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投资理财论文:浅谈个人投资理财的策略和原则 【摘要】 近年来,中国百姓的投资理财热情空前高涨,一些过去只有金融专业人士才关注的话题,正正成为老百姓街巷谈议的热点。办公室里、马路边、饭桌上,都可以听到人们在谈论股票、养基金、炒黄金等等;无论是白领、文员,还是退休了的大爷、大妈,都开始对理财发生了兴趣。一个个理财故事,在街头巷尾到处流传… 面对花样多的投资理财方式,不少人眼花缭乱,无所适从。那么,什么方式才能实现"以钱生钱"的财富梦想呢?究竟要遵循什么样的原则才能让自己的资产保值增值,实现投资理财收益的最大化呢? 【关键词】 个人投资 投资理财 理财策略 一、 存在的问题 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和人民财富的普遍增加,个人理财投资越来越受到公众的关注。近年来,有剩余财富的个人投资者开始不断涌入资本市场,房地产和收藏市场,从而掀起盲目性和非理性的投资,终于导致了2007年金融海啸的爆发。国际上股市垂直下跌使得很多忽视风险管理的个人投资者损失惨重,不仅多年的盈余消失贻尽,甚至有很多人血本无归。个人投资者之所以在金融海啸中遭受重大损失,关键的原因就在于只追求投资技巧,没有形成正确的投资理念,从而在形势危急中无法把握方向,致使投资理财失败。因此,对于一般的个人投资者来说究竟应该如何确立自己的理财原则和策略就显得非常重要。 二、 个人投资理财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国际金融危机带来的财富损失促使个人重新考虑理财投资的目的、方式、手段和意义。从国外成熟的资本市场来看,个人投资理财应该本着稳健性和持续性的原则。首先稳健性原则是投资的基本理念和价值观,这一原则警示投资者要保持温和型不要企图每次投资都渴求利润最大化,这一原则否定了投资者追求最低买和最高卖的错误做法,否定了在选择投资产品时忽视投资对象内在价值而投资暴涨性产品,这一原则要求个人投资者在进行金融产品投资时,应该购买风险评级较高的证券型,不应该追求高风险证券所带来的高收益。其次,持续性原则也是一项重要的投资理念和价值观,这一原则要求个人投资者的投资产品应该具有长期稳定的收益,这种收益可能在短期内地域平均水平,从长期看,该投资产品可以持续带来资本升值并且不太可能出现蚀本的现象。这一原则要求个人投资者消除浮躁心态,不追求大笔买卖的收益最大化,考虑长期收益的可能性和基本策略。最后必须结合稳健性和持续性原则,制定适合自己的一般性策略和建议借以指导自己的投资行为。 三、 针对个人投资者地几点建议和策略 (1)不参与风险性高的投资活动。为了保证家庭生活的稳定性和持续性,个人投资理财所追求的收益应该是稳定性较高的类型,要求个人投资者时刻关注投资的风险,避免参与波动性大,风险率高的期货、金融衍生品投资。高风险往往意味着高收益,高风险也意味着高收益和高损失。(2)正确处理好本职工作和投资的关系。投资理财是一种获得收益的方式,绝对不能替代工作。在2007年A股市场冲击6000点时, 白领受股市财富迅速增长的诱惑,放弃收入低但稳定的工作,专心致志的进行股票投资,结果在股市快速下跌的过程中不仅血本无归,还失去了收入来源,使得生活水平一落千丈,境况非常凄惨。(3)不要借钱进行投资。借钱进行投资本身是一种变相使用杠杠的行为,虽然有机会凭借较少的收益,如果操作不当,或是遇到政策的打击,损失的将不仅仅是金钱,还包括个人的信用。很多个人投资者为了快速丰厚的获得收益,通过亲戚或是地下钱庄进行借贷,在遭受巨大的无法挽回的亏损时,大多要面对亲人之间的反目和地下钱庄的勒索逼债。(4)不要梦想一夜暴富。个人理财是一个贯穿一生的理财生活方式,它不是赌博,也不是投机。个人投资理财者进行理财投资的目标首先是要保证资产的不贬值,其次才是收益。所以在进行理财投资时,一定要合理评价风险,将投资时间看做是一个较长时间的事情,要有长远的眼光和打算,不要再资本市场上一有风吹草动时就如惊弓之鸟,茫然不知所措。频繁的买入和卖出都是短期的行为,在个人投资中我们要坚持长线价值投资的理念。(5)不要买流动性较大的投资品。流动性高的投资品可以在金融市场上快速变现,有利于个人投资者在遇到风险,或是资金出现紧张的时候快速出手。(6)不要购买不了解的投资品。20世纪末日本兴起了一股艺术品投资热潮,在这期间,很多日本富人不惜花费巨资购买欧美的名画,古董,他们认为购买这些艺术品不仅能获得丰厚的回报,还能够显示投资品味。一些欧美商家就利用日本人的心里,将一些没有收藏价值的商品加入期间,趁着收藏品投资热潮,玩弄概念,愚弄投资者,让他们花大价钱购买。让这些日本个人艺术品投资者损失惨重。 以上几点投资策略只是最基本地方面,个人投资者还应该根据自身的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金融投资产品。最好进行一些金融产品专业知识的学习,了解金融产品的特性,风险和波动状况影响因素,再结合自身的爱好选择适合自己的投资理财方式和策略。 个人投资理财论文:金融“海啸”下我国个人投资理财市场的现状及前景 内容摘要:随着股市反复探底,金融“海啸”影响的逐步显现,以及我国私有财富的快速增长,为我国个人投资理财市场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本文试图通过对我国个人投资理财市场现状的分析。指出如何快速发展我国的投资理财市场。 关键词:金融“海啸”;投资;理财;现状 2007年美国国家金融银行业发生的“次贷危机”以及由此造成的一连串的经济波动,几乎将美国乃至全球的经济大树连根拔起。金融市场如同发生一场海啸。随着金融“海啸”影响的逐步显现,物价逐渐高企、股市低迷、基金缩水、楼市扑朔迷离,在这样的投资环境下,2010年投资理财市场再现新的机会。不过,在个人理财方面,国内投资理财市场刚刚起步,与国际投资理财业相比,还是不成熟的市场。具体说来,表现在如下一些方面: 一、国内投资理财市场现状 (一)金融机构分业经营导致理财服务范围狭窄 目前我国金融业实行的是分业经营模式,即无论是银行业、保险业、证券业等金融机构,都以分业经营为主要的经营模式。比如银行业,从银行理财服务的宣传资料看,似乎涵盖了和生活理财与投资理财的全部概念,但实质上它们是一种传统服务的延伸。由于政策的限制。银行不能涉足证券、保险、基金、信托领域。除了存贷业务,只能代销基金、保险等产品,因此在个人理财方面给客户的建议多是长期财务计划。但是在海外,国外金融机构的金融产品的“生产线”是贯穿整个系统的,他们早就把金融商品融入金融机构系统内部,混业经营模式随处可见。 正因为如此,作为构成金融市场的三大分市场处于相对分离状态,客户资金一般只能在各自的体系内循环,而无法利用其他市场实现增值。因此,投资理财服务需要金融领域产品的全面、丰富和最优化组合,但分业经营的现状使得投资理财业务在政策的鸿沟面前显得非常的苍白和脆弱。 (二)金融机构投资理财服务仅停留在表面层次 与成熟市场相比,国内的个人投资理财业务更多的是形似,而没有达到神似。可以说,投资理财业务更多的是停留于表面。比如有些高收入者对于国内的投资理财服务经常抱怨,国内各类个人投资理财服务,大都“没有提供足够的信息、建议、沟通”、“自动服务功能不够完善”、“服务态度不够好”以及“没有给人能够相信的感觉”。即使是中资银行开设的理财中心实际上也更多地停留在“为内地客户提供外币的存款和抵押贷款业务服务”的理财理念和简单地将银行自有和的个人金融产品进行整合并打包销售的层面上,而没有针对客户的需要进行个性化的设计和产品创新。同时所作的理财规划书大同小异,针对性不强。不能不说,国内的理财规划服务炒作和宣传的成分更多。 正因为如此,目前国内的金融机构所提供的理财产品,与国外同业相比,普遍功能落后,整合度较低。理财新品的开发无论在速度还是在功能上均滞后于市场需求。 (三)投资理财专业人才匮乏 以上在投资理财业所述的问题,有一个最根本原因是专业人才匮乏。国内投资理财业的发展使得社会对人才的需求更加迫切。这里的人才是指熟悉金融所有行业的全才而不是单独一个领域的人才。因为个人投资理财服务涉及面广,不仅仅限于金融产品的投资分配、资金运用的合理规划,还包括帮客户处理税务问题,乃至房地产投资、证券投资、收藏品投资等诸多方面。国内金融机构普遍缺乏既熟悉银行业务,又精通证券交易、期货、黄金、保险以及其他领域的全能型通才。从业人员对现有金融产品认识不足。往往只熟悉自己的领域,不知道怎么把跨越各领域的不同金融产品组合到一起。这样的职员显然无法满足客户个性化、多样化的投资理财需求,为客户规避风险。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 二、如何发展我国个人投资理财业 虽然金融“海啸”的影响随着2010年新年的钟声的敲响而渐渐远去,但是我国的个人投资理财业并不会随着它的远去而停滞,相反我们要从我国的投资理财业的现状以及存在的不足,找到更适合发展我国个人投资理财的方法。建议如下: (一)重点发展金融机构投资理财 从我国的实际情况来看,目前我国金融业还是实行分业经营,这是金融机构理财最大的外部制约因素。而且,从发展趋势来讲,客户更需要提供一站式金融或投资理财服务,因此,在大力发展金融机构投资理财时,应注意加强银行、保险、证券、基金、期货等部门的联合,为客户提供优质的、一站式理财服务。同时为了顺应全球大势,我国金融机构要逐步发展混业经营。 (二)成立和完善自己的理财组织。推出理财师资格认证制度 2004年9月,中国金融理财师标准委员会(FPSCC)正式成立。这是中国个人理财业迈出的重要一步,目前它已是中国大陆唯一获得国际金融理财标准委员会(FPSB。即国际CFP组织)授权,进行CFPTM资格认证和CFP商标管理的机构。中国金融理财师标准委员会多次举办中国金融理财师年会,比如在2009年10月18日,在广州自云国际会议中心举行了2009中国金融理财师年会,年会的主题为“持续提高金融理财师的职业水平”。这些都为个人投资理财业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三)加强投资理财的教育培训 新的业务离不开教育培训。当前投资理财在我国还处于导入期,最重要的工作是将正确的投资理财理念导人中国,并培养优秀的投资理财人才。尤其是我国中间阶层逐渐兴起,全民参与投资理财是不可阻挡的趋势。因此,加强全民的投资理财教育显得尤为重要。 不过,投资理财的教育培训工作需要多方面力量来参与,目前,中国个人理财培训市场已经兴起:很多大学已经推出了理财培训课程;很多国外的理财协会已经进入中国提供理财培训;几乎所有的金融机构专门提供理财培训。尽管目前投资理财培训项目已经不少,但高质量、系统的、权威的理财培训课程还比较少,甚至部分投资理财培训项目内容粗躁、质量不高,连基本的理财理念都不正确。因此,开发一套高质量、高水准、系统化、本土化的投资理财培训教材是我国投资理财业发展的当务之急。 个人投资理财论文:个人投资理财的潜规则 潜规则,无疑是近期社会上的一个热门名词,在个人投资理财领域也有“潜规则”。与其他领域的不同,投资理财领域的“潜规则”指的是被人们所忽视的一些条款。 投资新基金 小心被“套牢” “几秒钟就卖完了”,谈起近期新基金的火爆行情,许多银行工作人员不由感慨地说。回首猪年的基金市场,呈现出了前所未有的火爆行情,特别是近期募集的四只股票型基金,在募集首日刚开始便达到了目标上限,许多人甚至是将自己的定期存款,在损失利息的情况下,提前支取以投资基金。在感叹普通百姓投资理财意识日益加强的同时,一些业内人士也担心新“基民”对于基金投资的风险了解太少。 对于普通投资者来说,选择新基金确实有费率上的优势:由于基金公司都较为重视新基金的首发规模,因此新基金的认购费率一般都较老基金的申购费率低很多;另外,由于申购费是按照申购总资产的一定比例收取的,而老基金由于份额净值较高,相应的每份的申购费也会高一些;从这个角度看,买新基金的初始成本要比老基金低很多。 但是投资人应该认识到,基金也会出现亏损的状况。2006年基金收益大涨,把大量资金吸入市场。在这个时候买基金是对的,但人们最好还是要搞清什么样的基金更适合自己,不是非买新基金不可。基金的走势主要取决于以下两个因素:一是市场的趋势,即如果股市大跌,买基金也会赔钱;二是基金管理人的水平。相关研究显示,在市场处于上涨阶段的时候,老基金的投资回报率一般会明显高于新基金,而在市场处于调整或下跌阶段的时候,新基金的表现则会优于老基金。 更会被基金投资者所忽视的是,基金不是一种适宜“快进快出”的投资方式。因为基金申购、赎回是以1%至2%的比例计费的,而股票的手续费用只有千分之几。通过“快炒”赚钱并不划算,投资者最好在投资基金时效仿国债和储蓄的方式,长期持有至少3年以上,不要经常做短期赎回。认购新发行的开放式基金,基金成立后基金份额才能正式确认。申购已开放的开放式基金,T+2日基金份额正式确认;赎回开放式基金后,资金到账时间一般为T+5。如果以“今天买,明天卖”的方式进行投资,很容易出现亏损。 权证可转债 可能变“废纸” 3月1日,当陈先生像往常一样去营业部看机场权证行情时,才发现已经停止交易了。营业部的工作人员告诉他,他账户里机场权证价值近乎为零,行权日即将到来,但他行权会导致更大损失。 陈先生投资权证失败的案例具有典型性。许多人都认为,权证的不设涨跌限制和T+0交易是双刃剑,不但增加了获利机会,也加大了投资风险。权证有到期日,届时如无行权价值则就成为废纸。根据交易所规定,初次进行权证交易的投资者必须签署风险揭示书,但一般投资者多未仔细阅读,对其中内容的具体含义并不熟知。在权证交易的最后关头,很明显的没有任何行权价值的权证还像这样高价交易,这也是使得权证变成“废纸”的重要原因。 与权证类似,曾被投资者认为是“上不封顶”的可转换债券,在投资上也有“潜规则”。在正股持续上涨的时候,发债公司按规定要多次公告警示,并留有足够的时间给持有人转股或卖出转债。一旦忽视了这些警示,就会导致强制赎回,损失将会非常可观。以上半年的丝绸转债(2)为例,其股价连续30个交易日正股收盘价均大于转股价(3元/股)的130%,即3.90元,触发了赎回条款。最后交易日正股收于4.38元,远大于3.90元,转债收盘于140.50元,投资者无论转股或卖出转债都能获得丰厚的收益。转债摘牌后,被公司以101.44元赎回,此时竟还有45.86万张转债被强制赎回,每张转债损失达39.06元。 预期收益率 基本都落空 近日,上海银监局的一份《上海市商业银行个人外汇理财市场发展报告》给正为外币兑人民币持续贬值而烦恼的投资者心头又平添了一丝凉意。报告显示:2006年8-11月间到期的2万元1年期的5款产品中,有两款的收益率为2.152%和1.05%,低于同期的1年期美元存款利率水平;某银行已到期的40期汇率挂钩型产品中,有8期产品的实际年收益率小于1%,17期的产品年收益率低于美元1年期存款利率为3%。” 近年来,银监会以及下属机构已经多次提示了银行理财产品的收益风险,就在2006年10月,中国银监会还发出了消费警示:预期收益是银行认为的在“正常”的市场走势下获得的收益。银行都不具有保证支付义务,最终的实际收益率可能与最高或预期收益率出现偏差。个人在购买前,应要求银行提供令人信服的预期收益率估计依据。 银监会之所以接二连三地发出这样的警示,并非空穴来风。许多普通百姓,对银行有一种特别的信任,认为只要银行推出的产品都是能够达到预期的,但事实上并非如此。随着个人理财市场的日趋成熟,各类理财产品纷至沓来,其中最大的卖点就是比银行同期储蓄利率高得多的预期收益,但是从实际收益来看,却不容乐观。 之所以预期收益率与实际收益率会产生如此大的偏差,很大的一个因素就是理财产品本身有许多风险是普通投资者所不知道的。综观目前的个人理财产品,主要有两类:固定收益以及挂钩理财产品。固定收益类理财产品看上去比较简单,银行往往会在产品的宣传资料上给出预期收益的具体数额,但实际上银行拿这些钱主要投资央行的票据业务,而随着银行几次调整存款准备金率,这些票据的收益率肯定会发生变化,最终会影响到实际收益。 至于挂钩类理财产品,更复杂风险也更大些。综观目前的一些挂钩理财产品,其挂钩的往往是一个区间,这就导致不确定因素大大增加,并不是因为挂钩产品涨得越多,你的收益就越大。一些与汇率挂钩的外汇理财产品,还存在着隐性风险,像有些美元理财产品与欧元挂钩,到期后的收益和本金都是欧元,即使预期收益与实际收益相同,但是由于美元本身汇率的下跌,投资者还是发生了隐性亏损。 个人投资理财论文:个人投资理财的五大基本理念 摘要:个人投资理财日益受到人们的重视,打理好自己的个人资本,树立正确的投资理念是至关重要的。本文提出了五大投资理念,以期对个人投资理财起到指引作用。 关键字:个人投资理财;基本理念 理财专家认为:人的一生中有三个取得金钱的正常途径,第一个途径是通过工作取得;第二个途径是继承;第三个途径是进行合理合法的投资。在这三个途径中,最有力量和最有尊严的,是对你工作多年积攒下来的金钱进行明智的投资。通过投资,用自己的聪明才智创造财富将越来越赢得社会的尊重。因此,投资理财不仅成为社会经济发展中的热点问题,也与每一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作为个人和家庭,要想打理好自己的个人资本,树立正确的投资理念是至关重要的。 一、快乐理财 理财既不能使“今朝有酒今朝醉”,玩月光族的游戏,也不能是“土财主”式的视钱如命,一毛不拔。作为个人和家庭,我们倡导的生活理念是:努力赚钱,轻松消费,崇尚理财。我们将就消费要与资产、收入相适应,即在经济条件许可和科学安排的前提下,让生活滋润起来,快乐起来,享受幸福生活每一天。 二、学习理财 人们常有这样的困惑:除了将钱存银行、卖国债外,我对其他理财工具一窍不通,怎能理财。当然,人的时间和精力是有限的,一个人无论多么的聪慧、勤奋,他都不可能上知天文地理,下至人间百象,做一个“万事通”。这种情况下,如果你对理财有着浓厚的兴趣,你不妨再理论和实践中多研究研究它,如果你没有时间和精力,你可以把它交到专家的手中,让专家帮你打理你的财务。 “懂得用知识的人最富有”,也就是说明了能否运用知识及掌握技术,是21世纪贫富差距的关键。因此,不论你的理财要不要交给专家,建议你多少都要有理财方面的专业知识,才能使你避免一些理财方面的陷阱,以免辛辛苦苦存下来作投资的钱化为泡沫。 其实,学习理财方面的知识一点都不难。人类的学习过程中对感兴趣的资讯会比较容易吸收,组织后,便成为个人的知识留在记忆里。所以,只要你平时培养对理财的兴趣,多注意相关的理财讯息、多接触理财团体并参与讨论,理财知识自然地随时间累积,这样你便能轻轻松松的具备理财的专业知识。 三、理性投资 理性投资就是投资者了解所欲投资目标的内涵与其合理报酬后,所进行的投资行为。投资者投资前其一要合理确定投资额,要根据自己的收入,家庭状况,预留出家庭必须开支后才能用于投资。其二要了解自己克承担的风险,投资产品的风险,理性确定投资品种。个人理财工具大体可分为两类:一类是避险工具,包括现金、银行存款、保险、黄金、债券、外汇、房地产等;一类为风险投资工具,包括股票、股票型基金、期权期货、寿险投资连结产品、金银纪念币、普通纪念币、邮票、字画、古玩、彩票等。避险工具的收益小,风险也小;风险投资工具的收益大,风险也大。其三要确定并坚持自己的理财目标。理财目标在理财的过程中具有很重要的地位,没有它,整个理财就像一盘散沙,没有主心骨。理财目标最好是以数字衡量并且是需要你一点努力才能达到。简单而言,就是请先计算你自己每月可存下多少钱、要选择投资回报率多少的投资工具、预计多少时间可以达到目标。同时坚持自己的理财目标也很重要。证券协会的一份调查显示,个人投资者存在投资理念和投资行为错位现象。一方面,六成以上的投资者追求稳健的投资收益,崇尚理性投资,能够承受的最大亏损仅在20%以内;另一方面,五成以上投资者的投资行为却以短线操作为主,持股时间选择在3个月以内,显示投资者普遍期望短期实现高收益。参与调查的投资者平均持股时间为116天①。这种行为最终会改变自己的理财目标,从而也就不能坚持自己的理财理念。 四、动态理财 坚持理财目标并不是说自己的理财是一成不变的,个人理财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它随着个人和家庭的收入状况以及市场的变化而变化。比如说,年轻人身体健康,事业再生能力强且无牵无挂,因此在个人理财上尽可“妹妹你大胆的往前走”,作个进攻型投资者;中年人上有老下有小,且处于人生事业和财富创造的收获期,因此应做攻守兼备的投资者;而老年人一方面已进入赚钱的低谷期,另一方面又已进入被动消费的高峰期,因此应做防守型的投资者。 五、坚持理财 理财是个长期的过程,是一点一滴的过程,不是一朝一夕就可完成的,要坚信“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 现实生活中有许多例子都告诉我们,一个人的成功或失败与“习惯”息息相关。你已有下定理财的决心为自己的理财成果买了保险以致立于不败之地,也逐渐具备专业理财的知识。那么,在你把详细的目标拟定成计划书后,接下来所必须做的就是养成良好的理财习惯。要养成理财习惯最好与日常生活习惯相结合,以达到随时理财、处处理财的目标。 个人投资理财论文:个人投资理财的十大误区 【摘要】人的一生,几乎时时刻刻都要与钱财打交道。它是我们生活的必须,人的衣、食、住、行离不开它,我们需要运用和处理自己的钱财,并希望能够使自己的钱财保值甚至是增值,所以每个人都需要理财,每个人也都在理财,但成功的投资理财人士却不多见。其原因是很多人对投资理财在认识上、操作上都或多或少存在这样或那样的误区。在此,笔者作些探讨,使大家在进行投资理财时尽量少走弯路。 【关键词】个人;投资理财;误区 社会发展了,人们生活水平提高了,这追使人们追求更高层次的生活,资金的增加又成为了必然,个人会想方设法使手中的资金升值,故投资理财越来越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然而人们投资理财过程中存在的各种误区也逐渐暴露出来,现归纳如下: 误区一:有钱多花,没钱少花,我不需要理财 有人说了,我就不怎么理财,当然我也不会把每月工资都花光,自己这样过挺好,有这样认识的人不在少数。这些人正常情况下生活得的确不错,有钱多花,没钱少花。悠闲自在还不用为投资理财去费神。但是,细想一下,你真不需要理财吗?即使近几年你不考虑可能面临结婚、买房等事情(假设你家里能帮你解决这笔费用),你能保证你老有所养、老有所安吗?若你或你的家人突得大病又需要很多钱,您能保证病有所医吗?到那时再为当初没能理财而后悔为时已晚。合理的理财既能增强你和家人抵御风险的能力,又能使你的手头更加宽裕。生活质量更高,何乐而不为呢! 误区二:理财是有钱人的事 一些人认为,我除了吃喝外节余不下多少钱,对我来说谈不上理财。等我有钱了再理吧,或者说理财是有钱人的事。殊不知“大钱”可理,小钱更需要理。根据“二八定律”,有钱人在芸芸众生中始终只是少数。大多数人都是工薪阶层。但是同样要面对教育、购房、养老等现实需求。在“人生经营”过程中,愈穷的人愈输不起,对理财更应严肃而谨慎地对待。个人理财实际体现在日常生活的细节之中,要求人们有理性的消费理念。一般来说,个人收入总是相对稳定的,但是个人支出却表现出极大的随意性。价格的涨落、供求的变化、新潮商品的不断涌现、广告和经销商的诱惑、周围消费者的选择等等,都可能引起个人消费的变化,从而影响理财规划的实施。因此,人们一方面要尽量在可选的商品中作出正确的决策,力求满足预期的最大需求;另一方面要力图使消费决策带来的未来悔恨和懊恼减少到最低程度,只有这样才能保证一定的结余比率用于投资规划。 误区三:别人干啥我干啥 有一部分投资者听人说啥挣钱就投资啥,跟风涌入,不考虑自己的实际需求和风险承受能力。结果往往是投资了不适合自己的产品,给自己带来麻烦。理财产品千差万别,没有最好的,只有最适合自己的。高风险的产品可能带来高回报,但自己不具备风险承受力,或资金使用周期与该投资不匹配,这样的产品显然并不适合自己,不应该只看到别人的高收益,而忽视了遭受损失的严重后果。其实投资理财也和穿鞋一样,适合的才是最好的。对于一个投资理财者来说,财力或许有大小。知识或许有多寡,能力或许有高低,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有的放矢地选择投资理财对象和确立投资理财策略,则是共通的原则。 误区四:投资目标不明确 成功的理财不仅需要正确的财富观。还需要具备相关的知识、相应的能力和必要的技巧。为了使理财达到预期的目的和效果。首先要设定明确与合理的目标。知道目标行动就成功一半。但是现实生活中,有很大比例的投资者投资目标有问题:要么没有目标、也不知道自己该干什么时就盲目投资;要么目标制定得模糊不清(如想退休后过上舒适的生活、想让孩子到国外读书、想换一所大房子等等),将来无法有效地评估目标完成情况和投资效益;要么目标制定得过高,远远超出自己的能力。无疑会打击自己的投资积极性;要么目标制定的过低,不费多大劲就能实现,既盲目增加自己的自信心,又没能使自己的财富最大化增长。建议在设立投资目标时考虑两个基本要素:①目标结果可以用货币精确计算,②有实现目标的最后时间。同时,目标要有合理性,合理的目标应该是可望也是可及的,虽然有一定的难度,但经过努力是完全可以实现的。 误区五:对风险认识不足 风险包括影响未来收益的一切不确定性因素。不同的投资者根据自己的条件与个性,面对风险表现出来的态度也不相同。目前有相当大的一批投资者面对投资项目和投资机会要作投资决策时,对风险的认识与评估存在严重误区:要么夸大风险,既丧失投资机会,又挫伤投资信心;要么忽视风险或低估风险,造成投资目标难以实现或者亏本。投资者在投资决策时必须充分认识到:理财目标是对未来的美好憧憬,在享受这种美好感觉的同时。还应该看到另一方面:收益必然伴随着风险,这些风险会阻碍理财目标的实现。面对风险有人很保守,有人又非常激进。但是任何人在承受风险时都有一定的限度。超过了限度,风险就变成了一种重负。可能会对投资者的情绪和心理造成伤害。更严重的是影响投资者的投资决策程序。所以在进行投资理财时,必须考虑自己能够或者愿意承担多大风险。 误区六:有钱只会存银行 多数人出于安全考虑,会将大部分积累进行储蓄。的确在诸多投资理财方式中,储蓄是风险最小、变现性较好、操作最为简易的一种。同时储蓄也是收益相对较低的一种,它的唯一收益就是利息,更何况国家经常通过调整利率来进行宏观调控。在这种情况下,依靠存款实现个人资产增值的可能性极小。一旦遇到通货膨胀,存在银行的个人资产还会在无形中“缩水”。存在银行里的钱永远只是存折上一个空洞的数字,它不具备股票的投资功能或者保险的保障功能。所以,普通百姓应转变只求稳定不看收益的传统理财观念,寻求既稳妥、收益又高的多样化投资渠道,以最大限度地增加个人的理财收益。对基本的投资工具都要稍有了解,“量力而为”。选择较有兴趣的几种投资方式,搭配组合。“以小博大”。个人投资理财的核心是合理分配资产和收入,不仅要考虑财富的积累,更要考虑财富的保障。 误区七:投资过分集中或过分分散 鸡蛋不能放在一个篮子里,多尝试各种理财产品才能分散投资风险。所谓“东方不亮西方亮”,总有一处能赚钱,这也是眼下不少人奉行的理财之道。这种理财方式,确实有助于分散投资风险。其缺陷也是显而易见的:在实际运用中,鸡蛋放在过多的篮子里,没有足够的精力关注每个市场的动向,使得投资分析不到位,结果可能在哪儿都赚不到钱,甚至会出现资产减值的危险。追求广而全的投资理财组合,并不适合资金量小的普通老百姓。故此,对于资金最较多的客户而言,有必要分散投资来规避风险,但对于资金不多的投资者,过于分散的投资也会使收益下降、使自己疲于应对,因此最好进行一个理智判断,把有限的资产相对集中干一些自己看好的能掌握的投资项目上,才能使有限的资金实现最大收益。 误区八:过分追求短期投资或过分追求长期投资 有些人过分追求短期投资,乐于短线频繁操作,以此获取投机差价。今年或这段时期流行什么,就一窝蜂地把资金投入。这种人有投资观念,但这类投机客往往希望“一夕致富”,若时机好也许能大赚一笔,但时机坏时亦不乏血本无归的例子。一味地看重短期成果会影响到理财计划的实施。而另外一些人却过分追求长期投资,过分强调货币时间价值。其实大多数理财产品不同于银行储蓄,投资时间越早、持续时间越长,其收益越高。譬如股票投资,它的市场价格要受公司业绩、公司预期发展、国家宏观政策、国内外相关环境变化、证券市场运行规律等因素的制约,不管哪种因素发生变化都会导致股票价格的波动。过分追求长期投资有时不但不能实现投资价值增值,反而使自己失去很多获利机会。若是2007年年初入市一直持有某种股票到现在,和2007年底清仓相比,在收益上前者是远远低于后者的。 误区九:盲目自信,缺乏理财咨询 在个人投资理财中,过分自信是另一个最常见的误区。尤其是当人们有过某些经验或知道一些具体信息时,无论所知是多么有限,都倾向于自作主张,结果是一败涂地。要知道:自信是建立在丰富的专业知识、良好的心理素质和灵活的综合分析能力之上的。其实个人理财是一门高深的学问,虽然有些人能够无师自通。但也无法避免犯些令自己懊悔不已的错误,更不要说那些一见到账单就头疼的人了。俗话说“术业有专攻”,多借助理财规划师、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专业的服务,才能在投资理财过程中少走弯路,快速到达成功的彼岸。 国外发达国家,家庭理财、个人理财十分普遍和正常,大部分个人或家庭都有自己的投资理财顾问。一旦自己有投资意愿或投资渴望,首先找自己的投资理财顾问进行咨询和探讨,让专家给出合理的投资理财建议,结合自己的风险偏好和财务情况制定合理的投资理财规划。站在投资专家的肩膀上,您有机会赚得更多。 误区十:买彩票也是投资 首先强调的是在本文的论述中不涉及政策和道德评价。生活中,彩票之所以被误认为是投资,原因之一是所谓“很少的投资{比如2元)就可能得到丰厚的回报(比如500万元)”。然而。被宣传机构和彩民忽略的是,你投出2元获得500万元的概率与被含金量极高的陨石砸到的概率相差无几。彩票被误认为是投资的原因之二是中奖的数字好像具有某种规律,而且这种规律好像是可以通过学习或者坚持就能掌握的。但事实是怎么样呢?英国的经济学者替姆・哈德福告诉我们:根据所选择彩票的不同数字组合。每周买一次的话,找到好运(中奖)的时间大概在10万年左右。也许你还会追问,如果不坚持某个数字而是根据规律调整呢?一个依然遗憾的事实是:开奖机并没有你聪明,它对以往的数字没有记忆,每次开奖的数字都是随机的,相互独立。所以说买彩票只能是献爱心的同时寻求一下中奖的刺激,决不能把它当投资对待。 个人投资理财论文:个人投资理财的几点建议和策略 [摘要]在我国金融市场改革和人民货币财富增加的背景下,越来越多的个人投资者进入资本市场进行投资。针对这种情况,分析了个人投资者在投资理财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提出以下几点策略来指导个人投资者规避风险。 [关键词]个人投资;投资理财;理财策略 一、问题的提出 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和人民财富的普遍增加,个人理财投资越来越受到公众的关注。从2005年开始,有剩余财富的个人投资者开始不断地涌入资本市场,房地产市场和收藏品市场,从而掀起了一轮经济爆发式增长的高潮。从全球的视角考察,投资者的狂热性,盲目性和非理性终于导致了2007年金融海啸的爆发。国际上股市的垂直下跌使很多忽视风险管理的个人投资者损失惨重,不仅多年的盈利消失殆尽,甚至有很多人血本无归。个人投资者之所以在金融海啸中遭受重大损失,关键的原因就在于只追求投资技巧,没有形成正确的投资理念,从而在形势危急中无法把握方向,致使投资理财失败。因此,对于一般的个人投资者来说究竟应该如何确立自己的理财策略就显得非常重要。 二、个人投资理财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国际金融危机带来的财富损失促使个人投资者重新思考理财投资的目的,方式,手段和意义。从国外成熟的资本市场来看,个人投资理财应该本着稳健性和持续性的原则。首先稳健性原则是投资的基本理念和价值观,这一原则警示投资者要保持温和型不要企图每次投资都渴求利润最大化,这一原则否定了投资者追求最低买和最高卖的错误做法,否定了在选择投资产品时忽视投资对象内在价值而投资暴涨性投资产品,这一原则要求个人投资者在进行金融产品投资时,应该购买风险评级较高的证券类型,不应该追求高风险证券所带来者高收益。其次持续性原则也是一项重要的投资理念和价值观,这一原则要求个人投资者的投资产品应该具有长期稳定的收益,这种收益可能在短期内低于平均水平,从长期看,该证券可以持续带来资本升值并且不太可能出现蚀本的现象。这一原则要求个人投资者消除浮躁心态,不追求大笔买卖的收益最大化,考虑长期收益的可能性和基本策略。最后必须结合稳健性和持续性原则,制定适合自己的一般性策略和建议借以指导自己的投资行为。 三、针对个人投资者的几点建议和策略 (1)不参与风险性高的投资活动。为了保证家庭生活的稳定性和持续性,个人投资理财所追求的收益应该是稳定性较高的类型,要求个人投资者时刻关注投资的风险,避免参与波动性大,风险率高的期货、金融衍生品投资。高风险往往意味着高收益,高风险也意味着高收益和高损失。(2)正确处理好本职工作和投资的关系。投资理财是一种获得收益的方式,绝对不能代替工作。在2007年A股市场冲击6000点时,很多白领受股市财富迅速增长的诱惑,放弃收入低但稳定的工作,专心一志的进行股票投资,结果在股市快速下跌的过程中不仅血本无归,还失去了收入来源,使得生活水平一落千丈,境况非常凄惨。(3)不要借钱进行投资。借钱进行投资本身是一种变相的使用杠杆的行为,虽然有机会凭借较少的投入来获取较大的收益,如果操作不当,或是遇到政策的打击,损失的将不仅仅是金钱,还包括个人的信用。很多个人投资者为了快速丰厚的获得收益,通过亲戚或是地下钱庄进行借贷,在遭受巨大的无法挽回的亏损时,大多要面对亲人之间的反目和地下钱庄的勒索逼债。(4)不要梦想一夜暴富。个人理财是一个贯穿一生的理财生活方式,它不是赌博,也不是投机。个人投资者进行理财投资时目标首先要保证资产的不变质,其次才是取得收益。所以在进行理财投资时,一定要合理评估风险,将投资时间看做是一个较长时期的事情,要有长远的眼光和打算,不要在资本市场上一有风吹草动时就如惊弓之鸟,茫然不知所措。频繁的买入和卖出都是短视的行为,在个人理财投资中我们要坚持长线价值投资的理念。(5)不要买流动性较大的投资品。流动性高的投资品可以在金融市场上快速变现,有利于个人投资者在遇到风险,或是资金出现紧张的时候快速出手。为了安全起见,个人投资者不应该购买未上市交易的股票和债券,这些投资品属于小众投资品,可能有机会通过上市来实现几倍的收益。通常情况下它们的需求者都很少,并且垄断性较高,买方的议价能力很强,在个人投资者急需变现的时候,不容易出手,大多要牺牲掉一些收益,有的甚至因为没有购买者而无法变现。(6)不要购买不了解的投资品。20世纪末日本兴起了一股艺术品投资热潮,在这期间,很多日本宫人不惜花费巨资购买欧美的名画,古董,他们认为购买这些艺术品不仅能够获得丰厚的回报,还能够显示投资品味。一些欧美商家就利用日本人的心里,将一些没有收藏价值的商品加入期间,趁着收藏品投资热潮,玩弄概念,愚弄投资者,让他们花大价钱购买。现在这些投资许多已经变得一文不值,让这些日本个人艺术品投资者损失惨重。 以上几点投资策略只是最基本的方面,个人投资者还应该根据自身的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金融投资产品。个人投资者在开始进入资本市场进行金融产品投资的时候,最好进行一些金融产品专业知识的学习,了解金融产品的特性,风险,波动状况和影响因素,再结合自身的爱好选择适合自己的投资理财方式和策略。 个人投资理财论文:通货膨胀下的个人投资理财分析 摘 要:2010年以来,CPI的节节高攀预示着中国出现通货膨胀,货币贬值为个人投资理财提出了更多要求。针对当前我国的通货膨胀问题,介绍了各种投资理财方式,对在通货膨胀的情况下,怎样实现个人财富的保值增值,提出了相关建议。 关键词:CPI;通货膨胀;投资理财 2010年,我国CPI出现快速、持续增长的态势,物价水平的不断上涨严重影响了人们的经济生活。在通货膨胀的情况下,怎样实现财富的保值增值,已成为个人投资理财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 一、通货膨胀的含义及其理解 通货膨胀是纸币流通条件下,纸币的发行量超过流通中所需要的货币数量而引起的一种货币贬值、物价普遍上涨的现象。 在一定阶段,流通中所需要的货币的是相对稳定的,当纸币过多发行,单位纸币所能代表的单位货币量越少,纸币的贬值程度就越大,物价上涨程度就越高。 二、我国当前的通货膨胀情况 2010年以来,我国食品类价格和居住类价格持续上涨,CPI指数节节攀升。2010年7月以来,CPI已连续5个月超过通胀警戒线。 2010年12月9日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已明确:2011年GDP增长约8%,CPI涨幅控制目标为4%左右。而近期中央高层领导多次在公开场合表达了对物价问题的高度重视,称物价上涨不会是短期问题,可能持续两年,甚至更长时间。 在通货膨胀的预期下,居民将如何进行个人投资理财实现财富的保值增值?本文将试图解决这一问题。 三、通货膨胀下个人投资理财的相关建议 (一)储蓄 储蓄,个人投资理财中一种最为传统的投资方式。在众多投资理财方式中,储蓄是安全性最强、操作最为容易的一种,因而不少人出于安全和方便的角度考虑,可能会习惯将大部分财富用于储蓄,尤其是中老年人。 而在当前通货膨胀的情况下,银行存款的利率极可能低于通货膨胀率,这样的“负利率”会给存入银行的财富带来不同程度的“缩水现象”,造成个人财富的损失。 在个人投资理财中,一个最基本的目标是实现个人财富的保值。因此,为了防止个人财富的在通货膨胀的情况下贬值,笔者认为,居民应尽量减少个人资产中银行存款的比例。当然,我们也需要一个合理的活期存款量来保证正常生活,其数额以一个月到两个月的正常开销为宜。 (二)股票 在我国股票市场中,很多投资者喜欢短线频繁操作,追求短期投资,获取投机差价。但是笔者认为,中国股票市场起步晚,受经济坏境的制约,尚处于一种十分不健全的阶段。股价很难及时反映企业业绩,频繁短线操作的方式很难有规律可循,因而并不适合于个人投资理财。 但上述分析也并不意味着不进入股市。短期投资不推荐,但长期投资却是可以考虑的。2008年的金融危机之后,A股市场的整体估值水平大幅下降,虽近两年部分中小板块估值水平上升过快,但大部分大盘蓝筹股的估值水平仍然比较低。居民若能关注“十二五”规划重点支持的大内需和战略新兴产业、估值存在修复可能的大盘蓝筹股及通胀预期相关行业和个股,并适时进行长期投资,将有利可图。 我们需要警惕的是,当前中国经济前景并不十分明朗,CPI指数过高令人担忧,故入市一定要慎重选择,入市的财富占总资产不宜超过25%。 (三)基金 基金按投资方向和投资对象不同分为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货币市场基金,其投资风险依次降低。总体上讲,购买基金所承担的风险比较小,选择成长性较好的基金进行长期投资是可供考虑的一种投资理财方式。2011年的中国股市极有可能出现的是结构性牛市,故选择主题性投资基金所获得的收益率也许会高于指数型基金,投资者可重点关注能源、低碳、贵金属、消费等主题的基金。 但投资者现阶段也不太适宜投入太多资产到基金中去,因为通货膨胀的压力下,过多进行虚拟投资并不可取。投资者当前应根据自己仓位的高低,重新衡量自己的风险承受能力,全面评估和调整所持的资金产品,优化结构比一味地投资进入更为重要。 (四)保险 在个人投资理财规划中,保险是一种极其重要的个人投资理财方式。 购买保险最主要的目的不在于获得较高的收益率,而在于提供保障。在通货膨胀下,购买保险的短期收益率有可能跟不上CPI的上升速度,或者,保险投资的收益率会比不上许多其他投资方式,但我们应当清楚的是,保险的主要功能是对未来客观存在的风险进行转移,而应对风险是每一个人人生规划中一个重要话题。因此,在个人财富中,保险投资应始终占有一定比例,有效地利用保险来规避未来可能存在的风险是十分必要的。 (五)房地产 花旗银行曾对近80年来全球主要国家进行过调查统计,结果发现,房地产最为抗通胀。中国现在的房地产市场有其发展的特殊性,2010年房地产市场的走势以及政府抑制房价的政策实施将影响到我们对房地产在2011年是否值得投资的考虑。 在通货膨胀比较温和、房地产泡沫较少时,投资房地产以抵御通胀是一种明智选择;而在房价一路飙升,泡沫较多时,投资房地产以抵御通胀却是不适宜的。中国社科院的《住房绿皮书》指出,通过对2010年9月全国35个大中城市二类地段(城市一般地段)普通商品住宅集中成交价的对比分析发现,全国35个大中城市二类地段普通商品住房平均房价泡沫为29.5%。但房地产的刚性需求毕竟很强,我国中小城市当前的房地产价格尚有上涨空间,中小城市的房产投资可能会带来理想的收益,可以考虑这个方面的投资。 (六)黄金 投资黄金是抵御通货膨胀很有效的一种方式,被全球公认为“硬通货”。 我们较为熟悉的黄金投资有纸黄金、实物黄金和黄金期货等几种。从2008年年末至今,黄金价格的涨幅已经接近60%。2010年金价在1000美元以上的历史高位上再接再厉,并超过了1400美元的高位。随着黄金价格的一路走高,作为小众投资产品的黄金也一跃成为了市场的热点。中国当前通货膨胀压力正在加大,预计2011年人们投资黄金的需求也将增加,各种投行和黄金分析机构纷纷预测,2011年国际黄金价格将继续上扬。投资者可以合理把握这个投资机会,选择适当的方式,把相当一部分财富投资黄金,实现个人资产保值增值的目的。 个人投资理财论文:个人投资理财在中职金融教学中的地位和作用 摘要:在社会不断发展的过程中,人们的生活条件也在不断地改善和发展,并且有越来越多的人对于个人资产也生出了投资理财意识。正是因为如此,社会上也不断地涌现出各种理财业务,而各个院校也开设了金融专业。金融专业和投资理财之间有较为紧密的联系,所以在中职金融专业教学过程中,个人投资理财在其中有较为显著的作用,而本文主要就是对其进行了分析。 关键词:个人投资理财;中职金融专业;地位;作用 投资理财主要指的是人们对现有的资金财产进行合理的分配以及安排,以此实现资产的升值。但是,要想真正实现这一目的是不可能依靠感觉或者运气就能实现的。真正的投资理财是需要对市场动态发展变化有较为准确的认识和把握,这样才能真正将已有的资金创造出更大的价值。也正是因为如此,在中职金融专业教学过程中,教师都十分注重对学生投资理财能力的培养。由此可见,个人投资理财在中职金融专业教学中有较为显著的地位和作用。 一、个人投资理财在中职金融专业教学中的地位 1. 是金融专业教育改革发展的必然趋势 中职院校对学生进行教育,其主要的目的就是为了有效地提高学生就业适应能力,为社会培养出更多的实用型人才,中职金融专业教学也不例外。在中职金融专业教学过程中对学生进行个人投资理财教学,其本身就是对学生进行能力拓展教学,能够培养学生个人资产投资理财管理能力,让学生在课堂上学习到更多的投资理财知识,从某一方面来说,这本身就是金融专业教育改革发展的必然趋势,因为金融专业课程改革过程中,其重点本身就是为了提高学生理财意识以及能力,让学生在学习过程中能够树立起正确的金钱管理观念,之后再培养学生综合理财管理能力。所以,金融专业教育改革本身就在一定程度上体现出了个人投资理财在中职金融专业教学中的地位。 2. 是就业市场发展的必然需求 中职院校每年都会为社会培养较多的金融人才,这也是金融专业教学的目的。但是,在经济市场不断发展的过程中,人们生活质量在不断上升,这个时候人们对于金融投资理财产品的需求在增大,同时要求也在不断提升。但是,就目前来看,有很多金融专业的学生其自身金融知识储备量相对而言较为匮乏,所以我们经常会发现金融工作者求助于银行内专业人士,而这一现象本身就很难满足市场发展的需求。针对这一现象,中职院校在对金融专业学生进行教学的过程中,一定要对其加强投资理财知识教育,通过这一方式提高学生处理理财问题的专业能力,这样学生在今后不如市场才不会出现满足不了市场需求的现象。所以,个人投资理财在中职金融专业教学的过程中,有非常显著的地位,能够有效地提高学生专业能力以及素质,提高学生理财意识,让其今后能够更加迅速地上岗,真正满足市场需求。 3. 市场上投资理财专业人才较为匮乏 金融专业学生今后步入社会大多是要为他人进行资产管理,而这一项工作本身难度就较高,需要较高专业的人才才能很好地完成这一项工作。但是,就目前情况来看,市场上投资理财专业人才相对而言还是较为匮乏的,而在中职金融专业教学过程中对学生加强个人投资理财教育就能有效地避免这一现象。因此,中职院校在对学生进行金融专业教学的时候,一定要尽可能提高下学生理财能力,让学生掌握市场金融信息以及理财过程中可能会涉及到的法律法规,通过这一方式提高学生专业技能以及素养。此外,为了能够有效地提高学生理财意识,在实际教学过程中,教师还可以积极地为学生设计今后的就业发展规划,让学生在完成学习之后,能够迅速地找到较为合适的岗位,这样就能有效地保证学生今后的发展。 二、个人投资理财在中职金融专业教学中的作用 1. 个人投资理财能够让学生学会积累财富 在对中职金融专业学生进行教学的过程中,如果对学生进行了个人投资理财教育,学生就能知道要如何对自身财富进行管理,这样就能让学生学会积累财富,并且通过这些财富创造出更多的财富。个人投资理在中职金融专业教学中的应用,不仅只让学生如果对财富进行管理,还需要帮助学生掌握相应的投资技能,以此提高学生的投资能力,真正学会如何利用现有的资源进行投资。就比如,可以是对一些项目进行投资,也可以是对一些理财产品进行购买。所以,在中职金融专业教学过程中,个人投资理财有非常重要的作用,能够让学生真正掌握财富积累的手段,让学生真正学会如何解决理财管理过程中所存在的问题,因此,教师在实际教学过程中,可以加大对金融专业的投资培养力度、积极开展金融理财项目活动课程,以此提高学生个人投资理财能力。 2. 个人投资理财能够提高学生对通货膨胀的适应力 中职金融专业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学会做好投资理财工作也是其必须要掌握的技能之一,而在教学过程中对学生进行个人投资理财就能很好的促进这一教W目标的实现。因为,在教学过程中,对学生进行个人投资理财,能够有效地提高学生对通货膨胀的适应力,这样学生在今后工作过程中才能有效地寻找出解决通货膨胀的方式。金融市场在实际发展过程中,如果人民币不断升值的话,就很容易出现通货膨胀,而这个时候人民币的实际购买能力也就会随之下降,这个时候如果学生不具备良好的投资理财能力,就不会意识到这一点,从而就很难开展有效地工作。但是,如果对学生进行个人投资理财教育后,学生就会懂得金钱收益的重要性,积极地寻找出相应的解决措施,以此提高客户资产价值。 综上所述,本文主要对个人投资理财在中职金融专业教学中的地位和作用进行了分析,一起能够更好地帮助各院校意识到中职金融专业教学过程中对学生加强个人投资理财教育的重要性,真正培养出符合社会以及市场的全面性综合素质人才。 个人投资理财论文:商业银行开展个人投资理财业务的研究 【摘要】商业银行的个人投资理财业务,是商业银行为家庭或个人(私人)确定阶段生活与投资目标、制定投资策略与组合、提供税务安排、财产及投资顾问等金融中介服务。近年来,随着中国商业银行竞争的加剧以及人们可支配收入的增加,个人投资理财业务正成为商业银行的一项重要业务,中国商业银行开展个人投资理财业务具有极强的必要性,因此,从理论上探讨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本文基于这样的现实背景,首先分析了商业银行开展个人投资理财业务的现状;接着,分析了商业银行开展个人投资理财业务的必要性。最后,针对现有问题,提出了商业银行开展个人投资理财业务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商业银行 个人投资理财业务 现状 对策建议 商业银行的个人投资理财业务,是商业银行为家庭或个人(私人)确定阶段生活与投资目标、制定投资策略与组合、提供税务安排、财产及投资顾问等金融中介服务。个人理财业务的出现是一国金融走向成熟的标志,特别是到了我国金融市场即将全部开放的关口,为中高端客户提供理财业务将是中外资商业银行竞争的焦点。本文基于这样的现实背景,首先分析了商业银行开展个人投资理财业务的现状;接着,分析了商业银行开展个人投资理财业务的必要性。最后,针对现有问题,提出了商业银行开展个人投资理财业务的对策建议。所以本文的研究对于指导商业银行开展家庭或个人(私人)阶段生活与投资目标、制定投资策略与组合、提供税务安排、财产及投资顾问等金融中介服务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一、商业银行开展个人投资理财业务的现状分析 (一)个人理财业务体系的建立尚在探索阶段 与外资商业银行比较,从古老的瑞士私人银行算起,个人理财业务在西方国家已经有数百年历史,加之外资银行宽松混业经营环境和完善的金融发展市场,外资商业银行形成一套成熟的个人理财业务体系,这一体系包括客户群体的细分、理财产品的开发以及理财队伍的建设等等,因而形成较强的品牌形势。而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起步晚,理财业务在商业银行业务中不占主导地位,理财业务体系、服务品牌均处于初建阶段,劣势明显。 (二)理财服务同质化现象严重,差异化不明显 商业银行现阶段开办的个人理财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更多的是把现有的业务进行一个重新的整合,而没有针对客户的需要进行个性化的设计,服务、产品同质性的结果导致“价格战”成为各家商业银行争抢客户资源的唯一手段。表现为各家商业银行对个人理财及其他服务普遍不收费或降低收费标准;在发售理财产品过程中竞相提高承诺投资收益率:同业之间的无序竞争过度等等。个人理财的精髓和主要的方向就是它的个性化的服务。 (三)个人理财业务盈利能力较低 个人理财业务尚未能成为我国商业银行业务的支柱性业务,商业银行持续盈利能力受到挑战。个人理财业务在国外已较普遍,是世界各大商业银行业务创新的重点,也是商业银行竞争的焦点及主要利润来源之一。为个人客户量身定做长、中、短期理财方案并分享理财收益、分担理财风险等个人理财业务己成为外资银行核心业务之一。而且,个人理财业务是一家银行卓越形象的标志,大多数外资银行都设有专门的个人理财机构。外资银行凭借自身庞大的信息网络,先进的技术设备和高素质的人才,利用所掌握的各种市场信息,结合客户的投资偏好和资金实力,为其提供切实可行的个人理财业务服务。如汇丰银行把个人理财业务列在首位,其后才是公司业务。 二、商业银行开展个人投资理财业务的必要性分析 (一)“全球化竞争”引领个人投资理财业务需求激增 中国已加入世贸组织,个人理财业务作为商业银行重要的零售业组成部分,必将成为国内商业银行和国际领先银行的争夺点。而个人理财业务中间收入在发达国家商业银行中所占的比例达全部收入的30%-70%,而国内的商业银行中间收入却仅占2%-8%,竞争能力明显不及国外银行。因此,面对激烈的国际竞争,商业银行大力开拓包括个人理财业务在内的中间业务,以增强自己的综合竞争能力,显得尤其紧迫。 (二)商业银行经营转型带动个人投资理财业务发展 随着二十一世纪知识经济的到来,金融业以及银行业也将发生重大的经营转型。知识经济是建立在知识和信息基础上的生产经营管理以及其相应的分配制度的新兴经济类型。银行业务也将随着传统的单一的经营存款一贷款业务转向引入更多的高科技含量的中间业务,个人理财业务作为中间业务中重要的一大类,必将成为商业银行获取竞争优势而应大力经营的业务。以及随着资本市场和直接融资的发展,个人理财业务将得到快速大规模的发展。 (三)居民个人理财需要多样化促进个人投资理财业务进一步发展 中国经济长达三十年的快速增长,使得居民个人所拥有的财富迅速增长,相应的将个人财富进行保值增值的愿望与需求也与日俱增,然而证券市场,房地产市场,以及汇市都是知识和信息密集化投资行业,广大居民由于缺乏相应的专业投资知识,无法将资产投向这些市场,只能将资产交与银行进行储蓄,然而居民的投资热情蕴含着巨大的理财市场需求。 三、商业银行开展个人投资理财业务的对策及建议 基于以上现状及必要性分析,本文认为,商业银行在开展个人投资理财业务时,为了保证业务的有效营销以及广泛的市场占有率,应做好以下几点: (一)提高配套设施功能,达到客户理财手段的智能化要求 服务的优越化和快捷化是金融业在竞争中发展的前提。投资理财作为一项新业务,更重要的还要靠电子化的服务手段来提高其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具体要做好:1.现代化的通讯工具可以帮助银行及时掌握投资理财信息,从而更准确地作出投资理财决策。科学的决策可以提高银行投资理财收益率。2.现代化的投资理财设施可以为客户提供多种智能化理财方案设计,可以为客户提供多种选择,提高投资成功概率。3.银行先进配套的设施功能,可以为客户节约时间、节省费用。这样客户自然会主动选择设施先进的银行作为其业务往来行。因此,银行为了提高业务竞争能力,必须不断提高配套设施,通过电脑化、智能化服务,加上高素质的投资理财人才组合,为客户的投资理财活动提供高质高效的服务。 (二)培养理财人员从业素质控制道德风险 个人理财业务不断拓宽及完善,对我国商业银行自身的发展有着战略性意义。它不仅有助于为金融消费者提供更丰富的投资工具,提高商业银行的综合竞争能力,也有利于银行发展高端客户,改善客户结构,还对改变我国银行较为单一的存贷款业务结构有着重大作用。但是随着个人理财业务不断发展,理财人员从业素质不高是我国商业银行发展个人理财业务最大障碍之一,也是银行风险管理最深刻的隐患之一,其导致的操作风险、信誉风险等将时时刻刻影响银行的安全性和稳定性。银行应该在发展个人理财业务的同时,积极建设一支长期稳定的能力全面的个人理财业务团队。 (三)建立功能强大的个人理财IT系统 由于个人理财对国内银行来说是项全新的业务,因此,银行一般并不具备自行研发相应的业务支持科技系统的能力。然而,要面向客户提供个性化的理财服务,又必然需要专门的电脑系统的支持。为解决这一矛盾,多数银行选择了引入外部的专业金融软件公司所提供的理财系统。专业的金融软件公司了解个人理财业务,具有丰富的银行业经验,有成熟的产品,在提供软件支持的同时,也能为银行开展理财业务起到咨询辅导作用。在国外,较普遍的理财服务软件工具包括客户经理理财辅助系统、客户经理日常考核管理系统、客户经理综合培养学习系统等。 (四)加大新型业务的宣传力度,创建银行投资理财服务品牌 计划经济时代,银行有“三铁”美誉,即铁帐、铁款、铁算盘,这就是银行的品牌效应。改革开放初期,存款、借钱找银行,银行是社会资金的集散地。目前,居民财富积累水平逐步提高,投资渠道也日益丰富,如何加大银行投资理财服务已是银行扩大与客户接触的有效手段,而中国人有怕“露富”的习惯,银行投资理财服务必须做好广泛的宣传,一要让顾客取消顾虑,二要让客户通过银行理财真正能得到实惠。银行要把金融理财当成创造自身的一个新“品牌产品”来做,搞好投资理财产品的CI设计,逐步在人们心目中形成“投资理财找银行,安全可靠回报高”的良好形象,至此,这一项新业务才可能得到较快发展。 结语 纵览国际银行业的发展,随着资本市场的发展和居民金融需求能力的提高,面向个人的金融理财业务正在成为现代商业银行发展的重点领域和利润增长点的主要来源。目前,中国国内个人金融理财业务正处于起飞阶段,市场前景十分广阔。随着各家银行对此项业务的重要性的逐渐认识,个人金融理财业务将进入一个前所未有的大发展。本文的研究对于指导商业银行开展家庭或个人(私人)阶段生活与投资目标、制定投资策略与组合、提供税务安排、财产及投资顾问等金融中介服务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个人投资理财论文:对个人投资理财的几个建议 建议投资者以学习、积累和历练为主,借助金融机构和专业人士的平台与建议,参与投资机会或选择投资品种。不要以财富多少定夺未来,而应以收益率最优和风险最小为首选。 面对未来,预计金融市场风险挑战较大,不确定因素居多,预测的难度很大。纵观经济全局,美国经济的稳定支持将会有效,全球经济基本稳定,指标向下修正有限,世界经济状态风险可控,未来发展态势有利。尽管新兴市场金融危机预警存在,但实际状态的危机隐患依然可控,经济基本面则是未来金融问题的重要支撑与化解的核心要素。 首先,预计美元指数的走向是关键因素,贬值需求加大,升值压力明显。按照自身特性观察预测,美元指数应该抓紧贬值,尽快贬值,但是实际经济或潜在政策的优势将有利于升值追进,贬值条件较为艰难,美元指数走势调节十分困惑。预计这一指标将会借机寻求贬值空间与条件,升值有限和贬值扩大是可能出现的局面。其次,预计全球股票市场将会由跌转升,幅度有限、分化严重。尤其是美欧股市的两极分化将会十分明显,日本股市将会涨跌各异,上涨的空间大于下跌的幅度。发展中国家股市低迷徘徊将会凸显,不均衡将会显著。预计美国道琼斯指数会继续回到18000点,标普500指数将会达到2100点,纳斯达克指数将回到5000点。第三,预计我国人民币将会继续贬值,未来升值有限,贬值将会常态化。一方面是自身经济基本面的结果,经济不支持货币升值是重要基础。另一方面是货币周期与技术因素决定的贬值必然常态化,相对升值周期过长,人民币贬值将难以避免。 根据上述预测分析,个人投资理财应该多观望、看长线,做短线、保本保值是关键。投资收益率的最大因素是保本保值,非简单比例后的收益与利润指标。 建议一:投资关注国内为主。尤其是本岗主业以及实体实业的关注是投资重要的来源地。观念的转变是投资收益率的开始。目前我们的投资过激、投机性明显,一方面是缺少对主业和自己的认知,盲目投资。另一方面是脱离本职的谈论过多。其实放弃产业与主业就是投资最大的风险,没有实业的创造力就不会拥有投资回报率。 建议二:减少海外冲动短期投资。尤其是在外部环境复杂性加大的背景下,我国投资者的不成熟十分明显,主要是专业化的程度不足。为此,我们应该尽量减少舆论推进的海外投资高潮,选择自己懂得的理财方式与产品,而非一窝蜂的投机性推进和选择。 建议三:注重资产保值理性。目前我国拥有的概念仅局限于资产投资,所谓的财富资产,并不具备资本的时代特征与定义。资产和资本的根本区别在定价权,我国空白于定价权,缺失于金融完整,金融运作难有平台与经验。因此,我们目前的定位是健全与完善阶段,资产保全与保值十分必要与重要。 基于上述环境与条件,笔者建议投资者观长做短,审慎入市。对策一:多做外汇交易,灵活把握方向,多样观察动向。虽然我国至今并未全面开放外汇市场,人民币并未自由兑换,但是我们的外汇交易平台有银行间的外汇市场,银行外汇风险的可控性有利于投资外汇的风险抑制。尤其是我国人民币汇率开放度逐渐宽松,人民币自由化逐渐临近,投资者做些汇率的准备十分有利于未来的开放。对策二:多做长期资产,减少投机套利,增强识别风险能力。投资者应该关注债券投资需求,以长期资产投资保全资产收益与安全,不要图大图快。尤其是在股市证券投资类上要审慎,以自己的认知为标准选择,不要以价格或舆论引导为选择。其次应该关注长期期货产品选择,产品很多看自己的了解程度与熟悉范围,设定资产规模与收益目标很重要。 责编/周素丽 美编/于珊 个人投资理财论文:基于案例研究的个人投资理财建议 [摘 要]随着我国个人投资者收入水平的提高、理财市场的不断成熟,越来越多的个人投资者将部分可支配收入投资于各类理财产品以期待收益。文章结合对个人投资者理财偏好的实地调研,并以调研中的两位个人投资者为典型代表分析各类别理财工具的风险状况并提供理财建议。 [关键词]个人投资;风险收益;理财建议 1 个人投资者投资理财偏好调研 笔者在研究过程中,对全国27个省市地区的280名个人投资者进行了实地调查访问。并将部分调查结果统计如下: 280名投资者中42-5%的个人投资者选择将收入的5%以下投资理财,随着投资额占收入比例的增长,投资人数呈下降趋势,将收入50%以上投资理财的仅有4人(1-43%)。由此可见,投资者的理财观念是比较理性的,绝大多数个人投资者仅将自己收入的较小部分购买理财产品,在资本保值的基础上寻求资本的增值。 同时,在调查的280名投资者中,投资理财目标为“兼顾资本增值与保值”的个人投资者占据了48-93%;追求“资本增值为主”和“资本保值”的投资者人数相当,分别占据20%和19-29%;投资为了追求高风险的个人投资者仅占11-79%。由此可见,大部分投资者不仅仅为了实现资本的保值,也不是盲目的追求高收益而忽视了潜在的高风险,而是能够将保值与增值相结合,合理看待理财的收益与风险。 有三成以上(36-43%)的个人投资者风险损失的承受力不超过5%,风险承受能力在5%~25%的投资者人数最多,占到39-29%,随着损失比例的升高,能够承受该比例的投资者人数下降,仅有5-71%的个人投资者能承受损失超过50%。可见,大部分个人投资者的投资观是较保守的,这也给金融机构推出理财产品起到了导向性的作用,与其推出年化收益率高达15%以上的理财产品,不如提供年化收益率稳定于5%~10%的理财产品来吸引更多的投资者。 此外,有45-36%的个人投资者“希望理财工具不仅要保证本金,且收益最好高于储蓄”,同时,有52-86%的投资者“关心资产保值多于增值”,这也体现了购买理财产品的价值所在:在保值的同时,尽可能地追求高额回报,不盲目追求高利润而忽略可能存在的高风险,也不仅仅希望回报额等同于储蓄利润。 通过上述的研究统计,笔者还发现,不同个人投资者由于家庭财富、投资时机、投资取向等因素的不同,其投资风险承受能力不同;同一个人投资者也可能在不同的时期、不同的年龄段及其他因素的变化而表现出对投资风险承受能力的不同。 2 个人投资者理财案例分析与建议 笔者在对我国个人投资者理财特点的调研过程中,针对不同经济状况、投资目标及不同风险承受能力的个人投资者进行了详细的个案探究与分析,并针对不同投资特点的个人投资者制订了满足多样化需求的投资理财方式,以下便从中选取两个典型案例进行剖析。 2-1 职场新人的投资理财计划 小程大学毕业后已在上海工作两年。最近,小程打算辞职寻找新工作,但是未来找工作期间,可能出现没有收入的若干个月。 小程想在上海成家立业,除去父母提供买房首付,之后的月供则要求小程自己负担。小程现在每月税后工资有7000元,每月房租1500元,每月日常开销花费约3000元。除去其他开销,工作两年后,小程存有1-5万元的活期存款金额。此外,小程将父母提供的5万元进行股票投资,现已盈利约1万元。 小程目前的收入主要来自于工资,每年可结余下3万元左右的存款。但是,辞职后的几个月将不再增加收入,并且投资的股票收益也有较大的波动性。 对于小程的资金现状,笔者在分析后提出了如下建议: 小程应该提高存款数量,建议预留6个月的支出(约2-7万元)作为活期存款备用。同时,小程还欠缺1-2万元的存款备用金(现有1-5万元存款),这需要将部分投资的股票暂时变现以供现需,今后则可以考虑再次入股投资。 最重要的一点,建议小程投资其他理财工具。调整存款后,小程仍将4-8万元资金投资在股票上。因为小程目前的可支配资金有限,建议他选择银行理财工具和基金产品等。小程可将部分或者全部股票投资转移到代客理财的公募基金或者银行理财工具上去,前者的风险偏好和小程之前的股票投资较接近,后者则是一种稳健的理财方式。 以公募基金为例,小程风格偏激进,可将大部分仓位放置于偏股型基金。建议小程可以把原有股票调整到配置于大盘股和中小盘均衡的基金中,这些基金以往的年化收益率约在10%~20%。 从长期来看,小程在今后一段时间内会持续增加收入,各项财务指标也会逐渐宽裕。因此,小程应该转向稳健型理财工具。例如,银行理财产品的风险度较低,适合小程这样初入理财市场的保守稳健型个人投资者。现在,银行理财产品的投资门槛大多为5万元起,小程可以将每月剩下的2500元结余以滚动的方式做定存,在积累到资金达到投资门槛5万元时,再一次取出,从而投资银行理财工具,这一累计过程大致需要1-5年。 通过以上短期与长期相结合的投资理财计划,小程对未来的理财收益与生活质量都拥有了很强的保障。 2-2 望女成凤父亲的投资理财计划 凌叔叔家有个17岁的女儿,妻子和他都是企业员工,两人每年税后收入约30万元。家里共有存款30万元左右,并且有两套房,一套市值200万元左右,用于居住;另一套是闲置状态的旧房子,市值在60万元左右。另外,凌叔叔多年淘货得的宝贝价值约有50万元。凌叔叔希望送女儿出国留学,并且希望买一辆家用车。 笔者就凌叔叔的基本情况,经多方研究分析,得出如下建议: 首先,建议凌叔叔将30万元存款中的20万元留在银行理财产品等流动性较高的存款中,以应对日常家庭支出和可能急需用钱的突发事件。银行理财产品的风险相对较低,且流动性较高,是一种稳健保守的投资方式,建议不要冒进地把大笔资金投入到股票等高风险产品中。同时,一般结构型的理财产品多数会有保本协议,能够给个人投资者与理财者提供一定的资金安全保障。 其次,凌叔叔把相当大的资产用于当铺淘宝,虽然可以淘到一些价值高昂的玉器等,但是很多收藏品价值难辨,且流动性较差,不适合作为家庭急需资金时的理财工具。建议凌叔叔将这部分钱做一些更加实际的投资。减少了这部分支出后,家庭净结余每年可以增加约2万元,并将这部分资金以稳健为前提,投资于各类基金产品,这样也为女儿未来留学提供了资金保障。 按照目前家中的收支情况来看,每月大概有1-3万元的净结余。这笔资金是定期定额流入的,因此适合定投,可以分摊市场风险。同时,为了获取较高收益,凌叔叔可以适当采取进取型投资,每月将5000 元投资到偏股型基金、5000元投入到偏债型基金之中,剩余的可以投入到货币型基金或存入银行作为保本方式。当货币型工具内的资金达到一定量后,可选择合适的市场时机,转入股票型或债券型基金中。 通过上述分散投资的方式,凌叔叔可以为女儿留学及购车计划提供客观的资金支持。 3 结 论 通过以上研究分析,笔者希望能够帮助我国的个人投资者更加透彻全面地了解理财市场的信息。同时,希望银监会能够时时做好金融市场的监管工作,保证投资理财市场的交易秩序。并且,各大金融机构在推出理财产品的同时建议能够提供相应的理财培训,帮助个人投资者掌握理财知识,提高理财工具收益的辨识度,真正为我国的个人投资者提供安全可靠的理财计划。 个人投资理财论文:个人投资理财工具的选择及探讨 摘 要: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金融业的不断壮大,以通过合理安排资金,运用各种投资工具对个人、家庭和企事业单位资产进行管理和分配的投资理财成为了理财的主要形式。随着我国股票债券市场的扩容,商业银行、零售业务的日趋丰富和市民总体收入的逐年上升,“投资理财”概念逐渐走俏。本文将以个人投资理财为主要形式进行重点阐述。 关键词:个人投资理财;理财工具;收益;风险 投资理财是根据需求和目的将所有财产和负债,其中包括有形的、无形的、流动的、非流动的、遗产、遗嘱及知识产权等在内的所有资产和负债进行积极主动的策划、安排、置换、重组等使其达到保值、增值的综合的、系统的、全面的经济活动。投资理财不仅是一门学问和艺术,而且是一门很难把握的学问和艺术;投资理财不仅是一门职业,而且是一门门槛较高的职业;投资理财是一种生活习惯和方式。个人投资理财是投资理财的一种形式,是人们的一种主动意识和行为。个人投资理财是指通过一系列有目的、有意识的规划来进行财务管理,累积财富,保障财富,使个人的资产取得最大效益,达成人生不同阶段的生活目标。个人投资理财是以满足个人发展需求为目的的经济活动。个人投资理财贯穿于整个人生,所以要想一生富有,工作和理财是我们必须要兼顾的。谈理财,就不能只停留在概念上。储蓄、债券、基金、股票、房地产、保险,众多的理财工具我们到底要如何选择呢?怎样选择运用合适的理财工具,才能达到投资效益的最大化呢?下面我们将就个人投资理财工具的选择进行深入探讨。 一、个人理财工具性质的分类 个人理财工具可以分为:流动性投资工具、安全性投资工具、风险性投资工具和保障型保险工具。 (一)流动型投资工具具有随时可以变观,不会损失本金,投资效益低的特点。主要包括:活期储蓄、短期定期储蓄,通知存款、短期国债等。 (二)安全性投资工具具有不会亏本,投资收益适中,投资收益有保障,但流动性稍差的特点。主要包括:中期储蓄、中长期国债、债券型基金、储蓄型的商业养老保险,社会养老保险等。 (三)风险性投资工具具有可能亏本,但也可能带来很高的投资收益的特点。主要包括:股票、房地产黄金、外汇、非保本型的银行、券商、信托理财产品及收藏品等。 (四)保障型保险工具属于消费型保险,没有储蓄的性质,价格较低廉。保障型保险主要包括:定期寿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医疗保险、疾病保险、收入保险、失业保险等。 二、个人理财工具的选择 个人投资理财不是简单的攒钱、存钱,把钱放在银行里,也不是简单的炒股。个人投资理财是根据个人的需求和目标将个人的资金、财产等通过投资的具体行为而获得所需效益的一种活动。个人投资理财工具是个人进行资产保值、增值所运用的工具及手段。个人投资理财要想取得良好的效益就必须确立一定时期的个人理财目标,根据目标制定相应的个人理财计划,明确各个理财投资步骤和投资工具。 (一)个人理财工具的选择要充分考虑个人实际财务状况,依据自身的理财目标选择适宜的理财工具。理财理的就是我们手里的钱,理财不能盲目跟风,更不能随波逐流。通过投资暴富的事实比比皆是,刺激我们跃跃欲试;但是投资失败的故事也不在少数,这也给我们个人理财敲响了警钟。理财是一门严谨的学科,犹如中医一般,需要望闻问切才能决策出最佳的理财方案。所以在选择个人理财工具时,要慎重思考,要全面衡量,要根据理财目标的实际性、自身的财务状况及心理素质、周围的环境变化慎重选择。例如:股票,股票是风险非常大的理财工具,当然风险大,也意味着可能搏取更大的收益。股票门槛低,投资灵活,但需要投资者有一定的经济知识,同时由于风险不可测,股票更适合经济条件较好,有一定风险承受能力的个人。只有准确地判断投资理财环境与个人因素,才有可能较好地使用投资理财工具。只有选择一款适宜自身的理财工具,才能降低理财的风险,使理财效益最大化。只有选择一款适宜自身性格和财务状况的理财工具进行投资,才有可能安稳地获取投资效益。 (二)个人投资理财工具的选择要注重长期效果,重视理财工具的稳定性,不能只图眼前利益和短期利益。个人投资理财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是一个长久的方案。我们在进行个人投资理财时不能只贪图眼前短期的利益而进行频繁操作,不能见到他人获得利益就随意更换理财工具,这样做不仅增加了投资的风险,还会波及到自身的财产安全。理财不是投机取巧,个人投资理财要注重理财工具选择的稳定性,不能盲目地更换,投资理财工具选择的随意性会令个人投资走上不稳定的道路。当然我们并不是反对进行理财工具的转换,但在发现新的投资机会时我们先要分析其成本和收益,分析自身条件和状况,更强调长期收益与远大效益,以达到我们的最终目标。 (三)个人投资理财要以分散风险为目的,按照投资组合选择多样的投资工具。个人投资理财不能呈现单一性,要根据不同的投资状态呈现多元化的趋势。投资理财多元化简单来说就是不要把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面,多元化投资,这样无论是收益还是风险都是多元化的,这样可以让个人追逐更高收益。个人投资理财工具选择的多元化可以分散投资风险。每一个理财产品都有一个由幼稚期、成长期、成熟期到衰退期的生命周期。如果个人投资过于依赖某单一产品,投资就要面对较高的风险,实现多元化投资,可以使个人投资理财方向及时的转换,取得一定程度的风险互补。例如,如果将个人的资金全部投入到地产行业上,如果国家出台新的地产政策、经济的波动等因素就会导致地产行业的不景气,那么个人投资势必受到影响。个人投资理财可以将个人资金按照不同的需求、不同的目标投向于不同的种类,规避单一工具带来的风险。 个人投资理财是一门高深的学问,这需要投资者的不断学习和研究。个人投资理财,投的是自己的钱,理的是自己的财,所以在投资理财工具上的选择要慎之又慎,一定要在正确的理财原则的指引下,树立正确的投资理财观念,切合自身实际,制定正确的投资理财方案和理财目标,严格按照投资计划实行,选择多元化的投资工具,在保证自身资金安全的同时,规避不确定性的风险,实现个人理财效益的最大化。 个人投资理财论文:我国中职金融事务专业个人投资理财课程的教学方法探究 【摘要】投资理财在现如今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技能,因此我们有必要去学习一些这方面的知识。现在的很多大学已经开设了相关的课程,比如《个人投资理财》,让同学们在进入社会或者是组建家庭之后能有一个很好的理财和投资的本领,教师不但要传授给学生一定的理财和投资的理论方面的知识,还要教会学生能运用理论来解决现实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学生除了要在学校学到扎实的有用的理论知识外,还要到实践中去解决实际问题,逐渐提高自己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结合所学的理论知识构建新的经验,提高自身能力。 【关键词】投资理财;教学法;课程 1理财课开设的必要性 从现在人们的生活水平来看,我国居民的生活质量不断的在提高,每个家庭的资产也在不断的上涨,因此人们也希望能将自己的财产进行保值或者增值。我国人们在消费水平也在不断增加,比如住房、医疗、教育、养老等方面的投资都在逐年增加,在以后还会有其他方面的花费,因此人们就必须要知道一些理财方面的知识,让自己的财产能合理的安排,特别是对于那些有着极好收入的人来说,更需要有专业的理财知识,或者是专业的理财人员的帮助,这样才能将自己的财产进行合理的保值或者让其增值。现在社会上的金融机构,也在不断在开发适合人们需要的各种理财产品,让人们能够尽量小的风险下还能有利润可收。对于个人理财来说,竞争也是非常大的,对于能够了解和熟悉个人理财的人才需求量也在不断增加,对于大学生来说,开始上大学,自己手中可支配的资金也在不断增加,都希望能在生活费够用之后的结余,能将其进行理财让自己富余的财产增值,所以大学生开设理财课程十分必要,通过学习相应的理财知识,能为以后自己的财产作出一个合理的理财方案,使自己的生活更加幸福。 2个人理财的教学方法 2.1案例教学法 对于个人理财这门课程,教师在进行教学的时候,可以适当的引入案例,这样对于学生更好的理解和学习理财课程有很大的帮助,所以教师在讲授课程时候,案例的选择也是很重要的,一定要选择和学生已有知识相联系,这样才能更有利于学生对理财知识的掌握,而且理财这门课程涉及到的相关知识很多,有经济、金融和管理等方面,学生还要自然的将这些知识熟练的进行链接,才能更好的将知识学好。我国人们比较认同的理财方式是储蓄,储蓄的收益很低,而且流动性及高,但也是一种理财的选择,将资金进行积累起来。随着国家的发展,我国储蓄的种类不断增加,人们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选择储蓄的种类,从而得到收益。为了让同学们了解储蓄方面的知识,教师就可以用引入案例的方式教学。例如储蓄资金的时候可以选取两种方式将钱存入银行,一种是整取整存,另一种是大金额的储蓄,时间都是三年,当到期后,这两种方式的利息就会不同,对于整取整存的储蓄方式来说,到三年后,没有取出,那么之后的时间就会按照活期的利息来算,而另一种方式来说,就不会改变利息的计算;如果说第一钟储蓄方式在没有到期的情况下,将资金取出,利息就是按照活期利率来计算,而第二种方式储蓄是不能提前取出来的。 2.2项目教学法 理财这门课程的实用性很强,这就需要学生在学习这门课程的时候,要学会根据用户要求设计出符合他们要求的理财方案,对于学生这种能力的培养,教师可以通过项目教学来帮助学生掌握这种能力。教师可以根据项目讲授相关的知识点,而且选择的项目要与所学的知识点相关,并且将项目分成若干子项目,让同学们分成小组,将自己组所接受的项目共同来完成,并把项目的评判标准告知学生,然后让同组的学生共同将任务完成。学生要想将这个项目完成,就必须去图书馆查阅相关的资料,还要进入社会,了解现实的情况,也能对客户的需求进行了解,让后将所收集的资料进行整合和分析,制定出合理的方案。通过项目学习以及完成,都需要同学们的合作才能完成,这样也能锻炼同学们合作意识,还能将理论知识和实际联系起来。同学们在完成自己的项目之后,每个小组可以进行互评,同学之间进行交流,将经验和不足进行总结,然后教师再做最后的评价。 2.3互动教学法 互动教学法可以结合以上两种教学法进行学习。个人理财也是有一定的步骤的,首先要做的就是客户信息的收集。(1)收集完资料之后,对客户有了充分了解,这样才能建立好与客户的关系,也只有这样才能为以后制定出符合客户要求的理财计划书,这一步的关键是在于要有熟练的沟通技巧和实践经验,以及处理紧急事情的能力,为了让同学们能更好的接受知识和理解知识,用互动教学法就能使学生达到学习的要求。互动教学法也是必须要有教师的讲授,教师可以充当不同需求的客户,让同学们对不同客户的要求制定出合理的理财规划,这样不断的锻炼就能成为合格的理财规划师。教师就可以通过这样的与同学面对面的交流,就能掌握同学们对理论知识的掌握情况,以及同学们的语言使用情况,通过交流可以充分了解同学们所欠缺的知识,对他们进行鼓励和知识的补充,让同学们能真正的理解作一个合格的理财规划师应该怎么样与客户交流,需要了解客户那些资料等,同时还能提高同学们处理事情的应急能力,更加深入的了解理财方面的知识。 2.4多媒体教学法 使用多媒体进行教学能更加直观,更易于同学们理解知识。教师通过多媒体将市场上比较新的理财产品展示给同学们,教学内容被生化化,利于同学们理解和接受。并且在以上教学方法教学的时候也可以使用多媒体教学,把教学内容展示在多媒体上,课下同学们还可以将课件拷下来,回去之后进行复习,才能将知识掌握的更好。教师只有根据教学内容利用不同的教学法进行教学,但是还要注意各种教学法相结合,发挥各种教学法各自优势,最后培养出社会需要的、专业知识扎实的合格的理财规划人才。 总结: 个人投资理财课程的教学方法运用是否得当决定了课程的教学质量水平,只有运用合理的教学方法,才可以让学生更快更好的学到课程中的知识,并实质的运用到实际中。 个人投资理财论文:个人投资理财风险控制分析 【摘要】个人投资理财的就是以“财富”为中心,不断做到财富的保值,增值,同时兼顾收益性与风险,流动性等要素的均衡配置,管理规划好现在以及未来的现金流,最终实现财务自由.本文的研究目的就是运用财务决策方法来实现投资理财中的风险管理问题。全文以深入浅出的笔触,从认识理财产品分析其各自特有风险为开端,进而根据投资者不同的风险偏好决定风险控制解决方案,最后提出投资者防范理财投资风险的建议,并通过实例进行实证研究。 【关键词】个人理财 风险 收益 决策 一、个人理财投资产品分类 投资理财产品按投资对象可以分为储蓄存款、本外币理财产品、股票、债券信托、期货、黄金、房地产等;按投资期限分类可分为短期和中长期理财产品;按本金保证程度可分为保本类和非保本类理财产品;按币种可分为人民币理财产品和外币理财产品。 二、个人投资理财主要风险分析 目前,我国个人投资理财市场状况、投资意识上均存在一定的问题与风险,在本节中我们将分别剖析存在问题与风险的成因,将从内部风险与外部风险两个大的方面来进行剖析,寻找其中关键点,使得投资风险能够得到有效控制。 (一)投资手段风险。 从第三节的投资理财市场情况分析中,我们可以看到投资者在投资手段上存在较大的风险。其主要体现为以下三点:第一,选择的投资手段过于单一集中,最求“短平快”,高收益的投资手段,不利于风险分散,进行投资的多样性组合;第二,对于投资手段的选择缺乏专业的金融知识,对于很多构成的金融产品缺乏基础的了解;第三,缺乏对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判断,在选择投资手段中并没有构建一个健全的风险承受意识。 而投资手段风险主要体现在投资期限短,过于追求高风险带来的高收益回报,投资结构不合理。投资者一方面对于不同的投资手段不了解,另一面对于不同投资方式带来的风险也不了解。信息的不对称造成了投资手段的单一,而非理性的趋利投资观也使得投资的手段集中于高风险高收益的投资领域。 (二)投资产品风险。 将投资理财风险进行简单的剖析,可以显而易见不同投资手段选择的金融产品其本身各自的风险组合起来得以呈现总体的风险。产品自身存在的风险根据其各自不同的金融产品性质也有着迥异的风险特征,但总体而言,均是遵循着纵向以风险收益成正比这一基本原则,横向以货币,债券,基金,股票,黄金,外汇,期货为轴线风险递增。 对不同的产品自身风险进行分解的话,我们可以看到,如货币理财产品存在面对通货膨胀时的购买力风险;债券受市场中利率影响存在利率风险同时面对不能按期还本付息的信用风险;基金、股票也存在被套牢的可能性,对于特殊事件,政策具有较强的敏感性,对股价造成沉重打击;而黄金高昂的中间交易费用无疑提升了其变现风险;外汇交易市场受汇率影响波动较大;而其他以期货为代表的衍生金融工具更是存在诸多不可控风险。 (三)投资渠道风险。 选择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信托公司,银行等不同的投资渠道,也会存在相应的风险。其风险主要由于双方信息不对称,投资者缺乏相关专业知识;投资准入门槛过高;理财产品设计存在缺陷等原因构成。 例如基金公司在募集基金时,对于客户并无详细的基金投资细节披露,只是在简单介绍基金类型,基金经理资历,该类基金往期业绩后,便进行发售。而对于基金日常的操作也缺乏一个为投资者公开透明的监管机制。同时对于投资期限,预期收益与实际收益等投资要素语焉不详,鼓励投资者参与风险较高的股票型基金以实现自身利润等情况,投资渠道无疑对消费者进行了一定程度上的投资误导。 三、风险控制解决方案 (一)投资组合 。 投资组合是解决个人投资理财风险的核心手段。优化的投资组合能够削弱单个产品对整体组合的影响,降低整体风险,提供多渠道的投资选择,并且也对于整体的流动性和结构性根据自身财务目标进行一定程度的优化。 1952年,马克维茨提出了著名的投资组合理论并以此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成为后世进行投资分析的不二法则,该理论提到若干证券组成的投资组合,其总体收益为各加权平均数,而风险却并非加权平均风险,投资组合能够有效降低非系统性风险。并且在对于风险这一概念的认知上,实现的里程碑式的跨越,认为风险是整个投资过程的核心而非简单的回报。并且论证了通过有选择性的投资组合能够有效降低投资风险的观点。 投资组合理论不仅在公司财务管理中发挥重大作用,同时也是在个人投资理财中最为主要的风险控制方式。它能实现最佳的风险管理定量分析,在风险与收益两者之间进行均衡,从而找到最优的财务行动方案,为投资者实现预期收益与可承受风险的平衡点。 (二)委托专业机构。 针对当前大多数投资者对于投资的金融产品缺乏相关专业知识,也无健全的投资风险防范意识。机构投资者对于投资领域的专注使得其在投资上具备更多优势;专业的分析人员,广泛的信息获取,快速的批量操作,缜密的工具模型,这些都是个人投资者所不具备的。一般而言信息不对称是造成个人投资风险的重大因素,而委托专业机构显然能够弥补个人投资中这一显著缺陷。 委托专业机构,能够获取优质的投资渠道,并且多样化的渠道选择也能够降低中间成本,分散由于理财产品设计不合理带来的渠道风险。在社会上广泛募集的资本也使得其避开了优化资产的高准入门槛,能够采取更多风险收益比较高的投资方式。 个人投资理财论文:《个人投资理财》课程教学模式研究 【摘要】《个人投资理财》是一门实践性和现实性非常强的课程,目的在于培养学生综合运用理财知识进行个人和家庭理财规划的能力。因此,不仅要向学生传授个人理财的知识与技巧,还要培养他们的综合观察、思考、分析及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的这些能力,除了要在实施教学活动过程中给学生提供实际应用性教学和实践性教育的平台外,还需要学生主动置身于学习的情景中,通过自主发现问题、提出问题、解决问题,进而构建理财知识经验,形成自己独立的见解,积累丰富的知识经验,以达到学以致用的最终目的。 【关键词】个人投资理财,教学模式,案例教学 一、教学方法研究 传统理财课的教学方法是以知识传授作为教学的重点,教师一味的在讲授理论上的理财方法和观念,而在学生的能力培养方面较为薄弱。目前的职业教育倡导的是追求全新的教学理念和教学方法,要让学生作为课堂的主体,让学生的被动学习变成主动探究,建构自己所认知的学习框架。建构主义教育思想为指导的“项目驱动式”教学模式具有很强的实践性,这种教学方法将教学内容分布于不同阶段的项目任务中,使得整个课堂的教学活动最终被模拟成在客户需求中完成特定任务。“项目驱动式”教学模式这种强调培养实践能力的理念与金融事务专业的《个人投资理财》课程的特点高度契合,有利于培养学生的金融理财能力。将“项目驱动式”教学模式融入个人理财课程中进行课程的创新研究可以培养金融事务专业学生的理财职业适应能力。 二、课程设置与考评研究 本课程教学实践首先需要结合学生特点制定合理的教学计划包括理论课时与实验课时的安排、模拟项目的设计、学习小组的分组情况、专项教学的设置、教学资源的整合,教材内容的处理等。 由于课程教学方法的调整,我们修订了原有的考评方式。情境性项目教学需要进行与学习过程相一致的情境化评价或融合于教学过程之中的综合式测验,让学习中对项目问题的解决过程本身反映学习效果。 另外,在学习过程中,让学生按照事先划分好的学习小组进行学习与讨论,学生在自主学习的同时,培养了自己与他人合作的能力,让学生意识到了团队协作的力量,强化了其综合学习能力。我们还根据个人理财课程的特点应关注学生参与实践活动的态度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及创造性的培养,改变以“理论考核为主”的考核评价模式,变为“素质培养和能力提升”为主导的成绩评定模式,结合学生在情景教学中的具体表现与项目完成情况来进行评价。 三、教学资源的汇编研究 在个人理财课程教学中,需要精选理财案例,建立教师教学的理财案例资源库。选取案例可以从教材中直接拿来,但更多的案例需要教师从网络、图书馆,身边的案例等进行搜集,并进一步加工整理,选取适合中职教学需要的简单案例。我们可以选择从综合性较强的案例中删减一些教学中未涉及的内容,突出案例所要体现的某两个或某几个方面的理财知识,注重案例难度的适度性和综合性,同时要保证案例的生活性,如果能针对学生的理财能力有直接应用的价值就更好了。教师也可以从已有的几个简单案例进行整合,将不同客户遇到的理财问题放到同一个假定的客户中去,整合过程中要注重理财规划的整体逻辑性,设置的问题要循序渐进,应该是既能回顾已学知识,又能将学生引导到新学的理财知识上。 四、研究的特色创新之处 (一)实践教学力度得到加强。 个人理财课程的教学最主要的还是着眼于加强实践教学,实践教学是改善个人理财课程的重要手段。针对本课程在教学中的实施情况来看,主要途径有四条:一是结合学生自身和家庭的消费和理财活动,引导学生参与到各种理财知识的案例探讨中,针对自身实际情况量身制定相应类型的理财规划,并通过小组间相互讨论交流理财信息,提高实际理财能力;二是开展个人理财的模拟大赛,以赛促学,促进学生理财学习的兴趣;三是邀请行业知名职业理财规划师或者金融投资界专业人士举办理财规划讲座,使学生对实际的、前沿的理财业务知识有更加深层次的了解和认识;四是同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等机构建立实践教学基地,让学生多参观学习,实际感受理财业务的操作流程,切身体验投资理财文化,加深自己对目前个人投资理财市场的切身感受与领悟。 (二)学生自身专业综合理财能力得到提升。 在实施本课程教学模式的探索中,我们发现,通过该课程模式探索的实验改革,学生的自身专业综合能力有了很大幅度的提升。由于学生在本课程的结业考试中需要完成一份理财规划书,而学生要想完成这份理财规划书,需要拥有金融、银行、保险、证券、财会等多方面知识作为支撑,同时他要学会团队合作,小组共同完成理财规划。 在理财规划完成的过程中,对于客户提出的某个理财项目先让学生讨论提出完成本项目需要做哪些事情即提出问题,这样他们需要掌握的知识点是什么就被罗列出来了。提出的问题中一些是以前已经学习过的理财知识,针对这些问题,学生自己就会给出解决方案;还有一些是没有学习过的理财知识,他们是隐含在项目中的新知识点,这也正是这个任务所要解决的问题,教师可以适时的给予讲解和提示。任务提出后就需要学生自主去完成项目。学生可以先结合自己原有的金融基础知识围绕理财策划的相关主体展开主动学习,上网或者到图书馆查阅信息资料进行尝试,探索完成对本任务的理解、理财知识的运用和意义的构建。通过整个探索和搜集整理信息的学习过程后,学生的综合能力自认而然就得到了无形的锻炼与提升。 现代金融岗位群离不开综合理财,作为中职生更应该重视理财知识和技术的学习,养成理财习惯和理财风险认识。个人投资理财课程全新教学模式的探索让学生重拾了对本门课程的学习兴趣,对学生日后的就业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同时也有助于学生自身建立良好的理财意识,从而指导其未来的家庭理财生活,为学生未来的美好人生打下基础。 个人投资理财论文:浅议个人投资理财 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金融资产的不断增加,投资理财已成为日益重要的问题。而个人投资理财是针对风险进行个人理财的有效投资,以使财富保值、增值,能够抵御社会市场中的经济风险。不管是储蓄投资、股票投资,债券、基金投资等,由于投资品种日益增多,所需的专业知识也不尽相同,投资转资方法也很难完全掌握。鉴于此,对个人投资理财行为以及个人投资理财制胜之道和投资理财风险及其规避进行分析,以期对投资理财的实践有所帮助。 关键词:投资理财;资金;增值 一、个人投资理财的意义 在经济高速发展我国股票债券市场的不断扩张、商业银行零售业务的日趋丰富和市民总体收入的逐年上升的今天,“投资理财”的概念逐渐进入千家万户。在个人的投资理财规划中,不仅要考虑财富的积累,还要考虑财富的保障,即对风险的管理和控制。在人生的旅途上面临各种各样的风险和意外,在我们的经济生活中也同样存在各种系统性风险,这就需要我们用合理的投资与理财规划来抵御风险。因此,人们应该学习终生投资理财知识,来保障自己和全家安心生活体系的有效性。 二、个人投资理财理念 投资理财不是简单的攒钱、存钱,把钱放在银行里面就行了,也不是简单的炒股(股票买卖)。投资理财是根据个人的需求和目的将所有资产和负债,包括有形的、无形的、流动的、非流动的、过去的、现在的、未来的、遗产、遗嘱及知识产权等在内的所有资产和负债进行积极主动的策划、安排、置换、重组等使资产达到保值、增值的综合的、系统的、全面的经济活动。也就是将你所拥有的资产及收支状况,按价值评估的眼光,进行结构性的量化分析和预测,在你所能涉及到的投资工具中,筛选出现阶段对你最有效的理财工具,并在将你所拥有的资产转化为适当的形态后,搭载到这些带有既定投资目标的工具上去,盯住这些工具的风险,效率及流动性,随时动态评估它们的价值及形态,以决定取舍及调整,使你的资产和财富在相对安全和高效的状态下持续增长。当然,要想将这种投资理财核心思想落实在操作层面的各个环节上需要在投资理财的价值链上寻找解决问题的突破口。科学管理如何妥善累积人生各阶段的财富,并且将财富做有计划有系统的管理,是现代个人必备的理财观。 1 观念是行动的先导,只有端正了理财态度,才能避开误区,走进理财新天地 投资者必须坚持独立思考,要理性,要自律。有的人急于发财,不懂的“财不入急门”的道理,盲目杀人股市、邮市、卡市,搞得血本无归,有的急于让资产保值、增值,轻信不法分子搞非法集资,使几十年的积蓄付之东流。在一个市场中避免“以耳代目”很重要,投资往往要经历了解群众、追随群众、远离群众的三步曲,因为在真正的岔路口上往往大多数人选择的方向是错误的。市场强势行情总是在人们充满恐慌与低迷状态中兴起,进而又在人们对其半信半疑状态中发展而步入高潮,最后却在人们开始满怀希望状态时走向毁灭与结束!所以,要想在投资中有所建树,找出适合自己的套路,制定适合自己的投资策略,而不是盲目跟大队就显得尤为重要。在投资理财决策过程中,心理因素决定一切。胜负往往系于一念之间。研判行情必须心无杂念,资金运用必须无后顾之忧。亏得起多少做多少,即使亏光了也不影响生活品质及生意周转,就能轻装上阵,谈笑用兵,胜算自然较高。动用生活、生产资金去买卖期货,必定患得患失,包袱沉重。心里老担心,输不得哟,亏了房子就会被银行拍卖。亏了原料就没钱进货,亏了员工薪水就没有着落……杂念多多,方寸大乱,又怎能看得准、做得对呢?事情就是这样怪:不怕亏的,越不会亏;背上只能赢不能输的包袱,反而容易亏,并且往往亏得最惨!交易者要控制自己的情绪,一是亏得起多少做多少,不要赌身家,这样心理负担较轻。二是事先做好一套看对何时平仓获利,看错何时止损认赔的计划,盈亏都在意料之中,心理承受能力增强了,情绪自然稳定。 2 了解和掌握投资理财相关领域和学科的知识 在进行个人投资理财过程中,将涉及金融投资、房地产投资、保险计划等组合投资,因而,首先要了解投资工具的功能和特性,根据个人的投资偏好和家庭资产状况有针对胜地选择风险大小不同的储蓄、债券、股票、保险、房地产等投资工具,制定有效的投资方案,最大限度的规避风险、减少损失。了解国家的时事动向,掌握宏观经济政策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个人投资理财离不开国家经济背景,宏观经济导向直接制约投资工具性能的发挥和市场获利空间;同时,了解国家的法律法规,使得投资合法化,不参加非法融资活动,在可能的情况下通过合理避税提高收益。 三、个人投资理财方式 随着经济的发展,现在投资理财的方式越来越多,面对花样繁多的理财投资方式,不少人觉得眼花缭乱、无所适从。而选择什么投资渠道能获得比较理想的收益,需要个人根据自己的情况作出合理的选择。 1 最保险的投资——储蓄 储蓄或者说存款,是深受普通居民家庭欢迎的投资行为,也是人们最常使用的一种投资方式。储蓄与其他投资方式相比,具有安全可靠、手续方便、形式灵活的优点,而且还具有继承性。储蓄是银行通过信用形式,动员和吸收居民的节余货币资金的一种业务。银行吸收储蓄存款以后,再把这些钱以各种方式投入到社会生产过程,并取得利润。作为使用储蓄资金的代价,银行必须付给储户利息。但是储蓄的利息太低,并且在到期日还要扣利息税,这就使回报很少,同时其利率不会随国家通货膨胀的变化而改变,在经济学中,储蓄实际利率等于储蓄名义利率减去国家通货膨胀率,当一国发生通货膨胀,通货膨胀率大于储蓄利率时,百姓从银行拿出的钱实际上更少了,因为它还没有在存进银行时的钱买东西买的多。 2 最适中的投资——债券 债券是一种稳定、可靠的投资渠道。是指国家或企业发行的、有一定面值的、含有一定收益率的证券。在我国,债券有国库券、企业债券、银行债券等类型。国库券是财政部代表中央政府发行的、具有最高权威性的债券,人们称之为“金边债券”,比喻其收益高,安全性好的特点。相比较而言,国库券是一般稳健投资者首选的投资品种,如果你手上有一笔长期不需动用的闲钱,希望能获得更多一点的利润,但又不敢冒太大风险,可以大胆买进一些企业债券或银行债券,因为企业债券和银行债券的利息收入具有高收益的特征。 3 最大风险和收益的投资——股票 股票是股份有限公司在筹集资本时向出资人发行的股份凭证。股票代表着其持有者对股份公司的所有权,这种所有权是一种综合权利。而作为投资者要想在股票投资中作出正确的策略,降低风险和获取较高的收益,需要正确预测股票价格的走势,这有赖于对股票市场所反映的各种资讯进行及时收集、整理和综合分析。股票是高风险资产,且风险由投资者承担。因此,投资者走每一步都要谨慎。规避风险的第一步就是认真进行股票投资分析,在买卖过程中看到可能发生的风险,及时避开隐蔽的陷阱,确保投资行为安全。这要求投资者要有高智慧和大勇气,必须看准时机,而时机的把握则需要丰富的理论、技术知识足够的信息、详尽周密的分析、科学的决策,这与盲目的、碰运气式的赌博性投资行为有根本的区别,所以股票投资分析是必不可少的,它能时时提醒投资者保持冷静的头脑,量力而行,适可而止。投资者除了靠自己分析之外,要经常关注外界的股评,考虑问题要从大处着眼,有宏观到微观,从远处到近处,这样才能在股市立于不败之地。 4 其他投资方式 除以上介绍的几条投资渠道外,还有外汇投资、房地产投资、艺术品投资基金投资等投资。不同的投资理财方式,它的获利性、流动性、风险性各不相同。每个人都想自己的理财项目中具有最高流动性、最低风险性及及最高报酬性,但这几乎是不可能的。因为,高收益往往与高风险相伴,与低流动性相随。作为一个文件的理财者,应了解自己的个性、条件和需要,谨慎选择,取得风险、流动性与收益三方面最佳组合。稳健的投资组合应选择安全性与流动性较高的投资和具有较高风险、较低流动性、却具有较高收益及成长潜力的高品质的债权、优质股。 四、个人投资理财风险 凡是投资都有风险,只是风险的大小不同而已,个人投资理财亦如此。个人投资理财可能遇到的风险:风险是指由于各种不确定性因素的作用,从而对投资过程产生不利影响的可能性。一旦不利的影响或不利的结果产生将会对投资者造成损失。风险分为系统风险和非系统风险。系统风险主要由政治、经济形势的变化引起,如国家政策的大调整、经济周期的变化等;非系统风险主要由企业或单个资产自身因素导致。投资理财的风险主要有:政策风险,指因国家经济金融政策的出台实施或调整变化而给投资者带来的风险。法律风险,指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进行金融投资而形成的风险。市场风险,指因市场变化而造成的风险。机构风险,指因金融机构经营管理不善而给投资者带来的风险;诈骗风险,指在投资过程中被人诈骗而形成的风险;操作风险,指进行金融投资的过程中因操作不当而形成的风险。而这些风险在投资理财过程中都是有可能出现的,但我们又不可能完全避免风险,只能尽量避免,所以我们每个人要从小就应该树立理财意识,理想消费,理性储蓄。并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客观的分析自己的财富状况,理想的树立理财目标,一旦制订理财计划,要持之以恒,不能三天打鱼两天晒网,如此这样,相信人人都能成为自己的理财专家。 五、个人投资理财的规避 从经济的起起落落,宏观政策的收收放放,外围形势的风云变幻,造成理财局势的千变万化。我们要投资,就不可能不冒风险。所以,我们要认真对待理财风险,我们从以下几个方面来避免投资理财的风险。一是要对风险进行预测,个人投资理财要仔细计算一下自己的收入、现金、实物资产以及金融资产,分析各自的投资风险,只有认清各项理财的风险,才能减少风险;二是要通过转移来降低风险,个人应通过合法的交易和手段,将投资风险尽可能地转化出去;三是要把风险分散开,应注重资产结构的优化组合,主要可采用分散投资资金的方法,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不把全部鸡蛋放在同一个篮子里”,尽量地将投资风险分散在几个不同的投资上,以便互补;四是要作好风险补偿。这是对投资已遭受损失后的一种补救方式。个人应从投资收益中定期按比例提取一定的资金,建立风险损失准备,对风险进行补偿,稳定生活。 六、结语 总而言之,投资理财需要自己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来找到适合自己的投资理财之路,了解一些投资方式与具备一定的投资时间价值和机会成本意识,充分认识到投资不等于投机,经济繁荣时,适当减持存款、股票、债券,增加房地产等实物投资等的投资原则。但是一旦找到一定的投资理财之路,你将受益一生。 个人投资理财论文:试论个人投资理财的方式和技巧研究 摘要: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创收增收的方式出现多样化,个人的财产也不断增加,其闲余资金不断涌现。面对此情景,投资理财已成为人们最关注重要的问题,人们对个人理财也变得越来越了解、越来越重视。本文以个人投资理财为研究课题,针对个人理财的含义,现阶段的投资理财方式、投资理财的方法和技巧做了详细的分析,希望对个人的投资理财有所帮助。 关键词:个人 投资理财 方式 技巧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积累的财富越来越多,对于这些财富何去何从,却始终困扰着很大一部分人民大众。如何理财就摆在人们的面前,这是属于幸福的烦恼,但也确实给人们带来了一定的困惑。理财对我们来说来讲,就是罗列的人生计划,就是给钱做个策划方案,让她在良好的环境下能保值增值,从而提高我们的生活品质和生活质量。 一、个人投资理财的含义及方式 个人理财,又称个人财务规划,是个人为了实现财产的最优化配置和实现财产创收的有效途径而制定、安排、实施和管理的一个各方面总体协调的财务计划的过程。一般来说,个人投资理财就是在了解个人的财务状况、生活水平、各类投资产品的风险及个人偏好的基础上,明确个人特定的理财目标,运用一定的投资方式,如储蓄、购买保险、购买证券与股票等理财方式来管理自身的财产,从而规避风险,以期达到个人收益的最大化的活动。 对于个人来讲,理财可以帮助我们获取更多的财富,可以为我们的财产增值和保值,也有助于我们获得更加有品质的生活,实现人生的目标。要想实现有效的投资理财,必须考虑多种因素,整合有效信息。首先,个人结合实际,设定理财目标。其次,了解个人所处的理财阶段,做好自我鉴定。最后,测试个人风险承受的能力。完成以上三步,个人就可以合理分配各种金融产品了,按照自身实际情况,投资相关的产品,购买相应的理财产品,这样就能最大程度地使个人财产获得有效的保障和高效的增值。 二、个人投资理财存在的误区 个人投资理财,简单地说就是开源节流、管理好自己的钱财,理清楚自己钱的用途,有效发挥它的作用。当今社会,理财显得极为重要,通常我们经常遇到的,如:结婚、购房、汽车、教育、各类保险、看病、养老、债务管理等。成功的个人理财不但可以使其资产增值保值,增加收入,减少不必要的支出,还可以改善个人的生活条件和生活环境。因此个人理财不只是为了生钱,也是为了提高个人生活品质,这才是个人投资理财应有的正确心态。然而就目前的现状而言,人们的理财观念还存在种种误区,具体表现为: 第一,存在贪念。经济学说上讲到,每个人都是经济人,都是自私的,都想实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对我们来说,每个人都想拥有更多的钱财,并且可以让现有的财产发挥一定的积极作用。为了财产的增值和保值,人们有可能会做些不理智的举措,如非法借贷、非法集资等,这些一招不慎,就会倾家荡产。 第二,喜欢广撒网。一些投资者本身并没有太多的余钱,但只要遇到觉得可以挣钱的机会都会参与其中。于是房地产、股票、期货、基金、收藏统统拿来做,但由于财力和精力有限,很多的投资理财方式都会收效甚微,甚至亏本。 第三,过分自信。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思想和思维方式,有些人只要了解到一些基本的理财信息,都会不假思索的去盲目投入,不能做到“三思而后行”,拍脑袋就轻易的做了不理智的举动。还有的人,毫无主见,不加分析,一味的去听从理财专家的知道,说到哪就打到哪,人云亦云,不考虑自身实际,实行不切实际的理财行为。 三、个人投资理财的技巧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经济飞速发展,我国居民的收入也是增长迅速,在个人财产增加的基础上,如何实现财产的保值和增值已经摆在老百姓的面前,可以说也困扰着不少人。人人都想让现有的财产发挥应有的作用,都想让财产在安全的环境下有个好的去处,这就造成在市场上个人投资理财的重要性更为突出。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面对众多的社会问题,老百姓已经苦不堪言了,在就业、住房、教育和医疗上的不安全因素,都激其老百姓必须理财,并且要实现钱能生钱。个人为了防范风险,实现财产的最大化,就要求个人必须具备一定的投资理财的方法和技巧。 所谓“你不理财,财不理你”,要想实现资产的增值和保值,实现有效的个人投资理财,就必须拥有一定的理财习惯。了解自己的财务状况是理财的基本要求,这久需要每个人做好财产登记,如果对自己的财务情况模模糊糊,一无所知的话就不可能做到高效的理财。制定理财所要达到的目标,为目标制定详细可行的计划,使其理财具有现实性和操作性;掌握自身的产出和花费,只有掌握了这些基本的信息,个人才能针对性的依据自身实际,做好投资理财工作;做好自己的预算,按照预算,做事情要切合实际,一切从实际出发。 个人投资理财的前提必须清楚地知道自己的需求在哪里,哪些是必须做到的,哪些是合理的、通过一定的努力可以实现的消费需求,哪些是好高鹜远、不切实际的需求。必须清点现有财产和负债,对自己的财产做细致的分析和评估,以确定自己风险承受能力和风险偏好,以便于寻求合适的投资理财产品。在投资理财过程中,要尽早投资,享受复利带来收益。我们知道,投资具有很大的不安全性,所以很多人自动放弃了高风险的投资产品和投资行业。但是,我们也明白,风险和收益是成正比的,高风险的投资产品会给我们带来高收益。 四、 结语 总之,对于所有人来说,理财都是必须的。没钱的人更需要做好良好的财务规划,甚至零资产的人也需要理财,个人理财服务现正在成为中国百姓关注的热点和银行业竞争的焦点。我们加入WTO之后,外资银行全面进入国内市场,并且随着国内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逐渐成熟,个人理财服务市场将日趋活跃,相信在不久的将来,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前景将是十分广阔诱人的,且随着同业竞争的加剧,个人理财服务也将更趋专业化。对于个人来讲,更新投资理财思想,与时俱进,采用一定的技巧,一定会实现资产收益的最大化。
利率市场化对金融机构经营模式的影响:利率市场化后对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的对策及建议 摘 要: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各地方经济建设有了较快发展,特别是金融行业呈现出多样化发展,并且人们对金融的需求也越来越高,但是消费者对金融权益意识增强对其的投诉也比较多。随着金融行业在农村快速发展,更加凸显出了农村金融建设的不完善,缺少竞争,并且农村消费者对金融意识比较淡薄和缺乏一定的金融维权意识,于此同时金融监督部门工作力度不足,出现了工作效率低下等问题的出现。对此中问题需要进行针对性的进行解决,在利率市场化中将农村金融机构得到更大的保护和问题进行更大的完善。本文主要阐述利率市场化后对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的问题和对策。 关键词:农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金融重构 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金融业有了很大的发展,体现在企业中的各个方面,随着金融行业从单一的存取款到其他的多种业务的出现,出现了消费者和金融机构的冲突不断加重,这体现出了金融机构存在着一些问题,特别是农村金融消费者出现的权益保护缺失问题。对农村出现的金融风险和保护缺失需要进一步完善金融服务体系,最大程度上杜绝金融风险给人们带来的各种损失,采用一定有效的方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同时维护金融行业的稳定有比较重要的意义。 一、农村金融机构出现的问题 1.金融产品信息披露欠缺 (1)金融消费产品价格透明度问题。我国现在农村金融机构中存款和贷款利率进行公开外,其他的比如贷款种类和跨行交易费等没有进行完全公开,这就在一定程度上使人们在办理其他业务增加了难度。消费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发生各项业务不能进行很好的选择,并且业务标准的浮动比较大,消费者很难把握,比如,我国商业银行的贷款利率在其基础上又10%的浮动,浮动的幅度由银行自身制定,农村消费者只有被动接受。(2)金融政策宣传不到位。一些金融机构对于一些标准的公开没有完全的宣传力度,再加上很多农村消费者对很多金融知识都不了解,这就给纠纷埋下了祸根,走上了投诉道路。 2.服务效率低,公平性不高 农村金融机构服务效率比较低,原因是一些银行工作人员的素质比较低,并且工作窗口相对较少,办事效率低下,消费者得不到好的服务。农村金融机构的秩序也很差,比如,排队,办业务排队至少要30分钟,排队时间过长的现象比较多。金融机构中信贷管理政策经过调整之后导致审批占线过长,并且环节多,增加消费者办理业务的难度,比如,我国农村信用社的贷款会集中在某段时间,过后就出现贷款困难的现象,而且有太多的附加条件,公平性大打折扣。 3.法律体系不完善 我国针对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没有完善的规章制度,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知识对商品消费权益保护的法律,但是由于金融行业和其他行业的差异性,使该制度没有太大的利用效果,导致该规章制度的使用性达不到标准。比如,《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和《商业银行法》等法律制度对于金融产品的消费来说没有针对性的约束条件,很多规定对金融机构来说有较多的漏洞,如果出现纠纷,没有一个有针对性的机构来进行调节,使消费者处在一个被动的位置。所以,我国需要针对此种情况进行法律体系的完善。 4.保护机构体系不完善 我国有很多的金融监管机构,但是有很多监管机构没有明确自身的监管事项,没有将消费者权益作为法定职责来进行专门处理,纠纷不能正常处理导致纠纷进一步恶化。对于银行监管机构主要事务就是规范金融机构的各项职能和制度,降低金融机构风险,但是近几年来出现的金融纠纷日益增多,监管部门处理的方法很简单,主要让消费者通过投诉热线来来进行解决,这种方法的办事效率较为低下,在爱很大程度上不能对消费者权益进行全面保护,对监管机构来说也根本没有起到保护的作用。 5.诉讼存在一定的困难 农村和城市的发展有很大的差距,较为落后,并且农村对金融知识的了解和掌握比较少,金融意识比较淡薄,对一些金融纠纷没有采取法律途径进行解决。首先消费者权益保护得不到监管机制的很好保护,并且纠纷诉讼程序也的别困难,农村消费者也没有更多的经济条件和精力进行诉讼。我国金融消费权益保护诉讼和国外相比有很大的不完善,其中最基本诉讼平台不完善,出现纠纷很大程度上依靠有关制度进行不断的调节,有一定的局限性。诉讼周期也相对较长,并且诉讼费用较高,举证和执行更难。 二、在利率市场化下农村金融机构保护的重构 1.金融机构保护立法的健全 我国应当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消费者和金融机构之间的存在的权益和义务,并且结合农村现有环境颁布一些有针对性的金融法律。还应完善《行业监督管理法》、《证券法》和《保险法》等,将消费者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在此基础上放到监管范围中,并且确定金融机构的法律地位,以此更好的保护消费者权益。对金融机构的信息真实性和公开性进行完善,金融机构在进行产品销售时对自身的信息进行真实的披露和公开,比如,银行在进行贷款业务时要将贷款类型和风险真实的公开,不能对其夸大。 2.金融机构保护组织的建立 我过金融消费者保护权益还需要借鉴国外的一些发达国家的治理经验,完全可以在监管部门中设置专业的金融消费者保护机构,并且在行业协会也设立该组织机构,形成多种机构并存监督机制,对消费者进行教育和风险提示灯内容,这对消费者进行投诉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也可以在银行中设立金融消费者保护局,能够更好的对消费者进行保护,对金融机构银行卡,人民币流通和外汇等业务中出现的违法和侵害行为进行严厉的惩处,最大程度上保证消费者的权益不受侵害。 3.服务体系的质量和效率的提升 我国要想要改善金融机构首先需要对农村金融机构环境进行改善,比如,可以增加办理业务窗口和采用先进的服务设备,最大程度上缩短服务时间,提高服务效率,避免排队长的问题。另一方面还需要对农村金融机构中的有关制度进行修改和完善,比如,严格规范资金贷款的流程,化简贷款业务的程序,这不但能够提高银行办理业务效率,而且还能降低消费者办事成本。对农村服务网络进行整改和完善,大力建设服务社区,完善金融服务网络,对金融整体的支付结算服务体系进行彻底的完善,降低消费者因缺乏金融知识而出现的一些问题。 4.高效投诉平台的搭建 想要在农村建立高效的投诉机构就需要对投诉部分进行整改和完善,我国投诉部门的设立和国外相比有一定的差距,可以建立消费者投诉数据库,将投诉内容进行分类处理,并且进行详细的调查和解决,投诉部门要对信息进行定期的分析,对其中潜在的风险进行必要的调查,这也是为以后规章制度更加完善的基础。还可以建立消费者自律性组织进行调节,对赔偿事项进行完善,对惩处事项进行追究,真正意义上赋予消费者保护权益,对金融机构的违规行为进行时候严厉惩处,提升对消费者的赔偿率。 5.金融机构业务的加强 各种金融监管部门要联合在一起对农村消费者进行多项金融教育,以监管部门为代表开展多元化的金融教育活动,做到对知识的大力宣传和学习,建立金融消费者教育网络平台,不但能够提高消费者金融知识,而且还可以提高消费者的金融维权意识,降低因对金融不了解而出现的各种风险,与此同时还需要对消费者的素质进行提升,达到一种与之相适应的素质水平,从真正意义上对金融体系进行稳定。 三、结束语 由上文可以看出,农村金融机构想要得到更加长远的发展就需要对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进行保护,这就需要金融机构对自身的一些标准进行全面的公开和进行有效的宣传。在进行标准公示的同时需要采用宣传的方式对农村消费者进行金融知识的普及,根据不同客户采取不同的普及方法,进行针对性的宣传普及。有关监督部门也需要加大监督力度,对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进行全方位保护,对不合法金融机构采取一定的措施进行严厉惩处,以此提高金融行业的整体形象和质量来满足消费者的消费需求。 利率市场化对金融机构经营模式的影响:利率市场化对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的影响及对策研究 摘 要:利率市场化在实现内外均衡、保证金融资源优化配置、促进经济增长等方面起着重要调节作用的同时,会加剧金融机构间的市场竞争、更加考验金融机构的定价能力、经营管理能力、风险管控能力。本文以辖区农村信用社为样本简要分析了其发展现状以及利率市场化对其造成的影响,并就推进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利率市场化提出相关建议。 关键词:利率市场化;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利率定价;风险管理 一、研究背景 1996年以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我国的利率市场化改革稳步推进,同业拆借利率、债券市场利率市场化方面不断发展。贷款利率市场化方面,2004年10月,经过多次调整,央行取消贷款上浮封顶(农村信用社最高上浮基准利率的2.3倍),贷款最多下浮到基准利率的0.9倍;2006年8月和2008年10月,央行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分别下设到基准利率的0.85倍和0.7倍;2012年6月和7月,贷款利率下浮区间分别扩大至基准利率的0.8倍和0.7倍;2013年7月20日,央行取消金融机构贷款利率0.7倍的下限(个人住房贷款暂不调整),由金融机构根据商业原则自主确定贷款利率水平,贷款利率实现市场化。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已取得重要进展,金融机构差异化、精细化定价的特征进一步显现,市场机制在利率形成中的作用明显增加。 (一)利率市场化及其特征 利率市场化是指中央银行逐步放松和消除对利率的管制,由市场主体根据资金市场的供求变化来自主调节利率,最终形成以中央银行基准利率为引导,以货币市场利率为中介,由市场资金供求决定的市场利率体系和利率形成机制。即将中央银行对存款利率的上限和贷款利率的下限完全放开,利率高低由各金融机构根据自身的经营决策自主决定。 利率市场化的基本特征主要有:(1)形成机制:由市场供求及资金需求程度决定取代传统体制下政府的人为规定;(2)结构体系:依据经济活动中的风险程度、控制通货膨胀程度以及经济性质等因素形成多元化与灵活性相结合的弹性结构系统;(3)运行机制:既赋予金融机构相当充分的自主权,又强调国家在一定程度上的控制和干预;(4)调节方式:用间接经济调控手段取代传统的直接调控。 (二)利率市场化的必要性 利率的实质是资本的价格,是中央银行货币政策的基础。利率市场化是我国金融深化的标志,是提高金融市场化程度的重要环节,既是利率定价机制的深刻转变,又是金融深化的前提条件和核心内容,它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的组成部分和必然要求,对现阶段我国经济金融发展显得非常迫切而必要。 1、国际经验证明了利率市场化的必要性。自二十世纪八十年代起,国际金融市场上已陆续实现利率市场化,美国于1986年3月成功地实现了利率市场化,日本于1994年10月成功地实现。利率市场化的国际实践、经验与教训,已证明利率市场化在实现内外均衡、保证金融资源优化配置、促进经济增长等方面的重要调节作用。 2、银行负债方迫切要求利率市场化。随着高息理财产品的大规模发行,我国银行存贷款利率半管制的局面不断受到挑战。一定程度上,银行通过创新理财产品来规避一些利率管制,推动利率市场化进程。另一方面,随着金融脱媒现象的加剧,在一定程度上推进了中国利率市场化的进程。理财产品的快速发展,基本上可以视为银行负债方对利率市场化提出了非常迫切的要求。 3、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亟需利率市场化。利率管制造成官方利率低于市场利率,使得金融市场资金供求关系高度紧张。在管制利率条件下,银行为获得低风险稳定利差收益,更倾向于向大企业发放贷款,提供低成本融资,损害了金融公平,导致大量的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得不到平价贷款只能迫于无奈接受高利率的民间融资,也就是目前民间高利贷的乱象之一。现实情况中,很难有行业能够持续获得高额利润来支撑高利贷的高额利息,因此高利贷存在很大风险。同时由于高利贷具有依赖个人信用、基本的信贷合同不规范以及缺失约定抵押品等特点,一旦风险爆发将会产生巨大的社会问题。利率市场化下,银行业间竞争也会加剧,资金营运压力也会加大,势必会推动银行根据贷款风险程度自主选择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为客户,有效遏制高利贷现象。 4、指导银行高利润向社会平均水平回归依靠利率市场化。近年来,各银行尤其是信用社等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的高利润被广泛关注,银行作为企业的一类,提高利润本应该受到社会肯定,然而却面临质疑,主要在于金融机构获取高额利润靠的是高息差,究其根本原因就是利率的非市场化。 5、人民币国际化的重要前提之一是利率市场化。人民币国际化对我国经济金融发展和国际地位的提升都有十分重要而积极的作用,目前这一趋势已不可避免,利率市场化和汇率市场化的依次推进是重要前提。只有实现国内利率市场化,才能发展成为健康、规范的金融市场,承受复杂的外部风险冲击。债券市场、银行间货币市场、境内外汇市场等已经基本实现利率市场化,银行存款利率市场化是利率市场化最后需要攻克的堡垒。 二、利率市场化对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的影响 (一)短期内贷款利率市场化对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影响较小 从2004年以来,商业银行的贷款利率就实行“上不封顶”,基本上贷款利率是根据客户情况决定的,多执行的是上浮,执行0.7倍的情况非常少。作为农村金融市场上的重要主体,咸阳辖区农村信用社在多年的市场化经营中,贷款利率也从未突破甚至接近过基准利率2.3倍的上限。在此次贷款利率完全市场化之前,贷款利率的形成机制基本上已经市场化。商业银行基于自身信贷资产风险管控和外部银行业竞争两方面考虑,在信贷风险没有变化和外面市场竞争依然激烈的情况下,对此次贷款利率完全放开必然不会做出大幅提高或降低贷款利率的反应,加之大部分企业对于利率变化的敏感性较低,所以此次取消利率下限对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的贷款发放量及贷款利率都产生不了太大影响,目前也没有任何迹象表明银行业要下调贷款利率。但从中长期来看,贷款利率放开结合以后的存款利率放开及其他相关配套金融改革措施,会有利于降低社会融资成本,有利于实体经济稳增长。 (二)利率市场化对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的长期影响 1、随着利率市场化的推进,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将面临新的考验和压力。 (1)利率定价和预测管理能力亟需提高。以咸阳辖内一级法人机构各农村信用社为例,拥有贷款利率定价的自主权,目前多是借鉴“风险加成”定价模型,采用基准利率加上浮的方式确定贷款利率。同时按照不同贷款期限、客户对象和担保方式区别确定不同的贷款利率。从全市十三家机构之间的利率执行水平看,经济比较活跃,金融机构林立地区的机构利率水平明显低于其他机构利率水平,而单纯以农业经济为主的山区社,则执行较高的利率水平,某联社一年期保证贷款利率高达10.02%,较之基准利率上浮较大;与其他金融机构比较,除过邮政储蓄外,贷款利率均高于其他金融机构。而目前这些定价方法均没有建立在一个科学的定价机制和成本核算机制之上,只是一个简单的基准利率加点浮动的方式来确定贷款利率。如何解决经营管理手段落后的现状已成为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必须尽快解决的难题。 (2)市场竞争将更加激烈。利率市场化的逐步开放与农村金融市场的开放同步而来。随着金融危机的蔓延和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在国家不断加大对农村扶持力度的大气候下,农村市场逐渐成为商业银行关注的重点。农行卷土重来、农发行商业化转型、邮储银行组建、股份制银行网点下设县域、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成立,都给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带来挑战。 (3)经营压力将进一步加大。存贷款利率的双向浮动给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直接带来的是融资成本升高,主营业务收入降低。人员网点多、业务小而散、社会责任重、资产质量差,存款利率的上浮又加大农信社融资成本,压缩了利润空间。以咸阳辖区13家法人农村信用社的经济现状为例,目前经营成本较高,与其它银行相比盈利水平不足。收入来源单一,主要来源于贷款利息和资金营运收入两大块,其中:贷款利息占到财务收入的80%左右,资金营运收入占到20%左右。利率市场化必将带来的“一升一降”会严重挤压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的利润空间,使其经营变得更加困难。 2、利率市场化是把“双刃剑”,在为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带来考验的同时,将促进其加快发展壮大。 (1)利率市场化将激励农信社自身管理升级和产品创新。利率竞争是金融机构管理和技术的竞争,是综合实力的竞争。存贷款利率双向浮动倒逼农信社精细管理、加强核算。利率市场化后,企业和个人客户由于对期限、利率、风险程度、流动性等需求不同,将对存贷款产品提出更高的要求。这就要求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必须遵循市场规则,重新审视组织结构、管理模式和经营策略,树立科学的经营观念与风险意识,尽快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现代金融企业制度,不断进行金融创新,推出适应客户需求的金融工具和产品。 (2)利率市场化将激励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尽快完善自我约束机制。利差缩小后,必将迫使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根据市场资金供求状况,在进行成本核算的基础上,灵活调整利率水平,同时细化对客户的分类管理和差异化服务。这将有助于纠正其盲目扩张业务的惯性经营思维,探索新的适于客户需要的服务方式。激励农信社建立以头寸控制、成本控制、风险控制、期限匹配为核心的资金约束机制,有利于培养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的成本效益理念。 三、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应对利率市场化的对策建议 (一)充分挖掘现有市场潜力 面对利率市场化改革的不断深入,同业市场竞争的日益加剧,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应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和特色,坚守服务三农、服务中小企业、服务社区和县域经济的市场定位。充分发挥点多、面广、人熟、地熟的优势,通过深入农村、农户、企业、商户和“扫街式营销活动”,详细了解不同种类客户金融服务需求,在巩固原有客户的基础上,加大对城区和城郊等区域的营销力度,通过学习各大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和各地农商行的先进经验,不断寻求新的客户资源,培育新的客户群体,研发新的信贷产品,提升原有市场份额,增强市场竞争力。 (二)加快转变经营管理模式 一是由粗放型管理模式向精细化管理模式转变,通过对基层网点、机关部室进行整合重组,梳理操作流程,减少管理层次,实现业务处理的专业化、流程化、集中化管理,逐步实施流程银行建设。加强资金成本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实现资源优化配置。二是由过度依赖存贷利差单一盈利模式向多元化盈利模式转变。积极发展保险、基金、投资理财等中间业务,提高中间业务收入占比,实现收入结构多元化,最大限度地减少利率变动带来的风险。三是加快金融产品创新,加大对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新兴产品推广与应用。四是创新担保方式,不断研发特色信贷产品,满足不同客户金融服务需求。五是由单纯注重业务发展向综合竞争力发展模式转变。面对利率市场化的冲击,同业竞争的加剧,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必须提高综合竞争力。六是要重视企业文化建设,打造品牌形象,赢得广大客户的认可。七是重视人才队伍建设,打造各专业后备人才库,提高行业竞争力。八是重视网点形象,通过优质服务,提高服务效率,提升客户满意度。 (三)完善利率风险管理体系 利率市场化必然导致利率的频繁变动,利率风险的加大,这就要求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必须尽快建立利率市场化风险管理体系。一是重视利率风险管理,改变过去固定利率定价方式。针对不同客户群体及行业结构,实行差别化浮动利率,积极培植优质客户群体,对优质客户实行优惠利率,对高风险的行业及客户慎重选择,在风险可控的基础上,寻求效益最大化,不能一味追求高利润而忽视风险。二是加强对利率定价风险的监督。对内部贷款利率定价风险进行监督,对利率定价的合理性进行评估。 利率市场化对金融机构经营模式的影响:利率市场化改革对金融机构影响情况调查 摘 要:近期,人民银行连续两次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利率,扩大贷款利率下浮幅度并且首次允许存款利率上浮,标志着利率市场化进程又迈出了一大步。对此次利率市场化改革,金融机构反应强烈,普遍认为利率政策调整将对其盈利能力和经营管理产生深远影响。此次利率政策调整,是央行推行利率市场化的一个重大举措,随着利率市场化进程的推进,银行面临的竞争压力也会更大,面对利率市场化的进程,银行机构需未雨绸缪,积极应对。 关键词:利率市场化;金融机构 近期,人民银行连续两次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利率,扩大贷款利率下浮幅度并且首次允许存款利率上浮,标志着利率市场化进程又迈出了一大步。为了解存贷款利率调整产生的影响,银行的存贷款利率定价策略的调整以及应对措施,我们对此进行了调查。 一、利率政策调整的执行情况 2012年6月8日起,人民银行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存贷款基准利率0.25个百分点,并且首次允许存款利率在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10%,同时贷款利率下限调整为基准利率的0.8倍。7月6日起,人民银行再次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且采取不对称降息,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下调0.31个百分点,同时将贷款利率下限调整为基准利率的0.7倍。存贷款利率政策调整后,辖内各大银行利率执行基本保持一致,中小银行利率执行有所差异。 (一)存款利率上浮为主,定价呈现差别化 自人民银行宣布存款利率上限调整至基准利率的1.1倍之后,各银行纷纷作出调整,利率以上浮为主,中小银行存款利率基本一浮到顶,大银行存款利率上浮幅度相对较小。各大银行机构存款利率定价趋同,但多数保持了降息前的利率水平,并未达到1.1倍的利率浮动上限。6月9日,辖内五家国有银行及邮储银行利率基本保持一致,一年期存款利率执行3.5%,较基准利率上浮约8%,与降息前保持相同水平。二次降息后,辖内五家国有银行及邮储银行一年期存款利率执行3.25%,上浮约8.33%,与7月6日降息前一年期基准利率相同,二年、三年、五年整存整取仍执行基准利率。其他类别存款执行略有差异,如工行活期存款上浮10%,中行、邮储活期存款执行基准利率;中行零存整取、存本取息、整存零取一年期上浮0.25个百分点,三年期上浮0.1个百分点,五年期执行基准利率,而邮储的零存整取、存本取息、整存零取一年期上浮0.285个百分点,三年期、五年期执行基准利率。 江苏银行存款利率在利率政策调整初期与各大银行保持一致,后几经修改,至6月19日执行一年内定期存款及活期存款均较基准利率上浮10%,二年、三年期定期存款实行有条件上浮,五年期定期存款按央行基准利率执行。 农村金融机构6月9日起存款利率参照省联社的存款利率执行,即活期和一年期内定期存款上浮10%,二年、三年、五年期定期存款执行基准利率。之后,各银行根据自身情况有所微调。目前,除泗阳农商行二年、三年、五年期定期存款利率执行基准利率外,其余各农商行和村镇银行各档次存款利率均上浮10%。 (二)贷款利率维持原有政策,无明显变化 从贷款利率执行情况看变化不大,继续执行各行原有信贷政策,监测数据显示,6-8月宿迁全辖金融机构贷款加权平均利率分别为8.75%、8.35%和8.77%,没有明显的变化趋势。 目前各行贷款利率基本维持原有政策,原则上执行基准利率及上浮标准,目前除住房贷款外,贷款尚未出现下浮超过10%的现象。工行贷款利率执行中要求根据人民银行利率规定和客户信用等级、担保方式等确定不同的贷款价格。农行、建行等均要求对于下浮超过10%的贷款需逐笔上报总行审批,目前尚未发放下浮超过10%的贷款。 农村金融机构在贷款利率执行上以上浮为主。除存单质押贷款、扶贫贷款、国家助学贷款执行人行基准利率外,新居乐贷款、大联航贷款(房产抵押)、大学生村官创业贷款、房产抵押贷款、担保公司担保贷款、优质信用户贷款、农业贷款、小企业贷款、工商业贷款、公务人员贷款,分别在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30%、45%、50%、60%、60%、60%、80%、90%、90%、110%、110%。目前,一年期贷款最高利率执行较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高6.941个百分点。泗阳农商行反映,由于该行贷款利息收入占总收入的90%以上,根据存贷利差收入、存款利率上调和市场竞争需要,部分贷款品种利率比调整前的上浮浮动比例增大8%左右,但调整后的利率比调整前整体下降。 二、利率市场化改革对金融机构的影响 对此次利率市场化改革,金融机构反应强烈,普遍认为利率政策调整将对其盈利能力和经营管理产生深远影响。 一是存贷款利差收窄,盈利能力面临较大挑战。利率政策调整后,各商业银行对存款利率都有不同程度的上浮,再加上二次不对称降息,存贷款利差收窄。银行机构认为,受重新定价周期影响,利率政策调整对商业银行当期损益影响不大,但随着资产负债业务重新定价的逐步到位,存贷款利率政策调整的影响将在明年快速体现,商业银行盈利能力面临一定挑战。 二是经营管理压力加大,客户管理能力有待增强。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如何有效细分产品和客户,进行差异化服务和定价,有效提升客户贡献和资源投入产出效率,对商业银行而言是巨大的挑战。由于中小金融机构利率上浮幅度较大,加剧了银行存款的竞争,增加了储蓄存款在银行间的流动,对存款的稳定性带来挑战。此外,在利率市场化不断推进的过程中,商业银行面临的利率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也将加大,经营中的不确定性增加,这对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能力也提出了更高要求。 三是行业竞争压力增大,银行业务转型在所难免。这次利率调整给储户提供了选择空间和议价能力,哪家银行利率高,客户就更愿意把钱存在哪家银行。银行为了吸引更多的客户群体,存款利率上浮幅度不同,必然带来资金成本压力不同,这就要求银行在吸收存款的同时加强资金管理使用效率,单一依靠存贷款利差的方式已难以为继,需要拓宽中间业务等其他渠道。如,村镇银行反映盈利主要来源于利差收入,除了汇划业务手续费,中间业务微乎其微。由于科技创新等力量不足,只能依托于发起行苏州银行,而苏州银行暂未开发针对于村镇银行的中间业务产品,因此中间业务发展缓慢。从长远看,此次利率浮动区间扩大,将促使其尝试转变经营方式,把过度依靠存贷款利差的盈利模式转变到拓展中间业务等多渠道盈利模式上。 四是自主调控空间加大,面临业务发展新机遇。针对此次利率调整要求,部分农商行反映,自主调控空间加大,面临业务发展新机遇。银行可自主将一年期存款利率定位不超过基准利率的1.1倍,如监管部门对银行存贷比监管的指标不放松,银行对存款需求量加大,会导致部分银行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执行一浮到顶的政策。如第一次降息时可执行3.575%,10万元一年期定期存款可获得利息3575元,而部分银行执行基准利率3.25%,10万元一年定存获得的利息仅为3250元,在不同银行的存款利差325元,会吸引客户到利率较高的银行办理业务,在一定程度有利于存款市场份额的扩大,从而带动此类银行的理财业务、中间业务,甚至贷款业务的扩张。 三、应对利率市场化的对策 此次利率政策调整,是央行推行利率市场化的一个重大举措,随着利率市场化进程的推进,银行面临的竞争压力也会更大,面对利率市场化的进程,银行机构需未雨绸缪,积极应对。 (一)调整业务品种,提高信贷资金使用价值 积极调整信贷结构,将信贷资源更多地配置到利率定价水平较高的实体企业,加快向拥有较高风险定价权的中小企业倾斜,提升贷款收息水平。通过业务产品创新和品牌建设,形成各具特色的中小企业融资产品,更好地服务客户,满足市场需求。与此同时,营造存款来源综合渠道,通过贷款、财富管理、代收付等多项业务拓宽低成本资金来源,保持存款稳定增长。 (二)开展业务转型,提高中间业务结构占比 目前,银行传统存贷款业务占主导地位,中间业务的发展比较有限。利率市场化后,存贷款利差缩小,严重影响银行的盈利能力。大力发展中间业务,为银行提供更大的利润空间,从而使银行改变单纯依靠资金量获取利息收入的局面,增加银行经营的灵活性与适应性。稳步扩大业务范围,从低层次的代收代付向代客理财等高附加值业务发展,深化相关金融产品创新,要以市场为导向,客户为中心,充分挖掘市场潜在需求,研究消费心理,分析发展趋势,设计开发符合区域经济特色的中间业务品种,不断优化盈利结构,提高收益水平。 (三)探索定价模型,提高资产负债管理能力 金融机构有必要立足自身情况,结合成本收益分析、客户盈利分析等科学方法,不断探索能综合反映风险补偿、费用分摊、客户让利幅度、产品收益相关性、违约和展期等因素的定价模型,做好自主定价和维系客户之间的平衡。主动参与银行间交易市场,将资金更多地运用到那些效益好、风险低的资产上,寻求既符合效益最大化要求,又能有效控制风险的资金营运管理模式。 (四)找准市场定位,提高市场竞争能力 利率市场化使资金价格放开,价格工具成为重要的市场竞争手段,但是金融机构绝不能将价格作为唯一的市场竞争手段。从某种程度上讲,金融机构以服务为主要内涵的“软实力”将会比以资本为内涵的“硬实力”更为重要。金融机构要坚持以客户为中心的理念,根据自身发展定位,更加关注对利率敏感度不同的客户需求,通过价格调整及非价格竞争手段为不同客户提供服务,通过金融创新和流程优化为特定客户群体提供差异化的金融服务,从而增强对客户的吸引力,不断提升客户的忠诚度,以在激烈的竞争中争取更大的生存及发展空间。 (五)关注利率风险,提高利率风险控制能力 金融机构要从单纯关注流动性风险和信用风险转移到既关注流动性风险和信用风险又关注利率风险的轨道上来,实施全面风险管理战略。要建立和完善利率风险管理体系,加快存款定价机制、贷款定价机制、服务定价机制和授权定价机制等的完善,积极探索控制利率风险的新工具和新方法,科学地预防、识别、计量和处理利率风险,并实现事后的有效评价。
基础会计论文:关于作业基础成本会计的运行程序及运用 [摘要]在现代制造环境下,传统成本计算系统的局限以及作业基础成本会计对此的改善已是不争的事实。然而,作业基础成本会计系统到底如何运行,在运行中还应该注意什么问题等现实而基本的问题,却鲜有人触及。本文正是试图对此进行探讨。 [关键词]作业;作业动因;运行程序 一、传统成本计算在现代制造环境下的局限 二十世纪80年代初期以来,为了降低成本、提高产量、改善产品质量,并且更加及时的满足顾客需要,众多企业采用了即时制造系统(以下简称JIT)、计算机辅助设计(以下简称CAD)和计算机辅助制造(以下简称CAM)柔性制造系统(以下简称FMS)和计算机集成制造(以下简称CIM)等先进生产管理系统。现代制造企业的主要特征是:高质量的产品和服务、低存货、高度自动化、快产出、最大的灵活性和先进的信息技术。这些革新使人们的注意力转移到市场效力、技术工艺和产品设计上来。与此同时,管理者们必须通过财务成本信息判断他们的决策对公司利润所产生的影响。因而,准确、相关的成本信息是企业在剧烈竞争环境中生存、发展和实现盈利的关键。当直接人工和直接材料作为最主要的生产要素,当技术稳定,而且当产品的变动范围有限时,传统的、以数量为基础的成本计算系统是有用的。然而,伴随着制造环境的变化,企业的成本构成发生了巨大的变动,产品多样化趋势愈加显着,传统成本计算的局限越来越从两个主要方面暴露出来。 首先,传统的成本计算系统以产出量为基础,采用较单一的间接成本分配率,将间接成本分配到产品或服务中。该系统赖以成立的假设前提是:所有产品或服务从间接成本发生中所获得的好处与间接成本分配所采用的基础(如直接人工小时或成本金额)是等比例的。也就是说,直接人工含量越高的产品应对更多的间接成本负责,所以它们需要承担更多的间接成本分配额。然而,在现代制造环境中,以直接人工为基础的间接成本分配率有意夸大了那些高直接人工含量产品的成本,且人为缩小了另一些利用更多自动化生产的产品成本。此外,众多组织资源,诸如生产准备及材料操作作业或交易的成本,均与产出的实物数量没有直接关系。因此,传统成本计算系统在将这些支持性资源消耗分配给产品或服务时,通常会导致产品成本的歪曲。 其次,成本构成的变化和产品多样化的要求,更加加剧了传统成本计算系统所导致的成本歪曲。在劳动密集型的制造环境中,人工成本居全部制造成本的统治地位,传统成本计算系统将其核心定位于计量和控制直接人工成本,显然是非常必要的。但在技术密集型为主导的现代制造环境中,人工成本的含量越来越低,间接成本反而跃居份额最大的成本,以直接人工成本为基础确定的间接成本分配高达600%,甚至高达1000%都已是屡见不鲜,由此分配对结果所产生的重大影响也就可想而知。另一方面,传统成本计算系统所造成的成本歪曲在多样化产品的企业尤为严重。数量、规格和多样化程度不同的产品,消耗的支持性资源也存在巨大的数量差异。随着产品的多样化程度提高,为处理交易和支持性作业量所需的资源量也将提高,传统成本系统下的产品成本歪曲也因此而加剧。大量事实证明:传统成本计算系统将多计大规格、高产量产品的成本,同时少计小规格、低产量产品的成本的。 二、作业基础成本会计的运行程序 为了客观反映产品成本,准确评价不同产品的盈利能力,必须将间接成本恰当地追溯至最终产品,其中关键则在于找到间接成本进入各单个产品的合乎情理的分配基准。作业基础成本会计因此应运而生。 作业基础成本计算(以下简称ABC)是一种基于产品或服务对作业的消耗而导致资源消耗,从而将成本分配至产品或服务的成本计算方法。这种成本计算方法的前提是:企业的产品或服务由作业完成,而对作业的需求所耗用的资源导致了成本。资源被分配给作业,及其后作业被分配给成本对象均基于它们的耗用。 (一)ABC系统的基本专业术语:作业、资源、成本对象和成本动因 作业即组织内部进行的工作,它包括一系列行动、活动或工作。作业也可定义为有利于ABC目的的、组织内部所进行的活动的集合体。比如存货移动就是一项仓库作业。 资源(resource)是在作业进行中被运用或使用的经济要素。如,薪金和材料就是实施作业的资源。 成本对象是那些需要进行成本计算的任何一种最终项目,例如任何一位顾客、产品、服务、合同、项目或其他需要进行单独的成本计算的工作单元。成本动因是导致作业的成本变动的任何因素。它也是用以将成本分配到作业,且由作业分配到其他作业、产品或服务的可计量的因素。成本动因包括资源动因和作业动因两类。 资源动因(resource driver)是对一项作业所消耗资源数量的计量。它用以将作业消耗的资源成本分配给一个特定的成本池。比如某作业所占据的面积比例,可用以计量该作业对厂场价值的消耗。 作业动因(activity driver)是成本对象对作业需求的频度和强度的计量。作业动因用以将成本池的成本分配给成本对象,例如某完工产品中不同部件的数量,可用以计量该产品对材料整理作业的消耗。 (二)ABC系统的程序设计 一个ABC系统至少应包含三个主要步骤,即:(1)识别资源成本和作业;(2)将资源成本分配到作业;(3)将作业成本分配到成本对象。 步骤一:识别资源成本和作业 设计ABC系统的第一步即识别资源成本并进行作业分析。资源成本为完成各种作业而发生,大多数资源成本都体现在总分类帐的一级明细帐户中,如材料、物料、采购、材料整理、仓库、办公场地、家具用具、建筑物、设备、公用事业设备、薪金和福利、工程等。 作业分析是识别和描述一个组织中所作的工作(作业)。作业分析通常采用从已有的文件和 报告中收集数据,并且采用问卷调查、观察、与核心人物直接交谈等形式。作业分解的详略程度则取决于系统的目标。 为了便于成本分配和计算,通常将制造过程的作业区分为四类: 1、单位级作业(unit-level activity):是因每一(文秘站:)产品单位而发生的作业。单位级作业发生于完成一个单位产品的每一时间,比如:直接材料、直接人工的运用,部件的插入,每一项检验等均是单位级作业。 2、批别级作业(batch-level activity):是因每批或每组产品而非每一单位产品而发生的作业。批别作业发生于生产一批产品的每一时间,比如,机器调整、采购订单、生产计划、每一批的检验等都是批别级作业。 3、产品级作业(product-sustaining activity):是为支撑各不同产品的生产而发生的作业。它通常包括产品设计、部件管理、工程变更指令的发出、紧急事务处理等。 4、设备级作业(facility-sustaining activity):是在总体上为支撑所有产品生产而发生的作业。它通常包括保安、保险、维修、工厂管理、工厂折旧、支付财产税等。 步骤二:将资源成本分配给作业 作业驱动资源成本的耗用。资源动因被用以将资源成本分配给作业。选择一个好的资源动因的重要标准之一即因果关系,典型的资源动因包括:(1)用于公用事业的仪表数:(2)用于薪酬相关作业的雇员人数;(3)用于机器调整作业的调整次数;(4)用于材料整理作业的材料移动次数;(5)用于机器运行作业的机器小时;(6)用于门卫、清洁作业的空间大小。 资源成本应尽可能通过直接追溯去分配给作业。直接追溯要求计量作业对资源的实际耗用量,例如,用于机器运行的动力费,可以通过查电表,将其直接追溯到机器运行作业中。如果不能直接计量,可通过预计雇员花费在每一特定作业上的时间或努力的比例,将资源成本追溯到作业中。 步骤三:将作业成本分配给成本对象。 汇集了作业成本后,就需要计量每一单位作业的成本。每一单位作业的成本既是将作业成本分配给成本对象的依据,还可通过不同时间及与其他组织进行比较,而确定这些作业的效率。 作业动因是将作业成本分配给成本对象的基础。典型的作业动因有如采购订单份数、验收单份数、检验报告数或时数、零部件储存数、支付次数、直接人工小时、机器小时、调整次数、制造周转次数。作业动因应该能解释作业成本为何会上升或降低。一旦知道了每一作业的成本以及是什么因素在驱动它,作业动因就能被用于确定哪些产品消耗了作业,成本将按照所采用的成本动因比例分配给每一产品或产品线。 (三)ABC运用简例 我们列举一简例,意在说明上述程序的具体运用的同时,也看看间接性的辅助作业成本对产品成本的影响,以及两种方法下产品成本计算结果的差异。 假设某会计师事务所本周完成了A、B两项审计(事务所的产品)。该事务所在传统模式下是以直接人工成本(即注册会计师工资)为基础,分配间接成本。两个审计项目均需要100个审计小时,事务所支付给每个注册会计师的工资为每小时200元,因此本周的直接人工成本为40000元。又知该事务所本周的间接成本额为64000元,则其间接成本分配率为160%。 但事实上,在第一项审计中,事务所花费了大量辅助工作用于资讯、传真以及打电话,而第二项却没有太多此类需要。如果直接人工是间接成本分配的唯一基础,则(高)资源密集型审计项目将会被少计成本(如A),少资源密集型审计项目则会被多计成本(如B)。为使成本计算更加准确,事务所改用ABC系统。 首先,从明细帐中了解到该事务所本周的资源成本有:直接人工成本40000元,复印/传真费7200元,长途电话费12800元,资费36000元,数据处理费8000元。事务所的作业经分析归类为:审计,复印/传真、长途电话、资讯电话、数据处理。 由于事务所作业及成本相对较简单,我们可视每一作业为一个成本池,将资源成本归集到作业中,并为其选择一个合理的成本动因。然后根据作业量,计算单位作业成本。 然后,我们根据各审计项目(产品)对作业的消耗,分别计算每一项目(产品)的成本。 由此可见,ABC系统与传统成本计算系统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两方面:第一,通过作业或作业中心界定成本池,而非传统的生产车间或部门成本中心。第二,用以分配作业成本到成本对象的成本动因,是建立在因果关系基础上的作业动因。而传统方法则采用单一的数量基础成本动因,它通常既与资源成本无关,又与成本对象无关。 由此,ABC更清晰的鉴别了企业中进行的各种不同作业的成本,并且运用能够体现个别产品或服务对作业需求的计量标准,将那些作业成本分配到产出的成本对象中。因此,ABC提供了更真实、丰富的产品成本信息,由此而得到更真实的产品盈利能力信息和与定价、产品线、顾客市场及资本支出等战略决策相关的信息;提供了更真实的作业驱动成本的计量信息,从而有助于管理者作出更好的产品设计决策、更好的控制成本并促进各种增值项目;同时,ABC也使管理者更容易利用相关成本以进行经营决策等。 三、作业基础成本会计的运行基础 尽管ABC的优越已是众所周知,但在实务中其成功运用率却不尽如人意。究其原因,大多不是方法本身,而是该方法的运行基础——环境和条件不到位或不合理所致。在未能成功实施ABC的原因调查中位居榜首的是:很多公司过分强调ABC系统的结构及软件设计,而未能对行为和组织因素给予足够的关注。 根据调查显示,能否成功实施ABC,关键取决如下几方面: 1、明确而一致的系统目标:系统的目标决定着系统的设计及其运行结果,目标不同,系统的结构设计、实施方法及其运行结果均会不同。如果没有明确而一致的系统目标,必将导致不明确甚至混乱的设计和结果。 2、最高管理当局的支持:ABC系统的运行涉及面广,并需要一定的人力、物力、财力支持。最高管理当局的支持与否,是ABC系统能否实施的前提。 3、与业绩评价和报酬计划对接:变革常常会遭遇抵制。通过提供必要的激励,引导员工支持并参与ABC系统的设计和运行,并保证依据他们的业绩进行恰当的评价和奖惩,将有助于系统的推进。 4、非会计所有:ABC系统是贯串公司的所有成员的实践运用,而不是仅仅针对并依赖于会计部门。 5、培训:对管理阶层及全员进行有关ABC设计、实施及系统有效性等方面的培训,使他们明白其概念并正确评价其优势,有利于激发大家的参与热情。 此外,为了更好地运行ABC系统,还应该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在ABC系统设计中充分介入管理者和雇员,使他们熟悉并感觉自己已融人且分享这一系统,从而更乐于实施。 2、局部试行ABC:ABC应该先在简单的工作中试点,那样成功的可能性更大。这种试点能表明该系统是如何运行的、为什么这样运行。成功应用于某一方面后能使人们对ABC的成效看得 更为清楚。 3、简化ABC的初始设计:保持最初ABC设计的简单化可减少实施时间并降低成本。 4、维持平行系统:暂时维持新旧系统的平行,容许每一个人逐渐适应ABC系统,可避免突然改变成本系统可能导致的混乱及对使用者的挫伤。 基础会计论文:会计基础与事业健康发展 会计基础工作是会计工作的基本环节,也是卫生经济管理的重要基础。近年来,濮阳市卫生局以规范会计基础工作为中心,以推广普及会计电算化为手段,以提高会计人员的素质为突破口,同时,注重国有资产管理,强化卫生审计监督,使会计工作逐步规范,财务管理水平稳步提高。1998年6月,经市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考核小组验收,市直15家卫生单位成为市首批“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单位。”2000年12月顺利通过市财政局“会计电算化”达标验收,成为市直惟一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系统和会计电算化达标系统。 1主要做法 1.1改进和加强会计基础工作,努力提高会计工作水平 1.1.1规范会计基础工作。加强会计基础工作,提高会计工作水平,建立正常的会计工作秩序,逐步实现会计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是市卫生局党委确定的一项重要任务。1997年初,以《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实施为契机,通过宣传发动,自查、整改,申报、初审,考核验收4个阶段,积极开展了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达标活动。成立了“市直卫生系统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领导小组”,制定了《市直卫生系统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实施方案》,召开了由各单位主管领导及会计人员参加的会议,进行了统一部署和安排。各单位均成立了相应组织,并结合单位实际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根据“河南省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考核单位计分表”所规定的项目和内容,逐项进行对照检查,制定整改措施,经市直卫生系统考核领导小组初步验收后,进行了再整改,经过努力,最终通过了市考核小组的检查验收,成为市直首批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达标单位。在达标过程中,市卫生局把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列入年度责任目标,进行重点考核。综合医院还将会计基础工作纳入全面质量管理,把会计基础工作质量和效率指标同会计人员劳务报酬挂钩,在财务管理中做到了账账相符,账表相符,账实相符,使会计基础质量日益提高。这项工作的开展,整顿了会计工作秩序,规范了财务收支行为,提高了会计工作水平,同时,也为全市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管理提供了试点经验,推动了此项工作的健康发展。 1.1.2积极推进会计电算化进程。会计电算化是会计管理现代化和会计自身改革与发展的客观要求,是提高会计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的有效手段,自1999年4月开始,市直卫生系统率先在全市试行了会计电算化。市卫生局投资统一购置了财务软件,针对电算化运行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举办了会计电算化知识培训班。聘请专家指导,组织财会人员进行讨论、研究和外出学习,补充修订了《电算化岗位分工》、《上机操作制度》等10项规章制度。于2000年底全部通过了市财政局组织的达标验收,成为濮阳市惟一的“会计电算化达标系统”。 1.1.3加强在职会计人员的政策、业务培训和交流,全面提高会计人员政治业务素质。会计人员是会计工作的主要承担者,会计人员的素质直接关系到会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以提高会计人员的素质作为改进和加强会计基础工作的突破口,常抓不懈,重点抓好在职人员的培训工作,不断充实和更新会计人员的知识。在会计人员培训中,注重把法制教育、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同专业知识培训结合起来,促进了会计人员素质的全面提高。 1997年以来,分别就《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新《医院财务制度》、《医院会计制度》、新《会计法》、国有资产管理、会计电算化等内容进行了专题培训,累计培训财务人员800余人次,实行了财务例会制度,每季度召开1次。会上除总结经验、安排工作外,还组织财会人员学习国家的有关财经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相互学习,共同促进,不断提高财会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1.2强化国有资产管理,促进国有资产合理、有效使用,确保国有资产的完整国有资产是卫生单位顺利开展各项工作的物质基础和前提,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与增 值,提高国有资产的利用效率,对于促进卫生事业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将国有资产管理作为卫生计划财务工作的重要内容列入县(区)、市直各卫生单位年度工作责任目标,狠抓落实,各单位积极配合,努力实践,根据工作性质采取多种形式加强管理。一是建立组织,健全制度。市卫生局机关及各单位都成立了由主要领导参加的国有资产管理领导小组,出台了一系列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包括资产购置、使用、维修保管、处置等,特别是建立了“三账一卡”制度,对国有资产实行了价值形态与实物形态的双重管理。设立了国有资产总账、明细分类账、实物保管账及使用卡。设备物品实行采购招标制度,并着重构建国有资产管理新机制,初步形成了“以财务科牵头,各科室参与,专职人员负责为主体,以落实制度,加强监督为两翼”的国有资产管理机制,使国有资产管理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道路。二是组织各单位定期对资产进行清查,做到心中有数。在资产购置上,根据需要,科学论证,严格审批。在资产处置上,严格按照规定限额进行报批。形成了依法管理、照章办事的国有资产管理程序。三是增强管理意识,完善管理手段。举办全市卫生系统国有资产管理培训班,通过培训提高了国有资产管理意识。市卫生局还统一设计、印制了“卫生系统固定资产卡片”,统一配备了固定资产管理电算化模块等。部分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实行了动态监控。这些措施的实施,使全市卫生系统国有资产管理逐步得到规范。四是及时总结经验、树立典型,总结推广先进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方面取得的经验。 1.3加强审计监督,依法规范财会工作行为在规范会计基础工作的同时,重视审计监督工作,通过审计监督规范财务行为,巩固规范化成果。一是加强内部审计,实行定期审计制度。制定了《关于加强市直卫生系统内部审计工作的通知》,对审计方式、审计时间、审计内容和审计问题的查处等都做了明确规定,印制了濮阳市卫生系统内审项目表,对各卫生单位财务收支、固定资产、药品核算、往来款项、内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结余及分配等项内容分别进行了细化和量化。市卫生局成立了内审组,对市直卫生单位的财务工作按季度进行了定期审计,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分析、总结,撰写审计报告,出具审计意见。在审计过程中,内审组坚持“审、帮、促、提”相结合的原则,针对问题要求被审计单位限期整改。3年来,共定期审计10次,发现各种违规事项600多件,保证了各单位财务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开展离任审计。市卫生局党委本着“爱护干部,保护干部,向组织负责,向干部本人负责”的精神,制定了《干部离任审计制度》。审计的主要对象是市直卫生系统各单位的一把手或主持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局机关科长。上述人员在工作岗位变动时均应离任审计。重点审计离任干部在任时对人、财、物的管理和使用情况。几年来,共审计离任干部20余人次,为局党委选拔任用干部提供了重要依据。三是接受政府机关审计。自觉接受和积极配合政府审计机关的年度审计和专项审计工作。通过审计监督工作的开展,对促进市直各卫生单位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提高卫生经济管理水平等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多年来,市直卫生系统无经济违法违纪现象发生。 2几点体会 规范会计基础工作,强化国有资产管理,加强审计监督等项工作,有效地促进和保证了我市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我们的体会是: 2.1领导重视是前提任何一项工作的开展都离不开领导的重视和支持。自《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实施以来,局党委始终把该项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并纳入年度责任目标,在人、财、物上给予大力支持。各单位领导能够积极配合,主动查摆本单位在会计基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并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从而确保了该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2.2制度健全是关键制度是开展各项工作的根本保证。近年来,国家、省、市先后修订、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如《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定》等,市卫生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卫生工作实际也相继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如会计回避制度、轮岗制度,干部审计制度等,正是这些法律、法规和制度的逐步建立、完善和实施,进一步规范了各项卫生经济工作,为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起到了较好的法律保证和制度保证作用。 2.3加强监督检查是保证为确保会计基础工作和电算化达标,规范国有资产的管理,我们采取了一系列监督检查措施,目标考评、内审监督、重点抽查等监督办法的实施,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 基础会计论文:谈中职基础会计教学思考 1以基础会计课程的人才培养目标为抓手,培养学生的综合职业能力 中等职业学校会计专业的专业定位是培养具有综合职业能力,面向基层企事业单位和经济组织,从事基本会计核算、会计分析、会计事务管理等的初级财会人员。从这一培养目标出发,教学中应以“学生为主体,教师为主导”的教学模式,以“精理论、多实践、重能力、求创新”为教学指导思想,以加强学生实践操作能力和创新能力为教学主线,注重素质教育和能力培养相结合,进行基础会计课程的教学。实践证明,最受用人单位欢迎的中职会计毕业生主要有两大优势:一是工作态度端正,吃苦耐劳;二是动手能力强。因此在教学中既要加强对学生能力的培养,又要加强学生职业素养的培养。 1.1职业素养的培养 很多初中毕业生对学校的选择存在误区,主要因素是因为上普通高中无望才无奈选择中职,因此就读的中职学生普遍基础较差,学习较为被动,在选择专业上更是有很大的盲目性,没能更好地选择与自己知识能力、兴趣爱好相匹配的专业。基础会计是财会专业学生人校第一门专业基础课,这门课程系统性强、内容繁杂,对没有任何会计实践经验、会计知识空白且文化知识基础又差的职高生来说,其内容抽象难懂。教学的首要任务则是帮助学生树立专业意识,加强学生职业素养的培养。教师在授课时应义不容辞地担负起帮助学生克服上中职低人一等的自卑心理、树立正确的人才观、职业观、价值观。激发学生学习会计知识的兴趣、进行热爱会计专业的教育、培养学生坚定的职业信念等重任。学生只有热爱自己的专业,对所学专业兴趣浓厚,才具有吃苦耐劳、热爱本职工作的精神。 1.2课程教学定位准确 《基础会计》是职业高中会计专业的启蒙专业课,讲授会计基础知识原理和技术,是人们在长期的会计实践过程中积累总结出来的会计实践知识体系。这个体系完整地解决了如何认识会计和如何做好会计工作两个方面的问题,为学生进人社会从事财务、金融、统计等经济管理类工作打下基础。鉴于此,结合《基础会计》课程的专业定位,教师在教学中应有正确的教学定位,着力培养学生建立正确的职业道德观,促使学生形成初步的会计核算的思维模式,让学生基本掌握会计基本理论、知识和技能,明确会计核算的工作程序,具备一定的动手操作能力,为后续专业课打下基础。 1.3合理制定能力培养目标 根据中等职业学校人才培养模式以及《基础会计》课程的教学目标,在教学中要制定科学合理的能力培养目标,真正突出会计的实践性和操作性,才能真正达到为社会输送专业技术人才的目的。有如下六个方面。(1)具有遵守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相关法规的能力。要求学生熟悉会计工作规范,如熟练书写会计数据、正确编制会计凭证和报表等,使之符合行业标准,保障提供的信息真实、合法、可比。(功能运用基本的账务处理程序。如科目汇总表账务处理程序、记账凭证账务处理程序、汇总记账凭证账务处理程序、日记账账各处理程序等。由于每种账务处理程序的适用范围不同,能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合理选择合适的账务处理程序。(3)能分析简单经济业务。(幼能处理小型企业全套账务。(5)能正确选用会计资料并归档保管。(6)具有灵活变通终生学习的能力。 1.4灵活使用教材,激发学生创新思维 教材是教学的依据和根本,教材内容的更新往往赶不上知识的更新,教师在教学中首先不断更新自己的知识,在教学中要做到既不脱离教材也不死守教材,不断补充新知识,保持教学的先进性。同时要激发学生创新思维,培养学生发现问题、提出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在教学中可利用新旧知识的联系,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并设计一系列具有启发性的问题,以提高学生的综合创新能力。 1.5创新教学手段,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 (1)抓“三基”教学,进行有启发性地精讲多练。“三基”即会计的基本理论、基本技能和基本方法。教师应在充分了解学生知识结构的基础上,认真钻研教材,进行系统备课,掌握重点、难点,进行精讲多练。在授课时,要启发性地引导学生,激发学生的求知欲望,使学生的学习成为他们自学的要求。在练习时,结合课程授课内容,有针对性地进行实训练习,如编制会计分录、填写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等训练,并进行反复练习,达到牢固掌握会计基本理论、基本技能和基本方法的教学目的。(劝充分利用多媒体教学手段。基础会计课程中涉及的核算原理、核算过程、图式、账表及账户之间的关系等内容较多,可以利用多媒体教学手段,直观清楚地讲解操作过程。(3)采用小组合作学习法,优化课堂教学。所谓小组合作学习就是以合作学习小组活动为基本单位,灵活运用个人学习、小组学习和全班学习等形式,使之有利结合,相互渗透的一种教学方法。教师根据教学内容确定每堂课教学目标、教学任务,精心设计当堂课讨论问题,在 老师的引导下各小组展开讨论,而后分小组发言总结,老师点评考核。这一教学方法充分体现学生的主体作用,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和团结合作精神。这一教学模式对于操作性极强的《基础会计》尤为合适。既能让学生动脑思考,又能让学生动手操作,还能就及时出现的问题当场解决,成功优化课堂教学,通过对问题的讨论,学生之间、小组之间、师生之间形成互动学习关系,学生对问题的理解就很容易了,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幼加强社会实践教学。基础会计课程的社会实践性教学采用校内校外相结合的形式来开展。校实践课可以请一些具有丰富经验的会计人员来校传授会计的基础性工作和技能,校外则可以与企业、事业单位联合,建立相应的实习基地,定期让学生到企业、事业单位见习、实习,缩短课堂与社会实践的差距,增强学生实际处理会计业务的能力,为会计专业的其它课程如财务会计、成本会计等课程的和实践打下良好的基础。 2考试方法的变革 基础会计课程除了要考察学生对基本理论、基本方法的掌握外,还需要着重考核学生会计核算基本技能的掌握和运用能力,另外还应包括对学生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的考核。“一张卷子定成败”已经不能成为评定学生成绩的唯一标准,教师要把对学生的考核始终贯穿于整个教学中。建立阶段性的会计实践、核算技能的考核试题库,根据阶段性的授课进度,随机抽取试题进行考核,作为技能成绩,这样有利于学生重视平时的实践和技能训练。同时结合期中、期末的理论成绩,以技能成绩+理论成绩的模式来评定学生的综合成绩。 基础会计论文:作业基础成本会计的运行程序及运行基础 摘要:在现代制造环境下,传统成本计算系统的局限以及作业基础成本会计对此的改善已是不争的事实。然而,作业基础成本会计系统到底如何运行,在运行中还应该注意什么问题等现实而基本的问题,却鲜有人触及。本文正是试图对此进行探讨。 关键词:作业;作业动因;运行程序 一、传统成本计算在现代制造环境下的局限 二十世纪80年代初期以来,为了降低成本、提高产量、改善产品质量,并且更加及时的满足顾客需要,众多企业采用了即时制造系统(以下简称JIT)、计算机辅助设计(以下简称CAD)和计算机辅助制造(以下简称CAM)柔性制造系统(以下简称FMS)和计算机集成制造(以下简称CIM)等先进生产管理系统。现代制造企业的主要特征是:高质量的产品和服务、低存货、高度自动化、快产出、最大的灵活性和先进的信息技术。这些革新使人们的注意力转移到市场效力、技术工艺和产品设计上来。与此同时,管理者们必须通过财务成本信息判断他们的决策对公司利润所产生的影响。因而,准确、相关的成本信息是企业在剧烈竞争环境中生存、发展和实现盈利的关键。当直接人工和直接材料作为最主要的生产要素,当技术稳定,而且当产品的变动范围有限时,传统的、以数量为基础的成本计算系统是有用的。然而,伴随着制造环境的变化,企业的成本构成发生了巨大的变动,产品多样化趋势愈加显著,传统成本计算的局限越来越从两个主要方面暴露出来。 首先,传统的成本计算系统以产出量为基础,采用较单一的间接成本分配率,将间接成本分配到产品或服务中。该系统赖以成立的假设前提是:所有产品或服务从间接成本发生中所获得的好处与间接成本分配所采用的基础(如直接人工小时或成本金额)是等比例的。也就是说,直接人工含量越高的产品应对更多的间接成本负责,所以它们需要承担更多的间接成本分配额。然而,在现代制造环境中,以直接人工为基础的间接成本分配率有意夸大了那些高直接人工含量产品的成本,且人为缩小了另一些利用更多自动化生产的产品成本。此外,众多组织资源,诸如生产准备及材料操作作业或交易的成本,均与产出的实物数量没有直接关系。因此,传统成本计算系统在将这些支持性资源消耗分配给产品或服务时,通常会导致产品成本的歪曲。 其次,成本构成的变化和产品多样化的要求,更加加剧了传统成本计算系统所导致的成本歪曲。在劳动密集型的制造环境中,人工成本居全部制造成本的统治地位,传统成本计算系统将其核心定位于计量和控制直接人工成本,显然是非常必要的。但在技术密集型为主导的现代制造环境中,人工成本的含量越来越低,间接成本反而跃居份额最大的成本,以直接人工成本为基础确定的间接成本分配高达600%,甚至高达1000%都已是屡见不鲜,由此分配对结果所产生的重大影响也就可想而知。另一方面,传统成本计算系统所造成的成本歪曲在多样化产品的企业尤为严重。数量、规格和多样化程度不同的产品,消耗的支持性资源也存在巨大的数量差异。随着产品的多样化程度提高,为处理交易和支持性作业量所需的资源量也将提高,传统成本系统下的产品成本歪曲也因此而加剧。大量事实证明:传统成本计算系统将多计大规格、高产量产品的成本,同时少计小规格、低产量产品的成本的。 二、作业基础成本会计的运行程序 为了客观反映产品成本,准确评价不同产品的盈利能力,必须将间接成本恰当地追溯至最终产品,其中关键则在于找到间接成本进入各单个产品的合乎情理的分配基准。作业基础成本会计因此应运而生。 作业基础成本计算(以下简称ABC)是一种基于产品或服务对作业的消耗而导致资源消耗,从而将成本分配至产品或服务的成本计算方法。这种成本计算方法的前提是:企业的产品或服务由作业完成,而对作业的需求所耗用的资源导致了成本。资源被分配给作业,及其后作业被分配给成本对象均基于它们的耗用。 (一)ABC系统的基本专业术语:作业、资源、成本对象和成本动因 作业即组织内部进行的工作,它包括一系列行动、活动或工作。作业也可定义为有利于ABC目的的、组织内部所进行的活动的集合体。比如存货移动就是一项仓库作业。 资源(resource)是在作业进行中被运用或使用的经济要素。如,薪金和材料就是实施作业的资源。 成本对象是那些需要进行成本计算的任何一种最终项目,例如任何一位顾客、产品、服务、合同、项目或其他需要进行单独的成本计算的工作单元。成本动因是导致作业的成本变动的任何因素。它也是用以将成本分配到作业,且由作业分配到其他作业、产品或服务的可计量的因素。成本动因包括资源动因和作业动因两类。 资源动因(resource driver)是对一项作业所消耗资源数量的计量。它用以将作业消耗的资源成本分配给一个特定的成本池。比如某作业所占据的面积比例,可用以计量该作业对厂场价值的消耗。 作业动因(activity driver)是成本对象对作业需求的频度和强度的计量。作业动因用以将成本池的成本分配给成本对象,例如某完工产品中不同部件的数量,可用以计量该产品对材料整理作业的消耗。 (二)ABC系统的程序设计 一个ABC系统至少应包含三个主要步骤,即:(1)识别资源成本和作业;(2)将资源成本分配到作业;(3)将作业成本分配到成本对象。 步骤一:识别资源成本和作业 设计ABC系统的第一步即识别资源成本并进行作业分析。资源成本为完成各种作业而发生,大多数资源成本都体现在总分类帐的一级明细帐户中,如材料、物料、采购、材料整理、仓库、办公场地、家具用具、建筑物、设备、公用事业设备、薪金和福利、工程等。 作业分析是识别和描述一个组织中所作的工作(作业)。作业分析通常采用从已有的文件和 报告中收集数据,并且采用问卷调查、观察、与核心人物直接交谈等形式。作业分解的详略程度则取决于系统的目标。 为了便于成本分配和计算,通常将制造过程的作业区分为四类: 1、单位级作业(unit-level activity):是因每一产品单位而发生的作业。单位级作业发生于完成一个单位产品的每一时间,比如:直接材料、直接人工的运用,部件的插入,每一项检验等均是单位级作业。 2、批别级作业(batch-level activity):是因每批或每组产品而非每一单位产品而发生的作业。批别作业发生于生产一批产品的每一时间,比如,机器调整、采购订单、生产计划、每一批的检验等都是批别级作业。 3、产品级作业(product-sustaining activity):是为支撑各不同产品的生产而发生的作业。它通常包括产品设计、部件管理、工程变更指令的发出、紧急事务处理等。 4、设备级作业(facility-sustaining activity):是在总体上为支撑所有产品生产而发生的作业。它通常包括保安、保险、维修、工厂管理、工厂折旧、支付财产税等。 步骤二:将资源成本分配给作业 作业驱动资源成本的耗用。资源动因被用以将资源成本分配给作业。选择一个好的资源动因的重要标准之一即因果关系,典型的资源动因包括:(1)用于公用事业的仪表数:(2)用于薪酬相关作业的雇员人数;(3)用于机器调整作业的调整次数;(4)用于材料整理作业的材料移动次数;(5)用于机器运行作业的机器小时;(6)用于门卫、清洁作业的空间大小。 资源成本应尽可能通过直接追溯去分配给作业。直接追溯要求计量作业对资源的实际耗用量,例如,用于机器运行的动力费,可以通过查电表,将其直接追溯到机器运行作业中。如果不能直接计量,可通过预计雇员花费在每一特定作业上的时间或努力的比例,将资源成本追溯到作业中。 步骤三:将作业成本分配给成本对象。 汇集了作业成本后,就需要计量每一单位作业的成本。每一单位作业的成本既是将作业成本分配给成本对象的依据,还可通过不同时间及与其他组织进行比较,而确定这些作业的效率。 作业动因是将作业成本分配给成本对象的基础。典型的作业动因有如采购订单份数、验收单份数、检验报告数或时数、零部件储存数、支付次数、直接人工小时、机器小时、调整次数、制造周转次数。作业动因应该能解释作业成本为何会上升或降低。一旦知道了每一作业的成本以及是什么因素在驱动它,作业动因就能被用于确定哪些产品消耗了作业,成本将按照所采用的成本动因比例分配给每一产品或产品线。 (三)ABC运用简例 我们列举一简例,意在说明上述程序的具体运用的同时,也看看间接性的辅助作业成本对产品成本的影响,以及两种方法下产品成本计算结果的差异。 假设某会计师事务所本周完成了A、B两项审计(事务所的产品)。该事务所在传统模式下是以直接人工成本(即注册会计师工资)为基础,分配间接成本。两个审计项目均需要100个审计小时,事务所支付给每个注册会计师的工资为每小时200元,因此本周的直接人工成本为40000元。又知该事务所本周的间接成本额为64000元,则其间接成本分配率为160%。 但事实上,在第一项审计中,事务所花费了大量辅助工作用于资讯、传真以及打电话,而第二项却没有太多此类需要。如果直接人工是间接成本分配的唯一基础,则(高)资源密集型审计项目将会被少计成本(如A),少资源密集型审计项目则会被多计成本(如B)。为使成本计算更加准确,事务所改用ABC系统。 首先,从明细帐中了解到该事务所本周的资源成本有:直接人工成本40000元,复印/传真费7200元,长途电话费12800元,资费36000元,数据处理费8000元。事务所的作业经分析归类为:审计,复印/传真、长途电话、资讯电话、数据处理。 由于事务所作业及成本相对较简单,我们可视每一作业为一个成本池,将资源成本归集到作业中,并为其选择一个合理的成本动因。然后根据作业量,计算单位作业成本。 然后,我们根据各审计项目(产品)对作业的消耗,分别计算每一项目(产品)的成本。 由此可见,ABC系统与传统成本计算系统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两方面:第一,通过作业或作业中心界定成本池,而非传统的生产车间或部门成本中心。第二,用以分配作业成本到成本对象的成本动因,是建立在因果关系基础上的作业动因。而传统方法则采用单一的数量基础成本动因,它通常既与资源成本无关,又与成本对象无关。 由此,ABC更清晰的鉴别了企业中进行的各种不同作业的成本,并且运用能够体现个别产品或服务对作业需求的计量标准,将那些作业成本分配到产出的成本对象中。因此,ABC提供了更真实、丰富的产品成本信息,由此而得到更真实的产品盈利能力信息和与定价、产品线、顾客市场及资本支出等战略决策相关的信息;提供了更真实的作业驱动成本的计量信息,从而有助于管理者作出更好的产品设计决策、更好的控制成本并促进各种增值项目;同时,ABC也使管理者更容易利用相关成本以进行经营决策等。 三、作业基础成本会计的运行基础 尽管ABC的优越已是众所周知,但在实务中其成功运用率却不尽如人意。究其原因,大多不是方法本身,而是该方法的运行基础——环境和条件不到位或不合理所致。在未能成功实施ABC的原因调查中位居榜首的是:很多公司过分强调ABC系统的结构及软件设计,而未能对行为和组织因素给予足够的关注。 根据调查显示,能否成功实施ABC,关键取决如下几方面: 1、明确而一致的系统目标:系统的目标决定着系统的设计及其运行结果,目标不同,系统的结构设计、实施方法及其运行结果均会不同。如果没有明确而一致的系统目标,必将导致不明确甚至混乱的设计和结果。 2、最高管理当局的支持:ABC系统的运行涉及面广,并需要一定的人力、物力、财力支持。最高管理当局的支持与否,是ABC系统能否实施的前提。 3、与业绩评价和报酬计划对接:变革常常会遭遇抵制。通过提供必要的激励,引导员工支持并参与ABC系统的设计和运行,并保证依据他们的业绩进行恰当的评价和奖惩,将有助于系统的推进。 4、非会计所有:ABC系统是贯串公司的所有成员的实践运用,而不是仅仅针对并依赖于会计部门。 5、培训:对管理阶层及全员进行有关ABC设计、实施及系统有效性等方面的培训,使他们明白其概念并正确评价其优势,有利于激发大家的参与热情。 此外,为了更好地运行ABC系统,还应该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在ABC系统设计中充分介入管理者和雇员,使他们熟悉并感觉自己已融人且分享这一系统,从而更乐于实施。 2、局部试行ABC:ABC应该先在简单的工作中试点 ,那样成功的可能性更大。这种试点能表明该系统是如何运行的、为什么这样运行。成功应用于某一方面后能使人们对ABC的成效看得更为清楚。 3、简化ABC的初始设计:保持最初ABC设计的简单化可减少实施时间并降低成本。 4、维持平行系统:暂时维持新旧系统的平行,容许每一个人逐渐适应ABC系统,可避免突然改变成本系统可能导致的混乱及对使用者的挫伤。 基础会计论文:作业基础成本会计的理论及应用 论文关键字:作业基础成本 会计 计算程序 论文摘要:在现代制造环境下,传统成本计算系统的局限以及作业基础成本会计对此的改善已是不争的事实。作业基础成本法在精确成本信息,改善经营过程,为资源决策、产品定价及组合决策提供完善的信息等方面,都受到了广泛的赞誉。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世界上许多先进的公司已经实施作业成本法以改善原有的会计系统,增强企业的竞争力。然而,作业基础成本会计系统的运行还属于鲜有人触及的领域。本文将对成本基础作业会计的理论、计算程序及运行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简要探讨。 作业基础成本法是西方国家于八十年代末开始受到广泛关注和研究、九十年代以来率先在先进制造企业应用的一种全新的企业管理理论和方法。作业基础成本计算法以作业为间接费用的归集对象,通过资源动因的确认、计量,归集资源费用到作业上,再通过作业动因的确认、计量,归集作业成本到产品或顾客上去的间接费用分配方法。在中国,作业成本法在理论上的研究比较深入,然而在具体应用上尚处于探索阶段。 一、作业基础成本会计的基本理论 作业成本法又叫作业成本计算法或作业量基准成本计算方法(Activity-basedcosting,ABC法),是以作业(activity)为核心,确认和计量耗用企业资源的所有作业,将耗用的资源成本准确地计入作业,然后选择成本动因,将所有作业成本分配给成本计算对象(产品或服务)的一种成本计算方法。 作业成本法的指导思想是:“成本对象消耗作业,作业消耗资源”。作业成本法把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包括期间费用)作为产品(服务)消耗作业的成本同等地对待,拓宽了成本的计算范围,使计算出来的产品(服务)成本更准确真实。 作业是成本计算的核心和基本对象,产品成本或服务成本是全部作业的成本总和,是实际耗用企业资源成本的终结。 二、作业基础成本会计的运行基础 尽管ABC的优越已是众所周知,但在实务中其成功运用率却不尽如人意。究其原因,大多不是方法本身,而是该方法的运行基础——环境和条件不到位或不合理所致。在未能成功实施ABC的原因调查中位居榜首的是:很多公司过分强调ABC系统的结构及软件设计,而未能对行为和组织因素给予足够的关注。 根据调查显示,能否成功实施ABC,关键取决如下几方面: 1、明确而一致的系统目标:系统的目标决定着系统的设计及其运行结果,目标不同,系统的结构设计、实施方法及其运行结果均会不同。如果没有明确而一致的系统目标,必将导致不明确甚至混乱的设计和结果。 2、最高管理当局的支持:ABC系统的运行涉及面广,并需要一定的人力、物力、财力支持。最高管理当局的支持与否,是ABC系统能否实施的前提。 3、与业绩评价和报酬计划对接:变革常常会遭遇抵制。通过提供必要的激励,引导员工支持并参与ABC系统的设计和运行,并保证依据他们的业绩进行恰当的评价和奖惩,将有助于系统的推进。 4、非会计所有:ABC系统是贯串公司的所有成员的实践运用,而不是仅仅针对并依赖于会计部门。 5、培训:对管理阶层及全员进行有关ABC设计、实施及系统有效性等方面的培训,使他们明白其概念并正确评价其优势,有利于激发大家的参与热情。 三、作业基础成本会计的运行程序 作业基础成本计算(以下简称ABC)是一种基于产品或服务对作业的消耗而导致资源消耗,从而将成本分配至产品或服务的成本计算方法。这种成本计算方法的前提是:企业的产品或服务由作业完成,而对作业的需求所耗用的资源导致了成本。资源被分配给作业,及其后作业被分配给成本对象均基于它们的耗用。 一个ABC系统至少应包含三个主要步骤,即:(1)识别资源成本和作业;(2)将资源成本分配到作业;(3)将作业成本分配到成本对象。 步骤一:识别资源成本和作业 设计ABC系统的第一步即识别资源成本并进行作业分析。资源成本为完成各种作业而发生,大多数资源成本都体现在总分类帐的一级明细帐户中,如材料、物料、采购、材料整理、仓库、办公场地、家具用具、建筑物、设备、公用事业设备、薪金和福利、工程等。 作业分析是识别和描述一个组织中所作的工作(作业)。作业分析通常采用从已有的文件和报告中收集数据,并且采用问卷调查、观察、与核心人物直接交谈等形式。作业分解的详略程度则取决于系统的目标。 为了便于成本分配和计算,通常将制造过程的作业区分为四类: 1、单位级作业(unit-level activity):是因每一产品单位而发生的作业。单位级作业发生于完成一个单位产品的每一时间,比如:直接材料、直接人工的运用,部件的插入,每一项检验等均是单位级作业。 2、批别级作业(batch-level activity):是因每批或每组产品而非每一单位产品而发生的作业。批别作业发生于生产一批产品的每一时间,比如,机器调整、采购订单、生产计划、每一批的检验等都是批别级作业。 3、产品级作业(product-sustaining activity):是为支撑各不同产品的生产而发生的作业。它通常包括产品设计、部件管理、工程变更指令的发出、紧急事务处理等。 4、设备级作业(facility-sustaining activity):是在总体上为支撑所有产品生产而发生的作业。它通常包括保安、保险、维修、工厂管理、工厂折旧、支付财产税等。 步骤二:将资源成本分配给作业 作业驱动资源成本的耗用。资源动因被用以将资源成本分配给作业。选择一个好的资源动因的重要标准之一即因果关系,典型的资源动因包括:(1)用于公用事业的仪表数:(2)用于薪酬相关作业的雇员人数;(3)用于机器调整作业的调整次数;(4)用于材料整理作业的材料移动次数;(5)用于机器运行作业的机器小时;(6)用于门卫、清洁作业的空间大小。 资源成本应尽可能通过直接追溯去分配给作业。直接追溯要求计量作业对资源的实际耗用量。 步骤三:将作业成本分配给成本对象。 汇集了作业成本后,就需要计量每一单位作业的成本。每一单位作业的成本既是将作业成本分配给成本对象的依据,还可通过不同时间及与其他组织进行比较,而确定这些作业的效率。 作业动因是将作业成本分配给成本对象的基础。典型的作业动因有如采购订单份数、验收单份数、检验报告数或时数、零部件储存数、支付次数、直接人工小时、机器小时、调整次数、制造周转次数。作业动因应该能解释作业成本为何会上升或降低。 四、实施作业成本法应注意的问题 1、在ABC系统设计中充分介入管理者和雇员,使他们熟悉并感觉自己已融人且分享这一系统,从而更乐于实施。 2、局部试行ABC:ABC应该先在简单的工作中试点,那样成功的可能性更大。这种试点能表明该系统是如何运行的、为什么这样运行。成功应用于某一方面后能使人们对ABC的成效看得更为清楚。 3、简化ABC的初始设计:保持最初ABC设计的简单化可减少实施时间并降低成本。 4、维持平行系统:暂时维持新旧系统的平行,容许每一个人逐渐适应ABC系统,可避免突然改变成本系统可能导致的混乱及对使用者的挫伤。 基础会计论文:浅述作业基础成本会计的核算与运行 论文关键词:作业基础成本 会计 计算程序 论文摘要:在现代制造环境下,传统成本计算系统的局限以及作业基础成本会计对此的改善已是不争的事实。作业基础成本法在精确成本信息,改善经营过程,为资源决策、产品定价及组合决策提供完善的信息等方面,都受到了广泛的赞誉。为此,本文将对成本基础作业会计的理论、计算程序及运行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简要探讨。 0 引言 作业基础成本法是西方国家于八十年代末开始受到广泛关注和研究、九十年代以来率先在先进制造企业应用的一种全新的企业管理理论和方法。作业基础成本计算法以作业为间接费用的归集对象,通过资源动因的确认、计量,归集资源费用到作业上,再通过作业动因的确认、计量,归集作业成本到产品或顾客上去的间接费用分配方法。在中国,作业成本法在理论上的研究比较深入,然而在具体应用上尚处于探索阶段。 1 作业成本的核算 1.1 划分作业中心 作业成本系统将企业的生产经营过程划分为不同的作业中心,在每个作业中心要汇集其所发生的各种费用,从而计算出该项作业的总成本和单位成本,最后分配给每种产品负担。这与传统的成本核算有很大的区别,传统的成本计算是将某一个生产部门作为一个成本中心,而作业成本法是将某一项作业作为一个成本中心。 1.2 成本费用汇集和分配的程序 1.2.1 设立作业中心 在进行作业成本核算时,首先应找出成本驱动因素,建立成本中心。由于企业的生产活动较多,发生的费用也较多,若将每一个作业活动的费用都作为作业成本进行分配,虽然比较准确,但却比较复杂。所以,可对作业活动进行分类,划分为若干个作业中心。 1.2.2 将间接费用按作业进行汇集,然后将作业成本分配到各种产品成本上。应正确确定作业成本与产品之间的关系,以便将作业成本分配于各种产品的成本上去。在进行成本的分配时,应注意其相关性原则,以某项作业与产品成本的关系为基础进行分配。 2 作业成本法的适用范围 作业成本法可以比较好地解决间接费用的分配问题,使成本计算所提供的资料更加准确可靠。不是所有间接费用都可以归属于不同的作业,采用作业成本法进行分配。在一般情况下作业成本法只适用于由于生产作业所引起的成本费用,而与作业活动关系不大的间接费用则不能采用此方法。从成本的构成来看,在生产自动化程度较高的情况下,不但制造费用在产品成本中所占的比重增大,而且它的构成也大大复杂化了。作业成本计算的优点是能向会计信息的使用者提供间接费用的来源,并且提出新的间接费用的分配方法,并且通过该系统,找出不能产生价值增值的作业,借以降低成本。作业成本计算以作业为基础,其计算工作贯穿于作业管理的全过程。由此实现对所有作业活动追踪地进行动态反映,从而充分发挥其在决策、计划和控制中的作用,促进作业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作业成本计算不仅是先进的成本计算方法,同时它也实现了成本计算、成本管理相结合的全面成本管理制度。 3 作业基础成本会计的运行基础 尽管ABC的优越已是众所周知,但在实务中其成功运用率却不尽如人意。究其原因,大多不是方法本身,而是该方法的运行基础——环境和条件不到位或不合理所致。在未能成功实施ABC的原因调查中位居榜首的是:很多公司过分强调ABC系统的结构及软件设计,而未能对行为和组织因素给予足够的关注。根据调查显示,能否成功实施ABC,关键取决如下几方面: 3.1 明确而一致的系统目标:系统的目标决定着系统的设计及其运行结果,目标不同,系统的结构设计、实施方法及其运行结果均会不同。如果没有明确而一致的系统目标,必将导致不明确甚至混乱的设计和结果。 3.2 最高管理当局的支持:ABC系统的运行涉及面广,并需要一定的人力、物力、财力支持。最高管理当局的支持与否,是ABC系统能否实施的前提。 3.3 与业绩评价和报酬计划对接:变革常常会遭遇抵制。通过提供必要的激励,引导员工支持并参与ABC系统的设计和运行,并保证依据他们的业绩进行恰当的评价和奖惩,将有助于系统的推进。 3.4 非会计所有:ABC系统是贯串公司的所有成员的实践运用,而不是仅仅针对并依赖于会计部门。 3.5 培训:对管理阶层及全员进行有关ABC设计、实施及系统有效性等方面的培训,使他们明白其概念并正确评价其优势,有利于激发大家的参与热情。 4 作业基础成本会计的运行程序 作业基础成本计算(以下简称ABC)是一种基于产品或服务对作业的消耗而导致资源消耗,从而将成本分配至产品或服务的成本计算方法。这种成本计算方法的前提是:企业的产品或服务由作业完成,而对作业的需求所耗用的资源导致了成本。资源被分配给作业,及其后作业被分配给成本对象均基于它们的耗用。一个ABC系统至少应包含三个主要步骤,即:①识别资源成本和作业;②将资源成本分配到作业;③将作业成本分配到成本对象。 步骤一:识别资源成本和作业 设计ABC系统的第一步即识别资源成本并进行作业分析。资源成本为完成各种作业而发生,大多数资源成本都体现在总分类帐的一级明细帐户中,如材料、物料、采购、材料整理、仓库、办公场地、家具用具、建筑物、设备、公用事业设备、薪金和福利、工程等。作业分析是识别和描述一个组织中所作的工作(作业)。作业分析通常采用从已有的文件和报告中收集数据,并且采用问卷调查、观察、与核心人物直接交谈等形式。作业分解的详略程度则取决于系统的目标。为了便于成本分配和计算,通常将制造过程的作业区分为四类:①单位级作业(unit-level activity):是因每一产品单位而发生的作业。单位级作业发生于完成一个单位产品的每一时间,比如:直接材料、直接人工的运用,部件的插入,每一项检验等均是单位级作业。②批别级作业(batch-level activity):是因每批或每组产品而非每一单位产品而发生的作业。批别作业发生于生产一批产品的每一时间,比如,机器调整、采购订单、生产计划、每一批的检验等都是批别级作业。③产品级作业(product-sustaining activity):是为支撑各不同产品的生产而发生的作业。它通常包括产品设计、部件管理、工程变更指令的发出、紧急事务处理等。④设备级作业(facility-sustaining activity):是在总体上为支撑所有产品生产而发生的作业。它通常包括保安、保险、维修、工厂管理、工厂折旧、支付财产税等。 步骤二:将资源成本分配给作业 作业驱动资源成本的耗用。资源动因被用以将资源成本分配给作业。选择一个好的资源动因的重要标准之一即因果关系,典型的资源动因包括:①用于公用事业的仪表数:②用于薪酬相关作业的雇员人数;③用于机器调整作业的调整次数;④用于材料整理作业的材料移动次数;⑤用于机器运行作业的机器小时;⑥用于门卫、清洁作业的空间大小。资源成本应尽可能通过直接追溯去分配给作业。直接追溯要求计量作业对资源的实际耗用量。 步骤三:将作业成本分配给成本对象 汇集了作业成本后,就需要计量每一单位作业的成本。每一单位作业的成本既是将作业成本分配给成本对象的依据,还可通过不同时间及与其他组织进行比较,而确定这些作业的效率。作业动因是将作业成本分配给成本对象的基础。典型的作业动因有如采购订单份数、验收单份数、检验报告数或时数、零部件储存数、支付次数、直接人工小时、机器小时、调整次数、制造周转次数。作业动因应该能解释作业成本为何会上升或降低。 基础会计论文:会计电算化后会计基础工作的探讨 一、 会计电算化与会计基础工作的相互关系 当今是科学技术高速发展的时代,信息技术不断渗透到会计领域,计算机和网络技术已广泛应用。会计电算化后,会计人员从繁重的体力劳动中解脱出来,大大加强了会计基础工作,可以说,会计电算化是强化会计基础工作的重要手段和措施。但同时也对会计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求输入数据规范化,处理过程规范 化,因此做好会计基础工作就变得更为重要,这是计算机输出及时、准确、完整信息的保证。过去财政部关于会计基础工作做了规范性的规定,但会计电算化后,由于所面临的工作环境不再是人与人之间,而是人与计算机之间,因此对会计电算化后的基础工作有必要进行再认识。下面我谈些个人意见供大家参考。 二、会计电算化后的基础工作 1、 理顺工作岗位,严格权限控制 会计电算化后,会计岗位应做相应的调整,根据财政部财会〔1996〕17号文件可分为会计主管、出纳、会计核算、稽核、会计档案管理等工作岗位;而电算化会计岗位设置应包括电算化主管、软件操作、审核记账、电算维护、电算审核等,岗位的设定可结合本单位所使用的会计软件系统内业务流程和模块的功能,进行相应的设置,岗位确定后要明确各岗的职责范围,建立电算化会计岗位责任制,切实做到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责,办事有要求,工作有检查。设置岗位时应根据职责分离的原则分配岗位,如凭证输入与复核不能由同一个执行,出纳人员不允许进行系统的操作等等。 为确保系统安全、有效地运行,防止会计信息被盗、篡改等现象的发生,建立权限控制制度。在会计电算化相当完备的大型企业,应设置三层密吗:第一层是开机密码,第二层是进入系统密码,第三层是自己权限密码,目的是防止财务机密外泄和蓄意计算机作案。权限要有监控机制除电算化主管外,其他岗位不得直接打开库文件进行操作,不得随意删除数据、源程序和库结构,电算化主管有权监控每个岗的操作内容,各岗的密码要定期更换,由电算化主管统一管理。值得一提的是由于出纳人员无权进入系统,建议系统外建立一个数据库由出纳人员管理,有关现金、银行存款的每笔收支出纳确认后输入计算机,每天结出发生额、余额,与系统现金账和库存现金账核对,月末与银行账核对,这样既做到了账实相符,又起到相互都督的作用。 2、 创造良好的会计信息系统运行环境 良好的会计信息系统环境是会计电算化运行的保证,会计住处系统运行环境按内容划分为会计数据采集规范性、会计数据处理的阶段性、会计信息归集、存储、输出的系统性。 (1) 数据采集规范性 数据采集是指将计算机加工处理的会计数据进行手工准备的过程。垃圾信息的产生不处有两点,一是工作疏漏,二是舞弊行为,为确保系统提供会计信息的正确、可靠,道德所有凭证不论是手工编制的还是机制的都要有操作员、财务主管共同签章后才能过入有关账户。其次,录入的会计凭证除手工秕所有的信息如摘要、会计科目、金额、经手人审核等外,还应包括科目代码等。为便于计算机的识别处理和提高运行速度,编制代码工作也是一项不容忽视的基础工作。编制代码时要注意它的唯一性、有效性和可扩展性,录入科目时是以代码的形式录入,因此,代码输错则输出的自然也是错误信息,所以要特别注意,再次要对凭证分批记录张数及数量金额总数,防止已编凭证的丢失或插入未经授权的凭证或未经授权随意改动有关数据等问题,最后要建立工作日志,详细记录凭证编制日期、经手人、凭证传送的手续和时间。 (2) 加工处理管理数据输入计算机中,不象手工随时可结账,是分批进行处理的,而且数据的存储是以二进制代码形式,数据记录具有不可见性,数据修改也不留痕迹,中间处理是不可见的“黑箱操作”,所以首先要加强接角控制,杜绝未经授权人员进行越权操作,严格密码权限管理。其次应设置必要的稽核检查,同时作好工作日志,以防止和及时发展对经处理的数据非法篡改。 (3) 会计信息输出的管理 输出是计算机系统数据处理的最终结果,如账簿、报表。为确保及时、安全地送到有权使用者手中,可建立输出文件分送清单,设专人负责传送,设置工作日志等。由于会计电算化后会计信息是以各种数据文件的形式记录在磁性介质中,这些是肉眼看不见的,很容易被篡改或删除或由于误操作等诸多原因而使文件丢失,因此衽备份制度,对数据文件要进行日备份,月备份,并按财政部规定的档案管理办法由专人负责归档,作好防磁、防火、防潮、防尘工作,同时定期进行复制,防止磁性介质损失,保证按要求生成各种档案,保证各种档案的安全与保密,保证种种档案得到合理、有效的利用。 当然,以上三个方面的前提条件是计算机硬件、软件的安全运行,因此,制定相应的软硬件管理制度也是一项尤为重要的基础工作,如建立机房管理制度、软件使用、维护及保管制度、上机运行秕的管理规定、修改会计软件的审批及监督制度等,这些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是创造良好的会计信息秕政党运行的外部保证。 3、 加强预算编制工作 会计电算化后,会计工作已由核算型向管理型转化,因此会计基础工作的范围与手工相比范围更广,要求更高。预算是计算机会计进行预测、分析的依据,是评价经济效益的标准,因此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预算是确保会计信息真实、可靠的依据。道德要求及时。有些单位往往是时间过半了,预算还未编完,这种工作拖拉作风严重影响会计信息质量。其次要及时调整预算使之做到科学、合理,只有这样才能据此进行分析,向决策者提供宝贵的会计信息。 4、 提高会计人员的业务素质 实行会计电算化后,除要求有较高的专业知识水平外,掌握计算机基础知识已成为当务之急。由于计算机在会计领域的应用时间还不是很长,一些老会计入门很慢,在上机时经常出现误操作,致使系统数据丢失,严重的导致系统崩溃。为确保系统安全有序运行,充分发挥计算机的潜能,提高会计人员的计算机水平刻不容缓,要制定具体措施,抓出成效,使之成为即精通会计又精通计算机的复合型高素质人才是我们亟待解决的问题。 基础会计论文:浅谈加强会计基础工作的重要性 会计工作是一项社会经济管理工作,必须随着社会经济环境的变化而不断发展。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四大以来,我国的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发展,对会计工作也提出了许多新的要求。而会计基础工作是会计工作的基本环节,也是经济管理工作的重要基础。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各单位要认识到会计基础工作的重要性,把会计基础工作与改善经营管理、建立现代化企业制度等结合起来,要采取有效措施,改善和加强会计基础工作,使会计基础工作在单位经营管理工作中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 一、会计基础工作的范围 会计基础工作是对会计核算和会计管理服务的基础性工作的统称。它主要包括:对会计核算依据的基本要求、对会计资料的基本要求、对会计电算化的基本要求、对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的配备及管理要求、会计档案管理要求、会计监督的基本程序和要求、单位内部会计管理制度等等。 (一)会计核算依据的基本要求 会计核算必须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为依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是指各单位在生产经营或预算执行过程中发生的包括引起或未引起资金增减变化的经济活动: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为依据进行会计核算,是会计核算的重要前提,是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的基础,是保证会计资料质量的关键。而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或资料进行会计核算,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以不真实甚至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为核算对象,会计核算就没有规范和约束,据此提供的会计资料不仅没有可信度,相反会误导使用者,侵害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 (二)会计资料的基本要求 会计资料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会计资料是在会计核算过程中形成的记录和反映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的资料,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会计资料所记录和提供的信息也是一种重要的社会资源。 1、会计凭证,是记录经济业务事项的发生和完成情况,明确经济责任,并作为记账依据的书面证明,是会计核算的重要会计资料。如何填制、审核会计凭证是会计核算工作的首要环节,对会计核算过程、会计资料质量都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及时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是会计核算工作得以正常进行的前提条件。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是确保会计资料质量的重要措施之一,也是会计机构、会计人员的重要职责。记账凭证的编制,必须以经过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及有关资料为依据,以保证记账凭证的质量。 2、会计账簿,是指以会计凭证为依据,由一定格式并相互联系的账页所组成的,对单位全部的经济业务进行全面分类、系统序时地登记和反映的簿籍,是会计资料的主要载体之一,也是会计资料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法设置会计账簿,是单位进行会计核算的最基本的要求。以经过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登记会计账簿,是保证会计资料记录真实,完整的重要基础。 3、财务会计报告,是企业和其他单位向有关各方面及国家有关部门提供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书面文件。 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应当符合法定要求。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包括编制依据、编制要求、提供对象、提供期限等,是会计核算工作的重要环节。财务会计报告不仅是一个单位会计工作的最终成果,更是一个单位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全面总结和综合体现。 4、其他会计资料,其他会计资料包括会计人员岗责任制度、财务处理程序制度、内部牵制制度、稽核制度、原始记录管理制度,定额管理制度、计量验收制度、财产清查制度、财务收支审批制度、成本核算制度、财务会计分析制度等。它们也是会计资料不可缺少的部分。 (三)会计电算化的基本要求 会计电算化,是以电子计算机为主的当代电子和信息技术应用于会计工作中的简称,是采用电子计算机替代手工记账、算账、报账以及对会计资料电子化分析和利用的现代记账手段。实现会计电算化,是现代化管理和会计自身改革与发展的客观需要,是现代科技发展的必然。对实现会计核算手段现代化和提高会计参与经营管理的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用电子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的单位,使用的会计软件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会计软件是会计电算化的重要手段和工具,会计软件是否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核算要求,是保证会计资料质量和会计工作正常进行的重要前提。 二、会计基础工作的现状 近年来,我国十分重视会计基础工作,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用以规范会计基础工作。与此同时,通过加强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培训等措施不断提高广大会计人员的基本业务技能,促进会计基础工作的改善和提高。但是,会计基础工作还存在着很多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会计科目设置不符合规定,财产不实,数据失真 在实际工作中,有的单位为了减化会计核算手续,总账不设“现金”及“银行存款”会计科目,只有“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还有一些单位总账不设“利润分配”科目,而是以“未分配利润”科目代替之。这样做是不符合科目设置要求的,也容易出现企业账实不符、财产不实和数据失真的现象。 (二)随意填制会计记账凭证 关于填制会计记账凭证,《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明确指出:“会计人员应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除结账和更正错误的记账凭证可以不附原始凭证外,其他记账凭证必须附有原始凭证”。而在实际工作中,有的单位会计不认真审核和填制会计记账凭证,随意性很大,在没有任何原始凭证的情况下,借记“生产成本”科目,贷记“原材料”科目等等,其做法是极其错误和恶劣的。 (三)记账、结账不符合规定,手续不清,差错严重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明确规定:“会计人员要根据审核无误的会计凭证登记账簿。登记账簿时,应将会计凭证的日期、编号、业务内容摘要、金额和其他有关资料逐项登记入账;登记账簿要用蓝黑或黑色墨水书写,不得使用圆珠笔和铅笔书写;账簿记录发生错误,必须按照规定方法更正。结账时,应结出每个账户的期末余额。需要结出当月发生额和本年累计发生额的,应当在摘要栏内注明”。有的单位在实际工作中,只记余额,不记发生额,有的单位不按记账凭证和科目汇总表分别登记总账和明细账,以致于账账不符。还有的单位记账和结账时用铅笔而不是按规定办理。有的单位结账不规范,会计年末根本就不结账,不能从账面上清楚地反映出全年的累计发生额,这些都是不规范的体现。 (四)财务报告数据不真实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规定:“各单位必须根据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会计账簿记录和其他有关资料编制会计报表,做到计算准确、数字真实、内容完整、说明清楚”。然而一些单位为了掩盖真实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任意伪造、变造虚假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有些会计人员违反会计职业道德,不认真行使会计监督职能,参与违法违纪活动,甚至为违法违纪活动出谋划策,等等。不符合会计制度的会计事项还很多,这些问题不仅削弱了会计基础工作,影响了会计工作秩序的正常运行和会计职能作用的有效发挥,也在一定程度上干扰了社会经济秩序,对各单位的经营管理工作产生了极为严重的消极影响。 三、造成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的原因 造成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归纳起来大致有以下几方面: (一)对会计基础工作缺乏足够的认识 会计基础工作对经营管理工作的影响往往是间接的,因此,有的单位负责人根本不重视会计基础工作,认为会计基础工作抓不抓无所谓,会计工作就是收收支支,一切都是自己说了算,不重视会计人员的业务学习和会计知识的更新换代,导致单位会计人员对会计基础知识和会计基础工作缺乏了解,使会计核算工作的各个环节与会计制度要求不符,影响了会计工作水平和经营管理水平的提高。 (二)会计人员的素质普遍较低,缺乏自觉学习精神 会计人员的素质包括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两方面,由于会计人员的学历层次普遍较低,没有受过系统的会计理论知识的正规训练,不少是“半路出家”,搞不清科目、账簿和会计报表之间的对应关系;也有的会计人员虽然有一定的业务水平,但长期忽视学习新的业务知识和会计法规,缺乏学习的自觉性,使其业务素质停滞不前甚至更差。此外,还有的会计人员尽管掌握一些会计核算的基本知识,但因缺乏应有的职业道德,不认真执行制度,不按规定去做,降低工作标准,造成会计核算工作的不规范。 (三)蓄意造假造成会计基础工作的混乱 一些单位为了小团体利益,在会计数据上做文章假账真算,真账假算,造成账实不符,虚盈实亏或虚亏实盈,以达到转移国家资产、偷逃税收、粉饰业绩等非法目的。一些应当建账的单位不建账或账目混乱,不按制度规定设置会计科目,使用凭证和账簿,编制会计报表等,还有一些单位内部管理混乱,财务收支失控;私设“小金库”,账外设账,单位负责人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等等。 (四)主管部门监督、检查力度不够 有些基层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没有负起监督、检查的责任。因此,这些单位的会计工作实际上处于无人监管的境地。会计基础工作是否规范、会计核算工作程序是否符合要求,财务会计制度是否健全,无人问津。虽然有一些检查,但有的是专项检查,有的是走过场,应付了事,缺乏对基层单位会计基础工作的全面检查、监督和指导。因此,这些单位会计基础工作的好与坏,完全取决于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素质和业务水平。 四、加强会计基础工作的必要性 (一)加强会计基础工作是改善经营管理,加强宏观调控和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需要 会计工作是一项重要的经济管理工作,而会计基础工作又是会计工作的基本环节。就一个单位而言,生成并提供真实,完整的会计资料,是会计工作最基本的要求,也是最重要的会计行为,在实际工作中,会计行为的规范和会计资料的质量,完全取决于会计基础工作。而会计基础工作的好坏,不单纯是单位内部事务,它已经影响到会计资料使用者及时知悉了解和有效利用会计资料的合法权益;影响到会计资料在加强宏观调控、改善经营管理、防范经营风险等方面功能作用的发挥;影响到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分配和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进而影响到整个社会经济秩序的顺利运行。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加强会计基础工作,保证其提供的会计资料真实、完整,能为各利益关系者普遍认同和接受,这是维护社会经济秩序正常运转的客观要求。 (二)加强会计基础工作,是规范会计工作秩序的需要 正常有序的会计工作,应当是以规范的会计基础工作为保证的。建国以来,在党和政府的重视下,恢复和加强了会计工作。近几年来,国家又非常重视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特别是党的“十五”大以后,随着国有企业的资产重组和股份制的实行,使得越来越多的人已关心企业的会计报表,要求得到企业真实可靠的财务数据,这在客观上也要求会计工作要符合《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三)加强会计基础工作是提高会计工作水平和会计人员素质的需要 加强会计基础工作,是会计工作顺利进行的重要保证。如果没有健全的会计基础工作,收集、处理、利用和提供会计信息就会失去其可靠性,会计工作水平也就无法提高。从现实情况看,有的单位会计工作秩序混乱、管理失控、假账泛滥、账目不清。不难看出,这种状况下的会计工作是不能很好发挥其作用的。 总之,加强会计基础工作,是提高会计人员素质的需要,会计人员作为会计工作的主要承担者,其道德水平的优劣、业务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着单位会计工作的开展。因此,会计基础工作是会计人员从事会计工作最直接的对象。加强会计基础工作,督促会计人员从会计工作最基本的环节抓起,不断改进和加强会计工作、提高会计工作水平,对提高会计人员业务素质起直接作用。会计人员不仅要有良好的业务素质,还应有较强的政策观念和职业道德,既要有较强的事业心,又要有高度的责任感,做好本职工作,不断提高会计工作水平。 基础会计论文:浅析政府会计核算基础的选择 【论文关键词】政府会计;收付实现制;权责发生制 【论文摘要】笔者论述了中国政府会计目前普遍采用的收付实现制所带来一系列影响,包括对会计信息本身的影响和对政府受托责任落实与监督的影响。笔者认为,借鉴一些发达国家的经验,中国政府会计应该逐步过渡到权责发生制,以得出更加真实、客观的会计信息。 政府会计是指以政府作为会计核算主体,用于确认、计量、记录政府接受人民委托,管理国家公共事务和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报告政府运行的宏观经济信息以及政府对公共财务自愿管理的业绩及履行受托责任情况的会计系统。在国库单一账户制度下,政府会计是财政总预算会计和行政单位会计的整合。现代政府职能已逐步转变为服务型政府,兼具受托责任。完成好这一使命有赖于政府会计系统对政府所掌管的经济资源及其投入和产出的结果进行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以便如实反映政府履行职责和实现职能的情况。 1 收付实现制下的我国政府会计 传统的预算会计,采用收付实现制。会计确认的是实际入库的预算资金,便于安排预算拨款和预算支出,并如实反映预算收支结果。此外,收付实现制操作简单,易于理解。在收付实现制下,实际只产生现金流量表信息,按现金收到确认的收入并不完全符合收入要素的定义,当收入实现和收款不同期发生时,收到的现金不代表当期收入的真实情况,而是反映现金流入;按现金支付确认的是支出并非费用要素,当费用发生和付款不同期发生时,支出的现金不代表当期付出的真实代价,而是反映现金流出。这样收入与支出的差额不反映净资产或结余变化,而是现金净流量。对于我国政府会计改革下要求信息透明度问题,它可能无能为力,有时甚至会误导政府决策。 收付实现制的“不分期”、“不配比”造成了会计信息的“不客观”、“不可比”。具体来看: 1.1 收付实现制导致会计信息不客观 如上所述,收付实现制不能真实地反映当期财政收入和支出。在收付实现制下, 将本不属于本期国家财政收入的资金确认为当期财政收入,会导致当期财政收入的高估,提高了政绩。同时低估当期的财政收入,将本属于国家财政收入的资金不确认为当期财政收入,挪作他用。在收付实现制下低估当期的财政支出虚增了国家可供支配的财力资源,不利于国家各个年度的预算编制,不能真实准确地反映政府部门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的成本耗费,不能进行准确的成本和费用核算, 不利于正确处理年终结转事项,从而造成会计信息不真实。 此外,收付实现制下的会计信息不全面。收付实现制不能全面反映政府债务。在收付实现制下,政府负债只核算政府当期实际收到现金所产生的直接显性负债(政府债券和政府借款等),而对于当期业务已经发生而资金尚未支付的直接隐性负债(政府欠发工资、社会保障基金缺口等)以及可能引起财政支出增加的或有负债(政府担保债务、金融机构不良资产等)等财务状况不能得到真实的反映。这样不利于政府做出防范风险的正确决策,直接导致了政府抗风险能力的下降。政府部门近年来各种或有负债规模呈上升趋势,包括政府为企事业单位融资提供的担保或承诺、地方金融机构不良资产、下级财政收支缺口和债务以及各种社会福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金以及国债利息支付等。收付实现制下政府上述对未来的承诺都只能在实际支付时进行计量,这些潜在负债的存在导致政府很可能在一段时间表现有虚增的财政盈余,而在若干年后面临巨额的现金流出。 因此,现行政府会计的确认基础未对财政收人、支出和相关负债信息的披露难以做到真实、全面,可能对未来事项造成过分乐的估计,而给政府相关部门带来了极大的财政管理风险。 1.2 收付实现制下反映的会计信息可比性降低 收付实现制弱化会计信息的可比性主要表现为以下4方面。 (1)政府部门与企业之间的会计信息可比性下降。目前我国企业会计核算采用权责发生制,反映的会计信息侧重于当期真实成果,但政府会计核算以收付实现制作为确认基础,反映的会计信息侧重于现金流。这从根本上就影响了企业和政府部门之间会计信息的可比性。 (2)政府部门与附属单位之间的会计信息可比性下降。一些政府部门的附属单位采用了与政府部门不同的会计确认基础, 这也造成了政府部门内部会计信息的可比差异。 (3)政府部门与事业单位之间的会计信息可比性下降。目前,已有一部分需要进行成本核算的事业单位以权责发生制作为会计确认基础。因此,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政府部门与事业单位之间财务信息的可比性。 (4)不同地区和国家之间的会计信息弱可比性。一些西方发达国家的政府会计计量基础,已经尝试实行修正的权责发生制或权责发生制,如新西兰、澳大利亚、美国、冰岛在其政府会计中采用了权责发生制。我国政府会计以收付实现制或修正的收付实现制,也影响了我国政府会计信息与其他国家会计信息的可比性。 2 权责发生制下的政府会计 一般企业财务会计均采用的权责发生制。权责发生制的确认基础下,收入和费用的确认均满足收入、费用要素定义,当收入费用的发生与现金收付不同期时,将确认相应的非现金资产和负债。同企业财务会计一样,政府会计采用权责发生制能够准确反映当期经营活动收入、费用,这样也才能真实反映政府主体财务状况、经营结果,提供真实、可靠、透明的会计信息,有利于提高政府运行和绩效考核。但是,要想会计基础从完全的收付实现制向权责发生制的转移,开发和维持相应会计基础的成本也逐渐增加,同时,若缺少规范的准则和制度约束,此制度下也会更容易出现人为控制的弊端。 由此提出我国政府采用权责发生制的建议:借鉴经济合作发展组织(OECD)国家的经验。 OECD国家和有关国际组织关于权责发生制的改革给了我们许多启示,无论是它们为改革所作的努力,得到的成果还是汲取的教训,都值得去思考。相关经验中首先值得注意的是要遵循立法先行的原则,法律保障是各国推进改革的前提。纵观西方各国改革,出台有关法律法规是各国推行政府会计和政府预算改革的必要手段和前提。这些法律法规,为政府会计向权责发生制基础的转换奠定了基础,保证了改革的顺利实施。 各国由于经济、政治和财政的环境不同,改革的具体方式也存在区别,必须在改革中探索适合本国国情的道路。我国目前正处于市场经济初期,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还未完全建立起来。我们不能一味的照搬国际经验,而应该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稳步前进。与我国国情不矛盾的,尽可能借鉴吸收经验,凡是我国特有的情况,则立足国情,有针对性研究相应的会计规范。 发达国家实践表明,在政府会计系统中,采用某种单一的会计基础并不合乎需要,同时采用2~3种会计基础不仅有效而且可行。实际上,许多国家政府会计是现金基础会计和权责发生制基础会计的混合。那些已经转向权责发生制基础会计的国家,实际上也同时采用了修正的权责发生制和现金收付制。这种情况表明,在采用某种主导型会计基础的同时,附加其他类型的会计基础是可行且合乎需要的。 3 结语 会计确认基础一般有2种:收付实现制(现金制)和权责发生制(应计制)。比较可知,政府会计中现行的收付实现制虽然简单易懂,但由此产生的会计信息却存在“失真”的重大弊端,不能真实、完整地反映政府的受托责任,更不利于政府绩效评价。全面执行收付实现制虽然理想,但是其逐步转变的过程也是复杂的。所以,实践证明政府会计确认基础在坚定权责发生制为主导的过程中,应该逐步调整,引入修正的收付实现制和修正的权责发生制。 基础会计论文:浅析公允价值会计的理论基础及应用 公允价值会计(FairValueAccounting)是指以市场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作为资产和负债的主要计量属性的会计模式,其核心是公允价值的确定。公允价值会计的产生首先是会计计量理论发展的必然结果。 一、公允价值会计产生的理论基础 (一)会计目标的变迁 会计计量模式的选择,最终服务于会计目标。多年来,会计目标一直是各国会计学界研究的焦点,其中,以美国的研究最为突出。美国会计界在20世纪70、80年代形成了两个代表性的会计目标流派,受托责任学派和决策有用学派。 就受托责任学派讲,受托责任之所以存在,其根本原因在于资源的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而与之相应的决策有用学派的理论不仅要求两权的分离,更重要的是,还要求社会资源的分配是通过资本市场进行的,也就是说,资源的委托与受托关系是通过资本市场建立起来的,其涉及的利益主体更趋于多元化。可以说,它们并不是两个完全对立的学派。从根本上说,两者都强调会计要为所有者的委托负责,只是在具体内容上各有侧重。受托责任学派更加强调受托人的经管责任,将重点放在受托人与委托人的关系上;而决策有用学派则强调会计信息对企业以外的各利益主体的重要性,即会计信息要为其决策提供依据。 由于现实的会计工作多以如实反映经营者的受托责任为目标,历史成本便成为会计计量的主导模式。但是,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美国2000多家金融机构因从事金融工具交易而陷入财务困境,但建立在历史成本模式上的财务报告在这些金融机构陷入财务危机之前,往往还显示“良好”的金融业绩和“健康”的财务状况。究其原因,因为在现有的会计理论中,会计计量是建立在历史成本基础之上的,历史成本是资产实际发生的成本,反映了资产或负债在实际交易中的历史记录,是以反映受托责任为会计目标的。按照历史成本计量时,只能反映己发生的成本,而不是未来可能发生的成本。然而,在计量衍生金融工具时,由于其初始投资很少或者为零,且在未来结算,其签约时的初始投资(历史成本)并不能反映其价值和风险情况。并且在持有期间,由于其价格的波动较大,历史成本难以追踪市场价值的变动情况,使相关性和可靠性受到很大影响。此后,人们开始更加关注如何使会计计量能够为投资者、债权人以及其他会计信息的使用者提供对其投资、信贷等活动更为有用的信息,会计目标开始更多地倾向于决策有用观。会计目标的这种转变,是公允价值这一计量模式产生的重要前提条件。 (二)会计计量理论两大部分的变迁 从表现形式上看,会计计量主要包括两大部分:资产计价(assetscaluation)和收益决定(incomedetermination)。会计计量两大部分在现实经济环境中的不断发展完善,也是公允价值会计产生的重要原因。 1.资产计价模式的变迁 20世纪50年代以前,人们普遍倾向于从成本的角度理解、界定资产,因而当时资产一般都是指企业通过实际交换行为所取得的实际资产,或是通过一定簿记规则形成的账户借方余额(CAP,1953)。但随着各个不同学科的相互渗透,会计学界在此后的理论研究中,也开始逐渐接受经济学中关于资产的概念。这体现在美国会计学会(AAA)在1957年的一份报告中,该报告指出:“资产是一个特定个体从事经营所需的经济资源,是可用于未来经营的服务潜力总量。”该定义强调了资产的价值,而不是企业为取得该资产所实际耗费的支出。但是,该定义只重视资产的存量特征,却忽视了企业拥有资产的目的,即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于是,到了80年代,美国会计准则委员会则把资产定义为“因过去的交易或事项而由某一特定主体所拥有或控制的可能的未来经济利益。”根据这一定义,资产计价应选择最能反映资产给企业带来的“未来经济利益”的计量属性。因此,理想的计量属性应当是该资产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这一变化不仅影响到整个资产计价模式的选择,而且为公允价值在资产计价上的应用提供了理论依据。 2.收益决定方法的变迁 众所周知,资产计价模式的变化必然引起收益决定方法随之变化。传统的收益/费用观确认的会计学收益(又称为利润或盈利),通常是指来自期间交易的已实现收入和相应费用之间的差额。但是,由于历史成本和实现原则的限制,会计学收益无法确认在既定期间内持有资产的价值增减,从而不利于反映本期的实际收益。同时。由于资产成本的计算方法不同,基于历史成本的传统会计收益也不便于比较。鉴于会计学收益的种种弊端,不少西方学者逐渐吸收了经济学中收益的概念,认为收益中应列入资产的持有利得和损失。此后,美国财务会计一准则委员会(FASB)在1980年发表的财务会计概念公告第三号(SFACNo.3)《企业财务报表的要素》中提出两个不同的收益概念:盈利(earnings)和全面收益(comprehensiveincome)。其中,关于全面收益的表述是:“在一个期间内来自非业主交易的权益(净资产)的全部变动”,也就是要包括已实现和未实现的业主权益(净资产)的变动。根据全面收益理论,公允价值无疑成为体现全面收益的最佳计量模式。 二、公允价值会计的应用 (一)公允价值会计的国际推广———以欧盟为例 实践中,公允价值会计的一个重要应用领域是对金融工具,特别是衍生金融工具的计量,尽管国际会计准则中已经有一套相对完备的体系,但其国际推广却并非一帆风顺。下面以欧盟为例说明公允价值会计国际推广中遇到的困难。2002年7月,欧盟要求其成员国上市公司(包括银行)从2005年起都必须采用国际会计准则(IAS)编制和呈报合并会计报表。这样,国际会计准则中有关金融工具的计价方法,必然对欧洲企业,特别是银行业产生影响。出于谨慎,欧盟在随后的认可过程中,并未完全采纳国际会计的全部内容。2003年7月,欧盟下属的会计监管委员会(EUAccount ingRegulatoryCommittee)认可了除《国际会计准则第32号———金融工具:披露与列报》(IAS32)和《国际会计准则第39号———金融工具;确认与计量》(lAS39)以外的所有国际会计准则。这一情况的出现,说明欧盟对于全面采用公允价值计量金融工具存在疑虑。根据欧洲中央银行的一份调查报告,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几方面:首先,随着经济环境的变化以及风险状况得到更好的反映,公允价值会计可能增加会计报表项目的波动性。其次,确定某些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尤其是确定没有相关市场价格的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可能会比较困难。再有,若强迫银行业使用公允价值会计,其自身信用风险的恶化将导致自身发行债券价值的减少,因而减少负债的公允价值,如果其资产价值不变,会引起股东权益的反常增加,破坏金融的稳定。此后,虽然2003年12月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了修订后的IAS32和IAS39(称为《修订后金融工具准则》),但是,欧盟对全面采纳这两项准则仍保持谨慎态度。2004年10月1日,欧盟在布鲁塞尔会议上投票通过了IAS39在欧洲的采用,但前提是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需要对其进行两项修订,一是禁止将公允价值选择权应用于负债,二是允许对基于投资组合的核心存款套期采用公允价值套期会计。可见,公允价值会计在国际范围内的推广要经历漫长的过程,但有一点可以肯定,将公允价值应用于会计计量是大势所趋,目前所遇到的困难主要是由世界各主要经济区发展的不平衡,具体经济环境差异明显造成的。 (二)公允价值会计在我自的应用 在我国目前的会计实践中,一些会计要表及报表项目,己经是按公允价值作为计量。同时,我国在制定会计准则的过程中,也将公允价值的概念引入准则当中,如在1999年实施的《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及2000年实施的《企业会计准则———非货币性交易》中都有所涉及。但事实上我国运用公允价值在理论和实践上均存在着障碍: (l)在理论上,运用公允价值计量超前于我国的会计目标。我国会计目标的研究相对滞后,在很长时间未能形成权威的观点。《企业会计准则》颁布后,有些论著以其第11条作为会计目标,即“会计目标应当符合国家宏观经济管理的要求,满足有关各方了解企业财务状况和经济成果的需要,满足企业加强内部经营管理的需要。”该目标局限于提供充分的会计信息,而未能满足决策有用观对会计信息的要求。在这样的会计目标指导下,以公允价值作为计量基础显然超前了。 (2)在实践中,有些公允价值难以取得。在我国,虽然市场经济有了较大发展,但不可否认的是,在我国还没有形成活跃的二级市场,并且,与现值技术相关的准则尚不完善,这样,公允价值是难以取得的。在这种现实情况下,会计准则要求运用公允价值计量,直接影响了会计要素的可靠性。 (3)关联交易影响了价格的公允性。在我国,上市公司与其大股东的关联交易比较普遍,特别是上市公司与其母公司,关联公司进行债务重组,资产交换等交易中,交易价格缺乏公允性的情况时有发生,有的上市公司以少量资产抵偿大量债务,从而达到增加利润的目的。针对这一情况,我国于2001年12月由财政部颁布了《关联方之间出售资产等有关会计处理问题暂行规定》,但是此暂行规定中关于上市公司出售资产的会计处理方法是建立在市场上不存在更客观、明确、公允的价格这一前提之上的。即其处理方法是因为在关联交易中公允价值无法取得而被迫使用的一种替代方法,这也从另一个方面说明,在我国运用公允价值会计时机并不成熟。 基于上述原因,我国会计准则制定机构对于企业资产重组,债务重组资产交换等方面的事项,作了重新规定。因为这些活动的整个过程并不创造新价值,所以,也不应当实现利润。这一变动体现在2001年我国对《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和《企业会计准则———非货币性交易》的修订上。 但是,我国对于公允价值会计的探索并未就此停止,财政部会计司于2004年7月15日了《金融机构衍生金融工具交易和套期业务会计处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该暂行规定旨在“规范金融机构衍生金融工具交易和套期业务的会计处理,真实地反映衍生金融工具交易对金融机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提高金融机构的会计信息质量”,其中明确规定:“衍生金融工具在初始确认和期末时,均应以公允价值进行计量。”这说明我国的公允价值会计研究也转向对金融机构衍生金融工具的计量上,笔者认为,这正是在我国推行公允价值会计的突破口。 基础会计论文:政府财务报告的会计基础研究 摘 要:政府会计可选用的四种会计基础有各自的优缺点,都能在一定程度上达到相应的财务报告目标。权责发生制有显著的优点,但具体实施需要一定的条件。我国在构建和整合政府会计体系时,应综合运用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基础,并总体设计,分步实施,循序渐进地推进权责发生制的实施。 “新公共管理”要求在政府内部引入竞争,增加财政透明度,提高政府绩效。传统的收付实现制越来越凸显其缺陷和不适应性,而权责发生制会计提供了综合、全面和前瞻性的政府财务状况、财务业绩和现金流量的信息,拓展了政府的受托责任,改善了政府的财务管理而受到世界各国的青睐。本文针对政府业务活动的类型和性质,分析了四种可选择会计基础的优缺点以及实施权责发生制所需要的条件,提出了我国的政府会计应综合采用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会计基础,以及权责发生制的实施路径和方案。 一、政府业务活动类型和政府财务报告目标 政府环境的一个独特之处是政府同时涉及政务活动、商业活动和信托活动。政务活动缺乏盈利动机,主要是依靠税收、政府间收入等非交换性收入获取所需财务资源。政务活动属于非交换性交易活动,缺乏资源配置的市场机制,因此用财务指标来衡量政务活动的成功与否通常是比较困难的。普通政府(提供政务活动)资源分配的主要机制就是资源提供者或其代表对财务资源的使用设置各种限定条件-某项资源只能为某一特定的目的或项目服务,这些限定条件通常由法律、法规、预算程序和预算文件来确定。预算对特定目的的资金既有授权也有限制,所以政府单位必须从预算授权和预算限制两个方面证明其受托责任。传统预算只注重控制-确保公共资源切实按照有关要求和限制用于相应目的,以及确保不超支和评估财政政策对经济的短期影响。 政府的商业活动属于交换性交易活动,提供的服务与消费者支付的款项之间存在直接的关系。交换性交易的本质属性使得财务报告的使用者尤为关注商业活动的成本(或财务资源的流出,或两者兼而有之)、从服务中获得的收入以及两者的差额。这决定了商业活动计量的重点是各种产品或服务收入与费用间的配比,以决定利润(差额)。利润或差额特别重要,因为它可能影响未来对用户收取的费用。财务成本信息、财务资源流动信息有助于公共政策的制定,同时便于政府财务信息使用者了解补贴或补助的财务意义。此外,政府经常以受托人或人身份为公民个人、民间组织、其他政府单位以及其他基金而持有大量财务资源(或资产)。信托活动计量重点是净资产及净资产的变动,以表明政府在特定期间对信托责任的履行情况。信托活动的会计核算可根据计量目的归类为政务活动核算方法和商业活动核算方法。 政府财务报告的信息应该能帮助使用者评价受托责任和进行经济、社会和政府决策,且受托责任是政府财务报告的基石。美国政府会计准则委员会(GASB)认为,虽然政务活动和商业活动的财务报告目标没有显著差异,但对政府财务报告目标的应用程度和侧重点不一样。政务活动的计量和报告重点是本期财务资源的来源、使用和余额;商业活动的计量和报告重点集中于运营收入、净资产的变动(或成本补偿)、财务状况以及现金流量的决定;而信托活动计量和报告的重点是净资产和净资产的变动。也就是说,商业活动更关注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成本等信息,通常不太关注预算比较信息或有关资金流入信息。政务活动和商业活动性质和环境的不同,计量和报告的重点也不一样,需要运用的会计基础可能也不一样。 二、政府会计可选择的会计基础 会计基础指的是收入、支出、费用、基金间转账、以及相关资产和负债何时在账户中加以确认,以及何时在财务报表中进行报告的问题。会计基础只关系到特定的计量时点选择问题,而不涉及计量属性问题。事实上,在会计上存在着这样的一个从收付实现制一极端到权责发生制另一极端的连续会计基础区间,中间存在着许多连续变化。国际会计师联合会公立单位委员会(IFACPSC)第2号研究公告《中央政府财务报表的要素》对收付实现制、修正的收付实现制、修正的权责发生制和权责发生制四种会计基础进行了详细的解释。 收付实现制基础只有在收到现金或付出现金时才能确认相应的交易或事项。权责发生制基础在交易或事项发生的期间确认这些交易或事项的财务影响,而不考虑现金是否已经收到或者是否已经付出。权责发生制基础报告的是主体的经济资源或服务潜力(资产)和责任(负债)及其变化,要求所有为取得资本性资产而发生的支出予以资本化,并在服务潜力消耗时计提折旧。修正的收付实现制基础和修正的权责发生制基础究竟处于连续会计基础区间的何处,这取决于修正的性质和程度。对收付实现制基础修正的内容,通常是将会计期末后一定期间内能够收到的应收账款也作为收入确认,将会计期末后一定期间内需要支付的应付账款也作为支出确认。对权责发生制基础修正的内容,通常是不确认实物资产和无形资产,从而也不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和进行无形资产摊销,“费用”要素也改成“支出”要素。值得注意的是,在收付实现制、修正的收付实现制、修正的权责发生制和权责发生制四种会计基础中,相邻两者之间通常没有清晰的界线。 三、会计基础与可达到的财务报告目标 各种会计基础都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达到相应的财务报告目标。但是,没有哪一种会计基础可以达到所有的政府财务报告目标。在不同的环境中使用不同的会计基础是最合适的。在某种特定的环境中,最合适的会计基础取决于主体的特征和性质以及报告的类型和目的,同时,也取决于开发和维持必要的财务信息制度的成本和效益。 收付实现制基础计量重点是现金资源及其流动,可以反映现金资源的来源、分配和使用,但不报告非现金资产的存量、负债、提供服务成本的信息。收付实现制基础只有在收到现金或付出现金时才确认交易或事项,而收款和付款时间可以从本期推迟到下期,或导致年终突击花钱或操纵成本,所以收付实现制基础可能会受到操纵。修正的收付实现制计量重点是当期财务资源及其变动,仍不确认和报告长期负债和责任、实物资产和无形资产,但其受操纵的余地较小。此外,收付实现制和修正的收付实现制所反映的会计责任狭窄,提供的财务信息不广泛和综合,难以揭示政府的财务状况和财务绩效的全貌,不利于正确地对政府部门使用公共资源的效率、效果和经济性进行决策和管理,不利于政府采购、部门预算和国库集中支付等预算管理活动的落实。然而,收付实现制基础在证实是否遵守支出授权以及是否遵守其他法律和合同的要求时,是一种有效的会计基础,现金需求可以得到准确的反映。收付实现制对于确保政府按规范行政程序运作,防止腐败和浪费这一目标的实现,无疑是合适的。 权责发生制基础计量经济资源的流动,并向使用者提供如下有关信息:主体控制的资源、主体提供服务的成本、其他评价主体财务状况及其变动以及主体是否经济而有效地运行等有用的信息。在以资产管理、成本效率和成本补偿作为标准来评价主体业绩时,权责发生制基础是一种合适的会计基础。但如果确定其他业绩标准更加重要,那么,权责发生制基础可能就不是最合适的会计基础。例如,如果重点是遵守法定预算,那么现金流动的信息就更加重要,特别是如果预算是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的,那么情况就更是如此。 修正的权责发生制将计量重点放在总财务资源上,确认了政府所有的负债和承诺,可以提供财务资源的来源、分配和使用的信息。修正的权责发生制对于以收入满足支出的程度来计量财务成果,是一种合适的会计基础,因为它直接与未来的收入需求相关,与政府筹措活动资金以及偿付负债和承诺的能力相关。修正的权责发生制对于制定计划来说也是一种合适的会计基础,因为它将重点放在现金需求和筹资需求上,例如将购入的使用寿命超过当年的实物资产,在购入时记入费用。修正的权责发生制基础的主要缺点,是它不能提供计量业绩时需要的成本信息,因为它不确认长期资产,也不将长期资产的成本分配于使用这些资产的期间。 总之,沿着会计基础区间从收付实现制基础向权责发生制基础移动,可以达到更多的财务报告目标。然而,随着偏离收付实现制基础程度的增加,估计和判断将增多,开发和维护相应会计基础的成本也将增加。因此,政府会计在决定采用何种会计基础时,应进行成本效益分析。 四、权责发生制的实施条件 对权责发生制优缺点,国内外已经有众多文献。目前,我国理论界和实务界基本形成了共识:政府会计的会计基础由收付实现制向权责发生制转变是历史的必然,然而实施权责发生制需要一定条件。 权责发生制政府会计的复杂性只能通过加强技术评估和培训解决,培训策略的制定和培训项目的实施是实施权责发生制的基石项目。没有足够训练有素的职员是不可能取得采用权责发生制和相关制度改革的成功。对采用权责发生制的优点、改革的整体意识和期望收益进行培训是至关重要的。让所有改革参与者了解向应计制转换的所有益处,增进其决策能力和会计水平,提高他们的业务素质能力和估计、判断能力,以便向权责发生制转变能够取得成功。此外,财务管理制度的改革和完善,权责发生制的实施,除了需要完善具体技术外,还需要实施文化或“思想”的变革。在交流和培训策略中,技术方面和文化方面的变革是同等重要的。概而言之,采用权责发生制政府是系统工程,需要有较长时间的准备,因此权责发生制的实施应循序渐进。 五、改进我国政府财务报告和政府预算的会计基础的设想 根据我国的会计规范,目前我国政府财务报告编制的会计基础明确是收付实现制,但事实上,很多地方对收付实现制进行了某种程度的修正。例如事业单位的经营性收支业务核算可采用权责发生制。鉴于收付实现制对“新公共管理”提高绩效的不适应性以及权责发生制的优点,我们应积极创造条件,以推进权责发生制在我国政府会计中的应用,并注意以下问题。 1.综合运用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从前文对政府活动类型及其性质、各种会计基础可达到的财务报告目标及各自的优缺点的分析中,我们可以得到以下结论:(1)传统的政府预算采用收付实现制基础,政府的商业活动采用权责发生制是合适的。(2)对于政务活动,权责发生制能完全满足其报告目标,但修正的权责发生制也基本上能满足其报告目标。鉴于政务活动在性质上属于非交换性交易,很难在收入与费用之间建立配比关系,准确计量政府的实物资产和无形资产存在诸多困难,可靠估计除财产税外的政府依靠行政权力取得的收入也困难重重,根据成本效益原则,并考虑到会计信息须能“反映意欲反映的”,且“不偏不倚”的可靠性要求,可以考虑先采用修正的权责发生制时,把更多的实质债务或所谓隐性债务反映到财务状况表上,同时将更多的非财务性资源确认为资产,慢慢往权责发生制转移,等条件成熟后,再实施完全的权责发生制。 根据以上思路,我们在政府会计改革时,首要任务是明确政府职能,并按基础交换的性质,将政府所从事的活动划分为政务型活动、商业型活动和信托活动。对于商业型活动采用权责发生制进行核算;对于政务型活动,中期目标采用修正的权责发生制,长期目标采用完全的权责发生制进行核算;鉴于预算和预算会计的重要性及其在确保公共资源安全完整中的作用,预算基础仍采用收付实现制。 2.政府会计改革的近期目标和权责发生制的实施方案。从2004年6月李金华审计长在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十次会议上所作的审计报告中可以看出,当前我国腐败盛行、公共资源的使用效率普遍低下。因此,我国的政府会计面临着双重任务,一是反腐倡廉,确保公共资源的安全完整,即合规性目标,且是燃眉之急;二是加强财务管理,提高公共资源的使用效率,拓展政府的公共受托责任。在这种紧迫的氛围下,笔者建议我国政府会计改革应总体设计,分步实施,分别采用一项短期计划和一项长期计划。在当前的形式下,强化合规性目标,仍是政府会计关注的重点。收付实现制预算能够较好地适应合规性要求,尤其是支出控制(确保支出总量不突破预算和法律规定)方面。因此,短期计划是整合总预算会计制度、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统一会计科目,也就是将它们纳入统一的政府会计框架体系,并编制政府层面以及政府部门的财务报告。此外,预算基础在收付实现制的基础上拓展为承诺制,以加强对政府采购和政府资本支出的控制,同时将预算会计控制范围延伸到支出机构的拨款、承诺、核实和付款等预算全过程,强化预算的法制性,并提供预算报告。同时,目前在我国政府财务报告中通过设置附加信息的方法对外提供在应计制基础或修正的应计制基础下的必要的政府财务信息,如政府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基础设施资产、遗产资产等信息,以弥补收付实现制提供信息的不足。 长期计划是进行会计理论研究,制定基于权责发生制政府会计概念框架及具体的会计准则体系。我们应该清楚地认识到,政府会计实施权责发生制已是大势所趋和历史的必然。由于政府所处环境及业务活动的特殊性,政府会计实施权责发生制需要制定以上所提的大量特殊的会计准则,所有这些都需要政府财务概念框架来进行引导,以便达成首尾一贯的准则体系。在制定具体的政府会计准则时,凡是国际公立单位会计准则已经有规定的或已被大多数国家普遍采用的会计原则及核算方法,如果与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不相矛盾,而且我国现行实务中已经存在该类业务的,则尽可能借鉴吸收,尽量少走弯路。凡是我国实务中特有的业务、特有的政策规定,则应立足国情,有针对性研究制定相应的会计规范。新制度出台后,为隐妥起见,应先在地方政府和部门进行试点,待条件成熟后再全面推开,以降低改革风险。 鉴于改革的复杂性,我国政府会计引入权责发生制应是循序渐进式的转变-先实施修正的权责发生制,等条件成熟后,再实施更全面的权责发生制;先政府财务报告后政府预算。采用权责发生制预算需要预测一整套财务报表,包括计划的财务状况表、业务活动情况表和现金流量表,因此只有权责发生制会计上的政府财务报告能够为预算提供准确和可靠的财务信息后,才能考虑在政府预算中采用权责发生制。因此,目前重点是放在政府财务报告如何采用权责发生制。权责发生制会计要求对满足资产和负债定义并符合资产和负债确认标准的资产和负债进行确认。但是,这并不排除主体可以逐步确认资产和负债实现向权责发生制的转变。对于资产来说,可以首先确认短期资产,诸如存货和对债权人的资产;接着确认房地产、厂场和设备(除一些特殊项目外),再确认国防资产、基础设施、文化遗产、自然资源等特殊实物资产,最后确认非交换性的应收账款(例如应收税收)和无形资产,因为这两项资产确认首先要解决计量问题。对于负债来说,可以首先确认短期负债,因为主体通常合理准确地记录已有的借款,再确认养老金负债、环境负债、社会保险支出、国债收支和政府担保支出等长期负债。对于政府收入和费用来说,费用的确认采用权责发生制基本上可一步到位;而收入的确认采用权责发生制也要分步实施-先确认交换性交易收入和财产税收入,再确认政府授权及自愿的非交换性交易的收入,最后确认其他非交换性交易收入。 3.积极创造条件,促使向权责发生制转变过程的成功。政府和政府实体实施权责发生制是一个系统工程,必须处理许多复杂的技术、制度和文化问题。领导重视和支持,职能部门的积极协作,是成功实施权责发生制的关键。因为会计基础转变涉及政府权力结构的变化,因此必须争取得到各级政府、政府职能部门、各级人大、审计部门和各派的支持,以便保证改革提案得到最初认可,以及中途遇到障碍能得以持续进行。因此,近阶段,我们应着手确定政府财务报告的主体标准,对政府的实物资产进行清产核资和登记造册,加快财政管理体制立法、政府财政信息系统建设和软件开发等配套设施建设。 基础会计论文:会计信息技术应用的基础 会计信息系统是管理信息系统(MIS)的重要子系统,同时会计信息系统本身也是多层次的软件系统,且不同层次的系统之间存在着数据依赖关系:高层次的会计管理信息系统、会计决策支持系统和会计检查系统的数据主要来源于会计核算系统。而目前国内商品化的会计软件由于在数据库、数据库结构、开发工具以及数据文件的存储格式不尽相同,在数据交换的接口方面不公开、不统一,严重阻碍了高层次的会计信息系统的开发和应用。 现代会计信息技术的发展为我们构造了现代会计新体系。随着信息时代的到来,人们的时间观念、空间观念、思维模式、工作方式、生活方式等都将发生巨大的变化。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远远超出了常规的想象,将来的世纪就是一个信息经济的社会,会计作为经济生活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必将更多地运用信息技术。要使得这一系列的技术在会计信息系统中广泛的应用,就需要有一个统一的、公认的技术准则——会计软件的标准数据接口文件。 一、规定会计软件标准数据接口的必要性 1.企业的需要。随着计算机应用的迅速发展,企业会计电算化的水平日益提高。目前很多企业都已实现了会计电算化。然而,由于企业管理水平的提高,对信息的要求越来越高。越来越多的企业都用要开发适合本企业特点的会计管理系统、会计决策支持系统。会计信息系统要提高管理层次,就要和企业管理信息系统的其他子系统进行有机结合,并且这种结合是密切而不是松散的,各系统之间的数据应充分共享和交换。因而,拥有一个规范的数据接口标准,正是企业目前所急需解决的问题。 2、软件公司发展的需要。财务软件应该具有很强的规范性,可以按照公认的会计软件数据接口标准进行数据的转换,而目前市场上各种版本的财务软件却缺乏一个统一的标准和规范,使得不同的财务软件之间不能相互交换数据。为了更好地使软件公司在公平竞争的基础上共同发展,拥有一套标准数据接口也是他们所急需的。有了统一的、公认的标准数据接口,使企业在选用或开发管理型财务软件时,不必更换已有的财务软件,就可以顺利地实现系统集成。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即使系统不断地更新,这些数据资料也能长期保存下来并有效利用。 3、政府组织、企业集团等审计与统计的需要。计算机的应用已经渗入到集团公司、企业主管机关的审计工作之中;同时,国家财政、税务、审计、统计部门也要求加快发展审计电算化。要想成功地发展审计电算化,统一各行各业的会计核算系统的数据标准是必不可少的。由于审计业务大部分必须到客户那里去完成,并且是对在客户的计算机上的会计信息系统进行分析和测试,在项目进行过程中还会不断有数据更新和交换。设想一下,如果各行业运用不同的财务软件,数据格式五花八门,对审计电算化工作来讲就要为每一个会计核算系统匹配一个相适应的审计软件,才能正常地进行工作,那将造成多大的麻烦和浪费。因此,无论是内部审计、社会审计还是政府审计,都需要一套数据接口标准,将不同格式的数据转换成同一格式,从不同版本的会计软件中直接取得数据。 集团公司、企业的主管机关、税务和统计部门在进行数据、报表汇总时也由于下属单位使用的会计软件数据格式不统一而难以进行。由此可见,标准数据接口无论是对集团企业、政府组织的审计或统计工作都是具有重要意义的。 4、中外软件的交流。随着对外经济的发展,出现越来越多的三资企业。由于会计制度的不同,公司通常同时采用两种财务软件对同一数据进行操作管理。一方面,利用外方的会计软件产生报表,进行会计信息汇总,提供给高层管理人员,进行管理、分析、决策;另一方面,公司利用本国的会计软件,对公司日常的财务经营状况进行处理等。然而,这两者之间由于缺乏标准数据接口而无法实现数据的共享。 财务软件应有广泛的适应性,既要有处理国内事务的能力,还应考虑处理国际事务的能力。国外的管理软件进入国内市场,带来了国外企业的许多新的管理思想,如果实现了标准数据接口对数据的转换,不仅可以提高我国会计软件的水平,同时也促进了中外软件的交流。因此,为了提高我国会计软件的性能,使我国的会计软件能早日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有必要参照国际惯例,制定商品化会计软件的数据接口标准。 二、实施方案和过程 1、立项。上海市财政局为此确定了关于建立标准数据接口的项目。考虑到各种不同层次对此项目的需求以及紧迫性,上海市软件行业协会会计软件专业委员会就此问题的具体实施方案立项。1998年4月,上海市会计学会会计电算化专业委员会接受上海市软件行业协会委托,为上海市财政局会计处制定商品化会计软件的数据输出接口标准,成立了该课题的项目组。 2、调查。上海市会计学会会计电算化专业委员会针对制定标准接口这一课题进行了许多次讨论;对上海市各财务软件公司、会计师事务所、企业集团财务审计部门等,进行了大量的调查研究;参考和查阅了国外有关数据接口的文献资料。在完成这些准备工作的基础上,设计了会计软件数据接口问卷;走访了用友、万能、博科、金蝶、大沪、科发、恒远、奇胜、安易、海天、达易、卓越、铂金、佛氏、明鸿、智光、SAP、SSA等软件公司,以及纺织、化工、石化、机电、外经、建材、冶金、商委等行业财务审计部门,并进行了问卷调查。 该问卷共分为八个部分,分别对各公司使用的会计电算化软件总体系统要求进行调查、对帐务处理系统进行调查、对报表生成系统进行调查、对工资核算系统进行调查、对固定资产处置系统进行调查。对销售系统进行调查、对材料核算系统进行调查以及对存货核算系统进行调查。 在调查各单位使用会计电算化软件的总体情况中,主要针对各种软件所包括的功能模块、应用平台、开发该软件所用的工具,以及软件所输出数据的格式和接口标准等各方面的具体实施细节进行提问。 项目组在大量调查研究和问卷提问的基础上,再通过召开研讨会和进行个别咨询等,进行了极为广泛的意见征求后,制定了《上海市会计软件数据标准接口规范》。 3、调试。标准数据接口课题组用标准接口文件测试了上海焦化有限公司、建材集团总公司、上海东方航空公司、上海高桥石化公司、上海金山石化公司、上钢三厂、江南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等单位的数据,并与上海大学的计算机技术人员进行探讨,进一步修定原方案,提出了2.0和2.1两个版本。大家一致认为此文件是现行条件下比较合适的,有利于统一各软件间数据转换,有利于各软件公司的公平竞争,有利于国家财税部门的数据统计,有利于统一的电算化审计,有利于和国际财务软件发展方向接轨。这反映了上海市会计电算化科研方面的水准,为在更大范围内全面开展管理信息化提供了可能。 4、完成情况。如今随着标准数据接口的出现,使得市场上各种版本的财务软件因缺乏统一的标准和规范,不同软件公司的软件产品之间不能相互交换数据的问题,得到了圆满的解决。 在中日合资企业摄阳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等一些单位,利用上海市标准数据接口项目组制定的数据接口标准,已成功地使立成软件的数据得到转换,并为其所用,从而圆满解决了共享数据的问题。在此项实验中已充分证明了不同软件公司之间的数据可以通过应用标准数据接口来实现数据转换。法国索迪斯餐饮服务有限公司通过万能财务软件公司应用由上海市标准数据接口项目组制定的标准数据接口,成功地将国外软件数据转换成功。由德国SAP软件公司与海天软件公司共同合作,也已经将上海麦得龙大型超市日常数据转换成功。这已充分证明了中外软件数据的交流,也可以通过标准数据接口来实现,同时也提高了我国会计软件的性能。 在上海焦化有限公司的关于标准数据接口实验中也已取得了可喜的成果。他们通过运用标准数据接口文件,将计算机中心小型机上的RPT文件转换成DBF文件,再运用标准数据接口将其转换成TXT的格式,使数据能够运行在通用办公自动化软件Excel的XLS文件上,实现将小型机上的数据转出,使这些数据同样可以运行在微机上,从而实现了定点开发的软件数据与商品化通用软件数据之间的转换。这也证明了企业间的各种应用软件数据也可用标准接口来进行转换。 在会计人员电算化考核中,也已经用到标准数据接口,将各种应用软件的DBF文件、MBD文件、XLS文件等数据,顺利转成TXT文件,进行统一阅卷。 以上这些实验的完成,充分体现了标准数据接口具有十分广阔的前景和强大的生命力。 5、评审。1999年4月16日,由上海市财政局会计处组织,上海市计算机信息产业办、上海市软件行业协会、上海市计算机软件技术中心等组成的专家评审委员会,经过讨论一致认为:该项目成果对于规范会计软件市场的管理,防止会计信息失真,提高审计工作的效率,开发电算化审计软件,评价与审查各类会计软件在信息处理方面的完整性和准确性,提供了良好的工具。项目通过了评审。 基础会计论文:浅析社会保险基金的会计核算基础 《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于1999年7月1日起执行,其第四条规定:社会保险基金的会计核算采用收付实现制,会计记账采用借贷记账法。社会保险基金会计核算之所以采用收付实现制,主要是考虑到将社会保险基金纳入国家社会保障预算,以实际收到或实际支出的款项为确认标准,能如实反映国家社会保障预算的收入、支出和结存情况,防止社会保障预算虚收、虚支现象的发生。从实际运作情况看,以收付实现制为记账基础的会计核算,基本上能满足管理的需要。但随着社会保障体制改革的深化,社会保险基金逐步进入市场,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已不再是单纯地征收保险费或支付保险待遇,参保人、基金监督机构、基金管理机构都希望获得更全面、真实的财务信息;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的社会保险基金会计核算,存在某些方面的局限性,面临着不断深化改革的需要。本文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为例,展开论述。 一、社会保险基金现行的收付实现制会计核算基础的局限性 1.不能全面准确记录和反映社会保险基金的负债情况,不利于防范基金风险 我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采用的是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社会统筹部分采用的是建立在代际转移基础上的“现收现付制”,而个人账户则是“基金制”。“现收现付制”是按照一个较短的时期(通常为一年)内收支平衡的原则确定缴费率,来筹集社会保险基金。因此,本预算期内的社会保险费收入仅满足预算期内的社会保险金给付需要,一般保留有小额的流动储备金,即所谓“以支定收,略有结余”。这种制度是下一代人供款养活上一代人的制度,属于代际间的收入再分配。“基金制”是指在任何时间点上累积的社会保险费总和连同其投资收益,能够以现值清偿未来的社会保险金给付需要。这种制度的本质是 “同代自养”。 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的会计核算,是以现金的实际收付作为确认收入和支出的依据,只能反映基金财务支出中以现金实际支付的部分,并不能反映那些已发生但尚未用现金支付的债务,如借入款项的利息、个人账户的应计利息等;这部分债务成为“隐性债务”。“隐性债务”在社会保险基金的会计账务和报表中得不到反映,只有在实际支付利息或归还本息时才能体现支出,造成社会保险基金的会计账务和报表不能全面准确记录和反映社会保险基金的负债情况,不利于防范基金风险。 2.不能进行正确的成本效益核算,不利于反映社会保险基金活动的真实结果 社会保险基金是为了保证劳动者在丧失劳动能力或失去劳动机会时的基本生活需要,在法律的强制规定下,通过向劳动者及其所在单位征缴社会保险费,或由国家财政直接拨款而集中起来的资金。社会保险基金具有强制性、基本保障性、特定对象性、统筹互济性、储存性和增值性的特点。 社会保险基金是先征集保险费形成基金,再分配使用。社会保险费是在劳动者具有劳动能力的时候,逐年逐月从其创造的价值中强制扣除一部分,经过长期储存积累,在其丧失劳动能力或失去劳动机会、收入减少或中断时,从其积累的资金中为其提供补偿。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的角度看,征收的社会保险费本金及其应计利息是“负债”,是参加社会保险的劳动者委托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机构管理的资金,最终是要返还给劳动者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利用时间差和数量差,努力使基金增值,以达到社会保险的保障目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运行成本,除机构本身的行政管理经费由财政拨付可不予考虑外,其真正的成本就是参考银行同期存款利率计算的社会保险基金利息。 收付实现制以会计期间款项的收付为标准入账,当收益实现和收到款项的时间不在同一期间时,收付实现制会计记录的收益便不能代表活动的真实结果;同样,当费用发生与支付不在同一期间时,收付实现制会计记录的费用也不能正确反映当期业务活动所支付的代价。 《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中关于“第301号科目-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说明是这样规定的:有条件的地区,年末,按养老基金个人账户储存额,参考银行同期存款利率计算个人账户利息时,借记“统筹养老基金结余”科目,贷记“个人账户养老基金结余”科目。这一规定是立足于当年基金利息收入总额大于个人账户应计利息额,也就是统筹基金必须盈余。在全国大部分省市养老保险基金个人账户“空账”,甚至养老保险基金赤字造成养老保险待遇支付困难,需要由中央财政补贴或借款的情况下,收付实现制这一核算办法掩盖了保险基金运行的真实结果。因此,收付实现制会计核算基础不能公正客观地核算社会保险基金运行成本和反映运行结果。 3.不能全面反映社会保险基金的运行情况,不利于提高管理机构的工作效率和绩效考核 目前政策规定,社会保险基金结余只能用于购买债券和存放银行,不能进行任何形式的直接投资和间接投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效益的来源只有银行存款及国债利息。然而2000年以后,国家已经不再发行针对社会保险基金的特种国债,其他种类的国债利率还略低于银行同期利率,社会保险基金进行国债投资基本上已无利可图。因而,社会保险基金效益的高低取决于银行存款办理的及时性,也就是经办机构的办事效率。 对社会保险基金进行成本分析和对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机构进行绩效考核,是制定科学合理的收费政策、提高基金运行效益的重要手段;但在收付实现制上进行的会计核算难以满足这方面的要求-它不能真实、准确地反映社会保险基金的成本耗费和绩效水平,不能适应开展绩效管理的需要。并且,社会保险基金同时存在“现收现付制”和“基金制”业务,若两者采用相同的会计核算基础进行核算,一方面由于现收现付制业务不核算成本,不利于节约费用和绩效的评价与考核;另一方面,在实际工作中由于两种业务同时进行,使得利息成本不能合理分摊、准确核算。这不仅不利于基金管理,也不利于社会保险基金的有效使用。可见,收付实现制已不能满足社保基金进行成本核算的要求,对社会保险基金中采用“基金制”管理业务进行全面的成本核算,更有利于提高社会保险基金的使用效率。 4.不符合政府会计改革的趋势,不利于政府会计改革的顺利进行 在传统公共管理体制下,政府开支是否遵守授权和法律法规要求,是受托责任的首要问题。使用收付实现制会计基础记录收支,可以作为核查政府履行责任情况的明确依据。但在经济全球化、一体化的背景下,绩效最大化、信息透明度、为社会公众维护国有资产等,已成为政府的主要责任。由于自身的局限性,收付实现制会计基础不能提供符合新公共管理要求的相关财务信息,不能显示财务状况及财务绩效的全貌。 有关研究表明,对于新公共管理体制,政府会计采用权责发生制为基础,具有以下几项优势:第一,权责发生制会计报告为社会公众提供了如实评价政府财务状况和运营绩效的信息,促进了有效管理;第二,权责发生制为量化计划和活动的效率水平提供了一种机制,以促使政府改进服务质量和效率,增强竞争力;第三,权责发生制给政府部门带来了一种文化的转变,使得管理者更重视政府机构的改革、效率等财务绩效管理问题;第四,权责发生制更适应新公共管理环境下拓展了的公众受托责任要求,增强了财务透明度;第五,全面、持续地推进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的政府会计,可以提供增强财政长期支持能力方面的信息,从而优化政府的中长期决策。 在OECD国家的政府会计权责发生制改革取得了巨大成功的背景下,目前我国正借鉴国际经验,并结合实际,实施政府会计改革的深层探讨。社会保险基金会计也应顺应政府会计改革的浪潮,循序渐进地进行改革。 二、对社会保险基金会计核算基础改革的建议 社会保险基金核算在实行收付实现制的同时,应根据社会保险基金统筹部分实行现收现付制、个人账户实行基金制管理的需要,对个人账户采用权责发生制为核算基础,以弥补收付实现制的缺陷。社会保险基金会计核算采用什么样的会计核算基础,不应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性质决定,而应与社会保险基金的性质或业务内容相适应,采用不同的核算基础。 社会保险基金会计执行“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相结合”的核算基础是可行的,它既可解决社会保险基金会计现行收付实现制核算基础存在的局限,满足政府对社会保险基金实行宏观管理的需要;同时又能促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经办机构提高工作绩效。 1.采用“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相结合”的核算基础,可以弥补收付实现制在社会保险基金会计核算工作中的弊病。 如社会保险基金协议存款的核算,就可采用“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相结合”的会计核算,即以权责发生制为核算基础,对协议存款进行日常核算。 核算方法为:(1)转存协议存款时,借记:财政专户存款-协议存款,贷记:财政专户存款-活期存款;(2)按照协议存款利率计算利息时,借记:财政专户存款-协议存款,贷记:待结转利息;(3)按照承诺利率给个人账户计算利息时,借记:待结转利息,贷记:利息收入-个人账户利息;(4)年终将利息收入-个人账户利息结转养老保险基金-个人账户;(5)协议存款到期转回时,借记:财政专户存款-活期存款,贷记:财政专户存款-协议存款。待结转利息的贷方余额,表示社会保险基金运营盈余,利息可用于按一定比例提取计息准备金和给个人账户增记利息;借方余额则表示社会保险基金运营亏损。这种核算方式不仅能反映社会保险基金运营成本与社会保险基金结余的真实内容,而且又能克服单一使用收付实现制会计核算基础的弊病。 2.采用“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相结合”的核算基础,有助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成本正确计量,真实反映社会保险基金财务运行状况和财务成果;同时又能有效地将社会保险基金的运行绩效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经办机构的责任联系起来,促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机构从“保征收、保发放”向“管好、用好社会保险基金,实现基金保值增值”的管理目标迈进,为深化社会保险体制改革创造条件。 3.采用“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相结合”的核算基础,能够比较全面、准确地反映社会保险基金现在和未来隐性债务的信息,增强社会保险基金财务信息的完整性、可信性和透明度;也能正确反映社会保险基金的持续能力,为政府规避基金风险、实施稳健的发展战略、制定长期的发展政策提供重要依据。 4.采用“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相结合”的核算基础,可以降低政府会计制度改革的难度,有助于将政府会计对象由现金流扩展为受托责任,更好地反映政府活动和履行这一受托责任的连续性;同时能把社会保险基金运动的前因后果联系起来,提供全面、连续、系统、完整的财务信息,符合政府部门实行绩效管理的现实需要。 当然,社会保险基金会计核算基础由收付实现制向“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相结合”转变,不仅需要社会保险基金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的修改,还需在立法、人员培训、软件设计等多方面协调配套;更需要政府会计制度的改革,以保证社会保险会计核算的正常有序,提高社会保险基金的使用效益和财务信息的披露质量。 基础会计论文:关于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管理的思考 会计基础工作是会计工作的基本环节,只有扎扎实实地做好此项工作,才能把会计核算、成本管理、企业经济活动分析等工作搞好,也才能提供真实、有效、完整的会计信息。 目前,在会计基础工作得到加强的同时,还应当看到其中存在的问题,特别是一些中小企业的会计基础工作还相当薄弱,所以,对之实行规范化管理,也就是一件必须完成的工作了。 一、会计基础工作薄弱的表现及原因 会计基础工作薄弱的表现是: (一)会计信息失真严重,会计秩序混乱、会计凭证不合法、会计数据不准确、会计资料不完整,帐簿记载不当,瑕造信息、帐外设账,私设“小金库”。 (二)会计人员素质较低,会计人员往往只能按企业领导要求办事,不能有效地按国家财会法规、财经制度独立进行会计监督。 (三)会计监督力度不强。内部监督机构不健全,内部审计人员的素质普遍较低,内部审计制度难落实。 (四)会计岗位设置不规范。无会计证上岗的中小企业较多,甚至在一些大的企业,也存在不按规定设置总会计师,不按规定设置会计工作岗位等问题。 上述问颖的原因比转复杂。大致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企业单位领导不重视会计基础工作。在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背景下,企业单位领导总是把主要精力放到提高经济效益,扩大企业市场占有份额上,很多领导认为会计工作做得好不好,最终要落到经济效益的指标上,会计基础工作做得怎么样,没有什么关系。 (二)企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有缺陷。一些单位没有按规定制订财务制度,或者有了制度不落实,常常为了自身利益及由于上级主管部门的压力,人为调整会计报表数据。 (三)会计监督机制不健全。大多单位会计人员实际上隶属于单位领导,难以独立行使会计监督。 (四)会计法制建设难落实,一些企业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某些单位领导为了某部门或个人的利益,指使或强迫会计弄虚作假,侵吞国家财产。 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管理的内涵 所谓的“规范化管理”,是指企业会计基础工作既要保留原有的科学、合理的内容,又要有与新制度相适应的内容。 (一)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目前新《会计法》实施后,与《会计法》配套的法规相继出台,例如《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内部会计控制基本规范》、《企业会计制度》等一系列会计准则,完善了会计法规体系,为了落实这些法律和法规,依法加强会计监督,会计人员应严格执行国家财务法规。 (二)健全和规范原始记录、计算工作,定额管理。原始记录要以满足国家、企业和会计工作的需要为前提;计量工作要建立必要的计量机构,配备人员,充实计量器具;定额管理要科学测算,选择最佳值。 (三)完善内部岗位责任制。会计人员的岗位责任制是会计工作正常运作的保障、各单位应尽快制订岗位责任制,并且还要让一个岗位的会计人员定期检查另一个岗位会计人员的工作,并向财务负贵人汇报。 三、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管理的策略 (一)确定基本思路。会计基础工作就是为会计工作提供必备的资料和条件的各项基本工作,它是企业财会管理的基础。 强化会计基础工作,不能仅依靠财政部门以及各单位财会部门的力量,要动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实行综合治理,从上到下采取有力措施。这种要一抓会计法制建设,健全会计监督;二抓会计人员的素质的提高;三抓落实会计基础工作岗位责任管理。 (二)加强对会计基础工作的领导。 1各级财政部门是本地区会计基础工作的管理机关。各级财政部门要按《会计法》行使管理会计职能,将分散的会计基础工作的规章制度统一起来,规范单位会计基础工作。会计基础工作差的单位要给予限期整顿,过期不改者在发放会计证、评聘技术职称方面予以相应的制裁,同时对会计基础工作健全的企业及先进个人给予表彰。 2.各级业务主管部门是本地区会计基础工作的领导机关。因此各主管部门是管理本部门的领导机关,应负责制订本部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的考核实施规划,努力使所属单位达到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 3.单位领导人是本单位会计基础工作的责任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会计是单位管理的重要手段之一,单位负责人必须掌握基本的会计知识。单位领导人必须重视会计工作,组织领导财会部门和其他有关职能部门抓好会计基础工作,对会计信息的失真要承担法律责任,对违法乱纪的典型人物要严肃处理。 (三)加速人才培养,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我国现行单位应加紧会计人员培训,提高会计人员的整体素质和知识化。应采取多种形式,训练多项内容,培养多方面的能力。多项内容包括:会计专业理论及发展趋势,新会计制度和新会计方法。国际会计准则和国际会计学界的最新成果,会计电算化技术等等。还应根据本系统、本部门的实际工作需要和发展规则,具备一定的外语能力。多方面能力是:独立工作能力、分析归纳能力、组织协调能力、预测决策能力。 (四)落实会计基础工作责任制。 1、健全原始记录、定额管理、规范计量工作需要各部门、全体职工参与,并且涉及到他们的经济利益,关系复杂。因此单位领导必须出面协调,切实把责任管理具体落实到有关部门和个人,责权挂钩,奖优罚劣。 2、实行会计人员的岗位责任制。各单位对每个岗位的会计人员,制订岗位责任制,装订成册形成制度让各个岗位会计认真执行,总会计师与财务部门负责人负责综合、协调工作,定期进行会计互审。 (五)加大会计执法力度,完善会计监督。目前我国已逐渐步人以法治国的法制轨道,在完善会计法规体系的同时,必须加大执法力度,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保障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和维护各单位的合法权益,推进会计工作步人法制轨道。要不断完善会计监督机制,督促会计部门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强化对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会计师执行的质量的监管,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 四、严格特殊经济行为的会计基础工作 (一)关于登记帐簿发生错误,划线注销在更正处盖章。《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第62条第(一)项中规定:“登记帐簿时发生错误,应当将错误的文字或者数字划红线注销,但必须使原有字迹仍可辨认;然后在划线上方填写正确的文字或者数字,井由记帐人员在更正处盖章。”但《会计法》在第15条第二款规定:“会计帐簿应当按照连续编号的页码顺序登记。会计帐簿记录发生错误或者隔页、缺号、跳行的,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制定的方法更正,并由会计人员和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在更正处盖章。”因此,登记帐簿发生错误以及隔页、缺号、跳行划线更正盖章,应由会计人员和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在更正处共同盖章。 (二)关于会计交接工作。(会计法》对“会计交接”工作这一特殊的经济行为没有明确的规定,加上实际工作中交接工作又经常不受重视,所以有必要重申它的实际操作方法。 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会计机构负责人监交;会计机构负责人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负责人监交,必要时主管单位可以派人会同监交。 会计交接的内容和程序如下:(1)提出交接申请;(2)交接准备;(3)监交申请;(4)交接内容;(5)有关人员签章:(6)移交清册的保管。 基础会计论文:会计电算化后会计基础工作的探讨 一、 会计电算化与会计基础工作的相互关系 当今是科学技术高速发展的时代,信息技术不断渗透到会计领域,计算机和网络技术已广泛应用。会计电算化后,会计人员从繁重的体力劳动中解脱出来,大大加强了会计基础工作,可以说,会计电算化是强化会计基础工作的重要手段和措施。但同时也对会计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求输入数据规范化,处理过程规范 化,因此做好会计基础工作就变得更为重要,这是计算机输出及时、准确、完整信息的保证。过去财政部关于会计基础工作做了规范性的规定,但会计电算化后,由于所面临的工作环境不再是人与人之间,而是人与计算机之间,因此对会计电算化后的基础工作有必要进行再认识。下面我谈些个人意见供大家参考。 二、会计电算化后的基础工作 1、 理顺工作岗位,严格权限控制 会计电算化后,会计岗位应做相应的调整,根据财政部财会〔1996〕17号文件可分为会计主管、出纳、会计核算、稽核、会计档案管理等工作岗位;而电算化会计岗位设置应包括电算化主管、软件操作、审核记账、电算维护、电算审核等,岗位的设定可结合本单位所使用的会计软件系统内业务流程和模块的功能,进行相应的设置,岗位确定后要明确各岗的职责范围,建立电算化会计岗位责任制,切实做到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责,办事有要求,工作有检查。设置岗位时应根据职责分离的原则分配岗位,如凭证输入与复核不能由同一个执行,出纳人员不允许进行系统的操作等等。 为确保系统安全、有效地运行,防止会计信息被盗、篡改等现象的发生,建立权限控制制度。在会计电算化相当完备的大型企业,应设置三层密吗:第一层是开机密码,第二层是进入系统密码,第三层是自己权限密码,目的是防止财务机密外泄和蓄意计算机作案。权限要有监控机制除电算化主管外,其他岗位不得直接打开库文件进行操作,不得随意删除数据、源程序和库结构,电算化主管有权监控每个岗的操作内容,各岗的密码要定期更换,由电算化主管统一管理。值得一提的是由于出纳人员无权进入系统,建议系统外建立一个数据库由出纳人员管理,有关现金、银行存款的每笔收支出纳确认后输入计算机,每天结出发生额、余额,与系统现金账和库存现金账核对,月末与银行账核对,这样既做到了账实相符,又起到相互都督的作用。 2、 创造良好的会计信息系统运行环境 良好的会计信息系统环境是会计电算化运行的保证,会计住处系统运行环境按内容划分为会计数据采集规范性、会计数据处理的阶段性、会计信息归集、存储、输出的系统性。 (1) 数据采集规范性 数据采集是指将计算机加工处理的会计数据进行手工准备的过程。垃圾信息的产生不处有两点,一是工作疏漏,二是舞弊行为,为确保系统提供会计信息的正确、可靠,道德所有凭证不论是手工编制的还是机制的都要有操作员、财务主管共同签章后才能过入有关账户。其次,录入的会计凭证除手工秕所有的信息如摘要、会计科目、金额、经手人审核等外,还应包括科目代码等。为便于计算机的识别处理和提高运行速度,编制代码工作也是一项不容忽视的基础工作。编制代码时要注意它的唯一性、有效性和可扩展性,录入科目时是以代码的形式录入,因此,代码输错则输出的自然也是错误信息,所以要特别注意,再次要对凭证分批记录张数及数量金额总数,防止已编凭证的丢失或插入未经授权的凭证或未经授权随意改动有关数据等问题,最后要建立工作日志,详细记录凭证编制日期、经手人、凭证传送的手续和时间。 (2) 加工处理管理数据输入计算机中,不象手工随时可结账,是分批进行处理的,而且数据的存储是以二进制代码形式,数据记录具有不可见性,数据修改也不留痕迹,中间处理是不可见的“黑箱操作”,所以首先要加强接角控制,杜绝未经授权人员进行越权操作,严格密码权限管理。其次应设置必要的稽核检查,同时作好工作日志,以防止和及时发展对经处理的数据非法篡改。 (3) 会计信息输出的管理 输出是计算机系统数据处理的最终结果,如账簿、报表。为确保及时、安全地送到有权使用者手中,可建立输出文件分送清单,设专人负责传送,设置工作日志等。由于会计电算化后会计信息是以各种数据文件的形式记录在磁性介质中,这些是肉眼看不见的,很容易被篡改或删除或由于误操作等诸多原因而使文件丢失,因此衽备份制度,对数据文件要进行日备份,月备份,并按财政部规定的档案管理办法由专人负责归档,作好防磁、防火、防潮、防尘工作,同时定期进行复制,防止磁性介质损失,保证按要求生成各种档案,保证各种档案的安全与保密,保证种种档案得到合理、有效的利用。 当然,以上三个方面的前提条件是计算机硬件、软件的安全运行,因此,制定相应的软硬件管理制度也是一项尤为重要的基础工作,如建立机房管理制度、软件使用、维护及保管制度、上机运行秕的管理规定、修改会计软件的审批及监督制度等,这些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是创造良好的会计信息秕政党运行的外部保证。 3、 加强预算编制工作 会计电算化后,会计工作已由核算型向管理型转化,因此会计基础工作的范围与手工相比范围更广,要求更高。预算是计算机会计进行预测、分析的依据,是评价经济效益的标准,因此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预算是确保会计信息真实、可靠的依据。道德要求及时。有些单位往往是时间过半了,预算还未编完,这种工作拖拉作风严重影响会计信息质量。其次要及时调整预算使之做到科学、合理,只有这样才能据此进行分析,向决策者提供宝贵的会计信息。 4、 提高会计人员的业务素质 实行会计电算化后,除要求有较高的专业知识水平外,掌握计算机基础知识已成为当务之急。由于计算机在会计领域的应用时间还不是很长,一些老会计入门很慢,在上机时经常出现误操作,致使系统数据丢失,严重的导致系统崩溃。为确保系统安全有序运行,充分发挥计算机的潜能,提高会计人员的计算机水平刻不容缓,要制定具体措施,抓出成效,使之成为即精通会计又精通计算机的复合型高素质人才是我们亟待解决的问题。
投资理财论文:农村家庭投资理财研究 摘要: 近年来,随着国民经济的持续发展与新农村建设的推进,我国农村居民的收入与资金积累水平大幅递增。然而相关研究表明,广大农村特别是经济相对落后地区,农村金融市场发展滞后,农民投资理财观念滞后,金融理财渠道不宽,社会保障制度不完善等多种问题的存在,造成了我国农村投资理财状况较差的整体局面。因此,需从多种渠道着手解决这些问题,促进农村家庭投资理财的发展。 关键词: 农村;投资理财;对策 农村家庭投资理财就是在社会主义市场条件下,合理利用家庭的财务资源,针对农村家庭各个阶段制定财务计划,将资金投资于各种投资渠道,如储蓄、股票、债券、保险和物业等,以取得合理回报,提高家庭的生活品质。 一、农村家庭投资理财的必要性 从宏观方面看,我国农村人口占国家总人口的60%,通过农村家庭合理的投资理财,人民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步伐,客观上必然有利于社会主义国家宏观经济管理目标的实现。从微观方面看,虽然农民现在还不是很富裕,但随着近年来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家庭收入的不断增加,居民个人储蓄能力的不断增强,家庭理财需求也变得越来越强烈。培养农民的投资理财能力不仅有利于家庭经济效益的增长,而且有利于农民思想观念的更新,使他们更加易于接受新事物、探索新知识。 二、农村家庭投资理财存在的问题 (一)投资理财主体素质较差 广大农民作为投资理财的主体,其自身受教育程度普遍偏低,接受外界的信息也受到了一定限制,这就导致他们的整体素质不高,投资理财的能力有限。具体来说,表现在2个方面.1.农民投资理财观念滞后农民受传统观念的影响,基本会选择将多余的资金存入银行,先是选择活期存款,积累到一定数额后再转为定期存款。在大多数老百姓眼中,“投资理财”就是银行存款的代名词,能够获得一定的利息收入就已经很满足了,甚至还有很多年纪较大的人根本不知道“投资理财”为何物。2.农民的专业分析能力不强实现低风险、高回报的有效手段是有一套适合的交易系统,并严格按信号操作。但是,农村居民绝大部分不懂技术分析,没有自己的交易系统。在有限的投资活动中也基本是“道听途说”,凭借自己的经验分析来作出决策,而且容易被他人的看法所左右,影响投资效果。 (二)理财客体数量不足 相关调查数据显示,农村家庭的大规模开支依次是盖房子、娶媳妇、看病、购买生产资料,家里有大学生的,还包括供大学生的学费和生活费。对于收入不高的农民来说,扣除上面几项开支外,剩余的资金已经非常有限,这就决定了农民可以用来理财的资金数额小,而且是不固定的。所以,在理财产品的选择上就受到了很大的限制。 (三)理财工具种类单一 当前我国大多数的商业银行只针对城市居民设计金融理财产品,而适合于农村市场的金融理财产品却比较少,广大农民享受不到商业银行的“大众化”服务。虽然证券投资基金的总量在不断上升,但目前农民首选的金融资产仍然是银行储蓄,许多收益比较好的金融产品由于在购买规模、购买条件等方面的限制使许多农村居民望而却步,享受不到投资理财的好处。 (四)理财的保障性制度不完善 虽然现在农村基本普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能解决基本的看病问题和大病费用的有限额度报销问题。但是,在绝大部分农村地区,居民养老主要仍然依靠土地和家庭,没有社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在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的前提下,一旦农民的财富遭受较大的损失,他们的未来就难以保障,这就使农民在作出投资决策时有很多的顾虑,他们首先考虑的不是投资收益率而是资金的安全性,这就使很多具有高回报率的金融工具遭受白眼,不被农村金融市场所接纳。 三、农村家庭投资理财的改进措施 (一)提升农民的综合素质 提升农民的综合素质需要多管齐下。首先,政府应在这方面发挥最大的积极作用,定期举行免费金融理财课程的推广,利用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等媒体积极推出投资理财服务专栏知识。其次,银行、证券公司也应安排投资理财专业技术人员到农村开展投资理财讲座,在和农民的接触中关注他们的思想意识的变化,消除他们的一些偏见和顾虑,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投资理财观念。最后,农村居民自身也应多接触新鲜事物,紧跟信息经济社会发展的步伐,勇于改变自己的思维方式和理财习惯,从根本上提升自身的综合素质。 (二)合理配置资产,弥补资金短缺问题 一是通过盘活农村家庭已有资产,使资产保持一定的流动性。目前,农村生产用固定资产及经营土地的投入较多,变现能力较低,资产的流动性仍然不足,这就需要农村居民切实做到合理调整自身经济收入的分配,盘活已有的资产。二是灵活调整理财产品,随“生命周期”选择适当的理财产品,保证有充足的资金应不时之需。 (三)金融机构开发更多适合农民的理财产品 金融机构要根据农村居民的理财需要,针对农村居民经济收入低、抗风险能力差、思想保守等实际状况,开发一些迎合农村居民理财需要和理财心理偏好的金融理财产品。着重考虑以下几个因素:进入门槛高度、操作难易程度、收益的稳定性、手续成本费用量、风险大小以及变现和流通能力等,增强金融产品的吸引力,让更多的农村居民参与进来。 (四)发展理财人,增强农民抗风险能力 结合农村居民的实际情况,银行可以考虑设立专门的理财人,在贴近农村居民的村镇银行、农村合作银行等金融机构提供服务,帮助农民进行专业的理财指导和业务活动。 (五)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解决农民的后顾之忧 政府应加大社会保障制度的种类和覆盖面,健全农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保险体系,使农村人民的生活更有保障性和安全性,老有所养、老有所医,免除或减少农民对未来不确定性的忧虑,从而更加勇敢地进行金融投资,增加资金收益。 作者:张艳 单位:临汾职业技术学院计算机系 投资理财论文:普通家庭金融投资理财趋势探讨 摘要: 最近几年,我国经济得到了快速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由此每个家庭都重视开展金融投资理财活动,同时对家庭生活产生了重大影响。本文结合我国当前家庭投资理财情况,论述了当前家庭理财重要工具的应用,展望了我国资本市场在今后的发展。 关键词: 普通家庭;金融投资理财;现状;未来趋势 1普通家庭开展金融投资理财的意义 进入新的历史时期以来,我国经济得到了快速发展,每个家庭的财产数量日益增多,如果存到银行当中可能会出现贬值现象,因此可以充分利用投资理财为自己带来可观的经济收益。 1.1有利于保证目前及以后的收支平衡 本文认为当前我国普通家庭经济收入不但可以解决人们的温饱问题,也可以开展金融投资理财活动。每一个人都具有40~50年的劳动时间,可以拥有较高的工资收入,更多的人在考虑自己不能从事劳动以后,日常生活如何解决?我国当前人口数量迅猛增长,一味将自己的养老问题交给政府解决可能面临的困难越来越多,过多依靠自己的儿女也是一种不理智的行为。因此开展家庭投资理财活动,可以收到可观的经济收益,有利于保障自己今后的生活。 1.2可以为人们创造更好的生活 普通家庭要重视自身经济收入与支出的均衡,这是家庭存在的基础。任何一个家庭都希望自己的生活越来越好,都希望自己的工资越来越高,希望家人过上富足的生活。本文在调查中发现大部分普通家庭在解决当前温饱问题的同时,也在开展金融投资理财活动来增加家庭收入从而拥有更好的生活。 2我国普通家庭金融投资理财的现状 2.1大量普通家庭参与到金融投资理财当中 当前中国普通家庭普遍要求开展金融投资活动,主要有以下表现:第一,银行储蓄资金日益减少,有专家提供的数据表明,当前人们不再一味将自己的财产存入银行,传统储蓄观念已发生了根本性转变。由国内股市行情不断走高可以看到,大量炒股爱好者将自己家庭的资金投入股市当中,在最初几年这种现象并不明显,但在经济形势回暖的情况下,股市同样有了显著性变化,对这种现象一个合理的解释就是由于大量股民在炒股中获得了较大收益,从而拉入更多的股民,因此股市行情日益走高,这种情况人们习惯称之为“跟风行动”。这是中国民众最为普遍的思维模式,认为炒股可以收到较高的经济收益因此不顾一切全部涌入其中,更多的人将家庭的全部资金投入股市。本文认为这种想法具有一定的风险,不但要考虑到可能收到较高的收益但同时也要考虑可能面临诸多风险,以及自身可以承担的风险能力。当前股票、债券、基金、保险等行情持续走高,为投资人员带来了可观的经济收益,因此可能会吸引更多的人群加入。 2.2投资产品市场涌现出各种类型的理财产品 自以上分析可以发现,当前很多家庭已不再着力于储蓄,自最近一次中央人民银行降息可以发现,开展投资理财活动的家庭日益增多,只经历了几年的发展时间,便涌现出大量的投资理财专家。如股票、基金、理财保险、银行理财产品的大量涌现,人们在几年前不会想到银行部门也会着力发展金融理财,人们普遍认为保险也只局限于车险与寿险。但当前这些想法都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出现上述情况无可厚非,当广大民众不再喜欢将钱存到银行时,为了保证自身正常运转只有进行改革与创新,着力开展金融投资理财活动,才能促进自身健康发展。保险公司的发展与此相同,如果局限于车险与寿险那么购买人群则日益减少,但如果引入投资理财产品的话则可以吸引更多的人群前来,有效推动了保险业的快速发展,西方发达国家的投资理财活动就是从保险业逐步发展而来的,因为国内民众还不能正确认识保险业,才出现了上述现象。 2.3投资理财从固定资产实现了向无形资产的过渡 本文在调查中发现,20世纪初房地产行业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会,每一个炒房的人都获得了巨大收益,由于开发商的压盘,涌入城市的人群对住房的刚性需求,导致国内房价不断上涨。因为我国自古以来就对住房情有独钟,所以一旦国家养老与养儿防老等情况不能实行,更多的中年人将自己资金全部投入炒房当中,同时各地政府大力支持楼房建设,大量楼盘不断涌现,提供了丰富的房源。前几年,楼房的价格不断暴涨,政府部门及时出台管制政策限制了房价的疯涨。当前投资又逐步回归到无形资产方面,股票、基金、期货等再次成为人们投资的首选,这些项目易于操作、及时获利,人们在家中只需拥有一台电脑即可操作,当前很多工薪阶层利用中午或者晚上休息时间开展此类投资。 3展望普通家庭投资理财未来发展 3.1大量家庭必将加入投资理财活动当中 我国拥有数量众多的人口,每个人都在经济发展中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在经济发展过程中,自身也积累了一定数量的财富。但因为财富不能平均分配到每一个家庭当中,只能依据劳动人员的不同贡献进行分配。因此普通家庭得到的资金不但来自于自己的劳动而且也可以利用投资得到。但不管哪种形式的投资都会存在一定的风险,有时进行了投资并不一定收到回报,但如果不参加投资则必然收不到回报。随着可观资本的不断增值,普通家庭拥有的资金如果不开展投资理财活动,那么财富则会发生贬值现象,所以普通家庭只有开展金融投资理财活动才能保证自身财富不断增加。当前国内证券股票基金要求有着较大的开户基数,但只有极少部分应用于运行。由于股市存在较大的风险,本身不具备较高的专业知识,很多股民认为专家投资是自己最好的选择,因此购买了大量基金希望得到较多收益。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当前投资受益人群日益增多,本文认为将来必然会有更多的人群参与其中。因为政府不能及时制订资金管制政策、普通家庭不具备投资技能,我国很多普通家庭只能投资于那些风险较小、收益较低、变现能力较强的产品,如基金与股票等。对那些有着较高专业技术要求的购房、黄金、期货等各个方面,可能普通家庭还不具备充足的条件。 3.2展望普通家庭的金融投资情况与投资理财发展情况 3.2.1金融投资必须与投资理财相协调 在公司投资理财与普通家庭金融投资过程中,都要遵循市场客观规律,要能准确控制市场运行的方向,防止过多存在投机心理。本文认为当前市场运作方向主要包括基本运动、中期趋热、日常波动三类。基本运动指的是基本牛市,如股市不可能始终处于上涨阶段也不可能始终处于下跌阶段,才是较为正常的状态。对于普通家庭投资人员来说要更多关注股市的中期趋势,这是由于股市确定了基本运动,在较短时间内不会改变中期趋势。所以普通家庭投资人员要更多关注中期趋势,以市场发展情况为标准及时调整行情,调整的时间与范围是不确定的,通常以几个月为标准,一旦大盘进入调整期,投资人员则需要及时转变投资思维,改变投资方式。 3.2.2储蓄与有形投资将会持续减少 普通家庭具有一定的投资理财观念以后,将会把自己的资金大部分投入其中。不管家庭拥有的经济实力如何,必须要预留一部分资金,将这些资金放于银行当中不会发生太大的改变,因此本文认为短时期内普通家庭不会将注意力放在银行部门。在分析房产实例时可以发现,当前人们关于炒房行为有所收敛,这一现象不只表现在房地产业,而且也表现在整个有形投资市场当中。几年前人们认为只有购买自己能够看到的资产才能做到心中有数,但随着多种无形投资形式的出现,人们的思维也发生了较大改变,这种想法还将持续较长时间。 4结语 总之,国内普通家庭开展金融投资理财的数量将会日益增多,当前股票投资、基金投资等都已得到了普通家庭的关注,银行储蓄已与人们的投资需求相分离。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民币币值持续稳定的形势下,本文认为将会有更多的普通家庭参与到风险小、收益稳定的投资活动中,同时普通家庭的投资技能与风险意识也会不断提高。 作者:常维沪 单位:天津财经大学 投资理财论文:个人投资理财的策略探讨 【摘要】在我国金融市场改革和人民货币财富的影响下,创收方式呈现了多样化,人们的思想观念和消费观念也发生了变化,很多人开始选择个人投资理财,个人选择投资理财会受到很多因素的影响,做好个人投资理财规划可以保障个人获得满意的金融增值。 【关键词】个人选择;投资理财;策略 一、个人选择投资理财的释义 个人选择投资理财是指通过合理的安排将个人资金进行储蓄、基金、保险、股票等个人业务的科学规划,使得个人资产获得合理的增长,进而达到保值增值的目的。储蓄是将个人现在用不到的货币暂时交给银行或者其他的金融机构,进而从中获取利息的投资方式,是银行经营业务的主要方面,主要有活期存款、定期存款以及外汇储蓄,相对于其他的理财方式来说比较安全,但是收益较小。债券是政府、金融机构或者企业,通过社会募集资金的一种金融契约,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用户支付一定的本金和利息,是一种有效的债券凭证,在债券投资中,政府最可靠但是收益比较低,企业债券收益相对较高,但是保障度低。基金是为了达到某种目的而设立的转向资金,主要有退休金,公积金等。保险是通过合同的方式,保险人与保险机构形成的一种财务赔偿关系。股票是股份企业为了从社会中募集资金而发出的股份证券,股东可以以此为凭证并获得相应的收益。理财产品是金融机构通过向社会募集资金而的一种产品,并将获得的收入相应的回馈给用户,保证用户的理财收入,主要包括理财收益和非理财收益。 二、个人选择投资理财的现状 个人投资理财就是通常所说的管理钱财,根据个人的自身经济情况以及可以承受风险的能力,将自己的资金财产选择合适的理财方式,实现自己财富的积累和资产的增加。由于我国金融领域的不断发展和个人财富的增加,个人选择投资理财也得到了人们的广泛关注,但是传统的理财观念和现在理财观念产生了冲突,影响着个人选择投资理财的发展。个人选择投资理财受中国传统家庭生活模式的影响。我国自古的传统孝道文化理念深入人心,应用到理财生命周期中,由于每个人的收入支出的情况不尽相同,要做到个人的收入支出和生命周期相匹配,对自己的投资理财方式进行合理的规划,传统的财务观念影响了个人投资理财的选择,对个人理财的发展有一定的制约作用。西方的理财观念是保持资产和生活水平的稳定发展,这与中国传统的理财观念有很大的差别,但是中国人对个人财富有着很强烈的需求,容易造成个人选择投资理财的畸形发展。理财和储蓄的投资理念是不相同的,理财在高收益的同时伴随着高风险,但是很多人在投资理财方面往往忽略了这一点,在个人选择投资理财时盲目投资,同时也缺乏应对投资风险的意识,严重影响了个人投资理财的理性选择,对投资失利也是盲羊补牢并不是未雨绸缪。我们都知道投资理财可以带来高收益,投资理财方式的多样性也在一定程度上分散了金融风险,我国在金融政策方面主要还是实行的分业经营,也就是银行、保险和证券分开经营,对个人投资理财来说,增加了选择方面的困难,不利于个人选择投资理财的发展。 三、个人选择投资理财的原则 (一)规避风险 投资理财都会伴有不同程度上面的投资风险,但是这种高风险也会带来高收益,因此,在个人选择投资理财时要把握好机遇和挑战,学习一些投资理财方面的知识,在投资的过程中注意规避风险,在把握投资理财机会的同时,降低个人选择投资理财的风险,从而获得高收益的增值服务。 (二)量入为出 坚持量入为出的投资理财原则,就是要注意结合自身的经济水平条件,合理规划自己的投资理财方式,将有效增值的银行储蓄和有风险的金融投资相结合,保证风险投资在自己可以承受的范围之内,尽可能的减少风险增加收益。 (三)注重整体效益 在个人选择投资理财中坚持注重整体效益的原则,最主要的是将个人的投资理财做好整体规划和阶段性规划,保证投资理财都有增值服务,所有的投资也更有意义,促进个人选择投资理财收益的增加。 四、个人选择投资理财的策略 (一)明确个人投资风险和预期收益之间的关系 投资风险是个人选择投资理财时有可能带来的资金损失,投资收益是在除去风险投资的本金和损失之后得到的资金收入,在进行个人选择投资理财时要知道高风险会有高收益,低收益的同时相应的投资风险也会很低,因此,投资风险和收益是成正比例关系的,在进行投资理财时,一定要根据自身的经济状况和需求做出合理的选择,明确各种理财方式之间的风险和收益,将风险控制在可以接受的范围之内,确保最大的收益。 (二)注意个人选择投资理财资金的流动性和投资周期 投资周期指的是个人投资理财将资金投入到回收的所用全部时间,现金和资金的转换率是由资金流动性决定的,一般情况下,投资的周期越短,资金的流动性就越强,资金的周转速度也就越快,相反的,投资周期越长,资金流动性就越差,资金的周转速度也就越慢,银行的活期储蓄可以实现随时随取,提取现金的速度比较快,但是相应的收益就会很低,定期储蓄时间较长,取现不灵活,但是会有较高的收益,承担的风险越大,收益也会越高,在进行个人选择投资理财一定要明确资金的流动性和投资周期,对个人投资理财进行合适的选择。 (三)进行投资理财的金额不同,选择投资理财的方式也会不同 大额的投资会有更多的产品投资理财方案,小额的投资理财方案相对就会少一些,要根据自己资金的不同选择合适的投资方式。金融行业的发展具有很大的不稳定性,个人投资理财是增加人们收益的一种重要渠道,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金融行业为迎合不同人群的投资方式,推出了多种多样的理财产品,居民在进行个人投资理财选择时,一定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将风险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之内,获取更大的经济收益。 作者:盛子杨 单位:驻马店高级中学 投资理财论文:大学生投资理财能力与方式的调查研究 【摘要】大学生作为一个尚不能自食其力的消费群体,投资理财能力匮乏且理财意识较为薄弱因而时常沦为“剁手党”“月光族”。为了使当代大学生及早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并注重培养自身投资理财能力,为未来财富的积累打下坚实的基础。本文以南航金城学生为主体展开调查研究,倡导大学生制定符合自身的理财计划、注重培养投资理财能力。 【关键词】大学生;消费特点;投资;理财方式 一、大学生消费现状分析 怎么没有任何导入问题的陈述?为何调查,目的和问题是什么?对于刚刚步入大学的人来说,他们有着依照自己的消费偏好、消费习惯独立支配生活费的能力。由于不懂得如何理财,如何合理支配生活费往往陷入过度消费以至影响到正常生活的窘境。为了培养广大学生投资理财观念,树立正确消费观,结合他们实际生活状况对其理财提出合理化的建议,我们开展了本次调查研究。我们采取问卷调查法,共发放调查问卷345份,主体调查对象为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在校学生及部分研究生。初步得出以下结论:第一,大学生除必要生活开支外,资金仍有较大结余,存在理财空间。第二,冲动消费广泛存在于大学生之中,对理财的敏感性不强。第三,大学生消费金额集中,结构成橄榄型。第四,大学生消费主体依然为饮食日常方面,理性消费依然是主流。调查统计显示:南航金城学院学生生活费普遍集中于1000~2000元之间,生活费刚好够用或略有结余者占84%,一半以上学生表示有自己的小金库,由此可见半数以上大学生手头较为宽松。分析消费去向发现,伙食与日常用品支出普遍占据65%~85%的比重,社交娱乐方面支以18%的平均水平位居第二。大学生对品牌认知度提高,对生活品质追求提高,这一部分也占据相当消费额。六成以上同学表示自己偶有冲动消费但并不会影响正常生活,少部分同学会由于冲动消费导致生活费入不敷出而向父母、同学求援或节衣缩食弥补漏洞。近半数的同学表示受奢侈攀比之风的裹挟、媒体宣传引诱时常有盲目消费、过度消费的行为,2.3%的同学曾通过各种渠道获得贷款但都及时还清。部分学生消费金额巨大,内部存在明显差异。结果上来说:第一,大学生理性消费为主流,理财为需求学习。第二,大学生消费水平明显提高,消费数额和方式差异较大。第三,“攒钱”品牌消费成主流。 二、大学生投资理财能力与渠道分析 (一)大学生理财意识薄弱,存在认知误区 在调查问卷中,认为自己理财能力较强的只占6.67%,理财方式则大量集中在银行储蓄和余额宝等理财app之中。有记账节流行为的有76人。对于理财的看法中,有些同学认为自己资金紧张无财可理,有些觉得众多理财平台风险性大,也有少部分学生认为投资理财会耗费大量的精力致使学习分。由此可以发现,大部分同学对于理财持相对激进的观念。学生们知道理财可以提高自己的生活质量,但是理财包含很多方面,往小了说就是开源节流,理性消费。 (二)大学生理财能力不强,方式单一,倾向于学习成本较低的理财方式 通过分析该院学生生活费来源,仅有2.6%的同学通过投资渠道获得收入,具体的理财方式则局限于银行储蓄和余额宝生息,超过七成的大学生表示由于缺少相关知识,担忧投资风险等问题对股票投资望而生畏,在基金、债券投资方面浅尝辄止,反映出大学生投资理财能力比较薄弱。对于目前采用的投资理财方式,余额宝等应用app占了40.2%,银行卡储蓄在其次,占36.71%,记账节流占12.62%,而采用股票债券的则很少,仅10%左右,可见余额宝等app是目前投资理财的主流方式,这是一股新兴势力,正一点点取代传统的银行卡储蓄等方式在人们心目中的地位。互联网金融产品,股票,债卷等学学习成本高,鲜有人问津。 三、大学生投资理财现状及存在问题总结 经由以上分析发现,该院半数以上大学生有意愿且有一定资金基础进行投资理财。一是大学生在财务上缺少独立性,行为模式没有转变,认为有需要可以找父母,家长也愿意为自己的孩子提供帮助,大学生也就没有要自己准备资金的必要,以家庭供给为主导、资金数量受限高因而对资金流动性有较高要求。二是大学生普遍缺乏相关理财投资知识,在这一方面缺乏一定的专业教育,都是以非专业的广告、宣传等渠道得以了解,加之资金数量限制故而对理财产品稳健性有极强的偏好;传统的认为理财就是储蓄,储蓄就是存钱,对于何种储蓄没有概念,忽视了其他能够获得更多收益的途径。三是由于理财观念薄弱,相关知识的欠缺,诸多理财方式对于大学生而言难以操作并且市场上针对大学生的投资理财极少,致使投资理财行为囿于储蓄生息。四是该院仅有6.67%的同学自认为投资理财意识较强。大部分人则认为理财对他们来说是一件很遥远的事,投资理财应该是父母做的,在理财意识、理财渠道方面,经管类学生对比其他专业并未体现出任何优势,学校整体投资理财氛围寡淡。四、针对大学生投资理财现状的建议 (一)社会层面针对高校大学生的理财特征设计出多元化的理财 产品满足他们不同层次的需求提高理财氛围,出台一些优质的财经类节目并在在电视广播等媒体上提高财经类节目的占有率。提倡金融机构与学校合作推出对大学生具有针对性的理财产品。 (二)大学生自我突破层面 1.端正理财观念,理财目标。大学生炒股、买基金、买理财等方式进行投资,并不是为了“一夜暴富”。参与理财最主要的动机了解理财工具和“练手”,其次才是“提高个人生活水平”、“为下一步创业积累资金”等。2.改善消费习惯,提高理财意识。大学生尝试自立,适当的尝试兼职活动对培养理财意识有积极作用,有利于激发上进心同时弥补钱不够花的尴尬,制定生活预算并抽空整理开支以掌握自己的资金去向,减少冲动消费,合理安排生活费3.丰富投资理财知识,进行尝试性投资行为。仅仅记账节流的方式理财并不能实现财务的保值和增值,大学生的资金量虽比较有限,风险承受能力较弱,但还是可以尝试购买一些中低风险、起点低、高流动性、投资比较便捷的理财产品。了解一些高口碑的理财机构购买合适的理财产品,按照自己的风险偏好分散投资,摆正心态谨慎操作。 (三)学院层面,营造良好的投资理财氛围 正确的教育和引导有利于大学生养成良好的消费理财习惯。金城学院通过组织创业协会,进行“大智慧”杯金融挑战赛等项目积极引导大学生金融理财能力,通过宣传或利用理财方面影响力较大的校园网站作推广。金城学院开设的证券投资选修课,近年来积极组织的炒股的大赛都为全院学生提高投资理财能力提供机会。针对本文的研究结果,我们认为在互联网的大环境下,高校大学生是对新知识新产品的积极追逐的活跃群体,要及时观察他们对市场产品的反应行为的变化,便于及时更新相应的理财产品满足他们的需求。 作者:杨盼兮 马文敏 陆彬 李步玢 单位: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 投资理财论文:个人投资理财问题与处理对策 在社会金融不断发展的今天,人们的金融意识随之发生改变,人们的投资理念在逐渐增强,投资理财已经成为了日益重要的问题。理财并不是说经济水平一定要进行到某一程度之后才能进行,一般情况来说,合理的投资与理财规划可以用来抵御风险,创造一定的价值。因此,人们应该学习投资理财的相关知识,来保障个人和家庭未来的发展需求。 一、什么是个人投资理财 个人投资理财简单来说就是对个人或者家庭所拥有的财富进行合理的、有计划的、科学的、系统的安排和管理,通过各种投资手段增进现有的财富值,以满足个人或家庭的正常生活需求。投资理财的形式包括:储蓄、证券、期货、收藏、保险、住房投资等等。个人投资理财是长期的对财富的一种管理的过程,一蹴而就是不可能实现财富短期的累积,需要人们从长期打算来考虑。 二、我国个人投资理财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个人投资理财通不仅是财富的积累的过程,还是对财富的一种保障。我国的个人理财由于各种经济和文化的因素还处在发展阶段,存在很多不成熟的地方,接下来介绍一些个人投资理财中常见的问题。 (一)人们对个人投资理财的认识不够 一方面,人们对投资理财的观念很多都还停留在传统的理财上,对理财的认识不够,缺少理财技巧导致理财水平过低。在我国,人们的投资方式相对比较保守,很多人都只接受储蓄这唯一的方式,在他们的潜意识中,除了储蓄,其他的投资理财方式都是风险投资。另一方面,盲目的跟从他人选择投资理财的方式,可能会使个人或家庭的状况失衡,造成不必要的麻烦。个人经济状态不同、要求不同,对理财的选择也是不同的,人们应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在可承受的风险范围内,选择适合的理财方式确保个人和家庭的现实需求和未来支出的满足。 (二)专业的投资理财知识宣传不够 在我国,理财意识没有深入人心,金融教育知识缺乏普及,或普及范围相对较窄,一般个人和家庭都不够了解投资理财。我国的商业银行的理财主要是对收益的宣传,大部分都没有宣传理财的风险知识,致使普通居民对理财的风险和收益没有足够的认识,在这样一个未知的选择下,人们往往不会去进行选择。相对而言,人们容易接受那些没有任何风险或者银行承诺能够保本类的基本的理财业务,比如储蓄,但这仅仅只是理财的一小个分支而已。人们只是浅显的认为,在银行进行的这些业务就是理财,从而导致了投资理财行业的发展仅仅是这些低风险或者说是无风险的理财产品上,不利于投资理财稳定全面的发展。投资理财的宣传不应只局限于小范围宣传,停留在传统媒介进行宣传,二应该拓宽宣传的渠道,加大宣传的力度,只有这样才能起到一定的宣传效果让人们更全面更具体的认识到投资理财。 (三)理财产品不丰富 理财类型过于相似,选择性不高是制约理财业务发展的因素。比如在一些商业银行里,普遍都会给客户提供业务,代缴各项费用、保险等;定期为客户提供股市行情,国内外经济形势等信息;在客户办理业务时,银行适当的进行一些减免或其他优惠等。这些业务相对来说层次比较低,没有新颖性,容易造成同类似产品的出现。 (四)缺乏高素质的理财人员 投资理财业务的发展需要更多专业的高素质人才。现在很多商业银行的个人理财服务的人员很多都是在银行工作的员工,他们大多都是从事银行的基础的业务,对投资理财的认识不够深入,只会处理一些简单的业务,满足低层次的理财业务的需求。一旦涉及较为复杂的金融、资本、贸易等多个领域的业务时,难以满足客户的正常业务需求。具有高素质的理财专员还可以对产品进行开发和对投资进行组合设计。 (五)金融市场的法律体系尚不健全 各行各业的运作都需要有相应的规范和体系对其进行管理和监督,才能保证正常高效的运作。个人投资理财也是如此,需要健全的法律法规来保障各方的利益,促使其规范运转。在我国,金融市场采用的是分业经营和分业监管的体制,我们可以看到,银行业、保险业、证券业都在不断的完善各自的法律法规制度,但是由于这些体制的建设还处在初期阶段,只是对其理财服务的各个环节进行了相应的指导,但是要想完全解决在这些行业的理财服务中出现的各种问题是远远不足的。个人投资理财业务涉及的行业范围比较广,所以对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建设要求更为严格,法律法规的不健全,阻碍着个人投资理财业务的快速发展。 三、如何应对我国个人投资理财出现的问题 (一)投资理财者应加强学习,提高认识 个人投资理财中个人的了解和认识是很必要的。目前在我国,人们对投资的意识和风险意识比较缺乏,投资者需要通过多种渠道、多方面的了解理财的有关信息,树立正确的投资意识和风险意识,自觉加强对相关专业知识的学习,能够选择适合自己的正确理财产品。另外,对投资理财有了足够的认识和了解之后,理财者可以对自己的权力和义务有基本的认识,发现自己被侵犯权益后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从而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完善个人理财业务的政策和体系,加强监管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金融市场的壮大,个人理财业务也在不断的发展。因此需要完善的法律法规来保证个人理财业务的有序发展,为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提供有利的保障。虽然,我国通过法律法规对理财业务进行了规范和管理,但是仍然有很多的不足之处适应不了日益发展的个人投资理财业。为了保障各方参与主体的利益,可以建议理财业务的法律法规制定以下的内容: 1、对从事理财业务资质的要求。 应该具备能够专业理财的能力与素质,能够尽职尽责,诚信的履行受托的义务。 2、签订理财合同。 理财业务参与者双方应签订相应的合同,承诺并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3、理财机构加大信息公开。 理财机构应当诚信、真实、完整、及时、准确的向投资者说明相关的信息,比如投资风险、机构的资质、业绩、委托者的各项费用等等这些信息都要准确无误的及时的向投资者进行表明。法律法规可以规范的内容还有很多,需要在实际的工作中继续不断的完善。 (三)丰富理财业务内容,发展独立理财服务 想在竞争如此激烈的金融市场取得成功,需要树立具有竞争优势的理财精品,金融品牌已经成为现在金融行业竞争的核心所在。传统的理财产品容易模仿,发展寿命比较短,要想在客户心中留有印象,必须大力发展品牌效应,不断推出品牌化的理财产品,加大品牌宣传力度,才能在竞争中留住老客户、吸引新客户。在竞争中强化个人理财业务。在我国商业银行是发展个人理财业务的主力,因为商业银行拥有绝对的客户群体,利于发展投资理财客户,目前商业银行一直在业务上发展,力求达到多方跨行的结合,商业银行已经是很多人理财投资的不二选择,但是为了金融市场的良性竞争发展,在大力发展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的同时,也应加快发展独立理财服务,比如投资公司或理财公司,这种专门独立的理财机构的出现,是更专业高要求的投资者的选择,商业银行有其优势,但是毕竟它还需要涵盖自己分内的业务,所以,独立的这种中介机构的发展也是一种正确的趋势,在这样的一种良性竞争下,可以促使理财行业剑圣发展。 (四)加强对专业人才的培养,提高理财人员素质 不论是商业银行还是独立机构,对人才的需求都是一样的。专业的理财服务是具备金融、保险、税务、法律、证券为一体的,是为客户提供全面的、合适的个人理财业务是发展个人理财业务所需要的,合理的个人理财可以实现资产增值最大化。因此,要加强这种复合型人才的培养才能满足不断发展着的更专业的理财服务。对于这个行业来说,应该建立有公信力的理财人员的专业培训和管理机构,以保证为金融市场的专业人才输送。 四、结束语 个人投资理财是以不断提高个人或家庭的生活品质为目的的一种经济活动,成功投资理财可以实现财富值的增加,减少不必要的支出,改善个人或家庭的经济水平。个人的投资理财行为还可以保证社会资金的循环,实现社会再生产,所以合理的投资理财是很有必要的。 作者:王家心 单位:绍兴银行绍兴分行 投资理财论文:案例研究个人投资理财建议 1个人投资者投资理财偏好调研 笔者在研究过程中,对全国27个省市地区的280名个人投资者进行了实地调查访问。并将部分调查结果统计如下:280名投资者中42.5%的个人投资者选择将收入的5%以下投资理财,随着投资额占收入比例的增长,投资人数呈下降趋势,将收入50%以上投资理财的仅有4人(1.43%)。由此可见,投资者的理财观念是比较理性的,绝大多数个人投资者仅将自己收入的较小部分购买理财产品,在资本保值的基础上寻求资本的增值。同时,在调查的280名投资者中,投资理财目标为“兼顾资本增值与保值”的个人投资者占据了48.93%;追求“资本增值为主”和“资本保值”的投资者人数相当,分别占据20%和19.29%;投资为了追求高风险的个人投资者仅占11.79%。由此可见,大部分投资者不仅仅为了实现资本的保值,也不是盲目的追求高收益而忽视了潜在的高风险,而是能够将保值与增值相结合,合理看待理财的收益与风险。有三成以上(36.43%)的个人投资者风险损失的承受力不超过5%,风险承受能力在5%~25%的投资者人数最多,占到39.29%,随着损失比例的升高,能够承受该比例的投资者人数下降,仅有5.71%的个人投资者能承受损失超过50%。可见,大部分个人投资者的投资观是较保守的,这也给金融机构推出理财产品起到了导向性的作用,与其推出年化收益率高达15%以上的理财产品,不如提供年化收益率稳定于5%~10%的理财产品来吸引更多的投资者。此外,有45.36%的个人投资者“希望理财工具不仅要保证本金,且收益最好高于储蓄”,同时,有52.86%的投资者“关心资产保值多于增值”,这也体现了购买理财产品的价值所在:在保值的同时,尽可能地追求高额回报,不盲目追求高利润而忽略可能存在的高风险,也不仅仅希望回报额等同于储蓄利润。通过上述的研究统计,笔者还发现,不同个人投资者由于家庭财富、投资时机、投资取向等因素的不同,其投资风险承受能力不同;同一个人投资者也可能在不同的时期、不同的年龄段及其他因素的变化而表现出对投资风险承受能力的不同。 2个人投资者理财案例分析与建议 笔者在对我国个人投资者理财特点的调研过程中,针对不同经济状况、投资目标及不同风险承受能力的个人投资者进行了详细的个案探究与分析,并针对不同投资特点的个人投资者制订了满足多样化需求的投资理财方式,以下便从中选取两个典型案例进行剖析。 2.1职场新人的投资理财计划 小程大学毕业后已在上海工作两年。最近,小程打算辞职寻找新工作,但是未来找工作期间,可能出现没有收入的若干个月。小程想在上海成家立业,除去父母提供买房首付,之后的月供则要求小程自己负担。小程现在每月税后工资有7000元,每月房租1500元,每月日常开销花费约3000元。除去其他开销,工作两年后,小程存有1.5万元的活期存款金额。此外,小程将父母提供的5万元进行股票投资,现已盈利约1万元。小程目前的收入主要来自于工资,每年可结余下3万元左右的存款。但是,辞职后的几个月将不再增加收入,并且投资的股票收益也有较大的波动性。对于小程的资金现状,笔者在分析后提出了如下建议:小程应该提高存款数量,建议预留6个月的支出(约2.7万元)作为活期存款备用。同时,小程还欠缺1.2万元的存款备用金(现有1.5万元存款),这需要将部分投资的股票暂时变现以供现需,今后则可以考虑再次入股投资。最重要的一点,建议小程投资其他理财工具。调整存款后,小程仍将4.8万元资金投资在股票上。因为小程目前的可支配资金有限,建议他选择银行理财工具和基金产品等。小程可将部分或者全部股票投资转移到代客理财的公募基金或者银行理财工具上去,前者的风险偏好和小程之前的股票投资较接近,后者则是一种稳健的理财方式。以公募基金为例,小程风格偏激进,可将大部分仓位放置于偏股型基金。建议小程可以把原有股票调整到配置于大盘股和中小盘均衡的基金中,这些基金以往的年化收益率约在10%~20%。从长期来看,小程在今后一段时间内会持续增加收入,各项财务指标也会逐渐宽裕。因此,小程应该转向稳健型理财工具。例如,银行理财产品的风险度较低,适合小程这样初入理财市场的保守稳健型个人投资者。现在,银行理财产品的投资门槛大多为5万元起,小程可以将每月剩下的2500元结余以滚动的方式做定存,在积累到资金达到投资门槛5万元时,再一次取出,从而投资银行理财工具,这一累计过程大致需要1.5年。通过以上短期与长期相结合的投资理财计划,小程对未来的理财收益与生活质量都拥有了很强的保障。 2.2望女成凤父亲的投资理财计划 凌叔叔家有个17岁的女儿,妻子和他都是企业员工,两人每年税后收入约30万元。家里共有存款30万元左右,并且有两套房,一套市值200万元左右,用于居住;另一套是闲置状态的旧房子,市值在60万元左右。另外,凌叔叔多年淘货得的宝贝价值约有50万元。凌叔叔希望送女儿出国留学,并且希望买一辆家用车。笔者就凌叔叔的基本情况,经多方研究分析,得出如下建议:首先,建议凌叔叔将30万元存款中的20万元留在银行理财产品等流动性较高的存款中,以应对日常家庭支出和可能急需用钱的突发事件。银行理财产品的风险相对较低,且流动性较高,是一种稳健保守的投资方式,建议不要冒进地把大笔资金投入到股票等高风险产品中。同时,一般结构型的理财产品多数会有保本协议,能够给个人投资者与理财者提供一定的资金安全保障。其次,凌叔叔把相当大的资产用于当铺淘宝,虽然可以淘到一些价值高昂的玉器等,但是很多收藏品价值难辨,且流动性较差,不适合作为家庭急需资金时的理财工具。建议凌叔叔将这部分钱做一些更加实际的投资。减少了这部分支出后,家庭净结余每年可以增加约2万元,并将这部分资金以稳健为前提,投资于各类基金产品,这样也为女儿未来留学提供了资金保障。按照目前家中的收支情况来看,每月大概有1.3万元的净结余。这笔资金是定期定额流入的,因此适合定投,可以分摊市场风险。同时,为了获取较高收益,凌叔叔可以适当采取进取型投资,每月将5000元投资到偏股型基金、5000元投入到偏债型基金之中,剩余的可以投入到货币型基金或存入银行作为保本方式。当货币型工具内的资金达到一定量后,可选择合适的市场时机,转入股票型或债券型基金中。通过上述分散投资的方式,凌叔叔可以为女儿留学及购车计划提供客观的资金支持。 3结论 通过以上研究分析,笔者希望能够帮助我国的个人投资者更加透彻全面地了解理财市场的信息。同时,希望银监会能够时时做好金融市场的监管工作,保证投资理财市场的交易秩序。并且,各大金融机构在推出理财产品的同时建议能够提供相应的理财培训,帮助个人投资者掌握理财知识,提高理财工具收益的辨识度,真正为我国的个人投资者提供安全可靠的理财计划。 作者:赵旻琪 单位:江西财经大学 投资理财论文:高中生投资理财论文 一、样本基本情况 本次问卷调查于2014年6月~2014年7月在天津英华国际学校进行。采用随机抽样调查的方式共发放调查问卷500份,收回有效问卷415份。受访者以高一高二学生为主,年龄平均在17岁,性别比例相当,男性受访者257人,占总数57%,女性受访者193人,占总数的43%。调查问卷包含三部分内容:高中生群体的投资能力、投资偏好及主观评价。 二、高中生投资理财现状相关数据及分析 (一)高中生投资能力 1.年平均储蓄额 调查发现:20%受调查的同学有超过5000元的年储蓄额,61%以上同学有超过1000元的年储蓄额,平均年储蓄额为2963元/人。由此推断:天津高中生储蓄需求为4.9778亿元,全国高中生(不含港澳台)储蓄需求约为150亿元。以上数据说明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高中生确实具备了一定的自己。 2.储蓄方式 关于储蓄方式的调查,结果显示:有43%受访同学选择了保留现金,36%的同学选择了银行储蓄,选择不同形式投资理财的同学只有14%。上述结果表明:虽然高中生具备了一定的资金实力,但大多数同学投资理财观念滞后,高达79%同学仅仅局限于现金和银行存款,只有不超过14%的同学听说或者尝试过其他方式的储蓄方式。 3.储蓄动机 当被问到“为什么储蓄”这个问题时,有近40%的同学回答有未来打算。而未来的资金使用需要保证现期储蓄的保值增值,考虑到受访同学在储蓄方式中的回答,作者发现高中生的投资理财能力还不能满足他们的理财愿望,说明有必要对其进行投资理财教育。 4.综合分析 结合储蓄额跟储蓄方式综合分析,作者发现拥有较高收入的同学群体更容易接触到股票、银行理财、不动产等多种理财方式。这种联系或许跟不同理财方式的入门门槛有较大关系。 (二)投资特征分析 1.风险偏好 在调查的学生群体中,78%的同学对公平赌博表现出对风险厌恶的态度。这种对风险厌恶的态度在投资的时候会表现在对风险和收益的取舍。在使用不公平赌博测试风险厌恶情况时,所得结果与公平赌博测试结果相似,也有一部分同学呈现为风险中性。 2.投资比例分析 大部分同学都愿意将一定比例储蓄拿出来用作投资资金。有99%的同学愿意拿出10%以上的储蓄进行投资理财。通过将投资比例跟储蓄动机、储蓄额交叉分析,拥有高储蓄额、投资动机强的同学更愿意拿出更高比例的额度进行投资,这符合基 3.投资期限偏好 从投资期限偏好方面来看,61%的受访同学可以接受1年以上的投资期限,因而在设计投资理财产品时,可以考虑更长期限的投资,如股票、长期债券和不动产投资。结合储蓄额度分析,作者发现储蓄额度高的同学更容易偏好超短期和最长期两种投资期限,原因可能是因为他们的支出水平比较高,所以消费动机和投资动机都更加强烈。 4.对投资损失的容忍度。 (1)大部分同学对风险损失的容忍度比较高,65%的同学可以接受10%以上的损失度,50%的同学可以接受15%以上的损失度,说明同学们对风险的厌恶实际上没有那么大。在投资理财产品设计上,可以适当考虑风险较大的投资品种。 (2)不同储蓄水平受访同学对于不同损失容忍度的比例各不相同,能够接受6%~50%损失容忍度的受访者比例最大。500元以下和10000元以上储蓄额受访者都有62%以上比例同学可6%~50%损失容忍度。在2000~3000元储蓄额受访者中间,接受6%~50%损失容忍度的同学比例高达88%。其他储蓄水平受访者接受6%~50%损失容忍度的同学比例在62%和88%之间。 (3)不同期限偏好受访同学对于不同损失容忍度的比例各不相同,能够接受6%~50%损失容忍度的受访者比例最大。3个月以内期限偏好受访同学接受6%~50%损失容忍度的比例在52%以上,1~3年期限偏好受访同学接受6%~50%损失容忍度的比例高达88%。其他期限偏好水平受访者接受6%~50%损失容忍度的同学比金融inanceNO.2,2015(CumulativetyNO.579)例在52%和88%之间。大体上说,超过3个月以上期限偏好受访同学的损失容忍度随着期限的增加而加大。 5.是否愿意借贷投资 在是否愿意借贷投资时,有45%的同学愿意负债进行借贷。当将是否借贷跟风险厌恶进行交叉分析时,我们发现风险爱好者更加偏好借贷,但是这种偏好并不十分显著。愿意借贷对于设计投资组合时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可以放大资金量。 三、总结和建议 (一)以被调查的500名天津市高中生为代表的投资特征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点 1.储蓄和投资能力。高中生群体已经具备了一定的储蓄实力,同时在进行储蓄时已经具备了比较明确的动机,并希望未来能有一定的资金支持。但是从储蓄和理财渠道上来说,大部分同学只局限于现金和银行存款,缺乏应当具备的投资理财知识。 2.投资特征。高中生群体在投资时对流动性要求较高,需要有一部分随时可以支取的现金或者存款。不同储蓄额的同学之间的投资诉求差异比较大。一般而言,储蓄额高的同学更容易接受风险高、期限长的投资方式。整体上看,同学对损失的容忍度比较高。 3.主观态度。有90%的同学愿意拿出10%以上的储蓄进行投资理财。绝大部分受访者认为一定程度的投资理财知识普及教育是非常有必要的。 (二)限制中学生投资理财的一些问题 1.投资理财教育不到位 这种教育的缺位跟中国传统思想有关,也跟大陆的应试教育环境有关。社会、学校和家庭对孩子们的希望都是认真读书,重心都放在如何在应试教育中取得优异成绩,从而不重视对学生在投资理财方面进行必要教育。但是必要的投资理财教育不仅能够从小培养孩子们正确的金钱观,而且能够提升他们的综合素质和竞争力,为孩子未来的教育、创业等方面提供资金支持和基础。因此,本文作者认为有必要对高中生进行基本的投资理财教育。 2.金融机构服务不到位 因为高中生作为一个群体,尚不具备独立的经济实力,所以不太能够得到金融机构的关注。就目前而言,市场上还没有针对高中生的投资理财产品。但是,从本文的调研结果来看,高中生作为一个群体是有投资理财的能力和需求的。希望高中学生能够成为被金融系统所关注的一个群体。 (三)建议 1.加强对高中生的投资理财教育 培养投资理财意识。高中生作为即将独立生活的群体,应树立投资理财观念,主动学习金融知识,培养自己投资理财能力,以提高自己在未来的社会竞争力。 2.金融机构应当重视中学生群体 为他们量身定做投资理财产品。中学生是未来社会的主人和消费主体,开发针对中学生的产品,在这个未来最具潜力群体里建立起良好的品牌形象和美誉度,可为金融机构在未来赢得巨大消费群体和商业利润,并在竞争中占得先机。 3.根据本文的调研结果 作者抛砖引玉建议开发如下针对中学生的投资理财产品,供金融机构参考。 (1)“压岁宝”:针对中学生压岁钱,定存定取,500-1000元起存,1年期理财,收益应达到现有银行同期理财产品平均值。主要吸引风险厌恶,无流动性需求的高中生群体。为吸引高中生投资理财,每1000元投资每年赠送1张福利/体育彩票,多者以此类推。到期如果续存,续存之日起可转化为“未来宝”。 (2)“快乐宝”:针对消费性储蓄高中生群体,流动性要求高,随用随取,收益高于活期储蓄,类似“余额宝”。 (3)“未来宝”:针对远虑性储蓄高中生群体,1年以上理财期限,收益高于“压岁宝”,类似“零存整取”。每1000元投资第一年到期赠送1张福利/体育彩票,多者以此类推。每1000元投资第二年到期赠送2张福利/体育彩票,更长期限类此赠送。 (4)“财富宝”:针对投资性储蓄高中生群体,可考虑设计投资组合,包括购买基金、股票及房产,高风险高收益,期限3个月到一年,1000元起存,每个投资者每3个月赠送1张福利/体育彩票。 四、结论 作者认为有必要对中学生进行投资理财教育并开发特定金融产品。针对中学生投资理财,作者认为有深入研究的必要。并建议在后续研究中,在调查问卷的设计上适当增加一些调研指标和相关问题,进行更深入的拓展研究,同时把调查范围扩大到初中生群体。希望在后续研究的基础上,结合中学生的投资理财特点,尝试构建几个更具针对性和实用性的具体投资组合金融产品。 作者:李婉晴单位:天津英华国际学校高二(1)班 投资理财论文:金融法律投资理财论文 一、我国个人理财和个人投资的长期发展对策 (一)构建综合性的金融法律体系 针对国家在构建金融法律体系上的误区,本文建议我国应该构建一套综合性较强的金融法律体系。这套法律体系至少应该涵盖以下几点内容:1.理财业务的门槛设置。法律体系中要指明理财业务的门槛:一是理财公司的理财能力达到一定标准;二是理财公司的财务能力达到一定标准;三是公司内部的控制制度足够完善;四是公司的资本达到一定的要求。2.信息公布的规范。法律体系中要说明信息公布的规范:一是理财公司有义务公布理财收费、投资类型和收益率等信息;二是理财公司有义务公布公司业绩、管理能力和公司资质等信息;三是理财公司有义务公布支付方式、计费方法和计费标准等信息。 (二)培养综合性的理财人员 在保险行业、证券行业及银行行业中,理财人员几乎都是对自身所在行业的情况了解较多,而对其他两大金融行业的了解偏少。因此,当这些行业的理财人员在面对行业跨度较大的金融产品时,往往很难给出客户较为准确的参考建议。于是,本文建议这三大金融业都要充分认识到理财人员的这种不良现状,除了要求理财人员熟知本行业的知识,还必须要求理财人员多学习另外两个相关金融行业的知识,从而打造出一批适应当前金融业发展的综合性理财人员。 (三)大力拓展理财产品的新品种 本文建议三大金融业可以采取“守旧创新”的基本发展策略。所谓金融业的守旧是指:金融业拓展现有的宣传渠道,尤其在新兴媒体上多做广告,让更多居民熟悉行业所拥有的金融产品,从而吸引和拉拢更多居民来选购理财产品,保持行业的持久竞争力。所谓金融业的创新是指:各大金融业在坚持原有产品的基础上,积极开拓一些新的理财服务或理财产品,让这些新服务和新产品来进一步吸引客户,从而让行业的综合竞争力能够更上一层楼。 (四)提升理财投资者的理财投资水平 虽然,理财投资者在选购了理财产品、投资产品之后,理财公司都会给理财投资者配备一名专业水平较高的理财人员。但是,理财投资者不能依赖于理财人员的看法和建议,而是应该加强自身理财与投资水平的修养。本文建议理财投资者从以下几方面来加强修养:一是理财投资者一定要树立理财、投资都有风险的意识,而不要一味相信理财人员所说的毫无风险;二是理财投资者要尽量学习每款理财产品、投资产品的具体内容,通过自我分析来正确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与投资产品;三是理财投资者要多向理财人员了解所选购产品的真实情况,时常关注选购产品的最新动态;四是假如理财投资者碰到了理财公司或下属的理财人员侵权的情况后,要立刻向理财公司或下属理财人员提出索赔的请求,假如对方拒不索赔,那么理财投资者最好跟监管部门反映真实的情况,请监管部门帮助自己维护权益。 二、结束语 首先,本文阐述了在个人理财、个人投资中最显著的几个误区:一是法律上的误区;二是人员配置上的误区;三是产品种类上的误区;四是宣传上的误区。其次,本文具体阐述了解决的方案和对策:一是构建综合性的金融法律体系;二是培养综合性的理财人员;三是大力拓展理财产品的新品种;四是提升理财投资者的理财投资水平。 作者:罗文平单位:海南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投资理财论文:我国个人投资理财论文 1个人投资理财相关知识 所谓投资理财是指通过合理安排资金进行储蓄、债券、基金、保险、股票、银行理财产品等个人财务的合理规划,从而达到保值增值的目的,获得财务资产的合理增长,目前常用的几种个人投资理财方式主要以储蓄、债券、基金、保险、股票、银行理财产品等为主。储蓄是个人将暂时用不到的货币结余交给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获得存款利息的一种投资活动,是我国银行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包括定期、活期存款与外汇储蓄。债券是政府、金融机构、企业等为了向社会筹集资金所的一种金融契约,在限定时间内按照一定利息向用户支付本金与利息,是一种有效的债务凭证。相对而言,债券收益一般企业最大,政府最低,保障程度则与之相反,政府最可靠,最后则是企业。基金是为了某种目的而特地设立的转向资金,比如信托基金、公积金、退休基金、保险基金等。保险是指通过合同契约保险人与保险机构之间形成的财务赔偿关系。股票是股份制企业为了筹集资金所的股份证书,股东以此作为凭证获得收益的有价债券。理财产品是金融机构设计并的相关产品,将募集到的资金投入市场获得收益并回馈给用户利益,以保证理财收益与非理财收益产品为主。 2个人投资理财现状分析 个人投资理财即通俗的管理钱财,是个人根据自身经济条件、需求和资金使用情况、风险承受能力所选择的未来财务规划模式,在个人投资理财选择支持下获得理想的额外收益,从而完成财富的积累与个人资产的增长。近年来随着我国金融领域的不断进步革新以及个人财富的不断增长,我国个人投资理财领域也迎来了繁荣发展期,虽然个人投资理财模式备受关注,但是仍旧存在不少困扰着其继续发展的负面问题,尤其是传统理财观念与现行理财观念的冲突愈加明显,具体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中国传统家庭生活模式影响着个人投资理财选择。我国自古以来提倡孝道文化,父母对子女的养育、子女对父母的奉养理念深入人心,理财领域生命周期理论中提到个人一生收支状况不同,要做到收入支出与生命周期相匹配必须有合理的财务投资规划。面对这种规划要求,我国根深蒂固的财务观念和传统家庭生活模式就直接制约了个人理财的发展,尤其是父母子女相互馈赠的局面严重影响了个人投资理财的选择与需求。西方文化中强调的理财观念是资产保值并维持生活水平的稳定,这与中国传统储蓄理财观念大不相同,在理财方面中国个人对财富保值增值的需求极为强烈,因而导致了个人理财领域的畸形发展。理财作为与储蓄不甚相同的一种投资观念,本身收益就伴有一定的金融风险,我国众多居民在个人理财方面盲目追求高收益但是却忽略了高风险,在应对投资风险方面也缺乏相应意识,因此一旦出现投资失利后往往是亡羊补牢而非未雨绸缪,这种风险意识上的缺失也严重影响了个人理财的理性选择。众所周知,理财投资可获得经济收益,同时分散金融风险,但是我国金融政策目前实行的是分业经营,即银行业、保险业与证券交易行业分开经营,对个人投资理财而言在选择方面增加了困难,不利于个人理财的发展。 3个人投资理财策略分析 当前我国个人投资理财领域产品众多,不同产品的投资风险与收益率都不同,投资者个人对于投资收益率的期望及风险承担能力也各不相同,因此做个人投资理财选择时要有科学的策略予以指导,从而获得收益与风险的平衡。我国个人投资理财原则与策略具体如下。 3.1个人投资理财原则我国个人进行投资理财时要遵循三大原则,分别是规避风险、量入为出与注重整体效益。任何金融投资都不同程度伴有金融风险,但是这种风险也意味着投资者将来可能获得的收益,因此个人投资理财要注意把握机遇与风险,在投资过程中要善于规避理财风险,做到未雨绸缪,从而在把握机遇的同时有效降低风险,获得满意的增值服务;量入为出原则是指个人注意自身经济条件与理财需求,合理规划个人财务,将安全保值的银行储蓄与带有金融风险的增值投资做合理规划,确保投资风险控制在个人承受能力范围内,尽可能减少损失提升收益;整体效益原则是指个人投资理财规划中要做好阶段性财务规划与整体性财务规划,确保所有投资都有意义,增值服务有保障,金融投资风险可控,从而实现股票、储蓄利息等的增值,保证个人投资收益。 3.2个人投资理财策略面对众多收益与风险各不相同的个人理财产品,在选择时要遵循三大指导原则,科学地做出选择决策,保证个人投资收益。首先要明确认知个人投资风险和预期收益之间的关系。所谓投资风险是指个人投资过程中可能损失的收益,投资收益是去除个人本金与损失后的净利润,面对投资风险与个人收益之间的正比关系,高风险高回报、低风险低回报是指导个人选择的重要因素。对于我国传统居民储蓄习惯而言,国库券与银行储蓄是风险和收益都最低的投资方式,与其他理财产品相比,安全低风险意味着投资收益低,因此个人投资理财时要针对个人经济条件、个人需求做出合理选择,明确股票、金融债券、银行理财产品的风险与收益,合理控制风险与增值服务。其次要注意个人投资理财资金的流动性与投资周期。所谓投资周期是指个人理财从资金投入到回收的全部时间,资金流动性决定了资金与现金之间的转换率。一般而言,资金周转速度越快,投资周期越短,资金流动性越强,反之则周期长,流动性比较慢,比如银行储蓄可随时取、变现速度快,但是收益偏低,与之相比,定期储蓄周期长但是收益高。像股票、债券、保险、理财产品等投资周期就偏长,一般很难按时拿回投资资金,但是相对收益就较高,承担的风险也大,因此个人投资理财方面要对自己的投资周期与资金周转速度有明确认知与需求,从而指导个人进行投资理财选择。最后是个人用于投资理财的金额大小不同,在选择投资理财时的门槛也不同,大额投资可选择理财产品方案多,小额投资产品则相对较少,要根据个人可用投资资金做出正确选择。 3.3个人投资理财实践目前我国个人理财领域最活跃的投资理财产品是基于网络平台的投资,这种金融上的创新对我国金融投资格局的变化产生了较大影响。网络个人投资理财模式的兴起促使金融制度与金融工具积极创新,以余额宝、招财宝等大批个人网络金融理财产品为代表的新型投资模式悄然兴起,成为当今最具活力、辐射面最广的个人投资理财选择。对于追求低风险、稳健收益的个人来说,银行储蓄、保险与货币型基金是较好的理财选择,这些产品虽然收益相对较低,但是风险小,投资保值服务有保障,因此较为适合投资周期长、稳健保值的客户,可达到预期收益,像活期与定期储蓄存款、国债、保险产品、货币型基金是这类人群的主要选择。对于收益增值要求较高的客户,可选择有一定风险但是收益高于银行同期理财产品的信托产品、混合型基金与银行发售的相关产品等。余额宝与招财宝作为高收益个人网络理财产品,目前已经拥有上亿用户,尤其是余额宝,依托淘宝与天猫这个巨大的网络平台,成为阿里巴巴旗下最受人瞩目的个人理财产品,也直接影响了国内个人理财储蓄格局。与余额宝相类似的个人投资理财产品美国也曾出现过,但是由于美国储蓄率较低且美联储降息,最后被迫关闭。但是在中国这个人均储蓄率较高的国家,余额宝作为与最大网络消费平台淘宝天猫相联系的理财产品,其收益率高于银行,风险相对较低,是一种备受认可的货币型基金,尤其是其打出的无风险口号和高于银行储蓄的利率对于广大居民有强烈吸引力。作为货币型基金产品,余额宝理财风险相对较低,但是同样也存在金融风险,尤其是随着阿里巴巴的美国上市计划成功完成以及与国内众多金融巨头的合作,更是进一步增强了这款理财产品的吸引力。余额宝这款个人理财产品的流动性、低成本性、获利性决定了其在当前个人投资理财领域的竞争实力,尤其是余额宝与阿里巴巴支付宝的合作运营模式,对于用户而言其所代表的增利宝基金可有效集中个人闲散资金,不仅收益高,且具备一定安全性,实现了支付宝用户、销售平台和结算平台的三者共赢,不过这种理财产品的发展要着重应对网络金融风险,这也是目前困扰国内金融理财模式发展的瓶颈,需要慎重应对。 综上所述,目前我国个人投资理财还处于不甚成熟的发展阶段,解决个人理财领域的发展瓶颈是关键,理财作为拓宽人们金融收益的重要渠道,发展前景广阔,因此要积极对我国个人投资理财领域加强管理创新与新兴互联网金融合作,让更多的个人用户获得理想的投资理财选择。 作者:张文鹏单位:鞍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理财论文:通货膨胀下的个人投资理财论文 一、个人投资理财应当遵循的原则 (一)量入为出原则在个人收入一定的情况下,量入为出尤为重要。只有满足个人正常的生活开支之后,才能进行更为高级的投资理财,千万不能拿个人的生活费进行投资。 (二)投资分散化原则投资学中最基本的一项原理是,不能把所有的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一定要做合理的资产配置,即投资分散化,利用投资组合把财富投资于不同的项目,并确定各种投资资产的比例,从而保证投资的收益性,尽量减少风险。同时,还应当短、中、长三种理财方案配合使用,注重进行组合投资,把握好各期限种类资产的配置比例,力求收益最大化,最大限度地减少通胀带来的损失。 (三)坚持“安全性、盈利性、流动性”三性协调原则为了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合理应对通货膨胀,首先要选择安全性高的投资方式,安全性是投资理财的首要原则,所谓安全性是指个人资产的购买力不因通货膨胀而受到损失。其次,应该保持一部分灵活的流动资金,以备不时之需,即要做到流动性。在通货膨胀条件下,货币出现贬值,购买力下降,因此个人投资者需要保持相当数量的流动资金以备不时之需。因为在面临通货膨胀时,通常个人收入水平的增长速度赶不上通货膨胀的速度,流动性是为了保障在物价上涨迅速的同时能够保证生活水平,补贴生活所需,或者看准时机选择正确的投资方向。最后,投资的最根本目的是为了获得盈利,将个人资产投资之后要实现增值,收益越多越好,这是投资理财的根本原则。个人投资者可以尽量通过投资组合来提高盈利性,以消除通货膨胀的影响,使投资者的效用最大化。 (四)具备投资理财专业知识术业有专攻,虽说不可能每个人都成为专业理财师,但要想在金融风暴中顺利平稳的度过,必须要了解和掌握一些投资理财方面的专业知识,否则不仅达不到资产增值保值的目的,还会被金融危机的大潮所淘汰。只要自己有足够的能力和头脑进行投资,就是正确的应对方式。 二、个人投资理财的工具 (一)储蓄金融资产中,银行存款是最传统、最普遍的投资方式。存款具有增值的稳定性、安全性以及操作上的简单性等特点,最受广大投资者欢迎,但在当前利息较低,又有高通胀风险的情况下,银行存款所能代表的购买力在缩水。虽然国家为了抑制通货膨胀会不断调高银行存款利率,但在通货膨胀时期,利率的调整一般会有“时滞”,利率调高往往比通货膨胀慢一拍,这时居民存款会出现负利率的现象,居民储蓄实际上是在不断贬值的。因此,在通胀时应尽量降低银行存款在资产中的比重,有少量短期银行储蓄、保持一定的流动性就足够了。 (二)股票良性的通货膨胀对股价影响较小,甚至还会对股市有利好效应;恶性的通货膨胀则对股市的抑制效应明显,此时经济被严重扭曲,货币加速贬值,这时人们会囤积商品购买房屋进行保值,此时会出现资金流出证券市场,股票价格下跌;同时企业生产资金短缺,而原材料、劳务成本等价格飞涨,使企业盈利下降,股价下跌。虽然我国目前不可能出现恶性通货膨胀,但自2007年的牛市结束后,我国股市一直处于调整状态,股市陷入熊市,投资者难以获利甚至亏损。投资者投资股票,除去获得买卖差价,还可能获得较高的股息回报,但是投资股票,伴随着高收益的是高风险。所以,股票投资适用于那些能够承担风险,并且具有相关专业知识的个人投资者。 (三)债券债券的收益介于储蓄和股票之间,具有保值能力,其利率高于一般银行储蓄利率,具有一定的盈利能力,安全性比较高,适合于相对比较保守的理财投资者。 (四)保险保险是一种与众不同的投资方式,它是对被保险人的意外损失和经济保障提供经济补偿的一种方法,它并不能保证人不会生病、不会发生意外、不会衰老。但是一旦有灾害和事故的发生,就可以从保险公司那里获得一定的经济补偿。从理财角度来看,保险或许不能带来像证券投资那样的丰富收入,但它的保障功能是其它理财工具无法比拟的。个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相应的保险产品:人寿保险、意外保险、健康保险、养老保险等。(五)房地产据有关部门调查统计,房地产最为抗通胀。尤其是在通货膨胀比较温和、房地产泡沫较少时,比如CPI 3%,房地产投资是最为明智的应对通货膨胀的方法。同时,房地产还可以用作抵押,从银行取得贷款。从这个层面上讲,投资房地产不仅能够保值,如果用于抵押贷款,还能获得一大笔流动资金。房地产投资适合有一定资金实力的投资者,是否投资得考虑自己的财力和能力。投资房地产需要注意的一点是,若通货膨胀比较严重,CPI 5%,物价上升水平比经济发展水平高许多的话,房地产容易出现泡沫市场,不宜投资此领域。 三、总结 当然,除了以上几种投资方式以外,还有许多适合个人投资的方式。总之,只要个人投资者选择和把握好适合自己的投资方式,就可以在通货膨胀发生的情况下保障资产财富不缩水,同时达到增值的目的。 作者:王月然赵展单位:河北政法职业学院 投资理财论文:现代工薪阶层投资理财论文 一、工薪阶层投资理财存在的问题 (一)工薪阶层理财意识弱、容易陷入理财误区由于传统观念的影响,我国工薪阶层的理财意识普遍较弱,认为理财就是储蓄,买国债、拿利息等,往往容易陷入理财误区,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理财就是把钱存在银行里。在人们的传统观念中,银行储蓄是最安全、最稳妥的理财方式。但现实中衡量债权人的收益、债务人的成本,最合理指标是实际利率,而不是名义利率,两者的关系为:实际利率=名义利率-物价水平变动率。具体讲,当物价上涨幅度超过银行给储户的收益率时,则实际利率为负值,也就是说把钱存在银行不仅不能增值,反而本金的购买力也会呈现下降的趋势。 2.理财是高收入家庭的专利。在日常生活中,大多数人持有“有钱才有资格谈投资理财”的观念,他们认为固定的收入扣除日常开销后几乎没有剩余,哪来的闲钱可理?但在实际生活当中,所谓真正的有钱人毕竟占少数,工薪阶层仍占大多数,因此理财并不是富人的专利,钱多钱少都需要好好打理,而实际上,越是没钱的人越需要理财,通过科学的理财可获取资产的保值、增值,要严肃而谨慎地对待。 3.对理财时间的错误认识。理财应该在结婚之后开始,这是现实生活中大多数人的普遍认知,而事实上人生的每一个阶段都需要理财,年轻单身时,收入有限,应将其用于娱乐教育以及婚前准备中;壮年时,收入相对较多,应将子女的教育、父母的赡养及退休后的储备作为其理财的重点;进入老年,则老有所养就成为其理财的主要目标。因此理财应贯穿于人生的全过程,宜早不宜迟。 (二)工薪阶层的理财技巧匮乏工薪阶层理财技巧差,普遍存在着羊群行为。工薪阶层进行理财时,不是自己分析,而是随大流,带有盲目性,且忽视潜在的风险,这在前几年的股市当中表现尤为明显,如典型的“跟庄”、“政策市”、“消息市”等非理性投资。这不仅不利于个人财产的保值与增值,还会因为投资的失败而失去对理财的信心,阻碍理财业的发展。 (三)理财环境的制约由于我国工薪阶层普遍缺乏进行理财时应具有的理财技能和相关的金融知识,因此迫切需要专门的理财机构和专家的指导,或者直接购买由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设计的理财产品,以此来满足他们的需求。但由于我国理财业起步比较晚,加上诸多因素的制约,所以针对工薪阶层的服务只停留在很浅的层次上,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理财产品同质化现象严重。就目前情况看,我国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所推出的理财产品大部分都是传统业务的组合,种类、结构和服务功能上大同小异,缺乏自身的特色,含金量低。 2.专业理财人才的缺乏。理财业务的特征是:集技术、信息、资金、信誉和网络于一体,是一种知识密集型的业务,因此它对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要求非常高。从我国实际情况来看,尽管国内有理财规划师的培训,但是国内符合标准且具有国际执业资格、高素质的理财专业人才还很少。 3.注重产品推销,轻理财规划。目前,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采取理财产品销售额度与理财人员业绩直接挂钩的考核激励机制,使从业人员存在着重产品推销、轻理财规划的倾向。此外,近期国内金融机构推出的外汇理财、基金代售等业务,严格意义上讲,并不属于真正的投资理财,因为这些产品与服务并不是从服务对象的实际情况出发,考虑其生命周期特征、风险状况等情况进行综合设计的,与客户的真正需求存在很大差距。 4.风险披露不全面。商业银行在销售理财产品时,存在着“报喜不报忧”的情况,对理财产品的预期收益率说的多,对存在的风险说的少,存在误导客户购买其产品的现象。 二、对策与建议 (一)工薪阶层个人角度 1.树立正确的理财价值观。投资理财其实是一种生活方式,一种理念,一种价值观。工薪阶层在参与时,应树立正确的理财价值观,避免陷入误区,此外还应客观分析自己的综合条件,设定合理的预期收益目标,同时坦然接受现实,理性地看待一时的得失。 2.学习投资理财的相关金融知识,提高理财意识和投资技巧。建议工薪阶层应从自己最熟悉的产品入手,通过不断的积累经验,逐渐拓宽理财领域。 (二)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在国外,投资理财的专业机构和中坚力量是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他们对理财质量的好与坏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由于我国理财业起步比较晚,在发展过程中又受到诸多因素的制约,与国外同行相比存在很大的差距,因此我国商业银行应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积极探索,具体措施如下: 1.加快理财产品的创新。随着收入的增加,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的需求也发生了改变,更趋于多元化,因此为满足不同人的不同需求,增强吸引力,商业银行应积极进行理财服务产品的创新,建立永久创新机制,为实现此目标,银行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第一,密切关注客户的潜在需求以及市场的变化趋势,并进行详细分析,创造出适销对路的金融产品;第二,对现有产品结构进行细化、评估,确定自身的核心产品,并围绕核心产品进行结构调整;第三,为满足客户个性化、多样化的理财需求,应对现有产品进行整合,重新包装。与此同时售后还要长时间的跟踪,一旦情况发生变化,要及时调整理财方案。 2.实施人才培养战略。在投资理财业务上,商业银行要想打造出自己的品牌、形成特色,就应该实施人才战略,积极地选拔和培养人才,具体措施包括:第一,实行准入制,提高社会公信度。即理财人员必须持证上岗,进行统一的资格认证和考核管理;第二,将一批业务骨干作为重点培养对象,选拔到理财岗位上来;第三,建立健全相应的激励机制,例如在薪金待遇上给予理财人员一定的倾斜,以此增强该岗位的吸引力。 3.根据客户的生命周期,综合考虑,量身订做理财方案。在投资理财的过程中,不同生命周期阶段的现金流要求、财富保值、增值的要求是不尽相同的,这就要求商业银行能够进行有效的投资组合,分散风险,以确保理财资产的安全性。 4.遵守职业道德,履行告知义务。商业银行要定期进行内部调查,督促从业人员在业务的办理过程中必须遵守相应的制度流程,严格自律,不应为本部门、本岗位的一时业绩而无视制度;在销售产品时,应与客户签订必要的合同,合同中应明确提示所面临的风险。 (三)其他方面的建议 1.政府及相关部门。政府的相关部门应根据我国的国情,抓紧研究,建立、健全相应的法律法规制度,避免无效竞争和欺诈,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2.大学等培训机构。大学等培训机构作为高等人才的培养基地,在投资理财方面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它可以一方面借鉴西方发达国家各高校理财学历教育的发展经验,开设相关的专业和课程,从而为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培养跨学科、懂相关专业知识的复合型人才;另一方面,紧跟理财需求热点,及时调整课程的设置,做到密切联系实际,准确把握社会需求。以此推动我国理财业的发展,应对国外同行的竞争。 作者:李晓红单位:内蒙古财经大学 投资理财论文:工薪阶层投资理财论文 一、工薪阶层投资理财的现状 (一)投资理财需求呈现出快速增长的态势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国民收入在不断地增加,除去日常开销,人们手中出现了大量闲置的资金,而这时人们不再满足于将钱存入银行获取利息,而是尝试各种新的、更具吸引力的投资方式,对投资理财业务的需求越来越强烈。 (二)投资理财产品日益多样化由于投资理财需求量的大幅增加,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为尽快占领此市场,积极推出各种理财产品,并创建自己的品牌,这样使得理财产品的品种日益多样化。例如人们熟知的银行存款,形式单一,而近几年各大银行对其进行了创新,推出了各种人民币理财产品和外汇理财产品,其中人民币理财产品既有准储蓄型产品;还有与股票市场挂钩的产品。 二、工薪阶层投资理财存在的问题 (一)工薪阶层理财意识弱、容易陷入理财误区由于传统观念的影响,我国工薪阶层的理财意识普遍较弱,认为理财就是储蓄,买国债、拿利息等,往往容易陷入理财误区,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理财就是把钱存在银行里。在人们的传统观念中,银行储蓄是最安全、最稳妥的理财方式。但现实中衡量债权人的收益、债务人的成本,最合理指标是实际利率,而不是名义利率,两者的关系为:实际利率=名义利率-物价水平变动率。具体讲,当物价上涨幅度超过银行给储户的收益率时,则实际利率为负值,也就是说把钱存在银行不仅不能增值,反而本金的购买力也会呈现下降的趋势。 2.理财是高收入家庭的专利。在日常生活中,大多数人持有“有钱才有资格谈投资理财”的观念,他们认为固定的收入扣除日常开销后几乎没有剩余,哪来的闲钱可理?但在实际生活当中,所谓真正的有钱人毕竟占少数,工薪阶层仍占大多数,因此理财并不是富人的专利,钱多钱少都需要好好打理,而实际上,越是没钱的人越需要理财,通过科学的理财可获取资产的保值、增值,要严肃而谨慎地对待。 3.对理财时间的错误认识。理财应该在结婚之后开始,这是现实生活中大多数人的普遍认知,而事实上人生的每一个阶段都需要理财,年轻单身时,收入有限,应将其用于娱乐教育以及婚前准备中;壮年时,收入相对较多,应将子女的教育、父母的赡养及退休后的储备作为其理财的重点;进入老年,则老有所养就成为其理财的主要目标。因此理财应贯穿于人生的全过程,宜早不宜迟。 (二)工薪阶层的理财技巧匮乏工薪阶层理财技巧差,普遍存在着羊群行为。工薪阶层进行理财时,不是自己分析,而是随大流,带有盲目性,且忽视潜在的风险,这在前几年的股市当中表现尤为明显,如典型的“跟庄”、“政策市”、“消息市”等非理性投资。这不仅不利于个人财产的保值与增值,还会因为投资的失败而失去对理财的信心,阻碍理财业的发展。 (三)理财环境的制约由于我国工薪阶层普遍缺乏进行理财时应具有的理财技能和相关的金融知识,因此迫切需要专门的理财机构和专家的指导,或者直接购买由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设计的理财产品,以此来满足他们的需求。但由于我国理财业起步比较晚,加上诸多因素的制约,所以针对工薪阶层的服务只停留在很浅的层次上,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理财产品同质化现象严重。就目前情况看,我国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所推出的理财产品大部分都是传统业务的组合,种类、结构和服务功能上大同小异,缺乏自身的特色,含金量低。 2.专业理财人才的缺乏。理财业务的特征是:集技术、信息、资金、信誉和网络于一体,是一种知识密集型的业务,因此它对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要求非常高。从我国实际情况来看,尽管国内有理财规划师的培训,但是国内符合标准且具有国际执业资格、高素质的理财专业人才还很少。 3.注重产品推销,轻理财规划。目前,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采取理财产品销售额度与理财人员业绩直接挂钩的考核激励机制,使从业人员存在着重产品推销、轻理财规划的倾向。此外,近期国内金融机构推出的外汇理财、基金代售等业务,严格意义上讲,并不属于真正的投资理财,因为这些产品与服务并不是从服务对象的实际情况出发,考虑其生命周期特征、风险状况等情况进行综合设计的,与客户的真正需求存在很大差距。 4.风险披露不全面。商业银行在销售理财产品时,存在着“报喜不报忧”的情况,对理财产品的预期收益率说的多,对存在的风险说的少,存在误导客户购买其产品的现象。 三、对策与建议 (一)工薪阶层个人角度 1.树立正确的理财价值观。投资理财其实是一种生活方式,一种理念,一种价值观。工薪阶层在参与时,应树立正确的理财价值观,避免陷入误区,此外还应客观分析自己的综合条件,设定合理的预期收益目标,同时坦然接受现实,理性地看待一时的得失。 2.学习投资理财的相关金融知识,提高理财意识和投资技巧。建议工薪阶层应从自己最熟悉的产品入手,通过不断的积累经验,逐渐拓宽理财领域。 (二)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在国外,投资理财的专业机构和中坚力量是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他们对理财质量的好与坏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由于我国理财业起步比较晚,在发展过程中又受到诸多因素的制约,与国外同行相比存在很大的差距,因此我国商业银行应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积极探索,具体措施如下: 1.加快理财产品的创新。随着收入的增加,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的需求也发生了改变,更趋于多元化,因此为满足不同人的不同需求,增强吸引力,商业银行应积极进行理财服务产品的创新,建立永久创新机制,为实现此目标,银行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第一,密切关注客户的潜在需求以及市场的变化趋势,并进行详细分析,创造出适销对路的金融产品;第二,对现有产品结构进行细化、评估,确定自身的核心产品,并围绕核心产品进行结构调整;第三,为满足客户个性化、多样化的理财需求,应对现有产品进行整合,重新包装。与此同时售后还要长时间的跟踪,一旦情况发生变化,要及时调整理财方案。 2.实施人才培养战略。在投资理财业务上,商业银行要想打造出自己的品牌、形成特色,就应该实施人才战略,积极地选拔和培养人才,具体措施包括:第一,实行准入制,提高社会公信度。即理财人员必须持证上岗,进行统一的资格认证和考核管理;第二,将一批业务骨干作为重点培养对象,选拔到理财岗位上来;第三,建立健全相应的激励机制,例如在薪金待遇上给予理财人员一定的倾斜,以此增强该岗位的吸引力。 3.根据客户的生命周期,综合考虑,量身订做理财方案。在投资理财的过程中,不同生命周期阶段的现金流要求、财富保值、增值的要求是不尽相同的,这就要求商业银行能够进行有效的投资组合,分散风险,以确保理财资产的安全性。 4.遵守职业道德,履行告知义务。商业银行要定期进行内部调查,督促从业人员在业务的办理过程中必须遵守相应的制度流程,严格自律,不应为本部门、本岗位的一时业绩而无视制度;在销售产品时,应与客户签订必要的合同,合同中应明确提示所面临的风险。 (三)其他方面的建议 1.政府及相关部门。政府的相关部门应根据我国的国情,抓紧研究,建立、健全相应的法律法规制度,避免无效竞争和欺诈,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2.大学等培训机构。大学等培训机构作为高等人才的培养基地,在投资理财方面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它可以一方面借鉴西方发达国家各高校理财学历教育的发展经验,开设相关的专业和课程,从而为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培养跨学科、懂相关专业知识的复合型人才;另一方面,紧跟理财需求热点,及时调整课程的设置,做到密切联系实际,准确把握社会需求。以此推动我国理财业的发展,应对国外同行的竞争。 作者:李晓红单位:内蒙古财经大学 投资理财论文:金融投资理财问题与策略 存在问题 1.政策变化快,今年以来投资理财业务产品和流程较往年发生较大变化。省行明确投资理财业务审批流程,但因为理财业务已纳入统一授信管理,投行客户需要解决授信覆盖问题,目前我行大部分客户需追加专项理财额度,授信额度追加需要一定时间及精力。2.项目推进缓慢,投行业务对中间业务的拉动作用未能明显显现出来,尤其是与上年同期相比差距较大。受外部监管政策及内部审批体制变化的影响,虽然上半年也做了很多工作,储备了一些投行项目,但推进困难,投行业务对中间业务的拉动作用未能明显显现出来。3.辖区内各支行发展不均衡,行际业务收入差距比较大。除去LC地域经济发展问题,一些欠发达地区无适合投行业务客户,本身资源限制发展。还有一些领导和员工主观未能重视投资理财业务,对新业务没有深入研究,对客户需求没有仔细把握,借由宽松的信贷政策,更倾向于用传统信贷产品解决客户融资问题。再加上投行业务流程时间跨度较大,审批趋于严格,在一定程度上对支行投行业务发展积极性有所影响。 发展建议 1.加强对投行业务新政策、新变化的认知把握。投行政策变化非常快,一直处于跟监管机构赛跑的状态,需要有效规避政策的限制和监管风险。作为分支行要时刻关注新政策,遇到可做的产品立即启动,早动手,早受益,免得错过时机,后悔莫及。投资理财产品一般都是厚利产品,周期长,获利高,对中间业务贡献度高,抓住投资理财产品,抓住厚利产品,对各行业务发展都很重要。2.强化优质项目储备,加快投资理财项目推进。随时关注外部监管及上级政策变化,根据LC行下发的重点产品分析,对符合条件的客户拉出名单,经常对接客户需求,长期跟踪客户,做好优质项目储备。根据LC行的客户群体情况,对于什么样的产品适合什么样的客户,要做到心中有数,对投资理财业务营销方向要有个整体把握。3.强化培训、加大激励,为业务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一方面加大业务培训频率,提高业务培训人员覆盖面。采取集中授课、以会代训、经验交流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开展针对性培训,通过聘请省行专家等形式举办行长、业务经理、业务骨干等多层次的培训班,侧重于营销技能和实战演练,不断提高全行系统内条线人员投行业务素质和营销技巧,提高队伍专业市场竞争力,塑造理财精英团队。另一方面完善投行业务发展激励政策,强化团队化运作机制。根据省行下发投资理财任务指标,中间收入进度,在前期全面调查的基础上,LC行成立投行业务任务型团队,提高中间业务贡献度。加强对团队的激励力度,提高团队积极性,定期调度投行项目推进情况,加快投行业务发展。4.加强产品创新,提高投行业务发展优势。目前金融机构存在同质化服务问题,各家银行产品大同小异,只有价格、期限区别较为明显。LC行想要在这种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脱颖而出,还得依靠产品和服务赢得市场。只有不断创新,推出个性化产品,差别化服务,才能把握先机,抢占市场,目前其他银行已发展了普洱茶、红酒、贵金属、电视剧等相关题材理财产品,专门针对个人高端客户发行,收益率可观,我行也要在进行市场调研的基础上,结合客户需求与当地经济特点,借鉴同业先进做法,利用好产品创新流程管理系统,加强学习,积极创新,争取为投行业务开创新局面。5.业务发展与风险防范并重,确保投行业务持续健康发展。业务发展的同时要加强风险防范,结合今年内外部监管机构检查出的问题,结合总行、省行制定的投后管理方案,坚决落实,积极整改问题,总结经验教训,把投后工作作为今后重点工作来抓,改变以往重投中,轻投后现象,确保投行业务持续健康发展。 本文作者:王文明作者单位: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分行 投资理财论文:职校投资理财教学变革思考 建立相对独立的实践教学体系。高职教育的实践教学体系包括专业实践目标、实践教学计划、师资配备、实训教材、考核办法等要素。高职院校可根据自身情况以培养学生职业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为目标,确立书本内书本外、学期内学期外、学校内学校外三结合的全方位实践教学体系。在构建实践教学体系时既注意保持其相对独立性,又注重与理论教学体系的融合,以便帮助学生将掌握的知识向能力转化,为学生搭建理论知识和实际交互验证的平台。实践教学体系由基本素质实践教学和专业实践教学两部分组成,其中基本素质实践教学内容包括国防军事训练、普通公益劳动、通用技能训练和大众社会实践构成,专业实践教学则由专业课程基本技能训练、专业素质技能实训、第二课堂和毕业实践等内容构成。整个实践教学过程紧紧围绕着本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展开,各个环节依次贯穿于三年高职教育教学进程当中,并且对每一阶段应培养的专业技能和技术应用能力量化相应的目标、内容、课时和考核标准,最终真正使实践教学体系落到实处。 优化实践教学内容。高职院校投资理财专业在实践教学内容上应当遵循坚持夯实基础、强调专业技能、突出综合能力运用、注重团队协作精神培养的基本原则,以师资队伍建设为先导,以产学研为纽带,加快教学资源建设,优化实践教学内容。以中高职称教师、专业主讲教师、青年骨干教师为主,从专业技术核心课程入手并且逐步拓展,编写完整的突出自身特点的教材、讲义、多媒体课件、实训大纲与指导书,建立一整套完备的课程资源库,努力为学生创造立体学习的环境,提供自主学习的平台。学校要内部培养和外部引进两手抓,建立落实专业带头人、青年骨干教师、新进教师脱产进修和挂职锻炼制度,同时常年从银行、证券、期货、保险等校外机构聘用一支稳定的兼职教师队伍,通过开展专题讲座、实训指导、参观交流和教师下企业学习等方式,确保本专业师生能紧跟行业潮流,及时掌握行业发展最新动态。 搞活实践教学方法和教学形式。培养创新人才,方法比知识更重要。首先,在实践教学中要积极运用现代化的教学手段,充分利用教学设备,发挥网络资源优势,实现多媒体教学和网络教学。高职院校应鼓励教师采用电子教案、CAI课件、网上教学、答疑与讨论等多种教学形式,使得教学方式由灌注式向启发式、讨论式和问题引导式转变,形成教学互动,以此力求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教学参与意识及分析问题和处理问题的能力。其次,基于高职教育规律、采取“教、学、做”一体化的课程教学模式。根据目标岗位的知识与能力需求,以典型教学案例为主线,重构课程体系与教学内容,将课程学习的场地安排在实训室,实施现场仿真教学,老师边讲解、边演示,学生边实践、边提问,使实践教学与理论教学同步进行,既保持理论知识的系统性,又贯彻理论知识的应用性,实现了知识与技能的有机融合。再者,拓宽培养途径,重视第二课堂的开发。可以研究在专业教师指导下,以本专业在校生为主体成立学院投资理财协会,以其为载体带动课外的实践学习活动。投资理财协会每学期定期举办模拟证券期货交易大赛,学生可从中体验和掌握诸如投资策略分析、实战时机选择、实战技巧运用、投资理念与纪律等内容,从而加深对书本知识的理解与领会。 建立校内外实践教学基地。高职院校实践教学基地是一个集教学、科研、生产、培训、模拟就业于一体的多功能的结合体,是实施实践教学活动的场所和载体,是高职教育实践教学的核心环节。在学院内部可考虑建立银行柜台实训室、证券期货分析实训室和保险经纪实训室等校内主体实训中心,成熟一个,发展一个,逐步形成“金融一条街”。在学院外部可积极谋求与本地区域市场中的商业银行、证券公司、期货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联系合作,建立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利用寒暑假双休日,安排教师带队,在基地内相关业务经理的帮助下开展各种形式的客户开发和管理实践教学活动,鼓励学生利用业余时间在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兼职(如兼职证券、期货和保险经纪人等),尝试熟悉金融市场全流程的实际操作,将书本理论知识具体化、形象化,使得个人的客户开发和管理能力得到大幅度提高,同时也检验了校内实训的效果。 完善实践教学考核机制。校内实践方面,减少卷面考核范围,加大实际操作的考核比重。将平时操作时的表现与效果记入成绩,注重加强学生独立解决问题的意识和能力的培养。大力推行“双证书”制度,指导学生在校期间根据自己未来的就业意向,有目的、有选择地参加各种职业资格证书考试,使学生在获得毕业证书的同时,能获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完善学生素养与能力结构,增强学生的就业竞争能力。校外社会实践方面,可考虑实施顶替学分制度,即当学生进行校外社会活动时得到用人单位的认可且提前录用,可提出申请,经教学院系和教务处审批同意,可以用社会实践的相关成果来顶替校内专业课程的学分,同样顺利圆满地毕业。在毕业实践(包括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成绩评定时,所有毕业生一视同仁,毕业答辩时间相对充裕,做到既有答又有辩,同时包含适宜的深度和展开合理的广度。答辩成员实行指导教师回避制度,指导与答辩分开,毕业实习成绩由实习指导教师和实习单位领导(或指导师傅)评价综合确定,毕业实践的最终成绩由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综合评定而成,最终客观公正地确定校级优秀社会实践毕业生。 本文作者:刘学军作者单位:鹤壁职业技术学院
