 三、完善货币政策操作促进我国农村金融机构流动性管理的对策建议 为了使得农村金融机构在经济金融快速发展中能提高流动性管理,稳定健康的经营,本文通过对货币政策操作理论和金融机构流动性管理理论的分析,以及货币政策是如何来影响农村金融机构的流动性进行了分析论证,提出了完善货币政策操作促进农村金融机构流动性管理的对策建议。 1.完善货币政策操作工具和手段。货币政策操作工具对农村金融机构的流动性具有重要的影响,在优化农村金融机构流动性管理中,改进与完善货币政策操作工具和手段,使之更具有灵活性与可操作性、更加多样化与规范化具有重要的意义。法定准备金率是当前我国较为常用的货币政策工具之一,对农村金融机构的信贷调控方面具有重要的影响。法定存款准备金率因其效果强烈,影响明显成为央行进行金融机构流动性管理的首选工具。此外,我国金融机构资金主要来源是大量的存款,存款准备金率调控的存款涵盖了金融机构大部分存款,使得该工具操作容易,但是由于当前许多国家货币政策目标由数量型向价格型过渡,加之该工具本身具有一定的缺陷与不足,当今央行在该工具的使用上非常慎重,尽量避免频繁使用。 2.完善货币操作目标体系。目前,我国货币政策操作主要以基础货币为操作目标,因为当前我国货币市场结构单一,利率市场化改革没有完全实现,银行体系资产结构非常单一,贷款占资产总量较大,因此央行只能选择基础货币作为操作目标来实现调整金融机构流动性的目标。基于我国利率市场化不断深入,货币市场特别是金融机构间拆借市场的不断发展,利率风险控制手段改进,我国货币政策目标体系应由数量型向价格型转变,实行以基础货币与货币供应量为主要操作目标和中间变量,同时将货币市场短期利率与债券市场长期利率作为辅助操作目标与中间变量纳入我国目标体系,以丰富我国货币操作目标体系。 3.促进金融市场的发展和完善。促进金融市场的完善和发展为农村金融机构更好的发展提供宏观环境上的支持,在推进存款准备金率、公开市场业务操作等货币操作目标转型过程中,完备的金融市场是有必要的。根据交易期限的长短金融市场可分为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货币市场是融通短期资金的市场,主要包括同业拆借市场、回购协议市场、商业票据市场、银行承兑汇票市场、短期政府债券市场、大面额可转让存单市场。在货币市场建设中,首先丰富货币市场投资工具,大力推广货币市场基金,以满足市场主体多投资需求。大力发展票据市场,使得货币市场拥有丰富的替代性金融工具,增强货币办操作工具的实用性。其次,扩大货币市场交易主体,实现交易主体的多元化与开放性。最后,加快货币市场制度、组织体系、清算体系的建设与完善,构建市场利率体系,消除利率倒挂和利率失真现象。 4.优化存贷比率。存贷款比率是衡量银行业金融机构流动性风险的主要指标之一,适当的存贷比率是农村金融机构实现流动性、盈利性、安全性的重要保证。金融机构的安全性是由流动性和盈利性共同决定的,在金融机构资产和加权风险资产资本充足率达到了规定比例的约束条件下存贷款比率低于最优值的情况下,适当提高贷款利率,能够有效地补偿不良贷款风险并将道德风险控制在一定范围之内,同时可以有效削减超额存款准备金数量,更大程度地减少金融机构闲置资金的机会成本,因此优化存贷比率既可以保持农村金融机构合理的流动性又可以实现盈利性。目前,受国内外金融经济变化的影响,金融机构的发展随时面临风险和挑战,合理控制农村金融机构流动性管理,提高货币政策的调控能力,是农村金融机构更好的发展的基础和前提。本文从货币政策操作理论以及农村金融机构流动相理论着手,分析了货币政策错做工具如何影响农村金融机构流动性,从而提出了完善货币政策操作促进我国农村金融机构流动性管理的对策建议,为高农村金融机构流动性管理水平,实现农村机构盈利性和安全性目标奠定了基础。 作者:王延妮 单位:陕西吴起农村合作银行 货币政策对农村金融经济影响:紧货币政策对农村金融经济影响思考 去年以来,央行启动紧缩货币政策,多次对存款准备金率和存贷款基准利率进行上调,这一宏观调控政策实施以后,对基层支农金融机构和中小企业产生了较大的影响。为此,我们深入**县支农金融机构和部分企业进行了专题调查了解。 一、宏观调控对基层金融经济的影响 (一)压缩了中小企业利润空间 从紧货币政策实施后,对纺织业和房 (二)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进一步突出 (三)对金融机构的影响 县内某支农金融部门存放央行款项由去年年底的2.5亿元,增加到今年6月底的3.6亿元,可用资金减少0.9亿元,县内可用资金约5000万元,由此产生了一系列的影响:一是利润倒挂。央行连续多次上调存款准备金率,形成信用社利润倒挂。按央行存款准备金率计算,2007年该单位利率倒挂557万元,到今年上半年已经倒挂366万元。二是准备金上调,有资金不能用于发放贷款。去年底该单位存放央行存款准备金余额为2.2亿元,到今年6月增加到3.1亿元,增加了0.9亿元。三是贷款风险有所增加。受纺织业、房地产业等行业利润空间减少和生产成本增加的影响,企业还贷能力有所弱化,从而增加了信贷资金风险。四是对农产品收购影响较大。由于农产品价格上涨较快,相应扩大了农产品收购资金的规模,而从紧货币政策又限制了农产品收购资金的及时足额发放。 二、几点建议 (一)实行特殊的存贷款利率政策。中央银行应当根据基层金融支持“三农”的特点,对存贷款利率应根据不同情况而实行特殊的政策。存款利率:将存入中央银行款项实行优惠利率,可以采用特殊存款,或发行优惠利率的债券等方式,从而改变利率倒挂现象。贷款利率:支农金融机构的核心工作是支持地方经济特别是支持地方三农经济的发展,应树立“大支农”概念,中央银行可以采用差别贷款利率,有效解决县域经济在“工业化、产业化、城镇化”等新农村建设过程中,信贷资金的支持问题。 (二)加强窗口指导。应该对支农单位实行特别的窗口指导,改变从紧货币政策“一刀切”的做法,根据不同区域的经济发展特点,实行从紧或适度从紧的货币政策,加大支持地方农产品的产出,达到增加农民收入,有效促进地方经济快速发展的目的。 (三)对产业施行差别管理。就**县来说,主要是房地产行业。目前**县房价较为合理,可以根据当地实际,适当提高首付款比例,对投资性买房进行限制,对消费性买房应遵循市场规律,采取“一定、两控”措施。所谓“一定”,即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状况确定地价成本泡沫“临界点”。“两控”,一是指根据地价成本泡沫“临界点”差别控制房地产开发贷款;二是根据房产价格泡沫“临界点”区别对待房地产消费贷款比例,引导房价理性回归。
为了提高企业的财务管理水平,需要充分发挥企业的竞争优势,对纳税筹划过程进行严格管理和监督,促进了纳税筹划工作的顺利进行。在新时期下需要强化财务管理,在管理中认识到纳税筹划的重要性,在复杂的形势中发挥纳税筹划的有效性,加强财务管理,最终给企业创造了更大的经济效益。积极发挥纳税筹划的作用,提高对财务管理工作的认识,给员工创造一个和谐、良好的内部环境,提高了员工的主动性,给企业带来了更大的利润空间,在财务管理中积极探讨纳税筹划的重要作用,在规定允许的范围内,选用最佳的纳税方案,促进了企业融资,有效提高了财务部门人员的纳税意识,大大提升了企业的财务管理水平。 一、纳税筹划的相关介绍 纳税筹划指的是通过对涉税业务进行筹划,从而制作出一套行之有效的纳税操作方案,以此方式达到了节税的目的。纳税筹划起源于西方,税务专家为纳税人提供了税务咨询,成为一种成熟的、稳定的行业,纳税筹划行为的关键是经济效益驱动,通过对集体企业、国有企业调查发现,纳税筹划需要及时满足生产经营的要求,帮助企业减轻税负,在收入不变的情况下,有效减轻了企业的费用成本,给企业创造了更大的经济效益。纳税筹划主要具有这几个特点:纳税人的可变通性,纳税的对象和实际对象差别很大,从某种程度上说,纳税人具有可变通性,对于特定的纳税需要缴纳特定税;课税对象具有可调整性,在定额税的前提下,税额越小,代表着计税依据越小,此时纳税人的税收压力也就越小,销售收入具有可调整的余地,在纳税时,销售收入尽量多增加可扣除项目;税率差别性,税种不同,税率就不同,因此说,税率具有一定的差别性,这为企业和个体纳税提供了有利条件;时效性,纳税筹划具有很强的时效性,在实际纳税筹划的环节需要根据国家规定的纳税筹划做出适当调整,此时纳税人只能适应它,同时在纳税环节还会受到现行税收政策的约束,也就是说,一旦税收法律发生了变化,相应的纳税筹划也要跟着改变。 二、纳税筹划在企业财务管理中运用的重要意义 在现代企业的财务管理中,纳税筹划是主要内容,在日常工作中需要根据国家税收政策来开展纳税筹划工作,积极配合财务管理工作。以财务管理利益为主,在纳税筹划中,给企业创造了更大的经济效益,实现了财务管理模式创新。将纳税筹划运用在财务管理中,主要具有优势。 1.提高财务部门人员的纳税意识 在财务管理中积极实行税收筹划,相应人员熟练掌握了纳税方面的法律知识,以国家规定的法律法规为基础,全面掌握了税收政策。日常工作中,自觉学习纳税筹划知识,提高了财务管理水平,同时也促进了纳税人员纳税意识的不断提升。 2.降低税收风险 财务管理过程中不断提高了纳税筹划能力,同时降低了纳税成本,在强化财务管理的基础上,最大限度降低了财务风险。不过于重视自身经济利益,在财务管理中积极对职业道德、企业未来风险、法律风险等内容进行有效规避,促进了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避免了财务风险影响纳税筹划,稳定了企业的发展秩序,尊重劳动者切实利益,在此基础上,有效提升了企业的信誉。严格遵守税收方面的法律法规,科学的考量企业利益,促进企业经济效益最大化。 3.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企业发展与财务管理工作密切相关,因此为了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在财务管理过程中严格按照纳税筹划的基本原则来进行,促进了财务管理工作的有序开展。及时处理好纳税筹划与财务管理之间的关系,有助于快速实现纳税筹划的根本目的,高效地完成了财务管理工作,有效促进了企业财务管理水平的进一步提升。 4.实现资源配置最优化 按照国家规定来进行纳税筹划,有效增加了国家财政收入,实现了资源配置最优,同时在纳税筹划的环节,及时调整产业结构,将相关资源及时有效地整合起来,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生产工艺,促进了企业的健康、稳定发展。增加了国家财政收入,有效地刺激消费,这对企业发展起到了非常重要的引导作用,通过减少税收的方式,有效增加了财政收入。 三、企业财务管理中强化纳税筹划的作用 1.纳税筹划在企业经营中的作用 投入成本对当期利润造成了重要影响,在企业经营的过程中,需要及时采用合理方式来增加收入,降低成本,在减少存货成本的环节,利润降低了,相应的税务也减少了。纳税筹划的过程中,考虑了多方面的影响因素,积极分析税务风险,对企业利益进行权衡,从而提高了企业的财务管理能力,实现了稳定发展。 2.纳税筹划在筹资中的应用 筹资环节,为了减轻企业的税负,增加利益,需要将企业筹资及时分为权益、负债,因为筹资方式不同,因此在纳税筹划环节,需要将两者及时区别开来,积极运用税收法律来进行减税,最大程度降低了企业的税负,但是随着企业负债筹资的增加,税务风险也会增加。 3.纳税筹划在投资中的运用 根据企业的投资活动来开展纳税筹划活动,在此环节,主要对企业的投资对象、组织形式进行合理选择,并根据实际情况来分配各项收益,同时加大对信息技术和产品的有效宣传,有效规避了财务风险,达到了个人利益和企业利益共赢。 四、企业财务管理中实施纳税筹划的有效途径 1.提高人员的纳税意识 在纳税筹划的过程中,要求相应的纳税人一定要具有基本的纳税意识,及时做好风险防范,提高财务管理能力,同时根据实际情况来采取有效措施,促进了个体利益和企业利益最大化。比如纳税人要学习更多的纳税知识,掌握财务风险的防范知识,提高企业的决策水平,根据企业的运营状况来制定了有效的纳税筹划方案,在此环节将企业的收益作为主要考虑,严格执行纳税筹划制度,强化财务管理,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在发现财务风险时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来解决当前问题,有助于将风险消灭在萌芽状态,降低企业损失,带来了最大的利润。 2.注重专业化人才的培养 加大对专业人才的培养力度,大力推进专业化纳税筹划队伍建设,要求纳税人以及财务人员必须要具有基本的纳税意识和风险意识,做好风险防范,及时进行筹资活动,更多关注企业的运营状况,科学的组织投资活动,构建有效的税务人才培训制度。作为纳税人员不仅要熟练掌握纳税筹划知识,还要能够熟练操作财务管理软件,清楚企业的运营状况、财务现状,在相互对比的情况下,及时选用了最佳的纳税方案。明确纳税筹划的标准流程,便于为企业的决策人员及时提供科学有效的参考数据,促进了财务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将纳税筹划和财务管理对企业的影响降到最低。 3.积极学习税收知识 积极借助国家的税收政策来进行纳税筹划,充分利用税收政策来进行纳税筹划,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进行税务筹划,加强对专业税务知识的学习与吸收,在此环节,相应的纳税人要主动研究关于税收的优惠政策,将企业利益放在首位,不断提升自己,更好的促进了企业的健康发展。了解税务规定,根据税额规定来进行企业投资。及时调整税务政策,同时国家规定,被用于环境保护、安全生产、节能节水等方面的投资额可以进行税额抵扣,在此环节需要及时保存相关证明资料,更多的了解税额抵免方面的优惠政策。给予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产业更多的抵税额,同时将其扩大到全国范围内,充分利用国家的优惠政策来制定合理有效的纳税筹划方案,给企业带来了更大的经济效益。 4.积极了解税率差异 在企业发展过程中需要不断提高财务管理能力,及时进行纳税筹划,及时利用税率差异来进行纳税筹划,提高纳税人员的纳税意识。比如在税务筹划的环节,积极采用价格转移技术来进行税务筹划,促进各个企业之间的交易往来,实现了企业利益最大化。在纳税筹划的过程中主要以货物、劳务、资产、资金等管理方式来促进企业利益之间的有效转移,使得企业可以更好地适应低税率,最大限度地减轻了企业的税务压力。积极分析企业所得税平均实际税率与适用税率的差异,比如所得税平均实际税率等于适用税率的情况:如果当期期末存在暂时性差异或者有可抵扣亏损的现象。及时确认未来纳税,由此得到所得税资产,在实际工作中不管这种差异是否是暂时性的差异,要求企业所得税平均税率等于适用税率,例如企业在2016年的年末不存在暂时性差异,在2017年,企业税前会计利润达到了110000万元,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为100000元,税法折旧为60000元。根据相关规定和通知,企业固定资产按照2年直线法计入折扣,2017年,企业运用直线法得到的会计折旧为120000元,假如企业适用税率为32%,在2017年年末有足够应纳税所得额来进行抵扣,此时得到了企业2017年应纳税率:110000+(100000-60000)=150000元。将应纳税率与暂时性差异及时进行对比分析,这预示着企业的所得税缴纳需要提前,及时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因为企业的所得税缴纳时间延后,因此需要分析在未来一段时间内,纳税所得额会大于企业利润缴纳税额,及时调整纳税时间,从而使得所得税平均实际税率不会偏离适用税率。 5.企业税务筹划在财务管理中的应用实例 为了促进企业财务管理的顺利进行,及时明确纳税筹划方案,国家政策为企业的财务管理提供了科学有效的税率优惠政策和各类补贴,促进了行业内各个企业的公平竞争。在实际工作中企业之间及时达成了协议,以绝对优惠的政策来吸引跨国企业,全面开展了财务管理调查,采用科学合理的手段来提高企业的竞争能力,促进了市场的公平竞争,要求任何企业不得利用税收、财政、金融等国家资源向特定企业提供优惠条件,更好地维护了市场秩序,提高了企业的财务管理水平。 五、结束语 对纳税筹划过程进行严格管理和监督,促进了纳税筹划工作的顺利进行,强化财务管理,积极运用税收法律来进行减税,最大程度降低了企业的税负。提高人员的纳税意识,注重专业化人才的培养,积极学习税收知识,积极了解税率差异。以货物、劳务、资产、资金等管理方式来促进企业利益之间的有效转移,使得企业可以更好地适应低税率,了解税额抵免方面的优惠政策,将纳税筹划在财务管理中的作用得到了很好的体现。
宏观经济管理论文:市场经济发展中宏观经济管理的作用 [摘要]目前我国正处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阶段,市场机制以及体系正在不断完善,这就需要通过国家层面对市场经济进行宏观调控,采用经济杠杆调控经济和谐平稳发展,为市场经济的长足发展提供保障。文章重点就宏观经济管理在市场经济发展中的作用以及如何进一步创新宏观经济管理策略进行研究。 [关键词]宏观经济管理;市场经济;作用;策略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环境下,有效的经济管理和控制显得尤为重要,而宏观经济管理就是一种高效的经济管理手段。因此,必须增强对宏观经济管理的全面了解,充分认识到宏观经济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的前提是对经济管理和相关研究工作进行掌控,在掌握相关概念和理论之后在科学的宏观经济管理理念指导下开展宏观经济管理工作,维护市场经济发展的正确轨道。 1宏观经济管理概述 宏观经济管理是市场经济发展中的重要推动力,主要是指国家为实现宏观经济目标从而对经济活动进行宏观调控和施加影响的经济管理活动,能够对经济管理行为进行约束和提供方向指导。第一,进行宏观经济管理的主体是国家各级政府,因此宏观经济管理的实质是国家层面的宏观经济调控与管理。需要注意的一个概念是国家管理和政府管理相比具有极大的差异性,我国和其他西方国家一样都是将政府管理作为国家管理的组成部分,除了政府管理之外还有其他的管理分支,其权力和管理范围都高于政府管理。第二,国家开展宏观经济管理的目的在于促进宏观经济发展目标的实现,而且在市场经济不同发展时期会有不同的宏观经济目标,这就需要根据特定的时期和条件进行目标的调整。宏观经济管理想要实现的目标包括:实现经济快速增长,全面提升经济效益,进一步优化国家经济结构,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全面增强综合国力等。第三,宏观经济管理的内容是宏观层面的各项经济活动,主要包括宏观收入分配、宏观经济结构优化以及宏观经济总量平衡等,它和微观经济管理相对。 2宏观经济管理在市场经济发展中的作用 2.1适应社会化大生产 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我国逐步进入到了市场经济发展的新阶段,而且正在向着社会化大生产的目标迈进。宏观经济管理在市场经济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同时也是全面实现社会化大生产的要求。一方面,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推进建立在社会化大生产基础上,在这样的环境下,国民经济的各个部门之间的联系更加紧密,生产要素的流通也逐步加快。那么为了维护市场经济的稳定和正常发展,就必须对社会劳动进行合理分配,将其按照一定比例并且依据经济发展的现实需要进行分配,确保市场经济发展进入快速发展时期。对经济的管理和调控不能仅仅依靠价值规律的市场调节,还需要借助宏观调控这一有形之手增强宏观经济管理能力。另一方面,社会化大生产条件下,国家已经完全摒弃计划经济模式,不会下达指令性计划,也不会再对企业生产进行系统规定。所以,社会经济以及企业的生产经营是在无政府状态下发展,这样的情形容易导致市场经济混乱情况的出现,从而影响到国民经济的稳定健康发展。对此,要通过宏观经济管理有计划和有步骤地对国家经济进行协调指导。 2.2弥补市场调控缺陷 市场在经济管理中存在着一定缺陷,而宏观经济管理则成为了弥补市场缺陷的保障,并在市场经济的发展中起着协调稳定作用。一方面,在市场经济体制之下,资源配置的主要方式是市场,而且市场在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当中不可或缺。但是市场在资源配置的过程中并不是万能的,因为在经济运行和发展的过程中会遇到多种多样复杂问题,仅仅依靠市场调控是不能够解决这些问题的。例如,促进市场经济的发展必须要有市场竞争的存在,从而为市场的发展与进步提供动力支持。但是不合理的竞争也是难以避免的,它会导致市场紊乱,这个时候市场调节也就难以解决这一问题,从而造成经济波动。对此,国家政府的宏观经济管理迫在眉睫。另一方面,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虽然获得了一定程度的发展,但是仍受到传统计划经济的影响,进而导致市场经济不成熟因素的存在。在这样的经济环境下,宏观经济管理成为促进市场经济稳定发展的必然选择。由于市场机制不是完美无缺的,那就可以通过增强宏观经济管理的方式解决无法通过市场调节而解决的难题。 2.3维护我国经济体制 市场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发展过程中最为基本的特征,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改革开放以来,国家政府的经济管理职能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也发生了一定变化,国企内部也进行着一系列改革,在产权分离以及政企职能分开的情形之下,我国政府逐渐把国企推向市场,在对国企进行管理的过程中没有直接插手其经营与管理,但是仍然充当着生产资料所有者的角色对国企进行必要管理,尤其是在关系国计民生的特殊国企制定重大经济决策的过程中,必须给予一定干预指导。只有这样才能够维护我国的公有制制度,并且促进体制改革的正常运行与发展。可以说宏观经济管理是维护国家经济体制的关键,更是市场经济发展进入到新阶段的必然要求,这与我国的国家体制和发展现况紧密相关,更是国家长治久安和维护国计民生的大事。我国各级政府一定要不断强化宏观经济管理,确保我国经济体制不动摇,并加快我国的改革进程,促进社会经济以及企业的稳定持续发展。 3创新宏观经济管理的策略 3.1创新宏观经济管理目标 宏观经济管理在市场经济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为了更好地促进市场经济的持续稳定进步,国家各级政府就需要不断创新宏观经济管理策略,根据宏观经济管理的现实需要以及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制定针对性的经济管理策略,进一步提高管理效果。创新宏观经济管理目标是创新宏观经济管理工作的重要策略之一,在宏观调控中不可忽视。宏观经济管理目标的主要内容是国家各级政府在宏观经济管理中所要达成的经济运行状态的预期目标,这一目标也成为评价宏观调控工作质量的标准。创新宏观经济管理目标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第一,宏观经济管理目标必须具备有效选择性特征。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全面发展的过程中,经济发展状况处在不断变化当中,伴随着经济发展情况的差异和变化,宏观经济管理目标也需要具备不同的侧重点和差异性的特征,必须是可以根据现实状况进行合理选择的目标。例如,经济过热环境下,应该将控制经济增长速度作为宏观经济管理的主要目标,最大化地降低经济过热对国民经济造成的不良影响;经济衰退时期应该将促进经济发展作为宏观经济管理目标,来确保经济的稳定协调进步;我国在加入WTO之后,我国需要将维持经济总量平衡作为宏观经济管理目标,并且进一步优化经济结构,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第二,宏观经济管理应该在居民消费方面加大创新力度,并对管理目标进行针对性调整和创新。在经济快速发展的环境下,居民消费行为日趋成熟,社会消费走向稳定发展之路,此时的宏观经济管理目标需要对投资增长速度进行控制,以促进经济平稳快速发展。第三,就国家进出口而言,宏观经济管理目标必须将侧重点放在合理控制进出口比例以及优化进出口环境方面。 3.2创新宏观经济管理方法 为了更好地发挥宏观经济管理在市场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必须采用科学有效的宏观经济管理手段,这就需要根据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进行宏观经济管理手段的创新,也就是全面优化能够促进宏观经济管理目标实现的方法,具体而言,主要包括经济、法律、行政以及传媒手段等。中国宏观经济管理手段的创新和优化,能够最大化地提高经济管理效能,国家各级政府应该根据经济发展的新形势采用以下几种创新型的宏观经济管理方法:第一,强化法律手段对宏观经济管理的作用。市场经济同样也是法制经济,再加上我国正在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要维护市场经济的稳定发展,就必须利用法律手段确保经济运行状态的稳定和运行方式的合理运用,在宏观经济管理方面制定明确的法律法规规范管理行为,为市场经济的发展提供法律保障。第二,对宏观经济管理的经济手段和行政手段进行创新和优化。宏观调控重点对国民经济运行进行管控,那么就需要根据经济环境、发展要求、经济管理目标等实施经济管理手段,并与行政手段实现紧密配合,进一步强化宏观经济管理的作用。第三,推进电子化政府建设,提高宏观经济管理的现代化水平。经济全球化步伐正在逐步加快,这就需要对电子商务引起高度重视,根据时展潮流推进电子政府机构体系建设,并在网络政府工程建设上加强投入,提高宏观经济管理成效。 3.3创新宏观经济管理主体 宏观经济管理主体创新对于市场经济的发展以及经济管理效能的提高具有重要意义,其主要包括依法成立并且承担着宏观经济管理职能的政府组织机构,而在对管理主体进行创新后能够最大化地发挥其宏观经济管理职能,维护国民经济的稳定发展。第一,组织创新。组织创新即改革和完善国家政府机构,对政府机构的职能进行创新改革,进一步协调政府机构,全面优化政府规模,并在政府机构办事效率提升方面加大力度。在市场经济环境下,国家各级政府宏观经济管理的主要职能是对市场运行进行全面监管,维护好市场运行程序,从而为市场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提供良好环境。同时,承担宏观经济管理职能的政府机构必须在人员创新方面提起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市场经济的发展,应根据实际发展要求进行人员选拔,提高管理工作人员的素质和能力,使其能够在宏观经济管理过程中发挥出更大作用。第二,严格遵循政企分开原则,促进政府职能的转变,建立一个完善的公共决策体系,有效提升公共政策的质量,实现从微观干预到宏观调控的巨大转变,由直接性的管理变成间接性调控。第三,严格遵循权责一致的原则,进一步调控与约束政府各个职能部门的权限,积极协调各个职能部门,使其能够分工合作,各自承担相应的职责,避免职能交叉情况的出现,进一步优化政府组织结构,提高宏观经济调控水平。 4结论 宏观经济管理在市场经济全面发展的大环境当中发挥着重要作用,通过宏观调控能够促进我国市场经济更加适应社会化大生产的要求,弥补市场调控中存在的缺陷和不足,维护我国经济体制的健全和发展。在明确宏观经济管理在市场经济发展中的作用之后,还需要进一步创新宏观经济管理策略,提高宏观经济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为市场经济的长足发展提供更大的平台,在具体工作中可以重点就宏观经济管理目标、管理方法以及管理主体进行创新。 作者:王正 单位: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 宏观经济管理论文:宏观经济管理中经济信息的应用分析 一、经济信息和宏观经济管理的概述 1、经济信息 经济信息的定义包括广义的经济信息和狭义的经济信息。从广义的角度来说,经济信息是指与经济活动有关的所有信息,这些信息从不同的角度、不同的层次反映了经济活动的变化;从狭义的角度看,在经济活动的过程中直接反映出来的各种信息就是经济信息。因此,对于已经进入信息社会的人类来说,经济活动蕴含着丰富的经济信息,经济活动的发展也会带动经济信息的发展。不同水平的生产力对经济信息活动的利用水平也不同,只有充分利用经济信息才能够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促进国民经济的稳定、健康发展。在分类方面,宏观经济信息主要包括为经济管理决策服务的信息,如投资信息、货币信息、分配信息、政策法规信息、战略信息等;微观经济信息是指经济活动的具体变化方面的信息,如技术开发信息、加工信息等。 2、宏观经济管理 宏观经济管理是指,政府为了保证国民经济的稳定健康发展,在一定范围内,对经济运行的决策、计划等进行调节。政府进行宏观经济管理的目的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包括调节社会总供给和社会总需求的有效平衡;另一方面,通过各种手段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弥补市场调节的缺陷,创造有利的经济环境,实现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政府进行宏观经济管理能弥补市场的缺陷,调节市场主体之间的利益,保证国民经济结构和总量的平衡;能有效地维护市场秩序,保证各个主体的公平竞争;能维护公有制的主体地位,保护国有资产的安全,提高其在市场经济中的责任;能维护社会稳定,有效地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之间的关系,维护公平。 二、经济信息在宏观经济管理中的作用 1、经济信息的作用 一是经济信息能够使经济决策科学化。经济信息反映了经济的过去、现在和未来,为决策者提供了预见性的决策方案。二是经济信息能够有效地指导经济计划的编制。经济计划的制定以统计资料、经济信息和经济情报为依据,但在编制过程中会遇到很多不确定的因素,有效地收集经济信息能够避免不确定性因素,使经济计划与经济实际相适应。三是经济信息能够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企业管理者主要通过对人力、财力、物力、生产、销售等进行有机地组织,进而实现对企业的有效管理,而这其中的每一个环节都需要经济信息的支持。 2、宏观经济管理的内容 宏观经济是一个复杂的经济总体,影响其发展的因素有很多,主要有组织结构、经济总量、产业结构、发展周期等。因此,必须认识宏观经济管理的主要内容,即宏观经济管理的主要作用。从目标来说,宏观经济管理主要从经济规律出发,克服市场自身的缺陷,保证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从任务来说,宏观经济管理按过程来说主要有决策、调节、监督等重任;按管理方式来说,有直接管理和间接管理。 3、经济信息对宏观经济管理的作用体现 一是经济信息能够促进国民经济发展。经济信息是制定经济政策的主要依据,同时也能够监督经济活动,联系各个经济部门。二是经济信息对社会经济的发展具有推动作用。经济信息也是一种资源,且投资少、见效快,有效地开发和利用信息资源能够对社会经济的发展产生巨大的推动作用。三是经济信息能够提高人类的智力。信息就是知识,人们在生产生活中需要接收大量的信息,这些信息的融合和再生就产生了新的知识,借助电脑之类的外部存储设备能够解放人的大脑,让人脑从繁重的劳动中解脱出来,从而提高了人类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能力;此外,人们能够利用所掌握的信息与自身的信息融合,从而提高了管理水平。 三、经济信息在宏观经济管理中的应用 1、在宏观经济管理目标中的应用 宏观经济管理目标为宏观经济管理指明了方向,有了目标,宏观经济管理的措施才能够有针对性。经济信息为宏观目标管理的制定提供了重要的依据,它显示了市场的供需情况,如人口增长数量、居民购买力的变化等,只有依据这些信息才能够减少不确定因素的影响,使目标更加科学可行,从而推动国民经济的稳定发展。我国的宏观经济管理目标是:在充分发挥市场调节作用和企业自主经营的基础上,政府正确使用宏观经济管理职能,以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满足人民对物质文化的要求。宏观经济管理的目标主要包括经济稳定、经济增长、宏观效益和生活水平。经济稳定目标包括经济总量平衡、国际收支平衡、物价稳定;经济增长目标是指一定时期内社会总产品的价值表现和人均占有量所要达到的新水平;宏观效益目标是指国民经济发展中社会总投入与总产出的比例;生活水平目标是指在经济稳定、经济增长和宏观效益的影响下,人民的物质文化水平。宏观经济管理目标反映了总体经济在运行速度、效益等方面的关系,而在实际情况中,它很难达到完美的程度。因此,在制定宏观经济目标时要把握好以下几个原则:一是主次分明。宏观经济的运行充满了矛盾,这些矛盾的交织制约了国民经济的发展。如当需求过多时,有可能存在供给不足;当总量平衡时,有可能结构失衡。因此,必须主次分明,抓主要矛盾,有的放矢,提高目标的科学性。二是有所取舍。宏观经济目标不可能全面覆盖,总要有所取舍。因此,在制定宏观经济管理目标的过程中,要把握好大方向,做到利大于弊。三是量度适中。宏观经济管理目标的各项指标要达到精准十分困难,应该有一定的弹性,也就是要量度适中,不能过高也不能过低,这样才能有实现的可能。为实现宏观经济管理目标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一是制定战略。宏观经济管理目标的实现过程十分复杂,需要精密部署。另外,还要善于抓主要矛盾,根据实际经济运行情况实施战略转移。同时,在实现步骤上,要充分考虑现阶段内的人力、物力、财力的情况,分阶段实现。二是落实责任。宏观经济管理目标的实现必须要落实责任,以提高各方面的积极性。特别是各级政府,在给予他们宏观调控权利的同时还要让他们承担相应的责任。三是组织实施。第一,要做好宣传动员工作,通过各种形式宣传目标的内容、意义、实施步骤等信息,统一认识,调动积极性。第二,要制定好政策、协调好工作,以利于各部门之间的合作,提高目标的实现速度。第三,要做好信息收集和评价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按预定目标进行。 2、在宏观经济计划管理中的应用 计划管理需要有经济信息的支持,离开经济信息的支持,宏观经济计划管理就成了无本之木。宏观经济计划是一种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规划,是一个庞大的体系,因此宏观经济计划的编制过程也十分复杂,其中必须重视经济信息的导向作用。为了促进计划的实现,必须充分利用信息手段引导企业和市场,必须做好宏观经济和市场的检测工作,积极收集信息,特别是投资、消费等方面的信息,并将其加工和传递。此外,还要建立完善的信息制度。 3、在宏观经济决策中的应用 宏观经济决策是指为了实现国民经济、地方经济或部门经济的发展目标而制定的实施方案。宏观经济决策的科学与否关系到宏观经济管理水平能否提高,如果宏观经济决策违规经济规律,必然导致经济发展的随意性,因此,必须充分利用经济信息,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宏观经济决策的基本程序有:一是确定目标。目标要根据实际存在的问题确定,在确定目标前必须深入研究经济信息,发现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找到原因。二是制定方案。方案的制定必须以全面的、准确的经济信息为依据,同时还要拟定多个备选方案,提高决策的优化程度。三是评价方案。评价方案是指依据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人力、物力等方面的指标在多个备选方案中选择最优的一个。四是反馈信息。方案在实施的过程中必须做好信息反馈工作,并跟踪验证,在主客观条件变化或决策有误时要及时调整。 四、有效应用经济信息的对策 1、全面收集信息 信息收集是保证经济信息有效应用的基础。在收集信息时要注意以下几个原则:一是计划性原则,即要根据国家、地区和行业的经济信息资料确定一个科学的目标,此目标要切合实际,突出重点。二是时效性原则,即要提高反应速度,确保信息的时效性。三是针对性原则,即所收集的信息必须切合实际,紧密结合服务对象的需要。四是连贯性原则,即要保持信息的连贯,不断积累,丰富信息。在收集程序方面,一要分析服务对象的需求,了解他们对信息需求的内容。二要保证信息源的准确性、时效性、全面性,以便选择最优的经济信息资源。三要采用多样化的信息收集方法,如文献法、内部资料法、参观访问法等。 2、有效整理信息 在收集到信息后,要做好信息的筛选、分类、编码、存储和更新工作,同时还要建立对应的索引,以方便查阅。经济信息的整理能够提高信息的真实性,并使其条理化,以满足经济发展的需要。 3、建设信息网络 信息资源的储量是无限的,并且在开发利用中其还能够得到丰富,因此,必须建设高效的信息网络,使经济信息能够得到有效的利用。一是政府要加强宏观指导,成立管理机构,动员各方面的力量参与其中。二是要以市场需求为动力,同时还要引导用户参与到信息网络的建设中。三是联合共建。经济信息网络的建设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除国家投资外,还要积极吸引多方资金,建立共享网络,避免重复建设,提高信息的收集效率和使用效率。四是开发信息市场。要充分利用网络、电视、广播等媒介,宣传经济信息的作用,拓宽经济信息的覆盖范围。五是培养信息人才。要制定人才培养战略,不仅要重视现有人才的培养,还要利用高等教育培养后备信息人才。 五、结语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经济信息将在宏观经济管理中发挥更大的作用。因此,作为宏观经济管理的主体,政府必须有效地利用经济信息,提高宏观经济管理水平,从而提升我国的综合国力,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作者:赵新宇 单位:中国人民银行枣庄市中心支行 宏观经济管理论文:我国财政宏观经济管理的创新分析 财政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基础,是国家的立足之本,安定之根,是国家进行经济活动的重要支柱;是保证国家在社会、政治、经济等方方面面的重要条件。而宏观经济管理是经济学中的一种专业术语,其主要从整体上对全球经济活动进行调节和控制,提供微观经济活动说必要的条件。一些经济学家和政策制定者一直都非常关注财政政策冲击的红宫经济效应,我国政府也一直十分重视利用宏观调控来实行财政政策。目前在宏观经济领域最常用的分析工具是动态随机一般均衡模型,它把宏观经济理论模型用清晰的微观理论表现出现,使得理论更加细致和突出。但是在面临财政风险这样一个关系着一个国家财政稳定,人民生活安定问题的情况下,各国政府应该敏锐捕捉风险,有效解决并加以防范,保证国家财政持续稳定的发展。 1国家面临的财政危机 (1)金融危机所带来的财政安全问题 最近几年,很多西方国家有关金融危机的状况频繁发生,并且为世界经济带来了不可估量的影响和损失。金融危机不仅仅是发生在发达国家,同样发生在发展中国家和新兴经济体。特别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世界大范围内频繁金融危机,给社会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动荡,很大的威胁到了国家经济安全,人民陷入了无尽的恐慌当中。1991年墨西哥爆发的金融危机使得墨西哥国家财政濒临崩溃,而且,危机还延伸到了欧洲、美洲、亚洲等很多国家,造成阿根廷、智利等多国的金融市场也遭受了严重的冲击;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的爆发直接导致东南亚各国股市和货币体系瓦解,重创了东南亚地区的经济,许多东南亚国家货币也随着大幅度贬值;2007年,美国的次级放贷危机给全球的主要金融市场带来了巨大的冲击,同时也给世界经济造成了很大的负面影响;2009年,欧洲出现了债务危机问题,导致了不仅欧洲经济,而且世界经济都遭受了巨大影响,同时很多国家的经济增长缓慢。世界经济受金融危机的不断爆发影响广泛,让世界各国政府不得不高度重视金融安全和国家财政安全问题。从历史角度来看,金融危机和政府债务危机之间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两者之间往往能够相互转化和传导,导致扩大金融风险和财政风险的不利趋势。因此,深入有效的研究金融风险和财政风险的转换方式,能够更好的解决和预防这两项风险,对国家经济安全的维护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这是各国政府有关部门迫切需要思考的重要问题。 (2)我国财政面临风险逐步扩大趋势 我国在改革开放以后,经济得到了很大的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到了重要时期,许多新旧体制在改革中产生了矛盾,妥善解决好这些矛盾,对保证社会政治经济稳定发展有积极的作用。从目前看来,我国经济社会转型所面临的主要困难是确立新的社会秩序和创新社会管理制度。在计划经济体制时期的问题并没有全部得到解决,有些问题还遗留至今,与市场经济体制搭配的制度又不完整,所以仍存在我国财政风险具有部分制度性。而根据不同的经济体制,国家财政风险程度也存在差异。计划经济体制下,国家实行的是大集体,所有经济权都由国家掌握,国家统收统支,高度集中分配的财政政策大大降低了我国财政风险。但是,随着全球化的发展和深入,贸易经济逐步进入中国,各种进出口产品的不断深化,大大提高了经济风险的发生,且传播迅速,损失巨大,从而导致财政风险的发生率也有很大的提升,使得在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国家财政面临较大的风险。改革开放政策的实施,确实让我国在降级体制方面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是要想具有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还需要进一步的努力。我国的财政在经济转型过程中承担了很大的风险,并且有逐步扩大的趋势,不能低估了我国现阶段所遇到的财政风险。 2分析新视角下我国财政宏观经济管理的创新 (1)必须加强我国财政宏观经济管理 市场经济发展要求加强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对宏观经济进行管理,有利于维护宏观经济的总量平衡,经济结构合理,国民经济快速稳定发展,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制度。市场调节是以价格和经济利益实行的一种自发调节,这种调节有助于资源向收益可观、高利润的企业流动,做到资源的合理分配。但是这样很容易造成利大大干,利小小干,无利不干的倾向。有些利润大的生产行业和产品社会未必需要,有些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市社会不要但利润小甚至是无利润的,对于这些矛盾冲突,市场无法做到有效的调节,只有由政府出面解决,而且,市场调节没有及时性,都是事后调节,必须由国家政府加强宏观调控来解决,弥补市场缺陷。市场调节必须保证是在公平竞争的环境下,而要遵循公平竞争,就要有公平竞争的原则,并富有严格的市场监督管理机制。仅凭市场调节,很能做到这点,甚至容易产生垄断市场而破坏了市场秩序。为了保证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和良好的市场秩序,国家必须严密法制、加强监督宏观经济管理,营造出对企业发展有利的市场竞争环境,同时也保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经济体制是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国企必须是市场的主体部分。虽然政府和企业分开,但并不是完全独立没有任何关系。国家政府虽然不能直接参与到企业的管理当中,但是还是会对国企的重大经营决策进行相应的指导和干涉,这样不仅可以保证国有资产的安全,还可以促进国企在市场竞争中占据有利地位。经济的稳定发展促进了社会的稳定,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有助于经济的发展,同时也有助于社会的稳定。然而,市场经济的一些问题会带来不好的结果,如收入差距明显、自私的自顾个人利益而不管国家集体利益等,容易产生两极分化。为了社会安定,人民共同富裕,保护国家集体利益等,必须加强宏观经济管理。 (2)对我国财政宏观经济管理职能进行强化 强化我国财政宏观经济管理职能可以从以下几点出发:第一、调整支出和财源政策,大力发展经济。经济是财政的根基,只有根基稳固才能继续发展其他事业。首先,以现有的结构机制为基础来调整财源结构,有效拓展财源基础。然后是要大力支持乡镇企业发展,是民营企业能够快速健康发展。最后是要是国有土地得到有效的开发利用,推动经济发展。第二、改善税收制度,加大征税力度。先要有明确的目标才能更好的对税收制度进行改善。其次对于不同行业、产业、企业实行不一样的税收机制,基本的税种有增值税、产品税、营业税,国家需要对这三种税种建立三税并立机制。在加大税收征管力度方面,首先是要区分立法和执法,两者应该分开执行,并且制定、解释政策也要和执行政策分开。中央是具有主要的税种立法权,中央和省两级具有主要的税种减免权。此外,要严加惩办偷税、漏税等行为,把征税队伍扩大,提高整体人员素质,建立严格负责且具有时代性的税收体系。 3结语 综上所述,财政问题一直是受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问题,因为它关系着一个国家的命运。金融危机和财政本身存在的风险都会对国家财政产生一定的影响,我国应该在必须加强我国财政宏观经济管理和对我国财政宏观经济管理职能进行强化等方面做出努力,保证我国的财政长期稳定的发展。 作者:王平 单位:驻马店市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管理中心 宏观经济管理论文:宏观经济管理中经济信息的应用 在市场经济快速发展的大背景下,只依赖市场开展经济管理工作已无法满足信息时代的需求。然而经济结构规律及宏观调控体系不完善、经济信息服务机构建设落后及运行机制不健全、人员信息素质水平偏低及对经济信息的整理不科学等问题的存在,导致宏观经济管理中对经济信息的应用是低效甚至无效的,急需采取相应的保障措施来解决。 一、经济信息对宏观经济管理的影响 经济信息的内涵有狭义与广义之分,狭义上的经济信息指的是直接在经济运动中表现出来的信息,而广义上的经济信息指的是与整个经济运动有关联的各种信息,通过不同的方面和角度把经济运动的变化规律及特征反映出来[1]。不管是狭义还是广义,经济信息都能在宏观经济管理中发挥重要作用。对于宏观经济管理来说,国家各级政府应基于市场调节来保障国家经济稳定运行,调节整个经济活动并进行有效的控制,确保国民经济健康发展。在这个过程中,经济信息的影响是:一方面,经济信息会影响投资规模。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投资规模是经济增长的直接影响因素,是宏观经济管理的重要内容,而投资规模的关键影响因素就是经济信息。由此可见,经济信息与投资规模之间是相互补充相互影响的。为确保投资规模适度,就应考虑一定时期内的经济信息产生的影响,以满足国家经济增长需求,促进宏观经济管理水平得到提高。另一方面,经济信息会影响资源配置的合理性。经济信息能促进资源结构变得合理化,从而发挥资源配置的效用,获取最大的经济利益。当今社会,可利用的资源相当有限,拥有的资源也是很有限的,所以资源配置及利用的合理化非常关键。对于宏观经济管理而言,市场经济自身的缺陷是不可消除的,市场调节的盲目性也一直存在,只有通过应用经济信息来宏观调控经济,才能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 二、宏观经济管理中应用经济信息的效益 管理并应用经济信息的目标在于追求宏观经济效益。在一定时期里,宏观经济效益指的是各个环节、各个经济部门效益的总和,它的主要表现方式是一个国家国民总值的增长,或是国家人民物质生活水平的整体提升。总体有时候是局部的总和,但有时候局部的提高并不会使总体得到相应的提高[2]。在很多情况下,局部与总体之间都有很多矛盾存在。面对这样的情况,政府就需用一定的宏观经济管理手段和方式促使局部与总体之间达到平衡。在经济发展过程中,经济信息在一定程度上将影响整个国家的社会效益;在精神文化建设过程中,经济信息导致的部分经济行为将影响到国家社会的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效益。但是,既然在宏观经济管理中应用经济信息所产生的社会效益有正面的,那么负面的经济效益也不可避免。所以好的宏观经济管理、经济信息的有效应用等不仅能产生好的经济效益,还会产生正面的社会效益。如果能把良好的经济效益体现出来,那么生态效益也会逐渐获得稳定发展。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在不同方向、不同程度上也会对是否能完成宏观经济效益目标产生影响,只有通过有效应用经济信息,才能使它们相互促进、相互提高。 三、宏观经济管理中有效应用经济信息的保障措施 (一)探索经济管理结构规律,健全宏观调控体系 健全宏观调控体系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前提。宏观调控的任务包括:通过采取行之有效的宏观经济管理办法,基本保持经济总量平衡,不断优化经济结构,引导国民经济快速、持续、健康发展,推动全社会共同进步[3]。为此,我们应始终坚持不懈探索、实事求是的观点,立足于我国基本国情,不仅要看到社会主义的优越性,还要结合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发展商品经济的水平,有针对性地选用与我国国情相符的宏观经济调控方法,不断建立健全经济结构和宏观经济调控体系,确保经济信息的应用充分、有效。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里,宏观经济管理的重要资源就是经济信息,如果经济信息得不到有效应用,那么宏观经济管理就是无米之炊、无水之源。而宏观经济调控体系是一门新兴学科、应用学科,综合性强、涉及面广,由于它的多层性、广泛性,决定着它的内容复杂而丰富,它的规律需要在不断的改革实践中才能进行探索。面对这些复杂而丰富的内容,可从各个不同的角度进行分类,如按照不同的管理方式,可分为直接管理、间接管理;按照不同的管理主体和职能,可分为宏观经济决策、经济规划与调节、经济监督等。所以我们要从不同的角度认识经济信息的重要作用,通过探索经济结构管理规律、健全宏观调控体系来统一规划,不断加强经济信息管理,采取正确的技术策略实现经济信息应用的现代化,促进提高宏观效益。 (二)建设经济信息服务机构,完善建立运行机制 宏观经济管理机构包含最高决策机构、经济调节机构、信息服务机构等。长时间以来,在计划经济的影响下,我国设置机构时都忽略了信息服务机构,即便设立了各种各样的信息中心、研究中心,但并没有在决策过程中得到重用,导致宏观经济管理效能的发挥不充分。最大的信息用户是政府,政府同时也是最大的信息采集、生产和拥有者。政府信息机构采集到的经济信息的特点有客观性、宏观性、综合性、预测性等,能为各种职能部门、企业乃至全社会提供经济信息,它的职责就在于为宏观经济管理决策提供信息服务,把经济信息定期公布给社会,从而对经济活动进行指导,确保经济信息得到有效应用[4]。同时,经济信息服务机构运行机制的建立和完善是促进经济信息得到有效应用的另一个前提。我国当前的宏观经济管理机构应深入改革,真正实现政资分开、政企分开,尽量减少直接管理的微观经济部门,或直接撤销,发展社会监督、服务组织,分担政府的部分管理任务,从而提高效率,为经济信息服务机构的运行提供条件,最终有效应用经济信息。 (三)提高人员信息素质水平,优化信息整理工作 信息、物质和能源是一个国家的重要资源,如果对信息的开发和利用程度较低,那么国家经济发展水平也难以提高。特别是我国加入WTO以后,世界经济走进信息时代,我国宏观经济管理人员面临的要求就更高。对此,宏观经济管理人员不仅要具备强烈的信息意识,还要保持对经济信息的主动性、敏感性,熟练掌握经济信息知识;不仅要具备现代管理学知识、经济学知识,还要掌握计算机知识、信息技术知识等,锻炼自己运用经济信息的技能,不断提高自身信息素质水平,善于从无序的、零散的经济信息中捕捉有价值的信息,为有效应用经济信息资源提供保障。当然,经济信息整理工作是应用的前提,需要宏观经济管理人员按照特定需求审核、重组、分类、编码、存储、更新收集到的经济信息,并建立信息检索系统,把孤立无序、凌乱分散的经济信息整理好,为宏观经济管理的应用提供方便。整理经济信息的目的在于确保信息的真实性,为检索经济信息奠定基础,使经济信息管理更加准确、及时、系统、经济、有效,使经济信息整理工作变得更加优化更加有条理,以满足宏观经济管理的需要。 四、结语 在信息时代里,经济信息是宏观调控经济管理的重要依据。对我国宏观经济管理而言,经济信息具备非常重要的积极影响,我们只有在实际工作中充分发挥出经济信息在提高宏观经济管理效益中的优势,才能为经济结构的合理性、国民经济发展的持续性等提供保障。 作者:张建辉 宏观经济管理论文:宏观经济管理下的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宏观调控,亦称国家干预。经济学家凯恩斯认为,萨伊定律中所表述的供给创造自己的需求,是错误的,从而凯恩斯提出了自己的经济理论———宏观调控。宏观调控的主要表达为,国家综合运用各种手段对国民经济进行调节控制,以保证社会再生产协调发展,同时,宏观调控也是社会主义国家经济管理的重要职能。区域经济则反映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客观规律。当前我国经济区域关系并不平衡,各区域竞争不可避免,而政府作为我国最大的区域经济发展主题,应当宏观调控各区域经济发展。 一、中国区域经济发展和转变 1.区域经济发展的必然性 由于我国领土较大,区域差距明显,易形成以地域为主体的地方经济。从历史角度分析,“产权区域”及其在中国作为“行政—经济区”存在和发展是必然的。中国具备“产权区域”形成的条件:行政区具有可支配的自然资源。也就是说,在中国“行政—经济区”体系是“产权区域”形成的基础条件。各行政区均具有各自的可支配自然资源,而由于其资源不同,就导致各经济区域发展不同,则必然存在竞争关系。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各区域为保持自身经济竞争优势,纷纷进行改革开放,争取国家优惠政策,改变自身体制,利用本土优势,经济地域化。在改革开放的浪潮中,随着改革开放的推进,工业化和城镇化水平在不断提升,在政府政策的引导下,我国形成了三大工业经济区:长江三角洲地区、珠江三角洲地区和京津冀。在三大经济区发展迅速,规模巨大,影响深远,在区域经济发展中,成为了区域经济竞争发展的组织者和带动者。先富一部分人,再带动一部分人富,这是当前我国经济发展政策的主要内容。经济社会的终极目标是实现区域经济共同发展,所以,三大经济区的出现,是为加快经济社会目标的实现。 2.区域经济发展的瓶颈 由于地域限制,我国中、东、西部经济发展并不平衡。长江三角洲地区、珠江三角洲地区和京津冀,这三大经济区地理位置有着明显的集拢性,而三大经济区的带动发展也有限,致使中、东、西部区域经济发展差距明显,进而影响我国经济全面发展,也会影响我国社会和谐、稳定发展。由于不同区域人口密度不同,且大量劳动力流向东南沿海发达省份,导致中西部人口“空心化”。进而致使中西部地区部分省(市、区)工业企业普遍遭遇招工难问题,有些劳动密集型行业企业因工人短缺而出现开工不足,且人口分布在短时间内难以调整,中西部承接劳动密集型产业转移的优势将被削弱。这也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区域经济发展。由于历史原因。过去中国是个中央集权统治的国家,从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到重大工程的动工建造,从市场的格局变化到人口的迁移发展,都约束在集权政府的管控下。在改革开放前三十年中,政府依然处于统领地位,施行计划经济。国家在生产、资源分配和消费等方面提前进行计划,严格按照计划来进行资源分配利用。计划经济有利的一面是,很大程度上避免了控制了自由市场经济发展的盲目性,杜绝了诸如企业恶性竞争、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社会经融危机等不确定性问题;计划经济带来的弊端是:阻碍了企业的自由发展,不能满足百姓个人的消费需求。市场失去了自我调控能力。 3.协调区域发展 随着世界经济的全球化和区域发展的不均衡性愈发明显,政府越来越关注宏观调控在市场机制中的作用。在《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政府指出,要“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于是,政府该采取什么措施什么方法来促进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显得十分重要。政府要如何起到国民经济的主体作用,如何通过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来进一步促进社会的稳定发展,这些问题就显得十分迫切了。马克思认为,在萨伊定律中,把简单商品流通(C—M—C)和物物交换(C—C)混为一谈,是错误的。凯恩斯也似乎有着相同的态度,凯恩斯认为,萨伊定律前面应当加上:执行正确的宏观经济政策,即国家干预。 二、政府的宏观经济管理 1.政府———宏观管理主体 狭义的政府指国家行政系统,广义的政府既包括国家行政系统也包括国家立法系统和司法系统的完整的国家体系。本文里的经济主体政府指广义政府。最能代表社会共同利益的机构是政府,政府作为国家的管理机构,掌握着最充分的公共资源,所以,政府是宏观经济管理的主体。 2.政府宏观调控的必然 宏观调控,也称国家干预。宏观调控的目的是:促进国家经济的稳定、平衡的增长,增大就业率降低失业率,稳定市场保持物价稳定,促使国际收支平衡。由于市场存在具有固有弱点和缺陷:自发性、盲目性以及滞后性,说明市场并非万能,不能仅单独调节作用。其中,市场的缺陷表现在存在盲目追求利益的生产者导致不正当经济竞争,且由于市场信息的缓慢性,导致生产经营者对市场变换掌控不足,进而可能产生资源浪费、一哄而上(下)等危害市场经济的情况。而宏观调控能很好的克服市场的固有缺陷。这样一来,为保证市场经济的健康平衡发展,宏观调控和市场调节缺一不可。管理的基本职能是计划,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其体制建立与计划管理二者之间并不相互克制,计划管理存在的合理性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并不对立。市场的缺陷能在计划管理下弥补,且市场经济本身的发展也要求加强计划管理。就全民经济发展而言,宏观经济管理的长期目标是通过对国民经济长期发展的战略性引导,消除阻碍国民经济长期发展的隐患,推动国民经济的全面发展;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最终目的是在促进并保证城乡之间、区域之间的协调发展的基础上实现国家经济持续稳定增长。显然,宏观经济管理和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最终目的是相同的,两者应当相辅相成。在经济中,市场运转机制是看不见的手,而政府宏观调控是看得见的手。经济学家凯恩斯指出:政府要依法对市场经济进行全面干预,这样才能挣脱经济萧条的枷锁,改善失业率和就业率。并且,凯恩斯主张政府应当加大对社会公共事业的财政投入,以刺激国民经济活动,实现充分就业。 3.宏观经济性质及其管理局限 在西方市场中,其管理模式多为政府政策主导,而我国实行的是以计划为主导的宏观管理。宏观经济计划具有宏观性、战略性和政策性,在以计划为主导的宏观经济管理中,计划不仅是宏观经济管理的基本依据而且也是宏观经济管理的主要手段,其产生的主要作用有:向导作用、协调功能、资源配置。“管理失效”是宏观经济管理的局限,其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原因: (1)政府决策受收集的信息影响,当信息片面失真时,将导致政府作出错误决策 (2)受决策者个人生活经验和个人喜好影响,决策可能出现偏颇 (3)不同利益集团在不同方面的影响力不同,利益集团为保证自己利益,可能压迫或者协同政策人做出不合理政策。 (4)政策存在“时滞”性,进而影响政策的实施效果。 三、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区域经济是指在某一区域内,经济发展内外条件相互制约而形成的经济运行方式,是一种地理概念,表现为具有地理性,却又突破行政划分界限,依托于便利的交通,却又划分明显,受限制与自然资源、社会资源和科学技术。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主要在于,各经济区域具有较强地域特色和自我发展能力,其资源能与其他区域自由流通,各区域之间经济交往密切。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有区域间的协调发展和区域内部的协调发展两类,区域间的发展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中央政府,而区域内部的协调发展则主要取决于地方政府。这里的政府均为广义政府。在区域经济发展中,地理是相对来讲十分重要的因素。地理影响着交通、作物、人口密度等重要条件。以中国三大经济区:长江三角洲地区、珠江三角洲地区和京津冀的地理位置做分析,很容易发现,它们多为沿海地区,或者依靠河川,或者为首都。沿海城市,港口颇多,海上交通便利,是对外进出口贸易的重要条件,且东部人口密度较大,可以得到很多优质的劳动力,适宜较大规模工厂公司建立。京津冀中,北京为首都,它们河川密布,铁路等交通便利,适宜发展成较大规模的贸易圈。 四、运用宏观经济解决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存在的问题 深入推进中国区域经济由“非均衡发展”转向“协调发展”,充分发挥各地区的比较优势构建符合各地实情的主体功能区。也就是应当以宏观调控为主体,充分发挥各地区自身经济建设优势,扬长避短,建设具有当地特色的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管理模式,推进国民经济总体发展。针对中、东、西部发展不平衡问题,中央政府应颁布相应优惠措施,吸引投资向中西部发展,吸引劳动力往中西部迁移,建立完善市场体制,巩固加强已发展的中西部市场。在中西部承接产业的过程中,政府这个宏观经济的主体应当适当给予中西部产业承接便利,并且监督中西部地区政府的管理。针对科技发展不平衡问题,中央政府应当加大科技落后区域的教育建设,加大对科技落后区域的教育、研究财政补助。区域政府不仅要加大对科技人才培养的力度,还要实施优惠政策留住人才,吸引人才,还要加大对科技产业链的投入,已便形成自己的科技产权。针对人口“空心化”的问题,中央政府应当加强对中西部的经济和环境建设,加大乡企帮扶力度,通过提供优良岗位来吸引人口回迁。与此同时,地方政府也应加强对本地企业工厂等的管理,对部分企业工厂等提供技术支持,加大对学校、医院等公共生活服务区的建设。 五、政府宏观经济管理手段 宏观调控的手段有:经济手段、法律手段和行政手段。经济手段:政府通过经济计划,为调整产业结构和资源分配,而颁布的各项政策。比如发行国债,调整利率、发放贷款等。目前,该手段为政府最常用的手段之一。法律手段:政府为规范市场机制,维护市场参与者的合法利益,保证市场有序正常的运行而制定法律法规来达到市场经济的法制性。比如禁止“三无”食品买卖,若发现“三无”食品买卖,则依据法律查处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行政手段:政府通过其管理机构,采取强硬的管理措施,来管理和调节经济的手段。比如政府下令关闭排放未达标废水废气的工厂等这三者都是政府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一般政府主要运用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而行政手段一般为必要时的辅助手段。除此之外,政府还可以通过计划规划等方式对市场经济进行宏观调控。其表现出来的基本行为有:颁布宪法来宏观调控市场经济,根据需求临时制定某些政策或措施,给予优惠政策引导地区自己合理管理区域内部市场,给企业工厂等提供有效信息。宏观调控并非微观,也不直接参与市场,而是统筹大局,协调格局。 六、结束语 地域经济协调发展是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组成,由于种种因素,我国地域经济呈现出不同程度的差异且差异明显,这显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国民经济的又好又快发展,为此,国家干预就显得十分重要了。 作者:吕文丽 单位:河南电力党校 宏观经济管理论文:宏观经济管理经济信息分析 1、宏观经济管理中的经济信息的应用的重要性 1.1经济信息推动宏观经济管理的发展 实践证明了在宏观经济管理发展条件下,如果经济信息能够在宏观经济管理中得到很好的应用,那么宏观经济的管理方式就会得到提高,变得更加的科学合理。我们可以通过在设备、人力、资金、产品等方面将经济信息得到很好的发展和应用,将两者紧密联系,通过对经济信息的合理应用,让宏观经济管理得到充分的发展和进步。 1.2经济信息对宏观经济管理决策的辅助作用 我们可以在经济信息统计整理的基础之上,对宏观经济的往常运行情况和当前的运行情况进行科学合理的剖析,从而预测未来的宏观经济的运行情况,然后对此进行分析和决策,制定出一个对应的宏观经济管理方案,加以实施和应用,这就造就了经济信息在宏观经济管理决策的辅助作用。 1.3经济信息引导宏观经济管理发展 我们通过对经济形势的分析,可以制定相应的宏观经济管理计划,但是还有可能我们并未充分的了解当今我国宏观经济的发展形势,而让我们的计划偏离实际,变得不科学不合理不实用。 2、宏观经济管理中经济信息应用的缺陷不足 2.1宏观经济管理中的经济信息应用不充分 根据有关数据表明,在宏观经济管理领域中,经济信息一致处于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如果我们能对经济信息进行充分的应用,那么宏观经济管理的发展必将得到促进和优化,也让宏观经济管理的质量提升,如果我们没有对经济信息进行充分的研究和应用,制定了并不科学合理有效的方案,并且加以实施,则会带来非常大的损失。因此,只有对经济信息加以充分应用,才能减少宏观经济管理的决策失误。可以让经济信息在宏观经济管理下得到很好的应用,并且让宏观经济管理得到很好的发展和提高。 2.2对宏观经济管理中的经济信息的认识不充分 人们对经济信息的认识不正确或是不充分,很容易影响经济信息在一个宏观经济管理方案中体现出来的价值。有些人只是把经济信息当做某些数据的参考信息,并没有认识到经济信息的重要性。此外,还有的就是人们对经济信息的认识不充分导致他们在采集经济信息时,并没有那么确切的方向和目的,因此可能导致采集的信息并没有那么科学合理有效,因而影响到宏观经济管理方案的准确性和有效性。甚至有些地区和部门根本没有利用经济信息,不能很好的让经济信息服务于社会。 2.3宏观经济管理中的经济信息类人才稀缺 由于当今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信息技术也进展很快,从而信息的更新速度变得很快。因此就更加需要宏观经济管理中经济信息类的技术人才,来从事经济信息行业从而加速宏观经济管理的发展。但是现如今从事经济信息类的人员大部分都不是特别懂这个行业,他们都是一边做着一边学着,并不能为宏观经济管理行业的发展做出大的贡献。除此之外,由于信息更新的很快,所以我们更加需要那些能够把握一手信息,利用好信息的时效性,为企业,甚至整个行业带来很大的利益。因此我们更加需要培养经济信息类人才对经济信息的敏感度,让他们抓住一手信息,把握信息的最前端,提出更好的宏观经济管理方案。 3、宏观经济管理中经济信息应用缺陷和不足的应对策略 3.1完善的宏观经济管理信息系统的构建 当我们构建一个完善的、健全的宏观经济管理信息系统就可以全面的把握宏观经济管理中的经济信息,这样我们在建立相对应的宏观经济管理方案时,就会有很充足的信息基础,也能够提出一个科学合理有效的宏观经济管理方案。同时也高度有效的利用了经济信息,实现了经济信息在宏观经济管理中的价值和地位,促进了双方的发展和提高。但是我们也要遵循一定的原则,首先我们要确定我们构建的宏观经济管理信息系统是和我们实际的宏观经济管理工作相匹配的,两者要相互对应,这样才能保证两者的功能都能发挥至极致。其次是我们构建的宏观经济管理信息系统是具有可靠性、全面性、经济性、独立性和独立性的,这样才能使这个夏天更加科学有效的实施和运行。最后我们所构建的宏观经济管理信息系统必须是以我国现阶段宏观经济的发展形势为切入要点,使之能够适应于当前的宏观经济管理形势。除此之外,我们还需要注意的是我们在构建宏观经济管理信息系统时,要注意经济信息的时效性、针对性、以及着重性。我们都知道信息都是具有时效性的,一个新的经济信息可能会立马推翻之前的一个信息。这就要求我们在采集信息时一定要采集最新的信息。还有我们要注意要有针对性的手机我们所需要的信息,根据我们的需要去收集可靠的信息可能大大节省人力物力财力。最后我们还要保证我们收集的信息是最有利用价值的,因为各种各样的信息肯会混淆我们的视线,但是如果我们能够避轻就重的去收集我们所需要的信息就能够节省时间,还可以增加系统信息的价值。 3.2让经济信息引导宏观经济管理目标 由于我们建立的宏观经济管理信息系统是根据我们所收集的经济信息整理分析建立的,因此经济信息引导了宏观经济管理的目标,如果我们的经济信息不是科学合理有效的市局和资料,就会让整个宏观经济管理系统陷入一个误区。因此把握经济信息对宏观经济管理系统的引导性,让科学合理有效的经济信息引导我们所建立的宏观经济管理信息系统目标,让我们的系统对整个宏观经济管理工作产生积极影响。 3.3保障经济信息在宏观经济管理工作中的应用 为了体现经济信息在宏观经济管理系统中的地位和价值,我们要充分利用经济信息,因此,宏观经济管理的相关部门就要起督促和保障的作用,保证企业、部门等对经济信息的应用和发展,对那些缺乏宏观经济管理的部门和企业进行筛除。 4、总结 随着我国宏观经济管理行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经济信息在宏观经济管理中的应用已经被很多人熟知。因此如何让经济信息在宏观经济管理中得到更加充分的应用和发展是我们当前最紧要的任务。让经济信息体现出它该有的地位和价值。也给我们的宏观经济带来更多的积极影响。 作者:程佳聪 单位:河南经贸职业学院 宏观经济管理论文:我国宏观经济管理新视角探究 一、我国宏观经济管理现状 我国目前主要的经济研究理论都来自于西方的研究成果,包括范式、假设、模型等。而西方各国是在二战之后,世界格局被改变的情况下,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国家针对当时的经济现象建立起了完善的经济理论,包括宏观经济理论,发展到如今已经十分成熟,能够做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实用性非常强。反观我国,国内学者比较看中政策性对策,在宏观经济研究中主要研究其规范性。另外,由于我国长期处于封建社会,改革开放时间不是很长,经济制度与社会观念与其他国家有很大不同,导致西方经济理论中用到的假设或建造的经济模型并不能很好的适用于我国,进而影响了我国的宏观经济管理。目前,我国的市场经济发展不成熟,如果不加筛选、不分主次地将西方研究成果引进我国并作为研究依据的话,很容易造成市场经济的混乱,甚至是经济的扭曲,这就对政府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学会区别对待,因地制宜。 二、我国宏观经济管理存在的问题 由于宏观经济学的研究方向太宏观,导致对我国中观问题的研究不深入,无法具体解决宏观经济下遇到的问题,我国经济学家曾讨论研究过中观经济学。中观是介于微观与宏观之间的领域,对这一领域的研究能够对我国现有的理论加以丰富。专家、学者在研究我国的GDP、就业率、通货膨胀、物价变化等宏观问题时,忽略了这些问题在中国这一特殊经济市场中形成的机制,而我国也没有有效的理论与研究成果为这方面的研究提供参考和建议。由此可知,中国经济现象具有特殊性,不可一味使用传统的宏观经济理论,这种生搬硬套研究方法不可能对我国经济市场有较深入的研究,因此,相关学者在进行研究时应考虑抽到中国制度的特殊性,深入研究我国的经济形态的特点,与西方国家作对比,找到适用性高的相关理论,促进我国经济形态的转型。1.我国宏观经济的主要驱动是投资,而其中工业投资为主体,政府对大型产业的投资与干预度比较高。这一点明显区别于西方各国,美国宏观经济驱动为消费,服务业消费为主体,而投资方也主要是私人。2.我国经济制度还正在快速发展期,并且变化频率很高,而西方经济制度已趋于稳定。我国在投资、技术、法制等方面的变革对宏观经济带来的影响也与西方有很大不同。3.西方国家制定的制度框架较统一,并且经过长期发展达到了全国经济市场的均衡;而我国由于国土资源大,地域与地域之间的地貌特征、人文观念等不同,受这方面影响,我国的经济市场发展很不均衡,东南与西北、沿海与内陆差异巨大。上述种种不确定性导致了我国无法形成统一的经济理论与模型,各地的经验也不能互相通用,专家、学者之间的观点也不尽相同,却也说服不了对方,无法建立统一的研究平台。例如,由于部分行业投资过快,导致相关材料价格急速上涨,钢铁、原油、粮食甚至水电等都出现了不同程度的短缺。一些学者通过宏观经济学现有的相关模型看出了这一趋势下的通货膨胀问题迟早发生,建议相关部门做出准备;但也有一部分反对者,他们同样是采取相关数据,却得出了不同的结论,一时间争论不下。从中可以看出,两者结论的不同只是他们分析出的数据的不同,而并无本质的区别。这种情况下,对宏观经济的研究本质上却成了对数字的估计,而最后只需看谁估计得更准一些,导致了每次都会有研究学者大跌眼镜的结果。 三、对我国宏观经济管理提出的建议 在我国,投资与消费对GDP的影响占比为6:4,而美国正好相反。正常情况下,投资不应受到政府的干预,而是由私人通过研究市场动向,独立进行投资,投资领域也不会有过多限制。但是在我国,政府对投资的干预力度很大,相关限制也比较多,这些都导致了私人投资难以对抗政府投资,造成一些行业的垄断。这些问题对我国GDP造成了一定影响,投资和消费对经济的影响很大,这些都造成了我国与西方国家的差距。1.投资。不同部门、行业投资的不同对其他部门、行业会造成一定的影响,例如能源工业与基础材料工业,对能源的利用率较低,而我国由于产业结构的特殊性,在这一方面的投资很高,这种资源配置的不平衡对其他行业正常发展造成了影响,再加上部门、行业之间关系的复杂性,使得上述状况更加不好控制。2.消费。对消费领域而言,消费者购买欲、消费群体结构、消费能力等的不同决定了消费对一个国家经济的影响。经济专家应对其进行深入研究,把握其特征与国民经济的形成机制。通过研究发现,我国宏观经济存在的诸多问题,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我国产业经济结构的不合理,这应该引起相关专家的注意,引导我国经济顺利进行转型。从客观角度看,我国政府在管理上也有一定的难处,由于受到多方面的限制,不得不采用“一刀切”的管理方式。因此,我国应改变研究方向,对不同部门、行业和区域的各自特点做出深入研究,理清它们之间的关系,使相关部门的管理变得井然有序,通过对中观层次作出调整最后达到宏观调控的目的。将各影响因素的影响力、影响方式、传播原理等搞清楚,从而达到控制影响因素变动的目的,把握住整体波动的方向。之后就可以建立起符合我国国情的宏观经济管理理论。借鉴西方宏观经济理论发展的过程,逐步完善我国的市场经济,通过实践,一步步摸索出相关理论。 四、总结 目前,我国宏观经济管理的发展应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同时引用西方较为健全的研究成果,通过深入、细致的探讨,开拓一条具有中国特色主义的宏观经济管理道路。当我国进入发达国家行列后,我国的宏观经济理论与西方的理论在相同水平的经济、制度等条件下达到有机的融合,是我们共同的愿景。 作者:李晓辰 单位:中共辽阳县委党校 宏观经济管理论文:宏观经济管理理论体系的探讨 一、宏观经济管理体系中存在的不足 (一)缺少基本理论范围 目前我国现有的宏观经济管理学教科书,还缺少基本的理论范围依旧,科学特征模糊不清。理论依据总体上还是借鉴西方国家宏观经济管理理论,还未能形成中国特色的宏观经济管理体系,同时没有形成统一的理论依据。 (二)研究对象不确切 任意一门专业的学科,必须要拥有确切的研究对象。研究对象关系着学科长远深入的发展和实质性内容,各学科之间的不同之处在于研究对象不同。所以,确定研究对象,对任何学科来说都很重要。而我国现有的宏观经济管理教科书,大多没有确切的研究对象,并且没有为相应的对象内容加以概括和介绍。也正是受到研究对象不确定的影响,造成现有不同版本的宏观经济管理教科书在内容上有很大的偏差,无法形成统一的标准。内容上的偏差,部分专业认识可能会认为,不一样的教科书内容就应当是不同的。在此笔者认为,不同版本的教科书内容上的区别是有必要的,但是对于根本理论知识上的偏差,是不应当出现的。例如,经济管理基本职能、基本策略、基本内容更应当形成统一的标准。 (三)学科体系缺乏合理性 宏观经济管理体系目的在于,揭露宏观经济的运行规律,通过有效的调节方式,来完成宏观经济正常运转。因此,可以将宏观经济概括为一门学科。现有的宏观经济管理并不像一门学科,归根结低是因为其理论性缺乏严谨的科学依据支撑,学科体系支配并不合理。最常见的表现是,将管理内容做为学科主要内容进行讲述。 (四)传统方法叙述过多 现代经济管理体系能够结合现代科技进行综合管理,可以将抽象的宏观经济管理学体系,很好的阐述清楚,从而推动经济快速发展。然而,当前我国宏观经济管理体系还没有实现与现代科技相结合,叙述的方法仍然较为过时,同时传统方法叙述较多,不利于现代管理人才的培植,从而无法达到现代管理实践的需求。 二、完善宏观经济管理体系的策略 完善宏观经济管理体系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经济理论部门和现实操作各部门的协同努力。在此,笔者就完善经济管理体系提出了部分相应的建议。 (一)完善宏观经济管理理论体系的准则 第一,宏观经济理论体系要满足一般理论体系,应当将相应的理论引入的相应的职能中建议叙述。第二,宏观经济管理体系牵涉的内容较多,如果各个方面都加以阐述,很可能造成内容条例相互混淆,因此突出内容重点,精简适用是非常重要的。第三,宏观经济管理体系的实质在于现实中的运用,而定量分析能够更好的完善宏观经济管理,所以宏观经济管理体系应当以定量分析为根本,尤其是要重视部分决策模式和调节模式的运用。第四,在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管理理论的基础上,建立符合中国国情的宏观经济管理理论体系。 (二)明确理论体系内容组成 根据上述准则,将宏观经济管理理论体系做出以下布置。首先,由引导论述组成。引导论述综合性的概括了宏观经济管理的定义、研讨对象、研讨策略、研讨内容、以及学科特点等。其次,由宏观经济运转规则描述组成。宏观经济管理只有对客观经济允许状况充分认知,才能够正确合理的允许,方能做到科学管理,进而更好的讲述经济系统的协同性,更加持续深入的改善经济增长行情。再之,由职能组织、管理目标、政策方法组成。另外,宏观经济管理理论体系还由宏观经济监管、评价标准等组成。新的理论体系内容结构与当前宏观经济管理教科书相比较,既能满足一般的理论管理体系,又能拥有良好的逻辑顺序,其还可以有效避免管理内容与管理职责之间的冲突,凸显出了管理学学科的优点,更好的让人掌握体系内容,把宏观经济管理体系真正转变为一门指导下强的管理学。 三、对理论范围和研讨对象的观点 科学先进的宏观经济管理理论体系应当拥有属于其自身的理论范围,理论范围设立的准则应当在下述基础之上。第一,基本范围必须是本学科的基础,同时融汇于整个理论体系过程中。第二,应当展现出学科特征,与其它学科具有很明显的差异,其它学科不属于这些基本范围之内。第三,基本范围能够支撑整个学科的内容。根据以上三个原则,可以将宏观经济管理学的基本范围归纳为,宏观经济运转、总体供应相互平衡制约、结构及时调节和改善、宏观经济决定、以及宏观经济调节等。而宏观经济管理学的研讨对象应该以,探讨国家维持宏观经济运转中的社会总供应平衡的规则。社会总供应矛盾是有史以来,人类发展过程中的最基本的经济冲突。人类在生产过程,推动经济活动发展的基本矛盾是生产与需求之间的矛盾,也是经济活动中最为常见的矛盾。社会总供应的平衡和制约,则是宏观经济中各种不同问题的几种表现。失业率的高低、通货膨胀率、经济增长的周期性、经济结构的合理性等,都和社会总的供应有着密切联系。根据经济发展历史来看,对于社会总供应的研究,促进了宏观经济管理理论的形成。社会总供应的平衡,是宏观经济管理理论的理论目标和中心。 四、结语 随着改革开放国策的深入知道下,我国经济已经获得了飞速发展,但是我们仍然要意识到改革仍然面临许多问题。完善宏观经济管理理论体系,为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指明了方向。综合而言,对于宏观经济管理还需依据我国实际国情来探讨,只有汲取前人们的经验和教训,不断发现新的问题,消除完善新的问题,才能更加深入的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发展进步。 作者:张亚非 单位:西安外事学院 宏观经济管理论文:经济信息下的宏观经济管理分析 1经济信息在我国宏观经济管理中的主要作用 1.1促进我国国民经济发展 在发展国民经济的过程中,经济信息是进行经济政策制定的主要依据,更是调控并监督市场经济活动的重要手段,它可以推动各个经济部门与环节之间的沟通并协调发展,对市场经济中的生产管理起到指导与促进的作用。 1.2推动我国社会与经济的发展 从建设各国经济的实际情况来看,能够充分开发并利用信息资源的国家其经济发展的速度更快,发达国家发展自身经济的过程其实就是其对信息资源开发并利用的过程,通过创造性活动进一步实现其经济的发展。而且开发信息资源比开发物质资源的投资要小许多,同时见效很快,可有效推动我国社会与经济的发展。 1.3催化开拓人类智力 信息作为存储与传递社会知识的一种载体服务于人们自身知识的增长与智力的开拓,人们要想有效地进行生产与实践,就必须获取大量信息,而人类知识的积累其实就是一个不断接收、存储信息并进行加工、组合、产生新知识并输出信息的过程,而在当今的信息时代,人们要尽快开发并掌握信息资源,但是人的精力、智力与存储知识的能力都是有限的,不可能将全部信息都储存进人脑之中,因此,这样的客观条件就要求人们必须采用先进通信工具来获取信息,并在一些特殊工具功能的帮助下存储信息,提高了人类对世界的认识与改造能力。 2我国宏观经济管理在应用经济信息中存在的问题 2.1未能充分发挥经济信息的作用 因为我国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因此市场经济体制还不够健全与完善,不但物质基础薄弱,同时现代化信息技术水平又不高,因此未能充分发挥经济信息的作用,只有充分发挥出信息资源的作用,才能进行科学的宏观调控决策,进一步调整并优化市场经济结构,避免失误的现象发生,以减少损失。 2.2对经济信息投资应用的认识不足 由于经济信息学是一门新兴科学,而在我国改革开放前的应用并不多,虽然在改革开放后充分的运用了经济信息来进行一些运动,但是人们对于经济信息理论的研究不够深入,单纯地将经济信息作为一些活动的参考信息,甚至只是凭借以往的经验或是领导意志进行管理,不考虑客观经济发展规律,不能从科学管理角度出发进行决策,同时也不重视经济信息的作用,未能强化开发信息的力度,严重影响到经济信息在经济生活管理中的应用效果。要想全面的掌握系统化、有效化的经济信息,就必须借助一些信息收集设备,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与财力,然而由于人们对经济信息的认识不足,对于这方面的投入也极小,没有计算机等先进的收集信息的设备,人们是很难完全掌握有效经济信息的,因此,经济信息收集的及时、准确以及有效程度与人们对经济信息的认知程度与投入人力、物力、财力的程度是成正比的。 2.3缺乏经济信息资源方面的人才 随着现代社会对信息的更新速度不断加快,而国内本来经济信息专业出身的人才就不多,很多都是从事研究经济信息的人员,在一边工作的情况下一边学习并研究,因此很多时候有效、真实的信息得不到及时的反馈,而信息是具有时效性的,不同时期的价值是不同的,先掌握信息并能有效利用的人就能赢得胜利,因此,当今时代对经济信息管理人才的需求是极为迫切的。 3经济信息在实现我国宏观经济管理中的应用策略 3.1合理设置宏观经济管理的机构 要实现我国政府的宏观经济管理,就必须合理地设置宏观经济管理机构,保证管理职能的有效发挥:第一,要依据管理的职能与任务要求来确定管理机构的原则,以机构所担负的管理职能与任务为主要内容,先拟定职能的具体任务,再定管理机构,取消或是合并以往直接影响经营企业的有关部门,强化过去承担宏观经济管理职能的部门。第二,以保证管理机构的精简高效为主要原则,根据组织机构设置的内在联系来确定合适的管理幅度与管理层次,聘请精干的工作人员,减少多余的管理层,避免因管理机构重叠现象而导致经济信息传递速度缓慢,保证管理的效率。第三,统一国家各级政府管理部门的机构设置并确保制定的政策相协调,避免多部门制定相关政策、各行其政、管理混乱的现象。第四,将统管全局的权力落实到每个机构与领导管理者,建立有效、相关的责任制,实现责任与权力的统一。第五,制定科学合理的规章制度与法律法规,使组建管理机构与运行都能做到规范化、法制化。 3.2强化建设我国经济信息服务的机构 我国的宏观经济管理机构主要包括最高决策机构、经济调节机构以及检查监督机构等,但是在受到计划经济的长期影响,我国却忽略了在机构中设置有关的信息服务机构,即使有设立各类信息中心与研究中心的,也未将其使用到进行决策方面上,未能充分发挥宏观经济管理应有的效能,政府作为最大的信息收集者与生产、拥有者,其采集的信息是具备广泛性、宏观性、预测性等特点的,提供给各企业与全社会各种经济信息,提供信息服务的同时指导社会的经济活动。 3.3改革并合理建设运行机制 要实现政企分家,合理的取消或合并直接管理经济的相关部门,强化并完善宏观调控部门,同时实现管理部门的精简有效,提高管理效率,充分发展社会协调、监督与服务的组织,分担部分管理任务,同时要与世界国际接轨,并强化廉政建设。 3.4完善人才选拔与任用制度 通过严格的考试来选拔德才兼优的宏观经济管理人才,对领导职务实行选拔制度,针对对象与岗位的不同特点,结合实际进行科学合理的选拔,实行民主集中制,另外还要加强对人才的考核与培训制度,实行定期考核,以激励职员的上进心,进一步推动我国政府的宏观经济管理。 4结论 综上所述,自我国加入国际世贸组织以后,开始实施对国民经济发展的宏观调控,而经济信息为实现宏观经济管理提供及时、可靠的智力资源,因此,研究经济信息在宏观经济管理中的应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作者:张洪文 单位:大庆市第三医院 宏观经济管理论文:宏观经济管理应用论文 一、相关概述 我国在进行经济管理的过程中施行的是有形手和无形手相结合的形式,其中市场经济是主要的管理手段,而宏观调控手段予以配合,起到的是总领全局,引导方向的作用。宏观经济管理就是我国应用宏观调控手段对社会经济进行管理的具体体现。在社会经济运营的过程中应用宏观调控管理可以有效地避免社会经济发展的失衡,能够把握住社会经济发展的大方向,并且起到了一定的规范作用,可以为社会经济发展营造出良好的经济环境。宏观经济管理在实际应用的过程中,其针对的是社会整体,从全局的角度出发对社会经济进行调整。 二、经济信息在宏观经济管理中的应用 (一)注重信息搜集,规范信息应用 要想强化经济信息在宏观经济管理中的应用,关键是要搞好经济信息的搜集和管理工作,使得宏观经济管理在进行的过程中可以快速高效的接收到准确全面的经济信息。就现阶段而言经济信息的搜集工作存在着缺乏系统性和规范性的特点,因此搜集到的经济信息经常会在准确性上存在不足,而且由于搜集渠道受到限制,因此搜集的经济信息在全面性和时效性上也难以满足宏观经济管理的需要。不仅不会提升宏观经济管理的质量,有时还会起到一定的反面效果。所以,我国政府应建立起完善的经济信息搜集系统,并且要注重信息搜集的科学合理,做好经济信息的筛选验证工作,避免虚假信息造成宏观经济管理的失误。同时,随着现代技术的不断发展,互联网络应成为经济信息搜集的主要途径,通过互联网络的应用可以提升经济信息搜集的速度。 (二)加强信息管理,完善应用系统 宏观经济管理与经济信息的结合应为宏观经济信息管理,为了有效地对宏观经济信息管理进行落实,相关部门应建立起完善的宏观经济信息管理系统,通过健全系统的运作,提升宏观经济管理的质量和效率。具体来说在进行系统建设的过程中,相关部门首先应明确系统建设的意义,并对系统运作的工作目标进行设定,使得系统在进行应用的过程中可以具有一定的目的性。其次,要保障系统可以快速高效的进行运作,满足宏观经济信息管理对时效性的需要。不仅如此,政府在将经济信息应用到宏观经济管理的过程中,还应注重政策上的调整,为宏观经济信息管理的应用打好基础。具体来说政府应减少国有企业的数量,鼓励民营经济的发展,促进金融体制的完善,保障国家经济发展的先进性和科学性。 (三)发挥导向作用,实现科学管理 宏观经济管理无论应用何种手段,采取何种方法,其最终都是为了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实现国家经济的建设。因此在应用宏观经济管理的过程中,其应一直坚持这一最终目标,避免管理方向出现偏差而造成目标实现的困难。在没有应用经济信息之前,国家宏观经济管理对社会经济的发展缺乏足够的了解,因此一些管理方法的制定有时会带有着一定的盲目性和片面性,难以真正的解决社会经济发展中的问题,使得宏观经济管理作用难以发挥出来。因此在应用经济信息的过程中,相关部门应充分发挥经济信息的优势,将其作为宏观经济管理的导向,通过分析经济信息加深对社会经济发展实际的了解,进而可以从实际的角度出发,制定出符合经济发展的管理策略,使得宏观经济管理更加的科学合理,更容易达成最终的管理目标。 三、总结 综上所述,经济信息对于我国宏观经济管理有着积极的意义,但是现阶段其在宏观经济管理中的应用还存在一定的问题,不能大力地推动宏观经济管理质量的提升。因此在今后工作过的工程中,我国政府以及相关部门应提升对经济信息的关注度,并构建完善的经济信息搜集系统,提升经济信息搜集的准确性、全面性和时效性,通过体制改革的方式为宏观调控经济管理系统的运行提供有利的条件,保障我国社会经济的稳步发展。 作者:张燕 单位:河北大学 宏观经济管理论文:经济信息在宏观经济管理中的应用 1宏观经济管理与经济信息的概念 1.1宏观经济管理的概念 所谓宏观经济管理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进行的一定范围内经济总体与其运行情况的决策、计划、调节并监督与服务的过程,进一步实现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并保证能够取得良好的宏观经济效益。而目前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政治与企业的职责是分开的,国家政府不能直接经营企业,但是却担负着一定的经济管理职能,即宏观经济管理职能,也就是说,目前进行宏观经济管理的主体是国家的各级政府。 1.2经济信息的概念 经济信息主要是指各种与经济运动相关的信息,它们从不同角度来反映经济运动的变化与特征,是通过市场经济在运动过程中直接反映出来的。 2经济信息在我国宏观经济管理中的主要作用 2.1促进我国国民经济发展 在发展国民经济的过程中,经济信息是进行经济政策制定的主要依据,更是调控并监督市场经济活动的重要手段,它可以推动各个经济部门与环节之间的沟通并协调发展,对市场经济中的生产管理起到指导与促进的作用。 2.2推动我国社会与经济的发展 从建设各国经济的实际情况来看,能够充分开发并利用信息资源的国家其经济发展的速度更快,发达国家发展自身经济的过程其实就是其对信息资源开发并利用的过程,通过创造性活动进一步实现其经济的发展。而且开发信息资源比开发物质资源的投资要小许多,同时见效很快,可有效推动我国社会与经济的发展。 2.3催化开拓人类智力 信息作为存储与传递社会知识的一种载体服务于人们自身知识的增长与智力的开拓,人们要想有效地进行生产与实践,就必须获取大量信息,而人类知识的积累其实就是一个不断接收、存储信息并进行加工、组合、产生新知识并输出信息的过程,而在当今的信息时代,人们要尽快开发并掌握信息资源,但是人的精力、智力与存储知识的能力都是有限的,不可能将全部信息都储存进人脑之中,因此,这样的客观条件就要求人们必须采用先进通信工具来获取信息,并在一些特殊工具功能的帮助下存储信息,提高了人类对世界的认识与改造能力。 3我国宏观经济管理在应用经济信息中存在的问题 3.1未能充分发挥经济信息的作用 因为我国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因此市场经济体制还不够健全与完善,不但物质基础薄弱,同时现代化信息技术水平又不高,因此未能充分发挥经济信息的作用,只有充分发挥出信息资源的作用,才能进行科学的宏观调控决策,进一步调整并优化市场经济结构,避免失误的现象发生,以减少损失。 3.2对经济信息投资应用的认识不足 由于经济信息学是一门新兴科学,而在我国改革开放前的应用并不多,虽然在改革开放后充分的运用了经济信息来进行一些运动,但是人们对于经济信息理论的研究不够深入,单纯地将经济信息作为一些活动的参考信息,甚至只是凭借以往的经验或是领导意志进行管理,不考虑客观经济发展规律,不能从科学管理角度出发进行决策,同时也不重视经济信息的作用,未能强化开发信息的力度,严重影响到经济信息在经济生活管理中的应用效果。要想全面的掌握系统化、有效化的经济信息,就必须借助一些信息收集设备,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与财力,然而由于人们对经济信息的认识不足,对于这方面的投入也极小,没有计算机等先进的收集信息的设备,人们是很难完全掌握有效经济信息的,因此,经济信息收集的及时、准确以及有效程度与人们对经济信息的认知程度与投入人力、物力、财力的程度是成正比的。 3.3缺乏经济信息资源方面的人才 随着现代社会对信息的更新速度不断加快,而国内本来经济信息专业出身的人才就不多,很多都是从事研究经济信息的人员,在一边工作的情况下一边学习并研究,因此很多时候有效、真实的信息得不到及时的反馈,而信息是具有时效性的,不同时期的价值是不同的,先掌握信息并能有效利用的人就能赢得胜利,因此,当今时代对经济信息管理人才的需求是极为迫切的。 4经济信息在实现我国宏观经济管理中的应用策略 4.1合理设置宏观经济管理的机构 要实现我国政府的宏观经济管理,就必须合理地设置宏观经济管理机构,保证管理职能的有效发挥:第一,要依据管理的职能与任务要求来确定管理机构的原则,以机构所担负的管理职能与任务为主要内容,先拟定职能的具体任务,再定管理机构,取消或是合并以往直接影响经营企业的有关部门,强化过去承担宏观经济管理职能的部门。第二,以保证管理机构的精简高效为主要原则,根据组织机构设置的内在联系来确定合适的管理幅度与管理层次,聘请精干的工作人员,减少多余的管理层,避免因管理机构重叠现象而导致经济信息传递速度缓慢,保证管理的效率。第三,统一国家各级政府管理部门的机构设置并确保制定的政策相协调,避免多部门制定相关政策、各行其政、管理混乱的现象。第四,将统管全局的权力落实到每个机构与领导管理者,建立有效、相关的责任制,实现责任与权力的统一。第五,制定科学合理的规章制度与法律法规,使组建管理机构与运行都能做到规范化、法制化。4.2强化建设我国经济信息服务的机构我国的宏观经济管理机构主要包括最高决策机构、经济调节机构以及检查监督机构等,但是在受到计划经济的长期影响,我国却忽略了在机构中设置有关的信息服务机构,即使有设立各类信息中心与研究中心的,也未将其使用到进行决策方面上,未能充分发挥宏观经济管理应有的效能,政府作为最大的信息收集者与生产、拥有者,其采集的信息是具备广泛性、宏观性、预测性等特点的,提供给各企业与全社会各种经济信息,提供信息服务的同时指导社会的经济活动。 4.3改革并合理建设运行机制 要实现政企分家,合理的取消或合并直接管理经济的相关部门,强化并完善宏观调控部门,同时实现管理部门的精简有效,提高管理效率,充分发展社会协调、监督与服务的组织,分担部分管理任务,同时要与世界国际接轨,并强化廉政建设。 4.4完善人才选拔与任用制度 通过严格的考试来选拔德才兼优的宏观经济管理人才,对领导职务实行选拔制度,针对对象与岗位的不同特点,结合实际进行科学合理的选拔,实行民主集中制,另外还要加强对人才的考核与培训制度,实行定期考核,以激励职员的上进心,进一步推动我国政府的宏观经济管理。 5结论 综上所述,自我国加入国际世贸组织以后,开始实施对国民经济发展的宏观调控,而经济信息为实现宏观经济管理提供及时、可靠的智力资源,因此,研究经济信息在宏观经济管理中的应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作者:张洪文 单位:大庆市第三医院 宏观经济管理论文:经济信息应用于宏观经济管理论文 一、宏观经济管理中应用经济信息存在的问题 (一)宏观经济管理中对经济信息的利用价值没有得到充分发挥 大量研究数据显示,在宏观经济管理发展领域中,经济信息始终占据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倘若能使经济信息得到全面且充分的利用,势必能使宏观经济管理的管理质量得到全面提升。以我国“十一五”期间投产的近500个大中型项目为例,调查数据显示,其中120余个项目投产即亏损,90余个项目更是严重亏损。造成这一局面的最主要原因在于对信息的预测存在严重失误。在这些项目投产后,没有及时实现对生产经营信息的反馈,部分地区项目的开展还比较随意和盲目,并出现了相当严重的浪费现象。因此,只有将经济信息的作用充分发挥出来,才能在实际工作中做到对宏观调控决策的制定与执行更加科学与全面,达到优化经济结构、减少损失、提高效益的目的。 (二)宏观经济管理中对经济信息投资应用的认识不充分 人们对经济信息常常理解为“参考消息”,这严重影响了经济信息在经济生活中的应用效果。实际上,经济信息收集的及时性、准确性、有效性程度与人们对经济信息的认识程度、人财物的投入大小成正比。虽然当今社会已经逐步认识到经济信息在宏观经济管理中的重要作用,但在实践中仍然存在很多问题。例如,不能有效地分析和利用经济信息,不能更好地让经济信息服务于我国的经济建设。如果我们的相关部门能够从早期就对经济信息进行分析和利用,就能有效地避免在大型工程建设中的重大决策上的失误,从而降低企业和个人的严重经济损失。 (三)宏观经济管理中的经济信息资源开发人才明显不足 在现代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背景之下,信息的更新进程是相当可观。因此需要大量从事经济信息开发和应用的专业人员。目前我国从事经济信息研究工作的人员大多属于半路出家,他们一边学习一边搞研究,整体素质与技能水平明显不足。从而导致大量真实且有效的信息无法得到及时应用。而经济信息的第一特征就是时效性。谁先掌握并能有效地利用信息,谁就能赢得时间,获得效益,正所谓“信息就是金钱,效率就是生命”。倘若在宏观经济信息管理中缺乏以经济信息资源开发为中心的人才,势必会导致信息的反馈质量明显降低,无法支撑经济信息的高效利用需求。为此,急需培养一批高素质的经济信息管理人才充实到宏观经济决策领域。 二、宏观经济管理中经济信息应用的策略 针对上述在宏观经济管理中经济信息应用存在的缺失与不足,要凸显经济信息在宏观经济管理领域中的重要价值,就必须形成一个更加完善的宏观经济管理信息系统,然后构建起以经济信息为导向的宏观经济管理目标,最后在经济信息的应用背景之下促进宏观经济体制的全面改革。[4]为了能够在宏观经济管理这一发展背景之下使经济信息的利用更加全面与详实,需要重点采取以下几个方面的策略。 (一)构建完善的宏观经济管理信息系统 促进宏观经济管理系统的完善是科学、全面利用经济信息的重要手段之一。只有确保了宏观经济管理信息系统的完善性与健全性,才能使这一范畴下的经济信息在内容上更加详细,在结构上更加全面,整体运行更加科学有效,并达到促进宏观经济管理水平全面发展与提升的目标。 1.在构建宏观经济管理系统的过程应遵循的原则。一是需要结合宏观经济管理工作的实际要求,形成能够与之相配套的宏观经济管理系统,两者之间需要形成一种紧密的连接关系,以确保其各类功能的充分发挥;二是所构建的宏观经济管理系统须具有独立性、经济性、完整性、目的性以及可靠性的特点,以保证宏观经济管理系统的应用更加有效与正确;三是以我国现阶段的宏观经济发展趋势为着眼点,建立一个更加可靠的宏观经济管理系统,使之能够适用于宏观经济管理工作。 2.在构建宏观经济管理系统的过程中需要形成一个健全的网络化信息系统。对经济信息的收集是否合理是决定宏观经济管理系统利用效率的关键因素之一。在利用网络化宏观经济管理系统时,特别要关注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收集经济信息要注重时间性,及时有效的信息收集有助于宏观经济的决策更加合理与科学;二是收集经济信息要凸显重点信息,遵循避重就轻的原则,做到有的放矢;三是经济信息的收集要有针对性,以确保信息资料充分发挥其作用。 (二)构建以经济信息为导向的宏观经济管理目标 正确应用经济信息,会对经济发展产生积极的影响;若经济信息的应用不合理,则势必会对经济发展造成严重的阻碍。因此,在开展宏观经济管理工作的过程中,必须形成以经济信息为导向的宏观经济管理目标。举例来说,在对经济信息进行利用时,要对收集的局部经济信息进行集中整合与分析,评估局部经济信息可能会对我国宏观经济发展所起到的影响,然后再将这些局部经济信息作为参考依据,满足宏观信息的发展目标。 (三)宏观经济管理部门在经济信息应用中的保障作用 为了最大限度凸显经济信息在宏观经济管理背景下的重要价值,需要相关管理部门发挥其工作职能,使经济信息的利用更加全面与科学。首先,需结合我国经济发展的实际,对部分参与微观经济管理的部门予以减少或直接撤除。此项工作的开展需要充分考虑经济微观性与宏观性之间的差异,遵循政企分离的原则,落实政企独立的管理对策,以确保经济信息的利用更加合理与科学。因此,对宏观经济管理部门内部人力资源进行整合与优化配置,精兵减政,为宏观经济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更加有利且稳定的环境。其次,宏观经济管理部门要发挥主观能动性,结合社会经济发展形势,促进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的发展。一方面,以国有企业为重点,遵循宏观经济长效性发展的目标,促进经济体制的创新改革,并达到改善劳动力流动性的目的;另一方面,进一步优化国内经济环境,使之与国际经济环境进一步接轨,以促进非公有制经济的繁荣,使国内宏观经济更加良性地发展。 三、结语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各领域对经济信息在宏观经济管理中的应用已经有了初步的认识。如何使经济信息的相关理论得到全面且科学的利用,将经济信息在宏观经济管理中的作用充分发挥出来,还有待于进一步的实践与研究。 作者:谢芳芳 单位: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 宏观经济管理论文:高新网具材料宏观经济管理论文 1.当前世界高新网具材料的研究情况 针对普通合成纤维在使用中出现的自然分解周期太长等弊端,世界各国主要在防生物附着网具材料、可降解高分子网具材料和超高强纤维材料等方面进行了研究并逐步应用到渔业生产中。 1.1防生物附着网具材料 随着海洋渔业资源日渐衰退和相关“渔业协定”相继生效,我国大力发展海水养殖业(抗风浪网箱养殖,围网养殖等),但目前网箱和围网养殖面临着海洋生物附着网具现象严重的难题。国内外一些研究机构纷纷进行了防海洋生物附着网具材料的研究,根据不同海区的具体情况在原有材料中加入不同的防生物附着配方可以有效地解决海洋生物附着问题。