中国产业论文:中国产业国际贸易论文 一、中国产业组织政策环境分析 (一)国内环境分析 1.中国企业的规模普遍偏小,产业集中度低,产业国际竞争力弱 从工业特别是制造业的发展来看,我国工业企业普遍规模较小。产业集中度低,产业自主创新能力缺乏,产业国际竞争力弱。我国主要行业的平均集中率水平也远低于主要发达国家20世纪60年代以来的水平。我国对外技术依存度高达50%,而美国、日本仅为5%左右,国内企业仅万分之三有核心技术,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缺乏,产业发展受制于人,产业国际竞争力弱。 2.跨国公司利用其地理优势地位,控制市场、克制竞争的倾向初现出来 在国内包装企业诉利乐案中,利乐倚赖其在无菌包装机方面的垄断地位。在包装耗材上实行了不正当的限制性商业策略,控制了绝大部分包装市场,并且使利乐纸的平均价格在2003到2005年的两年时间内上涨了大约2倍。 3.国内行政性垄断问题严重,行政性垄断产业的改革任重道远 我国的行政性垄断产业主要包括铁路、港口、民航、电力、电信、城市公用事业、石油天然气、有色金属、特殊行业、邮政、城市公交、烟草食盐粮食药品等重要商品以及流通、军工、铸币、银行保险等金融业,产业部门涉及面广。行政性垄断造成了双重恶果:一方面,垄断地位使得这些产业内的企业一方面攫取了远高于其他行业平均利润率的利润,排斥竞争。损害消费者利益。另一方面由于内部约束机制不健全和发展动力的缺乏,长期以来.使这些产业成本居高不下,产业经营绩效低下。行业的特殊性加上国有企业的身份,使得这些产业的改革举步维艰。 (二)国际环境分析 1.跨国兼并成为主体 20世纪90年代初以来,世界范围内掀起第五次企业兼并浪潮,这次兼并浪潮具有以下特征:一是兼并数量急剧增多。二是单项兼并交易金额世界记录屡创新高,兼并规模日趋扩大。三是跨国并购发展迅猛。四是兼并范围广。第五次兼并浪潮是经济全球化条件下。世界范围内经济竞争加剧的结果,为了生存和在全球范围内整合资源以取得竞争优势,同行业的领头企业纷纷走向联合。同时,第五次兼并浪潮的出现并没有缓和竞争。它使得世界范围内经济竞争更趋激烈,通过此次兼并,在某些产业,只剩下实力超群、为数不多的几家巨型企业,为了争夺世界市场,这些企业欲置对方于死地而后快,竞争手段无所不用其极,波音和空客的竞争为我们提供了最好的注解。西方发达国家纷纷调整竞争政策,放松规制和提升本国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已经成为国际潮流。以微电子技术为代表的新技术的兴起和市场需求的扩大改变了传统自然垄断产业的性质。竞争政策调整的另一个动向是从对反垄断的强调转向扶助本国企业国际竞争力的提高。当前,发达国家的反垄断政策对垄断的认定已从结构标准转向行为标准。并且还要考察垄断行为的市场绩效,“一事一议”已经成为通行的原则,对横向兼并等过去严格限制的行为已基本放任自流。 2.网络经济的兴起,对世界各国的反垄断提出了新的挑战 网络经济是以计算机网络业为中心以及由这个产业派生出的若干相关产业。网络产品固有的规模经济性、网络外部性(正反馈效应)、技术的市场不相容性和网络产品技术标准造成了网络产品的锁定效应和先行者优势。从而使得垄断成为网络产品市场上的一种必然而普遍的现象。在结构和行为上显然构成垄断的厂商,在绩效上却无可指责,结构、行为和绩效的脱节将政府的反垄断政策推入了十分尴尬的境地:反垄断,意味着绩效损失;不反垄断,从道义上又说不过去。网络经济领域的垄断问题对各国政府的反垄断政策提出严峻的挑战。从1997年开始的微软垄断案,2002年最终以和解的方式解决,和解协议中,微软并没有做出多少让步。 二、我国调节外汇储备对中国产业调整的举动 2008年12月以来,计有美国、欧盟、加拿大、印度、南非、澳大利亚等国家和地区,对中国出口产品发起了超过10起贸易救济措施或者法案,而以其他方式抵制中国出口的政策也屡屡出台。在这样的环境下,中国出口保持增长的前景更加难测。印度提高了部分钢铁产品的关税;南共市成员试图将外部共同关税提高5%,但未获其首脑会议通过。2008年中国进出口总额为2.55万亿美元,贸易顺差为2900亿美元,吸引国外投资900亿美元。2008年底我国外汇储备余额达1.95万亿美元。我国已连续15年对外贸易保持顺差,国外直接投资始终处于净流入,目前是全球吸引外资最多的国家,因此这两方面的净流入使近几年我国外汇储备数量剧增。其规模已远远超出理论界提出的外汇储备应维持在其外债总额的40%左右的水平上。摆脱“金融恐怖平衡”的枷锁,是我国政府和学术界急需破解的难题。 1.扩大内需,加快产业调整步伐,降低对外依存度 以国内需求促进经济增长,降低以净出口和投资拉动经济的依赖,这是减少巨额的外汇储备的根本方法。中国储蓄率高,除历史文化传统等因素外,很大的缘由是居民有许多后顾之忧而不敢消费和没有能力消费。实施扩大内需政策,政府应加大在就业、教育、养老、医疗、环保等方面的投入。使国内居民的消费成为经济增长的引擎。同时,调整产业结构,加大对以内需为主的产业政策支持力度,逐步减少对出口外向型经济增长模式的依赖,尤其是限制初级原料加工出口的企业。扩大高新技术产品及资源性原料进口,从而减少国际贸易顺差,降低巨额的外汇储备。 2.谨慎地购买美元资产,逐步加大黄金购买量,推动人民币国际化 在现行的国际货币体系下,购买美元资产是拥有外汇储备国家不得不的选择。美国国债因其良好的信用、稳定的收益及流动性,是各国政府首选的投资对象。但近几年美元贬值的狂潮也令各国忧心匆匆,外汇储备多样化可以在一定程度的化解风险。同时。除了购买美国国债,还可以考虑购买美国通货膨胀保值债券以及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发行的债券等。截止到2009年4月,中国已拥有黄金储备1054吨,在世界各国排名第五。2000年以来,中国调整过两次黄金储备,即2001年和2003年,分别从394吨调整到500吨和600吨。但目前中国的黄金储备价值约占全部外汇储备资产的1.6%,该比例远低于超过10%的全球平均水平。黄金在中国总储备的比重实际上自2003年以来一直在下降。中国黄金储备还有很大的上升空间,至少应达到10%左右的国际水平。但人民币国际化的道路漫漫,2000年5月亚洲国家签署了《清迈协议》,开辟区域货币合作新篇章。到2009年3月中国已经与俄罗斯、韩国、马来西亚、阿根廷等签署双边货币互换协议,互换规模达6000亿人民币,与此同时,人民币贸易结算试点也在香港和内地沿海城市开展,这种“贸易结算+货币互换”的模式,是两国规避美元汇率风险,扩大双边贸易的新探索,它对中国政府加快人民币区域自由化进程,增加人民币的国际影响力提供帮助,为中国外汇储备摆脱美元体系的束缚提供了新途径。 三、案例分析出口退税政策对中国产业的影响 (一)技术密集型的高新技术产业 高新技术产业历来是国家重点的关注行业。根据商务部的相关数据显示,我国的高新技术出口商品共分为十类。在这十类中,出口的主要是计算机类、通讯技术类和电子技术类相关产品,而生物技术和航空航天技术产品的出口相对薄弱。在进口方面,也主要集中在电子技术和计算机类。可见,信息技术类商品在高新技术贸易方面占据主导地位。从我国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增长率看,2001年至2006年高新技术产品的进出口增长率均超过进出口总额的增长率。但从近期看,无论是外贸总额的增长还是高新技术产品对外贸易的增长,其增幅均有所放缓,特别是2007年,高新技术产品的出口首次出现低于总体贸易额增长的情况。这也与总体的外贸环境不容乐观有一定的关联。即使外贸环境发生如何的变化,国家对发展高新技术产业。鼓励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的态度始终不变。国家对高新技术产品的出口退税率大部分都维持在17%的最高退税率。国家多次调低出口退税率。虽然使得一些生产效率低的中小企业从市场中淘汰,低端产品规模逐步减少.产业结构有所优化。国家又不得不提高其出口退税率,以缓解由于产业结构升级所导致的剩余劳动力释放所带来的就业压力。 国际直接投资是国际经济分工不断深化、国际经济分工技术水平不断提升和国际分工政策环境不断改善的产物。商品的区际间或国际的价格差异引发了国际贸易活动,而资本的区际间或国际间的现实的或潜在的综合获利差异是企业进行国际直接投资的基础。国际直接投资理论的目的是为了对广泛存在的国际直接投资行为给予合理的解释。因为大规模的国际直接投资活动最早是由已经完成工业革命的欧洲国家和后来的美国等发达国家来完成,所以经典的国际直接投资理论是对发达国家直接投资行为长期跟踪分析和研究的结果。20世纪80年代后,随着发展中国家对外直接投资活动兴起,又形成了解释发展中国家对外直接投资的各种理论。总结近半个世纪以来国际直接投资理论的发展可以看出:各种投资理论从不同侧面和角度反映了各国社会发展的不同时期国际投资领域的现象和特点,对产生国际直接投资的原因、决定因素以及对各国的影响进行了理论分析,这些认识可以为各国政府制定相关政策和各国企业经营决策提供理论参考。由于不同国家和经济体在经济发展中面临着不同的国内外环境,所以在利用外资和对外直接投资上也呈现不同的经济特征。 四、结语 加强对不同国家和经济体利用外资和对外直接投资的国际比较研究,可以进一步从宏观上分析世界直接投资的产业布局和区域分布趋势,从中观上比较不同区域的外资特征,从微观上分析不同国家利用外资和对外直接投资与经济发展的关系,为国际直接投资的理论研究提供一定实证支撑。 中国产业论文:谈国际贸易与中国产业结构调整 一、当前中国国际贸易与产业结构现状 首先,在国际贸易的发展上。在改革开放与中国加入WTO的背景下,市场经济体制确立,在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的过程中,我国通过产业结构的调整与优化,使得国际贸易增长迅猛,进出口额的迅速提升使得我国经济实现了快速发展;与此同时,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背景下,我国国际贸易虽然发展的总体势头良好,但是不可忽略的问题是对国际市场的依赖度不断提升,国际市场的波动直接影响到我国整个产业链的发展,譬如在美国次贷危机的影响下,我国外贸产业受到严重的影响,很多沿海地区从事对外进出口贸易的企业因无法承受这一影响而相继倒闭,进而对相应的产业结构产生深刻的影响。其次,产业结构现状。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我国面对国际市场的竞争,为了谋深存、促发展,落实社会主义建设之宏伟大业,逐步实现了产业结构的优化与升级,进而促使国际贸易迅速发展,为提升国民经济的增长奠定了基础。但是,不可忽略的问题是:第一产业所占比重依旧过大,且相应的产品竞争力低,所创造的经济效益偏低,第二产业整体技术水准与创新能力过弱,而第三产业发展过慢,竞争实力过于薄弱。因此,为了促进国际贸易的发展,就需要实现产业结构的进一步调整。 二、国际贸易与产业结构间所存在的关联性 (一)产业结构定位了产品结构 基于我国特殊的国情,人力资源的丰富化使得劳动密集型产业发展迅猛,并占了主导地位,“世界加工厂”的得名意味着中国具有着廉价商品的价格优势,这一产品结构是我国国际贸易能够获得迅速发展的主要动力。而在国内科技水平不断提升的背景下,工业化建设的推动使得高附加值的机械制造产品逐渐增加,这一产业结构的调整促使出口产品转型。而技术的发展逐渐取代了人力劳动,失业问题的诞生与解决促使第三产业迅速兴起,旅游资源等逐渐成为了新兴产品。 (二)国际贸易对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产生了深远影响 我国国际贸易的发展与产业结构调整间存在着密切的联系,首先,基于产业结构的优势促使我国国际贸易迅速发展,而国际市场需求的变化使得产业结构逐渐发生调整与优化,这就为进一步促进国际贸易的发展奠定了基础。而随着当前国际市场实际需求的变化,要想确保我国国际贸易能够保持平稳的增长势头,实现外汇收入的不断提升,并占据更为广阔的市场空间,就需要对现有的产业结构进行进一步的调整,以通过产品结构的优化升级提升我国国际贸易的竞争实力。具体来讲,在国际贸易的推动下,以国际市场需求为导向,相应的产业规模不断扩大,但是,也正是基于国际贸易的不断发展,我国产业规模在迅速扩张的过程中出现了“盲从”现象,加上对国际市场的依赖性过大,致使产业结构调整与升级的难度提升,这也是当前我国产业结构升级慢、受国际贸易市场影响波动大的原因所在。 三、基于国际贸易发展背景下我国产业机构调整的途径 (一)以国际市场需求为导向实现创新 在国际贸易发展的背景下,我国进行产业结构调整的首要出发点便是要考虑市场需求,以国际市场的实际需求为导向,才能够确保所生产的产品能够实现营销规模的扩大,这是保证产业结构可持续发展的基础。而产品的更新换代需要以创新为根本,通过与产品生产与管理等各方面的创新为新兴产业的发展提供空间,进而为实现产业结构的进一步优化奠定基础。在实际落实的过程中,需要对国际市场的实际需求现状进行深入的分析,对未来一段时间内的需求进行战略性的展望,在此基础上实现产品技术的创新,以提高产品的竞争实力与可持续发展空间,为进一步实现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奠定基础。 (二)将外需与内需相结合来定位产业机构的调整方向 第一,要立足于国际经济模式的发展趋势,在以市场机制为引导的同时,以构建低碳环保出口经济模式为发展方向,在降低政府干预力度的基础上,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为促进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奠定基础;第二,要提高对内需的重视程度,要意识到作为消费大国,内部本身的消费能力与消费空间巨大,这是在进行产业结构调整、发展国际贸易过程中所应注重的实际问题,只有充分兼顾内外部市场需求,才能够真正的通过产业结构调整来调动国民经济的增长,实现我国国际贸易的可持续发展。 四、总结 综上所述,国际贸易与产业结构间存在着密切的联系,从目前我国国际贸易与产业结构的现状看,要想进一步促进国际贸易的发展,并实现对我国产业结构的调整与优化,就需要在深入明确二者关联性的基础上,以国际市场需求为导向来实现创新,并将内外需相结合进行综合考虑与定位,为实现产业结构的有效调整奠定基础。 作者:吴立媛 单位:天津市和平区新华职工大学 中国产业论文:中国产业科技创新发展方向 一、国际顶尖科技创新介绍 MIT《技术评论》(TechnologyReview)每年评选出当年十大重要的新兴科技(TR10),这份由技术评论编辑群所选出的清单,列出可能对人类未来生活、工作产生重大影响的科技创新发明。2013年5/6月出版合刊登出了2013年度十大新兴科技,今年的预测评定准则是:能带给人们运用于生活中的各种可能的强大先进技术。兹将2013MITTR评选的十大突破性技术(10BreakthroughTechnologies)介绍如下:1.深度学习(DeepLearning):随着计算机运算不断进步,机器现在可以感知、识别、记忆,仿真人脑的思维做出回应。人工智能的未来发展趋势,将进入拥有自我深度学习和判断的能力。此技术研发主力在Google、Microsoft、IBM、GeoffreyHinton,UniversityofToronto。2.暂时性社群媒体(TemporarySocialMedia):为了因应不想在社群网站留下任何个人纪录的需求与考虑,暂时性社群活动媒体在用户与朋友对话、传送讯息或图片数秒后会自动消除之前信息(quicklyself-destruct)。此技术研发主力在Snapchat、Gryphn、BurnNote、Wickr。3.产前DNA排序(PrenatalDNASequen-cing):以往筛检胎儿是否罹患唐氏症等先天不良疾病多采用羊膜穿刺法等侵入式检验法,但此检测方式有导致胎儿流产风险;最新胎儿产前基因检测机则是一种非侵入母体的胎儿DNA检验法,此机器能迅速将胎儿DNA排序情况以画面呈现出来,以判读腹中胎儿是否有先天DNA缺陷和疾病。此技术研发主力在Illumina、Verinata、Stan-fordUniversity、JayShendure,UniversityofWash-ington。4.三维印制的制造业(3-Dprinting:Addi-tiveManufacturing):目前许多产业在制作各种高客制化零件、新设计模型组件时,皆会先在计算机辅助设计程序中设计好三维蓝图,然后再把可用的原料放进三维打印机内,在几个小时后机器就会把新设计的模型或产品“吐”出来,这个制程能节省以往传统量产制造技术、设计成本漫长的前置时间,以及射出成形、铸造和压印等传统的量产制造技术所遇到的设计限制。此技术研发主力在GEAviation、EADS、UnitedTechnologies、Pratt&Whitney。5.蓝领机器人(Baxter:TheBlue-CollarRo-bot):不需要休息与食物、能24小时工作、没有情绪且会绝对服从指令的机器人,将可能是未来在制造业中,取代蓝领工人的重要生产力。此技术研发主力在RethinkRobotics。6.记忆植入(MemoryImplants):推展记忆植入研究构想来自于想要协助患有严重失忆症的患者;设想一名阿兹海默症病人、或因脑中风而记忆严重受损的失忆症患者,病后不认识自己亲人,此时若能将他先前储存在电子内存内的记忆,重新植入脑部,就能重拾往日生活步调,重返正常人际关系。此技术研发主力在TheodoreBerger,USC、SamDeadwyler,WakeForest、GregGerhardt,、Uni-versityofKentucky、DARPA。7.智能型手表(SmartWatches):随着苹果、微软、谷歌、索尼和三星等电子科技大厂,有意投入智能型手表的开发生产行列,市场调查机构ABIResearch预估,全球智能型手表的出货量,在今年有可能超过120万支。此技术研发主力在Pebble、Sony、Motorola、MetaWatch。8.超高效太阳能(Ultra-EfficientSolarPow-er):传统的太阳能面板,大约可储存太阳20%~25%的能源,若是使用多层混合半导体的太阳能板,也只能达到39%的效率;不久前加州理工学院的材料科学及应用物理系教授HarryAtwater表示,他的研究实验室已成功研发出能产生高于目前的太阳能板两倍电力的装置。让太阳能电池效能翻倍将彻底改变这项可再生能源的经济价值,奈米技术使之成为可能。此技术研发主力在Har-ryAtwater,Caltech、AlbertPolman,AMOLF、EliYablonovitch,、UniversityofCalifornia,Berkeley、DowChemical9.来自廉价手机的大数据(BigDatafromCheapPhones):透过对行动通讯据点的分析可找出当地的高通讯率地点,从人们聚集在某个特定点上找到流行病疫区的高传染危险地,如此防疫专家可划分出疾病传染层级与区域,进行不同防疫和治疗工作,如果人类想完全根除像疟疾这类疾病,人们须运用并分析手机行动数据背后所隐含讯息。此技术研发主力在CarolineBuckee,HarvardUniversity、WilliamHoffman,WorldEco-nomicForum、AlexPentland,MIT、AndyTatem,U-niversityofSouthampton10.超级电网(Supergrids):欧洲研究超级电网技术已有数年,ABB表示公司研发成功的断路器,可在5毫秒内切断相当于整个核电厂输出功率的巨大电流,通常在整个直流电网中如果任何地方出现问题,须切断所有电力;但ABB发明的断路器,可在瞬间改变直流电网中流动的输出功率,绕开出问题的直流电网,从而保持其它可用的电网继续运行,此技术突破对推动新一代的电网建设具重大历史意义,它代表未来高压直流电(DC)可在国家或洲际间相互连接成一片超级电网,对现有交流输电网起了平衡负荷与强化的作用。此技术研发主力在ABB、Siemens、EPRI、Gen-eralAtomics。从以上的突破性技术可以看出,许多技术都在国外高校刚刚形成,这代表国外一流高校在科技创新方面扮演重要的技术突破角色,也为国内各界提供了一个清晰的技术合作对象指引。其中四项突破性技术(深度学习、暂时社群、巨量资料及智慧手表)与广义的软件及信息服务产业有关,另外是新能源(电网、太阳能)、机电整合自动化(机器人及3D打印)以及生物医药(记忆植入及产前DNA排序)各两项,这对于全球科技创新的热点领域,提供了明确的参考标竿。 二、国际顶尖创新公司介绍 由财经权威杂志《富比世》(Forbes)评选的最具创意企业全球前100名排行榜2013年迈入第三年,2013年仍由Salesforce.com登上冠军宝座;前十名企业美国公司占了六位,本文介绍前十名企业。企业保持创新力关键因素主要有三点:人才、管理与企业哲学。Forbes研究近三年上榜企业CEO,发现保持创新力的企业领导人,往往十分重视员工创新能力;名列前茅的公司都具有经营多元化的理念,不断提升企业层次,为其所处行业开创新标准。评选方式为计算每家企业的创新溢价指数(TheInnovationPremium),以现有营收和预期未来成长(包括新产品/服务和市场),加上现有净现值和市值比对得出创新溢价指数。入围企业须具备几个基本要素:市值达到100亿美元、投入2.5%销售额用于产品研发、上市超过七年;最后再由专家进行投票,选出创新企业。介绍如下:1.Salesforce.com云端及CRM服务:拥有明确创新策略,过去两年耗资10亿美元买下两家企业Radian6和BuddyMedia,执行长MarcBenioff表示,并购的两家公司将成立营销云(MarketingCloud)部门,协助品牌业者打造社群网络与消费者沟通平台。公司基本资料:软件与程序设计,成立时间:1999年,国家:美国,CEO:MarcBenioff,员工人数:9800,销售额:30.5亿美元。2.Alexion制药与新药品开发:Alexion公司专注研发重症与罕见疾病药物,其中Soliris药物使该公司今年营收达相当亮眼的成绩,过去两年也收购了Taligen等四家公司,替公司创造更多研发动能。公司基本资料:生物制药,成立时间:1992年,国家:美国,CEO:LeonardBell,员工人数:1373,销售额:11.3亿美元。3.VMware云端及CRM服务:VMware是家提供云端技术服务的公司,主要产品为:云端基础建设与管理、应用平台及终端客户运算,公司收入总额85%来自软件维护,15%来自专业服务收入。公司基本资料:软件与程序设计,成立时间:1998年,国家:美国,CEO:PatrickGelsinger,员工人数:13800,销售额:46亿美元。4.RegeneronPharmaceuticals生物制药:Re-generon是家综合性制药公司,公司主要销售产品有两个,EYLEA眼疾用药与ARCALYST痛风用药,目前有13个药品处于临床开发阶段。公司基本资料:生物制药,成立时间:1988年,国家:美国,CEO:LeonardSchleifer,员工人数:1950,销售额:13.8亿美元。5.ARMHoldings半导体公司:ARM为半导体IP设计公司,主要业务为AISC微处理器与相关技术软件设计,现行手机和平板计算机的芯片大多出自于ARM;ARM推出整体系统解决方案,满足消费者对在线实时链接和随时就绪的行动体验;其次在企业和云导向型技术领域,藉由全新节能64位执行状态,满足高阶行动、企业和服务器应用程序的性能需求。公司基本资料:半导体,成立时间:1990年,国家:英国,CEO:WarrenEast,员工人数:2261,销售额:9.38亿美元。6.Baidu百度搜寻网站:百度是目前中国搜寻网站龙头,尽管许多企业都在控制预算,但越来越多中小企业甚至大企业客户都意识到,透过搜索引擎销售的投资报酬率高于其它销售管道,截至目前,有超过48万名透过网络营销的公司客户,今年并收购PPS在线影音软件,提供更多元的服务。公司基本资料:计算机网络服务,成立时间:2000年,国家:大陆,CEO:RobinLi,员工人数:20877,销售额:35亿美元。7.Amazon网络零售与云端计算服务:最初以卖书取得成功,但不断开展业务,现在亚马逊商品零售超过2000万件,且为成千上万创业公司提供云计算服务,并生产与销售Kindle设备,囊括美国22%平板电脑市场,亚马逊也提供作家、音乐家、电影工作者与程序开发人员,一个推销商品的平台。公司基本资料:网络及型录零售业,成立时间:1994年,国家:美国,CEO:JeffreyBezos,员工人数:88400,销售额:610.9亿美元。8.IntuitiveSurgical机器人微创手术系统:以机器人微创手术领先全球,在全球不同医院安装两千余套达文西机器人手术系统(daVinciRSurgi-calSystem),让医生能透过“高清晰图像”立即查看病人身体内部,然后透过1—2厘米宽伤口实施手术,2012年收购其韩国商,拓展其亚洲业务。公司基本资料:医疗器材服务供货商,成立时间:1995年,国家:美国,CEO:GaryGuthart,员工人数:2362,销售额:21.8亿美元。9.Rakuten电子商务:乐天为全球第三大电子商务企业,同时也是日本最大网络购物商城,在日本除了电子商务平台外,也拥有各式围绕于外围的服务,包含通讯服务与经营乐天金鹰职业棒球队,在日本乐天的信用卡发卡量仅次于西武。其执行长三木谷浩史的野心是要打败Amazon,目前在海外布局EC服务遍布多达13个市场,2012年更收购了位于东京的公司,从事寿险业务。公司基本资料:网络及型录零售业,成立时间:1997年,国家:日本,CEO:HiroshiMikitani,员工人数:7615,销售额:55.6亿美元。10.NaturaCosmeticos护理保养品:Natura是家化妆品制造公司,产品有乳液、面霜、唇膏、香水等,在智利,秘鲁,阿根廷,墨西哥,哥伦比亚,西班牙和荷兰皆有分公司,并于2013年收购Emeis公司,拓展其品牌经营业务。公司基本资料:家用/个人护理保养品,成立时间:1969年,国家:巴西,CEO:AlessandroGiuseppeCarlucci,员工人数:6700,销售额:31亿美元。从广义的软件及信息服务业(软件产品、云计算服务、网络服务及电子商务等)来看,十家中占了六家,而广义的生物医疗产业(制药、医材及保健等),十家中占了四家,由此可推测全球科技创新的热点领域是环绕在软件及信息服务业与生物医疗为核心的相关产业。从区域来看,美国公司在十家中占了六家,显示其在科技创新的领先地位仍然无可撼动,其余国家并无明显的领先群。值得注意的是,前十名中有四家与云计算应用相关的企业(Salesforce、VMware、Amazon及百度),显示云计算应用近年来在科技创新领域的独特重要性。 三、中国科技创新热点领域分析 根据英国经济学人信息部(EconomistIntelli-genceUnit,EIU)发表的《全球最具创新力国家排名》报告,大陆创新指数排名为全球第46名(前三名为日本、瑞士、芬兰)。200—2008到2009—2013年之间,中国的创新绩效指数上升了11%,名次更从第54位跃升至第46位,上升情形比经济学人2007年预估的进度,提前了五年。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orldIntellectualPropertyOrganization,WIPO)的《2012年全球创新指数报告》中,在全球创新整体指数中,中国排名34名(前三名为:瑞士、瑞典、新加坡)。在创新效率评比中,中国跃居榜首(第二名及第三名为:印度、摩尔多瓦),成为最擅于将创新投入转化为创新产出的国家。中国国家创新体系主要由四部分构成:1.政府:协调创新活动、制定战略性研究开发活动,引导企业的技术创新和产业发展,建设科技基础设施等,侧重基础研究方面进行投入。2.企业:应用知识并实现科技成果转化,侧重于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为技术创新的主体。3.高校和科研机构:进行知识创新、培养科技人才和提供创新技术。4.科技中介机构:如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技术咨询机构和工程技术中心等。《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提出11个亟待科技提供支撑的产业和行业,做为重点发展领域;和未来新兴产业发展所需要的前沿技术27项。2011年7月,科技部实施《国家“十二五”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明确提升中国创新能力世界排名,科技进步贡献率力争达到55%,重点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全面推进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目标。2012年9月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着力建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十八大”报告强调实施创新发展战略,认为科技创新是提高社会生产力与综合国力的战略支撑关键,必须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2010年10月国务院《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根据现阶段大陆重点培育和发展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产业。目标2015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中国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力争达到8%左右,到2020年达到15%左右。以下将从四个层面分析中国科技创新的热点领域,[9]第一个层面是从战略性新兴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是国家层面战略上规划发展的科技创新方向。第二个层面是实际研发经费投入的分布,该层面侧重于哪些产业在科技创新上的投入力度较大。第三个层面是从申请专利的分布,该层面侧重于哪些学科领域创新技术成果比较多。第四个层面是与国际科研合作的领域分布,该层面侧重于中国希望从国外获取的技术项目如何分布。第一层面:2012年5月国务院通过《“十二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提出了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新能源汽车)的重点发展方向和主要任务。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选择,也代表了国家科技创新的主轴方向。第二层面:从2013科技部所公布的数据来看,传统产业研发投入以ICT(通信信息产业)最高,总投入金额为941亿,投入强度为1.48%,远高出第二名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785亿,投入强度1.25%。第三层面: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的2012专利申请数据来分析,以电学相关专利占17%最高,而电学中,又以电信技术占39%最高。第四层面:从科技部公布的2011—2013国际合作项目中,前两名为新能源及新材料。从第二层面及第三层面的分析可以看出,ICT(通信及信息产业)是中国传统的科技创新主要热点领域,然而对比战略性新兴产业可以发现,传统以硬件为核心的ICT产业将逐渐朝向新一代信息技术为主的科技创新领域,以便创造更大的附加价值。从第四层面及第一层面可以发现,新能源及新材料是目前中国着力促进发展的科技创新热点领域。从国际知名机构所公布2013全球前十名创新科技及创新企业的分析来看,全球科技创新的热点领域依次为软件及信息服务、生物医疗、新能源及机电整合自动化四大领域。比较中国科技创新领域的热点,可以发现中国传统产业目前科技创新的热点领域为通信及信息产业,但是中国的通信及信息产业是(ICT)以硬件为主,ICT硬件产品是属于高单价、生命周期短、快速跌价、竞争激烈、利润低的市场的产品,充分利用软件及服务的附加值,转向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应该是政府及企业高度关注的。另外,新能源是中国与世界共同关注的科技创新热点领域,目前中国发展策略是从国际合作获取相关技术能力,建议应积极与世界一流高校及研究机构合作,从研发的源头获得相关技术能力,再结合国内能源市场,将新能源产业发展成为世界领先的产业。若从顺应全球科技创新趋势的角度,新一代信息技术及新能源应该是优先考虑推动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生物医疗及机电整合自动化的全球关注的科技创新领域,在中国目前发展并不显著,属于萌芽阶段的战略性新兴产业。机电整合自动化应结合中国通信信息产业、航天航空产业发展的资源及技术成果积累,逐步发展成为支撑其它产业效率化运作的推手。生物医药在生物技术及新药开发的领域,投入回收的时间长、成本大,可先从医疗器械领域切入,较容易获得成果。 四、简要结论 科技创新战略是重要的国家发展战略,科技创新的热点领域直接影响到政府及企业如何选择研发项目及政策的制定,影响深远。本文从定性方式进行全球科技创新热点领域分析,并比较中国的科技创新热点领域,研究结果显示中国战略性新兴产业已经考虑到全球科技创新热点领域,但在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过程中,应依照其实际发展状况并对比全球相关产业发展,逐年检讨调整发展重点,规划短中长期的资源配置,以使得战略性新兴产业得以高效发展。现有传统产业的科技创新投入产出状况与全球科技创新接轨程度不高,政府应思考优先次序及资源配置,逐步引导传统产业朝向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或是鼓励传统产业与战略性新兴产业融合创新,以增加传统产业的附加价值。未来发展方向应朝向收集更多国外知名机构在创新技术及创新企业的排名数据,做出综合的分析,这样可以导引出更具公信力的全球科技创新热点;在考虑中国科技创新领域选择的时候,需要更充分考虑中国自身优劣势等因素,建立一套系统化的科技创新热点领域选择方法,提供政府或企业实务规划的参考。 作者:胡修武 单位:南京理工大学 经济管理学院 中国产业论文:中国产业结合进步状况和政策趋势 上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科技的迅猛发展和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世界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普遍得到快速发展。但是,由于诸多因素的影响,我国产业融合发展现状尚不尽如人意。为此,需要通过一系列政策措施,激励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在区域层面上的融合发展,以提高我国产业的国际竞争力。 发展现状。 从我国产业融合发展整体现状来看,经济发展速度较快、现代生产服务业较为发达的地区往往是产业融合发展较好的地区。东部沿海地区由于抢占到了改革开放的先机,一些具有良好区位条件、经济基础和资源禀赋的地区率先发展,服务和制造产业集群迅速兴起,初步实现了产业间的相互融合,形成了一大批产业集群。这些产业集群主要分布在珠江三角洲地区、长江三角洲地区和环渤海湾地区等。而中西部地区由于各种历史和社会的原因,服务产业的发展一直没有得到很好的重视。虽然有部分地区依靠当地资源优势也出现了产业融合的趋势,但与东部地区相比仍然存在很大的差距。从地区差异上来看,东部地区现代服务业产值占GDP的比重最高,中部地区高于西部地区,东中西三大区域间差距较大,地域发展的不平衡性表现得较为明显。 在我国区域内产业融合的地理分布上,越是接近区域现代服务业中心,制造业集群发展势头就越猛。上海作为服务业高度发达的中心城市,其生产服务业越发展,周边地区制造业也越能受益。据计算,上海生产服务业每增长1%,苏、沪浙三省市工业增长0.918%。虽然中西部地区虽然也有制造产业集群的产生和发展,但从总体来看,中西部地区的产业集群从数量和区域分布来说,都处于不均衡的状态,其原因在于区域性现代服务中心的发展滞后,产业融合存在一定难度。 如果按照制造业产业集群的分布情况来统计,2007年东、中、西部地区的产业集群数量比例约为75.8∶12.1∶9.1,东部地区的集群数量远高于其他两个地区,中西部地区的产业集群数量相对来说少得多,甚至整个中部地区的制造业产业集群数量相加(约为557个),还没有浙江一个省的数量多(约为561个)。另有研究表明,1985年~2003年间,除了烟草制造业向中西部地区的云南、四川和安徽集中外,其他27个制造业都不同程度地向东部地区集中。 制约因素。 1.产业融合存在行政区划绩效考核的锁定,缺乏有效的区域分工。长期以来,制造产业是地方政府重要的税收来源和GDP的重要组成部分。传统的行政绩效考核体制使得产业融合基本上是在地方行政区划范围内发展。行政区划所形成的界限大大制约了产业融合的自然发展,表现为地方政府行为在产业融合的形成过程中经常发挥着主导甚至决定性作用,尤其是当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跨境分离时,受地方利益的驱使,各种地方保护主义势必会增加企业的交易成本。这大大阻碍了区域间专业分工的发展,使得产业发展经常出现只有“扎堆”而无“融合”的现象,企业难以通过产业融合走向高端道路。在区域经济发展的过程中,这种模式容易出现低水平的重复建设,规模攀比,过度竞争和资源浪费,缺乏对产业链的横向和纵向整合,产业融合效应难以充分释放。 如,我国的产业布局通常表现出“一镇一业”或“一县一业”的格局,且镇与镇或县与县之间存在着严重的产业同构化的问题,即使是经济最发达的长三角地区也不例外,上海与江苏的同构率达90%,与浙江的同构率也达70%。产业结构的雷同经常会演变成引资大战,而引资大战反过来又使同构现象在更高层次上重演,结果造成资源的极大浪费。 2.区域内产业发展存在明显两极分化态势,部分地区产业融合难度大。无论是东部地区还是中西部地区,分布最多、最广的是传统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和中低端的生活消费品产业集群。这些产业集群依靠的是低廉的土地和劳动力要素,生产方式较粗放,产品的创新意识不够,且过于依赖外部市场,因此,产业融合发展的质量不够理想。另一方面,在东部地区内部,一些显现出勃勃生机的高新技术产业集群及创新型集群主要集中在少数几个高科技园区,规模和数量都十分有限。同时,生产服务产业集群的区域发展情况也不理想,如研发、设计、营销以及金融等服务产业,仍只分布在京、沪、广、深等少数核心城市。这种产业集群类型的不协调造成了东部地区内经济发展潜力和优势的不均衡。 3.地区经济发展所需的生产要素流动不协调,不利于产业链的延伸。东部地区在全国服务业中牢牢占据了领先和优势地位,要素的使用效率也要高于其他地区,从而吸引中西部的廉价劳动力、自然资源、资金等要素源源不断流入。这种要素流动所产生的巨大的集聚效应,将中西部地区限制在低端要素、原材料供应商的角色,进一步加大了中西部区域产业融合的难度,拉大了地区间的差距。另一方面,在区域内部,大城市和中小城市、城市和乡村、城市内部城区和郊区的经济发展落差较大,使得区域中心城市的极化效应大于扩散效应,即吸纳和集聚周边地区生产要素的效应远胜过向周边地区扩散生产要素、带动促进周边地区共同发展的效应。因此,企业、人才、资金等各种资源不断向区域中心城市聚集,使中心城市与周边地区差距逐渐拉大。 4.制造业与当地生产服务业关联程度较低,缺乏区域内产业融合的需求。我国制造企业在全球分工体系中多处于加工制造环节,缺乏在上游研发、设计环节,以及下游市场营销环节(如品牌经营)的延伸。这些从事中低端环节的企业多为劳动密集型企业,内部成本中最主要的部分是员工工资,企业生产成本可以依靠廉价劳动力供给进行控制,相对容易得到补充。因此,没有动力引进外部更廉价的、效率更高的劳动生产率供给来源。 本土企业普遍缺乏对高端生产服务市场的需求,对区域内本地生产服务的需求就更为有限,不利于区域内生产服务业的聚集发展以及产业融合。同时,产业转移到中国的制造业大多属于跨国公司全球生产组织体系中的封闭环节,产品线和产业链延伸不足,产品设计、关键技术和核心零部件、营销网络规划等产前和产后服务都主要依赖于母国企业总部的规划,对国内服务业的中间需求严重不足。此外,外资制造业所需的高级管理人员培训、物流服务、法律服务、广告策划、市场调研等商务服务,也表现出明显的外向化特征,缺乏产业融合的动力。 5.城市化发展滞后,生产服务业难以形成有效的需求集聚效应。 近年来,我国部分地区服务业发展虽然已呈现一定的规模化和集群化趋势,但由于城市化进程相对滞后,服务业资源分布相对分散、业态种类较少、集聚程度较低等问题仍比较突出,许多城市的服务产业结构质量和经济增长方式与国外相比差距甚远。以上海为例,2002年该市全员劳动生产率仅为东京的6.4%;最终消费占GDP比率,2001年韩国是70.9%,英国是85%,而上海2005年为48.3%,远低于新兴工业化国家;从研发费用占GDP的比重来看,2005年上海为2.34%,发达国家研究和开发费用的投入一般占到GDP的3%左右;从万人大学生人数来看,2003年上海为282人,而有关资料显示,美国为520人,加拿大为580人,韩国为571人。可见,尽管我国某些城市的人均GDP达到工业化后期的产值,但实质上还没有达到与产业结构演进和经济增长相适应的人才、资本和消费结构。 对策建议。 1.依据区域产业优势,构建层次分明的区域分工格局,加快产业探讨与研究在区域层面融合发展。从区域发展层面来看,为了缩小商务成本的差异和产业发展的梯度,实现东西部地区间的合理布局与协调发展,必须做到空间集聚,合理布局。区域产业融合首先需要确定重点发展哪些目标产业,区域内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的结构和规模是区域产业融合赖以发展的重要产业基础。东部地区可以充分发挥多年来积累的高级生产要素的作用,积极发展总部经济,将部分制造业逐步转移到中西部,充分利用不同区域之间在商务成本结构上的差异,实现产业的梯度转移和协同发展,降低整个产业链条的成本。其次,区域产业空间布局的重点是明确不同城市、区域和城乡产业发展的功能定位、发展方向和重点,统筹和促进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区域之间形成层次有序、融合配套、分工错位、优势互补的格局。通过生产服务业分工的细化、产业链纵向与横向的扩展和延伸,将东部地区在弹性生产、规模制造和后勤运筹等方面的经验和技能转移给中西部,以实现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2.通过区域产业集群建设,打破制造产业低端化、同构化现象。一方面,应当通过着手培育产业集群、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服务系统,使中小企业在发展过程中,从研究开发、咨询到管理、后勤等方面得到一体化的服务,尤其是加快发展风险投资业,为地区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壮大创造必要的环境。在此基础上,逐步培育一批与跨国公司展开有效竞争与合作的区域性特色行业和大型企业集团。另一方面,应大力培育跨国公司与本土企业的融合,以带动区域产业技术水平的升级。鼓励跨地区、跨国别的企业兼并活动,区内科研院所、企业研发中心和研发机构应充分利用跨国公司加快对本区投资的机遇,积极主动地与跨国公司合作,充分吸取跨国公司在科技创新中的溢出效应,加快进入国际研究开发网络系统,融入到国际化研究开发的新环境中。 3.通过区域经济一体化,推动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当务之急是取消国内各地区间的市场壁垒,推行区域经济一体化战略,即通过市场、产业、信息、交通和城乡一体化,形成统一和开放的国内大市场。一是通过适当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缩小区域之间的财政支付能力差距,确保建立基础公共服务的全国最低标准,从而促进要素流动,形成统一和开放的国内大市场,为产业结构的健康发展提供广阔的市场空间。二是建立区域合作发展基金,实现产业的梯次配置。 4.加强区域技术创新合作,通过产业升级促进产业融合。一是明确区域创新的主体是企业,创新体系的建设要依赖打造产业集群。产业集群不仅有利于企业创新,而且形成了新的创新模式———集群式创新。二是通过促进地区的创新资源共享和产学研一体化进程,培育区域技术创新服务体系。政府应采取有关措施促进相关行业基础研究与开发的合作,加速制造产业和服务产业融合的进程。三是利用区域内核心城市已有的大量研发机构和人才优势,把核心城市培育成区域的创新策源地。其中的关键是通过区域分工,使研发成果能在区域内商务成本相对较低的区域实现产业化,双方能够共享技术创新的效益,以提高培育创新活动的动力。 5.通过市场竞争,加快区域中心城市高端生产服务业的发展。 要重点加快生产服务业的体制改革,因地制宜地放宽市场准入,合理引进民资和外资参与服务企业改造,推进非基本公共服务行业的资源配置由政府主导向市场为主转变。一是发达地区可以通过供给主动引致需求,促进制造业功能升级。部分发达地区的中心城市可以通过吸引国外高端生产服务业入驻,利用其示范效应、人才培养和流动等外溢效应,逐步提高我国生产服务业发展水平与产业层次。二是区域中心城市还可以通过发展高水平、高质量、高层次的本土生产服务业,逐渐替代跨国公司承揽的高端服务业。通过国内生产服务企业从事国际代工,融入国际产业分工体系,并通过“干中学”效应逐步提升自我发展能力。三是大力推进现代生产服务业跨越区域界限集聚式发展。要按照市场原则,鼓励优质生产服务企业以资产、资源、品牌和市场为纽带实施跨地区、跨行业的兼并重组,促进生产服务业的集群化、大型化、组织化。四是政府主要应通过规划布局、政策引导和必要的财政支持等形式,利用市场机制,支持现代服务业实现区域性集聚。 中国产业论文:剖析中国产业投资的基金风险防治举措 摘要:从产业投资基金风险产生的环节上看,产业投资基金风险主要来自两方面。本文在分析产业投资对象和经营管理风险的基础上,提出了避免和减少风险的方案和措施,以期能够减少企业的损失,使产业投资基金得到健康发展。 关键词:产业投资 基金风险 分析控制 一、产业投资基金概述 产业投资基金是一种借鉴西方发达市场经济国家规范的创业投资基金运作形式,对未上市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和提供经营管理服务的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集合投资制度,其特点可以概况为集合投资、专家管理、分散风险、运作规范。但是产业投资基金的风险要比证券投资基金大。从产业投资基金风险产生的环节上看,可以将风险分为两部分:一是源自产业投资基金投资对象的风险;二是源自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方面的风险。而这两方面的风险又可分为系统风险和非系统风险,构成系统风险和非系统风险的因素很多,此外我国正处于经济转型期和基金市场发展初期,基金市场中各类行为尚未完全规范,因此我国产业投资基金的风险必然是多种多样的。对这些风险的准确把握,有助于各方面采取必要的措施加以防范,使产业投资基金得到健康发展。 二、产业投资基金风险分析 (一)流动性风险 市场流动性风险是指,由于产业投资基金本身或者所投资的资金是否具有合理的流动性而产生的风险。产业投资基金的存续期有5-10年,投资对象是特定的企业,需要一定的投资回收期,所以流动性不是产业投资基金的固有特性。流动性风险是产业投资基金的最大和最突出的风险,产业投资基金能否生存和发展,取决于对流动性风险是否能够达到有效规避和防范。其次,由于产业投资基金主要投资于见效周期较长的实业、未上市企业或上市企业的未流通证券,因此其投资的资产缺乏流动性。缺乏流动性使资金的周转存在困难,一旦所投资项目经营状况不佳,基金的处境将会十分艰难。特别是当基金的存续期满后,基金仍不能从所投资资产中变现,那么,整个产业投资就以失败而告终。 (二)市场风险 产业投资基金的市场风险指市场主体因市场环境的变化所产生的盈利或亏损的可能性和不确定性。包括经济周期波动、利率变动、通货膨胀导致的购买力变化等宏观经济因素的改变而产生的风险,以及行业政策的变化所引起的行业供求关系改变所产生的风险。从微观环境来看,市场风险指投资企业产品市场风险,包括:市场容量的不确定性。其决定了产品的市场商业总价值,产业投资基金一般投资规模较大,最后形成的产品对本行业会造成一定的冲击。如果产品市场的容量不大,会导致产品供过于求,价格下降,利润甚微或亏损。市场接受新产品的时间不确定性。产业投资基金所投资的高新技术企业生产的产品往往是市场中尚未出现的新产品。新产品被市场认可的过程和结果都是不确定的。市场竞争的不确定性。不管产业投资基金是投资于新兴产业或者是传统产业,都会面临着一定程度的市场竞争。如果投资的产业市场竞争激烈,高的预期投资收益一般就难以达到,投资结果不理想。 (三)经营管理风险 产业投资基金的经营管理风险是指基金管理人的业务能力,及其在具体项目经营管理上的不确定性。具体包括项目选择风险和决策管理风险。项目选择风险指由于对投资项目选择失误而产生的风险;决策管理风险则指由于管理技能缺乏或管理方式不当所造成的损失。产业投资基金运行,通常遇到的经营管理风险有:体制风险。体制风险是指由于产业投资基金所采取的设立方式,及其基金运作过程中责权利的划分方式而产生的投资风险。经营风险。主要由项目选择风险和规模选择风险两部分组成。项目选择风险是由于对项目的选择的失误而造成的损失,项目的规模风险是指项目在选取规模和种类上存在的风险。人力资源风险。人才的流失对企业来说是致命的打击,个别技术人才的流失有可能导致整个技术的崩溃,因此人力资源风险也是时时存在的。 (四)投资环境风险 产业投资基金的投资环境风险指资本市场投资环境的不确定性而产生的风险。主要包括三类: 第一,政策环境风险指由于地方政府或中央政府对待产业投资基金的政策发生了变化而引起收益变化。随经济形势的变动政策不断变化,从而使产业投资基金政策不明朗。 第二,法制环境风险是指法律法规的不完善、以及执法部门执法不力等造成对产业投资基金损害的可能性。我国仍处于经济发展转型期,各种规范市场的法律法规尚不完善,特别是投融资方面的法律法规明显滞后于经济建设的发展。在这样的环境下,产业投资基金的运作就可能存在与其它法规产生冲突、甚至由于理解不同而出现触暗礁的现象。同时,由于我国执法队伍的素质原因,在产业投资基金运作过程中与有关部门发生纠纷时,产业投资基金的正当权益保护就会存在着一定的风险。 第三,市场环境风险指由于市场体系和市场规则不完善而对产业投资基金的运作产生收益减少的可能性。目前,我国的市场机制仍受传统计划经济思想的干扰,特别是在金融领域的行政干预更加普遍。 (五)市场交易风险 产业投资基金的市场交易风险指由于在市场交易过程中因价格的变动而引起的风险。我国产业投资基金一般是依封闭式方式设立的,与封闭式的证券投资基金和其它股票一样,产业投资基金一旦上市流通,就要接受市场法则的检验。普通股票的风险同样存在于产业投资基金中,买进卖出、市场炒作等二级市场的各种风险都会发生。另一方面,市场价格总水平的变动(通货膨胀)也可能使同样数量的货币在不同时期的购买力产生差异,从而引起产业投资基金收益变动。 (六)道德信用风险 道德风险指基金管理人为了自身利益而弄虚作假、欺骗投资者,给投资者造成损失或收益减少的可能性。投资过程是基金管理人对资金的运作过程,除了资金因素,还有投资水平、投资技术等因素。其中基金管理人的道德水平和价值取向对基金收益也有很大的影响。因为在投资项目选择、论证决策、经营管理、获取收益等一系列环节中不可避免地要受到有关人员的道德品质的影响。同时,当前我国的社会信用环境不完善,秩序还比较混乱,专业性的组合投资和高素质投资队伍比较欠缺,资本市场特别是产权(股权)市场不够有效。最突出的问题可能是企业会计做假账,审计结果缺少诚信,使得产业投资基金无法对项目做出科学判断,增加投资风险。 三、产业投资基金的风险控制 产业投资基金在运作过程中的风险是客观存在的,为了避免和减少风险造成的损失,需要不断探索防范和控制风险的对策与方法: (一)以预期的高收益性抵消流动性风险 由于产业投资资金大都投资于特定的企业,有一定的投资回报周期,因此,流动性风险是产业投资基金最大和最突出的风险。产业投资基金能否生存和发展,往往取决于对流动性风险能否有效规避和防范。由于未来收益的不确定性,导致流动性不足是一个很大的风险。为了弥补这个不足,产业投资基金常常是以预期的高收益来抵消。 (二)以科学的管理决策控制经营管理风险 对于项目选择风险的控制,一方面要具有科学的决策机制,使选择的项目具有相对稳定的投资收益;另一方面,要尽量利用有效的渠道争取到有益的项目。而对于基金管理风险的控制,则要求尽量提高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能力,建立市场化的用人机制,通过一定的激励措施吸引高素质的基金管理人才。要从根本上规避经营管理风险,还必须建立有效的基金管理公司的治理结构,使基金的运作过程有一套高效、健全的投资决策机制。 (三)以规范完善的市场法律体系控制环境风险 对于投资环境风险的控制,要不断地完善市场体系和规范市场行为,理顺政府职能,使行政干预从微观经济领域中脱身,让位于市场机制。同时,通过加强法律法规的建设、提高执法水平等多种途径逐渐减少和消除这类风险。 (四)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并规范道德信用风险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除了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外,要避免道德风险,最根本的措施是强化规章制度的管理,将个人收益与业绩真正挂起钩来,制定合理的激励约束制度,让每一个基金经理在获得合理报酬的同时相应地承担风险及其它责任。 (五)采取市场化方式发起运作产业投资基金 我国大部分产业投资基金都有一个共同特点,就是由当地政府牵头发起,上报国务院申请设立。其发展思路是:先由地方政府设立一个目标,然后想方设法寻找投资人,再去寻找基金管理人。这种做法实际是本末倒置。很多情况下,地方政府不过是打着设立产业基金的旗号筹集发展资金,根本没有市场化思维,更无法适应投资者,特别是一些机构投资者的投资需求。产业基金可能会沦为地方政府操控投资的工具。产业投资基金的发起运作应该真正采取市场化的方式,从而杜绝非市场化造成的市场风险。 中国产业论文:国际贸易与中国产业结构调整探讨 摘要:在开放经济环境下推动产业结构升级成为刻不容缓的事情,国际贸易发展与产业结构之间关系密切,本文将深入分析我国经济发展现状并提出战略上的建议以推动中国产业升级。 关键词:国际贸易;产业结构;平衡 一、当前中国国际贸易与产业结构现状 随着我加入WTO并不断调整产业结构,我国的国际贸易发展十分迅速。我国的竞争力逐渐增强,并在国际市场上取得一定地位。进出口额增长速度之快大大增强我国发展国际贸易的自信。总体而言,我过产业结构总体水平较低,产业结构失衡现象严重。但是在全球经济一体化趋势下,推动国际贸易发展的同时我们必须注意到如何在竞争中保持独立性,对市场的过度依赖必然不利于我国经济的长远发展。一旦某国经济出现波动就会波及我国市场,导致整个产业的发展都受到干扰。我国外贸产业受到次贷危机影响过后,国内不少企业纷纷倒闭,随之而来的便是中国产业结构的巨大变化。在激烈的竞争和恶劣的形势下,我国优化产业结构,走中国特色化道路,促进国民经济的快速回升和进一步转型。当前中国的第一产业占据了过大的比例,其低竞争力和低效益给我过产业结构调整带来巨大挑战。第二产业缺乏足够的创新力与科技水平,第三产业发展还很薄弱。我国的国际贸易处于引进材料技术加工再出口的局面,在整体上依然具有较好的发展前景。对外贸易一方面有助中国在国际市场站稳脚跟,但是另一方面导致国内经济发展依赖性大大增加,国内环境压力加剧。中国经济结构问题从一开始就存在,产业规模增大进一步导致产业结构失衡。我国产业结构调整要坚持拓宽视野,时刻关注国际市场的变化,增加高技术和高附加值的产品出口。我国应遵循国际市场竞争原则,着力拉动内需,投资进行设备改进,从宏观上调整传统产业结构从而真正提升产业竞争力。 二、国际贸易与产业结构间所存在的关联性 中国人口众多,劳动密集型产业是主要构成,充足的劳动力带来的是廉价商品价格优势。当然,广大的劳动力市场是我国经济发展的催化剂。市场经济变幻莫测,我国技术水平在近几年取得成果,高新技术的广泛应用改变了产业结构形式。人力劳动逐渐被机械化取代,由此产生了第三产业的崛起,如教育、旅游等行业的兴起。改革开放加深给中国带来了经济发展的春风,在复杂的国际环境中中国始终将贸易发展战略放在首位。 三、基于国际贸易发展背景下我国产业结构调整的发展建议 (一)以国际市场需求为导向 我过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优化要从国际市场的需求出发,这有利于产品规模的扩大,也有利于经济的持续发展。国际市场变化莫测,为了增强我国的竞争力必须深入国际市场,仔细研究市场动态,对未来进行一个科学预测。转移高端产业链,控制低端产业链的发展,尽可能降低能源和资源的消耗。分析国际市场需求,结合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大胆创新是未来我国在国际市场中的重要一步。 (二)将外需与内需相结合来定位产业结构的调整方向 我国要将外需与内需相结合,并以此为基础进行产业结构的调整。市场机制引导下,我国经济将会朝着低碳环保发展。其次,我国是一个消费大国,内需较大,在产业结构调整中切记兼顾内需与外需,从实际出发实现国际贸易发展。 (三)产业政策调整 1.农业产业政策。我国产业政策是产业结构调整的重要内容之一,一个国家如果产业政策不够科学合理必然会导致经济的发展受到滞后。目前,我国的农业稳定性较差,工业较弱,而服务业整体发展较落后,面对这种现状我国必须采取合适的产业政策推动各产业的发展。我国农业要在规模化道路上加速前进,为此相关政府需要充分发挥服务职能,在农业上作出更多贡献。首先,政府要培养和提升当前农民的市场意识,鼓励农民积极参与到农业竞争中来。注重对农民竞争意识和创新意识的培养,加大相关科技研究的投入资金,促使农业向着高质量高产量发展。提升新时代农民的素质和思想是政府推动农业转变的有效措施。除此之外政府还要改革农村产权制度,使各生产要素都能得到最大化的利用。农业结构现代化的转变有赖于政府和农民的共同努力。 2.工业政策。尽管在世界上我国制造业占据一定地位,但是我国的工业整体上实力依然较弱。工业化的新型化道路必须投入资金推动自主创新。在推动自主创新方面,基础研究工作与协同创新是工作的核心。另外,我国需要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促使新兴产业的技术水平上升一个阶梯。新兴产业的发展有利于整个行业的壮大发展。最后一点不可忽视的是要对技术落后的产业进行更新换代,在市场竞争中优胜劣汰适者生存的原则是增强市场活力的重要法则。因此,对于一些前景不太好的产业取缔,是新型工业化必不可少的步骤之一。 3.服务业产业政策。只有坚实的实业为基础,服务业的发展才会不至于陷入过度服务的困境。服务业的发展需要将生产性服务业与制造业结合起来以实现耦合联动发展。生活性服务业在我国越来越有市场,婚庆、家政等性质的行业发展形势迅猛,政府要尽全力提升服务性产业质量,减少不必要的业务手续,为服务业发展扫清障碍。 四、总结 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为我国在国际市场上站稳脚跟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国际贸易与我国产业结构息息相关,只有我们兼顾国际贸易与产业结构,把握国际市场需求,用创新的形式结合现金的技术,我国经济才能更上一个台阶。 作者:李鹏 单位:许昌职业技术学院 中国产业论文:中国产业结构调整的路径探索 摘要:当前,中国工业国外遭受美国“再工业化”战略和第三次工业革命的强烈冲击,国内则受制于成本上升、产能过剩和体制滞后等因素,工业发展瓶颈日益突出,第三产业发展滞后于工业化的快速推进。为此,收入结构和需求结构决定着产业结构调整的结果,理顺初次分配关系和消费投资关系是产业结构调整能否成功的决定性因素。 关键词:消费投资关系;收入分配结构;产业结构调整;劳动生产率;资本产业效率;融资结构;经济结构 改革开放以来,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发展战略,使得我国经济总体上实现了巨变,已然跃居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制造业第一大国。但快速的经济增长不断积累了体制和机制上的矛盾,也使得当前我国经济进入了艰难的转型阵痛期,经济下行压力与第三次工业革命浪潮迫切需要经济结构尤其是产业结构做出调整。考虑到中国复杂的区域经济发展差异,任何单纯围绕产业结构展开的理论和实践分析可能都无法全面解决中国产业结构的实际问题,必须有耐心地探析产业结构调整的经济学逻辑,才是治标之策。 一、产业结构调整的经济结构逻辑关系分析 (一)产业结构调整的原因分析 研究产业结构调整,首先要理解为何要调整产业结构。产业结构实质上是经济发展的结果体现,之所以一再强调优化产业结构,加快产业结构升级,动机无外乎两个,一是经济发展的结果表现出经济发展上的供求严重失衡问题,不严重失衡是很难从宏观上直观察觉出的,出于治理经济发展症结问题的考虑,对产业结构进行调整,优化结构,向供求平衡趋近;二是主观性的积极推动,急于向发达国家靠拢赶超,急于实现现代工业化的目标。经济发展是一个系统工程,快速走完工业化,实现富强、民主、文明的强国战略目标是每个国家、每个理性经济人都求之不得的事情,关键在于步子不宜迈得过大、过快,我们应该尊重经济发展的客观逻辑规律,经济制度和市场体制、劳动者素质水平都要跟得上经济发展的速度,否则必然出现结构失衡问题,阻滞经济进一步发展。 (二)产业结构调整的思路 短期内能快速推动GDP增长的无非是投资和出口驱动。理论上讲,投资在短期内确实属于支出的构成部分,可以提高总需求水平,但长期中它又是供给的主要来源,投资的这一双重属性,使得它成为一把双刃剑,一旦操作不慎会加剧供求失衡的程度,既不能投资过度,也不能投资不足,消费也是如此。正确处理投资与消费的关系,实质上是处理供求平衡的问题,也是正确处理产业结构问题的决定性因素。从宏观经济运行的流程来看,经济体系有家庭、厂商、政府和国外四大职能部门。要正确处理消费与投资的比例关系,要清楚消费与投资的来源,消费源自于居民家庭和政府,投资源自于企业和政府购买,理论上政府作为非盈利机构,没有投资的属性特征,但其在现实中确实对投资活动起着重要影响,在分析实际问题时应予以充分重视。用于消费的收入源自于收入分配,按照GDP的收入法核算原理,主要包括劳动者报酬、固定资产折旧与营业盈余、生产税净额,分别可看作居民、企业、政府的分配收入来源,可以看出,收入分配结构决定着消费与投资的需求结构。由于消费面对的是最终产品,其结构相对较为简单;但投资结构较为复杂,由于不同类型企业、不同行业部门企业的劳动生产率、资本产出效率互不相同,同样的货币,融资结构的不同决定了产出的规模,决定了不同产业的供求结构。概括来讲,收入分配结构、融资结构是否合理决定了消费与投资的需求结构是否合理,也决定了产业结构是否合理。要解决产业结构问题,必须从收入分配结构、融资结构和需求结构分析入手。 (三)经济结构的关联关系 经济结构的关联关系主要围绕资金分配结构(收入融资结构)、需求结构与产业结构三大方面展开。概括来讲,一方面,货币资金的分配结构决定了消费与投资的关系、内需与外需的比例结构,同时,需求结构又决定了产业结构水平;另一方面,产业结构又可以直接反馈经济的需求结构和收入分配结构,同时需求结构也可以直接反馈出资金分配结构中存在的问题。总之,三大结构关系体现了经济发展的逻辑关系,资金的分配结构起着至关重要的决定性作用,直接影响着需求结构,最终决定了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同时,我们可以从产业结构和需求结构的反馈信息中挖掘资金分配结构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解决分配结构问题,最终解决需求结构和产业结构问题。 二、中国产业结构现状分析 (一)中国产业结构演变 从表1可以看出,第一产业的比重从最高值2000年的15.1%持续下降到2011年的10.0%,且近几年一直维持在10%左右的水平;第二产业(包括工业)的比重体现出超级稳定的态势,2000年以后一直维持在46%左右,最高值为2006年的47.9%,最低值为2013年的43.9%;第三产业比重总体上呈现出逐年上升态势,从2000年的39.0%持续上升到2013年的46.1%。总之,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三次产业呈现第二产业比重超级稳定、第一产业比例逐渐下降、第三产业比例持续上升,表面看来似乎是第一产业下降的比例转移到第三产业增加的比例上,体现出中国工业化发展的质量并不理想,随着工业化进程的加速,生产性服务业并未快速发展,整体劳动生产率的提升并未跟上快速工业化的进程,使得第三产业的发展并未表现出工业化技术路线具备的正常水平。当然,可能存在统计核算方法的缺陷,当前中国的市场成熟度还不高,生产性服务业并未完全剥离出工业制造业,第三产业比例可能存在严重低估的可能。但必须指出,2000年以来的快速工业化进程中的产业结构调整收效甚微,可以认为产业结构调整基本无效。 (二)国际比较分析 为了便于掌握中国三次产业结构的合理程度,这里对比分析世界上高、中、低收入水平国家的相关三次产业结构数据,以期对中国的产业结构调整提供一定的参考价值(见表2)。按照当前中国的收入水平,应该属于中等偏上收入水平,2011年世界三次产业比例平均水平为7.4%∶35.9%∶56.7%。鉴于中国庞大的人口规模,第一产业比例10.0%的水平是比较合理的;第二、第三产业比例46.6%∶43.3%,对于投资驱动的中国经济增长来说也算是较为合理的结果。总体来看,中国的产业结构与韩国相似;与印度相比,中国工业较为发达但服务业相对落后;与日本、德国等发达制造业强国还有较大差距,与美国等服务业发达国家差距还很大。若能从第二产业中分离出10个百分点提升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水平,就比较接近世界中等收入国家平均水平。由此看来,中国从工业大国走向工业强国,必须完善市场,提升制造业的需求空间,快速发展和提高生产性服务业质量水平,这也是中国产业结构调整的关键所在。 三、产业结构调整无效悖论的实证分析 近年来,我国产业结构体现出超稳态势,产业结构调整总体上效果甚微。投资驱动、消费驱动决定的产业结构升级缓慢,表面原因在于消费率持续下降,投资驱动不足以弥补或支撑消费不足延滞的产业升级,消费不足使得生活性服务业发展迟缓,技术创新不足使得生产性服务业发展面临瓶颈,整个第三产业的投入产出效率与劳动生产率总体水平偏低。究其原因,在于我国依靠劳动密集性比较优势以及投资驱动带来的数字驱动的GDP质量并不是循序渐进式的发展,而是赶超式的跨越发展,各种市场体制与制度严重滞后于经济的快速发展,血拼式发展带来的第二大国总体经济发展质量并不高,投资与消费失衡越来越严重,严重偏离了均衡发展轨道。长期的消费不足严重阻滞了我国的潜在经济发展速度,直接引致我国的产业结构升级面临较大的瓶颈,第三产业尤其是生产性服务业并未随我国工业化进程的快速推进迅猛发展。原因在于我国的工业发展总体质量尤其是技术水平与发达国家仍然存在较大差距,劳动力素质或人力资本不足以支撑我国快速走向工业强国的需要,我国的工业化进程依然任重而道远。 (一)需求结构分析 从最终消费性支出构成中可以看出(见表3),居民消费比例和政府消费比例在2000年以后基本稳定,居民消费率仅下降了1.9个百分点;农村居民消费占比逐年下降,2000年以后年均下调约0.8个百分点,协调于城镇化进程的速度;最终消费率则从2000年的62.3%直降至2010年的48.2%,相应的资本形成率则从35.3%攀升至48.1%,体现了2000年以后投资驱动的经济增长战略。以重化工业为主导优先发展的经济增长战略符合快速工业化进程的技术路线特征,但体制和市场机制的阻滞使得消费与投资的关系发生较大比例失调,直接引致产业结构为主的经济结构陷入瓶颈,调整步履维艰。那么,高储蓄、低消费、高投资的效果如何,这里主要从投资的行业结构来分析一下行业融资结构。从表4中可以看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结构在行业构成中,制造业和房地产业占比明显较高,二者之和超过所有行业的半壁江山,接近60%,房地产业占比逐年提升,2013年攀升到了26.62%,而近几年制造业占比变化不大,约占1/3左右,2013年的制造业占比为33.10%;在其他行业中,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占比位列第三,差不多占1/10,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占比略低一些,占第四位,占比不到8%,但2013年占比达到8.44%,超过了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位居第三位;其他行业占比就明显较低了,基本逐渐提高的有农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金融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基本逐渐下降的有采矿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教育、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业。可以看出,第一产业、第三产业绝大多数行业都是提高的,第二产业行业基本下降,总体方向是利好的,体现了反垄断进程和市场化融资节奏的加快,但教育、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业占比却明显下降,应该引起高度重视。投资这块大蛋糕怎么分,对于产业结构优化非常关键,从行业投资结构来看,制造业占比是合理的,但房地产业严重压缩了其他行业的变化空间,设想从房地产业占比中拿出10个百分点用于第三产业各行业,结果会怎样,从表中数据可以看到,除去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与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两大行业,第三产业其他所有行业占比也就10%左右。从投资行业结构角度看,产业结构调整的关键相当程度上在于房地产业的重塑调整,充分释放第三产业各行业的提升空间。 (二)收入分配结构分析 从表5可以看出,劳动报酬比例在2003—2012年略有下降,当前维持在46%左右,与世界平均水平相比明显过低;固定资产折旧又称资本消费,占比逐年小幅提升,2012年达到峰值15.89%;营业盈余大致体现了企业资本积累的程度,占比呈现逐年提升再下降的变化过程,2012年达到25.66%,高出2003年4.47个百分点,2007年时竟高达31.29%;生产税净额比重体现了政府分配的收入占比,2003—2010年逐年下降,下降了约3个百分点,而后两年基本稳定在12.9%的水平。总体来看,中国近年的收入分配结构体现了加速资本消耗和资本积累的速度,满足了快速工业化的需要,压缩了劳动报酬的占比和最终消费的空间,提升了资本形成对GDP的贡献。从长远来看,消费驱动经济发展的能力严重不足,必将压缩产业结构调整的需求空间,不利于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提高劳动报酬比例、降低企业固定资产折旧和营业盈余占比势在必行。对于企业来说,不是劳动者报酬提高后,企业生存空间变小的问题,合理分配固定资产折旧和营业盈余的结构才是更为重要的问题。实际上,由于中国劳动力市场长期供过于求,使得劳动者在利益博弈中始终占据被动地位,劳动者报酬占比始终较低。对于企业来说,提升自己的市场竞争力才是关键所在,不能一味地通过降低劳动者报酬来维持自身的生存。 四、现阶段中国产业结构调整的建议 我国经济经过十余年的快速增长,已经从总量上跃居世界第二大经济体,总体上基本完成了工业化中期的发展历程,东部部分地区已经步入工业化后期,完成了实现工业大国的战略目标。我国要想成为工业强国,需要从经济发展的逻辑出发,逐步优化收入分配结构、需求结构来促进产业结构升级。一是要充分意识到中国经济已经进入经济转型的关键时期,此时必须充分重视经济发展的内涵,正视经济发展的逻辑,切忌重复数字驱动的经济增长模式,使得经济回归到有利于长期发展的消费驱动内涵式经济发展轨道;二是要理解实现消费驱动经济发展模式难度是较大的,要耐得住性子,充分理解新发展阶段市场与政府的关系,坚定市场机制的资源配置决定性作用,切忌再次出现政府职能越位,要认识到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是要素市场结构和需求结构调整的结果,不能本末倒置;三是切实把工作重心转移到要素市场的规范上,充分发挥生产要素市场机制的调整功能;四是切实充分重视民生工作,理顺货币资金的分配结构,提高初次分配中劳动报酬的比重,提升居民消费比重,促进生活性服务业的发展,逐步提高最终消费率,真正实现消费驱动的良性长期经济可持续发展轨道,最终实现产业结构实实在在的优化升级。 作者:尹彦罡 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 中国产业论文:中国产业结构优化与升级的路径 摘 要:在新起点条件下,中国目前正处于经济增长阶段的转换期,产业结构由重化工业为主向高端制造业和服务业为主升级,从三大产业的关系来看,目前我国各个产业之间的结构失衡状态比较严重,同时面临我国农业整体的利润水平较低;市场竞争能力不强,自主创新能力不足,缺乏核心技术;服务业比重偏低,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缓慢的问题,需要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同时打破城乡二元体制,提高服务业总量。 一、经济增长阶段转换与产业结构升级 从发达国家的发展情况来看,随着人均GDP上升,经济增速几乎达到顶峰。这是一国经济由低收入阶段向中高收入阶段迈进的过程,也是工业化不断深入推进的过程。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高速增长的同时,过去的发展模式和增长方式也都走到了需要转折的关键点,问题与机遇共存。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课题组(2011)从人均收入水平衡量的发展阶段出发,认为中国正处于增长阶段转换期,中国经济潜在增长率将由过去的10%下降到6%~7%,随着中国经济进入新起点,2014年我国经济增速放缓至7.4%,从经济增长的角度来看,我国经济处于由高速增长向中速增长的阶段转换,这是最直观的表现,从产业结构的角度来看,产业结构由重化工业为主向高端制造业和服务业为主升级。 二、近期我国产业结构的现状与问题 在我国,自古以来,农业都是国民经济的基础,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我国经济取得了巨大发展,国内生产总值由1978年的3645.20亿元上升到2014年的568845亿元。根据近两年调查,从产业方面看,第一产业增加值56957亿元,增长4%;第二产业增加值249684亿元,增长7.8%;第三产业增加值262204亿元,增长8.3%。由此可知,产业结构升级对经济增长起了重要作用。可是,在新起点条件下,相比发达国家,我国目前三大产业并没有达到动态的平衡,从增加值的角度上看,第三产业的增加值超过了第一产业,但从劳动力的结构来看,第一产业仍然是国民经济中占比重最大的产业。第一产业占比30%左右,第三产业占比10%左右,第一产业仍然大大高于第三产业的劳动力占比。各个产业之间的结构失衡状态比较严重,面临各种各样的问题:第一产业农业等基础产业,抗风险能力偏低,发展方式较为粗放导致我国农业整体利润水平较低,市场竞争能力不强;第二产业中传统加工业比重偏大,而现代高端制造业比例偏低,自主创新能力不强,缺乏核心技术;第三产业发展相对滞后,服务业尤其是生产性服务业比重偏低。 三、我国产业结构优化与升级的路径 (一)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提高市场竞争力 产业结构调整必须与农业产业化经营相结合。重点鼓励和支持那些与农业关系密切的大中型企业充当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龙头企业,同时,应鼓励龙头企业与农户建立“风险共担”的利益机制,减少农户的市场风险,带动农民在结构调整中的积极性。 (二)提高自主创新能力 1.加大创新制度培育我国现阶段技术发展正逐步从以引进技术为主转向引进与自主研发相结合,因此,在重要战略领域,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建立对创新的激励和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机制具有特别重要的战略意义。2.提高利用全球技术资源的能力现阶段,发达国家仍将重点发展金融、信息、技术等现代服务业,而将一般制造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的生产制造环节继续转移到新兴市场和发展中国家,我国正处于工业化中后期阶段,抓住全球产业结构调整时机,提高生产能力,使我国产业具备精细化、低能耗、集约化生产条件,就可以顺利承接汽车、机械、化工等国际产业转移,完成工业化发展阶段。 (三)大力发展服务业 1.打破城乡二元制度的限制,提高服务业的总量在现有的城乡二元制度下,农业转移人口进入城市,无法享受与市民同等待遇,导致了城镇的消费能力无法提高,无法带动服务业的发展。因此打破城乡二元制度的桎梏,是提高服务业总量的解决之道。2.加快生产性服务业的发展受内外部环境、发展阶段和国际经济格局变化的影响,我国经济已经进入增长阶段转换的关键期,新兴服务业态发展速度快,发展空间大,是我国今后重要,稳定的经济增长点。因此我们要加快国内生产性服务业的发展,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进行:一是大力推动依托于信息技术的新兴服务业态,如软件和服务外包、IT服务及物联网服务等;二是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市场化与产业化,如研发服务、快递、管理咨询、会计服务以及人力资源服务等;三是推动新技术与生产性服务业之间的互动与融合,促进电子商务、现代物流、远程教育和电子银行等新兴服务业态的快速发展。 作者:武政 单位:首都师范大学政法学院 中国产业论文:小议中国产业结构的变迁和调整 【论文关键词】产业结构经济发展消费结构 【论文摘要】产业结构是指各产业之间的相互联系及其数量比例关系。国民经济中,各产业之间不仅在经济活动中存在着联系,而且各种资源在产业间的分配以及由此综合形成的产品产量或产值也存在着数量比例关系。任何一个国家的工业化进程,都伴随着产业结构的形成和演变过程。新中国成立50年来,我国产业结构经过了由“重、轻、农”到“农、轻、重”,再到一、二、三产业的调整优化演进过程。文章通过回顾我国产业结构变动的历程,分析其背后产生的原因,从中得到的教训,对当前指导我国如何进行新的产业结构调整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 产业结构是指各产业之间的相互联系及其数量比例关系。国民经济中,各产业之间不仅在经济活动中存在着联系,而且各种资源在产业间的分配以及由此综合形成的产品产量或产值也存在着数量比例关系。任何一个国家的工业化进程,都伴随着产业结构的形成和演变过程。我国产业结构的现实状况及其对整个国民经济所发生的影响是长期以来许多因素层层积淀而导致的直接结果。因此,分析新中国成立50年来我国产业结构的演变轨迹,总结其中的经验教训,廓清其问题的症结和根源所在,对我国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和重大的现实意义。 一、我国产业结构的历史演进过程 新中国成立50年来,伴随着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我国产业结构变化也具有明显的阶段性特征。 1、“重、轻、农”产业结构指导思想的形成及其实践 新中国建立后,我国提出:要在较短时间内实现国家工业化,尽快建立大体完整的工业化体系。从1953年开始,以大规模工业建设为主要内容的第一个五年计划正式启动。到1957年,重工业在全部工业中的比重由1952年的37.3%上升到45.0%。重、轻、农之比由1952年的15.3∶27.8∶56.9上升为25.5∶31.2∶43.3。 从1958年开始,中国进入了第二个五年计划时期。经济发展被简单化为工业发展,工业发展被简单化为重工业发展,重工业发展被简单化为只发展钢铁工业。工业化强攻集中为对产业结构升级的“全民”强攻。 1959年初,产业结构失衡已非常严重,到年底重工业总产值比上年增长48.1%,在工业总产值中的比重由上年的53.5%上升到58.5%。1960年,决策仍要求“”再掀高潮,集中全力保钢。到年底,轻工业产值大幅下降了9.8%,农业下降了12.6%,重、轻、农之比达到52.4∶25.8∶21.8。 2、“农、轻、重”产业比例关系的调整 针对“”时期国民经济结构出现的严重失调,从1961年起,我国开始调整经济结构。轻、重工业的比例由1960年的33.4∶66.6提高到1966年的49.0∶51.0,农、轻、重的比例由1960年的21.8∶26.1∶52.1转变为1966年的35.9∶31.4∶32.7。农业重新成为国民经济中占最大份额的产业。 1965年,国民经济呈现一定的良性增长局面。出于“战争不可避免”的估计,工业化的方向转为以“准备打仗”为指导思想的“三线建设”。1970年,农、轻、重之比由1965年的37.3∶32.3∶30.4变为32.5∶31.1∶36.4。1971年,地方出现了一个“大办五小”的工业化高潮。1975年农、轻、重之比进一步失调,变为28.2∶31.6∶40.2。 1976年,第五个五年计划开始执行。但在不太长的时间内“把国民经济搞上去”的指导思想再次导致了急于求成。导致产业结构更加严重失调,农轻重之比为24.8∶32.4∶42.8。 3、“农、轻、重”排序得到落实,产业结构逐步改善 1978年底,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得以确立。从1979年开始,国家对国民经济实施了第二次全面调整。1979-1981年,中国轻工业产值的增长速度分别为9.6%,18.4%和14.1%,而同期重工业产值的增长速度则分别为7.7%,1.46%和-4.7%。到1981年底,轻工业产值在工业总产值中所占比重达到51.5%,超过了重工业。 1981年我国开始实施“六五”计划。投资向“以能源、交通为战略重点”的产业倾斜,着力调整农业内部产业结构,积极发展第三产业。1985年,轻、重工业基本保持49.6∶50.4的协调比例;农、轻、重之比为34.3∶30.7∶35.0,比较合理。 4、一、二、三产业协调发展,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 整个20世纪80年代下半期和90年代上半期,我国产业结构调整的重点是加大对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的投入,加快第三产业的发展步伐,加强农业的基础地位,培育扶持主导产业和高技术产业,提高产业结构水平。 经过十余年的努力,我国产业结构调整取得了巨大进展。能源、原材料供应紧张,交通运输、邮电通讯落后的状况大大缓解。三次产业结构向合理化方向发展。在国内生产总值中,一、二、三产业之比由1985年的28.4∶43.1∶28.5变为1998年的18.4∶48.7∶32.9。第一产业从业人员占全部劳动人口的比重由1985年的62.4%降低为1998年的49.8%,第二产业由20.8%上升到23.5%,第三产业由16.3%上升到26.7%。在改善基础工业的基础上,轻、重工业的比重保持了相对稳定。1997年二者比例为42.93∶57.07,比1985年略有下降。农业在稳定发展的同时,内部结构也在发生着合理的变化。在农、林、牧、渔总产值中,牧业所占的比重由1985年的22.1%上升到1998年的28.6%,渔业由3.5%上升到9.9%,种植业由69.3%下降到58.1%。 二、我国进行产业结构变化调整的原因 1、产业结构调整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 产业结构调整就其实质来说就是资源、资本、技术、劳动力等生产要素在不同产业间的重新组合,从三次产业的发展与演变情况来看,产业结构调整也是影响经济增长的重要因素,并进而影响经济发展。产业结构的调整对经济发展具有重大的影响作用,其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点。 (1)产业结构调整促进经济资源配置效率提高 现代经济发展,不仅取决于各种资本、技术、劳动力等的投,更重要的还取决于各种经济资源是否得到了合理和优化配置。产业结构实质上可以看作是资源转换器,通过产业间的高效运转把社会各种资源不断转化为各种产品和劳务,以满足社会需求。这一资源转换器的运行效率和质量如何,直接关系到经济增长水平的高低。产业结构升级是这一资源转换器运转的效率和质量不断得到提升的基础,只有产业结构的升级才能促进经济资源在各产业间合理流动,提高资源的优化配置效率,进而促进经济发展。 (2)产业结构调整是实现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 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各产业间的依赖程度和制约效应日益增大。在这种情况下,产业结构效益的重要性也日益加大,并成为现代产业发展的一个重要支撑力量。现代经济的发展主要取决于产业结构的综合效益,即产业间和产业内部通过合理关联与组合,使组合后的整体功能大于单个产业或单个部门的功能之和。产业结构调整是增强产业聚合效益的重要手段,是支撑经济持续、稳定增长的重要力量。 (3)产业结构调整是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前提,并能促进经济发展 我国经济建设中有两个全局意义的根本性转变:一是产业结构调整与经济发展要实现从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二是要实现我国经济增长方式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就经济增长方式转变而言,对不合理的产业结构进行调整是实现经济增长方式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的前提条件。这是因为产业结构不合理就意味着资源、技术、资本、劳动力等生产要素的配置存在不合理性,这样就造成了各种资源的浪费。资源浪费本身就是粗放式经济的一个显著特征。 (4)产业结构调整是提升产业国际竞争力的重要途径 在经济全球一体化条件下,各国之间的竞争是综合国力的竞争,而综合国力的竞争在很大程度上表现为科技水平和经济实力的竞争。比较优势原理告诉我们,一国要想在国际竞争的舞台上立于不败之地,就必须根据自己的资源、技术、资金、劳动力技能水平等诸要素,按照比较优势原理建立起本国的优势产业。我国的诸多产业都是在计划经济条件下根据本国人民生活需要建立起来的,很少考虑国际分工原则。但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尤其加人WTO后,必须建立起本国的优势产业。我国的产业结构必须按照国际分工的原则,以提升本国经济实力为目的进行调整。 (5)产业结构调整是对外贸易结构改善的前提 贸易关系是产业联系最基本的实现形式,它是产业分工和专业化的紧密伴随者。什么样的产业结构往往决定着什么样的贸易结构。我国对外贸易的结构问题表现突出,高附加值的产品在出口产品中所占的比重依然很低,产品的国际竞争力普遍不高,造成这种情况的直接原因是我国产业结构整体水平不高。改变对外贸易结构就必须对我国的现有产业结构进行调整,促进产业结构的优化,最终促进我国经济整体水平的提高。 2、消费结构变化推动产业结构的变化和调整 消费结构是指各类消费支出在消费总支出中所占比重以及相互间的质和量的关系,它直接反映了消费水平、消费特色和消费发展趋势,并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消费的变动规律。产业结构的变动与消费升级密切相关,消费结构在很大程度上会影响到一个国家或地区产业结构的调整、升级,产业的发展必须适应消费需求变动的趋势,并且要善于发现潜在需求,才能成长、发展、壮大。 (1)消费结构升级与产业结构变迁 市场消费需求是新兴产业形成的基础,是产业升级的直接动因。市场消费需求是社会生产的前提,是影响产业结构变动的最重要因素。潜在的新需求逐步形成,对新供给形成强大拉力。在拉力作用下,生产新产品的企业逐渐发展起来,一定条件下,新企业群就可能发展为新兴产业。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的需求层次将会逐步升级,新的产业也大体上沿着这一路径不断发展,产业结构的“轻型化”阶段、“重工业化”阶段和“高加工化”阶段分别和人类不同层次的需求相适应。 (2)消费结构演变带动我国产业结构升级产业结构与消费结构的变化密切相关。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出现了三次消费升级,消费结构的演变带动了我国产业结构的升级。第一次消费结构升级在改革开放初,粮食消费下降、轻工产品消费上升,对我国轻工、纺织产品的生产产生了强烈的拉动,带动了相关产业的迅速发展,并带动了第一轮经济增长。第二次在20世纪80年代末至90年代末。前期“老三件”和“新三件”(分别是温饱和小康时期的标志性消费品),受到消费者的青睐,并带动了相关产业的迅猛发展。后期家用电器消费快速增加,耐用消费品向高档化方向发展,对电子、钢铁、机械制造业等行业产生了强大的驱动力,带动了第二轮经济增长。目前正在进行第三次消费结构升级,增长最快的是教育、娱乐、文化、交通、通讯、医疗保健、住宅、旅游等方面的消费,与IT产业、汽车产业以及房地产业相联系的消费增长最为迅速。 三、我国现阶段应采取的产业政策导向 在我国加人WTO融人世界经济一体化的历史背景下,产业结构调整应在市场调节为主,并同时辅之以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尽快使我国的产业结构优化,即产业结构的合理化与高级化。产业结构的合理化一般是指各产业合理利用经济资源,经济效益好,产业间协调发展。就产业结构优化的具体政策导向来说,概括为以下几点。 1、积极调整传统农业结构 现阶段我国农业的发展水平较低,耕作方式和农产品品种的竞争能力差。因此,应充分利用农业资源优势,合理配置土地、水、资金技术、劳动力等生产要素,大力发展农业基础设施,体现规模经济,优化农产品品种品质结构,发展特色农业,多种经营,促进我国传统农业和传统工业与现代工业体系和现代服务业的结合,大力开展农副产品深加工工业。 2、加快传统工业结构调整 加快工业结构合理化、高级化,促进传统工业向现代工业过渡,将知识经济的发展与传统工业的改造结合起来。要大力加强支柱产业的发展,努力培养主导产业,加强对朝阳产业的保护和扶持力度,同时做好夕阳产业的退出政策指导工作。 3、大力发展第三产业 产业结构的高级化,一方面是指通过创造性的知识集约化的发展来促进产业结构的进一步高加工度化、高附加值化;另一方面是指产业结构发展过程中,第三产业比重不断增大,出现经济服务软化趋势。以金融、保险、咨询、信息、旅游、房地产和高等教育为主要内容的现代服务业的发展则代表着世界经济发展的大趋势,应加大资金、技术的投入,以提升第三产业在整个国民经济中的比重,促进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 四、结论 历史地描述和实证考察我国产业结构的演变轨迹,认真分析和深入总结其中的经验教训,对于今天我国的国民经济发展以及今后的长远健康发展都是不无裨益的。通过分析我们有以下结论: 第一,搞经济建设一定要按规律办事经济发展有自身的规律,产业结构演进也不例外。 第二,要善于借鉴成功的经验,不能照搬条条框框人类的一切优秀文明成果都是不分国界的,尽可以拿来为我所用。 第三,要充分重视并正确发挥政府在调整产业结构中的作用。 第四,要科学地确定主导产业。产业经济学认为:一个国家经济的发展关键取决于在一定的时期内,支柱产业或者说主导产业必须获得充分发展,以主导产业的发展带动上游和下游产业的相应发展,从而促进整个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实际上,主导产业更是优化产业结构形成的基本条件并且是推动产业结构升级转换的主导力量。 第五,产业结构只有协调,才能实现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 中国产业论文:跨国公司对中国产业结构激发竞争行为研究论文 摘要:中国已成为吸引外国直接投资(FDI)最多的国家。FDI对中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性在不断加强成为了不争的事实。这一现象也引起了人们对FDI对中国经济发展影响的争论。其中有人担心在资金、技术、管理等方面有巨大优势的外资企业会不会在其进人的行业内形成垄断,从而控制中国的产业,向消费者提供垄断高价。 他们的担心并非多余。国家工商总局公平交易局反垄断处调查发现,美国微软占有中国电脑操作系统市场的95%,瑞典利乐公司占有中国软包装产品市场的95%,美国柯达占有中国感光材料行业至少50%的份额,法国米其林占有中国子午线轮胎市场的70%,芬兰诺基亚、美国摩托罗拉等跨国公司占有中国手机市场的70%,美国思科占有中国网络设备行业市场的60%。如果这种情况得不到改观。实力雄厚的外资企业,特别是跨国集团极易垄断行业市场,从而损害国内产业发展和消费者利益。 笔者主要分析跨国公司投资进入,对我国市场结构的影响以及在市场结构变迁过程中跨国公司的竞争行为变化。 一、我国市场结构的变迁 跨国公司进入中国后,推动了我国的市场结构的改变。在外资进人之前,中国市场是高度分散的竞争性市场。企业数量众多,规模小,行业集中度低。而在跨国公司进人的初期,由于其具有竞争优势,在其进人的行业一度垄断市场,甚至独占了市场。但随着竞争对手的大量出现,市场竞争也越来越激烈。少数几家跨国公司垄断市场的局面被逐步打破,市场成为相对分散的竞争性市场。 1.从高度分散竞争性市场到寡头市场 (1)市场集中度的变化。到目前为止,我国吸引外国直接投资大致可以分为两个阶段。1979一1991年为第一阶段,其后为第二阶段。在第一阶段,跨国公司投资以新建投资方式为主。由于我国的经济结构完整、部门比较齐全,因此跨国公司进人初期一般都会降低集中度。在第一阶段进人的FDI主要投向了纺织、成衣、玩具、加工工业、消费类电子工业等行业。由于这些行业在我国实际上是竞争比较激烈的行业,在跨国公司进人之后,短期内降低了市场集中度,促进了竞争。如上世纪80年代初,日本家电企业依靠提供技术、转让生产线与中国刚刚起步的家电企业合作,最早进入中国家电市场。在20世纪80年代末,日本家电企业凭借产品的耐用、优质、精美等特性在中国市场形成良好口碑的机遇,纷纷在中国建立了自己的合资企业。这些企业的建立与为数众多的中国家电企业展开了激烈的竞争,使市场集中度已经较低的家电行业进万步降低了市场集中度再如,世界轮胎巨头美国固特异公司和韩国锦湖集团进人我国轮胎市场时的生产规模平均只有500万条左右,而当时国内轮胎行业已经有了5000多万条的生产规模。他们的进人只会降低我国轮胎市场的集中度,促进竟争。 但是,随着跨国公司在中国站稳了脚跟,在资金、规模、技术、管理等方面的优势逐渐显示出来。其产品在市场竞争中处于有利地位,市场占有率也节节攀升,其中不少已经处于垄断地位。大量中国本土企业在与跨国公司的竞争中败下阵来,或转行或破产或被兼并,市场集中度又发生了变化。在跨国公司进人的一些行业,市场已经趋向独占或寡头市场。再以轮胎行业为例,2001年3月,国内轮胎行业的龙头老大、世界排名第18的上海轮胎橡胶集团投靠法国米其林。从此轮胎这个长期被视为战略物资的行业主导权将转移到外方手中。有专家预计,在2008年以前,米其林、固特异、普利斯通三大轮胎行业跨国巨头将占中国轮胎市场80%的份额。我国的半导体工业基本上被跨国公司控制。1998年上半年,8个“三资”企业的销售额占了88%,其中日本的NEC就控制了中国50%以上的半导体市场。作为国家支柱产业之一的汽车行业,跨国公司的渗透已经无处不在,国内市场上有竞争力的企业几乎都有跨国汽车巨头的背景。大众、通用、本田、雪佛莱等实际上已经控制了中国汽车业的命脉。2000年前,仅大众就占据了中国轿车行业60%的份额。而通用汽车在进人的五年内,其市场份额就上升到了15%。在信息通信领域也存在类似情况,摩托罗拉、微软、英特尔、诺基亚、西门子、阿尔卡特、朗讯等跨国巨头通过扩大在中国的投资以及兴建研发中心,既夺市场又抢人才,从而进一步巩固了它们在中国市场上的主导地位。柯达、富士等跨国巨头在感光材料行业的垄断地位更是牢不可破。此外,零售、快餐、制药、日化、石化等领域,欧美日跨国集团近年来纷纷加大在中国的扩张步伐,进一步蚕食中国同行的领地。 (2)进人壁垒的突破。进人壁垒是反映市场结构的主要特征之一。反映市场中现有厂商对潜在进人者的阻挡能力。由于跨国公司拥有的规模经济和专用性资产构成了很强的竞争优势,因此一些学者认为,进人壁垒对跨国公司的阻挡并不具有实质性作用。他们认为,跨国公司凭借竞争优势,并通过竞争策略和竞争行为的安排,可以实现对东道国进人壁垒的突破。在我国市场上这种情况比较明显。虽然我国在一些产业上已经形成了较强的生产能力,如纺织、家电等。但大多数产业生产能力还比较弱,而且单个企业的规模相对较小,技术水平比较落后,差别化优势不突出,跨国公司对中国市场上经济性进入壁垒的突破没有遇到太多的障碍。 跨国公司凭借规模优势。占据了有利的市场地位。我国钢材生产总产量世界第一,超过日本和美国,是韩国的三倍,法国的五倍。1998年,日本新日铁、韩国浦项两家钢铁公司的销售收人分别是216亿、97亿美元,而我国的首钢和宝钢两大钢铁公司的销售总额之和仅为53亿美元。我国发电设备的产量居世界第五位,是世界上少数能制造大型发电机组的国家之一。能够生产60万千瓦机组的哈尔滨动力集团是最大的国内动力集团,1995年产值30亿元人民币,而美国通用动力1994年的营业额为647亿美元。有数据显示,2002年,三资企业的平均产值规模是国内同行业企业平均水平的1.64倍,平均资产规模是全国平均水平的1.38倍。其中,食品加工、食品制造、饮料、金属制品、普通机械、专用设备、运输设备等行业,三资企业的产值和资产规模与全国同行业平均水平的差距更大。规模上的明显优势决定了外商投资企业与内资企业竞争时,可以在较短时间内克服行业的规模壁垒,获得有利的市场地位。 跨国公司通过大量的广告投入和促销活动,逐步克服中国市场上的差异化壁垒。在跨国公司进入中国市场前,我国工业制成品尤其是日用消费品虽然已经拥有了一些名牌产品。但大多数企业的商标保护和品牌竞争意识并不强,品牌运作手段陈旧,不少企业甚至在合资时将原有品牌和商标低价甚至无偿出让给外方。湖北的“活力28"洗衣粉)、北京的“熊猫”(洗衣粉)、上海的“美加净”(牙膏)、广州的“浪奇”(洗衣粉)等日化品牌原本有着很高的市场认知度,但与跨国公司合资后,在外方拥有控制权的情况下,外方按照跨国公司的发展需要部署在华品牌战略,将产品定位在高档,即使保留本土品牌,也将其价格提高,导致本土品牌原有的消费人群流失。这种“品牌谋杀”色彩的战略令本土品牌迅速在市场上销声匿迹。相反,跨国公司则极其重视品牌效应,不仅在合资企业安排自己品牌产品的生产和宣传,而且还积极尝试品牌当地化。宝洁公司仅在洗发水方面就有海飞丝、飘柔、潘婷、沙宣等品牌。2004中央电视台广告招标会上,宝洁公司竞标黄金段位,一出手就是176亿元,成为日化行业中的央视广告“标王”! 跨国公司投资企业的技术优势明显,我国国内行业的技术壁垒在其技术优势面前没有丝毫阻挡作用。有关调查显示,跨国公司投资企业的技术水平明显高出国内同类企业,与母公司相比,使用先进技术的跨国公司投资企业占被调查企业的比例达到了42%,使用比较先进技术的占45%。与国内企业相比,使用填补国内空白技术的跨国公司投资企业占被调查企业的比例达到了65%,使用先进技术的占35%。 在跨国公司凭借其自身竞争优势,实现了对经济性进人壁垒突破的同时,我国对外资市场准人等政策性壁垒也出现了逐步弱化的趋势。加人WTO后,中国对外开放进人了新的阶段,除了个别涉及国家安全的战略产业之外,其他市场逐步向外资开放。而且,国家在外商投资方式、股权比例和出口比例等方面的限制也越来越少。加上中央和各地方政府对外商投资企业实行了各种优惠政策,进一步强化了跨国公司竞争优势。因此,跨国公司进人中国市场的非经济壁垒也很容易就被突破了。 (3)对规模经济的影响。在对外开放的环境中,跨国公司来华技资参与国内市场的竞争,由于其资本实力雄厚而中国的市场规模巨大,因此在中国的投资规模巨大,一般来说都达到了最小有效规模。中国的国内企业与跨国公司相比,在规模上、跨行业、跨地区和跨国经营的产业范围上,很难与跨国公司相抗衡,跨国公司具有明显的规模经济所带来的各种优势。目前我国在钢铁、煤炭准工、建材、彩电、纺织品及很多日用品等主要产业都已经名列世界前茅,但不相匹配的是我国单个企业的生产规模太小,综合优势不强,其规模经济、范围经济的作用没有得到充分的运用,在与跨国公司的竞争中,必然会因为力量薄弱而居于下风。我国最大的软件集团沈阳东软公司2002年的销售总额为20.7亿元,仅相当于Microsoft公司2002会计年度销售额280.053亿美元的1.02%。在跨国公司不断冲击下,国内企业以及政府部门探刻地认识到了面对世界巨无霸所带来的残酷市场竞争,只有打造自己的“航空母舰”才能与跨国公司相抗衡。跨地区、跨行业的收购兼并以及由政府行为主导的国有企业重组都实现了快速的规模扩张。如三大石油公司和三大航空公司的组建迅速地提高了企业规模,增强了企业的竞争力。 2.从寡头市场到相对分散的竞争性市场 (1)竞争主体的变化与市场集中度的降低。上世纪90年代后期,出于对中国经济持续增长和良好赢利前景的预期以及市场准人的逐步放松,大量跨国公司纷纷抢滩中国。跨国公司对华投资规模的不断扩大,跨国公司已经成为中国市场重要的参与者。随着大量跨国公司的进人和国内本土企业的发展,行业的竞争程度不断增强,并引起了市场结构的又一次大转变。先以轿车行业为例。随着通用、丰田、本田、马自达等汽车大跨国公司对华投资的扩大和国内一汽、二汽的加大对国有品牌汽车的支持以及华晨、吉利等民营汽车企业的兴起,中国轿车市场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以前大众一支独秀的格局被打破了。2002年轿车市场CR1为25.6%,比2001年下降了7.1个百分点,CR3为53.4%,下降了6.6个百分点,CR4为61.8%,下降了5.9个百分点。手机市场也是如此。上世纪90年代后期,摩托罗拉公司首先在天津投资2.8亿美元,建立独资的移动通信企业,几乎垄断了中国的手机市场,随后诺基亚、爱立信、松下、索尼、阿尔卡特、西门子等跨国公司的进人开始挤占摩托罗拉的市场。就在国内手机市场几乎被外资垄断的时候,国内手机制造商开始发力,波导、TCL,厦新等手机品牌的市场占有率迅速上升。竞争加剧使得中国移动电话市场品牌集中度开始下降。从赛迪顾问的统计数据上看,2003上半年,中国移动电话市场前三名销量份额为45.1%,比2002年市场前三名销量份额下降6.9%}厦新、康佳、东信和科健等国内厂商也进人销量前十名,再加上进入销量前五名的波导和TCL,国产手机品牌已经在中国手机市场上拥有了较大份额。随着跨国公司在全球范围内的其他竞争对手的大规模进人和中国国内本土竞争对手力量的壮大,不仅单一或极少数跨国公司垄断中国市场的情况已经成为过去,就使整体跨国公司想垄断中国市场也难以实现。 在中国加人WTO后,电信、金融、能源、旅游、煤气和公用事业等行业逐步提高对外开放的程度,外资进人的门槛越来越低。跨国公司在这些行业的投资增长较快。跨国公司进人后势必削弱了这些行业中内资企业的垄断地位,促进了行业竞争主体的多元化,增强了这些领域的竞争程度。 (2)重构进人壁垒。跨国公司在东道国的直接投资金额较大,一般在短时期内是不容易收回的。因此跨国公司一般在东道国市场会有较长期的战略目标。为了阻止其他竞争对手(不管是来自东道国还是第三国)的进人和确保自己在东道国市场的竞争地位,跨国公司需要对其进入的市场重筑进人壁垒。首先,跨国公司重构规模壁垒。由于大跨国公司纷纷来华投资以及国内市场竞争力日剧,跨国公司纷纷加大在华投资,通过收购、兼并、合资等方式迅速扩大规模,在较短时间内形成了内资企业很难达到的规模水平。其次,构筑技术壁垒。跨国公司为保持技术上的领先地位,积极开展研发活动。20世纪90年代末,跨国公司掀起了在我国进行R D投资的高潮。微软、摩托罗拉、宝洁、联合利华、杜邦、英特尔、诺基亚、松下等世界500强跨国公司相继在华成立了研发中心或宣布了大型的R D投资计划。再次,构建差别化壁垒。日化用品、家电、移动通讯、食品、快餐等行业的跨国公司进入中国后,在广告促销方面投人了巨额费用。如前所的跨国公司并没有太大压力,而对其中国同行来说实际是构筑了相当大的壁垒。 二、跨国公司竞争行为的变化 1.从价格垄断到价格下调 在独占或寡占市场下.市场上鲜有竞争对手,跨国公司往往将价格定位于高端,价格垄断是跨国公司获取垄断利润的惯用手法。如背投彩电市场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在2001年前长虹还没有开发出第三代背投彩电的时候,东芝、索尼等外资品牌占据了背投市场儿乎百分百的份额,价格也是高高在上,2001年背投的价格在1.8万元以上。 随着中国市场结构的变化带来的竞争加剧,多数跨国公司在华长期坚持的高价位产品价格战略也随之变化。先以汽车为例,大众汽车的“普桑”在富康、夏利等车型的“威胁”下价格持续下降。从1998年到2001年三年时间价格下降了近40%。手机市场也是如此。1999年以前,摩托罗拉、爱立信等少数手机品牌垄断了中国市场,手机价格奇高.是少数人才能消费的高端产品。而1999年放开手机牌照以后,进入中国市场的手机生产商不仅有来自国外的更多的跨国产商,还有波导、TCL,厦新、康佳、科健等为数众多的国内新进人者,手机价格也持续降价,不再是“高高在上”的少数人的消费品:日化品市场也存在同样的现象。1998年宝洁碧浪超效洗衣粉(第2代)400克装市场全年均价7.99元,1999年碧浪超效(第2代)400装全年均价6.14元,到2000年底,碧浪超效(第2代)400克装市场价已经低到5.16元,三年时间,产品价格下降了35%,而同期国内大致相同质量的洗衣粉价格仅下降了不到8%。公务员之家 2.从技米锁定到加快技末转移 技术优势是跨国公司的核心优势之一,为了获得持续垄断地位,跨国公司在东道国期望通过技术锁定战略防止技术外溢。跨国公司进人中国的早期,普遍采用技术锁定战略。据调查,只有14%的跨国公司在上世纪90年代中期以前在华使用了最先进技术。有33%的外商投资企业,向中国转移的技术和产品,是其母公司已经不再使用的技术。微软公司在进人中国市场的初期,也采用技术封锁战略,不开放源代码,不转让软件技术,只卖产品。在我国轿车行业发展之初.国外的车厂把一些在国外已经淘汰的旧款车型送人中国,就可以红遍大江南北。当桑塔纳在欧洲已发展成为帕萨特的时候,我们的“普桑”还在大行其道。 90年代后期以来,随着国内市场竞争加剧,跨国公司向中国转移先进技术的速度明显加快。据研究人员在2001年的一次调研结果显示,2001年,使用其母公司最先进技术的外商投资企业,已经从1997年前的14%增加到了41%,使用母公司已经淘汰技术的企业由33%降到了13%。仍以轿车行业为例,随着国外汽车业巨头在中国的竞争变得越来越激烈,国际巨头开始将主力车型和与世界同步车型放在中国国内生产。目的是为了赚取比其他成熟汽车市场大得多的利润。像“别克新世纪”、”雅阁”、“帕萨特”、“高尔夫”等。随着宝马3系5系、福特蒙迪欧、以及丰田花冠、佳美都已经或即将在国内投产,许多原来只能在进口车卖场才能看到的车型,都挂上了“国产”的旗号了。半导体行业老大英特尔2002年5月在上海宣布增资3亿美元,用以完善其具有检验、测试、封装功能的奔腾4处理器生产平台。2003年8月宣布斥资2亿美元在成都建立芯片测试封装厂。居世界半导体产量第二的东芝2002年7月在无锡成立了“东芝无锡半导体有限公司”,计划3年内增资100亿日元,使双集成电路的年产量达到3,000万片的目标:甲骨文公司以首期投资1亿美元与中国教育部合作,推动建立包括北大、清华、复旦、同济等35所示范软件学院。IBM和中国400余家应用软件开发商共享IBM的技术平台,并计划培养10万名中国软件白领技术人员。在IB并和甲骨文等对手的竞争压力下,微软也不得不加快向中国转移先进技术。2002年6月微软表示在今后3年内在中国投人62亿元人民币,并在开放源代码、加速软件技术转让,拟订与中方伙伴的合作计划等方面提出了六项承诺。可以说,加快技术转移已经成了跨国公司竞争战略的需要。 中国产业论文:中国产业国际贸易论文 论文摘要:本文主要从理论出发,对经济全球化条件下,中国产业组织政策环境分析,贸易保护政策的有关概念及其内容,经济危机下各国的贸易保护政策,我国调节外汇储备对中国产业调整的举动,案例分析出口退税政策对中国产业的影响进行研究。 论文关键词:产业;国际贸易;中国贸易政策 一、中国产业组织政策环境分析 (一)国内环境分析 1.中国企业的规模普遍偏小,产业集中度低,产业国际竞争力弱。 从工业特别是制造业的发展来看,我国工业企业普遍规模较小。产业集中度低,产业自主创新能力缺乏,产业国际竞争力弱。我国主要行业的平均集中率水平也远低于主要发达国家20世纪60年代以来的水平。我国对外技术依存度高达50%,而美国、日本仅为5%左右,国内企业仅万分之三有核心技术,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缺乏,产业发展受制于人,产业国际竞争力弱。 2.跨国公司利用其地理优势地位,控制市场、克制竞争的倾向初现出来。 在国内包装企业诉利乐案中,利乐倚赖其在无菌包装机方面的垄断地位。在包装耗材上实行了不正当的限制性商业策略,控制了绝大部分包装市场,并且使利乐纸的平均价格在2003到2005年的两年时间内上涨了大约2倍。 3.国内行政性垄断问题严重,行政性垄断产业的改革任重道远。 我国的行政性垄断产业主要包括铁路、港口、民航、电力、电信、城市公用事业、石油天然气、有色金属、特殊行业、邮政、城市公交、烟草食盐粮食药品等重要商品以及流通、军工、铸币、银行保险等金融业,产业部门涉及面广。行政性垄断造成了双重恶果: 一方面,垄断地位使得这些产业内的企业一方面攫取了远高于其他行业平均利润率的利润,排斥竞争。损害消费者利益。另一方面由于内部约束机制不健全和发展动力的缺乏,长期以来.使这些产业成本居高不下,产业经营绩效低下。行业的特殊性加上国有企业的身份,使得这些产业的改革举步维艰。 (二)国际环境分析 1.跨国兼并成为主体。 20世纪90年代初以来,世界范围内掀起第五次企业兼并浪潮,这次兼并浪潮具有以下特征:一是兼并数量急剧增多。二是单项兼并交易金额世界记录屡创新高,兼并规模日趋扩大。三是跨国并购发展迅猛。四是兼并范围广。第五次兼并浪潮是经济全球化条件下。世界范围内经济竞争加剧的结果,为了生存和在全球范围内整合资源以取得竞争优势,同行业的领头企业纷纷走向联合。同时,第五次兼并浪潮的出现并没有缓和竞争。它使得世界范围内经济竞争更趋激烈,通过此次兼并,在某些产业,只剩下实力超群、为数不多的几家巨型企业,为了争夺世界市场,这些企业欲置对方于死地而后快,竞争手段无所不用其极,波音和空客的竞争为我们提供了最好的注解。 2.西方发达国家纷纷调整竞争政策,放松规制和提升本国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已经成为国际潮流。 以微电子技术为代表的新技术的兴起和市场需求的扩大改变了传统自然垄断产业的性质。竞争政策调整的另一个动向是从对反垄断的强调转向扶助本国企业国际竞争力的提高。当前,发达国家的反垄断政策对垄断的认定已从结构标准转向行为标准。并且还要考察垄断行为的市场绩效,“一事一议”已经成为通行的原则,对横向兼并等过去严格限制的行为已基本放任自流。 3.网络经济的兴起,对世界各国的反垄断提出了新的挑战。 网络经济是以计算机网络业为中心以及由这个产业派生出的若干相关产业。网络产品固有的规模经济性、网络外部性(正反馈效应)、技术的市场不相容性和网络产品技术标准造成了网络产品的锁定效应和先行者优势。从而使得垄断成为网络产品市场上的一种必然而普遍的现象。在结构和行为上显然构成垄断的厂商,在绩效上却无可指责,结构、行为和绩效的脱节将政府的反垄断政策推入了十分尴尬的境地:反垄断,意味着绩效损失;不反垄断,从道义上又说不过去。网络经济领域的垄断问题对各国政府的反垄断政策提出严峻的挑战。从1997年开始的微软垄断案,2002年最终以和解的方式解决,和解协议中,微软并没有做出多少让步。 二、我国调节外汇储备对中国产业调整的举动 2008年12月以来,计有美国、欧盟、加拿大、印度、南非、澳大利亚等国家和地区,对中国出口产品发起了超过10起贸易救济措施或者法案,而以其他方式抵制中国出口的政策也屡屡出台。在这样的环境下,中国出口保持增长的前景更加难测。印度提高了部分钢铁产品的关税;南共市成员试图将外部共同关税提高5%,但未获其首脑会议通过。 2008年中国进出口总额为2.55万亿美元,贸易顺差为2900亿美元,吸引国外投资900亿美元。2008年底我国外汇储备余额达1.95万亿美元。我国已连续15年对外贸易保持顺差,国外直接投资始终处于净流人,目前是全球吸引外资最多的国家,因此这两方面的净流入使近几年我国外汇储备数量剧增。其规模已远远超出理论界提出的外汇储备应维持在其外债总额的40%左右的水平上。摆脱“金融恐怖平衡”的枷锁,是我国政府和学术界急需破解的难题。 (一)扩大内需。加快产业调整步伐。降低对外依存度 以国内需求促进经济增长,降低以净出口和投资拉动经济的依赖,这是减少巨额的外汇储备的根本方法。中国储蓄率高,除历史文化传统等因素外,很大的缘由是居民有许多后顾之忧而不敢消费和没有能力消费。实施扩大内需政策,政府应加大在就业、教育、养老、医疗、环保等方面的投入。使国内居民的消费成为经济增长的引擎。同时,调整产业结构,加大对以内需为主的产业政策支持力度,逐步减少对出口外向型经济增长模式的依赖,尤其是限制初级原料加工出口的企业。扩大高新技术产品及资源性原料进口,从而减少国际贸易顺差,降低巨额的外汇储备。 (二)谨慎地购买美元资产,逐步加大黄金购买量,推动人民币国际化 在现行的国际货币体系下,购买美元资产是拥有外汇储备国家不得不的选择。美国国债因其良好的信用、稳定的收益及流动性,是各国政府首选的投资对象。但近几年美元贬值的狂潮也令各国忧心匆匆,外汇储备多样化可以在一定程度的化解风险。同时。除了购买美国国债,还可以考虑购买美国通货膨胀保值债券以及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发行的债券等。 截止到2009年4月,中国已拥有黄金储备1054吨,在世界各国排名第五。2000年以来,中国调整过两次黄金储备,即2001年和2003年,分别从394吨调整到500吨和600吨。但目前中国的黄金储备价值约占全部外汇储备资产的1.6%,该比例远低于超过10%的全球平均水平。黄金在中国总储备的比重实际上自2003年以来一直在下降。中国黄金储备还有很大的上升空间,至少应达到10%左右的国际水平。 但人民币国际化的道路漫漫,2000年5月亚洲国家签署了《清迈协议》,开辟区域货币合作新篇章。2009年3月中国已经与俄罗斯、韩国、马来西亚、阿根廷等签署双边货币互换协议,互换规模达6000亿人民币,与此同时,人民币贸易结算试点也在香港和内地沿海城市开展,这种“贸易结算+货币互换”的模式,是两国规避美元汇率风险,扩大双边贸易的新探索,它对中国政府加快人民币区域自由化进程,增加人民币的国际影响力提供帮助,为中国外汇储备摆脱美元体系的束缚提供了新途径。 三、案例分析出口退税政策对中国产业的影响 (一)技术密集型的高新技术产业 高新技术产业历来是国家重点的关注行业。根据商务部的相关数据显示,我国的高新技术出口商品共分为十类。在这十类中,出口的主要是计算机类、通讯技术类和电子技术类相关产品,而生物技术和航空航天技术产品的出口相对薄弱。在进口方面,也主要集中在电子技术和计算机类。可见,信息技术类商品在高新技术贸易方面占据主导地位。 从我国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增长率看,2001年至2006年高新技术产品的进出口增长率均超过进出口总额的增长率。但从近期看,无论是外贸总额的增长还是高新技术产品对外贸易的增长,其增幅均有所放缓,特别是2007年,高新技术产品的出口首次出现低于总体贸易额增长的情况。这也与总体的外贸环境不容乐观有一定的关联。即使外贸环境发生如何的变化,国家对发展高新技术产业。鼓励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的态度始终不变。国家对高新技术产品的出口退税率大部分都维持在17%的最高退税率。国家多次调低出口退税率。虽然使得一些生产效率低的中小企业从市场中淘汰,低端产品规模逐步减少.产业结构有所优化。国家又不得不提高其出口退税率,以缓解南于产业结构升级所导致的剩余劳动力释放所带来的就业压力。 由此可见。国际直接投资是国际经济分工不断深化、国际经济分工技术水平不断提升和国际分工政策环境不断改善的产物。商品的区际问或国际的价格;引发了国际贸易活动,而资本的区际间或围际间的现实的或澄的综合获利差异是企业进行国际直接投资的基础。国际直接投资理论的目的是为了对广泛存在的国际直接投资行为给予合理的解释。因为大规模的国际直接投资活动最早是南已经完成工业革命的欧洲国家和后来的美国等发达国家来完成,所以经典的国际直接投资理论是对发达国家直接投资行为长期跟踪分析和研究的结果。2O世纪80年代后,随着发展中国家对外直接投资活动兴起,又形成了解释发展中国家对外直接投资的各种理论。 总结近半个世纪以来国际直接投资理论的发展可以看出:各种投资理论从不同侧面和角度反映了各国社会发展的不同时期国际投资领域的现象和特点,对产生国际直接投资的原因、决定因素以及对各国的影响进行了理论分析,这些认识可以为各国政府制定相关政策和各国企业经营决策提供理论参考。由于不同国家和经济体在经济发展中面临着不同的国内外环境,所以在利用外资和对外直接投资上也呈现不同的经济特征。加强对不同国家和经济体利用外资和对外直接投资的国际比较研究,可以进一步从宏观上分析世界直接投资的产业布局和区域分布趋势,从中观上比较不同区域的外资特征,从微观上分析不同国家利用外资和对外直接投资与经济发展的关系,为国际直接投资的理论研究提供一定实证支撑。 中国产业论文:论中国产业结构调整 全球化的国际产业分工 随着技术创新速度的加快,信息传播的加速,规模经济的要求,经济全球化进入一个新的发展时期。在经济不断全球化的进程中,产业全球化也成为不可逆转的历史趋势。它使得产品的生产不再局限于一个国家或地区,而是分解成若干个环节在若干个地区或国家完成。跨国公司在全球范围内进行资源配置,并在全球范围内进行生产要素的优化组合,从而实现了全球范围内生产、交换、分配和消费等一系列环节的国际经济大循环和国际产业链的形成。 在产业全球化的进程中,一个明显的事实是国际产业分工呈现“金字塔”结构(图1)。美国是世界上经济最发达的国家,在国际分工中其产业结构处于“金字塔”结构的顶部。美国经济以新经济为主要特征,它的产业主要是知识、技术密集型产业,其特点是产品附加值高、资源耗费少、污染小,在全球的贸易中占有绝对和优势。紧随美国处“金字塔”第二层的是日本和欧盟及其它发达国家,它们正在进行产业结构的调整,大力发展知识、技术密集型产业,希望赶超美国,并抢占世界产业结构中部分产业的制高点。处于“金字塔”第三层的是新兴工业化国家,包括亚洲“四小龙”等。它们在20世纪80年代接受了发达国家转移的劳动密集型、资本密集型产业,经历了一个制造业繁荣的时期。但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爆发后,经济发生了相当程度的萎缩。因此,这些国家也在进行产业结构的调整,以实现产业结构向更高层次的转移、升级。处于“金字塔”第四层的则是中国和其它一些发展中国家。这些国家仍属于经济学家刘易斯所说的二元经济结构阶段,既有落后农业和手工业部门,也有部分现代工业;既有大量劳动力供给,又存在着劳动力素质低下等问题。因此,这些国家目前主要以劳动密集型产业为主,资本密集型和知识密集型产业为辅。处于“金字塔”最底层的则是欠发达国家,这些国家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低,以经营落后农业为主,兼有少量现代工业。在国际贸易中靠出口初级矿产品和原材料为主,产品附加值极低,陷入贫因的恶性循环。总之,从“金字塔”的底层到顶层,其产业技术层次、产业水平、产品附加值均呈逐步上升的趋势。发达国家在产业竞争中处于绝对的优势,这使我国的产业结构调整面临着一个不利的外部环境。 附图 图1各层次国家在国际产业结构中的地位 二、中国加入WTO后,产业结构调整的两难 经济的竞争,归根到底是产业的竞争。当今的美国之所以在全球经济中处于霸主地位,是因为它拥有世界上最发达的高新技术产业。我国要想有较高的经济竞争力,必须要有较高的产业竞争力,这是不争的事实。为了提高我国产业的国际竞争力,就必须对我国的产业结构按产业全球化的大趋势进行调整,发挥我国的比较优势,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这样做的最大好处是可以缓解现阶段的劳动就业压力。然而对于我国这样一个社会主义国家来说,经济发展的目的不仅仅是要不断提高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而且要缩小与发达国家的差距。从对经济发展的战略角度看,也就是要不断赶上乃至超过发达国家。这样一个赶超过程,意味着我国必须从经济全球化中取得的利益要超过其它国家,特别是发达国家。只有这样,我们才能不断缩小与发达国家的差距,并最终赶超发达国家。然而如果我们在加入WTO以后遵循比较优势的原则参与国际分工,则我国只能集中生产和出口劳动密集型的产品,诸如纺织品、鞋类或者为发达国家的信息产业进行硬件加工、装配等。显然,这种分工并不能使中国赶超发达国家。因为这些产业的生产技术水平和附加值低。而且,理论和实践都表明,没有一个相对落后的国家是依靠充分利用自身的比较优势,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而超过发达国家的。也许有人会提出:亚洲四小龙就是依靠充分利用自身的比较优势迅速促进经济发展的,然而四小龙的发展有更特殊的原因。时过境迁,由于国际背景不一样,我国已经不能采用当时四小龙的产业发展战略。 由上可见,我国的产业结构调整目前处于一个两难状态:加入WTO以后,为了应对产业全球化缓解我国就业压力,就必须按照比较优势的原则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但如果这样,虽然在近期可以缓解就业压力,但从长期来看,由于集中生产低附加值产业,我们就不能从全球化中获取更多的利益,也就不能赶上发达国家。这种近期利益(发挥比较优势)和长远目标(赶上发达国家)无疑是相互矛盾的,反映到产业发展战略上,也就表现为我国的产业结构调整是重点利用和发挥现有的比较优势,还是重点发展新兴产业,通过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提高产业附加值。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这种两难状态,我们还是首先探讨一下形成这种两难困境的理论依据。李嘉图的“比较成本学说”和赫克歇尔—俄林的“资源禀赋说”是我国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的理论基础。比较成本学说认为:如果一个国家在本国生产一种产品的机会成本(用其它产品来衡量)低于在其它国家生产该种产品的机会成本的话,则这个国家在生产该种产品上就拥有比较优势,因此如果每个国家都出口本国具有比较优势的产品,则各国都在相互贸易中受益。赫一俄理论认为:不同的生产要素在不同的国家资源中所占的比例和它们在不同的生产投入中所占的比例是不一致的,每一个国家都有不同的天赋资源。因此,一个国家应该发展天赋资源密集型产品(即该种资源对其它资源相对供给比例比较大),同时,各国都倾向于出口其国内充裕资源密集型的产品。 根据“比较成本说”和“要素禀赋说”,我国应该大规模生产并出口具有比较优势的产品以便在全球贸易中受益。在我国拥有比较优势的生产要素是劳动力,因而应该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因为这不仅仅获得了全球贸易中的比较优势,缓解了国内的就业压力,还因为廉价的劳动力价格可以转化为企业利润,从而为企业赢得了更大的发展空间。但传统的比较学说理论有其本身的局限性:(1)它仅仅考虑了成本一价格因素在产品销售中的作用,却忽略了非价格因素的作用,而现在的竞争更多的是体现在非价格因素方面,如质量、包装、售后服务等。(2)比较优势的概念是相对的。根据生产要素的边际收益递减规律可知,当密集使用某个要素时,其边际收益呈递减趋势,从而使我国生产要素的比较优势最终被由于对其密集使用而产生的边际收益递减趋势所抵消,进而导致我国劳动密集型产业的发展空间变得越来越小。(3)由于“比较优势说”强调劳动力资源的密集使用,客观上容易使我国陷入单一的产品结构和畸形的产业结构中;同时,在国际贸易中,更会形成固定的分工模式,使得我国的产业结构滞留在较低的水平上,产业利润空间狭小非但不能缩小,反而扩大了与发达国家的差距。(4)具有劳动力比较优势的国家除了我国外,还有印度、墨西哥等其它发展中国家。在各国的比较优势相同时,在世界贸易中起决定作用的是技术水平,这就决定了在现阶段我国采取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的发展战略是不会成功的。亚洲四小龙利用比较优势战略促进了经济的迅猛发展。而现在,国际经济环境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越来越多的发展中国家参与到全球分工中去,大家都在寻求自己的比较优势产业,而大家的比较优势又都是一样的——劳动密集产业,这容易导致经济学中的“合成谬误”的发生。大家都在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会造成两个方面的后果:一方面加剧了劳动密集型产业的竞争,降低了产业利润空间;另一方面短期行为又使自己与发达国家的差距越来越大。因此我们必须另辟蹊径,重新调整自己的产业发展战略。 三、中国产业结构的发展战略 中国加入到WTO以后,将在更大程度上融入到经济全球化的进程中,按国际惯例参与国际分工,进行国际贸易。这也就意味着中国产业结构的调整立足的是产业全球化的背景。因此,中国在进一步融入到全球化浪潮中去的同时,必须选择正确的产业发展战略,既要兼顾我国的具体国情,发挥我国的比较优势,又要着眼于未来,提高我国产业的未来国际竞争力,缩短与发达国家的差距。 (一)我们在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的同时,必须同时保证提高技术水平,通过高新技术改造来提高劳动密集型产业。迈克尔·波特在《竞争优势》一书中提出,企业可能拥有的两种竞争优势就是成本优势和产品差别优势。目前,我国企业重视的仍然是成本优势而忽视产品差别优势,结果造成劳动密集型产业生产能力大大超过市场需求。产业结构不合理、产品质量差、档次低、成本高,在世界贸易中不受欢迎,只能占据低档产品市场。因此,传统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应充分利用世界技术创新加快的趋势,加强技术改造,提高产业的要素生产率和产品质量及附加值,强化现有的比较优势。 同时,传统劳动密集型产业应加快结构调整,实现优化重组。一方面利用产业之间的密切联系,充分利用新技术实现重组,比如现代物流企业。据有关资料显示,在美国和欧洲使用“第三方物流”服务的企业分别为57%和76%,其物流成本一般占GDP的10%,而我国的物流成本大多超过30%。另一方面,可努力拓宽劳动密集型产业与现代产业结合发展的空间,培植新的行业,如把传统农业和花卉业结合起来,形成观赏性农作物产业。把动物保护和自然保护及旅游业结合起来,可以产生新型的旅游业,由此而派生的需求可带动相关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如餐饮业、零售业的发展。 (二)制定我国产业结构发展战略时,还应同时大力推进技术创新。技术创新不仅仅推动着全球经济的发展,而且决定着不同国家的经济发展速度和发展水平。美国就是采取利用大规模的技术进步的战略,使经济快速增长从而稳坐经济霸主的宝座的。在当今世界,谁掌握和控制了最新的技术,谁就领先于世界,谁就在全球的分工中得益最大。因此,我们必须大力推进技术进步,发展高新产业。当然在高新技术产业方面,我国在总体上暂时缺乏与发达国家竞争的能力,但这不意味着我们在所有的高新技术产业上都缺乏比较优势。因此,我们应该审时度势,选择一些高新技术产业,重点发展,抢占这些产业的制高点,提高这些产业的国际竞争力,从而首先在局部范围内改变在国际分工中的不利地位,并以此为龙头加快整个产业的升级。举例来说,我国的航天航空业在全球的航空业中已具有相当的比较优势,通过努力,完全可以使之成为未来的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产业。而且,航天航空业知识、技术高度密集,是高新技术的集中体现,同时对其它产业部门也具有较强的拉动效应,特别是在高新技术的扩散方面尤为明显。再比如,我国可重点发展生命科学技术。随着社会的进步,人们对自己的健康越来越关注,从而极大地促进了生命保健、长寿等行业的发展。如果我们将传统的中医理论与现代的医学技术及保健理念有机结合,不仅能衍生出具有竞争优势的行业,成为未来全球竞争的王牌,而且会改变我国在全球分工体系中的不利地位,加速经济的发展,不断缩小与发达国家的差距。 因此,我国在制定产业结构的发展战略时,一方面应利用高新技术对劳动密集型产业进行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从而既能在国际分工中发挥比较优势,又能促使劳动密集型产业不断升级;另一方面,我国要重点发展一些高新技术产业,掌握关键技术,抢占制高点,培植这些产业的未来的国际竞争力。只有在动态调整中不断进行产业升级,我们才能最终在国际分工体系中占据有利地位,缩小与发达国家的差距,改善人民生活水平,发挥社会主义的优越性
金融银行理财论文:公立医院如何运用银行金融工具提高理财效益 [摘 要]文章通过对公立医院利用银行各种金融工具带来财务收益的可行性分析和比较,以期在促进医院增强理财意识,提高医院资金管理效益方面有所贡献。 [关键词]金融工具;财务管理;经济效益 1 存款方式 医院的闲置资金,除了不超过库存现金限额的少量现金外,其余都必须存入开户银行,目前我国公立医院开立的银行存款账户大多只是发挥了其支付的功能,而没有发挥存款“利滚利”的投资功能。医院可以在存款方式上充分利用商业银行制定的各种存款方案,根据自身资金流动的额度和周期来选择活期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凭证式国债等多种银行产品,在切实保障资金安全性、流动性的基础上,提高资金收益,满足自身多样化的短期投资理财需求。 以下是根据2011年7月7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存款利率为标准,按1000万元资金,一年期存款利息收入分别做出的比较。 1.1 活期存款 活期存款是指不规定存款期限,存款人可以随时存取,并依照活期存款利率计取利息的存款,其存取主要通过现金或转账办理。特点:①存款金额、时期不限,随时存取,灵活方便;②零风险,但利息较低。利息收入:1000万元×0.5%=5万元。说明:活期存款利息较低,主要用于医院日常结算资金运用。 1.2 协定存款 协定存款是指存款人通过与银行签订《协定存款合同》,约定期限、商定结算账户需要保留的基本存款额度,基本存款额度的存款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超过基本存款额度的部分按协定存款利率计息,每季结息一次,计息期间如遇利率调整,分段计息。特点:①流动性强:办理人民币单位协定存款业务后,单位客户日常结算不受任何影响,资金可以自由往来。②收益较高:利率水平高于活期存款。③零风险。以下按10 万元为基本存款额度,超过基本存款额度的按人民银行协定存款利率给付利息举例。 利息收入:10万元×0.5%+990万元×1.31%=13.019万元 说明:协定存款比活期存款利息多出8.0190万元;适合医院活期余额经常比较大,选择协定存款能够收益多一些,而且存、取起来都方便,不需要额外办很多手续,开立账户。 1.3 通知存款 通知存款是指存款人在存入款时不约定存期,支取时需提前通知金融机构,约定支取日期和金额方能支取的存款。通知存款不管实际存期的长短,统一按存款人取款提前通知的期限长短划分为1天通知存款和7天通知存款两个品种。特点:①收益较高且稳定;②零风险,还可以自动转存或约定转存。 利息收入:1天通知存款利息收入:1000万元×0.95%=9.5万元;7天通知存款利息收入:1000万元×1.49%=14.9万元。 说明:1天通知存款利息比活期存款利息多出4.5万元,7天通知存款利息比活期存款利息多出9.9万元;适合医院具有大额短期闲置资金的存储,想获取相对高一点的利息收益。只要支取时提前1天或7天通知银行,约定支取日期和支取金额,便可按财务计划安排使用资金。利率水平高于活期存款,7天通知存款利息收入高于协定存款。在不影响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可获得稳定而较高的利息收益。 1.4 定期存款 定期存款是存款人存入存款时与银行约定存期和利率,在存款到期支取时,银行按存入日约定的利率计付利息的一种存款。存款人若临时需要资金可办理提前支取或部分提前支取,但只能提前支取一次,提前支取按活期利率计息。同时,医院如需办理定期存款的质押贷款,可向银行提出申请,银行开具“单位定期存款存单”,医院据此办理质押贷款业务。特点:①收益率高,适用于单位相对稳定的资金;②零风险,但受时间限制如果提前支取,利息损失较大。 利息收入:1000万元×3.5%=35万元。 说明:定期存款比活期存款利息多出30万元,远远高于活期存款;适合医院具有相对稳定的资金,并能够事先预知使用的资金或长时间不用的资金。 1.5 凭证式国债 凭证式国债是指国家采取填制“国库券收款凭证”的方式发行的国债,通过各银行储蓄网点向社会发行,可以记名、可以挂失,但不能上市流通。从购买之日起计息。在持有期内,持券人如遇特殊情况需要提前支取现金,可以到购买网点提前兑取。提前兑取时,除偿还本金外,利息按实际持有天数及相应的利率档次计算,经办机构按兑付本金的2‰收取手续费。特点(相比定期存款):①可以记名挂失,持有的安全性较好;②利率比银行同期存款利率高,并且提前兑取按持有期限长短、兑取相应档次利率计息;③可提前兑取,变现灵活[以下按2011 年凭证式(二期)国债,1年期票面年利率3.7%举例]。 利息收入:1000万元×3.7%=37万元。 说明:凭证式国债比活期存款利息多出32万元,远远高于活期存款,也高于同期定期存款,但是短期内提前支取,就要蒙受较大的利息损失。例如,此次2011 年凭证式(二期)国债规定,提前兑取时持有期未满半年不计付计息,满半年不满一年按0.5%年率计息,比活期存款利率还低。适合医院具有相对稳定的闲置资金。 2 结算方式 2.1 银行承兑汇票方式结算 银行承兑汇票是由在承兑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存款人签发,向商业银行申请并经银行审查同意承兑的,承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以下按1000万元支付为例,开立1000万元6个月期限的全额保证金银行承兑汇票作出比较)。 (1)办理银行承兑汇票需支付手续费为:1000 万元×0.5‰=0.5 万元。 (2)对1000万元银行存款按6个月定期利率获得利息为:1000万元×3.3%/2=165000元。 说明:扣减手续费后该笔支付方式可为医院带来财务收益16万元;对于医院来说,利用银行承兑汇票,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对营运资金的占用与需求,不仅能够推迟几个月付款,延长付款期限,还可以从银行得到一笔可观的利息收入。 适用对象:结算药品或设备耗材款时,可选择应付账款金额较大、交易对方业务往来相对稳定、信誉度较好的公司协商采取银行承兑汇票的方式结算货款。此时付款期限与原来直接转账应有所不同,比如,直接转账时,医院惯例为6个月后付款,此时医院方应付账款的期限为6个月,对方应收账款的期限为6个月。现商定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付款,医院与对方协商,由医院3个月后开立银行承兑汇票支付,票据期限6个月。这样看似对方得到现金时间变长了,但是在实际中对于对方来说,应收账款的期限由原先的6个月提前到了现在的3个月,虽然原先6个月后对方得到的是现金,但现在提前3个月收到了银行承兑汇票,对方可将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得到现金,在具体计算了贴现利息和3个月可用资金的机会成本后,对方公司比6个月后收到现金的收益率更高。同时对于医院来说,应付账款的期限可达到9个月,比直接支付时长了3个月,减少了营运资金的占用,扩大了医院资金的结算能力。对医院来讲,办理银行承兑汇票本质上是一种利用医院自身的资信条件取得银行融资的行为。它对有效扩大医院资金的结算能力,合理高效利用有限的时间和空间,推动医院快速发展都有着积极的意义。 销货方拿到手的虽然是一张信用的票据,但是由于汇票可以转让、贴现等, 销货方也可以凭银行承兑汇票去进行购货、偿还借款等商业活动,这也是在诚信合作基础上,供需双方所达成的理解和信任。在涉及的各种商业行为中,银行承兑汇票是一种多赢的资金支付方式。 2.2 商业承兑汇票方式结算 商业承兑汇票是指由收款人签发,经付款人承兑,或由付款人签发并承兑的商业汇票。 说明:相对于银行承兑汇票,该结算方式手续方便,不需任何保证金,可以有效地降低手续费支出,融资成本低;适用于资金信誉度较高,现金流较为充足,还款能力较强的医院。 2.3 进口信用证方式结算 进口信用证是指开证行根据进口商的申请向受益人(国外出口商)开具的,保证在一定期限内,凭议付行/寄单行寄来的符合信用证规定的全套单据,按照信用证条款对外付款的书面承诺。医院可以通过委托银行和进口商共同签订《货款支付三方协议》, 银行在进口商开立一个院方采购款唯一回款账户的条件下,为医院提供专项授信额度。医院仅需向进口商提供10%左右的预付设备采购款,即可对外开立进口信用证,提前保证设备交付院方使用(以下按1000万元进口设备款支付为例,开立1000万元3个月的远期进口信用证为例作出比较)。 (1)医院需向进口商提供10%的预付款:1000万元×10%=100万元。 (2)剩余900万元资金仍可保留在院方账户内,享受3个月定期利息:900万元×3.1%/4=6.975万元。 说明:该笔支付方式可为医院带来财务收益6.975万元;类似银行承兑汇票,不仅能够从银行得到一笔可观的利息收入,还可以推迟几个月付款,延长付款期限。此种结算方式适用于购置进口设备数量较多、金额较大的医院。 3 结 论 医院财务管理是医院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一个好的财务管理,可以促进整个医院管理水平的提升。因此,医院财务人员应树立全新的理财观念,把医院财务管理同医院发展紧密结合,从单纯的“用财”转变为“聚财、管财、生财”,从服务型向决策管理型过渡,在防范好财务风险,保证资金安全和日常资金支出的基础上,合理利用银行各种金融工具,让院内资金发挥出最大的财务效益。 金融银行理财论文:开放金融市场下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战略 [摘 要] 随着我国金融市场开放程度的不断深入,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在借鉴外资银行先进经验的同时,要寻找出符合我国实际情况的有效措施,本文将从战略角度探讨其发展对策。 [关键词] 现状 问题 发展战略 一、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我国商业银行业由于诸多因素的制约,长期以来,个人理财服务仅仅局限于吸储放贷、代收代付等简单业务。在金融市场开放的环境下,各家银行为了应对新竞争,也积极打造自己的品牌产品,加强与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合作,向客户提供保险、证券、基金、信托甚至黄金买卖等金融服务,以及各类支付结算业务,业务服务逐渐综合化、个性化。但是,当前仍存在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制度约束。我国于1995年颁布了《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及《保险法》,确定了银行、证券、信托、保险等分业经营、分业管理的体制,并明确规定金融机构不得代客理财,这就大大制约了商业银行向个人理财业务领域的拓展,限制了业务运作空间。这种分业经营体制,导致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操作只能停留在提供咨询、建议或投资方案设计等低层面上,无法利用证券和保险这两个市场进行组合投资来实现增值,离真正意义的个人理财还很远。 2.专业人才奇缺。个人理财业务是一项集知识与技术于一体的综合性业务,其对从业人员的能力与素质要求也就相当高,不仅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及丰富的从业经验,而且也要精通房地产、法律、股票、债券、基金、保险乃至市场营销等众多专业领域,同时还要具备良好的沟通、交际和组织能力,才有实力进行组合投资,规避风险,达到财富增值的最终目的。我国目前的专业人才培养仍远不能满足这种高要求,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 3.产品单一、服务面窄。在分业经营体制下,商业银行个人理财服务基本上只是在储蓄产品上进行功能扩展,为客户提供已经设计好的固定产品,产品单一、服务同质,还不能给客户量身定做理财产品。已有业务主要以结算类为主,通过结算工具帮助客户实现财富保值、增值,或者提供咨询、建议及投资方案,引导客户进行投资,并规避风险,涉及证券、保险的综合理财仍需客户自己操作。 4.有效需求匮乏。中国人的传统观念里很是缺乏投资理财的意识,也很缺乏相关业务的了解,并且对银行的个人理财也不够信任,这就导致了不进行有效的理财。另外,商业银行个人理财的门槛过高,动辄就是几十万上百万,造成了曲高和寡的尴尬局面。 二、发展战略 1.集团化战略。目前分业经营体制严重制约了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的拓展,打破体制的桎梏,走混业经营的集团化道路将是必由之路。可以通过金融控股集团控制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和保险公司来同时涉足银行、证券和保险市场,打通三大金融领域,破除体制约束,针对不同的客户需求,设计更加多元化、个性化的理财方案,进行组合投资,有效规避风险,提高理财收益的安全性和稳定性,寻求更大的增值空间,迎接大理财时代的到来。(如图1) 2.人才战略。我国金融业起步较晚,对人才的培养也相对落后,专业理财师的培养,尤其是高水平理财师的培养就更加滞后。目前,我国理财师的资格认证只处于起步阶段,且名目繁多,没能形成一套权威性极高的认证体系,这需要政府机构和金融机构的共同推动。同时,商业银行可以依托自身业务优势加强职业人员的培训,在业务操作中不断提高理财人员的水平。再则,商业银行可以联合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和有关高校及其他教育研究机构进行合作,共同推动理财理论的研究和创新,并结合市场需求和业务需要,加快高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对理财人才的教育培养,打造潜在的综合型理财专业人才。这样,通过职业认证、内部培训和教育培养就形成了一套完备模式,可以有效解决当前及未来对理财人才的旺盛需求。(如图2) 3.技术开发战略。随着信息技术、互联网技术的深入发展,网络化服务将成为商业银行间理财竞争的重要领域,并将决定未来的竞争态势和格局。计算机软件系统的广泛应用为理财业务的拓展提供了诸多便利,开发先进的应用软件,快速高效的进行信息搜集和数据分析处理,以及设计和模拟理财方案,是理财市场的迫切要求。同时,基于营业网点和网上银行的快速发展,商业银行的理财业务不再受营业地点和时间的限制,全天候提供服务的自动银行、网上银行、掌上银行等日益深入理财服务,并不断深化网络化服务的发展进程。 4.营销革新战略。当前商业银行的理财业务更多是等客户上门,且门槛较高,营销观念陈旧。 5.产品多元化战略。目前商业银行所推出的各种理财产品同质性很高,差异性较差,缺乏特色,根本无法满足客户不断变化的千差万别的理财需求。商业银行需要借助不同的金融工具和技术平台不断整合产品和服务,开发更多多元化产品,来满足日益增长的个性化产品需求,并通过打造精品,形成品牌优势,占有更大的市场,不断壮大自身的实力,更好的为客户提供多元化的理财服务。 金融银行理财论文:基层银行业金融机构人民币理财业务中存在的问题 一、理财业务宣传不规范、不到位 目前,基层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宣传仍停留在挂横幅标语、设置宣传栏、橱窗广告、告示牌、印刷材料等传统方式上,且90%以上的基层机构仅在营业厅内或网点附近宣传,宣传范围小,社会知晓率低;多数机构在宣传理财产品时,重收益宣传,轻风险提示。据对1200户居民问卷调查显示,对人民币理财业务“比较熟悉”的占17%,“略知一二”的占44%,“不了解”的占39%;38%的客户对银行理财产品宣传不满意;42%的对理财产品的风险提示不满意;38%的不了解理财产品的风险程度。同时,对内宣传、培训力度不够,业务人员不能详细讲解产品的特点、不足,客户无法对理财产品有系统的认知。 二、理财业务内部管理不规范 除天津塘沽区部分银行业金融机构、赤峰市中国银行外,其他理财产品经销机构均未设置专门理财部门,也未配备理财师;多数机构缺乏健全有效的市场风险识别、计量、监控手段,难以根据市场利率和汇率波动,即期做出准确预测,为客户理财提供优质服务;经销机构的理财业务只在储蓄科目中反映,未设立专门科目进行核算,难以有效监控资金使用情况;部分经销机构将人民币理财新产品销售额按一定比例折算成存款进行考核,忽视风险、收益等因素,致使基层分支机构盲目追求业务规模扩张。 三、专业理财人员匮乏,队伍建设滞后 基层银行业金融机构多自2005年开办人民币理财业务,时间较短,专业理财队伍尚未形成。取得CFP(国际金融理财师)和AFP(金融理财师)资格的人数远不能满足理财市场的需要,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理财业务的稳健、快速发展。 四、理财产品同质化问题突出 虽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个人理财品种不断增加,但多数理财产品内容相近、收益和投资期限雷同,难以满足客户多样化的理财需求。如多数理财产品起存额均在5万元以上,付息方式为“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等。产品同质化导致客户购买理财产品只关注收益率,进而引发理财产品销售“价格战”,加大了理财业务风险。 五、理财业务监管缺失 银监会2005年制定的《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商业银行开展个人理财业务实行审批制和报告制;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以根据个人理财业务发展和监管的实际需要,按照相应的监管权限,组织相关调查和检查活动。”但基层监管部门很少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理财业务开展专项检查,存在一定的监管“真空”。在人民币理财业务快速发展的情况下,外部监管缺失将加大业务风险。 金融银行理财论文:商业银行理财与金融市场效率研究 摘要:近年来迅速发展的中国银行理财市场属于金融创新的范畴,银行理财产品正在遭遇的“质疑之春”引起了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如何看待这些发展中的问题,需要经济理论的思考。本文在一个基础性理论框架内,从金融市场效率的角度,给出了一些经济理论的解释和建议。 关键词:银行理财;金融市场;效率 一、引言 随着中国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入发展,商业银行全面参与理财业务市场可能算是近年来中国金融业发展的亮点之一,无论是从理财产品的品种还是从理财产品的规模看,都可谓是发展迅速,而且可以预计这种态势还将延续多年。2004年包括民生银行、招商银行在内的13家商业银行(其中11家为中资银行,2家为外资银行)发行了76款理财产品;2005年包括中信银行、兴业银行在内的26家商业银行(其中19家为中资银行,7家为外资银行)发行了593款理财产品;2006年包括北京银行、中国银行在内的26家商业银行(其中19家为中资银行,7家为外资银行)发行了1158款理财产品。2007年发行理财产品的商业银行迅速增加到39家,理财产品发行总数也达到了2404款。2005年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额是2000亿元,2006年这个数字为4000亿元,2007年理财产品销售额超过1万亿元。 发生在2008年初所谓银行理财产品的“收益门”事件引起了中国理财市场的一场轩然大波,给刚刚兴起的看似一片繁荣的理财市场平添了一些神秘色彩,引起了包括管理层、学界在内有关人士的高度关注和思考。连续发生银行理财产品的低收益、零收益、负收益事件使银行理财正在遭遇“质疑之春”,继2006年9月东亚银行发行的“利财通”系列1号表现最差之时有逾60%的亏损,到2008年3月19日民生银行的“港基直通车”QDII产品被迫清盘(亏损超过50%)等,将此类事件的影响推向了高潮。 目前看来,针对银行理财产品的讨论看似热闹非凡,但现象描述居多,理论思考似乎不足。我们的问题是,银行全面开展理财业务对中国金融市场的效率影响如何?从改进金融市场效率的角度看,银行理财是否存在市场边界?等等。本文尝试在一个基础性的分析框架内,给出一些符合经济理论的解释。 二、银行理财影响金融市场效率的经济分析 (一)利率管制下的中国金融市场均衡 传统的金融理论认为,在利率上限的约束下,如果利率上限高于金融市场的均衡利率,利率上限对金融市场没有影响;但如果利率上限低于金融市场的均衡利率,则会产生金融产品需求大于供给的所谓短缺现象,普遍存在的信贷配给现象导致了诸如排队、拉关系等社会资源的浪费,市场规模的缩小降低了金融市场配置资源的效率。 在利率上限为约束条件的前提下,中国金融市场效率的改进途径就只有降低金融市场的均衡利率,当市场的均衡利率水平与利率上限重合或低于利率上限时,市场规模扩大,短缺现象消失,此时的金融市场回到了有效率的状态。而促成均衡利率水平下降的途径有二:1.在供给一定条件下,需求减少使得需求曲线向左移动,均衡利率水平下降的同时,金融市场的规模缩小,不符合效率的原则。2.在需求一定的条件下,金融市场的供给增加使得供给曲线向右移动,移动的结果是利率水平的下降和市场规模的扩大,符合效率的原则。 在中国目前的局限条件下,利率上限和资产负债管理的约束,以及逐渐兴起的多元化的金融资产市场,竞争的约束使得银行存款难以满足银行资产扩张的需求。事实上,近年来规模递增的银行理财产品一定程度上推动了实质贷款利率水平的下降,或者说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贷款利率水平上涨,促进了金融市场的效率。 (二)固定收益银行理财产品与存款收益差的持续存在符合效率原则 理论上讲,在一个有效的金融市场上,不存在任何无风险套利的机会,明显的机会可能就是陷阱,无数自利的市场参与者持续的套利行为使得套利的机会瞬间即逝,任何超过市场平均利润水平的收益都是对其承担风险的补偿。那是说,风险水平相同的金融资产,其收益水平也应该是相同的。 考察一下中国目前固定收益的银行理财产品与银行存款之间持续存在的收益之差现象,我们也许能够找到一些符合逻辑的解释和颇具意义的推论。 从上图中我们不难发现,市场上相同期限且风险水平相同的两类金融产品其收益水平持续存在着差别,令人深思。稍作经济分析之后,我们大致可以得出如下的推论。 1.中国金融市场的均衡利率水平应该等于银行保本固定收益型理财产品的收益水平,否则的话,就很难解释银行为何不遗余力地开展理财业务。而与存款业务相比,开展本不熟悉的理财业务增加了银行的成本,在其他条件相同时,降低了银行的利润水平,不符合理性人的假说。银行愿意接受高成本的资金一定还有其他方面的原因,中间业务规模的扩张也许还有规避监管和提升企业价值等方面的考虑。 2.竞争性金融产品市场的存在是银行开展理财业务的根本原因。随着中国金融业的改革和开放,金融产品市场正在发生着根本性的变化,除了外资金融机构进入中国金融市场的业务模式创新之外,境内中资金融机构的金融产品创新也层出不穷,而且规模逐步扩张,如基金、信托计划、券商理财产品、投联险等等。如此的竞争格局下,资金持有者的选择范围扩大,在存款利率管制的前提下,居民资产组合中银行存款的优势在逐渐丧失,套利的行为终将会引起银行存款的流失。假如银行不开展理财业务的话,银行资产的规模不仅难以扩张,说不定还会萎缩,这是银行不愿意面对的。 3.银行开展理财业务得益于中国贷款市场的需求价格弹性在增大。从银行的角度看,银行用发行理财产品(尤其是贷款类银行理财产品)筹集的资金购买金融资产,相比存款资金而言,成本增加或者说利差缩小,在规模一定的情况下,利差缩小则意味着利润减少,果真如此的话,银行开展理财业务的行为就无法找到经济学意义上的解释。符合经济逻辑的解释,只能是银行开展理财业务引起的规模扩张带来的额外收益,一定能抵补因利差缩小导致的收益损失,而且还有多余。假如银行不开展理财业务,资金供给的减少必然引起贷款利率的上升(显性或隐性的),在贷款需求缺乏价格弹性的条件下,利率的上升并不会引起贷款需求的急剧下降,银行完全不必劳神费力开展理财业务,但在贷款需求价格弹性的条件下,利率的些许上升就会引起贷款需求的急剧下降,这对银行是一个坏消息。事实上,中国目前资金需求者中的民营企业比例的上升,加上国有企业的改革深化,贷款需求对利率的敏感度呈现出增大的趋势,贷款需求价格弹性的上升符合逻辑。 4.银行开展理财业务有降低信贷市场均衡利率水平的倾向,提高了金融市场配置资源的效率。宏观上看,在交易费用(信息搜集费用、时间匹配成本和资金起点等)的约束下,一个不是充分套利的金融市场里,银行存款利率与银行固定收益理财产品收益之间存在收益之差也许会始终存在,银行固定收益理财产品的高收益吸引着闲散资金的持有者,增大了整个金融市场的资金供给,有降低金融市场均衡利率和扩大市场规模的倾向。微观上看,银行资金运用与资金来源的利差缩小,减少了中国金融机构的“制度红利”,有助于激励多年来依赖于“制度红利”而生存的中资金融机构改进运作效率,培育中国整个金融业的国际竞争力。 三、银行理财的市场边界思考 面对着这样迅速发展、问题逐渐显现的中国理财市场,无论是社会公众还是金融主管当局似乎都缺乏足够的理解和心理准备,对于同一类事件的发生,人们的态度却相距甚远。而基金、信托、投联险等理财产品的低收益、零收益和负收益现象并没有引起人们的过多关注和质疑,对于此类事件,参与者尚能泰然处之。而偏偏是银行理财产品出现此类事件时,参与者的忍耐力似乎全无,公众质疑之余,管理层也表了态。2008年4月11日银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银行不得以发售理财产品名义变相代销境外基金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境外投资理财产品。2008年4月15日又通报了部分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存在的六大问题。可见问题并不一般,有智之士甚至开始担忧银行理财是否会重蹈当年银行办信托的覆辙,这些现象不能不引起我们的深思。笔者以为,银行参与理财市场切不可急功近利,初期应以开展固定收益理财产品为其市场边界,慎对非保本浮动收益型或结构性理财产品。 (一)银行参与非保本浮动收益理财产品或结构性理财产品市场,推高了整个金融市场的风险水平,增大了中国金融市场的系统性风险 银行出于追求利润的动机和迫于竞争的压力,在基础性的准备工作不完善的情况下迅速进入风险业务市场,有增大中国金融市场系统性风险的倾向。目前人们普遍质疑银行风险管理能力的现象,银行多少应该引以为戒。在中国目前的局限条件下,银行理财产品出现的所谓“收益门”事件是情理之中的事。(1)中国金融人才的匮乏使得多数涉及高风险的理财产品仅靠从国际投行手中购买,设计极其复杂的结构性理财产品哪里是一般人顷刻之间能够明白的;(2)中国目前金融市场尚缺乏风险管理的工具,利用资产组合降低非系统性的意愿难以实现;(3)对于风云变幻的国际金融市场我们目前还显得很陌生,期望着预测国际金融市场的价格走势来管理风险几乎是一厢情愿。 如此情形之下,规模不断扩张的、普通百姓本以为是无风险资产的理财产品如果是大面积出现风险的话,美国次级债事件也许就是前车之鉴。 (二)理财市场基础性制度的缺失约束着商业银行理财应当固守保本固定收益理财市场 金融理论认为,风险只能让能够承担风险的人来承担。那是说,风险与收益是对称的,要想获得超额的收益就要承担更大的风险。如果一个市场让没有风险承担能力的人承担了风险,当风险变成现实损失的时候,面临灭顶之灾的市场参与者说不准会给社会造成损失。这样看,信托计划和券商定向理财的所谓合格投资人的有关规定是有理论依据的。想想近年来得益于中国改革开放刚刚“脱贫致富”的银行理财市场的参与者,潜意识地认为银行理财产品的本金和收益都是有保障的,甚至于不知风险为何物,银行是否应该多一点风险甄别和风险管理的社会责任感。 一般认为,完善的理财市场基础制度至少应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既然是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管理人最起码的责任应该是及时、准确地告诉投资人受托资金的运用和收益情况,以便投资人做出决策。目前看来,银行理财市场的信息披露情况并不是那么令人满意,理财资金运用管理信息不透明以及理财收益分配或者管理费用收取信息不透明的现象大量存在。 2.第三方理财中介机构的大量存在。理论上讲,自利的市场参与者都有隐瞒对自己不利信息的动机,期望着作为理财产品提供商之一的商业银行准确无误地揭示其产品风险不符合自私的假说,模糊性的、误导性的承诺语言(如预期收益率等)正是目前投资者对银行不当推销理财产品的质疑之一。因此,受市场约束的第三方理财中介机构的发展对于消除信息不对称或者说降低信息费用,促进中国理财市场健康发展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3.完善的理财产品监管制度。金融监管作为一种外部的约束,以法律和法规的形式,用影响被监管者成本与收益的手段,并以此改变被监管者的行为,达到解决市场失灵的目的。目前看来,对于刚刚兴起的中国理财市场,需要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尽快颁布有关银行理财的法规或指导性意见,以规范银行理财业务,避免银行过度参与高风险的理财业务给中国金融业带来风险。 金融银行理财论文:金融危机对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的影响及应对措施 内容提要:商业银行理财业务是我国商业银行近几年发展速度较快的业务之一。当前,受全球性金融危机和经济周期调整的影响,国内商业银行理财业务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呈现出了与以往不同的新特点,理财产品收益率逐步走低、产品期限逐步缩短。同时,产生了“零收益”等一些棘手的新问题,本文对此作了深刻剖析,提出了加强市场研究、建立理财师约束机制等有助于发展我国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的相关建议。 关键词:金融危机商业银行个人理财 自2007年下半年以来,受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我国经济进入了本轮经济周期的下行区间。肇始于2003年底的国内商业银行理财业务也伴随着本轮经济周期的调整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在金融危机期间,商业银行理财业务发生了哪些变化以及面临哪些新问题是当前商业银行和监管部门关注的重要课题,值得研究。 一、金融危机期间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的新特点 (一)理财产品收益率逐步走低 从近几年银行理财产品收益率的走势来看,受金融危机的影响,无论是本币产品还是外币产品,银行理财产品的收益率都呈现出一个快速上扬到大幅下挫的曲线(图1)。比如说人民币固定收益类理财产品,在本轮经济周期的上行期,一年期平均收益率从04年的2.82%左右上升到07年的6.60%左右,经济处于下行时,一年期平均收益率转而又下降至09年第一季度的3.84%左右,显示出金融危机对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的强大影响力。 不过,虽然银行理财产品的收益率逐渐下滑,但其在市场上的强大吸引力并未减弱,发行数量逐年增加。04年国内商业银行发行理财产品数量不到仅有131只,08年则激增到6096只。银行理财产品之所以受到市场的广泛青睐,其比同期限的储蓄产品收益率要高是主要原因之一。从图2可以看到,从发行初至今,一年期人民币理 财产品平均收益率1远高于同期限银行储蓄存款的收益率,二者之间的剪刀差仍然很大。另外,虽然在金融危机期间,人民币一年期产品的平均收益率大幅收窄,但仍然高于起初一年期产品的平均收益率,显示国内商业银行的理财产品设计能力正逐步提高。 (二)理财产品期限以短期为主 理财产品的期限无论对于银行设计人员还是对于投资者来说,都是一个重要的考虑因素。面临着全球性的金融危机,利率风险、汇率风险、股市风险、商品市场风险以及流动性风险等充斥市场,使暴露在这些风险之下的理财产品时刻面临市场波动的影响。在这种背景下,投资于短期理财产品,”现金为王”成为市场的首选。从国内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来看,2004年短期理财产品的比重为17.89%,2009年1季度则高达74.19%,显示在经济下行期,短期理财产品的占比越来越高。 (三)固定收益类产品成为主流 商业银行理财业务,顾名思义,就是指受托人委托商业银行金融机构投资理财的一种业务。在国内,商业银行一般通过信托模式,把募集的理财资金以信托合同的方式投资于货币市场、资本市场。信贷市场等等,投资标的相对丰富。在2003-2007年经济上行阶段,理财资金比较集中于资本市场和信贷市场以及大宗商品市场,比如说“打新股”理财产品,信贷受让计划理财产品以及与大宗商品走势挂钩的结构性理财产品,是经济上行阶段的主流产品。但自2008年经济进入下行期后,特别是受金融危机的影响,银行理财产品的投资标的趋于保守。风险较大的结构类产品数量大幅下降,与资本市场联系紧密的新股类产品的数量也随着。8年股票市场波动的加大 而逐渐减少。而风险相对较小的债券票据类产品增幅较大,基本上成为2008-2009年理财市场的主流。这说明在经济下行周期中,市场更加关注风险相对较小的债券,票据资产,不仅可以获得稳定的收益,而且可以保持较高的流动性。 二、当前商业银行理财业务面临的新问题 如今,受经济下行周期和金融危机的影响,全球金融市场进入市场风险,产品风险高发期,急剧的市场变化导致国内银行发行的投资于境内外股票及衍生产品的理财产品价值大幅缩水,出现了多家银行多支理财产品“零收益”“负收益”等“收益门”事件。这些事件的揭露使得银行理财业务面临着前所未有的信任危机,暴露出了银行理财业务面临的一些新问题。 (一)结构性理财产品自主开发能力不足 目前国内银行发售的结构性产品大多属于“引进型”产品,我国商业银行对金融衍生产品的定价能力、风险管理能力相对较弱,与国际大银行相比仍有明显的差距。由于国内商业银行对金融衍生产品定价能力的不足,国内商业银行还不能成为金融衍生产品交易的做市商,对于基本的衍生产品的交易都要完全同国际大银行进行对冲交易,主要以中间人的方式参与衍生产品交易,实际上是在规避风险的同时,将产品收益的绝大部分转让给国际大银行。据调查,现在不少中资银行所推出的外币结构性存款产品是委托外资银行或投资银行代为设计的,或者是从基金公司买来的,然后包装一下,卖给国内投资者。这种情况的持续将会使中资银行的核心竞争力受到损害,导致中资银行的客户资源竞争相对处于业务底端。 (二)客户风险评估较为困难 从客户的角度来说,大部分客户的金融投资知识有限,对产品风险识别、评估能力不足,过于注重产品收益水平且普遍抱有过高的收益期望,投资风险承担能力不足,往往将银行理财产品作为储蓄的替代产品,“买者自负”的心理准备不足。另一方面,从银行的角度来说,银行现有资源还难以做到理财产品的个性化定做,加上银行客户经理知识水平受限,以及客户资产状况、收入来源信息不足,银行对客户投资风险评估及产品适用范围评测存在着较大困难,进而影响理财业务的稳健发展。 (三)经济,市场分析研究力量薄弱 商业银行理财业务从本质上说是一种投资业务。从目前发展状况来看,投资的范围无外乎货币市场、资本市场,信贷市场以及大宗商品市场等,而这些市场中的基础资产表现显然与经济周期密切相关。因此,如何提高理财能力、判别理财水平的高低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商业银行对经济周期的判断,对市场走势的把握,这需要大量的经济研究和市场分析工作。但从目前国内商业银行理财团队的组织架构上来看,多数商业银行理财部门还没有建立起专门为理财服务的市场分析研究队伍,即使建立研究队伍的,由于激励和考核机制不到位,往往形同虚设。 (四)理财产品缺乏客观评价标准 当前,在各家银行推出的林林总总的理财产品,理财计划书面前,投资者可能面临无法选择的窘境。主要原因在于理财产品结构越来越复杂,产品说明书越来越难懂,而理财产品的信息披露又不透明,造成投资者盲目攀比理财产品拟定的“预期收益率”,而不能够将影响产品的各个层面因素进行综合考 虑,合理选择理财产品。 目前国内尚无统一权威的具体标准来衡量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产品的综合竞争力度,这主要是由个人理财产品本身结构的复杂性和多样化所决定的。在对个人理财产品进行分析的时候,大多将已有的金融产品与之作比较。比如准货币市场基金类的理财产品,在评价产品时只是将之与货币市场基金做比较分析,所得出的结论自然也与比较对象的属性关联程度较为密切,要么是业绩上的比较,要么是产品结构上的比较,最终很少有能得出反映理财产品独立综合竞争属性的结论。此外,由于多数理财产品最初发展的形式与基金类似,因此还有借鉴基金绩效的评判标准评判理财产品的。虽然这些方法对于衡量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产品综合实力有一定参考价值,但对个人理财产品的特征测定则显不足。 三、发展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的相关建议 (一)加强市场分析研究工作,增强理财业务的前瞻性和主动性 多年来,国内商业银行在理财业务发展上,往往追求规模、数量等,而对市场分析研究工作重视不够。多数商业银行在理财业务组织架构上,基本上没有建立起市场分析研究团队,导致理财产品在面对市场变化时不能够及时调整,理财产品风险加剧。 2008年理财市场上出现的“收益门”事件就是一个鲜活的教训,由于市场分析不到位,导致多家商业银行的多支理财产品“零收益”和“负收益”,这一方面给商业银行理财业务造成了较大的负面影响,另一方面也给出现问题的商业银行造成了坏声誉。因此,在全球金融市场瞬息万变的今天,商业银行应重视理财业务的市场分析研究工作,理解国内外经济的发展趋势,把握金融市场的变化脉搏,在理财产品开发设计上更具有前瞻性和主动性。 (二)培育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第三方评测市场 虽然信息不对称在任何行业都存在,但是在商业银行理财业务方面表现得更加严重。它使得委托人获取信息的成本高昂甚至不能获得信息。同时也使得委托人通过合约约束银行即人的成本变得高昂。理财产品合约存在不透明性,容易使得商业银行理财业务违约成本偏低。 面对这种情况,监管部门应要求商业银行建立理财业务信息披露制度,逐步按照制度化、规范化要求,真实、准确公开披露有关理财产品信息。同时,积极引入第三方商业银行理财评测机构,加强市场专业化监督,提高商业银行理财业务违约成本和声誉破坏成本,促进商业银行的理财业务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 (三)建立起理财规划师的约束机制 商业银行理财产品最终要通过一线理财规划师销售出去,而当前国内商业银行理财规划师面临着考核任务的压力以及知识水平的限制,往往在销售过程中对客户存在着误导行为,易产生理财产品的不当销售和错误销售。因此,建立起理财规划师的约束机制,有利于限制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的不当销售行为。这种约束机制可以通过提高理财师的货币收益,增加其放弃该项工作的机会成本以及建立理财规划师市场,引入声誉机制,增加其声誉收益等措施来强化对理财规划师的监督。 (四)加强信息披露和风险提示 对于目前国内市场而言,理财产品客户的主体仍是普通储户,其风险识别能力和承受能力相对较弱,因此产品设计还应注重低风险和结构简洁。同时,客户经理在产品销售过程中,应及时、有效地向客户披露相关信息,避免营销时过分渲染最高预期收益率,而对产品说明书中的风险提示则轻描淡写甚至略过不提,从而导致投资者对银行理财产品只知其利,不知其弊的结果。 商业银行切实需要按照银监会强调的风险揭示,客户评估及信息披露等要求,对不同理财产品的风险等级做出明确的划分和标识,进而在销售过程中配备专业人员对客户的财务状况、风险偏好,损失承受能力以及投资预期等进行审慎的识别与评估,通过进行必要的分层,辅助客户选择与其风险收益特性相匹配的理财产品,防止由于错误销售而损害客户利益。 金融银行理财论文:基于金融资产管理的银行理财业务发展 摘 要 针对金融资产管理剖析了发展银行理财业务的重要性,它不仅是银行业务拓展经营范围,而且也是市场的需要,更是提高核心竞争力的需要。本文根据如何完善银行理财业务风险体系提出了一些必要措施。同时,在我国发展银行理财业务也具有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 金融 资产管理 理财业务发展 随着经济的发展,资本市场日益活跃,银行中的理财产品的创新和新型服务的发展速度也日益加快,如今,银行理财业务在国内外的商业银行的重要阵地中占着尤为重要的地位。但这种状况也仅仅是个初级水平,那如何根据实际的理论经验来促进银行的理财业务发展呢? 一、金融资产管理的基本内容及个人理财现状 经营业务内容:金融机构管理的主要内容是以单一客户的资产管理业务和通过发起的管理各类型的投资基金方式两种组成。其中,针对单一客户的资产管理业务中也包括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通过发起和管理各类型的投资基金方式中也包括信托单位向个人和机构投资者提供标准化的资产管理产品方式。经营业务定位:目前在国际上,主要的金融机构已经形成了一些大资产管理的概念,无论是否将金融资产管理业务形成一个经营实体,它都已经作为一个整合的业务品牌在经济市场上进行营销。 金融危机的压力促进了我国理财市场的发展,各种各样的金融理财产品五花八门。现财业务不仅是金融机构的资产管理,也时投资组合管理的银行特性化服务方式。它也将是银行提高经营水平和国际竞争力的必然趋势。其中重要性主要体现在市场的需要和拓展经营范围,提高核心竞争力的需要。 个人理财就是指个人资产通过银行的理财业务实现保值或者增值的一种过程。在我国个人理财业务,即银行根据客户的个人或企业的资产状况以及风险的承受能力,为客户提供专业的一些适合客户的专业性的投资建议,引导客户科学地投资或购买债券保险储蓄等一些金融产品中,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从而满足客户对投资回报与风险的不同要求。而个人理财业务在国外是非常流行的一种金融服务。把金融服务于销售类产品并驾齐驱,市场经济发展,从而从客观上博取更多的客源。目前前景非常广阔,消费者已经意识到了金融产品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很多银行已经把这项业务的发展作为竞争客户和业务的重要手段和新的经济效益增长点。 二、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发展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和不足 1.金融业分业经营的状况,有限的约束了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空间 现我国金融业目前还处于分业经营的状态中,与金融有关的机构如银行、证券、保险这三大市场也是相互的割裂,个人理财业务发展的空间收到束缚,所导致了只能在较为低级的层面上操作个人理财业务中的个性化服务。因此目前国内银行个人理财业务也还只在咨询、建议或者投资购买方案设计的层次上无法有新的突破,还不能完全定义为真正意义上的理财。 2.缺乏组织机构以及运行的保障 个人理财业务是为客户提供一站式服务的新型综合室业务中所体现的,所以它的顺利发展完全依赖于业务整合。而在目前国内的形式,银行组织机构设置中,个人理财业务工作是归于银行的业务部。由于个人理财业务非常的广,几乎是全面包括,而其中包括的各种业务又不能在一个部门进行管理于实施,造成了业务的分割,无法提供一站式的服务。 3.系统支持的缺口 建立并且能灵活运用库户资料分析系统是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基础,客户却不是一账户为基础的客户资料库在个人理财业务中承担着重要的角色。银行可以通过剖析客户资料及时了解客户的需求,挑选优质客户,确定目标群体,以此为基础提供系统科学优质化的理财建议,实施理财服务,从而实现为客户资产的保值和增值。 4.行业紧缺高素质理财规划人员 由于这项业务是一项较专业且综合性的业务,相对于理财规划的工作人员的要求比较专业,不仅需要全面了解个人银行理财业务产品的各项功能,还必须要掌握证券业、保险业等相关专业性知识,并必须要具有一定的公关交际和组织能力。目前,培养高素质的理财规划管理人员是我国金融业严重需解决的困难之一。 5.个人理财业务层次较低 个人理财主要目标实际上是在合理且安全的管理基础上,有足够的可用资金。但是在目前的国内现况,客户主要关心于资产的增值和投资收益,而在安全问题和财务自由上,减少了关注。由于社会金融投资环境在不断的变化,增值和收益目前还处于中等层次上面,客户的要求是可以理解的,但由于可观的原因往往却难以达到。因此,客户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总之,银行理财业务的发展根本是其服务方式的演进。需要顺应市场发展需求的,针对不同的客户而进行的银行产品与服务。合理科学结合,并加以改造,使其具有较为明显的个性化理财产品。因此,我国的金融体制改革,加强金融资产的管理,打破分业是打破现有状况的最重要手段。 三、措施 个人理财业务是为客户提供新型综合的服务,所以业务整合直接决定着他的发展。银行理财业务是服务方式的转变,要促进银行理财业务的发展,其人员本身就要提高这种服务意识。提高理财规划人员的个人专业素质是银行理财业务进展的保障。 金融银行理财论文:试论金融资产管理发展银行理财业务 [摘 要]本文针对金融资产管理分析了发展银行理财业务的必要性,它是市场的需要,也是银行拓展经管范围,提高其核心竞争力的需要。同时还提出了完善理财业务风险管理体系与加强监管的措施,为发展我国银行的理财业务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银行 金融资产管理 理财业务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市场经济体制的日益完善,资本市场日益活跃,银行业进行产品创新和服务创新的速度也在加快,理财业务已逐渐成为国内外商业银行争夺市场的重要阵地。与此同时,随着居民收入水平的总体提高,居民对于理财的意识也在不断增强,这种良好的经济环境也为银行发展理财业务提供了很好的外部环境。但是,我们银行的理财业务目前尚处在初级水平,跟外资银行相比在理财业务方面还存在着很大的差距。因此,如何根据相关的理论和实际经验,加强对金融资产的管理,进而发展我国银行的理财业务已成为一项重要的研究课题。 现代银行理财业务是将客户的关系管理、资金管理与投资组合管理等融合在一起的综合化的一种服务方式。银行发展理财业务,是提高其经管水平与国际竞争力的必然趋势。但是,由于受到金融法律制度、金融管理体制以及金融市场发育程度等多方面的限制,发展理财业务不免会存在许多阻力,遇到许多问题。妥善处理好理财业务发展中所遇到的问题,提高银行对理财业务风险的管理水平,加强对理财业务的监管,是保障银行理财业务健康、规范发展的基础。 一.金融资产管理的内容 以经营业务内容的角度来看,国际上主要的金融机构其资产管理的业务内容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一是,针对单一客户的资产管理业务,此类客户包括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二是,通过发起和管理各类型的投资基金的方式,或者是信托单位向个人和机构投资者提供标准化的资产管理产品的方式。此类业务的主要收入来源都是依据其资产管理的规模而收取相应的管理费用。 以经营定位的角度来看,目前国际上主要的金融机构已形成了大资产管理概念,不管是否将金融资产管理业务纳入一个专门的经营实体,它都已作为一个整合的业务品牌在市场上进行营销。 以风险控制的角度来看,所以的投资活动都会伴随着风险,加强其风险控制能力是金融资产管理业务健康发展的根本保障,因此,金融机构必须重视其对风险的控制。 此外,金融机构的资产管理业务涉及到世界有关金融市场的各种投资工具 的应用,需要专业人员与各类投资者进行良好的沟通与关心维护,所以这对专业人员的专业素质与经验都有着非常高的要求。 二.发展银行理财类资产管理业务的必要性 金融竞争的压力促进了我国理财市场的发展,各类理财产品层出不穷,我国银行理财业务起步较晚,但其发展势头日益猛进。由于现财业务是既包含了金融机构的资产管理,又包含了投资组合管理的银行特性化服务方式,其理财业务也必然是银行提高经管水平和国际竞争力的趋势。 2.1市场的需要 作为个人通常都缺乏相应的金融投资知识,不能像专业投资者一样整合各类金融工具,因此对自己资产和负债都不能做出最优化的配置,所以居民对理财类资产管理业务的需求日益强烈。在其需求量扩大的同时,居民对需求的层次也在不断提高,从而银行需要制定出更加个性化的方案,以满足市场的需求。 目前,我国银行的理财业务还分散在各部门,并没有形成整体营销客户的合力。只有将客户营销与投资运作统一纳入资产管理业务的品牌,才能真正的将理财业务做大做强,才能尽快的融入金融资产管理业务全球化的发展趋势。我国银行业现阶段的资产管理业务主要是人民币的代客投资或是交易外汇投资产品等,其风险分散效果差,而且收益率较低。因此发展富有银行特色的理财业务已是加强金融资产管理的当务之急。 2.2拓展经营范围、提高核心竞争力的需要 传统的存贷业务,利润空间狭小,而且该业务的发展已经步入了成熟阶段,其发展空间小,难度大。行业间的竞争也直接导致了银行存贷利差收入的缩小,进一步缩小了盈利空间。因此,必须要拓展新的经营范围,创造新的发展机遇,提高银行的核心竞争力。个人理财业务便能很好的满足客户需求,而且能够带来丰厚的投资收益,银行应提供相应的个性化和人性化理财业务,从而为银行打造出优质的品牌形象与独特的企业文化。 三.完善理财业务的风险管理体系 银行发展理财业务必须根据金融资产管理业务的特点建立起一套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务必做好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法律风险、声誉风险等的管理与控制工作。根据其业务的组合特点,把具体的资产管理产品所可能涉及的银行业务风险,按照风险控制的整体要求将其综合管理,把相关的业务风险都一并归入资产管理业务风险管理的范畴。与此同时,还要根据市场的分析预测,对所涉及的投资组合,进行合理的规划,并计算出各种投资组合的风险价值以及投资收益成效。 商业银行在针对个人开展理财业务时,必须要有很好的风险管理能力,因为个人理财业务的风险管理与以往不同,必须建立起适应个人理财业务的风险管理体系。银行必须意识懂啊个人理财业务所面临的各种风险,从而确定风险管理体系所覆盖的风险范围,并在做好具体而全面的风险评估。银行还要根据自身的资本实力与发展策略来确定所能承受的风险程度,将风险程度的指标量化,针对不同的风险要有不同的限额管理。此外,银行还应建立相应的内部审核机制,以确保相关交易及操作的规范性,因此,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是有效防范理财业务风险的必要保障。 四.加强理财业务的监管 目前,我国银行的经管水平与创新能力都还比较低,积极发展银行理财业务是符合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金融发展要求的,同时它也有利于我国银行发展高端客户与改善客户结构,有助于为消费者提供更好的金融投资工具,也有助于提高银行的国际综合竞争力。从长远来看,发展理财业务改善了商业银行传统的较为单一的存贷款业务结构,更有利于银行业对其风险的管理。 加强理财业务的监管工作,必须严格按照“规范与发展并重、培育与完善并举”的原则,通过分类规范、严控风险以及完善内部控制制度等办法,整体提高银行的风险管理与监管水平。银行发展理财业务必须遵循公平竞争原则,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能把储蓄业务和资金信托业务等同为理财业务,不能变相的开展信托活动,甚至进行变相的高息揽储、躲避财务与税收管理等违返国家法律法规的活动。 银行为客户所提供的理财产品,应当是基于委托的关系,由相关银行设计向特定的目标客户销售,并由客户承担部分或全部投资风险的组合型银行产品。理财产品的销售所汇集的资金必须按照合同的约定有明确的投资方向,而且要保证产品的收益率与银行投资收益挂钩。银行在开展相应的理财业务时,必须经过严格的法律审查,准确界定理财业务所包含的各种法律关系,明确可能会遇到的法律与政策问题,并制定出相应的解决对策,切实有效的规避法律风险。 五.总结 综上所述,银行理财业务的发展归根结底是其服务方式的演进,是顺应市场发展需求的,针对不同的客户而进行的银行产品与服务的有机结合。现财业务已不局限于提供某种单一化、模式化的产品,而是根据不同客户的需要以及不同的风险偏好,把不同的银行业务与产品有机地组合起来,并加以改造,使其具有较为明显的个性化特征。因此,必须推进我国的金融体制改革,加强金融资产的管理,打破分业经营的现有局面,为银行的理财业务创造出更大的发展空间。 金融银行理财论文:互联网金融下银行理财业务发展策略 摘 要:经过十几年的发展,我国银行理财业务规模快速增长,迅速成为国内财富管理业务中的中流砥柱,也充当着商业银行转型的急先锋。但是,以余额宝为代表的互联网金融正以迅猛的发展态势影响着银行的运营模式和发展战略,银行理财业务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冲击和挑战。在互联网金融时代,商业银行将如何转变传统理财模式,采取什么样的发展策略来进一步激发银行理财的活力?未来银行理财业务的创新方向又在哪里?本文结合了当前炙手可热的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的发展态势和特点,分析了其发展壮大的原因,指出互联网金融对银行理财的冲击,给出银行理财的发展策略及未来展望。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 商业银行 理财 发展策略 自20世纪互联网技术在美国诞生以来,以互联网为核心基础的信息技术已完全改变了人类社会。互联网金融早在1995年就以润物细无声的方式进入了我们的生活,如招商银行的网上银行、易保在线的网络投保等。近年来,第三方支付、网络信贷、众筹融资以及其他网络金融服务平台等互联网金融业迅速崛起。现在的互联网金融可以说是百花齐放,百家争鸣。随着大数据时代的来临,数据的大量积累和数据处理能力的不断提升促进了互联网金融业的发展。自阿里推出“余额宝”后,业界掀起了一股互联网金融热潮,在余额宝的巨大示范效应下,多家基金第三方销售公司纷纷加大此类产品的营销力度。 1、互联网金融介绍 互联网金融是指以依托于支付、云计算、社交网络以及搜索引擎等互联网工具,实现资金融通、支付和信息中介等业务的一种新兴金融。互联网金融是传统金融行业与互联网精神相结合的新兴领域。互联网金融繁荣原因在于:1、中国网民数量的积累。2、普惠金融的需求。3、电商业的迅猛发展。4、政府对金融行业的创新有一定的鼓励和包容性。 2、互联网金融对银行理财影响 过去一年多来,不仅是中小型银行受到冲击,大型商业银行也大受影响,对银行原有的销售渠道和收入构成了一定的影响。互联网金融理财对传统银行理财的挑战,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职能端的挑战,支付、贷款、财富管理均被冲击;收入端的挑战,无论是利息还是手续费都减少;负债端的挑战,银行活期存款和定期存款的流失及互联网金融创新产品,可能动摇银行的根基;服务端的挑战,互联网金融理财注重客户体验,在银行理财体系中,理财程序比较繁琐,很多要求客户到柜台办理,产品是以风险控制为核心,互联网金融在市场上受到青睐也使得银行传统理财方式的转型更加迫切,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压力。 3、银行理财业务发展策略 3.1、紧抓银行自身核心竞争力 在互联网理财发展的洪流中,商业银行应着力抓住自身在物理渠道、项目选择、风险控制、人才队伍等方面的独特优势。商业银行的传统优势在于丰富的管理经验和强大的系统资源,具备第三方机构无可比拟的国家信用及资金安全保障。除了余额宝、百度百发可以完全脱离银行体系以外,其他绝大部分网络支付仍然依赖的是银行的账户及渠道,所以,银行在移动(网络)支付业务上仍有明显的优势。商业银行应当尽快将传统优势与互联网金融优势结合,提高基金代销和理财产品的服务效益。重视渠道建设,加快推进物理网点的转型升级,提升网点营销能力,利用物理渠道的独特功能与优势,打造互联网公司不可复制的核心竞争力。与此同时,积极提升商业银行电子渠道的客户体验,植入真正的互联网基因,打造能与淘宝等互联网企业相媲美的电子渠道。 3.2、加强理财产品、模式创新 创新是金融市场发展的灵魂。在互联网金融大背景下,要加快理财产品创新,在设计上实现个性化定制,在智能手机客户端和移动支付领域加大研发投入,积极推出一些货币类的产品,以增强银行理财类产品的流动性和性价比。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将物理网点和“人”从低端业务中解放出来,提高理财业务的专业化和精细化水平。一方面要按照互联网金融实时化、自助化、一站化要求,进一步优化流程,减少环节,减少人工参与,提高智能化水平。另一方面要通过创新理财服务,搭建线上线下一体化的营销平台,将银行线上业务与客户的线下消费以及实体商户三者紧密结合,建立互利多赢的电子商圈营销体系。 3.3、重视客户体验,增加客户粘性 “以用户为中心”意味着重视用户体验,真正了解客户需求,从用户的角度对产品、流程、服务等方面进行改善,共同建构一个多样化、差异化的市场。整合资源,为客户提供全新的信息、资金、产品服务手段。具体来说,一是要降低购买理财产品的门槛,取消一些不必要的限制,为客户购买理财产品大开方便之门。二是要让客户能够自由申赎,进得来、出得去、有钱赚,象传统的活期存款一样自由存取。三是要加强理财产品的资金运用,秉持为客户创造价值的理念组织资金。 3.4、积极与战略伙伴合作 在互联网金融时代,第三方支付、社交网络不仅是商业银行的竞争对手,也是商业银行的盟友,只要合作得当,双方可以共同开辟新的市场。一定要将银行理财产品和互联网金融的生活环境、生活情境进行融合和嵌入,一方面,要推进与战略伙伴的深度合作和业务联盟,聚合信息服务提供商、支付服务提供商、电子商务企业等多方资源,满足客户多样化理财需求;另一方面,要整合上下游资源,打通全流程的业务链条,为客户提供资金流、信息流服务以及全场景理财解决方案,建立合作共赢、互补发展的共生关系。 作者简介: 蒋倩华,西南财经大学2013级金融学科硕.研究方向:商业银行管理. 金融银行理财论文:互联网金融难取代银行理财 2013年,以余额宝为代表的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席卷整个市场,各种类似产品如雨后春笋般快速出现。由于这些产品投资门槛低,赎回方便灵活、流动性极强,再加上收益率不俗,很快就吸引了相当数量的投资者,其中年轻一辈中低收入的投资者更是成为这类产品购买主力,因而这些产品也被誉为丝理财的神器。 互联网金融分流市场 以各类“宝”为代表的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的本质是被称为准储蓄的货币基金,其独具的实时支付功能,使其对储蓄存款有了更强的替代性。而在国内理财市场,同样被投资者视为存款替代品的还有银行理财产品。由于二者都对储蓄存款产生替代作用,因而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的逆袭对银行理财产品形成一定的冲击。 余额宝业务推出之后,理财市场上各种类似的理财服务不断涌现,一时出现各种宝。这些宝同样都打着现金管理工具的旗号,但又有着不同的市场定位,从不同方面分流本该流向银行的各种“闲钱”,加速货币基金对银行存款的替代,长期来看就是在分流银行理财产品的潜在客户。 安全问题难以忽视 从收益性看,货币型基金的投向是货币市场的各类工具,其中绝大部分是协议存款,其收益率受市场整体资金价格的影响无疑是很明显的。2013年这类产品为众多投资者提供超过7%的7日年化收益率,正是利率市场化的时势,造就了互联网金融理财的各类宝,但是“水能载舟亦能覆舟”,一旦未来市场利率中枢下行,各类宝的高收益率优势将不复存在,这是必须意识到的。 从流动性上来看,虽然余额宝能够实现赎回资金T+0到账,但这并不是货币基金的结算方式出现了变革,而是通过基金公司以自有资金为客户提前垫资而实现的。这意味着规模越大,基金公司垫付资金的压力越大,一旦出现大规模赎回,超过基金公司垫资能力,则可能对收益形成负面影响。另一方面,监管层已经开始加强对基金公司的该类货币型基金的风险控制,要求将风险准备金与所投资协议存款的未支付利息挂钩,前者必须对后者全额2倍覆盖。目前货币型基金享受协议存款提前支取不罚息的优惠政策,一旦该项优惠政策被取消,货币基金将面临重大考验。 从资金安全性上来看,由于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采用了互联网作为资金划付的渠道,其安全性始终是一个难以忽视的问题。 传统领域银行巩固优势 互联网金融将消费资金和储蓄资金打通,将银行中的睡眠资金唤醒,对传统的银行理财业务有一定影响。但是就家庭储蓄资金而言,互联网金融无法取代目前的银行理财综合理财服务。整体来看,互联网金融理财在经过2013年爆发式的“野蛮生长”后,今年不仅将面临自身发展中的各种风险与问题,而且将逐渐被纳入监管,尽管其销售模式与产品特性对传统银行理财产品形成一定的替代,但无法完全将其取代,传统领域的银行理财产品和服务随着利率市场化的持续推进也在持续转型和创新,并向真正的财富管理转型。 金融银行理财论文:新金融中介理论视角下的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研究 摘要:本文结合新金融中介理论的最新研究成果,在交易成本模型下探讨了商业银行理财业务产生的理论基础,以及商业银行从传统中介业务向金融资产服务中介转型的功能作用,并引出了商业银行理财业务与金融效率之间的辩证关系。同时在交易成本模型下讨论了商业银行理财业务面临的外部组织成本以及改革发展建议,以利于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的健康发展。 关键词:新金融中介理论 银行理财 研究 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经过几年的短暂发展,如今理财产品规模已突破数万亿元,成为国内理财市场中的主导力量。关于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的异军突起,市场上有正面的声音,也有负面的议论,争议较多。主要原因是对于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的产生、功能以及发展路径没有在一个较完整的理论体系下分析和探讨。为此,本文结合新金融中介理论的最新发展,从这一视角对商业银行理财业务进行剖析,研究商业银行理财业务与银行脱媒、金融效率间的关系,以求揭开这个“异物”之谜。 一、新金融中介理论:交易成本模型 20世纪70年代以来,交易成本经济学的发展为研究金融中介提供了新的分析框架并促进了新金融中介理论的形成。Benston George(1976)和Fama(1980)认为,由于金融资产交易技术中的不可分性和非凸性,阿罗一德布鲁范式中理想的无摩擦完全信息金融市场已不再存在,因而就需要金融中介参与金融交易,并指出金融中介存在的原因在于降低交易成本,提出了金融中介理论中的交易成本思路,开创了新金融中介理论。新金融中介理论中的模型对于成本的设定比传统金融中介理论更加具体化和多样化,目前人们至少已经认识和证明的金融交易成本有货币交易成本(monetary trading cost)、信息成本(information cost)、参与成本(participation cost)、风险管理成本(risk management cost)、监控成本(monitoring cost)、有限理性成本(irrational cost)等。按照科斯的企业理论,金融中介机构可以使这些交易成本要素内在化,即通过设立金融中介机构节省这些交易成本,但这样也会同时带来金融中介机构的组织成本。从理性行为上讲,企业的这两个成本要满足以下关系: 企业对交易成本的节省≥企业组织成本 由于金融中介机构是企业的一种类型,同样须满足上述公式,即R(交易成本收益)≥C(组织成本)。其中,交易成本收益一方面来自交易成本的降低给金融机构带来的收益;另一方面根据新金融中介“补充理论”(amended theory),也可以是来自于金融中介机构利用自身的专业优势,通过提供金融资产服务等减少人们的参与成本和有限理性成本,为人们实现“价值增添”而获得的增值收益,比如说商业银行理财业务通过为客户的资产保值增值带来的管理费收入。因此,金融中介机构的交易成本模型可以表示为 Rt+Rv≥C 其中,Rt代表金融中介机构降低交易费用的收益,Rv代表金融中介机构增添价值的收益,C代表金融中介机构的组织成本。金融中介机构交易成本模型揭示了一个道理:商业银行在面临银行脱媒挑战导致Rt递减时,可以通过新业务提高Rv,使之成为商业银行发展的另一动力源泉。 二、理财产品:交易成本模型下的银行创新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改革的深入,当前商业银行面临越来越严峻的脱媒(disinter-mediation)挑战:一方面传统存款资金来源大量流失,另一方面客户的资金需求渠道发生改变。据不完全统计,从2000年到2011年,银行存款正以每年平均40%的增速流向证券市场,直接融资在以每年平均26%以上的增速替代银行贷款。这种挑战带来的直接后果就是商业银行传统的存贷款业务受到冲击,削弱了商业银行融资中介的地位和作用,可能导致“银行成为21世纪的恐龙”。 从金融中介机构成本模型的角度理解这种挑战就是模型中的Rt不断缩小,有可能支持不了银行的组织成本C。因此,要维持成本模型成立,银行可以选择的路径有两条:一是优化组织结构,降低组织成本;二是增加增值收益Rv。商业银行理财业务正是商业银行沿着第二条路径创新的结果。过去10年间,我国的金融市场发生了显著的变化。特别是在我国金融体制不断深化的引导下,金融市场发生了广泛的创新,股票市场、外汇市场和债权市场以及衍生产品市场规模迅速扩张,投资的领域不断拓展。但分工深化也加剧了金融市场的信息不对称性,导致投资者参与金融市场的信息成本上升。因此,金融市场的扩大并没有使人们对金融中介的依赖程度降低,反而,个人参与金融市场的方式急剧转向通过各种金融中介。只不过在此过程中,传统中介功能的重要性下降了,而新型金融中介功能(价值增值)得到迅速发展,主要原因是“全面参与”金融市场的参与成本太高:一方面,如果投资者直接参与市场,既要承担了解或者学习某一种金融工具所发生的固定成本,还要承担对所投资的金融工具进行经常性(平时)监控所需要的边际成本。另一方面,人们的时间价值不断上升,直接参与的时间成本也比以往大大提高(秦国楼,2002)。比如说,处在分工上游的专业,其从业人员的时间价值(时间成本)越高。因此,我们不难发现,职业收入和地位越高的人,其直接参与金融市场的机会成本越高,时间价值也越高,越不可能直接参与股票等证券市场。因此,这正是股票市场中活跃大量普通股民的原因。研究表明:在这种情况下,大部分投资者的大部分资产将投资在更为安全的由银行提供的间接金融工具如银行理财产品上,这也是近五年来银行理财发展规模呈几何式增长的重要原因之一。可见,商业银行通过理财等金融资产服务业务对因为金融市场发展而上升的参与成本、有限理性成本等持续“回应”,给客户增添了“价值”,同时给自身带来了“交易费用收益”,并推动商业银行从传统中介向现代中介发展和延伸。 事实上,根据Scholtens和Wensveen(2000)的金融中介“补充理论”(amen-ded theory),商业银行理财业务创造的理财产品,通过专业化知识投资金融市场,并利用现代化的风险管理技术为客户(包括储蓄者和投资者)增加价值,从而获得增值收益,属于价值增添型金融产品,这种产品的增添价值功能实际上是专业化报酬递增的体现。凭借专业化人才、先进技术和严密组织,商业银行向客户提供各种增值服务等。由于普通的企业不具备金融专业技术和知识的优势,为人们提供金融市场增值服务活动几乎没有,也不可能取得业务许可。因此,普通企业的增值收益接近于零。随着我国社会分工深化和交换效率的提高,人们的时间价值总体呈上升趋势,在其他分工中获得财富的人们从经济理性上将不会选择直接参与金融市场交易。所以,社会越发达,分工越深化,专业壁垒越高,时间价值越高,参与成本越高,从事金融市场交易的金融中介机构,特别是提供价值增值服务的金融中介机构越发达。因此,随着商业银行对资产服务业务的重视、专业优势的提高和金融市场的发展,商业银行向客户提供“增加价值”的能力将会越来越强,预计理财等增值收益型业务在商业银行的地位也随之逐步提高。 此外,从上面文字中也引出了银行理财另外一个特殊功能,即可以有效地提高金融效率。随着金融市场的发展(制度变迁)以及分工和技术因素变化,专业化壁垒越来越高,人们的参与成本和有限理性成本在上升,这样阻碍了金融市场上储蓄向投资转化,金融效率面临下降。商业银行利用自身的专业优势(如专业技术、专业人才、庞大客户群体、商誉等),通过提供一系列理财产品可以减少人们的参与成本和有限理性成本,为人们实现“价值增添”而获得增值收益(Rv)的同时,间接地参与了储蓄转化投资的过程,有利于加快储蓄转化投资,提升金融效率,对经济增长的贡献是显而易见的。 三、交易成本模型下的商业银行理财业务发展政策建议 在从传统中介向现代金融中介转变的过程中,或者在增强现代金融中介功能的过程中,我国商业银行开始从传统的资产负债业务向金融资产服务行业转型,商业银行理财业务成为转型的有效尝试,并取得了不俗的业绩。但是,从我国的实际情况看,商业银行理财业务还没有自成体系,业务开展断断续续,甚至成为营销传统中介业务的附属业务,大多数银行机构里还没有设置专门的理财业务中介部门。由于金融产品的规模化生产和交易要由金融中介机构完成,金融中介机构在经济理性的驱动下将通过实现金融产品的规模效应推动自身向专业化方向发展。从此意义上讲,当前我国商业银行亟须成立专门的理财业务管理部门,推动理财业务发展。按照金融中介机构的交易成本模型,当银行理财规模经济效应实现的“交易费用收益”满足金融中介机构成本模型R≥C时,相关专业化部门才能成立,否则即使“移植”或“引进”新部门也只是形式而已,无法成为真正意义上的节省相关交易费用的专业化金融中介机构。因此,从模型看,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的发展不仅要增加理财产品发行量扩大R,而且要降低理财业务的发展成本C。对于扩大理财产品规模各家银行基本上是一致的,这里主要讨论组织成本C。组织成本既包括内部组织成本,还包括外部组织成本。由于银行内部组织成本差异较大,这里主要讨论外部组织成本,即由于外部法律、监管等政策给理财业务发展造成的影响,主要体现在: 1 银行理财业务立法滞后。我国商业银行理财业务是在金融市场分割、金融机构分业经营和监管的特殊环境下发展起来的,缺少明确的法律地位及适用法律要求,机构准入管理没有明确的管理主体和准入标准。在分业监管体系下银行理财业务要实现代客理财资金的多市场运作,必须通过银信合作等方式实现,无法实现范围经济效应和取得交易费用收益的经济效应。 2 交易开户困难。由于商业银行理财的市场主体地位缺少法律基础,交易开户困难已成为目前理财业务发展中面临的突出问题。当前银行理财在银行间市场只能开设丙类账户,债券交易只能通过传真数据进行,不能通过客户端(电脑)查询债券账户余额、交易记录等信息;不能直接在股票市场、交易所债券市场开户、交易(目前只能委托信托公司平台交易),在黄金期货交易所、产权交易所、商品交易所及境外各交易所开户交易也存在不确定性。在这些政策性因素造成的开户及交易障碍制约下,目前只能委托信托平台交易方式间接投资,既加大了操作风险、抬高了交易成本,也影响了专业化团队的建设和培养。 外部制度的约束使得我国商业银行理财中介机构的组织成本突然变得无穷大,不利于满足人们降低交易费用的要求,而且阻碍了我国商业银行理财专业中介机构的形成。因此,监管部门进一步明确立法,设置理财资格准入门槛,赋予银行理财资金在股权投资、银行间市场开户等方面平等的法律地位成为业务发展的紧迫需求。
浅谈土地经营权流转:关于农用土地经营权流转的思考 土地是人类赖以生存的最重要的自然资源,是人类的财富之母,是一切生产和生存的源泉。我国人多地少,人地矛盾突出,改革土地制度,通过市场机制实现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显得尤为重要。我国在国有土地制度方面的改革已见成效,形成了系统的法律规则和市场运作机制。相比之下,农村集体所有土地的改革却明显落后于市场的要求,要进一步巩固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成果,运用现代产权理论,合理界定和安排农用土地产权,完善现行农用土地政策,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合理、有效流转,促进农村生产力更快发展。 一、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农村生产力发展的现实选择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以家庭承包为主的经营方式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但随着改革的深入,农村深层次矛盾不断涌现,三农问题日益凸现,其症始问题就是农民增收困难。是什么原因导致农民增收减缓?理性分析,除了市场因素,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土地的效益未能很好地发挥出来。回顾20多年农村改革的历程,不难发现,以家庭承包为主的生产责任制,明确了农村集体组织成员的分配方式,打破了大锅饭,把农民的懒性从平均主义的桎梏中解放出来,农民的生产热情空前高涨,极大地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但是随着农产品量的增加,农产品价格开始走低,农民开始品尝到市场调节的苦果,人们开始注意到,在劳动力的因素解放以后如何让土地的效益解放出来。于是结构调整开始在中国农村成漫卷之势。 然而,农业经济结构的调整步履艰难。其实,当人们意识到农业经济结构需要调整的时候,农村的经济结构调整就已经走过了一段充满欣喜也充满艰辛的路。顺着农村经济结构调整走过的历程,有三步清晰可见。第一步是1978年至1984年,这次调整主要是稳定粮食种植面积,发展家庭小规模养殖;第二步是1985年至1991年,这次调整主要目标是加速粮食转化,大力发展畜牧、水产,调整步子大,但卖难问题依然突出;第三步是1992年至上世纪末,主要目标是提高效益,扩大规模。这次调整农产品供给量得到了较大提高,但农民收入却因农产品价格的低迷而增长迟缓。 农业结构调整难,难就难在我国农村农民的素质较低。目前农村的情况,年轻和素质高的外出谋生,老人和素质低的以及脱不开身的在家种田,在这种情况下,农业结构调整很大程度取决于示范作用,在一个或多个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其成员中没有示范带头的,这些集体经济组织的结构调整就停滞不前。现实的选择就是吸收外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其他社会成员参与到这些集体经济组织的结构调整中来,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 (一)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现实基础。在充分市场化的条件下,如果资金、劳动力等生产要素的流动是自由的,农业的平均利润也会被调整到与工业、商业相类似的水平,这就是土地经营权流转的现实基础,也就是说农地经营权流转的现实基础就在于其符合市场经济的要求。农地经营权的社会化、市场化趋势,要求其克服封闭性,逐渐突破社区限制,向更广阔的空间寻求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要求其发挥市场机制在农村土地资源配置过程中的基础性调节作用;要求其实现使用权主体的利益最大化,充分保护农民的权益。 (二)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法律空间。我国现行法律,给农地经营权的流转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宪法修正案第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1998年的《土地管理法》第2条第四款也作了类似的规定。这里的“土地使用权”既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也包括集体土地使用权,而集体土地使用权则包括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也包括农用土地使用权。这里的“转让”就是流转,即有偿使用。另外,《土地管理法》第63条也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法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该条的立法目的主要是为了保护耕地,因此农用土地流转应当受下面两个条件的制约:1、流转的土地必须用于农业建设而不得用于非农业建设,即受让农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从也只能从事农业建设的组织和个人。2、只有在法定的特殊条件下,流转的土地才可以用于非农业建设。 二、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现实问题及法律、政策问题 农用土地的现状是:一方面许多人弃耕进城打工谋生,大量土地请人代耕或撂荒,另一方面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及外来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扩大规模经营需要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这就为承包土地经营权提供了市场空间,但我国现行法律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提供的空间较窄,限制过多,有些政策规定较为原则,操作性不强,而法律调整又相对滞后。这就给实际工作带来了相当难度和困难。自1985年国家在政策上允许有偿转包土地开始,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便在全国各地农村开展起来,随着形势的发展,很多省份很多地方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作了大胆的探索,从实践的情况看,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三个方面: (一) 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主要是依靠行政方式推动。尽管1984年国家已明确规定农村土地承包15年不变,1995年国家又规定土地承包期再延长30年,但各地都通过行政方式进行了多次土地调整。尤其是近年来,由于农业规模经营以及农业产业化结构调整的需要,以行政推动的方式进行土地流转更为突出,有些地区不尊重农民意愿随意收回农民承包土地,搞重新发包、出租和集体统一经营,这种行政命令的流转方式造成农村土地承包期不稳定,承包关系频繁变动以及农民土地利用短期行为等问题,损害了农民的利益。 (二) 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机制不健全。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还受到种种因素的制约,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还不完善。目前,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形式以转包为主,形式比较单一,流转主要在邻里和亲戚之间进行,而且流转的内容简单。由此可见,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还处于自发阶段,既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又缺乏有效的市场机制,难以通过有效的流转实现农地资源的优化配置。 (三) 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操作程序不规范。由于农村集体土地流转多自发形式,土地流转双方往往贪图方便而不遵循一定的程序以及履行必须的手续,也没有通过流转合同或者契约来规范流转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通常采取“口头协议”的方式进行私下流转,造成土地承包关系的混乱,土地流转无序进行,导致纠纷越来越多。 上述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主要的是来自政策和法律的不完善。根据现有法律法规、政策及实践中的做法,我国土地经营权流转方面存在以下几方面的不足: (一) 政策局限:土地承包经营使农用土地实现了“两权分离”,土地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可以分属于集体和农民两个不同的主体,使农用土地制度在原有基础上得到了有效的改革和平稳的调整。土地承包经营权细化给农民,初步实现了土地权利义务的统一,既维护土地集体所有制的基本框架,又使制度有了新的内容和发展。同时,采取承包的生产经营方式也和农民习惯的农耕劳作方式有效衔接,得到农民和社会各界拥护,新旧体制平稳进行,制度改革所支付的社会成本很低,改革带来的效益显著,改善了农民的经济状况和生活水平,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然而,由于客观历史条件的限制,土地承包经营引起的农用土地制度改革是在缺乏成熟理论准备与系统的政策设计的情况下进行的,家庭土地承包制度只着重对农业生产经营方式进行调整,不可能深入地涉及农用土地产权制度的改革问题,因此与城镇的国有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相比,农用土地产权制度的改革既不规范,也不系统,更不彻底。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与完善,这种制度的弊端逐渐显现出来,并严重影响着农村生产力的发展和城乡经济结构的调整。 首先,农用土地的产权体系不完整,土地产权主体不清。由于土地承包引起的“两权分离”,从土地产权角度看并不完整,也不清晰。土地分别包含哪些产权,集体土地所有权权能,承包经营权如何界定,以及土地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置权应划分为几个不同的产权层次都未明确,甚至在这种土地制度中产权主体也是不清的,不仅有关产权分别属于什么主体无明确说法,就连集体土地所有权的主体是乡、村还是组一直存在着争议,其所有权权益如何分配更无法论及。 其次,承包土地的权利是含混和残缺的。承包和经营实属两种不同的经济行为,在生产组织和经营方式上非属于同一层次,享有的土地权能也不同,笼统不加分割难以形成明晰的土地产权。严格地说,目前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仅是一种在土地上耕作的权利,并非真正意义的地权,除了承包土地的行为权利明确属于农民外,有关转包、租赁、抵押、转让等其他土地权利均未进行设定,土地的使用权、收益权、处置权的行为主体是农民还是集体也不明确。 第三,土地承包经营权不稳定,未能按土地物权的属性给予保障。土地承包获得的土地具有物权的特征,但目前却以债权的形式给予保障。土地权利稳含或附属于经济承包关系中,以承包合同的形式表现,当社会经济条件变化引起承包关系变化时,土地的承包关系也随之改变,同时,合同双方当事人订立的一种契约关系,隐含于承包关系中的土地权益就与第三方无关,所以,无论怎么强调承包稳定关系不变,只要合同不复存在或出现问题,承包关系、土地权益也将不复存在,剩下的只是合同双方当事人自己内部的债务纠纷。从法律属性上讲,这样的土地关系是难以稳定的,对土地权益的保障也是不可靠的。 农用土地制度的缺陷,造成了目前农业、农村和农民的一系列深层次矛盾和问题。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土地所有权权益不清,使集体经济组织常侵害农民权益,半数农民分不清土地是集体还是国家的,自己的土地权益如何体现,征地补偿经常发生纠纷。承包土地使用权不明确,承包关系又靠经济合同来确定,土地的权利义务和使用时间就随承包合同的变更而改变,随着承包关系的调整而增减,土地承包形成的土地权利无法稳定,也无法把农民承包的土地当作一种财产权来保护。 由于承包土地的权利义务缺失,在保证了土地关系稳定的同时,也使农村劳动力和土地“离不可分”,大量的劳动力密集于相对少的土地之上,劳动生产率低下,农民增收困难。同时,按农户均分的小块土地,适应了现有农村生产力的需要,但因土地在产权上是凝固的,难以满足适度规模经营中归并土地的要求,生产要素无法重新配置,使农业经济结构的调整下于要么重新调整土地承包关系,要么放弃规模经营的尴尬局面。此外,缺失了土地产权权益的生产责任制,虽然起到了最基本的“社会保障”作用,但因土地无法转包、出租、流转经营,与土地相联的生产任务使农民象“候鸟”式的随农耕季节在城市与乡间迁徒,以完成承包和打工两种不同的生产和谋任务,剩余劳动力无法顺利地向二、三产业转移。 (二) 法律滞后。土地法律制度的根本目的,是土地资源的保护和有效利用。土地法律制度的调整对象,是土地权属关系、利用关系、流转关系和管理关系。正如有学者认为,中国现行土地管理法律对土地产权制度的安排,都是建立在政府供给土地资源的基点之上的,也就是说,现行的土地产权制度都是在政府所允许的范围的制度创新,是政府供给土地资源的制度完善,是政府对土地产权的管理,即土地行政的制度安排,而不是土地产权制度本身的诱致性发育。关于农地经营权流转的问题,《土地管理法》及《土地承包法》远滞后于政策及行政法规、司法解释。1998年国务院批转《农业部关于稳定和完善土地承包关系意见》的通知,同意其关于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机制。(在坚持土地集体所有和不改变土地农业用途的前提下,经发包方同意,允许承包方在承包期内,对承包标的依法转包、转让、互换、入股,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但严禁擅自将耕地转为非耕地。)1998年10月14日的《中共中央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规定:“农地使用权的合理流转要坚持自愿、有偿的原则依法进行,不得以任何理由强制农户转让。”最高人民法院早在1986年就制订了《关于审理农村承包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其中对转让、转包两种流转方式进行了明确的规定。1999年重新颁布的《关于审理农业承包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进一步规定了转让、转包、互换、入股四种流转形式。 (三) 限制过严。第一,主体的限制。按《土地管理法》第14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第15条规定:“国有土地可以由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从事种植、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组织以外的单位或个人承包经营的,必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由此可见,农地使用权主要限于本社区内的农民之间,非本社区的个人或组织受让农地使用权作为例外受到严格的限制。第二,流转的前提是必须经发包方同意。如《农业法》第13条规定:“承包期间,经发包方同意,承包方可以转包所承包的土地、山岭、草原、滩涂、水面”。农业部1994年12月《关于稳定完善土地承包关系的意见》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转包、转让、入股、抵押,但必须经发包方同意。第三,流转形式较少。就目前有关规定来看,主要限于转包、转让、入股、互换四种形式,如《农业法》第13条,《森林法》第15条等都只规定了以上四种形式,而对于出让、出租、抵押等形式则缺乏应有的规定。 纵观农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现状,至少有十个方面的问题需要在政策和法律上予以完善,以便在实际工作中加以规范。一是流转范围的封闭性;二是流转的无契约性;三是流转的无序性;四是主体地位不平等性;五是流转双方权利义务不对等性;六是流转性质不明确性;七是政府干预过度性;八是补偿机制缺失性;九是流转市场发育滞后性;十是流转机制缺乏法律保障性。只有解决这十个方面的问题,才能规范各种形式家庭承包的土地经营权流转运行机制,才能使家庭承包的土地经营权流转符合“自愿、依法、有偿”的要求,达到依法维护家庭承包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更好地实现农村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推进农用土地适度规模经营。 三、 完善农用土地产权制度,规范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理顺土地经济关系,统筹各方利益,是规范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关键。必须以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针,按照土地产权构建“三权分离”的农用土地产权体系,创造性地发挥土地的基础作用和产权制度的优势。 (一) 集体土地所有权: 集体土地所有权为农用土地产权体系中最高层次的产权形态,其上可设置承包土地使用权等其他土地权利。集体土地为组、村或乡集体所有,以组拥有所有权为主要形式;土地的处置权由所有权主体行使,可用于开展农业生产、发包、入股、出租等经营活动,并可获取土地所有权收益;所有权的组织和实现形式可实行土地股份合作制,土地所有权益随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身份而取得,每个成员都有均等而不可分割的权益;集体土地所有权不得买卖,除土地交换、集体经济组织合并分拆、国家征用征购土地时才能发生所有权转移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改变集体土地所有权性质;集体土地所有权是土地的一项最主要物权,所有权主体和每个集体的成员平时都享有土地带来的所有权收益,征地时可适当分割土地补偿。 (二) 承包土地使用权: 承包土地使用权是集体土地所有权下的一个完整、独立的土地产权形态。土地使用年期为30年或70年,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的农民有获得该权利的优先权,使用权人也以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的农民为主,一般以承包或“四荒”拍卖方式取得承包土地使用权。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可按户均分承包的方式获得使用权,已在第一、二轮承包延包中承包了土地的农民则应直接界定为取得承包土地使用权;在土地使用年期内,承包土地使用权之上可附设土地经营权等他项权利,土地可由使用权人自己使用,也可以入股、转包、出租予以他人经营,经土地所有者同意,还可以用于抵押融资,暂不允许转让;承包土地使用权按不动产的特性给予法律保障,一经取得并通过政府土地登记,使用权人和土地权利义务不能再随意改变,必须改变的,当事人要按市场价格向使用权人支付土地财产损失的补偿;承包土地使用权是土地的一项基本物权,取得使用权需支付相应的土地费用或地价、地租,使用权人平时享有利用或经营土地使用权带来的收益,在国家征用土地时还可获得丧失土地使用权的损失补偿。 (三) 土地耕作经营权: 土地耕作经营权是在承包土地使用权上附设的一种他项权利。承包土地使用权人可将其土地耕作经营权单独以转包、分包、出租等方式流转经营,经营期可根据经营的需要由承包或租赁双方自行商定;对土地转包、分包、出租等经营活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的其他农民具有承包、承租的优先权,经本职工作集体经济组织的2/3成员同意后,土地可对外转包、分包、租赁;在不超越承包土地使用权的范围内,土地耕作经营所涉及的经营费用、经营方式、经营时间、生产任务和责任等均由合同约定,并可随合同改变而改变;土地耕作经营权具有一定的债权属性,取得经营权也需支付相应的土地费用或地租,但经营者主要的收益来自于农业耕作和生产而非土地。经营期内如国家征用土地,经营者有权获得青苗补偿及经营损失补偿。 按现代产权理论构建的农用土地“三权分离式”产权体系,适应了我国土地资源紧缺的国情,满足了今后农村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不仅为农村土地公有制实现形式的多样化和多种经济成份共同发展奠定坚实的制度基础,而且从根本上保障了土地使用权,还可以使农民从农产品生产经营真正转变为对土地资产的经营,促进剩余劳动力顺利向二、三产业、向城市转移,农村生产和生活方式根本改观,从而实现城乡经济结构的战略调整。 完善农用土地产权体系是一项关系农村社会安定和农村经济持续发展的大工程,是一场关系到农村市场经济体系建设的,目前农用土地产权制度的巨大优势已日趋彰显,一旦得以顺利实现,将极大地促进农村生产力发展,彻底解决当前农业、农村和农村面临的土地问题。 浅谈土地经营权流转:试论土地经营权流转与农村养老保障资金的筹措 论文关键词:农村养老保障 资金筹措 土地经营权流转 论文摘要:在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现象日益盛行、农村面临杨俊养老保障问题的形势下,我们可以探索通过土地经营权的流转来为转让农户养老提供部分养老保障资金,本文在分析土地经营权的流转对于农村养老保障资金的筹措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的基础上,提出了大胆的设想和建议;通过某种制度安排让某一中介组织介入,代替那些转让经营权的农户做好长远的养老准备。 我国已经进入人口老龄化国家行列,在养老保障问题上面临着非常严峻的形势,尤其在广大农村地区,农民的养老问题更加突出。根据国家统计局的统计数据,至2004年底,我国65岁及以上的老年人达9857万人,占人口总数的7.6%。”同时,根据第五次人口普查的结果显示,中国80%以上的老年人口居住在农村。这个庞大的农村老年群体与城市老年群体最大的差异就是他们有劳动能力时没有工薪,年老丧失劳动能力后,不能享受到退休金待遇,生活缺乏基本保障。据统计,2000年只有5. 5%农村老人得到不同程度的生活与服务保障,还有90%以上的农村老人主要依靠家庭养老。传统的家庭养老在我国有着深厚的经济和文化基础,但随着社会经济的深人发展、计划生育国策的执行、人们生活方式和观念的巨大转变,现有的家庭养老方式已经无法再满足农村老年人的养老需要。因此,积极探索可行的农村养老保障方式势在必行。 众所周知,要彻底解决农村养老保障问题的关键在于社会经济的发展,只要有了充足的资金支持,农村养老保障问题就自然迎刃而解。但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社会经济的发展是需要一个长期的过程的。在我国农村面临严峻养老问题时,我们不能全部寄望于无法预期的经济发展,而应该努力寻找既有的资源和力量以应对眼前的问题。农村地区的经济财政资源一般比较贫乏,但这并不表明广大农村就没有任何资源优势,我们不应该忽视在广大农村地区有着最宝贵的资源—土地。所以,笔者认为,农村养老保障问题的解决可以考虑以农民这份最宝贵的资源为切人点,做好“土地”这篇文章。 一、关注已经兴起并正在逐步盛行的农村土地经营权的流转现象,利用好“土地”这份农村最宝资源,以应对日益紧迫的农村养老问题 所谓农村土地经营权的流转就是拥有对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将土地经营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经济组织。我国农村土地的流转开始于1985年,至今已有20年的历史了。到目前为止,我国已探索出了多种多样的土地经营权流转的形式,主要包括自由流转、租赁倒包、股份合作、抵押、托管、拍卖等等。据统计,截止2001年底,全国以各种形式流转经营权的耕地已占承包耕地总面积的6%—8%,发达地区流转的耕地占承包地的比例最高县市达到20%—30%,一般超过10%;内地流转的耕地占承包地的比例最高县市达到10%—20%左右,一般在5%左右。如至2001年底,浙江省流转耕地占全省耕地总面积的13. 500;福建省为10. 7%;安徽约为5%。世界银行的一份研究报告指出:当人均GDP低于500美元时,农民以分散的自给自足土地经营为主;当人均GDP大于1000美元之后,土地的商业运动和市场价值才能显现出来,表现在土地经营者有扩张规模的需求,土地拥有者有转让土地的愿望,二者的共同作用形成了土地的集中效应。以此为标准,随着我国经济的健康有序发展,不难预料,土地流转的现象在今后将更加盛行。所以,在农村面临严峻养老问题的情况下,非常有必要对土地经营权的流转与农村养老保障资金的筹措功能进行挖掘。 二、建立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过程中的农村养老保障资金筹措模式 对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问题,理论界在最近几年做了大量的研究工作。但在对待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的意义上,大部分人只是把目光投放在它对巩固和完善土地家庭承包经营制度、提高土地资源利用率、增加农民收人、推进农村工业化和城市化以及现代化等方面,在土地经营权的流转对于完善和健全农村养老保障的可能性这一块还缺乏理论上的探讨和研究。虽然现实中许多地方在实践上有所探索和尝试,但对这个问题缺乏理论上的关注有可能会使我们失去为农村养老保障筹措资金的契机。 从现实看,绝大部分地方对待土地经营权流转的“补偿”方式过于简单,过于关注短期收益。无论是土地的流转采用租赁倒包、股份合作、抵押、托管、拍卖中的哪一种形式,经营权发生流转时,作为转让方的农户只是简单地一次或多次从经营权接受方那儿拿到相应的货币或实物补偿(包括租金、分红、拍卖所得等等),而缺乏中间组织对这份补偿进行更合理的规划和管理。大部分农户在拿到这份补偿时,由于“短期行为”,头脑中大都还没有“养老防老”这根弦,缺乏更长远的考虑。因此,我们在此做一个大胆的设想,为了农民长远的“养老防老”利益的需要,非常有必要通过某种制度安排让某一中间组织(政府的相关部门、社会上某些特定的机构,如保险公司等,都是这种中间组织的潜在扮演者)介人,代替那些转让经营权的农户做好长远的养老准备。具体做法就是:经营权接受方把原来直接交给经营权转让方农户的全部补偿中的一部分(比如说:全部补偿的10%一20%)缴纳给这一中间组织作为转让经营权农户的养老保障资金,并由这个组织代为运营和分配,最终也由该中间组织向这些农户提供相应程度的养老保障。 养老保障资金虽从经营权接受方直接缴纳,但它属于全部补偿的一部分,所以缴纳养老资金的主体仍然应该是经营权转让方农户。因此,建议设立土地流转农户养老帐户,除了把经营权转让户缴纳的养老保障资金全部充人这个帐户,同时为了檄发农户缴费的积极性,更是为了明确政府的责任,政府应当注人相应比例(比如说:全部补偿的5%一10%)的财政补贴;甚至可以设立成匹配基金形式,即经营权转让户向这个帐户每缴纳一元钱,国家就要对等地为他再存人一元钱。 但我们也要注意到每个农户帐户的基金有限,因此可以规定农户在一定期限内(如:5—10年)不能动用这个帐户基金。因为当前就面临生活困难的转让经营权的老年农民在一定的时期内除了其它与原有的保障方式外,他们起码可以使用扣除了养老资金后的补偿来保障他们的养老问题。同时,每个帐户的有限的基金只能满足经营权转让户有限时间内养老保障之需,很难多代际延续。而且,随着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越来越多年轻一代的农民将会离开土地,成为被雇佣者和自雇佣者,只要城镇社会保障体系把他们纳人保障范围,他们今后的养老就可以不依赖这个帐户了。 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的方式是多种多样,对失去土地经营权农户的补偿方式肯定也是多种多样的,因此,转让经营权农户对其缴纳的养老保障资金的方式以及中间组织对这份补偿的管理和分配方式也理所当然应该多样化。为了增强管理的有效性,中间组织在具体操作时应遵循以下几个原则: 1.适合性原则。一方面,各地之间实际情况的差异,中间组织本身存在的形式以及其所采用的管理、分配经营权转让户所缴保障金的方式应当与当地的实际情况相适合;另一方面,经营权流转方式的不同,涉及到的农户缴纳资金的方式应当与经营权的流转方式相适合,比如:流转采取租赁方式的适合缴纳他们获得的部分租金,采用股份合作形式的较适合采取多次提取农户的部分分红,等等。 2.规范性原则。一方面,国家和地方应当制定相应的制度或规则对中间组织本身以及它对农户缴纳的养老资金的经营和管理进行规范;另一方面,农户因经营权流转方式不同而造成他们养老金缴纳方式不同,为避免缴纳的无序和混乱,也就更需要规范。比如,不同流转方式所应采用的养老金具体缴费方式、缴纳的数额或比例等等,都需要明确的规范。 3.强制性原则。发生土地经营权流转的农户必须以一定的方式缴纳一定比例的补偿金,而不能采取自愿性原则。这主要是为了克服某些农户因他们的“短视”而拒绝缴纳进而影响到他们今后的养老保障。因此,只要发生土地流转,中间组织就应当及时收取农户应当缴纳的养老保障资金。 4.专用性原则。农户把部分补偿金缴纳给中间组织,是希望中间组织代替他们管理好、经营好他们的养老资金,以至于在他们需要时能得到与他们缴纳额相适合的保障。因此,中间组织必须保证专款专用,不得挪为他用,以免损害缴费农户的合法权益。对于没有发生土地经营权流转的农户,因为他们没有向组织缴纳资金,所以他们无权享受由发生土地经营权流转农户提供的保障资金。 三、通过土地经营权的流转而为流转经营权的农民筹集部分养老保障基金具有现实意义和实践价值 1.它可以为贫困地区的土地经营权流转农民提供一定程度的养老保障。由于各地区经济发展很不平衡,在一些不发达地区,土地流转的补偿可能会较低,因此,有人可能会质疑这种基金筹集方式在经济不发达地区实行的意义。所谓农村养老保障保障的是农民最基本的生活需要,而农民的基本生活需要和城里人是不同的,农村生活保障标准是比较低的。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线(相当于贫困线)每人每月300元,有的达到400元。在农村,国家人口计生委在部分农村给那些当年带头搞计划生育而后来没有子女的孤寡老人每年发放600元生活补贴,每月仅50元就可帮助他们解决基本生活问题。所以,只要农户帐户能为经营权转让户的老年农民每月提供几十元钱就能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 2.它明确了国家在农村养老保障资金筹措上的责任。当前,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基金筹集的一个主要特点是:以个人缴费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政策扶持。这种基金筹集模式突出以自我保障为主的原则,减轻了政府财政负担。然而,农村老年人本身属于社会最弱势的群体之一,依靠他们缴费筹资恐怕很难;农村集体经济的衰弱和解体使得大部分农民得不到集体的资助。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国家对农村养老保障仅仅给予政策上的扶持,实际上是推却应负的责任,其不利于农村养老保障体系的完善与健全。如果在我们所设想的农村养老资金筹集模式中,政府通过向农户养老帐户注人相应的财政支持,实际上是政府用实际行动明确了在解决农村养老保障问题上的责任。 3.它无疑也是一条可以为农村养老保障筹集部分资金的路子。农村老龄化人口数是如此的庞大,无论哪一部门、哪一种途径都无法单独担当为其提供养老保障的重任,因而,养老保障资金来源应当也必须多元化。我们必须积极探索各种可能的渠道为养老保障融资,充分利用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的“有偿”原则,可以为经营权流转户农民提供部分养老保障资金。因此,忽视土地经营权流转对农村养老保障筹资的可能性意义,也就可能使我们失去一条有效的融资渠道。 4.它向农村养老保障体系的逐步完善与发展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利用土地经营权的流转来获取农村养老保障资金在目前还无法让全部农民都享受到这份保障,甚至没能完全满足经营权转让户农民的养老要求,但至少它有利于扩展我国现有农村养老保障的覆盖面。只有拥有了保障资金,农村养老保障才不会仅仅停留于口号上。 如何利用农村土地经营权的流转来为解决我国农村地区老年农民的养老问题筹措资金是一个新课题,它会涉及到相关部门与制度的配套改革,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而且,农村养老保障所需要的资金是如此的庞大,我们的政府和社会还必须在拓展和开辟融资渠道上承担更大的责任。 浅谈土地经营权流转:试论土地经营权流转与农村养老保障资金的筹措 论文关键词:农村养老保障 资金筹措 土地经营权流转 论文摘要:在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现象日益盛行、农村面临杨俊养老保障问题的形势下,我们可以探索通过土地经营权的流转来为转让农户养老提供部分养老保障资金,本文在分析土地经营权的流转对于农村养老保障资金的筹措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的基础上,提出了大胆的设想和建议;通过某种制度安排让某一中介组织介入,代替那些转让经营权的农户做好长远的养老准备。 我国已经进入人口老龄化国家行列,在养老保障问题上面临着非常严峻的形势,尤其在广大农村地区,农民的养老问题更加突出。根据国家统计局的统计数据,至2004年底,我国65岁及以上的老年人达9857万人,占人口总数的7.6%。”同时,根据第五次人口普查的结果显示,中国80%以上的老年人口居住在农村。这个庞大的农村老年群体与城市老年群体最大的差异就是他们有劳动能力时没有工薪,年老丧失劳动能力后,不能享受到退休金待遇,生活缺乏基本保障。据统计,2000年只有5. 5%农村老人得到不同程度的生活与服务保障,还有90%以上的农村老人主要依靠家庭养老。传统的家庭养老在我国有着深厚的经济和文化基础,但随着社会经济的深人发展、计划生育国策的执行、人们生活方式和观念的巨大转变,现有的家庭养老方式已经无法再满足农村老年人的养老需要。因此,积极探索可行的农村养老保障方式势在必行。 众所周知,要彻底解决农村养老保障问题的关键在于社会经济的发展,只要有了充足的资金支持,农村养老保障问题就自然迎刃而解。但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社会经济的发展是需要一个长期的过程的。在我国农村面临严峻养老问题时,我们不能全部寄望于无法预期的经济发展,而应该努力寻找既有的资源和力量以应对眼前的问题。农村地区的经济财政资源一般比较贫乏,但这并不表明广大农村就没有任何资源优势,我们不应该忽视在广大农村地区有着最宝贵的资源—土地。所以,笔者认为,农村养老保障问题的解决可以考虑以农民这份最宝贵的资源为切人点,做好“土地”这篇文章。 一、关注已经兴起并正在逐步盛行的农村土地经营权的流转现象,利用好“土地”这份农村最宝资源,以应对日益紧迫的农村养老问题 所谓农村土地经营权的流转就是拥有对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将土地经营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经济组织。我国农村土地的流转开始于1985年,至今已有20年的历史了。到目前为止,我国已探索出了多种多样的土地经营权流转的形式,主要包括自由流转、租赁倒包、股份合作、抵押、托管、拍卖等等。据统计,截止2001年底,全国以各种形式流转经营权的耕地已占承包耕地总面积的6%—8%,发达地区流转的耕地占承包地的比例最高县市达到20%—30%,一般超过10%;内地流转的耕地占承包地的比例最高县市达到10%—20%左右,一般在5%左右。如至2001年底,浙江省流转耕地占全省耕地总面积的13. 500;福建省为10. 7%;安徽约为5%。世界银行的一份研究报告指出:当人均GDP低于500美元时,农民以分散的自给自足土地经营为主;当人均GDP大于1000美元之后,土地的商业运动和市场价值才能显现出来,表现在土地经营者有扩张规模的需求,土地拥有者有转让土地的愿望,二者的共同作用形成了土地的集中效应。以此为标准,随着我国经济的健康有序发展,不难预料,土地流转的现象在今后将更加盛行。所以,在农村面临严峻养老问题的情况下,非常有必要对土地经营权的流转与农村养老保障资金的筹措功能进行挖掘。 二、建立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过程中的农村养老保障资金筹措模式 对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问题,理论界在最近几年做了大量的研究工作。但在对待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的意义上,大部分人只是把目光投放在它对巩固和完善土地家庭承包经营制度、提高土地资源利用率、增加农民收人、推进农村工业化和城市化以及现代化等方面,在土地经营权的流转对于完善和健全农村养老保障的可能性这一块还缺乏理论上的探讨和研究。虽然现实中许多地方在实践上有所探索和尝试,但对这个问题缺乏理论上的关注有可能会使我们失去为农村养老保障筹措资金的契机。 从现实看,绝大部分地方对待土地经营权流转的“补偿”方式过于简单,过于关注短期收益。无论是土地的流转采用租赁倒包、股份合作、抵押、托管、拍卖中的哪一种形式,经营权发生流转时,作为转让方的农户只是简单地一次或多次从经营权接受方那儿拿到相应的货币或实物补偿(包括租金、分红、拍卖所得等等),而缺乏中间组织对这份补偿进行更合理的规划和管理。大部分农户在拿到这份补偿时,由于“短期行为”,头脑中大都还没有“养老防老”这根弦,缺乏更长远的考虑。因此,我们在此做一个大胆的设想,为了农民长远的“养老防老”利益的需要,非常有必要通过某种制度安排让某一中间组织(政府的相关部门、社会上某些特定的机构,如保险公司等,都是这种中间组织的潜在扮演者)介人,代替那些转让经营权的农户做好长远的养老准备。具体做法就是:经营权接受方把原来直接交给经营权转让方农户的全部补偿中的一部分(比如说:全部补偿的10%一20%)缴纳给这一中间组织作为转让经营权农户的养老保障资金,并由这个组织代为运营和分配,最终也由该中间组织向这些农户提供相应程度的养老保障。 养老保障资金虽从经营权接受方直接缴纳,但它属于全部补偿的一部分,所以缴纳养老资金的主体仍然应该是经营权转让方农户。因此,建议设立土地流转农户养老帐户,除了把经营权转让户缴纳的养老保障资金全部充人这个帐户,同时为了檄发农户缴费的积极性,更是为了明确政府的责任,政府应当注人相应比例(比如说:全部补偿的5%一10%)的财政补贴;甚至可以设立成匹配基金形式,即经营权转让户向这个帐户每缴纳一元钱,国家就要对等地为他再存人一元钱。 但我们也要注意到每个农户帐户的基金有限,因此可以规定农户在一定期限内(如:5—10年)不能动用这个帐户基金。因为当前就面临生活困难的转让经营权的老年农民在一定的时期内除了其它与原有的保障方式外,他们起码可以使用扣除了养老资金后的补偿来保障他们的养老问题。同时,每个帐户的有限的基金只能满足经营权转让户有限时间内养老保障之需,很难多代际延续。而且,随着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越来越多年轻一代的农民将会离开土地,成为被雇佣者和自雇佣者,只要城镇社会保障体系把他们纳人保障范围,他们今后的养老就可以不依赖这个帐户了。 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的方式是多种多样,对失去土地经营权农户的补偿方式肯定也是多种多样的,因此,转让经营权农户对其缴纳的养老保障资金的方式以及中间组织对这份补偿的管理和分配方式也理所当然应该多样化。为了增强管理的有效性,中间组织在具体操作时应遵循以下几个原则: 1.适合性原则。一方面,各地之间实际情况的差异,中间组织本身存在的形式以及其所采用的管理、分配经营权转让户所缴保障金的方式应当与当地的实际情况相适合;另一方面,经营权流转方式的不同,涉及到的农户缴纳资金的方式应当与经营权的流转方式相适合,比如:流转采取租赁方式的适合缴纳他们获得的部分租金,采用股份合作形式的较适合采取多次提取农户的部分分红,等等。 2.规范性原则。一方面,国家和地方应当制定相应的制度或规则对中间组织本身以及它对农户缴纳的养老资金的经营和管理进行规范;另一方面,农户因经营权流转方式不同而造成他们养老金缴纳方式不同,为避免缴纳的无序和混乱,也就更需要规范。比如,不同流转方式所应采用的养老金具体缴费方式、缴纳的数额或比例等等,都需要明确的规范。 3.强制性原则。发生土地经营权流转的农户必须以一定的方式缴纳一定比例的补偿金,而不能采取自愿性原则。这主要是为了克服某些农户因他们的“短视”而拒绝缴纳进而影响到他们今后的养老保障。因此,只要发生土地流转,中间组织就应当及时收取农户应当缴纳的养老保障资金。 4.专用性原则。农户把部分补偿金缴纳给中间组织,是希望中间组织代替他们管理好、经营好他们的养老资金,以至于在他们需要时能得到与他们缴纳额相适合的保障。因此,中间组织必须保证专款专用,不得挪为他用,以免损害缴费农户的合法权益。对于没有发生土地经营权流转的农户,因为他们没有向组织缴纳资金,所以他们无权享受由发生土地经营权流转农户提供的保障资金。 三、通过土地经营权的流转而为流转经营权的农民筹集部分养老保障基金具有现实意义和实践价值 1.它可以为贫困地区的土地经营权流转农民提供一定程度的养老保障。由于各地区经济发展很不平衡,在一些不发达地区,土地流转的补偿可能会较低,因此,有人可能会质疑这种基金筹集方式在经济不发达地区实行的意义。所谓农村养老保障保障的是农民最基本的生活需要,而农民的基本生活需要和城里人是不同的,农村生活保障标准是比较低的。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线(相当于贫困线)每人每月300元,有的达到400元。在农村,国家人口计生委在部分农村给那些当年带头搞计划生育而后来没有子女的孤寡老人每年发放600元生活补贴,每月仅50元就可帮助他们解决基本生活问题。所以,只要农户帐户能为经营权转让户的老年农民每月提供几十元钱就能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 2.它明确了国家在农村养老保障资金筹措上的责任。当前,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基金筹集的一个主要特点是:以个人缴费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政策扶持。这种基金筹集模式突出以自我保障为主的原则,减轻了政府财政负担。然而,农村老年人本身属于社会最弱势的群体之一,依靠他们缴费筹资恐怕很难;农村集体经济的衰弱和解体使得大部分农民得不到集体的资助。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国家对农村养老保障仅仅给予政策上的扶持,实际上是推却应负的责任,其不利于农村养老保障体系的完善与健全。如果在我们所设想的农村养老资金筹集模式中,政府通过向农户养老帐户注人相应的财政支持,实际上是政府用实际行动明确了在解决农村养老保障问题上的责任。 3.它无疑也是一条可以为农村养老保障筹集部分资金的路子。农村老龄化人口数是如此的庞大,无论哪一部门、哪一种途径都无法单独担当为其提供养老保障的重任,因而,养老保障资金来源应当也必须多元化。我们必须积极探索各种可能的渠道为养老保障融资,充分利用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的“有偿”原则,可以为经营权流转户农民提供部分养老保障资金。因此,忽视土地经营权流转对农村养老保障筹资的可能性意义,也就可能使我们失去一条有效的融资渠道。 4.它向农村养老保障体系的逐步完善与发展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利用土地经营权的流转来获取农村养老保障资金在目前还无法让全部农民都享受到这份保障,甚至没能完全满足经营权转让户农民的养老要求,但至少它有利于扩展我国现有农村养老保障的覆盖面。只有拥有了保障资金,农村养老保障才不会仅仅停留于口号上。 如何利用农村土地经营权的流转来为解决我国农村地区老年农民的养老问题筹措资金是一个新课题,它会涉及到相关部门与制度的配套改革,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而且,农村养老保障所需要的资金是如此的庞大,我们的政府和社会还必须在拓展和开辟融资渠道上承担更大的责任。 浅谈土地经营权流转:关于促进农村土地经营权中长期规范流转的建议 摘要:十七届三中全会专门就农村改革发展作出了重大决议,意味着党的工作重心从城市开始转向农村,而党的十七大明确了发展现代农业是新农村建设、实现农村全面发展的主要抓手,现代农业离不开适度规模经营,在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归属不变和农民人均1~2亩田的条件下实施农业规模经营,只有依靠土地经营权流转、集中才能形成。没有土地经营权流转就没有适度规模经营,就没有农业现代化,也就没有农村的全面发展。 关键词:农村;土地经营权;中长期;规范流转 一、我区土地经营权流转的历程和现状 1.流转历程。1982年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实行,在解决多劳多得问题、空前调动农民积极性、农村面貌显著变化的同时,由于乡镇企业转移了相当部分的劳动力,出现了荒田、以现金抵农业税和定购任务的现象。通过外引劳力、内促大户的政策,至20世纪90年代中期,10亩以上大户完成全区粮食定购任务的80%以上,规模经营初步形成。1998年开展了期限30年、田块到户、取消定购任务的二轮承包,农民对土地的义务下降导致人人要地,规模经营显著退缩。近年来,在政府引导和生产成本高涨的逼迫下,土地经营权开始自发或委托流转、规模经营逐年上升。 2.流转现状。至2008年11底统计,我区土地经营权流转总面积30万亩,占总耕地面积77.3%,其中10亩以上规模经营面积25.2万亩、5 458户。有委托流转与个人转包二种流转方式,分别占64%、36%。流转期限分季节性流转、短期流转、中长期流转(五年以上)三种,期限五年以下占总流转面积的75.6%。 二、当前土地经营权流转中存在的问题和矛盾 1.各级对流转的认识和重视还不够。由于农业所占产业比重低,财政贡献很少;农民的自由职业身份和相对贫困导致对农民工作难做,面广量大牵涉问题多;受“自愿”流转的政策制约,不好采用行政手段等等原因;担心事倍功半、出力不讨好,不如顺其自然慢慢来,再等十年农民自然减少,将来规模经营自然形成;或等待中央有关退出农民身份政策的出台。在流转服务方面基层干部存在怕难、怕烦、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思想。 2.流转的规范性存在欠缺,亟须加强服务指导。占1/3流转面积的农户采用“口头协议”,未通过流转合同来规范双方的权利义务,带来了纠纷和隐患。有的虽有流转协议,但条款不全、表述不够具体清晰,给村组织调解带来困难。缺少一个共享的流转平台、上门引导的服务机构和流转的促进政策。 3.流转期短,不利于农业持续发展。据统计,全区土地流转期限五年以下占总流转面积的75.6%。过短的流转期限,使经营主体不敢在土地、机械、设施上做大的投入,做一年算一年,缺乏长远考虑。由于可持久掌握经营的土地面积不足,无法吸引农民子承父业,学习农业、投身农业,导致农民人均年龄50岁以上、专业农民人均55岁以上、年轻农民供给断档的局面。 4.目前的规模经营者仍然存在面积过小、技术素质有待提高的问题,同时意欲流出者存在生活费用担忧。大部分种粮大户因规模尚在50亩以下,家庭人均年收入仍在全区平均数以下,规模尚显不足。除流转引导、服务不足原因外,另一原因是部分兼业农民担心工作不稳以求口粮自给和部分65岁以上的老年农民因养老保障不足坚持着自给自足的生产生活方式,导致流出土地的农户比例少于农村劳动力转移的比例。多数规模经营者在技术的掌握和应用、单产和效益方面仍有较大的提升空间,有待于对其加强培训和服务。 三、促进土地经营权中长期规范流转的对策建议 土地经营权流转是破解现代农业发展瓶颈的主要合法手段。本区农业仅占gdp的4%,但劳动力却占总劳动力的25%,发达的第二、三产业需要农村多余劳动力的转移;1.04万元农民人均收入只有11%来自农业,农民收入来源已多元广泛,兼业农民是目前农民队伍的主流;近年我区社保力度和覆盖面不断提升,正在逐步消除农民土地流转的后顾之忧;现代农业我区已有较为扎实的基础。 (一)提高对土地经营权流转重要性、迫切性、规范性的认识,切实加强领导和监督 我区经济总量已达中等发达国家水平,人均gdp近1万美元,第二产发达、第三产兴旺,但农业农村仍然落后、农民未富,产业之间相差大、不协调,严重影响了社会和谐、阻碍了内需启动,有违社会公平、共同富裕的宗旨。三农发展迟后制约着第二、三产业的进一步发展,社会的和谐稳定迫切需要发展三农,迫切需要现代农业,因此也迫切需要农村土地经营权的流转。 按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循以下流转原则:一是不变所有权、稳定承包权、搞活使用权原则,维护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流转期限最长不得超过承包权证规定的期限。二是“依法、自愿、有偿”原则,不得违背农户意愿,强迫流转。流转收入必须全额归流出方所有。三是有利于现代农业发展原则。流转要与农业产业结构升级和提高粮食生产效率效益相结合,尽量符合发展方向和区域布局要求。四是坚持耕地和环境保护原则,维护可持续生产能力。五是出入平衡原则,先有意欲流入者登记在册,后有流入者同意签订合同。 区府要成立流转工作领导小组,作为农村工作一项重要内容列入议事日程;区农林局、各镇乡街道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承担指导、协调、服务、管理和监督职能。 (二)增加职能,服务并促进土地经营权规范流转 一是政策先行、大力宣传,鼓励农户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等多种形式流转,鼓励农户委托村经济合作社统一流转;鼓励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有资金的种养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工商企业、农业科技人员投资开发农户流转的土地,保留本镇社员享受流转土地的优先经营权。二是区农林局、镇乡农办要建立班子、配备专人;建立以村经济合作社为主体的中介服务组织。三是明确职能,建立考核,为意欲流入的经营者与可能流出的农户牵线搭桥、规范工作。四是制定流转合同的签订(解除)、备案、保管、公证等相关规定和流转合同样本。五是搞好对流转工作者的培训,使其熟练业务、掌握流转规定。六是自上至下一级对一级的定期监督、抽查,以完善档案和台账管理,提高合同的签订率和规范率,防止形式流转和假流转。七是建立镇乡仲裁机构,妥善处理现有的流转纠纷,修订、补订流转合同。做好土地片区内不愿流转农户的田块调整工作,以利日常作业管理,规模连片,避免矛盾。八是开发专用软件,创建土地承包和流转的信息化平台,逐步实现区、镇、村三级联网。 (三)财政支付转移农村以促进中长期流转,引导人才、技术、设施等要素的长期投入 1.确定区、镇二级财政合理负担比例,对区、镇二级工作班子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对村级中介服务组织提供如下工作经费:按2009年委托合同流转总面积按亩给予基本补助,流转期限五年及五年以上,按亩再予奖励补助。全村已货币安置的村按流转总面积、流转率、五年以上流转率各占1/3权重进行排序,分等补助。 2.对于将剩余承包年限全额(年限、面积)委托村流转的农民,除享受出租收入、财政补助外,同时享受失业救济金和失土农民养老保障资格(全村已货币安置村除外)。委托村流转年限达五年及五年以上的,每亩给予流出者一定的补助。财政补助资金应按出租年限平均每年支付,以减轻年度财政负担。 3.支持流入者规模经营。按“扩规模、减户数、提素质”的要求,控制外来户,减少经营户,扩大户平均面积,提升劳动力素质。一是在2008年基础上,每新增一户300亩以上的种粮大户,给村适当的财政补助。二是鼓励发展以土地为纽带的股份合作社,对新建且入股面积500亩以上、合同期限十年以上的农业股份合作社,给予每家一定额度的一次性补助。三是加大农业基础设施投入,土地整理、标准农田建设、特色农业产业基地建设、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与土地流转要紧密结合,已通过流转形成规模经营的,要优先立项;仍然要解决标准农田不标准的问题,重点是出水沟不畅通,出水不灵、因涝减产常年发生。四是信贷和用地政策支持,要逐年增加农业信贷额度,重点支持规模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对农业基地的管理用房在用地政策上要有所倾斜,在搭建时鼓励不破坏耕地的建筑方法。 4.加强主体培训,提高经营绩效。引导农民子继父业,保障农业后续发展。规模经营解决了现代农业的规模基础,绩效如何还靠经营主体的综合素质,发展现代农业必须有相应的现代农业经营主体。充分发挥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的作用,继续大力开展学历、绿证、阳光工程、农民实用技术等各类培训,提高经营主体的知识层次和科技水平;大力实施新型农民培训工程,引导农民子承父业,保障农业后续动力;培育农业乡土人才,培育一支“年纪轻、素质好、能创新”的现代农民队伍。鼓励农民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参与农业规模化经营,促进规模经营主体的多元化。利用农民合作社的体制优势,广泛开展“合作社+农户”、“合作社+公司”、“合作社+公司+农户”等生产模式,积极探索合作社带领社员致富的新路子。利用工商企业的资本和管理优势,开发建设一批规划起点高、示范带动力强、经营效益好的农业产业化基地。做好规模经营大户的技术服务工作,在良种良法推广、技术难题破解、病虫害预测预报、农资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等方面一如既往地给予全力支持,切实解决广大规模经营户们的现实困难。 5.对流出经营权的农户实施关爱加激励政策,解除其顾忧。一是要进一步增加农村老年人的生活保障费。老年老保是党在农村最受欢迎的政策之一,目前,本区一半农民55岁以上且绝大多数是专业农民,文化低,接受新东西能力差,如能流出该群体的土地经营权,则主体素质和规模经营将有大的提升,建议流转能与老年老保的额度挂钩。二是对二轮土地承包期间一次性委托流转给村的农户给予激励政策;允许已流转的农户重签长期流转合同。三是要适当考虑流出农户土地增值效益和长远利益,鼓励以村组织牵头的股份合作流转。四是要政府牵头、部门协作,加强经营权流出者转岗就业培训,提高他们择业竞争力。五是要研究农民土地承包权、农民或社员身份的退出机制。研究后要积极向上建议退出土地承包权、退出农民或社员身份的实施办法,将“减少农民才能致富农民”的口号落在行动上。
家庭理财论文:利率市场化背景下的家庭理财 【摘要】利率作为资金的价格,是调节国民经济的重要杠杆。利率市场化的改革与发展,不仅能够给金融机构、非金融企业带来重大影响,也将对家庭理财、投资与消费产生深刻影响。文章正是以利率市场化为背景来探讨家庭投资理财的策略,实现家庭资产的合理增长。 【关键词】利率 利率市场化 家庭理财 2012年6月8日和7月6日,央行对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及其浮动区间进行了两次调整。目前,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累计比调息前下降0.5个百分点,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累计比调息前下降0.56个百分点。与此同时,存款利率浮动区间的上限扩大到基准利率的1.1倍;贷款利率浮动区间的下限扩大到基准利率的0.7倍。这两次利率调整拉开了我国利率市场化的大幕,通过利率浮动范围的调整,使利率由管制走向市场化,将资金价格的定价自主权交给商业银行,不仅有利于实现金融资源的合理配置,也加快了我国利率市场化的进程。 所谓利率市场化,是指利率由资金借贷的双方根据资金供求的情况来自主调节,最终形成以中央银行基准利率为引导,以货币市场利率为中介,由市场供求决定金融机构存贷款利率的市场利率体系和利率形成机制。如果把资金的价格(即利率)看作商品,那么利率的高低与商品价格的升降是一致的,同样受价值规律所支配。若市场上资金供大于求,则利率就低;反之,利率就高。 理财,即财富的管理,进而提高财富效能的一种经济活动。所谓家庭理财,从概念上讲,就是在家庭财务资源约束的情况下,针对风险进行家庭财产的有效投资,达到财富保值、增值目的,抵御社会生活中的经济风险。随着利率市场化进程的逐步推进,必将会为居民打造一个全新自由的投资理财新天地,催生理财新观念,促使居民采用多种交易工具与方式进行资产的保值增殖。 一、利率市场化改革对家庭的投资理财活动产生的影响 (一)实际利率水平上升,居民储蓄偏好增大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经济迅猛增长,居民的收入与生活水平不断提升,可供家庭自由支配的资产与日俱增。与此同时,居民的家庭资产在结构和功能的配置上也发生了显著的变化,更多的倾向于对金融产品的需求和消费,多样化和复杂化的家庭金融需求也使得我国家庭经济行为的市场化程度逐步提高。特别是进入21世纪以后,居民在股票、债券、保险等金融工具上的投资呈现出明显的上升趋势。然而,根据我国统计年鉴的数据显示,居民储蓄存款余额一直高居不下,在家庭金融资产中仍然占据着主导地位。 2001年,我国居民储蓄存款余额为73762.4亿元,到2010年,我国居民储蓄存款余额已增长为303302.5亿元。在这十年间,除了2007年受股市大涨热潮分流资金的影响外,其他年份我国居民储蓄存款的年增长率都在15%左右。可见,我国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一直保持着较高的速度增长。 储蓄存款是我国最古老的金融产品,由于其具有变现能力强、安全性高并且简单方便等特点,它成为了我国大多数家庭选择的金融投资工具。储蓄存款的收益就是利息,而决定利息多少的正是利率。从一般意义上讲,利率的提高会提升居民的储蓄倾向。然而,部分经济学家认为:储蓄的利率弹性 很小甚至接近于零。所以,利率的提高不能保证储蓄率的提高,而且各国的的实例也印证了这一点。但是,一般情况下,利率市场化能导致实际利率水平提高,从而诱导居民增加储蓄。6月8日央行调息后,可以清晰的发现:从表面上来看:一年期存款利率下调了0.25的基点,即由3.5%降为3.25%,而允许金融机构存款利率的浮动区间的上限调整为了基准利率的1.1倍,这又使得存款利率变为3.58%,这也意味着实际上存款利率不降反升。从各大商业银行的实际操作来看,全部银行一年期(含)以内定期存款利率均上浮,其中中小型银行上浮到顶(基准利率的1.1倍)。与此同时,国家统计局的经济数据显示,2012年6月份和7月份的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连创新低,分别为2.2%和1.8%,这使得居民的实际利率持续为正值。实际利率为正值,将增大银行对居民存款的吸引力,实现储蓄的保值增值。 (二)银行竞争加剧,可供家庭选择的理财产品更为丰富 利率市场化对我国商业银行在资产负债管理、经营管理模式等方面都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利率市场化后,银行有了利率的制定权,各家银行可以根据市场情况、自身的资金条件来采取差别化的经营策略,自主决定存贷款利率,这无疑导致了商业银行间更直接、更激烈的竞争。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商业银行提供的理财产品将会表现出更多的差异性,不同银行在币种、额度、期限、利率等方面都会有所差异,这些差异也会在其金融产品的定价中得到反映。作为金融机构的客户,居民可以像购买其他商品一样,挑选自己满意的银行和产品。 (三)金融意识加强,个人信用受到重视,利率风险加剧 利率市场化后,家庭的消费贷款利率也将实现市场化,这意味着不同的家庭将从银行获得不同利率的消费贷款。家庭的消费贷款主要用来购买住房、汽车及其他耐用消费品,因为利息支出在这类信用消费中占有很大比重,所以贷款利率对家庭的贷款成本有重要的影响。银行主要根据贷款人的信用情况、职业类型、收入、学历等综合情况为每个人执行不同的贷款利率。那些资信情况良好、且学历较高、收入稳定的人更容易获得银行贷款,并且能够享受较低的贷款利率;相反,就要承受较高的贷款利率甚至无法获得贷款。对于一个家庭来说,家庭的总收入、家庭成员的职业、学历等自然条件是相对不变的,那么保持良好的信用记录就显得尤为重要。这就要求家庭要重视信用记录的积累,提高金融意识,以求获得更低利率的贷款。 利率市场化改革的过程遵循着“帕累托改进” 的原则,这一改革过程将尽可能地使一部分人受益,并且不使其他人的利益受到损害。对于存款人来说,表面上的降低存款利率并不会损害存款人利益,扩大的存款利率上浮空间反而可能会使其受益。对于贷款人来说,降低贷款基准利率的同时还扩大了贷款利率下浮区间,更加有益于贷款人。对于银行来说,为了抢夺优质的贷款客户,银行必然会把贷款利率下浮到底。另一方面,为了争揽储户,银行也必然会尽最大努力把存款利率上浮到顶,这无疑增大了银行自身的利率风险 。各银行间由于业务范围、风险程度、公众认可度的不同,必然会凭借自身的优势展开竞争。从国际的经验来看,有一些国家在利率市场化后出现了银行破产倒闭的情况,导致了金融秩序的混乱。近些年来我国部分中小商业银行经营困难,随着利率市场化的推进,市场利率波动对商业银行经营的影响越来越大,商业银行尤其是中小银行亏损倒闭的风险也越来越高。 二、应对利率市场化改革的家庭理财策略 (一)综合比较、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完善家庭理财投资结构 由上文的统计数据可以发现,目前我国家庭的储蓄率仍然居高不下,大部分家庭的理财结构都较为单一,不利于家庭财富的增长。合理的理财结构不是单纯的购买储蓄,而是应该根据每个家庭的自身情况制定不同的理财计划,配备不同期限、不同风险度的理财产品,建立投资组合,优化资产配置。我国商业银行开展的人民币理财业务时间虽然不是很长,但是发展的态势非常迅猛。在利率逐步自由化的今天,各大银行提供的新型理财产品将更具有特色,品种期限将更加齐全,投资者也有了更大的选择空间。面临多样化的理财产品,家庭首先要深入的分析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构造一个风险梯度完整的理财产品组合,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最大程度累积家庭财富。其次,不要盲目的追求产品的收益率,要对产品的费用、风险、客户的权益与义务做全面详细的了解,综合比较每款产品的优缺点,有效保障好自己的利益。最后,家庭的理财投资结构还必须要结合家庭所处的生命周期,考虑家庭生命周期不同的理财重点,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调整理财结构,更有针对性的解决家庭理财的需求。 (二)提高公众对银行业的认识,提升家庭的信用约束意识 商业银行作为经营货币业务的企业,最显著的特点就是负债经营,这一特点也决定了商业银行本身就是一种具有内在风险的企业,因而防范和化解风险也成为了银行的永恒主题。在过去传统的经济体制下,单一的国有产权形式决定了我国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政企合一的制度特征,由此国有独资银行也承担了过多的政策性业务,也奠定了其在我国银行业的主体地位,成为了公众心中一个无风险的“政府部门”。为了健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金融体制,应对加入WTO的经济全球化的挑战,我国逐步完成了国有银行的股份制改革工作,实现了金融机构主体的多元化。然而,由于历史的原因,居民对银行的认识仍然不到位,缺少足够的风险防范意识。尤其在利率市场化后,利率定价权放给银行,银行面临的利率风险、市场风险自然增大,居民也应改变对银行的传统观念。此外,居民应当加深对我国银行业体系的认识,不要将目光只局限于四大银行,应当更多地关注中小股份制银行。许多中小股份制银行为了招揽客户,开发了许多具有创新性的金融产品,并且为客户提供更加便捷人性化的服务。居民应当分享金融体制深化的成果,享受金融业竞争带来的收益。当然,利率市场化的关键在于利率,居民也把关注的焦点集中在利率的高低上。不同银行提供的利率水平不同,但是居民也不能盲目的选择提供高利率水平的银行。所谓高收益对应着高风险,一些实力较弱的银行为了吸引客户会把存款利率定的较高,因而也承担着较大的风险;相反,一些信用度高、实力强的银行提供的存款利率可能略低一些,但这些银行存款的安全系数也较高。这就需要对银行做出综合全面的考察,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基础上追求更高的收益。 利率市场化后,个人的信用记录好坏直接影响家庭的经济生活成本。许多商品的消费贷款都与个人的信用程度直接相关,这也要求我们提高对自身信用水平的重视程度,培养守信观念,从而来提高整个家庭的信用状况,为家庭的经济生活建立一个坚实的基础。 (三)规避风险,合理保险,为家庭解决后顾之忧 利率市场化后,随着利率的波动,家庭在投资过程中所承受的财务风险也增大了,保险作为一种风险管理工具,自然成为了家庭理财的首选。家庭在投资理财过程中要防范利率风险,在日常生活中还要防范意外、疾病等不可预测风险,因此保险也是家庭理财的必备工具。通过发挥保险的杠杆效应,投入少量的资金即可弥补风险造成的损失,实现转移风险、获得保障的目的。利用保险的保障功能来管理家庭生命周期不同阶段的各种风险,保证家庭理财计划的顺利进行。此外,保险理财产品不仅具有保障功能,许多理财产品还附带理财功能,能够在保障功能的基础上,实现保险资金的增值和灵活运用。家庭在投资保险工具时,可兼顾其保障功能与理财功能,根据家庭的风险偏好在整体规划中进行比例调整,确保家庭资金的安全性与收益性。 作者简介:张慧一(1986-),女,吉林农业大学人文学院,助教,硕士研究生。 家庭理财论文:家庭理财规划的道与术 家庭理财规划是指根据家庭的实际情况,制订包括现金与储蓄管理、风险管理、教育规划、退休规划、债务管理、税收筹划、投资管理及财富传承在内的综合性理财方案,对财富进行科学的管理。家庭理财应该因人而异、因时而异,而非简单无限制地追求财富总额的最大化。就如同经营企业一样,所获的财富应该服务于家庭成员的幸福、健康、和谐,让生命价值实现最大化。 对于“你想理财吗”这个问题,多数人的回答是肯定的。但是,面对“如何正确理财”的问题,人们的答案却五花八门。有的人会说:“不要将鸡蛋放在同一个篮子里。”有的人会说:“理财就是买股票、买房子,反正不是把钱都存在银行里。”也有的人会说:“吃不穷,穿不穷,算计不到要受穷,所以理财就是日子要算计着过。” 不少客户经常会向理财师咨询“股票、基金、黄金、房产是否应该交易”之类的问题,将所有投资行为都归于以赚取差价为目标的短线交易中。很多人都在自学理财,但自学效果往往事与愿违。这些人要么无知无畏,极富胆量;要么无知无为,畏首畏尾。那么,对于大众而言,理财是否有可掌握的规律呢? 1 理财注重规划 理财产生的背景是20世纪30年代经济危机影响下,人们对于人生综合规划的重视。1929年10月,股票暴跌引发经济危机,保险的“社会稳定器”功能使得保险公司的地位得到了空前提高。同时,“大危机”使人们开始萌生了应该对个人生活进行综合规划并进行资产配置的愿望。1969年,一批来自不同领域的金融服务专业人士在美国芝加哥机场附近一家咖啡馆聚会,他们有感于金融产品的日益丰富和社会公众对自身及家庭理财逐渐力不从心,提出了“关注需求和目标比关注单一金融产品销售更重要”的服务理念和专业精神。由此,理财的概念得以提出,1969年也成了现财发展的标志性年份。 理财极具规划性和目标感。博多・舍费尔就曾指出:为未来做准备的最好方式是筹划它,理财不仅是筹划未来,更重要的是购买未来。理财规划是根据自身财务与非财务状况,运用规范的方法并遵循一定的程序,制订切实、可操作的某一方面或一系列相互协调的规划方案。它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一个努力一生达到财务安全、自由、自在的过程。因此,理财不是简单的金融产品堆砌,每个人在开始理财之前都要先思考:对未来,我有什么担忧,我有什么心愿,我有什么实际的目标,对家庭我负有什么责任。如果脱离了这些而进行理财,往往是无果的。 2 家庭理财金五星 每个家庭的资产可以分为5个账户,我们可以用“家庭理财金五星”来管理这5个账户,如图所示。“家庭理财金五星”像个棋盘,它是家庭理财之“道”,而各种金融工具就像旗子,它属于家庭理财的“术”。那么,这5个账户分别是什么?它们之间存在什么关系?应该如何有效分配? 2.1 现金账户 这个账户下的金融工具包括:活期存款、货币基金、超短期理财产品及各种宝类产品。这些产品最大的特点就是灵活性强。很多人喜欢在这个账户里放很多钱,以防突发事件的发生,用流动性锁定风险。账户财富值与本金、报酬率、时间的关系可定义为 财富值=本金×报酬率×时间 钱生钱要建立在牺牲一定流动性的基础上,现金账户占比过多就会使得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但是,家庭往往存在两种“万一”,一种是日常的,一种是灾难性的。只有解决了这两个“万一”的问题,才能放心地把这个账户中的资金取出来,提高效率。这两个“万一”的解决,就是靠两个账户,即消费账户和保障账户,如上图所示。 建议保证现金账户(即应急的钱)中的金额为3~6个月的生活费用,如果有房贷还款需求,需要另外增加12个月的生活费用。 2.2 消费账户 与消费账户相关的只有一种金融工具,就是信用卡。很多人拥有多张信用卡,而每张卡的信用额度都不高。这一方面不能帮助持卡人应对日常“万一”情况的发生,也容易陷入“卡奴”的烦恼。 建议每人至多保留最有价值的2张信用卡,合计信用额度最好在10万元以上,这样如果出现紧急情况,短期融资就可获得超过5万元的资金。 2.3 保障账户 和保障账户相关的有2种金融工具: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包括医疗、重疾、意外险等),这个账户最大的特点就是四两拨千斤。由于社保报销存在就医限制、药品限制等短板,无法有效覆盖风险,所以很多人会在现金账户里存储大量资金用于应对风险。但是,如果在社保的基础上有效地配置商业保险,即便不额外规划存款,也可以解决这个问题。在实际过程中,很多人只是象征性地购买一些商业保险,风险一旦发生,往往顿感杯水车薪,甚至让人觉得有鸡肋之嫌。其实,恰当的保险产品就像足球场上的守门员,尤其对于工薪阶层、中产阶层家庭,能起到雪中送炭的作用。 建议个人商业保险的保费投入应为年收入的10%~15%,重疾险保额应为年收入的5倍,人身意外伤害限保额应为年收入的10倍。高净值人群建议选择配置高端医疗险,该险种涵盖范围包括很多合资、外资医院,很多医疗机构遍及全球。 2.4 风险账户 风险账户属于存在一定风险但可博取高收益的投资账户。该账户下可配置的金融产品有股票、基金、外汇、黄金、期货、收藏品、房产、股权及投资型保险等,这些金融工具的功能是增值,产品往往属于挂钩政策红利或市场热点的投资品种。这类产品有可能带来很高的回报,甚至会改变投资者的命运。因此一些人乐此不疲、不计后果地投入。成也萧何败也萧何,这类产品也可能招致巨大的资产损失,也有人因为恐惧风险而因噎废食,这些都不够理性。 2.5 安全账户 安全账户具有保值的功能,其功能是解决子女教育和养老金的问题,用于储备满足刚需的资金,不可拿来冒险。该账户所涉及金融工具有:定期存款、储蓄型保单、年金、固定收益类信托、房租、优质企业的优先股股权及优质的P2P产品等。这个账户的最大特点是安全稳妥,换言之,这个账户里的资金越多,个人内心的安全感就越强。值得注意的是,只有这个账户产生的是被动收入。 3 账户关系和意义 现金和消费账户有一个重要的共同功能,即“创造现金”,它能解放出有限的资金。风险账户和安全账户的分配比例并非简单地一成不变,而是根据客户的年龄、风险的偏好、资金量的大小有所调整。此外,也需要关注经济形势、国家政策导向等因素。 通过对这5个账户的分析可以发现,对“鸡蛋不要放在一个篮子里”这句话,很多人是有误解的。持有不同的金融产品不等于将鸡蛋放入不同的篮子,只有不同性质的金融产品才起到“不同的篮子”的作用。此外,投资者需要明白,各种金融产品没有好坏之分,只有通过有效的资产配置,利用各类金融工具的不同属性,才能满足投资者的不同需求。 家庭理财论文:80后小资家庭理财探讨 【摘要】80后小资家庭的组合是一个刚刚起步的家庭模型,在他们以后的家庭成长期会面临房贷、赡养老人、教育小孩等各方面的考验,80后小资家庭都希望在经济上有更多的保障。本文立足于80后小资家庭的财务状况,依据不同的家庭阶段,制定相匹配的投资理财策略,并提出加强家庭理财理念,提高理财和消费能力等80后小资家庭理财健康发展的建议,力求80后小资家庭在经济上有更多的保障,提高家庭成员幸福感。 【关键词】80后,小资家庭,家庭理财 80后是一个发展并逐渐成熟的一个阶层,他们是中国经济起步飞速发展的时代下的见证者,是现在阶段下的新型领导者。但同时他们也面临着时代冲击下的各种考验,比如房奴,车奴,孩奴等等的问题,这些也是中国大多数家庭面对的共同话题。 一、80后小资家庭的界定 小资家庭不同于中产阶层家庭,可以说是向中产阶层的一个过渡,经济和职业上都没中产阶级成熟,处于磨合向上的一个阶段。在他们的生活中,有着比较稳定客观的工作,中等的收入,能用一部分额外支出来满足精神上的需求。 职业上的界定:新兴的小资阶层主要是各个行业的中低层管理人员和初级专业技术人员,例如国家行政人员、中小企业经理人员、大中学教师、一般律师、中级会计以及医生,主要从事脑力劳动。从行业分布上看,小资阶层群体多集中在金融、地产等大型企业,科技、通信、媒体、医药等新兴行业以及机关事业单位。本文将其定义在从事脑力劳动、具备一定专业技能、并对其授权管辖的对象具有一定支配权的中层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经济上的界定:年均收入在10万元到15万元之间,月薪4500-7000,有一定的绩效奖金,也有一定的上升空间。 文化上的界定:受过高等教育,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娴熟的职业技能,在生活上也有一定的追求。 二、80后小资家庭的财务状况 从财务上来看主要是其收入和支出的一个比例,分析家庭收支状况。收入由主动性收入和被动型收入两部分组成,靠自己的劳动所得称为主动性收入,主要有工资和劳动报酬佣金。被动型收入包括投资收入、福利收入和经营收入。从支出方面来看,大概分为三个大类,主要有固定支出、可变支出和灵活性支出。固定支出的费用具有定期性、定量性和固定性,这类支出通常带有一定的强迫性并且刚性较强,一般节省余地较少,比如房屋贷款、保险等。可变支出是指家庭的日常开销,如交通、通讯、水电煤等费用。灵活性支出是一种不是必须的支出,而且伸缩性很强。比如文娱、教学培训、交际往来、旅游、健美和一些属于奢侈品的消费等。 分析好家庭的现金流量后,才能发现家庭资产的结余能供分配到哪些理财规划中去,合理地选择适合自己的理财工具,进而达到资产组合的最优配置。 三、80后小资家庭的理财状况 由于家庭处于成长初期,故家庭的理财状况基本依靠前期的积蓄存款,银行理财方式具有稳定性和安全性,有着固定的利息收入,是理财的首选渠道。除此之外,家庭根据自身的经济调节,适当的购买了一些国债,但产品结构比较单一,总体上是趋于保守型的理财策略。 归根结底,这类家庭的理财状况的局限性首先是因为对理财的意识比较模糊,规划性意识不强;有投资意识的在做法上又过于保守型,一味追求稳定效益,针对性不强。其次是因为缺乏风险意识,投资组合单一,有把所有鸡蛋放在同一个篮子的趋势。最后是小资家庭成长期的理财目标基本放眼于短期,只看重一时的经济效益,忽视了长期目标,从而导致理财目标与现实存在着一定差距。 所以针对80后小资家庭的理财规划存在的问题,一定要分析好家庭资产状况,理清财务规划思路,才能在理财的道路上持久长远发展。 四、80后小资家庭理财健康发展的建议 对于不同的家庭,有适合不同的投资组合与之匹配,选择正确的投资方式,对于一个家庭来说,是十分必要的。其实对广大民众而言,没有最优的理财产品和理财策略,只有适合自己的投资产品和理财方案才是最好的。通过对80后小资家庭的财务分析,找到家庭的短期目标、长期目标,合理的安排资产的最优规划,对80后家庭乃至整个社会家庭都有着启示。下面是对家庭理财健康发展的一两个建议。 (一)加强家庭理财理念 从家庭自身出发来讲,家族成员应积极加强自身的学习和提高。金融市场的蓬勃发展,让各种各样的社会理财机构和琳琅满目的金融产品展示在大众面前。面对这么多投资渠道,一定不能盲目从众,要脚踏实地的一切从实际出发。 按照生命周期理论的划分,家庭成长的不同阶段里的财富积累方式和的理财目标各不相同。但目标的共同点都是积累更多的财富,使生活变得更优质。因此各个阶段都应加强理财意识。 1.单身时期:这一阶段是指小资家庭成员从参工到结婚这一时期,大概在22~30岁之间,期限是3~10年。这个阶段里家庭负担一般不重,在支付各种消费后,理财重心是提高收入和积累资本,所以应该采取积极的理财策略,在投资组合中增加高收益的投资产品。比如股票是优先的考虑的投资市场,同时应搭配少量基金,债券等其他低风险的金融产品。 2.新婚阶段:是指小资家庭成员从结婚到添加新成员的这一时期,年龄范围在25~35岁,期限是2~7年。这一时期是一个家庭建立的初步阶段,家庭的支出比例会有所增加,在满足家庭的日常开销下,理财的重点是清偿贷款和建立家庭备用金,所以依然是采取积极稳健的理财策略,可以在原有的投资组合中增加一定的商业保险购买,大致是40%的股票,20%的债券,20%的固定收益理财产品,20%的商业保险。 3.筑巢族阶段:是指小资家庭子女的出生到其经济独立的阶段,年龄在25~40岁之间,期限是18~22年。这一时期是小资家庭的巩固阶段,收入会逐渐超过支出,债务减少,理财的重点是子女教育基金、置换房产等。此时可以选择中等风险的理财策略,投资组合中股票的比例可以缩减至30%,另外增加20%的货币资金。 4.退休阶段:是指小资家庭居民养老的这一阶段,年龄一般在55岁以后。这一时期主要是消耗阶段,收入减少,前期积累的储蓄是主要保障,理财的重心是养老、休闲和医疗保障。这时的采取的家庭理财策略是防守型的,投资组合中债券,尤其是国债的比例占据很大一部分,股票几乎为零。 从社会的角度来看,可以大力的宣传、引导和教育,使理财知识更普及化。比如,在高校里可以开设理财投资方面的课程,使理财变得更专业化。再者,社会经济的纷繁变化和投资工具日益增多,让居民家庭理财很容易举棋不定。因此国家应该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一是规范金融市场的秩序,二是保护百姓的合法权益。这些都是为投资理财营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最后,国家还要对国民的投资理财行为进行正确引导,发挥媒体的宣传作用,对国民进行投资教育,传授理性的理财理念及投资之道,让更多的人接触到理财。 (二)提高理财和消费能力 理财的目的之一就是积累财富,为的是让自己有一个更舒适的生活,进而达到生活的一个理想规划状态,所以消费就成了理财的一个产物。 理财是一个过程,不能一蹴而就。理财首先要有财才基础,家庭在理财之前要学会开源节流,保证资金积累。资金积累是理财的第一步,在满足日常生活正常的情况下,把者固定的资产或盈余进行再次投资利用来获得更多的收益,让家庭的资产循环滚动,达到增值保值的作用,同时多次持续性收入才是正确的投资理财观念。其次初期理财可能不会一帆风顺,也许会尝试失败,也许理财收益不是那么尽如人意,所以提高家庭投资理财要学会听取不同的意见,选择适合自己的理财建议。日常生活中,可以从电视节目、财经杂志和财经广播中获取相关的理财知识,也可以向其他有经验的理财者请教咨询,依据家庭的实际和自身的投资理财经验,选择合适的投资渠道,合理处理金钱和时间的关系,从而提高家庭理财能力。最后提高家庭理财能力要掌握正确的理财原则。投资理财赚到第一桶金虽然重要,但是要坚持长期理财,理财不是为了赚钱,而是为了达到自己规划的一种理想生活状态。合理安排理财的周期,学会让钱生钱,让资产滚雪球似的实现持续增值,让理财变得轻松有趣。 家庭理财论文:浅谈中国家庭理财现状 摘 要:在经济飞速发展的中国,在负利率的时代,大多数家庭都有或多或少可以用于投资的闲钱,不甘心放在银行里随物价水平的上涨而贬值,但中国家庭理财的现状却不是十分理想。 关键词:个人理财;家庭;理财工具;规划;现状 那么何为家庭理财?想要理清家庭理财,首先要了解个人理财的概念。个人理财,是专业理财人员根据个人或家庭所确定的阶段性的生活与投资目标,按照个人或家庭的生活、财务状况,围绕个人或家庭的收入和消费水平、预期目标、风险承受能力、心理偏好等情况,形成一套以个人或家庭资产效益最大化为原则的、人生不同阶段的个人财务安排,并在财务安排过程中提供有针对性的、综合化的、差异性的理财产品和理财服务。从广义上说个人理财包括家庭理财,而个人理财的个体常以家庭出现,所以在这里我们只谈家庭理财的现状与规划。 来自上海的一份抽样调查显示:大多数上海市民认为"未经专家指导的自发理财方案有很大风险";有87%的被访问市民表示会接受银行提出的理财建议,其中32%的市民"最感兴趣的是银行的理财咨询和理财方案设计";40%的人认为"应增加客户投资操作,提供专家服务",并"希望能与银行理财专家建立稳定和经常性的业务联系"。由以上调查结果可见,如何合理规划家庭个人的财产,使之能够不断保值、增值,发挥更大的作用已经成为越来越多逐渐富裕起来的国人所关心的话题。家庭理财也随着经济水平的增长而备受关注。 家庭理财已经进入了中国人的视野,但是为什么家庭理财在我们身边却没有热起来呢?主要源于三点:①个人理财业有待规范成熟②大众错误的理财观念③对理财工具的陌生。 一、个人理财业有待规范成熟 就拿理财规划师(CFP)来说,我国的银行里给你推销理财产品的工作人员大多没有理财规划师的资格认证,而且他们在推销的过程中经常出现回避风险、夸大收益率的现象,他们的目的在于卖出理财产品,由于目的本就不纯所以也难以为顾客提供适合自身家庭的可行的理财规划。中国的个人理财师群体还没有被大众认可信任,也没有形成规范。 而在个人理财萌芽地的美国,CFP制度最大的特点是倡导从业者在提供理财服务时,只能帮助客户制定一个长期的可执行的计划,为客户提供专业咨询,而不是推销理财产品。在这种制度的推动下,美国个人理财业逐渐发展成一个独立的成熟的金融服务行业。 二、大众错误的理财观念 。 另一方面,大多中国人还没有理财意识和成熟的理财观念,一部分人以为自己的储蓄还达不到理财的门槛,还有一部分认为自己有钱又能够赚钱,理财太鸡肋从而放弃理财。而有些已经意识到理财重要性的人又受中国传统文化的影响,形成了保守、封闭、财不外露的思想,对于由别人来规划、打理自己辛苦大半辈子赚来的“血汗钱”本身就缺乏足够的信任。 误区一:穷人谈不上理财。 相比较富人来说,普通人的经济压力更大,养老育小、买房还贷的费用占据了一个家庭的大部分支出,这样的标准中国家庭一旦家庭成员遭遇天灾人祸,医疗费用在瞬间就会搬空一个家庭的存折上多年累积的数字。理财无疑是他们应对长期经济压力提高生活水平的一个最有效益的方式。 误区二:富人理财很鸡…… 台湾富豪温世仁离世后,台湾税务部门核定的其家人应纳的遗产税为40亿元新台币,创下台湾税史纪录,而这位身价过亿企业家在生前并没有理财规划导致其家族以广达集团46000多张股票充抵税款。温世仁的夫人吕来春逝世后,她的遗产税估计约20亿元。合计温家夫妻二人的遗产税共60亿元,堪称台湾财税史上遗产税缴最高的夫妻。 相比之下,台湾首富蔡万霖则依靠理财的避税作用发挥到了极致:蔡万霖去世时留下了46亿美元的遗产。按台湾遗产法律估算,若蔡万霖生前不做任何财产安排,上述资产需要缴纳高达23亿美元的遗产税。可是,其家族最终只交了5亿新台币遗产税。因为在生前,以寿险、信托业务起家的蔡万霖购买了数十亿新台币的巨额寿险保单以转移财产,而在法律上保险金是不算做应纳税所得额里的。 通过中国股市股票交易频率我们就能看出来,大多数的中国人是投机者,而不是投资者。投资是在发掘潜质资产,进行长期投资,放长线钓大鱼。而投机主要目标是短期的价差利润,当然投机的短期收益率可能更高,但是风险一定更大。 三、对理财工具的陌生 家庭理财中常出现的理财工具有证券、信托、保险等。我在这里对比一下最常见股票和债券。 对于股票,中国人看起来好像很懂的样子。中国出现过两次炒股热潮:一次在07年,刚过去的一次就是在2015年。时隔8年时间的大熊市行情,牛市的身影再一次展现在大众的面前的时候,不管有没有证券知识的新老股民统统变成巴菲特一拥而上。但是股票的高收益也伴随着高风险,不是所有人都能清醒的控制风险权衡收益,换句话说并不是每个人都适合去股市捞一笔的。要多对比不同的理财工具,选择最适合自己家庭财产状况以及风险承受能力的一样或几样工具。 四、结语 所谓“你不理财,财不理你”,理财是一种观念,也是一种生活态度。虽然目前中国理财状况不尽如人意,但是国人的理财观念正由急功近利一步步转变为成熟稳健的理财观念,大众对专业知识的了解也会越来越深,这样的趋势会刺激中国个人理财业的快速发展以及行业的规范,个人理财业的成熟反过来会加大家庭理财行为在中国的普及,相信中国的个人理财业国人的理财观念将日趋成熟。 家庭理财论文:浅析家庭理财中的风险 要说最近网上点击率最高的是什么,莫过于铺天盖地的P2P企业跑路的新闻,其中不乏一些具有很高知名度的企业。在银行存款利率不断下调的背景下,这些P2P理财产品凭借着超高收益率在短短几年时间里从一个默默无闻的小众理财品种变成了众人眼中的香饽饽。以至于一些大爷大妈把自己的养老钱投入网络借贷以期获得超额收益。而这次P2P跑路风波则让不少大爷大妈血本无归,多年的辛苦钱打了水漂。究其原因,还是大家的风险意识不足,只看到了高额收益却忽略了其背后伴随的巨大风险。 正确认识风险就是我们打理家庭财富的第一堂课。 风险一词在学术界并没有一个统一的定义。一提起风险,我们首先想到的就是地震、火灾、水灾、盗窃等等,为了防范这些风险一些家庭会购买一部分保险,以期在未来家庭遭遇上述灾难的时候减少损失,其实,这仅仅是风险的一小部分。风险活跃于生活的方方面面,例如上班有迟到被扣工资的风险,吃饭有吃坏肚子的风险等等。一般认为风险是一种未来的不确定性,从理财的角度来讲就是家庭资产在未来发生损失的可能性。风险与收益就像一枚硬币的两面,虽然收益与风险形影不离,但是人们却常常只看到收益,对伴随收益而来的风险视而不见。风险与收益是相辅相成的,一般来说,收益越大风险也就越大,世界上从来不存在只有收益而没有风险的投资。 既然风险是无可避免的,那么我们要怎样辨别生活中的风险,尤其是家庭理财方面的风险呢? 通俗上我们把银行的存款利率称为无风险利率,这里的无风险指的是存入银行的存款无论外界出现何种情况银行都会按约定还本付息,因此我们可以把银行存款的利率作为辨别市面上各类理财风险的基准。一款理财产品的收益率相对于银行存款利率越高,那么这种理财产品的风险也就越大。最近跑路的一些P2P企业所提供的理财收益率动辄年化20%甚至高达30%,且不说这类理财产品的收益率比银行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高了近20倍,就是同期银行提供的理财产品收益率也仅在4%5%之间,投资这类P2P理财的风险可想而知,大部分投资人血本无归也就不算稀奇了。 所以,我们在日常生活中需要配置自己家庭财富的时候,应该将自己想投的理财产品的收益率与银行基准利率做个比较来判断该产品的风险。例如,银行目前定期存款最长期限为五年,其存款利率大致为3%4%。如果一项理财计划预期收益率比银行利率高出太多,那么在做出这项投资决策之前就要考虑一下自己是否能承担相应的风险了。 有了辨别理财风险的方法之后,家庭财富的“当家人”还需要懂得“不要把鸡蛋放在同一个篮子里”的道理。 “不要把鸡蛋放在同一个篮子里”的意思就是告诉人们投资需要分散风险,以免孤注一掷失败之后造成巨大的损失。家庭的资产也需要分散风险,上面我们提到了那些高收益产品所暴露出的风险并不是为了阻止家庭投入类似的理财计划,而是要告诫各位“当家人”依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合理安排家庭资金。一般情况下,家庭日常所需资金应该尽量存入银行,如果有长期闲置资金可以配置部分银行定期,剩余的可以配置理财或者股票资产等。如果是新组建的家庭,家庭负担较小且对家庭财富增值要求较高时可以适当多配置中高风险产品。如果是老年投资人,考虑到其风险承受能力较弱,资产应该主要以保值的银行存款为主,尽量少配置甚至不配置高收益产品。根据各自家庭的实际情况来分配家庭资产类型,这样就可以做到即使某项投资失败了也不会导致家庭财富出现难以承受的损失。 风险就像“火焰”,懂得利用它能为我们带来温暖,对它视而不见就会“引火烧身”。只有我们充分了解了风险,并懂得如何规避、分散风险,那么,风险这把火也能为我们的家庭财富增值保驾护航。 家庭理财论文:家庭理财发展研究 【摘 要】近年来,我国家庭理财需求呈现多元化的发展趋势,理财产品多种多样,家庭理财业务潜在市场巨大。纵观我国家庭理财行业,虽然随着我国经济的对外开放得到了迅猛的发展,但由于我国经济发展起步较晚,使得我国的家庭理财行业发展模式与发达国家有所不同。本文在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结合当前的经济发展状况,综合分析我国家庭理财行业的发展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其次,针对家庭理财行业存在的问题,找出制约其发展的因素,提出相关策略。 【关键词】家庭理财;问题;发展策略 一、家庭理财行业的发展现状及问题 (一)家庭理财行业的发展现状及趋势。 家庭购买理财产品的目的主要还是保值增值,获取稳定的收益,所以收益的多少对家庭理财产品的选择将产生直接的影响。目前我国银行存款还是占金融资产中的绝大部分,其他金融资产如:股票、基金、债券、黄金、保险、房地产等等所占比重相对较小。这一方面是由于人们的理财概念虽然发生了巨大改变,但是老一辈的人还是会选择储蓄存款,在我国人口老龄化趋势发展下,储蓄存款所占比重在未来几年仍然会占据主体地位。另一方面,家庭成员都是用辛苦赚来的结余收益来投资理财产品,所以他们中的绝大部分不愿承担风险,绝大部分都是风险规避者。由于风险和收益都是对等的,高收益意味着高风险,所以就算其他理财产品如股票、基金等收益比储蓄存款的利率高,但是风险也大,所以很大一部分人,为了避免风险,仍然会选择传统的银行存款。银行存款仍然会是家庭理财的第一选择,但家庭投资理财将越来越多样化。对于低收入家庭,他们的收入都会存入银行,而不会选择投资于股票、债券等等,因为为了资金的流动性,他们往往会随时随地支取现金,所以没有办法进行理财投资,而且他们也没有资金去聘请专业理财机构来为他们进行理财规划。而高收入家庭,他们有更多资金和精力来对财富进行合理规划,所以,他们理财方案的选择也将趋于多元化。 银行存款仍会成为家庭首选,而且这种情形可能持续多年,这是由我国的国情和经济决定的。但是也会随着家庭收入水平和消费理念的不断改善而逐年下降,同时社会医疗和养老保障制度的不断建立和完善,家庭安全意识的不断增强,这就有利于家庭投资者将目光放在更具有收益性的其他理财产品上。这会使得银行储蓄存款下降,一些金融产品如:股票、债券、基本、黄金等等的投资将日益增多,同时这些理财产品的混合搭配也将不断复杂和多样化。 (二)家庭理财行业存在的问题。 1.理财产品存在潜在风险。 经济的发展,带来理财产品不断的发展,种类也开始不断丰富,但是家庭理财产品也存在着很多潜在的风险。由于我国的国情,绝大部分的家庭投资者都是风险的规避者,所以面临风险对于他们来说是一件非常苦恼的事情。家庭理财行业正处于发展之中尚未达到成熟,很多规章制度以及风险控制措施都没有建立起来,一旦投资失策对于投资者而言损失可能是巨大的。理财产品存在固有风险,没有无风险的产品,有风险才会有收益。比如股票这种理财产品,很多投资者非常喜欢,因为其收益大,但股市每时每刻都在变化,而且你投资的公司每天的行情也处于变化中,由于投资者与管理者存在信息不对称,公司真正的价值往往是难以合理预测的。而且我国的资本市场相对于西方发达国家而言明显较弱,信息的透明度以及真实性都不太确定,虽然有众多的专家都在预测,但是风险本身就是不确定的,没有谁能够对它完全掌控。对于债券,相对于股票而言风险较小,同时收益也比股票小,我国目前几乎没有无风险的理财产品,近似无风险也就国债或者银行存款。因此,家庭理财的特性决定了其必须面对的操作、市场、利率等等潜在风险。 2.理财产品单一。 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虽然在不断创新,但形式还是比较单一,主要还是股票、存款、债券、基金等,我国家庭理财市场还只是发展阶段,目前理财产品的创新也只是在现有产品的基础上进行了一定整合,并没有什么实质的区别,不能满足客户个性化的需求,而且金融机构也没有推出针对具体客户实施的差异化服务,对于不同收入水平和风险偏好程度的家庭都一同对待,这明显缺乏灵活性和可操作性。相较于国内,国外的家庭理财业务十分科学和有效,会根据客户的具体情况而制定,这与国外资本市场的发达程度以及金融机构的健全体制息息相关。目前商业银行是分业经营模式,则银行只能代销股票或债券等,所以家庭的理财产品不是很能适应这种经营模式,这势必会影响我国家庭理财的健康发展。 3.金融分业制约家庭理财发展空间。 目前我国的商业银行是分业经营模式,则银行只能代销股票或债券等,所以家庭理财产品不是很能适应这种经营模式,家庭理财行业不能够得到自由化发展。这就直接导致家庭理财业务缺乏个性化设计服务,不能满足家庭投资者的多样需求。而且其服务也只是单单的咨询建议和简单设计上,没有达到有效理财阶段。 4.缺乏组织机构及运行机制保障。 家庭理财业务一切都要以顾客为中心,体现顾客至上、质量第一的经营观念,为家庭投资者提供全方位多需求一站式的服务。不过家庭理财的有效实施必须依赖于金融机构的一套完整有效的组织机构运行机制,但是就目前情况来看,我国的金融机构仅仅只是将家庭理财业务纳入了个人银行的业务部,然而由于我国家庭理财涉及面广,理财产品的多样化却使业务难以仅靠个人业务部来完成,因此要实现家庭一站式服务的理念,就必须要有多个部门来进行合力管理。 5.缺乏高素质的理财人员。 家庭理财是综合性业务,需要理财人员不仅要对理财产品有全面细致的了解,了解它们的风险和收益,也要对家庭投资者的具体情况,比如说:消费观念、收入水平以及风险偏好有一定的认知,而且还要求其掌握一定的财务管理和证券投资的知识,需要典型的复合型人才,但目前我国的金融机构这方面人才显然不足,专业知识还不到位,还不能给投资者带来安全感和十分满意度。 二、促进家庭理财行业发展的策略 (一)提高商业银行自身家庭理财业务水平。 商业银行在我国的地位可以说是毋庸置疑的,在储蓄方面具有垄断性质,具有得天独厚的先天优势。但由于目前金融业实行的是分业经营的制度,导致家庭理财产品的灵活性不足,缺乏个性化设计服务,不能满足家庭投资者的多样需求。为了改变此现状,商业银行应该与证券公司和保险公司加强合作,为家庭理财的投资者提供全方位多需求一站式的服务。在这一方面,商业银行可以借鉴国外成熟家庭理财行业的发展模式。 (二)大力发展第三方理财投资咨询机构。 在我国金融业分业经营的大背景下,家庭理财行业要迅速发展是十分困难的。因此第三方理财投资咨询机构的建立和发展显得尤为重要,对有效建立起理财产品的风险控制机制,降低家庭理财的风险,同时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使有限的资源投入更加专业化的服务中,促进家庭理财行业的规范发展有着显著的作用。并且对于创新家庭理财产品也是起到了一个带头作用,努力做到原始创新和集成创新。由此可见,第三方理财投资咨询机构的建立将为我国家庭理财产品行业的发展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 (三)树立正确的理财观念,合理制定理财方案。 家庭投资者应该根据自身的收入水平、消费水平以及风险偏好程度合理地选择适合自己的理财产品,不能一味的回避风险,也不能一味的追求高收益,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制定合理的理财方案或计划。当然计划应该处于不断变动之中,要根据环境和实际情形的变化而不断的调整,要突出方案的灵活性,以此降低投资者所面临的风险,从而实现保值增值的理财目的。同时不同类型的家庭各有其特点,要根据家庭的不同情况制定出不同的理财方案,对于年轻家庭,可能入不敷出,对于中年家庭,就要考虑事业和孩子的因素,对于老年家庭,医疗和保险就尤为关键。 (四)注重产品创新。 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虽然在不断创新,但形式还是比较单一,主要还是股票、存款、债券、基金等,所以金融机构应该注重理财产品的创新与研发,要借鉴西方先进国家的理财经验,并结合我国的国情,制定出符合我国实际情况的理财产品。虽然目前我国衍生金融资产这一块还不是很成熟,但衍生产品的高杠杆性、低成本性对于家庭理财是一个全新的发展突破口,可以考虑将衍生产品适当创新以适合家庭理财。同时家庭理财产品十分强调个性化,所以银行在开展家庭理财业务时,一定要根据顾客的真实需求定性设计。 (五)根据家庭不同阶段的特点对资产合理配置。 对于刚建立的家庭,由于资金比较紧缺,所以针对他们的理财方案相对应该计划保守一些,可以选择购买国债等一些低风险的产品,达到保值增值的目的。 对于正处于发展的家庭,事业和孩子都将考虑在内,他们对风险都有了一定的承受能力,这时可以选择购买中期或长期的股权或债券,来实现长期高收益。 对于已经处于成熟期的家庭来说,他们有了一定的财富,各方面的生活都可以说比较稳定了,所以可以选择更加丰富的家庭理财产品进行组合投资,这样既可以降低风险,又可以实现一定的投资收益。 对于已步入退休的家庭来说,就比较注重风险的控制,他们大多回避风险,较少进行风险产品的投资,而是会更多地选择购买国债。 家庭理财论文:安卓家庭理财软件设计 摘 要: 基于安卓平台的家庭理财软件能够完成收益计算、家庭收入记账、家庭支出记账和成员信息维护等,是家庭理财的好助手。本文通过软件需求分析和数据表结构设计,为系统的实现奠定基础。 关键词: 安卓 理财 数据库 随着无线网络时代的到来和人们生活节奏的逐步加快,利用计算机相关记账软件完成家庭理财的方式已经不能满足人们的需求。人们更渴望利用手机、移动平板完成家庭理财工作,随时随地记录网络订餐、在线支付、工资收入、贷款支出等情况;随时随地查询家庭的账务信息。因此,需要设计一款基于Android平台的家庭理财工具软件。 1.安卓开发平台 开发基于安卓平台的软件需要先配置开发环境, Eclipse是经常使用的开发环境。Android的系统架构与其操作系统一样,采用了分层的架构。Android分为四个层,从高层到低层分别是应用程序层、应用程序框架层、系统运行库层和Linux内核层。 2.需求建模 通过对家庭理财需求进行分析,确定家庭理财软件应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需求: (1) 家庭收入记账,包括工资收入、股票收入、房租收入等。 (2) 家庭支出记账,包括贷款支出、网购支出、学费支出等。 (3) 家庭收入、支出情况查询。 (4) 家庭成员信息维护。 (5) 财产收益计算。 由此可以确定家庭理财软件的主要功能。接下来利用面向对象的分析方法完成功能模型的建立,这是系统以后进行设计和实现的基础。家庭理财软件用例图如图2 所示。 3.数据库设计 家庭理财软件需要的表很多,主要包括会员基本情况、菜品信息表、套餐信息表、管理员表等。这些表都可以利用Android自带的SQLite数据库进行存储。以下列出3个主要的表。 (1)家庭收入情况表 该表包含5个字段,分别是收入编号、收入金额、收入类型、收入日期、收入备注。其中编号为主键,具体信息见表3.1所示。 (2)家庭支出情况表 该表包含5个字段,分别是支出编号、支出金额、支出类型、支出日期、备注。其中支出编号为主键,具体信息见表3.2所示。 (3)家庭成员情况表 该表包含4个字段,分别是成员编号、成员姓名、成员性别、出生日期。其中成员编号为主键,具体信息见表3.3所示。 4.结语 安卓家庭理财软件具有用户注册、家庭收入记账、家庭支出记账、收益计算和信息维护功能,利用本软件能够时随地记录家庭收入、支出等情况,及时查询家庭的账务信息,大大方便用户的记账操作,提高效率。 家庭理财论文:家庭理财规避的三个常见知识误区 [摘 要]随着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家庭财富在增长,家庭理财在我国已成为一个相当流行的概念。本文具体分析家庭理财中常见的三个知识误区:理财定义误区,片面理解家庭理财,误以为理财就是投资或税务筹划等;家庭会计等同于企业会计误区,着重分析会计记账基础与钩稽等式误区;收支储蓄表编制误区中重点强调支出与收入的处理。由此希望家庭理财时对这三个知识误区加以规避,正确理财实现财务自由、自主、自在。 [关键词]家庭理财;理财知识误区;理财误区 改革开放三十多年以来,国民经济蓬勃发展,综合国力不断增强。GDP、人均可支配收入、居民储蓄存款等这些对百姓生活水平、幸福指数和财富积累产生重大影响的指标也随着快速增长。中产阶级、中间阶级、中产阶层、中间阶层、中间群体、中等收入者群体、新富裕群体、新小康群体等不同的概念和词汇频繁出现在各大媒体网络上,它们告诉我们中国人是越来越有钱了。 马斯洛理论把人的需求由低到高分成生理需求、安全需求、爱和归属感、尊重和自我实现五类。马斯洛认为当人满足生理需要时,他会产生更高级的、社会化程度更高的需要。上述理论在一定程度解释了城镇居民家庭总收入在不断增加的情况下,理财正逐渐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一部分的原因。居民除了满足基本生活之外,他们试图运用现有的金融工具创造更多的财富来满足购房、子女教育、医疗、养老等需求。此外,金融产品越来越多,社会环境急速变化,老龄化社会问题凸显,人生周期的不确定性提升等因素,同样使得家庭理财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理财知识内容繁多且复杂,如何避免在家庭理财时走入知识误区呢?本文将着重介绍三个常见的知识误区。 1 家庭理财定义误区 家庭理财是什么?不同的人会给出不同的答案,其中比较典型的回答有:家庭理财就是追求收益最大化,就是收益不变时候降低风险,或者家庭理财就是在交税的时候尽量合理避税,家庭理财就是投资规划……对于理财的错误认识,会使得家庭在理财过程中犯一些低级错误而导致理财失败。 为了正确认识家庭理财,我们先来分析一个人一生的收支情况(见下图)。人生的收入与支出的大小关系有:收入小于支出、收入等于支出、收入大于支出3种情况。在人生的不同阶段,收入与支出并不能总保持平衡。这种不平衡有时来源于收支总量的不一致,有时又产生于收支时间的不一致。因此,家庭理财的意义在于,解决这两个不一致的问题,实现收支平衡保证财务安全。 人生的收入支出曲线 家庭理财即通过分析和评估家庭财务状况和生活状况,明确家庭的理财目标,最终制订出合理的、可操作的理财方案,满足家庭不同人生阶段的需求,最终实现人生在财务上的自由、自主和自在。家庭理财定义要点有:不是仅仅针对家庭某个生命阶段,而是针对一生;不是一个一次性产品,而是一个动态的过程,是终身理财。 2 家庭会计等同于企业会计误区 2.1 会计记账基础 编制与分析财务报表,是家庭理财中非常关键的技能,它在整个家庭理财规划中占据着非常重要的地位。许多家庭在进行财务管理时,错误的将家庭会计等同于企业会计,在记账过程中错误使用权责发生制。为了让大家在编制家庭财务报表时正确使用收付实现制,现将两种会计记账基础介绍如下: (1)权责发生制以权利或义务的发生作为记账标准。凡是应属于本期的收入和费用,无论有无收到和支付现金,都应记入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凡是不属于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现金在本期收付,也不应记入本期的收入和费用。企业会计多采用权责发生制。在采用权责发生制时,信用卡刷卡时就记支出。 (2)收付实现制以收到或支付现金作为记账标准。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利润;现金流入-现金流出=现金净流量;凡是本期收到的现金收入和支付的现金费用,都应记入本期的收入和费用。记账结果可与期初、期末的现金余额比较,以检查记账的准确性。家庭会计多采用收付实现制。在采用收付实现制时,信用卡缴款时才记支出。 案例:富太太1月预收租客1―6月房租合计12000元,1月份刷卡800元,请分析富太太1月储蓄净增加额。 权责发生制: 1月房租收入2000元,1月支出800元,故1月储蓄净增加=2000元-800元=1200元 收付实现制: 1月的现金收入12000元,1月无现金支出,故1月储蓄净增加=12000元 该案例告诉我们采用不同的会计记账基础,家庭财务报表也会不同。因此,在家庭财务管理时,要使用收付实现制。 2.2 钩稽等式 编制财务报表时,需要用钩稽等式验证报表正确与否。钩稽关系是指一个报表和另一个报表之间的逻辑对应关系,如果不相等或不对应,这说明会计报表编制出现问题。 在企业会计中,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利润、 现金流入-现金流出=现金净流量,这3个公式是钩稽等式可以用来检验会计报表是否正确。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家庭会计虽有资产-负债=净值、收入-支出=储蓄的资产负债表公式,但它们检验不出报表编制正确与否,不是钩稽等式。家庭会计中的钩稽等式有: 按成本计价时:本期收入-本期支出=本期储蓄=净值增加额=期末净值-期初净值=(期末资产-期末负债)-期初净值 按市值计价时:期末期初净值差异=储蓄额+投资资产账面价值变动+自用资产账面价值变动。 3 收支储蓄表编制误区 在家庭理财过程中,人们习惯将各种现金流入和各种现金流出一视同仁纳入收支储蓄表,但事实是它们需要区分。不同的现金流入与流出中,有些是家庭收支储蓄表的项目,有些却不是。 在编制家庭收支储蓄表时,我们需要区分有: (1)变现资产的现金流入包括资本利得和本金,资本利得部分记收入,收回投资本金为资产负债调整。 (2)房贷本息摊还包括利息部分和本金还款部分,前者记支出,后者为资产负债调整。 (3)保费根据项目可分为储蓄型保险保费和保障型保险保费。养老险/还本险/退休年金/投资型保单属于储蓄型保险,该部分不计入支出但列入资产。定期寿险/意外险/医疗险/失能险属于保障型保险,该部分计入支出。 (4)三险一金中,个人失业保险费计入支出;医疗保险费,进入社会统筹部分计入支出,进入个人部分为资产;养老保险费,进入社会统筹部分计入支出,进入个人部分为资产;住房公积金为资产。 (5)其他直接用于增加资产、减少负债的支出不能算入收支储蓄表。 案例:家庭税后工资为16.5万元(未参加社保),家庭生活支出6万元、赡养父母支出1.2万元、子女学费支出1.5万元;家庭利息收入0.1万元、资本利得1万元、资本损失2万元,保障型保费支出1.3万元、储蓄型保费支出1万元、房贷本金支出2万元、房贷利息支出2万元;稿费税后收入0.5万元,定期定额投资基金1.2万元。根据上述资料,编制家庭收支储蓄表(见下表)。 4 结 论 家庭理财意义在于它帮助我们平衡收支、实现收入和财富最大化、保证有效消费、满足对生活的各种期望、确保财务安全、为退休和遗产积累财富。为了实现财务自由、自主、自在,我们要在家庭理财过程中尽量避免定义误区、家庭会计等同企业会计误区和编制收支储蓄表误区这三个常见知识误区。 家庭理财论文:家庭理财中应对通货膨胀的方式 摘 要:伴随改革开放浪潮的逐步加快,我国的经济发展与人民群众的生活收入水平的大幅度提高,由温饱式生活向小康水平发展已成为我国居民生活的真实写照。正是由于这种生活水平的提高,使得人民群众的储蓄比例大幅增加,由单纯积累发展成为理财投资。我国在历经了九十年代资本市场的建立与发展之后,成熟又健全的金融市场正在我国蓬勃发展,家庭金融理财方式也正顺势而生,快速发展。当下,在社会金融资产中,居民的家庭式金融资产占据了越来越大的比重。家庭式的金融资产的使用与投资都不仅会影响到我国的金融发展方向,还将影响到家庭自身的生活与消费水平等方面。 关键词:通货膨胀;理财;储蓄 1. 通货膨胀的当前情况 据权威部门统计表明,去年10月份我国人民消费价格(CPI)同比上涨约4.4个百分点,居过去25个月以来的首位,食品价格上涨10.1个百分点,为CPI贡献74%。通货膨胀通常被群众这样解释:清早带着百元大钞去超市购物,发现在买了一斤牛肉,二斤鸡蛋,几个馒头,三斤水果后,百元大钞已所剩不多了。在第二天再奔向超市的时候,不得不多带几张百元钞票。在面对通货膨胀带来的飞涨的物价的巨大压力下,以上的种种情况,都是无论哪种通货膨胀,都直接给我们群众的生活带来的最切实的影响。 2. 通胀的特点 1) 价格的全面大幅上涨。 通货膨胀的出现,带来的不仅是粮食、石油等产品价格的暴涨,更是以粮食、石油产品为基础的其它产品价格大幅提升。当前,我国无论是实体产品,还是虚拟产品均呈现价格上涨趋势,而且汇率、粮食、楼市等诸多价格问题纵横交织、复杂异常也是我国急需要面对的问题。 2) 各类商品中食品价格涨幅居首位。 在与其他不同种类商品的价格涨幅差距被不断拉大的食品价格涨幅中,蔬菜价格的涨势还遥遥领先与各类食品的价格涨幅。 3) 资产价格飞涨催生了通货膨胀的发生。 由2008年至今,以房价为代表的中国资产价格飞速增长,仅09年一年,北京的房价近乎翻番,我国政府更是为应对急需调控的房价出台诸多措施,“国五条”的推出,虽未完善具体实施的细则,却已让人民感受到了政策带给楼市的巨大影响。同时,一些可以储藏价值的商品,如古玩、文物、字画等的价格同样也有大幅度的增长。 3. 我国当前家庭理财的情况 就我国家庭资产结构来看,基本是以存款储蓄为主体形式,国民的存款总额在2012年底就已高达40万亿人民币之多。我国的家庭式金融资产有以下几种类型:近7层的家庭储蓄占据主体位置;股票、其他有效证券、外汇;现金及保险准备金等。在西方发达国家,交易账户这种在家庭金融资产中属于低风险形式的理财方式是大多数人所青睐的。只有4个百分点左右的储蓄和债券比重更是远远低于我国的储蓄比例。由此不难看出,中西方国家就储蓄在家庭式金融资产中的比重仍存在较大的差距。 在我国历史和现代环境的诸多因素的影响下,我国的民众更多的倾向于将资金用于更为稳健的储蓄方式上。我国的家庭收入一直以来都处于比较低的情况,由此在出现风险的时候,应对风险的能力相对薄弱。所以,居民希望能够让家庭的经济情况一直处于较安全的一个状态,他们更多的愿意选择储蓄这种较为保守的理财方式。与此同时,我国股市对民众的吸引力不大的主要原因在于收益较低;当前我国还在不断发展建设,社会保障制度仍然十分的不健全,大部分居民仍然放弃高收益、高风险的风险性投资方式,而选择储蓄、购买国债这种较为稳健的投资理财方式。实质上,中国家庭收入情况是我国家庭式金融理财方式选择的首要考量因素。 在当前通货膨胀的大背景下,医保、房产、教育等许多方面的问题都是我国民众在家庭生活规划中需要提前安排的。这就使得我国大部分家庭在理财过程中会遇到如下问题:怎样能通过一些方式使家庭的金融资产在通货膨胀中规避风险;如何能够应用金融、投资、理财等方式使自身的资产达到保值增值的目的。随着家庭理财产业的不断发展,国家不单单要建立一套科学的家庭式理财体系,还要金融组织的配合,推出多种多样的理财产品、恰到好处的理财方式,促进我国投资环境的改进,这样我国家庭的资产才能够实现更为科学合理的配置,从而使投资的收益率有所增加,推动家庭财产的使用效率能够最大限度的发挥出来。 4.不同阶段应对通货膨胀的方式 在我们走出校门,步入社会工作开始,人生开始被分割成五个不同的阶段,在此之前,我们一直处于被养育的状态下。在我们通过自身努力获得薪资的回报之后,我们将步入以下五个不同阶段:事业上升阶段、婚姻起步阶段、生儿育女阶段、事业有成阶段、退休阶段。在面对生命中不同阶段的时候,我们就要通过不断改变投资理财和规划的方式来应对每个阶段的一些特点。 1)事业上升阶段:在我们刚刚步入工作岗位的时候,我们享受着第一份薪资带给我们的幸福和满足感,由于事业的初期,相对的存款都比较少,满足日常生活和租房需求是这个时期理财的首要目标。同时还会考虑到在大学时期的一些助学贷款的偿还问题,在这个阶段开始有了些许的储蓄积累,为今后的人生和理财规划等方面做了充分的考虑。通过学习金融理财知识,运用理财分析工具,充分做好市场和经济能力等方面的分析,提升自身能力,量力而行,适当冒险。 2)婚姻起步阶段:在这个阶段的人们由于刚刚创建家庭,相比较应对风险的能力适中,相对资产较少,这个阶段的理财目标就是能够应对买房、买车的需要,同时为儿女的教育基金、应对突发状况的资金等方面做充分的考虑,通过强化资源配置、做好充分预算、量力而行、谨慎支配收入这样一些策略式的理财手段,使整个家庭的理财规划更加合理。在这一阶段不仅要考虑到房产、保险等的规划,还需要兼顾儿女教育、赡养老人等多方面的需要。 3)生儿育女阶段:在此时期,初为人父母,由于家庭积累少、子女支出较低,可以通过控制消费、节流支出等理财方式,这样不仅可以储备教育资金,还可以引导子女的拥有正确的消费观念。 4)事业有成阶段:这一时期的人们,通过不断的积累,自身资产处于较高水平,负债少,可以调整储蓄和投资比例的方式,来为退休以后的各项保障做好前提性的保险规划。 5)退休阶段:在这一时期中,由于资产累计达到一定水平,生活压力小,不妨可以通过一些收益较为稳定的理财方式来保证退休后的生活,避免风险大的投资,减少可能出现的一些不良影响。 正确应对不同人生阶段的投资方式,适度投资、合理规划,多元投资,以获取最大收益。 5.结束语 希望每个人都可以通过建立一些较为合理的理财观念,合理调整家庭理财结构,积极挖掘可能存在的财富机遇,通过不同的投资理财手段,加快财富积累,来创造一个高品质幸福的生活。(作者单位:建行锦州分行) 家庭理财论文:浅谈工薪阶层家庭理财 摘 要:中国经济的发展和各项体制改革使人们不得不更多地关注自己的财务状况,通过综合安排达到增值保值以确保日后生活在财务方面达到独立!完全和自主境界的意识逐渐增强,家庭理财成为我们生活中必不可少一部分,家庭资产的保值增值研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工薪阶层;家庭理财 1 工薪阶层理财现状 中国老百姓特别是工薪阶层普遍的理财意识弱,认为理财就是储蓄,就是买国债、吃利息等理财观念。据估计,中国人仅仅有百分之二的收入来自投资所得,而我国居民投资收入仅占2%的情况,是因为人们的投资基本上局限在银行储蓄这一个手段上。 另一方面,中国的老百姓特别是工薪阶层普遍的理财技巧差,普遍存在着羊群行为(指动物牛、羊等畜类成群移动,觅食,后来这个概念被引申来描述人类社会现象,指大多数人一样思考、感觉、行动,与大多数人保持一致。以后羊群效应被金融学家借用来描述金融市场中的一种非理性行为,指投资者趋向于忽略自己的有价值的私有信息,而跟从市场中大多数人的决策方式。 目前,国内部分商业银行推出的所谓的个人理财产品、服务,如外汇理财、人民币存款业务、基金销售等,仅仅是单一的银行产品或服务,严格意义上说并不属于真正的个人理财,因为这些产品与服务并不是从其服务对象的真正客观、实际的状况并结合生命周期,风险状况,长远规划等情况进行综合设计的,国内的银行推出理财产品并没有建立完整的体系。 2 家庭理财的基本原则和步骤 2.1 收益风险均衡原则 收益风险均衡原则,要求家庭对每一项家庭经济活动,全面分析其收益性和风险性,按照收益和风险适当均衡的要求来决定采取何种行动方案,在实践中趋利避害,提高收益。 2.2 收支平衡原则 在组织资金收支平衡问题上,既要量入为出,根据现有财力来安排各项开支,又要量出为入,对于重大的支出要积极开辟财源; 2.3 投资分散化原则 投资分散化,就是让家庭在投资时要注意投资品种的适当搭配和组合,使得投资组合的风险小于单一投资的风险。 2.4 成本效益原则 成本效益原则,就是要对家庭经济生活中的所费与所得进行分析比较,对经济行为的得失进行衡量,促使成本与效益得到最优的结合,以求获得更多的盈利。 家庭理财基本步骤: (1)搞清楚家庭经济来源是多少。这时需要参考的是家庭资产负债表或家庭收入支出表,它们有助于评估家庭的财务状况;(2)确定符合家庭实际情况的财务目标,这个目标越具体越好,而且可以是分项目分阶段的目标;(3)为各个分目标确定具体的财务计划;(4)实施并坚持执行家庭的计划;(5)经常检查家庭的财务状况,及时解决出现的问题,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家庭的财务目标和计划 3 家庭理财规避风险的建议 首先要具备必要的知识储备是增强风险控制能力的基础理财的关键,但要想使每一个家庭的财富由无至有、由小变大,就一定要熟知和运用好各类消费、储蓄、投资、管理等理财策略,了解家庭理财所适用的金融投资工具,如收益稳定但不高的银行存款、成长型的固定收益类债券基金、高回报与高风险并存期货股票等,只有具备了必要的知识才可能实现家庭财富的最优配置。 其次,合理消费,如果要提高投资比重以获得更多收益,就必须控制如生活费、娱乐费、子女教育费等的支出,这就要求我们合理计划每月的家庭消费支出。合理消费的控制可以通过培养家庭记账习惯来逐步建立,记账的好处在于确切列出生活具体花费过程,以利于发现可以进行家庭财务节流的环节,当前许多电脑软件都可以帮助家庭管理者分析日常记账的资料。 再者,风险转移也是必要的。转移家庭理财风险不是以邻为壑、损人利己,转移家庭理财风险是指投资者通过某种合法的交易或手段,将风险尽可能地转移给专门承担风险的机构或个人转移风险的常见方法有:间接投资法、在保险公司购买保险、在债权投资中设定保证人。转移风险是把风险转让给他人,那么为这种风险转让就得付出一定的代价,如支付保险费;或降低交易的收益,转移风险的作用是将不可预见的、不可控制的、可能发生的损害转变为可预见的、可控制的成本或费用,有利于稳定投资的营运、搞好成本和收益的控制和核算,在一旦发生损失时可获得足够的赔偿以恢复家庭生活或投资经营。 最后,家庭理财的重要目标之一也就是要应对好未来支出需求的增加,按照家庭生命周期顺序来看主要有购房费用、子女教育费用、养老费用形成了未来弹性需求较大的可能支出。 家庭理财论文:浅谈家庭理财 摘要:中国有句古话,“吃不穷,穿不穷,算计不到就受穷”,简明扼要地说明了生活要懂得理财的道理。日常生活中所进行的理财活动往往缺少系统的规划性,随意性较大,而就在这个过程中,财富积累已经受到了损失。因此,更多地了解一些理财知识,对我们的日常生活十分重要。本文通过阐述家庭理财的含义,家庭理财的五种主要方式来分析家庭理财。 关键词:家庭;理财方式;投资渠道 一、 家庭理财的含义 家庭理财规划的整体来看,它包含三个层面的内容:首先是设定家庭理财目标;其次是掌握现时收支及资产债务状况;最后是如何利用投资渠道来增加家庭财富。从概念上讲,家庭理财就是利用企业理财和金融得方法对家庭经济(主要指家庭收入和支出)进行计划和管理,增强家庭经济实力,提高抗风险能力,增大家庭效用。从广义的角度来 讲,合理的家庭理财也会节省社会资源,提高社会福利,促进社会的稳定发展。从技术的角度讲,家庭理财就是利用开源节流的原则,增加收入,节省支出,用最合理的方式来达到一个家庭所希望达到的经济目标。这样的目标小到增添家电设备,外出旅游,大到买车、购屋、储备子女的教育经费,直至安排退休后的晚年生活等等。 二、 家庭理财的方式 家庭理财方式归纳起来大致有两大类:保障型和投资型。常见的主要有储蓄、债券、股票、基金、房地产、外汇、古董、字画、保险、彩票、钱币、邮票、黄金、珠宝14种。其中,古董和字画具有丰厚的增值内涵,但需要丰富的专业知识和鉴赏能力,非一般人能操作;邮票在家庭收藏中较为普遍,但作为一种投资,见效并不十分明显,更适合个人的爱好收藏;外汇,其运作受国际金融形势影响,有很大的不可预测性,风险性较大;彩票,近乎赌博,只能作为生活的一种调味剂。因此,最为常见的家庭理财方式还是集中在银行储蓄、债券、房地产、保险、股票基金这五种工具的运用上。 (一) 银行储蓄 储蓄是大部分人传统的理财方式,从理财的角度讲,储蓄宜以短期为主,重在存取方便,而又享受利息;长期储蓄,依现有银行利息,考虑通货膨胀和利息税等因素,钱存得越久,贬值的风险就越大。怎样合理储蓄呢?银行中有一种称为短期滚存的方法,即每个月固定存一张一年期的存单,12个月就有12张存单;一年后每个月都有一张存单到期,既保证固定利率,又可满足家庭灵活开支,如果存单到期不用可继续滚存,这样不但享受比活期高的利率,还可拥有及时调整投资方向的余地。 (二) 债券 目前债券主要分为国债券、企业债券和金融债券。国债券分为凭证式国债债券和记账式国债债券。前者不可上市流通,可提前兑取,但需要支付一定手续费,特别是一年内提前支取,还不计息,因此存在一定的风险性;后者可以上市流通转让。国债利息比银行利息略高,风险性小,也不交利息税,因此较受百姓欢迎,但不易买到。企业债券是由企业为筹措资金而发行的债券,收益率可能比同期国债高,但风险性也较大,有到期不能偿还的风险,购买宜选择信誉等级AA级以上的大企业。金融债券是由金融机构发行的债券,一般不针对个人。 (三) 股票基金 基金会——高风险也可能高回报。投资占家庭总收入比重10%左右为宜。炒股炒基金之前最好积累一些股票和财经方面的经验,建议选择业绩优秀的股票,基金,并且多股组合,基金投资可以选择定期定投基金,从而来分散风险。按照巴菲特理论,5年-10年的投资应该赚大于赔,因此要做好长期投资的打算并保持良好的心态。 (四) 贷款买房 用明天的钱来圆今天的梦,已渐成时尚,贷款买房尤为突出。买房或者为了自己居住,或者想通过房价升温转手获得差益,不论哪种,都属于家庭中较大的一项财务开支。投资住房应考虑地段、质量,售价及付款方式、环境、物业管理和户型朝向等因素。同时还要关注房产交易的税赋政策。 (五) 保险 保险可分为保障型保险和投资型保险两种。前者重在保障,后者除此之外,还拥有投资功能。投资保险与银行储蓄、债券、股票基金相比最大的区别在于,前者是依靠机构、专家进行投资而后者依靠个人单独的力量。机构理财比个人理财不仅在于它拥有一支高素质的理财专家队伍,在投资渠道上更广泛。如国债券,机构拥有发行一级国债的权利,而个人只能在二级市场上进行投资;银行机构可通过大额协议存款获得比个人储蓄更高的利率;投资机构集众人之钱而成巨额资金规模,投资风险更低;信息机构获得信息的渠道比个人要丰富和及时。因此,投资保险不仅保值,还可能获得丰厚的红利回报,获得增值。 比较以上几种理财方式,打个简单的比方:银行储蓄是家庭理财的后卫,可用于应急支出;债券可以称得上是中场,可进可守;股票,基金和房产就是先锋,会带来财富的迅速增加。而保险则是强有力的守门员,这个守门员在风险管理和家庭理财规划方面发挥重要的作用。 三、 投资理财应考虑的因素 一般来说,我们选择投资理财方式的时候,一方面要综合考虑国家宏观经济形式;另一方面要考虑自身微观经济状况等因素,根据不同人生阶段的实际需求选择合适的理财规划。具体可参考以下几个原则。 动静结合原则:即要使理财产品的灵活性和家庭开支计划相匹配,流动性与稳定性完美相结合。 长短兼顾原则:即选择投资理财产品,在产品期限上要有长有短,长期性与短期性同时兼顾。 高低搭配原则:即分散风险(不要把鸡蛋放在同一个篮子里面),高风险与低风险有机搭配。 适合为上原则:即理财无定式,并非所有投资方式适用于所有人,适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 四、 结语 金钱不是万能的,而没有金钱是万万不能的。家庭生活需要金钱,提升生活品质需要金钱,因此,每个家庭须树立正确的投资理财意识,要确保家庭经济收支平衡,努力增加收入,还须善用钱财。(作者单位:江西财经大学会计学院) 家庭理财论文:基于J2EE的家庭理财系统的设计与实现 摘 要: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民的生活水平在不断的提高,家庭在收入和支出方面的种类和数量也在不断的增多,因而需要处理的信息也就不断的增多,这就导致了传统的手工记账手段已渐渐的不能满足信息处理的需求。家庭理财系统正是为满足这种需求而设计开发的一个主要基于收入和支出的信息管理系统。本系统采用面向对象的程序设计方法进行开发,基于B/S架构,利用MyEclipse作为开发平台,并应用了J2ee技术中SSH三层框架结构和javaweb技术,以方便小巧的MySQL作为后台数据库。 关键词:面向对象分析与设计;J2ee;MySQL;SSH框架 1 系统特点 1.1 完整的功能管理。用户可以在系统中的信息管理模块添加消费和收入信息,在报表信息模块将消费和收入情况以柱状图的形式展示出来,清晰的图形界面使用户能更容易的进行查看操作,以达到对家庭信息进行更清晰的类比。如果需要管理用户信息的话,管理员可以在系统模块中对注册的用户进行添加、删除、修改等操作。 1.2 人性化的操作界面。该系统有良好的交互界面,易于理解易于操作,本系统的操作界面简单但不失优雅,功能完善易懂,通过简单的浏览,用户能够快速上手使用。 1.3 完善的安全机制。一对一的用户密码验证功能,使得该系统只有具有正确的用户名和与之相对应的密码方才登录,确保了用户和网站之间的数据有着严格的对应关系,从而较好保证了其安全性。 2 系统说明 本系统主要采用了J2EE技术中structs+spring+hibernate的三层框架结构,这三层框架结构是当前主流的框架结构,能够轻松的将前台的界面和后台的逻辑分离开来,使得开发和后期的维护变得格外的高效和轻松,并且三层框架技术的成熟也给系统带来了稳定性、健壮性。前台采用的是jsp页面,jsp属于J2ee技术中的一个组件,它具有跨平台性,和稳定性。数据库采用的是MySQL数据库,该数据库是一个小型的数据库,功能齐全,稳定性好,对于家庭理财系统来说,数据处理能力绰绰有余。系统功能主要将家庭理财中手动处理的事务,如登记消费信息,登记收入信息,统计月/年收入消费情况等统一的使用计算机进行处理,方便高效。 3 设计工具与技术 3.1 SSH三层架构。(1)SSH。SSH为一个由struts+spring+hibernate集成的框架,是目前较流行的一种Web应用程序开源框架。该框架主要是将MVC模式中对应的每一层分别运用相应的框架来进行处理,并通过配置将struts、spring、hibernate三个框架进行整合。(2)J2EE。J2EE是一种利用Java2平台来简化企业解决方案的开发、部署和管理相关的复杂问题的体系结构。J2EE技术的基础就是核心Java平台或Java2平台的标准版,J2EE不仅巩固了标准版中的许多优点,同时还提供了对EJB(Enterprise Java Beans)、Java Servlets API、JSP(Java Server Pages)以及XML技术的全面支持。 3.2 MySQL。MySQL是一个小型关系型数据库管理系统,为了提高数据存储和查询的效率以及灵活性,它不是将数据存储在一个大仓库中,而是将数据存储在不同的表中。MySQL也是支持SQL结构化查询语言的,SQL结构化查询语言的也是访问数据库的最常用标准化的语言。MySQL采用了GPL(GNU通用公共许可证)软件技术。为了实现对MySQL数据库的管理,本系统在开发过程中,选择了可视化的数据库管理工具Navicat。 3.3 JSP技术。JSP(Java Server Pages)是J2EE技术中所提供的一个组件,用JSP开发的Web应用程序是跨平台的,既能在Linux下运行,也能在其他操作系统上运行。JSP是使用模板数据来格式化网页文件。通常模板数据都应用HTML或XML元素。设计者可以编辑文档并配合这些JSP页面元素不影响动态内容。 3.4 MyEclipse。MyEclipse企业级工作平台(My Eclipse Enterprise Workbench,简称MyEclipse)是对EclipseIDE的扩展,利用它可以在数据库和JavaEE的开发、以及应用程序服务器的整合方面极大的提高工作效率。它是功能丰富的JavaEE集成开发环境,包括了完备的编码、调试、测试和功能,完整支持HTML,Struts,JSP,CSS,Javascript,Spring,SQL,Hibernate。 4 总体设计 4.1 网站系统功能说明。 (1)用户登录功能。对于每个系统来说都有自己的用户,为了安全性,只有在确定登录人身份和正确的密码后才能提供相应的服务:1)功能描述:用户登录;2)输入:用户名,密码;3)操作序列:管理员登录后,可以创建新用户;4)输出:登录成功进入系统,登录失败提示错误;5)补充说明:本系统是基于家庭的,所以管理员可以创建新用户,而不是注册新用户。 (2)信息管理。家庭理财系统为用户提供了信息管理功能,已经登录的用户,根据自己已有的权限可以对消费收入信息进行如下管理:1)功能描述:查看消费收入信息,添加消费收入信息;2)输入:用户输入消费收入信息明细;3)操作序列:添加消费收入信息明细,查看消费收入信息;4)输出:消费收入信息明细;5)补充说明:消费信息明细可以通过收入/消费,时间段等信息进行搜索查询。 (3)用户报表信息操作功能。用户添加收入消费信息后,系统会对信息进行汇总,并以报表的形式,清晰的展现给用户,用户具有查看消费收入信息报表功能:1)功能描述:用户报表信息管理;(2)输入:消费收入记录时间段;(3)操作序列:用户输入记录时间段,显示报表信息;(4)输出:报表信息;(5)补充说明:用户可以根据时间段查看相应的报表信息。 (4)系统管理功能 系统的维护运行需要管理员,管理员在系统中起着相当重要的作用:1)功能描述:管理员权限的用户可以创建修改用户,密码等等功能;2)输入:添加用户基本信息;3)操作序列:填写信息,数据校验,添加成功;4)输出:添加修改成功,新用户信息写入数据库;5)补充说明:系统管理该系统添加了更加灵活的空间。 4.2 建立功能模型 本系统功能模块分为两大块分别是用户模块和管理员模块:(1)用户:必须经过身份验证,登录之后,才能进入,对系统执行相应的操作。(2)管理员:经过登录后可以对系统进行相应的操作。 4.3 建立数据库模型 (1)用户id;英文字段名:Id;数据类型:Int;长度:8;(2)用户名;英文字段名:Name;数据类型:nvarchar;长度:20;(3)密码;英文字段名:password;数据类型:varchar;长度:20;(4)确认密码;英文字段名:PasswordFormat;数据类型:varchar;长度:20;(5)电话;英文字段名:phone;数据类型:varchar;长度:20;(6)创建日期;英文字段名:createDate;数据类型:date。 5 结论 在网站开发与设计上,理论与实际的结合很重要,网站开发中应该更加注重网站的规划及按步骤实施。网站是由多栏目、多版面有机结合而成的整体,在设计的过程中不仅仅要考虑到网站功能及其效果的实现,更应该注重网站与用户的有机结合。网站设计与实现的成功只是网站成功的一步,网站的明确定位显得更加重要,网站应该随时根据实施环境,实施困难进行必要的定位调整。 作者单位:宣化科技职业学院,河北宣化 075100 家庭理财论文:家庭理财的长期制胜策略 家庭理财,其实无需投入很高的资金,也可积累可观的资产。问题是很多人往往注重单笔投资或单一理财产品的收益,关注短期内的收益,没有从长远的角度去思考未来20年乃至50年的需要。理财崇尚的是过好现在的生活,筹备未来的需求。中期以上年化收益的稳定性尤其关键,好的理财产品选择和合理配置是完成理财行为的重要过程。 基金定投,长期制胜 假如20岁开始每月定期投入500元,投资10年不再投资,让积攒的资金继续配置稳定收益的理财产品组合,在30年、40年后,即当50、60岁退休时将有一笔不小的资金。30岁花费的钱主要用在房、车、日常消费等方面,但不要忘了为孩子准备教育金等费用,不妨也采用10年期每月定投500元的方法,10年后不再继续,而改为以积累的资金投资合资的金融产品组合,用于孩子上大学和进入社会之后的启动资金。 定投10年按7%年化收益率可累积8.5万元,按12%年化收益率可累积11万元。之后按累积的金额继续投资,10年(总投资期20年)后可累积17万~34万元的教育资金,20年(总投资期30年)后可累积33万~106万元的养老资金。如果是闲余的资金或者为孩子准备的养老补充资金,则40年(总投资期50年)后可累积127万~1024万元,50年(总投资期60年)后可累积250万~3179万元。 那么购买哪种理财产品,才可以达到上述目标呢? 一、债券基金 债券基金现在种类繁多,主要有纯债基金、信用债基金、可转债基金。这3类基金基本可以作为基础的理财产品配置账户。而强债基金、偏股型债券基金属于具有一定股票配置的基金,适合做定投账户。短期理财债券基金一般是60天内的基金,适合短期资金需求账户配置。今后会推出高收益债券基金,属于具有一定风险,收益高于传统债券的中小企业发行的债券基金,可小比例的配置。 二、全球基金 全球基金在中国香港的保险公司、银行、券商与资产管理公司都可购买,可投资全球单一市场、区域市场的股票、债券、外汇、房产以及另类产品。在理财产品组合中,全球基金是最理想的分散风险和寻找全球资本、债券、外汇、房产等市场投资机会的理财产品。有机会去香港不妨去当地的理财顾问公司办理购买,保险公司的基金定投产品往往1000元左右即可购买,定投期限5~30年。如果觉得不方便,可在国内汇丰银行办理全球基金定投,定投起点1000元,定投期限10年为一个周期。 购买全球基金定投产品需要注意的是,对全球市场状况和产品配置需要注意检测和调换,而香港理财顾问一般都会提供市场和产品咨询,并给出一些基金产品调换的建议。如支付1%的理财顾问费用,香港公司还可提供基金管理的全权委托式服务。 金银币具有商品属性,也具有收藏特性,适合作为家庭理财固定资产类型的理财产品。可在正规的央行金币总公司和授权的门店购买,保证真货。银行现在也开始推出金银币业务,但银行购买渠道价格相对高一些。由于流动性欠缺和收藏增值期的不确定性,该类理财产品不宜超过资产配置组合的10%。 30万元以上的银行固定收益类理财产品。小型股份制银行、民营银行30万元以上财富客户理财产品,固定收益一般在7%,高于普通理财产品4%~6%的收益。适合在资金积攒到一定额度后做的理财产品,该类一般期限不超过1年。资金达到50万以上,可选择信托公司的固定收益类理财产品,该类产品期限多为1~3年,年化收益多在8%~12%。 家庭理财论文:家庭理财教育与大学生消费行为相关性分析 【摘要】本文通过问卷调查的方式对大学生家庭的理财教育与其本人的消费行为之间的关系进行了研究。研究表明,家庭理财教育与消费行为之间有着极大的相关性。本文同时探讨了大学生财商教育存在的问题,并据此提出了相应的建议。 【关键词】理财教育 财商 消费行为 一、引言 大学生是经济体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是当前消费的主体之一,也是未来消费的主力,大学生的消费行为对这个社会消费的影响不容忽视。我国大学生的消费具有特殊性,他们没有稳定的收入,生活开支主要依靠家庭供给,所以家庭因素势必会对大学生的消费行为产生影响。影响大学生消费的因素很多,家庭是重要的影响因素之一[1]。家庭理财教育方式与家长的文化程度、家庭经济状况、家长职业有关,子女的消费也受到这些因素的影响。本文也以此为假设,通过问卷调查的方式,探讨了家庭理财方式和理财教育对大学生的影响。 美国心理学家班杜拉(A.Bandura)认为,人的行为是通过观察学习获得;赵剑辉(2006)认为家庭消费特色、消费习惯和消费观念也在潜移默化之中传给子女;乔晓丽(2007)认为理财教育主要是培养学生正确的金钱观、财富观、消费观,传授学生合法获得金钱、合理利用金钱、科学支配金钱,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和理财能力。国外非常重视家庭的理财教育。杨黎(2005)指出美国家庭非常重视家庭理财教育,其理财教育被称为“从3岁开始的幸福人生计划”[2]。 理财教育就是财商教育。财商就是FQ(Financial Quotient)的简称,简单地说就是一个人认识金钱和驾驭金钱的能力,是理财的智慧。它包括正确认识金钱和正确应用金钱的能力。财商和智商、情商一起被教育学家们列入了青少年的“三商”教育。财商是大学生最现实、最需要的能力,是实现成功人生的关键[3]。 二、调查的基本数据分析 本次调查共发放问卷130份,有效问卷120份。调查对象为中南民族大学2010级学生。经过统计数据的分析,发现以下几个特点: (一)家庭理财教育与大学生的消费行为存在相关性 80%的大学生认为,家庭经济状况影响自己的消费,71%的学生认为消费水平受家长的忠告的影响。如果父母追求时尚、品牌,其子女也多会倾向于品牌消费;家长对子女的教育存在不同方式,相比较而言,家长对男孩的理财方式要求更严格一些;对独生子女采用溺爱放纵的理财教育方式,女生更多的是冲动型消费,男生则是攀比型消费和超前消费;农村的孩子理财更趋向于保守;学历对教育也有一定的影响,学历越高月放纵,学历越低的越谨慎;城市大学生比农村大学生更易产生攀比型消费、冲动型消费和超前性消费。 (二)学生缺乏理财的基本能力 “缺钱”在当今大学校园是一种普遍感觉[4]。一个大学生的花费归纳起来有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伙食费,此项消费占到60%以上;二是服装消费,平均消费占总支出的10%;三是在交际方面的消费:朋友生日、恋爱消费,也是不少男大学生的重要支出;四是给自己“充电”的消费:学英语、考研辅导班、考英语四六级、考计算机等级证等等,都是不菲的花销,有30%的同学存在此项支出;五是不少大学生喜欢玩数码产品,例如手机、电脑等费用。大学生不知道如何规划自己的消费计划,有记账习惯的不足10%,有一半以上的学生资金花不到月底。大学生存在理财困惑的比例达到90%以上,99%的同学渴望理财方面的教育和培训。 三、问题产生的原因 中国深受儒教伦理的影响,内心存在这样一种观念“君子言义,小人言利”,家长不愿意或干脆不在孩子面前谈钱的事情。许多家长始终认为,只要孩子学习好,能考上大学,就前途光明。在高中之前的任务是学习,多数孩子终日被埋在书堆里,除了学校学习以外,有的父母倾其所能地对孩子们进行电脑、书画、琴棋、体育等方面的教育,而唯独忽视了对孩子的理财教育,忽略了对孩子早期理财能力的培养。从小学到高中,家长一手包干支配金钱,没有给孩子充分的消费自主权,如果孩子在没有问过家长的情况下,孩子花钱就会受到家长的训责。有的父母认为“赚钱养家和管理钱财是大人的事,孩子离这些还很遥远,至于理财能力,长大了可以无师自通,不用给孩子钱花”。很多孩子极少或从未自己经手过钱,上大学了,离家也比较远,大学生们才开始理财,由于缺乏相应的知识,大学生面对理财时普遍感到困惑,理财只能跟着感觉走。 四、财商教育的两点建议 首先,家长应该对财商教育给予重视。大学生的消费习惯受制于期理财观念,理财观念可以后天习得。研究表明,在孩子早期阶段进行理财教育会事半功倍。孩子的金钱价值观和消费习惯尚未定型,如果此时进行理财教育,那么孩子能学会安排10元钱的用途,明天给他10万元甚至更多的钱,都能游刃有余地处理好。有关专家认为,财商知识教育,是一种在生活中引导孩子体验和管理金钱的实践,也是引导孩子学会规划梦想和管理人生的生存教育,更是引导孩子学会感恩父母、建立责任感、获得独立自尊等健全人格的教育。正确的财富观念、理财意识和良好的理财习惯,将使孩子终身受益。 其次,在财商教育方面,父母要改变观念。父母是孩子最好的老师,财商教育要从娃娃抓起,这就需要家长在行为和观念上有所改变。首先,家长要加强自己理财能力的提高,转变传统的“小人喻于利”的传统观念,重视孩子的财商教育,摒弃智商第一、学习第一的错误观念,对孩子进行正确的金钱观和理财观的教育,帮助孩子制订科学的消费计划,利用适当的时机和在一定的范围内鼓励孩子进行储蓄、投资等实际的理财实践。其次,家长要学习财商教育的科学知识,并为孩子制定一个从幼儿园到上大学的财商教育计划。幼儿园阶段认识钱的来源和用途,小学阶段挣取和用好零花钱,初中阶段学会记账管理好钱,高中阶段学习投资的基本知识,大学阶段是独立管理财富的开始,此时的内容应该包括独立安排每月的生活开支;学会有效“节流”和“开源”;如何正确使用信用卡,怎样进行有计划的投资等等,即使到了大学阶段,家长仍然要对孩子的理财观念施以引导。总之财商教育非常重要,家庭理财教育应该趁早,内容和方式上应该跟上时代的步伐。 作者简介:钟扬(1991-),女,中南民族大学经济学院金融专业本科生。 家庭理财论文:证券投资在家庭理财中的地位和作用 [摘要]本文介绍了家庭理财的概念、家庭理财的重要性及证券投资在家庭理财中的地位和作用。结合当今经济形势,在理财的众多方式中,证券投资对于家庭资产的保值、增值的作用已日趋明显,储蓄这种传统的方式已不再是广大民众理财的唯一途径。本文结合实例论述了证券投资特别是股票投资的收益、风险及风险防范,简单地介绍了开放式基金投资与股票投资相比的优势。 [关键词]家庭理财;储蓄;股票开放式基金 经济的快速发展一般都伴随着物价上涨,社会就业水平的提高也伴随着一定的通货膨胀,在这种经济环境下,储蓄这种传统的理财方式已不能实现资产的保值和增值,更不能实现家庭全方面、多层次的理财目标,而证券投资可以弥补这种缺失。在今天理财投资的趋势下,证券投资在家庭理财规划中已占有不可或缺的地位,只要能根据家庭资产状况合理地选择投资工具和进行资产投资配置,证券投资就能弥补储蓄的不足,起到实现资产保值、增值的作用,同时通过长期的投资规划可以使家庭资产的深化配置更加趋于合理,以实现家庭不同阶段的理财目标。 家庭理财就是管理自己的财富,进而提高财富的效能的经济活动。理财也就是对资本金和负债资产的科学合理的运作。通俗地说,理财就是赚钱、省钱、花钱之道。理财就是打理钱财。就家庭理财规划的整体来看,它包含三个层面的内容:首先是设定家庭理财目标;其次是掌握现时收支及资产债务状况;最后是如何利用投资渠道来增加家庭财富。 如何使自己家庭的财产实现一定的保值、增值,以应对各种不确定因素,如通货膨胀、紧缩等带来的财产贬值对每一个家庭和个人都是非常重要和必要的。俗话说,“你不理财,财不理你”,这句话形象而又生动的告诉了我们只要用心去打理你的资产就能实现预期的理财计划。 理财计划包括很多方面,如消费和储蓄计划、保险、养老规划、投资筹划等,本文从投资的角度来论述,通过具体实例来阐述投资特别是证券投资对于当今社会和环境下的家庭理财的重要性。 谈到证券投资,人们就会想到股票、债券、基金这些名词,它们都是证券投资的不同方式,尤其是在2006年年底到2007年,中国股市出现了大牛市,这也给社会中不同阶层的人们带来了不小的影响,出现了当时“全民炒股”的现象,从企业白领到街头摆摊的小商贩,人人手里都有几只股票,不管是否懂得股票投资的来龙去脉,大家都能说出个子丑寅卯,也都盼望着自己的股票不断的涨停。这说明人们在追求财富方面都有迫切的愿望,也正是大家这种迫切的心情让当时的人们近乎疯狂的参与到股票交易中,结果是绝大多数人都失去了理智,一味地追涨,当股市大跌时连割肉都没来得及,面对跌去76%市值的中国股市,中国的股民的发财梦一下子随着股市泡沫的破灭而破灭了。 上述情况反映的是当时社会公众的投资状况,当然,除了股票外还有很多人选择了股票和基金两种投资工具相结合的方式。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人们的对资产保值、增值的意识已经从定期储蓄、国库券开始向证券投资转变,因为大家都知道储蓄的实际利率是负的(实际利率=名义利率-通货膨胀率),把钱放到银行里得到的利息已抵御不了通货膨胀所带来的货币贬值的影响,想要实现个人或是家庭的资产保值、增值及长远的更高的财富追求已不能靠储蓄来实现了。于是大家开始互相了解、学习、交流证券投资方面的一些名词、知识,在考虑到风险因素的影响时,一些人首选开始尝试投资基金,在经济向好的势头下,基金的收益率要大大高于储蓄所带来的收益,而股票的收益又优于基金,当然,风险也高于基金,后来越来越多的人纷纷到证券公司开户,开始尝试股票投资,都获得了不同的收益。 以笔者本人的投资经历为实例来证明证券投资在个人和家庭理财中不可或缺的地位和对实现资产保值增值的作用。笔者在2006年年底至2008年上半年也先后进行了封闭式基金、开放式基金和股票的投资,本金是4万元,其中2万元进行了基金投资,另外2万元进行了股票投资,2007年的投资收益已达到近1万元,投资收益率近25%,远远地超过了这一段时期的银行一年期定期储蓄利率(2006年8月为2.52%,2007年8月为3.6%,2007年12月为4.14%),而2007年的通货膨胀率为4.8%。可见在2007年的实际利率已为负值,通过储蓄已不能实现资本保值,更谈不上资本升值,而证券投资带来的收益不仅弥补了储蓄方面的损失,且实现了资本增值,从理财角度来说,证券投资的优势大大高于储蓄。在此基础上,可实现资本的不断积累,通过合理的资产配置,可以实现长期的良好的投资操作,有助于实现稳定的收益。 当然,任何投资都是有风险的,收益与风险是成正比的,风险越高收益也就越高,高收益伴随着高风险,这是每一个投资者都要面对和接受的,证券投资也不例外。以股票为例,股票能带来高收益,也具有高风险,如果没有一定的股票投资知识,盲目进行投资,势必会在投资中承受着巨大的风险,最终导致投资亏损。 笔者认为如果要想规避股票投资的风险,使投资收益最大化,应该注意以下几点: (1)学习掌握必要的股票投资知识,深入了解股票市场,让自己掌握尽可能多的理论知识,如通过图形来分析股票的走势,这是进行股票投资的基础和前提。 (2)积极关注基本面的信息,掌握经济动向。政府出台的一些经济和宏观调控的政策等重要信息对股票市场大的环境会产生不可忽视的影响,这些具有导向性的信息往往决定近期大盘的走势。 (3)积极关注某些重点行业的各方面消息,无论是利好消息还是利空消息都要掌握,这对某些行业的股票的长期投资都会有很大的影响。 (4)分散投资,风险对冲。不要把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选取不同类型的股票进行交易,在不同股票有涨有跌的情况下,上涨股票的收益可以弥补下跌股票的损失,这样可以规避某只股票连续下跌对投资收益带来的影响。 (5)合理的运用资金进行投资。在投资股票时合理分批的将资金投入到股票市场中,尤其是在一只有潜力的股票下跌时,当股票下跌到一定的价格时,适时补仓,将投资成本逐渐拉低,以待股票上涨时获得较高收益。 (6)保持清醒的头脑和良好的投资心态,适时的进行卖出。如果一味地追求更高的收益,没有根据的判断股票的持续上涨,不在适当的价格卖出,盲目的盯住眼前的收益,忽略了潜在的风险,很可能落得一败涂地。 就当前的经济形势和市场信息综合分析,现在我国股票市场与2006—2007年的牛市相比处于一个震荡调整的市场,对于个人投资者投资股票来说相对风险较大,而基金投资对于家庭理财就现在的形势下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以开放式基金为例,目前可投资的开放式基金有900多个,其中又大体分为股票型、债券型、股债平衡型、特定策略混合型等不同类型的开放式基金。从理财角度出发,可以根据风险承受能力及厌恶程度来选择不同类型的基金进行投资,股票型基金的走势与大盘联系较密切,风险相对较大,而债券型基金的风险则相对较低,在投资时可根据家庭资产具体情况和近一段时间内的市场走势在不同类型的开放式基金中进行不同比例的资金配置,以实现资产保值、增值,同时做到规避股票市场上的投资风险。随着基金管理规模的不断扩大,基金已然成为目前中国证券市场上最重要的机构投资者之一,其投资理念、投资取向、投资风格和管理水平,对证券市场的走势,乃至整个市场的结构化和制度化的完善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以上就是笔者对证券投资在家庭理财中的作用和地位的一些看法和浅显的论述,证券投资对于家庭资产的保值、增值有很大的积极作用,它是家庭理财的重要组成部分,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而要想利用好证券投资工具,实现理财计划,保证资产投资的较高收益,就要在具备一定的投资知识,掌握一定的经济信息,充分了解市场风险的前提下进行投资,以良好的心态应对市场波动对投资带来的影响,适时地做出调整,才能在证券投资的道路上立于不败之地。 利用好投资工具,成功实现各阶段的理财计划和最终的财务自由是一个值得深入思考的问题,也是一个不断发展的、动态的研究课题。 [作者简介]李贺(1984—),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家庭理财论文:高速货币化进程中的家庭理财策略探析 内容摘要: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伴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的全面建立,我国经济的货币化程度也在不断提升。改革开放三十多年,也是我国高速货币化的三十多年。本文主要探讨在高速货币化的进程中,居民如何合理应对高速货币化对存量财富的侵蚀。 关键词:改革开放 高速货币化进程 家庭理财策略 自从信用货币产生以来,经济体系便从纯粹的实体经济运行,逐步演变为实体经济和货币经济的交融运行,经济学家们把这一过程称之为“货币化”。 按照戈德史密斯的看法,经济货币化是一个经济社会中实体经济向货币经济转化的必然过程。在这个过程中,货币参与商品和劳务的交换比例在不断升高,在投资活动中所占的权重不断增加,参与社会剩余产品的分配比例也在逐步提高,货币的重要性在逐渐增强。 高速货币化进程对居民存量财富的影响 (一)我国高速货币化进程现状 相对于自给自足的物物交换而言,我国的高速货币化进程,首先表现在货币的使用范围不断扩大。比如,对于我国20世纪50年代到20世纪80年代末的城镇居民来说,政府基本上负责了居民的教育、医疗、住房、养老等方面,日常生活中只有柴、米、油、盐、布等生活必需品才用得着钱,并且得有票证配给;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持续推进,到20世纪90年代中期,货币的使用范围从日常生活扩大到了教育、住房、医疗、养老等诸多领域。 我国高速货币化进程的另一个表现是货币的发行量在较短的时期中急速膨胀。从每年净投放的现金来看,我国在1981年为50亿元,2010年则为5535亿元,增长了100多倍,流通中现金则从3200亿增长到4.5万亿,增长了14倍,如果考虑到高科技的交易工具,如银行卡对现金的巨大渗透和替代效应,我国净投放的现金量增长的速度会更快。从广义货币M2的余额来看,我国1981年为1.9万亿,2010年则为72.6万亿,增长了38倍。 我国高速货币化进程的第三个维度可以用M2/GDP比率来反映。国际上通行的做法是采用一定时期的货币存量与名义收入之比(M2/GDP)。过去的30年,我国的M2/GDP比率始终是全球最高的。 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数据,在口径基本一致的条件下,选择中国、印度、日本和美国四个国家的数据进行比较,可以得到三个方面的结论:第一,从1990年开始,我国广义货币供给(M2)与名义GDP的比率一直呈上升状态,1990年为0.82,2001年上升到1.65,2010年创历史新高,达2.17。第二,我国的这个比率也仅仅比日本同时期的水平低,而高于美国和印度,2009年美国和印度的M2/GDP均在0.9左右,日本约为2.1。我国的这一比率是美国和印度的两倍,而比较接近全球公认的泡沫化国家日本。第三,我国2010年的这个比率和日本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初的水平相当,高于日本在泡沫化早期的水平。比如,1980年日本的这一比率为1.37,1985年为1.57。通过对比,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我国30年的高速经济发展是和高速的货币化进程相伴的。 (二)高速货币化进程对居民存量财富的影响 高速货币化进程对居民存量财富的影响是惊人的。高速的货币化进程使居民的存量财富出现大幅度的缩水,钱本身随着时间的推移也越来越“不值钱”。 在改革开放之初的万元财富,经过30年的高速货币化过程,到今天应该相当于多少呢? 为了便于比较,本文分别选取1981年、1991年、2001年和2010年这四个时点来考察,来做一对比。 首先,从居民人均收入看,上述四个时点的人均收入分别为463元、1570元、6860元和19109元,30年间,城镇居民人均收入增长了41倍。这样算下来,当初的1万元相当于今天的41万。 其次,从居民人均储蓄看,上述四个时点的居民人均储蓄额分别为:52.4元、786元、5780元和22920元,人均储蓄增长了437倍之多。改革开放之初的1万元,相当于当时人均储蓄的191倍,折算到今天大致和437万元相当。 第三,从居民人均GDP看,上述四个时点分别为0.075万元、0.169万元、0.752万元和2.97万元,增长了近40倍。所以,如果当时的万元财富能跟上人均GDP的增长,改革开放之初的1万元,大致和当今的40万元相当。 第四,从通货膨胀率看,根据我国的统计年鉴,从1981年到2010年的30年间,我国CPI的平均值不过5.5%,除了1988、1993、1994、1995这四个年份出现了两位数的通货膨胀外,期间并没有经历长期的、持续的、严重的通货膨胀。如果把1981年的CPI定为基期,指数为100,以上四个时点的CPI分别为100、190、390、485,即总体物价水平上升了4.85倍。所以,按购买力来衡量,改革开放之初的1万元相当于现今的4.85万元。 最后,从拥有财富的社会地位和心理感觉看,改革开放之初能拥有万元财富的人,受人尊敬,被人羡慕,而如今,拥有千万资产的人恐怕也未必能有当时万元户的社会地位和心理感觉。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改革开放之初的1万元要相当于今天的千万元。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我国在改革开放的30多年中,基本上是处于资本短缺的时期,而劳动力的供给相对充裕。根据经济学的边际原理,资本理应获得超过劳动力报酬的回报,换句话说,就是资本的增值速度理应超过劳动力报酬的增加速度。 高速货币化进程中的理财策略分析 改革开放以来的高速货币化进程,对居民存量财富的影响是显而易见的。 对普通居民来说,在家庭理财中,可以选择的投资品种主要有银行存款、商业保险产品、证券投资基金、股票、黄金、艺术品、房产等。为了使居民的财富能有效应对高速货币化进程的侵蚀,合理的资产配置策略就显得尤其重要。 (一)现金、储蓄等—满足家庭流动性要求即可 高速的货币化进程不利于持有银行储蓄和中长期固定收益类投资产品。在家庭理财规划的资产配置中,现金、储蓄等低风险、低收益的金融工具是家庭理财的基础,为家庭经济活动提供良好的流动性,以应对家庭的日常开支和不时之需。因为,现金、储蓄等具有充分的流动性,相当于家庭财富的血液。因此,为了充分发挥资金的效率,在理财规划中,家庭的流动性比率一般为3-6(流动性资产与家庭月度正常开支的比值)。既然家庭资产配置中的现金、储蓄等的作用不可替代,而高速货币化进程又使居民持有的现金和储蓄、国债等面临大幅缩水,所以,在家庭的资产配置中,现金、储蓄、国债等的配置在满足流动性的前提下越少越好。对于收入比较稳定的家庭,建议流动性比率控制在3即可,对于收入稳定度不高的家庭,建议家庭的流动性比率控制在4-6即可。 (二)商业保险—适度即可 保险是家庭理财的基石,是家庭财富的骨骼。理所应当地,商业保险产品也是家庭资产配置的必备产品。 商业保险有许多功能,比如提供人身保障、财产保障;对保险公司的高端客户来说,商业保险还有财富保全、合理避税和隐匿资产等功能。但它最基本的功能还是为愿意购买它的家庭提供保障。 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我国的商业保险逐渐走入寻常百姓家,保险公司也推出了许多兼具理财功能的创新型商业保险产品,一些家庭为了应对通货膨胀对金融资产的侵蚀,选择了过量的理财型保险产品,甚至把保险理财产品作为家庭资产配置的主要对象。 其实,家庭通过购买保险理财产品进行资产配置,对于防范和避免因疾病或灾难而给家庭带来的财务困难确实有效,同时还可以利用保险公司的理财专家使保险资产保值和增值。假如根据保险理财产品的分红收益进行测算,就会发现保险理财产品的收益率一般和定期储蓄存款相当。以定期存款的方式保有财富,抵抗不了高速货币化进程对财富的侵蚀效应。 人的一生充满生、老、病、意外、死亡的风险,普通疾病也会短暂地影响家庭的生活质量,重大疾病则会让一般家庭倾家荡产。由于社会保险的低费用、广覆盖、福利性的特点,较难完全满足家庭风险管理的要求。所以,在家庭理财规划中,商业保险也是必须配置的,但一定要适度,绝对不能把更多的金融财产配置在理财型的保险产品上。 (三)“稀缺品”—量力而行 在经济学上,长时期内的“供不应求”即为“稀缺”。“稀缺品”,就是少而珍贵的物品。“稀缺品”的最直接表现就是商品“价格的不断攀升”。有用的东西不一定值钱,但“稀缺品”,比如古董、名人字画等,由于它们带有历史、人文的印记,往往会价值连城。为了问题的简化,在本文中,“稀缺品”泛指贵金属、珠宝、邮票、古董、古家具、名人字画等。 通常而言,投资收益与投资风险是正相关的。投资的预期收益越大,伴随的投资风险也越大,这种规律在稀缺品以外的其他投资形式上表现得较为明显。但稀缺品投资却与此不同,它们的投资特点是风险小,但投资潜在收益却较高。这主要是这类物品的稀缺性和不可再生性所致,稀缺品具有极强的升值功能,一旦购入,很少会贬值。 当然,稀缺品投资也存在几个方面的不足。首先,对这类投资者而言,要求其有相应的鉴别能力。其次,投资稀缺品所需要的资金量相对较大,投资的门槛较高,一般的家庭难以承受。最后,稀缺品的变现能力相对较弱。因此,稀缺品可以是家庭的资产配置产品,但家庭应该根据自身的情况量力而行。 (四)基金、股票—积极配置 证券市场是我国改革开放和市场化改革的产物。假如投资者在我国证券市场发行股票之初,购买1万元以上证综合指数为标的的指数型基金(假设当初就有这样的基金的话),投资者持有到今天,其市值接近40万。如果分别购买0.5万元的深发展A股票和万科A股票并持有到今天,两支股票的市值接近60万元。显而易见,基金和股票这些高收益、高风险的投资工具可以对抗高速货币化对财富的侵蚀。 如果把家庭的资产配置比做一个人,那么基金、股票就是理财之魂,理财之肌肉。只有基金、股票才能对抗高速货币化进程对存量财富的销蚀。积极配置基金、股票,可以使资金升值,可以使财富成长。其中的道理很简单:一般来说,上市公司都是行业前景广阔、治理结构良好、管理团队精干、经营业绩稳定、规模不断扩展的优质企业。它们的营业收入增长率和税后利润增长率往往会超越同期GDP的增长速度,而企业股票的价格增长往往和企业的税后利润增长率正相关。 从短期来看,投资基金、股票有较大的风险。尤其在我国证券市场刚刚起步和快速发展的今天,证券市场走势很不平稳,波峰和波谷较多。但从长期来看,在市场跌宕起伏之中,优质的公司就会脱颖而出,给投资者带来丰厚的回报。如果投资者在20年前秉承价值投资的理念,选择三到五家优质的公司股票,买入并长期持有到今天,肯定有效地抵御了高速货币化的侵蚀。 综上所述,我国改革开放的30多年,也是高速货币化进程的30多年。在高速货币化进程中,我国的经济保持了年均9%的增长速度,CPI的增长速度平均在5%左右。为了使居民的财富不仅能够抵御通货膨胀的影响,还能够战胜高速货币化对财富的侵蚀,家庭的积极资产配置策略就显得尤其重要了。
企业财政政策研究:支持我国小微企业发展的财政政策研究 摘要:随着时代的不断发展,经济主体的形式也在发生着变化,在当今的社会,不但是国有大型企业对经济有贡献,小微企业同样也在经济中发挥了不可或缺的作用,并且在促进经济增长、解决就业、科技创新、保障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受世界大的经济环境的影响,我国当前经济下行压力较大,恶劣的经济发展环境已经让小微企业的发展变得非常的艰难,同时,小微企业还可能遭遇人才流失、融资困难等问题,这些都制约着小微企业的发展。政府如何通过财政政策的调节来解决小微企业所面临的困境,是我们这篇文章重点要思考的关键问题。 关键词:小微企业;发展;财税政策 小微企业在我国的经济发展中一直拥有着不可小觑的地位,是支撑国民经济增长的基石,也是推动产业结构升级的底层力量。但自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以来,小微企业生产经营出现退化迹象,外部需求减少、成本上升、市场竞争激烈、融资难等一系列问题,阻碍经济增长和推动就业发展。因此推动小微企业发展刻不容缓,国家应结合实际推出一系列适合的财税政策来帮助小微企业走出困境,发展壮大。 一、小微企业的含义及特征 (一)小微企业的含义 小微企业的含义在理论界一直没有一个公认的概念,在2011年,经济学家郎咸平教授提出了关于小微企业的一个概念,他认为小微企业是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家庭作坊式企业,个体工商户等类型企业的总称。同年7月份,国家工信部、发改委、统计局、财政部等及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规定》,把我国中小企业按营业收入、从业人员数量等指标分为了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如下(见表1): (二)我国小微企业的特征 目前在我国的小型、微型企业具有如下几个显著的特征:第一、我国小微企业的投资主体具有多样性的特点,但私营企业性质是主体,小微企业的企业所有制形式也具有多元化特点。第二、小微企业由于自身规模和资金实力相对来说较弱,大多数小微企业聚集在劳动密集型的行业领域。第三、我国小微企业由于自身所处的地理位置不同,还表现为区域差异的特征,经济发达地区小微企业比较集中,发展状况良好,欠发达地区小微企业数量少,发展潜力不足。第四、我国小微企业根基薄弱,受外部环境影响很大,有些小微企业生命力比较顽强,有些小微企业不堪一击。当前我国的小微企业数量众多,在各行各业都存在大量的小微企业,尽管小微企业的生产规模小,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相对比较单一,具有明显的地区的差异特征。 二、我国小微企业发展的现状及问题――以大连市为例 (一)大连市小微企业发展现状 大连作为东北经济发展的一个前沿城市,小微企业已经成为大连社会经济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对大连的经济起到了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由于大连所处的地理位置和自身的特点,小微企业的发展起步较早,生存环境比较宽松,通过数据的调查我们发现,小微企业对大连的GDP的贡献平均达到近一半以上,小微企业的税收占大连市财政收入的30%左右,小微企业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大连的失业问题。但近年来,受国际经济大形势的影响,大连的经济发展也遇到了瓶颈,东北整体的经济发展都比较低迷,GDP增速均排在倒数,在@样的情况下,大连的小微企业也收到了冲击,发展过程中也面临着众多的困境。 (二)现阶段我国小微企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以大连市为例 1.银行门槛高导致小微企业融资困难 近年来受国家经济政策的影响,银行的银根缩进,银行的贷款规模被限制,商业银行不再像以往一样通过大量的放贷来追求由于规模大而产生的经济效益,经济的不景气、发展环境的恶化使得银行的呆坏账比例不断提高,为了规避风险,商业银行在提供贷款上更加的谨慎,需要对贷款者进行严格的审核。小微企业由于自身规模较小,承担风险的能力较弱,因此在融资问题上就存在着巨大的困难。由于融资难,导致小微企业的发展链条很容易就断掉,或者丧失一个较好的发展机遇。 2.小微企业的发展模式和方向缺乏个性,存在着互相模仿的情况 在我国,小微企业在经营、投资、发展规划等问题上缺乏个性,盲目的投资活动很多,或者相互模仿,当一个企业在某个领域取得了效益后,其他企业就会一哄而上,而不会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理性的做出经营决策。这导致了某些行业竞争加强,利润很快被分割殆尽,大批小微企业纷纷倒闭死掉,而在其他的领域缺乏小微企业的进入,产品和服务提供的数量又会出现不足的情况。 3.金融服务机构的缺失 为了缓解小微企业在融资、发展等方面的困难,大连市政府于2011年9月出台了一系列的方针政策,如针对小微企业融资难的,大连市政府出台了《大连市扩大小微企业融资实施方案》,在实施方案中提出了金融机构要全面做好小微企业发展的后盾工作等,大连市的金融机构纷纷开始行动,但是通过一段时间的政策实施我们发现,这些措施依然没有彻底解决我市小微企业的融资问题,对融资主体的审核要求严格、审核程序复杂、融资期限过短等等问题仍然存在。 4.小微企业经营管理不规范,人才短缺现象严重 小微企业内部管理不规范、企业诚信缺失,同时小微企业由于规模小、底子薄、利润低、环境艰苦、待遇不高、经营艰难、前景不明等原因,因此小微企业很难留住人才,管理的混乱和人才的缺失导致了小微企业在发展壮大、做大做强方面都存在着极大的困难。 三、我国现行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的财政政策的不足 (一)我国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没有形成体系,政策缺乏联系性 自2002年6月份我国出台了第一部关于中小企业的法律--《中小企业促进法》之后,又在2009年颁布了《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2015年国家再次出台《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等。这些财政政策的出台,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小微企业的投资发展环境,但纵观这些政策我们发现,其内容缺乏关联性,没有形成一个完整的政策体系,缺乏政策的连续性。 (二)国家对小微企业支持的财政资金数额不足 为了鼓励小微企业的发展,政府建立了小微企业的专项发展基金,这些基金解决了一部分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但就全国范围来看,专项发展基金的数额还不足,难以保证小微企业的资金需求。另外,专项基金的分配、运营也存在着不当之处,导致财政资金对小微企业的支持效果总体并不明显,削弱了财政政策对于小微企业扶持的影响力。 (三)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和民间社会资本起的带动作用不明显 融资难、信用担保体系不健全这些因素都是制约小微企业发展的因素,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政府出台扶持政策、建立小微企业专项发展基金、鼓励民间资本提供信用担保等等,然而政府的力量和资金毕竟有限,政府力图通过自己的行为带动民间资金的进入和参与,目前,政府的带动作用并不明显。 四、完善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的财政政策研究 (一)政府要结合实际情况出台政策措施,扶持小微企业的发展 小微企业的发展壮大离不开国家政策的扶持,因为小微企业的自身特点,以及小微企业对我国经济的重要影响,小微企业已经成为我国经济所有制结构中的一种重要的形式。为了扶持小微企业的发展,政府已经出台了很多的优惠政策,如对小微企业进行税费的减免,提高一些税的起征点,给予相应的财政补贴等等,另外,国家还应根据小微企业的成长规律,建立一套完整的政策体系,确保政策具有延续性。 (二)建立小微企业的信用担保体系,改善融资环境 小微企业在融资过程中由于自身信用不足,因此很难在商业银行获得融资,针对这个情况,国家推进了小微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建设进程,积极鼓励社会中的民间资本进入到担保体系当中来,并对从事信用担保的机构给予相应的税收优惠和税收减免政策。 (三)不断完善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解决小微企业员工的后顾之忧 在制度建设上,政府应不断完善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尽快将小微企业纳入到社会保障体系之中,妥善解决好小微企业员工的后顾之忧。小微企业在人才上的弱势主要是因为小微企业风险性比较大,企业实力比较弱,员工的正当待遇难以的到保障,因此小微企业很难吸引到优秀的人才,即使有人才来到企业中,如果]有响应的保障措施,人才的流动性也不较大,很难留住人才。因此针对这种情况,我们建议国家要尽快将小微企业也纳入到社会保障的体系当中,和其他企业一样享受国家给予的福利待遇和优惠政策,让身在小微企业工作的员工无后顾之忧,全身心的投入到工作中。 (四)针对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建立小微企业专项发展基金的融资体系 小微企业的发展离不开资金的支持,针对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目前在政府的主导下、在社会各方面的大力配合下,我国已经建立了中小企业的发展基金,该基金的主要用途是支持那些处于创业期的小微企业,解决它们的融资困难的问题,另外,针对科技型的小微企业,国家还有一些特殊的专项基金给予扶持。对于小微企业来说,应该利用好这些支持政策,借资金带动的契机,加快自身的发展。 五、结语 随着时代不断发展,经济全球化的今天,小微企业的发展状况近年来越来越受到公众的关注,作为国家经济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政府部门也开始越来越关注小微企业的发展状况了,并适时的出台一些鼓励和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方针政策等,但是无论如何,小微企业面临的困境依旧很严峻,除了政府的积极努力外,小微企业自身也要做出改变,在双方的共同努力下,我国的小微企业才能走上一条健康、持续发展的道路,才能为国家的经济发展继续贡献自己的力量。 企业财政政策研究:切实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的财政政策研究 摘要:经济新常态下,随着银行控制风险,贷款条件更加严格,小微企业融资难度不断加大。文章结合江苏省南通市实际,分析了小微企业融资难的原因,建议通过创新财政资源金融化配置、支持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引导发展多元化金融等方式,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 关健词:小微企业;融资难;财政金融政策 小微企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是创新创业的重要载体。当前经济下行,小微企业面临着一些突出矛盾,特别是“融资”已成为制约其发展“瓶颈”。南通是民营经济大市,研究财政金融政策,充分发挥政策效应,切实解决新常态下小微企业融资边缘化的问题显得十分重要。 一、南通市小微企业融资现状 (一)银行融资喜中有忧 2016年9月底,南通市小微企业贷款余额为1711亿元,同比增长13.6%;比年初增加151亿元,增长9.6%,但低于全部贷款平均增幅1.5个百分点。其中,信用贷款仅占4.3%,银行还是更愿意为能提供抵押担保的小微企业发放贷款。 (二)内部融资空间有限 小微企业内部融资主要来源于留存收益。目前,小微企业面临着原材料和用工成本上升的困境。南通市大部分小微企业为传统加工业,议价能力弱,无法向下游企业转移增加的成本,必然影响利润。 (三)直接融资门槛较高 我国债券、股票融资条件较高,一般小微企业很难具备资格达到要求。同时这两种方式融资金额往往较大,与大部分小微企业资金需求特点不符。南通市的小微企业很少能通过发债、上市等方式获得资金。 二、小微企业融资难的原因分析 (一)小微企业信用建立难 一方面,小微企业财务不规范、财务报表缺乏可信性,银行无法对企业信用进行有效评估。另一方面,小微企业担保抵押物有限,特别是科技型小微企业,担保资产匮乏现象更明显。 (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滞后 金融机构存在信息不对称的顾虑,即使信用状况好的企业有时也很难通过银行及资本市场融到足够的资金。同时,担保机构相对于小微企业发展,数量偏少,增信担保服务能力不强。 (三)金融体系层次建立不完善 应为小微企业服务的邮储银行、农商行等,实际上更倾向于给国有、大中型企业放贷。小微企业使用资金频率高、单笔金额较小,评审成本相对高,加上银行考核机制,信贷员积极性不高。此外,符合小微企业要求的其他融资方式,如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及各种产权交易市场等尚未成熟。 三、南通财政支持小微企业融资的政策及效果 (一)支持创新小微企业融资产品 财政出资设立1.5亿元债权类融资基金,联合银行推出金融创新产品,通过基金增信,与银行共担风险,支持小微企业融资。从2013年起,先后开展了科技“资金池”贷款、小微企业“助保贷”、 “创业贷”、“苏微贷”等业务,累计为近千户小微企业提供融资超40亿元,平均成本基准上浮不到20%。 (二)强化小微企业担保扶持服务 出台促进担保机构发展的相关政策,3年来市财政兑现扶持资金近4000万元,支持担保公司低收费、扩规模。设立亿元区域集优直接债务融资基金,通过基金增信担保,成功发行1.6亿元“区域集优”债,为中小企业直接融资开辟了有效途径。 (三)运用股权方式支持创业融资 通过 “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设立科技、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基金,重点满足初创期和成长期企业资金需求。开展“投贷保”试点,由政府、银行、担保、创投联合运作,如企业不能按期还款,由科技创投公司将债权转化为股权。 四、财政撬动金融资源支持企业融资的建议 从南通实践看,财政政策、金融政策联动,财政资金与金融工具结合,是缓解小微企业融难的有效途径。针对政策执行中存在问题,借鉴先进地区经验,提出以下建议: (一)完善政策支持体系,强化政策措施落地 1.整合资金政策,提高创新产品运作水平。整合专项资金,减少无偿补助,采用可持续的财政资金资本化运作模式,辅以风险补偿、担保、贴息等方式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加大现有融资创新业务产品的宣传力度,进一步完善办法,优化流程,提高政策知晓度,让更多小微企业享受政策红利。 2.加大扶持力度,构建风险补偿新机制。支持商业银行拓展小微企业新客户,加大财政对信用贷款风险补偿力度。改变风险补偿办法,不再对银行信用贷款损失逐笔进行补偿。根据各银行信用贷款发生额,由市财政按年度给予一定比例的风险补偿。如,全年为小微企业提供信用贷款额度达5000万元以上的,按信用贷款总额3%的进行风险补偿。 (二)探索多种担保方式,弥补企业信用缺陷 1.政府政策性担保与再担保相结合。近期,上海市区两级财政和部分商业银行出资,设立了首期50亿元的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可借鉴上海做法,财政引导组建政策性再担保基金,利用市场机制放大担保基金,支持担保公司更好地为小微企业融资服务。 2.支持担保机构做大做强和业务创新。通过财政注资、兼并重组等方式,增大国有担保机构资本规模,增强融资担保能力。促进银行与担保机构的合作,鼓励银行根据担保机构实力,实行差别化保证金缴纳比例,对优质担保机构免收保证金。支持国有担保公司牵头设立小微企业转贷基金,市场化运作,建立转贷应急机制。 (三)引导多元化金融发展,拓展企业融资渠道 1.鼓励地方金融机构服务小微企业。积极鼓励农商行等降低门槛为小微企业服务,探索实行流转贷、循环贷,缓解小微企业“先还后贷”造成的资金周转压力。积极推动建立多层次地方金融体系,支持区域金融资产交易所、中小企业融资服务中心等建设,为小微企业提供多样化的融资服务。 2.进一步激发民间资本投资热情。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吸引社会资金、民营资本创业投资。借鉴“西湖模式”,联合财政、银行、社会资金,设立“小企业集合债权信托基金”,通过银行向社会发行理财产品,做大基金规模。由政府、银行、信托等组成评定委员会,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提供债权融资。在此基础上,探索通过设置期权、增加赎回机制等方式,赋予企业灵活掌握融资规模自主权,激励企业改善经营状况,增强社会资本的投资兴趣。 企业财政政策研究:服务小微企业财政政策研究 摘 要 当前,政府在支持小微企业的发展方面所提供的财政政策仍然存在一定问题。为了小微企业更好地发展,必须针对这些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以加快市场环境的改善,同时也使得小微企业摆脱不利的发展困境,实现健康发展。 关键词 小微企业 财政政策 一、服务小微企业财政政策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税收政策存在普适性 当前我国小微企业主要承担税收负担和税外负担两种负担。根据税法的规定,小微企业和其他企业一样,同样需要缴纳增值税、营业税以及土地使用税等多种税费,可以说税负繁重。同时,有的私营小微企业还存在双重征税的情况。甚至有的作为企业法人的小微型的个体工商户还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很多还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除了税收负担以外,小微企业还要承担税外负担,主要是各种税外基金、行政费用以及税款和罚款等,在这些有强大的收费权部门面前,小微企业所能做的就是忍痛缴费,别无他法。不仅如此,社会保障费用近些年来也日益加重,社会工资水平也日益攀升,社会保障费用已经成为小微企业的巨大负担,使得企业的社会压力被无形加大。对于小微企业来说,即便是在资本运营效率低下甚至无效时,仍然需要清偿债务、支付贷款利息,并承担其他各种税费负担,导致小微企业利润收益持续走低。另外,小微企业不能上市,很难通过资本市场进行融资,导致资金投入偏低,缺乏技术创新活力,使得小微企业技术进步受到了很大的阻碍,也就很难获得快速发展。 (二)财政扶持力度不足 小微企业较之大中型企业,企业自有资产比较少,信用度偏低,可供融资的渠道比较少,即便是在沿海发达城市,小微企业通过银行贷款融资也存在很大困难,无奈只能向亲戚和朋友借款。小微企业经营规模有限,需要10万到100万不等的资金量,而进行银行贷款,手续过于繁琐,同时银行开出的抵押担保条件很高,导致小微企业宁向亲戚朋友拆借,也不愿意向银行贷款。对小微企业的困难进行分析,不难发现当前小微企业原材料采购成本不断上涨、劳动力成本也日益提升,相关能源价格以及融资成本都有不断提高的态势。但是在这些方面,政府将小微企业与其他企业一视同仁,并没有针对小微企业出台相应的财政政策,即便有,扶持力度也不大,使小微企业生存面临着巨大的困难。 (三)政府保障机制欠缺 新形势下,小微企业所面临的政策环境依旧不公平,很多地区所实行的税收优惠政策以及福利性减免政策都只是针对大中型企业,而小微企业则被排除在享受范围之外。要实施市场经济,崇尚的就是自由竞争,竞争又是促进企业发展的重要动力,其前提是必须确保竞争的公平性和有序性。而目前市场经济中存在较多的竞争无序和过度竞争,比如在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小微企业由于自身条件不足会失去机会,使得小微企业生存的空间受到严重打压。同时,不少小微企业之间还存在过度竞争的情况。不少企业对质量和服务的意识不够强,往往倾向于通过“价格战”的方式参与到市场竞争中去,并将其作为提高市场份额的有效途径,而这种无序的过度竞争方式所取得的效果却不尽如人意。此外,很多小微企业还面临管理人才缺乏、管理思想和方法落后的问题,很多在小微企I任职的人员都来自农村,受教育程度比较低,进入小微企业后,企业方面也没有对其组织相对系统的培训,即便是有,也只是针对高层企业管理人员的。 二、政府财政政策扶持小微企业的对策与建议 (一)不断完善现有的税收政策 如前所述,税收政策存在普适性导致小微企业处于一个尴尬的局面,因此有必要对现有的税收政策进行不断 完善,根据地区经济发展的现状制定并实行差异化的税收政策。在东部地区,为了让小微企业经营的负担不断降低,可以通过推动税费改革的方式来促进小微企业快速发展,而中西部地区,小微企业经济基础相对薄弱一些,可以考虑专门针对这些小微企业通过降低税率或者减小应纳税所得额的方式缴纳企业所得税。同时,当前国家制定的给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标准过高,很多企业都因不达标而无法享受到税收优惠政策。因此,相关部门应当立足于地区实际,适当降低税收政策的享受标准,从而让更多的小微企业享受到税收优惠政策。考虑到西部地区小微企业数量较少,政府方面可以出面帮助其招商引资,从而吸引外部资金的注入。一方面,鼓励小微企业,让其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并将原始资本投入取得利润作为本金进行再次投资,允许按照投资额的一定比例作为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抵减额,也可以退还企业按照再投资额已经缴纳的所得税。另一方面,加强对外部资金的引导,注入小微企业中。针对这些外部资金向小微企业的投资所产生的收益,在征收税款时适当降低税率,这样可以鼓励外部资金投资。 (二)拓宽小微企业的融资渠道 一方面,加大财政政策支持力度。中央及地方财政要对小微企业不断加大资金投入,划拨专项资金用于设立小微企业发展专用资金,并对分散的资金进行整合,集中起来用于建设小微企业服务体系。配上政府部门的引导能让聚拢的资金效用发挥最大化。政府还可以制定相关优惠政策对小微企业进行有效引导,让其在价值和潜力巨大的项目商加强投资。比如说,由下岗职工所创办的小微企业、西部不发达地区创办的企业,应当适当拨付其用于特定事项的资金;如果小微企业一直处于成长期,经营状况较好,但却受到经济形势的很大影响,或者由于发生突发事件,导致经济损失严重的企业,应给予其无偿经济援助。另一方面,要大力发展微型金融。一是加快信贷管理机制改善,从而满足小微企业不断变化的经营模式的需要。鼓励商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继续为小微企业提供金融方面的有关服务。二是政府方面要灵活运用各种财政措施,为了帮助小微企业防范和化解所面临的金融风险,政府财政部门可以通过向其直接补充资金或者通过发放债券的方式为小微企业融入资金。如果小微企业的技术改进项目、研发创新以及人才招聘等确需贷款,贷款利息由政府财政承担。同时,近些年来兴起了众多城市商业银行,不仅具备较强的政策灵活性,而且贷款的利率也比较低,因此可以通过对其加以引导,从而为小微企业提供贷款资金支持。 (三)政府部门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首先,政府部门应该不断加快小微企业服务体系完善。政府应注重自身主导作用的发挥,对政策服务环境进行优化,为小微企业建立完善的公共服务平台,从而营造适当的创业环境氛围。一定要针对地域特色探索出相应的发展模式,持续不断地加大政府财政资金的支持,结合小微企业实际需求,适时开展交易会或洽谈会,为小微企业创造相互交流合作的有利条件。还要加强各类行业协会等组织的相互联合,共同免费为小微企业提供融资、维权以及培训等相关服务,从而让小微企业间接受益。 其次,要加快推进依法行政进程。行政部门首先要严格自律,加强自身队伍建设,对行政执法行为进行规范,使政策法规透明度提高,重视行政监督,避免权力滥用,这样才能够确保专权专用。强化信息披露,主动接受公众的监督,从而为小微企业自身权益维护提供便利,行政部门还可以免费为小微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同时,各级政府还应及时向社会公布关于减免小微企业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以加强小微企业对收费优惠政策的了解,另外,监督和检查工作同样不容忽视,如果相关部门和单位不按政策执行,就依照相关行政法规对相关人员加以惩处。 (作者单位为沈阳工程学院财务处) 企业财政政策研究:支持我国中小企业发展的财政政策探讨 【摘要】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中小企业在现阶段国民经济建设过程中的作用越显突出,在这样的环境下,采取支持我国中小企业发展的财政政策,就显得尤为必要。中小企业在发展过程中,由于自身情况,其规模较小,竞争力较弱,若是不予以一定的财政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将面临较大的困难。本文在对该问题研究过程中,主要探讨了财政政策如何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这一问题。 【关键词】中小企业 财政政策 支持性政策 一、前言 中小企业发展过程中,自身规模较小,导致其在融资过程中,面临着较大的难题。同时,随着经济全球化趋势进一步加强,市场竞争环境日益激烈,在这样的背景环境下,中小企业处于夹缝中生存的状态。但从我国国情来看,中小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对于促进国民经济建设来说,作用越显突出。加强财政政策的有效支持,促进国民经济建设快速发展,是现阶段我国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必须考虑的一个重要议题。在发展过程中,要注重财政政策优化措施,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并给予中小企业一定的税收优惠,从而促进中小企业实现又好又快的发展目标。 二、发展中小企业的必要性 (一)中小企业是国民经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中小企业数量越来越多,在国民经济建设过程中的作用越显突出。据相关数据调查显示,目前我国中小企业在全国企业的比重超过99%,创造GDP占全国GDP总数的60%以上,上缴国家税收为税收总额的50%以上。通过这一数据结果来看,中小企业在未来发展过程中,对于促进国民经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二)中小企业有利于缓解就业压力 中小企业在发展过程中,缓解了近70%以上的乡镇就业力,为大量人员提供了就业机会。这样一来,对于缓解我国就业压力,保证社会稳定来说,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从我国经济发展水平来看,社会救济能力较差,这就需要更多的企业缓解就业压力,中小企业在这一过程中,扮演着日益重要的角色[1]。 (三)中小企业有利于推进改革深入发展 中小企业发展逐渐成为市场经济体制环境下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这一过程中,中小企业发展,逐渐朝着灵活性、成本性方向迈进。中小企业自身进行体制改革所取得的经验和教训,对于社会经济整体发展,具有重要影响。综合中小企业发展现状,探究我国国有企业改革,可以为国有企业改制提供有效参考和借鉴[2]。 三、现阶段中小企业政策支持存在的问题 目前,就我国中小企业财政政策支持现状来看,其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 首先,中小企业规模不断扩大,原有的《中小企业促进法》作用较小,难以适应新的经济发展形势。就2010~2014年中小企业发展情况来看,增速达到25%,个体商户数量大幅度上升,并且增速保持在10%以上。中小企业快速发展,原有政策滞后性逐渐突出,如何对这一问题进行有效解决,事关中小企业长足发展和进步。 其次,中小企业吸纳就业能力逐渐增强。目前,乡镇近70%以上的就业是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就2014年调查数据显示,中小企业就业人数高达23145.12万人,个体就业人数达到8542.23万人,增速高达11%以上。 最后,中小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其产业结构处于优化状态。中小企业的业务范围程序大幅度拓展状态,从原有的加工、运输、建筑,更多地朝着服务领域、高新技术领域迈进,实现了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如何对这一问题进行解决,就需要采取更适合现阶段中小企业发展的财政政策[3]。 四、支持我国中小企业发展的财政政策探讨 结合上文所述,我们可以看出,中小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其地位在国民经济建设过程中越显突出,加强财政政策对中小企业发展予以支持,就显得尤为重要。笔者认为,支持我国中小企业发展的财政政策,可从以下几点进行考虑: (一)注重转变财政资金支持政策 在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过程中,要注重对资金支持政策的转变,由原有的无偿投入朝着市场运作方式转变。在发展过程中,财政资金支持要以“杠杆性”、“引导性”为主要发展目标,这样一来,可以更好地发挥财政资金的持续性作用,从而实现中小企业又好又快发展。杠杆性和引导性发展,能够实现中小企业对资金的合理配置,并且增强企业竞争力,使中小企业在面对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下,更好地发展和进步[4]。 (二)注重对税费政策进行完善 中小企业发展过程中,加强税收政策立法,建立适合中小企业的税收政策来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税收政策选择过程中,可以采取间接税收优惠,帮助中小企业实现技术创新,从而延长债务清偿期,允许设备加速折旧,更好地为中小企业减轻税费负担,增强中小企业生存和竞争能力,以实现中小企业更好发展目标。 (三)完善金融支持政策 中小企业发展过程中,由于其自身规模较小,贷款抵押不完善,导致中小企业发展过程中,想要获得充足的发展资金较为困难。这样一来,建立多层次的融资体系,是现阶段中小企业发展过程中必须考虑的一个关键性问题。对此,可设置政策性银行、社区银行、村镇银行、小型贷款公司等多种融资发展模式,注重加强互联网金融行业在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过程中的有效应用,更好地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题。同时,在金融支持政策支持过程中,可注重对国外先进经验学习,并结合我国国情,从根本上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题。 (四)构建中小企业征信体系 中小企业发展过程中,征信体系的构建,是中小企业解决风险识别问题的一个重要保障。对此,财政政策支持过程中,可建立专门机构,集中解决中小企业信用体系问题。这样一来,采取征信系统管理模式,可以降低中小企业带来的信用风险问题,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规范化、健康化发展。 五、结束语 综上所述,我们不难看出,现阶段中小企业获得了快速发展,原有的财政政策难以满足中小企业发展实际情况,这就需要对支持性的财政政策进行有效改进,能够适应中小企业发展需要,从而更好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进步。对此,财政政策的支持,可从中小企业征信体系、融资体系、税费改革、支持方式变革等角度,解决中小企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使财政政策真正地发挥支持性作用。 企业财政政策研究:促进企业自主创新的财政政策研究 摘 要:企业自主创新基于企业战略利益与国家利益背景下,依据市场竞争需求走技术创新之路,充分结合国内先进经验突破技术难关,使创新成果逐步实现产业化与市场化,最终形成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提升有利于推动国家创新型建设,是促进我国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有效举措,深入研究企业自主创新财政政策也是国民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引导与激励企业发展的重要举措。为此,本文就如何促进企业自主创新的财政政策做进一步研究,以期能为业内人士提供一定借鉴。 关键词:自主创新;企业;财政政策;市场竞争 一、前言 近些年来,北上广深等地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得到有效提升,这与我国政府财政政策倾斜有密切联系,企业在区域经济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我国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来辅助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攀升。全世界自主创新产业日产值高达250亿美元左右,并在以百分之五左右的速度逐年递增,尤其是在西方创意发达国家。预计未来我国自主创新产业将会出现指数式增长状况,一大批跨行业,跨媒体的战略投资与品牌竞争力集团在我国扎根。因此,深入研究企业自主创新的财政政策具有重要意义。 二、企业自主创新财政政策存在的问题 1.财政政策扶持重点不突出 近几年,政府屡屡出台企业自主创新优惠政策,但各地区文化差异的存在使得政策倾向各有不同,企业自主创新范围界定存在模糊现象,政府政策扶持重点难以凸显。尤其是针对文化创意企业而言,有的企业有足够创意性却缺少文化内涵,有的具备文化内涵却缺乏一定创意性,这对我国企业发展造成严重阻碍。据相关调查资料表明:知识产权保护不到位,房租压力较大,融资困难等问题是当下企业自主创新面临的首要问题。缺乏完善的企业自主创新保障体系,企业发展就无从谈起。融资难问题也是当前我国中小企业面临的普遍问题,中小企业自主创新产品缺乏有效保障,盈利结果存在的不定因素较多。大城市房价问题让诸多试图从事自主创新的从业者望而却步,无论进行场地购买还是租赁,对中小企业而言都是一笔巨大开支。我国政府财政资金要找到问题症结所在,恰到好处的使用是充分发挥政府引导与平衡作用的要求,可有效解决企业在发展中遇到的部分问题。 2.财政政策针对性不强 当前各地区财政政策扶持自主创新企业的选取标准存在“一刀切”问题,符合标准的企业就可得到自主创新资金扶持,这种模式普遍起到的是锦上添花作用,而非雪中送炭。通过层层选拔,最终入围的自主创新企业一般都具有规模相对较大,运营模式相对成熟特点,而真正需要扶持的小型自主创新企业则被排除在外。前者很容易导致企业产生等靠要等不良思想,或是锦上添花效果,对企业未来自主创新能力的长足发展造成负面影响。而后者规模小,创新资金不足,很容易在激烈市场竞争中遭淘汰,应成为政策扶持重点所在。部分地区财政扶持政策缺乏有效针对性,其一是因为对自主创新企业内部结构认识不清有关,其二是政策对不同自主创新企业的区分不足。企业作为一个产业体系,包含了若个子行业作为,这些行业虽具备创新性,文化性与产业性,但在市场绩效,外部性强弱,组织方式与市场结构等方面还存在很大不同。比如电影制作与广告策划,就分别适合较大企业与中小企业组织架构。又如新闻出版与建筑设计,两者外部性就存在明显差别。因此,财政扶持政策应依据各行业自主创新本质上存在的不同,体现足够区分度。 3.对财政补贴风险的认识不深入 市场经济体制下的政府干预是一把双刃剑,某些条件下政府干预可有效控制市场失灵,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的政府干预就可能会干扰市场释放的资源配置信号,导致市场出现人为失灵状况。原创性高的行业需要政府资金支持,投资风险较大的行业需要政府资金进行担保,而对类似于印刷与广告业发展,带有明显市场化特征,市场调节在其中要完全发挥主导作用,政府一般不必把其当做重点行业进行扶持,政府干预本身就存在两面性,这也决定了企业财政政策扶持必须经过仔细甄选,否则就容易产生负面效果,比如部分企业可能会在未形成有效盈利的前提下过度依靠政府财政扶持,出现层层外包与坐吃财政补贴现象;甚至有的企业不想着如何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吸引客户扩大盈利,而是把工作重心放在如何获取政府财政支持上,违背了政府自主创新政策贯彻执行的初衷。 三、促进企业自主创新的具体财政政策 1.加强财政扶持政策的有效针对性 综合当地实际发展情况,并基于企业自主创新范畴,择选重点与优先发展行业,并从多方面予以政策扶持,以最快速度发展形成优势行业。可依据企业不同成长阶段分别进行不同优惠政策扶持,比如企业在发展初期,资金与规模相对不足,从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难度较大,融资渠道与方式受限,这类企业应以财政资金扶持为中心展开。中后期随着企业规模与资金不断雄厚,企业融资渠道得到很大改善,较少成本获取了较多自主创新资金支持。成长阶段的企业应把银行信贷等间接融资当做主要资金来源,后期企业实力雄厚可考虑进入资本市场上市融资,短期获取较大资金规模,在正确资金使用上又好又快发展企业。财政政策对企业自主创新的扶持应尽可能细化,企业主要分为核心产业,外围产业与边缘产业,分类支持是必经之路。 2.深化财政政策扶持范畴与重点所在 进一步对财政政策范围进行明确,并按照预期标准缩减政策覆盖面,从而正确区分自主创新企业范围。应始终围绕企业自主创新的特定属性展开讨论,不具备自主创新特征的企业应及时剔除,但这也并非完全忽视这部分产业群体,而是在自主创新政策上有所偏重。应始终遵循市场发展的一般规律,符合要素市场供求机制,以此逐步壮大企业。企业自主创新融合了更多高科技元素,一般具有以下三个典型特征:文化性、创新性、产业性。企业自主创新产品带有鲜明的创意文化特征,缺少文化底蕴的企业犹如无源之水,很难持续性发展。另外,自主创新性从根本上将传统企业与现代企业区分开来,缺少自主创新的企业即便拥有了文化特征,其未来发展也很难成为自主创新产业。因此,财政政策需把优惠重心放在文化与自主创新体现充分的行业上,并且具有较强发展潜力。财政政策支持应重视区域性特点,走比较化路线,重点扶持自主创新能力较强的企业。政策扶持企业应突出区域特色,避免出现雷同现象,区域间的资源优势各异,产业发展侧重点自然有所不同。各区域要正确安排企业数量与质量,避免出现大而全现象,以免盲目推动导致持续亏损。应充分做好市场调研,准确把握社会大众形态,在对自主创新需求有一定了解的前提下做好企业园区的市场定位及未来发展规划,最终形成政策扶持重点。财政政策支持企业的发展目标应始终放在自主创新层面上,企业创意的形成与创意企业孵化体系是其中核心要点。其一应鼓励企业加大技术创新,管理创新,产品创新等力度,引导企业对其进行资金投入,深化该产业自主创新能力与产业竞争力。其二需营造较为宽松的外部环境,促进诸多创意产业发展平台出现,推动创新能力与产业集群能力大幅发展。例如依据企业的发展特征,把优惠政策进行延伸,创意研发与市场转化阶段得到重视,经济投入从很大程度上决定了研发设计力度。自主创新企业进口相应生产设备时,政府提供优惠政策进行支持。自主创新企业可依旧销售收入提取相应比例的创新开发资金,政府允许并不断完善研发准备金制度。 3.摸索更高效的财政扶持制度 应依据企业与自主创新产品实际发展情况,不断摸索更为高效的财政扶持制度,其一是对自主创新财政扶持资金滚动机制进行不断研发探索。众所周知,自主创新财政扶持资金的特殊使用容易出现市场不公平竞争现象,政府职能被逆转,部分企业产生等靠要思想。应加大对自主创新财政扶持资金滚动机制的探索,财政机制与企业发展形成一个良性循环局面。其二是对阶梯式补贴模式的探索,当下扶持政策不免会带有“一刀切”等问题,应选择优方式配合专家评审,良性扶持申报且符合标准的自主创新企业。单一标准与主观性评价模式会对财政资金使用效果造成负面影响,应努力完善阶梯式补贴模式,多项标准齐下,对达到不一样标准的企业进行不同程度和方式扶持。其三是企业投融资能力与市场价值应成为财政扶持政策重点,由前期被动企业资金扶持到中后期主动性的研发销售活动扶持,自主创新企业交流平台的搭建是关键,自主创新成果应和市场紧密结合。财政资金对企业直接性补贴的方式应逐步得到转变,更多自主创新财政扶持资金应以市场化方式投入运作,譬如设置专业企业评审委员会,与创业投资机构合作建立基金企业项目。也应进一步加大财政投资力度,拓展自主创新企业多元化资金融合渠道。首先要努力争取国家财政支持,深化国家各部委合作,为重要项目争取资金支持。其次是进一步完善企业集聚区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资金,完善当地基础设施建设服务平台及环境整治等。最后是进一步扩大省级文化产业引导专项资金,自主创新事业发展引导资金规模,通过融资担保补助,贷款贴息,奖励等途径展开。进一步深化税收优惠程度,推动自主创新企业质量与效益双丰收。首先可对自主创新企业示范区内的模范文化企业或相关从业者减免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及企业所得税等,运用税收返还制度,努力实现企业集聚区进一步发展。其次是鼓励个人或企业加大企业投资力度,依据个人或企业投资的展览馆,博物馆,电影电视等行业投资额的百分之二十比例抵扣企业所得税。然后是大力推行用科技手段来改善自主创新产业,针对企业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开发业务及相关技术咨询等获取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4.加强企业自主创新服务体系构造与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其一是在收入分配、社会保障、人员分流安置等层面贯彻推行经营性自主创新企业;其二是深化投融资机制,加大企业相关贷款优惠政策力度,通过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合理运用,带动自主创新产业投资基金与企业上市引导资金量进一步发展,当地优秀自主创新企业上市应得到政府优先考虑。其三是支持文化人才队伍建设,与高校教育合作培养懂管理,市场经营及文化的复合型人才。其四是努力建设多种自主创新产品交易平台,基于此背景逐步培育文化产品市场,培养文化消费意识,发挥有限资金的最大效用。投资重点要放在自主创新事业,文化基础设施建设与附加值含量高的产品上,从而促使企业进一步扩大。其二是统筹自主创新企业相关资金,不同类型资金支持重点要有明显区别,群众基础优良,前景发展态势良好的自主创新项目要进行重点扶持。其三是强化自主创新财政资金管理力度,项目申报立项与资金使用情况,政府采购与预算编制等环节可设立全过程绩效考核与监督制度,财政扶持资金规范化与科学化是关键。 四、结语 综上所述,无论是从全球经济贸易发展趋势来看还是从产业结构调整方面来看,一个新的自主创新点必然会带来周边产业发展与较大升值空间。科学与艺术的充分结合便会迸发出创意,中国自主创新产业同时面临历史发展机遇与严峻挑战,经济全球化时代,任何一种成功的工艺技术又或是商业模式,都极有可能会在很短的时间内被高度模仿出来,要始终领先和屹立于激烈的市场竞争,只有用源源不断的创造力进行支撑。
道路交通安全法论文:小议道路交通安全法诠释与适用 内容提要《道路交通安全法》颁布实施以来,纷争不断。对于正确理解与适用该法而言,提出问题比解决问题更重要;对于第三者责任保险与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之间的关系问题,特别是在司法实践中可能出现的情形,如何理解与适用关系重大;《答复》回答的问题不妥当,也不全面,应当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关键词《道路交通安全法》;问题;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答复》 一、问题的提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道路交通安全法》)自颁布以来,引起了社会各界关注。尤其对该法第76条关于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民事责任承担方式的规定,存在不同的理解,争议不断。[1]论者从不同的角度出发,认为该法充分体现了人本主义的立法思想,充分保护了作为弱者的非机动车和行人利益;反对论者则认为该法对行人的“偏袒”和对机动车的“苛刻”损害了社会公平,削弱了法律的权威性。[2]于是,侵权法学者纷纷在各大报纸上撰写文章,以表明自己观点和态度,同时,对其他观点进行了评析。[3]这些观点无疑对我们从宏观上正确理解和适用该法第七十六条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问题远没有解决,因为该条及第17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我国将实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该制度与原有的第三者责任保险的关系,就成为一个需要正确理解与适用的问题。 更重要的是,随着《道路交通安全法》于2004年5月1日起施行,原有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随之废止。《办法》规定的人身损害赔偿范围、项目和标准也随之失去法律效力。《道路交通安全法》又没有规定人身损害赔偿的范围、项目的标准。于是,因道路交通事故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从特别法步入了普通法,在审判实践中就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规定的生命、健康、身体遭受侵害的赔偿范围、项目和标准。众所周知,《办法》规定的赔偿范围、项目和标准,远低于《解释》的相关规定,同时,《解释》规定2004年5月1日后新受理的一审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本解释的规定,也就是说,不管事故是发生于2004年5月1日前,还是发生于2004年5月1日后,只要是2004年5月1日后受理的,均适用《解释》的规定。由此,2004年5月1日后受理,就成为适用《解释》赔偿范围、项目和标准的惟一标准,而对事故发生的时间,特别是对车辆所有人(即车主)与保险人签订的保险合同中第三者责任保险的赔偿范围、项目和标准的约定等均在所不问。这就引发了另一个问题,即新的人身损害赔偿审理标准是否适用于未到期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问题。对该问题,已引起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关注。该委就此问题向最人民法院咨询,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以法研[2004]81号《关于新的人身损害赔偿审理标准是否适用于未到期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的答复》(以下简称《答复》),称,“投保人与保险人在保险合同中有关‘保险人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规定的人身损害赔偿范围、项目和标准以及保险合同的约定,在保险单载明的责任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的约定只是保险人应承担的赔偿责任的计算方法,而不是强制执行的标准,它不因《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的失效而无效。《解释》施行后,保险合同的当事人既可以继续履行2004年5月1日前签订的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合同,也可以经协商依法变更保险合同。”《答复》对该问题的回答是否适当与全面,就成为另一个需要正确理解与适用的问题。 二、第三者责任保险与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下简称《保险法》第50条第2款规定:“责任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故在我国法上,责任保险即为第三者责任保险。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前,第三者责任保险属于自愿保险的范围,即投保人和保险人通过自愿的方式,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保险合同来实现的一种保险。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7条规定:“国家实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该规定中的第三者责任保险与《保险法》第50条第2款规定的责任保险相同,不同的是该责任保险属于强制保险,即指依照国家的法律规定发生效力或者必须投保的保险,而不是当事人自愿购买的保险。可以看出,二种保险均属于责任保险,这是相同点。 二者的主要区别是:(1)前者是自愿的;后者是强制的,即法定的。(2)前者的目的集合危险,分散损失;[4]后者不仅包括前者的功能,而且更重要的是为了填补受害人的损害,使其得到快捷、公正的赔偿。[5](3)前者,保险公司以赢利为目的;后者则不以赢利为目的,在保费与赔付之间总体上应做到保本微利。(4)前者属于自愿的保险,故,保险人是否决定承保、如何承保或承保的多少均有选择余地;后者则属于强制或法定保险,保险人不得拒绝投保人投保,即属于强制缔约。[6](5)前者属于商业保险,保险公司可以其他保险捆绑销售;后者则属于法定责任保险,保险公司不得与其他保险捆绑销售。(6)前者的保险金额与保费,原则上由当事人协商确定;后者则由保监会做出指导性规定并随着经济发展适时调整。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立法,有相同的规定。如日本《汽车损害赔偿法》第13条。[7]我国台湾地区《台湾强制汽车责任保险法》第25条。 综上,第三者责任保险与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不是一回事。不能将《保险法》上的第三者责任保险等同于《道路交通安全法》上的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将二者混同的观点,都将导致对《道路交通安全法》的错误理解,更将导致不妥当的适用。关于二者的关系,在适用时,有三种情形应引起注意: (一)作为机动车的所有人能否在投保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后,投保第三者责任保险,如能投保,发生交通事故时,保险公司如何进行理赔? 如前所述,二种保险属于责任保险。而责任保险又属于财产保险的范畴。根据《保险法》第41条第2款规定:“重复保险[9]的保险金额总和超过保险价值的,各保险人的赔偿金额的总和不得超过保险价值。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各保险人按照其保险金额与保险金额总和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该规定是财产保险责任限定原则的具体体现。因此,机动车所有人在投保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后,可投保第三者责任保险。但各保险人赔偿金额总和不得超过保险价值。需要注意的是,该条适用的前提是保险险种均属商业保险,基于保险当事人的自愿而发生,因此,在第三者责任保险属于商业保险,而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属于法定保险的情形下,不能适用该条后句,即除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各保险人按照其保险金额与保险金额总和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而应当先由承保第三者责任保险的保险公司理赔,不足部分,再由承保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保险公司理赔。但各保险人的赔偿的总和不得超过保险价值。这样适用的目的在于充分尊重保险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体现约定优先的民商法原理。另外,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设立目的是为了填补受害人的损害,使其得到快捷、公正的赔偿。而第三者责任保险的目是主要是为了被保险人的利益,即分散损失而设立的。二者相比较,首先由第三者责任保险赔偿,能更充分保护被保险人的利益。 (二)机动车所有人先后向不同的保险公司投保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当发生保险事故时,各保险公司应如何承担责任? 对该问题,因我国还未制定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具体办法,所以,在我国法上没有规定。在司法实践上发生此类案件,可以借鉴日本《汽车损害赔偿保障法》第82条之2[重复契约情形的免责]的规定,即就一辆汽车缔结二个以上的责任保险(在此指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契约,保险公司就上述契约中最早缔结的契约以外的契约,免除在与最早缔结的契约的保险期间内发生的因汽车运行事故产生的损害真补、损害赔偿额的支付、先付金的支付。[10]该条规定确定了投保时间优先规则,由最早缔结保险契约的保险公司承担保险责任,其后的保险公司免责。同为法定保险的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适用投保时间优先规则,能充分体现法律的公平与公正。但无论如何,不得超过保险契约约定的保险金额。同时,对法定免责事项以外的赔偿,其他保险公司应当赔偿。 (三)投保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车辆共同致人损害,保险人之间应如何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根据《解释》第3条第1款规定:“二人以上共同故意或者共同过失致人损害,或者虽无共同故意、共同过失,但其侵害行为直接结合发生同一损害后果的,构成共同侵权,应当依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条规定承担连带责任。”也就是说,机动车的所有人或使用人之间,在无意思联络的情况下,[11]只要其违反操作规范[12]的行为直接结合而共同致人损害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使用人之间即应承担连带责任。但作为承保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各保险公司之间对此应如何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我国现有法上没有规定。可资借鉴的是台湾地区《强制汽车责任保险法》第34条:“汽车交通事故系由数汽车所共生或涉及数汽车者,依下列规定处理: 一肇事汽车全部或部分为被保险汽车者,受害人或受益人得在本法规定之保险金额范围内,请求各被保险汽车之保险人连带给付保险金。”[13]该条规定设立了各保险公司对支付保险金负连带责任。结合我国以及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相关立法,可以证明上述立法可以适用于我国司法实践。我国《保险法》第50条第1款规定:“保险人对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的损害,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直接向该第三者赔偿保险金。”《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第1款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日本《汽车损害赔偿保障法》第16条第1款:“第三条规定的保有人的损害赔偿责任发生时,受害人可以政令之规定,在保险金额的限度内,请求保险公司支付损害赔偿额。”[14]我国台湾地区《强制汽车责任保险法》第28条规定:“被保险汽车发生汽车交通事故时,受益人[15]得在本法规定之保险金额范围内,直接向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据此,学者认为受害人可以直接以保险公司为被告提起诉讼主张损害赔偿,请求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限额内对受害人负有无条件支付义务。这种请求权是法定的请求权,并且独立存在。[16]当受害人直接向保险人请求支付保险金时,各保险人在保险限额内,承担连带责任,使受害人及时、足额地得到赔偿,有利于受害人利益的保护。 三、《答复》回答的问题是否适当、全面 《答复》回答的问题从总体上看,是适当的。因为其将合同自愿原则作为解决在第三者责任保险合同中约定适用《办法》规定的人身损害赔偿的范围、项目和标准,而适用于《办法》失效,而《解释》生效后保险人承担第三者责任保险的赔偿。同时,规定《办法》规定的人身损害赔偿的范围、项目和标准只是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的计算方法,而不是强制性的标准。该规定体现了当事人约定优先适用的原理,也是正确的。在此前提下,保险当事人的约定适用《办法》,该约定当然不依《办法》失效而无效。但是否完全适当呢?回答是否定的。理由是:(1)双方签订合同时的法律条件是《办法》,而发生交通事故时,适用的是《解释》,而《解释》规定的赔偿标准比《办法》高得多。如《办法》第37条第8项规定,死亡补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补偿十年。而《解释》第29条规定,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适用后者比前者高出近一倍。在此情形下,完全可以适用情形变更原则,而适用《解释》规定标准对受害人进行赔偿。因为,法律条件的变化属于不可抗力的范围,[17]不可归责于保险合同的当事人,使保险合同关系产生的基础发生当初无法预料的变化,若继续维持原有的保险合同,则对被保险人显失公平,所以人民法院有权对保险合同进行变更。[18](2)责任保险合同属于附合合同,也称格式合同,是指一方实际上只限于服从、接受或者拒绝他方提出的条件而成立的合同。[19]由此法律特征所决定,对保险合同应适用何标准进行赔偿,完全是由保险公司决定的,被保险人没有任何选择的权利。保险人在签订保险合同时,适用了《办法》,而在其失效后,保险公司完全可以适用《解释》规定的标准来进行赔偿。这才能充分体现双方的平等。(3)在保险实务中,投保人只是重视保险人承担的最高保险金额,而对适用何标准来进行赔偿,却往往并不关心。但实际上,赔偿的标准却是至关重要的,因为,在保险金额确定的前提下,只有赔偿的标准才具有重要意义。而保险公司却时常不向投保人说明该条款的重要意义,没有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20]因此,适用《解释》规定的标准,就顺理成章了。(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司法解释工作的若干规定》第3条、第4条的规定,《答复》不属于司法解释,不具有法律效力。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完全不受《答复》的约束。 另外,《答复》没有回答保险合同中没有约定适用《办法》规定的赔偿范围、项目的标准,应如何处理。这是其不全面的表现。对此,除了上述理由外,还可采《保险法》第31条规定:“对于保险合同的条款,保险人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有争议时,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应当作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解释”的规定,人民法院应解释为适用《解释》规定的标准,而不是适用《办法》规定的标准。 道路交通安全法论文:道路交通安全法与保险法矛盾论文 从2004年5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将正式开始实行。据有关人士介绍,该法的实行会对现行的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业务产生相当大的影响。从一位从事法律事务多年的律师给我们写来的信件中可以看出,即将实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与现行的《保险法》中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合同条款、保险理赔体制等有关规定之间有一定的矛盾存在,依然可能会导致当事人各方出现纠纷。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规定:“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应该说《道路交通安全法》与《保险法》存在着不太衔接的地方,与现行的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合同条款、保险理赔体制等更有很多的矛盾和冲突。 一、抢救费用的矛盾 从《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规定看,在抢救交通事故受害人时,根本不需要也不可能首先确定被保险人是否承担民事责任,更不可能确定被保险人是否承担保险责任、应赔偿的保险金数额等。而无论如何,保险公司都要按照第三者责任保险的保险金额,首先把钱拿出来,用于抢救人命。这体现出国家保障人权、维护人民人身安全的立法本意,但是与现行《保险法》恰恰相反。 《保险法》第五十条规定:“责任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无论从法律规定还是实践运作来看,都要首先确定被保险人对受害人依法应负的民事赔偿责任,才能计算出保险公司应当赔偿的保险金数额,然后保险公司再拿出钱来赔偿受害人。 如果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那么受害人就有权要求保险公司立刻拿出钱来救命,但几乎所有的保险公司恐怕都没有这样操作过,其内部审核、批准手续不可能那么迅捷。一边是刻不容缓,一边是毫无准备,可想而知纠纷必会集中爆发。 二、保险金额与保险赔偿金额不一致的矛盾 《道路交通安全法》里使用了“责任限额”这个词,这个词并不是《保险法》中的概念,我们可以理解为“责任限额”就是指第三者责任保险的保险金额,可是这就会产生冲突:即第三者责任保险中,保险金额往往与保险公司实际赔偿额存在差距,谁又来承担这部分差距呢? 比如,一辆汽车被车主投保责任保险时,保险金额10万元。该汽车某天在高速公路上撞了人,保险公司首先拿出钱来抢救受害人,花了8万元,后来经过有关机关判定,交通事故主要由于受害人横穿高速公路导致,汽车方最多只承担1万元赔偿责任,那么保险公司也只应承担1万元赔偿金责任,那么其已经支付的7万元应该怎么办? 《道路交通安全法》如果对此没有明确的规定,将会导致保险公司在先行赔付、垫付保险金的时候必然缩手缩脚、瞻前顾后。不利于保障受害人,也会使《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积极意义大打折扣。 道路交通安全法论文: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本条例。第三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组织有关部门对城市建设项目进行交通影响评价,制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确定管理目标,制定实施方案。 第二章车辆和驾驶人 第一节机动车 第四条机动车的登记,分为注册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抵押登记和注销登记。 第五条初次申领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应当向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注册登记。申请机动车注册登记,应当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购车发票等机动车来历证明; (三)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四)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 (五)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注册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不属于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规定免予安全技术检验的车型的,还应当提供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第六条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该机动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 (一)改变机动车车身颜色的; (二)更换发动机的; (三)更换车身或者车架的; (四)因质量有问题,制造厂更换整车的; (五)营运机动车改为非营运机动车或者非营运机动车改为营运机动车的; (六)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或者迁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区域的。 申请机动车变更登记,应当提交下列证明、凭证,属于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情形之一的,还应当交验机动车;属于前款第(二)项、第(三)项情形之一的,还应当同时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登记证书; (三)机动车行驶证。 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区域内迁移、机动车所有人的姓名(单位名称)或者联系方式变更的,应当向登记该机动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 第七条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应当及时办理转移登记。 申请机动车转移登记,当事人应当向登记该机动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当事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 (三)机动车登记证书; (四)机动车行驶证。 第八条机动车所有人将机动车作为抵押物抵押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该机动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抵押登记。 第九条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报废期满的2个月前通知机动车所有人办理注销登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报废期满前将机动车交售给机动车回收企业,由机动车回收企业将报废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机动车所有人逾期不办理注销登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公告该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作废。 因机动车灭失申请注销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交本人身份证明,交回机动车登记证书。 第十条办理机动车登记的申请人提交的证明、凭证齐全、有效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当场办理登记手续。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机动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予办理机动车登记。 第十一条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丢失或者损毁,机动车所有人申请补发的,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和申请材料。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与机动车登记档案核实后,在收到申请之日起15日内补发。 第十二条税务部门、保险机构可以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办公场所集中办理与机动车有关的税费缴纳、保险合同订立等事项。 第十三条机动车号牌应当悬挂在车前、车后指定位置,保持清晰、完整。重型、中型载货汽车及其挂车、拖拉机及其挂车的车身或者车厢后部应当喷涂放大的牌号,字样应当端正并保持清晰。 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应当粘贴在机动车前窗右上角。 机动车喷涂、粘贴标识或者车身广告的,不得影响安全驾驶。 第十四条用于公路营运的载客汽车、重型载货汽车、半挂牵引车应当安装、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行驶记录仪。交通警察可以对机动车行驶速度、连续驾驶时间以及其他行驶状态信息进行检查。安装行驶记录仪可以分步实施,实施步骤由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 第十五条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由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实施。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标准对机动车进行检验,对检验结果承担法律责任。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实行资格管理和计量认证管理,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设备进行检定,对执行国家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由国务院公安部门会同国务院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规定。 第十六条机动车应当从注册登记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一)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二)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三)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6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6年的,每年检验1次;超过1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四)摩托车4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4年的,每年检验1次; (五)拖拉机和其他机动车每年检验1次。 营运机动车在规定检验期限内经安全技术检验合格的,不再重复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第十七条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进行安全技术检验时,机动车行驶证记载的登记内容与该机动车的有关情况不符,或者未按照规定提供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的,不予通过检验。 第十八条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标志图案的喷涂以及警报器、标志灯具的安装、使用规定,由国务院公安部门制定。 第二节机动车驾驶人 第十九条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的人,可以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证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式样并监制。 第二十条学习机动车驾驶,应当先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再学习机动车驾驶技能。 在道路上学习驾驶,应当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路线、时间进行。在道路上学习机动车驾驶技能应当使用教练车,在教练员随车指导下进行,与教学无关的人员不得乘坐教练车。学员在学习驾驶中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造成交通事故的,由教练员承担责任。 第二十一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对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人进行考试,对考试合格的,在5日内核发机动车驾驶证;对考试不合格的,书面说明理由。 第二十二条机动车驾驶证的有效期为6年,本条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机动车驾驶人初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后的12个月为实习期。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的,应当在车身后部粘贴或者悬挂统一式样的实习标志。 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不得驾驶公共汽车、营运客车或者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以及载有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剧毒或者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驾驶的机动车不得牵引挂车。 第二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除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以下简称记分)制度,记分周期为12个月。对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达到12分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该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按照规定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并接受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 应当给予记分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及其分值,由国务院公安部门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危害程度规定。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提供记分查询方式供机动车驾驶人查询。 第二十四条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记分虽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2次以上达到12分的,除按照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参加学习、接受考试外,还应当接受驾驶技能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 接受驾驶技能考试的,按照本人机动车驾驶证载明的最高准驾车型考试。 第二十五条机动车驾驶人记分达到12分,拒不参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的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第二十六条机动车驾驶人在机动车驾驶证的6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达到12分的,换发10年有效期的机动车驾驶证;在机动车驾驶证的10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达到12分的,换发长期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 换发机动车驾驶证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对机动车驾驶证进行审验。 第二十七条机动车驾驶证丢失、损毁,机动车驾驶人申请补发的,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和申请材料。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与机动车驾驶证档案核实后,在收到申请之日起3日内补发。 第二十八条机动车驾驶人在机动车驾驶证丢失、损毁、超过有效期或者被依法扣留、暂扣期间以及记分达到12分的,不得驾驶机动车。 第三章道路通行条件 第二十九条交通信号灯分为:机动车信号灯、非机动车信号灯、人行横道信号灯、车道信号灯、方向指示信号灯、闪光警告信号灯、道路与铁路平面交叉道口信号灯。 第三十条交通标志分为:指示标志、警告标志、禁令标志、指路标志、旅游区标志、道路施工安全标志和辅助标志。 道路交通标线分为:指示标线、警告标线、禁止标线。 第三十一条交通警察的指挥分为:手势信号和使用器具的交通指挥信号。 第三十二条道路交叉路口和行人横过道路较为集中的路段应当设置人行横道、过街天桥或者过街地下通道。 在盲人通行较为集中的路段,人行横道信号灯应当设置声响提示装置。 第三十三条城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可以在不影响行人、车辆通行的情况下,在城市道路上施划停车泊位,并规定停车泊位的使用时间。 第三十四条开辟或者调整公共汽车、长途汽车的行驶路线或者车站,应当符合交通规划和安全、畅通的要求。 第三十五条道路养护施工单位在道路上进行养护、维修时,应当按照规定设置规范的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道路养护施工作业车辆、机械应当安装示警灯,喷涂明显的标志图案,作业时应当开启示警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对未中断交通的施工作业道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加强交通安全监督检查。发生交通阻塞时,及时做好分流、疏导,维护交通秩序。 道路施工需要车辆绕行的,施工单位应当在绕行处设置标志;不能绕行的,应当修建临时通道,保证车辆和行人通行。需要封闭道路中断交通的,除紧急情况外,应当提前5日向社会公告。 第三十六条道路或者交通设施养护部门、管理部门应当在急弯、陡坡、临崖、临水等危险路段,按照国家标准设置警告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 第三十七条道路交通标志、标线不规范,机动车驾驶人容易发生辨认错误的,交通标志、标线的主管部门应当及时予以改善。 道路照明设施应当符合道路建设技术规范,保持照明功能完好。 第四章道路通行规定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三十八条机动车信号灯和非机动车信号灯表示: (一)绿灯亮时,准许车辆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行人通行; (二)黄灯亮时,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 (三)红灯亮时,禁止车辆通行。 在未设置非机动车信号灯和人行横道信号灯的路口,非机动车和行人应当按照机动车信号灯的表示通行。 红灯亮时,右转弯的车辆在不妨碍被放行的车辆、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第三十九条人行横道信号灯表示: (一)绿灯亮时,准许行人通过人行横道; (二)红灯亮时,禁止行人进入人行横道,但是已经进入人行横道的,可以继续通过或者在道路中心线处停留等候。 第四十条车道信号灯表示: (一)绿色箭头灯亮时,准许本车道车辆按指示方向通行; (二)红色叉形灯或者箭头灯亮时,禁止本车道车辆通行。 第四十一条方向指示信号灯的箭头方向向左、向上、向右分别表示左转、直行、右转。 第四十二条闪光警告信号灯为持续闪烁的黄灯,提示车辆、行人通行时注意瞭望,确认安全后通过。 第四十三条道路与铁路平面交叉道口有两个红灯交替闪烁或者一个红灯亮时,表示禁止车辆、行人通行;红灯熄灭时,表示允许车辆、行人通行。 第二节机动车通行规定 第四十四条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左侧为快速车道,右侧为慢速车道。在快速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应当按照快速车道规定的速度行驶,未达到快速车道规定的行驶速度的,应当在慢速车道行驶。摩托车应当在最右侧车道行驶。有交通标志标明行驶速度的,按照标明的行驶速度行驶。慢速车道内的机动车超越前车时,可以借用快速车道行驶。 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变更车道的机动车不得影响相关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的正常行驶。 第四十五条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线标明的速度。在没有限速标志、标线的道路上,机动车不得超过下列最高行驶速度: (一)没有道路中心线的道路,城市道路为每小时30公里,公路为每小时40公里; (二)同方向只有1条机动车道的道路,城市道路为每小时50公里,公路为每小时70公里。 第四十六条机动车行驶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最高行驶速度不得超过每小时30公里,其中拖拉机、电瓶车、轮式专用机械车不得超过每小时15公里: (一)进出非机动车道,通过铁路道口、急弯路、窄路、窄桥时; (二)掉头、转弯、下陡坡时; (三)遇雾、雨、雪、沙尘、冰雹,能见度在50米以内时; (四)在冰雪、泥泞的道路上行驶时; (五)牵引发生故障的机动车时。 第四十七条机动车超车时,应当提前开启左转向灯、变换使用远、近光灯或者鸣喇叭。在没有道路中心线或者同方向只有1条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前车遇后车发出超车信号时,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应当降低速度、靠右让路。后车应当在确认有充足的安全距离后,从前车的左侧超越,在与被超车辆拉开必要的安全距离后,开启右转向灯,驶回原车道。 第四十八条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机动车遇相对方向来车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减速靠右行驶,并与其他车辆、行人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 (二)在有障碍的路段,无障碍的一方先行;但有障碍的一方已驶入障碍路段而无障碍的一方未驶入时,有障碍的一方先行; (三)在狭窄的坡路,上坡的一方先行;但下坡的一方已行至中途而上坡的一方未上坡时,下坡的一方先行; (四)在狭窄的山路,不靠山体的一方先行; (五)夜间会车应当在距相对方向来车150米以外改用近光灯,在窄路、窄桥与非机动车会车时应当使用近光灯。 第四十九条机动车在有禁止掉头或者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以及在铁路道口、人行横道、桥梁、急弯、陡坡、隧道或者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不得掉头。 机动车在没有禁止掉头或者没有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可以掉头,但不得妨碍正常行驶的其他车辆和行人的通行。 第五十条机动车倒车时,应当察明车后情况,确认安全后倒车。不得在铁路道口、交叉路口、单行路、桥梁、急弯、陡坡或者隧道中倒车。 第五十一条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 (一)在划有导向车道的路口,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 (二)准备进入环形路口的让已在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 (三)向左转弯时,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转弯时开启转向灯,夜间行驶开启近光灯; (四)遇放行信号时,依次通过; (五)遇停止信号时,依次停在停止线以外。没有停止线的,停在路口以外; (六)向右转弯遇有同车道前车正在等候放行信号时,依次停车等候; (七)在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让左转弯车辆先行。 第五十二条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第五十一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 (二)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三)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 (四)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 第五十三条机动车遇有前方交叉路通阻塞时,应当依次停在路口以外等候,不得进入路口。 机动车在遇有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应当依次排队,不得从前方车辆两侧穿插或者超越行驶,不得在人行横道、网状线区域内停车等候。 机动车在车道减少的路口、路段,遇有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的,应当每车道一辆依次交替驶入车道减少后的路口、路段。 第五十四条机动车载物不得超过机动车行驶证上核定的载质量,装载长度、宽度不得超出车厢,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重型、中型载货汽车,半挂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4米,载运集装箱的车辆不得超过4.2米; (二)其他载货的机动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2.5米; (三)摩托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1.5米,长度不得超出车身0.2米。两轮摩托车载物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把0.15米;三轮摩托车载物宽度不得超过车身。 载客汽车除车身外部的行李架和内置的行李箱外,不得载货。载客汽车行李架载货,从车顶起高度不得超过0.5米,从地面起高度不得超过4米。 第五十五条机动车载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公路载客汽车不得超过核定的载客人数,但按照规定免票的儿童除外,在载客人数已满的情况下,按照规定免票的儿童不得超过核定载客人数的10%; (二)载货汽车车厢不得载客。在城市道路上,货运机动车在留有安全位置的情况下,车厢内可以附载临时作业人员1人至5人;载物高度超过车厢栏板时,货物上不得载人; (三)摩托车后座不得乘坐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轻便摩托车不得载人。 第五十六条机动车牵引挂车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载货汽车、半挂牵引车、拖拉机只允许牵引1辆挂车。挂车的灯光信号、制动、连接、安全防护等装置应当符合国家标准; (二)小型载客汽车只允许牵引旅居挂车或者总质量700千克以下的挂车。挂车不得载人; (三)载货汽车所牵引挂车的载质量不得超过载货汽车本身的载质量。 大型、中型载客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以及其他机动车不得牵引挂车。 第五十七条机动车应当按照下列规定使用转向灯: (一)向左转弯、向左变更车道、准备超车、驶离停车地点或者掉头时,应当提前开启左转向灯; (二)向右转弯、向右变更车道、超车完毕驶回原车道、靠路边停车时,应当提前开启右转向灯。 第五十八条机动车在夜间没有路灯、照明不良或者遇有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情况下行驶时,应当开启前照灯、示廓灯和后位灯,但同方向行驶的后车与前车近距离行驶时,不得使用远光灯。机动车雾天行驶应当开启雾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 第五十九条机动车在夜间通过急弯、坡路、拱桥、人行横道或者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应当交替使用远近光灯示意。 机动车驶近急弯、坡道顶端等影响安全视距的路段以及超车或者遇有紧急情况时,应当减速慢行,并鸣喇叭示意。 第六十条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故障或者发生交通事故,妨碍交通又难以移动的,应当按照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车后50米至100米处设置警告标志,夜间还应当同时开启示廓灯和后位灯。 第六十一条牵引故障机动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被牵引的机动车除驾驶人外不得载人,不得拖带挂车; (二)被牵引的机动车宽度不得大于牵引机动车的宽度; (三)使用软连接牵引装置时,牵引车与被牵引车之间的距离应当大于4米小于10米; (四)对制动失效的被牵引车,应当使用硬连接牵引装置牵引; (五)牵引车和被牵引车均应当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 汽车吊车和轮式专用机械车不得牵引车辆。摩托车不得牵引车辆或者被其他车辆牵引。 转向或者照明、信号装置失效的故障机动车,应当使用专用清障车拖曳。 第六十二条驾驶机动车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在车门、车厢没有关好时行车; (二)在机动车驾驶室的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的物品; (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四)下陡坡时熄火或者空挡滑行; (五)向道路上抛撒物品; (六)驾驶摩托车手离车把或者在车把上悬挂物品; (七)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 (八)在禁止鸣喇叭的区域或者路段鸣喇叭。 第六十三条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 (二)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车; (三)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外,不得停车; (四)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五)路边停车应当紧靠道路右侧,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离车,上下人员或者装卸物品后,立即驶离; (六)城市公共汽车不得在站点以外的路段停车上下乘客。 第六十四条机动车行经漫水路或者漫水桥时,应当停车察明水情,确认安全后,低速通过。 第六十五条机动车载运超限物品行经铁路道口的,应当按照当地铁路部门指定的铁路道口、时间通过。 机动车行经渡口,应当服从渡口管理人员指挥,按照指定地点依次待渡。机动车上下渡船时,应当低速慢行。 第六十六条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在执行紧急任务遇交通受阻时,可以断续使用警报器,并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得在禁止使用警报器的区域或者路段使用警报器; (二)夜间在市区不得使用警报器; (三)列队行驶时,前车已经使用警报器的,后车不再使用警报器。 第六十七条在单位院内、居民居住区内,机动车应当低速行驶,避让行人;有限速标志的,按照限速标志行驶。 第三节非机动车通行规定 第六十八条非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 (一)转弯的非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优先通行; (二)遇有前方路通阻塞时,不得进入路口; (三)向左转弯时,靠路口中心点的右侧转弯; (四)遇有停止信号时,应当依次停在路口停止线以外。没有停止线的,停在路口以外; (五)向右转弯遇有同方向前车正在等候放行信号时,在本车道内能够转弯的,可以通行;不能转弯的,依次等候。 第六十九条非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第六十八条第(一)项、第(二)项和第(三)项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 (二)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路口外慢行或者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三)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非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 第七十条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有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人行横道、没有行人过街设施或者不便使用行人过街设施的,在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 因非机动车道被占用无法在本车道内行驶的非机动车,可以在受阻的路段借用相邻的机动车道行驶,并在驶过被占用路段后迅速驶回非机动车道。机动车遇此情况应当减速让行。 第七十一条非机动车载物,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自行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1.5米,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把0.15米,长度前端不得超出车轮,后端不得超出车身0.3米; (二)三轮车、人力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2米,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身0.2米,长度不得超出车身1米; (三)畜力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2.5米,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身0.2米,长度前端不得超出车辕,后端不得超出车身1米。 自行车载人的规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 第七十二条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 (二)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 (三)不得醉酒驾驶; (四)转弯前应当减速慢行,伸手示意,不得突然猛拐,超越前车时不得妨碍被超越的车辆行驶; (五)不得牵引、攀扶车辆或者被其他车辆牵引,不得双手离把或者手中持物; (六)不得扶身并行、互相追逐或者曲折竞驶; (七)不得在道路上骑独轮自行车或者2人以上骑行的自行车; (八)非下肢残疾的人不得驾驶残疾人机动轮椅车; (九)自行车、三轮车不得加装动力装置; (十)不得在道路上学习驾驶非机动车。 第七十三条在道路上驾驭畜力车应当年满16周岁,并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得醉酒驾驭; (二)不得并行,驾驭人不得离开车辆; (三)行经繁华路段、交叉路口、铁路道口、人行横道、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或者窄桥、陡坡、隧道或者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不得超车。驾驭两轮畜力车应当下车牵引牲畜; (四)不得使用未经驯服的牲畜驾车,随车幼畜须拴系; (五)停放车辆应当拉紧车闸,拴系牲畜。 第四节行人和乘车人通行规定 第七十四条行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在道路上使用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 (二)在车行道内坐卧、停留、嬉闹; (三)追车、抛物击车等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行为。 第七十五条行人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从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通过;没有人行横道的,应当观察来往车辆的情况,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不得在车辆临近时突然加速横穿或者中途倒退、折返。 第七十六条行人列队在道路上通行,每横列不得超过2人,但在已经实行交通管制的路段不受限制。 第七十七条乘坐机动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得在机动车道上拦乘机动车; (二)在机动车道上不得从机动车左侧上下车; (三)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四)机动车行驶中,不得干扰驾驶,不得将身体任何部分伸出车外,不得跳车; (五)乘坐两轮摩托车应当正向骑坐。 第五节高速公路的特别规定 第七十八条高速公路应当标明车道的行驶速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最低车速不得低于每小时60公里。 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小型载客汽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其他机动车不得超过每小时100公里,摩托车不得超过每小时80公里。 同方向有2条车道的,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00公里;同方向有3条以上车道的,最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10公里,中间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90公里。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与上述车道行驶车速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行驶。 第七十九条机动车从匝道驶入高速公路,应当开启左转向灯,在不妨碍已在高速公路内的机动车正常行驶的情况下驶入车道。 机动车驶离高速公路时,应当开启右转向灯,驶入减速车道,降低车速后驶离。 第八十条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车速超过每小时100公里时,应当与同车道前车保持100米以上的距离,车速低于每小时100公里时,与同车道前车距离可以适当缩短,但最小距离不得少于50米。 第八十一条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遇有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气象条件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能见度小于200米时,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和前后位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60公里,与同车道前车保持100米以上的距离; (二)能见度小于100米时,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前后位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40公里,与同车道前车保持50米以上的距离; (三)能见度小于50米时,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前后位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20公里,并从最近的出口尽快驶离高速公路。 遇有前款规定情形时,高速公路管理部门应当通过显示屏等方式速度限制、保持车距等提示信息。 第八十二条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或者在车道内停车; (二)在匝道、加速车道或者减速车道上超车; (三)骑、轧车行道分界线或者在路肩上行驶; (四)非紧急情况时在应急车道行驶或者停车; (五)试车或者学习驾驶机动车。 第八十三条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载货汽车车厢不得载人。两轮摩托车在高速公路行驶时不得载人。 第八十四条机动车通过施工作业路段时,应当注意警示标志,减速行驶。 第八十五条城市快速路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参照本节的规定执行。 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指定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 第五章交通事故处理 第八十六条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未造成人身伤亡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在记录交通事故的时间、地点、对方当事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驾驶证号、保险凭证号、碰撞部位,并共同签名后,撤离现场,自行协商损害赔偿事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应当迅速报警。 第八十七条非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者行人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且基本事实及成因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应当迅速报警。 第八十八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道路、供电、通讯等设施损毁的,驾驶人应当报警等候处理,不得驶离。机动车可以移动的,应当将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将事故有关情况通知有关部门。 第八十九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交通警察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应当及时赶赴现场,对未造成人身伤亡,事实清楚,并且机动车可以移动的,应当在记录事故情况后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恢复交通。对拒不撤离现场的,予以强制撤离。 对属于前款规定情况的道路交通事故,交通警察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处理,并当场出具事故认定书。当事人共同请求调解的,交通警察可以当场对损害赔偿争议进行调解。 对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需要勘验、检查现场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勘查现场工作规范进行。现场勘查完毕,应当组织清理现场,恢复交通。 第九十条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抢救费用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保险公司。 抢救受伤人员需要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垫付费用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 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第九十二条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 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第九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第九十四条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 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办理丧葬事宜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第九十五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期限为10日。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书送交各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共同签字后生效;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送交各方当事人。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和标准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执行。 第九十六条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再受理调解申请。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期间,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调解终止。 第九十七条车辆在道路以外发生交通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案的,参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本条例的规定处理。 车辆、行人与火车发生的交通事故以及在渡口发生的交通事故,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第六章执法监督 第九十八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公开办事制度、办事程序,建立警风警纪监督员制度,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第九十九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办理机动车登记,发放号牌,对驾驶人考试、发证,处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道路交通事故,应当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不得越权执法,不得延迟履行职责,不得擅自改变处罚的种类和幅度。 第一百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公布举报电话,受理群众举报投诉,并及时调查核实,反馈查处结果。 第一百零一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建立执法质量考核评议、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追究制度,防止和纠正道路交通安全执法中的错误或者不当行为。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一百零二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本条例的规定处罚。 第一百零三条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机动车登记或者驾驶许可的,收缴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撤销机动车登记或者机动车驾驶许可;申请人在3年内不得申请机动车登记或者机动车驾驶许可。 第一百零四条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又无其他机动车驾驶人即时替代驾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除依法给予处罚外,可以将其驾驶的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有关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 (一)不能出示本人有效驾驶证的; (二)驾驶的机动车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的; (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患有妨碍安全驾驶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仍继续驾驶的; (四)学习驾驶人员没有教练人员随车指导单独驾驶的。 第一百零五条机动车驾驶人有饮酒、醉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应当接受测试、检验。 第一百零六条公路客运载客汽车超过核定乘员、载货汽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扣留机动车后,驾驶人应当将超载的乘车人转运、将超载的货物卸载,费用由超载机动车的驾驶人或者所有人承担。 第一百零七条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第九十五条、第九十六条、第九十八条的规定被扣留的机动车,驾驶人或者所有人、管理人30日内没有提供被扣留机动车的合法证明,没有补办相应手续,或者不前来接受处理,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并且经公告3个月仍不前来接受处理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该机动车送交有资格的拍卖机构拍卖,所得价款上缴国库;非法拼装的机动车予以拆除;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予以报废;机动车涉及其他违法犯罪行为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第一百零八条交通警察按照简易程序当场作出行政处罚的,应当告知当事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事实、处罚的理由和依据,并将行政处罚决定书当场交付被处罚人。 第一百零九条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人处以罚款或者暂扣驾驶证处罚的,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决定;对处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决定。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非本辖区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没有当场处罚的,可以由机动车登记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罚。 第一百一十条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的处罚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交通警察应当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不得因当事人陈述、申辩而加重其处罚。 第八章附则 第一百一十一条本条例所称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是指手扶拖拉机等最高设计行驶速度不超过每小时20公里的轮式拖拉机和最高设计行驶速度不超过每小时40公里、牵引挂车方可从事道路运输的轮式拖拉机。 第一百一十二条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供拖拉机登记、安全技术检验以及拖拉机驾驶证发放的资料、数据。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拖拉机驾驶人作出暂扣、吊销驾驶证处罚或者记分处理的,应当定期将处罚决定书和记分情况通报有关的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吊销驾驶证的,还应当将驾驶证送交有关的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 第一百一十三条境外机动车入境行驶,应当向入境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临时通行号牌、行驶证。临时通行号牌、行驶证应当根据行驶需要,载明有效日期和允许行驶的区域。 入境的境外机动车申请临时通行号牌、行驶证以及境外人员申请机动车驾驶许可的条件、考试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第一百一十四条机动车驾驶许可考试的收费标准,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规定。 第一百一十五条本条例自**年5月1日起施行。**年2月11日国务院批准、交通部的《机动车管理办法》,**年3月9日国务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年9月22日国务院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同时废止。 《道路交通安全法》出台后农机部门的发展 摘要:《道路交通安全法》出台后农机管理与农机管理人员机构建立起来,在实际的工作当中我们遇到了很多困难,但从中我们也找到了很多解决问题的方式和办法,使我们在工作中能够得心应手。 关键词:农机管理;道路管理;农机部门发展 中图分类号:S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432(2012)-07-015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第一百二十一条:中国农业(农机)主管部门原来发放的机动车牌证可以继续使用。这一点以西省做得不够,已将超过20千瓦整体式拖拉机全部移交公安部门掌管。此后我们要积极争取当地政府以及相关部门的鼎立支持,并指定出来一系列相关的政策和各种新型农机设备的准入机制。努力搞好农机的相关配置,要积极搞好农机的当地普查工作,努力做到摸清自己的家底,整理好自己的思路,尽快找到现代化农业体制下的新农机监管工作的方式方法。为新农村建设添砖加瓦,为加快新农村的农业机械化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2005年5月2日自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公布实施以来,并没有准确描述农机管理部门的检查权、纠正违法处罚权和事故处理权,致使我们各级农机主管单位的工作很难展开,执法行为没有明确,农机监理工作面临巨大挑战。 各县乡道路是农机拖拉机上道的集中地区,也是公安部门下属交通部门的管理盲点,所阐述的三权也很不明确,对各级农机管理部门的管理十分之不利。我们在多年工作中总结出监管中的一个共同特点,点多、任务分散、监管困难、涉及广、战线长、人员复杂。农机具中拖拉机分散在各个村庄的千家万户,是当地农民的主要交通工具和耕作劳动力,而一般的交通警察都集中在城市交通和国道、二级公路以及省道上。各个县、镇、乡都没有办法进行相关的监管。自上级部门委任各级农机监管部门负责各个县、镇、乡的道路管理,我们从中吸取了不少经验和教训,也获得了一定的骄人成绩,得到了当地政府和老百姓的认同。农机安全、道路安全从最根本上来说就是人、车、路三者结合。当中人是主体,也是我们各级农机管理应该放在第一位,应该给予保障的。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应该摆在工作的首位。通过管理好人、保护好人,才能做到保护好农机,从而管好路、保护好路,这样才能落实好安全生产任务。在《道路交通安全法》中明确规定各级农机部门有权利管理农机设备和农机使用者,但没有明确各级农机部门的上路事故处理权、检查权和处罚权。由于没有明确这些权利,造成我们在执法当中经常遇到尴尬的局面。例如:我们的执法人员遇到违规的农机操作者,上前执法法时常常被质问。如果我违法了,你管不着,去把交警叫来。当农机设备在各级县、镇、乡道路上出现事故时,我们当地的农机管理部门也承受着很大的工作压力和苦楚。有些时候,事故出现在农机具正常工作的情况下,只是因为人为的缘故发生了事故。但不论是当地政府和当地的老百姓都会认为多多少少我们农机管理部门应该负上一些不可推卸的责任,认为我们监管不力。最终我们也只能给大家一个答复,我们农机部门不能上路执法,没有办法进行切实有效的管理。这种有能无权,但无权又要负责的工作状态,让我们每一个农机管理人感到苦不堪言。 各级农机管理部门的主体和管理人员待遇不完善。《道路交通安全法》给了我们各级农机管理部门对农业生产机械的管理权和职责,更需要我们各级农机部门去具体进行管理和监管,所以我们的队伍建设就凸显出来了它的重要性,也成为各级农机管理单位的工作重点。历经多年的组织建设,农机监管部门的组织结构已经初见雏形。各级农机管理单位配备了专职监理人员,但农机站的人、财、物权都在乡(镇)政府、经常被抽调到当地政府的各个部门去工作,致使本部门无法正常运作,工作无法正常进行。目前,各级农机管理机构财务状况也不容乐观。有的是上级部门全额拨款给予支持,有的是差额拨款的事业单位,都不是完全的属于行政执法机构,并且没有列入公务员行列进行相关管理。但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规定,非公务员没有执法权利,这就是农机管理部门的主体和管理人员的待遇不完善。因此,各级农机管理部门的正常化待遇,工作人员是否有执法权利,应该纳入下一步改进农机管理人员工作环境的重中之重。 各级农机部门执法缺乏正规条例,权威性严重缺乏有力保障。最为突出的问题就是农机执法部门没有统一的着装,这一问题没有解决就无法具体体现出农机部门在执法过程中的执法形象,无形当中加大了我们农机管理部门执法人员在执法中的难度。在实际的工作中,我们的监管人员面对着各乡镇县的农机使用者,他们违规时我们上前执法,并对当事人给予相应处罚。但是我们穿着便装,与交警做一比较大家可想而知。我们的执法人员毫无公信力,更会出现一些不必要的误会乃至冲突。这些都是我们不想看到和发生的。所以,各级农机部门有必要统一着装,使老百姓看到我们以后就知道我们是做什么的,避免发生不必要的误解,从而让我们更好的维护《道路交通安全法》,维护新农村建设,树立起农机管理人的新形象。 解放思路加大对农机管理模式的创新意识,转变现有我们对农机管理的观念,以做事实的重心下沉,以防范未然为突破口,创建“农机安全管理新机制”。积极协调政府中的各个部门的政务职能,把我们的农机管理部门的部门行为转化为各级政府的政府行为,尽力安排一定的专项资金,努力做到“以点带面,点面结合”,使创建“农机安全管理新机制”的事业深入到广大农民的心中,促进农机安全生产环境进一步改善,让广大农民从“要我安全”转变到“我要安全”,达到齐抓共管的格局。同时要把创建工作作为建立农机安全长效管理机制的切入点,作为构筑农机安全“宣传、检审、监控”三大防线的落脚点,最终实现农机全面监理,促进农机监理事业的全面发展。 道路交通安全法论文:《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的突出问题及其解决 摘要:《道路交通安全法》历经两次修正,仍存诸多缺陷,体现为立法的疏失滞后和实施的消极无力。在机动车强制责任保险、建立交通事故救助基金、申办驾驶证、停车场规划建设管理、道路和电动三轮车定义等方面问题尤为突出,亟待《道路交通安全法》进行新一轮修正。 关键词:道路交通安全法;立法;法律实施;缺陷;对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下称《道路交通安全法》)自2004年5月1日施行八年来,历经两次修正,仍存诸多“硬伤”、“软肋”。既有立法的疏失滞后,更有实施的消极不力,若不正视并及早解决,延宕过久恐令交通参与者行为失范,执法管理者困顿被动,进而损害法律的权威和效力,不利于保障道路交通畅通、安全、有序目标的最大化实现。本文梳理评析该法及实施中的突出问题,提出解决对策,以有助于《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新一轮修正。 一、关于机动车强制责任保险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七条规定“国家实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第九十八条明确了针对未按规定投保交强险应采取的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处罚;《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则就投保、赔偿、监督管理作出了具体规定。从法律条款和实际操作来看,有以下明显缺陷: 1.保险强度不够。我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赔偿限额,2006版为6万元(有责赔偿限额6万元、无责赔偿限额1.2万元),2008版(目前仍适用)为12万元(有责赔偿限额12.2万元、无责赔偿限额1.21万元),这样的额度是远远不够的。一般而言,在一起有人员死亡、重伤或重大财产损失的事故中,无论是经济发达地区还是落后地区,损害赔偿金额少则30—40万元,多则高达近100万元,区区12万元根本不能满足交通事故受害人需要。如果肇事者未购买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车辆损失险或无其他赔偿能力,则事故善后处理将无法进行,以致现实中经常发生因损害赔偿不到位受害人一方堵路、闹事、上访的群体性事件,严重危害社会稳定。因此,一些机动车(主要是营运车辆)所有人为化解风险,在投保交强险外不得不另行购买30—50万元赔偿限额的第三者责任商业险,但相当多数的车辆出于经济负担和侥幸心理仍只投保交强险。 2.摩托车投保交强险难。交强险的强制性不仅表现为强制投保,而且表现在强制承保,任何一家保险机构皆有义务和责任受理交强险业务,不得附加条件和拒绝承保。交强险的基础费率和赔偿限额由国家保监会按不盈不亏、收支基本平衡的原则审批,有别于以赢利为目的的商业险。交强险实行初期,投保、承保情况比较正常,但从2008年提高赔偿限额以后,各家保险公司考虑摩托车事故率高、赔付多出现亏损的情况,承保变得消极,由多家多点放开承保变为各家“轮流坐庄”、撤点限售交强险,有的甚至借故刁难投保人,以致大量摩托车所有人很难购买交强险,车辆不能通过检验,发生交通事故无力赔偿。这种状况具有普遍性,农村地区更突出,摩托车的按期检验率低于50%,对交通安全和社会稳定构成严重威胁。(1) 3.未投保的法律责任落空。机动车不投保,不仅不能注册登记和通过安全技术检验,而且要承担违法责任。《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八条规定:“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至依照规定投保后,并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两倍罚款。”由于不同种类的机动车缴纳的保险费额不尽相同,并且随着时间的推移可能根据保险赔偿盈亏情况相应调整保险费额,所以该项罚款不是一个统一和确定的数额。虽然《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法规均依照上位法重申“保险费的两倍罚款”,但有关部门始终没有制定明确的罚款数额标准,导致本条款有名无实,一直未能实行,客观上纵容了逃避交强险的行为,不能做到应保尽保。 为使交强险制度更趋完善、有效,应采取如下针对措施:一是适当提高保险费率和保险限额,进一步强化交强险的作用。以2008版为例,家庭自用汽车(6座以下)基础保费950元,两轮摩托车(50CC—250CC)基础保费120元(皖苏两省调为156元),如保费翻番,将保险赔付最高限额提至30万左右,应是合理可行的。这样既未超出被保险人的经济承受能力(目前营运客货车实际投保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险等险种每年耗资超1万元),又有利于增强和发挥保险的功能。二是尽快量化对不投保交强险罚款的金额。为保持法律的相对稳定,不宜在《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直接明确该项罚款金额,但可在地方立法中,针对主要车型分类确定不同类型不同档次的罚款,原则上既坚持两倍保费的罚款原则,同时兼顾不同时期保费的可能调整,体现一定的前瞻性和弹性,避免随着保费的变化频繁修法。三是根治投保难。保险公司必须无条件开放承保,禁止限量、推诿、轮流摊派等做法;保监会加强监管,督促保险机构规范内部运营管理,严控非政策性亏损,适时监测调整费率使之总体处于不赢不亏水平;严格执法,对保险公司拒绝或拖延承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监会按《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十八条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限制业务范围、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或吊销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二、关于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七条规定设立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第七十五条规定救助基金的使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四条、二十五条分别规定救助基金的适用范围和资金来源。2009年9月,财政部会同保监会、公安部、卫生部、农业部也制定了《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试行办法》。从试行情况看,有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进展迟缓不平衡。目前仍有天津、安徽、山西、黑龙江、吉林、辽宁、新疆、青海、贵州等地未制定救助基金的实施细则,未建立省级救助基金,陕西、河北省虽然筹集了部分资金,但未投入使用。地市、县(市)一级有的地方在上级迟迟没有动作的情况下自己“找米下锅”,建立了本级救助基金,但资金规模、来源和运转欠规范。二是救助基金的运作模式不成熟。建立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尚处于起步摸索阶段,史无经验可鉴,各地有关基金主管部门、管理机构和基金的级次规定不一。重庆市由安全生产监督部门作为基金的主管机构,专设交通事故救助基金管理中心负责筹集、垫付、追偿等使用管理工作;江苏省只设省一级救助基金,市、县(市)不设,省政府成立协调小组作为主管部门,协调小组在财政厅设立办公室作为管理机构,委托专业机构作为基金管理人负责日常运营管理;山东省则由省、市两级筹集管理基金,财政部门为主管部门,公安交警部门为同级管理机构;甘肃、浙江、江西省设立省、市、县三级基金,由各级政府牵头成立救助基金管理领导小组或委员会作为主管机构,由其下设的办公室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救助基金管理中心(设在财政部门)履行管理机构职责。何种模式既便于资金筹集和统一管理,又利于提高救助效率,尚未定型。三是基金来源渠道受限。按规定救助基金的来源包括七个方面,(2)实际主要依赖从保险费中提取的资金、交强险营业税财政补助、拍卖机动车号牌款和孳息四种,社会捐款、追偿资金很少,而对未投保人的罚款几乎没有,指望政府另行安排其他财政补助或获取其他资金在经济不发达地区更无可能。 道路交通安全法论文:解读道路交通安全法 机动车安检无须“泊位证” 对提供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单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查机构应当予以检验,任何单位不得附加其他条件。 机动车安检实行社会化 对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检验实行社会化。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实行社会化的地方,任何单位不得要求机动车到指定的场所进行检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不得要求机动车到指定的场所进行维修、保养。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对机动车检验收取费用,应当严格执行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形成原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医疗机构不得拖延救治事故受伤人员 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 撞了决不“白撞”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交通事故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任何单位不得给交警部门下达罚款指标 任何单位不得给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款指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以罚款数额作为考核交通警察的标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对超越法律、法规规定的指令,有权拒绝执行,并同时向上级机关报告。 拖车不得收取费用 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拖移至的地点。因采取不正确的方法拖车造成机动车损坏的,应当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机动车必须投保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至依照规定投保后,并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二倍罚款。 拖拉机由农业(农机)部门行使管理职权 对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由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行使管理职权。农业浓业机械)主管部门行使职权,应当遵守本法有关规定,并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本法施行前由农业浓业机械)主管部门发放的机动车牌证,在本法施行后继续有效。 相关链接 肇事逃逸 终生禁止开车举报交通逃逸有奖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如果机动车驾驶人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将被吊销驾照,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法律规定,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法律规定,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事故现场目击人员和其他知情人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交通警察举报。举报属实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给予奖励。 交通事故可以“私了”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 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这意味着,一些小的交通事故可以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私了”,而不必通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一年内积分为零可延长驾照审验期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累积记分制度。对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在一年内无积累记分的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延长机动车驾驶证的审验期。 法律还规定,任何国家机关以及驾驶培训和考试主管部门不得举办或者参与举办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 道路交通安全法论文: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理解及适用 摘要:在本科安全专业的学习中,《道路交通安全》是一门选修课程,也是培养安全工程人才的专业课程。本文简要分析了该课程教学改革的重要意义,然后从理论、实践、考试制度这三个层面着手,进行了本课程教学改革的途径探索,以期为广大师生提供参考。 关键词:《道路交通安全》;课程教学;改革途径 《道路交通安全》涉及到安全系统工程的应用,主要包含了系统安全分析、安全评估以及安全管理等内容。学生学习这一课程,需要掌握交通事故的含义、道路交通安全的重点内容、人的因素与道路因素之间的关系、车辆和交通的关系、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与系统等知识。所以,要提升学生的专业实践能力,对本课程实施教学改革显得十分关键。 1课程教学改革的重要意义 1.1能够提高交通安全技术水平 技术人员的实践操作水平,决定了交通安全的技术水平。所以,对《道路交通安全》课程实施教学改革,能够促进学生和相关人员进行技术创新,从而提升道路交通的技术与装备水准。本专业学生走上社会,来到工作岗位后,便能采取科学的安全技术措施,使得社会交通环境与条件得到改善,进而使交通事故得到抑制和减少。所以,道路交通安全的课程教学改革能够使学生掌握系统而全面的知识,提升交通安全整体技术水平。 1.2能够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 在当前,创新精神的培养已经成为了人才培育的重大问题之一。创新能力不仅包含了发现问题和处理问题的能力,同时还包含了观察、思维及实践操作能力。要培养本专业学生的创新精神,就必须要对课程教学进行改革,实施创新教育。学校和教师应当解放思想,采用新的思维方式了解目前的道路交通安全问题,并鼓励学生想出适合的应对策略。只有在学习和工作中及时发现问题并分析问题,才能找到行之有效的方法。所以,加强课程改革,可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使得交通安全工作效率进一步提升。 1.3能够推动和谐社会的构建 交通已经成为了社会发展的核心产业,而交通安全则是该产业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但从目前情况看,交通事故的发生在很大程度上威胁到了国民经济与人民的人身安全,并对整个社会的和谐发展造成了一定阻碍。从有关统计数据可以看出,我国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概率仍在上升,伤亡人数也在不断上涨。2016年因道路交通事故损失的财产直接达到了9.8亿元。因此,面对如此严峻的局势,若要促进道路交通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就必须加强相关课程的教学。广大科学工作者要重点探究我国交通环境特征,找出有效的解决对策,并对道路交通安全课程进行改革。这对和谐社会的构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课程教学改革的途径探索 2.1从理论方面进行改革 从理论层面着手,教师可以将课堂讲授与学生的自主学习联系起来,采用多媒体等新式教学方法,取代传统的板书教学。要全面发挥出多元化教学的优势,提升课堂教学的趣味性及效率。对于《道路交通安全》这门课程而言,其理论知识相对枯燥,学生学习起来可能感到乏味。因此,教师更应当采取启发式教学法或讨论式教学法,让学生更加扎实地掌握丰富的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并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要让学生学会自主思考、积极创新,在夯实理论基础的前提下进一步强化专业知识。比如,教师可以结合一些交通事故案例,实施案例教学。然后把理论和实际联系起来,采用课堂辩论、学生讨论等方法,利用案例进行理论讲解。或是组织交通安全月等活动,让学生参与其中,培养学生的兴趣和思维。 2.2从实践方面进行改革 所谓实践教学,不仅要让学生把理论和实践结合到一起,还要帮助学生养成科学思维的习惯,并提高学生的工程实践水平以及创新水平。实践教学包含了两个部分,即专业实验与专业实习。前者的主要目的就是养成学生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认知与实践能力;而后者的目标则是帮助学生更加深入地理解交通安全工作的意义和规律,让学生对安全设施、监测方式、防治手段等有较为明确的理解。最终目的就是让学生把握好安全管理的具体措施。比如,教师可以鼓励学生多和外界交流,学校可以邀请经验丰富的专家、学者来到校内展开学术研讨和交流,向学生传达有关道路交通安全的专业性问题。同时也可以安排学生到企事业单位进行考察与学习,充分了解这些单位在安全管理、工程技术等方面的具体操作情况,提高学生实践能力。此外,还可以带领学生参加科技活动,研究科学课题,让学生撰写学术论文,培养学生的探索能力与问题处理能力。 2.3制定科学有效的考试制度 以往的道路交通安全教学大多采用闭卷考试的形式,使学生不得不对理论知识死记硬背,因此具有较大的局限性,达不到应有的效果,同时无益于学生创造力的激发。因此,必须要构建起科学有效的考试制度,提升考试检测的有效性。例如,对于《道路交通安全》课程而言,可以采用过程考核与项目任务联合考核的办法,将具体的评价体系分成三大部分。其中期末考试的分数占据70%,实践课程分数占据20%,平时表现则占据10%。在期末考试时,允许学生开卷考试,学生可以自主整理好理论知识点。考试内容应把应用题型作为主体,并提高题目的灵活性,拓展学生的知识面。对于实践课程,则要注重考查学生的合作意识,教师依据学生的表现和书面报告,对学生进行评分。平时成绩则包含了出勤、课堂提问等。将这几点综合进行考察,能够更为准确地作出评估。 3结语 要提升教学水准,实施教学改革便是极为重要的任务。学校和教师要能够认识到课程教学改革的重要意义,并从理论、实践、考试制度等方面进行教学改革。只有这样,才能使《道路交通安全》课程的教学方式得到科学改善,从而优化教学效果,使学生取得更好的成绩。 作者:何飞雨 单位:长沙市雅礼中学 道路交通安全法论文:对以《道路交通安全法》交通事故案件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的探讨 论 文 摘 要 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后,鉴于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的特殊性、复杂性及相关法律制度的缺位。通过在案件受理的前置程序上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交通事故认定书的证明力作用问题《道路安全法》第七十三要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这条规定带来了两方面的变化:一是称谓上的变化,二是性质上的明确;关于归责原则问题采现代民法赔偿,理论,针对多赔偿义务人确立了一个归责原则体系,对于不同之间的责任承担适用不同的归责原则和关于赔偿主体问题确立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赔偿责任主体的一般原则和特殊情形下赔偿主体的确立上,笔者就道路损害赔偿案件的责任主体及承担责任形式方面谈一点粗浅的认识与大家讨论。 《道路安全法》【1】和《实施条例》【2】已于2004年5月1日起实施。与此同时,对民事审判作出巨大贡献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废止。由于新旧法律法规的取舍,使道路交通事故民事审判面临着许多亟待解决的新问题。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后,鉴于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的特殊性、复杂性及相关法律制度的缺位,该类案件的诉讼存在明显的障碍和混乱,笔者就道路损害赔偿案件的责任主体及承担责任形式方面谈一点粗浅的认识。从《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后对审理交通事故案件带来的司法理念上的新变化入手,在受理、归责原则、赔偿主体、交通事故认定书的证明力等法律适用方面作以分析和探讨,以期对审判实践有所裨益。 一、关于案件受理的前置程序 《道路安全法》实施前,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受害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除起诉状外,还应提交公安机关制作的调解书、调解终结书或者该事故不属于任何一方当事人违章行为造成的结论”,《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关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作出的这一规定实际将交警部门对交通事故的处理作为了民事诉讼的前置程序,其作为《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的一个配套通知,在《办法》【3】废止后,应当同时失效。《道路安全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因此,笔者认为该类案件当事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不必附加前置条件,只要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的规定即可。 那么对于交警部门正在处理的交通事故案件是否影响立案?《条例》第九十六条规定:“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再受理调解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期间,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调解终止。”按此规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其他部门坚持调解的,不影响人民法院立案、审理。 二、 关于交通事故认定书的证明力问题 以前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认定书称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由此在理论界引起一场关于当事人不服事故责任认定可否提起行政诉讼,即“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否具有可诉性的争论。《道路安全法》第七十三要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笔者认为这条规定带来了两方面的变化:一是称谓上的变化,由过去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变为“交通事故认定书”;二是性质上的明确,按此规定,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为专业机构根据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制作的专门证据,属于证据范畴,不具有可诉性。就其属性而言,交通事故认定书在证据的功能上更具直接证据的性质。直接证据是相对于旁证而言的,其最大的特征在于具有直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功能。就交通事故认定书而言,作为证据,其证明功能显然不只局限于交通事故的某一细节、片断,相反,它能够比较详细地说明整个交通事故的来龙去脉、客观表现和主观状态,其作为直接证据应属无疑。既然是证据,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中如果对交警部门的事故认定书依据的材料(如勘验、鉴定)认为不妥,可以改变对当事人的责任的认定;如果当事人提出充分可靠的证据足以推翻事故认定书则应采信新的证据;如果条件许可,且当事人提供足以质疑交通事故认定书的证据的,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关于重新鉴定的规定,在必要时考虑当事人提出的重新勘验、重新鉴定申请。 三、 关于归责原则问题 确认道路交通损害赔偿【4】案件责任主体的一般原则。 车辆的所有、管理、运营等关系较为复杂,在现实中存在着租赁、买卖、挂靠、借用、承包等行为,机动车驾驶员往往并非机动车所有人。但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方法》第31条仅规定了驾驶员执行职务行为和非职务行为时机动车致人损害的主体。在实践中如何准确界定责任主体,缺乏明确可循的基本原则。 《道路安全法》的立法理念之先进,首先在于确认机动车在道路上的运行是一种高度危险作业,道路交通事故的责任问题原则上应该按照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三条的规定处理,抨击了近年来个别忽视人权的“撞了白撞”的地方立法。更先进的是,它不取单一的归责原则,采现代民法赔偿,理论,针对多赔偿义务人确立了一个归责原则体系,对于不同之间的责任承担适用不同的归责原则: 1、 保险公司在第三者强制责任保险责任范围内承担无过错责任。《道路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这就是说,当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时,只要该机动车办理了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已成为强制性规定),保险公司应该首先而且是无条件的予以赔偿,但赔偿的范围仅限于第三者的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以内。 2、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在特定情况下垫付受害人的损害赔偿,适用无过错责任。《道路安全法》第十七条:“国家实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第七十六条:“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这条规定主要是为了避免受害人在受伤后因无经济能力无法医治的情况发生,体现了国家立法对人的健康权的保护,体现了一种人性关怀。类似的规定还有“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是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等等。 3、 机动车之间的交通事故责任适用过错责任。《道路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这种归责原则体现了机动车之间平等的法律地位、平等的权利、平等的义务,过错大则责任大,过错小则责任小,无过错则无责任。 4、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的交通事故适用严格责任。《道路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机动车和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第七十六条第二款:“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同时《条例》第九十二条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仿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由此可见,关于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适用的是过错推定、过失相抵原则和严格责任的归责原则。过错推定就是说一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人民法院首先推定机动车具有过错,若机动车不能提出反证推翻对其过错的推定,则应承担民事责任;过失相抵原则就是说,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如果机动车能够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失(这种过失仅限于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且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时,法院考虑这一情况减少损害赔偿的金额。严格责任是说机动车驾驶人无论主观上有无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只要撞了人就要承担责任,具体承担多大责任,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但除法律规定的情形外,不能免除责任。笔者认为,比较过去的规定,第七十六条的规定适当加重了机动车一方的责任,主要考虑有以下三点: 第一, 从我国的国情出发。我国是一个人口众多的发展的中国家,道路上机动车多、自行车多、行人多是一大特色。我国机动车的增长速度很快,但机动车质量、驾驶员的素质参差不齐。从近年来发生的重特大交通事故看,绝大部分是由于机动车驾驶员操作违章或者机动车性能不符合要求导致的。强调机动车驾驶员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和谨慎驾驶义务,是减少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首要环节。 第二, 坚持以人为本,以尊重和保护人的生命健康权为首要的价值取向。立法坚持以人为本,就是要重视保障公民权利,其中最重要的是公民的生命健康权。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涉及的公民权利有二:一方是生命健康权,另一方是道路通行权,前者必然优于后者,法律要优先给予保障。从实际看,机动车作为一种高速运输工具,对人的生命健康安全具有潜在危险性,这种高速行驶的“钢铁战士”与人的“血肉之躯”相碰撞,受害最大的是“血肉之躯”。因此,采取严格责任原则,强调对人的生命健康权的保护,才能更好地贯彻以人为本,尊重和保护人的生命健康权利的宗旨,也才能更好地体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现代依法精神。 第三, 坚持公平正义的价值取向。法律是调整利益关系的,不同利益之间存在矛盾和冲突,法律的作用就是合理分配和平衡各种利益关系,以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采取严格责任原则,是根据国情对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利益关系进行的分配,它既强调机动车一方要承担严格责任,也强调了违法的非机动车驾驶人和行人违规也应承受相应的损害后果,并力求通过对双方责任的合理分配,最大限度地实现社会整体的公平正义,进而达到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的立法目的。 四、 关于赔偿主体问题 (一)确立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赔偿责任主体的一般原则 机动车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主体,又称交通事故赔偿责任人,是指应当承担 机动车运行过程中发生事故而致人身损害赔偿的责任者。原《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将“交通事故责任主体”称之为“交通事故责任者”和“机动车驾驶员”。《道路安全法》也承受了《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的表述。通过对新旧法律法规关于赔偿原则规定的比较,笔者认为可以确立机动车道路事故赔偿责任主体的基本原则是: 1、 过错直接赔偿原则。《道路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规定了机动车事故责任由过错方承担,双方均有过错的按过错比例分担;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一方承担,即交通事故赔偿责任由事故的直接责任者来承担。这种情形主要是鉴于机动车驾驶方是事故的直接制造者和权利义务的直接承受者。 2、 先行垫付原则。《道路安全法》第七十五条规定,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强制保险或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全部抢救费用……。这一规定主要是鉴于未参加强制性保险的责任人无力赔偿或全部赔偿以及未查明事故责任人的情况下,为不致使被害人的损害赔偿落空,法律所作出的强制性规定。实践中,为直接责任者所在单位或机动车的实际所有人的责任心,基于公序良谷和价值取向,也可责令其承担先行垫付责任。 3、 替代赔偿原则。《道路安全法》第七十产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这种赔偿是基于保险合同的约定,由保险方承担的责任。 (二)特殊情形下赔偿主体的确立 以上提及的只是确立交通事故赔偿责任主体所遵循的一般性原则,依照这些原则,交通事故赔偿责任主体除保险公司外,主要有肇事车辆驾驶人(个人所有的车辆所有人自己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的所有人(如个人所有的车辆所有人委托他人开车执行临时事务,受托人开车的,车辆所有人作为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行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肇事司机所在的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在执行职务中发生交通事故的,应由司机所在的单位承担民事责任)等。而在实际生活中,由于物权涵盖的权属要素相互分离(如所有权和使用权、支配管理权)、法律物权和事实物权的冲突,有时还出现实际车主和名义车主不一致等问题,从而给交通事故赔偿责任者法律意义上的认定带来难度。 1、 关于实际车主和名义车主不一致情形下赔偿主体的确立。对于实际车主和名义车主不一致时责任承担问题,最高人民法院针对购买人使用分期付款购买车辆卖方保留车辆所有权、被盗机动车辆肇事、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等几种情形作过司法解释,根据这些规定,机动车所产生的损害赔偿责任原则上由有关登记名册上记载的所有人承担,但登记名册上记载的所有人能够证明自己不是实际所有人,由实际所有人承担【5】。 2、 关于雇佣关系中机动车发生事故赔偿主体的确立。此种情况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赔偿解释》)作出了具体规定,应依此执行。《赔偿解释》第九条规定,雇员在人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由此可见,在雇佣关系中,应视机动车驾驶员有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确定由车辆所有人单独承担责任或是由车辆所有人和车辆驾驶员共同承担连带责任。 3、 关于租赁关系和借用关系中发生交通事故责任主体确立。租赁关系和借用关系应视作因合同事务产生的法律关系,这种关系比较复杂。将机动车辆出借给他人使用,如果出借人此时并未丧失对出借机动车辆的支配管理权,出借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出借人此时已实际丧失对出借车辆的支配管理权或者无法行使支配管理权的,出借人一般不承担赔偿责任,否则就是客观归责。如果出借人基于出借车辆而从借用人处受益的、出借机动车辆发生事故的,因在该情况下,驾驶员是车辆所有人支派出来的,车主完全可以通过驾驶员来执行车辆的支配、管理和收益,这种情况出借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实践中基于租赁关系和借用关系的情况比较复杂,考察赔偿责任主体是否担责的条件和因素应当从是否系有偿使用、是否长期使用、连续使用以及对车辆管理支配权和支行受益权等方面诸因素综合判断。 笔者认为:在案件处理过程中,应根据支行支配权和支行利益的归属来确定赔偿主体。在我国的理论和实践中,一般采用支行支配和支行利益归属认定赔偿责任主体的理论。这从下面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中可以得到确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被盗机动车肇事后由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问题的批复》规定:使盗窃的机动车肇事,造成被害人物质损失的,肇事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被盗机动车辆的所有人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最高人民法院给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原车主是是否对机动车发生的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责任的请示的批复》规定:“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因车辆已经交付,原车主既不能支配该车的营运,也不能从该车的营运中获得利益,故原车主不应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责任”。最高人民法院所谓的支行支配和支行利益,应当指出的是对机动车支行状态的直接的事实上的支配,和由此产生的直接的利益。 道路交通安全法论文:禁止电动自行车上路是否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 摘要:衡量一个法规或规章是否合法主要有四条标准:其一,是否符合宪法和法律(主要指《立法法》,但不限于《立法法》)授予的权限?其二,是否符合授权法和上位法的立法目的?其三,是否符合上位法就相关立法事项做出的规定?其四,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立法程序?那么,珠海市人大常委会立法禁止电动自行车上路是否合法呢? 就第一项标准而言,根据《立法法》第63条和第64条的规定,珠海市人大常委会有权制定禁止电动自行车上路的地方性法规,报广东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施行;根据《立法法》第65条的规定,珠海市人大常委会有权制定经济特区法规,但经济特区法规不能就禁止电动自行车上路做出规定,因为这不属于经济特区经济体制改革之“特事”。就第二项标准而言,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条的规定,道路交通安全立法的目的应是“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身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提高通行效率”。不要说立法禁止电动自行车上路会严重损害公民的合法财产权益(使几万辆电动自行车成为废物一堆),就从“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目的而言,为什么要立法禁止电动自行车上路呢?如果立法禁止汽车上路不是更能“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吗?显然,这是荒谬的。立法必须考虑整个立法目的,而不应片面地追求某一项单一的目的。就第三项标准而言,《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条规定,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应当遵循“方便群众”的原则,而立法禁止电动自行车上路对于珠海几万买不起小车的这一大批电动自行车驾驶者群众来说,显然不是提供方便。相反,立法如果不是禁止电动自行车上路,而是规范电动自行车的行车路线和规范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员的行为(如限制车速等)。那才是真正为群众(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员和其他驾驶机动车或非机动车人员乃至行人)提供方便。《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条规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应当“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从珠海现状看,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水平是否已经达到了应该禁止电动自行车上路,而在全市普及或基本普及小轿车的水平呢?此恐怕还有距离。就第四项标准而言,《立法法》第5条和第6条规定,“立法应当体现人民的意志,发扬社会主义民主,保障人民通过多种途径参与立法活动”:“立法应当从实际出发,科学合理地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与义务、国家机关的权力与责任”。《立法法》在此确立的立法民主性和科学性的要求必须以相应的程序保障,如利害关系人的听证会、专家学者的论证会,各方面意见的听取和协调等。珠海禁止电动自行车上路的立法是否经过公民参与和科学论证的途径呢?如果没有,其立法程序就至少是有瑕疵的。 二、对违反禁止电动自行车上路的行为实行处罚是否违反了宪法关于国家保护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的规定? 这取决于对第一个问题的答案:如果禁止电动自行车上路的法规(无论是一般地方性法规还是经济特区法规)是合法的,那么,对违反禁止电动自行车上路的行为实行处罚并不违反宪法关于国家保护公民合法私有财产的规定。反之,则构成对公民合法私有财产的侵犯。 三、对禁止使用电动自行车造成的财产损失是否应当给予补偿? 如果禁止电动自行车上路的法规是合法的,政府对公民因此造成的损失应予以补偿。因为,根据法理,政府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作出某种行为(合法行为),使公民的一定财产的价值丧失或降低,构成对财产的“准征收”。政府对“准征收”行为是应当给予补偿的。 四、立法机关通过立法禁止使用电动自行车,是否应该征求相关生产企业的意见,也就是在该事件中,企业的话语权是否应该得到维护? 根据正当法律程序原则,政府作出任何对行政相对人不利的行政行为,都要事先告知相对人,说明行为的根据、理由,听取其陈述、申辩。如果相对人人数众多,听取意见的最好的办法是召开听证会。 相关资料—— 贯彻执行《珠海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宣传提纲 《珠海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经珠海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0次会方通过,自2005年7月1日起施行。为宣传和实施好本条例,使广大市民正确理解条例禁止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的有关规定,现就以下几个问题作出说明: 一, 禁止电动自行车上路是否违反立法? 有市民提出,禁止电动自行车上路违反立法法,超越了地方立法权限,珠海市人大常委会是严格依照全国人大的授权决之一和立法法子的规定制定本条例,并未违反立法法。珠海市人大常委会1998年依据全国人大的授权决定制订了《珠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珠海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是对原《珠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的修订。立法法规定,经济特区所在地的省、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授权决定,制定法规,在经济特区范围内实施。立法法还规定地方性法规的立法权限之一是“为执行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作出具体规定的事项”进行立法。道路交通管理属于地方性法规的立法事项,许多有地方立法权的城市制定了道路交通管理方面的条例。珠海市人大常委会采用经济特区立法权制定《珠海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是行使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授权立法和立法法赋予的地方立法权,是按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法律规定的程序制定的,并不违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授权决定和立法法的规定:并未超越立法权限立法。 二、禁止电动自行车上路是否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 有市民认为,道路交通安全法并未禁止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珠海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禁止电动自行车上路与上位法相抵触。其实,这是一种错误的认识。 首先,道路交通安全法对交通工具的管制实行登记管理制度。“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管理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依法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依法应当的非机动车的种类,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规定。”道路交通安全法将电动自行车列为非机动车,从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看,对非机动车是否实行登记管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 况确定。即电动自行车是否实行登记,是否准许上路行驶,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并不是说,国家法律规定电动自行车一律实行登记制度,一律允许上路行驶,而是说电动自行车是否允许上路行驶由地方决定。 其次,珠海市具有经济特区立法权的较大市的地方性法规立法权,可以通过地方立法实施国家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根据珠海的实际对国家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作出具体的规定。珠海市人大常委会根据珠海经济特区道路交通管理的实际需要,作出禁止电动自行车上路的规定,是符合国家道路交通安全法的,与国家道路交通安全法并不抵触,也与省的地方性法规草案中的立法规定不抵触。《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草案)》已经由省政府提交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制定地方性法规。在该草案中规定,对电动自行车实行登记制度,各地市人民政府对电动自行车不予登记的,提省人民政府批准,从该草案的立法规定来看,电动自行车是否准许上路,应当由各地市人民政府决定。 三、对违反禁止电动自行车上路的行为实行处罚是否违反了宪法关于国家保护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的规定? 有市民提出,对违反禁止电动自行车上路的行为实行处罚违反了宪法关于国家保护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的规定,这是一种对宪法规定的错误理解。宪法规定:国家保护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应当说,国家允许生产和销售电动自行车,市民购买电动自行车并不违法,电动自行车作为个人的财产应当受到法律保护。但是,拥有合法的财产与合法使用财产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法律保护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但法律禁止公民违法使用其财产,拥有电动自行车是公民合法的财产权利,违反法规规定使用电动自行车却是一种违法行为。作为违法行为工具的电动自行车不受法律保护,不属于宪法规定的公民的合法财产,对违法使用电动自行车的实行处罚,对电动自行车予以没收的销毁,并不是对合法财产的侵犯。 四、对禁止使用电动自行车造成的财产损失是否应当给予补偿? 有市民提出、合法购买的电动自行车不能上路行驶,造成财产损失政府应当予以补偿。这是一种不合法也不合理的要求。 珠海市早在1998年制定的《珠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中就已规定,非机动车必须经公安机关注册登记,取得行驶证、号牌,方可在道路上行驶。国家道路交能安全法实施后,作为非机动车的电动自行车大量上路行驶带来了交通安全隐患,为此,珠海市公安机关向社会发出整洽交通管理秩序的通告,禁止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可以说,在《珠海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制定之前,珠海市就对电动自行车说“不”。珠海已通过法规和通告的形式向社会公告关于禁止电动自行车的规定,市政府从未对电动自行车核发过号牌,从未实施过行政许可,违反规定购买和使用电动自行车的不受法律保护,不存在按履行政许可法的规定, “对撤销行政许可的,被许可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赔偿”的问题。 五、电动车上路的主要危害 (一)不合法。原《珠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就已明确禁止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在《道路交通安全法》正式实施前,广东全省对电动滑板车、电动摩托车都明确列为“依法应予取缔的非法车”、严禁上路行驶。《道路交通安全法》2004年5月1日出台后,《珠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依法继续有效,为此,市公安交警部门曾多次通告,禁止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新修订的,《珠海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更加明确规定,禁止电动自行车在道路上行驶。 (二)事故多:电动自行车属两轮式的交通工具,触地面积小,重心高,惯性大,具有物理的不稳定性,且速度快(最高时速可达60公里,是自行车的5倍),安全系数低,骑行人没有经过专业驾驶培训,不用领取驾驶执照,容易发生交通事故。 据统计,今年1至5月份,我市涉及电动自行车的道路交通事故有166宗,造成2人死亡,31人受伤。 自5月27日《珠海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通过以来,至6月29日止,我市122指挥中心共接到涉及电动自行车的道路交通事故报警69宗,平均每天2—3宗,最多的一天接报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5宗。(三)索赔难:电动自行车不用购买保险,发生交通事故后损害赔偿没有保障,容易引发社会矛盾,增加社会不安定因素。 (四)与人争道:我市道路现状不适合电动自行车发展,如迎宾路、九洲大道、景山路、人民东路等新建、改建道路都已取消非机动车道,我市道路交通规划,交通管理规划也已明确尽量少建非机动车道,电动自行车与行人在人行道上混行,将对市民群众交通安全和行人通行权构成极大威胁。 (五)与车争道:大量电动自行车进入机动车道行驶,形成重大交通事故隐患。 (六)不环保:电动自行车不是“绿色交通”工具,它以铅驶电池为能源,铅的每性较大,二次污染比较严重。而且,由于种种原因,废铅酸电池回收管理不善,措施不力,收购无序,加之废电池回收再生技术落后,我市又是没有专门处理工厂,这些都将直接导致环境污染。 中国电动自行车命运再添变数 何时能够走出尴尬 交通拥堵、环境污染、石油紧缺正日益成为我国可持续发展和建设和谐社会所必须面对的严峻课题,但是,一些地方禁止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限制了消费者的消费需求,如何解决这种矛盾?电动自行车的设计时速限定在哪个范围更为科学?其“三包”规定怎样制定更为合理?如何控制废旧电池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如何在产业政策上推动电动汽车的发展? 据中国消费者报报道,为解决这些制约电动车行业发展的瓶颈,促进产业的健康发展,在本报主办的“第二届中国电动车产业发展高层论坛”召开前夕,特推出此组系列报道,并请关注此次论坛的官方网站:.cn. 电动自行车命运再添变数 7月1日以后,广东珠海市电动自行车将禁止上路,违反者罚款500元。 不久前召开的珠海市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上,通过了《 珠海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该《条例》规定:电动自行车不予注册登记,禁止在道路上行驶,外地电动自行车一律不得进入珠海。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如果违反上述规定,交管部门可以先扣车,再处以500元的罚款;如果车主逾期不交罚款,没收的电动自行车即予销毁。 从2002年北京封杀电动自行车到2003年福州电动自行车禁售事件,再到2004年5月1日颁布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电动自行车为非机动车,无论是经营者还是消费者都十分关注电动自行车的命运。虽然新交法为电动自行车的非机动车身份提供了法律依据,但由于该法将电动自行车是否实行挂牌登记管理并允许其上路的决策权下放到了省级人民政府,致使很多地方,电动自行车依然在各种质疑声中步履维艰。 目前全国各地对电动自行车是禁或放的说法莫衷一是:有的地方允许上牌照,允许上路,以长三角的龙头城市上海为代表,主要是长三角地区,包括南京、苏州、杭州、宁波、绍兴等地;有的禁止上路,禁止上牌照,以北京为首,包括太原、福州、广州、海口、武汉、南宁、温州等地。在禁止地区,电动自行车的禁行多以行政令的方式,从某种角度上与新交法相抵触,而此次珠海市人大首开全国立法“禁车”之先河,这一举措影响非常巨大,使得电动自行车命运再添变数。 封杀电动自行车的后遗症 珠海市禁车条例一通过,电动车车主们立即征集了1000多人的签名,信中列举电动自行车的种种好处,上书珠海市人大和政府,建议设立3至5年的立法缓冲期。日前,本报也收到了这份有着几千人签名的意见书。 一位给笔者寄信的蒋先生说,抛开电动自行车的种种好处不说,立法封杀电动自行车,不能不考虑这样一个问题:关系老百姓切身利益的善后事宜,如何处理? 首先,老百姓家里的4万多辆电动车何去何从?根据封杀令,电动自行车一旦上路不仅没收还要被罚款,可车也不能放在家里当摆设吧。一来占地方碍事,二来好好的东西不能用看着也窝心,搁置下去不是废铁也成了废铁。可电动车真成了废铁问题就又来了,按照有关方面电动自行车废旧电池造成污染的说法,岂不是将有数万废旧电池散落民间? 其次,4万多辆电动自行车车主的8000万元利益损失谁来补偿?一纸封杀令就让消费者的个人财产成了一堆废铁,怎么说都有些冤枉。毕竟车主在买车时并没有过错,到底是要打电动自行车的板子,还是 想要老百姓屁股痛呢? 第三,买不起汽车的老百姓不骑电动自行车后,如何方便出行?普通平民还有没有路权?珠海有4万辆电动车,牵涉到近4万户近二十万居民的出行,而珠海总共才百余万人口,这4万户应不是一个可忽略的数字。 为提高城市品味和管理水平不准上路 珠海曾是全国第一个禁止摩托车上路、上牌的城市,现在又是第一个以地方法规明确禁止电动自行车上路的城市。 珠海市人大认为,出台该项条例是经过深思熟虑的,据该市人大法工委边主任介绍,珠海早就取消了非机动车道,而电动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在特区道路上行驶,不可避免地将与机动车或行人抢道。“为提高道路的通行效率,提高机动车通行速度,应该禁止电动自行车上路。” “珠海早已禁摩,目前成效显着,电动自行车却来抢占禁摩后留下的空白市场。造成珠海路面上行驶的电动自行车越来越多,影响到交通管理工作。作为有人大立法权的特区,我们决定立法禁止它上路。” 为证明人大立法的英明,珠海市公安局某负责人说:“电动自行车速度快,设计上接近摩托车,最高速度可达60公里-70公里/小时,是一般脚踏自行车的5-6倍,安全系数不高,引发事故多;而由电动自行车引发的交通事故,受害人索赔难,因为这些车均没买保险;珠海的道路设计许多已取消非机动车道,电动自行车悄无声息,幽灵般地快速在人堆中穿梭,给行人带来很大的危险;一些电动自行车走机动车道,又与车争路,造成交通堵塞,引发更多事故。” 这位官员还援引论据说,据统计,从今年1月至5月,由电动自行车引起的交通事故达166宗,共造成2人死亡,31人受伤。 这位官员还指斥电动自行车不环保。“它带来的污染甚于汽车尾气的排放,废电池污染时间更长。据珠海市交管科称,电动自行车的电池一般一个月一换,保养得很好的也要一年一换,大部分人都将这些电池随手扔掉。” “总之,经过反复研究,决定采用电动自行车在特区内不予注册登记,禁止上路行驶的方案。此举有利于从整体上提高城市品味和管理水平,鼓励发展公共交通,减少交通事故,维护交通安全。”一位不愿披露姓名的官员如是说。 声音:该不该给电动车以出路 着名律师、中国消费者协会法律顾问邱宝昌先生认为:珠海立法欠妥,未深入调查中国交通实际状况、产业发展政策和百姓的出行需求。 《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电动自行车为非机动车,并没有规定不允许上路。按照“法无禁止即可行”的法治原则,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是合法行为。市民的合法行为,地方无论什么机构都没有权力禁止或限制。城市立法不能只盯住富人阶层。开小车的人需要方便,骑电动自行车的人同样需要方便。交通拥堵,汽车、电动自行车都有责任,为什么只禁止或限制电动自行车? 邱宝昌认为,根据《立法法》,法律的主旨是公平和正义。作为一级民意代表的立法机构应采取民主立法和科学立法的程序。既应考虑机动车所有者的权益,也应考虑买不起汽车的非机动车用户的权益,道路是全民的,不是哪一个族群或阶层的,应合理公正的分配路权,在现阶段全民经济水准收入不-致的情况下,珠海再怎么“特区”也不可能富裕到每个家庭都能拥有小汽车,要不怎么会有近4万辆电动自行车用户呢?对于这些群体的出行及其交通工具的选择,不应驳夺其上路权和通行权,更不应以取消非机动车道来对待之。抛开公平与正义不说,现在我们提倡建立一个和谐社会,像这样牺牲一些群体尤其是弱势群体的利益来满足另一群体的利益,这能体现“和谐”的精神吗? 中国电工技术学会名誉理事长、亚太电动车协会执委周鹤良认为,立法应讲究科学,不仅应立足于我国的产业政策和发展实际,也应借鉴国际尤其是现代化程度高的国家和地区。珠海不是强调其城市的宜居性和现代性吗?请问汽车和公交车能有效解决“点到点”的问题吗?如果只发展私人小汽车限制非机动车,那这个城市恐怕只会更加拥堵和污染。这方面何不借鉴日本东京的例子。 周鹤良认为,截至目前,社会上电动自行车的保有量从1998年的5万辆发展到1000多万辆,增长年年翻番。这充分说明电动自行车是深得民心的交通工具,汽车太贵买不起,单车太累不想骑,公交车人太多不想挤,摩托车上牌又被禁。那么在有限的选择空间里,相对快捷省力的电动车就成为许多市民的理想。制定公共政策应充分考虑到这种民意。珠海等地封杀电动自行车的行为和理由实在匪夷所思,我不知其封杀令的出台是否经过了听证程序? 中科院院士何祚庥说:电动自行车并不必然带来社会问题。电动自行车绝大部分都是使用铅酸电池,铅酸电池确实存在二次污染问题,但不存在一次污染;而与小轿车产生的尾气、噪音及电池污染相比,电动自行车的二次污染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何况新型的电动自行车由于使用的是锂电池或镍氢电池,不存在污染问题;至于交通安全,《新交法》既己制定电动自行车的强制性限速标准并允许其上路,剩下的便是执法管理的问题。要说速度快,电动自行车没有山地车快,事故率也仅是机动车的1/10到1/7.迄今为止,我还没听说过电动车撞死人的事,即使发生恐怕更多的还是驶入机动车道与汽车相关,那为什么不封杀小汽车呢?同为交通工具凭什么区别对待?(信息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蒋和葆) 7月1日以后,广东珠海市电动自行车将禁止上路,违反者罚款500元。 不久 前召开的珠海市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上,通过了《珠海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该《条例》规定:电动自行车不予注册登记,禁止在道路上行驶,外地电动自行车一律不得进入珠海。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如果违反上述规定,交管部门可以先扣车,再处以500元的罚款;如果车主逾期不交罚款,没收的电动自行车即予销毁。 从2002年北京封杀电动自行车到2003年福州电动自行车禁售事件,再到2004年5月1日颁布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电动自行车为非机动车,无论是经营者还是消费者都十分关注电动自行车的命运。虽然新交法为电动自行车的非机动车身份提供了法律依据,但由于该法将电动自行车是否实行挂牌登记管理并允许其上路的决策权下放到了省级人民政府,致使很多地方,电动自行车依然在各种质疑声中步履维艰。 目前全国各地对电动自行车是禁或放的说法莫衷一是:有的地方允许上牌照,允许上路,以长三角的龙头城市上海为代表,主要是长三角地区,包括南京、苏州、杭州、宁波、绍兴等地;有的禁止上路,禁止上牌照,以北京为首,包括太原、福州、广州、海口、武汉、南宁、温州等地。在禁止地区,电动自行车的禁行多以行政令的方式,从某种角度上与新交法相抵触,而此次珠海市人大首开全国立法“禁车”之先河,这一举措影响非常巨大,使得电动自行车命运再添变数。 道路交通安全法论文:道路交通安全法漏洞 一、个案与问题 浙江省籍交通肇事人甲(现年25岁),于2007年4月2日在浙江省某市内的马路上无证、违法驾驶机动车,当场撞死行人1名。案发后,甲没有逃逸,对犯罪事实也供认不讳。在公安机关立案至人民法院作出生效判决期间,甲依法申请了取保候审,并在此期间申领了机动车驾驶证。〔1〕 根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86条(以下简称《办法》第86条)第1款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自法院判决生效之日起,两年内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这款规定只表明在造成交通事故之前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自法院判决生效之日起,两年内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然而,在造成交通事故后至法院判决生效之日前,交通肇事人是否有权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申领之后,是否应当予以吊销?该款并不能提供明确答案。 在上述个案中,就存在是否应当吊销交通肇事人甲在取保候审期间申领的机动车驾驶证的问题。根据公安部《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第64条第2款的规定,〔2〕这是有关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不解决的问题。当然,也是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必然面对的问题。 二、两种意见 针对这一问题,采用不同的法律解释方法可以得出两种不同的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办法》第86条第1款并未明文禁止甲去申领机动车驾驶证,也没有明文规定应当吊销甲已经申领的机动车驾驶证。而且基于对私人而言的“法无明文禁止即自由”原则,以及采用反对解释的方法,可以推论出甲在交通事故发生后至法院判决生效之前,有权依法申领并有权保有其已经申领的机动车驾驶证。 第二种意见认为,第一种解释方法及其结论,不符合《道路交通安全法》和该款的目的。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条的目的是“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身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提高通行效率。”其中,“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既是目的,也是保护个人和组织合法权益的前提。为了达到这一目的,该法第101条规定,“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办法》第86条第1款就是为了落实这条规定而制定的具体实施办法。这就决定它要实现的目的具有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以达到保护个人和组织合法权益的目的。 《办法》第86条第1款之所以明文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自法院判决生效之日起,两年内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就是为了消减交通犯罪人的人身危险性,以实现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立法目的。如果像第一种意见那样,认为该款未明文禁止甲去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就是没有规定应当吊销甲已经申领的机动车驾驶证,那么就会放纵仅仅因为申领时间不同而人身危险性相同的——甲——这类交通肇事人。显然不符合《办法》第86条第1款的原意,也违背了该类立法的目的。 所以,在犯罪事实清楚、本人也供认不讳的情况下,应当首先禁止交通肇事人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对于本案甲申领了的机动车驾驶证应当在法院的有罪判决生效后予以依法吊销。 三、法律漏洞 表面看来,上述两种意见都有道理。但比较而言,第二种解释的比较准确,而且说理相当充分。既然《办法》第86条第1款的本意是禁止甲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并要求有关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其已经申领的机动车驾驶证,那么为什么在该条中又找不到这样的明文规定呢?〔3〕 “大家日益承认,无论如何审慎从事的法律,其仍然不能对所有——属于该法律规整范围,并且需要规整的——事件提供答案,换言之,法律必然‘有漏洞’”〔4〕“所谓法律漏洞,涵义如下:其一,指现行制定法体系上存在缺陷即不完全性;其二,因此缺陷的存在影响现行法应有功能;其三,此缺陷之存在违反立法意图。可将法律漏洞定义为:现行法体系上存在影响法律功能,且违反立法意图之不完全性。”〔5〕“欲判断是否确有此类漏洞存在,须以法律本身的观点、法律的根本规整意向、借此追求的目的以及立法者的‘计划’为准。”〔6〕 以此为指导,第一,《办法》在体系上存在缺陷,没有规定应当规定的禁止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所有时间段;第二,由于上述缺陷以至于无法解决如何处理交通肇事人在取保候审期间申领的机动车驾驶证的问题;第三,如果允许交通肇事人保有在取保候审期间申领的机动车驾驶证,就不能预防这类人驾驶机动车所具有的人身危险性可能带来的危害。也就是说,上述缺陷违反了立法的意图。总而言之,《办法》存在“规范漏洞”——“真正的”法律漏洞。〔7〕 (一)反驳反对观点或有观点认为,《办法》第86条第1款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1条的规定,不存在“规范漏洞”而属于下位法违反上位法。只要扩张解释“第101条”就可解决问题。主要理由是:《办法》无疑是为了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而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其第86条的规定就是为了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1条的规定。如果《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1条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中的“机动车驾驶证”,是指法院判决生效之前交通肇事人申领的机动车驾驶证,那么就既包括交通肇事行为发生之前申领的机动车驾驶证,也包括甲这种情形,即在取保候审期间申领的机动车驾驶证。那么,《办法》第86条就是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1条。 根据《立法法》第79条第1款、第87条第2项,应当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1条。据此,上述第一种意见根本无法成立;第二种意见的理由不成立,但结论正确。这种观点貌似有道理,但并无有力支持。第一,从字义上看不出《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1条所规定的“机动车驾驶证”是指法院判决生效之前交通肇事人申领的机动车驾驶证,更没有规定“取保候审期间申领的机动车驾驶证”这种非常罕见的特殊情况。如果硬把“取保候审期间申领的机动车驾驶证”放入《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1条的规定之内,则会超出其文义范围,很难令人信服。故在此不能采用论理解释之扩张解释方法。〔8〕第二,即使《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1条的规定“机动车驾驶证”涵盖“取保候审期间申领的机动车驾驶证”,也不宜适用“下位法违反上位法”的审查规则否定《办法》第86条第1款。因为,根据《立法法》第63条的规定,地方性法规违反法律的认定标准是“相抵触”。这是一种积极的冲突,〔9〕很难说本案法律适用中就存在这样的冲突。总之,上述反对观点不能有力的提供适用于本案的确切大前提,不能解决本案的法律适用问题。 (二)填补漏洞至此,可以认为作为本案 法律适用之大前提的《办法》第86条第1款存在法律漏洞,因此需要加以填补。 法律漏洞的填补方法,有依习惯补充、依法理补充与依判例补充三大类;在法解释学中以法理补充为要,包括目的性扩张、目的性限缩和类推适用等方法。〔10〕就本案例而言,上述“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所表述的内容没有涵盖应当适用的现实情况,且无其他案例可供参考,只能结合立法目的,采用目的性扩张的方法加以填补。所谓“目的性扩张,系指对法律文义所未涵盖的某一类型,由于立法者之疏忽,未将之包括在内,为贯彻规范意旨,乃将该一类型包括在该法律适用范围内之漏洞补充方法而言。目的性扩张,乃将原不为文义所涵盖之类型,包括于该法律之适用范围之内。”〔11〕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1条和《办法》第86条规定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以及在法定期内不准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就是为了预防具有人身危险性的交通肇事人危害社会,以达到保护个人和组织合法权益的目的。根据该目的,以及道路安全立法的体系、脉络,可对存在漏洞的两个“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条款进行目的性扩张解释。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1条第1款可以解释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犯罪人在人民法院判决生效之前申领的机动车驾驶证。” 《办法》第86条第1款可以解释为,“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的犯罪嫌疑人,在法院判决生效之前应当暂停申领机动车驾驶证;构成犯罪的,自法院判决生效之日起,两年内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经过这样的解释,完全可找到的本案的大前提。不过,目的性扩张主要是被运用在“找法”阶段的法学方法。在裁判论证过程中,若适用目的性扩张的结论则需要适用类比推理的方法。〔12〕在本案中既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自法院判决生效之日起,两年内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那么在案件事实相同,交通肇事者人身 危险性相同的条件下,可以对相关法条作出上述解释,从而填补法律漏洞,将相关规定类推适用于处理取保候审期间申领的机动车驾驶证的案件。 四、具体意见 就本案而言,笔者建议采纳上述填补漏洞之后的意见并根据公安部《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第64条第2款规定,由有关机关待人民法院对甲的判决生效后,按照道路交通违法处罚一般程序作出吊销甲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决定。 吊销甲的机动车驾驶证后,还会涉及甲与发证机关的责任划分问题,这也与上述法律漏洞有关。虽然根据《行政许可法》第31条的规定,甲申领机动车驾驶证时,应当如实向发证机关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但是,《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中并没有规定甲说明自己是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的条款。而且没有理由认为甲应当了解《办法》第86条第1款的完整意思。因此,不能要求甲承担没有履行《行政许可法》第31条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的责任。 而负责办理机动车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注意到该规定属于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12条第6项规定的情形。如果办证机关不能证明注意到《办法》第86条第1款隐含的规定属于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形并提请甲说明过,那么就应当依据《行政许可法》第69条第1款第4项的规定,依法赔偿甲因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而造成的损失。 道路交通安全法论文:建设系统落实道路交通安全法情况汇报 科学建路依法护路 建设系统落实《道路交通安全法》情况汇报 各位领导:首先,感谢各位领导在百忙之中,冒着酷暑到我局来视察。近几年在各级领导的关心和支持下,尤其是在在座的各位人大领导的指导和帮助下,我们紧紧围绕城市建设工作的目标和任务,卓有成效地进行城市建设,特别是在城市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加大了投入,精心设计、精心施工,建成了一大批城市基础设施,提高了城市的承载能力,有效地改善了投资和居住环境。镇江市领导对我市城市建设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__城市建设这几年是走在所辖市的前列的。城市道路是道路交通的有机组成部分,作为城市道路的建设者,我们认为城市道路建设、管理的科学性、合理性直接影响着城市交通安全,必须严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认真实施。下面我着重就我局如何贯彻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汇报一下。 一、完善路网建设,保障城市交通畅通性 目前,我市城区建成区面积为15平方公里,城区主干道14条,总长度近50公里,城市道路由华阳东、西、南、北四条道路共同构成交通主轴,向城区四周发散,将城区主干道有机地连接在一起,在此基础上,近几年来我们又分别延伸了华阳东路、华阳北路与弘景路、隆昌路、句石路三条道路对接,共同拉开了城市道路交通的主框架,使之形成内有网,外有环的城市道路格局,通过道路的环网相连,节约了车辆在城区道路的行驶时间,保证了车辆在城区内畅通的行驶。在拉开城市交通主体框架的同时,近两年来为进一步提高车辆在市区内的通行能力,我们又加强了对路网密度的建设,新建了全长1800米,宽54米的东昌路城区段,打通了城区东部的交通瓶颈;建成了长1440米,宽44米的文昌路延伸段,将洪武路和石狮路有机的连接,此外,建设路延伸段的打通,加大了老城区车流的流速。这三条道路的建成,极大优化了我市城区道路资源,缓解了城市交通的压力,合理的分解了车流,完善了城市道路交通格局。高密度的路网结构,大大缩短了城市的空间距离,保障了城市交通的顺畅。 二、加强科学管理,保障道路建设合理性 在不断完善路网结构的同时,为最大限度地发挥道路在城市交通中的作用,我们加强了对道路建设科学化与合理性管理,以确保车辆与行人的安全。目前我市城区主干道均为双向四车道,以绿岛作为快车道与慢车道之间的隔离界线。为使建成的道路更好的服务于城市交通,我们在道路建设过程中,首先从道路设计的源头抓起,将道路建成后的安全性,作为审图的重点,施工进程中,以质监、建管为龙头,严把工程质量关,杜绝建设材料以次充好的现象,严格工程质量,以确保道路建成后在城市交通中发挥出更好的效能,避免由于设计,施工中的失误,造成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在出行过程中,产生的安全隐患。在此基础上,我们又根据领导的要求,将信号灯建设纳入道路建设的一部分,建成后移交交管部门进行管理使交通设施与道路建设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使用,以合理化道路建设方式服务于城市交通。 三、增强道路维护,保障城市交通高效性 加强对道路使用情况的监督与管理,及时发现道路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维护、出新,才能最大限度地发挥出城市道路在城市交通中的主导地位。城市道路由于使用频率高等原因,易造成路面破损,坑洼等现象的发生影响车辆出行,妨碍城市交通。我们通过对城市道路出行状况进行普查,20__年对人民路、建设路、宁杭南路等城区十条主干道进行了全面地出新改造,并通过对人民路、宁杭南路等路段实行以绿岛为分隔线的方法解决老城区人车混行,易产生安全隐患的问题,增强城市交通的安全性。20__年又对羊角山路、老句狮路,向阳路等到八条城区支干道进行了全面地出新、改造、以进一步增强城市道路的通行能力。在进行大规模出新改造的同时,我们还经常性地对城市道路状况进行监控,出现问题及时解决,在此基础上,我们还积极与交管部门联系,对容易产生安全隐患的路段进行完善。 几点建议: 1、合理划分城区道路的交通管养段和市政管养段,进一步明确交通部门和建设部门对城市道路的管养范围,以保证城市道路的完好率。 2、针对城区交通建设有关设施的专业性的特点,在红绿灯、斑马线等建设中,应明确建设主体,以确保更科学性。 3、为确保市民行人安全,保护市政设施,要适当设置护栏,避免机动车在人行道上行驶。 4、财政应加大对城市道路建设的投入,使城市道路建设与经济发展相协调。 道路交通安全法论文:道路交通安全法侵权责任 一、交通事故的性质与交通事故责任的归责原则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五项规定:“‘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这不同于《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二条之规定:“本办法所称道路交通事故,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行人、乘车人以及其他在道路上进行与交通有关活动的人员,因违章行为过失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故。”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交通事故可以是因为“过错或者意外”而产生;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则仅仅规定“过失”一种情形。由于后者的这一规定,过去有人认为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的归责原则是过错责任或者仅仅是过错责任。道路交通安全法将交通事故的原因规定为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而不是仅仅指过失)和意外,确认机动车在道路上的运行是一种高度危险作业,道路交通事故的责任问题原则上应该按照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三条的规定处理:从事高空、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高速运输工具等对周围环境有高度危险的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如果能够证明损害是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担民事责任。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的归责原则既不能一概适用过错责任原则,也不能一概适用无过错或严格责任原则。它确立了一个归责原则体系,对于不同主体之间的责任承担适用不同的归责原则:(1)保险公司在第三者强制责任保险责任范围内承担无过错责任(第七十六条);(2)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在特定情况下垫付受害人的损害赔偿,适用无过错责任(第十七条、第七十五条);(3)机动车之间的交通事故责任适用过错责任(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4)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的交通事故适用无过错责任或严格责任(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七十六条第二款)。 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出台之前,有些地方出台了关于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的地方办法。例如,1999年8月30日,沈阳市人民政府《沈阳市行人与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同年9月10日施行。其中第八条至第十三条这6条规定的主要精神是:在行人违反交通规则导致交通事故发生时,如果机动车驾驶方无违章行为,行人负全部责任。这些规定被新闻媒体概括为“行人违章撞了白撞”。由于此类规定事关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合法权益的保障、现行法律法规的正确适用以及能否切实贯彻保护弱者、保障人权和维护社会正义等基本法律理念,因此其一出台立即在社会上引起了广泛的争论。道路交通安全法否定了“行人违章撞了白撞”,确立了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时适用无过错责任或严格责任的原则,即使在受害人过失行为是引起损害发生全部原因的情况下,机动车一方也应承担部分损害赔偿责任(如10%的赔偿责任)。 二、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与保险人的责任 我国保险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责任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依照责任保险合同,被保险人按照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在被保险人致人损害而应该承担赔偿责任时,由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给付保险赔偿金的义务。由于责任保险以被保险人对第三人的赔偿责任为标的,以填补被保险人对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所受损失为目的,故可称为第三人保险或者第三者责任保险。机动车责任保险是指以汽车所有人或使用人对汽车事故受害人应当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为标的的责任保险。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七条规定:“国家实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汽车责任保险起源于德国、瑞典、挪威。对于机动车责任保险,有的国家实行相对强制保险,有些国家实行绝对强制保险。在美国,除马萨诸塞州、纽约州、北卡罗来纳州以外的其他州以及加拿大的主要省份都实行相当强制保险。而在英国、新西兰、德国、法国、美国的马萨诸塞州、纽约州、北卡罗来那州等国家和地区的保险立法则实行绝对强制保险。实行绝对强制保险是各国的立法趋势,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顺应了这种立法趋势。其特殊重要意义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加强对受害人权益的保护;二是分担肇事者的责任。 我国目前实行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主要对象是个人保有的车辆以及在中国的一切外国人的机动车。而对于政府机关所有的车辆则并没有规定投保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七条规定由国务院对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做出具体规定,回避了这一问题。笔者认为,应该对所有的车辆适用统一的规定,否则难免会出现对受害人不利的情形。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中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该条规定明确了保险公司的赔付义务:当被保险人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时,保险公司在被保险人投保范围内对受害人予以赔偿,被保险人在该范围内的赔偿责任得以免除。发生保险事故后,保险公司应该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给付赔偿金,事故的受害人取得对保险公司的直接请求权,保险公司有义务直接对受害人给付赔偿金。有人认为,机动车事故受害人的直接请求权是法定请求权、独立请求权,即受害人在保险事故发生后取得对保险公司的请求权来自于法律的直接规定(在强制保险场合),并且该请求权是一种独立的请求权,在程序意义上,受害人在保险合同约定的赔偿范围内可以直接以原告的身份对保险公司提起赔偿诉讼。笔者认为,在程序上将保险公司直接列为被告有利于纠纷的及时解决。 三、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及其在损害赔偿中的作用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七条规定:“国家实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该条规定意义重大,它将建立起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制度,从而对交通事故中的受害人的权益进行更好地保护。道路交通安全法出台之前,交通事故中的受害人在以下几种情况下可能得不到足够的救济:受害人所受的损害超过保险合同约定的赔偿金;肇事者逃逸无法找到;肇事者没有足够的赔偿能力等等。在国家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之后,这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得到解决。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至依照规定投保后,并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二倍罚款。”第二款规定:“依照前款缴纳的罚款全部纳入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的资金来源主要是对于未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的罚款。笔者认为,值得考虑的是,仅仅依靠这些罚款是否能够满足垫付赔偿金的需要?是否还应该规定其他一些资金来源(如是否可以从其他违反交通法律法规行为的罚款中提取一定的比例作为资金来源、是否可以从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保险费中提取一定的比例作为资金来源)?国务院最终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时可对这个问题予以考虑。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的用途是:当受害人不能从保险公司获得足额的赔偿、肇事者逃逸无法找到或者是无赔偿能力时,基金可以先行垫付全部或是部分抢救费用。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只是规定先行垫付抢救费用,那么受害人的其他损害能否要求先行垫付呢?笔者认为,为了充分保护受害人,在受害人不能从肇事者或者是保险公司获得充分救济时,基金管理机构可以先行垫付受害人的其他人身或财产损害。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中规定:“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该条规定很明确,如果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肇事者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先行垫付抢救费用是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的法定用途或者说是功能。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在先行垫付抢救费用后,取得对交通事故实际责任人的追偿权。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的《中国民法典·侵权行为法编草案建议稿》专门设计了一个“肇事机动车逃逸情形的赔偿与追偿”的条款:“机动车在运行中造成损害后逃逸致受害人无法行使损害赔偿请求权的,受害人得向机动车损害赔偿保障基金请求赔偿。机动车损害赔偿保障基金向受害人赔偿后获得代位求偿权。”该条中规定的“机动车损害赔偿保障基金”和“代位求偿权”为立法机关所借鉴,并发展成为“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制度。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的法律起源,可以追溯到1959年4月20日的《关于有关机动车民事责任之强制保险的欧洲公约》。它规定在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损害之情形,尽管没有履行投保义务的要求或者负有责任的人无法辨认,受害人也能得到赔偿。1990年5月14日的《关于成员国就使用机动车之民事责任之强制保险的法律协调的第3号理事会指令》规定保障基金必须运作。1990年11月8日的一项指令则决定“通过一个处于成员国之内的企业”提供机动车责任保险的公司必须向该成员国的保障基金缴费。欧盟通过一系列的指令和国内立法,欧洲各国建立起来了机动车损害赔偿保险基金,在责任人没有购买强制保险、无法找到肇事者的情况下,受害人可以从该基金得到人身损害赔偿。从某种意义来说,我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借鉴了欧盟的这一制度。 关于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制度的完善,笔者建议建立高效的管理机制,实行专款专用,基金可以作为财团法人(需要未来民法典在法人分类上做出规定)运作。在支付了赔偿金后,作为财团法人的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取得对赔偿责任人的代位追偿权。如果将来查明肇事者,损害赔偿保障基金有权向其追偿,诉讼时效从发现或者应当发现实际肇事者的时候开始计算。 四、赔偿范围与计算方法 虽然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了损害赔偿的责任主体,但是对于损害赔偿的范围与计算方法却没有规定。关于损害赔偿的范围和计算方法,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六章“损害赔偿”中做出了规定。但是,《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关于赔偿范围与计算方法的规定有一些现在已不合时宜。例如,《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对造成死亡的规定赔偿死亡补偿费,在后来颁布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国家赔偿法中,规定的是死亡赔偿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2001法释7号)规定:“被他人侵害生命权的自然人有权要求精神损害赔偿;致人死亡的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方式为死亡赔偿金。”目前,最高人民法院正在制定《关于审理侵权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向全国公开征求意见,预计很快会出台),其中也对损害赔偿的范围和计算方法做出了全面规定。 国务院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的一些规定不相一致,前者的存废就成为一个引人注目的问题。2000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对于这种情况没有做出规定。笔者认为,最高人民法院在制定《关于审理侵权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时应该参考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中关于损害赔偿范围和计算方法的规定,并结合新近出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立法规定和精神,统一交通事故中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时的赔偿范围和计算方法。这样既可以为各级法院审理案件提供依据,也可以为将来在民法典中规定人身损害赔偿的统一标准提供经验。 应该尽快统一人身损害的赔偿标准。在民法典颁布之前可以适用特别法或者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将来民法典公布后应尽可能做到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包括赔偿范围和计算方法的统一。侵权责任的主要功能是补偿受害人的损害,无论受害人因为何种原因受到人身损害,其补偿的请求权原则上是一样的,不应该由于法律规定之间的差异而导致受害人的损害赔偿请求权不相一致。对此做出明确、统一的规定,未来的民法典责无旁贷