海水中泥沙含量较大的海区,防止海洋生物附着的关键在于防止泥沙的大量附着,防生物附着剂配方抗泥性成为关键。在网具材料的制作中加入正电性水处理剂可有效吸附海水中的泥沙并使其快速沉降,也可使网具材料带有与泥沙相同的电荷,从而减少海水泥沙的附着。无机铜盐是船抗腐蚀添加剂的主要成分,同样它对网具材料抗生物附着也有同样的效果,铜离子可降低生物体中酶的活性,从而降低生物的生存代谢以达到降低生物寿命减少生物附着网具的目的。在网具材料中加入能吸收海水中氦核的有效成份,可以使网具表面富聚射线,氦核具有很强的电离作用和电离密度,对生物组织细胞有很强的杀伤作用,可有效防止生物附着。 1.2可降解高分子网具材料 生物降解高分子材料是指在一定条件下,一定的时间内能被细菌、霉菌、藻类等微生物降解的高分子材料。真正的生物降解高分子是在水存在的环境下,能被酶或微生物水解降解,从而高分子主链断裂,分子量逐渐变小,以致最终成为单体或代谢成二氧化碳和水。影响材料生物降解性能的因素有环境因素和材料的结构。环境因素是指水、温度、PH值和氧浓度。虽然环境因素影响材料的降解性能,但是材料的结构是决定其是否生物降解的根本因素。易降解高分子结构通常为直链、橡胶态玻璃态、脂肪族高分子,而且具有低相对分子量和良好的亲水性(含有羟基、羧基的生物降解性高分子,不仅因为其较强的亲水性,而且由于其本身的自催化作用,所以比较容易降解),此外表面粗糙也可以促进材料的降解。目前我国网具所使用的材料大都是普通合成纤维,如PA网线材料,这种材料虽然较之棉、麻等天然材料来讲有较大的强度,在吸水性方面也有很大的改观,但是其天然分解周期太长,废弃的网具丢弃在海中往往会给海洋环境带来极大的污染,同时大量的废弃网具漂浮在海上也会给我们以后的捕捞活动带来干扰。生物可降解高分子网具材料在生态渔业中的地位不言而喻,世界各国正在极力开展研究和开发工作并推广应用,前景十分广阔。但要实现大规模推广还必须解决以下几个问题:一是降低成本,目前可降解高分子网具材料是其他普通材料价格的5.~6倍;二是材料的精细化,即根据不同的作业方式调节其在降解时间和生物相容性等方面的性能;三是新颖结构的生物可降解高分子网具材料有待于进一步的研究。 1.3超高强纤维材料 70年代初美国开发了凯芙拉(Kevlar)超高强聚芳胺纤维(PPTA,也就是常说的芳纶),1979年荷兰开发了迪尼玛(Dyneema)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UHMWPE),这些超高强度纤维的拉伸强度为常规聚乙烯、聚酰胺纤维的4-5倍以上,超高强度纤维还具有结节强度高和抗老化性能好等特点。相同断裂强力和结节强力下,用这些超高强纤维制成的网线比常规纤维直径减少了一半左右,从而减少了网具在水下的阻力,减少了拖网等作业过程中的能源损耗。由于超高强度纤维这些良好的渔用性能,80年代末开始,这些纤维就被广泛用于渔业,这些材料在渔业中的应用使得高效、节能、网具大型化取得突破性的进展。提高捕捞效率:如大型中层拖网采用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后,网口周长增加了41%,由原先的1100m扩大到现在的1550m,在保持渔船拖曳功率不变的情况下,可以增大网具尺寸或者适量增大渔船拖曳速度进而提高捕捞效率。减少能耗:在捕捞作业中使用超高强纤维可以在保持断裂强度和结节强度不变的前提下,减少网具网线的直径,减少水流对网具的作用力,从而达到减少油耗的问题。据统计,在爱尔兰北海水流湍急的海域,网具使用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后,在鳕鱼拖网作业中使用294kw的渔船能替代原先441kw-515kw的渔船作业,每天可减少近2t油耗。捕捞网具大型化:目前世界网具发展总趋向为规格大型化,使用超高强纤维恰好可以迎合这一点,采用超高强纤维可以使绳索、网线直径变细,网具的重量和体积减少,在保证起网设备动力不变的情况下可以使网具大型化,这对捕捞海洋中分布较为分散的资源十分有利。超高强纤维的使用也给网箱和围网养殖带来了福音,网线直径变细增加了网箱和围网的过滤性能,同时也有效地减少了水生生物在网线上的附着,有利于内外水体的交换和饵料的进出。网线强度的增加在加大网箱和围网的抗风浪性能的同时也防止网箱和围网外掠食鱼类破坏网箱和围网而进入网箱或围网内盗食的现象,为海洋网箱和围网养殖提供了保障。 2.高新网具材料在我国使用现状及前景 我国现代渔业起步较晚,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各大水产研究所在其他渔业发达国家对高新网具材料研究的基础上对这些高新网具材料都纷纷进行了研究和试制,在防生物附着网线材料、抗污染网线材料等研究方面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果。由于这些高新网具材料成本较之以前的普通合成纤维高出很多,加上我国渔民和渔业公司对这些高新网具材料认识不足,环境保护观念不足,国家对这些材料的宣传和推广力度不够,受传统观念的制约等,这些高新网具材料并未大规模投入实际生产当中。在全世界渔业资源逐渐枯竭的现在,如何在不损伤现有渔业资源的前提下实现渔业资源的最大最高效化利用已经成为全世界关注的焦点,完成渔业的改革要先从渔具的改革开始。我国是渔业大国,渔业已经成为我国国民经济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完成渔具材料的改革对我国渔业的发展至关重要。实现高新网具材料在我国普及需要国家的大力推广,让人们了解这些高新材料的优点及这些材料推广的必然性,从根本上改变人们的传统观念,慢慢接受这些材料。 3.结语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为了更好地发展我国渔业,就必须先从网具材料开始做起。高新网具材料的应用有利于渔业的发展,更是实现生态渔业的重要一环,网具材料的改革是我国渔业发展的重要一步,完成好这一步才能更好地发展我国渔业。 作者:潘季康 石桂华 宋伟华 陈志海 马家志 卢文 单位:浙江海洋学院水产学院 浙江海洋学院东海科学技术学院 浙江省海洋渔业装备技术研究重点实验室 平阳县碧海仙山海产品养殖有限公司 宏观经济管理论文:改革创新宏观经济管理论文 一、我国宏观经济发展运行现状 另一个困扰我国经济发展的原因是过剩的产能。据统计,我国有将近300种工业产品领先世界,但这背后也反应着产能过剩的问题,这些生产过剩的产品需要世界市场来消化,但并没有完全实现这样的目标,大部分都由我国自身消化了,压力可见一斑,这也导致一旦发现个别产业有可追寻的经济利益,往往政府会进行干预与利用,如最具代表性的钢铁企业,由于产能过剩,政府干预导致竞争过度,生产力反而下降,由生力军变成压力源。 二、我国宏观经济管理改革创新策略建议 (一)确定宏观经济管理创新目标 目前我国宏观经济管理目标还处于计划经济时代,可以说离进步越来越远,目标是发展的指向,决定着操控调节手段的选择,鉴于此,改革创新前,首先要确立全新的目标。现在我国整体目标是实现供给与需要的平衡,以此为基础,保证平衡的情况下,重视经济结构,防止某一方面失衡出现意外状况,政府相关部门要做好预防与应对的筹划,做到防患于未然。 (二)坚持宏观经济管理主体创新 市场经济中很多多元化元素带来更多的可变性,作为宏观调控的主体,政府对自身的改革格外重要,做好主体创新主要有两个方面,首先是组织机构的改革,其次是调控职能的改革,进一步做到明确责任,防治多头管理,浪费资源,做好对经济的干预,坚持以市场手段为主,避免越位。 (三)创新宏观经济管理手段 进行宏观调控的手段有很多种,我国应该进一步加强利用经济手段,逐渐降低行政手段的使用频率,有规划有步骤的创新,中国的经济发展已经经历了太多的风雨,体现实力的同时也承担着更多的风险,只有坚持探寻全新的管理手段,才能促进国家经济稳定向前迈进。 (四)改革调整政策 在我国宏观经济管理中,政策调整是重要部分,作为达成管理目标的途径,它能直接影响宏观经济管理的效率,我们必须重视。随着经济全球化趋势的不断加深,我国对于宏观经济管理政策的调整主要有几个方面,首先针对产业结构,将不平衡的发展进行调控,其次针对内需,有计划的扩大消费,降低出口与投资的占比,提升第三产业的发展,再次针对城乡均衡,为了避免城乡差距扩大,经济发展失衡,不断优化城乡劳动资源配置,缓解就业压力,促进经济和谐稳定发展。 三、结束语 宏观经济管理一直是重要的研究课题,宏观调控的好坏关及国计民生,目前我国处于社会主义发展初级阶段,在宏观经济管理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但主要我们坚持创新目标、创新主体、改革手段、改革政策,相信一定会将现有的经济发展与新形势相融合,加强国家宏观经济管理建设,提高综合国力,以中国特色的发展道路促进经济健康发展,赢得竞争。 作者:王珊 单位:河南工业贸易职业学院 宏观经济管理论文:市场经济宏观经济管理论文 1宏观经济管理的演进历程 宏观经济管理发源于西方市场经济国家,在二战后世界进入了以和平与发展为核心的建设时期,在经济领域布雷顿森林体系的建立开始了西方市场经济国家对宏观经济调控和管理的分析,这是对战争的反省,同时也是对金融体系世界层面上的重要反思。在布雷顿森林体系建立的谈判过程中,西方国家看到了宏观经济调控和管理的价值,开始告别传统的微观经济学说,最终形成了对宏观经济管理的广泛认同,进而促进了战后世界经济体系的建立。经过60多年的发展,国际市场经济体系在宏观经济管理的条件下,得到了迅速发展,避免了多次经济领域的世界性灾难,这使得宏观经济管理得到全面地认可,进而确定了宏观经济管理的价值和功能。在美国金融风暴的影响下,世界看到了加强宏观经济管理的重要价值,在主体经济领域人们对宏观经济管理已经取得了共识,认为在市场经济体系下,要想获得高效、稳定的经济发展,必须依靠全面的宏观经济管理,通过宏观经济管理的全面开展和运行来实现对市场经济的促进与发展作用。 2宏观经济管理中更好地体现对市场经济发展价值的措施与方法 中国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宏观经济管理,市场不能有效地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市场无法自发消除垄断,市场不能够完全体现公正的收入分配,市场不能有效地处理外部经济的问题,市场调节有一定的盲目性和滞后性,等等。我国的企业为了创造出更大、更多的经济利润,于是纷纷引进国外的最新技术、最新设备,并且加大产量和发展的步伐,以便在竞争中获得有利地位,占领市场,盲目生产,这样就造成了供大于求的结果,而这些都需要政府的宏观调控加以解决。当前,我国面临的国内外经济形势非常严峻,西方发达国家实行贸易壁垒,因此,应该对宏观经济管理的手段和方式进行完善和提高,才能满足我国市场经济的未来发展。 3结语 宏观经济管理是从宏观上对市场和经济进行调控的重要手段,是以区域和国家为主导层面,以政府和主管部门为主体,对市场的资源和发展进行调控和干预,是市场经济体系中重要的途径与方法。宏观经济管理是更广范围、更深层次与更高高度上对市场经济的调节,对于市场经济建设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具有深刻的意义,对于保障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价值更加深远而有效。经济学界和政府要高度重视宏观经济管理对于市场经济的作用,要立足于市场经济的特点,在强化宏观经济理论学习的基础上,进一步加深对市场经济的研究层次,在结合我国经济和社会实际的前提下,以初级阶段的市场经济为出发点,全面提高宏观经济管理的科学性与有效性,进而创建出宏观经济管理的策略,实现对市场经济长期发展的保护与支持作用。在宏观经济管理的工作中,应该积极借鉴发达国家在此方面的经验和教训,要树立科学的、批判的思维和方法,在“拿来主义”的引导下吸收国际上宏观经济管理先进的理念和现代化的方法,做到对宏观经济发展的促进和管理水平的提升,进而为市场经济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创立起到保驾护航的作用,使整个经济体系和社会结构更加符合现代化与市场化的要求,为经济与社会的长期稳定发展提供管理的基础。 作者:李敏 单位:黑龙江省火电第三工程公司 宏观经济管理论文:邓小平宏观经济管理继承与发展探索论文 论文关键词:宏观经济管理可持续发展科教兴国依法治国 论文摘要:邓小平理论是马克思列宁主义与当代中国实际和时代特征相结合的产物,是对思想的继承和发晨。邓小平理论是一个比较完备的科学的理论体系,同时又是需要随着实践的发展从各方面进一步丰富和发展的理论。以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创造性地发展了邓小平理论,取得了一系列丰硕的理论成果。本文旨在分析和研究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在宏观经济管理思想方面对邓小平理论的丰富和发展。 邓小平理论是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是马克思主义与当代中国实际和时代特征相结合的产物,是对思想的继承与发展。邓小平理论“是在和平与发展成为时代主题的历史条件下,在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实践中。在总结我国社会主义胜利和挫折的历史经验并借鉴其他社会主义国家兴衰成败历史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形成和发展起来的。”以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在大力推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伟大实践中,全面坚持邓小平理论,同时又根据新的实践,创造性地发展了邓小平理论,取得了一系列丰硕的理论成果。 一、进一步发展了邓小平关于中央和地方的关系的思想。更加强调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 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这是第三代领导集体一再强调的思想。1995年在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上,同志全面系统地论述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的意义。他指出:“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是国家政治生活和经济生活中的一个重要原则问题,直接关系到国家的统一、民族的团结和全国经济的协调发展。” 如何发挥中央和地方的积极性呢?1993年11月《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提到:“我国国家大,人口多,必须赋予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必要的权力,使其能够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宏观政策,制订地区性的法规、政策和规划;通过地方税收和预算,调节本地区的经济活动;充分运用地方资源,促进本地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01996年3月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中指出:发挥中央和地方的积极性,就必须“实行投资的合理分工,按照中央和地方的事权划分,分别进行建设项目的资金配置。中央掌握的建设资金集中用于全国性或跨地区的基础设施、基础产业和支柱产业的重点工程,以及科技、教育、国防等方面的重点项目。地方政府投资,主要用于地区公益性、基础性项目。除国家重点工程以外的竞争性项目,在国家政策引导下,主要靠市场配置资源,由企业自主决策和投资。”另外,通过分税制改革,确立了地方政府的地税征收权。同时,地方政府还拥有以下几项权力:一是全国性国有资产的分级管理权,二是地方国有企业的资产管理权,三是发展地方社会保障事业,四是地区经济结构的调整权等。 二、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三步走”的发展战略,提出并实施科教兴国和可持续发展战略 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同志从我国国情出发,逐步形成了分“三步走”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战略,这一战略是科学的、可行的,并在实践中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到1988年我国就顺利实现了第一步战略目标,1995年又提前实现了国民生产总值比1980年翻两番的任务。在这样的情况下,为确保第三步战略目标的顺利实施,同志对我国的经济发展战略做了进一步深化。1996年党中央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同标纲要》中,对今后15年的发展又做出了进一步的部署:“九五”时期全面完成现代化建设的第二步战略部署,到2000年人口控制在13亿以内,实现人均国民生产总值比1980年翻两番;基本消除贫困现象,人民生活达到小康水平;加快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初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经过15年的努力,我国社会生产力、综合国力、人民生活水平将会再上一个新台阶,为到21世纪中叶实现第三步战略目标,基本实现现代化奠定坚实的基础。1997年党的十五大报告,又对我国的第三步战略目标做了进一步的规划,指出:“展望下个世纪。我们的目标是,第一个十年实现国民生产总值比2000年翻一番,使人民的小康生活更加宽裕,形成比较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再经过十年的努力,到建党一百年时,使国民经济更加发展,各项制度更加完善到世纪中叶建国一百年时,基本实现现代化,建成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为了实现这一奋斗目标,以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又提出了实施科教兴国和可持续发展战略。 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依据邓小平关于科技、教育等一系列论述,根据国内外经济技术发展的趋势1995年5月,在《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速科学技术进步的决定》中,首次明确提出了我国要“坚定不移实施科教兴国的战略”。指出:“整个人类历史,就是一个不断创新、不断进步的过程。没有创新,就没有人类的进步,就没有人类的未来。当代科学技术的发展,更加雄辩地证明了这一点。对中国来说,大力推进科技创新,实现技术发展的跨跃极为重要。”《在全国科技创新大会上的讲话》中强调:“我们要在未来的激烈的国际竞争和复杂的国际斗争中取得主动,要维护我们的国家主权和安全必须大力发展我国的科技事业,大大增强我国的科技实力,从而不断增加我国的经济实力和国防实力。”在2001年“七一”重要讲话中,又指出“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而且是先进生产力的集中体现和主要标志。”这个论断,进一步科学地揭示了新科技革命条件下科学技术在生产力形成和发展过程中的重要地位与作用,是对马克思主义生产力理论的丰富和发展。 党的十五大对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做了进一步部署:“把加速科技进步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地位,使经济建设真正转到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的轨道上来。要从国家长远发展需要出发。制订中长期科学发展规划,统观全局,突出重点,有所为、有所不为,加强基础性研究和高技术研究,加快实现高技术产业。强化应用技术的开发和推广,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集中力量解决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和关键技术问题。有重点地有选择引进先进技术,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深化科技和教育体制改革,促进科技、教育同经济的结合。充分发挥市场和社会需求对科技进步的导向和推动作用,支持和鼓励企业从事科研、开发和技术改造,使企业成为科研开发和投入的主体。” 可持续发展战略,是指把经济、社会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结合起来,相互协调、相互促进,保证经济社会具有长久持续发展的统筹安排。同志在《正确处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若干重大关系》中强调:“在现代化建设中,必须把实现可持续发展作为一个重大战略。”这是我们党总结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历史经验,依据我国的具体国情,汲取世界上工业化国家的教训,借鉴20世纪80年代国际上出现的“可持续发展”的思潮,从把握经济社会发展规律的高度,对邓小平“持续发展”思想的一个重大发展。 实现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努力寻找一条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互协调的可持续发展道路,是我国面临的一项重要任务。首先,缓解人口压力,提高人口素质。其次,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合理使用、节约和保护资源,提高资源的利用率。最后,加强环境污染的防治,保护生态环境。 三、进一步明确了新时期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的方向和重点 邓小平对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极为重视,曾多次强调:“在经济比例失调的条件下,下决心进行必要的正确的调整,是我们的经济走向正常的、稳定的发展的前提。”0针对我国产业结构上存在的问题,2000年在长春主持召开东北三省党的建设和“十五”期间经济社会发展座谈会时强调:“今后5年到10年是我国经济结构调整的重要时期。我们要坚持在发展中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在经济结构调整中保持快速发展,以全面提升产业结构,提高我国农业、工业、服务业的水平和效益,合理调整生产力布局,推动地区经济协调发展和城乡经济良性互动,实现可持续发展。”公务员之家 关于经济结构调整的原则,指出:“以市场为导向,使社会生产适应国内外市场需求的变化依靠科技进步,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发挥各地优势推动区域经济协调发展;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改变高投入、低产出,高消耗、低效益的状况。”这四项原则,应当成为我国调整和优化经济结构最基本的指导思想。 一是巩固和加强农业的基础地位。指出:“实现跨世纪发展的目标,难度最大而又非完成不可的一项任务,就是保持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持续稳定增长。我国的基本国情决定了,抓住农村这个大头,就有了把握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主动权。面对亚洲金融危机的挑战,我们必须更加重视和加强农业,把农村经济搞上去,这样才能保持经济和社会的稳定,才能增加发展的回旋余地。因此,中央十分关注农业和农村问题。”二是以市场为导向,加快工业改组改造的优化升级。我国工业经过多年发展,已有相当的基础,但是也存在着一定的问题,因此,必须以市场为导向,加快工业改组改造和结构的优化升级。三是大力发展服务业。服务业,是为物质生产和流通以及人们的物质文化生活和精神文明建设提供服务的经营活动。服务业份额的提高是产业结构高级化的重要标志。 四、调整区域经济结构,提出并实施了西部大开发的战略 地区经济协调发展是调整和优化经济结构的一项基本内容和重要任务。我国生产力布局极不均衡,中西部地区与东部地区在经济发展水平上存在着较大的差距。改革开放以来,这种差距还有扩大的趋势。这一方面不符合消除两极分化、实现共同富裕的社会主义最终发展目标,另一方面也不利于维护国家稳定和民族团结。因此党中央不失时机地提出了通过实施西部大开发,促进东、中、西部地区经济协调发展的战略。党的十五大报告提出,“促进地区经济合理布局和协调发展,东部地区要充分利用有利条件,在推进改革开放中实现更高水平的发展,有条件的地方要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中西部地区要加快改革开放和开发,发挥资源优势,发展优势产业。”要从多方面努力,逐步缩小地区发展差距。这是对邓小平区域经济由不平衡到平衡发展战略构想的丰富和重大发展。 首先,东部地区有条件的地方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这是第三代领导集体推进我国现代化建设的一个重大举措。这既是我国地区经济协调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我国实现第三步战略目标的重要保证。其次,明确提出了西部大开发的战略思想。西部大开发是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根据邓小平现代化建设“两个大局”的战略思想,总揽全局,面向新世纪做出的重大决策。指出,从“九五”开始要更加重视支持中西部地区的经济发展,逐步加大解决地区差距继续扩大趋势的力度,积极朝着缩小差距的方向努力,在解决地区经济差距问题时要“坚持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 五、进一步完善了宏观调控的经济手段,提出了“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 伴随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和逐步完善,以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在宏观经济调控手段方面,更加重视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的作用。正如1993年制定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当前经济情况和加强宏观调控的意见》中所指出的:“主要运用经济办法,也要采取必要的行政手段和组织措施。要强化间接调控,更多地采取经济手段、经济政策和经济立法。” 为了更好地发挥税收杠杆的作用,1994年我国进行了分税制改革,它的主要内容是把税收分为国税和地税两部分:关税、消费税和增值税等大税种划归中央,营业税、土地税和一小部分增值税划归地方。目的是加强中央政府对税收来源的控制,增强政府的财政实力。同时,在财政工具中,国债的作用日益突出。我国是从1981年起重新发行国债的。1991年,我国的国债发行开始走向市场,国债发行额度逐年增加。2001年,20年固定利率国债的推出,使政府又增添了新的财政工具,有利于政府适时转变财政调控手段,健全和强化财政长期调节功能,并从简单的短期财政政策向长期稳健的财政政策平稳过渡。面对亚洲金融危机,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又提出,加强金融监管,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为进一步发挥货币政策的作用创造良好条件。一方面,建立健全金融监管体系,强化金融监管力度;另一方面,推进国有商业银行改革,提高国有商业银行的管理水平和抗风险能力。 在强调经济手段的同时,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更加注重法律手段的作用,并把“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作为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标志着我国治国方针从人治向法治的彻底转变。 既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就应当用法律手段来发展和管理市场经济,对此,同志强调说,没有社会主义法制,也就没有良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需要更多地用法律手段来规范经济活动,促进经济发展。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陆续制定了有关经济管理的法律、法规,对我国的经济建设及管理发挥了有力的保障作用。 六、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对邓小平宏观经济管理思想的继承与发展的重大意义 马克思主义是随着实践不断发展创新的科学体系,邓小平理论作为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也必须随着中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实践不断丰富和发展。对于走向新世纪的中国共产党人来说,如何科学地对待马克思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是一个事关党和国家前途和命运、事关社会主义前途和命运的头等重要的问题。第三代领导集体在推进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进程中,始终高举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坚定不移地用邓小平理论来指导我们的整个事业和各项工作。同志一再强调:“坚持邓小平理论,就是真正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高举邓小平理论的旗帜,就是真正高举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的旗帜。” 第三代领导集体在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进程中,不断根据实践的变化,根据中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经验,创造性地运用和发展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始终坚持从实践中,从发展中,从创新中来理解和把握其理论实质,把坚持和发展有机地结合起来,统一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伟大实践之中。同志讲:“邓小平同志为我们指明了前进的方向,奠定了发展的基础,但是今后的路具体怎么走,要靠我们自己在邓小平理论的指引下,在实践中不断探索,不断开拓,总结新的经验,形成新的认识。”面对我国现代化进程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经验不断出现,需要我们党做出科学的回答。第三代领导集体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坚持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来解决中国的实际问题,创造性地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取得了对传统理论和体制的重大突破,如创造性地提出了科教兴国战略、可持续发展战略、西部大开发战略、依法治国方略等等。正是这些来自实际生活的需要、改革开放的实践和人民群众创造的新鲜经验构成的集体智慧的结晶,为丰富和发展邓小平宏观经济管理思想增添了新的思想内容。 第三代领导集体坚持邓小平理论,并在新的实践中不断丰富和发展这一科学理论,体现了中国共产党人对待马克思主义的科学态度和正确立场,并以其独特的理论贡献和辉煌的实践成就证明:马克思主义的强大生命力就在于它始终与新的实践和时代特征相结合,不断发展创新。第三代领导集体对邓小平宏观经济管理思想的继承与发展,充分体现了马克思主义与时俱进的理论品质。 宏观经济管理论文:宏观经济管理的创新分析研究论文 进入21世纪,世界经济格局呈现出新的发展趋势,新科技革命突飞猛进,垒球产业结构调整步伐加快,综合国力竞争日趋激烈。在经济全球化趋势不断增强和我国加人世贸组织的新形势下,宏观经济管理工作面临新的环境。宏观经济管理是一个由管理目标、管理主体、管理客体、管理手段等诸多要素构成的系统,要科学有效地提高政府宏观经济管理能力,以应对人世的挑战,就必须对政府宏观经济管理系统要素进行协调配套的创新。 一、宏观经济管理目标的创新 宏观经济管理目标即政府在宏观经济管理方面所要达到的国民经济运行状态的预定目的,它实际上决定着管理的内容重点和着力方向,同时也是评价宏观经济管理工作的重要依据。因此,宏观经济管理目标的创新对于整个宏观经济管理有着重要意义。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在经济发展的不同时期,随着宏观经济运行的具体情况不同,宏观经济管理目标的重点亦不同。当经济过热时,控制经济增长速度就成了重点目标;经济不景气时,提高经济增长速度就成为重点目标。重点目标的实现,能够带动其他目标的实现,促进经济的持续稳定增长。由此可见,宏观经济管理目标是相机抉择性的目标,只有进行不断地调整才有实际指导意义。人世后,我国宏观经济管理的首要目标是保持经济总量的基本平衡,其次是促进经济结构的优化与升级。保持总需求与总供给的大体平衡,是实现经济平稳发展的重要前提。历史上,每一次经济出现大起大落,都是源于经济总量平衡出现问题。在经济上升阶段,企业投资和居民消费的欲望增强,合理把握总需求的增长尤为必要。目前,居民消费行为已趋于成熟,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增长比较稳定,除个别热点产品外,不会出现排浪式消费热潮。因此,合理控制投资增长速度,特别是支撑投资增长的银行贷款增长速度,就成为保持总量平衡的关键之举。在总量平衡中,经常项目收支平衡尤为关键。因为加入WTO短期内将会对我国的经常项目收支平衡造成一定冲击。一方面,加入WTO意味着我国要实施在《中国加入WTO议定书》中的货物关税减让表和开放服务贸易领域的承诺表所作的承诺。对我国来说,这一切意味着入世后限制进口的手段将大大减少,进口必然会增加。此外,一些其他的因素也会增加我国的进口。例如,今后我国经济的持续快速增长,势必增加对进口商品的需求。又如,人世后随着我国投资环境的不断改善,我国利用外资的规模将不断扩大,国外投资的大量涌人,也会使进口大大增加。再如,我国持续采取的刺激内需的政策,也会刺激进口的需求。 另一方面,入世在短期内对我国出口的促进作用仍很有限,这是因为:(1)尽管入世后产品出口的国际环境有所改善,但在我国目前的贸易品产业结构和出口结构一定的情况下,“人世”在短期内对我国出口的促进作用有限·(2)目前我国的外贸依存度为4O%左右,从垒球贸易发展的整体水平看,中国的贸易依存度属于居中略高的状态,继续提高的空间不大-(3)为了缓解可能出现的人民币升值压力和通货膨胀此消彼长的矛盾,中央果断采取措施,在保证逐步还清出口返税欠款的同时,决定出口返税税率平均下调3个百分点。 二、宏观经济管理主体的创新 所谓宏观经济管理主体,是指依法成立、履行着宏观经济管理职能的政府组织机构。政府宏观经济管理主体创新的内容是塑造现代政府主体.具体表现为组织创新和人员创新两个方面。其组织创新的实质是进行政府机构改革,其主要内容是改革政府职能、确立政府规模与提高政府效率。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管理经济的重要职能是监管市场运行,维护市场程序,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在宏观经济发展中掌好舵,而不是去划桨,鼓励和调动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划桨的积极性,掌好舵,不划桨的政府才是明智的政府。要按照政企分开原则.转变政府职能,改善公共决策系统,提高公共政策质量,实现由微观直接的干预向宏观间接调控的转变,按权责一致原则,调整政府各职能部门的权限,明确划分部门之间的职能分工,防止职能交叉,克服多头管理、政出多门、互不负责的弊端,按照精简、统一的原则,调整政府组织结构,加强宏观经济调控部门,调整和减少专业经济部门,适当调整社会服务部门,加强执法监管部门.发展社会中介组织;按照效能原则,确立最优政府规模,政府最优规模应是边际政府交易成本和边际市场交易成本、边际制度收益和边际制度成本分别相等的那一点上,按照效率原则,要以尽可能少的机构、人员去完成既定的工作任务.以降低政府工作的成本,提高政府工作的效率。关键是政府的经济管理职能要定位。公务员之家 不仅要进行组织创新,而且要进行人员创新,即提高政府工作人员的素质,从而实现宏观经济管理的高效运作。 三、宏观经济管理客体的创新 宏观经济管理客体即宏观经济管理主体的管理对象。具体包括:国民经济总量和社会总供给与总需求的总量平衡和结构平衡·经济增长速度和经济效益。固定资产投资特别是基本建设投资的规模、结构和效益,消费基金的规模,结构和水平.进出口贸易总额和国际收支的平衡,国内生产总值的分配和再分配,生产布局和地区协作等。按照现代市场经济和我国加入WTO的要求创新政府宏观经济管理窖体,首先必须重新界定政府、市场、企业、社会的权利范围与关系.特别是要明确政府应当具有的权力和不应当具有的权力的边界。对于政府应当具有的权力,必须优化配备力量确保其有效实施,而对于政府不应当具有的权力,则必须收回并完整地交还给市场和企业。从市场经济的运行规律、世贸组织原则以及中国国情来看,政府宏观经济管理职能应当随着市场机制的逐步完善与成熟而及时从市场的主要角色中退出,从商业性竞争领域中退出.使企业作为具有充分权利与完整义务的真正意义上的独立法人,成为市场的主体和主角。 四、宏观经济管理手段的创新 宏观经济管理手段是政府进行宏观经济管理时所采用的有助干实现宏观经济管理目标的一切手段,它包括软件方法.如经济方法、法律方法、行政方法,也包括各种硬件,如各种传媒和网络等。管理手段是决定管理效能的关键因素,能否进行管理手段的创新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政府宏观经济管理职能的发挥水平。 在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的新形势下,我们进行管理手段的创新,就是要运用法律手段来进行宏观经济管理。原因在于:一方面。中国加入wTO.就是要建立一个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我国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主要依靠法律手段调节经济的运行。另一方面,关于宏观经济管理的手段问题。人们一般的提法是:宏观经济管理主要运用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辅之以必要的行政手段。无论如何,在一个法制健全的国家,重要的经济手段和行政手段一般都会采取法律的形式,以法律为依据.以相应的法律作保证。避免主观随意性。 政府宏观经济管理手段的刨新还包括实现管理手段的现代化与网络化,即进行电子化政府建设。为尽快适应加入WTO后与际接轨的需要,必须高度重视“电子政府”的建设,努力构建我国“电子政府”的完善体系,加快网上“政府工程”的实施步伐。具体包括:(1)必须加速构建覆盖全国的“政务网”体系;(2)强政府网站管理,探索政府上网良性发展的运行机制;(3)以办公自动化为突破口,推进政府管理手段信息化。 宏观经济管理论文:相机抉择反经济周期宏观经济管理思想论文 编者按:本文主要从相机抉择的财政政策概论;相机抉择产生调控效应偏差的原因进行论述。其中,主要包括:财政政策相机抉择,意味着某些财政政策没有自动稳定的作用、相机抉择的财政政策包括汲水政策和补偿政策、要素市场体系尚不健全,调控手段难以有效运用、市场主体地位尚不清晰,调控对象难以理性反应、我国实际国情的影响、相机抉择自身特性的影响、相机抉择是见机行事,缺乏预警机制无疑决定了调控时机把握、调控效应偏差,而且容易出现经济大起大落、相机抉择是灵活取舍,具有随机性,能在公众中形成确定的预期,容易导致公众的观望和等待等,具体请详见。 摘要:相机抉择的财政整策要求政府根据一定时期的经济形势变化情况,采用不同的财政整策,我国近年来的财政政策基本上都遵循了相机抉择的反经济周期的宏观经济管理思想并且收到了显著的效果,但是同时也存在着一定的调控差。 关键词:财政政策相机抉择市场体系 一、相机抉择的财政政策概论 财政政策相机抉择,意味着某些财政政策没有自动稳定的作用,需要借助外力才能对经济产生调节作用,一般来说,需要政府根据一定时期的经济形势变化情况,采用不同的财政政策,以消除通货膨胀缺口或紧缩货币缺口,是政府利用本身财力有意识干预经济运行的行为。相机抉择的主要内容是:当总需求小于总供给时。采用扩张性财政政策,扩大总需求,反经济衰退;当总需求大于总供给时采用紧缩性财政政策,抑制总需求,反通货膨胀;在总供求基本平衡时,实行中性财政政策,主要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 根据财政政策早期理论,相机抉择的财政政策包括汲水政策和补偿政策。“汲水政策”,从字面上看,这种政策就如同水泵里缺水不能吸进地下水,需要诸如少许引水,以恢复抽出地下水的功能。按照汉森的财政理论,汲水政策是对付经济波动的财政政策,是在经济萧条时靠付出一定数额的公共投资使经济自动恢复其活力的政策。汲水政策有四个特点:其一,汲水政策是一种诱导景气复苏的政策,是以经济本身所具有的自发恢复能力为前提的治理萧条政策;其二,汲水政策的载体是公共投资,以扩大公共投资规模作为启动民间投资活跃的手段;其三,财政支出规模是有限的,不进行超额的支出,只要使民间投资恢复活力即可;其四,汲水政策是一种短期的财政政策,随着经济萧条的消失而不复存在。补偿政策是政府有意识地从当时经济状态的反方向调节景气变动幅度的财政政策,以达到稳定经济波动的目的。补偿政策相对于汲水政策具有以下特点:其,补偿政策是一种全面的干预政策,它不仅在使经济从萧条走向繁荣中得到应用,而且还可用于控制经济过渡繁荣;其二,补偿政策的载体不仅包括公共投资,还有所得税、消费税、转移支付、财政补偿等;其三,补偿政策的财政收支可以超额增长,而汲水政策是不能超额的;其四,汲水政策的调节对象是社会经济的有效需求。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历了多次经济波动,而每次经济波动,政府都实施了相机财政政策,交替使用“松”或“紧”的手段来作用于经济周期,这些财政政策起到了一定的稳定效果。但由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尚不完善、实际国情、相机抉择原则自身特性、及运用相机抉择原则的艺术性和科学性还有待提高等多方面因素,影响了我国宏观调控政策效果,实际效应呈现不同程度偏离预期路径的可能性和现实性。 二、相机抉择产生调控效应偏差的原因 (一)要素市场体系尚不健全,调控手段难以有效运用 一是由于各种要素市场尚未真正建立和完善,尤其是资本、土地等市场发育滞后,价格形成机制过多地受到行政干预和管制,要素价格非市场化导致市场信息的不准确或扭曲;二是行业垄断和地区封锁尚未根本消除,为追求行业部门和地区发展而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市场分割加剧,价格杠杆很难有效地发挥作用;三是部分要素市场还处在初期阶段,运转尚不规范,对宏观调控反应迟缓。 (二)市场主体地位尚不清晰,调控对象难以理性反应 一是由于现代企业制度尚不健全,产权制度和退出机制不健全,部分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不规范,其中,相当一部分国有企业还没有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作为市场经济的微观基础,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显现不够,作为宏观凋控的主要调控对象,企业的反应并非完全按理性预期“出牌”,例如,由于赖账机制的存在和许多国有企业的软约束,企业借贷需求对利率的弹性过低,导致利率政策失效。二是由于社会保障体系等配套改革还有待进一步深化。城镇居民作为市场主体显现也不够,由于户籍制度、土地制度、税收制度、就业制度、县乡管理体制等方面改革还有待进一步深化、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尚未真正打破、农民也还没有真正成为平等的市场竞争主体、作为宏观调控的另一调控对象,公众也难以形成稳定的理性预期,例如,利率调低并未影响个人储蓄持续高速增长,政府赤字消费的示范并未有效引导和刺激公众的消费需求。 (三)我国实际国情的影响 运用相机抉择原则以实现预期凋控目标应更多地运用市场化方式进行,运用与改善市场化调控方式的前提是要符合中国特有的国情。目前,我国部分经济现象与一般经济理论相不一致,例如,在人均需求较低时,宏观经济就出现了产品过剩危机,当生产性投资日益高涨,却未能带动消费需求增长,储蓄持续高速增长。但在中国却出现银行惜贷现象,这一方面缘于我国目前处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尚不完善的初步阶段;另一方面与我国实际国情相关联。我国长期存在区域与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矛盾。由于东西部之间经济水平与自然环境的差异,政府投入中西部的资金又通过市场渠道流回。资金运用效率较高的东部地区,导致东西部之间经济增长差距的进一步扩大,导致城乡之间消费水平与消费结构的差异。一方面是城市投资生产的消费品难以向购买力较弱的农村市场扩展;另一方面农村储蓄又通过各种渠道流入城镇,扩大城镇投资和总供给能力。因此,消费总量扩张和结构升级受到制约,导致我国在低水平收入条件下的消费产品过剩,显然,中央政府通过财政投资手段来平抑区域与城乡差异的有效性受到制约。 (四)相机抉择自身特性的影响 相机抉择在宏观调控中的运用一般描述为政府为追求给定的最终政策目标,可以不受任何固定程序或原则的约束,而是依据现实情况灵活取舍,最优地制定与经济运行态势相适应的调控政策与措施,并加以实施其自身特性决定了在运用过程中产生实际效应偏差的可能性。 一是滞后性。由于相机抉择是见机行事,缺乏预警机制无疑决定了调控时机把握、调控方向确定、调控目标选择等环节在时间r的滞后性。相机抉择是建立在对宏观经济形势准确判断的基础上经济波动到何程度需要调控,何时调控,如何选择调控方案和调控目标等都取决定于对经济运行态势的准确判断,但是当经济运行形态比较清晰时往往调控时机已错过确定方向、选择目标、出台政策。采取措施需要一定的时间,加上调控效应的实际发挥也具有时滞性,因此,相机抉择的事后调控具有明显的滞后性,容易导致调控效应偏差。另一种情况是当经济运行形态还不太清晰时就抢抓时机,无疑会导致调控方向与目标的不确定性。 二是振动性。由于相机抉择具有滞后性,一般是在经济过热或过冷情况比较严重时再调控,政策力度容易过大过猛,再加上调控政策的实际效应发挥也具有滞后性,容易导致调控过度,经济波动振幅过大,从而会对下一轮经济波动起负面影响。如此周而复始,不仅容易出现调控效应偏差,而且容易出现经济大起大落。以往几次宏观调控就是在这种背景下进行的。 三是随机性。由于相机抉择是灵活取舍,具有随机性,能在公众中形成确定的预期,容易导致公众的观望和等待。进一步强化调控效应的实际发挥的时滞性。一旦公众停止观望,政策效应容易在短时间集中释放,经济会产生大起大落,因而可能导致政策效果不显著,“持币待购”和“群体抢购”现象在我国并不少见。 显然,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尚不完善的制度背景下,在我国特有的国情条件下,由于相机抉择固有的自身特性提高,相机抉择运用的科学性是一项艰巨的任务。我国市场经济体制从开始建立至今不过二十多年,宏观调控与经济预警体系还有待健全运用宏观调控政策工具和措施手段的熟练程度和准确程度还有待提高,地方政府、企业与公众的预期与反应也呈现较为复杂的局面等等。相机抉择在运用中产生偏差也是一种必然,实际上,要解决相机决择财政政策的科学合理运用问题,关键在于控制和压缩政府支出规模。我国的公共财政制度尚未真正建成,政府收支不受社会公众、不受市场和资本的约束、规范和监督。这也就需要加速深化财政公共化改革,建立真正的政府预算制度,使得政府的财政政策建立在健全的体制之上。 宏观经济管理论文:邓小平宏观经济管理思想探究论文 摘要:邓小平的宏观经济管理思想为建立我国宏观调控体系打下坚实的理论基础,确立了我国宏观调控体系建设与改革的大框架。我国在宏观调控方面所实施的财政和货币政策等方面的重大举措,都是以邓小平宏观经济管思想为指导,以此建立的宏观调控体系对经济的平稳运行和现代化建设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邓小平;经济思想;宏观调控体系;财政政策;货币政策 邓小平的宏观经济管理思想是邓小平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邓小平自1978年到1992年期间,对我国宏观经济管理进行深入思考,并进行宏观调控体系的总体设计。邓小平在宏观经济管理方面最重大的贡献是:提出宏观调控的基本目标是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宏观调控的主要任务是保持国民经济的重大比例基本平衡,促进经济结构优化,并以此为基础建立和完善宏观调控体系。邓小平在理论与实践中的大胆探索,为建立符合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宏观调控体系打下了坚实基础,确立了我国宏观调控体系建设与改革的大框架。 一、确立宏观调控的基本目标和主要任务 邓小平指出:“现在中央说话,中央行使权力,是在大的问题上,在方向问题上。”宏观调控就是大方向问题,解决好大方向问题关系宏观调控的基本目标和主要任务的实现。邓小平提出宏观调控的主要任务是保持国民经济的重大比例基本平衡,促进经济结构优化。第一,保持经济总量平衡。邓小平在总结历史经验教训时特别强调说:“现代化建设的任务是多方面的,各个方面需要综合平衡,不能单打一。”第二,经济结构比较合理,保持国民经济重大比例的协调。为保持总量平衡,必然要求结构合理,只有经济结构合理的总量平衡才是真正的平衡。经济结构合理化,最重要的是产业结构合理化,它决定生产结构、产品结构同消费结构相适应。只有产业结构不断优化,才能满足不断变化的消费需求,社会再生产才能顺利进行,从而实现邓小平提出的宏观调控的基本目标,即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这样的大方向问题必然要求在中央的层面上来整体推进。现代市场经济无论是资本主义条件下的市场经济,还是社会主义条件下的市场经济,都是有控制的经济。宏观调控是现代市场经济的共同要求,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也不能没有宏观控制。