浅谈农村商业保险发展:农村商业保险市场发展论文 摘要:我国农村地区保险市场需求旺盛。近年来,尽管农村商业保险得到一定程度的发展,但仍存在一些梗阻,影响到新农村建设的进展。本文建设通过建立适合农村特点的农业保险体系,规范营销服务机制,健全监管机制等措施,进一步完善农村保险市场。 关键词:农村,保险,发展 保险具有风险疏散、经济补偿和社会保障的功能。长期以来,我国农业、农民和农村一直处于弱势地位,如何有效发挥保险的救济和保障作用,加快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应成为当前深入研究的重要课题。为此,笔者以保险业相对发达的烟台市为例,深入剖析农村保险市场发展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和障碍,并就农村保险体系再造问题探讨对策思路。 一、目前农村商业保险市场发展的主要特点 目前,保险业在部分农村地区已经得到了广泛开展。烟台作为全国首批沿海开放城市之一,近年来随着经济、金融的快速增长,农村保险市场也得到较快的发展。2006年,烟台市保险费收入411570万元,其中所调查的9个县市合计保费收入接近烟台市总量的一半。全市人均交纳保费633.Z元,同比增加71.2元,保险密度居全省第一,但在保险总量快速增长的同时,农业保险业务发展缓慢。 (一)机构网点快速增加,营销队伍不断壮大 近年来,随着区域经济优势的凸现,众多的保险公司落户烟台,并在县域大量增设分支机构,直接向广大农村地区辐射,带动农村保险市场快速发展。目前,烟台市有28家市级保险机构,其中财产保险13家、人寿保险9家,共辖设320个分支机构,其中在9个县市共有县级保险机构94家,均设在县城所在地。有的保险机构如中国人寿还在县以下乡镇设有保险代办处,据初步统计,9个县市共有保险网点120多个。随着机构的扩展,全市保险从业人员已达到2.3万人,其中,营销人员达2万多人,形成了一支庞大的营销队伍。 (二)保险产品种类较多,市场份额相对集中 各保险公司在业务发展中,坚持以市场为导向,适时推出了多样化、个性化的保险新产品,不断满足城乡居民全方位、多层次的保险需求。据统计,目前,县域保险机构累计开办保险产品110个,其中财产险60个,人身险50个,城乡之间在产品种类上相差无几。从保险产品的市场份额看,人身保险占据绝对多数,人身保险保费收入一般是财产保险的3—4倍,农村市场份额差距略低o-人身保险市场以寿险和分红险占比较大,2006年,烟台市该两类保险保费收入分别为100736万元和107373万元,占比为31.81%和33.9%;财产保险中机动车险占有较大的比重,2006年,该险种保费收入占财产险保费收入的80.46%。 (三)县域人身保险发展较快,财产保险发展相对迟缓,农业保险几乎空白 近年来,随着保险知识普及和保险营销力度的加大,农村保险市场得到广泛拓展。据对烟台9个县市区的180户农民问卷调查,有127户办理过保险业务,另有35户有办理保险的愿望,分别占调查样本的70.6%和19.4%;所办理的保险种类以人身(寿)保险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居多,办有该两种保险的分别占全部调查农户的45.7%和43.3%,而财产保险则不足15%。由此可见,在现有的保险品种中,农民对人身健康、养老保险情有独钟。从烟台市保费收入的区域结构,也可以看出县域人寿险业务呈较快的增长趋势。2006年,9个县市全部保险费收入占烟台市的比重为51.8%,同比提高4.6个百分点,其中人身保险占比提高4.7个百分点,财产险占比下降7.1个百分点。在财产保险业务中,农业保险占比微乎其微,全辖只有1个县(市)办理了农作物火灾险,其他各县市均未办理农业保险业务。 二、制约农村商业保险发展的障碍因素 (一)农业保险业务萎缩,难以满足农业发展的有效需 上世纪90年代中前期,人民保险公司的各分支机构专门设有农业保险科,开办的保险品种涉及麦收、特色养殖、水果蔬菜等,但随着保险公司的商业化改革,已不再单设农业保险科,并相继取消了麦收、特色养殖、水果蔬菜等险种,目前烟台开办的仅有农作物火灾、冰雹保险和家庭财产责任保险等几个险种,在众多的近60个财险种类中,涉农险种占比不足10%,品种少、份额低。农业保险萎缩的主要原因是,农业灾害多、风险大,出险后勘查难、赔付率高,与保险公司的商业化经营目标明显冲突,基于此,诸多保险机构都纷纷退出了农业保险市场。 (二)保险产品设计上的缺陷,与农民的支付能力形成较大的差距 目前大部分保险公司将产品定位于城镇市场,产品设计趋同性较强,普遍缺乏对农村保险市场的研究和开发,少有推出适合农民和农村特点的保险新品种。而农民与城市居民在收入水平上存在明显的差异,据调查,2005年,烟台市各县市区农民人均收入较城镇居民普遍要低一半以上,平均收入额要少5000-6000元,将适用城市的保险产品向农村延伸,必然超出农民的消费能力。在所调查的180个农户中,有53人未办理过保险,占调查农户的29%,其中因保险价格偏高而缺乏一定经济能力的有31人,占比为58.5%。产品设计上的偏差,降低了农民的投保意愿。 (三)业务发展不够平衡,市场监管存在盲区 目前,商业保险公司在业务发展中存在三个方面的不平衡:一是地区间机构设置存有偏差。烟台市全辖共有保险分支机构超过300家,其中占全市人口总数80%以上的9个县市却仅拥有三分之一的保险机构。同时,县域间的机构分布也不平衡,经济发达的龙口市现有保险机构17家,另外还有多家保险公司拟在此设立营销服务部;而人口相当、经济发展相对落后的另一县(市)只有保险公司6家,该市2005年人均保费收入仅为38元,较烟台市平均水平低524元。保险业务发展状况虽然取决于多方面因素,但机构布局上的不合理,进一步加剧了发展状况的失衡。二是展业、理赔质量态度相差迥异。调查反映,保险公司普遍存在重展业、轻理赔的问题,对客户投保和缴费服务热情、不厌其烦,而出险后理赔时则手续繁琐、条件苛刻,个别甚至存在故意刁难的问题。在对保险公司服务满意度调查中,对保险理赔存有意见的占有较大的比重。三是保险业务发展与市场监管不相对称。当前,部分地区保险业务发展势头已接近于银行业,但在市场秩序管理上则与银行业差距较远。目前,保险监管机构设至省级或较大城市,地级以下只有保险业协会,市场监管力量明显不足。而诸多保险公司都实行营销机制,营销人员良莠不齐,为了提高业绩而进行不实宣传甚至相互诋毁的现象时有发生,不同程度地破坏了正常的竞争秩序,导致出现大面积的退保问题。2006年,烟台市人身保险退保率为10.81%,同比提高1.94个百分点。 三、完善农村保险市场的政策建议 当前,我国农村的自然、地理和经济发展环境,决定了其在农业、医疗、养老等方面潜在巨大的保险需求,迫切需要政策的、商业的保险产品为“三农”发展提供服务和保障。为此,就完善农村保险市场、推进农村保险业务发展提出如下对策建议: (一)建立适合农村特点的农业保险体系。 鉴于农业生产的风险性和商业保险公司的盈利性特点,建议尽快成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公司,推出农、林、牧、渔业各具特色的保险品种。在目前情况下,为提高农民和保险公司办理农业保险的积极性,增强农业的保障功能,可采取政府扶持与商业运作相结合的农业保险模式,在两个环节发挥政府的扶持作用:人保环节,按照保费的一定比例对农户予以补贴;出险后的理赔环节,按照赔付额的一定比例对保险公司直接补贴。通过适度扶持,降低保险公司亏损,提高农业防灾、减灾和救助保障能力。 (二)规范商业保险公司对农村市场的营销服务机制 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保险业提供了新的机遇,开辟了广阔的市场空间。针对目前农村保险市场的现状,各保险公司应从三个方面转换经营理念,规范和完善保险营销服务。一是加快农村保险产品研发。结合农村实际,有重点地改造现有保险产品,开发推广新产品,满足农民低保费、低保障、广覆盖的保险需求。二是加强农村保险机构网络建设。合理调整农村保险机构的布局,在网点设置上应适度向偏远农村地区倾斜,增强对农村保险市场的辐射和带动作用。三是强化营销队伍培训和管理。营销人员是体现保险公司形象、开展对外宣传的窗口,对其培训,既要具备精良的展业技巧,更要具备过硬的职业操守;对其考核,既要注重保费收入增量,还要考虑保户资源的稳定性。通过把好营销关口,提高保险经营绩效,消除社会各界对保险行业的偏见。 (三)健全农村保险市场监管机制 首先,引入同业竞争监督机制。在目前的监管体制下,监管机构应加大引导力度,鼓励各保险公司逐步向农村延伸触角,增加农村保险市场主体,通过适度的同业竞争,达到相互监督、相互规范的目的。其次,健全保险协会网络体系,重视发挥保险业协会的监督作用,督促各保险机构严格遵守保险同业自律公约,对违法违纪行为按职能范围及时做出处理,切实维护公平的市场竞争秩序。再次,加强行业监管力度,建议在地市级城市设立保险监管分支机构,加强对县域保险市场的监督管理,促进保险业的健康稳定发展。 浅谈农村商业保险发展:商业保险与农村社会保障体系论文 [摘要]当前我国农村正面临着日益严峻的社会保障缺失问题,商业保险作为整个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有机组成部分,应当发挥其应有作用。根据制度经济学分析,商业保险参与构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区分为两类不同的制度安排,即直接参与式和间接参与式。按照政府与商业保险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安排中各自的职能和责任,商业保险公司可以有四种介入方式与模式作为选择,即商业保险独立经营模式、商业保险委托代办模式、政府主导的商业团体保险合同模式和政府与商业保险合作管理模式。四种模式各有利弊,应考虑各地的具体情况,因地制宜,根据有关政策法规加以探索。 [关键词]商业保险;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分析;模式选择;协同发展 当前的中国农村正面临着日益严峻的社会保障缺失和不足问题,这不仅关系到广大农民及农村特殊群体的基本利益,也关系到建设和谐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根本目标。但由于“三农”问题的复杂性和地区发展的不平衡性,我国农村社会保障的建立在各地尚处于摸索阶段。由于商业保险与其他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在发挥社会“安全网”和“减震器”的功能上存在一致性,因此探讨商业保险如何参与构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一、商业保险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中的定位问题 2006年10月召开的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在《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出,要发挥商业保险在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中的重要作用,这无疑对商业保险进行了定位。2006年6月《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也提出要努力发展适合农民的各类商业保险,要积极探索保险机构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的有效方式。但事实上商业保险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中是否能发挥重要作用,还是有一些不同看法。 一种流行的观点认为,由于商业保险是属于所谓的“高端”保障商品,并不适合收入不高的农民,商业保险在农村发挥作用不大,农村保障基本上只有依靠政府保障和农民自己。应当说,这种观点并非毫无道理,但由此断言商业保险难以有效参与构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最多只发挥很次要的补充作用,这是值得商榷的。 首先,虽然世界银行和国际劳工组织提倡建立以社会保险、企业补充保险、个人储蓄与商业保险为基础的“三支柱”社会保障模式,但在当前的中国农村,第一层次的农村社会保险严重缺失和保障能力低下,由于缺乏像过去那样的集体经济的支持,第二层次的补充保险在全国多数地区可以说根本就不存在,我国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尚处于各自为政的探索阶段,普及面窄,保障程度低,保障的有效性取决于当地政府的主导能力、当地财力以及制度设计的科学有效性。与其相比,商业保险受到的制度等方面的影响就要小得多,即使是收入不高的农民也可以选择适当的保障。由于商业保险和社会保险等具有一定的替代效应,在其他社会保障严重缺失和不足的情况下,商业保险应当发挥其重要作用。 其次,提及商业保险,人们的第一反应就是商业保险是“贵”的,是高档品,收入不高的农民买不起。无可否认,有一些保险产品,比如高额的养老保险等产品,一般农民确实难以承受,但仍然有不少保险产品是农民急需而又可以承受的。比如,农民及农民工投保意外伤害保险,两三万元的保额一年保费不过百元左右,青壮年农民担忧万一意外身故二老的养老问题,那么可以投保定期寿险,即使10万元保额每年也不过交二三百元保费,即使某些保费费率较高的产品,保险公司也可以有针对性地设计和营销,比如中国人寿河南林诸支公司一名营销员创造性地按半份向农民销售某终身寿险,半年就销售了152份。同时,由于地区之间以及农民内部收入的差异性,也有很多收入较高的农民对商业保险既有消费需求也有消费能力。因此商业保险并不是农民享受不起的“奢侈品”,而是农民风险保障的“必需品”。 第三,商业保险的介入可以使得其它农村社会保障制度能够更有效地运行并发挥其功能。从经济学角度讲,农村社会保险等大多数保障项目是一种优效品,具有准公共物品特性,根据世界各国的经验,虽然这类物品主要应当由政府提供或主导,但一般并不需要由政府直接运营或主办,而是委托或者特许商业机构经营。事实上,从上世纪70年代开始,西方各国在社会保障管理上已经将一部分由政府统一承担的职能让渡给市场来执行,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由于商业保险机构在产品开发、风险管理、精算等方面具有政府管理经营所不具备的诸多优势,具有介入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先天条件,从当前的农村社保建设的经验看,那些纯粹由政府一手包办的项目,多数都存在政府财政支出压力大,运营成本高,效率低下等制度障碍,而商业保险介入的多数制度运行效果相对较为良好。 综上所述,商业保险是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构建中应当而且能够发挥重要作用。 二、商业保险参与构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制度经济学分析 我们可以将商业保险参与构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区分为两类不同的制度安排,一是商业保险作为二级制度安排成为农村社会保障的一个组成部分,可称之为直接参与式;二是商业保险作为其他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安排运行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发挥其独有功能,可称之为间接参与式。 (一)商业保险直接参与构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制度分析 根据制度经济学理论和舒尔茨关于制度模式的分类,商业保险属于影响所有者配置资源的一种制度安排,它可以较好地促进农民之间,农民和保险公司之间配置风险。由于制度可以为合作创造条件,而农民缺乏风险分散和转移的渠道,且农民自发组织建立某种风险分担制度的交易和谈判成本很高,而商业保险制度则可以大大降低这种成本。 1.商业保险直接参与构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制度需求分析 从农民群体的制度需求看,随着中国农村的非农化、市场化、城镇化,在人口老龄化、家庭小型化、保障个人化和土地保障能力日益下降的今天,传统的“土地家庭”这种保障模式已经越来越不适应农村的新情况。由于农村第一、二层次的社会保障的缺失或严重不足,各类农民群体对保险保障的潜在需求很高,大量的农村保障与保险调查报告都得出类似的结论。当然,要将名义保险需求转化为农民的实际需求还受到诸多条件尤其是支付能力的限制,但这种潜在的巨大需求对促进商业保险在农村的制度安排有效实施无疑是十分重要的。 从保险公司的制度需求看,根据新制度经济学理论,只有当制度变迁的潜在收益大于变迁成本从而带来正的潜在利润时,制度变迁和制度创新才会发生。而当前商业保险公司正面临着这样的机会。首先,随着经营商业保险主体的不断增加,大中城市的保险竞争日趋激烈,城镇市场的保险开发已经逐渐趋于阶段性的市场饱和状态,而广大的农村保险市场长期以来为多数公司所忽视,保险资源远未得到开发,潜在市场机会较大;其次,虽然从总体上看,农民的收入水平普遍较低,但由于地区差异以及农民群体收入结构的不平衡,东中部地区及收入较高的农民既有强烈的投保需求,也有一定的支付能力;第三,一些特殊农民群体,比如农民工、失地农民等对一些特色保险有强烈需求,收入不高的农民也希望能购买一些低保费的保险产品,保险公司可以在农村市场取得较好的业绩。 2.商业保险直接参与构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制度供给分析 在农村建立商业保险制度是一种由市场主导的诱致性制度变迁,而影响保险公司制度供给的因素主要是制度安排的实施成本以及现有制度障碍的约束和路径依赖。农村商业保险市场开发程度低,这是潜在市场机会,但也正因为如此,保险公司的经营也面临着较高的制度实施成本,前期的投入成本较高,包括设立农村营销部,宣传推广、设计开发有针对性的保险产品,而且可能面临农民群体相对更高的赔付风险;其次,虽然传统的家庭式保障已经难以为继,但长期以来形成的“养儿防老”、“有灾难找政府”等观念仍在部分农民头脑中根深蒂固,而原有的“土地家庭”模式虽然保障程度低,但风险小,成本也低,再加上注重眼前利益得失的农民厌恶风险,很多不愿以当前确定保费支出“损失”换取未来不确定的保障,再加上对保险的不了解以至偏见,农民宁愿固守那已经并不可靠的保障,这种对传统保障模式的路径依赖将严重制约新的商业保险制度供给。 综合而言,目前建立农村商业保险的制度安排,农民和保险公司的制度需求都是较强的,制度需求主要受制于多数农民的经济能力,从制度供给上看,主要受商业保险制度实施成本以及现有制度路径依赖的影响。 (二)商业保险间接参与构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制度分析 根据新制度经济学理论,政府和市场就是两种最基本的制度安排,但任何单一的制度安排通常都存在一定的缺陷。具体到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安排,以商业保险为中介有几大优势。 首先,实施一项农村保障制度安排,制度设计成本和未来的制度运行风险较高,政府必须基于审慎原则进行全方位调研与分析,政府虽然在宏观制度设计上有优势,但对于具体的技术性项目的设计则缺乏专业经验,而商业保险公司作为长期从事风险管理的专业机构,在制度设计、费用测算、未来偿付能力评估等方面可以参与制定方案,这一方面可以增加制度设计的科学性,另一方面可以减少制度设计的成本,从而促进农村社会保险制度安排的供给。 其次,通过商业保险作为中介可以有效疏通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安排中的其他制度障碍。比如目前的农民工社会保险项目,由于现有的社会保障实行城乡分割、区域统筹的政策,造成农民工的频繁流动与保险关系转接困难,导致不少地区的农民工无奈选择退保。据统计,农民工集聚地广东东莞市2005年有105万农民工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但当年就有高达40万农民工选择退保。上海市针对这种情况实施的“农民工综合保险”就较好地解决了这个问题,其做法是政府负责征缴保费,为外来务工人员向一家全国性商业保险公司购买养老、医疗、工伤等一揽子保险,一旦农民工离开,其养老保险等关系可转入户籍地所在地的商业保险分支机构,这样就打通了现行社会保险保障区域分割、城乡分割的制度障碍,有效发挥了社会保险的功能,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第三,以商业保险为中介可以有效减少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供给的实施成本。比如重庆市政府主导建立的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模式,就是由政府主导,将部分补偿安置费加上政府补贴的部分保费委托保险公司统一建立保险基金,利用保险公司在保险技术、网点、资金运用等方面的优势,由保险公司按照与政府的代办协议管理和发放养老金,政府不再设立专门机构和人员,而主要进行制度监控,这样充分发挥了政府和保险公司各自的优势,这种商业保险“代办型”模式的制度实施成本明显小于政府“主办型”的实施成本。 三、商业保险介入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模式选择与利弊分析 按照政府与商业保险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安排中各自的职能和责任,商业保险公司可以有四种介入方式与模式作为选择。 (一)商业保险独立经营模式 在该模式之下,商业保险公司作为一个独立的市场主体直接向农民提供风险保障。这种制度安排的优越性在于其运行的灵活性和针对性,一方面,它体现了市场意义下的“公平”,这对于一部分支付能力较强的农民特别有吸引力;另一方面,农民群体可以根据自己的保险需求偏好和支付能力选择合适的产品和保额,也有权选择不投保,避免了其他社会保险违背“一致同意”原则实施强制性制度安排的弊端。但是,由于商业保险只具有市场意义上的公平,而不具有福利价值评判上的公平,会导致部分农民由于支付能力受限而无法享受保障,也无法实现不同经济水平农民之间的财富互济效应。从保险公司角度看,其好处是可以根据各地农村市场状况自主确定业务发展目标。 一般而言,农村商业保险制度安排主要应当侧重三个方面,一是针对东中部发达农村地区和农村中高收入群体;二是针对农村中低收入群体设计销售一些他们急需的低保费基本保障产品,比如定期寿险、低额住院保险等产品;三是针对特殊农民群体需求开发和销售一些度身定做的保险产品,比如农民工意外伤害险、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等产品。 (二)商业保险委托代办模式 在该模式下,保险公司受政府委托管理和经办的农村社会保障项目,包括政策咨询、业务管理、费用报销支付、管理专项基金等,其管理服务费用由政府财政支付,不从保障基金中提取,基金透支风险由政府承担。 这种模式可以发挥商业保险所具有的社会管理功能,政府也能减轻新设经办机构和增加人员编制的压力,节省制度实施的运作成本,而集中精力专门从事资金筹集、政策调研和业务监控等工作,实现政府从办农保向管农保的职能转变。同时,商业保险公司作为独立于政府的市场主体,可以有效地防止各种外部干扰,充分运用商业保险的风险管控技术,对资金运作、保险金给付制定严格的风险管控措施,有效降低挪用保障资金、虚假给付保险金等人为风险。而且保险公司较丰富的客户服务和理赔管理经验以及较多的网点也方便农民的费用报销与支付。从保险公司角度看,可以利用自身业务平台取得中介业务收益,而且经营风险不大。 但是,在该委托模式下,由于保险公司自身不承担风险,保险经营的专业性又较强,政府可能难以有效监控保险公司行为。因此,有必要引入专业监管,对保险公司接受委托管理业务的信息披露、运营标准等作出强制要求,并按照常规保险业务实施定期不定期的现场检查,以减少和避免“委托—”关系中常见的道德风险;从保险公司角度,由于经营的连续性要求,最担心出现政府由于财政压力而无法及时足额拨付管理费用,从而造成保险公司的长期“负债”经营的不利情况,因此,有必要以书面协议形式从法律上明确委托代办双方的责权利,降低单方“赖债”风险。目前,重庆市开展的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正是采用该模式,取得了较好效果。相对各方而言,这是商业保险介入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一种较好方式。 (三)政府主导的商业团体保险合同模式 在该模式下,政府以投保人的身份将所筹集到的农村社会保障资金为农户投保团体保险,与保险公司就保障条件、保险责任、赔付限额等一系列项目达成一致协议,签订保险合同,由保险公司按约定事项向农民提供保障,并承担全部风险,政府不再承担相应的赔付责任与基金透支风险。 这种模式的一个明显好处就是政府、保险公司、农民三方之间责权利分明,政府与保险公司就是投保人和保险人的保险合同关系,避免了保险代办型和保险合作型模式所出现的责任关联和不易区分而导致的双方发生纠纷的困境。由于投保农民群体风险相对特殊,通常缺乏准确的经验损失数据,双方都不易合理确定保费,如果保险公司为争取业务低价承保就极有可能造成该业务亏损,保险公司将承担全部赔付和赤字风险,另一方面也可能出现公司为减亏而将赔付标准控制过严损害农民利益的情况,同时,由于政府已经将保障责任转嫁给保险公司,可能导致保险经营缺乏基层政府的支持,不利于农保业务的有效开展。 (四)政府与商业保险合作管理模式 在该模式下,政府负责政策制定和农保费用的筹集,保险公司负责经办农保业务和管理农保基金,有的规定可从基金中提取一定的管理费用,基金发生盈余时公司可在一定限额内按比例提取,如发生赤字,由政府和保险公司分担。这种模式目前应用不多,但仍有一些案例,以保险业参与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为例,截至2005年6月,在江苏、山东等六省68个试点区市县中,按上述标准分类,使用代办模式的有36个,团体保险合同模式的有22个,合作管理模式的有10个。 该模式的优点是可以充分发挥政府和保险公司各自在政策管理和业务经营上的优势,由于双方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双方都有动力积极支持和协助对方,这对共同搞好农村社保工作十分有利。但这种模式在实际操作中较为复杂,不像前两种模式那样双方责任明确,尤其是出现基金赤字的情况时,政府可能归咎于保险公司管理不善,风险控制不严,而保险公司则会归咎于政府拨付的保费过低,如果制度设计考虑不周,就很有可能造成双方互相推诿责任导致合作失败。 综合来看,上述模式各有优缺点,相对而言,从控制风险的角度看,委托代办模式相对较好,其次是保险合同模式,而合作管理模式则必须要求合作机制设计科学合理,但在严格风险管理的情况下,从长远来看,合作管理模式值得推广。当然,具体采取哪种模式,还要考虑各地的具体情况和不同的保障项目和保障群体,根据有关政策法规加以探索。 浅谈农村商业保险发展:商业保险参与农村医疗初探论文 摘要近年我国推出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在全国试点顺利开展,至今已为1亿多农民带来保障。新型合作医疗的特点为商业保险的参与提供了前提条件。商业保险公司在实践中积极探索参与合作医疗的方式,已取得良好成效。但商业保险在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建设中的应用前景还需要进一步的实践检验和理论研究。 关键词商业保险合作医疗社会主义新农村 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在这一新的环境下,允许商业保险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建立多层次的农村医疗保障体系、构建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这也充分体现了保险的社会管理功能。 1商业保险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背景 2003年我国推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等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并提出远景规划,2010年全国农村地区要基本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从2003年下半年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试点工作,到2005年6月底,全国已有641个县(市、区)开展了合作医疗试点,占全国县(市、区)总数的21.7%,有1.63亿农民参加了合作医疗。 1.1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特点 与原来的农村合作医疗相比,新型合作医疗呈现出新的特点:首先,政府的支持力度加大,新型合作医疗明确规定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对参合农民每年按人均不低于10元给予补助,确立了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相结合的筹资机制;其次,保障以大病统筹为主,将重点放在农民的大额医药费用或住院医药费用的补助上;第三,统筹层次和能力也得以提高,新型合作医疗以县代替了过去的乡、村为单位来开展统筹,增强了抗风险管理能力;最后,规定由政府负责和指导建立组织协调机构、经办机构和监督管理机构,对新型合作医疗加强了领导、管理和监督。 另外,还明确了农民自愿参加的原则,并赋予农民知情权和监管权,以维护制度的公开、公平和公正;同时附以建立医疗救助制度,通过民政、扶贫等部门资助贫困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1.2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经办方式 在新型合作医疗试点过程中,形成了三种类型的经办方式。第一种方式,由卫生部门所属合作医疗管理中心经办。这种做法比较普遍,有利于规范医疗机构行为和控制医疗费用,但专业化的管理能力暴露出不足。第二种方式,由劳动保障部门所属社保中心经办。这一方式在东部农业人口较少地区采用较多,能够利用现有社保中心力量,节省管理成本,但由于是第三方付费,社保中心对医疗行为没有直接的约束控制,需要卫生行政部门的协调配合。第三种是保险公司经办方式。商业保险公司专业技能较强,费用理赔经验丰富,用人机制灵活,有利于降低管理成本和提高服务质量,由此可以减轻政府设立机构、聘用人员等前期投入和压力,但保险公司亦属于第三方付费,需要卫生部门配合加强对医疗行为的约束控制。一些东部地区和少数中部地区,采取委托保险公司进行基金管理和审核报销,卫生、财政部门进行监管的做法,探索形成了“管办分离”的模式。 1.3商业保险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原因 为实现“十一五”规划目标,“三农”问题被摆到了各级政府工作的优先位置。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农村保障的新一轮改革,也将为中国农村保险市场提供广阔的发展空间。保监会也大力倡导发展县域保险,提出要让保险惠及8亿农民,充分发挥保险在国民经济中的作用。在这种背景下,商业保险公司纷纷加强了对农村市场的开发力度。 地方政府选择保险公司参与新型合作医疗是基于现实的考虑。如果由政府部门直接运作新型合作医疗,首先需要设立具体经办机构来负责资金筹集及日常管理监督和报销支付业务。由此需要安置大量人员,带来很大管理成本和财政压力。政府部门缺乏专业的资金管理队伍,合作医疗方案设计及医疗费用管控技术性也非常强,如果不熟悉审核支付业务知识和专业技能,报销支付中极易出现漏洞。因此,利用保险公司的专业管理人才和技术,为合作医疗服务,不失为明智的选择。 而商业保险参与新型合作医疗是保险公司为发展农村保险跨出的第一步。参与新型合作医疗体现了保险公司开发农村保险市场、加快自身发展的内在需求。它们可以通过参与新型合作医疗,以带动其他商业保险业务,在未来农村保险市场的发展中占据制高点。另外,商业保险公司也看到,通过参与新型合作医疗,能够积累参合农民的个人资料以及与健康有关的各种基础数据,从而为其健康险业务的产品开发、核保、理赔等提供基础。 商业保险参与新型合作医疗,是地方政府与保险公司双向选择的结果,政府可以充分利用现有的社会资源,保险公司则可以发挥自身的风险管理、理赔技术、服务网络等优势。 2商业保险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方式 目前,全国有6家保险公司参与了新型合作医疗试点工作。到2005年6月底,6家公司在江苏、河南、福建、浙江、广东、山东、山西、新疆等8个省(区)的68个县(市、区)开展了农民医疗保险工作,涉及的参合农民1765万人,试点地区平均参保率为84%。其中,38个县(市、区)被各级政府列入试点范围,占全国641个新型合作医疗试点县(市、区)的6%。2003年以来,这些保险公司累计为518.86万人次提供了医疗补偿服务。 两年多来,商业保险主要以三种方式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第一种是基金管理方式。政府委托保险公司,由后者收取适当的管理费用,提供经办服务。保险公司不从合作医疗基金中提取任何费用,只按照政府要求,提供报销、结算、审核等服务。新型合作医疗的基金赤字和基金透支风险均由政府承担,基金节余转入下一年度。 第二种是保险合同方式。政府用筹集到的新型合作医疗资金为农民投保团体医疗保险。在就保险责任、赔付比例、赔付限额等方面协商一致后,保险公司与政府签订保险合同,按约定向参合农民提供医疗保险。相应的,新型合作医疗的基金透支风险由保险公司承担。 第三种是混合方式。混合方式介于基金管理方式和保险合同方式之间。保险公司管理新型合作医疗基金,并收取适当管理费,基金赤字则由政府和保险公司按一定比例分摊,基金节余转入下一年度。地方政府和保险公司共同分担新型合作医疗基金的透支风险。 目前,在商业保险参与新型合作医疗的68个县(市、区)中,采用基金管理方式的有36个,采用保险合同方式的有22个,采用混合方式的有10个。 在第二种方式中,当合作医疗基金转化为保险公司的保费收入,由保险公司自负盈亏时,有两种可能性。如果有较多结余,会引起政府和农民的不满;而相反,如果让保险公司长期亏本经营,也会影响其继续参与的积极性。这种方式很大程度上忽略了政府的主导作用因而采用的比重不大。第一种方式是保险公司参与新型合作医疗采用委托合同方式,它与政府签订委托管理合同,保险公司不承担盈亏风险,只提供具体服务。这种方式体现了新型合作医疗作为农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由政府主办的特点,值得大力倡导。 医疗卫生行业是人类社会经济活动中的一个特殊行业。当今世界,无论在何种制度的国家,医疗卫生行业都带有不同程度的福利性或公益性的特性。因此,医疗卫生事业总是和国家政府的职责密切联系在一起的。政府应当占主要的领导性的地位,应当位于医疗保险方、被保险方、医疗供方三者之上。所以,商业保险无论采用何种方式介入农村合作医疗建设,都应始终遵循政府为主导的原则。 医疗保险能够起到帮助人们抵御疾病风险、保护人类健康的作用,它是通过在医疗保险机构、被保险人群、医疗服务供给机构及政府之间一系列复杂的相互作用过程来实现的。在商业保险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实践中,通常意义上的医疗保险机构的职责已被政府和商业保险公司分担。政府负责筹集资金,承担基金透支的风险,对医疗单位进行管理及制定有关法规政策。商业保险公司负责保险费率的厘定、理赔给付和为广大参保农民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同时,投保人必须按时足额缴纳保险费,诚信索赔,而各医疗单位应当合理制定收费标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杜绝“医患合谋”。只有各部门职责明确,各司其责,商业保险参与新型合作医疗制度才能获得可持续发展。 3商业保险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前景分析 3.1优势 3.1.1有利于利用商业保险公司已具有的医疗保险管理经验 多年来,保险公司在医疗产品开发与推广、核保、理赔以及医疗行为规范管控等风险管理手段与方法上,已经积累了大量经验,逐步摸索出一套适宜中国城市商业医疗保险发展的行业规范管理标准。借鉴和应用保险公司已有且日渐成熟的流程与经验,对农村医疗保险能起到快速发展的促进作用。一些地区商业保险公司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确实降低了政府管理成本,促进了政府公共管理职能的改革。 3.1.2有利于节约政府管理成本 按照以往的方法,政府面向群众提供公共服务,就先要组建机构先养人。但形式不应该是唯一的,政府需要探索实现公共管理职能的新形式。这就是政府以委托经办或者购买服务的办法,要求中间机构、非政府的社会服务机构承担政府所需要的服务。如果实现了管办分离,将政府从直接经办、直接管理的角色中解脱出来,把主要精力放在政策制定和监督上,这就使政府能够腾出更多的时间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提高了政府工作的效率,也减少了因政府部门追求部门利益而损害参合农民的现象。 3.2应注意的问题 3.2.1商业保险公司的逐利本性可能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偏离原有方向 商业保险公司作为盈利性实体,总是将利润放在第一位的。尽管商业保险公司为达到推广宣传的目的会否认这一点,但如果总是亏损,商业保险公司就会失去参与的积极性。以上面提到的保险合同参与方式为例,如果商业保险公司过高估价所需医疗保险金,变相提高保险费,但理赔额较低,农民交纳了大量保费却得不到合理保障。这样不仅新型合作医疗失去了意义,还会影响政府和社会保障制度在农民心中的形象,危及社会稳定。 因此,将商业保险融合到农村合作医疗中必须防止可能侵害农民群体利益的行为和趋势。在允许商业保险公司参与的尺度上要把握好,逐步推进,密切关注新型合作医疗试点的商业保险参与效果,及时制定相应的对策。 3.2.2在农村尚不具备商业保险所需要的保险环境 商业保险所需要的健康保险配套的市场环境与中国农村的现实相差甚远。我国农村基层医疗卫生历史统计数据可以说基本上是空白,保险公司缺乏大量基础数据,这给保险精算带来从未有过的难度,无法厘定科学的保险费率。 农村医疗服务基础设施条件差,医疗资源严重不足,乡(镇)卫生院设备陈旧,医务人员素质不高,药品市场混乱,加之新农合筹资水平低,筹资成本高,也是保险公司至今对农村医疗保险市场观望不前的成因之一。 目前,商业保险公司对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建设的介入程度还不深,在经营实践中也确实面临一些实际困难和问题。如何认识和理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主管机构与保险公司的关系,商业保险参与农村合作医疗的规模、效益和可持续发展,这些都是有待进一步研究的问题。 浅谈农村商业保险发展:商业保险机构参与农村养老保险的对策探讨 摘要:当前,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加大,养老保险特别是农村养老保险问题已经发展成为我国广大农民普遍关注的焦点。传统的农村养老保险的功能越来越弱化,而现代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并不完善。要想解决农村养老问题,首先,就应把商业养老保险囊括进去,找到商业保险机构参与农村养老保险的对策,增加保险公司对农村养老保险的有效供给,为构建多层次的、健全的养老保障体系提供条件。 关键词:商业保险机构 农村商业养老保险 社会保障 对策 如今,我国对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实行还没有达到一定规模,农民参保率偏低、保险覆盖率较小已经是不争的事实,而养老保险制度的改善不可能在一朝一夕就完成。为此,我国必须把商业保险机构在农村养老保险中的作用充分发挥出来,建立健全养老保障体系,以满足不同地区农民对养老的不同需求。 一、提高商业保险机构对农村的市场营销水平 商业保险机构应建立健全农村市场上营销人员的营销服务机制,尽量把保险营销成本降到最低,确保更多农民能买得起、买得到跟自身养老需求相符的商业养老保险产品。首先,商业保险机构应积极改革营销模式,针对农村营销人员及时开展教育培训工作,促使他们真正了解农村商业养老保险具备的实际价值,并注重开发新的险种,及时把保险产品条款通俗化、简单化、重点化,以便帮助农民更好地了解农村商业养老保险产品。同时,商业保险机构应重视拓宽保险产品营销渠道,加强跟农村基层机构、组织等的合作,包括种子公司、卫生所、农机站、化肥公司、农村金融机构等,致力于通过电视直销、电话直销、手机直销等方式不断拓宽农村商业养老保险的市场营销渠道,提高营销水平。其次,商业保险机构应持续提升农村商业养老保险的服务水平,加强对农村市场营销人员开展职业道德培训活动,提高整个保险产品销售过程的营销服务水平。一是售前,保险营销人员应为农民细致讲解农村商业养老保险产品的一系列内容,确保农民能较全面地了解保险产品的保障功能,从而产生购买欲望;二是售中,保险营销人员要从农民不同的保险需求出发,真正考虑农民的利益,向他们推荐实用的保险产品,提供高质量的营销服务;三是售后,保险营销人员应对客户档案进行认真的整理,做好各种售后管理服务,详细解答客户反馈的问题,为日后处理好理赔工作提供保障,最终促使更多农民认可商业养老保险。 二、加强客户关系管理和资金的投资运营管理 首先,是加强客户关系管理,通过多重服务把老客户维护好。很多商业保险机构把农村商业养老保险产品卖出去之后就不管客户,导致农民在购买保险产品前后产生心理落差。一些客户甚至保单到期也无人通知他们续期缴费,导致一些客户流失,保单也失去效用。有一种理论在营销界广泛流传,即维护一个老客户的成本仅仅是开发一个新客户的20%[1]。为此,商业保险机构有必要针对农村市场加强客户关系管理,定期对老客户开展回访工作或上门服务工作,把机构的动态、保单的信息等反馈给农民客户,通过多重关怀让他们感受到商业保险机构的人性化,同时,提升机构的信誉、行业的形象,给农民吃一颗定心丸,这对以后开发新客户很有帮助。其次,是商业保险机构应对保险资金实行投资运营管理。虽然业界一直提倡保险资金的保值增值,然而受通货膨胀的影响,投资收益率很低,难以实现保值增值的目标。但是商业保险机构的偿付能力、保险资金的投资收益率等通常会影响到消费者对保险机构的选择,所以商业保险机构应加强对农村养老保险资金实行投资运营管理,增强投保人、被保险人对机构的信任。商业保险机构一方面要积极搜集各种信息,积极参与各项投资活动,在不同的项目中合理分配投资比例,另一方面要不断创新农村商业养老保险产品,不断扩大承保范围,不断拓宽投资渠道,为农村商业养老保险的有序改革和发展提供条件。 三、要不断增加农村商业养老保险的供给主体 发展我国农村商业养老保险面临着一个主要的制约因素,即供给不足,所以商业保险机构应增加对农村商业养老保险的有效供给[2]。针对农村商业养老保险,我国可通过商业保险机构在农村专门成立商业养老保险公司,专门办理农村商业养老保险业务,从而促进农村商业养老保险健康发展。农村商业养老保险公司在办理相关业务时具备独特优势:一是业务方向更加清晰,只设计农民养老保险产品,广大的农村地区就是其市场范围,如此能把我国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中商业养老保险的重要作用充分发挥出来;二是业务技术更加精湛,能重点培养农村商业养老保险业务人员的知识技能、业务技能,从而帮助人员在一个专门的领域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水平;三是农村商业养老保险公司能把各大金融机构的力量集中起来,基于不同农村地区拥有的不同经济状况,有针对性地设立各种农村养老基金,并鼓励商业保险机构积极参与运作养老基金,提高资金的运营效率,确保农村养老基金能保值增值。当农村养老基金实现一定的增值目标后,投资者在购买基金产品时就能取得投资收益,缴费的农民也能取得养老保障,相当于把城市居民的一部分钱拿出来满足农村居民的养老需求,为调节我国较大的城乡贫富差距提供帮助。这种城市反哺农村的方式已经在一些欧洲国家得以实现,我国也应主动汲取其成功经验,促进商业保险机构积极参与农村养老保险,不断增加农村商业养老保险的供给主体,针对农村商业养老保险建立合理的、科学的供给体系,提高农村地区的商业养老保险水平。 四、结束语 当下,我国商业保险机构正在大力开发农村养老保险市场、拓展农村潜在客户。因此,我们有理由相信,在我国保险业竞争越来越激烈的大环境里,商业养老保险势必能凭借其独特优势积极参与到农村养老保险当中,从而在广大的农村市场上取得长足发展。 浅谈农村商业保险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与商业保险合作的研究 摘要:作为我国政府为了可以有效的提高农村医疗保障水平的重要社保制度,自开设新型的农村合作医疗试点以来,便一直在找寻行之有效的管理手段。新农合同商业保险进行合作,便是探索的道路之一。近年来,随着新农合医疗水平的不断发展和提高,商业保险在新农合中角色定位也发生了一系列的转变,其中最明显的就是,由原来的“点式参与”转变为现在的“过程参与”。在未来,二者的联系也必将愈发的紧密。因此,本文以新农合医疗同商业保险之间的合作为研究点,分别就其合作现状、风险和发展对策进行简单介绍。 关键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商业保险;合作;研究 引言:在2007年的全国保险工作的会议上,我国保监会的主席吴定富就提出了要在日后积极发展农村医疗保险相关事业的要求,并指明该工作也将是未来一段时期内我国保险行业发展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新农合同商业保险的合作,不仅促进其自身运行制度的进一步完善、降低办理新农合的成本,还有效的提升了新农合的经办能力,使农民对该项工作的满意度不断提升。但是,由于我国商业保险行业同新农合的合作还处于初级探索阶段,所以,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还是会出现一些弊端和问题,这些问题都需要相关部门在该事业日后的发展中不断的改进。 1. 保险公司与新农合合作现状 根据我国保险监督委员会的统计发现,截止到2013年,我国已经有十多家保险公司在全国二十多个省的二百多个县城内参与到了新农合当中。其中,用于医疗保险理赔的基金有四十多亿,并且,已经有近千万人次先后受益,合作医疗费用总共为农民拿出补偿款二十多亿元。同上一年相比,参与新农合的县的数量增加了近三十个,其增长率约为百分之七十二点七、基金的规模约增长了百分之二十三、已经补偿的农民的人数增加了百分之十八点九、用于补偿的资金增加了百分之九十点七。从当前保险公司与新农合的合作情况来看,其合作的模式主要可以分为三种:保险合同型、基金管理型与混合型。之所以要鼓励保险公司与新农合进行合作,主要因为其有四大好处:第一,有效的降低了其运行花费的成本;第二,全面的提升了农民对于医疗保险事业的满意程度;第三,全面的提升了医疗保险事业的运行效率;第四,全面提升了保障水平,由于资金的增加,使得该事业更加具有稳定性,能够为更多的人提供医疗保险。 2. 保险公司与新农合的合作风险 2.1基金运作时的风险 新农合在进行基金运作时面临的风险主要就是来自于支付方面的危机。所谓的支付危机,指的主要是:当保险公司收取了参保人的保费后,却没有在参保人需要时为参保人提供应该的医疗费用[1]。一旦在新农合运作的过程中出现了支付危机,不但会使农民对保险公司产生不满的情绪,还会让保险公司的诚信度随之降低。如果农民对保险公司的诚信问题出现了怀疑的态度,那么无论该保险公司提出怎样的挽救措施,都无法在换回农民的信任,最终的结果就是该投资项目面临投资失败,投入的资金无法全部收回,为公司本身带去严重的影响。 2.2在支付管理费用方面的风险 所谓的管理费用,指的是那些参与到了新农合事业中的保险公司最主要的收入来源,这部分的费用是由我国的政府部门来支付的。如果我国的政府部门不能够及时、足额的将这笔费用支付出来,那么就势必要参与新农合项目的保险公司自行支付,其结果就是导致使保险公司自身原本的主营项目受到影响,其资金流动性被限制。这就会导致部分保险公司对政府丧失信任,从而不会参与到政府其他的此类项目之中,进而使得一些需要企业参与的社会保障事业无法顺利开展和进行。 2.3道德方面的风险 当保险公司参与到了新农合项目中时,就会使我国的医疗社保机构成为该项目的付款人,当被保人需要医疗保险时,作为付款人的医疗社保机构便代替被保险者来支付其因为接受医疗服务产生的一系列的费用,并补偿医疗机构为了给被保人提供医疗服务而消耗的各类资源[2]。从这一关系我们可以发现,新农合这项医疗制度,将我国各项同医疗事业相关的企业的单位联系到了一起,使其成为了一个十分庞大的医疗市场,在这个市场中,各方面的力量都在进行博弈,一旦一方出现问题,那么就会产生风险。 3. 新农合与商业保险的发展对策 3.1建立专业化的管理销售团队 从保险公司的角度来看,新农合属于一项全新的、十分陌生的投资领域,所以,保险公司要想能够在这一领域取得良好的成绩,就必要建立一个专业化管理队伍对相关的工作进行有效的管理、建立一个专业化的销售队伍对该事业给予高度的支持,这也是促进医疗保险行业健康稳定发展的重要基础[3]。与此同时,由于医疗保险行业涉及的专业性医疗知识比较多,对于销售人员的专业性要求比较高。因此,在成立专业性的销售队伍之前,应该要对销售人员进行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培训,使其能够掌握更多有关医疗保险的专业知识,从而有效的提高业务水平。 3.2建立专业的信息处理系统 伴随着保险公司同新农合之间试点工作的开展,以及参与新农业医疗保险人数的增加,使得该医疗保险事业的信息存储量越来越大。面对此种情况,要想保证信息的有效性,首先就需要建立一个专业的信息处理系统来处理新型医疗保险工作中的各项业务,这也是当前保险公司必须要完成的一项任务。因此,保险公司的管理人员可以借助信息技术,采用人工智能的管理方式,建立一套专业的信息处理系统,并将该系统作为经营医疗保险事业的平台,帮助保险公司处理相关的业务内容。因为该系统是以人工智能为核心,所以系统的科学性使得其能够大批量的处理一些有关承保和理赔的业务信息[4]。并且,由于该系统在处理信息时,利用的是当前最先进的信息技术,所以,它可以分析在医疗保险经营过程中可能会面临的各种风险,并及时的作出预防的对策。该系统的这一特点,使得其能够很好的适应医疗保险业务的发展,满足保险公司控制经营风险的需要。 3.3不断扩展其参与的深度和广度 首先,需要创新筹资方式,通过利用保险公司在各个农村地区设立的网店机构进行资金的筹集,减少在资金筹集过程中产生的行政支出。因此,保险公司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报销审核管理体系,在报销费用的过程中实施预缴费的管理制度,使资金的筹集可以带有一定的流动性,从而减少筹资过程中产生的风险。其次,明确权利与责任,保险公司应该要深入参与到新农合制定工作方案的过程中去,充分的利用企业自身的优势和成熟的管理经验,对各项影响补偿资金的因素进行统一的测算和管理[5]。从而有效的强化其对医疗行为的管理和控制能力,制定出科学合理的补偿方案和管理标准,促进新农合工作的完善,减少医疗风险。 结论 总而言之,任何事业的融合和发展都会面临一定的风险。虽然当前我国新农合与商业保险之间的合作还存在着一定程度的风险,并且还没有取得很好的经济收益。但是,从该事业长远发展的角度来看,该项事业的发展潜力是十分巨大的,只要保险公司控制好风险,降低风险水平,便可以借助这一合作事业来树立其良好的企业形象,从而推动自己的发展。另外,商业保险同新农合的合作,还可以推动我国新农合事业的发展建设,使其各项制度尽快建设完成,推动我国社保事业的建设。(作者单位: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
投资管理论文:公司筹资与投资管理实论 筹资活动和投资活动是现代公司财务活动的二项重头戏,特别是发展中公司和资金密集形公司尤显重要。加强二项业务管理,保障公司持续发展,规避风险,增进效益,是公司决策层和每个财务管理者基本出发点和操守标准。受投资和筹资内外环境和各项因素的限制,现实中二项工作理论和实践有很大差距,正确、灵活运用好相关政策和规定,将二项工作作到预立结合,远近相顾的确不是件易事。 一、筹资管理实论 筹资活动是公司根据发展和生产经营的需要,在自有资金不能满足和保证公司正常运转及项目投资等特定用途时,从公司内、外部获取资金以实现公司经营目标。筹资必须充分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和掌握好筹资策略和方法,确保融资成本和风险最低,资金运用效益最佳。下面仅就债权筹资方式作以论述。 1、理智的筹资决策。我公司是国有大型企业,筹资业务最高决策机构为集团公司董事会,每笔融资业务规模及运用必须经董事会授权,控制了决策风险。 2、综合的效益测算。新增资运用效益测算和对原有资金占用项目影响双关测评,以评定筹资规模和投放方式。炼治行业库存准备资金和材料预付款以及存货占用资金合理度因原料和成品市场因素很难介定,但我公司通过安全生产储备、效益储备、风险储备测算,来确定合理的资金占用量和借款额以及恰当的借入时机。 3、安全的资金链和还款预案。我公司从流动资金占用或项目建设投入相对讲属资金密集形企业,资金占用和需求量很大,几乎每月都有到期借贷资金,如何保证资金链安全呢?首先,确保专项筹资专款专用,严格区分固定资产借贷和流动资金借贷的使用,避免短贷长投造成资金的风险。其次,根据年度财务预算和项目预算制定全年借款和还款计划,按月分解和落实。项目建设必须采用固贷,固贷不到位不开工,到位不挪用;每月初根据供、产、销计划编制月份资金调度计划,月底编制本月资金来源运用表,评定资金运用效率。有预有立、远近结合,既维护了企业商业信誉,又保证了公司资金动作安全性和效益性。 4、科学的筹资策略。筹资策略本着全局性、必要性、效益性和长期性目标,作好筹资的风险评价、筹资时机、筹资规模和筹资组合等工作。必须全面地衡量收益情况和偿还能力,做到量力而行,避免风险。内部融资本着风险小、期限短,外部融资本着以四大银行为主、小规模商业银行为辅的策略。同时,严格控制相关指标: 1)严格控制产权比例和负责比率。股权筹资前提确保国有控股,股权明确;负债筹资确保投资项目或投资经营活动的回报绝对大于资金成本。产权、负责比率基于控制力下的最佳效益的临点。 2)充分论证各种担保方式。特别是基本生产经营设备和不动产用于债务抵押的安全性,抵押方式的成本和限制条款,质押方式物权监管对公司正常运营的影响;评价互相担保人的资信和持续经营能力来控制或有损失。 3)筹资适度,合理安排筹资时间和金额,避免因资金闲置浪费增加资金成本,也要防止资金滞后错过资金投放时机。 4)采用多种筹资方式及筹资组合,分散筹资风险;长短期筹资确定合理比例。 5)在充分利用商业信用筹资时,保证合理占用期限,避免信用危机。 5、严格控制二级公司对外融资。二级公司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贷款及内部集资,其担保采取抵押或与外单位间相互担保,一次贷款在一定规模以上的或年利率超过同期银行利率一定比率以上的,须报集团公司审批。贷款担保是公司的潜在负债,给公司经营带来一定风险。原则上各二级单位不准为外系统单位(含合资、合作企业)或个人担保贷款。子公司之间的贷款担保,也须报请集团公司批准,确保上下利益一致,行动统一。 筹资管理并不是独立的,而是公司经营管理的不可缺失的重要环节,筹资给公司带来经营资本,也带来一定的风险,筹资管理作为财务管理的重点,最终目标实现资金成本最低,风险最小,资金充实及时而又避免闲置或滞后。 二、投资管理实论 广义的投资活动除债券投资、股权投资、其他投资外,还包括流动资产投资和固定资产投资。我公司将投资管理分为内部投资管理和对外投资管理。 1、内部投资管理。内部投资管理可分为流动资产投资管理和固定资产投资管理。 在流动资产投资管理中,我公司根据年度财务预算和经营计划,按季、月分解,安排流动资金投放数量和时间。存货投资本着保证生产的安全储备、根据市场预测的效益储备,根据对客户信用评价和适应市场竞争的应收款投资。 固定资产投资管理,首先确定公司中、长期规划,慎重评价新建、改、扩建项目,安评、环评、政策评价、市场份额等,重大项目征得股东会通过。对已确定项目,根据项目进度计划,采取招标方式,以最小的资金投入,保质保量,确保项目及时投产。其次,在立项前充分论证项目投入资金保证,投产后配套工程和追加流动资金保证,投产后对原有项目影响,投产后全公司物料平衡,公司中长期发展,上下游产品链,增容开口,综合效益测算等。 2、对外投资管理。 1)决策保证。我公司对外投资管理最高权力机构为集团公司董事会,对外投资经相关部门会专家组论证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必须取得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才可实施,对部分董事提出异议的必须重新论证或解决后再形成决议。 2)投资原则:风险小、收益高、变现快、符合主体战略。具体如下: ①投资增值程度:实现最大限度的投资增值是分析投资方案最重要的尺度。 ②投资保本能力:必须遵循投资后原有价值不下跌的原则。 ③投资风险性:投资有风险,事先必须考虑政策风险、利率风险、市场风险、经营风险、投资项目风险等。 ④纳税优惠方针,在投资时应充分考虑到尽量享受纳税的优惠条件。 ⑤全面、科学、准确预算投资的预期成本。 ⑥正确估计公司的筹资能力,严格控制投资额度。 ⑦投资是否符合公司的发展方向及经营思想。 ⑧充分考虑实际资产和经营控制能力,对投资项目管得住,控制有力。 3)加强控股公司管理。集团公司对二级控股公司日常监管理方式主要体现在制度管理,通过下发各项管理制度定性、定量指标管理;人员组织管理,依法履行出资人管理职责 ,明确公司负责人、财务负责人职责;加强统一核算制度,核算办法,核算原则;加强资金结算监管,保证结算安全和效益性;加强资产、存货管理,实行采购定额招标制度,转发存收、发、存制度;加强会计信息报告管理;加强事中、事后检查、监督。 此外,二级单位对外设立分支机构,设立联营企业等,必须事先进行可行性研究,对可行性报告、立项、审批、注资额、注资方式都要慎重研究,并注意上述原则,经集团公司董事会通过后,报有关部门审查。 二级单位在用专有技术、商誉、实物等对外投资,要确保主业安全,其计价必须经集团公司有关部门核定,报董事会通过。对连续三年亏损或亏损严重,没有发展前途的投资项目,及时退出股份或采取其它补救措施。 财务上对控股的单位按权益法进行核算,其他单位按成本法核算。加强日常监管和审计工作,在收益分配上集团公司与其他投资人在分配方式和次序平等,各公司利润分配预案需报集团公司批准,严禁对集团公司不分配或分配挂帐。正确计算投资收益和损失,并实现收益的安全完整。 4)投资退出管理。公司根据经营需要,在合法退出投资时,实行严格的清算制度,国有产权交易需公示招标,确保国有财产不流失。 以上笔者结合财务从业实践,将投资和筹资活动二项工作结合实例从几个方面简要论述,以期不断提高和推进财务管理工作,各公司因其所处行业特点,作为各有可取,但不断学习、总结和创新是推进我们各项工作永远的动力。 投资管理论文:财政投资管理论文 近年来,随着各级财政投资项目大幅增加,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增多,财政资金支出的规模也越来越大,如何根据法律法规,运用科学、有效的管理手段,把量大、面广的财政投资项目和资金管好,是对我们财政部门理财能力的重大考验。 政府投资项目一般先由建设单位提出项目建议书及可研报告,发改委组织立项,财政部门审核资金来源,再由建设单位组织建设,最后由审计部门进行审计。这种模式在财政投资资金管理上存在弊端,项目以财政拨款方式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往往也是使用单位,建设过程中缺乏监督,建设单位只管花钱不用偿债,在建设过程中以各种方式、理由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使项目结算金额远远超过合同价,造成既成事实后使审计部门难以审计,最终财政部门被迫买单,财政部门在这种管理模式下缺乏参与资金管理,无法对项目预(概)算、决(结)算进行审核把关。此外,这种模式也容易出现投资浪费、工程腐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不高等问题。找到问题原因就要想办法解决,在此背景下,财政投资评审已经成为化解财政投资管理困局的必然选择。 财政投资评审是财政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财政部门通过对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预(概)算和竣工决(结)算进行评价与审查,对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以及其他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核查及追踪问效,是财政资金规范、安全、有效运行的基本保证。 截至2013年底全国市、县两级设立财政评审机构已达2056个,2013年全国评审总金额达35752亿元,财政投资评审已经成为财政部门理财的重要内容和手段。 通过对各地评审经验的学习和我们自身工作的实践总结,我们发现财政投资评审的重要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是减少财政投资浪费。通过预(概)算评审,核实项目投资方案、图纸等相关资料,全面掌握项目投资的基本信息,有效剔除预算中的“高估冒算”和“水分”,增强投资预算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以财政部投资评审中心数据为例,全国2013年预算评审总金额达23112亿元,核减金额3069亿元,核减率达13.28%。 二是从制度上防止腐败。财政部门参与项目和资金的管理,对项目变更、隐蔽工程签证进行确认,在项目建设中形成财政部门、建设部门共同监督的模式,增强财政部门的监管权,扭转“部门、单位点菜,财政买单”的被动局面。 三是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通过项目决(结)算审核,对资金支出把关,减少工程结算中的多报、虚报、高套定额支出等,规范了建设资金的拨付和使用,以某地区部分工程决算审核数据为例,25个项目送审总金额3679万元,审定2931万元,节约资金748万元,核减率达20%。 财政投资评审是一项重要而又全新的工作,各级财政部门都对财政投资评审工作进行了积极有效地探索和实践,但从现状来看,在推进财政投资评审法制化建设上仍存在一些问题。 (一)缺乏统一规范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的国家法律 目前评审工作所依赖的法律体系层次不高,无论是以财政名义出台的《财政投资评审管理规定》,还是各级地方财政机关制定了一系列评审制度办法都影响有限。在国家层面,还未对财政投资评审机构设置、管理职能、运作模式作出统一规定,出台全国统一的有关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的法律法规。 因此,应加快财政投资评审领域的法制化进程,以政府或人大名义出台财政投资评审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财政部门对政府财政投资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职能,对财政投资评审的工作权责、工作程序、组织方式等进行清晰的法律界定,使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真正步入法制化轨道。 (二)缺乏协同有关部门开展评审工作的配套法律法规 由于评审工作起步晚,《建筑法》、《审计法》等法律法规中未设立关于财政评审的配套条款,经常发生建设单位“主观上不愿评审、客观上不知评审”,自行完成概预算、决结算等情况。此外,各市、县实际从事财政投资项目评审的往往有两家,一是财政部门的财政投资评审中心,二是审计部门的固定资产投资审计部门,有些地方由于职权划分不明确,往往在工作中可能出现评审工作与审计工作的职权范围重叠等情况。 因此,应建立完善的法律法规配套体系,在《建筑法》、《审计法》等法律法规中设立有关财政评审的配套支持条款,明确财政部门、建设部门、审计部门等有关方在财政投资项目监管中的权利与义务,逐步理顺评审工作的外部环境,明确分工,加强合作,既避免财政评审孤军奋战的窘境,又形成协调有序的评审工作机制。 (三)缺乏对违反财政投资评审行为的处理处罚规定 财政部的《财政投资评审管理规定》中虽然规定,对拒不配合或阻挠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的项目建设单位,财政部门有权暂缓下达项目财政性资金预算或暂停拨付财政性资金,但往往由于实际工作情况难以执行,评审工作在一定形式上流于形式,消弱了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的严肃性。评审人员面对评审中可能出现的,建设部门不合理打包项目、招标机构在项目招标评标中脱离施工实际需求抬高施工企业资质标准、设计单位在规模、选材、布局上设计标准虚高、监理机构监督不到位、施工单位对评审工作态度消极、评审工作被“踢皮球”等情况,只能望洋兴叹,往往无计可施。 因此,在有关的财政评审法律法规中,增加对违反财政投资评审行为的处理处罚规定,例如对于违规项目可给予通报,对于相关责任方落实责任追究,对于违法行为可转交有关管理机关依法处理等,只有这样才能将财政评审工作落在实处,不流于形式。 总之,目前财政投资评审已经成为财政部门理财的重要内容和手段,在财政投资项目和资金管理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加快财政投资评审法律法规建设步伐,让财政投资评审工作成为公共财政框架内的法定环节,才能强化财政资金监管,化解财政投资管理困局,才能真正保证评审工作根据法律法规,运用科学、规范的管理手段,把量大、面广的财政投资项目和资金管好。 投资管理论文:国内企业风险投资管理探讨 从投资行为的角度来讲,风险投资是指把资本投向蕴藏着失败风险的高新技术及其产品的研究开发领域,旨在促使高新技术成果尽快商品化、产业化,以取得高资本收益的一种投资过程。从运作方式来看,风险投资是指由专业化人才管理下的投资中介向特别具有潜能的高新技术企业投入风险资本的过程,也是协调风险投资家、技术专家、投资者的关系,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一种投资方式。 一、国外企业风险投资回溯及环境分析 国外对风险投资环境的研究开始于20世纪80年代,为了分析和解释不同国家和地区间风险投资发展的差异性,国外许多学者从不同角度考察了各种环境因素对风险投资形成和发展的影响。从发达国家和地区的成功实践来看,风险投资是一种最有效的高科技自主创新企业投资机制,是中小型高科技企业走向成功的孵化器,是高科技企业发展的金融发动机。风险投资已成为一个国家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增强国际竞争力的一个必不可少的重要因素。没有风险投资的支持,创新者就不可能实现创业的梦想,也就不可能把科技成果转化成为现实的生产力,转化为产品和技术,当然也就不可能在经济发展中发挥创新的作用。 二、我国企业风险投资概述 1、风险投资管理的发展历程 由于中国正处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过渡的时期,同时又面临着传统工业经济向知识经济转型的任务,客观条件的限制使得中国风险投资所必需的配套环境还没有完全建立起来,增加了我国发展风险投资事业的复杂性。我国的风险投资事业发展共分为三个阶段,1985—1991年的先期探索阶段,1991—1997年的全面兴起阶段,1998年至今的加速发展阶段。我国的风险投资发展曾在2000年掀起一个高潮,风险投资机构数量达249家,较1999年增长111%。2001年和2002年我国风险投资的增长速度均明显减缓。2003年、2004年机构数量出现下降。直到2005年,风险投资机构数量出现了正增长。20世纪90年代后期,我国的风险投资事业进入一个新的阶段。据统计,目前全国已有400多家风险投资企业,总规模在400亿左右。但近年来,由于世界经济的不景气,尤其是2008年全球金融海啸,对世界经济产生了重大影响,也影响了风险投资领域,风险投资发展逐渐减缓,这也给了风险投资行业一个冷静思考的机会。 2、风险投资及其基本特点 风险投资也被称为创业投资,是指由一些专业人员或专门机构向那些刚刚成立或增长迅速、潜力很大、风险也很大的未上市新兴企业提供长期股权融资和增值服务,培育企业快速成长,数年后再通过上市、兼并或其他股权转让方式撤出投资,从而取得高额投资回报的一种投资方式。风险资本、风险投资人、投资对象、投资期限、投资目的和投资方式构成了风险投资的六要素。典型的风险投资往往具有以下几个基本特征:投资对象多为处于创业期的中小型企业,而且多为高新技术企业;期限至少在3.7年以上,投资方式一般为股权投资,通常占被投资企业15%~20%的股权,而不要求取得控股权,也不需要任何担保或抵押;投资决策建立在高度专业化和程序化的基础之上;风险投资人一般积极参与被投资企业的经营管理,提供增值服务:除了种子期融资以外,风险投资人一般也对被投资企业以后各发展阶段的融资需求予以满足;由于投资目的是追求超额回报,当被投资企业增值后,风险投资人会通过上市、收购兼并或其他股权转让方式撤出资本,实现增值;风险性极高,投资失败的可能性平均在70%左右,但一旦成功,便会获得超额回报。 3、我国风险投资操作流程 风险投资操作流程包括七个部分:风险资金的筹建、寻找有潜力项目、粗略筛选、项目风险因素详细分析和评价、谈判达成合作协议、项目监控和信息反馈、风险资金成功退出。操作流程如图1所示。 4、上海广电SVA风险投资管理方法 广电企业理念系统体现为:超越(Surpass)、价值(Value)和行动(Action)三方面含义(也称“SVA”理念),其中“价值”是核心,“超越”是精神,“行动”是准则,三者之间相互依存、互相促进、共同发展。 上海广电SVA风险投资方法是很成功的案例。其战略与结构主要由征集项目、项目筛选、项目建立、运作支持和退出构成。征集项目主要集中于项目流与系统的项目开发。项目筛选是指运用风险投资模式寻找、筛选项目,为广电股份作战略性投资;要经过初步筛选和专题会谈最终确定项目。项目建立后应深入调研,并进行投资条款谈判,实现双方共赢,最终确定投资决策。运作支持关系到风险投资的内部环境和外部环境,内部环境主要取决于企业文化与员工凝聚力。最后股份整合广电股份并单独上市出售。上海广电SVA风险投资能够成功关键赢在其深刻的投资理念与独到的投资哲学。SVA风险投资能够认识到创业投资本质上不是对项目的投资而是对人的投资,最大限度地挖掘员工的价值是其投资的关键。在其投资哲学的引领下,SVA风险投资注重价值网络的构建,在为投资企业构件优质成长网络的同时也在为自己公司的发展搭建一个高起点的事业拓展平台。 三、我国企业风险投资管理面临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1、面临的问题 (1)在风险投资的要素上重资金和技术要素,轻其他要素。风险投资方认为,只有高投入,才会有高产出,甚至认为自己资金越多越好,越多越有实力,眼睛只盯着高投入项目,而忽略了那些虽然投资少,但有发展前途的项目。实际上,风险投资方的实力既在于自身资金多少,更在于自身人员素质。风险投资公司投资的过程中,大多存在重点放在资金投入上,而忽略其他要素的投入;评估项目时,过多地注重财务和技术,而忽略市场和管理等问题。 (2)从风险投资的决策看,决策不科学。重收益,轻风险,一味地拍脑袋决策,而忽略决策前科学周密的调研工作和可行性分析,且投机心理重。风险投资是以理性决策为基本前提的,需经过各方面研究论证,以竭力降低投资为目的,不能存半点侥幸,否则,就会以失败告终。 (3)从风险投资管理过程看,重投入、轻跟踪管理。风险投资的特点之一就是操作性强。正如美国着名风险投资家皮彻约翰逊所说:“我们不仅把骰子掷出去,我们还吹它们,使劲儿地吹。”我国目前的风险投资普遍存在投入后管理跟不上、管理不善的问题。 (4)重导入战略,忽略退出战略。在资金注入时,企业比较注意风险资金的导入战略,而忽略退出战略。一旦资金被退出,企业会因缺乏新的融资渠道,不能形成风险投资的良性循环。 (5)重第一次投入,轻第二次投入。风险投资公司一旦认准一个项目,一般就会注入第一笔资金,助其创业。但当新企业扩大时,就会要求进一步提供资金以壮大企业实力,这时,风险投资公司应该为其第二次融资,以便达到风险投资资本增值的目的。 (6)缺乏长期的经营理念,只考虑短期的效益。有些风险投资企业投资后,可能一时会有比较好的业绩,但长期来看,并不能给投资者一个好的预期。长此以往,只能从根本上葬送投资者对于风险投资的热情。 2、对策 (1)投资要素要集成化,资金来源要多元化。必须有一定具有市场前景和投资价值的技术、产品或构想,风险投资公司才能据此融资投资,以期获得超常规的资本膨胀和回报。必须有一定资金做支撑,这样才能最终实现科技产业化。 (2)投资决策要科学化。因为个人决策的风险很大,所以在投资决策上,应群体决策。要进行市场与技术调查后再决策,进行深入细致的调研工作,使决策建立在充分可行性研究的基础上。 (3)风险管理要合理化。虽然风险投资是高风险的,但仍然要在最大限度上降低风险。因此,要明确风险投资公司的管理职能,要时常跟踪风险企业的变化,但不能过多地干涉被风险投资企业的经营活动,可以通过对其指导的方式来控制风险。 (4)把握退出时机。风险投资的根本目的不是为了控股,而是利用高新技术企业的高风险带来的高收益取得高额的回报,所以风险投资最后一般要退出被投资企业的。因此,风险投资在投资前就要规划好退出的方式与时机。 (5)风险投资管理要整体化。风险投资公司对项目的运作不能只限于项目选择的成功,还要包括风险资本介入的方式、风险企业的运作方式,以及最后成功退出的一系列连续的过程。 (6)建立人才培养和人才激励机制。中国应努力培养一些专业基础知识扎实,有较强管理和创新能力的复合型人才,以适应高技术产业发展对人才资源的需求。譬如在大学的教学计划中注重跨学科、宽领域的课程设置,在风险投资的实践中给予风险投资家以高薪、股权和期权,加快国内风险投资人才的选拔培养和国外相关人才的大量引进。 四、结论 中国风险投资起步较晚,正处于探索和起步阶段,还很不成熟。针对目前风险投资存在的问题,中国应借鉴其他国家风险投资发展的成功经验,采取积极稳妥的风险投资策略,大力改造和提高传统产业,建立相对完善的投融资市场,拓宽融资渠道,积极发展高科技产业,以应对激烈的全球经济的竞争。风险投资业的发展需要大批高素质的风险投资人才和具有长期增长潜力的高技术企业,构建风险投资业和高技术产业相互促进、相辅相成、协调发展的机制环境是中国政府亟待解决的问题。 虽然中国风险投资的发展存在风险较大、市场不成熟、制度不健全的国内诸多问题,但是中国风险企业发展的巨大潜在机遇不容忽视。中国版的google-百度在纳斯达克首次公开募股,股票首日上市交易价格就飙升了三倍以上,这毫无疑问地向世界展示,“中国战略”发展并取得成功的巨大潜力,风险投资在不久的将来也会成为中国经济崛起的加速器。 投资管理论文:法国境外投资管理体系分析 法国是世界主要境外投资国,2000年境外投资高达1872亿欧元(1730亿美元)。截至2000年底,法国境外投资存量居全球第三位,达10900亿欧元。 法国境外投资的主要特点是:从地区分布看,境外投资集中在欧盟和北美。截至2000年,对欧盟投资占法国境外投资总量的52%,对北美地区投资占总量的34%.对新兴市场国家和地区投资规模很少,对中国投资仅占0.4%.从行业分布看,主要集中在服务业,占境外投资总量60%,制造业占27%. 一、境外投资管理与促进的主要做法 (一)全方位境外投资支持体系 促进机构: 法国外贸保险公司在政府指导下,向本国企业提供境外投资方面的保险服务。法国工商会体系为企业提供国外市场信息咨询服务和必要的技术帮助。 各类中介机构得到政府的充分支持,特别是资金方面的支持。如巴黎工商会年预算4亿欧元,其中42%来自于税收;法国外贸中心年预算8亿欧元,45%来自国家拨款,法国外贸保险公司的资本金来自政府财政支持。 投资保险: 政府委托法国外贸保险公司从事支持境外投资的政策性保险业务。政治险主要范围是东道国实行国有化、外汇及红利不能汇出、战争及暴动等风险,期限长达5?15年。市场开拓险,年营业额在1.5亿欧元以下的企业均可享受,目的是鼓励企业开拓新兴市场,减轻开拓市场的前期商业负担。当中小企业在境外投资遇到重大亏损时,可通过保险返回其股本投资额的50%. 资金支持: 对于中小企业,平均每个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得到8千到1万欧元的国际市场开拓支持,这种支持是资助性质的,无需偿还。对大企业集团和跨国公司,中央政府提供财政资助和政府贷款,支持其对最贫穷国家和新兴市场重点开拓的国家,开展非官方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工作。 税收优惠: 开展对外投资的企业开办前4年有亏损时,可在应税收入中免税提取准备金,在10年内再把准备金按比例逐年纳入应税收入;财务合并制,跨国公司可将其全球投资损益合并计入财务报表。 信息服务: 一是,依靠驻外经商参处和大区外贸局,向法国企业提供来自世界各地的经济贸易信息; 二是,法国外贸中心提供国外市场动态、产业信息、法律规定、税收规定、融资条件、国外企业需求以及出口担保等方面的信息服务; 三是,各类工商会,通过遍布全球的海外代表机构,建立各大区国际经贸资料中心,帮助企业掌握各种境外市场和经济政策信息。 (二)境外投资管理体制 职能分工: 涉及对外投资的宏观经济部门主要有经济财政工业部对外经济关系总司和法兰西银行国际收支司。对外经济关系总司利用各种统计数据进行宏观经济分析,提出分析报告和制定政策。 审批管理: 政府对企业境外投资行为原则上不采取审批方式管理,仅对涉及敏感领域和敏感国家(如伊拉克)的投资实施管制(目的是保障国家安全或履行国际义务)。对于国有企业境外投资行为,国家也仅从出资人的角度关注投资效益,不对项目可行性进行审批,而是让企业按照市场机制自主运作。 外汇管理: 上世纪80年代初,法国对境外投资实行比较严格的外汇管制,超过1500万法郎的投资项目用汇需央行审批。1989年开始完全放开限制资本流动的外汇管制措施,刺激了法国境外投资、吸引外资双向增长,有力促进了法国企业国际化进程和综合竞争力的提高。 税收制度: 采取统一的税收管理体制,实行地域管辖的税收原则,即只有境内产生的利润才在法国纳税,而企业在境外投资的损益不纳入法国母公司的纳税范围。同时,为防止因避税而到境外投资或工业外迁,如果境外子公司在国外的所得税低于法国所得税的二分之一,政府要求必须将其子公司的财务纳入法国母公司之中,除非母公司能证明其投资是以当地市场销售为主,而不是出于避税目的。 (三)境外投资统计制度 统计范围: 建立一套以国际收支为基础的较为完备的境外投资统计制度,企业在对外投资中取得10%以上股东投票权或占有企业10%以上股份,就认定为直接投资,包括股本或资本金投资、未分配利润再投资以及母子公司之间的借贷、垫款等。 统计内容: 主要是流量统计和存量统计。流量统计来源于企业的支付与决算申报。所有企业都要申报任何影响国际收支平衡的交易和行为,对外操作年金额超过1.5亿欧元的企业,必须直接向法兰西银行申报每一笔投资和贸易(直接普遍申报制度);其他企业可归类集中申报。存量统计的信息来源与流量统计不同,主要通过央行在各地的分支机构对企业进行调查来收集信息。投资流向以法国企业对外投资到达的第一个国家为准;投资的行业按法国母公司所属行业归类。 二、对我们的借鉴和启示 1、以提高企业国际竞争力为核心,致力于支持企业开拓国际市场 围绕提高企业竞争力,法国政府通过各种渠道,提高政策透明度和使用效率,为企业创造条件。我国境外投资政策制定和实施的着眼点要放在不断优化政策环境,大力推动境外投资支持政策体系建设,为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提供坚实的保障。 2、以企业发展需要为出发点,不断完善境外投资的扶持政策 根据大型企业和中小型企业对外投资的不同特点,法国政府量身定做了一整套支持措施,并辅之以统一、简便、标准的操作程序。我国目前对境外投资的支持政策内容少,审核环节重复设置,效果也不够明显。现阶段制定实施支持政策的重点可放在金融、信息服务税收、中介机构参与等方面,以方便不同规模的企业进行选择。同时,进一步简化有关支持措施的使用程序,整合现有政策资源,集中发挥扶持政策的综合效应;增加扶持政策的透明度,降低企业使用政策的成本,提高政策的利用率。 3、以宏观管理为前提,注重部门间协调和配合 随着外汇管制的逐步放开,法国政府目前基本上实行备案申报制度。由法国对外经济关系总司负责部际联席会议,协调外交部、法兰西银行、国库司和税收总署等部门的工作。我国境外投资管理手段单一,职能分散,缺乏协调。可考虑与外汇、财政、税务、银行、保险等部门加强合作,建立境外投资部门协调机制,提高工作效率。 4、以信息统计分析为基础,不断提高宏观决策水平 法国境外投资统计分析制度已经成为其实施科学决策的根本保证。通过深入的统计分析,主管部门能全面掌握企业境外投资的发展状况,及时调整政策,正确引导投资方向。我国境外投资统计工作,应在完善新近出台的境外投资统计、联合年检和综合绩效评价等办法的基础上,不断加强对我国境外投资趋势性和战略性问题的分析和研究,为宏观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5、以中介服务网络为依托,提供全面信息服务 法国政府通过预算拨款、人员安排等手段,在不同层面建立中介机构服务网络,与政府的政策措施相互补充,相互促进,为企业境外投资提供便利。我国境外投资中介服务组织发育尚不完善,制约了企业境外发展。可考虑由政府指导,在中央和地方建立多种形式境外投资中介服务机构,其主要作用: 一是保证企业能够及时、充分地利用政府各项支持措施; 二是运用政府提供的专项资助,帮助企业完成投资前的准备工作; 三是为企业提供专业化信息服务。 投资管理论文:试论企业长期股权投资管理策略与风险防范 【论文摘要】长期股权投资在企业的对外投资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是因为它以长期持有被投资单位股份为目的,意在对其施加影响。本文针对企业长期股权投资面临的风险和存在的问题,提出建立全面的风险管理体系,包括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合理化企业内部组织结构,健全企业内部控制和构建流程化的投资风险防范机制,有效防范股权投资风险。 【论文关键词】长期股权投资;法人治理结构;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一、企业长期股权投资面临的风险 长期股权投资面临的风险可分为投资决策风险、投资运营管理风险和投资清算风险。具体来说: (一)投资决策风险 1.项目选择的风险。主要是被投资单位所处行业和环境的风险,以及其本身的技术和市场风险。 2.项目论证的风险。主要是投资项目的尽职调查及可行性论证风险。 3.决策程序的风险。主要是程序不完善和程序执行不严的风险。 (二)投资运营管理风险 1.股权结构风险。包括:股东选择风险、公司治理结构风险、投资协议风险等。 2.委托经营中的道德风险。企业的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必然会产生委托关系。委托制存在着所有者与经营者目标不一致,信息不对称的弊端,人可能会利用自身优势,追求自身效益最大化,而产生的道德风险。 3.被投资方转移风险。主要是被投资企业存在的经营风险、财务风险、内部管理风险等会通过股权关系传递到投资方。 4.项目责任小组和外派管理人员风险。一方面,投资方选派项目责任小组或个人,对投资项目实行责任管理;另一方面,也向被投资方派驻董事、监事、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由于责任小组与外派人员自身的知识、能力所限或是责任心不强,使管理的过程存在风险。 5.信息披露风险。被投资方管理层不严格遵照投资协议中有关信息披露的规定,故意拖延、不及时报告财务和重大经营方面的信息,暗箱操作,对外部投资者提供已过滤的、不重要的甚至虚假的信息,令投资方所掌握的信息具有很大的片面性和不完整性,使投资方处于严重的信息劣势之中,将严重影响投资方的管理。 (三)投资清理风险 1.来自被投资企业外部的风险。如利率风险、通货膨胀风险、政策法律风险等。利率风险主要是利率变动导致投资收益率变动,从而对投资人收益产生影响。通货膨胀风险是物价上涨时,货币购买力下降,给投资人带来的风险。政策法律风险主要是政府指导经济工作时所作的突然性政策转变,或新法律法规的出台,对企业经营产生致命影响。 2.来自被投资企业内部的风险。主要是被投资企业内部的技术风险、管理风险、道德风险等的转移,给投资方带来退出风险。 3.投资退出时机与方式选择的风险。 二、企业长期股权投资存在的问题 企业长期股权投资在业务流程的各阶段都存在一些典型的问题,这些问题根植于投资风险之中,最终导致投资损失。具体来说,当前普遍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这些。 (一)在投资决策阶段 1.长期股权投资盲目性较大,缺少战略规划。没有把长期股权投资提升至企业的战略层级,投资的过程充满盲目性。 2.股权尽职调查不充分,流于形式。不少企业委托外部中介机构进行尽职调查,一些中介机构也作为投资双方的媒介,他们出于自身的利益,可能会尽量促成投资,使信息被粉饰。还有的企业自主进行尽职调查,惯常做法是组织几个部门到目标公司进行考察,但人员往往只是企业内部指派的职员,而缺少外部的专家顾问,过程流于形式,走马观花,缺少针对性,有时甚至把目标公司单方提供的资料作为考察成果,这样必然使调查成果失实。 3.可行性报告与投资方案制作不完善,内容过多注重出资环节。由于前期的调查不充分,后期的可行性研究、投资方案的制定也会不完善,风险是环环相扣的因果链条。另外,在进行可行性研究时需要使用大量科学的财务分析方法,一些部门或人员图省事,草草应付。 4.高层决策者决策失误。企业的一些高层领导的个人意志和风险偏好会对投资决策产生明显的影响。一些决策者头脑发热,或决策层由少数人操纵,缺乏集体科学决策,亦或上级主管部门干预都会导致决策失误,进而导致投资损失。 (二)在投资营运管理阶段 1.项目的实施缺乏风险控制,随便找个范本就和对方签订协议,或者按照对方起草的协议和章程签订,没有根据自己的长期股权投资进行有针对性的风险防范。 2.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全面的投资管理体制没有建立,在进行长期股权投资后,未能组建明确的项目责任小组,导致项目管理真空。 3.外派人员管理混乱。一些企在投资后没有或不重视向目标公司外派管理人员,任其“自主经营”、自由发展,待出现问题时,方知投资成为泡影。另一方面,派去的董事等高级管理人员不作为,没能起到维护投资人权益,沟通投资双方的作用。更恶劣的是一些外派人员在缺少监督的环境中与被投资公司的内部人员合谋掏空被投资公司的资产,最终祸及投资方。 4.项目跟踪评价和统计分析环节缺失。企业缺乏投资项目后的评价环节,也没有相应的部门进行绩效的统计分析,导致投资方不能及时推广有益的经验,也不能及时终止不良的项目。 (三)在投资清理阶段 1.未预先设置投资清算的触发点,没有重大事件的应急处置方案,一旦发生促使投资退出的重大事件,往往被动开启退出机制,疲于应对。 2.没有成立专门的投资清理小组,没有设定退出目标,往往是“被动接招”,一路丧失主动权。不仅使退出的风险大增,还使事后无法进行奖惩,也不利于经验的总结。 3.投资退出时机和方式选择失误,使退出成本和投资损失大大增加。 三、建立全面的长期股权投资风险管理体系 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是将风险管理的思想全面贯彻到风险防范的过程中,在整个企业层面构建制度大框架,并把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内部组织结构、内部控制等框架都涵盖其中。 (一)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 (1)在投资前和投资决策阶段,重点是把制度框架建立起来并使其正常运转,以将投资决策纳入框架的规范。 (2)在投资营运管理阶段和投资清理阶段,重点是通过对重大事件的动态管理,加强长期股权投资的过程管理,并保证退出渠道畅通。 (二)建立合理的企业内部组织结构 我国企业内部组织结构大多为塔型的职能式结构。从董事会到总经理,然后下设职能部门。对企业来说,长期股权投资绝不只是企业高层拿决策、项目部门跑执行这么简单,他往往需要各部门各层级的协调配合,是一项系统工程。打破僵化的组织机构,进行结构再设计,可以根据长期股权投资的业务流程把现有的职能部门整合成几大系统,灵活调用。比如将企业的决策与计划部门整合成股权投资决策系统;将财务部、审计部等整合成股权投资核算监督系统。 (三)健全企业内部控制制度 1.健全内部控制的基本制度,形成内部控制网络,及时发现和有效控制投资风险。包括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度、授权审批制度、投资问责制度等。 2.健全内部会计控制,这是内部控制的重中之重,是贯穿长期股权投资业务流程始终的关键控制手段。 (四)按长期股权投资业务流程进行风险防范 1.投资决策风险的防范 包括进行有效的项目选择,进行充分的尽职调查,进行科学的可行性研究,进行严格的项目评审,领导层科学、透明的决策。 2.投资运营管理风险的防范 包括谨慎的谈判和签订协议,制定外派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制度,实行项目责任小组对被投资公司实施全过程管理,及时开展投资项目后评价。 3.投资清算风险的防范 对长期股权投资清算风险的防范关键是要建立和完善股权投资退出机制,这不仅是以防万一,以备不时的必然要求,更是投资本身不断优化的内在需要。包括设定股权投资退出的触发点,设定合理的股权投资退出目标,制订完善的股权投资清理方案,对股权投资处置活动实施严格监控,做好总结和回顾工作。 四、结论 企业长期股权投资面临的风险是客观存在的,作为投资损失的根源,我们无法消灭它们,只能加以防范。要有效的减少投资损失,就必须全面而又有针对性的解决问题、防范风险。想达到这一切,最根本的途径是建立全面风险管理体系,从基本的制度层面构筑保障,防患于未然。 投资管理论文:浅谈政府投资管理和项目代建制度 前言 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建设脚步的加快,工程建设在我国的国民经济建设中占据了越来越重要的地位,作为公有制占主体的国家政府投资工程在我们的社会生活中始终扮演着重要的角色。这样如何对政府投资项目进行有效的管理摆在我们面前,本文主要阐述目前我国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和“代建制”的问题,以及我个人对这些问题的浅见。 一、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及“代建制”的内容 (一)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主要内容及特点 政府投资项目从政府投资资金来源和政府投资领域的角度来界定,是指运用政府财政预算资金和纳入预算理的各类专项建设资金(基金)以及借用金融组织贷款等,对公共基础设施、社会公益事业以及需要政府扶持发展的产业技术开发等领域进行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目前我国每年的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为三万亿元,近年来随着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扩大内需等政策措施,政府投资数额急剧增长,每年“政府投资项目”占到约10%,达3500亿元左右。 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主要包括对投资项目的资金运用、成本控制、投资项目质量和建设周期等方面的控制与监督,其目的在于保证政府投资能按预定计划实施,防止投资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各种不良问题的产生,以确保项目能按预期的要求完成。 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具有以下三个特点: 一是政府投资项目大多数集中在为社会发展服务,非盈利的公益性项目; 二是政府投资项目具有一般项目更为严格的管理程序; 三是政府投资项目更容易受到社会各界舆论的关注。 (二)“代建制”的起源和定义 项目“代建制”最早起源于美国的建设经理制(CM制)。CM制是业主委托一称为建设经理的人来负责整个工程项目的管理,包括可行性研究、设计、采购、施工、竣工试运行等工作,但不承包工程费用。建设经理作为业主的人,在业主委托的业务范围内以业主名义开展工作,如有权自主选择设计师和承包商,业主则对建设经理的一切行为负责。 现在所推行的“代建制”是将项目建设人与项目使用人分离,由项目出资人委托有相应资质的项目代建人对项目招投标和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建设全过程进行组织管理,项目竣工后交付使用人的项目建设管理行为。而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则是指政府委托第三方以建设期法人地位,对所投资工程进行专业化管理的模式。它形成了投资、建设、管理、使用相分离的权责明确、制约有效、科学规范的管理体制及运行机制。 二、我国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现状及分析 随着我国投资体制改革的深入,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设管理模式正由“建设、监管、使用”多位一体的模式向“投建管用”职能分离的模式转化。改变长期以来我国各级政府对直接投资的项目管理方式实行“财政投资,政府管理”的单一模式,这就造成了以下几个主要方面的问题: 1、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水平较低,工程质量难以保证。政府投资项目种类较多,有的工程具有很强的专业性,也有很强的综合性,建设过程中需要进行质量控制的环节很多,非专业部门管理效果不佳,工程质量难以保证。同时政府部门往往是上一个投资项目,就组建一个临时的基建班子或建设指挥部,由于缺少管理专业人员,加上没有管理经验的积累,造成建设管理水平相对较低。 2、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设标准及投资规模难以控制。目前的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缺乏投资和建设的各自规范主体。由于投资和建设的主体基本上合二为一,相应就缺少了投资约束机制,造成政府对项目建设过程也缺乏有效的外在管理和制约手段;而政府投资项目特别是公益性项目资金主要来源于政府财政性资金,资金是无偿拨付和使用的。因此,政府投资项目往往会出现预算超概算、决算超预算、投资超计划的“三超工程”现象,建设单位的“投资饥渴症”难以遏制,使本已十分紧张的政府财政资金更加“雪上加霜”。 3、政府投资项目的投资决策机制不够完善。目前我国的政府投资项目决策的科学性受到较大的影响,主要原因是政府投资项目的决策机制不完善。决策机制直接影响投资决策的质量,而投资项目决策在整个项目周期中至为重要。而目前我区政府投资项目决策方式与我国现有的投资项目决策方式基本一样,其主要表现为:个别领导说了算,善于争取多要点,形象工程突破程序加紧干,资金不足普撒胡椒面。这样的决策往往会造成工程决策拍脑袋、工程上马拍胸部、工程烂尾拍屁股等现象。 三、针对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问题提出“代建制”策略 为较大改善和解决上述存在的问题,为了进一步提高政府投资效益,规范和完善政府投资项目从决策、建设、资金计划安排到竣工验收的全过程管理,保证政府投资项目的质量,笔者认为可以从多个方面着手,本文仅以“代建制”为切入点重点论述,具体在项目实施阶段可采取如下措施: 1、代建项目的确定,即必须采用代建的适用范围。凡建安工程投资在规定额度以上且市财政性资金投入在规定额度以上、建设单位没有自行管理建设能力的建设项目,可要求必须当实行代建制。 2、代建的形式。可采取两种代建形式:全过程代建,即代建单位根据批准的项目建议书要求,对工程的可行性研究或初步设计及建设管理至竣工验收实行全程管理;阶段代建,代建单位根据批准的初步设计,对项目建设管理至竣工验收实行阶段管理。 3、实行代建合同管理。代建单位的产生引入了竞争机制,除个别特殊项目由政府指定外,均需通过招投标方式选择代建单位。代建单位确定后,建设单位应当和代建单位签订项目委托代建合同。明确代建项目的范围、形式,双方的权利、义务等法律关系。同时建立健全了重大政府投资项目稽察制度。 4、奖励与处罚。应采取适当激励机制来提高代建单位工作积极性,如工程包干有节余,代建单位可分成,其中市政府投资节余部分可有适当比例由代建单位留成。如决算投资超过包干基数,超过部分由建设单位和代建单位各承担相应比例费用。但因代建单位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予以罚款。 四、结束语 “代建制”使项目管理技术、管理手段、管理思想更专业、更先进;政府不用组织相应的管理机构,能够有效地防止公务员队伍膨胀;通过市场的方式转移项目建设费用超支的风险。政府不介入具体的经济活动,既符合国际惯例,有利于维护正常的市场运行秩序,又可有效地杜绝公务人员产生腐败。因此,实行项目法人制、推广项目“代建制”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体制改革的必然趋势。 投资管理论文:工程投资管理浅析 一、我国投资管理失控的原因 工程投资的管理即为工程造价的管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造价工程已取得了较大的进步。造价管理部门从过去计划经济体制下的被动管理,单纯编制定额发展到按市场经济变化,定期公布各种工程要素的调整系数,造价系数;介入招标评标工作以及合同管理。但是目前许多工程仍出现投资失控,概算超估算,预算超概算,结算超预算。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我国现行的投资管理大多是处于阶段性的管理模式,缺乏建设项目全过程综合管理的意识。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缺乏统一的造价管理目标和相互勾通,工程监理单位往往只局限于施工阶段的质量与进度管理,很少介入投资决策分析。设计单位在设计阶段虽做了工程概算甚至细化到预算,但由于缺少对设计方案造价指标的控制约束,导致设计保守、投资偏高。在施工招投标阶段,标底和标价估价不准,使得工程在实施阶段,或者由于资金短缺,或者成本管理不严,导致投资管理失控。工程不能按期完成,贷款利息不断增加,原本紧缺的资金在恶性循环里运行,给企业、金融机构和国家都带来了巨大的损失。 2、我国现行的工程投资确定方法多为静态、滞后的方法,其确定往往是以定额为依据,定额单价又以几年前人工、材料、机械台班价格的统计为基础。虽然各地造价管理部门也通过定期一些调整系数或补差来达到与当前的工程造价管理信息系统的开发和运用还不能及时提供造价管理人员所需的信息,难以实行与国际惯例接轨的实物法预算编制,因此,这种静态、滞后的价格取定方法,无法满足日益变化的市场经济要求。不同水平的承包商依据同一定额编制不同工程的价格,无法区别承包单位在不同地点、不同工程上的价格差异。 3、现行投资控制中,占十分重要地位的合同管理还未完全规范和法制化。一方面,合同条款不够严密,实施过程中合同双方对合同条款的理解不一,影响工程顺利进行;另一方面,对合同的法律性认识不足,有法不依。如工程的支付往往就不能按合同及时支付,承包方不得不通过回扣等手段获得工程款,由此也造成了建筑行业中行贿较为严重的局面。 4、造价管理人员素质较差,不能适应造价管理工作的需要。我国现有的工程造价顾问或咨询公司,其主要业务大多是依靠定额进行工程预、结算的审核。其人员往往只具有从事概预算工作的资格。因此在推行造价管理工作中,暴露出来的一个最大问题就是不适应现代造价管理的要求。具体表现为:一是专业技术素质差,不能独立果断地处理复杂的工程技术经济问题,投资预控能力差,大量的工作仍停留在事后处理阶段;二中组织协调工程项目各主体间的关系;三是缺乏经济和法律知识,处理索赔能力差,尤其是缺乏对国际工程管理中的FIDIC合同条件的理解。在建筑市场竞争激烈的今天,这种专业水平显然不能满足现代化工程造价管理的要求。如果不尽快提高其业务管理水平,我国建筑企业失去的不仅是国外建筑市场,甚至还可能因建筑业的全球化使得我国国内建筑市场也将国外建筑商所占领导。 二、投资管理工作发展趋势与避免投资失控的措施 工程投资管理工作的发展趋势是与国际建筑业发展趋势紧密相关的。1997年9月英国里要大学和里丁建设论坛发起和组织了国际建筑业发展战略研究会。与会代表指出了建筑业的发展趋势,其中首要一条就是提醒建筑界应充分认识到,处于建筑业变化的最前沿是业主,业主是推动建筑业发展的原动力。业主方更多地希望设计和施工紧密结合,提供包括项目前期的策划和开发设计、施工以至物业管理的全过程服务。因此国外及一些国内的外资工程、大型国际招标工程,在工程投资管理上出现了以下一些趋势,为此,作者试图提出顺应这些发展趋势的对策,力争避免投资失控,以便使我国的造价管理工作尽快地与国际惯例接轨。 1.加强设计阶段投资控制,提高造价管理实效 由于业主希望建筑业提供形成建筑业产品全过程的服务,因此,受聘于业主的造价顾问或咨询公司,便参与了从投资可行性研究直到竣工决算的全部工作,但在这些连续的全过程管理中,不同阶段又有轻重之分,据西方一些国家分析,设计费一般只相当于建筑工程全寿命费用的1%以下,但正是这少于1%的费用却基本决定了几乎全部随后的费用。由此可见,设计阶段的投资管理对整个工程的造价管理是何等的重要,在设计阶段,造价人员的工作重点应放在协助业主按技术经济分析方法和价值工程原理选择最佳的设计方案上。如地处上海市中心的66层的恒隆广场,结构工程师提供了上部结构的三种结构体系。造价顾问公司根据上海建筑市场造价行情对上述方案作了造价成本分析,结果是全钢筋混凝土结构在造价上具有明显优势,造价分别比全钢结构节约34%,比钢一钢筋混凝土混合结构节约28%,同时通过建筑功能和造价方面的进一步探讨,最终成为业主的首选方案。 深圳市金宝城大厦,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两个28层的塔楼,裙楼五层,两层地下室,工程总造价控制在1.2亿元以下,不能不说是一个投资控制成功的范例。在投资控制中,造价人员召开专家研讨评议及周密计算,改变了地基处理方式、调整了地下室楼板厚度,优化给水系统,不仅提高了功能,还节约了几百万元的资金。但是,作为造价管理人员也并不是一味追求降低造价,而要以价值工程的原理对项目的功能和成本认真地分析,提高产品价值。如该工程在对上部标准层的处理上,楼板原设计为180mm,经反复核算后,承载力有富余,如果做一些调整,可节约上千方钢筋混凝土,但考虑住宅的发展趋势,加厚的楼板可使住户根据个人喜好,做多种户型的组合,与业主商议后,没作调整。而这种新型的结构空间,在销售过程中反应极好,提高了销售效益。 造价人员能够较早参与设计阶段的决策工作,与建设模式的变化有关。我国不少有识之土根据国际建筑市场的变化,提出我国可以试行推广CM模式。CM的原含义为设计与施工交叉作业,它一改我国长期设计与施工相分离的现象,让设计与施工两个过程尽可能相互勾通和搭接,这一方面有利于降低成本,提高质量,也可使工期缩短,对业主有利。同时,也有专家指出,我国的建设模式还可以考虑由传统承发包模式向前延伸为D+D+B模式(Develop+Design+Build),即承包方负责项目前期决策阶段的策划、管理,同时负责设计和施工;或向后延伸为D+B+FM模式(Design+Build+Facility Man-agement),即设计,施工与物业管理相结合,这些新颖的发包模式,使得建筑企业的业务范围、功能均发生了变化,使之具有设计、施工、造价管理、开发及管理能力,甚至设法帮助业主进行项目融资。这种设计与施工过程的相互靠拢,使施工企业能在设计阶段为设计单位的设计提供施工上投资最省的方案,而承包商为业主融资,又能把承包商与业主的利益联系在一起。这样,以设计阶段为重点的全过程投资管理才更有可能成为现实。 2.动态造价信息系统的开发与应用是投资控制的有效工具 目前我国投资控制之所以出现超资超额局面,往往是信息工作管理方式落后,资料精度不够,不能及时、全面地为决策者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为了实行对项目造价的动态管理,建立一套工程造价管理系统是十分必要的,所谓工程造价管理系统,是在使用计算机的条件下,由人机组成,对工程造价信息进行搜集、传输、加工、保存、维护和使用的系统,它由定额管理系统、价格管理系统、造价估价系统和造价控制系统组成,利用该系统,既可以代替人工繁琐的各种日常业务处理工作,也能为管理人员提供及时有效的信息,成为领导者进行决策的支持系统。 工程项目从开工至竣工是一个较长的过程,国家的宏观政策以及地方性法规的变化都会影响建筑市场买卖双方的供求关系,从而引起投资要素、利润及风险费的调整,最终影响到工程的造价。因此,在造价信息系统的指导下,造价部门应在工程的量价分离上进行认真研究。统一量有利于公平竞争,而价格则应由现在的指导价逐渐过渡到由市场形成价格为主的机制上。在招标阶段,造价管理人员除了要把握住工程造价具有市场动态特征外,还应考虑招标方式、合同条件、工程环境和工程实施等多方面因素。在施工阶段,造价人员除做好工程计量计价外,还要及时做好工程变更记录,按时编制出详细的月工程预结算书,对合同控制数产生的价位偏差提出分析依据,以便业主及时了解和调整投资偏差的幅度,避免出现竣工结算价与估算价之间出现过分悬殊的局面。 在项目造价管理中,很多优秀的计算机软件都能实现项目投资和进度的动态跟踪,如世界银行和许多国家政府部门推荐使用的P3系列软件和微软公司的MS Project 98,均能计算项目管理中的网络参数、关键路径、时差、自动生成横道图、网络图和日历图、任务分配计划表,自动绘制资源、工作量和费用曲线,自动平衡全部资源。国内已有许多工程,包括三峡、小浪底等重大工程都在使用这些软件。但对我国成千上万个工程项目,使用这些软件的用户毕竟还是少数,因此有必要根据我国国情重视造价系统的开发与研究,真正做到造价的动态管理,保证投资控制的有效实施。 3.加强合同管理,保证工程投资的有效控制 国际工程承包中,对合同的管理重点放在以下几个方面: (1)合同的法律性是否完备; (2)合同是否完整; (3)风险的分摊是否合理; (4)特别重视合同条件第二部分(专用条款)的制定,因为它结合具体工程的实际情况,对第一部分进行删除、增加和修改,是执行合同的关键; (5)工程说明书应尽可能做到详细、明确、技术上要求切实可行; 造价顾问或咨询公司作为业主在合同和造价方面的专业,在对合同条件的拟定、招标方式的选择,承包金额的协商过程中,应根据相应的法律法规,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特长,切实控制投资,保证业主取得合理的最佳成本效益。在与承包商协议整个合同和商谈工程承包价时,除根据市场价格基础对承包商的总体报价的合理性作出评估外,尤须注意利用资金的时间价值,对承包商报价的平衡性作出评估。 与此同时,造价顾问或咨询公司也应格守公正的职业道德,防止片面依从业主意愿,故意压低承包商价格。就业主而言,一般希望工程成本低一些好,但从国际建筑业的合同管理可以看出,表面的低价,往往导致偷工减料或频繁的索赔,甚至导致拖延。停工等严重事件的发生。所以合理地制定标底和评标是保证投资得以控制的重要手段。这既保证了承包商的合理利益,有益于工程的顺利进行,实际上也间接地维护了业主的利益。 如前所述,我国长期的计划经济体制使得业主和承包商合同意识差,随意性大,而造价顾问或咨询公司要公平的解决合同纠纷问题,就应以严密的合同为依据,为此我国已起草和了一系列建筑法律、法规和合同示范文本,但与国际的标准合同文本,尤其是与国际通用的FIDIC合同文本相比,在合同文本的严谨性、合同主体的责权利方面仍存在一些差距,为此,有必要吸收国外合同条款中的合理部分,结合我国金融、保险、建筑法规,对现行的合同文本进行修订,并在法律部门的监督配合下,做到有法必依,保证合同的严肃性,为工程投资的有效控制提供法律上的保证。 4.培养造价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提高投资控制质量 国外造价顾问或咨询公司一般具有人才素质高,业务面宽的特点。一般而言,无论是英国的QS制(工料测量师行)、美国的CM方式(监理工程师)、还是60年代以来在美、德、法、日等国广泛采用的PM制(项目管理),其核心都是对造价管理人员的地位、资格、职责、义务、工作方式以及同业主,承包商等关系在法律。经济上的定格。先进国家的造价顾问或咨询公司一般都拥有在工程中积累了丰富管理经验的人才,高技术职称人员所占的比例高达 30%至 40%,并经过严格的认证过程,一般能达到精通法律,善于管理、有技术专业、具备施工、安装各种专业知识,能进行技术经济分析,熟练掌握计算机技术的运用。其服务范围能满足从项目的前期论证、项目实施管理以及后期评估等一整套造价监理与控制内容的要求。 为了使我国的造价管理与国际惯例接轨,造价工程师的素质培养应提到议事日程上来,要通过多种途径,多种方式,从理论、实践、再理论、再实践的多次反复中,不断地培养他们综合解决问题的能力,使之适合工作的需要。同时,注重一专多能的培养方向,使之成为有技术、懂管理、熟经济、知法律的复合型人才。 投资管理论文:社保基金投资管理的现状及对策 摘 要:文章对我国现阶段社保基金运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同时提出了目前应采取的几点措施。 关键词:社保基金 投资管理 问题 对策 一、社保基金运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随着我国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社会保障基金的规模日益扩大,如何加强投资管理使其保值增值,是现阶段必须解决的一大课题。笔者在实际工作中体会到现阶段社保基金运营过程中存在以下问题: 1.统筹层次不同,基金管理主体分散,影响了基金的存量规模,削弱了基金运营的规模效益。目前地方保险基金的统筹层次也不尽相同,中央和省属企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实行了省级统筹,医疗、生育、工伤保险实行地市级统筹或县级统筹,统筹的层次还处在较低的水平。一些企业还建立了补充医疗保险和补充养老保险,企业是补充保险基金的管理主体。这样的管理体制,使基金节余分散,管理难度增大。 2.基金管理制度的约束。在保险基金的管理上,前一时期,确实存在大量基金被挤占和挪用的现象,在这种情况下,国家严格限制了基金的投资渠道,只允许投资国债和银行定期存款。在资本市场发育的初期,防范风险的能力较小,对社保基金的投资范围作出限制是必要的,但是不应当成为一个长期的政策选择。就目前讲,只有国家级社会保险基金有投资管理的办法,详细规定了投资的渠道和管理方法,地方结余保险基金的投资渠道还没有打开。 3.基金运营不规范。社会保险基金运营主体的非专业性以及过多的行政干预导致基金运营的低效率、高风险并存。从目前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机构设置来看,社会保险的事务性管理和基金的运营都是由政府组建的事业性机构即社会保险管理局(中心)来管理,其管理模式是政府行政命令式的管理,而非市场指导下的商业化运作,这使基金在运营过程中存在很大弊病。 二、目前应采取的具体措施 1.国家应尽快制定保险基金的投资管理办法,依法管理和规范基金投资。尽管有中央管理的社会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但还不是全部保险基金的投资管理办法,对其他保险基金的投资管理还是空白。社保基金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需要以立法的形式加以保证。因此,应尽快对社会保险基金投资立法,依法管理基金的投资,财务风险的防范都应制度化、法制化,使社会保险基金在运行过程中真正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防止出现管理混乱的现象,给国家经济和社会的稳定造成不利影响。 2.建立社会保险基金的投资管理机构和监管机构。国家、省、市应建立起保险基金的投资管理机构和监督管理机构,明确各自的工作职责,按照基金投资管理办法进行投资和监督管理。投资管理部门和监管部门应相互制约,有各自的职责,互不隶属。投资管理部门内部要严格遵守国家投资法规和政策进行投资管理,监管部门还应具有较强的独立性,按照法律规定的投资办法进行独立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基金按照规定去运转。同时,应建立分权制衡的运作机制,基金的运用决策系统、执行系统、考核监控系统,由此形成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分权制衡机制。 3.社保基金的投资应明确规定为委托理财。目前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专业理财人员还不多,也没有资本市场投资经验,直接投资风险比较大,考虑到社保基金的收益目标和风险,通过委托和关系,签订合同,实现进入资本市场是比较好的选择。 4.在基金投资过程中,应处理好投资组合问题。目前,全国社会保险基金的投资限制是,银行存款和国债的比例不得低于50%,企业债券、金融债券不得高于10%,证券基金、股票投资比例不得高于40%.当前我国金融市场还不发达,保险基金还存在较大的隐性债务,对于股票和证券基金的投资应保持较低比例。 5.在基金的运作过程中,可以考虑以下几种投资形式:投资开放式基金;发行定期保险基金的国债;委托银行抵押贷款;公司或企业债券。 6.加强对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督检查。在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险基金财务、会计、统计、审计制度的同时,强化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督机制,并使之相互协调,尽快建立计算机网络化管理系统,改变管理人员多而效率低且不安全的局面。 7.对投资运营进行绩效评估。在评价投资运营的业绩时,不能单纯看收益有多高,而应从收益、风险、投资过程等多方面评价基金的运营过程。 投资管理论文:部属高校基本建议投资管理与财务管理的内部控制 近些年来,各部属高校基本建设取得了较明显的成绩。但由于基建工作投入大,专业性强,管理要求高,建筑市场竞争激烈,基建投资还存在管理弱化和浪费损失的现象。为了有效使用建设资金,堵塞漏洞,控制建设成本,提高投资效益,各高校应加强基本建设投资管理与财务管理。 一、高校基本建设投资管理与财务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不能严格按基本建设程序办事,任意变更基建计划。在基建项目立项时,为争项目、抢时间,部分高校没有进行充分的调查研究,单凭拍脑袋编造可行性研究报告,往往与实际情况差距很大。在实施过程中也存在任意改变投资规模、内容的现象,待工程竣工完毕后,该项目已不是立项时的项目。还有的投资规模突破概算好几倍,出现严重的“三超”现象:超投资、超概算、超标准。有的项目更是先斩后奏,搞计划外工程,不入学校的资产账,一旦与国家建设规划相冲突,该项目就会被有关方面强行拆除而不能得到应有的补偿,造成学校不必要的损失和浪费。 2、自筹和贷款资金不能及时到位。一些商校向教育部申报基建计划时,其申报年度自筹计划往往大于学校财务支出计划,这就从根本上导致了自筹资金不能及时到位,为了加快基建工程的进度,又往往在资金不到位的情况下就开工建设,没有很好处理拨款、自筹和贷款之间的关系。 3、工程结算出现商估冒算。在高校基建工程中,施工单位在工程结算上商估冒算问题比较突出,主要有:多计工程量、高套定额、多计材料、设备价格和数量,设计变更增加部分通过现场签证重新计入,而变更减少部分未作调整,重复计算,多计费用等。 4、基建报表虚报和少报基建投资完成额。部分商校在年终财务决算时往往根据实际完成数与计划投资的差额作一些账务调整。如果是超额完成投资,就将其超额完成的部分暂挂“其他应收款”或“应付工程款”中,待下年年初再予调回,如果没有完成投资额,就将其差额部分以虚假附件或根本无附件虚报投资完成额,挂“建安工程投资”和“应付工程款”等科目。这样做的目的主要是为了不影响下年度国家拨款,同时也为了年终决算报表的顺利通过。 二、完善高校基本建设投资管理内部控制 针对高校基本建设特点和存在的问题,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和完善基建投资管理。 1、建立和完善内部制度控制。如制定基建项目招标管理规定、基建工程质量管理规定、工程监理管理、基建材料、设备采购管理规定等,这些规定经学校领导讨论通过后,由纪委、监察、审计等职能部门组成检查小组对基建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监督,以确保基建工作的顺利进行。 2、加强预算控制。高校应成立以主管校长为首的财经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应包括校常委会成员及各职能部门的行政负责人,特别要有财务处、审计处、国资办、基建处、规划办等有关职能部门领导参加。财经领导小组负责编制学校的预算并制订年度基建计划。在编制学校预算时,一方面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另一方面要“积极发展”、“贷款建设”。但商校实施的“积极发展”方针必须做到建设规模要适度,结构要合理,经费来源要可靠。 3、实行经济责任控制。根据《高等学校财务制度》的规定,高等学校的财务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设置总会计师的学校由总会计师协助校长全面领导学校的财务工作。按照高等学校的领导体制和机构设置,经济责任制的层次可分为:校长、总会计师或主管副校长、财务处长、二级单位财务负责人和基层财务人员等若干层次,这些层次的人员组成一个职责明确、相互制约、各司其职、运行有序、共同实现学校财务管理目标的群体,校长是该群体的管理者、指挥者、协调者和督促者。 4、加强基建招标管理控制。部属商校基本建设项目基本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招投标,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存在一些人为因素,导致评标过程缺乏公正、合理、透明的程序,往往几个人甚至一个人说了算,招标工作很容易成为少数人自身利益分割的场所,由此出现了在同等条件下不选质优选质劣、不选价优选价高的现象。学校应成立招标领导小组,建立招标专家库,以监督基本建设项目招标工作。招标领导小组以分管校领导为组长,由审计、监察、计财、基建部门等负责人组成,主要负责学校基建项目的具体招标工作、审定招标方案、考察和确定投标或邀标单位、审查评标结果:招标专家库由有基本建设相关专业资质并在省招标中心注册登记的校内专业人员组成,负责向基建招标领导小组提供专业技术支持并代表校方作为基建项目招标评委。 5、严格实行合同会审控制。商校基建项目应严格按合同管理,签订的合同条款内容要全面、文字表达要清楚,特别是合同价形式、物价浮动因素、政策调整因素、双方的承诺及主材的供贷方式等都应在合同中明确,以便在合同履行中控制价格。学校还应成立由法律顾问、审计、监察、计财、基建部门等负责人组成的基建合同会审小组,主要负责参与相关基建合同谈判,提出合同审核意见,负责监督合同执行与变更管理,并负责基建过程中的监督、审计和法律咨询工作的?系与协调。 6、实行造价审计控制。对工程决算实行“初审、终审”二审制度,严格控制工程成本。初审是由基建处工程管理人员和预决算人员对施工单位报送的原始资料如图纸会审纪要、设计变更记录、现场隐蔽工程纪录等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检查,同时对工程量的计取、定额套用是否与标书中要求一致,以及甲方所供设备、材料有无重复计算等进行审查,是为降低工程成本把好的第一关。终审是学校审计处通过招标,选择有资质的中介事务所对工程造价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财务人员据此作为结算依据。 三、完善高校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内部控制 财务部门要做到管理规范、运作有序、监督有力,就要建立健全各项财务规章制度,严抓内部控制制度。 1、单独设置财务管理机构,建立会计岗位责任制。根据《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基本建设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各直属高校应建立、健全与基本建设资金管理任务相适应的基建财务机构,配备具有相应业务水平的专职财务人员,具体负责基本建设资金管理并保持相对稳定。各部属商校应单独设立基建财务部门并科学设计内部业务流程和岗位,对资金的请款、拨付、会计凭证的审核、账务的处理、印鉴的保管以及票据管理等按照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的原则,建立全方位的内部控制体系。同时还应公开办事程序、办事制度及原则,接受群众监督。 2、制定完善的财务规章制度。《基本建设资金报销程序及审批权限管理办法》,对报销程序及审批权限作了明确规定:大额资金的支付除提供合同外还应提供各监督部门、各级校领导签批的会审表,进度款的支付要提供有施工管理人员、预决算人员、监理人员、职能部门负责人签字的工程进度会签表,其他费用支出按规定标准实行定额控制,严格审批手续,避免或减少不合理支出。 3、建立一套完整的内部监督体系。为确保学校内部会计制度切实执行,校内审计部门应定期检查,以及时发现内部控制中的漏洞,并针对出现的新问题和情况及执行中的薄弱环节,及时修正或改进控制政策,做到有章可循,违章必纠,以提商会计信息质量。 投资管理论文:浅析长庆油田转变投资管理方式的实践与思考 论文关键词:长庆 投资管理方式 实践与思考 论文摘要:始于2008年的国际金融危机对全球经济造成了严重的冲击,对国内各行各业也造成了深刻的影响。面对低位徘徊的国际原油价格和低渗透超低渗透油气田开发现状,2009年长庆油田不等不靠,在加快转变投资管理方式等方面大胆创新与实践,形成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管理方法,并且一直沿用至今,不仅提高了长庆油田投资管理水平,对当前及今后长庆油田经营管理工作也将具有积极的借鉴作用。 进人2009年以后,长庆油田的投资管理工作也受到了国际金融危机的严重影响:一方面,建设任务繁重,是长庆油田历史上建设规模最大、投资总量最多的一年;另一方面,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和低位徘徊的国际原油价格,其主管部门一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下达的投资成本指标仍维持在2007年水平。 长庆油田是世界闻名的低渗透油气田,素有“在磨刀石上采油之称”,开发难度很大。随着建设规模的不断扩大,优质储量逐渐减少,近年来勘探开发主要是在低渗透特低渗透油气藏进行,客观上对投资成本的需求进一步上升;加之受国家和各地方政策影响,建设用地等资源价格连年大幅上涨,投资控制难度极大。 面对种种不利局面,长庆油田投资管理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转变投资管理方式,创新投资管理理念,深人推进低成本发展战略,使投资管理既满足了长庆油田大规模增储上产对投资的需求,同时,建设成本又得到了有效控制,长庆油田投资管理水平跃上新台阶,真正把危机转化成为机遇,长庆油田投资管理工作受到了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和公司领导的高度评价。 一、转变投资管理方式的主要做法 (一)在油田常规产建区全面推行以单井为基础的地面工程标准化投资管理体系。 1.单井地面投资控制范围的界定 单井地面工程标准化投资管理体系,是针对不同地区、不同油田、不同区块特点,由过去的以区块为单元下达投资转变为以单井为单元下达投资,将油田地面建设投资分摊到单井,以单井标准化投资控制达到油田产能建设整体投资控制的目的。 单井投资控制范围主要包括:采油、注水、供水、供配电、通讯、道路、标准化井场、井区部、消防站、油水井投产作业费用,及与单井有关的各类配套投资。此部分费用由建设项目组按照长庆油田下达的投资控制指标包干使用,并承担投资控制责任。 2.单井地面投资控制指标测算原则 总的原则是在合理的基础上,充分体现指标的先进性,投资严格控制在股份公司下达计划范围内,确保长庆油田生产建设任务全面完成。 一是对各采油厂、不同油田和区块根据地质条件、地面环境和已形成的地面骨架管网,确定不同的投资控制指标,长庆油田控制总体指标。 二是下达指标要优于历史水平,体现其先进性,有利于投资控制。 3.调整投资管理方式 单井地面工程标准化投资控制指标确定后,现行的投资管理方式必须相应做出调整。总体上,按照“明确范围、核定基数、包干下达、自主控制、有效监管、节奖超罚”的管理体制和“标准化设计、模块化建设、数字化管理、市场化运作”的建设方式运行。 一是实行以单井为基础的地面投资控制。 按照长庆油田制定的各油田(区块)投资控制指标,年初下达计划时,单井控制范围内的投资扣除建设期利息后,以单井为单元全额下达到各产建项目组。 二是实行投资总量包干,项目组自主控制、自求平衡。 长庆油田对各产建项目组单井范围内的投资实行总量包干,由各产建项目组自主控制,自求平衡。在开发方案部署没有重大变化的情况下,一次包死,年底不调。各产建项目组要按照长庆油田投资计划和审定的建设方案细分投资控制目标,落实到与单井投资控制有关的每一个环节中去。 三是按照责权利一致原则,下放管理权限。 与项目经理部签订业绩合同或承包责任书后,下放配套管理权限,包括方案调整、价格控制、投资平衡等。 四是将投资控制指标与建设单位业绩直接挂钩,年终考核,节奖超罚。 (二)在超低渗透油藏产能建设中实行‘计划单列、投资包干、自求平衡、节余留用”的投资管理政策,实行专项管理。 1.项目管理体制 按照“区域划开、投资单列、分开计量、单独考核”的管理体制运行。 “区域划开、投资单列”:长庆油田明确划出超低渗透油藏地质目标和建设区域,并与常规区原油产能建设区域分开,单独下达投资计划,独立核算,确保产建效益。 “分开计量、单独考核”:超低渗透油藏原油产能建设实施区块计量、独立建设,对原油生产和业绩合同单独进行考核。 2.投资管理方式 一是投资计划单列,管理权限下放。 长庆油田投资计划单列,与超低渗油藏开发部签订业绩合同责任书后,下放配套管理权限,包括方案调整、队伍引进、价格控制、投资平衡等。 二是投资总量包干,自求平衡。 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公司下达的百万吨产建投资,扣除建设期利息后,全额下达到超低渗油藏开发部,实行投资总量包干,自求平衡。 三是预备费全部下达,节余投资全额留用。 项目预备费由原来长庆油田动态管理改为项目组自主平衡,节余投资由项目组安排用于生产性建设项目。 3.项目建设模式 按照“标准化设计、模块化建设、数字化管理、市场化运作”的模式进行建设。 一是要坚持长庆油田审定的超低渗透油藏简化标准设计,不能擅自改变建设标准。 二是要进行模块化建设,加快钻井和地面配套建设速度。 三是全面开放建设市场,降低建设成本。 四是要牢固树立“每个环节都可以降低成本”的理念,从单井着手,对建设运行的各个环节实行投资控制。 (三)老油气田调整改造项目实行‘投资包干、年底不调”的政策,变要钱机制为指标控制。 长庆油田从1970年投人开发,历经近40年时间,老油气田套管、管线腐蚀、结垢严重,集输系统及设备严重老化。由于老油气田改造资金十分紧张,各单位争投资、要项目现象严重,投资控制十分困难。 自2009年以来,长庆油田投资管理部门改变计划下达方式,老油气田调整改造项目由长庆油田根据原油产量、油田新旧程度以及与生产密切相关的重大项目来核定投资,其中项目总投资的75%下达各建设单位,投资包干、年底不调,各二级单位在核定额度内自主编制上报项目,并经长庆油田审查确定后实施;其余25%的投资按照长庆油田确定的重大项目建设方案组织实施。 二、投资控制实施效果 (一)建设投资总盘子得到了有效控制。 通过转变投资管理方式,把原来“事后算帐”的要钱机制变为“事前控制”,投资管理既有效保证了各项生产建设任务的全面完成和勘探开发对投资的需求,同时,建设投资严格控制在下达计划范围内。 1.常规区原油产能建设地面工程投资在2009年基础上同比下降10%以上;管理费、技术服务费同比下降10%。 2.超低渗透油藏原油产能建设在确保关联交易和地面骨架工程建设的情况下,投资盘子基本持平,建设效果好于预期。 3.老油气田调整改造项目投资得到了有效控制,投资严格控制在公司下达计划范围内。 4.在保证公司自身勘探开发投资需求的同时,平衡解决了企地道路共建、援建地方项目及油气区道路补偿等专项协调费用,使企地关系进一步改善,公司也尽到了自己的社会责任。 (二)投资管理界面更加清晰。 通过转变投资管理方式,进一步简化了投资管理流程,减少了中间环节,加快了建设节奏,提高了投资效率,突出了建设单位和项目组的责任主体地位,同时,机关职能也由‘事事都要管”的婆婆转变到搞好综合平衡、协调监督、充分发挥决策参谋作用上来,投资管理界面更加明晰。 (三)各建设单位投资管理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得到加强。 投资管理重心下移后,投资控制责任也同时下移,逼迫各项目建设单位积极主动地搞好投资管理和投资控制工作。从一年的实施效果看,各单位转变了观念,投资得到了有效控制,具体表现就是“报告少了,找的人少了”,大家都把心思放在控制投资和提高效益上,“每一个环节都要控制投资和成本”的理念深入人心。 三、两点思考 1.必须坚持走低成本发展道路。低成本发展战略是企业生存和可持续发展的必经之路。目前全球金融危机的阴霆还没有散去,经济还有可能出现反复。在这种情况下,低成本战略显得更为迫切和重要。 2.积极主动地探索与实践是提高企业管理水平的有效保证。面对金融危机是墨守成规、坐以待毙还是积极主动地探索与实践行之有效的管理方法得到的将是截然不同的效果。各种新的、被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管理方法给企业带来的将不仅是管理水平的提升,还将是企业走内涵式发展道路的有效保障。 投资管理论文:浅析水利工程的投资管理 “水利是农业的命脉”,精辟的表述了水利在发展农业生产和改善农民生活中的重要作用和地位。水利工程遍及全国各地,与所有农民的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是一项群众性的事业。同时,水利工程又是一项公益性的、投资巨大的政府投资项目。此类项目与一般竞争性、基础性项目在工程投资管理方面有很大的差异。在我国工程造价管理的研究领域,针对水利工程这类公益性建设项目的研究相对较少。从而,针对水利工程的公益性、投资巨大性以及群众性的特点,对水利工程投资管理问题进行研究具有非常重要的理论和实践价值[1]。 1、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特点 1.1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具有较强的公共品性质 水利工程的产出具有非私有品性。私有产品的使用具有明显的竞争性和排他性,即一旦某人有了消费某物品或服务的权利,就排出了他人拥有这种权利。相反,公共品的特征是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即公共品可以集体消费[2]。 1.2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具有较强的外部效应 外部效应是指项目投资对其它生产者或消费者产生的有利的或不利影响。兴建一项水利工程,其收益可能是多方面的,甚至有些受益是免费的。但同时其不利影响也可能会在兴建一段时间之后才逐渐显露出来。这就决定了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产品或劳务的市场供给,难以达到最佳的资源配置状态。要求政府在这一领域发挥自己的特殊作用,以非市场的方式矫正或解决带有外部效应的物品或劳务的供给问题[3]。 1.3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投资目标与竞争性建设项目投资目标的不同 竞争性项目的投资主体一般为企业,投资者以项目效益高低决定项目的优劣。因此提高项目运营效益、降低成本、增加收益是竞争性投资的主要目标。而水利工程的投资主体一般为政府。政府的基本目标有两个:一是效率目标,即促进社会资源的有效配置,促进国家或地区的经济增长;二是公平目标,即促进社会福利的公平分配,普遍改善人民的福利水平。就效益目标而言,政府在市场机制不能充分发挥作用的公益性投资项目领域内投资,可以弥补市场机制的不足,促进全社会资源配置效率的提高。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由政府投资兴建会更有效率。 1.4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成本和收益构成复杂 政府提供公共物品所考虑的成本是社会成本。社会成本不仅包括直接消耗的经济资源,还包括公众所受到的环境污染、不安定的社会秩序等各种经济损失。所考虑的收益是社会收益,他不仅包括经济上的直接受益,还包括整个经济体系的发展。同时,政府投资项目的外部效应,削弱了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支出和回报之间的内在联系。所以政府投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应进行多方案选择。通过比较各方案的成本收益率,安排项目生产。 2、水利工程投资管理 2.1对经营性政府投资工程坚持项目法人责任制 对于经营性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政府可以采取一定的投融资手段参与建设;对某些市场化程度较高,社会效益大的项目,政府还可以通过资本金参股的方式提供资助和支持;对于完全可以有市场解决的项目,财政将不再安排资金。 从国外的经验看,在改善公共设施投资的管理中采取利用私人资本融资投资功能,建立政府监督管理下私人资本对公共设施建设的“融资—设计—建设—经营—移交”一体化的管理模式。在在这一模式中,政府对于经营性的政府投资工程采取自由竞争方式,经政府招标投标签约后,有私人企业出资建设和运营管理,建成后向社会收取服务费回收资金。很显然,这一政府投资工程的支出管理模式,对我国调整经营性政府投资工程的政策具有启迪作用。采用项目法人责任制,可有政府有关专业部门按资金来源不同分别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含国有独资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对于大多数的项目,以投资公司的形式为主。由项目法人充当项目业主,自己担负起项目法人的功能。 推出项目法人责任制管理,让投资企业负债投入产出和偿还债务,或采取政府特许权管理公共设施建设项目以及政府购买服务等支出方式,可以吸引外资和民间资本参与。同时,在具体采用这些管理方式时,必须建立对经营性政府工程进行严格的风险评估和风险配置的制约机制,增强政府招标投标的透明度,增强企业履行合同的法律意识。采取特许权管理公共设施建设项目,必须将授权与财政收入能力相结合,对授权收费期限要有严格的控制,防止财政收入流失。 2.2对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方式的比较与选择 我国对于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在管理上沿袭了计划经济体制下传统的建设管理模式,即有建设单位提出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政府计划部门进行审批,确定投资额度和年度投资计划,财政部门核拨建设投资资金,再由建设单位组织基建班子进行建设。这种管理模式有以下特点:①投资主体和建设单位分离,政府作为投资主体没有直接介入项目的整个建设实施过程,而是以建设单位为龙头,全权负责项目的建设。②建设单位和建成后的使用单位合一,建设单位在项目的建设实施过程中有自身的利益要求。③建设单位大部分是非营利的社会公共管理或服务部门,管理经验和技术力量不足。 计划经济的管理模式在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运作上有很大的弊端,表现为:①一次性业主,缺乏专业性,管理水平难以提高。②同位一体化现象造成外部约束差,投资失控。③政府管理部门对政府投资项目投资监控不力。 3、结论 由于水利工程建设条件复杂、环境变化多、工期较长、面临的风险因素较多,而且水利工程一般是用于控制和调配自然界的地表水和地下水,以达到兴利除害而修建的公益性工程。具有很强的系统性和综合性,并且对环境的影响非常大。但是现阶段,水利工程项目也出现了很多是即有公益性又有盈利性的混合商品,所以水利工程的造价管理更显重要。 投资管理论文:企业风险投资管理研究 一、引言 随着全球经济的发展,企业所处的社会环境、经济环境都在发生着变化。信息技术的发展、电子商务的出现、科学技术的创新、企业的重组、以及消费者不断出现的多样化的需求偏好等,都在无形中使企业所面临的不确定因素增多,这些21世纪经济舞台上的主旋律使企业面对的风险概率逐渐增加。从而使企业投资风险事故的发生规模逐渐加大。 风险是一种客观存在的、并且是无法避免的,企业只能通过各种方式来降低风险的发生,但是并不能完全消除风险。长久以来,很多企业的投资结构严重不平衡。许多企业投资时盲目的将投资目光放在了粗放型增长、低水平产量的方面,从而忽略了市场竞争的规律。有的企业甚至因为不能正确的预见投资风险而使企业面临破产。因此,现代企业要想在不断激烈的国际竞争中处于不败之地,在面对重大的社会观念转型、面对各种人为事故和自然灾害时、面对日新月异的科学技术时、面对各企业的生存与可持续发展受到了严重威胁时,必须树立新的风险管理理念,对企业的各种风险进行科学的管理,并围绕企业的战略目标,使企业的风险投资降到最低。 二、企业风险投资的概念及基本特征 (一)企业风险投资的概念 企业的风险投资又被称作创业投资,主要是指企业为了促进行业高科技的产业化发展,以股权资本的形式将资金专门投向存在着较大失败风险的高新技术开发领域,并期待成功后能通过股权的转让来获得较高资本的收益的一种投资行为。 (二)风险投资的基本特征 1、是一种具有较大风险的投资 风险投资主要支持的是高新科技、产品的创新,所以在技术、市场、经济等方面存在着巨大的投资风险,一般而言投资成功率平均只占到30%左右。美国曾经有一位经验丰富的风险投资家认为:在他们投资的项目中仅有三分之一的投资非常成功,并取得了高额的回报,有三分之一的投资与投入资金基本持平,另外还有三分之一的投资几乎是血本无归。但是,面对高额的投资回报率,很多企业仍将风险投资作为企业的一项投资活动,仍旧吸引着全球各企业的目光。例如:1977年创业的美国的阿普尔公司,在短短的几年后,一美元的投入就获得了240美元的高收益。可见风险投资的吸引力是多么巨大。 2、是一种典型的组合型投资 很多成功的风险投资案例证明,如果采取组合投资,将是企业风险投资行之有效的方法。这就要求企业不要将所有的资金全部投放在一个项目、一个阶段、一个企业中,而是将投资均衡的投放在不同的企业和企业不同的发展阶段和项目中。这种分散式的组合投资将投资的风险成功的进行了分散,只要有一部分投资获得成功,就完全可以弥补其他投资带来的损失。企业也可以只投入所需资本的一部分,不必承担全部投资,这样可以避免企业孤注一掷。美国风险投资协会统计数据表明,美国很多企业的风险投资大多数集中在新企业的创业成长阶段,占投入资金的80%左右。 3、属于一种长期投资 一般的风险投资要经历3至7年的时间才能获得收益。在投资的过程中还要不断的对那些有希望成功的项目或企业不断的进行增资投资,故此,很多人将风险投资称作是“勇敢并且有耐心的资本”。面对不断变化的社会环境和市场经济环境,投资者们必须具备“十年图破壁”的强大魄力,对待风险投资多一份冷静和耐心,少一份浮躁和急躁。 4、属于一种权益性投资 风险投资的本质并不是借贷资金,而是一种明显的权益资本投资。投资的着眼点并不在于投资对象当前的盈亏上,而是在于对投资企业或项目的发展前景或资产的增值上。这样做的目的主要是希望通过对投资企业的上市或出售转让变现而取得高额的回报。 5、是一种非常专业的投资 企业的风险投资并不是单纯的向投资企业的创业者提供资金,而是企业的管理者凭借自己积累的丰富学识、经营管理经验、广泛的社会关系等向投资企业提供这些资源,并积极参与企业的创业,与企业的创业者共同创办企业的经营管理,帮助企业的创业者取得经营的成功。 三、风险投资的构成要素与风险投资企业的特点 (一)风险投资的构成要素 风险投资的构成要素主要包含:投资者、风险投资公司、风险企业。一般而言资金开始从投资者流向投资公司,经过投资公司对资金和企业筛选后做出决策,再由投资公司将资金流向被投资风险企业。 目前我国的风险投资已经吸引了很多的投资目光,包括企业、保险公司、甚至还有外国资本的投入。这些投资者由于知识的欠缺、有限的精力、风险的分散等方面的原因主要讲投资资金转交给投资公司运作,自己很少参与。例如:比尔·盖茨在投资方面的眼光就远超他人。最初的微软公司为ibm的pc机编写了msdos操作系统,售价极低,当ibm正为自己赚取便宜而窃喜时,微软公司为它编写的操作系统遍布全世界,从而为微软今后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风险投资企业的特点 风险企业实际上就是指那些高新技术企业,主要是从事高新技术的研发,同时随着不断发展的科技而发生着动态的变化。对于这些极具开拓创新的风险企业而言,一旦研发成功将会使企业高速的运作发展起来,并获得巨大的社会经济效益,同时还将推动社会的前进。风险投资企业不同于我们传统意义上的企业,它具备独特的特征: 1、风险投资企业具有较强的创新性、大风险、低成功率的特点 风险投资企业具备很强的探索精神,存在着很多不确定因素,如:技术的不成熟、较高的创新程度等,因此,在新技术的开发研究中会遇到这样或那样的失败是十分常见的。美国的风险投资企业中成功率在20%——30%之间。这主要是由于一方面风险企业投资的对象一般是那些刚起步的高新技术或产品,并没有抵押或担保,另一方面是由于投资的风险企业处于设计的初步阶段还不完善,还不能确定高新技术是否能转化为生产力,存在着较大的风险。 2、风险投资企业具备较高的收益性 风险投资企业一旦取得成功将会带来巨大的收益,将大幅度提高劳动生产率,降低生产成本,迅速的扩充国内外市场,促进企业的进一步发展。正因为风险投资是一种战略性的未来投资,所以很多投资者往往对投资中的风险视而不见,这主要是受高额回报的影响。 3、风险投资企业是具有知识、技术的高级人才密集的企业 一般来说,那些较为成功的风险企业中集聚着一批高素质的创新技术人才,这是风险投资企业面对激烈变化的市场竞争最宝贵的资源。风险投资企业一般对职工的技术要求很高,一般高技术人才占企业人数的50%——80%,否则将不能胜任。风险投资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不仅要具备现代化的科学技术水平,还要具备现代化的科学管理理念和知识。例如:美国的硅谷年产值达400亿美元,而它拥有的博士学位的科技人才有6000名,工程师更是达到15000名。可见,在世界新技术革命的浪潮中,风险投资企业的高新技术人才是多么的重要。 4、风险投资企业具有很强的情报信息和应变能力 风险投资企业的成败除了要拥有一批高新技术人才外,还必须具有良好的情报工作。风险投资企业如果做不好信息情报工作就不能把握企业前进的方向。目前很多国家已经将信息、能源、原材料作为现代国家经济发展的三大支柱,所以,风险投资企业必须能依靠有效的手段获取到各种有价值的信息情报,以便在竞争中一举击败对手。 5、风险投资企业的风险资本具有较低的流动性 投资者一般是在企业创立之初就将资金投入到风险投资企业中,直至企业股票上市或者被收购转让才能获得回报,因此具有较长的投资期。也就使得资金的流动性较差。同时,风险资本一旦退出时,企业撤资将十分困难,这也使得风险投资的流动性低。 四、企业风险投资的控制对策 投资风险的控制是企业风险管理人员在经过对风险的分析和衡量后,针对企业的投资所面临的不同风险因素而采取的控制风险的措施,从而使企业风险投资消除或减小,并降低企业的预期损失。 (一)风险的避免 在风险投资管理中,风险的避免是一种较为消极的方法。主要是通过对风险源的中断来彻底消除某一风险造成的损失和一些潜在的负面影响。但是,这种方法的实施也同时带来了风险可能带来的收益的损失。在现实中,风险避免将受到很多因素的影响,如:地震冰雹等自然灾害的发生、发生在世界范围内的经济危机、国家法律政策的变化等。另外,很有可能避免某一风险时带来了其他风险的发生。 (二)风险损失的控制 损失控制主要是指在发生风险之前对企业的投资过程中的某些方面进行调整或重组,以便降低企业投资损失的发生。损失控制主要是通过损失发生的概率来降低企业投资损失的。一般情况下,企业可以采取改变企业的投资风险因素、改变风险因素所处的环境、改变风险因素与所处环境的相互作用机制等措施来完成对风险损失的控制。 (三)风险转移控制 风险转移是一种风险控制的基本方法,主要是指企业将自己不愿意承担的分先以某种方式转移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的一种风险管理措施。它主要包括:风险的保险转移、风险的非保险转移。前者主要将风险转移给保险公司,后者主要是指控制型风险的转移和财务型风险的转移。企业实施风险的控制转移主要的方法为:出售买卖合同,将风险转移到其他单位或个人。例如:企业可以采取向下承包的形式将风险较大的投资项目转移到其他经济单位或个人,并按照合同约定将风险转移出去。所有那些无节制的、无限度的风险转移都是违法的、不道德的行为,必须通过合理合法的手段进行风险的转移。 (四)财务控制策略 企业的风险投资控制还可以通过经济手段进行处理和控制。企业可以采取风险转移和风险自留来实现风险的财务控制策略。财务型风险转移可以通过:中和、免责约定、保证书公司化等方式来实现。财务风险自留现在越来越受到各企业的青睐,风险自留可以通过:在企业建立意外损失基金、将投资损失摊入经营成本、筹集外部资金、组建自保公司等方式来实现。 总之,在政府的直接推动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参与下,我国的投资事业已经进入了高速的发展时期。例如:金蝶、新浪这些优秀的企业的造就,使得风险投资成为我国高新技术企业进一步发展的源泉动力。虽然,我国的风险投资发展没有国外成熟,仍旧处于起步阶段,但是我国的风险投资事业正朝着蓬勃的势头发展。 投资管理论文:强化企业投资管理的有益探索 企业进行有效的投资可以扩大企业的生产规模,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在当前经济全球化的过程中,企业投资已经成为企业获得经济效益的一种有效方法,所以加强企业投资管理势在必行。 一、企业投资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目前,随着我国经济制度的不断完善,很多企业在运行的过程中,加强了企业管理,在企业投资管理中也采用了新的方法,无论是在投资方向,还是投资规模上都有了新的调整,企业投资逐渐走向理性化和科学化。但是还有一些企业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还存在很多的问题,根据实际的研究调查,主要的问题有以下几点: 1.企业投资管理方式落后 在我国的经济发展中,由于社会环境的影响,企业在投资管理方面本来就存在很大的缺陷,加上社会中没有一定的投资管理机制,导致企业的投资管理没有严密的制度作保障,而且投资管理办法落后,与当前的经济发展形势不相适应。企业在投资过程中往往没有科学的投资战略规划,也没有对企业生产过程中的资金使用情况制定严格的预算控制制度,对于企业在市场中面临的各种风险没有制定相应的预警措施,使企业的投资方式落后,在投资管理中也没有有效的管理方法,很容易造成运行中的投资失误,给企业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 2.投资决策主观性过强 在企业的生存发展中,投资决策是所有企业决策中一个非常重要的部分,企业要想在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中占据有利的地位,就需要进行科学的企业投资决策。但是,很多企业在实际操作的过程中,缺乏对投资项目的了解,对投资项目中的各种资料没有认真分析,很多企业决策者都是按照自己的主观判断,制定投资决策。这种没有经过科学研究的投资决策不仅会影响到企业资金的正常周转,而且很有可能增加企业的投资风险,给企业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 3.企业投资没有有效的监督 企业的投资管理不仅要在投资之前做好各项管理工作,而且在投资之后也应该进行管理。但是目前很普遍的一个现象是很多企业在投资之前虽然对投资项目进行了了解,但是投资之后就减小了管理力度,对投资项目的管理跟不上。作为投资项目本身来说,在实施的过程中,由于很多不确定因素的影响,项目本身会发生很多的变化,一些在投资之前有很好前景的项目也会变成比较棘手的项目,而企业在投资之后疏于对投资项目管理,对投资项目中的实际情况不能进行及时的了解,很容易造成投资亏损,给企业带来巨大的损失。 二、加强企业投资管理的措施 1.进行有效的事前分析 要保证企业的投资能给企业带来一定的经济效益,在投资之前就需要对投资项目进行严密的预测分析。企业决策者要结合投资的项目资料,对投资项目中的各种风险和企业的在未来的经济收益都需要进行认真的分心研究,尽量不要加入个人的主管感情。在事前分析研究中最主要的就是对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技术研究。在项目投资研究中技术上的可行性研究是非常重要的环节。如果企业的管理者只看到投资项目能给企业带来的丰厚收益就进行投资活动,那么企业不但不能获得投资回报,而且有可能会遭受巨大的损失。所以企业的管理者要对本企业的技术实力有详细的了解,然后结合投资项目中所需要的技术进行对比,如果企业的技术实力满足投资项目的需要,那么投资就有可行性,反之就没有可行性。另外一方面是经济上的可行性分析。在经济上的可行性分析中,一方面应该对投资项目给企业带来的经济效益进行分析,如果企业投资的经济效益较好,那么就有投资的可行性,反之,就没有投资的必要。另外一方面,企业要对自身的经济实力进行分析,在考虑投资项目的规模的基础上,对项目中需要的费用有大概的了解,并且要对自己的筹资能力和还贷能力进行考虑,如果投资项目中的资金用量太大,企业无法负担,强行投资的化会给企业的资金周转带来困难,那么就应该放弃对这个项目的投资。 2.项目投资过程中的监督管理 企业的投资管理贯穿于整个项目实施的全过程,很多企业正是由于在项目投资过程中对项目运行情况没有进行有效的监督,导致投资的失败。加强投资过程中的监督管理,可以保证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增加企业的利润。首先,在企业中要建立专门的投资项目监督管理机构,监督机构的工作人员对工程项目的正常运行情况进行监督,对项目进行各阶段成果进行严格的评审,保证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降低企业投资过程中的风险。其次,建立投资项目管理责任制。在目前的投资项目管理中缺乏责任制,没有明确的负责人对投资项目进行管理,但是建立责任制之后,将项目中的责任逐级落实到企业各部门和工作人员上,这样他们由于承担一定的压力,对投资项目能进行有效的管理。最后,进行积极的奖励制度。在项目投资中实施奖励制度可以有效帮助投资项目管理者对项目进行严格的管理,从而给企业带来经济效益。 3.加强投资后期审计工作 在企业对项目进行了投资之后除了要对投资项目进行严格的管理之外,还需要定期进行审计验收。对于企业来讲,很多投资项目的运行都是一个漫长的过程,所以要加强各阶段的审计验收工作,这样就能对短期内出现的各种问题及时发现及时解决,通过审计验收报告企业可以对投资项目的运行情况有深入的了解,针对出现的大问题也可以及时进行正确的判断,提出合理的解决办法。 三、结论 在社会经济形势不断变化的过程中,企业在进行投资活动中面临的投资环境也会越来越复杂,投资的成功与失败对企业的影响是非常大的,甚至会导致企业的破产。所以要加强企业的投资管理,做好投资之前的分析预测,投资过程中的监督管理,并且进行定期的审计验收工作。 投资管理论文:企业投资管理面临的问题与应对措施 近年来,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快速发展,投资活动日益成为现代企业获取利益和取得发展的重要举措。作为企业经营管理活动的起点,投资管理也正逐渐成为现代企业财务管理的核心内容。但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经济形势的不断变化,企业投资管理所面临的问题也不断增多,投资管理的成效也越来越成为企业发展成败的关键因素。审慎选择投资项目、强化企业内部管理、降低投资风险、不断提高投资回报和经济效益,是企业生存与发展的必由之路,所以,以投资管理为重点的财务管理工作也成为企业管理的核心内容。但由于受到我国现阶段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建设、管理技术运用及改革探索发展等诸因素影响,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企业投资管理实务中也出现了大量的新问题。因此,从根本上分析研究企业投资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建立健全与现代企业投资管理运营相适应的管理体系,不断优化投资管理技术,防范与化解投资风险,是促进企业平稳快速发展的重要工作。 一、目前企业投资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缺乏科学合理的投资战略指导 如同企业发展战略一样,作为财务管理活动的核心内容之一,企业投资管理活动也必须在科学合理的投资战略和规划指导之下来开展。企业投资战略是根据企业总体发民战略要求,为维持和扩大生产经营规模,对有关投资活动所作的全局性谋划。它是将有限的企业投资资金,根据企业战略目标评价、比较、选择投资方案或项目,以获取最佳的投资效果所作的选择。目前,很多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其经营管理活动往往缺乏长远目标,“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状况随处可见,在进行企业投资管理决策时,只考虑眼前状况和短期利益,缺乏对事关企业长远发展的重大投资问题的深入研究与科学论证,仅仅满足于简单生存与积累,从而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制约,甚至拖累了企业的生存与发展。 (二)缺乏行之有效的预算管理谋划 预算是一种系统的分析测算方法,其用于提前计划和分配企业的资金、实物及人力等可用资源,以实现企业既定的战略目标。企业可以通过预算来监控战略目标的实施进度,并预测企业的现金流量与利润。“预则立,不预则废”,正是企业预算管理发挥重要作用的真实写照。企业投资活动,是一项集成了信息、资源和专业技术的“智慧型”活动,要求决策者必须在事前进行谋划,并开展详细的预计与测算。现实中,很多企业或由于管理观念落后、或缺乏有效的组织架构支撑、或执行不力、或考核评价机制不健全……,并没有在投资活动中引入预算管理,或虽然开展了预算管理,但其执行情况却流于形式、不达预期,在事前缺乏严谨缜密的调查研究,没有对投资的领域、方向、额度、资金来源、项目运营、投资回报等事关成败的细节问题进行深入细致的预计测算和科学研究,在投资决策时带有很强的个人玉观意识,呈现出很大的随意性,而过程控制也时常出现“救火”等疲于应付的状况,最终其投资活动的结果事以愿违,甚至使企业经营出现重大危机。 (三)缺乏严谨缜密的资金管控机制 在“现金为王”的时代,具备适量的资金,已成为企业开展各项经营活动的必要条件,而企业投资活动,也同样需要足够的资金来支撑。企业自身的资金是有限的,即便从外部筹集,其可筹措到的资金也同样是有限的。同时,资金需要流动,固化的资金不能产生效益,而只有在流转中才能增值。但是,在资金流转的过程中,又存在投入没有产出、外借不能收回、延期降低收益等各种风险。在不少企业中,资金的管理运用并没有充分考虑其有限性、收益性和风险性的主要特征,或缺乏与企业本身相适应的行之有效的筹措、运用、还本付息、收益分配、风险预测及内部控制机制,使资金的筹集、投放及运用无法在有效、收益与风险之间找到合理的平衡点,其后果则是可能出现资金短缺、无效沉淀、财务风险增大等情形,进而引发企业财务危机。 (四)缺乏较高素质的财务管理人才 人是企业一切经营管理活动中的核心要素,企业投资管理的分析研究、决策制定、控制执行、事后评价总结……,都受人的思想意识和行动所左右。现实中,我们可以看到:成功的企业投资管理,人起到了决定性作用;而失败的投资管理,也往往是由于人的因素所造成。从形式上看,投资管理更多地体现为企业资金与资源的流转,这其中,企业财务管理人员参与了全过程,而投资作为“智慧型”活动,因其涉及面广、分析研究及决策管控流程复杂,加之现代经济活动与管理技术的快速变化和迅猛发展,对企业财务管理工作者的综合素质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而现实中普遍存在的财务人员专业基础差、工作经验少、后续教育不足、基础工作水平欠佳、职业素养较低等问题,却严重制约了包括投资管理在内的企业各项财务管理活动依法合规、有序有效、科学合理开展,并时常由于财务人员的不当管理或其它无效行为造成企业投资活动失败。 二、改善企业投资管理的有效措施 (一)以科学的企业投资战略为导向 企业应该在整体发展战略规划和财务战略的框架体系内,建立自身投资管理活动的内部总纲领??投资战略。在对包括国家经济形势、经济政策、自身状况、所处行业技术结构和水平、竞争程度、市场需求、筹集调配资源能力等因素进行综合深入分析的基础上,结合企业发展愿境,制定切合实际的企业投资战略,并在较长时期内使其成为自身投资管理活动的指南,以有效发挥战略管理在投资管理活动中对资源优化配置的导向性、对经营管理活动的保证性、对财务运作谋划的超前性作用。 (二)建立切实有效的预算管理体系 预算管理是企业对未来整体经营规划的总体安排,是现代企业经营过程中一项重要的管理工具,有效的预算体系能帮助企业管理者对企业经营运作的全过程进行计划、协调、控制和评价。同时,预算管理对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不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增强竞争力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企业的投资活动一经决策实施,就必然要面对客观环境变化、市场波动、自身情况变动等风险考验,而层级合理、目标适当、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刚性与弹性相结合的预算管理体系,能够成为事前谋划的重要手段,并且可以有效的带动项目调查研究、过程管控、风险防范和事后评价等一系列关联工作,起到承上启下、承前启后、过程纠偏、动态优化及战略协同等重要作用,为企业的投资管理保驾护航。 (三)建立健全资金运作管理制度体系 作为经营管理活动的血液和生命源,企业资金管理汇聚了资金筹措、投放、使用、回收、分配,以及收益及风险管理等内容,贯穿于企业管理的全过程。企业投资活动更是突显了以资金投放为起点,以资金回收为终点的显著特征,甚而可以说,资金管理的成效决定了企业投资管理的成败。企业在投资管理的全过程中,应该牢固树立“现金为王”的资金管理中心理念,把资金的均衡有效流动作为核心目标,建立健全资金运作管理制度体系,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基础上,通过计划管理、专项管理、统一集中与分级分口管理、财务部门与资金使用部门共同管理等手段,运用科学技术方法强化分析研究,不断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保证企业资金的良性循环,为企业的投资管理活动提供坚实的保障。 (四)加强复合型财务人才队伍建设 为了满足企业发展和对财务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的要求,必须培养和造就一批适应现代企业管理和财务管理的专业化队伍。新经济形势下,合格的财务人员不但要懂财务,还要懂生产、懂法律、懂金融,必须要具备爱岗敬业的精神、依法办事的意识、刻苦学习的态度和较强的沟通与协调能力。因此,企业应该在以下方面做好财会人员队伍建设,为投资管理活动提供有力的人力资源保障:一是加强财务人员的业务学习,鼓励其参加后续教育和各种培训,提高现有人员的综合素质;二是建设一支适应企业自身发展和具备现代财务管理理念的总会计师或财务总监队伍;三是完善优秀财务人员的选拔任用机制,积极营造吸引和任用人才的良好机制;四是建设企业财务人员信息库,动态优化财务人员的知识结构、管理技能等人力资源信息,为选用人才提供第一手资料。 投资管理论文:国有多元化控股集团的价值创造型投资管理体系建设研究 集团是以产权为纽带、具有多层次组织结构,以控股公司为核心的战略联盟体。该控股公司具有对所属子公司强大管控能力,是整个集团的战略投资中心。其管控的子公司和投资的领域,既有产业链上下游的一致性,从而具有规模经济、协同效应的战略优势,又往往涉及跨行业、多领域,具有相关多元化战略布局的特征。跨多元化集团的控股公司,是整个集团的灵魂所在,其对整个集团的管控,突出的是战略管理、企业文化管理,并通过投资管理、财务控制、风险管控,实现整个集团规模效应、协同效应、优势互补效应。多元化集团的投资活动,是整个集团战略实施的途径,也是集团优势产业及核心竞争力形成与巩固的过程,也往往涉及对外战略合作关系的建立。因此,多元化的集团在投资管理体系建设上,针对跨行业、多领域的特征,突出的是通过集团控股公司的投资管理,形成一个多层级的参谋、决策、管理系统和动态信息系统,确保优势产业与核心竞争力的形成与强化,实现战略目标。在集团的投资管理体系下,投资管理不是简单地沟通协调工作,而应是对集团具有价值创造意义的管理活动。 1. 当前多元化大型集团的投资管理模式 1.1多元化大型集团投资管理模式的现状 当前我国众多的国有大型多元化企业集团对投资项目的管理模式,是一种以投资规模为界定标准的分级审批的投资管理模式。这种投资管理模式,是一种限额分级审批的管理模式。如广东省属大型国有企业,即是按照广东省国资委的《广东省省属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和《广东省省属企业重大事项审核备案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建立起来的按照投资规模、投资金额为界定标准的分层级的审批、备案管理体系。 在管理组织架构上,集团明确承担投资项目管理的部门,并在董事会下设投资审核委员会,其成员一般由各相关职能部门主要领导构成,形成“投资主管部门——投审会——公司经营班子/董事会”的三级管理层次。 在投资审批与管理流程上,从立项、项目审批申请、实施、验收评价几个环节,一般区别集团总部投资项目与下属企业投资项目,归口集团总部投资主管部门(如投资规划发展部)管理。 1.2 对当前投资管理模式的反思 过去二十年里,我国国有多元化大型企业集团的产生,有着“政企分开”、“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这样的历史背景,其形成有一定的“行政撮合”色彩,控股集团公司在面对多元化的集团管理有上,有一定的自身条件限制。同时,在当前国有股份占绝对控制地位的背景下,该管理模式也就是现实的必然选择,是对决策权限在责任与效率中找到平衡点,是一种分层级的分权制管理模型,也就有着“行政审批”色彩。 这种具有“行政审批”色彩的管理模式,使得集团总部的投资管理功能成为国资委审批管理的延伸,集团总部则扮演了一个个“小国资委”的角色。这种以“审批权限管理”代替应该涵盖“投资决策”、“投资评价”和“投资风险控制”的整个投资管理体系建设,缺乏市场敏锐性。而集团总部的投资管理部门,在这种管理模式中,只是起到了上传下达,组织协调的职能,不能很好地实现“投资管理创造价值,实现集团战略投资目标”的作用。 目前的投资管理模式,距离“创造价值”的投资管理体系,有以下几点不足: 1.2.1集团的投资管理,侧重“审批”,而缺乏一种积极参与的态度、不利于从集团战略高度,调动整个集团人力、物力、资金、技术为投资活动创造更优的条件。 1.2.2从投资项目承载主体到集团总部,各决策层级往往需要反复调研、汇报,决策效率不高,审批流程冗余。 1.2.3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集团总部缺乏积极有效的监管措施、信息反馈机制,使得投资管理信息易断流、控制链中断,进而有导致风险失控的可能。 1.2.4投资项目验收及后评价没有真正落实,缺乏对过往投资项目事后评价,并形成一个完整的投资动态管理信息系统,供未来投资活动参考借鉴。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投资的后评价,不仅是投资项目管理的需要,更是检验集团投资管理体系是否有效,并进行战略修正的基础,也是各大国有多元化集团未来建设投资管理体系应予以重视,并可以有更多创新突破的工作。 2. 对多元化集团投资管理体系建设的设想 2.1投资管理体系是企业集团战略实施的职能体系 投资活动是多元化集团打造核心竞争力的重要实施途径,是为了调整集团公司的产业和产品结构、优化集团的资源配置、保障并强化集团的核心产业或主导产品的市场竞争优势,同时通过多元化的投资也为集团提供了规避单个行业、单一市场波动的风险化解机制。因此它的投资管理体系,在面对涉及跨行业、多种模式的投资项目时,管理目标上具有战略一致性、管理上有层级性、投资主体与合作形式多样性的特点。集团对各个层级的投资活动的管理,也是以产权为纽带,通过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实现。它在投资管理体系建设目标上,要成为一个“创造价值”的管理体系: 首先,它是一个信息系统,能为集团管理决策提供充分的决策信息,通过信息流,使得管理控制链完整有效; 其次,它是一个顾问系统,能为投资活动提供参谋,充分评价、论证,保障投资的成功; 第三,它是一个管理参与系统,集团控股公司通过投资管理体系,扮演的是一个“积极股东”的角色,并能调动集团的管理资源、技术资源、人力资源、资金资源、市场资源,将投资活动纳入到战略目标的实施。 集团的投资管理体系,不以投资项目本身经济上的保值增值为主要目标,而是服务于资本控股型集团总部突出主业、形成核心竞争力的一个战略职能体系,是保障集团健康、持续、稳定发展,服务于战略目标的管理系统,这就是投资管理体系的价值创造的意义所在。 2.2投资管理体系的职能板块构成 一个完整的投资管理体系应包括投资决策、投资评价、投资风险控制及组织架构设计四大管理模块,并通过建立畅通的信息流,将各个管理模块有机地链接起来。各个管理模块功能的发挥,又是以产权为纽带,以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为基础。 在这个投资管理体系中,投资决策程序管理模块,要涵盖投资目标管理、投资管理授权体制、决策方法;建立涵盖经济指标与非量化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项目实施前、中、后跟踪评价信息系统;并通过构造投资管理体系所需相应的的公司治理结构、制度规范和组织结构,以全面的风险控制方法来建立投资管理链。 对多元化资本控股型企业集团,还需要以产权、产品、技术等为纽带,区分生产型的子公司投资项目和涉及资本运作型的子公司投资项目有针对性地进行管理。 2.2.1投资管理组织架构设计 多元化集团是一个多层次、以产权为纽带的经济组织,集团公司是这个组织的核心,形成“投资项目载体企业—集团投资部门—集团投资委员会—董事会”多层次的组织支撑系统。 在集团公司本部,由发展部作为投资管理的核心职能部门。在具体岗位设置上,为了建立有效的沟通协调机制,减少信息不对称和信息传递时滞,并保证以集团的总体战略指导集团各个层次的投资活动,建议在集团投资管理体系内,建立项目经理制。项目经理制,即是在发展部内设的投资项目经理,代表集团投资管理主管部门,从投资项目的前期调研、立项开始,到组织实施、项目验收,提前介入,全程参与,是集团投资管理体系对畅通信息流、联结各个管理链条,积极参与管理的重要一环。 2.2.2投资决策管理模块 投资是集团战略目标实现的承载体,而投资决策是投资管理的核心。多元化集团投资管理体系的投资决策管理模块,对涉及不同行业、市场、合作者、不同投资方式的投资决策过程中,确保集团投资活动以战略目标为导向,以系统的观点,强调对投资的整合性、协同性和约束性,强化核心产业或主导产品的竞争优势。对于投资项目自身的经济可行性,则应当是在投资承载企业上报到集团总部前就已论证的初级目标。 多元化集团往往涉及行业较多,投资的形式也会丰富各异。在借鉴现有通行的投资决策流程上,对于涉及生产型的,战略规划已明确的投资项目,可以给予投资承载企业各大的自主权;集团投资决策环节,更多的从战略发展与扩张、结构调整,关系整个集团核心竞争力巩固与发展的目标层次对投资项目进行决策分析。 2.2.3建立完善的投资评价与监管体系及信息系统 对投资项目的评价,当前主要是以项目可行性分析和财务评价为主,这也是项目实施前,投资决策的重要依据。而作为控股型集团总部,投资评价的管理模块建设,更要注重项目实施中的监管,及时做信息反馈、解决实施中的障碍与风险疑点,从而为集团调整内部与外部资源,从战略层面对投资项目给予支持。 作为多元化控股型集团总部,更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投资项目后评价制度,总结经验教训,并通过建立一个投资管理信息系统,为未来投资提供参考。这也是当前投资管理体系普遍缺失的重要管理模块。 2.2.4投资风险管理模块 风险管理体系的建设,同样是一个宏大的课题。对于多元化集团来说,由于投资涉及多个行业、地区、市场,投资合作形式多样,因此比一般企业对投资的风险管理有更高的挑战。而多元化投资,本身也是集团化解单一行业/市场/产品风险的一种风险管理方式,这也是控股集团公司“创造价值”投资管理活动。 在投资管理体系中,风险管理贯穿从集团投资决策、投资评价、组织架构制衡设计。对于控股集团公司的投资风险管理,本人以为需要从以下几方面考虑: (1)投资风险管理需要以集团各层级畅通的信息流为基础。投资承载企业是投资实施与推动的主体,是风险的直接承担与管理者。集团对投资项目尽职调查、财务信息、经营管理资料、调研报告、专项信息、专家论证意见等,建立投资信息库和畅通的信息流,成为风险管理的信息基础。 (2)根据项目类型和集团各层级风险承受能力实行分级限额授权审批。在投资决策中,根据集团各专业子公司,实行分级授权、限额审批管理是风险控制的方法之一,能兼顾效率与风险承受能力。但无论是哪个层级权限内的投资项目,均应向集团发展部备案,发展部及时跟踪评价。 (3)集团本部直接运作的投资项目,主要涉及战略实施、对外建立战略合作关系,调整集团公司的产业和产品结构的多元化投资,风险管理更应关注于战略投资方向、行业与市场、选择合作者、投资合作方式、选择经营管理团队,以及各个相关多元化产业相互促进与制约。 (4)投资风险管理是集团全面风险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部对投资的风险管理,需要结合集团战略投资风险和投资项目微观风险,从集团层面识别、衡量风险及可能损失程度;制定风险策略,为下属投资承载企业提供更高层次的风险管理机制。例如,集团可以拥有更多的资金、技术、人才等资源,化解投资项目推进过程中相应的资源不足风险。 结束语 而投资是集团有形与无形资产形成的过程,是核心竞争力凝聚的过程,是考验一个集团作为整体集中和运用资源的能力,并组织协调内外关系,是企业最具开拓性、挑战性的管理活动。相对应的投资管理体系,也应该具有开放性、动态参与性,是一个能为集团识别并抓住战机会,并能拓宽规避和化解投资风险途径的管理系统。 投资管理论文:我国风险投资管理的问题及对策 一、前言 风险投资最初起源于19世纪末的西方工业国家。在理论上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风险投资泛指一切具有高风险、高潜在收益的投资;狭义的风险投资是指以高新技术为基础,生产与经营技术密集型产品的投资。风险投资通过社会上的机构或者个人筹集到风险资本,然后将资本投进成长性良好的企业或者具备成长潜力的企业,在企业获得良好发展的前提下,风险投资机构通过抛售股权获得高收益的投资行为。这种投资行为曾经在推动西方发达国家在科技发展以及经济发展起到非常重大的作用。这对处于经济高速发展的中国同样适用。当前我国的风险投资正处于起步阶段,投资规模比较小,还未建立健全的投资管理制度、运行机制以及缺乏配套的法律规范,尚未形成现代意义上的风险投资产业。本文对我国现阶段风险投资管理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并提出科学的管理对策和创新举措。 二、我股票风险投资管理中表现出的问题 由于我国的风险投资产业开始的时期是20世纪80年代中期,相比于国外起步较晚。上个世纪90年末,我国的风险投资有了新发展,建立起一批超大规模的风险投资机构,总投资资金大约在400亿,但是因为发展速度较快,经历的探索时期短暂,在风险投资管理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有待解决。(1)风险投资中的“风险”意识或文化缺失、淡薄。我国五千年的传统文化中讲究的是一种中庸的、稳进的思想,较缺乏激进、创新精神,1978年之前的中国处于一种闭塞、守旧的阶段,经济的发展中也大多受到计划经济体制的束缚,让人们的思维无法活跃。所以对于风险投资,大部分投资者还是无法解放思想,转变投资观念。(2)较偏重资金和技术。很长一段时期,风险投资产业中,大多认为,高投入和高产出是成正比的。所以许多风险投资管理者眼睛都瞄准了高投入项目,却对那些潜力无限的低投入项目视而不见。这也引得被投资方为了广泛吸引投资方的关注和进场,盲目地扩大项目的规模。然而根据西方国家的风险投资经验,大多数风险投资虽然是具备高收益特点,但是不一定需要高投入。例如美国超微公司投资旗下的一家数据设备公司,投资资金仅有7万美元,但是却占了77%的股份。9年之后,这个数据设备公司上市,其价值变成3700美元。这每年平均收益率高达100%案例说明,低投入也可以高产出。注重资金还表现在对项目进行评估时,更多关注财务和技术,缺乏关注人员的素质以及忽略管理的成效。(3)风险资本融资规模小、渠道单一。现阶段,我国成立的风险投资机构,都是根据《公司法》的要求,以有限公司的身份成立,大部分机构都瞄准了正在创业阶段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将资金注入需要扶持的企业,推动其发展后获益。但是一般企业传统的融资渠道是通过政府财政获得,例如银行等。目前对私营中小企业来说,能够通过政府渠道获得的资源非常有限,所以要在市场中寻找新的渠道才能获得生机。但是真正能够为私营中小企业服务的政府财政机构并不多,市场中以企业、私人或者基金而设立的独立风险机构数量较少,这是导致风险机构规模较小、融资渠道单一,缺乏资金优势,会降低在投资运行中进行组合投资的能力和无法进行平衡投资,投资的风险仍然较高,最终可能导致投资失败。(4)缺乏健全的风险投资运行机制。高额的投资收益是促使投资机构进行投资的动力,通常获得回报的直接方式是把资金投入企业,然后通过企业发展或者抛售股权而取得。这个等待回报的过程大概在5~7年。由于目前我国的风险投资产业正处于初步发展阶段,要提高获益的确定性,务必具备很强的项目辨别意识和风险意识,需要大量的高素质、高技术的复合型人才去推动整个市场的健康、平稳发展。然而我国证券市场以及风险投资机制很不完善,加上高素质、高技术的人才十分匮乏,尚未建立一个健全的风险退出机制,表现在:新成立的高科技企业在进入主板市场时,门槛比较高,其次,我国的证券市场尚未建立适合高科技民营企业融资的二板市场。这两个因素导致目前我国证券市场的投资风险比较高。 三、加强风险投资管理的建议 (1)开拓多元化的筹资渠道。鉴于我国风险投资正处于成长阶段,存在诸多的问题,需要借鉴国外经验帮助建立完善的投资管理系统。在资金方面,政府需要采取一些优惠政策和激励政策,让投资机构筹资渠道多样化。民间是一个能量巨大的资金库,可以首选引进个人投资资金,其次到保险公司、证券公司或者信托投资公司等投资机构的资本,总的来说,立足于市场,融资渠道多样,资金来源丰富,加强风险投资资金的管理,能够将风险投资营运快速推上正轨,获得一个良好的开端。(2)加强风险资本投资管理。有了良好的开始,务必采取措施将推动投资的发展,这是确保投资成功的关键。对风险资本进行高效的管理,比如,正确把握资金投入时机,把握好资金的投入数量,提高资金使用的有效率等,都是加强风险资本投资管理的表现。由于风险投资的特殊性在于其收益高,风险也高,投资运作开始后,当所投资的企业进入高成长期,投资者采取策略利用现有的资金尽快使得企业占领到最大市场份额,及早做好回收资金的准备工作。等到时机适合,撤回资金,风险投资就告一段落。(3)加强风险资本退出管理。风险投资是为了在企业高成长内撤出资本,以套取高额利润,不以套取企业红利作为主要目的。所以长期的持有股份不是风险投资的策略,投资过程中,要适时而且及时地抽出资本,投资机构才能有足够的资本去进行下一轮的投资,而且能够保证资金的安全性。目前风险投资市场中,资本退出管理办法不健全,导致部分投资资本无法及时退出,最后可能导致投资失败。因此,要提高资本投资意识,加强风险资本退出的管理,实现资本的高效率、高收益。 四、关于风险投资管理的创新思考 (1)在投资战略的规划上作管理创新。要在投资战略的规划上作管理创新,首先一个方面要在制度上进行创新。因为制度是公司文化的一个重要部分,其设置是否合理,会极大地影响公司领导者以及员工的想法和行动,当前比较提倡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建立一个与内外环境均相适应的投资工作、管理制度。这样的制度具备一定配套性和前瞻性,在满足当前生产需要的同时,还能符合企业在将来的发展趋势。另一个方面的战略创新表现在,以优化产权去降低风险。投资者由于直接投入了资金,能够直接或者间接参与到企业的生产和受益当中,获得一定的股份和一定的话语权。这样制造出来的激励方式能够有效地发挥企业经营者的积极性和创新思维。根据所投资企业的发展变化,风险投资机构对风险投资产权制度做出有效率的优化和补充。这种优化和补充直接提高了风险资本的运营效率,降低了其运行的风险。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创新手段,就是人才管理创新,这是由企业的竞争就是人才的竞争意识演变而来。尽可能培养并引进高水平的复合型人才,才能使一个企业充满活力和生机。例如苹果、英特尔、微软、通用电气、海尔、联想等,他们的成功之处都表现在,他们非常重视人才,并且善于用人才。(2)在战术上的管理创新。在战术上的管理创新,主要有:一是进行阶段投资和集中投资。阶段投资主要根据企业的不同发展阶段进行投资,这样可以选择最优的收益时机。集中投资则可以帮助投资者与企业建立非常坚固的基础,帮助投资机构获得关系网和市场声誉等;二是择优控制。把资本分散到多个项目中去,这与不把鸡蛋都放在一个篮子的道理是一样的。即使其中一个项目失败了,也不会影响到整体的投资态势。
风险投资论文:我国风险投资退出渠道的比较分析 [摘 要] 风险投资的退出机制是风险投资运作过程的最后也是至关重要的环节。风险投资的退出机制是否完善有效,退出渠道的选择是否适当,是决定风险投资能否获得成功的关键所在。本文就风险投资几种主要退出渠道进行了相关的分析与比较。 [关键词] 风险投资 退出机制 渠道 一、我国风险投资退出的现状 风险投资(Venture capital),又称创业投资、风险资本,是一种由专门的投资公司或专业投资人员在自担风险的前提下,通过科学评估和严格的筛选,把资金投向有潜在发展前景的创新或市值被低估的公司、项目、产品,并以其长期积累的经验、知识信息往来辅导企业经营以获取资本增值的投资行为。 风险投资本质是一种追逐高利润、高回报的金融资本。风险投资的目的不是单纯为了获取股息而长期持有风险企业股份的投资行为,而是通过退出投资赚取与之承担的高风险相对应的高额利润。风险投资家对风险企业经过一段时间的经营管理与培育之后,选择一种合适的退出方式实现投资收益,并将投资再投入到下一个风险企业中去,在不断的“投资—退出—再投资”的过程中实现资本的持续增值。因此在投资的风险企业成功后将风险资本变现至关重要。所以风险企业需要选择一定的方式通过资本市场将风险资本撤出,以求实现资本增值或者降低损失,为介入下一个项目做准备。 我国的风险投资业开始于20世纪80年代,被称为创业投资。1985年1月11日,我国第一家专营新技术风险投资的全国性金融企业——中国新技术创业投资公司在北京成立。经过近10年的发展,到90年代中期步入迅速发展阶段。这期间涌现了大批的风险投资公司和风险投资管理公司,参与投资了大量的高新技术项目和高新技术企业。到2002年,我国风险投资的资金总量创造了历史新高。但到了2003年风险资金的总量不但没有增长反而出现了下滑趋势。 到20世纪90年代,风险投资在我国经过10余年的发展,许多风险资本到了从风险企业退出实现收益的阶段,但我国证券市场发展的不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的不健全,使得这些早期投入虽已到了收获季节的资金无法及时变现,风险投资公司难以融到新的资金进行新的投资,追求的高风险高收益无法实现,造成许多风险投资公司无力进行风险投资,也不愿再进行风险投资。我国的风险投资退出机制,已成为我国风险投资发展的瓶颈。 二、风险投资常见的几种退出渠道 从风险投资的发展历程来看,目前,风险投资的变现回收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公开上市 公开上市(Initial Public Offering,简称IPO),是指风险投资的股份通过资本市场第一次向公众发行,从而实现投资回收和资本增值。 上市一般分为主板市场和二板市场。主板上市又称为第一板上市,是指风险投资公司协创业企业在股票市场上挂牌上市,从而使资金退出。二板上市又称为创业板市场,主要服务于中小企业的股票市场,其相对于主板市场而言,上市的条件比较宽松,企业进入门槛较低,比较适合于新兴的中小企业,尤其是具有增长潜力的高科技企业。 公开上市是金融市场对企业经营业绩的一种确认,这种方式不但保持了企业的独立性,而且有助于企业提高声誉、树立形象,并能为企业后续发展提供顺畅的融资渠道。 2.兼并与收购(M A,Merger And Acquisition) 兼并与收购是风险资本退出的比较常用的一种方式,是投资商通过并购的方式将自己在风险企业中的股份卖出,从而实现风险资本的退出。兼并是只有一家实力较强的公司与其它几家独立的公司合并组成的新公司,而实现较强的公司占主导地位;收购则是指企业通过证券市场购买目标公司的股份或者购买目标公司的产权从而达到控制目标公司的行为。 风险企业被兼并收购通常可以分为两种方式,即一般收购和二期收购。一般收购,是指创业者和风险投资者将风险企业完全卖给另一家公司。这种方式通常是高科技创业者不愿意接受的,因为这意味着将完全丧失独立性。而二期收购则是指风险投资者将其所持有的股份卖给另一家公司,由其继续对风险企业进行后续投资,创业者并不退出风险企业。 3.管理层收购(MBO Management Buy—outs) 管理层收购是在风险投资退出时,风险企业的管理层为了不使股份被其他公司拥有,采取主动回购风险投资家手中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公司管理层可以以个人资信做担保,或以即将收购的公司资产做担保,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资金,将股份买回,风险投资家成功退出。在风险投资的导入期和成长期,风险投资所占风险企业的股份额不是太大,比较适合采用这种途径退出。管理层收购,虽然使风险企业保持相对独立性,管理层仍持有对风险企业的控制权,避免因风险资本的退出给运营造成的震动,但是,其最终的实现,取决于管理层的收购意愿和实力。 4.清算(Write—off) 清算退出是在风险投资不成功或风险企业成长缓慢、未来收益前景不佳的情况下所采取的一种退出方式。对于风险资本家来说,一旦所投资的风险企业经营失败,就不得不采用此种方式退出。因为投资在不良企业中的资金存在一定的机会成本,与其被套牢而不能发挥作用,倒不如及时收回资金投入到下一个更有希望的项目中去。因此,清算退出虽然是迫不得已,但却是避免深陷泥潭的最佳选择。清算有三种方式:解散清算、自然清算和破产清算。 三、我国风险投资退出渠道分析 1.IP0方式退出困难 在常见的退出方式中,公开上市通常认为是最理想的退出方式。据美国风险投资业的统计,风险投资的各种退出方式的年平均投资回报率为:并购为15%,而发行股票上市为30%~60%。公开上市不仅为投资人和创业人带来丰厚的回报,而且为风险企业的后续发展创造了广阔的空间,如果条件许可大部分风险投资者都会选择上市退出。但上市退出必须有完善发达的资本市场做支撑,尤其是要具备面向中小高科技企业全面开放的二板市场,如美国的纳斯达克(NASDAQ)市场、加拿大温哥华股票交易所的创业板市场、比利时的EASDAQ市场、英国的AIM市场,以及1999年第四季度开始正式运作的香港创业板市场等。其中以美国的NASDAQ市场最为成功,约30%的美国风险投资都经由这一市场退出。较早的计算机硬件公司如苹果公司、微软公司、英特尔公司等,较近的有电子商务公司如雅虎公司、亚马逊公司等。这些成功典范使得股份上市成为风险投资家首选的资本退出方式。 我国在2004年5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通了中小企业板,但其上市标准和准入条件与主板市场一样,还未真正成为为中小企业服务的二板市场,因此很难为处于高速成长期的中小风险企业提供进入证券市场进行交易的机会。所以在我国风险企业的资产规模和盈利水平都很难达到上市要求的情况下,风险投资选择公开上市退出是不现实的,也是难以实现的。 2.风险资本股权转让退出受到限制 股权转让依赖于成熟的产权交易市场、发达的资本市场,我国产权交易市场、资本市场的不发达已经成为风险资本股权转让退出的重要障碍,导致企业并购形式单一,加大了企业并购的难度和风险。同时由于企业被并购后影响其已有的地位和声誉,可能会反对并购。 3.管理层收购是目标公司管理层利用借贷所融资本购买本公司的股份,从而改变公司的所有权结构或控制权结构,进而通过重组目标公司,实现预期收益的一种并购行为。它对明晰企业产权制度、改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 合理的公司激励机制等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在实际运作中也暴露出许多与原始设想相背离的情况,如企业管理层利用职务之便进行暗箱操作侵占国家资产问题、内部人控制问题、MBO后企业的后续发展问题等,都使人们对管理层收购在我国的实践提出质疑。 4.清算退出比例偏低 清算作为风险投资止损的一种有效手段,风险投资者应该有一个明确的认识,应摒弃我国长期以来人们只赏识成功而唾弃失败的思想,勇于面对失败,重视机会成本,在风险投资达不到预期目的时应及时止损,将损失降到最低。 通过以上的分析可以看出,每一种退出渠道都各有其优缺点。因此,不能绝对地去评判某种退出渠道的适合与不适合。作为风险投资公司,在决定退出投资时,应根据风险企业的自身特点和当时的外部环境,灵活地选择方式。 目前,在我国风险投资的退出活动还十分活跃,风险投资退出机制的不完善和不畅通已成为制约我国风险投资发展的瓶颈。风险投资作为一个亚新生事物,还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教训去发展去完善。 风险投资论文:对发展我国风险投资的几点思考 「摘 要 风险投资是一种由职业金融家向新创的、迅速发展的、有巨大竞争潜力的企业/产业(一般属于高科技性质)投入权益资本的行为。本文首先分析了风险投资的基本特征,然后阐述了我国发展风险投资的重要意义,根据当前我国风险投资发展中存在的问题,进而从资金来源,政府支持、法律保障、撤出机制四个方面提出进一步发展我国风险投资的构想。 1998年3月,在全国政协九届一次会议上,由民建中央提交的《关于尽快发展我国风险投资事业的提案》,由于立意高,份量重,被列入全国政协“一号提案”,在国内引起了较大的反响。自此,风险投资在我国开始急剧升温,同知识经济一样,在我们进入新的世纪的时候,它开始堂而皇之地登上我国经济发展的大舞台,并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一、风险投资的战略意义和作用 (一)风险投资的基本内涵 对国内大多数人来说,风险投资恐怕还是一个陌生的概念。一提起风险投资,可能会有许多人把它和股票投资、基金投资等联系在一起。的确,无论是股票投资还是基金投资都具有一定风险,因此给它们戴上风险投资的帽子似乎没有什么不妥。但是我们这里指的风险投资却有着特别的意义。 根据美国全美风险投资协会的定义,风险投资是由职业金融家投入到新兴的、迅速发展的、有巨大竞争潜力的企业中的一种权益资本的行为;根据欧洲风险投资协会的定义,风险投资是一种由专门的投资公司向具有巨大发展潜力的成长型、扩张型、重组型的未上市企业提供资金支持并辅之以管理参与的行为;联合国经济合作和发展组织24个工业发达国家在1983年召开的第二次投资方式研讨会上认为,凡是以高科技与知识为基础,生产与经营技术密集的创新产品或服务的投资,都可视为风险投资;《关于尽快发展我国风险投资事业的提案》中认为,风险投资是一种把资金投向蕴藏着失败危险的高技术及其产品的研究开发领域,旨在促进高技术成果尽快商品化,以取得高资本收益的投资行为。 就风险投资的实践来看,它主要选择未公开上市的有高增长潜力的中小型企业,尤其是创新性或高科技导向的企业,以可转换债券,优先股、认股权的方式参与企业的投资,同时参与企业的管理,使企业获得专业化的管理及充足的财务资源,促进企业快成长和实现目标。在企业发展成熟后,风险资本通过资本市场转让企业的股权获得较高的回报,风险投资不同于一般投资,有其自身的特点:继而进行新一轮投资运作。 1 高风险性,高收益性 风险投资的高风险性是与其投资对象相联系的。传统投资的对象往往是成熟的产品,具有较高的社会地位和信誉,因而风险很小。而风险的对象则是刚刚起步或还没有起步的高技术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活动,它看重的是投资对象潜在的技术能力和市场潜力,因此具有很大的不确实性即风险性。这种风险由于来源于技术风险和市场接纳风险、财务风险等风险的串联组合,因此就表现出一着不慎、满盘皆输的高风险性。在美国硅谷,有一个广为流传的所谓“大拇指定律”,即如果风险资本一年投资10家高科技创业公司,在5年左右的发展过程中,会有3家公司垮掉;另有3家停滞不前;有3家能够上市,并有不错的业绩;只有1家能够脱颖而出,迅速发展,成为一颗耀眼的明星,给投资者以巨额回报,而这家企业就成为“大拇指定律”中的“大拇指”,据统计,美国风险投资基金的投资项目中有50%左右是完全失败的,40%是不赚不赔或有微利,只有10%是大获成功。 与高风险相联系的是高收益,风险投资是一种着眼于未来的战略性投资。投资家们对于所投资项目的高风险性并非视而不见,而是因为风险背后蕴含的巨额利润即预期的高成长,高增值是其投资的动因。风险投资作为一种经济机制之所以经受很长时间考验,并没有因为高风险而衰败没落,反而愈显蓬勃发展之势,关键是其利润所带来的补偿甚至超额机制。一般来说,投资于“种子”式创立期的公司,所要求的年投资回报率在40%左右;对于成长中的公司,年回报率要求在30%左右;对于即将上市的公司,要求有20%以上的回报率。这样才能补偿风险,否则不会进行投资。投资额一般占风险企业股份的20-30%通常不进行控股,以分散投资、规避风险。风险投资家的目标毛利率为40-50%以上,税后净利润率为10%以上,期望几年后公司上市时以15倍以上的市盈率套现,获取高额回报。虽然风险投资的成功率较低,但一旦成功,一般足以弥补因为投资失败而所招致的损失,美国1996年风险投资的回报率为19.7%,英国则为42.9%.风险投资所追求的收益,一般不是体现为红利,而是在风险资本退出时的资本增值,即追求资本利得。而资本收益税又低于公司所得税,从而低税率使投资产生更大的收益。 2 风险投资大都投向高技术领域 风险投资是以冒高风险为代价来追求高收益的,传统产业无论是劳动密集型的轻、纺工业还是资金密集型的重化工业,由于其技术、工艺的成熟性和产品、市场的相对稳定,其风险相对较小,是常规资本、大量集聚的领域,因而收益也就相对稳定和平均。而高技术产业,由于其风险大,产品附加值高,因而收益也高,应合了风险投资的特点,因而成为风险投资的热点。据统计,美国1991年风险投资约37%投向计算机领域,12%用于通信领域,11%用于医疗技术,12%用于电子工业,8%用于生物技术,只有约10%用于低技术领域。 3 风险投资具有很强的参与性 与传统工业信贷只提供资金而不介入企业或项目管理的方式不同,风险投资者在向高技术企业投资的同时,也参与企业项目的经营管理,因而表现出很强的“参与性”,风险投资者一旦将资金投入高技术风险企业,它与风险企业就结成了一种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共生体,这种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关系,要求风险投资者参与风险企业全过程的管理。这对于风险投资家自身的素质要求很高,要求他不仅要有相当的高新知识,还必须掌握现代金融和管理知识,具有丰富的社会经验。 4 风险资本的低流动性 风险资本往往在风险企业创立之初时就投入,直至公司股票上市之后,因而投资期较长,通常为4-8年。美国157家由风险资本支持的企业的调查资料表明,风险投资企业平均用30个月实现收支平衡,用75个月恢复原始股本价值。正因为此,人们将风险资本称为“有耐心和勇敢”的资金。另外在风险资本最后退出时,若出口不畅,撤资将非常困难,这也使得风险投资的流动性较低。 5 风险投资有其明显的周期性。 在创始阶段,企业往往出现亏损,随着开发成功和市场的不断开拓,此时竞争者不多,产品能以高价格出售,因而可获得高额利润。当新产品进入成熟期, 生产者逐渐增多,超额利润消失,风险投资者此时要清理资产,撤出资金去从事其他新项目风险投资。 (二)发展风险投资的意义和作用 1 发展风险投资是适应世界经济发展趋势的需要 几十年来,风险投资以举世瞩目的业绩开创了美国等国家的高新技术产业,成为牵引这些国家经济、科技发展的“火车头”、“创新、创业、创造奇迹”的化身,也使世界经济发展呈现出新的特征。先进工业国家的经验告诉我们,发展高新技术及其产业是提高综合国力的关键所在,而高新技术及其产业的发展又依赖于科技风险投资事业的活力。因此中国必须加紧发展风险投资事业,使中国经济汇入世界经济潮流,参与全球范围的科技与经济竞争,否则仍会处于被动的局面。 2 发展风险投资是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需要 一个科研成果从最初构想到形成产业,一般要经过研究、开发、试点和推广四个阶段。风险投资支持的重点是开发和试点这两个阶段。通常研究与开发所需资金量的比例是1:10,开发与试点所需资金量的比例也是1:10.由于这两个阶段风险较大,收效较慢,资金需求量又较多,故银行通常不愿提供贷款,一般投资者也不愿出资支持,因此科技成果的转化迫切需要风险投资给予支持。在我国科技成果转化率十分低下,国家科技部和国家统计局提供的有关资料表明,我国每年仅专利技术就有7万多项,但专利技术的实施率只有10%左右,科技成果转化为商品并取得规模效益的比例约为10-15%,而发达国家这一比例一般为60-80%.虽然造成这一结果的原因很多,但缺乏风险资金的支持不能说不是一个重要原因。据原国家科委《科技成果转化的问题与对策》课题组所作的调查表明,在已经转化的成果中,风险投资只占2.3%,而在美国则占到50%以上。因此大力发展风险投资是加快我国科技成果转化,实现科技经济一体化的需要。 3 发展风险投资有助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长期以来,我国的投资始终体现了政府行为,而风险投资则使投资由政府行为转变为市场行为;风险投资公司必须独立承担风险,投资决策必须坚持市场导向,并善于在风险和回报之间作出优化抉择;对被投资企业的筛选体现了市场竞争和优胜劣汰的准则;不仅如此,风险投资也有利于提高全社会资源的利用效率,因为风险投资家通过综合评价,力求降低风险,取得最佳效益,这就会促进资源向优势产业流动,从而也有利于经济结构的调整。 二、风险投资在我国的发展现状及对策思考 美国是风险投资发展最早的国家,以1946年世界上第一家风险投资公司———美国研究与开发公司的成立为标志,目前已有4000多家,投资额有600多亿美元;日本在1995年7月就创立了一个风险投资市场,聚集了1800多家风险投资合同;英国是欧洲风险投资业的“领头羊”,其风险投资额占全欧风险投资总额的40—50%;法国于1998年7月拨款6亿法郎设立了“风险投资国家基金”,以色列首席科学事务所仅1995年投向高新企业的风险投资就达5亿美元。与此同时,韩国、新加坡、台湾、香港等地区也都在积极发展风险投资业。我国的风险投资始于80年代,在国家科委和银行的支持下,相继成立了中国新技术创新投资公司、中国招商技术有限公司等一批早期风险投资企业。1991年国务院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若干政策的暂行规定》中指出,可以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设立风险投资基金或创办风险投资公司,1995年和1996年则再次强调了要发展科技风险投资。最近一、二年来,特别是全国政协“一号提案”提出以来,全国各地掀起了一股发展风险投资的热潮。北京、深圳、上海、广东、西安等地区更是抓住机遇,顺应潮流,建立自己的科技风险投资业。但我们必须清楚地看到,由于各种原因,我国的风险投资业经历了十多年的孕育期,至今尚未形成气候。究其原因,起步阶段的我国风险投资业还存在着以下几个问题: 1 社会对风险投资的本质、运行和增值机制以及它对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重大作用,还缺乏正确的认识和了解。海湾战争使人们看到了高技术产业在国力竞争中的战略意义,但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壮大离不开风险投资的强大支撑尚未被人们普遍认同。观念的更新才能产生行为的创新,否则就谈不上对风险投资的理解和支持。 2 资本弱小,资金来源单一。目前我国风险资本的主要来源仍是财政科技拨款和银行科技开发贷款,投资主体单一。面对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须高投入,有高风险、区区本金,捉襟见肘,如1990年,我国科技成果转化约需要1257.3亿元,而实际投入只有188.49亿元,加之市场环境制约,三五年下来,大多步履艰难。 3 缺乏相应的法律、法规、政策税收环境。由于风险投资还属新生事物,过去在制定《公司法》、《合伙企业法》和《专利法》等法规时,尚未考虑到风险投资的运作特点,因而现行有关法律与政策在许多方面不仅未能给风险投资提供必要的法律保障,有时反而构成法律与政策的障碍,例如《公司法》中关于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的规定:“以工业产权专有技术作价不能超过公司注册资本的20%”,这明显不符合风险投资的现实情况,若能将这一比例提高至50%,则更能调动科技人员介入科技进入产业化阶段的积极性。 4 我国的资本市场由于种种原因还十分薄弱,不仅缺乏健全的产权交易市场和股票交易市场,而且风险投资企业上市发行股票也较为困难,从而使得风险投资的资本退出机制难以建立起来,即便是成功的投资也很难做到高额收回。资本金实力弱,后续投资无以为继,这种状况显然对风险投资的良性循环造成了极大的困难。 5 缺少既有相应科技知识、管理经验,又懂金融的复合型风险投资人才。 针对上述问题,我国在发展风险投资中应尽快制定出有关法规和优惠政策,使之健康发展。具体对策是: 1 拓宽资金来源,实行投资主体多元化,努力使民有资本在风险投资中扮演重要角色。 我国在解决风险资金补缺难题时,必须广开投资渠道:原有的政府科技投资仍需保持和增加,特别要发挥政府投资的主导产业的作用及对其他投资主体的市场导向作用;原有的银行科技贷款仍要继续向企业发放,使之成为风险资本的一个相对稳定的来源;企业特别是大中型企业和企业集团要高瞻远瞩的大胆投入,逐渐使企业投资成为风险资本的一个重要来源;采取切实措施,创造条件,吸引总量达6万亿的民有资本流向风险投资企业,使民有资本成为中国风险投资的主要来源;要充分利用香港及其他国际金融市场,加大创业投资领域吸引外资工作的力度,大力发展外资、中外合资创业基金,使外资成为风险投资的重要来源。 2 制定有利于风险投资的财政、税收和金融政策。 风险投 资的迅速发展与政府的支持是分不开的。世界各国和地区为了鼓励风险投资业的发展,都制定了一些税收优惠政策,如美国政府为鼓励风险资本的发展,将长期资本利得税率由49%降低到10%左右,使风险投资迅猛增加。台湾1983年颁布“风险资本条例”,公司投资于风险投资事业者,其投资收益免予计征当年所得税。新加坡政府规定,风险投资最初5—10年完全免税。我国也应该研究制定支持风险投资的财政税收政策,同时,要对风险投资贷款实行优惠利率,积极探索建立风险投资补偿机制,如发行高科技债券,设立高科技发展风险基金,推出高科技企业股票上市等。 3 加强风险投资的立法工作,使风险投资获得法律上的保证 风险投资涉及到向社会公众筹资和向风险投资企业投资两个阶段的行为,牵涉到较为复杂的关系,加上它本身的高风险性质,这就要求为它的运行建立一个完备的法律构架。目前我国还缺少有关风险投资企业和风险投资基金等方面的法律,因此,必须要加强风险投资的立法工作,研究制定完整的风险资本市场法和监管法规,并颁布与此相配套的政策措施,确认对风险投资企业的税收优惠,财政补贴和信用担保制度,保护外债和民营资本的合法权益,为风险投资的正常运作提供法律保障。 4 进一步健全我国的资本市场,以确保风险资本“进得来,出得去”。风险投资主要是以股份形式投资的,它要求产权清晰,确保利益。证券投资是风险投资运行的基础,它既是资金市场,也是产权市场,为确保公平交易,维护市场秩序,政府要制定法规予以保证。另外风险投资作为一种中长期投资,其价值实现的主要途径也是最佳途径是实现公司上市,因此应适当放宽高新技术企业上市条件;设立第二板股票市场和场外市场,以建立有效的风险投资退出机制。 北京市经济管理干部学院,中国人民银行清算总中心·贾辉艳 冯烨 风险投资论文:讨论风险投资中的委托机构 摘要本文对委托理论的演进过程和新进发展进行综合评述,并结合风险投资的委托关系研究状况,提出了从风险角度等方面对风险投资深入研究的一些启示。 关键词委托理论风险投资启示 一、委托理论的发展和主要观点 国外的研究状况 美国等由于发展风险投资历史较长,效果显着,即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又对风险投资中的委托进行了多角度的研究,形成理论与实践的良性互动。凯伯和谢恩曾提出了一个风险企业与风险投资企业关系的合作博弈模型,但在模型中未考虑到风险企业与风险投资企业之间的分工属性问题。L.吉本斯在《博弈论基础》中对以知识和创新能力为基础的风险企业与风险投资企业之间的合作博弈模型从信号博弈方面进行了模型构建和分析。Gompers在其博士论文《理论、结构和风险投资模式》中认为:一方面,风险企业经营团队的能力和努力对风险企业的成功至关重要,设计合理的机制可以使风险企业经营团队的回主要取决于风险企业上市或被兼并收购时的股票价值,从而将风险企业经营团队的利益与风险投资企业的利益紧紧地“绑”在一起;另一方面,风险企业经营团队在运营企业过程中可能会为了获得更多的个人好处而采取机会主义行为,这将严重损害风险投资企业的利益,因此有必要在合同中将一部分控制权配置给风险投资企业以提高投资效率,即通过设计合适的金融工具作为筛选和激励的有效手段。另外,萨尔曼、勒纳、J.lerner和RodneyClark等也对风险投资中的委托关系进行了实证性研究。 国内研究状况 国内学者已开始吸收委托理论的成果并已取得一定的研究成果。姚佐文在《风险资本家与风险企业家之间的控制权分配和转移》中指出,风险投资中的控制权分配直接影响企业的价值以及风险投资企业与风险企业经营团队的个人利益,并通过模型分析了风险投资合同中控制权的分配和转移,认为控制权尤其是剩余控制权是一种“状态依存权”,并且剩余控制权和剩余索取权是可分离的,且不必完全对应。黄美龙在《美国风险投资治理机制及借鉴-基于委托理论的分析》中,具体地分析了风险投资中的有限合伙制和风险企业的治理机制,并比较分析了股份公司、有限合伙制和风险企业治理机制的异同。认为政府作为我国风险投资主体,极轻易导致逆向选择问题和道德风险问题,要促进我国风险投资健康发展,必须改变我国风险投资主体为民间机构或个人,并建立一套完整有效的公司治理机制。张帏和姜彦福在《风险企业中的所有权和控制权配置研究》中指出,“所有权必须与控制权相匹配”的原则并不能很好地解释风险企业中的实际现象。基于风险投资的特点和风险企业经营团队人力资本特性,利用Tirole模型分析了风险企业经常难以获得风险投资的原因,并引入连续控制权变量,对此模型进行拓展,导出风险企业为了获得风险投资所必须放弃的控制权的均衡解,在此基础上分析了风险企业融资时经营团队所拥有的非人力资产数量、运营企业时的个人非货币收益大小、经营团队声誉好坏等重要因素对风险企业中控制权配置的影响,认为:从静态来看,风险企业经营团队控制权随所拥有的非人力资产的增加而递增、随运营企业的个人非货币收益增加而递减;从动态角度分析,随着风险企业经营团队人力资本逐步转化为企业的实际资产,其必须放弃的控制权将相应减少。同时,进一步分析了风险企业中所有权与控制权配置特征及其原因,提出风险投资中采取的治理机制应当是非凡的相机治理机制,即根据风险企业的实际发展绩效和运营状况以及风险企业经营团队的能力是否适应企业的发展要求而配置控制权。田增瑞在《创业资本在不对称信息下博弈的委托分析》中提出,在投资者和风险投资企业之间,风险投资企业应承担无限责任,并应建立信誉机制,风险投资企业和企业之间应签订可转换优先股的契约,以转移风险。南立新和倪正东在《中国风险投资企业与创业者之间的委托问题及解决方案》中,通过对大量的实际考察,认为委托的主要问题表现为:签约前隐藏信息和约后隐藏行动,提出的具体解决办法是:进行尽职调查;投资协议制约;分阶段投资等。另外,俞以平和张东生等人对风险的控制和激励也进行了研究。 二、一些启示 根据委托理论的发展,结合国内外风险投资的委托关系研究现状,本文认为对风险投资的研究如从以下几方面着手,则更好地分析风险投资委托关系的特点: 从风险和分担的角度来研究风险投资的委托关系 国内外研究主要是借鉴委托理论关于在所有权和控制权分离下的委托关系,从人的风险控制及激励机制等方面进行研究,内容集中于风险投资企业与风险企业之间的委托关系,局限于所有权和控制权的配置、人的激励约束机制和如何通过投资前的尽职调查来消除和减少信息不对称问题等方面,却忽视了风险投资高风险特性下的委托关系形成和维系机理,缺乏对风险投资整体运作模式的系统分析,非凡是对风险投资的整个委托关系中的风险问题这根主线的作用,这样,对风险投资中委托关系的研究不能区别于一般产业投资过程中的委托关系,对实践缺乏相应的指导作用,因此,从风险投资的风险和分担角度出发,有助于将风险投资委托关系形成的前提即对高风险的逐级和分担,与利益主体在关系过程中风险控制与激励相结合,较为完整和系统的解释风险投资的委托关系特点对风险投资运行效率的作用,抓住了风险投资委托关系的实质,明确了各利益主体的角色定位问题。 研究的范围和对象 从风险和分担角度研究风险投资的委托关系问题,应看到风险的逐级转移和释放是一个完整的链式结构,因而,研究的范围应将投资者到风险企业的风险过程纳入研究,侧重于A级和B级各自的关系特点,以及与整个关系链条的关系的研究,以阐述风险投资委托关系的特点。从研究对象上而言,为适应风险、分担及提高投资效率的需要,各利益主体所采取的不同组织结构形式及相互作用关系来适应风险的转移和分担的过程,说明了对风险效率的改善和提高具有不同的作用机理。所以,研究的范围和对象应是投资者、风险投资企业到风险企业的完整关系链,个体对象是投资者、风险投资企业和风险企业,这样,为风险投资的委托关系提供了明晰的研究载体。 研究方法 国内外学者们对风险投资的委托关系的研究已取得一定的成果,但由于国外的发展环境与我国有较大的差异,国内发展风险投资事业也远晚于国外发达国家,涉及风险投资的相关资料数据较难以获得,因而,国外纯理论的研究不一定完全适应我国的具体制度环境,实践的经验通过运作比较的方式给予我们启发,所以,在系统对风险投资的委托关系研究中,可考虑在借鉴前人成果的基础上,通过规范研究与实证研究,定性与定量想结合的方式,采用一定的调查、 统计等方法,并结合自身的风险投资实践,在研究风险投资委托关系的共性下,运用案例研究的方法来说明我国风险投资中的委托关系特征及关系的行为过程。 研究内容的扩展 1、在考虑风险条件下,将投资者、风险投资企业和风险企业这三个“黑箱”打开,对风险的效率传递机制问题及各种委托关系路径下的激励约束机制等问题进行深入而系统的研究。 2、研究风险投资效率与委托的风险效率相关性。委托理论在风险投资中的运用和研究,是企业内资本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条件的拓展,应层级委托关系的效率对风险投资投资效率的影响因素,以及不同委托关系路径下效率问题。 3、对委托人和多人进行探索性研究。我国风险投资市场的政府主导型风险投资企业也可能出现“委托人缺位”、“激励机制缺位”等问题,对风险分担的影响将决定风险效率的传递机制问题。多人可能是在一定区域内的关联产业内企业,或是具有产业链关系企业,或是企业内部治理过程中团队成员的分别选择问题,其相互作用机理,关系效率及相互监督成本等系列问题,及可能存在的“人缺位”问题等,有着积极的实践意义。 风险投资论文:论风险投资中的委托机构 摘要本文对委托理论的演进过程和新进发展进行综合评述,并结合风险投资的委托关系研究状况,提出了从风险角度等方面对风险投资深入研究的一些启示。 关键词委托理论风险投资启示 一、委托理论的发展和主要观点 国外的研究状况 美国等由于发展风险投资历史较长,效果显着,即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又对风险投资中的委托进行了多角度的研究,形成理论与实践的良性互动。凯伯和谢恩曾提出了一个风险企业与风险投资企业关系的合作博弈模型,但在模型中未考虑到风险企业与风险投资企业之间的分工属性问题。L.吉本斯在《博弈论基础》中对以知识和创新能力为基础的风险企业与风险投资企业之间的合作博弈模型从信号博弈方面进行了模型构建和分析。Gompers在其博士论文《理论、结构和风险投资模式》中认为:一方面,风险企业经营团队的能力和努力对风险企业的成功至关重要,设计合理的机制可以使风险企业经营团队的回主要取决于风险企业上市或被兼并收购时的股票价值,从而将风险企业经营团队的利益与风险投资企业的利益紧紧地“绑”在一起;另一方面,风险企业经营团队在运营企业过程中可能会为了获得更多的个人好处而采取机会主义行为,这将严重损害风险投资企业的利益,因此有必要在合同中将一部分控制权配置给风险投资企业以提高投资效率,即通过设计合适的金融工具作为筛选和激励的有效手段。另外,萨尔曼、勒纳、J.lerner和RodneyClark等也对风险投资中的委托关系进行了实证性研究。 国内研究状况 国内学者已开始吸收委托理论的成果并已取得一定的研究成果。姚佐文在《风险资本家与风险企业家之间的控制权分配和转移》中指出,风险投资中的控制权分配直接影响企业的价值以及风险投资企业与风险企业经营团队的个人利益,并通过模型分析了风险投资合同中控制权的分配和转移,认为控制权尤其是剩余控制权是一种“状态依存权”,并且剩余控制权和剩余索取权是可分离的,且不必完全对应。黄美龙在《美国风险投资治理机制及借鉴-基于委托理论的分析》中,具体地分析了风险投资中的有限合伙制和风险企业的治理机制,并比较分析了股份公司、有限合伙制和风险企业治理机制的异同。认为政府作为我国风险投资主体,极轻易导致逆向选择问题和道德风险问题,要促进我国风险投资健康发展,必须改变我国风险投资主体为民间机构或个人,并建立一套完整有效的公司治理机制。张帏和姜彦福在《风险企业中的所有权和控制权配置研究》中指出,“所有权必须与控制权相匹配”的原则并不能很好地解释风险企业中的实际现象。基于风险投资的特点和风险企业经营团队人力资本特性,利用Tirole模型分析了风险企业经常难以获得风险投资的原因,并引入连续控制权变量,对此模型进行拓展,导出风险企业为了获得风险投资所必须放弃的控制权的均衡解,在此基础上分析了风险企业融资时经营团队所拥有的非人力资产数量、运营企业时的个人非货币收益大小、经营团队声誉好坏等重要因素对风险企业中控制权配置的影响,认为:从静态来看,风险企业经营团队控制权随所拥有的非人力资产的增加而递增、随运营企业的个人非货币收益增加而递减;从动态角度分析,随着风险企业经营团队人力资本逐步转化为企业的实际资产,其必须放弃的控制权将相应减少。同时,进一步分析了风险企业中所有权与控制权配置特征及其原因,提出风险投资中采取的治理机制应当是非凡的相机治理机制,即根据风险企业的实际发展绩效和运营状况以及风险企业经营团队的能力是否适应企业的发展要求而配置控制权。田增瑞在《创业资本在不对称信息下博弈的委托分析》中提出,在投资者和风险投资企业之间,风险投资企业应承担无限责任,并应建立信誉机制,风险投资企业和企业之间应签订可转换优先股的契约,以转移风险。南立新和倪正东在《中国风险投资企业与创业者之间的委托问题及解决方案》中,通过对大量的实际考察,认为委托的主要问题表现为:签约前隐藏信息和约后隐藏行动,提出的具体解决办法是:进行尽职调查;投资协议制约;分阶段投资等。另外,俞以平和张东生等人对风险的控制和激励也进行了研究。 二、一些启示 根据委托理论的发展,结合国内外风险投资的委托关系研究现状,本文认为对风险投资的研究如从以下几方面着手,则更好地分析风险投资委托关系的特点: 从风险和分担的角度来研究风险投资的委托关系 国内外研究主要是借鉴委托理论关于在所有权和控制权分离下的委托关系,从人的风险控制及激励机制等方面进行研究,内容集中于风险投资企业与风险企业之间的委托关系,局限于所有权和控制权的配置、人的激励约束机制和如何通过投资前的尽职调查来消除和减少信息不对称问题等方面,却忽视了风险投资高风险特性下的委托关系形成和维系机理,缺乏对风险投资整体运作模式的系统分析,非凡是对风险投资的整个委托关系中的风险问题这根主线的作用,这样,对风险投资中委托关系的研究不能区别于一般产业投资过程中的委托关系,对实践缺乏相应的指导作用,因此,从风险投资的风险和分担角度出发,有助于将风险投资委托关系形成的前提即对高风险的逐级和分担,与利益主体在关系过程中风险控制与激励相结合,较为完整和系统的解释风险投资的委托关系特点对风险投资运行效率的作用,抓住了风险投资委托关系的实质,明确了各利益主体的角色定位问题。 研究的范围和对象 从风险和分担角度研究风险投资的委托关系问题,应看到风险的逐级转移和释放是一个完整的链式结构,因而,研究的范围应将投资者到风险企业的风险过程纳入研究,侧重于A级和B级各自的关系特点,以及与整个关系链条的关系的研究,以阐述风险投资委托关系的特点。从研究对象上而言,为适应风险、分担及提高投资效率的需要,各利益主体所采取的不同组织结构形式及相互作用关系来适应风险的转移和分担的过程,说明了对风险效率的改善和提高具有不同的作用机理。所以,研究的范围和对象应是投资者、风险投资企业到风险企业的完整关系链,个体对象是投资者、风险投资企业和风险企业,这样,为风险投资的委托关系提供了明晰的研究载体。 研究方法 国内外学者们对风险投资的委托关系的研究已取得一定的成果,但由于国外的发展环境与我国有较大的差异,国内发展风险投资事业也远晚于国外发达国家,涉及风险投资的相关资料数据较难以获得,因而,国外纯理论的研究不一定完全适应我国的具体制度环境,实践的经验通过运作比较的方式给予我们启发,所以,在系统对风险投资的委托关系研究中,可考虑在借鉴前人成果的基础上,通过规范研究与实证研究,定性与定量想结合的方式,采用一定的调查、 统计等方法,并结合自身的风险投资实践,在研究风险投资委托关系的共性下,运用案例研究的方法来说明我国风险投资中的委托关系特征及关系的行为过程。 研究内容的扩展 1、在考虑风险条件下,将投资者、风险投资企业和风险企业这三个“黑箱”打开,对风险的效率传递机制问题及各种委托关系路径下的激励约束机制等问题进行深入而系统的研究。 2、研究风险投资效率与委托的风险效率相关性。委托理论在风险投资中的运用和研究,是企业内资本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条件的拓展,应层级委托关系的效率对风险投资投资效率的影响因素,以及不同委托关系路径下效率问题。 3、对委托人和多人进行探索性研究。我国风险投资市场的政府主导型风险投资企业也可能出现“委托人缺位”、“激励机制缺位”等问题,对风险分担的影响将决定风险效率的传递机制问题。多人可能是在一定区域内的关联产业内企业,或是具有产业链关系企业,或是企业内部治理过程中团队成员的分别选择问题,其相互作用机理,关系效率及相互监督成本等系列问题,及可能存在的“人缺位”问题等,有着积极的实践意义。 风险投资论文:风险投资及可转换证券联系探讨 一、风险投资 风险投资者是私募股权基金的一种,这种资本通常提供给处于发展早期或是处于高成长期的未上市公司。对于未上市公司的股权来说,交易并不容易实现,所以风险投资的退出通常通过公司的整体出售或者IPO来实现,因此风险投资者在退出之前会一直持有公司的股权,他们对自身权益的保护就体现在融资合同之中。比如说,风险投资者不会一次性向公司大量注资,而是会分阶段将资金注入。一旦公司的项目开展不顺利,风险投资者保留着不再继续注资的权利。然而,另一方面,风险投资者向企业家提供的不只是资金,同时提供的还有管理公司的经验,以及帮助公司寻找专业人才,联系上下游客户等等。 二、可转换证券 与债务融资,特别是银行贷款不同的是,风险投资通常选择的融资工具都是股权或者带有股权性质的可转换证券,这样,风险投资者可以从公司的成长中获得更多的收益。相对的,债券工具只能归还本金并提供固定的利息收入。从世界范围来讲,在风险投资中使用最多的就是可转换优先股。根据StevenKaplan和PerStromberg在2003年的研究,213个融资案例中,有204个使用了可转换优先股。当然,可转换优先股有时候会和其他的融资工具共同使用。尽管如此,单独使用可转换优先股的案例也达到了170个,占总数的80%左右。当然,正式的融资合同中会特别明确控制权的分配,也就是谁对公司的决策拥有决定权,而这种分配通常是与公司的发展状况相关的。这意味着,风险投资者和企业家都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影响公司的业绩,但是这种影响无法具体写入合同中。 1、可转换优先股 风险投资者在将资金投入公司后,得到的就是可转换优先股作为未来从公司中获得收益的凭证。这是一种复杂的金融工具,所以在解释这一工具之前,我们会先看看优先股的工作原理。在欧美国家,优先股是一种普遍存在的金融工具,代表着投资者在公司中的权益。优先股在某种程度上具有债权的特征,但是从法律角度讲,它还是一种股权。优先股的持有者每年会得到固定的股息,这点与债权很像;但是这种股息的支付并不能得到保障,公司如果不支付股息也不会被认为是违约行为。而优先股之所以被称作优先股,是因为优先股的持有者会在普通股之前得到股息,但是债权人还是会在优先股之前得到利息支付。 通常情况下,优先股并没有投票权,但是在风险投资中,风险投资者的优先股不仅拥有投票权,而且还拥有其他的权利,比如说以特定价格收回资金的赎回权。可转换优先股在优先股的基础上,还拥有将优先股转换为一定数量普通股的权利。在股权价格高于转换价格的时候,将优先股转换为普通股能够为风险投资者带来更多的货币收益,也就是进一步享受公司发展带来的好处。另一方面,如果公司发展不顺利发生清算,可转换优先股在公司清算的时候可以优先于普通股得到清算金额,因此可以提供一定的下跌保护。 2、可转换债券 可转换证券中,还包括可转换债券,也就是可以转换为普通股的债券。不过,可转换债券在风险投资中的使用并不常见。根据Noddings和Christoph在2000年的统计,在交易的可转换优先股中,只有13%拥有BBB也就是投资级以上级的评级。发行可转换优先股的公司,超过50%的公司市值在10亿美元以下。这些公司规模小,又没有信贷记录,因此债务违约风险很大,所以可转换债券并不适合作为风险投资的融资工具。 三、可转换证券的激励属性 风险投资者对于所投资的公司会起到很积极的作用,包括提供发展建议和参与管理。可以说,风险投资者和企业家都会对公司的成功产生巨大影响。经济学家把那些可能带来更大收益,但是需要花费时间和精力的行动或者决策称为“努力”。尽管公司的盈利还会受到公司外界因素的影响,比如说经济环境的变化以及竞争对手的策略,但不可否认的是,风险投资者和企业家付出的努力越多,公司就越有可能产生更多的收益,换个角度说,就是产生低收益的可能性越小。但是,不管是谁,付出努力都是存在成本的。金融工具要提供合适的激励措施。理想情况下,双方可以在合同中规定各自最优的努力程度,并对不足的努力进行惩罚。但是,实际的情况是,没有办法准确的度量每个人付出了多少努力。比如说,我们很难界定企业家是否在研发新药或是药物试验中使用了他的智慧和创造力。法庭也无法断定一方付出了多少努力,相对的,法庭可以判断的是,公司产生了多少收入———比如息税前收入(EBIT)计算。所以投资合同的签订是依据未来的公司收入而不是双方的努力程度。因此,合同中要考虑的问题是双方如何分配公司的收入,才可以产生足够的激励去实施合适的努力程度。一般来说,一方在公司中拥有的股份越多,他在未来能从公司分到的货币收益就越多,因此就会越努力。极端的情况下,如果公司的利润由一个人完全拥有,那么他就会持续的付出努力,直到努力产生的边际收益等于努力的边际成本为止。同理,如果和别人分享公司的利润,努力的程度会有所下降,直到努力不能增加收益为止。一种利润分配方式如果可以最大化扣除努力成本之后的净收益,这种分配方式就是最优的。假如最优的分配方式是50—50,那么投资者和企业家可以各自持有50%的普通股。如果只考虑努力的因素而忽略其他的因素,那么对普通股的分配都可以实现最优的激励。 现实的情况是,风险投资者不仅仅付出了努力,他还付出了资金,资金是要求回报的。风险投资者之所以会将资金注入公司,是因为他们认为,或者说他们期待在未来从公司中得到回报,这笔回报,在经过风险调整后至少不应该少于将这笔钱投到其他资产中获得的收益。特别是当投资的金额相对公司规模来说比较大的时候,投资者会要求未来的收益按照60—40分配,而不是导致最优努力的50—50分配。这种分配方式就扭曲了最优的激励,企业家会大幅减少他的努力,公司没有实现最大价值。可转换证券的使用可以在保证风险投资者投资成本的同时,保持对企业家的激励。具体说,公司在好的情况下有货币收益1000万,坏的情况下400万。企业家可以选择努力或是不努力。按照初始的50—50分配方式,企业家努力的话会得到500万,不努力会得到200万。 也就是说努力可以让他多得300万,她就会选择努力。现在,同时减少企业家在两种情况下的收益,比如分别减少到0和300万。这时选择努力仍然会让他多得到300万,在风险投资者投资金额较大的时候仍然可以保持对企业家的激励。对应的股权结构就是,企业家持有30%的普通股,而风险投资者持有70%的可转换优先股。优先股的使用可以保障风险投资者在公司状况不好的时候得到全部或大部分的收益,来弥补投资成本。这里有两点需要说明。首先,可转换证券的使用仅仅会在投资金额相对较大的时候使用。否则,实现引导激励以及弥补投资成本这两个目标,使用普通股也可以完成。“天使投资”就是如此,其投资金额比风险投资少,并且通常使用普通股。其次,如果投资金额过大,夸张点讲,企业家完全没有资金,风险投资者要出全部的资金。这时候即便使用可转换证券也不能实现上述的两个目标。最可能的结果是不发生交易,或者等到企业家累积到一定的财富或公司发展到一定 程度再进行融资。 四、可转换优先股能够防范企业家粉饰业绩 风险投资的一个重要的特征是资本的分阶段注入,一般要求公司在预定的阶段内完成设定的目标,才会得到下一个轮次的融资。所谓设定的目标,通常包括设计的最终完成,产品的投产,公司首次实现盈利,申请专利成功,等等。如果目标实现,新的资金会注入公司;反之,风险投资者保有随时放弃公司的权利。他们可能发起赎回,也可能简单的维持现状,只是不再向公司注入资金。对企业家来说,风险投资者威胁要退出会让他们更加努力,尽可能地成功实现预定目标。这是好的方面,不好的方面在于,企业家有可能为了得到新一轮的融资而进行财务造假,粉饰业绩。企业家可以简单的操纵公司的短期财务数据。为了得到融资,他们可能会选择增加短期收益而降低长期收益的行动,他们可能为了满足现阶段的要求而设计一种原型,而这种原型看上去很好,但是由于成本太高根本不可能大规模生产。这种粉饰业绩的行为降低了分阶段投资的好处,因为风险投资者决策需要的信息受到了噪音的干扰,或者说得到的根本就是错误的信息,以此得到的投资决策一定不是有效率的。 对这个问题进行了研究之后,FrancescaCornelli和OvedYosha提出经过设计的可转换优先股可以缓解企业家粉饰业绩的现象。他们认为,将优先股转换为普通股的权利是制约粉饰业绩现象的重点。风险投资者需要在下一轮融资之前决定是否将优先股转换为普通股,决定的依据就是公司的短期业绩,他们只有在短期业绩良好的时候才会选择转换。而企业家的粉饰业绩,会让短期业绩看起来“更好”,这增加了投资者进行转换的可能性。如果转换价格很低,风险投资者会得到大量的股权,再加上新一轮融资的稀释,企业家的股权比例会大幅下降,这是企业家所不愿看到的。所以可转换优先股的存在使得粉饰业绩行为的吸引力大大减少。 五、可转换证券与退出决策 退出是风险投资周期中的重要环节,风险投资者在这个环节实现收益,回笼资金并开始新的投资。成功的退出一般有两种,被收购或者上市(IPO)。在美国,超过一半的公司都是以收购作为退出的手段只有少数非常成功的公司可以实现IPO,比如苹果、微软、谷歌、亚马逊、雅虎等。这两种不同的退出方式产生的影响在于货币收益的分配方式不同。可转换优先股除了提供激励以及保护投资成本之外,还会在IPO的时候自动进行转换,但是收购的时候则不会。Kaplan和Stromberg的研究表明,这种自动转换条款在95%的融资轮次中存在。ThomasHellmann建立模型分析了投资退出的问题。模型中,投资者和企业家对未来的潜在盈利能力做出判断后,就要决定如何退出:立即出售公司还是保持独立寻求IPO的机会。保持独立存在风险,有可能成功实现高估值的IPO(估值达到1000万),也有可能失败一无所有。如果现阶段出售,公司的估值就没有IPO高,可能只有600万,这没有风险,可以立即实现。如果公司保持独立,就需要企业家和投资者继续付出努力,而这要求投资合同给予双方合适的激励;如果出售公司,则不需要继续付出努力。 在收购价格低的时候,IPO应该是最优选择。这时风险投资者不进行转换,因此可以得到收购产生的绝大多数的收益,企业家几乎得不到收益。因此企业家会做出有效选择IPO。而在收购价格高的时候,风险投资者会选择转换。双方会按照比例分配出售公司的收益,在收购价格超过IPO价格时,双方也会做出有效的选择———收购退出。总之,可转换优先股的优先股特性以及可转换特征能够保证公司实现有效的退出。与现金流分配联系的是控制权的分配。Hellman指出,就退出的控制权而言,公司变好的时候由企业家控制,公司变坏的时候由投资者控制。风险投资者的控制权主要体现在持有的优先股上,他们同时拥有投票权和优先的清算权。而优先股的转换意味着风险投资者放弃了自己一部分的控制权,只拥有普通股的投票权。Kaplan和Stromberg也得到过类似的结论,他们发现,在公司的息税前收入(EBIT)下降到一定指标以下,投资者会得到更多的控制权。 六、中国没有使用可转换优先股的原因 可转换证券在全球的风险投资中都被广泛的使用,尽管由于法律和习俗的问题,在一些国家它具有不同的形式,但是这些不同的金融工具都反映了相同的特点。可是,为什么在我国没有使用类似的金融工具呢?本文认为,主要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是法律原因。我国的公司法规定,要同股同权,即所有的股东的每一股股票的权利是相同的。因此像优先股这种具有优先清算权的股票与普通股的权利不同,是不被认可的。而使用可转换债券又会给公司带来很大的现金流压力,如前所述,并不适合作为融资工具。可转换优先股的广泛使用首先需要对于优先股的认可。对于在香港和美国上市的中国公司来说,一旦建立了离岸构架,就可以使用可转换优先股。几乎所有的这些公司都是使用可转换优先股融资的。二是行政原因。即便有可能使用了可转换债券,也忽略了利息的支付,只为了未来的转股。我国对未上市公司和拟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变更非常敏感。证监会最新的要求是提出上市申请之前的一年内不能发生重大股权变更,负责相应股权将面临上市之后锁定三年的结果。而股权变更本身也需要很长的审批周期,在工商,税务,商务等部门的审批时间加起来要4—6个月。长时间的等待可能会错过好的市场环境,因此为了实现普通股的转换而付出时间的代价并不能被风险投资者接受。 可转换优先股是风险投资者中广泛使用的金融工具。随着我国的风险投资行业不断发展,我们在投资工具方面也将逐渐与世界接轨。了解和认识可转换优先股的特性和作用,推广其在中国风险投资领域的使用,对于风险投资行业的发展,会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 风险投资论文:风险投资对科技革新的影响研究 引言 中国风险投资业在经历了20世纪90年代的起步发展后,于2002年左右达到历史最高峰,近年来依然保持着良好的发展势头。 1995年中国风险资本总量仅为51.3亿元,到2006年已经增长为663.8亿。 1995年全国共有风险投资机构27家,到2006年已增加到345家。无论从风险资本量还是风险机构数来看,都增长了10倍以上。中国风险投资业蓬勃发展,一方面得益于中国经济的独领风骚,另一方面得益于高科技产业特别是互联网产业的崛起,同时中国政府也是巨大的推动力之一。大家都相信一个观点,即风险投资能促进高科技的发展,进而实现新经济的辉煌。美国已经树立起了这样一个榜样,于是各国政府不遗余力、争先恐后地大力推进本国风险投资业的发展。但是中国风险投资业发展的历史很短,因此单单从样本容量上讲这些研究的计量结果就是很值得怀疑的。 本文第一次采用中国分省数据进行研究,克服了样本不足的限制,得出在省际水平上风险投资对地方技术创新有促进作用的结论。有关风险投资对技术创新作用的经验研究开始于Kortum and Lerner(1998,2000),他们利用美国数据在产业层次上证明了风险投资对专利有正影响[1,2]。 紧接着,Tykvova(2000)利用德国数据也证实在产业层次上存在同样的效应[3]。真正进行分区域研究的文献直到2004年才出现,Romain and Potterie(2004)选取16个OECD国家1990-2001年的数据为样本,研究结果表明:风险资本的累积对全要素生产率(TFP)有显着的正影响,并且这种影响较稳定,同时风险资本的强度对R D的效果也存在正影响[4]。针对中国市场的研究由于数据的局限基本上都是采用总量数据进行计量。如杨正兵(2004)和程昆等(2006)都利用中国不到10年的时间序列进行回归,尽管其结论显示风险投资对技术创新有正向作用,但由于时间序列太短回归结果无法检验,因此结论的可信度不高[5,6]。 万坤扬和袁利金(2006)对1994-2003年中国风险资本量与专利量进行了单位根检验和协整性检验,结论显示风险投资与技术创新之间存在协整关系。但这也同样面临着样本数不足的问题,比如利用eviews软件进行单位根检验其样本数最低要求为20,因此用10年时间序列得出的结论可能是不准确的[7]。综上所述,国内研究采用的都是总量时间序列数据,普遍存在样本量不足的问题,其计量的后果就是结论难以检验。在短期内这一问题是不能克服的,因此只能采用其他形式的数据。中国作为一个大国,进行分区域研究是一个可行的方向。但是国际学术界普遍采用的面板数据在中国无法获得。 目前只有中国科技部的调查数据比较权威全面,但其分区域数据只有3年,并且每年的样本并不完全一致。这使得我们无法进行面板数据研究。因此本文第一次使用横截面和混合横截面数据方法进行研究,克服了国内研究普遍存在的样本不足问题,得出了可信的研究结论。 1模型采用及数据处理 1.1模型的建立 在别人研究的基础上,本文的基本模型设定如下:logP=β0+β1logRD+β2logVC+u其中P代表专利,RD代表研发支出,VC代表风险投资,u代表残差。由于该模型采用的是对数形式,从计量结果上讲,与采用Kortum and Lerner(1998,2000) 、Tykvova (2000)和Romain and Pot-terie (2004)模型本质上是一样的,唯一的区别在于常数项的变化,不影响计量本身的有效性和检验。 1.2样本描述 本文采用两个样本:一个横截面和一个混合横截面。横截面样本包含了2005年全国27个省市的各个变量数据。混合横截面样本包含了2003、2004、2005三年的数据,共有60多个样本观测值。本文风险投资数据来自于科技部研究中心,专利数据来源于国家专利局,RD数据来源于全国科技经费投入统计公报和中国科技统计年鉴。数据覆盖了全国31个省市中的27个(缺失数据省份为广西、海南、西藏、青海),具有广泛的代表性。 1.2.1横截面样本 表1横截面样本中各变量的描述性统计 1.2.2混合横截面样本 2003年,科技部的调查数据提供了14个省市的风险资本量和17个省市的风险机构数,其中重合省市12个。为了避免剔除非重合省市观测,从而最大限度地利用已有数据,我们分别以风险资本量和风险机构数为变量构建了两个混合横截面,前者命名为混合横截面A,样本数为60;后者命名为混合横截面B,样本数为63。混合横截面A包含了2005年的27个观测值,2004年的19个观测值和2003年的14个观测值。由于3年的货币数据都是名义值,为保证不同年份之间的可比性,我们采用实际值,即2004年和2003年RD支出和风险资本量都根据固定资产投资价格指数调整为2005年值。混合横截面B包含了2005年的27个观测值,2004年的19个观测值和2003年的17个观测值。 2004年和2003年RD支出根据固定资产投资价格指数调整为2005年值。 2计量结果 2.1横截面回归 利用2005年中国27个省市的横截面数据进行OLS回归,结果如表4。回归显示,风险投资对专利存在显着的正影响。一地区风险资本量每增加1%,大约能增加该地区专利申请量0.22%,增加该地区专利授权量0.14%-0.17%。风险资本对专利的影响小于RD支出的影响,前者大约是后者的1/4-1/6。关于风险投资与RD对专利作用的相对大小,已有的研究结论也各不相同。如Kortum and Lerner(1998,2000)的研究表明在美国风险投资对专利的作用是RD的3.1倍,而Tykvova(2000)的研究则表明在德国风险投资对专利的作用也小于RD,与本文结果一致。同时我们利用全社会RD支出代替大中型工业企业RD支出,用风险投资机构数代替风险资本量,回归的系数也是显着的。一地区风险机构数每增加1%,大约能增加该地区专利申请量0.17%。表明研究结论具有一定的稳健性。另外,我们还考察了RD支出和风险投资的滞后项影响,在上述模型中加入1-2期滞后项,计量检验其系数都是不显着的。而且加入滞后项反而降低了模型的解释力,如模型 (2)的调整后R2就小于模型(1)。验证了Hall,Griliches and Hausman(1986)关于RD支出与专利申报大致是同期的并不存在明显滞后效应的论断。 2.2混合横截面回归 利用三年混合横截面数据进行OLS回归,结果如表5。回归显示,风险投资对专利存在非常显着的正影响。从表5可以看出,一地区风险资本量每增加1%,大约能增加该地区专利申请量0.17%-18%,增加该地区专利授权量0.13%-0.14%。风险资本对专利的影响小于RD支出的影响,前者大约是后者的1/5-1/6。这些与横截面回归的结果基本相同,一方面说明本研究的稳健性较好,另一方面也再次显示各年度之间的回归系数不存在明显的跨越时间的结构性变化。我们用全社会RD支出代替大中型工业企业RD支出,用风险投资机构数代替风险资本量,回归的系数也都是显着的。一地区风险机构数每增加1%,大约能增加该地区专利申请量0.11%-0.13%。研究结论非常稳健。在回归过程中,我们发现除模型(5)外,在其他所有模型中,年虚拟变量的系数都是不显着的。这在很大程度上说明,各年度之间不仅各变量的回归系数没有明显的结构性变化,而且截距项的差异也不明显。由此可见,从2003年到2005年,中国专利产出结构在一定程度上保持了稳定。 3结论 本文第一次利用省际横截面和混合横截面数据考察了中国风险投资对技术创新的作用,克服了以往研究中国风险投资普遍样本不足的障碍,获得了更为可靠的研究结论。 (1)在省级数据水平上,风险投资对技术创新的确存在正效应, 综合各种模型结果,一地区风险资本量每增加1%,大约能增加该地区专利申请量0.17% -22% ,增 加 该 地 区 专 利 授 权 量0.13% -0.17%。相比较而言,国内其他研究显然高估了风险投资对技术创新的作用。 (2)风险投资与RD支出相比,其对技术创新的作用较小,前者只有后者的1/4-1/6,远小于风险投 资 在 美 国 的 作 用(Kortum and Lerner,19982000),略小于风险投资在德国的作用(Tykvova,2000)。 (3)年虚拟变量不显着,表明2003-2005年间中国专利产出结构在一定程度上保持了稳定。 RD支出和风险投资的滞后项对专利没有显着的影响,证实了创新投入与创新产出大致同期的观点(Hall,Griliches and Hausman,1986)。 另外,通过选择不同指标来指代变量,保证了计量结果的稳健性,这是国内同类研究所不具备的。 当然,本文所有的结论都从现有的3年数据样本中分析得出的,虽然检验很显着,但是是否反映了研究对象总体的真实特征,还有待进一步的验证。本文作为第一篇分省研究中国风险投资对技术创新作用的文献,只是作了一个初步的探索。Gompers and Lerner(2001)指出,验证风险投资与技术创新之间的因果关系是当前最新的研究前沿之一,也是一项非常有挑战性的工作。随着中国风险投资业的蓬勃发展,统计指标和数据的不断完善,相信会有更多的学者加入到这一主题的研究中来,从而逐步揭示问题的全部本质和规律。 风险投资论文:风险投资机构的面面观 近两年来,中国的风险投资无论是投资机构总数、筹集的风险资本金总额、投资项目总量,还是风险投资及基金管理机构的从业人员等,都有大幅度的增加。据估计:目前中国大陆约有160家风险投资机构,涉及各类风险投资资本金约人民币210亿元,已投资各类创新企业的风险资金大致100亿元人民币。 目前我国风险投资机构的组织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政府授权经营集团。如广东省风险投资集团。 2.国有独资公司。如上海市创业投资公司、江苏省高新科技风险投资公司。 3.股份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这类公司是由国有企业,高新科技开发区企业、上市公司、民营企业等筹组的公司,其特点是共同筹组资金、共担风险。如深圳创新科技投资公司、北京科技风险股份有限公司等。 4.上市公司分立机构。如联想投资公司、红塔创新投资公司、上海申能创业投资公司。 5.大学发起设立公司。如清华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北大招商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 6.民营及外资发起设立公司。如IDG中国投资公司(基金)、时代在线风险集团。 国有风险投资机构的特点与管理构架: 企业特点: 由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全资或控股出资组建; 授权经营、委任企业法人代!表或聘任经营管理班子; 通过多种形式的风险投资,促进当地创新科技产业发展; 通过项目投资及资本市场运作,实现国有资产增值保值; 根据风险投资行业特点,可用全额资本进行投资; 赋予组建区域性“风险投资行业协会”的功能; 可用国有风险资本,发起设立区域性或专业性的各类“风险投资基金”; 根据发展需要,经批准可在国内外设立子公司或分支机构; 接受委托,管理及运作地方政府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专项“风险创新项目资金”; 根据发展需要,地方政府可分阶段向风险投资机构增加注入“风险投资引导资金”,壮大其风险资本金。 管理构架: 授权经营公司不设立股东会,由董事会行使出资者职权; 参股、控股公司设立股东会; 董事会决策机构,决定公司重大事项; 监事会是经营监督机构,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行使职权; 经营班子负责公司资产运营管理及投资事务,对董事会负责; 通常设立项目投资部、财务管理部、战略发展部、基金(资产)管理部、人力资源部等工作机构,确保风险投资业务运作畅顺; 风险投资机构与独资、控股、参股公司的关系是以产权为纽带的出资者与经营者的关系。 风险投资机构可聘任独立的专家委员会,为进一步改善经营运作及创新发展,定期提供研究咨询。 风险投资机构的主要运作管理模式及内部治理结构: 以有限责任公司方式设立,对投资项目以股权管理方式运作。 其管理特点有: 选择投资项目——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鼓励发展领域的创新科技项目; 投资项目评审——由公司内部的“投资决策委员会”和董事会,审定投资项目及投资金额; 股权方式投资——以风险资金作股权投入,派出人员进入被投资企业的董事会、监事会,参与企业的重大决策; 组成项目管理团队——由擅长技术与企业管理、金融财务等3至4名员工,跨越不同的功能管理部门组成,负责投资企业的动态跟踪管理,以及筹划资本增值退出方案; 定期汇报进展——由管理团队定期交流项目管理及进展情况,对投资项目进行全过程动态研究与跟踪,建立共识。避免局部管理不善而且危及整个项目计划失败; 资本运作退出——通过项目股权转让或推荐项目企业上市,作为风险资本退出的主要途径; 激励与约束机制——对管理团队实施“风险投资项目资本增值退出奖励办法”。以及对因跟踪管理不善的项目人员进行调整直至解聘; 风险投资公司必须制定包括“廉洁自律”在内的基本管理规定,建立激发员工创造力的“开拓、求实、严谨、高效”的企业文化。 按培养风险投资家的目标,建立员工队伍的聘任与激励机制 风险投资机构需要高素质的人才,员工大多拥有双学历或多年企管经验 采用矩阵式聘任体 系,按人才的配备要素进入相应的聘用职务系列 公司可按行政管理系列、投资管理系列、财务管理系列、行政辅助系列等聘用划分,每个系列都有近20个档次,并且各系列的档次都有相对应的聘用待遇平衡关系,以体现公司对每位员工的聘任都进入系统全面考虑。公司可在不同类别和不同层次上确定不同员工的任职资格、工作规范、薪酬标准。这样就构筑了一个系统化的全员聘任及工作平台,便于员工对本职工作、岗位、能力的认同,便于公司按投资管理需要实行跨职务系列的“项目团队”优化组合。 加强典型投资案例分析,加速管理层专业化和项目团队职业化建设 中国大陆在20世纪90年代初成立运作的风险(创业)投资公司,大多经历过采用类似信托投资或金融借贷的运作方式。这种运作方式,很难培养出富有创意又有务实操作能力的风险投资队伍。而部分从海外回国参与中国风险投资的专才,对中国国情(含法律、税务、企管等诸因素)要有一个深刻的理解过程,其对在中国的投资风险运作及项目企业的判断控制能力,有待实践中提高。因此,风险投资机构若拥有了较成熟的风险投资人才,拥有了众多的风险投资家团队,就拥有了持续发展的未来。 最近三年间,由于亚洲金融风暴的警示,中国的风险资本才真正以股权的方式进入被投资企业,风险机构的团队参与被投资企业的决策及市场运作。因此,真正以市场化运作的风险投资机构,需要在投资经营理念、选择项目指引、企业跟踪管理、资本运作退出、管理团队激励等方面,进行深刻的研究与总结。以典型的风险投资案例,以丰富的投资经历、经验或教训,以内部研讨的方式训练业务管理团队,迅速提升风险投资机构整体的专业化与职业化水平。 建立适合行业特点的“风险投资项目资本增值退出奖励办法” 要让员工充分发挥积极性和创造力,与风险投资机构共担风险,共同构筑企业与个人发展的未来,走出风险投资良性循环之路。所以风险投资机构可试行特殊分配政策,使项目管理团队在参与风险投资中体现知识作为虚拟资本的价值。即在投资项目实现增值撤出时,给予管理团队按净投资受益的一定比例提取奖励金,以及参与资本运作经营成果的货币或权益分配。 风险投资论文:对地方发展风险投资建议初探 一、完善风险投资的退出机制 完善退出机制是风险投资发展的必要条件。健全风险投资的退出机制应该是目前完善风险投资事业的重中之重,政府应该进一步清除退出渠道中的一些障碍,为风险投资顺利、快速退出开辟一个渠道,并由此来促进风险投资的循环和发展。我国现行的《公司法》明确规定,除了以下四种情形以外,上市公司不得回购股份。四种除外的情形包括:需要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需要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的;需要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的;股东因为对股东大会所做出的公司合并或者分立决议持有异议,需要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且回购的股份不得超过公司总股份的5%,并且必须经过股东大会讨论决定的[4]。对于我国《公司法》的这一条规定应该予以修正,应该鼓励风险企业以股权回购的方式实现风险资本的退出。通过产权的交易使得风险投资的资金顺利退出。我国的金融市场不太发达,目前现有的资本市场并不是十分完善,主板市场的门槛也比较高。高新科技企业在初次创业的时候,规模都比较小,而且没有经营业绩,企业的财务状况往往达不到上市公司的要求,这样就使得大量的具有高成长性的高新科技企业不能上市。2009年10月创业板的推出,部分程度上缓解了风险投资退出难的问题。另外,充分利用香港以及海外的第二板股票市场,拓展国际融资和风险投资的退出渠道。河北省政府应积极利用我国风险投资渠道日趋多元化的趋势,进一步制定完善本省风险投资的退出渠道,使风险投资者能够更快更好的变现获利。 二、完善相关的法律制度 风险投资的立法工作应该包括两个方面:第一,对于现有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我国应该修改《商业银行法》、《养老基金管理办法》和《保险法》等,机构投资者投资的限制性条款应当适当放宽,要允许机构投资者的资金适当地参与到风险投资的事业中等[5]。第二,制订配套的关于风险投资的法律,制订《中华人民共和国风险投资法》和《风险投资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使得我国的风险投资事业有法可依,实现我国风险投资事业稳定、健康和规范发展[6]。河北省政府也应该配合中央政策出台一些地方性的法律法规细则,以便风险投资在河北省更快更好地发展。 三、培养高素质的风险投资人才 河北省中小企业的创始人大多数没有接受过系统的营销和管理方面的教育培训,这样的背景,在创业初期的小规模运作经营过程中:请记住我站域名还可以应付,但是随着企业规模不断壮大,市场竞争环境的复杂和激烈程度越来越高,凭借“经验”和“关系”将很难驾驭企业的发展,尤其是在企业发展战略上认识不足使得企业很容易陷入“短视”和“急功近利”的经营怪圈,造成企业难以进一步地发展甚至于夭折。作为政府主管部门,应该建立起全方位和各种层次的“企业家训练营”机制,由政府来搭台,与专业的咨询机构合作,定期对河北省内的民营企业家进行一些系统的培训,从国家宏观经济发展的趋势、企业的发展战略到企业的管理等方面对民营企业家进行“硬充电”,力图打造出一支胸怀战略眼光、拥有专业管理知识的新时代的中小企业家队伍。 风险投资论文:风险投资与担保公司合作思索 风险投资从20世纪60年代末开始出现并快速发展,目前已经成为主流投资方式之一。而风险投资与担保公司的有效结合,形成了全新的金融理念——“投资担保”,即先保后投。它是以担保为手段,策略性地介入风险投资和资本营运领域,在为彼此提供低风险、高收益的技术支撑的同时,为被担保人或被投资者带来预期的资产增值与发展空间。 一、风险投资担保的内涵及构成要素 (一)风险投资担保的内涵。 风险投资担保是指投资担保人将风险资本投资于初始成立、极具前景或科技前瞻性的新兴企业或项目;在承担很大风险的基础上,为融资人提供股权投资或间接债权式投资的增值服务;培育企业快速成长,数年后再通过上市、兼并或其他股权转让方式退出投资,取得高额投资担保回报的一种融资服务方式。其中,风险资本是一种过渡式权益资本,其含义是:向创业企业进行股权投资,以期所投资创业企业发育成熟或相对成熟后,通过股权转让再获得资本增值收益。风险投资担保是由资本、技术、管理、专业人才、反担保措施和市场机会等要素组成的系统活动综合;一般要对应结合项目的种子期、创业期、成长期、成熟期等四个过程来设计或考量。 (二)风险投资担保的构成要素。 一般而言,风险投资担保主要由风险资本、风险投资担保人、投资对象、投资期限、投资目的和投资方式等六要素构成。风险资本是指由专业投资人提供给快速成长且具有很大升值潜力的新兴企业或项目的一种资本。风险资本通过投资拥有股权、提供借贷资本(以股权质押)、提供信用担保贷款授信(以股权质押作为反担保措施)或既投资拥有股权又提供借贷资本(或提供信用担保贷款授信)等方式投入风险企业或项目对象。风险投资担保人一般由风险投资公司(或风险资本家及个人、产业附属投资公司、财务公司等)和担保公司等机构组成。风险投资对象主要涉及高新技术产业和新兴服务、文化等领域。就投资期限而言,风险资本从投入企业起到撤出投资为止,所间隔的时间长短被称为风险投资期限。投资期限依据投资规模、产品科技含量、社会化认同程度、产品替代度等多重因素决定,它是投资项目的管理、技术与运作合成。投资目的是通过投资担保使其达到规模经济,并适时提供其增信和增值服务,进而把企业做大做强;然后通过公开上市、兼并收购或股权转让等方式退出,获得超额投资回报。从投资的性质来判断,风险投资的方式有三种:一是直接投资即股权式风险投资;二是提供借贷资本或者予以贷款授信担保,这就为担保公司介入风险投资业务提供了一个契机或平台;三是提供一部分借贷资本或者贷款授信担保,同时又投入一部分风险资本拥有被投资企业的股权。不不论采取哪种投资方式,风险投资人一般都附带提供增信和增值服务。 二、风险资本的形成以及风险投资运作的过程与退出 (一)风险资本的形成。 我国的风险资本一般是由境外风险投资者、国内各类企业或担保机构投资者以及内陆个人投资者三种类别组成。境外风险投资者是目前我国主要的风险资本来源。风险资本进入企业后,通过其投资使之达到规模经济,并适时提供各项增值服务;然后通过境内外公开上市或其他方式退出,获得超额投资回报。国内各类企业或担保机构投资者是风险投资的主要参与者,企业介入风险投资主要是出于发展战略目标的考虑,并为企业寻找到新的利润增长点,甚至是二次创业机遇;而担保公司、财务公司、信托投资公司等投资者主要基于先投资、后退出的高额股权资本或增信禀赋回报的动机。内陆个人投资者主要是具有风险投资经验的投资人、创业企业家,或曾得到过风险投资支持进而回馈经济社会的投资者,他们以私募基金、先期股权投资或优先股等形式,参与到风险投资的具体业务中。 (二)风险投资担保的运作过程。 风险投资担保的运作过程主要包括寻求投资项目、项目的筛选、项目评价、投资谈判、投资生效后的监管五个阶段。首先,寻找投资项目是一个双向的过程,企业可以主动向风险投资机构或个人风险投资机构提交项目投资申请,再由风险投资机构进行评审遴选。其次,受资金运用与风险约束的多重因素的制约,风险投资公司或个人风险投资机构需要对申请的投资项目进行最初的甄别和筛选。第三,对通过筛选的项目进行更详细的评估与论证。第四,当项目经过评价论证后且判断结果可行时,风险资本家或潜在的风险投资企业就会在投资数量、投资形式和价格等方面进行商议;确定投资项目的一些具体条款或约束性条件。这一过程在国外被称之为“协议创建”,内容包括协约的数量、保护性契约和投资失利等具体约定。最后,达成各种协议后,风险资本投资担保人作为“股东”、保证人或合作方需要对接受风险投资的企业进行监管。 (三)风险投资担保的退出。 风险投资或担保人对企业或项目进行风险投资的目的并不是对接受风险投资企业的占有或控制,而是为了获取高额的资本投资回报。风险投资或担保人会在适当的时机变现退出,其退出时机一般可以等到企业上市发行股票或经营运作成功后。但为了分散风险或快速回笼资金,可以分阶段、分部分退出;即按风险投资的不同实施阶段或时期,将股票(或股权)分部分转出。何时退出取决于投资回报的适时收益率指标因素和未来增值放大预期,也是风险投资或担保人的择时判断极值域点。 三、风险投资中担保公司的介入与运行方式 担保公司如何在风险投资业务中有所作为,这是担保理论和实务工作者面临的一项新课题。《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九条明确规定:融资性担保公司经监管部门批准,可以兼营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的业务;该办法第二十九条明确规定:融资性担保公司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限于国债、金融债券及大型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等信用等级较高的固定收益类金融产品,以及不存在利益冲突且总额不高于净资产20%的其他投资。上述规定为担保公司介入风险投资业务提供了法规依据。由上可见,风险资本可以通过直接投资、提供信用担保贷款授信和混合投资等方式,介入并间接控制接受风险投资的企业或项目。这样,就为担保公司介入风险投资业务提供了技术支撑和可操作性规范。 (一)直接风险投资方式。 对一些有实力的担保机构而言,他们一方面可以承担扶持中小、微型创新型企业成长的社会职能,另一方面,该类公司自身风险控制和经营管理的优势明显,对新兴产业或项目的判断、评价、管理和控制完 ,! (二)通过提供担保授信而间接控制介入方式。 风险资本的介入可以通过提供担保授信 方式间接形成,并以股权质押作为提供保证后的反担保措施,有条件地使担保机构间接控制其股权。一般而言,接受风险投资的企业抵、质押物均不充分或完全无抵、质押物,此时提供担保授信行为比较符合风险投资的特征,即担保授信只能以该企业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并补充企业其他仅有的抵、质物或第三人保证之复合担保措施;这体现了债务融资和权益融资的双重属性。但在具体的操作过程中应坚持以下四项原则:第一个原则是恰当选择担保授信方式的介入期。一般而言,种子期要绝对控制,创业期可以谨慎介入,成长期进入比较有利,最佳时机是成熟期。第二个原则是设计最佳的授信品种、期限、额度和费率。授信品种包括银行贷款担保授信、融资租赁担保授信、风险投资基本收益担保、股权转让价值担保等。就授信期限而言,银行贷款担保授信一般为两年或两年以上,最多不得超过五年;融资租赁、基本收益担保和股权转让价值担保等应根据具体情况加以设定。授信额度以企业或项目的自有资金和授信期内预期权益性融资增加的1:1设计并滚动相匹配,即实行以企业净资产为基数而设定担保授信额度的原则。就费率而言,保费按年度收取,年费率3-5%为优化区间值。第三个原则是股权质押的额度控制:原则上应设定在绝对控股范围内,按拟贷款企业的净资产额乘以60%左右的数值,作为股权总净额与质押率的设计基础。第四个原则是控制信贷资金与代偿股权处置:提供担保授信后,企业的信贷资金支付或回笼,必须立书约定由担保公司和银行双重控制;原则上实施额度审批、阶段性控制划款,并采取“贷款人受托支付方式”。到期偿还后担保责任正常解除。如果逾期代偿,担保公司应当行使追偿权利,并从法理上剔除“流质条款”之潜在瑕疵;通过债权重组并控股持续经营、变现转让股权或部分转让股份。或者步入风险投资的具体操作框架内继续运作,并适时提供其增值服务,把该企业做大做强;然后通过公开上市、兼并收购或股权转让等其他方式退出,实现其超额投资回报。 (三)混合风险投资方式。 混合风险投资是第一种方式和第二种方式的有效结合体,担保公司可以根据上述两种方式的具体操作规范和内容,灵活加以运用并实施创新。 风险投资论文:技术创新风险投资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摘要】 我国的企业技术创新风险投资是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而逐步形成的,还存在着诸多问题,迫切需要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解决。本文就此进行探讨。 【关键词】 技术创新; 风险投资; 规避风险 风险投资是以高额的资本投入,承担高度市场风险,获得预期高额利润的投资,是推动企业技术创新的重要投资方式。目前,我国风险投资仍处在初级阶段,要使其进一步健康发展,还有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技术创新风险投资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风险投资主体单一,资金来源渠道短缺 目前从事风险投资的企业,除了外资投资基金外,主要是政府和一些大型国有企业建立的风险投资公司,而由私人资本、民间资本等建立的风险投资很少。尽管几年来城乡居民的收入有了明显的提高,但他们很少把资金投资于高新技术企业和国有企业,其少量的投资额基本投入到了国债、股票市场中,没有进入风险投资领域。保险、养老等各种基金尚未开展风险投资业务,缺乏民间资本进入风险投资领域的渠道和运作保障机制。从总体上看,风险投资资金缺口仍非常大,远远不能满足我国风险投资企业发展的需要。风险资本不足已成为制约我国风险投资事业发展的“瓶颈”。 (二)风险投资相关的配套政策不到位 主要表现在:1.目前我国尚没有关于风险投资基金的法律规定。也就是说,不能依法设立风险基金和民间风险投资公司,这也是目前国内的风险投资机构只能称作投资公司而不能正式亮相的原因所在。2.现行《公司法》也缺乏关于风险投资公司的相应规定,依据《公司法》设立风险投资公司只能按照一般公司的设立方式去运行,从而使风险投资基金和风险投资公司的法律定位不明确,运行管理也无法可依。3.现行税收政策不合理。无论是在对高科技产品的增值税上,还是投资收益所得税上,都缺少一定的优惠政策。 (三)风险投资相关的中介组织不发达 目前风险投资的主要障碍是中介服务机构不完善、不规范、不到位。由于风险投资的初期要对被投资企业进行资产和经营状况的评估,进行投资可行性分析,投资后要参与企业管理,帮助企业发展,这一切都需要与其相关的专业分工很强的评估机构、法律机构和职业化经理队伍的参与。而我国的资产评估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组织的市场信誉机制尚未建立起来,资产评估不客观、不公正的情况比较突出,财务信息失真的情况比较普遍,使投资者难以树立信心。 (四)风险投资的退出机制不完善 风险投资的最终目的不是为了经营企业,而是为了收回投资,实现超常规投资收益和尽可能减少投资风险。这种主动承担风险的投资动机,在客观上要求有一个顺畅的退出机制,使风险投资人有可攻、可退、可守的条件。只能进入,难以退出,既使投资方资金呆滞,又使生产经营企业难以摆脱债务负担,对有关投资的双方都是不利的。 (五)风险投资的专业人才匮乏 风险投资是一个全新的投资领域,从业者需要各方面高水平的业务知识和判断能力,不仅需要具有公司战略规划、企业经营管理、财务、税务、金融及高科技等多学科综合专业知识,而且要具有从宏观经济技术层面进行把握的能力,能够在投融资决策过程中解决交易结构设计、投资回收与退出等实际操作问题。因而,风险投资基金的经理人员应具有较强的工程技术基础知识,具备金融投资实践和高新技术企业管理实践经验的专业人才。我国目前普遍缺乏风险投资的高素质专业人才,使投资基金和投资项目的管理很难达到国外同行的水平。 二、解决技术创新风险投资问题的对策 解决技术创新风险投资存在上述问题并不是孤立的,既有宏观政策不到位的问题,也有微观经济问题。解决上述问题应从如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国家应加大相关宏观政策的调整力度 国家应加大风险投资相关政策的调整力度,为风险投资的发展创造一个公平的政策环境。1.国家可以选择若干个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较好的区域进行风险投资的试点工作,发挥典型示范作用;2.尽快建立起适合我国风险投资发展的法律制度和一些具体的管理办法;3.尽快健全社会中介机构行业管理体系;4.国家应在税收、利率等方面给予风险投资以一定的优惠。 (二)重新构建风险投资主体,形成投资主体的多元化 国家应当从政府补助、税收优惠、政府担保等诸多方面积极扶持风险投资的发展,积极鼓励和引导各类银行和民间资本建立风险投资基金,建立股份制的投资公司,形成多元化的投资主体。同时,政府还应创造一个使各市场主体都能平等进入的资本市场,积极吸引境外资金向高新技术产业投资,鼓励多种融资方式,促使投资来源的多元化,扩大风险投资资金的规模。 (三)建立风险投资的适时退出机制 风险资本的退出主要有三种方式:一是受资公司在股票市场上公开发行股票,风险资本通过出售股份退出;二是将投资公司的股份全部或部分转让给一个大公司;三是由受资公司回购风险资本。目前,我国风险投资政策体系不完善,业内机制不健全,尤其是投资退出渠道不畅通,这说明中国的风险投资市场的确还不够成熟,但是,过去25年中国的风险投资项目有30多个已经成功退出,其中有90 %以上不是通过上市实现的,而是通过股权转让。目前,我国正在积极酝酿创业板市场,国内风险投资的环境正在快速而积极地变化,投资前景看好。 (四)建立国有企业预警和拯救机制 国有企业的投资风险是国有资产的风险,政府应该按照市场经济原则建立国有企业风险预警和拯救机制。运用计算机网络建立国有企业经济信息和监测系统,按照企业景气模型,及时分析国有企业经营和财务状况;建立国有企业专家咨询委员会,及时向专家企业经济信息;专家咨询委员会成员定期进行企业诊断,向国有企业管理部门提出咨询建议。专家委员会只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负责,不与企业发生直接工作联系和经济利益关系。 (五)加快风险投资专门人才的培养 任何一项事业的发展都离不开人的力量,风险投资事业也不例外。就目前来讲,要加快我国风险投资事业的发展,必须加大人才的培养力度,要有计划地选择部分高等学校开设风险投资方面的专业,同时还可以有计划地派遣在国内已有一定经验的风险投资管理人员到国外培训,或者聘用在国外从事风险投资的华人专家回国工作。 风险投资论文:浅议风险投资业的产业集群机理 摘 要 在阐释产业集群理论基础上,对风险投资业的产业集群内在机理包含的六种要素进行了系统分析。归纳出现实中风险投资产业集群的四种模式:产业关联型、资源共享型、知识密集型和外力驱动型,结合我国目前风险投资产业集群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促进我国风险投资产业集群发展的若干建议。 关键词 风险投资 产业集群 机理 风险投资作为一种高风险的、组合的、长期的、权益的和专业的投资,近年来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动高技术产业发展、支持创新者创业、帮助投资人取得较好回报等方面,都显示出其独特的作用。综观各国成功的风险投资业,可发现它们有一个共同点,就是大都以集群形式存在,像闻名世界的美国硅谷、英国剑桥科学园、台湾新竹科技园、日本筑波、印度班加罗尔等都是风险投资业高度集群的地区。如果说风险投资业的发展是一个被世界普遍关注的行业,那么它的集群发展则是一种新型的经济组织形式。尽管目前国内外许多学者对产业集群已作了深入探讨,但有关对风险投资业的集群现象却很少有人做过系统地研究。那么,是何种原因促使风险投资业也具有集群效应呢?本文对此将做深入地剖析,以期为我国风险投资的战略布局和发展方向有所启示和帮助。 1 产业集群理论的阐释 产业集群始终是区域经济研究的热门课题,最早对其做系统研究的是以马歇尔为代表的传统工业区理论,该理论认为,某一区域集群同一产业的企业越多,就越有利于企业所用生产要素的集群。而生产要素供给越多,就会降低整个产业的平均生产成本,并且随着生产要素变得越来越专业化,生产也就越有效率。此外,此理论还把规模经济、地理、文化与政治等因素有机地结合在一起,使其形成企业发展的良好环境,而这种环境反过来又会促进了企业及各种组织之间外部经济实现。 对产业集群的另一解释则是以中小企业合作竞争为基础的新产业区理论。该理论揭示了新产业区发展的内在动力及其区域社会经济特性,这种区域经济特征与当地社会共同体的功能分不开。在产业区内,人们有相同价值观,彼此相互合作与信任。该理论同样注重外部环境,指出企业之间应是完全对等关系,认为企业网络的形成及各行为主体在多边交易过程中的不断学习和积聚而使创新不断发展。波特也从创新角度对产业集群聚集现象进行了分析,其整个理论框架包括四方面:需求状况、要素条件、竞争战略、产业群,因为一个产业在国际上要具有竞争力,就必需具备这四个条件。 以克鲁格曼为代表的新经济地理理论则从经济地理的角度探讨了产业集群的动因,他将地理因素重新纳入到经济学分析中,并从贸易成本影响到企业的区位选择角度探讨了产业集群问题。他通过一个简单的两区域模型说明了一个国家或地区为实现规模经济而使运输成本最小化,从而使制造业企业区位选择市场需求大的地点。反过来,大市场需求又取决于制造业的分布,最终形成所谓的中心—边缘模式。但由于克鲁格曼只是通过产业内与产业间的联系来分析产业集群的动因,却未考虑其他环境因素,也就使得其结论的应用受到挑战。 2 风险投资业的产业集群内在机理分析 2.1 相互依存的产业网络体系 波特认为,任何企业都可由价值链的重组来创造低成本竞争优势。随着社会分工和专业化的发展,由一个企业自身来完成整个价值链的创新,或者不可能、或者会产生较高成本。而风险投资又是一个涉及面相当广的复杂系统,其运作流程仅靠一个企业是很难完成的。如果主导型风险企业劝说其他企业加入,组成一个知识结构合理的团队,让其完成配套的技术创新,对风险企业和其他相关企业来说都可以获得降低成本的优势。正是这种专业化分工形成了风险企业相互依赖的网络产业群,其赖以存在的基础正是风险企业集群创造的总价值(VGi)与单个风险企业创造的价值(Vi)之差δ=∑VGi-∑Vi。其中,δ可视为风险企业由于地理接近而获得的外部经济,或是合作信任而使风险企业额外获得的知识溢出,其大小取决于网络中风险企业数量、专业化程度及创新质量。δ越大,企业集群就会越强大,也就会形成长期的多样化契约机制。这些契约可有效地降低成本,推动风险企业间的共同开发创新。硅谷的成功正是得益于其区域性的相互依存产业网络体系。它既有惠普、网景、英特尔、苹果等世界领先的主导性大企业,也有很多相互联系的小风险企业。截止1999年3月,人员不超过50人的科技风险企业占80%,约有4 800家。正是由于这些大企业与成千上万的生生灭灭的小风险企业,才共同推动与保持了硅谷持续的竞争优势。 2.2 高素质的专业人才 风险投资家几乎都强调人的重要性,人是第一位的,是投资成败的关键。风险投资家们常说:宁可投资一流的人、第二流的项目,而不投第一流的项目、第二流的人。这里的人力资源不仅包括熟练掌握技术、管理和金融等多门知识经验的风险投资专家,同样也包括生产、销售、技术、管理及售后服务等方面的专业人才。如果某区域有大量的专业技术人才,这个地区就会对需要此技术的风险企业产生巨大吸引力。同时,来自不同企业、不同产业或相关产业的企业以及同一企业内部的专业技术员工也可通过各种正式和非正式的交流与合作,相互传递信息和技术,从而加快新思想、新信息和创新技术的扩散,进而推动创新技术的产生和高科技企业的聚集。如印度的班加罗尔就是创新人才培养和储存的摇篮,它除了有10余家20世纪50年代就已赫赫有名的科研院所和大学外,还有近80所小型工程技术学院,每年能培养3万名工程师,其中1/3是各种软件人才。此外,海外印裔人口也有近2 000万人,他们许多人将技术、资本、经验和创新精神带到了班加罗尔,有效地促进了印度软件产业的发展。 2.3 充裕的资金支持 风险投资是一种高投入、高风险、高收益的投资,要想使风险企业快速成长,除了要受到人与技术的推动,还离不开充足的资金支持。因此,各国政府起初为了扶持风险投资业的发展,纷纷采取财政补贴和建立风险种子基金等措施,但政府的投入力度要受制于自身的财政状况,而且各地区又是有差异的,受惠对象也仅限于本地风险企业。而事实证明,政府参与风险投资并不是发展风险投资业的一条有效途径。为了获得充足的风险资金,各国政府相继都采取了很多优惠鼓励政策,并加强了资本市场的建设,使得风险投资的供给主体向多元资金投入型发展,美国就是一个典型实例。 2.4 富于创新的人文环境 良好的人文环境是风险企业成功的关键。在充满创新文化的环境下,可摒弃传统企业模式,追求企业的人性化和个性化,极大地调动控制人力资本的寻常人。在存在“勇于创新、鼓励冒险、宽容失败、崇尚竞争、平等开放、知识共享、讲究合作、容忍跳槽、鼓励裂变”的创新文化气氛下,人们可以相互支持与合作,从而加 速了新思想、新观念、信息和创新技术的扩散速度,节省了交易成本,最终使风险企业蒸蒸日上,脱颖而出。例如硅谷,上至高层管理人员、下至普通职工,每一个人都具有创新精神。在硅谷信息的传递比美国其他任何地方都快,许多工程师求职的信条是:富于创造力的小企业远胜过大企业。这也要归因于美国独特的民族气质,其核心就是“西部开拓”的创新精神,这种民族气质恰好与风险资本投资天缘巧合,构成了风险投资产业集群产生和发展的土壤。 2.5 完备的中介服务体系 风险投资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投资,需要各方面专业知识的综合应用。作为风险投资活动的参与主体不可能是通才、全才,所以提供专业化服务的中介机构就成为风险投资正常运作不可缺少的条件。国际经验表明,中介机构既是风险投资运作之必需,也是知识经济时代专业化分工的结果。一个国家中介机构的健全是体现其风险投资业集群程度大小的重要标志,是风险投资顺畅循环、实现增值的重要保证。聚集可以使风险企业共享这些中介机构带来的外部规模经济性。硅谷之所以集群了很多风险企业,关键在于有比较完善的中介服务机构,它们为风险企业的集群提供了良好的社会化保障。 3 风险投资业的产业集群模式 3.1 产业关联型 产业关联型是指由生产的纵向和横向关联形成的风险企业集群模式。这种类型既有生产同类产品或处于相同生产阶段的同产业企业,又有直接具有上下游产业链关系、生产互补品、配套品或具有专业化服务性的辅助企业。尽管这类风险企业之间的关联错综复杂,但往往以具有直接上下游产业关联的少数几个企业为主导,其余企业或为其提供互补品或配套品生产,或为聚集区内所有企业作专业化服务。如计算机产业发展就须电子、软件、材料行业的强力支持,一旦它们都得到专业化发展,计算机产业的规模经营才得以实现。 3.2 资源共享型 资源共享型是指企业受益于某一区域特有的公共资源而形成的风险企业集群模式。企业最初选址要考虑范围经济性,导致范围经济的共享资源包括产品原料体系、基础设施和信息服务体系等。许多同类或不同类的风险企业都有许多共享资源,这样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 风险投资论文:对风险投资中有限合伙相关法律问题的思考 一、风险投资中的有限合伙制度 (一)有限合伙产生的根源及立法比较 西方文化及普通法的一个根深蒂固的观念是:行为人责任自负。个人独资企业、普通合伙以及不同的法律实体,如商业公司本身需承担无限责任。也正是基于这一观念,无限责任最适用于所有人直接参加业务经营的场合,以促使参加者谨慎行事,并在经营企业事务时保持密切注意。但是工业革命早期的实践表明无限责任会抑制发展处于上升阶段的企业追求大规模经济,要从直接所有人及管理者那里筹集足够的资金显然困难重重。 有限责任的发展,是个人责任规则的一个例外,意在允许消极的投资者与企业投资但不直接涉足企业的决策,从而打破投资者消极参加与无限责任之间的联系,使得企业家可以为其他商业组织形式吸引足够的资本。有限责任的发展通常被认为是其他商业组织形式发展的最基本原因,这些商业组织形式包括信托、有限合伙、公司以及特许经营。一般来说,所有这些商业组织形式都使其消极的参加者承担有限责任。其中,有限合伙又因其设立方便、协议灵活、责任有限以及税收上的优惠待遇等优点而成为重要的商业组织形式。 从合伙企业的资产及责任承担方式角度看,合伙企业可以分为普通合伙企业(General Partnership)、有限合伙企业(Limited Partnership)与隐名合伙企业(Secret Partnership)三种形式。 普通合伙企业中,合伙人均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普通合伙企业的形式与独资企业、公司企业相比,相同条件下,普通合伙企业比独资企业更能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主要表现在合伙企业的资金来源扩大了,合伙人共同经营管理企业,提高了企业的决策能力和管理水平,使企业获得了更多的发展机会,抵御风险的能力也增强了,合伙的灵活性较大。因此,普通合伙企业在某些行业或特定时期成为占统治地位的企业形态。但普通合伙企业形态也有其局限性:一方面,普通合伙企业的人合格突出,这一特点导致合伙天然的规模较小的特点,资金积累有限;另一方面,由于普通合伙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因此合伙人越多,企业规模越大,每个合伙人承担的风险就越大,合伙人也就不愿进行风险投资,这就形成了企业资金的有限性与企业规模扩大的矛盾;第三,普通合伙企业的稳定性差,因为合伙人退出投资或增加投资或合伙人的退伙与入伙,都可能导致合伙的动摇或解散,而企业维持原则是企业发展的基本理念之一,可见,普通合伙的不稳定性与这一理念是相冲突的;第四,合伙企业的共同管理易引起职责不清的缺陷。由此,普通合伙企业是企业法律形式中具有重要地位和作用的一种,而同时,普通合伙企业又存在这样或那样的不完善,而此种不完善通过有限合伙企业制度的设立或许可以得以弥补。 有限合伙是指在企业中“至少有一人或以上者,拥有对合伙事务的全面管理权,并对商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他们称为普通合伙人;而其他有限的合伙人,对商业的债务无需负个人责任除了投入的资金以外,实际上对合伙业务没有管理权”的非法人企业。可见,在有限合伙中,实际存在着普通合伙人与有限合伙人分别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和有限责任的两种形式。隐名合伙则“要求至少有一名以上的合伙人为普通合伙人即负无限责任者,登记时不登记隐名合伙人之姓名,隐名合伙人的权益保护依赖于出名合伙人与隐名合伙人之间的协议,隐名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只负有限责任”的企业法律形式。可见,隐名合伙与有限合伙的责任承担方式有共同点,不同之处在于隐名合伙人在合伙协议中不显明其身份。 合伙企业在世界各国普遍存在,而对于合伙企业及其相关企业形式则有不同的规定: 在美国,有限合伙是一种较为广泛采纳的营业组织形式,其概念首先见于1822年纽约州的一个法律。一般而言,凡普通合伙可以从事的营业,有限合伙都可以从事,除非成文法有明确规定。1916年美国统一州法委员会通过了《统一有限合伙法》,现已为大多数州采纳。在一般法律规定上,一般包括:有限合伙的名称、性质、地址、合伙人姓名及住所地、合伙人责任、合伙存续条件、资金额、利润分配方法等应由合伙人宣誓确认;同时,有限合伙人的出资必须是现款和财产,不得以劳务为出资;有限合伙人不参与有限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只是按照出资额分享利润,承担亏损。在美国,有限合伙的合伙人不局限于自然人,承担有限责任的公司大陆法系概念中的“法人”也可以参与合伙。 英国于1907年专门制订了《有限合伙法》,从而在法律上确立了有限合伙这一企业法律形式。其有限合伙人是指不参加合伙业务经营管理,只对自己出资部分负有限责任的合伙人,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仅以出资额为限,负有限责任。为了巩固有限合伙的基础,英国《有限合伙法》特别重视注册登记的作用,并强调贸易部对有限合伙的管制。英国的有限合伙人不受竞业禁止义务的限制,其名称不得列入商号,有限合伙人的死亡、破产也不影响有限合伙企业的存在。其余的规定,大体同于美国;而对于法人是否能成为合伙人,法律似乎并未明显体现。 在大陆法系的法国,其有限合伙企业是以两合公司的形式出现的,法律赋予这种企业组织形式以法人资格。《法国商事公司法》第23条规定:“简单两合公司的无限责任股东具有合股公司股东的地位。有限责任股东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股东不得以技艺出资。”28条规定“有限责任股东不得从事任何对外的经营活动,即使根据一项委托,也不得从事此类活动。” 德国商法典第二章第161条也规定了两合公司(die Kommanditgesellschaft)的概念,即指具有以共同的商号经营营业的目的,在股东中的一个或数人对公司债权人的责任限于一定的财产出资的数额有限责任股东,而股东中其他人无限责任股东的责任不受限制的公司。但与法国规定不同的是,德国的两合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本质上就是有限合伙。在“法律交往中,它作为一个商事经营企业,可以享有很大的法律上的独立性,可以在自己的商号下独立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可以独立参与法律诉讼活动。”“其债务清偿仍是分为有限股东债务之清偿和无限股东债务之清偿,只有无限股东才承担债务清偿之无限责任。 日本商法第三章第146条至164条中也规定了两合公司,其要求公司章程中记明股东所负的责任149条,同样规定“有限责任股东只能以金钱或其他财产作为其出资标的”150条且“有限责任股东不得执行公司业务或代表公司”。又有将日本商法上的“两合公司”译作“合资公司”的,“‘合资公司’是由无限责任社员和有限责任社员组成的公司,即在无限责任社员经营的事业中,有限责任社员提供资本,并参与该事业产生的利益分配这样一种企业形态。各社员的责任是有限还是无限,必须在章程中记载并登记。”在日本,合名公司即无限公司和合资公司由于重视社员的个性,而被称为人合公司;股份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相反,它们以财产为中心,因此被称为物合公司。“日本法律虽然把所有的公司都作为法人,但也有的国家把人合公司不看作法人。”可见,在日本,两合公司合资公司是有法人资格的。 我国台湾1980年5月的《公司法》中也规定了两合公司,由无限责任股东和有限责任股东组成,除“两合公司”一章有特别规定 外,其余法律准用关于无限公司的规定。 由以上各国关于有限合伙企业制度的立法情况分析可见,传统的大陆法系及英美法系国家基本上都以法律明文规定了有限合伙企业这一企业组织形式,而在具体名称上,英美称为有限合伙,大陆法系称为两合公司。其一般法律规定相同之处在于合伙人均由负无限连带责任的无限合伙人和负有限责任的有限合伙人组成;其中有限合伙人均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有限合伙人的出资仅以资金或其他财产方式,而不可以信誉、劳务等出资;有限合伙人不能直接参加与合伙事务的管理等。不同之处在于,大陆法系一些国家未赋予有限合伙以法人资格,而法国、日本等则承认了有限合伙的法人资格,“法人”这一大陆法系特有的拟制的定义也与两合公司有所联系,而英美法系则直接规定了有限合伙的责任承担方式,未进行“法人”概念的拟制。 我国《民法通则》、《合伙企业法》中均对普通合伙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对隐名合伙未予以承认,而对有限合伙则用语模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46条规定,公民按照协议提供资金或者实物,并约定参与合伙盈余分配,但不参与合伙经营、劳动的,视为合伙人。事实证明,这一放宽性司法解释对促进个人合伙的发展是极为有利的。将来的民事立法宜在此基础上允许部分合伙人承担有限责任,从而促进合伙的进一步发展。 二、我国风险投资现状及对中国有限合伙立法的建议 (一)我国风险投资现状 风险投资在国内刚刚兴起三四年,在资本市场中募集资金的方式主要有两种,即公募基金和私募基金,公募基金是向社会公开募集的基金,它主要投资于证券上。私募基金是在限定范围内向特定对象募集的基金,主要应用于风险投资和产业投资。私募基金作为一种通过非公开方式向少数投资者募集资金而设立的基金,它的销售和赎回都是基金管理人和投资人私下协商进行的。由于私募基金自身的特点,它的相关信息少有公开披露,所以它本身蕴含的风险要比公募基金大得多。 创业风险投资通常投向有发展潜力的企业,而且往往在初期就投入,所以风险很大。当然,公募基金也可加入风险投资,但由于风险大,而且对于公募基金投资方向、投资组合和投资方式的限制较多,主要体现在要将相关信息通过严格的程序向外披露,所以不如私募基金那样灵活,也不如私募基金那样敢于冒险,从而也往往失去机会。所以,风险投资基金主要是私募基金。 在我国,私募基金实际已大量存在,其规模现在虽然无法准确统计,但总量估计至少在1000亿元以上,大大超过目前的公募基金的规模。私募基金主要来自民间资金,包括个体投资者,也包括企业法人的闲置资金。如果引导得当,可有利于高新技术发展。但如果让它继续以地下状态存在,就有可能成为引发金融动荡的一个源头。因此问题的关键在于如何使其合法化。 所谓合法化,是指给私募基金以合法地位,既能引导它们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又能保护投资人,同时还可化解风险。显而易见,在未来将制订的《投资基金法》中应将公募基金与私募基金一起加以规范并以立法形式将有限合伙做为私募基金的法律组织形式。对私募基金的管理者普通合伙人所应承担的经济和法律责任作相应的规定。 (二)对我国有限合伙立法的建议 1.对风险投资机制的构架设想 我国各省市设立的风险投资机构,采取的组织形式基本上均为公司制,原因主要在于我国缺乏有限合伙制的法律制度,风险投资机构成立时,只能依据现有的《公司法》进行规范。但是,通过以上分析,风险投资这种特殊的资本运作形式,所要求的组织形式却很不适合采用公司制的形式。所以现在当务之急是要制定《有限合伙法》使有限合伙作为风险投资机构以及风险投资企业的内部组织形式合法化。 在风险投资这种特殊的投资方式下,资金从投资者流入风险投资家,通过风险投资家流入风险企业。这时,风险投资创造了决定其成败的两个结合:风险资本与增长机会通常是高科技企业相结合。风险投资家和风险企业家通常为高科技企业中的技术人员相结合。风险投资是否可达到预期收益,这两个结合缺一不可。资本和机会的结合是外部结合,而风险投资家与风险企业家的结合是内部结合,是风险投资成败的关键。因此在立法过程中,应充分考虑有限合伙制风险投资企业的内部组织结构的特有的双重体制安排。 2.对风险投资机构主体资格立法规定 首先,我们要分清风险投资公司的风险投资机构基金之区别,主要在于:第一,一般说,风险投资公司可以永存,而风险投资基金则有有限的生命周期。按美国法律规定私人资本基金,或风险投资基金不得超过10年可以连续两次申报延期一年。即在10年之内,基金就应当退出投资,将本金和利润返回给投资者。这样作的目的是促进投资效益,防止胡子工程。第二,风险投资公司一般为有限责任制公司、而风险投资基金往往是有限合伙制。第三,风险投资公司,更确切地说,该公司的高级管理者往往成为所筹的风险投资基金的普通合伙人GP。第四,一家风险投资公司往往设有若干家风险投资基金,每个基金有不同的投资组合公司,不同的投资焦点,不同的投资期,不同的启动时间,不同的退出时间,此起彼伏,形成交易流。 我国《民法通则》第52条规定了法人之间的合伙型联营;而《合伙企业法》中则规定了“合伙人应当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第9条,实际上暗指自然人,排除了法人作为合伙人的可能性;因此,《民法通则》中应对有限合伙有所体现,而同时,允许法人成为普通合伙人或有限合伙人,则要求第52条关于合伙型联营的名称应有所改变,或通过司法解释,或通过修正相应的子法如合伙企业法或有限合伙法来实现。 同时,我们亦应注意到公司加入合伙作为普通合伙人时,以其全部财产对合伙债务承担责任,即公司对外承担责任时无所谓有限与无限,这是因为法人责任制度中的有限责任与无责任,是特指企业出资者对企业债务承担财产责任范围的有限与无限,而非指企业本身的责任。任何企业或其他组织对其自身债务都应尽其所有承担全部责任,不存在责任的有限与无限问题,责任的有限与无限,只能是企业成员责任的有限与无限。公司加入普通合伙,就不仅以其对合伙的出资为限承担责任,而是以其所拥有的全部公司财产承担责任,而这对股东债务清偿责任的有限责任并无影响。公司从事商事活动所发生的债权债务关系只追及到公司这一独立人格体,而不会追及到公司内部的股东,法律关系不可无限推演下去,否则就会导致社会生活的混乱以及法律调整的冲突。也就是说,公司加入合伙所负的财产责任同公司不加入合伙而直接从事经营活动所承担的财产责任在数量上完全一致,不会危及股东及债权人的利益。 而相反,在理论及立法中自然人可作为普通合伙人,这就意味着一旦投资失败,除非他偿还了所有的负债,方可东山再起,对于个人管理者而言,这是非常厉害的威慑,但我国目前还未有《个人破产法》。因此,这一法律空白无形中使我国个人风险投资家的发展和壮大增加了难度。 3.对 风险投资各主体间的权利义务的立法建议 一般情况下,风险投资机构的核心作用在于解决好下述问题:一是作为风险投资机构的风险投资家受投资人委托为风险企业项目提供直接的资金支持,并通过风险企业的迅速成长使投资者获取收益。因此,风险投资家一般会作为风险投资的发起者和投资工作的枢纽,负责风险投资的运营,并参与所投资的风险企业项目的管理和决策。二是风险投资机构一般有能力分析和做出对风险企业的投资决策,在投资之后监测风险企业并在一定范围内参与管理。三是对投资者负责,使不同类型投资者的利益得到保护。四是通过与风险投资相关的经营管理业绩得到高额回报,对不良业绩要承担相应的风险。例如,比尔。盖茨当初搞微软时,也采用了有限合伙形态,他以其技术出资,有眼光的风险投资机构则向其投资,而且为避免无限责任,只承担有限责任,并且,出于对技术人员的信赖,也不干预其经营,所以,微软经历了一个有限合伙—有限公司—上市公司的历程,在开发过程中,其获得了大量投资;转化为有限公司时取得了大量股权;上市后,取得了大量财富。故以立法形式明确各投资者、风险投资家、以及风险企业技术人员等主体间的权利义务至关重要。 投资人有限合伙人的权利义务主要包括: 第一、有权查阅合伙帐簿和文件并有权审查年终决算的正确权。同时在有重大事由时,经法院许可后随时检查合伙业务和财产状况。 第二、有限合伙人不参与合伙的实际经营和决策,否则视为普通合伙人。 第三、除采用基金制的募集方式外,也可规定另一种承诺募集方式,即有限合伙人承诺提供一定数量的资金,但起初并不注入全部资金,只提供必要的机构运营经费,待有了合适的项目,再按普通合伙人的要求提供必要资金,并直接将资金汇到指定银行,而主要合伙人则无需直接管理资金。以减少有限合伙人的出资风险。 第四、有限合伙人享有在某些事务上的投票权以撤换某个普通合伙人或在有限合伙存续期间终止合伙关系,但这些决定通常要获得绝大多数表决票数。 风险投资机构以及风险投资企业普通合伙人的权利义务包括: 第一、有权查阅合伙帐簿和文件并有权审查年终决算的正确性。同时在有重大事由时,经法院许可后随时检查合伙业务和财产状况。 第二、有限合伙人不参与合伙的实际经营和决策,否则视为普通合伙人。 第三、除采用基金制的募集方式外,也可规定另一种承诺募集方式,即有限合伙人承诺提供一定数量的资金,但起初并不注入全部资金,只提代侯要的机构运营经费,待有了合适的项目,再按普通合伙人的要求提供必要资金,并直接将资金汇到指定银行,而主要合伙人则无需直接管理资金。以减少有限合伙人的出资风险。 第四、有限合伙人享有在某些事务上的投票权以撤换某个普通合伙人或在有限合伙存续期间终止合伙关系,但这些决定通常要获得绝大多数表决票数。 风险投资机构以及风险投资企业普通合伙人的权利义务包括: 第一、普通合伙人可以管理合伙业务,并对外作为合伙的代表,对合伙的管理事务进行表决,为合伙目的使用合伙财产,取得约定的利润份额,在退伙时或合伙解散时取回资本,以及参加合伙的结业和解散等。 第二、只要符合合伙协议的规定,普通合伙人在作出通知后也可退伙,但如果是提前退伙,须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三、普通合伙的信赖义务,即其行为应从投资人的利益考虑,负有投资人信赖其行为所应履行的义务。包括:注意义务和忠实义务,例如在投资前对投资项目的审慎考察,以及不得从事与合伙利益相冲突的交易和自我交易,不得代表合伙对外发行债券和投资股票市场进行投机行为。 第四、普通合伙人之间可通过达成协议对责任作出不同规定,但不得消除他们对第三人外部债权人所承担的无限责任。普通合伙人需实际承担多种不同的管理义务,或至少对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包括:保持合伙帐簿和记录,制定和备档纳税申报表等,制定和修改合伙协议和证书,但对于重大的合伙变更,普通合伙人须征得有限合伙人的同意。 4.对有限合伙制度的相关制约机制的建立 设立有限合伙企业制度适应了社会经济的发展要求,但鉴于我国合伙立法的不完善,针对其存在的问题,尚须在立法中确立相关制约机制: 第一,为了防止国有企业成为合伙人后国有资产流失现象,应通过国有资产管理法规确立国有企业转投资的数量限制或比例限制,而国有企业转投资于合伙企业中的部分,可以看作国有企业经营中的风险投资,由此不应一概禁止国有企业加入有限合伙。 第二,对有限合伙人的范围应作出界定,比如,国家公务员,其投资于合伙企业,由于其与合伙企业有利害关系,便有可能利用职权为合伙事业谋求便利。为此,最好应严格规定限制国家公务员作为合伙人的资格。 第三,为了防止有限合伙企业成为黑色收入者洗钱的工具,应严格有限合伙的登记管理制度,采用实名制,通过合伙协议明订并通过登记显明合伙人的地位及出资情况、责任承担方式等等,目前应防止隐名合伙的出现,因其不利于监控。 5.应建立配套的有限合伙退出机制和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因为有限合伙的存续期有限,并且投资者希望以现金或可流通的证券作为回报,所以这种退出策略是投资过程中必不可少的一环,应在立法中予以考虑。退出投资有三种方式,包括公开上市、协议转让和企业回购股权。不同的退出方式对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人有不同的影响。公开上市是一种优先考虑的退出方式。应尽快建立起创业板市场,使有限合伙尽快转型为有限公司或股份公司,最终上市达到取得高额利润并融资的目的,实现企业价值的最大化,保持企业的独立性。私下的协议转让对有限合伙公司也具有相当的吸引力,这种退出方式能使有限合伙人迅速获得现金或可流通的证券,并完全退出创业企业。风险企业回购有限合伙的股权,通常事先签订强制性的回购条款和确定股权价值的计算方法。但是对大部分而言,回购通常只是一种候补性质的退出方式,并往往在投资不成功时才采用。 风险企业的顺利发展也离不开政府在税收等优惠政策上的扶持,要处理好相关法律的协调及税收问题,如合伙企业立法与国有企业立法、公司法、财政税收法等立法的关系应进一步和谐,为风险投资的发展提供强大动力。 三、结论 总之,国家的竞争力取决于该国的高新科技的创新能力以及技术成果能否成功地转化为商品甚至最终形成产业,而风险资本是这一转化过程中的一项极为重要的资金来源,它是培植高质量高技术企业的重要条件。风险投资对于中国具有极为重要的战略意义,它可能会影响下个世纪民族经济的国际竞争力,而风险投资真正发挥作用的一个重要条件和前提是要实现制度上的突破和创新。有限合伙正是这一制度创新的突破点,通过对以上各国有限合伙企业制度立法状况及我国建立有限合伙企业制度及相关制度构建问题的分析。目前在我国建立“有限合伙企业制度的时机已经成熟,应着手立法并协调相关因素;同时,学界也有必要对这一过程加以关注,预测、论证其间存在的问题,达到立法的完善和社会经济秩序的和谐。 风险投资论文:论风险投资和企业财务管理优化 1、引言 1.1研究背景 在如今这个社会,风险投资从出现至今,在全国得到了快速的发展跟进步。它在促进科技生产化等方面发挥着很大的作用,很快被大家认可。高风险性是风险投资的最大特征,现在很多国家的风险投资公司因为财务的管理方面的不足而受重创。例如希克斯-慕斯下面的Tate Furst公司,把投资重心放在电信新兴公司,但是投资效果并不理想,在1999-2000年期间投资获得的收益并不乐观。中国新技术风险投资公司是我国首次成立的风险投资公司,在财务管理方面的欠缺,经营失败,吊销营业执照的同时也欠下60亿的高债。这常些失败的案例不得不让我们提高警觉,在进行风险投资的同时注意财务管理的优化,最大限度的降低风险投资的风险。这些失败的案例不得不让我们提高警觉,在进行风险投资的同时注意财务管理的优化,最大限度的降低风险投资的风险。 1.2研究意义 目前研究风险投资的论述数不胜数,但是站在企业财务管理的角度来讨论风险投资的却并不多,一些失败的案例在带给我们悲痛的同时,也让我们深思。虽然从 90 年代开始风险投资业务在我国蓬勃发展起来,但大多数风险投资项目以失败而告终,极少数的能有好的收益。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第一,是因为风险有固有的高风险性,第二,是因为风险投资机构的财务体系不健全,管理财务的能力不够强。再者,接受投资的对象企业处于创业阶段,这一阶段企业的主要任务是开发新产品,获利能力很低,存在很高的技术和市场风险,如果不注重财务管理的优化,很容易导致创业失败,从而也导致风险投资公司投资项目的失败。 本文致力于研究在风险投资过程中的主体企业(风险投资机构)和风险投资对象企业(接受投资的对象企业)财务管理优化问题,探讨财务管理对风险投资成功的重要性,具体包括风险投资方和被投资方两方面的财务管理问题,涉及筹资、投资和撤资等多个经营过程,分析发现风险投资的财务风险,探讨风险投资中财务管理面临的困难,寻找规避风险的途径,通过优化财务管理把风险控制在可以接受的范围内,对风险投资的健康发展具有现实意义。 1.3篇章结构 本文共分为六部分: 第一部分,引言。主要介绍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国内外研究综述及论文结构与主要研究内容。 第二部分“风险投资与企业财务管理”.主要介绍风险投资中财务管理概述,风险投资的财务管理特征以及风险投资与企业财务管理的互动关系。 第三部分“我国风险投资中财务管理出现的主要问题”.通过介绍风险投资财务管理的主要内容引出风投公司在筹资,投资,资本退出阶段出现的问题以及对象企业在融资和投资方面的问题,最后通过对MC公司的案例分析,举例说明在风险投资中财务管理所出现的问题。 第四部分“风险投资对优化财务管理的要求”.分别对主体企业和对象企业提出优化财务管理的要求。 第五部分“在风投中优化财务管理面临的主要困难”. 主要有投资机构与对象企业的矛盾、资源的限制、行业环境的限制三个方面。 第六部分“在风投中优化财务管理的主要措施”.从风险资本筹资,投资,退出,评价四个方面着手,提出在风投中优化财务管理的主要措施。 1.4 文章创新点 本文主要的创新点在于明确了风险投资与财务管理的互动关系,且分别从主体企业和对象企业阐述了风险投资对财务管理的要求,并进一步分析了在优化财务管理的过程中投资机构与对象企业的矛盾,最后提出了在风险投资中优化财务管理的主要措施。 2、理论基础与文献综述 2.1风险投资中财务管理概述 财务管理在风险投资中的重要性是无可厚非的,它不仅表现在投资机构本身,还表现在所投资的对象企业中。在风险投资进行过程中财务管理的实施表现在方方面面,但是对制度的设计,对人的管理是最基础,也是最重要的。 风险投资企业的财务管理体现如下特征:(1)风险资本筹集特征:风险筹资区别与其他筹资的特征是不需要抵押和担保。风险资本家很难通过正常的渠道筹集资金,正在寻找一种新的筹资方式筹集风险投资资金。(2)风险资本投放特征:风险投资重视项目,但更重视人,风险企业家的素质是项目选择的基本条件。风险投资不仅需要资金,管理也非常重要,再不是投资者提供资金,不介入管理的模式了。如今风险投资家把钱投入风投公司后,就从头到尾都要参加公司管理。(3)风险投资的不对称风险特征:风险投资的特征是高风险,高收益,然而高回报的实现,需要风险投资家占有大比例的股份,另一方面,风险企业处于初创阶段,资金和技术方面不够成熟,筹资渠道也相对狭窄,这样不对称风险也就存在。(4)风险资本的分散化投资特征:风险资本是特殊的资本,每个项目的投资额不易过大,也就是说一家风险投资机构通常是投资于多家对象企业,或者是多家风险投资机构联合投资于一家风投公司。 风险投资论文:风险投资项目风险管理 一、项目风险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项目风险信息的传递通道不畅 项目重要信息及时获取,能有效的化解风险、降低风险的损失,这是开展有效风险工作的前提,是项目顺利进行和成功的保证。目前在风险管理工作中存在比较突出的问题是,在和项目企业进行沟通时,由于项目风险信息传递路径过长,导致沟通的频率、效率不高,不能及时得到反馈应对风险。由于中国公司普遍存在着治理结构的不完善,创业者对治理结构的意识普遍比较薄弱,加之项目管理人员不主动积极地去识别、分析和应对可能发生的风险,没有建立有效风险信息传递通道,缺乏详细风险应对预案。当意外事件不断出现时,项目管理者无所适从,只能疲于应付。 (二)项目风险的分析方法单一 在进行项目风险分析时,通常运用定性分析方法对项目风险的分析进行评估,虽然对获取信息资料较为便捷,但是分析结论不够精确。在日常工作中进行项目风险定性分析时,往往采用单一风险逐个分析方式使得分析结论缺乏综合性,在分析层次上缺乏深度。例如SWOT分析在项目风险识别上有较为全面的应用,但是在与定量风险分析方法的结合方面存在较大不足,没有充分运用定性风险分析方法和定量风险分析方法的优势进行互补。项目风险分析方法的单一,加之缺少使用不同分析方法的综合运用,对项目分析结论产生较大的偏差,甚至出现与正确结果意见相左的情况,严重影响风险管理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项目的投后管理手段落后 风险投资的投后管理是风险投资循环过程中的核心环节,随着风险投资行业的日趋成熟,风险投资的投后管理也越来越重要,对于投资项目的价值增值,风险防范和人力资本的充分应用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风险投资企业通常是被动的参与企业管理,强调以财务指标评价企业的价值,往往忽略了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是否快速增长。为了适应风险投资的特殊运作方式与满足管理需求,必须要创新风险投资的投后管理机制,将投资收益与项目风险管理者的业绩挂钩,提高项目风险管理者的工作热情,使得风险管理的效果符合预期目标。 二、提升项目风险管理工作的应对方案 (一)建立与项目相关的多信息通道 信息通道建设是项目投资管理和风险管理的基础,没有有效的信息管理,就没有成功的项目管理和项目风险管理。企业要以项目信息的辐射范围为条件,建立与项目有关的多信息通道。产品的市场信息渠道。绝大部分商品在国际、国内都有相关行业性市场价格,这些价格有些是实时价格,有些可以通过国际贸易性价格的波动得到一个期间的平均价格,这些价格都是透明公允的信息。如钨产品国内有两个行业性指导价格,一个是江西赣州钨业协会指导价格,另一个是中国五矿有色的指导价格,这些价格信息都反映了市场未来的价格走势,对企业生产经营有方向性指导作用。企业外部利益相关者信息反馈渠道。建立项目所在当地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对项目情况的信息反馈渠道,了解投资项目对当地社会和经济发展的贡献,以及在当地的公益形象等,用以判断当地对企业的支持力度,还可以通过行业协会了解项目企业技术研发实力、所在行业的未来发展趋势及所投资项目在行业中的地位,增强对项目所在行业发展趋势判断的准确性,为风险管理工作提供准确数据。通过与企业加强沟通联系,建立企业内部信息反馈渠道。与项目的实际控制人、经营管理团队多频率、多层次的深入交流,及时掌握项目生产经营状况、未来发展趋势,判断与预期目标的差距,以便形成有效的项目风险应对预案。 (二)加强项目风险分析方法的综合运用 分析方法的使用对于整个项目决策的规划及实施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只有通过项目的风险分析,才能把整理后的原始数据转换成可参考的分析结果。一直以来项目风险定量分析的欠缺和定性分析过于简单的问题困扰着风险管理工作的深入开展,解决这一关键问题必须加强风险定量分析方法和定性分析方法的综合运用。SWOT分析和AHP分析两种方法在项目风险分析中综合应用主要是把SWOT分析方法中的四个要素作为其各个因素,接着确定各个因素的重要性,并对其进行排序。步骤具体有:进行SWOT分析。运用SWOT分析方法识别出与某个项目内部环境以及外部环境相关联的因素。在SWOT组内对SWOT要素进行两两相互对比,接着使用特征值方法对该要素的优先权数进行计算。对SWOT组进行两两相互对比,进行层次总排序,并把每个组中拥有最高优先权的要素抽取出来代表这个组,然后比较和计算这四个要素的优先程度。在项目战略规划以及评价分析过程中使用并得出相应结果。这样SWOT分析和AHP分析两种方法的优势得到有效互补,既简便又高效,形成一种新的使用途径,通过AHP方法计算出SWOT要素的优先权数,使得出的分析结果更具参考性,从而可以提高项目风险评价方法的可靠性和准确性。 (三)创新项目投后管理的手段 风险投资投后管理机制创新的核心在于以风险管理者人力资本为管理核心,将对风险企业的控制权分配以及转移安排为手段,通过对风险管理者的显性激励与隐性激励相结合的方式,实现风险投资投后管理机制的高效运行,具体的创新手段主要有:1、分阶段投资并保留中止投资的权利一旦风险投资者发现任何关于未来回报方面的负面信息,下一阶段的融资就可能被终止,风险管理者的人力资本价值相应的没法实现。这种手段也会减少风险管理者意图对项目剩余索取权进行重新谈判的机会主义行为。2、以股票赠与及股票期权为主要形式的激励性报酬计划通过这种方式,将风险管理者与被投资企业的未来经营状况紧密联系起来,以实现风险管理者与被投资企业利益的高度趋同,从而达到降低委托关系中的道德风险。总之,投资项目的风险管理是风险投资的重要环节,在风险投资项目的风险管理中,应突出对投资项目风险管理的主动性,以预防风险发生为主要控制目标,在投资项目不同阶段进行针对性的风险管理活动,促进风险投资企业在募资、投资、管理、退出四个环节形成完整、通畅的链条,为我国中小企业的快速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风险投资论文:风险投资体系的双重与财务目标趋同效应 [摘要]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风险投资对于推动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本文主要分析风险投资体系中的双重关系,探讨投资者、风险资本家与创业者之间财务目标的协调方法,研究西方风险投资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关键词]风险投资;;财务目标 风险投资体系通常涉及投资者(Investor)、风险资本家(Venture Capitalist)、创业者(Inventor)三方参与者,他们是相互独立的财务主体,通过风险资本这一枢纽,构成了双重委托的关系。如图1所示。 风险资本从资本供应者——投资者,流向资金运作者——风险资本家(风险投资公司),经过后者的筛选决策,再流向资金使用者——风险企业(创业者)。通过风险企业的经营和发展,风险资本得到价值增值,再流至风险投资公司,风险投资公司将收益回馈给投资者。风险资本周而复始的循环,形成了风险资本的周转。 一、风险资本家对投资者的首重及其财务目标的趋同效应 风险投资体系中的投资者,往往是拥有长期资金的机构投资者,如养老退休基金、保险公司、银行信托基金、投资基金等,此外还有少数富有的个人和家庭。在美国,养老退休基金是最大的风险资本的来源。投资于这一行业需要非同寻常的勇气、耐心和专业投资经验,广大中小散户由于认识上的原因,而且缺乏承受高风险的能力,一般只投资于证券,而不会冒险涉足风险投资领域。 风险资本家大都来自工商企业和金融界的精英,并拥有良好的业界关系网络,他们最大的本钱莫过于自己的行业信誉和资历,这与他们所能募集的资金数额是正相关的。“对那些具有高能力而且其能力已经通过以前的成功得以展示的人们来说,当他们想扩张其经营时,会较少地受到个人财富禀赋的制约”(张维迎,1995)。同时,风险资本家还具备相当专业的知识和经验,从而,在选择和评估投资项目、组建风险企业、物色职业经理人时游刃有余。通过预期的研究和背景审核的帮助,风险资本家利用其专业人员来评估投资的前景,但是,与成功投资项目相关的因素太复杂,而且多为主观上的判断,这些判断包括所提供的经营管理队伍的质量,再加上风险资本家先前对此行业的个人经验,有时甚至只是“勇敢的直觉”。因此,风险投资更多的像是一门艺术,而不是科学。 投资者与风险资本家形成了风险投资体系中的第一重委托关系。这种关系的契约化载体就是风险投资公司。随之而来的便是由于不确定性。信息不对称、交易费用而引起的人问题。不论是事前的逆向选择,还是事后的道德风险,其外在表现最终都归结为财务目标的冲突。投资者的财务目标是预期投资回报最大化,风险资本家的财务目标是风险资本经营业绩最大化,最终获得最大化声誉和个人收益。那么,风险投资公司采取什么样的产权组织形式,如何构造委托人与人之间的契约关系,才能有效地克服人问题,降低成本呢? “一种能够提供个人刺激的有效的制度是使经济增长的决定性因素,有效率的组织需要在制度上作出安排和确立所有权,以便造成一种刺激,将个人的经济努力变成私人收益率接近社会收益率的活动”(道格拉斯。诺斯,1989)。在风险投资体系中的制度安排和产权设计,其效率性集中表现为各财务主体的财务目标的趋同效应,也就是“私人收益率接近社会收益率”的微观表现过程。换言之,需要建立能够促使各财务主体的财务目标趋同的风险投资机制。 西方发达国家的风险投资实践经验表明,有限合伙人公司(Venture Capital limited Partnership)是最有效率的风险投资公司的组织形式。美国风险投资产业组织形式中,有限合伙人公司占80%以上。在这个制度下设立风险投资基金(风险资本),投资者是有限合伙人(Limited Partner),风险资本家是一般合伙人(General Partner),双方通过签订契约来组建风险投资公司。 有限合伙人只对所投入资金负有限责任,不能参与风险资本的具体运作,但对一些重要事项亦有表决权,如合伙人契约的修改,在期满前解散有限合伙组织,或延长基金的期限,解雇一般合伙人,投资项目的资产评估。一般要求有三分之二的有限合伙人同意,上述内容变更才会有效。 一般合伙人负有无限责任,他们投入占风险资本1%左右的自有资金,但一般不用现金,主要是作为一种管理承诺和税务优惠上的考虑。一般合伙人参与投资收益的分配,一般可拿到所有投资收益的20%,另外80%属于有限合伙人的投资回报。通常要在风险资本产生了最低的投资收益率(至少是保本)之后,一般合伙人才能兑现这20%的投资回报。 一般合伙人必须定期向有限合伙人报告所投资企业的业务进展和资产价值变化,至少每年举行一次一般合伙人、有限合伙人和风险企业管理层的三方联席会议。由有限合伙人或他们的代表组成的咨询委员会主要提供技术评估服务,如风险企业的资产评估,因为这是影响到最后投资者所获利润的关键。 契约同时还规定一般合伙人不能在风险基金之外用自己的资金去投资该基金所投资的风险企业,或从企业获得股票;追加募集的同名基金不能投放于一般合伙人先前所投资的风险企业,以防止他们为解决已投资企业的亏损而盲目追加投资;一般合伙人必须在用完一定比例的前期基金(如5%左右),才能再次募集下一轮基金。 上述契约条款所构造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既分散了投资风险,又在一定程度上克服了风险资本家作为资金管理者(人)而非所有者(委托人)的人问题,诱使人从自己利益出发,选择对委托人最有利的行动,使双方福利同时趋于最大化。 二、风险企业对风险资本家的第二重与财务目标的趋同效应 创业者以其新点子、新思想、新项目,形成对风险资本家的资金和管理经验的需求,两者结合的产物就是风险企业,并且形成风险投资体系中的第二重委托关系。风险资本家(及其风险投资公司)作为投资中介,按照能否带来高投资回报这一根本标准,选择具有高成长性(良好市场前景)的项目进行融资、投资,组建风险企业。这些项目多为高新技术,也可能是满足市场需求的更新换代的产品和技术、新开放的行业、新的经营服务方式等等。在信息社会,推动知识型企业发展的基本力量既不是产品,也不是市场,而是个性化的客户需求。就连IBM这样的跨国大企业也宣称自己不属于制造业,而是提供全面服务的公司。从出售产品,到出售服务,最后争取成为规则制定者,是大企业集团梦寐以求的目标。 前面已经提到,风险资本家的财务目标是风险资本经营业绩最大化,创业者的财务目标是追求货币收入的最大化,在风险企业中往往通过经理股票期权计划(Executive Stock Options Plan)来实现。同时,创业者也追求一种领导自己企业的成就感,体现了双因素(经济因素和心理因素)激励效应。风险投资就是把宝押在创业者及经理人身上,对打算介入的“种子公司”的经理人和管理队伍素质反复打量、严格遵选,“一个公司最大的资产不是它的经营思想,而是站在它身后的人,包括自络在内的现代技术永远是一种工具,而管理永远是一切工具的驾驭者”(Amadeus投资公司Auton Richard),风险资本家如果拥有一支优秀的管理队伍,投资者甚至愿意给他下跪,而没有这些条件,他转身就走。 美国IDG国际数据集团总裁麦戈文在《国际资本眼中的因特网投资》报告中,提出风险资本选择投资项目的三条标准:成长速度快、有望成为行业排头兵、有一个好的管理团队。最重要的是第三条,同时,他认为当前国外风险投资进入中国有四大风险:管理风险、市场风险、法制风险、政策风险。其中,管理风险就是指中国缺乏高素质的职业经理人队伍,创业管理滞后。 风险企业仍然存在人问题,风险资本家(委托人)和创业者(人)双方利益的平衡机制同样是通过签订契约来构造的。在投资契约中,确定可转换优先股这一类复合式证券作为融资工具。风险资本家名义上是一个非执行董事,但他是最有影响力的董事,他注重与企业建立合作伙伴关系,他的专长和经验使他完全有能力(也完全有必要)控制企业,对企业的发展过程充分了解,有效地降低因信息不对称而造成的人风险。 长期持有可转换代先股的风险资本家也可以拥有普通股表决权,相当于优先股已经提前转换为普通股,并且由于利益的捆绑,不会出现“用脚投票”的退出现象。这是风险企业与一般股份有限公司的重大区别。“混合经济”概念的使用与扩散,是二十世纪对经济思想史的巨大贡献,风险企业实际上是一种混合式或边缘式的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合同确保风险资本家参与风险企业管理,并分享风险企业的成长。风险资本家与创业者通过对风险企业未来盈利的预测,来决定各自所占的股份;并根据转换比例来调整双方所持有的股份,还与风险企业经营业绩挂钩。这个转换比例是动态的,可以随风险企业盈利目标的实现程度而调整,这是对不完全契约的一种修正,是协调双方财务目标是一个关键的环节,起到了控制风险、保护投资者和激励管理层等作用。事实上,这种对未来成长性的预期将比已经明晰的股权更具有激励作用。在受让资本权益的分配上采取建立于资产增量基础上的“经营者基金”模式,利用经营者自身创造的效益,通过再投入生产的价值来激励分配。经营者基金不是简单的股权量化,而是一种动态的股权分配与管理方式,经营者为公司创造更多效益才能为自己争取更多的股份和利益,其效果就是让经营者永不满足。经营者基金突破了传统的产权制度改革中普遍把资产量化,建立存量基础上的做法,而是把分配建立在增量的基础上,也就是在保证公司资产保值增值的前提下,将增量部分资产按比例分成,并以此来达到持久地激励经营者、凝聚人力资源的目的。 三、风险投资及其启示 现代商业社会中,个人价值最终是通过对财产的占有来体现的。风险投资基金的资金注入有99%来自投资者,风险资本家仅以1%的资金承诺便可获得20%的收益分配权,这付高比例利润分成的“金手铐”,表明风险资本家在风险投资公司中有直接的重大经济利益。特别值得一提的是,风险资本家参与收益分配所凭借的要素就是其私有股权化的智力资本,从“资本雇佣劳动”到“智力劳动雇佣资本”,既是人类社会物质文明发展的一个巨大进步,也是人类精神自由发展的历史性突破。实际上,风险投资产业是投资于人(People)而不是投资于证券(Paper)。在新经济时代,公司价值的创造主要体现在知识及其创新方面,传统的资本运作时代将逐步成为历史。如果说知识代表了过去和现在,创新则意味着未来。尽管契约中有苛刻的约束条件,优秀而充满自信的风险资本家,还是愿意接受这种固定期限的合伙制基金与投资业绩挂钩的高额利润分成措施。 企业组织结构的创新是产业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之一。有限合伙制是风险投资机构中将激励机制、约束机制完美结合,从而提高投资效率的重要途径。但是,目前在我国,有限合伙制企业尚不具有法人资格,这不能不说是我国企业组织制度上的重大缺陷。从世界立法趋势来看,为了适应高效快捷的市场经济运作节奏,降低民事主体的交易成本,很多国家都尽可能多地赋予民事主体以法人资格。英美法系国家在法人与非法人的民事权利认定上,更是没有太大差异。 从监管的角度看,风险投资公司一般资本金较普通合伙制企业要大,业务复杂,对社会经济影响也较大,各国通常将其作为金融机构来对待,由金融监管机构统一监管。正因为法律对法人的监管比对非法人的监管要严格和有效,所以也应适时赋予有限合伙人的风险投资机构以法人资格。只有当具备法人资格的有限合伙制成为风险投资市场的主流形式,各类资金才能在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下规范运作,民间资金才能真正进入风险资本市场。 风险投资并不仅仅局限于高科技领域,在成熟产业推行高附加值的服务化经营方面,在推动传统产业升级换代方面,也具有广阔的应用前景,这一认识对于我国产业结构的调整、西部大开发产业发展战略的制定,具有现实指导意义。朱总理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的报告”中指出:要“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通过自主创新和引进技术,加快对推动结构升级的共性技术、关键技术和配套技术的开发”,“通过上市、兼并、联合、重组等形式,在主要行业形成若干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主业突出、核心能力强的大公司和企业集团,使之成为调整结构、促进升级的骨干和依托”。 例如,成立于2000年6月的二十一世纪科技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是由深圳鼎尊投资有限公司、东北高速公路 股份有限公司、国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港机股份有限公司和西安交大开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五家股东投资3.35亿元人民币组建的。鉴于目前中国的《公司法》中没有明确有限合伙制这一公司组织形式,而且有限合伙制中的一般合伙人仍然需要聘请职业经理人来处理投资业务,依然要控制这一层面上的道德风险并进行有效的激励,以避免创业投资中的心态浮躁。急功近利,因此该公司从成立伊始,就考虑了如何控制人风险,采取了准合伙制(项目合伙制或内部募集制)的风险投资公司组织形式。 具体实施办法如下:项目经过必要的审查和评估程序准备投资时进行内部募集,这个环节有四个必要条件,必须同时满足项目才能获得通过。 (1)项目经理或项目小组成员必须承诺,公司如果投资,项目经理或项目小组成员也必须投资,而且根据项目的规模公司有一个基本投资额的要求; (2)在投资决策通过后,决策人员中投赞成票者要有一个基本投资额; (3)向全公司进行公开募集,对投资的总人数有一个最低的基本要求,目前是要求三个人或三人以上; (4)内部募集投资总额必须达到一个基本投资额下限。 内部募集后,员工与公司签订委托协议,说明各自承担的风险和享有的权益,确认投资自愿的原则。同时,公司将按照项目收入的一定比例提成,作为公司奖金,其中的50%发给项目人员,体现提成业绩向项目人员倾斜。 项目合伙制实际上是一种内部控制和激励制度,对于解决人问题是有效的。在我国目前有限合伙制没有被法律认可的情况下,试行项目合伙制,在某种程度上代表了现阶段我国风险投资公司组织形式的发展方向,具有重大的理论创新和制度创新意义。 上述分析表明,在风险企业中产权关系的发展出现了有趣的现象。风险资本家持有可转换优先股并参与管理,使得所有者管理者化;创业者(代表管理层)从事经营并拥有经理股票期权计划,使得管理者所有者化。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最根本的要求,就是剩余索取权和控制权(投票权)应当尽可能对应,即拥有剩余索取权和承担风险的人应当拥有控制权;或者反之,拥有控制权的人应当承担风险。“廉价的投票权”会使得不称职的经理更有可能控制企业。在风险企业的治理结构中,剩余索取权与控制权得到恰当的匹配,各独立经济利益主体的财务目标呈现趋同效应。如同桥牌比赛中的交叉将吃局面,极大地提高了双方协同作战的效率。 以长期持股、股权集中、智力资本股权化为特征的风险投资财务机制,在推动多元财务主体利益目标趋同的进程中发挥着重大作用,在一定意义上代表了资本市场的变革方向。 [摘要]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风险投资对于推动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本文主要分析风险投资体系中的双重关系,探讨投资者、风险资本家与创业者之间财务目标的协调方法,研究西方风险投资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关键词]风险投资;;财务目标风险投资体系通常涉及投资者(Investor)、风险资本家(Venture Capitalist)、创业者(Inventor)三方参与者,他们是相互独立的财务主体,通过风险资本这一枢纽,构成了双重委托的关系。如图1所示。 风险资本从资本供应者——投资者,流向资金运作者——风险资本家(风险投资公司),经过后者的筛选决策,再流向资金使用者——风险企业(创业者)。通过风险企业的经营和发展,风险资本得到价值增值,再流至风险投资公司,风险投资公司将收益回馈给投资者。风险资本周而复始的循环,形成了风险资本的周转。 一、风险资本家对投资者的首重及其财务目标的趋同效应 风险投资体系中的投资者,往往是拥有长期资金的机构投资者,如养老退休基金、保险公司、银行信托基金、投资基金等,此外还有少数富有的个人和家庭。在美国,养老退休基金是最大的风险资本的来源。投资于这一行业需要非同寻常的勇气、耐心和专业投资经验,广大中小散户由于认识上的原因,而且缺乏承受高风险的能力,一般只投资于证券,而不会冒险涉足风险投资领域。 风险资本家大都来自工商企业和金融界的精英,并拥有良好的业界关系网络,他们最大的本钱莫过于自己的行业信誉和资历,这与他们所能募集的资金数额是正相关的。“对那些具有高能力而且其能力已经通过以前的成功得以展示的人们来说,当他们想扩张其经营时,会较少地受到个人财富禀赋的制约”(张维迎,1995)。同时,风险资本家还具备相当专业的知识和经验,从而,在选择和评估投资项目、组建风险企业、物色职业经理人时游刃有余。通过预期的研究和背景审核的帮助,风险资本家利用其专业人员来评估投资的前景,但是,与成功投资项目相关的因素太复杂,而且多为主观上的判断,这些判断包括所提供的经营管理队伍的质量,再加上风险资本家先前对此行业的个人经验,有时甚至只是“勇敢的直觉”。因此,风险投资更多的像是一门艺术,而不是科学。 投资者与风险资本家形成了风险投资体系中的第一重委托关系。这种关系的契约化载体就是风险投资公司。随之而来的便是由于不确定性。信息不对称、交易费用而引起的人问题。不论是事前的逆向选择,还是事后的道德风险,其外在表现最终都归结为财务目标的冲突。投资者的财务目标是预期投资回报最大化,风险资本家的财务目标是风险资本经营业绩最大化,最终获得最大化声誉和个人收益。那么,风险投资公司采取什么样的产权组织形式,如何构造委托人与人之间的契约关系,才能有效地克服人问题,降低成本呢? “一种能够提供个人刺激的有效的制度是使经济增长的决定性因素,有效率的组织需要在制度上作出安排和确立所有权,以便造成一种刺激,将个人的经济努力变成私人收益率接近社会收益率的活动”(道格拉斯。诺斯,1989)。在风险投资体系中的制度安排和产权设计,其效率性集中表现为各财务主体的财务目标的趋同效应,也就是“私人收益率接近社会收益率”的微观表现过程。换言之,需要建立能够促使各财务主体的财务目标趋同的风险投资机制。 西方发达国家的风险投资实践经验表明,有限合伙人公司(Venture Capital limited Partnership)是最有效率的风险投资公司的组织形式。美国风险投资产业组织形式中,有限合伙人公司占80%以上。在这个制度下设立风险投资基金(风险资本),投资者是有限合伙人(Limited Partner),风险资本家是一般合伙人(General Partner),双方通过签订契约来组建风险投资公司。 有限合伙人只对所投入资金负有限责任,不能参与风险资本的具体运作,但对一些重要事项亦有表决权,如合伙人契约的修改,在期满前解散有限合伙组织,或延长基金的期限,解雇一般合伙人,投资项目的资产评估。一般要求有三分之二的有限合伙人同意,上述内容变更才会有效。 一般合伙人负有无限责任,他们投入占风险资本1%左右的自有资金,但一般不用现金,主要是作为一种管理承诺和税务优惠上的考虑。一般合伙人参与投资收益的分配,一般可拿到所有投资收益的20%,另外80%属于有限合伙人的投资回报。通常要在风险资本产生了最低的投资收益率(至少是保本)之后,一般合伙人才能兑现这20%的投资回报。 一般合伙人必须定期向有限合伙人报告所投资企业的业务进展和资产价值变化,至少每年举行一次一般合伙人、有限合伙人和风险企业管理层的三方联席会议。由有限合伙人或他们的代表组成的咨询委员会主要提供技术评估服务,如风险企业的资产评估,因为这是影响到最后投资者所获利润的关键。 契约同时还规定一般合伙人不能在风险基金之外用自己的资金去投资该基金所投资的风险企业,或从企业获得股票;追加募集的同名基金不能投放于一般合伙人先前所投资的风险企业,以防止他们为解决已投资企业的亏损而盲目追加投资;一般合伙人必须在用完一定比例的前期基金(如5%左右),才能再次募集下一轮基金。 上述契约条款所构造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既分散了投资风险,又在一定程度上克服了风险资本家作为资金管理者(人)而非所有者(委托人)的人问题,诱使人从自己利益出发,选择对委托人最有利的行动,使双方福利同时趋于最大化。 二、风险企业对风险资本家的 第二重与财务目标的趋同效应 创业者以其新点子、新思想、新项目,形成对风险资本家的资金和管理经验的需求,两者结合的产物就是风险企业,并且形成风险投资体系中的第二重委托关系。风险资本家(及其风险投资公司)作为投资中介,按照能否带来高投资回报这一根本标准,选择具有高成长性(良好市场前景)的项目进行融资、投资,组建风险企业。这些项目多为高新技术,也可能是满足市场需求的更新换代的产品和技术、新开放的行业、新的经营服务方式等等。在信息社会,推动知识型企业发展的基本力量既不是产品,也不是市场,而是个性化的客户需求。就连IBM这样的跨国大企业也宣称自己不属于制造业,而是提供全面服务的公司。从出售产品,到出售服务,最后争取成为规则制定者,是大企业集团梦寐以求的目标。 前面已经提到,风险资本家的财务目标是风险资本经营业绩最大化,创业者的财务目标是追求货币收入的最大化,在风险企业中往往通过经理股票期权计划(Executive Stock Options Plan)来实现。同时,创业者也追求一种领导自己企业的成就感,体现了双因素(经济因素和心理因素)激励效应。风险投资就是把宝押在创业者及经理人身上,对打算介入的“种子公司”的经理人和管理队伍素质反复打量、严格遵选,“一个公司最大的资产不是它的经营思想,而是站在它身后的人,包括自络在内的现代技术永远是一种工具,而管理永远是一切工具的驾驭者”(Amadeus投资公司Auton Richard),风险资本家如果拥有一支优秀的管理队伍,投资者甚至愿意给他下跪,而没有这些条件,他转身就走。 美国IDG国际数据集团总裁麦戈文在《国际资本眼中的因特网投资》报告中,提出风险资本选择投资项目的三条标准:成长速度快、有望成为行业排头兵、有一个好的管理团队。最重要的是第三条,同时,他认为当前国外风险投资进入中国有四大风险:管理风险、市场风险、法制风险、政策风险。其中,管理风险就是指中国缺乏高素质的职业经理人队伍,创业管理滞后。 风险企业仍然存在人问题,风险资本家(委托人)和创业者(人)双方利益的平衡机制同样是通过签订契约来构造的。在投资契约中,确定可转换优先股这一类复合式证券作为融资工具。风险资本家名义上是一个非执行董事,但他是最有影响力的董事,他注重与企业建立合作伙伴关系,他的专长和经验使他完全有能力(也完全有必要)控制企业,对企业的发展过程充分了解,有效地降低因信息不对称而造成的人风险。 长期持有可转换代先股的风险资本家也可以拥有普通股表决权,相当于优先股已经提前转换为普通股,并且由于利益的捆绑,不会出现“用脚投票”的退出现象。这是风险企业与一般股份有限公司的重大区别。“混合经济”概念的使用与扩散,是二十世纪对经济思想史的巨大贡献,风险企业实际上是一种混合式或边缘式的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合同确保风险资本家参与风险企业管理,并分享风险企业的成长。风险资本家与创业者通过对风险企业未来盈利的预测,来决定各自所占的股份;并根据转换比例来调整双方所持有的股份,还与风险企业经营业绩挂钩。这个转换比例是动态的,可以随风险企业盈利目标的实现程度而调整,这是对不完全契约的一种修正,是协调双方财务目标是一个关键的环节,起到了控制风险、保护投资者和激励管理层等作用。事实上,这种对未来成长性的预期将比已经明晰的股权更具有激励作用。在受让资本权益的分配上采取建立于资产增量基础上的“经营者基金”模式,利用经营者自身创造的效益,通过再投入生产的价值来激励分配。经营者基金不是简单的股权量化,而是一种动态的股权分配与管理方式,经营者为公司创造更多效益才能为自己争取更多的股份和利益,其效果就是让经营者永不满足。经营者基金突破了传统的产权制度改革中普遍把资产量化,建立存量基础上的做法,而是把分配建立在增量的基础上,也就是在保证公司资产保值增值的前提下,将增量部分资产按比例分成,并以此来达到持久地激励经营者、凝聚人力资源的目的。 三、风险投资及其启示 现代商业社会中,个人价值最终是通过对财产的占有来体现的。风险投资基金的资金注入有99%来自投资者,风险资本家仅以1%的资金承诺便可获得20%的收益分配权,这付高比例利润分成的“金手铐”,表明风险资本家在风险投资公司中有直接的重大经济利益。特别值得一提的是,风险资本家参与收益分配所凭借的要素就是其私有股权化的智力资本,从“资本雇佣劳动”到“智力劳动雇佣资本”,既是人类社会物质文明发展的一个巨大进步,也是人类精神自由发展的历史性突破。实际上,风险投资产业是投资于人(People)而不是投资于证券(Paper)。在新经济时代,公司价值的创造主要体现在知识及其创新方面,传统的资本运作时代将逐步成为历史。如果说知识代表了过去和现在,创新则意味着未来。尽管契约中有苛刻的约束条件,优秀而充满自信的风险资本家,还是愿意接受这种固定期限的合伙制基金与投资业绩挂钩的高额利润分成措施。 企业组织结构的创新是产业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之一。有限合伙制是风险投资机构中将激励机制、约束机制完美结合,从而提高投资效率的重要途径。但是,目前在我国,有限合伙制企业尚不具有法人资格,这不能不说是我国企业组织制度上的重大缺陷。从世界立法趋势来看,为了适应高效快捷的市场经济运作节奏,降低民事主体的交易成本,很多国家都尽可能多地赋予民事主体以法人资格。英美法系国家在法人与非法人的民事权利认定上,更是没有太大差异。 从监管的角度看,风险投资公司一般资本金较普通合伙制企业要大,业务复杂,对社会经济影响也较大,各国通常将其作为金融机构来对待,由金融监管机构统一监管。正因为法律对法人的监管比对非法人的监管要严格和有效,所以也应适时赋予有限合伙人的风险投资机构以法人资格。只有当具备法人资格的有限合伙制成为风险投资市场的主流形式,各类资金才能在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下规范运作,民间资金才能真正进入风险资本市场。 风险投资并不仅仅局限于高科技领域,在成熟产业推行高附加值的服务化经营方面,在推动传统产业升级换代方面,也具有广阔的应用前景,这一认识对于我国产业结构的调整、西部大开发产业发展战略的制定,具有现实指导意义。朱总理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的报告”中指出:要“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通过自主创新和引进技术,加快对推动结构升级的共性技术、关键技术和配套技术的开发”,“通过上市、兼并、联合、重组等形式,在主要行业形成若干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主业突出、核心能力强的大公司和企业集团,使之成为调整结构、促进升级的骨干和依托”。 例如,成立于2000年6月的二十一世纪科技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是由深圳鼎尊投资有限公司、东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国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港机股份有限公司和西安交大开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五家股东投资3.35亿元人民币组建的。鉴于目前中国的《公司法》中没有明确有限合伙制这一公司组织形式,而且有限合伙制中的一般合伙人仍然需要聘请职业经理人来处理投资业务,依然要控制这一层面上的道德风险并进行有效的激励,以避免创业投资中的心态浮躁。急功近利,因此该公司从成立伊始,就考虑了如何控制人风险,采取了准合伙制(项目合伙制或内部募集制)的风险投资公司组织形式。 具体实施办法如下:项目经过必要的审查和评估程序准备投资时进行内部募集,这个环节有四个必要条件,必须同时满足项目才能获得通过。 (1)项目经理或项目小组成员必须承诺,公司如果投资,项目经理或项目小组成员也必须投资,而且根据项目的规模公司有一个基本投资额的要求; (2)在投资决策通过后,决策人员中投赞成票者要有一个基本投资额; (3)向全公司进行公开募集,对投资的总人数有一个最低的基本要求,目前是要求三个人或三人以上; (4)内部募集投资总额必须达到一个基本投资额下限。 内部募集后,员工与公司签订委托协议,说明各自承担的风险和享有的权益,确认投资自愿的原则。同时,公司将按照项目收入的一定比例提成,作为公司奖金,其中的50%发给项目人员,体现提成业绩向项目人员倾斜。 项目合伙制实际上是一种内部控制和激励制度,对于解 决人问题是有效的。在我国目前有限合伙制没有被法律认可的情况下,试行项目合伙制,在某种程度上代表了现阶段我国风险投资公司组织形式的发展方向,具有重大的理论创新和制度创新意义。 上述分析表明,在风险企业中产权关系的发展出现了有趣的现象。风险资本家持有可转换优先股并参与管理,使得所有者管理者化;创业者(代表管理层)从事经营并拥有经理股票期权计划,使得管理者所有者化。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最根本的要求,就是剩余索取权和控制权(投票权)应当尽可能对应,即拥有剩余索取权和承担风险的人应当拥有控制权;或者反之,拥有控制权的人应当承担风险。“廉价的投票权”会使得不称职的经理更有可能控制企业。在风险企业的治理结构中,剩余索取权与控制权得到恰当的匹配,各独立经济利益主体的财务目标呈现趋同效应。如同桥牌比赛中的交叉将吃局面,极大地提高了双方协同作战的效率。 以长期持股、股权集中、智力资本股权化为特征的风险投资财务机制,在推动多元财务主体利益目标趋同的进程中发挥着重大作用,在一定意义上代表了资本市场的变革方向。