为保持宏观调控的有效性,作为调控主体的中央,必须有权威。因为宏观调控主要是中央政府的职能,只有中央有权威,才能控制住局面,引导地方、企业和居民的经济行为向宏观目标靠拢,取得宏观调控的预期效果。邓小平还指出:“可能我们经济发展规律还是波浪式前进。过几年有一个飞跃,跳一个台阶,跳了以后,发现问题及时调整一下,再前进。”“波浪式前进”实际上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因此,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须正确认识和把握市场经济特殊的运行规律,强调中央的统一调控,“党中央、国务院没有权威,局势就控制不住。” 二、推进财政体制改革,发挥财政的宏观调控作用 早在1954年1月,邓小平在总结财政工作时就强调指出,“财政部门是集中体现国家政策的一个综合部门”。所以“财政部提意见,是从全局出发,考虑有钱没有钱,是否符合国民经济发展的要求”,“财政部门要看到大事,要有战略观念”,邓小平的这一宏观经济管理思想,正确概括了财政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对准确理解国家财政的职能作用,有十分深远的意义。 建立适合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宏观调控体系,正常发挥财政政策的调控作用,必须对财政体制进行改革。在邓小平经济思想的指导下,我国对财政体制改革较早。1978年至今的财政体制改革过程可划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1978~1994年,基本特征是通过放权让利,也就是通过对企业、地方进行放权让利,支持经济改革与社会事业改革。通过这些改革,中央财政收入在全国财政收入中的比重在不断下降。第二阶段是1994年至今,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阶段。在这一阶段,中央对财政税收体制进行重要的改革,基本特征是建立规范的财税体制,逐步建立公共财政。同时财政实力在不断强大,中央财力不断增强。 从表1可看出,改革开放30年来,为保证宏观经济的平稳运行,大力发挥财政政策的作用,各种财政政策都实施过。1988—1997年实施紧缩财政政策。1998~2004年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这一时期的主要措施有:一是增加赤字,增发长期建设国债。通过这一举措,解决了亚洲金融危机影响导致的进出口下降及内需不足问题。这一时期累计发行长期建设国债约9100亿元。二是增加工资,加强社会保障。目的是增加居民收入,扩大社会消费。1998-2004年工资调整了四次,建立了三条社会保障线:即建立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生活困难补助、失业补贴和城镇最低生活补助。三是大力提高出口退税率,支持出口发展。到2004年,出口退税率由1998年的9%增加到15%三、推进金融体制改革,建立和完善金融市场 1991年,邓小平在视察上海时指出:“金融很重要,是现代经济的核心。金融搞好了,一着棋活,全盘皆活。”邓小平深刻地指出了金融在我国经济发展中的核心地位和作用以及金融与经济的本质联系。一方面,金融是现代经济发展的结果。另一方面,在现代经济生活中,金融信用创造功能不仅直接影响社会货币供应量和币值本身的稳定,而且影响社会经济资源的配置及社会再生产的全过程,影响投资、利率、就业、国民生产总值、国民收入和价格水平,乃至广大人民群众的日常经济生活。可以说,经济活动如果离开金融,就无法运转。根据邓小平“金融改革的步子要迈得大一些”的指示,我国金融体制改革明显加快了步伐,出台并实施了一系列较大的改革措施。如,银行体制改革、建立全国性和区域性资金市场,等等。现在看,尽管在具体操作中存在一些失误,但从战略角度看是成功的。 1978年,邓小平指出:“银行应该抓经济,现在仅仅是当会计,没有真正起到银行的作用;要把银行作为发展经济、革新技术的杠杆,要把银行办成真正的银行”。1986年12月,邓小平指出:“要把银行真正办成银行。我们过去的银行是货币发行公司,是金库,不是真正的银行”。邓小平“要把银行真正办成银行”的思想指明我国金融改革的重点。按照邓小平“要把银行真正办成银行”的金融体制改革的总体指导思想,我国开始了艰难的银行业的改革历程。从1985年开始,经过20多年的艰苦努力,已取得巨大成就,初步建成了由中央银行调控和监管、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为主体、政策性金融和商业经营相分离、多种金融机构、多种融资渠道组成的新的金融体制。新的银行体系也初具规模,包括国有独资银行、国家政策银行、地方性银行、股份制银行、城市合作银行、城市信用社及农村信用社等。我国银行业逐步由“财政出纳”的角色,转变成为国民经济的命脉部门,银行信贷资金成为推动国民经济高速发展的主要动力。 1992年春,邓小平同志在视察南方时肯定了证券、股票市场的试验,主张要坚决地试。他说:“证券、股市,这些东西究竟好不好,有没有危险,是不是资本主义独有的东西,社会主义能不能用?允许看,但要坚决地试。看对了,搞一两年对了,放开;错了,纠正,关了就是了。关,也可以快关,也可以慢关,也可以留一点尾巴。”邓小平的这次讲话,彻底决定了我国资本市场的命运。此后,我国的资本市场开始了从无到有的迅速发展,在国民经济中所起的作用日益显著,成为我国国民经济的“晴雨表”。实践已经证明,邓小平同志的这些思想完全正确。 四、在宏观调控中注重运用法律和行政的调节手段 政府在市场经济中进行宏观调控,必须以间接手段为主,但必要的法律手段和行政手段也不可缺少。法律手段和行政手段的实施,可达到促进经济发展的效果。在加强宏观调控中,邓小平非常重视法律手段的作用,并把它看作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两手”中的不可缺少的“一手”。他认为,“我们国家缺少执法和守法的传统,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就开始抓法制,没有法制不行”。这就要求政府在进行宏观调控时必须依法行事。职能的转变就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重要改革任务。要政府职能的转变,必须改革臃肿重叠的政府机构,建立精干、高效的政府机构。政府职能转变,实质上是政治体制改革问题。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邓小平曾多次强调指出:“现在经济体制改革每前进一步,都深深感到政治体制改革的必要性。不改革政治体制,就不能保障经济体制改革的成果,不能使经济体制改革继续前进,就会阻碍生产力的发展,阻碍四个现代化的实现”。 近年来,我国国民经济逐步走上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的道路,综合国力不断增强,国家竞争力和国际地位有极大提高,人民生活由温饱型步入小康型社会,这些成果的取得与邓小平宏观经济管理思想及以邓小平宏观经济管理思想为指导的宏观调控是分不开的。回顾我国30年改革的历史,重温邓小平同志关于宏观经济管理的一系列思想,对指导我们深化改革、完善宏观调控仍有重要意义。同志讲:“邓小平同志为我们指明了前进的方向,奠定了发展的基础,但是今后的路具体怎么走,要靠我们自己在邓小平理论的指引下,在实践中不断探索,不断开拓,总结新的经验,形成新的认识”。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完善公共财政体系。……推进金融体制改革,……完善国家规划体系。发挥国家发展规划、计划、产业政策在宏观调控中的导向作用,综合运用财政、货币政策,提高宏观调控水平”。这是新的中央领导集体对邓小平宏观经济思想的继承与发展,充分体现了马克思主义与时俱进的理论品质。
要全面推行财务共享模式,建筑施工企业必须从根本上提高管理水平,加强成本核算与管理,以提高工程建设的效益,保证工程施工企业的高质量发展。文章从管理意识、税收筹划、队伍建设等方面详细地论述了财务共享模式下建筑施工企业成本核算与管理的方法,以便提升建筑施工企业成本核算与管理的质量。 一、财务共享与成本核算管理的理论基础 (一)财务共享模式概述 财务共享是一种新型的财务管理方式,它要求在不同的项目上建立一个独立的部门,建立一个统一的、标准化的管理模型,使财务工作能够根据标准来制定,减少重复的工作,提高成本核算的效率。由此可知,财务共享与企业的集中化管理相似,在成本管理中合理运用财务共享管理模式,并在此基础上,对不同的子公司实行统一的管理、评价标准,提出统一的业务流程,以达到规范管理的目的。另外,为了使管理工作能够顺利地实施,必须与现实情况相结合,创新基本功能,提供专业的个性化服务,以提高企业的决策效率。 (二)建筑施工企业成本核算与管理的基本原则 1.全过程管理 施工企业成本管理包括工程项目建设中的材料成本、人力管理、行政成本等各类成本的管理。从前期的预算费开始到完工,施工企业要对各个施工环节进行合理的控制,防止出现违规操作等问题,从而实现全过程的成本管理。从工程各参与方的观点来看,对工程人员进行成本管理与预测也是工程造价控制的基本内容,因此必须明确工程造价的关键环节,以保证工程整体效益为主要准则,帮助员工提高成本管理意识,并将其融入施工技术以及管理方法中。在建筑项目建设中,从项目经理到项目管理人员到项目施工人员,都要科学地划分责任,明确权责,使其有效地实施项目的成本控制;建立和完善成本管理制度,明确各个部门的责任,并在必要时,建立合理的激励机制,以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加速工程进度,减少工程造价。 2.责权一致性原则 在建筑工程建设中,安全、质量、成本的正确处理是工程建设管理中的关键。要做到这一点,必须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推动三方面的整合,改进单一的经营方式和控制目标,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科学的管理准则与控制标准,使权力、责任、利益有机结合、协调一致,既能达到质量要求,又能降低成本。 (三)建筑施工企业成本核算与管理的必要性 在施工企业的经营活动中,成本核算与管理扮演着重要的角色。采用科学的成本管理手段,可以帮助企业制订出一套科学的企业发展策略,从而使企业在整体上提升企业的整体竞争能力。①随着施工企业在价格上的优势逐渐丧失,在市场中的利润空间也越来越小。合理的造价控制可以使我国建筑施工企业在谈判中的谈判能力得到进一步的提升,为企业在成本上的竞争优势提供了有力的支撑。②运用科学的成本管理方法,有助于提高企业的整体效益。企业是一个营利的组织,为了使企业的整体利益最大化,对其进行合理的成本控制,有助于提高企业的赢利。因此,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降低工程造价,是施工企业财务管理的中心任务,对施工企业的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当前,仍有一些建筑施工企业采用分级核算的方式进行全面的经营,涉及的核算点比较多,整体的组织链条比较复杂。由于各分支机构的成本核算方式和管理特点不同,导致了各层级的信息不均衡,从而影响到企业的财务信息的正常流动,加大了财务控制的风险。由于工程建设项目建设周期长,资金需求量大,成本核算越来越受到重视,随着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建筑施工企业也越来越认识到财务工作的重要性。因此,在新的时代,施工企业必须正确运用财务共享的方法进行成本管理和成本核算。 二、财务共享模式下建筑施工企业成本核算与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员工缺乏有效使用财务共享模型的意识 当前,许多企业的员工缺乏行之有效的成本管理手段,导致了管理效率低下,管理质量低下。①财务共享模式能够有效地进行信息交流,保证决策的可靠性和科学性。然而,由于人们对企业成本核算与管理的认识还不够,多数单位只注重收益的提高,忽视了成本的控制,使得企业的成本核算无法真正发挥其真正的效用,无法充分地体现财务共享的价值[1]。②要想获得最大的利润,有两个途径:第一,提高收入;第二,控制成本。这是两个促进企业经济发展的杠杆,二者同样重要。尤其是建筑施工企业的项目建设周期较长、资源消耗较大,实施有针对性的成本控制能保证施工单位获得预期的效益。然而实际操作中,在施工阶段,对材料的损失控制明显不够,导致工程成本的上涨,缺乏对规模效益的理解和全面的理解。 (二)不理解财务改革,容易产生误会 在全球化的大环境下,共享模式是一种新兴的发展方式。财务行业深受传统观念的影响,而不同的施工企业对这个相对复杂的工作过程有着不同的认识,因此在很多方面产生了一些误会,从而阻碍了行业管理模式的发展。很多财务工作者错误地认为,“转型”是一种职业转换,他们对“转型”的认识存在着偏差,使很多简单的问题变得更加复杂,造成了很多不必要的工作负担,工作效率下降,甚至有些人还会因为错误的认识而产生抗拒,不愿意改变原来的工作方式。有些企业也不知道这种转变能否取得成功,常常以完成的工作来衡量企业的转型成果,不能对企业的现实状况进行准确、及时、有效的评价。 (三)财务共享模式下的税收风险增加 首先,企业财务与所属税务局的沟通不够顺畅,很多政策的传达不及时,造成了税收风险的不同。其次,企业对税收政策尚不熟悉,对政策的理解不足,致使许多重大政策无法正确、全面地掌握和运用。由于财务共享模型的存在,导致企业成本核算工作中出现了一些误区,忽略了优惠政策上的差别,从而导致了企业的成本核算与现实脱节,影响了成本核算工作的质量和效益。所以,在这种情况下,财务共享会给企业带来一定的税收风险,有关部门要加强这种认识,做好具体的工作,才能合理地减少税收风险[2]。 (四)财务成本核算与管理方法固化 建筑工程施工涉及的范围较广,影响因素较多,因此,各区域的资金需求也不尽相同。但是,在实行企业内部控制的过程中,企业的成本核算模式常常是比较死板的。一般情况下,企业采用标准的程序来核算各分支机构的成本,无法灵活地适应现实,导致很多项目因为缺少经费,需要申请与报备,这些工作的重复和冗长使得决策系统常常不能按时完成,并且效率低下。另外,在财务共享模式下,企业的成本核算大多来自总公司的员工,他们对分项目的认识不足,以及对分行的服务意识不足,导致决策僵化、不能灵活地处理各种财务需求、执行共享管理,拖延了各子项目、分项目、建筑工程的决策和进度,给企业带来了不必要的损失。 三、财务共享模式下建筑施工企业成本核算与管理的措施 (一)增强成本核算意识 为了使有关财会人员更加理解财务管理,注重成本核算与管理工作,必须及时更新成本核算的意识,提高成本核算能力。首先,企业管理者要更深入地了解到企业成本核算的重要性,以及财务共享的实际意义,从而促进企业发展、科学理念与社会地位的综合整合,提升企业的财务管理水平。在日常工作中,要适时地引进新的项目,以适应发展的需要,加强成本管理,以提高企业的收入和支出,为企业的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其次,通过对工程项目融资方式的深刻理解,结合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采取标准化的管理方式,灵活地使用成本、财务管理等手段,以提高工程建设企业的财务控制水平。在财务共享的过程中,必须避免与已有的商业模式发生冲突,从而提升企业的整体整合程度。同时,通过聘用成本核算专业人才,保证成本核算工作的高质量、高效率;聘请专业的成本核算专业人员进行专业的、系统的成本核算培训,使有关人员具有成本核算的能力,并在较好的环境中进行成本核算与管理。最后,企业的财务管理与成本核算,既要通过管理者来进行,又要把各种先进的管理思想及时地传达给员工,通过财务共享模型,使员工能够更好地理解企业成本核算与管理的方法,从而提高员工的顺从和支持,以及企业的财务管理和核算效率。在成本管理方面,必须主动进行管理方法的创新,不断地更新现有的管理方式,充分利用网络技术,将成本核算的方方面面都纳入成本管理之中。在信息化的帮助下,对成本管理的各个环节进行了全方位的追踪,并对原来的扩充管理方式进行了完善,使成本管理思想与工程施工相结合。在施工过程中,要注重材料的多样化,利用不同的材料差异进行量化管理,并利用现代技术进行分析与反馈,建立多元化的经营模式,以对各方面的成本进行有效的控制,从而达到节约成本、增加效益的目的[3]。 (二)强化税务风险管理 为了减少税收风险,必须加强对税收政策的理解,加强与税务顾问的沟通、联络,制订科学的防范措施,以保证税收筹划工作的合法、高效。但由于建筑工程项目施工的地域分布比较分散,因此,在进行成本核算时,必须设立专门负责财务工作的不同部门,以精确掌握不同地区对工程建筑工程的税收法规。由于不同地区对建设行业的优惠政策不尽相同,若实行投资、集中经营,由于财务人员缺乏对税收政策的理解,缺乏有效的沟通,会导致经营成本的不断增长,从而影响了企业的经营效益。为了有效地控制税收风险,必须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税收筹划,加强与专业的税务管理人员的联系和交流,使其对税收的风险有更深刻的认识,降低不良现象的发生,从而提高成本核算的质量。为此,必须对不同工程项目的政策、法规和相关的税务政策进行深入的研究,从而使今后的成本核算和管理工作符合地区政策的需要,减少违法行为的发生,减少意外事件的发生,保证企业的健康、平稳发展。同时,按照企业的财务划分方式,可以对各地区的具体情况进行成本核算与管理,从而达到整体效益。此外,从成本核算与管理的角度来看,实行“财务共享”可以有效地促进企业的信息传播。因此,企业要在成本管理中增加税收咨询模块,财务人员要主动与税务部门进行有效的沟通,全面掌握和掌握税收信息的各个子项,准确地预见到政策环境中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和变动,并对共享服务模式进行优化、调整,以提高成本管理的有效性,避免可能出现的税收风险。首先,提高对税务人才的投资比重。实际情况说明,税收工作的实施离不开人才的支持,只有在企业内部保持足够的人力资源,才能更好地应对日益复杂的市场环境,从而保证成本核算的真实水平。其次,可以采用派遣税员的方式,使税务机关与当地的税务机关进行深入、全面的沟通,从而对税收政策有一个大致的认识。再次,在进行成本控制和核算时,要严格遵守法律底线,尽量减少发生税收风险的可能,从而提高企业的成本管理和成本核算能力,并创造一个良好的财务环境,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税务机关要时刻保持敏锐的洞察力,及时掌握税收政策的变动,有效识别市场信息,减少税收风险,充分掌握地方的税收优惠,以达到最大的经济效益和最大的利润空间。最后,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专业的顾问企业,通过税务顾问企业的协助,尽量减少企业的税收风险,创造一个比较健康的发展环境[4]。 (三)在建筑项目领域加强管理 由于工程施工企业的资金周转量比较大,所以在实践中往往忽视了少数的损失资金,造成了财务管理与成本核算的困难,从而使企业的成本核算与管理出现了一些混乱。因此,在工程建设中要加强对项目的管理,以提高施工质量。具体来说,第一,施工单位要针对不同的工程项目,采取不同的成本核算方法和管理措施,以保证成本核算的效果最好,而在运用财务共享管理模式时,要根据项目的不同侧重,进行相应的调整,以保证其核算的准确性,从而不断地提升财务管理的效率。第二,在工程施工中,有关工作人员要重视不同的施工阶段由于材料的不同而造成的成本核算上的差别,并运用最新的技术,对各个阶段的成本进行精确的核算,使有条件的企业可以利用核算机技术建立一个特定的核算模型,以便更好地了解项目的进度,更好地掌握项目的资金流向,减少投资的失误和风险。第三,要持续提升成本核算人员的素质,以提升员工的创造力为核心。一方面要激励员工进行创新,另一方面要实行责任制,针对每个员工的具体情况,制订最适合自己的工作目标,并制订相应的奖励和惩罚措施,以此来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从而使建筑施工企业的成本核算更加精确,大大提高企业的运行效率。 (四)建立成本核算管理团队 为使企业能够顺利地实施财务共享,有效避免现有的成本核算与管理问题,提高成本核算与管理的可信度,必须建立一支高素质的成本分析团队,以保证成本核算和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使其真正的效益最大化。在这种模式下,工程造价管理工作可以提供标准化、专业化的服务。但由于工程建设项目分散在不同的地方,不能根据工程的特点来提供差异化的服务,不能及时、有效地做出决策。因此,必须在成本核算与管理规范化的基础上,组建一支更加专业化的成本分析队伍,提高服务水平,保证成本核算与管理的效用。企业应根据实际需要,聘请具备一定的专业素质的财务人员进行重点的培训与讲解,使其具备丰富的专业知识,以形成一支高素质的成本分析师,并能在以后合理运用有关的模型进行成本核算,进行规范化数据的分析,及时汇总,筛选出具有实际应用价值的重要数据,对各个项目进行成本管理的利弊进行及时分析,为决策者合理地进行项目的选择和收益最大化提供可靠、有效、全面的科学决策资料,保证决策的有效性和效果。此外,合理制订评价指标,以促进员工的创造性发展。根据不同的工作岗位,制定清晰的发展目标,并设计相应的奖励和惩罚机制,以提高企业的成本管理水平,保证项目成本的精确度[5]。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目前我国建筑施工企业的成本核算与管理还存在诸多问题,严重制约着施工企业的经营转型与多元化发展。因此,通过改变员工观念、优化管理队伍、拓宽税务咨询渠道、深化业财融合等途径,改善企业的财务状况、增强税收筹划的力度,从而有效地解决决策效率低下的问题。 参考文献: [1]张义.基于建筑施工企业财务共享模式下成本核算与管理研究[J].环渤海经济瞭望,2021(10):57-59. [2]郑隆.基于财务共享模式的建筑施工企业成本核算管理研究[J].企业改革与管理,2020(4):161-162. [3]张皓.财务共享模式下集团公司的成本核算与管理研究[J].当代会计,2021(21):19-21. [4]尹东梅.财务共享模式下建筑施工企业的成本核算与管理分析[J].大众商务,2022(8):53-55. [5]肖宏丽.基于财务共享服务中心的企业集团财务管理模式创新研究[J].中国科技投资,2022(2):69-71. 作者:郭嘉嘉 单位: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共享服务中心
本文主要从企业税务会计建立和应用中存在的问题入手,提出了一些积极的应对策略,旨在提升企业税务会计建设与应用的效率。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体制发生了重大的变化,相应地,会计政策和税收政策也发生了重大变革,税收体制改革也取得了十分显著的成效。目前,我们正在步入改革的深水区,会计制度、税收政策和企业的财会制度之间存在着诸多矛盾与差异,因此企业建立税务会计就显得十分必要。例如,在企业会计收入确认和企业应缴所得税的数额确认与计量方面就存在着一定的问题。企业首先要按照税法的规定来确认应缴份额,然后要严格遵循会计准则对相关会计要素进行确认,确保正确处理国家与企业的利益分配关系。 一、企业建立税务会计的必要性 (一)提升会计信息的质量 会计信息是企业合理安排资金投入和控制企业成本的主要依据,也是企业领导作出决策和各种资金投入计划的主要信息支撑,企业所收集的会计信息数据随时反映着企业的资金动态,因此,会计信息质量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企业的会计信息质量对于企业的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但是当前很多企业对于会计信息质量不甚重视,造成企业在税务管理过程中存在着很多问题。我们对于企业的会计信息要求一般具有重要性、相关性、谨慎性、客观性以及真实可靠等方面的特点,但是大部分企业的会计信息质量都还不过关,建立税务会计就是为了改善这种情况,尽可能提升会计信息质量。 (二)协助企业做好税收筹划工作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日益深化,税法的新政策、新规定在频繁出台,目前在大部分的企业当中,进行纳税和办理申报相关事宜的大都还是财务管理人员,他们往往身兼数职,因此很难再有精力和时间去好好学习新的税法政策与税收知识,因此面临新出台的政策往往采取惯性核算,无法实现企业利益的最大化。比如,在原来的营业税税制之下,企业交营业税的话只需要通过营业收入乘以税率进行计算即可,十分简单快捷。但是,在营改增之后,税费的计算相对就比较复杂了,这给税务管理工作带来不小的挑战。并且其涉及到的法律法规较多,极大地增加了税务管理的难度。因此对于企业来说的确很有必要建立专门的税务会计部门进行税收筹划工作。 (三)强化企业经营管理的需要 目前绝大多数的企业还是把财务会计和税务会计统一为一个部门进行运作的,而财务工作人员也是身兼数职,既要进行企业财务会计工作,又要进行税务缴纳和申报等相关事宜,在这种情况下,会计部门所提供的财务信息往往更偏向于税务、信贷等部门的需要,而忽视了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对于会计信息的需要,不利于企业的科学管理和良性发展。但是如果我们把财务会计和税务会计分开,由专门的工作人员来负责税务相关工作,研究国家最新的税收政策和相关规定,就能够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调整企业税务管理业务,为企业争取最大化的利益。 二、企业建立和应用税务会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企业税务会计建立存在的问题 1.企业对于税务会计建立不够重视 企业对于税务会计建立不重视是目前我国企业发展过程中存在最显著的一个问题,对于企业的上层领导来说,他们对于会计管理本身就不太了解,常常把财务管理和税务管理混为一谈,因此觉得没有必要设置专门的税务会计。同时,对于一些中小型企业来说,为了尽可能地减少人力成本,保护企业的经济利益,他们往往会选择让财务会计身兼多职,担任税务会计的工作。目前,这种情况十分普遍,对于我们来说,如何提升企业对税务会计的重视程度,确保税务管理工作顺利开展是我们当前面临的最大难题。 2.单独设立税务管理部门的企业很少 税务管理部门对于企业的发展十分重要,但是在我国大部分企业对于税务管理工作还缺乏深入的了解和认识,因此单独设计税务管理部门的企业少之又少,大部分企业还是选择将税务管理工作纳入到整个财务管理部门当中,尽管这么做在短期内能够同时完成税务管理和财务管理工作,效率较高,但是从企业的长期发展来说,对企业的成长是十分不利的。税务管理混乱的问题会给企业埋下一定的安全风险,如果企业不加以重视将会造成很多严重的后果。 3.企业缺乏税务会计人才 在我国所有的高校当中,并没有设立专门的税务会计这一专业,高校的人才培养模式与企业的需求存在明显的不对接,导致企业即使想设立专门的税务管理部门也很难招到合适的人才。税务会计人才的紧缺是目前企业税务管理部门存在的最紧迫的问题,直接降低了企业税务会计的应用水平和效率,因此企业急需采取积极的措施做好人才的引进和培训工作。 (二)企业税务会计应用存在的问题 1.税务会计人员的专业基础薄弱 由于我国高校没有专门的税务会计专业,大部分的税务会计都是从财务会计转过来的,由于长期以来都把工作的重心放在财务会计工作中,因此他们的税务管理专业知识都比较匮乏,特别是国家新出台的一些税收政策、税法知识他们都没有时间进行专门的研究和学习,并且新政策和新法规出台十分频繁,因此在具体的工作过程中他们难以有效进行运用,甚至无法准确的为企业进行纳税申报,给企业带来一些经济损失。 2.税务会计的信息化建设缓慢 在企业税务会计信息化建设的过程中,专业性人才缺乏的问题给企业税务会计信息化建设带来了很多的困难。在传统的税务会计管理工作中,工作人员只需要精通税务知识和税务政策、法规即可,但是信息化建设要求他们既要精通企业税务会计管理的基础技能,还要具备计算机运用能力和相关软件的熟练使用。显然,这种多方面的要求很多工作人员还无法满足,因此企业的税务会计信息化进程十分缓慢。 3.税收筹划和税务管理工作效率低下 税收筹划工作是企业税务会计工作的主要组成部分,对于税务管理来说意义重大。但是就目前我国企业税务管理部门的税收筹划工作发展来讲,大部分的税务会计在税收筹划方面都不够科学完善,所制定的税收筹划很多没有考虑企业的实际情况和外部的政策环境,因而效率低下。 三、企业税务会计的具体应用策略 (一)强化企业税务会计管理的意识 企业建立专门的税务会计是大势所趋,是时展的需要,更是企业转型的必经之路。因此,我们要加强税务会计建立的宣传工作,使越来越多的企业能够对此重视起来,强化企业税务会计管理的意识,积极履行义务,合法纳税。 (二)做好税务会计人才的培训工作 人才是税务会计管理的主体,在税务会计人才的培养上企业可以做很多的工作。首先,可以组织所有人员进行系统全面的学习,包括对税法相关知识的学习、对于国家税务局最新文件的解读以及热门问题的交流等,通过这种定期培训与学习,使会计人员能够构建与企业发展战略相适应的税务会计核算管理办法,尽可能避免新的税制体制对于企业的不利影响。同时,在这个过程中,企业的财务会计工作人员还应当对于税制改革的最新动向进行积极的了解与分析,及时发现企业在税务核算以及报税方式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予以解决,确保企业的正常有效运转。 (三)加快税务会计管理的信息化 税务会计管理信息化是税务管理发展的主要趋势,作为企业我们一定要顺应时展的潮流,抓住机遇,及时更新会计信息化管理所需的设备和软件,加快对税务会计人员信息化技能的培训,突破技术壁垒,实现全面的转型与升级。 四、小结 在改革开放以前,我国的会计制度当中没有专门的税务会计这一部分,一直到改革开放以后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才开始慢慢的剥离,同时国家也在财务会计核算的内容中增加了纳税调整等相关的内容,税务会计开始逐步成长与发展起来。2006年财政部的《企业会计准则—合并财务报表》这一政策也表明了国家对于税务会计管理的重视。当前我国的税制改革还在不断的探索和完善当中,会计国际化将是未来税务会计发展的主要趋势。
城市体育俱乐部的作用主要是通过为群众提供一个锻炼身体、丰富群众文化休闲生活的平台,增强全民的身体素质,能以更好的身体状况和精神状态参加到经济建设中来,最终达到城市经济进一步发展的目的。所以,对城市体育俱乐部的发展运营模式、相关的政策法规等势必要进行研究,并且能够早日运用到城市体育乐部的发展中来。 1.前言 随着经济的增长,社会的发展,城市人群对体育的要求越来越高,城市体育俱乐部也应运而生,也进而促进城市体育的发展。但是在我国,城市体育俱乐部的发展还不成熟,是一种新兴的组织形式,这就需要深入研究发展政策,建立完善的政策体系,使其健康有序的发展。 2.城市体育俱乐部的宗旨和目标 2.1城市体育俱乐部的宗旨 利用城市现有的体育场馆、人才、社会体育资源等优势条件,开展各种有益身心健康的体育活动,激发群众的体育热情,丰富群众的业余文化生活。传授各种体育项目的运动技能,并培养群众所参与的体育项目的兴趣和终身参加体育锻炼的习惯,增强全民体质,为城市体育俱乐部成员创造一个健康、休闲、愉快、和谐的意境;完善一个合作交流、共同发展的平台;同时吸引广大青少年参与到体育俱乐部开展的体育活动中来,扩大业余训练的选才面,为国家和省市输送更多的体育后备人才[1]。 2.2城市体育俱乐部的目标 吸引城市居民积极参加到城市体育俱乐部中来,通过经常性的、丰富多彩的体育锻炼,增强城市居民的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丰富城市居民的体育文化生活,促进城市居民建立起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为城市居民进行社会交往创造良好的环境,同时达到促进城市经济飞跃发展的目的[2]。最终以实现提高人的运动素养、提升城市形象、促进城市文化形态的综合发展。 3.城市体育俱乐部的政策内容 3.1经济支助政策支撑 (1)组织政策,体育经济组织是体育经济政策制定的基础和切入点,所以需要对体育经济组织进行定性定量的划分;(2)资金政策,城市体育俱乐部属于体育产业中的一种,其资金政策与产权形式密不可分;(3)税收政策,由于体育俱乐部的特殊性,必须在体育俱乐部的税收中制定与其他产业差别税率的政策;(4)市场政策,按照市场经济发展规律制定具体的体育俱乐部经济的相关市场政策,公平竞争。 3.2科学管理政策支撑 搞好经营管理是城市体育俱乐部发展的内部动力因素:(1)健全组织机构,城市体育俱乐部的组织包括人、财、物3个基本要素,其中人是组织的核心,人的能动性资源在组织中起决定性作用;(2)加强制度建设,加强体育俱乐部从业人员资质实施法制化、规范化管理,提高体育俱乐部经营行业运行的规范性,增进体育俱乐部行业内部的竞争力;(3)提高服务质量。城市体育俱乐部内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是提高服务质量的关键因素。 3.3公平竞争政策支撑 城市体育俱乐部发展的公平竞争政策包括创新经营,公平比赛,公平纳税三方面的内容:(1)创新经营,除了常规的的教育培训、指导、陪练模式,还可组织公益演出、重要节日的场馆免费开放,这有利于提升城市体育俱乐部的知名度;(2)公平比赛,城市体育俱乐部的体育比赛必须符合报名资格,务必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只有公平竞争,市场才能稳定发展。(3)公平纳税,加强城市体育俱乐部积极纳税的意识,让城市体育俱乐部享受纳税所带来的福利。 3.4社会政策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以及住房、医疗、养老、就业等各项制度改革的深入,居民在生活服务、居住环境、文化娱乐、体育活动等方面的要求也愈来愈高,发挥社会发展政策支撑的作用十分重要[3]。 4.城市体育俱乐部政策支撑的意义 4.1为适应培养全面发展的人的需要 城市体育俱乐部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目标,既要满足人的现实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又要促进人的素质的提高。城市体育俱乐部作为社会主体锻炼身体、交流沟通、商业洽谈等新型健康的平台,正在逐步地渗透和作用于社会主体的精神世界。 4.2城市体育俱乐部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城市体育俱乐部是城市第三产业结构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可持续发展的根本出路在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匹配、遵循现代体育运动规律、顺应国家调控、依托社会、充满自我发展活力的体育体制和良性循环运行机制。俱乐部如果不依靠政策控制与调节,不依靠市场机制营造自负盈亏的自主经营理念,城市体育俱乐部的发展就不可能长久。 4.3建设现代化体育城市的需要 世界城市化、现代化的成功经验已经表明,如果没有城市体育俱乐部的存在与经营,那么城市化和现代化是不完整的。因此,城市体育俱乐部的政策支撑可以促使城市体育的良性发展,城市体育的良性发展可以促进城市文明建设和实现城市社会进步的目标。 4.4城市体育俱乐部规范运作的需要 城市建立体育俱乐部行业的管理标准是行业管理的重点和切入点[4]。建立体育俱乐部行业的管理标准可以进一步促进体育俱乐部市场管理的规范化和科学化。通过立法,推动体育市场管理踏上法制化的道路,为体育俱乐部产业的发展提供法律依据和政策支撑。 5.城市体育俱乐部政策的实施途径 5.1列入城市政策研究范畴 城市政策研究的政府或者相关部门,应该将城市体育俱乐部发展的政策研究列入城市政策的研究范畴。我国作为社会主义国家,政府的支持和影响更为重要,相关政策与文件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关于加快体育俱乐部发展和加快体育俱乐部管理的意见》、《关于开展创建社区体育俱乐部试点工作的通知》、《体育产业发展纲要》等的出台与实施,为城市体育俱乐部的迅速建立与飞跃发展提供了政策支撑。因此,开展城市体育俱乐部发展的政策研究,对于进一步加快城市体育俱乐部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5.2实施政策的整体化 城市体育俱乐部发展的政策包括组织、宣传、实施等几个方面,在实施中还包括监督、协调和服务等内容。城市体育俱乐部发展的政策则与整个市场经济体制相匹配,与市场经济相同步运行。城市体育俱乐部发展的政策是具体经济政策要素运用在体育事业的发展方面,在空间上进行分配、重组、展开和运动的连续整体过程,其中每一个要素的发展变化以及要素的分配方式、比例、组合结构等等变化,都会影响到政策执行的整个进程。为此,各城市体育俱乐部在操作过程中必须善于运用各种政策要素,使整个城市体育俱乐部发展政策的执行过程成为一个结构合理、要素得当、功能优化的动态整体系统,以最佳的方式和途径来实现政策的实施[5]。 5.3政策实践的规范性 我国体育俱乐部产业政策的实践要与我国体育俱乐部产业所处的政策环境同步,具体表现为要与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目标协调进行,要优先考虑我国的特殊国情,从我国体育俱乐部产业自身发展所具有的特点和目的性出发。第一,加大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资金投入。第二,为了加快体育产业的发展,建议国家可以在政策上给予相应的优惠,引导民间资本向体育产业的汇入。第三,扶持体育民间组织如协会、学会、俱乐部,确定其的法律地位,提高其经济能力。第四,法律保障体育产业经济的健康稳定运行[6]。 6.小结 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经济的发展,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们对通过运动达到健康的目的越来越明确,参加体育锻炼的意识不断加强。这就要求城市体育俱乐部的发展能满足体育运动参加者的需求。城市体育俱乐部的发展推广更要依靠政策的支撑。本文就从政策的研究制定和实施等几个方面做了阐述和说明,加强这方面的理论研究,进一步提高城市体育俱乐部的发展水平,为城市体育俱乐部更好的适应社会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 参考文献: [1]刘永峰.对国家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可持续发展的探讨[J].广州体育学院报,2005,(06):75-77. [2]吴瑞红.城市社区体育俱乐部建立与发展的实施策略[J].衡水学院学报,2008,10(01):119-120. [3]胡健.重庆市社区体育发展政策研究[J].体育学刊,2004,11(03):20-21. [4]姜丹,邵明虎.基于万马个案的职业篮球俱乐部市场化运作探讨[J].浙江体育科学,2007,29(06):14. [5]龙周,杨柳霞,刘磊矗.浅谈体育经济政策[J].西安体育学院学报,1999,(03):15-17. [6]熊旭航.我国与发达国家体育产业的比较研究[J].企业经济,2005,(05):116-117. 作者:庞荣 江小牛 单位:苏州科技大学
近年来,有许多刚毕业年轻人、海归人士和大企业高管都纷纷投入到创业的浪潮中。新三板的出台,让创业者看到了希望,纷纷效仿,希望自己团队能成为下一个独角兽。然而现实是残酷的,中国的创业企业的平均寿命不足3年。这不单单是项目本身的问题造成的,很多时候创业者对企业风险认知不清,没有工具来应对各种风险,导致项目无疾而终。因此,创业者应警惕因忽视财务管理可能引发的创业企业的风险,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实现企业的长远发展。 1创业企业加强财务风险管理的必要性 1.1创业企业的财务管理目标与传统的财务管理目标不一致 财务管理是财务风险管理的基础,国际上通用的财务管理标准是企业价值最大化,而创业企业一般规模较小,员工的人数精减,组织架构比较简单,因此在经营决策上有很大的灵活性。一旦当市场经济发生波动时,能及时“掉转船头”,迅速适应市场的变化。所以对创业企业来说企业的生存成为最主要的问题。所以创业企业的财务风险管理也是围绕了如何使得企业能够生存下来制定的。 1.2财务风险管理是企业生存和可持续发展的基础 我国正在大力支持创业,2017年新增加360家企业,同时每年都有约100万家企业结束经营。据美国《财富》杂志报道,美国每年约有10万家企业结束经营,大概是中国的1/10。为什么我国的企业做不长,这可能和中国有着相对复杂的外部市场和缺乏良好的财务风险管理息息相关。 2创业企业财务风险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2.1创业者一般不具备足够的财务知识,对财务风险管理不重视 创业者一般是具有某一领域的先进知识或者是拥有某些领域的丰富资源,从而开始了创业,创业者本身对财务并不了解,同时又因为在创业阶段大部分精力都投入到业务领域中,会轻视或忽视财务管理。这使得创业者往往在遇到财务风险时才会想到要寻找解决方式。然而此时的风险已经发生,很难找出解决方案。另外,中国的创业者深受儒家思想影响,对血缘关系和人缘关系以外的人存在一种天然的不信任,财务是一个相对需要专业知识的管理部门。如果让一些并没有受过专业教育的人员来担任而他们往往对财务整体意识淡薄,只知道一些基础的记账报税知识,对财务风险不够了解,更不可能起到防范和控制的作用,这种情况也会增加企业的财务风险。 2.2财务管理基础薄弱,财务管理机制不健全 创业企业在开始往往是企业未来的核心团队成员组成,他们在业务方面或者专业技术领域能力较强,同时又由于资金问题,创业企业的团队成员在很长一段时间都处在身兼数职的情况,这使得对于财务的工作侧重于账务处理和税务报表申报等基础的记录申报,而弱化财务管理的工作,忽视财务风险的控制和防范。大多数创业者因为同时兼任企业的大股东和企业的经营者,往往表现出“一言堂”的现象,也是造成企业无法良好的开展财务管理的工作的原因之一。这种现象会造成财务管理机制的不全面,或是缺乏行之有效的制衡约束机制,导致财务人员没有参与公司的决策,难以发挥其本身应具备的管理和监控作用。 2.3融资决策缺乏科学性 在财务管理以及财务风险控制上,我国的创业者普遍存在经验决策和主观决策的现象,其行为不具科学性。我是目前就职于创业孵化器担任财务负责人,在和创业者沟通中普遍发现他们或多或少有些盲目自信,认为只要路演成功,就能吸引到VC,这样企业就能发展壮大,从而并不会认真去考虑扩张所需要资金数量,也不清楚这种扩张的背后是否有财务风险,如何规避此类风险。 2.4对扶持政策了解不透彻 我国为了支持创业出台了许多利于创业者的扶持政策。在上海不同的区都会有相关的政策,这些政策也来自不同政府机构,比如人社局、科委、商务委等。但不同部门对创业企业扶持的侧重点都不一样,所以评定的符合政策的标准也不一,创业者往往无法判断企业符合的扶持政策。从而可能会错失一些曝光机会或者是资金扶持。 2.5创业企业的收益分配不合理 由于创业企业在初创阶段对资金的需求较大,往往会把大量的或者全部的收益留存企业,用于公司的日常运营和今后的业务开发,而不向企业员工或者投资人分配,从而会打击他们的积极性。进一步影响会影响企业的形象,甚至会让他们对公司的发展产生怀疑,而纷纷退股或者离开企业,反而增加了企业的财务风险。 3加强创业企业财务风险管理的对策建议 3.1创业者首先要树立财务管理和风险控制的理念 (1)可以通过产权多元化来改善公司的治理,引入合伙人或者在公司监事设置时,考虑懂会计、审计的专业人士参与。有了从公司整体层面考虑的财务专业知识的人士加入,能更好地帮助企业建立财务管理制度的建立和财务风险控制。(2)在选用财务部门人员的时候,要考虑该财务人员的整体从业背景,和专业知识。从业背景可以更好地了解该财务人员是否了解企业财务工作的整体运作,懂得各财务岗位的职能,合理设置岗位,如果有项目参与经验或者做过企业财务整理规划的能更好地帮助新企业财务整体工作的设置和运行。专业知识是因为不同行业的财务制度和政策还是有一定区别的。同行业或者同领域的财务在公司前期能帮助企业更快适应行业的财务要求和基本的风险预测。(3)如果创业者前期的资金不满足招聘一个全职的财务,可以咨询业内的财务公司,先购买一个符合公司业务的财务管理制度和财务风险预警指标。通过简单的格式化的数据来对应财务风险管理。 3.2加强和改善创业企业的财务管理制度建设 财务人员负责企业的进出账和报表编制,很少“走出办公室”。创业企业的财务更应该“走出办公室”同时“走入业务部门”。创业企业的业务发展是企业的关键,而财务人员对于业务的产生、业务的流程、业务的发展往往信息不清或信息滞后。而这会产生信息不对称甚至会影响到公司的业务开展。创业公司同时也由于容易“掉转船头”,在公司整体发展变化决策中,财务应该起着决定性作用,及时的给出财务数据,做好公司整体预测是至关重要的。同时深入业务部门,了解业务过程中的痛点,能更好地制定和完成符合企业发展的财务管理制度,如审批、决策流程。过于形式化会造成业务的流失,过于自由化会造成决策的杂乱。创业企业的财务管理和风险管理需要充分体现适应性原则,并随着企业经营情况的变化加以调整。 3.3根据企业发展的角度确定企业的融资战略 融资战略,是指企业为满足投资所需资本、配置财务资源并有效控制财务风险而对融资所进行的未来筹划及相关制度安排。融资战略的包括:融资权限与程序、规划融资规模、规划资本结构及控制融资风险。融资战略首先应与企业战略相匹配并支持企业投资增长。作为创业者,企业就像自己的孩子,当然希望能得到投资人的认可,所以一般心态是投资越高越好,然而过多的融资,会增加企业的资本成本,反之如果没有足够估计公司未来的资金需求量,就会不得不面临不久之后的第二次融资。因此做好财务预算是重中之重。其次,就需要控制财务风险。创业企业应该从整体上把握财务风险的可控性和企业未来发展的可持续性,不能只考虑企业的投资战略规划。现在国家鼓励创业,许多银行都给创业企业提供贷款,国内外市场上的风投也青睐中国的创业企业,这时就需要创业者充分考虑需要合理的安排资本结构,不能只想着财务杠杆能带来的高的投资回报,要充分考虑不同投资人对企业的投资的期望,区分是长期投资还是短期投资,综合考虑企业需要的融资结构和时间长短。 3.4充分了解、利用创业企业优惠扶持政策 除了融资之外,我国对于创业者还给予了多种政策扶持。充分利用针对创业企业设立的不同的领域的创业园区是一个很好的方法。各大创业园区都有自己的创业社区,用于给创业企业对接风险投资者和其他市场资源的对接,使创业企业能获得足够的资金和市场上的支持。此外,创业园区还能给到入驻的创业者政府提供的创业扶持政策。比如现在上海创业园区有税收优惠政策、创业创新项目的政府奖励、及租金补贴等。此外,创业园区中有着各行各业的优秀人才,园区内不同行业的创业者之间可以参加各种社区活动或者在线上平台进行沟通,共享自己领域的各种新的资讯,互相学习,进行思维的碰撞,发展自己的业务链,弥补创业企业本身的资金、市场、客户、人才、财务等一系列缺陷,提高企业的存活率。 3.5建立有效的财务激励机制 创业企业的核心团队成员就是企业生存与发展的核心竞争力,如果只是拿一份固定的工资,会让他们对企业没有归属感,认为企业的发展与自身的关系并不明显,而创业企业因为有着创新精神和共享理念,同时因为创业企业更具有未来发展性,所以创业企业应该拿出适当的股票期权作为激励。这样能带动员工对于创业的激情,也可以调动大家的积极性,更加全身心地投入到工作中去,发挥潜能。因此创业企业应当根据创业的不同阶段,制定适当的股票期权的激励机制,也要考虑后续企业发展后需要吸收新的人才预留一定的股权和行之有效的退出机制。良好的财务激励机制能有有效的避免财务风险。不同的投资人在给创业企业投资时,出发点也是不一样的,所以在选择融资时也要注意投资人是否是希望能与企业长长久久地在一起,还是希望能尽快获得回报,所以在制定企业的收益分配时,应该需要考虑不同投资人的需求,一旦发生意见不一,很有可能就需要引入新的投资者。这时候能够“和平分手”也能给企业减少不必要的财务风险。 4结论 目前的创业企业遍地开花,如何能在创业的红海中脱颖而出,取决于多方面因素,而财务风险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个重点。财务风险管理在创业过程中扮演着极为重要的角色,因此做好财务风险管理不光能够为创业添砖加瓦,也在风险面前发挥了安全卫士的作用,在企业发展壮大道路上变成了遮风挡雨的金盾,所以做好财务风险管理本身就是为创业者起飞做好准备。