金融投资论文:探讨国内风险投资金融环境 一、我国风险投资金融环境中各要素的现状 风险投资的金融环境主要包含四个方面,分别是金融机构、金融监管、金融市场和金融人才等。这四个方面在风险投资中起着关键的支撑作用。为了营造我国良好的风险投资金融环境,现在我们对风险投资金融环境中的各要素进行分析。首先是金融机构。金融机构主要指从事金融服务业相关的金融中介机构。其中包含银行、证劵、保险等行业。我国金融机构的现状是存在多而杂的状态,就银行业而言,无论是商业银行还是地方各级银行,在管理上均是由中国人民银行进行统一管理,但是在具体操作上,每个银行却有自己的一套行事方式。除了必须遵从的中行制定的相关规范之外,其他银行在为群众服务的同时想得最多的也是为自己谋利。只有保证了自身的正常发展,银行才能更好地为他们服务。在这个过程中,中行并不能对其他银行的发展和推行的政策做到及时的监管。其次是金融监管。金融监管指的是依赖于我国的会计事务所、银监会和审计署等部门的作用,对我国的金融行业进行监督和管理。就目前的我国风险投资金融环境而言,国家银监会及审计署等部门在监管我国金融环境的作用是很大的。以审计署为例,审计署的作用就是监管全国各地的金融部门的内部审计工作,对他们进行定期的检查,以防止出现资金漏洞和私自定价的状况,通过加大监管力度来净化我国的金融市场,给企业的风险投资营造一个良好的交易场所。顾名思义,金融监管就是对金融行业进行监督管理,通过对审计署的例子可以说明,国家通过立法及审查的方式来管理金融市场的力度。但是,就审计方面,国家做的工作很多,并且全部是国家部门来进行监管的。 然而对于会计事务所的重视程度却不高。优秀的会计师多集中在各个知名的会计事务所里面,所以无论是企业还是金融行业都会聘请高级会计师来对企业的内部账务及日常工作来进行审计。也就是说,国家的审计署或者银监会所审计的对象都是这些高级会计师所提供的数据,这就容易被不法分子利用,通过做假账来蒙混审计署的检查。所以,未来在对待风险投资金融环境的时候,国家相关部门还应当加大对会计事务所的管理,避免由于疏忽和遗漏造成检查不当且不彻底的情况的发生。再者是金融市场。金融市场顾名思义就是进行金融交易的市场,他可以是有形的,譬如证劵交易中心,也可以是无形的,譬如直接进行股票投资等。风险投资所投资的对象多是准备上市的或者发展势头良好的公司。对他们的投入是风险与机遇并存的。无论是团体还是个体,在进行风险投资时都要认真观察整个的金融市场环境,以及所要投资的公司的动态变化,这样才能够为自己选择好投资对象提供前提。就我国目前的金融市场环境而言是不容乐观的,因为我国的交易市场等金融市场都是刚刚形成不久,并且参与金融市场的可作为风险投资的企业众多,而国内对于金融市场的对待却远远不够,所以这就容易被外国的专门进行风险投资的个体或大财团利用,以达到吞并或者拖垮我国相关行业的目的,破坏我国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在这种情况下,我国的相关经济部门和证劵监管部门要认真观察和维护我国的金融市场,通过立法来加大监管力度,一方面监视外国风险投资集团的投资行为,另一方面监督国内投资集团的投资状况。通过加大对投资集团的监管,以及严格把守金融市场入口的形式来净化国内的金融市场,为我国经济的良好快速发展保驾护航。最后是金融人才。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到来,加速了各国经济的发展,促进了各国金融行业的大发展大繁荣,在时代的迫切要求下,金融人才也一度被各国金融业所争夺。拥有一支超强的金融队伍,对于风险投资者来说可谓如虎添翼。由金融人才所组建的风险投资观察团,对于进行合理的风险投资是极其有利的。对不少风险投资者来说,拥有了人才就等于拥有了财富。近些年来,我国的金融行业的快速发展也向社会提出了金融人才方面的要求。目前,我国大多数院校都开设了金融学,重点培养金融学人才来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但是由于社会缺口较大而人才供不应求,所以我国的大多数风险投资集团不惜用高薪来聘请外国金融人才为自己谋取财富。当我国的金融市场被外国的金融人才所垄断的时候,对于我国的金融行业的发展就是极其不利的。所以我国相关教育部门应当加大对金融人才的培养工作,多培养综合业务素质高的金融人才,为我国的金融行业的发展献计献策,促进我国金融行业的良好高速的发展。 二、我国风险投资金融环境所存在的问题 对我国的风险投资中的各要素的现状分析就可以看出我国在风险投资金融环境中存在的一些问题。首先从对金融行业的立法角度分析,我国对于金融行业的立法还是有待完善的。虽然近些年来我国在金融行业立法方面做了很多工作,譬如《反垄断法》及银行内部审查工作考核等方面。但是,国际金融市场的变化时多样的,相对应的,国内的金融市场的变化也是多样的,之前的立法已经无法适应当前的金融业的发展需要,譬如出现的新型的金融事件,通过利用法律的空子来进行零投入的风险投资事件,这方面我国的法律并不能做到全面的监管与惩处。相对应的,国家相关部门应当时刻关注金融市场动态,改善政府部门立法滞后性的缺陷,通过对金融市场的变化来预测未来的发展状态,以及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及时的立法工作来避免相关问题的产生。并在日常处理金融市场中出现的问题时进行总结和反思,然后进行立法,逐步在实践中完善我国金融行业的相关法律法规,从而保证金融行业的正常运行。其次是加强对进入金融市场的相关企业的监管力度。企业再进入金融市场时会经过我国的工商等部门进行前期审核。达到一定的标准时就准许进入我国的金融市场。在这个过程中,无论是工商还是其他什么国家金融部门都应当对提交申请的企业进行严格的审查。通过对提交申请的企业的相关材料,以及经营状况和申请人的背景等方面进行严格的考察来控制进入金融行业的企业整体正常运行,避免由于前期疏忽给金融市场的良性运行带来隐患。 三、对我国风险投资金融环境的分析 对于风险投资者而言,进行金融投资时要对金融环境进行分析,然后进行风险资金投入。在对金融环境分析时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首先,进行风险投资金融环境分析要充分考虑科技和管理环境系统方面。 因为现代经济就是依赖于科学技术发展起来的经济,衡量一个金融投资环境的时候,观察它的科技发展状况和应用科技的深度是否良好就可以很好地为进入资金投入做好前提工作。金融投资环境的科技水平含金量越高,投资环境越稳定。我国的风险投资金融环境中的科技水平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也在不断完善,充分的证据就是进入我国金融市场的国内企业在逐年增多,并且金融环境也在逐渐完善。相对应的,未来我国的风险投资环境会更加安全。其次,是风险投资金融企业环境系统方面。风险金融投资者在进行投资的过程中,多利用电子交易系统进行投资,而金融投资企业是专门为了投资者更好地进行投资活动服务的。考察金融投资环境时,考量金融企业的各个方面也是必须要做的工作。一是对于金融企业的专业机构而言,衡量一个金融企业的成熟程度可以从它的金融机构上看出来,机构数量越多的金融企业,它的投资环境越安全。二是对于金融企业的硬件条件而言,一个金融投资企业的硬件设施越完善,给投资者的感觉就越安全。因为投资者进行投资的过程中,自己的流通是依赖于电子交易系统进行的,完整的硬件系统能够增加投资者的信任感。三是社会生活状况,在投资者进行投资时,可以观察该地区的投资社会生活状况,一个地区的人们的投资观念越强烈,说明该地区的投资环境越安全。 四、总结 对我国风险投资金融环境的分析,是为了向风险投资者提供顺畅的投资渠道并为投资者获得最大收益服务的。国家通过建立金融投资体系来保证我国金融投资体系的完整性并为投资者提供良好的投资环境。本文通过对我国风险投资金融环境的各个方面的分析,向大家展示了目前我国的风险投资金融环境的整体状况,希望对大家进行风险投资时会有帮助。 金融投资论文:析新时期行为金融框架下证券投资策略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以及经济全球化进展,传统金融学的弊端日益显露。尤其是在证券市场上,受到供给影响力以及投资人员心理因素的影响越来越强,因此,对于投资人员投资心理、投资行为的研究越发重要。金融学与行为经济学的相互融合形成为行为金融,这是未来金融理论的新方向。在行为金融学框架下分析我国证券市场投资情况,有着重要的实践意义。 一、简要论述行为金融学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传统金融学弊端日益显露,这种建立在“有效市场”基础上的理论受到挑战。美国学者安德瑞.施莱弗对有效市场假说进行了有效界定,其认为投资者是非常理性的,是一个独立个体,能够理性的评价正确市场的投资价值。在某些时候、某种程度上,投资者存在非理性的投资行为,由于随机性的交易成分,使得这种非理性与理性相互抵消,因而证券价格不受其影响。在很多情况下,这种非理性的投资行为是具有一定相关性的并非随机性,在证券市场中,会通过无线套利的形式将这种影响消除。若理性投资者也包括理性套利者,那么,成立有效市场的前提就是理性投资者是证券市场的投资主体,非理性者只占投资市场的极少数。但是,现实情况与这种条件显然是相悖的,在实际的证券市场运行中,投资人员会受到心理、环境、社会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进而使得理性行为受到限制。大量存在的金融异常行为,使得传统金融学的检验方法受到挑战。比如说,封闭式基金、波动率、股权溢价等等都无法得到有效解释。行为金融学的发展,大胆突破了传统金融学中关于理性认识的假设,成为了一种新型的金融研究课题。以投资人员心理研究为基础,积极吸收传统金融学中的精华,从人类学、社会学以及心理学等更广泛的社会视角进行分析,详细研究金融市场的各种行为,成为了传统金融学的有益补充,更好的弥补了其理论缺陷,更加符合金融市场现实。 二、行为金融框架下,证券投资存在的误区分析 1.中国股票市场缺乏投资价值 随着“蓝田”“银广夏”等财务丑闻在我国证券市场上的出现,越来越多的公司不规范运作的事件暴露。近几年来,我国上市公司每股收益均呈现逐年下降趋势,且上市公司很少进行现金分红。在这种大环境下,人们普遍认为我国股票市场已经没有投资价值了。在这种思想观念的影响下,股票市场投机行为严重。国外投资者非常谨慎的介入A股市场,甚至认为只有几只股票能够投资,大大影响了投资者的理念与信心。笔者认为上述观念存在很大片面性,财会体制不可避免的出现财务造假时间,而且,这也不是中国市场独有的。国外市场也存在比较严重的财务造假事件,比如说,世通、安然等等。另外,企业经营业绩不佳,就断定无投资价值,这种观念是非常错误的。美国三次股票的大幅度上升,是依赖于人们对未来经济的高期望值。在未来二十年,我国经济会每年保持7%的增长速度前进,这从侧面反映了我国股票市场的未来发展空间。 2.高风险伴随高收益 众多社会现实告诉人们,上市企业的业绩越差,其经营风险就越大,伴随的投资风险也就越大、经济收益越小。因此,人们总是热衷于股价高、业绩好的上市企业。然而,美国行为金融学家对美国证券市场进行了综合分析,结果发现低价股(相对于高价股来说)具有收益高、风险小的特点,这与传统金融学观念中的“高收益伴随高风险”的说法相违背。在我国证券投市场中,似乎也印证了这一说法。巨大涨幅的股票,一般都是在股价较低、业绩一般的股票中出现的。我国证券市场在去年比较低迷,整体市场跌幅达到20%左右,但是,价格低于5元的股票其整体跌幅不足5%。美国股票市场上,涨幅最好股票是新浪、搜狐、网易等概念股。在年初时只有1美元左右的价格,最高涨到17美元。所以说,低价股是一个比较不错的黄金新机会。 3.短线“银”,长线“金” 一直以来,在我国的证券市场上存在着“频繁短期购买”与“长期持股”之间的争论。对于这两种观点,都有特例存在:进行短期操作,虽然会预防资金套牢的损害,但经济收益一般不乐观。企业经营是存在风险、变化的,相应的股票价格也存在变化,长期持股很可能因股价持续下跌被套牢。那么,持股时间如何界定,才能获得最大投资效益?通过我国证券市场实例研究发现,上涨股票有一定的中期惯性。即股价可以持续长时间上涨,形成一段上涨趋势。且上涨时间有一定的规律可循,14个月左右为平均值。大约80%的持续上涨时间在1-1年半左右。所以说,中期持股是一个比较不错的选择,应尽量减少短期内操作与长期持股,同时结合实际情况以及风险程度,选择恰当的卖出时机,从而获得较满意的收益。 4.对财务数据过度迷信 现阶段的投资人员尤其是机构投资者,过于迷信财务数据,将投资分析与财务数据分析直接挂等号。同时,证监会对年报与季报的规定,非常重视多项数据资料的统计。在这种情况下,大多数投资人员就会认为,只要详细分析上市公司的财务数据,能够很好掌握未来公司股价的发展趋势。中央电视台、中国证券报每年都会对业绩排序进行评价分析。部分投资者会将上市公司多项财务指标,比如说,净资产收益、每股净资产、每股收益、负债率等等进行评分,以此判断公司的发展潜力与投资价值。从行为金融学角度出发,公司经营状况是存在变数的,业绩好的公司不一定以后经营业绩好,业绩差的公司不一定以后经营业绩差,财务数据只能片面的反应现阶段该企业的经营状况。将来公司股价的走势,是由将来公司的经营业绩决定的。比如说,深康佳、泸州老窖、湖北兴化、康赛集团等都是之前的绩优股,现在已经跌落到绩差股行列。而部分企业的经营业绩并不突出,但股票行情较为突出、收益较大。所以说,在进行正确投资中,必须在财务数据分析的基础上,赋予发展性眼光,用发展的、变化的眼光对待未来企业的发展。 5.信息反映偏差 在2000年6.24日国内股票市场上充斥着令人兴奋的气息,一天之内交易量达到900亿,创了历史新高,约有90%的股票涨停。但是,就在今天买入股票的资金几乎全部被套牢,这就是对政策信息反映过度。股票价格是在交易双方对未来股票期望值基础上形成的,若双方对未来股票期望值出现偏差,不可避免的就会导致股票价格偏差。聪明的交易者就会在价格低时买入,价格高时卖出,赢得较好的收益。交易人员在对相关信息进行综合分析的基础上,得出期望值。如果高估了信息价值,就会产生较高期望值,进一步发生过度反应。例如,A上市企业经历了一系列的好、坏消息,这些信息就预示着将来企业的业绩表现,进而,股价跟随信息变动而膨胀。一旦业绩没有想象中的差或好,就不可避免的造成股价上升或下跌。还有一种情况是反应不足,交易者对收集的信息重视度不够,对信息态度比较冷淡,处于保守状态,也就是对信息反映比较迟缓,信息反映不足。比如说,盐湖钾肥,在上市之初因为业绩平平,没有引起投资机构的重视。随着长期供不应求以及行业垄断,公司未来发展前景 实际上非常乐观,但是,市场对这个信息的重视程度明显不足,盐湖钾肥在市场行情下跌的大环境下,激流勇进,不断走高。 三、行为金融框架下的证券投资分析 基于行为金融学研究的基础上,进一步对投资者的心理及行为进行详细研究,证券投资者作为证券市场的消费者与参与者,其投资行为存在多种非理性因素,很容易受到周围环境、事物的影响,受到自己心理因素的干扰,导致投资失误。站在行为金融角度上看,投资者需要更全面、仔细的认识到证券投资中自己的错误,及时、有效采取多种措施进行规避,从而取得满意的投资效果。 1.证券投资中前景理论的运用 对于投资人员的非理性行为,前景理论给予了全面描述与分析。依照预期规律(非贝叶斯)的人们,往往在证券市场瞬息万变、变幻莫测的反复行为中,丧失原本的理智行为与判断标准,进一步产生心理主观性,导致心理概率的出现,而这一点经常被投资机构所利用。为了进一步规避这种心理概率,必须加强修炼、尽量克服这种心理,及时总结投资成功或失败的经验,不能以股票之前的走势判断股票未来走势,进一步避免“小数法则偏差”的错误。后悔厌恶以及损失规避的心态,会让投资者在证券市场做出错误决定时,不敢轻易买卖股票,唯恐带来更大损失。投资人员需要尽量克服这两种较为极端的心态,从客观分析角度出发,分析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进而做出正确决策。 2.证券投资中有效规避认知偏差 认知偏差的存在,会进一步影响投资人员对信息的正确、合理分析,进而导致错误决定的发生。认识偏差是每个投资者不可避免的状况,但这种情况是可以改善的,加强学习与训练,进一步提高对信息的分析、辩驳与质疑能力,在实践投资行为中及时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是改善认知偏差的有效手段。证券投资者应在经验与教训中,建立一套适合自己的投资分析方法,对证券市场有自己独特见解。通过对不同企业经营、运作情况的分析以及运作模式的研究,结合相关法律政策,进一步作出合理、准确判断,更好的分辨不同事物的真实性,去伪存真,不被错误信息、假象所蒙蔽,更好的对证券市场运行规律进行把握,形成独特的筛选方式与信息捕捉方法。 3.证券投资中反向思维方式的运用 在证券投资领域,反向思维方式是一种效果较好的投资分析方式。但是,尺度不好掌握,在证券市场中很难实践。例如,买进表现较差的股票,卖出表现较好的股票。但是,在上面分析中我们也知道,证券市场上存在一定投资误差,对信息反应过度或反应不足。如果投资者对一家企业发展前景给予较高期望值,同时,客观数据也支持投资者的这一看法,那么,他们就会必然做出信息过度反应。反之,就会对信息反应不足,出现锚定心理。大量分析研究证券市场上的各种现象,不难发现这种心理缺陷的存在。因此,投资人员应该积极修正过度反应状态,并及时弥补反应不足。在行为金融学视角下,这种反向投资策略正好可以弥补投资人员的心理不足、心理弱点,进而避免决策失误带来的负面影响。 结语 综上所述,本文针对传统金融学的弊端、行为金融学在证券市场上应用的重要性与必要性以及行为金融框架下我国证券投资存在的误区开始入手,从三个方面:证券投资中前景理论的运用,证券投资中有效规避认知偏差以及证券投资中反向思维方式的运用,详细论述了新形势下,行为金融视角下正确投资的有效策略。 金融投资论文:金融危机对个人投资的借鉴 2007年初春,美国第二大次级抵押贷款公司—新世纪金融公司宣布破产,敲响美国金融危机的钟声。2008年9月15日,雷曼兄弟公司宣告破产,掀起全球范围的金融危机。虽然事隔二年,但却让曾经被深深刺痛的全球金融行业以及全球的个人投资者都记忆犹新。美国14家中小银行倒闭,全球四大投资银行的两家(贝尔斯登BEARSTEARNS,成立于1923年,破产时资产3950亿美元;雷曼兄弟LEHMANBROTHERS,成立于1850年,破产时资产6390亿美元)破产,全球金融机构损失约4万亿(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2009年4月份报告),全球金融资产损失近50万亿美元(亚洲开发银行,2009年3月9日),冰岛政府因外汇不足而几近破产,我国股市跌幅近73%(上证指数从2007年10月16日的6124点到2008年10月28日1664点)。在这场危机中,我国个人投资者也不能独善其身。本文将从三个方面阐述个人投资者遭受的损失。 个人投资者遭受的损失 个人投资者的投资损失主要集中在金融机构发行的衍生金融产品、股票和基金。 (一)金融机构发行的衍生金融产品这场金融危机主要是由次级债及其与次级债有关的金融产品(如:CDO)发行所引起的。据美国财政部统计,2005年美国发行的CDO产品1510亿美元,2006年这一数字增加到3100亿美元,2007年第一季度就达2000亿美元。1.关于CDO。CDO是“担保债务凭证(CollateralizedDebtObligation)”的英文缩写,以信贷资产或债券为标的物,通过包装及分割,利用第三方公司,通常我们称之为“特殊目的公司”(SPV,SpecialPurposeVehicle),以私募或公开发行的方式卖出以固定收益的证券或受益凭证。CDO的标准物通常是一些债券,如高收益的债券、新兴市场的公司债或国家债,也包括住宅抵押贷款证券化、商用不动产抵押贷款证券化等资产证券化商品。CDO主要是用于金融机构之间进行风险对冲,增加金融机构的资金流通。从价值投资角度来看,本身并不值得个人投资者投资。因为CDO背后的标的物都是金融机构的一些债权,其债权的回收存在违约风险,且本身的收益率有限。如果再以这些债权为抵押发行债券,那么债券投资的风险将远高于收益。但是经过华尔街的包装和运作,这些债券获得AAA的评级,且有雷曼、贝尔斯登、美林、花旗这样的投行为发行机构,从而吸引并迷惑了投资者。2.我国金融机构发行的CDO产品。受国外金融机构的影响,我国内地的金融机构自2006年开始公开发售CDO产品。北京银行于2007年9月发行的“心喜”系列0770号和0771号产品、招商银行于2006年11月15日发行的“金葵花”8085号产品都属于这一类别。据不完全统计,2010年5月至10月,我国金融机构发行的结构性产品已经达651例。北京银行的这两款理财产品到期日为2008年9月17日。其挂钩的相关信用主体为雷曼兄弟控股有限公司等国际五大投资银行的信用,预期最高收益率为6.1%。如果这五大投资银行不发生信用违约事件,这两款产品就能获得预期收益。反之,客户收益可能减少、没有收益甚至发生本金损失。作为信用主体之一的雷曼兄弟公司于2008年9月15日申请破产保护后,按照合同约定:北京银行须将理财产品项下全部资金以等于票面金额的价格买入雷曼兄弟公司的债券,之后只能按市场价格(通常低于票面金额)卖出,这会产生价差损失和交易费用,上述损失将由理财产品资产承担;理财产品交易合同随之自动终止。根据债券研究机构CreditSightsInc的测算,当时每一美元的雷曼次级债券则只能收回3.5美分。投资者损失惨重。 (二)股票正常情况下,股票是一个公司价值的反映。从本质意义上,股价应该是公司经营成果的一个量化指标反映。由于公司在经营过程中,经营业绩会变动,于是引起公司股价的变化。2007年股市吸引了大量的个人投资者。仅4月16日至20日一周时间内,沪深两市新增开户数就高达1919975户。自2007年10月开始,股市开始下跌,直到2008年10月28日跌至最低1664.93点,跌幅近73%。而其中像000878(云南铜业)这样的个股跌幅更是高达93%。我国的个人投资者几乎全部遭受损失。据调查,在2008年,有82.56%的投资者亏损。其中,大约有29.76%的被调查者表示2008年度的投资亏损在50%-70%之间,这部分投资者占比最大,另有24.64%的投资者亏损在20%-50%之间,更有22.31%的被调查者表示其亏损额在70%以上。 (三)基金由于基金是投资于金融市场上的各种理财产品,其中以股票和债券居多。所以,股票的变动对基金的价值影响巨大。在这场金融危机中,所有的基金几乎无一例外的亏损了。按照国金证券的数据统计,在2008年有151只股票型基金净值平均下跌53.09%,86只混合型基金净值平均下跌48.69%,只有32只债券型基金净值平均增长6.63%。由此可见,随着股价的不合理变动,基金的价值也受到同比的影响。 投资价值决定论 按照马克思政治经济学观点,价格是由价值决定的,同时受供求关系的影响。一个商品的价值分为内在价值和使用价值。内在价值是决定价格的根本因素,而使用价值则满足了交换的需求。由于对于理财产品来说,原始供给量都是一定的,比如股票的发行数量、基金发行规模都是一定的。所以供求关系主要体现在理财产品的相互交换上,即产品的使用价值的交换上。正是由于对使用价值的判断,导致理财产品的价格变动,也正是投资的风险所在。本文从内在价值和使用价值两个角度来阐释金融产品价格波动。 (一)内在价值决定价格就金融产品而言,无论是普通的金融产品还是衍生的金融产品,其代表的是实体经济的价值,是实体经济在资本市场上的反映。比如:股票。股票是一个公司价值的反映,代表的是公司的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所以,公司的经营业绩是股票价格的决定因素。在理想的市场中,股票的价格应该完全反映公司的业绩。从公司初始发行股票开始,原始股的发行价参照公司的总资产。随着公司的经营发展,当经营业绩增长时,股价上涨,当经营业绩下滑时,股价随之下跌。着名的投资大师罗杰斯的投资三个原则之一就是做功课。分析公司的财务报表,挖掘业绩良好股价偏低的公司。所以,价值决定价格,同样适用于资本市场。 (二)使用价值影响金融理财产品的价格如前所述,由于金融理财产品的特殊性,其供求关系主要体现在使用价值的交换上。因此,价格亦会受使用价值的影响。理财产品的回报率正是资金 使用价值的体现。回报率和使用价值是正相关关系。回报率高,即使用价值高;反之,即使用价值低。投资者购买各种理财产品正是出于对理财产品回报率有预期,亦即对其使用价值有预期。当投资者认为该理财产品使用价值较高,有较高的回报率,那么投资者就会购买。所以,投资者对商品使用价值的判断决定了其是否购买该产品。比如,在股票市场上,正是由于投资者的判断不同,才会导致股票价格并不总是反映公司的业绩,而是随着投资者的投资冷热程度发生波动。或上涨或下跌。当投资者看好其使用价值,投资需求增加。由于股票的数量是一定的,所以股票的价格上涨。反之,价值下跌。所以,投资者对使用价值的追求影响金融理财产品的价格。使用价值的影响正是投资的风险所在。对使用价值的预期越高于内在价值,投资者的风险就越高。由于投资者的判断属于主观行为,受经济的发展、政府的政策、周围的投资环境以及受教育程度等因素的影响,所以个人投资者难以把握他人投资者的投资动机。也就给投资市场增加了无限的风险。综上所述,内在价值是决定理财产品价格的根本因素,使用价值影响理财产品的价格,也造成了投资的风险。所以,对理财产品内在价值的认识才是投资的安全法则。 价值投资的对策 (一)开展投资理财教育并树立正确的投资价值观我国股市自成立以来,无论是1992年的深圳“8?10”事件,还是2007年的“5?30”事件,都显露出投资者严重的“投机”心理和“跟风”行为。正确的理财观,是将个人的资金投资于合适的资本市场,在活跃资本市场、创造资本价值的同时,从创造的价值中获得收益。价值投资是建立在投资者认识投资产品的价值基础之上。所以,要求投资者必须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专业知识的获得可以有多种途径。个人的日常积累、金融机构的讲座、政府性质的社会教育等。在英国,自小学教育开始开设理财类课程,不少大学都有专门的投资理财学教育。这不仅是树立全民健康的理财意识,也有利于整个国家和社会资本市场的稳定。英国政府对理财教育的重视值得我们借鉴。 (二)政府善用经济政策影响投资者的投资方向由于投资者获取信息的不对称,对个人投资者而言,获得信息的途径比较狭窄。而政府作为全国经济的宏观管理者,拥有绝对的信息优先权。所以,政府利用手中的工具,引导个人投资者的投资方向,不失为价值投资提供了一个平台。目前,政府出台的商品房购买政策以及加息政策,就是很好的投资导向工具。所以,政府作为个人投资者的保护者,要充分利用经济政策传递市场投资讯号,引导投资者的投资方向。 (三)规范理财产品的信息披露价值投资的前提是投资的产品具备一定的价值。个人投资者获取投资产品的价值信息主要来源于公开披露的外部信息,包括产品的业绩报表、相关公司或机构的经营策略、新事时事。外部信息是个人投资者进行价值投资的最主要依据。所以,规范外部信息的披露至关重要。为此,我国政府加强立法颁布了一些相关的制度和规章。如:2008年7月财政部会同证监会、审计署、银监会、保监会制定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该《规范》于2009年7月1日在上市公司内部实施,将进一步完善公司的信息披露。2010年5月26日,保监会的《保险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全面规范了保险公司面对公众的信息披露工作。为投资于保险公司理财产品的个人投资者获取有效价值信息提供了保障。 结论 经过了一轮股市的洗礼,经历了一场金融危机,面对众多个人投资者的损失,本文试从价值投资的角度来阐释投资的基本原则—认识投资产品的内在价值。使用价值即投资产品的回报率影响产品价格的同时,也为投资带来了风险。所以我们要从教育入手,加强对投资者理财知识和能力的培养。同时,政府可以通过政策引导、加强立法等手段规范市场的投资环境。 金融投资论文:基于投资策略的行为金融学论文 一、关于投资问题行为金融学的基本观点 如果按照传统的金融理论指导金融投资,很难起到对投资者正确指导,使投资者更为理性地进行投资活动。所以,传统金融理论难以适应时代的发展,亟待对传统金融学进行其他学科知识理论的补充,积极研究并吸收其他学科的研究方法,不断地拓展金融学研究范围。目前,随着行为金融学的出现,有效地解决了关于投资的诸多问题。行为金融学是集心理学和金融学于一体的相互融合的学科。该学科的研究对象是金融市场中交易者非理性投资行为。具体分析,行为金融学是借助心理学的有关知识,分析投资者的心理活动,以此为基础评价投资者的非理性投资行为,也就是说行为金融学主要研究投资者心理因素导致在金融市场上的非理性投资行为。结合传统投资理论在金融市场的投资范式,分析评估交易者在金融市场中投资决策时犯系统性错误的原因,指导投资者认识到自己的非理性投资行为,进而对非理性投资行为进行修正,达到科学理性投资,降低投资风险的目的。行为金融学融合了心理学的有关理论知识,从心理学角度分析金融市场上投资决策可得出如下结论:基于投资者心理因素的影响,会造成投资者在金融市场投资时容易犯下主观判断失误,使得投资者在金融市场投资行为活动变得反应过度或者反应不足,严重影响投资者的预期收益。所以,行为金融学研究的主要内容就是投资者非理性投资行为的动因,结合金融学的有关知识,建立完善的金融投资理论体系,为投资者在金融投资活动中提供重要的理论依据,使投资者的投资行为趋于理性化、科学化。 二、金融市场上的心理分析方法 长期以来,在金融市场上投资者最为常用的投资分析法有两种,即基本面分析法和技术面分析法。基本面分析法所采用的分析依据是投资对象的经营业绩以及经济发展形势;技术面分析法针对经济市场走势进性数据统计,并编制图表,根据图表定量分析未来投资的方向以及前景。而行为金融学的投资分析方法主要是对投资者心理因素的探究,依据心理学原理及相关知识分析投资者的心理状况对金融投资造成的正负面影响。从金融学角度分析,在金融市场交易行为活动中,投资者对金融决策的依据主要是基于主观判断和客观地对金融市场走势进行分析、估测。然而心理分析法是传统分析法的补充和改进,心理分析法是主要是以传统分析法为依据,将心理分析法融合到整个金融市场投资环境中,强调以分析投资者的心理因素,突出投资者的主观性为主要研究方向。然而过于强调投资者的主观能动因素而忽视机械交易的客观性,会导致投资者的交易行为受到人性弱点的干扰。因此,基于金融市场上的心理分析法还应以基本面分析法和技术面分析法为依据。 三、健康的心理范式利于正确投资决策的形成 行为金融学强调的是提高投资者在金融市场中良好心理的形成,有助于投资者做出正确的金融投资决策,对规避投资风险和降低投资风向具有重要的意义。为此,我们应基于行为金融学的原理,加强对行为金融学中心理学科的探讨,建立健全正确的心理范式,帮助投资者在金融市场中形成良好的金融投资心态,确保金融投资者投资受益最大化。具体来讲健康的心理范式的建立需要通过以下几方面来实现。 1.提高情商。 按照投资心理层次的不同可将其划分为理性层面和非理性层面。理性层面我们可以理解为投资者的智商,而非理性层面可以理解为投资者的情商。投资心理理性层面主要考察的是投资者智力的高低,投资心理非理性层面主要考察的是投资者在投资过程中投资者情绪的控制把握力度和体验深度。从金融市场投资行为分析,行为金融学更多的还是考察投资者的情商。这是因为心理因素对投资者投资行为的影响远远大于理性层面的影响。所以,提高投资者情商是避免投资者在金融市场投资行为出现错误,降低投资风险的重要思路。应作为行为金融学研究的重点内容。 2.培养规避错误信息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规避错误信息的能力是投资者做出正确投资决策的前提条件。在金融市场中有关投资的虚假信息无处不在,如果投资者不能正确地判断信息的准确性,可靠性,而是盲目地、不理性地进行投资,很有可能会增加投资风险,收益受损。所以,作为投资者应具有良好的规避错误信息的能力,只有这样才能提高投资的收益,得到较好的投资回报。第一,投资者对金融市场信息认真地主观客观地分析鉴定,甄别。避免偏听偏信,对客观的信息融入过多的主观色彩,导致对信息错误判断。不能因为信息同自己的主观思路相符就愿意相信,愿意接受,愿意投资,而对于那些同自己主观思路不相符的信息就不予理睬。第二,投资者不应有盲目从众的心理,就是我们常说的“羊群效应”;不能人云亦云,受别思想、意见左右,这主要是因为金融市场是个复杂的环境,同其他社会活动不同,具有较大的风险。其他人对金融投资的判断结果并不是完全正确的。第三,在投资过程中投资者要心态平和,时刻保持冷静的头脑,避免因反应不足或者反应过快做出缺乏理智的投资决策,进而增加投资风险;第四,投资者要对投资收益期望值保持平和的心态,要学会等待,从等待中获得应有的预期收益,而不是急于求成。对于各类利空或利好的信息投资者都需用辩证的角度去分析对待。这是因为投资市场是瞬息万变的,市场是动态的市场,随时都有可能产生新的变化,如利空向利好转化,利好向利空转化等。第五,投资者应学会用动态的眼光去分析投资问题,根据金融市场的变化实时对原来的决策做出调整。因为只有投资者的主观判断同市场的动态发展实际相符,其投资才是有意义和价值的。 3.学会远离市场上的投资氛围。 金融市场环境复杂万变,影响投资者心理范式形成的因素众多,比如投资群体的思想观念、行为习惯以及投资经验等。如果作为一名投资者不能同金融市场保持一定的距离,势必会或多或少地影响投资者对金融市场的认识和投资决策。所以,为了能够避免金融市场投资群体的思想观念、投资习惯以及投资经验对投资主体造成影响,投资主体应学会远离金融市场上的投资氛围。充分地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发散思维,独立地对金融投资活动的可行性进行分析判断,而不是以从众的心理进行盲目性地投资,这样会加大投资风险,难以获得预期的投资收益。 金融投资论文:行为金融理论和证券投资策略的研究 现代金融理论由于忽略了对人的心理活动及其行为模式的研究,造成了理论与实证的背离。行为金融理论将心理学尤其是行为科学理论融入到金融学之中,从微观个体行为以及产生这种行为的心理、社会动因来解释、研究和预测证券市场的现象和问题,逐步形成了自己的理论框架,建立了行为投资决策模型。在对证券市场的大量统计研究基础之上,行为金融理论家们已获得了关于投资者投资行为的大量实证研究结论,从而为投资者提供了良好的证券投资策略。因此综合国内外已有的研究成果基础,用行为金融理论深入探讨中国证券市场的投资策略,并对可能存在的问题作一些初步研究已显得非常必要。 一、行为金融理论与投资决策模型 大量的事实证明,投资者的行为方式及其深层次的心理特征对投资活动的结果具有直接的、重要的影响,在研究复杂的金融市场时,我们必须考虑人类自身行为所具有的复杂多变性特点。在借鉴行为科学、心理学以及社会学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初步形成了以投资活动当事人的心理因素为基础的行为金融理论体系。对应于现资理论的假设,行为金融理论给出自己的理论假设:(1)人是有限理性的;(2)非完全市场的存在;(3)投资者的投资具有群体行为特征。行为金融理论基础主要有:(1)期望理论(Prospect Theory 1979);(2)行为资产定价模型(BAPM);(3)行为金融资产组合理论(Behavioral Portfolio Theory 1999)。在此基础之上构造的行为金融投资决策模型有:(1)BSV模型与DHS模型;(2)统一理论模型(Unified Theory Model);(3)羊群效应模型。 二、行为金融对投资者行为的实证研究结论 1.过度自信。人的心理中往往有过分高估自己能力和知识的倾向,表现为投资决策中过分相信自身的判断和决策,而忽视了客观情况变化造成决策失误的可能性。由上交所组织完成的《中国证券投资者行为研究》指出,我国股市6500万投资者中无业者占较大比例,有理由相信这些无业者中有相当一部分人是缺乏市场竞争力的人,由于无事可做,也不考虑自己的能力,就想到股市赚钱,由此可见我国投资者过度自信之严重程度。 2.抛锚性错误。人们在对某件商品的价值进行判断时,通常需要一定的信息锚作为判断的参照标准。同样,投资者对于证券价格的变动预测也需要一定信息作为参照的锚。抛锚性往往导致投资者对新的、正面的信息反应不足。我国投资者往往是利用类似行业、板块、股本大小、经营业绩等的股票价格来衡量其投资股票的价格的。但是锚并不能长时间一直保持准确性和有效性,即锚会使投资者判断出错。 3.羊群行为。股市中的“羊群行为”是指投资者由于受其他投资者投资策略的影响而采取相同的投资策略。其关键是其他投资者的行为影响投资者的投资决策,并对他的决策结果造成影响。我国股市中存在的大量“跟风”、“跟庄”、投资基金的投资组合类同等都是典型的“羊群行为”。孙培源(2002)通过构造股票收益率的横截面绝对偏离和市场收益率的非线性检验,实证了中国股市羊群效应的存在。 4.噪声交易。非理性投资者把与价值无关的信息认为是与价值有关,或者某些投资者人为地制造虚假信息,而其他投资者无法识别其真伪,这两种信息被认为是噪声,相应产生的交易称为噪声交易。我国股市近400%的年换手率中至少300%可以归因于噪声交易。施东晖(2001)实证研究表明,由于技术分析方法在上海股票市场被广泛使用,当某此技术信号显示“上升”或“下跌”趋势时,将引发大量的买卖行为,从而强化现有的股价趋势。 5.过度反应与反应不足。过度反应是由DeBondt和Thaler(1985)最早发现的,他们发现投资者对于近期的好消息不是做出正确的贝叶斯反应,而是过度反应致使股票价格超过其内在价值。我国王永宏(2001)运用DT的方法研究了中国股票市场的过度反应现象证实了中国股市存在着明显的过度反应现象。反应不足是指投资者对自身的判断过度自信,或是一味依赖过去的历史经验作为判断的参照标准(犯抛锚性错误),对市场中出现的新趋势和新变化反应迟钝,丧失了获利的良好时机。我国股市中存在的“轮涨效应”就是一种“反应不足”。 6.处置效应。“处置效应”是指投资者长时期持有套牢的股票而过早抛出赢利的股票的现象。这意味着当投资者处于盈利状态时是风险回避者,而处于亏损状态时是风险偏好者。赵学军(2001)等人的研究结论是:与国外相比,我国投资者更加倾向于卖出盈利股票,继续持有亏损股票。我国股市的处置效应在年末相对增强,个人投资者的处置效应强于机构投资者。 7.动量效应。在一定持有期内,平均而言,如果某只股票或某些股票组合在前一段时期内涨幅较好,那么,下一段时期内,该股票或股票组合仍将有良好表现。通过对我国股市历年大盘及个股的统计分析,我们认为无论是在大盘还是在个股上,我国股市都存在动量效应。大盘的动量效应以日为时间单位比较明显,而一些典型个股无论是以日、周还是以月为时间单位都非常显着。 8.过度恐惧与政策依赖性心理。当股市虚假消息满天飞、股市暴跌时,投资者不计成本的大量抛出股票,表现出十足的恐惧。在股市暴跌时,我国投资者往往把自己的希望寄托在政府的救市政策上,这种对政策的依赖超过了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 9.遗憾。遗憾理论认为投资者为了回避曾经做出的错误决策的遗憾和报告损失带来的尴尬,可能避免卖掉价格已下跌的股票。还有,即使决策结果相同,如果某种决策方式能减少投资者的后悔心理,对投资者而言,这种决策方式就优于其它决策方式。因此,投资者有从众心理,倾向于购买本周热门或受大家追涨的股票,因为当考虑到大量投资者也在同一投资上遭受损失时,投资者可能降低其情绪反应或感觉。 10.暴富心理与赌博心理。中小投资者短线频繁操作,其目的是为了快速致富。面值1元的股票炒到100多元还有人敢去追涨;公司亏损了几亿元,已经资不抵债还有人敢去接盘;ST现象是指那些被冠以特别处理的上市公司,其股价在特别处理消息公布后不跌反升的现象。明知上市公司巨额弄虚作假还有人敢去炒底,这些都充分暴露了我国投资者实足的赌性。 11.轮涨轮跃效应(补涨补跌效应)。在一次行情中,如果某些股票没有上涨(下跌),那么它们就具有补涨(补跌)的潜力。没涨的要无条件补涨,没跌要五条件补跌。长期以来我国股市个股轮番炒作就是一例。 12.小盘股、新股效应。我国股市对小盘股、新股独有情忠,逢小必炒、逢新必炒已是我国股市的惯例。我们统计分析发现在过去的十年中,我国小盘股、新股的收益率显着高于大盘股和老股。但自2001年6月中国股市长期下跌及证券投资基金大量发行以来,这一状况有所改变。 三、行为金融理论指导下的 证券投资策略 行为金融学的理论意义在于确立了市场参与者的心理因素在投资决策行为以及市场定价中的作用和地位,否定了传统金融理论关于理性投资者的简单假设,更加符合金融市场的实际情况。行为金融学的实践指导意义在于投资者可以采取针对非理性市场行为的投资策略来实现投资赢利目标。在美国证券市场上,目前有数家资产管理公司在实践着行为金融学的理论,其中有的基于行为金融的共同基金取得了复合年收益率25%的良好投资业绩。考察我国证券市场的投资者行为特点,我们总结出我国金融市场的投资策略: 1.针对过度反应的反向投资策略。反向投资策略就是买进过去表现差的股票而卖出过去表现好的股票来进行套利的投资方法。行为金融理论认为,由于投资者在实际投资决策中,往往过分注重上市公司的近期表现,从而导致对公司近期业绩情况做出持续过度反应,形成对绩差公司股价的过分低估,最终为反向投资策略提供了套利的机会。 2.动量交易策略。即预先对股票收益和交易量设定过滤准则,当股票收益或股票收益和交易量同时满足过滤准则就买入或卖出股票的投资策略。行为金融意义上的动量交易策略的提出,源于对股市中股票价格中间收益延续性的研究。 3.成本平均策略。指投资者在将现金投资为股票时,通常总是按照预定的计划根据不同的价格分批地进行,以备不测时摊低成本,从而规避一次性投入可能带来的较大风险的策略。 4.时间分散化策略。指根据投资股票的风险将随着投资期限的延长而降低的信念,建议投资者在年轻时将其资产组合中的较大比重投资于股票,而随着年龄的增长将此比例逐步减少的投资策略。 5.小公司效应策略。小公司效应是指小盘股比大盘股的收益率高。Banz(1981)发现股票市值随着公司规模的增大而减少的趋势。Siegl(1998)研究发现,平均而言小盘股比大盘股的年收益率高出4.7%,而且小公司效应大部分集中在1月份。根据小公司效应而采用的投资策略称为小公司效应策略。 6.组合投资策略。行为金融学认为,证券市场并不是有效的(一般指半强式有效,semlstrong efficient)。这就意味着传统的证券组合投资理论中,“在有效市场中,投资者不可能获得与其所承担风险不对称的额外收益”的提法在实践中是不成立的。也就是说,通过选择合适的组合投资策略,投资者将可能获得额外收益。 7.针对羊群行为的相反策略。由于市场中广泛存在的羊群行为,证券价格的过度反应将是不可避免的,以致出现“涨过了头”或者“跌过了头”。投资者可以利用可以预期的股市价格反转,采取相反投资策略(contrarian strategy)来进行套利交易。中国的股票市场素有“政策市”之称。考察中国证券市场的历史走势,我们会发现在重要的顶部或底部区域,在消息面上总是伴随着一些重要的股市政策的出台。不同的投资者对政策的反应是不一的。针对个人投资者的行为反应模式,投资基金可以制定相应的行为投资策略——相反投资策略,进行积极的波段操作。 8.购买并持有策略。个人和机构投资于股票应执行几种能帮助控制认识错误和心理障碍的安全措施。控制这些心理障碍的关键方法是所有类型的投资者都要实施一种严格的交易策略——“购买并持有”策略。投资者在为组合购进一只股票时,应详细地记录购买理由,而且要制订一定的标准以利于进行投资决策。长期采取“购买并持有”策略,通常业绩将超过高周转率的短期交易策略。 9.利用行为偏差。心理学和决策科学提出,在某种情形下,投资者并不是尽力使财富最大化,并且在某些情形下投资者还会在智力方面犯系统性判断错误,这些行为偏差将导致证券定价的错误,合理利用这些偏差将给投资者带来超额收益。行为型投资人则尽力寻找由于行为因素而被市场错误定价的证券从而获取超额利润。可见,对人类行为偏差的正确把握是获取市场超额利润的来源之一。 10.ST投资策略。上市公司被宣布为特别处理,意味着公司陷入严重困境。但同时,ST公司也成为潜在的并购目标。考虑到壳资源在中国证券市场上的稀缺性,ST公司的价值无疑是巨大的。作为一种投资策略,ST公司是可以被纳入证券投资组合之中的。 总之,行为金融理论寻求并确定投资者可能对新信息产生反应过度或反应迟钝而导致证券定价错误的市场情形。行为金融学投资策略的目标就是在大多数投资者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以前,投资那些定价错误的股票,并在股票价格正确定位之后抛出获利。 四、应用行为金融理论指导证券投资要注意的问题 行为金融学的科学性在于它始于公理并寻求建立在公理上的理论能解释金融市场的行为。它试图理解和预测心理决策过程的系统的金融市场意义。如上所说,中国股票市场中存在着普遍的运用传统金融理论无法解释的金融现象,而用行为金融理论可以很好地解释之,并由此导致了许多有价值的行为投资策略,但在具体运用这些投资策略时还要注意以下几点问题。 1.行为金融理论本身也是处于不断发展之中。行为金融理论的投资策略是:在大多数投资者尚未意识到错误时投资于某些证券,随后当大多数投资者意识到错误并投资于这些证券时卖出这些证券。一旦证券市场的绝对多数投资者认识到这一问题并采取相同的策略,那么结果又会怎样?我们相信随着行为科学的深入研究、证券市场的不断变化和发展,会进一步发现更多的行为金融问题,并且一些已有的行为金融现象可能会淡化甚至消失。因此在应用行为金融投资策略时,要防止教条化。 2.要切忌对国外现有行为投资策略的简单模仿。现有的行为金融理论主要是在发达的金融市场产生的。我国证券市场同成熟的证券市场比较,还是一个新兴的证券市场——历史短、不规范。中国金融市场与发达的金融市场的共性与特殊性决定了我们在运用行为金融投资策略时,不是对国外现有行为投资策略的简单模仿,而应当掌握行为金融学的理论方法,对中国证券市场的行为特点进行深入研究,探索适应我国证券市场运行特点的我们自己的行为金融学投资策略。 3.行为投资策略不是一成不变的。随着金融市场的发展、金融监管的深入及投资者结构的改善,我国金融市场行为金融现象会发生很大的变化。例如小公司效应现象就不如过去明显、庄股由于监管的加强从而动量效应也明显减弱。我们预言随着管理层对股市认识的转变和管理水平的提高,我国的ST现象迟早会消失。 4.不同投资者需要有不同的投资策略。将行为金融学的研究成果运用到我国证券市场的实践中,可以合理引导投资者的行为。对于广大中小投资者,要通过教育来使其趋于理性化,提高证券市场投资者的投资决策能力和市场的运作效率。对于机构投资者,要提高其投资管理水平。投资者决策中的心理偏差是与生俱来,而这些认知偏差可以通过学习、训练等手段得到有效缓解,因此,不同投资者应该采用不同的投资策略,只有呼吁所有各层次的投资者共同参与探讨我国行为金融问题,行为金融投资策略才能在我国有用武之地。 金融投资论文:关于投资衍生金融工具风险控制的探讨 内容摘要:本文首先以中航油事件为例探讨了中航油集团破产原因,并以此为基础阐明投资衍生金融工具的定义与风险特征。最后针对当前衍生金融工具投资制度的存在缺陷,提出对投资风险合理控制的建议。 关键词:投资 衍生金融 风险 风险控制 中航油事件案例分析 中国航油(新加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油)成立于1993年,由中央直属大型国企中国航空油料控股公司控股,总部和注册地均位于新加坡。公司成立之初经营十分困难,一度濒临破产,后在总裁陈久霖的带领下,一举扭亏为盈,从单一的进口航油采购业务逐步扩展到国际石油贸易业务,并于2001年在新加坡交易所主板上市,成为中国首家利用海外自有资产在国外上市的中资企业。公司经营的成功为其赢来了声誉,2002年公司被新交所评为“最具透明度的上市公司”奖,并且是唯一入选的中资公司。 中航油通过国际石油贸易、石油期货等衍生金融工具的交易,其净资产已经从1997年16.8万美元增加到2004年的1.35亿美元,增幅高达800倍。但2004年11月,中航油因误判油价走势,在石油期货投机上亏损5.5亿美元。这一事件被认为是着名的“巴林银行悲剧”的翻版:十年前,在新加坡期货市场上,欧洲老牌的巴林银行因雇员违规投机操作,令公司损失13亿美元并导致被一家荷兰银行收购。曾经在7年间实现资产增值800倍的海外国企中航油,缘何短短几个月内就在期货投机市场上背负5.5亿美元的巨债? 2003年底,由于中航油错误地判断了油价走势,调整了交易策略,卖出了买权并买入了卖权,导致期权盘位到期时面临亏损。为了避免亏损,中航油新加坡公司在2004年1月、6月和9月先后进行了三次挪盘,即买回期权以关闭原先盘位,同时出售期限更长、交易量更大的新期权。每次挪盘均成倍扩大了风险,该风险在油价上升时呈指数级数的扩大,直至公司不再有能力支付不断高涨的保证金,最终导致了破产的财务困境。应该说中航油能够在7年间实现净资产增幅800倍,到巨亏5.5亿美元,都是缘于“创新”及对衍生金融工具的使用。衍生金融工具的诞生本来是为了规避风险的保值作用,但中航油却是毁于过度的投机。 衍生金融工具及其特征 衍生金融工具是具有衍生特征的金融工具。根据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的定义:“衍生金融工具是期货、远期合约、互换和期权合约以及类似性质的金融工具,如利率上限与固定利率借款承诺等”。而我国一些学者认为,衍生金融工具是指价值派生于某些标的物的价格金融工具;其中,标的项目包括债券、商品、利率、汇率和某种指数等。也就是说,衍生金融工具就是在传统的金融工具基础上衍生出来的,通过预测股价、利率、汇率等未来行情走势,采用支付少量保证金或权利金签订远期合同或互换不同金融商品等交易形式的新兴金融工具。 衍生金融工具是以风险存在为前提,并为适应风险管理的需要而产生和发展的,其交易有别于一般的金融现货交易,是以标准合约交易和保证金交易为基本特征的,其主要功能并不是交易,而是保值或投机。主要特征有六个:杠杆性,它能以极少的资金(合约保证金)控制较多的投资资金(出货或平仓时合约持有者应付的资金),来获取理财的收益;虚拟性,它在合约到期时可以履行也可以不履行;依存性,它依赖于传统的金融工具而存在,传统金融工具的价格变动最终会影响衍生金融工具;灵活性,它可以根据用户的不同需要设计出不同类型的衍生金融工具,以适应使用者的需求;表外交易,它通常不在企业资产负债表中反映;定价比较复杂,因对其风险的度量非常困难。 近几年以来,衍生工具交易风波不断,1994年1月,德国MGRM集团在美国高息筹资,投资石油期货损失13亿美元,相当于集团一半资产;1994年12月,美国加州橘郡财务长雪铁龙以政府名义筹资,进行票据投资,最后亏损18亿美元,地方政府宣布破产;同年12月,美国最富庶的奥兰冶县由于从事金融衍生交易失败而亏损15亿美元,不得不宣布破产;1995年2月23日,我国上海证券交易所出现“327国债期货风波”,直接导致了国债期货市场在我国的暂停。 尽管出现上述情况,但衍生金融工具仍获得了巨大发展,美国《幸福》杂志在1995年载文声称,国际金融市场上当时已知的金融衍生工具已有1200多种,未清偿名义本金额超过20万亿美元。不仅如此,衍生工具的品种也正在创新中,目前一些大的金融机构几乎能根据客户的任何特殊要求“量身订造”任何品种的衍生工具并为之创造市场,所以今后衍生工具的品种还将不断增加。 目前我国关于衍生金融工具投资的制度现状 我国十分注意衍生金融工具交易的风险意识。对于衍生金融工具交易,我国不断各项规章制度:国务院1998年8月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期货市场的通知》中规定:“取得境外期货业务许可证的企业,在境外期货市场只允许进行套期保值,不得进行投机交易。”1999年6月,以国务院令的《期货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第四条规定:“期货交易必须在期货交易所内进行。禁止不通过期货交易所的场外期货交易。”第四十八条规定:“国有企业从事期货交易,限于从事套期保值业务,期货交易总量应当与其同期现货交易量总量相适应。”2001年10月,证监会的《国有企业境外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指导意见》第二条规定:“获得境外期货业务许可证的企业在境外期货市场只能从事套期保值交易,不得进行投机交易。” 我国自2004年3月起施行了《金融机构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实施的范围为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银行、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法人,以及外国银行在中国境内的分行。目前,我国证监会共计批准中石油、中 石化、中航油等27家企业可以进行衍生金融工具的交易。 企业投资衍生金融工具的风险控制策略 以上一系列事件说明,必须对衍生金融工具的投资风险加以必要的控制,不能任其作为表外业务游离于会计报表之外。如果对该项风险极大的投机行为予以适当的披露,有适当的机制予以约束,提醒管理层和所有者的高度关注,就不会发生等事态无法收拾以后的巴林银行残局和中航油的艰难重组。对企业衍生金融工具投资的风险控制,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制定严格的操作规程,禁止过度投机,完善内部治理制度,杜绝“越陷越深、无法自拔”。建立严格的衍生金融工具使用、授权和核准制度。企业使用衍生金融工具应由高级管理部门、董事会或相关的专门委员会如审计委员会、财务委员会授权核准,并进行合法、合规性检查;衍生金融工具的授权、执行和记录必须严格分工。如由独立于初始交易者的负责人授权批准,由独立于初始交易者的其他人员负责接收来自交易对方对交易的确认凭证;对交易伙伴的信誉进行评估,并采取措施控制交易伙伴的信用风险;建立健全的衍生金融工具保管制度和定期盘点核对制度;建立投机项目的投资限额制度,规定衍生金融工具投资的最高限额,将风险控制在可以接受的程度之内;严格限定衍生金融工具的适用范围,除为了规避实际外贸业务中的不确定风险以外,禁止从事以投机为手段的投资行为。 加大对操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提高他们的职业水平和道德水准。衍生金融工具不断创新,种类众多,业务操作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和分析各种衍生金融工具的特点、风险,同时加强职业道德教育,避免巴林银行事件中因业务人员越权违规操作所带来的巨额经济损失。另外,必须使用信得过的交易人员,做到核心机密内部人掌握。中航油参与此次交易、掌握交易核心机密的交易员,均是外籍人,来自澳大利亚、日本、韩国等国。像这种核心机密被外籍人士掌握和运作,即使在美国这样的国家也是很少出现的。在美国的高盛、摩根士丹利等公司,掌握最核心机密的关键位置交易员,一般都是美国人。 实施严格的信息披露制度,加强外部监管,将作为“表外业务”纳入到表内披露。中航油从事场外交易历时一年多,从最初的200万桶发展到出事时的5200万桶,一直未向中国航油集团公司报告,中国航油集团公司也没有发现。 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化、金融市场的逐步国际化,衍生金融工具也必将在我国迅速发展起来。因而,我国必须完善法规制度,使企业在投资或投机衍生金融产品时有据可依、有章可循,能够对高风险的投机业务实施必要的风险控制,以避免类似中航油事件的再次发生。 金融投资论文:美国金融投资价值观 对新型企业技术创新的贡献风险投资行业的发展和技术创新是有很大关系的。美国风险投资行业发展的经验证明:风险投资跟行业专利之间存在正相关性。美国哈弗大学着名经济学教授,Lemer教授,在他的着名着作《创造的财富》中,特别强调指出,如果没有风险投资者的支持,多余三分之二的企业三年之内就会倒闭了。一般需要风险投资企业进行投资的都是一些新兴的、有着巨大潜力的未来会有所贡献的新型创新性企业。风险投资就作为主要动力推动这些小企业技术创新的发展,并为企业的发展作支撑。在现实中有很多这样的例子,随处可见,这也安全证明了风险投资和技术创新之间具有很深的关系。对整个国家宏观经济的贡献我们都知道美国是一个经济高度发达的国家。风险投资对美国整体的宏观经济形势,美国国家风险投资甚至于国家在国际中的竞争力有很大的推动作用。风险投资行业的发展对美国生活水平的提高也是做了巨大贡献的。除此之外,风险投资对美国宏观精神的发展也做出了巨大贡献。风险投资行业促进了企业的发展,由此也带动了美国年轻一代人的创业热情,从而带动了美国整体精神现象的提高。对劳动力市场就业及创业热潮的贡献风险投资行业的兴起,在很大程度上推动了企业的发展壮大,为企业的生存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使得很多具有生命活力的小企业得以持续发展,从而直接带动了劳动力市场的发展,促进了就业市场的稳定。而且,也从侧面鼓励了很多年轻人投身创业,带动经济的发展。不只创造了很多的工作岗位,而且为经济的发展和很多人的创业创造了机会。因此,风险投资行业的兴起带动了经济的发展的同时,也促进了国家整体的就业质量。 针对美国风险投资金融经济的成功经验 以先进的科技为背景风险投资的发展过程中,与科技成果是息息相关的。我们都知道,美国的科技发展是世界领头羊,科学技术是美国经济能够长期以高速度发展的重要源泉。而且,研究表明,美国的科学技术力量和对各行业的开发及投资都是居世界首位的。从美国的研发投资费用占美国GDP的比例来看,美国一直是名列前茅的。发达的科学技术力量和巨大的投资市场后盾使得美国的经济发展一直处于世界领先水平。世界上一半以上的发明专利都是在美国产生的,其中不乏信息技术、药品和生物技术的创新发展。国家给予的一系列优惠政策美国的政府一直是对风险投资相当的重视,并且制定了相应的政策来为其做强大后盾依靠。争取为国家风险投资行业的稳定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1957年的《国内税法》,1982年的《小企业发展法》,1978年的《雇员退休收入保护法》,还有1980年的《小企业投资促进法》。一系列的优惠措施使得美国的风险投资金融行业得到快速平稳的发展,同时推动了美国整体经济形势的良好发展。这与美国政府采取的一些列政策措施是离不开的。一系列有效的增值服务在美国,一个企业刚刚起步时,也就是需要大量资金支持是,不仅会得到风险投资机构提供的风险资本,最重要的是会得到风险投资行业在管理方面的大力支持。尤其是在如何有效的发展和管理企业,合理分配企业资源和对企业所在行业的形式分析方面对于中小企业来说无疑是起着不可替代的推动作用。与美国高新产业的有效结合调查显示,美国风险投资行业,整体投资回报率一直是保持在百分之二十以上,这几年甚至是一直已超过百分之四十的速度加速发展。远远比同时期的股票和债券的回报率高出很多。正是因为如此,美国针对风险投资的数量和整体的资本结构和水平不断进行完善。二十世纪后期至今,美国的风险投资资本取得了巨大的发展,在这部分资本中,来源于个人的份额逐年下降,来源于企业和机构的份额是逐年递增的。美国风险投资的对象也集中于具有潜力的高新技术产业,风险投资和高新技术的结合得到完美阐释。设置好的畅通的退出机制目前,美国对于风险投资的退出机制做了完善的设置。从创业企业中保证自身利益的情况下,可以通过下面几个渠道退出:通过创业企业股票首次公开上市发行的方式退出;通过大公司收购兼并或其他风险投资基金收购创业企业的方式退出;通过创业企业创办人、管理者和员工赎回的方式退出;通过创业企业破产清理的方式退出。 分析美国风险投资金融经济价值的结论及启示 由于美国政府对风险投资金融行业的重视,以及为保障风险投资金融行业的良好快速发展制定的一系列保障措施,使得美国风险投资行业的投资回报率一直是相当高的,是之外国家的良好借鉴。各国也应根据自己国家的政治经济形势,结合本国风险投资实况,做适当的调整和转变。借鉴美国对技术创新和一系列专利的发明创造,我们应该针对不管是中小企业,还是发展中的大型企业的技术创新形势给予鼓励和足够的分享投资成本,针对各行业的发明和专利的申请要给与足够的重视,加大投资力度。从美国风险投资占国家GDP比重来看,风险投资金融行业的发展,对国家整体经济形势及国家经济实力和国民经济水平是相辅相成的。雄厚的经济实力离开风险投资金融经济的发展是很难维持的。风险投资对工资水平的提高起重要作用。风险投资行业的发展创造了大量的工作岗位,带动了大量的年轻有为青年进行创业,推动国家经济多元化,年轻化的发展。而且,我国正处在经济形势转型的重要时期,加大风险投资行业的发展是重中之重。鉴于以上方面,如何把风险投资的科学理论与中国的特殊国情相结合,以实现我国经济的良好快速发展,是需要进一步探索和研究的理论与实务课题。完善各项政策法规为风险投资的发展提供可靠的制度保障。鼓励和保护风险投资的政策及法律环境是风险投资得以发展壮大的必要条件。拓宽资金来源渠道为风险投资的发展注入充足的风险资本。开办科学的培养,为社会和企业机构输送大量的风险投资专家,以更高效的方式,促进我们风险投资金融行业的发展壮大。人才是关键,因此,不妨在各大高校开办风险投资金融经济的相关课程,并鼓励广大学生进行实践活动。以期促进我国风险投资行业的发展。建立健全退出机制。在我国创业板股票市场还迟迟没有建立柜台交易市场发展又非常缓慢致使风险资本不能适时退出。必须尽早解决风险投资的退出机制问题:第一建立创业板市场为风险投资的退出打造一个理想的通道;第二加强各类场外交易市场建设完善我国风险投资以并购方式退出的渠道;第三,鼓励国内创业企业赴境外创业板市场上市为风险投资退出寻求更广阔的市场。 总之,针对美国风险投资金融行业的发展,我们应该持借鉴的态度,对美国近来经济风险投资金融行业的发展以及美国相应的经济政策形势做适当的理解。吸取其精华,结合我国当前经济形势。我国现在是改革开放30多年,经济形势一直不太稳定,而且近来,世界经济政治形势都是不容乐观的,世界金融危机一直在蔓延 发展,因此,加大对经济行业风险投资的力度,对我们经济的发展,和国家政治形势的稳定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金融投资论文:对金融危机背景下我国居民家庭金融投资风险研究 近年来,我国经济发展态势良好,人民生活水平也得到很大的改善,居民可支配财富也越来越多,居民家庭金融投资的意识越来越强,投资的渠道、品种也越来越多,投资规模也逐渐扩大。很多家庭不再局限于传统的银行储蓄投资,而是不断的扩展为股票、基金、黄金、债券、保险、外汇等方面的投资,投资本身是风险和收益的集合体,我国居民家庭金融投资还存在很多问题,在金融危机的背景下,受政策、人民币的汇率、银行利率、市场发展等因素的影响,无疑增加了居民家庭金融投资的风险,对居民家庭经济生活有很大的影响,因此,如何更好的引导居民家庭金融投资,促进我国金融业的健康发展是一个亟待研究的课题。 一、我国居民家庭金融投资现状及存在问题 (一)我国居民家庭金融投资的现状 我国经济发展迅速,居民可支配收入水平提高,金融投资也成为现代家庭投资概念的重要组成部分。居民家庭金融投资分为银行存款、购买债券、购买保险、投资基金和股票等。银行存款是一直以来都是我国居民最主要的金融投资渠道;债券投资氛围国债和企业债券,国债投资安全性较高,企业债券投资具有一定的风险性;保险投资也是安全性较高的投资品种;基金投资流通性强、交易费用低,但是也存在一定的风险;股票投资风险性高、收益也高。居民作为个人投资者大多资金有限,不具备机构投资者的规模优势,很多中的收入的家庭通常选择预期收益有明显保障的国债、银行存款等。2006年股票市场处于牛市时期很多银行存款流向股票市场,08年股票下跌很多资金转为储蓄资金,近两年随着我国社保制度的完善,投资保险的人群越来越多,规模也越来越大。 (二)我国家庭金融投资存在的问题 金融危机背景下,金融市场发展不稳定,再加上金融投资中介机构、投资品种越来越多等情况,居民家庭金融投资也存在一些问题,例如家庭短期投资动机较为明显,不具备长期投资的能力;居民个人投资规模较小,不具备规模优势;家庭投资者跟风投资和经验性投资较多,投资的随意性和盲目性较强,投资质量不高;居民接触的金融投资信息渠道狭窄,面对风险很难快速地做出反应;金融投资需要投入大量的时间进行分析研究和判断,占用个人精力较多;居民家庭金融投资是个人投资行为,难以进行组合投资来降低风险等等。可见,我国居民家庭金融投资存在很多的问题,金融投资市场需要进一步的完善。 二、影响我国居民家庭金融投资的风险因素 (一)居民家庭收入水平和结构 居民家庭金融投资的基本来源是家庭成员在满足其消费需求后所剩余的那部分资金,因此,家庭收入水平和结构对家庭金融投资的规模、范围都有较大的影响。我国多数家庭收入结构单一,可支配的收入有限,居民在满足日常生活需求的基础上会选择一些投资风险较低、收益较少的投资方式,来确保家庭经济生活的安全性,这就容易导致我国金融资产结构的不合理,不利于我国金融业的健康发展。 (二)金融投资环境机制有待健全 金融市场不仅受到货币汇率、银行利率、市场发展情况等因素的影响,而且还受到政府的干预,为了维持市场稳定,一些政府干预的政策相继出台,政府经常参与经济干预市场,导致投资环境受到过多的干预,金融市场本身的发展规律受限,对投资环境造成不良影响。加之家庭金融投资本身投资规模小、信息渠道狭窄、应对风险能力较低等,投资者很难做出正确的投资策略。可见,金融投资环境机制不健全,在很大程度上增加了金融市场投资行为的风险性。 (三)金融投资中介机构的投机行为和投资者的投资心态问题 家庭金融投资者受信息渠道、专业知识等条件的限制,偏向于信赖专业的投资中介机构来进行投资,他们能为投资者提供一些符合投资行为的理性化建议和选择。但是,中介机构往往从自身利益考虑,为了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忽视委托投资者的利益,为了避免投资者的问责,他们往往会跟随市场投资导向选择投资方向,并未真正从委托人的利益出发来选择投资。受到市场环境机制、政府政策等因素影响,金融市场机遇与风险并存,很多投资者没有摆正投资心态,抱着投机心态寄希望于短期的额外收益,选择了风险投资,缺乏理性的判断和分析,容易导致投资的偏差,无形中加大了投资的风险性。 三、如何更好的防范家庭金融风险 (一)加强对金融投资的认识,提高金融投资风险意识 家庭投资者在金融投资之前,加强对金融投资专业知识的了解和认识是非常必要的。主要是加强对家庭金融投资风险方面知识的认识和了解,例如,家庭金融投资的风险有多种表现形式如资本风险、价格风险、市场风险、利率、汇率风险、投资者个人风险、专业理财机构运作风险等。居民在对这些风险类型有所了解的情况下,投资时就能够综合考虑各方面的因素,来选择投资的品种和投资机构等,尤其是初级投资者,在认识并深入了解这些风险的同时还应当理性地看待这些风险,进行冷静的思考,做出理性的投资判断,增强投资的风险意识,提高金融投资质量。 (二)选择适合居民家庭实际情况的金融投资策略 选择适合家庭实际情况的投资策略,是降低投资风险的有效手段。居民家庭金融投资要以家庭收入水平、结构等实际情况为基础,对金融投资方式、风险、产品等进行全面了解的情况下掌握具体的投资操作要领,制定正确的投资方案和策略。家庭投资者在投资时应坚持循序渐进的原则,在投资初期选择一些适宜操作的投资产品先进行投资,一步步的实施投资计划,确保投资的安全性,不能急于求成,要保持耐心,面对投资问题时要有积极乐观的心态,找到适合自己的投资方式并认真执行,在对投资业务比较熟练的情况下可以逐步扩大投资范围、规模,在稳步前进中提高投资的效益。 (三)根据居民家庭金融投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金融投资品种 每个家庭对风险的承受能力都是不一样的,投资者可根据家庭资产结构状况或者是风险测试等方式进行投资分析和判断,选择家庭能够承受的风险指数的品种进行投资,确保投资导致的损失或者是背离自己期望值的指数在自身可以承受的范围之内。在金融投资过程中,风险越大的投资品种往往潜在的收益也越高,相反投资风险较低的投资品种收益也会较低,投资风险的大、小是真实存在的,所以投资者的投资之前一定要考虑到并且明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以免出现超过家庭承受能力的损失,给家庭经济生活带来不良影响。 (四)政府合理干预,完善法律监督体系 政府对金融市场的过多干预,对金融市场的发展会产生负面影响,容易破坏市场自我调控机制,对商品的价格浮动产生影响,市场调节具有自发性是,在我国市场发展机制还不完善的情况下,政府适当的干预也是必要的,市场资源的优化配置还需要通过政府的干预行为去引导和推动,发挥政府调节的功能,引导投资者的投资行为,推动我国金融市场的健康运行。其次,就是要健全法律监督体系,完善金融投资法律法规,规范投资者和中介机构的行为,同时保障家庭金融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降低家庭金融投资的风险。 四、结束语 金融危机背景下,国内外金融市场形势动荡,如何有效地引导居民进行金融投资,提高家庭金融投资的质量,防范家庭金融 投资风险,是非常重要的课题。本文从多个角度分析了家庭金融投资的问题,提出通过加强对金融投资的认识,提高金融投资风险意识;选择适合居民家庭实际情况的金融投资策略;选择适应居民家庭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政府合理干预和完善法律监督体系等方式来更好的防范家庭金融投资风险,促进我国金融业健康发展。 金融投资论文:金融工具在投资中的实用性 衍生金融工具是随着风险投资与管理而发展起来的,不同于一般的现金交易,主要实现保值与投机的目的,其具有以下功能:可以将远期的金融资产的风险控制在规定的范围之内,采取期权转移的方式进行风险的转移,使得投资获取最大的盈利;衍生金融工具市场对投资者有着很强的吸引力,打破了区域间的隔阂,实现了区域间与全球间的经济信息的交流;可以对市场的上的利率、价格波动等进行价格预测,通过金融工具的虚拟化,使得交易双方进行新的数据信息交流,对金融资产与实物资产进行准确的价格预测;金融工具具有很好的杠杆功能,当价格发生变化时可以在金融市场中体现,避免因为投资出现巨大的风险,提高金融收益。 衍生的金融工具也可以具有投资的功能,其在投资领域具有重要的作用,具有金融投资功能的衍生工具是具有远期、期货以及期权的特性。衍生金融工具可以通过杠杆作用使得企业与个人在投资过程中利益的最大化,可以通过利率互换,期货以及结合工具等方式。通过衍生金融工具对风险投资进行管理在企业的投资过程中,由于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风险与收益是同时存在的。一般来说,企业想获取的收益最大化,必然要承担大的风险。通过在投资过程中引入衍生金融工具,可以有效的对投资过程中的风险进行很好的控制。 在投资过程中,通过此工具将投资的风险进行转移与分散,将投资者需要承担的风险转移到市场中,使得企业的风险承担减少。例如套期保值这种方式可以有效的回避各种金融风险,实现投资的保值;在期权中,当企业买入的债券价格出现变化,在工具的作用下将跌期权损失锁定,在此条件下可以保证企业在付出少量的资金下,确保企业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债券的抛出,保证企业最小的损失。采用衍生金融工具不仅方便快捷,而且在投资过程中将风险降至最低,企业获取一定的利润。 利用衍生金融工具可以增加投资效益衍生金融工具具有很好的杠杆的作用,在投资交易的过程中,需要支付契约中规定数量的保证金,来管理整个的契约资产,在这种情况下就给获取利益提供了机会。低买高卖是投资的本质,获取收益的方式就是通过这样的方式来获取投资的收益。 在期货市场上可以通过对商品在不同日期内的价格的差异进行买入与卖出,当价格上涨时候抛出,下跌时候买入,从而获取利益;也可以针对多种相关产品之间的套利活动。同时当企业掌握了某种商品的经济信息,了解其在不同交易所的的价格的不同,通过此发那个是也可以实现跨所获利。在投资过程中,企业通过衍生金融工具获取利益的方式是一致的,只是每种方式遇到的问题与风险度都是不同的,可以利用衍生金融工具实现小的投资获取大的收益,在企业的风险投资方面具有重要的作用。 在金融领域,衍生金融工具在企业投资领域具有重要的作用,通过衍生金融工具可以有效的对投资过程中的风险进行控制,将企业损失降至最低,实现企业的利益。在投资环节,将风险纳入到投资考虑中,对风险投资进行有效地措施管理与控制,从而实现企业利益的最大化。 金融投资论文:我国中职金融事务专业证券投资课程教学改革的探究 1 《证券投资基金》课程教学现状 1.1 教学方法、方式不够丰富 教学的形式上,依然局限于传统的板书,即使有多媒体教学,形式也相对单一,照本宣科的灌输型的教学方式居多,在理论层面讲解得较为详细和全面,但是在实际操作的技能方面有严重欠缺,使得学生成为“理论的巨人,行动的矮子”,这导致了许多学生在课堂上提不起兴趣,没有把理论变成实际的技能。 1.2 教材陈旧,未与时俱进 脱胎于大学专科教育的高职高专教材,没有从中提炼出适合高职高专院校本身特点的实际应用性,仅是换汤不换药地延续着大学专科教育的理论性的东西,金融行业的发展日新月异,但一些教材还停留在相当落后的时期,一些新的金融事物没有出现在教材中,与社会的实际发展严重脱节,这导致了学生在踏入社会进行实际操作时,会感到现实与理论的巨大差距。不利于学生快速融入就业环境。 1.3 学校内外实际操作的空间仍需扩展 作为应用性、工具性很强的学科,《证券投资》的教学一直应该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但由于种种原因,比如资金、软硬件等问题,导致学校内部的金融模拟实验室的建设进展迟缓或者干脆中止,学生的实践机会减少,学校外部的实践基地,大多不成规模,零零散散,仅靠一些老师业余时间的开拓或洽谈,从数量和质量上都不容乐观,学生的锻炼机会减少,无形中受到了限制。 2 《证券投资基金》教学改革初探 2.1 因材施教,分类施教 在课程教学中,应该将理论型知识和实际应用型知识分门别类,两者并重,根据理论和实践的不同特点,实行不同的教学方法,因为此课程的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两者互相渗透,互相影响,共同发展。 2.1.1 基础理论教学概述 目前,此学科的理论知识方面主要囊括了证券投资基金的定义、特点、种类、投资操作、绩效评价等,作为此课程的基础性理论,老师在课堂上的授课至关重要,占总课时的六成左右,在课堂上,授课者应让学生透彻了解、理解此课程的基础性知识,讲解相关理论的运作原理,锻炼思维方式,从课程的学习中,增强对基础性理论知识的掌握,升华到理念和思维方法上来,加强职业道德观念,为以后在此行业安身立命打下良好基础。 2.1.2 实践内容教学概述 通过和银行等金融机构协商,让学生有机会与金融机构零距离接触,切身感受实际的业务的操作流程,通过社会实践,切实感受到本课程的魅力,通过岗位职责的学习加强责任心,从过实际操作加强课程的直观性和趣味性,从而更积极地学习。基金的交易方式(发行、申购、赎回)基金上市交易、基金的监管、营销和关于信息披露的法律规定等都会在此过程中得到极大的“直观性教育”。 2.2 创新教学模式、改革陈旧教学方法 如果现有的教学模式不足以支撑学科的良性发展,必须探索现时代背景下新的教学模式,特别是随着新媒体的兴起,课堂不只局限于教室内,“三个课堂”的教学手段值得积极尝试和探索。 2.2.1 课堂教学:“第一课堂”培养是理论根基 课堂教学是最传统也是最有效的教学方式之一,在课堂学习中,也应注重理论和实践相结合,除了课堂上理论知识的学习,还包括校内外的实践活动。理论教学以鲜活的案例加深学生对理论知识的理解,学校内的模拟主要以学校内的实验室为主,按照教学大纲的要求,进行一些证券投资理论知识的模拟操作,增强感性认识,提高实际操作能力。 学校外的实践基地以证券公司、银行等机构为主,通过参观和参与实际操作,加深对基金认购 、申购和赎回的办理过程的理解,增强实务能力,第一课堂实行开放式办学,不仅能整合资源,增强课堂的趣味性和吸引力,还能在“看得见、摸得着”的实践过程中,不断加深学生对理论的认识和化理论为技能的能力。 2.2.2 重视新媒体作用,开辟第二课堂 随着新媒体的发展,新媒体作为一种重要工具,不断深入人们的生活的各个领域,深刻影响着人们的生活,这给金融教学带来了良好机遇,通过互联网、公共微信帐号、QQ群、微博、博客等一系列的新媒体工具,师生之间可以方便地进行交流探讨,不断吸取最新的课程资讯和前沿知识,极大地提高了课程的趣味性、参与性、互动性和先进性。 2.2.3 通过模拟实践,以“第三课堂”提高技能 模拟交易大赛,以接近实际操作的形式,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比如一些学校举办的模拟金融操作大赛、校内外联合举办的各种形式、不同层次的和金融有关的模拟大赛等,都会对学生的实践能力起到良好的促进和锻炼作用,对学生的专业知识和职业能力都有很大的提升。知识只有转化为能力,才是知识的最终目的,在各种形式的实践中,学生对本课程的知识有了更为直观的认识,不再只是纸上谈兵。 3 因材施教,因人施教 自古以来,各位教育家都提倡因人施教、因材施教,这是对学生个性的尊重合培养,只有掌握了不同学生的情况和特点,才能在教学中有的放矢,实现教学效果的最大与最优。 有的人适合做实践,有的人适合进行理论的研究与突破,对金融学科而言,可以从这两个大的方面入手,根据学生的不同特点,进行有目的的教学实践。 对于第一种学生而言,要给他们创造尽可能多的机会参与社会实践,通过对金融机构相关业务的操作和各种模拟实践大赛的锤炼,不断提高他们的动手、动脑能力,培育营销的观念,促使他们成为实际操作的高手。 对于后者,更多地属于思维沉稳、心思缜密、喜欢思考的类型,要加强深度的理论教学,培养目标为投资顾问、理财规划师等。在基础理论教学的同时,不断加强对理论深度和宽度的吸收学习,结合有目的的实践活动,使他们对理论加以升华,从理论的角度洞悉基金运作的规律,对基金的营销、管理、规划等了然于心,既有助于个人的投资,也有利于他们更好地为所在机构服务,提高自身竞争力。 这是一门理论与实践并重的专业的核心课程,对它的教学方式、授课手段、实践操作等各方面的问题进行研究,有助于更好地开展教学实践, 探索出一条适合高职院校教学的改革之路。 金融投资论文:金融体系对创业投资的作用分析 [摘 要]发达国家创业投资发展的研究表明,宏观的金融体系、不同的金融运行体系对创业投资这一特定的金融中介行为的发展速度和发展途径都有决定性的影响。金融体系中的金融市场和金融人才等4个方面在创业投资发展中起着重要的支撑作用。探讨我国创业投资发展中金融体系存在的问题,对培育和完善我国创业投资金融体系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创业投资;金融体系 一、引言 创业投资是投资人将资本投入刚刚成立或快速成长的未上市新兴公司(主要是高科技公司),在承担很大风险的基础上为融资人提供长期股权资本和增值服务,培育企业快速成长,数年后通过上市、并购或其他股权转让方式撤出投资并取得高额投资回报的一种投资方式。 目前从金融的角度来探讨创业投资,更多的是将注意力集中在创业投资业的发展和繁荣是如何填补金融市场上由结构和运作规则所决定的市场空缺方面。高风险的创业企业在传统金融市场上无法融资的困境暴露出金融体系对创业企业发展的制约问题,但这也正是促使创业投资产生和发展的主要原因,因此可以说创业投资是金融创新的结果。对发达国家创业投资发展的研究表明,宏观的金融体系、不同的金融运行体系对创业投资这一特定的金融中介行为的发展速度和发展途径都有决定性的影响。Kotao Tsuru在OECD的工作报告中将自20 世纪90年代以来关于金融体系的分类总结为两种类型:“基于关系的体系”(Relationship Based System)和“基于法律的体系”(Arm’s Length Based System)。美国是“基于法律”的金融体系,它依靠强大的资本市场和良好的法律环境,成为目前世界上创业投资最发达的国家;而日本、德国和法国等国家采取了以银行为主要投资者的“基于关系”的金融体系,由于资金的使用效率不高,对投资者的保护不力,致使创业投资的发展不尽人意。 金融体系是一个范围很广的概念,本文将从金融市场和金融人才两个方面研究其对创业投资的作用,并从我国的实际出发,分析在我国创业投资发展中存在的上述两方面的金融体系问题 二、金融体系对创业投资的作用分析 1. 金融市场对创业投资发展的作用分析 对于创业投资来说,发达、完善和高效运作的金融市场是创业投资发展的基础。金融市场是整个金融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它的作用是为金融交易的双方提供一个公开、公平和公正交易的场所和机制。由于创业投资机构的主要组织形式是股份制或合伙制,创业资本的运动贯穿于创业投资的整个过程,资金要能够通畅地进出,金融市场是不可缺少的条件。金融市场在高新技术创业投资中所起的作用是多方面的,主要表现在它是创业资本的筹措渠道,同时也是创业资本完成扶持高新技术产业化目的后最好的退出渠道。创业投资的研究表明,创业资本的退出是整个创业投资运行各个环节中最重要的环节。对于发达国家来说,其发达的证券市场,特别是以发行和交易高新技术创业企业股票为主的第二板市场,为创业资本的筹措和顺利退出提供了有力的支持,是推动创业投资快速发展的重要条件。除证券市场外,对于大量的非上市创业企业来说,创业投资还需要一个活跃的场外产权交易市场来进行产权交易,完成产权的相互转让和并购以及风险资本的退出。因此,场外产权交易市场对于创业投资的产权交易和转换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这也是发达国家在拥有一个成熟程度很高的证券市场的同时,还有一个发达的产权交易市场的重要原因。 2. 金融人才对创业投资发展的作用分析 创业投资所需要的金融人才主要是创业投资家,创业投资家是运作创业投资的灵魂人物。创业投资与其他投资相比,主要特点之一是参与性强,创业投资者与融资企业的关系十分密切。创业投资本身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和较高的复杂度,创业投资家必须是也只能是敢于冒险、具有专业技术知识、懂得企业管理理论、有金融投资实践和高新技术企业管理经验的综合型人才。因为:(1)创业投资是勇敢者和耐心者的游戏,创业投资家要具有过人的胆略和坚强的毅力,要能勇于创新、慧眼识才。(2)创业资本一般都投向高科技企业,这类企业专业性很强,这就要求创业投资家具有较强的专业技术知识,这样他才能对市场的发展趋势和新技术的需求潜力做出正确判断,对企业做出准确的评估。(3)当决定投资后,由于创业企业家一般不擅于管理,创业投资者要对企业进行监督。在这个过程中,创业投资者要在经营战略、形象设计和组织结构等各方面做出决策,特别是帮助组织和改造企业的领导层,所以创业投资者要谙于经营管理之道。(4)在创业企业的发展过程中,创业投资家还要不断在风险企业和投资者、各类金融机构之间协调关系;利用自己的关系网为创业企业寻找最佳合作伙伴和管理者,实现技术、资本、信息和人才的最佳组合,要做到这一点,创业投资者必须有很强的社交能力。 三、培育和完善我国创业投资的金融体系 创建创业投资市场体系,促进高新技术产业的进一步发展,是中国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改革开放以来,科技产业发展迅速,这也为创业投资资本市场的发展提供了动力,但在创业投资的金融市场和金融人才方面的建设和发展上还存在一些问题,这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方面,金融市场功能和结构的单一,成为我国创业投资发展的瓶颈之一。我国的国情决定了证券市场的首要任务是为国企改革服务,帮助国企脱困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这种计划式的单一功能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证券市场相对规模较小和结构单一的问题。从规模上看,1999年深沪两市上市公司的流通市值仅占GDP的8%,与发达国家甚至很多发展中国家差距甚大,与庞大的潜在上市资源和社会闲置资金不相适应;结构单一主要表现在上市公司构成单一和市场缺乏层次性上。我国还没有一个为多种经济成分的高成长性新生企业服务的市场。 另一方面,适于创业投资发展的金融人才严重匮乏。主要原因在于:一是我国的市场开放历史不长,以往高等院校的专业分工过细,使得现有的金融人才专业性过强,缺乏既有工程技术基础知识和企业管理理论,又具有金融投资和高技术企业管理实践经 验的交叉型、复合型人才;二是我国大多数国有创业投资公司的从业人员,尤其是经理一级的高级管理人员大都是由上级政府任命,其工作方式、自身业务素质和经营管理的能力与创业投资这一市场化的运作机制的要求存在许多不相匹配之处;最后,现有的金融从业人员对创业投资认识上的不到位,也是制约创业投资发展的一个人为因素。 由于没有完善发达的创业投资金融体系,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难以对接,科技与金融的真正结合无从实现,创业投资在我国的发展比较艰难;而这种状况反过来又制约金融体系的发展和成熟。从完善和培育金融体系入手,创建创业投资市场体系已经势在必行。鉴于我国经济的市场化程度还比较低,因此要建立适于创业投资发展的金融体系还应主要依靠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以下两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构建一个适应创业投资发展的金融市场环境。首先,规范中国现有的股票市场。纠正和制止股市、投资和会计行业的不规范及黑箱作业,树立投资者信心。在创业投资的形成时期,市场信心非常重要。其次,减少对创业投资的行政干预。创业投资公司不得在股市购买股票,政府对创业投资的资助应与创业投资公司的绩效挂钩,基金管理人应承担风险。允许有限合伙人制的运作模式,减少政府及投资方对创业投资管理人的干扰,允许有业绩的创业投资公司筹集创业投资基金。最后,尽早开放我国的二板市场,为风险资本提供出口,完善创业投资退出机制。创业投资的最终目的是获利后退出,没有退出机制,就没有创业投资的发展。所以在我国二板市场即使一时不能开盘,也要有明确的二板上市时间表,使创业投资家有信心投资。 二是培育一个适应创业投资发展的金融人才环境。可请一些有成功经验的创业投资家到中国讲学、指导,也可通过投资的方式派人到创业投资发达的国家参与创业投资公司的实际运作。支持和鼓励留学生在国内创业,吸引他们回国,并且支持他们在海外的研发基地,这对中国创业投资今后的发展和项目来源都有很大的作用。随着时间的推移,来自国内的一大批人才已在海外金融界扎下了根,他们熟悉国外创业投资的运作,又了解国内的生活环境,应允许海外杰出人士以海外房地产、股票等作为抵押到国内申请贷款设立创业投资公司,或由政府建立创业投资基金,以合同方式交由海外团队管理。 金融投资论文:当前金融多主题投资机会巨大 摘 要:阐述后金融危机时代我国经济态势;阐明多主题投资时代已经来临;建立我国在世界经济活动中的大视野,抓住投资国际市场的机遇。分析在投资增长中的诸多问题,指明解决问题的途径,确保金融投资对经济的巨大推动作用有效发挥。 关键词:金融 多主题投资 国际投资 机会与机遇。 主题投资,乃股市投资的“事件驱动型投资策略”。现我们嫁接到我国整个经济领域投资上。在新环境新趋势下,经济发展及转型的新兴增长动力带来了长期投资机会。这些投资机会是多领域的,是多主题的。如整个现代化进程中的城市化、新农村建设、西部开发、中部崛起、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等诸多领域;又如产业结构升级、消费升级和技术升级带动的相关产业发展主题。这一切都将创造新的经济增长点,也既新的多主题投资机会。而每一个投资主题,都契合当前经济发展主题,这正是经济转型过程中的“多主题驱动”的多主题投资。换句话说,多主题投资,就是与近期经济发展密切相关的,和百姓民生密切关注领域的事件,都将转变成投资机会。 1 后金融危机时代我国的整体经济态势。 风靡全球的金融危机,逐渐远去。我国在这次危机中表现不俗:在经历了2008年至2009年的低谷之后,经济呈现了持续回升的态势。今天,我国已经超过了日本成为了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具体说,一年多来,推动我国经济发展的三驾马车:消费、外贸和投资三条战线,都取得了不俗的成绩。消费几年来一直以15%以上的速度增长,去年对国民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4.6个百分点。 如今,国家越来越关注民生,涨工资、提高农产品价格等措施的频繁推出,预计今年消费对国民经济增长的贡献仍可达到4个百分点;而外贸方面预计也将一改负增长拉后退的趋势,会对GDP作出一定贡献;说到投资,去年它对GDP的贡献率是8%,今年,它无疑还将是国民经济增长的主要推动力,可望继续作出较大贡献。 可以说,我国当前的经济发展趋势,是发展动力强劲,投资领域广泛,获利机会俯拾即是,这就为金融投资带来巨大利好。 2 投资多主题的局面已经形成。 母容质疑,我国“十二五规划”将带来大量的主题投资机会。我国现在正是向工业化转变和城市化时期。我国电力、电信、公路、钢铁等行业建设已经过了投资高峰期。但是,城市设施、水利、铁路、设备制造、房地产等许多基础设施的基础产业还处于高峰期。社会投资仍将保持一定时间的高速增长。具体分析后,我们认定未来一个阶段内,支持我国经济发展的投资领域主要在以下七个方面:一是,各类产品创新投资。既新技术、新工艺应用,新产品生产建设以及战略新兴产业;二是,由于消费转型及升级,适应人们消费变化及引导人们消费的产品生产能力的建设;三是,服务业,创意文化产业;四是,环境保护、压制与治理;五是,持续发展,长期面对资源短缺的现实,要加大新能源开发和利用建设;六是,城镇化发展带来的城市建设和消费需求快速放大;最后是,产业调整与区域配置调整。这些成为了经济市场上多主题的投资领域,可以说我国多主题投资局面已经形成,而且无疑这些领域都是最具有吸引力的投资领域。 3 国际投资市场也是多主题投资的一个重要选项。 鉴于今日世界经济的一体化进程日益加快,我国已经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因此投资必须具备国际化的大视野。也就是说,我们要启动国内投资与国际投资两个“轮子”。盘活我国巨额外汇储备,投资国外。当前国际投资机会,应该大致在如下两个方面开展:第一是,对传统的发展中国家。仍然是在能源和资源的开发与建设上投资发力;第二是,面对发达的欧美国家投资。欧美债务危机的频频乱象,给我国经济所带来了机遇,当然也有挑战。在未来的一两年,欧美经济增长速度可能在1%以下,加上日本的经济增长速度也不是很快,而我国的出口商品大概是50%是去欧美和日本的。在这样的情况下,一方面不能完全依赖欧美市场,应当刺激内需,来应对外围经济的疲软。而面对欧美经济不振的情况,国外一些品牌公司可能表现不是很好,这给我国在海外投资创造一个机会。现在大的国有企业,包括一些私人企业,有很强的财政实力,可以到国外去投资。不光是在非洲、拉丁美洲投资源以及能源方面,也可以适当地考虑买一些欧美的品牌,针对海外投资方向由虚拟领域转向实体经济的大趋势,考虑并购、入股、合作经营,在国外办厂等等。这样的话,我们的多主题投资便扩展到了国外,同时还可以提高国内的消费能力。另外,海外房地产、医疗、环保、以及教育行业等也都有很好的投资价值,这将是未来我国投资海外的方向。 总结起来,就是要是海外投资逐渐多元化。自然,我国政府不能‘袖手旁观’,应给予我国企业海外投资以必要的支持和助力。还要考虑成立风险投资公司,尤其要支持民营企业的投资开发行为。另外,健全“走出去”的政策促进体系、服务保障体系和风险控制体系,力促对外投资多元化之路越走越宽。 4 积极解决投资增长中的问题。 上面已经论述了现阶段我国多主题投资的巨大机会。而且在多方面,投资增长较快。但是,目前国内外环境也存在着制约投资增长的不利因素,投资增长还存在着几方面的不均衡,以及结构不合理问题。 4 . 1 制约投资增长的几个因素。 首先,当前世界经济复苏前景仍不明朗,欧洲债务危机仍然乌云密布。这无疑给我国金融投资带来负面影响,国际环境因素将制约我国经济的增长;其次,由于为数不少的地方领导者,政绩观的偏颇,出现了全国性的盲目追逐GDP。使得几年来地方政府缺乏节制地土地财政大力推行,地方政府积累了过多的债务。显然,地方政府性债务在今后一个时期内,在一定程度上必然影响地方政府的融资能力,从而影响到政府投资能力;第三,我国2011年我国货币政策将由“适度宽松”转向“稳健”。而“稳健”实质上就是“从紧”,预计明年的人民币贷款增幅将由今年20%下降至14%。尽管明年财政政策的基调维持为“积极”,但其积极的程度将不如2010年年,预计赤字的绝对额和其占GDP的比重均将有所下降。从积极转向稳健,投资面临的信贷环境自然趋紧;第四,个别地区投资增速过快、在建规模过大、新开工项目过多、投资率过高的弊病始终没有很好解决。比如,投资总量居高不下,使固定资本形成率越来越高,无疑也制约着投资增速的进一步提高。 4 . 2 投资增长不均衡。 反映在如下几个方面:一是中央投资和地方投资增速的反差。今年以来,中央项目投资低速增长,并且增速不断回落,与此相对应,地方项目投资增长仍高位运行;二是国有及国有控股投资与民间投资增速的反差。民间投资几年来都保持了30%以上的增速,2011年以来仍然保持了较高的增长速度,1~9月达到34.2%,与国有及国有控股投资增速的差距扩大到21.5个百分点,占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达到59%;三是制造业投资和基础设施投资增速的反差。制造业投资比之基础设施投资增长的差距几年来有扩大之势。 4 . 3 结构不合理的突出矛盾。 一方面,行业结构不合理。钢铁、水泥等部分行业投资增长过快,矛盾尤为突出。钢铁、水泥总规模大大超过市场需求预期。更为严重的是,不少新上的项目,不符合产业政策要求。一些已经关闭的小钢厂、小水泥时不时地又恢复生产,而且仍然有新上的资源消耗大、技术水平低、污染严重的项目。而且,产品结构趋同现象比较明显。另一方面,地区结构改善不明显。自从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以来,国家加大了对西部地区基调基础等方面的投入,但受各方面因素制约,西部地区投资比重偏低的状况尚没有根本改观,与地域人口比重、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很不相称。不过,今年2011年1~ 7月民间投资概况 ,中、西部地区投资分别增长30.5%和29.2%,首次超过东部。但是与中西部60%的人口份额比,显然投资仍然不足。 凡此种种,无论是制约投资的不利因素,还是投资不均衡都直接和间接影响着我国金融投资的质量与效益。并间接影响着经济持续稳定增长的大局。因此,对于制约投资增长的不利因素和投资增长不均衡的问题,我们需要审慎地应对,积极地采取有效措施使我国投资环境不断得到改善,祛除影响投资的不利因素;并努力平衡各类投资,让我们的金融投资为经济快速发展保驾护航。而全国性的产业结构不合理、区域性的结构不合理,它也一直伴随着投资机遇。众所周知,投资永远是经济增长的发动机,面对我国多主题的巨大投资机会,我们必须抓住机遇,解决问题,确保经济持续稳健的增长。 金融投资论文:行为金融学与基金投资策略分析 近年来,证券投资基金在我国证券市场上得到了快速的发展。然而,就投资绩效而言,基金的表现并非尽如人意。其中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关键是缺乏一个科学、合理的投资策略。本文拟结合行为金融学的基本理论,对基金的投资策略进行初步探讨。 行为金融学是革命性的金融理论 传统金融理论是建立在市场参与者是理性人的假定的基础上的。在传统金融理论中理性人假设通常包括两方面:一是以效用最大化作为目标,二是能够对一切信息能够进行正确的加工和处理。在此基础上,传统金融学的核心内容是“有效市场假说”(EMH)。根据这一假说发展起来的各种金融理论,包括现代资产组合理论(MPT),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套利定价模型(APT),期权定价模型等一起构成了现代金融理论的基础。这些理论模型也构成了现代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策略的理论基础。 但是,近二十年来,大量的实证研究表明,金融市场中存在着大量的与有效市场假说相悖的异象(anomaly)。在股票市场上,这些异象包括:股票长期投资的收益率溢价;股票价格的异常波动与股价泡沫;股价对市场信息的过度反应或反应不足等等。这表明,基于理性投资者假设的有效市场假说存在着内在缺陷。以耶鲁大学的席勒教授为代表的一批金融学家认为,投资者是“非完全理性”的(有的甚至认为是“不理性”的),传统的金融学中应采用不同于理性行为模型的其他人类行为模型,将心理学、社会学、人类学等其他社会科学的行为研究方法引进到金融学的研究中来。近5、6年来,以研究金融市场中参与者非理性行为的“行为金融学”得以大行其道,日益成为一门显学。 行为金融学是金融学和人类行为学相交叉的边缘学科。它的意义在于确立了市场参与者的心理因素在决策、行为以及市场定价中的作用和地位,否定了传统金融理论关于理性投资者的简单假设,更加符合金融市场的实际情况,因而它的产生是对传统金融理论的一个巨大挑战。对于投资者(包括机构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而言,行为金融学的巨大指导意义在于:可以采取针对非理性市场行为的投资策略来实现投资目标。近年来,在美国的共同基金中已经出现了基于行为金融学理论的证券投资基金。 羊群行为与相反投资策略 人类社会存在着一个非常普遍的现象:经常在一起交流的人由于互相影响,因此他们往往具有类似或相近的思想。当这种现象发生在股票市场当中时,我们称之为“羊群行为”(herdbehavior)。所谓羊群行为是指:由于受其他投资者采取某种投资策略的影响而采取相同的投资策略;如果其他投资者不采取这样的策略,则有可能不会采取这种策略。投资者采取相同的投资策略并不一定是羊群行为,羊群行为的关键是其他投资者的行为影响一个人的投资决策,并对他的决策结果造成影响。 在股票市场上的羊群行为是多种多样的,在这里列举两种。 基于信息的羊群行为(information-basedherding)。传统的金融理论大多隐含完全信息的假设,但事实上,即使在信息传播高度发达的现代社会,信息也是不充分的。在信息不充分的情况下,投资者的决策往往不完全是依据已有的信息,而是依据对其他投资者的投资行为的判断来进行决策。这样就形成了羊群行为。我国证券市场中存在的大量的“跟风”、“跟庄”的投资行为就是典型的羊群行为。 基于名誉与基于报酬的羊群行为(repu-tational-basedandcompensation-basedherding)。这种现象在基金经理中相当普遍。它的基本理论是:由于雇主不了解基金经理的能力,同时基金经理也不了解自己的投资能力,为了避免因投资失误而出现的名誉风险,基金经理有模仿其他基金经理投资行为的动机。如果许多基金经理都采取同样的行动,羊群行为就发生了。同时,基金经理采取模仿行为不仅是关系到名誉问题,而且还关系到报酬问题。在股票市场中,许多证券投资基金对基金经理的报酬是建立在相互业绩比较的基础上。如果某一证券投资基金的表现比同业出色,那么基金经理将获得额外的报酬,否则将受到惩罚。如果基金经理是风险厌恶者,那么他们之间就有采取相互模仿的倾向。因为只有采取模仿,才可能保证你的基金业绩同被模仿者的业绩相同,这样才可能避免受到惩罚。如果市场中有许多的基金经理都采取模仿行为,那么羊群行为就形成了。 根据上述论述,不论是个人投资者还是机构投资者,羊群行为在股票市场中是广泛存在的。在我国的股票市场上,羊群行为也是广泛存在的。限于篇幅,在此不展开叙述。 由于市场中广泛存在的羊群行为,证券价格的过度反应将是不可避免的,以致出现“涨过了头”或者“跌过了头”。投资者可以利用可以预期的股市价格反转,采取相反投资策略(contrarianstrategy)来进行套利交易。相反策略就是针对羊群行为而制定的一种积极的投资策略。 反应过度、反应不足与行为金融学投资策略 反应过度(overreaction)和反应不足(un-derreaction)是投资者对市场信息反应的两种情况。 投资者在投资决策过程中,常常采用试探法(heuristics),即一种以常识为基础,用试错法而不用详细理论的推理方法。在日常生活中,试探法经常被采用而且十分有效。比如,去两千公里以外的地方,坐飞机比火车快;去折扣店买东西便宜一些等等。在这些情况下,我们不用经过论证才作决定,就知道结果是正确的。但是当涉及与统计有关的投资行为时,大量的行为学研究发现,人并不是良好的直觉统计处理器(intuitivestatisticalpro-cessor)。人的心理状况会扭曲推理过程,导致犯下不应该的投资错误。行为金融学的理论表明,试探法的错误形态有四种,分别是记忆的有效性(availability)、事件的典型性(repre-sentativeness)、抛锚性(anchoring)和事后诸葛亮式的偏见(hindsightbias)。其中,事件的典型性将导致反应过度,而抛锚性将引起反应不足。 事件的典型性与反应过度事件的典型性是指人们通常将事情快速的分类处理。人的大脑通常将某些表面上具有相同特征而实质内容大相径庭的东西归为一类。当事件的典型性帮助人的组织和处理大量的数据、资料的时候,就会引起投资者对旧的信息的过度反应。 事件的典型性也会导致投资者在股票市场上犯错误。例如,某一上市公司总是业绩不佳。投资者就有可能将其归类于绩差上市公司,像大多数绩差公司一样,这家公司的业绩也将不断下降。投资者就会对这家上市公司的过去信息反应过度,导致投资者会忽视这家公司业绩改善的情况。在反应过度的情况下,这家公司的股价就会被低估(underval-ued)。但是,我们并不是说投资者不会改变他们的观点,如果上市公司的业绩持续的改善,投资者最终将改变错误的观点。 抛锚性与反应不足抛锚性是指人的大脑在解决复杂问题时往往选择一个初始参考点,然后根据获得的附加信息逐步修正正确答案的特性。抛锚性往往导致投资者对新的、正面的信息反应不足。 讨价还价(bargaining)是了解抛锚性如何运转的好例子。一个训练有素的汽车推销员同汽车买家的谈判总是从最高价开始的,然后再把价格慢慢地逐步降低。推销员的目标就是要把买家“锚”在高价上,通过讨价还价以较低的价格成交,让买家觉得这是一个好买卖。 抛锚性常导致股票的错误定价。例如,一家公司突然宣布其收益实质性的上升,股票市场对这一变化视为某种偶然的情况,而对此反应不足。尽管这家公司在赚更多的钱,但它的股价并没有上涨,因为投资者认为收益的变化是暂时的。实际上,投资者对这家公司的潜在盈利能力的看法“抛锚”了,因为投资者对新的、正面的信息反应不足。 尽管投资者对一家上市公司的观点可能会“抛锚”,但这并意味着投资者的观点不会变。同事件的典型性一样,抛锚性也会随着时间的延长而修正。 行为金融学的投资策略行为金融学的目的就是要发现股票市场中投资者对新信息的过度反应或者不足反应的情况,反应过度和反应不足都将导致股票价格的错误定价。因此,行为金融学投资策略的目标就是在大多数投资者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以前,投资那些定价错误的股票,并在股票价格正确定位之后获利。 中国证券市场中基于行为金融学的投资策略 行为金融学的理论内容是宏大的,前述的行为金融学的几条基本原理只是理论冰山的一角。行为金融学不仅是对传统金融学理论的革命,也是传统投资决策范式的挑战。行为金融学的大师索勒(richardthaler)既是理论家(芝加哥大学商学院的金融学教授),又是实践者(富勒-索勒资产管理公司的策略家)。他发起的资产管理公司管理着15亿美元资产。他认为他的基金投资策略的理论基础是:我们利用由于行为偏差引起的系统性心理错误,投资者所犯的这些心理错误导致市场未来获利能力和公司收益的偏差期望的改变,并引起这些公司股价的错误定价。因为人类行为模式改变很慢,因而基于行为偏差的过去的市场无效率将很可能持续下去。在美国证券市场上,目前有数家资产管理公司在实践着行为金融学的理论,其中有的基于行为金融的共同基金取得了复合年收益率25%的良好投资业绩。 我国证券市场同成熟的证券市场比较,还是一个新兴的证券市场——历史短、不规范。传统金融学的实证研究表明:中国证券市场是无效率的。不规范的市场必然和无效率联系在一起。在无效率的市场上,基于传统的金融学投资理论的基金投资策略将很难成功。因为满足发达证券市场的投资理论的一些前提条件在中国是并不存在的。如果在中国证券市场中,采取传统投资理论指导的消极投资策略,那么基金的业绩表现必然落后于大盘。值得注意的是,在我国的证券投资基金中,一些采取积极投资策略的基金也并未取得优于大盘的业绩。究其原因,一方面在于证券投资基金过于注重成长投资,导致选股不当和过于重仓某几只股票外,另一方面在于没有吸取行为金融学的原理,进行必要的价值投资。因此,结合行为金融学的理论,考察中国证券市场的投资者行为特点,制定科学的投资策略,是中国的投资者,特别是中国的证券投资基金面临的一大课题。 ———对政策的反应与行为投资策略中国的股票市场素有“政策市”之称。考察中国证券市场的历史走势,我们会发现在重要的顶部或底部区域,在消息面上总是伴随着一些重要的股市政策的出台。政策常常左右着中国证券市场的走势。因而,一方面它给市场的“先知先觉者”带来了巨大的收益,另一方面也使“后知后觉者”承担了巨大的风险。政策变化成为中国证券市场的系统性风险的重要来源之一。 不同的投资者对政策的反应是不一的。机构投资者由于具有较强的研究力量,往往对政策的把握有一定的预见性。而普通个人投资者由于信息的不完全,往往对政策信息表现出过度反应。针对普通个人投资者的行为反应模式,投资基金可以制定相应的行为投资策略——相反投资策略,进行积极的波段操作。 ———ST现象与行为投资策略ST现象是指那些被冠以特别处理的上市公司,其股价在特别处理消息公布后不跌反升的现象。对于特别处理这样的“坏消息”,ST股票的价格应该下跌,而不是上涨。这显然是违背了有效市场假说的情况。然而,从行为金融学的理论来看,这种现象是有道理的。上市公司被宣布为特别处理,意味着公司陷入严重困境。但同时,ST公司也成为了潜在的并购目标,将伴随着大量的现金注资、资产重组、政府保护等活动。这些努力表明,ST公司的有关各方在设法拯救这家公司。考虑到壳资源在中国证券市场上的稀缺性,ST公司的价值无疑是巨大的。这样,ST现象就很好理解了。 作为一种投资策略,ST公司是否可以纳入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组合之中呢?从行为金融学来看,这种策略是可以成功的。但是目前没有任何一家基金将ST股票纳入其投资组合范围内。 我国的证券投资基金,应当是我国证券市场上投资理念和投资策略的领导者,应当积极借鉴和吸收金融学的新成果,并将其运用于实际。尽管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的净资产在我国股票市场流通市值中的占的比例不到10%,但由于其信息公开披露的要求,使得证券投资基金对证券市场的影响力远不止此。超常规发展机构投资者,是中国证券市场投资者结构转变的必然。在超常规的发展中,一方面证券投资基金的数量要超常规的发展;另一方面,投资基金的投资风格、投资理念、投资策略应当多样化。当然,在运用行为金融学投资策略的时候,我们应切忌对国外现有行为投资策略的简单模仿,而应当掌握行为金融学的理论方法,对中国证券市场的行为特点进行深入研究,探索适应我国证券市场运行特点的我们自己的行为金融学投资策略。 金融投资论文:产业资本金融投资行为的动机分析及监管 摘要:近年来,国内产业资本向金融领域的渗透不断加深,产融结合,作为金融市场上的一股新的潮流正越来越引起各界人士的关注。产融结合带来许多新的问题,而了解和分析产业资本金融投资行为的动机则是解决问题的关键和基础。 关键词:产融结合;投资动机;监管制度 目前国内金融市场上国有资本占据绝对垄断地位的格局已经被打破,各种类型的产业资本进入金融领域的深度和广度都呈现出向纵深发展的态势,并且发展的步伐正在不断加快。 一、产业资本金融投资行为的动机分析 产业资本频频涉足金融领域有其特定的背景和复杂的动机,需要我们认真、客观、全面地加以分析和认识,并制定相应的监管对策。笔者认为,目前国内产业资本积极寻求产融结合的动机大致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通过参股或者控股金融机构,为自身提供更多的融资便利。虽然我们十分不愿意将这一条列为产业资本投身金融业的主要动机,但是不可否认,在内地市场上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的结合尚处于表面的原始阶段,缓解资金流压力,争取从金融机构获得更多的信贷支持依然是目前不少产业资本进入金融领域的最主要因素。具有金融背景的企业更容易得到信贷支持,这在国内金融市场上毋庸置疑,而且对积极实现大规模扩张、投资多元化和资金流量大的集团企业来说显得十分重要,其中也不乏成功的典型。如以饲料为主业的新希望集团,在围绕主业开展的并购和进军房地产业的过程中,也成功地利用其参与金融业的背景获得了巨额融资,实现了多元化投资。但是,更多的产业资本投资金融业却仅仅把目光放在了缓解“融资饥渴”上,以商业银行大股东的地位轻易获取银行巨额贷款和授信;以上市公司股权抵押贷款,拿金融机构的资金来充实自己的现金流;以投资证券公司为名义拿钱给证券公司炒股……,类似于这样的手法并不少见,图的是眼前的利益,冒的是极大的风险。在不久前发生的“上海周正毅事件”里,多家金融机构深陷其中并且损失惨重。以周正毅农凯集团为核心的“农凯系”在国内金融市场上向来以热衷于投资证券公司而闻名,曾成功控股了“大通证券”和“泰达富友证券”。同时,农凯集团以2.33%的持股比例位居兴业银行第六大股东,并利用这一优势轻松从兴业银行获得20亿元的综合贷款。目前,伴随“周正毅事件”调查的逐步深入,贷款风险已经开始凸现。 (二)投资金融业良好的利润回报是产业资本涉足金融市场最重要的因素。金融业在我国长期以来都是一个垄断保护行业,行业利润一直高于社会平均利润。虽然我国现在已经加入WTO,但完全有理由相信,至少在短期内金融业还不会失去即有的“垄断利润”。因此,对产业资本来说,目前只要挤进这个行业就能享受到超出其他行业平均利润的回报,金融业作为一种长线投资,可以为企业带来稳定的收益。并且,从其他国家或其他行业的市场开放进程来看,许多垄断行业逐渐放开时,往往会产生类似爆米花爆炸的效应,市场放开会带来市场的巨大膨胀和活跃,而且会带来超额的利润,谁进入得早、谁渗透得深,谁就可以在市场利润的分配上占得先机。尤其是一些实行投资多元化战略的企业,投资制造业可能面临较大的风险,其他可选择行业也不多,而金融业的垄断利润和市场空间自然就显示出特别的吸引力。以民生银行的大股东新希望集团为例,该集团早就从“资本与金融的结合”中得到了真金白银。据统计,2000年,新希望从参股民生银行得到的收益就达到3020万元,占同期公司利润的54.7%。 (三)中国金融业广阔的发展前景是吸引产业资本的另一重要因素。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金融市场的改革与发展取得了长足进步,据统计,截至2003年6月末,我国金融机构本外币存款余额达20.7万亿元,本外币贷款余额达15.9万亿元,保险市场保费收入达2154亿元,保险市场资产总额7782亿元,上市公司1250家,市值总额41629.53亿元。金融作为现代经济的核心,在市场资源配置、促进经济发展等方面正在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是不可否认的是,和发达国家相比,我国金融业不论是市场规模和结构,还是运行质量和效率都远远落后。加入WTO,中国金融业面临着真正意义的对外开放和国际接轨,金融全球化和自由化的浪潮将席卷而来。从世界上许多已经实行金融自由化的发展中国家的实践来看,伴随着政府对金融管制的放松和国际金融资本的大规模进入,金融自由化将对本国金融业产生极为深刻的影响:金融资产快速扩展,市场主体迅速增加,金融工具日益多样化,金融创新步伐加快,而金融业国有资本占据绝对垄断地位的市场结构也会出现重大调整和变化。著名经济学家吴晓求将上述影响称为“金融大爆炸”,并预言中国金融结构正在进入大爆炸阶段的前期,不用很长时期,金融大爆炸将在中国出现。无疑,中国金融业拥有十分广阔的发展前景,外资金融机构的蜂拥而入已经充分说明了这一点,也正是基于这样的判断,许多产业资本才积极介入金融领域,从而为今后在激烈市场竞争中站稳脚跟打下基础。 (四)投资金融业也是产业资本实现长期战略经营目标的重要途径之一。从发达国家经济金融发展的历程来看,产业资本发展到一定程度,必然会产生参与金融资本融合的内在需要。产业资本通过向金融业的渗透,最直接的好处就是可以降低融资成本,强化集团企业内部资金的集约化管理,如目前国内不少大型企业集团都成立了财务公司,就是为了将企业内部庞大的资金流进行合理调度,并通过专业理财进行适度投资,从而发挥资金最大的使用效益。其次,产融结合可以为企业发展寻求更深层次、更大范围的跨行业协同效应。以发达国家的汽车金融服务公司为例,许多大型汽车制造商都拥有自己的汽车金融服务公司,而完善的汽车融资服务不仅直接带动了汽车生产和销售主业,而且大大增加了公司盈利。2000年,美国通用汽车信贷公司为全球800万客户提供了汽车信贷支持,其当年净利润占通用公司总利润的36%。而福特公司2000年汽车信贷业务的税前盈余则高达30亿美元,已经接近其汽车制造主业的水平。还有,产融结合也是企业走出国门,实现全球化运作的一条重要途径。当今世界,经济金融全球化的步伐不断加快,其中,实体经济全球化是催发金融全球化的基础和动力,而金融全球化又进一步推动了实体经济全球化的进程。无论是跨国公司的资金结算,还是跨国资本的兼并重组,都离不开国际金融市场这个舞台。用海尔集团总裁张瑞敏的话来说:“产融结合不一定能保证跨国集团的成功,但跨国公司则一定要成功地进行产融结合”。 二、产融结合对中国金融业的积极意义 从世界上不少知名大公司的发展历程看,产业资本向金融资本渗透是一种必然趋势,目前世界500强中有80%以上都是成功地进行产融结合的运作。以通用电气公司(GE)为例,通用电气以电气照明行业起家,历史悠久,是道琼斯工业指数1896年设立以来惟一仍在工业指数榜上的公司。但是,目前的通用电气早已不再是一家纯粹的工业公司,2000年,通用电气销售收入1299亿美元,净收益127亿美元,这其中,GE金融服务集团的销售收入为662亿美元,净收益为52亿美元,分别占到总额的5l%和41%。GE金融服务集团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内容包括信用卡业务、保险业务、商业贷款、租赁等诸多金融领域。在发达国家,产融结合作为一种现代企业的发展模式已经比较成熟,它不仅有效解决了企业自身发展所遇到的一系列瓶颈,有力地推动了跨国公司和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进程,而且在推动金融创新,完善社会金融服务体系等方面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就我国目前而言,金融业整体资本实力和抗风险能力还处在一个较低的水平,经营规模偏小,金融体制不健全,市场结构不完善,金融资产质量较差,金融产品营销方式落后,这些问题极大削弱了国内金融企业的综合竞争力。我国已经加入WTO,金融业面临的冲击和挑战首当其冲,据业内专家预计,入世5-10年后,外资银行在国内金融市场上的外币存款份额将占到15%,人民币存款将占10%,外币贷款份额将在20%-30%,人民币贷款将达到15%。另外,在外资银行最具有竞争力的中间业务市场上,其市场份额将呈现快速上升的势头,其中包括贸易融资、信用卡交易和现金管理。与此相同,证券、保险业放开后也同样面临激烈竞争。面对挑战,中国金融业急需壮大规模,提升实力。金融企业通过上市到资本市场融资无疑是一条捷径,但是对大多数中小金融机构来说,上市至少在短期内还不太现实,而引进包括产业资本在内的社会资本则可以说是目前最为可行的一条有效途径。 通过引进产业资本,国内金融企业一方面可以增资扩股,充实资本金,增强抗风险能力和竞争力,并且,通过增资扩股实现股权多元化,可以以此为契机改善目前国内大多数金融企业不合理的产权结构和法人治理结构,推动其加快建设现代企业制度的步伐。另一方面,通过产业资本的积极介入,目前金融市场上还存在的不少空白领域能够得到迅速填补,比如专为消费者提供汽车融资服务的汽车金融服务公司、专为中小企业提供金融服务的民营银行以及远远跟不上市场发展步伐的人寿保险公司等等,这不仅有助于我国金融市场结构的完善,而且可以促进市场竞争,提高服务水平,满足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对金融服务的需求。 三、加强产业资本金融投资行为监管的几点建议 在我国,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的结合虽然还仅仅处于起步 的阶段,但是,金融业是一个高风险行业,产业资本大量进入金 融业已经给金融监管当局提出了新的课题。就目前情况来看,我 国在产融结合方面的监管法规和政策还很不完善,加之产业资 本的金融投资行为动机十分复杂、方式也多种多样,因此在现有 的条件下要实现有效监管困难很大。笔者认为,当前有以下几个 方面的问题迫切需要监管当局引起重视。 (一)强化对金融企业的股权监管。在传统金融市场条件下, 国有股在金融企业的股权结构中占据了绝对优势,因此股权监 管意义不大,这也导致监管当局一直忽视了对金融企业的股权 监管。事实上,这方面我们有过深刻的教训。以建国以来国内最 大的一宗非法吸储案为例,由于完全受控于大股东,广州市商业 银行穗丰、汇商两家支行沦为大股东予取予求的“提款机”,四年 内账外经营非法高息吸收了超过150亿元的资金,使广州市商 业银行出现了全行性的支付风险。在金融改革不断深入的今天, 随着越来越多的地方性金融机构开始实行增资扩股和国有股权 退出,一些产业资本迅速填补空缺跻身大股东行列,其中不少企 业把目光盯在了金融机构的控股权上。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 向金融机构投资入股的暂行规定》(1999年6月20日)第十五 条:“单个股东投资金额超过金融机构资本金10%以上的,必须 报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虽然对不少银行来说,仅有10%是肯 定控不了股的,但是规定中并没有对关联企业、关联股东的参股 做出更明确限定,因此,这并不妨碍有关联关系的企业同时参股 一家金融企业,通过拥有较多的表决权从而实现事实上的控股, 这对一些股本规模较小、股权又相对集中的地方性中小金融机 构而言无疑是十分危险的。因此,监管部门必须加强对金融企业 的股权监管,一方面要严格把好审核关,在积极引进优质资本的 同时,杜绝不符合条件的企业参股金融机构。另一方面,监管部 门要督促金融机构完善内部控制,适当分散股权,努力实现股权 平衡。 (二)强化对商业银行关系人贷款的监管。所谓关系人,是指 商业银行的董事、监事、管理人员、信贷业务人员及其近亲属,以 及上属人员投资或者担任高级管理职务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经 济组织。现有的监管法规中虽然明确规定商业银行应严格控制 关系人贷款,但却没有实质性的控制要求和相应的监管措施,并 且,许多商业银行自身内部也对关系人贷款缺乏相应的管理制 度。因此有不少企业通过参股商业银行,掌握投票权,很容易就 为自己争取到更多的信贷支持,而目前一些地方性城市商业银 行发放给股东企业的贷款也远远超过了人民银行规定的单户贷 款管理的比例,并已经陷入股东贷款过度集中所带来的困境之 中。因此,监管部门必须尽快制订相应的监管措施,具体做法可 以从以下三个方面考虑:一是在对金融机构增资扩股进行审批 时,制订一些限制股东向所投资金融企业进行融资的政策规定, 如若干年内不得向参股银行贷款,或提高贷款条件等等,从而将 一些“劣质投资人”挡在门外;二是监管当局要切实加强对商业 银行关系人贷款的监管和检查,对单户超比例的关系人贷款要坚决督促其压缩贷款规模,降低单户贷款比例,否则要给予必要的处罚。三是要督促商业银行严格控制对关系人的授信管理,严禁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同时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信贷管理的问责制和贷后评价制度,不给违规发放关系人贷款有可乘之机。 (三)积极推行金融机构信息披露。随着金融全球化和混业化发展步伐的加快,以及越来越多的产业资本向金融机构参股,使得金融机构本身的法律结构和管理结构也日趋复杂化。在这种情况下,仅仅依靠监管当局单方面的力量,显然难以对金融机构施以全面、及时、有效的监管,必须积极借助外部中介机构力量来完善和补充金融监管。当前尤其要重视推行金融机构信息披露制度,实现监管当局、金融机构和社会公众三者之间的信息对称。有效的信息披露能够将金融机构置于市场的监督之下,使市场参与者能够在充分了解银行经营状况的基础上做出理性的判断,从而避免交易前的逆向选择和交易后的道德风险。通过信息披露,金融机构的股权变动、关联交易(贷款)等重要信息可以及时、充分、准确地被市场和监管当局所掌握,从而对金融机构经营管理行为进行有效约束。但在目前国内,从严格意义上来讲,非上市金融企业目前还没有信息公开披露的义务。对此,监管当局应积极按照循序渐进、稳步实施的思路进行探索,推动有条件的金融机构尽快实施信息披露;同时,加大对社会公众金融知识和风险意识的宣传教育力度,帮助社会公众正确、理性地看待金融机构披露的信息。 (四)强化对大股东企业的风险监测。一般而言,在现有的制度设计下,能够参股金融机构的企业都是一些自身实力雄厚,经营业绩良好的优质企业。但是,以产业资本自身的资金实力来看,对资金链的管理也同样面临很大的市场风险。以民生银行的大股东——东方集团为例,2001年7月26日该公司公告,以公司所持有民生银行1.69亿法人股为质押物,为公司控股的锦州港向中信实业银行申请4亿元贷款提供质押担保,一则公告涉及了三家上市公司,两家商业银行和多个监管主体。这一方面显示大企业集团可以有效调集内部资源向某方面倾斜,快速抓住市场机会,另一方面也说明一旦资金链或某些运营环节出问题,将动摇整个集团的实力,甚至有可能给商业银行的稳健经营带来风险。因此,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等金融监管的各方当局应加强信息交流和工作协调,有针对性地对目前国内金融市场上涉足较深、影响较大的产业资本实行风险监测,共同建立和完善重点行业、大型企业的风险监测数据库,加强风险分析和预警,为更好地掌握金融监管的主动权,维护金融市场稳定打下基础。 金融投资论文:行为金融理论指导下的投资策略研究 摘 要 20世纪80年代兴起的行为金融理论研究了人的心理、行为所造成的投资失误和市场异像。在分析了投资者心理、行为特征的基础上对投资策略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 行为金融理论 投资策略 投资心理 1 行为金融学概述 传统金融理论是建立在市场参与者是理性人的假定的基础上。在此基础上,传统金融学的核心内容是著名的有效市场假说(EMH)。该假说认为,相关的信息如果不受扭曲且在证券价格中得到充分反映,市场就是有效的。根据这一假说发展起来的各种金融理论,包括现代资产组合理论(MPT)、资本资产定价理论(CAPM)、套利定价理论(APT)、期权定价理论(OPT)等一起构成了现代金融理论的基础,也构成了现代证券投资策略的理论基础。然而,随着金融证券市场的不断发展,传统金融理论和金融证券市场的现实不断发生着冲突,大量的实证研究发现,人的行为、心理感受等主观因素在金融投资中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人们并不总以理性的态度做出决策。在现实中存在诸多的认知偏差和不完全理性的现象,证券投资行为中会表现出各种偏激和情绪化特征;在证券市场上则表现出股票价格的各种“异象”,如:一月效应、周末(周一)效应等,用传统金融理论很难对这些“异象”给出合理的解释。在这种情况下,源于20世纪50年代的行为金融学受到了重视,它从一个全新的视角来分析金融市场,克服了传统金融学的一些弊端。 2 行为金融投资决策的心理、行为特征 2.1 过度自信(Over-confidence) De Bondet 和Thaler(1995)认为过度自信或许是人类最为稳固的心理特征,他们列举了大量证据显示人们在做决策时,对可不确定性事件发生的概率的估计过于自信。资金管理人、投资顾问和投资者都对可能自己驾驭市场的能力过于自信,在投资决策中过高估计自己的技能和预测成功的趋势,或者过分依赖自己的信息而忽视公司基本面状况从而造成决策失误的可能性。这种过度自信完全有可能导致大量过度交易(over trad?鄄ed)的产生。 2.2 反应过度(Over-reaction) 反应过度描叙的是投资者对信息理解和反应上会出现非理性偏差,从而产生对信息权衡过重,行为过激的现象。主要表现在投机性资产的市场价格与其基本价值总会有所偏离。过度反应的另一种表现是,当没有出现需要采取某种行动的事实时,投资者由于主观判断失误,以为事实已经发生并采取行动而导致投资损失。 2.3 反应不足(Under-reaction) 当市场上有重大消息时,股价通常未见波动,但在没有任何消息的时候,股票市场却有时会出现异常的波动且幅度较大,这表明股价对信息反应的滞后。与个人投资者对新信息往往反应过度相反的是,职业的投资人以及证券分析师们更多的表现为繁衍不足。他们通常会因为过分依赖过去的历史经验作为判断的参照依据,而对市场中出现的新趋势和新变化反应迟钝,从而错失赢利的良机。 2.4 非贝叶斯预期 行为金融理论认为,人们在具体决策过程中,并非按照传统金融理论中的贝叶斯规律来不断修正投资的预期概率,而是对最近发生的事件和最新的经验给予更多的权重,在决策和做出选择时更注重近期事件的影响。 2.5 后悔厌恶(Myopic Loss Aversion) 投资者在发现自己做出了错误的判断之后,通常会感到伤心和痛苦,而为了避免这种痛苦,投资者会非理性地改变自己的行为。“损失厌恶(Loss Aversion)”是后悔厌恶的直接原因,正是因为损失所带来的痛苦才使得人们会感到后悔。如果某种决策方式可以减少投资者的后悔心理,对投资者来说,这种决策方式将优于其他决策方式。比如很多投资者具有从众心理,积极购买市场中受追捧的股票,而一旦股价下跌,投资者考虑到还有大量其他投资者也同样遭受了损失时,自责和不快会相应得到减轻。 2.6 固锚效应(Anchoring Effect) 心理学家研究发现,当人们被要求作相关数值的定量评估时,容易受事先给出的参考值影响,这种现象被称为“固锚”效应。“固锚”是指人的大脑在解决复杂问题时往往选择一个初始参考点,然后根据获得的附加信息逐步修正正确答案的特性。在缺乏更多信息的情况下,历史信息就更容易成为人们对当前事物判断的主导影响因子。例如在美国,投资者20世纪80年代末受美国股票市盈率(较低)这个普遍认可的“锚”的影响,认为日本股票市盈率过高,而到了20世纪90年代中期,即使东京股市的市盈率仍比美国高得多,许多美国投资者却觉得东京市场不再被高估了,因为他们将20世纪80年代末东京股市的高市盈率当成了新的“锚”来考虑。 3 行为金融投资策略 任何理论都是为应用服务的,行为金融学也不例外。行为金融学不仅是对传统金融学理论的革命,也是对传统投资实践的挑战。如行为金融学的大师Richard Thaler,他既是理论家,又是成功的实践者,他和Russell Fuller一起发起成立的以他们的名字命名的Fuller Thaler资产管理公司管理着15亿美元资产。他认为他们的基金投资策略的理论基础是:利用由于行为偏差引起的系统性心理错误。投资者所犯的心理错误导致市场未来获利能力和公司收益的偏差期望的改变,并引起这些公司股价的错误定价。发现投资者心理上的系统性偏差,是基金获利的基点。其基金业绩似乎也在证明着这一点,从1992~2001年,其基金的报酬率高达31.5%,而同时期的大盘指数收益仅为16.1%。总体而言,行为金融的理论和实践之间还存在着很大差距,还没有成为投资专家们广泛而普遍的制导理论。有两个原因,一是行为金融理论本身并不完全成熟;二是利用这些理论测定各种各样影响价格的心理变量时,会遇到很多操作难题。当然,任何理论都是有缺陷的,在金融市场中没有人也没有任何投资策略可以一直获得超额回报。行为金融投资策略让投资者具备了战胜市场的可能,但永远也无法具备打败市场的保证。 3.1 反向投资策略(contrarian Invest?鄄ment Strategy) 反向投资策略就是买进过去表现差的股票而卖出过去表现好的股票来进行套利的投资方法。由于股票市场经常是反应过度和反应不足的,对反应过度的修正会导致过去的输家的将来表现高于市场平均水平,从而产生长期超常回报现象。邦特(Debondt)和塞勒(Thaler)(1985)的研究表明这种投资策略每年可获得大约8%的超常收益。对此,行为金融理论认为,这是由于投资者在实际投资决策中,往往过分注重上市公司近期表现的结果,通过一种质朴策略(Nave Strategy)———也就是简单外推的方法,根据公司的近期表现对其未来进行预测。从而导致对公司近期业绩情况做出持续过度反应,形成对绩差公司股价的过分低估和对绩优公司股价的过分高估现象,为投资者利用反向投资策略提供了套利的机会。 3.2 惯性交易策略(Momentum Trad?鄄ing Strategy) 惯性交易策略是指在分析股票过去相对短的时间内(通常是一个月到一年)的表现的基础上,预先对股票收益和交易量设定过滤规则(filter rules),当股票收益或股票收益与交易量同时满足过滤规则就买下或卖出股票的投资策略。Rou?鄄venhorst(1998)对其他12个国家的研究证实了动量效应的存在,从而证明了这种效应并不是由于数据采样的偏差所造成的误解。我国市场存在明显的惯性效应,利用股票在一定时期的波动采用此策略可以买人卖出而获得价差收益。 3.3 成本平均策略和时间分散化策略(Dollar Cost Averaging Strategy And Time Diversification Strategy) 投资者将现金投资于股票时,通常总是按照预定的计划根据不同的价格分批进行,以备不测时分摊成本,从而达到规避一次性投入可能造成较大风险的策略,即成本平均策略。它与投资者的有限理性、损失厌恶及思维分割有关。时间分散化策略是指承担股票的投资风险的能力将随着投资期限的延长而降低,投资者在年轻时应将其资产组合中的较大比例用于投资股票,而随着年龄的增长则逐渐减少股票投资比例增加债券投资比例的策略。成本平均策略和时间分散化策略有很多相似之处,都是在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中普遍采用并广受欢迎的投资策略,同时却又被指责为收益较差的投资策略,而与现代金融理论的预期效用最大化原则明显相悖。 3.4 捕捉并集中投资策略(Concentrat?鄄ed Investment Strategy) 行为金融理论指导下的投资者追求的是努力超越市场,采取有别于传统型投资者的投资策略从而获取超额收益。要达到这一目的,投资者可以通过三种途径来实现:①尽力获取相对于市场来说要超前的优势信息,尤其是未公开的信息。投资者可以通过对行业、产业以及政策、法规、相关事件等多种因素的分析、权衡与判断,综合各种信息来形成自己的独特信息优势;②选择利用较其他投资者更加有效的模型来处理信息。而这些模型也并非是越复杂就越好,关键是实用和有效;③利用其他投资者的认识偏差或锚定效应等心理特点来实施成本集中策略。一般的投资者受传统均值方差投资理念的影响,注重投资选择的多样化和时间的间隔化来分散风险,从而不会在机会到来时集中资金进行投资,导致收益随着风险的分散也同时分散。而行为金融投资者则在捕捉到市场价格被错误定价的股票后,率先集中资金进行集中投资,赢取更大的收益。 4 结语 自20世纪80年代起至丹尼尔·卡尼曼(Daniel Kahneman)的行为经济学获2002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行为金融理论迅速崛起,对现代金融理论提出了强有力的挑战,可以说行为金融理论已经成为金融理论领域最为引人注目的研究主题之一。当然,行为金融理论远非一个完全成熟的理论,其对投资实践的指导能力也因时因地而异。 金融投资论文:行为金融理论与投资管理实践 现代金融理论是建立在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和有效市场假说(EMH)两大基石上的。这些经典理论承袭经济学的分析方法与技术,其模型与范式局限在“理性”的分析框架中,忽视了对投资者实际决策行为的分析。随着金融市场上各种异常现象的累积,模型和实际的背离使得现代金融理论的理性分析范式陷入了尴尬境地。在此基础上,20世纪80年代行为金融理论悄然兴起并开始动摇了CAPM和EMH的权威地位。行为金融理论在博弈论和实验经济学被主流经济学接纳之际,对人类个体和群体心理与行为研究的日益重视,促成了传统的力学研究范式向以生命为中心的非线性复杂范式的转换,使得我们看到了金融理论与投资实践的沟壑有了弥合的可能。行为金融理论为人们理解金融市场提供一个新的视角,现已成为金融研究中非常引人注目的领域。 行为金融理论是在对现代金融理论(尤其是在对EMH和CAPM)的挑战和质疑的背景下形成的。 主要理论基础 1.期望理论。期望理论是行为金融理论的重要基础。Kahneman和Tversky(1979)通过实验对比发现,大多数投资者并非是标准金融投资者而是行为投资者,他们的行为不总是理性的,也并不总是风险回避的。期望理论认为投资者对收益的效用函数是凹函数,而对损失的效用函数是凸函数,表现为投资者在投资账面值损失时更加厌恶风险,而在投资账面值盈利时,随着收益的增加,其满足程度速度减缓。期望理论成为行为金融研究中的代表学说,利用期望理论解释了不少金融市场中的异常现象:如阿莱悖论、股价溢价之迷(equity premiumpuzzle)以及期权微笑(option smile)等,然而由于Kahneman和Tversky在期望理论中并没有给出如何确定价值函数的关键——参考点以及价值函数的具体形式,在理论上存在缺陷,从而极大阻碍了期望理论的进一步发展。 2.行为组合理论(Behavioral Portfolio Theory,BPT)和行为资产定价模型(Behavioral Asset Pricing Model,BAPM)。一些行为金融理论研究者认为将行为金融理论与现代金融理论完全对立起来并不恰当。将二者结合起来,对现代金融理论进行完善,正成为这些研究者的研究方向。在这方面,Statman和Shefrin提出的BPT和BAPM引起金融界的注意。BPT是在现代资产组合理论(MAPT)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MAPT认为投资者应该把注意力集中在整个组合,最优的组合配置处在均值方差有效前沿上。BPT认为现实中的投资者无法作到这一点,他们实际构建的资产组合是基于对不同资产的风险程度的认识以及投资目的所形成的一种金字塔式的行为资产组合,位于金字塔各层的资产都与特定的目标和风险态度相联系,而各层之间的相关性被忽略了。BAPM是对现代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的扩展。与CAPM不同,BAPM中的投资者被分为两类:信息交易者和噪声交易者。信息交易者是严格按CAPM行事的理性交易者,不会出现系统偏差;噪声交易者则不按CAPM行事,会犯各种认知偏差错误。两类交易者互相影响共同决定资产价格。事实上,在BAPM中,资本市场组合的问题仍然存在,因为均值方差有效组合会随时间而改变。 投资行为模型 1.BSV模型(Barberis,Shleffer,and Vishny,1998)。BSV模型认为,人们进行投资决策时存在两种错误范式:其一是选择性偏差(representative bias),如投资者过分重视近期数据的变化模式,而对产生这些数据的总体特征重视不够。另一种是保守性偏差(conservation),投资者不能及时根据变化了的情况修正增加的预测模型。这两种偏差常常导致投资者产生两种错误决策:反应不足(under-reaction)和反应过度(over-reaction)。BSV模型是从这两种偏差出发,解释投资者决策模型如何导致市场价格变化偏离效率市场假说的。反应过度和反应不足是投资者对市场信息反应的两种情况。投资者在投资决策过程中,涉及与统计有关的投资行为时,人的心理会出现扭曲推理的过程。事件的典型性将导致反应过度,而“锚定”将引起反应不足。事件的典型性是指人们通常将事情快速地分类处理。人的大脑通常将某些表面上具有相同特征而实质内容不同的东西归为一类。当事件的典型性帮助人组织和处理大量的数据、资料的时候,就会引起投资者对某些旧的信息的过度反应。 比如说在大连大豆的期货市场上,从历史数据中分析季节性因素,大豆有所谓多头合约和空头合约之分。再根据“老合约运行终止,最后往往都是跌”的经验(如S211和S301),得出“期价最终应是跌”的结论。但当基本面有较大变化的时候,人们往往会由于对上述概念反应过度而忽略基本面的新变化,从而产生价格的失真(如对S211和S301价格的长期压制上)。但是,并不是说投资者不会改变他们的观点,随着时间的推移,基本面的这种变化持续下去,投资者将最终改变错误的观点。 “锚定”就是指人的大脑在解决复杂问题时往往选择一个初始参考点,然后根据获得的附加信息逐步修正答案的特性。“锚定”往往导致投资者对新的、正面的信息反应不足。比如一个训练有素的推销员同买家的谈判总是从最高价开始的,然后把价格慢慢地逐步降低。推销员的目标是把买家“锚定”在较高的价位上。 在期货市场中“锚定”经常导致期货价格的暂时性失真。例如,期货市场上突然基本面有实质性的变化(如2002年年初的转基因政策的宣布),但是价格并没有很快上涨到该利多因素所应该带来的幅度。投资者误认为这种利多是暂时的、局部的,并不能起实质的影响。实际上,投资者把价格“锚定”在较低的水平,投资者对利好消息对期货价格的影响“抛锚”了。当然,投资者的观点也跟事件的典型性一样,会随着时间的延长而修正。 2.DHS模型(Daniel,Hirsheifer and Subramanyam,1998)。该模型将投资者分为有信息和无信息两类。无信息的投资者不存在判断偏差,有信息的投资者存在着过度自信和对自己所掌握的信息过分偏爱(serf-contribution)两种判断偏差。然而价格由有信息的投资者决定。过度自信导致投资者夸大自己对商品价格判断的准确性,低估市场风险,进行过度交易;而对自己所掌握的信息过分偏爱则使投资者过分偏爱自己所占有的私人信息,低估关于商品价格的公开信息。对个人信息的反应过度和对公共信息的反应不足,就会导致商品价格短期的反应过度和长期的连续回调。 当人们面对不确定时,无法作出适当的权衡,更容易出现行为认知偏差。人们往往认为近期发生的事件和最新的经验以及熟悉的东西更有把握,而选择它们,对不熟悉的行业、品种则敬而远之。如投资者总是对最近发生的事记忆犹新,人们总是对经常看的品种进行投资,并认为这些品种风险较小。人们还有“回避损失”的表现:当面对同样数量的收益和损失时,感到损失的数量更加令他们难以接受。这就是投资者在获得收益时会马上平仓,而在损失时会继续持仓的解释。人并不是一成不变的风险厌恶者或者风险追求者,面对不同的情形,人们对风险的态度也有所不同。当涉及的是收益的时候,人们表现的是风险厌恶者;而当涉及的是损失的时候,人们则表现为风险追求者。当然,过度自信并不单单影响普通投资者,对市场的专业人士也构成影响。 所以Fama(1998)认为DHS模型和BSV模型虽然建立在不同的行为前提基础上,但二者的结论是相似的。 3.HS模型(Hong and Stein,1999),又称统一理论模型(unified theory model)。统一理论模型区别于BSV和DHS模型之处在于:它把研究重点放在不同作用者的作用机制上,而不是作用者的认知偏差方面。该模型把作用者分为“观察消息者”和“动量交易者”两类。观察消息者根据获得的关于未来价值的信息进行预测,其局限是完全不依赖于当前或过去的价格;“动量交易者”则完全依赖于过去的价格变化,其局限是他们的预测必须是过去价格历史的简单函数,在上述假设下,该模型将反应不足和过度反应统一归结为关于基本价值信息的逐渐扩散,而不包括其他的对投资者情感刺激和流动性交易的需要。该模型认为最初由于“观察消息者”对私人信息反应不足的倾向,使得“动量交易者”力图通过套期策略来利用这一点,而这样做的结果恰好走向了另一个极端——反应过度。 4.羊群行为模型(herd behavioral model)。该模型认为投资者羊群行为是符合最大效用准则的,是“群体压力”等情绪下贯彻的非理性行为,有序列型和非序列型两种模型。人类由于其社会性而存在一个非常普遍的现象:经常在一起交流的人由于互相影响,他们往往具有类似或者相近的思想。所谓羊群行为是指:由于受其他投资者采取某种投资策略的影响而采取相同的投资策略。投资者采取相同的投资策略并不一定是羊群行为,羊群行为强调对其他投资者投资决策的影响,并对他的投资结果造成影响。比如说在社会中普遍存在着信息不对称的现象,即使在信息传播高度发达的社会上,信息也是不充分的。在信息不充分的情况下,期货投资者的决策往往不完全是依据已有的信息,而是依据对其他投资者行为的模仿来进行决策,这就形成了羊群行为。 在我国期货市场中,存在着大量的打听主力动向,跟风投资的行为,或者在同一个期货公司开户的投资者往往持有相同方向的期货合约。由于羊群行为在期货市场中的广泛存在,期货价格的过度反应将是不可避免的,以致出现“涨过了头”或者“跌过了头”。这样,投资管理者可以采取相反投资策略进行短线交易,以获取过度反应向正常反应的价值回归过程的利润。另外,期货交易是一个“零和游戏”。如果除去手续费等费用,期货交易严格说来是一个“负和游戏”,在这样的一个市场中,真理往往掌握在少数人手中。当市场上的大多数人认为价格应该上涨的时候,价格往往会出现转机。所以作为一个成功的期货交易者,就应该敢于做市场中的“少数人”,依据自己的理性判断和客观分析,作出正确的投资决策。 行为金融理论的应用 行为金融理论认为,投资者由于受信息处理能力、信息不完全、时间不足、以及心理偏差的限制,将不可能立即对全部公开信息作出反应。投资者常常对“非相关信息”作出反应,其交易不是根据信息而是根据“噪音”作出的。在这种情况下,市场也就不可能是有效的。此外,行为金融理论从投资者行为入手对许多市场异常现象做出了解释,认为异常现象是一个普遍现象。这从另一方面说明市场是无效的。 投资管理者如何将行为金融理论应用于投资管理实践呢?一方面是要了解和认识自己的认知偏差,避免决策错误;另一方面要利用其他投资者的认知偏差和判断错误,在大多数投资者意识到自己的错误之前,投资那些价格有偏差的品种,并在价格定位合理后,平仓获利。由于人类的心理和行为基本上是稳定的,因此投资管理者可以利用人们的行为偏差而长期获利。具体而言,有两种应用思路,即把行为金融理论作为投资技术或者作为投资理念,实际上不少投资者是既将其作为投资技术也将其作为投资理念混合运用的。 有些公募基金(如共同基金)直接标榜为行为金融基金,他们利用投资者的各种认知偏差和市场表现出来的价格波动异常现象,在行为金融理论指导下,利用数学工具和电脑程序来选股和操作。如美国著名的行为金融学家RichardThaler和RussellFuller管理着一个行为金融共同基金,其投资方法是利用投资者对信息的错误加工导致的市场非有效性来获取投资回报,采用自下而上、结合带有行为金融观念的基本分析来投资。 在过去的一年中,中国的证券投资基金,利用市场长期“炒小”、“炒新”、“炒绩差”的风气形成的定价偏差,高举“价值投资”的大旗,集中持有“中石化”、“中联通”等大盘绩优股,取得实效。 在期货市场中,各种投资失误将使投资者产生后悔的心理,对未来可能的后悔将会影响到投资者目前的决策。因此投资者总是存在推卸责任、减少后悔的倾向,“随大流”、“追涨杀跌”、“节前平仓”等从众投资行为都是力图避免后悔心态的典型决策方式。投资者必须学会客观地看待期货价格的涨跌,并严格设置好止损点。虽然投资者不可能每次都赢利,但只要赢利大于亏损,便是这个市场中的赢家。尽量使赢利扩大,而使亏损减小,才是最终的策略和目标。 另一些私募基金(如对冲基金、捐赠基金、养老基金),则是将行为金融理论作为一种投资理念,他们不像公募基金那样张扬,但是在这个应用队伍中,更不乏世界顶级的投资管理人,像WarrenBuffett,GeorgeSoros,DavidSwensen等等,Buffett的简单企业原则、Soros的反射理论、Swensen的资产类别原则等就是他们的投资理念的典型代表。 进入20世纪80年代以来,与现代金融理论相矛盾的实证研究不断涌现,主要体现在投资策略的改变上。如成本平均策略和时间分散化策略。成本平均策略指投资者根据不同的价格分批购买股票,以防止“不测”时,摊低成本的策略,而时间分散化是指根据股票的风险将随着投资期限的延长而降低的理念,随着投资者年龄的增长而将股票的比例逐步减少的策略。这两个策略被认为与现代金融理论的预期效用最大化法则明显相悖。Statman(1995),Fisher、Statman(1999)利用行为金融中的期望理论、认知错误倾向、厌恶悔恨等观点对两个策略进行了解释,指出了加强自我控制的改进建议。 结 语 行为金融理论对于原有理性框架中的现代金融理论进行了深刻的反思,从人的角度来解释市场行为,充分考虑市场参与者的心理因素的作用,为人们理解金融市场提供了一个新的视角。行为金融理论是第一个能够有效地解释市场异常行为的理论。行为金融理论以心理学对人类的研究成果为依据,以人们的实际决策心理为出发点讨论投资者的投资决策对市场价格的影响。它注重投资者决策心理的多样性,突破了现代金融理论只注重最优决策模型,简单地认为理性投资决策模型就是决定市场价格变化的实际投资决策模型的假设,使人们对金融市场投资者行为的研究由“应该怎么做决策”转变到“实际是怎样做决策”,研究更接近实际。因而,尽管现代金融理论依然是对市场价格的最好描述,但行为金融的研究无疑也是很有实际意义的。 金融投资论文:研究行为金融理论与证券投资的策略 现代金融理论由于忽略了对人的心理活动及其行为模式的研究,造成了理论与实证的背离。行为金融理论将心理学尤其是行为科学理论融入到金融学之中,从微观个体行为以及产生这种行为的心理、社会动因来解释、研究和预测证券市场的现象和问题,逐步形成了自己的理论框架,建立了行为投资决策模型。在对证券市场的大量统计研究基础之上,行为金融理论家们已获得了关于投资者投资行为的大量实证研究结论,从而为投资者提供了良好的证券投资策略。因此综合国内外已有的研究成果基础,用行为金融理论深入探讨中国证券市场的投资策略,并对可能存在的问题作一些初步研究已显得非常必要。 一、行为金融理论与投资决策模型 大量的事实证明,投资者的行为方式及其深层次的心理特征对投资活动的结果具有直接的、重要的影响,在研究复杂的金融市场时,我们必须考虑人类自身行为所具有的复杂多变性特点。在借鉴行为科学、心理学以及社会学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初步形成了以投资活动当事人的心理因素为基础的行为金融理论体系。对应于现资理论的假设,行为金融理论给出自己的理论假设:(1)人是有限理性的;(2)非完全市场的存在;(3)投资者的投资具有群体行为特征。行为金融理论基础主要有:(1)期望理论(prospect theory 1979);(2)行为资产定价模型(bapm);(3)行为金融资产组合理论(behavioral portfolio theory 1999)。在此基础之上构造的行为金融投资决策模型有:(1)bsv模型与dhs模型;(2)统一理论模型(unified theory model);(3)羊群效应模型。 二、行为金融对投资者行为的实证研究结论 1.过度自信。人的心理中往往有过分高估自己能力和知识的倾向,表现为投资决策中过分相信自身的判断和决策,而忽视了客观情况变化造成决策失误的可能性。由上交所组织完成的《中国证券投资者行为研究》指出,我国股市6500万投资者中无业者占较大比例,有理由相信这些无业者中有相当一部分人是缺乏市场竞争力的人,由于无事可做,也不考虑自己的能力,就想到股市赚钱,由此可见我国投资者过度自信之严重程度。 2.抛锚性错误。人们在对某件商品的价值进行判断时,通常需要一定的信息锚作为判断的参照标准。同样,投资者对于证券价格的变动预测也需要一定信息作为参照的锚。抛锚性往往导致投资者对新的、正面的信息反应不足。我国投资者往往是利用类似行业、板块、股本大小、经营业绩等的股票价格来衡量其投资股票的价格的。但是锚并不能长时间一直保持准确性和有效性,即锚会使投资者判断出错。 3.羊群行为。股市中的“羊群行为”是指投资者由于受其他投资者投资策略的影响而采取相同的投资策略。其关键是其他投资者的行为影响投资者的投资决策,并对他的决策结果造成影响。我国股市中存在的大量“跟风”、“跟庄”、投资基金的投资组合类同等都是典型的“羊群行为”。孙培源(2002)通过构造股票收益率的横截面绝对偏离和市场收益率的非线性检验,实证了中国股市羊群效应的存在。 4.噪声交易。非理性投资者把与价值无关的信息认为是与价值有关,或者某些投资者人为地制造虚假信息,而其他投资者无法识别其真伪,这两种信息被认为是噪声,相应产生的交易称为噪声交易。我国股市近400%的年换手率中至少300%可以归因于噪声交易。施东晖(2001)实证研究表明,由于技术分析方法在上海股票市场被广泛使用,当某此技术信号显示“上升”或“下跌”趋势时,将引发大量的买卖行为,从而强化现有的股价趋势。 5.过度反应与反应不足。过度反应是由debondt和thaler(1985)最早发现的,他们发现投资者对于近期的好消息不是做出正确的贝叶斯反应,而是过度反应致使股票价格超过其内在价值。我国王永宏(2001)运用dt的方法研究了中国股票市场的过度反应现象证实了中国股市存在着明显的过度反应现象。反应不足是指投资者对自身的判断过度自信,或是一味依赖过去的历史经验作为判断的参照标准(犯抛锚性错误),对市场中出现的新趋势和新变化反应迟钝,丧失了获利的良好时机。我国股市中存在的“轮涨效应”就是一种“反应不足”。 6.处置效应。“处置效应”是指投资者长时期持有套牢的股票而过早抛出赢利的股票的现象。这意味着当投资者处于盈利状态时是风险回避者,而处于亏损状态时是风险偏好者。赵学军(2001)等人的研究结论是:与国外相比,我国投资者更加倾向于卖出盈利股票,继续持有亏损股票。我国股市的处置效应在年末相对增强,个人投资者的处置效应强于机构投资者。 7.动量效应。在一定持有期内,平均而言,如果某只股票或某些股票组合在前一段时期内涨幅较好,那么,下一段时期内,该股票或股票组合仍将有良好表现。通过对我国股市历年大盘及个股的统计分析,我们认为无论是在大盘还是在个股上,我国股市都存在动量效应。大盘的动量效应以日为时间单位比较明显,而一些典型个股无论是以日、周还是以月为时间单位都非常显着。 8.过度恐惧与政策依赖性心理。当股市虚假消息满天飞、股市暴跌时,投资者不计成本的大量抛出股票,表现出十足的恐惧。在股市暴跌时,我国投资者往往把自己的希望寄托在政府的救市政策上,这种对政策的依赖超过了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 9.遗憾。遗憾理论认为投资者为了回避曾经做出的错误决策的遗憾和报告损失带来的尴尬,可能避免卖掉价格已下跌的股票。还有,即使决策结果相同,如果某种决策方式能减少投资者的后悔心理,对投资者而言,这种决策方式就优于其它决策方式。因此,投资者有从众心理,倾向于购买本周热门或受大家追涨的股票,因为当考虑到大量投资者也在同一投资上遭受损失时,投资者可能降低其情绪反应或感觉。 10.暴富心理与赌博心理。中小投资者短线频繁操作,其目的是为了快速致富。面值1元的股票炒到100多元还有人敢去追涨;公司亏损了几亿元,已经资不抵债还有人敢去接盘;st现象是指那些被冠以特别处理的上市公司,其股价在特别处理消息公布后不跌反升的现象。明知上市公司巨额弄虚作假还有人敢去炒底,这些都充分暴露了我国投资者实足的赌性。 11.轮涨轮跃效应(补涨补跌效应)。在一次行情中,如果某些股票没有上涨(下跌),那么它们就具有补涨(补跌)的潜力。没涨的要无条件补涨,没跌要五条件补跌。长期以来我国股市个股轮番炒作就是一例。 12.小盘股、新股效应。我国股市对小盘股、新股独有情忠,逢小必炒、逢新必炒已是我国股市的惯例。我们统计分析发现在过去的十年中,我国小盘股、新股的收益率显着高于大盘股和老股。但自2001年6月中国股市长期下跌及证券投资基金大量发行以来,这一状况有所改变。 三、行为金融理论指导下的证券投资策略 行为金融学的理论意义在于确立了市场参与者的心理因素在投资决策行为以及市场定价中的作用和地位,否定了传统金融理论关于理性投资者的简单假设,更加符合金融市场的实际情况。行为金融学的实践指导意义在于投资者可以采取针对非理性市场行为的投资策略来实现投资赢利目标。在美国证券市场上,目前有数家资产管理公司在实践着行为金融学的理论,其中有的基于行为金融的共同基金取得了复合年收益率25%的良好投资业绩。考察我国证券市场的投资者行为特点,我们总结出我国金融市场的投资策略: 1.针对过度反应的反向投资策略。反向投资策略就是买进过去表现差的股票而卖出过去表现好的股票来进行套利的投资方法。行为金融理论认为,由于投资者在实际投资决策中,往往过分注重上市公司的近期表现,从而导致对公司近期业绩情况做出持续过度反应,形成对绩差公司股价的过分低估,最终为反向投资策略提供了套利的机会。 2.动量交易策略。即预先对股票收益和交易量设定过滤准则,当股票收益或股票收益和交易量同时满足过滤准则就买入或卖出股票的投资策略。行为金融意义上的动量交易策略的提出,源于对股市中股票价格中间收益延续性的研究。 3.成本平均策略。指投资者在将现金投资为股票时,通常总是按照预定的计划根据不同的价格分批地进行,以备不测时摊低成本,从而规避一次性投入可能带来的较大风险的策略。 4.时间分散化策略。指根据投资股票的风险将随着投资期限的延长而降低的信念,建议投资者在年轻时将其资产组合中的较大比重投资于股票,而随着年龄的增长将此比例逐步减少的投资策略。 5.小公司效应策略。小公司效应是指小盘股比大盘股的收益率高。banz(1981)发现股票市值随着公司规模的增大而减少的趋势。siegl(1998)研究发现,平均而言小盘股比大盘股的年收益率高出4.7%,而且小公司效应大部分集中在1月份。根据小公司效应而采用的投资策略称为小公司效应策略。 6.组合投资策略。行为金融学认为,证券市场并不是有效的(一般指半强式有效,semlstrong efficient)。这就意味着传统的证券组合投资理论中,“在有效市场中,投资者不可能获得与其所承担风险不对称的额外收益”的提法在实践中是不成立的。也就是说,通过选择合适的组合投资策略,投资者将可能获得额外收益。 7.针对羊群行为的相反策略。由于市场中广泛存在的羊群行为,证券价格的过度反应将是不可避免的,以致出现“涨过了头”或者“跌过了头”。投资者可以利用可以预期的股市价格反转,采取相反投资策略(contrarian strategy)来进行套利交易。中国的股票市场素有“政策市”之称。考察中国证券市场的历史走势,我们会发现在重要的顶部或底部区域,在消息面上总是伴随着一些重要的股市政策的出台。不同的投资者对政策的反应是不一的。针对个人投资者的行为反应模式,投资基金可以制定相应的行为投资策略——相反投资策略,进行积极的波段操作。 8.购买并持有策略。个人和机构投资于股票应执行几种能帮助控制认识错误和心理障碍的安全措施。控制这些心理障碍的关键方法是所有类型的投资者都要实施一种严格的交易策略——“购买并持有”策略。投资者在为组合购进一只股票时,应详细地记录购买理由,而且要制订一定的标准以利于进行投资决策。长期采取“购买并持有”策略,通常业绩将超过高周转率的短期交易策略。 9.利用行为偏差。心理学和决策科学提出,在某种情形下,投资者并不是尽力使财富最大化,并且在某些情形下投资者还会在智力方面犯系统性判断错误,这些行为偏差将导致证券定价的错误,合理利用这些偏差将给投资者带来超额收益。行为型投资人则尽力寻找由于行为因素而被市场错误定价的证券从而获取超额利润。可见,对人类行为偏差的正确把握是获取市场超额利润的来源之一。 10.st投资策略。上市公司被宣布为特别处理,意味着公司陷入严重困境。但同时,st公司也成为潜在的并购目标。考虑到壳资源在中国证券市场上的稀缺性,st公司的价值无疑是巨大的。作为一种投资策略,st公司是可以被纳入证券投资组合之中的。 总之,行为金融理论寻求并确定投资者可能对新信息产生反应过度或反应迟钝而导致证券定价错误的市场情形。行为金融学投资策略的目标就是在大多数投资者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以前,投资那些定价错误的股票,并在股票价格正确定位之后抛出获利。 四、应用行为金融理论指导证券投资要注意的问题 行为金融学的科学性在于它始于公理并寻求建立在公理上的理论能解释金融市场的行为。它试图理解和预测心理决策过程的系统的金融市场意义。如上所说,中国股票市场中存在着普遍的运用传统金融理论无法解释的金融现象,而用行为金融理论可以很好地解释之,并由此导致了许多有价值的行为投资策略,但在具体运用这些投资策略时还要注意以下几点问题。 1.行为金融理论本身也是处于不断发展之中。行为金融理论的投资策略是:在大多数投资者尚未意识到错误时投资于某些证券,随后当大多数投资者意识到错误并投资于这些证券时卖出这些证券。一旦证券市场的绝对多数投资者认识到这一问题并采取相同的策略,那么结果又会怎样?我们相信随着行为科学的深入研究、证券市场的不断变化和发展,会进一步发现更多的行为金融问题,并且一些已有的行为金融现象可能会淡化甚至消失。因此在应用行为金融投资策略时,要防止教条化。 2.要切忌对国外现有行为投资策略的简单模仿。现有的行为金融理论主要是在发达的金融市场产生的。我国证券市场同成熟的证券市场比较,还是一个新兴的证券市场——历史短、不规范。中国金融市场与发达的金融市场的共性与特殊性决定了我们在运用行为金融投资策略时,不是对国外现有行为投资策略的简单模仿,而应当掌握行为金融学的理论方法,对中国证券市场的行为特点进行深入研究,探索适应我国证券市场运行特点的我们自己的行为金融学投资策略。 3.行为投资策略不是一成不变的。随着金融市场的发展、金融监管的深入及投资者结构的改善,我国金融市场行为金融现象会发生很大的变化。例如小公司效应现象就不如过去明显、庄股由于监管的加强从而动量效应也明显减弱。我们预言随着管理层对股市认识的转变和管理水平的提高,我国的st现象迟早会消失。 4.不同投资者需要有不同的投资策略。将行为金融学的研究成果运用到我国证券市场的实践中,可以合理引导投资者的行为。对于广大中小投资者,要通过教育来使其趋于理性化,提高证券市场投资者的投资决策能力和市场的运作效率。对于机构投资者,要提高其投资管理水平。投资者决策中的心理偏差是与生俱来,而这些认知偏差可以通过学习、训练等手段得到有效缓解,因此,不同投资者应该采用不同的投资策略,只有呼吁所有各层次的投资者共同参与探讨我国行为金融问题,行为金融投资策略才能在我国有用武之地。
市场经济论文:试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我国社会保障基金的筹集渠道 摘要:本文通过对我国当前社会保障基金筹集的现状、问题的分析,说明必须建立由国家、企业、个人三方共同承担社会保障基金的筹集模式,并且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分析了三方各自在资金筹集中的地位和责任,明确了各自应承担的方式和份额,以及对基金筹集的财政管理问题。 以社会救助、社会保险和杜会福利为基本内容的社会保障制度作为现代市场经济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和标志,已广为人们所认识和接受。综观当今实行市场经济比较成功的国家,都无一例外的有着比较完备的社会保障体系。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起步较晚,一度成为制约国有企业改革和整个国民经济发展的滞后因素。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首要环节和核心问题是建立符合市场经济体制总体要求的社会保障基金筹集渠道,因为按照一定的原则和模式筹集和建立社会保障基金是社会保障制度得以建立并正常运行的前提和财力保证。 一、我国当前基金筹集的现状及问题 回顾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发展的历程,大体上可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从新中国成立至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前,这一阶段从1951年政务院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开始,在城镇全民所有制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逐步建立了以劳动保险为核心内容的社会保障制度,这一阶段基金的筹集主要由国家和企业负担,职工个人不负担任何社会保障费用。第二阶段是从改革开放开始,特别是十四届三中全会提出将建立社会保障制度作为经济体制改革的内容和目标以后,我国有步骤地进行了以养老、医疗、失业为重点的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出台了一系列有关养老、失业、职工医疗等方面的暂行规定,并在全国陆续选定了若干城市作为试点,以积累经验、发现问题,为全国性推广奠定基础。这一阶段在筹资方式上进行了一步步的改革,先后实施过多种筹资方案。后来在全国大面积推行了企业职工养老金社会统筹办法,起步阶段以市县为统筹基本单位,参加统筹的企业采取“以支定收、现收现付”的办法。到1993年末,国有企业全部实现了市县级以上统筹;集体企业的职工养老保险统筹达到1927个县;外商投资企业统筹达到800多个县。在此基础上,国家又决定逐步提高各地社会统筹的层次,从市县级统筹逐步过渡到省级统筹。 由此可见,经过几年的改革,我国社会保障基金的来源和筹措方式目前正处在新旧交替的特殊阶段。一方面,旧的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的资金筹措模式已经渐渐解体,而另一方面新的适应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筹资方式还刚刚起步,远未达到规范化、系统化的要求。这种新旧交替的现状导致了现阶段各种相互矛盾的做法并存的局面,出现了过渡阶段特有的特点,也存在明显的问题。 首先,虽然国家不再统揽一切社会保障经费的筹措,但国家和企业的负担仍然很重。国家负担重除了因为由国家财政支撑的项目如社会救济、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等继续由国家负担外,还因为国家目前还负担着一部分本应由三方共同分担的社会保险费用。如目前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离退休费实际上是由国家财政在负担;虽然在“两江”等地进行了职工医疗制度改革,但就全国范围而言,公费医疗制度的基本框架也依然没有实质性变化。企业在现阶段的负担仍然过重。据统计,到1993年末,全国共计有59万户各类所有制企业,8000多万职工和近20__万退休工人参加了退休费用社会统筹,分别占城镇企业职工的60%和退休人员的80%。但就费用的筹集来源而言,绝大部分由企业统筹,个人缴费率还不足1.5%。 其次,与国家和企业负担过重相联系,特别是由于企业负担过重,又导致社会保障基金收缴困难。有的地方强制性统筹甚至演变成了“友情”募集。以1993年养老保险基金的收缴情况为例,全国平均收缴率为86%,较往年下降7%一8%,有的市、县情况更为严重。基金收缴困难存在客观原因,当前国有企业亏损严重,在这样的情况下再负担过重的社会保险费用实在难以承受,而在国家行政强制统筹收费的情况下,企业也只有采取拖欠的办法。 第三,由于采取行政方式,按各地具体情况征收统筹基金,而统筹的范围层次以市县为主,省、地、县各种规格的均有,交纳统筹基金的比例和计算办法,不同地区、不同所有制性质均存在差异,这导致出现一个突出问题,即各地各自为政,各地方财政和企业的负担水平极不平衡,从而社会保障的社会性未能得到充分体现,降低了统筹基金分担社会风险的能力。 第四,基金多家负责筹集,管理体制不畅,基金筹集欠规范。目前我国社会保障基金的筹集,涉及到劳动、人事、卫生、民政、财政以及行业系统统筹部门和保险公司,特别是许多部门都错误地把养老保险视为一块肥肉,各争一块,造成政出多门、多头经办、标准各异、业务交叉的“多龙戏水”局面,直接影响到社会保障制度的声誉。而今年劳动与社会保障部的成立,标志着社会保障工作将逐步走向统一,这一问题也将相应得到解决。 可见,从克服我国目前社会保障资金筹集上的缺点,规范社会保障资金的筹措渠道,减轻国家和企业负担等诸多方面考虑,我国应借鉴国外经验,建立由国家、企业和个人三方共同负担社会保障基金的筹集模式,以给我国社会保障事业提供可靠的资金来源。 二、国家、企业、个人三方共筹基金的筹资渠道 按照三方共同负担的原则,国家、企业(劳动者所在经济单位)及劳动者个人都要按照一定的方式和比例承担社会保险基金的筹集,并且通常是以国家立法形式明确下来的。 (一)国家财政在社会保障基金筹集中的地位和作用 在社会保障基金的筹集过程中,国家财政的地位和作用是不可忽视的。长期以来,我国社会保障基金的筹集主要依靠国家财政和企业,企业在 计划经济条件下是统收统支的,所以实际仍是财政负担。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方向之一是社会保障社会化,要逐步减轻国家财政的沉重负担。因而今后国家财政在社会保障基金筹集中的作用应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它扮演的是组织者和管理者的角色。其首要任务是尽快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搞好社会保障的立法工作以疏通、理顺社会保障资金的筹集渠道,为社会保障资金提供稳定的有法律依据的资金来源。另外,作为组织者和管理者,在有关的经济政策方面如税收、利率方面给予社会保障事业适度的优惠,以促进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如:根据《民政部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试行)》规定,对于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的筹集,国家要给予政策扶持,其扶持办法主要是通过对乡镇企业支付集体补助予以税前列支体现。 其次,要适度承担一部分社会保障基金的筹集。政府在社会保障基金的筹集中主要应该承担的是那些只能由财政支撑的保障项目,包括社会救济、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社区服务四项。因为社会救济、优抚安置和社会福利属于国民收人再分配的范畴,体现国家对达不到基本生活水平的人群及特殊人群应尽的救助责任,体现公平的原则,只能是由国家财政支付资金。而社区服务起始阶段也是由财政支撑兴办的项目。以上保障项目资金的筹集是国家财政要承担的主要部分。 除此之外,从国家财政对社会保险事业的支持角度看,国家财政主要负担以下两个方面:一是管理社会保险支出的行政费用,这是因为社会保险管理机构属于非营利性事业机构,其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开支理所当然应由财政支出。二是通过财政拨款弥补社会保险费用收支不足的部分,即在社会保险基金的筹集过程中,国家财政扮演着“最后出场”的角色,是社会保险的后盾。在社会保险基金的各个项目发生困难收不抵支的情况下,国家财政包括各级地方财政在内要给予适当补贴。诚然.社会保险基金的筹集应按照保险的原则,主要由企业和个人负担。目前世界上多数国家采用的均是这一方式。但社会保险一旦出现收不抵支的情况,财政必须给予补贴。因为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是不允许出现收支不平衡的,具体而言,养老保险基金出现支付困难时。由同级财政给予适当补贴;失业保险计划发生困难时,由地方财政给予补贴。 政府所承担的上述社会保障基金份额是通过财政预算拨款的方式进行的。即通过国家预算的转移性支出项目来完成,其资金的来源是政府的一般性税收,支出属于国家预算支出项目。在目前未设立单独的社会保障预算、国家财力不足的情况下,财政所能拨付的社会保障资金也受到整个国家财政收支状况的影响。但从规范社会保障基金筹资方式角度来说,应该明确国家财政究竟应承担多大的份额,给予哪些方面以最后补贴,并测算出这一部分所占的比例。这对于克服我国现行社会保障基金筹集缺乏刚性、非规范化的缺点是大有帮助的。目前,我国有关专家认为国家财政应承担的份额.比例大约是全部社会保障费用的30%一40%(含社会福利、社会救济基金支出在内),如果是在这个比例之间,国家的负担应该说是有所减轻的。这里还有一点值得说明,财政所承担的社会保障份额并非仅仅指中央财政,也包括各级地方财政在内,如失业救济发生困难即由地方财政予以补贴。 由此可见,在社会保障基金的筹集中,国家主要承担的是那些只能由国家财政支撑的保障项目如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等,至于社会保险基金的筹集,国家只作为支持者、后盾的角色出现,主要还是依靠企业和职工个人。 (二)企业和个人在社会保险基金筹集中的责任和义务 在三方共同负担社会保障基金的原则下,劳动者所在经济单位(企业)和劳动者个人必须按照自己的承受能力承担相应的社会保险基金份额。根据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总体目标和要求,我国要逐步采取由企业与个人共同负担社会保障费(税)的办法,并实行养老、医疗保险的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社会保障费(税)将成为我国社会保险基金的主要来源。 由企业和个人共同负担社会保险费,具体操作办法是;首先,由职工所在企业单位和职工本人以工资总额为基数,按照规定的比例向社会保险管理机构交纳社会保险费。然后,在企业为职工交纳的社会保险费中提取一定比例,形成统筹基金,以体现社会保险的社会互助性质,职工个人交纳的社会保险费及企业为职工交纳的社会保险费的另一部分则记人职工个人帐户。其中,统筹基金主要用于实行个人帐户之前已退休或即将退休的老年人的退休金或医疗费。个人帐户主要用于职工个人养老金或医疗费的支付。至于企业和个人所承担的具体比例各项基金有所不同: 1、养老保险基金的筹集比例1995年3月,国务院下发了《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要求各地区按照国务院推荐的两个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中的一个方案改革本地区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两个方案对我国养老社会保险基金的筹集渠道及基金的设立作了具体规定。各地按所选方案规定的比例迅速组织了基金筹集工作。到目前为止、已有22个省、市、区出台了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的改革方案、全国已有61.7万户企业、8738.2万职工和2241.2万离退休人员参加了地方退休费用社会统筹、总覆盖面约为1.2亿人。据不完全统计,1996年城镇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达1020亿元。但两种方案的实施也导致出现了全国各地个人帐户比例、企业缴费比例、管理层次和待遇支付标准的不同,为此于1997年8月国务院公布了《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要来各地按照新的统一的方案尽快实现并轨。方案重新规定企业和个人的承担比例。 新方案规定,企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一般不得超过企业工资总额的20%(包括划人个人帐户的部分),少数省、自治区。直辖市因离退休人数较多,养老保险负担过重,确需超过企业工资总额的20%的,应报劳动部、财政部审批。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1997年不得低干本人缴费工资的4%,1998年起每两年提高1个百分点,最终达到本人缴费工资的8%。有条件的地区和工资增长较快的年份,个人缴费比例提高的速度应适当加快。同时规定,按本人缴费工资11的数额为职工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其余部分从企业缴费中划入。随着个人缴费比例的提高,企业划入的部分要逐步降至3。 从上述新方案规定可以看出以下几点:规定了企业总的社会保障负担水平,这有利于减轻国有老牌企业的负担,为消除企业之间负担畸轻畸重的不公平现象提供了依据;在企业和个人承担的份额中,随着个人负担份额的逐年提高,企业负担呈逐年下降趋势。这体现了减轻企业负担、发挥个人在筹资中的作用的精神。 2、医疗保险费用的筹集比例由于我国原有的医疗保险制度(公费医疗制度和劳保医疗制度)缺乏合理的医疗经费筹措机制和稳定的医疗费用来源、因而长期以来,我国一直存在着职工医疗经费紧张的问题,而另一方面有限的医疗资源又浪费惊人。经济体制改革以后,国家组织在江苏镇江和江西九江两地先行进行了职工医疗制度改革试点。1996年4月开始,试点又逐步扩大到57个城市。这些试点均采用了建立社会统筹医疗基金与个人医疗帐户相结合的医疗社会保险制度,其资金来源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缴纳两方面构成。 用人单位缴纳的比例,“两江”均规定改革之初以本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与离退休人员费用总额之和为基数,暂按10提取。今后根据经济发展和实际医疗费用水平变化适时调整。职工个人缴纳的比例,改革起步时暂按本人年工资总额的1%缴纳,今后随经济发展和工资增加逐步提高。为不过多增加职工负担,职工个人缴纳医疗保险费,应在增加工资的基础上进行。 职工个人和用人单位按上述比例缴纳的医疗保险费要按一定比例分别进行社会统筹医疗基金和个人医疗帐户。镇江市职工医疗制度改革 实施方案规定个人医疗帐户中的基金来源于三个部分:一是职工个人按年工资总额的1%缴费部分,二是用人单位按职工个人年工资总额10%提取的医疗保险基金,要按不同比例(45岁以上和45岁以下)计入个人医疗帐户;三是用人单位按退休人员个人年退休费用10%提取的医疗保险基金,其中一半划入个人医疗帐户。用人单位为职工缴费的其余部分及用人单位按退休人员个人年退休费用10%提取的医疗保险基金的另一半则进入社会统筹医疗基金,由当地社会保险机构集中调剂使用。九江市对个人医疗帐户及社会统筹基金的来源也有类似规定。 事实证明,新的医疗保险制度很好地落实了医疗保险基金的筹集渠道问题,所以它既可以满足生病职工的医疗需要,同时也可以避免药品浪费等问题,提高了医疗资源的使用效益。 3.失业保险基金的筹集比例我国的失业保险制度是在1986年7月国务院《关于国营企业职工待业保险暂行规定》之后逐步建立起来的。失业保险建立至今,发放了大量失业救济金和医疗费,并建立了一系列转业训练基地、生产自救基地,对解决我国失业人员基本生活问题起到了较好的作用。 目前,失业保险基金的资金来源主要是企业缴纳的失业保险费。企业要按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6%一l%向社会保险机构缴纳失业保险费,具体的缴费费率由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社会保险机构根据本地的失业状况确定;失业保险计划发生困难时,由地方财政给予补贴。职工个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 从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情况来看,失业保险基金的筹集均不同于养老保险,它一般都是由政府和企业(雇主)负担,职工个人不交纳或只交纳名义上的失业保险费,但鉴于我国目前及今后的人口和就业压力,我国宜拓宽失业保险基金的筹措渠道,按照三方共同负担的原则筹集失业保险基金,起步阶段职工个人所缴纳部分可以采取较低的比例,不致给职工个人造成负担。 综上所述,在社会保障基金的筹集中,国家主要是通过财政拨款的方式来支撑、支持社会保障事业,企业和个人要按一定比例缴纳各种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障基金主要来源于这两条渠道,由三方共同负责。那么如何才能明确体现三方的权利与义务、规范三个行为主体的行为、保障三方严格履行自己的职责?这除了加强各项社会保障的立法、执法、宣传工作力度之外,将社会保障基金的筹集纳入国家预算进行统一管理,能从根本上有助于问题的解决。 三、社会保障基金的筹集应统一纳入国家预算 目前,我国虽然已经确立了国家、企业和个人三方共同负担社会保障费用的原则,并且已着手在养老、医疗等项目上实施或试点,但现在纳入国家预算的仅仅是由国家财政直接拨款的保障项目,如社会救济、社会福利、军人抚恤及行政事业单位的社会保障,并且行政事业单位的社会保障经费虽然包括在预算内,但与行政事业单位的经常性支出混淆不清。至于企业职工社会保障基金的收支,包括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各项社会保障基金目前都由其主管部门管理,这部分社会保障基金目前还属于预算外资金范畴。这种局面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资金管理的混乱,致使各项基金提取的比例以及管理请水平偏高,结余投资运营混乱,流失、挪用、浪费现象时有发生。据调查,陕西省5年内共动用了养老保险基金2.5亿元。因此,为了保证国家、企业、个人各方筹集的社会保障基金能专门用于社会保障事业,必须尽快改变目前预算内、外分散管理的格局,将社会保障资金统一纳人国家财政预算管理。 统一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就必须单独建立社会保障预算,为此,首先要将现行的由经常性预算和建设性预算组成的复式预算改为由政府公共预算,社会保障预算和国有资产经营预算组成的三式预算,并重新划分收支。将社会保障方面的收支全部纳人社会保障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也包括目前尚未纳人、属预算外资金的部分社会保障收支。社会保障预算和政府其他预算之间必须保持相互独立,特别要注是不得将社会保障收人用于弥补政府公共预算赤字或挪作其他用途。关于这一点是许多国家在实施社会保障预算实践中得出的普遍经验。 其次要确定社会保障预算收人的来源。社会保障预算的收人主要来源于三方面:一是国家按照三方共同负担的原则面向全社会征收的社会作障税,目前我国是按照这一原则征收各类社会保险费;二是政府的社会保障拨款;还有社会保障基金积累部分的投资收益。社会保障税由财税机关会同劳动保险业务部门根据社会保障工作需要和可能共同制定其税率、征收范围,分别由个人和用人单位缴纳;政府社会保障拨款即应由国家财政负担的社会保障支出可直接从政府公共预算划转;投资收益是政府将社会保障基金的收支余额用于投资所获收益。 同时还要确定社会保障预算支出项目。社会保障基金必须专款专用,主要用于拨付给劳动保险部门建立各项社会保障基金,具体包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失业保险基金支出,工伤保险基金支出,医疗保险基金支出以及社会福利基金支出,社会救济支出等项目。各项基金的金额。应由财政部门纳入社会保障预算统一安排。 最后是关于社会保障预算的收支平衡问题。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障预算必须保持收支平衡。社会保障预算不同于政府其他预算,一般不得发生赤字。若发生赤字,应提高社会保障税的税率或重新调整社会保障支出的范围和标准,或者增加政府的社会保障拨款,以保证预算的平衡。而社会保障盈余应开展运营,主要用于购买国债以及银行储蓄,也可用于政府担保的投资项目,以确保社会保障资金的保值增值。 将全部社会保障资金统一纳入国家财政预算,有利于强化对社会保障基金的管理,但也还必须解决相关的一些问题。如必须有相应的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出台,作为准绳;要协调、规范社会保障各管理部门的职责和工作。最主要的是要改缴纳各类社会保障费为统一的社会保障税,并解决社会保障基金统筹层次过低问题。关于以社会保障税取代目前的规费形式已有许多文章述及,这里不再赘述。社会保障基金统筹层次过低问题的解决取决于几个方面的因素:一是社会保障税的开征,按统一的税率征税,统一各地基本保障水平,有助于问题的解决;二是各地经济及社会保障事业本身的发展速度、程度。目前国家已决定统一全国基本养老金收缴比例,这对于解决统筹层次过低问题是一大突破。相信随着整个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进一步深入,上述一系列问题将逐步得到解决,规范化的社会保障资金筹集渠道将逐步确立。 综上所述,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总体要求,今后我国社会保障基金的筹集将按照三方共同负担的原则,主要依靠两条渠道:一条是社会保障税收人,它来自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按一定比例共同缴纳的社会保障税;一条是国家财政的转移性支出,它来自于国家的一般性税收收入。其中,社会保障税将逐步成为我国社会保障基金筹资的主渠道,而财政则构成我国社会保障基金的坚强后盾。上述两条筹资渠道均应统一纳入国家财政预算,建立社会保障预算进行管理和监督。 市场经济论文:市场经济下行政法的效率职能 提要:理论界关于行政法的职能的研究取得了很大成就。近年来涌现了一系列关于行政法职能的理论,各理论都有一定道理,然而,作为对现代行政权和现代行政管理活动起作用的行政法必须承担的效率职能却鲜有研究。行政法的效率职能要求行政系统确立新的价值体系、确立新的体制结构、确立新的技术知识分系统、确立新的行政过程、确立新型人际关系。 关键词:行政法的职能、效率、法律表现、市场经济 所谓行政法的效率职能是指行政法在对行政权的全面作用和调适过程中,促使行政权效率化、效能化、明显社会效果化的职能。它是对行政法传统的控权职能、程序职能等职能的必要补充。从发达国家的行政法制实践看,20世纪中期后,不单单强调行政法的民主性、程序性,更重要的在于突出行政法的科学性和超前调控性。一方面是由行政的迅速发展所决定的,另一方面也是由国家管理中的权利义务的新取向所决定的。最根本的决定因素在于社会结构和经济模式以及经济参与主体的自由意志。众所周知,本世纪五六十年代以后,世界一体化的经济市场逐渐形成,传统的劳动价值理论被劳动和信息双重价值论所取代。就是说,在当代不仅劳动决定价值,而且信息也决定价值。使整个社会生活和经济生活有了显著的信息色彩。为了适应社会和经济生活的新变奏,行政管理不得不发生一场革命。50年代产生于美国的X理论和Y理论以及60年代在日本出现的Z理论就生动地体现了这场革命的实质。显然,对行政权进行约束和限制的行政系统的外壳已难以容纳新的行政权和行政管理的内核。其立法机关不得不对原来的行政法规进行修改和废止,补充和制定新的行政法规。在一些单行性的行政法律文件中确立“行政自由裁量制度”、“制度”、“时效制度”、“简易程序制度”、“紧急处理制度”等等。这些制度集中到一点就是促使行政权具有高度的、规范化的效率模式。可以毫不夸张地说,效率职能已成为各发达国家行政法的基本职能。 一、市场经济下行政法效率职能的科学内含 行政法的效率职能不但是市场经济的必须要求,而且有相对完整的科学内含。以市场经济下政府职能和行政管理的状况而论,行政法的效率功能有如下强烈要求。 其一,效率功能要求行政系统确立新的目标——价值目标。任何行政系统或行政机构都以一定的目标为存在的前提。行政目标甚至是行政体系和行政机构的决定因素,它赋予了行政权独有的特性,决定了行政活动的原则、行政机构的组织体系等。同时,行政机构处在一定的社会、经济、文化、政治、民族等环境中,无论机构总体还是机构中的个人都受这些环境的影响和制约,因而形成了相对独立的价值体系。为了使这种目标和价值体系适应政府大系统,国家往往制定一系列的法律规范将其确定下来并形成定式。我国传统的行政系统目标价值体系既是由历史延续下来的,又是计划经济的产物,更是行政法程式化、权威化、一统化功能的必然结果。市场经济下行政法的效率功能要求确立新的目标——价值体系。其基本含义是:以政府责任法和公务员权利义务立法确立新型的行政系统与社会以及经济、文化诸事务的关系形态,使行政系统的目标具有服务、统筹等属性,使政府行政价值以市场为基本观念。 其二,效率功能要求确立新的体制结构。行政体制结构是指行政系统的分层、分工和相互协作关系。包括权责关系、信息技术流通关系、工作流程关系和各级别之间的勾通关系等等。科学合理的体制结构是机构是否高效工作的关键。以前我国行政机制结构弊端很多,正如全国人大和国务院多次指出的,机构臃肿、人浮于事、相互扯皮、职责不明、权责不清、踢皮球等。这些弊端导致了两个结果:一是机构消耗过大,即总体行政开支和职员的个人消耗。据财政部公布,这两项开支近年来呈上升趋势。二是机构不能高效工作,使得行政管理职能难于实现,甚至一些机构的存在已成为一种社会负担。目前这种行政体制结构恰恰是行政法效率功能的对立物。那么,依效率功能新建立的行政体制结构应当一则具有较少的规模,机构数和职员数都应少而精;二则机构层级应当少,不能有较多的中间环节;三则行政机构的工作过程和流程关系应当短而有序,等等。新的体制结构的确立应与行政组织法的完善同步。就是说,通过有关的行政组织法实现体制结构上的效率化。 其三,效率功能要求在行政系统内部确立技术知识分系统。现代行政系统越来越朝着知识化、专业化、技术化方面发展。行政机构的组成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管理知识和管理业务技术。而且每个政府部门都有自己的专业化要求,只有一定知识结构的人才能够胜任。市场经济对政府行政系统的知识和技术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使行政的效率功能在这方面体现出来,刚性的行政编制法是不可缺少的。通过行政编制法使机构设置从工作需要出发,考虑机构是否需要,是否能够胜任和适用工作。机构不能重叠,对于多余的要依法撤销、合并。机构的设置必须从提高工作效率出发,包括办事环节等。另外,在一个行政系统内,各机构合理分工、任务明确、职责分明,最主要的是通过刚性编制确定行政机关的员额,并考虑人员的知识和其它比例关系。 其四,效率功能要求确立新的行政管理过程。行政管理过程是行政机构的动态要素,也就是机构如何活动,依什么序列活动和具体的活动过程等问题。对于一个行政机构体系和单个的行政机关来讲,其活动可分为三种类型,三者的有机结合构成了一个活动序列。行政机构的目标价值、社会职能就是通过活动过程的循环往复而实现的。这三类活动包括:1.战略性活动。即把行政机构与社会环境和其他环境联系起来制定计划和实施方案的活 动。机构中较高层次的人员和组织的活动大多属此类。2.协调性活动。主要是机构内部活动,使内部各机构和人员协调工作,它由机构中的中层机关和人员来完成。3.作业性活动。就是机构中的各种操作活动。计划经济体制下这三类活动都较前发生了质的变化。行政法的效率功能将使行政活动过程具有较高的效率,以相应的行政法制度保证高效性,如通过行政程序法确定公开化制度、听证制度、会议制度、工作交接制度、期限制度等。 其五,效率功能要求在行政系统内部确立新型人际关系。行政机关是由相互作用着的个人、集体、单位、部门所组成的,其中各个公职人员的行为与动机、地位与作用以及相互关系,单位、部门的利益关系,个人的感情、态度、影响,集体的价值观都是诸种人际关系的因素之一。然而,决定人际关系的因素还在制度方面。计划经济体制以及在其下形成的人际关系往往呈现出极大的中庸、折衷等色彩,上级对下级以指挥集合和下级对上级以绝对服从为主要关系形态,而不是依法合理执行职务的权利义务关系。市场经济下,要求人际关系以法律上的权利义务为纽带,互相支持、互相监督、共同对行政过程起作用。当然,新的关系形态要通过确立新的行政法原则和新的行政法规来实现。上列行政法效率功能的科学内涵既是今后行政立法的方向,也是行政执法实践必须予以考虑的。 二、行政法效率职能的法律表现 市场经济下行政法的效率职能不但使行政法制体系有了全新的含义,更使行政法的调控手段发生了深层次的变化。笔者认为这种变化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由同步调整到超前调控。法律与社会的发展可表现为三种关系形态:一是置后于社会,此种情况下,法律落后于社会的发展和进程,往往起着阻碍社会向前发展的作用。二是与社会同步,即法律能够适应社会发展的要求,但这种适应是被动的、消极的。三是超前于社会进程,此时法律承担了预测功能、信息功能,可以为社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行政法对社会关系的调整也往往表现为上列三种情形,当行政法对社会关系的调整落后于社会进程时,便起到了相反的作用,各法律规范自身的价值也就丧失。在行政法对社会关系的调整还能适应当时的经济、文化、政治水平时,它自身的价值仅实现了一部分。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我国行政法制体系对社会关系的调整要么是滞后的,要么是同步的。如有些法律规范认可了政府行政部门的一统化权力,而忽视了管理相对一方的自主性。市场经济对行政法的时代特征提出了新的要求,除了与时代同步外,最重要的是要承担超前性的调控职能。现代社会是信息化的社会,各种社会关系具有复杂性、多变性、未来性等特点。那么,作为承担效率职能的行政法不仅要积极地适应和调整现有的社会关系,更重要的是能够设定和在一定范围内调控即将出现的社会关系。要有一定的预测性和超前调控性。 (2)由程式到疏通。行政法学中有一个根深蒂固的观念就是认为行政法的核心任务就是为行政机关的活动提供范式和程序。该观念不只是学者所特有的,立法者往往也有此种观念作为行政立法的出发点。它作为意识范畴对行政法制实践、尤其对行政立法起着重要指导作用。受其影响我国传统行政法突出了程式化的特性。换言之,计划经济体制下行政法制所追求的是严格的程式和行政过程中的工作环节。一个行政行为的做出,要经过许多道环节,许多道手续,往往贻误时机。行政管理相对人在取得某项权利时也要经过复杂的程式。例如,在我国有关行政许可证的取得,须经过六至八道环节。显然,程式化的行政立法倾向、行政执法过程既不适应市场对政府职能的要求,更不能适应各市场参与者在市场经济下活跃的经济行为。所以,效率职能要求行政法的法律表现必须由程式化转化为疏通化。即市场经济下,行政法的主要目的是疏通行政管理的各个环节,促使行政系统内部形成一个完整的运行系统。不致于出现阻塞、中断等不良现象。疏通各管理相对人之间的经济权益、政治权益、文化权益关系,最大限度地减少管理对象间的摩擦。疏通行政机关所管理的各种社会事务。很明显,疏通和程式是两种完全不同的法律表现。疏通所肯定的行政法制手段是宏观调控,而程式则强调行政权的全面干预。 (3)由规范到转化。行政法是用以规范行政过程和行政管理关系的,这似乎已成为一种毋须证明的真理。然而,笔者认为,市场经济下行政法的转化作用似乎比规范作用更重要。规范作为行政法的法律表现其实质在于,确认各种现存的行政管理关系,确认行政关系中的权利义务,约束行政主体和管理相对一方当事人,其立足点在于维护已经存在的行政法秩序。显而易见,规范性的法律表现很难创设出新的社会关系,更难于起到调动全社会积极性的作用。而行政法的效率职能要求必须由规范的法律表现转变为转化的法律表现。所谓转化,我们认为包括三个有机联系的含义:首先,通过行政法把抽象的权力关系和社会关系转化为固定的形式,使每一个特定的权力关系具有法律的外壳。而这个外壳能够容纳各种变化了的新的权利义务关系,使行政权力受到法律原则和市场原则的限制。其次,把各市场参与主体传统的政治信念和经济信念转化为适应市场要求的价值观念。再次,通过行政权把各种社会因素转化为促进市场发展的物质力量。如果说,规范的法律表现侧重法律静态倾向的话,那么,转化的法律表现则使行政法具有了明显的动态属性。正是这种动态性体现了行政法的效率职能。 (4)由侧重制裁到侧重激励。现代管理一般有两种手段,即“棍棒”和“胡萝卜”。前者指通过制裁、强迫等手段使管理相对人就范。后者指通过引诱或诱导的方式使管理者服从管理。我国传统行政侧重前者,就是说,为了实现行政法的社会价值,国家赋予了行政机关制裁、强制、命令等权力,并把此作为主要的行政手段,促使相对义务当事人忠实履行义务。但没有给激励以应有的法律地位。市场经济下,无论行政机关还是被管理者,都呈现出了极大的主动性,就行政机关的职权行为而论,应当是主动的、积极的而不是消极的、被动的。就相对人对市场的参与来讲,亦应是自觉的、自愿的。这就要求,行政法无论对行政机关的作用还是对相对一方当事人的作用都应以诱导为主。国家必须在行政法上确立相应的激励制度。通过建立激励机制调动管理者和被管理者的积极性,使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真正成为一种自觉、自愿、自主和平等的经济制度。 市场经济论文:分析我国市场经济下经济法的发展研究 论文摘要:随着我国成功加入WTO已经有了几年的时间,我国市场经济法受到国际经济法的影响较深,已经有了很大的改变,本文主要就当前市场经济下,我国经济法的发展进行解读,希望为我国市场经济法的完善提供一些参考。 经济法是国家从整体经济发展的角度,对具有社会公共性的经济活动进行干预,管理和调控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经济法的概念是经济法学研究的首要问题,也是经济法立法,司法等活动的基础问题。改革开放30年间,我国市场经济有了很大的发展,市场经济发展的同时,也产生了许多相关的问题,在经济转轨的过程中,如何运动法律进行市场调节,合理干预经济发展,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经济基础,发展社会主义生产力,是当前市场经济下经济法要解决的问题。 一、经济法对市场经济发展的作用 1.促进对外经济联系,发展国际经济合作 在坚持独立自主、自力更生的同时,坚定不移地实行对外开放的经济政策,是我国发展国民经济的战略方针。当代科学的进步,生产专业化和协作的日益发展,促使各国在经济上的联系不断加强,任何一国,包括社会主义国家在内,在考虑发展本国经济时,都必须着眼于国际关系的总体。我国经济法是正确体现对外开放政策的具体法律规范,它调整我国利用外资和外国技术过程中与外国政府、外商之间所发生的各种经济关系。 2.促进企业改善经营管理,增强经济活力 企业管理是搞好微观经济活动的根本措施,是我国国民经济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我国经济法规定的经济核算制是企业进行经营管理的基本制度。它要求企业必须合理利用人力、物力、财力,以尽可能少的劳动消耗,取得尽可能大的经济效益,同时,规定了必须合理安排和科学地组织生产,掌握现代化的科学管理方法,在生产技术水平不断提高的基础上,使劳动生产率不断提高。对于企业不计成本、不计消耗、浪费严重,造成损失的现象,以及在履行经济合同中的违法情况,还规定了经济制裁。总之,经济法要求企业一切经济工作都要把经济效益放在重要位置,建立和健全各种生产经营责任制和一整套符合客观经济规律要求的管理制度,促进企业认真改善经营管理。不断提高企业素质和劳动生产率。 二、市场经济发展中经济法存在的问题 我国改革开放30多年来,市场经济法律制度的基本框架已经建立,法制建设速度和成就是不能否认的。但同样必须承认的是,我国目前的市场经济法治状况令人担忧,由于法律责任这块短板的存在及长期得不到弥补,公权力滥用的现象不仅没有得到有效遏制,而且还继续呈现发酵、膨胀状态。公权力滥用方面,选择性执法是其着例。选择性执法的本质是为了获取部门、地方、行业,甚至个人非法利益,将本应履行、不能放弃的职责、公权力视同可以行使、可以放弃、甚至可以交换的私权利,随意、恣意执法,权力商品化,造成法律适用的不公,增加了市场环境的不可预期,降低了违法的成本,减损了法律的实效,破坏了法律的权威,使法律失信于民。 三、完善经济法的策略 1.完善经济行政立法 经济行政立法在建立和完善我国社会主义经济秩序中具有重要作用。经济行政法就是规范政府对经济的管理和监督关系,维护公平竞争,保障市场经济秩序的法律。目前,我国颁布了许多经济行政立法,在实践中也起到了应有的效果。但有一些立法和规范性文件质量不高,这主要是因为我国许多经济立法是由行政部门起草的,而某些部门在起草中注重争权,导致不少立法中同一事情有诸多部门参与管理或有权处罚,以致于某种违法行为发生后,多个部门相互扯皮或均不予管理,造成职责不明,责任不清。一些法律的规定过于原则,缺乏可操作性,且法出多门,造成行政执法人员在执行中任意解释的余地很大,执法的标准尺度也极不统一,甚至有的规定之间发生冲突。还有一些规范性文件没有做到透明、公开、客观、公正、合理。这些都表明我们的立法质量需要尽快得到提高。按照世贸组织的有关协议要求,各成员国的法律必须透明、公开、客观、公正、合理;凡可能影响商业环境贸易条件的规定及措施均要求公布,法律不能与公认的公平贸易条件相抵触。按照这一标准,我们现有的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仍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行清理、修改和完善。 2.制定和完善加强宏观调控方面的法律 市场经济并不是自发的无序的,由于市场机制本身带有一定的自发性和盲目性,在任何国家都要颁布一些经济立法,以加强对经济的宏观控制,我国也不例外。尤其是在现阶段,我国正处于经济转型时期,原有的计划体制并没有得到完全的改变,而新的市场法治秩序尚没有完全形成,在这种情况下加强宏观调控更显得必要。我国刚刚制定了十五规划,其中许多内容需要通过立法加以确定。例如,有关产业结构的调整优化,积极的 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启动市场和扩大内需的方针等等,都需要通过立法加以确定。 四、小结 经济法对于实现经济体制调整,巩固社会主义经济基础和发展社会主义上层建筑,对于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因此,要不断对经济法进行完善,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市场经济论文:对市场经济中企业销售的财务实证探析 销售差异分析这个方法是用来衡量各个因素对造成销售出现差异的影响程度。产品销售量分析:选择不同的产品,选择相应的时间,生成相应业绩分析数据。例如,某公司年度计划要求在第一季度销售4000件产品,售价为1元,售额为4000元。季度末却只销了3000个产品,而且售价仅为0.8元,销售额为2400元。实际比计划销售额少40%,差异为1600元。造成这一差异的因素是销售额下降和价格降低,问题是这两个因素对造成销售额差异的影响程度如何,从计算结果可知,造成销售额差距主要是由于没有实现销售量预定目标。微观销售分析通过对产品,销售地区以及其他方面考察来分析未完成销售目标的原因。选择不同的片区,选择相应的时间,可对选中的片区生成业绩分析报告。如假设某公司在3个地区市场销售,销售目标分别为1500件、500件和2000件,总数为4000件,而实际销售量分别是1400件、525件和1075件。三个地区市场完成的销售量与计划目标差距分别为7%、+5%、-46%。可见,地区市场差异是造成销售差距的主要原因。 实证分析 1.公司简介菖菖有限责任公司,主要从事机床、机器零部件加工、法兰制作。公司组织机构严密,经理层负责日常生产、销售,在全国较有名气,产品销往华北、华南地区,个别零部件远销海外。2.菖菖公司基本生产销售情况菖菖公司是一家制造业的企业,主要生产三种不同型号的机床零部件xa5012、xa502、xa602。下文中我们将分别以甲、乙、丙来代称。在工业企业经济活动分析中,产品产量是指企业在一定时期内为社会提供的产品数量,一般有三种指标来衡量即实物量、价值量、劳动量指标。所谓实物量指标是指用适合产品特征、性能并能够体现产品使用价值的计量单位计算的产量指标。他能够比较鲜明的体现产品的使用价值量,但是却不能综合反映整个企业的产量规模。价值量指标是以货币为计量单位表示的根据产品产量计量的指标,通常称为产值。劳动量指标是用小时表现的产品产量,一般用定额工时计算。3.产品品种计划完成情况分析由于企业生产的产品不止一种,不同品种的产品之间是不可相互替代的,产品结构不仅影响企业对社会需求的满足也影响企业未来的销售状况。因此,对产品品种的分析也是产品生产计划完成情况的一个重要方面。在分析产品品种计算实际产值时,对完成或超额完成计划的产品按计划产值计算,不计算超额部分;对没有完成计划的产品,按实际产值计算,也就是不能用超产品种多完成的产值抵补未完成计划品种少完成的产值。下面将展开分析:产品品种计划完成率=完成计划产量的品种数/列入考核对象的全部品种数品种计划完成程度=按不抵补原则计算的实际产量/计划总产量由以上模型套入相应数据分析可以看出,企业分析期三种产品全都在考核对象之列,可以清楚的知道甲产品、乙产品和丙产品哪个产品没有完成计划任务,哪个产品完成了计划任务。4.全部产品销售完成情况分析销售在传统的经济管理理论中被认为是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三阶段之一,是企业能够保证连续运营的基本条件。因此,对产品销售的分析也就有着不寻常的意义。全部产品销售完成情况分析就是通过对销售收入总额是否完成计划,以及对产品各个品种销售的分析来为企业扩大产品销售,提高经济效益提供依据。产品销售计划完成率=不抵补销售收入/计划销售收入=36250000/37350000≈97.1%从上表可以看出,企业全部产品销售量和销售额都完成了计划任务。其主要原因是甲产品和丙产品的大幅超额完成计划,甲产品比计划增加540000元完成任务,超额2.4%;丙产品实际比计划增加了950000元完成计划,超额37.3%。总销售收入增加了390000元,比计划增加1.04个百分点。但按不抵补原则,企业的销售计划完成程度却没有达到预期目标,他的产品销售计划完成率为97.1%,仅差2.9%未完成计划,但没有影响销售业绩。 结论及建议 总的来看企业在分析期内,虽然生产计划没有得到很好的完成,但是他的销售结果还是很好的。结合企业具体的情况进行更深一层的分析,可以找出使企业不能完成生产计划的原因并加以改正,同时也可以通过分析找出使企业最终能够在生产计划没有实现的情况下却有着比较好的销售状况的真正原因。以上模型的应用和分析,能够为企业在未来避免走弯路、提高经济效益提供有力的数据支持。整个模型不仅说明生产均衡化能够为企业带来诸多的好处,还可以减少企业的库存,缩短各个产品的制造周期。由于市场需求瞬息万变,对于企业生产与销售最为重要的是针对市场变化的应对能力。如果采用均衡化、小批量的生产,企业就能够提高对市场的适应性,随时根据市场需求的变化幅度调整生产,降低产品的生产周期,以提高效益。 市场经济论文:从市场经济角度重新理解学习型组织 目前,创建学习型组织在我国企业界以及整个社会掀起了一股热潮。社会上出现了各种有关学习型企业理论学习班、研讨会,创建学习型社会、学习型城市、学习型企业、学习型社区等口号此起彼伏。学习借鉴“学习型组织理论”这种当今世界最前沿的管理理论本来是一件好事,反映了我们跟踪世界管理潮流的可贵进取精神。但在这个过程中,出现了对学习型组织理解的泛化、庸俗化、片面化的现象,最突出的表现是一些单位或个人根本就不去认真领会学习型组织的内涵和本质,望文生义地认为学习型组织就是组织员工开展学习活动,或对员工进行培训,把“学习型组织”错误地理解成了“组织型学习”,使创建学习型组织成了一种赶时髦的形式主义。 一、被误读的学习型组织 北京索奥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总裁张成林在mit读博士时曾听一位老教授讲起,斯隆学院一个年轻教授刚刚出了一本名为《第五项修炼》的书,异常火爆畅销。可他当时处在该书所说的“碎片化”的学习压力之中,无暇关注邻近大楼里彼得。圣吉的火爆。 十年后在挪威理工大学(ntnu)新泰富研究院(sintef)时,张成林的夫人美达。霍斯曼在sol欧洲研讨会上结识了彼得,后来还成了他的博士后。张成林记得在挪威和彼得第一次见面,彼得就说中国传统文化中有关人的修养和修身的方法,在西方几乎是完全陌生的,但对现代组织中的自我超越和系统思考修炼意义重大,大有开发的价值和潜力。 5月,张成林参加了《新智囊》杂志举办的“智囊沙龙”企业责任论坛,会上国资委改革局原副局长周放生先生引用副总理在美国回答金融危机起因问题时所讲的话,就两个字:“贪婪”。很显然,没有自我超越,这样或那样形式的“贪婪”就早晚会使组织和个人的“生意”覆灭;不认识个人或个体(组织乃至国家)行为在(全球)“系统问题”中的角色并承担相应的变革责任,也不会有真正的系统思考和协作解决系统问题的方案。但如何才能使长期被忽视的东方数千年经典人本文化底蕴的种子,在由西方现代外向型文化主导的(中外)组织机构中生根发芽并与时俱进呢?如何使有关人的成长、发展和修养提升的可能性,在组织管理、教育界乃至社会中形成广泛认同并付诸开发实践行动呢?尤其对中国的组织机构,这是个严峻而深刻的时代挑战。 前几年张成林和美达负责协调sol中国项目和“谊来亚”国际创新领导人进修项目(elias),就一直带着这个问题。在各种论坛、培训班、研习班上,他被问及最多的是,到底什么是“学习型”组织?却几乎没有人问,到底什么是“修炼”,或者,什么是组织的修炼? 在张成林看来,学习型组织,英文learningorganization,直译是“学习中的组织”,或“学习实践中的组织”,或“获取(知识和能力)过程中的组织”;在《第五项修炼》一书中,特别是第一章末“心灵的转换”一节,更是强调其精神取向和行动能力。由于它并没有特别的“型”或“式”的含意,所以译成“学习型”有很大歧义,还特别影响了这套理论和以往案例在中国的学习和实践。只是它早已成为习惯用语,恐怕要一直沿用下去。 张成林进一步分析说,中国在进行前所未有的转型——要成为创新型国家,要推动世界和谐,甚至引领全球可持续发展。因此,中国的组织要成为创新型组织,其实正需要突破各种已有的“型”和“式”,并真正培育团队和组织的深层沟通和互动协作,这样才能有强大的“团队”,才能改变“三个和尚没水吃”、都要当“龙头”或“鸡头”的传统习惯。可持续发展的挑战不能靠简单地使用过去熟悉的方法,靠解决危机中的问题、靠灭火消除“危”;根本的出路在于创新,在于寻找“机”;而且关键在跨界协作,即超越传统条块划分、部门或集团利益界限的利益相关方组成的社群协作。靠学习西方2工业化时代的“型式”不行了;靠精英个人“才能”、“背景”和领袖“魅力”驱动的家长式领导模式来实现企业发展,像中国过去30年那样,恐怕也不是未来的根本方法了。 学习不是搞“运动” 在创建学习型组织的时代,一定要弄清楚学习型组织的实质,最怕那些根本不是学习型组织的组织滥竽充数,冒充学习型组织。这种冒充会大大地延误学习型组织创建,而且也会因此败坏学习型组织的名声,降低人们学习的兴趣。 北京仁达方略管理咨询公司董事长王吉鹏认为,“学习型组织”理论是在知识经济时代应运而生的管理理论,是当今世界最前沿的两大管理理论之一。曾经有些人一看学习型组织理论,就以为是谈论学习意识和学习方法的理论。其实,它是一项管理理论。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世界上很多优秀的企业,如通用电气、壳牌石油、摩托罗拉、att等,都争相成为学习型组织的典范。在我国,自开始也掀起了一股创建学习型组织的热潮,涌现出了“学习型企业”、“学习型社区”、“学习型家庭”、“学习型城市”等等,一时颇有“乱花渐欲迷人眼”的景象。但是,在形势一片大好中,中国的学习型组织研究与实践却出现了“泛化”和“虚化”的倾向。 在理论研究方面,学习型组织(learningorganization)的内涵不断扩大,从最早的“组织学习”(organizationallearning)扩展到“知识管理”(knowledgemanagement)、组织行为学、战略管理、企业文化、人力资源管理、社会心理学、信息技术等领域,其内容越来越庞杂。这种倾向可能有利于学习型组织理论体系的完善,但同时也有可能使学习型组织成为一个无所不包的“大杂烩”,失去 自己的特色,也失去持久的生命力。在理论研究方面,学习型组织的虚化表现为浮躁、不踏实,只是停留在表面,讲讲大道理,或做些官样文章,更有甚者是随便拼凑和抄袭。国内学习型组织领域内大部分“专家”根本没有企业实践,将一些经典理论的理解和读后感再加上一些管理哲理和管理故事到处贩卖。不可否认,学习型组织理论来自海外,在其发展的初期,翻译、引介非常重要,介绍性、描述性的文章也是有价值的,但由于学习型组织需要结合组织及其外部环境的机制、文化背景,如果我们不塌下心来深入研究中国企业的实际情况,学习型组织就难以在中国生根、发芽、开花、结果。在这方面,目前不仅缺乏深入研究和原创性的研究成果,甚至是案例整理也流于浅薄。 在实践领域,这种泛化倾向的一种表现是挪用概念,将其范围不适当地延展。不仅出了各种各样小到“学习型个人”、“学习型领导”、“学习型班组”、“学习型社区”,大到“学习型城市”、“学习型政党”和“学习型社会”等名词,而且,这些不同范畴的组织特性也存在显著差异,如果用同一理论去套用,肯定滑稽可笑;如果用不同理论去“自说自话”,又难以令人信服。这种泛化还表现在什么都被贴上“学习型组织”的标签,包括培训、企业文化建设、战略规划与业务流程优化、信息技术应用,甚至送温暖活动、兴趣小组、读书会等等……学习型组织建设虽然是一个系统工程,但如果企业的每一项活动都被作为学习型组织的重要内容,那时的学习型组织将会是一番什么景象?很难令人想象。 学习型组织在实践领域的虚化表现为,很多组织把学习型组织创建活动形式化、表面化,只停留在口号上,没有落实到行动中,没有与企业的业务结合;或者只当成领导者个人的“政绩”,到处去“炒作”,实际上是敷衍了事。 市场经济论文: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行为分析 在当今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如何发挥作用已成为一个世界性的课题,处于市场经济发展不同阶段的国家,都在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研讨本国政府的行为和职能的变化。我国目前正处于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轨时期,政府如何作出有效的行为才能既顺利地完成这一过度并适应新的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又正确地处理好政府与企业、社会的关系,这是我国现实社会需要加紧理论上研究、急需解决的焦点问题,也是反映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趋势的前沿问题。因此,对政府行为的特性、作用、范围及其方式等问题进行深入细致的研究,不仅具有深刻的理论意义,而且对于搞好宏观调控,加快国民经济市场化进程,建立和完善使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也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一、 政府的特性及其作用的再认识 政府作为一种社会组织,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上的政府就是指全部的国家机构,即包括全部立法、司法和行政机构,它可以视为等同于国家;狭义的政府,就只是包括国家的行政机关。本文在论述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行为时,采用的是广义上的政府概念。 我们虽然可以在广义上把政府视为等同于国家,但这并不能因此而可以掩盖政府本身的特性。政府是由许多不同的部分及其相互联系(运行机制)所组成的一个非常复杂的有机整体(或称系统),政府自身具有一定的结构:在相互关系即运行机制上,政府具有一定的权力结构,政府以国家的名义行使权力,这种权力的行使表现出自上而下的垂直性和强制性;在组成形式上,政府具有一定的组织结构,它包括:主要组成为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区域层次结构,主要组成为不同部门或行业政府的部门(行业)职能结构以及与此相关的因各级各类不同职别的政府首脑、政府官员、一般公务人员所构成的官僚结构(在社会主义国家称为干部或公务员结构),行政、立法、司法机关包括在部门(行业)职能结构之中。 政府结构对政府行为产生重大的影响,不同的结构、不同的运行机制和组成为政府结构的不同部分,都将产生不同的政府行为,对社会经济的发展也产生着不同的影响。因此,在分析政府的行为时,不但要分析权力的运行机制,还要分析政府系统的整体行为、分析构成政府系统的各个部分如中央政府、地方政府、不同部门(行业)的政府行为,甚至代表政府行事的政府官员的行为。弄清楚这一点,有助于界定政府行为的范围及方式。政府行为就是指政府根据宪法和法律,通过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各方面的事务进行组织、管理和控制的活动,是国家权力的运用和实施。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离开了市场的力量来侈谈政府的干预和控制,只能是原有体制复旧,或者是天真的幻想;也正是国为市场的巨大力量,才更需要政府的引导和适当的宏观调控,需要人文社会因素的参与和制约,我们才能在市场经济的大海里趋利弊害,不迷失方向。 从政府概念的分析中,由此我们可以分析出政府的特性:强制性和公共性即社会性。 关于政府的公共性即社会性特征,马克思、恩格斯曾明确指出:“现代的国家政权不过是管理整个资产阶级的共同事物的委员会罢了”。①这一著名论断不仅揭示了资产阶级国家的本质,而且说明管理资产阶级的共同事务是资产阶级国家的主要特征,不过,它的管理方式不同于个别资本家或工厂主管理工厂企业的方式,它主要通过立法形式进行管理并具有强制的性质。因此,“国家”或政府的公共性(即社会性)特征的主要表现在于,它是“整个社会的正式代表”,关于“国家”或政府的强制性特征,列宁曾明确指出:“国家一直是从社会中分化出现的一种机构,一直是由一批专门从事管理、几乎专门从事管理或主要从事管理的人组成的。人分为被管理者和专门的管理者,后者属于社会之上,称为统治者,称为国家代表。这个机构,这个管理别人的集团,总是把持着一定的强制机构,实力机构,不管这加之于人的暴力表现的原始时代的棍棒,或者是奴隶制时代较为完善的武器,或是中世纪出现的火器,或是完全根据现代最新技术造成的二十世纪的奇妙武器,反正都是一样。”2“当专门从事管理并因此而需要一个强迫他们意志服从暴力的特殊强制机构卿监狱、特殊队伍及军队等)的特殊集团出现时,国表,是社会在一个有形的组织中的集中表现”,它体现的正是表面上驾于社会之上的力量。因而它总是要集中反映和代表整个社会的利益和意志。家也就出现了。”列宁的这段论述揭示了公共权力是“国家”或政府的另一个基本特征。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认真理会政府所具有的上述特征,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其一,政府不同于一般的社会组织,因而,试图用其他任何社会组织来代替政府行使对社会的管理,都是行不通的。现代社会管理本身所具有的政治性尚未消除,目前我们需要一个有活力的、强大的和非常活跃的政府。其二,单纯地从政府本身来研究政府特性的研究方法已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上述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政府所作的精辟论述,为我们理解、研究政府莫定了理论基础。但不能只停留在对政府本身进行研究的传统思维的框架上。在当今市场经济条件下,应该把市场经济分析纳入政府研究的视野之中,从社会客观需求的角度来研究政府怎样提供符合社会需求的行为;我们也只有通过这一角爽的研究,才会发现政府本身的政治性与政府要满足社会需求之间存在着内在冲突,即政府的政治性是政府满足社会需求的障碍,而只有当政府的政治性与政府满足社会需求这两个方面在根本上是一致的情况下,障碍才会削除。关于政府对社会经济发展的反作用,正如恩格斯在致施米特的信中所指出的,国家权力对经济基础的反作用可能有三种: (一)它可以沿着经济发展方向起作用,在这种情况下就会使经济发展比较快些; (二)它可以沿着与经济发展相反的方向起作用,在这种情况下它现在在每个大民族中经过一定的时期就都要遭到崩溃; (三)或者是它可以阻碍经济发展沿着某些方向走,而推动它沿着另一种方向走。这第三种情况归根到底还是归结为前两种情况中的一种。但很明显,在第二种和第三种情况下,国家权力给经济发展造成巨大的损害,并能引起大量的人力和物力的浪费。”4所以恩格斯又说:“一切政府甚至是最专制的政府,归根到底都只不过是本国状况所产生的经济必然性的执行者。它们可以通过各种方式――好的、坏的或不好不坏的――来执行;它们可以加速或延缓经济发展及其政治和法律的结果,可是最终它们还是要遵循这种发展。”⑤ 在这里,恩格斯对于国家政府对经济发展的反作用所作的精辟论述,表明了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的反作用这一原理。但是,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我们谈政府的作用,井不能只满足于这一原理,我们必须越来越多地使政府成为经济基础的内生因素而起作用。在市场经济体制下的政府,总是要运用市场机制在一定程度上达到其目的。 二、政府行为的范围 政府行为的范围问题,实际上是权力运用问题,即政府的控制能力问题。为了能够更加清楚地说明这一问题,我们不得不对有关的模糊认识进行深刻的阐述。 1.在市场经济下,政府放权,限制政府权力在经济体系中的使用范围,并不意味着权力的消失,而是意味着部分权力的转移。政府放权过程不是单纯地下放政府权力和实行政企分开,而是一个双向过程:一方面体现出权力要集中,如国家的宏观调控权;另一方面,权力要下放。也就是说政府对经济生活的宏观调控的程度与政企分开、权力下放的程度是一种互相制约的关系。要想停止政府对企业微观经济活动的直接干预,就必须强化政府对宏观经济生活的调控能力,否则就会导致经济生活的失控混乱。政府下放的只是部分权力,是把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权力切实交给企业。弄清这一点,有助于吸取我国改革中的经验教训,加速我国市场化进程,建立和完善政府宏观调控机制。 2.在市场化过程中企业和社会权力的强化并不必然地意味着政府权力的弱化。关于这一问题的认识,众所周知,在经济体系中政府权力范围的广泛程度和政府行使权力的有效程度并不是一回事,如果抽象地、笼统地谈权力的强弱就混淆了这种区别。市场经济体制就是要使市场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调节作用,市场化要求限制政府权力在经济体系中的使用范围,也就是要把政府权力在经济体系中的使用限制在其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同时,根据权力有限的原则,正如加里?沃塞曼所论述的:“权力有限的政府原则意味着政府的权力要受被管理者的权力和自由所限制。这一原则基于立宪政府的根本思想:人们把宪法列举的权力和职责授予政府,同时把其余的权力留给自己。这项政府协定意味着政府的行动必须依据法律规定,而法律是得到被管理者的同意(虽然是间接的)而批准的。”因此,在经济体系中,对政府权力需要限制的是权力使用的范围,而不是范围内政府行使权力的有效性。在政府权限力所能及的范围之内,政府应拥有不可动摇的绝对权威。 3.政府在经济体系中行使权力的范围、程度并不是一成不变的。政府在市场经济发展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但根据市场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不同时期,政府行使权力的范围、程度也会有所不同。这种发展变化,是由市场经济发展各个阶段上的具体情况决定的,具有客观性。经济发展阶段上市场经济发育程度和经济发展水平两者之间存有较大的关联,一般地,在市场经济发育程度不高,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的情况下,政府在市场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就比较突出,因为培育市场体系发展,弥补市场的缺陷和不足,组织经济活动,都必须依靠政府力量才能完成。而在市场发展较成熟、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情况下,政府作用的程度和范围就有所下降,市场作用变的越来越大,在这种情况下,政府重新选择经济运行机制,采取积极不干预的经济政策就成为必要。因此,正确认识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目前所处的发展阶段是有效发挥我国政府作用的关键。我国目前正处于转轨时期,经济、社会矛盾都呈现出许多新特点:新旧两种体制并存与交替,新体制的框架虽已初具规模,但市场体制还很不完善,市场体系还尚未形成,由此必将产生许多摩擦与问题;既要坚持公有制为主体,保证市场经济的社会主义方向,又要实行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经济形式;经济高速增长与高通胀并存;经济运行中存在着阶段性周期波动;经济运行速度快,但结构效益低;经济市场化、国际化程度不断提高,但人员、企业素质和宏观与微观管理水平却跟不上形势的需求;贫富两极分化;东西部差距;国际上政府与经济的关系日益密切,一体化的趋势更加明显等等。因此,在这样的社会环境下进行市场经济建设,政府作用的力度就要大,范围也要广。 总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从根本上解决了我国如何建设社会主义的问题,也就是政府如何发挥其组织社会主义经济文化建设的作用的问题。在市场经济发展模式上,因具体国情不同、因国际环境条件不同,我们不能走西方国家先是完全放任自由的市场经济,然后才有国家干预的市场经济的发展道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仅要求我们根据国际的特殊性和复杂性,必须实施有效的政府宏观调控;同时也要求我们尽量研究、熟悉市场、把握市场规律,尽可能避免与市场规律相冲突的政府宏观调控行为。为此,在转轨时期,我国政府的活动范围可概括为:制定和执行宏观调控政策;搞好基础设施建设,创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培育市场体系,监督市场运行和维护平等竞争;调节社会分配和组织社会保障;控制人口增长;保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管理国有资产和监督国有资产经营;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 三、政府行为的方式 政府行为的方式就是政府权力的实施方式,它直接表现为一种调控能力。因此,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行为以什么样的方式表现出来,就显得十分重要。 关于这一点,萨瓦斯有一句名言:“政府的职责是掌舵而不划浆。直接提供服务就是划浆,可政府并不擅长于划浆”。的确,多掌舵少划浆的政府才是力量更加强大、更具有生机和活力的政府。因为,说到底,那些为航船掌舵的人对目的地影响的力量远比那些划浆的人要大得多。 掌舵只是一个形象而深刻的比喻,其含意是表明了政府的控制能力。-因此,政府行为的方式问题,也就是政府如何调控社会、调控市场的问题。当然,正如掌舵人与划浆人的关系一样,政府对社会、市场的调控,是方向上的调控,其所要达到的结果是使社会和谐有序地发展,使企业充满生机和活力;凡是市场能办的,政府就不去办,凡是能由社会做的,就让社会去做。 那么,究竟政府通过什么样的行为方式来达到对社会和市场的调控呢?显然是政府通过制定、执行政策和法规、通过对社会、市场行为的规范与监督,从而达到对社会和市场的宏观调控。这种决策,制定和执行法规、规范和监督的行为方式,都是政府似国家的名义行使权力,以表现出极大的强制力。这些方式,都是政府所享有的决策权、执行权、行政立法权、监督权的具体运用。 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任何政府均享有决策权,县级以上的政府均享有制定行政法规的权力。制定全国统一的有关方针、政策和行政法规,处理全国性和对于国家具有战略意义以及其他只适宜由中央政府处理的问题,只能由中央政府作出决策;各级地方政府对其管辖范围内的重大问题作出决策。但是,为了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政府这两项权力的实行,应该强调两点:第一,市场经济要求我们把政策制定(掌舵)同服务提供(划浆)分开,因此,在实施过程中也要求我们把高层管理和具体操作分 开,即把决策权和事权分开。政府层级越高,决策权越大;政府层级越低,操作性工作越多,这样就能做到不同级别的政府各有其使命和目标,各有其行动的范围和自主的权限,否则的话,即使是中央政府也会被具体操作的任务分散精力,基本的指导性决策便无法作出。为此,宏观调控权必须集中在中央政府,重大事务的决策权必须集中在高一级政府,这也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处理中央与地方的关系,合理划分中央与地方政府职权的一个原则。第二,无论是政府的各项决策、各项行政法规的制定,都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宪法和法律,决不允许有任何一级政府的决策、制定的行政法规与国家的宪法和法律、与上一级政府的决策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相冲突的现象存在。否则,将不是社会、企业的原因使社会、企业失去了政府的控制,而是政府本身把社会搞乱了。这是地方主义,各自为政现象产生的根源。强调这一点,对于建立统一的市场和市场经济的新秩序极为重要。 任何一项法律、法规、政策和决策,都是靠政府的执行行为才能在社会中产生效力,发挥作用。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切政府机关不仅都必须依法行政、程序化行政,而且还应该通过严格地执行政策、法律,使人们认识到法律不但可以用来惩治邪恶,还可以用来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从而达到人们自觉守法的社会效果。党的“十五大”提出以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决不是老调重弹,而是适应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是党的领导方式,政府行为方式的重大改革,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 监督既是上级对下级,政府对社会、企业行为的检验与再规范,也为政府制定决策和法规提供依据。因此,监督必须同样具有强制力。监督并不只是舆论的宣传,而必须建立一支专业的监督队伍。政府自身应有一个较完善的监督体系和监督机制,并有与市场经济发展相适应的监督手段。同时,还要把政府监督、党内监督、法律监督、群众监督结合起来。监督的作用就在于纠正错的,并追究违法者的责任,使社会真正纳人政府的调控之下。 在市场化过程中,要正确理解和运用政府决策、制定、执行和监督的行为方式,有两方面值得强调:首先,市场化过程和反腐败、机构改革,建立高效廉政的政府必须同步。从历史的状况上分析,之所以有些行政性主管部门不愿被撤销和摆脱企业,当然有条件不成熟的社会环境因素存在,但更重要的是利益的驱使所致。党的“十五’喷提出推进机构改革,把综合经济部门改组为宏观调控部门,调整和减少专业经济部门,其意义远不只局限于机构改革本身,而是推进我国社会主义市场化进程的重大举措。其次,要实现政企分开,就要把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权力切实交给企业。这一点自我国改革以来就开始做了或者邢分地做了,但为什么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没有从根本上真正实现政企分开呢?关键还在于没有弄清楚政府不能象企业那样来运作。政府和企业是根本不同的两种机构组织:企业的行为动机是最大限度地获取利润,政府的行为动机是使社会既充满生机和活力,又保持在“秩序”的范围以内;企业的收人大部分来自顾客,政府的大部分收入则来自纳税人;企业的动力通常来自社会竞争,政府则来自垄断。因此,作为民主的和开放式的政府而言,其基本的使命是“办好事”,决定社会的前途,而不是挣钱。政府必须经常提供能满足社会、企业和个人所需求的行为,并不问其支付能力与否,这样政府也就做不到象企业那样的市场效率。但政府的效率是通过企业、杜会的效率而体现的,是一种社会效益。因而政府也就不应该有其自身的利益,更不应该参与到生产经营的经济行业。政府是以裁判者的身份参与到经济活动之中,但却不能与“运动员”分享比赛奖品。政府虽然不能象企业那样来动作,但并不等于政府不应有企业所具有的那种责任心和实干精神。如果我们不能弄懂政府为何不能象企业那样来动作的道理,那么,政府将是企业化的政府。在买卖自由、契约自由、经济联系和经济交往千丝万缕的市场条件下,又如何能做到政企分开呢? 市场经济论文:市场经济与政治发展研究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与完善,以及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和进步,政治发展的任务必然随之产生。根据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在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指导下,积极探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治发展的道路和模式,确立马克思主义的政治发展观,是当代政治科学的重要任务。 政治发展的课题是当代政治科学研究的一个重要方面。本世纪五六十年代,一些发展中国家纷纷实现了国家的独立和民族的解放。然而在这些满目疮痍的国度里,不仅面临着经济发展的任务,而且同样面临着政治发展的任务。在这种情况下,西方的一些政治学家受到经济学家和社会学家对于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研究的启示,提出了政治发展的概念,对发展中国家的政治发展问题进行了广泛的研究,并进而产生了所谓政治发展的理论。这种理论致力于为新兴独立的发展中国家提供一种政治发展的模式和道路,使这些国家在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方面逐步走向现代化。 许多当代政治学家为政治发展理论的建立作出了积极的贡献,他们的一些著作也因而成了政治发展理论的代表作,如勒奈的《传统社会的消失》(1958)、阿尔蒙德和科尔曼合著的《发展中地区的政治》(1960)、阿普特的《政治现代化》(1965)、派伊的《政治发展面面观》(1966)以及亨廷顿的《变革社会中的政治秩序》(1968)等等。 一般的政治发展理论以政治体系从一种形态到另一种形态的转化和变迁为研究对象,这就不可避免地要涉及到政治发展的不同阶段和过程。因此,西方政治发展理论一般把政治发展分为三个基本阶段,即传统社会的政治形态、过渡社会的政治形态以及现代社会的政治形态。 根据政治发展理论,所谓的传统社会,是指那种政治结构尚未出现较为复杂的分化,社会政治形态还处于比较原始的状态,如那些尚不具备完整国家性质和形态的部落、部族和部落联盟,这种社会在现在的世界上已不多见。所谓的现代社会,是指那些政治意识形态高度发达,政治结构已明显分化而且政治决策能力已相当高的社会。在当今世界上,除了极少数的传统社会以及为数不多的现代社会以外,更多的是过渡社会的过渡型政治形态。 一些政治发展理论对政治发展的模式提出了概念性的框架。撇开其次要的方面,大致有以下一些主要的内容:第一,政治参与的扩大。在传统政治形态中,社会成员中只有少部分人能够参与到政治过程之中,而绝大多数社会成员只能是消极被动的被统治者。随着政治的不断发展,社会成员参与政治过程的人越来越多,新的政治成分参与政治过程越来越快。政治系统越发达,这种参与的程度也就越大。第二,政治结构的分化。阿尔蒙德写道,“政治发展在结构方面的表现就是分化。在分化中角色发生变化,变得更加专门化或自主化,出现了新型的专门角色,出现了或创造了新的专门化的结构和次体系。主管征税、训练官员、传递信息、维持秩序和动员支持等等的专门组织建立起来了,或是从原来的结构中分离出来了。所谓角色分化和结构分化,不仅仅是指新一类角色的出现和旧一类角色的变化,而且包括角色之间或结构之间相互关系上可能发生的变化”[1]。在传统社会,结构分化的程度是很低的,同一个结构或角色同时承担着若干不同的社会功能,而同一个功能又往往由若干性质不同的结构或角色承担。政治发展之后,社会的各种政治结构发生功能分化,不同的结构分别承担着不同的政治功能。第三,政策能力的提高。在政治参与的不断扩大以及政治结构的充分分化基础上,政治体系将日益增强其影响国内外环境的能力。社会的发展带来了政治体系功能的不断增强,政府的活动范围和活动规模也随着政治发展程度的提高而不断扩大。在政治发展的社会中,政府的职能范围已经相当广泛,传统上不属于公共管理的事务,也越来越多地为政府所左右。政府的管理对于社会的发展起到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西方政治发展理论的根本宗旨,是要为发展中国家提供一种政治发展的道路和模式。但是,这种理论明显的西方主义色彩,又使得这种理论实际上并没有在广大的发展中国家引起多大的反响。一些政治学者也注意到,政治如同自然现象,具有明显的生态特征。一定的政治体系模式本来就具有一定的环境基础,离开了特定国家的政治环境条件,试图用一个统一的规范模式来影响不同国家的政治发展,显然是不可能收到预想之效果的。 政治发展理论产生之后,其研究范围很快得到了扩展。人们认为,无论是就政治发展的含义还是就它的目标来说,政治发展绝对不仅仅是发展中国家独有的任务。和经济的发展一样,政治的发展也是一个不间断的永无终极点的过程。即使是在一些政治学者看来政治已有足够发展的国家,其政治状况也不是说达到了尽善尽美的程度。事实上,任何国家都毫无疑问地存在着政治发展的任务。 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同时也是一个新型的社会主义国家,因而同样面临着政治发展的任务。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作为政治上层建筑基础的经济体制以及社会生产力都得到了飞速的发展,成了政治发展的直接动力。近20年来,我国的改革从农村包工包产到组的责任制,到包产包工到户的责任制,最后到全面推行联产承包责任制;从扩大企业自主权,到城市经济体制的综合改革,到多层次、多形式、多方位的对外开放,最后到建立市场经济体制战略目标的提出,都标志着我国社会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迅猛发展和深刻变革。这种情况无疑构成了上层建筑的发展动力。 同时,我们也注意到,我们经济发展战略目标的内涵,已远远超出了经济发展本身,而直接间接地涉及到了政治发展领域的问题。现代社会已经越来越使经济和政治错综复杂地交织在一起,离开了经济而谈政治和离开了政治而谈经济一样,往往使人们既不能理解政治也不能理解经济。在现代社会条件下,经济必须在政治的包容下才能得以运转,经济的发展同样也必须得到政治的支持和推动。所以如果在经济发展的同时没有对政治的发展提出规划和设计,那么事实上也就不可能使经济发展的战略得到顺利的实施。正如邓小平同志指出的那样,“现在我们的经济体制改革进行得基本顺利 。但是随着改革的发展,不可避免地会遇到障碍。……重要的是政治体制不适应经济体制改革的要求。……现在经济体制改革每前进一步,都深深感到政治体制改革的必要性。不改革政治体制,就不能保障经济体制改革的成果,不能使经济体制改革继续前进,就会阻碍生产力的发展,阻碍四个现代化的实现”[2]。 政治发展的动力不仅产生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发展和变迁,而且还产生于人民生活结构的变化。改革开放以及由此带来的经济的发展使我国人民的物质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得到了普遍的提高。根据人的生活结构及其需要的一般规律,在物质生活达到了一定的满足之后,精神生活、文化生活、政治生活以及其他各种社会生活的需要也就随之产生。50年代我们在概括当时的社会基本矛盾运动时曾提出,当时的社会主要矛盾是生产力的发展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生活和文化生活的需要的矛盾。这种概括当然符合当时的客观情况,但是如果从现在的情况来看,日益增长的恐怕就不仅仅是物质生活和文化生活,而且还有政治生活、精神生活以及其他社会生活等等多方面的内容。 尤为重要的是,市场经济的发展以及分配制度和福利制度等等的变革,使社会的利益关系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一个突出的现象是,社会的利益在地区与地区之间、单位与单位之间以及个人与个人之间得到了充分的分化。而在这种情况下,人们就更加希望参与政治生活,影响政治过程,以维护其自身的合法利益。所有这些,都构成了政治发展的基本动力。 在经济发展的同时重视政治的发展,早就为我们党所认识。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邓小平同志一再强调进行政治体制改革的必要性。在邓小平的一系列讲话中,他反复指出了现行政治体制的弊端以及与经济体制和经济发展的不适应性。例如,他指出,党政不分、以党代政的领导体制,妨碍了从国务院到地方各级政府的强有力的工作系统的正常运转,影响了工作效率;干部管理权限的过分集中,压抑了人才的脱颖而出,不利于把一大批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干部提拔到急需的工作岗位上;权力过分集中的现象,妨碍了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和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实行;机构重叠、人浮于事、官僚主义使机构失去了活力,压抑了人民群众建设社会主义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等等。对此,邓小平指出,建设社会主义四个现代化是一场革命,“这场革命既要大幅度地改变目前落后的生产力,就必然要多方面地改变生产关系,改变上层建筑,改变工农业企业的管理方式和国家对工农业企业的管理方式,使之适应于现代化大经济的需要”[3]。如果现在再不实行不仅包括经济体制而且也包括政治体制在内的改革,“我们的现代化事业和社会主义事业就会被葬送”[4]。1980年,邓小平同志又发表《党和国家领导体制的改革》一文,更加明确地指出,“为了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为了适应党和国家政治生活民主化的需要,为了兴利除弊,党和国家的领导制度以及其他制度,需要改革的很多。我们要不断总结历史经验,深入调查研究,集中正确意见,从中央到地方,积极地、有步骤地继续进行改革。”[5]在1986年9月至11月间,邓小平又几次提出了政治体制改革问题,并就政治体制改革的目标作了原则性的规定。他指出,“我们政治体制改革总的目标是三条:第一,巩固社会主义制度;第二,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第三,发扬社会主义民主,调动广大人民的积极性。”[6]可以看到,邓小平同志为我们确立的政治体制改革的目标,完全符合由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提出的政治发展的基本方向。 在当代我国社会政治和经济始终交织在一起的情况下,一方面,经济的变革和发展已经对政治的发展提出了要求;另一方面,正如邓小平所说,没有政治上的变革和发展,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也必然会遇到障碍。根据唯物主义的观点,经济的发展决定着政治的发展,并为政治的发展开辟前景和道路。但是人类社会的发展同样给人以另一方面的启示,即任何一次经济发展的飞跃,它必然存在着一定政治变革的背景。恩格斯指出:“政治、法律、哲学、宗教、文学、艺术等的发展是以经济发展为基础的。但是,它们又都互相影响并对经济基础发生影响。并不是只有经济状况才是原因,才是积极的,而其余一切都不过是消极的结果。这是在归根到底不断为自己开辟道路的经济必然性的基础上的互相作用。例如,国家就是通过保护关税、贸易自由、好的或者坏的财政制度发生作用的。”[7]无论是在宏观上还是在微观上,我们都可以看到,任何一种经济上的伟大成就,必然存在着它的政治原因和理由。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经济建设的飞速发展,显然是政治变革的直接结果。对政治发展理论作出过重要贡献的政治学者阿尔蒙德说得好,“政治发展一方面是社会经济现代化的结果,但它另一方面越来越成为现代化的原因”[8]。因此,采取积极的态度推进政治的发展,不仅是完善政治体系本身的要求,同时也是经济发展的重要条件。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随着经济社会的进一步发展,许许多多政治发展的课题展示在我们的面前,需要我们积极稳妥地、合理有序地去研究解决的途径。因而,通过政治发展的研究,为我国的政治发展提供一些理论上依据,既是政治科学的重要任务,也是推进我国政治稳定健康发展的基本前提。研究政治发展的课题很多,从目前以至未来一段时期的情况来看,有这样的一些问题是特别值得政治学研究的。 第一,研究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政府职能,如何使其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已经成为我们国家深化改革的战略目标。而市场经济体制得以正常运转的一个根本要求,就是如何处理市场与政府的基本关系。因而可以说,市场经济的体制是否得以顺利建立以及正常运转,其关键之点就在于能否规范政府管理的职能。几年来,在经济动力的促进下,我国的政府管理职能发生了重大的变化,但是由于几十年计划经济体制的惯性,使得一种能够满足市场经济体制运行的政府管理体制应该说还远远没有形成。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政府的角色还没有完全到位,政府的职能还没有完全理顺,因而不能不成为市场经济条件下政治发展的首要课题。 第二,研究抑制腐败行为的途径,以建立清正、廉洁、高效的政府管理系统。社会转型中的腐败问题,历来是困扰政治统治的一大毒瘤。这不仅是因为腐败带来了国家和集体以及人民利益的巨大损失,而且更为重要的是,腐败行为直接导致了政府管理系统的权威受损,使人民对于国家和政府的认同意识受到严重影响;正因为这样,又使得政府管理 的效率和质量下降,形成一种恶性循环的统治关系。政治发展理论对于腐败的研究给予了高度的重视。因为按照一般的规律,腐败问题在社会转型以及经济与政治发展的过程中表现得尤为突出。我们党和政府对于腐败问题一开始就有清醒的认识,因而采取了切实的措施,对腐败现象和腐败行为给予了坚决的打击。多年来,我们的反腐败斗争取得了可喜的成就,同时也初步形成了一套有效的对付腐败行为的制度规范,使腐败现象和腐败行为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抑制。但是,要从积极的角度建立一种能够有效抑制腐败得以滋生的政治环境和政治制度,则需要政治发展的进一步推进。 第三,研究政治制度的发展和完善,以建立国家长治久安的制度保障。实现国家政治统治的长治久安,是任何一种政治统治追求的重要目标,同时也是变革社会所面临的重要课题。但是,一种能够实现长治久安的政治体系,从根本的意义上说,存在于这个政治体系之中而不是存在于其外。就是说,探求一种政治体制的稳定之途,应致力于从这个政治体制自身的完善结构以及科学运行等方面入手。邓小平同志在谈到党和国家领导制度改革的时候,反复强调了制度建设的重要性,他认为“我们过去发生的各种错误,固然与某些领导人的思想、作风有关,但是组织制度、工作制度方面的问题更重要。……不是说个人没有责任,而是说领导制度、组织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这种制度问题,关系到党和国家是否改变颜色,必须引起全党的高度重视”[9]。历史的经验需要我们认真地来对待这个问题,需要我们通过政治发展的研究以及实际的政治发展,从政治制度的完善方面来寻求国家长治久安的途径。这既是政治发展的重要课题,也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长久之计。 市场经济论文:职业教育适应市场经济的需求 一、瞄准市场,调整思路,准确定位,主动适应职业个性需求 以市场为导向,适应企业需要,保持自身鲜明特色及其无法替代性,是高等职业教育的生命力所在。职业教育不同于普通高等教育的根本特性,在于它对市场利益主体个性需求的针对性及适应性,即职业个性 1、发展高等职业教育,从瞄准职业个性需求出发。高等职业教育的准确定位是职业,是职业个性的特殊需要。因此,我国职业教育的科学发展,应坚持以适应职业个性需求为目标,以培养职业人才资源为主题,以操作性,应用性学科建设为主线,以改革不适应市场经济个性化需要的职业教育体制机制为动力,采取先培养后录用,先录用后培养,先找出路后招生,先同用人单位签订培训合同后招生,或者定人定向定职培养等多种形式的办学路子。 2、各用人单位,招生院校,招生计划制定部门,组织精干人力深入市场和基层,认真调查和研究,详细摸清各市场利益主体所需职业人才的知识结构,专业比例,技能构成,变动趋势及总量规模。有条件时,用人单位与相关高职院校或招生计划制定部门签订协议,意向书等,亦可采取由各利益主体根据市场走向及自身未来个性化人才需求上报计划,教育主管部门根据个性需求向各相关职业院校下达招生培养计划的方法,并以这些数据作为高职院校及其主管部门进行准确定位,主动适应积极应变的基本依据。 3、根据用人单位的需求确定专业设置,进行学科建设。从根本上改变学校按传统思维定势进行学科建设,按现有专业师职力量招生培养的职业教育现状,实行按用人单位的个性需要设置专业,确定课程,进行学科建设,逐步实现用人单位需要什么样的人,高职校就培养什么样的人的稳定性与适应性,应变性,灵活性相统一的高等职业教育体制。根据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类型的需要设置或变更专业,增减课程和增删内容。 4、主动适应个性需求,坚持学以致用原则,科学确定个性和知识结构及其课程设置。坚持学以致用原则,是职业教育的显着特征。学而无用,如同不学。职业教育的卖点,使学生学会做人,胜任职业之事。教学内容的选择上,要以他们在未来职业岗位上有用,够用为宜,同时,还要教会他们应用所学知识,提高学生应用知识的能力和技巧。 5、在教学大纲的制定,教材选编,教学内容处理与方法的应用上,组织有丰富教学经验和一线有实际工作经验的高级技术人员,工程,管理等相关方面的专业人才共同研究商定。对于不适应个性化职业需求的原大纲,教材内容要大刀阔斧删减、调整。不同职业院校不同类型的学生,使用不同的教材。要编写出适合职业特点,针对岗位需要的,反应职业发展变化,以够用为原则的融理论知识与基本技能训练为一体的实用型教材。教材要适应学生边学边练的职业要求。 6、对高职院校教师更应突出职业道德责任感、专业技术水平和实际动手能力。鉴于在我国短期内不可能建立各级各类职校各专业师资的培训基地,立足于本校培养,选优秀毕业生留校任教,或许更符合个性化实际。选派优秀教师去国内外学校,企业进修,聘用有实际技能的一线高级技术骨干,工程技术专家和高管人员作兼职教师,教授等,都是省时省力省费用的有效途径。 二、尊重受教育者的个性权利,激发学生自身潜能与积极实现个人价值,满足用人单位的个性需求 职业高校教学是以未来职业要求为目标,以学生的个性发展、终生发展为主线的教育。高等职业院校树立以学生为本的观念,尊重学生个性价值及人格尊严,使之主动完善自我。在实践教学中,兼顾学生创新意识、能力的培养。如请发明者,研制人给学生作报告,引导,鼓励学生重视和积极参与科研活动,为职业创造打下基础。职业教育实行学分制,鼓励学生勤工俭学,为他们尽早适应社会独立工作提供时间和空间。给学生更多,更大的个性发展,实践锻炼机会。通过勤工俭学,基地训练与单位实习,培养他们对环境适应能力和机遇意识,职业能力与自立精神,竞争能力与协作精神,职业行为能力和职业法规意识等,以名副其实地反映职业教育的本质属性。 三、加强对高等职业教育的学术研究 随着市场利益主体的个性化特征日益明显,加强对职业个性与职业教育个性特点方面的学术研究,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通过一些重要课题的研究,寻求适合本国国情的职业教育模式;及时掌握市场动态,抓住市场利益主体的个性化需求,就抓住了职业教育的“牛鼻子”。四、加强对职业教育的管理为了遏制浮躁情绪和单纯被利益驱动的倾向,建立严格的审批制度和完善的评价体系是必要的。我们要把国外的高知名度,高水平职业教育的普遍原则,成功经验,通行做法同本国实际结合起来,制定合乎中国市场经济个性化行业,职业及岗位发展要求的考核,评价细则,进行年度,日常考核,实行优胜劣汰机制,规范和激励高职院校健康发展。 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机构改革分析 我国目前正处于国民经济市场化的历史进程中。如何从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角度上,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研讨政府的行为和职能的变化,分析和研究我国政府机构的改革,并使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发展相适应,这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一、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机构改革的根源分析 政府作为一种社会政治组织,是由许多不同的部分及其相互联系所组成的一个非常复杂的有机整体,是上层建筑重要的组成部分,马克思主义认为,政治关系是不能脱离经济而孤立存在的,它归根到底是由经济关系决定的,有什么样的经济关系就产生什么样的政治关系;当经济关系发生变化时,就必然地要引起政治关系发生变化。基于这一原理,我们认为,政府机构与市场经济关系和社会发展的矛盾日益突出是其需要改革的深刻根源。 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但从产生来看,新中国是诞生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是在当时社会主义苏联的影响下,主要按“苏联模式”所建立的。“苏联模式”在政府行政管理体制上的重要特点就是认为社会主义制度和计划管理制度必须对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生活都实行中央高度集权的管理体制,把计划作为资源配置的唯一手段,国家实行统一计划、统一政策、统一指挥的办法去管理经济;政府部门直接参与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政府权力无所不及,其触角涉及政治、经济、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政府权力和经济权力的界限、政府与企业的界限已经湮灭,诸如经济资源完全由政府以指令性计划加以配置,企业从人、财、物到产、供、销完全由政府支配;并由此使政府权力日益强化,政府机构愈加臃肿庞大。这样,也就形成了我国高度集权的政府行政管理体制。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国的经济关系、经济体制的发展变化,是伴随着我们对计划与市场问题及其相互关系的认识开始的。这种认识又经历了一个发展过程。十二大,讲的是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十二届三中全会《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了社会主义经济是在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的新概念;十三大时,提出了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的体制应该是计划与市场内在统一的体制;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提出了建立适应有计划商品经济发展的计划经济和市场调节相结合的经济体制和运行机制。1992年中国共产党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提出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并指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就是要使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正是由于我们对计划与市场问题及其相互关系的认识步步加深,我国实行了以市场为取向的经济改革,采取了扩大地方和企业自主权、扩大市场调节范围的改革措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从根本上改革了传统僵化的计划经济体制。 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开展和经济关系的变化在客观上要求政府转变职能,从经济事务的微观管理中解脱出来,做到政企分开,使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市场主体,把属于企业的生产经营自主权还给企业,属于市场调节的职能转移到市场,属于辅助性、技术性、服务性的职能交给事业单位和服务性组织,最大限度地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这就必然地要求改革原有高度集权的政府行政管理体制。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和经济体制改革的实践中,我党深刻认识到了这一点。1992年在党的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上,提出了下决心进行行政管理体制和政府机构改革,切实做到转变职能、理顺关系、精兵简政、提高效率和尽快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1997年党的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提出要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转变政府职能、实行政企分开,把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权力切实交给企业;根据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进行机构改革。 从1992年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到现在已经历经了六年多的时间,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体系正日趋完善,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交流不断扩大,现代化建设突飞猛进;国有企业的改革也由试点正转入全面推进的阶段。在这种情况下,与传统经济体制相应的政府机构极大地阻碍了企业经营机制的转换,其所表现的弊端更加明显:政企不分,政府直接干预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不能形成科学决策的投资体制,容易造成责任不清和决策失误,难以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主要依靠行政手段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许多本应该运用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或者通过社会中介组织来解决的问题,也是通过设立政府机构管理,把过多的社会责任和事务矛盾集中在政府身上;政府机构重叠庞大,人浮于事的现象严重,不仅滋生文牍和官僚主义,助长了贪污腐败和不正之风,也给国家财政造成了沉重负担。这都表明,政府机构与日益发展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相适应性,是政府机构需要改革的深刻根源;行政体制和机构改革的严重滞后,阻碍了国民经济市场化的进程和生产力的迅速发展,已经到了非改不可的地步。 二、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职能定位分析 机构是政府运转的组织载体,是形式,政府的职能才是根本。转变政府的职能,既是经济体制改革的主要内容,又是政府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政府职能能否按市场经济的要求转变到位,直接关系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发展。而转变政府职能和搞好政府机构改革又是以合理界定政府职能为前提。 政府作为国家机器的组成部分,具有公共性和强制性的特征。关于政府的公共性特征,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一文中指出:“一切政治权力起先总是以某种经济的社会的职能为基础的。”1政府的这种公共性特性主要表现在,它是整个社会的正式代表,是社会在一个有形的组织上的集中表现,它体现的正是表面上凌驾于社会之上的力量,总是要集中反映和代表整个社会的利益和意志。 关于政府的强制性特征,列宁曾明确指出:“国家一直是社会中分化出来的一种机构,一直是由一批专门从事管理、几乎专门从事管理或主要从事管理的人组成。人分为被管理者和专门的管理者,后者属于社会之上,称为统治者,称为国家代表。”2 由此可见,政府并不是一般的社会管理机构,而是与强制机构联系在一起的,政府的管理是以强力为后盾的,而管理 本身又成为强制机构能够维持的基础。居于社会之上的管理者――国家代表,用强制机构使他人意志服从政府权力,使被管理者在一定秩序中生活,这才是政府管理的真正本质。政府的这种“超经济的强制”性特征,主要是来源于国家政权的力量,表现为一种政府权力,政府就是依靠国家权力而发生作用的机构。因此,政府具有什么样的职能,我们不但要从它是否运用国家权力这一点来考虑,国家权力成了划分政府职能与非政府职能的基本界限;而且,与公共性特征相联系,政府又具有公共管理职能。社会经济关系决定着政府的职能。随着社会化大生产的发展,政府职能将越来越简化,纯行政性机构将会逐渐减少,工作内容也将逐渐减化。社会越向前发展,越进步,政府的这种公共性特征就越突出。在这种过程中,也就越需要政府按照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转变其职能。 上述关于政府基本特性的认识,是我们合理界定政府职能的理论前提。但是,由于政府职能会随时间、地点、条件和社会经济关系的改变而发生变化。因此,在由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渡的转轨时期,我国政府的职能主要包括:1强化市场经济法制建设,创造平等竞争的市场秩序与环境;2深化国有企业改革,造就市场经济的微观主体;3培育和完善市场体系;4依靠宏观调控手段,保证社会经济的稳定与增长;5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充当公共物品的提供者;6制定并实施分配与再分配政策,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7加强国际经济交流与合作,促进本国企业参与国际市场竞争;8转变职能和精简机构,实现政府自身的改革。 从对我国转轨时期政府职能的界定中,至少可以得到两点带有普遍意义的经验启示:一点是,市场具有极大的重要性,它是提高效率的关键,因而也是提高国际竞争能力和保持经济持续增长的关键。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处于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应该将这条原则作为自己的指导原则。如果由于热切希望加速经济的发展,而偏离市场运行所要求的路线太远时,就应该根据这一原则重新调整自己的方向。政府的努力不仅仅限于切实增强自己的经济作用这一方面,还应该注意到努力加强市场的力量,提高市场的效力,既要利用相对独立的经济实体的力量,推进经济的发展,与此同时,也要运用计划和其它干预方式,引导市场的发展方向并矫正市场的失效。我们不能限制商品货币关系,也不能只把商品货币关系当成核算的工具,而应该根据社会主义经济具有商品性的特点,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第二点是,必须依据本国市场经济发展水平的具体程度来确定政府的职能。一国的经济,在由落后的农业国向工业国转变阶段中和完成工业化发展过程中,这两个不同发展阶段,政府的职能是不同的。在发展的初始阶段,为了迅速地摆脱经济落后的制约局面和较快地建立起相当规模的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政府对经济进行广泛的、决策性的干预,这对于许多的发展中国家来说几乎是唯一的选择。我国的情况也是这样,为了排除经济增长的传统障碍,建立各种能够促进经济发展的机构和经济条件,常常需要运用政府的资源或是用发展战略产品的办法,来进行宏观调控。而在工业化深入发展的阶段,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原有的政府干预制度几乎无一例外地造成效率低下和发展的阻滞,市场的作用将会逐渐变得更为重要。因此,在整个这一过程中,政府必须负责按照市场经济发展水平和经济形势的需要来建立、调整乃至撤消某一些机构。由此看来,转轨时期我国所实行的政府机构改革必须坚持以政府职能转换为中心的改革方向。但我们也必须清楚,这并不等于政府对经济的撒手不管,完全听凭市场;我们必须注意到我国目前经济发展水平还较低、市场发育不健全、经济规范化程度差、法制基础相当薄弱的现实,从而正确对待政府职能的转变和机构改革。 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机构改革的思路分析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向前发展,邓小平同志1980年8月在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作了《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的讲话,这是我国进行政府机构改革的指导性文件。但是,从改革的效果来看,“精简―膨胀―再精简―再膨胀的“怪圈”、“顽症”、“难区”,常常伴随着我国改革的左右,困惑着改革者和决策者。关于这一点,只要我们对历次政府机构改革的思路进行分析,更不难发现: 第一,之所以会形成“怪圈”,是因为机构改革没有从转变政府职能这个关键问题入手,或在改革中没有把它落到实处;只是在机构的裁减和隶属关系的转移上想“点子”、“抠”人头。十三大提出了机构改革必须抓住转变职能这个关键,但由于我国政治与经济二元化的过程只是初始阶段,政府部分除直接经营着庞大的公共服务行业以外,还各自从其管理的经济活动中抽取实实在在的利益,而一个部门、地区的经济发展好坏更直接关系到主要领导人的政绩。所有这些,无形之中将政府与企业的利益紧紧地捆在了一起。政治与经济的结盟,政府行为尤其是地方政府行为的过分商业化,社会组织的“官本位”化以及法治结构与功能的被分割,使政府行政权力继续在社会生活的主要方面起着决定一切的作用。同时,由于对政府职能的转变认识不够,传统的经济体制还没有彻底被打破,企业对于政府的依赖性还存在,结果使这一改革方案未能付诸实施。实践证明,在政府职能不变,工作量不变,人员职责不清的情况下,机构虽然合并的合并,撤的撤,但原有职能没有从根本上转移或消失,领导方式、工作作风没有改变,这样,改革的风头一过,又增人设机构,重蹈旧制,终于形成了一个走不出去的“怪圈”。市场经济条件下所进行的政府机构改革,要吸取过去的教训,把按照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转变政府职能,实现政企分开作为第一位的原则。 转变政府职能并不只是一个抽象的概念,它要求具体分解每一项具体的行政权力,并对其存在的理由,政府宏观调控的方式以及这种行政权力会给社会带来的成本与收益等进行全面的考察。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转变政府职能,就是要求政府做到不该管的退出来,该管的管好。其中,不该管的是企业、生产、流通等,该管的是社会公共管理。公共管理职能是市场经济中政府最基本的职能。 第二,之所以会成为“顽症”,是因为政府机构改革没有从根本上打破原有的行政管理体制的模式,没有真正触动高度集权、政企不分、部门分割的要害部门和基本格局。分析起来,政企不分的根源是在于“政治权力和经济权力结合在一起”的体制,而这两种权力的“结合一体”,正是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的核心。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机构改革应以逐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有中国特色的行政管理体制为目标。在具体作法上,首先,按照精简、统一、效能原则,调整政府组织结构,按照不同的职责,政府机构合理划分为宏观调控部门、专业经济管理部门、教育科技文化、社会保障和资源管理部门以及国家政务部门。加强宏观经济调控部门,调整社会服务部门,加强执法监管部门,发展社会中介组织,这样,才能真正把政府职能切实转变到宏观调控、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方面来,把生产经营的权力真正交给企业。其次,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调整政府部门的职责权限,明确划分部门之间的职能分工,把相同或相近的职能交由同一个部门承担,这样,才能真正克服责任不清、互相推诿、机构重叠庞大、人浮于事、多头管理、政出多门的弊端,做到机构真正精简。这样的改革,对旧的行政管理体制的要害部门和基本格局,无疑是一个有力地冲击,再也不是在旧体制内的“不良循环”。 值得指出的是,以转变职能和实行政企分开为要害的政府机构改革,并不意味着政府权力的消失,而意味着部分权力的转移;在改革和市场化过程中,企业和社会权力的强化也并不必然地意味着政府权力的弱化。因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权力范围的广泛程度和政府行使权力的有效程度并不是一回事,市场经济所要求的只是把政府权力在经济体系中的使用限制在其应有的职能范围之内。正如加里?沃塞曼所说:“权力有限的政府原则,基于立宪政府的根本思想。”3因此,在机构改革和市场经济中,实行职能转变和政企分开,对政府权力需要界定和限制的是权力使用的范围,而不是职能范围内政府行政权力的有效性;相反,在政府职能范围内,政府应拥有不可动摇的绝对权威。 第三,之所以会出现“难区”,是因为改革没有进行总体规划,只囿于在单个部门的增减上做文章,未能领会社会经济关系决定政府职能,紧紧抓住适应市场经济这个主旋,进行统筹谋划、配套设计、周密处理。一个部门的问题解决了,其它部门的问题却又突出了。所以,改革的错位往往使改革达不到预期的目的。政府机构改革自然就成了屡攻不破的“难区”。 改革是一项综合的社会系统工程,它不但涉及到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人民的生活,涉及到发展和稳定的全局,也涉及到所进行改革的部门的权力、干部的切身利益和人员的分流,这也是历次机构改革的难点。改革一定要打破这种狭隘的利益观念。市场化进程和反腐败、机构改革、建立高效廉洁的政府必须同步。很明显,之所以有些行政性主管部门不愿被撤销或摆脱企业,有些政府官员不愿从琐细事务中摆脱出来,关键是利益的驱使所致。因为主管的事务越细越多,就越接触利益,就越能享有特权,也就越容易以权谋私。这不仅是改革的巨大阻力,也是市场化过程的极大障碍。 过去政府机构改革的教训,应当成为现在改革成功的经验。总体而言,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政府机构改革,在思路上应把握如下几点。 第一,应该明确政府机构改革,在性质上,是一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新的行政管理体制对旧的行政管理体制的革命。既是一场体制上的革命,就要打破旧体制,建立一种新的管理体制;它不是一阵风,不是一朝一夕所能完成的,它需要一代人,甚至几代人的共同努力。因此,必须发挥社会舆论的宣传作用,使改革的观念深入人心,增强人们的改革意识。因为任何一个体制的革命,都是以意识的更新为先导的,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政府机构改革也不例外。 第二,政府机构改革必须首先确定一个与市场经济要求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改革目标和总体方案;制定一系列切实可行的改革原则。这些目标、方案和原则,不是凭空想象的,也不是空洞的政治口号,而应该是由社会经济关系所决定,是来自于社会的。其次就是要组织力量自上而下,有领导、有步骤的实施,使之落到实处,使目标得以实现,而决不能一拥而起,一蜂而散。 第三,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政府机构改革必须围绕政府职能转变、政企分开这个中心,合理界定政府职能和权力的范围。当务之急,就是要按照政府的社会经济管理职能和国有资产所有者职能分开的原则,通过政府与企业相互关系的变革实现政企分开。改革既然是一场体制的革命,就不能再象过去那样,当遇到问题时,就收回权力,或者在改革浪潮之下,把不该下放的权力也随意下放。 第四,市场经济条件下,现代化的宏观管理知识最主要。因此,进行政府机构改革,建立适应社会发展要求的行政管理体制,公务员队伍的素质极为重要。培养和造就大批懂得管理、有专业知识、熟悉国家方针、政策,有现代化意识的高素质的公务员,既是政府机构改革的重要任务,也是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需要,没有这样一批素质好的公务员在政府机构里工作,改革也不能取得最后成功。 市场经济论文:再论公有制和市场经济结合 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结合(以下简称“结合”)是学术界关注的老话题。由于这不仅关系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能否建立,而且关系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命题是否成立,因而,这是一个伴随改革推进时常引起困惑而又无法回避的“尖端”问题。笔者7年前也写过有关“结合”的文章,本以为可不必再议,但近来随着一些国有企业战略性退出,人们的困惑更为严重,认识分歧更为突出,必须在理论上进行深入的探讨,至少应从以下三个方面作进一步研究。 一、“结合”的必要性 “结合”的必要性来自于公有制适应生产力发展的潜力、优势和市场经济的客观必然性。 现阶段发展市场经济的必然性已被广泛地认同,不必赘述。问题的关键是,对于现代生产力发展,公有制是否适合并且具有优越性。 按照马克思主义观点,社会化大生产协调发展,首先,要求宏观经济系统中的微观组织——企业能自我协调投资与消费的比例,从而为总供需的平衡奠定基础。其次,要求宏观能进行有效地调节。这不仅依赖调节者雄厚的经济实力,而且需要微观积极配合。这就提出了财产制度的适应性问题。在马克思看来,资本主义私人占有制必然带来生产和消费的对抗性矛盾,资本主义经济危机就是植根于资本主义基本矛盾。西方国家进入凯恩斯时代以及前一阶段美国经济持续增长的现实似乎又使人们产生了种种疑惑。其实,凯恩斯虽然避开资本主义财产制度,依据心理规律考察总供需结构,但最终还是承认在资本主义社会必然存在“有效需求不足”。 二战以后,美国经济发展的轨迹明显地告诉人们:凯恩斯主义的政府创造需求政策对凯恩斯以前的尖锐矛盾(生产过剩危机)虽在一定时期起到缓解作用,但进入20世纪70年代以后,出现了经济滞胀,这表明凯恩斯主义是以积累矛盾为代价去缓解当前矛盾的。供给学派和货币学派的政策主张及其运用虽然有助于凯恩斯以后矛盾的缓解,但凯恩斯以前的矛盾又会尖锐起来。美国1990—1991年的经济衰退以及2001年第三季度以来出现的衰退和萧条就是明显的反应。前一时期美国经济的持续增长主要得益于高新技术产业尤其是信息技术产业的国际优势。据统计,美国的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国民生产总值的:请记住我站域名%,每年用于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占总投资50%以上。由于在世界范围内,美国高新技术产业具有明显的领先优势,使其产品畅销于全球市场。正是由于国际贸易、经济全球化缓解了发达国家的国内市场矛盾,才有可能使这些国家处于持续增长状态。但这不等于整个资本主义制度体系内根本矛盾消失了,更不等于多数资本主义国家可以摆脱困境。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规律的作用,领先国家的状态改变同样不可避免。 当然,资本主义私有制目前依然具有生命力。适应市场竞争是该所有制存在的主要依据。市场竞争中的经济人追求利益最大化,是市场经济规律作用的一种表现形式。私人所有权关系具有内在的天然保护资本的功能,加上政府的必要调节,该类所有制所容纳的生产力并未完全释放。另外,国内市场的饱和对于具有开拓国际市场能力的发达国家而言,在较长时期内并未形成危机。然而,如前所述,社会发展的趋势必将证明,这种所有制必然成为历史性的过渡类型。 需要说明的是,现阶段的公有制优势只能通过公有为主的混合所有制结构来体现,这一所有制结构的最大潜力就在于适应于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社会生产的发展趋势,因而是更具有生命力的一种所有制结构。从质的层面分析,它不排斥私人经济的应有比例和渗透机制,从而与构建适应市场竞争机制的要求无根本冲突。值得赞许的是,它对于需求的扩张提供了内在的机理。较大比例的公有资本运作着眼于民众利益,加上在此基础上的政府调控,也是致力于共同富裕的目标,这就能在很大程度上克服由私有制造成的需求不足的矛盾。从现实状态看,似乎不尽如人意,因为我国也存在需求不足、通货紧缩现象。即使避开判断的争议,以需求不足为客观事实,也可作具体分析。其一,对需求不足感受最强烈的是走向开放的国内企业。近年来,大批跨国公司进入中国市场,凭借其资本实力和技术优势迅速获得不断上升的市场占有率。这样,就经济全球化而言,市场扩大了,但对于原国内企业,市场则销售若能回升,实际上是需求的盲目扩张。现在商店中大量积压商品相当一部分就属于低档次重复商品。从所有制结构观察,这属于调整中过渡现象,是计划经济惯性的产物。其三,正常经济运行中的购买力不足如名牌产品同样难以销售,一方面与上述两种原因导致的企业陷入困境(职工收入下降)有关,也与消费结构调整相联系。现在,一方面新的消费热点受种种条件制约一时难以到来,如汽车消费、豪宅消费等;另一方面原有消费层次普及过快,这种脱节式的消费状态自然带来购买力不足。从这里看不出所有制结构选择的失当。 总之,“结合”的必要性决定于财产制度选择的合理性,这种合理性不仅体现在趋势上,而且体现在现实经济运行过程之中。 二、“结合”的可能性 人们之所以对“结合”缺乏信心,主要原因在于存在三大疑虑:一是感到公有制企业无法真正成为市场主体,不仅政企无法真正分离,而且自负盈亏也存在制度性障碍,负盈不负亏是必然结果;二是认为公有制企业无法建立人格化机制,无人负责必然缺乏第一推动力;三是认为现实中公有制企业普遍效率低下,国有企业使用了三分之二的资源,却只能对GDP作出三分之一的贡献。 公有制企业能否做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成为市场主体,这需要作深入研究。首先,就自主经营而言,怀疑者主要指国有企业。其实,这里存在两个误解:一是未区分国有企业竞争性和非竞争性两种类型,将政企分开泛指全部国有企业。对于非竞争类企业,如关系国家安全、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以及自然垄断企业,并不存在真正意义的政企分开,政府举办这类企业主要着眼于提供公共福利。二是混淆了资产与经营上的政企关系。有一种观点认为,只要政府掌握资产,就不可能有严格意义上的政企分开。应该承认,在资产上政企很难分开,因为只要政府成为国有资产的代表组织,政府必然与投资企业存在产权上的归属关系,但并非一定通过行政系统去操作,可构建独立的资产管理组织,通过选择投资主体运用授权经营的方式去运作。政企分开作为企业成为市场细胞的基本条件,主要指在生 产经营活动上,政府不直接进行行政干预,由企业自主经营,这在政府拥有尤其是部分拥有所有权并且在政资分离的状态下是完全可以做到的。现实操作过程中企业日常经营权已经基本到位,相对于计划经济体制中的附属物发生了根本的转变。当然,由于政资分离还未彻底,部分政府干预行为的消失还有一个过程,但无论如何,政府放弃对竞争型国有企业的直接行政干预必将成为现实。公有企业能否具备市场经济所要求的自负盈亏状态,对此要作具体分析。 自负盈亏,是指企业作为利益结合体相对于其他经济主体和政府而言,自我承担盈亏责任,即企业利益的损益与其经营状况直接联系。根据企业利益联系人的损益程度可将自负盈亏分为三个层次:一是经营者、劳动者的收益与企业经营直接挂钩,职工不吃企业的大锅饭。二是经营者、劳动者的就业机会与企业经营挂钩,经营者、劳动者不捧铁饭碗,在企业经营过程中承担失业风险。三是财产损益与企业经营挂钩。这是从所有者的角度来看自负盈亏的,即财产的保值增值维系于企业经营,并直接关联所有者的切身利益。第一层次的自负盈亏是最低程度的自负盈亏;第一层次加第二层次的自负盈亏是中等程度的自负盈亏;如果三个层次的自负盈亏同时存在,这是完全意义上的自负盈亏。此外,对自负盈亏与企业自我约束行为的联系也应作恰当的判断。自负盈亏固然是企业自我约束行为产生的基础,但也不是唯一的因素。影响企业约束行为的另一种因素是企业精神或称企业文化,包括经营者的责任感、事业心、企业职工的主人意识和凝聚力等等。健全的自负盈亏制度和催人奋进的企业精神状态,这是企业行为合理的基本保证,两者缺一不可,并且具有互补性。近年来,公有企业尤其是国有竞争企业通过内部机制(劳动用工和分配制度)改革,明显改善了自负盈亏的状态。在人们的视野里,那种负盈不负亏的形象开始消失,分配、就业已和企业经营状况紧紧地捆绑在一起,职工的危机感逐渐增强,计划经济年代存在的懒散劳动状态基本不复存在。即使从产权意义上看自负盈亏,关系职工整体利益的法人财产也进入了自负盈亏的轨道,加上公有企业精神文化上的特有优势,公有企业的自我约束行为塑造不会遇到根本性障碍。 公有制企业能否建立人格化机制,这是一个亟待探讨的课题。人格化机制的核心是:出资人利益通过人格化行为得以维护和放大。在企业发展的初始阶段,如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其人格化行为主要通过投资人自身行为去实现。随着社会化程度不断提高的公司制尤其是股份有限公司的诞生,人格化行为则体现为出资人行为和人行为的组合,并且人行为比重日渐增大,因为股权愈是分散,个人的影响力愈小。尽管人行为往往由于内部人控制而难免偏离人格化行为,但出资人为了追求资本流动效益和投机效益,总是予以认可或采用某些防范措施(健全法人治理结构等),尽力减少损失,与此同时,公司制依然成为企业发展的主导形式。值得注意的是,在一些市场经济的发达国家如美国常常出现这样的情形:股本资金来源多数是各类基金,而基金的相当一部分是无主投入如公共资金和私人捐献等。这表明随着生产社会化程度提高和企业组织形式的演进,人格化行为的实现形式也在改变,即由单纯的出资人行为转变为更多地依赖人行为。 市场经济论文:试论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经济犯罪 郭绍扬 经济犯罪是扰乱社会主义经济秩序,致使国民经济或集体经济、他人物质利益受到严重损害,因而应受到刑罚惩罚的行为。研究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犯罪的新特点,提出相应打击和预防犯罪的对策,以保障我国正在进行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是我们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 一、市场经济系件下经济犯罪诱发因素 不同的社会经济条件,有不同的犯罪诱发因素。我们可以从市场经济有关特点来看犯罪诱发因素的一些变化:一是在市场经济活动中,“每一社会的经济关系首先是作为利益关系表现出来”(恩格斯语),拜金主义必然诱使一些人钻社会需求和价格的空子,干方百计捞钱,甚至非法占有他人或社会劳动,从而走向贪污、盗窃、抢劫等犯罪道路。二是市场经济的竞争性,必然在一定程度上激发本来潜在的一些违法乱纪因素,不仅很可能使一些竞争中的失利者、失意者挺而走险,以身试法,而且也可能使有的人为了获得最大限度的盈利,不惜搞歪门邪道,走向犯罪深渊。三是在对外开放的活动中,西方一些腐朽思想、道德观念、价值观念通过多种渠道对人们潜移默化,为经济犯罪提供了外部条件。经济价值、实用价值在等价交换原则的影响下,成为部分人的行为准则。 二、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犯罪的特点 1、职业性:有的人为了获得更高的利益或满足某种邪恶的欲望,把自己的精力和时间用于实施犯罪活动。 2、职务性:由于思想疏导工作弱化,有的国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务过程中,以身试法,以权谋私。 3、技术性:大多数罪犯为了减少风险,往往在作案时非常重视技术的运用和提高,犯罪工具(包括交通、通讯、武器装备等)、犯罪手段、作案方法、反侦察等方面,都有技术化倾向。一些在社会竞争中失意的科技人员、知识分子,也可能主动或在犯罪分子的协迫下为犯罪提供技术服务。 4、组织性:犯罪分子为了增加作案成功机会,往往采取团伙作案,大至武装走私贩毒,小至街头勒索,均是多人联手作案,结帮行凶,表现为黑社会性质的犯罪团伙。 5、渗透性:为了与社会对抗和获取更多的财物,以及在案发后有保护力量,犯罪 团伙往往有意识地向政府机关、甚至是执法机关进行渗透。 6、隐蔽性:指的是犯罪主体以合法身份进行的法人犯罪。这种犯罪的特点,一般都是经过精心策划的故意犯罪。 7、复杂性:就犯罪主体、犯罪目的和犯罪手段而言,情况母益复杂,犯罪主体呈多元化. 以上所迷的经济犯罪特征,都是与当前市场经济条件下这一新情况分不开的,这是我们采取防范和打击经济犯罪时应充分考虑的。 三、预防经济犯罪的基本本对策 1、强化社会舆论的积极导向作用。我们要通过各种渠道强化社会舆论的积极导向作用,坚持“两手抓”的方针,把发展市场经济与加强法制建设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树立市场经济法制观念,加强社会主义的思想道德建设,提高全体公民的法律素质,着力减少社会矛盾,最大限度地减少和防止经济犯罪的发生,为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 2、强化经济立法,建立和健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法律体系。要根据市场经济规律客观要求,建立和完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法律体系,以保证市场有序运行,真正贯彻社会主义公共利益的原则以及公开、平等竞争的原则,促进市场经济运行的规范化和法制化。 3、强化司法和执法队伍建设,进一步改善社会治安力量,努力增强社会控制机制。充分发挥这些职能部门在发展市场经济中的保驾护航作用,以推动和促进在全社会形成一种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社会环境,从深层上解决经济领域的违法犯罪现象。 4、强化技术防范,加大打击经济犯罪的力度。首先要高度重视技术防卫设施与装置的研制与应用,不断提高设备性能,以适应社会各方面的保安防卫的需要,以新技术、新设备装备有关专业人员;其次,要充分重视技术防卫装置的安装和利用。通过强化技术防范,进一步强化社会防范和打击违法犯罪的能力,以保证社会治安环境的安定,保障市场经济健康发展,使社会治安与经济发展相适应,与社会进步相协调。 市场经济论文:财税改革要服务市场经济全局 魏革军:非常感谢您接受《中国金融》杂志的采访。新一届政府在调整结构、深化改革方面作出了很多部署。国务院批转的《关于2013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确定今年在行政体制、财税、金融等领域加大改革力度,而财税改革是其中的重点。那么您认为,进一步推进财税改革有哪些重要意义? 贾康:我国经济持续30多年高速增长,与财税改革的推进密不可分,在几轮重大的经济体制改革中,财税改革都成为先行者和突破口。随着我国经济总量的持续增长,收入分配不公、经济结构失衡、资源环境瓶颈等问题越来越明显。财政是国家政权“以政控财、以财行政”的分配体系,财税问题实质是公共资源配置体系与机制问题,具有“牵一发动全身”的联动效应,与公共权力主体的改革息息相关,也和社会整体资源配置机制的优化息息相关。 上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以放权让利和“分灶吃饭”财政体制为突破口,启动了经济体制改革。1993~1994年,以统一财务会计制度起步,实行税利分流制度开路,统一税制为主旋律,初步理顺国家与企业的分配关系,特别是以分税制结合转移支付理顺了中央与地方的分配关系。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规模最大、范围最广、内容最深刻的一次财税改革,形成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间接调控的财税体制基本框架,促进了社会经济的全面、持续发展。1998年后,我国又明确提出公共财政转型建设,实行部门预算、政府收支分类、收支两条线、国库集中收付、完善税制等多项改革,提高了财政收支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1994年的财税改革中有些问题没来得及深入研究和实际推进,如政府间事责事权细分、地方税收体系建设、转移支付制度的完善以及公共财政体制建设等,均有待继续推进。20年来,国内外经济形势和我国经济社会运行状况发生了巨大变化,我国社会经济发展中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都需要在深化财税改革中加以解决。当前宏观环境出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加剧了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必要性和难度。 比如,经济结构失衡成为影响我国经济质量和效益提高的主要问题,发展方式仍然粗放,产业升级和服务业发展不尽如人意,资源环境制约加剧。在国民收入分配格局中,企业所占份额较高,居民内部的收入差距有所扩大,基尼系数高达0.47以上。再有,中央与地方政府分权方面,宪法中仅有原则性规定,实际除外交、国防等少数事权专属中央外,地方政府事权在很多方面与中央政府事权同构。各级政府之间的职责也缺乏立法层面的界定,出现财力向中央集中,而事责向地方尤其是基层政府集中的现象。有人将其形容为“中央财政喜气洋洋,省级财政满满当当,市级财政勉勉强强,县乡财政哭爹喊娘”。由于收入能力有限,地方政府对土地出让金依赖严重,加上“GDP挂帅”机制作怪,地方平台公司失控,大规模隐性举债,财政风险积累不容忽视。 总之,我国目前仍处于可大有作为的战略机遇期,也处于矛盾凸显期和改革深水期,财税改革任务紧迫。如果不能在短期内使改革有较大突破、缓解各种矛盾、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不但会丧失发展机遇,还可能使各种矛盾集中爆发,危及国家稳定和长治久安。 魏革军:从财税体制自身运行角度来看,您认为,当前存在哪些突出矛盾和问题? 贾康:从财税体制角度来看,我认为主要有以下问题: 一是政府收入体系存在结构性问题。从收入总量来看,非税收入比重偏高,规范程度不足。比如,2012年一般预算收入中税收收入占GDP的比重(即狭义宏观税负)为19.4%,再加上社会保障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在内的全口径政府收入(即广义宏观税负),占GDP的比重超过了32%。从税制结构看,我国间接税收入占比接近70%,与OECD成员国相比,处于最高水平;流转税收入占比过高,所得税、资源税、财产类收入占比过低。这种税制结构意味着消费大众(其中大多数又为低中收入群体)承担大部分税负;直接税尤其是个人所得税和财产税占比过低,无法体现量能纳税的基本原则。适于作为地方大宗财源的资源税和财产类税基窄和税负轻导致地方财源不足。 二是政府支出体系存在一些矛盾和问题。财政支出和公共资源过多地用于经济建设和投资领域,干预了微观经济运行,扭曲了价格信号,严重干扰了市场机制基础性作用的发挥,对民生投入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不足。大量采用企业补贴,降低了政策效用,比如上市公司2013年就获得各种名目的财政补贴570亿元。 三是预算收支体系不完整,部门色彩明显。全口径政府预算还未到位,规范性的公共预算收支占全部政府收支的比重不过60%,政府性基金、社保和国资预算的部门色彩浓重;预算编制透明度不高,细化不够;预算的编制、审议、执行、监督各环节制衡机制不强。 四是政府间财政关系不够明晰,不同级次间职责不清,税基不顺。比如,政府和市场在经济发展中的地位、作用不清,政府间事责事权划分不清,中央与地方之间、省以下各级政府之间事责事权界定不明晰,基层政府的支出责任与财力保障不匹配现象尤为严重。另外,我国地方税体系建设严重滞后,地方缺乏稳定、自主、大宗的财力财源。转移支付制度不够规范,专项转移支付决策随意性较强。 五是财税其他领域的矛盾与问题也较为突出。比如,地方债务管理制度欠缺,政府债务风险增大。地方政府通过地方融资平台等非正规方式举债随意性强,收支不透明,资金使用效率低,债务风险增大。地方债的审批、发行、使用、统计、监督各环节均缺乏基本、完整的制度,数据准确性和透明度极低,财政部门不能全面掌握债务信息。再比如,财税基础信息缺失,没有全国性的信息系统,财政收入、支出及其相关信息尚未形成共享机制,严重制约了财税管理效率的提高以及重大改革科学决策方案的设计实施等。 市场经济论文:市场经济与财务报告规范研究 刘 威 [提要] 我国市场经济的建立与发展为我国会计理论的研究开辟了新的土壤。研究会计理论,规范我国的证券市场,特别是规范我国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是当前会计学术界应重视研究的课题之一。本文从三个方面对市场经济和财务报告的规范问题进行探讨。第一部分提出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是否需要对公司的财务报告进行规范的问题;第二部分从财务报告规范的性质、行为和影响等方面探讨了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对财务报告进行规范的问题;最后一部分归纳了财务报告规范理论给我们的一些启迪。 一、市场经济条件下是否需要对财务报告进行规范 对这一问题的讨论,主要有两种观点:市场调节论和政府规范论。 (一)市场调节学说 市场调节学说认为,如果市场是完全有效的,那么公司的财务报告如何呈报应由市场调节来决定,没有必要做更多规范。支持这一学说的有理论、信号理论和私有合同理论。 1.理论 理论认为:公司的投资者与公司的经营者之间存在委托关系,这种关系是通过签定契约来实现的。在签定契约时,双方都希望自己的利益最大化,因此契约的实现就是他们的利益最大化的实现。财务报告体现的是经营者管理公司的业绩,是投资者评价公司的经营者是否履行契约的最可靠的依据。因此,公司的财务报告呈报是经营者自愿履行契约的行为。如果有人怀疑公司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和可靠性,那么投资者可聘请审计师,通过审计鉴证来解决。 在公司经营者的报酬与公司的利润存在一定的相关性的前提下,对财务报告的规范越多,公司编制财务报告的成本就越高。因此,公司的经营者就不会赞成市场对财务报告需要规范。从投资者的角度看,只要他们手中有衡量经营者业绩的依据,即契约中的各项规定很详实有效,他们也不希望对财务报告有更多的规范,因为规范越多,他们支付的监督费用也就会越大。 2.信号理论 信号理论源自于市场竞争,市场竞争向供求双方发出产品供销的信号。公司定期向市场呈报财务报告,这也是市场经济竞争机制的产物。如果公司自愿向市场公布财务报告,公司财务报告披露的信息越充分,公司的筹资成本就越低,公司就能赢得竞争,带来经济利益的最大化。这个结论已被美国许多学者的实证研究报告证实。因此,经济利益的驱动是公司能够向市场公布财务报告的核心。公司自愿呈报财务报告信息有三种情况:经营好的公司,有动机公布公司好的财务信息,因此,这些公司会自愿公布财务报告;经营中等的公司,因为怕被认为经营不好,所以也有自愿呈报财务报告的动机;经营不好的公司,如果不呈报财务报告,就可能被市场默认为是经营不好的公司,因此有压力去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营业绩,也会自愿呈报公司的财务报告。 因此,信号理论认为,市场已有一只“看不见的手”来规范公司财务报告的呈报,就不需要再有更多的对公司财务报告的规范。 3.私有合同理论 对于上述的两种观点或许有人会提出:公司呈报的财务报告的信息并不能满足个别使用者的需求。对此私有合同理论认为,他们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去设法得到它,即通过签订私有合同或出资去购买。 如果市场上存在职业的财务分析家,那么财务报告的信息使用者就可以通过与职业财务分析家签订私有合同,来获得需要的信息。如美国证券市场上的机构投资者。另外,信息使用者也可以通过购买专业的报纸或杂志来获得所需的信息。购买时发生的支出,就是信息使用者为获得财务信息所支出的成本。这也可归结为是市场常常利用“看不见的手”,来调节信息产品的供求关系和价格,从而达到对市场上的信息产品进行合理的配置。 私有合同理论进一步提出,公司的财务报告是一种信息产品,政府并不需要对公司的财务报告的信息如何披露,进行强制性的规范。公司的财务报告如何编制和呈报,完全可以由市场上的供求关系来决定。因此,对公司财务报告的规范应采用放权(Deregulation of disclosure)的政策。 (二)政府规范论 政府规范论认为,一个完全有效的市场事实上是不存在的。因此政府必须对公司的财务报告进行规范,同时,这也是符合社会经济发展的目标和利益的。 1.市场并不是一个完全有效的,有时往往失灵。有以下三个具体理由: (1)如果政府不对公司的财务报告进行规范,那么市场上就会出现生产信息产品的垄断 者。 如果市场是一个竞争的、但不规范的市场,那么生产的竞争就会带来垄断。其后果是,垄断产品的价格提高了,生产的数量减少了,最后导致市场上产品的短缺,使产品的使用者购买和消费这一产品的成本增加。公司的财务报告在市场上是一种信息产品,它同样符合其他产品在市场上进行竞争的一切规则。因此,根据成本效益原则,政府应该对财务报告这一信息产品进行规范,才能有效抑制信息产品生产垄断者的产生,降低全社会信息产品的购买和使用的成本。 (2)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的失误,会导致财务报告的信息的质量下降。 尽管公司有向市场自愿公布财务报告的动机,但是如果政府不对财务报告进行规范,就可能会影响到公司财务报告的质量。因为公司经营者对财务报告编制的方法的选择性一般较大,各公司间的财务报告的信息的可比性较差,如果没有统一的财务报告信息规范的标准,就市场的总体来看,财务报告信息就会失去可比性,导致财务报告的信息质量不高和有用性程度的下降。而如果审计师在审计时缺乏统一的审计依据,则可能导致审计的失误,即没有发现公司财务报告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的财务报告的信息的质量问题对市场经济的发展至关重要。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要依靠投资者对资本市场的信心,而投资者对资本市场建立的信心来自于高质量的财务报告的信息。因此,政府必须对财务报告进行规范,使会计信息能够满足财务报告使用者的需要。 (3)公司财务报告具有“公共产品”的特征。 公司的财务报告作为该公司会计的信息产品,具有公共产品的基本特征。最明显的有两个:一是消费的非排他性;二是生产的非竞争性。消费的非排他性表现为可以被所有与它相关的使用者免费使用,因此它的生产成本往往得不到合理的补偿。如果在一个市场生产的产品是可以被消费者进行免费使用的,那么生产者就不愿意生产这种产品,导致这种产品在市场上的短缺,这就是公共产品的非竞争性的表现。显然,如果会计信息产品是短缺产品,这样的状况是不利于市场的健康发展的,因此政府必须对财务报告进行规范,以防止和解决信息产品的短缺问题。 但是这样做也会带来另一个问题,即规范所带来的成本应由谁来承担。如果由政府承担,就成为政府对财务报告信息呈报的公司的一种“补贴”,这会导致公共产品的生产过剩;如果由公司承担,就会增加公司的经营成本,公司则不会赞成政府这样的规范。对于这个问题如何解决,我们将在本文的第三部分讨论。 2.社会经济发展的目标和社会经济利益的驱动,要求政府对公司财务报告进行规范。 社会经济发展的基本目标是:能够使全社会的资源得到最 优的配置,使社会获得最大的利益。为了达到这一目标,仅依靠市场的调节是不够的,政府必须对市场进行必要的规范和调整。因为在一个不规范的市场经济的条件下,信息产品的生产者和使用者各自所拥有的信息是不对称的,如果不纠正这种信息的不对称,那么市场的竞争就可能不公平。对此,政府规范学说认为,规范财务报告的目的是为了保证市场竞争的公平性,使市场上的生产者和消费者都具有对称的信息;法典理论解释:规范就是为了解决社会各个集团之间的利益的合理分配。规范具有公开性和民主性。因此,对财务报告进行规范,是完全符合社会经济发展的基本目标和基本利益的。 二、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对财务报告进行规范 (一)财务报告规范的性质 对公司财务报告进行规范,看起来是一种经济行为,实质也是一种政治行为。规范本身具有政治行为的性质,它与政府行为具有密切的关系。如我国对财务报告规范机构主要是政府,财政部代表国家政府行使规范的职能。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尽管是一个民间组织,但得到了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的强有力的支持。SEC是美国的一个准立法机构。1973年SEC公布的第150号公告(ASR150),阐述SEC与FASB的关系。“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通过其公告和解释性文件所颁布的原则、标准和实务,将由本委员会作为具有重要的实质性的支持来加以考虑,而那些与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公告相对立的意见将被认为不具有这方面的支持。” (二)财务报告规范的行为 财务报告规范的行为是指参与制订规范的主体的行为。规范的成功与否,规范的参与者就显得特别重要。特别是政府作为财务报告规范的主要参与者,对规范行为有着极大的影响。以美国为例,FASB在制订会计准则的过程中遵循的程序是,准则的起草、准则的讨论、举行听证会、投票表决。而最后准则是否能够在市场上由各公司采纳,取决于SEC的认可程度。从美国的历史看,国会和SEC都曾有否定FASB已制订的会计准则的先例。SEC的官员曾这样认为,由民间组织FASB制订会计准则、然后由SEC批准会计准则的实施,这是最好的模式,因为既能发挥专家在制订中的作用,又能体现准则实施过程中所必须的政府的权威性。而我国的财务报告的规范主体是政府,这样的规范主体显然代表了我国国家和政府的利益。 (三)财务报告规范的影响 财务报告规范的影响是指财务报告规范实施的后果。财务报告规范的实施会影响到方方面面的财务报告的使用者,涉及到他们各自的经济利益。 Watts and Zimmerman(1978)的实证研究表明,对于即将公布的规范财务报告的新准则,财务报告的使用者的影响是不同的:1.对于政府来说,政府一般会支持新准则的制订与实施,以更好地规范市场经济的运行。2.对于公司的经营者来说,如果新准则能够给公司带来更多的收益,那么公司的经营者会积极地应用新准则;反之,则会反对应用新准则。3.对于审计师来说,在一般的情况下,审计师会支持新准则的应用以减少审计师的审计风险。但是,如果新准则要求公司财务报告的信息披露越多,那么审计的风险就会越大,审计师就可能反对新准则。4.对于财务报告信息的免费使用者(Free-riders)如财务分析家来说,他们一般都会支持新准则的应用,并希望新准则越多越好。在这种情况下,准则的制订者就应十分谨慎,因为财务报告的规范越多,就意味着公司编制财务报告的成本就越大,这些成本应由谁来承担?这是准则制订者必须考虑的一个问题。 三、市场经济条件下财务报告规范理论给我们的启迪 (一)在制订财务报告规范时,必须要考虑它所产生的经济后果 既然财务报告规范的主体是政府,它的行为是一种政治行为而不是经济行为,那么规范所产生的影响有多大、经济后果如何就应成为规范时最重要的问题。如美国把财务报告规范研究归为“会计政治经济学”(Political Economy of Accounting)。在美国会计学术界,如何规范财务报告、改进财务报告已成为会计理论研究的主流。 我国目前正处于市场经济的形成和财务报告的规范的探索阶段。1992年至今的8年中,我国颁布了十多个会计准则,但对会计准则的颁布和实施产生的经济后果、经济影响,会计学术界却研究得不多。如我国在八十年代初就引进了西方国家固定资产采取加速折旧的思想,但至今在企业的会计实践中却应用得并不广泛;稳健性原则是西方会计中常采用的一个基本原则,但为什么在我国应用时有些企业愿意采纳,有些企业却不愿意采纳;根据发达国家的经验,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采用会计准则来规范公司的财务报告,可使公司会计人员有更多的选择公司会计政策判断机会,但我国会计准则实施后也会产生如此的影响吗? 笔者十分赞成刘峰、李少波(2000)的观点。他们撰文认为当前我国在制订会计准则中存在的问题,可归为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是由于会计理论的研究不够而引起的知识存量不足,对会计准则制订产生不良影响;二是我国制订和公布的各项会计准则都体现了很强的英美取向,即会计准则无论在外表上还是在具体内容上,都借鉴了英美模式。他们认为:我国目前为止的会计研究总体水平不高,很多研究是对同一问题在低水平上的重复。 (二)重视对公司财务报告规范所产生的成本,解决好“公共产品”的成本分配问题。 公共产品的成本分配问题,是由政府对公司财务报告的规范具有强制性这一特征所带来的。如果规范财务报告的准则过多,就会带来公司编制财务报告的成本的增加和准则在应用上的困难。尽管人们认为美国是一个对公司财务报告规范比较完善的国家,但是美国也有许多会计学家批评FASB制订的准则过多,目前FASB制订的准则有130多个,每年的费用高达1500万美元,制订的成本过大。我国在制订准则的过程中必须引以为戒,不能认为制订的准则越多越好,也不能认为大、中、小公司都必须应用同一的准则,更不能认为所有的企业都应与国际接轨。会计准则的制订和实施应与我国的经济发展水平相结合,以减少不合理的成本的支出。另外,过去对于“公共产品”的成本分配问题,会计界研究的不多。SEC曾设想:随着财务报告规范的增多,编报成本的增加部分应由财务报告信息的使用者来承担。但究竟如何操作还有待于在实践中探索。 市场经济论文:WTO法律规则对我国市场经济法治的影响 目录 一、根据WTO法律规则和我国对外承诺的要求,商事经济立法改革步伐应当提速 二、中国加入WTO后,政府干预市场经济走向法治势在必行 三、完善企业立法,推动国内外投资者的投资热潮 四、我国“入世”后消费者权利的法律保护前瞻 我国“入世”对于我国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来说,既是一次严峻的挑战,也是一次难得的历史机遇。虽然我国“入世”在短期内会遇到一些前所未有的问题和困难,但从总体上看,我国“入世”符合我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入世”后我国的市场经济法律体系也要作出相应的完善。中国能否真正融入世界经济、并从中受益,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是否有一个好的游戏规则;而其关键在于法律环境的改造与建立。20年来改革开放的经验已经证明了这一点。鉴于我国政府、企业和消费者直接面临WTO的影响,本文拟从探讨我国商事经济立法改革方向的基础入手,分别剖析 一、根据WTO法律规则和我国对外承诺的要求,商事经济立法改革步伐应当提速 为切实履行我国作为WTO成员国根据WTO法律规则(含宗旨、原则、具体协定等)应当承担的义务和对WTO及其成员国所作的承诺,实现我国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的现代化,实现政府和国内外企业、消费者、投资者、劳动者和社会经济团体的法律角色定位,必须按WTO规则要求和对外承诺,从中国的市场经济和法治建设的实践出发,大胆借鉴西方市场经济国家先进的经济立法经验,以确认和保护市场经济体制为价值取向,义无反顾地进行经济立法改革,构建门类齐全、结构协调、功能合理、层次分明、动态开放、与市场经济规律相契合、与国际惯例相接轨的经济法律体系。鉴于我国不少经济立法文件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或者在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过渡的过程中制定的,因而有许多条款打着计划经济的烙印。因此,必须抓紧对现有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和地方性立法文件中与WTO规则和对外承诺相抵触的条款进行一次认真彻底的清理,该废止的,坚决废止。至于在满足WTO规则和对外承诺方面尚付阙如的条款,应当根据世贸组织规则和对外承诺抓紧制定。 值得注意的是,我国推进经济立法改革的主要动因不仅来自于WTO及其成员国的施压,更重要的是来自于我国对吸引外商投资、拓展国际贸易的经济利益驱动。这就决定了,为了最大限度地吸引外资和充分利用好WTO,我国立法改革除了真心实意地满足WTO多边规则的要求外,还应当尽可能多地参照国际惯例(并不一定写入WTO规则)对我国经济立法进行除旧布新的改革。例如,WTO《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TRIMS)的协议》的内容只涉及与货物有关的投资措施的效力问题,而未对成员国的一般投资政策作出系统规定。但为了强化国内外投资者对我国企业法律制度的信心,我国企业立法就不能仅仅满足于《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TRIMS)的协议》的要求。而是要主动借鉴WTO主要成员国(包括英美法系与大陆法系)的先进立法经验,构筑良好的投资法律环境。可见,我国的经济立法改革要想抓住这次难得的历史机遇,就应当采取主动挑战自我的雄姿,而非被动应付的态度。 虽然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已修改了《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海关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外资企业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但上述立法改革仅仅是废改立工作的开始。除了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根据加入WTO的需要,抓紧制定和修改相关的法律,如制定《反垄断法》,修改《对外贸易法》和《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等法律外;国务院及其组成部门应当抓紧对有关行政法规、行政规章进行审查、清理。据2001年3月的初步统计数字,国务院及其组成部门拟修改的外经贸行政法规、规章共有148件,拟废止的共有571件,以适应加入WTO的需要和维护公平贸易。2001年10月6日朱镕基总理签发的《国务院关于废止2000年底以前的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指出,国务院对截至2000年底现行行政法规共756件进行了全面的清理,废止了71件行政法规;对80件行政法规,宣布失效;对1994年至2000年底公布的法律、行政法规已经明令废止的70件行政法规,统一公布。此外,地方立法中违反WTO规则的条款,尤其是分割市场、具有地方保护主义色彩的条款,也要抓紧废止。 要充分发挥我国法律在推动、保护和规范自由贸易和公平竞争方面的积极作用,迫切需要抓紧制定与完善四个领域的经济立法:一是市场主体立法(包括公司法、证券法、投资基金法、个人独资企业法、合伙企业法、合作社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劳动法、中介机构立法);二是市场行为立法(包括债法、票据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反垄断法);三是政府干预市场经济立法(包括产业政策法、政府采购法、经济行政指导法、行政许可法、行政 合同法);四是社会保障立法(包括社会保险法、社会救济法等)。 通过法律形式确认的部门腐败是最大的腐败。一些政府部门打着法治的招牌,企图运用立法形式把本部门不应享有的权力和利益合法化。建议立法机关在委托政府部门起草法律时,警惕一些政府部门利用立法手段巩固部门利益、争权夺利,确保法律的公正性。倘若立法机关一味鼓励或纵容政府部门起草法律,极易导致政府部门的行政权力膨胀,甚至有可能使政府侵害公民人权与基本自由、侵害企业商事权利与利益的非法行为或脱法行为合法化,立法机关的立法权也会被行政权吞没。这与我国依法行政、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背道而驰。 由于传统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现行不少立法是由政企不分的政府部门起草的,其中包含着不少有违公平原则、维护垄断利益、剥夺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的条款。如《电力法》第60条[1]之规定,就大大低于《民法通则》第123条[2]之规定对于消费者的保护力度。从长远看,立法机关应当收回立法草案起草权,亲自起草法律,避免委托政府部门起草法律。中央政府有权制定行政法规,中央政府组成部门有权制定行政规章,但无权起草法律。如果立法机关工作人员专业和编制有限,可委托法学专家起草法律,然后提交立法机关审议。当然,政府及其部门作为成千上万社会利益集团的一种,还可以就法律草案发表意见、甚至与法学家争鸣商榷。建议立法机关对现有法律中包含的某些确认和纵容政府部门腐败的恶法条款进行一次彻底的清理,该废止的,坚决废止。 行政机关制定的法律实施细则或实施办法有可能私自塞入部门利益的条款,甚至背离立法宗旨。另外,让行政机关集规则制定权、规则执行权和规则监督权于一身,既不合乎公平理念,也容易滋生腐败。目前立法机关授权国务院或国务院组成部门制定法律实施细则或实施办法的做法亟需改革。经济法律的制定应当尽量详细、具有可操作性,原则上不应依赖于实施细则。否则,经济法律过于原则、抽象、圆滑,就丧失了存在意义。《海商法》是我国唯一一部不需要实施细则的商事法律。这一立法典范应当对今后的经济立法具有启发价值。即使确需制定实施细则,也应当由立法机关自己亲自制定。当然,这并不排除立法机关就某些专业知识向专家和实践部门咨询。此外,在立法机关收回经济立法权之后,立法权必然较以前有所扩张。因此,预防立法机关在立法过程中的腐败又将是一个崭新的课题。 二、中国加入WTO后,政府干预市场经济走向法治势在必行 以邓小平南巡和中共十四大为标志,我国开始从根本上摆脱传统计划经济体制的藩篱、清除轻视法治的左倾思想,实现国家从依靠计划手段和行政命令管理计划经济到依靠市场机制和法律手段驾驭市场经济的伟大历史转变。但无庸讳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尚未彻底建立起来。相反,我国目前仍处于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轨变型阶段。而我国加入WTO将进一步加快我国经济市场化、市场法治化的历史进程。 市场经济固然不是行政经济、计划经济和审批经济,但也决不是放任自流、无法无天的经济。市场也有盲目性和局限性。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不是甩手掌柜,不能对已经或者即将到来的市场失灵、金融风险和经济混乱采取大撒把的态度。政府对市场经济进行适度干预是必要的。但是,政府如何干预才能顺应市场经济全球化、法治化的历史潮流,取得适度、公平、高效的预期效果,便成为一个难点问题。 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无论企业的市场活动,还是政府的干预行为,都要服从法治的要求。近年来,依法治企的呼声日益高涨,企业要依法经营的认识趋于统一。但对经济行政法治的强调仍然有些黯然失色。总结多年来政府管理经济的经验教训,要真正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治,政府必须率先垂范、以身作则,甘当法治改革的促进派而非抵制派。否则,就难以避免行政权的腐败变质,就难以赢得企业和社会公众的信赖、敬重与合作,就难以有威望求企业和其他市场主体依法办事。 WTO促进世界自由贸易和鼓励公平竞争的宗旨,最惠国待遇原则、国民待遇原则、透明度原则、法制统一原则和司法审查原则,以及WTO代表的一系列多边贸易规则,不仅仅影响着企业和消费者等市场主体的切身利益,而且对于我国政府干预市场经济提出了更加严格的法治化要求。 强调政府干预市场经济走向法治化,就是要把政府干预市场经济过程中的每一个行政机关、行政行为(包括抽象行政行为与具体行政行为)和行政环节都纳入法治化轨道。在该目标取得后,经济行政行为将完成以下转变:由恣意行政转为法治行政,由专横行政转为民主行政,由审批行政转为监控行政,由压制行政转为促进行政,由管卡行政转为服务行政,由黑箱行政转为公开行政,由低效行政转为高效行政,由政府本位行政转为企业本位行政。这对政府来说既是一次机遇,也是一个挑战。要实现这一改革目标,应当推出一系列标本兼治的重大法律举措。 (一)树立经济行政法治观念是政府行为走向法治化的前提 政府部门要自觉抛弃人治和官本位的封建思想、树立法治行政光荣的观念。政府部门要真正认识到,依法办事,不麻烦,也不吃亏。因为,强调依法行政的最终目的不是刁难政府、让政府难堪、束缚政府的手脚,而是督促政府更加高效、合法地发动行政权,从而做到积极而不越位、守法而不无为、干预而不添乱、有权而不滥权。因此,强调依法行政对于政府来说,即是一种制约和督促,也是一种关心和爱护。 法律对于经济行政行为的巨大作用,不仅体现在经济行政纠纷的事后救济上,而且体现在经济行政纠纷的事先预防上;不仅体现在消极地减少和预防由于法律失误和法律风险所导致的国家、企业和消费者损失上,而且体现在积极地运用法律手段保护和鼓励企业和消费者创造和积累社会财富上;不仅体现在规范经济行政机关与企业、投资者、消费者、社会经济团体之间的行政关系上,而且体现在规范经济行政机关之间、经济行政机关与其工作人员之间的行政关系上。可见,强调依法行政具有消防与预防、去病与保健、治标与治本、规范与保护兼重的功能。 行政权介入市场经济的范围极其广泛,内容十分丰富,稍有不慎就会出现行政权的滥用,导致市场秩序的混乱,甚至诱发金融风险和经济危机。这绝非耸人听闻。经济行政机关必须从思想上把依法行政摆到经济行政工作一盘棋的首位。领导干部要象重视红头文件、领导讲话和会议决议那样,重视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带头学习法律知识,认真吃透市场经济法律的基本原理和精 髓,树立依法行政的好样板。对于领导干部的素质和知识结构来说,法律水平与政策水平具有同等程度的重要性。 法律人才是高级管理人才。加强法治工作是经济行政行为规范化的内在要求,是政府工作水平上档次的重要表现。除了领导重视,还要在每个经济行政机关中配备一定比例的高素质的专职法律工作者。他们作为本部门的法律顾问有权介入各个职能机构开展经济行政活动的全过程。对未经法治机构审核的法律文件,各级经济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坚决拒签。要鼓励法治机构在经济行政行为之前参与、影响经济行政行为的决策过程,力求防患于未然。很明显,如果经济行政机关在作出某项行政行为之前,充分进行了法律论证,那么既可以避免自身的违法、违规行政行为,也可以事先采取措施避免企业和市场主体的违规行为;更重要的是,还可以直接降低经济行政的成本、提高全社会的经济效益。 要在政府官员中继续加大普法力度,务求每位政府官员都熟知涉及本行业的相关法律和法规,以及WTO的相关法律规则。为保障依法行政的先进管理机制制度化、长期化和稳定化,建议建立政府官员法律知识资格考试制度,只有通过司法部组织的相应考试的政府官员才能上岗。既得利益和期待利益影响甚至决定思想观念。因此,增强政府官员的法治观念,也要发挥奖惩制度的作用。对于行政法治工作有功、作出贡献的的官员,实行精神和物质奖励;对于那些法治观念淡漠、轻视法律知识学习、不喜欢依法行政的政府官员,应当在任免、考核、晋升时建立一票否决制。对于违法行政、给国家和企业造成经济损失和其他重大事故的官员,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要严格区分政府的双重法律角色,禁止行政权力侵害民事权利 国家与政府是两个既相区别、又相联系的概念。政府是国家机关之一种,只代为行使国家行政权,无权干扰立法和司法工作。而国家经济行政权的职能主要是由政府,特别是经济行政机关承担的。 在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作为公权主体的国家和作为私权主体的国家被人为地混淆起来。不仅企业的法人所有权或法人财产权得不到应有的尊重,国家作为企业投资者所享有的股东权和国家作为公权主体所享有的行政权也是混沌不清的。在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国家正是凭借着行政管理者与企业投资者的双重身份直接干预各行业和各企业的生产经营等微观经济活动。这一做法曾被误以为社会主义的一个优越性受到长期肯定。 我国当前要严格区分政府作为社会管理者所享有的经济行政权与其作为国家财产人所享有的民事权利。区别的实益在于,政府在参与不同的法律关系时,享有不同的权力(权利),负有不同的职责(义务)。例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订立和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时,扮演着私权当事人的角色,应当象普通买方一样,履行其对供应商的付款义务,享有对供应商的合同权利;在对侵害消费者行为予以行政处罚时,扮演着公权力主体的角色,享有行政处罚权。因此,政府应当时刻牢记自己在不同场合下的法律角色。为约束政府滥权,政府作为社会管理者所享有的经济行政权与其作为国家财产人所享有的民事权利应当交由不同的政府部门或其他法定主体行使。 为彻底贯彻政企分开、官商分开的原则,建议尽快制定《商事主体法》,明确规定哪些人有资格成为商法上的商事主体、从而取得商事权利能力与商事行为能力,明文禁止禁止政府部门和政府官员从事商事活动,并切实斩断他们与企业之间有形、隐形的金钱纽带。出台《商事主体法》既与国际惯例接轨,也符合中国国情,更是依法整顿投资与贸易秩序的题中应有之义。立法机关应当正确认识商法与民法之间的特别法与普通法关系。商事法律关系具备民事法律关系的一般特点,但也有其自身的特殊性。商事法律关系与一般民事法律关系在法律依据、主体、客体和内容等方面存在诸多区别,不容混淆。就主体而言,商事主体不同于一般民事主体,商事权利能力不同于民事权利能力,商事行为能力不同于民事行为能力。政府部门和官员都可以成为民事主体,都具有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但不能成为商事主体,非依法律特别规定,不能取得商事权利能力与商事行为能力。既不能以商事主体制度吞没、代替民事主体制度,也不能以民事主体制度吞没、代替商事主体制度。 从法理上看,政府不是商事主体,而是公法主体,以追求社会整体经济利益为价值取向。但目前一些政府部门在营利性的商事活动中仍然陷得比较深。政府应尽快远离投资与贸易等商事活动,毅然决然地与商事主体脱钩。政府部门不得“下海经商”、从事投资与贸易活动,不得搞有偿行政、有偿担保、收取超过工本费以上的审批费和管理费,不得向企业拉赞助、“化缘”。对那些热衷于商事活动、且乐此不疲、甚至“师出有名”的政府部门,国家要尽快将其商事权利能力阉割掉。 目前一些政府下属的市场中介服务机构(如资产评估、设计、咨询、会计、审计、律师、工程监理等机构)应当彻底与政府脱钩。最为“经济警察”的市场中介服务机构要具有竞争性、公正性,就不能成为政府的“摇钱树”和“第三产业”。脱钩后,政府部门不得为了私下收取介绍费、好处费,而向中介服务机构提供客户来源;不得向作为管理相对人的企业指定某家中介服务机构,也不得向企业作出某种带有倾向性的暗示,更不得以“不批准”相胁迫。 为确保政府官员履行对党和人民所负的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防止个别奸诈的政府官员暗渡陈仓,参酌外国立法例,《商事主体法》应当明文禁止政府官员或明或暗地以各种形式瞒天过海、非法从事商事活动。被禁止的商事活动,是指政府官员以任何方式,主动或被动地参与的,任何与其所负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相悖的的各类商事活动。既包括办企业、开公司的投资行为,也包括贸易行为;既包括直接的商事活动,也包括间接的商事活动。政府官员不得 持有公司股份,更不得接受公司馈赠的“干股”或“好汉股”。政府官员也不得在公司任职,从事经营管理工作。根据《公司法》第58条之规定,国家公务员不得兼任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这意味着,政府官员既不得兼任公司董事、董事长,也不得兼任经理、总经理、监事、监事会主席,就是影子董事、隐名董事也不行。为杜绝腐败、确保公平竞争与公正交易,除了铲除政府官员的实质性经商活动之外,还要很刹一下政府官员与商人进行不正当私人结盟的歪风邪气。对政府官员违背上述禁止性规定的经营所得,国家享有归入权。若有关国家机关对此熟视无睹或束手无策,因而拒绝或怠于行使归入权,任何公民个人均有权以自己的名义、为了国家的利益,对违法经商的官员提起代表诉讼,从而实现国家的归入权。 虽然政府行政权力与其民事权利是互相分离的,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行政权力与民事权利存在着诸多密切联系。例如,行政权力在特定条件下是物权、债权和股东权等商事权利取得的一个合法途径;根据民商立法的邀请和授权,行政权力还可以为商事权利赋予公信力。前者如行政划拨,或者如行政登记。在政府干预市场经济的过程中,二者极易相互交织,共同作用于某一企业或市场主体,甚至相互发生碰撞。那么,行政权力是否就永远优于民事权利(含商事权利)呢?行政权力是否就能当然地在市民社会中“一竿子插到底”、直接决定所有民事权利的得丧变更呢? 回答是否定的。从理论上看,行政权力与民事权利(含商事权利)之间泾渭分明、井水不犯河水。行政权的效力射程原则上仅局限于行政法律关系之中。行政权对市场经济的干预不得非法侵入意思自治领域、侵害市场主体的商事权利(如,不得擅自对私营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实现国有化征收)。否则,公法与私法、经济法(实质上是行政法的特别法)与商法(实质上是民法的特别法)的划分也就丧失了意义。行政权与商事权利都是神圣不可侵犯的,二者效力没有高低之别。认为“行政权高于商事权利,部门红头文件高于商事合同”的观点是错误的。有效的合同就是法律,而法律的效力高于违法行政部门的“红头文件”。有些行政机关试图运用行政权以干扰、限制和阻挠商事关系的设立、变更和终止,显然不妥。例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就不能消灭股东的公司清算权。否则,公司的债权债务关系无法了结,善意第三人和股东的利益难以得到应有的保护。行政机关还要区分强行性行政法律规范中的效力性规定与训示性规定。市场主体的某一商事行为如果违反了前者,不仅导致相应的行政处罚,商事行为也归于无效;如违反了后者,虽承受相应的行政处罚,但商事行为依然有效。 (三)政府干预市场经济应限制在五种法律层次上 在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为数众多、职能重叠、效率低下的政府部门有权直接干预企业的人财物产供销等生产经营活动。政府部门向企业发号施令的必然结果是,不能形成科学决策的投资体制,容易造成责任不清和决策失误,难以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近年来,虽然政府对市场经济的控制有所减弱,但仍然存在着必要干预不足、不必要干预过滥的问题。顺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必须根据邓小平理论和经济法的一般原理,恰当地界定政府干预市场经济的范围。 界定的原则是,既要重视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方面的基础性作用,又要注意发挥政府在弥补市场机制缺陷、维护良好市场秩序方面的导向和校正作用;既要着力塑造和保护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市民社会,预防政府行政权对商法自治领域的不当侵入,又要强调和树立政府在经济生活中的应有权威;既要告别政府万能论,避免重弹政府大包大揽的老调;又要摒弃政府无为论,反对漫无边际地削弱政府职能;既要坚决转变和革除政府直接管理企业的旧职能,又要创造性地扩充和发展政府干预市场经济的新职能。 基于以上考虑,以经济行政机关和企业的相互关系为座标,政府干预市场经济的法律形式可以从以下五个层次上去观察: 1·尊重市场主体自治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简称尊重型干预)。 这是第一层次的干预,既是WTO自由贸易和公平竞争宗旨的要求,也是市场经济的要求。市场主体(含企业和消费者)自治,也称私法自治(Prinzip der privatautonomie)或意思自治原则(L‘autonomie de la volonte humaine)强调,市场主体在法律强行性规定和公序良俗容忍的范围和限度内,有权为了追求自身的经济利益,以自己的名义实施各种商事行为,从而为自己创设一定的商事权利、设定一定的商事义务,国家对此只能消极地予以确认和保护,而不能积极地予以干涉和妨碍。企业商法自治原则是市场经济和市民社会的需要和体现,也是现代商法和经济法的共同基础。市场主体自治原则又可以引申出两项基本原则:(1)市场主体财产权利尊重(绝对或不可侵)原则。无论是物权(含所有权与他物权),还是债权,抑或股东权;也无论是消费者权利,还是企业权利,都应得到政府的尊重。对企业来说,尤为如此。因为,企业生存和盈利的前提条件是,拥有实实在在的财产所有权(包括法人所有权)、特别是可以使用的资源,最为典型的包括资本、劳动、管理与技术。(2)行为自由原则。行为自由原则,既包括双方行为自由(契约自由),也包括单方行为自由,还包括多方行为自由(如章程自由)。尽管有些当代法学家发出了“合同死亡”的慨叹,但契约自由在商法中作为一项根本原则并未发生动摇,而且在知识经济和网络经济时代获得了再生与扩张。行为自由原则有助于企业放心大胆地开展商事流转,缔结商事关系,取得利润的最大化。 在我国加入WTO之后,有必要根据WTO促进自由贸易和公平竞争的宗旨,重新审视和修改我国目前有关市场监管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和行政惯例,进一步扩张市场主体自治空间,尊重企业财产权利和经营自由,满腔热忱地推动企业主体的商人化、法人化和平等化,推动企业行为的市场化、自由化、契约化、竞争化、公平化、公正化、规范化和诚信化。政府作为市场经济中的“裁判员”,要主动撤离资源的配置活动,不得随意越过市场、直接干预企业的投融资等商事活动,更不得与民争利。 为保护投资者的投资自由,有必要对各类公司(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乃至上市公司)的设立采取以登记制为原则,以审批制为例外的立法态度,限制审批制范围,扩大登记制范围;根据国民待遇原则,对于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也应采取这一立场。原则上,对于包括外国投资者在内的股权转让行为,都不应当再以政府主管部门的审批为生效条件。为确保投资者选择企业组织形式的自由,有必要承认一人公司、有限合伙、隐名合伙等多种企业组织形式。 为保护合同当事人契约自由,有必要排除行政权力对合同订立和履行行为的干预,尊重交易形式的多样性(包括在立法严格规制下重新允许合法传销行为)。行政机关制定的范本合同,仅具有对当事人的建议作用,不应当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应当仅仅由于当事人未采用范本合同而影响其订立的合同的效力。对于合同登记、合同备案、合同鉴证,均应尊重合同当事人自愿,行政机关不得干 预,更不得歧视未登记、未备案、未鉴证的合同效力。当然,属于法定强制登记范围(如不登记就不能生效或者不能对抗第三人)之外的合同,不在此限。 针对超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营业执照》核定的经营范围而订立的合同的效力,有必要进一步扩大契约自由的空间。1993年之前,我国对企业的经营范围采取了一种十分苛刻的态度。如,1987年7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在审理经济合同纠纷案件中具体适用经济合同法的若干问题的解答》中曾指出,“工商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其他经济组织应当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核准登记或者主管机关批准的经营范围内从事正当的经营活动。超越经营范围或者违反经营方式所签订的合同,应认定为无效合同。例如:非法经营重要生产资料和紧俏耐用消费品的;零售商经营批发业务的;代销商搞经销的;只准在特定地区内销售的进口商品,未经批准私自流入其他地区的,等等,均应按无效合同处理。全部为超营项目的,全部无效;部分为超营项目的,超营部分无效”。 但1993年之后,最高人民法院开始解放思想,对经营范围采取了较为宽松的解释方法,从而达到了成全合同当事人、尽量使合同有效、加快商事流转的社会效果。1999年12月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0条就正确地指出,“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合同,人民法院不因此认定合同无效。但违反国家限制经营、特许经营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规定的除外”。因此,只要商事主体与他人签订的商事合同不具备法定的无效事由,没有违反国家限制经营、特许经营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规定,即使一般性地超越了经营范围,也属于有效合同。 当然,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71条之规定,超出经营范围的公司经营活动,要承受相应的行政法律责任(包括责令改正、罚款等)。从国际公司立法的发展趋势来看,淡化对经营范围的法律管制也是大势所趋。英美法系虽曾有越权(Ultra Vires)原则之规定,但大都已经废除。我国企业登记立法亦应从之。笔者认为,在立法修改之前,只有违反强行性法律规范(包括效力性规定与训示性规定)的超越经营范围的行为,才应承受行政法律责任;至于一般的超越经营范围的行为,则不应承受行政法律责任。 强调市场主体自治,是政企分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民事权利由政府回归市场主体的关键。因为绝大多数商事活动是靠无形的手,即市场主体的个体自我调节机制去实现的。在这个意义上说,尊重型干预就是不干预、少干预;微观干预最少的经济行政机关是最好的经济行政机关。鉴于我国多年实行计划经济体制,政府尚未完全养成自觉尊重市场主体自治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的习惯,政府的这种尊重义务应当被视为当前我国经济行政机关对企业所负的首要义务。要在实践中做到这一点,就需要在观念上打破人们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盲目迷信国家和政府、甚至认为国家和政府万能的固有观念。在相当长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阶段,我国将实行“小政府、大市场、大社会”的市场经济体制,国家和政府不可能为公民和企业提供“从摇篮到坟墓”的一揽子福利,并因此而取消公民和企业的自我奋斗。 2·保护企业公平竞争与公正交易应有秩序(简称保护型干预)。 这是第二层次的干预。仅仅尊重市场主体自治是不够的。因为企业的经营自由,在不法利益和不良动机的驱使下,有可能被滥用。假冒伪劣、限购排挤、商业贿赂、商业欺诈、虚假广告、非法传销、倾销、搭售、绑标、围标、行政垄断、经济垄断等丑恶商事现象也会滋生蔓延。没有健全的市场管理法治,就没有消费者和企业赖以公正交易和公平竞争的大舞台,政府进行宏观调控的信号也会失真,从而误导企业行为。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政府应当及时运用法定的行政登记权限、行政调查权限、行政处罚权限、行政调解权限,确认合法商事行为的效力,坚决制止和反对损害消费者和竞争者利益的不法、不正当行为,为企业和经济组织创造良好的公平竞争与公正交易秩序,努力培育和维持一个涵盖各类生产要素的、成熟、开放、诚实、公平、统一的社会主义大市场。在我国加入WTO之后,随着审批范围的萎缩,登记范围则会逐渐扩张。包括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内的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强化登记机关的职责,为提高商事行为的公信力和透明度,保护善意第三人,降低全社会的交易成本,推动我国信用制度的建立,发挥积极作用。要维护市场经济的公正性、公开性、公平性,经济行政机关必须发挥应有的保护性职能。但政府不得为了私利而限制公平竞争、垒起行政垄断和地方保护主义的“篱笆墙”。所谓“地方保护主义是块臭豆腐,闻着臭、吃着香”的实用主义态度必须予以纠正。 保护型干预与尊重型干预是密切相连的。因为,保护企业公平竞争与公正交易应有秩序,实际上就是要保护企业商法自治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不被滥用。但要明确,企业商法自治原则受到了侵害,并不必然导致行政权的干预。在很多情况下,博大精深、体系严密的民商法原则和制度,包括诚实信用原则、公序良俗原则、合同制度、制度、侵权制度和民事责任制度等,都足以被市场主体自觉运用,从而铲除不法、不当的市场行为,理顺受害人与不法、不当行为人之间的利益关系,恢复市场的正常秩序。而且,即使行政权介入的结果,导致了不法、不当行为人的行政法律责任,也不能代替受害人与不法、不当行为人之间私法关系的再调整。经济行政机关以行政罚款代替民事赔偿的做法更是错误。 3·对国民经济进行宏观调控(简称宏观调控型干预)。 这是第三层次的干预。政府直接管理经济的传统模式要尽快向宏观经济调控模式转变。在真正还权于企的同时,把大多数经济行政行为由政府对企业的直接、微观管理模式转变为间接、宏观调控模式。把综合经济管理部门改为宏观调控部门,绝不是简单的名称更换。宏观经济调控要“抓大放小”,该管的管住、管好;不该管的,放开、放活。宏观经济调控的对象与其说是企业,不如说是市场。因为,政府原则上不能直接介入企业的微观商事活动,对企业决策直接产生影响作用的,与其说是政府,不如说是被政府引导和调控的市场。政府、市场、企业这三者的关系可以概括为政府调控市场、市场引导企业。 宏观经济调控以追求社会整体经济利益、宏观利益为目标。如果说市场机制和商法自治原则的主要功能是保持和增强企业的个体活力,那么宏观调控和宏观调控法律制度的主要功能是对国民经济进行合理的调节,确保国民经济经济有序运行。所谓“没有微观管理权,宏观调控权必然用不好”的观点是错误的。 要确保国民经济宏观调控的方向正确、效果良好,就必须明确宏观调控的目标。在实践中,对此存在着广狭不同的解释。狭义解释仅限于经济增长率和全国商品零售价格涨幅;广义解释除覆盖这两项内容外,尚包括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率、居民消费价格涨幅、财政收支差额、货币发行量、外贸进出口总额、人口自然增长率、城镇登记失业率、农村贫困人口减少数量、主要工 农业产品产量、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基本建设计划新增主要生产能力、广播电视人口覆盖率、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实际增长率。 笔者认为,宏观调控的目标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在不同的社会经济政治背景下,有着不同的内容。但不管在何时何地,宏观调控的目标还是具有一些本质性的要求,那就是:平衡经济总量,优化经济结构,防范金融风险,抑制通货膨胀,推动国民经济的稳定、快速、健康、可持续发展。其中,总量平衡与可持续发展是宏观调控目标中的精髓。当然,这种目标需要因时制宜、因地制宜,允许在不同的情形下有所侧重。 为了实现宏观调控的目标,就要设计一系列宏观经济调控手段。这些手段主要包括:(1)政策引导。即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方针和产业政策,在此基础上制定行业规划和行业政策,控制总量平衡,规划和调整产业布局;(2)杠杆引导。即根据产业政策和规模经济要求,运用利率、税率、汇率和价格政策等经济杠杆,引导企业调整产品结构和企业组织结构调整,实现资源合理配置;(3)信息引导。政府要及时各类与企业经营密切相关的宏观调控政策及其贯彻情况的反馈信息,从而引导企业决策行为;(4)市场准入。即政府为了实现特定的宏观调控的目标,根据法律规定,对适格企业发放行政许可。未获行政许可的企业不得进入特定市场。为兼顾宏观调控的有效性与经济行政的廉洁性与公正性,应当严格规制政府发放行政许可的范围与程序。行政许可的适用范围要少而精。(5)行政指导。即政府为了实现特定的社会经济利益目标,运用其享有的行政权,引导和规劝企业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6)法律监督。事中和事后的监督,与事先引导同等重要。政府要加强对企业商事行为的监督检查,制止违反宏观调控法律制度、破坏宏观调控的企业活动。 宏观调控的主要手段绝不是互相孤立、互不搭界的。它们应当彼此协调、相互衔接、相辅相成,共同构成一个内在统一的有机整体,即宏观调控体系。在一部庞大的全国性宏观调控大机器中,每个调控部门只不过是一个螺丝钉。因此,各个宏观调控部门一定要识大体、顾大局,随时牢记共同的宏观调控目标。要强调部门间的团结、合作、沟通、默契和团队精神。宏观调控机制内部不能发生内耗。要力戒不同的宏观调控手段之间各自为战、互不协调,甚至互相矛盾、互相抵销、让企业和市场主体搞不清究竟以哪个调控手段的马首是瞻。 应当明确,宏观调控法的重心与其说是规制被调控者的行为,不如说是规制调控者的行为。宏观调控者应当自觉接受法律的规制和监督。 4·促成企业享受法定权利和利益(简称促成型干预)。 这是第四层次的干预。这一干预的特点是促成和帮助企业取得最佳的经营效果。它既不同于消极的尊重型干预和保护型干预,也不同于直接的给付型干预。其表现形式多种多样。例如,提供企业决策和经营活动所需要的信息和咨询;协调企业与其他单位之间的关系,保障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为企业正常的购并活动、投融资活动和其他商事活动,清除地方政府、政府部门或其他社会组织的不正当干预;为企业摆脱历史包袱、轻装上阵而建立和完善职工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体系。 政府进行促成型干预要注意度的把握,力求帮忙而不添乱、热情而不专断,力戒喧宾夺主、包办代替,更不得助纣为虐。例如,政府可以为民营企业的合并和重组创造条件,但不得越位干预,硬性捏合、拉郎配;政府可以为企业的股票上市清除障碍,但不得搞“捆绑上市”、“包装上市”的恶作剧;若此等等。 5·向企业提供某种经济利益(简称给付型干预)。 这是第五层次的干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适当的经济利益给付也是必要的。经济行政机关有义务为了推动整体社会经济利益(如鼓励开发中西部地区、保护环境、鼓励企业承担社会责任),而向企业提供政府采购、政府补贴和奖励(如退税、贴息)等经济利益。为了提高政府采购行为的透明度,同时保护好政府采购人与供应商的合法权益,早日出台《政府采购法》已经迫在眉睫。经济行政合同将愈来愈成为国家干预市场经济的重要有效形式。 政府的给付型干预不仅适用于企业,而且也适用于作为公民个人的劳动者、消费者、投资者等市场主体。如政府有义务为劳动者创造就业机会、提供社会保障体系等。从广义上说,经济行政机关向企业提供的信息和社会服务,实质上也是一种给付,只不过与传统的财物型给付有所不同而已。 给付型干预是围绕特定的宏观经济调控政策,或者为了国民经济的整体利益而展开的,不是为了企业的个体经济利益而搞扶贫救济、“普渡众生”。应当充分体现平等对待的原则,不得开后门。因而,这与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政府无止境地向企业输血、企业无休止地向经济行政机关要钱要物的“跑部钱进”现象不同。 值得注意的是,政府进行给付型干预时,既要遵守我国法律规定,也要遵守WTO规则。我国政府目前针对某类企业、某类产品、某类地区、某类产业提供补贴、贷款和税收优惠的政策,有违WTO《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议》所反对和限制的补贴专向性原则以及被禁止补贴的规则,急需作出如下调整:要么彻底取消,要么普遍实行。例如,对出口产品或企业特别是先进技术型企业和产品出口型企业所得税和流转环节税的退抵减免、成本或费用补贴、利润减免或返还、折旧或科技费用提取、贷款或购置土地优惠等变相资助,即被《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议》所禁止。又如,我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在所得税税率、税收减免、税收返还三个方面对外资企业实行了分地区、有重点、多层次的税收优惠办法,创设了所谓的“超国民待遇原则”,既违反WTO规则中的国民待遇原则,也为《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议》所禁止。再如,近年来我国政府对512户国家重点企业实施了“双保”性质的封闭贷款和一些技术改造贴息贷款等一系列扶持政策,也有悖WTO规则,在我国加入WTO后不宜继续推行。 (四)经济行政权的行使要遵守法定、效率、公平、人权尊重、透明度和司法审查六原则 1.经济行政权法定原则 经济行政权法定原则应予尊重。虽然政府与被干预企业之间不平等,但也要贯彻经济行政权主体法定、内容法定与发动程序法定原则。要杜绝违法行政、脱法行政、卖法行政、弄法行政。经济行政权的行使不仅要合乎行政法,也要合乎民商法和经济法的规定。民商法和经济法实质上都是对经济行政权的限制。因为行政权力与商事权利都是资源的法律配置方式,二者此消彼长。商事权利的应有生存空间被确认、扩大了,行政权力的滥用空间也就相应地缩小了。 不仅具体行政行为要合法,抽象行政行为也要合法。在政府制定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时,既要大胆地推进经济体制改革、果敢地进行制度创新,也要注意避免无谓的名词创新,预防和减少不应有的概念混乱。经济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中的术语应尽量与现行法律和基本法学原理中的术语一致起来。为解决好这一问题,政府部门应当自觉、主动地聘请法学家参与经济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的论证、起草和把关。 2.效率原则 经济行政权的行使要体现合法性原则,也要体现效率原则。政府要增强服务和效率意识,自觉树立尊重市场主体合法利益的市场主体本位意识,从骨子里面剔除轻视企业权利、鄙视商法自治的封建官本位意识。要增强政府的公仆意识,必须十分强调纳税人的主人意识、公民的人权意识。一些政府工作人员误以为“经济法治”是指政府用法律手段(法)治企业、整企业,而不是指依法保护、成全、服务于企业。这种观念急需转变。要破除官气十足的衙门作风,克服“门难进、脸难看、话难说、事难办”的怪现象,制止公 文丢失、公文旅行、审批速度过慢、甚至谎称公文丢失、拖着不办、坐等进贡行贿等封建社会旧官场上恶劣伎俩的重演。经济行政机关应当有一部可资遵循的、对办事期限作出明确规定的《行政程序法》。依笔者之见,如果经济行政机关超过了法定办事期限,仍然不给予明确答复,既不表示同意,也不表示反对;那么,有关的企业和市场主体有权推定经济行政机关已经默示地表示同意。此种推定权,应当得到包括办事拖拉机关在内的所有经济行政机关,乃至全社会的尊重。其他经济行政机关不得以该机关没有审批、盖章为由,拒绝为企业和市场主体提供行政服务。 此外,各部门经济行政权的界定,既要分工明确、提高行政效率,避免各部门之间由于职能的不当交叉而互相推诿、互相争权;又要互相制衡,避免某一部门的经济行政权过分集中,出现“部门权力垄断”;还要互相衔接,避免出现三不管的问题。 3.公平原则 经济行政权的行使要体现公平原则。政府在行使行政权时,应当找准自己的角色定位。政府是企业竞争游戏中的“裁判员”。政府应当站在中庸、公允、超然的立场上,对于所有市场主体都一视同仁,而不得厚此薄彼,随意为某些企业开小灶、开旁门左道。 强调公平原则,也是政府干预市场经济走向法治化的题中应有之义。原因在于,政府干预市场经济的法律基础不是国家所有制,而是社会管理者的法律角色。在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国家是投资的主体。专业经济行政机关正是靠在国家所有制的大树上直接管理企业、对企业的设立和经营活动进行层层审批的。经过二十年来的改革开放,不仅国有经济的规模日益扩大,而且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格局已经展开,企业的投资主体日趋多元化,企业组织形式和经营方式发生了很大变化。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干预市场经济的法律基础只能是社会管理者的法律角色,舍此无他。 既然是全社会的管理者和人,政府在行使行政权时,对于所有市场主体当然要平等对待、一碗水端平。政府不得为了增进自己由于私利而偏爱的某些企业的利益,而去剥夺、限制其他企业的合法权益。既不能在投资者所有制性质上有所偏袒,也不能在贫富企业间、大小企业间、内资与外资企业间、本地与外地企业间有所歧视。 为实现经济行政权的公平行使原则,既要注重经济行政的公开化,也要强调经济行政的民主化和科学化。例如由官员、学者和社会公众代表所组成的专家委员会制度就应导入经济行政机关的决策体制。不仅宏观调控政策的制定要实行专家委员会制(如中国人民银行的货币政策委员会),其他重大经济行政行为也要实行专家委员会制,如政府采购的招标评审委员会等。 4.人权尊重原则 经济行政权的行使要体现人权尊重原则,实现人道主义行政或仁政。我国历来重视人权问题,已经加入17个国际人权公约,签署了联合国《经济、社会与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并且正在研究加入《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党的十五大报告在谈到健全民主制度时,在党的历史上第一次把“尊重和保障人权”写进了党的政治报告。现代社会之所以要赋予和保护人权,主要是由于公民个人的生存和发展面临着政府滥用权力(包括经济行政权)的威胁。因此,经济行政机关在发动行政权时,必须顾及、尊重公民的人权与基本自由,既包括第一代人权(民事权利和政治权利),也包括第二代人权(经济、社会、文化权利),还包括生存权和发展权等。即使行政权的发动符合法定原则,也不能侵犯人权和基本自由。因此,人权与基本自由也是经济行政行为的最低道德基线。只有同时符合法定原则和人权尊重原则的经济行政行为,才是既合法(legal)又正当(legitimate)的。 在经济体制转轨变型期间,经济行政权与人权发生碰撞、冲突的概率和机会极大。在这种情况下,若二者无法同时兼顾,应当采取人权优于经济行政权的价值取向。经济行政机关对此不可等闲视之。例如,经济行政机关不能以片面强调行政审批手续为由,捣毁没有社会保障和收入来源的老年人摆地摊的个体营业活动。又如,政府无权为了社会公共利益之外的其他目的(例如为了帮助港商或外商赚大钱),强迫城市繁华地段的居民搬迁,搬迁后不予及时、充分、有效、妥善的补偿和安置,更是有违人权保护的精神;即使政府强制居民搬迁的各种行政批文一应俱全,也不能逃脱人权法对经济行政权的约束。普通百姓与百万富翁在人格尊严和价值上是平等的。再如,除非情况紧急又合乎法律规定,政府的宏观经济调控措施不得剥夺、妨碍、限制公民的人权与基本自由。 5.透明度原则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灯泡是最有效的警察。没有监督或监督流于形式的经济行政权必然产生腐败。现在的问题是,经济行政机关的工作和生活往往处于很神秘的状态,离一般纳税人十分遥远。现实经济生活中,有些政府部门制造和虚假统计数字,企业、学者、社会公众向有关部门查询信息经常受到冷遇和刁难,就是有些政府部门之间也是互相保密、甚至有偿提供信息。长此以往,将会严重背离政府干预市场经济的宗旨。 为确保经济行政权的廉洁、提高经济行政行为的透明度,借鉴证券法上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建议在全国实施经济行政行为公开化的阳光工程。除确需保守国家秘密的情形,政府都有义务及时、全面、真实地向社会披露。经济行政机关的职责、办事制度、办事程序和办事期限如何;每月、每周、每天都干了哪些工作;公费吃喝、坐车(包括车辆的种类、档次、价格)和住房情况如何;政府采购和重大投资项目的招标等政府经济行政行为,以及其他与广大纳税人利益密切相关的各种情况,都要形成真实、易懂的文字,并备置于经济行政机关的办公场所。经济行政机关还应当经济采用现代通讯技术,及时全面地通过政府公报、大众传媒和电脑互联网等信息载体以上经济行政信息。 与经济行政机关信息披露义务相对应的,是利害关系人的知情权。政府是人民的政府,所有人民都有权监督经济行政行为。不仅上级行政机关、同级权力机关,而且所有纳税人、企业、大众传媒、社会经济团体和其他社会组织都对此享有知情权。每位纳税人在办公时间之内,都有权前去查阅,也有权自费复印有关内容。经济行政机关对于这种知情权必须予以尊重,并满腔热情地提供有关方便和条件,如为方便纳税人复印有关内容而购置复印机等。如果纳税人的知情权遭到了经济行政机关的无理拒绝,纳税人有权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舆论监督成本低、覆盖面广、社会影响快而深远。经济行政机关应当满腔热情地鼓励和支持大众传媒对其经济行政行为进行经常而有效的监督。新闻记者是党的喉舌,是党代表人民的根本利益而表扬先进、鞭挞丑恶的忠诚卫士。当前,新闻记者在披露违法经济行政行为时,不时受到明目张胆的破坏和干扰。建议参照处理妨害公务的违法行为的有关政策和法律,严厉查处殴打新闻记者、破坏新闻记者采访工作顺利进行的各类违法犯罪案件。另一方面,新闻监督也要依法进行。大众传媒要恪守新闻监督的真实性、客观性、中立性和公正性原则,承担起应有的社会责任。 要切实加大权力机关的监督力度,克服权力机关在经济法律监督机制中的监督权威虚置现象。政府是由同级权力机关选举产生的。权力机关当然有权对经济行政权的运作行使监督权。政府的主要负责人还应定期向国家权力机关述职、接受质询。权力机关还有权对经济组织的违法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这对于制止行政权专横,确保经济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妥当性和效益性意义重大。 6.司法审查原则 为确保经济行政权的行使符合法治精神,必须把经济行政行为置于法院的司法审查范围。具体行政行为自不待言,就是抽象行政行为也不能游离于司法审查之外。鉴于违法的抽象行政行为(包括违反法律的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行政机关制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等)造成的损害从广度上和深度上都甚于具体经济行政行为,自由裁量行为也容易逸出法治框架,有必要尽快承认和加强法院对抽象行政行为和自由裁量行为的司法审查权。 魔高一尺,道高一丈。法院对自由裁量型经济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既需要法院的勇气,更需要法院在公正解释法律和公平原则、综合衡量各种利益关系的基础上发挥法院的司法自由裁量权。只承认经济行政机关的自由裁量权,而否认法院的司法自由裁量权,就无法把经济行政权的行使纳入法律的监督和控制之下。 鉴于抽象行政行为与具体行政行为相比具有自身的特殊性,为稳妥起见,确定法院管辖权的原则应当是,各级人民法院有权对同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的抽象行政行为进行审查,也有权对下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的抽象行政行为进行审查;但下级人民法院无权对上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的抽象行政行为进行审查。 政府在行使经济行政权的过程中,拒绝或怠于履行自己所负的法律义务、或者滥用职权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行政责任与刑事责任。就经济行政机关的行政责任而言,以其对应的权利主体为准,可分为对国家所负的行政责任和对管理相对人所负的行政责任。其中,对国家所负的行政责任又可分为行政处分与行政处罚。在两类责任并存的时候,从切实保护受害人合法权益的角度来说,追究经济行政机关对管理相对人所负的责任处于更加根本、基础的地位。这也是现代法治社会权利本位思想的必然要求。以行政违法行为的表现形式为准,对管理相对人所负的行政责任又分为行政侵权责任与行政违约责任。政府违反了其与经济组织订立的经济行政合同应承担行政违约责任。政府就其侵犯经济组织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的具体行政行为,应当承担行政侵权赔偿责任。 政府承担行政侵权赔偿责任的具体行政行为从外延上看,包括:(1)违法实施的行政处罚(如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2)违法对财产采取的行政强制措施(如查封、扣押、冻结);(3)执火明杖地乱征收财物、乱摊派费用、乱化缘的行为;(4)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如瞎指挥、非法干预商事活动的行为、侵害企业商誉权、商业秘密的行为)。具体行政行为既包括积极的作为,也包括消极的不作为。除了法定的无过错责任原则的适用情形外,如果经济行政机关由于无过错而实施了某一具体行政行为,虽不属于行政侵权行为,不应予以行政赔偿,但仍应予以行政补偿。 企业和经济组织遭受的侵害,既可以体现在财产权方面,也可体现在人格权方面。按照我国《国家赔偿法》,目前经济行政机关的行政侵权责任只限于财产权方面,对财产权造成损害又坚持直接损失赔偿原则,拒绝接受实际损失赔偿原则,从而把企业遭受的间接利益损失(即期待利益损失)请求权拒之门外。殊不知,间接利益损失和直接损失一样,也是实际损失,把间接利益损失请求权排斥在外,诚属不公,亟待改革。 三、完善企业立法,推动国内外投资者的投资热潮 (一)抓紧修改公司法 公司制度作为现代社会的伟大发明之一,是推动社会进步的重要原动力。要发展市场经济,推动国有企业的公司制改革,就得有一部科学、完善的《公司法》。我国《公司法》到2000年7月1日,即将施行8周年。由于我国公司实践起步较晚、公司法理论研究薄弱、起草时间仓促等原因,致使《公司法》存在不少缺陷,修改《公司法》已迫在眉睫。全国人大常委会于1999年12月25日作出的《关于修改公司法的决定》,增设了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放松了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新股和申请股票上市的条件,允许在证券交易所内部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开辟第二板块市场。这些修改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但毕竟不是对《公司法》的全面修正。 修改《公司法》应当坚持以下指导思想:既强调保护股东的权利(含自益权与共益权),也强化股东的足额出资义务;既强调公司的营利性,也强调公司的社会责任;既强化公司董事和经理的忠实义务与善管义务,也注重保护他们的创业精神;既尊重股东的投资自由和股东权益,也保护善意第三人和交易安全;既立足于中国国情,也与世界发达国家的公司法接轨;既扩张公司自治和股东民主的范围,也注重强化登记机关和登记行为的公信力;既要解决好企业进入市场的问题,简化公司设立程序;也要解决好企业退出市场的问题,填补公司解散程序中的立法空缺,如清算人缺位的问题;更要解决好公司治理和投融资中的难点问题。 应当完善的具体制度很多,将其主要者列举如下:(1)进一步丰富股东权的内涵与外延,切实保护好股东权;尤其是规定股东行使代表诉讼提起权的条件和程序,以强化股东对大股东、公司董事和经理的监督与制衡。(2)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借鉴法国经验,将“双层制”与“单层制”同时作为可供公司章程选择的公司治理机构模式。在“双层制”下,把监事会重新确定为董事会的上位机关,监事会有权任免董事会的成员,以强化监事会的监督职能。在“单层制”下,应当全面导入英美法系的独立董事制度;进一步完善职工董事和职工监事制度,将这两种制度推向雇工规模达到一定数额的所有公司,而不问该公司是国有公司,还是民营公司,是内资公司,还是外资公司。(3)建立健全公司经营者的约束机制与激励机制。既要明确公司董事和经理善管义务的折衷性标准,导入经营判断原则,规定董事和经理责任保险制度,也要设计一套面向公司经营者的年薪制度和股票期权制度等激励机制。(4)针对控制股东滥用资本多数决原则的现象,有必要确认控制股东的对小股东所负的诚实义务。(5)有必要把公司社会责任写入立法宗旨或公司目的条款,实现公司目标的营利性与承担社会责任并重。(6)为强化投资者在投资及经营中的欺诈行为和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应当导入公司法人资格否认理论,明确规定出资不齐、抽逃出资的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二)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必须纳入《公司法》调整轨道 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实质,就是实行规范的公司制改革,实现国有企业的公司化。要尊重《公司法》的权威,把每一个国有企业纳入《公司法》的调整轨道,建立明晰的产权结构和廉洁高效的公司治理结构。 为促进现代公司治理结构的建立,必须严格区分国家参与的行政法律关系与国家参与的民事法律关系(含商事法律关系)。一方面,从国家公权力执掌者的地位出发,强化国家对市场的适度干预职能;另一方面,明确国家作为企业投资者所享有的股东权(包括自益权与共益权);企业作为独立的市场主体对国家股东及其他股东投入的资本和企业财产积累享有神圣的法人所有权。国家行政权、国家股东权与企业法人所有权“三权分离”的模式即股东权模式,是搞好国有大中型企业的根本出路。企业只对投资人负责,而不是对政府部门负责,国家原则上不能再直接管理企业。当然,要在实践中彻底划清国家的两种职能和身份还需要一个过程。 有人认为,国有企业的投资主体是缺位的。这是一种误解。国有企业的投资主体很明确,那就是国家。真正处于虚位状态的是国家股权的人,而非国家本身。有鉴于此,国家股权的人必须界定清楚。当前,这一人身份是由政府、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部门共同承担的。从近期看,要鼓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部门与行使经济行政权的政府部门脱钩。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是私法人,受破产法的规制,以确保其与其他商事主体间的公平竞争秩序,落实国家作为公司股东所享有的有限责任利益。国家授权投资的部门是公法人,为防止其滥用权力,从长远看不应作为代行国家股权的主体。从长远看,国家财产人应当向商事公司方向发展。 为降低国家投资风险,建议把政府代表国家投资的范围限制到法定范围,例如企业不愿、无力或不适合投资的公用事业领域和少数产业开发领域。为减少国家股权的多环节多层次成本(包括腐败现象),应当严格限制国有独资公司的适用范围,不宜把国有独资公司作 为国企改革的主要方向。鉴于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后,国家股在大多数公司中仍将处于大股东的支配地位、国家股东权的机构有可能滥用资本多数决原则、也极有可能把传统国有企业经营机制的弊端传染到现代企业制度中去,国家所持的股份原则上可以界定为在股东大会上没有表决权、但在公司利润和剩余财产分配上享有累计优先权的股份。这样既可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又可充分调动其他股东的积极性;既减少国家股东权的成本,又能避免其他股东和公司经营者侵害国家股东权益,有一举四得之效。 按照股东平等、国家股东权有进有退的原则,应当允许国家股东权依法自由流转。既要稳妥地探索国有股权减持的作价方案,避免国有股减持对证券市场的不必要负面影响,强化投资者信心;也要探索增进国家股东利益的其他新途径,如允许国家股东购买其他公司的股份,等。 (三)落实抓大放小的方针,完善公司集团立法和中小企业促进法 可以预言,我国加入WTO后,世界级公司巨星、尤其是跨国公司集团将纷纷到中国安营扎寨、占领市场。有必要通过兼并、联合等手段组建一大批以母子公司关系为纽带的、“航空母舰”式的、我国企业按照金字塔形式层层控股的、资本充裕化、经营多角化、管理科学化、品牌民族化、利润理想化的巨型公司集团。搞公司集团,眼睛不必只盯在国有企业上,凡是有实力的城镇集体企业、乡镇企业、私营企业甚至外商投资企业都可以被吸收到国家控股的公司集团里面来。在国有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参与组建企业集团时,应当获得国家股东机构的批准,而不宜由企业经营者擅自拍板;但国家股东机构在批准时,应当秉持审慎原则,进行充分论证,切忌“拉郎配”、“归大堆”。 相应地,国家应尽快完善公司集团立法。我国现行《公司法》以若干股东设立独家公司的“核心公司家庭”为假定调整对象。当时,立法者尚未预料到公司作为股东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复出资设立孙公司、孙公司又出资设立曾孙公司的“四世同堂乃至五世同堂公司家庭”在现实经济生活中的重要性。有必要借鉴发达国家的立法例,从规范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建立公司集团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制度、保护子公司债权人与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方面,实现对母公司利益、子公司债权人利益及小股东利益的均衡保护。从单纯规范单一公司,到同时规范单一公司与公司集团,反映了立法者对公司法律现象的认识规律,体现了现实经济生活对立法的迫切需要。 在完善公司集团立法的同时,为放开搞活国有中小企业,还要抓紧制定《中小企业促进法》。因为,包括国有中小企业在内的中小企业在活跃城乡经济、满足社会多方面需要、吸收劳动力就业、开发新产品、促进国民经济发展等方面,已经并将继续发挥重要作用。运用法律手段,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也是一大国际趋势。例如,为改善经营环境,鼓励企业、尤其时中小企业的设立和发展,欧盟(包括其前身欧共体)为协调各成员国的中小企业立法,在欧盟和欧共体层次上出台了一系列措施。欧共体理事会先是于1986年11月3日通过了《中小企业行动纲领》,又于1988年6月30日通过了《关于改善经营环境、采取措施推动欧共体范围内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发展的决议》,并于1989年7月28日通过了《欧共体理事会关于改善经营环境、推动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发展的决定》。《中小企业促进法》的宗旨在于:消除妨碍中小企业发展和设立的不合理的行政、金融和法律限制,从制度上保障全社会能够为中小企业提供信息咨询、市场开拓、筹资融资、贷款担保、技术支持、人才培训等服务,并着重扶持中小企业特别是科技型企业向“专、精、特、新”的方向发展,同大企业建立密切的协作和伙伴关系,提高生产的社会化水平。 (四)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治理机制,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我国上市公司的现行治理状况,既暴露出了《公司法》和《证券法》的立法瑕疵和不足,也暴露出了证券市场监管机构和司法机构在执行《公司法》和《证券法》方面的无能和低效,更暴露出了广大中小投资者在依法护权方面的软弱和无奈。近年来上市公司中的琼民源、红光、银广夏等一系列公司肆无忌惮地编造虚假财务资料、欺骗广大投资者,且有中介机构为其摇旗呐喊的丑闻,一而再、再而三地印证了这一点。 为强化我国上市公司对外国投资者的吸引力,切实改进我国上市公司的治理水平,提高公司经营的透明度,确保公司经营者对广大投资者负责,必须推出一系列标本兼治的过硬措施。如严格划分行政权力与股东权利,切实做到政府部门与母公司、上市公司之间的政企分开;强化信息披露制度;加大对上市公司经营层、证券公司、机构投资者等市场主体沆瀣一气,实施内部人交易和其他违法交易行为的法律规制力度,等等。但完善公司治理的关键,在于保护广大中小投资者享有实实在在的权利。尤其要明确,为了维护自身利益和其他广大股东利益,投资者有权对公司经营者、中介机构、机构投资者的违法行为、违约行为和侵权行为,提起民事诉讼(含股东个体诉讼、股东代表诉讼、股东集体诉讼),获得民事损害赔偿和救济;投资者有权对证券市场监管者的违法行政行为(含作为与不作为),提起行政诉讼,获得国家赔偿和救济。对于我国广大中小股东对公司的董事、其他经营者和中介机构提起的民事诉讼被一些基层法院无故驳回的错误做法,在我国加入WTO之后已经到了非扭转不可的地步了。在许多市场经济发达国家,法官以法律没有规定为由拒绝受理民事诉讼案件是违法的。例如,《法国民法典》第4条明确规定:“法官借口法律无规定、不明确或者不完备而拒绝审判者,以拒绝审判罪追诉之”。我国未来的《民法典》或者现行的《法官法》、《法院组织法》都应当采取这一立法态度。法院更不得以当事人提起的诉讼不属于现有的法院立案案由而拒绝受理案件。至于公司经营者和中介机构的违法行为已被追究行政法律责任,不应成为法院拒绝受理以被处罚者为被告的民事诉讼案件的理由。须知,要把投资者权益保护运动全面推入21世纪,必须综合运用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三大克星。其中,民事责任在法律责任体系中处于核心地位。对于实施欺诈行为、侵害投资者权利的管理人、托管人和其他投资基金当事人,应当借鉴《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的经验,实行惩罚性赔偿制度。三大法律责任在许多具体情况下,是同时适用、并行不悖的。所谓“罚了不赔、赔了不罚”的说法是十分错误的。只有这样,才能充分发挥法律的补偿、制裁和教育这三大功能。 值得一提的是,在发达国家有“经济警察”之美誉的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机构、律师事务所、公证处等中介机构,作为市场经济中不可或缺的环节,其是否具有较强的公信力、独立性和公正性,直接关系到我国加入WTO后的中国证券市场的兴衰成败。因此,应当完善相关立法,以强化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实现中介机构执业标准与国际惯例接轨。涉及对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条文,应当具有明确的表述。例如,《证券法》的第161条规定,出具虚假报告的中介机构“应就其负有责任的部分承担连带责任”。但是,究竟何为“负有责任的部分”,这种表述就显得非常模糊。完善上述中介机构立法势在必行。 (五)实现外商投资企业立法与公司立法的并轨,赋予外商投资企业国民待遇 我国从1979年以来陆续制定了三部外商投资企业立法。在《公司法》出台之前,我国已经颁布了三套外商投资企业立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外资 企业法》。而这些外商投资企业中有相当一部分是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法》与三套外商投资企业立法就同一事项有不同规定的情形不少。 这三套外商投资企业立法对于吸引和规范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与经营管理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从立法技术上和实体内容看,还存在着不少缺陷。外商投资企业立法已经不再适应对外开放的需要。例如,根据其中在《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将外方投资者界定为“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而对中方投资者的界定中却没有“个人”。显然,这对中国的个人投资者不公平。《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将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界定为“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为最高权力机构,公司不必设立股东会和监事会。而国内投资主体办的有限责任公司,根据1993年制定的《公司法》应当设立股东会、董事会及监事会三套组织机构。例如,根据外商投资企业立法,外商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实行绝对审批制,一律报经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批准;而根据《公司法》第8条规定,国内股东要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实行登记制为主、审批制为辅的原则。 鉴于现行外商投资企业立法的某些特别规定,不仅不合乎国际通行的公司治理结构,也大大落后于我国现行的公司立法,为鼓励外商投资,应当尽快废止现已落后的三套外商投资企业立法,实现外商投资企业立法与《公司法》的并轨。凡是涉及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组织机构、股东权、合并、分立、破产、解散、清算和财务、会计等事项的,都应与内商投资的公司一体纳入《公司法》的调整轨道,立法者不应当、也没有必要就这些内容作出与《公司法》相重叠、相抵触的规定。不必要的立法内容的重叠,是立法技术粗糙的集中表现,是各国立法者最忌讳的败笔之处。而不必要的立法内容的抵触,则直接违反了市场经济社会中的平等原则,与我国加入世贸组织而应当采纳的国民待遇原则更是背道而驰。在合同法领域,1999年新《合同法》的出台标志者涉外经济合同法、经济合同法与技术合同法的三足鼎立局面的结束,也标志者中国与外国的法人、自然人与其他组织之间在合同领域已经确立了平等原则。既然在行为法和债法领域能贯彻中外平等的原则,在组织法和公司法领域也不应存在例。 至于不采取法人形式的外商投资企业,当然不能适用《公司法》。但可以分别纳入《合伙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和《合作社法》的调整范畴。当然,针对外商投资的特殊性,立法者可以考虑制定《外商投资促进法》。但是,该法不是商法中的组织法,不是公司法的特别法,而属于经济法中的促成型干预法,具有浓厚的公法色彩,主要规制允许、限制、鼓励、禁止外商投资的产业政策,以及政府鼓励外商投资的经济杠杆。 在外商投资企业立法修改之前,应当明确《公司法》与三套外商投资企业立法之间一般法与特别法的关系。也就是说,《公司法》与三套外商投资企业立法就同一事项有不同规定时,优先适用外商投资企业立法;《公司法》就某一事项没有规定、外商投资企业立法对此有规定时,应当适用外商投资企业立法;《公司法》就某一事项有规定、外商投资企业立法对此无规定时,应当适用适用《公司法》;《公司法》与三套外商投资企业立法就同一事项均无规定时,应当适用《公司法》的基本原则(如资本多数决定原则、股东平等原则)和公司法理。法院和仲裁机构裁决有关外商投资企业的纠纷时,也应当根据上述精神确定裁判案件的法律依据。 四、我国“入世”后消费者权利的法律保护前瞻 我国广大消费者将是我国“入世”后的最大受益者。由于我国“入世”后要进一步削减关税,逐步取消一些非关税壁垒,来自其他世贸组织成员国的物美价廉的商品将会源源不断地进入中国市场。届时,我国的买方市场将更加不可逆转地形成和发育,我国消费者将会需有更多的选择自由,外国进口日常家电等耐用消费者品的价格将会进一步下调。除了商品之外,外国高质量的金融、保险、旅游、娱乐、电信等服务也将纷纷登场,供我国消费者选择。更为重要的是,我国国内的生产者、销售者和经营者也将在外国同行的竞争压力面前,被迫开发和采用高新技术,进一步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降低商品和服务价格,从而对消费者提高更多的便利和实惠。我国不少国有企业(如电信、金融、保险、商业批发等企业)曾长期处于垄断地位,即使消费者对其服务不满意,也只得忍气吞声。但外国竞争者的进入,将会从根本上杜绝这一问题。因为,消费者可以“用脚投票”或者“用钞票投票”,冷落那些官商作风沿袭多年的企业。 不断涌来的外国商品、服务和外国商家,既意味着消费者可以更自由地“用脚投票”或者“用钞票投票”,也意味着消费者会面临更多的诱惑和陷阱。因此,在中国大幅降低外国货进入中国市场门槛的同时,应当切实提高我国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水准。这就需要改革和完善现行立法,加大对消费者权利的保护力度,强化商家对消费者的社会责任。例如,《消法》中虽然规定了“经营者有警示义务”,但对国外商品的说明是否必须使用汉语,则语焉不详,需要进一步细化。以下仅对我国入世后消费者权利保护的前瞻问题作一初探。 (一)消费者权利和商家义务将会进一步扩张 消费者权利不是一项权利,而是一束权利。以其内容为准,消费者权利可分为自益权与共益权,前者指消费者为维护自身利益而行使的权利,如公平交易权;后者指消费者为维护广大消费者利益而行使的权利,如监督权。以其行使人数为准,消费者权利可分为个体性权利(单个消费者即可行使的权利,如多项消费者权利)与集体性权利(数个消费者共同行使的权利,如结社权)。可分为以其产生依据为准,消费者权利可分为法定权利(法律赋予的权利)与约定权利(商家与消费者约定的权利,即合同权利)。以其保护的法律依据为准,法定权利又可分为《消法》确认的权利与其他法律(如宪法、民法通则)确认的权利。《消法》列举了消费者的九大权利(安全权、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损害赔偿请求权含惩罚性赔偿请求权、结社权、受教育权、受尊重权、监督权)。除了这些权利之外,消费者还享有其他法律赋予的一系列权利,如隐私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游行示威权、言论自由等。随着我国入世和法治改革步伐的进一步加快,消费者享有的各项权利和自由(含联合抵制特定商品的自由)将会越来越多。 与消费者权利对应的商家义务也将日趋缜密。商家所负的法定义务绝不限于《消法》第16条至第25条规定的十项法定义务。其他法律也有许多条款扩张了商家的法律义务,从而强化了消费者权利。诸如《合同法》规定了商家对消费者所负的先合同义务、缔约过错责任、合同附随义务、后合同义务、格式合同条款、商家违约行为与侵权行为竞合时消费者的选择权、合同解释规则等,即属此类。 除了法律意义上的义务,商业伦理意义上的商家义务,也会获得进一步重视与强化。有良心的商家可以在法定义务的门槛之上,向消费者承诺履行更高层次的义务。例如,虽然《消法》第45条规定商家对国家规定或者约定包修、包换、包退的商品,在保修期内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应当负责更换或者退货;商家可以更加慷慨地承诺:只要保修期内一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即负责更换或者退货,也可以承诺无理由退货。 为确保消费者权利的兑现和商家义务的履行,消费者将享有更有效的法律救济手段。例如,《合同法》对商家违约实行严格责任原则和实际损失赔偿原则,从而为违约商家赔偿消费者遭受的原始实际损失(含直接损失与间接损失)、以及二次实际损失(即投诉成本,含支出的费用和遭受的损害)铺平了法律道路。又如,为维护消费者的人格尊严,人民法院应当以实现法律的补偿、制裁和教育功能,尊重和保护消费者权益为价值取向,公正审理消费者提起的精神损害赔偿诉讼,维护消费者的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权。精神损害赔偿很难由立法者确定一个固定的数额,应当赋予人民法院必要 的自由裁量权,以便在具体个案中找到相对公平的赔偿标准。但是,这一自由裁量权的运用必须慎之又慎。再如,在仲裁与诉讼程序上,对于技术含量高、消费者消费知识匮乏、或者争议事实发生在商家的经营场所之内的消费争议可以实行举证责任倒置,以解决商家与消费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 不仅消费者权利的内容将会日益丰富,而且消费者权利的保护的主体也会进一步扩大。例如,电信、互联网、金融、保险、法律、医疗、交通、娱乐、旅游、购房装饰装修等新兴领域的消费者群体将会日益壮大。 (二)进一步完善消费者保护立法,抓紧清理、废止侵害消费者权益的立法文件 消费者法绝不局限于《消法》一部法律,而是一个由民事法律规范、行政法律规范与刑事法律规范构成的、成龙配套的法律体系。例如,《民法通则》中有关消费者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规定,《合同法》有关消费者合同的订立和履行的规定,《产品质量法》有关商家产品质量责任的规定,《反不正当竞争法》有关商家竞争规则的规定,《公司法》、《合伙企业法》与《个人独资企业法》有关商家投资者责任的规定,都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息息相关。 保护消费者权利绝非《消法》一部法律所追求的立法宗旨,而是我国整体市场经济立法的宗旨之一。凡是与消费者权益有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都应接受该宗旨和原则的约束和指引,不得与之相冲突。建议立法机关尽快对现有法律中确认和纵容垄断企业不当利益的条款进行一次彻底的清理,该废止的,坚决废止。例如,随着我国“入世”步伐的不断加快,除了公有制医院,非公有制医院、外商投资医院(包括外商独资医院、中外合资医院)、乃至于外国医院将会进入我国医疗服务市场。可以预言,未来的医疗事故纠纷将逐渐增多。为理顺医患关系,有必要废止过时的《医疗事故处理办法》,将医疗事故纠纷导入《消法》、《合同法》和《民法通则》的调整轨道。 (三)正确理解普通法与特别法的相互关系,适用对保护消费者有利的法律规范 在实践中,在适用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时,存在普通法与特别法的相互关系问题。但一般法和特别法是相对的。例如,相对于《民法通则》而言,《消法》是特别法;相对于《消法》而言,涉及特定消费领域的行业管理法是特别法。一般法和特别法在适用上是特别法优先适用,一般法补充适用的关系。 在立法机关废止有关法律(尤其是行业管理法)中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条款之前,人民法院、仲裁机构、调解机构可否仅适用这些条款,而拒绝适用作为一般法的《消法》、《民法通则》或者《合同法》呢?例如,有人将《邮政法》有关邮局投递延误免于承担民事责任的规定视为特别法规定,从而排除适用一般法有关违约责任的规定。该观点颇值商榷。 一部法律(包括民法通则、消法以及行业管理法)中既有民事法律规范,也有行政法律规范,有时还有刑事法律规范。因此,《民法通则》有关民事责任的法律规范属于民事法律规范,《邮政法》有关邮局投递延误免于承担民事责任的规定也属于民事法律规范。虽然根据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法理,《邮政法》的规定理应优先于《民法通则》适用。但是,不管是普通民事法律规范,还是特别民事法律规范,都是民事法律规范,都要遵循公平、诚实信用原则。违反该原则的民事法律规范,不应予以适用。易言之,《邮政法》有关邮局投递延误免于承担民事责任的规定固然不应予以适用,但原因不在于该规定不是民事法律规范,而在于该民事法律规范违反了民法和消法的基本原则(如公平原则、平等原则、自愿原则、诚实信用原则),不应予以适用。当然,从根本上说,立法机关应当追根溯源,尽早废除《邮政法》中的不公平的特别民事法律规范。对于涉及其他垄断性行业的法律规定,也应采取这一态度。 (四)强化商家对消费者的社会责任 现代公司法中的公司社会责任理论认为,公司不能仅仅以最大限度地为股东们赚钱作为自己的唯一存在目的,应当最大限度地增进股东利益之外的其他所有社会利益,包括职工利益、消费者利益、债权人利益、中小竞争者利益、当地社区利益、环境利益、社会弱者利益及整个社会公共利益等内容,既包括自然人的人权尤其是社会权,也包括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的权利和利益。强化公司社会责任的理论依据在于公司的经济力量及其推动社会权实现的社会义务。公司的社会责任与人权中的社会权,尤其是消费者权利紧密相连。 商家对消费者所负的社会责任,既包括商法意义上的社会责任,也包括商业伦理意义上的社会责任。商法为商家设定的社会责任是有限的,而商业伦理为商家设定的社会责任则是无限的。 聪明的商家不仅应当成为守法经营的模范,而且应当成为诚实敦厚的儒商。缺乏商业道德、不诚实守信的商家,即使算得上合法商家,也必将为广大消费者所唾弃。商家应当把增进消费者利益视为公司的经营目标和行为指南之一,而非赚钱的手段。当消费者利益与股东利益发生冲突时,商家应当尽力兼顾二者利益;如果二者实在无法兼顾,消费者利益应当优先考虑。实际上,商家对消费者承担社会责任,既是确保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的基础,也是商家占领市场份额、赚取利润的远期经营方略之一。商家在激烈竞争中获胜的唯一法宝就是尊重消费者的权益,及时对消费者关注的热点问题、价值和目标作出反映,及时按照消费者需求调整自己的经营思路和市场营销战略,注重在降低生产和交易成本的同时,尽可能地向消费者提供更多的实惠、便利和承诺。因此,《公司法》应当调整董事只对公司和股东利益负责的传统立法态度,授权董事在作出公司经营决策时适当考虑消费者的利益。商家应当制定并公布充分尊重消费者利益的、系统全面的《消费者政策》。 为强化商家对消费者的社会责任,还应积极探索消费者代表参与公司董事会的新路子。具体说来,鼓励与保护消费者代表步入公司决策层,并赋予其全方位的知情权、与股东董事、职工董事一道就公司的经营战略、投资计划、产品开发、产品质量检验等重大问题参与表决的决策权、就涉及消费者切身利益的问题行使的否决权等积极、有效的权利。目前,许多上市公司与非上市公司积极推行独立董事制度试点。独立董事中应当有适量的消费者利益代表。当然,消费者董事必须来自消费者,由消费者所选,并为消费者服务,不能为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公司所收买,不能与制假卖假的奸商同流合污、狼狈为奸、助纣为虐。因此,消费者董事应当具有很高的素质,既要有德,始终不渝地把消费者利益的维护放在自己的心坎上;还要有能,通晓公司的经营管理,熟悉公司生产或经营的商品的有关知识,尤其是该商品对消费者切身利益的影响,从而做到耳聪目明,不为奸商的巧言令色和表面文章所欺骗,更有效率地在产品和服务投入市场之前为广大消费者站好岗、放好哨。为确保消费者董事的廉洁与效率,立法中还要规定消费者董事对广大消费者的定期社会报告义务,这种报告要在新闻媒介上公开。 为鼓励商家善待消费者,立法者应当要求商家导入社会公开法律机制,把消费者等利害关系人与股东和债权人一道纳入社会公开机制的保护伞下面,并把信息公开披露的内容由传统的财务性公开,扩大到包括财务性公开和社会性公开在内的广泛内容。消费者协会还应组织商家制定科学的指标评价体系,建立商家社会信用评级制度,帮助消费者行使购物的投票权。 (五)建立快速解决小额消费纠纷的法律机制 1.小额消费纠纷应当引起全社会重视 在小额消费纠纷中消费者与财大气粗、深谙商品和服务知识的商家相比,往往处于弱者地位。例如,消费者在投诉和起诉中支出的费用都是由自己预付的,而商家的诉讼费用却可以打入经营成本;消费者为了讨回“小额的公道”,有可能影响自己正常的工作和生活,而商家却可以从容地委托律师和雇员与消费者展开拉锯战和持久战。消费者的弱者地位,恰恰说明了妥善处理小额消费纠纷的必要性和紧迫性。丘建东和高河垣等为赢得小额官司而提起的诉讼被社会褒奖为公益诉讼。 一种观点认为,小额消费纠纷案件的诉讼成本过高,主张消费者应当忍让。此说动摇了有关机构受理小额消费纠纷的积极性,而且削弱了消费者的权利意识,助长了商家的侥幸投机心理。实践证明,公正而及时地解决小额消费纠纷有利于补偿消费者遭受的损失,制裁商家的不法、不道德行为,警醒其他商家好自为之,增强消费者的安全感和自信感,刺激消费需求,拉动市场内需。 2.鼓励商家与消费者通过友好协商化解纠纷 一旦发生小额消费纠纷,消费者和商家应当首先选择友好协商的方式化解矛盾。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小额消费纠纷,对于消费者来说省时、省力、省钱,对于经营者来说有利于保持自己对消费者负责的良好形象,避免伤害消费者的感情,有利于延续和巩固过去形成的客户关系。许多商家设立了专门机构,受理消费者的小额投诉,取得了一定效果。对商家而言,为取得友好协商的成功,有必要保持应有的风度和姿态,切忌纠缠于细枝末节。 3.进一步提高行政调解和民间调解的成功率 商家与消费者在通过协商解决纠纷时,往往偏执于一端之理,很难听进对方当事人的不同意见,致使协商很容易搁浅。而由消费者协会出面以调解方式解决小额消费纠纷,省去了消费者与商家因为参加仲裁与诉讼所要投入的大量人力、物力与财力,也不伤害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感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行政主管部门也可根据消费者的请求,主持消费者与商家之间的调解。但由于调解机制建立在双方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之上,且调解机构的人员编制、调查手段有限,更无强制执行手段,致使大量小额消费纠纷无法通过调解解决。 4.加快设立小额消费纠纷法庭 诉讼克服了协商与调解过程中有可能出现的久商不决、久调不决的缺点,有利于及时解决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纠纷,使双方早日投入到各自的工作、生活和经营活动中去。各级法院理应扭转“抓大放小”的错误观念,对小额消费纠纷案件采取积极的态度,及时、公正地受理和审结各类小额消费纠纷案件。 一些地方人民法院积极设立专门审判机构审理小额消费纠纷案件。例如,黑龙江省绥化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和基层人民法院目前已设立73个保护消费者权益合议庭,并吸收消费者协会等组织的代表担任陪审员;湖南省常德市也先后在全市9个基层人民法院设立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法庭。鉴于小额消费纠纷案件量大面广,关系到千家万户,有必要在全国推广小额消费纠纷案件专门审判机构试点工作。建议最高人民法院针对小额消费纠纷案件的特殊性、以及运用传统的民事诉讼程序审理小额消费纠纷的障碍,根据《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和具体制度,人民法院在审理小额消费纠纷案件中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设立专门审判机构处理小额消费纠纷案件有法律依据。根据《消法》第30条之规定,人民法院应当采取措施,方便消费者提起诉讼。这里的“采取措施”当然包括设立小额消费纠纷审判机构在内。 设立专门审判机构处理小额消费纠纷案件一般应当适用《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简易程序,在立案、审理、判决和执行诸环节充分体现简便、快捷的原则,重点解决立案难、执行难的问题。为避免消费者遭受旷日持久的讼累,人民法院应当尽量引导消费者与商家在诉讼过程中达成调解协议。从长远看,小额消费诉讼应当由目前的简易程序跨入特别程序,实行一审终审制。另外,《民事诉讼法》第54条规定的集团诉讼登记制度也可适用于小额消费诉讼,从而方便广大消费者在其他消费者起诉时搭便车。 5.尽快打通消费纠纷的仲裁途径 同诉讼相比,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原则,具有省时、省钱、省事的简易性特点,能够充分体现消费者与商家的意思自治。但各地仲裁委员会受理的商事纠纷较多,而对面大量广的小额消费纠纷无暇顾及。尽快打通消费纠纷的仲裁途径,既是完善仲裁制度的需要,也是推进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重要内容。浙江、辽宁、山东、河北、河南等地消费者协会与仲裁委员会共同努力,设立以消费者协会为依托的仲裁委员会分支机构,专门受理消费纠纷,尤其是小额消费纠纷案件,收到消费者与商家好评。该类分支机构的仲裁员多由消费者协会的工作人员担任。 如果目前的仲裁机构无力受理大量消费争议,又不同意下设消费争议仲裁分支机构,可否设立具备法人资格的消费争议仲裁委员会呢?回答是肯定的。根据《仲裁法》第10条之规定,仲裁委员会由符合法定条件的市的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和商会统一组建。这里的“统一”二字,含有反对滥设仲裁机构之意,但在措辞上有别于“唯一”。设立消费争议仲裁机构,要坚持积极稳妥的原则,扎实试点,稳步推进,切忌一哄而上。仲裁机构制定仲裁规则时应当充分考虑小额消费争议仲裁的特点,拟定好简易程序规则。 为推动更多的消费争议案件进入仲裁程序,各级消费者协会应当鼓励商家自愿向消费者承诺将其未来可能发生的消费者争议提交特定仲裁机构。这种承诺,一旦被消费者接受,就构成了仲裁协议,消费者就可将纠纷提交仲裁机构,而无需再与商家另订仲裁协议。商家是否愿意作出这一承诺,是衡量一个商家是否具备诚信资格的重要指标。一旦商家作出承诺,除了仲裁协议和选择仲裁的承诺,商家在保修卡、产品说明书等文件中所作的仲裁条款对商家也具有约束力,应予鼓励。 处理消费争议的仲裁员应当符合法定任职条件,具有良好法律知识修养和过硬的职业道德素质,不断改进开庭审理艺术。为早日化解消费争议,加速市场经济流转,还应鼓励商家与消费者之间调解结案。 6.处理协商未果的小额消费纠纷需要配套法律机制的建立与健全 小额消费纠纷的解决需要一系列配套机制的支撑。例如,为应对消费者无力聘请律师的问题,应当建立健全消费者法律援助制度,设立小额消费诉讼基金;消费者协会依据《消法》第32条和《民事诉讼法》第15条之规定,有权支持受损害的消费者提起诉讼(包括担任消费者的诉讼人);等等。 要建立健全维护消费者权益的监督体系,包括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质检部门、行业主管部门、价格主管部门)、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国家公权力的监督,消费者、商家等市场主体的监督,以及新闻媒体、社会团体(消协、行业协会)等社会权力的监督。执法部门和司法部门握有国家赋予的行政监管权限、行政处罚权和裁判权,要坚决强调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杜绝执法与司法中的腐败与专横。 市场经济论文:市场经济下对学生德育工作的思考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供了广阔的开放市场,这种大环境拓宽了学生的视野,活跃了学生的思想,使其看到自己未来事业的前景。但同时市场经济的负面效应也会在学生的价值取向上发生作用,因此在思想品德教育的策略方法上应进行相应的调整和定位,以适应发展变化了的形势的需要。 一、充分认识市场经济对德育的负面影响 首先表现在外向型经济对学生的思想影响。改革开放国门大开,外向型的“三资”企业,中西方文化混融,各种思潮纷纷涌入,使学生所处的文化环境发生了变化,一些不健康的思想开始悄悄侵蚀学生的灵魂。涉外企业中的外方管理方法、手段及思想意识潜移默化地向学生渗透,一些学生盲目崇洋。收入待遇等因素使一些毕业生将外企作为择业的热点目标,国营企业即使有正式录用名额也不受他们青睐,祖国意识在一些学生的心目中渐渐淡化。其次是市场经济与学生价值观念的转变。由于部分学生对市场经济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认识不足,界线划不清,不能全面理解其共性、特性和作用,以及积极主流与消极支流的关系,致使认识上出现误区,价值观念发生扭曲。商品经济的等价交换是市场经济的一个原则,一些学生错误地将其视为思想行为的准则,导致了做事讲价钱,付出要索取,把自己的行为用“等价交换”来衡量。在为社会付出的价值观上具有浓厚的“务实性”,在利他的同时首先要利己,更有甚者表现出只顾自己的方便和利益,而不顾他人和社会公德,认为生活的真谛就是享受。无私奉献已不再成为人的价值范畴,造成理想境界的空虚。第三是劳动力市场及用人制度的变化,提出了新的人才质量要求。 企业之间的人才竞争,对劳动者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就要求为企业输送人才的院校在培养人才上向质量要效益,应培养出觉悟高、能力强、懂理论、会操作的复合型人才。企业为适应商战竞争,还突出表现在管理制度、管理手段上的变化,强调制度的执行与制裁要奖罚分明。培养人才与工厂生产的产品一样,受到供求关系的制约,培养的人才类型、规格、特点、素质及管理手段,必须与人才市场的需求、管理制度相吻合;否则,我们的毕业生将会在人才市场的竞争中失去竞争力,甚至失去人才市常第四是市场经济给思想品德教育带来的困难。在我国市场经济运行中,社会观念的变化,知识的更新,信息的接受,对教育者和被教育者来说几乎是同步的。 就学生而言,他们的社会接触面及接受新事物的速度远比在校门内的教师要广、要快得多。因此,教育者往往不能提前把握社会环境的发展与变化,当学生身上已反映出一定的思想问题时,教师才被动地去进行教育,这给德育工作带来极大的困难,使教师的说教显得软弱无力,针对性不强,更谈不上“及时”甚至“超前”了,造成对在校生思想品德教育滞后的局面。 二、对在校生进行德育的思考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搞好德育工作的思路应是: (一)突出爱国主义的教育主线在多元化的社会环境中,院校德育要坚定地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并将其作为思想教育的主旋律,引导学生在接触开放的文化环境时,自觉抵制民族虚无主义和崇洋媚外的思想,把爱国主义教育落到实处,由感性到理性,由浅入深,引导学生由爱父母———爱师长———爱他人———爱集体,最后上升到爱祖国。 (二)加强对树立正确人生观的引导德育的价值在于培养学生的“悟”性,使其认识到如何做人。社会经济的发展使人们的价值取向呈现多元性。然而学校的德育必须坚持一元化的导向,使学生明白社会所容纳的并不都是时代所提倡的。价值的真谛在于无论是社会价值还是自我价值,都要通过自身劳动来实现。说到底,人的价值就是更多地为社会创造和奉献。进行人生观教育,首先要让学生明白人活着为什么,怎样生活和做什么。在这个基础上结合学生的思想实际进行理想教育,从学生生活的最贴切处入手,诱发他们的生活理想,从而激发出强烈的职业理想,把社会理想、为祖国做贡献的理想教育落实到学生的职业理想上。理想是动力,也是激励,在理想的驱动下产生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从而树立起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 (三)树立新时期人才质量的德育观市场经济的发展使人们认识到,最终决定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速度的根本不是物质资源,而是人才资源,当今市场的激烈竞争,实质是人才质量的竞争。做为为社会输送人才的高等院校,在德育上要积极探索新时期对人才质量的要求,建立新时期的人才质量标准。新时期人才质量标准,已不再单纯是过去那种踏实加肯干、服从命令听指挥的类型,而是思想和能力是复合型、适应型、开拓型的人才。因此,在德育上要给学生全方位的意识和能力,培养学生具有职业意识、创业意识、敬业意识、质量意识、竞争意识、公关意识、科技意识和法制意识,同时要在实践中培养学生良好的自省能力,能经受挫折和失败的考验。 总之,新时期的院校德育应培养出个性全面和谐发展的人、现代的人和国际型的人。 (四)德育管理制度和手段要与企业管理相衔接学校的德育是培养人才的基础工程,德育必须把参照系由封闭的院校教育转向人才市场和企业要求上来,这一转变要求学校在德育管理制度和教育方法上都随之进行相应的转变,使之与企业的要求相衔接。如若不然,学生在校接受的是一套管理方法,到企业后是另一套,这将增加学生的不适应性,减低学生在社会上的竞争力。 为此,必须做到: 1、在日常行为规范上要与相应的企业要求衔接,把企业要求职工的行为规范,作为学校培养学 生日常行为的部分规范要求,同时要设置专业环境,在环境中训练学生的日常行为。 2、德育的管理制度和方法要与企业管理相适应。一位饭店的总经理说:“你们学生不及格还有补考机会,而在企业做错了一件事就难以挽回”。因此,在校的德育管理要与企业要求吻合。首先,应突出制度化管理,将规章制度熟知熟记,严格按制度办事,奖罚分明;其次,是在制度的执行上不能沿用“事不过三”、“下不为例”等旧的教育方法,制度不容违犯,否则就要受到处罚;第三,要适当减少耐心说服的思想教育过程,加强针对性和时效性,培养学生自律和自我调节的能力,否则就不能适应企业化管理的环境。 3、使学生进入人才市场参与竞争。创造条件使他们参加各种形式的供需见面会。在平时的学习、社会工作及各项评比和比赛中为他们设计竞争舞台,创造优胜劣汰的竞争氛围,以提高学生的社会适应性,达到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在共同的目标导向下,进行协调发展的良性循环,从而提高德育的针对性。 4、加强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市场经济活跃,人才竞争激烈,毕业生面临着严峻的挑战,他们能否承受竞争机制冲击的淘汰和排挤?能否经受挫折的考验?实践证明,学习好的学生不一定能在社会中经受住挫折和胜利的考验,这就要求德育应把培养学生健康的心理素质放到首位。新时期的素质教育包括:道德品质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劳动技能素质和心理健康素质。教师应成为学生的“保健医”,把培养健康的心理素质作为培养新时期人才的着眼点,使学生增进心理环境的内稳性和肌体对环境的有效适应性,以积极主动、平衡灵活、正确理智的心理状态去适应和协调社会环境,成为竞争中的强者。这首先要培养学生对竞争的心理适应力。在校期间应为学生设计竞争的舞台和竞争的环境,训练学生对竞争的适应力。教师针对出现的问题进行心理诱导,使学生最大限度地发挥自己的能力、优势,积极参与竞争。其次是培养学生的预见性。做好上岗前的心理准备,采用请进来、走出去的方法,了解人才市场情况,理论联系实际,交给学生解决问题的理论方法,塑造出身体健康、道德健康、心理健康的人,使其在激烈的竞争中健康成长。 5、加强信息反馈和教师的理论培训。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德育能否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应注意以下两点:(1)加强社会信息反溃经常了解社会思想动态,推断哪些社会事务可对学生产生影响,使教育走在学生思想意识形成之前。经常了解企业管理对人才需求的变化,及时扩充学生的应变能力。(2)要经常对教师进行社会主义德育理论的培训。加强班主任(辅导员)工作,建设一支忠于党的教育事业的政治思想工作队伍,深入到学生中了解他们的思想、学习和需求。尤其是在社会变革的每次微小变化前,首先对教师进行理论指导,使教师具备指导学生的理论准备,注意学习新知识和新技术,不断更新观念,紧握教育的主动权,使教育具有超前性。 针对学生中出现的问题而采取相应的对策,是增强德育工作实效性的有力保障。综上所述,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德育工作,是教育工作者面临的新课题,重在实践的探索和理论上的总结。北京旅游学院管理系在德育上推出的“三自教育”、“学生行为守则”及参与各项活动的“严、细、活、竞、创”的五字要求和“教师形象”的讨论,正是在市场经济下对学生进行德育的思考、探索和实践,相信在全系师生的共同努力下,定会结出丰硕的成果。
浅谈风险投资项目的风险管理:风险投资公司的筹资风险管理研究 [摘要] 本文通过对风险投资公司筹资风险的特点、来源及影响因素的分析,指出具体的风险控制措施,对我国的风险投资公司的筹资风险管理具有一定的指导和借鉴意义。 [关键词] 风险投资 筹资风险 风险投资公司是指具有一定特质的金融中介人,它们具有识别新创企业或早期成长企业的能力,通过对其投入高风险资本、提供必需的专家技术、实施项目管理等,帮助企业成长,并以此获取报酬。由于风险投资的最大特点就是高风险和高收益并存,风险投资公司要想获取高收益,增加风险项目的成功率,减少风险损失,必须加强对风险的控制。风险投资公司的筹资阶段是风险投资活动的起始阶段,对这一阶段进行风险管理就是要通过采用一系列风险管理技术,有效规避资金筹集过程中面临的各种风险,促进风险投资公司资金筹集工作的有序进行,最终建立适度的资金规模和合理的资金来源结构,为风险投资未来能够成功运作打下坚实的基础。本文仅对风险投资公司的筹资风险管理进行探讨。 一、基本概念及内涵 1.风险的涵义 所谓风险,简言之就是事物的不确定性。在现实的经济活动中,不确定性总是或多或少地伴随于人们的利益活动和经济行为之中,也即任何风险活动都是围绕利益进行的,风险就其本质而言是风险利益。风险无时不有,无处不在,已成为理论界和实务界普遍关注的焦点之一。 2.风险投资的涵义 风险投资也叫风险资本、创业投资等,是指对创业企业尤其是高科技创业企业提供资本支持,并通过资本经营服务对投资企业进行培育和辅导,在企业发育成长到相对成熟后即退出投资以实现自身资本增值的一种特定形态的金融资本。其涵义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风险投资是指投资者对任何有风险项目的投资;狭义的风险投资是指投资者对初创企业(主要是高科技企业)进行投资,参与被投资企业的经营管理,并为被投资企业提供服务,以期望获取高额收益的目的。本文的风险投资指的是狭义的风险投资。 3.财务风险的涵义 对财务风险的理解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财务风险通常被称为举债筹资风险,是指企业由于举债而给企业财务成果(企业利润或股东收益)带来的不确定性;广义的财务风险是指在企业的各项财务活动中,由于内外部环境及各种难以预计或无法控制的因素影响,在一定时期内企业的实际财务收益与预期财务收益发生偏离,从而蒙受损失的可能性。 二、风险投资公司筹资风险管理问题 1.风险投资公司的特点 风险投资作为一种带动成长型高科技产业发展的新型投资方式,正以迅速发展的态势在我国出现。风险投资的具体运作是通过建立风险投资公司进行的。目前在我国虽然已出现了一批风险投资公司,但对于风险投资公司如何运作仍处于探索之中。风险投资公司是适应高科技产业的发展应运而生的,是在有利于提高比较优势的新的社会分工下出现的。由此决定了风险投资公司的投资方向是高科技产品。风险投资公司只有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的开发,才能充分显示出它的比较优势,才能在比较优势下获得的高回报。高新技术产业之所以采取了风险投资这种新型方式,是因为高新技术产业的技术创新投资,资金需求量大,虽然回报率高,风险性也大,失败率也很高。在这样一个特殊的投资领域中有其特殊的投资规律和资本的运作方式,正是这种投资的特殊性,才决定了风险投资公司存在的必要性。 2.筹资风险的特点 筹资风险一般是指企业因借入资金而带来的无法偿付债务所遭受损失的可能性。但由于风险投资对象多为中小型高技术企业,规模小、资信差以及它的高风险性,难以从银行、企业及证券市场等传统渠道获得必要的创业资金。因此筹资风险不仅是客观存在的,也是无法逃避的。风险投资公司的筹资风险主要是指由于债务融资所导致的股东收益的可变性和偿债能力的不确定性。 (1)资金来源变化所造成的股东收益的可变性。根据资金成本等相关理论我们知道:在投资收益率高于负债利息率的前提下,企业的负债率越高,自有资金的收益率越高,股东的收益也越高;反之,在投资收益率低于负债利息率的情况下,企业的负债率越高,自有资金的收益率越低,股东收益不确定性越大。 (2)资金来源变化所造成的偿债能力的不确定性。这种不确定性是由于债务融资必须要按事先的约定支付固定的利息,企业的负债率越高,需要支付的利息费用数量越大,企业丧失现金偿付能力的可能性就越大。 3.筹资风险的影响因素 风险投资公司筹资的风险主要与资金的筹集规模、来源渠道及其资金的结构等直接相关。资金来源主要有:富有的个人和家庭、政府、大企业资金、养老基金、金融机构以及外国资本等。根据资金的来源并结合我国当前的现状,我国风险投资公司的筹资风险主要受以下几个方面的影响: (1)资金来源渠道狭窄。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第一,私人资本进入风险投资领域存在很多障碍。主要是大多认为中国人传统心理决定了银行储蓄仍是当前多数人的首选,且私人资本太过分散,因此不能期望私人资本成为可行的融资来源;而且风险投资业务的中介机构不完善,没有具有全面准确的科学知识、技术、信息、经验和技能作为支撑并有一定数量、为投资人提供智力服务并按市场机制独立运作的专业机构;当前的法律和政策环境存在问题、技术转化环境不良、信息指导不力等。 第二,政府过分参与投资模式不合理。对风险投资事业的发展,技术创新活动的不断深入,“官办官营”的投资模式也不可避免地暴露出政府作为风险资本主要来源的不合理性和不可行性。 第三,养老基金难以进入风险投资领域。世界各国养老基金都是风险资本的一个重要来源。然而,在目前的国内,由于政策法规的限制,社会保障基金还无法进入中国的风险投资领域。 第四,金融机构进入投资领域受到限制。发达国家的金融机构,包括银行和保险公司、投资银行、信托投资公司等非银行的金融机构,也提供了一定的风险资本。在国内,由于现行保险法的限制,保险公司的资金难以进入风险投资领域。同样,商业银行资金进入风险投资领域也受到了类似的限制。 第五,外资进入风险投资领域的政策不够完善。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只要相关法律和政策的配套措施能跟上,进入中国的外国风险资本一定也将非常可观。 (2)资本结构不合理 资本结构是指公司中各个资本要素额占总资本额的比例,或者说,长期负债占总资本额的比例。确定最佳资本结构是公司一项重要的筹资决策,即为实现股票价值最大化而有效组合债务、优先股及普通股。企业的资本成本就是企业利用不同融资工具筹集资金的平均成本或总的代价。风险投资公司的资本结构面临着:长期资金与短期资金安排不合理;筹资期限与投资期限结构不匹配;债权筹资与股权筹资结构不合理等不合理因素。这必将影响到风险投资公司的筹资风险的发生。 4.筹资风险的控制措施 通过以上的分析,关于风险投资公司筹资风险控制的措施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控制措施: (1)选择筹资渠道,控制筹资风险 风险投资由于筹资渠道的狭窄,以及筹资渠道障碍的因素的影响,是风险投资公司筹资风险的关键所在。这样选择理想的筹资渠道就成了风险投资公司的首要任务。当前在我国拓宽筹资渠道,主要有: 第一,重点培育以上市公司为主导的风险资本供给机制。我国目前处于风险资本发展的初创阶段,大企业是我国现阶段风险资本第一供给主体。上市公司绝大多数是各行业的大型企业,资本实力雄厚,公司的治理能力和风险投资的参与意识也较非上市公司强。上市公司参与风险投资,不仅可以拓展风险资本的来源,改变我国目前风险资本供给规模小并由政府为主导的格局,而且能够通过参与风险投资调整其产业结构,培养新的增长点。 第二,鼓励证券公司通过直接或间接的方式参与风险投资。由于证券公司有着优秀的人才,具有参与风险投资的人才优势;证券公司作为直接投融资的中介,在长期的投融资过程中,与商业银行、大型企业集团以及上市公司等已经建立了密切合作的工作关系,具有参与风险投资的投融资优势。 第三,适当放宽对养老基金、保险公司和商业银行投资的法律限制。我国的《养老基金管理办法》、《保险法》和《商业银行法》等法律制度都对养老基金、保险公司和商业银行参与风险投资进行了限制。在这些法律制度的约束下,养老基金、保险公司和商业银行等资金还不能进入风险投资领域。因此,应对现行的法律制度进行合理的修订,放宽机构投资者的投资限制,允许它们参与风险投资,但为了防范金融风险,同时对他们参与风险投资进行一定的监管和监督。 第四,建立有效的信用保障体系。在信用普遍恶化和信用秩序严重混乱的条件下,无论采取何种方式,都很难将各路风险资本引导到风险投资领域。因此,建立有效的风险投资供给机制,当务之急是加快完善信用体系,强化社会信用秩序。 第五,对外资的运用要加强法律制度的建设。对于我国加入WTO以后,利用外资已经在我国现代化建设中发挥了极为重要的作用,因为境外资本不仅可以解决我国资金紧张的局面,还可以带来先进的技术和管理经验。在当前利用外资的光明前景下,更应该加强法律法规的健全和完善,保证我国风险投资的快速发展,同时也是保证我国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关键。 (2)优化资本结构,降低筹资风险 研究企业资本结构的出发点是企业在筹资过程中如何控制资本成本。企业可以通过不同的手段获得资本,从利用纯粹的债务融资到完全的股权融资。为了获得资源,就需要支付一定的代价。不同的融资手段需要支付的成本是不同的,比如债务融资需要固定偿付本金和利息,股权融资需要支付红利,或者使投资者获得资本增值。结合风险投资公司的自身特点,可以采取以下的方法优化资本结构: 第一,长短期筹资的比例要合理配置。风险投资公司应该根据长短期筹资本身的特点和风险性质来合理地配置长短期筹资,降低筹资风险。 第二,筹资期限与投资期限相结合。风险投资公司在筹集资金时必须对资金的使用时间进行合理预期,根据资金需求的具体情况,恰当地安排资金的筹集时间,适时获得所需资金。否则,容易出现或是由于过早筹资形成资金投放前的闲置增加利息支出;或是因资金到账时间滞后,错过资金投放的最佳时机,造成经营损失。 第三,优化债权/股权结构。风险投资公司本身的业务特点决定其资本流动性非常差,因此更需要一个稳健的债权/股权结构。相关的理论,我们以企业市场价值最大化作为评价风险投资公司债权/股权结构是否最优的评价标准,使公司资产价值达到最大的资本结构,同时也是使公司资本加权成本达到最小的资本结构。 三、结论 筹集风险资金是风险投资运作流程的起点,风险资本的筹集在风险资本的运作中占有重要地位。风险投资具有流动性差的特点,这就决定了它需要一个长期的、相对稳定的资金来源,以保证风险投资家不断对原有项目再投资和对新项目投资。本文通过对风险投资公司的筹资风险的来源及影响因素的分析,指出风险投资公司的筹资风险的控制措施,给我国的风险投资公司的筹资提供一定的指导和借鉴作用。 浅谈风险投资项目的风险管理:我国创业型企业风险投资项目的风险管理研究 摘 要:本文对我国风险投资项目的风险管理现状及特点进行了分析,指出风险投资存在投资前风险规避不足和信息不对称现象,并提出了风险管理的方式与应对策略。 关键词:风险投资;风险管理;创业者;治理结构 一、目前风险投资项目风险管理的现状 (一)投资前风险规避不足 由于缺乏风险投资的操作经验,中国的风险投资公司在投资项目时,都不同程度地存在项目尽职调查阶段对很多风险估计不足,对企业市场现状调查、产品预测、竞争力分析和市场风险分析把握不准确,一般较少使用相关的定量分析方法,而且对估计到的风险处理和控制办法并不得当,从而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在投资前对风险的规避不力。另外,由于经验不足,在投资协议的拟定中,往往没有充分考虑到控制投资风险的需要,存在诸多不完善的地方。例如对于“一票否决制”、“股权逐步释放”等条款,有些早期的风险投资项目的投资协议中就没有设置,结果造成投资后碰到此类问题,缺乏有效的控制手段,甚至束手无策。 (二)信息不对称现象严重 中国风险投资还面临一个严重问题,就是风险投资方和风险企业存在着比较大的信息不对称。按理论来说,由于风险投资在一定程度上,积极介入了风险企业的管理,使风险投资相比其他投资方式而言?熏在一定程度上能够缓解信息不对称现象。但由于中国特殊的环境,风险投资和风险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还是非常严重的。一个原因是由于中国公司普遍存在着治理结构的不完善,不仅缺乏完善的制度,更严重的是创业者对治理结构的意识普遍比较薄弱。例如很多创业人员认为自己是老板?熏不愿意向风险投资股东公布相关信息。因此,风险投资对投资项目的监管存在很大的障碍。此外,由于缺乏完善的信用体系,中国创业者、职业经理人的道德风险相对较高,加重了信息不对称,影响了对投资风险的控制。 二、风险投资项目风险的分布特点 中国风险投资发展到现在,很多风险投资公司已经投资了很多项目,已经积累了一定的风险投资实践经验。在项目运作的实践过程中,发现投资项目的风险存在着突出的共性问题。 (一)资金不足严重影响风险企业的生存和发展 目前中国的风险投资项目普遍存在的一个问题是:风险企业资金不足,陷入财务危机。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一个原因是与中国风险投资的投资方式有关。中国风险投资初期不太注重联合投资,通常是一家风险投资公司投资一家企业。在投资时,风险投资比较重视进入价格和所占股份,对项目发展所需资金往往缺乏细致分析,造成投入资金不足,或者在项目发展过程中实际情况与预测发生较大偏离,使投入资金难以支持项目达到投资时所期望的经营目标。按照风险投资理论,风险投资应该是接力棒式的投资,但在目前中国,风险投资较少愿意接下其他投资者投资的企业,因此造成创业企业第二轮融资困难。这样出现了很多风险投资公司所投项目缺资金,但该风险投资公司由于担心继续投入资金后,投资风险变大,因此不敢继续投资。而其他投资公司又觉得你都不愿意增资,肯定是项目不好,所以也不愿意接手和投资于该类型的风险企业。使投资的风险投资公司既退不出去,又不敢追加投资,陷入两难境地。 (二)产品结构单一造成风险企业市场适应能力差 中国很多高风险项目的产品结构及业务单一,市场适应能力差,当相关市场变化或者竞争激烈时,收入就受很大影响。还有一些项目由于产品定位超前,原来定位的市场成长缓慢,而企业没有其他替代产品和收入来源,只能空等相关市场的发展,导致财务状况恶化,形成风险。产品结构单一、企业缺乏长远规划能力是目前中国风险投资项目的主要风险之一。 (三)公司治理落后,管理能力低下 中国多数风险投资机构所投资的企业的内部治理结构不完善,制度不规范,造成经营管理效率低下,经营成本得不到控制,影响盈利。投资企业缺乏为股东创造价值的经营理念,致使投资企业常常对风险投资公司进行信息屏蔽,加大信息不对称,也加大了风险投资的投资风险。 (四)财务风险影响盈利 风险企业财务方面的特征也有比较多的共性,其中一个重要特征是风险企业的应收帐款比例高,影响了企业的盈利。 三、提高风险管理的方式与应对策略 一是采取更严格的法律约束,在投资协议中增加对风险投资的特别保护条款。对于在投资前投资协议中相关约束条款缺乏的项目,在投资项目增资或者其他事件发生时,应当利用此契机,作为谈判的条件,加入新的约束条件,以加强对投资项目的监控力度,防范和规避风险的发生。由于创业企业一般急需第二轮的融资?熏所以风险投资公司如果愿意给该项目继续投资,在与创业者做增资谈判时,由于在谈判时处于有利地位,可以把加入的相关条款作为继续投资的前提,从而加强投资协议中的监管条款的效力。 二是推进投资企业内部治理结构的规范化。风险投资公司必须有意识地推动风险企业内部治理结构的完善,培育风险企业对规范化管理的意识。要明确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经营管理层的责权利,以制度的设立与完善制约投资者与经营者的行为。要用树立现代企业管理理念,以先进的管理手段与管理方式,对企业进行规范管理。 三是以提供增值服务切入监管。根据中国创业者的文化习惯,中国风险投资方应该对投资企业的风险管理采用灵活的策略。要与被投资企业建立比较好的关系?熏多提供管理咨询,帮助引进客户、合作伙伴等增值服务。用服务来换取投资企业的配合,从而有利于对被投资企业信息的及时掌握,做好对其风险管理和监控。 四是对于资金不足的创业企业,或前景基本不看好的企业,应该时刻关注其财务状况,对已经或即将支持不下去的企业,建议风险投资公司及时采取休眠、合并、清算等方式止损;对尚存在发展前景的企业,要密切关注其财务情况,防止创业者损害投资者的利益;在市场开拓方面为创业者提供有效的帮助,同时为其寻找技术、市场、资本方面的战略合作伙伴;对于发展前景较好但缺乏资金的项目,应积极帮助联系贷款担保获得银行贷款,也可追加投资。 五是对于产品结构单一的企业,建议尽量拓展产品线,或者适当改变经营策略,开辟新的赢利点。对尚在产品开发阶段的企业,应对其产品潜在市场进行深入了解,建议在其开发过程中,增加产品宽度和市场适应能力,并随着市场变化适当调整产品方向和经营模式。 六是对于经营管理能力弱的企业,应加强与管理层的协调沟通,尽可能地输出增值服务和管理,帮助企业的管理者改善经营管理,或推荐职业经理人直接参与管理,并督促被投资企业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帮助投资企业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 浅谈风险投资项目的风险管理:风险投资公司的财务风险管理探讨 摘 要:市场经济的高速发展,使企业处于一个多变的高风险环境。本文探讨了风险投资公司面临的财务风险,并对其如何进行财务风险管理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财务风险 风险投资公司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企业在市场中面临的风险也越来越大。尤其是08年兴起的全球金融危机更是加大了很多企业的经营风险与财务风险。而风险投资公司自然也面临着巨大的风险。研究风险管理公司的财务风险,企业可以规避因财务风险太大而导致破产的可能,使得这些风险投资公司可以长久的存活于资本市场,为中小企业筹资提供优质的资金。所以,研究风险投资公司的财务风险管理是一项重要的课题。 世界上有很多著名的风险投资公司,比如说投资过蒙牛的摩根史坦利,进行互联网高科技投资的红杉资本投资公司,就成功的投资过思科等著名企业。当然,并不是这些企业发展壮大了才进行投资,而是在他们的初创期进行投资。这就涉及到风险投资公司的运作模式。风险投资公司主要投资于一些起步公司,这些公司大多数是增长性强的高科技公司。风险投资公司主要是进行资金支持,也会进行一些意见的提出。等到投资的公司做大做强,达到可以上市的程度,风险投资公司就会“撤场”,出售其所持有的股份给大众,转向下一个企业。投资成功率比较低,一般投资一百个公司能成功一个。但是也会发生这样的情况,这成功的一个公司会把之前的所有损失都弥补回来。所以说关注风险投资公司的财务风险显得尤为重要。 一、财务风险的定义 风险是客观存在的,不随人的主观意志而消失,存在于资本市场的角角落落。狭义的风险指的是企业遭受损失的可能性。即企业在经营上会面临利润为负或者破产等负面的很大的不确定性。而广义的风险则不只是强调损失的可能,还包含了盈利的可能,即盈利的不确定性。财务风险也分为广义和狭义。狭义的财务风险指的是企业因为负债的筹措不当,超过一定的资产负债率而导致公司丧失偿债能力而破产清算的风险。广义的财务风险是指涉及公司财务的风险。对于风险投资公司而言,包含筹资风险、投资风险和资本退出的风险。 二、风险投资公司的财务风险管理 风险投资公司面临的财务风险包括筹资风险、投资风险、资本退出的风险。下面就对风险投资公司面临的各个财务风险进行一一阐述。 1.筹资风险 风险投资公司要投资很多公司,需要其他的后续资金。风险投资公司的筹资风险与所筹集资金的来源与结构有关。而在我国,很多风险投资公司都是政府拨款组建,筹资的来源比较单一。这些资金主要来源于政府财政资金、私人资本、养老基金、银行和保险资金。由于筹资会产生稳定的现金流支出,而一旦公司没有持续的盈利,在某一环节上失误,就会发生公司丧失偿付能力,引发破产风险。 2.投资风险 这是指风险投资公司面临众多需要资金的公司时对哪些公司进行投资的风险。一些公司会投资失败,倾家荡产,另一些会投资成功,赚的盆满钵满。如何进行投资项目的选择,是摆在风险投资公司面前的一个难题。首先,风险投资人才的匮乏会产生较大的投资风险。很全面的风险分析人才很难找到,阻碍了风险投资公司的发展。其次,政策的影响也会加大投资风险。比如国家对新能源产业的扶持,会降低风险投资公司投资于新能源的风险。另外,投资项目的寿命也会产生投资风险。一个项目寿命越长,所面临的不确定性越大,政策的变更也越大,面临的风险越大。 3.资本退出风险 这是指当风险投资资金准备退出的时候,遇到的资金难以回收的风险。如果资本无法做到便捷安全的退出,那么风险资本就无法实现收益的最大化,也违背了风险投资公司的初衷,从而会限制更多的风险资金的流入。目前产权市场还不是很成熟,产权的流动性不足。再加上风险投资公司的资本退出机制不是很便捷,造成了很多风险投资公司的资本成为了投资项目的永久性股东,形成财务风险。 三 、风险投资公司财务风险的管理 1.对于筹资风险的管理 前文已述,我国的风险投资公司的筹资来源单一,筹集的资金量就不会太多。而拓宽筹资渠道可以降低风险投资公司的筹资风险。首先,要培育以上市公司为主导的风险资本供给机制。上市公司一般资金实力雄厚,治理能力以及风险投资的参与意识较强。其次,要适当放宽养老基金,商业银行以及保险公司的投资限制。在现行的法律制度下,这些坐拥大笔资金的机构还无法进行风险投资。最后,鼓励证券公司或者证券投资基金以直接或间接的方式进入风险投资领域。证券公司和基金公司都有着优秀的人才,可以利用这些人才的优势来培育风险管理人才。 2.对于投资风险的管理 首先,先要对所投资企业的价值做出一个评估,被投资项目预期的现金流能否达到预期。这就需要财务人员对于被投资企业的财务状况进行分析,包含对各项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的真实性进行鉴定。其次,要有分阶段投资的方式,资本不宜一次性全部投入,可以考虑分步骤的投入。分步骤的投入既是对被投资企业的一种监督约束,也是一种有效的激励工具,可以促使被投资企业更好的发展。 3.对于资本退出风险的管理 风险投资的目的是适时退出以攫取高额超常利润,而非成为公司股东长期控制公司。最初时候的投资就遵循着分散投资的策略,将资本投资于不同行业,不同地区,不同企业的不同发展阶段上。在这些前提下,风险投资公司应该按照投资组合原理,根据项目的不同发展阶段,对资本退出的渠道、时机做出预期,形成风险项目组合退出方案。然后,在收益一定的情况下寻求最小的风险或者风险一定的情况下寻求最大的收益,从退出方案中选择出最合适的退出方案,即最有退出方案。 四、结论 综上所述,风险投资越来越成为资本市场的一个重要工具。如何利用好这个工具是摆在财务工作者面前的一个问题。风险投资公司的财务风险管理也成为一个新的研究方向,需要结合国外的经验,促进我国风险投资行业的发展。
2021年6月,国家医疗保障局发布《医疗保障法》(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征集意见,这将是我国医疗保障领域第一部专门性法律,对我国医疗保障法治化建设具有里程碑式的重要意义。理论与实务界应深入研究与讨论,以促进我国医疗保障法律体系建立与完善。 一、《医疗保障法》(征求意见稿)概况 (一)《医疗保障法》(征求意见稿)的立法背景 长期以来,医疗保障领域主要依靠政策在调整和推进,仅有《社会保险法》《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等少数法律规范。2018年,国家医疗保障局在成立后整合了基本医疗保险、医药价格管理、医疗救助等行政职能,在立法方面做出了不懈努力,共发布行政法规、规章10余件。但是,在医疗保障领域仍缺乏一部统领医疗保障全局的基础性、纲领性的法律,仍未改变政策主导管理的局面,医疗保障法治化建设进程刚刚起步,亟待进行医疗保障领域立法。 (二)《医疗保障法》(征求意见稿)的篇章结构 《医疗保障法》(征求意见稿)共计8章70条,包括总则、筹资和待遇、基金管理、医药服务、公共管理服务、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章节内容。从篇章结构来看有如下特点:一是《医疗保障法》(征求意见稿)基本上按照医疗保障行政机关内设部门职能进行划分,例如筹资与待遇部分主要为待遇保障部门职能、医药服务主要为医药服务管理和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部门职能;二是《医疗保障法》(征求意见稿)仍以医疗保障基金的管理和使用为立法主线,以医疗保障基金筹资为逻辑起点;三是《医疗保障法》(征求意见稿)仍沿袭《社会保险法》采用“潘德克顿体系”的总则+分则式立法技术,总则规定立法目标、立法原则等,分则力图贯彻总则立法精神[1]。 (三)《医疗保障法》(征求意见稿)与《社会保险法》在内容和范围上的区别 2010年制定的《社会保险法》在总则提炼了社会保险一般原则基础上,在分则分别规定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模块,调整范围涵盖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均属于社会保险领域。然而,现有的医疗保障制度是以传统的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以医疗救助为托底,补充医疗保险、商业健康保险、慈善医疗救助等相互衔接、共同发展的制度体系,除包括社会保险范畴的基本医疗保险外,还包括医疗救助、补充医疗保险、商业健康保险、慈善医疗救助等非社会保险范畴的内容,已经远远超出社会保险领域甚至非保险性质的社会保障制度。 二、推动《医疗保障法》立法的重要意义 (一)确认、固化、规范医疗保障改革成果 一方面,近几年,医疗保障领域改革进行得如火如荼,取得了一系列惠及人民群众的医疗保障改革成果,如带量采购、生育险合并、异地就医备案等,在将改革成果惠及人民群众的同时,应当将改革成果确认和固化入法持续稳定推进,也是回应人民群众期盼的现实需要;另一方面,医疗保障工作关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涉及医保基金管理、行业结构整合与发展等重要问题,涉及到相关权力的分配与行使。有权力的地方就可能有不规范现象,如何将权力装进制度的牢笼,规范行使与监督医疗保障相关权力,也应当是制定《医疗保障法》的重要意义。例如《医疗保障法》(征求意见稿)第四十八条写入了规范与社会力量合作条款,“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应……规范和加强与商业保险公司、社会组织的合作,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对合作过程中的行为进行规制。 (二)为继续深化医疗保障改革提供法律依据 然而,在医疗保障领域中,《社会保险法》已经难以为目前的医疗保障改革提供充足的法律依据和支持。目前,医疗保障改革仍在不断深化,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改革”仍将是医疗保障领域中的重要关键词,从某种意义上说,在当下的特定历史时期,《医疗保障法》应当扮演好“改革支持法”的角色,例如《医疗保障法》(征求意见稿)第二十八条写入了风险调剂金制度,“国家建立全国医疗保障风险管控机制,设立全国医疗保障风险调剂金……”,将该制度写入法律,可为未来进行相应重大改革提供相应的法律依据和支持。 (三)落实我国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 从世界范围来看,许多国家都在宪法层面对医疗保障权做出规定,例如日本宪法25条规定“一切国民都享有维持最低限度的健康和有文化的生活权利。国家必须在生活的一切方面努力提高和增进社会福利、社会保障以及公共卫生事业”[3];南非宪法第27条规定“(1)每个人都享有医疗保健服务权利,包括生育医疗保障;(2)国家必须制定合理的立法以及其他措施,以逐步实现这些权利;(3)任何人不能被拒绝给予紧急医疗救助”;美国尽管并未在联邦宪法层面上规定医疗保障权,但在部分州宪法中对该种权利加以描述和强调,例如阿拉斯加州、夏威夷州、蒙大拿州等[4]。我国早在1954年《宪法》第九十三条中即规定了国家实行包括医疗在内的社会保障制度,现行1982年版《宪法》沿袭了1954年《宪法》的规定。但宪法承诺一般并不直接地赋予个人以具体权利,为更好地落实公民的医疗保障权利,必须通过制定具体部门法律,将宪法赋予的这项公民基本权利予以规范化、制度化、具体化,使之切实得到保障。 三、《医疗保障法》(征求意见稿)存在问题与完善建议 (一)《医疗保障法》(征求意见稿)中部分欠妥的立法安排 1.有关《医疗保障法》(征求意见稿)立法主线目前,《医疗保障法》(征求意见稿)多层次医疗保障相关内容主要安排在第一章“总则”第二条和第二章“筹资与待遇”第二节。那么,是否说明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主要仅涉及筹资与待遇问题,将其安排在“筹资与待遇”项下是否妥当?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在《医疗保障法》中应有怎样的地位?如前所述,目前的《医疗保障法》(征求意见稿)仍沿袭了基本医疗保险的立法思路和立法模式。在立法思路上,以基金的使用和管理为主线,以基金筹资为逻辑起点,这种立法思维在地方立法过程中体现的更加明显,如在地方性法规《浙江省医疗保障条例》(2021年7月1日)中第一条甚至直接规定“为了……,根据《社会保险法》……,制定本条例”。然而,“医疗保障”和“医疗保险”二者在内容和范围上有明显区别,且“医疗保障”为上位概念。在立法模式上,《社会保险法》采用“潘德克顿体系”总则+分则式立法技术基于分则内容法律性质的同质性,而医疗保障各模块是法律性质各不相同的制度体系,难以提炼出对分则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总则。因此,以《社会保险法》为《医疗保障法》的立法依据显然是不甚妥当的。202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在第一部分“指导思想”中即明确指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加快建成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由此奠定了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在医疗保障领域的关键性、基础性地位。建议《医疗保障法》立法以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为立法主线和核心,并由此体系性展开,第一章为“一般规定”,第二章即安排为“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全面介绍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制度安排及其衔接。2.有关“医药价格与招标采购”相关内容结构安排《医疗保障法》第四章“医药服务”包括“医药价格与集中采购”和“医保协议管理(含定点医药机构义务条款)”两部分内容。从法律性质和法律关系上看,医保协议管理是基本医疗保险的重要组成部分,属于社会法调整范畴[5];而医药价格与集中采购体现了国家对市场行为一定程度上的干预,应归入经济法调整范畴,两部分法律性质不同,有着本质上的区别。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中的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救助、补充医疗保险、商业险以及慈善医疗救助等制度的直接手段和目的均是“提供相应资金,保障人民群众的医疗需求”。然而医药价格与集中采购制度本身并不是通过提供相应资金,实现保障人民群众的医疗需求的直接目的,该制度是通过合理降低医药价格,节约医药费用支出,提高医疗保障基金的使用效率,间接保障人民群众的医疗需求,其本身并不属于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一级组成部分,应定位为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各个模块的辅助性与支持性制度。医药价格与招标采购具有相当的重要性和独特性。首先,医药价格与招标采购改革在医疗保障改革乃至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突破口作用;其次,医药价格与招标采购职能在医疗保障业务中具有相当的独立性;再次,医药价格管理与招标采购相关工作具有高度的敏感性和复杂性,仅以医药集中采购机构为例,全国范围内进行医药集中采购的机构至少包括三大类,一是医保局下属的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机构;二是发改委下属的公共资源交易机构、三是企业身份的集中采购机构,如重庆药交所、药品GPO的组织等。各类集中采购机构隶属、机构性质、目的使命均不相同,医药价格和集中采购本身内容庞杂、年交易额大,难以用章节内的几个法条予以很好的涵盖和规范。因此,建议将医药价格与招标采购相关内容在《医疗保障法》中独立成章,如安排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及其分述各章节之后,甚至可以考虑仅在《医疗保障法》第一部分一般规定中规定建立医药价格与招标采购制度,有关具体细节内容另行单独立法。 (二)《医疗保障法》(征求意见稿)中部分待完 善法律条款1.有关《医疗保障法》(征求意见稿)第一条《医疗保障法》(征求意见稿)第一条规定了立法目的和依据,“为规范医疗保障关系,健全高质量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维护公民医疗保障合法权益,推动医疗保障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其中,笔者赞同“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的立法依据及表述[6],不再赘述,有关立法目的表述有如下分析及完善建议:(1)关于“为规范医疗保障关系”之表述。《医疗保障法》(征求意见稿)第一条采用了“规范医疗保障关系”的表述。那么医疗保障关系究竟是包含什么内容的法律关系?医疗保障体系包括多个业务模块,各个业务模块本身法律关系与法律性质各异,同时还涉及到各个业务模块之间的衔接。以医药集中采购为例,业务模式背后至少包括了集中采购机构和医药企业之间的平台服务与管理关系、招标投标法律关系;集中采购机构与医疗机构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平台服务关系以及医药企业与医疗机构之间的买卖合同关系等。在现有业务模式下抽象出来背后的法律关系是一种客观存在,如遇业务模式调整,法律关系也会随之变化调整,但其本身仍然还是一种客观存在。因现有业务模式及其背后的法律关系不合理、不完善,需要“调整”之处另当别论,但规范一种不包含个体或组织意志的客观存在,在汉语语法表意以及法理学一般原理上难以解释得通。关于这一点,笔者还考证了30部在立法目的中有“规范……”“……关系”表述的法律,其中25部均采用了“为规范……行为/活动/工作/管理”之表述,《民法典》和《劳动合同法》采用了“为……调整……关系”的表述,仅《医疗保障法》(征求意见稿)《社会保险法》《军人保险法》系出于同一蓝本的法律使用了“为规范……关系”之表述。因此,建议此处调整为规范……行为/活动更为妥当,更符合制定《医疗保障法》的立法意义,发挥规制作用,规范那些不规范的具体行为/活动。(2)关于“健全高质量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维护公民医疗保障合法权益,推动医疗保障事业健康发展”之表述:一是将“健全……体系”表述放入立法目的中进行安排是否妥当?医疗保障立法的目的肯定不止步于“健全……体系”即可,将“健全……体系”安排在立法目的中,有将医疗保障立法陷入了“为了完成立法任务而立法”的境地。实际上,“健全高质量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为“保障公民医疗需求”过程中的手段,二者是“目的”和“手段”的关系,最终目的都是为了医疗保障权益得以落地实现,保障公民获得更好的医疗保障服务,因此,建议作为“手段”的“健全……体系”可以在其他条款而非立法目的条款中另行规定;二是“维护公民医疗保障合法权益”是否意味着“保障公民医疗需求”,二者内涵是否重复?笔者认为,“维护公民医疗保障合法权益”更加侧重于宪法权利的宣言与落地,但是从保障公民获得医疗保障实效的角度还有所欠缺,而“保障公民医疗需求”的表述更侧重于实效,更有利于保障公民医疗保障合法权益,实现医疗保障目的,二者并不矛盾,是相互补充的关系,因此,建议在立法目的中增加“保障公民医疗需求”表述;三是我国的医疗保障事业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可能都将处于深化改革时期,《医疗保障法》要在较长的一段时间内发挥“改革支持法”的作用,支持医疗保障改革也应该是当下和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医疗保障法的重要的使命和立法目的,因此,建议在立法目的中增加支持医疗保障改革的表述。综上,建议将第一条修改为“为规范医疗保障活动,维护公民医疗保障合法权益,保障公民医疗需求,推动医疗保障事业改革与健康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2.有关《医疗保障法》(征求意见稿)第二条《医疗保障法》(征求意见稿)第二条规定“国家建立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医疗救助为托底、补充医疗保险、商业险、慈善救助等相互衔接、共同发展的医疗保障体系。显然,在征求意见稿中,规定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建立”责任在国家。在国家医疗保障局成立之前,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救助、商业险、慈善救助等相关工作均分属于不同的部门职能,国家医疗保障局成立后,将以上职能进行整合,并将“医保”的概念内涵从“医疗保险”上升为“医疗保障”,医疗保障是一个涵盖范围较广的多层次复合型系统工程。那么,如此复杂之系统,按照《医疗保障法》(征求意见稿)第二条之表述,单靠政府之力量“建立”是否会稍嫌吃力,捉襟见肘。以商业险为例,多年来,商业医疗保险在保险法框架下发展,在融入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过程中,更多的应当是依靠政府的引导和支持,政府过多地参与一方面会影响商业险在市场竞争过程中自由竞争及良性发展,另一方面也会给政府自身造成沉重负担,且不一定收获预期良好效果,如遇保险产品争议纠纷,还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建议在与社会力量进行合作过程中涉及政府信誉背书时要慎重评估,摆正位置,切实探索出一条政府引导、支持商业健康险可持续发展的可行之路,建议将《医疗保障法》(征求意见稿)第二条修改为“国家推动建立/推动形成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医疗救助为托底、补充医疗保险、商业险、慈善救助等相互衔接、共同发展的医疗保障体系。 (三)《医疗保障法》(征求意见稿)中未体现的部分重要事项 《医疗保障法》应当是一部超越了医保部门职能边界的法律,是一部整合全部相关医疗保障力量为共同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好医疗保障服务的法律。《医疗保障法》(征求意见稿)第六条也做了明确规定“国务院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医疗保障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医疗保障工作……”,那么如第六条所述,其他有关部门各司其职是否足够?医疗保障跨部门职能如何衔接、推动?“十四五”全民医疗保障规划指出“进一步推进医保与医药协同改革。继续实施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及时将临床价值高、患者获益明显的药品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意在推动在医疗保障内部职能模块间医药集采与医保支付间进行衔接整合。实际上,在医疗保障领域,涉及到跨部门协作配合的职能同样值得重视。例如,在规范商业健康保险管理、推进商业健康保险有序发展过程中,医疗保障部门需要会同银保监会、金融工作局等密切协作配合;定点医药机构及其工作人员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由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处罚后,需要卫生健康、药监等部门依法吊销相应执业资格;在医药集中采购过程中,医药企业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或者以欺诈、串通投标、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方式竞标的,由医疗保障行政部门予以相应处罚。以“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认定为例,“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为反垄断法概念,反垄断法本身具有一定的原则性、模糊性和不确定性,执法难度较大,而认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更是反垄断执法中的难点,如无市场监管部门的大力支持与配合,医疗保障执法部门难以对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作出认定并进行相应处罚。实际上,有关这一点,现行其他法律已有类似安排,如《国家安全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国家根据维护国家安全工作需要,建立跨部门会商工作机制,就维护国家安全工作的重大事项进行会商研判,提出意见和建议;如《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国家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内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组织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跨区域执法、交叉执法”。因此,为进一步提高医疗保障工作沟通与协作效率,建议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障相关部门间跨部门职能的协作,在《医疗保障法》中写入由医疗保障行政部门牵头,相关部门支持配合的联席会议会商与联合执法机制的内容。 作者:孙阳 单位:北京市医药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金融和理财论文:浅谈高中生学习金融理财知识存在问题及途径 摘要:随着我国经济发展,理财越来越成为人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作为高中生,我们应当加强理财知识的学习,培养自身良好的理财习惯,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和理财观,这对于高中生人生的发展具有积极的作用。本文阐述了高中生学习金融理财知识存在的问题及途径,并给出了一些具体可行的方法。 关键词:高中生 金融理财 途径 当代国与国的竞争中,经济力量竞争是重要的竞争指标,也是一个国家综合国力的体现。作为社会主义接班人,高中时代学习一些必要的金融知识不但对自身有益,还可以有效地推动国家经济建设。在我国现阶段,金融知识并未列入学校教育中,高中生无法有效地学习金融知识,常常出现错误的金钱观和消费观,不利于高中生健康成长。因此积极学习金融知识,可以帮助高中生树立起正确的消费及理财观。 一、金融理财的内涵 金融知识实质就是货币知识,主要指货币的发行流通,贷款的发行、收回,存款的存入、取出,汇兑等等。金融的核心是指价值在不同时间,不同区域进行交换。金融包含有五个构成要件,他们分别是金融对象、金融方式、金融机构、金融场所和金融机制。金融理财是指在货币流通过程中, 将资金充分利用起来,购入有形或无形的资产,通过交易进而取得较大的收益。金融理财形式多种多样,例如:银行、证券、保险及当下比较流行的互联网理财等等。 二、高中生学习金融理财知识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国高中生学习金融知识并不理想,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没有正规的指导 在学习中,高中生学习的知识主要是数理化等学科知识,对于金融方面知识学习少之又少。出现这种状况主要与我国教育制度有关,我国目前实行应试教育制度,高中生上大学主要通过高考制度进行选拔,老师在上课时几乎不会教授与高考无关的知识,这就使得高中生缺乏正规的金融知识指导。 (二)学业压力巨大 高中生面临着高考的压力,在巨大学业压力下,没有更多时间和精力去学习金融知识。学生每天都在学习科学文化知识,除吃饭、睡觉以外的时间几乎都在学校学习,在此巨大压力下学生根本没有心情、也没有精力去从事金融知识学习。 (三)社会缺乏高中生学习金融知识的氛围 目前,社会对于高中生的评价还主要是以学习成绩为主,学生如果没有以学习课本知识为中心,而是学习其他,往往会被社会舆论认为是不务正业。首先,我们的父母会激烈的反对,另外,即使有人想学习也会因为没有氛围,极易产生孤独感,使学习半途而废。 三、高中生学习金融理财知识的途径 (一)以互联网、纸质书籍等为媒介,学习理财相关知识 高中生虽然面临着巨大的学习压力,但是,如果有兴趣想学习金融知识也不是不可能的,现在高中生中使用手机的人数越来越多,互联网的普及也带来了巨大方便,使用手机上网除了可以聊天、查阅信息、购物,还可以通过互联网进行金融理财知识的学习。在放松心情的同时拓展自身的知识面,如在浏览新闻时,可以对新闻中的金融板块进行关注,也可以下载更多关于财经类方面的知识。通^这些渠道,可以了解国家财政政策和不同金融产品,是一条切实可行的学习金融知识的方法。 学习基础金融知识,掌握必要的理财手段,对于高中生来说必不可少。应当先从生活中能涉及的理财知识入手并加以实践,通过投资获得收益后则会更加提高学习热情。浅显金融知识还可以通过阅读纸质类和电子类图书获得,纸质类图书如《金融时报》、《经济观察报》等报纸;另外还可以购买有关金融知识的纸质书籍,或从图书馆借阅相关书箱,这些都是高中生学习金融知识的一大要地。阅读有关金融知识书籍,必须以已有基础金融知识为基础;如果没有相关基础知识为铺垫,则金融类书籍内容会很难理解。 (二)日常生活中合理支配金钱 金融知识无处不在,日常生活中,高中生的资金主要来源于长辈过年、过节给的钱和日常生活费等,而消费主要包含学习、吃穿和娱乐等方面。对于这些钱,我们要善于合理支配,比如,可将银行卡与手机绑定,开通手机银行,然后将资金分成两部分,日常所需费用通过购买低风险的货币类基金或放在余额宝中升值,需要用钱时轻松点击一下手机就可以实时赎回,既不影响使用又可以获得比银行活期高5倍多的利润。对于暂时不用的钱可以购买一些风险低利率高的定期理财产品,如国家开发银行发起设立的开鑫金服,通过手机下载APP软件,通过P2P理财,可以获得近7%的年利率,安全、便捷又高效。长期坚持下去,就可以在大学毕业时积攒到人生的第一桶金,用于更高端的金融理财,这样不仅得到较理想的收益,还提升了自我金融理财能力。 (三)学习、借鉴他人的理财方法 对于高中生来说,理财知识复杂庞大且在不断发展更新。在有时间时可以积极观看电视中的财经节目,到银行询问理财产品,与理财专家沟通交流,学习他人的成功经验,拓宽自己的思路,提升自己的能力,开拓创新,形成适合自己的投资理财之路及风险防范方法,做好自身财产保护,树立健康金融理财观。 (四)养成理财习惯 俗话说“你不理财,财不理你”。作为高中生,要将金融理财当作生活中一个必不可少的事情去做,养成良好的理财习惯。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进行:第一,确定合理经济目标。在进行理财时,应当先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规划制定经济目标,并冲着这个目标去坚持不懈地努力,才能最终实现理财目标。第二,制定切实可行的预算方案。制定预算方案可以为将来支出提供指导,但是预算方案不能停留在纸面上,要想预算方案达到预期效果,必须严格落实。第三,记录自身财务状况。将自己每一笔收入、支出都记录在案,分析找出其中的不必要花销,削减开支,开源节流,将节约下来的钱进行投资理财,复利再投资,利滚利,使我们的资产像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大,为我们早日实现财富自由的最高目标打下良好的基础。 金融和理财论文:个人小额理财的“大数据时代”当银行遇见互联网金融 一提及互联网时代的购物与理财,纵然Apple Pay这一类服务仍受制于硬件的制约,与网购相伴而生的支付宝、随着手机社交而来的微信却早就在大众生活中混了个“脸熟”。这充分验证了某种微妙的共同心理――一旦有什么方法能让日常林林总总的支付需求变得省时省力,大部分人是不会拒绝费神去学习的。支付宝也好,微信也罢,也正是凭着这种把服务送到眼皮子底下的贴心姿态,终究让财大气粗的银行们都感觉到了头疼。不知有多少人注意到这些微小的细节?曾经一副“爱用不用”面孔的各大银行官方APP,正在悄然换上更具亲和力的业务式笑容:官方微信公众号、甚至移动联通的短信号,也纷纷把常用功能设置到菜单快捷键上――这样能让用户第一眼看到手机屏幕就觉得方便。这些变化的苗头,不过是鲶鱼蹿进池塘之后的连锁反应,未来的影响却足够切实而深远。 面朝互联网,银行在做什么? 不妨先来盘点一下那些“改换姿态”的银行们――互联网金融的大背景下,工行力推旗下的电商平台“融e购”、即时通讯平台“融e联”、直销银行“融e行”三大平台,其支付、融资和投资理财三大产品线上,则有“工银e支付”“逸贷”“网贷通”“工银e投资”“工银e缴费”等产品。建行早有“互联网+”战略推出,后有电商平台“善融商务”、小额支付“龙支付”、线上保险等业务跟进。农行则重点推出其最新版本的“掌上银行”,提供移动银行、移动支付、移动商务、移动社交等应用,多个B2B平台和产品也陆续推出。中国银行则将以服务电子商务为核心的网络银行作为核心任务,重点打造“中银易商”整体品牌,已陆续推出中银E社区、航运在线通、惠民金融服务等网络金融服务。 “工商银行对互联网金融不但不排斥,还是重要的参与者、推动者。”中国工商银行行长易会满这一席话,多少代表了银行们主动求变的现时态度。 事实上,也是不变不行了,某金融搜索平台曾对全国各地的银行用户进行了问卷调查统计,结果显示――在面临支付(小额为主)时,53.3%的受访者会选择支付宝或微信支付,选择刷卡的仅占22.9%:而需要转账时,支付宝或微信的选择比例更高达72.3%:在理财方面,64.29%受访者的银行存款只占总资产的20%以下:21岁~35岁的年轻人中,仅18.71%在投资理财时首选银行理财。这是没有哪个银行能笑得出的现状。 我们为什么远离了银行? 如果把记忆倒推十年,人们下意识的选择显然不是这样的。存款、取款、转账这些和银行天然相关的事就不说了就连水电费可也常常是到银行拿号交纳,显然,比起水电网点,还是银行网点密度更大、更方便一点。那个时期的银行们,大概也习惯了按时开门关门、自然有排着大队的用户涌上门来。 也许正因为危机感不足够的缘故,在随后若干年中,网络一天天、一寸寸深入日常生活,银行的脚步却悄然落后了。倒不是说它们就没有开通电话银行、网上银行乃至手机APP,只不过“能用”和“好用”对于用户来说,个中差距可以是云泥之别。翻翻软件商店里的评论,吐槽各大银行官方APP的评论不在少数:当年招商银行在年轻人群体中的好感度一骑绝尘,它的网上银行和手机银行“好用”可也是一大加分项… 等到姿态更低的支付宝们以黑马之姿杀出来,真正玩转了网络时代的大数据,用户最迫切想实现什么、最深切讨厌什么,如此切中痛点,用户体验飞跃转投过去简直是意料中事。说到这里,传统银行也不是不委屈的。传统商业银行的本质在于存、贷、汇银行最初的“触网”举动是建立各自的网上银行系统,利用官方网站开展业务,使其业务由部分到全部迁移至网络的演变过程。 互联网金融为服务小微企业和个人客户提供了全新的金融模式,但对传统银行来讲,新模式涉及IT系统、运营流程和风控体系改造,成本投入巨大,转型发展需要一个过程。有业内人士曾表示,支付宝们的优势在于平台、零售客户资源和数据,传统银行的优势在于资本、批发客户资源、信用和风控能力,单纯的互联网解决不了所有的金融需求,特别是高端客户的面对面个性化服务仍不可替代。 鲶鱼之变 “如果银行不改变,我们就改变银行。”关于这个事,阿里巴巴董事局主席马云的说法并不太温良恭俭让,但却是实情。对所有希望钱财流动能既便捷又安全的用户来说,这毫无疑问是个好事。 正是现实让银行们意识到,互联网金融的出现,“已经”填补传统金融机构在长尾客户方面的服务缺陷。纵然这类客户的资金量少,但架不住群体数量惊人,积沙成塔集腋成裘,积少成多照样是大片大片的“金山”。 事实上,银行依旧是大资本流向的掌控者,而互联网金融服务提供商们,更像是通信行业的增值服务商,拥有资金流水,却没法控制资金流向。了解个人消费习惯、提供消费与理财一体化服务,这是以支付宝为代表的互联网金融混得风生水起的法宝。而同样身处互联网时代,同样可以享受大数据技术的红利,支付宝们能够做到的,银行难道就一定做不到? 这是再典型不过的鲶鱼效应。 如果说支付宝们的实践为银行指明了互联网金融时代的前进方向,这个说法大概也不算夸大其词。大数据究竟能为传统银行注入怎样的活力,其实已经有一些例子了。以“网上再造一个中信银行”为口号的中信银行表示,其网络金融一直处于行业领先之列。首先,与腾讯、阿里巴巴和百度等互联网公司进行合作,重点布局移动金融、第三方支付等业务。此外,中信银行信用卡依托线上渠道获客。据称,中信银行信用卡客户有40%~50%是通过互联网获得。 值得一提的是,去年3月,腾讯和阿里巴巴在同一天宣布都将推出“网络虚拟信用卡”,且合作方均为中信银行,不过该产品还未与公众见面,便被央行紧急叫停。中信银行还将大数据分析运用到网络融资方面,与银联商务合作推出的“POS商户网络贷款”,依托大数据分析技术,通过分析商户的交易信息,结合客户征信信息,对客户信用进行评价并据此发放贷款,可做到无担保、无抵押、全线上、审批快、随借随还。而直销银行,更是被视为传统银行向互联网金融生态延伸的最佳代表。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已有53家银行的直销银行上线运营。客户无需到营业网点,只需安装银行的手机客户端,即可在线完成账户开立、风险评估、资金归集、视频认证等操作,一站式办理直销银行金融产品申购。 写在最后 任何支付、理财机构业务都要依托基础账户,说它是传统银行的王牌也并不为过。互联网金融之于传统银行谈不上替代更谈不上吞并,未来两者更多是“竟”与“合”的矣系。而可以预料的是,大数据是互联网金融的关键点,谁能执此牛耳,就能在适者生存的竞争中占据先机。 农合金融机构发展农村理财业务的探讨 摘 要:农合金融机构(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以下简称农合机构)金融理财业务的缺失,导致农合金融机构无法满足城乡客户日益增长的财富管理需求,但这一现状即将被打破。目前,多地农合机构理财项目建设都在如火如荼地进行着,即将开放理财业务。与城市经济体系不同的是,农村中需求理财产品的客户仍处于零散状态,以及我国农村特有的农村民间金融形态,也在一定程度上稀释了用于理财的资金数量。另外,农村人口的理财意识薄弱、农合金融机构的理财品质不高等问题,都严重限制了农合金融机构理财业务的发展。因此,农合金融机构的理财业务应主要针对本土农业人口,且应认真考察本地的农业种植和养殖特征。 关键词:农合金融机构;农村客户;理财业务;发展 中图分类号: F832.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1069(2016)35-47-2 0 引言 随着农业人口人均收入的增长,农民已不再满足一般的储蓄业务,而对于农合金融机构的理财业务提出了期望。在这一市场需求的拉动下,农合金融机构在理财产品开发和销售上也呈现出可喜态势。然而与城市经济体系不同的是,农村中需求理财产品的客户仍处于零散状态,以及我国农村特有的农村民间金融形态,也在一定程度上稀释了用于理财的资金数量。为此,农合金融机构理财业务的发展及探讨也就十分必要。在利率市场化改革的大背景下,农合金融机构需要增强自身的增值业务创新能力,从而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获得生机。 1 农合金融机构理财业务发展中的困境分析 农合金融机构在发展农村理财业务中有诸多困境。笔者从工作体会出发,将目前的发展困境归纳为以下两个方面。 1.1 农村人口的理财意识薄弱 众所周知,农合金融机构服务对象主要是农民,农村市场中农户的金融知识水平相对低下,在理财观念上更是趋于保守,加上所受教育程度不高以及对金融理财产品缺乏认识,尽管部分农业人口通过自主创业和外出打工积累起了一定的资金,但在农耕文化的作用下难以涉足商业银行的理财增值业务。而且这一传统意识具有很强的稳定性,无法在短期内得到改善。这就意味着,农合金融机构理财业务发展的上述困境,将在长期内持续存在。另外,农村人口对理财风险认识不够,一旦投资出现风险,往往不是从自身找原因,常常将责任归咎于农合金融机构。 1.2 农合金融机构的理财品质不高 根据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的定义可知,银行理财业务是指理财师通过收集整理客户的收入、资产、负债等数据,倾听客户的希望、要求、目标等,为客户制定投资组合、储蓄计划、保险投资对策、继承及经营策略等财务设计方案,并帮助客户的资金最大限度地增值。从中可以知晓,良好的农合金融机构理财业务,不仅需要理财师专业能力的支撑,还需要具有吸引农民眼球的理财产品。结果,似乎这两点都不十分完美。 2 分析基础上的现状反思 在上述分析基础上,就有必要对当前发展现状进行反思。在反思之前还应强调,在未来发展路径的构建上需要遵循可操作性的原则,即关于改变广大农业人口的传统意识并不在本文的讨论范围之内。具体而言,现状反思可从以下两个方面展开。 2.1 针对需求方的现状反思 上文已经指出,农合金融机构的理财业务无论在理财师水平,还是在可供选择的理财产品上都不尽如人意。这一点加上农业人口的传统意识,就进一步限制了对理财产品的需求。这些都是在短时间内无法解决的问题,从而能否从农业生产所需资金的循环特征出发,来设计出符合农业人口偏好的短期理财产品,则是值得思考的问题。不难理解,这里的理财业务须满足区域植根性要求。 2.2 针对供给方的现状反思 上面已经提到了供给方需要着手开展的问题,即设计出满足农业人口偏好的理财业务来。另外,针对农户作为农村经济系统中的基本单位,还需要通过农合金融机构人员的上门访问,来建立起银行与零散分布农户的联系。 以上两个方面的现状反思表明,在推动农合金融机构理财业务发展中,应主要从供给方面下功夫。而对于需求方,则可以在选择机制下进行针对性的偏好引导。 3 反思引导下的发展路径探讨 发展理财业务是当前农合金融机构加快自身战略转型的必然选择,也是提升农合机构可持续发展的有效手段。根据以上所述并在反思引导下,农合金融机构理财业务的发展路径可从以下四个方面建立。 3.1 注重理财专业人员的培养,打造一支高素质的理财团队 理财产品的开发涉及的基础资产较多,如何能有效地分析基础资产的收益性,又能保证客户理财资金的安全性,就需要研发和设计理财产品的人员对投资标的有充分的了解和市场把握,这就对产品开发团队提出了较高的要求,而目前我们恰恰和商业银行理财开发团队的核心差距就在这里。因此,要从根本抓起,给现有人员创造培训机会,加大培训力度,选拨人才,引进人才,逐步打造一支高综合素质的理财产品研发团队。 3.2 提炼出区域植根性元素 本文一直在强调,农合金融机构的理财业务应主要针对本土农业人口。因此,当地农业人口的收入来源就与本地的农业种植和养殖特征息息相关。之所以指出这些特征在于,设计变现能力强的理财业务需要认真考虑其中的变现周期。这不仅关系到银行的运营成本,也涉及理财产品的成功与否。从现阶段的诸多文献中,很难找到这一观点。 3.3 优化当前理财业务结构 不难理解,若要实现农合金融机构理财业务的可持续健康发展,首先就要提高本地农民对理财产品的认识,扩大广大农业人口的需求拉动。农业人口文化水平普遍不高,这就要求在理财业务开展中应简化产品的设计内容,并能在通俗易懂的语言下来告知农户有关增值效果。因此,对于城市银行中的诸多理财业务,在农村区域中就需要抛弃。这里笔者建议,可以将农户自主创业时的资金安排作为理财业务来开展,这样也有助于农合机构深入了解该农户的经济能力,并为放贷提供原始信息支撑。 3.4 提升人员上门访问力度 在成本控制基础上的人员上门访问,仍需要借助市场营销学的原理,即需要界定目标客户。一般而言,对于理财有需求的农业人口,往往具有商品经济意识,并积累起了一定相对稳定的资金量。因此,可以将当地的专业养殖户、种植户,以及乡镇企业的管理者作为重点访问对象。 3.5 有效细分客户资源,培育广阔的农村金融理财市场 农合金融机构要因地制宜根据农户的需求发展理财业务,针对本地农村居民的经济、生活和金融知识水平,开发出一套符合本地农民理财需要的金融理财产品,而且这种理财产品一定要符合本地农民的理财心理,操作上力求 简单方便,在农户所能承受的范围内尽可能做到风险低、收益稳定、能随时赎回,以此提高农户对理财产品的积极性。 综上所述,以上便是笔者对文章主题的讨论。因我国农业人口分布广泛,且各农村区域的自然禀赋条件存在显著差异,因此本文并没有结合特定区域展开讨论,而是结合当前问题从发展趋势层面进行了原理性探讨。但本文的结论,将支撑各地理财业务开展中的思路。最后,对于本文主题的讨论还可以从其他方面展开,但笔者仍在独特的视角下进行了有益的探索。 4 结语 本文认为,农村人口的理财意识薄弱、农合金融机构的理财品质不高等问题,都严重限制了农合金融机构理财业务的发展。因此,农合金融机构的理财业务应在提炼出区域植根性元素、优化当前理财业务结构,以及提升人员上门访问力度等三个方面下功夫。具体而言,当地农业人口的收入来源就与本地的农业种植和养殖特征息息相关;将农户自主创业时的资金安排作为理财业务来开展;将当地的专业养殖户、种植户,以及乡镇企业的管理者作为重点访问对象。 参 考 文 献 [1] 胡左浩,蒋方明,余伟萍.在个人理财服务中影响服务质量的因素以及作用分析[J].清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4(03). [2] 胡维波.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瓶颈及其突破[J].金融与经济,2004(05). [3] 仝娜.我国商业银行理财业务发展研究[J].内蒙古财经学院学报(综合版),2011(01). 对家庭金融理财风险与防范对策的探讨 摘要:近年来我国居民的理财需求日益多元化,本文探讨家庭金融理财的主要风险,并分析常见的影响因素,在此基础上提出针对性的防范对策,从而为家庭金融理财提供参考。 关键词:家庭;金融理财;风险;防范;对策 一、家庭金融理财的主要风险 第一,储蓄的负利率风险。我国居民储蓄居高不下,这同居民保守的金融理财心态有直接的关系,认为储蓄是最为安全的一种理财方式。实际上储蓄存在着潜在损失,一方面如果家庭到期之前提取定期存款,那么利息只能根据活期存款的利率支付,从而导致家庭损失利息收入,并且存款金额越高,损失的利息也就越多。另一方面,如果银行存款利率低于消费价格指数,或者是通货膨胀指数高于存款利率,就会导致存款实际收益下降,出现储蓄负利率的问题。 第二,金融机构风险。目前家庭往往购买银行或者是基金等机构的理财产品,不过如果金融机构经营管理出现问题,也会加大家庭投资的风险,这方面的风险是可以说是同特定的金融机构存在练习的非系统性的风险。例如某家庭银行购买基金产品,基金经理人投资不善导致基金的净值下降,从而给投资者造成损失。尤其是近年来市场不景气等因素的影响,偏股票型的基金存在着收益下降的问题,导致投资者的资产出现一定程度的缩水。 第三,其他风险。金融理财过程当中,家庭除了面临上述风险,还会面临不可抗力风险、流动性风险、意外灾害风险、公司经营风险、政策风险以及信用风险。如果政府政策出现变化,会直接影响到证券价格;如果政府改变私人购房政策,也会影响证券市场上的资金供求。公司经营状况以及信用评级会给投资者的市场预期带来影响,从而影响公司股票的价格。 二、家庭金融理财风险的影响因素 第一,生活习惯因素。我国家庭习惯勤俭节约的,并且推崇量入为出,消费观念比较保守。部分家庭在家庭消费的规划过程当中,借助于消费计划降低非必要开支,之后将家庭收入减去必要的支出,剩余的资金则用于储蓄。因此居民的储蓄率比较高,反映出我国居民的朴素理财思想。我国家庭的传统理财习惯,强调消费规划同时忽视投资规划,对金融理财的重视程度不够。 第二,缺乏理性规划以及理财目标。我国家庭除了守财奴以及月光族,同时存在部分家庭不善于规划家庭财务。同时部分家庭则认为只要认真工作并且努力挣钱,做好消费支出计划,财富会自然增加。但是物价不断上涨的背景下,财富积累的速度远远赶不上通胀速度。 第三,理财知识比较匮乏。根据相关的调查研究,我国家庭的财商指数不容乐观,虽然拥有追求财富的态度以及动机,不过知识面非常贫乏。目前我国金融市场提供的理财工具多种多样,其中储蓄可以说是家庭作为常见的理财工具,有着流动性高、收益低以及风险低的特点,可以说是家庭理财基础。熟悉储蓄技巧从而合理组合储蓄有重要作用。国债的收益性、安全性以及偿还性都比较高,因此受到家庭的青睐。基金以及股票作为近年来家庭投资的重要产品,得到更多家庭的认识,不过由于缺乏相关的分析能力,因此在正确地选择产品以及进出场的时机方面,困扰着大量的家庭投资者。保险具有保障功能,因而受到大多数家庭的认可,不过买保险主要在于保障,目的并不在于投资,如果将家庭的资金主要投入保险往往会出现财富的缩水问题。 第四,理财风险以及收益认识不足。部分家庭在金融理财过程当中追求低风险以及高收益产品。很多家庭认为在风险一定的情况下,金融理财产品的收益越高越好,同时在收益一定的情况下,理财的风险越低越好。金融理财风险以及收益间是正比关系,高收益难免会伴随高风险。所以对理财机构所承诺低风险以及高收益类的理财产品,在配置家庭理财产品方面需要态度谨慎,避免盲目轻信。部分家庭在分散风险方面缺乏应有的意识,或者是过高估计家庭承受风险的能力,在金融理财产品投资过程中,用大笔资金去投资某种特定的理财产品,市场一旦出现不利因素,容易使得家庭资产严重缩水。 三、家庭金融理财风险的防范对策 第一,高度重视货币以及债券市场的理财产品。金融市场往往波动比较剧烈,因此家庭理财应当尽可能选择那些风险比较低的投资产品,债券以及货币市场方面的理财产品作为稳健型的理财产品,应当受到家庭金融理财的重点留意。债券以及货币市场类的理财产品主要投向市场流通的国债、央行票据以及金融债等,所以风险比较低。同时这一类的理财产品通常涉及不同的投资标的,有着分散风险以及稳健投资等优点。家庭在投资这一类产品的过程中,应当制订金融理财计划的原则,也就是安全性、流动性以及收益性。安全性指的是家庭储蓄应当投向不蚀本同时且购买力不受通货膨胀影响的途径,这也是家庭金融理财最为重要的原则。收益性指的是家庭金融投资应当增值,并且盈利越高越好,这是家庭金融投资理财最为主要的目的。流动性也叫变现性,指的是家庭金融理财的投资要考虑变现能力,确保家庭急需使用资金的是可以及时回收,部分债券、热门股票以及银行存单的变现性比较高。 第二,充分利用证券市场这一理财平台。我国证券市场存在着家庭金融理财投资的重要机会,原因主要包括以下几点:首先是政策支持会极大刺激投资者的信心回暖,尤其是经济刺激政策的效果显著,并且宏观经济状况优于悲观预期的情况下,会在很大程度上纠正悲观预期而引发的市场纠错上涨。其次,适度宽松货币政策实施以后,能够为市场提供大规模流动性。市场认为全球金融危机日益缓和的前提下,银行谨慎投放信贷,金融市场会拥有比较理想的流动性支持,从而推升股价并刺激市场上的投资行为。再次是资本市场在经济当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一方面关系到家庭财产性收入,从而影响到国内的消费,另一方面也影响到企业融资的来源。所以不排除市场对未来利好消息支持方面的预期。除此之外,股票投资的风险比较高,要是宏观经济状况符合预期或者是优于预期,在低估值的条件下会出现比较高理想的投资机会,如果宏观经济状况以及企业盈利水平低于预期,那么家庭财产就有可能出现资金损失,这就要求家庭投资过程中注意防范风险并果断止损。对于那些资金比较充裕但是不了解股票市场的家庭,尤其是侧重于高收益高风险的投资者,应当重点选择基金投资。 我国大众家庭金融投资理财现状及趋势分析 摘要:近年来,由于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大众的生活水平也随之得到快速的提高,金融投资及理财慢慢普及到了每家每户,且日益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根据现今国内普通家庭投资理财的情况,辅之以家庭理财的重要工具对我国资本市场的行情及可能出现的趋势进行了科学、系统的论证与分析。 关键词:大众家庭;金融投资理财;现状;未来趋势 一、大众家庭进行投资理财的重要性分析 本世纪以来,由于国内经济水平的飞速上升,加上国家经济实力的增强,大多数家庭逐渐认识到把钱放到银行中可能会贬值,只有借助投资理财这种渠道,让钱生钱才有可能带来更多的收益。 (一)均衡目前及以后的收支状况 以作者的观点来看,对于大部分的普通家庭来讲,除了解决温饱问题外,进行合理的金融投资理财活动是必不可少的。因为一个人一生最多可以有四五十年能够创造劳动价值,挣钱拿工资,那么当你完全丧失了劳动能力后,如何继续维持好日常生活?众所周知,我国现在有着十分大的人口基数以及惊人的人口增长速度,所以单纯地依靠政府养老是非常不现实的;同时,将养老的重担抛给子孙后代是更加不理智、不可取的行径。因此,在如今这种情势之下,选择家庭投资理财这种方式,更好地为自己带来收益,为未来的生活提供一份保障、一份安心。 (二)寻找更适宜的生活状态 更好地均衡家庭目前及今后的收入和支出仅仅是被作为最基本的目的,俗话说:“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没有人不希望自己的家庭过上美满幸福的生活,都盼望薪酬能够一年高过一年,期望家中的经济状况更好。从一定程度上来讲,大部分大众家庭均衡目前及今后的收支状况想得仅仅是满足现在及未来的温饱需求,只是为生存下去提供一个有力的保障。但是,若想生活质量更高,就必须不断增强自身的经济实力。 二、我国大众家庭金融投资理财的基本情况分析 (一)家庭的投资需求大 现代中国的大众家庭对于金融投资的实际需求较大,这一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银行储蓄资金的大量转移。经由专家学者的分析和调查表明,现今中国民众对于银行储蓄的想法已有所改变,没有之前那么强烈的意愿将自己的资金投入银行。考虑到这种情况国内的股市行情持续走高,因此不少炒股爱好者把家庭的大量存款由银行转移到了股市当中,起初这种现象尚不明显,然而在本年度的第一季度末达到了一个高潮。这种状况并不难解释,尤其是借助炒股这一方式获得收益的股民,主动拉取更多的人进入到股市当中,于是股市行情被抬得越来越高,一般称这种状况为“跟风行为”。上述是中国民众思维习惯的一种特点,觉得哪种方式可以更有效地赚到钱就全身心投入到其中,更有些人会把全部的家当都投进去。通常来讲,这种思维习惯需要谨慎,除了考虑某种方式能够赚取更多的利益之外,还必须考虑自己的经济实力和抵御各种风险的能力,毕竟不论哪种投资均存在风险性。 我们都知道,股票、债券、基金共同被称为金融理财的“三剑客”,如今这三者的行情都还不错,能够为很大一部分投资者带来财富和收益,激发更多人投资的潜力。 (二)理财产品的分类较多 根据上述分析,我们能够清晰地知道,目前不少家庭早已不再偏好储蓄,从上次央行降准降息以来,越来越多的家庭把更多精力放到了投资理财上,仅仅几年时间,便产生了一大批投资理财专员。就像我们之前所了解到的那样,股票、基金、理财保险、银行理财产品犹如雨后春笋般出现,在几年前根本不会想到银行等金融机构会做理财投资,保险也被认为仅仅是车险和寿险。然而,现在这些思维界限均已打破。从经济学的角度出发,本来这种情况是非常正常的,当出现社会大众不再偏好储蓄的情况时,想要维系自己的资金源,金融机构就应进行相应改革,投其所好,把人们所关注的金融投资理财引进来,只有如此才可以保持持续运转。同样,对保险公司来讲,如若只做车险和寿险的话,购买者一般不会太多,但当引入投资理财产品之后,人们的关注程度就会迅速增强,进而激发保险业的潜力,西方发达国家的投资理财就是由保险向外划分的,由于国内民众对保险的认识不够到位,才会引发这种状况。 (三)投资理财从有形向无形过度 结合自身的经验和体会,在上世纪初期,当房地产行业刚刚兴起并为人所知的时候,几乎所有炒楼的人都发了一大笔财,再加上房地产开发商的强力压盘,外地务工人员对楼房的刚性需求等等,都在此阶段显现了出来、刺激了国内房价的上涨。自古中国人对于房子就有家和温暖的共识,十分注重居住品质。因此,当国家养老、养儿防老等想法均无效的情况下,楼房便自然而然地成为中年人养老的唯一保障,与此同时,各地政府也开始大兴土木,一栋栋的楼盘平地而起,以供投资者购买。前几年,不少楼房的价格都涨了好几倍,在这种利益暴增的情势下,政府的管制政策像一盆冷水把房产投资的热情熄灭。目前投资者明显可以感受到投资逐渐由有形向无形转变,股票、基金、期货等成为了投资者的新宠,这些投资项目拥有操作便捷、收益明显的特征。除了不需要数量快速增加的股票交易所外,也无需拿实物来兑换现金,只需点击下鼠标便能够完成,目前很多白领都用午休的时间进行交易和相关操作,特别方便快捷。 三、大众家庭投资理财未来形势分析 (一)大多数家庭选择加入投资理财队伍中 中国作为一个人口众多的大国,每个国民都为世界经济创造了不少财富,在刺激经济水平迅速提高的同时,也推动了社会财富的大量积累。但是,由于所增加、积累的财富无法平均地被分配到每家每户当中,而是依照劳动人员的参与程度和所作贡献进行有关分配,即我们常说的“按劳分配”。所以说,大众家庭的资金除了来自辛勤劳动以外,就是资本投资收到的回报了。当然,所有的资本投资均存在不同程度的风险,即使参与了也未必能有收益,可如若不参与则一定无法获得任何投资带来的收益。在目前这种可观资本增值的前提下,不管个人拥有资金的多少,只要其不参与投资、不进行理财规划,将会被财富边缘化。因此,普通的大众唯有借助资本投资来参与市场的正常运作才能不被边缘化。 现在国内的证券股票和基金开户基数较大,然而真正利用到运营中的比例极少。因股市存在很大的风险性,加上又没有掌握足够的股票专业知识,不少股民一致认为专家投资是正确的、有极大帮助的,进而大量购入基金期望获得和市场相对应的回报。现有的一个趋势就是,在目前这种国民经济快速增长、现有投资受益者高达八成的前提下,未来将会有更多的人参与到股票投资的行列当中。由于政府的资金管制政策和大众家庭对投资方面技能的缺失,我国大众家庭都将进入到门槛较低、风险相对较小、收益稳定、变现能力好的金融投资产品,像购买基金、股票等等;对专业技能要求更高些的购房、黄金、期货等投资,大众家庭恐怕无法加入其中。 (二)大众家庭的金融投资预测及投资理财趋势分析 1.金融投资顺应投资理财趋势 不论是公司的投资理财,或者是大众家庭的金融投资,均需要依市场的规律行事,把控好市场运营的主流方向,切莫一味追求暴利。我们可以将市场运作的方向分成基本运动、中期趋势及日常波动三种。基本运动,即基本牛市,举例来说,就像是股市,不可能一直涨或者一直跌,这样才是正常的状态。对于大众群众来讲,最应注重的就是中期趋势,因为如若基本运动确立,短期内无法改变其中期趋势。因此投资人员会准确掌握中期趋势,在牛市的中期阶段,主要根据市场氛围来调整行情,其次调整的时间范围不等,一般为几个月左右,如若大盘进入到调整期时,此时投资者应立即改变投资思路、变更方式。 2.储蓄的偏好会继续下降、有形投资比重将会锐减 一旦普通民众形成了自身的投资理财观之后,便会将自身的大部分积蓄投入投资市场。因此,不管家庭经济实力怎么样,都会选择保留一些资金,这些资金在银行中很长一段时期内都不会轻易变动,所以说短期内,大众家庭对于银行储蓄的偏好将持续降低。通过前一阶段的房产实例能够总结出:目前人们对房产的投资偏好有明显降低的趋势,不只是房地产,整个有形投资市场都是这种趋势。在几年前,不少人以为必须要是看得见摸得着的才能让人心里踏实,而现在多种无形投资突破了这种思维的局限和束缚,并将在以后很长一段时间内得到保持。 结束语 综上所述,金融投资理财已成为国内大众家庭最基本的管理个人财富的方式,像股票投资和购买基金等投资都深入到了大众家庭的日常理财生活中,银行储蓄现今已远远满足不了民众的实际需求。在当前社会经济迅速上升、人民币币值稳定的经济环境下,预测会有更多的大众家庭参与到这种风险小、变现能力强的投资方式队伍中来,并且投资者自身的专业技能和风险意识等都会进一步提升。 金融和理财论文:信托产品在金融理财市场定位研究 摘 要:所谓市场定位,是指在目标市场中把企业的产品和与其他企业产品相比较,从产品的价格、质量、以及市场需求量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从而明确企业产品在市场中的位置。在我国经济飞速发展的形势下,信托市场迎来了巨大的发展时期,逐渐被我国企业所接受、认可。本文通过调查了信托产品的市场特点和市场环境后,对信托产品在市场中的定位进行分析。 关键词:信托产品;市场定位;分析 一、引言 从2003年到2013年,信托行业不断地发展,不管是从行业注册资本、净资产、行业总收入、净利润等来分析,都展现出良好的发展趋势,在2014年年底信托资产总规模突破7.74万亿,成为仅次于银行的第二大金融部门,被公认为中国金融四大支柱型产业之一。信托是指委托人在对受托人充分信任的前提下,把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的意愿,用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进行操作,在操作中进行管理的一个过程。 二、信托产品在金融理财市场的特点 在分业经营的形势下,我国大部分金融机构都使用各自的监管规则对企业的理财业务进行管理,国家相关政策为理财市场带来了巨大的发展空间,使信托产品在金融理财市场中的特点逐渐显露出来。 1.信托报酬 根据国家《信托法》规定,信托公司不能利用信托财产为私人谋取利益,通过经营信托业务可以和委托人协商适当的费用来作为信托报酬,并且还要向受益人公开讲明具体的收费标准。当前,我国信托行业在向受益人收取信托报酬时主要分为两种方式,分别是固定信托报酬与浮动信托报酬。固定信托报酬是指委托人和信托公司约定好日期和收取的费用,委托人在到期以后,不管是亏损还是获益都要向信托公司支付约定的费用;浮动信托报酬是指把信托报酬和信托利益结合在一起,对信托产品的价值和作用以及市场需求等进行深入分析,根据分析的结果合理的预算信托产品的收益率。信托公司在经营产品到期时,假设产品实际收益率小于预算收益率,信托公司按照规定不能收取任何信托费用;反之,实际收益率大于预算收益率时,信托公司则要按规定收取相关的信托费用。 2.投资者收益率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信托公司不能使用任何方法担保信托资金不会受到损失,或不能使用任何方法担保信托资金的最低收益。通常情况下信托产品都会有预算收益率,以产品预算收益率的角度来讲,供受益人选择的有固定收益和浮动收益,目前,比较多的受益人都会选择浮动收益,因为浮动收益是对委托人的资金规模和委托期限进行合理分析,把预算收益率和信托资金规模、委托期限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和固定收益相比较之下,浮动收益带来的利润更可观,但是,浮动收益面临的风险也更多。 三、对信托产品在理财市场中的现状进行分析 1.理财市场的快速发展 在改革开放以后,我国经济得到了飞速的发展,人民群众的收入逐渐稳固提高,使我国的理财市场蕴藏了不可估测的发展空间。在2010年《私人财富报告》中可以看出,中国个人持有的可投资总资产规模62万亿人民币,同上一年度比增长了百分之十九。各种类型的金融机构在面临这般巨大的市场下,不断地对委托理财进行了完善,通过各种新功能、新方法来吸引市场中的个人可投资资产,在分业经营的体制下,这种方式得到了各自从属监管机构的认同,以至被部分金融机构认为是金融创新。所以,各种类型的金融机构都非常看好中国理财市场,这是目前理财市场快速发展的现状。 2.我国信托法律制度不完善 首先,从委托理财和信托理财的法律制度以及地域性来讲,委托理财指的法律关系是委托代劳,源自于我国传统的文化滋生出来的法律制度;信托理财指的法律关系是商业,源自于英国的法律制度。因此,信托是普通法系的法律,而我国是大陆法系的国家,由于地域性造成的文化差距,我国在使用信托制度时,不能照搬英国的信托制度。所以,怎样来健全我国的信托法律制度历来都是一个重要问题。其次,信托制度不具备唯一性。从信托的性质上来讲,信托是一种对财富管理和运用的手段,目前,我国法律并没有明确指出信托业务只能够是信托公司从业,所以,在法律上信托公司并没有控制信托制度的权限,其它的金融机构也能够运用信托制度,比如:银行也可以根据在“专营业务”中的特征,结合现有的客户资源,合理的运用信托制度。 四、理财市场快速发展下信托行业的定位 以当前信托产品的法律结构来讲,对信托产品的策划仍然位于粗放式的发展时期,在和其它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竞争时,过于注重收益率高低的比较。信托公司应该对信托财产管理制度进行重新分析,把信托制度优势合理地对接理财市场的需要,从而实现信托公司的利益最大化。 1.根据新的环境进行必要的转变 在我国经济飞速发展的形势下,市场环境、政策环境以及法律环境都发生了较大的变化,信托行业要想在市场中占有一席之地,就必须要融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格局中,牢牢地抓紧改革开发和时展对信托行业的需要,从而扩展信托业务,不断地完善自身所存在的问题结合各种有利条件来整顿信托资源。从经营角度来讲,应该合理的对信托业务的范围和各个地方的市场经济进行分析,根据社会对信托行业的各种需要不断地进行转变。 从业务发展角度来讲,要用长远的目光来对信托行业进行分析,重视公司的品牌形象,把公司从以往的推进型转化为现代科技推进型,把以往的单一型管理转化为多元型管理,逐渐呈现出业务良好的发展趋势,从而提高信托公司的市场竞争力。从盈利角度来讲,要合理的发展中介服务类业务和投资收益率业务,在扩展信托业务规模的基础上,要善于使用信托行业制度的优势,使信托业务能够满足顾客的各种要求,通过对市场变化的分析,确定有利于信托公司稳定发展的经验模式。 2.具体的实施对策 第一,加快建设城市基础设施信托。城市基础设施的建造是加强自治区经济发展的有效途径,也是当前我国发展的主要目标,具有广阔的市场空间。城市基础设施建造项目具备资金需求量大、国家政策扶持、稳定的利润回报等特点,在以前都是由政府投资建造这个项目,但是,还不能满足这个项目的资金需求。信托公司应该以资金信托的形式聚集社会个人资本,主动的参与到城市基础设施建造中,从而丰富公司投资的方式,获得多赢的局势,信托公司应该把城市基础设施建造作为一项长期发展的对象,不但可以得到稳定的利润回报。还有利于树立公司良好的形象。 第二,开拓融资担保业务,为信托行业带来新的利益。能源工业是带动自治区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尤其是近年来煤炭、电力、天然气等工业的快速发展,能源企业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购买先进设备,因为回收期较长、资金需求量大等原因,许多能源企业难以满足自身发展的需求,这就为信托公司迎来了巨大的发展空间,针对优秀的项目进行融资或者担保,帮助企业购买先进设备,扩大企业的生产规模。融资担保业务持续性强,具有极大的发展潜力,是信托公司拓展业务一个不错的方向。 第三,成立产业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是信托行业区别于银行或证券业的专业权力,是信托行业资金筹集和运行的依靠[。根据自治区的产业结构发展是以重工业为主的特征,以及良好的发展前景点、资金需求量大、收益稳定等特征,信托公司应该作为主要参与人,应该结合有关重工企业,以合理的操作方式向社会人士聚集一定规模的基金份额,在基金份额上通过社会投资者的募集,同时在选择上倾向一些高成长型且运作规范的企业来进行投资,等到投资企业进入稳定发展阶段后,将股权或者分红视条件的进行转让实现稳定的利润回报。产业投资基金的成立和运行,应该作为信托公司业务发展的一个重点方向。 五、结语 综上所述,信托行业应该在新的形势下,重新进行市场定位。从加快建设城市基础设施信托;开拓融资担保业务,为信托行业带来新的利益;成立产业投资基金这三个方面进行落实,从而促进我国信托行业的发展。 作者简介:赵昌兴,厦门大学,金融学 金融和理财论文:浅析家庭金融投资理财现状及趋势 【摘 要】近年来,我国整体经济水平持续上升,人们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不断提高,家庭金融投资理财真正实现了平民化和大众化,成为我国居民日常生活的一部分。现阶段我国的金融理财投资产品呈现出多样化、规范化和保险化,一定程度上丰富了金融理财市场,保证了理财用户的财产安全和投资自由,但是金融投资是把双刃剑,风险与利润并存,如何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选择最佳的理财投资,成为了家庭金融投资理财的首要问题。 【关键词】大众家庭;金融投资理财;理财工具;现状与趋势 一、家庭金融投资理财的重要性 1.家庭金融投资理财能够实现收支平衡 利用投资理财,保证个人或家庭在当前与未来之间实现收支平衡,保证金融资金的持续利用,维护个人或家庭生活的稳定,是越来越多人进行金融投资理财的根本动力。人的价值创造是有时间限制的,以正常人活到80岁为例,在前18年甚至是20几年的时间里,属于学习阶段,完全或大部分生活所需费用由父母支付,属于无收入阶段。而在60岁以后,多数人退休或失去经济来源,属于低收入或无收入阶段。在这两个阶段内,多数人群靠什么来生活呢?就是在20-60岁之间,利用可支配的工作收入进行投资理财。 2.家庭金融投资理财能够有效防范风险灾害 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人们常常面对突如其来的各种危害性事故,例如疾病、车祸、火灾等,使得家庭财产或人身安全受到严重的损失和危害,对于一些普通收入家庭来说,往往出现生活困难、资金周转不畅等困境。而通过金融投资理财,可以将家庭财产进行合理规划与科学收支,当遭受到不可抗拒的灾害事故时,也能够有较为充裕的资金进行灾害应对。除此之外,即便是投资理财期间不发生意外事故,也能是理财资金进行有效增值,获得一定数量的收益。 二、家庭金融投资理财的发展现状 1.投资理财需求旺盛,股民基民数量激增 调查发现,近年来我国股民和基民的数量呈持续上涨趋势,尤其是在2014年呈现出指数型上涨趋势,与此同时,基民的数量规模也出现了相应的增加。出现这种现象的原因有:首先,现代人群的理财管理发生了重大转变。当前社会主流人群以“80后”为主,他们对待家庭金融理财的态度决定了社会金融理财投资的总趋势。在老一辈人看来,节俭生活花费,尽量降低家庭支出是理财的最好手段,因此老一辈人群大多采用银行储蓄的低风险手段。而当代的青年人群,生活质量显著提高,面对丰富的市场投资与消费环境,力求在消费与收入、理想与现实之间寻找平衡指点,因此,投资理财成为了他们的最佳选择。同时,现代各大金融市场的金融投资内容不断丰富,各种理财产品层出不穷,满足了不同人群的理财需要,例如商业银行在原有的银行存贷款功能上,相继推出了外汇业务、储蓄增值业务等。 2.个人持有的理财品种相对丰富 家庭理财观念的变化与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直接挂钩,在计划经济时期,人民的收入普遍较低,只能维持基本的温饱状态,没有多余的资金进行额外投资,对于家庭投资理财的概念基本为零。而随着我国经济水平的提升,人民群众可供自由支配的财产数额越来越多,为了满足人们资金安全和资金增值的现实需求,各大银行、金融机构纷纷推出不同品种的理财产品,在满足人民群众的理财需求的同时,也促进了我国金融理财市场的发展。根据2014年中国城镇理财用户调查显示,乡镇居民投资理财的人群明显增加,并且金融资产结构也出现了不同程度的变化。调查结果显示,乡镇居民选择“购买基金和股票”的人身占到了总人数的29%左右,选择银行储蓄存款的人身占42%左右,另外还有其他各种理财产品,充分说明了当前我国家庭金融投资理财向着多元化、理性化方向发展。 三、家庭金融投资理财的未来发展趋势 1.多元化投资和分散风险成为大众投资主流 首先,多元化投资的出现与当前理财产品种类的丰富有直接关系,一方面是我国经济继续保持中高速增长,人们的生活水平和可供支配资金也会逐渐增多,在理财产品的选择上也会更加多样化;另一方面,从目前的金融市场发展现状看,根据人们理财需求的不断增加,理财产品会更进一步细化,从而使得多元化投资成为了可能。其次,“不把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一直是我国居民投资理财的共识,即分散投资风险。市场经济的发展在促进经济繁荣的同时,也给投资理财带来了不可知的风险,面对不规律的市场变化,选择分散投资无疑是广大群众安全理财的首要标准。 2.顺应投资理财趋势,紧跟市场运动主流 过去,很多人在理财中都存有从众心理,认为这样可以减少理财的风险,如见大家都炒股,也不管自己对股票是否了解,也就跟着炒了起来,如果股市行情和走势良好,尚能获取部分利润,而一旦股市走低,这部分人群不能合理规避股市风险,就会变得血本无归。而现在的情况则不尽相同,大多数人都会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进行科学理财,理性决策,如当别人一阵风地炒股时,则会理智地投向风险相对较小的基金或其他项目,以求达到事半功倍之成效。稳健理财成主流。现在多数人在理财时,都会注意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从过去的投机冒险走向相对稳健,尽可能地在保本理财的基础上,一再适当进行一些有风险但收益相对较高的投资理财,而不是完全置安全稳妥于不顾,一味地追求那些高风险、高收益的理财品种,进行不适当的投机冒险,甚至孤注一掷,盲目地涉入连自己都没有把握的高风险投资理财领域。 金融和理财论文:金融将向服务于企业和个人理财并重发展 众所周知,金融是经济的核心,金融系统是现代经济赖以运行的血脉。在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的时代背景下,金融系统如何提升自身的运作效率,并助推实体经济的健康发展,是当前企业界、学界及政界都非常关心的课题。自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肆虐以来,金融在经济体系中的作用受到世界各国管理当局和学者的空前重视,欧美等成熟经济体均强化了对金融的监管,许多经济学者也纷纷开展将金融因素内生于经济模型中的理论研究,甚至有学者提出了全球金融资本主义的概念,认为金融因素目前对实体经济的主导,甚至绑架性影响日益突出。这些努力都体现了人们一个新的共识,即金融对实体经济的影响正在与日俱增,同时金融行业正在进行深刻的变革,特别是随着互联网技术和信息通信技术的新突破,互联网与金融快速融合,促进了金融的创新。 本届论坛以“互联网金融对财富管理的新机遇”为主题,正是要从财富管理的视角来探讨互联网金融对财富管理模式的新影响,到场的领导和权威专家会为大家奉献上一道最富营养的经济大餐。 机械工业出版社于2004年创办了《大众理财顾问》杂志,旨在传播健康的财富管理理念,推进科学的财富管理方法,创建先进的财富管理文化,致力于中国的财富文明建设。十多年来,《大众理财顾问》杂志见证了我国财富管理市场的风风雨雨,亲历了中国金融理财市场的快速成长。在本届论坛上,我们又将见证中国金融市场的一个重要时刻,暨中华职业教育社金融专业委员会的成立,相信该专业委员会的成立一定会在中华职业教育社所坚持的“使无业者有业,使有业者乐业”理念支撑下,有力地推动我国职业金融教育事业的发展,翻开职业理财师素质提升的新篇章。机械工业出版社也将大力支持《大众理财顾问》杂志密切与中华职业教育社金融专业委员会的合作,为中国金融专业人士素质的提高做出新的贡献。 金融正在从基本服务于企业投资的阶段,向服务于企业和个人理财并重的阶段跨越,金融创新和综合金融服务的春天正在到来,相信通过包括各金融创新企业、职业金融理财师,以及《大众理财顾问》等专业媒体在内的各方面的共同努力,我国的金融理财市场一定会更加快速健康发展。 金融和理财论文:学生如何利用互联网金融产品进行理财 摘要:随着互联网技术的推广和普及,互联网金融产品也越来越普遍,应用群体也越来越广泛。但是,由于法律、市场等各方面因素的限制,当前互联网金融产品较为多样,质量也参差不齐,导致金融产品挑选成为一件困难的事。基于此,本文从学生角度对互联网金融产品理财予以分析,希望为学生理财提供一定的参考和借鉴。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产品;理财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学生群体的生活费用不断增加,闲散资金比较充裕。在此基础上,部分学生尝试通过互联网金融产品进行理财。但是在使用理财产品时,学生群体应该更为谨慎和仔细,尽量在保证收益的同时降低理财风险。 一、学生使用互联网金融产品理财的风险 (一)理财经验不足 学生群体理财经验相对不足,缺乏明确的投资方向,这也是其出现理财风险的重要原因。学生的主要任务是学习,其理财资金主要来源于家长,且资金并不宽裕。多数学生是人生第一次尝试理财,难免缺乏相关的理财经验,这就非常容易选择错误的理财产品,导致理财收益率不足,甚至是理财失败。 (二)资金数量风险 多数学生群体没有固定的经济来源。学生的资金都是生活费和零用钱,或是奖学金。在日常生活中,这部分资金可能要用于其他地方,因此资金的稳定性较低。因此,许多学生在理财产品的选择上经常犹豫不决,既想获得足够可观的受益,又想保证投资的灵活度,这无形之中会面对非常困难的抉择,而这也成了投资理财的重要风险隐患。 (三)理论知识缺乏 理财方面理论知识的欠缺在很大程度上加剧了理财风险。学生完成学业之后的空闲时间毕竟有限,这就造成其没有足够的精力用于理财理论知识的学习和了解。在缺乏理论经验的前提下盲目开展相关活动无疑会面对更多困难和风险。在对部分学生的调查中发现,多数学生对于理财只是一知半解、道听途说,或者是完全从周围朋友获得相关信息,自己根本没有清晰的投资方向。 二、学生选择互联网金融产品理财的建议 (一)挑选知名理财产品 学生群体使用互联网金融产品进行理财,建议挑选知名理财产品,这类理财产品进入门槛相对较低,还能够有效控制理财风险,降低上当受骗的几率。目前,国内许多大型互联网公司,如阿里巴巴、腾讯等,都先后推出了理财产品,例如理财通、余额宝等,这些产品相对于银行理财产品而言门槛更低、收益率也相对更高,对于学生来说是不错的选择。而随着互联网金融行业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新型企业也开始推出自己的理财产品,如蚂蚁金服、零钱宝等,这些产品各具特色,同时也具备非常强大的市场竞争力,学生在资金有限的情况下,也可以适当挑选合适产品实施投资理财。 (二)切莫只重效益而轻风险 理财作为一种特殊的投资方式,同样伴随着一定风险。学生群体在进行投资理财时,不能够一味地追求经济效益,而忽略了风险的存在,盲目地相信产品宣传而缺乏对产品的考核和分析,最终将会导致理财失败,甚至会蒙受一定的经济损失。对于理财而言,安全才是首先需要关注的因素。特别是对于学生群体而言,有限的理财资金,更应该选择最为稳妥的理财方式。近年来,理财公司跑路的新闻报道比比皆是,比如北京的安信普华投资、上海的德庄金融等。在巨大利润的诱惑下,大量用户将资金投入到理财产品,但最终不但无法获得收益,反而是资金也难以收回。学生更应该时刻警惕互联网金融产品陷阱,学会抵抗优惠、以免上当受骗。 互联网是学生快速接触新鲜事物的途径,其本身也存在一定的隐患和风险。互联网理财产品的共同特点在于可靠,但其背后却可能隐藏着一定的问题和风险。因此,学生群体更要认真分析,选择合适的产品,并且时刻关注产品背后可能潜在的问题和隐患,切莫忽略风险沉溺其中,最终沦为受害者。 (三)注重产品的流动性 除了上述建议之外,学生群体还应该注重产品的流动性。毕竟,学生群体并没有稳定的收入来源,资金也是相对固定和有限的。如果理财产品较为固定,无法提取和收回资金,那么非常容易影响到正常消费,这样的理财行为也是不可取的。目前,国内不乏有许多优质的互联网理财产品,如上文提及的余额宝等,就具备非常良好的流动性。用户将资金投入到理财产品中后,仍可以按照个人意愿对资金进行消费、支出和转出,并且几乎不用缴纳任何手续费用。相比于银行各类理财产品,许多互联网产品都体现出更加人性化的一面。除了余额宝,目前还有许多理财产品都具备较强的流动性,对于学生群体来说,选择这样的理财产品无疑是最为理想的。 三、结语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居民投资理财意识不断增强,学生群体涉足投资理财的现象也越来越普遍。但是,由于学生本身对于投资理财方面的知识了解不充分,对于互联网理财产品缺乏足够的了解,因此在互联网理财产品的挑选上更要小心谨慎,挑选更为安全、健康的理财产品,丰富个人理财经验。 (作者单位:山东省青岛第五十八中学) 金融和理财论文:金融理财是我一生的事业 我的金融理财生涯始于1984年,当时,我在台湾一家电缆上市公司担任总经理室助理,负责公司理财业务。任职4年期间,我曾经参与海外投资设厂计划分析、经办国内设备银行贷款、拟定铜期货操作方案及企业现金流量管理等工作。这些经验使我对企业的财务运作有了完整的概念,因此,在后来转向理财服务时,在与企业主交谈能够很快进入状态。 1987年年底,我考取了我国台湾的证券分析师证照,1988年进入台湾一家外商投资顾问公司担任证券分析师,负责帮助高净值客户操作台湾股票和支持海外基金销售的市场分析。那时,我每个月都要撰写台湾股市分析与全球金融市场分析两篇月报,足足写了5年60期,建立了我对台湾地区与全球金融市场的分析架构与敏感度。其间,我同时兼任一家关系企业基金公司的顾问,每日参与基金公司研究部门会议,熟悉了台湾基金公司的投资决策流程。也同时兼任关系企业寿险公司的票券业务操作以及国外资本汇入的外汇操作。 1993年,我的主要工作转至一家寿险公司,负责公司的资金管理与资产配置,投资范围涵盖股票、债券、票券、基金与房贷业务,最多时管理约合人民币50亿元的资产。其间,兼任投资顾问公司副总经理,亲自为100万美元以上的高净值客户设计海外基金投资组合。1997年,我又回到投资顾问公司担任总经理,从国外引进数家优质的基金公司,利用寿险业务员和银行渠道推广海外基金销售。 1999年,我进入台湾的汇丰银行(HSBC),担任零售银行资深副总裁,负责台湾汇丰零售银行分行的运营管理,同时兼任汇丰银行信托部、汇丰投资顾问公司和汇丰保险经纪人公司总经理。任职3年期间,我亲自开发了金融理财课程,培训银行客户经理从全方位理财的角度来为客户选择适当的产品,同时也培养了一批驻点的投资顾问和保险顾问,配合客户经理为客户提供更专业的服务。2002年离开汇丰银行后,我担任台湾金融研训院的顾问,为其编写台湾理财规划人员考试专用的教材,同时在该院讲授金融理财课程。 2003年,我开始了创业生涯,成立鸿钧理财规划顾问公司,从事一对一的理财咨询与开设金融理财培训课程。此外,我还在台湾金融研训院讲授CFP认证课程,其中有十几位学生后来成为在大陆讲授CFP认证课程的讲师,这些经历奠定了我后来到祖国大陆编写与讲授案例课程的基础。 2004年11月,受北京金融培训中心邀请,我到北京讲授CFP认证课程,同时负责编写家庭财务、居住、子女教育、信用管理、生涯事件与综合案例的教材。之后12年的授课历程,使我的足迹遍布中国大陆52个城市,授课学生超过2万人。 再过几个月我就满60岁了。我把金融理财当作一生的事业。从实务到培训32年,虽然已经财务自由,但只要身体状况还可以,我还要为两岸的金融理财事业继续贡献我的心力。期望与有志者共勉之! 金融和理财论文:金融产品之上的“知识型产品” 随着知识经济的到来,选择、需求、资讯的多元化,金融营销人员的服务方式和内容也在悄然发生改变,新的金融服务――理财策划服务应运而生。 金融销售进入买方市场 在经济快速发展、造富运动的时代背景下,多年来,中国无论是经济体总量,还是个体、家庭、企业,可支配收入都在大幅提升。然而,从理财根基上看,中国民众从拥有财富、运作财富,到拥有资产、传承资产,不过短短一二十年的时间,民众普遍缺乏理财知识和技术的传承与沉淀。 一边是越来越多的财富积累,越来越快的增长速度,另一边却是相对薄弱的财富管理知识与技术,它们之间形成了很大的反差。于是,中国人越来越富有,不少人却也越来越焦虑,金融乱象层出不穷。 此外,近年来金融市场高速发展,让个人、家庭与企业开始面临着日益繁多的金融产品的选择,这加重了人们的焦虑。人们发现,在购买金融产品时,自己经常犯错,如果单纯地依靠一种金融工具,已经不能解决生活中诸多的财富问题。 在金融业态初期,金融产品简单,客户需求简单,金融服务也简单,投资者几乎没有理财策划服务的需求。在理财策划服务产生之前,金融产品营销的出发点是产品,而非客户的财富管理需求。随着金融产品的增多、金融主体的增加和客户意识的成熟,金融产品营销市场也开始发生变化。 从市场供求关系来看,今天的金融产品营销已进入买方时代。当下,摆在客户面前的不是如何购买产品,而是如何选择适合自己的产品,如何在今天的市场中买对产品。在这种需求下,理财策划服务开始孕育与发展。 金融销售的需求导向 由于分业经营,今天很多金融营销人员往往只具备一些垂直的营销思维与技术,比如大部分银行经理更擅长销售理财产品,证券经纪人更擅长向客户提供股票资讯,保险销售则更关心客户拥有多少保障…… 而客户的需求不是单向的,客户更需要身边的金融营销人员来指导他,每种金融工具的不同之处在哪,有何利与弊,自己更适合选择哪一个金融工具,如何对资金进行分配?因此,金融营销人员学习理财策划的必要性由此产生。 理财策划的感性描述是资产的合理配置与运用,让整个人生的财富得到更好的安排,实现财富自由,实现人生的各个目标;从理性上看,理财策划内容包含现实的管理(钱现在该怎么用)与未来的管理(钱在未来怎么用),它们的管理需要一些逻辑来支撑,比如资产配置逻辑,产品组合逻辑,这些逻辑构成了理财策划主题的内容。 理财策划所涉及的理财知识与技术,能更好地把金融工具整合起来,满足客户对财富的管理需求,实现客户对财富的增值保值目标。通过理财策划的学习,金融营销人员通过了解客户整体的需求,进而知道如何满足客户个性化的需要。基于理财策划逻辑的产品销售能为客户提供更加公允、正确的财富管理安排,这是客户期望的。 专业理财策划的趋势 不可否认,在如今这个时代里,单一金融产品能满足单一的理财需求的情况也是存在的,但同时,这个市场也会催生一批以复合、专业的理财策划为导入手段的市场服务模式。在金融营销市场中,尤其是针对中产以上的金融营销市场中,敬畏专业是一个必然趋势。 当前,已经有这样的趋势或者是有这样的人群产生,他们并不单一贩卖所销售的金融产品,而是更多地与客户谈论生活话题,深入了解客户的需求,进而与自身的工作产生对应关系。从深层次来看,这其实属于一种理财策划师的模式。 过去,金融营销强调销售的技术,强调客户关系。它偏重金融营销人员销售什么、如何销售。现在,金融营销更强调知识体系、理论水平和实务操作,更关注于客户买什么东西,更符合客户的需求。 实际上,理财策划服务属于一种知识型的营销,一种理论知识的营销。从知识营销角度而言,理财策划为金融产品营销提供了一种有效的购买逻辑。 深层次了解客户后,找到什么金融产品与服务是他最需要的、需要多少,然后,向客户销售一套逻辑(理财策划逻辑),让客户具备某一种认知以后,再来销售产品。 尽管最终金融营销人员销售的可能依然是这些产品,然而实际上,这些产品是理财解决方案中重要的实现手段。换言之,金融营销人员是在销售一套能帮助客户解决问题的理财策划方案,销售一个有内在逻辑的产品体系。 如果金融营销人员既掌握专业理财策划知识,又有理财策划的能力与技术,那么,他们在未来的竞争中更有可能获得优势胜出,能更体现价值,从而主导未来的市场。 今天,任何一个金融营销人员都不能忽视对理财策划的学习。从某种意义上看,在常规意义上的金融产品之上,理财策划(金融理财知识和服务逻辑)也是一种商品,这个商品是由消费者对金融的多元化需要而产生的。它是一套独立于金融产品之上的一套知识型产品,是金融服务的新产品,甚至是在产品之上的产品。 金融和理财论文:银行金融理财风险研究与对策 摘 要 近几年,我国银行金融理财业快速发展,理财业务已经成为商业银行新的利润增长点,但也存在着许多风险。因此,本文研究和分析当前银行金融理财市场的现状、存在的风险,并对相应完善的建议予以探讨。 关键词 商业银行 理财产品 风险防范 一、银行金融理财市场概述 (一)银行金融理财产品概述 银行金融理财产品,是指商业银行在对潜在的目标客户群体进行分析研究的前提下,专门对特定的目标客户群的资金的投资与管理进行开发设计的,并进行营销的产品规则。金融理财产品也是一种投资形式,其实质上是商业银行利用资本市场产品,按照这些产品的风险性、收益性、流动性等特点,对产品进行组合设计,使客户的资产能够保值、增值。一般而言,银行金融理财产品主要包括两类:一是根据理财投资介质可以分为债券型、信托型、挂钩型和QDII型;二是根据金融产品保障客户收益程度的不同,而划分为保证收益型和非保证收益型。 (二)银行金融理财产品市场现状 从光大银行在2004年销售的第一个款开放式金融产品,金融产品业务开始,发展到目前为止,金融产品的数量快速增长。到2015年底,我国商业银行共发行了186792个金融产品,比2004年的127个,增长了483倍;新发行的规模达到158.41万亿元人民币,比2004年的400亿元增长了758倍;参加发行的银行也从最初15家增长到了2015年的465家。在国内,基本上国际知名银行都发行了理财产品,所占比例逐步增加,理财产品的类型也逐渐丰富起来,结构性的理财产品拓宽了投资途径。但是,产品在设计结构上比较单一,创新能力不足,同质化竞争严重。 二、银行金融理财市场存在的风险 (一)监管过程中存在的风险 具体表现为未明确发行资质,监管制度不完善。现阶段,银监会作为监管一方到现在还没有针对商业银行发行理财产品资质相关的详细规定,从而造成部分没有完全具备条件的商业银行也混到了销售理财产品的队伍当中,使投资者有可能会面对的理财风险变大了。另外,尽管从2004年开始银监会就陆续出台了多个针对商业银行进行理财业务的管理办法、制度,但许多规章制度尚不完善。 (二)产品设计风险 尽管目前国内各大银行都已经开展了理财业务,但是在产品风险的内部控制方面还是没有采取相应的措施,尤其是有些银行只设立了一个单独的部门,没有专门的机构,这就不能得到有效的防控产品风险水平,当管理过程中发生责任时,大家为了不承担责任会出现相互推诿、相互扯皮的情况。同时,产品研发的团队欠缺高水准的研发水平,商业银行没有自身的产品研发团队和投资管理团队,这就使得产品在最初的设计就有可能存在风险。 (三)投资者的风险 在销售过程中的营销风险因素的影响下,投资者会过分关注产品的收益,却忽略了预期收益率和实际收益率的不同,同时也会忽略产品本身的风险,从而造成投资者在理财市场的风险管理中处于被动地位,通常会等到产品期满后没有达到预期收益时,才能有清醒的认识。 (四)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一直都是商业银行所面对的最重要风险,它指交易方还款能力发生问题使银行遭受损失的风险。虽然银行理财产品与债权人的权利和义务没有直接的联系,但它是以资产或负债的形式,当债务人不能按约定条款支付给债权人的财务问题时,银行会因为担负连带责任成为真正的债务人,这时信用风险产生。信用风险从原来的贷款范围扩展到信用卡和金融产品,信用风险的范围扩大,银行的风险结构日益复杂。 三、银行金融理财风险防范的对策探索 (一)多举措解决监管问题 首先,银监会要加强监管,要明确关于理财产品的资质,制定关于商业银行发行理财产品资质的详细规定,实施要对各商业银行发行理财产品的资质进行严格的审核,对不满足发行条件的商业银行,禁止发行理财产品,如若违反,严厉查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其次,加强银行自身内控。一是理财产品的业务要按照稳健经营的原则,以谨慎为基础,构建并完善银行内部对风险进行防范与管理的制度,贯穿于展开业务的计划、有关理财产品定价、交易对方的信用要求、交易模式、报告事项、预售的理财产品风险与收益等环节。二是银行的高层必须对银行能够所承担的市场最高风险水平予以明确,对管理市场的风险制定一个大概的框架,被授权的风险管理委对市场风险管理的政策与程度要进行明确的制定,同时对市场管理风险的情况与水准进行审核,限额分配给各个业务部门,从而实现对市场有效的监督作用。 最后,国家应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对商业银行、房地产市场、金融产品的性质进行明确界定,对金融业务和信托业务、储蓄存款业务进行明确划分,减少不必要的法律纠纷的产生,有效引导和监管商业银行的金融市场,有效防范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风险。同时要设立并完善监督管理体制,有利于银监会对商业银行发行理财产品进行监管,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从而逐步构建起对整个理财市场的监督体系。 (二)重视理财产品设计开发 首先,要坚持做好开发设计、投资顾问、营销、投资操作以及后续服务之五个环节的原则。其次,商业银行要能够运用切实可行的举措,对新业务的风险进行认识、评估、监测以及掌控,能够实事求是地对新业务风险进行管理,特别是在成本核算、产品定价、风险识别以及监管方面。再次,要实现可持续发展,即商业银行为了公平竞争的秩序,在市场上做有意识的维护,利用不只是谋求短期利益和不正当竞争,不利于市场的可持续发展。最后,要培养自己的产品开发团队,提高产品开发的水平。在产品开发和设计方面,国内商业银行可以借鉴国外银行对金融产品的创新,以及先进的管理与技术,在自主研发和借鉴同行经验的基础上,不断地完善产品的设计、研发、销售等过程,加强银行的产品创新实力。 (三)构建完善的客户风险评估体系 商业银行在宣传、营销理财产品的过程当中,要充分对产品的风险进行提示,对客户与产品的适合度做好测估,切实的使顾客心中期望的高收益心理得到改变,杜绝错误营销。银行需要针对理财产品的不同而进行存在风险不同的分类,按照其自身的风险进行等级划分。客户则依照他进行回答风险问题试卷,问题不同所具有的分值也不同,最终的总分则是对客户进行风险等级划分的依据,从而使客户的风险等级和产品的风险等级能够科学合理的相匹配。对于不适合客户的理财产品,银行应当对信息充分披露,让客户清楚地认识到产品并不是适合自己。 (四)构建市场风险管理体系 商业银行要构建以风险识别、风险测量、风险评价和风险处理为主体的个人理财业务市场风险管理体系,做好信用评级,商业银行要建立健全的数据库,保证数据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全面性。同时,商业银行应根据理财产品的特点,运用有效的风险监控、控制、计量和处理方法,建立财务风险管理体系,和金融业务风险纳入整体风险管理体系,风险管理部门、个人金融部门和金融中心都有重点、分工明确、相互支持的风险管理框架。另外,还要对个人理财业务人才的专业化培养予以加强,对有关投资市场的各项知识与信息要全面了解和掌握,对理财业务人员的责任意识要强化教育,对客户负责,也要对银行负责。 (作者单位为中国建设银行山东省分行营业部) 金融和理财论文:互联网金融对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影响与应对措施 摘 要:随着互联网行业与金融行业的深度融合,各类互联网金融个人理财产品如雨后春笋般兴起,对商业银行的个人理财业务形成了实质性的冲击。文章深入研究了当前互联网金融个人理财业务的特点及其对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影响,在此基础上为商业银行提出了有效的应对策略。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商业银行;理财业务;创新 随着互联网行业与金融行业的深度融合,货币基金类、定向委托投资类、P2P网络信贷类等各种互联网金融个人理财产品如雨后春笋般兴起,对商业银行的个人理财业务形成了实质性的冲击。商业银行亟需根据当前市场竞争形势和自身经营特点,进行个人理财业务的转型创新改革,才能维持或者提升其个人理财产品竞争力,在将来更加激烈和残酷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本文深入分析了互联网金融个人理财业务的特点、互联网金融对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影响以及商业银行的应对策略,具有重要的实践指导意义。 二、互联网金融个人理财业务的特点 目前的互联网金融个人理财业务主要分为货币基金类、定向委托投资类和P2P网络信贷类。总体上看,互联网金融个人理财业务相对商业银行个人理财具有门槛较低、灵活性较强,品种齐全、收益性较高,手续方便、效率较高等特点。 (一)门槛较低、灵活性较强 互联网金融个人理财业务的门槛较低、灵活性较强。现行条件下,各大商业银行理财产品购买金额往往起点金额至少在5万元以上,而且必须提前5~10天购入才能抢到额度,到期后方可支取。相对而言,互联网金融个人理财门槛较低,其中的货币基金类一般都是1元门槛,而且可通过理财平台垫款的形式随时支取赎回,而不必像购买基金公司的货币基金那样T+1到账。定向委托投资类和P2P网络信贷类一般门槛都在1万元左右,而且很多理财平台都通过支持持有一定期限后可转让的形式增强流动性,低门槛和灵活性一下子拉近了普通大众和金融理财的距离。 (二)品种齐全、收益性较高 目前的互联网金融个人理财业务已经比较成熟,理财品种比较齐全,基本上能够较好的满足各类风险偏好投资者的投资需求。其中货币基金类个人理财的投资方向是国债、银行定期存单、央行票据等短期货币工具,风险最低,流动性最好,适合风险容忍度较低的投资者,但是其收益率堪比货币基金,远超具有同等灵活性的银行活期存款;定向委托投资类个人理财的投资方向是委托贷款、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等定向委托投资标的,风险适中,安全性适中,适合风险容忍度适中的投资者,但是其收益率远超银行中短期理财产品,堪比银行长期理财产品;P2P网络信贷类个人理财的投资方向是一般借款项目,风险最高,安全性最低,适合风险容忍度较高的投资者,当然收益率也非常高,银行几乎没有同等产品可达到如此之高的收益率。 (三)手续方便、效率较高 互联网金融公司凭借其平台和渠道优势,为客户创造良好的产品购买体验。互联网金融个人理财产品的购买通过各类移动智能终端即可快速操作完成,操作比较较简单、手续也非常方便。以阿里巴巴为例,通过支付宝这一拥有广泛客户基础的平台,开展嵌入式直销,把理财产品便捷融入客户生活,提高客户粘性。大多数互联网金融平台还开发了自动理财功能,即用户可以设置将支付平台账户(比如支付宝余额)上高于一定金额(比如100元)的资金全部转入理财账户(比如余额宝)实现增值。与电子商务相连的综合金融服务平台经过多年的开发已经非常成熟,也受到了反复的检验,运行效率极为出色。 三、互联网金融对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影响 互联网金融对商业银行的个人理财业务产生的影响,包括侵蚀商业银行利润、培育更多的具有理财观念的客户群、刺激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改革创新等。 (一)侵蚀商业银行利润 互联网金融对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直接影响就是对其形成了较为强劲的竞争,使得银行的存款或理财资金正越来越多的被吸收至互联网金融产品之中,在一定程度上侵蚀了商业银行利润。相对于商业银行,互联网金融不需要建设营业网点,不需要非常多的人力物力,运营成本相对更低,在产品的销售和设计上更具有前瞻性和开放性,更能贴近客户的实际需求,更便利客户的投资操作。在产品的宣传和推广上,不需要花费巨额费用做铺天盖地的媒体广告宣传,而是更侧重于从增强用户体验的角度,使用户切切实实的感受到实惠和便利,进而使得每个老用户成为“义务宣传员”。种种竞争优势使得银行存款或者理财“财富大转移”搬家到了互联网金融企业,尽管银行也推出了一系列“银行宝”类创新业务,但竞争力较互联网金融企业还有不少的差距,而且“银行宝”类产品的推出,也导致了银行资金成本的上升。所以互联网金融发展导致商业银行个人业务传统的垄断体制性优势消失,产品利润大大减少。 (二)培育更多的具有理财观念的客户群 互联网金融高度开放性、低门槛、操作便利的特点,使得很多原来没有理财意识和观念的用户成为了理财达人。一方面,在互联网金融购买个人理财的用户必须有商业银行发行的银行卡,用户在成为互联网金融客户的同时也成为了商业银行客户,而且用户去商业银行办理开卡等相关业务时,商业银行可以适时进行其他产品推介。另一方面,原来只认同银行存款产品而对银行理财产品不熟悉、不信任的客户通过互联网金融接触了理财产品,开始具备了更强的理财观念,再去银行办理业务时就很有可能购买银行推荐的具有竞争力的理财产品。所以互联网金融个人理财的广泛发展也在一定程度上为商业银行培育了更多的具有理财观念的客户群。 (三)刺激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改革创新 长期以来,广大社会民众普遍认为银行理财几乎等同于存款,都是保本保收益的,只是不能提前支取而已,事实上很多不够专业的银行工作人员在推介产品时也常常这样表达。这就使得广大社会民众形成了银行理财产品存在隐性担保的思维习惯,或者说银行理财产品是需要刚性兑付的,如果银行理财产品没有给予客户预期的收益甚至造成本金损失,即便是这种损失是产品合同提前约定的,都会严重影响银行的品牌形象。商业银行为了避免声誉风险,潜在刚性兑付的要求使得目前的个人理财产品体系比较单薄,产品创新的源动力不足。互联网金融个人理财业务给商业银行带来了竞争,这种竞争会逼迫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改革创新,因为传统的理财产品已不具备竞争力,促进商业银行利用移动互联、大数据和云计算等“互联网+”时代的技术来为客户提供更加创新、便利的服务,降低运营成本,丰富产品体系,提高自身的竞争力。 四、商业银行的应对策略 商业银行的应对策略包括加强与第三方机构合作或资源整合,完善个人理财产品体系;发挥合规和专业优势,完善多层次个人资产管理平台;加强技术开发,完善个人理财产品智能终端销售渠道等。 (一)加强与第三方机构合作或资源整合,完善个人理财产品体系 目前商业银行与互联网金融企业在个人理财产品方面的差距主要表现为门槛高,品种少,收益率低,流动性差。为应对互联网金融企业的挑战,商业银行可以考虑加强与第三方机构合作,进一步完善个人理财产品体系。比如中国银行与其关联公司中银基金以及业内知名基金公司嘉实基金合作,在其开发中银易商电子商务平台上推出了“养老宝”系列产品,来与各种互联网“宝宝类”产品进行竞争。此外,对于存在子公司或者关联公司经营保险、基金、证券、信托、金融租赁等其他金融业务的集团性商业银行来说,可以通过集团内资源整合的方式,将保险产品、基金产品、证券投资产品、信托产品等与银行理财产品相融合,形成“大理财”概念,来完善其个人理财产品体系。比较成功的范例是平安金融集团旗下的“陆金所”系列产品。 (二)发挥合规和专业优势,完善多层次个人资产管理平台 互联网金融企业推出的个人理财产品注重用户自己的选择,这通常对用户自身的理财规划能力和风险收益权衡能力要求是比较高的,而很多用户很可能不具备这样的能力。事实上,目前有很多处于监管真空和野蛮生长下的P2P理财平台是极不规范的,只用高收益吸引用户眼球,而在风险的提示上明显不足。相对于互联网金融企业,商业银行具有的一个非常重要也非常明显的优势就是商业银行在众多监管部门的监管下具备更加规范的个人理财体系,也拥有一支从业经验丰富、专业能力精湛的理财经理队伍。商业银行的理财经理们则可以根据客户的资产状况、风险偏好、人生规划、实际需求等为客户进行相对专业而恰当的资产配置,提高客户的理财效能。所以,商业银行需要进一步完善涵盖普通客户、理财客户、财务客户、私人银行客户等多层次的个人资产管理平台,加强客户分层管理和转化,加大对理财经理的培训力度,充分发挥大数据技术对客户理财规划的支持作用,用自身的专业优势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个人资产管理平台,切实提高为客户量身定制资产管理的金融服务水平。 (三)加强技术开发,完善个人理财产品智能终端销售渠道 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能够快速发展的关键因素之一就是智能终端的广泛普及和移动互联技术的快速发展,互联网金融企业个人理财产品销售额的大部分都是通过智能终端销售渠道完成的。商业银行虽然近年来推出了手机银行功能并不断完善,但是其无论是在终端功能还是在客户体验上,都比支付宝APP、微信支付APP等服务平台有着不少的差距。比如客户要投资购买中国银行的“养老宝”产品,则首先需要下载中国银行手机银行APP,再通过手机银行APP下载中银易商APP,再通过中银易商APP下载养老宝APP,流程非常繁琐,而且系统很不稳定,经常出现客户紧急取现无法及时到账的情况。下一步,商业银行应该大力提升现有网银及其他电子银行渠道的客户体验和交易活跃度,并投入更多的资源集中于APP功能的开发与完善,致力于提升智能移动终端个人理财产品销售渠道的客户消费体验,增强渠道竞争力。 五、结语 互联网金融个人理财业务相对商业银行个人理财具有门槛较低、灵活性较强,品种齐全、收益性较高,手续方便、效率较高等特点,对商业银行的个人理财业务产生了实质性的影响,包括侵蚀商业银行利润、培育更多的具有理财观念的客户群、刺激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改革创新等。在这种大背景下,商业银行的应对策略包括加强与第三方机构合作或资源整合,完善个人理财产品体系,发挥合规和专业优势,完善多层次个人资产管理平台,加强技术开发,完善个人理财产品智能终端销售渠道等。
金融研究论文:资源型城市的金融成长研究 摘 要 本文首先运用金融成长的理论详细分析了资源型城市金融成长的现状及特征,并提出了资源型城市金融成长的对策建议,对资源型城市转型及产业结构调整起到重要的指导意义。 关键词 资源型城市 经济转型 金融成长 资源型城市的经济转型是一个渐进的长期的发展过程,同时也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在我国,资源型城市现有的经济结构、城市的政策体系大部分是计划经济时期遗留的产物,要顺利完成城市的经济转型不仅要清理这些历史问题,还要完成大规模的劳动力转移及安置工程,同时还要实现城市产业结构的升级换代,完成这些任务需要花费巨大的资金和承担具大的风险。货币与金融是经济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越发达,越需要货币与金融的中介作用,就越需要金融的“成长”。金融成为城市与区域经济运行的枢纽与经济发展的核心要素,成为经济平稳运行的关键。金融支持对于经济转型城市的市场化改革具有更为重大的现实意义。 一、金融成长(Financial Maturity)及其与经济转型的关系 金融成长(Financial Maturity)是对金融增长和金融发展概念的一种综合,成长本身应当包含增长与发展两层涵义[1]。在现代金融理论中主要使用“金融发展”(Finance Growth)和“金融增长”(Finance Development)这两个词来论述金融成长,在许多论着中这两个词是混同使用的,这不仅造成两个概念划分上的困扰,而且也模糊了金融增长与金融发展在本质上的区别关于“金融成长”的分析。金融成长不仅包含金融市场的完善与金融结构的变化,还包括金融结构的空间差异、部门差异、金融制度的变革、金融观念的转变、金融努力程度高低及金融文化的形成等。 经济增长是资源型城市的转型目标之一,也是实现资源型城市经济发展的基础。而经济增长的要素有劳动、资本、金融、技术、土地、制度等。在这些要素中,金融作为经济增长的重要因素之一,对区域经济增长具有促进作用,具体表现在:①金融对产业结构调整的影响,运用信贷和利率杠杆等经济手段,调控贷款投向,对资源型城市急需发展的产业和效益好的企业可实施积极信贷支持;相反,则要加以限制。这样就可以实现区域经济资源的合理配置、调整产业结构;②筹集转型资金,由于长期历史原因,资源型城市大都基础薄弱,而没有足够、持续的资本供给,既不能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也不能促使经济持续稳定的发展。然而一个地区的资本形成能力又受到本地区储蓄水平的制约,但金融通过直接和间接两种融资方式能将区域内、外企业和居民的盈余资金通过储蓄间接转化为投资或直接转化为投资,形成资本,从而对区域经济增长起着第一推动力的作用,这也是金融的基本功能[2];③带动其它要素的流动,金融在经济运行中是联系其它部门的纽带,它通过资金这种特殊资源的流动,起着引导和配置其它资源在区域内和区域间的流动的作用,从而获得本地区稀缺的资源。 二、资源型城市的金融成长现状及特征 资源型城市的发展问题越来越受到国家的重视,资源型城市的金融事业也有了较大的发展。金融机构的种类和数量不断增加,存贷款量成倍增长,金融活动渗透到经济转型及社会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然而,同经济发展的要求相比,目前资源型城市的金融业仍处于滞后状态,不能很好地满足经济转型的需要[3]。 第一,经济转型中的资金需求不能够从金融业完全得到满足。当前影响资源型城市经济发展与结构调整的一个重要因素就是资金短缺,这已成为制约资源型城市经济发展的“瓶颈”。由于受信贷额度、上级行贷款侧重点等因素的影响,很多效益好的项目不能及时地获得足够数量的资金;很多老企业的技术改造和产品结构调整,往往由于资金短缺而难以正常地进行;一些对经济发展具有较大影响的新项目,有时由于资金的限制不能及时地上马。 第二,金融资源严重不足。金融资源,从广义上讲既包括资金,也包括金融机构、金融中介组织、金融人才及技术、设备物资等内容。资源型城市金融资源的缺乏,缺的不仅仅是资金,还表现在金融人才、金融机构、技术条件等方面的匮乏。由于资源型城市大部分处于偏远山区或欠发达地区,交通及信息的落后、艰苦的生活环境、恶劣的工作条件及较低的工资福利待遇,难以对人才、企业及技术形成吸引力。 第三,体制问题突出。由于资源型城市大都是由资源而兴起,先有企业后有政府,矿业城市企业在行使城市功能的同时也管理着城市,形成一种特殊的政企合一体制,政府职能与企业利益混为一体,政府的思想意识和行为是,企业如何能在银行拿到资金,能在外地找来资金,而不是如何周转资金,提高资金运用效率。 第四,区域信用环境恶化。在经济转型时期,部分地方政府和企业从地方保护主义和局部利益出发,借产权改革之机千方百计逃废银行债务,致使银行不良资产大幅扩张。这种行为如不及时加以遏制和纠正,不但会形成社会诚信的危机,并进一步加剧银行资产恶化的趋势。 第五,金融市场发展缓慢,直接融资渠道较少。由于过去计划经济的原因,资源型城市的主要职能是资源的开采,从而导致现有的城市基础设施不足,没有形成完整的以地方社会经济为主体的城市功能圈,城市的经济发展比较缓慢,货币市场、资本市场、外汇市场等规模都较小,交易数量有限,企业通过地方金融市场进行直接融资较为困难。 三、资源型城市金融成长的对策建议 第一,加强资源型城市金融市场发展,积极推进资源型城市的内生金融成长。金融成长的实质就是 经济中金融市场的发展,金融成长的真正原动力来自微观经济主体对金融活动积极而富有理性的参与,金融内生成长的基本要素和必要前提是企业部门和个人部门的自主融资行为。由此,培育微观经济主体成为加强资源型城市“造血”功能、促进资源型城市金融成长的必要环节。资源型城市市场机制的缺乏与市场力量的薄弱将转变成以信贷市场扶持合格的经济主体,使之成为西部经济发展的主力军。西部地区的银行要加大对西部龙头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的扶持力度,积极支持非公企业的发展,鼓励个人申请消费信贷及创业信贷,从而提高经济发展的活力。 第二,设立“专项改造贷款”支持资源型城市调整改造。建议集中一块资金,设立资源型城市改造专项贷款,并分设资源型城市技术改造专项贷款,发展接续产业专项贷款,资源型城市高新产业专项贷款等若干明细子项,并由央行各分支机构信贷部门负责,统借统还、专款专用、封闭运行。 第三,综合运用调控工具,调整产业布局与结构。金融机构要从宏观上把握资源型城市产业布局和结构调整的合理性,综合运用贴现、贷款、利率等调控工具,传导政策意图。对有利于地方经济发展的重点项目给予优惠利率政策,并按产业扶持程度不同,实行不同的浮动利率或差别利率,并在贷款和贴现上予以重点倾斜。诸如产业关联度大且有利于延长产业链的煤转电、煤转焦、煤转油以及农副产品深加工项目;有利于优化生态环境,可提高持续发展力的废物转化利用项目;有利于引进资金和技术,促进结构调整的高新技术产业项目等。从而纠正和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 第四,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确保金融安全稳健运行是实施金融支持振兴东北战略的基点。金融部门在积极支持资源型城市振兴的同时,要努力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促进金融业健康稳定发展。这就要不断完善金融监管体系,保持金融业稳健运行,金融机构要强化内控制度建设,防范金融机构内部风险。同时须规范政府行为,强化制度约束;规范企业行为,完善信用制度,建立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新型银企合作关系。 第五,实施向资源型城市倾斜的金融优惠政策。市场壁垒和地理屏障常常会使市场失灵,仅靠市场机制的作用难以达到缩小资源型城市和发达地区经济差距的目的。适度倾斜的金融政策是弥补“市场失灵”进而强化金融支持力度,实现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前提条件与重要途径。因此,在资源型城市转型中应辅之以适当向资源型城市倾斜的金融优惠政策,从而为资源型城市经济、金融的发展奠定政策基础。 金融研究论文:网络金融风险防范和管理研究论文 网络金融是金融与网络技术全面结合的产物,其内容包含网上银行、网上证券、网上保险、网络期货、网上支付、网上结算等金融业务。网络金融的发展使咱们面临着不同于传统金融的新的金融风险。认识网络金融风险发生的缘由以及特色,对于于健全以及完美网络金融风险的防范以及管理机制,施展金融对于经济发展的良性增进作用是10分必要的。 (1)网络金融前提下的金融风险 网络金融风险可分为两类:基于网络信息技术致使的技术风险以及基于网络金融业务特征致使的业务风险。 一.网络金融技术风险 (一)安全风险。网络金融的业务及大量风险节制工作均是由电脑程序以及软件系统完成,所以,电子信息系统的技术性以及管理性安全就成为网络金融运行的最为首要的技术风险。这类风险既来自计算机系统停机、磁盘列阵损坏等不肯定因素,也来自网络外部的数字袭击,和计算机病毒损坏等因素。依据对于发达国家不同行业的调查,系统停机对于金融业酿成的损失最大。网上黑客的袭击流动能量正以每一年一0倍的速度增长,其可应用网上的任何漏洞以及缺点非法进入主机、盗取信息、发送假冒电子邮件等。计算机网络病毒可通过网络进行分散与传染,传布速度是单机的几10倍,1旦某个程序被沾染,则整台机器、整个网络也很快被沾染,损坏力极大。在传统金融中,安全风险可能只带来局部损失,但在网络金融中,安全风险会致使整个网络的瘫痪,是1种系统性风险。 (二)技术选择风险。网络金融业务的展开必需选择1种成熟的技术解决方案来支持。在技术选择上存在着技术选择失误的风险。这类风险既来自于选择的技术系统与客户终端软件的兼容性差致使的信息传输中止或者速度降低的可能,也来自于选择了被技术变革所淘汰的技术方案,造成技术相对于后进、网络过时的状态,致使巨大的技术以及商业机会的损失。对于于传统金融而言,技术选择失误,只是致使业务流程趋缓,业务处理本钱上升,但对于网络金融机构而言,则可能失去全体的市场,乃至失去生存的基础。 二.业务风险 (一)信誉风险。这是指网络金融交易者在合约到期日不完整实行其义务的风险。网络金融服务方式拥有虚拟性的特色,即网络金融业务以及服务机构都拥有显着的虚拟性。网络信息技术在金融业中的利用可以实现在互联网上设立网络银行等网络金融机构,如美国安全第1网络银行就是1个典型的网络银行。虚拟化的金融机构可以应用虚拟现实信息技术增设虚拟分支机构或者营业网点,从事虚拟化的金融服务。网络金融中的1切业务流动,如交易信息的传递、支付结算等都在由电子信息形成的虚拟世界中进行。与传统金融相比,金融机构的物理结构以及建筑的首要性大大降低。网络金融服务方式的虚拟性使交易、支付的双方互不见面,只是通过网络产生联络,这使对于交易者的身份、交易的真实性验证的难度加大,增大了交易者之间在身份确认、信誉评价方面的信息不对于称,从而增大了信誉风险。对于我国而言,网络金融中的信誉风险不但来自服务方式的虚拟性,还有社会信誉体系的不完美而致使的背约可能性。因而,在我国网络金融发展中的信誉风险不但有技术层面的因素,还有轨制层面的因素。我国目前的社会信誉状态是大多数个人、企业客户对于网络银行、电子商务采用观望态度的1个首要缘由。 (二)活动性风险。这是指网络金融机构没有足够的资金知足客户兑现电子货泉的风险。风险的大小与电子货泉的发行范围以及余额有关。发行的范围越大,用于结算的余额越大,发行者不能等值赎回其发行的电子货泉或者清理资金不足的可能性越大。由于目前的电子货泉是发行者以既有货泉(现行纸币等信誉货泉)所代表的现有价值为条件发行出去的,是电子化、信息化了的交易媒介,尚不是1种独立的货泉。交易者收取电子货泉后,并未终究完成支付,还需从发行电子货泉的机构收取实际货泉,相应地,电子货泉发行者就需要知足这类活动性请求。当发行者实际货泉贮备不足时,就会引起活动性危机。活动性风险也可由网络系统的安全因素引发。当计算机系统及网络通讯产生故障,或者病毒损坏造成支付系统不能正常运转,必然会影响正常的支付行动,降低货泉的活动性。 (三)支付以及结算风险。因为网络金融服务方式的虚拟性,金融机构的经营流动可突破时空局限,打破传统金融的分支机构及业务网点的地域限制;只需开通网络金融业务就可能吸引至关大的客户群体,并且能够向客户提供全天候、全方位的实时服务,因而,网络金融有三A金融(即能在任什么时候间、任何地点,以任何方式向客户提供服务)之称。网络金融的经营者或者客户通过各自的电脑终端就能随时与世界任何1家客户或者金融机构办理证券投资、保险、信贷、期货交易等金融业务。这使网络金融业务环境拥有很大的地域开放性,并致使网络金融中支付、结算系统的国际化,从而大大提高了结算风险。基于电子化支付系统的跨国跨地区的各 类金融交易数量巨大。这样,1个地区金融网络的故障会影响全国甚至全世界金融网络的正常运行以及支付结算,并会造成经济损失。二0世纪八0年代美国财政证券交易系统曾经产生只能买入、不能卖出的情况,1夜就构成二00多亿美元的债务。我国也曾经产生相似情况。 (四)法律风险。这是针对于目前网络金融立法相对于后进以及隐约而致使的交易风险。目前的金融立法框架主要基于传统金融业务,如银行法、证券法、财务表露轨制等,缺乏有关网络金融的配套法规,这是良多发展网络金融的国家普遍存在的情况,我国亦然。网络金融在我国还处于刚起步阶段,相应的法规还至关缺少,如在网络金融市场准人、交易者的身份认证、电子合同的有效性确认等方面还没有明确而完备的法律规范。因而,应用网络提供或者接受金融服务,签定经济合同就会见临在有关权力与义务等方面的至关大的法律风险,容易堕入不应有的纠纷当中,结果是使交易者面对于着关于交易行动及其结果的更大的不肯定性,增大了网络金融的交易费用,乃至影响网络金融的健康发展。 (五)其他风险。如市场风险,即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的变动对于网络金融交易者的资产、负债项目损益变化的影响,和金融衍生工具交易带来的风险等,在网络金融中一样存在。 综上所述,网络金融的各种业务风险与传统金融并没有本色区分,但因为网络金融是基于网络信息技术,这使患上网络金融在持续、融会传统金融风险的同时,更新、扩充了传统金融风险的内涵以及表现情势。首先,网络金融的技术支撑系统的安全风险成为网络金融最为基础性的风险,亦即它不但瓜葛到网络运行的安全问题,还关乎其它风险,如信誉风险、活动风险、结算风险的状态;其次,网络金融拥有传统金融所没有或者远不首要的特殊风险情势,如技术选择风险;第3,因为网络信息传递的快捷以及不受时空限制,网络金融合使传统金融风险在产生程度以及作用规模上发生放大效应,如市场价格波动风险、国际金融风险产生的骤然性、传染性都增强了,危害也更大。因而,网络金融风险的监管以及节制也就拥有不同于传统金融风险管理的手腕 以及方式。 (2)网络金融风险的防范与节制 一.鼎力发展先进的、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信息技术 目前我国在金融电子化业务中使用的计算机、路由器等软、硬件系统大部份由国外引进,而且信息技术相对于后进,因而增大了我国网络金融发展的安全风险以及技术选择风险。因而,应鼎力发展我国先进的信息技术,提高计算机系统的症结技术水平,在硬件装备方面迅速缩小与发达国家之间的差距,提高症结装备的安全防御能力。我国目前的加密技术、密钥管理技术及数字签名技术都后进于网络金融发展的请求,因而应鼎力开发网络加密技术,开发并具有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信息技术,这是防范以及减少安全风险以及技术选择风险,提高网络安全机能的根本性措施。 二.健全金融系统计算机安全管理体系 从金融系统内部组织机构以及规章轨制建设上防范以及解除网络金融安全风险,要弄好金融系统计算机安全工作管理的组织机构建设,并树立专职管理以及专门从事防范计算机犯法的技术队伍,落实相应的专职组织机构。对于现有的计算机安全轨制进行全面清算,树立健全各项计算机安全管理以及防范轨制;完美业务的操作规程;加强要害岗位管理,健全内部制约机制。 三.加强防范以及节制网络金融风险的轨制建设 (一)法律轨制建设。我国目前已经初步制订关于网上证券交易、计算机使用安全保障等方面的法规,但还远不能适应网络金融发展的请求。应鉴戒外国经验,在网络金融发展的早期及时制订以及颁布有关法律法规,如在电子交易合法性、电子商务的安全保密、制止应用计算机犯法等方面抓紧立法,修改《合同法》、《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条文中不合适网络金融发展的部份。虽然这可能会在必定程度上按捺网络金融发展中的金融立异,但为网络金融的规范、健康发展是必要以及值患上的。否则,在有关法律规范长时间不健全的情况下发展网络金融合蕴蓄新的更大的金融风险,增大调剂的本钱。 (二)社会信誉轨制建设。完美的社会信誉轨制是减少金融风险,增进金融业规范发展的轨制保障。没有完美的社会信誉体系,人们就会减少经济行动的肯定性预期,网络金融业务的虚拟性会使这类不肯定性预期患上到强化,无益于网络金融的正常发展,也会增大法律调理的障碍以及本钱。网络银行业务在美国患上以较快发展的1个主要缘由就是美国拥有完美的社会信誉机制。据统计,在发达国家,企业逾期应收账款占贸易总额的0.二五%~0.五%,而我国却在五%以上。个人信誉体系在我国也基本属于空白。因而,应在我国鼎力培养社会的信誉意识,树立客观公正的企业、个人信誉评估体系以及电子商务身份认证体系,使“诚信”成为我国社会的道德基础,以减小信誉风险。 (三)金融轨制建设。为有效节制活动性风险,应该有效节制电子货泉的发行数量,对于电子货泉的发行主体以及电子货泉的种类进行必要的限制。我国在肯定电子货泉发行者时,应该首先斟酌电子货泉发行机构的信誉等级,并依据其信誉等级抉择获取电子货泉发行资历、发行电子货泉的数量、种类以及业务规模。电子货泉发行机构的信誉等级应该每一年进行考查,考查的指标可以选择资本金、已经发行电子货泉的数量及其余额、流通速度、外汇交易额、筹备金以及存款保险等内容。另外,要对于发行电子货泉的机构,尤其是发行电子货泉的非银行金融机构进行有效管理,对于其发行的电子货泉余额请求在中央银行存有相应范围的筹备金,以实现活动性管理的目标。如果能够将电子货泉以及传统货泉区别开来,分别制订各自的筹备金率,会更有益于活动性风险的节制。 四.树立发展网络金融的整体计划以及统1的技术标准 我国的金融电子化是在没有统1计划以及标准的情况下起步的。应鉴戒发达国家的做法,依照系统工程的理论以及法子,依据管理信息系统原理,在整体计划指点下,按必定的标准以及规范,分阶段逐渐开发建设网络金融系统。这既有益于网络金融的健康发展,也有益于网络金融风险的监管以及防范。目前我国金融系统电子化建设存在计划不统1、商业银行技术标准不统1、技术规范不统1、商业银行之间使用的安全协定各不相同的问题。应制订金融业统1的技术标准。中国金融认证中心的成立为此奠定了基础。确立统1的发展计划以及技术标准,才有益于统1监管,增强网络金融系统内的调和性,减少支付结算风险,并有益于其它风险的监测。 五.加强网络金融风险节制的国际调和与合作 网络金融业务环境的开放性、交易信息传递的快捷性强化了国际金融风险的传染性。网络经济的发展使患上各国之间的市场屏障大大减少。各国网络金融业务以及客户的互相渗透以及交叉,巨额国际投契资本的活动,使国与国之间的风险相干性日趋增强。因而,1个国家单独进行金融风险的节制将会事倍功半,金融监管以及金融风险节制的国际性调和日趋首要。为有效节制以及化解金融风险,要树立与国际体系中其它金融轨制相适应的规则体系以及市场标准,并与其它国家金融监管机构进行必要的合作,以免金融危机的产生。 金融研究论文:我国农村金融制革新研究 摘要:一个多元化、多层次的农村金融体系正在逐步形成。但农村金融存在的一系列问题更是不容忽视,农村金融改革任重道远。 关键词:农村金融体系问题对策 解决“三农”问题,离不开金融的支持。但目前整个农村经济资金的长期短缺,抑制了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扩大再生产,同时,金融机构纷纷从农村金融市场撤离,进一步加剧了农村资金短缺,农村金融逐步被边缘化。如果继续长期保持这种似离非离的关系,金融的核心作用就难以完全体现,农业发展也会继续受到资金短缺的制约,无法发挥国民经济基础产业的作用。所以,完善农村金融体系、强化农村金融服务,切实解决金融对“三农”支持不足的问题,已迫在眉睫。 一、现状、问题与成因 经过20多年的农村金融体制改革,我国已形成了以商业性、政策性、合作性金融机构为主体、多种农村金融机构并存的格局。其中,农村信用社、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是支撑农村金融体系的基本组织形式。同时,邮政储蓄银行、村镇银行、各地涌现的民间资金互助社、小额贷款公司以及中外资的贷款公司等各种农村金融机构逐步产生和发展,灵活多样地发挥着作用。 以中国农业银行为首的农村金融机构的改革正进行中,股份制改造、上市融资等改革议程纷纷列上了各金融机构的改革进程表。但农村金融中存在的一些深层次问题不是短期内就能消除的。 1、农村金融服务功能整体弱化。农村资金向城市逆向流动,导致城乡差距越拉越大。农村金融服务整体上不能满足“三农”的要求。过去农村的融资渠道有四大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合作基金会等多个渠道,现在多数地区对农户、个体工商户和中小企业贷款基本上只剩农村信用社这一渠道。农村商业性金融机构撤并、重组,形成了农村金融服务的盲区。农村资金大量外流,影响农村资金的整体供应。 2、农信社的主力军作用不能充分发挥。当前农村信用社已成为农村金融的主力军,但在政策上还存在诸多问题,表现为:一是性质模糊,定位不清。目前农村信用社的性质是不以盈利为目的的合作金融组织,明确其服务对象是“三农”,但税赋负担又按商业性金融机构来处理,实际上是合作性、政策性、商业性混为一体;二是历史包袱未得到政策性支持。农村信用社的不良贷款一半是由于政策性因素和行政干预导致的,另外农村信用社还对保值储蓄进行贴补,而两者至今都得不到政策性补偿;三是承担了国家政策性任务,但国家扶持政策少。 3、政策性农村金融机构支农职能发挥不充分。支持“三农”除需要财政资金的投入以外,政策性金融机构应当发挥其特有的扶持功能。但从目前的实际情况看,政策性金融功能缺位,制约了金融支农作用的有效发挥。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作为我国唯一的农业政策性金融机构,基本上只负责粮棉油收购资金的发放和管理,其他政策性业务,如支持农业开发、农业产业化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功能并没有有效运作起来,对改善农业生产条件、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和促进农民增收的作用乏力。 4、民间借贷活跃,但缺乏规范。体制内金融服务严重不足,造成体制外民间金融包括高利贷行为兴起。由于没有法律和监管约束,民间借贷良莠不齐,纠纷频发,矛盾四起,增加了农民债务负担和农村金融风险。这样不仅使国家税收大量流失,宏观调控的政策效果受到干扰,更深层次地说,还会对整个国家的金融安全和经济安全带来危机。 5、抵押难、担保难。农村经济相对落后,农村客户的抵押品主要是没有房产证的房屋、小企业厂房设施、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等,这些抵押品在正规金融看来价值不大,况且双方在估价上差距甚大,即使银行接受了这些抵押品,也难以找到一个合适的抵押品拍卖市场去处理,因此银行不愿接受这些抵押品。另外,由于缺少专门的担保基金或机构为农户提供担保,致使农村金融服务功能整体弱化。 二、改革的对策与建议 其一,国家提供补贴,防止农村资金外流。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只要存在行业效益的差别,金融资本从低效益、高风险的产业流向效益相对较高的产业就是一种必然。解决这一问题的根本办法是调整相关政策,实行各项优惠,进行利率补贴,大力扶持农村金融组织的发展和成长。对合作金融和政策性金融给予更大的资金支持,增强其资金实力,扩展和完善其金融职能,合作金融免交或少交存款准备金、免税或减少各种税金,对涉农贷款进行利差补贴,改变目前按机构不同而进行补贴的现象,采取根据资本投向进行补贴的办法,正确引导资金向农业和农村流动。 其二,继续深化农信社改革。一是制定和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完善贷款审批、利率定价、风险防范和内部财务等内控制度,建立动态的激励、约束机制和良性的运作方式。二是建立健全不同产权模式和组织形式下的法人治理结构,理顺理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有效管理、相互制衡的运作机制。三是实施有效监管,强化股东和社员风险、股权意识,提高信息披露水平,建立监管部门交流和协调机制,构建有效监管网络,对出现问题的信用社,要启动限制分配分红、差别准备金率、限制或停止部分业务等及时校正机制,防止农村信用社在人民银行票据兑付后走下坡路。四是控制改革后的新风险,建立风险防范长效机制。 其三,发挥商业银行的金融支持作用。作为我国商业银行在农村领域的主要力量,应当将农业银行定位于服务农业的专业银行。一是分拆机构,形成集团控股模式,巩固和稳定县域农业银行分支机构,以资本为纽带发挥系统优势,给予县级金融机构更大的自主权,扩大基层机构的信贷权限,增强其融资功能。二是明确要求其在农村吸收资金的60%用于发放农业贷款。三是充分考虑不同地区间的差异性,制定更加符合基层实际的信贷管理方案和信贷政策。四是按照城乡统筹发展的要求,在防范 风险的前提下,重点支持农业经济组织、龙头企业和农业产业化经营等新型发展模式,逐步提高涉农贷款的总量和占比。 其四,建立农业保险体系,增强农业抵抗自然灾害和市场波动的能力。一是经营农业保险基础较好的地区,设立专业性农业保险公司;二是在地方财力允许的情况下,尝试设立由地方财政出资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公司;三是与地方政府签订协议,由商业保险公司代办农业险;四是继续引进经营农业险的外资或合资保险公司。在积极试点的基础上,全面推广农业政策性、专业性保险业务,建立覆盖农村的政策性保险和商业性保险相辅相成的农村保险体系。 其五,建立农村融资信用担保机构,完善担保体系。各级政府要积极推进和组织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推动对中小企业的信用担保,为企业融资创造条件。建立担保基金补偿机制,增强担保公司资金实力,要在财政支出中按比例提取启动资金,建立市、县、乡多层次的信用担保机构,由财政、银行、企业、社会共同出资建立中小企业担保基金。大力发展企业间互助性和民营商业性担保机构,扩大担保覆盖面,分散和化解风险的贷款信用担保体系。探索贷款抵押新方式,可以试行农村房屋、集体土地使用权的抵押方式,以缓解贷款抵押难问题。 金融研究论文:金融风险与金融监管研究 当前,党中央、国务院在调结构、促改革及以高杠杆、泡沫化为特征的各类风险逐步加大了政策力度,为金融体系的长时间不乱运行奠定了基础。固然,化解以高杠杆以及、泡沫化为主要特征的各类风险将会延续1段时间,经济下行及结构调剂迫切需求金融业主动适应新常态,及时转变金融业发展模式。但跟着近几年经济增长速度的放缓,金融领域多年来积攒各类风险逐渐出现,特别是市场经济形势下金融立异的不断深化,使患上金融体系内部的各类风险传染性加重。金融风险无论是在风险情势仍是传导途径上都表现出多样化以及繁杂化,这给金融机构风险管理以及风险监管带来了极大的难度以及挑战。 1、新常态下的金融风险探析 (一)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增强了风险的隐秘性、突发性以及传染性。 目前,跟着互联网技术水平的不断提高,促使互联网金融的构成以及发展。比如,第3方支付、P二P、互联网理财等新型金融业态的涌现,且出现出递增式增长。其中,国内P二P网络借贷平台从二0一二年的三二五家发展到二0一四年的一八六五家;其交易额也从二0一二年的六八亿元增添到二0一四年的二六七二亿元。互联网金融的高速化发展,给金融行业的监管以及风险防控工作顺利展开带来了极大难度。 一.互联网金融同互联网技术的融会增强了金融风险隐秘性、突发性以及传染性。比如,网络安全风险、第3方托管账户风险和活动性风险等,这些风险都应引发金融业的注重以及防范。 二.当前,金融行业“脱媒”现象比较严重,资金在市场内的活动比较频繁,商业银行负债不乱性逐步降低。 三.基于互联网金融缺少完美的监管体系以及进入门坎比较低,使患上第3方支付机构及P二P平台等时常游走在非法集资边沿,增添了风险事件产生了概率。 (二)民间融资风险发酵迅速,传导正规金融体系增添了风险。 近阶段,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及创业投资企业等诸多同融资相干的非金融机构以及中介组织发展迅速。基于对于这些机构以及组织缺少有效的管理手腕,加上外部监管不到位等因素,造成1些机构经营进程中不能依法经营,从事非法吸收公家款及发放高利息贷款等背法背纪流动。资金的投向目标多为准房地产行业以及中小型煤炭企业。这些流动存在极为类似的地方,比如刻意放大以及借用政府信誉,披着合法的外衣做些不法的勾当。他们的手腕比较隐秘,拥有很强的迷惑大众能力。有些不法的机构以及组织乃至是通过传销方式来扩展自己的集资范围。当在宏观经济下行以及产业结构调剂违景下,房地产以及煤炭行业发展因缺少资金周转,产业倒闭现象时有产生。特别是近两年来,各种冠以“投资管理”、“投资咨询”、“理财”、“投资担保”等名义民间融资中介机构发展迅速。在丰厚民间融资市场不断丰厚以及融资渠道不断拓展的同时,1些中介机构以高息为钓饵,从事1些非法吸收存款、非法集资、非法理财、高利放贷等流动,成为民间融资新的风险点。民间借贷同正规金融体系间有着亲密的联络。民间借贷主体1通常都有民间贷款以及银行贷款,如果资金链1旦呈现断裂,就没法还款给银行。加上,担保链会波及到其他偿还贷款主体,造成正规金融体系的发放的贷款没法收回,增添了金融风险。 2、加强新常态经济下金融监管的策略 一.完美金融监管体制 现阶段,我国通过推广“1行3会”金融监管体制对于规范金融行业行动起到了优良的示范作用。在新常态下,咱们应传统的分业监管为综合性监管方式。需要提出的是因为分业监管在金融机构的准入以及业务审核方面施展侧重要作用,1旦将金融监管改成综合性监管。将会呈现因标准不同致使监管堆叠问题的产生,加上综合监管的手续比较繁琐,将会增添金融监管难度。另外,基于责任方的增添会削弱他们本身责任的意识。不能够以身作则实行好自己的责任。举例说明,当前实现互相协作式金融监管部门的宿愿,更是金融行业发展的需求。但是针对于“表外业务”统1监管仍旧束手无策,各监管机构对于于行业的风险要素,仍没法进行综合评估。跟着我国金融机构混合业经营模式的构成以及日渐成熟,相应地金融产品以及金融服务也出现出多样化态势。各个金融结构间联络日趋亲密。但想实现这1转变,不是件容易的事,需要国家加大对于金融监管体制的完美,深刻到金融市场,结合金融市场发展实际,无论地完美以及优化金融监管体制。 二.完美金融监管模式 传统分业监管体制采用的是依照不同金融机构类型划分金融监管对于象的机构监管模式。该体制在开放性欠缺的金融环境下更具实效,但功能1体化金融违景下,金融业务的界线愈来愈隐约,金融机构有必要向功能监管方向发展。采取该监管方式,可关照到线下绝大部份金融流动与产品,能有效改善混业经济违景下的金融立异和产品监管职能分工问题。金融监管对于象扭转其实质是从监管机构转向监管业务,这样不但能有效地应用各种社会资金,提高资金应用率。还能随时地发现金融流通进程中呈现的各种问题,进而采用有效措施予以解决。同时,依照功能监管的基本原则,对于各个机构功能以及职责公道调剂分配,肯定各机构监管规模,扩展金融经营监管笼盖面。应鼎力发展多种经营模式,比如,银监会、保监会以及证监会等,分别负责不同类型业务,各司其职,尽职尽责。 金融研究论文:行为金融理论的中国证券投资基金羊群行为研究 摘 要 作为中国股市的主流资金,证券投资基金近年来偏离其预期的“稳定市场中坚力量”的功能定位并表现出超乎现代金融理论所能解释的一定的非理性。运用行为金融理论,对其羊群行为特征进行解释和分析,并试图提出相应对策建议,以促进中国基金业及股市的稳定健康发展。 关键词 行为金融 证券投资基金 羊群行为 现代金融理论是建立在投资者是理性人和有效市场假说(EMH)基础之上的。但EMH在实践与实证检验两方面同时受到了强烈挑战。大量存在于金融市场的“异常现象”对现代金融理论提出了质疑。与之不同,行为金融理论则主要从投资者在投资决策时相关的认知和情绪上的弱点来分析投资者的行为,研究个体心理决策程序对资本市场的影响以及如何运用心理学和经济学原理来改善决策行为,为金融研究提供了新的方法和路径。本文就试图运用这一理论,对中国证券投资基金的羊群行为进行解释和分析, 1 基金羊群行为的表现 根据Bikhchandani(2000)的定义,“羊群行为”是指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存在学习与模仿现象,从而导致他们在某段时期内买卖相同的股票。近年来,国内已有不少学者对中国证券投资基金羊群行为的存在性和表现进行了不同角度的实证检验和分析,并得出较为一致的结论,即中国证券投资基金存在显着的羊群行为。 施东晖(2001)应用“从众度”作为衡量羊群行为的指标检验了从1999年1季度到2000年3季度中国股票市场上的投资基金,他认为,平均而言,投资基金对于单个股票的买卖存在显着的羊群行为。袁克、陈浩(2004)采用LSV方法检验了1999年1季度到2003年2季度上证和深证所有证券投资基金的季度投资组合样本。结果表明,基金对所有规模的股票均表现出较显着的羊群行为,而且羊群行为程度指标总体呈上升趋势。孙杰(2004)对我国的封闭式基金和开放式基金分别进行检验,认为我国封闭式基金羊群行为较开放式基金更为显着,并且一定程度上卖出股票的羊群行为要强于买入股票的羊群行为。基金对于高增长型、高风险和新兴产业股票的羊群行为更加明显。吴福龙等(2004)采用Wermers的检验方法,对模型进行了扩展,把机构投资者在某个时期内的交易行为分为只买不卖、只卖不买、既买又卖以及不交易。实证检验发现,中国投资基金在只买不卖方面的羊群效应高于美国互助基金相应的羊群效应,在既买又卖和只卖不买方面并不高于美国互助基金的羊群效应。 2 基金羊群行为对市场的影响 羊群行为具有的学习与模仿特征使众多基金经理的行为具有一定的趋同性,削弱了市场基本面因素对未来价格走势的作用。当许多基金在同一时间买卖相同的股票时,对该股票的超额需求曲线将会向下倾斜,从而导致单个股票的价格大幅波动,破坏了市场的稳定运行。 也有学者认为,基金的羊群行为并不一定会导致市场的不稳定。如果基金经理比个人投资者拥有更多的信息来评估股票的基本价值,那么他们将同时买入价值被低估的股票,远离价值被高估的股票,这种羊群行为和个人投资者的非理性行为产生相互抵消作用,促使股价趋向均衡价值。此外,基金经理的羊群行为可能是因为他们对同样的基础信息作出了迅速反应,在这种情况下,他们的交易行为加快了股价对信息的吸收速度,促使市场更为有效。 然而国内大量实证研究表明,基金羊群行为和股票价格波动之间形成了一种正反馈机制,这种机制是:基金存在较严重的羊群行为的情况下,当某些先知先觉的基金率先买入某些股票,这些股票价格的上涨导致基金资产净值大幅提升以后,追逐市值提升的动机必然促使越来越多的基金加入买进的行列,由于基金交易金额巨大,从而推动股价大幅上升;反之亦然。可见,基金的羊群行为加剧了某些股票的价格波动。更为重要的,基金在股票市场中起着风向标的作用,如果众多基金同时卖出大量价格不断下跌的股票,会对整个股市信心造成重大打击,甚至引起股市的崩溃。这也使得许多学者认为基金羊群行为是导致市场价格波动过度的一个重要因素。 3 行为金融对羊群行为形成的描述 行为金融学通过对投资者投资行为的心理偏差的系统分析来描述羊群行为。当证券市场面临着众多不确定性和不可预测性时,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时,其心理因素会随着外界环境的变化而发生着微妙的改变,人类固有的行为模式会不知不觉地主宰着投资者的行为。每一个投资者开始总是试图进行理性投资,并希望规避风险。但是,当他发现由于自己能力有限无法把握投资行为的可靠性时,便会向政策的制定者、媒体、专家或自己的感觉、经验等寻求心理依托,投资行为的前景愈不明朗,这种心理依托感就会愈强烈,人类特有的认知偏差的弱点就会显现。 金融投资过程可以看成一个动态的心理均衡过程,包括对市场的认知过程、情绪过程和意志过程。认知过程往往会产生系统性的认知偏差,情绪过程和意志过程可能会导致系统性的或非系统性的情绪偏差,意志过程则可能受到认知偏差的影响,又可能受到情绪偏差的影响。这些偏差由于金融市场可能存在的群体偏差或羊群效应而导致投资或投资组合中的决策偏差。投资决策偏差就会使资产价格偏离其内在的价值,导致资产定价的偏差。而资产定价偏差往往会产生一种锚定效应或框定效应,反过来影响投资者对资产价值的判断,进一步产生认知偏差和情绪偏差,这就形成一种反馈机制。在这个“反馈环”中,初始羊群效应使得偏差得以形成,而强化羊群效应使得偏差得以扩散和放大。 4 成因分析 (1)委托—关系下,基金经理道德风险的存在和风险厌恶是导致羊群行为的深层次原因。在证券投资基金中,投资人是委托人,基金管理公司是人。投资者无法准确了解基金经理的素质,无法区分基金赢利是否由基金经理工作的努力程度所致。而对基金经理来说,他比投资者拥有更多的信息,更清楚自己的素质、能力和努力程度。他会想方设法利用自身种种优势减少努力程度,从而有可能损害投资者的利益,即产生道德风险。同时,基金经理对风险的厌恶使他在减少自己努力的同时认为与其他经理保持一致是最优选择,从而出于利益和声誉的考虑而选择羊群行为。 (2)基金经理关注声誉超过对盈利的关注是基金经理羊群行为的主要驱动力。基金经理可分为“能力强”和“能力弱”两种类型。“能力强”的可以从各种信息渠道观察分析得到关于投资对象的有用信息,而“能力弱”的观察后得到的是噪音信息。在作投资决策之前,基金经理和投资者均不知道他们属于哪种类型,只有通过决策后的结果得知。由于基金经理对自己的能力并不清楚,也就不知道自己观察到的是有用信息还是噪音信息。所以他可能会模仿其他经理的行为。因为,如果自己采取与其他经理不同的行为而事后证明自己错了,即证明自己“能力低”,而如果别的经理错了,自己和他们一样,并不能说明自己“能力低”,可以把错误归于不可预测因素。 (3)基金经理关注同样的市场信息,采用相似的经济模型、信息处理技术、组合及对冲策略,在投资行为上具有较高程度的同质性。席勒(Shiller,1981)认为,在经济主体拥有有限理性的情况下,投资者会在不同时点采用相似的模式进行投资决策,这种模式可称之为大众模式。Froot、Scharfstein和Stein(1992)指出,机构投资者通常关注同样的市场信息,采用相似的经济模型、信息处理技术、组合及对冲策略。在这种情况下,机构投资者可能对盈利预警或证券分析师的建议等相同外部信息做出相似的反应,在交易活动中表现为羊群行为。 5 结论与建议 通过上述分析可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存在显着的羊群行为,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股市价格的过度波动,而从行为金融理论的角度来看,这一非理性行为主要源于基金经理在投资时相关的认知和情绪上的弱点以及制度缺陷为其认知和情绪弱点提供了发挥空间。为此,笔者提出如下建议: (1)改善证券投资基金的市场外部环境。一方面要规范上市渠道,尽可能地扩大市场的容量,并重点提高上市公司的质量,另一方面要加快发展金融衍生工具市场,使基金在选择自己的投资组合时有更多的选择余地及足够的风险对冲工具,为基金投资创造一个良好的市场外部环境。 (2)建立科学适用的基金评价体系标准。鼓励更多高质量的独立的证券中介机构从事基金评级、证券分析等业务,逐渐改变投资者对基金只看收益不看风险的选择标准,引导基金向建立自身独特投资风格以吸引投资者的方向发展。 (3)进一步规范信息披露制度。一方面要加强我国股票市场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完整性和准确性,降低各种信息成本,控制内幕交易;另一方面要适时在基金界引入市场约束机制,建立形式和内容规范统一、全面、及时、准确的信息披露与报告制度,以加强基金信息披露的有效性。 (4)构建科学合理、有效的基金经理的薪酬激励体系。在基金经理层面,确定合理的业绩激励措施,在衡量业绩时还要衡量多方面的能力,如考虑创新性、设置工资水平下限、对赢利者设置额外奖赏,以避免委托—的激励不相容;在组织运作层面,特别是对于公司型基金管理公司,激励机制应该考虑对于关键人才的长期激励和职业生涯的发展,从建立柔性的组织文化入手,建立良性的心理契约。 金融研究论文:网络环境下金融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的研究 对于我国的现代银行业来说,金融机构应该迅速建立健全相关部门,如科技信息部门应该具体负责本机构信息系统的统筹规划、开发建设和日常维护等技术方面的工作;风险管理部门专门负责信息管理系统的风险管理规章制度以及向有关部门提供相关的监管信息;审计部门则负责建立信息系统审计制度,配备相关人员进行信息的风险审计。根据金融信息标准设立安全管理机构,并进一步制定管理制度、法规与安全细则,将规范、监督、管理和指导网络金融信息系统的建设落到实处,从信息安全管理层面切实提高安全体系防范网络风险和金融风险的级别。 (四)构筑信息安全服务后盾 数据的存储是重要的网络金融研究课题,而信息数据如何存储才可保证网络金融服务的连续性,保证在访问和交易过程中不会间断甚至终止,是作为网络金融信息安全研究学者必须要思考的问题。一旦系统发生故障,可能会出现众多问题,比如业务中断、客户流失,甚至资金链断裂等,随之而来的后果便是金融企业的竞争力下降。因此,金融信息系统中的数据存储系统要求具有较高的可靠性。所谓的可靠应考虑到诸多方面,比如对各级系统和数据的保护。一套完整、有效的金融信息系统,应不受硬件、软件或者应用程序故障所带来的影响,如果数据中心由于某些原因无法正常工作时,应提前做好准备,由另一套备份的数据中心进行接管工作,继续维持任务的执行,当主数据中心恢复正常后,工作再转回主数据中心进行工作。 近年来,我国越来越重视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尤其是与银行金融业相关的自主性知识产权,如正版软件系统或者相关的硬件产品。应大力开发适合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信息系统和金融产品,并通过建立产品的平台化和服务的平台化等措施保护研发成果,为网络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立强大的服务后盾。 (五)培养金融信息安全专业人才 为了更快地适应信息化所带来的冲击,应尽快为金融行业培养出新型人才,把合适的人放到合适的岗位,是做好金融信息化安全工作的前提。目前,金融机构中很多的技术人员是纯计算机专业出身,他们没有系统学过金融方面知识,对金融行业知之甚少,在就业后有相当长的时间无法体现出自身价值。同时,由于金融机构的行业特点,金融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软硬件及数据方面的监察与维护都需要由专职技术人员专人专责,在工作过程中需严格按照专业规程和授权进行规范操作、定期检查和及时维护。现如今我国金融行业的信息安全保障人员很多是由金融从业者改行过来的,在信息技术方面往往无法真正达到要求,因而影响了我国金融信息化的进程。这些现状阻碍了网络金融信息安全保障体系的构建。为了满足目前网络金融行业的快速发展,培养当今社会急需的金融信息安全人才应掌握以下方面的知识内容:首先是金融与管理相关的基础知识,如金融学基础、会计学基础等;其次是信息技术相关的知识,如计算机软件、计算机网络技术、数据库和金融信息系统设计等;再就是金融方向的业务知识。对于我国的金融学府来说,尽快培养出金融和计算机信息技术的交叉复合型高端人才是迫在眉睫要解决的问题。 三、结语 致力于网络金融信息安全保障体系的构建与完善,应充分认清我们面临的金融风险和网络风险,采取相应措施和有效手段进行有效抵御,以增强我国金融领域信息安全的防护能力,从而确保我国的金融行业在计算机网络环境下长久、稳定地运行。 金融研究论文:金融创新中的会计制度研究 [摘 要] 现行中国金融会计制度现状已难以适应金融业的发展,应从把握基本点、注重协调性和建立新机制等方面加强金融创新中的会计制度建设,对会计原则、会计计价基础、会计报告和会计要素等进行系统化的改革与调整。 [关键词] 金融创新;新金融工具;会计制度;措施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金融创新成为当今世界竞争与发展的显着特征。随着中国金融市场体系逐步建立,新的金融工具如远期合约、期货合约、掉期交易等层出不穷。解决好金融创新中的会计问题,对确保金融稳健运行、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协调发展至关重要。为更好地发挥金融创新活跃市场的作用,笔者将就金融创新中的会计制度建设问题进行研究并提出相应对策,以进一步促进中国金融业的发展。 一、中国金融会计制度的现状分析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金融业始终保持稳健发展的良好势头,金融体制改革加快推进,金融会计制度不断完善,对金融业稳健运行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相对于现代经济对金融发展的要求而言,中国金融会计制度仍存在不少问题。 (一)金融会计制度不适应性的几个表现 1. 对金融业特殊性不够适应。其主要体现在制度规定过于笼统,强调金融业同其他行业会计制度的一致性,在资产、负债、中间业务的规范上,会计科目过于概括,尤其是忽视了银行业支付清算业务的特点,带来了现行会计科目在实务操作中可行性差的共性问题。 2. 对账务处理规范性不够适应。主要是制度规定不细致,账务处理随意性较大。现行金融会计制度在不少金融业务会计处理方面不同程度地存在模糊现象,易造成会计人员理解上的差异和操作上的无所适从或随意性,不同系统或单位会计信息的可比性受到影响。 3. 对会计电算化不够适应。现行金融业会计制度主要是基于长期以来传统的手工操作方式设计的,需要根据会计核算手段的变化进行重新设计。这一滞后使得目前各行会计资料异常复杂和不规范,会计基础数据难以实现标准化。 4. 对稳健性要求不够适应。主要体现在会计制度支撑不足。一方面稳健性原则执行不到位。贷款呆账准备的提取没有按照贷款的质量状况和贷款的风险度进行提高,贷款风险分类在会计核算上的体现不全面。对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法限制较死,易造成企业前期虚增利润、资产超期服役的现象。另一方面,金融会计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机构设置上缺乏权力制衡机制,内部治理结构不健全,会计体系不完善,时有滥用会计科目、账务核对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发生。 (二)新金融工具对传统会计带来的新挑战 20世纪80年代以来,衍生金融工具层出不穷,带来了金融市场活跃发展的局面。一方面,衍生性金融产品大多具有以小搏大的高杠杆效应,十倍或数十倍的巨额收益吸引着大量的投资者;另一方面,新金融工具筹资成本低,融资手段多样化,既为资金需求者提供廉价的多种融资手段,又为投资者提供防范和规避投资风险的多种选择。新金融工具自身的特点,对传统会计提出了新的挑战。 1. 要求规范相应配套的会计制度。新金融工具的出现,使金融会计面临着确认、计量和揭示的新问题,尤为突出的是缺乏与金融衍生工具相配套的规范的会计。这些新的金融工具发展较快,种类繁多,不同种类金融工具的性质、条件、金额、期限均不相同,风险程度也不同,金融会计对它的反映、控制能力不足,造成相当部分新金融工具被排除在财务报表之外,这些资产负债表外项目对报告使用者构成了隐藏的潜在隐患,存在资产负债表外损失的风险。 2. 要求改变传统的会计原则。传统会计的主要任务是报告实际已经发生的经济业务,在会计要素的确认、计量和报告过程中,贯彻客观性、稳健性、历史成本等相关原则。而新金融工具会计的主要任务是预测性报告尚未发生、将来发生后才能精确核对的经济业务,具有高度的不确定性,这就带来了会计制度设计基点上的分歧,传统的会计制度在原则上受到影响。 3. 要求改变传统的会计计价基础。传统会计主要以历史成本作为计价基础,所有会计要素的计量均采用历史成本,在客观形成的基础上对已经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进行确认、计量和报告,因而计量模式讲求精准,计量结果具有确定性。对新金融工具会计要素的计量,由于不存在历史成本问题,因而改变了传统会计的计价基础,更多地依赖经验数据和知识性、规律性预测,其计价基础具有明显的不确定性。 4. 要求改变传统的会计报告体系。传统会计报表主要报告会计主体源于过去的交易及事项的会计信息,报表体系、报表内部结构及其项目均无法完全满足新金融工具的信息使用者的信息需求。就要求对传统会计的报告体系从结构设计、项目内容和关联性等方面进行大的调整,否则将难以体现报告体系的实际价值。 5. 要求改变传统的会计要素构成。在传统会计制度下,所有资产和负债确认的基本前提条件是要符合会计要素的定义,对其未来经济利益的测算,从企业的流入和流出都必须来自过去的交易或事项。而对新金融工具来说,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则来自双方签定的契约,规定的是未来的经济活动,不能据以确认购销业务。传统会计要素已经不能适应新金融工具会计对信息披露的要求。 由上可知,金融产品创新对传统会计带来的挑战是原则性、根本性和全方位的,需要对传统会计制度从设计原则、计价基础、报告体系和会计要素等各个方面、各个环节进行调整,逐步建立体现金融创新特点的会计制度。 二、金融会计制度创新的思路 (一)把握金融会计制度设计的基本点 1. 强化理论基础支撑。金融会计制度的理论基础主要涉及哲学、经济学、管理学与法学等方面。其中,哲学作为方法论,是构建会计制度研究方法和工作方法的基石;经济学和管理学作为会计学的基础学科,是构建会计制度目标的两大支柱;法学作为上层建筑的一部分,是构建会计制度思想的支柱。经验表明,任何一项会计制度都是一定环境的产物,不同环境造就了不同内容和形式的会计制度,产生了法典式、规章式、混合式和社会式等会计制度模式。从中国会计环境出发,应该继续坚持规章式会计制度模式。 2. 体现制度设计的多重性。不同层次的会计制度,其设计主体也不尽相同。规章级会计制度的设计主体可以是财政部、国务院其他部委或地方人民政府,企 业内部会计制度的设计主体是企业本身。 3. 坚持科学性与有效性相结合。在会计制度设计过程中应遵循一定的设计原则,包括符合政府要求、考虑企业特点、采用综合导向、实施国际协调、坚持稳定适用、供求平衡以及遵循成本效益等方面。 4. 遵循会计制度的基本规律。会计制度的规律性主要表现为:会计制度的构建离不开会计制度概念框架的支持,会计工作的正常秩序离不开会计制度的规范,会计制度的规范内容有赖于会计实践,会计制度的繁简程度有赖于政府政策,会计制度的运作方式有赖于文化背景,会计制度的国际协调源于经济全球化等。 5. 重视信息技术应用。信息技术既推动了会计制度变革,又给会计实务、会计理论和会计制度带来了较大的冲击。计算机的出现,将原来的手工会计改变为计算机会计,因特网的普及和发展,产生了电子商务、ERP,形成了财务业务一体化,并引发了网络会计的发展趋势,由此必然引起相关会计理论和会计制度的重新思考与调整。 6. 扩大信息量,减少不确定性。符号经济的不确定性有两类:一类是初级的,即由自然的随机变化和消费者偏好所带来的不确定性;另一类是次级的,即由信息的不对称而引起的不确定性。前者系经济体系之外的力量所引起的,具有根本的不确定性;而后者则是经济体系中内生的。信息是不确定性的负量度,减少不确定性必须获取和处理更多信息。制度决定着信息的提供、处理、传递、分布及信息本身的准确性,成为对抗不确定性的有效手段,为突破个人不确定性的理解力和结算力限度、规避风险提供了现实途径。 (二)正确处理金融会计制度创新中的协调性问题 1. 金融业系统内会计制度与金融业统一会计制度的协调。金融业统一会计制度的修订应经过充分酝酿论证,保证其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尽量减少金融业各系统内部的补充制度。从务实的角度确定金融企业会计制度的完善内容,既要适应金融业务的需要又要有一定的前瞻性,既要突出重点又要注意基本的技术层面,既要考虑中国经济环境又要体现国际惯例,保证金融业统一会计制度在各系统内的适用性,以及各系统切实按统一会计制度从事会计工作。这样,一则可以使各系统有权威性的参照依据,二则可以保证各系统会计信息与平时账务处理的一致性,便于企业管理者和投资者披露真实全面的会计信息。 2. 金融业会计制度的国际协调。资本市场是市场体系的核心,资本市场全球化已经成为不可否认的事实。公平和效率是发展和完善资本市场的基本准则,资本市场的顺利运作和健康发展有赖于会计及其信息披露的质量。目前,会计的国际协调得到了大多数国家及有关国际性组织的支持,成为各国政府增强本国资本市场的融资能力、跨国上市和发行证券的公司企业降低国际资本市场筹资成本和提高筹资效率的重要途径。财务信息的真实、可靠、透明、可比和充分披露成为各国政府、财务信息提供者、财务信息使用者和有关国际性组织的一致性要求。会计作为一个信息系统,其程序和会计方法具有可通用性,各国在同类经济业务的会计处理方面差异并不大,其国际协调存在现实性。 (三)建立稳定性与应变性相结合的机制 会计制度作为一种会计规范,一方面要求保持稳定性,另一方面由于新的经营方式、新的金融业务不断涌现,会计制度也必须及时修订与完善。建立稳定性与应变性相结合的机制,有效防止由于会计制度的滞后影响金融业务的发展或导致金融会计信息的失真或混乱,是金融会计制度改革的前提和关键。根据新制度经济学的交易成本理论,会计制度的本质是节约交易成本。会计制度具有浓缩的特征,是内生性的“共有信念”,所有的交易主体从这些浓缩的信息中受益。这种“共有信念”建立在相互信任的基础之上,当随机变量因素作用过大以至于动摇了信任基础的时候,就容易出现大的偏离,产生“诚信危机”。为了防止陷入危机的恶性均衡,会计制度要通过纠错机制进行“补漏”,这既是制度完善的要求,也是制度演进的动力。按照演进博弈论,会计制度是在反复博弈中形成的渐进稳定动态均衡,即“进化均衡”,规则决策与“混合策略决策”相对应。这表明,正是随机因素的累积,而不是纯粹的竞争本身,确保了有效结果的长期稳定性。这一多重进化均衡,决定会计制度必然随着形势的发展而发展。在经济全球化和知识经济条件下,随机因素不断增加,会计制度的动态博弈过程比以往任何时候更为明显。知识经济为合同的可实施性在技术上提供了保障,这就使得一些原本不可能的制度创新成为可能。可以预见,由技术创新带来的成本—收益相对变化必然会带来会计制度的创新,催生新的运行机制,成为与知识经济博弈的演进动力。 三、积极应对新金融工具挑战的对策措施 从当前中国金融发展的现实看,需要特别关注解决新金融工具的会计问题。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做法,应对新金融工具对传统会计的挑战,需要从以下几方面采取措施。 1. 对会计原则进行重大调整。考虑到会计所确认和计量的业务特点,采取区别对待、分类指导的办法,确立适宜的会计原则。对已经发生的经济业务的会计确认和计量,仍应坚持现行的一系列会计原则,以确保这类会计信息的质量;对新金融工具业务的确认和计量,借鉴国际通行的做法,采用与传统会计相区别的原则,更加强调和注重相关性原则和重要性原则。对新金融工具的会计计价,应调整传统会计坚持的历史成本原则,针对该类业务风险大、不确定因素多等特点,确立并坚持公允价值原则,并形成根据市场进行适度调整的机制,着力提高信息的相关性。 2. 采用多重化的计价基础。传统会计采用历史成本作为计价基础,具有客观性、精确性等优点,应继续坚持并不断完善。根据新金融工具不存在历史成本的情况,其会计计价最可行的办法是按公允价值进行计价。从国外经验看,不论是金融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的计价,还是在新金融工具契约生效后的财务报表日对金融资产和负债的计价,均可采用公允价值进行计价。这样,会计的计价基础就不再是单一的历史成本,而至少是以历史成本和公允价值并存的双重计价基础,不同的会计计价基础适应着不同的经济业务的计价要求,更符合金融发展的客观实际。需要强调的是,理论界有人主张按持有目的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并分别以不同的计价标准来计价。笔者认为这种观点在实务操作中难以实现。金融工具分类本身就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金融工具创新更是源源不断,尤其是对合成金融工具的归类计价难度很大。 3. 对会计报表进行动态化改造。适应新金融工具信息披露的要求,比较可行的方法是在传统会计报表体系的基础上进行系统化的改造。对资产和负债,不仅按流动性分类,还按金融资产和负债和非金融资产和负债分类;对非金融资产和负债可沿袭现行做法,即按流动性大小顺序排列;对金融资产和负债则可按风险程度大小顺序排列,以更好地适应人们对风险往往特别关注的要求。进一步改造表外附注,使属于表外项目的一些新金融工具得以充分披露。对于报表改造后仍无法披露的重要信息,可考虑增设一些诸如“金融头寸”表等报表。根据国外经验,新金融工具揭示的项目内容至少应包括两点:一是面值或合约金额,如果两者均无,则应当揭示名义金额; 二是金融工具的性质及条件,其至少应当包括衍生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与市场风险、现金要求、金融工具的存续期间、金融工具的交易不履行合约时可能遭受的最大损失的金额和相关的会计政策。 4. 重构财务会计要素。针对传统财务会计要素及一些基本概念不能涵盖新金融工具的问题,需要对财务会计要素及有关基本概念进行重构。具体而言,应把握好两个重点:资产不再限定为由过去的经济业务产生的能够为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经济资源,还应包括由现在契约约定的在未来可以直接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经济资源;负债不再限定为由过去经济业务产生的、现在由企业承担的经济责任,还应包括由现在契约约定的、在未来需要由企业承担的经济责任。这样会计要素的概念将明显扩大。对涉及金融工具的资产和负债,即通常所讲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会计要素确立时应充分考虑其具有不确定性的突出特点,与一般的非金融资产和负债在概念上有所区别。会计要素重构后,资产和负债按其确定性理所当然就分为确定性资产、负债和不确定性资产、负债。国内外实践已经表明,能够揭示金融与非金融关系的资产负债会计报表,有助于提高会计信息的相关性,对会计报表使用者更具有实际价值。 金融研究论文: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与指标体系研究 内容摘要:本文在考察国际金融中心形成的指标体系基础上,分析上海建设国际金融中心所面临的机遇和挑战,从推动长三角城市群之间的金融联动、金融创新等方面入手,探索适合我国金融中心建设的独特发展道路。 关键词:金融中心 指标体系 模式 国际金融中心问题研究现状 关于国际金融中心的理论研究最早是从美国经济学家帕得森将纽约作为金融中心,研究纽约金融中心在美国和世界的影响和重要位置开始的。根据金德尔伯革关于金融中心的定义,金融中心不仅仅可以平衡私人企业储蓄和投资以及将金融资本从存款人转向投资者,而且也影响支付和地区之间存款转移。银行与金融服务中心充当了空间价值转移和交易的媒介与桥梁。国际金融中心提供专业化的国际借贷和国家之间支付服务。金德尔伯革认为银行和高度专业化的金融中介的集聚,形成了今天的金融服务中心。欧伯瑞、戈林等从地理位置和城市发展的角度对金融中心进行研究。欧伯瑞认为,地理和时区并不是金融中心形成的重要因素。而戈林认为,国际金融中心(IFCs)的产生源于金融中心的重要角色与金融活动的性质。国内关于国际金融中心的大规模研究主要是在改革开放后开始的,理论界比较有影响的有黄达(金融中心功能研究)、曾康林(金融中心发展模式研究)、姚念慈(金融中心业务研究)、谢平(国际金融中心类别研究)、张幼文(国际金融中心历史研究)、干杏娣(国际金融中心环境研究)、杜洵诚(国际金融中心制度研究)等。 上海建设国际金融中心的指标性体系 综合指标体系:收入水平和经济增长(GDP增长率/人均GDP)、贸易密度(进口占GDP比重)、投资密度(FDI流入流出占GDP比重)、经济政策环境(经济稳定性/国家信用评级/政府支出)等。 企业环境指标体系:金融市场聚集度、商务成本、金融服务、法律法规、基础设施、政府经济政策、高素质管理人才、高层生活质量等。 金融环境指标体系:金融中介及配套机构、货币可兑换与国际化程度、金融价格的国际影响力、金融市场准入与自由度、金融监管水平、金融信息透明度、金融市场运行效率等。 风险预警与防范指标体系:分析金融体系脆弱性的成因及对策。改革开放以来,由于基本经济制度发展相对滞后,形成的隐患造成了我国金融体系的脆弱性,上海金融体系脆弱性的最根本原因是目前社会普遍存在的道德风险,既有政府的道德风险,也有个人和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的各种担保形成的道德风险。维护上海金融体系安全在于制度建设,在于防范各级各类道德风险,要对金融危机预警体系模型可信度的理论分析。 金融生态体系是个仿生概念,经济学辞典中很难找到类似术语。平常所称生态环境,主要是生物学上的概念,系指由生物群落及非生物自然因素组成的各种生态系统所构成的整体,并间接地、潜在地、长期地对人类的生存和发展产生影响。依照这样的表述,一般事物的生态包含了系统内以及系统间各种关系的总和,是一个动态的、系统的有机链。如果把金融看作社会经济系统中的子系统,那么,金融生态就是由金融子系统和与之相关联的其他系统所组成的生态链,这个生态链与金融业可持续发展息息相关。 世界主要金融中心发展模式分析 众所周知,世界三大国际金融中心是纽约、伦敦和东京。二战后,美国成为了资本主义世界最大的资本输出国,作为美国国内金融中心的纽约自然地成为了资本输出地;美国经济超过了英国,一跃成为世界第一经济大国,对外交易在全球国际性交易中居首位,而美国对外交易占其本国经济的比例并不高,这就为美国对外开放金融市场提供了前提条件,作为美国国内金融中心的纽约就自然地成为金融开放的重镇;美元也在二战结束后成为了最主要的国际清偿手段,在国际货币体系中的地位特殊,这决定了美国必须向非居民提供一个可以用美元投资的金融市场,纽约金融市场恰好符合条件,该市场的主要品种则为美国国债。于是,纽约便成为了能够与伦敦并驾齐驱的国际金融中心。 日本东京大约在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成为第三大国际金融中心。东京能够成为国际金融中心是由于:日本企业的高效率和高利润吸引了外国投资者对日本股票市场的大量投资,使东京股票市场在20世纪80年代末期一度成为全球市值规模最大的市场:日元的自由化和国际化是东京成为国际金融中心的前提条件和重要动力,并推动了东京金融市场的对外开放;20世纪70年代以来,日本成为全球最为重要的资本输出国,相应地日本于1986年成为了全球最大的净债权国,至今仍保持这个地位。 考察了国际金融中心的发展过程就可以发现国际金融中心通常具有这样的共同特点:各类金融机构齐全、数量众多,几乎每一个国际金融中心都是国际着名商业银行、大的证券公司、投资银行、信托投资公司、保险公司云集的地方;金融业务范围广,金融工具市场化程度高;金融运作电子化程高;资金融通的国际化程度高;金融管理制度健全,规范化程度高。各个国际金融中心通常都有较为完备的法律、法规体系和良好的金融秩序。 上海发展国际金融中心的不足 “软件”基础差、中介服务弱。虽然上海的信用制度、信用意识和法律在全国范围内处于领先水平,但与国际水平相比差距仍较大;各种金融服务机构数量多但是质量差。 金融市场的广度不够、深度不足。例如,证券交易量、交易品种较少,幅射能力差、资源配置效果不佳。货币与外汇市场也有待进一步改善。 金融体制还有待改善,金融法规还不健全。首先,我国的商业金融机构从计划体制转变而来,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尚未形成,商业金融机构仍未按现代商业金融体制建立,仍不是真正的“企业”。其次,中小金融机构比较分散、风险大,需要进一步整合、治理。其三,改革后的央行体制仍不尽如人意之外,分业监管模式中存在“空白点”。 从市场参与者方看,相当长一个时期以来,过分注重业务扩张,弱化了功能开发;过分注重争取优惠条件,相对轻视了自身创新能力和内控水平的提高;过分注重办公条件完善等硬件优势,对金融中心软件基础设施的投入明显不足。 从市场环境看,上海金融的对外开放度与对内开放度都有待进一步提高;利率与汇率的市场化尚待深入;金融同业公会的作用有限;货币市场建设相对滞后,金融市场的流动性低、转换力弱;监管人员的素质与监管技术水平需要提高;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的透明度不高;金融信息化包括银行IC卡的推广进展不快;金融中介机构明显不足;高素质的金融人才严重缺乏。 从政策方面看,金融中心的形成与发展赖于中央政府实施一系列金融自由化和国际化的政策,其中包括宽松稳定的金融政策、人 民币外汇率基本稳定、外汇储备充足、外汇管制基本取消、资本充许国际流动以及优惠的税收制度和政策等。同时,我国资本项目下货币自由兑换的进程不会加速。这样,上海金融市场的国际化必将受到限制。此外,按照目前的金融体制,国内几大国有商业银行的总行均设北京,各总行的结算和大宗业务交易也都在北京进行,这种格局对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形成显然是不利的。 从组织方面看,金融中心的重要构造之一是有一大批商业化的金融机构。国际金融中心通常是外资银行的云集之地。上海虽然外资银行占银行总数70%左右,但其规模机构均受到很大限制,外资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参与度仍不高。鉴于目前中资金融机构的经营水平、人才、管理等均与外资金融机构有一定差距,竞争中无明显优势,近期内外资机构尚不可能大规模进入上海金融市场,这显然不利于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建设。 上海建设国际金融中心面临着现有金融中心博弈的挑战,客观上与上海形成不同程度的竞争关系,包括争夺资金、争夺市场、争夺人才和争夺客户。另一方面,国内一些大城市也纷纷计划建立金融中心,其中有的城市如北京本来就是国内金融中心,广州、深圳等地也都具有良好的条件。这不仅会在资金、市场、客户等方面与上海形成竞争格局,而且更为重要的是使上海获取金融优先权和特许权变得较为困难。 上海建设国际金融中心的措施 (一)大力发展金融衍生品市场 金融创新能力不足,不仅制约上海金融市场的发展,也限制了上海金融中心的建设和功能拓展。因此,应积极创造条件,鼓励金融创新,不断推出一些新的金融产品,满足各类投资者的投资需求,促进金融市场的繁荣与稳步发展。 (二)全力打造人民币金融产品中心 依托上海完善的金融市场体系,走人民币金融产品创新发展之路,在中国入世、人民币实现自由兑换、利率市场化进程的推动下,使上海首先成为投资、交易、开发人民币金融产品的国际金融中心,并伴随着人民币国际化程度的不断提高和国际影响力的不断增强,逐步发展成为区域性国际金融中心之一。 (三)推进国际金融人才高地建设 金融人才的竞争是金融竞争的核心。上海必须成为我国高级金融人才的培养、锻炼和输送基地。我们必须全面实施金融人才发展战略,加快构建金融人才高地,为推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针对目前上海金融行业紧缺高级管理人才、高级资金运作及新产品研发人才的现状,必须要采取多元化、全方位造就人才的模式。既要立足于国内培养,又要适时加以引进。 (四)加快金融的市场化改革 金融业的发展要特别体现“市场化”,要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鼓励金融机构发挥自身的优势,进行业务、服务对象差别化定位,支持金融工具多元化、金融产品多样化、金融服务个性化,推进资本项目可兑换改革,扩大对外开放,营造中外资金融机构生存发展的和谐环境。 (五)发展现代金融服务业以发挥金融中心辐射作用 上海要充分利用信息和网络技术,推动服务创新,不断增强对外辐射功能,进一步向长江三角洲、长江流域乃至全国拓展服务空间和服务领域,形成区域资金集散中心,在积极吸引国内外各类金融机构进入上海的同时,加快对内拓展的步伐,为区域内和其他地区发展建设融通资金;与区域内大中城市合作建立信息交互网,完善信息流通机制,建立符合国际规范的社会化信息服务体系。 (六)进一步完善资本市场 要积极发展包括债券市场和股票市场在内的资本市场,建立多层次的以资本市场为主体的直接融资体系,不断推出实质性的适合各类企业的融资工具,要引入更多的商业金融债、企业债、商业票据等,推动债券的跨市场交易,培育机构投资者利用债券市场进行流动性管理、风险管理的能力,要调整政府和市场参与者的角色定位、大力发展机构投资者,明确金融产品的市场定位、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 (七)积极构建长三角金融圈 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建设离不开长三角城市群的共同发展,要明确江浙沪在长三角金融圈的定位,据此形成具体的应对战略,积极吸引服务于中小型企业的银行、财务公司;同时加大力度扶持中小民营企业上市,鼓励民营企业积极进行海外融资,促进内外资互动融合发展,还要主动建立与香港及海外金融机构的对话机制,通过业界交流、金融产品推介会、高层次金融论坛等活动强化民间交流。 金融研究论文:商业银行金融信息化研究 摘 要 我国加入WTO后,逐步开放的金融业面临着强有力的竞争。金融信息化也带动我国金融业的发展。商业银行通过信息化夯实基础,提升金融信息化的技术水平、金融服务与创新能力,全面塑造新世纪的新金融,为国民经济的稳定发展和新经济的成长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关键词 金融信息化 商业银行 金融创新 虽然我们无法用具体的数字来描述信息技术在银行业的应用所带来的收益和成效,但是,如今信息通信技术已经渗透到银行业的决策、管理、业务、服务等各个层次和领域,成为银行业生存的技术基础和业务创新甚至深层次改革的有力支撑。商业银行应重视信息通信等新技术在金融业的应用,通过不断发展和创新,构建了强大的信息技术基础,建立高度集中统一的电子化服务体系,缩小与国外商业银行的信息化差距。 1 金融信息化 金融信息化是构建在由通信网络、计算机、信息资源和人力资源四要素组成的国家信息基础框架之上,由具有统一技术标准,通过不同速率传送数据、语音、图形图像、视频影像的综合信息网络,将具备智能交换和增值服务的多种以计算机为主的金融信息系统互连在一起,创造金融经营、管理、服务新模式的系统工程。金融信息化有别于金融电子化,金融电子化提供的只是服务和管理的初级手段。当信息技术有了长足的发展后,信息技术便成为金融创新和发展的驱动力。 金融信息化包括两方面的内涵,一是金融信息技术化,也习惯称为金融电子化,金融电子化提供的只是服务和管理的初级手段;二是金融信息服务产业化,即通过金融电子化技术系统提供金融服务与金融信息服务。我国金融电子化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目前已建立起在计算机和通信网络基础上的电子资金清算系统、柜台业务服务系统和金融管理信息系统,初步形成了一个多功能、开放的金融电子化体系,有力地支持了我国金融业的改革和发展,推动了整个社会的信息化、现代化进程。虽然随着我国金融电子化的逐步深化,我国金融电子化深层次的问题还存在不少,但是相对于金融信息服务产业而言,前者是发展中的问题,而后者则属于发展的问题。 2 金融信息化建设意义及现状 2.1 金融信息化建设的意义 实现金融信息化是我国中央银行适应经济信息化时代潮流的选择,是我国中央银行提高金融监管力度,防范金融风险,加强宏观货币政策调控力度的重要保障。实现金融信息化是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提高效率的必由之路。是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开拓市场,更好地服务于客户以及金融业务创新的重要基础。金融信息化建设对企业同样重要。对于全社会来说,企业是经济活动的基本单位,企业的活力是整个社会经济大系统活力的基础,没有广大企业的信息化,就没有它们对信息基础设施、信息设备和信息服务的需求,全社会的信息化将失去最根本的基础和推动力,信息社会也就更无从谈起。而实现企业信息化的关键是要实现金融信息化。 2.2 金融信息化建设的现状 目前,发达国家金融业的计算机应用经过后台业务电子化、前台业务电子化、网络化及金融电子化创新四个阶段,金融业务己全面实现了网络化、信息化,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进入全面创新阶段,信息技术成为决定金融业发展的重要因素,而我国目前正处在网络化阶段。 我国金融电子化建设始于20世纪70年代,经过“六五”做准备、“七五”打基础、“八五”上规模、“九五”见成效等几个发展阶段,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已逐步形成一个全国范围的金融电子化服务体系。 我国金融信息化建设取得了很大成绩,先进技术的应用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但是,运行效率、信息综合程度和信息服务水平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较大差距,主要体现在:金融信息化发展战略研究薄弱;金融信息化的技术标准与业务规范不完善;金融信息系统的安全可靠性亟待提高;跨行业、跨部门金融网络尚未形成;金融信息系统集成化程度不高,深度分析不够;基于信息技术的金融创新能力不足。 3 金融信息化对金融业的影响 在信息化进程中,作为国民经济命脉的金融业对信息科技新成就的应用处于各行业的前列,金融信息化取得了长足进展。金融信息化是在金融领域全面发展和应用现代信息技术,以创新智能技术更新改造和装备金融业,使金融活动的结构框架重心从物理性空间向信息性空间转变。 3.1 带来金融机构形态的虚拟化 虚拟化是指金融机构日益通过网络化的虚拟方式在线开展业务,客户直接在办公室、家里甚至旅行途中获得金融机构提供的各类服务,因此金融机构不再需要大量的有形营业场所和巨额的固定资产投资。全新的网络银行正借助互联网技术,通过计算机网络及其终端为客户提供金融服务。 3.2 对金融机构经营方式和组织结构的影响 金融信息化导致金融机构经营方式的巨大变化,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正在改变着支付与结算、资金融通与转移、风险管理、信息查询等银行基本功能的实现方式。金融机构将传统的专用信息网络拓展到公共网络,各种信用卡、数字钱包得到了广泛应用;实时在线的网络服务系统能为客户提供全时空、个性化、安全快捷的金融服务;基于信息技术的各种风险管理与决策系统(如自动授信系统、风险集成测量系统等)正在取代传统落后的风险管理方式,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和准确性;新金融产品和服务的开发也在迅速加快。围绕客户的消费行为和需求,传统银行正进行新的结构设计,借助于信息技术重构其组织形式。金融信息化的作用将从提高金融业务的自动化程度,发展到对金融业经营方式和组织结构的深刻改变。 4 商业银行实施金融信息化的重点 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以互联网为核心的信息技术和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迅猛发展,深刻影响了国际竞争格局和人类的生存方式,引发了金融的巨大变革。其中,具有重大意义的变化趋势是:跨国经营和混业经营成为金融业的主流模式, 而技术成为现代金融发展的关键要素;客户需求在主导着金融服务业的市场走向,风险管理是金融管理的核心,创新则是金融生存和发展的根本。 4.1 积极推进数据集中和整合,不断提高银行核心竞争能力 以信息通信技术的发展和成熟为基础的数据大集中是金融信息化的发展大趋势。“大集中”是一种通俗、形象的说法,其实质就是数据的集中和系统的整合。数据大集中可以使得银行业发展初期数据分散、客户资源割裂的状态得到改变,提升银行的管理水平,并增强业务开发能力和服务创新能力。数据大集中是提高银行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基石,一方面能够对金融业务进行即时风险控制,另一方面支持新业务的大规模、低成本扩张。 4.2 实现从以业务为中心向以客户为中心的转变 银行信息化要适应竞争环境和客户需求的变化,创造性地应用信息技术对传统业务运作过程进行集成和优化,实现信息共享、资源整合和综合利用,把银行的各项业务统一起来,实现优势互补,统一调配各种资源,为银行的客户开发、服务、综合理财、管理、风险防范建立坚实的技术基础。在服务上,银行必须从“以业务为中心”为核心的服务理念转变到“以客户为中心”。强化客户本位的服务观念,在增加业务种类、简化操作手续、设置人性化的服务内容、提升产品性能等方面加快步伐。 4.3 进一步加强信息技术在银行风险管理中的应用,实现风险管理的现代化 风险管理是银行的生命线,风险管理水平是银行核心竞争能力的重要内容。加强信息技术在银行风险管理中的作用是提高风险管理水平、实现风险管理现代化的重要途径。以信息化促进商业银行内控机制的健全,提高风险管理的效率,可以更为有效地防范金融风险的发生。 4.4 推动银行管理和决策信息化,努力提高银行经营管理水平 要充分利用先进的信息技术,在信息整合的基础上建立和完善决策支持系统。要进一步开发和完善综合业务管理、信贷管理、财务管理、客户关系管理、风险管理、市场营销管理、绩效考核管理系统,并实现信息系统共享。要充分利用银行的数据信息,实现在数据集中基础上深层次的数据利用,为银行经营管理提供决策支持。基于数据仓库的决策支持系统(DSS)能够帮助银行在决策上实现对客户选择的正确辨别和经营风险的自动预警,这将是银行业下一轮关注的焦点所在,商业智能(BI)和自动化处理等解决方案也体现出了重要的价值。 4.5 加强银行信息安全保障工作,维护系统安全运行 加强信息安全保障、维护系统安全运行关系到银行信息化服务体系能否有效提供金融服务,是一项需要精心组织、常抓不懈的日常工作。银行要加强信息安全管理体系建设和管理技术队伍建设;加强计算机安全的定期检查,建立信息安全保障、沟通机制;认真落实安全责任制,切实保障信息化服务体系安全、平稳、高效运行;要高度重视灾难备份建设,灾难备份建设要在综合考虑运行和应急备份的基础上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稳步推进。 4.6 利用信息化,加强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 现代商业银行信息化的发展极大地改变了传统银行的经营方式,通过收集客户信息并进行充分的数据挖掘、调整和创新服务项目,设计出高附加值、特色强的金融产品,延伸金融的服务触角,是银行经营策略的核心所在。 由于中国商业银行间同质化竞争越来越激烈,商业银行加大了产品和业务创新力度,树立品牌效应。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主要表现在:其一,要加强个人银行业务产品的创新,重点是稳步发展新的消费信贷产品和银行卡业务。其二,要加强公司业务产品的创新,重点推广系统协议存款、人民币银团贷款、股票质押贷款、买方信贷、境外筹资转贷款、贸易融资、票据贴现业务;重点研究和开发信贷资产证券化、应收帐款质押贷款和与结算业务有关的各种新产品。其三,要加强房地产金融业务产品的创新,形成独具特点的住房金融产品系列和服务组合。同时,积极探索住房储蓄业务、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等住房金融产品的创新。 作为国民经济的命脉,金融的信息化水平在国民经济信息化建设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今后,在金融业和信息通信业的共同推动下,金融业信息化水平将不断提升,并将通过与税务、海关、保险等国家重要部门的网络连接和资源共享,对整个国民经济的运行水平的提升发挥有力的促进作用。 金融研究论文:马克思对当前金融危机的预见及理论研究 摘要:随着经济的全球化,金融危机已经是个世界性的问题。它一旦爆发,对整个世界经济的影响是巨大的,所以对它的研究一直都不断。本文阐述了马克思的关于金融危机的形成机制,发生条件的理论等,最后结合实际,总结出马克思的金融理论对我们的启示。 关键词:金融危机形成机制发生条件 随着经济的全球化以及我国逐步开放金融业,我国的金融体系越来越成为世界金融体系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然而20世纪以来频繁发生的金融危机却明白无误地昭示着金融危机的危害性。尤其是对于我们这样一个大国而言,金融危机在某种意义上可能就是一个灾难性的结果。因此对金融危机的理论研究还需要进一步的深入。马克思认为金融危机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金融危机是只伴随经济危机爆发而爆发的一般意义上的金融危机;狭义的金融危机则是指单纯的货币危机。马克思认为,正是由于商品和货币在价值形态上的对立和必须相互转换,才使资本运动过程本身潜伏着经济危机和货币金融危机的可能性。首先,商品买卖分为两个阶段,在时间和空间上相互分离,使货币与商品的转化出现随机性、不确定性,从而使商品生产和价值实现过程包含着中断或危机的可能性。因为危机是使两种相互联系又彼此独立的过程强制统一的形式。其次,信用的发展进一步加剧了商品买卖中商品与货币的时间差异。因为信用的存在可使统一货币多次执行支付手段的职能,如果某一个企业出现支付问题,则很可能会波及其它企业或信用机构,从而引起社会支付链条在许多点上的中断,进而引发金融危机。金融危机的可能性或一般条件并非现实性,不能说明金融危机为什么会成为现实,在《剩余价值理论》中,马克思说:“现实危机只能从资本主义生产的现实运动、竞争和信用中引出。” 一、伴随经济危机的金融危机马克思首先分析了随经济危机发生的金融危机的形成机制和现实条件。他认为,资本主义生产既是以商品为载体的剩余价值的生产,是攫取尽可能多的剩余劳动的生产,因此,在资本主义生产的本质中就包含着不顾市场的限制而生产的趋向。这个本质成为资本主义生产现实运动的起点和驱动力,也是商品和货币走向绝对对立的基本线索。促使资本主义经济运行走向危机的,主要有以下几个因素的作用:市场竞争,资本积累,资本积累。 二、独立的货币金融危机独立的货币金融危机是不以经济危机爆发为条件的金融危机,也就是说,它是当社会的再生产过程尚未拉紧到极限、全面的生产过剩尚未发展到临界程度时所产生的金融危机。但独立的金融危机产生的机理和现实条件是什么呢?马克思和恩格斯认为,独立的货币金融危机来自金融系统内部的紊乱。当然,这并不意味着,它会脱离资本主义经济总体发展的背景,而是指资本主义在进入发达阶段后,金融系统的发展有暂时超越和背离生产系统而发展的趋势。马克思和恩格斯在19世纪中期以后敏锐地观察到资本主义经济发生的新变化:证券交易所已变成资本主义生产本身的最突出的代表。恩格斯在《资本论》第3卷后还专门补充了“证券交易所”一节,并强调说证券交易所的重要性还在不断增加。马克思则明确指出,以股票发行为代表的虚拟资本的发展,不仅造成了生产垄断、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也改变了金融体系的状况——投机、欺诈、神经过敏和金融贵族。马克思说,股份制度是资本主义方式以内的扬弃,是一个过渡点,“在资本主义生产不很发达的阶段尚有若干意义的各种观念,在这里,都变得完全没有意义了”。马克思的金融理论对我国具有很大的现实意义。 随着中国加入WTO,外资金融机构逐渐进入中国,与此同时国内金融机构的国际化程度不断提高。我们在看到中国进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中取得的举世瞩目成就的同时,也应该看到随着我国融入资本全球化的步伐加大,金融安全问题已成为国家安全的一个重要核心内容。这是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客观现实决定的,也是马克思的金融安全理论在新时代的展现和发展。、邓小平、和等几代中国领导人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的金融安全理论。在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今天,马克思的金融安全理论对中国具有特别重要的实践指导意义,它依然在指导着我们前进。因此,我们要坚持马克思的金融安全观,积极维护国家金融安全。 金融研究论文:我国房地产金融市场风险研究 论文摘要:2007年美国爆发的次贷危机被视为上世纪30年代以来最大的金融危机,在较短时间内迅速席卷全球,给全球实体经济以重创。通过分析美国次贷危机产生的原因和我国房地产市场存在的风险,可以看出中美两国房地产市场的共性。同时我国房地产市场起步较晚,处于发展阶段,且存在其特殊性,针对当前房地产金融市场存在的风险,提出相应对策。 论文关键词:次贷危机;房地产市场;金融风险;风险防范 1 美国次贷危机 2001年9?11事件后,美国网络经济泡沫破灭,美国经济衰退,为了防止经济过度下滑,美联储实施了宽松的货币政策,并且到2003年6月连续13次降息,1%的低利率持续到2004年6月。低利率政策极大刺激了消费与投资,使得房地产市场迅速繁荣,房地产价格连续上升并出现泡沫。并且在美国政府的住房自有化政策的鼓励下,大量次级贷款人纷纷向银行申请贷款,但是当利率上升时,他们又无力还贷。面对高房价和利息的收入,商业银行更为了适应竞争,不断降低贷款标准,使得风险加大。为了分散风险,商业银行将其卖给投行,经过投资银行的包装,实现资产证券化,最后卖给投资者。在该过程中,评级机构的见利忘险和监管不力更加促成危机的爆发。美国国内的经常项目赤字,而东南亚等新兴国家的经常项目盈余所带来大量的美元的外汇储备,再加上石油输出国大量的美元储备,都通过购买美国债券,使得美元又回到了美国。这样就给美国金融机构提供了大量的流动性,面对有限的需求,金融机构加剧了竞争,不断降低贷款标准给信用级别较差的借款人,在出现利率上升和房价下跌时,导致违约率上升,爆发次贷危机。正如Robin Blackburn所说:“次贷危机是一个金融化的危机,它是杠杆、放松监管和金融创新共同缔造的杰作”。 2 中国房地产金融市场的风险 我国自1998年进行住房体系改革,取消福利分房以来,房地产业逐渐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当然房地产业的迅猛发展离不开金融业的支持,经过多年的发展,基本形成了以银行信贷为主,同时包括股权、信托、债券等融资方式在内的房地产金融市场。房地产业的发展迅速,我们不得忽视其存在的风险。 2.1 高房价的市场风险 近年来,我国房地产价格上涨过快,并且还有继续上涨的势头。房价的过快上涨使得市场价格偏离实际价值,产生房地产泡沫。如果随着人民币升值预期等国内外因素导致房地产泡沫破灭,作为抵押品的房地产价值就会下降,造成银行信贷质量下降,给银行带来巨大损失,并且持续上涨的房价,会促使投机的产生并挤占人民消费支出,这些都不利于国民经济的发展。 2.2 央行不断加息,房地产业面临利率风险 面对充足的流动性和不断上涨的通胀压力,尽管加息的打击面广,但是央行还是在2011年里进行了两次加息,使得一年期贷款利息为6.31%。针对面前的CPI,还存在加息预期。虽然房产还贷有借款人收入作保障,但是个人按揭贷款利率上升,也会在一定程度上造成恶化信贷质量。 2.3 房地产开发商负债经营的财务风险 我国房地产开发商除自筹资金外,由于其他融资渠道不畅,其开发资金多来自银行贷款。随着我国准款准备金率不断上调,截止到2011年2月24日大型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已达19.5%,这就预示信贷额度会进一步收紧,这样就会使贷款门槛提高,一旦房地产商借不到钱,资金链条断裂,风险就会暴露。 2.4 银行职员道德风险和放贷的操作风险 银行职员的风险意识不强,为了完成放贷任务免于受罚,在审贷过程中流于形式,对存在疑点的资料不进行深入调查,审查不严谨。有些信贷人员甚至帮助不符合贷款条件的借款人虚构收入证明和抵押品证明来骗取银行的房贷资金。由于这些申请人不具有还款能力,会造成银行不良贷款率上升。 由于商业银行竞争激烈,为了抢占市场份额,一些商业银行降低审查标准,认为有房屋作抵押不用担心还款,但事实上房屋变现存在困难。特别是对于贷款人及其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我国法律规定是不得拍卖的。因此住房抵押形同虚设,即便贷款人拒不还款,银行也不能将抵押房屋变现。 通过剖析美国次贷危机的成因,分析我国房地产金融市场存在的风险,我们可以看到我国房地产金融市场与美国次贷危机前有许多相似经济背景,如经济高速增长、房价虚高,逐步形成泡沫;居民购房热情高涨,个人按揭贷款增速加快;房地产业贷款占银行信贷比重加大,并且银行信贷标准下降;货币政策由松到紧,不断加息,造成还贷压力加大。 3 防范房地产金融风险的对策建议 美国次贷危机无疑对我国房地产金融市场的风险防范起到了启示作用,针对当前房地产市场所存在的潜在风险,应采取多种措施稳。 3.1 加快资产证券化的进程,拓展融资渠道,分散银行信贷风险 当前我国房地产企业融资渠道单一,资金多来源于银行贷款,这就使得银行直接或者间接承担着房地产市场的风险,一旦房市出现问题,银行的不良贷款会增加,影响到银行的经营。要改变这种局面,就要拓展融资渠道来分担银行体系风险。 虽然说,住房贷款证券化可以将银行风险通过资本市场分散到投资者身上,增加银行资产的流动性,但是从 2005年中国建设银行推出的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产品来看,由于市场规模小,无法满足市场需求,收效甚微,企业仍主要依赖银行贷款。为了抑制通货膨胀,央行近年来多次上调准备金率,使得银行面临资金短缺的危险。另一方面,尽管面对利润的诱惑,很多企业纷纷进入房地产市场,但是真正满足上市条件的企业并不多,在股市融资数量有限,因此加快资产证券化进程是必需的。针对目前我国银行在资产证券化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结合国情有步骤、有计划地推进,并且国家也要制定相关法律法规以利于证券化的实施,银行最终实现个人按揭贷款和房地产企业贷款都证券化。此外,发展房地产投资基金,引进外资等都可以达到拓展融资渠道,分散银行风险的目的。 住房贷款证券化 可以分散银行风险,但是这种金融创新正是次贷危机的成因之一。尽管我国的金融创新刚起步,但是我们应该打好基础,使用优质资金进行创新,并且增加风险透明度,以此来防范风险。 3.2 完善个人和房地产企业的信用制度 由于信息不对称等原因的存在,商业银行不能够完全了解个人和企业的信用信息。虽然说我国自2006年已经开始运行全国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里面也涵盖了大量的个人和企业的信贷信息,但是也存在不少问题,比如有关信用参数未纳入信用体系,信息透明化程度不高,资源分散而且缺乏共享机制等,这些都会给银行带来潜在风险。这就需要健全信用体系,通过完善信用体系,可以帮助信贷人员对申请人情况进行判断,有效防范道德风险,进而提高贷款质量。 3.3 银行提高风险防范能力,加强管理 房地产贷款以房屋作为抵押,商业银行一旦无法收回,就将房产拍卖,但这是消极的回避风险的方法。其实商业银行不能将事后补救作为防范风险措施,应当注重事前的审查,银行必须对借款人的财务状况、抵押品的现值、还款意愿等信息有着充分的了解,严格遵循银监会关于发放房地产信贷的标准,及时了解房地产市场的变化情况,保证对贷款投向作出及时调整。并且要定期对信贷人员进行培训以提高其风险意识和职业道德,也可以对其经手的贷款申请进行责任认定以控制信用风险。 3.4 加强国家宏观政策调控,加大监管力度,稳定房价 政府应加强宏观调控,引导房地产企业有序竞争,具体来说应调整住房结构,增加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建设;改善需求结构,防止过分投机。银监会应针对当前银行房地产信贷风险制定有效监管措施,定期或不定期对信贷业务进行检查来防范风险。央行应及时披露房地产信息,引导公众合理预期,规范市场行为。 金融研究论文:对新兴市场金融部门外国直接投资问题研究 一、引言 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前,实体经济部门的外国直接投资(FDI)问题是国内外学者关注的重点,少有学者关注金融部门的外国直接投资(Financial Sector For-eign Direct Investment,简称FSFDI)。这主要是因为此前FSFDI的规模太小,因而一直未能引起重视。此后,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和区域经济一体化程度的不断提高,全球FSFDI的数量特别是流向新兴市场国家金融部门的FDI的数量迅速增长,一些外国学者开始关注这一问题。如国际清算银行下属的“ 全球金融系统委员会”(CGFS)于2004年3月发表了一份题为《新兴市场经济体的金融部门外国直接投资》的报告,该报告探讨了此前10年新兴市场经济体FSFDI的有关问题。同年,该委员会在汉城、墨西哥城和华沙分别组织了三场专题研讨会,以深化对该问题的研究。此后,新兴市场国家金融部门的FDI问题得到了国外学术界的广泛关注。导致新兴市场国家金融部门FDI迅速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什么?FSFDI将对新兴市场国家的金融部门产生哪些影响?新兴市场国家在吸收FSFDI时应注意哪些问题?鉴于中国三家国有商业银行以及部分股份制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都已经引入境外战略投资者,因此,认真研究这些问题不仅具有理论意义,而且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二、新兴市场国家金融部门FDI 迅速增长的主要原因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前,FSFDI在全球跨国直接投资总额中所占比重较低,并且主要表现为发达国家之间的对流,而流向新兴市场国家金融部门的FDI数量较少。此后,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和区域经济一体化程度的不断提高,全球FSFDI总额大幅增长,特别是新兴市场国家金融部门吸收的FDI数量迅速增加。如中东欧转轨国家在银行体系改革过程中大量引入境外战略投资者,流向中东欧国家金融部门的FDI迅速增加;1994年墨西哥金融危机之后,以西班牙为代表的西欧国家和美国开始大幅增加对拉丁美洲国家金融部门的FDI;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之后,一些东亚新兴市场国家也开始在银行市场逐步引入境外投资者。从数量上看,在1990年至1996年这一时期,新兴市场国家金融部门吸引的FDI总额仅为60亿美元左右;而在 1997年至2001年这一时期,该数额增加到700亿美元,其中仅2001年一年便达到200亿美元。笔者认为,新兴市场国家FSFDI迅速增长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四个: 第一,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步伐的加快是导致新兴市场国家金融部门FDI迅速增长的直接原因。20世纪90年代以来,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大大加快,发达国家与新兴市场国家之间的经济依存度不断提高,导致新兴市场国家的外国直接投资数量大幅增长。发达国家的大银行由此也纷纷加大了对新兴市场国家金融部门的直接投资,以便继续为本国的跨国公司提供金融服务,即所谓的“跟随客户”(follow thecustomer)策略(Williams,2002)。这是早期的也是较有影响的对外资银行进入新兴市场国家的理论解释。从实践上看,中东欧转轨国家金融部门FDI的迅速增长得益于欧盟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如欧盟东扩)的不断加快;而拉丁美洲国家金融部门FDI的迅速增长则得益于北美自由贸易区的组建和以美国为主导的构建美洲自由贸易区的努力。 第二,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新兴市场国家纷纷放松金融管制,加快金融自由化进程,进而解除了境外金融资本进入其金融部门的政策性障碍,使 FSFDI的大规模增长成为可能。90年代初期,中东欧转轨国家普遍进行大规模的银行不良资产清理、注资以及面向国内的私有化,但这种由政府主导的自上而下的改革成本高昂却收效甚微。90年代中期以后,这些国家逐渐开始放松金融管制,在银行改革过程中引入境外战略投资者并最终选择了对外资银行的全面开放。拉丁美洲国家的金融自由化进程在90年代中期之后也大大加快,主要表现为放松金融管制和开放资本账户;东亚新兴市场国家在亚洲金融危机之后也逐渐开始向外资银行开放本国银行市场。这些举措消除了国际金融资本以直接投资的方式进入新兴市场国家的政策性障碍,提高了大型跨国银行进入新兴市场国家的积极性。 第三,发达国家的大银行对利润的追求和在全球范围内拓展业务的需要是新兴市场国家金融部门FDI迅速增长的主要原因之一。20世纪90年代以来,发达国家和地区银行市场的内部整合,使其国内金融市场日趋饱和,金融机构特别是商业银行的利润空间逐步缩减。为了寻求更大的资产规模(避免被其他金融机构并购)和开拓更广阔的市场以增加盈利能力,发达国家的大银行加大了对新兴市场国家金融部门的直接投资。George Clarke等(2001)指出,(新兴市场国家)非饱和的、欠发达的以及低效率的金融市场能够为外资银行带来较高的收益和良好的发展前景。此外,这也是其获取规模经济收益和在全球范围内分散经营风险的需要。虽然有学者(Amihud等,2002)认为,FSFDI并不一定能够有效分散外资银行的经营风险,其潜在的收益可能被新的经营风险抵消,以及FSFDI是否能够提高外资银行的效率也值得怀疑(Berger等,2000),但一般认为,FS-FDI能够提高外资银行的资产多样性并有利于其在全球范围内分散经营风险,同时可以获取规模经济的收益并提高经营效率。 第四,通讯技术的进步、信息网络的普及与跨国交通的便利降低了FSFDI的信息成本,从而更加有利于跨国金融机构的组织和管理。Farouk(2004)指出,信息成本是影响FSFDI的重要因素之一,其中地理距离和文化差异对信息成本的影响最大。Buch(2001)的研究也表明,地理距离一直是外资银行在进行跨国投资决策时考虑的重要因素。90年代以来,科学技术的进步,特别是通讯技术的突飞猛进和跨国交通的便利大大降低了由地理距离带来的信息成本,而且信息网络在新兴市场国家的日益普及,也有利于外资银行在不同国家的分行(或子公司)之间的业务往来和信息分享,从而使其母行更容易提高组织和管理的效率并获得规模经济收益。 三、FSFDI对新兴市场国家金融部门的影响 1. FSFDI对资本分配效率和金融市场发展的影响一般认为,FSFDI会强化新兴市场国家银行体系的竞争,从而提高金融机构的效率。大量的经验研究证明,外资银行的进入能够有效地降低东道国(Host Coun-try ,在本文中指吸收FSFDI的新兴市场国家)银行业的运营成本并提高其效率(Claessens等,2001;Claessensand Laeven, 2003;Martinez and Mody, 2003)。虽然如此,但外资银行的进入并不一定带来利润的增长。一种解释是外资银行较国内银行更为保守,提取更高的不良贷款准备并执行严格的贷款风险评估方案;另一种解释是,竞争的加剧使贷款的价格(利率)更为低廉,向银行申请贷款变得更加容易,银行成本降低和运营效率提升所带来的利益更多地被转移至客户身上。东道国金融体系效率的提升使信贷分配状况得以改善,关系型融资得以控制。这主要是由于外资银行在作贷款决策时,会依据其标准化的贷款条件和风险加权价格,排除那些不符合贷款标准、道德风险较高的申请者,进而降低产生不良贷款的可能性。在新兴市场国家,一个普遍的担心是外资银行采用较为严格的贷款 条件会增加一些企业获得贷款的难度,如中小企业将难以获得外资银行的贷款支持。如Berger等(2001)指出,由外资控股的大银行在向信息透明度不高的中小企业融资方面存在缺陷。但也有相反的观点,如Peek and Rosengren(1998)以及De Young等(1999)的研究证明,外资银行倾向于将贷款份额的一小部分分配给中小企业,但中小企业向外资银行申请贷款的积极性并不高;Marc Farnoux等(2004)的研究也证明,外资银行在信贷分配上并不歧视东道国的中小企业。 外资银行的进入能够促进新兴市场国家的金融市场如基金市场、证券市场以及衍生金融工具市场的发展。这是因为,在金融市场尚不发达的新兴市场国家,外资银行拓展业务的一个重要手段是通过金融创新来占领市场份额(如为客户提供新的金融产品和服务),而新的金融工具的出现必然要求在这些国家发展相应的金融市场。此外,外资银行出于避险和对冲风险的需要,会通过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和构建法律框架的建议等方式协助东道国的金融当局发展相关的金融市场。 2. FSFDI对宏观经济金融稳定性的影响研究表明,外资银行的金融创新活动会成为新兴市场国家金融监管体制改革的催化剂。其金融创新会促使新兴市场国家的金融监管当局不断更新监管理念与监管方法,提高监管从业人员的素质,从而加强金融体系的安全性与稳定性。此外,为了规避风险(特别是系统性风险),外资银行本身具有很强的维护和保持东道国金融体系稳定的内在驱动力。因此,从中长期来看,FSFDI能够增强东道国的金融体系抵御外部冲击的能力,进而使东道国的宏观经济金融更加稳定。如 Demirguc等(1998)的研究发现,外资银行的数量与东道国爆发银行危机的可能性之间呈负相关关系,因此外资银行具有稳定东道国金融体系的作用。 Bonin等(2003)认为,在一些拉丁美洲国家和中东欧转轨国家,与私有化改革之初的混乱情况相比,外资银行起到了增加东道国银行体系稳定性的作用。具体而言,外资银行作为跨国银行,其资本实力雄厚,资产多样化程度较高,信贷风险管理能力较强,因而对东道国商业周期波动的敏感度较低,能够为东道国的客户提供相对稳定的贷款。而对东道国商业周期敏感度较高的跨境贷款以及本地银行贷款则难以做到这一点。此外,在金融危机时期,外资银行可能会起到“稳定锚” 的作用。因为外资银行资本实力雄厚,而且在必要时会得到母银行的资金支持,这使其在东道国金融危机期间能够保持经营的连续性与稳定性,破产概率相对较低,因而有利于东道国的金融稳定。此外,新兴市场国家在金融危机期间往往伴随着大规模的资本外逃,这主要由于投资者对其金融机构失去信心,而外资银行可以在危机时期充当东道国国内资金的“避风港”,从而使资本外逃变成东道国金融体系内部的资金转移(即资金由内资银行转向外资银行),减少由于资本外逃对汇率和利率形成的压力以及对实体经济产生的消极影响。 3. FSFDI产生的问题与东道国金融监管当局面临的挑战首先,外资银行的重大决策,如风险管理和信贷评估策略,往往由其所属国的总部决定,而东道国境内的外资银行仅负责日常的管理和运营。因此 FSFDI使东道国境内的外资银行融入其总部的全球经营战略而丧失了独立性。这一方面使东道国境内的外资银行会更加专注于境内业务,进而导致其国际化程度下降并难以在全球范围内分散风险;另一方面,使东道国更容易遭受来自外资银行总部所在国的外部冲击。如在特殊情况下,当外资银行的总部陷入困境时,由此带来的全面收缩可能对东道国产生负面影响。这可以看作是传染效应。此外,外资银行总部的经营战略和风险偏好的变化也可能对东道国产生影响。如出于调整经营战略的考虑,外资银行总部可能缩减其在东道国的金融产品种类,而这可能与东道国金融监管当局的目标函数相左。其次,FSFDI可能导致信息缺失进而加剧信息不对称。当外资银行的总部决定将其在东道国境内的子银行摘牌停止上市时,会造成市场信息的缺失。一方面,股票市场所具有的价格信号功能消失了;另一方面,由于子公司不再需要公司的财务状况、营业状况等信息,市场透明度将会因此下降,市场分析人员也无法评估和分析银行的经营状况,从而加重了信息不对称,并削弱了市场的有效性。在这种情况下,审慎有效的金融监管也将变得困难。因为监管部门难以准确衡量外资银行的经营状况和风险情况,这要求新兴市场国家的金融监管部门采取相应的措施以弥补由于信息缺失带来的信息不对称。 总之,外资银行的经营战略和金融创新可能会产生新的金融脆弱性,如何应对这些问题成为新兴市场国家金融监管当局面临的重大挑战。1998年,在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国际证券委员会和国际保险业监管委员会举办的联合论坛上,与会各方深入研究和探讨了如何加强对大型跨国金融集团的监管,并提出了许多建设性意见。其中着重强调了应当加强外资银行所属国与东道国金融监管部门之间的信息分享与合作,构建一个信息交流的平台,以便最大限度地避免危机,确保双方金融监管的审慎有效。 四、新兴市场国家吸收FSFDI应注意的问题 1.加强审慎有效的金融监管,努力消除监管信息的不对称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外资银行对新兴市场国家金融部门直接投资的形式发生了变化,即由原来单独开设分行逐渐变为通过并购本土银行建立控股子公司。例如在中东欧国家,到2003年末,有超过85%的外资银行以控股子公司的形式开展业务;在1994至1998年间,外资银行在拉丁美洲设立的控股子公司数量也由6家增加到56家。出现这种变化的原因是设立分支机构需要大量投资,会影响金融机构的流动性,而控股子公司则可以利用杠杆效应,以等量资金在更大范围内发挥作用。但更为重要的原因则是分支行不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只能以总行的名义开展各种业务,因而发挥的作用较为有限;而子公司则是独立于总行的法人实体,既有利于其总行实现多元化发展,也能有效应对新兴市场国家不同程度的中央集权,规避各种针对外资银行分支机构的监管条例。FSFDI形式的变化增加了新兴市场国家金融监管的难度,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监管信息的不对称。为此,新兴市场国家的金融监管部门应当继续加强审慎有效的金融监管,改革陈旧的金融监管框架,提高金融监管从业人员的素质,并与其外资银行所属国的金融监管当局加强沟通,分享监管信息,以此努力消除监管信息不对称可能造成的监管无效。 2.合理控制FSFDI的数量,鼓励本国金融机构提高国际化程度虽然FSFDI能够为新兴市场国家带来一系列的正面效应,但FSFDI并不是越多越好,合理控制FSFDI的数量至关重要。一方面,过高的FSFDI比率可能会使新兴市场国家更容易遭受来自外资银行所在国的外部冲击;另一方面,FSFDI对东道国的金融机构存在较强的正向激励,因此在理论上,一国存在一个FSFDI的合理比率。一般而言,小型开放型经济体更容易获得金融自由化的收益,因而可以保持相对较高的FSFDI比率,而规模较大的国家在吸收FSFDI问题上则须谨慎。此外,新兴市场国家在合理吸收 FSFDI的同时,应当鼓励本国金融机构提高国际化程度。如前文所述,FSFDI使东道国境内的外资银行融入大型跨国银行的全球经营战略中而丧失了独立性,其国际化程度下降并难以在全球范围内分散风险。因此,新兴市场国家的金融当局应当鼓励本国金融机构提高国际化程度,积极融入金融全球化的进程,面对和接受外资银行的竞争与挑战。同时,提高国际化程度也是实现多元化发展,分散经营风险的客观要求。 3.统筹 规划FSFDI的格局,避免来源国过于集中东道国的金融资产过于集中在某个国家,无疑会对东道国的经济产生较为复杂的影响。如果东道国与该国经济一体化的程度较高,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的一致性较强,社会、历史以及文化之间的差异较低,那么东道国可能会从这种集中的FSFDI格局中获益。但现实中,新兴市场国家很难找到完全符合上述条件的FSFDI来源国。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其FSFDI过于集中在某个国家,不仅会削弱其宏观经济政策的有效性并加深对该国经济的依赖,而且还会增加遭受来自该国外部冲击的风险。此外,新兴市场国家往往只是被动地接受来自发达国家的FSFDI,很难与发达国家形成互动,即新兴市场国家的金融机构很难向发达国家进行金融部门的直接投资。为此,统筹规划FSFDI来源国的格局,避免本国的FSFDI过于集中在某个国家就显得十分必要。从目前来看,拉丁美洲国家FSFDI的来源国集中程度较高,如在智利、阿根廷和巴西,每年分别有约91%、65%和58%的FSFDI来自西班牙;墨西哥每年约有 66%的FS-FDI来自美国;中东欧转轨国家FSFDI来源国的格局则较为合理,如波兰每年吸收的FSFDI分别来自德国(22%)、美国(21%)、意大利(18%)、爱尔兰(14%)与荷兰(8%);捷克FSFDI的主要来源国则为奥地利(39%)、比利时(24%)、法国(22%)和美国(12%);东亚新兴市场国家由于FSFDI数量较低,尚未表现出明显的集中趋势。 五、结论 综上所述,20世纪90年代以来,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步伐的加快导致新兴市场国家的FSFDI迅速增长。同期新兴市场国家纷纷放松金融管制,加快金融自由化进程,解除了FSFDI的政策性障碍。对利润的追求和在全球范围内拓展业务的需要也促使发达国家的大银行加大了对新兴市场国家金融部门的直接投资。此外,通讯技术的进步、信息网络的普及与跨国交通的便利降低了FSFDI的信息成本,使跨国银行更容易提高运营效率并获得规模经济收益。FSFDI虽然具有提高新兴市场国家的资本分配效率、促进金融市场发展以及保持宏观经济金融稳定的积极作用,但同时也产生了新的金融脆弱性,使新兴市场国家的金融监管当局面临重大挑战。为此,新兴市场国家在吸收FSFDI 时,应当加强审慎有效的金融监管以消除监管信息的不对称、合理控制FSFDI的数量并鼓励本国金融机构提高国际化程度以及统筹规划FSFDI的格局以避免来源国过于集中。 最后需要指出的是,受政策性因素的制约,目前我国金融机构正在进行的战略引资的主要目的在于通过向合格的境外机构投资者出售一定额度的股权,以改善国内银行的治理结构,获得相关方面的技术支持,并提升国内银行的整体形象和国际竞争力。根据“全球金融系统委员会”对FSFDI的解释,只有那些最终取得了对所投资金融机构的控制权的跨国直接投资才算作是FSFDI.而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严格限制了境内银行股权结构中外资的持股比例(如单个境外机构持股比例不超过20%,整体外资持股比例不超过25%),这使外资银行很难取得对国内银行的控制权。因此,外资银行对中国金融部门的直接投资尚处在准备阶段,本文所论述的FSFDI对新兴市场国家的影响在中国并未完全出现。但是在面向外资银行全面开放人民币业务以后,中国金融自由化的步伐将逐步加快,外资银行对华金融部门的直接投资将不断增长,以中国为首的东亚新兴市场国家将成为吸收国际FSFDI的主力。在这一背景下,进一步深入研究FSFDI对东亚新兴市场国家经济发展的影响,具有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义 金融研究论文:关于泰安市房地产金融市场风险研究 【摘要】2007年美国爆发的次贷危机被视为上世纪30年代以来最大的金融危机,在较短时间内迅速席卷全球,给全球实体经济以重创。通过分析美国次贷危机产生的原因和我国房地产市场存在的风险,可以看出中美两国房地产市场的共性。同时我国房地产市场起步较晚,处于发展阶段,且存在其特殊性,针对当前房地产金融市场存在的风险,提出相应对策。 【关键词】次贷危机;房地产市场;金融风险;风险防范 1 美国次贷危机的影响 2001年9·11事件后,美国网络经济泡沫破灭,美国经济衰退,为了防止经济过度下滑,美联储实施了宽松的货币政策,并且到2003年6月连续13次降息,1%的低利率持续到2004年6月。低利率政策极大刺激了消费与投资,使得房地产市场迅速繁荣,房地产价格连续上升并出现泡沫。并且在美国政府的住房自有化政策的鼓励下,大量次级贷款人纷纷向银行申请贷款,但是当利率上升时,他们又无力还贷。面对高房价和利息的收入,商业银行更为了适应竞争,不断降低贷款标准,使得风险加大。为了分散风险,商业银行将其卖给投行,经过投资银行的包装,实现资产证券化,最后卖给投资者。在该过程中,评级机构的见利忘险和监管不力更加促成危机的爆发。美国国内的经常项目赤字,而东南亚等新兴国家的经常项目盈余所带来大量的美元的外汇储备,再加上石油输出国大量的美元储备,都通过购买美国债券,使得美元又回到了美国。这样就给美国金融机构提供了大量的流动性,面对有限的需求,金融机构加剧了竞争,不断降低贷款标准给信用级别较差的借款人,在出现利率上升和房价下跌时,导致违约率上升,爆发次贷危机。 2 中国房地产金融市场的风险 我国自1998年进行住房体系改革,取消福利分房以来,房地产业逐渐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当然房地产业的迅猛发展离不开金融业的支持,经过多年的发展,基本形成了以银行信贷为主,同时包括股权、信托、债券等融资方式在内的房地产金融市场。房地产业的发展迅速,我们不得忽视其存在的风险。 2.1 高房价的市场风险 近年来,我国房地产价格上涨过快,并且还有继续上涨的势头。房价的过快上涨使得市场价格偏离实际价值,产生房地产泡沫。如果随着人民币升值预期等国内外因素导致房地产泡沫破灭,作为抵押品的房地产价值就会下降,造成银行信贷质量下降,给银行带来巨大损失,并且持续上涨的房价,会促使投机的产生并挤占人民消费支出,这些都不利于国民经济的发展。 2.2 央行不断加息,房地产业面临利率风险 面对充足的流动性和不断上涨的通胀压力,尽管加息的打击面广,但是央行还是在2011年里进行了两次加息,使得一年期贷款利息为6.31%。针对面前的CPI,还存在加息预期。虽然房产还贷有借款人收入作保障,但是个人按揭贷款利率上升,也会在一定程度上造成恶化信贷质量。 2.3 房地产开发商负债经营的财务风险 我国房地产开发商除自筹资金外,由于其他融资渠道不畅,其开发资金多来自银行贷款。随着我国准款准备金率不断上调,截止到2011年2月24日大型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已达19.5%,这就预示信贷额度会进一步收紧,这样就会使贷款门槛提高,一旦房地产商借不到钱,资金链条断裂,风险就会暴露。 2.4 银行职员道德风险和放贷的操作风险 银行职员的风险意识不强,为了完成放贷任务免于受罚,在审贷过程中流于形式,对存在疑点的资料不进行深入调查,审查不严谨。有些信贷人员甚至帮助不符合贷款条件的借款人虚构收入证明和抵押品证明来骗取银行的房贷资金。由于这些申请人不具有还款能力,会造成银行不良贷款率上升。 由于商业银行竞争激烈,为了抢占市场份额,一些商业银行降低审查标准,认为有房屋作抵押不用担心还款,但事实上房屋变现存在困难。特别是对于贷款人及其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我国法律规定是不得拍卖的。因此住房抵押形同虚设,即便贷款人拒不还款,银行也不能将抵押房屋变现。 通过剖析美国次贷危机的成因,分析我国房地产金融市场存在的风险,我们可以看到我国房地产金融市场与美国次贷危机前有许多相似经济背景,如经济高速增长、房价虚高,逐步形成泡沫;居民购房热情高涨,个人按揭贷款增速加快;房地产业贷款占银行信贷比重加大,并且银行信贷标准下降;货币政策由松到紧,不断加息,造成还贷压力加大。 3 防范房地产金融风险的对策建议 美国次贷危机无疑对我国房地产金融市场的风险防范起到了启示作用,针对当前房地产市场所存在的潜在风险,应采取多种措施稳定房价,保持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银行所面临的风险也要采取措施积极防御。根据美国次贷危机经验和我国国情,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努力化解相关风险。 3.1 加快资产证券化的进程,拓展融资渠道,分散银行信贷风险 当前我国房地产企业融资渠道单一,资金多来源于银行贷款,这就使得银行直接或者间接承担着房地产市场的风险,一旦房市出现问题,银行的不良贷款会增加,影响到银行的经营。要改变这种局面,就要拓展融资渠道来分担银行体系风险。 虽然说,住房贷款证券化可以将银行风险通过资本市场分散到投资者身上,增加银行资产的流动性,但是从 2005年中国建设银行推出的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产品来看,由于市场规模小,无法满足市场需求,收效甚微,企业仍主要依赖银行贷款。为了抑制通货膨胀,央行近年来多次上调准备金率,使得银行面临资金短缺的危险。另一方面,尽管面对利润的诱惑,很多企业纷纷进入房地产市场,但是真正满足上市条件的企业并不多,在股市融资数量有限,因此加快资产证券化进程是必需的。针对目前我国银行在资产证券化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结合国情有步骤、有计划地推进,并且国家也要制定相关法律法规以利于证券化的实施,银行最终实现个人按揭贷款和房地产企业贷款都证券化。此外,发展房地产投资基金,引进外资等都可以达到拓展融资渠道,分散银行风险的目的。 3.2 完善个人和房地产企业的信用制度 由于信息不对称等原因的存在,商业银行不能够完全了解个人和企业的信用信息。虽然说我国自2006年已经开始运行全国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里面也涵盖了大量的个人和企业的信贷信息,但是也存在不少问题,比如有关信用参数未纳入信用体系,信息透明化程度不高,资源分散而且缺乏共享机制等,这些都会给银行带来潜在风险。这就需要健全信用体系,通过完善信用体系,可以帮助信贷人员对申请人 情况进行判断,有效防范道德风险,进而提高贷款质量。 3.3 银行提高风险防范能力,加强管理 房地产贷款以房屋作为抵押,商业银行一旦无法收回,就将房产拍卖,但这是消极的回避风险的方法。其实商业银行不能将事后补救作为防范风险措施,应当注重事前的审查,银行必须对借款人的财务状况、抵押品的现值、还款意愿等信息有着充分的了解,严格遵循银监会关于发放房地产信贷的标准,及时了解房地产市场的变化情况,保证对贷款投向作出及时调整。并且要定期对信贷人员进行培训以提高其风险意识和职业道德,也可以对其经手的贷款申请进行责任认定以控制信用风险。 3.4 加强国家宏观政策调控,加大监管力度,稳定房价 政府应加强宏观调控,引导房地产企业有序竞争,具体来说应调整住房结构,增加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建设;改善需求结构,防止过分投机。银监会应针对当前银行房地产信贷风险制定有效监管措施,定期或不定期对信贷业务进行检查来防范风险。央行应及时披露房地产信息,引导公众合理预期,规范市场行为。 金融研究论文:行为金融理论和证券投资策略研究 现代金融理论由于忽略了对人的心理活动及其行为模式的研究,造成了理论与实证的背离。行为金融理论将心理学尤其是行为科学理论融入到金融学之中,从微观个体行为以及产生这种行为的心理、社会动因来解释、研究和预测证券市场的现象和问题,逐步形成了自己的理论框架,建立了行为投资决策模型。在对证券市场的大量统计研究基础之上,行为金融理论家们已获得了关于投资者投资行为的大量实证研究结论,从而为投资者提供了良好的证券投资策略。因此综合国内外已有的研究成果基础,用行为金融理论深入探讨中国证券市场的投资策略,并对可能存在的问题作一些初步研究已显得非常必要。 一、行为金融理论与投资决策模型 大量的事实证明,投资者的行为方式及其深层次的心理特征对投资活动的结果具有直接的、重要的影响,在研究复杂的金融市场时,我们必须考虑人类自身行为所具有的复杂多变性特点。 二、行为金融对投资者行为的实证研究结论 1.过度自信。人的心理中往往有过分高估自己能力和知识的倾向,表现为投资决策中过分相信自身的判断和决策,而忽视了客观情况变化造成决策失误的可能性。由上交所组织完成的《中国证券投资者行为研究》指出,我国股市6500万投资者中无业者占较大比例,有理由相信这些无业者中有相当一部分人是缺乏市场竞争力的人,由于无事可做,也不考虑自己的能力,就想到股市赚钱,由此可见我国投资者过度自信之严重程度。 2.抛锚性错误。人们在对某件商品的价值进行判断时,通常需要一定的信息锚作为判断的参照标准。同样,投资者对于证券价格的变动预测也需要一定信息作为参照的锚。抛锚性往往导致投资者对新的、正面的信息反应不足。我国投资者往往是利用类似行业、板块、股本大小、经营业绩等的股票价格来衡量其投资股票的价格的。但是锚并不能长时间一直保持准确性和有效性,即锚会使投资者判断出错。 3.羊群行为。股市中的“羊群行为”是指投资者由于受其他投资者投资策略的影响而采取相同的投资策略。其关键是其他投资者的行为影响投资者的投资决策,并对他的决策结果造成影响。我国股市中存在的大量“跟风”、“跟庄”、投资基金的投资组合类同等都是典型的“羊群行为”。孙培源(2002)通过构造股票收益率的横截面绝对偏离和市场收益率的非线性检验,实证了中国股市羊群效应的存在。 4.噪声交易。非理性投资者把与价值无关的信息认为是与价值有关,或者某些投资者人为地制造虚假信息,而其他投资者无法识别其真伪,这两种信息被认为是噪声,相应产生的交易称为噪声交易。我国股市近400%的年换手率中至少300%可以归因于噪声交易。施东晖(2001)实证研究表明,由于技术分析方法在上海股票市场被广泛使用,当某此技术信号显示“上升”或“下跌”趋势时,将引发大量的买卖行为,从而强化现有的股价趋势。 5.过度反应与反应不足。过度反应是由DeBondt和Thaler(1985)最早发现的,他们发现投资者对于近期的好消息不是做出正确的贝叶斯反应,而是过度反应致使股票价格超过其内在价值。我国王永宏(2001)运用DT的方法研究了中国股票市场的过度反应现象证实了中国股市存在着明显的过度反应现象。反应不足是指投资者对自身的判断过度自信,或是一味依赖过去的历史经验作为判断的参照标准(犯抛锚性错误),对市场中出现的新趋势和新变化反应迟钝,丧失了获利的良好时机。我国股市中存在的“轮涨效应”就是一种“反应不足”。 6.处置效应。“处置效应”是指投资者长时期持有套牢的股票而过早抛出赢利的股票的现象。这意味着当投资者处于盈利状态时是风险回避者,而处于亏损状态时是风险偏好者。赵学军(2001)等人的研究结论是:与国外相比,我国投资者更加倾向于卖出盈利股票,继续持有亏损股票。我国股市的处置效应在年末相对增强,个人投资者的处置效应强于机构投资者。 7.动量效应。在一定持有期内,平均而言,如果某只股票或某些股票组合在前一段时期内涨幅较好,那么,下一段时期内,该股票或股票组合仍将有良好表现。通过对我国股市历年大盘及个股的统计分析,我们认为无论是在大盘还是在个股上,我国股市都存在动量效应。大盘的动量效应以日为时间单位比较明显,而一些典型个股无论是以日、周还是以月为时间单位都非常显着。 8.过度恐惧与政策依赖性心理。当股市虚假消息满天飞、股市暴跌时,投资者不计成本的大量抛出股票,表现出十足的恐惧。在股市暴跌时,我国投资者往往把自己的希望寄托在政府的救市政策上,这种对政策的依赖超过了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 9.遗憾。遗憾理论认为投资者为了回避曾经做出的错误决策的遗憾和报告损失带来的尴尬,可能避免卖掉价格已下跌的股票。还有,即使决策结果相同,如果某种决策方式能减少投资者的后悔心理,对投资者而言,这种决策方式就优于其它决策方式。因此,投资者有从众心理,倾向于购买本周热门或受大家追涨的股票,因为当考虑到大量投资者也在同一投资上遭受损失时,投资者可能降低其情绪反应或感觉。 10.暴富心理与赌博心理。中小投资者短线频繁操作,其目的是为了快速致富。面值1元的股票炒到100多元还有人敢去追涨;公司亏损了几亿元,已经资不抵债还有人敢去接盘;ST现象是指那些被冠以特别处理的上市公司,其股价在特别处理消息公布后不跌反升的现象。明知上市公司巨额弄虚作假还有人敢去炒底,这些都充分暴露了我国投资者实足的赌性。 11.轮涨轮跃效应(补涨补跌效应)。在一次行情中,如果某些股票没有上涨(下跌),那么它们就具有补涨(补跌)的潜力。没涨的要无条件补涨,没跌要五条件补跌。长期以来我国股市个股轮番炒作就是一例。 12.小盘股、新股效应。我国股市对小盘股、新股独有情忠,逢小必炒、逢新必炒已是我国股市的惯例。我们统计分析发现在过去的十年中,我国小盘股、新股的收益率显着高于大盘股和老股。但自2001年6月中国股市长期下跌及证券投资基金大量发行以来,这一状况有所改变。 三、行为金融理论指导下的证券投资策略 行为金融学的理论意义在于确立了市场参与者的心理因素在投资决策行为以及市场定价中的作用和地位,否定了传统金融理论关于理性投资者的简单假设,更加符合金融市场的实际情况。行为金融学的实践指导意义在于投资者可以采取针对非理性市场行 为的投资策略来实现投资赢利目标。在美国证券市场上,目前有数家资产管理公司在实践着行为金融学的理论,其中有的基于行为金融的共同基金取得了复合年收益率25%的良好投资业绩。考察我国证券市场的投资者行为特点,我们总结出我国金融市场的投资策略: 1.针对过度反应的反向投资策略。反向投资策略就是买进过去表现差的股票而卖出过去表现好的股票来进行套利的投资方法。行为金融理论认为,由于投资者在实际投资决策中,往往过分注重上市公司的近期表现,从而导致对公司近期业绩情况做出持续过度反应,形成对绩差公司股价的过分低估,最终为反向投资策略提供了套利的机会。 2.动量交易策略。即预先对股票收益和交易量设定过滤准则,当股票收益或股票收益和交易量同时满足过滤准则就买入或卖出股票的投资策略。行为金融意义上的动量交易策略的提出,源于对股市中股票价格中间收益延续性的研究。 金融研究论文:关于中印农村金融发展比较研究及启示 论文关键词:农村金融机构改革;农业保险:农村金融法律制度 论文摘要:中国和印度都是人口、农业大国,在农村金融发展方面有很强的可比性。本文通过对中印两国农村金融机构、农业保险和农村金融法律现状等方面的比较,认为中国在今后农村金融改革中,应注重培养多元化的农村金融机构,加大对农业保险的扶持力度,制定和完善农村金融的相关法律制度。 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有13亿人口,其中6O%以上生活在农村地区,农民、农业和农村问题是我国历届政府最为关心和最希望解决的问题。而建立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对于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缩小城乡贫富差距,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大意义。改革开放以来,随着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化,我国农村金融得到了较快发展目前初步形成了商业性金融、政策性金融、合作性金融和其他金融组织分工协作的金融服务体系。但当前农村金融发展仍面临着农民贷款难、资金大量外流、金融市场竞争缺失以及价格扭曲等诸多难题。中央政府从2004年至2009年连续颁布的6个“一号文件”,都提出要鼓励农村金融改革,可见农村金融问题的严重性和紧迫性。 印度也是一个人口、农业大国。截至2007年底,80%的人口以从事农业为主,农业GDP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为17.8%。始于二十世纪60年代的“绿色革命”,对印度农村经济发展起到了较大促进作用:加之印度政府对农村金融支持力度较大,仅1970到1992年问.在农村地区就有50000家新成立的金融机构②。目前已形成了政策性金融、商业性金融、合作性金融和农村金融保险为一体的,比较完善的农村金融体系.较好地满足了印度农业和农村发展不同层次的金融需求。由于中国和印度两国都是人口、农业大国,在农村金融发展方面有很强的可比性,既有很多相似处,又存在较大差异。已有的研究着重把重点放在对印度农村金融的发展和评价上(白广玉,2005;冉杰,2006;文富德,2006;等),对深入认识中印农村金融状况具有积极的作用。 一、农村金融机构的比较 (一)农村政策性金融 印度农村政策性金融体系十分庞杂,其业务几乎涵盖了与农业和农民相关的所有领域主要包括国家农业和农村开发银行(NABARD)、区域农村银行(RRBs)、印度工业信贷和投资公司等。在这些机构中,处于核心地位的是印度国家农业和农村发展银行。由于这二三类政策性金融机构服务对象不同,有不同的业务特点,在农村金融领域起着不同的作用。 (1)印度国家农业和农村发展银行。于1982年6月成立,是印度当前最高一级的农村金融机构。它既负责农业和印度农村地区经济活动的信贷领域的政策、计划和经营等所有重大问题,又是一个最高再融资机构,为信用合作机构、区域农村银行以及从事农村信贷工作的商业银行提供再融资服务。截止到2007年8月,共提供9046千万卢比的再融资额,按当时汇率换算③,大约为23亿美元。(2)区域农村银行。其营业机构主要建立在农村信贷机构薄弱的地区,贷款对象主要是小农、无地农民和农村小手工业者等贫穷农民,还分期给农民提供维持生活的消费贷款,贷款利率不高于当地农业信用合作机构。1975年刚开始经营时只有6家区域农村银行.到2007年3月31日,印度区域农村银行通过组合,现共有96家,在全国534个县设14520家分支机构,其分支机构数占所有商业银行总网络分支机构数的37%。(3)印度工业信贷和投资公司。印度工业信贷和投资公司的业务主要是为固定资产投资提供中长期贷款、投资和租赁;此外,还为中小企业提供金融服务(40%的贷款用于扶持小企业,包括农村工业),其资本金中有80%为政府所有。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是我国唯一的农业政策性银行,于1994年成立,服从并服务于国家粮食调控政策和农业产业政策。其成立之初专门从事粮棉收购,目前已经形成以粮棉油收购贷款业务为主体,以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业农村中长期贷款业务为两翼的发展格局。截至2008年末,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共有机构2152个,涉农贷款余额1.2万亿元,占金融机构涉农贷款总额的17.6%。但从其贷款结构来看,以2006年为例,其主要贷款仍集中在储备粮、棉、油及收购贷款上,而对于农业化龙头企业贷款、农业小企业贷款的力度较小,同时不涉及对农业科技、渔业、生态环境等方面的贷款。 (二)农村合作性金融 在印度的农村信贷体系中,合作性(Co-opera-tive)金融机构占有独特的地位,现在印度90%以上的农村地区建立了信用合作社,50%以上的农业人口加人了信用社。 印度农村合作性质的信贷机构分为两类:(1)提供短、中期贷款的合作机构,主要是信贷合作社。信贷合作社是向农民提供廉价信贷的来源,又可分为三个层次,即初级农业信用社(PACS)、中心合作银行(DCCBs)和邦合作银行(SCBs)。截止到2006年3月31日。PACS共贷出4.61亿卢比,占全部农村金融贷款的37%,中心合作银行和邦合作银行贷款比重分别为23%和30%。目前,农村信用合作社已经遍及印度90%的农村地区,50%以上的农业人口加入了农村信用社(冉杰,2006)。(2)提供长期信贷的合作机构.主要是邦农业和农村合作发展银行(SCARDBs)、初级农业和农村合作发展银行(PCARDBs)。其资金来源于中央银行和发展债券,以土地抵押的方式为农民提供5-10年或更长期限的长期贷款,以购买价值高的农业设备、改良土壤、偿还旧贷款及赎回地主扣押的土地等。截至2007年3月.SCARDBs和PCARDBs机构总数分别为20和697个,贷款额分别为l316.7亿卢比和1275.1亿卢比。 我国的农村信用合作制度形成和普及于二十世纪50年代,在经历了几轮改革之后,至今依然存在并充当着当前农村金融主力军的角色。目前我国农村合作性金融机构主要有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银行。截至2008年末,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共有法人机构5100多家,7.8万个营业网点,资产总额7.1万亿元,其中涉农贷款2.45万亿元,占全国涉农贷款的35.5%;农户贷款1.3万亿元.占全国农户贷款的86%。以农村信用社为例,目前已成为中国农村地区最庞大和最完备的正规金融组织体系,至2007年底,其农业贷款余额为1.43万亿元,服务“三农”的功能不断增强③。但由于农村信用社资金来源主要是吸收存款和 向人民银行申请支农再贷款,单一的资金来源和过高的融资成本,减弱了其放贷能力,同时其服务功能和产品的单一,进一步限制了其信贷业务的发展。 (三)农村商业性金融 在印度多样化、多层次的农村金融体系中,商业银行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印度农村提供了大约2/3的正式信贷。印度农村商业银行包括国有和私人农村商业银行,截止2007年底,印度有79家商业银行,共有62099个分支机构,其中32212个(48%)位于农村。印度商业银行除了向农民提供购买抽水机、拖拉机及其他高价值的农机具、购买牲畜、发展果园等直接贷款外,还向有关农业机构提供间接贷款,如向农产品销售和加工机构、土地开发银行、采购粮食的机构等提供贷款。强制商业银行设立农村网点导致了银行经营效率的下降,由于资本的逐利性,基于效率考虑。商业银行开始相对缩减其乡村网点,农村金融中商业性金融的地位在下降。 目前中国农村商业银行主要有中国农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及一些新型农村金融机构。1999年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从农村金融市场撤退,对农村经济发展起到了负面作用。随着近年来中央对“三农”问题的重视,各大国有商业银行又陆续回归农村金融市场。以农业银行为例,自2007年开始,在全国8个省市进行了服务“三农”试点,在内部业务结构上设计了一级法人下的“三农”事业部制。2008年,农业银行累计投放涉农贷款7667亿元,年末涉农贷款余额达到9330亿元。其中,农户贷款802717户。贷款余额998亿元;农村企业及各类组织贷款30876户,贷款余额6304亿元,城市企业及各类组织贷款1998户,贷款余额2028亿元。邮政储蓄银行于2007年3月挂牌成立,到2008年末,邮政储蓄银行有3.7万个营业网点,资产总额达2-2万亿元,涉农贷款余额92亿元。 二、农业保险的比较 印度的农业保险可追溯到二十世纪40年代,它实行自愿保险与有条件的强制保险相结合的方式,即进行生产性贷款的那些农户必须参加相关农业保险,其他的保险如牲畜保险.实行自愿的原则,由农户根据自己的条件选择是否参加(焦瑾璞,2007)。1985年,印度政府推出“农作物全风险综合保险计划”,覆盖大部分农作物。1999年,印度中央政府推出“国家农业保险计划”,并以此取代“农作物全风险综合保险计划”,该计划由印度农业部负责实施,由印度保险总公司执行,承保面扩大到所有农户,并且政府给予了大量的政策支持,但支持年限一般不超过5年。印度政府的国家农业保险计划受到农民的普遍欢迎,参保农户每年约2000万户,占全国总农户的1/4,成为世界上最大的农业保险项目。到2006年7月,国家农业保险计划共覆盖农户9.71千万户,受保作物面积50000万公顷,保费收入达到985.5亿卢比。另外,印度农业保险公司已开办经济作物的保险,主要针对茶叶、橡胶、棉花和甘蔗种植等。近年来开始实施的天气保险计划,12个邦的保费收入在2007年已达到50千万卢比。 农业保险作为农村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保护农业生产、保障农民利益、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重要作用。早在1982年,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就对农业保险进行了“低保额、低保费”的商业化经营试点,由于农业保险缺乏明确的业务定位和足够的政策支持,其业务迅速萎缩,甚至停办。近几年来,保险业在服务“三农”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农业保险得到较快发展。除了作为订单农业支撑的农业气候性、病虫害等农业生产性保险外,符合农村和农民需求的健康、人寿、财产等各险种也在商业可持续基础上加快发展。2007年中央财政首次对农业保险给予补贴,选择6省(区)的5种主要农作物开展试点,对农业保险的发展产生了重要的推动作用。截至2008年末,农业保险已覆盖全国所有省(自治区、直辖市),共承保各类农作物5.32亿亩,参保农户9000万户次,为农民提供了2397.4亿元风险保障,分别比2007年增加了130%、80.7%和ll3%。 三、农村金融法律的比较 印度农村金融法律比较健全、完善。为确保农村金融服务的覆盖面,印度在《印度储备银行法案》、《农村信用合作社法》、《地区农村银行法》、《国家农业和农村发展银行法》等有关法律中,都对金融机构在农村地区设立机构网点提出了一定要求。如《银行国有化法案》明确规定,商业银行必须在农村地区设立一定数量的分支机构,将其放款的一定比例用于支持农业和农村发展。《地区农村银行法案》规定,农村银行营业机构要设立在农村信贷服务薄弱的地区。印度储备银行规定,商业银行在城市开设一家分支机构,必须同时在边远地区开设2-3家分支机构。 我国农村金融缺乏法律的保护,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交易成本的上升。农村金融法律缺失主要表现在:(1)在农村信用社方面,目前还没有一部法律对其性质、内部法理结构、日常运营机制等进行明确界定,因此应尽早制定一部《农村合作金融法》,以填补这个立法缺口。(2)我国农业政策性金融也没有相应的立法,结果是商业银行和合作金融机构往往承担了大量的政策性业务.导致商业银行和合作金融机构出现大量的不良贷款。(3)对各种民间金融机构没有明确的立法。我国民间金融机构复杂多样,这些金融机构对农村发展起到了一定促进作用。但由于缺乏法律保障,其法律地位很不明确和稳定;同时由于在法律上没有保障,并经常会因此出现一些短期行为,甚至不规范的经营行为.进而累积了大量风险,随时可能影响到社区的稳定。(4)对于一些民间的小额信贷组织,目前也缺少一部法律来规范。人民银行进行的五个省区的小额信贷试点,目前也处于一种无法可依的境况,这使得人民银行和银监会都没有一个明确的法律依据来对其进行有效监管。(5)农业保险法律处于空白状态。我国的《保险法》是一部有关商业性保险的法律,规定:“国家支持发展为农业生产服务的保险事业,农业保险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农业法》中并没有对政策性农业保险公司、商业性保险公司相关法律的规定。 四、主要结论与启示 以上分别从农村金融机构、农村金融保险和农村金融法律3个方面对中国和印度农村金融发展进行了简要分析与比较。研究表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金融发展虽然经历了一个较快发展的过程,但同印度农村金融相比,仍有很大差距,并据此得到如下三点基本启示: 第一,从农村金融机构来看,印度农村金融体系最大的特点是具有鲜明的多层次性,各金融机构之间既分工明确,又相互合作。截至2005年3月末,印度银行业在农村的机构网点达到15.3万个,平均每万名农村人口服务网 点数2个:而到2007年末,中国农村平均每万人农村人口服务机构网点数为1.5个,全国还有2868个乡镇没有金融机构网点.约占全国乡镇总数的7%。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健全的农村金融体系和良好的信贷供给机制是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因此,应推动、扩大政策性金融支农服务范围,将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纳入政策性金融服务范围建议国家开发银行等政策性银行向县域和农村延伸机构和业务,支持农业大型项目的开发。积极推动和支持农村信用社坚持服务“三农”的经营宗旨,逐步发展成为农民合作金融组织:进一步放宽农村金融市场准人条件,重点发展适合农村特点的农民合作金融组织。中国农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要稳定农村地区机构和网点,继续发挥支持农业和农村经济的重要作用。 第二,从农业保险来看,印度的农业保险充分发挥了分散农业经营风险的重要作用。目前我国农业保险属于初级阶段,农业保险覆盖率低,且农业保险的规模与其需求不相称。2007年,农业保险保费收入仅51.8亿元,承保农作物2.3l亿亩,仅能够为农业生产提供l126亿元的风险保障,而同期全国农业总产值是27680亿元。农业保险发展滞后,不仅会导致“三农”经济收入平稳增长缺乏保障,而且也会导致农村金融市场信贷风险较高。因此,应进一步完善农村和农业保险体系,尽快建立健全农村保险组织,加快发展多种形式多种渠道的农村商业性保险、政策性保险、互助性保险等。 第三,我国应继续完善农村金融法规,对农村金融机构的属性、功能、组织形式和活动方式等加以规定。确定其法人资格、法律地位和其实施各项优惠政策。应大力发展新型农村机构,放开民间金融,并给予相应的政策优惠、财政支持。