房地产经济论文:分析我国房地产经济泡沫预防策略 论文关键词:房地产;楼市;泡沫经济 论文摘要:文章对房地产市场泡沫的产生与危害及其对策作简要分析。2010年我国政府对房地产市场进行了一系列的经济改革和政策调整,旨在抑制过快增长的房地产泡沫经济,保障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的发展,维护广大人民的住房权利。 一、房地产市场泡沫 所谓泡沫经济,是指由于人们非理性的经济活动,导致某种交易物的价格剧烈增长,这个价格远远超过其本身的价值。这种突然形成的高价,不能长期维持,按照经济规律,经过一定的时间它必然会下降到符合其价值的水平上,这种现象就像泡沫的破裂一样,所以称作泡沫经济。当这种现象发生在房地产市场时,便形成了房地产市场泡沫经济。 房地产市场泡沫的大规模爆发最早产生于日本。从1985年开始,日本政府为了刺激经济发展采取了非常宽松的金融政策,鼓励资金流入房地产市场,同时由于美元贬值,大量国际资本进入日本的房地产业,导致房价飞涨,使得国民纷纷投机房地产市场。 二、我国房地产泡沫的产生 近年来,由于房地产业所带来的巨大经济效益,各地政府对待房地产项目几乎是一路绿灯,在政策与经济上都给予其相当大的扶持力度,这使得房地产业的发展势头过于强劲,一跃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但这种非理性的发展,使得房地产业已经显露出超出国民经济承受范围的苗头,房价一路飙升,许多地区的房价已经远远超过了普通民众的购买能力,“地王”与“天价”楼盘不断地涌现,房地产业已经成为暴利行业的代名词,其产生的经济泡沫也在不断增长。主要有以下原因: 第一,居高不下的市场需求导致房价非理性上涨。需求是市场的根本推动力。我国是一个人口基数庞大的国家,国民对住房的需求量始终维持在一个较高的水平,加之近年来我国城市化速度的加快,住房需求一直居高不下,在这种长期供不应求的状态下,由于没有政策的限制,开发商掌握了市场的主动权,在利益的驱动下,房价的上涨逐渐进入了一种非理性的状态,并且开始了恶性循环,使得整个房地产市场一直维持在一种高房价、高需求的状态,而且房产的价格已经远远超过其本身的价值,从而促成房地产泡沫。 第二,我国土地的稀缺性导致房价随地价飙升。我国的土地供给尤其是城市建设用地的供给量十分有限,由于房地产市场的高利润性,众多的大型企业纷纷介入,大量的国内企业资本进入房地产市场,导致土地市场的竞争十分激烈,土地出让金动辄几十亿上下,地价的猛涨导致房地产开发成本的直线上升,开发商为了获得高利润回报,只有不断抬高房价,最终把负担全部转嫁到了购房民众身上。 第三,银行等金融行业支持过度。我国房地产开发项目中有超过50%的资金是来自于银行,银行为了追求利润,将资金大量注入房地产市场,间接地促进了地价的飙升;同时,银行本身盲目的扩张信贷规模,忽略了房地产市场的风险性,致使各种投机行为愈演愈烈,不断堆积金融风险,也为房地产泡沫的产生埋下了隐患。 第四,各地方政府对财政收入的追求。由于房地产行业的高利润性,其在很多地方都成为了当地的支柱产业,为地方的经济发展和政府的财政收入做出了重大贡献,所以,对于房地产行业,各地政府都给予了很大的支持,导致房地产的政策过于宽松,地方政府不能切实有效地发挥政府的监管作用,使得房地产市场的发展缺乏合理的规划与管理,这也是房地产泡沫形成的重要因素。 三、房地产泡沫的危害 第一,广大民众的住房权益无法得到保障。房地产泡沫破裂前最直接的危害就是房价过高,这使得人民大众无力购房,或者说一旦购房便背上了巨额的银行债务,成为所谓的“房奴”,一方面大量的资本投入房地产市场,另一方面人民的住房需求却始终得不到满足,这违背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不利于社会安定与发展。 第二,泡沫破裂会引发严重的金融危机。从日本的泡沫经济破裂可以看出,无论是银行、企业还是投机者,大量的国民资本投入了房地产行业,一旦泡沫经济破裂,将会引发剧烈的金融危机,企业倒闭,投机者破产,最终银行将会成为最大的买单者,由于银行关系到国民经济发展的命脉,银行的亏损对整个社会带来的经济灾难是难以估量的,不仅如此,这场经济灾难对国家今后的发展将会产生长久的负面影响。 四、房地产泡沫的对策 第一,银行实行严格的信贷审核机制。由于房地产业的主要资金来自银行,要严格的控制银行的信贷项目,杜绝信贷违规操作,严防不良贷款产生;同时,要严格控制房地产业银行资金的比重,防止控制投机行为,为房地产市场的稳定发展提供良好的金融条件。 第二,加强管理土地市场。土地交易价格是房价的风向标,因此要对土地市场进行严格规范,出台相应的政策来遏制囤积土地等各种土地投机行为,保证土地市场的规范健康发展。 房地产经济论文:关于我国房地产经济发展规律的分析与探讨 在当前的时代之中,房产行业在国家的总的经济中体现着非常关键的意义,其成为了带动经济进步的关键行业,而且对于货币以及财政政策的落实等有着非常积极的意义。所以,要认真的分析其发展规律。 1 房产经济对于国家经济的带动意义 在我们国家,它是经济的基础行业,在经济中占据非常关键的位置。其发展带动了内需,而且也带动了有关行业的进步,其对于国家的经济进步来讲有着非常关键的意义。不过在经济进步的时候,也会存在很多的不利现象,干扰到经济的几部,因此要积极的应对存在的变化。 1.1 行业的进步带动了其他的一些行业的进步,对于国家的总的经济有着非常关键的意义。像是房产行业的进步,就能够显着的带动家电以及建材和装修等领域的进步,其有着非常紧密的关联,此类行业的进步,能够切实的带动经济的进步。 1.2 经由群众对房产的消费,能够带动很多行业的消费,其牵扯到很多层次。对于房产消费来讲,其是一项综合化的消费活动,因此群众的消费活动,使得内需扩大,带动了经济的进步。 1.3 行业的发展要靠着很多的工作者来扩充其实力,因此能够有效的缓解目前的就业压力。行业的发展速率越快,其供应的就业职务就越多,就可以更加积极的缓解目前的压力。除此之外,行业的发展还能够带动其他行业的进步,而且也增加了就业机会。 2 积极的分析当前的房产经济的发展特点 我们国家的房产行业是一步步发展得到的今天的成就的,该过程是有很大的变化性,从最初到目前总共历经了四个时期:1981~1983年的第一轮周期;1984~1990年的第二轮周期;199l~1996年的第三轮周期;1997年开始至今的第四轮周期。通过比对这四个阶段我们得知国家的房产和走起的体现形式有着非常显着的改变。其时间在增加,而且变化的幅度降低了,衰退与扩张的时间比在减少。我们可知,在今后的一段时间中,行业除了要持续这种发展规律,还将表现为周期每一阶段的变动将呈波浪式,且变化越来越无规律性。从20世纪80年代初开始,我国房地产业发展已经经历了三个周期,目前正处在第四个周期。行业的高速前进带来了非常多的经济以及社会方面的不利现象,对于房产发展太快的担忧,国家设置了很多的调控法规,这种发展态势过热的问题,其实是发展周期波动规律的表现。 3 当前的宏观经济对于房产市场发展规律的意义 3.1 国民生产总值的影响 我们国家的总的经济进步和行业的经济进步之间有着非常大的关联意义,其是互相影响的。经济的高速前进,带动了国家的生产总值的提升,此时群众收入也开始增加,在这种背景之中,群众的物质生活能力也得到了显着的提升,对于房产行业的进步有着非常积极的带动意义,价格稳定上升。所以国民生产总值和房价是正相关的关系。 3.2 利率的影响 在行业高速发展的时期,要靠着充足的资金扶持,其是一种非常显着的资金性的行业。在行业之中,不管是结合房产来投机亦或是投资,均要靠着非常多的资金投入,在利率降低的时候,很多的单位或是个体就会贷款然后将资金投入到房地产市场中,促进了房地产价格的上涨。同时由于利率的下降,在还款难度上也有所下降,那么就会刺激一部分消费者进入的市场中,贷款购房,推动到了房地产市场的价格。反之,利率上涨,就会出现相反的状况。所以说利率的变化和房价是呈负相关的关系。 3.3 消费水平的影响 在经济快速发展的背景下,居民的消费水平有所提高,在消费方面的能力有所提升,那么在房屋上的投入也就会有所增长。这种消费水平是在不断的累积过程中逐渐上升的,在消费水平达到一定层次的时候,房价上涨也可以在居民的消费能力范围之内,所以消费水平的增长会促进房价的提升。所以说消费水平和房价之间是正相关的关系。 3.4 货币供给量的影响 央行通过运用公开市场操作、再贴现、再贷款和法定存款准备金率等货币政策工具来改变货币供应量,这会改变商业银行的准备金和存款,进而影响其贷款供给能力。银行贷款能力的变化会影响住房贷款的可获得性。当货币供应量下降时,贷款难度增加,会引起房价下跌;而货币供应量增加时,贷款难度减小,就会引发房价上升。也就是说如果央行实行从紧的货币政策,则房价会下跌;反之,则房价就上升。 4 促进我国房地产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对策分析 4.1 加强规划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实现各种资源的有效利用 首先要在政策上限制粗放型的房地产经济,努力使房地产经济向资源集约利用的方向转变,尤其要提高对土地、空间资源的利用效率;其次,应作好房地产发展中的科学规划,使房地产与其他行业协调发展,既要发挥房地产对国民经济的支柱作用,带动经济增长,也要避免那种过分超前,危害经济的行为。 4.2 调整房地产投资政策,确保房地产经济健康发展。房地产投资政策的制定和出台,要特别注意到以下经济状况:(1)密切关注房地产投资规模的变化。保持房地产投资规模与宏观经济规模相适应,不能脱离宏观经济基本面的支持:保持房地产投资占固定资产投资的合理比重,防止比重过大或过小;(2)投资结构要合理。房地产开发投资要更趋理性化,要重视市场调研和目标市场定位,使房地产投资开发牢固地建立在市场需求的基础之上,成为市场需求拉动型投资扩张。 4.3 变革目前的土地策略。我们国家在之前的土地出让形式中面对很多的不利现象,此时就使得开发商对于其使用不合理。价格增加,就会使得房价变高,因此要对土地策略积极的调节。在出让的时候,要防止暗箱操控,确保交易工作是公平的,确保行业发展顺畅,确保经济有序前进。 5 结束语 我们国家的房产经济的稳定进步对于带动总的经济发展来讲有着非常关键的意义,在之前的时间中其已经被有效的证实了。在房价高速上升的时候,城市中存在泡沫现象,国家经由积极的调控,对于行业市场做了一定的干预,此时的房价开始变得稳定,经由国家的努力,价格已经开始变得稳定。发展有序的房产市场,带动其经济稳定发展,对于国家的经济进步有着非常关键的作用,因此要积极地分析它的发展规律。 房地产经济论文:论如何促进房地产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近年来,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房地产经济得到了迅速的发展,房地产经济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地位日益重要,房地产业逐步成为我国强大经济支柱之一。但随着我国房地产经济运行的不断深入,关系到千家万户合法权益的住房问题也日益凸显。房地产经济的发展关系着房地产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本文主要分析了国民经济发展中房地产业的主要作用和当前房地产经济运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关对策,以供大家参考。 一、房地产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大意义 房地产业不仅仅要合理利用每一份宝贵的土地资源,还要为我们的子孙后代留下合理的发展道路。 房地产不是单单盖房子与卖房子这么简单,还要考虑到其是否会影响环境、资源、金融等相关问题。房地产经济的发展,它的暴利性是人们争论的焦点。尤其是近年来,人民大众、专家、媒体都对其批评与赞扬争论不休。我们不能否认房地产经济在十年来带给国人经济的提高。它的迅速发展不仅仅满足了当代人对房屋的需求,还带动了相关产业的发展。房地产业的发展要顺应社会发展、人口发展、经济发展,更要适应生态的发展。过度的地产行业发展势必将导致地产行业经济的衰退,从而制约多方面行业经济的发展。所以,房地产经济走可持续发展对社会有着十分重大的意义。 二、我国房地产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1、总量性与结构性的供求失衡,导致了大量的商品房空置 从目前的房地产业发展来看,一个实际情况是,有相当一部分商品房未得到有效的利用,空置率居高不下。空置商品房产生的原因很多。包括开发商资质低,开发的房地产质量有问题、销售不畅,或缺乏自身特点导致的空置等等。空置商品房不但占用大量宝贵的资源,长此以往,还将影响到整个地区经济的发展。 2、无序的开发与发展,导致了土地资源的浪费及生态环境的破坏 房地产业发展中资源浪费是一个普遍存在的问题,我国人口众多,土地资源有限。房地产业要想持续长久发展,合理的利用有限的土地资源及有效的保护环境是必须考虑的问题。 3、房价过高导致贫富悬殊的加剧,也增加了社会的不和谐因素 房价的超高上涨,使中低收入人群很难拥有一套房子,一般的老百姓买不起房,这样一个庞大的社会阶层必然存在一定的心理落差,导致社会失去和谐。社会财富的分配不公,各阶层间严重对立就不可避免。房价不和谐导致了社会底层涌动大量的不满及愤怒情绪,贫富差距悬殊导致社会矛盾激化,也致使社会稳定的成本过大,房地产经济的发展也将会受到严重的阻碍。 4、房地产投资的比重过大,造成金融潜在风险及行业不平衡 我国房地产金融虽已完成基本制度的建设,形成了具有一定规模及良好发展态势的金融体系。但还存在一定的问题。由于房地产的投资过大,住房消费贷款的发放将给银行资产带来安全隐患,贷款资产流动性不足,低进低出运营的方式使资金使用低效率且有失公平。这些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将影响房地产业的持续发展。 5、在房屋的开发建设上科技含量低,新材料、新技术使用量小 某些开发商为,!了节省资金,在房屋建设过程中,不愿意运用新技术、新材料,房屋建设的科技含量较低、质量较差。因此,房地产业要想长久发展,在建设上必须走上高科技、低消耗,少污染的可持续发展道路。 三、促进我国房地产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对策 1、加强市场监管及宏观调控,依靠科技进步、加大科技投入 政府公平、高效的监管与宏观调控是房地产业可持续发展必须依靠的外部环境。政府部门应加强管理与监督,减少或避免房地产开发过程中的政府行为或腐败与暗箱操作现象,相关部门应严格执法,并力求不断的完善房地产经济的法律法规,创造一个公平与透明的良性发展的市场环境,使房地产项目与市场需求相协调。并在开发建设中依靠科技进步,加大在房地产建设中的科技投入,提高城市住房的科技含量。将新科学知识运用于住房建设实践,不断的开发新材料代替有限的自然资源,重视新能源及可再生能源的开发与利用,提高能源使用的效率,只有这样才能保持房地产业的可持续性发展。 2、和谐的开发与利用,注重对生态环境的保护 房地产业是城市生态经济的一个重要的有机组成部分。所以,在进行房地产项目的建设时,要进行充分的调研,科学的进行规划,树立“保护环境,以人为本”的设计理念。合理的利用及保护人类赖以生存的自然资源及生态环境,房地产经济要想持续发展,就必须处理好人类生存发展与保护自然资源之间的关系。房地产与环境因素的衔接应自然优美,房地产建设应当以低消耗、高效率为根本,确保环境质量的不断改善及有效提高。 3、逐步完善相关金融体系,建立与发展房地产金融二级市场 当前,房地产业要想持续发展就必须依靠房地产金融基础支持,这也是其发展过程中的重要一环。从我国当前房地产金融的发展现状来看,必须要加强房地产贷款结构的调整,注意防范金融风险的发生。同时,对于房地产金融发展资金来源的问题、期限错配问题及资产流动性等问题,房地产金融业就必须研究并进一步建立起住房抵押贷款的二级市场,逐步实现抵押贷款证券化,打通房地产市场和资本市场的联系,这就从根本上解决了房地产可持续发展资金来源的问题,有效的分散了银行贷款的风险,房地产金融的市场化程度得到提高,加快了国有商业银行转变为真正意义上的商业银行的步伐,提高了整个房地产金融的实际效率。 4、科学的规划与管理,有效利用各种有限的资源 房地产业只有持续发展才能满足人们不断改善住房条件的需求。为了抑制在房地产开发过程中的各种不良现象的发生,就要加强管理,进行科学的规划,适度控制其发展规模与速度。在政策上限制粗放型的房地产经济,使房地产经济走资源集约利用的发展道路。提高土地与空间资源的利用率。要发挥房地产对国民经济的支柱作用,避免那种过分超前,危害经济发展的行为,形成房地产业同国民经济三大产业良性与协调的发展态势。 四、结语 从过去的房地产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可以看出,房地产经济的发展对我国的经济发展做出了卓越的贡献,房地产业也是我国经济发展中的支柱性产业,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是不可估量的。 在房地产业发展的过程中,出现了一些问题,阻碍了房地产经济的发展,同时也对我国的经济发展造成了极大的影响。 我们在对房地产经济进行管理的时候,应该采取现代的经营管理手法,运用先进的管理理念,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才能够保证我国的房地产经济有更长远的发展道路,对我国的经济发展也会起到更大的促进作用。 房地产经济论文:房地产业国民经济的论文 一、我国房地产业的近年来的发展现状及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近年来我国房地产业发展现状跟据中国房地产协会的相关信息,我国房地产市场近年来的发展具有两个特点:一是新的房地产项目开发面积增大与竣工面积的增长幅度减缓并存;二是各地房地产项目拆迁规格的增长放缓,但对土地使用的控制情况恶化。原因在于,一是在国家的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政策的影响之下,开发企业对土地囤积的空间越来越小,相应的土地利用效率在提高,促使项目开工的比例提高。但仍然有一些开发企业为了确保项目收益,控制项目的建设进度,延缓项目的开发时间,从而使得竣工面积的增长速度减缓。二是国家针对拆迁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出台了文件政策进行规范,使得拆迁增长速度减缓。但土地使用情况仍然需要进一步进行规范。从投资角度看,目前我国对房地产的投资热情仍然持续高涨,对房地产业的投资在整体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中所占的比例也较大。从投资构成角度看,主要的资金来源是国内民间资本,其投资占到国内房地产市场投资总份额的绝对比例。据2011年的统计,这个比例超过76%。在最近十年的统计数据中,除2008年存在回落之外,国内民间资本对房地产业的投入一直保持着高速增长的状态。 2.我国房地产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我国房地产业的快速发展,也导致问题较多,从社会整体来看,目前我国房地产业的发展存在以下问题: (1)对自然资源的浪费较为严重伴随着近年房地产业的迅猛发展,土地资源、木材建材资源的浪费较为严重,政府有关部门及房地产开发企业对资源的合理利用工作不到位,房地产开发企业节能技术较低,节能材料及可再生材料使用率较低,管理措施不到位。 (2)对文化环境的破坏较为严重特别表现为在城市规划及具体拆迁过程中对具有文化、历史内涵,具有较高文化、艺术特色的老城区、老街区、老建筑物的保护不力,随着城市开发的程度加深,高层建筑数量不断增加,城市的文化氛围文化底蕴也越来越淡,各城市外貌在不断趋同。 (3)对生态环境破坏较为严重部分开发企业片面追逐经济利益,盲目增加开发项目的建筑密度和容积率,由于城市建筑密度的增加,住宅小区建筑物容积率的增大,从而致使城市的绿化空间变小,城市空气质量问题和气候问题突出,导致生态环境的恶化。(4)商品房的空置率较高由于种种原因,我国城市的商品房空置率较高,甚至有些地方商品房开发的面积、数量已经超过了当地的人口规模,鬼城频现。高居不下的空置率给经济社会带来较多的问题。 二、房地产业对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影响及重要作用 1.房地产业特征显着,一是与数量众多的行业的高关联性,二是创造财富的巨额性,三是产品的基础性,从而在我国国民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我国房地产经济的发展并不是平稳不变的,它的发展与我国宏观经济的发展一样,也会受到资源、消费因素的影响而起伏。当受到资源、消费的约束时就会收缩,当受到资源、消费的刺激时就会扩张。 (1)我国房地产经济周期性波动我国房地产经济发展存在周期性波动的特点和规律,与我国宏观经济周期具有较高对应性。研究我国房地产经济周期性波动的原因,及影响我国房地产经济周期波动的因素,以便采取相关经济手段,并制定相应的宏观调控措施,对于房地产业可持续及保持我国国民经济协调健康发展意义重大。从上世纪八十年代开始,我国房地产业发展可以划分为四个发展周期,目前我国房地产业的发展正处在第四个周期。第一个周期从1981年到1983年;第二个周期从1984年到1990年;第三个周期从1991年到1996年;第四个周期从1997年开始至今。通过对比我国房地产业的这四个发展周期,可以看出我国房地产经济周期性波动存在以下两个特点:一是房地产经济周期的长度每经过一轮都在变长,波动的幅度在不断减小;二是房地产经济的衰退周期与扩张周期的比例是在不断减少的。 (2)影响我国房地产经济周期性波动的因素 ①内在因素主要包括房地产投资和房地产市场供求房地产投资规模波动是房地产经济周期性波动的引擎。房地产企业在作投资决策时,必须考虑其投资回报率。房地产投资回报率的高低直接影响到房地产企业的投资增加或减少,这个对房地产业投资规模的周期波动会直接影响到房地产经济的周期性波动。房地产市场供求波动对房地产经济周期波动影响巨大。因市场价格、居民收入、政府政策、对市场预期变化等因素影响,房地产需求总量会发生波动;因资金、技术、管理、人力资源等因素影响,房地产供给总量会发生波动。这些波动会对房地产经济周期波动产生巨大影响。只有在房地产供需总量保持平衡,同时供需结构保持平衡的情况下,房地产经济发展才能保持平衡;只要房地产供需总量失衡,或供需结构发生失衡,就不可避免的影响到房地产经济的周期波动。 ②外在因素包括政策因素和社会经济与技术因素政策因素指国家制定的有关财政政策、货币政策、投资政策、产业政策、经济体制改革政策等。这此宏观政策因素具有明显的周期性,对房地产经济的周期波动的影响是直接的、显着的。社会经济与技术因素。房地产经济发展与我国国民经济增长率相关性极高,当我国宏观经济增长率高的时候,我国房地产经济的发展速度也呈现快速发展势头;反之亦然。此外,我国对产业结构进行调整、房地产业的技术变革、经济政治体制的变化等,都会对房地产经济的发展带来巨大影响,使得其发生周期性的波动。 ③偶发因素是指自然灾害、社会突发事件,及其他不可预测的因素,比如技术的根本性变革等。这此因素对房地产经济周期波动的影响是突然的直接的。房地产市场与我国国民经济协调发展研究牛雨来(徐州市观音机场有限公司,江苏徐州221006) 2.房地产经济周期与我国宏观经济政策具有关联性房地产经济周期性波动与我国宏观经济政策具较大关联性。在对房地产业进行宏观调控时,适当的宏观经济政策可以有效预防房地产经济大起大落,力求能够最大限度的减少房地产经济周期性波动对经济社会带来的不利影响。 (1)宏观经济政策统一性与房地产经济周期差异性方面我国房地产业具有明显的区域性 特点,各地区发展水平、程度有很大差异,这也导致我国房地产经济周期既有全国性的,又有区域性。这在客观上要求宏观经济政策对房地产业的市场调控要结合以上特点,采用科学的理念制定政策,避免一刀切。 (2)货币政策灵活性与经济形势的变化性方面货币政策对我国房地产经济的影响显而易见,为预防房地产经济的大起大落,客观上要求货币政策要适应我国的经济发展形势,并根据国民经济的发展情况进行灵活调整。要控制货币政策的调整幅度,控制金融市场的流动性,灵活调整利率,连续微调调控方式及松紧程度,以充分发挥房地产业的经济增长点作用,扩大内需,延缓波动的周期。 (3)财政政策的稳定性与房地产经济的波动性方面积极、稳定的财政政策对治理经济衰退、促进经济稳定增长有重要作用,要谨慎权衡制定紧缩财政政策、扩张财政政策和稳定财政政策,防止财政政策的调整引发房地产经济周期大幅的波动。根据目前的经济形势及房地产业现状,应当主动进行结构性的调整,采取中性、稳健的财政政策,适度紧缩由财政资金支持的房地产投资项目。 (4)政府引导的价格体系及市场需求多样性与供应市场相对单一性方面价格因素对房地产经济波动的影响较为突出,政府应当引导制定合理的房地产产品的价格,避免房地产经济周期波动的不稳定。对房地产供应市场与房地产需求市场严重失衡问题,要建立健全居民住房保障体系;保持合理的住房投资建设规模;调整住房的供给结构;适当引导市场形成一种梯级消费;促进住房建设和消费模式的合理化。 3.房地产业对我国国民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1)对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具有带动作用房地产业因其自身规模较大,因此,其对我国国民经济的总体影响非常强,其对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带动作用非常大。据有关资料显示,1998年-2011年,房地产业包括建筑开发对GDP的直接拉动作用呈上升趋势,从1998年的0.43%上升到2011年的0.65%,房地产业每年平均拉动我国经济增长0.64%。房地产业对GDP的间接拉动作用也越来越大,从1998年的0.81%上升到2011年的1.21%,年平均拉动经济增长1.19%。直接拉到与间接拉动合计,房地产业每年平均拉动我国GDP增长1.84%。同期我国平均经济增速为年9.86%,房地产业对我国经济的贡献率超过19.7%。房地产业自身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从2009年起已经超过9%,2009年到2011年这个比例平均为9.6%。房地产业自身增加值加上间接带动产业的增加值一共占GDP的比重,从2010年起已超过30%,2009年到2011年这个比例平均为30.1%。 (2)对关联产业具有需求拉动作用据有关资料显示,抽样调查2002年、2005年和2007年这3年,房地产业对我国42个产业的完全消耗系数之和分别是1.6339、1.7977和1.9526,这意味着房地产业每增加1个单位产值,2002年拉动关联产业增加1.6339个产值,20005年数据为1.7977,2007年数据为1.9526。证明房地产业对关联行业的需求拉动作用越来越大。从拉动的行业种类来看,主要受益的是物质及原材料型行业。这3年,受房地产业需求拉动影响最大的前10个产业中2002年有6个是物质及原材料型产业,2005年有8个,2007年有9个。2002年房地产业对这些关联产业的单位拉动作用占所有产业单位拉动作用的61.5%,2005年占63.2%,2007年占66.5%,呈逐步上升趋势。 (3)对关联产业价格的影响突出房价的变化对其关联产业产品价格的变化影响突出,根据有关资料对房价上升10%,其对关联产业产品价格的影响,及对物价指数的影响,排名前10的产业列表如下:从上表可以看出,价格上涨幅度最大的主要是服务业,在服务业的成本比重中房地产所占比较高,因此房价的变化对服务业的影响更大。 三、促进我国房地产业的可持续发展,与我国国民经济协调发展 1.房地产业可持续发展内涵房地产业可持续发展有丰富的内涵,它涵盖了社会、经济、文化、技术、环境等领域,总体来说,包括其一,要能够促进经济的持续增长,其二要能够保护环境,保证资源的有效利用及持续发展,其三是能够促进社会的全面进步。也就是说,实现房地产经济可持续发展,既要能够满足目前人民的物质需求,并能给今后预留发展空间,还要能够使得房地产业与社会各产业协调发展。 2.房地产业可持续发展的措施及对策 (1)加强对房地产业的市场监管力度政府要加大对房地产业的市场监管力度,理顺行政管理和企业自主经营的关系,管好政府的份内工作,引导房地产市场向规范化、市场化方向发展。要加强对房屋质量检测力度,确保开发项目的质量;要努力提高土地利用率,避免土地空置现象;加强管理监督的同时必须杜绝对项目的暗箱操作,减少并消灭对房地产业的不合理收费。此外,还要积极引导房地产企业适应市场需求,促使开发项目与当地的环境资源人口等相协调,控制房地产开发的投机行为和短期行为。 (2)重视制度创新和科技创新制度创新。一是优化税收结构,除对增量房产进行征税外,对存量房产征税要进入议事日程;二是开发企业的观念创新、产品创新,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进行环境成本核算,改变过去片面追求环境、低容积率、人均居住用地超规范的做法;三是消费观念创新,考虑潜在需求如何转化为有效需求问题;四是服务创新,创新中介、经纪、物管的内容和形式,简化房贷、产权登记等事项繁琐的手续,建立一套科学合理利于操作的流程。科技创新。要采用先进的科技手段和方法,利用新能源,使用新材料,争取最大的经济效益;要提高资源的有效利用率,减少环境污染,改善人们的居住、办公条件,优化城市环境,从而增进人与自然的亲和力,使得房地产业的发展与人民居住文明协调发展。 (3)建立健全房地产业法律法规,规范和指导房地产市场积极推进房地产市场的制度化和法制化建设,对房地产业经济活动整个流程的各个环节,都要有规定明确具体、具有较强操作性的法规和准则,从而引导和规范我国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对该流程中的买(拍)地环节、行政审批环节、企业融资环节、开发建设环节、质检环节、商品房预售环节、销售环节、售后环节、物管环节等几大重要环节的法律法规进行建立健全完善。特别要注意对法规准则的细化,如买(拍)地环节中对土地市场信息公开的法规准则,应细化说明规划结构、土地储备量、在拍土地、规划评估价格等;行政审批环节中审批程序和监督机制应细化;融资环节中指定金融机构、指定金融监控机构及金融秩序的监管制度应细化;开发建设环节中房地产税收的细则要细化;销售环节中对价格标准应细化。 (4)创立房地产金融二级市场,完善房地产金融体系据有关资料,其他国家居民个人住房的贷款占社会总贷款的比例大约为20%,而我国的比例仅为1.6%,这可以解释为我国房地产业有效需求不足,因此,有必要把房地产金融信贷更多的转移为房地产消费信贷,以实现我国房地产业生产-消费的良性循环。制约我国房地产业发展的瓶颈之一就是金融信贷问题,我国房地产业一直被资金来源、资金流动性、期限错配等等因素的制约,为确保房地产业的可持续发展,就要完善现有的房地产金融体系,打通房地产市场与资本市场的联系。具体讲就是建立和完善我国住房抵押贷款的二级市场,争取将抵押贷款实行证券化,把住房抵押贷款的一级及二级市场纳入到金融的整体大循环之中。 (5)做好房地产信贷风险的预防及管控工作由于我国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与房地产业的联系是如此紧密,房地产业的行业风险会传递到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成为它们的信贷风险,要做好预防及管控工作,一是,要抓紧做好自身信贷结构的调整,自身资料缺课大,规模小的开发企业,抗风险能力不强,必须严格控制信贷;二是控制好个人住房贷款的风险,重点支持自住房及改善型住房的贷款需求,同时还要严格执行贷款审查,坚决杜绝开发企业假按揭真贷款的风险做法;三是要加强贷后的管理,做好信贷资金的跟踪、调查工作。 (6)制定合理规划,提高资源有效利用率房地产业要改变过去那种粗放型的发展方式,合理规划,提高对土地资源及其他各种资源的合理利用,提高资源的有效利用率。一是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土地资源是不可再生资源,是我国房地产市场开发过程中必须加以合理利用的资源;土地资源也是我国实现房地产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是我们改善人居环境的的前提。要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必须首先按照可持续发展的原则来开发利用;其次,对城乡结合地区的土地开发,要对土地征用许可证进行严格把关;再次,对已经转为建设用地的,政府有关部门必须要督促开发企业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率;最后,要对各类用地合理配置,以实现土地资源高效配置。二是抓好空置土地的处理工作首先要调整土地的存量,避免闲置,其次,需要从法规制度的角度妥善处理闲置的土地,对通过招拍挂手续以后超时限的土地,要通过回收、收购、兼并、拍卖的方式来使土地重新回到市场,从而使土地的利用率得以提高。 (7)抓好环保工作,促进生态可持续发展一是在房地产开发建设过程中必须注重对生态的保护,生态环境直接影响人们身心健康,是我们生活的重组成部分,是一直以来人类发展关注的重点,因此,房地产开发建设必须树立以人为本的设计理念,在开发建设过程中抓好对环境的保护工作。二是要发展低碳房地产,积极提倡使用节能材料、可再生能源。 (8)做好保障性住房建设,促进社会和谐本着保护弱势群体的原则,政府必须保证中低收入阶层对住房的刚性需求,切实解决中低收入人群的住房问题,因此,必须加大力度建设保障房,保质保量完成国家制定的保障房开工面积、套数及竣工面积、套数的目标,以促进社会和谐发展。保障房建设应做到公开透明,要坚持监督公开、地价公开、招标公开、建设公开、决算公开、住户申请公开、入住情况公开等,坚持全过程信息透明,把好事办好。 房地产经济论文:房地产经济可持续发展战略研究 一、房地产经济可持续发展相关概念的研究 (一)发展与可持续发展 唯物辩证法认为,发展是新事物代替旧事物的过程,是一个由小到大、由简单到复杂、由低级到高级的上升过程。所谓可持续发展,是指发展过程中的一个特殊发展模式,其发展是可以持续和连续的。在实际生活中,可持续发展强调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经济与人口、资源、环境的和谐发展,发展是注重质量和子孙后代人幸福的。 (二)房地产经济可持续发展 在房地产经济中,沃特曼、柯林斯、波拉斯和彼得斯等着名学者研究了房地产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几种主要影响因素。柯林斯通过研究指出,追求利润最大化的这一理念是房地产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准则,房地产开发商所拥有的远大目标和激励制度是房地产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具体内容。传统的房地产经济发展目标是侧重于追求利润,而可持续的房地产经济发展应在于追求从逆境中恢复的能力,以增强应对不利环境的弹性。 (三)企业可持续发展战略 企业可持续发展战略是关于对企业在发展中整体性、长期性、基本性问题的谋划,发展性是企业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本质特征,用企业可持续发展战略指导企业其他战略,用企业其他战略执行可持续发展战略,这是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途径。 二、房地产经济可持续发展战略相关理论基础 (一)核心竞争力理论 “核心竞争力”一词于1989年被哈默尔教授和普拉哈拉德教授在其研究学术成果《公司的核心竞争力》首次公开提出,并对核心竞争力理论进行了系统和权威的阐述。企业核心竞争力理论包括3个方面特征:(1)核心竞争力是无法被模仿和代替的;(2)核心竞争力拥有着广泛的市场推广能力;(3)核心竞争力代表着企业客户长期的核心价值,对客户关键性利益有重要作用。 房地产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首先就要求房地产企业努力提高自身的核心竞争力,创新自身的产品和服务质量。 (二)波特发展战略理论 20世纪80年代,迈克尔·波特在其《竞争战略》一书中提出了企业发展战略理论,该理论指出了行业结构“五力模型”:(1)供应商的议价能力;(2)客户的议价能力;(3)行业的竞争现状;(4)新进入者的挑战;(5)替代产品或服务威胁。他指出了企业应该在哪些点上谋求竞争力的提高,为产业经济学和管理学之间的相互联系提供了条件。波特发展战略理论从产业角度分析了企业发展的竞争策略,对企业经营的产业环境进行了研究。 (三)企业资源理论 企业资源理论从资源的视角来对企业竞争能力进行分析。企业资源理论认为,企业的资源必须拥有4个基本性质:(1)价值性(Valuable);(2)不可模仿性(Inimitable);(3)稀缺性(Rare);(4)非替代性(Non-substitutable)。资源是一个综合体,企业的持续竞争优势应该包括上述4个性质。房地产企业的生产性和经营性活动需要资源组的良好协调与配合,资源组包括固定资产、人力资源、资本性投入和外形资产等投入。 三、促进房地产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研究 根据产业经济学理论,房地产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需要在市场、资源、能力和政策方面达到均衡时,才能实现房地产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如图1所示。 根据图可以看出,当房地产企业在市场、资源、能力和政策四个方面达到均衡时,也就是说处于图中的阴影区——优势发展区,房地产经济才能可持续发展。以下是关于房地产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研究。 (一)确立以“顾客价值至上”为导向的战略方向 房地产企业可持续发展应该围绕着市场需求,以提升顾客价值为战略目标。追求利润最大化不再是当前企业终极的发展目标,要想使企业永续经营,就不能单纯地追求某一个项目或者一段时间的利益,应该用发展的,战略的眼光去制定长远发展计划。“水能载舟,亦能覆舟”的道理在商业战场中的力量也是无穷的。项目是经营的手段,但是单个项目的利益不能代表永续经营的成果,只有一贯地坚持围绕市场需求和坚持顾客价值至上,才能够实现企业的永续经营。 (二)推行品牌战略 房地产品牌是产品品质、产品创新、服务质量、建筑科技、生态环境、居住文化、企业形象以及企业实力等诸多因素的综合体现。房地产品牌是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进行房地产产品开发经营的同时,有计划、有目地设计、塑造,并由社会公众通过房地产产品的品质和价值的认知而确定的商标和企业形象,是公众对房地产理性认识与感性认识的总和。房地产品牌包涵了企业品牌、项目品牌和物业品牌三个部分,企业品牌是房地产品牌的载体,是房地产企业信誉、素质、服务和文化品位的一种标志,是企业对消费者的一种承诺,也是消费者对企业实旌有效监督的手段。项目品牌是房地产品牌的关键,是企业品牌的具体体现,是企 业品牌的基础。物业品牌是房地产品牌的重要内容,是项目品牌的必要延伸,三者相互联系、相互作用。 (三)拓宽融资渠道 房地产企业应将资金管理规范化和制度化,充分利用市场资源,积极探索资本市场、银行市场以及其他途径的融资方式,利用资产重组等手段,充分整合优良地产资产资源,获取低成本资金,保证资金链的顺畅运转。例如,万科企业在制定了包括《资金管理制度》、《资金业务操作细则》等在内的资金管理制度,明确公司资金管理的要求和控制流程,按照公司集中统一管理的原则,通过资金管理平台对资金业务进行管理和控制,从而降低资金使用成本并保证资金安全。公司设立资金管理中心,对公司和各子公司的融资和结算业务实行统一管理。 房地产经济论文:浅谈阳泉市房地产市场经济 2013年,阳泉市房地产开发市场一改往年观望、低迷,各项指标回落的窘况,全市房地产开发投资额呈明显上升趋势,施工规模扩大,成交市场活跃,到位资金增长,房地产开发市场逐步回暖、预期良好。由于影响房地产市场发展的不确定因素较多,诸多问题需引起关注。 一、上半年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 (一)开发投资增长较快,住宅投资力度加大 上半年,全市房地产开发投资完成25.7亿元,同比增长49.8%,增幅排名也由同期全省的第10位提高到今年的第二位。开发投资中,住宅投资18.5亿元,增长43.5%,占房地产开发投资的比重为71.8%,比同期提高51个百分点。办公楼和商业营业用房投资分别增长147.6%和62.5%,保障性住房投资完成7.3亿元,占全部住宅投资的28.4%,同比增长50%,其中廉租房投资0.4亿元,同比增长138.7%。 (二)房屋施工面积和新开工面积均保持较快增长 上半年,全市房屋施工面积739.9万平方米,增长29.4%,增速(比1-5月)上升33.1个百分点,比同期提高30.7个百分点。其中,住宅、办公楼施工面积增长较快,分别达到568.5万平方米和22万平方米,同比增长35.1%和14.8%;保障性住房施工面积305.7万平方米,占住宅施工面积的41.3%,同比增长50.7%,其中廉租房施工面积13.3万平方米,同比增长30.8%。房屋施工规模持续扩大。 (三)商品房销售面积增长较快,待售面积减少 今年以来,我市房地产市场销售呈逐月回升之势,1-6月份,商品房销售面积33.5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1.4%,增速(比1-5月)提高31.3个百分点,比同期提高40.2个百分点;其中,住宅销售面积32.9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2.6%,商品房销售额10亿元,增长29.9%,其中,住宅销售额9.7亿元,同比增长33.7%。销售情况良好,商品房待售面积不断下降。上半年,全市商品房待售面积40.2万平方米,同比虽增长2.9%。但比前五月减少3.2万平方米。 (四)房贷调控政策效果递减,国内贷款增势较强 上半年,房地产开发企业到位资金22.7亿元,同比增长21.5%。从资金结构看,国内贷款保持了较快增长,1-6月到位1.6亿元,增长111.7% ,占全部到位资金的比重由同期的3.4%提高到5.4%,自筹资金、定金及预收款分别增长19.5%和10%,二者占全部资金来源的81.9%,比上年同期提高15.8个百分点。 二、当前房地产市场需关注的几个问题 (一)关注商品房供求结构矛盾 近年来,随着人们需求的改变,商品房开发结构得到较大调整。从城市人群看,以改变现有住房条件,追求舒适享受的生活为目标,90平米以上的住房为购房首选。据统计,上半年,全市90平米以上的商品房销售面积达4万平米,同比增长2.5倍,其中,144平米以上的住房销售同比增幅达2.3倍;从农村人群看,随着城镇化步伐的加快,住房已成为众多进城务工人员的刚性需求,但由于受收入、经济等因素的制约,90平米及以下住宅以及二手房更受青睐,因此,各级政府要积极引导开发企业根据市场需求合理安排商品房供求结构,以满足更多的市场需求。 (二)关注区位因素对未来房地产市场的影响 区位是影响房地产销售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我市地理环境较差,沟多坡多,经过多年的开发,中心地区已是非常有限。房地产开发只能朝更远、更偏的地区蔓延,那些位置偏远、配套设施不够完善的楼盘往往需要一段时间逐步成“气候”,才能得到买房者的普遍认同,而开发商对此的目光更是领先于买房者,因此,相关部门要尽快完善新楼盘的各项配套工程,以防因偏远小区入住或销售偏低,影响开发商投资的积极性,进而影响全市的房地产开发市场。 (三)关注房地产开发企业竞争实力 目前,全市纳入国家企业一套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99个,资质一级以上的企业仅2个,二、三、四级分别为12、23和55个,暂定级7个,1级资质占全省比重为15.4%,二、三、四级分别占8.6%、6.3%、5.4%,暂定级占1.1%。2012年底,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拥有资产200.6亿元,每个企业平均资产为2.03亿元,开发企业的数量、规模和实力均不及全省及兄弟地市,在全国、全省有影响力、竞争力的房地产企业更是少之又少。 (四)关注房地产市场的融资 在目前房地产运行高速发展的过程中,要特别关注房地产市场的融资情况。在房地产业的融资过程中,金融业最具备筹集资金的优势,它可以把社会上闲散资金吸收进来,由分散变为集中,由小额转为大额,能解决房地产业生产与经营中遇到的资金困难,从而保证房地产市场的顺利进行。房地产金融的发展可带动如建筑、各种装饰材料、交通运输等行业的发展。目前,我国现阶段房地产市场还不够完善,金融市场发育比较缓慢,这样就使得房地产发展资金严重不足,这就急需金融业的大力扶持。发展房地产金融既推动了房地产业的发展,又促进了金融市场及房地产市场的发展。 三、几点建议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高度关注房地产市场出现的新情况、新变化,积极引导和调控房地产市场走势,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 1.继续优化住房供应结构,切实增加有效供给 要重点发展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适度发展中高档商品房,形成各种价位档次住房供给的合理配置。继续加大保障性住房投资力度,考虑满足不同层次家庭的基本住房需求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2.积极引导房地产业实现转型发展 指出,改善民生是经济发展的根本目的,这为房地产业指明了发展方向。因此,各级政府部门要积极引导房地产业实现转型发展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要引导房地产业由国民经济的支柱性产业向民生保障性产业转型;运行模式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 房地产经济论文:房地产经济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1.绪言 从某种程度上来讲,房地产经济的发展问题已经不单单是一个经济范畴的问题,它对人们的生活水平以及国计民生都有着非常明显的影响。近些年来,市场环境的变化促使房地产经济获得了空前的发展,在这个过程中,政府也对房地产行业的发展加强了控制,加大了宏观管理的力度,也颁布了一系列的法律来规范整个行业的发展,但是这些政策由于受到多种环境的影响,并没有起到应有的效果,包括也受到其他原因的影响,房地产经济发展过程中的问题甚至还出现了愈演愈烈的状况。在这样的状况下,我们有必要针对房地产经济运行过程中所出现的一系列问题进行解决,因为这和人民的生活甚至国家的经济走向有着非常密切的关联。 2.房地产经济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2.1 缺乏有效的管理和规划 从大的范围来看,我国的房地产市场在经历了多年的发展,已经成为一个支柱型的产业,甚至成为国家经济发展过程中的一个命脉,因此如果处理不好,很有可能会形成非常严重的问题。也正是认识到了这一点,政府通过多种有效的措施,包括颁布一系列的法律法规来保证房地产行业的发展,但是从实际意义来看,这些政策所起到的效果非常有限,很多政策法规没有结合实际状况,形式感浓烈,缺乏一定的可执行力。 众所周知的是,在我国,相关经济的落实都是由上而下一步步落实的,在具体的政策执行过程中,由于缺乏统一的标准,就很容易出现矛盾,特别是房地产行业的复杂性和各个具体地域实际情况的不一致性,很容易导致这种矛盾的加剧。缺乏有效管理体制所导致的另一个问题是,在地产交易的过程中,出现了很多潜规则,这些潜规则虽然没有形成明文规定,但却在暗箱操作的过程中给整体的地产发展过程中带来了非常大的阻碍力。[1] 2.2 相关的房地产政策缺乏一定的目的性 房地产行业作为当下经济运行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的经济产业,受经济大环境的变化,房地产经济在运行发展过程中也在不断的发生变化,可以说,房地产市场经济无时无刻都是在变化状态中的,但是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很多与房地产相关的政策在颁布的过程中并未结合当下的实际状况,也就丧失了本应该具有的执行力和约束力。 笔者根据自己的观察分析出现这一状况的具体原因,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其一,我国当下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无论是宏观调控还是微观的政策执行,都很有可能会出现判断不准确的状况,在具体的发展过程中,未能对房地产市场形成一个科学合理的认识,当然也就不可能认清其中所存在的一些不足,所以就造成了相关政策的不稳定;其二,由于政策的不稳定,在很多情况下,当下被执行的法律法规和实际的运营和发展状态是不吻合甚至是截然相反的,这就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房地产经济发展的稳定性;其三,很多不法分子看到了房地产运营和政策执行过程中的漏洞,投机取巧,这些行为都会在很大程度上妨碍和扰乱了房地产市场的正常运行,还会对市场经济的发展秩序造成极大的破坏。据观察,我国房地产市场在管理过程中,所颁布的一系列法律都存在着类似的问题,譬如说在税收过程中的政策、与经济适用房相关的政策、与住房产业相关的政策等等,这些政策在管理的目标上不够明确,甚至在思路上并不明晰,所以在当下无法起到应有的作用,甚至还会阻碍房地产行业的持续稳定发展。 3.房地产经济发展过程中存在问题的解决策略 在房地产经济的运行发展过程中,受到政策、经济环境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出现很多问题,在接下来的一段时间内,我们必须要梳理思路,认清现状,根据实际情况和出现的问题,制定出一系列能够促进房地产经济平稳运行和发展的策略,保证整个产业的稳定,保证人民的正常生活不受影响,维护国家的整体经济结构稳定。 3.1 加强规划,持续发展 在房地产经济发展的过程中,首先需要做到的就是要对所拥有的资源进行高效的利用,杜绝资源的浪费,杜绝房地产经济的粗放式发展,而是要坚持走集约化的发展道路。在这个过程中,最需要强化的就是对土地资源的有效管控和利用。除此之外,还需要在发展的过程中加强对资源的有效规划,要保障房地产经济作为整个国民经济结构的支柱性地位,并以此来推动整体国民经济的长远发展。最后,我们在致力于推动房地产行业的发展过程中还需要注重对环境的保护,要将房地产行业作为一个可持续的发展产业,将它作为城市生态经济发展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在这个过程中,需要做的就是在规划的过程中认真的对实际状况进行分析和研究,听取相关的专家的意见,科学的规划和发展。[3] 3.2建立和健全发展管理机制 房地产行业作为一个对国民经济有着重要影响的产业,有必要通过政策的引导和规划来保障它的发展过程能够平稳有效,在制定政策的过程中,必须要对当下的发展实际进行准确的衡量和认识,一方面要重视市场的自我调节功能,另一方面也要加强引导和制约,进行适度、科学的控制与干预,从而建立起有效的管理机制,为了房地产经济的平稳运行营造出合理的发展环境。 3.3 强化对市场的监管作用,有效的发挥市场的功效 在促进房地产经济运行发展的过程中,政府应该将制度建设作为一个重点,致力于减少房地产开发过程中政府行为的参与,杜绝盲目的开发以及贪污腐败和暗箱操作的问题,杜绝一切不符合法律法规的暗箱操作行为的发生。其次,政府应该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保证房地产产业法律环境和市场环境的纯净,为房地产市场的稳定有序运行创设良好的环境,在这个过程中,需要集中全社会的力量,来提升开发商的素质,尽最大的可能促使房地产的开发项目和人口与环境协调发展,杜绝开发商的短视行为。 4.结语 我国房地产经济在运行和发展的过程中依然存在很多的矛盾和问题,譬如说政策管理的问题,包括没有形成有效的管理体制,而相关的房地产政策缺乏一定的目的性等。鉴于房地产行业在整个经济运行过程中的重要作用,我们有必要通过一系列的措施来规范房地产经济的发展,建立和健全发展管理机制,强化对市场的监管作用,有效的发挥市场的功效,加强规划,从而持续推动房地产行业的发展。 房地产经济论文:区域房地产投资与国民经济发展论文 工业化发展现状 对于工业化发展状况,目前已有部分专家和学者进行了相关研究,如:王秉建(28)对工业化水平进行了评价;胡亭亭(27)对工业化的发展现状和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余华银(26)对工业化的进程进行了评价等。通过对研究的梳理可知,工业化的发展状况为:工业化进程慢于全国,工业化已处于工业化的实现和经济高速增长期的初期,但与全国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工业高度化水平低于全国,高度化进程也相对较弱,工业处于由重工业化阶段向高加工度化阶段转变时期,工业高度化水平不断提高,但工业高度化水平明显偏低:轻工业中以非农产品为原料的加工业比重低;重工业中加工工业比重低;重加工工业内部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的加工业的比重低。 现阶段工业化发展的外部环境和内部条件分析 (一)外部环境 1.有利条件。新型工业化道路为农业发展带来新的机遇。在新型工业化道路和新区域工业化模式下,人们开始重视农业地区和农业的发展。一方面,工业化的目标从单纯的经济增长转向人的全面发展,这就要求大力发展农业和农业地区经济;另一方面,技术进步成为经济增长的最主要驱动力,使得农业的价值得到了重新认识。在新型工业化道路中,工业化的内容不再是狭义的,而是通过包括农业在内的各个产业的技术进步和效率提高实现全面发展。因此,农业不仅是加速工业化的一种工具,而且本身也是工业化的目的;发达地区产业转移和人们消费结构升级促生新机遇。虽然面临这一系列约束条件,但是,仍然存在有利于工业化的机遇:发达地区产业结构调整,一部分劳动力密集型产业逐步向内陆地区转移。可以选择适合本地比较优势的产业,通过承接发达地区的产业转移,积累工业化的资金;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对消费品的需求日益多样化,特别是对绿色生态产品的需求越来越大,这就为发挥其优势,发展绿色生态产业提供了机遇。 2.不利外部条件。国际金融危机的持续蔓延。最近一个时期以来,国际金融危机持续蔓延,对我国经济的负面影响日益加深,对于来说尤其明显,主要表现为:一是农产品价格全面下行。二是农村就业和增长局面趋于严峻。三是质量安全事件对农民、农业产业的冲击不可低估。民以食为天,我国有13亿人口,占世界人口的22%,而耕地面积只占世界的1%,粮食安全现状面临严峻考验。作为粮食主产区,在粮食安全体系中承担了重要责任,28年平均粮食产量为647万吨,占全国总产量的5.78%。因此,在选择新型工业化道路时绝不能以损害农业、减少粮食产量为代价。 (二)内部条件 丰富的资源条件。处于我国腹地,蕴藏了丰富的矿产资源。如煤炭、有色金属等。同时拥有大量的水资源。以中部五省为例,不仅拥有长江、淮河等水系,还拥有鄱阳湖、洞庭湖和巢湖等三大淡水湖。丰富的农业资源,有利于农、林、牧、渔的全面发展和形成较高的农业生产率,为充分发挥农业资源优势,建设现代农业,提供了广阔的资源配置空间和环境。 优越的地理区位。从地域优势看,位于长三角腹地,东临江苏、浙江等发达省份,西连广大中西部地区,承东启西,地跨江淮,交通发达,发展农业生产条件优越,区位优势明显。可充分利用东部沿海发达地区的信息、资金,接受辐射,又可面向全国,推广自己的优势产品。特别是随着东部地区产业的升级换代,将逐步淘汰一部分落后的劳动密集型产业,作为重要的劳务输出人口大省,积累了相当的技术和资金要素,已完全有能力承接长三角产业特别是农产品加工业的产业转移,这些都为农业的发展创造了难得的机遇。 较强的科研优势。从科研优势看,的高校、科研单位众多,合肥是全国四所科技城之一。截至27年底,全省共有各类研究与开发机构157家,其中国有独立科研机构116家(包括2家中央在皖科研院所、96家省属及省以下科研机构)、高等学校科研机构154家。这些科研机构特别是一批中央在皖科研院所,是科技资源优势的集中体现,强大的科研优势为工业化的发展提供了坚实的科研条件。 良好的生态环境。由于长期以农业为主,工业化进程相对缓慢,因此高污染、高能耗的传统工业较少,这使得的自然生态环境得到较好的保护。可以充分利用生态优势,跨越重化工业阶段,直接进入高起点发展对环境要求高的生态产业。 不利的因素。“三农”问题依然比较突出。面临严重的“三农”问题,主要表现在:农村基础设施相对落后,生产、生活条件较为恶劣。农业比较效益低,市场化发育程度低,小农生产的特点导致农业省在农业中的比较优势和竞争力无法发挥出来。农民收入水平不高,且商品意识、创新精神和经营能力不足,无法满足农业省工业化发展的需要。“三农”问题对工业化发展来说,依然是一个重要的制约因素;城市化发展水平相对滞后。 现代农业驱动型工业是工业化的现实选择 综上,结合实际,笔者认为应选择现代农业驱动型的新型工业化道路,即依托区域比较优势,以市场为导向,以生物技术、信息技术改造传统农业,围绕现代农业这个核心,把农业资源深度开发产业确立为区域主导产业,并形成有竞争力的产业集群,以劳动力密集型和技术密集型产品进入市场的工业化道路。这一选择具有重要意义,具体来说,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现代农业驱动型工业化模式符合新型工业化的特点。由于符合本阶段的资源禀赋结构,可以充分发挥其比较优势,在此战略下建立的产业体系能够适应激烈的市场竞争,不断发展壮大。通过产业的发展,利益的积累可以逐步改变的资源享赋结构,实现由农业省向工业省的转变。在资源禀赋结构变化后,现代农业有可能不再占主导地位,而是由更符合区域资源禀赋结构的产业取代,从而实现产业结构的升级,促进经济的发展。 有利于形成现代农业区域聚集优势,获取重要资源。现代农业与传统农业不同,具有要素投入集约化、资源配置市场化、生产手段科技化、产业经营一体化的特征,产品附加值高,有很高的投资回报率,这样就可以吸引区域外资金、人才等要素的流入。通过产业聚集主动吸收资源的作法,改变了以往被动等待资金、技术支持(即简单的工业反哺农业)的引资方式;改变了因传统农业效益低下而出现资源净流出的局面。通过市场化竞争吸引要素的方式,可以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增长。公务员之家 有利于发挥比较优势,找准定位,确立主导产业。首先,的比较优势在农业,新型工业化的重点应放在农产品加工业。其次,如果不发挥在农业生产方面的比较优势,提供更为丰富的农产品和深加工品,发达省份就会将需求转向国外寻求替代供应者,这样,就会失去发展的外部市场。区域工业化理论认为,有竞争力主导产业是区域经济增长的关键。而现代农业正是具有竞争优势的产业,因仅使用传统生产要素的农业是无法对经常经济增长作出重大贡献的,但现代化的农业能够实现。 可以有效克服资金瓶颈的约束。一方面,农产品加工业所需资金少、投入门槛低,是一种适合的劳动力密集型工业。另一方面,农产品加工业与农业形成良性联动关系,可以通过 加工增值农副产品,进而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户积累能力,为加工业的进一步发展积累资金。 能够实现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有效转移。由于现代农业驱动型工业化模式强调工业与农业的联动关系,必然促进农业生产向深度和广度发展,在农业内部吸收大量劳动力,缓解农村剩余劳动力流动带来的负面影响。传统工业限制了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而新型工业化是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根本保证。 房地产经济论文:经济法视野下房地产经济论文 一、经济法调控房地产经济的依据 1.房地产经济宏观调控法制化路径的必要性 经济法是一门调整需要由公权力干预经济关系的独立法律,即凭借法制路径实现社会与经济的双重效益,其目标包含“社会经济稳定增长、结构协调”等各类经济总量与宏观指标。当前我国国民经济正处于高速发展向平稳发展转型过度的新阶段,房地产各市场载体竞相追逐利润最大化,加之市场信息不对称进一步诱使房地产市场经济法律关系混乱,这一系列问题严重影响了房地产行业乃至整个宏观经济体的健康发展。在市场经济与法治社会共建的今天,针对房地产经济运行的脉搏进行把脉已势在必行,而要进行宏观调控就需要以法律为依据,其中最为重要也是最切合实际的依据无疑是经济法,经济法作为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法律,为上层政策思想的贯彻落实提供了法律程式与现实依据,是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法制化的必需。 2.经济法价值理念的契合 利益冲突是法律的产生之源,所有的法律都是为了社会利益目的而产生。经济法的产生亦如此,为协调市场各类经济关系主体而产生,其价值理念强调要通过增进社会整体经济利益来带动社会成员个体利益的增进,利益保障的关键在于社会整体利益及利益的可持续。我国房地产宏观调控的目标是要实现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其追求的也是一种社会整体利益。再者,在房地产调控过程中,不论是政府出台的政策还是房地产公司对暴利的追逐,由于缺乏经验、目光短缺,极易打破均衡市场原有的经济秩序进而导致各利益主体之间难以持久良性的发展,针对以上现实就有必要适时借助经济法可持续发展的理念来思考、分析房地产领域所衍生储的一系列问题,并提供针对性强且切实有效的解决路径。可见,房地产宏观调控与经济法在维护社会整体利益与可持续发展的价值理念上是一脉相承的,基于以上理念我们有必要且应当运用经济法的基本理论来深入剖析房地产经济宏观调控中所存在的诸多问题。 二、现阶段我国房地产经济宏观调控存在的缺陷 我国政府为解决房地产市场失灵,已陆续出台了一系列宏观调控的政策、措施,但其中一些关键性问题并未得到有效解决,房地产宏观调控收效不够明显且存在许多历史遗留问题。 1.房地产调控政策与法律法规的冲突与混乱 宏观调控的合法性是宏观调控政策的价值追求,但是当下调控政策与法律法规的冲突与混乱则是宏观调控运行的现实写照。首先,建设部、发展改革委员会等部门联合于26年下发的《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意见》中的不少规范条文与现阶段的法律法规相悖。比如其中有规定说商业银行不得接受空置三年以上的商品房作为贷款抵押物,这不仅从某种程度上否定了高层级的法律规范赋予商业银行的自主经营权,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构成了对担保法的挑衅。其次,陆续出台的宏观调控政策在内容上违反《行政处罚法》、《土地管理法》、《房地产管理法》等强制性法律规范达几十处之多,且调控政策内容存在一些模糊不清的口语化表达,欠缺法律应有的确定性和严谨性,在法律责任上很难界定。此外,历史数据显示国务院多次发文说调整房地产的交易营业税,对比发现新旧规范之间也存在不少抵触,房地产金融调控主体对课税要素的频繁修改,不仅降低了行业金融决策的权威性,也削弱了纳税人对所纳事项的合理预期,大大折损了政府金融调控中的实际绩效。 2.房地产决策的效力层次性不强 首先,在房地产税收调控法律上,目前我国的不少税种均以“暂行条例”的行政法规形式出现,其性质在本质上要比正常法律低一个位阶。回到问题点,不难发现房地产金融调控措施也大多以“通知”、“意见”等口吻出现,立法层次与效力层级不够突出,而且还缺乏针对商业银行违规处罚及责任承担的专项规定。其次,我国分模块的管理体制,使房地产内部调控机制普遍存在权责不清、相互推诿等问题。在贯彻落实各级政府和各部委的决策时,“上有决策、下有对策”的现象普遍存在,不少房地产调控政策在实际执行的过程中也往往成了一纸空文,难以付诸实施,更别说取得实际成效。最后,我国房地产经济的发育还不够成熟,缺乏战略抉择导向及理论指导规范,部分法律法规的出头过于仓促应付,没有经过严谨的实践论证,尤其表现在价格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上,其法律效应、适用层面、严谨性、权威性等或多或少均存在一定的社会质疑,且文件来源不一,颁布部门各不相同,受职权限制或出于行业利益考虑,难以协调平衡各方利益,文件的执行效率不高。 3.政府决策的严重倾向性 在房地产开发领域,土地财政极容易成为地方财政收入的主要突破口和地方GDP的重要拉动杠杆,具体在执行中央政策上,“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所作出的地方决策往往不是根据本地社会或市场需要,而是根据本地政府财政或GDP增长需要,具有严重的倾向性。房地产开发的土地、资金,甚至劳动力基本上非市场化,而建筑材料、商品房销售则完全市场化。影响房价的本质要素土地的价格完全由各级政府根据实际需要自由调控。政府为了使地方GDP数量快速上升而对土地进行完全的垄断,土地招标拍卖大多流为形势,不少则是以指定划拨、双方议价等非市场方式进行的。以上行为使得国内商品房基础定价缺乏统一的计算标准,基本只好由开发商来主导,炒高房价、过度投机等行为油然而生。公权力与开发商的联姻,造就了地方政府与地产开发商共同分配楼市财富的畸形 局面,短期内虽然经济拉动作用显着,但长期不利于宏观经济的合理发展,给经济结构的优化配置埋下了隐患。 4.房地产宏观调控法律体系的不完善 首先在房地产税收调控法律体系方面,有很多不合理的地方,例如租、税、费在设计与征收方面都暴露了各自的问题,以税代租、以费代税、以税代费、税费倒挂等问题非常严重。众所周知我国境内的外资企业免缴城镇土地使用税,却要改缴土地使用费,这便是典型的税费并存现象。其次在房地产金融调控法律体系方面,我国目前尚未颁布有关规制房地产金融的法律规范,只有极少数商业银行出台了有关房屋抵押贷款的相关规定。同时,房地产金融业缺乏行之有效的科学运作体系,银行等金融机构的信贷审查制度和信息披露制度不够健全。再次关于房地产土地调控的法律体系,我国房地产业现实中存在有“灰色土地”,开发商容易打“擦边球”。例如按照规定商业、娱乐等经营性用地中适用招标、拍卖、挂牌的方式出让,而该用途以外的其他土地在特定情况下也允许复制该类模式,这种单一的土地供应设计模式,使某些地方政府和不法房地产商有空可钻。与此同时,不规范的土地交易、不充分的信息披露和监督制度的存在也导致了房地产经济中的一系列问题。例如,开发商与某些政府官员勾结共同经营土地,由此出现政府官员的“寻租”问题。 三、经济法视野下我国房地产经济宏观调控路径 我国房地产经济尚未步入良性发展的轨道,为保证政府在地产经济中的理性行为,我们应在明确调控方向、目标和重点的基础上,根据房地产经济现实发展需要制定既具有科学性,又符合客观实际,并逐步完善的房地产经济宏观调控体系。 1.提高房地产立法的法律位阶 我国《立法法》明文规定,“财政、税收、海关、金融等基本制度”只能以一般法律的形式规定,否定了以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等渠道规定的合法性。显然,各级政府不得以行政法规的形式对以上基本制度做出规定,而法院判决、部门规章等更是不得越雷池半步。法律对基本制度的规定应当是占主导地位的,而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等,不过是对法律的细化或说明,仅占辅助的或次要的地位。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都不能脱离法律规定的范畴。首先,提高立法的位阶,统一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颁布施行。就拿房地产调控税收来说,目前大多数宏观调控税种依旧停留在“暂行条例”阶段,立法层次低,亟待转型成法律形态的正式规范。其次,明确实施细则的制定权限,即授权省一级人大制定税法的具体细则,从省际实际出发,一定程度赋予地方政府拓展新税种的立法权。由此,在发挥地方房地产调控积极性的同时,更好地确保宏观调控立法的合理性、权威性及可操作性。 2.建立健全房地产宏观调控法律法规 (1)建立金融调控的法律法规 我国尚未建立一套完整的房地产金融法律体系,已出台的《基金管理法》、《担保法》、《证券法》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催化了房地产宏观调控法治的健全,但由于它们在具体领域的实际针对性较差,内部一致性不够,因此我国应加强房地产金融法律体系的建设。首先,国家相关立法机关应出台高效力的金融调控法律来实施统一规范,打造房地产金融的有效平台。其次,以法治为依托完善制度建设。切实做好住房储蓄管理、住房融资的税收管理、公积金管理、低收入者的住房补贴等房地产金融活动相关制度,实现房地产金融市场的高效率运作。再次,打通新的融资渠道,推出更多与之匹配的金融服务,使资本运作渠道多样化,降低经营成本。最后,要确立房地产信贷的合法地位,建立科学有效的风险保障机制。作为房地产投资者,仅有投资动机是不够的,还需要雄厚的资金支持,而银行的主要资产就是信贷资产,如果失去银行的支持,房价的上涨趋势就会失去源源不断的动力。所以,确立房地产信贷的合法地位,是保障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必备条件之一。 (2)完善税收调控法治体系 税收作为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有着社会财富再分配、财政资金筹措等重要功能。因此,我们要尽快完善税收调控法律体系,发挥国家对房地产经济的引导作用。通过对房产税设置分段函数,高征低补,以合理调配市场资源的自由流通。一方面增加了资本的流动性和土地供给的有效性,另一方面也抑制了高房价背后的囤房行为。具体来说,第一,统筹落实原有税种与新税间的转化工作。期限内,将原本规定一笔缴纳的房地产税款,改为在房地产保有环节分期缴纳,切实减轻工薪阶层在购房交易环节中的税收负担,吸引潜在消费者。其次,在缴纳序位上,将原来需要在购买环节缴纳的税款推迟到房地产保有环节缴纳,从而让地方政府在土地审批环节和土地开发环节财政不至于过度吃紧,防止“拆东墙补西强”的粗放行为方式。 (3)完善土地调控法律法规的建设性探索 在地产经济中,政府的职权范围往往过于宽广,“手”伸得太长,常常过度干预房地产经济活动。因此,以法律条文为准则,进一步明确政府在房地产宏观土地调控中的职能范围和角色定位,改善行政权力过度膨胀的问题显得十分必要。首先,转变国有土地供应方式,在土地审批环节上推陈出新,注重综合考量,并规定土地价格的上限标准,防止地方政府过度追求经济增长而与开发商缔联,通过私下协调及非法手段操纵土地出让,哄抬地价。其次,建立法制化的地价调控体系,设立公示地价制度,明确房产价格与土地使用权租用价格两者的设定标准,完善房地产土地监督管理体系。最后,统一土地储备立法,通过统一土地储备立法实现土地“前期开发、整理、储存环节”的程序化和法治化,真正意义上将土地储备制度的运作推向正轨,建立有效的权力运行约束机制。 3.明确宏观调控权限,提高房地产宏观调控法律实效 先前出台的一系列房地产经济宏观调控措施均收效不大,其中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政府内部权责不分,因此我们着眼于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地方政府各部门间的实际权限,形成有效的监督评价机制,从根本上实现房地产宏观调控的法治化。具体措施如下:首先,在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权限划分问题上,要建立对央行增加功能性监管房地产经济权限的授权制度,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授权央行对部分地方房地产金融市场的直接监管权,形成有效的制约机制和良性的竞争机制。对部分地区特殊情形的差别化处理,有利于弥补中央监管的空白。其次,在地方政府与内部部门的权限划分上,地方政府一旦授权内部部门对房地产经济进行某方面调控,就不应在过多干预部门行动,只是进行适当性的建议和必要的监督。再次在政府部门间的权限划分问题上,明确央行与银监会在信贷政策中的职责划分,也要明确政府内部各部门之间各自的权限职责。同时,为加强各级政府、各部门及其主要领导人对经济实施有效的、常规的调控,也必须明确他们宏观调控失职的法律责任。最后有 必要将一些有效政策法制化,落实地产信贷政策的宏观自主调控权,以法律的形式明确规定政策磋商与制定过程中的权限与程序。 房地产经济论文:可持续发展下房地产经济论文 一、房地产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的现实意义 在市场经济的作用下,房地产经济的暴利性成为了人们关注与争论的焦点。尤其是近几年,学术界、媒体、人民群众都对此进行了批评与赞扬,各种言论争论不休。在此,我们不否认房地产为国民经济提高所做出的贡献,房地产经济的迅速崛起,不但满足的人民群众的住房需求,还带动了国民经济的发展[2]。但在发展地过程中,房地产业不仅要合理利用土地资源,还应为后展开辟道路。房地产开发不是单纯的把土地变成房子,应对环境、资源、金融等问题进行全方位进行考虑。房地产经济发展应根据经济发展、社会发展与人口发展之需要,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进行的,不是盲目开发,乱修乱建。过度的开发必然导致房地产经济衰退,进而制约相关产业的经济发展,因此研究房地产经济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可持续发展的现实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房地产业的快速发展为其他相关产业提供发展的空间与平台 如:家具行业、装修行业、中介行业、保险业以及其他服务业,同时还解决大部分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就业问题。房地产经济的发展为上述行业开辟发展空间,解决剩余劳动力为维护和谐社会做出了卓越贡献。 (二)房地产行业是我国的龙头产业之一,在拉动国民经济发展方面功不可没 据统计,现阶段,我国每投入1元房地产资金,需要7-22元相关产业支持。住宅每销售1元,可带动13-15元的相关商品销售。因而,我国住宅建设每上涨1个百分点,可推动国民经济1个百分点的生产总值上涨。所以,房地产经济的发展推动着国民经济的提高。 二、房地经济发展存在的矛盾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房地产经济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同时,房地产经济的发展也面临新问题与挑战。现阶段,我国房地产经济发展主要存在以下几个突出的矛盾: (一)房地产经济发展与土地资源供需矛盾 房地产在开发的过程中,对土地掠夺性的开发,对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的破坏。城市可利用资源已到山穷水尽的地步,而偏远地区又没有开发利用价值。因而,合理的运用节能技术、有规划的开发、加强管理以及节约资源,形成良性的循环是房地产经济发展的必经之路。 (二)房地产经济发展与文化资源保护矛盾 为满足住房需求,大面积的折迁,使许多具有文化特色,具有历史意义,保护价值的建筑也逃不掉拆迁的命运。特色城市的建设,发展特色文化是城市建设的重要方向,然而房地产经济一味追求经济效益,我国的城市文化正在慢慢消失,出现千城一景的尴尬局面。 (三)房地产经济发展的供需矛盾 房地产在开发的过程中,没有对市场需求量作充分的调查,盲目的发展与当地需求严重脱轨。接二连三的鬼城出现,就是房地产盲目开发的结果。大量空置房的出现,增加房地产的资金压力,导致许多房地产企业资金链断裂,面临破产。另一方面,某些不良企业在追求高利润的过程中以次冲好,房屋质量问题频出,造成销售困难,加大房屋空置量同时,激化了供需矛盾。 (四)房地产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的矛盾 在房地产开发的过程中,在利益的趋使下,高密度的建筑使绿化面积越来越小,生态环境的破坏,造成大量的环境问题出现,如空气质量问题、气候问题、珍稀物种保护问题等,进而导致城市生活紧张、压抑,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严重的困扰。 三、我国房地产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策略 我国房地经济迎来新的转型时期,开始行业洗牌,通过优胜劣汰的洗礼之后,存活下来的企业实力更强。随着国家对房地主经济发展规划,房地产发展正向规范化、合理化、理性化以及国际化方向发展。形成了房地产市场公平公正、合理有序的竞争环境。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房地产经济也从国内市场走向国际市场。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如何推动房地产经济可持续发展,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一)杜绝资源浪费,促进房地产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土地资源是不可再生资源,加强土地资源永续利用价值开发,是房地产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由于土地资源的有限性,在房地产开发的过程中,在保护环境的前提下,严格执行人均居住用地,降低容积率。由于我国土地资源没有价格底线,出现资源低价或无价,产品高价的现象。使资源再生产缺乏积极性,在刺激消费的同时也造成了资源浪费。因而,房地产要加快从粗放型开发向集约型开发的转变,对土地资源实行可持续开发与利用。同时对住宅用地加大使用率的监管力度,打击哄抬地价、炒地皮的情况出现。根据城市规划之需要,对新纳入的住宅用地进行合理的配置,把有限的资源进行合理的运用。 (二)保护生态环境,是推动房地产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有力保障 房地产经济发展要与环境发展,人口发展以及资源合理利用有效结合。生态环境的保护可将房屋价值体现到极致。房地产经济的生态价值是房地产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有效手段。因而,在房地开发的过程中,对环境价值进行核算,在开发的同时保护好生态环境,使房屋融入生态环境之中,而不是将环境成为房屋的点缀,追求原生态的生活方式,是当代人的住房选择的主要方向。保护生态环境是实现房地产经济可持续发展的保障。 (三)加强房地金融体系构建,保障房地产行业的良性循环,促进房地产经济可持续发展 抑制房地产经济发展又一关键性因素就是金融信贷。在发展面临流动资金困难、资金来源没有保障、期限错配等问题,要实现房地产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必须构建房地产金融体系,发展专属的房地产金融的二级市场, 把抵押贷款进行证券化,把一、二级级市场有效结合,形成一个大循环体系,打通资产市场与房地产市场的联系,解决房地产发展的资金来源问题。 (四)增强市场调控与监督力度,是市场功能的有力保障 任何一项经济的发展都离不开政府的支持,高效、公平的竞争环境是房地产经济可持续发展的保障。首先,政府应将建立保障房地产经济持续发展的制度作为工作重点,减少政府部门对房地产经济发展的抑制作用,杜绝暗箱操作行为,根除腐败行为,减少中间环节,取缔不合理收费等行为。其次,建立健全房地产经济相关的法律法规,包括法律法规的实施细则,尽量避免法律漏洞,建立完整的执法体系,打造公平、透明的房地产市场环境,根据市场法则优胜劣汰。同步提高房地产企业综合能力与素质,把房地产开发项目与资源、人口、市场需要以及生态环境相协调,减少房地产开发的投机行为和短期行为。 四、结束语 总之,在全球经济一体化发展的今天,我国房地产经济在迎来新的发展机遇的同时,也面临巨大的挑战,在今后很长一段时间,房地产市场仍处于不断转型之中,房地产市场将继续不断整合。这需要国家,加大宏观调控力度,从经济政策上进行支持。同时房地产企业加强自身综合实力建设,克服因难,在实现我国房地产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同时,引领国民经济的持续发展。 房地产经济论文:对房地产经济可持续发展战略研究 一、房地产经济可持续发展相关概念的研究 (一)发展与可持续发展 唯物辩证法认为,发展是新事物代替旧事物的过程,是一个由小到大、由简单到复杂、由低级到高级的上升过程。所谓可持续发展,是指发展过程中的一个特殊发展模式,其发展是可以持续和连续的。在实际生活中,可持续发展强调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经济与人口、资源、环境的和谐发展,发展是注重质量和子孙后代人幸福的。 (二)房地产经济可持续发展 在房地产经济中,沃特曼、柯林斯、波拉斯和彼得斯等着名学者研究了房地产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几种主要影响因素。柯林斯通过研究指出,追求利润最大化的这一理念是房地产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准则,房地产开发商所拥有的远大目标和激励制度是房地产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具体内容。传统的房地产经济发展目标是侧重于追求利润,而可持续的房地产经济发展应在于追求从逆境中恢复的能力,以增强应对不利环境的弹性。 (三)企业可持续发展战略 企业可持续发展战略是关于对企业在发展中整体性、长期性、基本性问题的谋划,发展性是企业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本质特征,用企业可持续发展战略指导企业其他战略,用企业其他战略执行可持续发展战略,这是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途径。 二、房地产经济可持续发展战略相关理论基础 (一)核心竞争力理论 “核心竞争力”一词于1989年被哈默尔教授和普拉哈拉德教授在其研究学术成果《公司的核心竞争力》首次公开提出,并对核心竞争力理论进行了系统和权威的阐述。企业核心竞争力理论包括3个方面特征:(1)核心竞争力是无法被模仿和代替的;(2)核心竞争力拥有着广泛的市场推广能力;(3)核心竞争力代表着企业客户长期的核心价值,对客户关键性利益有重要作用。 房地产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首先就要求房地产企业努力提高自身的核心竞争力,创新自身的产品和服务质量。 (二)波特发展战略理论 20世纪80年代,迈克尔·波特在其《竞争战略》一书中提出了企业发展战略理论,该理论指出了行业结构“五力模型”:(1)供应商的议价能力;(2)客户的议价能力;(3)行业的竞争现状;(4)新进入者的挑战;(5)替代产品或服务威胁。他指出了企业应该在哪些点上谋求竞争力的提高,为产业经济学和管理学之间的相互联系提供了条件。波特发展战略理论从产业角度分析了企业发展的竞争策略,对企业经营的产业环境进行了研究。 (三)企业资源理论 企业资源理论从资源的视角来对企业竞争能力进行分析。企业资源理论认为,企业的资源必须拥有4个基本性质:(1)价值性(Valuable);(2)不可模仿性(Inimitable);(3)稀缺性(Rare);(4)非替代性(Non-substitutable)。资源是一个综合体,企业的持续竞争优势应该包括上述4个性质。房地产企业的生产性和经营性活动需要资源组的良好协调与配合,资源组包括固定资产、人力资源、资本性投入和外形资产等投入。 三、促进房地产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研究 根据产业经济学理论,房地产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需要在市场、资源、能力和政策方面达到均衡时,才能实现房地产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如图1所示。 根据图可以看出,当房地产企业在市场、资源、能力和政策四个方面达到均衡时,也就是说处于图中的阴影区——优势发展区,房地产经济才能可持续发展。以下是关于房地产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研究。 (一)确立以“顾客价值至上”为导向的战略方向 房地产企业可持续发展应该围绕着市场需求,以提升顾客价值为战略目标。追求利润最大化不再是当前企业终极的发展目标,要想使企业永续经营,就不能单纯地追求某一个项目或者一段时间的利益,应该用发展的,战略的眼光去制定长远发展计划。“水能载舟,亦能覆舟”的道理在商业战场中的力量也是无穷的。项目是经营的手段,但是单个项目的利益不能代表永续经营的成果,只有一贯地坚持围绕市场需求和坚持顾客价值至上,才能够实现企业的永续经营。 (二)推行品牌战略 房地产品牌是产品品质、产品创新、服务质量、建筑科技、生态环境、居住文化、企业形象以及企业实力等诸多因素的综合体现。房地产品牌是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进行房地产产品开发经营的同时,有计划、有目地设计、塑造,并由社会公众通过房地产产品的品质和价值的认知而确定的商标和企业形象,是公众对房地产理性认识与感性认识的总和。房地产品牌包涵了企业品牌、项目品牌和物业品牌三个部分,企业品牌是房地产品牌的载体,是房地产企业信誉、素质、服务和文化品位的一种标志,是企业对消费者的一种承诺,也是消费者对企业实旌有效监督的手段。项目品牌是房地产品牌的关键,是企业品牌的具体体现,是企 业品牌的基础。物业品牌是房地产品牌的重要内容,是项目品牌的必要延伸,三者相互联系、相互作用。 (三)拓宽融资渠道 房地产企业应将资金管理规范化和制度化,充分利用市场资源,积极探索资本市场、银行市场以及其他途径的融资方式,利用资产重组等手段,充分整合优良地产资产资源,获取低成本资金,保证资金链的顺畅运转。例如,万科企业在制定了包括《资金管理制度》、《资金业务操作细则》等在内的资金管理制度,明确公司资金管理的要求和控制流程,按照公司集中统一管理的原则,通过资金管理平台对资金业务进行管理和控制,从而降低资金使用成本并保证资金安全。公司设立资金管理中心,对公司和各子公司的融资和结算业务实行统一管理。 房地产经济论文:对房地产经济未来发展创新思考 一、房地产经济对我国经济作用 (一)房地产业的发展需要国民经济当中许多部门和以及提供物质资料的相关行业与之配套发展 据测算,在我国当前的情况下,每投入100元的住房资金,可创造相关产业70~220元的需求; 每销售100 元的住宅,便可带动130~150元的其他商品销售。因此,住宅建设若增加10个百分点,可望带动国民生产总值增长1个百分点,住宅行业每吸纳100人就业,可带动相关行业200人就业。由此可以看出,房地产业对推动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 (二)房地产业提供的产品,为国民经济许多部门和行业的发展提供了前提和场所 房屋能为商业、家具业、家用电器业、房屋装修业、园林花木业、家庭通讯业、房屋金融保险业、物业管理业、家庭特约服务业、搬家公司、房屋买卖中介业等等的发展提供前提和发展场所。如果没有房地产业为这些部门和行业的发展提供前提和场所,这些部门和行业的发展难免会受到瓶颈的制约。 (三)住房消费是综合性消费,它带动生活消费的方方面面 房地产的消费特别是住房消费是种综合性的消费,以及吃、穿、用、住、行、娱乐、健身、学习、社交、享受、发展等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因而,发展房地产业,提高居民住房消费水平,从住房综合消费方面讲,为人们生活其他方面的提高创造了条件,促进生活消费水平全面提高。作为经济增长的三架马车之一的消费,它的增长和发展自然会带动经济快速向前发展。 二、房地产经济中存在着非理性的行为 (一)以供给决定需求,城市化规划脱离市场化进程 我国不少地方政府把厂房、住宅、交通、商业区、环卫等预先规划实施好,然后以优惠条件吸引投资者、居民户来投宿,美其名曰“筑巢引凤”。这种做法虽然也有成功的,但是不成功者居多。这说明脱离市场实际需求的盲目“筑巢引凤”是违背市场经济规律的,实际上这是产品经济“以产定销”的翻版。从市场经济的观念看来,城市化的进程是市场化的结果,城市规划中的选址、规模和时机是由生产者(企业)和消费者(家庭)的需求所决定,它们选择的原则是比较成本利益、规模利益和竞争风险利益,政府的行政抉择不能代替它们的利益选择,也不能靠优惠政策恩赐。政府在这个问题上的正确做法是只能按照需求决定供给的原则,进行规划协调,这样才能使房地产市场的供需运行保持一种良性状态,从而促进国民经济向前发展。如果还是不问时间、地址、条件到处盲目地“筑巢引凤”,其结果必然导致人力、物力、财力的浪费和土地的超前开发,基本建设的投资效益大大下降。 (二)片面的追求高层次产业结构,产业结构调整脱离市场化导向 在市场的经济当中,产业结构的变动是平均利润规律作用的结果,市场导向既有盲目的一面,又有合理的一面。政府的理性思考是尊重其合理性,调整其盲目性。在地产市场中政府利用批租权实现其一定经济发展阶段上的优化产业结构,发挥城市集聚经济的功能。现在的问题是,或者不顾投资者的经营方向,下命令定指标,谁出高价就批租给谁; 或者不尊重投资者的市场取向,强行改变投资方向,片面追求高技术、高消费的高层次产业。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正处于社会的转型时期,产业结构的调整应该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所以在以后相当长的时间内,产业结构的特点是:第一产业仍是基础,第二产业还将占主要比例,然后慢慢地由以第一、二产业为主的结构向以第三产业为主的结构过渡,由中低技术产业、中低消费结构向高新产业、高消费结构过渡,需要经过多次产业结构调整才能实现,何况各地经济发展很不平衡。另外,各种城市集聚经济的功能是不同的,有工业带动型城市、经贸汇聚型城市、港通枢纽型城市、消费服务型城市、文化风光旅游型城市,还有各种因素的相互交叉渗透,这就对产业结构、就业结构、消费结构、交通实施、建筑风格、环境保护、文化教育等提出了不同的要求。 三、房地产经济发展的未来走向 (一)合理规划建设用地,搞好“城市经营” 大部分人都是这样认为“城市经营”它就是“炒地皮”,地方政府仅仅通过土地出让来增加财政收入,以房地产开发拉升GDP。这种简单的“城市经营”理念不符合科学的发展观。房地产开发项目有的是短期通过出售直接获利,比如商品住宅、小商铺等; 有的是长期 :请记住我站域名/ 获利,比如工业厂房、娱乐用房等;有的则作为公共设施本身没有获利能力,但却提升了城市形象、品味,吸引资金或客流前来投资置业或旅游观光,使城市经济收入增加,比如公园、旅游景点、综合性大学、大型集市、金融市场等。在城市什么位置?建什么样的房子?达到什么样的规模?能否成为城市的记忆?能否复制和再生? 这些问题都要求我们一切从实际出发,以科学发展观看待城市建设。 (二)加强政府宏观调控,地价将趋于合理水平 如上面所论述,房地产是国民经济的先导性产业,对GDP增长具有较强的带动作用,同时又依赖于经济发展所创造的市场需求,取决于经济增长所决定的居民住房支付能力。因此,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有必要加强宏观调控,借助规划、计划、行政、法律和经济等宏观调控手段,适当调整地产价格,使之趋于一个合理的水平,引导和保持房地产市场繁荣稳定发展是十分必要和必须的。这是因为,房地产业是一个土地与金融两种要素紧密结合的特殊产业,土地是一种极度缺乏供给弹性的要素,而金融资源则是理论上可以的监督机构和执法机构,使非营利组织的各项活动有法可依就成为当务之急。政府部门只有加快我国非营利组织的立法进程,进一步完善非营利组织方面的法律法规体系,才能促使非营利组织有更大、更快的发展。 四、结束语 由于非营利组织提供的社会服务面较为狭隘,缺乏严密的会计制度、工作透明度和管理的科学性,少数非营利组织存在管理混乱、资金滥用等问题。许多国家政府都不同程度地加强了对非营利组织的管理和质量控制。 房地产经济论文:对房地产经济管理探讨 房地产经济管理问题不仅是一个经济问题也是一个社会问题,房地产业涉及面广、关联性强、带动性大,是改善人民物质生活水平和增强国家经济的支柱性产业,对国民经济产生巨大的促进作用。然而现在房地产业繁荣表面的背后,也存在一些突出的问题,而这些问题已经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因为我国特殊的社会背景,房地产业发展中的种种问题不仅是简单的经济问题,同时也承担着难以推卸的社会责任。如何引导房地产业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是我们首先考虑直接关系国际民生的问题。近几年,针对房地产市场中存在的各种问题,我国房地产不断加大宏观经济管理力度,制定出许多政策,受关注程度比以往任何一个时期都高。然而,从我国房地产市场运行的情况来看收效甚微,究其原因,即房地产市场发展中一些深层次的根本性问题,仍未得到解决和纠正,房价仍然持续上涨得不到有效的抑制,甚至出现政府越管问题越多的现象。由此可见,虽然我国房地产业发展前景是好的,但是如果不正视我国房地产经济管理问题,仍然会对产业的稳定和发展产生阻碍, 一、房地产经济管理过程中主要存在的问题: (一)机制不完善, 管理流于形式 在近几年政府对房地产的管理可谓重拳出击,政策短时间里密集推行。但效果不佳,许多政策规定只流于形式,走走过场,执行不到位,甚至不乏失真、变形例子。实施细则的制定颁布远远跟不上实施原则的制定颁布,我国相关经济管理的措施落实大。部分采取自上而下的形式,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房地产两级监督管理调控职责范围未划分清晰和明确的定位。导致我国房地产行业政策的出台都是中央与地方政府的非合作博弈。目前我国房地产市场正处于快速发展的过渡阶段,房地产业高收益与低成本的特点使其成为地方经济的支柱产业和地方财政重要来源,也成为地方政府推高地价,拉高房价的原动力。公权力与房地产开发商的合作极易导致内部交易,权钱交易,导致宏观经济管理操作明显存在失范现象,房地产市场中官商结合的链条若无真正打破。我国房地产经济管理的难度将越来越大,国家宏观政策也注定流于形式,难发挥有效作用。加上在房地产市场中最为关键的金融、企业、土地、地方政府等多个环节上在日常运行中各自为政、协调不足、各自决策、决策间相互脱节也导致我国房地产经济管理流于形式。 (二)相关法律法规体系的不健全 在我国,由于房地产正处于快速发展的初始阶段,房地产相关法律法规的健全程度有待加强。房地产市场管理应是一个从最初的开发、建设、交易到后期管理的完整体系,但在我国目前还没有形成一部覆盖整个房地产市场管理法。我国房地产市场法律法规的建设进程明显落后于当明我国房地产高速发展的需求,导致法律真空现象越来越多,其次我国目前主要还是依靠行政权威对房地产经济进行管理。缺乏法律的严肃性,稳定性和普遍适用性特点,即使在特定领域相关的法律法规已初步建立。但与此相配套的条例,实施细则不完备造成房地产市场,特别是土地市场上政令不通,有法不依,执法不严,陷入恶性循环中。 二、解决措施 (一)制定长期发展规划, 指导短期实践 我国正处于体制改革不断深入的关键时期。要深刻认识到房地产行业的可持续性发展对于解决普通民众的居住条件和提高生活品质的重大作用及其在促进我国经济增长和经济转型的独特地位。在把握住我国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的前提下,明确房地产经济管理的总体思路。在追求短期效应的同时更应确立长期发展目标。以满足我国日益增长的城乡居民的实际居住需求和城镇化建设的需要,以促进和保障我国社会及国民经济的稳定和谐良性发展。在对我国房地产业的整体发展状况做充分实调研工作的基础上,出台房地产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这才是确保房地产业长期健康稳定发展的有效途径。 (二)建立健全管理机制 保障管理工作切实落实到位 当前我国房地产市场存在的许多问题。有着深层次的原因,单纯依靠简单的行政命令调控难以有效解决。改革房地产管理体制是解决当前我国房地产市场不良局面的有效途径。要正确认识政府经济管理职能在市场经济中所能起到的作用,调整政府部门的管理职能,正视市场失灵的存在,但必须在充分发挥市场自身调节功能的基础上, 根据市场的变化进行适度的干预,最终建立起有利于房地产业发展的合理,有效的运行管理机制。为促进房地产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和社会环境。理顺中央与地方在房地产管理的关系,明确责任主体,确立双方的职责范围,并做好监督工作。特别是地方政府要本着可持续发展的理念,认真把握科学发展观和建设和谐社会的精髓,在房地产业的经济管理价值取向上要与中央保持高度的一致。从本地房地产市场实际情况出发,因地制宜采取差异化的调控措施。避免一刀切的做法产生负面影响。同时对财税体制进行索性改革,遏制土地财政,降低地方财政收入,对于房地产业的依赖。 (三)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体系 当前实现我国房地产市场的正常运行,需逐步建立和完善我国房地产法律法规。建立起具有中国特色的完整房地产法律体系。实现房地产市场运行的规范化和房地产经济管理行为的合理法和合法化。首先,应以法律来有效制约政府的经济管理作用的发挥,避免政府过多的行政干预对房地产市场秩序造成负面影响。同时以法律切实保障我国房地产综合全方位的多层次的宏观调控体系的建立和实施,继续完善《土地管理法》《建筑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尽快出台各相关的实施细则,促成《房地产法》的出台,将房地产开发建设管理、交易管理、中介服务管理、及相关的后期服务管理等各个方面完全纳入法律规范体系。提高我国房地产行业相关规范政策的层次性,稳定性和严肃性。使我国房地产市场经济管理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结束语:房地产经济能有效推进我国经济的发展,对房地产经济发展现状及其未来走势进行思考,可有效促进我国房地产产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房地产经济论文:对我国目前房地产经济管理现状的思考与分析 简单来说,房地产经济管理就是对房地产项目的开发、投资、融资等各项经济活动的管理,它包括了项目管理的各种管理制度、策略和方式等等。通过协调各部门对施工过程、经济关系等方面的管理,提高房地产项目建设的质量和效率,提高经济发展的效率,以获得更多的经济效益。作为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支柱和先导性产业房地产产业,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由此可见,在房地产经济发展过程中,运用科学合理的经济管理手段提高其管理效率有着多么重要的作用和意义。 一、我国目前房地产经济管理的现状思考 1.对经济管理的认识不足,缺乏相应的重视,国家在房地产经济管理的政策不够稳定和完善。随着改革开放以来,国家的经济步伐加快,越来越多的房地产企业和项目不断的发展壮大,经济管理已经成为了一项具有很强系统性的任务,需要依靠一套完善的管理制度和政策,运用科学的管理方式,以提高其管理效率,促进经济的发展。然而就如今的情况来看,很多企业对经济管理的认识不足,在经济发展的过程中缺乏对科学管理的重视,而一味的将扩大项目、提高房价、提高经济利润为目标,致使我国的房价不断的暴涨。据统计,如今我国已成为世界上房价最贵的国家,在全世界房价最贵的十个城市中,我国就占据了六个,而北京、上海、深圳等更是名列前茅。这种不合理的房价上涨不仅加重国民生活的负担,也使得房地产行业经济发展正演变成一种泡沫式的发展模式,存在着巨大的风险。而国家在房地产经济管理中所制定的法律政策也存在着很大的不合理性,目前国家制定的在房地产经济管理的政策方面主要是以宏观调控为主、抑制房价过快增长、控制房屋供需平衡为主,然而这只是眼下的主要主要方式,对房地产经济管理的长期规划却没有相关指示,甚至在对一些问题的认识上模糊不清,缺乏长远目光,还存在短期政策手段与长期规规划相违背的现象,严重扰乱了房地产市场的运行秩序,也给投机倒把者留下了漏洞。这些因素都为房地产产业的未来健康发展埋下了隐患。 2.房地产经济管理制度执行力度不够强。随着近几年来我国城市化进程加快,政府以及各相关部门都加大了对房地产经济管理的制度建设和监督,房地产经济管理的水平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提高。然而整个房地产经济管理体系建设还不够完善,存在着很多漏洞。一些企业组织为了一己私利,不惜铤而走险,极力寻找法律的空子,经济管理的方式与国家制定的管理方针相违背。另一个方面,国家虽然制定了很多经济管理的政策方针,然而在这些政策方针的实施上却不够力度,加上一些制度是早年制定的,与眼下的经济管理存在着一定的差异,这些因素就导致了已建设的经济管理体系在实施上流于形式,妨碍了房地产经济的科学管理。 3.房地产经济管理制度不够完善。经济管理制度是经济管理的前提条件和有效保证。制度的合理、有效与否直接决定了经济管理的效果。然而由于我国的房地产经济管理还处于一个初级的阶段,因此在经济管理的制度上还存在着诸多不规范和完善。目前我国还没有一个能涵盖整个房地产市场管理的法律,而我国的房地产管理法律法规的完善明显落后于我国房地产的发展速度。这样的就使房地产经济管理手段在一定程度上没有科学性,不利于提高管理水平,长此以往,更会对企业的长远、健康发展造成恶性影响。 二、加强我国房地产经济管理的措施 1.加强相关人员对房地产经济管理的认识,明确管理目标,提高管理水平。这一点是指房地产企业和国家两个方面都要提高对房地产经济管理的认识,国家在规划房地产经济发展的时候要做好短期规划和长期规划,以解决目前房地产经济管理存在问题的同时使房地产经济发展从偏离的轨道上逐渐走向一条稳定、健康的可持续发展之路。房地产企业在经济房地产经济管理的时候也要从大局出发,不能只顾当前利益,而要配合和支持国家颁布的政策,使企业走向一个规范的发展之路。企业和国家要明确自身的目标,重视科学规范的管理手段,提高管理水平,使我国整个房地产行业走向健康、稳定的可持续发展之路。 2.完善房地产经济管理的制度措施,经济管理是房地产企业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理论依据,新时期的市场经济发展情况决定了企业项目发展的过程中必须强化经济管理,完善经济管理制度,以更好地对企业经济管理进行实施。具体措施可以通过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要确定经济管理的重点,确定经济管理的重点并加以着重控制,提高管理效率,降低风险;其次是要完善管理调节机制,受环境及各方面不确定因素的影响,管理在实际工作中会遇到各种不期的问题,这就需要能因地制宜进行调整,但是这种调整不是根据个人意愿随意的调整,而是要根据企业的制度和营销战略目标为出发点,有一个完善的管理调节机制;第三是要健全信息交流、反馈机制,加强各管理人员之间的交流,提出管理过程中存在或遇到的问题,并建立相应的反馈机制,以加强管理的跟踪和监督;最后是不断地完善和创新管理手段,提高管理效率。新时期的市场竞争压力就要求经济管理方式要灵活应变,而不能将传统的管理模式生搬硬套,一成不变地作为管理规则。而是要不断的完善管理机制,创新手段。要充分地分析当前的形式,运用先进的科学技术,提高管理水平。 三、结束语 总而言之,二十一世纪是一个充满机遇和挑战的时代。国民经济的发展为房地产经济发展提供了一个广阔的平台,同时也要求了房地产经济管理需要更高的水平。只有利用先进的管理手段,结合完善的管理制度,才能提高房地产经济管理水平,促进房地产经济的发展。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经济市场出现了空前繁荣的景象。随之而来的一些政策和税制改革也得到了完善和提升。营改增试点方案就是其中一项重要的决定,不仅会影响企业的会计核算质量,也会使企业面临更严峻的现金流和市场竞争。如果企业没有根据营改增政策适应改革,依然沿用传统的会计管理方式和内部控制机制,就会陷入经营的僵局,并逐渐在经济市场中处于弱势地位。 1“营改增”的基本概述和重要性 作为地方政府的主要来源,营业税在一定程度上具有重复征税的特点,与市场经济的规律不相符。因此相关部门为了改良这一现状,避免重复征税问题带来的后续麻烦,提出了改革营业税的政策,不仅要求减少营业税的征收范围,同时也有规律地扩大增值税的征收额。历时四年,从2012年在上海率先成功试点儿之后,直到2016年全面推行营增改的试点政策,不仅为企业带来了减税的优惠,同时也促进了经济的增长和社会的发展。推行营改增政策可以有效缓解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出现重复纳税的情况,在有效减少企业赋税压力的同时,还能帮助其扩大经营范围,实现预期的经济收益,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减轻了企业的经营成本,从而也促进了企业物流产业的合理发展。 2“营改增”政策对企业财务管理造成的影响分析 2.1对资产负债造成了影响 企业在发展过程中,由于经营成本和经营范围的不同。所面临的资产负债情况也各有差异。通过分析“营改增”试点地区的具体情况,可以看出,企业在实行营改增政策之后,企业固定资产的面额以及累计的折旧率都会存在相应程度的减少,如果在其中减去企业本应该缴纳的营业税,会计最终核算企业固定余额必定会减少。以固定资产为例,在营改增政策推行之后,其他税款可以抵扣固定资产降低的风险。这样不仅可以使企业得到稳固发展,同时也减小了企业为固定资产向银行贷款的风险,大大提升了其经济效益。 2.2对税负造成的影响 “营改增”政策的推行,直接影响了企业应缴纳的税费及相关的税款。就目前来看,“营改增”最直接的目的就是防止重复征税现象的蔓延,从而能够有效减轻大型企业以及中小企业的税收负担。企业可以利用节省下来的税款投入到其他行业和其他领域当中,扩大经营范围的同时,也能维持经济市场的活力,从而有效推动社会的发展。但是对于一些企业或是一些特殊行业来讲,“营改增”试点的推行并不能完全达到节约税款的目的,甚至会由于该政策的推行出现缴纳税费增多的现象。因此,研究“营改增”政策的推行对赋税的影响还需要作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2.3对现金流量造成的影响 “营改增”试点政策的推行,对现金流量造成的影响,具体来说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营改增”为企业的经营活动带来了新的调整。该政策的推行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企业的税收负担,也就节省了企业的经营成本。企业所持有的固定资产和现金流量都会在一定程度上有所提升,这对企业提升经营范围,扩大经营效益具有重要的影响。第二,“营改增”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企业的投资行为。通常情况下,企业管理者都会为了满足企业的经营需求,选购固定资产。因此,在购买过程中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和销项税额可以相互抵扣。固定资产购买完成之后,其所产生的现金流量,就会有所增加。但是与之前相比,企业所表现出来的现金流量会有所减少。第三,“营改增”政策也会影响企业的筹资活动和筹资行为。从短期效益来看,筹措的资金会使大量现金流量注入到企业的账户中,看似获得了不俗的经济收益,但是从长远的角度来讲,现金流量的注入需要企业支付固定的资金利息,现金流量和支出的流量会成正比关系,这样会导致企业的现金流量逐渐下降,负债情况会逐年增加,从而影响企业投资决策的准确度。 2.4对企业利润造成的影响 首先,“营改增”政策的推行,会影响企业的营业收入。在成为试点之后,企业的营业税会被增值税所代替,也就是说企业由原来的经济主体成为了一般纳税人,现金流量在扣除原材料的进项税额之后,获得的就是预期的经济收益。因此,在市场规律不变的情况下,产品价格相同,企业的收入会比营改增政策推行之前有所减少,也就是营业的总收入会有所减少。其次,对企业的经营成本也会造成影响。“营改增”政策对企业最大的影响就是固定资产的入账金额。由于传统的营业税被改成了增值税,企业固定资产的入账较之前会有所减少。因此,企业所持有固定资产的折旧率也会因此降低。在现有存货的入账价值中,很大一部分都是从前征收营业税而现在改为征收增值税的,因此也会呈现出与固定资产一样的价值规律。在这样的影响之下,企业的经营成本也会随着现金流量的减少而有所降低。最后,对附加营业税造成的影响。其中包括消费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以及城市建设维修费等。在消费税不变的情况下,企业增值税的数额与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息息相关。因此,想要在短时间内确定增值税的具体数额是不现实的,因此还要作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3企业适应营改增政策的对策研究 3.1不断深化企业内部管理结构 在“营改增”政策推行之后,企业需缴纳的营业税改为了增值税。因此,企业要强化内部控制机制,加强纳税管理,会计人员需要作好日常的收支管理工作。将不同类型的票据需要作好分类。尤其是企业内部的会计人员需要强化自身的会计管理意识,对增值税的发票进行严格管理。从审核到抵扣的各项环节都要有一个透彻的了解。一旦其中的某一项要素出现纰漏,企业就会受到税务机关的考核和检验。管理者应该加强内部监督,要求各部门作好配合财务计工作的准备。除此之外,企业的各项生产流程都需要作到权责分明。从采购到加工再到运输的各项流程,都应该为促进增值税链条的完整性和有序性而服务。一旦发生隐患,应该对进项税额作好后续处理工作。 3.2合理调控企业定价机制 “营改增”政策在实施的过程中,会有效减少纳税人的税负,使企业的经营成本和固定成本有所降低。同时,如果企业依然维持原有的定价水平,企业所获得的最终收益也会有所减少。为了提升利润空间,企业需要研究市场规律,可以根据当前产品在市场中同类型商品的定价水平,在合理的范围内调整定价,以此拓宽企业商品的销售市场。销量为先利润在后,从而为企业带来更多的经济资源和投资资源。需要注意的是,企业在制定定价机制的过程中,需要综合考虑上游和下游企业两个层面,如果上游企业提高了定价,企业就可以利用提价,将税负向下游方向转移。如果上游企业降低了价格,下游企业所受的财务影响也会减小,从而形成经济市场良性的竞争机制。 3.3积极筹划企业的税务工作 首先,企业需要认定好纳税义务。在我国,增值税的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两种。小规模纳税人虽然承担的税负较低,但是在抵扣进项税额方面就处于弱势地位。一般纳税人虽然需要缴纳的税率较高,却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因此,企业需要根据自身的经营情况和经营规模,确定是选择一般纳税人还是成为小规模纳税人。其次,从抵扣进项税额方面的来讲。企业可以通过一定手段获取专用的增值税发票来取得更多的进项税额抵扣,同时也可以通过购买企业本身需要的物品来全额抵扣进项税额。自身需要物品最好是公用物品或者员工福利,这样既能够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同时也可以达到减税的目的。 3.4优化企业内部管理机制 首先,在营改增政策的驱使下,想要促进企业加速发展,提升企业的经济效益,需要企业管理人按照国家标准,依据法律条例完善企业的供用链管理制度。其次,还应该提升企业内部财务人员的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为了防止偷税漏税现象的发生,企业管理者应该为其财务人员制定相关的从业标准,为其提供专业化的培训上岗机制,整合企业内外经济资源,制定出一套完善的财务核算体系,并对自身的增值税进项税额进行全盘分析。最后,企业还应该组建一支高质量、高效化的管理团队。在明确企业纳税流程体系的前提下,寻找一条有效降低企业经营成本的途径,在接受监督的同时能够为市场和客户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 3.5合理规划固定资产投资 企业在采购之前需要将各项物资清单进行单独核算,在购进固定资产之前应该选择合理时机,并根据自身的经营情况、经营范围、现金流量存储以及物流情况等合理购进固定资产。如果企业的条件允许,可以适当选择一次性购进固定资产,并进行一次性抵扣进项税额。一旦现金流量周转不开,可以选择融资和租赁的方式购进固定资产,将税额分摊到不同的时期内,这样可以降低企业现金流量的影响,从而提升企业的经济效益。在选择供应商的过程中也需要选择那些信誉高、效益好的商户。在固定资产价格相同的情况下,应该尽量选择一般纳税人作为供应商,这样才能切实得到减税的效果。但是如果固定资产的价格有所差异。这需要发挥会计人员计算的优势,查看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所需缴纳税费的区别,从而提高购买固定资产的性价比。 4结语 “营改增”对企业财务管理的影响是一把双刃剑,企业如果能够顺势改革,迎难而上,就能在激烈的竞争中脱颖而出。但是企业如果无法根据市场规律作出税负方面的调整,就会被市场淘汰。因此,在实际规划中,企业需要不断深化企业内部管理结构,合理调控企业定价机制,优化企业内部管理机制,合理规划固定资产投资,有效提升企业经营效益的前提下,促进经济市场的和谐发展。