预算会计论文:现行预算会计中的问题及其改革 摘要:随着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步伐加快,按照公共财政理论设计的预算管理模式已开始建立,预算编制、执行等环节的管理制度会计毕业论文正在发生根本性的变化,预算会计的客体运行环境又发生了变化,因此,现行预算会计又面临着新的问题,需要进一步改革和发展。 关键词:预算会计;问题;对策;会计毕业论文 本文讨论和分析了我国现行预算会计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了改革我国现行预算会计的对策措施。 1.我国现行预算会计存在的问题 我国现行预算会计包括财政总预算会计、行政单位会计和事业单位会计。从预算会计的适用范围看,相当于国外的政府会计。自1998年实施新的预算会计制度以来,我国的预算会计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我国以加强和规范财政管理为中心,在财政预算管理制度方面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包括编制部门预算、推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实行政府采购制度等。改革的实施使预算会计制度在核算内容上出现了许多新情况,原来的核算内容及核算方法已不能适应新的变化,迫切需要对预算会计制度进行进一步修改和完善。 a.现行预算会计不能真实、完整地核算和反映实施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和政府采购制度后出现的新业务; b.现行预算会计不能为编制部门预算提供相关的会计信息; c.现行预算会计不能全面、完整地揭示政府债务的真实信息; 近年来,我国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发行了大量的国债,我国还从世界银行等国际金融组织及外国政府借入了数量相当的外债,这些债务均为政府的现实负债,应当在财务会计报告中予以反映。但是,现行预算会计不能提供这方面的完整信息; d.现行预算会计不能提供完整、透明的政府会计信息; 虽然我国的财政总预算会计、行政单位会计和事业单位会计各有一套会计报表,并提供汇总的会计报表,但各套报表自成体系、分别编报,无法通过汇总生成政府整体的合并资产负债表,没有一套能够完整地反映各级政府的资产、负债和净资产全貌的合并会计报表。现行预算会计虽然提供关于政府整体的预算报告(包括未来财政年度的预算收支报告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但由于许多类别的财政交易(例如政府基金和预算外交易)并未包括进来,这些报告并不是完整意义上的政府整体的预算报告。 现行预算会计不能适应政府投融资体制改革的要求。近年来,我国财政投融资体制的市场化进程不断推进,政府投融资主体多元化,随着私人部门介入公共领域,对政府部门会计信息的透明度和准确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一方面要求实现与政府部门会计信息的可比性,另一方面要求政府部门提供充分的信息来对成本进行计价、核算和比较。现行预算会计不能适应wto及国际竞争的要求。中国的入世关键是政府的入世,经济全球化使政府变成了企业或使政府企业化,既然是企业,当然就要按企业规则办事,这样才能生存和发展,而企业会计核算确认基础是权责发生制,因此以收付实现制为核算基础的现行预算会计不能较好适应政府公共管理的要求,不能实现以绩效为导向的管理。 2.改革我国现行预算会计的对策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和公共财政框架的构筑以及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政府采购制度等改革的不断深入,现行预算会计的弊端和不足越发显现,必须对现行预算会计进行改革,从中国的实际出发,参照发达国家预算会计实践的成功经验,发展更为全面的预算会计。 2.1建立与国际惯例接轨的预算会计新体系 我国的预算会计体系是预算管理服务的,预算管理体系决定了预算会计体系的群体构成。新预算会计改革基本保持了我国多年来行之有效的预算会计体系,只是在体系内部进行了局部的重新划分,这就是总预算会计、各级各类事业单位会计和行政单位会计和行政单位会计。这一体系,是我国在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形成的规范的预算舍弃模式和运行机制,它对于保护国家公共财产的安全完整,强化预算管理具有重要作用。但是现有的预算会计体系随着预算管理改革的不断深入已界定不够准确。我们应按照国际惯例,预算会计体系由政府会计和事业单位会计构成,其中政府会计由财政总预算会计和行政单位会计组成。因为,随着预算管理制度的改革,财政部门对财政支出资金实施全过程管理,财政总预算会计的临近对象已延伸到原来的单位预算会计,对单位预算会计的依赖减弱,财政支出就是实际的购买支出或转移支出。各行政单位由于它只是政府的组成部分,其所有的资金都是财政资金,都要通过国库单一账户收付,其资金活动已通过总预算会计反映。因此总预算会计和行政单位会计是总和分的关系。 2.2逐步转向权责发生制会计基础 权责发生制是使用者评价政府财政受托责任履行情况的必要手段,也是新公共管理体制下政府会计的改革方向,发达国家不同政府会计模式都不同程度地采纳了这一会计基础。根据权责发生制原则,收入只有在政府提供服务时才加以确认,而且在政府接受服务以后,就应该将相应的义务确认为当期费用,并将其作为债务列入资产负债表,这样,政府的财务报告就可以完整地反映政府的财政状况和运行成果;同样,权责发生制要求在资产负债表上确认所有的经济资源,如新西兰将高速公路和其他基础设施确认为资产,并确认了其折旧费用,这样就会使政府更加注意其对有关资产的管理和维护,更好地认识未来的短期债务、更好地管理基础设施、更有效地重新分配预算。我国预算会计会计基础应是渐进式转变,先事业单位会计后政府会计,先报告系统后预算系统,先个体后整体,先地方后中央。在我国政府会计改革的初期,我们可以考虑借鉴德法模式的修订的收付实现制,即首先确认应收账款和应付账款,实现收入和支出在各个期间的平衡,明确政府当期的受托责任履行情况。 2.3改进完善政府会计信息体系 任何会计系统的基本目标都是提供信息以满足使用者的需要。财务报告是满足各类使用者信息需要的基本工具,因为不同类别的使用者均需要通过财务报告获取报告实体的相关信息。政府会计报告系统的设计必须能够满足不同使用者的需要。然而,现行预算会计报告系统提供的信息不全面、不完整、不透明,不能满足报告使用者尤其是外部使用者的需要,应当加以改进。 在改进现行会计报表结构、项目的基础上,增加编制现金流量表和政府整体的合并会计报表。完整的政府会计信息体系包括:及时提供有关政府支出和成本的可靠信息,以帮助政府部门进行决策和控制///accountingauditting/支出;及时进行内部审计和独立的外部审计,并编制审计报告;将会计系统与计划、预算、现金和债务管理及审计系统相结合;报告有关非现金资源的信息(资产、负债、人力资本);报告有关政府产出或政府政策后果的信息,促使政府提高工作效率,加强成本管理;编制政府各部门和政府整体的财务报告等。 预算会计论文:现行预算会计制度改革的中长期思路 一、中期改革思路 第一,根据当前部门预算编制、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以及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需要,及时制定和修改相关的法规、制度。 为了适应政府预算和会计改革的要求,必须相应调整现行的预算会计制度并出台新的配套法律法规。例如,及时制定与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相适应的会计账务处理办法;对于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和政府采购以后! 预算单位无法取得原始记账凭证问题做出特别规定;对与预算执行有关但已明显落后于形势的会计制度“如基建财务会计制度#进行更新等。 第二,部分资产和负债采用收付实现制,但预算拨付仍以收付实现制为主。 1.资产方面:仍以收付实现制为主,只对部分金融资产进行权责发生制核算并在资产负债表中反映;非金融“实物#资产仍按收付实现制核算,只在购置时在资产负债表中反映! 但不进行资本化”即不提折旧、不摊销#.所谓部分金融资产,主要包括国债转贷资金以及已经确认但尚未实际收到的上级政府或其他方向提供的拨款或补贴。 2.负债方面:对部分负债项目实行权责发生制改革是第一阶段改革的重点。改革的项目包括‘ 国债应付本金和应计利息;已明确没有还款能力的政府担保项目;已核拨但尚未支付的政府采购项目(暂存款);已核拨但按进度尚未支付的基本建设项目(暂存款);应付未付的政府欠发工资等。这些应在核算中充分进行确认和计量,并在财务报表中予以列示。 3.财务报表和预算:以资产负债表和收支表反映采用修正权责发生制核算的结果,着重体现净负债的情况,以现金流量表反映实际收付的情况,并据此来审核和编制预算,在需要现金时才进行拨款。经过第一阶段的改革,资产负债表和收支表对政府的负债情况能够较全面和完整反映,对政府的财政风险也予以较充分地揭示。 第三,政府预算会计报告采用科学的编制方法。 在收入方面,运用“标准收入测算法”编制收入预算,即根据历史资料分析测算出各项收入与相关经济变量之间的比例,以此作为测算该项收入的参考标准,充分考虑相关因素对收入预算的影响,制定收入预算。在支出方面,实行彻底的“零基预算”,推行“绩效预算”。 第四,延长预算会计报告编制的时间。 从西方国家看,预算正式编制之前的准备时间普遍较长,如美国在预算正式生效前的18个月即着手编制。相比之下,我国预算编制时间过短。为保证预算本身的客观性和科学性,提高其可行性,减少在执行中的频繁调整,应适当延长我国预算编制时间。 二、长期改革思路 第一,建立政府会计体系。 政府会计应以政府活动为核算范围,凡是政府活动引起的资金运动,就应该纳入政府会计的核算范围。现行的总预算会计和行政单位预算会计核算内容是其重要组成部分,同时还包括那些并不反映为预算收支的政府资金运动。相反,不在政府活动范围内的资金运动则不属于政府会计的范畴。如随着事业单位改革的深化,一些与政府活动并无直接关系的事业单位资金运动就不应再包括在政府会计范围之内。因此,可以考虑将我国的会计体系改为由三个部分组成,即政府会计、非营利机构会计、企业会计。 为了全面反映政府的资金运动和考核政府活动的费用与效率,政府会计应包括对固定资产的核算。要不断提高核算水平,合理确定政府固定资产的计价原则,建立适当的政府固定资产折旧计提方法,并根据绩效预算管理的要求,采用相关的固定资产费用配比方法。从长远看,政府会计体系中还应该反映国有企业资产状况,从而完整反映政府受托责任。在建立政府会计体系的过程中,要参照国际经验,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政府会计准则,同时建立和完善政府会计制度,实行准则和制度并存管理。 第二,实现预算的权责发生制。预算的权责发生制! 意味着在各级政府、各个政府部门中实行全面的受托责任制。 1.资产方面:除金融资产全面按权责发生制核算并在资产负债表中反映外,对可确认并可计量的资产按照权责发生制核算,并进行资本化处理“即计提折旧、分期摊销#;对可确认但难以计量或计量成本过高的非金融资产,可考虑采用补充披露信息的方式;对涉及国家机密或计量意义不大的非金融资产不予披露。 2.负债方面:对所有已可确认并可计量的负债项目实行权责发生制核算;对尚未确认或虽可确认但尚不能充分计量的或有负债,应在分析最终可能性的基础上,在财务报表附注中予以详细披露。 第三,建立完整的政府财务报告制度。 政府财务报告是一种全面、系统反映政府财务状况的核算方式,也是披露政府综合信息的一种规范化途径。为了适应财政体制的改革,满足各方面信息使用者的需要,建立更加全面、与国际接轨的政府财务报告制度,将是大势所趋。为此,我们需要设计规范的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准则,设定政府会计的核算范围,明确政府财务报告应当包括预决算、国有资产、社会保障基金等各方面的信息,确保真实、准确、全面、完整地将会计核算结果和潜在的权利和义务反映出来。 预算会计论文:对预算会计制度改革的探讨 内容提要 国家为了从源头治理腐败,不断提高政府资金的使用效益,合理配置政府资源,对预算会计制度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先后推行了部门预算、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收付、收支两条线等制度的改革和创新。这些制度的实施和整体推进,既增强了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又较好地治理和防范了腐败。预算会计制度的改革和创新必须是对会计体系、预算会计制度的改革,并与之形成相配套的制度体系,以推进预算会计制度改革和创新的步伐。 一、预算会计改革的意义及其作用 预算会计制度改革是一种财务会计理论和实践的创新,评判此项改革工作成败的关键,不该受现有条条框框限制,应看其实际作用和效果。 1.预算会计制度改革是适应“源头防腐”的需要。在原有会计管理体制和监督机制下,会计人员隶属行政事业单位,承担本单位的会计管理工作,服从部门或单位利益,很难代表国家和政府财政独立地对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收支行为进行有效监督。加之部分行政事业单位规模较小,会计人员素质偏低,使得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约束软化、会计监督弱化、会计信息失真、违规违纪等问题十分突出。为此提出改革会计人员管理体制,进行会计委派制度试点。在会计委派制试点过程中,一些地方通过实践得出,对行政事业单位进行会计集中核算制和国库集中收付制是最好的会计委派形式,可以有效的防范和治理经济领域的腐败。 2.预算会计改革具有强化监管作用。预算会计制度最大的特点是通过对会计人员集中委派、部门预算、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收支二条线,彻底割裂了会计人员与单位的隶属关系,使财政监督直接到位,便于控制,最大限度地解决了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约束软化、监督弱化等诸多突出问题。虽然推行预算会计制度改革阻力大,矛盾多,但由于其操作方法简单,效果快捷,因而作为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重要措施,它一开始就受到各级党委、政府,尤其是纪委部门的普遍重视。 3.预算会计制度改革具有硬化预算的作用。预算约束软化,资金随意占用是行政事业单位在财务管理上存在的通病。实行预算会计制度改革后,对超预算的支出一律不支付资金、不予报销,不予入账。从而有效地控制部门和单位随意超支挂账的现象,硬化了预算约束。 4.预算会计制度改革后并不影响单位的合法权益。预算会计改革是在坚持预算体制、理财机制、核算主体、会计责任四不变的前提下实施的。行政事业单位的资金是国家财政资金,预算会计制度改革后,其监督核算的主体———财政部门受政府委派进行的监管活动实质是财政职能的前移。正常情况下,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部门预算等仅仅是一个手续问题,并不影响单位行使合法的权益。 二、预算会计体系的改革内容 现行的预算会计体系包括: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预算外资金管理、收支两条线管理等。 1.编制部门预算。部门预算是推行市场经济的国家普遍采用的预算编制方法,是由政府各部门编制,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报人大审议通过,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涵盖部门所有公共资源的完整预算。其编制基本要求是:将各类不同性质的财政资金统一编制到使用这些资金的部门。部门预算的编制采用综合预算形式,部门所有单位的各项资金,包括财政预算内拨款、财政专户核拨资金和其他收入,统一作为部门和单位的预算收入,统一由财政核定支出需求。按部门编制预算后,可以清晰地反映政府预算在各部门的分布,从而取消财政与部门的中间环节,克服单位预算交叉、脱节和层层代编的现象,并把部门预算作为独立的政府预算汇编于本级总预算。随着部门预算的编制,财政总预算会计和行政单位会计的改革将逐渐趋向于以一级政府为中心,核算整个政府的财务状况,即编制一级政府的收支情况表。因此,客观上要求将财政总预算会计和行政单位会计逐渐合二为一,成为政府会计。 2.推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部门预算编制后,如果没有预算执行制度的改革,其作用必然大打折扣。预算执行改革最有效的方法是推行国库集中收付。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基本框架是:按照政府预算级次,由当地财政部门在中国人民银行开设国库单一账户;所有的财政性资金逐步纳入各级政府预算统一管理,财政收入直接缴入国库或财政指定的商业银行开设的单一账户,取消行政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所有的过渡账户;财政性支出均从国库单一账户直接拨付到商品或劳务供应者。推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后,财政部门不再将资金拨到行政单位,只需给各行政单位下达年度预算指标及审批预算单位的月度用款计划,在预算资金没有拨付给商品和劳务供应者之前,始终保留在中国人民银行的国库单一账户上由财政部门直接管理。 国库集中支付虽然不改变各行政单位的预算数额,但其作用在于建立起了预算执行的监督管理机制。实现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后,由于各行政单位只是政府的组成部分,其所有的资金都是财政资金,都要通过国库单一账户收付,其资金活动已通过总预算会计反映。因此,财政总预算会计和行政单位会计相当于总括和明细的关系,它们将合二为一共同构成政府会计。 3.实行政府采购制度。在财政支出预算管理改革中,政府采购制度应是一项重大的工程。许多国家的实践证明,现代政府采购制度是强化财政支出管理的一种有效手段。政府采购制度的实质是将市场竞争机制和财政预算支出管理有机结合起来,一方面使政府可以得到价廉物美的商品和服务,实现物有所值的基本目标,另一方面使预算资金管理从价值形态延伸到实物形态,节约公共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实行政府采购后,对于行政单位专项支出经费,财政部门不再简单地按照预算下拨经费给行政单位,而应当按照批准的预算和采购活动的履约情况直接向供应商拨付货款,即财政对这部分支出采用直接付款方式。政府采购制度的推行也要求财政总预算会计和行政单位会计合二为一。 三、预算会计制度的改革配套措施 由于预算管理体系发生了改革,使得现行预算会计制度中的核算内容、核算方法等需要进一步改革,以适应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等改革的要求。 1.部门预算必须以部门和项目为基础。部门预算要求反映部门所有的收人和支出,涵盖所有的预算资金,因此,反映预算执行情况的预算会计,也应以预算资金或项目全貌为对象,应不再有遗漏。细化预算编制到项目,也就是收支要重新适当分类。预算会计的会计科目应重新设计,明细核算应作相应调整。预算会计不仅要提供收支流量方面的信息,还要提供资产存量方面的信息,从而对会计核算提出了新的要求。 2.国库集中收付必须以单位“零账户”和配合为前提。单一账户推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变了预算资金的流转程序,所以,将使现行财政总预算会计和行政单位会计面临又一次改革。 3.推行政府采购必须以降低单位的购置成本为目标和相应操作程序为前提。随着政府采购制度的展开,政府采购的资金运动就成了预算会计的一个新的重要核算内容。 实行政府采购制度后,财政部门不再简单地按照预算下拨经费,而应当按照批准的预算和采购活动的履约情况直接向供应商拨付货款,由于这部分支出采用直接付款方式,因此,应按照实际支付的采购合同价。确认本级财政支出,即财政支出的决算也不需要层层上报,财政总预算会计可以根据支出数直接办理决算。 实行政府采购制度后,还要改革单位预算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即采购品使用者应根据财政部门提供的付款凭据进行资金核算,根据采购品入库情况入账,在报送会计报表时既要提供资金的收支情况,还要提供采购品的到位情况,从资金和实物两个方面报告,并与采购部门的结果核对。 4.预算会计制度改革后必须加强预算单位的会计档案资料管理。实施国库集中收付制、政府采购制度等一系列改革后,管理和服务者必须加强对所单位的会计档案管理工作。建立好所管单位会计档案的立卷、归档、保管、查阅和销毁制度,保证会计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与此同时,财政部门可采取二种方式管理单位财务档案资料:一是在每年三月份,由财政部门的国库集中收付局集中办理会计档案移交清册,对上一年度的会计档案集中移交给单位;或对财政部门保管三年以上的会计档案进行移交。二是改变财务核算流转程序。加强对预算单位的会计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核,然后加盖财政部门的“已审核”和“核销”印章,把凭证退回给预算单位。这样财政部门不仅不须担心会计档案资料的问题,而且也实现了会计监督等预算会计制度改革的目的。 预算会计论文:预算会计要素初探 会计要素又称为财务会计的基本要素或会计对象要素。关于会计要素的含义,我国会计界是从会计的对象或会计核算的内容,亦即会计客体来界定的,一般认为会计要素是会计对象(会计客体)的最基本组成部分,既是会计核算的经济活动内容的基本分类,同时也是会计报表的基本构成要素。仅仅认为会计要素就是财务报表要素,这是有失偏颇的。我国现行预算会计确立了五个会计要素,即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支出。其中,资产、负债和净资产三个要素构筑资产负债表,所以也称为资产负债表要素;收入和支出两个要素构筑收入支出表,所以也称为收入支出表要素。下面就对预算会计要素有关问题进行探讨。 一、资产负债表要素 在资产负债表三个要素资产、负债和净资产中,资产、负债是所在组织(营利组织一企业、非营利组织一财政、行政和事业单位)共有的会计要素,而净资产是预算会计中特有的。它们之间的关系等式为:资产=负债+净资产。在预算会计中,资产、负债和净资产(企业会计中称为所有者权益)三个要素有着不同于在企业会计中的特点。主要表现如下: 第一,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通常不使用“拥有或控制”这一企业会计常用的确认标准,而使用“占用或使用”这一标准来确认资产。因为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具有取得的无偿性和使用的非经营性或非盈利性的特点(除开事业单位的附属企业和已纳入企业会计核算体系的事业单位),特别是行政单位的资产尤其是固定资产通常由政府直接提供的,而不需由行政单位用其业务收入去购买。 第二,预算会计中资产有限定性和非限定性之分。资产的限定性,是指资产的提供者(包括拨款人和赠与人)对所提供的资产规定一定的限制,拨款人和赠与人通常是以通过法规、行政命令或协议等方式对其所提供的资产附加限制,接受资产的非营利组织必须给予以遵守。从时间角度看,限定性有暂时性限定和永久性限定之分。与此相对应,其他资产可归为非限定性资产。资产的限定性是非营利组织区别于营利组织的一个独特方面。 第三,非营利组织的负债主要表现为流动负债。如财政总预算会计的负债主要表现为高信用的国债以及因财政周转金的融通而形成的借入财政周转金和因体制结算而形成的与上级往来等流动负债;由于国家规定行政事业单位都不得以发行债券的方式来筹集长期资金,同时银行也一般只对其提供短期借款而基本上很少提供长期货款,所以行政事业单位的负债主要是流动负债。因而非营利组织基本不存在资本结构问题及利用杠杆作用问题,但是这却是以盈利为目的的经营性组织-企业必须考虑的问题。 第四,预算会计中资产与负债的差额采用“净资产”称谓,这与国际通行的用法一致。企业会计中与之相对的概念是“所有者权益”,它是各种投资者对企业净资产的所有权;同时,它也是与债权人权益相联系的概念,它们共同构成“权益”概念。显然预算会计中的这个差额没有上述明确的所有者权益特征。因而在预算会计中采用“净资产”命名以区别于企业会计的“所有者权益”命名是很有必要的,也是非常合适的。 具体地说,与企业所有者权益相比较,非营利组织的净资产要素,具有以下基本特征: 1、非营利组织不存在现实的所有者,其净资产不体现企业那样的所有者权益。 2、出资者,如拨款人、捐款人,是非营利组织净资产名义上的所有者,他们不要求出售、转让或索偿其所提供的资财,也不要求凭借其所提供的资财获得经济上的利益。 3、实际上,非营利组织由于不以营利为目的,客观上也无法为其资财的提供者带来经济上的利益。 4、现实中,非营利组织的一些资财提供者通常对其所提供资财的使用、维持规定某些限定,即非营利组织的某些净资产具有限定性。同资产的限定性一样,对净资产的限定也可分为暂时性限定与永久性限定。 二、收入支出表要素 预算会计中收入支出表的等式关系为:收入-支出=结余。其中,收入要素与营利组织的收入要素有着显著的差别,而支出要素是其特有的,“结余”没有作为一个会计要素。具体分析如下; 第一,非营利组织的收入具有以下特殊性: 从性质看,非营利组织取得的收入是为了补偿支出,而不是为了营利;提供产品或劳务等活动的价格或收费标准不完全按照市场经济价值规律来决定,甚至无偿提供或免费服务。即非营利组织就其所提供的产品或劳务通常取得较低的收入或者甚至不取得收入;政府拨款一方面是为非营组织的存续发展,另一方面含有补贴性质。即有些拨款属于对低价格、低收费服务的一种弥补。从口径看,非营利组织的收入是大口径的而完全不同于营利组织小口径收入概念。非营利组织的收入不仅包括业务收入,还包括投资利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和政府性的各类拨款等。 从限定看,非营利组织的收入有限定性与非限定性之分。如,接受的捐款,若捐款人关于这笔款项有规定的使用要求或期限,那么这笔接受的捐赠收入就属于限定性的收入。 第二,非营利组织的支出要素在设计上,需要与收入要素相配合。同时支出与企业会计的费用相比在许多方面有特殊性。 从功能和目的看,非营利组织的支出有着财政资金再分配以及按照预算向所属单位拨出经费的性质。 从口径看,与收入的大口径相一致,非营利组织的支出也是大口径的。非营利组织的支出不仅包括费用性支出(狭义费用),还包括资本性支出。 从限定看,与限定收入与非限定性收入的区分相一致,非营利组织的支出也可分为限定性支出和非限定性支出,这也是资财提供者的规定要求使然。 从确认看,非营利组织的支出的确认有的采用权责发生制,有的采用收付实现制。而费用的确认基本采用权责发生制。 从成本核算看,非营利组织的产品、劳务、项目等,需要单独核算成本的,可以另外单独核算处理,这并不否认支出要素的内涵与外延。 第三,结余是非营利组织在一定期间收入与支出相抵后的差额。由于非营利组织不以营利为目的,其收入与支出的确认口径与企业收入与费用的确认口径有着明显的差别。非营利组织的结余与企业利润相比,有着明显的特殊性,主要表现如下: 1、非营利组织的收入与支出通常也有差额,这个差额并不表现为利润(或亏损),而表现为结余(或负结余)。但非营利组织并不追求这个余额,而是客观以予以反映,以提供有用的会计信息。 2、在性质上,非营组织的结余表现净资产的变动,其属性为净资产,而企业的利润表现为所有者权益的变动。 3、企业利润存在分配问题并且(正)利润必须履行纳税义务。非营利组织的结余一般不存在分配问题。非营利组织正结余不需履行纳税义务,负结余实质上是对净资产的冲减。 4、非营利组织的结余没有明确的方向性,而企业利润表现为贷方余额。 5、非营利组织的结余有限定性与非限定性只分。限定性结余是限定性收入与限定性支出相抵后的结余,非限定性结余是非限定性收入与非限定性支出相抵后的结余。 正因为如此,结余是否作为非营利组织的一个独立会计要素,存在不同观点。 赞成把结余作为一个独立会计要素的观点认为,如同企业会计的收入、费用和利润三要素构成企业“损益表”的基础一样,收入、支出和结余三要素构成了预算会计的第二等式:收入-支出=结余,可以作为“收入支出表”的基础,以系统完整地反映非营利组织的收支情况及其结果。而且关心非营利组织收支情况及其结果的会计信息使用者,也当然希望能提供有关结余的信息。 不赞成把结余作为一个独立会计要素的观点认为,其一,结余的本质属性为净资产,其作为独立要素的经济意义不大。其二,对非营利组织来说,重要的是年度预算的执行情况。结余作为一个要素,平时无法反映出收支结余情况的真实结果,即没有实际的内容。其三,结余作为预算的执行结果,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可能有,也可能没有;可能是贷方余额,也可能是借方余额。那么连余额的方向性都无法确定,作为要素是不合适的。 当然,最终结余没有作为独立要素。而实际上,不将结余作为独立会计要素并不影响预算收支以及结余的核算和对预算执行的检查分析。 三、结束语 预算会计作为会计学的两大分支之一,是财务会计在政府和事业单位等非营利组织中的运用。但与企业财务会计相比,预算会计有着诸多明显的特殊性。从最基本的理论问题出发,探讨预算会计的会计主体、会计要素、会计基础、会计报告等的基本理论是非常必要的。本文对预算会计要素这一基本理论问题进行了初步探讨,并对预算会计要素具有的特殊性做出了较全面的分析研究,目的在于抛砖引玉,引起会计理论工作者对预算会计基本理论的关注与重视。 预算会计论文:我国预算会计制度的未来发展趋势分析 【摘 要】 本文通过回顾我国现行预算会计制度形成的历史和剖析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构想了我国预算会计制度未来发展的趋势。 【关键词】 预算会计制度; 权责发生制; 基金会计模式 建国以来,我国的预算会计制度根据不同历史时期的经济制度和财政管理的需要,经过不断的改进,形成了较为完善的预算组织体系和制度体系。然而,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深化,仍然面临改革的要求,这里笔者对我国现行预算会计制度作进一步分析,并提出未来预算会计体系的模式。 一、我国现行预算会计制度的形成 (一)我国预算会计制度的形成与发展 1.预算会计制度形成。 我国预算会计制度建立于20世纪50年代。1950年,财政部根据原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公布的《预算决算暂行条例》和《中央金库条例》提出了建立我国预算会计体系的设想,并于同年12月12日正式制发了《各级人民政府暂行总预算会计制度》和《各级人民政府暂行单位预算会计制度》。从此,我国第一套适应国家财政经济需要的、崭新的、统一的预算会计制度建立了。 2.预算会计制度改革。 从1951年起,财政部根据不同时期政治、经济形势的发展和财政预算管理工作的需要,对预算会计制度进行了不断的修订。到1965年已经逐步形成了一套较为成型的预算会计制度。它是以总预算会计为主导,以单位预算会计为补充,以会计制度形式固定下来的有别于企业会计的独立的会计体系。 为适应财政体制和财务改革的要求,财政部于1983年和1988年,两次修改预算会计制度。形成了一个以总预算会计为主导、事业行政单位会计为补充的、以制度形式确定的独立会计系统。 由于预算会计制度存在较浓的计划经济色彩,财政部于1997年对预算会计制度进行了较大的改革,制定并实施了《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试行)》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等一系列预算会计制度。改革后的预算会计制度从组织体系到制度模式,从核算基础理论到会计各项的具体处理基本上适应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政府职能、财政管理方式、事业单位的资金渠道等各方面发生的深刻变化对预算会计的要求。它标志着我国已建立起一套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基本适应的预算会计制度。 (二)现行预算会计制度的建立 我国现行的预算会计制度主要是1998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试行)》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等一系列预算会计制度。 1.预算会计组织管理体系。 我国的预算会计体系属于纵向财政会计体系,是按组织结构类型构建的,与国家预算体系相适应。主要由财政总预算会计、行政单位会计和事业单位会计组成。除此之外,还有参与总预算执行的国库会计、税收征解会计、基本建设拨款会计等,它们共同参与国家预算收支执行工作,组成了一个较为完善的预算会计体系,形成了遍及全国的会计核算网络。 2.预算会计制度体系。 建立了不同层次的规范性制度,包括《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和《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试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构成了约束预算会计执行的全国统一的制度体系,是预算会计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规范。 3.预算会计理论和方法体系。 现行预算会计制度对预算会计的概念、适用范围、职能、核算对象、管理方法、会计模式等一系列理论问题形成了比较完整的理论体系;对于预算会计的科目、凭证、账簿、报表等进一步系统化、规范化,形成了比较完整的方法体系。 2001年以来,我国开始实施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建立了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资金缴拨以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形式的现代国库管理制度,财政部先后了《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会计核算暂行办法》及其补充规定,《〈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会计核算制度〉补充规定》和《关于中央单位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试点中有关账务处理问题的补充通知》,《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年终结余资金管理暂行规定》、《地方财政实施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年终预算结余资金会计处理的暂行规定》等制度,在财政支出支付核算、非税收入收缴、年终结余资金等方面作出了进一步的规范。 二、现行预算会计制度存在的问题 随着我国预算会计环境发生的巨大变化,现行的预算会计制度已越来越不能满足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并在执行中暴露出一些深层次的问题。 (一)现行预算会计体系结构不严谨 目前,我国的预算会计体系主要包括财政总预算会计、行政单位会计和事业单位会计,属于纵向财政会计体系,它牵涉到众多报告主体问题。 1.纵向会计模式造成会计制度条块分割,会计信息极其零散,不利于信息使用者评价政府的受托责任。 2.纵向会计模式披露的信息不充分。 (二)预算会计以收付实现制为记账基础,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信息质量 1.无法全面准确地记录和反映政府的负债状况,不利于防范财政风险。 不能完整、真实地反映政府的财务收支状况和营运业绩,从而对宏观经济决策、健康运行产生错误导向,不利于防范和化解政府的财政风险。 2.不能如实反映单位的资产、负债和收支结余情况。 单位发生的应付货款、拖欠职工的工资,不进行账务处理。单位应付未付的款项、应上缴(下拨)而未上缴(下拨)的款项,都不作支出处理;反之,也不作收入处理。这样就形成了收支不实,据以计算出来的收支结余也就不能反映实际情况。 3.收付实现制不利于绩效考核,不能全面反映单位资金运动和工作业绩。 收入和费用之间不存在对应关系,既不能分配费用,也不能提供服务的完全成本信息,不能充分认识绩效与成本之间的关系,不能进行准确的成本和费用核算,提供的会计信息,实际上只反映了现金的运动,而不是整个财政、事业资金的运动,不利于业绩考核。 (三)会计报告信息不完整,透明度不高,存在明显的缺陷 1.从总体上看,财务报表的内容过于简单。 没有披露投资经营的国有资本的安全、养老金、失业金等的使用和安全以及各级政府在其他财务方面的受托责任的信息,也没有提供反映政府绩效与成本信息的报告。 2.从报表的结构上看,财务报表项目设置不科学,影响会计信息的真实。 资产负债表的项目列示不科学。行政事业单位的收入和支出项目既在收入支出表中列示,又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这样既不符合国际惯例,也不利于人们了解政府的实际财务状况。 (四)现行预算会计核算范围过窄,难以反映政府资金活动的全过程 1.缺少对政府固定资产的核算和反映,导致价值背离、资产虚增、成本不完整的固定资产管理通病。 2.总预算会计制度未能体现对国有股份权和有价证券形态的政府资金进行会计确认和核算。 3.不能全面反映社会保险基金的运行状况。 预算会计制度中,只是笼统地反映当年财政对基金的拨款支出,而不能反映社会保险基金的整体运行状况,不利于对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 (五)制度缺乏灵活性和适应性 我国采用“制度”对预算会计事务进行规范。由于会计制度对所有的会计事项都是在现有制度下做出规定的,所以很难做出适应性的调整。而近几年,我国财政工作进行了大幅度的改革,会计环境发生了比较大的变化,使得整个制度规范跟不上会计环境的变化,缺乏灵活性和适应性,无法保证会计信息的质量。因此,必须进行预算会计制度改革,结合国情,充分借鉴国际经验,建立与我国当前的经济发展水平、财政管理水平、人员技术条件等相适应的预算会计制度。 三、对预算会计制度未来发展趋势的分析 (一)建立新的政府会计制度体系 根据我国经济体制的改革情况和预算会计的进一步发展,结合国际上一些经济发达国家政府会计的改革变化,我国未来的预算会计体系将会是:政府会计和非营利组织会计,预算会计将更名为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 政府会计包括执行政府总预算的财政总预算会计和执行政府总预算支出的行政单位会计,他们是总和分的关系。此外,还包括三个部分,即执行政府总预算出纳保管业务的金库会计;执行政府总预算收入业务的收入征解会计;执行政府总预算的基本建设支出业务的基建拨款会计。 非营利组织会计主要包括不以营利为目的,专门为社会提供公益活动或服务的部门会计。如学校、医院、社会团体会计等,其中又可分为公立(官办)非营利部门会计、民办(官助)非营利部门会计和私立(民办)非营利部门会计。 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主体是政府会计主体加非营利组织会计主体。 (二)预算会计模式向基金会计模式逐步转变 笔者认为,我国未来预算会计模式是基金会计模式。这里所说的基金是指按特定目的或业务而分别设立,并构成分立的会计主体,用于核算与报告分属的资产、负债、收入、支出或费用和基金额及其变动。而基金会计是按照基金种类分别进行会计核算与报告的一种会计体制或模式。它具有目的性、限制性和受托责任广泛性三个特征,每种基金均有其特定的资产、负债、收入、支出或费用和基金结余,从而构成了一个特定的会计主体。基金会计是现代政府会计及公立非营利组织会计的一大标志。基金会计在我国已有其雏形。如在公立高校和科研单位中,基建会计是独立核算的;某些科研学术基金也是作为会计主体而单独核算的(如吴玉章基金、孙冶方基金等)。《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提出,高等学校要“改革按学生人数拨款的办法,逐步实行基金制”。《中共中央关于科学技术体制改革的决定》中也明确指出,“对基础研究和部分应用科研工作,逐步试行科学基金制,资金来源主要靠国家拨款。”我国事业单位会计也引用了基金概念。如专用基金、固定基金、事业基金等,这为我国实行基金会计奠定了基础。目前,英美等发达国家大多已实行基金会计体制。所以,为了和国际趋同与交流,笔者提出“在我国创建具有中国特色的基金会计模式”,加强政府财务资源管理。 (三)预算会计实务规范的未来发展趋势 现行的预算会计采用“一则三制”,即《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试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和《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不难看出,这里的会计准则并不处于对三种制度的统驭地位,仅仅是对事业单位会计而言。因此,为满足公共财政管理体制建设的需要,根据现行预算会计制度的具体情况,逐步构建统一、规范的政府会计准则体系。所以未来的预算会计规范形式是实行会计准则,即涵盖政府会计和非营利组织会计的“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基本准则”。 (四)逐步引入权责发生制,建立与国际趋同的财务报告制度 根据我国政府所处的会计环境和两种会计结账基础的特点,在推进我国预算管理和会计改革时,根据公共治理提高政府绩效的需要,引入权责发生制是一个必然的趋势。但鉴于目前我国会计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以及公共受托责任强调数据的客观性等情况,在政府会计中应逐步引入权责发生制,如国有资产收益、财政预算已安排而尚未拨付的支出、应拨入拨出上解下划等结算收支,采用权责发生制,在当年年末列收列支;依靠国家财政补助并有一定业务收入的事业单位,采用权责发生制;能够收支相抵,经济自主的事业单位,采用权责发生制。其余事项仍采用收付实现制,如政府总预算会计的一般项目和某些特殊项目(如已确定的税收收入)实行收付实现制;行政单位原则上实行收付实现制;全部依靠政府拨款的事业单位,采用收付实现制。 (五)扩大政府会计的核算范围 为了全面反映政府的资金活动和考核政府活动的费用与效率,政府会计应增加对国有股权、固定资产等的核算,合理确定政府固定资产的计价原则,建立适当的政府固定资产折旧计提方法,并根据绩效预算管理的要求,采用相关的固定资产费用配比方法。 综上所述,预算会计制度不是一成不变的,它随着经济形势的发展变化而逐步改革完善,随着预算会计环境的变化,预算会计制度也需相应进行调整。 预算会计论文:高校工作新预算会计初探 新预算会计制度从1998年1月1日在全国范围内正式实施以来,它完善了会计工作法规体系,理顺了会计与财务的关系,明确了会计主体,规定了会计核算的原则,改进了报表体系。本文就如何运用新算会计制度和新预算会计理论,谈一点粗浅的看法,以便提高高校财务管理水平,为高校的发展和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 一、预算会计的概述 在我国,会计一般分为两大类,一类是企业会计,另一类是预算会计。企业会计主要工作是核算、反映和监督社会再生产过程中生产领域和交换领域里企业经营资金的运动;预算会计主要工作是核算、反映和监督社会再产过程中分配领域和消费领域里国家财政资金运动。预算会计是会计体系中的的一个独立分支,是会计学的重要组成部分。那么什么是预算会计?预算会计是各级政府财政部门和事业行政单位核算、反映和监督国家预算执行情况的会计。它以货币为主要计量单位,对国家预算执行中的预算资金及其他资金收支活动和结果进行完整的、连续的、系统的核算、反映和监督,借以加强预算管理、提高资金效益。主要是以预算管理为中心的宏观管理信息系统和管理手段,也是各单位经济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什么是国家预算?国家预算是国家的年度财政收支计划。我国的国家预算,是为了实现其职能的需要有计划地集中和分配一部分国民收入的重要工具,是国家的基本财政计划。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又是国家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进行宏观调节、控制和管理的主要经济手段和经济杠杆。国家预算收入主要来源于国有经济、集体经济、私营和个体经济、外商投资企业及股份制企业等经济组织向国家上缴的税金,国有资产收益和其他收入等。国家预算支出是国家将集中的预算资金通过拨款和支出的形式,有计划地分配给企业、事业、行政、基本建设部门和单位。由它们按照核定的预算的规定的用途,用于基本建设、技术改造、支援农业、发展科教文卫事业、社会福利救济、行政管理和国防等方面的需要。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财政分配格局发生了重大变化,形成了资金来源的多渠道、资金运用的多样化。会计核算对象的范围也相应拓宽,既包括预算资金收支和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的核算,也包括专用基金和有偿使用的财政周转金等的核算。国家预算为了满足国家有计划地发展社会生产力,增加社会财富,提高人民物质文化水平和巩固国防需要,参与一部分国民收入的分配和再分配,具体地表现为国家预算的收入和支出活动。国家预算收入,反映了国民经济发展的规模和积累水平,国家预算的支出,体现着社会再生产的速度和积累与消费之间的比例关系。可见,国家预算的一收一支,集中反映着国家的方针、政策和宏观决策的要求。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国际交流的增加,财政分配格局和单位财务管理形式都在发生重大变化。在这种情况下原预算会计制度及运行机制,已不适应宏观情况发展的要求,预算会计需要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进行改革。这次改革的主要内容有以下几点: (一)重新划分预算体系为更有效地实行分类管理,改革后的预算会计体系,在原来预算会计体系的基础上,将单位预算会计分解为事业单位会计和行政单位会计,将原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覆盖范围延伸到乡级预算。 (二)会计要素由三类改为五类原预算会计会计要素为资金来源、资金运用和资金结存三类。改革后的预算会计表现为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支出五类要素。 (三)改变了记帐方法为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有利于国内通用和国际交流,将原来资金收付记帐法统一为借贷记帐法。 (四)改进会计科目设置新制度对事业、行政单位的预算内、预算外资金,实行统一管理,统一核算;取消事业、行政单位原按金额预算管理、差额预算管理和自收自支管理形式分设的三套单位会计科目,改为按行政单位会计、事业单位会计各设一套会计科目。 (五)规范记帐基础根据预算会计核算的特点和实际需要,采用不同的记帐基础。财政总预算会计和行政单位会计统一实行收付实现制;事业单位会计可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和核算要求,分别采用收付实现制或权责发生制。 (六)改革预算支出列报基础为了真实反映财政结余和简化会计手续,财政总预算会计对各项包干经费支出的列报基础,由原来制度规定的以银行支出数改为以财政拨款数列支。 (七)规范财政周转金的会计核算规范财政周转金的会计核算是整顿是加强周转金管理的重要一环。新的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设置了财政周转金全套科目(7个),能全面反映财政周转金等运行情况。 (八)调整、改进、规范会计报表体系新制度本着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加强宏观经济管理为前提,对原会计报表体系进行了调整、改进和规范,规定会计报表主要由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情况表及必要的附表、预算执行情况分析说明书等组成。各表的指标及口径,必须首先满足国家对经济宏观管理的需要,同时还要满足各行业和单位管理的工作需要。 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在实施中遇到的几个问题在新预算会计制度实施后,我们在工作中遇到几个问题,特提出本人的看法及帐务处理方法。在成人高校学费收缴中少部分学生由于身体不好、家庭困难,或由于出现其他高校二次录取应征入伍等 特殊情况,需办理退、转、学手续。但是按照新预算会计制度的规定学费收入应纳入财政专户,财政专户只能收入不能支出,这样就形成了虚增财政收入和虚增财政支出,收支核算不真实。另一个问题是基层会计单位独立核算,按照新会计制度规定收支两条线进行管理,也就是说收入户与支出户是单一进行核算的,即收入户只准收入、不能支出,反之支出户只能核算支出不许核算收入。这就带来一个问题,如该基层会计单位购入固定资产或商品由于质量问题,需要退货、退款,退回的货款无法存入银行。其次给职工垫付煤气费、水电费,从工资收回时也无法存入银行帐户。 三、我们依据新预算会计核算原则及核算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进行如下的帐务处理:新生入学报到时间一般在每年9月中旬,学生退学时间一般在10月份左右。学生退学,首先本人提出退学申请,写明退学原因,经学生处、教务处、财务处核实批准后方可办理退学手续。例如:九九级王刚同学申请退学,应退学费2400元,帐务处理如下:借:其它应付款—王刚 2400元贷:现金2400元年末将退学费的总额汇总,上报省财政厅说明退学原因,附上退学学生名单、退款金额,经省财政厅批准后,年末进行调帐处理。例如:年末收到省财政厅退来学费20000元借:银行存款 20000元贷:其它应付款20000元用红字冲减半冲减应缴财政专户款借:应缴财政专户款 20000元贷:应缴财政专户款20000基层会计单位购入固定资产或商品,用过一段时间后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时,需要退货退款时的帐务处理。首先经省财政厅批准,在银行开设一个临时往来户,方能办理这项业务。退贷的帐务处理借:银行存款—往来户 ×××贷:事业支出×××如果是固定资产应冲减,帐务处理如下:借:固定基金×××贷:固定资产×××代垫代扣职工煤气费的核算借:其它应收款—职工煤气费×××贷:银行存款—支出户从工资中扣职工煤气费借:事业支出—工资×××贷:银行存款—支出户×××收回职工煤气垫款借:银行存款—往来户贷:其它应收款—职工煤气费×××。 预算会计论文:改进我国预算会计制度的思考 【摘要】本文讨论和分析了我国现行预算会计制度存在的问题。研究了国际上政府会计改革的趋势及原因。提出了改进我国预算会计制度的建议和建立中国政府会计核算制度的设想。 【关键词】预算会计制度 权责发生制 政府会计和报告体系 改进 一、我国现行预算会计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国现行的预算会计包括财政总预算会计和单位预算会计,其中,单位预算会计又包括行政单位会计和事业单位会计。从预算会计的适用范围看,相当于国外的政府会计。1997年,我国对预算会计制度进行了重大改革,制定并了《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以及医院、学校、测绘等特殊行业的会计制度。1997年的预算会计改革与1992年的企业会计改革就其改革背景及作用而言,都非常相近,即对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会计核算模式进行改革,初步建立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以“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或净资产)”为会计等式的新模式。 自1998年实施新的预算会计制度以来,我国的预算会计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我国以加强和规范财政管理为中心,在财政预算管理制度方面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包括改革预算编制方法,细化预算编制内容,实行零基预算和部门预算;逐步实施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积极推行政府采购制度等。改革的实施使预算会计制度在核算内容上出现了许多新情况,原来的核算内容及核算方法已不能适应新的变化,迫切需要对预算会计制度进行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另外,从政府会计改革的趋势看,由于我国预算会计仍采用收付实现制,与国际通行做法存在较大差异,在执行中也暴露中一些深层次的问题。 (一)现行预算会计制度不能真实、完整地核算和反映实施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和政府采购制度后出现的新业务 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和政府采购制度的实施,使财政资金的流向发生了重大变化,如预算单位用于发放工资、购建固定资产、购买材料及服务等所需要的财政资金不再由财政通过主管部门拨入用款单位,而是由财政部门从单一账户或采购专户按规定程序直接拨入职工工资账户或直接拨付给提供商品或服务的供应商,行政、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资金不再表现为货币资金,而是一方面表现为收入的增加,另一方面表现为费用的增加(如工资支出等)或非货币性资产的增加(如存货、在建工程、固定资产等),这就需要对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规定的核算内容进行相应的修改。同样,在财政总预算会计中,也要核算和反映这一资金流向的变化。尽管财政部已针对改革试点情况在预算会计制度中作了一些相应的修改,并制定了试点核算办法,但是,该办法仅适用于中央试点单位,不适用于地方财政和所属预算单位,目前,各地区均在开展财政支出方面的改革试点,如“集中核算”、“集中支付”等形式,由于我国实行的是全国统一的会计制度,而试点办法又没有兼顾地方做法,不利于各地开展会计核算。 另外,由于尚未突破收付实现制基础,试点办法也不尽完善,例如,在采购材料物资过程中,可能出现不同的情况,有的材料物资已到,但发票账单未到;有的发票账单已到,但材料物资未到;有的可能采取一次付款方式;有的可能采取分期付款方式,等等。这样,在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上遇到的问题是何时确认购入的资产?购入资产按什么金额入账?在总预算会计上遇到的问题是何时确认财政支出?支出按什么金额入账?在收付实现制下,行政、事业单位只能在实际收到拨款单据时按拨款金额确认和计量购入的材料物资,如果采购过程跨年度,则不能完整反映该项经济业务活动;在收付实现制下,总预算会计只能在实际拨款时按拨款金额确认和计量财政支出,如果在年末时,采购已基本完成,但款项尚未付清,或按照采购合同须扣留部分保证金,则在年末会形成财政资金结余,这种会计处理不能真实反映预算执行情况。 (二)现行预算会计制度不能为编制部门预算、实行“零基预算”办法,提供相关的会计信息 从表面上看,编制部门预算似乎与预算会计没有大的关系,但从实质上看,预算会计信息是编制部门预算时的一个重要依据,是编制部门预算的基础。我国的预算编制正在以“零基法”取代“基数法”。在传统的“基数法”下,按照基期年的支出基数简单地加上一个增长比例确定各部门的支出指标,因而,在决策时不需要过多的会计信息,在这种情况下,传统的会计核算基础存在的弊端也没有显现出来。但在“零基法”下,一切从“零”开始,主要根据各部门的职责、占用的经济资源、人员配备等客观因素来确定资金使用额度,因此,编制“零基预算”,除了有核定编制、制定标准定额等相关配套制度外,摸清各部门的“家底”、充分了解各部门资源占用和使用情况,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如果没有可靠的会计信息,就无法编制“零基预算”。我国的行政、事业单位长期以来在使用预算资金、开展公务活动中形成并拥有大量的房屋、建筑物等固定资产,许多事业单位如科研、高校、医院等单位还拥有相当数量的股权投资。由于我国的预算会计主要侧重于财政资金的收支核算,对各单位占用的大量长期资产关注不够,固定资产的建造和使用在管理上脱节,先由建设单位完成基建任务,项目竣工后再由建设单位移交资产使用单位。固定资产的建造并不在行政、事业单位的账簿中登记和反映,只有办理竣工验收交接手续后方可予以登记。在实际工作中,行政、事业单位因基建形成的固定资产存在登记不及时、甚至不入账等情况;即使已入账的固定资产,按现行制度规定不计提折旧,无法反映固定资产的使用情况,虚增了资产价值。行政、事业单位长期资产的核算存在账目不实、资产虚增等问题,不能真实、完整反映各单位占用的经济资源及使用情况,难以为编制部门预算提供清楚的“家底”。 (三)不能全面、完整地反映政府的债务 近年来,我国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发行了大量的国债,我国还从世界银行等国际金融组织及外国政府借入了相当数量的外债,这些债务均为政府的现实负债,应当在财务会计报告中予以反映。但是,现行预算会计不能提供这方面的完整信息。由于实行收付实现制,财政支出中只反映当期实际的还本付息数,但不能计提利息支出,政府的负债只反映当期本金数,没有反映应由本期负担、以后年度偿付的利息数。在我国的一些西部地区,地方政府欠发工资问题并没有根本解决,这些应付未付的工资也没有在预算会计报表中反映出来。另外,一些地方政府为企业提供担保等事项时有发生,这些或有事项形成的或有负债也没有予以充分披露。在收付实现制下,政府的这些债务被“隐藏”了,不能真实地反映政府的财务状况,夸大了政府可支配的财政资源,造成虚假平衡现象,不利于政府防范和化解财政风险,对财政经济的持续、健康运行带来隐患。 (四)政府会计信息不完整、透明度不够,缺乏完整的反映政府财务状况的财务会计报告 自1998年以来,全国人大加大了对财政的监督,审计署先后公布了1999、2000年度的财政审计报告,政府预算及相关信息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社会公众对政府会计信息的完整性和透明度提出了新要求。虽然我国的财政总预算会计、行政单位会计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中均规定了相应的一套会计报表,但各套报表自成体系,分别编报,没有一套能够完整地反映各级政府的资源、负债和净资产全貌的合并会计报表。长期以来,我们只强调预算会计为预算管理服务,预算会计是预算管理的工具,因而造成预算会计仅侧重预算资金的收入、支出及结存的核算,财政每年向人大提交的财政预决算报告也主要是针对财政收支及预算执行情况,对于使用财政资金所形成的庞大的固定资产及其使用情况、政府举借的债务以及还本付息情况、预算资金的使用效果等缺乏有关的信息披露,不仅立法机关和社会公众难以进行监督,财政部门自己也缺少了宏观决策所需的重要信息。 二、改革政府会计核算基础,引入权责发生制,已成为国际趋势 20世纪80年代以前,各个国家的政府会计环境尽管体制不同、国情各异,但就政府会计采用的核算基础而言,都实行收付实现制。20世纪80年代末期,新西兰率先对政府会计进行改革,将权责发生制全面引入政府会计,从而成为世界上第一个在政府会计中实施权责发生制基础的国家。澳大利亚紧跟其后,于20世纪90年代初期也在政府会计中全面实施权责发生制。此后,一场政府会计改革的浪潮在全世界迅速掀起,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的各成员国家开始研究和探索政府会计权责发生制问题,到目前为止,包括新西兰、澳大利亚、英国、加拿大、美国、法国等超过半数的成员国已开始在政府会计中不同程度的引入权责发生制。许多发展中国家也开始对政府会计进行改革,逐步摒弃完全的收付实现制,一定程度上采用修正的收付实现制或修正的权责发生制。 政府会计改革浪潮引起了有关国际组织的关注。国际会计师联合会专门成立国际公立单位委员会,研究制定公立单位会计准则。世界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也开始提倡改革公共财政领域,并将由收付实现制向权责发生制会计转变视为改革的重要内容。 各国政府在政府会计改革中的推进方式及实施范围等方面各有特点。就其推进方式而言,主要有以下三种: 一是采用“一步到位”的方式,即对政府会计的核算基础直接由收付实现制改为完全的权责发生制,其代表国家有新西兰、澳大利亚、英国等。 二是采用“分步到位”的方式,即:先由完全的收付实现制过渡到修正的收付实现制,再由修正的收付实现制过渡到修正的权责发生制,最后由修正的权责发生制改为完全的权责发生制。加拿大主要采用这种方式。 三是采用“逐渐扩展”的方式,即:先是根据实际情况对部分收入、支出项目或对部分资产、负债项目实行权责发生制,此后,再逐渐推广扩大。美国采用了这种方式,如:对联邦退休雇员的退休金中个人不能承担的部分,由政府部门按权责发生制方法确认成本;对政府直接贷款和贷款担保采用权责发生制进行会计处理等。 在改革的实施范围上,主要表现为政府会计与政府预算是否协调推进。也可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一是在政府会计和政府预算上均采用权责发生制,即不仅政府会计核算和财务会计报告采用权责发生制,而且对预算编制和报告也采用权责发生制,如新西兰、澳大利亚、英国等。这种做法保证了预算信息和会计信息的一致性,有利于对预算执行情况的比较和控制。同时,在预算编制中反映政府运营成本,将成本与绩效目标有机联系起来,促进了绩效管理。 二是在政府会计核算和财务会计报告中采用了权责发生制,在预算编制上对部分项目采用权责发生制,如加拿大。 三是在政府会计核算和财务会计报告中采用了权责发生制,但在预算编制上仍采用收付实现制,如美国、法国等。 在政府会计和政府预算上均采用权责发生制的国家,其在两者推进的具体时间上存在先后顺序,均先在政府会计中采用权责发生制,然后在预算编制上采用权责发生制。如:新西兰在1989年提出政府会计中引入权责发生制,先在部分部门试点,然后再推广到所有政府部门,并在1993年编制了第一份完整的中央政府财务会计报告。1994年,编制了第一份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的中央政府预算。澳大利亚自1994—1995财政年度开始,在联邦政府会计中引入权责发生制作为计量基础,要求政府部门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编制经审计过的财务会计报告,从1999—2000财政年度起,年度预算也引入权责发生制。英国于1995年决定采纳资源会计与预算,先在政府部门试行,1999—2000财政年度首次公布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的财务会计报告,计划于2001—2002财政年度首次公布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的预算报告。 三、为什么许多国家纷纷引入权责发生制基础分析 各国引入权责发生制基础的动因,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各国政府在财务管理方面都不同程度地面临一些日益突出的问题,促使政府管理当局在财务管理、会计核算方面走上改革之路 20世纪80年代以来,世界上许多国家为了保证社会稳定,推动经济发展,政府对经济干预不断深入,政府支出不断增加。为了满足日益增长的支出需要,一些国家实施了扩张性的财政政策,导致财政状况恶化,财政赤字规模越来越大,政府负债居高不下,高负债又加重了政府的偿债压力;由于传统的政府会计采用收付实现制为核算基础,所提供的会计信息不能完整地反映政府债务,会计信息缺乏透明度,导致社会公众对政府部门的信任度降低;另外,政府会计信息的相关性也不够,难以对政府部门及公立单位开展公务活动提供有关成本考核信息,不能够为政府改进行政管理、提高效率提供有用的决策依据。为了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各国开始了研究、探索政府会计的改革思路。 (二)政府行政管理模式的改革,客观上要求政府会计与之相适应,从而推动了政府会计深刻的变改 在一些国家,由于经济长期不景气,政府对经济的过多干预和控制,财政状况恶化,为了改变这种情况,政府从重新确定其在经济和社会中的职能和角色入手开始对行政管理模式进行改革。有些国家对国有企业开始推行私有化政策,政府退出在竞争市场的商业活动;有些国家以提高决策质量和公共部门的效率为改革的主要目标,提出以“效绩管理”为框架,向“公共管理”迈进,在侧重结果和管理的同时,将责任和权力下放;有些国家对预算管理进行改革,细化部门预算,预算编制由过去的“投入法”改为“产出法”,强调部门所提供服务的效果和效率。政府行政管理改革,对政府会计核算提出了更高的目标,要求在政府会计中不仅要全面、完整地反映政府拥有的经济资源和承担的债务,还应能够核算和反映公共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合理使用情况,提供公共部门的绩效考核指标。而在传统的收付实现制会计基础下,难以实现政府会计的新目标,只有采用权责发生制基础,改革政府会计的计量和确认标准,才能提供更为有用的会计信息。 (三)经济国际化推动了政府会计的国际化,并使政府会计引入权责发生制成为国际会计界的一大热点之一 会计作为一门“国际通用的商业语言”,随着经济国际化和全球市场的发展,会计标准的国际化已成为一种趋势。这种趋势不仅反映在企业会计标准方面,也波及到政府及非营利组织会计方面。由于政府在国际资本市场的融资行为越来越多,如在国际资本市场发行政府债券、政府间贷款、使用世界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等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等,债权人越来越关注债务人(借款国家的政府)的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鉴于各国的政府会计在采用的核算基础和确认标准方面缺乏可比性,政府会计信息的外部使用者对财务信息的质量提出质疑。1996年,国际会计师联合会专门成立公立单位委员会,现正致力于制定国际公立单位会计准则。其经费得到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联合国开发项目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资助。公立单位委员会的成立,标志着政府会计标准也走上了国际协调之路。据国际会计师联合会公立单位委员会主席ianmackintosh先生介绍,“公立单位委员会的许多成员,包括一些现在正在采用收付实现制编制财务报表的政府,都赞同政府部门采用权责发生制。”目前,该委员会“正在制定一整套核心的权责发生制下的编制财务报表的国际公立单位会计准则。同时,根据许多成员的要求,还制订从收付实现制向权责发生制转轨的工作指南。” 四、改进我国预算会计制度的思考分析 我国预算会计存在的问题,归纳起来有两个方面:一是与当前的财政预算管理和改革不相适应的内容,如实施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收付、部门预算等改革措施后出现的新问题;二是涉及预算会计核算范围及政府会计报告主体的总体框架问题,如完整反映政府资源、政府债务等问题。要解决上述问题,必须对现行预算会计制度进行改革。我们认为,改革现行预算会计制度,应当正确处理好几个关系,改革应分步推进。 (一)正确认识并处理好几个关系 1 预算与会计的关系预算 与会计密切相关,政府会计能够为编制预算提供有用的会计信息,政府会计是预算管理的基础。特别是在权责发生制基础下,会计能够提供更加充分的、有用的信息,包括政府的各种资产如固定资产、投资、存货等,也包括政府的各种债务。其中,资产不仅反映取得成本,还反映其净值,如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等。这些信息是采用“零基法”编制部门预算的重要依据,如果以“产出法”编制预算,在权责发生制基础下,会计还能提供有关成本及绩效考核指标,因此,没有权责发生制的会计,就无法编制权责发生制的预算。 正因为政府会计是预算管理的基础,所以,在推进预算管理和政府会计改革方面,国外大多数国家的实践是先从政府会计改革入手,经过几年的运行以后,才开始实施预算管理改革。 我国目前正在进行预算管理改革,预算会计改革也在逐步推进,我们应当正确处理好预算改革和预算会计改革的关系,鉴于我国预算会计改革相对于预算管理改革已经滞后,因此,改革预算会计已刻不容缓。 2 权责发生制与收付实现制的关系 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都是会计的核算基础,只不过在权责发生制下,提供的会计信息更全面。但是,在会计实务中,不论是企业会计,还是政府会计,都没有绝对意义上采用一种核算或报告基础,例如,企业会计中早已采用了权责发生制基础,但是,在企业会计报表中有一张表称为“现金流量表”,该表并非按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编制,而是对有关账簿记录按收付实现制予以调整,提供各种现金流入、流出的会计信息。从我们了解的国外政府会计实践看,已在政府会计中引入权责发生制的国家,没有一个国家完全抛弃收付实现制的有关信息,均有一张重要的报表,即“现金流量表”。实际上权责发生制能够全面反映政府的资产和负债,可以更好地帮助经济决策,而收付实现制则能反映现金的流入、流出以及存量,以便帮助政府作出合理的财政收入政策以及确定债务规模,只有两者相结合,才能反映全貌。从现金流量表的编制原理上讲,该表正是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编制的。 在推进我国预算管理和会计改革时,引入权责发生制是一个必然的选择,但是,我们在认识上不能偏颇,不能一谈到权责发生制,就忽视了收付实现制的有关信息。 3 坚持中国特色与借鉴国惯例的关系 从国外的实践看,权责发生制基础在加强政府的资产和负债管理,控制财政风险,提高政府预算及会计信息的透明度等方面都比收付实现制具有明显的优势,目前,引入权责发生制基础已成为国际上政府会计改革的一个新趋势。我国要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公共财政制度,加强预算管理,借鉴国际通行做法,逐步引入权责发生制是十分必要的。但是,我国的政治制度、行政管理体制等方面与国外差异较大,国情不同,我们不能简单地照搬国际经验,而应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稳步推进。 在制定我国的政府会计制度时,凡是国际公立单位会计准则已经有规定的或已被大多数国家普遍采用的会计原则及核算方法,如果与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不相矛盾,而且我国现行实务中已经存在该类业务的,则尽可能借鉴吸收,尽量少走弯路。凡是我国实务中特有的业务、特有的政策规定,则应立足国情,有针对性研究制定相应的会计规范。 (二)预算会计改革应分步推进 由于我国的预算会计环境已发生重大变化,对现行预算会计进行改革,已成为当务之急。在具体推进预算会计改革时,应分两步走。 第一步,对与当前的财政预算管理改革不相适应的内容,应抓紧制定相应的会计核算规范,对现行预算会计制度进行补充和完善。 对于实施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收付制度以后出现的新业务,如由于财政资金流向变化而引起的收入和支出的计量、确认问题,购入工程物资的计价问题等,应分别在财政总预算会计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中做出相应的补充规定,在具体会计核算方法的选用上,凡是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的账簿记录已不能真实反映经济业务事项的,应部分引入权责发生制。同时,为了适应编制部门预算的需要,应将固定资产购建业务纳入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中,并对行政、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采取折旧政策,真实反映各单位的资产存量及使用情况。 第二步,着手研究制定我国的政府会计体系和政府财务会计报告制度,新制度出台后,可先在部分地区和部门试行,视条件成熟后再全面推开。 由于我国现行预算会计制度适应范围过窄,会计对象主要是预算资金的收支活动,难以全面核算和反映政府的经济资源占用及使用情况,也难以核算和反映政府的债务规模及偿债情况,所以,应对预算会计从整体框架上进行全面改革,研究制定我国的政府会计核算制度和财务会计报告制度。新制度出台后,为稳妥起见,可先在部分地区和部门进行试点,待条件成熟后再全面推开。这种先试点再推开的做法,实施起来比较稳妥,也是大多数国家的成功经验。 预算会计论文:财政总预算会计改革探析 一、推行权责发生制势在必行 (一)权责发生制是一项会计核算的基本原则或一种假设 权责发生制以权利义务的发生作为基准确认收入和费用,其优点是有助于使用者更加客观地评价报告主体的运营业绩、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以及全面评价报告主体遵循预算的情况,为使用者的决策提供更充分的依据。但权责发生制要求会计处理中运用估计、判断等多种方法,核算相对复杂。将权责发生制引入到财政总预算会计核算后,会计确认的范围扩大到全部会计要素,不仅包括对收入和费用的确认,而且还包括对资产和负债的确认,这样,财政总预算会计就可以客观全面地核算政府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的成本费用,正确评价政府活动的成本,强化政府资产和负债管理。财政总预算会计核算对象除了反映当期财政预算收支情况,还将全面地反映预算资金连续的过程和积累的结果,包括对国有资产收益和政府性债务的反映。 (二)预算会计实务倒逼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改革 我国的政府会计改革目前已列入国家发展战略规划之中,《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明确提出,“进一步推进政府会计改革,逐步建立政府财务报告制度”。政府会计制度的构建成为政府会计改革的当务之急,而预算会计实务的优化则是政府会计改革的关注重点。近年来,随着县级政府预算会计实务改革步伐加快,事业单位的会计改革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体制改革同步推进,县级医院和学校先后施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和《中小学校财务制度》,其他事业单位也在2013年全面施行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行政单位的会计改革在2014年拉开大幕,新修订的《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不仅反映行政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同时也要反映行政单位财务状况。而处于整个预算会计体系顶层的财政总预算会计改革却进展迟缓,总预算会计核算与引入权责发生制的行政、事业会计在业务处理方面分岐加大,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滞后于预算会计实务的情况倒逼加快改革进程。 (三)权责发生制为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奠定了基石 建立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是现代公共财政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从根本上突破了传统财政决算报告制度仅报告当年财政收支、财政盈余或赤字的框架,完整反映各级政府所拥有的各类资产和承担的各类负债,全面反映各级政府真实的财务状况,即政府的财务“家底”。它要求财政总预算会计从制度机制上,按照科学、公认的标准确定政府报告主体的范围,深度分析政府财务状况以及政府资本与市场资本的合理比例,为分清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作用提供制度保障基础。它要求财政总预算会计合理、恰当地引入权责发生制核算方法,正确评价政府活动的成本费用,解决收付实现制存在的缺陷问题,为全面编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几点建议与思考 县级政府财政总预算会计向政府总会计转变,收付实现制向权责发生制转变,不仅是改变名称的问题,更重要的是转变整个预算会计观念和预算方法,是一个渐进式的改革过程。 (一)循序渐进地引入权责发生制 目前县级财政正处于发展转型时期,县级财政的运行状况不仅直接影响县域经济的发展,而且关系到整个城乡统筹发展战略目标的实施。所以,县级政府财政总预算会计改革的总体原则是:循序渐进地引入权责发生制会计基础,由易到难,由浅及深,先支出后收入,先非税后预算。改革初期采用修正的权责发生制基础,即预算内财政收入核算原则上采用收付实现制,对非税收入及特定的财政支出则优先采用权责发生制基础。随着政府会计制度的完善和配套法律法规的不断健全、规范,逐步扩大权责发生制会计基础范围,直到最后实行完全统一的权责发生制会计基础。 (二)逐步扩展与分步到位相结合 在改革方法和步骤上,宜采取逐步扩展的方式,从财政总预算执行的会计处理采用权责发生制开始,进而到政府财务报告的权责发生制应用,最终在政府预算编制中实现权责发生制的全面应用;在实施的部门范围上,采取分步到位的方式,对以县级公立医院和中小学为代表的事业单位先行编制权责发生制的资产负债表,对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的机关单位试点编制权责发生制的资产负债表,财政总预算会计按“修正的收付实现制修正的权责发生制完全的权责发生制”的轨迹逐步实施改革,试编包括所有政府组成部门的预算收支、资产负债及收入费用等信息的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 (三)财政收支的权责发生制核算 财政收入权责发生制核算:对税收收入,暂时保持收付实现制,待国库会计核算作相应调整后,逐渐实行权责发生制核算;对非税收入等其他财政收入,合理确定各项政府非税收入的性质和范围,按收支配比原则及所属年度来确认收入;对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应在权责发生制原则的指导下,兼顾收付实现制核算,以适应“统账分离”筹资模式,准确地反映社会保险特定会计期间的实际财务状况;对转移支付收入,按照财政精细化管理的要求,对省财政转移支付收入或预算单位的上级补助收入实行权责发生制核算,科学、合理地确定支付基数及其权重,加大省财政对欠发达县级财力性转移支付力度。财政支出权责发生制核算:对工资福利支出及商品和服务支出等基本支出,按照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要求,仍保持收付实现制核算;对政府采购中跨年度资本性支出,实行权责发生制核算;对基本建设支出等项目支出,从跨年度拨付资金的项目开始应用权责发生制核算,解决现行收付实现制形成项目支出跨年度支付会计核算无依据的问题;对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全面应用权责发生制基础,以适应社会保险复杂多变的交易事项和会计信息需求。 (四)政府债务的权责发生制 长期债务权责发生制核算:县级政府依据同级人大批准发行的政府债券及举借的长期借款,属显性债务。从财政可持续发展行为出发,对县级政府会计主体所担负的债务风险进行合理的估值和计量,引入现值估值计量,建立长期偿债基金制度,合理分摊长期债务,并按权责发生制的原则,对利息进行分期核算,从而防范和化解财政风险,全面反映县级政府财政债务的真实情况。隐性债务权责发生制核算:县级政府以往年度欠发工资、社会保险基金缺口及国企改制亏损挂账等,属隐性债务。按照权责发生制要求,将县级政府本期应分担的经济责任列入年度支出预算,在拨付补发工资、社保基金及弥补亏损时,列报当年财政支出,从而使影响政府可持续发展的社会保障等支出需求在各会计期间得以均衡负担,避免在以后年度因工资政策改革、人口老化和经济环境通缩等因素而带来过重的支出压力。或有债务权责发生制核算:县级政府通过行政命令或担保举借的各类借款、政府未决诉讼及农村信用社或农村合作基金兑付风险,属不可预计的或有负债。按谨慎性处理原则,增设“预计负债”科目核算,在负债发生时以实际成本作为长期负债的增加,冲减“预计负债”,同时按权责发生制的原则确认各期应摊的本金和负担的利息,并计入当期支出和转入偿债基金,归还时减少偿债基金和长期借款。这样可以使或有债务显性化,有利于加强预算政策的前瞻性,合理地安排预算支出,以防范和化解现实和未来的偿债风险。 (五)固定资产的权责发生制核算 对县级政府及其组成部门正常运转过程中所占用的办公楼房、车辆和设备等固定资产,引入历史成本估值计量和“虚提”折旧制度,准确反映政府资源投入和消耗情况。设置“累计折旧”科目,作为“固定资产”的备抵科目,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固定资产”项目下,增设“固定资产原值”和“累计折旧”明细科目,以反映固定资产的原值和损耗程度,同时,增设“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科目,以反映固定资产净值变动。建立固定资产台账登记制度,设置固定资产卡片档案,全面反映固定资产购建、调拨、报废、封存、启用等事项,以确保固定资产账实相符。 (六)国有资本收益的权责发生制核算 对县级政府及国有资产经营部门(含投融资平台)运转过程中所耗费的固定资产(含土地)进行资本化,引入重置成本和公允价值估值计量,并按权责发生制原则和持续经营假设对国有资产权益的变动情况进行确认和计量。完善国有资产动态监管体系,建立“财政部门(代表县政府出资人)—国资监督部门—行政事业单位”三级资产管理平台,在清产核资的基础上,实现国有资产管理动态数据库与“金财工程”有效对接,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严格执行国有资本金经营预算,完善国有资产收益收缴制度,对应上缴的国有资产收益按照权责发生制进行核算,积极创造条件将县级政府国有资产权益的变动情况纳入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当中。 (七)试编县级政府综合财务报告 1.综合财务报告的编制基础与主要内容 县级政府综合财务报告按权责发生制原则确定会计期间所实现的收入以及为实现收入所应负担的费用和成本,正确反映县级政府所拥有的全部资产和承担的各类负债。凡属本期的收入,不管其款项是否收到,都应作为本期的收入;凡属本期应当负担的费用,不管其款项是否付出,都应作为本期费用。反之,凡不应归属本期的收入,即使款项在本期收到,也不作为本期收入;凡不应归属本期的费用,即使款项已经付出,也不能作为本期费用。县级政府综合财务报告主要内容应包括:(1)反映县级政府年末财务状况的资产负债表和当年运营情况的收入费用表等政府财务报表;(2)反映县级政府财政财务运行和财政中长期可持续性发展的政府财政经济状况分析;(3)反映县级政府财政财务管理政策、主要措施和取得成效的政府财政财务管理情况分析;(4)财政决算与人大批准预算的比较附注。 2.综合财务报告的基本主体与编报流程 财政总预算会计作为县级政府总会计,按权责发生制的原则核算县级政府实际控制的整个财务资源,并以县级政府为独立受托责任主体,合并汇总编制全县综合财务报告。县级行政事业单位、社保基金管理单位、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含投融资平台)和土地储备中心作为县级政府组成单位,为承担有限受托责任的会计与财务报告主体,负责编报本单位财务报告。 作者:李颖 张勇 单位:江苏省沛县财政局课题组 预算会计论文:预算会计集中核算问题分析 一会计集中核算制完善建议 1提高核算中心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 要想提高核算中心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就要首先对其进行思想教育,如服务精神与政治思想等。具体措施如定期进行各种形式的政治方面与业务方面的培训工作,以此来培养核算中心工作人员的全面素质。与此同时,还可以进一步加深核算中心和核算单位两者之间的关系,使得核算中心人员能够充分地掌握核算单位的业务流程,以此来为更好地完成核算工作提供有利的条件。 2统一单位领导的认识 统一单位领导对集中核算工作的认识是整个模式得以顺利进行的重中之重。我国中央政府早已肯定了行政事业单位会计集中核算模式在我国财政事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各级政府就要在这一风潮下对自身的工作性质有一个全新的认识。单位领导必须要认识到预算会计集中核算模式并非是一种削弱他们权力的手段,却是促使他们明确自身的职责,并能够合理、合法使用所拥有的权利,以免滥用职权问题的出现,从而加快我国廉政文化建设的有效方法。 3培养高素质的报账员 报账员不仅要完全掌握相关的报账流程,能够熟练、准确地填好财务报销单据,同时还要做好本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在日常工作中,报账员要仔细分析会计核算中心发出的会计信息,在第一时间内向上级报告。不仅如此,报账员还要努力做好单位资产实物账的登记工作,尽一切可能地避免纰漏的出现,还要每隔一段时间与会计核算中心的工作人员做好账目核实工作,从而提高我国财政资产的安全性与完整性。预算单位在选择报账员时也要特别注意人员的专业素质水平,尽可能挑选自身全面素质较高的人员担任报账员一职。 二结语 预算会计集中核算工作是我国财政工作中一个十分重要的内容,它集技术性与专业性于一身,能够促进会计监督制度,还能约束工作人员的行为。要想做好这项工作,就必须提高预算单位与核算会计中心工作人员的专业能力与全面素质,还要促使预算单位正确看待这一新型会计制度,从而发挥自身的领导作用,投入到我国财政事业的发展中。 作者:孔艳华 单位:哈尔滨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预算会计论文:核算科目预算会计论文 一、我国现行预算会计存在的主要问题 (1)政府资金的收支活动和政府采购的新业务在现行预算会计制度中不能真实有效的反映出来 预算会计以政府资金活动和流向为主要筹划和管理内容,预算会计信息为政府财政决策和各项管理措施的制定具有非常重要的影响。简单地说,预算会计制度的建立就是为政府更好的、更精细的管理好每一分钱服务。其工作要求以精准性和客观性为主要目标,但是在这项制度的建立过程中却存在诸多问题不得不是他们更加有效的承担起活动的本质。政府职能在转变,涉及财政管理的资金收支内容也发生了很大变化,政府采购业务也发生了相应的变化,因此在这样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预算跨级制度也发生了比较明显的变化。因此这成为影响和提升预算会计制度建立过程中一项非常重要的内容和作用,使之成为影响和提升工作质量的一项关键之举。而现行预算会计制度对于一些新增业务和内容的针对性还存在很大的迷糊性。 (2)政府部门的债权债务信息没有在现行预算会计制度找到相应的对应位置 我国政府在近几年的发展和改革过程经常以国债和地方性债务的形式作为调节市场经济的一种重要形式,而且政府债务也在很大程度上完善了地方财政和金融生态体系。但是这些债务信息作为地方财政管理中的一重要内容却没有在预算会计信息中发挥重要的、明显的作用,这成为影响整个工作质量的一项重要内容。同时这在地方债务的管理中也造成了诸多不便。甚至有的政府无法从预算管理中合理规划自己的债务,造成举债过多,债务信息不准确等问题,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政府财政管理的真实能力。同时这也为经济的发展和管理造成了很大程度的不良影响,同时这也成为导致整个经济发展的一项非常非常重要的制约因素。 (3)核算科目设置中还存在一些不完善环节 近几年由于我国政府职能转变较快,出现了一些新的财政管理实务,这些在预算会计管理过程中也出现了比较明显的管理科目设置问题,而且这些问题也都在管理过程中造成了财政管理上的诸多不便,这样的条件下造成了管理过程中一些管理事项不能及时的作为财政管理的基本信息出现在正常的事物性管理过程中。因此,核算科目设置应当将这些新增业务内容囊括在内才能符合当前的财政管理发展形势。但是就目前情况来看,预算科目设置必须在适应其发展的过程中发挥非常重要的作用,为其在发展过程中制定适应各种变化的核算科目调整机制,帮助其发展质量的提升。 (4)我国政府投融资体制改革与现行预算会计制度存在冲突 未来我国政府的投融资体系建设已经成为影响地方经济和财政状况改善的一项重要措施。而投融资体系的建立尤其需要财政预算管理,只有在这样的条件下才能更好的规划好投融资的力度和方向。而现行的预算会计信息对这项制度的建立和完善还没有十分明确的制度设计和安排。确切的说投融资制度还没有完全成为影响和提升整个政府工作的关键所在,这为我们的地方经济发展创造了重要的基础和机遇,成为整个政府财政管理工作中面临的主要任务。这为我们的经济发展带来了明显的变化和影响。在未来经济发展中尤其需要将政府投融资管理能力与预算会计制度的改革和建立打造相互联系的桥梁。 二、现行预算会计存在问题的完善对策 (1)依据政府职能的转变完善预算会计核算体系 预算会计核算体系应当能准确反映政府的财政收入和支出状况,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政府财政管理的能力和对经济调节的控制力。当前,一些核算体系中的内容不能正确反映政府财政收支状况,造成这种现象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预算制度在建设过程中不能正确面临整个经济状况的重要基础和关键所在,并在这样的程度上成为制约经济发展的关键和原因所在。为此,政府必须以财政管理的实际情况为出发点,不断完善预算会计核算体系。具体工作中应当组成专门的改革小组,对现行预算会计制度的合理性和科学性进行重新评估。对于符合当前财政管理情况的制度条框应当保留下来,而对于那些由于时代因素出现的漏洞、偏差等问题应当根据当前的状况提出实际改革政策和原因。并在这样的过程中形成新的具有时效性的完善策略和对策。 (2)预算会计制度中应当引入权责发生制的核算方式 债务信息应当成为预算会计体系中管理和规划的一项重要内容。为此在具体的制度中应当引入债权发生的核算方式,并在这样的基础上使之与预算会计制度相互对应。而且在发展过程中应当建立与之相对应的动态调整机制。政府在发行债权或者其他形式的债务过程中必须对具体内容和数额做好严格预算,并应当依据预算作出改革调整的具体措施。这有利于我国政府债务管理能力的提升。同时在很大程度上也影响了他们在建设过程中实际应用这些债务基础的关键因素。而且这些因素也应当成为影响和提升这些债务的关键原因所在。 (3)完善预算会计科目的设计体系 预算会计制度中核算科目也是影响预算会计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为此在这样的过程中我们应当在其基础上按照他们的过程使之相对应。就预算会计制度本身的性质而言,它的核算科目不是一成不变的,它是随着政府职能的转变和财政支出项的增加而不断调整的。当前我国政府财政预算的一些支出状况之所以没有在预算体系中给出具体的指导和对应,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对预算会计制度中的这些内容没有预算科目的设计和设置。因此这对整个经济的发展状况也做出了非常重要的努力措施,并且这在发展过程中也具有非常重要的影响和提升作用,成为整个经济发展过程中的一项重要作用和基础支撑。 (4)加强预算会计的核算制度建设 核算制度是整个预算会计制度的重要环节和关键原因。我国预算会计中的核算制度自建立以来,其调整和改革的力度与我国经济发展水平并不一致,以至于出现了一些财政管理过程中并不是十分完善的项目,而且这些内容也都对整个经济的发展和完善提出了非常重要的影响作用。我们在经济发展程度上的完善性和其他方面也都出现和存在一些问题。为此,在新的时代背景和经济形势下,预算会计制度必须对自身的核算体系做出必要的完善和改革。核算的内容,核算的依据,核算的目标,核算的流程等内容都应当与自身的财政管理实际情况和预算项目深入结合。只有这样才能使得每一笔预算客观的反映在报告当中。 作者:杨霞单位:达州职业技术学院 预算会计论文:权责发生制预算会计论文 一、预算会计中应用权责发生制的必要性 (一)有助于建立透明的会计信息制度 权责发生制度预算和在预算会计中应用可以有效提高会计管理的精确性,有助于帮助决策者认识政府的长期持续能力,并能够通过预算数据来了解财务状况。权责发生制在预算会计中的应用,可以加强对于公共资源的管理,对于财务状况进行管理工作。此外权责发生制的应用有效的降低了会计管理的成本,反映了科学的财务变动状况,真实揭示了财务状况中的服务成本、工作效率、预算成果等信息,有效降低了预算中的信息风险。 (二)有助于较强对于预算活动的成本计量 当前我国的部分单位的预算会计体系并不完善,从而影响了单位的财政运行状况。权责发生制度侧重于配比基础上的服务成本,对于预算活动而言,其具有完整、可比的成本指标,这也是衡量预算会计的重要参数指标之一。因此预算会计中引入权责发生制可以对财务现金管理进行细化,实现现金资源的全面优化,同时还可以对现金资产的运行状况进行持续管理。在权责发生制下,资产成本可以更好的确认持有资产成本,加强对于资产成本的有效控制。 (三)为会计信息使用人员提供便利 随着预算会计的发扎,事业单位的投资主体向着多元化的方向发展,因此会计信息使用人员对于会计信息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传统的会计制度无法满足正常的使用需求,从而影响了使用人员的正常工作。而权责发生制的应用可以提高信息的透明度,其更加关注于预算会计管理中的信息管理,为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数据支撑,从而提高政府单位预算会计的竞争力,以适应经济的飞速发展,提高信息使用的数据需求。 二、权责发生制在预算会计中的应用策略 预算会计应用权责发生制是一个系统性的工程,对于其应用策略要结合中国的基本国情,在我国经济转型期间,各种经济建设制度还需要进行完善,其预算会计人员的业务素质还需要进一步提高,因此在权责发生制度的应用中需要建立完整地预算会计核算基础和财务报告体系,提高财务状况和管理能力。 (一)建立新型的政府会计系统建立 新型的会计制度有助于实现预算会计制度的革新,为政府单位提供完善的预算信息。当前我国的经济体制依然有传统计划经济的色彩,其预算会计制度也不能满足财务工作需要,尤其是现象的总预算会计和核算内容不能准确反映政府的资金活动状况,从而对权责发生制的应用带来了困难。因此要加强对于政府单位资金运动的管理,结合我国的基本国情和国外的先进经验,实现会计体系管理部门的重构,建立完善的会计准则,并建立和完善政府会计制度,实行准则和制度并存管理。 (二)优化权责发生制的应用 基础权责发生制度的推行需要较长的时间,同时需要建立良好的应用基础,因此我国的权责发生制度在应用过程中要秉持“局部”到整体的原则,分步骤进行制度的推行。首先要在当前收付实现制度的基础上进行改革,形成权责发生制度和收付实现制度的两者并存,并在应用过程中逐渐实现权责发生制度的替代。其次要修正收付实现制度的基础上,确定权责发生制度的首要地位,逐步进行工作制度的转变。通常而言要选择应付款项、应付转移款项、利息费用、政府员工养老金等作为改革的首要目标,为权责发生制度提供良好的改革氛围。 (三)建立完整的政府财务报告 政府报告是一种全面的财务状况核算方式,也是对于政府综合信息的一种规划性方式,随着我国经济制度的不断转变,传统的财务报告方式已经不能满足实际的预算会计需求,这就需要对财务报告进行全面的改革,逐步完善其财务报告的内容。将权责发生制度运用到政府财务报告中,可以和国际的政府财务报告相接轨,提高政府和国际间的交流工作,这就需要逐步建立新型的政府财务报告,规划相关的报告编制准则,包含预决算情况的信息、国有资产方面的信息、社会保障基金等方面的信息,提高政府财务报告的真实性。 三、结束语 总之,权责发生制度的应用目的是改善和提高公共资源的利用效率,而预算会计是最为重要的切入点,当前世界上不同的国家都着手于预算会计中权责发生制的应用,并且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果。当前我国面临着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政府单位的财政管理效率较低,这就需要在预算会计中实行积极的改革政策,充分认识到权责发生制的重要性,并通过建立政府会计系统,优化权责发生制的应用基础,建立完整的财务报告,不断推行预算会计中权责发生制度的应用。 作者:郭建坤赵华单位:第二炮兵装备经费支付中心 预算会计论文:经营性预算会计论文 一、我国预算会计体系的建立 从历史沿革来看,我国的行政事业单位和非盈利机构所使用的预算会计体系制度,大部分是在1949年新中国成立以后,从苏联得到经验所成立的。在几十年发展的过程中,预算会计体系经过了几次较大的改革,但是总体预算体系的核心并没有太多的变化。从我国的预算会计体系建立的大环境来看,利益相关者的需求与社会主义制度对预算会计体系的影响比较大。事实上,很多学者认为,政府是人类发展到一定程度的产物,政府的预算会计体系就是披露政府预算运行情况的一个信息平台。作为既得利益的所得者通常指的是政府内部利益获得者、立法机构与监督机构的代表,通常指的是这些系统的高层官员,这些人往往利用自己所掌握的权利来制定游戏规格,由这些人所建立的各种制度偏向自己人是必然的。另外,我国的社会主义制度也是影响预算会计体系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财税研究社会主义国家的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是国库单一账户制度,指的是由财政部门代表政府设立一个独立的帐户系统,国家中一切的财政性钱财都会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搜缴、支付和管理。在这种制度的管理下,预算体系的发展就带上了很强的社会主义色彩。所有的政府收支可以全部统一到一个大的支付平台之下,解决了财政总预算会计系统与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缺乏对接的问题。建立先进的预算会计体系制度本身是为了有效地记录和控制特定主体法定预算系统预算运行的全过程,确保政府等非盈利单位的法定预算得到有效地执行。建立我国的预算会计体系制度,实际上是有一套具体路径可循的,即对现有的预算会计系统进行优化和整合,实现预算和后期开支的透明公开化。首先,目前我国的各级政府财政部门核算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和财政资金周转情况,由于各种客观情况的影响,实际收支与预算相差较大,也就是说我国各级政府对于预算制度的认识程度不够,预算往往不能有效对政府的花销进行有效控制。因此,必须建立以预算为核心的政府财政体系,用来保证预算会计体系制度的认真执行。其次,建立财政总预算会计与各级政府预算核算标准的一致性,对总预算与子预算项目进行协调,保证预算会计制度上下的一致性。最后是对政府和非盈利部门的预算进行更加详细的划分,细化政府收支分类醒目。2014年,我国对现行的预算制度进行了改革,其核心就是对政府的收支进行细化,改变过去"糊涂账"的局面,从制度的顶层设计方面来对政府的开支进行约束,真正实现了预算会计制度的国际化和现代化,必然会对我国的经济发展带来十分长远的影响。我国的预算会计目前还处于不断改革和逐渐发展的阶段,建立真正现代化和国际化的预算制度,仍然任重而道远。 二、目前我国预算会计发展中的问题与对策 在预算会计在我国政府和非盈利部门进行发展的过程中,涌现出了很多的问题,下面列出了几个比较重要的。 1.目前我国的预算会计制度 一定程度上落后于会计实务。这些年来,我国政府部门不断的进行会计体制的改革,不断的完善预算会计体系和制度,这样一来会促使我国的预算会计的方法产生变化并且在财务报表的内容上也会产生相应的变化和改进。目前,我国新的预算会计制度和体系以及现行的政府单位的财务规定对政府的采购现象都缺乏管制制度和准则。对于政府采购如何列报支出,是否应在行政事业财务制度中增设有关政府采购内容等相关问题缺乏统一的规章制度对其进行监管。这样就造成了现在政府单位难以真实、准确、完整地全面核算和反映本单位的政府采购活动,伴随这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以及政府的发展,这种会计管理落后于政府采购会计实务的情况越来越明显,亟待解决。 2.报表中财务支出内容缺乏全面性 在当今的会计制度体系下,财政支出仅包括以现金实际支付的部分,但是对于那些当前时间段已经产生,还没有完成现金支付的部分,同时也不包括应该在这个时间段偿付,但是归为之后年度偿还的债务,如应付国债及借款利息等。这种情况致使,一定时期内财务支出被低估,反应不全面。造成国家可供支配的财力资源出现虚增的现象,对于国家实施宏观调控有阻碍的作用;可能导致国家经济政策的错误;同时,还造成了有关的债务信息被隐藏,不利于国家财政风险的防范。 3.成本、费用的核算出现失误 基于收付实现制是以款项的支付现状,作为费用确认的依据,对于当前还未进行现金支付的款项不计入,例如固定资产折旧费在目前的预算会计中就没有反应,造成行政单位提供公共服务的耗费不能进行完整地进行债务的核算,阻碍了政府部门对有关人员或部门进行考核。对从事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业务的事业单位来说,虽然经营性业务要进行成本核算,但是目前我国在这两种业务的计算上并没有明确的区分开,费用难以合理分摊,成本的核算很不准确,这样长期发展下去不利于事业单位的内部管理,也不能使预算内资金得到合理有效的使用。 为了完善我国的预算会计准则体系,解决这些问题,弥补现存的缺陷,经过研讨,总结出了三点举措建议。 l.采取相关管理措施规范权责问题 进行预算会计,实施权责发生制,这种方法是对政府财政的管制还有责任的落实进行监管的有效手段之一,同时伴随着会计改革,也成为了政府进行会计信息管理的方向。严格按照预算会计的权责发生制的基本原则,要想进行收入信息的确认,只有在政府提供相关服务的时候才可以,并且只要政府接受了相关的服务,相应的就应该履行职责和义务。只有这样,政府的会计报告才能够相对系统的显示出政府的财务收支状况以及相应的实施结果。综合考虑我国会计系统的情况,在进行改革的时候,应该考虑实际情况,对应收和应付的款项进行确认。实现各个环节和各个时期的财务收支平衡,明确政府当期的受托责任履行情况。 2.规范征服财务报表形式,建立完善的报告体系 财务报告是对一定时期会计信息的总结和审核。纵观国际会计改革史,几乎每个国家都充分考虑了会计系统的重要性,建立了相对比较规范的政府财务报告体系,为的就是通过完善的体系能够更全面的总结会计信息,反应一定时期内政府财务的使用情况以及财务的流动情况。 3.采用部门预算的方法 部门预算已经是广为人知的一种预算编制的方法了,广泛应用于市场经济的国家,这种方法是政府各部门编制,并且交财政部门进行审核,最后才能通过,它是用来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这也就是说,部门预算是包括了政府部门所有的公共资源还有相关的非营利性收支。这里必须要提及的就是在部门进行预算的时候要遵循的准则:将不同性质的财政资金统一编制到使用这些资金的部门。按部门编制预算后,能够非常清楚的反应可以清晰地反映政府预算在各部门的应用状况,这种方法取消了财政与部门的中间环节,克服单位预算交叉、脱节和层层代编的现象,并把部门预算作为独立的政府预算法案汇编于本级总预算。 三、总结 起来,预算会计有其独特之处,目前我国预算会计准则体系尚不完备,存在一些缺陷,为更好达到目标,服务社会,我们在弄清问题的前提下需要进一步将其完善,希望笔者的研究以及本文能有所裨益。 作者:赵楠李相林单位:佳木斯大学 预算会计论文:公共财政预算会计论文 一、目前预算会计存在的主要问题 面对目前改革开放中所出现的新情况,一些原有的会计制度也面临着一定的问题,需要进行认真的审视。首先,现行的预算会计范围比较窄,很难科学的反映出非营利性组织的资金运动状况。目前的预算会计制度中,总预算会计中缺少对于固定资产的反映,这就意味着用来购置政府固定资产方面的财政资金,一旦支出,就消失在了公众的视野之中,这显然不利于财政资金的科学有效使用,也不利于财政的监督和科学管理。其次,收付实现制的预算会计基础有着一定的局限性,无法科学准确的反映出政府的负债情况。众所周知,收付实现制主要是以现金的实际支出作为确认当期收入和支出依据的,在这种记账的基础下,财政支出不仅仅包含了以现金为实际支出的部分,还包含了当期虽已发生,但是还没有通过现金来支付的一些债务情况。因此在收付实现制下政府的一些债务很有可能被隐藏,政府的一些基本的财务情况不能得到很好的反映,因此很有可能产生一些不良的结果。如政府可支配的资源很有可能被扩大,对于宏观经济的运行会产生一定的错误影响,同时还会在政府绩效的评价中产生一定的偏差。再次,会计报告中信息缺失,缺少相应的透明度。虽然在改革开放之后,我国的预算会计得到了一定的发展,但是从目前的情况来看,预算会计的发展仍旧不能满足预算会计信息使用者的要求。我国目前还没有实行财务报告制度,预算会计的信息主要是通过政府的预算和决算来间接的传达给公众和立法机关的,在这种情况下政府的债权和债务情况就很难得到真实而全面的反映。另外在报表编制的过程中,预算内外资金核算方法不统一,也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到报表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二、公共财政框架下预算会计的改革思路探讨 (一)建立和支出预算管理相互适应的公共财政的管理框架 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发展,公共财政的框架逐步完善,这使得公共支出预算的范围将会以社会共同发展的需要作为界定。在实践中,一些单位不符合这显示标准,则不应该纳入到公共支出的预算范围之内,也不应该继续由财政对其进行经费的供给,对于这些单位来讲,应该逐步的退出公共预算的范畴,进入到市场,通过企业会计的方法来进行核算。对于目前不断增加的事业单位和其他的非盈利组织,则应该明确的纳入到预算会计的体系之中,这不仅仅有利于对各个组织规范化的进行管理,同时也有助于创造更加公平的环境,提升会计信息的质量。与此同时,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也应当开展必要的改革,将基建资金纳入到会计单位来开展核算。 (二)不断发展和完善 我国的政府会计体系实践过程中,政府的会计准则理论结构重要是指在一定的会计环境中,基于会计假设、会计目标和会计原则所构筑的会计体系。随着社会的发展,构筑完善的会计体系已经成为了社会各方的共同要求,这同时也是日后我国政府会计改革的重要内容。因此在公共财政框架下开展预算会计改革,应当强化政府的会计准则研究,尽快的制定出一套科学完善,有先后顺序,并且概念统一的政府会计准则。值得注意的是,在政府会计体系构建的过程中,应该结合我国的具体国情,依据国家发展的现实情况开展具体的体系制定工作。 (三)完善政府财务报告和相应的审计制度 目前,我国各级政府很少编制全面和完整的政府财务报告,这显然不利于新形式下政府工作的顺利开展。虽然目前每年都在召开政协和人大的会议,政府也做了相应的工作报告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但是这些报告除了预算执行报告会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年度预算的收支情况之外,并没有完整的、详细的全年政府财务报告。所以在发展的过程中必须要建立一套完善的政府财务报告制度,这有利于增强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和公开度,加强群众对于政府监督的作用,为构建廉洁、高效的政府打下良好的基础。另外,还应该完善对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审计工作,审计工作的参与有利于提升公共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督促政府官员更加高效、廉洁的开展工作,最大限度的防止和杜绝政府官员的玩忽职守和贪污腐化现象。政府财务报告审计体系的完善不仅仅有利于社会公众对政府的信任,同时也能够使得政府各项工作的开展更加科学有效,因此审计报告毕竟要成为政府财务报告中不可缺少的重要构成部分。 (四)政府会计中应当实行权责发生制的会计记账方法和收付实现制不同 权责发生制对于政府收支的确认,是在经济活动发生的时候,而不是在现金实际收付的时候。因此通过权责发生制来开展计量,其核算的对象是政府的所有资产,而不仅仅是现金,这主要包含了现金的流量和其他的所有信息。因此全面、深入的以权责发生制为预算会计的处理方法,政府部门的工作人员和部门领导也会对于自身的工作有更加深刻的认识,同时也使得预算会计制度更加科学、准确。权责发生制的应用能够给政府部门带来一种新的管理文化的改变,使得管理者在工作的过程中更加注重政府部门机构的工作效率和工作效果,促进政府自身工作职能的转变。 作者:王竹单位: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预算会计论文:高校会计制度下预算会计论文 一、学院会计制度改革的原因及必要性 (一)学院内环境的改变 内环境发生的改变主要是教育、公共财政在体制上的改革以及筹资方式的改革。政府在过去的若干年中完全控制着高校的办学体制,但是近年来教育体制的改革已经驱使其倾向自主管理。社会化的改革已经在后勤全面开启,学费目前是全国各高校的重要经费,飞行学院由于扩招导致需要新校区的建设,贷款规模正在急剧的扩大着。部门预算近年来要求基本项目的收支以及后勤的预算都应独立的进行核算,零余额的账户信息需要设置相应的科目。政府的制度管理下的款项的采购及其预算要直接付给供应商,业务也有更改。 (二)学院的会计制度存在的问题 1.学院需要准确的核算出相关的收入和费用过去飞行学院所用的的收付实现制已经无法准确进行,有些尚未支付的债务需要承担,但是报表以及账簿却无法明确的体现,这对于防范财务风险是十分不利的;应收的学费以及尚未收到的学费不能被提供信息,能提供的只是收入;有的收支是跨年度的,在实际首付现金时需要加以确认,但是无法分摊于不同的年度,这很容易导致结余不实或者是年中转事项的错误处理。 2.减值和折旧在现行的制度中不适用于固定资产但这却许多信息失真、相关的教育成本无法如实的被核算,固定资产被补偿十分困难,无法被后勤使用。曾有关于高等学校教育培养成本的试行监审办法中提过固定资产的折旧费用是作为教育培养成本的一部分的,这与现制度大相径庭。 3.事业单位相关的会计准则的一些规定导致飞行学院内部出现了两个会计主体,即事业经费的核算和基本建设会计,这十分不利于基建和自建的成本以及资产核算,期末时高校是需要编制两套报表的,每一套都无法反应资产、负债、收支的整体面貌。 4.会计的科目设置过于简单也十分影响工作进行。 5、财务报表的体系是十分复杂的,如果信息量始终过于简单也是影响报表质量的,导致报表不能完全纰漏信息。 二、预算会计与高校财务会计结合的具体模式 (一)会计制度和报告的分离 适当的分离预算会计和财务会计能更好地满足教育领域的要求,预算会计制度和财务会计制度的制定就需要分成两套,预算会计仍然是采用现金制,财务会计则是采用全责发生,这样就可以有效的提供成本信息和绩效信息。报告环节需要分别提供,使用者对这两者的报告的信息要求不同。 (二)核算的融合 在学院日常核算中,需要设计一整套科目体系,其中包括预算科目和财务科目,当遇到两者有相同的业务需要处理时就按照财务会计进行核算,月末的汇总要结转到预算的账簿体系,当两者处理的业务有不同时就按各自的体系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理。月末编制预算报表。 三、预算会计和高校财会结合的具体路径分析 (一)预算会计体系的重构政府管理的现行规定 对学院预算会计的设置体系有明文规定。预算会计不需要在其体系下设置完整的账簿,只要按照现金制反应收支即可,因此,预算体系需要设置的总账科目有:收入、支出、结余、累计净结余。 1.预算收入在收付实现制下确认的收入,确认口径可以和财务会计的一样,这样一来报表编制轻松了很多。长期股权投资和长期债权投资对于高校的收益影响不大,是非财政性的,预算会计体系的收入可以按财务会计体系的收入直接确认,无须再做调整。在学院确认预算收入时借方可记“预算结余”,贷方可记“预算收入”。 2.两者在支出的确认中存在差异,其中包括:固定资产的确认支出、在建工程的确认支出、无形资产的确认支出等方面。在财务体系中不会将这些确认为费用,在预算中却不是。在固定资产的折旧和无形资产的摊销方面前者确认为费用,后者不再确认为支出。如果飞行学院的固定资产是融资租赁的形式取得的,应该在支付时认定为预算支出。 3.无形资产所应用的实际情况不同摊销方式不同,用于事业的价值一次摊销,用于经营活动的价值分期摊销。制度的改革后,统一了现有的会计政策,会计处理方法上与购置固定资产一致,无形资产的支出在预算支出中确认,确认后的预算支出应借记“预算支出”,贷记“预算结余”。 4.预算结余在预算体系中属于平衡性的,反应预算的收入和支出的差额,是在未来会计期间里可以使用的。5.累计净结余科目所表示的是累计净结余的数额。在年末学院应该讲预算收入和支出的余额转入累计净结余科目,借记收入贷记累计净结余,同时借记累计净结余,贷记支出。结转后收入和支出无余额。 (二)财务会计体系的重构 1.当购置固定资产时并不确认支出,而是需要资本化的相应处理,使用期间必须提折旧,记在当期的费用中。无论是用于什么性质的活动,取得无形资产不需要确认支出,直接进行资本化的处理。自行建造的固定性资产时需要进行资本化处理的,借方应记在在建工程,在工程结束时,需要转到固定资产,记在建工程在贷方。 2.关于资产类也有相应的调整,原来的各项基金综合的改为长期性、限定性、非限定性净资产科目。期末余额分别反映长期资产形态的净资产、有特定用途的净资产、无特定用途的资产。 3.长期股权投资的后续计量需要用权益法。 4.费用类的科目需要分类,分别表示不同的支出用途,科目记做某某费用。为了方便反映关于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折旧和摊销,总账下要相应的设置二级科目。 四、总结 飞行学院进行会计制度的改革已是大势所趋,这任务是双重的,不仅要构建学院财务会计系统,而且要完善预算会计的系统,加强预算会计的反应监督职能,重视预算执行能力。从国内各大高校的实践可以看出,两者有效地结合十分适应高校的改革和发展,相信在飞行学院领导的大力支持和会计人员的不懈努力下学院财务会计和预算会计会更好的更恰当的融会贯通。 作者:张方岩单位: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绵阳分院 预算会计论文:国库集中支付制度预算会计论文 一、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对单位预算会计的影响 1.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对账户设置和核算的影响 (1)对新增设账户特征的研究 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不仅使资金拨动和支付模式发生变化,还将所有资金分配到用款部门,这样在拨付的过程中,资金账户就不会出现财政机构通过零余额账户进行资金支付的现象。当预算单位有需求的时候,便可以提出申请支付,并且可以利用用款额度来行使支付权。在零余额账户体制下,预算单位需要设置一个用款额度账户,并且要在其中表明额度变化的情况,这样才能对用款额度的变化情况进行系统分析。额度发生变化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分别是借方和货方。其中借方是指预算单位应该具有的财政支付额度,而贷方是指资金利用单位可以支付的额度。借方额度数减去货方额度数便是余下的额度数。例如:预算单位财政支付额度为13.6万元,而企业实际用了11.6万元,由此可以得出剩下的额度为2.0万元,此额度数为正数,说明国家财政部门所拨付的资金还有一部分没有被使用。当出现结余的时候,需要看剩下的额度是否可以转到下一年,如果不能,则需要对这些剩余的资金进行注销。 (2)对银行存款账户核算内容的影响 在传统国库支付制度下,一般会使用直接实体资金支付形式,在这个过程中,必须要有银行存款账户的支持,同时该账户内部的资金具有一定的特殊性。新的财政支付制度在支付模式上有所改进,付款方式也有了很大的改变。财务部门拨给用款单位或者商业企业的过程中,预算单位获取了财政支付的权利。用款额度可以反映出预算单位获取的财政支付权利,实际上银行账户无法获取财政部门所拨付的资金。在新的财政支付制度下,核算内容发生了改变,核算项目也有所减少。传统核算项目包括自筹资金收入、年度结余等,而现在核算项目有了很大的拓展。 2.预算单位财务部门的新任务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会对预算单位造成很大的影响 (1)财务预算编制不断地规范化 国家集中支付制度的实施,要求预算单位严格控制预算编制与报告控制预算运行时的误差,不断地强化预算意识。在国家集中支付制度下,预算工作得到了具体的开展。 (2)财政资金使用情况更加清晰 在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下,相关部门要对财政收支情况进行检查、分析和核对。财政收支情况主要包括财务账目和资金使用情况等。这些工作必须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对财政资金进行严格的监督,从而使财政资金使用情况公开化,有效控制贪污受贿现象。 3.对单位预算会计人员会产生一定影响 我国新型的财政管理制度是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是在计算机网络的基础上,不断进行改革和创新的过程,在改革完成之后,企业在财务方面将转化为自动化管理模式,能有效控制企业成本,减少会计工作量,提高工作效率。这对单位预算会计人员提出更高要求,不仅要具备一定的计算机相关知识,还要拥有广泛的知识结构。首先,预算会计人员必须要有一定财务知识,并且要能熟练运用。其次,要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技能,利用计算机对数据进行处理,出现故障问题时,能够及时进行解决,保证计算机能够正常的运行和工作。 4.对财务报表编制和财务处理模式的影响 在国家集中支付制度下,财政资金支付模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这对于财务报表的编制以及财务处理模式会产生一定的影响。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虚拟货币资金收付业务的收支会计核算。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就是建立国家财政机构、企业供应商以及国家银行关系的过程,在这三者之间建立良好的协作关系,从而更好的实现资金财政支付,其具体过程是财政机构发出相应的支付命令给银行账户或者企业供应商账户,然后再由账户系统拨出资金。在整个过程中,财政资金并没有经过预算单位账户,并且账户内部的资金也没有发生变动,由此可以看出财政收入和支付是同步完成的,所以,在账目处理过程中,一定要对账户收入和支付进行同步处理,这也就是无形虚拟资金账目处理过程。其次,是会计报表编制更加清晰、合理。在新的支付模式中,预算单位需要每年年末进行结算,这个过程中包括很多工作内容,例如:结算报表的编制、统计,向上级提交的报告等。与传统支付模式相比,减少了预算单位本身的收入状况负债任务,同时不再考虑下级单位。在报表编制的时候,上级单位也不需要费太多周折,只要对预算单位所拨款项进行整理,大大减少工作人员工作量。 二、结束语 我国要积极实施国家集中支付制度,加强会计预算监督力度,严格控制单位的财政支出,这样不仅能够发挥单位的经济调控作用,还会对单位预算会计产生积极影响,对于单位的正常运营有着很大的意义。 作者:李秀芳单位: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北京广播电视维护中心
金融证券论文:金融证券信息来源简述 作者:容伟杰 单位:华东师范大学商学院 金融证券市场瞬息万变,可能影响股票走势的因素散布在社会经济、政治的各个方面,无论是微观上的(包括上市公司的经营状况、供销情况、股市交易与价格信息、证券管理信息等)。还是宏观上的(如关于社会经济、政治、金融状况的信息等等)。信息是证券市场的血脉,信息是投资决策的基本依据,充分、及时掌握各种可能影响股票走势的信息,并及时分析处理信息对投资成功极为重要.投资者可望及时获取可能影响证券市场发展方向的信息,以便看清方向,做出正确投资决策。这样,投资者必须以占有充分有效的资料为前提,也只有收集到大量的与投资有关的材料,才能更加完善和准确. 一、有效的金融证券信息 (一)财经重要政策。这些政策包括了财税减免或增加、奖励投资的措施;利率变动、关税政策、对外资参与本国证券投资的修正、证券管理部门的有关措施(证券交易税之增减、证券交易税开征与否、是否可融资、融券及融资、融券的比例、其他临时措施如涨跌幅度之增减与禁止当日之冲销等)及其他直接影响发行企业营运的有关政策;决定原料或产品的进出口配额等,所产生的影响亦颇大。(二)发行公司动态.包括每月的累计的营业额,每季的损益表与每年的资产负债表、资金流量表、收益表以及平时所的董事会决定(如资产重估配股、现金增资、不动产处理),股东大会的重要决定(如红利政策、董事会改组等),营运消息(如开发新产品与接获批量订单、增加新的分支机构)。(三)一般生产统计资料。从这些统计数字中进行比较分析,了解各行业生产营运情形.(四)金融物价统计资料。每月的货币供应量,即增减比率是政府放松或收缩银根措施出台的先兆和依据,通货膨胀率也是值得注意的信息。(五)贸易统计资料。每月对贸易额与入超、出超情况及外汇储备的变动,将影响本币汇率,间接影响股市,所以也是不容忽视的信息.(六)国民生产总值及国民收人统计与经济景气动向指标是判断经济发展趋势的重要信息。(七)政府对基础产业、原料价格的政策直接与企业生产的成本有关,也与政府财政开支密切相关。(八)突发性非经济因素.主要指政治风险,与政府立场和外交政策有关,也受局部战争影响.(九)来自股市交易的信息。每天的开盘价、收盘价、成交量、涨跌幅度、涨跌指数及股指变化等,这些都是技术分析的依据. 二、金融证券信息的来源 (一)来自发行公司披露的材料。各国证券法一般都要求证券发行公司在发行证券时,须向证券主管部门提供有关材料,并公告招股说明书、上市公告书等.包括的主要内容是:公司概况,公司业务经营计划,专家审查意见,公司的主要业务和设备,公司资本及股本结构,公司债发行纪录,股票承销机构,公司财务状况,最近年度的营业报告书及公司章程等。提供的财务资料有:资产负债表、损益表、以及有关的说明事项等。财务报表必须有合格的注册会计师签章,并出具审查意见。(二)来自证券管理机构的信息。一般说来,各国的证券管理机构普遍提供和定期公开以下几方面的资料:1.上市证券概况资料。包括上市股票种类、每种股票的最高价及最低价、上市股票市价总额、上市股票成交领等。2.上市公司营业额汇总表,即关于上市公司的营业金额及与上年比较的增减趋势资料。3.上市公司获利能力比较表。内容包括上市兮司前后两个会计年度的营业收入、税前利润、税后利润、实收股本、净资产收益率等资料。4.证券交易新资料。这类资料由交易所每月定期编制。其内容大致包括:有价证券法规增补、上月的证券金融大事记、上月的证券发行量、加权指数及分类加权指数、国际股市、证券公司的营业汇总表、专业经济商的财务资料汇总表、国内重要经济指标等。5.证券统计要览。包括有价证券发行、证券交易及其他事项的统计资料。(三)来自证券研究机构的信息。有些专门的证券研究机构定期研究和一些证券市场现状和趋势的研究报告。这些报告往往具有权威性和系统性,很值得投资者重视。(四)来自私人渠道的信息.除从公司和公开渠道直接获取信息外,投资者还应重视通过私人渠道获取有关公司的资料和信息。这些资料和信息往往真实、可靠,并且有可能是独占或比其它投资者先享用,所以极具价值,不容忽视.(五)证券投资分析还需要收集诸如金融、经济、税收、国际形势等方面的资料.这些资料有些可以从广播、电视和报刊杂志上了解,有些可以从政府有关机构公布的材料(如工业生产统计表、物价统计月报、金融年鉴、金融统计月报、进出口统计月报、经济景气指标等)中查询。(六)互联网。从互联网上可以看到证券交易委员会要求上市公司披露的报表,许多公司也在网上开辟了提供信息的网页.有关经济、行业和市场的总体报告也在网上.互联网作为宣传和营销工具的作用在增强。有些公司已制作出了供投资者利用互联网信息进行投资分析的软件。 三、互联网上金融证券信息的获取 网络的开放性使得投资者很容易从互联网上获得实时性很强的信息.目前,投资者在互连网上获取金融证券信息的方法和途径主要有两种:访问浏览和查询检索。一般来说,访问浏览的方法比较适用于检索者无网络查询经验或者无法明确地用词语表达清楚自己的信息需求,或者需要查询的主题较为宽泛的时候,而查询检索则对查询特定主题的信息非常有效。(一)访问浏览。通过访问浏览的方法在互联网上获取金融证券信息,其途径有两种:1.直接访问金融证券专业网站,浏览网页。这种途径主要是通过访问、浏览专业网站如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和网络信息技术公司、以及网虫个人等在互联网上构建的专业性金融证券网站获取金融证券信息。一般而言,直接访问专业网站的途径可分为以下几个步骤:确定所需信息内容;确定可能的信息源;确定专业网站的网址;按选定网址进行访问;浏览主页相关栏目;通过友情链接链接到其它网站继续浏览.专业性金融证券网站电视网络投资者信赖的、十分重要的信息来源之一。通常,专业网站主页上都开辟有众多栏目或频道诸如:公司档案、行业动态、年报精评、深度透视、新闻公告、个股推荐、股神论坛、大势研判、在线股评、数据频道、指数显示、即时图表、实时行情、股市学校等等。访问者可以通过浏览这些栏目或频道获取所需信息,或通过专业网站主页上的友情链接链接到其它网站继续浏览直到找到所需信息或满意为止。实现直接访问专业网站的关键是知晓其网址。通常,确定网络金融证券专业网站网址可以通过以下途径:通过平时积累收藏;借助于分类索引和专门性检索工具—搜索引擎;通过友情链接;借助搜索引擎的相关目录和相关网站功能;通过网址集萃。2.访问综合性网站,浏览其分类索引。这种途径是一种主题层次列表的访问方式,主要通过访问、浏览综合性网站的分类索引,如Yahoo!、搜狐、新浪等网上的分类索引以获取金融证券信息。综合网站的分类索引是把网络上的信息人为地按主题分成特定的类别目录,最常见的冠以股票、财经、金融、经济、投资等名称,然后再在这些类别下面分为树型结构的子类别。使用分类索引主题目录查找信息的方法:先选定感兴趣的较宽泛的域,再去留心更特定的主题。一般而言,访问综合性网站,浏览其分类索引这一途径可分为以下几个步骤:确定所需信息内容的主题;确定综合网站的网址;按选定网址访问综合网站首页;浏览顶极主页的内容;在按其分类索引主题链接指示一层层浏览下去,如:首页一商业与经济一金融与投资一实时股票行情信息,直到找到有用信息。访问浏览是在互联网上获取金融证券信息的常川方法,实际上也是获取网络信息最终必须进行的一个步骤.面对网上巨大的信息量,目前访问浏览的方法费时费力,效率不高。就以上二种途径而言,由于专业网站提供的信息内容专业、独特、专一、全面,因而可以吸引到最核心的信息需求人群,而且就信息服务力度而言,专业网站更胜一筹。(二)查询检索。通过查询检索的方法在互联网上获取金融证券信息,其途径主要是通过专门性的杳询检索工具—搜索引擎。一般而言,利用搜索引擎进行网络金融证券信息查询检索这一方法可分为以下几个步骤:明确查询检索的目的;分析所需信息内容主题,确定检索用词;确定检索途径和策略;选择搜索引擎;输入关键词进行查询检索;在检索结果中行二次检索;浏览检索结果,直到满意为止。查询检索的关键就是选择搜索引擎。不同的选择,检索效果亦不相同.目前网络上的搜索引擎众多,多达百个,常用的也有几十个。这些搜索引擎其数据库覆盖的范围、标引的深度、广度、提供的检索方式、检索语法均不相同。通常,用于网络金融证券信息查询的搜索引擎可分为:大型搜索引擎、元搜索引擎、专题搜索引擎等。1.大型搜索引擎。它主要指那些常用搜索引擎,如新浪、网易、搜狐、悠游、中文雅虎、搜索客、常青藤、Exeite、Yahoo!、Infoseek等。2.元搜索引擎。它是多个单一搜索引擎的组合。对同一个检索词可同时调用多个单一搜索引擎进行检索,或组合指定的搜索引擎检索,或在每一个单一的搜索引擎上检索,最后对多引擎检索出的结果进行合并、去重、排序、综合输出结果,也可分别输出单一搜索引擎的检索结果.目前检索功能较强的、效果较好的、常用的元搜索引擎有:网络猎人之小猎狗、咫风搜索通、中华搜索宝、网际穿梭以及万纬搜索等,他们各自均由较为突出的特点显示出任何单一检索引擎无法比拟的优势。3.专题搜索引擎。顾名思义,就是专用于查询检索某一专题信息的查询工具.目前,网络上专题搜索引擎还不是很多,但每一种对解决实际查询问题都十分有效。如Dejanews是专用于USENET的搜索引擎,而Liszt则是针对邮递列表、IRC等的搜索引擎。巨灵金融证券信息检索、股易金融搜索等是金融证券专业网站上的专题搜索引擎。从检索的针对性和效果上考虑,在搜索引擎的选择上应尽量选择使用专题搜索引擎。总之,互联网和网络信息是一个时刻变化着的巨大空间,不确定性和变化性导致网络信息检索的困难性。在对网络金融证券信息进行检索式,采取的策略必须是多步骤、多元化的检索,在此基础上充分利用各检索工具的特点,以最终满足自己的需要。 四、部分金融证券信息专业网站介绍 (一)中国证监会网站这个网站是我国政府证券监管部门用于证监会公告、提供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公布股票发行和期货市场的统计资料(以月为单位整理汇集)、公布各地证管办名单、地址、电话、以及刊登有关投资者教育、证券业协会、上市公司、B股市场、投资基金、中介机构、投诉等资料。此外还有要闻导读,及时刊登有关通知和人员资格考试大纲等重要文件。网站还设有信息技术园,推进数据格式的一致性和技术的规范化。这个网站除中文版外,还提供英文版,以利海外使用。显然,中国证监会网站的栏目设置体现了政府对证券业的指导、控制、规范的功能。它不仅对各证券公司,也对广大股民都是十分重要的。(二)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cn)。这两个我国仅有的证券交易所网站,主要内容有每日行情(每日成交量和金额、历史走势)、公告、市场规划、股价指数、市场概况、上市公司、基金、债券、会员公司排名等。深圳证券交易所还设有创业板等特色栏目。(三)和讯网这是一个综合性的股票网站,包括即时分析(对大盘走势和重大趋势进行盘中即时点评)、信息点评(对当日重要股市和财经信息进行评论)、财经现象(对我国一些重要财经政策和趋势进行评论)、后市预测(对短期大盘走势进行预测)、个股推荐(推荐一些比较好的股票)、专家专栏(各个专家的意见)和机构专栏(各个证券公司的意见)等几个小栏目。和讯网还有一个固定的专题,就是个股传闻集萃,这个专题栏目汇集了各种小道消息,有一定的参考作用。四)证券之星这是上海著名证券网站,凭借其地域和网络优势,以证券起家,一举成为中国访问量最多的证券网站之一。(五)全景网这是一个比较新的综合性的股票信息网站,它的最大特点是:新闻完整及时,全天滚动更新,很多新闻在深夜或者凌晨就已经可以看到。这样不必等到开盘时就可以阅读到一些重要新闻。网上路演,路演就是与投资者进行新股发行、业绩介绍、产品推介等交流活动,网上路演就是在网上进行路演活动,这样既方便了投资者,又方便了上市公司.(六)海融证券网它的特色是有很多专家的及时解盘文章,而不想其它网站的股评文章大多数是全天交易结束后才完成的。(七)巨灵信息网这是深圳巨灵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开发的证券网站,巨灵公司是个实力强大的公司,自1994年以来,成功地开发了中国证券信息业内唯一的基于卫星和因特网的信息平台,为遍及全国30多个省份的机构和个人用户提供全面、及时、准确的信息服务的特色是由一个公司资料栏目,汇集了相当完整的上市公司资料和各种上市公司的分析报告。(八)股神贵宾室(现称青青证券资讯)。这是一个个人网站,而不是商业网站,这个网站最大特点就是侮天10点钟以后可以查询到第二天将要的公告,如证监会的一些消息和规定。(九)中国上市公司资讯网这个网站详细地收集了每个上市公司的相关研究报告和评论,这些研究报告通常是由证券公司的专业人员撰写的,有很好的参考作用,不仅如此这个网站还将所有的上市公司进行了详细的分类,这个特色大大地方便了用户搜寻某一类股票或者建立板块。〔钧中国证券报网络版这是1995年在全国率先推出的专业证券报纸网络版,目前是影响较人的网站。内容有财经新闻、证券市场动态、上市公司报道、股市众议院、投资基金等。他的特色是可以查询以往任何一天中国证券j及的报纸内容。(十一)上海证券报网络版创刊于1991年6月10日,7月旧正式出版1995年8月l旧起报纸由新华社上海分社主办.(十二)证券时报网络版是所有证券网站中自创信息量最多的网站,它每天更新500多条新闻,使用机构投资频道汇集了全国数十家券商的研究报告(十三)人民日报网络版这个网站最大特点是很多有关政治和经济的权威新闻,对于股市分析有参考作用。 金融证券论文:金融证券化与国内金融创新 作者:郝红光 金蕾 国际金融证券化的发展及其影响 20世纪70年代以来,证券化作为发达国家金融创新的一种趋势,在现代金融业发展中产生了极为深刻的影响。金融证券化是指金融机构以证券形式进行的资产业务和融资业务在全部金融活动中所占比重日益提高的趋势。金融证券化的发展经历了两个阶段:首先是企业越来越趋向干在资本和货币市场上发行证券举债或股权筹资,这种直接融资方式在全球范围内逐渐取代银行间融资市场份额的证券化过程,也称为贷款的非中介化,动摇了银行的传统资金提供者的地位,作为一级证券。其次是企业将已经存在的信贷资产和应收帐款集中起来,重新包装分割为证券,出售给市场投资者,是从已有的信用关系基础上发展起来,基本上属于存量的证券化,又称为二级证券化。一级证券化和二级证券化的市场都在扩大,并且二级证券化的比例增加更快。金融证券化作为金融领域重要的创新之一,对现代金融业的发展产生了深刻影响。第一,证券化创造了新的投资渠道,使融资方式发生了重大变化。第二,金融机构与金融工具呈现出多样性特征。第三,金融监管规则的调整。现代金融创新的主动动因源于金融机构为适应经济环境的变化而不断追求经营利润的目的。金融机构为了自身生存与发展,要突破传统金融工具和管理规则的限制,发展可以规避或转移市场风险的金融产品,积极参与金融创新活动。但政府根据经济环境变化,不断调整管理规则,支持金融创新,也是金融创新长足发展的原因。比如,证券化在美国就是由政府出资设立的金融机构创造的。同时,美国政府也根据金融创新的发展,在立法和管理规则上进行修改,这些法规都为金融机构创造新的金融工具,为企业运用新方法筹集资金、规避与管理金融风险提供了必要的法律保障。 借鉴国外证券化技术进行金融创新 当前金融证券化,特别是资产证券化,不仅在国别地域上有扩展的趋势,而月_在种类和规模上也急剧扩增。从信用特征单一、利率固定、期限相对较长因而较容易证券化的住宅抵押贷款,到较难证券化的应收帐款、应收租金和呆滞放款,再到能形成一定现金流的无形资产如汽车牌照、特许权等,证券化趋势越来越深地渗透到各国实体经济的各个部门和社会财富的各个领域。同时,融资证券化具有明确的金融创新意义。金融创新从广义上讲是对金融机构、金融工具、金融实务的创新,融资证券化在这几个方面均有明显的表现,其中包括许多衍生的金融工具和融资方法、融资策略变革。日前国际上金融证券化有加速发展和继续创新的趋势,中国应以此为契机,促进金融的深化。其次,从国内来看,转轨经济的特殊制度给定,决定着金融证券化将逐步形成为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机制的核心一环。一国的金融发展水平,在很大程度上是由该国的经济体制状况决定的;金融改革和融资机制的变迁,也往往依赖和配套于经济体制的变革需要。市场经济体制是与市场主导型融资机制相辅相成的。在一般市场经济国家,金融相关比率FIR(某一时点上一国金融工具的市场总值与实物形式国民财富的市场总值之比)和信用证券化程度都比较高,金融工具种类繁多,银行系统在金融机构资产总额中所占比重较低。随着中国经济转轨过程的深化,企业、政府将会越来越多地依靠证券市场融通资金,金融工具会越来越多、越来越丰富,金融资产的证券化程度会越来越高,融资证券化会逐步发挥主导作用,成为市场经济运行机制的核心枢纽。 进一步金融证券化的创新支持 证券化,作为现代金融创新的主角,已越来越为国内人士所认识和接受。一些大的券商,如海通、广发、国泰、等都作了认真的研究,并在资产证券化方面进行了一些制度的创新探索。证券化作为金融活动的重要创新手段,它的产生和发展需要一系列创新支持。第一,金融业务创新支持。建立市场金融体制,建立以市场为基础的金融活动组织方式和间接调控为主的金融管理体制,推进利率、汇率市场化,是发展证券化的制度基础。第二,制度创新支持。要大力发展商业票据、短期国债、长期企业债券,开展住房、汽车等抵押贷款业务、信用卡业务等,为推进证券化提供初级金融工具。第三,金融服务创新支持。金融服务创新对证券化过程尤为重要。最主要的服务创新包括信用增强和信用评级创新。信用增强是指由证券化的组织者或其他金融机构对证券化资产进行担保。通过信用增强,投资者确保其投资本金的安全。信用评级创新是指在证券化产生之后,信用评级机构相应创立新的评级方法,一方面为投资者提供有关证券化资产、金融资产集合与新发行证券的质量标准等信息;另一方面也对证券化组织者、服务者和其他参与机构起到检查和监督作用。第四,政府的决策支持。一方面政府可以出资组建新的金融机构直接参与证券化活动,另一方面可以建议人大立法或由人大授权制订法规来支持金融创新,鼓励和促进金融业的发展。 金融证券论文:金融证券业务问题的认识 作者:王涛 单位:暨南大学经济学院 建国以来,财政分配和信用分配一直是我国集资的两种基本形式,今后仍然是主要的形式。然而,随着我国财政经济体制改革,商品经济日益发展,仅比两种集资形式,已不能满足经济发展的要求,有必要开拓适合我国需要的其它集资形式。当前,我国出现了由企业发行股票和债券的集资方式,这是在金融领域出现的一种新事物,也是对长期固守的财政银行集资的一个突破。可以预期,这些适应经济形势发展需要而出现的集资形式,将会得到发展和不断完善。 一、多样化集资渠道豹必然趋势 三中全会以来,在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方针以及对外开放和对内搞活经济的政策指导下,城乡商品生产和流通有了迅速发展,同时也带来了相对分散而又不断增加的社会货币资金:①随着国营企业自主权的扩大和税制改革的完成,企业税后积累资金会随之而迅速增加,这是属于企业自主权支配的、用于扩大再生产等用途的积累性货币资金;②实行搞活经济和对外更加开放政策措施之后,城乡集体经济、个体经济和中外合资企业等多种经济成分有了很大的发展,它们在交纳税收后,会有很大数量的积累性货币资金,并为各自利益寻求新的投资场所;③经济发展带来人民收入的增加,用于不同需要的货币储蓄也会增加,这是属人民群众所有和支配的货币资金。由以上种种因素形成的巨大的社会货币资金,具有归属不同,资金追求利益不同,机动要求不同等特点。一方面,它不仅数量巨大,不为财政、银行支配,而且分散于再生产过程和各阶层居民手中。例如:一九七八年至一九八二年广东每年增加的农村集体和社员存款仅占出售农副产品收入总额的9.7%,尚有大部分成为社会游资而沉淀于流通之中。另方面,在扩大企业自主权和多种经济成分发展之后,又为这些资金提供了更为广阔的投资场所。当前各地出现以各种形式的社会集资设厂搞建设的情况,正是这种社会资金寻找投资场所的表现。这些投资活动,有的已导致盲目建厂,影响到国家重点建设的顺利进行。这一情况表明,目前我国仅有的财政、银行分配渠道已不能满足变化了的社会资金的要求。首先,仅有财政、银行渠道满足不了资金收益的要求。诚然,国家对日益增多的社会资金,可以通过调整税率来吸收一部分,但这种无偿征收增加过多会挫伤企业和个人积极性,更不能用于吸收税后资金。当然国家也可以利用银行存款和国库券的利率杠杆及其有偿特点,吸收资金,但信用利息收入毕竟要比投资收益低得多。例如:朝阳重型机器厂吸收职工入股力、厂,每百元股金分红利17.5元。佛山第二饮食公司每百元股金分红利15%,都远远高于银行存款利息。因此,由于资金所有者的利益,当未确定投资方向之前,作为暂时闲置资金,它会存入银行获息;但确定投资方向后(即使会冒一定风险),就会把资金提走。这是现阶段社会资金所有者追求物质利益的表现。其次,仅有财政、银行集资形式满足不了地方劳动力安排的要求。资金的集中与分配,意味着生产资料和劳动力的集中与分配。各地方和企业筹资设厂要解决的问题之一,就是安排当地劳动就业问题。然而,财政、银行集资基本上是属于国家统筹安排,资金的投放未必能与当地就业相一致,存在着国家向地方集资与地区就业出路之间的矛盾。由企业发行股票和债券集资,就可以比较好地解决这个问题,例如:山东平原镇提花织物厂实行“股金招工”,规定每人带3,000元股金进厂,仅几天时间择优录用工人365名,集资106.8万元,解决了资金劳力结合的问题。最后,我国资金管理制度缺乏灵活调剂资金的服务措施,不同的暂时闲置的社会资金,有着各不相同的要求,而且,在不断变化的经济活动和生活需要中具有许多不可预测的因素。因此,资金持有者既希望能获得较多的利益,又希望在出现预料外紧缺时,能够获得调剂资金。目前,投入资金购买国库券或是股票、债券,在偿还期之前都不能获得灵活调剂的金融服务,致使相当多的社会资金,特别是农村资金,出于其自身便利需要而保留在手中,积压了大量的资金。因此,随着经济活动的发展和人民生活的需要,配合国家的筹资要求,不仅要创造多样化的集资形式,而且还要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金融调剂服务,例如票据贴现、证券抵押、信托转让等业务,使之配套成龙,以便能够解除投资者害怕资金冻结的后顾之忧。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到,社会货币资金有着不断增加的趋势,资金潜力很大,而且,企业股票、债券以及各种形式的金融调剂活动也存在着不断发展的趋势。这就要求我们重新认识现阶段经济发展和资金运动的特点,采取更加开放和灵活的措施,改革现有不适应的金融制度,发展新的业务。 二、有关股票和债券集资的几个认识问题 由企业发行的股票和债券是一种企业的有价证券。这是有价证券的性质是什么?是否和信贷集中原则相悖?这种集资方式有什么积极意义?认识和解决这些问题,将会有利于开拓和发展我国目前尚不发达的金融证券业务。 (一)关于我国企业有价证券的性质问题。股票和债券是资本主义国家广泛运用的工具,社会主义国家能否采用?这是开拓证券业务时首先碰到的一个问题。股票是企业用于筹集长期发展资金的一种形式。它是证明持有人对发行企业拥有部分所有权(权益)的证书。在法律上,这种权益表明持有人有权占有企业部分资产,有参与企业管理和享有盈利分配的权利,同时,也要承担经营亏损风险的义务。债券是企业用于筹集中期临时资金的另一种形式。它是一种同意定期支付借款本金和利息的债权证书。因此,持有人与企业的关系只是一种较长期的借贷关系,其权益是获得到期本息,不和企业所有权和利益发生联系,实际上是一种信用关系。股票和债券是企业直接向社会筹资的一种形式,表明企业对证券持有人直接承担不同的经济权益和法偿责任,是信用制度的特殊运用形式。经济权益的占有首先取决于生产资料的占有性质。因此,企业有价证券的性质,归根结底是取决于这种投资形式归谁利用,为谁服务。在资本主义经济中,股票和债券被资产阶级广泛利用,是为资本对劳动者剥削,获得高额利润服务的工具。资本家通过掌握股份公司的控股权,来达到控制和统治企业的目的,从而占有公司的绝大部分利润。对于广大的小股持有者,不过是打着“股东”的招牌行集资目的,付给他们的不外是相当于存款利息,根本说不上占有和管理企业权利。因此,资本主义股票和债券,是依附资本主义经济制度,为资本剥削雇佣劳动者服务的工具。我国企业发行的股票和债券,是和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发生联系,用于发展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制或集体所有制(中外合资企业在外)筹集社会资金的工具。首先,从购买证券的资金来源看,主要是劳动者创造的企业纯收入或是按劳付酬的货币收入,它不是货币资本。其次,从待有人的构成看,主要是国营企业、集体企业、城乡个体劳动者或是职工、社员。它们是社会主义的经济组织,或是社会主义的劳动者的组成部分。它们对投资企业享有参与管理和利益分配权;而生产资料归企业所有。最后,从盈利分割看,股息和利息都来源于劳动者为社会创造的纯收入的一部分。分配的一般原则是照顾国家、企业、.个人三者利益,国家得大头,企业得中头,个人得小头。即使是个人按股分红所得,也只是在上述分配原则下,对其投资建设而得到的较优惠的物质鼓励,因此,是符合社会主义分配原则的。总之,社会主义股份公司是摒弃了资本剥削的社会主义企业,不能与资本主义股份公司等同看待。 (二)关于股票、债券集资和信贷集中问题。要回答这个问题,首先必须了解什么是信贷集中统一管理原则。我们认为,这一原则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指市场货币(包括现金和存款货币)的供应必须集中于国家银行统一管理;另一方面是指国民经济需要的信贷货币资金必须纳入国家计划,必须遵循有计划按比例发展规律的要求。换句话说,我国市场货币供应量是通过银行各项信贷业务投放出去的,是受银行的综合信贷计划制约和调剂的。信贷资金分配的集中管理和对市场货币供应的集中统一,不过是信贷集中统一原则要求这一问题的两个方面。在再生产过程中,不论是对货币供应量,还是对信贷货币资金的需求,都是取决于商品生产和流通需要,是以国民经济发展计划为依据的。国民经济发展对资金的需要与可能的综合平衡,既包括财政、信贷分配来源,也包括各种经济成份的自有资金和它吸收的社会货币资金。银行综合信贷计划既和国民经济总资金计划发生密切联系,又是这个总资金计划结果的反映。因此,中央银行只要在宏观范围内根据国民经济计划发展的要求,控制和执行由综合信贷计划所规定的信贷货币资金规模来提供市场货币供应量,就能基本上贯彻信贷集中统一原则。用来购买企业股票和债券而集中的资金,则是已经存在于生产流通过程中,又游离于再生产过程之外的社会货币资金。这里发生的只是不同存在和运用形式的转换。例如,这些资金或是用于购买国库券为财政所运用,或是用于银行存款为银行贷款所运用,或是用于购买企业股票债券而投资于企业等等。我国不存在为证券交易服务的虚拟资本。只要企业筹资是纳入国家投资建设计划,投资股票和债券的资金只是运用形式的转换,只是引起资金数量的此多彼少的灵活再分配变化。即使为了购买股票,提取存款,作为国民经济的整体,不外是存款减少,贷款减少,股票投资增加,资金运动还是平衡的。因此,一般地说,股票债券投资不会引起国家信贷货币资金和市场货币供应的增加。除非是在国家计划外,采取不恰当的资金投放措施,例如财政赤字,存款下降而不压缩贷款,增加非流通需要的贷款。包括过渡地以贷款支持股票、债券投资等等。然而,这种情况终究会反映在突破综合信贷计划指标方面。可见,股票、债券集资的问题,不在于它是财政、银行之外的社会集资形式,而在于它是否纳入国家建设投资计划。只要它是纳入国家计划统一安排,一般就不存在违反信贷集中原则的问题。实践将进一步表明,股票和债券集资要以银行信用为基础,才能获得积极的发展。 (三)股票债券集资的积极意义。发行企业有价证券直接向社会筹集建,具有财政、银行不能替代的积极作用。 金融证券论文:房地产商品金融证券化概述 作者:包明宝 单位: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工商管理学院, 改革开放以来,作为我国基础性产业的房地产业,尤其是南方(如深圳、珠海、厦门、海南等)特区的房地产业都曾经历了一个辉煌的岁月,多少人因投资房地产,甚至炒楼花炒地皮而一夜暴富成大商巨贾,几年就成了亿万富翁。然而时隔不久,随着我国经济进一步发展,商业循环的新一轮低谷出现,新旧体制转轨矛盾撞击,分配问题、就业问题、公平与效率问题相继出现。房地产商的房产不能脱手,身负巨资利息重荷,资金“深度套牢”而不能自拔,房产业的困境转而成为我国整个经济起飞的制约因素之一。 一、房地产业的出路 房地产资金盘活是经济再发展的一个关键。我们如何能使房地产业资金松动、走出困境呢?笔者认为尽管解决的办法较多,但最根本的、最有效的办法应当是“房产商品金融证券化”,即证券化是我国目前房地产业的根本出路。因为人们在欢迎房地产投资的安全性和增值性同时,又为其致命弱点—“少流动性”而痛苦,而房地产商品证券化恰是增加了房地产业的流动性,从而激活了房地产市场。众所周知,从供需方面来说,我国目前房屋建设并未达到饱和。我国人口众多,城乡居民的住房条件并不好,加上中国人素有买房置业的传统,所以对房产的需求(或称潜在需求)还很大,而房产流通不畅、交易清淡、市场萧条的主要原因表现在房价与人均国民收入悬殊过大。因为大多数居民平均收人少,手头现金不足,所以眼看着大量现房空置也不敢涉足房市。有关方面也在削减建房成本、降低房价、让利于民方面作了些工作,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房屋销售量,但未能从根本上激活房屋市场。房地产业真正出路应是证券化。在理论上,我们先从“公司股份化”和“金融证券化”谈起。有限责任公司发展为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或简称为股份公司),这在表面上只是一个小小的“形式改进”,把公司资本等份化了。但是,正是这种“小小的改进”使有限公司的全部资本都划分为等额的若干股,方便了全社会大大小小的投资者认购,突然打开了公司产权流动的闸门,使得作为公司产权股份凭证的有价证券—股票的发行可以在各个地区、各个阶层、各个行业中同时进行,唤起了各地大小股东们组成典型合资公司的股东大会,并且使公司三权(所有权、经营权、监察权)合理分立运作。股票的流通变现从根本上解决了“众多投资者手头的短期资金难以向集中的长期资本转化”的矛盾,使公司可永久地使用这些股本资金。这表明:给公司作“股份化”改进,实际上是“质”的进步。当今,金融证券化是世界金融创新的一大趋向。因为现代经济学认为资本的增值能力取决于其形态的流动性,凡流动性强的资金形态,其增值能力就大,金融资本所以能极具活力、快速增值,就因为它极具流动性。目前房地产商品生产与流通已逐渐脱离了其原始初衷而体现出资金融通与借贷的涵义,买房不仅是为了居住,还是为了投资,所以说现代房地产业已蜕变为广义的金融行业。金融业要进一步提高自身活力及增值能力,它就必须进一步使自己证券化—撕裂其相互缠绕的装装以便使其自由流动。这就是房地产商品证券化的理论意义。在实践中,房产证券化的迫切性和有效性也是显见的。因为目前我国人均收人虽然与房价差距不小,但这主要是因为分配等情况造成的,居民手头资金总金额却不少。据统计,目前我国城乡居民手持现金和存款余额总值近6万亿元人民币,其中除了一部分银行储蓄、股市、期市、债市及一般消费资金外,剩下可作房产投资的资金数量是很大的,而我国目前房产供给(包括积压的空置现房和合法期房)总量并不大,只要拓开流通渠道,各类潜在需求都会被诱发出来,房市甚至能吸引到一部分周边市场的资金,因为完善发达的房市不仅象其他金融市场(如股市)那样具有一定的投机利润,而且房产的安全性与增值性还能从根本上消除房市的风险,况且我国人民素有勤俭持家、省钱买房的传统良习呢! 二、房券柜台交易 综上所述,我国房屋销售不畅的重要原因是人均国民收人与房价的差距。这一差距扼杀了房市的潜在需求,使之不能变为实际需求,所以解决这一问题的办法就是使房产证券化,将房屋“化整为零”出售。这样就会唤起潜在需求,突破市场僵局,使房市“一子松动,全盘活跃”起来。在房产证券化的过程中,根据我国现状可分三步走:①柜台交易证券化.②房券统一发行、房产规模经营。③建立规范完善的统一市场。这里我们先谈柜台交易证券化问题。柜台交易证券化主要采用的是手工操作方法。首先,房地产商的现房或经主管部门认定及金融部门提供担保的期房通过严格科学合理的质量检验、资产评估和价格核定。假定某房产商推出了一批住房总面积为1万平方米,每平方米核定价格为1600元人民币,那么该批房券总值就是1600万元人民币。接着,该商登出广告,委托地区性房市或在获准后自己设点以每平方米1600元外加手续费的价格出售。为了便于购者零买、便于流通,可将房产转为房券出售,每份房券面值1000元人民币,以平价发行,购者最少买一份房券,多购不限,直到发行完毕为止。其次,投资者购满一个单元套房券后,即可向该房商兑得该套房产权证,以房券交割实房居住、出租、赠与或作他用。再次,若该投资者自用一段时间后,欲卖出此房,则他可将该套房交资产评估部门重新核价后在市场换得房券再进人二级市场卖出,只付印花税和一定佣金。又次,若该投资者当初未购满一个单元套房券,则他只拥有不满一套房屋的产权不能作实房交割。房地产商可将所有未交割的房屋(包括未售部分和投资者未实房交割部分)集中出租经营,未得整套产权的投资者每年可按自己所持房券份额取得租金红利。此后,未得整套产权的投资者或者在二级市场卖出其原持房券收回现金,或者再购人房券补足一整套房券,从而得到自己想买的一套房权以便大住或派他用。柜台房券交易方式已比以往交易方式高了一个层次,同时其要求的社会配套条件也高了一个层次。首先,它需要主管部门能科学统一管理。其次,它需要社会上有一个统一的地区性的中心市场机构。再次,它需要社会上有一个比较客观公正的资产评估和核价机构。又次,它需要有一个较佳的法制环境。最后,它需要房地产开发商有一定的生产规模,具有开发建房、销售管理和房产租赁经营能力。就是说,开发商不仅要懂建房和卖房,还要精于租赁和拓展房屋二级市场。因为租赁经营业绩不好,房屋二级市场价格走势不坚挺,会直接影响到它的声誉和后续发行的一级市场。 三、房券统一发行和房产规模经营 在房券柜台交易的基础上,随着房地产业发展和社会相关配套的软硬件设施的完善,为了促进社会化生产经营和集中统一管理,从而提高全社会的规模经济效益,在第二步,我们应考虑房券统一发行和房产规模经营问题,在此阶段:各房地产商的现房和无风险(即经公证、有担保、可实现)的期房在上市之前,首先统一向地区性(如南京市)房券发行中心递交资产评估及核价文件,并申请在本地区发行。其次,在获准后,市场主持人偕房商向外公告房券发行事项。最后,房商向国家和市场机构交纳一定税金和承销佣金后,该房券即可在市场机构操作下向社会公众发售,而该房商只需作些广告宣传或其他辅助性工作。对于在交付时间、房价、地区类别相近而只是供给者不同的房源,可在多方协商核价基础上归为统一的房券,以便流通和产生规模效益。此时购满整套房权的投资者可根据其购满的时间和申请实房交割的时间先后予以自选性交割。投资者使用一段时间后,仍可交评估部门核价后在发行市场换回房券在二级市场出售。地区性的房券市场中心机构不仅经营全地区房产供给者已提交的但尚未向投资者作实房交割的所有房地产租赁业务,而且为交易双方有偿地提供交易操作、结算业务和保证服务。地区性房券市场中心是该地区市场的组织与运作的纽带。 四、建立规范完善的统一市场 当地区性房市运作成功之后即可考虑在国务院、中国证监会、建设部和人民银行统一掌握之下,逐步建立规范完善的统一房券市场。该市场框架基本与股票市场相同,具有清晰的一级发行市场和二级交易市场径渭分明的特征。房产证券化从柜台交易到全国性统一大市场是个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房产投资者的购买目的也已从单纯的买房居住走向买房赚钱阶段。因为象股票市场一样,统一的二级市场的出现不仅为股民提供了投资于企业取得分红派息的权利,而且为股民提供了投机于市场赢得差价利润即资本利得的机会。手持房券(也可通过现代电子通讯手段作无纸化运作)一方面可以享受房租分配及房产升值的好处,又可以获得房券市场炒作的投机利润。这也许正是将来房地产业发展“梅开二度”、甚至更加红火的助燃剂和催化剂。这样完善的房券市场可以作为我国目前统一的证券市场的一个“板块”,归人证券市场的大盘中,也可单独设立,象目前的期货市场一样另立一批山头,但无论如何都应在中国人民银行、计经委、国家证监会及建设部统一控制和指挥之下,以便宏观金融有序运作。作为证券化的新的金融品种市场—房券市场,它与股票市场有相同之处,但也存在较大区别:1.虽然统一规范的房券市场的基本操作程序同于股票市场,但因房产最终存在住居价值问题,有相当一部分投资者买房是为了居住,所以必须改革我国现行户口制度,最好各市都有“房产蓝印户口”制,否则就会限制房市发展。这是股市所没有的问题。2.股票市场中交易的股票是“不可逆”的,因此一般说来其流通盘子只会越来越大而不会越来越小,然而,房券市场中交易的房券虽然也永远不可让开发商赎回,但当一些投资者手中聚集“筹码”达到一整套房产数目时,就会陆续地凭整套房的房券去请求实房交割,取得房产供实际使用,从而使得这一部分房券暂时或永久退出房市,该种房券的盘子越来越小。3.在股市中,各种股票之间是不能相互兑换和替代的,投资者如想将自己手中的一种股票换成另一种股票,一般(除股票期货外)只能“先抛出这种股票,然后再买人另一种股票”,而房市的各房券之间有一定程度的“筹码替代性”,即在一定条件下,投资者手中的一种房券可以参考其市场价格相互兑换。房券所以可以替代,其原因是因为在规范的房券市场中,,其房产评价合理,有的房券本身就可能是几个房商所提供的房源,只不过其综合评价水平相同,为了便于操作而将其合并为一种房券上市而已。房券的这种“筹码替代性”不仅能够增加房市流通和交易量,从而提高房产变现能力,而且还可使“房券异种联通”,从而避开了象股市那样因恶炒“小盘股”而产生过度投机。该筹码替代率的信息具体可在交易所统一安排下,在联网大盘行情显示屏中,再开辟一个以一种房券标价其他种房券的“即时兑换行情”的板块。这种“以物标物”的行情类似于目前通告的“以钱标钱”的浮动汇率行情。房地产投资素有获利高、风险低因而比投资于证券、外汇、期货等更具安全性的优点,而又有易替代、不易变现、一次投资较大因而使中小投资者不敢间津的缺点,然而,经过这样房产金融证券化、将它纳人统一规范的房券市场后,其优点无疑得到了发扬光大,而其缺点也无疑得到了彻底的纠正,所以房产证券化不失为激活我国目前的房地产业,进而推动我国新一轮经济发展的佳剂良方。 五、几点说明 1.关于房地产企业证券化与房地产商品证券化问题房地产企业证券化是将房地产公司股本或房地产业的投资资本化为证券形式的一种做法。这是一种传统意义上的证券化。在此意义上,公司股权股份化并以证券来作为其流通证书。证券创造了企业所有权与其客体分离的社会存在形式,它将产权的价值量化出来并使之成为价值运动的载体,房地产企业股权买卖通过股票交易来实现。这种产权向证券形式转化现象就叫房地产企业证券化。然而,证券具有多重特性和功能。它不仅可以是一种企业股权证书,而且可以是各种财产所有权证书,因此,资源配置可以证券化,经济运行各环节也可以证券化,以致证券经济可以涵盖一切以证券为媒体的经济关系总和。也就是说,我们不仅能在房地产商品生产过程中通过发行股票和债券等证券将房地产企业产权证券化,而且能在房地产商品销售过程中实行“住房信贷证券化(即银行所贷资金是通过将借款人所购的房产作抵押发行债券筹集来的),还能将房地产商品本身化为证券—房券形式,通过房券交易来实现房地产商品所有权的变更,从而大大增加了大型不动产商品的流动性和增值能力。这就叫房地产商品证券化。诚然,传统的或狭义的金融化和证券化概念是指投资资本融资和采用证券方式融资的行为。但是,这并不排斥对其他经营环节融资或采用证券方式融资。本文讨论的是房地产商品(而不是房地产企业)金融化和证券化问题。美国现已流行、我国正在研究的“购房贷款资金来源证券化”就已突破了狭义金融证券化概念。经济理论产生和发展本有批判与继承、吸收与创新两方面,金融工具在新领域中合理的推广和应用乃是一种理论发展和实践更新。其实,财产证券化概念早就出现(参见江良忠《证券经济论》立信会计出版社,1997)。马克思认为证券是产权“纸质复本”,是一种产权证书,一种信用关系,因而是一种商品。这种商品理所应当包括房地产商品!2.关于“购房动机”问题购房基本动机有两类:一是为了居住消费,一是为了投资获利。“投资”比“消费”更高了一个档次,因为只有购房目的转到投资的时候,房地产商品市场才成为金融市场,或“准”金融市场,其意义不亚于当年“远期交货交易”因发展而使之脱离了“交易”初衷成了一种新型金融市场—期货市场。本文所提的“房地产商品金融证券化”是购房目的从“消费”转向“投资”的桥梁。其理论来由正是期货交易、股份证券化等泛金融理论的新型衍生物,所以它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3.关于“房券投资收益”问题也许有人会问,“如何保证房产顺利出租?如何保证租金高于银行利息?”笔者认为,房产经营者和一般股份公司经营者一样通过各自手段或方式进行生产和经营,这里并不要求必须有预先规定的操作方案。经营者们应当努力提高公司业绩,但也不存在一定要保证其股东收益超过银行利息问题。房券投资与股票投资类似,也是一种新的投资品种,一种风险投资(只是其风险小于股票),其收益可能大于储蓄利息,也可能小于储蓄利息,甚至还可能亏本。这正是房券市场的一种现代市场激进型风险投资的特点与魅力所在。4.关于“房地产投资性质及其本质把握”问题在市场经济下,一种投资方式,只要其无碍于法律,只要其有运行的合理性和经济效益,它就值得提倡和研究。哪怕它已发生了“擅变”,离开了传统的“房地产金融理论”范畴,也丝毫无损其研究的价值,房券市场把人们从“买房居住”引到“买房投资”方面,这是一种多重意义上的进步。这虽未对传统房地产理论本身多作研究,但却因之开辟了金融研究新领域,其结果不仅解决了经济问题和一18一发展了社会经济,而且丰富了人们消费和投资的内容,打开了新的金融投资市场,其昭然的理论价值和实用价值是我们要研究它的唯一理由。5.关于“房券交易可能会在资金方面冲击股市”问题由于金融市场的开放性和各种金融市场之间的连通性,所以各市场之间,在交易品种价值与价格差异悬殊或投资的边际收益率差异悬殊时必然会引起大量资金流动。如房券市场由于其可观的收益性和流动性会吸引大量银行储蓄资金,由于其可观的投资价值和低风险性也会吸引大量股市资金。但是,吸引储蓄资金转化为投资资本这本是进步,吸引股市资金使股市“失血”问题可用一系列缓冲措施解决。而且,资本追逐“高利润和低风险”也是合理的,因为这种资金在市场之间流动的结果会挤去某些市场“泡沫”或减小价值与价格背离幅度污}导资金配置趋向收益最大化,促进市场更稳健地发展。 金融证券论文:国内金融证券市场问题探讨 作者:陈贵宝 单位:沈阳师范大学国际商学院 从6124点到2900点,许多股民账面出现了巨亏,人们把下跌的原因归咎于中国平安的巨额融资,也有人认为是美国次贷危机和央行实行的紧缩货币政策所引发的,还有人说是四川地震对中国经济产生了巨大影响。 一、利用制度漏洞操纵市场行为 我国的证券市场为了使股票、公司债券等金融证券能够迅速、快捷的交换、流通,于是产生了集中交易市场的需求,但是相对地交易对象的特定就被忽视了。亦即,在集中交易市场中只关心有价证券的迅速交换与流通,但是,对于具体交易是在何人之间进行则不关心,也因此让不移转“实质所有权”的“假装买卖”有了利用的空间。自1990年在上海、深圳陆续开设证券交易所以来,国内利用金融证券交易制度的漏洞进行人为的证券市场操纵行为就不曾间断过。为了抑制人为性的证券价格操纵行为,在1997年刑法修正时,特别增订了第182条“操纵证券价格罪”,用来处罚操纵证券价格的危害行为。操纵市场的一般状况通常是,市场客观上并没有足以影响证券交易价格的事实,但是,操纵者利用人为的手段在证券市场上制造出某些特定证券正在热烈交易的假象,引诱其他投资人进入证券市场进行证券交易,并且在最有利于己的时点将这些有价证券买进或卖出,以谋取利益。后来因为这种人为市场操纵的假象被澄清了,证券交易价格自然大幅度下滑导致陷在这些证券价格变动中的一般投资人蒙受损失。就此点来说,如同其他侵害投资人财产的恶质性犯罪,因而具有可罚性。 二、证券交易印花税税负过高 从国际对比看,我国证券交易印花税不符合国际现行规则。在证券交易税上,全世界绝大多数国家都均为单向征收。在收取证券交易税的20个国家中,仅澳大利亚、中国(包括中国香港)两个国家,为双向收取证券交易税。从实际情况看,印花税税负过高造成负回报。截至2007年末,两市总市值327140亿元,总流通市值93064亿元,流通市值不到总市值三分之一。2006年上市公司利润3892亿元,假设07年同比增长40%,即大约达到5448亿元,这样属于流通股东的利润约1800亿元,但这些利润大部分不分配。此外,还要考虑到07年约有1500亿券商佣金。投资者在二级市场整体上是负回报。 三、资金面供应紧张 对资金面造成紧张的首先是“大小非”的解禁造成的。股权分置改革使得原来不能在二级市场流通的法人股可以公开在二级市场减持与流通,这就打通了金融资本与实业资本之间相互转换的通道,从而开启了国内A股市场金融资本和实业资本之间的套利机制。据WIND资讯,2008、2009、2010年限售流通股解禁市值分别为2.55万亿、6.3万亿和6.7万亿元,累计解禁市值约15.55万亿。如此大的规模必然会增加股市的资金需求。另一方面就是巨额融资对市场资金面造成影响。1月21日,中国平安公告称,将公开发行不超过12亿股的A股和412亿元分离交易可转债。中国平安此次的融资规模将达到1600亿元,创A股有史以来融资规模之最。一石激起千层浪。消息一出,中国平安股票接连两日跌停,之后一周内又出现第三次跌停,A股市场受此影响也产生了剧烈波动。第三方面是来自于政策面的影响。主要是央行实行紧缩的货币政策对投资者带来对未来预期的影响,另外政府从去年开始停发基金对股市资金供给也带了非常大的影响。还有就是中国的新股发信制度有待进一步改革,由于大盘走势的不稳定,越来越多的中小投资者把目光集中在了新股上,但却发现打新并不像想像中的容易,发行制度中的种种缺陷给投资者不仅造成了困惑,也造成了损失。在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完成之后,新股发行制度改革的呼声越来越高。 四、解决方法 首先新形势下须加强金融证券法制建设。要坚持“多元化”原则,建立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发挥行业调解、仲裁机制的优势和作用;要坚持“专业化”方向,在继续推广金融证券案件专项合议庭这一基本做法的同时,积极探索在金融发达地区设立金融证券法庭的可行性,集中审理金融、证券纠纷案件。上市公司再融资是资本市场的重要功能,是市场实现资源优化配置的重要方式之一,但绝不应是恶意“圈钱”行为。上市公司在作出再融资决策前,应根据市场情况和自身实际需求,慎重考虑筹资规模和筹资时机,慎重考虑投资者的承受能力。有关机构应该对上市公司再融资进行规范,严格审批,重点考虑市场的承接能力。股票发行制度亟待解决,要让发行制度更加公平和真正向中小投资者利益倾斜,采取市场化的发行制度是解决中国股市诸多问题的根源。应该实行“市值优先认购选择权”基础上再加上香港“按户分配”的规则。其次,应该对国有企业的IPO承销权进行市场化的公开招标,而不是继续权钱交易背后的“指定承销资格”。最后证券交易所要积极参与以“两法”为重点的法制建设,发挥自身优势,推动完善证券法律制度;不断完善交易所业务规则,健全交易所基础性制度;是认真履行自律监管职能,健全自律管理组织架构与实施机制;开展法制研究与宣传,塑造有利于证券市场健康发展的法制环境。 金融证券论文:台湾房地产金融证券化法律制定经验引用 经历了2008年最寒冷的“冬季”,当前房市正感受到来自各方的浓浓“暖意”,先是证监会放行房地产上市公司的增发融资,紧接着,地产商期盼已久的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RealEstateInvestmentTrusts,REITs)也提上日程。2008年12月,国务院出台的“金融国9条”和“金融国30条”中,明确提出“开展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试点,拓宽房地产企业融资渠道”,以期拉动经济。此前,由于受美国次贷危机的影响,高层对推出房地产相关金融衍生产品有一定顾虑。不过,政府探索REITs的努力从未间断。2005年,商务部递交至国务院的全国商业地产调查报告就明确提出“要打通国内REITs融资渠道”;中国人民银行于2007年1月先行启动了REITs课题研究,之后在2007年4月初,召集商业银行就《资产证券化法(建议稿)》征求意见;2007年4月10日中国证监会REITs专题研究小组正式成立,小组负责人由证监会主管基金、发行的领导担任;2009年初证监会又成立了REITs操作小组,力求尽快将REITs推出[1]。目前,国家层面关于REITs的具体法规尚未出台,本文拟就我国台湾地区房地产金融证券化制度进行讨论,以为立法借鉴。 一、我国台湾地区房地产金融证券化立法之源起 金融证券化的发展可追溯至20世纪60年代的美国。广义而言,证券化包括金融资产证券化(SecuritizationofFi-nancialAssets)和不动产证券化(SecuritizationofRealEs-tate):前者的标的是各类金钱债权,即金融资产;后者则是资本市场与房地产市场融合发展的产物,其标的是土地所有权和相关权利,即不动产物权。目前,不动产证券化最为成功的首推美国的房地产投资信托制度(REITs),这一先进的融资工具先后为欧亚多个国家和地区所继受。以亚洲为例,在仅约7年内就积聚了80个以上的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总值超过770亿美元[2]。我国台湾地区亦不例外。20世纪90年代后期,台湾房市持续低迷,政、商、学三界形成共识,应引进不动产证券化制度以解决不动产流动性不足的问题,促进金融商品多元化,以复苏房地产市场。为此,我国台湾地区于2002年7月先行颁布《金融资产证券化条例》。未几,“行政院”完成“不动产证券化条例”草案,由“立法院”于2003年7月三读通过,其后“财政部”又于2003年12月实施《不动产证券化条例细则》。笔者以为,剖析我国台湾地区不动产证券化的制度构造对于内地开展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试点颇具启发意义。 二、我国台湾地区不动产证券化法制之组织架构 《不动产证券化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设计的不动产证券化类型包括不动产投资信托(REITs)和不动产资产信托(RealEstateAssetsTrusts,REATs)。不动产投资信托是参考美国房地产投资信托制度与台湾《共同信托基金管理办法》及《金融资产证券化条例》部分规定;不动产资产信托是借镜日本模式之“资产流动型”制度[3]。前者先发行证券获取资金,再用筹集的资金投资不动产项目;后者则先有不动产项目,再以此为支撑发行证券获取资金。一般国际间所称之REITs,并不包括后者。我国台湾地区将此二者涵纳于《条例》内的理由在于:其一,REATs有投资信托无法取代的某些优点,故须以资产信托为推动主力,以免资金募集不足而致证券化无法展开的窘境;其二,REATs能迅速创造不动产的附加价值,同时规定两种模式能给予金融机构及投资者更多样化的选择。 (一)不动产投资信托 依《条例》第4条第一项第三款,不动产投资信托系指“向不特定人募集发行或向特定人私募交付不动产证券化投资信托受益证券,以投资不动产、不动产相关权利、不动产相关有价证券及其他经主管机关核准投资标的而成立之信托”。换言之,受托机构通过公募或私募的方式发行受益证券,以所筹集的价款设立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并把基金投资于法律规定的范围。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以封闭型为主,辅以开放型基金。其原因在于不动产投资信托之标的为不动产,若为封闭型的房产基金,则有固定配息,投资门槛较低,一般公众投资者均可入场投资,但其流动性相对较低,无法提供投资者随时购回的要求。因此,为保留一定的弹性,《条例》又规定了经主管机关核准,可得募集附买回时间、数量或其他限制的开放型基金①。我国台湾地区资产证券化市场与大陆金融市场类似,亦处于初创阶段,故立法者态度谨慎,对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的投资标的、闲置资金运用方式、受托机构价款事项等方面均作了详细规定,以期在维持不动产信托基金之流动性、效益性的同时,确保基金之安全性。《条例》在制度设计上的一个亮点是估价报告书的制作和公告。受托机构运用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进行主管机关规定的一定金额之上的不动产或不动产相关权利交易前,应洽请专业估价师依《不动产估价师法》规定出具估价报告书。精致的制度设计旨在引入中介机构,借助社会中介力量,保障投资者的权利,这也是公开、公平、公正市场交易原则的具体运用和体现。 (二)不动产资产信托 依《条例》第4条第一项第四款,不动产资产信托系指“委托人移转其不动产或不动产相关权利予受托机构,并由受托机构向不特定人募集发行或向特定人私募交付不动产资产信托受益证券,以表彰受益人对该信托之不动产、不动产相关权利或其所生利益、孳息及其他收益之权利而成立之信托”。换言之,先有不动产,再进行证券化,通过将不动产移转予受托机构并发行受益证券,使受益人(受益证券持有人)间接享受不动产或相关权利的收益。不动产资产信托与台湾地区金融资产证券化中的特殊目的信托制度最大不同之处在于:金融资产证券化的信托财产是各种金钱债权,而不动产资产信托的信托财产是不动产物权。因此,在立法技术上,《条例》仅就与不动产相关的特殊规则做了规定,其他适用《金融资产证券化条例》相关规定。 (三)不动产资产信托与不动产投资信托之异同 不动产资产信托与不动产投资信托作为我国台湾地区不动产证券化的两种组织形态,必然具有一些共同的运作机制,如受托人、受益人、受益分配、业务风险承担等。因此,《条例》第36条特别允许不动产资产信托援用不动产投资信托的部分规定。不过,两者的差异亦十分明显[4]。 1.不动产投资信托的委托人为不特定的投资大众,即认购不动产投资信托受益证券的投资者。而不动产资产信托的委托人为不动产所有人或不动产相关权利人。 2.不动产资产信托中的信托财产仅以不动产、不动产相关权利为限,较之于不动产投资信托的投资范围为小。不动产投资信托的投资标的除不动产、不动产相关权利之外,还包括受托机构或特殊目的公司依不动产证券化条例或金融资产证券化条例发行或交付的受益证券或资产基础证券以及银行存款、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国库券、银行可转让定期存单以及其他具有较高信用等级的商业票据等金融商品。 3.不动产投资信托的信托财产是金钱,即认购不动产投资信托受益证券的投资者向受托机构缴纳的价款。不动产资产信托的信托财产是发起人移转于受托机构的不动产所有权及相关权利。 4.从受益证券的募集流程来看,不动产投资信托系以先募集资金作为信托财产,再进行资金运用,因此,投资人认购受益证券时资金运用对象可能尚未确定;而不动产资产信托以不动产作为信托财产,就已经确定的不动产及其相关权利进行证券化,然后再发行受益证券,筹集资金。 5.不动产投资信托是仿照美国共同基金(MutualFund)的运作机制设计的,具有融资功能。不动产资产信托则是通过受托机构专业化的经营对不动产为有效开发利用与营运。 三、我国台湾地区解决不动产证券化中若干问题之路径选择 (一)不动产证券化之组织形态 是否仅以信托制为选择?我国台湾地区虽继受美、日制度,却又与两者之制度设计不同:我国台湾地区不动产证券化的组织形态采信托制,日本不动产证券化则兼采信托和公司制双轨并行,美国的房地产投资信托在实务中亦不限于信托制,而是包括信托、公司、合伙三种形态。此外,我国台湾地区金融资产证券化法制虽对其不动产证券化实践具有较大影响,但前者同时涵纳公司制和信托制两种组织形态,故也不同于不动产证券化之单一的信托架构。对此之合理解释在于,我国台湾地区不动产证券化市场处于初创和发育时期,导入公司制必然牵涉过多之立法调整,而且可能引致证券化与公司制度之协调问题。我国台湾地区《不动产证券化条例草案》在立法理由中就指明其仅采信托制的目的在于“避免本条例草案内容过于复杂,以及影响公司法制之契合”[5]。不过,须注意的是,鉴于公司制在不动产证券化中的组织架构优势,晚近的发展趋势是以公司制度推动证券化。韩国、日本在推行不动产证券化时,亦先引进信托制,然后再导入公司制。证券化所要求之特殊目的公司(SpecialPurposeCompany,SPC)牵涉公司法制之协调配合,故无法一蹴而就,只能在进一步发展证券化市场和完善法律制度的基础上方可引入公司制以推行证券化。 (二)受托机构之资质 《条例》通过后,学界之歧见最为集中的莫过于受托机构的资质问题。《条例》规定受托机构以《信托业法》所称之信托业为限,设立满三年以上,并经主管机关认可的信用评等机构评等达一定等级以上,此同《金融资产证券化条例》对受托机构之资质要求。依不动产证券化原理,受托机构应为专业性机构,体现在两方面:一是独立经营,寻求投资对象,开发、管理、营运不动产,以产生效益;二是客观评估不动产的价值,披露不动产的有关信息。换言之,受托机构应是经营、管理不动产的行家里手,是不动产专业机构。然而,《信托业法》规定的信托机构是专门的信托机构和银行的信托业务部门,其性质是专业的金融机构。毋庸置疑,信托机构(部门)具有较强的运营金融资产的业务能力,但其是否具有经营不动产的理论知识和实务经验却值得怀疑。如果受托机构委托专业的不动产公司营运不动产,则须支付数目不菲的费用,而且会产生成本问题。如此一来,无形中减少了投资者的投资收益,这对社会公众而言是不公平的。无怪乎《不动产证券化条例》通过后,各界对受托机构之相关规定异议甚多;而《金融资产证券化条例》中之类似规定,却几乎没有批评的声音。在房地产金融证券化市场极为发达的美国,受托机构并不仅限于金融机构,一般的专业性房地产公司反而成为受托机构的典型形态。事实上,受托机构采何种形式取决于房地产市场的发达程度,在发达的房地产市场可采取专业的房地产公司,而在市场的初创阶段,则应采取金融机构为受托机构。 (三)受益人会议与信托监察人制度 在不动产证券化市场中,如何充分保护投资者的权利,一直备受政、商、学三界之关注。《条例》创设了受益人会议和信托监察人制度以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受益人有权参加受益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但受托机构以自有财产持有受益权时,无表决权。受益权的行使方式有两种:一是直接行使,但仅以受托机构基于特殊目的信托契约所负债务之清偿和其他仅为受益人自身利益事项为限;二是间接行使,通过受益人会议或信托监察人行使。换言之,仅涉及自益权的由受益人个别直接行使,涉及共益权的须由受益人会议或信托监察人为之,且以后者为原则。这是由不动产投资信托和不动产资产信托的信托性质决定的,不动产证券化中的信托是商事信托,具有营业性和集团性的特征,受益人作为投资者人数众多且具有流动性,各个受益人基本持分相同,即基本单位权利相同,只是持分数目不同而已。故其不同于一般的民事信托,因民事信托的受益人可个别行使,共同行使反而为例外。受托机构为保护受益人权利,依不动产投资信托契约或不动产资产信托契约之约定,选任一人或数人为信托监察人。信托监察人不得为受托机构之利害关系人、职员、受雇人或不动产资产信托之委托人。可见,信托监察人之设计初衷是有益的,但效果是否必然理想,笔者以为却不尽然。其原因在于,信托监察人设立之目的是保护投资者(受益人)的利益,信托监察人的职责是监督受托机构对受托财产的有效营运。而《条例》规定之信托监察人却由受托机构选任,这岂非矛盾?其实,由受益人选任信托监察人才是合理的制度设计。四、镜鉴与建议房地产金融证券化这一复杂的融资过程,涉及多部门法律,除专门的证券化立法外,还涉及公司法、证券法、信托法、税法等,如何协调各部门间关系,成为制度设计的重要考量因素。我国台湾地区在制定《不动产证券化条例》时,先行修订了相关法律,并参酌《金融资产证券化条例》之成功经验,其稳健的立法进路值得学习。事实上,现行《条例》也只是过渡性的,台湾地区立法部门仍在积极探索引进公司制可能引致之问题与相关对策。最终,其不动产证券化立法必然会和发达国家的法律接轨,采信托和公司双轨制。不过,我国台湾地区在引进不动产证券化的过程中,也有不足之处。例如,据《条例》,投资或运用的标的必须是“已有稳定收入之不动产”或“已有稳定收入之不动产相关权利”。如此,“开发型”REITs因不具备“已有稳定收入”之要件,就不得成为资金运用之标的。笔者以为类似规定无法满足我国内地的需求,故而建议应附条件开放“开发型”REITs①。在我国内地房产开发商用高财务杠杆进行开发的情况未有根本改善之前,为避免发生开发商利用RE-ITs筹集资金却将风险转嫁予投资者的情形,应禁止其投资尚待开发的项目;至于投资已开发而尚未完成的开发项目,则须订定投资时的完工比例,以利于风险评估。此外,应对投资占REITs总资产的比例有所明定,避免投资风险过高,确保受益者的权益。尽管存在或多或少不足,我国台湾地区之《不动产证券化条例》及相关规定对我国内地“开展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试点”依然极具建设性意义。目前,借力“双中心”获批东风,上海欲在REITs内地试点城市中拔得头筹,争取今年三季度在浦东推出首个试点。同样,天津滨海新区、北京、广州、深圳的REITs试点工作也在快马加鞭[6]。然而,如前文所述,在国家层面资产的证券化立法上,我国仅有关于金融资产证券化的法规,尚无关于不动产证券化之法律规定。因此,内地可借鉴台湾地区之经验做法,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出规定: (一)组织形态:其一,大陆可先借助较为完善的《信托法》构建信托制不动产证券化组织架构,待市场发展成熟并积累足够运作经验后再引进公司制以推行证券化。其二,鉴于我国基金市场尚欠成熟,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在初期应以“封闭型”为主,当符合特定条件时才可采用“开放型”,其理由在于:(1)虽然信托并不被认为具有权利主体资格,但是在信托的基础上加上了投资分散、专业管理与高度流通等机制,较单纯的信托更适合于REITs的发展;(2)如采取开放型的基金模式将使REITs的规模限于不确定,影响广大投资者对于REITs风险的评估;(3)采开放型必须维持有一定的现金供受益者回赎所用,相对地可以投资的金额就少,会影响到REITs的绩效,也损及不动产投资信托的安定性[7]。其三,房地产信托投资可以借鉴金融信贷资产证券化的经验做法,仅就房地产金融证券化中的特殊问题作出规定,其他适用金融资产证券化法的相关规定。 (二)受托机构:受托机构应以专业性的金融机构和房产公司为主。为避免重蹈台湾地区之激烈争议,可采纳房地产金融证券化从业人员资格认证制度,只有取得从业资格的人员才可在金融机构或房产公司从事房地产金融证券化业务。同时,应规定从事房地产金融证券化业务的金融机构和房产公司的资质条件,如信用等级、取得从业资格人员的数量要求、公司治理状况等。 (三)投资人保护:台湾地区《不动产证券化条例》的一个突出特点是加强了对投资者的保护。专业估价师的估价报告、资金的规范运用、受托机构利害关系人的回避、信托财产委员会的设置、受托人会议和信托监察人的设立等各项制度,在保护投资者利益方面均发挥着重要作用。房地产金融证券化市场的最终判官依然是广大投资者,若投资者对证券化市场失去信心,那么,其他参与者(包括监管者)的任何举措都无法挽救金融证券化市场的衰落。反观内地证券市场,投资者的利益保护机制却相当低效,针对中小投资者的保护机制则尤其有所欠缺。以此观之,内地证券市场持续低迷的深层次原因亦不难想见。因此,我们在估价报告与信息披露、关联交易之限制、资金经营规范与风险管理、治理结构、受托人会议和信托监察人等方面亦须合理设计并做明确规定,以充分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金融证券论文:金融证券课程分层化教学创新及人才培育 我国金融体系主要以银行为基础,但是管理层已经意识到证券市场在金融市场中的地位和作用。金融证券类专业课程的建设也有必要与时俱进,适应金融体系发展的方向。事实上,内地教育体系引入的投资学课程,基本上是西方证券市场和公司金融的内容。正如张新(2003)所说的那样,西方对金融学的理解集中在以公司财务、公司融资、公司治理为核心内容的公司金融和以资产定价为核心内容的投资学;而内地对金融学的理解则主要集中在货币银行学和国际金融两大类代表性科目。在资本市场发达程度不高而银行体系又独占优势地位的情况下,这一背离影响并不明显。但在A股资本市场发展程度越来越高,总市值和流通市值已经达到相当大的比重,四大国有银行和相当部分央企都已经成为上市公司的情况下,原有的以货币银行和国际金融为体系的金融类专业课程势必会转型为金融证券类专业课程体系。而金融证券类专业课程体系的本土化和专业化也逐渐提到日程上来。但是,在本土化和专业化的问题成为大家关注重点的同时,课程体系的其他问题往往被人忽视。既然是课程体系,势必有一个层次化或分层化教学的问题。这个问题是笔者在此所要讨论的核心内容。 一、金融学理论的发展历程及对各层次学生的教学要求 既然西方学界对金融学的理解主要集中在公司金融和投资学两个方面。那么,金融学的发展到底经历了哪些历程呢?事实上,现代金融学的确立还要从1952年马可维茨(Markowitz)在Jour-nalofFinance上一篇讨论“组合选择”(PortfolioSelection)的文章开始。马可维茨第一次用数学统计方法均值和方差来衡量预期收益和风险指标。实际上,在马可维茨之前,不少学者就对金融学理论的发展贡献了不少的经典理论。例如,费雪早在1896年就提出资产当前价值等于其未来现金流贴现值之和的思想,即DCF贴现现金流法;1934年,格雷厄姆出版了《证券分析》这一经典价值投资论著;1938年,麦考利第一次提出久期的概念。而在1952年马可维茨提出投资组合理论以后,1958年莫迪利安尼和米勒提出了MM定理;1960年代,夏普等学者推出资本资产定价理论、因素模型和APT套利定价模型;1973年,布莱克和舒尔茨提出了期权定价的一般模型,即B-S模型。而后,在这些理论的基础上许多学者进行了进一步的理论拓展。 这些理论从简单到复杂,从开创性到发展型,从公司金融类到投资类,再到金融工程类,有纯理论的推导,也有应用于实践的方法。把这些理论全盘照搬,直接应用于金融证券类专业课程体系之中,显然并不一定适用。因为金融证券类专业各层次学生的知识水平并不相同,全盘的填鸭式教学对各层次学生的学习很难奏效。显然,金融学理论的发展历程要求对各专业层次、年级层次和学术层次的学生进行分层化的教学体系的设计。 金融证券类专业各层次的知识水平、教学要求有比较大的差异。一二年级的本科生、三四年级的本科生以及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各个层次的学生其知识水平肯定不同,而且理论教学的深度对各层次学生的要求也不一样。比如,在知识层次方面,一二年级本科生专业还没有接触,部分基础课也只是刚刚入门;而三四年级的本科生才刚刚接触相关的专业课;硕士研究生虽然对专业课的要求有所提高,但是现在硕士研究生中不少学生来自本科其他专业,短短的二到三年时间需要补充不少的专业知识。而在教学要求方面,本科生目前主要是通才教学模式,不仅要求本科生学习本专业知识内容,也要求本科生学习各专业模块的内容。相比之下,本专业课程体系的学习时间也并不算多,其理论教学侧重于面而并不精深;硕士研究生理论教学的要求较高,同时也有升学进一步深造的可能。不过,目前硕士研究生教学也在强调应用型人才的培养,加上部分转专业的硕士研究生专业基础稍差,因此,在本科生教学基础的要求之上加以深化,由面及里侧重于线,理论与应用两方面相结合;而博士研究生的理论教学深度较高,而且研究视角一般较集中于某一点,不再像本科生和硕士研究生那样发散于面或者线。因此,博士研究生专业课程体系的理论程度最深,显然对教学的要求也与本科生和硕士研究生并不一样。 不仅如此,即使同样是本科生,因专业的不同对课程体系的教学要求也并不一致。比如,金融学专业学生、公司金融专业学生与金融工程专业学生的理论课教学要求势必不同,而金融学专业中银行管理专业方向、国际金融专业方向或者证券投资专业方向等,对课程的配置和相关课程的理论教学深度的配置可能也会有所不同。比如,数理知识的教学,金融证券类专业的教学往往与数学、信息技术等学科相互交叉。但仅就本科专业而言,金融工程等专业尤其需要相对层次较高的数理知识用于金融工具的设计和开发。对于一般的金融学等专业,数学和计量经济学的教学要求可能会低一些。因此,一般的金融学专业和专业性要求更高的金融工程专业,在证券类专业课的教学上也相对应存在着不同的层次。 二、金融证券类专业课程体系的分层化分析 金融证券类专业课程体系如何针对各层次学生的要求加以分层化教学呢?笔者所在的金融学院,既在金融学专业下设置了公司金融专业方向,又主导了金融工程新专业的建设,现在又在金融工程新专业下并设证券投资的专业方向。在这种情况下,整个金融学院既有以银行为主导的金融学专业,同时还有以投资学为主导的金融工程专业和证券投资专业方向,另外还有保险学专业,真正实现了大金融证券类专业的专业设置。同时,金融学院既有大金融方向的硕士研究生培养体系(下设银行管理、资本市场运营和金融工程等方向),还新批了金融专业硕士的研究生培养体系。对于这些不同的专业和专业方向,相应的金融证券类专业课程的设置和教学当然也会有相应的调整和变化。 比如,金融相关专业的基础理论课程金融经济学,财务管理专业将其作为选修课程,在教学内容上以投资学方向为主体,而金融工程专业将其作为必修课程,在教学内容上会更多地以数理经济学方向为主体;对于普通的本科学生金融经济学的教学以说明、分析为主,而对于硕士研究生金融经济学的教学则以量化推导为主;对于一般的本科生可以以应用为主进行讲解,而对于高年级和硕士研究生可以适当地以数理分析的方法进行讲解;而在教材的选择上,本科生可以用中国金融出版社出版的布莱恩?克特尔所著的《金融经济学》,该书主要以论述和图示为主,相对较为浅显,而对于不同专业层次的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则可以用杨云红老师所著的《金融经济学》和王江老师所著的《金融经济学》。 另一门金融相关专业的基础课程金融市场学,由于课程主要的目的在于介绍金融市场、金融工具和产品的基础知识,因此,其教学对于不同层次的学生也应该有不同的内容设置。比如,对于本科生,它是金融学入门课程,可以以介绍各金融市场的划分、功能实现和相关金融产品的运作实现机制为主进行教学,以便本科生对金融市场有初步的认识;而对于已经了解了金融市场和各类金融产品运作模式的高年级学生和硕士研究生,可以进一步讲授金融合约理论、信息经济学、企业理论和公司治理的模型的结论,以使其了解全球主要国家和地区的金融制度等运作,并通过比较不同国家和地区的不同金融制度和金融机构的运作模式,进一步了解金融市场运作机制的本因;而对于更高层次的学生,如博士研究生和个别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可以结合新制度经济学、合约理论、法与金融学等各方面理论,构建制度内生观点的金融制度分析理论框架,讲授金融制度与经济增长的关系及金融制度演化的内在规律,也可以涉及金融体系的选择和设计,充分了解金融市场和金融产品产生和发展的制度变迁因素。 作为一门内容相当全面的资本市场专业课的投资学,也可以针对不同层次的学生设置投资学I、投资学II和投资学III进阶课程。对于本科学生,可以重点讲授投资组合理论和资本市场均衡理论,让学生了解最基本的现代金融学理论;对于高年级的本科学生或硕士研究生,可以专门设置相关基本面的证券分析内容和资产组合管理内容进行讲解;而对于更高层次的研究生,或者已经经历过前两个知识阶段投资学学习的学生,可以进一步讲授普通的期权、期货及其他衍生证券的基本定价知识。金融工程作为专业课程,也应该分层次进行教学内容的设置。比如,对于普通的金融类专业本科学生,可以以介绍金融工程工具、手段和策略为主,同时恰当介绍部分较为浅显的衍生工具以利于讲授金融工程的手段和政策;而对于金融工程专业的本科生以及其他硕士研究生,则可以进一步相对深入地介绍部分金融工具创新和产品开发,同时讲授更高层次的金融工程手段和策略。相应的期货、期权与衍生证券这一课程也可以进行分层教学。普通本科学生以介绍简单的衍生证券为主,以利于入门;对于相对专业的本科学生和硕士研究生,则可以作为金融工程这类专业课程的进阶课程,进一步介绍较为复杂的期权定价和衍生证券定价的方法,以及介绍新型期权、指数期权、期货期权等衍生品种。 事实上,对于金融证券类课程体系,还有一类课程是非常有必要的,那就是实训课程。证券类专业课程有必要加强具有时效性的内地金融市场的实际案例,联系相应的理论加以体会。其一,对于本科学生要加强证券分析类实训课程的培养,辅助以大量的A股证券分析方法应用的实例;其二,对于金融证券类专业学生,在学年论文和毕业论文选题方面,尽量以实证为主,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其三,对于更高级的学生,金融工程等证券类专业的学生,由于其未来的就业很可能就是证券公司、投资管理公司等纯粹的投资行业或投资岗位,因此,有必要在专业课内加强金融证券专业应用文写作教学,尤其是诸如研究报告这样的应用文的写作。至此,应该说金融证券类专业课程体系分层化教学的模式已经初步形成,既是系统化的,又有针对性,有助于这些课程教学目标的实现。 三、实行金融证券类专业课程体系分层化教学的对策 1.金融学理论的发展历程要求对各专业层次、年级层次和学术层次的学生进行分层化的教学体系的设计。现代金融理论从简单到复杂,从开创性到发展型,从公司金融类到投资类,再到金融工程类,有纯理论的推导也有应用于实践的方法。而金融证券类专业各层次学生的知识水平并不相同,全盘的填鸭式教学对各层次学生的学习很难奏效。 2.各层次学生知识体系和知识水平的不同要求进行分层化教学体系的实践。金融证券类专业各层次的知识水平和教学要求有着比较大的差异。一二年级的本科生、三四年级的本科生还有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各个层次的学生其知识水平肯定不同,而且理论教学的深度对各层次学生的要求也不一样。 3.分层化教学的目的是,对于不同的专业和专业方向以及不同年级的学生,相应的金融证券类专业课程的设置和教学要有相应的调整和变化。金融经济学、金融市场学、投资学、金融工程等以及实训课程,都应当考虑不同的受众而实施分层化教学。 金融证券论文:金融证券化及金融管理分析 一、前言 从金融发展的路径来看,经济货币化发展到一定阶段,便是金融证券化的蓬勃发展,即通过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借款的比重相对下降,而利用发行可对第三者转让的金融工具的比重相对提高,越来越多的企业、机构直接或间接地进入有价证券市场,通过发行各种证券筹集和融通资金。需要指出的是,资产证券化是从属于金融证券化的,它是将缺乏流动性、但具有某种可预测收入属性的资产或资产组合,通过创立以其为担保的证券,在资本市场上出售的一种融资手段。它实质是一种有担保或抵押的直接融资手段,因此从属于金融证券化的范畴,并大大推动了金融证券化的发展。 几乎所有国家的金融监管都源于对存款机构的监管,并在多年历史中自然形成了一种以间接金融为主的正向倾斜的监管结构(陈文君,2008)。从美国这次金融危机来看,金融监管方面所存在的一个突出问题在于,金融监管与金融体系的变化不同步,即金融证券化的蓬勃发展已使美国的金融体系明显呈现出以金融市场为主导的逆向倾斜,但金融监管还是保持传统模式。金融证券化对传统金融监管模式的影响是多方面的,但主要表现在两大方面:一是在金融证券化发展到一定程度以后,流动性的内涵和表现形式都发生了很大变化,进而对金融体系的系统性风险产生了很大影响,而传统的分业功能型监管则对金融体系的系统性风险监控不足。二是金融证券化的蓬勃发展改变了传统的以银行为主导的金融结构,直接金融市场份额增加、间接金融市场份额减少,因此以间接金融为主的金融监管结构显然不能很好适应这种金融体系结构的变化。本文将从上述两大方面研讨金融证券化的发展对传统金融监管模式的影响,并结合美国的这次金融危机反思美国的金融监管模式,最后联系中国实际进行分析。 二、证券化、流动性与金融监管 (一)证券化、流动性与金融体系的系统性风险 对于流动性虽然还没有一个统一的定义,但流动性基本可以用资金的可获得性来衡量。在以银行为主导的金融体系中,市场流动性主要表现为货币供应量和银行信贷的变化,但在金融证券化发展到一定程度以后,流动性的内涵和表现形式都发生了很大变化。在多样化的金融体系中,一方面,可以通过发行证券来获得资金;另一方面,经济主体可以通过抵押或交易转让所持有的金融资产来获取资金。这样在证券化的金融体系中,金融资产交易量或流量的变化就显得尤为重要。在金融证券化时代,不仅一般投资者和证券类金融机构越来越普遍地参与到金融市场上来,从而使得金融市场的联动性和风险的外部性增强,同时银行也需要依靠金融市场来对冲它们所创造或担保的复杂金融产品的风险,银行对金融市场流动性的更多依赖使得在金融市场危机发生时,银行很难象过去那样代替金融市场提供流动性担保。因此,Rajan(2005)认为,尽管现代金融体系中有更多的参与者能够承担风险,但整个金融体系所创造的系统性风险则的确比以往要大。对于金融市场上的投资者,资产繁荣时期,预期前景乐观,风险溢价降低;同时,资产价格上升,投资收益增加,两方面因素促进金融投资的增加,又会进一步推动资产价格的上升。资产泡沫破灭时期情况则刚好相反,被抛售金融资产的价格急速下跌与卖盘持续增加并存,又会进一步恶化流动性状况,最终出现金融市场和机构的流动性好像瞬间被吸收殆尽的现象,Persaud(2001)形象地称之为流动性黑洞。因此,在金融证券化时代,金融投资的这种顺周期性(pro-cyclical)放大了金融运行扩张和收缩的周期性,从而进一步加大了资产价格变化可能对整个金融和经济运行造成巨大冲击的系统性风险。 (二)对金融监管的影响 现行金融监管体系实行功能性监管,把金融服务依据其功能性差别而划分为银行、保险、证券和期货四个类别,并分别由不同的监管机构对其进行管理。但随着金融证券化的发展,各类金融市场之间的联系日益紧密,分散监管架构与这种发展趋势不能很好适应,其结果是,没有一个监管部门拥有全部信息和权威以监控系统性风险,无法识别并制约个别金融机构危害整个金融系统稳定的行为,这在本次美国金融危机中得到明显印证。从微观和个体来说,金融证券化的发展有利于分散风险。但从宏观来说,金融资产规模的扩大和金融资产结构的多样化也使得金融市场的联动性和风险的外部性增强。当出现了一个比较大的负面事件,或仅仅是某一种金融资产出现问题,但如果投资者彼此互相认为其他投资者将会出售金融资产时,就会引发金融资产的恐慌性抛售,进而使所有金融资产的价格都朝着同一方向变动,金融市场的流动性瞬间就可能萎缩。危机发生前,次贷占住房贷款的比例大致在20%的水平,美国次级抵押贷款债券占美国债券市场的比例约为3%-4%的水平。仅从数字来看,即使全部变成坏账,也应该不足以对美国及整个世界产生如此大的影响。但问题的关键在于,次贷类金融资产属于复杂金融产品,主要为金融机构持有,资产证券化的链条将更多的金融机构尤其是一些大的金融机构如投资银行、养老基金、保险公司、对冲基金等捆绑在一起。而美国金融资产的规模又非常庞大,一旦恐慌性情绪蔓延,实际影响的是几乎所有的金融资产而不仅仅是次贷类金融资产。 三、证券化、金融结构与金融监管 (一)金融证券化与金融结构的变迁 戈德史密斯(1969)通过对世界上的35个国家近200年金融发展历程的分析,在对大量数据进行研究的基础上,指出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银行在整个金融机构资产总额中所占比重逐步下降,而同时,非货币性金融机构在全部金融机构资产总额中所占比重则相应上升,最后超过银行资产。这背后的原因就在于,股票、债券、商业票据等证券化市场的发展,使得经济体系内各经济体互相融通资金的能力不断增强,造成对银行信贷需求即增量货币需求有所减弱,从而导致货币存量的增长速度、银行在整个金融机构资产总额中所占比重和货币化指标的逐步下降,而同时非货币银行金融机构资产所占比重则相应上升。以美国为例,1945—1982年,存贷款类金融机构所持金融资产一直大于非存贷款类金融机构所持有的金融资产。1983年,非存贷款类金融机构所持金融资产首次超过存贷款类金融机构所持金融资产,而后非存贷款类金融机构所持金融资产的增长速度明显超过存贷款类金融机构所持金融资产的增长速度。1945—2008年,存贷款类金融机构所持金融资产在总金融资产中的占比由1945年的16.64%下降至2008年的11.13%;而非存贷款类金融机构所持金融资产在总金融资产中的占比则由1945年的6.97%上升至2008年的28.68%。同时,存贷款类金融机构所持金融资产与GDP的比值由1945年的76.02%上升至2008年的110.46%;而非存贷款类金融机构所持金融资产与GDP的比值则由1945年的31.82%上升至2008年的284.56%,上升幅度明显超过存贷款类金融机构所持金融资产。 (二)对金融监管的影响 正如前面所述,几乎所有国家的金融监管都源于存款机构的监管,并形成了一种以间接金融为主的监管结构。从金融机构的角度看,由于金融监管源于对存款机构的监管,对以商业银行为主体的存贷款类金融机构的监管相对比较完善;在非存贷款类金融机构中,对于主要的投资银行和政府支持金融机构的监管相对比较严。AshokVirBhatia(2007)将美国的金融机构分为受到较多管制的核心部分(highlyregulated“core”)和受到较少管制的外围部分(lightlyregulated“pe-riphery”)。其中核心部分包括联邦保险的存款机构(商业银行、储蓄机构、信用合作社)、政府支持金融机构(FannieMae和FreddieMac)和最大的五家投资银行;外围部分包括所有其他金融机构。但从规模来看,核心部分所持有的金融资产在金融资产总量中不超过三分之一,而外围部分作为金融资产的发行者和持有者,其作用日显重要,尤其是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池、共同基金、对冲基金及私人权益资金增长犹为突出(AshokVirBhatia,2007)。从金融资产交易的角度看,大量复杂的金融产品如资产证券化类金融资产一般都是在场外柜台市场(OTC)进行交易。而众所周知,场外柜台市场的交易一般是不透明的,加上资产证券化类金融产品本身非常复杂,使得对场外柜台市场监管就更显薄弱。 四、基于美国金融监管的反思 (一)多头监管与系统性风险监管的缺失 基于这次美国金融危机所反映出的美国现行金融监管体制的弊端,一个主要方面在于多个监管机构之间协调不够。即由于实行功能性监管,分别由不同的监管部门对银行、保险、证券、期货四个行业类别机构实施监管,反而没有一个监管部门拥有全部信息和权威以监控系统性风险,无法识别并制约个别金融机构危害整个金融系统稳定的不当行为,且不同金融机构之间也很难采取高效率的联合行动解决金融市场突发危机事件(周卫江,2008)。 (二)对金融市场尤其是衍生金融市场监管不够 正如前面所述,几乎所有国家的金融监管都源于存款机构的监管,在多年历史中自然形成了一种以间接金融为主的正向倾斜的监管结构,对美国来说也不例外,如美联储前主席格林斯潘就是缩小市场监管范围的拥护者并拒绝加强对资本市场的立法监督。二十世纪90年代初,美国主要的商业银行和证券公司都建立了衍生产品部,大力拓展结构化产品业务。这些结构化产品已经不是传统意义上的期权、期货或掉期产品,而是多种基础产品与多种基本的衍生产品的复杂混合体。数十年过去了,尽管结构化产品已经成为金融机构的重要收入来源,但却没有一个监管机构宣称对这些产品的运行、风险揭示、投资者保护和海外运作负有监管责任。1998年美国长期资本管理公司突然濒临破产,如此大规模、如此广泛参与外汇市场、期货市场、货币市场和证券市场的金融机构,竟然没有一个机构宣称对它实施过监管,人们对此深感迷惑,而长期资本管理公司只是那些未受监管的上千家对冲基金中的一家(赵静梅,2007)。 (三)对资产价格及泡沫的监测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 金融证券化对中央银行的一个突出挑战是央行如何对待金融资产价格的变化。格林斯潘(1998)有一句名言:“想通过市场干预来戳破泡沫,有个根本性的问题不能解决,那就是你必须比市场本身更了解市场”。之后格林斯潘还多次强调真正识别泡沫是极其困难的事情。从这次美国金融危机来看,不仅仅是央行如何对待金融资产价格的变化,可能更重要的是如何避免货币政策成为资产泡沫的推助器。2001年1月至2003年6月美联储为应对经济衰退和股市破灭的双重压力,实行宽松的货币政策,使得金融市场上的流动性过剩,推动了资产价格泡沫的膨胀。因此,在次贷危机发生后,“格林斯潘对策”广受诟病,即当资产价格下跌的时候,格林斯潘会立即出手控制局面,但是资产价格上涨的时候,他却坐视不管。假如当初在网络经济泡沫破灭之后,美联储能够采取与校正经济结构失衡的长期可持续发展要求相一致的适度宽松货币政策,实现标本兼治,大力推进结构性改革和调整,推动经济增长真正转型到可持续发展的轨道上来,虽然从短期来说可能会牺牲一点经济增长速度,但从长远来说,结果可能就大相径庭了。 五、中国的实际及启示 (一)中国金融证券化的发展及其对流动性与金融结构的影响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金融证券化取得了很大的发展。正如前面所述,金融证券化的实质是经济主体互相融通资金规模的扩张和便利程度的提高。金融证券化的发展,一方面使得我国的实际流动性已经超出传统的银行信贷与货币供应量的定义,同时,也加大了流动性波动的周期性。虽然我国的金融体系仍然是以商业银行为主导,但证券、保险等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发展已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以往商业银行一统天下的金融格局,证券类金融资产在全部金融资产的占比已达40%左右。从发展态势来看,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不断发展,多元化的金融体系将会越来越发达。此外,随着我国金融证券化的发展,如何对待金融资产价格的变化也将是我国中央银行所面临的一个挑战。我国近年来的实践已经显示,当金融资产价格膨胀造成金融投资的收益率高于实体经济部门的投资收益率,大量资金就会流入金融市场,不仅容易形成资产价格泡沫,也会对实体经济的发展产生不利的影响。 (二)对我国的启示 1.加强对整个社会流动性的监测。在金融发展的初级阶段,货币供应量可以大致代表全部金融活动。但随着金融证券化的发展,真正起作用的是流动性或总的流动性状况,它不仅包括货币和各种金融资产的存量,有时更取决于其流量的变化。从流动性角度考察金融体系乃至整个经济体系的运作,它要求中央银行不仅要关注货币供应量,同时还要加强对其他各种流动性形式的监测。在进行货币政策调控时,不仅要调控货币供应量,还要注意掌握其他各种形式的金融资产或负债。 2.完善金融法律制度体系的建设。健全的法律制度体系,是提高监管效率的根本保证。目前我国已初步形成了以《商业银行法》、《证券法》、《保险法》等为代表的金融法律体系,但随着金融证券化的不断发展,银行、证券、保险等之间的联系和业务交叉将越来越明显,因此应进一步细化相关办法和实施细则,建立以条例实施细则为主的制度体系,对不同法律之间的模糊、真空地带进行严格的把握并做出相应的措施以规范市场,逐步建立一个适合金融混业经营发展趋势的法律环境,防范各种潜在的法律风险和制度风险。 3.建立健全金融风险尤其是系统性风险的防范和预警体系。当前我国实行的是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制度模式。从实践来看,这种模式对于快速、平稳地建立起完善的、多元化的金融市场体系产生了积极的作用。但是分业监管也存在着诸多的弊病,突出表现为不同的监管者可能对本部门的市场情况考虑得较多,而对相关市场则考虑较少,缺乏各个监管部门相互协调的联动行为,从而可能导致对系统性风险监管的缺失。随着我国金融发展的不断深化,银行、证券、保险业之间相互依存、相互作用将更为明显。根据目前我国的实际情况,可进一步完善人民银行与金融监管机构的协调和信息共享机制,建立统一、权威的金融业监管机构间的信息交流和共享网络,强化对跨机构、跨市场的金融风险的监测和分析,建立健全金融风险防范和预警体系(高小琼,2008)。 4.加强对资产价格变化的监测,尤其要注重对资产价格泡沫的预防。虽然说识别泡沫是件极其困难的事情,但资产泡沫的累积是一个过程,而并不是一蹴而就的。在这个累积的过程当中,还是有很多表现可以加以判定的,关键是如何对待之。美国金融危机之后,格林斯潘被很多人认为是美国资产泡沫的始作俑者。但回顾格林斯潘在任期间的经济言论,可以看出格林斯潘对于资产泡沫还是有着清楚认识的,只是没有采取相应的对策,而寄希望于经济的快速发展能够“消化”这些泡沫。如早在1996年12月,格林斯潘就提出了著名的“非理性繁荣”的论断,告诫人们要警惕市场泡沫。之所以采取不干预态度,最根本原因还是更加看重任期内的经济发展情况。只要泡沫在短期内不破灭,则泡沫的膨胀可能通过托宾q效应、财富效应等带动投资和消费,促进经济繁荣,而经济发展则还有可能消化这些泡沫。 5.提高金融机构的信息透明度,强化社会监督。 此轮金融危机爆发以来,各国都充分意识到金融风险监管难度大大增强,单纯依靠监管当局很难完全胜任,因此,应加强社会中介服务机构的社会性监管功能,充分运用市场机制,对金融机构运营状况进行监管,增强金融机构透明度和民众风险意识,形成有效的社会监督体系,与金融机构的内部控制、行业自律一起,共同形成强大的金融监管网络,提高金融监管的效率和质量(刘绮涛,2009)。 金融证券论文:国内金融证券市场管理困境分析 近二十年来,我国的证券市场获得了飞速发展,并且取得了让世界举目的不俗成绩。证券市场作为我国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为实现我国市场的繁荣稳定和促进经济的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做出了重要作用。我国金融证券市场的监管体制是按照金融证券市场监管的职责来划分的,其中权力划分的方式、组织制度的建设都有明确规定。 金融证券市场是国家历史和国情不断发展变化的产物,其监管的有效性和规范性也是不断发展变化的。想要保持金融证券市场的平和稳定,市场监管就是其中的重要基础。在庞大的监管体系中,证券监管机构担当着大脑中枢的重要主导作用,为确立有效的监管体制何提高金融证券市场监管的效率性发挥了重要的意义。之所以要做好我国金融证券市场的监管工作是为了避免证券市场过分波动,带来不必要的经济损失。然而,通过近几年的调查和研究不难发现,虽然中国的金融证券市场告诉发展,但是仍然不可避免的在发展过程中出现了许多问题,使金融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备受困扰。因此,本文通过对我国金融证券市场的监管问题进行研究和分析,试图进一步完善我国金融证券市场的监管制度,加强对金融证券市场的监管和维护。 一、我国当前金融证券市场监管存在的基本问题 1.监管主体缺乏监管的独立性。我们在这里强调我国的金融证券市场的监管缺乏独立性,主要从监管机构的角度出发的。监管机构在实行监管职能的时候,不可避免的要考虑到证券市场的高风险性、突发性、广泛性等特点,这将导致分管的权限分散开来。这样监管的结果就是被监管人(通常也就是自由经济人)与监管机构之间容易出现责任的相互推诿,导致监管机构监管效率低下或抵御风险的能力降低。由于金融证券市场的监管机构其性质还是全力机关,这就不可避免的希望加大自己的权力而减少自己的责任。证券市场监管机构的组成人员在薪金、工作条件、权力使用等方面一旦出现分化,就为以权谋私者留下可乘之机,不少特殊的利益集团也就此掌握监管机构,使之丧失监管的独立性而成为利益集团的工具。 2.金融证券市场中介机构监管存在漏洞。随着我国金融证券市场的不断发展,我国证券市场中的中介机构队伍也随之壮大,不少中介机构在涉及到股权结构、治理机制等方面,表现出比较严重的问题。由于中介机构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成长起来的,因此在我国证券市场发展尚不成熟、法制尚待健全的阶段中,就为这些日常管理、规章制度、行为规范都存在缺陷的中介机构提供了发展的温床。这些中介机构中,有的为了牟取私利,不惜违背职业道德为企业做假账或提供虚假证明,直接或间接误导了投资者,造成了经济损失,并且扰乱金融证券市场的交易规则和交易秩序,对我国证券市场监督管理造成了不小的冲击。 3.金融证券市场监管手段陈旧单一。总体而言,我国现在用于起到监管作用的法律法规过于单一和抽象,在具体的操作实施方面也存在一定的难度,常常导致这些法律法规在监管实施的过程当中无法做到“有章可循”。我国目前已有的证券相关法律有《证券法》、《公司法》,虽然证券金融市场的法律体系也在日渐完善,但是从总体上看仍存在不少的漏洞和不足。我国目前还缺少一些有效的金融证券市场的法律法规,例如《证券交易法》、《证券信托法》、《证券信誉平价法》等,这就为证券市场的监管埋下了隐患。除此之外,在我国的经济发展历史过程中,计划经济是一种特殊的经济体制,这或多或少的加深了政府对经济的干预。作为市场的监管主体,金融证券市场的监管者有不少法律意识还淡薄,市场自我调节的能力弱化。当前我国的证券监管的经济手段,还停留在重惩罚而轻奖励的低级层面。 二、如何做好金融证券市场的监管工作 1.进一步完善监管的法律体系。前文已经说到,我国的金融证券市场监管体系并不完善,监管手段还十分陈旧和单一。为了改善这样的情况,首先要晚上监管的法律体系,除了基本的《证券法》、《公司法》,还要填补《证券交易法》、《证券信托法》、《证券信誉评价法》等法律法规的空白,使投资者能够得到进一步的法律保障。在行政手段方面,要尽可能减少政府的过多干预,以更为市场化的方式来进行监管。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代替政府指令的力度要加强,使政府即使参与到金融证券市场的监管中来也要严格遵循有关的法律法规,彻底转变监管中的“官本位”思想。 2.充分发挥金融证券市场的自律功能。首先要健全自律组织,增加证券商、中介机构加入中国证券业协会团体的人数。其次是要加强自律组织的管理,因为我国的自律组织是由两个深交所和上交所、中国证券业协会和地方证券业协会组成的,他们在实际的运作中是彼此独立的,只有做好自律组织之间的协调工作,才能对监管者起到自身约束、相互监督的作用,对政府监管不足起到弥补的作用。深交所和上交所虽然在管理机制上各不相同,监管的力度也存在差异,但是通过执行仲裁和行使惩戒职能同样可以达到良好的自律效果。 3.进一步提高监管人员的素质。证券金融市场的监管是一项具有很强的政策性、技术性和操作性的专业工作,从事此项工作的人员不仅要具有很高的政治素养,还要具有很强的专业水平和良好的道德情操。在我国经济日益国际化的条件下,不断的衍生出新的金融工具和金融操作手段,这就要求金融证券市场的从业人员具备更高的工作素质与其工作相适应。虽然从目前我国的金融证券市场发展来看,证券监管的额高素质人才还是十分缺乏的,但是我国各级监管人员在数量、知识结构、业务素质等方面都已经有了显著的提高。相信只要进一步加强有关方面的学习和培训,落实监管法律和监管政策,工作人员的素质就一定可以适应监管工作的客观需要,从而进一步提高监管的水平。 总而言之,我国的金融证券市场从不规范到规范经历了一个漫长的发展过程,监管制度也逐渐从不完善发展到完善。可以说“无规矩不成方圆”时代即将完全过去,良好的监管运行模式和实施卓有成效的监管过程和监管体系标志着我国的金融证券市场正逐渐走向成熟。我们有理由相信,只有建立更为科学合理的金融证券监管体系,我国的证券市场必将不断走向新的辉煌。 金融证券论文:金融证券教学实践反思 高等职业教育最为重要和显著的特征是突出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通过对高职教育实践性教学的研究,可以更好地实现这一目标。高等职业教育培养的不是研究型人才,而是适应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等第一线需要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而应用型人才除要求掌握必备的基础理论知识,更重要的是要具有较强的职业素质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职业技能,实践性教学正是学生在校学习期间获得综合职业能力的重要途径和手段,因此实践性教学在高等职业教育中占据了一个主体地位。 一、金融证券专业实践性教学模式的借鉴和选择 发达国家和地区高等职业教育实践性教学模式主要有美国的社区学院模式、英国的以资格证书为中心(NVQ)训练模式、澳大利亚的技术与继续教育模式、日本的公共职业训练模式、韩国的产学合作模式、香港工业中心训练模式、加拿大的以能力为基础(CBE)模式、德国的高等专科学校(FH)模式,其中,CBE模式对金融证券专业的实践性教学有较大的借鉴作用。CBE模式是一种先进的职业教育模式,分为四个阶段:职业分析形成DACUM图表、学习包的开发、实践教学实施与管理、实践教学评价。该模式通过职业分析确定的综合能力作为学习的科目,以职业能力分析表所列专项能力,从易到难地安排实践教学计划,其主要特点包括: 1、以综合职业能力为实践教学的培养目标和评价标准。 2、以能力作为实践教学的基础,而不是以学历或学术知识体系为基础。 3、强调学生自我实践学习和自我评价能力的培养。该模式的课程开发是应用DACUM方法来完成,具体做法是:由在某一行业长期工作、经验丰富的优秀从业人员组成一个专门委员会,对一个职业目标进行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两个层次的分析,分别得出综合能力和专项能力,对每个专项能力分别进行具体详尽的说明,最终编制成一张DACUM表及说明。教学专家根据DACUM表来确定教学单元或模块,这些单元具有明确的教学内涵,然后将教学单元按照知识和技能的内在逻辑关系进行排列,若干单元可组成一门课程。这些课程包括先修课程、核心课程和专业课程,再根据课程间的相互关系制定出教学计划,整个过程突出了在实践教学中学生职业能力的培养。在认真分析借鉴发达国家经验的基础上,结合金融证券专业的具体情况,实践性教学应采取就业导向模式,即在专业课程的设置方面强调市场导向性,突出学生职业综合能力的培养,将实践性教学过程分为如下几个阶段:市场调查与分析、职业能力分析、理论教学体系的调整与充实、实践性教学环节设计、效果评价。 二、金融证券专业培养目标定位及职业能力构建 正常情况下,高职金融证券专业学生就业方向主要包括三类金融机构,即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作者通过走访、电话咨询、网站查询等方式对多家金融机构的人才需求进行了分析,金融机构招聘对象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管理、研究人才,对学历、从业经历的要求很高;另一类是金融营销人才(包括少量前台人员),对学历要求较宽,但要拿到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书以及具备较强的金融产品营销能力。高职金融证券专业学生培养目标应定位在面向金融机构一线柜员操作与服务营销的高素质专门型人才,尤其是直接面对客户的一线营销人才。根据金融证券专业培养目标定位,可以构建高职金融证券专业职业能力框架,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为“知识”,包括金融实务操作知识和金融市场营销知识以及相关专业知识;第二部分为“能力”,包括业务能力、沟通表达能力以及执行能力;第三部分为“技能”,包括金融专业技能及相关技能;第四部分为“品德”,包括从事金融行业应具备的职业道德,第五部分为“从业资格”,包括从事金融行业应取得的银行、证券、保险等从业资格。 三、理论教学体系与实践教学体系的相互协调 高职教育是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目标,以应用能力为主线构建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理论教学体系和实践教学体系并重,二者有着密切的关系。 第一,两者的目标具有内在一致性。理论教学体系与实践教学体系都必须围绕人才培养目标,以应用能力为中心来构建。在课程设置上要体现职业岗位的能力要求,而不是按学科体系的内在逻辑要求来设置课程,理论教学要以“必需、够用”为原则,为培养职业岗位能力服务,即为学生掌握相应的应用能力提供必需的专业理论与文化知识支撑。 第二,两者的任务具有相对独立性。实践教学体系与理论教学体系虽然在培养学生应用能力的总体目标是一致的,但在应用能力培养过程中所承担的具体任务是不同的,各有侧重。理论教学着重为其掌握相应的应用能力提供必需的文化知识与专业理论支撑,实践性教学则着重培养学生的动手操作能力和运用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两者在总体目标一致的前提下,保持相对的独立性。 第三,两者相互融合。两者的融合主要包括课程知识内容与专业技能的培养相互融合,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场所的相互融合。由上述可知,理论教学体系的改革应与实践教学同步进行,理论教学体系应按照“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围绕专业技能培养这个中心,与实践教学体系相对应。 四、实践性教学体系 实践性教学体系有广义与狭义之分,狭义的实践性教学体系是指教学内容体系,即围绕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在制定教学计划时,通过合理的课程设置和各个实践教学环节的合理配置,建立起来的与理论教学体系相辅相成的教学内容体系。我们这里所指的实践性教学体系是指广义而言的,除包括狭义的教学内容体系外,还包括实践性教学管理体系和实践性教学保障体系。其中的教学管理体系是指实践教学管理机构和人员、管理的规章制度、管理手段和评价指标体系,而教学保障体系是指由专兼职教师、校内实训平台和校外实践教学基地三者组成的支撑保障体系。实践性教学体系主要有以下几个特征:金融证券专业实践性教学内容体系可以分为三个层次,即校内课堂内为第一层次,校内课堂外为第二层次,校外为第三层次。要保证实践性教学的质量,必须建立起科学完备的实践性教学管理体系,其基本框架如下:为建设一支能够胜任实践性教学的金融证券专业师资队伍,提出如下对策建议: (1)专职教师轮流主讲各门专业课。国际上金融业出现了明显的混业经营的趋势,国内虽然仍实行严格的分业经营,但不同类型金融机构的业务相互交叉融合,这就要求金融从业人员具有多方面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从而对担任实践性教学的教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求专职教师具有开阔的视野,能将银行、证券、保险等专业知识融会贯通,因此应改变目前专职教师长期固定讲授少数几门专业课,各门专业课实行轮流主讲,从而为教师更好地开展实践性教学奠定理论基础。 (2)采取多种方式培训师资。加强在职教师的培训,特别是对教师进行“双师”素质的培训,是提高师资质量的重要途径。在培训教师时应遵循动态原则、针对性原则和内外相结合的原则。一方面充分利用校内资源积极开展教师培训,另一方面也要充分利用校外资源进修培训。利用校内资源对教师进行培训是一种便捷的、低成本的方法。通过校内培训,既可以充分利用校内设备、教师等教育资源,又使受培训的教师能够学用结合,尽快掌握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规律和岗位工作要求,使教师的综合素质得到提高。利用校内资源对教师进行校内培训是十分重要的,但校内资源毕竟有限,为了提高教师的综合素质,还要注意充分利用社会资源积极对教师进行校外培训。对于金融证券专业来说,校外资源可以分为无偿和有偿两种。首先要善于利用社会上的无偿资源,例如随着国内金融市场的迅速发展,四大期货交易所(大商所、郑商所、上期所、中金所)、两大证券交易所(上海、深圳)不断地推出新的金融品种,在新产品上市之前,几大交易所会在全国各省区的中心城市进行巡回推介;银行、基金管理公司、保险公司在推出新产品之前也会开展一系列的宣传推广,这些活动除了有关于新产品的专题讲座外,往往还会有基金经理、知名学者对宏观经济、市场形势的解读,参加这些活动除了可以对金融机构的营销方式有直接体会以外,还可以接触到金融实践活动的前沿,了解金融业的发展方向,使得实践性教学内容能够更加贴近市场。其次建议学校拿出一定数量的专项资金用于教师校外培训,提高教师的综合素质。在这里需要特别指出的一点是,在高职教师的培训中,普遍采用且效果较好的形式是选派教师到企业代职锻炼,通过兼任企业的技术人员或管理人员,增强教师的实践经验,提高教师的实践动手能力,但由于金融行业的特殊性,教师到金融机构代职难度较大。比较具有可操作性的是由学校拿出一定数量的专项资金选送教师到国内高校进修,目前国内著名的财经类高校均设立了对高职教师的培训项目,另外这些财经类高校大多与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联合开展专题研究,可以给教师提供一个很好的参与金融实践的平台。 (3)鼓励教师考取各种专业资格证书。取得专业资格证书是对教师专业能力的认可,取得的过程也是一个自身专业素质提高的过程,对学生也会产生很好的导向示范作用。但其中存在的问题是,目前社会上专业资格认证较多,权威程度差别较大,建议学校组织专家编写类似核心期刊目录的专业资格证书目录,做为教师选择的依据。 (4)使用来自金融机构的兼职教师。在国内外高等职业教育实践中,都非常注重使用来自企业一线的兼职教师,他们基于实际工作经历的讲课本身就是实践性教学,但对于金融证券专业使用兼职教师面临成本效益问题,因为金融行业是一个高收入的行业,经过对社会上金融从业证书班的调查,来自金融机构的较高水平的兼职教师的课时费远远超过高职教师的课时费,因此只能在个别特别需要的课程中争取引进兼职教师。 金融证券论文:国内金融证券市场管理的常见问题分析 近二十年来,我国的证券市场获得了飞速发展,并且取得了让世界举目的不俗成绩。证券市场作为我国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为实现我国市场的繁荣稳定和促进经济的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做出了重要作用。我国金融证券市场的监管体制是按照金融证券市场监管的职责来划分的,其中权力划分的方式、组织制度的建设都有明确规定。金融证券市场是国家历史和国情不断发展变化的产物,其监管的有效性和规范性也是不断发展变化的。想要保持金融证券市场的平和稳定,市场监管就是其中的重要基础。在庞大的监管体系中,证券监管机构担当着大脑中枢的重要主导作用,为确立有效的监管体制何提高金融证券市场监管的效率性发挥了重要的意义。之所以要做好我国金融证券市场的监管工作是为了避免证券市场过分波动,带来不必要的经济损失。然而,通过近几年的调查和研究不难发现,虽然中国的金融证券市场告诉发展,但是仍然不可避免的在发展过程中出现了许多问题,使金融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备受困扰。因此,本文通过对我国金融证券市场的监管问题进行研究和分析,试图进一步完善我国金融证券市场的监管制度,加强对金融证券市场的监管和维护。 一、我国当前金融证券市场监管存在的基本问题 1.监管主体缺乏监管的独立性。我们在这里强调我国的金融证券市场的监管缺乏独立性,主要从监管机构的角度出发的。监管机构在实行监管职能的时候,不可避免的要考虑到证券市场的高风险性、突发性、广泛性等特点,这将导致分管的权限分散开来。这样监管的结果就是被监管人(通常也就是自由经济人)与监管机构之间容易出现责任的相互推诿,导致监管机构监管效率低下或抵御风险的能力降低。由于金融证券市场的监管机构其性质还是全力机关,这就不可避免的希望加大自己的权力而减少自己的责任。证券市场监管机构的组成人员在薪金、工作条件、权力使用等方面一旦出现分化,就为以权谋私者留下可乘之机,不少特殊的利益集团也就此掌握监管机构,使之丧失监管的独立性而成为利益集团的工具。 2.金融证券市场中介机构监管存在漏洞。随着我国金融证券市场的不断发展,我国证券市场中的中介机构队伍也随之壮大,不少中介机构在涉及到股权结构、治理机制等方面,表现出比较严重的问题。由于中介机构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成长起来的,因此在我国证券市场发展尚不成熟、法制尚待健全的阶段中,就为这些日常管理、规章制度、行为规范都存在缺陷的中介机构提供了发展的温床。这些中介机构中,有的为了牟取私利,不惜违背职业道德为企业做假账或提供虚假证明,直接或间接误导了投资者,造成了经济损失,并且扰乱金融证券市场的交易规则和交易秩序,对我国证券市场监督管理造成了不小的冲击。 3.金融证券市场监管手段陈旧单一。总体而言,我国现在用于起到监管作用的法律法规过于单一和抽象,在具体的操作实施方面也存在一定的难度,常常导致这些法律法规在监管实施的过程当中无法做到“有章可循”。我国目前已有的证券相关法律有《证券法》、《公司法》,虽然证券金融市场的法律体系也在日渐完善,但是从总体上看仍存在不少的漏洞和不足。我国目前还缺少一些有效的金融证券市场的法律法规,例如《证券交易法》、《证券信托法》、《证券信誉平价法》等,这就为证券市场的监管埋下了隐患。除此之外,在我国的经济发展历史过程中,计划经济是一种特殊的经济体制,这或多或少的加深了政府对经济的干预。作为市场的监管主体,金融证券市场的监管者有不少法律意识还淡薄,市场自我调节的能力弱化。当前我国的证券监管的经济手段,还停留在重惩罚而轻奖励的低级层面。 二、如何做好金融证券市场的监管工作 1.进一步完善监管的法律体系。前文已经说到,我国的金融证券市场监管体系并不完善,监管手段还十分陈旧和单一。为了改善这样的情况,首先要晚上监管的法律体系,除了基本的《证券法》、《公司法》,还要填补《证券交易法》、《证券信托法》、《证券信誉评价法》等法律法规的空白,使投资者能够得到进一步的法律保障。在行政手段方面,要尽可能减少政府的过多干预,以更为市场化的方式来进行监管。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代替政府指令的力度要加强,使政府即使参与到金融证券市场的监管中来也要严格遵循有关的法律法规,彻底转变监管中的“官本位”思想。 2.充分发挥金融证券市场的自律功能。首先要健全自律组织,增加证券商、中介机构加入中国证券业协会团体的人数。其次是要加强自律组织的管理,因为我国的自律组织是由两个深交所和上交所、中国证券业协会和地方证券业协会组成的,他们在实际的运作中是彼此独立的,只有做好自律组织之间的协调工作,才能对监管者起到自身约束、相互监督的作用,对政府监管不足起到弥补的作用。深交所和上交所虽然在管理机制上各不相同,监管的力度也存在差异,但是通过执行仲裁和行使惩戒职能同样可以达到良好的自律效果。 3.进一步提高监管人员的素质。证券金融市场的监管是一项具有很强的政策性、技术性和操作性的专业工作,从事此项工作的人员不仅要具有很高的政治素养,还要具有很强的专业水平和良好的道德情操。在我国经济日益国际化的条件下,不断的衍生出新的金融工具和金融操作手段,这就要求金融证券市场的从业人员具备更高的工作素质与其工作相适应。虽然从目前我国的金融证券市场发展来看,证券监管的额高素质人才还是十分缺乏的,但是我国各级监管人员在数量、知识结构、业务素质等方面都已经有了显著的提高。相信只要进一步加强有关方面的学习和培训,落实监管法律和监管政策,工作人员的素质就一定可以适应监管工作的客观需要,从而进一步提高监管的水平。 总而言之,我国的金融证券市场从不规范到规范经历了一个漫长的发展过程,监管制度也逐渐从不完善发展到完善。可以说“无规矩不成方圆”时代即将完全过去,良好的监管运行模式和实施卓有成效的监管过程和监管体系标志着我国的金融证券市场正逐渐走向成熟。我们有理由相信,只有建立更为科学合理的金融证券监管体系,我国的证券市场必将不断走向新的辉煌。 金融证券论文:行为金融证券投资基金投资行为 一、行为金融理论 标准的现代金融理论的模型与范式基本上局限于“理性”的分析框架中,对金融市场的行为进行了理想化的假设,20世纪80年代以来,研究学者日益重视金融市场上的各种异象,而这些异象的理性解释不能令人满意。行为金融理论正是金融学家在研究金融市场异象的过程中形成并不断完善起来的理论体系。行为金融借鉴了行为科学、心理学以及社会科学等研究成果后,将人类心理与行为纳入金融学的研究,从微观个体行为以及产生这种行为的心理、社会动因来研究资本市场的现象和问题。 行为金融理论认为投资者不是理性人,并不具有完全理性,而是行为人,只具有有限理性,不能客观、公正、无偏的加工信息。在信息环境不确定的情况下,投资者的心理容易受到其他投资者的影响,模仿他人决策,而不仔细考虑自身的信息,也就是行为金融理论中的“从众行为”,而如果涉及到多个投资主体,就会进一步引发团体从众跟风的“羊群效应”。除此之外,投资者很多时候的非理性行为还由于本身的“过度自信”,即将成功归于能力,而将失败归于运气和机会的作用,过于相信自己的判断而产生行为偏差。另外,投资者在进行投资时,会选择其感觉非常精于评估的风险事件,避免不熟悉或无法估计概率分布的风险事件,即“熟悉偏好”。总之,人的心理因素对于投资者行为的影响是行为金融研究的主体,伴随着行为金融的发展,相关经济研究对于人的心理分析的依赖也越来越多。 证券投资基金通过发行基金单位,集中投资者的资金,而后由基金托管人托管,基金管理人管理和运用,从事股票、债券等金融投资,作为一种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集合证券投资方式是现代金融体系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证券投资基金作为机构投资者,其投资行为也会受到基金托管人及基金管理人不理性行为的影响,所以此时就必须考虑现实中人的心理因素,利用行为金融理论对其投资行为进行阐释。 二、基于行为金融理论的中国证券投资基金投资行为分析 行为金融理论中的投资者有限理性意味着投资者并不完全理性而且不总是理性的,而证券投资基金主要进行股票和债券的投资,充当市场中机构投资者的角色,所以其投资行为势必符合行为金融理论对于投资者的假设,即证券投资基金是有限理性的。行为金融理论为研究中国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行为提供了延伸性的启示。 1.证券投资基金投资行为的“羊群效应” 很多时候证券投资基金作为机构投资者会非常注意其他机构的动向,并在这些机构投资者采取行动时,立刻采取相似的行动,这可能是源于其对本身投资决策缺乏把握,也可能是看到其他机构已经获利而相信自己也能获利,或者更可能是由于害怕与众不同,必须采取行动。所以在这种时候证券投资基金不可能理性的考虑该决策究竟会为基金本身带来多少收益,而仅仅是一种盲目的“从众行为”。同时,由于多数作为机构投资者的证券投资基金具有高度的同质性,它们通常关注同样的市场信息,采用相似的经济模型、信息处理技术、组合及对冲策略。在这种情况下,非理性的众多证券投资基金很可能同时采取行动,形成群体性的跟风购买行为,并最终导致“羊群效应”。这时,许多证券投资基金将在同一时间买卖相同股票,买卖压力最终将超过市场所能提供的流动性,从而导致股价的不连续性和大幅变动,破坏市场的稳定运行。 于是,为了避免证券投资基金投资行为的“羊群效应”,政府应该扩大市场容量,提高上市公司股票质量,使众多证券投资基金在挑选其投资股票品种时就有更多的选择余地,理性的进行决策,从而有效地减轻“羊群效应”造成的市场风险和脆弱性。 2.证券投资基金投资行为的“熟悉偏好” 经典投资组合理论认为理性的投资者通常会通过分散投资来规避风险锁定获利。证券投资基金作为投资者通常也会通过投资组合规避风险,但是这种组合的分散程度一般低于经典投资组合理论的建议。很多基金在投资时更愿意选择股票市场,即那些相对熟悉的领域,投资也集中在其比较熟悉的本国市场、本地市场,从而导致投资组合构成上所表现出的分散不足。这主要是由于证券投资基金在评估某些投资时无法估计不确定事物的概率分布,而更熟悉的环境使其感到处于优势,即行为金融中所谓的“熟悉偏好”,但也因此在某种程度上反而提升了投资风险。 这就要求政府促进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渠道的开放,大力发展债券市场和货币市场,同时发展金融衍生品市场以加强市场价格发现,适时推出做空机制,改变现在的单边市场状况,并鼓励基金适当地“走出去”,使证券投资基金采用足够分散化的投资策略,采取理性的投资决策,从而规避风险锁定获利。 3.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的不理性投资行为 行为金融认为每个人都会或多或少受到认识与行为偏差的影响。而证券投资基金在进行投资时主要倚重基金管理人,可是基金管理人并不总是理性的,会或多或少受到认识与行为偏差的影响,有时甚至会做出非利益最大化的决策。典型地,当基金管理人处于过度自信时,可能高估自身的能力,为了获取较高的投资回报而从事风险性较大的投资,给本基金利益带来损失。并且由于自我归因的存在,基金管理人在损失出现后,常常先入为主的否定损失是由本身的不恰当行为带来的,而仅仅把这一切后果归于市场的不确定性,不能很好的纠正其不理性行为。 所以在基金管理人的选择上,不但要求基金管理人具有雄厚的专业学术基础和丰富的金融专业理论与实践知识、良好的信息收集与信息处理能力,还应要求其了解市场中的投资者和自身会产生怎样的心理和行为偏差,以避免由于自身的心理因素造成重大失误。此外,还应关注基金管理人的心理变化和行为倾向,避免选定的投资组合风险收益发生意外。 金融证券论文:高职院校的金融证券专业论文 一、人才需求情况 通过对山东省金融行业企业的调研,笔者发现,目前金融行业对人才的需求呈现出“金字塔”式结构,对一线客户服务或业务操作型人才的需求要远远大于管理决策型的高级金融人才的需求。管理决策型岗位(如金融分析师、基金经理、证券经纪人、保险精算师、投资管理人)从业人员必须具备较高学历层次和较高的个人素质,一般要求本科生以上学历层次,或具有行业或岗位较长时间的从业经历的人才,由于履行管理研发职责,相应岗位设置较少。 而基层业务操作类以及客户服务类岗位(银行大堂经理、证券客户经理、理财顾问保险经纪人等)由于直接面向客户,需求量巨大,这些岗位往往要求具备相应的从业证书和较高的实践操作能力,对从业人员的学历要求并不高,高职学生即可胜任。在调查中发现,针对基层业务操作类以及客户服务类岗位,许多单位普遍认为高职毕业生由于经过院校专业培养,实践能力强,毕业可以直接上岗且相对于本科生择业流动性强,高职学生更加踏实肯干,因此金融企业在招聘此类岗位时更倾向于获得从业资格的高职毕业生。 二、“课岗对接、课证融通”的课程体系构建 山东经贸职业学院金融与证券专业在进行课程体系构建时,通过对金融行业企业调研分析,确定培养能够在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各类投资公司以及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从事证券经纪人、客户服务岗、理财顾问岗等岗位(群)工作的高端技能型专门人才。通过分析行业企业对人才的需求,提炼出所需人才的知识、能力和素质的要求,根据专业目标岗位的实际需要,综合各岗位的工作任务、内容、职责等要求并结合考证需要,进而形成基于证券公司、银行等金融机构相应岗位典型业务工作流程的“课岗对接、课证融通”课程体系。 三、结语 在整个课程体系中,通识必修课程突出广泛性、非专业性的基本知识、技能和态度的教育;专业基础课程中强调基础性、工具性、体现发展性,按照高素质劳动者的实际要求,安排“必需、够用”的课程内容;专业核心课程中突出职业专门技术能力和职业关键能力培养,体现实用性、强调针对性、兼顾适应性、体现先进性,按照职业活动的特点和要求,并参考考证课程需要重新整合内容;专业拓展课以增强学生的职业能力为目标,从用人单位的需要出发拓宽专业知识面。 作者:孟洁单位:山东经贸职业学院 金融证券论文:金融证券VaR模式运用思索 1、我国证券市场风险的实证分析 运用VaR模型,对深证证券市场在选定时间段内的风险进行分析.首先确定表达风险的分析指标.在这里,我们只考虑简单情形,直接对股票指数进行分析,这样避免了投资组合对市场因子的映射过程.为了消除价格序列的非平衡,我们将其转化为收益率序列.收益率有一般受益率与几何收益率两种.下面的分析都是建立在几何收益率的基础之上.在计算证券市场资产收益率时,选择了深证综合指数作为市场指数.对Var持有期的选择为一个交易日.以95%作为置信度.样本选用2010年1月4日至2010年5月10日的深证综指日收盘价数据.为简单起见,我们基于GARCH(1,1)模型进行分析。将参数估计结果带入上式即可求出方差,再将方差带入VaR的定义式tt1tVaRPq中就可求得VaR值,其中,tVaR:当天预计下一天深证综指在给定置信度下的最大可能下跌点数,文中取负值;t1P:第t-1天的深证综指指数点数;q:给定置信水平下对应分布的分位数,本文选用GED分布,分位数为1.6448;t:当天预测下一天指数的标准差.于是得到了所有的日Var值,据此求得在95%的置信水平下的检验样本的日均Var值为-37.4518,也就是说,在此期间,从平均的角度来说,深证综指在下一天下跌点数超过37.4518的概率为5%. 当天的实际损失超过Var值记为失败一天,累计共有3天.我们对Var模型进行准确性检验,也称事后检验,是指Var的测量结果对实际损失的覆盖程度.由上面的分析可知实际失败率为0.0357,是实际失败天数占所观测天数的比例.故简单分析该模型通过了准确性检验.当然,也可以对其使用统计量的方法进行检验,常见的是Kupiec失败频率检验.规定一些符号,T为观测天数,N为实际失败天数,p为实际失败频率.基本思想就是检验假设*pp是否显著,*p为期望失败频率,计算T*(1).假定VaR估计具有时间独立性,失败出现的次数可视为一系列独立的贝努利实验,则在T次实验出现N次的概率为NNTNTCp(1p),提出的检验统计量:TNNTNN**LR2ln1NTNT2ln1pp.在零假设成立的条件下,统计量服从卡方分布,自由度为1,其在95%置信水平下的临界值为3.84.当LR 3.84时,我们就拒绝原假设.而我们求得的LR值为0.897 3.84,从而接受原模型. 2、结论 从上文我们可以看出,GED分布是适合我国证券市场的情况的.用VaR模型进行风险评估是可行的,且其结果是可信的.但是,Var方法考察的是在正常市场条件下的市场风险状况,并没有考察极端市场条件下或者不可预测事件发生时所带来的风险.另外,Var对历史数据的依赖性也受到了很多批判,假设用历史数据可以很好的预测未来的不确定性,然而突发事件的发生会导致基于历史数据的模型失效.针对诸多不足,学者们提出了更为合理的方法,诸如条件风险价值,尾风险价值等多种方法。 金融证券论文:浅析金融证券供应链价格 【关键字】供应链;价格风险;风险规避 【摘要】供应链是相互间提供原材料、产品、技术的厂家、供应商、零售商等组成的一个价值网络。供应链能否稳定合作取决于供应链价格风险管理和风险管理成本的配比。对我国目前来说,对供应链价格风险的认识和防范的缺乏,则是制约我国供应链进一步发展的关键因素。本文从价格风险对供应链稳定性有巨大影响的基础上,结合金融衍生品工具,指出供应链价格风险规避的难点和关键,并提出了供应链价格风险规避的策略选择 供应链是一个多环节、多通道的复杂系统,供应链企业之间的合作会因为信息不对称、信息扭曲、市场不确定性、政治、经济、法律、自然等因素的变化而导致各种风险的存在。供应链管理的核心是在恰当的时间、恰当的地点以恰当的价格给客户供应恰当数量和类型的物品,以使链上企业运作成本降低,从而实现企业利润和价值的最大化。但市场价格的不利波动,会影响到供应链的正常运作,严重时会导致供应链环节的中断,从而引发供应链风险。 一、加强供应链下企业价格风险规避的必要性分析 供应链各个企业对外面对的是由市场决定的交易价格,对内则是在自愿基础上以协定价格提供原材料、部件等产品。协定价格要受到市场价格的影响和制约,在外部市场价格发生不利变动时,极容易导致交易成本的上升,从而引发毁约行为。 能否加强对供应链价格风险的认识和防范,是关系到供应链管理能否取得预期效果的关键。近几年来,我国棉花、钢材、铜等商品价格一直在频繁波动。以棉花价格为例,1999年7800元/吨,2000年10400元/吨,2001年8000元/吨,2002年初6400元/吨,2002年底价格则达到11000元/吨,到2003年,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棉花价格冲到18000元/吨,达到历史最高点,给整个涉棉产业链条带来巨大的结构性冲击。上游的棉麻公司等收购企业盲目抬价抢购棉花,并在高价位上囤积棉花,经营风险增大。中游的纺纱企业由于原料短缺和采购成本飞升,纷纷限产,并有一半停产,下游的面料和成衣企业则因成本上升丧失了在市场上的价格竞争优势,纷纷流失客户。棉价风暴已经超出了我国众多用棉企业的价格承受能力,使供应链上的生产者、供应商、制造商、分销商、零售商都具有因价格风暴而随时中断供应链环节的可能。 它们或者会因价格飞升而着重短期利益拒绝按照预定价格交付材料,或者会因原材料中断而无法提供下游企业需要的半成品,或者会因成本上升而使产品竞争力下降,销量降低,从而使收益减少。 因此,供应链企业间传递的价格信息波动直接影响到各个企业的收益和成本,各个环节不同程度的价格波动反过来又增加了供应链内部的价格风险,导致具有共同利益的供应链难以有效运作甚至中断。供应链具有环环相扣的特征,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而中断,都可能影响供应链的正常工作。因此构建有效的价格风险预警机制和应急系统模型,建立供应链企业价格风险管理的协调机制,就成为我们面临的重要任务。 二、建立供应链企业价格协调机制的难点与关键 国内外学者已有不少人对供应链环境下的风险问题进行了研究(包括风险的类别、起因及特征等),并在将供应链风险划分为内生风险(如道德风险)和外生风险(如政治经济风险)的基础上,提出了相应的防范对策。但他们的研究只是侧重于供应链的结构与功能,如供应链的技术整合和管理。其中,伊兰德和舒格(Jeuland,Shugan,1983)研究了存在协调时产品的销售定价问题;温(Weng,1997)研究了当生产成本为二次函数时,供应链系统的最优定价策略与买卖双方的交易价格;米尔纳和罗森布拉特(Milner,Rosenblatt,1997)分析了两阶段进货问题,根据第一期观察到的需求确定第二期定货量,描述了买方在初始订单和后期调整两方面的最优行为。克维里斯(Li,Kouvelis,1997)研究了带有漂移的几何布朗运动买方价格模型,描述了买方所需要的灵活性和买方价格的不确定性。国内供应链的发展则相对处于萌芽阶段,模仿和照搬国外的色彩比较浓厚,缺少一种符合中国国情的适宜模式,供应链价格风险的管理更是处于一种摸索的状态。现在国内已有不少学者如:马士华、邵晓峰、罗定提、仲伟俊、边旭、刘瑜、陶文源、韩晓军等都从不同的角度对供应链中买卖双方的协调与数量折扣问题进行了研究。但他们的研究还没有具体到某一特定的风险,如价格风险,也没有运用现代的金融衍生工具来规避价格风险。 供应链下企业价格风险规避的第一个难点就是论证市场经济条件下供应链是否是一个独立封闭的链条,是否受外部的影响,以及在多大程度上受外部的影响。物流界中有不少专家认为供应链是由相互之间提供原材料、零部件、产品、技术、服务的厂家、供应商、零售商等所组成的价值网络。 因此,供应商等组成的是一个内部网络,它们通过协议来约束彼此的行为,从而使自己与外界的变化隔离,可以相对独立于外部市场的变化。这种合作的稳定性,就使供应链各企业在存在价格风险管理合作时,能够中和和抵消价格风险,从而使整个供应链的价格风险都集中在供应链的两个端点(进货端的原料风险和出货端的产品风险)。这样既降低了供应链整体上的风险管理成本,又简化了链内企业进行风险规避的工作。但对于这种观点,目前还没有一个人用数学模型的方法来论证。 第二个难点就是供应链上各企业之间收益与风险的配比划分问题。企业参与供应链的目标是为了使内部市场外部化,实现企业之间的优势分工与合作,同时也会导致企业交易成本上升。因为在供应链的众多企业中,进货价格上升少(或下降多)、出货价格上升多(下降少)的企业受益,反之企业则会受损。但当市场整体形势不好,就会产生供应链的整体利益与各个企业局部利益的矛盾。 因此如何在保证供应链既定利益的前提下,进行供应链企业收益的划分与成本配比就成为供应链能否稳定存在并发展的前提。因为一旦价格出现不利变化,在短期效应的引导下,企业首先要保证的是自己的利益,如何最大程度的增加收益,减少亏损就成为企业追求的首要目标。但供应链价格风险管理面向的是整个供应链而不是某个单独的主体,要实现的是供应链整体利益的最大化,而不是个体利益的最大化,所以在供应链内部定价和成本划分就成为制约供应链发展的另一个重要因素。 第三个难点是供应链企业内部协商价格的确定。上游企业和下游企业之间的合作是实现供应链利益最大化的关键。而连接上下游企业的关键因素就是产品价格。价格波动将导致供应链企业合作的不确定性,从而影响供应链企业的收益和成本。供应链各个企业通过达成具有约束力的协议而构成一个合作博弈。但这个博弈是一个不稳定的合作博弈。博弈稳定与否的关键是如何分配合作带来的利润,因为利润分配将改变参与方之间的相互作用,从而改变博弈的状况。如果利润分配发生变化,供应链企业将对自身收益和成本进行分析,企业如果认为没有实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就有可能从稳定合作变为不稳定合作,博弈也就从合作博弈转变为非合作博弈。利润分配的关键则是内部协商价格的确定。内部协商价格的确定必须遵循两个原则,即供应链整体利益的最大化和链上企业收益损失的最小化。 三、供应链下价格协调机制构建的措施 本项目的研究首先是建立在以下假设基础上的:(1)经济人的假设,企业作为一个经济主体,追求自身经济利益的最大化;(2)理性行为的假设,企业属于风险厌恶者,若外部条件发生变化,会选择收益最大、成本和风险最小的策略,但理性是相对有限的;(3)市场上原材料(产品或现货)价格分布未知或已知(这里假设它们分别服从ITO过程、脉冲干扰过程和混合过程:即ITO过程与脉冲干扰过程的混合);(4)经济主体的行为过程是一个不断改变、学习的过程,并随外部经济环境的变化而变化;(5)供应链企业面临信息不对称,在彼此合作中存在明显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 1、构建价格预警机制,提早进行价格风险预测。 市场是瞬息万变的,价格更是随时都在变化。 因此对未来市场不确定的价格,必须建立一套预警评价指标体系,随时对市场的不利变化进行监控。当输入各种影响供应链合作的风险参数之后,就会出现一个数值,若数值偏离正常水平并超过预警机制确定的临界值时,机制就会发出预警信号,说明价格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很大。但其中的一个难点就是临界值的确定。临界值的范围如果过大,就会使预警机制在危机尚未到来之前就发出预警信号,从而增加企业不必要的惊慌和风险处理成本;但如果临界值的范围过小则会使预警机制滞后于市场价格风险,从而失去了本身的作用。 所以我们必须根据各种指标的具体分布情况,选择合适的,错误信号比率小的临界值,同时建立应急处理机制,在预警机制发出警告信号后,使供应链企业能及时对紧急、突发事件进行应急处理,从而化解供应链合作中出现的各种意外情况带来的风险(如缺乏原材料,如购买成本上升等),减少由此带来的实际损失。 2、利用金融衍生工具的特性,提出价格风险的规避手段,以降低供应链的风险。 金融衍生工具的出现就是为规避现货价格风险而产生的。金融衍生工具以其特有的财务杠杆(保证金交易)和对冲交易的操作,大大降低了交易成本,独特的双向建仓(买空卖空策略)使投资者的交易具备很大的灵活性,无论现货价格怎样变动,都可以采取相应的策略来有效的规避和转移现货市场价格波动带来的系统性风险,将风险由承受能力较弱的个体(风险厌恶者,如套期保值者)转移至承受能力较强的个体(风险偏好者,如投机者),有的甚至转化为投资者的盈利机会,强化了投资者的整体抗风险能力。 (1)建立一个提供专业化、全方位服务的供应链服务中介,在整体上进行供应链风险管理的运作。供应链价格风险管理面向的是整个供应链而不是某个单独的个体,执行价格风险管理的组织应该具有管理供应链全局的能力和权利,以能对供应链整体收益进行分配和成本进行划分。因此在供应链中处于核心地位的不是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而是管理协调企业,它在很大程度上有效整合管理供应链内外各种资源,运用金融衍生工具,使供应链企业通过彼此之间的信息交流和沟通来消除信息扭曲,降低不确定性和风险,形成共享利润、共担风险的双赢局面。它必须解决的问题就是如何分摊两端点企业价格风险的成本,如何准确的预测价格变动的方向,确定链内企业的交易价格,如何在价格剧烈波动的环境下,利用金融手段,使链内的损失最小,从而进行整个供应链价格风险的规避。 (2)利用期货市场进行套期保值,来锁定成本。期货市场的产生是以回避现货价格风险为目的。商品生产商、批发商、经营商利用期货市场和现货市场价格变动趋势相同的原理,通过在期货市场和现货市场进行交易方向相反的操作,取得一个市场盈利,另一个市场亏损的结果,达到锁定成本,锁定利润的目的,从而有利于减缓价格剧烈波动带来的供求冲击。供应链的开始环节(即生产资料企业)可以在期货市场通过套期保值把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规避出去。同时设计上游企业和下游企业的实物远期合约,通过远期交易买空卖空,使供应链上游企业承诺在未来各期购买一定数量产品的同时还可以向供应商购买一个选择权,通过选择权供应链企业可以调整未来定单的数量,从而使价格波动的风险通过供应链企业的共同承担来规避出去,最终实现生产的连续性、稳定性、效益性。 (3)利用期权的相应特点,进行期货和期权的合约组合,最大限度地增加盈利的机会,降低亏损。期权交易是期货交易的避险工具,具有比期货交易更大的优势。期权交易是在支付一定数额的权利金后,拥有在未来一段时间内,以事先规定的价格购买或卖出一定数量的某种期货合约的权利,但不负有必须购买或卖出的义务。超过规定的期限,期权合约就自动失效,损失的只是所支付的权利金。这样,买方基本上就没有风险管理的问题,而卖方则有比期货多得多的策略可以规避风险。 期权交易就可以使投资者在面对剧烈价格波动时,有了更多的选择形式。无论期货价格上涨还是下跌,只要波动达到一定幅度,就可以实现盈利的目的。例如交易者预测未来价格上升买入期货合约的同时买入相关期权的看跌期权。如果期货合约价格朝着不利的方向运动而出现下跌时,行使看跌期权以较低的价格买入期货合约获利,从而降低持有期货多头的损失。如果期货价格真的出现上涨,朝着对投资者有利方向运动时,投资者就可以通过在期货市场高价卖出期货合约对冲平仓的同时放弃看跌期权,对投资者而言损失的仅仅是有限的权利金,却可以就把风险降低到最小的程度。虽然我国目前没有期权,但我国的许多企业直接在国际期货市场(如CBOT,CME等)上进行期权的运作,来规避现货市场和期货市场的风险。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对于供应链的研究具有现实的意义,我们必须积极在现实生活中密切注意这一问题,把这一问题提高到数量的意义上进行分析,建立起适合企业运用的价格预警模型。
金融理财产品论文:金融理财产品营销中消费者隐私保护问题与对策探析 内容摘要:金融理财业务的迅猛增长给消费者个人隐私信息保护带来诸多风险。研究首先阐述消费者隐私权的内涵及金融理财产品营销中消费者隐私保护的意义;从法制体系问题、金融机构管理问题及消费者问题等角度揭示金融机构在金融理财产品营销中所面临的消费者隐私保护问题;从健全对消费者隐私信息保护的法制体系,提升金融机构管理水平,完善消费者维权救济机制及强化金融行业自律能力等角度给出金融理财产品营销中消费者隐私保护的可行策略。 关键词:金融理财产品 消费者权益 隐私权保护 我国宏观经济的蓬勃发展推动国民收入的快速增长,使得人们对于金融理财产品的需求倍增。金融理财业务的迅猛增长在变革金融产品消费者的理财习惯的同时,也给金融机构的运营和消费者个人隐私信息的保护带来诸多风险。金融理财产品消费者的个人隐私信息安全事关我国金融信息系统安全和金融产业的稳健发展水平。 金融理财产品营销中消费者隐私保护问题分析 (一)金融理财产品营销中消费者隐私信息失控的法制体系问题 法制体系不健全是导致金融理财产品营销中消费者隐私保护不力的根源之一。其一,当前法制体系对公民隐私权的规定模糊化处理,使得保护公民隐私权的司法实践缺乏应有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虽然没有直接提及对消费者隐私权的保护,但在第三十八条中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在第四十条中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从而间接确认对公民隐私权的保护。但是对于消费者隐私权的司法界定仍然存在模糊性问题(郑启福,2012)。这使得消费者和金融机构在如何保护消费者隐私权问题上陷入无法可依的窘境中。其二,当前法制体系对于消费者隐私权的保护力度不足,金融机构通常采取违规但不违法的应对策略来侵害消费者隐私信息(冯博等,201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在该法条所列罪名符合的条件下,刑法给予的惩处可谓严厉。但在金融理财产品营销中消费者隐私权保护的司法实践中,金融机构通常采取的侵犯消费者隐私权的行为难以达到刑法所列标准,从而造成金融机构违规但不违法的现实。 (二)金融理财产品营销中消费者隐私信息失控的金融机构管理问题 在金融理财产品营销过程中,金融机构内部管理制度失范亦将削弱消费者隐私信息的受保护程度。其一,金融机构对以获取的消费者隐私信息数据库的管理水平较低,内部管理制度紊乱,为数据库管理员的道德风险暴露提供了契机。数据库管理员在个人私利的驱动下,易采取损害金融机构及消费者利益的行动,绕过系统监管获取高价值客户的理财产品购买信息并向金融机构竞争对手或非法机构兜售,以从中谋利。激发员工道德风险的因素主要是金融机构的内部企业文化缺乏对于员工的人性关怀,使得员工认为其自身利益与企业利益并不相符,从而采取损害企业利益以谋求其自身利益最优化的策略。再者,金融机构内部规章制度设计存在漏洞的事实,也为员工采取兜售消费者隐私信息牟利的行为提供了制度便利(孔凯,2012)。其二,金融机构的消费者救济制度设计缺位,使得个人消费隐私信息受侵害时,消费者缺乏解决该问题的有效制度途径。在与金融机构就消费者隐私权保护问题展开博弈的过程中,消费者通常处于弱势地位。消费者的个人隐私信息由金融机构来获取、存储及调用分析,消费者难以获取金融机构侵害其隐私权的确切证据,从而无法通过合法途径来维护事关个人隐私权的切身利益。 (三)金融理财产品营销中消费者隐私信息失控的消费者问题 自身的安全意识薄弱和隐私权保护能力较弱的消费者,亦应当为消费者隐私信息泄漏风险的爆发承担相应责任。当前消费主导型经济发展模式日渐崛起,金融理财业务规模随之暴涨。部分消费者对于此类新兴金融业务的风险缺乏有效认知,易于忽视金融理财业务中所潜伏的个人隐私信息安全维护问题。其一,消费者缺乏在购置金融理财产品的过程中保护个人隐私信息的安全意识。消费者在接受金融理财服务时,随意处置填有个人隐私信息的单据,随意接受客服人员递交的单据进行填写,从而使得个人隐私信息被非法信息采集者获取以作非法之途,进而导致其本人正当隐私权受损。其二,消费者缺乏保护个人隐私信息的基础性知识与技能。作为金融衍生品的金融理财产品的风险结构日臻复杂,产品设计者对于消费者的个人信息获取也日趋丰富化。这对于缺乏专业金融理财知识的普通消费者而言,金融理财产品的复杂专业知识要求对消费者形成难以逾越的知识障碍,从而限制了消费者利用传统经验来防范个人隐私信息暴露风险的能力。再者,金融机构通常采取将金融理财产品契约复杂化的方式,将消费者个人隐私信息暴露风险的责任归属消费者的条款隐匿在海量的金融理财产品合同中,从而降低消费者发现并审慎评估该条款的风险的几率。金融机构的这种形式合法但却属于实质性欺诈的行为,亦是导致消费者对其自身应承担的隐私信息保护责任产生误判的根源之一。 金融理财产品营销中消费者隐私保护的可行策略 (一)健全对消费者隐私信息保护的法制体系 我国居民的消费隐私信息保护意识日渐提升的现实,与当前法制体系对于保护消费者隐私权益相关法条的相对滞后性产生了不可调和的矛盾。立法当局应当充分认知到消费者日渐觉醒的隐私权保护诉求,通过修订现行法律的方式来完善我国的消费者隐私权保护法制体系。其一,立法机关应当重视对公民的隐私权的保护,选择恰当的立法时机制定《消费者隐私权益保护法》。我国现行法制体系中对于消费者隐私权益的保护内容离散的分布于各部法律中,缺乏系统论述消费者隐私权益的法律,从而降低了消费者在现有司法体系中伸张其合理的隐私权益保护诉求。金融理财产品的复杂性决定了处于相对弱势地位的消费者迫切需要借助法条相对明确的、对违法行为惩处相对有力的《消费者隐私权益保护法》来有效保障其个人隐私信息权。其二,立法机构应当从法条上明确个人隐私权属于其独立人格权的有机组成部分。当前法制体系中缺乏对于公民的隐私信息保护权的独立论述。而公民的隐私信息保护权是其个人独立人格得以实现的必要保障和有机构建,缺乏对个人隐私信息的保护,任何公民个体无法全面获得其独立人格权。当前我国的《民法通则》的第四节之人身权中的第九十八条到第一百零二条分别将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等纳入到公民的人格权中。为此,立法机构有必要在《民法通则》中增设对于公民的个人隐私信息的保护权的论述,以切实落实对于公民独立人格权的保障(丁素芳,2007)。 (二)提升对消费者隐私信息保护的机构管理水平 其一,金融机构应重视建立消费者隐私信息保护的首长负责制。金融机构的董事会和经理层应直接负责消费者个人隐私信息的制度,并指定法律和金融领域的专门人才制定与金融机构当前理财业务规模相适应的消费者个人隐私信息安全保护制度,并指定专人负责该制度的执行与监督。制度的执行人与监督人应当定期地向董事会和总经理汇报该消费者个人隐私信息安全保护制度的执行情况,并建立针对制度执行过程中发生的突发性意外事件的不定期汇报制度,以确保该制度的执行能获得金融机构决策层的持续性支持。 其二,金融机构的内部稽核部门应当对于机构内部客户个人隐私信息的泄漏风险进行周期性或不定期的评估,并且对于该客户个人隐私信息泄漏风险评估程序进行可靠性与可行性评估,以确保金融机构有充裕的控制措施和突发性风险事件的应对方案。 其三,金融机构应当充分考虑到本机构外购的第三方金融服务供应商的产品或服务的可靠性。金融机构将部分业务外包的策略是其降低金融机构运营成本的有效策略。但是考虑到金融机构内部信息的高敏感性特点,金融机构在外购产品及服务的过程中,应当与第三方金融服务供应商签署规范的保密协议,以明确该第三方金融服务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可以获取的金融机构所掌握的何种数据信息。金融机构应当通过契约和管理程序两种手段杜绝第三方金融服务机构在未征得特定消费者同意的前提下获取消费者隐私数据信息的程序漏洞。 (三)完善对消费者隐私信息保护的维权救济机制 消费者在与金融机构接洽并接受金融理财服务的过程中,需通过提交其个人隐私信息的方式来确认其个人身份合法性,并据此来确保个人金融资产的安全性。金融机构亦通过获取消费者个人隐私信息的方式来印证该消费者的消费行为是否涉及金融犯罪,从而维护金融系统安全,杜绝借助金融理财的方式实施金融犯罪的行为发生。因此,消费者向金融机构及有关部门提供其个人隐私信息的行为具有显著的个人价值和社会价值。但是,在接受金融机构的理财服务时,消费者与金融机构之间难免会就个人隐私信息保护不力问题而产生纠纷,纠纷的解决措施及其效果成为金融机构所面临的巨大挑战。 其一,消费者协会应当与金融行业携手合作,共同组建金融仲裁委员会,针对金融理财产品营销中所暴露的消费者隐私信息保护问题提供仲裁服务。围绕高复杂性和高风险性的金融理财产品的仲裁需要专业金融人员的协助。传统消协主持下的消费者维权机构缺乏解决此类金融专业仲裁案的能力。金融机构应当秉持公平立场参与仲裁机构的仲裁活动,并给出公正的仲裁结论,以有效化解消费者和金融机构之间围绕金融理财产品的消费者隐私信息保护问题所产生的纠葛,提升消费者对金融机构的信任度和美誉度,确保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的稳健、可持续发展。 其二,立法机构应当为消费者提供可靠的司法救济渠道。考虑到消费者在于金融机构展开博弈的过程中的弱势地位,立法机构应当修改现行法律,以降低消费者在维护自身消费隐私权的过程中的维权成本。立法机构应当将消费者就隐私权问题对金融机构提请的司法诉讼采取简便诉讼程序,从而降低消费者群体的诉讼成本。司法机构应当在消费者就隐私权问题对金融机构提请的司法诉讼中实施公益化诉讼程序,以激励消费者循着司法路径来解决其与金融机构的权益纠纷。 (四)强化对消费者隐私信息保护的金融行业自律能力 在我国法制体系相对不完善的局面下,消费者个人隐私信息保护问题难以籍由司法途径获得有效解决。金融机构对消费者个人隐私信息保护力度最终取决于金融机构自身的意志力。金融行业可从如下方面强化金融行业自律能力,以强化对消费者隐私信息保护力度。 其一,金融行业应当建立行业自律性企业文化。我国的社会文化强调对行为主体的自律能力的培养。通过强化金融行业内部的自律文化建设,有助于提升金融从业者的自律文化素质,有利于金融机构以较低的制度成本提升企业客户的满意度水平。作为直接面对消费者的金融从业者,金融机构员工的自律文化素质修养的提升利于消费者的个人隐私信息在接受金融理财产品服务全流程中都得到有效保护。 其二,金融机构应当建立有效的针对消费者个人隐私信息保护的法规与监管的威慑机制。具有管理柔性的企业文化约束不能杜绝低道德员工的道德风险暴露,金融机构必须建立基于法与规则的威慑系统,方可有效达成对消费者个人隐私信息保护的效果。对于保护消费者个人隐私信息不利的违规部门或者个人,金融机构的内部稽核部门应当采取强力措施,对该部门或个人实施行政制裁或经济制裁,以切实维护消费者保护个人隐私权的正当权益。 金融理财产品论文:对我国当前金融理财产品监管的思考 作者简介:陈涛(1987—),性别:男,民族:土家,籍贯:湖南常德,学历:硕士研究生,单位:长沙理工大学,研究方向:财务管理。 摘要:近年来,金融理财产品发行火爆,不仅仅是拥有了巨大的资金规模,也拥有众多的机构参与且各机构之间的合作越加频繁。而我国当前对金融理财产品的监管是实行的“机构监管”的方式,这不利于对具有混业经营趋向的金融理财产品的监管,应该引进“功能监管”,加强各监管部门之间的沟通,促进他们之间的协作,完善监管机制。本文将对我国的金融理财产品的监管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阐述,分析“机构监管”在金融理财产品中的不适应性,提出构建“功能监管”制度的建议。 关键词:金融理财产品;机构监管;功能监管 一、 引言 近年来,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我国居民的投资渠道也不断扩展。个人财富不断积累的民众,早已不满足于将储蓄作为唯一的理财方式。根据人民银行的调查显示,在老百姓的财富结构在2002年至2012年的十年间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储蓄在老百姓财富结构中的占比由七成降到了四成左右。在当前股市低迷、通货膨胀严重、居民投资渠道不多的情况下,金融理财产品成为了老百姓财富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 根据普益财富公布的数据,为个人投资者提供的银行理财产品在2012年超过了2.8万款,并且有着接近25万亿元人民币的发行规模,如此大的发行数量和规模,还只是银行理财产品的数据,并不是全部的金融理财产品的数量及规模。据不完全统计,2007 年我国包括商业银行、保险、证券等机构管理的资产规模占当年我国GDP规模的四成左右,而同年的财政支出规模都还未到当年GDP规模的2成,可见金融理财产品规模之大。对如此大的资产规模的监管问题的探讨是十分必要的。 二、当前金融理财产品监管中的问题 近来来,理财业务的投诉事件不断增多,特别是期限长的产品的投诉,投诉的最主要问题首先是收益低于预期,其次是对发生提前赎回事件的处理问题。2011年发生在中信银行办公场地的理财产品诈骗案中一百多名投资者的超4000万受到诈骗;2012年2月曝出的渣打银行的销售的一款QDII产品亏损比例超过了九成,降低了公众对银行理财产品的热衷度;2012年12月发生的华夏银行中鼎违约事件及中信信托“三峡全通”的无法按期付息又再一次打击了公众对理财产品的热情;2013年招商银行的“证大金兔”账面近30%的亏损事件等等类似的案件相当之多,这些案件暴露出在对金融理财产品监管中存在亟待解决的问题。 1、没有针对金融理财产品的特点进行专门监管的机构 目前针对不同的金融理财产品的发行机构的不同,拥有不同的监管当局即“机构监管”。银监会对商业银行、信托公司发行的金融理财产品进行监管,保监会对保险机构发行的金融理财产品进行监管,证监会对证券公司、基金公司发行的金融理财产品进行监管。2010年银监会曾电话叫停“银信合作”的金融理财产品,这对当时对规避监管的“银信合作”进行监管是达到了一定的效果的,但是这也是因为当时商业银行和信托公司是归属于同一监管部门监管的,才保证了对此类金融理财产品风险进行的有效的控制。一旦涉及到两个以上监管部门的金融理财产品的问题,就需要多个监管部门的协调,但这远不如根据金融理财产品的特点进行有的放矢的监管,使得对金融理财产品的监管趋向科学化,更加有力的促进我国理财市场的发展。 2、部分金融理财产品信息披露制度不完善,风险揭示不合理 部分金融理财产品并没有对该理财产品的运行情况进行定期的信息披露,尤其是期限较长的一些理财产品,如信托理财产品。在2012年吉林信托出现的1.5亿元骗贷案,首先发现吉林信托的“松花江[78]号南山建材”信托理财产品存在骗贷行为的是公安机关而非吉林信托,这也暴露出监管部门在监管方面存在失职。如果监管部门对信托机构的监管不是只有只在产品发行上进行监管,而更多的考虑产品周期里的运行风险,那么类似于吉林信托这种不尽职的情况将减少很多,风险事件的发生概率也会少很多。 另一方面部分金融机构在出售理财产品时,因其产品销售人员对奖励的追求,存在对客户进行风险揭示时存在不合理的情形,甚至造成有一部分客户把理财产品存款化,尤其是银行理财产品。金融理财产品并没有形成标准化的信息披露格式,即便是有些金融理财产品对其产品运行中的一些重大问题进行了披露但与同类的产品之间可比性较低,这隐性的增加了监管成本。“机构监管”的存在,也增加了各种交叉金融理财产品在不同的监管制度下进行监管套利的可能。 3、对投资者的保护不足 在金融理财产品中尤其是银行理财产品中,存在卖方市场的现象,其合约条款主要是对金融机构的而非投资者。如一些理财产品设置了当发生损失的时候金融机构并不承担损失,但金融理财产品的管理主要是金融机构,一些由于金融机构的不当投资行为造成的损失也记在了投资者的账单上,这是不合理的。虽然近几年发生的理财产品违约的事件最后投资者都收回了本金,一些是行政规定的进行的偿付如华夏理财产品风波,一些是因为行业默许规则的存在如一些集合理财产品的违约都是信托公司进行了“兜底”,但这是因为小范围内爆发的风险时投资者能获得补偿,一旦发生大规模的兑付危机投资者本金将很难获得保证。“机构监管”下的法律制度中对投资者的保护规定被不多,尤其是当前金融理财产品的创新很快,许多法律制度并不能起到很好的作用,需要对各法律进行修订扩大其适用范围。我国虽然设立了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公司,但其仅局限于处理客户与证券公司之间的关系,并没有专门处理金融理财产品中的金融机构与客户之间关系的机构,这也造成了对投资者的保护不足的情形。 三、 功能监管的实现 反观上述提到的问题,可见“机构监管”模式已经不适应当前金融理财产品的监管,在混业经营趋势背景下,向“功能监管”转变是应对金融理财产品出现新的监管问题的重要举措。 “功能监管”理论由默顿教授首先提出,主要是实现对金融行业的跨多个产品、机构、市场之间的协调,主要是针对金融机构所经营的业务。金融理财产品中的“功能监管”是指对金融理财产品的发行、运作、退出在不同的阶段实行不同的监管,而不管是哪个机构主导的这一金融活动。 金融理财产品的“功能监管”的实现不仅是对不同的监管功能设立不同的监管机构(也可以是设立单一的监管机构)对金融活动进行监管,对投资者的利益进行保护,对金融产品的各项信息制度不完善、风险揭示问题进行解决;也包括对金融理财产品中的法律关系问题进行规范,对金融活动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做到有法可依,而不是随意的主观处置。当然通过立法程序解决对金融理财产品监管不足的问题是十分有效,但也得保持立法的前瞻性,对未来可能遇到的问题也进行规范。目前我国的金融理财产品的监管带有事后的成分,往往会增加问题解决的成本,不利于实现监管的最优。 次贷危机后,对具有系统性影响的私募基金、另类理财机构美国和欧盟等都将其纳入了宏观审慎性监管中,从宏观审慎性角度对金融理财产品的进行监管也将是我国对金融理财产品监管的趋势。“功能监管”的实现,是实现宏观审慎(即大金融)监管的手段之一。“功能监管”在金融理财产品监管中的应用将有利于对金融理财产品进行有效监管,防范系统性风险的发生,有利于促进金融机构的健康发展,有利于金融的稳定运行,有利于国家的经济发展。 四、 结论 本文对当前金融理财产品实行的“机构监管”存在问题进行了分析,还针对“功能监管”的实现的可能路径及意义进行了论述,指出从“机构监管”向“功能监管”的转变将带来解决当前金融理财产品出现的各项问题的新思路。未来对“机构监管”未必需要取缔,但“功能监管”应该处于主要的地位,才能更好的促进金融业的发展,维持金融业的稳定。(作者单位:长沙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金融理财产品论文:柳州金融市场股份制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竞争力分析 【摘要】作为广西第一大工业城市,柳州工业已形成三大支柱产业和五大传统优势产业为主,带动全市经济快速发展的格局。柳州居民的消费水平也随着经济发展逐步上升,在消费过程中更追求精神消费和服务消费。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消费者在理财方面的需求也是不断上升。与国有大型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秒杀销售、供不应求的现状相比,为争夺理财市场份额,股份制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在市场竞争力上的表现更为明显,更加积极的去开拓客户市场,因而本文仅研究柳州市场股份制商业银行的理财产品竞争力。 【关键词】股份制商业银行 理财产品竞争力 对策分析 一、银行理财产品的发行主体多元化 柳州市场上开展银行理财产品销售业务的商业银行现有三大类,共12家,其中国有及国有控股的大型商业银行5家,股份制商业银行6家以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日常经营活动中大量的存贷业务客户是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理财产品的自然客户或潜在客户,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以其长期经营、品牌效应、市场规模等方面的优势,正在大量将自己的这部分存贷客户转化为理财产品客户,因而发行了相应规模的理财产品来满足客户在理财市场方面的需求。 二、柳州金融市场股份制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竞争力分析 与传统的有形商品市场竞争相同,作为无形商品的银行理财产品,其在市场竞争力评价指标中同样重视对市场的占有率和盈利能力。不同的是银行理财产品自身所含有的风险,和以货币作为经营对象的特点,需要商业银行在市场竞争中长久地生存和稳定发展的综合性能力,以获得市场当中客户的信任。 本文从内部竞争力和外部竞争力两大方面8个指标建立评价体系。内部竞争力是银行理财产品自身的产品特点和结构决定的固有实力,具体表现为银行理财产品的实际理财能力。外部竞争力主要指的是商业银行对于银行理财产品的营销能力。 银行理财产品内部竞争力评价。依据行业惯例,银行理财产品内部竞争力主要体现在市场发行能力、收益能力、风险控制能力和信息披露规范性四个方面。本文也将从这四个方面对银行理财产品内部竞争力进行分析评价。 (一)市场发行能力 银行为了实现满足投资者个性化投资需求的目的,其所设计发行的银行理财产品就应该考虑该产品覆盖各类投资者的范围。因此,考察银行理财产品的市场发行能力,应该从产品发行数量、产品类型的多样性、投资币种的丰富度及理财期限的多样性四个方面进行。. 据和讯网公布的银行理财产品发售信息,2011年1月至6月柳州市场上6家股份制商业银行在柳州范围内共发售银行理财产品达1742支。从图1中可以看出,以浦发银行、光大银行、招商银行为代表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分别以20.84%、22.39%、29.16%,共同占据了该市场的半壁江山,发行规模相当可观。 目前,浦发银行在柳州市场上拥有汇理财稳利计划、债券盈添利计划等品牌,光大银行拥有T计划、理财套餐计划等品牌,招商银行拥有节节高升-安心回报系列、焦点联动系列等品牌,每期都有较大的发行量。 在投资币种方面,人民币和美元是主要的理财币种,部分股份制商业银行也会适当地选择如澳大利亚元、欧元为代表的非传统货币进行投资,增加银行理财产品的丰富程度。 在投资期限上,1个月内的超短期理财产品以及1个月至3个月的短期理财产品是目前市场上的主导。部分股份制商业银行为保证理财产品丰富程度,会保留少量1年及其以上期限的理财产品。 在投资标的方面,低风险、收益稳定的国债、企业债、银行间债券市场、银行承兑汇票等债券、票据、信贷业务,是商业银行的必备投资对象。 从柳州市场上的六家股份制商业银行理财指标分布上来看,招商银行、浦发银行和光大银行表现出在市场发行能力方面较强的市场竞争力。 (二)产品收益能力 部分客户容易把商业银行理财产品说明书上的预期收益率当作实际利率,其实这两者之间是存在很大差别的,预期收益率是理财产品的理想收益率,是商业银行根据概率统计设计出来的,因为市场存在着不可预知的系统风险和非系统风险,理财产品的到期收益率和预期收益率之间将会发生偏差。预期收益率仅仅是发行时,商业银行对客户做出的预期承诺。而实际理财收益,则按照理财产品到期时的到期收益率决定。预期收益率不一定等于到期收益率。 (1)预期收益率是银行理财产品收益能力的表现,消费者可以从预期收益率中可以预知理财产品的未来收益,以此来判断自身的理财收益。 (2)E/I值(到期收益率/同期限理论存款利率)是市场上评价银行理财产品收益能力的重要指标。根据和讯网提供的6家股份制商业银行到期收益率数据计算,收益能力排名前三的是兴业银行、光大银行和招商银行,2011年上半年6个月平均E/I值分别为1.18、1.15和1.08。到期产品收益波动较小,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这三家商业银行的理财收益能力。 因而在产品收益能力方面,兴业银行、光大银行和招商银行表现出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可以为客户带来相当不错的收益回报。 (三)风险控制能力 (1)招商银行对其理财产品实行风险评级制度,在产品设计阶段给予产品不同的风险评级,为其销售中客户对于理财产品的选择提供风险控制依据。 (2)兴业银行对其理财产品的风险评级,分为基本无风险级别、低风险级别、较低风险级别、中等风险级别、较高风险级别。 (3)浦发银行、光大银行在其理财产品说明书当中,对风险使用“较高、较低、低”等进行分级,区分度不高,不能对产品起到较好的风险控制作用。 (4)华夏银行、中信银行仅针对理财产品进行常规的风险提示,对于理财产品自身的风险控制以及相关评级无详细资料描述,风险控制能力未知,会影响投资客户对于理财产品风险的认识,增加了客户购买产品的风险性,削弱产品竞争力。 对银行理财产品的风险控制评估,除了产品说明书对于产品的风险评级外,还应看到股份制商业银行实际市场风险,即“零负收益”理财产品的表现情况。 (四)信息披露规范性 笔者仔细研究了柳州市场6家股份制商业银行的银行网站,对银行理财产品信息披露情况进行整理,从银行客户对于银行理财产品的数据需求出发,对产品信息获取的便捷性,产品信息更新的及时性,及产品说明书的完整性三个方面,对各家银行进行考察。 (1)光大的银行网站,“阳光理财”项目出现在首页靠前位置。项目设置上不仅有相应的信息披露栏目,同时设置了关键字检索、查询、理财工具等特色栏目。对于理财产品的运行、到期情况也都有相应的板块披露,及时更新。唯一的缺憾就是理财产品介绍过于简单,没有完整的可以提供下载或者在线阅读的产品说明书。对于投资者,只有到银行柜台才可以看到产品的全貌。 (2)招行在银行理财产品的信息披露上,通过主页的金葵花理财可以快捷的进入理财产品相关界面。在理财产品检索上,设置了专门的筛选界面,从销售状态、产品系列、理财期限、风险等级等几个可以进行检索的项目。并且在查询中,提供了完整的PDF版产品说明书以及相关的风险管理、产品收益计算等信息,可供投资者方便的了解该产品各方面的具体情况。 (3)浦发银行网站在个人网银界面设置了“轻松理财”理财产品项目,投资者可以轻松地进入,进行理财产品信息查询。虽然没有设置检索查询系统,但浦发银行产品系列及具体产品相关特征信息查询便捷,一目了然,并且附有信息披露项目。产品名称点击后,显示出简化版理财产品说明书,客户可以清楚地了解该产品的详细信息。不足之处是信息披露项目下显示信息过于简单,客户不能对产品的运营情况有清晰的了解。 (4)兴业银行、中信银行、华夏银行理财产品,虽然最终都能查询到理财产品说明书以及信息披露项目,但这三家银行理财产品板块均未设置检索项目,查询相对比较繁琐。同样表现出运营情况描述过于简单和信息更新不及时的问题。 “发行频率加快、发行期限趋短、预期收益率走高”已经成为2011年以来银行理财产品的关键词。面对金融危机的阴魂不散,国内通货膨胀严重,股票市场、房地产市场持续萎靡不振,银行理财产品以其投资期限短、投资回报高的特点吸引各方投资者关注和热捧。这一切都在说明银行理财产品市场的竞争之激烈。 银行理财产品市场竞争的加剧,从一个方面反应了消费者对于理财的需求在不断提升。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如何更好地打理手中的资金,是人们最为关心的话题。经过这几年宣传,现在理财观念已经深入人心,百姓不再局限于存款这一单一的方式。越来越多的百姓通过购买银行的理财产品来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 金融理财产品论文:银行理财产品对宏观金融过程的影响机制研究 摘要:银行理财产品的发展对中国的宏观金融过程产生了重要影响。传统的宏观金融理论已经无法解释当前宏观金融数据的大幅波动。本文在研究银行理财产品对银行资产负债表影响过程的基础上。通过分析其他存款性公司资产负债表的相关实证数据,解释了银行理财产品与宏观金融数据的关系。在宏观金融层面,存量角度的银行理财产品将过去的间接融资还原为直接融资,增量角度的银行理财产品将潜在的间接融资转变成现实的直接融资。银行理财产品的发展正在改变着中国的金融结构,产生的直接结果就是货币增速的下降,甚至是货币绝对量的下降。 关键词:银行理财产品;宏观金融过程;货币金融监管 一、引言 回顾中国2005年以来的货币供应量数据M2其增长率上下起伏不定。但其绝对量一直保持一定的增长,与经济规模扩大带来的货币需求增长是一致的。然而,进入2011年,这一“常识性规律”出现了意外变化:2011年4月份和7月份M2绝对量分别比上月下降了746.32亿元与7897.20亿元,如图1所示。对于M2绝对量的意外下降,人们很容易将其归因于2010年下半年以来中央银行实施的偏紧的货币政策,认为是不断加息、上调存款准备金率的直接结果。但是,从中国传统的宏观金融过程实际出发,如果不考虑其他的干扰因素。新增的货币供应量应该大致等于新增贷款加上新增外汇占款减去新增财政存款。图2是2009年以来M2的实际增量与理论增量的对比情况。从图2可以看出,2010年以来,尤其是2011年M2的实际增量与理论增量的差距明显增加,并且呈现出一定的规律性:3月份与6月份M2实际增量明显大于理论增量。而随后4月与7月M2实际增量反过来又明显小于理论增量。这说明中国当前的宏观金融过程已经发生了明显的变化,出现了新的影响货币供应量的干扰因素。我们认为这一干扰因素就是近几年快速发展的银行理财产品,偏紧的货币政策仅仅是M2绝对量下降的宏观背景。银行理财产品才是M2绝对量下降的直接原因。 资料来源:中国人民银行。 银行理财产品的发展起始于2004年,经过2004年2005年的初创期,2006年至今是快速发展期,目前已形成保本性理财产品占比逐渐下降、非保本型理财产品占比不断上升的格局。据光大证券统计,2011年1月7月,银行理财产品共发行12328款,募集资金达10.59万亿元,7月末余额估计有4.51万亿元。其中,保本性产品发行4897款,占比39.72%,非保本性产品7431款,占比60.27%。而7月末余额已经占到M2余额的5.83%,已经对宏观金融过程产生足够大的影响。 现有的相关研究文献主要集中在银行理财产品本身的各个方面,较少涉及银行理财产品对宏观金融过程的影响机制。虽然胡明东、宗怿斌(2009)分析了银行理财产品对货币政策的影响,但也是停留在定性分析层面上。缺乏银行理财产品对货币政策影响机制分析以及宏观层面数据的实证支持。 本文从理论和实证的角度分析了非保本类银行理财产品影响宏观金融数据的途径。具体来说就是在分析非保本类银行理财产品对银行资产负债表影响的基础上。通过分析其他存款性公司资产负债表的相关数据,讨论银行理财产品对宏观金融过程的影响机制以及对货币金融监管带来的挑战,并提出相关的政策建议。 二、银行理财产品与宏观金融数据波动 在银行资产负债表上。不同理财产品采取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对银行资产负债表的影响也是不同的。对于保本类理财产品,不论是保本固定型,还是保本浮动型,都需要进入资产负债表。在资产方通常体现为银行的金融资产,在负债方体现为存款。对于非保本型理财产品,在法律意义上,银行仅仅起到服务中介的角色。因此不进入资产负债表。但从银行资产负债表扩张或收缩的角度来看,进入资产负债表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对银行资产负债表的影响比较小,不进入资产负债表的非保本型理财产品对银行资产负债表的影响反而比较大。从银行理财产品类型来看,2011年1月份-7月份发行的非保本型产品占到发行总量的60.27%。基于上述原因,我们将重点分析非保本理财产品对银行体系资产负债表,乃至宏观金融数据的影响,而不考虑保本型理财产品。 根据WIND资讯对非保本类理财产品的分类,不管是信贷资产类产品,还是票据资产类产品,它们的投资标的大致相同,均为债券、利率、信贷资产、票据等。在非保本理财产品的实际资金运用过程中,一类是通过信托公司直接购买银行资产负债表上的存量资产,一类是通过信托公司向企业发行新的贷款或购买新发行的企业债券。为方便分析问题,我们根据投资标的的不同将非保本类理财产品抽象为信贷资产类产品(完全投资于信贷资产)与债券资产类产品(完全投资于债券资产),并假定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全部来自居民银行存款,从存量与增量两个角度分别讨论这两类理财产品对宏观金融过程的影响机制。 1、信贷类理财产品与银行体系资产负债表:存量的角度。 假定理财产品发行期间,居民用100单位银行存款购买理财产品,发行结束后,理财产品直接购买或通过认购信托公司的信托计划购买银行持有的企业贷款,法定存款准备金率为20%。理财产品发行前后银行体系简化的资产负债表如图3。 从图3可以看出,理财产品发行后,银行体系资产负债表的主要变化是:(1)负债项居民存款减少100,总负债减少100;(2)资产项企业贷款减少100,法定存款准备金减少20,超额准备金增加20,总资产减少100。也就是说在银行体系资产负债表收缩(总资产与总负债均减少100)的同时,银行的可用资金(超额准备金)反而在增加,银行资产的流动性也因为流动性较差的企业贷款减少而有所改善。 2、债券类理财产品与银行体系资产负债表:存量的角度。 金融理财产品论文:银行理财产品市场月报—5月 中国社科院金融所金融产品中心 商业银行理财产品 据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金融产品中心(下称:“中心”)统计,2012年5月份,全国89家商业银行共发行2291款零售理财产品,其中非结构类产品为2148款,同比增长39%,环比上升14%;结构类产品为143款,同比增长39%,环比上升22%。无论是同比还是环比数据,非结构类产品和结构类产品的发行数量都有不同程度的增加。参见图1。(注:文中全部数据来源于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金融产品中心,数据整理截止日期为2012年5月25日。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数据存在误差,加总可能不为100%,特此标注,下同)。 商业银行理财产品收益类型。5月理财产品的收益类型设计有所变化,保本类产品的占比出现明显上升,保本、保息与非保本型产品的占比分别为21.9%、19.5%和58.5%。其中,保本类产品占比上升3.5%,而保息类与非保本类产品分别下降0.8%和2.8%。参见图2。 商业银行理财产品投资币种。5月份,商业银行共发行人民币类产品2115款,占比为92.3%,占比下降3.8%;外币类产品合计为176款,分别为美元类、澳元类、欧元类、港币类、英镑类、日元类、加元类以及新西兰元类,其占比分别为34.8%、21.3%、18.1%、16.7%、4.1%、3.6%、0.9%以及0.5%。可见,外币投资的理财产品主要以美元、澳元、港币以及欧元类为主,相比4月而言,加元类产品占比有所下降,美元类、港币类和澳元类产品占比较4月上升,平均升幅为1.0%,其余各类产品占比变化甚微。参见图3。 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存续期限。3个月(含)以内的理财产品占比最大为61.4%,较4月下降1.3%;而1年(不含)以上产品占比最小,为1.9%,较4月下降0.1%。3个月至6个月(含)和6个月至12个月(含)这两个投资区间所发产品的数量占比分别为17.8%和18.9%。从产品总体存续期限的统计上来看,商业银行理财市场的产品存续期限平均为3.98个月,较4月缩短0.02个月。参见图4。 商业银行理财产品投资类型。普通类理财产品涉及债券货币市场类、组合资产管理类、外币债券货币市场类及固定收益权类产品,前三大类型的占比分别为57.3%、32.0%与10.5%。债券货币市场类与组合资产管理类产品依然是普通类产品的主要投资类型,参见图5。结构类理财产品的投资标的涉及股票市场、利率市场、汇率市场及商品市场,产品数量占比分别为18.7%、21.5%、49.5%及10.3%。 人民币理财产品的期限结构情况。1年期产品的平均预期收益率水平最高,为5.85%;3天产品平均预期收益率水平最低,为3.03%。从环比表现来看,3天期限产品、7天期限产品、1个月期限产品和1年期限产品的预期最高收益率水平较4月不同程度上升,其中1个月期限产品预期收益水平上升幅度最大,为33个BP(基点)。而2个月期限产品的预期收益水平下降幅度最为明显,为51个BP。从利差水平来看,期限为1个月产品的利差水平最高,为259个BP。5月产品的利差水平分化明显,其中3天、2周、1个月以及1年期产品的利差水平在200个BP以上,平均利差水平在244个BP左右。而7天、2个月和3个月期产品的利差水平在150BP~200BP之间,平均水平为182个BP,6个月期限产品的利差水平最低,仅为85个BP。参见图6。 理财产品的投资方向分析 普通类理财产品的投资方向分析。2012年5月份普通类银行理财产品投资方向除了主要集中的债券货币市场类、组合资产管理类和外币债券货币市场三大类之外,还有固定收益权类和信贷资产类。债券货币市场类的发行数量仍居首位,除了组合资产管理和固定收益权类产品之外,其余各类产品数量较4月均有不同程度的增加。占比方面,外币债券货币市场类产品占比较上月上升2.8%,其余各类产品占比均有所下降,其中组合资产管理类产品占比下降较为明显,下降1.8%。主要投资类型的环比表现情况为:债券货币市场类产品发行843款,位居首位,环比上升0.8%,占比57.3%,下降0.5%;组合资产管理类产品发行489款,位居第二位,环比下降3.7%,占比32.0%,下降1.8%;外币债券货币市场类产品发行154款,环比上升38.7%,占比10.5%,上升2.8%。固定收益权类产品发售3款,环比大幅下降72.7%,占比为0.2%,上升0.6%。此外,5月较4月增加1款信贷资产类产品。参见图5。 5月普通类银行理财产品的平均投资期限为114天,较4月缩短2天,平均预期最高收益率为4.49%,下降25个BP。从不同投资类型产品的期限收益结构来看,普通类理财产品中,信贷资产类产品的期限最长,固定收益权类产品预期收益率最高;债券货币市场类产品的投资期限最短,外币债券货币市场类产品的平均预期收益率最低。从环比表现来看,除外币债券货币市场类产品之外,各类产品的投资期限均不同程度缩短。预期最高收益率方面,外币债券货币市场类产品的预期最高收益率均有所上升,其余各期限均有所下降。详细信息参见表1。 结构类理财产品投资方向分析。2012年5月份结构类理财产品的资产类型比较丰富,资产主类涉及股票类、利率类、汇率类和商品类,占比分别为18.7%、21.5%、49.5%及10.3%;平均投资期限为1.78年、0.25年、0.31年和0.54年。5月没有出现混合类产品。与4月相比,利率类产品占比大幅下降,汇率类产品占比大幅上升,股票类与商品类产品占比微幅上涨。从发行银行的角度看,共有五家中资银行涉足结构类产品,分别是:北京银行、渤海银行、工商银行、招商银行和中国银行,资产主类覆盖利率、汇率和商品,未涉及股票类产品。从股票类产品挂钩标的分布来看,境外指数及基金的占比依然较少,挂钩股票涉及能源、建筑、电信、金融、餐饮、汽车及消费七个行业。利率类产品的标的资产主要为美元LIBOR及SHIBOR。汇率挂钩结构类产品的标的资产涉及:澳元兑美元、美元兑港币、美元兑人民币、欧元兑美元、英镑兑美元及美元兑新西兰元汇率。商品类产品主要以黄金为挂钩标的,值得注意的是,法兴银行发售两款商品类产品,挂钩标的为黄金、原油和玉米。详细信息参加见表2。 金融理财产品论文:欠发达地区国债销售如何在个人金融理财产品的热销中突围 摘 要: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迅猛发展,国人个人投资渠道日益增多,曾经备受追棒的凭证式国债渐渐被冷落。通过优化国债的期限和加大利率的弹性,有利于优化国债品种设计,确保投资有收益,促进欠发达地区国债的销售。 关键词:欠发达地区;国债;个人金融理财 国债是以国家为主体筹集财政资金的一种有偿信用形式。被人们誉为“金边债券”的凭证式国债兼具了储蓄和国债二者的优势。近年来,随着我国资本市场迅猛发展,个人投资渠道日益增多,投资产品不断增加,投资多元化趋向已非常明显,曾备受公众追捧的凭证式国债慢慢地淡出了人们的视线。作为欠发达地区的贫困县,凭证式国债的销售与个人金融理财产品的发行销售可谓冷暖两重天,近三年来,辖内销售国债为263.63万元、销售理财产品为23872万元,两类产品销售额相差90多倍。为探其原因,本文就辖内两类产品的个人投资选择进行了调查。 一、国债及个人金融理财产品的发售情况 自2007年至2010年上半年,辖内各年度凭证式国债的销售分别为31.23万元、130.91万元、75.11万元、26.38万元;而个人金融理财产品的销售分别为6400万元、2472万元、7000万元、8000万元。在此期间,我国经济因突遭金融危机而受到极大的影响。从辖内国债及个人金融理财产品销售情况的变化可见,该两类的个人投资品种的销售受经济状况的影响很大并且形成一种此起彼伏的现象。经济发展形势预期好的情况下,国债销售量下降,个人金融产品的购销旺;相反,则国债购买欲望增强,个人金融产品的需求锐减。但就辖内销售额的比较,凭证式国债与个人金融理财产品的销售额不可同日而语。 二、影响选择国债和个人金融理财产品的因素 (一)金融机构及人员销售产品的积极性不同 受两类投资品种对金融机构效益高低的影响,金融机构及其人员对它们的销售积极性出现截然不同。作为基层金融机构,由于承销凭证式国债不是其主营业务,受国债网上统一销售的影响,任务分配不是很明确,在国债热销时抢购不到,滞销时却无人问津,并且国债发行和提前兑付手续费与柜台售债人员的效益不直接挂钩,这导致国债基层承销网点和销售人员的积极性不高,对国债的发行、兑付和利率调整的宣传解释工作不到位,对具体操作细节也怠于说明。而对个人金融理财产品却是各金融机构主动承揽的业务,并将销售任务直接下达到每个人,对从业人员的销售量进行严格绩效考核,往往此类产品的奖励力度很大,很大程度上也影响产品的宣传与销售力度,如2009年的一款信托产品的销售手续费为1.2‰,而国债的销售却是按办理一笔业务0.02元的业务量手续费的标准计价。 (二)承销机构网点覆盖率相差大 国债的发行实行的是金融机构承购包销,并且要进行资格审定,因此其承销的金融机构主要是国有商业银行和大的地方股份制银行,而农村信用社没有纳入。随着国有商业银行体制改革的深化,经营方向转移到大中城市,农村基层网点已基本撤并,而股份制银行在农村则根本没有设网点,因此,国债在基层的销售网点仅限于县城内的一至三家,占全辖金融机构网点数的8.5%。而个人金融产品的销售网对于各金融机构所争取的承销品种往往具有针对性,销售对象是涉及到自己所能触及的范围,不同种类网点数虽有所差异,但基本上是覆盖全辖的所有网点。 (三)投资收益预期值的差距大 随着资本市场地发展,针对个人的理财产品不断创新,以前相对于储蓄存款所具有的利率高、收益稳定等优势的国债也变得不再是投资焦点,在通货膨胀增长下,投资国债资金保值的安全性也受到危胁,收益更无从谈起。而个人金融理财产品投资预期收益远高于国债收益,即使风险相对更大,人们也更愿意在经济快速发展的时期,以更大的风险投资于收益高的个人金融理财产品。从2007年以来凭证式国债的利率由2007年度三年期3.39%、五年期3.81%上升至2008年三年期5.74%、五年期6.34%,然后就急争速下跌至2009年自今的三年期3.73%、五年期4%、一年期2.60%,而目前的通货膨胀率已经是2.25%-3.31%,两相计算下了,收益为负,而与此相比,个人金融理财产品的投资预期收益率是平均为6%,最高的收益品种达到8%以上,特别是一些产品在发行时也有一定的保值承诺。 (四)品种设计灵活性不同 凭证式国债作为一种投资产品,在品种、期限与计息方式等设计上更符合经济社会发展的多样性,但在投资的灵活性上差,不能适应多种类型的投资需求,目前发行的凭证式国债的期限为1年、3年及5年三种,利率固定且利息为还本付息方式,逾期也不加计利息,对于中长期稳健性投资而言,由于利率缺乏弹性,投资还要承担通货膨胀的风险。而个人金融理财产品的设计推出是紧跟着社会投资的理财需求和资产的收益价格进行及时调整,具有期限灵活、利率弹性大的特点,以此吸引广大的投资者,近三年来辖内共推出的个人金融理财产品达57种之多,收益率从3%-8%。 三、平衡国债与个人理财产品多元化投资结构的思考 (一)扩大国债承销机构的范围,多层次疏通销售渠道。 充分发挥全体金融机构点多面广的优势,将投资产品的品种类型、销售时间、销售渠道等投资信息通过网点全面的公布,吸引人们更多的富余资金用于投资。凭证式国债发行要借鉴个人理财产品巧妙地利用金融资源的方式,实行金融机构包销方式,扩大承销范围,在审定国有商业银行和地方股份制银行承销资格的基础上,增加具有遍布基层网点的农村信用社承销资格,解决目前国债销售网点集中于大中城市,而更广大的基层无销售点的现状。同时,可重新利用起国债最初发行时通过政府部门实行销售的方式,增加一条销售渠道,实现多层次的销售,真正将国债销售点布及全国范围。 (二)采取鼓励措施,调动国债销售机构及员工积极性。 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金融机构的发展也越来越融入于市场经济的规律,员工的收入与个人的业绩紧紧地联系在一起,通过制定适当的激励措施,将金融机构及工作人员国债及个人金融理财产品销售的压力转化为动力?熏更好地促进各产品的销售。一是提高国债销售的业绩奖励。通过调整国债销售的考核制度,从原来按业务笔数计价改为按销售额计价,并将标准提高到与理财产品相当,以此提高员工促售的积极性。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实行常态化与突击化的宣传模式。一方面是借助每期国债发行时,中央电视台均会进行通告之优势,及时组织各金融机构发挥点多面广和员工众多的优势,集中时间统一行动,采取电视、广播、柜面、散发宣传单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另一方面是国债知识与国债投资理念的宣传、讲解的常态化,以制度的形式规定每个金融网点建立固定的国债宣传栏并及时更新宣传内容,同时需长年摆放可供取阅的宣传小册,工作人员能及时对新客户传递国债投资的信息、及时解释有关国债问题的咨询。 (三)优化国债品种设计,确保国债投资有收益。 随着目前经济全球化趋势不断增强,经济发展受国内、外多种复杂环境的影响越来越大,通货膨胀变动的预期也越来越难把准,大众的投资方向随着收益预期不断进行主动或被动地调整。因此,需通过优化国债的期限和加大利率的弹性,解决现有国债品种结构难于适应投资需求的问题。一方面是合理地分配短期与长期国债比重,吸引更多的不同期限的投资资金,同时,在国债的发行时间上实行预算制,发行时间表提早让有购买意向者及时把握购买时间,使投资者更加灵活地调度自有资金;另一方面是采取固定利率与浮动利率相结合的方式,在确定国债利率时,既要遵循银行基准利率,也要适应市场化的收益预期。短期国债可以采取固定利率,而在通货膨胀波动预期难以把握时,中、长期国债可以尝试浮动利率,增强国债利率的弹性,在通货膨胀率高的情况下,仍能保持国债保值增值的竞争优势,具有满足投资者对国债投资既有收益又有安全保障的需求。 金融理财产品论文:论农村金融理财产品的创新与发展 [摘 要]目前农村理财需求不断扩大,开发农村理财产品对农村理财市场健康发展和金融机构发展中间业务、创造新的业务增长点意义重大。然而当前农村理财市场并不活跃,具体表现为农民理财意识淡薄、理财产品少、金融机构重视与支持不够等。金融机构应高度重视农村金融理财产品的开发与创新,努力拓宽销售渠道,促进农村理财市场健康发展。 [关键词]农村;理财产品;理财市场 一、发展农村理财产品的必要性 (一)满足农民收入提高后的理财需求 据统计,如今我国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已由1991年的708.6元提高到2009年的5153.2元。随着农民收入不断提高,可支配收入也在增加,农村理财服务的需求不断扩大。金融机构应注意到农民理财市场的潜力,也应该助力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快经营战略转移,大力开发农村理财市场,满足农民的理财需求。 (二)有效应对通货膨胀下的资产管理 目前全球经济复苏的内生动力明显不足,实现持续、全面复苏也将是缓慢而曲折的过程。而国内经济虽然回升向好的趋势不断稳固,但消费疲软现象仍没有从根本上好转,居民消费价格继续上涨,通货膨胀压力仍然很大。目前农村富余资金普遍存放在银行,但是面临严重的通货膨胀,实际存款利率为负数。2008年以来我国存款利率经历了9次变动,活期存款利率很低,一年定期存款利率自2008年12月23日以来经历了几次比较集中的调高,截至2011年7月7日调整到3.50%,但是相对于同期的7.1%的通货膨胀率来说就是负利率。加上近一段时间股市低迷不振、楼市深陷调控,老百姓投资理财、抗通胀的愿望越来越强烈。 (三)降低农民参与非正规金融活动的风险 当前,民间借贷愈演愈烈,然而民间借贷的法制不完善,农民参与风险大。民间借贷利率从直接贷款的20%左右到通过中介贷款的超过40%不等,对投资者来说极具吸引力,但作为企业的可持续融资来说成本过高,一些企业没有将所融资金投入实体经济中,一旦资金链断裂,企业老板资不抵债,跑路时有发生,许多农户血汗钱无法追还,近期温州和鄂尔多斯的民间借贷风波就是实例。据中国人民银行近期一项调查显示,温州近90%的家庭和60%的企业都参与民间借贷。据中国人民银行温州中心支行估算,温州市2011年仅有35%的民间借贷流入实体经济,较2004年超过90%的比例大为下降,其余的贷款或是进入房地产行业,或是在非正规的金融中介之间流转。农户对市场风险承受能力有限,难以把握市场运行规律和收益的最佳时机。金融机构在应对市场风险上具有比较优势,应承担起满足农村理财需求的责任,向农民投资者提供合适的理财产品,减少农户投资理财风险。 (四)矫正农村金融领域“系统性负投资”现象 所谓“系统性负投资”是指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从一个地区的居民中获得储蓄,而没有以相应比例向该地区发放贷款。从目前状况来看,我国农村金融机构已经出现了这种“系统性负投资”现象。长期以来,我国的一些金融机构,要么从农村撤离,要么把从农村吸收到的资金调度到城市使用,发放给发达地区一些大项目开发企业,导致农村金融服务不足和缺位。根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课题组(2001)的测算,1997—2000年,通过农村信用社、邮政储蓄机构的资金净流出量为10334亿元,这些机构成为地道的资金“抽水机”。这种农村地区资金净流出的“虹吸”现象使得农村地区出现了融资的真空。尽管我国农村信用社的贷款余额逐年增加,但是由于其贷款余额的增加幅度小于存款余额的增加幅度,故而使信用社的负投资额呈逐年增大的趋势,到2009年全国已达15150.42亿元。农村金融机构表现出“非农化”特征,资金流向城市,这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因此发展农村理财产品有助于农民主动获取收益,矫正“系统性负投资”现象。 二、目前农村理财市场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一)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理财产品在大中城市竞争趋于白热化,而在广大农村发展得却非常缓慢,具体问题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农村理财产品品种少、起点高 目前,储蓄产品依然是大多数农民理财的惟一选择。据统计,为“三农”服务的大型商业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推出的对保守型客户比较有吸引力的产品有本利丰系列产品,推出数量占比14%,其他三个系列的产品属于非保本型产品,农民一般对其很少问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至今推出的产品数量只有104只,适合广大农民投资的理财产品很少;农村信用社一般只提供储蓄类理财产品。同时农民的收入带有较强的周期性和季节性,而已推出的理财产品以闲置资金增值为主要内容,普遍存在期限固定、周期较长等特征。而且目前金融机构设置的理财产品一般都是以5万元、10万元、20万元为认购起点,对农民来说投资门槛偏高。 2.金融机构对农村理财产品的开发重视不够 农民理财意识淡薄,缺乏理财知识,习惯于将富余资金存入银行。2001年全国农户人民币存款余额是13821.40亿元,到2009年达到49277.61亿元。而且在存款总额中定期存款占到近70%,这对银行来说是一项比较稳定的资金来源。银行偏向于在农村经营传统的存贷款业务,而将更多的精力集中于城市理财产品的开发和销售上。这种现象也是“城乡二元经济结构”下导致的农村金融机构的成长模式,农村同城市的差距使得金融机构开发农村理财产品获益要远远低于在城市销售理财产品,因此金融机构缺乏经营农村理财产品的动力。 3.通过非正规金融渠道发售的理财产品危害农民利益 目前非正规金融市场对我国金融市场影响力很大,农民被非正规渠道发售的相对较高的收益水平产品所吸引,并且对风险缺乏足够了解。特别是民间借贷简便易行,在农村普遍存在,这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资金供求矛盾,但也带来一定的危害。民间金融目前游离于政府监管之外,缺乏必要的管理和相应的规范,一些民间借贷活动成为孕育“地下经济”的温床。且民间借贷中普遍存在的高利贷现象,提高了资金使用者的生产经营成本,降低了市场竞争力,一旦资金链断裂就会使农户无力偿债,给农民带来巨大的损失并危及社会的稳定。 (二)形成的原因分析 1.农民缺乏理财知识,观念落后 由于没有金融机构的足够重视和指导,很少有销售人员到农村去推销和宣传理财产品,所以农户难以获取现代金融理财知识。农民理财保守化心理及陈旧观念不能尽快改变,缺乏主动参与理财产品的积极性。据有关数据显示,目前,我国农村居民的储蓄存款金额已经高达22000亿元以上,这一庞大数字说明农民“除了把剩余的钱存在银行,不知道还有什么能让钱生钱的好路子”。在城市“钱财需要打理,人生需要规划”、“你不理财,财不理你”等理财广告语耳熟能详。然而,对于农民来说,如何理财、怎样使得富余资金保值、增值却成一大难题。 2.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与理财产品信息化趋势的矛盾 金融理财产品离不开信息技术的支持,理财产品的宣传和办理,都要依靠电子银行、网上银行、理财软件等现代信息技术。城市的理财硬件和软件条件都比较齐全,而农村基础设施差,计算机普及率较低,相当数量的理财产品很难在农村推广,此外商业银行撤销农村网点,直接导致农村金融设施普遍匮乏,制约了理财服务的推广。 3.政策上对农村理财市场的偏离 农村金融是我国金融体系中的薄弱环节,长期以来我国金融领域改革重点一直放在城市,农村金融发展的政策环境尚不健全。利益驱动使银行机构网点向收益高的地区转移,这是近些年银行从农村减少网点甚至撤销机构的根本原因。农村金融机构与城市金融机构在资金投入、网点布局、业务发展、风险控制、人员素质、管理水平、经营环境等方面存在诸多不平衡。 三、发展农村理财市场的对策 (一)普及农村理财知识 做好金融知识的普及工作,改善农村理财传统观念是发展农村理财市场的前提。很多金融机构已经相继推出许多理财产品,但是广大农民却对此比较陌生,金融机构应加大在农村地区普及金融知识的力度,对广大农户进行金融扫盲,从根本上改善农村理财环境。例如,金融机构可以开展金融知识下乡服务、印制一些金融基础知识读本重点介绍理财产品的特点、操作流程等。既要宣传理财产品的收益,也要强调理财产品的风险,让收益与风险意识深入人心。政府可以组织专业人员开展下乡活动,广播或电视等主流媒体在各农林频道节目中,应定期以简明易懂的语言及图像向农户讲授股票、基金等金融工具知识和股票市场操作要点及方法等。 (二)金融机构要转变“重城轻农”思想 广大金融机构应该认识到,在农村开展理财业务可以改善自身收入来源单一的现状,并带来管理、托管、佣金等多项中间业务收入,增强市场竞争力,为企业创造更多的交叉销售机会,全方位服务客户,降低客户的流失率。金融机构必须改变理财只面对大中城市“高端客户”、农村客户大多没有理财需求的片面认识,充分认识到抢占农村理财市场的战略意义和历史责任。一方面,金融机构应该重新定位农村市场,科学合理布局农村的营业网点,设立专业理财代办点,加大对农村市场调查和对农村金融理财产品开发的投入,加快拓展农村理财业务。另一方面,农村金融机构特别是具有“支农”作用的金融机构一直以来面向的客户都是以农民为主,所以在农村开展理财业务具有渠道和客户资源、信息和政策等方面的优势。农村金融机构应该多了解农民对理财的需求,充分利用其在农村营业网点多的优势,继续拓宽服务的覆盖面。 (三)积极增加农村理财产品的供给 农村市场对理财产品有着特殊的需求,并不是把城市理财产品搬到农村市场就可以成为农村理财产品。理财产品要想得到农户的认可就必须遵循农村市场的实际情况,开发出具有操作简单方便、投资起点低、风险较低、收益稳定、能随时赎回等特点的理财产品。 投资理财仍需稳字当头,特别是对于偏向保守理财、风险抵抗能力弱的农户投资者而言,金融机构应该以推行保本型理财产品为主,一般银行的保本浮动收益型的产品风险较低,是追求稳定收益的稳健型客户的最佳选择,如投资于国债和基金产品等。在当前股市不景气,楼市观望的情况下,银行个人存款账户的“闲钱”开始增多,针对这种情况金融机构在理财市场上推出了不少针对短期、流动性强的新型金融产品,得到大中城市居民的追捧。这种理财产品风险较低,对农户投资者来说也是比较有吸引力的,金融机构可以向农户推介此类产品。 目前,投资类保险理财产品得到百姓的青睐,主要是因为保险有保障,并且有投资收益,能分散投资风险。虽然目前保险机构提供的保险产品很多,但是保险机构在农村网点很少,许多保险客户经理由于入职条件低,技能有限,不能为农户提供好的咨询服务。保险公司应该多关注老百姓对保险产品的需求,针对农民目前关注的子女上学、养老、大病医疗等问题,应设计专门的投资理财产品。同时银行可以凭借农村的营业网点较多且在百姓心中信誉较高的优势,在农村设计销售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理财产品,农民可通过银行柜台购买保险,从而方便理财。 目前农村普遍存在青年劳动力流向大城市的现象,从而会出现大量土地闲置,这不仅使得靠土地为生的农民收入来源减少,还造成社会紧缺的耕地资源闲置浪费以及危及国家粮食生产安全。针对此现象,金融机构可以开发与之相关的农民土地信托的理财产品,土地信托是土地使用权人(委托人)为有效利用土地,将土地信托予受托人,由受托人利用其专业规划与管理,将开发经营的利润作为信托受益分配给受益人。农户可以将土地使用权委托给银行,签订委托授权合同,由银行或银行委托其他专业信托机构对土地进行经营,期间农户获得收益分配。发展土地信托理财产品可以提高土地资源重组效率,有利于提高土地规模效益,使农业发展走上集约化、规模化道路。由于土地生产经营周期较长,此种理财产品一般是较长期理财产品,农户在投资时需要权衡利弊。 (四)努力拓宽农村理财产品营销渠道 在营销手段的设计中应充分考虑农村的实际情况,以传统手段为主、现代手段为辅。传统手段是指依靠金融机构的网点进行产品营销推广理财产品,现代手段是指电话、短信、传真、网络等工具。金融机构要加大资金投入,升级改造办公设备和网络信息系统等现代化办公通讯手段,建立电话服务中心和手机短信等业务平台。在一些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较高的农村地区可以采用建立农村金融超市。金融超市既可以采用网上金融超市也可以采用网点式的金融超市,金融超市可以展示各种理财产品供农户选择,同时应该有理财专业人士免费向农户答疑解难,帮助选择与自己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理财产品。同时,金融机构可以根据自身员工情况为每个村选一个对其情况比较了解的员工担任理财产品客户经纪人,有利于金融机构熟悉客户需求以及介绍理财产品,从而节约由于信息不对称而产生的各种成本。 (五)大力提高农村理财服务人员的素质 员工素质的提高能够为单位提供大量的人才储备,金融机构要积极鼓励员工有组织、有步骤地开展业务知识的学习和培训,可邀请专业培训机构举办专题讲座。经过业务培训的员工,应重点充实到农村网点,以促进农村地区理财业务的发展。同时要加强个人客户经理、理财师队伍建设,要努力将业务精、能力强、善沟通的人员充实到理财客户经理队伍中,做到人尽其才。 金融理财产品论文:有关金融理财产品的发展研究 摘要:近些年来,我国国内的商业银行理财业务得到了迅速的发展,很多银行也将理财产品和金融理财业务作为了实施战略转型以及拓展非利息收入重要的切入点,我国银行理财产品的国际化程度以及创新力度也逐渐加大,其类型逐渐实现多元化,投资领域从低风险不断向高风险拓展,因此,本文关于金融理财产品的发展进行研究是十分必要并且十分迫切的。 关键词:商业银行;投资;金融;理财;产品;发展;研究 虽然我国商业银行的金融理财产品不断研发和发展,但是,伴随着世界金融危机的不断加大和深化,国内那些发展迅速的理财产品市场也受到了很大的冲击和打击,银行理财产品的提前终止、负收益以及零收益的情况常常发生,虽然经济危机已经不再发展,但是,金融危机对金融理财市场和产品的影响从未间断,因此,本文就对当前的市场形势下,我国商业银行的金融理财产品发展情况机型研究,对国内的商业银行应该怎么样进行规划进行分析。 一、我国商业银行的金融理财产品发展逐渐实现商业化 在2004年初,中国银行最先将个人客户的外币资金进行集合,将其在国际市场中运作,退出了个人外币的理财产品,这一产品的推出已经成为了我国银行金融理财产品市场真正的开始,经过了多年的发展,我国的金融理财产品市场的主导就是人民币理财产品,国内的商业银行充分利用银行之间的债券市场利率比储蓄存款利率高这一个有利条件,纷纷将各自人民币的金融理财产品推出。详细观察并不难发现,在这一大背景下我国商业银行金融理财产品发展策略往往都具有产业和政治这双重的属性,但是,伴随着我国逐渐建立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产业的属性也就日以彰显,增强网络经济这一个背景下的金融理财产品发展的经营收入,不断追求利润,这已经成为了我国商业银行金融理财产品管理人员最为重要的管理理念,将产业作为特质的我国商业银行金融理财产品也就开始浮出了水面,在金融理财产品发展的双重属性格局下面,有些银行或者集团都已经开始将播出机构以外的资产剥离直接进入到了市场之中,按照我国商业银行的模式来进行商业的运作,有些都已经成为了上市公司,并且努力的按照市场的规律来进行运作,信息传媒业也正在逐渐日益产业化。传播媒介的机构极其容易成为一个独立生产信息的产品以及与其它相关产品综合产业的公司。 二、我国商业银行的金融理财产品发展提升金融理财产品信息透明程度 面对变化多和难度大的银行金融理财产品,我们必须要对银行的信息真实性进行一定的监督,提升我国商业银行的信息披露的质量,对信息进行全面和真实的披露,与此同时,我们还要根据相关规定和准则来对银行发展工作进行必要指导和监督,把银行的内部监督和社会的监督相互结合,不断的对新会计准则所执行的问题以及银行的造假行为进行约束,不断的对信息市场进行净化,提升我国商业银行业务信息透明度,最终为我国商业银行的信息使用人员提供一个可靠和真实的信息。 三、我国商业银行的金融理财产品发展促进金融理财产品信息化 对于我们来说,信息化社会并不陌生,为了对信息化社会的不断发展进行适应,我国商业银行金融理财产品发展也应该要加快自身信息化这一个步伐,银行的金融理财产品发展工作可以建立起业务和财务一体化信息处理的系统,实现银行的业务和财务相关信息的一次性处理以及实时的共享,大型的集团和企业也能够实行资源的优化,信息的共享,将成本大大降低,银行可以广泛的应用计算机,再加上当前形势下网络技术已经大范围的得到了普及,我们能够将人工管理的成本和人为的因素减少,加大了我国商业银行金融理财产品发展过程中计算的准确性。 四、我国商业银行的金融理财产品发展保护各方的利益 我国资本市场其实是一个弱势有效的市场,所以,对于投资人员的保护具有很大的缺陷,特别是那些中小投资者并没有发言权,通常情况下都是不能够利用投票这一种方式方法来做出一定的选择,在我国商业银行投资者保护问题上面,长久以来都不能够得到有效的解决,银行进行筹集以后的实收资本,必须要依法委托给法定的验资机构,使其进行验资并且要出具一个验资的报告,不管这些银行实收的资本以任何一种资产形式来进行筹集。银行按照法律法规依法取得的各种资金,其来源不同,处理的情况不能相同。那些属于国家直接进行资本注入和投资的,按照我国相关的规定要增加我国国有资本或者国家的资本公积,那些属于专项经费补助和贷款贴息的资金,作为我国商业银行的收益来进行处理。我国的银行依法进行借款和发行债券以及融资租赁等等方式来进行债务资金运转的,必须要明确其运作的目的,根据我国商业银行的资金成本、合理资金的需求以及债务风险,必须要对其进行必要的资本结构优化的决策,并且要签订一个书面的合同,完善以及建立起我国商业银行的金融理财产品机制,建设起一支支高素质的银行理财队伍,对我国商业银行理财的方法进行有效的实施,将银行进行金融理财产品发展力度大大加强,银行进行各类财务活动进行了规定以及指导性的规范。 五、结语 本文中,笔者主要从我国商业银行的金融理财产品发展逐渐实现商业化、我国商业银行的金融理财产品发展提升金融理财产品信息透明程度、我国商业银行的金融理财产品发展促进金融理财产品信息化以及我国商业银行的金融理财产品发展保护各方的利益这四个方面对有关金融理财产品的发展进行了研究,笔者认为,理论只有应用到实际操作中去才能够真正发挥其指导作用,因此,笔者主张将有关金融理财产品的发展研究这一个理论知识应用到银行理财实际操作中去。 金融理财产品论文:中国金融理财产品市场概览 经过几年的发展,中国金融理财市场已初具规模,并形成了多种理财机构并存、各类金融理财产品多元发展、理财市场法规监管制度不断完善、居民理财观念逐步转变的新局面。 中国金融理财产品市场发展概览 中国居民理财需求呈现出鲜明的“高增长、高积累、高分化”的特征。 首先,个人财富呈现高速增长,房产净值和金融资产增长是其增长的主要推动力。据统计,从1995年―2002年我国人均居民财富实际年均增长为11.5%。 其次,财富构成呈现高积累的特点。房产净值和金融资产,特别是上市或非上市股权成为中国居民财务积累的主要渠道和推动力量。 第三,金融理财市场的空间被打开。随着财富的增加,居民开始着眼于长远的规划,对财富的保值和增值更为关注。从中国城镇居民金融资产的构成来看,银行存款是主体,定期存款和活期存款两项之和在金融资产中的比重高达近65%,而定期存款的占比近50%。股票和其他资产所占比重则相对比较低,这一方面反映了中国金融市场不够发达.投资渠道有限的现状,另一方面也反映出居民强烈的高储蓄意愿及对银行高依赖度。 第四,居民财产分布具有高分化特征,提出了更高水平的理财服务的需求。根据波士顿咨询公司(BCG)2006年公布的调查结果发现,不到0.5%的中国家庭拥有全国个人财富的60%以上。即使在富有客户群内部,也有大约70%的财富掌握在管理资产超过50万美金(约400万人民币)的家庭手中。财产在居民中的分布不均衡,高分化的特征对各类理财业务提出了定位目标客户群和差异化服务的要求。 中国理财市场的总体特征 首先,快速发展的理财市场凸现了监管上不一致的缺陷。 中国金融体系实行严格的分业经营、分业监管制度。金融行业内各类机构都有自己的法律规范,明文规定分业经营。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业务暂行管理办法》中规定:“除经过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信托投资公司外,其他任何机构不得从事资金信托业务。”然而,在实践中,绝大部分金融机构都在从事理财业务。各金融机构从事的理财业务名称各异,相关法规有的并没有明确表明理财产品的确切属性。比如说商业银行将其集合理财业务称为人民币理财业务;证券公司称为集合理财计划:保险公司称为投资连接保险等,但没有一个部门法规明确表示这类产品的信托性质。这就导致各有各的监管主体与相应的法规,行为规范得不到统一,由此就滋生了很多问题。比如说监管不统一、不公平竞争等,对中国理财市场的发展形成了阻碍。中国在改革开放以后建立了信托公司,但是当时的信托公司并没有真正从事信托业务,而是把主要精力都放在银行业务和证券业务上了,成为银行的补充金融机构。经过5次整顿以后,信托公司终于回归信托主业,开始从事信托理财业务。而这个时候,其他金融机构也纷纷推出理财产品,试图在潜力巨大的理财市场上分得一杯羹,然而由于中国理财业务的产生和发展都是在缺乏法律规范的情况下进行的,由此中国理财市场的发展一开始就存在制度上的缺陷。无论是理财的法律形式,理财机构的管理或是理财的配套法律设施都极不规范。 其次,理财产品的操作流程各不相同。中国的金融机构不少都在从事理财业务,但是操作流程各不相同。按照通常的做法,一般都是投资者将自己的资金委托给金融机构,金融机构作为受托人管理和运用这些资金,投资到证券市场或是具体的项目,投资的方向和具体项目都是在集合资金以后才确定。而在中国,除了基金产品,其它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的运作流程基本上都是先有项目,然后再推出理财计划,集合投资者的资金,是采取典型的“项目评估+筹资+投资+分配”这种操作流程。 第三,理财的需求有待专业的挖掘。由于中国的文化、理财传统的关系,社会大众对现财概念的了解不够,过分依赖银行储蓄,不懂理财。并且这些年来财富积累已经相当可观,所以看似理财需求很大,但是理财市场的发展并没有分流太多的储蓄。 各类理财子市场发展现状 目前由于中国仍实行的是分业经营的金融体制,理财市场主要由不同类型机构发行的理财类产品组成的。 银行理财产品市场:银行理财产品市场在最近三年的时间内,从无到有,产品规模迅速壮大。 2006年以来,以外币为主的股票挂钩型产品大量出现,成为2006年理财市场的最大的亮点。这种产品,大部分挂钩海外某一类型股票,或某一指数,最终收益和股票市场的表现挂钩。为了迎合中国投资者的需要,这类产品大多同时通过一定的掉期期权,设计成保本产品,股票挂钩产品从前些年的挂钩汇率产品,逐渐过渡到挂钩恒生、国企指数,现在演变成各种概念下的挂钩产品,种类之丰富是前几年难以想见的景象。外币的固定收益产品,主要投资于海外以美元计息的债券、票据等产品,由于在2006年美联储(FED)连续17次调高联邦基金利率,目前美元的基准利率已达到5.25%,如此高的无风险利率,使得美元固定收益产品的收益水涨船高,从年初的3%左右逐渐上升到目前接近5%的收益率,产品的表现十分稳定,收益也颇高。 相比于外币产品的五花八门,由于受限于投资渠道的狭窄,人民币产品2006年无疑难以让人满意,流动性过剩在推动股市屡创新高的同时,也令货币市场利率每况愈下,一路走低。投资其中的人民币理财产品的收益率从最高时的3.5%左右,下降到目前在2%2.5%,与同期的基金等产品动辄100%以上收益率比较则相形见绌,也造成了下半年人民币理财市场的骤然变冷。 但人民币理财市场上还是出现一些让人欣喜的变化。首先是人民币结构性理财产品,该产品自民生银行和光大银行率先推出,通过挂钩汇率产品,实现了人民币产品的一个小的突破。其次,银行信托类产品的突围。由于信托运作灵活,业务范围比较广,产品收益一直相对较高,而2006年下半年,银行推出的类信托产品,扩大了理财产品的种类。伴随着国内证券市场的转行,“打新股”产品成为顿为实用的人民币产品,工行和中信银行都先后推出。 QD产品是2006年最有希望给国内理财市场带来巨大冲击的事件,但是,由于人民币每年高达3%的升值,QD在最重要的环节――人民币兑换成外币的过程中首先损失了3%,造成了最终的收益率不尽人意。虽然各方对QD抱以厚望,而且监管层在政策上力挺QD,但依然无法摆脱认购惨淡的局面。 基金产品市场:市场规模不断扩大,产品体系日益完善,基金创新持续不断。 基金是目前的理财市场上发展时间最长、市场规模最大、产业最为成熟、 业务最为规范的部分。从1997年进行试点以来,在政策扶持下以超常规的速度发展,特别是在2001年开放式基金试点之后,开放式基金数量更是呈几何级数增长。截至2006年底,市场上共有基金公司58家,持有基金资产总份额6325亿份,基金资产总规模564.6亿元。2007年初,一举突破1万亿元,成为市场上最大的机构投资者。 中国基金行业得以超常规的发展除了获得管理层的政策支持和引导外,不断增长的市场需求,特别是居民理财需求才是根本的推动力。 券商集合理财产品市场:风险控制能力不断增强。 券商集合理财计划从2005年3月开始破冰,由创新类证券公司推出,在2006年,券商明显加快了集合理财产品的发行速度,绝大多数创新类券商都推出了新的券商集合理财产品。2006年以来,共有12只券商集合理财新品面市,券商集合理财产品的总数达到22只,募集资金近300亿,已成为资本市场上不容忽视的力量。 受益于股市的火爆行情,2006年券商集合理财产品偏股型单只产品的最高收益率为97.8%,整体收益率近30%。虽然逊于开放式基金,但是明显高于其他类型的理财产品,因而产品的知名度也极大提高,迎来了发行规模的大扩容。据统计,2006年新成立的集合理财产品的期初规模总和达175.58亿份,较2005年增长近41%。而且在2006年底前多个集合理财产品在开放期又获得较大数量的申购,如光大阳光仅一天的申购就达到35亿的目标规模上限,中信避险共赢也在年底接近了目标规模。未来随着创新类券商队伍的壮大和券商创新业务的升级,以及规范类券商集合理财产品的加入,券商集合理财的总规模还将壮大;而股市、债市和货币等市场的蓬勃发展也将为券商集合理财产品的美好前景提供良好契机。 保险理财产品市场:投资范围不断扩宽。 2006年的股市飘红带动了基金等主要投资于股市产品的热销狂潮,不仅引发了银行储蓄的分流,而且对于理财市场中的其他类产品形成更大的竞争压力。投资保守、追求长期收益的保险理财产品首当其冲,虽然万能险和分红险的收益率也比2005年有所提高,达到4%-5%的水平,但是与2006年基金的投资业绩相比则无竞争力可言,市场吸引力下降的结果使得保费收入在上半年高速飙升之后,旋即归于平淡,全年增幅乏善可陈。而保险理财产品中比较激进的品种――投资连接险的收益则受到股市的影响而变得诱人,大量投连险产品的年内收益率高达50%-80%,如此高的收益率自然受人追捧,保险公司也纷纷推出投连险新品。 在股市行情走牛和政策放宽的双重推动下,保险公司对股市的热情高涨,2006年前10个月共拿出864.35亿元投资基金,直接投资股票(包括未上市股权)的保险资金也累计达683.26亿元,较年初增长330%。中国人寿、中国平安等保险集团还“得风气之先”启动了对未上市银行的股权投资,如平安49亿元收购深商行89.24%的股权,国寿56.7亿元认购广发行20%股权。 保险资金开始向产业投资进行渗透,中国人寿集团以350亿元入股中国南方电网公司,成为南方电网第二大股东,并且试点投资天津渤海产业基金,还有部分保险公司对于风险创业投资项目表示了浓厚的兴趣。 信托理财产品市场:凸现了信托公司强大的金融创新能力。从2002年算起,信托投资公司经历了四年的大发展,经过行业内外的共同努力,信托业重新树立了自身在整个金融体系中的重要地位。从2002年底第一批信托产品面世至今,经过四年的发展,信托产品从无到有,从单一到丰富,无论在产品数量还是产品类别上都比成立之初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凸现了信托公司的强大的金融创新能力,印证了美国信托法专家斯考特的那句触及信托业本质的精辟评语“信托的运用范围可以和人类的想象力媲美”。 2006年全年共发行集合资金信托计划545个,发行规模594.05亿元,与2005年相比,分别增长-5.05%和13.61%,其中信托产品的平均规模为10900万元,平均信托期限为2.03年,平均预期年收益率为4.71%。2006年信托产品发行在经历了1-2月的调整后,便开始复苏,虽然产品数量只是略有增长,但发行规模增长明显。随着银监会53号、54号文的下发以及国家对房地产的进一步宏观调控,产品发行从九月份开始进入低迷状态,从而使整个年度的信托产品发行与上年相比处于停滞状态。 目前投资于证券市场的信托产品总的来说都比较谨慎,在投资方式上,主要采用打新股、结构化设计和组合投资等方式以规避或降低风险。 金融理财产品论文:试析金融理财产品的法律要点 摘要:本文通过介绍和分析金融理财产品的特点和类别,比较了国内外金融理财产品的定义模式,认为我国应对金融理财产品进行统一定义,在具体立法技术上可以参考日本的模式。 关键词:金融理财产品;特点;类别;概念 根据不完全的粗略统计,国内包括商业银行、基金、保险、信托、证券等机构管理的金融理财产品规模总量约有人民币10万亿元左右,约占2007年我国GDP的42%,占国内居民存款的25%左右。 有鉴于金融理财产品对我国居民生活的影响与日俱增,有必要对其进行严肃的法律思考,探讨金融理财产品的法制规范问题。而作为法律研究的起点,首先必须分析金融理财产品的法律概念。本文将从金融理财产品的特点出发,分析其类别和国际定义模式,最后建议我国可以采取的定义方法。 一、金融理财产品的特点和类别 与其他产品不同,金融理财产品的特点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金融理财产品的投资范围主要限于金融市场工具。投资范围的确定使得金融理财产品不同于将投资目标限定于不动产、艺术品等的其他投资产品,并且使得金融理财产品主要由金融监管机关负责监管。由于现代金融技术的发展,金融市场工具范围日益扩大,只要是能够产生现金流并且具有一定流动性和交易性的产品都可以成为金融理财产品的投资内容,比如一些不动产经过证券化后可以成为REITs金融市场工具,而大宗商品、能源的期货和期权也被认为属于典型的金融市场工具。 第二,金融理财产品并不是有形的产品,而是一种无形的金融服务。金融理财一旦产品出现问题,比如设计不合理,或者发生投资亏损,一般很难实行类似有形产品(比如汽车、药品等)的“召回”制度。对于金融理财产品的修正,特别是一些面向大众营销或者具有较大客户群体的产品修正十分困难,投资者一般只能通过赎回的方式来停止这种金融服务。很多国家的立法从保护投资者利益的角度对金融理财产品进行适度的公法规范,而不将其认定为一个简单的商事合同,完全交由私法规范。 第三,金融理财产品的提供者主要是各类金融机构。金融理财产品是一种金融服务,需要有专门的服务机构提供理财等增值服务。金融理财产品不等同于通过合伙、公司等组织形式进行的投资。在这些组织形式中,投资者并没有依靠其他服务机构进行投资管理,而是完全按照自己的判断进行投资。金融理财产品的投资者不同于合伙企业中的合伙人或公司中的股东。合伙人和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由各自的法律如《合伙企业法》和《公司法》等规范,对法律未明确的部分,合伙人和股东可以通过合伙协议和公司章程等进行进一步约定。对面向公众或特定对象进行的公司股权募集或者合伙人邀请,不应被视为是销售金融理财产品,因而不受金融理财产品的销售规则约束或管辖。。对于有限合伙中有限合伙人的身份(合同)是否属于金融理财产品,国外目前还有争议,我国对此也未有明确规定。 第四,现代社会中金融理财产品的投资和经营可以跨越多个金融市场,或者多个金融机构共同为某个金融理财产品提供服务。比如,在我国信托投资公司经常与基金管理公司合作发行信托投资计划,其中,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受托人负责信托计划的整体运营,而基金管理公司则负责信托投资计划中的投资部分。在国外,金融理财产品的跨机构性就更为普遍,银行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经常联合开发金融理财产品。金融理财产品的跨市场性使得对其监管和立法需要从更广阔的角度来理解。 金融理财产品除具备有以上特点外,还有丰富多样的表现形式。 根据金融理财产品的目标客户数目,可以将金融理财产品分类为单一客户金融理财产品和集合客户金融理财产品。或称为集合理财产品。如此分类的意义是根据产品的不同,确定不同的监管规则。一般而言,集合性金融理财产品涉及的人数较多,具有一定的公众影响性。从保护公共利益的角度出发,相对于单一客户的金融理财产品而言,应给予更严格的监管和规范。 根据金融理财产品的提供单位不同,可以将金融理财产品分类为金融机构提供的金融理财产品和非金融机构提供的理财产品。其中金融机构提供的理财产品可以再细分为银行、信托公司、保险公司和证券公司金融理财产品等等。这种分类方式在金融机构监管模式下具有重要意义,可以借此确定具体金融理财产品的监管机关。而对于非金融机构提供的金融理财产品,如私募投资基金,则需要根据其不同情况予以不同程度的监管和规范。 根据金融理财产品的需求客户不同,可以将金融理财产品分为个人(自然人)类金融理财产品和机构类金融理财产品。个人类金融理财产品针对自然人等个人类客户,机构类理财产品针对的是公司、企业等机构客户。各国法律法规一般对面向自然人客户的理财产品采取更为严格的监管措施,目的是保护个人投资者利益。在合格投资者制度中,对自然人合格投资者的要求往往也比较高。另外,还有趋势是将个人投资者确定为金融服务的消费者,应受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特别关注,而机构类投资者则不属于金融服务消费者,一般不会得到特别保护。 根据金融理财产品的复杂程度不同,可以将金融理财产品分类为简单金融理财产品和复杂金融理财产品。其中复杂金融理财产品中又以结构化金融理财产品为主,并还可以再细分为信用结构化产品和非信用结构化产品等等。对于复杂金融理财产品,一般需要比简单金融理财产品更为详细的产品说明和风险提示,而且从目前各国的立法和监管实践来看,一般不建议将复杂金融理财产品向社会大众进行营销。 二、国外金融理财产品的定义模式 纵观主要金融发达国家的金融理财法律制度,可以发现很少有国家直接对金融理财产品进行法律定义。大多数国家将金融理财产品作为金融产品或金融服务的一部分进行立法和监管。 (一)“金融产品(商品)”模式――以澳大利亚和日本为例 澳大利亚于2001年修改《公司法》,增加了法律对“金融产品”的定义。根据该法,除有特别例外情况,金融产品是指人们进行金融投资、管理金融风险或进行非现金支付的一种工具(facility)。・按照这个定义,金融产品包括证券,票据、股票或政府债券,部分衍生品,利率和货币互换,保险产品(包括具有投资功能的人寿保险产品),年金利益,退休存款账户,外汇。存款机构的产品,不动产或其他财产的抵押等等。 2006年日本废除了之前的《金融期货交易法》、《投资顾问法》等法律,将《证券交易法》改名为《金融商品交易法》,扩大了“证券”的范围,并进而使得金融商品的范围也大大扩大,金融商品包括了有价证券、货币、基于存款合同的权利,其他证券及类似权证,政府规定的其他证券或衍生品(但不包括《商品交易法》中的商品)、交易所交易品种等,最大限度 地将具有投资性的金融商品、投资服务作为《金融商品交易法》的规制对象,构筑了从金融产品的销售、劝诱到资产管理、投资顾问的横向的、全方位的行业规制和行为规制的基本框架。虽然日本的存款和保险等投资性质的金融产品仍由《银行法》和《保险事业法》管辖,但这些法律根据《金融商品交易法》所确定的原则,修改了各自的产品销售规则和对投资者的保护措施。 澳大利亚、日本的法律没有直接对“金融理财产品”进行定义。从“金融产品”的定义来看,澳大利亚“金融产品”的外延已经包括了各类金融理财产品。日本的金融商品虽没有直接言明包括银行存款和保险产品,但十分明确地将“集合投资计划”列为金融商品,并且调整了相关银行业、保险业和信托业法律,使得对具有投资性质的银行存款产品、保险产品、信托产品等的规范与对金融商品的规范相一致。《金融商品交易法》在不对日本现有银行和保险法律“大动干戈”前提下,最大限度地包括了金融理财产品的范围,目的是将具有相同经济功能的金融商品置于同一法律规则之下,完善之前因分业立法而导致的不同业态间金融商品的规则不统一问题,以便更好地保护投资者利益。 (二)“金融服务”模式――以欧盟为例 欧盟《远程销售指引》将金融服务定义为:银行服务、信用服务、保险服务、个人年金服务、投资或支付性质的服务。此外,欧盟对具体的投资服务、人寿保险、金融工具市场、未监管的集合投资计划等还有单独的指引规定。从《远程销售指引》的定义来看,金融理财产品既有可能属于银行服务,也有可能属于现代保险服务,与投资也密切相关,因此无可置疑地是属于金融服务的范畴。 (三)“特定行为和特定投资”模式――以英国为例 英国也没有从法律上直接定义金融理财产品,但英国通过对在“从事业务经营过程中”个人和机构的“特定行为”和“特定投资”进行定义,将金融理财产品的规范囊括其中。根据《金融服务和市场法》,受监管的“特定行为”不仅包括实际从事该行为,也包括提议或同意从事该行为,具体包括以下内容:(1)从事投资活动:即以本人或人的身份买卖、认购和承销某种“特定投资”:如果涉及的“特定投资”是保险合同,则包括履行该合同;(2)安排投资交易:即为他人买卖、认购和承销某种“特定投资”作出安排;(3)吸收存款;(4)保管与管理财产:即保管和管理属于他人的财产或作出该类安排(例如银行的保管箱业务);(5)投资管理:即管理属于他人的由投资组成的或包含投资的资产,例如各类投资管理公司或养老基金:(6)提供投资建议;(7)设立共同投资基金;(8)利用以计算机为基础的系统发出投资指令:即用计算机系统为他人传递电子化的投资指令,以取代书面指令。 “特定投资”的种类则包括:股份或股权:创立或确认负债的证=陪(例如债券和存款证书);政府与公共证券;赋予投资权利的证=5(例如认股权证);代表证券的证明;共同投资计划中的单位份额;期权;远期;盘差合同:保险合同:参加劳埃德协会的保险业务:存款;以土地为担保的贷款;以及对符合上述规定的某类特定投资的权利和利益。金融服务局还可以在实践中将更多符合该定义的金融产品纳入“特定投资”的范同。从“特定行为”和“特定投资”的范围可以发现它们涵盖的内容也相当广泛,基本包括了所有金融理财产品。 (四)“证券”模式――以美国为例 与澳大利亚、英国等国对金融产品或金融服务采取统一立法的做法不同,美国的立法者没有对金融产品做统一定义。这主要归因于美国的《证券法》将“证券”的定义设计得异常广泛,使得不少美国金融机构所提供的金融理财产品或服务都属于“证券”,而归证券法律的管辖 美同1933年《证券法》第2节(a)(1)规定,证券是指各种票证、股票、国库券、债券、无抵押债券、利益证明或参与某种利润分配协议的证明、担保信托证、筹建经济组织证、可转让股权、投资合同、有投票权的信用证、证券证明、油矿、气矿或其他矿藏开采权未分配部分的权益;任何证券、存款证明或者组合证券和指数证券(包括根据价格而计算出来的利益)的卖空期权、买空期权、买空卖空期权、选择权或者特权:任何在全国证券交易所上交易的有关外币的卖空期权、买空期权、买空卖空期权、选择权或者特权:或者,从总体上任何被认为是“证券”的利益或工具。或者购买上述内容的临时的或中介性的收据、担保、保证等各种利益的证明。除例外或得到豁免,任何发行证券的行为必须遵守《证券法》的规定,并受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监管。 美国《证券法》对“证券”的定义是如此广泛,基本上只要是向公众发行的,即使不是公司的股权,比如说是可以自由转让的有限合伙合同(权利),也被认为属于“证券”。美国最高法院2004年在SEC v,Edwards一案中还判定:保证固定回报的投资安排属于投资合同,应归《证券法》管辖。但随着金融市场的发展和金融创新的不断涌现,美国的“证券”还是不能完全涵盖所有金融理财产品的范围,比如对于投资“期货”的金融理财产品,就不属于“证券”,而受《投资公司法》、《期货交易法》、《银行法》等其他法律规范。造成美国金融理财立法分散的一个重要原因可能是在金融市场早期,金融理财产品大部分具有“证券”性质,因而美国的有关立法机关将注意力大都集中在对“证券”的规范上:另一个可能的原因则是作为普通法系国家的美国,在涉及金融理财产品的法律制度中,即使没有统一的金融理财规范,但投资者可以借助受信法律(Fiduciary Law)来保护自己的权利。 三、结论:统一定义我国金融理财产品 金融理财产品的发展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并且与各国金融立法密切相关。目前我国对各类金融理财业务的监管和法律标准非常不统一,金融理财机构按各自行业的标准和习惯从事金融理财活动,监管机关也按各自的标准对这些活动进行监管。比如,对信托公司提供的金融理财产品主要由《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来规范,对商业银行提供的金融理财产品由《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来规范,信托公司和商业银行均由银监会直接监督管理,前述两个办法也由银监会制定。对基金管理公司提供的金融理财产品主要由《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和《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证监会规定来规范,对证券公司的金融理财产品主要由证监会制定的《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行办法》来规范。保险公司的分红保险、投资连结险,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理财业务由保监会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范。上述各个办法和法律都有各自的管辖内容,立法层次也参差不齐,有全国人大制定的法律,也有行政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各金融机构的监管部门对金融理财也没有形成统一的监管标准。并且,国内的各个行业协会,如证券业协会、银行业协会、信托业协会和保险业协会 等,也都没有联合对金融理财产品的操作规范进行统一自律。 鉴于目前还没有一个统一的金融理财产品国际立法标准作为引导和参照,不同国家和地区对金融理财产品的法律规范采取了不同的立法技术。也很难判断哪种技术更胜一筹。但美国模式所显示出的过于倚靠证券法律,金融理财产品的法律规范和监管规则散乱的做法显然不是最优选择,因为这不仅造成了金融理财产品之间的概念不统一,而且也造成不同金融理财产品的法律适用产生不同。同样是不对金融理财产品进行直接定义,澳大利亚通过定义“金融产品”,欧盟通过定义“金融服务”,而英国则通过定义“特定行为”和“特定投资”的方式,将金融理财产品的设计、销售、投资和经营业务囊括其中,以一种间接的方式对金融理财产品的统一规范,在很大范围内规范了金融理财市场,避免在金融理财的法律规范方面出现立法真空或者立法交叉等问题。特别是日本通过修改现有证券法律,新设“金融商品”概念,取代之前过于倚重的“证券”概念,逐渐摆脱了美国立法的影响,取得了较好的立法效果。我国的金融立法与日本一样,既具有大陆法系的基础,但又深受英美法系的影响。通过澳大利亚、日本、欧盟、英国、美国相关立法的分析,可以得出的结论是:统一规范比分散规范的效果相对要好,特别是在出现金融危机时,统一的法律规范更能有效地规范和控制金融理财产品对金融体系的冲击。统一金融产品的立法目前已经在欧洲、日本、韩国等国家和地区盛行起来,我国对金融理财产品的法律规范也一直比较分散,而且法院也不可能如美国那样进行“造法”,对金融理财产品进行统一定义是我国应该选择的立法道路。除美国外,澳大利亚、日本、欧盟和英国的模式都可以为我国所采纳和借鉴。即使是采取“证券”模式的美国,其实其对“金融服务”也有专门的法律定义。美国1999年《金融服务和现代化法》明确了银行、保险、共同基金、年金、投资服务等都属于金融服务的范围。”从这个角度出发,金融理财产品应当被认为内属于金融服务的一部分,可以由相关的金融服务或者金融商品(产品)法所一并规范。而且,由于金融产品(包括金融理财产品)的变化、创新较多,如不对其进行统一规范,就有可能会出现监管或者法律规范的真空。为尽量减少立法成本,我国可以采取日本的方法,通过大改一部基本法律,如《证券投资基金法》,小改其他相关法律的方法,对金融理财产品进行统一定义和立法。具体来说,可以通过内涵和外延相结合的方式来统一定义金融理财产品:首先,明确金融理财产品是一种具有投资和风险双重特性的增值服务,其投资范围限于指定的金融工具市场;其次,通过不穷尽列举的方式,指出金融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计划、证券投资基金、集合信托计划、集合理财计划、投资性寿险合同、企业年金基金等具体形式;最后,区分集合类金融理财产品和非集合类金融理财产品,对其提出不同程度的监管要求。集合类金融理财产品必须由受监管的金融机构提供,而非集合类金融理财产品则可以由其他机构提供。 金融理财产品论文:银行信贷类理财产品对金融宏观调控效果影响分析 摘要:银行信贷类理财产品成为各商业银行发售理财产品的主流。银行信贷类理财产品采取银信合作主要方式,这一金融创新实现了多方共赢局面,笔者着重从金融宏观调控视角,分析了银行信贷类理财产品可能削弱金融宏观调控效果,并提出加强宏观调控建设性的政策建议。 关键词:银行;信贷类理财产品;信托;金融宏观调控 一、银行信贷类理财产品发展概况 近年来,各商业银行银行相继发行了各种类型的理财产品,包括信贷类、票据类、货币市场类等理财产品。其中,信贷类理财产品成为银行理财产品的主流。[1]信贷资产类理财产品是企业通过银行向企业和个人投资人借钱,并在到期后向投资人支付本金和收益的一种类似企业债券的产品。 2009年前11个月,全国银信合作理财产品发行规模达7594亿元,相当于全国人民币贷款新增额的8%。以一年期(含一年)以内的短期信贷理财产品为主,初步估算占全部理财产品发行额的60%。[2]信贷类理财产品的收益率一般在3%-7%之间,高于同档次的定期储蓄存款利率。 发行主体主要是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其的设计和发售均集中在商业银行总行,商业银行一级分行主要是推介项目和售小部分理财产品。信贷类理财产品的借款人大多是中央或地方的能源企业或国有垄断企业,政府机构以及高等院校,该类借款人普遍具有信用等级较高的特点。 二、银信合作方式是信贷类理财产品采取的主要形式 当前,银行信贷类理财产品以“银信合作”形式为主, [3]发行规模上占到所有理财类产品集资额的80%左右。 银信合作指银行与信托公司合作,该形式主要通过三个环节完成:第一环节,由银行与投资者签订代客理财协议;第二环节,商业银行以单一委托人的身份与信托公司签署信托协议;第三个环节,信托公司与商业银行签订信贷资产保管服务协议,委托商业银行对贷款进行管理。通过以上三个环节,银行作为中间媒介实现了投资者与信托的成功对接。从产品设计来看,上述信托产品的设计是一个完全符合监管要求的完美逻辑。 银信合作并非那么简单。从表面看,在银行和信托的合作中,信托公司是发起人,而银行只是单个委托人,但实际上,真正的发起人并非信托公司,而是银行。特别是银行与信托公司签订的“信贷资产保管服务协议”,银行最终履行了自家贷款的管理工作。从产品的推出流程来说,是银行先与投资者签订委托理财协议,开始募集资金,如果完成了标的要求,信托计划才会成立,银行才会和信托公司签署信托协议,一个完整的信托类理财计划才正式诞生。 三、银信合作信贷类理财产品在金融创新方面实现了共赢局面 通过银信合作使银行达到了金融创新∶从银行视角看,发放贷款不占用任何贷款指标,中间业务得以发展且收入增加,银行满足了个人和企业投资者对理财产品的投资需求,银行后续的对公存款相应增加;从信托公司视角看,获得了中介费用收益,其收益额是贷款总额的万分之八至千分之一;从投资者视角看,相对于自行投资信托产品,银行理财产品降低了个人投资门槛,理财认购起点为5万元,满足了小投资者需求;相对于单纯信托产品,增加了银行的信用保障,降低了投资风险,增加了投资收益,理财产品预期收益率远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实现了银行、信托、投资者等多方面的共赢。[4] 四、信贷类理财产品削弱国家金融宏观调控的效果 信贷类理财产品主要是从以下两方面削弱国家金融宏观调控的效果。 1.信贷类理财产品是银行将“表内转表外”的重要通道 信贷类理财产品是银行进行资产负债管理的重要手段。银行通过信托平台,将银行资产池中的信贷资产设计成理财产品,发售给投资者,并将募集到的资金通过信托的方式,专项用于替换商业银行的存量贷款或向企业发放新贷款。这个过程就将银行资产负债表中的信贷资产业务转变成中间业务,转到资产负债表之外,成为贷款增加的一个漏斗。 2.银行发行信贷类理财产品本质上是变相增加贷款规模 从金融宏观调控角度,银行发行信贷类理财产品本质上是变相增加贷款规模。一方面,从紧货币政策下商业银行要将贷款“由小做大”。由于从紧的货币政策使银行信贷规模受到限制,银行采取理财形式可以规避信贷规模管理,使理财形式的贷款由小变大。全国信贷类理财产品自2008年开始不断增加。2009年11月银行与信托公司合作理财产品在信贷类产品的带动下发行达到了576款,创下了今年银行与信托公司合作理财产品发行的新高,同时,发行规模预计在3400亿左右,也创下了年内的新高(见表1)。[5] 资料来源:笔者根据用益信托工作室提供相关资料数据整理得出。 另一方面,适度宽松货币政策下银行要将贷款“由大做多”,突破资本充足率的约束。2009年上半年,在适度宽松货币政策之下,商业银行出现了天量贷款,进入下半年,商业银行进一步发放贷款受到资本充足率的约束,而银行信贷类理财产品可以不受资本充足率限制,呈现爆发式增长。普益财富公布的数据显示,2009年三季度后在银行新增贷款逐月减少的情况下,银行与信托公司合作理财产品却呈现爆发式增长态势,9月全国银行与信托公司合作理财产品发行规模1525亿元,10月受国庆长假因素影响有所回落为852.9亿元,11月达到了创纪录的1600亿元。2009年1-11月,全国银信合作理财产品发行规模达7594亿元。[6][7] 综上所述,银行信贷类理财产品可能削弱国家金融宏观调控的效果。根据经济形势,国家往往通过对贷款总量、信贷结构、融资条件等进行调整,增加或者减少某些行业的信贷支持,实现产业结构调整目的。而银行信贷类理财产品属于表外业务,不受信贷规模限制,银行的一些贷款项目就可通过信托来完成,使这部分资金游离于监管范围之外,未能达到产业结构调整要求,从而可能降低国家金融宏观调控的效果。 五、加强金融宏观调控的政策建议 1.将信贷类理财产品纳入宏观金融统计和征信系统。商业银行信贷类理财产品不计入其资产负债表内,因而也不反映在中国人民银行的宏观金融统计的“各项贷款”项下。建议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可参照“票据融资”项目,将银行信贷类理财产品纳入信贷统计范围,更好地为货币政策和宏观调控服务。同时商业银行应将发行的信贷类理财产品及其他类型的理财产品报送当地人民银行征信部门,集中统一信息管理,这样即有利于人民银行对理财产品的规模统计,又有利于商业银行对贷款企业进行查询和风险控制,更有利于向银监部门提供技术支持。 2.银监部门应加强微观监管。银行信贷类理财产品的金融创新,可能影响产业结构的调整及风险防范,从宏观调控角度不容忽视。[8]虽然包括信贷类理财产品等在内的银行理财产品不需要审批,但是银监部门应针对理财产品进行监管和规范。目前,商业银行统一由其法人机构在发售理财计划(包括总行管理及总行授权分行管理的理财计划)向银监会监管部门或其派出机构报送相关资料的报送时限是10日前, 银监部门应将报送时限提前到30日前或者60日前,使银监部门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对其拟发售的理财产品进行风险测度。银监部门还应对银行理财产品执行从产品设计、信息披露到营销手段等统一的监管标准,执行统一的监管尺度,使银行理财市场步入了“先规范,后发展”的良性发展道路。 3.商业银行应加强自身风险控制和投资者风险教育。一方面,在某种意义上虽然信贷类理财产品业务是投资者直接融资给企业,银行只起到了中介的作用,但投资者多是银行的核心客户,银行应控制信用风险,待前做好审核、贷中做好尽职调查、贷后严格管理,严把审核关口,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增强信息透明度,利于投资者风险控制。[9]另一方面,商业银行在银行信托理财产品中发挥着枢纽作用,应该对理财产品投资者进行充分的风险提示,在产品说明书中充分列示投资项目本身的市场风险、经营风险、政府信用风险等,向投资者说明产品预期收益率不能等同于银行存款利率,并可能发生投资利益受损的情况,加强投资者的风险教育。 金融理财产品论文:信托理财产品与其他金融理财产品的盈利比较 随着中国经济的持续发展和财富的快速积累,居民、机构投资理财需求逐步增强,金融机构创新力度不断加大,中国理财产品市场迅速发展,理财产品日益丰富,市场竞争日趋活跃。尽管有关负面现象不时发生,但理财产品的多元化与复杂化唤醒了社会公众的理财意识,催生了投资者风险偏好的清晰化和资产配置的个性化,理财市场正迈上快速发展的新台阶,并呈现产品类型多样、投资领域广泛、市场规模增长迅速等特点。 在目前分业经营的条件下,不同金融机构按照不同的监管规则开展理财业务,法律和监管成为推动理财市场发展的重要因素。从发行金融机构类型看,理财产品主要包括信托理财产品、银行理财产品、基金理财产品、证券公司理财产品、保险理财产品。理财业务已经成为各类金融机构拓展业务的战略重点。 各类理财产品的盈利模式比较 信托公司的理财产品 信托报酬。根据《信托法》规定,信托公司作为受托人应该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处理信托事务,不得利用信托财产为自己谋取利益。信托公司经营信托业务,应当依照信托文件约定以手续费或者佣金的方式收取报酬,并应向受益人公开,说明收费的具体标准。目前信托公司在设定信托报酬时,有固定信托报酬和浮动信托报酬的不同设计。浮动信托报酬将信托报酬与信托收益率联系起来,通过设立信托产品预期收益率临界值,如果到期实际收益率低于临界预期收益率,受托人不收取信托报酬;高于临界预期收益率,受托人采用收益分成或其他交易结构方式提取浮动信托报酬。 一般而言,单一信托信托报酬较低,为0.3%左右,集合资金信托产品信托报酬较高,为1%~3%居多(个别产品例外)。 投资者收益率。《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中规定:信托公司推介信托计划时,不得有以任何方式承诺信托资金不受损失,或者以任何方式承诺信托资金的最低收益;认购风险申明书至少应当包含“信托计划不承诺保本和最低收益,具有一定的投资风险,适合风险识别、评估、承受能力较强的合格投资者”的内容。 集合资金信托产品一般都有预期收益率。从产品预期收益率设计看,有固定收益和浮动的区间收益率。相当多的集合资金信托产品都根据客户资金规模和期限进行差异化处理,设计了有浮动的区间收益率。越来越多的信托产品采取资金或期限阶梯型浮动区间收益率设计,预期收益率通常与投资资金规模挂钩,一般资金规模越大,预期收益率越高;产品期限越长,由于流动性溢价的作用,预期收益率越高。 从整体来看,由于受到发行信托公司的市场形象、发行地区、发行规模、存续期限、资金投向、风控方式的影响,不同信托公司发行的集合资金信托产品预期收益率高低存在较大差别(见表1、图1)。 商业银行理财产品 商业银行个人银行理财产品。商业银行理财业务是主要针对零售客户的中间业务。理财产品的管理费是银行理财业务最主要的收入,一般收取的方式是按照理财产品的规模收费,或者按照理财产品投资收益的一定比例收费,或者将两者结合收费。 银行理财产品投资收益率的设计非常丰富,有固定收益率和浮动收益率、不区分投资额度的单一收益率和根据投资额大小划分的资金递进收益率,挂钩型理财产品收益率的设计则根据挂钩对象的表现来选择。 从2010年1~10月银行理财产品收益结构看,超过92%的理财产品预期收益率都在5%以内(见图2)。 私人银行业务。全球私人银行盈利模式分为两种:一种为手续费型模式,即以佣金为主要收入来源,鼓励客户经理多销售产品,着眼于销售业绩提升,这种模式盛行于北美;另一种为管理费型模式,以管理费为主要收入来源,是全面的理财规划,致力于建立并维护长期客户关系,较多存在于西欧。 中资私人银行盈利模式单一,普遍不对客户收取管理费,手续费成为私人银行最主要的盈利点。随着私人银行业务的发展,应在准确区分不同资产规模、不同财富管理需求的客户和定位的基础上,推进业务模式转型,实现私人银行盈利模式的优化。 基金公司理财产品 证券投资基金。证券投资基金费用包括两大类:一类是基金设立、销售、买卖发生的费用,该部分费用由投资者直接承担,即持有人费用,如认购费、申购费、赎回费、基金转换费等;一类是基金在运用过程中的管理费用,包括基金管理费、托管费、销售服务费等。 我国股票基金的认购费率大多在1%~1.5%左右,债券基金的认购费率通常在1%以下,货币市场基金一般不收取认购费。开放式基金现行申购费率水平在0.3%~2%之间,大部分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费率都是资金阶梯递减型,开放式基金赎回费率在0~1%之间,部分基金的赎回费率随持有期的增加而递减。 开放式基金按照固定的比例从基金资产中按日计提、按月收取基金管理费和托管费。目前,我国股票基金大部分按照1.5%的比例计提基金管理费,债券基金的管理费率一般低于1%,货币市场基金的管理费率为0.33%。基金托管费收取的比例与基金规模、基金类型有一定关系,开放式基金托管费通常低于0.25%。 管理费收益是基金公司收入的主要来源,基金提取的管理费主要取决于资金资产的规模,而不是基金的业绩。我国不同基金管理公司之间的投资业绩和服务水平大相径庭,而基金管理公司无论业绩好坏都“旱涝保收”地提取固定费率(表2,见下页)。 专户理财产品。专户理财的管理费和托管费最低可相当于同类公募基金费用的60%,和公募基金相比有一定的费率优势。 业绩报酬是一对多专户理财产品独有的费率结构,它允许当基金赎回时的收益高于一定基准时,产品管理人可以提取一部分业绩报酬。按照相关规定,在一个委托投资期间内,业绩报酬的提取比例不得高于所管理资产在该期间净收益的20%。固定管理费用和业绩报酬可以并行收取。 在公布了业绩基准的一对多产品中,绝大多数采用的是绝对收益基准,只有极少数产品沿袭了公募基金的风格,采用股票和债券的混合指数作为衡量业绩的准绳。具体来说,一对多产品绝对收益基准的设定有以下两种模式:一是在产品存续期内设置一个确定的年化目标收益率,二是与同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或在此利率基础上加上一个百分比,以此作为产品目标收益率。 证券公司理财产品:客户资产管理业务 集合资产管理。集合资产管理产品的费用一般包括参与费、退出费、托管费、管理费、业绩报酬。不同产品的各项费率不尽相同,但都具有一些共同特点。一般而言,申购、管理、托管、手续和销售服务费是以固定费率为主,但产品的认购费、业绩报酬和赎回(或退出费)则以阶梯型费率为主,固定费率为辅。 证券公司集合理财产品实行与客户风险共担制度。证券公司集合理财产品的保障措施主要有两种。一是自购资金有限补偿法。证券公司通过投入部分自有资金,承担起一定的风险责任,并分享相应的产品收益。这类产品中,当投资收益出现损失时,证券公司将用自购资金对投资者的亏损进行有限补偿。二是收益锁定保障法。此条款类似于银行理财产品市场中的“保息条款”,即在保本的基础上锁定投资者的部分收益。 定向理财。定向理财收取的费用包括管理费、托管费、业绩报酬和其他税费,管理费和托管费分别为证券公司和托管银行收取,一般按日从委托资产中计提、按月或按季提取。业绩报酬是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的主要收入来源,于每年末和合同终止时一次性从委托资产中提取。 保险理财产品 保险理财产品费用。万能险收取初始费用、死亡风险保险费、保单管理费、手续费(部分领取费用)、退保费用。各项费用的比例在《万能保险精算规定》中予以上限规定。 投资连结保险收取的费用包括初始费用、买入卖出差价、死亡风险保险费、保单管理费、资产管理费、手续费(账户转换费、部分领取费用)、退保费用。各项费用的比例在《投资连结保险精算规定》中予以上限规定。 按监管部门规定,分红险在保险期间,保险公司不再另外收取费用。 保险理财产品收益。保险公司在产品说明书和其他宣传材料中演示保单利益时,用于利益演示的分红保险的高、中、低三档假设投资回报率分别不得高于6%、4.5%和3%,现金红利累积年利率不得高于3%;用于利益演示的投资连结保险的高、中、低三档假设投资回报率分别不得高于7%、4.5%、1%;用于利益演示的万能保险高、中、低三档假设结算利率分别不得高于6%、4.5%和最低保证利率。其中,用于利益演示的分红保险的假设投资回报率是指用于计算分红保险红利分配的实际投资收益率假设,用于利益演示的投资连结保险的假设投资回报率是指投资连结保险对应资产扣除资产管理费后的净投资回报率。 万能险的投资账户一般有2.5%保底收益,此外还可分享投资回报。根据监管层要求,保险公司每月需公布万能险的结算利率。2010年以来万能险的结算利率出现了不同程度的下滑,如中国平安个人万能险的结算利率已由1月的4.5%调整至7月的4%。 投资连结险没有保底收益,设有多个投资账户,分别投向股票、债市、货币市场等,投资连结险存在较大的市场风险。 据《华夏时报》相关统计,从2009年12月31日至2010年11月15日,纳入观测的30多家寿险公司240个投资连结险账户收益中,只有9个账户的收益率超过10%,75个投投资连结险账户的投资收益为负,占比达到31%,有38个投资连结险账户的投资收入不到1%,45个投资连结险账户的投资收益没有达到一年期的银行存款利率2.25%~2.5%。65%的投资连结险收益抵不上一年期存款利息。 分红险预定利率通常设计为1.5%~2.5%,分红率则根据当年公司可分配盈余的70%来分配。2009年,国内分红险的年度综合收益率在3%~5%之间。预计,中国人寿2010年分红险的综合回报率为4.8%,中国平安、新华保险等公司的分红险综合利率也会在4.5%左右甚至更高。分红险安全性好,具有保险功能,还能分享保险公司的经营成果,但收益具有不确定性(“收益=保底收益+不固定分红”)。所以一家保险公司的总体投资收益对其分红产品的分红状况至关重要。 因此,通过比较各种理财产品的特征可发现(表3),买卖费用、投资收益率是影响理财产品核心竞争力的关键指标。从表3也可以看到投资者购买费用低、收益高、稳定性好是信托理财产品的主要卖点,也是信托产品重要的比较优势。 结语 分析比较其他理财产品的特征,总结其发展路径,对于正确认识信托产品的定位,促进信托市场的理性繁荣具有重要意义。 信托延绵数百年在世界各国经过普通法系和民法法系不同的发展路径和结构变迁,其最大的功能是为社会经济的发展提供具有长期性、稳定性和巨大弹性空间的财产管理制度,已发展成为一项世界性的财产制度安排。 “十二五”时期,为城乡居民提供更多更好的理财产品与优质服务将是中国金融业未来的发展重点之一。理财业务将是中国金融业最具成长性的业务,市场需求旺盛,中国的理财市场蕴藏着巨大的发展空间。 目前,中国信托理财市场的发展有着巨大的潜力。经济主体的多元化和产权的明晰化,财富的分散化和管理的社会化,信托财产和信托资源进一步丰富与拓宽,受托管理、运用信托理财方式的需求不断扩大。通过弘扬信托制度,将为促进财产的有效管理和资源的优化配置提供广阔的空间。国际经验表明,金融信托业的繁荣与金融市场的发达程度呈正相关关系。信托公司应在竞争、融合、创新、发展的理财市场发挥自身积极作用,以信托的制度优势促进中国理财市场发展,加强与其他金融机构之间的跨行业合作,在为投资者提供丰富多彩的理财产品中显示旺盛的生命力。 (作者系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首席研究员兼研究发展中心总经理)