跨国公司财务管理论文:跨国公司财务管理体制浅探 提要 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大潮中,研究跨国公司财务管理体制有着重大意义。本文在分析了跨国公司财务管理体制的特殊要求的基础上,就集权与分权问题、财务与会计机构的分设问题、财务结算中心或财务公司的设立等问题作一些初步的探讨。 跨国公司在当今的世界经济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有不少跨国公司来华投资,我国一部分企业也向境外投资而成为跨国公司。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大潮中,研究现代跨国公司经营和管理有着重大意义。财务管理在企业管理中处于核心地位,财务管理体制又是财务管理的关键因素,顺畅的财务管理体制能促进企业的发展,不顺畅的财务管理体制则会成为企业发展的重要障碍。本文试图就跨国公司财务管理体制问题做一些初步的探讨。 一、跨国公司财务管理体制的特殊要求 财务管理体制是指在特定经济环境下,正确处理企业同各方面经济利益关系的制度和规范,它为特定经济环境下的企业财务机制的运行创造了条件,从而也是构建特定财务运行机制的基础和前提。跨国公司由于跨国经营,和其他企业相比,其所面临的经济环境是更加复杂的、多变的,其财务活动及其所产生的财务关系也必然具有一定的特殊性,而财务活动和财务关系的特殊性对于财务管理体制又必然会提出特殊的要求。 1、宏观经济环境对跨国公司财务管理体制的特殊要求。宏观经济环境是对企业财务管理有着重要影响的宏观方面的因素,包括国家政策、经济形势、经济发展水平以及具体的经济因素,如通货膨胀率、利息率、金融市场、金融机构、金融政策、财税政策、产业政策、外贸政策等。跨国公司的经营活动遍布多个国家和地区,在这些国家和地区,经济发展程度可能存在很大差异,有些是发达国家,有些是新兴工业化国家,有些则是发展中国家。尽管全球经济一体化已成为当今的一种必然趋势,但不可否认,每个国家都有各自独特的经济环境,和其他企业相比,跨国公司所面临的宏观经济环境是极其复杂的,同时也是极其易变的。因此,跨国公司的财务管理体制一定要适应复杂、多变的宏观经济环境。那么如何才能适应复杂、多变的宏观经济环境呢?那就是体制一定要灵活,即能对复杂、多变的环境作出及时的反映并能快速作出正确的决定。因此,在处理集权与分权的问题上,财务管理体制的设计者必须要考虑到这一点。 2、微观经济环境对跨国公司财务管理体制的特殊要求。微观经济环境是对财务管理有重要影响的微观方面的各种因素,如生产经营状况、产品市场销售状况、企业资源供应状况等;又如企业的组织形式、管理体制、经营者的素质等。尽管世界贸易组织一直致力于消除贸易壁垒,但从目前的现实状况看,全球统一大市场的形成恐怕还有待时日。跨国公司所面临的供应、生产和销售的微观经济环境在不同的国家和地区也必然会有着相当大的差异,因此,如何做到既能及时地对各地供应、生产和销售的变化作出反应,又能正确贯彻公司整体的经营策略是财务管理体制的设计者必须要考虑的问题。另一方面,跨国公司由于跨国经营,其下属的子公司分别属于不同国家的法人,不同国家的公司法或者企业组织法都或多或少地有些差异,这必然会导致子公司组织形式的多样性,进而会导致管理体制的多样性,这也是财务管理体制的设计者所要考虑的特殊因素。 二、跨国公司财务管理体制要处理好的几个问题 (一)集权与分权问题。所谓集权与分权,是根据西方分权制的管理原理,企业管理当局对企业资金、成本和利润及其分配的控制程度。针对集权与分权问题,一般来说有以下模式可供选择: 1、集权型模式。在集权型模式下,跨国公司所有子公司财会人员由集团统一管理,按照跨国公司的统一要求从事子公司的会计核算,对子公司的资金筹集与运用以及利润分配等实行集中管理,各子公司自身财务上无自主权。这种方式管理层次少,整体控制和协调较为方便,日常资金调度较灵活,工作效率较高。但这种体制不利于激发各子公司经营管理的积极性。如前所述,跨国公司所处的宏观经济环境和微观经济环境都是复杂的、多变的,一方面,由于信息传递的路线长、节点多,必然会影响到决策的及时性;另一方面,由于分别处于不同国家的子公司都有其独特的社会、经济和文化环境,作为母公司的决策者难以对其都非常熟悉,这必然又会影响到决策的正确性;而子公司的管理人员由于熟悉当地情况,在及时正确地作出决策方面无疑更有优势。因此,对于跨国公司而言,除非能保证正确及时地针对子公司的具体情况做出决策,一般不宜采取完全集权型模式。 2、分权型模式。在分权型模式下,跨国公司对具有一定财务决策权的子公司实行任期目标责任制,只对重大财务活动实施监控。这种模式有利于调动子公司的经营积极性,自觉强化内部管理,有利于经济效益的提高。在复杂、多变的经济环境下,分权型模式无疑有利于子公司及时、准确地做出对自己有利的决策,但是由于子公司的利益和跨国公司整体利益不一定完全一致,因此并不能保证整体利益的最大化。为实现跨国公司整体利益的最大化,一方面需要良好的法人治理结构来规范子公司经营者的行为;另一方面,母公司需要花费大量的协调成本。 总而言之,在处理集权与分权的问题上应当采取一种辨证的观点,完全的集权和完全的分权对于跨国公司而言,都是不可取的。鉴于跨国公司所处经济环境的复杂性和多变性,应当更倾向于分权,但是应当有适度的集权,至于分权和集权的度如何确定,则应根据各跨国公司自身的特点来灵活把握,也可以说,管理的艺术就体现在这里。 (二)财务与会计机构的分设问题 1、母公司。对于跨国公司而言,由于其下属子公司较多,子公司又分别处于不同的国家,子公司的自主权较大,因此,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控制就非常重要。而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控制的最关键之处在于财务控制,因而财务管理在跨国公司的管理中处于至关重要的地位。为了更好地保证财务管理职能的实现,母公司应当把财务机构和会计机构分别设立,以突出财务管理的重要地位。财务管理机构承担组织具体资本运作、财务资金活动和调控子公司财务等职责。会计机构承担组织核算和收集处理及提供信息、会计控制等活动。财务管理与会计机构的职责要明确区分,同时机构要尽量精简,要特别注意财务与会计的交叉部分,避免管理和核算的盲区。 2、子公司。对于子公司而言,财务机构和会计机构是否分别设立,可以视子公司具体的情况而定,子公司的具体情况包括其自身性质、所属行业类型、经营方向、经营规模、形成方式、经营周期、所处环境等。如果其规模较大,对外投资较多,财务活动和财务关系比较复杂,一般也应当把财务机构和会计机构分别设立,以突出财务管理的重要地位。如果子公司经营的业务很单纯且侧重生产活动,市场拓展依赖于母公司,实质上子公司只是生产基地,财务管理活动比较单纯,侧重于成本会计管理,这样的子公司的财务和会计机构可以合并设立。 (三)财务结算中心或财务公司的设立问题。跨国公司一般有多个子公司及分支机构,其内部资金活动非常复杂,管理难度较大。为了加强跨国公司内部的资金管理,可以考虑设立财务结算中心或者财务公司。 1、财务结算中心。财务结算中心是集团公司内部成立的,为各子公司办理资金融通和结算,以降低资金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财务专门机构。结算中心不是独立的经营单位,而是母公司内部的一个资金管理机构,其存在的直接目的是提高财务资金使用效益,降低资金成本,而不是机构本身的盈利。成立结算中心,有助于集团资金统一结算、统一贷款、统一收支及统一管理,可避免子公司各自为政的状况。 2、财务公司。财务公司是指依法设立的,为集团各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财务公司不是母公司的财务管理机构,而是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和自我约束的金融企业。其开展的业务有:成员单位存款、委托贷款、委托投资、发行债券、内部转帐结算、票据承兑、票据贴现担保、信用鉴证、资信调查、经济咨询等。其目的是提高集团财务资金配置效率和效益。 对于跨国公司而言,是设立财务结算中心还是财务公司,也要视各跨国公司的具体情况而定。一般而言,如果跨国公司集权程度较高,下属各企业之间及与母公司之间的资金往来非常便利且资金转移成本低廉,可以考虑设立财务结算中心;如果跨国公司分权程度较高,子公司拥有较多的自主权,则设立财务公司更为可行。根据前面的讨论,跨国公司一般倾向于采用分权模式,因此设立财务公司更适合于大多数跨国公司。 跨国公司财务管理论文:跨国公司财务管理策略及其在中国的实践 随着中国加入wto,中国的经济将进入一个新的时代。研究跨国公司的财务管理策略以及它们在中国的实践,借鉴和吸收其先进作法,对我国企业提高核心竞争力、加强竞争优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财务组织管理及职能划分 跨国公司的财务管理职能分为三个层次: 1.总部财务职能部门。它通常由cfo或副总裁来领导,负责整个集团的财务管理职能。其主要目的为:在财务职能的范围内支持产品线和区域组织的经营活动以及收购及兼并活动;它通过内部审计部门,确保各公司的组织活动符合规定的程序以减少相应的风险;它控制财务运作活动并确保与总部建立的目标相一致。 2.产品线的财务职能部门。通常设财务总监和若干个分析员负责整个产品线的财务管理,其主要工作是制定产品线的财务管理政策,如转移定价、协同工作及利润分享、年度产品线的预算编制,月度和季度经营情况分析、资本支出控制等。 3.区域性的财务服务部门。主要负责所管辖区域的财务管理,如向区域内子公司派遣财务负责人员,研究地区性特定的经营环境,制定相应的融资服务及财政政策等,同时也对所管辖内的子公司提供财务咨询服务。比较常见的是把地区性的财务部门作为一种服务中心,向各子公司提供从会计记账、融资服务、外汇调剂、经营审计等全方位的财务及会计服务。 二、会计管理 会计管理的目的:①与外部审计师一起确定公司所使用的会计准则;②负责季度和半年的合并会计报表;③负责管理与外部审计师的关系;④负责管理与制定会计准则的各种政府主体以及金融市场之间的关系;⑤负责评估外部的重组、收购和兼并等活动对合并报表的影响。 由于跨国公司多数在美国和欧洲上市,其会计报表采用的会计准则多数为美国公认会计准则或国际会计准则。我国自1993年进行会计改革以来,相继制定和了会计基本准则以及一系列的具体会计准则,并逐步与国际会计准则接轨。所以中国的会计准则与国际上通行的会计准则差异不大,所以在中国的各跨国公司子公司多数采用调整的方法编制其呈报总部的会计报表。 三、财务控制 财务控制的主要目的为:①从财务角度负责组织与协调公司管理层的决策;②建立及发挥各部门之间的协同作用,并进行标准比较活动(benchmarking);③监控各单位产品线的经营业绩,并与预算相比较,与相应的负责人共同分析原因并实施相应的纠正措施;④负责集团的资产管理,有效地降低营运资金,并跟踪在公司政策范围内的资源分配;⑤负责所有公司重组和投资活动的营利分析。 财务控制主要是通过预算的管理来实现的。预算管理通常分为损益预算、资本支出预算以及资金预算。所谓损益预算,主要指经营主体的收入及经营利润方面;资本支出预算主要指年度内的支出项目,如固定资产的增加、收购及兼并等;资金预算主要指根据年度内经营现金流量和投资支出的现金流量的需求,如何合理地确定资金的来源并有效地分配资金。 在预算的组织形式上,跨国公司主要是以各产品线进行管理的。每年的六七月份,根据总部的总体策略和要求的进程,各产品线将组织所管辖的子公司进行预算的编制。各子公司编制的预算先由所属的区域管理部门审阅,再送交产品线管理层进行审阅,各产品线汇总其产品线内的所有子公司的预算后送交总部高级管理层审核批准后执行。 四、成本管理 1.采用标准成本体系和作业成本管理(activity based cosing)。通过在全球范围内采用标准成本体系,有利于各子公司的横向比较及分析,推广某些子公司的先进经验,分享最佳实践。如耐克森在全球范围内推行标准成本体系,同一产品种类采用同一种消耗标准,每月召开电视会议,对各子公司的生产差异进行比较分析,这种用法有利于先进经验在全球范围内的推广。 2.成立工业小组负责优化生产实践和成本降低项目。跨国公司通常在产品线内设立工业总监负责产品线范围内的技术及成本问题。各子公司也设立非正式的成本降低小组,每年确定工作的课题,在产品线工业总监的指导下工作。这些小组在全球范围内分享经验,通过引进先进生产技术,优化生产组合,使生产协作的整个产品生产线成本达到最低。 五、资金管理 资金管理的目的: ①在短期和长期内确保集团资产的流动性,为集团管理利率和货币风险提供必要的工具,同时永久地监控交易伙伴的风险;②现金流量管理;③通过资金蓄水池,集中管理公司在银行的资金;④作为集团各子公司的“虚拟”银行,保证各子公司的流动性、协助他们投资多余的资金,进行外汇交易以及控制他们与银行之间的关系;⑤协助各子公司管理投标过程中的外汇潜在风险;⑥协助各子公司建立他们的出口信贷;⑦通过收购与兼并职能的合作,监管在项目融资框架内的特殊融资;⑧监控与集团公司股票有关的金融市场的运作情况。 跨国公司通常在总部设立单独的资金部门来负责全球范围内的资金管理工作。它的主要职责包括制定融资政策、选择及管理银行合作伙伴,通过利率管理、企业资金管理行使集团内部银行的功能,对集团内部各成员单位提供资金的融资服务。同时资金部门还设立外汇交易室,集中对集团内各成员单位所需要的外汇进行交易及配对,并在必要时进行衍生工具交易如利率期权、外汇期权等。 在我国,由于外汇管理,不能自由兑换,且政府对外债实行逐笔登记制度,所以跨国公司的资金和外汇集中管理策略不能有效地得到实施。跨国公司一般允许中国境内的子公司在得到总部批准的情况下,可与当地银行发生建立信用关系,向其借入资金。或者成立一个公司作为载体,向子公司提供融资服务。 六、税务管理 税务管理的主要目的: ①确保经营活动遵循当地的税务法规,合理建立税务记录以及在公司面临税务审计时集团公司利益不受损失;②优化税务支出;③议定内部转移定价原则。 为达到上述目的,跨国公司的税务管理部门需要对集团内各单位提供税务咨询,分析各国之间税负的差异,通过议定内部转移的价格,合理降低集团税负,以使集团公司总体税负达到最优。 在我国,税务管理部门对跨国公司的税务管理集中在转让定价和关联交易方面。由于我国的税务法规在这个方面的规定并不十分具体,所以税务部门在具体执行时也面临着一些困难,使跨国公司在进行税务筹划时带有相当多的不确定性。同时远在国外的跨国公司税务部门也不十分了解我国的税务法则,在监控方面也面临着很多困难。但是由于在我国有着很多的税务优惠规定,所以一些跨国公司认识到这些地区性差异,则一般在我国设立专门的税务专员负责税务的管理,最大限度地争取税收优惠。 七、内部审计 跨国公司一般在财务内部单独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其主要职责为:①制定内部审计的范围及原则;②对集团内部各单位是否有效地执行总部的政策进行审计;③集团内部子公司的财务审计;④系统评估所属单位的经营效率及效益,并提供相应的改进建议;⑤其他管理层要求的审计。 在我国,由于会计准则与国外的会计准则有一些差异,所以对跨国公司在我国的子公司的审计多数侧重于经营审计,即经营效率审计。而财务方面的审计,跨国公司则依赖于每年的世界五大会计师事务所对各子公司的年度审计。 跨国公司财务管理论文:跨国公司财务管理水平分析 一、跨国公司财务管理概述 (一)跨国公司财务管理含义 跨国公司财务管理所指的就是将跨国公司所为主体,通过预测、计划、决策、控制、分析等手段,实现资金的运用、筹集等。跨国公司财务管理主要分为3个职能层次,分别为区域性财务服务部门、产品线财务部门、总财务部门。区域性财务部门主要对自身所管理的区域进行财务管理,并制定有效的财务政策;产品线财务部分对财务管理政策进行制定;总财务管理部门需合理控制跨国公司财务活动。如图1所示: (二)跨国公司财务管理内容 主要包括:(1)筹资。筹资对于财务管理而言非常重要,跨国公司首先要考虑的问题就是从何种渠道或者以怎样的方式筹集资金,然后给各个子公司分配资金,使其对资金的需求得以满足,这样有利于对资金成本进行合理控制,使跨国公司资金利用率大大提升。(2)投 资。投资包括对外投资与对内投资两种类型,跨国公司管理者必须实现资金的合理应用,使其日常生产活动得以满足,还需对其他项目进行投资。在投资之前,管理者需了解投资环境,便于控制投资风险。(3)风险控制。任何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必然会遇到风险,跨国公司所面临的风险非常复杂,因此,管理者需要从多个角度对风险问题进行剖析,了解相关的风险因素,并预测发生几率,便于将损失降至最低。管理者明确风险后,有利于及时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控制风险。(4)税收管理。跨国公司往往需要了解不同国家的税收政策,每个国家所制定的税收政策必然存在很大差异,公司必须要考虑到这一点,财务部门需对国家税收政策进行分析,考虑到如何控制税收,使税费降低,实现公司的最大化利益。 (三)跨国公司财务管理特征 (1)财务管理工作十分繁杂。跨国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非常繁杂,它存在于2个国家或2个以上国家,处于不同国家中,其所需面临的生存环境必然也存在较大差异,正因其生存环境相当复杂,导致其在财务管理方面难度也较大,具有较高的复杂性。跨国公司要想取得更大发展,必须以现阶段的发展情况为基础,同时还要考虑到跨国公司在发展过程中所面临的形势,也要考虑到国家的文化、经济、政治形势,还要想到汇率变化、政治稳定情况、外资引入情况等相关影响因素,制定有效的财务管理政策,并将其落实。上述相关因素均会对跨国企业财务管理造成严重影响,正因公司所面临的发展环境较为复杂,从而也导致财务管理具有复杂的特征,财务人员需及时对其相关影响因素进行分析,制定有效的财务管理措施,使财务管理模式变得更为优化,这可在很大程度上促进跨国企业经济的发展。 (2)跨国公司财务管理考虑的范围更广。企业之所以想取得更好的发展,其最终目的是为了实现最大化利益,跨国公司愿意投入更多资金,在其他国家设置工厂,其最终目的也是为了获取更多利益,这就要求跨国公司管理者拥有更好的能力,在财务管理方面,不能将眼光局限于某一个地区或某个国家间的利益,它需要考虑到多方面的利益与影响因素,从企业整体角度出发,制定合理的财务管理方案,财务管理方案要具备全局性、整体性等特征,善于从全局角度出发,在必要情况下,公司可能为了保全整体利益,牺牲某个子公司利益,这表明跨国公司财务管理所需考虑的范围更广,坚持以大局为重,它具有全球战略性特征。 (四)跨国公司财务管理存在的风险 (1)外部环境风险。外部风险是指企业需要面临特殊的理财环境,如利率风险、外汇风险与政治风险,这些风险被称为外部风险,若未能处理好外部风险,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将会面临很多问题,从而给其造成巨大损失。外汇风险是指不同货币在折算或兑换过程中,因汇率突然产生变化,导致跨国公司的预期收益与实际上的收益存在很大差异(见图2)。外汇风险主要有经济风险、会计风险与交易风险。交易风险是指跨国公司在利用外币结算完成交易的过程中,因汇率产生变化,在这过程中可能会出现支出与收入减少或增加的风险。会计风险是指在债务决算、外币债权决算过程中经济风险是在换算成本币的各种外币计价项目时,必须对其风险进行评估。汇率产生变化后,对跨国公司成本、产品价格、产品销量所产生的影响。这些风险的存在均会影响公司的经济效益,属于潜在风险。 (2)内部环境风险。内部环境风险与外部风险无关,主要是指因跨国企业战略目标的差异和企业的经营管理模式具备复杂性特征,导致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出现资金运作风险、筹资风险、投资风险、技术风险、生产风险等。跨国公司财务管理工作非常复杂,其复杂性表现在多个方面,既能够在公司规模与财务活动范围上有所体现,也可在财务活动组织、活动计划与活动控制上有所体现。即便企业不走出国门,这类风险也同样存在。企业参与至国际竞争之后,其所面临的风险也会被赋予更多含义,其在风险管理、风险评估、风险识别上也存在很大差异。 企业风险分类并不具备绝对性,在管理过程中,可能会受到外部环境的影响,同时也可能会受到经营管理模式的影响,这些影响因素均会对跨国公司的发展产生很大影响。若企业经营管理模式存在问题,这必定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企业的长远发展,内部风险主要因企业自身管理复杂特征所致,因此,企业在产生过程中,要注重自身的财务管理模式,建立良好有效的财务管理方式,以此促进企业的长远发展。外部环境主要因企业需要面临很多特殊的理财环境,这就要求跨国公司建立有效的管理体系,并不断对其进行完善,以所面临的风险特征为依据,找出最有效的风险控制方法。 二、案例分析 (一)公司简介 青岛海尔公司成立于1984年,于1989年比准募股,1993年上市。其主流产品为电视机、电冰箱、冷柜、空调、热水器、洗衣机等,同时还兼营金融投资、信息产品、生物工程、房地产等项目,便于产品多元化经营,其经营规模越来越大,公司发展也变得越来越好,该集团下有很多家企业,且在菲律宾、南斯拉夫、美国、马来西亚、印度等国家均建立了生产基地,在里昂、洛杉矶、阿姆斯特丹、东京等国家也设立了海外分部,专门制造出与海外消费特征相适应的产品。海尔品牌家电市场占有率一直持续走高,从2010年家电消费情况上看,冰箱所占的市场份额最大,其次为洗衣机。从海尔集团的资产总体质量上看,总体表现良好,公司资金周转正常,从其资产上看,其安全性与流动性非常高,从其所有者权益与负债情况上看,大部分表现为流动负债,营业是其主要资金来源。海尔集团各部门分布图如图3所示: (二)海尔公司财务管理的原因 (1)受到世界经济发展的影响。现阶段,世界经济主体为跨国公司,跨国公司会世界经济的增长有着较大的促进作用,从生产领域上看,跨国公司在世界生产中所占的控制比例约为40%,在投资领域上看,跨国公司在对外直接投资上所占控制比例高达90%,从产品贸易上看,所占比例为三分之一。跨国公司掌握了很多先进的技术,目前,我国跨国公司规模越来越大,发展十分迅速,从海尔公司便可看出这一点,其直接投资也变得更加多元化,对外活动方式也进行了相应调整,海尔集团充分利用自身的优势,实现资金与技术的合理利用,并科学分配人力资源,逐渐达到国际化经营的目的,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海尔公司必须要应用合理的财务管理模式,才能够使资金应用变得更加规范化。 (2)市场发展的需求。随着国际经济市场的不断变化,其金融工具也产生了很多创新,为跨国公司的发展提供了很多机遇,同时也带来了较多的挑战。海尔集团也在这一过程中获得了很多发展机遇,不过金融工具在出现创新的同时,企业发展也面临着更多风险,跨国公司管理者必须要利用有效的财务管理政策,筹措资金,还需控制融资成本。 (3)跨国公司在发展过程中具有较多的不稳定性。跨国公司发展环境十分复杂,因汇率变化具有不确定性,导致其在发展过程中面临很多问题和挑战,汇率变化对于跨国公司金融活动产生了较大的影响,跨国公司在发展的同时,需要面临外汇风险,这关系到企业能否获得较大的经济利润。汇率产生波动后,企业需要面临更大压力,其中包含着会计风险、经济风险、交易风险,现阶段,跨国公司生产环境也产生了较大变化,为了规避政治风险与汇率风险,必须实现财务管理规范化。 (三)海尔公司面临的风险问题 (1)受到国家政治的影响。在所有企业的财务决策中,必须考虑到收益与风险问题,跨国公司与普通公司在发展过程中所面临的环境存在很大差异,其在财务决策过程中需要将其他国家的政治风险纳入考虑范围内,其所包含的风险主要有领土、主权等是否处于完成状态,还需考虑到他国的经济体制、政治体制等,海尔公司在发展过程中必须将了解到这些相关信息,跨国公司的主要目的在于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为了实现这一目标,管理者在发展的同时必须考虑到国家的发展环境,并以此为依据。制定有效的决策,如此跨国公司才有可能取得更好的发展,这对于企业长远发展有着较大的促进作用。 (2)汇率变动。汇率风险是跨国公司在发展过程中较为常的一种风险,它主要包含经济风险、财务风险、交易风险,在贸易交易的同时,一旦汇率产生变化,便会影响其企业的财务管理情况。 (3)资金控制难度大。企业内部环境的资金流量管理与资金管理对于跨国公司而言非常重要,资金管理表现出来的问题有3点,分别为存货、应收账款、现金。因海尔公司属于跨国公司,其性质比较特殊,在生产的同时,其原材料运输与产品销售极有可能发生中断现象,因此,海尔公司必须要考虑到怎样才能够将占用资金节约起来,并优化存货数量,确保公司的正常运行。内部资金流量最主要的是资金转移,不同国家之间,其子公司在原材料、产品等方面存在较大的差异,这导致跨国公司的存货政策非常难以制定。国际贸易和国际分工也要求跨国欧诺公司必须在控制企业成本的条件下,实现企业利润最大化,同时,企业还需考虑到使税收降低,同时控制外汇风险,实现集团利益最大化。 (4)财务控制不合理。海尔集团属于跨国公司,它属于利润整体,在各个国家之中,尽管每个国家的子公司都属于独立企业法人,不过整体利益永远大于个体利益,企业管理者必须要合理控制财务状况,考虑到其中存在的各种风险,便于实现最大化经济效益。在必要情况下,子公司通常为了整体利益,做出很大牺牲,这样才可将企业损失降至最低,使企业生产变得更为合理,促进企业的长远发展,若管理者未能财务合理手段控制企业财务状况,必定会阻碍企业的发展。 (三)海尔公司财务管理措施 海尔公司在财务管理上遵循集中管理模式,集团内部资金必须要集中配置,对资金存储、流出进行统一管理,以支付报酬模式,对资金余缺合理配置,使集团资金变得更为优化,同时也可以使闲散资金充分利用。除此之外,企业还需将集团外融资规模摆脱,使企业资金利用率提升。海尔集团以其自身发展的具体情况为依据,建立了有效的财务管理制度,主要目的在于优化资本结构,同时实现最大化资产效益。 (1)资金调度措施。海尔公司在资金管理上遵循资金管理与调度统一的原则,便于海尔集团优势得以充分发挥,海尔管理者对现金流管理十分重视。海尔集团经现款现货政策,再造业务流程,集中管理公司财务,控制资金流动,确保资金能够正常流动,使企业经济效益大大提升。海尔集团的融资能力非常强,这与集团信誉与公司规模存在很大差异,对于海尔集团而言,金融结构借贷是其最主要的融资渠道,同时,管理者也会控制融资成本。海尔集团将自身优势充分发挥,有利于为企业发展提供条件,确保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海尔集团在资金使用上有着很多优势,集团已经朝着多元化方向发展,海尔品牌主要有电脑、冰箱、手机、洗衣机、空调等,除此之外,海尔还涉及了金融、医药、物流等多个行业。在集团内部,如果部门需要借用资金,企业便会对闲置资金进行拆分,这有利于使资金利用率大大提升,同时也可以使集团经济效益大大提升。 (2)投资方式。海尔集团在投资控制与投资管理上十分重视,这有利于使集团投资决策职能强化,同时还可以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使其回收资本提升。管理者注重投资方式的引导,坚持将财务管理作为企业管理的核心部分,使财务诊断充分发挥作用,在企业发展中始终将财务管理作为主导。企业管理者对定期对政府所提出的经济政策进行研究,并在符合政府规定的情况下,使集团优势充分发挥。海尔集团善于了解市场与行业的发展情况,做出正确的决策,通过对企业发展结构进行调整,引导资金流向,使集团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处于优势地位。企业还要对投资规模进行控制,集团投资规模会受到投资回收期、资产负债率、企业管理能力的影响,海尔集团作为跨国公司,其子公司不能盲目扩张,而需做好投资规划。 (3)控制集团预算。任何企业要想控制企业生产成本,必须要做好预算工作,预算管理对于企业而言至关重要,它可使市场变化加速,便于达到预算管理的主要目的,财务管理是企业管理的核心,在海尔集团财务管理中,管理者建立了一个有效的预算控制系统,预算制度具有科学性与有效性。当预算管理工作执行之后,要将其作为重点进行控制,强化对集团预算的管理。 (4)建立有效的监督管理体系。在跨国公司的财务管理中,要注重法律,不能做与法律相违背的事情。海尔集团的财务检查、财务监督要在遵循法律规范的情况下进行,注重合法性原则的重要性。合法性主要从三个角度理解,其一为企业主体所参与的经济活动符合法律规定,其二为企业的金融监督与管理活动要遵循法律程序,其三为企业行政监督活动要与法律途径相符合。海尔集团的监督者需要了解各个国家的相关法律,管理者也要使员工的法律意识得以增强,并遵循有法必依的原则,禁止从事违反法律的活动。此外,还要遵循公正的原则,财政监督者要对其集团的财务活动进行监督,以客观的角度,将各种不利因素排除,坚持根据事实办事,实事求是,客观做经济活动中存在的风险做出判断、分析与检查,了解其中存在的问题,便于做出正确的决策。持久性原则也是海尔集团在经济活动中必须遵循的一大原则,财务活动过程具有持续性特征,其在存在于整个财务管理过程中。通过定期对集团经济活动进行监督与管理,便于了解经济活动中存在的问题,明确财务管理中包含的缺陷,将隐患消除。另外,海尔集团还坚持将灵活性与原则性结合,在遵循国家的政策、法规、方针的情况下,将企业在参与经济活动中的缺点暴露出来,同时也可将企业真实情况反映出来。 (5)实现企业资本结构的优化。跨国公司要想获得发展,就必须实现企业资本结构的优化,经各种渠道,对资金进行筹集,不过在不同的国家间,企业资本结构也会存在很大差异,因此需要面临不同的风险问题。为了符合跨国公司在发展过程中的需求,必须要使资本结构不断优化,规避其中的风险。企业还需建立资金回收制度,并制定有效的信用政策与信用标准,实现资金的回笼,控制海尔集团发展的时间成本与机会成本。因海尔集团属于跨国公司,其客户在世界很多地方都存在,这就更需要对其信用度进行管理,确保企业在发展过程中能够实现正常的资金周转。 (6)将整体利益置于第一位。海尔集团坚持实现整体利益最大化,将整体利益置于第一位,并对纳税方案进行筹划,控制税费支出,使纳税风险得以规避。为了使集团整体利益不受到损害,必要情况下,子公司利益可能会被牺牲。 跨国公司财务管理论文:跨国公司财务管理面临的问题及对策探讨 摘要:跨国公司在当今的世界经济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有不少跨国公司来华投资,我国的一些公司也向境外投资而成为跨国公司。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大潮中,财务管理在企业管理中处于核心地位。为此,我们需要系统研究跨国公司财务管理,熟悉跨国公司的财务管理模式、内部组织结构等。本文分析了跨国公司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跨国公司财务管理相应的对策。 关键词:跨国公司;财务管理;基本内容;问题对策 一、跨国公司财务管理的概念及基本内容 (一)跨国公司财务管理的概念 跨国公司财务管理就是以跨国公司为主体对其资金的筹集、运用、收入分配和资本运营活动所进行的预测、决策、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等一系列组织和管理工作的总称。 跨国公司的财务管理一般分为总部财务部门、产品线的财务部门、区域性财务服务部门三个职能层次。总部财务部门负责在财务职能的范围内支持产品线和区域组织的经营活动、公司收购及兼并活动,控制整个跨国公司的财务活动并确保经营目标的实现。产品线财务部门负责制定产品线的财务管理政策,如转移定价、协同工作及利润分享、年度产品线的预算编制,月度和季度经营情况分析、资本支出控制等。区域性财务服务部门负责所管辖区域的财务管理,制定相应的融资服务及财务政策,并提供财务咨询服务等。 (二)跨国公司财务管理的基本内容 跨国公司财务管理包括筹资管理、投资管理、风险管理和税收管理四项内容。 1.跨国公司的筹资管理。筹资是财务管理的一项重要活动。跨国公司需要考虑如何从不同的筹资渠道和不同筹资方式筹得资金,并如何将这些资金合理分配到各个子公司,满足各个公司的资金需求,最大限度降低资金成本,充分发挥跨国公司资金使用的整体效率。 2.跨国公司的投资管理。投资既有内部投资,也有对外投资,跨国公司的资金,不仅要满足正常生产经营活动,还必须投资到其他实体或项目。跨国公司在对外投资前,必须对所在国家或地区的政策和投资环境进行全面的了解,将投资风险控制在可接受范围内。 3.跨国公司的风险管理。风险是每个公司在经营过程中都不同程度存在和面临的问题,跨国公司尤为突出。因此,跨国公司必须全面分析风险的成因、发生机率、损失程度等,从而制定各种风险防范的措施,力求将风险降到最低。 4.跨国公司的税收管理。各个国家和地区的税收政策和有关制度都不相同。因此,跨国公司财务部门需要了解和分析各个国家和地区的税收政策,从而有效降低税费,努力实现利润最大化。 二、跨国公司财务管理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风险管理问题 跨国公司面临的风险主要是经营风险和政治风险。政治风险是指跨国公司所在国发生政治事件,由此而引起的对跨国公司经营产生的不利影响,它不仅影响到跨国公司的经营成效,而且影响到跨国公司的资产安全。跨国公司经营风险主要是汇率风险,汇率风险主要来自于所在国家和地区的汇率变动及外汇管制带来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问题 内部控制是由董事会、经理阶层和其他员工实施的,为营运的效率效果、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相关法令的遵循性等目标的达成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是跨国公司为防范和化解风险,在充分考虑内、外部环境的基础上,建立组织机制、运用管理方法、实施操作程序与控制措施而形成的内部控制系统,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由于多方面的原因,很多跨国公司风险意识不够,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制约了跨国公司的健康发展。 (三)跨国公司扩张与资金需求的问题 跨国公司不断扩张的需求与资金有限的矛盾,是财务管理中面临的根本问题。公司能否在资金有限的前提下,尽可能的满足扩张的需要,有效解决这个问题,将决定跨国公司的兴衰成败。跨国公司组织形式的突出特点是,地理上分散、人员分布规模化、经营单位集约化、法律实体多种多样。这些特点使跨国公司在资金管理上不可避免地导致管理的复杂性和难度的增加。但是,公司资金的总量是有限的,如何找到新的资金管理模式,在满足扩张的需要基础上,使资金量处于可控的范围,以确保提供充足的资金保证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是跨国公司面临的重大挑战。 (四)成本管理问题 成本管理是公司经营管理永恒的话题,由于跨国公司所面临的经营环境千差万别,各个国家和地区的物价水平、人工成本、税负水平等都不相同。因此,如何协调好子公司之间的成本核算与分配,对跨国公司的经营成果会产生重要的影响。 (五)国际税务问题 各国都拥有自己独特的税收规则和政策,而这些规则和政策又可能根据情况的变化做出调整。在特定时期,各个国家在收益和成本的确认、税种、税率方面存在着巨大差异,在涉及税收方面,对于国外来源的收入和利润汇出的税收待遇、双重征税的避免等方面税收政策也不存在一个统一的模式。跨国公司在多重税收制度下经营,分布在世界各地的分公司和子公司要根据各国有关的税收规则进行纳税,有时会出现双重课税的可能,很容易使跨国公司承担不合理的税收负担。 三、加强跨国公司财务管理的对策 跨国公司应当充分协调财务管理各项职能的功用,相互配合,协同作战,降低风险,提高效率,推动跨国公司健康发展。 (一)加强风险防范与管理 跨国公司风险管理主要是政治风险和汇率风险。为了有效控制与防范政治风险,跨国公司必须对所在国的政治稳定状况以及有关的政策进行充分的调研和分析,针对不同情况,制定不同的应对策略。可以采取回避、保险、特许协定和调整投资策略等方法,也可以采取发展当地利益相关者来减轻政治风险的发生,包括消费者、原材料供应商、公司雇员、当地金融企业及其合伙人等,有效地控制政治风险。 为了有效控制和防范汇率风险,跨国公司应当及时对汇率的变动有一个相应的预判,规避由于汇率的大幅变动所带来的损失。由此,跨国公司可以采取提前或延后汇兑资金,以及进行长期外汇市场操作规避汇率风险。 跨国公司财务管理论文:跨国公司财务管理问题研究 摘要:跨国公司成为当今全球经济发展组成部分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为全球经济的发展带来生机,注入了活力。在全球经济日趋一体化的今天,研究跨国公司的财务管理也有着重要的意义,它一方面能促进跨国公司自身更好的发展,另一方面也能使我们学习跨国公司中优秀的财务管理理念,使其与中国企业相结合,促进本国企业更适应当今经济全球化发展的需要,推动国内企业走出国门走向世界。 关键词:跨国公司;财务管理;特点;风险;模式 一、跨国公司财务管理特点 (一)跨国公司财务管理具有复杂性 之所以成为跨国公司就是因为它存在于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而不同国家有其不同的企业生存环境,所处环境的复杂性决定了其自身财务管理也带有一定的复杂性。跨国公司要想在一个国家里更好的生存、发展,在考虑自身发展条件的基础上还要考虑国际形势和其公司所在国家具体形势,这包括一个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环境,以及包含在这里面的具体的一个国家的政治稳定性、国际汇率变化、通货膨胀、外资吸引政策、税收政策等。这些因素都直接或间接的影响着一个跨国企业的财务管理政策的制定与实施,因此跨国公司所处环境的复杂性就决定了其自身财务管理的复杂性,财务管理人员必须要对各种因素进行细致的调查、分析、比较,在此基础上制定出比较适合自身全球企业发展的财务管理措施,以实现财务管理的优化进行。 (二)财务管理目标带有全球战略性 一个企业存在的目的是使企业利润最大化,而跨国公司之所以选择到其他国家进行设厂投资,目的也是为了自身利润。因此,跨国公司的财务管理不会只局限于一个国家或一个地区,他会从公司整体的利益考虑,制定出带有整体性和全局性的财务管理计划,必要时为了实现公司整体利润的最大化也会牺牲一些国家或地区中的子公司或者分公司的个体利益,因此跨国公司的财务管理目标带有全球战略性,它必须涵盖所有国家中的子公司。 二、跨国公司财务管理所面临的问题 (一)所处国家的政治风险 风险与收益是考量任何一项财务决策的主要线索之一,跨国公司与其他国内公司不同的是,它在进行财务决策的时候必须要考量一个国家的政治风险,所谓的政治风险不仅包括一个国家的政治稳定行,如国家是否战乱,主权、领土是否完整等。还包括一个国家的政治、经济制度,如国家体制、经济体制、对外开放程度、对外来投资者的态度、民族自尊的维护、民族企业的特殊照顾、政治信仰、民族信仰等,这类政治风险是跨国公司在一个地区存在与发展时所不可逃避的因素,虽然跨国公司的目的是发展经济、取得利润,但经济的发展也必须生存在政治环境之下,因此充分了解好一个国家与政治相关的各项政策、各种法律法规是一个公司存在于一个陌生地区的先决条件。 (二)外汇风险 外汇风险主要包括交易风险(指外汇汇率波动时所引起的外币应收资产和应付债务价值变化的风险)、财会风险(指外国子公司的财务报表转换成符合跨国公司母公司的合并报表时,由于汇率发生变化所引起的资产负债表中外汇项目金额变动所引起的风险)、经济风险(指在汇率变化下两国商品或者劳务的相对价格发生变化所引起的风险)。跨国公司所面临的这些风险都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跨国公司的财务管理的顺利实现。 (三)资金管理问题 资金管理和内部资金流量管理是跨国公司资金管理所涉及的两个主要领域。 1.资金管理问题主要包括现金、应收账款以及存货三个方面。由于跨国公司自身的特殊性,跨国公司在正常生产过程中所需要的某些原材料以及销售时所需要的货物有可能会中断,跨国公司在财务管理时如何实现存货数量的优化和节约存货占用资金而不使其影公司正常的生产销售活动就显得尤为重要并且存在一定的难度。 2.内部资金流量问题主要包括资金的转移,对于投资的决策,资金筹集和资本运转等方面。各国通货膨胀率以及各子公司之间产品、原材料、等来源的差异,使得跨国公司很难制定出一套符合全部子公司运营的存货政策。国际分工和国际贸易也使得跨国公司的财务管理不仅要体现出单个项目力求利润最大化和成本最小化的目的还要考虑跨国公司在转移资金、降低外汇风险、降低税收等方面的要求。 (四)税务政策不同 不同国家有不同的税收政策,而这些政策又会因国家在不同时候的不同需要而做出变动。包括国家不同时期不同的税种、税率以及国家对于外来投资在税收方面的限制或优惠政策。因此跨国公司在不同国家的不同税务政策下的经营,要根据公司所处地区的实际税收情况作出适合本地区的财务计划,并且要尽可能的了解和掌握一个国家在税收方面的各项政策、法规,以避免跨国公司因不熟悉一个地区的税务政策给公司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五)跨国公司内部财务控制和评价 跨国公司是一个利益整体,虽然处在各个国家的子公司在名义上是独立法人,但其个体利益必须服从整体利益,即在考虑各种风险的情况下必须实现整体利益的最大化。所以在一些必要的时候往往会牺牲子公司的利益来实现公司整体利益的最大化,这就不可避免的会导致部分公司利润的不符实化,在一定程度上就加重了财务管理在利润考核方面的复杂性,给总公司进行内部财务控制和评价带来麻烦并且在一定程度上也会影响财务控制和评价整体的真实性。 三、跨国公司财务管理主要模式 (一)总公司与子公司的分权模式 跨国公司集团总部只对公司总的发展战略和财务管理进行宏观调控,将具体的财务管理计划的制定与实施的权力下放到子公司的管理层手中。这样不但加大了子公司在财务管理上的自主权,促进其主观能动性的发挥,也可以避免总公司因不了解子公司具体情况而制定不符合实际情况的计划而给公司带来损失情况的发生。 总公司将全力下放,使子公司独立负责自己的财务管理的计划与实施,总公司加强对财务管理最终结果的监督与考核,使得子公司能够在发展的过程中因具体情况的变化及时的调整经营策略,而且相对较独立的财务管理也可以加大对公司业绩考核的客观、公平性。 但是分权也有其不足之处,各子公司手中握有的权利相对较大且比较独立,就会导致子公司领导层的专横、独裁并且子公司独立自主权利的加大也会导致各子公司财务管理的各自为政,对于整个公司而言缺少整体性,全局性,总公司相对子公司而言其对于子公司的信息获取相对较少,而信息的不对称性以及公司部分领导缺乏大局观念,各个子公司也许就会为了各自利益从而忽略了总公司整体的利益。 (二)总公司与子公司的集权模式 集权模式是指总公司对于子公司的财务管理权力的全面掌控,包括财务管理总的规划以及相关资金的筹集、资金的使用,利润的分配等。各子公司只是按照总公司的各项计划方案进行实施,会计体系为总公司统一规定,对各个子公司的业绩进行考核时一律用其母国货币进行,子公司并没有太大的财务管理自主权。在该种财务管理模式之下,总公司可以全面掌控子公司的财务管理活动,并对其进行全面、有效的监督,确保总公司制定的各项财务管理措施能够更好的执行,从而实现总公司的战略目标。 集权模式下的财务管理,可以使总公司在全面掌握全球业务的情况下,从整体的利益出发对各个子公司的财务管理规划进行统筹安排,使得整个公司的资金运转能够在最小的成本损耗下实现利益的最大化,充分利用公司优势资本,优化资金使用效率。同时跨国公司可以利用其自身在信息收集和资本实力上的优势,在全球范围内选择最优势市场进行筹资或投资,尽可能降低自身的投资风险和投资成本。 科技的发展对跨国公司在集权模式下对全球子公司进行财务管理的实现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实现了总公司对子公司信息收集的相对全面化,相对减少了公司因信息的不对称性带来的损失,同时也实现了总公司在财务管理上对全球各项资源、资金的统筹、优化配置与管理,最大可能的实现了公司整体利益的最大化。 (三)分权与集权综合式 该种综合的财务管理模式是分权模式和集权模式两者相结合的产物,跨国公司集团总部在掌握整个集团总的财务管理权利的同时各个子公司享有公司部分财务管理权力,主要体现在一些小的项目决策和子公司一些日常的财务管理。多数情况下总公司会派专门的财务管理人员为子公司提供相应的指导和服务。这种管理模式一定程度上融合了分权与集权模式的优点,规避了单一模式下的一些相对比较明显的财务管理弊端。该种集权下的分权模式既保证了集团总部对各个子公司在财务管理上的监督与控制也相应的下放给子公司一定的财务管理权力,促进了子公司主观能动性的发挥。该种模式在适度分权的基础上保证了总公司与其子公司的相对协调性,是未来财务管理不断发展下不可忽视的主流方向。 该三种财务管理模式之间有着不可忽视的联系,各自有着自己的优点、缺点。跨国公司要根据自己的实际发展需要选用最适合自己的财务管理模式,并且也要根据自己公司不同发展阶段进行必要的调整,确保公司在最优的财务管理模式下实现最好的发展。 四、小结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进一步发展,跨国企业越来越受到各国的青睐,作为跨国公司核心之一的财务管理的重要性也日益凸显,我们要不断吸取跨国公司中优秀的财务管理经验,并且在对其财务管理的研究中认识到跨国公司所面临的各种风险,在我们借鉴其优秀经验的同时为跨国公司在本国更好的发展创造条件。 (作者单位:烟台英纳法汽车天窗系统有限公司) 跨国公司财务管理论文:跨国公司财务管理策略浅谈 [摘要] 跨国公司在当今的世界经济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有不少跨国公司来华投资,我国一部分企业也向境外投资而成为跨国公司。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大潮中,研究现代跨国公司经营和管理有着重大意义。财务管理在企业管理中处于核心地位,财务管理策略又是财务管理的关键因素,适当的财务管理策略能促进企业的发展,不适当的财务管理策略则会成为企业发展的重要障碍。本文试图就跨国公司财务管理策略问题做一些初步的探讨。 [关键词] 跨国公司财务管理策略 在经济全球化迅猛发展的大趋势下,跨国公司作为经济全球化的主要载体,在世界经济中处于主导地位。跨国公司凭借其雄厚的资产、先进的技术、卓越的研究开发能力、知名的品牌,完善的营销市场体系、科学的人力资源开发、高素质的人才配备以及严密高效的组织管理等优势,实行全球战略投资,进行跨国、跨地区、跨行业的经营,推动了全球资源的优化配置,使世界经济日益紧密地联系在一起。所以,跨国公司的财务管理策略一直都是跨国公司高级管理层思考的重要内容。财务管理在企业管理中处于核心地位,财务管理策略又是财务管理的关键因素,适当的财务管理策略能促进企业的发展,不适当的财务管理策略则会成为企业发展的重要障碍。 一、财务组织管理及职能划分 1.总部财务职能部门。它通常由CFO或副总裁来领导,负责整个集团的财务管理职能。其主要目的为:在财务职能的范围内支持产品线和区域组织的经营活动以及收购及兼并活动;它通过内部审计部门,确保各公司的组织活动符合规定的程序以减少相应的风险;它控制财务运作活动并确保与总部建立的目标相一致。 2.产品线的财务职能部门。通常设财务总监和若干个分析员负责整个产品线的财务管理,其主要工作是制定产品线的财务管理政策,如转移定价、协同工作及利润分享、年度产品线的预算编制,月度和季度经营情况分析、资本支出控制等。 3.区域性的财务服务部门。主要负责所管辖区域的财务管理,如向区域内子公司派遣财务负责人员,研究地区性特定的经营环境,制定相应的融资服务及财政政策等,同时也对所管辖内的子公司提供财务咨询服务。比较常见的是把地区性的财务部门作为一种服务中心,向各子公司提供从会计记账、融资服务、外汇调剂、经营审计等全方位的财务及会计服务。 二、会计管理 由于跨国公司多数在美国和欧洲上市,其会计报表采用的会计准则多数为美国公认会计准则或国际会计准则。我国自1993年进行会计改革以来,相继制定和了会计基本准则以及一系列的具体会计准则,并逐步与国际会计准则接轨。所以中国的会计准则与国际上通行的会计准则差异不大,所以在中国的各跨国公司子公司多数采用调整的方法编制其呈报总部的会计报表。 三、财务控制 在预算的组织形式上,跨国公司主要是以各产品线进行管理的。每年的六七月份,根据总部的总体策略和要求的进程,各产品线将组织所管辖的子公司进行预算的编制。各子公司编制的预算先由所属的区域管理部门审阅,再送交产品线管理层进行审阅,各产品线汇总其产品线内的所有子公司的预算后送交总部高级管理层审核批准后执行。 四、成本管理 1.采用标准成本体系和作业成本管理(Activity Based Cosing)。通过在全球范围内采用标准成本体系,有利于各子公司的横向比较及分析,推广某些子公司的先进经验,分享最佳实践。如耐克森在全球范围内推行标准成本体系,同一产品种类采用同一种消耗标准,每月召开电视会议,对各子公司的生产差异进行比较分析,这种用法有利于先进经验在全球范围内的推广。 2.成立工业小组负责优化生产实践和成本降低项目。跨国公司通常在产品线内设立工业总监负责产品线范围内的技术及成本问题。各子公司也设立非正式的成本降低小组,每年确定工作的课题,在产品线工业总监的指导下工作。这些小组在全球范围内分享经验,通过引进先进生产技术,优化生产组合,使生产协作的整个产品生产线成本达到最低。 五、资金管理 跨国公司通常在总部设立单独的资金部门来负责全球范围内的资金管理工作。它的主要职责包括制定融资政策、选择及管理银行合作伙伴,通过利率管理、企业资金管理行使集团内部银行的功能,对集团内部各成员单位提供资金的融资服务。同时资金部门还设立外汇交易室,集中对集团内各成员单位所需要的外汇进行交易及配对,并在必要时进行衍生工具交易如利率期权、外汇期权等。注重金融创新,熟悉和掌握国际金融工具,善于利用金融工具转嫁经济风险。对付外汇风险运用最多的是远期外汇和约,对付利率风险最多的是利率互换,对付商品价格风险的是商品期货和商品期权,对付权益风险的则主要是相应的场外交易期权。可见,金融创新产品与风险管理有着密切的关系,随着金融期货市场的发展和各种衍生性金融工具的产生,货币和利率互换、外汇远期合同、期货、期权、指数交易等层出不穷,这就要求跨国公司财务管理人员学习和掌握这些国际金融工具,以满足跨国经营的需要。 既然新的金融创新产品或工具会给跨国公司带来新的风险,跨国公司在利用金融创新带来利益的同时,还要防范金融创新导致的风险。收益与风险是对孪生姊妹,金融创新带来便利和利益的同时,风险也伴随而来。因此跨国公司在利用金融创新时,要加强风险的防范和化解。财务部门要有专门人员来分析和控制风险,使跨国公司的融投资的风险控制在最佳程度。 六、应收账款管理 现在,很多跨国公司都利用专门的应收账款管理机构加强对应收账款的催收。如贝尔阿尔卡特股份有限公司在四个子公司合并之际成立了财务计划部对全国七个大区的客户进行应收账款的核对、稽查和催收。 1.将要催收的应收账款进行分类。追收逾期应收账款需要花费相当的人力和物力,受人力物力资源的限制,跨国公司通常应优先考虑最容易收回的欠款。账龄越小、客户信誉越好,逾期欠款就越容易收回。公司应根据账龄大小和其他公司认为重要的指标对应收账款进行分类。对不同类的应收账款权衡需要投入的人力物力、收账费用、可能产生的坏账损失大小以及可能影响与客户良好关系等因素,选择成本较低的实施方案。 2.实施有效催收。对逾期较短的应收账款,应先给客户一封礼貌的通知电子邮件,不易过多的打扰,以免失去这一客户。对逾期稍长的应收账款,可措辞委婉地写信催收。对逾期较长的应收账款,应频繁催收,可用电话甚至派人实地催询。对难度较大的应尽快委托专业收账公司去追讨。在以上程序均无效的时候,可提请有关部门仲裁或诉诸法庭。 3.收账技巧。客户逾期付款的原因主要有两类:无力偿付和故意拖欠。对于故意拖欠的,公司应运用多种手段,采用强硬的手段进行追讨。对无力偿付的情况也要深入分析。如果客户遇到暂时的资金周转困难,公司不宜采用强硬的手段追讨,可通过改变信用条件延长还款期限来帮助客户渡过难关,以便收回较多的账款,建立良好的客户关系。如果客户已陷入严重的困境,无望扭转乾坤,跨国公司必须立即采取法律或其他财产保全措施,以获得债权的最大补偿。对这类债权从发现一开始就应当采取强硬的追收措施,切不可因为顾及双方以往的关系而坐失收款的良机。 七、税务管理 税务管理的主要目的:确保经营活动遵循当地的税务法规,合理建立税务记录以及在公司面临税务审计时集团公司利益不受损失;优化税务支出;议定内部转移定价原则。 为达到上述目的,跨国公司的税务管理部门需要对集团内各单位提供税务咨询,分析各国之间税负的差异,通过议定内部转移的价格,合理降低集团税负,以使集团公司总体税负达到最优。 在我国,税务管理部门对跨国公司的税务管理集中在转让定价和关联交易方面。由于我国的税务法规在这个方面的规定并不十分具体,所以税务部门在具体执行时也面临着一些困难,使跨国公司在进行税务筹划时带有相当多的不确定性。同时远在国外的跨国公司税务部门也不十分了解我国的税务法则,在监控方面也面临着很多困难。但是由于在我国有着很多的税务优惠规定,所以一些跨国公司认识到这些地区性差异,则一般在我国设立专门的税务专员负责税务的管理,最大限度地争取税收优惠。 八、内部审计 跨国公司一般在财务内部单独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其主要职责为:制定内部审计的范围及原则;对集团内部各单位是否有效地执行总部的政策进行审计;集团内部子公司的财务审计;系统评估所属单位的经营效率及效益,并提供相应的改进建议;其他管理层要求的审计。 在我国,由于会计准则与国外的会计准则有一些差异,所以对跨国公司在我国的子公司的审计多数侧重于经营审计,即经营效率审计。而财务方面的审计,跨国公司则依赖于每年的世界五大会计师事务所对各子公司的年度审计。 跨国公司财务管理论文:基于跨国公司财务管理的政策制定专题 编者按: 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大潮中,研究现代跨国公司经营和管理有着重大意义。有不少跨国公司在中国投资,我国一部分企业也向境外投资而成为跨国公司。财务管理在企业管理中处于核心地位,财务管理体制又是财务管理的关键因素,只有顺畅的财务管理体制才能促进企业的发展,一般来讲体制和政策的指定具体有三大方面: 一、集权与分权问题 1、集权型模式。 在集权型模式下,跨国公司所有子公司的财会人员由集团统一管理,按照跨国公司的统一要求从事子公司的会计核算,对子公司的资金筹集与运用以及利润分配等实行集中管理,各子公司自身财务上无自主权。 2、分权型模式。 在分权型模式下,跨国公司对具有一定财务决策权的子公司实行任期目标责任制,只对重大财务活动实施监控。这种模式有利于调动子公司的经营积极性,自觉强化内部管理,有利于经济效益的提高。 二、财务与会计机构的分设问题 1、母公司。对于跨国公司而言,由于其下属子公司较多,子公司又分别处于不同的国家,子公司的自主权较大。为了更好地保证财务管理职能的实现,母公司应当把财务机构和会计机构分别设立。 财务管理机构承担着组织具体资本运作、财务资金活动和调控子公司财务等职责。 会计机构承担组织核算处理及提供信息、会计控制等活动。 2、子公司。如果经营的业务很单纯且侧重生产活动,市场拓展依赖于母公司,实质上子公司只是生产基地,财务管理活动比较单纯,侧重于成本会计管理,这样的子公司的财务和会计机构可以合并设立。 三、财务结算中心或财务公司的设立问题 跨国公司一般有多个子公司及分支机构,其内部资金活动非常复杂,管理难度较大。为了加强跨国公司内部的资金管理,会设立财务结算中心或者财务公司。 1、财务结算中心。财务结算中心是集团公司内部成立的,为各子公司办理资金融通和结算,以降低资金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专门财务机构。结算中心不是独立的经营单位,而是母公司内部的一个资金管理机构,其存在的直接目的是提高财务资金的使用效益,降低资金成本,而不是机构本身的盈利。成立结算中心,有助于集团资金统一结算、统一贷款、统一收支及统一管理,可避免子公司各自为政的状况。 2、财务公司。财务公司是指依法设立的,为集团各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财务公司不是母公司的财务管理机构,而是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和自我约束的金融企业。其开展的业务有:成员单位存款、委托贷款、委托投资、发行债券、内部转账结算、票据承兑、票据贴现担保、信用鉴证、资信调查和经济咨询等。其目的是提高集团财务资金的配置效率和效益。 而当今天的跨国财务管理模式和制度性建设已经被大多数公司熟练的驾驭、掌控和操作时,影响和制约跨国财务管理的非制度性因素―跨国交流和沟通则越发突显了其重要性。本期专题我们就将结合财务中心的设立、财务与会计机构的分设和跨文化沟通等方面与读者交流基于财务管理的跨国公司的相关政策的制定。 跨国公司财务管理论文:《跨国公司财务管理》双语课程教学实践探索 一、引言 2001年教育部了《关于加强高等院校本科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双语教学开始在高等学校课程教学中得到迅速推广和运用。双语教学是指能在学校里使用第二种语言或外语进行各门学科的教学。就我国而言,双语教学是为了加深学生对国外先进知识体系和学科前沿动态的理解,提高学生的外语综合运用能力,将两种语言(通常是英文与中文)作为教学媒介,其中第二种语言部分或全部地运用到第一语言学科的一种教学形式。双语教学的最终目的是通过在外语环境中进行学科教育,加深学生对国外先进知识体系、思想方法以及前沿学术理论的了解,促使其全面掌握专业知识、技能。我院于2006年研究决定在开设《西方财务管理》双语课程的基础上,开设《跨国公司财务管理》双语课程,作为财务管理专业的专业必修课。 从财务管理专业来看,《跨国公司财务管理》双语课程属于国际通用性、可比性较强的专业课程,可以尽快实现与国际接轨,培养能够运用英语进行专业交流、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人才。在经济全球化、一体化的今天,大批海外跨国公司涌入中国,而中国大型企业开始向海外扩张。英语便成为彼此沟通的重要语言。大型公司企业的财务人员在具备专业知识的同时,还必须有较强的英语沟通能力。因此,对跨国公司财务管理课程实施双语教学具有现实意义。在高校采用先进的英文原版教材、开设《跨国公司财务管理》课程双语教学能更好地推行案例式教学,让学生更直观地了解西方跨国公司先进的财务知识体系。国外原版教材配备大量的真实案例。实用性强、内容丰富、语言易懂生动,可以激发学生学习的兴趣与积极性,使其更好地掌握国际跨国公司财务专业知识。同时,大量的案例的分析和小组探讨能够提高学生分析问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解决学与用脱节的矛盾,也同时促进学生语言能力的发展,有助于高校培养应用型创新人才。 二、《跨国公司财务管理》双语课程的教学实践安排 (一) 教材选用教材是决定教学效果和课程建设优劣的重要因素。通过学习《跨国公司财务管理》这门专业课程,要求本科层次财务管理专业的学生能够处理跨国公司的财务管理问题。因此,课程所选的教材最好能从跨国公司的角度来全面讨论外汇交易管理、投资和融资管理、现金管理、税收环境等。纵观国外的原版教材,考虑教材的可理解性和学生的阅读趣味性,在《跨国公司财务管理》双语课程教学中,笔者选用了CheolS,Eun Bruce G,Resnick编著的《InternationalFinancialManagement》原版教材。该教材组织有序。难度适当,作为原版教材对学生尽快接触国外最新研究成果和学术前沿信息有很大帮助。从已经选用的教材来看,该英文原版书籍配有相应的中文翻译版和教学课件,是双语教学中教材的最理想选择。 (二) 授课模式相比《西方财务管理》双语课程而言,《跨国公司财务管理》双语课程既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实践性,又要求师生具有较高的英文听说交流能力,因此,该门课程对师生均提出较高的要求。对于一般高等院校的非英语专业学生而言,学生综合运用英语的水平并不高。因此,该门双语课程比较适合采用使用中英文电子教案,教师中英文讲解的授课模式。教师可以把重点难点的内容用中文电子课件列出,主要使用汉语,结合英语教材讲解;对非重点难点、例子、习题、案例用英文课件列出,用英文讲解。在学生接触双语课程时,教师开始用英文讲解的比例可以少些,等学生适应这种授课方式后,再循序渐进地提高英文讲解的比重。最后达到在整个授课过程中,每节课的英文讲解比重保持在50%以上,对专业课程本身很好的掌握,明显提高学生英语的综合应用能力。 (三) 教学方法与传统的灌输式教学方法相比,在《跨国公司财务管理》双语教学课堂上,教师应该努力探索教学创新。具体地说,本门课程应该安排好以下四个方面的教学工作: 其一,注意中文和英语的使用比例。本着双语教学的落脚点是完成学科内容,在此同时促进学生专业英语水平的目标,本门课程基本知识用英文讲授,重点、难点知识再用汉语做进一步的阐述和分析。授课过程中使用英文要循序渐进,保证学生在过渡式的英语氛围中学到专业知识、提高英语的综合运用能力。 其二,为学生学习构造一个完整的学习框架,有效地整合教材内容。在教学中应注意处理好本门课程与其他课程的交叉与重复问题。这需要合理规定课程教学大纲,合理安排教学计划,注意课程的相互衔接与影响。明确每章学习目标,做到授课重点、难点突出,有主有次,让学生在脑海中形成知识体系;每章讲授结束后进行总结,回顾重点内容,方便学生掌握课程;每章的练习采用全英文解答,强化学生的英语思维模式。 其三,运用案例式教学法,鼓励学生运用英语表述专业知识。注意教学内容既要阐述理论,又要强调实践。案例式教学法组织方法是让基础好和基础差的学生穿插组成低于10人的小组,在对外直接投资、国际资本结构和资本成本以及跨国现金管理等章节精选一些具体跨国公司案例,让其在课余时间准备,鼓励他们尽量用英文进行充分讨论,而后形成英文书面报告,每个小组选一名代表上讲台用英文讲解,同时要求班级其他同学记英文笔记。陈述结束,其他同学积极提问、讨论,再由教师进行总结。案例教学法积极探索和尝试各种与教学层次相适应的启发式、互动式教学方式,以便在小组讨论、主题发言、学生讨论的同时培养学生的逻辑思维和创新能力。 其四,引导学生课外自学,鼓励他们开展课外活动。在双语教学时,应该扬长避短。在课堂教学中以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和基本方法为主线,加强教学内容的逻辑性。因为大量的阅读不可能在时间极有限的课堂完成,这就要求学生把课堂学习与课外自学有机结合起来,突破课堂时间较短的局限,通过自我发展来巩固、深化所学知识,拓宽知识应用面。 (四) 教学手段对于双语课程。比较理想的是采用多媒体教学。总体来说,这种教学手段优点较多。首先,采用多媒体课件可以大大减少板书时间,加大信息量的同时保证教学效果,还可以通过网络资源丰富教学内容。其次,多媒体课件色彩明快、画面清晰,有利于带动学生的学习兴趣。最后,大多数学生在英语阅读方面强于视听方面,利用多媒体课件刺激学生的视觉带动其听觉,进而提高其听力水平。为了便于为英文讲解打下视听基础,每节课开始时,可以在屏幕上把专业术语的中英文对照展现给学生,让学生在短时间内可以把握专业名词的相应英文表达法。在授课过程中,要多用英文列出提纲及相关重点内容,帮助学生听懂英语的分析讲解。当然,双语课程多媒体教学要把握语速,速度过快不利于学生很好把握课程内容,应该注意与传统授课相结合,扬长避短、合理运用。 (五) 考核方式对本课程的学生考核可以采用传统的试卷考核和平时表现相结合的方式。学生的最终成绩由两部分构成,即平时成绩30%,期末考试成绩占70%。平时成绩考核学生的课堂表现、小组案例作业及平时作业,鼓励其与教师的互动,试卷考试考核学生对知识的掌握程度,本门课程可以适当加大平时成绩所占比重。试卷的试题应采用英文出题和答卷,考核学生对专业术语及重点知识的把握程度。实践证明,这种学生成绩评定方式很受学生欢迎。 三、《跨国公司财务管理》双语课程教学实践的相关问题 《跨国公司财务管理》双语课程应紧紧围绕传授财务管理专业知识为首要目的,英语仅仅作为工具,而不能把该课程当作语言教学。让学生在跨国公司财务管理的环境中把握公司的财务管理,更好地培养出适应时展的国际化财务管理人才。通过双语的不断切换和有机融合,让学生同时使用母语和英语进行思维。能在这两种语言之间根据交际对象和工作环境的需要自由地切换,使学生具有跨文化交流的实际能力,对于我国企业走出去、世界经济的一体化意义重大。我国高校有必要结合本校的特点,借鉴外国的先进教育模式,对《跨国公司财务管理》双语课程的教学体系设置进行不断的研究与探讨,可以把各门双语课程组织起来,尽量构建高校知识体系网络,达到资源共享,在实践中循序渐进地对之进行实施与完善,加以总结创新,努力培养具有创新能力的应用型人才。 跨国公司财务管理论文:金融创新对跨国公司财务管理的影响 内容摘要:金融创新在国内金融市场和国际金融市场都不断地涌现,复杂多变的金融创新给跨国公司的财务管理带来新的变化;跨国公司的财务操作要作出相对应的改变,以便更好地利用金融创新带来的收益和防范可能导致的风险。 关键词:跨国公司 金融创新 国际金融工具 不管是国内金融市场还是国际金融市场,金融创新都不断地涌现,越来越多的金融创新成为竞争的焦点。金融创新有成功,有失败,这种状况更增加了金融创新的复杂性,金融创新的收益性和风险性比以往变得更加难以捉摸。复杂多变的金融创新给跨国公司的财务管理带来一些新的变化。 金融创新对跨国公司财务管理的冲击 金融创新给跨国公司的财务管理带来的新变化主要体现在:金融创新在改变着以往的跨国公司所处的财务环境或金融环境,跨国公司的财务操作要作出相对应的改变,金融创新影响跨国公司原来的财务管理流程或模式,新的金融创新产品或工具会给跨国公司带来新的利益,新的金融创新产品或工具会给跨国公司带来新的风险。跨国公司的财务管理面对金融创新的新问题,应从以上三个方面寻求对策,进行相关的业务改造,增减金融业务。培育出适应新的财务环境的最佳业务组合;扑捉新的金融创新产品或工具所能带来的利益;避免他们导致的新的风险。 在金融创新的驱动下,跨国公司在财务管理上要改变以往的管理模式和财务决策理念,金融创新使财务环境更加复杂,不确定性因素增多;融资渠道和手段更加丰富多样,可替代的融资方式增多,作出选择决策比以往更加困难;投资的风险增强,不断产生新的风险源,风险控制更加复杂和困难。 一些新的金融工具会为公司经营带来更大的便利和利益,公司在如何利用有利的工具上下功夫。 以上这些因素需要公司重塑其财务管理流程,或作出针对性的变革,财务工作所需要的技能发生变化,要增加财务管理中投融资决策的力量,有关财务人员要不但熟悉财务管理内容,还要熟悉金融业务,二者要能够很好地结合在一起;财务部门的信息流需要拓宽,需要在以往的公司内部财务信息的上传下达的流程中,合理地融入外部有关财务工具和金融工具信息的收集与传达,以便及时地利用这些信息和工具服务于财务工作;在财务部门中需要增设与有关金融创新主体――金融机构和金融管理机构沟通的公共关系人员或职能,以便能及时充分扑捉有关信息,并更有效率地利用新的财务和金融工具。 金融创新给跨国公司带来的新利益 至于新的金融创新产品或工具会给跨国公司带来新的利益,至少可以从三个方面来体现: (一)利用金融创新提高资金收益率 跨国公司进行闲散资金管理时,可以直接利用能带来较高收益、风险相对较低、投资期较短的金融工具,进行赢利活动,提高闲置资金的收益率。 (二)利用金融创新提升跨国融资水平 金融创新的不断发展为跨国公司的融资方式提供了更多的选择,有利于提升跨国融资水平。多年来,比较典型的新的创新融资产品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种: 1.风险投资融资。风险投资可以视为融资的一种特殊形式,为融资提供了独特的视角。我国也已经逐步开展了风险投资,但还有许多问题需要解决。发达国家的风险投资已经有了长足的发展,他们的风险投资公司按照经营目的和服务对象可以划分为三大类:以纯粹盈利为目的的风险投资公司,该类公司由私人或企业主办,对有利可图的产品、项目或产业进行风险投资;科技型风险投资公司,该类公司由国家直接资助,负责对科技型小企业进行风险投资,主要内容是为科技型企业提供长期贷款,目的是促进高科技企业的投资和发展;合作风险投资公司,该类公司也不以纯粹盈利为目的,主要意图是通过投资培植和扶持各行业的小企业,探索新的生产经营方式和管理模式,丰富整个社会的经济生活。 2.金融财团融资。美、日等国的大型跨国公司都设立了本企业的金融机构,创办银行,形成财团,主要在本公司范围内进行资金的筹措。这种自我滚动投资的融资方式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率,给企业带来较高的利润率。再次,要强化流动资金管理,注重内部资金转换的管理。 3.浮动利率产品融资。这是针对通货膨胀而创新的金融产品,包括浮动利率债券、浮动利率银行长期贷款、浮动股利股票等。如果存在通货膨胀,尤其是通货膨胀严重的情况下,企业最好发行浮动利率债券,使债券的利息率随物价的上涨而上涨,保障购买者的利息收入的实际购买力,这样企业的债券融资才得以顺利进行。别的浮动利率产品也是如此。 4.认股权证融资。这种债券具有负债及权益的某些行业性,是为了让财务人员扩大企业的证券组合,吸引更广泛的投资者,以至于降低其资金成本而出现的混合物。认股权也可以带来额外的资金,行使价格通常比债券发行日的股票市价高出10%到30%。如果企业逐渐成长繁荣,股价超出其行使价格,则认股权持有人行使此权利而以既定价格购买股票。 5.可转换债券融资。可转换债券,是指一种以企业债券为载体,允许持有人在规定时间内以规定的价格转换为发债公司或其他公司股票的金融工具。可转换债券具有筹资和避险双重功能,比单纯的股票、债券等筹资工具和期货、期权等避险工具更具有优势,可转债已成为多数发达国家金融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受到各个跨国公司的广泛青睐。 (三)利用金融创新化解财务风险 注重金融创新,熟悉和掌握国际金融工具,善于利用金融工具转嫁经济风险。对付外汇风险运用最多的是远期外汇和约,对付利率风险最多的是利率互换,对付商品价格风险的是商品期货和商品期权,对付权益风险的则主要是相应的场外交易期权。可见,金融创新产品与风险管理有着密切的关系,随着金融期货市场的发展和各种衍生性金融工具的产生,货币和利率互换、外汇远期合同、期货、期权、指数交易等层出不穷,这就要求跨国公司财务管理人员学习和掌握这些国际金融工具,以满足跨国经营的需要。 既然新的金融创新产品或工具会给跨国公司带来新的风险,跨国公司在利用金融创新带来利益的同时,还要防范金融创新导致的风险。收益与风险是对孪生姊妹,金融创新带来便利和利益的同时,风险也伴随而来。因此跨国公司在利用金融创新时,要加强风险的防范和化解。财务部门要有专门人员来分析和控制风险,使跨国公司的融投资的风险控制在最佳程度。
企业纳税筹划及其风险篇1 企业是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在增加财政收入、提高国民经济发展水平方面发挥着重要意义。所以,怎样才能促进企业更好发展,缓解企业税收压力,提高经营效益,诶社会发展提供良好服务,成为当前政府等相关部门重点思考的问题。鼓励企业科学纳税筹划,不但能够缓解企业税负,也能增强企业综合竞争实力,让其在市场中稳定发展。但是在纳税筹划过程中,如果没有严格按照税法要求进行,容易产生法律风险。所以,企业领导应予以高度重视。 一、纳税筹划基本概述 从广义角度来说,纳税筹划也就是指纳税人开展的一项筹划活动,该活动能够帮助其缓解税负压力。在狭义角度上,纳税筹划则是指纳税主体根据税法相关要求,通过科学筹划和安排,减少税负的行为,其中包含节税、避税和转税等[1]。根据主体进行划分,部分人员把税收征管部门纳入在纳税筹划主体范畴内,认为纳税筹划作为税收征纳主体双方以实现自身效益最大化为核心,在纳税这种特定经济活动中,结合税法及相关政策,对预期目标提前规划和安排,确定最佳筹划方案的活动。 二、企业纳税筹划法律风险分析 (一)税务管理中法律风险 纳税人在税务登记、账簿凭证管理、发票管理、纳税申报等环节中,都会面临一定法律风险。例如,在税务登记过程中存在的法律风险,如果企业在税务登记过程中存在虚假登记、或者没有严格按照期限要求登记、违规伪造或者使用税务登记证件等,一经发现,应面临严重的行政处罚,如果情节严重,还要承担一定刑事责任。 (二)优惠政策应用中法律风险 企业纳税人在纳税过程中,为了减少税收成本,将会利用国家税收优惠政策组织开展纳税筹划活动,这样可以帮助企业减少税负,给其创造更多的效益。并且,在国家税收优惠政策的帮助下,可以对我国产业政策执行和政策目标实现提供有利条件,这是因为该行为满足国家立法要求,纳税人通过国家提供的各种税收政策进行纳税筹划,满足国家法律要求。针对税收部门来说,对该行为比较肯定和鼓励[2]。但是,在纳税筹划中,在使用税收优惠政策进行筹划过程中,也会面临和国家法律相背离的状况,从而引发法律风险。导致该现象出现的原因就是国家发布的相关政策随着市场环境改变而变化,在不同阶段内,发布的税收优惠政策有所不同,并在纳税对象、数量等方面有所不同,而这些优惠政策中将会面临交叉、重复等状况,变动性高,导致纳税人无法对各种税收优惠政策有充分了解,影响政策的正确应用。在实际中,纳税人在纳税筹划上缺少对这些政策内容的深入解读,容易产生错误应用现象。一旦理解错误,在实施纳税筹划过程中,容易产生偷税、漏税的状况,企业需要承担一定处罚。 (三)延缓纳税中法律风险 在纳税筹划中,涉及的重要内容在于延缓纳税时间,也就是纳税人通过一系列规划与安排,让当期应纳税款项延迟到下个周期。一般来说,不会对纳税总体数额带来影响。纳税人通过延缓纳税期限,可以从中获得以下几点效益。一方面,减少本地纳税成本,让本期现金流不断扩大,对于纳税人减少企业财务危机,扩大经营规模有着便利条件。另一方面,受到通货膨胀因素影响,延缓企业纳税期限可以给企业创造更多的效益。但是这种状况不但让纳税人获取更多的资金时间价值,也会让其面临一些法律风险。因此,企业根据该状况提出各种处理对策,如在选择延缓纳税期限方式过程中,应做到谨慎小心,这种行为一旦被法律认定为故意拖欠,不仅不能保证企业筹划目标顺利完成,还会让企业面临国家行政处罚[3]。所以,企业如果受到经济等因素影响,在不能如期纳税的情况下,通过合法方式适当延长纳税期限。一般来说,企业应提前提交纳税申请,在纳税期限到来前到相关部门提交延期申请,经过相关部门审核以后,在要求期限范畴内完成税款结算工作。 三、企业纳税筹划法律风险规避策略 (一)增强纳税筹划风险意识 企业应意识到规避纳税筹划中法律风险的必要性,严格按照国家税法要求开展纳税筹划工作,不可超过法律边线。因此,企业领导应该树立正确的纳税筹划意识,明确合理纳税的意义及对企业发展的影响,在保证纳税筹划合理、合法的同时,对国家税法内容深入解读,有充分了解。企业应该组织开展各种培训工作,让相关人员掌握充足的税法知识,与时俱进,帮助企业合理纳税,减少法律风险出现。 (二)完善相关法律体系 要想确保企业纳税筹划工作有序进行,保证筹划的合理性和合法性,应根据国家税法要求进行筹划。并且,纳税筹划应以国家现行的法律标准为依据,科学开展纳税筹划工作,帮助企业减少税务成本支出,规避风险。在实际中,如果国家没有构建一套完善的税法标准体系,企业纳税人在纳税筹划上将无法顺利进行,不能精准判别筹划过程和结果展现出法律特点。如果与国家法律标准偏离,则会增加纳税筹划中法律风险法神激励,无法把控全局,甚至被认定为逃税漏税,面临行政处罚。因此,建立完善的法律体系是非常必要的,其可以给企业纳税筹划开展纳税筹划工作提供引导,具体展现在三个方面。首先,确定税收基本法,科学设定税收法定标准。税收法律标准作为当前我国在税法上应该秉持的标准,在税收基本法的作用下将税收法定标准设定为税法基本准则,则是税法从法律确定到执行环节中重要的法律理念,更是国家依法治税的根本[4]。在实际中,结合税法相关要求和内容,对税法主体履行职责和义务进行确定,科学调配国家征税权限,形成一个完整的监督管理体系。另外,税法基本法应对税法、行政法等内容进行确定,总之,税收法定准则的确定和实施,必然会给企业纳税筹划工作开展提供法律支持,减少法律风险的发生。其次,完善纳税筹划法律机制。在纳税筹划中,以法律形式确定纳税筹划是企业纳税人的基本权限,应对税收定义、性质、筹划范畴、法律职责等有充分了解,保证纳税筹划的合理性与合法性。与此同时,对纳税人邀请的中介纳税筹划行为进行调查与分析。最后,规范税收优惠政策。税收优惠政策是纳税人纳税筹划中需要认真研读的条款,要求保证纳税人纳税筹划工作顺利进行,减少违规行为出现,诡辩法律风险,应保证税收优惠政策的规范性,对于常见的税收优惠政策,采取单独集中立法方式,对于地方越权设置的优惠政策,全面清查。在全球经济发展环境下,为了促进企业鞥好发展,应该取消以经济成分为主体的优惠政策,使用一些支持产业、技术改造升级等和政府调控要求相吻合的税收优惠政策。 (三)确定纳税筹划范围 因为企业纳税筹划自身具有技术性、专业性等特点,所以在纳税筹划中,大部分企业纳税人将会采用聘请专业中介部门或者专业人士给企业纳税筹划活动开展提供指导。在当前我国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的环境下,税务中介部门也随之发展,在纳税筹划中发挥一定作用。所以,要想保证我国税务中介行为的合理性和合法性,促进企业纳税筹划工作有序进行,应做好纳税筹划管理工作,完善相应的管理体系,给后续纳税筹划工作开展提供指导,保证企业纳税人严格按照国家法律要求纳税,实现企业健康发展[5]。在实际操作中,建议国家相关部门应完善相应的法律机制,如建立税务代理法,将纳税筹划认定为一种新的代理业务,在法律正确引导下,明确纳税人、税务代理机构的职责和权限。国家应该完善税务代理法律机制,特别是有关税务代理机构进入标准和执业机制等,通过这种方式,让我国税务代理部门业务更加规范和合理,将税务代理在纳税筹划中的价值全面发挥,减少法律风险。 四、结语 总而言之,纳税筹划应该好国家税法要求相互融合,企业纳税人在开展纳税筹划工作时,应该对国家税法内容有充分了解,保证企业纳税行为的合理性和合法性,促进各项经济活动顺利开展。因为我国相关纳税筹划法律体系并非完善,容易面临法律风险问题,所以相关部门应加强相关法律体系建设,保证我国纳税筹划活动朝着正确的方向迈进。 作者:邵炜 单位:华东政法大学 经济法学院 企业纳税筹划及其风险篇2 1引言 纳税筹划是纳税人在既定的税制框架内,事前选择税收利益最大化的纳税方案处理自己的生产、经营和投资、理财活动的一种企业筹划行为。在短期内,企业可以通过合理的安排来降低税收,节省开支,从而增加企业的经济效益;从长期来看,企业在经营的各个方面都自觉地将税法的各项规定落实到了自己的工作中,增强了纳税意识和守法意识。因此,无论短期或者长期,纳税筹划在企业经营活动中占据重要的地位。 2企业开展纳税筹划的目标 2.1实现涉税零风险 一般而言,纳税人在做纳税筹划时,总会想尽办法减少自己的税收负担,对纳税筹划的理解也就局限在这一方面,因此,纳税人认为,只要能从纳税筹划中得到直接的减征,就可以说是一种成功的筹划。显然,这种观点过于狭隘。实际上,存在着另外一种情况,即纳税人虽然不能直接减轻税负,但可以通过间接的方式获得某种经济效益,使公司得到长期发展和扩大规模,这种状态就是涉税零风险。涉税零风险是指纳税人的账目清晰、纳税申报准确、及时足额缴纳税款,因此不存在纳税上的任何惩罚。实现涉税零风险是企业进行纳税筹划要达到的第一目标。 2.2获取资金时间价值最大化 纳税人利用各种方法,将当期的应税收入延迟至未来一年,从而获得资金的时间价值。在不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如果企业能延缓税款的缴纳,这会使得企业的营运资金变得更加充裕,降低经营风险,尤其是对资金较为紧张的公司来说更是至关重要。资金是有价值的,企业通过提前确认费用或递延确认收入实现延迟纳税,如同从政府那里拿到一笔无息贷款,数额越大,时间越长,企业获益越大。这实质上是企业用新贷偿还旧贷,永远不需要支付一笔贷款。负债经营既要承担一定的成本,又要承担一定的风险,而这种无息贷款合法地将财政资金无偿用于公司的生产和运营,不仅不会产生财务风险,反而会增加企业当期的总资金,增强公司偿还债务的能力以抵御风险,保证企业的生产经营得以顺利进行。 2.3经济效益最大化 纳税人在进行经济活动时,其目标是获得最大的经济效益,而不只是绝对意义上税款的减少。企业经济效益最大化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对其所涉税务问题进行整体规划与布局。在法律规定、国际惯例、道德规范和经营管理需求之间,力求在涉税零风险条件下实现公司的税后收益(价值)最大化。企业在进行纳税筹划活动时不能只考虑眼前的税负高低,而应以发展的眼光考虑企业的整体利益,实现企业的经济效应最大化。 3企业纳税筹划的风险分析 3.1企业自身的主观风险 企业管理者的纳税意识和纳税筹划相关人员的职业素养都会影响纳税筹划结果的有效性。一方面,企业管理者对纳税筹划缺乏正确的认知,他们往往追求的是企业少缴纳税款或者不缴纳税款,对筹划手段的合法性关注度不够。由于缺乏较强的依法纳税意识,在利益的驱使下利用自己的权力指使纳税筹划人员采取偷税漏税的做法逃避纳税,导致企业纳税筹划风险的增加。另一方面,纳税筹划人员专业素养的高低也会使纳税筹划出现风险问题。纳税筹划是一项对业务能力要求极高的工作,不仅需要专业的相关纳税筹划人员掌握税法、会计学、管理学、投资学等多方面的学科理论知识,更要求具备较强的实际操作能力。如果纳税筹划人员的专业水平不高,对相关的税收政策理解有误,就会导致筹划方案不合理甚至不合法,或者制定出与企业自身情况不相适应的方案,使得纳税筹划失败。另外,如果纳税筹划人员道德水准较低,将会对其工作态度、对风险的判断以及筹划方案的最终效果产生不利的影响,从而产生潜在的风险。相反,如果筹划人员保持必要的专业审慎和敏锐的专业判断,并按照严格的程序进行周密的计划,那么,筹划风险就会大大减少。 3.2政策风险 政策风险可分为两类:一是政策变化风险;二是政策选择风险。政策变化风险是指在特定时间内政府政策变动所带来的风险。税收政策是国家宏观调控经济的重要措施。为了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产业结构的优化,一个国家的税收政策不可能一成不变,必须根据经济发展的需要,适时地修订、补充或完善税收法律、法规,不断取消和修改原有的税收政策,并不断推出新的税收政策。这就给纳税带来了一些风险,特别是对长期的纳税筹划。政策选择风险是由于企业在筹划过程中没有正确选择政策而产生的风险。这一风险主要是由于企业对税务法律、法规和政策精神缺乏认识、理解和把握不够准确,即企业在实施纳税筹划时,往往会觉得自己的税务规划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但事实上并非如此。 3.3经营活动变化风险 税收筹划是一种有计划性、先进性、时效性、合乎法律的事先规划的行为。税收筹划是对未来公司经营状况的预测。纳税筹划方案的选取要考虑到未来的现实情况与所处的环境是否相符,否则会造成纳税筹划工作的失败。一旦选择了某一种税收政策,那么未来的生产和运营活动只要符合了这一特定的税收政策,就可以享受到相应税收政策的优惠。但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的生产和运营行为不可能固定不变,必须根据市场环境和企业的战略管理需求做出相应的调整。如果企业自身的经营行为发生了改变,那么其税收优惠政策将丧失其应有的特征和条件,不但不能实现其所期望的纳税筹划目标,而且会使其税负增加,纳税筹划最终以失败告终。 3.4执法风险 纳税筹划中的节税筹划符合立法主体的意愿,但其正当性仍有待于税务执法机关的证实;纳税筹划中的避税筹划与立法者的意愿相背道而驰,如果国家坚决抵制或打击这些避税计划,将会极大地提高税务筹划的风险。因而,执法风险是因税务行政执法的偏差或者由于实施反避税计划而导致的风险。执法风险主要体现在:由于税收法律和法规的不健全,致使税务机关的税收政策执行出现了偏差。许多税收政策仅针对税种的基础层次作出了相应的规定,但在特定的税制条款上却不够完备,不能覆盖全部的税收事项。因此,征纳双方对同一税收政策的认识往往会出现偏差。如果纳税人按照自己的理解进行纳税筹划,那么筹划方案极可能得不到税务执法部门的认同,无形中增加了纳税筹划风险。另外,在实际税收工作中,我国税收法律通常为其预留了相应的空间,这意味着税务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具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如果税务执法人员的专业素养参差不齐,那么很可能将原本合法的节税筹划认定为违法的避税筹划。也就是说,由自由裁量权赋予执法人员的主观能动性,因个人职业素养的高低会对相同的纳税筹划方案产生差异化的认定结果,进而为企业带来涉税风险。 4企业纳税筹划风险的防范对策 4.1加强纳税筹划风险意识 纳税筹划风险是客观存在的,纳税人必须要对纳税筹划风险具备清晰的认知。纳税筹划具有特殊性,不具有普遍性,只能在特定的政策、特定的经营环境下发挥作用,而不能过于苛求。一旦条件、范围发生变化,纳税筹划就很可能失败。同时,纳税人绝不能以增加纳税风险而追求片面的税负最小化,应该缴的税必须缴纳,不逾越税收法律红线。作为专业的纳税筹划工作人员更需要树立风险意识,加强与纳税人的沟通交流,告知纳税人纳税筹划的潜在风险,并了解纳税人对风险的态度。在制定筹划方案时,尽可能全面考虑出现的条件动态变化,随时注意纳税筹划的风险防范。 4.2提高纳税筹划人员综合素质 纳税筹划人员的专业性会对纳税筹划效果产生重要的影响。目前不少企业为了节约资金,企业的纳税筹划工作由财务人员开展。由于他们缺乏足够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加上企业没有采取足够的激励措施,导致制定纳税筹划方案时比较随意,相关方案质量不高。因此,企业迫切需要提高相关纳税筹划人员的综合素养。第一,内部应设置专门税务管理机构(可设在财务部),并配备专业素质和业务水平高的管理人员。如企业应结合实际情况,引进优秀的纳税筹划高素质人才,同时,将原有财务人员纳入税收筹划人员队伍,加强纳税筹划工作的信息沟通与交流,确保筹划策略有序高效地运行,夯实筹划策略的质量。第二,加强对国家税收政策的系统学习。一方面,企业定期邀请国内的税务专家为员工进行专题培训,熟悉税法精神,把握税收政策的内涵。企业也可以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外出调研,拓宽视野,学习行业内优秀的成功筹划案例经验。另一方面,纳税筹划人员自身要强化学习意识,辨别风险。充分利用“学习兴税”“学习强国”、税收网站等多种学习资源,加强对最新税收政策法规、会计准则的学习,进一步提高学习能力、知识应用能力,做到学有所获,学为所用,提高识别风险能力。 4.3构建风险预警机制 税收政策的变化是企业纳税筹划风险产生的主要原因之一,企业在设计筹划方案前要建立税收法律资源库,收集并不断更新最新的税收政策信息,保证纳税筹划人员能够充分在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引导下开展各项纳税筹划工作。同时搭建纳税筹划信息化管理平台,动态监测并分析相关数据,及时发现风险与隐患,适时调整筹划内容,采取应对措施分散风险。纳税筹划人员根据纳税筹划目标制定多个弹性的备选方案,将各种潜在的风险因素尽可能考虑进来,使得发生纳税筹划风险的概率尽可能地降低。 4.4加强与当地税务机关的沟通,建立良好税企关系 为适应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税收政策经常会有新的补充和调整。在我国税收法律关系中,税务部门与企业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并不完全对等,税务部门相对于企业而言更容易掌握更多税收方面的信息,企业对于最新国家税法相关政策的了解也是滞后于税务部门。要想确保纳税筹划方案的合法性,实现经济利益最大化,加强与税务征管机关的交流沟通对企业来说至关重要。企业如果对相关的新政策理解不透彻,及时向税务机关虚心请教以获取最权威的解读,避免不必要的税企争议。同时,企业也可以将纳税筹划方案向税务机关寻求指导,根据税务主管部门的建议及时调整筹划方案,力争获得税务机关的批准和认可。另外,企业应该始终主动配合税务机关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秉持诚信经营,积极履行纳税义务,足额及时缴纳税款,树立良好的企业信誉形象,从而增强税务机关对企业的认同感,形成良性互动,实现税企双方共治合作的“双赢”局面。 4.5贯彻成本效益原则 随着某一项筹划方案的实施,纳税人在取得部分税收利益的同时必然会为该筹划方案的实施付出额外的费用,以及因选择该筹划方案而放弃其他方案所损失的相应的机会利益。如原材料进项税额抵扣低于原材料资金占用,就会存在着矛盾,仅仅考虑进项税额抵扣而大量购进原材料,必然以增大原材料资金占用费用(包括占用资金机会成本、原材料仓库保管费、原材料变质损失费等)为代价。因此,纳税筹划应遵循成本效益原则,在进行纳税筹划时要进行成本效益分析,即当所选择的纳税筹划方案的筹划收益大于筹划成本时,应当开展纳税筹划;当所选择的纳税筹划方案的筹划成本大于筹划收益时,则应当放弃纳税筹划。 4.6合理利用税务代理的专业化服务 纳税筹划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性活动,各个地区有着不同的税收政策,存在不同的执行标准,由此纳税筹划地区的差异性会更加明显,尤其是有的企业有着较大的规模,子公司之间的纳税标准存在一定差异。当企业内部的筹划人员无法胜任时,企业应打破僵化思维,充分发挥涉税机构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优势,可以聘请外部的税务代理人员进行咨询或者将纳税筹划方案外包给税务代理机构,保证纳税筹划方案的科学性和专业性,进一步降低纳税筹划的风险,最大限度地保护企业合法权益。 作者:吴玉霞 单位:江西科技学院 企业纳税筹划及其风险篇3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和推进,市场快速发展的同时也面临着诸多不稳定因素,比如国家税收政策调整以及执法环境发生变化等,这些都对企业税收筹划工作带来影响,从而给企业带来税务风险,如果不能对企业税收工作进行科学筹划,还会带来财产损失,对企业发展带来影响[1]。为此企业财会工作人员应充分认识到税收筹划工作的重要性,提升纳税风险管理意识,并对企业税收筹划风险进行科学识别,提升对风险的防范能力,做好纳税筹划工作,同时也要顺应时代发展的需求,掌握必备的纳税筹划技能,提升企业生产经营效益,促进企业更加稳定的发展。 一、企业纳税筹划概述 纳税筹划是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税收政策,利用优惠政策,并按照税收政策导向,在企业纳税时选择税后利益最大,或者是赋税最轻的一种纳税方案,对企业的经营活动及投资等活动等进行统筹安排。在企业纳税筹划时纳税行为应建立在合法合规的基础上,不仅要保证企业的经济效益,同时也要保证政府部门的合法收益。企业纳税筹划的特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是纳税筹划手段合法,企业纳税筹划行为是建立在依照法律法规及税收政策的基础上执行的,严格按照税收政策指导,确保纳税筹划合理性。其次,筹划目的明确,企业在纳税筹划中主要目的就是为了减轻企业纳税负担,保证企业在日常经营活动中活动经济效益最大化[2]。最后,筹划行为是具有超前性的,在纳税筹划中是对企业经营活动及投资活动进行事前安排,因此这一筹划行为是具有超前性的。 二、企业纳税筹划风险类型 在企业纳税筹划中,风险问题是不可避免的。如果纳税人在一定时期内,由于客观或主观原因导致纳税筹划方案失败,就要付出一定的代价。在企业纳税筹划中主要的风险类型包括以下几种:第一,经营风险。这是指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由于没有达成预期收益目标而产生的风险。在企业纳税筹划时,筹划行为中就已经对企业未来收益做了预测,根据企业未来收益预测来制定筹划方案,但在实际中如因国家税收政策变化,或者是经济环境发生改变,企业管理不善等原因导致不能实现预期收益目标,那么就会对所制定的筹划方案带来直接影响,或导致所做的筹划决策是错误的,给企业带来经营风险问题。第二,操作风险。企业的税收筹划工作以及税收筹划方案制定都是由人来进行操作的,在筹划方案制定和执行过程中每一个工作人员对于筹划方案的理解不同,且业务技能水平也是参差不一的,从而可能导致筹划方案在具体执行过程中不能达到预期筹划结果,或导致筹划方案执行失败等,给企业带来操作风险。[3]第三,违法风险。企业税收筹划工作是建立在法律法规基础上执行的,如果筹划人员对法律法规不熟悉,或者缺乏全面、深入的认识,又或者是税收政策发生改变,筹划人员不能及时了解到新政策,就会导致企业的纳税筹划结果违反法律法规,存在违法风险。例如部分企业在纳税筹划方案的制定时出现打擦边球的情况,与我国的纳税精神是相违背的,违反了法律法规,给企业带来一定的风险。第四,政策风险。当企业在制定纳税筹划方案时是严格按照税收政策来执行的,但如果税收政策发生改变,就增加了企业的赋税压力,从而出现政策风险。我国的税收政策通常是根据市场环境变化进行及时更近和完善的,因此企业在制定筹划方案时,不仅要满足企业战略发展目标,同时还要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来减轻企业税负,如果属实后政策发生改变,就会对企业筹划方案带来直接影响。 三、企业纳税筹划风险管理措施 (一)掌握税收政策动态变化,完善内部管理环境 企业在纳税筹划的过程中需要根据企业自身发展实际情况,并遵循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来开展工作,对企业内部税收筹划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开设专门的部门来进行纳税筹划管理,明确在纳税筹划管理中所存在的税务风险,确保企业在各项经营活动中资金得到可靠运转,规避纳税风险[4]。另外,企业还要提升财务管理水平,根据会计核算规范对企业财务账目进行定期核查,确保各项账务清晰,税款足额,对于企业财务部门还要定期开展培训活动,提升企业财务人员的专业水平和业务素养。在新时期背景环境下,营改增实施后对部分税收政策进行调整,企业应及时掌握税收政策的动态变化,并对税收政策进行深入解读,采用合理的税收筹划方式以及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来减轻企业税负,规避纳税风险。 (二)明确纳税筹划原则 在企业纳税筹划工作中所涉及的领域比较广泛,在选择筹划方式上存在多样性,财务人员在纳税筹划管理时应明确纳税筹划原则,避免在纳税筹划时出现失控。在纳税筹划管理时财务人员需要始终坚持企业的效益,制定科学的筹划目标,采用合理的手段来降低企业缴税额度,在坚守法律的基础上实现企业经济效益最大化。在纳税筹划时财务人员需要合理的控制纳税筹划成本,确保在企业总体消耗上纳税成本最低,合理的降低纳税额度,把握筹划成本与筹划技术之间关系。其次,还要充分认识到纳税筹划工作是具有长期性的,在企业发展的过程中,纳税筹划工作是具有成长性的,并非是在短期内让纳税额度下降,而是要考虑到企业长期的发展利益。[5] (三)合理运用税收筹划方法 税费征收是以税法为依据的,在纳税过程中税务机关需要对纳税人的行为进行稽查判定,为此企业就需要加强与地区税务机关的沟通与交流。如在税收筹划过程中对某项税收政策不明晰或者不确定,可以向税务机关进行详细咨询,避免因纳税筹划不当引起税务风险。如果税务机关在对纳税筹划方案提出质疑后,企业应提供筹划合理依据,来防范纳税筹划风险。在选择税收筹划方法时,首先是要对所得税抵扣项目进行管理,如在所得税抵扣项目中业务招待费扣除数量最多,那企业就应根据招待费来设定管理条例。第二,对企业的销售方式进行调整,通过混合销售或者兼营销售,让利销售的方式来对增值税进行细化,避免出现业务类别发生混乱,采用合理的比例来抵扣赋税[6]。第三,实行纳税期管理,在实施营改增后,企业在纳税筹划时应该具有自由筹划权利,结合企业在日常经营过程中的实际情况及资金流动状况来设置扣款时限,减轻企业的纳税筹划负担。 (四)加强对纳税筹划风险防范 在企业纳税筹划时应在企业内部设立专门的纳税筹划部门或小组,积极引进纳税专业人才,加强对财会人才培养,建立纳税筹划风险意识,提升财会人员综合素质水平,确保企业纳税筹划工作顺利实施。另外,还要对外界突发事件建立积极的预案,来降低对企业纳税筹划工作的影响。为此纳税人员需要随时关注国家税收政策变化情况,并进行深入了解和分析,根据税收法规和政策对企业纳税筹划方案的影响进行积极调整,确保方案符合企业实际经营需求,与企业整体筹划目标相符合,降低法律风险问题[7]。此外,还要建立完善的纳税筹划风险管理体系,在风险管理体系中需要明确工作评价和风险评估标准,让企业管理人员及财务工作人员对税额有明确的认知,并积极对各项风险进行管控,降低风险等级,将风险问题控制在可接受范围内,避免企业出现重大纳税失误。 四、结语 综上所述,随着营改增的实施,企业税负发生了重大变化,为了降低企业的税负风险,就需要对纳税筹划方法进行科学的调整。企业纳税筹划工作对企业长期的经营和发展来说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企业经营者与管理者需要充分认识到纳税筹划工作的重要性,并加强对纳税筹划风险的管理,提升纳税风险管控意识,并对企业税收筹划风险进行科学识别,提升对风险的防范能力,做好纳税筹划工作,同时也要顺应时代发展的需求,掌握必备的纳税筹划技能,提升企业生产经营效益,促进企业更加稳定的发展。 参考文献 [1]魏玉倩.铁路非运输企业的纳税管理问题及应对举措探析[J].纳税,2021(5). [2]车水美.试论企业资产重组业务过程中的会计处理和纳税筹划[J].纳税,2021(4). [3]刘兰桂.探究企业纳税筹划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J].商讯,2021(4). [4]韩素红.大数据时代下纳税筹划对企业财务管理的影响[J].纳税,2021(3). [5]吕文吉.大数据时代下企业税务会计面临的挑战与对策研究[J].商讯,2021(1). [6]项珺.关于企业纳税筹划与风险控制几点问题的思考[J].今日财富,2021(1). [7]邵元.“营改增”背景下建筑企业纳税筹划与风险管理[J].中国市场,2020(36). 作者:陈雪飞 单位:上海城建职业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