个人理财论文:试论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发展对策 【论文摘要】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手中可支配收入不断增加,可以实现保值增值的个人理财业务也变得越来越重要。而且近年来随着人们对理财业务重视度的提高,未来个人理财市场增长空间巨大,将成为各商业银行新的利润增长点。本文探讨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并在此基础上进行分析提出发展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对策。 【论文关键词】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对策 受国内金融市场发展的影响,我国个人理财业务与发达国家比起来属于起步阶段,理财产品相对有限,但近些年来我国市场发展迅速,市场增长空间巨大。要使我国商业银在这个竞争与机遇并存的个人理财领域处于不败之地。本文通过分析问题、针对问题,提出须在以下方面进行改进。 1.加强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之间的合作 我国金融业目前实行的仍然是分业经营,银行不能经营保险、证券、基金等,无法对个人资产进行全权管理,其理财服务也只能停留在方案上,这从客观上限制了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服务的发展。随着我国金融业的发展,客户要求银行提供全面的保值增值服务的需求也越来越多,既包括方案设计,又包括具体操作,混业经营的呼声也越来越大。但我国目前证券市场发展还不完善,风险大,证券管理水平低及金融监管当局的监控能力有限,决定了仍然要进行分业经营模式。所以我国商业银行在只能设计理财方案的同时要积极探索混业经营的方法,加强和其他金融同业合作,在不触犯政策的前提下,实现优势互补,把分业经营的影响减到最小,以期适应市场的需要。 2.加强品牌建设,提供差异性、个性化服务 理财服务要注重个性化服务,需根据客户的理财偏好、风险承受能力及实际的财务状况进行理财规划,推荐合适的投资组合,并跟踪客户的整个理财过程。而我国商业银行在个人理财服务中对客户细分策略、量体裁衣的产品设计方面做得还不够。银行要在市场竞争中获胜,就一定要有自己的品牌。在商业银行金融产品同质化的今天,产品的品牌可以增强产品的影响力,从而使之与其他竞争对手的产品相比更能得到客户的亲睐。我国商业银行还应该考虑个人理财服务的金额范围,找准自己在个人理财市场上的位置,有针对性地建设品牌,管理品牌,加强品牌的推广力度,让客户感受品牌效应,接受品牌,使自己通过品牌产品拥有竞争优势。目前我国商业银行所做的个人理财业务主要就是帮客户制定出以规避风险为原则的投资组合方案,以期使客户的资产得到保值与增值。而优质的个人理财服务应该是因人而异的,除去以上的目的,还要具体考虑客户的行业、收入、年龄、侧重目标等具体情况设计理财方案。只有这种个性化、品牌化的服务才能满足不同人士在不同阶段的需求,推动理财市场走向成熟。 3.加强网上个人理财渠道和个人理财服务的创新 网上理财平台是基于网络银行的全能型理财业务平台。网络银行在我国虽然起步较晚,但发展很快,电话银行、自助银行、网上银行等银行服务方式已被大部分客户所认可。现在的网络银行不仅能提供储蓄、贷款和结算等传统银行业务,还开展投资、保险、咨询等辅助业务。我国各大商业银行可以在现有的网络银行的基础上拓宽业务范围,增加金融品种,整合证券、基金、外汇、国债、保险等个人理财业务,搭建一个全能型的网络理财业务平台。这样的平台不仅能突破时间空间的限制,也能面向更广的客户群体,提供更高效便捷的服务。我国商业银行整合自助银行服务、电话银行服务、网络银行服务进一步提升服务系统平台,拓展服务的深度和广度,通过联网联合,扩展服务范围,增加服务种类,并通过优化服务界面、提高服务设施运行的稳定性,进一步提高个人理财的服务质量。 4.建设高质量的理财专业人才队伍 理财业务不仅要求理财人员全面了解个人银行业务的各项产品和功能,还应掌握证券、保险、投资等相关知识,并具有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人际交往能力,理财人员的业务素质将直接影响到银行理财市场的开拓,建立一支全面掌握银行业务,又同时通晓投资理财知识的高素质理财人才队伍对于我国商业银行是非常有必要的。理财理财人员是在具备良好素质的基础上经过专业化、系统化的培训获得的,我们可以从单位员工中选拔一批年轻业务骨干,进行金融专业知识的强化培训,引入金融理财师、个人金融理财师的认证,提供证券、保险等跨专业的培训、交流机会,全面提升理财从业人员的专业技能和营销技巧,为客户提供专业的理财服务。此外,还要建立完善的考评制度,实行业绩考评制和绩效奖励,以此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实现其综合素质的全面提高。 5.建立个人信用体系,有效防范风险 建立个人信用体系是加强风险管理,拓展个人理财业务的有力保证。尽管与公司业务相比,个人理财业务风险较小,但由于我国并没有真正建立个人信用体系,商业银行在开展个人理财业务时必须有较高的风险管理能力。商业银行利用其信息处理系统整合所有个人客户信息建立一个完善的个人客户信息系统是很重要的。而且通过对这些信息进行标准化管理,建立个人客户信用评估等级制度,加强对同业信息和其他银行客户信息的收集,争取各种类型的客户,不断充实现有的客户信息系统,降低风险,使自己的系统不仅包括现有客户信息,而且涵盖准客户或潜在客户信息,以便在更大范围内开展个人理财业务。最后,还要建立个人客户信用风险管理制度,加强贷前审查和贷中、贷后管理,全过程监督贷款质量,从一开始就要做好个人信用风险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要加大抵押、担保力度,转嫁部分风险,建立个人消费贷款呆账管理系统,以加大对不良贷款的监管力度,有效防范风险。 个人理财论文:浅谈城市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发展思考 论文关键词:个人理财 城市商业银行 理财产品 风险 论文摘要:目前,国内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竞争激烈,城市商业银行发展形势不容乐观。为此,城市商业银行需以城市居民、中小企业作为市场定位,坚持理财产品特色开发,重视主动营销、裙带营销方式的运用,注重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同时坚持近期目标与长远目标相结合。 一、 中国银行业理财业务发展迅速 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按照管理运作方式不同,分为理财顾问服务和综合理财服务。理财顾问服务,是指商业银行向客户提供的财务分析与规划、投资建议、个人投资产品推介等专业化服务。综合理财服务,是指商业银行在向客户提供理财顾问服务的基础上,接受客户的委托和授权,按照与客户事先约定的投资计划和方式进行投资和资产管理的业务活动。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持续高速发展和居民经济收入的不断增加,人们对财富理财的需求越来越强,中国银行理财业务迅猛发展,市场竞争十分激烈。汇丰、花旗、东亚等外资银行凭借先进的管理理念、丰富的理财服务经验和便捷的全球投资渠道优势积极登陆中国,抢占高端私人理财市场;国内大型国有银行和全国性股份制银行凭借自身规模和实力纷纷建立“理财工作室”、“理财中心”开展理财业务,不断研发推出系列化和组合化的理财产品,例如招商银行“金葵花”理财、光大银行“阳光”理财、民生银行“非凡”理财等等。理财产品类型也由最初的储蓄型理财产品发展为包括结构型、信托贷款型、票据型、债券型及QDII等多种理财产品。 二、城市商业银行理财业务发展现状 与全国理财业务日新月异的发展趋势相比,城市商业银行的理财业务发展却不尽人意。2008年发行了理财产品的城市商业银行只有19家,占所有发行理财产品银行总数的34%,但综合理财能力前10名的银行中城市商业银行只占据1席①。由于在研发能力、网点规模、管理水平等方面与国有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和外资银行存在较大差异,城市商业银行理财业务从出生的那一刻起就在夹缝中生存。 三、城市商业银行理财业务发展对策 1、理财市场定位 首先,在全国所有的城市商业银行中,除北京银行、上海银行等少数几家城商行规模实力较强之外,绝大部分的城市商业银行属于小银行,研发能力相对较弱、网点规模较小,难以占据高端客户市场。其次,“服务地方经济,服务中小企业,服务城市居民”是城市商业银行的基本市场定位,中小企业和城市居民是其传统业务市场。第三,从客户方面来看,高端客户投资金额大、抗风险能力很强,但同时要求的收益率也相对较高,与大型国有银行、股份制银行和外资银行相比,城市商业银行的理财产品不具吸引力;低端客户投资资金少、抗风险能力较弱,不适合作为理财业务的营销对象。而中端客户投资金额适中、具有一定的抗风险能力,倾向于收益风险均衡型理财产品,城市商业银行的理财产品能完全满足其需求。因此,城市商业银行的理财业务应定位于城市居民、中小企业等中端客户群。 2、理财产品研发 一是坚持市场跟随型研发策略,以开发成熟型理财产品为主。开发新的理财产品需具较高的前期投入研发成本、有较强的研发能力、较高的风险管控水平及较强的风险承担能力,城市商业银行的自身能力难以达到上述要求。而坚持市场跟随型研发策略,开发市场上相对较成熟的理财产品开发成本低、市场风险小、业务管理较成熟,例如信托贷款型、债券票据型、打新股型等理财产品。二是适当开发个性化、本地化的特色理财产品。城市商业银行具有地域性较强的特点,对本地市场需求、客户群体等情况比较熟悉,城市商业银行要结合自身特点,开发适合本地客户或基于本地市场的理财产品,形成自身独特的产品竞争优势。三是加强合作,走理财业务联合发展之路。城市商业银行之间可以相互合作,共同开发、销售理财产品,实现风险分担、收益共享;城市商业银行还可以利用自身地域性网点渠道优势与具有产品研发优势的大中型银行合作,通过代销其理财产品获益;此外,城市商业银行可以与信托、保险、基金等金融机构合作,推出适合城市商业银行的募集资金规模较小的理财产品。四是提高风险管理能力,严控理财业务风险。理财业务之所以能成为各家银行竞相发展的新兴业务,主要原因在于理财业务是一项收益较高的中间业务,但其风险也是各项银行业务中较高的,例如利率风险、政策风险、操作风险、信用风险等等。理财业务一旦形成风险并产生损失,将对银行良好的社会形象产生较大的负面影响。因此,对于风险管控水平有限的城市商业银行来讲,控制理财业务风险尤为重要。 3、理财渠道运用 由于城市商业银行不具有大型国有银行、股份制银行及外资银行在媒体宣传投放、银行品牌信誉度等方面的优势,所以不能坐等客户上门。城市商业银行的营销优势在于其本地化客户经理团队,他们在当地拥有较好的人脉和客户资源,通过现有的各项业务与当地企业、居民建立了良好的业务关系。城市商业银行应当采取主动营销、裙带营销的方式通过“客户经理——现有客户——客户的客户、亲朋”发展模式积极营销理财产品,抢占扩大理财业务市场份额。 4、理财人才培养 企业的竞争实际就是人才的竞争。城市商业银行要想在理财业务市场上占据一席之地,就必须打造一支精英理财团队。首先,城市商业银行可以适当从同业引进高级人才,在并不熟悉的理财业务上迅速打开局面、进入市场。但从长远发展的角度来看,这种方式存在费用高、同业人才紧缺的缺点。其次,城市商业银行可以与信托、基金、保险等金融机构加强合作,通过共同开发推广理财产品、邀请专家对本行员工培训等方式,借用外部人才发展银行自身的理财业务。但这种方式存在着不确定性的缺点。与此同时,城市商业银行应当理财团队建设的重点放在培养自己的人才方面。一方面要支持鼓励员工参加理财规划师、证券从业资格、基金从业资格、保险从业资格等各类金融职业培训,加快理财人才培养。另一方面建立人才的激励机制,创造人才实施才华的平台,发挥其业务潜能,实现其人生价值,提高人才事业忠诚度。 5、理财业务目标 自2007年1月份我国金融市场全面开放以来,外资银行加速了在中国的布局和业务发展,国内的大型国有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也不断丰富完善自身的金融业务品种,中国金融市场进入了战国时代,城市商业银行面临前所未有的激烈竞争局面。随着国民收入的不断提高,理财业务已成为各家银行竞相发展的新兴业务,竞争尤为激烈。但是理财业务是城市商业银行的薄弱环节之一。因此,城市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的近期首要目标不应是提高盈利水平,而是:1)丰富自身银行产品,完善金融产品体系。理财业务是一个新兴的银行业务,具有广阔的市场发展前景,城市商业银行不能在起跑线上输给其他银行。通过研发理财产品可以丰富银行产品体系,积累业务管理经验,培养锻炼研发营销人才,为以后业务的发展夯实基础。2)培养稳定忠实客户群体,抢占中小企业、个人客户市场份额。通过不断研发推出适合客户需求的理财产品,可以将客户长期吸引住,逐渐将其培养为忠实的客户群体,避免因为理财产品种类缺乏而丧失已有客户,进而对银行其他业务造成冲击。 个人理财论文: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分析 论文关键词:商业银行 个人理财业务 理财产品 银信合作 论文摘要:理财业务是商业银行推进综合化经营战略的重要载体和提高中间业务收入的重要手段。我国商业银行理财业务尚处于起步阶段,当前具有以信托贷款产品为主导,产品呢预期收益趋向合理,分成服务体系开始构建等热点。产品风险揭示不足,品种结构不合理以及粗放式发展等问题仍然存在。我国商业银行需要重新考察和研判市场方向,发挥理财业务对经营转型的重要作用;打造卓越品牌形象与特色服务,获取客户的持久信任与忠诚;加大创新力度,探寻理财市场发展新空间;同时,由单一产品向综合平台转变,由大众化产品向分层次服务转变;建立健全理财业务风险管理体系。 金融业的对外开放和市场竞争格局的演变,使商业银行纷纷推行以转变经营模式和增长方式为要内容的战略转型,金融市场和金融创新环境的日臻完善为银行理财业务的拓展提供了良好的机遇。在国内外经济金融环境发生深刻变化的背景下,商业银行大力发展个人业务有利于熨平经济波动的负面影响,提升同业竞争综合实力,拉长盈利成长周期。然而,我国商业理财业务尚且处于起步阶段,并受到金融法律制度、金融管理体制和金融市场发育程度等方面因素的制约,在迅猛发展的同时也呈现出一些亟待解决的新问题。本文首先总结了我国银行理财产品市场的进程及特征,进而对当前理财市场中值得关注的重点问题展开分析,对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未来的发展方向及思路进行探索。 一 、 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 个人理财业务是指商业银行为个人客户提供的财务分析、财务规划、投资顾问、资产管理等专业化服务活动。按照管理运作方式不同,商业银行个人业务可以分为理财顾问服务和综合理财服务。其中,理财顾问服务是指银行向客户提供的财务分析与规划、投资建议个人投资产品推介等专业化服务。在理财顾问服务活动中,客户根据商业银行提供的理财顾问服务的基础上,接受客户的委托和授权,按照与客户事先约定的投资计划和方式进行投资和资产管理的业务活动。在综合理财服务活动中,客户授权银行代表客户按照合同约定的投资方向和方式,进行投资和资产管理,投资收益与风险由客户或客户与银行按照约定方式承担。 1、我国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的发展历程及其动因 20世纪90年代末期,我国一些商业银行开始尝试向客户提供专业化的投资顾问和个人外汇理财服务。2000年9月,中国人民银行改革外币利率管理体制,为外币理财业务创造了政策通道,其后几年外汇理财产品一直处于主导地位,但是总体规模不大,没有形成竞争市场。2004年11月,光大银行推出了投资于银行间债券市场的“阳光理财B计划”,开创了国内人民币理财产品的先河。中小股份制商业银行成为推动人民币理财业务发展先锋的直接原因是,在当时信贷投放高速增长的背景下,中小银行定期储蓄存款占比较低,缺乏稳定的资金来源,而发行人民币理财产品能够增强其吸储能力,缓解资金趋紧压力。 2006以来,随着客户理财服务需求的日益旺盛和市场竞争主体的多元化发展,银行理财产品市场规模呈现爆发式增长的态势。特别是面对存款市场激烈的同业竞争,国有商业银行开始持续加大理财产品的创新和发行力度,不断丰富和延伸理财品牌及价值链上的子产品。以工商银行为例,2005到2007年分别(发行)销售个人银行类理财产品190亿元、755亿元和1544亿元,年均增速达185.3%;而2008年仅上半年即累计(发行)销售个人理财产品5495亿元,同比大幅增长6.5倍。凭借网点资源、客户资源、综合实习优势,国有商业银行目前已经占据国内理财市场的主导地位。可见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发展是内在需求与外部环境共同作用的结果。面对转变经营模式、拓展收益渠道的压力,以及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商业银行唯有加快理财业务发展的创新步伐,通过负债结构与收益结构的转变,形成理财产品与储蓄存款的联动效应,才能在同业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2、我国商业银行理财产品运作模式的演进 在人民币理财产品的初创期,投资方向基本为银行间国债、央行票据、货币市场基金等固定收益工具。在风险管理方面,与初期的外币理财产品相比,人民币理财产品则更为规范,客户资金与银行自有资金相互隔离。应该说,这一时期的理财产品与商业银行熟悉、专注并具有传统优势的领域,依靠银行自身的平台就可以完成产品销售、资产配置、投资决策、清算分配等职能。 此后,由于银行间债券市场利率的走低以及资本市场的走强,商业银行纷纷探索新的理财产品运作模式。一是借助信托平台进入股票市场、产业投资市场。银行通过与信托公司合作,将理财资金委托给信托公司,信托公司则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股票和实业投资。在此种投资路径打通以后,理财产品形式上的创新层出不穷,比如新股申购、信托受益权转让以及由债券、股票、信托融资等产品组合而成的资产配置产品等。二是与外资金融机构合作推出结构性理财产品,实现覆盖全球市场的投资管理。尤其是QDII的推出,打通了人民币海外投资的通道,扩大了资源配置的半径,理财市场上出现了大量与利率、汇率、股指挂钩的产品。 二、我国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市场的特点 1、信托贷款类产品成为理财市场的主导 2008年各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发行数量保持快速增长,单手资本市场大幅下挫,投资者风险意识增强银监会加大商业银行理财业务规范整改力度等因素的影响,理财产品的品种结构普遍发生显著变化。子2008年2季度开始,风险相对降低、收益相对稳定的信托贷款类产品大幅增加,并保持迅猛增长的态势,在各类银行理财产品中已占据主导地位。如招商银行全年累计发行“金葵花招银进宝之信贷资产理财计划”和“金葵花招银进宝之票据盈利理财计划”两种信托贷款类产品宫674只,在其各类理财产品中的占比达到73.8%。其他各行也纷纷将信托贷款类产品作为理财业务推广的重点加以集中发行。如工商银行的“稳得利系列”、中国银行的“平稳收益计划”等。信托贷款类产品普遍具有投资标的明确、结构简单、期限多样、收益相对稳定等特点。从根本上讲,信托贷款类产品的内在特性符合当前阶段投资者、商业银行、借款人和信托公司等各方主体的利益。 2、公益性、专属性创新产品彰显理财业务价值 针对“5.12”汶川特大地震灾害,部分银行迅速反应,推出了具有公益性质的创新理财产品。例如,建设银行在震后第五天就发行了“财富.爱心公益类08年第一期理财产品”,将募集资金的8%通过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定向捐赠于四川灾区,并且该产品不向客户收取认购费、管理费等任何费用。此外,在教师节期间,招商银行还特别发行了“金葵花招银进宝之信贷资产教师专享理财计划”,在原有信托贷款类产品的基础上赋予了“尊师重教”这一更具意义的内涵。此类以慈善、关爱为主题的理财产品,在很大程度上拓宽了银行理财业务的发展思路,打破了以往理财业务同质化的常规,深化了理财品牌的内涵与价值,增强了客户的认同和忠诚度,并有效地提升了银行的品牌价值和社会形象,对于理财业务的长远发展大有裨益。 3、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更趋规范合理 各银行理财产品的预期年化收益率普遍趋向于规范合理,与以往部分银行对新股申购类、结构挂钩类产品动辄给出40%或50%的预期收益率,甚至“上不封顶”的情况形成鲜明反差。例如,光大已拿回国内“阳光理财同升21号”挂钩类产品的预期收益率分别为8%、4.5%、1.45%三档;中信银行投资于新股申购和信贷资产的“全面配置计划0807期产品”的预期收益率为4.38%;而农业银行的“本利年08第15期基金精选型产品”,招商银行的“金葵花新股申购22期与套利理财计划”等均有给出具体的预期收益情况。究其原因:一方面,受资本市场低迷以及“零收益”实践等因素影响,各个银行给出的预期收益水平更加实际与客观;另一方面,按照银监会要求,对于无法提供科学、准确的测算依据和测算方式的理财产品,各个银行在宣传和介绍材料中不得给出“预期收益率”或“最高收益率”。尽管有所回落的预期收益水平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客户吸引力,但从根本上讲,科学的、与实际收益情况吻合的预期收益率将对商业银行及其理财产品的美誉度和客户信任度产生积极影响。 4、产品短期化趋势更为显著,期限结构日臻完善 与以往同类型产品相比,各银行理财产品的短期化趋势更为显著。以招商银行为例,其2008年所发行的全部理财产品中,期限在三个月(含)以内的产品数量占比达36.8%,期限在三个月至一年的产品占比达59.7%,而一年期以上的产品仅占全部产品3.5%。此外,其他各银行也注重短期化产品的研发和推广,如工商银行“2008年第65期稳得利增强型信托投资理财产品”的期限为16天;中国银行的“博弈人民币理财产品”期限分为14天、21天或1个月。在产品不断短期化的同时,各银行也注意产品期限结构的完善。以工商银行11月份发行的“稳得利”系列产品为例,其包含了29天、75天、90天、12个月等各种期限结构,能够满足不同投资者的偏好。 5、理财业务分层服务体系逐步构建,财富管理职能日益凸显 2008年来,针对中高端客户的专属产品不断增加,银行理财业务更加注重客户细分,财富管理职能日益凸显。举例而言,交通银行“得利宝新蓝58号产品”和“得利宝海蓝31号产品”对普通客户、交通银行客户进行了分层定价,产品预期收益与客户层次成正比。在交通银行的财富管理服务体系中,“交银理财”定位于季日均金融资产5万元以上的客户;“沃德财富”地位于季日均金融资产50万元以上的目标客户,并提供专属客户经理、专属理财网点、专享增值服务等。同样,工商银行也全面升级了“理财金账户”服务品质,定期推出“理财金账户”专属理财产品,并通过贵宾理财中心、贵宾客户服务专线、贵宾网上银行等各种专属通道,为客户提供全新的理财服务体验。各银行对中高端财富客户的重视程度正在不断提升,市场细分能力的增强和分层服务体系的构建将成为商业银行财务管理业务发展的重要基石。 三、我国商业银行理财市场存在的问题 1、信托理财集合资金用于贷款可能引发潜在风险 由于央行对信托贷款利率下线没有规定,因此信托贷款可以规避商业贷款基准利率下限规定,这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借款人的融资成本。另外,虽然从实质上看是商业银行对用款单位放贷,但由于信托贷款与信托理财资金不在商业银行表内核算,因此可以规避《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不用计提资本,这在一定程度上也优化了商业银行的资产负债结构。基于此,我国大部分商业银行都开展了与信托挂钩的理财业务,筹集资金的投向基本上是信托贷款。 信托贷款对银行和信托公司而言,都属于表外业务,贷款的信用风险完全由购买理财产品的投资者承担。在此情形下,银行和信托公司对借款人一般不会进行授信尽职调查,对贷款用途也不会开展相关的监测工作,特别是贷款大部分在异地使用,就更缺乏有效地贷后管理一旦用款单位出现还款风险,担保人又不能如期履行担保责任,将会给购买理财产品的投资者带来巨大风险,银行也和信托业虽然对此不负有偿还义务,但也将面临系统性的声誉风险。 2、对客户风险提示及信息披露不充分 部分商业银行在编写有关产品介绍和宣传材料时,风险提示不充分,主要体现在未提供必要的举例说明。风险提示只是简单的列示。如对保本浮动收益理财计划“本理财计划有投资风险,您只能获得合同明确承诺的收益,您应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的话语,未对铲平面临的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进行详细的阐释。 对一些挂钩较为复杂的产品的理财业务,在与客户签订合同前,未提供理财计划预期收益率的测算数据、测算方式和测算的主要依据。在将有关市场检测指标作为理财计划合同的终止条件或中之参考条件时,未在理财计划合同中对相关指标的定义和计算方式做出明确的解释。 3、熟悉国际交易规则的专业人才异常匮乏 在全球金融自由化于一体化的形势下,由于我国金融市场尚不发达,可以预期在未来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我国个人理财业务挂钩标的投资方向将主要向境外市场发展,其中主要投资产品属于衍生工具范畴,因此熟悉国际衍生品通行的交易规则、惯例是维护我国商业银行从事国际衍生品交易合法权益的关键之所在,但目前银行相关从业人员异常缺乏国际衍生交易经验特别是对国际规则的了解,更无从谈及灵活运用国际惯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4、营销宣传不够 个金融机构在理财产品的营销上基本处于“雷声大、雨点小”的状况。在银行营业厅里,都摆放着介绍理财产品的小册子或宣传纸,但缺乏特色产品和个性化方案,这同客户需求显然存在一定的差距。由于缺乏必要的宣传,即使是一些不错的理财产品,实际上了解的客户也不多。比如,“千里马”、“红双喜”等投资分红险,其复杂的条款,常常需要推销员通俗化的解释才能让人明白,而各行却无人主动的向客户介绍。一些新国债、基金等的收益、风险情况也是客户所不熟悉的,单单看一看宣传册,客户根本弄不明白。 5、个人理财业务同质现象严重 我国商业银行的个人理财产品的同质化趋向。在业务范围上表现为,把现有业务进行重新整合,普遍缺乏更为细致的客户分层,无法为客户提供切合需求的个性化服务;在财务策划上技术人才的支持都无法满足现实需求,投资产品在广度和深度上均不能完全满足客户的理财需求。从目前国内同业的情况来看,基础金融产品在同业之间相差无几,理财产品的市场定位和定价无法展示出各商业银行的产品特色,同质产品的竞争完全体现为市场价格的激烈比拼,严重影响了理财市场的健发展。 同时,金融产品的复制特点加剧了这一现象,一家银行刚刚发出新的理财产品,其他银行就能够立刻跟进,名目虽不雷同,但功能特点相似、投资收益相当,几乎是克隆。于是现有的个人理财产品基本都是保险、证券、外汇、基金等的投资组,缺乏特色。比如同一保险公司的理财产品会被几家商业银行,或者同一商业银行的几家保险公司的理财产品只是名字的区别,而没有实质性的差异。对个人客户而言,这些产品的确眼花缭乱,却缺少实际吸引力。 四、加快发展我国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的对策 从长远来看,由于理财业务将国内居民财富迅速扩张而引发的对金融业务的外在需求,与商业银行利用金融创新实现战略转型和多元化经营的内在需求有机的结合在一起,因此其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和广阔的拓展空间。 1、发挥理财业务对银行经营转型及客户关系管理的重要作用 理财业务的快速发展对商业银行推进经营转型与实施客户关系管理具有重要的实际意义。一方面,大力发展理财业务有助于烫平经济波动的负面影响,有助于应对利差收窄的挑战并拉长盈利周期。首先,理财业务的快速发展能够提高手续费和佣金收入在营业收入中的占比,有助于商业银行实现收益来源的多元化和收入结构的优化;其次,利用理财业务平台,商业银行能够实现与多个市场、多种业务的对接,并使之成为综合化经营的重要载体和有益探索。另一方面,商业银行理财业务若能与客户关系管理有效结合起来,与客户建立持久信任关系,成为客户完全可信赖的金融顾问,不仅能够极大的降低优质目标客户的流失率,还将促进理财业务与储蓄存款、银行卡、电子银行等不同业务类别交叉销售和协同效应的实现,进而提升零售银行业务对经营利润的贡献度,增强商业银行可持续发展和抵御风险的能力。 2、打造卓越品牌形象与特色服务,获取客户的持久信任与忠诚 当前,国内银行的理财产品具有较强的同质性和可复制性。在这一背景下,只有依靠卓越的理财产品以及超越客户预期的特色创新产品及服务,提高客户的认知度和荣誉度,才能在纷繁复杂的产品和激烈的同业竞争中超出。在品牌建设方面,需要商业银行持续地自身核心理财品牌加以塑造,通过准确的服务定位和文化内涵,与客户建立情感,从而赢取客户的忠诚和持久信任,提升市场竞争力。以招商银行为例,其全部理财业务均冠以“金葵花”之名,经过持续不断的培养,更使客户自然而然低产生一种信任感,这种品牌形象是难以被同业复制的。 在特色产品及服务方面,商业银行需要不断更新理念,针对不断变化的市场热点和焦点,必须增强响应能力,即使退出具有自身特色的新产品和信服务,从而获取同业竞争主动权。理财不仅是一项规划、一个系统、一种过程,更是规避经济金融风险的“防火墙”。当金融市场繁荣时,需要通过有效的理财手段实现财富增长;而当金融危机到来时,则更需要发挥其独特的作用,把握机遇,平稳实现客户资产保值增值。 3、加大创新力度,探寻理财市场发展新空间 面对错综复杂的市场环境,商业银行需要重新考察和研判市场方向,加大创新力度,为理财市场寻找新的加速器。货币政策的转向、相关监管政策的推出和调整以及一系列刺激经济措施的实施,都为理财业务的创新提供了政策支持和发展空间。近期,银监会相继了《商业银行并购贷款风险管理指引》、《银行与信托公司业务合作指引》等多项政策,很多投资对象的价值将被重新发现,更多的市场品种将被发掘。例如,并购贷款类产品可能成为银信理财业务新的增长点。与传统的信贷资产类产品相比,并购贷款类产品将在投资方向、收益模式以及风险控制手段等方面进行探索创新。此外,股权投资及PE类产品预计也将成为优化银信产品结构、提高产品附加值、提升银信合作层次的重要领域。此类创新将私人股权投资等纳入银信业务合作范围,打造个性比较强的高端理财产品,有利于银行与信托形成具有市场竞争力的服务品牌,进一步开创理财市场新的发展空间。 4、由单一产品向综合平台转变,由大众化产品向分层次服务转变 从国外金融机构理财业务的发展来看,理财业务并不局限于为客户提供某种单一的金融产品,而是根据细分目标市场以及投资者的财务状况、投资预期、风险偏好等为客户量身定制理财规划方案。尽管近年来国内银行理财业务取得了迅猛的发展,但仍处于“关注产品胜于关注客户”的初级阶段,与理财业务全方位、差异化、个性化的本质内涵相比,仍存在较大差距。从长远看,国内银行理财业务的发展也应遵循由单一产品向综合平台,由大众化产品向分层次服务,由单纯的产品销售向以金融顾问、资产管理为核心的综合投资理财服务转变。 5、建立健全理财业务风险管理体系 理财业务的风险管理应既包括商业银行在提供理财顾问服务和综合理财服务过程中面临的法律风险、操作风险、声誉风险等主要风,也包括理财计划或产品包含的相关交易工具的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以及银行进行有关投资操作和资产管理中面临的其他风险。因此,商业银行应根据自身业务发展战略、风险管理方式和所开展的理财业务特点,制定具体而有针对性的内部风险管理制度和风险管理规程,建立健全理财业务风险管理体系,并将理财业务风险纳入全面风险管理体系中。 在理财业务风险管理体系中,市场风险的防范于控制对于理财产品的投资运作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商业银行首先应根据自身理财业务发展的特点,建立并完善理财业务市场风险管理制度和管理体系。商业银行研发、销售和管理有关理财计划,必须配备相应的资源,具备相应的成本收益测算与控制、风险评估与检测,内部价格专一等的能力和手段,对需要对冲处置的风险要有具体的技术安排。在进行相关市场风险管理时,应对利率和汇率等主要金融政策的改革与调整进行充分的压力测试,评估可能对隐含经营活动产生的影响,制定相应的风险处置和应急预案。 个人理财论文:论我国金融机构开展个人理财服务的研究 论文关键词:个人理财服务 新变化 对策建议 论文摘要:随着我国金融经济的发展,个人理财服务在我国金融机构中已发展得如火如荼,同时个人理财业务市场较之以前表现出一些新的变化,这对我国金融机构顺利开展个人理财服务提出了挑战。本文以个人理财业务市场的新变化为切入点,为金融机构应对这些变化提出了一些创新性的建议。 金融机构个人理财服务是指银行以自然人为服务对象,利用掌握的客户信息与金融产品,按照客户的实物性资产、现金收支流状况,围绕客户的收入、消费、投资、风险承受能力、心理偏好等情况,制定个人财务管理计划(如设计资产组合,调整负债结构,规避税收等),达到其收益预期,实现其人生的未来规划。 个人理财服务的目的 个人理财服务的目的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居家生活的需要。二是人生规划的需要。三是投资增值的需要。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过程充分体现了金融机构研究并不断挖掘市场需求,度身定制理财产品与方案,不断满足、引导、培养特定客户群体需求的功能,在此基础上建立起银行与客户之间的相互信赖关系。个人理财还更多地体现金融机构差异性、价值性的特质,具有为个人优质客户提供整体服务和附加服务的功能。 个人理财服务市场的新变化 个人理财业务与机构银行业的界限越来越模糊。由于银行业零售和商业业务利润的不断减少,非利息收入领域的竞争愈加激烈,因此导致个人理财业务与传统机构银行日益接近,平行发展、交替发展和业务交叉的现象不断增加。例如,在个人理财业务的私人客户群体中出现了机构性的需求,即投资业务专业化、投资产品复杂化,而在与传统机构银行业与机构客户的关系中,一些个人化的因素也已经出现,如企业家和政府官员与银行之间建立起私人业务关系。 信息时代的来临对个人理财业务提出挑战。一方面,随着个人电脑的普及和互联网技术的发展,新的竞争者很容易进入个人理财业务市场,这对金融机构来说无疑将面临市场竞争的加剧,而对客户来说则意味着更多的选择。另一方面,信息高速公路为客户提供了充分的信息,而计算机则为客户快速简洁地整理和分析这些信息提供了可能,因此,计算机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为客户创造了追求高水平、多元化服务和资产管理方法的条件,而这对个人理财业务来说则是面临着更大的挑战。 同业竞争日趋激烈。我国有实力的金融机构及已经入驻的外资商业银行都在纷纷调整策略、整合资源,聚焦优质高中端客户,制定竞争优质客户的策略方案,以优质客户的需求为市场导向,依托科技信息、网络,优化组合营销渠道,大力打造理财优质品牌。 新形势下我国金融机构开展个人理财服务的对策 1、不断增强满足客户差异化需求的能力。金融机构要考虑目标客户对金融产品的实际需求,分析业务的发展前景,确定市场需求规模和该项业务的市场定位,创造出适销对路的金融产品,为客户提供“六适”服务,即“在适当的时候,用适当的方式,以适当的价格,向适当的顾客,销售适当的产品,收到适当的效果”。同时在综合经营的大趋势下,逐步实现从产品到研发创新的转变,强化研究,大胆创新,开发满足客户需求的理财品种,真正实现让客户资产增值。 2、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理财服务。金融机构要在做好客户细分的基础上,重新设计和进行产品组合,针对不同层次的客户的需求不同,设计不同的产品和服务,为客户提供差异化的个人理财服务。同时,金融机构要根据客户不断增长的理财增值需求,制定优先发展投资增值型理财产品的研发与推广策略,进一步加强与保险、证券、基金、信托、租赁、财务公司等金融同业之间的战略合作,通过持续不断地引进与开发收益好、流动性强的理财新品,确保理财业务内容充实,在为客户提供更为科学的理财理念的同时,达到有效增加储蓄存款的目的。 3、提高营销活动针对性与效率。作为履行市场营销支持职能的产品经理,其与前台客户经理的支援关系是通过“一对多”的支持构架得以实现的,即一位产品经理需要对应多个客户经理提供产品方面的技术支持,同时一个客户经理也需要从多个产品经理处获得支持,只有这样,才能在发挥产品经理专业化优势的前提下通过客户经理的多元化产品营销,满足客户不同的需要,使营销活动取得最佳效果。然而,实现产品经理与客户经理之间的在市场营销中的紧密协作不是能自动达成的,需要通过一套完善的制度和运行机制加以保证。为加强金融机构个人理财服务的产品开发和营销的支持,应尽快建立个人理财的产品经理队伍,并制定相应的制度和运行机制,加强产品经理与客户经理在市场营销中的协作机制,提高市场营销的协同性与效率。 个人理财服务无疑是金融机构一个新的利润增长点,相对于金融机构开展的其他业务来说,个人理财服务还是一片“蓝海”,还有很多追逐利益的空间,所以金融机构要要改善个人理财的手段和理念,力争在这个领域有所作为。 作者单位:广西财经学院金融系 个人理财论文:人寿保险个人理财规划服务研究 [摘 要] 理财规划的最高职业资格CFP,即注册金融策划师或理财规划师有望登陆中国大陆。目前,国内个人理财市场方兴未艾,客户的理财需求日益增长,寿险业提供个人理财规划服务是市场竞争的必然结果。国际同业的个人理财规划服务已经蔚然成风,国内保险界也开始积极探索中国特色的个人理财服务模式。从长远看,寿险业开展个人理财规划服务将对寿险业产生积极影响,为寿险公司、人及中介机构、寿险客户带来多赢结果。未来几年,我国寿险业的个人理财规划服务将呈现出四大新趋势,进一步推动我国保险市场的健康、持续、快速发展。 一、国内寿险业个人理财规划服务的兴起背景 (一)需求方:客户理财需求日益增长 麦肯锡公司曾预计,2002年中国个人金融理财服务市场的税前利润将达310亿美元,成为继美国、日本和德国之后极具潜力的国家。虽然这一预计显然高估了一些,但国内“理财热”的兴起却是显而易见的。分析表明,理财热的兴起至少有以下几点因素: 1.居民可支配收入不断增长,恩格尔系数下降加快。据国家统计局资料表明:1978—2001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1978年的343.4元增加到2001年的6859.6元,年均实际增长达到6.4%。在居民可支配收入不断增长的同时,恩格尔系数下降加快。2001年我国城镇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为37.9%,与1978年的57.5%相比下降了19.6个百分点。特别是1996年至2001年,恩格尔系数下降速度明显加快,共计10.7%,年均下降2.1%。显而易见,人们的货币支付能力大大增强之后,在满足基本消费的同时,有了更多的资金满足其他方面的消费。 2.住房、医疗、教育、养老等体制改革激发了居民的理财需求。最近几年国家推出的货币分房化、教育产业化以及医疗和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彻底改变了人们的生活和消费观念,也激发了居民理财的需求。也就是说,现在人们必须自己面对怎样实现家庭的购房计划、保障下一代受到良好的教育、保障自己的健康以及安享晚年等人生中的一系列重大问题。要解决这些问题,就必须要建立一套全面的、相互协调的家庭财务计划和投资计划,即我们常说的理财规划。 3.金融产品的日渐丰富提高了人们的投资理财意识。20世纪的最后10年,我国证券市场从无到有,从小到大,走过了西方国家资本市场近百年的历程。从金融品种看,股票基金债券等常见的投资工具都初具规模。截止2002年9月,我国深沪两市总市值达4.4万亿元,上市公司数有 1200多家,投资者开户数达6850万户。金融产品的日渐丰富既提高了人们的投资理财意识,又为人们的理财规划提供了可实施的投资渠道。据中国社会调查事务所在北京、天津、上海、广州四地对800人做的专项问卷调查结果显示:74%的人对个人理财服务感兴趣,41%的人需要个人理财服务。PA18个人理财网站专业调查显示:50%以上的人是无计划分配资产的;78%的人愿意接受专家顾问意见,自己理财;25%的人愿意接受服务委托理财;70%的人认为有必要时常对自己的投资绩效进行评估;50%以上的人愿意支付顾问费。由此可见,我国居民的个人理财规划服务需求是热切而且比较成熟的。 (二)供给方:应对市场竞争,提供增值服务 我国保险市场竞争加剧已经成为业界共识,而分红投资类保险品种,成为各公司最有力的竞争武器。近两年来,分红投资类保险品种,成为我国寿险业的高速增长的主力军。中国保监会最新统计显示,截止2002年10月底,全国保险公司寿险业务保费收入为1 832.4亿元,同比增长约 70%。分红类保险等新产品成为新的增长点,2002年上半年分红险保费收入达624.06亿元,市场占有率52.58%,同比增长1057.48%。国外成熟市场表明:无论是分红险还是投连险,该类非传统寿险都是未来保险市场上的主流产品,而该类产品的成功销售非常需要销售人员提供全面的理财规划服务,综合分析客户的风险偏好和资金状况等因素,将产品销售给能够承受投资风险,有理财观念和理财需求的客户,否则后患无穷,国外市场经验就是如此。 此外,在我国加入WTO后,外资保险机构全面进入国内市场,其参与竞争的重点主要就是提供理财服务等一系列中间业务,而在这方面,外资保险具有更雄厚的技术和人才优势。国内的保险公司要想保持或扩大自己的市场份额,就必须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不断壮大自己的个人理财服务队伍,提供优质的个人理财规划服务。 (三)中介方:未来潜在的理财服务供给者 虽然我国新兴的保险中介机构数量和规模都在不断发展壮大,但是迄今为止,没有任何一家专业中介公司找到了长久稳定、附加值高的主营收入。据悉,多家保险中介机构都在积极策划提供专业的理财规划服务,以中介人的独特位置来彰现自己从事理财业务的独立性、专业性和客观性,以此作为公司发展的有效武器。 二、国际上寿险业个人理财规划服务概况 (一)CFP服务理念对寿险业的影响 研究个人理财规划服务,就不能不研究CFP(Certified Financial Planner)。CFP是国际金融领域最权威和流行的理财规划职业资格,2001年全美职业资格中排名第一。尽管CFP不是寿险专业从业证书,但是在国外,获得CFP证书的人中,有70%以上同时持有保险经纪人和证券经纪人资格证书,CFP天然地同寿险公司的产品和服务相联系。虽然寿险从业人员中CFP的总量有限,但CFP所倡导的“以客户需求为中心”全方位的理财服务理念却深入人心。国外的寿险公司,如友邦、纽约人寿等公司一直致力于理财规划服务的研究和开拓,并建立起了自己的个人理财规划服务队伍,为客户提供理财规划服务。 (二)亚太地区寿险业个人理财规划服务状况 在亚太地区,人们习惯称理财规划为“财务规划”。马来西亚、新加坡、韩国、日本等国都是国际CFP理事会成员,因此这几个国家的寿险业个人理财规划服务渐成规模,以财务顾问的身份为客户进行理财规划正成为新世纪寿险业务员的转型目标。在刚刚落幕的第六届亚太寿险大会上,理财规划的挑战与角色定位成为此次大会的主轴。马来西亚2002年推出了“最佳建议规范”和“独立财务顾问”制度,要求寿险业务员必须收集客户充裕的资讯以后,才能提出适当的建议和寿险产品给客户。新加坡从1988年要求寿险业务员开始运用理财规划为客户进行资产分配,自 2001年7月1日开始,新加坡金融管理局规定所有寿险业务员在提呈建议书的同时,必须让客户知道自己赚取了多少佣金。佣金透明的目的在于让保险业务员像医生、律师般收取专业的服务费用,提高业务员的形象和地位。 三、寿险业开展个人理财规划服务的内容及影响 (一)寿险业个人理财规划服务的基本内容 全面的个人理财规划涉及各类金融产品,但并不意味着某个理财规划师要提供从提出理财建议到完成具体投资操作全过程中的一站式服务。从成熟的欧美寿险个人理财市场服务看,个人理财规划服务首先是某位理财规划师提出“理财建议”,然后再寻找各专业领域的专家来具体实施理财规划方案。 从服务内容上看,寿险业理财规划服务主要包括:保险、投资、税务、退休、教育、遗产等六大方面。提供上述六方面的全部规划也称为全方位的理财规划。事实上,提供理财规划服务并不一定要求面对所有客户时都提供如此全面的规划,按照客户需求和寿险业务员的个人专业水平,也可以就某一个财务问题提供单一的解决方案(单方位财务规划),也可以主要提供保险、投资和税务方面的规划(多方位财务规划)。 从实施过程分析,CFP的标准执行程序共六步:第一、设定目标,目标必须有时间性、实际且明确;第二、收集客户资料;第三、分析个人财务状况,找出其长处和短处;第四、根据客户能力和理财目标,制订理财建议;第五、实行规划,因为行动最重要;第六、定期检查,因为理财规划是动态变化的。 从寿险业务员的角度看,其实可以将以上六步划分为两个主要阶段,从第一步到第四步为第一阶段,即提出规划建议阶段;后面两步为第二阶段,即理财建议的实施和绩效考核阶段。不同专业背景的业务员可以在两个阶段中扮演不同重要程度的角色,但是无论如何,在第一阶段,寿险业务员必须要为客户制定一套全面的、互相协调的、可操作的理财建议,在这个阶段,寿险业务员就相当于客户的“军师”,要提出战略性的资产分配建议。并在该大前提下,为客户制定更具体的保险规划,同时推荐其他领域的专家来协助客户实施其全面的理财计划。 (二)寿险业推行个人理财规划服务的影响 从直接的产品推销转变为围绕客户需求来组织生产和销售,这个过程本身可以说是行销史上具有质变意义的一大步,寿险业推行个人理财规划服务具有划时代的意义,将对整个寿险业、寿险公司、人及中介机构以及寿险客户本身产生重要的影响并带来多赢结果。 1.对寿险业的影响。整个服务模式的转变有助于提升保险在公众心中的形象,提高公众的保险理财意识,避免少数不良人的行为影响到整个市场的健康发展。可以说,个人理财规划服务的推行,也是寿险业规范化、制度化、国际化的标志之一。 2.对寿险公司的影响。个人理财服务有助于开拓中高端客户市场。通过客户保险需求的深度挖掘,提高客户的口袋占有率,不仅可以给公司提供源源不断的业务收入,而且可以以客户需求为导向,开发出最令客户满意的新产品,占据市场先机。同时,要满足客户的综合理财服务需求势必引起寿险公司与银行、证券等跨行业金融企业的合作,通过客户资源共享,创造更多的主营业务及其他业务收入。尤其对具有综合性的金融集团背景的寿险公司更为有利。 3.对寿险人及中介机构的影响。实施理财规划服务,要求业务员具备较高的素质和专业水平。按照CFP的“4E”标准,实施理财规划服务必须要求从业人员在考试、教育、经验和职业道德四个方面达到较高水准,才可能满足客户的需求。因此,在寿险业推行理财规划服务,必然会推动业务员提高自己素质,转变自己的角色,重新规划自己的人生,朝CFP的最高职业资格迈进。如果能够出台强制性的法规,规定人销售保险产品必须提供全面的财务建议,则效果将会更加明显。另外,保险中介机构也有机会分到一杯羹,以提供理财咨询、培训和收取产品佣金找到立足之本。 4.对寿险客户的影响。毫无疑问,寿险客户也是真正的受益者,通过接受理财服务,他们可以明白自己的财务状况,明白自己究竟需不需要保险,需要多少保险以及需要什么样的保险;同时他们还可以明白自己的理财目标和生活目标是否合理,通过家庭资源的合理分配,以最经济的成本实现自己的综合理财计划,从而做到“明明白白消费,轻轻松松理财!” 四、我国个人理财规划服务的缺陷和发展趋势 (一)目前国内寿险业个人理财规划服务的缺陷 1.个人理财规划服务市场尚处在初级阶段,有效的理财需求和供给都不充分。虽然国内个人理财规划服务需求日益显现,少数公司也进行了有益的尝试,但总体上讲理财市场尚处于初级阶段。初级阶段意味着理财服务市场本身并没有巨大的理财服务的主动性市场需求。虽然潜在需求很大,但现时的有效需求很少,普通的寿险业务员仍然可以用传统的产品推销式的方法获得客户。与此同时,理财服务的供给者也是风毛麟角,同时受制于人队伍总体素质低下等原因,所提供的理财服务层次较低。 2.个人理财规划服务资格认证体系尚未建立,市场影响力有限。由于个人理财规划服务资格认证体系尚未建立,虽然各保险公司可以选拔自己的精英业务员进行理财规划方面的培训,并尝试为客户提供个人理财服务,但由于没有系统的培训体系和专门统一的培训教材,也没有权威、中立和专业的个人理财规划服务资格认证证书,这些理财规划人员的理财规划技能和服务品质都难以获得市场的广泛认同,市场影响力有限。 3.现时金融产品的数量和品种不能完全满足个人理财规划服务的要求。虽然国内各项理财金融品种已经相继出现,但各领域的金融品种都相对初级,如股票市场不规范、银行产品简单、基金投资风格趋同、保险产品流行一阵风等,这些都制约着理财规划的制定和实施效果。 4.现行法律法规尚不健全。国内金融业分业经营的法律监管体系,个人税法的不完善,遗产继承等方面法律制度的空白,以及寿险行业理财规划服务的行业标准欠缺等,从制度的层面制约着综合个人理财规划服务的发展。 (二)国内寿险业个人理财规划服务的发展趋势 1.寿险业开展个人理财规划服务所需的法律法规正逐渐健全和完善。个人理财规划服务的良性发展需要一个相对健全的法制环境,由于“理财”的专业性、复杂性、可操作性和隐私性,需要银行、保险、证券、税务、遗产等方面法律法规的约束和保护,良好的制度环境是个人理财规划服务发展的前提条件。如同马来西亚和新加坡一样,实施财务规划服务的保险监管部门规章也有可能出台。 2.寿险业个人理财规划服务行业组织逐步建立和规范。随着第二届中美策划金融论坛日前在北京落下帷幕,国际上金融领域最权威和流行的个人理财规划(CFP)副业资格有望登陆中国大陆,CFP标准的引入将大大有利于保险业理财服务的开展。拥有权威认证,参照4E标准培养出的专职理财规划队伍,必然会提升理财规划师的职业影响,并刺激潜在的理财需求转化为显形需求。同时,保险业的理财规划行业协会在中国金融策划协会成立之后也有望诞生,行业的自律规范有可能逐步形成。 3.综合性个人金融服务公司的出现使一站式个人理财规划服务成为可能。随着我国第一家综合性金融集团中信金融控股集团的出现,金融业分业经营的模式重新引起了广泛的思考。从国外经验看,混业经营和综合金融服务集团的出现应该是国内金融业发展的必然趋势。就现况而言,无论是否混业经营,不可否认的是国内银证、银保、银基的合作已基本形成并在不断深入,在此基础上,寿险业务员可同时对客户推荐银行和证券等诸多产品,理财建议的具体实施将变得更简便易行。此外,专门培训寿险理财队伍,或提供全面理财建议、实施具体操作的综合性理财咨询中介机构可能出现。 4.投资分红类险种流行,个人理财规划服务层次提高。事实证明,两年来投资分红类险种的异军突起是我国寿险保费收入快速增长的主要力量。国外的历史同样证明,随着保险市场的发展,投资分红类品种将成为市场主流,客户将更清醒地面对投资收益和投资风险。随着人们理财需求层次的提升,寿险业理财规划服务的重点也会渐渐从最初的财务安全规划演变到更高级的侧重投资功能的规划,进而发展到关系客户终身的“生涯规划”。 个人理财论文:基于生命周期理论的个人理财策略研究 [摘要]生命周期理论是个人理财的基本理论。根据理财实践,个人生命周期分为六个阶段,各阶段的理财策略各有侧重,最重要的是要在各阶段制定适合客户的理财策略和理财组合。 [关键词]生命周期;个人理财;理财工具;投资 生命周期理论是指导个人理财的核心理论之一,它从生命周期整体出发考虑理财,掌握生命周期各阶段的特点,让人们结合实际情况设计理财方案,选择适当理财产品,在整个人生过程中合理分配财富,实现人生效用的最大化。该理论建立在跨期最优化理论基础之上,核心内容是在个人或家庭一生当中有限的经济资源约束下,求解基于终生消费(包括闲暇和遗赠)效用最大化的问题。 一、生命周期理论概述 生命周期理财理论发展渊源可以追溯到20世纪20年代著名经济学家侯百纳在1920年提出的生命价值概念。侯百纳于1927年出版的《人寿保险经济学》一书提出了人力资本、生命周期理财和行为金融学等基本概念。该书所体现的对个人福利的深切关注、对生命周期理财的深刻理解和对人性弱点的洞察即使现在也依然令人叹服。 莫迪利亚尼等人在20世纪50年代的一系列论文中提出的lch、弗里德曼(1957)提出的pih真正首次把居民的收入、储蓄、消费统一起来考虑,一起成为近年来居民储蓄(消费)研究的基本框架。通常把lch和pih统称为生命周期一持久收入假说(lc-pih),这是个人理财的基本理论之一。与凯恩斯的居民消费由即期收入决定不同,lc-pih认为消费者总是向前看的(forward looking),他们将会根据一生的收入和支出相对平均地安排在各个生命周期阶段的即期消费和储蓄,而安排的目的是获得整个生命周期内的效用最大化。随后,由于理性预期和时间序列计量经济学中单位根过程的研究促进了lc-pih的发展。经济学家发展了原有的模型,提出了以欧拉方程为核心的现代生命周期储蓄模型。霍尔(hall,1978)在lc-pih框架下考虑了消费者的理性预期(re),提出了理性预期一持久收入假说(re-pih)。 近年来,国内对生命周期理财理论的研究主要是介绍国外理论。赵建兴(2003)介绍了国外生命周期理财理论与实践的新发展;黄向阳(2004)对西方生命周期理财概念进行了评析;叶洱霄(2004)针对我国股票市场上的非理性投资行为,认为要应用生命周期理财理论进行理性理财,但对生命周期理财理论本身并没有作深入分析。另外,其他与个人理财研究直接相关的文献基本上是针对我国金融机构在开展个人理财业务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的一些方向性和政策性的建议和看法,没有真正从经济学和金融学意义上对我国个人理财进行理论研究。 总体来说,通过近一个世纪的发展,西方lc-pih及建立在此基础上的生命周期理财理论得到了极大的发展。其显著特点就是结合现代金融投资理论,利用随机动态规划等高难的现代数学方法,通过其发达的金融市场达到指导个人理财的目的。同时,在理论分析过程中非常注重与实证检验的结合,使理论可以在批判和继承中发展。 二、生命周期阶段的划分 生命周期理论是个人理财的基础理论,理财追求的目标是使客户在整个人生过程中合理分配财富,达到人生效用最大化。这正是生命周期理论的精髓所在,按照该理论可把生命周期分成不同阶段,每个阶段有不同的理财目标。 弗兰科·莫迪利亚尼的生命周期理论把消费者一生分为三个阶段:少年期、壮年期和老年期。在少年期和老年期,消费大于收入,在壮年期则收入大于消费。而halifax把人生分为青年时期、成家立业时期、中年时期和退休时期四个阶段,订制出同金融和生活方式需要相匹配的信用卡。 ubs把人生分为少年期、大学阶段和参加工作初期、成年期、老年期四个阶段,为不同年龄阶段的客户所提供的丰富产品,是生命周期理论在个人理财业务中的纯熟运用:它为少年阶段的客户主要提供免收账户管理费的优惠利率储蓄账户;为大学阶段和参加工作初期的客户提供ubs campus个人账户、信用卡、抵押贷款、电子银行服务、投资和储蓄服务、人寿保险、职业规划、各种生活信息等;为成年客户除提供上述服务以外,还增加了按揭、退休规划、子女教育等服务:为60岁以上的老年客户则专门提供了年长者账户等。 笔者根据我国的理财实践,将生命周期分为六个阶段(如表1)。通过对个人理财生命周期的分析,更能在提供个人理财服务中确切了解客户所需,提供为客户量身定做的理财产品和服务。 三、生命周期各阶段对理财工具的选择 恩格斯曾经说过,“生产工具是衡量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客观尺度和主要物质标志”,理财工具对第三方理财的成败也起着决定的作用。一般而言,第三方理财常用的工具有:消费、储蓄、信贷、房地产、股票、债券、基金、保险、外汇、期货、期权、黄金、收藏品、艺术品、pe(未上市股权投资)、qdii、qfii、教育投资、税收筹划、养老规划、遗产-计划等等,这些理财工具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按一定的比例组合使用。根据生命周期理论和理财实践,消费者处于不同的生命周期阶段,其理财目标也往往不同,理财的倾向也不同。一个人处于某一生命周期阶段可能有很多理财需求,但在特定的阶段有最重要的、迫切的理财需求,根据不同的需求选择不同的理财工具,对理财工具进行组合。 (一)单身期理财工具的选择 单身期主要指大学毕业参加工作至结婚的这段时期,一般为1-5年。这时候。年轻的单身男女大多有自己独立的收入,尽管收入水平一般不高,但由于没有什么经济负担,可支配收入比较多。他们从学校刚毕业踏进社会时,总会有一些愿望需要达成。但是单身青年大多具有以自我为中心的消费倾向,其消费和开支会比较大。这段时期是提高自身、投资自己的大好时期,个人进修、结婚创业等亦会是这类人的主要理财目标。理财机构应该针对这类客户可承受风险(波动、损失)的能力强的特点,为这类客户设计有一定风险的理财方案,投资组合中股票比重可占很大的比例,甚至可用一部分做投机用途以增加收益,也有人偏好投资外汇、期货和期权,储蓄和债券所占的比例可以很小。理财机构对处于单身期客户提供的理财工具有:消费理财、储蓄计划、信贷计划、股票投资、税收筹划、外汇投资、期货投资和期权投资等,但以股票投资等高风险、高收益投资为主,相对应的理财方案应该是:风险投资 节财计划 资产增值计划 应急基金 购置住房。 (二)新婚期理财工具的选择 新婚期是指从结婚至有第一个孩子的期间。这一时期是家庭的主要消费期,经济收入增加而且生活稳定,家庭已经有一 定的财力和基本生活用品。为提高生活质量,往往需要较大的家庭建设支出,如购买一些较高档的用品,贷款买房的家庭还须一笔大开支(月供款)。处于这一阶段的客户,其理财目标的选择可能更着重在家庭的建设和为未来生育子女准备资金积累。理财机构提供的理财工具有:信贷计划、储蓄计划、税收筹划、消费理财和购房计划等,以购房计划为主的投资组合最为合适。相对应的理财方案应该是:购置住房 购置耐用品 节财计划 应急基金 风险投资。 (三)家庭成长期理财工具的选择 家庭成长期指从小孩出生直到上大学这段时间,一般为9-18年。在这一阶段,多数家庭无法单独留出资金为未来的目标进行积累。如果他们储蓄了,也可能被用于短期的支付。但是,家庭成员的增加将会促使父母为小孩开立账户或者为了他们未来的教育资金而进行储蓄。在这一阶段里,家庭成员一般不再增加,家庭成员的年龄都在增长,家庭的最大开支是保健医疗费、学前教育、智力开发等费用。理财机构提供的理财工具主要有:储蓄计划、消费理财、信贷计划、税收筹划、教育投资和保险理财,但最重要的是储蓄计划和教育投资。相对应的理财方案应该是:子女教育规划 资产增值管理 应急基金 特殊目标规划。 (四)子女大学期理财工具的选择 子女大学期是指子女读大学到子女参加工作的这段时期。这一阶段的客户群体事业有成,自身的工作能力、工作经验、经济状况都达到高峰状态,各项投资也应扩大,但子女正在读大学,子女的教育支出很大,家庭的收支基本平衡,有时在子女开学时期还会出现负债,所以,信贷也成为这一阶段常用的理财策略(个人助学贷款)。理财机构提供的理财工具有:储蕾计划、消费理财、信贷计划、税收筹划、保险理财和教育投资等,但最主要的是信贷计划和保险理财。相对应的理财方案应该是:助学贷款 资产增值管理 应急基金 特殊目标规划。 (五)家庭成熟期理财工具的选择 家庭成熟期是指子女结婚离开家庭,家庭成为空巢状态到夫妇二人退休前的这段时期。这阶段子女都已经参加工作,能够自食其力,家庭开支比较小,理财的重点是扩大投资,主要关注稳健性投资,同时养老规划的制定也已经刻不容缓。处于这一阶段的客户的家庭可支配收入较高,在财政上更加舒适,可以做孩子在家时不能做的任何事情,也不必为孩子的支出担忧,进入这一阶段才是人生最幸福的时期,金融需求表现在财务咨询、旅游、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理财机构针对这一阶段的客户提供的理财工具主要包括:债券投资、基金投资、税收筹划、储蓄计划和养老规划、黄金投资和收藏品投资等。相对应的理财方案应该是:资产增值管理 养老规划 特殊目标规划 应急基金。 (六)退休期理财工具的选择 退休期就是指退休后的时间。这一阶段客户主要的目的是安度晚年,投资和消费通常都非常保守,可承受风险(波动、损失)的能力较弱,其资金为辛苦半辈子的积蓄,不会放到风险大的计划中去。理财机构应该将重点放到保守且套现能力较强的组合上。以备有需要时(如紧急医疗等)能够有足够现金应急。退休最忌讳的便是盲目投资,如果把退休金或终身储蓄孤注一掷、错投误投,会导致血本无归的理财灾难。理财机构的理财策略有:养老规划、遗产计划、储蓄计划、债券投资和黄金投资等,最重要的是养老规划和遗产计划。相对应的理财方案应该是:养老规划 遗产规划 应急基金 特殊目标规划。 在现实理财活动中,各种理财策略一般不单独使用,也不是某一阶段只使用一两种理财策略。在理财活动中,理财机构一般会针对不同用户的特点如偏好、风险承受能力等,结合生命周期各阶段的特征,为客户制定特定的理财组合(主要是投资组合),以分散风险。理财机构只有掌握了客户的信息,才能为客户量身制定理财策略,以实现客户的人生效用最大化。 个人理财论文:高校个人理财课程教学的问题和对策 摘 要:围绕一般居民家庭理财需求,个人理财课程教学需要不断改善大学生的理财观念和理财能力。在认识个人理财课程教学重要性基础上,概括个人理财课程的特点,从课程需求、课程定位、实践教学和案例选取等四个方面分析了该课程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 关键词:个人理财;理财规划;教学方法。 家庭理财行业发展日趋成熟,大学生需要提高对个人理财行业的认识,加强自身的理财能力,以便适应不断发展变化的社会环境。这一背景下,开设《个人理财》课程的高校也逐渐增多。目前,对该课程的教学尚在探索之中,一个主要问题是,如何适应大学生的理财需求,如何改善课程教学以便提高大学生的理财观念和能力。对这一问题探讨的深入,有利于完善个人理财教学,不断提高大学生财商水平。 一、加强个人理财课程教学的重要性。 (一)个人理财社会需求增长较快。 近年来,随着人们收入的不断提高和金融投资工具种类的不断增加,社会理财需求增长较快,理财产品市场不断扩大。一项调查显示,我国中高端消费者人群中,约78%的受访者需要理财服务;50%以上的人愿意为理财服务支付费用。1995 年至2005 年,中国个人理财市场每年的业务增长率达到 18%,而据该项调查预计,在未来 10 年里,中国个人理财市场将以年均30%的速度高速增长[1]。金融投资工具的增多加大了人们对专业理财服务的需求,理财规划师行业前景广阔,因此,培养大学生具有理财规划方面的专业眼光和视角正在成为高校理财教育的基本目标。 (二)大学生理财能力亟待提高。 人们收入水平的提高的同时,大学生可支配收入也在不断增加。大学生已不满足于基本生活消费等方面的需求,希望通过一定的投资渠道为富余资金找到保值增值的门路,但实际上,他们的理财行为和理财观念之间还有较大差距。有调查表明,虽然大学生将证券投资列为投资首选渠道,但真正具有实际股市投资经验的比例只有10%,因此,有四分之三的大学生表示,需要理财知识并希望通过高校的理财教育课程、报纸杂志、专家讲座等方式获取理财知识[2]。 二、个人理财课程的特点。 (一)综合性和系统性。 高校个人理财类课程综合性突出,涵盖了金融、会计、经济、管理等诸多领域,需要大学生拥有货币银行学、证券投资学、保险学、房地产金融学、国际金融学等诸多课程学习的基础,而且对不同课程知识之间的整合度较高。个人理财类课程以居民家庭理财规划为主要服务目标,包含着投资规划和生活规划两大类内容。投资规划不仅包括证券投资规划,如股票、债券、基金和期权等金融工具的规划,而且还包括外汇、黄金等方面的投资规划。生活规划包括了现金规划、储蓄规划、消费信贷规划、房地产规划、保险规划、税收规划、子女教育规划、退休规划和遗产规划等诸多方面。 (二)实务性和专业性。 市场经济条件下,每个家庭都是经济活动单位,都需要解决如何扩大收入和如何合理消费的问题,个人理财是以实现居民家庭的财务自由目标而展开的一系列财力分配活动,包括了投资管理、融资管理和流动资金管理三个方面。一般情况下,家庭理财集中在投资上,很多人将理财等同于投资。但居民家庭生活的各个方面,都需要涉及到资金的分配问题,需要平衡好自身财力和消费水平的关系,因此,个人理财包含着比投资内涵更广、更为实际的内容。个人理财是在居民家庭难以应对复杂的财务管理体系状况下诞生的,目前已经发展成为较完善、规范的理财规划师行业。理财规划师包括了注册金融策划师、特许金融分析师、国际认证财务顾问师、特许财富管理师等诸多行业资格认证的专业理财人士。除理财规划师外,广义上为居民家庭提供理财服务的专业人员和提供相关服务的类似人员,还包括了保险专业人员、证券和投资咨询专业人员、会计师、律师、遗产规划师等等。 三、个人理财课程教学存在问题。 (一)适应学生理财需求的教材少不同专业的学生对理财课程有着不同的需求,一般来说,财经类专业的学生希望获得增加对理财规划师职业能力的了解,加深对已有金融、经济、管理类课程的认识,而理工类和医学类等其他非财经类专业学生则想通过对理财课程的学习,了解投资的基本知识,做好自己的生活规划。但是,从目前已有的《个人理财》或者《理财规划》教材来看,案例分析较少,而对各类理财知识的介绍成为重点,如股票投资、证券投资、房地产投资、外汇投资、保险等基本知识的介绍占据了大半的篇幅,对财经类专业学生来说,这些知识都已经了解过,或者非常很熟悉。使用这些教材授课,学生就会认为再学已经学过的知识意义不大,从而对《个人理财》课程由新鲜、好奇逐渐转向厌倦情绪。目前各个高校开设《个人理财》课程的专业多是财经类,因此,教材内容体系的不完善,影响了教学质量和学生理财能力的实际提升。 (二)课程定位并不恰当。 《个人理财》课程定位一般是专业选修课或者一般的选修课,很少作为专业课出现。财经类专业的课程设置中,综合性强的个人理财课程由于涉及到众多金融投资工具和会计、税收、管理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将其作为学生的专业选修课有一定的合理之处。但是,从该课程的特点来看,知识综合性强需要一定的教学课时让学生融会贯通,实务性强需要学生多实际操作,结合自己的生活理财多体会、多实践,所以各高校分配给专业选修课的 30 多个课时就显得不足。另外,选修课的课程定位也使部分学生存在轻视该课程的倾向,因此,随着对个人理财课程定位认识的加深,将其调整为专业主干课程有一定的必要性。 (三)过多重视理论教学。 目前,各高校对个人理财课程的课时分配只是在32 课时上下。有限的教学课时使得实践教学课时捉襟见肘,而强调实践教学又会使学生的知识整合度欠缺,加上实践教学相对于理论教学还存在一定的难度,所以重视理论教学成为有限课时内的理性选择。 除了该课程的教材过多重视各类理财知识的介绍性内容外,就笔者的教学经验来看,这类综合性较强的课程,老教师们一般不愿涉足,这给年轻教师留下了较大的发挥空间。年轻教师理论知识较强,但教学经验不足,对不同知识之间的衔接转换上掌握还不够熟练,因此,在讲课中往往对实际操作重视不够,倾向于理论讲解。对学生而言,如果年轻教师理论教学与学生实际需求结合不紧密,学生对该课程的兴趣会快速下降。 (四)教学案例较为简单个人理财课程教学中,案例教学是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 作为生活情景的简化模拟,案例教学能将枯燥的理论变得简单明了。目前,一般教材上的已有案例选择往往只为某一章节、某一种理财知识准备,情景设置过于简单,使学生对案例本身的认同度不高。 除了个别教材在最后一章设置综合性很强的案例外,缺乏不同种类理财知识的案例之间的互联互通,也就是说,能将简单的两三种理财知识结合在一起的案例不多。这也导致对案例本身的问题设置等一系列引导性的思考还欠深入。 四、个人理财课程教学的对策。 (一)加强调查研究,注重学生理财能力培养。 经济社会的快速变化影响着大学生的理财观念和认识,大学生群体的财商也在不断发生变化,个人理财课程教学需要加强大学生理财观念和能力的调查研究。来自不同经济条件的家庭的大学生,理财观念和经验存在很大的差别。所学专业不同的大学生,其投资理财能力差异也较大。在个人理财课程开课前,可以设置简单的理财课程需求调查问卷,对大学生学习该课程的目的和动机进行统计分析,以便摸清大学生的实际理财状况,能展开有针对性的教学。在实际教学过程中,应注重学生参与案例讨论和课外阅读或实践活动的信息反馈,注重学生解决生活模拟理财问题的能力的提高和创造性的培养,帮助其养成较好的理财习惯,使大学生的理财能力能够不断提高。 (二)对个人理财课程重新定位。 解决个人理财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最主要的途径就是逐步改变个人理财课程的选修课地位,将其纳入专业主干课程。通过延长教师的授课时数,可以有充分的教学时间使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两者兼顾,会吸引经验丰富的教师加入到理财课程教学中来,他们的经验和能力能够缩短学生对该课程的理解过程,更能适应学生的理财需求。课程的重新定位也有助于强化学生对该课程的理解和认识,增加学生的学习兴趣,特别是对一些财经类专业的学生,会加大对理财规划师等职业资格考试的需求,使其主动学习的动力增强,切实提高其适应职业岗位需求的能力和水平。 (三)加大个人理财课程实践教学力度。 加强实践教学是改善个人理财课程的重要手段,主要途径有以下 4 条:一是结合大学生自身的消费和理财活动,可以引导学生参与到各种理财知识的案例讨论中,针对自身情况制定相应类型的理财规划,通过相互讨论交流理财信息,提高实际理财能力;二是开展理财模拟大赛,以赛带练,促进学生理财学习的兴趣;三是邀请职业理财规划师、金融投资界专业人士举办理财规划讲座,使学生对实际的、前沿的理财业务知识有更深的认识;四是和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保险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等机构建立实践教学基地,让学生多参观,实际感受理财业务的运营流程,体验理财文化,加深对实际理财市场的切身感受。 (四)注重教学案例的综合性和严谨性。 在理财教学中,需要精选案例,建立教师自己的理财案例库。选取案例可以从教材和经典案例中直接拿来,但更多的案例需要教师从网络、身边的案例等搜集,并进行加工,以适合教学需要。可以选择从综合性较强的案例中删减不必要的内容,突出案例所要体现的某2 个或某几个方面的理财知识,注重案例的适度综合性,同时又要保证案例的生活性,如果能对学生的理财能力有直接应用的价值更好;也可以从已有的几个简单案例进行整合,将不同家庭遇到的理财问题放到同一个假定的家庭中去,整合过程中要注重理财规划的逻辑性,设置问题要循序渐进,既能回顾已学知识,又能引导到新学的理财知识上。 另外,在实际教学过程中,教师要结合学生的反馈思考所用案例的适用性、综合性和严谨性,不断整理财案例库,增强案例教学的生命力,使之能对提高学生的理财能力提供切实的帮助。 个人理财论文:我国当前商业银行的个人理财业务分析 摘要:我国商业银行的个人理财业务始于20世纪90年代中期,比较起国外发展成熟的业务,我国只是刚刚起步,并存在不少不可避免的问题。只有正视这些问题,并加以解决才能加强我国银行的竞争力,促进我国金融业的不断发展。 关键词:个人理财;商业银行;理财业务;发展思考 一、个人理财概述 所谓个人理财业务,就是银行为满足自然人客户的多样化需求而推出的一系列金融服务,如:理财咨询、理财分析、存单质押、开具存款证明以及委托存款转期转账等。从消费者角度讲,就是确定自己的阶段与投资目标,审视自己的资产分配状况及承受能力,在专家建议下调整资产配置与投资,并及时了解自己的资产帐户及相关信息,以达到个人资产收益最大化;站在金融企业角度讲,一是要研究开发个人理财产品,二是要提供专业的理财服务。 按照西方银行业的观念,“个人理财”服务就是意味着客户将资产交给银行后,完全由银行代为打点,按照客户与银行之间约定的额度实现资产增值。而我国银行业目前所谓的“个人理财”服务,客户并不能把资产交给理财中心,由它代为投资、管理,而是只能向客户提供建议。 综上所述个人理财业务是以“经济学”追求极大化为精神,以“会计学”的客观纪录为基础,以“财务学”的运作方式为手段,从个人角度希望达到实现个人理想,提高生活品质,丰富家庭生活的目标;从金融企业角度,集合和创新金融产品,为客户提供综合性个性化的理财服务。 二、 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状况 长期以来商业银行首先是将企业客户作为它重点发展的客户。实际上随着个人财务的增长,个人客户成为银行越来越重要的客户,个人理财只是个人客户业务中的一种。目前在一些富裕的地区,个人的业务已超过了企业的业务,所以与个人有关的业务有着较强的增长潜力。另外,从我们国家居民的财富增长速度看,它也为个人理财提供了一个现实的需求和成长的土壤。 在过去的几年里,各银行个人理财中心如雨后春笋般地从城市的各个角度脱颖而出,各种品牌“量身定做”、“一对一”等词汇充斥着媒体报道。如招商银行推出“快易理财”、“酒店预定”、“贵宾等机”、“远程医疗紧急救援”四项个性化服务项目;兴业银行推出“自在增利”业务;工行继“理财金账户”后推出了金融@家,从根本上突破了银行柜面服务的地域和时空限制;农行的金钥匙金融超市,让各阶层的顾客享受“一站式”贵宾化服务;中信的理财宝;民生的钱生钱也都在从尽可能提高客户的收益方面突出自己的影响力。 但是个人理财业务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出现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这也反映了各行提供的理财产品和理财服务仍然处于起步阶段。 三、目前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存在的问题 (一)业务需求不足 1.业务的服务门槛偏高。多数个人理财项目定位于少数的高端优质客户,服务门槛过高,造成客源稀少。国内银行一般“门槛”在20万元以上。如招商银行的“金葵花”,要求客户资产要达到50万元;工商银行的“理财金账户”,要求客户资产达到20万等。中国目前来说总体上高收入客户比例较低,从现有品牌看,门槛的偏高导致能够满足这一门槛条件的客户比例并不多。这更显示了我们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刚刚处于起步阶段,它还不能合理地驾驭和掌握居民的理财的需求,合理地确定门槛条件。 2.个人理财业务宣传不到位。这体现在银行市场营销观念不强,广告宣传做得不深不透。多数银行理财人员缺乏主动营销意识,“坐、等、靠”思想严重,认为客户自己会上门来要求进行个人理财;或是不善于通过常规业务发展与客户的关系,造成理财业务开展的范围不大。也导致不少客户对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存在片面认识,有些人尽管拥有大量的金融资产,但又普遍存在“财不外露”的保守思想,对我国商业银行的理财水准心存疑虑,对此业务持观望态度。 (二)理财产品缺乏个性 我国银行个人理财产品有同质化趋势,如在投资领域,几乎都是证券、外汇、保险、基金等投资产品的组合。就目前的个人理财市场,与成熟市场的银行理财相比,业务范围更多的只是把现有的业务进行重新整合,而没有针对客户的需要进行个性化的设计。因此可以看出目前银行针对普通人的“个人理财中心”的服务还处在较低的层次。 (三)商业银行的政策体制问题 目前我国金融业属于分业经营,银行不能涉足证券、保险、基金等业务,只能代销基金公司、保险公司等的产品,而对这些产品的适用性无能为力,这种状况大大制约了个人理财业务发展的空间。目前,商业银行理财方式只是传统的储蓄业务、贷款业务、外汇业务的简单列举、堆砌和整合,限制条件多,对于有些产品也只能停留在业务品种介绍、咨询建议、办理简单的中间业务等方面,并不能算是真正意义上的个人理财。 (四)缺乏高素质的专业理财人员 目前银行的理财员大多是原来银行储蓄所的员工,对证券投资和保险业务不甚了解,所以理财建议还只是停留在为客户提供储种选择、个人存单质押等与传统储蓄业务相关的服务上。近年来,虽然商业银行加快步伐进行理财客户经理的培养力度,但多数理财经理参加理财专业培训的机会较少,即使参加了理财业务培训,个人理财技能仍以银行类业务为主。而理财业务是一项专业学问很深、操作技术性很强的业务,理财涉及到税收、财务、会计、法律、投资、银行、保险等多方面理论知识和实务操作,若不具备全面的财务分析能力及金融专业知识,就很难确保服务质量。 四、对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发展的思考 (一)提高营销手段,加大个人理财的宣传力度 通过各种媒体开展广泛的个人理财宣传,使广大居民懂得理财的重要性,要把银行的理财产品通过各种宣传渠道介绍给广大客户,讲明利弊关系以及可能存在的风险,让客户自愿选择。商业银行也应该充分利用广泛的有形的银行网点进行理财产品和专业服务的宣传,同时加大电话银行、网上银行等网点的渗透率,使客户既能享受到人性化的专业服务,又能克服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得到的理财服务。 (二)实行差别化、个性化服务 个人理财的重点在于个性化的服务。因为不同的人在人生的不同阶段对理财的要求是不一样的,不同的人对于风险的偏好程度也不一样。所以根据每个人不同的阶段、不同的偏好、不同的投资需求来进行个性化服务,这才是个人理财业务发展的一个真正方向。另外商业银行在服务好高端客户的同时,也不能忽视中低层次的客户,因此要对客户市场进行细分,提供差异化理财服务。 其次还要提高客户管理水平,加强专业化服务。商业银行要在竞争中处于领先优势,应该建立起自己的优秀理财品牌,通过向客户提供专业化的品牌产品,对不同的客户群体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并实施差别定价策略,从而支持收入和利润的增长。 (三)加强跨行业的合作,丰富理财业务 通过整合现有产品,提升服务层次,为客户提供合适的金融产品和服务,使居民的货币资产以储蓄为纽带,在储蓄、支付和消费环节以及证券、保险、基金等投资领域合理流动,并从这些业务办理进程中得到综合效益,逐渐形成以中等收入客户为主体,高端客户为核心的新个人客户群体。这就要求商业银行应该与证券、基金、保险等金融机构之间加强跨行业合作,从现阶段互相业务发展到更广泛的行业间接触。随着商业银行的经营体制的变化,银行有必要开发混合型的金融产品,例如银行与基金公司合作开发基金信用卡、银行与保险公司合作开发保险储蓄卡等。 (四)培养专业的个人理财服务人员 提高理财人员的素质及客户管理水平,就要加强专业化服务培养和选拔专业的理财客户经理。随着中国金融理财师(cfp)资格认证制度施行,商业银行应该优选一批业务熟练、责任心强、对个人理财业务感兴趣的精英员工,进行保险、股票、债券、基金、税收等金融经济专业知识的强化培训建立起一支全面掌握银行业务,同时具备各种投资市场知识,懂得营销技巧,又通晓客户心理的高素质理财人员队伍,为不同职业、不同消费习惯、不同文化背景的各类人士提供理财服务。 五、结语 随着我国居民财富的不断增长,以及人们对财富管理理念的不断深化,个人理财业务已逐渐成为金融业发展的新焦点,各金融机构均把发展个人理财业务做为抢占市场份额、赢取中间业务收人的重要手段。 可以预测到个人理财服务是一个蕴含巨大机遇和广阔前景的市场,个人理财服务业务的发展将是商业银行今后的主要发展方向。因此要要增强银行竞争力,就要重视个人理财这一创新业务,塑造理财品牌,突出自身特色,从提高理财服务质量、创新服务方式等方面入手,促进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不断发展。 个人理财论文:论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 摘 要:随着社会的发展,个人理财备受关注,大力发展个人理财业务已经成为商业银行新的经济增长点,也是商业银行防范化解经营风险,适应国内外竞争的必然要求。围绕着制约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发展的因素提出了促进我国个人理财业务发展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商业银行;个人理财;创新 1 我国商业银行发展个人理财业务的必要性 1.1 满足个人日益多样化的金融需求 自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增长,城乡居民的收入水平不断提高。中国人民银行的金融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07年1月底,我国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余额为16.2万亿元,相比去年同期增长近9.3%。个人金融投资理念的不断成熟为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带来了巨大的市场需求。如此大的基数释放出一个不大的比例就会产生巨大的市场容量。从个人角度来看,个人居民储蓄的增加,金融投资产品和渠道的多样化,个人资产及消费欲望的增加,人口老年化及老年人口相对贫困化,从一而终就业模式的消失及社会保障体系重建,人生模式的多样化及财务风险的增加,使得专业性的金融系统理财服务成为一种需要。 1.2 商业银行生存和发展的内在要求 (1)个人理财业务是商业银行新的利润增长点。 利润最大化是商业银行的最终经营目标。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专业银行向商业银行的逐步过渡,各银行之间的金融竞争越来越激烈。为改善对客户的服务,各家银行都在努力扩大服务范围,增加服务项目,开发新的业务品种。因此,拓展经营领域,深化服务内涵,寻求功能创新是我国银行业在这种经营环境下的必然选择。 (2)个人理财业务有利于商业银行防范化解经营风险。 我国银行业的现状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社会信用过于集中在银行;银行业务主要集中在对公业务、批发业务上,对私业务以及零售业务所占比重较小;资产负债业务所占比重过大,中间业务和表外业务所占比重较小。上述三个方面问题使我国银行业面临较大的经营风险。而个人理财业务不仅经营风险较小而且能带来可观的经营收益,有利于商业银行防范化解经营风险,实现从单一的资产负债业务向全方位的资产、负债、中间业务相结合的多功能个人金融服务的转变。 1.3 适应变化的国际竞争环境 2006年年底金融业已经全面对外开放,外资银行全面享受国民待遇。外资银行出于网点、人才等因素限制,不会将存贷业务作为重点来发展,而会将中间业务的发展作为“切入点”,逐步扩大他们的经营范围和业务品种。个人理财业务将是国内商业银行与外资银行争夺的重点之一。 外资银行拥有雄厚的资金实力、灵活的经营机制、丰富的管理经验,早已对我国零售银行领域潜在的巨大发展空间虎视眈眈。为了应对外资银行进入的挑战,国内商业银行纷纷将发展中心转移到零售业务中来。根据国际通行的“二八法则”,在零售业务中,20%的客户将带来80%的利润。因此,争夺最高端的20%的优质客户资源对商业银行的发展至关重要。而要在零售业务中赢得优质的高端客户,个人理财业务极为重要。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以其领域广、批量多、风险小、个性化、收入稳定、附加值高等特点,成为商业银行生存与发展的必然趋势。 2 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现状 个人理财服务在国内虽然刚刚开始起步,但是,随着我国居民财富的迅速增加和个人投资意识的增强,国内个人理财业务己呈现出巨大的发展潜力,尤其是从2002年开始,对优质客户的理财服务成为国内各大银行的竞争焦点。虽然各商业银行开办了各种各样的业务,但其共同特点表现为:银行的理财服务产品,以结算类为主,层次低,品种少;理财服务也仅是为客户咨询,提供理财建议书,理财服务设置的门槛过高;对于国际上主流的个人信托业务涉足少;侧重于推销银行现有产品,对客户的个性化服务不够;国内各银行所提供的理财产品基本上同质,缺乏品牌。 3 制约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发展的因素 3.1 分业经营限制了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空间 1995年颁布的《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保险法》确定了银行、信托、保险、证券等分业经营、分业管理的体制。我国金融业分业经营的限制控制了业内风险,但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金融交叉发展和相互促进,也限制了个人理财拓展的空间。银行、保险、证券各自为自己的客户理财,三个市场割裂,客户资金只能在各自的体系内循环,无法利用其他两个市场增值。同时,理财机构不能代替客户直接投资,个人理财业务最核心的部分无法实现。银行不能涉足保险、证券、基金等,无法对个人资产进行全权管理,其理财服务也只能停留在方案上。这从客观上限制了我国商业服务个人理财服务的发展。 3.2 金融市场不发达制约了个人理财产品的创新 我国目前尚未实行利率市场化,金融企业竞争只能通过产品和服务进行,而无法在货币价格上给予优质客户更多的优惠,更无法通过货币价格在产品上有所创新。相比之下,国外银行可以在交叉销售时制定更为灵活的定价策略。 中国资本市场不健全,可供投资的渠道有限。股票、保险、债券品种单一、基金刚起步,外汇资本项目尚未放开,制约了国内外汇业务的发展,尤其是金融衍生产品的发展受到相当程度的限制,这使得中国现在的理财市场必然受到局限。 3.3 银行自身业务体系不完善制约了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 (1)理财品种不丰富。理财业务与传统业务最为不同的就是其“个性突出”,不同理财机构针对不同的客户群,利用自己在某一投资领域的比较优势,安排最适宜的投资期限,才能最大限度地满足消费者的差异化需要。虽然目前我国商业银行推出的个人理财产品名目众多,但各家银行推出产品实质上大同小异,互相效仿,产品整体技术含量较低,营销的目标市场和目标客户也基本一致,仅局限于利率、汇率挂钩与国债、央行票据等投资组合的几种产品,不能根据客户的需求有差别、有选择地进行产品设计和客户服务,产品同质化严重。 (2)专业理财人员素质不高。个人理财业务是一项综合性业务,要求理财人员必须全面了解理财产品的各项功能,熟练掌握投资、银行、保险、法律、税收、财务等多方面知识,具备丰富实务操作经验,并有良好的交际和组织协调能力。国外和我国香港地区一般都对理财业务人员资格有明确的要求,我国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的发展时间较短,理财经理多由个人业务部门客户经理兼职。由于人员素质跟不上,目前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主要是资产管理业务,且仅停留在产品上,深层次的理财业务还无法开展。 (3)组织结构不合理。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对个人理财业务缺乏健全的组织管理体系,没有一个专门部门来对个人理财进行统一规划、研究开发和协调指导,个人理财业务的开展处于自发状况,部门之间条块分割,相互之间协调不顺畅,也影响了个人理财业务的创新。 (4)信息系统不健全。多数银行的业务运行系统建立在账户基础上,客户信息极为有限,无法有效地加以分析利用。同时,商业银行间、商业银行与证券、保险、信托之间的客户信息资料不能共享,客观上造成客户信息资源的浪费,不利于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向纵深发展。 4 促进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发展的对策建议 4.1 要加快我国金融市场的发展步伐 (1)尽快实现利率市场化。利率市场化后,银行就可以在除了产品和服务竞争以外,展开价格的竞争,进一步可以在货币价格上进行商品创新,实行更为灵活的定价策略。 (2)完善我国的资本市场。 (3)允许银行混业经营。综合性个人理财业务开展的先决条件是允许金融的混业经营。当前,客户对银行的理财要求是希望银行能够提供一揽子的保值增值服务,但我们的银行目前基本上只能设计一些简单的金融理财服务方案。因此,政府应对现有限制银行个人金融理财业务的政策法规进行修改,从而使各商业银行可以丢掉经营政策上的镣铐,大胆开展个人理财业务。 4.2 要加大理财市场的培育 (1)要设计符合中低客户需要的产品,开发中低客户市场。当前我国各大商业银行推出的理财产品基本上是针对高端客户而言的,市场准入门槛高,许多有理财愿望的中小客户被拒之门外。诚然,对银行来说,抓住高端客户非常关键,但我国的实际情况却是中小客户占绝大多数,中小客户个人理财市场是一个巨大的潜在市场,为实现银行的长期利润,商业银行不应忽视这一市场。 (2)建立健全个人信用制度。我们国家的经济发展十分迅速,个人经济活动也十分活跃,但是个人信用制度的建立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制定步伐却大大拖后,无法对个人经济活动实施有效的监管和惩治,造成商业银行在开展个人理财业务时即使做了大量的基础工作,也要承担不必要的风险。这种资源浪费想要尽快解决,唯一的方法就是建立健全个人信用制度,一方面推动各级人大立法,另一方面为个人信用管理提供协助和技术支持,实现信息共享。 4.3 要提高理财人员的整体素质 (1)要选拔一批理财专家培养对象,在选拔上要坚持高标准,高起点,将一批具有熟悉金融专业知识、具有投资意识和营销经验的业务骨干选拔到理财岗位上来。 (2)强化专业性的系统培训,重点加强投资理财知识、客户营销技巧、理财方案设计的培训。可以通过与证券、保险等行业的横向交流使理财人员全面掌握各类投资市场知识。 (3)实行资格准入制。统一对理财人员进行资格认证和考核管理,做到持证上岗。 4.4 要加快金融创新 我国商业银行推出的个人理财产品种类不多,特色不突出,由于市场和客户需求的多样性且不断变化,为了充分满足客户需求,商业银行应: (1)不断推进理财产品的创新。理财产品的创新首先是要新,商业银行设计产品或服务时,不要一味地模仿,要充分体现本行的智慧和优势,在做好市场调研的基础上,寻找市场发展空间。 (2)开发适用性产品。个人理财产品只有适用才有客户和市场,才能给商业银行带来利润。为此,商业银行提供的创新产品要有准确的市场定位,而准确的市场定位来自于对客户进行细分,即按一定的标准(如按收入、年龄、风险偏好等标准)进行分类,然后量身定做理财产品,突出产品的个性和差异,只有这样,才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不同客户群投资理财的需要。 (3)开发有价值的产品。要真正能给客户带来增值收益,只有真正满足客户委托理财的增值目的,才能吸引大量客户的加入,才能推动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不断发展。 个人理财论文:浅谈城市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发展思考 论文关键词:个人理财 城市商业银行 理财产品 风险 论文摘要:目前,国内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竞争激烈,城市商业银行发展形势不容乐观。为此,城市商业银行需以城市居民、中小企业作为市场定位,坚持理财产品特色开发,重视主动营销、裙带营销方式的运用,注重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同时坚持近期目标与长远目标相结合。 一、 中国银行业理财业务发展迅速 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按照管理运作方式不同,分为理财顾问服务和综合理财服务。理财顾问服务,是指商业银行向客户提供的财务分析与规划、投资建议、个人投资产品推介等专业化服务。综合理财服务,是指商业银行在向客户提供理财顾问服务的基础上,接受客户的委托和授权,按照与客户事先约定的投资计划和方式进行投资和资产管理的业务活动。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持续高速发展和居民经济收入的不断增加,人们对财富理财的需求越来越强,中国银行理财业务迅猛发展,市场竞争十分激烈。汇丰、花旗、东亚等外资银行凭借先进的管理理念、丰富的理财服务经验和便捷的全球投资渠道优势积极登陆中国,抢占高端私人理财市场;国内大型国有银行和全国性股份制银行凭借自身规模和实力纷纷建立“理财工作室”、“理财中心”开展理财业务,不断研发推出系列化和组合化的理财产品,例如招商银行“金葵花”理财、光大银行“阳光”理财、民生银行“非凡”理财等等。理财产品类型也由最初的储蓄型理财产品发展为包括结构型、信托贷款型、票据型、债券型及qdii等多种理财产品。 二、城市商业银行理财业务发展现状 与全国理财业务日新月异的发展趋势相比,城市商业银行的理财业务发展却不尽人意。2008年发行了理财产品的城市商业银行只有19家,占所有发行理财产品银行总数的34%,但综合理财能力前10名的银行中城市商业银行只占据1席①。由于在研发能力、网点规模、管理水平等方面与国有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和外资银行存在较大差异,城市商业银行理财业务从出生的那一刻起就在夹缝中生存。 三、城市商业银行理财业务发展对策 1、理财市场定位 首先,在全国所有的城市商业银行中,除北京银行、上海银行等少数几家城商行规模实力较强之外,绝大部分的城市商业银行属于小银行,研发能力相对较弱、网点规模较小,难以占据高端客户市场。其次,“服务地方经济,服务中小企业,服务城市居民”是城市商业银行的基本市场定位,中小企业和城市居民是其传统业务市场。第三,从客户方面来看,高端客户投资金额大、抗风险能力很强,但同时要求的收益率也相对较高,与大型国有银行、股份制银行和外资银行相比,城市商业银行的理财产品不具吸引力;低端客户投资资金少、抗风险能力较弱,不适合作为理财业务的营销对象。而中端客户投资金额适中、具有一定的抗风险能力,倾向于收益风险均衡型理财产品,城市商业银行的理财产品能完全满足其需求。因此,城市商业银行的理财业务应定位于城市居民、中小企业等中端客户群。 2、理财产品研发 一是坚持市场跟随型研发策略,以开发成熟型理财产品为主。开发新的理财产品需具较高的前期投入研发成本、有较强的研发能力、较高的风险管控水平及较强的风险承担能力,城市商业银行的自身能力难以达到上述要求。而坚持市场跟随型研发策略,开发市场上相对较成熟的理财产品开发成本低、市场风险小、业务管理较成熟,例如信托贷款型、债券票据型、打新股型等理财产品。二是适当开发个性化、本地化的特色理财产品。城市商业银行具有地域性较强的特点,对本地市场需求、客户群体等情况比较熟悉,城市商业银行要结合自身特点,开发适合本地客户或基于本地市场的理财产品,形成自身独特的产品竞争优势。三是加强合作,走理财业务联合发展之路。城市商业银行之间可以相互合作,共同开发、销售理财产品,实现风险分担、收益共享;城市商业银行还可以利用自身地域性网点渠道优势与具有产品研发优势的大中型银行合作,通过代销其理财产品获益;此外,城市商业银行可以与信托、保险、基金等金融机构合作,推出适合城市商业银行的募集资金规模较小的理财产品。四是提高风险管理能力,严控理财业务风险。理财业务之所以能成为各家银行竞相发展的新兴业务,主要原因在于理财业务是一项收益较高的中间业务,但其风险也是各项银行业务中较高的,例如利率风险、政策风险、操作风险、信用风险等等。理财业务一旦形成风险并产生损失,将对银行良好的社会形象产生较大的负面影响。因此,对于风险管控水平有限的城市商业银行来讲,控制理财业务风险尤为重要。 3、理财渠道运用 由于城市商业银行不具有大型国有银行、股份制银行及外资银行在媒体宣传投放、银行品牌信誉度等方面的优势,所以不能坐等客户上门。城市商业银行的营销优势在于其本地化客户经理团队,他们在当地拥有较好的人脉和客户资源,通过现有的各项业务与当地企业、居民建立了良好的业务关系。城市商业银行应当采取主动营销、裙带营销的方式通过“客户经理——现有客户——客户的客户、亲朋”发展模式积极营销理财产品,抢占扩大理财业务市场份额。 4、理财人才培养 企业的竞争实际就是人才的竞争。城市商业银行要想在理财业务市场上占据一席之地,就必须打造一支精英理财团队。首先,城市商业银行可以适当从同业引进高级人才,在并不熟悉的理财业务上迅速打开局面、进入市场。但从长远发展的角度来看,这种方式存在费用高、同业人才紧缺的缺点。其次,城市商业银行可以与信托、基金、保险等金融机构加强合作,通过共同开发推广理财产品、邀请专家对本行员工培训等方式,借用外部人才发展银行自身的理财业务。但这种方式存在着不确定性的缺点。与此同时,城市商业银行应当理财团队建设的重点放在培养自己的人才方面。一方面要支持鼓励员工参加理财规划师、证券从业资格、基金从业资格、保险从业资格等各类金融职业培训,加快理财人才培养。另一方面建立人才的激励机制,创造人才实施才华的平台,发挥其业务潜能,实现其人生价值,提高人才事业忠诚度。 5、理财业务目标 自2007年1月份我国金融市场全面开放以来,外资银行加速了在中国的布局和业务发展,国内的大型国有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也不断丰富完善自身的金融业务品种,中国金融市场进入了战国时代,城市商业银行面临前所未有的激烈竞争局面。随着国民收入的不断提高,理财业务已成为各家银行竞相发展的新兴业务,竞争尤为激烈。但是理财业务是城市商业银行的薄弱环节之一。因此,城市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的近期首要目标不应是提高盈利水平,而是:1)丰富自身银行产品,完善金融产品体系。理财业务是一个新兴的银行业务,具有广阔的市场发展前景,城市商业银行不能在起跑线上输给其他银行。通过研发理财产品可以丰富银行产品体系,积累业务管理经验,培养锻炼研发营销人才,为以后业务的发展夯实基础。2)培养稳定忠实客户群体,抢占中小企业、个人客户市场份额。通过不断研发推出适合客户需求的理财产品,可以将客户长期吸引住,逐渐将其培养为忠实的客户群体,避免因为理财产品种类缺乏而丧失已有客户,进而对银行其他业务造成冲击。 个人理财论文:浅论发展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思考 【摘要】目前我国的个人理财业务仍处于初级阶段,存在着很多问题,本文浅析了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前景和面临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建议。 【关键词】商业银行;个人理财;发展;对策 个人理财业务是指个人资产通过银行专家的理财服务实现保值增值的过程。近年来,随着经济金融的发展,个人理财业务已经成为我国商业银行业务发展的重要内容。 一、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前景 在我国个人理财业务起步较晚,直到上世纪90年代才开始出现。随着经济的发展,在经济全球化的带动下,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必将拥有更加广阔的发展前景。 (一)个人理财业务将随着市场环境逐渐成熟而发展 从改革开放至今的30年来,我国居民的生活水平已经有了大幅度提高。在日常生活需求得到满足的同时,人们有了更多的财富积累,使得人们对理财需求日益旺盛。但由于知识和经验的限制,人们仅靠个人是很难成功地进行理财的。所以,他们需要专业的理财建议,帮助他们实现理财计划。因此,商业银行开展个人理财业务是很有必要的。 (二)投资市场环境的改善将扩大个人理财业务的市场空间 近年来,证监会积极完成股权分置改革、推进证券业务创新。同时,政府大力规范房地产市场、抑制楼市炒作。另外,人民币利率和汇率制度的改革进程在稳健发展。这些政策和措施将极大地促使我国资本和货币市场的发展和完善,使可加入的投资渠道、可选择的投资产品和可投资的规模相应扩张,将会极大地增强居民个人理财的愿望和参与程度。 (三)混业经营趋势的不断强化将从体制上推进我国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 2005年国务院正式批准直接投资设立基金管理公司。2005年银监会正式公布《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和《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风险管理指引》,使得我国金融业混业经营的趋势进一步明朗。另外,我国开放金融市场后,国际混业经营的模式将不可避免地从外部影响我国,使我国的金融业混业经营进程在实践中得到实质性的推进。 二、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发展面临的问题 由于我国的个人理财业务起步相对较晚,还存在着一些问题。 (一)国家金融业政策的限制 目前我国金融业仍然是分业经营的状况,《商业银行法》第43条规定“商业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得从事信托投资和证券经营业务,不得向非自用不动产投资或者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银行、保险、证券三个市场处于相对分离的状态。这从客观上限制了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 (二)缺乏专门的理财服务系统的支持 随着信息技术和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与进步,建立和运用客户资料库分析系统是银行个人理财的基础,以客户为基础的客户资料在个人理财业务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我国多数银行的信息系统仍以业务处理、数据保存为主,很少考虑对产品和客户信息的分析整合,因此无法进行准确的银行收益测算和客户价值评估,也就无法真正实现客户的差异性和针对性。服务系统的落后制约了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 (三)客户对理财认识存在误区 由于国内没有积极普及金融教育,客户对个人理财认识存在着误区,目前我国大众的理财意识虽然有所增强,但是大多数人对个人理财的概念缺乏正确认识,理财观念淡薄。不少人认为理财是富人的事,理财就是储蓄,更有甚者认为理财就是赚钱。 (四)外资银行加入竞争 外资银行进入我国市场,在带来机遇的同时也引起了剧烈的竞争。与外资银行相比,我国商业银行也存在基础建设薄弱、核心产品缺乏、经营观念落后、营销方式单一等问题。同时外资银行拥有丰富的个人理财业务的经验,可见外资银行加入竞争将会给国内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带来巨大的冲击。 (五)经营理念落后缺乏创新 一些银行虽然成立了理财中心或个人理财部门,但是由于认识不到位,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在内部组织结构、人员配置、以及网点布局、硬件配备等方面没有认真研究,仔细实施,以至于到最后造成不必要的人力财力方面的浪费。目前,个人理财业务仅仅局限于理财产品方面,没有技术含量,大家一窝蜂挤上去,没有打出自己的品牌,做响自己的品牌,搞出独一无二的特色。我国很多商业银行做的还只是把自己做的产品展示出来向客户推销,而并非是为客户量体裁衣,提供个性化服务,进行专业的理财咨询服务和投资组合建议。 (六)缺乏高素质的专业理财人员 从国外情况来看,理财还涉及到税务、财务、会计、保险、证券甚至法律等方面的知识和实际操作,而理财业务大到人生目标的实现,小到日常的生活开支,方方面面无不囊括在内,因此对理财人员的要求非常高。而我国现有的商业银行的理财人员大多是从柜台业务人员中筛选出来的,即使参加了银行组织的培训,个人理财技能仍以银行类业务为主。但显然,国内的理财人员满足不了这一要求,很难确保服务质量。 三、发展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建议 (一)加强行业合作,积极准备从分业经营向混业经营转变 随着金融业本身的发展及金融市场国际化程度的加深,金融业混业经营将是必然的趋势。因此,商业银行应该加强行业合作,积极准备从分业经营向混业经营转变。商业银行应该与证券、基金、保险等金融机构之间加强跨行业合作,从现阶段相互间业务发展到更广泛的行业间合作。 (二)建立健全信息网络服务系统 目前,我国银行业的科技发展相对落后,远不能满足快速发展的银行业的需求,想要适应以后银行业发展的步伐,就必须在现有的基础上,加大科技投入,建立健全信息网络服务系统。培养信息技术人才,加强信息平台建设,形成专门的理财服务甚至经济网络服务系统。 (三)倡导正确的理财观念,加强理财知识的普及 商业银行应结合自己多网点的优势,利用媒体和中介机构加强宣传、正确引导消费者,加强理财知识的普及,积极培养和开发理财市场。同时,倡导正确的理财观念,寻找适合客户的产品组合。 (四)加强品牌建设 加强品牌建设,强化品牌的管理力度,加强对品牌推广的支持和指导,引领分行统一建设规划、培养标准、服务模式和推广活动,打造统一的财富管理品牌。商业银行在打造个人理财品牌时应体现差异化,提升品牌内涵,增强品牌吸引力和凝聚力,提高客户的品牌忠诚度。 (五)加强个人理财业务的创新,针对不同群体,提供个性化服务 现在金融产品同质化现象严重,而且模仿能力强,在这种情况下,只能获得一时的利益,得不到长久的效益。因此,在上述对客户进行细分的情况下,应该针对不同的群体提供不同的服务,加强产品、服务的创新。没有两个客户的需求是完全相同的,如何做出最适合客户的产品是必须要研究的。当能够根据每一位客户的需求做出最适合他的产品,那么“个性化”服务就达到了极致。 (六)壮大理财专业人员的队伍 理财人员的素质直接影响到银行理财业务的发展情况,因此,各商业银行要积极培养和选拔专业的理财客户经理,提高理财人员的素质,满足理财业务的发展需要。随着金融全球化及混业经营的发展,对我国今后的理财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除了具备全面的专业知识外,还应具备良好的语言沟通以及抗压能力,组建一支专业的、全能的个人理财专家队伍势在必行。 个人理财论文:商业银行个人理财问题的研究 【摘要】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的个人理财业务与现实中的个人理财需求不相适应。本文指出了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存在的问题,简要分析了个人理财业务需求,提出了解决上述问题的建议和对策。 【关键词】 商业银行;个人理财;问题;建议 一、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主要存在的问题 (一)商业银行个人理财服务的层次有待提高 近年来,国内各家中资银行纷纷成立了“个人理财中心”、“理财工作室”,但只有在一些大城市才有一些针对高端客户的服务,而大多数理财中心只是停留在概念上,提供较低层次的服务。一些银行提供的个人金融业务基本还停留在原来的存贷业务层面上,即使增加了,也只不过是如代买国债、金融业务咨询等简单的业务。银行做的只是把自己的产品展示出来供客户选择,而并非是为客户量身裁衣,进行专业的理财咨询服务和投资组合建议。 (二)金融产品(包括理财产品)单一,且同质化现象严重 目前我国各商业银行推出合规的金融产品只有几十种,与世界各大银行两万多种金融产品相比简直是沧海一粟,根本不能满足广大个人的理财需求。同时,各商业银行金融产品同质化比较严重,产品的开发和设计能力很弱。在金融产品的开发上,好的就一哄而上,缺少创新意识和特色,只是照搬照套,令顾客无所适从。 (三)个人理财服务对象门槛过高,缺乏适合普通大众和工薪阶层的金融品种 金融品种缺乏广泛的适应性。虽然近年来银行开拓的个人理财品种在不断增加,同时为不同的客户开发不同的产品,但是能向大众普及的产品并不多,例如有些银行的人民币理财产品的起点需要达到5万元甚至10万元才能办理,个人通知存款的起存点也要在5万元以上,服务范围狭小,没有适用普通大众和工薪阶层的金融品种。 (四)商业银行提供的是金融产品,而不是金融服务 大部分商业银行都是把产品的宣传单分别展示在架子上供客户任意选择,而缺乏个性化服务。因为客户不能单凭自已对一些宣传单上的介绍而全面了解这些产品的功能和效用,而客户需要的不仅仅是各种摆出来的理财产品,而是银行的理财人员在详细了解分析其需求后,再根据客户的特点来设计的个性化的理财方案。 (五)现有商业银行的普通员工和专业理财人员理财专业素质急需提高,高素质专业理财人员非常缺乏 在目前商业银行中,很多银行的普通员工都不知道什么是“个人理财”,又怎样去开展个人理财市场的营销?有些银行理财人员只是经过银行内部挑选,没有经过任何培训和学习就直接上岗。而对于一些资深的理财专业人员又缺乏行业规范管理和职业道德约束,例如一些客户资料保密、产品风险提示等风险管制等。高素质专业理财人员非常缺乏。 (六)部分客户个人理财观念不正确, 个人理财市场有待培育 由于国内普及性金融教育严重滞后,客户对风险收益没有正确的认识,许多顾客在很大程度上把理财等同于发财,只求利润最大化,而忽视了投资的风险;部分银行理财营销侧重于收益的宣传,没有严格履行风险提示义务,使个人理财金融产品的预计(设计或宣传)收益率与顾客的实际收益率差距很远,其结果是绝大多数客户不在银行开办个人理财业务。 二、关于改善商业银行个人理财的建议 (一)加强对客户需求的调查研究,寻找和开发市场 有需求就有市场,有市场就有效益。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网站公布的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05年9月,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29.26万亿元,储蓄余额达到14.23万亿元。在对北京、上海、天津、广州等四个城市进行的专项调查显示,74%的被调查者对个人理财服务感兴趣,41%的被调查者表示需要个人理财服务(曹文,银行个人理财市场问题凸显)。这说明了我国目前开展个人理财服务的社会需求很广泛,越来越多的普通客户渴望得到银行提供的个人理财“一站式”服务。但是现在中资商业银行一般都和外资银行一样,把着眼点放在20%的重点客户市场上,而把80%的普通、工薪阶层客户忽略掉。外资银行这样做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基于他们所拥有的网点资源、经营金融业务品种范围等条件的限制,而这正是中资商业银行所拥有的优势。根据以上的调查和现在的实际情况,城市大部分家庭特别是经济较发达地区家庭都有数额不等的储蓄存款。如何对这些存款进行保值、增值、投资和理财?这是客户和中资银行须共同考虑研究的。中资银行要实现由经营产品向经营服务、品牌、文化方面转变,就绝不能对中低端客户 “一弃了之”。反而,更应该把它作为重点开发的市场。 (二)以客户为中心,加强对中低端客户理财的服务 中资商业银行应加大在中低端客户理财的服务力度,例如大力开发一些“基金定投”的业务,让更多普通工薪阶层客户参与其中。而对于一些中高端客户还可以细分产品以供客户选择,比如银行传统人民币理财产品区,外汇理财区,基金区,保险区等几大板快。这样使所有的客户就对金融理财产品的分类一目了然,便于选择。 (三)实行差异化服务,不同的客户配备不同类型的理财服务 首先,对于绝大多数客户来讲,太多的产品会导致其不能选择而失去兴趣。银行理财人员可以针对每一款产品做个标签。这个标签从六个指标来评定该产品的特性,即:安全性、收益性、流动性、加入门槛和成本、接受服务的便捷性和提供产品商的背景。绝大多数理财产品都具有复杂性、虚拟性、未来性和风险性,但通过上述6个评价指标,基本上”锁定”了理财产品的特性,当然还有一部分产品特性只有市场和时间才能告诉我们答案。如此一来,客户在获取相关信息的同时可以对不同产品加以优、劣势比较,从而找到适合自己的理财产品。 其次,理财群体有不同的层次,有的只需要购买一种或几种理财产品就可以,有的需要对自己大笔资金进行理财规划,这时我们就需要实行差异化服务。一些单一的,小额的理财服务可以由一线或大堂经理代为解答,而一些大额的、复杂的、多种理财产品组合的应由金融理财师(简称afp)和国际金融理财师或注册金融理财师(简称cfp)等高级理财规划师对其进行一对一的服务了。 (四)以市场为导向,加大开发产品力度,增加理财产品种类,开拓理财渠道 1.对于商业银行来说,选择理财产品的开发方向是非常重要的,设计产品首先考虑的是市场需要,市场才是风向标,因为没有市场的产品设计得再好也没用。2.设计和开发理财产品要全方位地运用风险判断技术和收益测算技巧,要求开发人员对所有金融产品,对各类金融市场了如指掌,并能够进行综合运用,测试的程序也非常复杂。所以应该长时间地大力投入。3.银行除了自行开发产品外也可以加大与其它金融机构的合作从而增加理财产品的种类和渠道。商业银行由于受金融、证券和保险分业经营政策的限制而无法开展一些业务,但却可以通过代销或的渠道来弥补这方面的不足。例如商业银行可以与一些保险公司、基金公司、证券、信托公司合作设计一些灵活多变的理财产品放在银行代销代售,从而填补了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某些空白。由于现行的个人理财市场的格局是银行搭台、多家唱戏,但其主角仍然是银行,银行凭借庞大的客户资源和销售渠道,以及快速的销售能力,会进一步加强其在个人理财市场的主导地位。 (五)建设有特色和竞争力的理财品牌产品,实行多层次品牌战略 1.各商业银行应开发和建设有特色的理财品牌产品,防止产品同质化现象,增加市场竞争力,更好地服务于自己的顾客。2.从整体发展趋势看,今后的理财品牌将会有三个层次:第一层次是创新能力强、产品差异大、服务能力强、成长性好的成熟品牌,包括光大银行“阳光理财”、招商银行“金葵花”理财、工商银行的“理财金账户”,中国银行“中银理财”等;第二层次是创新一般、产品差异较小、服务差异化程度较低的品牌;第三层次是投入有限、创新差、服务能力差的品牌。商业银行应实行多层次品牌战略,吸引和服务多层次的顾客,扩大顾客群。 3.在品牌建设中,商业银行应多运用公众媒体等资源传播和塑造品牌,增加这方面的投入和营销。因为提供技术含量高、设计差异高、服务个性化的理财产品对于提高品牌竞争力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同时也为整个银行业务转型提供良好的基础条件。 (六)提高理财从业人员的专业水平,壮大理财专业资格人员的队伍 与国内外的外资银行理财从业人员相比,国内中资银行的理财人员缺乏专业培训和专业素质,部分从业人员专业水平较低,具备专业理财资格的人员很少。要改善这种状况,应同时从两个方面开展工作:第一,加强对目前在岗理财从业人员的培训。2005年3月,我国的《金融理财师考试认证暂行办法》开始实施。现在已经有很多关于金融理财师(简称afp)和国际金融理财师或注册金融理财师(简称cfp)的课程开办,各商业银行可以对其在岗理财从业人员进行培训,以提高其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和专业水平。第二,要求和支持鼓励理财经理层或业务骨干通过考试具备金融理财师(简称afp)资格,少数优秀的已经具备金融理财师资格的,再去通过培训考试具备国际金融理财师(简称cfp)资格,使整个理财队伍具备专业从业资格人员从无到有不断增加。尤其是要注重第二个方面的工作,注重理财类高端人才的培训和培养。只有从业人员具有过硬的专业水平技能,才能令客户信服,让银行为其理财。 (七)应加强理财从业人员和理财行业的职业道德和诚信 与外资银行相比,我国商业银行的理财行为或者说销售行为不够规范和缺乏规管。因为个人理财产品严格来说是风险产品,而风险的承担者是客户,而现在商业银行的理财人员大多数是一味强调收益保证,而在谈到风险时往往含混其辞,过多过高的承诺不符合金融产品的客观规律。因此,商业银行应该作出内部指引,从风险提示到产品设计再到收益说明,全面规范和引导金融产品的销售行为,用规则和流程科学地防风控险。只有讲究理财的道德和诚信,才能令客户放心,并让其为自己理财。 (八)倡导正确的理财观念,追求收益风险均衡,不断培育和开发个人理财市场 目前很多客户的理财观念只是追求收益的最大化,从而背离了理财的真正意义和作用;还有些客户只是求安全,任何投资都不参与,只会把金钱长期放在一些风险低收益低的产品上,缺乏有效的理财配置。理财的真正目的是合理地安排资金,使资金保值增值,从而达到人生的收支风险的平衡。 每个客户的理财目标不同,对收益和风险的追求都有不同。银行应该针对不同的客户需求进行不同的产品分配。对于一些保守型的客户应为他们提供一些存款型、保障型为主的理财产品,而对于一些投资型的可以为其配备一些基金、外汇或信托投资型的产品。对于一些长期投资的客户可以配一些中长线产品,对于一些短期投资型的客户则要为他们配些流动性强的产品,让客户各取所需。在此基础上,不断培育和开发个人理财市场。 个人理财论文:商业银行个人理财管理 一、银行发展个人理财业务面临的主要风险 (一)流动性风险 传统银行理财产品多为储蓄型产品。储蓄型理财产品最大的风险常常被投资者忽略,那就是流动性风险。储蓄型理财产品往往不允许投资者提前终止合同,银行理财产品要求的金额也较大,在投资者急需用钱,产品又没到期时,一旦投资者提出“提前支取”,就可能面临更大的经济损失。若遇人民币储蓄存款利率大幅度提高,那么,投资理财产品的客户将损失提高利率的机会收益。如果银行利息再次提高,储蓄存款客户可立即取款进行转存,选择人民币理财的投资者却不能取款,加息后高于理财产品收益的部分就不能得到。 (二)市场风险 时下,受法律法规和金融政策限制,人民币理财产品都是以投资收益稳定的央行票据、金融债等为“卖点”,央行票据与国债一样,虽然有国家信用作为支撑,但并不是没有市场风险的,债券的供给量、物价指数、利率和汇率变动等都可能导致风险的产生。人民币理财产品所提到的收益率基本上都是预期收益率,若金融机构缺乏相应的理财和管理经验,市场风险就会相应增加。 (三)操作风险 操作风险是指“由于内部程序、人员、系统的不完善或失误,或外部事件造成直接或间接损失的风险”,由此可以看出“人”是操作风险管理的核心,包括对人的道德、能力和一个良好的激励相容框架的实施等。按照一般的理解,银行应该根据客户的需求和客户的资金量来“量身定做”确定客户的资产组合。但在很多情况下,理财业务从属于日常营销,银行基层网点“理财师”往往由一线营销人员兼任。在现行的考核体系下,为客户理财时,首先想到的是推销自己机构的产品,其次才是客户财产的增值,难以坚持投资人利益优先的基本准则。因此,常给客户造成银行不过是变了个营销方式的印象,购买愿望并不强烈。在业务指标的压力下,甚至将不适当的产品推销给客户。从业人员的道德风险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理财业务的健康发展。 (四)法律风险 受我国金融法律制度和管理体制的制约,银行理财业务的法律风险十分突出。我国混业经营的政策才刚刚松动,法律还禁止商业银行直接开展证券、信托业务,同时商业银行无权调整存款利率,加上金融衍生产品和场外市场发育程度很低,商业银行理财资金的对象还十分狭窄,品种主要是国债、金融债和央行票据。在这种情况下,商业银行面临的法律风险较大。如果不能准确界定理财产品的性质,就有可能使理财业务与信托业务、储蓄存款业务的界限不清,一旦出现法律纠纷,则面临诉讼威胁,并还会受到有关监管部门的处罚。而银行、证券、保险业务无法充分相互渗透,对银行从事综合理财业务形成较大障碍。 (五)声誉风险 所谓声誉风险,是指由于操作失误,不按时履约,违反相关法律规范或其他原因,而给组织创新工具交易的机构或交易中的一方的声誉带来的不良影响。声誉风险虽然不是直接的、有形的损失,但是它会给交易组织机构及交易主体的公众形象带来很大损害,使人们对交易组织机构和交易主体失去信任,势必对其业务拓展和交易规模的扩大产生严重的负面影响。声誉风险这种无形损失,经过一段时间后一定会转化为有形损失。 二、风险控制有效实施的外部环境构造 由于受金融法律制度、金融管理体制和金融市场发育程度等方面的制约,我国商业银行的个人理财业务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不可避免地也出现了一些新问题,带来了新的风险隐患。银监会对理财业务发展中暴露出来的问题高度重视,相继出台了《金融机构衍生产品交易管理办法》和《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管理指引》,要求商业银行从风险可控不可控、成本可不可算以及充分信息披露三个方面严密防范和监控理财产品等创新业务的风险。 为进一步规范理财业务活动,促进理财业务的发展,保护客户的合法权益,银监会在认真分析总结我国商业银行理财业务发展的基础上,借鉴了境外有关机构对银行理财业务的监管经验,结合我国现有金融法律制度,制定了《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及《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风险管理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并于2005年11月1日正式颁布实施,这是我国银行业个人理财业务规范发展的重要标志。《办法》和《指引》的制定,对解决当前国内理财业务发展中的问题,完善商业银行理财业务风险管理体系,促进理财业务在规范中快速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办法》和《指引》既适应了我国商业银行创新发展的需要,也顺应了银行业国际竞争的要求。业务创新是动力、防范风险是前提、规范管理是基础、外部支持是关键,这一精神贯穿在《办法》和《指引》中。《办法》和《指引》的主要内容可以概括为“一个意识,两条原则,三项制度”。“一个意识”是指商业银行在开展个人理财业务中应树立“以客户为中心提供专业化服务的意识”。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不同于传统业务,以客户为中心和专业化服务是其精髓,商业银行从产品开发设计,到销售推介和资金运作,都要从客户的利益出发,提供专业化服务。两个原则是指“规范与发展并重,创新与防险并举”和“按照符合客户利益和风险承受能力审慎尽责地开展个人理财业务”。《办法》和《指引》十分重视对客户利益的保护,要求商业银行按照符合客户利益和风险承受能力审慎尽责地开展个人理财业务。三项制度是指“业务管理制度”、“风险管理制度”和“监督管理制度”。《办法》和《指引》对个人理财业务的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和监管方法、方式和程序都作出了较为详细的规定。 三、商业银行内部风险管理的有效控制 个人理财业务作为商业银行一项高利润的新兴业务,在快速发展的同时,蕴含着潜在风险,如不高度重视,并加以防范,极有可能会产生比银行传统负债业务大得多的损失。因此商业银行应秉承“规范与发展并重,创新与完善并举”的原则,通过界定性质、分类规范、严格风险揭示、完善内控制度等办法,提高自身风险管理水平。 (一)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 未来,银行风险管理的组织体系应从两个层面进行调整:首先是要适应商业银行股权结构变化,逐步建立董事会管理下的风险管理组织架构。其次,在风险管理的执行层面,要改变行政管理模式,逐步实现风险管理横向延伸、纵向管理,在矩阵式管理的基础上实现管理过程的扁平化。与此同时,商业银行应针对理财产品的特点,采用切实有效的风险计量、监测、控制和处理方法,建立理财业务风险管理体系,并将理财业务风险纳入全行的整体风险管理体系之中,形成风险管理部门、个人金融部门和理财中心各有侧重、分工明确、相互支撑的风险管理架构。 (二)完善风险转移和规避的技术手段 在理财产品的研发阶段,商业银行应根据潜在客户分布,对相关理财产品的销售规模和资金成本进行测算。对于理财资金和理财产品的投资组合,进行合理规划,并根据对市场变化的预测分析,采用合理的方法计算各投资组合的风险价值和投资收益率。商业银行不得销售风险加权调整后的资本回报率为零或负值的理财产品。理财产品的投资组合如果只限于固定利率债券(票据),或者虽不是固定利率但可以准确测算出到期收益率的投资工具(如零息债券、外汇理财资金的打包销售等),商业银行应当对可能产生的期限错配风险进行测算与评估。在缺乏充分的期限错配风险对冲手段或转移工具的情况下,相关理财产品应当与相应的投资组合在规模、期限和流动性等方面相匹配。对于浮动收益型投资组合,商业银行应当密切关注相关政策和市场价格的变化,按照股市原则对相关投资组合的价值进行适时重估。同时,应综合考虑市场供需的阶段性剧烈变动、利率调整、提前终止(如果合同中有提前终止条款)等因素对投资组合价值的影响,测算出理财产品的风险收益率曲线及其可能的转移方式和幅度。对于风险投资收益曲线可能向负值变动,或者风险加权调整后的资本回报率为零或负值的理财产品,应当在合同中设置终止条款,尽可能减少银行与客户的损失。 (三)建立银行内部监督审核机制 商业银行应建立个人理财业务管理部门内部调查和审计部门独立审计两个层面的内部监督机制,并要求内部审计部门提供独立的风险评估报告,定期召集相关人员对个人理财顾问服务的风险状况进行分析评估。个人理财业务管理部门的内部调查监督,应在审查个人理财顾问服务的相关记录、合同和其他材料等基础上,重点检查是否存在错误销售和不当销售情况。商业银行的内部审计部门对个人理财顾问服务的业务审计,应制定审计规范,并保证审计活动的独立性。 (四)建立理财业务统计分析报告制度 商业银行应当对其所开展的理财业务,尤其是理财产品,建立相关信息的统计与监测制度和机制,就理财业务的总体情况、理财产品的销售情况、投资组合设计及投资情况、理财产品的终止和收益分配等情况,进行定期统计分析。理财业务的管理部门应及时将有关统计报告或报表,以及相关法律诉讼情况和其他重大事项,报告银行高级管理层。同时,商业银行也应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及时报送有关报表、资料。 (五)培养优秀的理财从业人员 从业人员能力不足是我国商业银行发展个人理财业务最大障碍之一,也是银行风险管理最深刻的隐患之一,其导致的操作风险、信誉风险等将时时刻刻影响银行的安全性和稳定性。银行应该在发展个人理财业务的同时,积极建设一支长期稳定的能力全面的个人理财业务团队。首先,建立健全个人理财业务人员资格考核与认定管理制度,有关人员必须持有相关资格证书才能够从事理财服务;其次,银行应坚持对从业人员开展适时的继续培训,并对其业务水平及服务进行跟踪评价,将现有的长期分业经营产生的大量银行专业化人才培养成为具有综合金融理论和财务分析知识以及市场分析能力和投资技巧,并且具备职业道德和操守的全面复合型理财专家。 个人理财论文:商业银行个人理财 一、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法律界定 我国商业银行的个人理财业务起步较晚,在实际操作中出现诸多不规范的现象,有些银行甚至以个人理财业务之名行高息揽储之实。有鉴于此,2005年11月1日我国正式施行由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风险管理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办法和指引秉着“规范与发展并重,创新与完善并举”的监管原则,对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进行了系统的界定和规范。此外,2006年4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了《商业银行开办代客境外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该暂行办法对商业银行代居民个人进行境外理财的活动给予了规范。至此,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有了比较清晰的规范依据和保障。 (一)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内涵和分类。根据《办法》,个人理财业务是指商业银行为客户提供的财务分析、财务规划、投资顾问、资产管理等专业化的服务活动。按照管理运作方式的不同,个人理财业务可分为理财顾问服务和综合理财服务。前者指商业银行向客户提供财务分析与规划、投资建议、个人投资产品推介等专业化服务,客户根据商业银行提供的理财顾问服务管理和运用资金,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收益和风险。后者指商业银行在向客户提供理财顾问服务的基础上,接受客户的委托和授权,按照与客户事先约定的投资计划和方式进行投资和资产管理,风险与收益由客户或客户与银行按照约定的方式承担。而按照客户获取收益方式的不同,理财计划分为保证收益理财计划和非保证收益理财计划,后者又可进一步分为保本浮动收益理财计划和非保本浮动收益理财计划。 (二)保证收益理财计划的严格限定。在《办法》出台之前,关于是否允许商业银行提供保证收益理财计划一直是争论的焦点。很多人担心商业银行会利用保证收益理财计划,把它作为一种高息揽储和规模扩张的工具,变相突破国家利率管制,进行不公平竞争。《办法》对保证收益理财计划给予了承认,但为防止利用保证收益理财计划变相高息揽储,《办法》明确规定保证收益理财计划或相关产品中高于同期储蓄存款利率的保证收益应当是对客户有附加条件的保证收益;商业银行不得承诺或变相承诺除保证收益以外的任何可获得利益;商业银行使用保证收益理财计划附加条件所产生的投资风险由客户承担。此外,银监会对保证收益理财产品实行严格的审批制。 (三)综合理财服务的准入起点。为保证投资者的抗风险能力,《指引》规定商业银行应综合分析所销售的投资产品可能对客户产生的影响,确定不同投资产品或理财计划的销售起点。保证收益理财计划的起点金额,人民币应在5万元以上,外币应在5千美元(或等值外币)以上;其他理财计划和投资产品的销售起点金额应不低于保证收益理财计划的起点金额,并依据潜在客户群的风险认识和承受能力确定。由此可知,《指引》提高了理财业务准入的门槛,这将使很大一部分中小投资者退出该市场,而拥有大量闲置资金的投资者将会成为购买个人理财产品的主力军。由此,个人理财产品结构也就随之发生了变化。 二、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法律风险 商业银行经营面临多重风险,而其中法律风险造成的损失很可能是无法估量的,因此新巴塞尔资本协议把法律风险单独列为银行所面临的风险之一。对于个人理财业务法律风险的防范,我国《办法》和《指引》也给予了高度重视,将其列为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风险管理内容之一。如《办法》三十六条规定“商业银行开展个人理财业务,应进行严格的合规性审查,准确界定个人理财业务所包含的各种法律关系,明确可能涉及的法律和政策问题,研究制定相应的解决办法,切实防范法律风险。” 具体来说,我国商业银行在开展个人理财业务过程中可能会面临如下的法律风险: 1未按规定进行风险揭示和信息披露的法律风险。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办法》和《指引》分别规定了商业银行在开展个人理财顾问服务和综合理财服务时必须履行相应的风险揭示和信息披露义务,否则将可能会遭到客户的索赔请求并受到银监会的处罚。如商业银行利用理财顾问服务向客户推介投资产品时,理财计划的宣传和介绍材料应包含对产品风险的揭示,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客户揭示相关风险,说明最不利的投资情形和投资结果;按照要求对客户进行风险提示,如个人理财顾问服务中风险提示应设计客户确认栏和签字栏,由客户抄录确认栏的语句进而签名;保证收益理财计划和保本浮动收益理财计划,风险提示的内容至少包括语句“本理财计划有投资风险,您只能获得合同明确承诺的收益,您应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非保本浮动收益理财计划,风险提示内容至少包括语句“本理财计划是高风险投资产品,您的本金可能会因市场变动而蒙受重大损失,您应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2宣传和销售中的法律风险。我国对商业银行宣传和销售理财计划或产品的活动提出了一定要求,商业银行必须予以遵守,否则将承担相应的后果和责任。如商业银行不得销售未经批准的理财计划或产品,也不得将一般储蓄存款产品单独当作理财计划销售或者将理财计划与本行储蓄存款进行强制性搭配销售;理财业务人员和一般产品的销售和服务人员的工作范围应有明确的界限;对于市场风险较大的投资产品,特别是与衍生交易相关的投资产品,商业银行不得主动向无相关交易经验或经评估不宜购买该产品的客户推介或销售。 3证据保留的法律风险。《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商业银行未保存有关客户评估记录和相关资料的,不能证明理财计划或产品的销售符合客户利益原则,给客户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法律规定或合同的约定承担责任”,从中我们可以看出一旦出现诉讼情形,商业银行应当承担举证的责任来证明自身理财计划或产品销售的正确性。因此,商业银行应妥善保存完备的个人理财业务服务记录,为以后可能产生的诉讼提供全面有力的证据。此外,商业银行开展个人理财业务,应当与客户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或根据业务需要签署客户授权委托书和其他必须的法律文件,并妥善保管相关合同和各类授权文件,使合同文本能够齐全。 4金融分业格局下的法律风险。虽然我国现行法律对混业经营已显现出认可的趋向,但实际上仍然实行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政策,商业银行不得开展证券、保险等金融业务。由此,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往往也只能将客户的资金投向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等融资工具。然而,成熟的理财产品无一不和资本市场相连,随着我国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商业银行为了能够获得比较优势,必然会积极为客户的资金寻找更多利于保值增值的投资渠道,这会导致商业银行在现行分业格局下面临一定的法律风险和政策风险。 5代客境外理财违反投资所在地法律法规的风险。取得代客境外理财业务资格的商业银行,受境内居民个人的委托可以以客户的资金在境外进行规定的金融产品投资的经营活动。这要求商业银行在开展境外理财业务时不仅应该遵守我国的法律法规、国家外汇管理及行业规定,而且还必须知晓且严格依照投资所在地的法律法规来开展投资活动,否则将会面临违反投资所在地规范的法律风险。 三、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法律风险的成因分析 个人理财业务作为我国商业银行的一项新业务,其法律风险的产生必然会有一定的端由,只有认清成因,追根溯源,才能真正找到解决此问题的良策。 (一)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我国针对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现有规定虽然出台的比较及时,但随着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进一步发展,势必将涌现许多新的问题需要法律法规来加以明确。且仅就我国目前的规定来看,还存在许多不完善之处,有些问题仍处于法律规制的空白状态。例如我国现将个人理财业务的法律性质界定为委托关系,但这种界定十分牵强,模糊和回避了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属于信托范畴的实质,这种法律界定和现实业务运作的冲突必将难免法律风险的发生。再有,我国虽然对保证收益理财计划给予了认可,但商业银行一旦破产,在破产清算中个人理财产品将处于何种清偿顺序,《办法》和《指引》都没有予以提及。另外,个人理财业务在商业银行获得资格的情况下可以涉及金融衍生品交易,且实际中复杂的银行个人理财业务一般也都会涉及该类交易,而金融衍生品往往具备“理财”的内涵,因为它也承担类似规避风险和保值增值的功能,由此导致的情形是个人理财业务和金融衍生品交易出现监管法规上的“交集”,商业银行对在判断适用何种法规及相应程序上存在困难。 (二)金融分业体制滞后于金融业务创新的整体趋势。国外个人理财业务的繁荣是以其本国金融混业的现实背景作为支撑的。由于西方国家放宽金融管制、实行混业经营,他们在个人理财业务中推出的理财产品可谓花样繁多,无论是证券交易、外汇交易、黄金交易还是保险业务、基金业务,只要客户有需求,银行统统可以代为,可以说西方国家商业银行实现了个人理财业务投资领域多元化和服务全能化,体现出“理财”的真正要旨。相比之下,我国长期以来一直实行的是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基本原则,这种分业经营的格局使金融机构之间缺乏足够的竞争和效率,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拓展也因此受到一定限制,许多与资本市场相结合的理财品种无法开办,最终导致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理财品种和服务手段的创新受到制约和束缚。 (三)银行法律风险内部控制机制不够完善。银行内部控制机制的完善对法律风险的防范可以说是起到根本性的作用,由于我国个人理财业务兴起较晚,商业银行对个人理财业务可以说是在摸索中前进,所以其相应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机制尚没有得到系统完善的建立。例如商业银行制定的业务制度、管理规章、操作依据等不够完备、存在疏漏,有些甚至与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相冲突和矛盾;银行法律部门的工作职责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其地位和功能往往被定位于事后风险化解上,事前防范风险的作用被忽视;银行高层领导的法律风险防范意识比较淡薄,对个人理财业务法律风险一旦发生将造成的严重后果没有给予重视;业务人员的法律素质低下,为了稳住客户,有些业务人员往往明知道应该办理哪些法律手续,却为了行客户“方便”而使银行承担法律手续不健全的危险等等。 四、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法律风险的防控对策 关于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法律风险的防控,我们认为可以从其外部法制环境和银行内部控制机制建设两个方面予以解决: (一)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改善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外部法制环境 完善个人理财业务的相关法律规定、填补其存在的法律空白是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法律风险控制的基本前提。一方面,对于个人理财业务法律关系的定位问题,法律法规需要进一步明确;在注重对个人理财业务监管的基础上重视商业银行与客户之间关系的调整,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另一方面,面对商业银行竞相开展个人理财产品的创新和积极拓宽投资渠道的现实发展趋势,我国应加紧立法,扫清“灰色区域”,进而构建出个人理财业务完整的外部法制框架。 (二)加强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法律风险内控机制建设 内控机制的完善与否对于商业银行的发展来说至关重要,倘若商业银行不自我约束,那么再完善的法律都将失去应有之意,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法律风险防范更是无从谈起。 1制定和完善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内部规章制度。商业银行应当针对个人理财业务的法律风险点制定详细的规章和制度,尤其是对容易出现风险的环节重点防范。并且,针对个人理财业务发展的实际还要不断完善业务规章、健全操作程序。当然,一个重要的前提是银行内部的业务制度、管理规章等首先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且结合国家法律的调整对已有的业务制度、管理规章等进行必要的修改。 2提高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首先从银行高层管理者就要树立把法律风险控制放在第一位的管理态度,将依法经营、依法管理放在第一位,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确保个人理财业务的安全性和效益性。对个人理财业务人员定期法律培训,并且以一定的考核机制和惩戒机制来加以保障,使其树立起“法律至上”“依法操作”的工作理念。 3重视银行法律部门“事前防范”职能的发挥。应正视法律部门在银行经营中的重要性,将法律部门的工作重心由风险的“事后救济”向“事前防范”过渡,使法律部门的工作与业务部门的经营紧密结合,从而为管理者的经营决策提供依据,为个人理财业务部门的经营管理活动提供支持和保障。具体到法律部门应着力开展以下几方面的个人理财业务法律风险防范工作:首先,订立个人理财业务合同、文书范本。合同和文书范本可以使业务操作规范进行,从而最大限度的降低风险,提高工作效率。商业银行要建立个人理财业务的合同文本管理制度,其法律部门应在遵守国家法律和本行规章的前提下,通过梳理和研究个人理财业务的常用合同,订立、完善并推广使用标准的合同文本,同时适应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更新来进行调整和修订。其次,加大审查力度。法律部门应严格根据已有的法律事务审查制度,认真完成行内个人理财业务的法律事务审查工作。法律部门在审查中如果发现风险点,应及时进行研究,有针对性地为个人理财业务部门提供内容具体、操作性强的法律指导意见。第三,建立个人理财业务法律档案。建立个人理财业务法律风险防范档案库,积累业务开展中遇到的问题和解决方法,为今后类似问题的解决提供范例,同时也可以从中梳理出一些今后需要个人理财业务人员加强关注的问题。
探讨刑事诉讼法律援助制度:新刑事诉讼法下法律援助制度研究 摘要新刑事诉讼法的再次修订对法律援助制度给予了进一步的完善与修正,使法律援助制度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与此同时法律援助制度也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本文以下就对新刑事诉讼法下法律援助制度所发生的一系列变化和进步进行了阐述。并在此基础上对下刑事诉讼法下法律援助制度所面临的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将大幅增长、法律援助所需经费投入增大、刑事法律援助专业人才需求量增大、需加大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督力度以及援助机构与公检法之间的衔接有待完善等挑战进行了分析。以期为促进法律援助工作公平、公正、正确的实施提供参考。 关键词新刑事诉讼法法律援助制度进步挑战 法律援助是我国刑法诉讼程序中的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在我国大力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大环境推动之下,法律援助先后被写入了我国的宪法以及新刑事诉讼法中来。我国在2012年3月14日,于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会第五次会议上,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进行了第二次修订。重新修订的新刑事诉讼法整个法律体系更加完善,特别是进一步推动了法律援助,尤其是刑事法律援助制度的进步。为我国的法律援助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但与此同时我国的法律援助工作也面临着全新的挑战。 一、新刑事诉讼法下法律援助制度的进步 (一)新刑事诉讼法进一步扩大了法定援助的范围 与未修订的刑事诉讼法法律援助范围相比,新刑事诉讼法法律援助将原本的酌定援助对象进行了进一步扩大。原本的酌定援助对象为公诉人出庭案件中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被告人,而新刑事诉讼法将这一对象扩大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所有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并且对于本条例中的“其他原因”在《关于刑事诉讼法法律援助工作的规定》中也给出了明确的规定。除此之外,新刑事诉讼法法律援助制度不仅扩大了酌定援助的范围,同时对法定援助的援助范围也进行了扩大调整,主要表现在原来的援助案件类型基础上又增加了两类案件,这两类案件分别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案件和当事人被判处无期徒刑的案件。之所以增加这两类案件是出于以下考虑,对于前者案件来说其考虑在于这类人群是在部分丧失辨识能力和控制能力情况下实施的犯罪行为,因此,这类人群在的自我辩护能力相对较弱;对不后者案件来说,主要是考虑无期徒刑是非常重的刑罚,当时在面对如此重的刑法面前如果没有辩护人进辩护,则无法保障案件审判的公正性,因此新刑事诉讼法法律援助制度中将该类案件也纳入到了法定援助范围内。 (二)新刑事诉讼法将提供法律援助的诉讼阶段进行了提前 在未修订的刑事诉讼法法律援助制度下,不管是对于哪类援助,都是在审判阶段向被告人提供相应的法律援助服务的,被告人在审判前的程序中是很难获得法律援助的。而新刑事诉讼法法律援助制度下,对这个问题作出了很大的进步,将被告人获得法律援助的阶段提前到了侦查阶段及审查起诉阶段。这一改变意味着只要被告人或者是犯罪嫌疑人满足获得法律援助的相关条件,那么其在审判阶段就可以获得法律援助。同时,新刑事诉讼法还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及公安机关要保障符合法律援助的被告人及犯罪嫌疑人所享有的法律援助权利,并且通知、监督相关部门为其指派相应的律师进行法律援助。 (三)新刑事诉讼法改变了提供法律援助的方式 新刑事诉讼法对于法律援助制度的改善和调整不仅仅表现在以上两个方面,同时还改变了一些提供法律援助的方式。在未修订的刑事诉讼法中规定,对于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被告人和犯罪嫌疑人,为其提供法律援助的方式为由人民法院指定相应的律师来为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提供辩护。但是在新刑事诉讼法之下,对法律援助的方式进行了改变,将提供法律援助的方式分为两种,一种是对于符合酌定法律援助条件的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可以通过本人申请或者是其亲属申请的方式来向相关法律援助机构申请,以获得法律援助;另一种方式是对于符合法定法律援助的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及公安机关根据其所处的不同诉讼阶段,通知法律援助机构,对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实施法律援助。 二、新刑事诉讼法下法律援助制度面临的挑战 (一)新刑事诉讼法法律援助制度下的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将大幅增长 新刑事诉讼法修订后,法律援助的援助范围的扩大,从而使得仅仅是法律规定下必须提供法律援助的案件数量就至少要增加数倍。不仅如此,新刑事诉讼法法律援助制度规定,对于部分的由于经济困难或者是其他原因导致的没有辩护人的被告或犯罪嫌疑人,即使其并没有达到相关的活动法律援助的条件也能够依法向相关的法律援助机构进行申请,来获得法律援助。尽管从目前来看,处于这种情况下的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通过申请的方式成功获得法律援助的情况并不多,但是也有相当一部分的数量。而在新刑事诉讼法法律援助制度的深入实施之下,这类情况的案件数量也必然会不断增加。综合以上两方面的原因,新刑事诉讼法法律下的援助制度所面临的第一个大的挑战就是刑事法律援助案件数量的大幅增长。 (二)新刑事诉讼法法律援助制度下法律援助所需经费投入增大 由上一点可以看到,新刑事诉讼法下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必然会导致刑事法律援助案件数量发生大幅度的增长。而刑事法律援助案件数量的显著增长必然会对刑事法律援助案件的经费投入有更大的需求,因此,新刑事诉讼法下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所面临的第二个大的挑战就是法律援助所需经费投入增大。以30万个法律援助案件为例进行计算,如果每个法律援助案件所需的法律援助费用为630元(这一数据是2009年全国法律援助案件平均费用),则30万个法律援助案件则需要投入的经费为1.9亿元。如果每个案件的费用增加到800元,那么30万个案件的总共费用就需要2.4亿元的投入。而当每个案件所需的费用达到1000元时,则总共所需法律援助的投入经费则超过了3亿元,这是一笔非常大的经费投入。就以2012年的数据来看,全国用于法律援助的经费投入总计10.22亿元,以上数据分别占其总投入费用的18.6%、23.5%和29.4%。二者其中最高投入3亿元的费用,已经超过了2012年全年的法律援助总投入费用。 (三)新刑事诉讼法法律援助制度下对刑事法律援助专业人才需求量增大 从我国目前从事法律援助的专职工作人员来看,其中法律专业的专业人才所占比重并不大。对于从事刑事法律援助案件的办案人员必须是具备律师执业证的人员,但是从目前已经取得律师执业证的刑事法律援助专业人才的总数与全国法律援助案件的总体需求量也相差甚远。举例来说,从我国2009年公布的相关数据来看,到2009年为止,全国仅有4185名具备了律师职业资格证的法律援援助律师,占我国全国法律援助机构总体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的32%,这一数量远远无法满足法律援助的需求。不仅如此,在新刑事诉讼法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会在短期内使刑事法律援助案件的数量急剧增加,这一情况导致对专业法律援助律师人员的需求量急剧增加。由此可见,在新刑事诉讼法下的法律援助制度所面临的一大挑战就是对刑事法律援助专业人才需求量增大。但是很显然,在较短的时期内不可能急剧的增加专业法律援助人员的数量,因此当前情况下,应该对现有的法律援助专业人才进行合理的组织、动员,使其积极地投入到刑事法律援助工作当中,来缓解目前法律援助工作中专业法律援助人员缺乏的局面。与此同时,应该建立科学、合理的专业人才培养机制,最大程度上培养法律援助专业人才;同时积极的吸收刚毕业的具备司法资格的青年法律人才,促使其投身到法律援助事业当中来。 (四)新刑事诉讼法法律援助制度下需加大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督力度 对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并仅仅是在形式上为其提供法律援助,使其获得无偿的律师辩护,而是需要从根本上给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维护,达到维护司法公正的目的。因此,在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援助的过程中,首先是给符合条件的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提供无偿的法律辩护,但是这并不是最终的目的,最终的目的是不仅要为其提供无偿的律师辩护,同时还要使其不流于形式,保证法律援助的质量,确保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在真正意义上获得法律援助。尽管在相关的规定中对于提供法律援助的质量也给出了相应的规定和管理对策,例如在《关于刑事诉讼法律援助工作的规定》中,就对法律援助承办律师所需要进行的具体工作,律师所在法律机构对法律援助活动的监督指导,司法行政机关对律师履行法律援助义务情况实施奖励和惩罚以及公检法机关及时向法律援助机构通报法律援助了表示违法违纪损害受援助人利益的行为等工作进行了严格的规定,但是对于如何执行法律援助案件的监督管理、如何细化对办案过程及重点环节的管理、考核,以此来确保法律援助质量目前还没有明确的做法。这也是目前,新刑事诉讼法法律援助制度实施所面临的又一大挑战。 (五)新刑事诉讼法法律援助制度下援助机构与公检法之间的衔接有待完善 我国目前的法律援助主要是在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接受法院审判的阶段才进行实施的,而在侦查阶段以及起诉阶段基本不会介入。究其原因,之所以会出现这种现象,主要是由于对于公检法司等机构,对于如何具体的进行法律援助工作,如何具体实施法律援助工作,目前并没有一个详细而统一的执行准则导致的。除此之外,这四家机构之间开展法律援助活动的有效衔接机制的缺乏也是一个重要因素。由于缺乏这种衔接机制的缺乏,导致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的刑事法律援助权利也难以得到有效的保障,这是法律援助制度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又一挑战。 三、结语 综上所述,新刑事诉讼法的修订进一步扩大了法律援助的范围、提前了法律援助诉讼阶段,并且改变了法律援助的方式,促使我国的法律援助制度得到了进一步的完善和进步。但是与此同时,新刑事诉讼法对法律援助制度所作出的这些改变,也使其在实施过程中面临着一系列的挑战。因此,在实施新刑事诉讼法下的法律援助制度时,需深入分析新刑事诉讼法下法律援助制度的这些变化,并对其所面临的挑战进行深刻剖析,建立积极的应对措施,才能够确保新刑事诉讼法下的法律援助制度的有效、公正实施。 作者:金鑫 单位: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 探讨刑事诉讼法律援助制度:新刑事诉讼法对爱辉区法律援助工作的影响及应对 新《刑事诉讼法》的颁布实施,扩大了刑事法律援助的范围,延伸了法律援助的适用阶段,调整了提供法律援助的方式,对于加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刑事诉讼中的人权保障,体现程序正义,促进实体公正,都将产生重大的意义。现结合爱辉区的法律援助工作,探讨新《刑事诉讼法》对爱辉区法律援助工作带来的影响以及应对措施。 一、开展刑事法律援助工作的基本情况 我区近三年共办理刑事法律援助案件41件,受援人绝大多数为未成年人且都是由法院指定为其提供法律援助。这几年,我区在规范法律援助案件的受理、审查、指派、承办、案卷归档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还专门建立回访机制,通过电话回访等方式,对受援人进行回访,听取受援人对法律援助案件承办人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群众的监督。经费保障情况更是大有好转,目前我区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补贴标准已由过去的500元/件,提高到现在700元/件。 二、新刑事诉讼法对法律援助工作的调整 (一)扩大了刑事法律援助的适用对象 刑事法律援助是指如果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应当为被告人指定法律援助律师。原来只有下列三类案件,一是被告人是盲、聋、哑人的;二是被告人是未成年人的;三是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的。现在又增加了两类:一类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案件,另一类是当事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的案件。 (二)调整了刑事法律援助的适用范围 刑事诉讼法则把向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的诉讼阶段从审判阶段提前到了侦查及审查起诉阶段,即处在侦查阶段和审查起诉阶段的犯罪嫌疑人,只要符合援助的条件,均可以获得法律援助。 (三)加强了刑事法律援助的方式 一是对于可以援助的对象,应当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本人或其近亲属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对于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指派律师为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提供辩护。二是对于应当提供法律援助的对象,则根据所处的不同诉讼阶段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各自通知法律援助机构,再由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辩护。 三、新刑事诉讼法对于我区法律援助工作的影响 (一)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将大幅增长 新刑事诉讼法扩大了刑事法律援助的范围,让更多的对象可以申请法律援助,提前了刑事法律援助的介入阶段,使得法律援助能够贯穿整个案件程序,丰富了刑事法律援助的方式,拓宽了获得法律援助的途径。这三个方面的新规定都预示着未来我区法援案件的激增。 (二)法律援助人员不足和经费短缺问题将进一步凸显 新刑事诉讼法开始实施后,刑事法律援助案件的数量将不可避免地出现增长,一方面相应地要求增加办理刑事案件的律师人数或律师办案的次数,也对律师的办案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另一方面,也需要进一步加大刑事法律援助经费支持。 (三)法律援助机构与公安、检察机关在受理刑事法律案件过程中及时、有效的衔接,也将是新刑事法律援助制度正常运行面临的挑战 新法把刑事法律援助提前到刑事诉讼的侦查和审查起诉阶段后,就使以往并无工作基础和经验的我区法律援助中心与当地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在工作衔接中面临一项新考验。 四、如何开展好我区新形势下的刑事法律援助工作 (一)增加刑事法律援助人员和提高经费保障水平 新刑诉法实施后,由于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阶段均可以提供援助,刑事援助案件肯定会相应激增。因此,需要增加刑事法律援助律师,同时办案经费也需要较大幅度的提升。 (二)建立健全与公安、检察院、法院之间的衔接机制 把发挥我区法律援助机构自身职能作用与争取相关部门的支持配合结合起来,通过制定规范性文件,明确公、检、法部门的告知、转交申请和相关协助义务等。 (三)加大宣传力度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宣传阵地和普法宣传日等时机,积极开展刑事法律援助专题宣传活动,使更多的刑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知晓申请刑事法律援助的途径和方法,获得法律援助,以保障其人权,维护司法公正,真正实现刑事诉讼中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四)加大培训力度,提高法律援助刑辩护律师的办案能力 一方面刑辩律师要全面学习《刑事诉讼法》修正案的相关法条,深入探究法条的学理解释,正确把握刑事诉讼的基本原理。另一方面,积极开展针对法律援助刑辩律师的实战培训,以提高法律援助刑事辩护质量,全面维护和保障被告人合法权益。 新刑事诉讼法扩大了法律援助的范围,是一个巨大的进步,同时对我区刑事法律援助工作产生了一定的影响,但只要我们坚定信念,勇于创新,就能更好地面对这次的机遇和挑战,不断推动我区刑事法律援助事业的发展,取得刑事法律援助工作的辉煌成绩。 探讨刑事诉讼法律援助制度:刑事诉讼法律援助制度研究 【摘要】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刑事法律援助制度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不仅体现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律原则,实现对人权的基本保障,同时也是构建法治社会,推动我国法治化建设的重要手段。我国刑事法律援助制度需要从援助机关、援助对象、援助资金等方面采取具体措施不断完善。 【关键词】法律援助刑事诉讼司法公正 所谓法律援助,在实践当中又被称为司法援助、法律帮助或者说是法律扶助,在援助的范围上可以分为民事法律援助、刑事法律援助以及非诉讼性的法律援助,而在法律实践过程中被人们所广泛关注的还是刑事法律援助。从狭义上来说,刑事法律援助就是在刑事案件中针对贫困人员所提供的司法援助,而在广义上来说还包括国家对这些法律援助对象的扶助。 法律援助制度概述 就法律援助而言,具体可以将其定义为由政府所专门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为主导,充分组织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实现对某些特殊案件以及经济困难当事人所提供的廉价或者是免费的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制度是伴随着世界范围内对人权保护的客观要求而产生的,其主要的意义就在于实现人权的根本保障,而人权保障又是国家得以稳定发展的基础,因此很多国家都格外重视法律对人权的保护。具体而言主要包括两种方式:一是在国家立法上明确规定了公民所享有的权利;二是利用法律来实现当事人利益受到侵害时的补救和保护。 法律援助是国家以法律规定的形式,旨在保护那些特殊案件以及经济困难案件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通过减费或者是免费的方式来实现法律帮助的一种法律行为,不仅实现了法律对弱者或者贫困者的保护,体现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一重要法律原则,同时也是维护社会稳定和健全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手段,因此具有十分重要的法律意义。 刑事法律援助制度的必要性 推动法治进程。我国一直以来都是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实现依法治国作为新时期法制建设的发展目标,而法治基本的意义就是要实现合法性跟自由、人权、平等、民主、文明、效益等社会因素之间的完美结合。表现在具体的刑事诉讼过程中,其中一个重要的体现就是法律援助,让所有参加诉讼的当事人都可以得到拥有法律专业知识人员的帮助。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健全刑事法律援助制度不仅可以从法律制度上保证对弱者和贫困人员的法律保障,实现法律救济机制和社会保障法律体系的健全和完善;同时也还能通过法律援助制度的进一步深入发展,实现对公民权利的平等保护,在最大限度上实现对法律尊严的维护,从而实现对法治进程的推动。 保障司法公正。我们通常所说的司法公正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司法程序公正和实体法律公正,而后者实体法律公正的实现往往必须要依靠程序上的公正。在我国的刑事司法实践中,如果在审判过程中没有律师的参与,一般都会被认为是程序上的不公正,因此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辩护律师的介入是体现程序公正的重要标准。因此如果想要保障司法上的公正就必须要保证刑事诉讼当事人在诉讼的各个阶段都能得到律师有效的帮助,这也是我国建立法律援助制度的重要意义所在,在为当事人实现法律援助的同时,实现对司法公正的保障。 实现平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我国最为重要的法律原则,其体现出来的内容不仅表现为法律形式上的平等,同时也表现为法律利益和结果上的平等。而在实践过程中,法律上的平等如果想要变为现实中的实质性平等,其中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必须要让所有的个体都能拥有寻求法律保护的机会。由于我国在诉讼法中规定公民在进行诉讼活动和请律师的过程中都必须要缴纳一定的费用,但是现实中确实存在有些公民无力承担诉讼费用的情况,如果没有法律援助制度,势必会让这类人群因为贫困或者其他方面的原因无法得到专业法律上的保护,其公民享有的法定权利就无法得以实现,在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过程中也无法得到有效的救济。 完善我国刑事法律援助制度的具体措施 增加法律援助的指定机关。我国目前在刑事诉讼法上对被告人接受法律援助的具体时间,都是在审判阶段,这就决定了法律援助的指定机关只能是法院。而最高检、最高法以及公安部和司法部在2005年9月针对刑事诉讼中的法律援助下发了相关文件,在文件中规定了法律援助的申请机关可以包括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所在的法律援助机构。当犯罪嫌疑人在被公安机关或者是人民检察院第一次讯问之后,或者是采取强制措施之后,必须要告知犯罪嫌疑人,如果存在经济困难的情况,可以向当地的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除了一些涉及到国家秘密的案件,其他的在申请法律援助的过程中都不需要得到侦查机关的批准。 而在案件的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应该在收到移送审查起诉案件三日内,在告知犯罪嫌疑人可以有权委托律师等辩护人的同时,如果存在经济困难的情况,可以向当地的法律援助机构申请;在对被害人、法定人以及近亲属告知可以委托律师等作为诉讼人的同时,也要告知如果存在经济困难可以申请当地的法律援助。而这些形式都是对于刑事诉讼法上关于法律援助的一种补充 适当扩大刑事法律援助的适用对象。由于我国目前自身发展程度并不高,其经济实力并不雄厚,这就决定了我国目前在法律援助上没有过多的财力可以覆盖到更多的人群,但是纵观法律援助在世界范围内的整体发展可以看出,刑事法律援助在适用对象上的扩大是一个必然的发展趋势。在我国刑事诉讼法针对法律援助的相关规定中,对经济困难的被告人,法律条文上用的是“可以”为其申请法律援助,而对于未成年人犯罪或者是可能会被依法判处死刑的被告人,用的则是“应当”为其申请法律援助,这体现了两者之间的差别,“可以”说明了对于经济困难的被告人而言还是存在不为其申请法律援助的可能性。笔者认为应该将两者统一起来,针对经济困难这一人群也应该使用“应当”,这才能更好地体现出法律援助的意义所在。 在刑事法律援助的适用对象上,跟国外的法律援助相比,我国目前的适用对象还比较的狭小。首先笔者认为,可以在法律援助的人群中适当增加妇女和老年人,体现出对特定人权的保护,同时在针对盲、聋、哑的残疾人进行保护的过程中,可以继续扩大为对所有残疾人;在经济困难的参考标准上,不能仅仅将贫困的标准限定为贫困线以下,而是需要针对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程度而实行不同的参考标准。整体上来说,我国就是需要逐步将法律援助制度的适用人员扩大为国内所有在经济上无力承担法律服务的人群以及可能会受到监禁的所有特定人群,这是法律援助适用人群的最低标准,同时还要在国家经济能力可以承受的前提上,提高刑事法律援助的各项标准。 大力发展法律援助专职律师队伍。目前在法律援助机构中主要依靠的就是法律援助专职律师,实践中就是指在法律援助机构执业的律师。专职律师的主要职责就是在于接受援助机构的指派,为需要法律援助的人员进行无偿的法律服务。这些专职律师跟普通的社会律师不同,其收益并不是依靠具体办案中的收费,而是有其固定的工资收入,因此他们在日常工作中只能接法律援助的案件。目前在不少国家没有法律援助的专职律师,而一般的社会律师又不愿意接受,因此只能选择那些尚不成熟、专业能力不高的律师来进行,这样就无法很好地实现法律援助的根本意义。 规范社团组织参与刑事法律援助。社团组织是我国目前在法律援助过程中可以利用的比较主要的社会力量,但是由于社会团体自身的性质所决定,我国的社团组织在参与刑事法律援助的过程中必须进行更为严格的规范。首先是必须要对这些社团组织给予足够的定位,由于我国的法律援助都是以律师作为主体力量,并且需要有统一的工作程序、机构设置和服务对象,这些限制都决定了社团组织只能作为法律援助的辅助力量;第二就是需要对社团组织参与法律援助的范围进行界定,其界定的原则需要从受援助的最大可能性以及我国法律援助对象的分布情况来进行综合考虑;第三是要对社团组织设立法律援助机构的客观要求给予最为基本的规定。 拓展法律援助资金来源渠道。在刑事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中,援助资金是援助制度的核心问题。援助资金的来源大致有以下几种:国家财政拨款、从律师管理费中提成和社会捐资。法律援助资金主要用于支付提供法律援助工作的律师及其他人员的劳动酬金。法律援助主体范围扩大,资金来源仅靠政府拨款是不行的,即使靠社会投资或从律师费中提成,也难以保障。笔者认为,可以考虑设立一项专门用于法律援助的基金,并建立专门的法律援助基金会体系。法律援助基金会的基金来源主要有三个渠道:一是国内社团、企业、商社及个人的捐赠和赞助;二是基金存入金融机构收取的利息;三是购买债券和企业股票等有价证券的收益。基金会的基金用途是,在保证基金会本金安全的前提下,按照国家法律援助制度的有关规定,使用基金的增值部分来资助符合基金会宗旨的活动和事业,不得挪作他用。 综上所述,法律援助制度为现代法治国家不可缺少的法律制度,是法律文明与社会进步的体现。刑事法律援助在使公民获得平等的司法保护、保障当事人依法享有诉讼权利、实现司法公正等方面有着不可或缺的作用,已成为一个国家法制健全、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
会计制度论文:我国会计制度与税法的“混双”模式 摘要: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会计制度和税法制度从计划经济时代的财税统一、相互融合,逐步趋向于规范化、合理化,特别是随着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和税法规章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会计制度与税法的差异不断拉大。会计制度和税法立足于各自的领域,有各自的目标、原则、业务规范或处理程序,因此有必要在不违背会计制度和税法要求的条件下,对这种既独立发展又相互影响的“混双”模式进行探讨,使二者协调发展。 关键词:会计;税法;差异;协调 一、会计制度与税法关系的基本模式 会计立足于微观层次直接面向企业,会计的具体目标或直接目标是向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提供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会计信息,反映企业管理层受托责任履行情况,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做出经营决策,同时它也与整个社会经济运行相连。而税收首先基于国家宏观经济调控的需要而对企业实施征收管理,更主要着眼于现实公平合理的税负和保证国家税款的及时征收。而就目前在全球范围上处理两者关系而言,无外乎两种模式:财税统一模式和财税分离模式。 通统一模式观点认为,应将税基完全建立在会计制度的基础上,或者将会计制度与税法统一起来,换句话说就是会计制度只是服从于税法的要求来规范具体经济业务的核算。分离模式观点则认为,会计与税收的目标不同,会计制度与税法存在着现实差异,主要为时间性差异和永久性差异,并进行跨期所得税的分配,即建立以税法为依据的税务会计,不要求税法对会计制度的指导作用。税法和会计制度是独立发展的。 二、我国会计制度与税法差异分析 1、利益主体不同 税法与会计制度之间的差异不是从来就有的。我国曾长期实行单一的计划经济体制,在这种体制下,税法、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三位一体,不会出现纳税的调整问题。但是伴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企业作为市场经济主体地位的确立,使企业各相关利益者从自身决策、利益分配和管理的角度出发对会计制度提出了新的要求。在新的制度下,投资人和征税人不再是同一主体,投资人更关心的是企业的盈利问题,而征税人更注重企业的纳税问题。因此,由于会计和税法分别遵循不同的原则、服务于不同的利益主体,所以也就决定了税法与会计之间必然存在不可避免的差异。 2、遵循原则不同 首先,在税款征纳方面,税法恪守于历史成本原则,而会计更倾向于公允价值原则;其次,会计准则强调以权责发生制作为会计核算的基础,但权责发生制带来的大量会计估计税法则不予承认;再次,会计制度频繁使用谨慎性原则,以适应企业稳健经营、规避风险的客观需要,而税法对谨慎性原则基本持否定态度,目的是为了避免让国家的税收利益来承担纳税人的经营风险。另外,会计的一个基本原则是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事项的经济实质来进行核算,这就是所谓的“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然而税法在确定计税依据时,更重视发票、索款凭证以及合同等,一般不将财务人员的主观业务判断作为计税依据。 3、规范内容不同 企业会计制度与税法属于经济领域中两个不同的分支,因而会计制度与税法在某些项目确认和计量标准上出现了差异。现举一个我们在日常会计与税法学习中常见的例子:固定资产折旧的年限与方法。首先,折旧年限问题,会计制度规定,企业按照管理权限,经股东大会、董事会或经理办公会等机构的批准,可以自行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而税法规定,除另有规定者外,固定资产都明确了计提折旧的最低年限。其次,折旧方法的差异,会计制度规定,直线法、工作量法、年数总和法和双倍余额递减法中任选一种都可以作为企业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折旧方法一旦确定,不得随意更改。而税法规定,纳税人可扣除的固定资产折旧的计算只能采取直线法进行折旧计算。由此可见,会计准则是为了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规范企业会计核算,真实完整地提供会计信息。税法是为了保证国家取得财政收入,依据公平税负的要求,对会计制度的规定约束和控制。 :请记住我站域名/ BR 三、新会计制度与新税法“混双”模式协调发展 就目前我国经济体制和财税体制的特点而言,我们不能一味地强求二者高度统一或完全分离。因此协调会计制度与税法改革是极其重要的,同时也是基于我国现状的必然选择。所以在遵循不违背原则和法规的基础上,应积极采取一系列具体措施对税法与会计制度进行协调。 1、税法应放宽对企业会计方法的限制 放宽会计方法选择的限制有利于会计政策的灵活性,促进企业更新技术和增强竞争力。同时,税法应该有限度地放宽企业对风险的评估。这样才能保证企业抵御风险的能力,同时又不会伤及税基。因此,税法必须从增收与涵养税源的辩证关系出发,适度地放宽原有的限制。当然税法为防止企业利用会计政策而达到调节纳税、偷税漏税的目的,可以规定企业发生会计政策变更时,必须报请税务机关批准或备案,对计提各种准备的条件和比例做出相应的规范,也可以规定政策使用年限或处罚条例。 2、会计制度应积极与税法相配合 在会计制度确立与执行中应充分考虑税务部门对会计信息的需要,同时尽可能缩小会计政策的选择范围。另外,对于不同类型的企业,在确定税法与会计制度统一或分离程度时应区别对待。 3、完善我国税务会计的建设 会计的核算要依据税法的规定。而税法的规定,也要考虑到会计原则。这就需构建独立的税务会计模式。税务会计不仅可以将宏观税收理论转化为税法学的相关体系,而且还可以借助于会计方法,将企业应纳税款通过会计系统予以反映。同时,它对于我国税务会计学科的发展和财务会计制度的完善将起着一个非常重要的作用。 会计制度论文:浅论人力资源成本会计制度的完善 人力资源 会计的一般目的是提供人力资源变化的信息,以满足人力资源会计信息使用者的需求,为企业或组织的人力资源管理服务。它的具体目的是通过提供社会人力资源需求的信息,使国家有关部门,企业做出正确的人力资源投资决策,以实现整个社会对人力资源的总需求和人力资源总供给之间的平衡。 1 人力资源成本会计的概述。 人力资源成本会计是从企业对人力资源投入的角度出发,对企业人力资源的取得,开发和替代成本进行核算,它是按历史成本进行的事后核算。从本质上说,人力资源成本会计主要是以财务会计方法为手段,将人力资源的取得,开发,使用成本和为提高人力资源素质而进行的投资单独予以反映的过程。人力资源成本会计的特点是单独计量人力资源的取得成本,开发成本,使用成本和替代成本。它将人力资源成本中属于资本性支出部文秘站:分进行资产化处理,在受益期内分期摊销,这对企业来说很有必要。 1.1 人力资源成本的内容。 按照人们赋予人力资源会计的任务,凡是涉及人力资源的取得,开发,使用,保障和离职等投入成本的都应加以反映,人力资源的投资作为人力资源会计的反映对象,具体依据人力资源进入企业到最终退出企业的时间顺序,以及企业对人力资源投资的不同目的,可将这项投资确认为五个成本: 1.1.1 人力资源的取得成本。 人力资源的取得成本是指为取得一名新员工的人力资源而付出的代价,是企业在招募和录取职工过程中发生的成本。它具体包括四项:招募成本、选拔成本、录用成本、安置成本。 1.1.2 人力资源的开发成本。 人力资源的开发成本是企业为提高职工的生产技术能力,为增加企业人力资源的价值而发生的费用。从本质上看,人力资源的开发成本是企业对人力资源进行的投资。具体包括以下三项:上岗前培训成本、岗位培训成本、脱产培训成本。 1.1.3 人力资源的使用成本。 人力资源的使用成本是企业在使用职工的过程中而发生的成本。从本质上看,人力资源的使用成本是人力资源的产权主体因企业运用人力资源的使用权而从企业获得的补偿,它是人力资源的交换价值的体现。具体包括以下三项:维持成本、奖励成本、调剂成本。 1.1.4 人力资源的保障成本。 人力资源保障成本是保障人力资源在暂时或长期丧失使用价值时的生存权而必须支付的费用。具体包括以下四项:健康事故保障成本、劳动事故保障成本、退休养老保障成本、失业保障成本。 1.1.5 人力资源的离职成本。 人力资源的离职成本是由于职工离开企业而产生的成本。包括以下三项:离职补偿成本、离职前业绩差别成本、空职成本。 2 人力资源成本会计计量过程中的困难 随着知识经济的来临,在人力资源与非人力资源合约的企业组织中,人力资源的价值比重越来越重要,使得一度沉寂的人力资源价值计量问题再度呈现。但是,目前人力资源价值的计量困难重重。 2.1 人力资源会计计量实施的障碍首先来自人的观念。 对非人力资源的计量,人们认为是理所当然的事情。如果要把人力资源确认为资产并对之计量,便认为是对人格的侮辱,人怎么能与物一样论质论价。人的价值似乎只可意会不可言传,永远只能反映在人的心目中。但是,随着社会的进步,人们的观念必将随之改变,确认人力资源为资产,并不是对人本身的论价,而是对其拥有的知识、对企业的贡献大小的评价。企业也对人力资源的取得、招聘、使用等成本反映为一项资产。[论*文*百*事*通 论*文*百*事*通] 2.2 目前的计量方法都带有片面性。 目前我国人力资源会计的计量方法有一定的片面性,其计算结果都不能涵盖人力资源价值的全部。因为企业的正常利润同其超额利润一样也含有人力资源价值的一部分不容忽视。此外,按照这种计算方法,当某企业的实际利润等于或低于同行业正常利润时,该企业人力资源就没有价值,显然这是不合理的,这大大低估了人力资源的价值,违背了人力资源是一种重要经济资源的原理。 2.3 人力资源载体的不确定性。 人力资源的载体是劳动者,作为生产要素的劳动者,其生产能力的变化和实物资产、无形资产受各种因素影响有增减值变化一样,人力资源的价值会因管理水平、个人努力、科技进步、教育培养等出现增值、减值变动。人力资源作为一种有价值的资产,是要给企业带来现金流入的。2但人力资源对企业所提供的未来利益无法确定,且无储存价值,即人力资源具有不确定性。如何最大限度地减少不确定性的影响,关键是必须且能够对人力资源的增减量进行计量。 3 人力资源成本核算制度的完善。 当然,人力资源成本会计的问题并不一定要在短期内解决,也不可能一蹴而就、 ?{一步到位,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还会出现这样或那样的新问题,只有不断总结、不断完善、不断发展,人力资源成本会计的理论才能日益完善,人力资源会计才能全面推行。 3.1 人力资源成本核算账户设置。 人力资源会计是将传统会计作为当期费用处理的与人力资源有关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并将其中的资本性支出进行资产化处理。而有关的人力资源成本的数据都是以原始记录为依据,都可以根据发生的结果直接获得,因此将人力资源成本纳入传统会计账内进行核算是简便可行的。 人力资源成本会计应在传统会计账户设置的基础上,增设“人力资源成本”、“人力资源成本摊销”、“人力资源损益”、“待摊人力资源费用”账户进行人力资源成本核算。 3.1.1“人力资源成本”账户。 核算企业所发生的人力资源成本支出的增加,减少及其余额。账户的借方登记取得,开发和使用人力资源时所发生的人力资源成本的增加额,贷方登记作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而转出的人力资源的使用成本和人力资源退出企业时所冲减的该人力资源的取得成本、开发成本。期末账户借方余额为企业目前所拥有或控制的人力资源的取得成本 和开发成本的总额。该账户按人员或部门类别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因为人力资源成本业务大都在借方,所以设置的专栏只反映借方金额,当期末结转使用成本和人力资源退出企业时登记的贷方金额可用红字在借方栏内登记。 3.1.2“人力资源成本摊销”账户。 人力资源取得成本和开发成本的摊销期限和每期摊销金额的确定是一个必须解决的问题。属于资本性支出的人力资源取得成本,开发成本及其摊销可以按人员或部门类别设置明细进行。因此人力资源成本摊销相应的也有个别摊销或集体摊销两种方式:a. 按人员进行人力资源成本明细核算的,成本摊销应个别进行。b. 按集体进行核算的人力资源成本,在摊销时应进行集体摊销。 3.1.3“人力资源损益”账户。 核算因企业员工变动而产生的损益。该账户借方登记人力资源退出企业时企业在该人力资源身上所发生的取得成本和开发成本尚未摊销的数额,以及企业辞退员工时发放的遣散费,贷方登记人力资源退出企业时向企业交纳的赔偿金(例如,该人力资源在合同期内违约离开企业,按合同约定影响企业交纳的赔偿金)。期末时,如果借方发生额大于贷方发生额,则将其差额从该账户的贷方转入“本年利润”账户借方,冲减本年利润;如果借方发生额小于贷方发生额,则将其差额从该账户的借方转入“本年利润”账户的贷方,增加本年利润;期末结转后“人力资源损益”账户无余额3。 3.1.4“待摊人力资源费用”账户。 核算企业属于收益性支出的人力资源取得成本和开发成本的增加,减少及其余额,借方登记属于收益性支出的人力资源取得成本和开发成本,离职成本的增加额和人力资源投资本期摊销额,贷方登记结转至本年利润的人力资源费用及有关人员离开企业时所冲减的与其有关的这部分成本尚未摊销完的数额。期末账户借方余额为目前属于收益性支出的人力资源取得成本和开发成本尚未摊销的数额。该账户按人员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3.2 人力资源成本披露。 首先,是人力资源成本对内披露。人力资源的对内披露,对内报告的内容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非货币信息,主要是企业现在的人力资源组成,分配及利用情况,特别对于一些高成本引入的重要人才,应重点揭示。另一部分是货币信息,主要是企业责任中心人力资源的现值。人力资源投入产出比,对于一些高成本引入的重要人才,应单独分析成本与其创造的效益,以确定其投资收益率。 其次,是力资源成本对外披露。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目前有两种观点:其一认为可以将“人力资源成本”,“人力资源成本摊销”列入在资产负债表的无形资产之后。其二认为应将人力资产列示长期投资和固定资产之间。比较倾向于第二种观点,因为人力资产的列示应使管理者注意到人力资源的价值问题,为提高人力资源而设计并执行最佳的管理决策。 会计制度论文:现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分析总结 我国现行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制度自颁布实施至今,对规范事业单位会计行为,加强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起着巨大的作用。但随着社会市场经济的发展,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化,事业单位与市场的关系越来越密切,资金来源出现了多元化,资金运用出现了多方位,适用的会计环境也随之发生了变化,使得运行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制度愈来愈显示出不足及局限性,需要不断加以改进,具体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一、改变会计核算基础,实行统一的权责发生制 现行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规定:“会计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但经营性收支业务核算可采用权责发生制。”在收付实现制下,事业单位以现金实际收付作为收入和支出的依据,支出只包括以现金实际支付的部分,并不能反映那些当期已发生但尚未支付的债务,这部分债务成为“隐性债务”,不利于防范事业单位的财务风险。同时,事业单位经常在一个会计年度内出现收支项目不配比情况,如固定资产的大修理费并非每年都会发生,而固定资产的使用损耗是逐年发生的。在对固定资产进行大修理的年度,根据收付实现制将修理费直接计入支出,造成当年支出增大,结余减少。况且,实际工作中经营性业务和非经营性业务经常不易明确区分,这使得费用难以合理分摊,造成事业单位不能进行正确的成本和费用核算,这不仅不利于事业单位内部管理,不利于财政资金的有效使用,而且很容易使一部分国有资产价值得不到应有的补偿,转化为经营性业务的利润或个人收入,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由此,需要对事业单位采用统一的权责发生制,接近于《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符合管理理念国际化和和会计制度统一化的发展趋势。 二、改变固定资产核算方法,真实反映固定资产价值 事业单位以固定资产和固定基金同时反映固定资产价值,且固定资产的账面数额与固定基金账面数额一致。但是,当购入旧固定资产时,固定资产科目反映其原值,而固定基金科目反映其净值;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时,固定资产科目反映其原值,而固定基金科目随着已付款额增加而增加;这都使得固定资产账面余额不等于固定基金数额,致使固定基金科目的设置失去了意义。同时,事业单位不按照固定资产原值和使用年限计提固定资产折旧,由于不反映固定资产的减值,没有反映其资产净值,也就虚增了资产总量;事业单位对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开展业务活动的成本不包括折旧费,使得成本核算不完整,虚减了事业单位的成本支出。由此,对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核算方式的改进可以借鉴现行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取消“固定基金”科目,设置“累计折旧”科目;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并列入资产负债表中,作为固定资产原值的减项,充分体现固定资产净值。购置固定资产时,可直按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资产类科目;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时,借记“事业支出—折旧费”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当事业单位购置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或者建造工程类固定资产时,建议增加“在建工程”科目,先在“在建工程”中归集相应的成本和支出,待安装完毕或工程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时,再从“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账户。 三、修购基金提取不合理,取消修购基金的计提 现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规定,按照收入的比例提取修购基金时,借记“事业支出”,贷记“专用基金—修购基金”。目的是用于固定资产的维修和购置,但其提取的基数是收入而不是定资产余额,这样有的单位收入多,提取的修购基金就多,有的单位收入少,提取的修购基金就少,提取目的与提取基数两者之间缺乏必然联系,而单位实际发生固定资产的维修和购置费用与单位资产的状况有着密切的关系。同时,单位定期进行定资产大修理、设备购置的经费也应在年度单位预算中根据需要安排,在费用实际发生时直接列入支出。至于对修购基金提取后什么时候用、用多少会计制度中并没有作出明确规定,助长了修购费用使用的盲目性、随意性和浪费行为。另外,从积累基金角度看,提取修购基金实际上是对年终积累进行分割,是在结转事业结余之前按指定其用途先分割列支一块出来,而事业基金本身就有调节年度预算收支平衡的作用,修购费用完全可以在年初预算安排出现缺门时动用事业基金进行弥补,没有必要计提并单列修购基金。 四、接受捐赠的资产核算不当,需改变其核算方法 现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规定,事业单位接受固定资产捐赠时,根据捐赠者提供的有关单据或按同类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及接受捐赠时发生的有关费用确认入账价值,其会计分录为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固定基金”科目;接受非限定用途财物捐赠时,入账的计价依据与固定资产相同,不同的是接受捐赠时会计分录为借记“银行存款”或“材料”科目。贷记“其他收入”科目,而其他收入是事业单位的一种收入,年末要将收入结余转入“事业结余”科目,参与事业单位的结余分配。可见,同样是接受捐赠业务,处理方法却存在差异,一个是将接受的捐赠计入净资产,—个却是计入单位收入,而对于事业单位接受限定用途财物捐赠的核算,现行制度又规定得不清晰,如果也将接受限定用途财物捐赠作为其他收入核算,这不仅不符合收入确认的标准,也违背了可比性原则。由此,这种处理方法不够严密,不应将接受捐赠的非限定用途财物作为其他收入进行核算。事业单位在接受未限定用途的其他财物时,实质上是增加了事业单位的净资产,比照企业单位接受的捐赠资产计入所有者权益“资本公积”的方法,建议事业单位接受非限定用途的财物捐赠计入“事业基金”账户,同样,将限定用途的财物捐赠计入“专用基金”账户,以便更好地规范相同会计业务的核算。 五、所得税帐务处理不妥,应调整其核算方法 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规定,事业单位通过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应该在年终计算应交所得税,会计分录为借:结余分配—应交所得税,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这种情况下,把所得税作为对事业单位收益的一种分配。而在企业会计制度中,所得税是企业为取得收入而发生的一项费用,会计分录为借:所得税,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这种所得税费用观越来越得到业内人士的认可,也更接近于国际上的处理方式。应该说事业单位交纳所得税也是一种支出而不是对收益的分配,会计处理应该与企业保持一致,即:增设“所得税”科目,年终计算应交所得税时,会计分录同样是借:所得税,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六、全面反映财务信息,增加现金流量报表 企业单位会计核算的基础是权责发生制,金流量表作为企业管理部门编制现金预算的依据,已经成为企业的三大会计报表之一,其资产负债表提供事业单位一定时点财务状况,是静态财务信息,收入支出总表反映事业单位一定期间的财务成果,提供结余的构成,是动态信息,二者都不能反映财务状况变动的原因。现金流量表提供一定期间现金流入流出的动态财务信息,表明经营、投资、筹资活动过程中现金的流入量和流出量,说明了资产、负债、净资产的变动原因,是资产负债表和收入支出总表的补充和说明。而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基础是收付实现制,而没有规定编制现金流量表,随着事业单位将核算基础改为权责发生制,有必要编制现金流量表。通过编制现金流量表,可以动态地反映其未来的现金流量,预测其变化发展趋势,可以评价事业单位投资和理财活动对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的影响,有效地防范事业单位财务风险。 会计制度论文:新所得税会计制度与税法问题综述 一、新准则和新税法在支出、费用确认方面的差异 (一)研发支出 新准则规定不能资本化的研发支出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新税法则规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按照实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扣除的基础上,再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由此产生了税会差异。如甲企业2010年为开发新技术发生研究开发支出共计1000万元,其中研究阶段支出300万元,开发阶段符合资本化条件前发生的支出为150万元,符合资本化条件后发生的支出为550万元。2010年底达到预定用途,形成的无形资产预计使用年限为6年(采用直线法摊销)。假设税法规定的使用年限和摊销方法与会计规定的相同。该企业2010年会计利润为3500万元,适用所得税税率为25%。除上述事项外无其他纳税调整事项。假定该项无形资产在2010年尚未摊销。甲企业内部研发无形资产符合研发“三新”条件时,因新税法规定允许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所以其计税基础应在会计入账价值的基础上加计50%,则本例无形资产的计税基础为825万元(550×150%),账面价值是550万元。由于期末无形资产账面价值低于其计税基础,由此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需要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为68.75万元([550×150%-550)×25%],甲企业2010年应交所得税818.75万元[(3500-450×50%)×25%],所得税费用为750万元。上述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要在以后6年内才能转回。 (二)折旧费用 新准则和新税法在固定资产折旧的确认上趋于一致,但在折旧资产的范围、折旧方法、折旧年限、残值的确认上存在差异。由于新税法和新准则的不同规定,产生以下二种情况:第一,税法折旧大于会计折旧形成的差异部分,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使企业所得税费用增加。第二,税法折旧小于会计折旧形成的差异部分,产生可抵暂时性差异,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使得企业所得税费用减少。如乙公司于2007年12月购入一台设备,成本为210000元,预计使用年限6年,无残值。会计上按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但企业计税时按年数总和法计提折旧,假设税法规定的使用年限及净残值均与会计相同。假定该公司各会计期间均未对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所得税税率一直为25%。由于企业计税时计提固定资产折旧被要求采用年数总和法,本例中2007年至2012年企业计税折旧分别为60000元、50000元、40000元、30000元、20000元、10000元,这也就是企业在2007年至2012年间可以在税前分别扣除的折旧费用。而企业在这6年中每年从当期利润中分别扣除的折旧费用是35000元。前三年税法折旧大于会计折旧形成的差异部分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形成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在后三年全部转回。因此,从固定资产全部使用期间看,折旧总额是一样的,对企业的净收益总额也并无影响。但当新准则和新税法对企业计提折旧的方法要求不一致时,显然企业每年都要计算暂时性差异,并进行纳税调整。 (三)职工薪酬 新准则规定的职工薪酬的范围扩大了,包括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福利、辞退福利、股份支付等。新准则规定职工薪酬计入成本费用。但新税法对职工薪酬的界定范围相对较窄。新税法规定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计税工资标准,超过计税标准的工资性支出应缴纳所得税。如职工福利费支出,新准则规定,企业的职工福利费据实计入当期损益。新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又如职工教育费支出,新准则规定,职工教育费按工资薪金总额的2.5%计提作为当期应付职工薪酬处理。新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再如工会经费支出,新准则规定,工会经费按工资薪金总额的2%计提,作为当期应付职工薪酬处理。新税法规定,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2%的部分,准予扣除。 (四)其他支出 譬如业务招待费,新准则规定业务招待费列为“管理费用”,计入当期损益。但是新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且扣除总额全年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这一规定与原内资企业所得税条例相比,变化较大。新准则规定企业的各种捐赠支出,计入当期损益即营业外支出,冲减当期损益。而新税法规定,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扣除,超出部分及非公益性捐赠不得扣除。新准则规定广告费、业务宣传费可据实列支,计入营业费用,冲减当期损益。新税法则规定,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新准则和新税法在支出、费用确认方面除了上述规定不同外,还有向关联方支付管理费、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筹建期间发生的费用、借款费用以及佣金的扣除等项目,从而产生了更多的税会差异。这些差异在期末都将进行纳税调整,进一步增加了所得税会计核算的工作量和工作难度。 二、新准则和新税法在资产确认方面的差异 (一)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新准则下,多种资产可在期末按公允价值计量,如投资性房地产、交易性金融资产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等。期末公允价值变动时,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列入当期损益(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也就是公允价值相对于账面价值的变动计入了利润表或作为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调整所有者权益(即“资本公积”)。但新税法在确认应纳税所得时不考虑资产公允价值的变动损益,仍然按原来取得的成本确认。因此这些资产在公允价值变动的情况下,期末的账面价值就不等于计税基础。 (二)各项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金 新准则规定企业可以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金,并允许计入资产减值损失,冲减当期的损益。新税法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除了已经批准可以提取的坏账准备外(提取比 例一律不得超过年末应收款项余额的千分之五),其他未经核定的减值准备金不得在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企业资产实际发生损失时,在实际发生年度允许扣除。由于新准则和新税法的规定不同,导致相关资产在期末计价时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不一致,从而增加了税会差异。为使新准则能够顺利实施并且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协调税会差异是所得税会计急需解决的主要问题,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一是进一步完善所得税法律法规,增强新税法的稳定性、协调性和可操作性。二是及时开发与新准则相配套的财务软件。设立独立的法定所得税报表,把有关税会差异的明细项目纳入表内,增加企业所得税缴纳的科学性,减少税会人员的计税难度。三是加强会计人员和税务征管员对新准则及新税法的培训,使他们尽快熟悉新准则及新税法变动内容。 会计制度论文: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下资产管理的分析 近年来,我国的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下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出现了许多问题和需要进一步改进的地方,使得一些企业和单位的资产管理的工作质量和效率都大幅度下降,对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持续高速发展和一些企业单位的长远发展起了极大的限制作用。为了应对这种情况,本文对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下事业单位资产管理进行了一些研究并且针对一些发现的问题提出了一系列改善的措施,希望可以起到一些作用。 一、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下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下企业资产的使用效率不高 大家都知道,目前,依靠国家政策拨款仍然是社会中各个企业单位的主要的资源来源。虽然,随着企业制度的不断完善,企业内部的不断改革,大多数企业已经对财政和非财政收入进行了详细地划分以及核算规范,但是那只是制度方面的完善,在现实的资产管理的过程中,仍然有许多未解决的问题,导致了财政收入与非财政收入仍然没能被明确地区分出来。这类问题主要突出在企业中固定资产的使用方向,很多企业为了提高自身利润,花钱引进了许多贵重设备,但是,这些设备使用完后,就被放在那里,造成了社会资源的极大浪费,同时也是对自身企业资源的一种巨大的浪费。 2.企业单位对不用资产的处置不合理 不管是原来的会计制度还是新出台的会计制度,对于资产的处置都没有做出明文规定,大部分企业单位是在有人检查的时候做一下表面工作,根本都没当回事,而检查者也只是做一下面子工作,走一下规定的流程,也不去了解资产处置的实际情况。大部分企业在这方面是采用将设备搬离甚至直接丢弃的不合理的手法,使得这些资产的实际价值得不到充分的发挥和利用,大多是到了仪器的规定使用期限后就进行报废或者变卖。 3.资产管理的制度方面存在不完善的地方 现在,我国有许多企业单位的资产管理制度很不完善,比如有的单位只关心设备的使用情况,但是对于设备的维护和安置工作却不尽合理,甚至没有专门的工作人员去完成这些事,从而导致了许多工作根本不能开展。更有部分单位就没有企业资产的保险机制,内部审计工作只是为了应付上级检查,做做表面文章,同时,这些工位的形同虚设也间接导致了许多具有高素质的人才流走,给企业带来了巨大的经济和人才损失。有的企业单位竟让将审计工作视为资料的准备,并不能居安思危,没有做好面对风险的安全防范意识,很多潜在危险不能及时解决,一旦爆发,后患无穷。 二、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下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的一些措施和建议 1.首先企业必须制定一系列会计制度,并且要要求相关人员严格执行企业单位所制定的规章制度,建立健全企业制度,有法可依、有法必依,以此来确保企业单位内部审计工作的规范性。当企业内部的资产发生变动时,相关的人员要能及时确定变动情况,设计的资金来源、去向等情况,对一些细小的事情进行详细掌握,如果有什么疏忽或者错误,及时采取补救措施,让企业的审计工作真正的具有一定的真实性和完善性。 2.企业要培养一些具有专业素质的市场人才。为了保证企业内部的会计资产管理工作能有效进行,必须培养大批具有高素质的相关人才,组织工作人员进行相关知识的培训,定期组织他们进行学习,提高企业工作人员的整体工作水平,也能相应地提高人员的素质,要时刻明白,员工个人的工作能力对于企业发展所能起到的重要的作用。除此之外,企业单位还要对相关的法律知识具有一定的掌握能力,加快企业的转型,将之前的旧观念尽快抛弃,真正明白资产管理对于企业发展的巨大作用。 3.企业单位加强对预算的管理。会计人员要结合企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对资产管理的现状进行详细了解。造成企业单位的资源巨大浪费的主要原因,就是相关人员的预算工作做得不到位,其中最为突出的就是企业内部的预算存在着很大的问题。为了能够有效解决这一问题,在企业内部的资产管理工作中,企业高层要充分了解企业中资产管理的实际情况和企业的需要,通过对市场行情的有效判断,决定企业是否购置一些贵重的设备,对于怎样处置那些没用的但是没有报废的资产,以及对于那些已经到了规定年限的设备该怎样处理等问题做出正确的判断,提高企业资产的利用率。 三、结束语 新的企业内部会计管理制度的实施已经有一年了,它在企业的资产管理的建设中起到了毋庸置疑的作用,对资产管理效率的提高方面也做出了巨大的贡献。本文在对企业内部资产管理的影响方面,对于企业内部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了阐述,以及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了一些相关的措施,希望能够为企业单位内部新制度下进行资产的高效管理提供一些具有实际性的作用。 会计制度论文:我国会计制度改革的不足与完善 为适应我国经济体制的改革,自90年代初期开始,我国在会计领域迈出了改革的步伐。会计改革是一个内涵丰富、外延广泛的范畴,它包括会计制度的改革、会计手段的改革、会计管理体制的改革、会计教育的改革以及会计观念的变革等,其中会计制度改革是会计改革的实质和核心,它不仅是会计改革成败的决定性因素,而且反映着会计改革成效的优劣。 一、我国会计制度改革的不足 (一)行业会计制度的具体行为规范不适应企业改革的要求 目前各企业所执行的具体会计规范是在《企业会计准则》指导下的行业会计制度,这套规范体系存在着诸多不合理之处:(1)不能适应企业经营多元化发展的要求。随着市场机制的日益完善和风险机制的日益形成,多元化经营将成为企业经营的必然趋势和战略选择。多元化经营必然使企业涉足于各不同行业、不同性质的经营业务,而执行现行会计规范要求企业对不同行业、不同性质的经营业务分别设置帐户,并采用不同的会计程序与方法进行会计处理,这不仅增加了多元化经营企业会计核算的工作量,影响核算效率和质量,而且难以保持口径一致,反映综合的财务会计信息。(2)不利于会计信息的行业比较和分析。执行行业会计制度,使得不同行业、不同企业会计处理所依据的原则、程序、方法各不相同,这就必然导致会计信息在行业、企业之间失去可比性,不便于投资主体对潜在投资对象的比较、分析和选择,最终不利于资金的合理流向和资源的优化配置。(3)不便于投资主体对企业实施有效的财务监督。企业各投资主体对企业实施财务监督的主要依据是财务会计信息,然而,一方面各投资主体出于增加投资收益、回避投资风险的考虑,会不断的改变投资对象,使资金经常性地从一个行业转向另一个行业,或同时分布于若干不同行业;另一方面不同行业又执行不同的财务会计制度,在这种情况下,投资主体要实施财务监督就必需熟悉不同行业的会计处理原则、程序和方法,这无疑加大了财务监督的难度,影响财务监督效率。 (二)现行会计制度在构成上缺乏完整性和系统性 完整性和系统性是现代会计制度应具备的基本特征。所谓“完整性”是指会计制度应包括和覆盖全部会计实务,使每一会计行为,每一会计事项都有相应的制度予以规范;所谓“系统性”是指现代会计制度应是在会计目标统一约束下,由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的多分支、分层次的会计制度构成的有机体系。然而,我国现行的会计制度基本上是围绕企业常规会计事项由国家统一制定,在构成上缺乏完整性和系统性,具体表现在两个方面:(1)一些现代会计分支尚未纳入会计规范体系。近年来,随着会计领域的改革开放以及会计理论研究的深化,一些新的会计分支,如人力资源会计、质量成本会计、物价变动会计、金融工具会计等早已为人们所熟悉,然而,有关这些会计分支,我国目前尚无具体的制度或准则规范,使得现行会计规范在内容上残缺不全,尽管一些企业认识到需要通过会计系统确认和计量人力资源的耗费,需要核算与报告物价变动对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的影响,需要核算和报告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及其对股东权益的影响等等,然而由于缺乏这方面的准则、制度,使得企业会计人员力不从心,或只能按各自的需要作出不规范的会计处理。(2)许多企业缺乏健全、完善的内部核算制度。完善的会计规范体系不仅包括国家统一制定的各个层次的会计规范,而且还包括企业根据其经营特点和管理要求制定的内部核算制度和办法,包括会计核算的基础管理制度和办法、成本核算制度与办法、内部财务成本的分析考核制度及办法等。然而,目前许多企业只执行统一层次的会计规范,而无完善的内部核算制度与办法,这一方面损害了会计制度的完整性和系统性,另一方面则往往导致企业成本不实、帐目不清、数据不真。 (三)会计制度改革的国际化进程缓慢 《企业会计准则》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会计在国际化进程中迈出了关键的一步,但其进展不尽人意。现行会计规范在许多方面与国际会计准则尚未协调,甚至差异较大,例如有关固定资产折旧、存货计价等会计方法,国际会计准则规定在保持一致性的前提下,企业可以自行选择,而在我国的会计准则和制度中,有关这些方法的选择作了较严格的限制,因此,一些在国外被广泛使用的会计程序和方法,如加速折旧法、成本与市价孰低法等在我国尚未获得用武之地,或在应用的范围上受到严格限制。再如,国际会计准则对企业集团分部业绩报告的编制、通货膨胀条件下的财务报告等均制定了相应的会计准则,而我国尚缺乏这方面的准则规范。由于这些差异的存在,使得我国的会计信息缺乏国际可比性,不能充分发挥其“国际性商业语言”的功能,这正如我国的涉外企业需要按照我国会计准则与上市地或子公司所在地会计准则编制两套口径不同的会计报表,并分别由不同国别的注册会计师进行审计。这充分表明,由于会计规范的差异,一方面使我国涉外企业的会计工作量增大,会计信息成本上升,不利于这些企业的国际性竞争,另一方面有碍于我国市场经济的国际化发展和企业 经营的国际化拓展。(四)现行会计规范的协调性差 在我国,自《企业会计准则》出台后,分行业、分所有制颁布了一系列会计制度,对相关事项的核算与报告作了许多规定,如《公司法》第六章对公司制企业的财务会计作了一系列规定,《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实施细则》第三章对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的编制和披露作了若干规定。这些规定从基本面看,与会计制度的规定是一致的,但也存在诸多不协调的方面,以报表种类的设置为例,工商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应编制的财务报表主要是资产负债表、损益表、财务状况变动表、利润分配表和主营业务收支明细表(商品销售利润明细表),而《公司法》规定企业除编制几个基本财务报表外,还应编制财务情况说明书,对主营业务收支明细表(商品销售利润明细表)则没有明确要求。新近出台的《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则规定企业须编制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股东权益增减变动表、应交增值税明细表、利润分配表以及分部营业利润和资产表等。由于相关法律规定不一致,就可能导致企业会计人员在实务操作中无所适从,比如一个从事产品制造的股份有限公司,是应执行《工业企业会计制度》还是按《公司法》规定处理,是无从明确的,结果可能导致同一类型企业按照不同的规定进行处理,损害会计信息的可比性。 (五)会计制度的严肃性受到损害 会计制度作为指导各企业进行会计处理的规范,具有强制性和严肃性,也即各企业会计人员均应自觉地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核算和报告,但在现实中,一方面,由于监督措施不力,导致一些企业为了自身局部利益而在会计处理上“各尽所需”,主要表现在一些企业的会计人员置会计制度规定不顾,完全按厂长、经理的意图进行会计处理,导致核算不实、数据不真,或设置“两套帐”以应付财政、税务等机关的审查,更为甚者,一些审计部门和审计人员,在执行审计业务时,为了不得罪客户,不顾执业规范而按客户意图进行审计,提供虚假审计报告。另一方面,由于执法不严,纵容了违规违纪行为,比如一些企业虽然在审计或财务检查中查出了不少问题,但在处理上大多是“限期纠正”、“下不为例”,对负责人从轻处理或不予处理,这就纵容了会计上的违规违纪行为,致使一些企业违规行为屡查屡犯,屡禁不止。 二、深化我国会计制度改革的思路 会计制度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其总体目标在于建立与现代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健全的、完善的会计规范体系。根据这一目标,我们提出以下改革思路: (一)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构建企业会计制度 改革会计制度是建立和发展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而市场经济的发展是一个从不完善到完善、从不规范到规范的动态过程,因此,从理论上说,会计制度应随市场经济的发展而不断地进行改革和完善,以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各不同阶段企业经营的特点。但事实上,会计制度变革与市场经济发展具有不同的特征。首先,市场经济发展作为客观环境的变化,具有其内在的规律性,而会计制度变革是从属于市场经济的一种行政行为,缺乏内在必然性的因素;其次,市场经济发展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具有动态性和连续性,会计制度变革则是依据一定时期市场经济运行的相对稳定特征,对原制度进行修正和革新,其变化具有间歇性和相对稳定性。以上两个方面表明,会计制度的改革不仅要考虑当前的市场环境,而且要能体现市场经济发展的未来趋势及其规范化的要求(即具有前瞻性),以便能指导和规范不断出现的新业务、新事项的会计处理。 1 建立能适应各个行业的统一的会计规范体系。适应这一要求,国家有关部门应改革以行业会计制度规范企业会计处理的状况,尽快制定和颁布能适用于各行各业的《具体会计准则》,以使企业能对不同行业、不同性质的经营业务按统一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简化企业的会计处理程序和处理方法,提高财务会计信息的综合程度和可比性。 2 制定和完善各项资本经营业务的会计处理规范。随着企业集团化经营战略的逐步实施,每个企业都可能发生各种形式的资本经营事项,这就要求有关部门改革过去那种针对企业常规经营业务制定会计制度的状况,为各种形式下的资本经营事项制定出相应的会计处理规范,并纳入统一的准则体系。 (二)按“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原则完善会计制度 现代会计在构成上具有横向多元、纵向多层的特点。横向多元即如前所述,现代会计除传统意义上的企业会计、预算会计外,还包括人力资源会计、金融工具会计、租赁会计、通货膨胀会计、破产清算会计等若干分支;纵向多层则指现代会计是由宏观会计、社会责任会计、企业(单位)会计、内部责任会计等若干层次构成。以上各个分支、各个层次相互联系、相辅相成,共同构成完整的现代会计内容体系。与这一体系相适应,现代会计制度应按“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原则予以构建和设置,这里的“横向到边”就是会计制度的构成在广度上应具有全面性,既要包括对传统财务会计事项的规范,又要针对各现代会计分支,制定出相应的准则和制度,如通货膨胀会计准则、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租赁会计准则、人力资源会计准则等。“纵向到底”就是会计制度的构成在层次上应具有完整性,它包括两方面含义,其一,与会计构成的层次性相适应,现代会计制度既要包括宏观会计、社会责任会计等方面的准则或制度,又要包括企业(单位)的会计准则与制度;其二,与会计制度制定主体的层次性相适应,会计制度既要包括国家统一制定的会计准则、会计制度,又要包括各企业(单位)根据统一会计准则或制度,结合企业(单位)实际情况制定的内部核算制度。 尚须指出,无论是“横向到边”还是“纵向到底”均是一个相对的动态的过程,从辩证的观点看,这里的“边”和“底”均是无止境的,理由在于:其一,随着我国会计改革以及会计理论研究的日益深化,将会不断拓展新的会计领域,形成新的会计分支,进而需要有新的会计制度来规范这些会计领域的会计行为,这表明会计制度在“边”的扩展上具有无限性;其二,随着集团化经营的进一步发展,企业规模不断扩大,层次不断增多,进而使得企业内部核算制度与办法的层次不断增加,这表明会计制度在“底”的延伸上具有无限性。 (三)加快我国会计规范的国际化进程 会计规范作为一种上层建筑,必须要随客观经济环境的变化而不断地修正和完善。由于基本经济制度的差异,我国的宏观经济环境有别于西方国家,但就发展市场、规范市场体系这一点而言,各国的目标是一致的。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以及健全、完善的市场体系的日益形成,我国市场必然要融于世界市场体系,加入国际性的商业交易网络。适应这种市场体系国际化的要求,作为“国际性商业语言”的会计必然要走向世界,融于统一的国际会计体系之中。针对我国会计国际化的现状,加快会计国际化的进程是深化我国会计改革的一个重要方面。会计国际化所包含的内容很多,但其核心在于会计规范的国际化。从我国目前情况看,要加快会计规范国际化进程,主要应从以下两个方面努力: 1 按照国际会计规范的构成构建我国会计准则的结构框架,包括:(1)加快具体会计准则的制定、颁布和实施,尽早实现从行业会计制度向具体会计准则的转变;(2)参照国际会计准则体系的构成,补充和完善我国会计准则的相关内容,如物价变动会计准则、施工合同会计准则、租赁会计准则、外币汇率变动影响会计准则、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等等。 2 参照国际会计准则有关会计处理程序与方法的规定,修正和完善我国会计规范中有关会计程序与方法的选择范围和原则,如将成本与市价孰低法、现值计量法等纳入会计准则,并允许企业在特定的约束条件下自行选择。 尚须说明,加快会计规范的国际化进程这一命题并非否认会计规范的国家特色,不容质疑,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与市场经济特征决定了我国会计规范应在加快国际化进程的同时,体现国家化特色,具体说,其一,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其基本经济制度决定了会计制度的制定应能体现会计主体利益与国家利益协调的要求,特别在目前我国财力尚十分薄弱的环境下,更要首先考虑所执行的会计制度对国家宏观利益的影响;其二,我国的市场经济是宏观调控下的市场经济,因此,会计制度的制定不仅要满足会计主体核算与报告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的需要,而且要满足国家宏观调控的需要。 (四)强化会计制度执行的约束和监督机制 会计主体采取不同的会计处理原则、程序和方法,会得出不同的业绩信息,从而影响到会计主体与国家之间的利益分配。因此,会计主体出于增进自身局部利益的考虑,往往会偏离会计制度的规定,选择执行有利于自身的会计行为。这表明如何强化会计制度执行的约束和监督机制,确保会计制度应有的严肃性,是深化会计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 1 各会计主体强化自我约束机制。相对于外部监督而言,自我约束具有防范性和能动性的特点,因而是确保会计制度正常执行的主要措施。从目前情况看,强化会计主体的自我约束,主要是各会计主体应根据国家统一准则和制度的要求,制定出与本会计主体生产经营特点及管理要求相适应的内部会计制度,以规范内部会计行为。同时,各会计主体的管理当局应从增进局部利益、维护国家利益这一双重利益观念出发,督促会计人员严格执行制度规定,必要时应将会计人员对制度的执行和遵守情况纳入业绩考核,以促使会计人员自觉遵规守法。 2 强化外部监督机制。主要是外在于会计主体的各有关部门,如财政、税收、银行等应定期对各会计主体的会计核算情况实施跟踪检查和监督,经常性了解各会计主体对会计制度的执行情况,对于能严格执行会计制度的会计主体给予各种形式的嘉奖或信贷优惠,而对违反会计制度、损害国家利益的会计主体则视情节轻重、违纪金额大小等给予相应的处罚(如通报、罚款等),以督促各会计主体从维护自身的形象和利益出发,自觉遵规守法。同时,强化审计部门的监督职能,即审计部门应在对会计主体的审计业务中严格按照执业规范的要求执行审计业务,出具审计报告,对于审计中发现的有关制度执行方面的问题,应予以指出,并督促企业限期纠正,企业不予纠正的,则应在审计报告中如实披露,以促使会计主体从维护其社会形象出发,自觉执行会计制度。 会计制度论文:关于农村信用社建立管理会计制度的几点思考 管理会计是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科学管理的渗透而逐渐形成的一门新型学科,它是指在任何经济组织内,利用财务会计、统计和其他有关经济信息为依据,灵活运用一系列的专门方法和技术,使组织内部各级管理人员能据以对整个组织及各个责任单位的当前和未来的经济活动进行规划、控制和评价考核,并帮助管理当局对其资源的合理配置与使用做出各种最优决策,借以实现利润最大化的一整套信息处理系统。面向市场、走向市场是新世纪、新形势下我国金融业改革的必由之路,可是长期以来在特有的运行机制下,部分农村信用社形成了重信贷指标、轻内部管理,重数量增长、轻质量增长的经营特点,造成成本费用观念淡漠,忽视成本——效益的恰当配比,不仅经营人员忽视经营中的成本控制,即便是内部管理人员,也缺乏成本资料和必要的成本管理技术手段。笔者认为,要充分学习和借鉴国外银行业在经营管理上的先进理念,运用现代化的信息技术手段,运用管理会计的原理,全面管理分析成本、收益状况,从而变粗放型增长为集约型增长,从分级式管理向集中式、扁平化管理转变,切实提高经营效益和抗风险能力,这已经成为了我国农村信用社现阶段急需解决的重要问题。 一、管理会计制度在农村信用社经营管理中的重要作用 农村信用社要办成现代化的银行,迫切需要会计先行,要与国际会计惯例接轨。在西方国家中,管理会计作为从传统的会计职能中派生出来的一门新技术,能在短时间内被现代企业管理广泛推广和使用,表明在促进企业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决策能力,提高企业效益等方面确实具有很高的实效性。在农村信用社内部建立管理会计制度,不仅可以提供预期经营目标能否完成,全社财务、经营状况是否良好的信息,还能迅速揭示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协助领导做出最优化管理决策。 1、预测、决策为管理者献计献策 投资经营决策是经营管理的核心问题,也是管理会计的一大重要内容。农村信用社决策范围很广,既有机构、人员、业务量、业务范围等发展规划方面的决策,以期达到优化布局和规模经营的要求,又有多项决策,如贷款、资金管理、新业务品种与新技术开发运用以及固定资产购置,凭证印刷批量等。在实践中,任何一个金融企业都应在充分调查、科学预测的基础上进行正确投资和经营决策,而管理会计的一系列专门方法,如趋势预测分析法、本.量.利分析法、投入产出法、经济计量法以及线性规划技术、概率分析、调查分析法等为决策的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提供了重要手段。 2、全面提供管理信息 由于农村信用社的特殊性质,不但自身的财务活动,而且开户企业的经济活动、居民的投资活动等都要在信用社的财务及各种报表、资料中反映出来,因而为农村信用社的经营活动中,拥有大量复杂的数量关系和非数量关系,这种关系有的可按统计的货币单位计量,有的则不能,从而形成多种性质不同,功能各异,但又互为联系,互为补充的管理信息,由于管理会计具有不受有关法定会计规范和固有会计处理程序及规定格式制约的特点,它可以借助多种方法对从各种渠道取得的信息进行汇集、加工、整理、分析,使之成为能满足管理者开展预测、决策、计划、控制等项工作需要的管理信息。例如可依据财务会计提供的有关数据和其他相关资料对营业机构网点进行保本测算及利润预测,为机构的设置、撤并、人员职数的确定等提供依据。也可根据成本习性将某项新业务的成本划分为固定成本、变动成本,以揭示成本——业务量——利润三者的依存关系,为领导者评价有关方案,制定经营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3、考评经营责任目标,实行监控 为加强和提供农村信用社内部管理水平,完成既定目标,就必须对农村信用社经营全过程和结果进行严密的跟踪和监控,及时地对各项经营目标任务的完成进行检查与考核。将预算数(目标任务)与实际数进行对比分析和检查考核,找出差异,分析造成差异的原因。根据指标分析落实到部门甚至个人的方法,查清造成差异的责任,从根本上杜绝良莠不齐的局面,使每个责任部门负起应负的责任,业绩优秀者一据可奖,业绩低劣者有案可罚,使农村信用社的经济责任制度与本社的经营目标相连结,个人的收益与本人的业绩挂钩,最大限度地调动全社会内部各部门乃至全部职工的积极性,为实现预定计划而共同努力。 二、农村信用社建立管理会计制度的主要内容 由于现代管理科学的发展赋予了管理会计现代化的方法,因此管理会计的方法内容非常丰富,融合了众多学科的理论和方法,突出动态分析的特色,从动态上提供有关信息,为经营管理发挥日益重要的作用。笔者认为,目前农村信用社建立管理会计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进行本、量、利分析,通过预测和决策分析编制全面预算,推行责任会计。 1、运用本、量、利分析法,加强财务管理 管理会计的核心内容是成本,贯穿于管理会计的主要方法就是成本——效益分析方法,即对企业各种活动的形成与结果进行成本效益分析。因为,对于企业收益和形成与取得,有专门的机构与人员进行控制,会计人员不直接参与,也无法直接获得有关资料。因此,对管理会计人员而言,在进行成本——效益分析时,成本问题应是其关注的重点。在农村信用社所有成本构成中,按照成本习性可划分为变动成本和固定成本。农村信用社的成本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项:①各种存款利息支出;②金融机构往来支出;③综合 费用;④其他营业支出。其中:前两项称之为资金成本,资金成本属于变动成本。资金成本的高低,不仅取决于资金总量和利率水平,而且也取决于资金成本构成项目的内部结构比例。在资金总量和利率不变的情况下,当高利率资金来源占比减少,而低利率资金来源占比提高时,整个资金成本呈下降趋势,反之则呈上升趋势。 而综合费用和其他营业支出中大部分项目属于固定成本,原因是在机构人员一定的情况下,这些项目的支出水平不受业务量或资金的变化而成正比例变化。而在单位成本中,却与业务量或资金量的变化成反比,但在实际工作中,固定成本还可按其支出数额是否能改变,再进一步细分为“酬量性固定成本”和“约束性固定成本”。前者是指管理层的决策行动,可改变其数额的固定成本,如业务宣传费、业务招待费、会议费等。这些成本支出的多少视企业的经营需要而定,管理者可以根据当时的实际要求做出增减的决定。后者指企业管理者的决策行为不能改变其数额的固定成本,例如固定资产折旧费、保险费、职工工资等等。这些成本是维持企业生产能力必不可少的最低成本,具有极大的约束性。 通过以上分析不难发现,影响经营成本的主要因素是变动成本,在收入一定的情况下,影响经营利润的是资金来源的结构,而在成本一定的情况下,影响农村信用社利润的则是贷款的质量结构。因此,目前农村信用社应将工作重点放在加强资金来源结构与信贷资产质量结构的动态管理上,努力要求最佳负债结构和提高信贷资产质量,降低资金成本和增加贷款利息收入。 2、实现全面预算制,加强财务控制 预算在传统上被看成是控制支出的工具,但新的观念是将其看成“使企业的资源获得最佳生产率和获利率的一种方法”。所谓全面预算就是采用货币计量的方法,把农信社的全部经济活动过程的正式计划,用数量和表格的形式反映出来,换句话说,编制全面预算就是财务管理部门根据农村信用社拥有的全部资产、负债情况,把涉及农村信用社战略目标(目标利润)的所有经济活动联结在一起,并规定如何去完成的方法,使农信社内部各职能管理部门和管理人员能够明确在计划期间应做些什么,以及怎样去做,从而使农村信用社按照预算体系,进行科学的经营管理,用来代替“长官意志”和主观臆测,保证农信社获得最佳经济效益。 3、实行责任会计管理,完善经营机制 建立责任会计制度,它是农村信用社管理会计的重要方面。它以权、责、利相统一的原则,把各个机构和部门划分为责任中心,围绕责任中心将会计信息与经济责任、会计控制同业绩考核相结合,形成信用社内部严密的控制体系。在责任中心内部,由于核算范围相对缩小,便于成本资料的归集分析,也便于经济责任的区分和经营成果的考核。同时,这些相对对立而又内部统一的责任中心,也利于内部转移价格的确定,从而有利于整个信用社系统内部转移价格定价机制的形成和完善。 ①划分责任中心,确定权责范围。根据农村信用社的经营特点,可将农村信用联合划为以下6个责任中心:以计划、资金、部门为主体的成本责任中心,负责筹集资金和优化负债结构;以信贷部门为主体的利润责任中心,负责贷款投放、信贷资金保全、利息的及时收回,中间业务收入的增长;以财务会计为主体的结算和经营目标综合考核责任中心,负责各项经营目标的规划、监控、考核,使全面预算得以贯彻落实;以行政、工会等部门为主体的后勤责任中心,在精打细算的前提为职工提供工作、生活保障;以审计、监察、保卫等部门为主体的安全保障责任中心,负责纠错防弊,为信用社的经营发展保驾护航;以人事、教育部门为主体的人力资源责任中心,负责干部的选拔、业务考核和职工业务技能的培训提高。 ②确定责任目标。责任目标是责任中心在一定时期内应当完成的经营任务,是全社总体经营目标的一部分,实行责任会计时,应规定每个责任中心相应的责任目标以及完成一个责任中心相应的每个责任中心目标明确,责任清楚,工作任务落实,保证全社总体经营目标地按质按量完成。 ③建立考核指标体系,开展差异调查。成本控制报告将使人们注意到偏离目标的表现,但它只是指出问题的线索。只有通过调查研究,找到原因,分清责任,才能采取纠正行动,收到降低成本的实效。 ④考评业绩编写业务报告。每个责任中心都应编写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以使每个责任中心了解自己的工作成绩与不足,也使社领导了解各个责任中心的表现和预算数与实际完成数的差异,以便及时调控,促进下阶段能够按所计划目标改进,更好地完成经营目标。 会计制度论文:市场经济发展与会计制度改革 自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指引下,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取得了巨大的成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形成和发展使会计制度摆脱了计划经济观念的束缚,指引会计制度改革朝着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方向发展。二十年来,中国会计制度改革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为了将制度创新的风险和成本降到最低,许多规定都是先在股份有限公司试行,在市场经济最活跃的资本市场上检验其效果并经过修订后,再推广到全国所有企业。因此以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的形成和发展历程,作为中国会计制度改革进程的缩影,其代表性是令人信服的。本文试图按时间顺序描述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的形成和发展历程,用归纳推理的方法探索中国会计制度改革的动因,并在此基础上用演绎推理的方法展望中国会计制度改革的未来。 一、会计制度改革的滞后 1982年9月,党的“十二大”总结了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改革开放的经验,提出了“计划经济为主、市场经济为辅”的方针,实现了对传统计划经济理论的首次突破,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奠基。经济体制改革刚向市场经济开了一条门缝,股份制就悄悄地溜了进来。从1984年起,上海不少企业纷纷向职工集资,有的用于和乡镇企业联营,有的用于兴办第三产业,股份制的萌芽由此出现。为了规范如雨后春笋般出现的股份制企业及其集资行为,1984年7月,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制定了《关于发行股票的暂行管理办法》,同年8月10日,经上海市人民政府(沪府办发<1984>58号文件)批准并颁布。这是中国改革开放后第一个有关股票发行和交易的地方法规。到1986年年底,上海共有符合该法规要求的小型股份制企业807家。这些股份制企业都是内部集资,所发行股票不能上市流通。持股者均为本企业职工或关联企业职工。发行股票的动机主要是为了提高职工福利,且职工对本企业或关联企业的经营情况也很熟悉,因此股东对会计信息并无需求。股份制企业虽已建立,股份制企业会计制度却未建立。当时规定只有新办集体企业才能发行股票,所以这些股份制企业仍沿用计划经济体制下统一的集体企业会计制度。以上事实证明:只有当股票市场发展到一定程度,才会产生建立股份制企业会计制度的需求。为了避免制度创新的成本超过制度创新的收益,如果股东不需要利用会计信息就可以作出投资决策,那么原有非股份制企业的会计制度就没有变革的必要。“计划经济为主、市场经济为辅”的指导思想也使人们忽略了根据市场经济要求建立股份制企业会计制度的重要性。 1984年10月,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阐明了以城市为重点的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必要性和迫切性,提出了社会主义经济是以公有制为基础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这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新的重大发展。同年11月14日,经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批准,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普通股1000股,每股面值50元,按面值发行。这是中国改革开放后第一次向社会公开发行可上市流通的股票(其中一张股票后被邓小平作为礼物赠给美国总统布什)。1985年1月,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静安区办事处信托部经批准办理股票转让业务,这是中国改革开放后第一个股票交易柜台(布什总统访沪时曾亲自到该交易柜台将邓小平送给他的股票办理过户手续)。中国股票市场宣告诞生。 1988年,深圳也建立了股票交易柜台。到1990年年底,深圳已有股票交易柜台12处,上市股票5种,可流通股票的发行额为9168万元。深圳的股票交易总额1988年为400万元,1989年为2330万元,1990年为17.6亿元,股票市场发展迅猛。 到1990年年未,上海的股票交易柜台已有16处,交易点40余个,上市股票8种,可流通股票的发行额为7100万元,1990年股票交易总额约20亿元人民币。然而股份有限公司的会计制度却未有丝毫变革,依然沿袭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国有企业会计制度和集体企业会计制度。股份有限公司不按“资产-负债=股东权益”的公式编制“资产负债表”,却按“资金运用=资金来源”的公式编制“资金平衡表”,股东权益无法单独列示,资本保全根本无从谈起。会计制度改革严重地滞后于股份制改革。 会计制度改革严重滞后的原因是:当时中国意识形态领域中尚在争论“市场经济到底姓‘社’还是姓‘资’”。为了防止股票市场姓“资”,政府对股票市场干预较多,股票市场上仍然保留着较多计划经济体制的痕迹。例如,关于股利分配,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当时规定:按不高于一年期银行储蓄存款的利率计算股息(在企业所得税前列支),并由董事会视公司经营情况决定红利(在企业所得税后列支),但股息与红利之和最高不得超过股票面值的15%。又如关于股票价格,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当时规定:股票均按面值发行,股票交易价格为股票面值加上成交时预计的股息和红利(与债券交易价格的算法类似)。1987年以后虽然取消价格管制,但投资者仍然习惯于用债券交易价格的算法来判断股价的高低。1990年股票市场供不应求,股价暴涨,政府又恢复价格管制,限定每个交易日股价涨跌幅不得超过前一交易日收盘价的1%。 在股价和股利的双重管制下,投资者只需根据市场供求关系和市价/股利比率判断股价的高低,而不必以公开披露的会计信息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当时的股份有限公司都是从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脱胎而来的,既然投资者对股份有限公司会计信息的需求很小,而制度创新的成本却很高(要冒姓“社”还是姓“资”的政治风险),那么原来的国有企业会计制度和集体企业会计制度就没有改革的必要。1990年12月4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出了《关于严格限制股票发行和转让的通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正在寻求理论上的突破,意识形态领域中关于股票市场姓“社”还是姓“资”的争论,使得制度创新的风险极大,阻碍了会计制度改单的进程 。 二、会计制度改革的尝试 1990年12月,邓小平在同中共中央几位负责人谈话时指出:必须从理论上搞懂,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的区分不在于是计划还是市场这样的问题。这一重要论断是对当时“市场经济到底姓‘社’还是姓‘资”’争论的否定。同年12月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成立。投资者要求上市公司维护股东权益,按现代企业制度要求披露会计信息的呼声越来越高。为了规范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上海证券交易所率先进行了会计制度改革的尝试。 当时上海证券交易所仅有8家上市公司。但是,由于股份制企业会计制度尚未制定,所以这8家公司只能沿袭股份制改革以前的所有制形式以及行业管理,分别执行6种会计制度。它们分别是:国营工业企业会计制度(凤凰化工、飞乐股份、真空电子)、国营商业企业会计制度(豫园商场)、集体工业企业会计制度(延中实业)、集体商业企业会计制度(飞乐音响)、合作社会计制度(爱使电子)和乡镇商业企业会计制度(申华电工)。这些适用于不同所有制和不同行业管理要求的会计制度,根本不适合股份有限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的需要,各公司之间报表项目缺乏最起码的可比性。建立统一的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势在必行。 然而制定会计制度的权限在财政部,证券交易所无权制定会计制度。1991年5月,上市公司披露1990年年度报告的法定期限已过,但统一的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仍未出台。上海证券交易所只能运用法律赋予其监管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权利,在不改动8家上市公司6种会计制度的前提下,委托上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设计了一种名为《经营状况说明书》的简表。在“资产、负债和股东权益结构分析表”中,仅有“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及其他资产”、“流动负债”、“长期负债”、“股东权益”7个项目。在“经营成果分析表”中,仅有“销售收入”、“销售利润”、“利润总额”、“税后利润”4个项目。上市公司各自将原资金平衡表和利润表中的相关数据调整并汇总后填制上述两表,以此作为1990年度财务报告,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专刊》试刊号上半公开披露(该专刊为内部刊物,不能公开发行。当时在上海街头零售,属于打“擦边球”),此时已是1991年6月7日。这是会计制度改革的初步尝试,这种“换汤不换药”的办法虽是迫不得已的下策,却反映了当时制度创新的艰难。 三、会计制度改革的继续 1991年7月3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成立,当时共有5家上市公司(发展银行、原野实业、万科企业、金田实业、安达运输)。深圳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试验田和中国大陆第一个经济特区,市场经济较为发达,政策环境较为宽松,因此会计制度改革也较为大胆。深圳本地的5家上市公司从成立之日起,就参照国际惯例建立了适合股份有限公司运作的会计制度。从深圳胶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公布的1991年年度报告中可以看出,其财务报表的内容及项目的排列已相当接近当时国际公认的通用格式。在资产负债表中,针对应收账款回收的风险,设置了“坏账准备”项目。存贷计价采用“市价与成本孰低法”,设置了“商品削价准备金”。允许对固定资产和长期投资以重置成本进行重估并调整账面价值,重估升值部分记入“资本公积”科目。在损益表中,则按行业分别列示营业收入、费用和损益,并将存货跌价损失作为营业收入的减项,列作“存货折价”。 1992年1月,邓小平在上海发表重要谈话:计划多一点还是市场多一点,不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手段的重要论断,从根本上解除了把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看做属于社会基本制度范畴的束缚,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对传统计划经济理论的重大突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在意识形态领域中的胜利,使会计制度创新的风险大大降低,从而推动了会计制度的改革。 1992年2月,上海证券交易所委托上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设计了“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将8家上市公司按计划经济体制下6种会计制度编制的1991年年度“资金平衡表”和“利润表”中的有关指标重新分类并汇总,转换成适合市场经济体制的统一格式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并于1992年2月底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专刊》上半公开披露(当时该刊仍未获准公开发行)。虽然这只是会计报表形式上的转换,却是会计制度冲破计划经济体制束缚的来之不易的改革成果。 尽管如此,上海会计制度改革的进程仍然落后于深圳。深沪两地会计制度改革的差异,与两地股票市场发展的差异相关。1991年下半年,深圳证券交易所逐步取消了股价管制,股票交易十分活跃,5种挂牌股票日均成交量数千万元,最高时曾达到上亿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价指数从9月6目的45.66点上升至11月14目的136.94点,上涨了约两倍。而同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价指数从187.35点上升至237.46点,涨幅仅为27%,8种挂牌股票日均成交量仅为数百万元,最低时成交量不足百万元。原因是上海证券交易所当时仍实行每个交易日股价涨跌幅不得超过前一个交易回收盘价1%的管制,股价波动较小,股票交投清淡。直到1992年5月,上海证券交易所才完全取消股价管制。从深沪两地股票市场发展的差异中,我们找到了股票市场发展推动会计制度改革的证据。根据会计信息对投资决策有用性的假设,我们可以推理:由于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股票的价格波动较大,股票交投活跃,所以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投资者对上市公司会计信息之需求,无论在数量上还是质量上都远远超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投资者。我们找到了股票市场发展推动会计制度改革的证据:股票市场发展导致日益增长的对股份有限公司会计信息质量和数量的需求,这种需求推动了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的改革。至此我们不难理解:为什么中国会计制度的改革发端于股份有限公司,而深圳建立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的改革又走在全国的前列。 四、会计制度改革的扩大 1992年2月21日,上海真空电子器件股份有限公司B股传供境外投资者买卖并以美元报价和结算的人民币特种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1992年2月28日,深圳南方玻璃股份有限公司A股和B股同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中国股票市场从此有限度地对外开放。同年2月,上海公开发行股票认购证207万份;同年3月27日,同时有5家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截至1992年5月底,深圳证券交易所成立11个月以来累计成交金额突破100亿元。 为了适应股票市场的发展,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各自发展远程通讯系统,将股市行情以最快的速度传至全国各地,吸引全国投资者参与股票交易。各大证券公司也在全国大中城市纷纷设立证券营业部,全国投资者人数以几何级数增长。许多投资者既买卖深圳股票,也买卖上海股票。但深沪两地上市公司会计制度的差异,使得许多财务指标缺乏可比性,给投资者的决策造成了很大困难。股票市场的扩大要求会计制度的改革从地区扩大到全国,发行人民币特种股票更需要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向国际惯例靠拢,建立全国统一的、与国际惯例接近的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势在必行。 1992年6月9日,在中央党校省部级干部进修班上讲话时,提出要建立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是中国改革开放后首次提出要建立市场经济体制,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在经济体制上的重大突破。 1992年6月25日,《人民日报》刊登了由财政部和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联合颁布的《股份制试点企业会计制度》,中共中央机关报刊登会计制度,有史以来是第一次。1992年6月25日颁布的会计制度却要求从1992年三月五日起实施,有史以来也是第一次。会计制度改革的重要性和迫切性由此可见一斑。 《股份制试点企业会计制度》的问世,是改革开放后中国会计制度改革的第一个里程碑。 《股份制试点企业会计制度》实现了对计划经济体制下名为会计制度、实为簿记制度的重大突破。根据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企业会计制度不再受到财务制度和税收制度的约束。根据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建立企业会计制度,承认企业是商品经济的细胞,在企业层次上进行分配。根据股份有限公司资本保值和增值的要求建立企业会计制度,通过资产、负债、股东权益的确认和计量,报告资本的存量;通过营业收入、费用、利润的确认和计量,报告资本的增量。 《股份制试点企业会计制度》第二章“会计核算一般原则”中,隐含了会计个体、持续经营、会计分期、货币计量等会计假设,规定了真实性、合法性、相关性、及时性、可比性、一贯性、重要性等会计信息的质量标准,以及权责发生制原则、历史成本原则、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原则、稳健性原则等会计基本原则。在其余各章中,则分别规定了资产、负债、股东权益以及营业收入、费用、利润等要素的确认、计量,报告方法。在信息披露上,要求股份有限公司除了披露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外,还要披露财务状况变动表;除了编制母公司的财务报表外。还要编制母公司与子公司的合并报表。 五、会计制度改革的发展 1992年10月,中共“十四大”提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确定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发展推动了股票市场加快改革开放的步伐。1992年11月,国务院证券委员会成立,朱熔基亲自担任证券委员会主任。证券委员会下设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此举标志着原先由地方政府管理的区域性股票市场,发展为由中央政府管制的全国性股票市场。 中国证监会成立后,即着手准备推荐国内股份制试点企业赴香港联交所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这是继发行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后,进一步改革开放的重大举措。为了适应股份制试点企业赴香港联交所上市的需要,财政部在《股份制试点企业会计制度》的基础上,又于1992年11月颁布了《关于股份制试点企业香港上市有关会计处理问题的补充规定》(<92>财会字第58号文),于1993年4月颁布了《关于香港上市的股份制试点企业执行何种会计制度等问题的通知》(<93>财会字第19号文)、《关于股份制试点企业股票香港上市会计报表有关项目调整意见》(<93>财会字第18号文)等一系列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中的会计处理方法进一步向国际惯例靠拢,分述如下: (1)企业对其他单位的投资占该单位有投票权资本总额20%以上,但少于50%并对该单位有重大影响时,或虽不足20%但有重大影响时,应采用权益法核算长期投资(原规定50%以上采用权益法)。 (2)长期投资在资产负债表中除因永久减值作出亏损准备,可以按成本计列,也可以按重估价计列(原规定只能按成本计列,不能作出亏损准备)。 (3)短期投资应在资产负债表中按历史成本与市价孰低计列(原规定只能按历史成本计列)。 (4)年度终了后至会计报表报出前,如发生国家外汇牌价调整幅度较大,而对财务状况有重大实质性的影响时,应在财务状况说明书中予以说明,但不对年度会计报表进行调整(原规定要对年度会计报表进行调整)。 值得注意,这次发行H股是“先立法,后上市”。与数年前相比,反映了改革者日渐成熟。 1993年7月15日,青岛啤酒H股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这是改革开放后中国大陆在香港上市的第一只股票。此后,又有不少公司陆续在纽约、伦敦、新加坡等地的证券交易所上市。为了进一步规范外资股发行和上市的会计信息披露行为,1996年4月,财政部又发出《关于上市公司会计处理补充规定的通知》(<96>财会字第7号文),规定“在香港地区以外的境外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以及在境内发行外资股的公司,其会计核算遵照在香港上市公司有关会计处理的规定”。 市场经济的发展导致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为了增强市场竞争优势,提高规模经济效益,上市公司纷纷组建企业集团。以上海证券交易所为例,1992年度编制合并报表的上市公司不足10%,而1994年度需要编制合并报表的上市公司达到90%以上。但是在计划经济时期,企业集团编制的是报送上级行政管理部门的汇总报表,财政部从未制定过有关合并报表的会计制度。为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规范企业集团合并报表的编制,1995年2月,财政部颁布《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以及《股份制试点企业合并会计报表格式》。这是中国第一个关于合并会计报表的会规度,股票市场发展又一次推动了会计制度改革。 六、会计制度改革的深化 1997年9月,党的“十五大”报告指出,公有制实现形式可以而且应该多样化,允许和鼓励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这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在所有制问题上的重要突破:把公有制与公有制实现形式区分开来。股份制是现代企业的一种资本组织形式,资本主义可以用,社会主义也可以用。在中国大陆,国家和集体控股具有明显的公有性,是公有制的一种实现形式,有利于扩大公有资本的支配范围,增强公有制的主体作用。1998年1月27日,财政部颁布《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取代《股份制试点企业会计制度》。《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序言中称:制定本制度是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加强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工作,维护投资者和债权人的合法利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和股票市场发展再一次推动了会计制度改革。 新制度为了维护投资者和债权人的合法利益,作出了一些新规定。 1996年8月发生的“渤海集团”事件(股票停牌两个月),以及1997年3月发生的“海南民源”事件(至1999年3月股票仍被停牌),起因之一均是以尚未完成法律程序的资产重估的巨额增值(金额达数亿元)计入资本公积,然后以新增资本公积大量转增股本,导致注册资本虚增、投入资本不实。为了防范此类事件再度发生,《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明确规定:资本公积中的接受捐赠实物资产价值、资产评估增值以及投资准备等部分,不能转作股本。 另一个弓引人注目的变化是《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要求股份有限公司对应收账款提取“坏账准备”;对短期投资按成本与市价孰低计价并提取“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对长期投资按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提取“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对存货按成本与市价孰低计价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要求发行外资股的上市公司必须执行以上规定,其他发行内资股的上市公司是否执行上述规定则由公司自行决定。这种“内外有别”的做法,一方面是股票市场对外开放、会计信息披露与国际接轨的要求所致,另一方面也反映会计制度改革受到市场经济体制尚不完善的制约。 《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还要求以“现金流量表” 取代“财务状况变动表”。导致这一变更的原因之一是,随着股票市场的发展,投资者的风险意识逐渐加强,需要通过现金流量表进一步深入地了解公司的资金流动、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1997年下半年的东南亚金融危机,更使投资者认识到有必要通过现金流量表分析来消除利润表中可能隐藏的利润泡沫,有助于正确判断公司的资产质量和偿债能力。 随着股票市场的发展,越来越多的投资者意识到维护股东权益的重要性。为此,《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增设了附表——“股东权益增减变动表”,共有四十个报表项目,要求上市公司详细列示股东权益各明细项目的增减变动。根据投资者的普遍要求,对公积金转增股本、公积金弥补亏损、职工住房周转金变动、购建职工住房支出、公益金的使用情况等一些容易侵犯股东权益的事项,要求公司作出充分披露。 股票市场发展过程中出现了许多新的会计问题。1998年年末,财政部又颁发<98>财会字66号文件,就执行《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有关会计问题作出解答。针对一些上市公司年末突击资产重组,然后将股权购买日提前到年初,把被收购企业的全年利润“装”进报表,名为资产重组、实为“报表重组”的利润操纵行为,66号文件特别强调:“公司购买其他企业,应以被购买企业对净资产和经营的控制权实际上转让给购买公司的日期作为购买日,即以被购买企业净资产和经营的控制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为标志”,并规定了确认控制权已经转移的四个必须同时满足的条件。 “十五大”报告允许和鼓励资本作为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资本作为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的契约——会计制度,其重要性日益显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创新推动了会计制度的创新,继《股份制试点企业会计制度》之后,《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是会计制度改革的第二个里程碑。 七、会计制度改革的突破 会计制度在形式上是按会计科目组织其逻辑结构的,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名为会计制度实为簿记制度,这种形式是有效的。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和股票市场的发展,这种形式无法避免的缺点就暴露出来了——对那些不能纳入会计科目体系的事项就无法作出规定。例如,关于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披露,在会计制度中就难以设置相应的会计科目。但是股票市场的发展又要求上市公司在年度报告中及时披露这方面的信息。 1996年12月,海南民源股份有限公司通过与关联公司签订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合作建房、权益转让等无效合同,虚构利润5.4亿元。公司控股股东民源海南公司与大股东深圳有色金属财务公司联手,于1996年报公布前大量买进海南民源股票,在年报公布后乘不明真相的投资者纷纷追高买入之时,大量抛出,以牟取暴利。公司股票从1997年3月起停牌,至1999年3月尚未恢复交易,公司股东损失惨重。 1996年2月,中国四川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在乌干达承包的欧文电站工程遇到了严重困难,被迫终止合同而面临违约诉讼,公司遭受重大损失。然而在1996年4月底公布的1995年报中,公司对如此重要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竟然只字不提。年报称1995年公司每股收益0.54元。在1996年8月公布的1996年中期报告中称,1996年上半年公司遭受重大损失,上半年每股亏损0.77元。中期报告公布当天股价腰斩,令市场人士震惊,许多持有该股者挥泪斩仓。 上述两起重大事件发生后,为了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行为,财政部又制定了《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和《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两个会计准则,要求上市公司从1998年1月1日起与《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一起实施。会计制度与会计准则并存,是对原先会计制度一统天下的突破。 会计准则在形式上是按会计要素、按经济事项分别制定的,相对会计制度而言有显著的优越性,有可能将某项要素或业务所涉及的定义、特征、确认、计量和披露要求阐述得比较清楚全面,逻辑严密。而会计制度是按会计科目组织其逻辑结构的,其核心是账户设置、记录内容和借贷规则,所以不可能像会计准则那样根据特定要素或业务的需要来灵活组织其结构和内容。会计准则逐步取代会计制度,是会计制度改革的必然趋势。到1999年年底,财政部已公布了九项具体会计准则,这是会计制度改革的第三个里程碑。 八、会计制度改革的展望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从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形成和发展的历程中找到会计制度改革的动因。在制度创新的过程中,主流意识形态起着关键的作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形成和发展使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摆脱了计划经济观念的束缚,指引会计制度改革朝着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方向发展。在制度创新的过程中,对新制度的需求起着重要的作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股票市场发展对股份有限公司会计信息日益增长的需求,直接推动了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的形成和发展。简言之,本文的结论是:市场经济理论指引会计改革发展,股票市场需求推动会计制度创新。本文试图在此基础上预测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改革的未来发展方向。 (1)中国将进一步对外开放,人民币迟早会成为可以自由兑换的货币,中国股票市场迟早会对外资完全开放。同一家公司发行并且在同一家交易所上市的A股和B股迟早会同股同价,同一家公司发行并且分别在香港联交所和沪深交易所上市的A股和H股一定会缩小价差。随着股票市场逐步取消“内外有别”的政策,会计制度“内外有别”的差异将逐步消除。根据证券市场“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发行A股B股和H股的上市公司都应该提取坏账准备、短期投资跌价准备、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和存货跌价准备。上市公司披露的会计信息要有可比性,这是股票市场规范运作的基本前提。随着股票市场对外开放的进程,《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会进一步完善,“内外有别”的差异将会随着股票市场的发展而逐步消除。 (2)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股份有限公司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运作将进一步推动会计制度改革。我国的股份有限公司多由国有企业改制而来,国有企业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对职工的“生老病死”实行“统管统包”政策,改制后的股份有限公司将职工的医疗支出列入负债类科目“应付福利费”的借方,将职工的住房支出列入负债类科目“住房周转金”的借方。由于医疗费用逐年上涨,多数公司的“应付福利费”出现了较大的赤字;由于按房改政策向职工出售住房的收入大大低于住房的账面价值,多数公司的“住房周转金”出现了更大的赤字。这些赤字“挂账”造成了对股东权益的侵蚀。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我国医疗保险制度的逐步完善和住房商品化政策的逐步推行,《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中的“应付福利费”和“住房周转金”将成为历史,股东权益将得到更好的保障。 (3)《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修改草案已经提交九届人大常委会审议,这是二十年来会计改革成果的结晶,对今后深化会计制度改革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对会计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现有会计制度要向会计准则过渡才能担当此重任。股票市场对外开放,也要求采用会计准则这种已经成为国际公认的会计规范形式。但是会计准则不可能立刻取代会计制度,我们不得不考虑制度创新的成本。一方面会计人员长期以来习惯于依赖现成的会计制度进行会计处理,另一方面我国的会计准则体系尚未健全。会计制度逐步向会计准则过渡,并与会计准则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以“双轨制”的方式同时运行。根据中国国情,这显然是制度创新成本最低的一种改革方式。 财政部一位负责制定会计制度和准则的权威人士最近指出:资本市场的扩展带动了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各行各业出现了许多新的会计问题。近期发 布实施的几项具体会计准则,主要是针对我国上市公司会计实务急需解决的问题。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制度和准则将同时并存。企业处理各项经济业务时,若会计准则已作出相应规定的,以准则为准;若会计准则没有作出相应规定的,仍按统一会计制度处理。同时,不断地协调会计准则和统一会计制度的内容,俟会计准则形成一个完整的体系后,最终实现从统一会计制度到会计准则的平稳过渡。 本文预言:这将是中国改革开放以来会计制度改革的第四个里程碑。我们坚信:只要中国继续坚持改革开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不断完善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对会计信息日益增长的需求将进一步推动会计制度改革,我们期盼着中国会计制度的第四次创新。(蒋义宏) 会计制度论文: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会计制度改革的回顾与评价 二十世纪已经过去,崭新的二十一世纪已经来临。处于世纪之交的今天,对我国改革开放二十多年以来会计改革情况进行研究和探讨,总结经验教训,对于进一步深化我国会计改革,完善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会计制度体系,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会计制度改革的基本情况 改革开放的二十多年,是我国经济体制发生根本性变革的时期,也是我国会计制度大变革,大发展的二十多年。笔者认为,这期间我国主要是从以下几个方面改革和完善会计制度的: 1.适应计划管理的要求对会计工作整顿、恢复和重建企业会计制度 由于、“”推行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极左路线,建国以来我国会计工作形成的一些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被作为资本主义的东西而遭到无情批判,社会经济秩序遭到破坏。当时会计工作面临的主要任务,一是恢复和完善过去财务会计工作中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使企业会计核算工作水平逐步得以恢复和改善,促进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便会计核算工作在国民经济中发挥应有的作用;二是要贯彻执行党中央确定的改革开放的方针,保证和促进经济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保证和促进对外开放的进一步扩大。为此,1980年财政部在总结历史经验和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当时的会计规章制度进行了全面修订。首先选择涉及面广、影响大、会计业务相对较为复杂且具有普遍性的《国营工业企业会计制度》对其进行修订。修订会计制度的主要内容,是根据强化企业会计核算的要求,增加会计科目、会计报表。《国营工业企业会计制度》的修订,改变了在会计核算工作中强调简化的片面性和不讲科学的偏向,对于恢复会计工作正常的秩序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使企业的会计核算工作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加强。《国营工业企业会计制度》的修订,带动我国企业会计制度全面修订。财政部于1981年1月至10月先后制定了《国营供销企业会计制度》、《国营施工企业会计制度》、《建设单位会计制度》。这些会计制度的修订和完善,满足了企业健全会计核算规章、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的需要。通过上述会计制度及相关规定的实施,使我国企业的会计核算工作走出了混乱状态,满足了当时强化计划经济管理的要求。此后,我国还按照经济体制改革的需要,对企业会计制度作了进一步的修订和完善。如对《国营工业企业会计制度》,先后于1985年和1988年进行了两次重大的修订,便其满足经济体制改革对企业会计核算的要求。 2.完善会计制度体系,努力开创企业会计制度工作的新局面 在财务会计工作领域,我国在恢复和重建企业会计规章制度的基础上,适应经济发展和体制改革的需要,对企业会计制度进行一系列相应的配套改革,使计划经济体制条件下的企业会计制度日益完善。1982年到1987年之间,我国先后制定了《国营企业固定资产折旧试行条例》等一系列会计法规,便我国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企业会计制度体系得到不断完善和进一步的发展,严格了企业会计核算行为,强化了企业经营管理要求,保证了经济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开创了新时期我国企业会计制度工作的新局面。 第一,制定了《国营企业固定资产折旧试行条例》(以下简称 《折旧条例》)。在传统的经济体制下,我国按照计划经济管理的要求,对国营企业固定资产折旧作了相应的规定,这些规定散见于有关规章制度中。当时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对各类企业的固定资产没有统一的管理要求,难于对国营企业的固定资产折旧实施统一管理,固定资产折旧率偏低。1985 年4月26日国务院正式并实施了《国营企业固定资产折旧试行条例》。为了配合 《折旧条例》的实施,财政部于1988年5月19日制定了《国营企业固定资产折旧试行条例实施细则》,对《折旧条例》的有关内容作了具体的规定。《折旧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贯彻实施,有力地促进了企业技术改造和技术进步,规范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行为和固定资产折旧资金的使用。 第二,制定了《国营企业成本管理条例》(以下简称 《成本管理条例》)。建国以来,对于国营企业的成本管理工作,国家规定了其成本开支范围和主要的费用开支标准,制定了成本计划的编制程序和方法等。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经过整顿,企业的成本管理工作得到了不同程度的恢复和加强,但在企业成本管理方面仍然存在着管理不严、损失浪费严重的现象。财经纪律松弛、乱挤乱摊成本的现象也比较普遍;基础工作差、成本核算严重不实的问题也大量存在。为了改变 这种状况,财政部从1981年开始就着手拟定《国营企业成本管理条例》。1984年3月5日,国务院了《国营企业成本管理条例》。财政部于1985年先后制定了国营工业、交通企业、建设业、商业、金融业的成本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成本管理条例》的实施,促使企业加强和改善成本管理,增收节支,努力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使我国当时的企业成本管理工作上了一个新台阶。 第三,制定了《国营工业企业成本核算办法》(以下简称《成本核算办法》。为了配合 《成本管理条例》的实施,财政部于1986年12月23日制定了《成本核算办法》,对企业的成本核算的具体方法和程序作了明确的规定。《成本核算办法》的贯彻实施,规范和强化企业成本核算,提高了成本核算质量,进一步促进了《成本管理条例》的贯彻实施。 3.适应对外开放引进外资的要求,制定实施 《外商投资企业会计制度》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随着我国对外开放形势的发展,利用外商直接投资的工作有了较大进展,使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出现了蓬勃发展的局面。这些企业的出现是对传 统计划经济体制的一个突破,其经营方式与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国营企业大不相同,其会计核算的要求也与计划经济体制下国营企业会计核算的要求大不相同。当时我国制定实施的国营企业会计制度等规定,难于适应和满足其进行会计核算的要求,也难于适应其经营方式的要求。为此,必须根据其特殊的经营方法和方式,结合其经营特点制定相应的会计核算规范,以满足其会计核算的需要,规范其会计核算行为,保证其健康发展。 财政部从1979年底开始着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会计制度的制定工作,1985年3月正式了《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会计制度》,自当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一会计制度规定了会计核算的一般要求、会计核算原则和会计处理方法、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等内容。从该会计制度的主要内容来看,其所规定的会计核算原则、记账方法、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均在相当大的程度上采用市场经济条件下通用的会计处理方法和程序。它的制定与实施,开始了我国会计制度与国际会计惯例协调的步伐,它实际上是我国对社会主义商品经济乃至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会计制度模式进行的一次积极的探索,是我国市场经济体制下企业会计制度改革的先导。 4.制定实施股份公司会计制度,促进现代企业制度改革的进行 1984年召开的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作出《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后,以城市为重点的经济体制改革全面展开。随着城市经济体制的全面展开,股份制也悄然出现于经济体制改革实践之中。1990年上海证券交易所成立,延中实业等几家企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成为新中国成立以来首批上市的上市公司。1992年初邓小平同志发表南巡谈话后,国有企业还先后在香港、纽约等地证券交易所实现了境外上市。 为推动股份制试点工作的健康发展,规范上市公司会计核算及其会计信息的披露,财政部于1992年5月制定了《股份制试点企业会计制度》。这一会计制度的与实施,是我国企业会计改革的重大事件。无论从该会计制度的内容,还是从其形式来看,这一会计制度一改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会计制度模式,是一次我国企业会计制度改革的成功探索。由于这一会计制度实施于《企业会计准则》及行业会计制度制定之前,实际上这一制度的实施是我国市场经济体制下企业会计制度全面改革的前奏,对于促进股份制试点企业的健康发展,规范股份制试点企业的会计核算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企业制度改革的进一步深入,财政部于1998年1月27日在 《股份制试点企业会计制度》的基础上,制定了《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自1998年1月1日起,在按照法定程序批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中施行。 5.适应市场经济体制发展的需要,实施以企业会计准则和行业会计制度为主要内容的会计改革建国四十余年来,我国会计核算规范主要是国家统一的、按各种所有制形式、部门制定的会计制度,对各种所有制形式的企业、各部门所属的企业会计核算的基本要求、具体的会计处理方法和程序作了规定。我国虽然根据经济体制改革的实际情况,对传统的会计核算体系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和完善,但是传统的企业会计核算体系和管理模式并没有根本性改变。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这种会计制度模式已日益显露出其局限性和不适应性。市场经济的发展,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和完善,对会计制度的全面改革提出了越来越紧迫的要求。 第一,制定《企业会计准则》,实现我国会计核算模式的转换。1992年11月如日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以财政部长令的形式,了《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在借鉴和参考国际会计经验和总结我国会计核算的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对会计核算的基本内容作了规定,如规定了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利润等会计要素的计量和确认以及财务会计报告等。 第二,制定行业会计制度,建立行业会计制度体系。我国传统企业会计制度,是按照所有制成份,分别不同的部门或行业设计制定的。此次会计制度改革在对既存的企业会计制度体系进行梳理的基础上,确定按照企业所属的行业设计制定会计制度的原则,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结合各行业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同特点及不同的管理要求,将国民经济各部门划分为若干个行业,分别制定了工业企业会计制度、商品流通企业会计制度、农业企业会计制度等13个全国统一的行业会计制度,形成了一个比较完整的企业会计核算制度体系。 在1992年《企业会计准则》后,为了使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惯例相协调,我国在具体会计准则研究起草过程中,聘请了外国咨询专家为我国会计准则的制定提供咨询服务。自1994年起,我国先后制定了《企业会计准则――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企业会计准则――现金流量表》等13项具体会计准则,初步建立了我国的会计准则的基本架构。 6.配合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与完善,逐步完善企业会计核算办法 1992年邓小平同志发表南巡谈话以后,我国加快了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步伐。自1997年起,我国先后进行了财政、税收、金融、外贸、外汇、计划、投资、价格、流通、住房和社会保障等体制改革。与此相配套,按照上述财政、税收、外汇等体制改革实施的需要,在企业会计制度方面也进行了相配套的改革,对企业会计制度进行了补充和完善。 第一,配合新税制改革,制定实施新税制会计处理办法。从1997年开始,按照统一税法、公平税负、建立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对税制进行改革,建立了以增值税为主体、消费税和营业税为补充的新流转税制,统一内资企业所得税,改革个人所得税,撤并和开征一些地方税种。为了配合我国财政税收制度的改革,规范了企业税制改革的会计核算,根据有关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财政部于1993年12月至1994年6月先后制定了新税制的会计核算办法,具体包括《关于增值税会计处理的规定》、《关于消费税会计处理的规定》、《关于营业税会计处理的规定》以及《关于资源税会计处理的规定》等新税制会计核算办法。这些会计处理规定的与实施,规范企业新税制的会计核算,保证和促进了新税制改革的顺利进行。 第二,配合外汇体制改革,改进外币业务核算办法。为了促进我国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的进一步发展,国务院了《关于进一步改革外汇管理体制的通知扒对外汇管理体制作出了进一步改革的决定。为适应外汇体制改革需要,规范企业外币经济业务的会计核算,财政部于1994年2月制定了《关于外汇管理体制改革后企业外币业务会计处理的规定》,并于1994年7月2日制定了《关于外汇管理体制改革后有关会计处理的补充规定》,就企业外币经济业务的会计核算作出具体规定。 第三,适应现代企业制度改革的需要,先后制定了《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企业商品期货业务会计处理暂行规定》、《国有 企业试行破产有关会计处理问题暂行规定》 7.配合新修订《会计法》的实施,统一规范企业财务会计报告和会计核算行为 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新形势,规范会计行为,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提高经济效益,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1999年10月31日审议通过新修订的《会计法》。新修订的《会计法》,不仅进一步明确了立法宗旨,突出强调了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真实性、完整性的责任,以及进一步加强会计监督的要求。更主要的是进一步完善了会计核算规则,对公司、企业的会计核算作了特殊规定,新修订的《会计法》单设一章,规定公司、企业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按照规定确认、计量和记录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成本和利润;同时对公司、企业容易导致会计资料失真、失实的问题作了禁止性规定。 为了配合新修订的《会计法》的实施,规范企业财务会计报告,保证会计报告的真实和完整,国务院于2000年6月了《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国务院令第287号)(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对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等会计要素进行了严格的界定;对使用财务会计报告的部门和机构的行为也作了规定;对重大的会计政策、或有事项、关联交易、企业合并和分立、重大的投资融资活动等事项披露提出明确要求。 《条例》的和实施,要求对企业会计制度进行全面修订。为落实《条例》的要求,财政部于2000年12月制定《企业会计制度》,暂在股份有限公司的范围内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在总结即存的会计制度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根据《条例》的要求,对资产、负债、收入、费用等规定了统一的确认和计量标准,基本上实现了我国会计核算标准与国际会计准则等国际会计惯例的充分协调。 二、对二十多年来我国会计制度改革的基本评论 本人认为,从上述会计制度改革的情况来看,这二十多年基本上可以划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即自我国进入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以来到1992年企业会计准则的;第二阶段为企业会计准则的到二十世纪末。 在第一阶段,我国首先按照计划经济体制的要求,对 “”期间遭受严重破坏的会计制度,进行了恢复和重建;在重建过程中,对企业会计制度进行了修订与完善,基本建立了与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要求相适应的企业会计制度体系。这一企业会计制度体系,对于加强国民经济计划管理,促进企业提高劳动生产率,降低人、财、物消耗,降低成本水平,乃至于社会经济效益的提高发挥了积极的作用。这一时期的企业会计制度建设,是我国企业会计制度建设的一个极为重要的历史时期,是计划经济体制下企业会计制度日臻完善的时期,形成了我国独具特色的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企业会计制度体系。在这一时期,对于市场经济下的企业会计制度也进行了一定的积极探索,为市场经济体制下企业会计制度的全面改革提供了有益的尝试。 在第二阶段,我国对企业会计制度进行了全面改革,《股份制试点企业会计制度》的实施、《企业会计准则》以及13个行业会计制度的制定实施等,使我国初步建立起了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企业会计制度体系,促进了经济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促进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与进一步完善。由于在企业会计制度的建设中,大胆地借鉴国际通用的会计处理方法和会计报表体系,使我国会计制度逐步实现了与国际会计惯例的接轨,被国际会计界所认可和接受。这对于促进我国进一步对外开放,促进我国经济国际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回顾二十多年来会计制度改革的历程,我国企业会计制度改革取得重大进展,基本上建立了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会计制度体系,实现了与国际会计惯例协凋。笔者认为,二十多年来我国企业会计制度的改革,有如下重要特点: 1.适应经济体制的改革而推行企业会计制度改革 会计无论作为经济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还是作为一个信息系统,其存在与发展必须与所处的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环境相适应。改革开放以来的二十多年,我国分步骤地推行改革措施,对传统计划经济体制进行改革,实现经济体制的根本改造。这一时期也是我国会计制度发生根本性变革的时期。我国在进行经济体制改革的同时,对会计制度也进行了相应改革,实现了会计制度的根本改造。会计制度的改革,既适应和满足经济体制改革的要求,也在一定程度促进了经济体制改革的进程。 在改革开放的初期,我国在经济工作中贯彻实施 "调整、改革、整顿、提高"新的八字方针,以实现国民经济的恢复与发展。与此相适应,通过对企业会计制度进行全面修订,便被、“”破坏的会计规章得以恢复,便会计工作秩序走上正轨,促进了国民经济的调整、整顿。在会计制度的修订中,我们不是简单地恢复原来被破坏的会计制度,而是根据国民经济调整、整顿、提高的要求,从加强经济核算,提高经济效益的要求出发,对会计制度进行修订的,即在会计制度的恢复中实现重建,在恢复重建中实施会计制度的改革。如在修订会计制度时,将会计核算的科学性作为一项原则提出来,要求会计制度的制定既要满足企业加强会计核算和强化生产经营管理的要求,也要满足国家对企业实施计划管理的要求。以城市为重点的经济体制改革全面展开以后,我国制定实施了《折旧条例》、《成本管理条例》、《成本核算办法》等,以规范企业固定资产折旧行为、成本管理和核算行为。通过这些法规的实施,有力地促进了企业经营管理的加强,经济效益的提高。为配合经济体制改革进行,促进搞活企业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在财税制度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改革措施,如推行企业基金办法,实施第一步和第二步利改税改革,实行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等,同时在会计制度方面也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配合这些财税改革措施的实施。 进入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后,随着我国市场取向的经济体制改革目标的明确,经济体制改革进程的加速,我国在会计制度方面实施了以《企业会计准则》以及13个行业会计制度为主要内容的会计制度改革,实现我国会计制度从计划经济模式向市场经济模式的转变和过渡。在具体改革内容上,包括会计平衡公式的改革、具体会计处理方法的改革、会计报表体系的改革等方面,都大胆借鉴了国际会计惯例,基本上实现我国会计制度与国际会计惯例的接轨。这次会计制度的改革,是在我国确定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目标、明确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改革背景下进行的。这次会计制度改革的实施,为我国企业制度改革的顺利进行提供了良好的支持,为此后进行的以增值税为主要内容的财税制度改革的顺利进行也提供了基础保证。 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后期,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初步确立、资本市场的发展,适应现代企业制度改革的进程,我国加快了会计制度国际化的进程,制定了《现金流量表》等一系列具体会计准则,同时实施了《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制度》,以规范公司企业的会计核算行为,以适应我国企业参与国际经济大循环的需要。 2.在传统计划经济体制内分步实施会计制度改革,实现传统会计制度模式的转换 相对体制外来说,传统计划经济体制内的会计制度改革具有复杂性和涉及商广的特征。传统的会计制度建立于传统计划经济之中,依附于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与其存在着极为密切的联系。特别是长期以来,我国一直是将会计工作作为财政经济工作的基础来认识,会计工作服务于财政经济工作。表现在会计与财政税收的关系上,就是财政税收决定会计,会计制度直接以传统的财务制度和税收法规为依据制定,为其贯彻执行服务。由于传统的会计制度与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之间的这种特殊关系,体制内会计制度的改革涉及到传统经济体制的方方面面,要考虑的因素多,难度大。对于体制内会计制度的改革,我国采用渐进的方式对传统会计制度进行改革,首先对局部进行改革,从局部改革的成功再推进会计制度整体和全局改革的进行。其表现则是通过会计制度中具体会计处理方法和程序的改革的 积累,达到会计处理方法和程序的基本改造;通过局部内容改革的积累,达到传统会计制度整体改革的目标。在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我国会计制度明显特征就在于“三段平衡”、“专款专用”,强调会计核算为国家直接管理经济服务。如从《国营工业企业会计制度》来说,改革开放以来到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前,我国先后进行了三次大的修订。在修订的过程申,根据当时经济体制改革的进程,将资金平衡表由原来的“三段平衡”,改为总额大平衡;会计报表格式和报表项目也根据当时经济管理的要求进行了相应的调整。这些改进措施,虽然都是在末突破传统会计模式的情况下进行的,但就其具体内容来说则使我国会计制度改革向前迈进了 一大步。其次,根据经济业务的发展实际,在传统的会计制度中增加新经济业务会计核算的内容,如融资租赁业务的会计处理等。这种使传统的会计制度在形式上保持基本稳定的前提下,根据经济发展情况对会计核算的需要,对会计制度的部分内容进行改革,为会计制度的全面改革进行思想和理论的准备,正是通过对传统的会计制度部分内容的改革,逐步实现对传统会计制度的根本性改造,实现计划经济体制会计制度模式向市场经济体制会计制度模式的转换。 会计制度论文:论财务制度、会计准则、会计制度和税法诸关系 财务制度、会计准则、会计制度以及科法之间的关系问题,自会计改革以来一直没有中断过讨论,随着改革的深入,要求更全面、更明确地回答这些尚问题。 —、财务、会计、税收:处理企业、国家以及社会之间利益关系的切合点 要说明财务制度、会计准则、会计制度以及税法之间的关系,首先应当对财务、会计和税收之间的关系作出回答。 财务、会计和税收之间的关系,可以从不同的角度进行考察。从本文所研究的问题出发,他们可视为处理企业、国家和社会之间利益关系的三个切合点。改革开放之前是这样,改革开放以来,乃至于将来建立起成熟的市场经济制度以后,这个结论也同样是成立的。区别只在于,不同的所有制结构,不同的经济运行机制,这三者也就有不同的结合方式。 改革开放以前,基本经济成份是国有企业,经济运行方式是通过指令性计划实现资源的配置和社会总产品的分配。以集体企业为主体的非国有企业也采取了类似于国有企业的经济运行方式。就分配体制来说,国家为社会总产品分配主体,按照马克思主义经典作者所阐述的社会主义分配原则,实行对社会总产品的统,分配,形成补偿基金、消费基金和发展基金,从而实现社会再生产。其中,财务制度通过规定资金投人、资产计价、成本补偿、收益确定、利润分配、基金形成等标准,成为三大基金分割的直接依据。财务制度也是国家税收的基础,财务制度所划定的补偿标准和收益确认标准,是确定税基的依据。而会计制度则是按照复式记帐要求,根据财务制度和税法所规定的分配标准规范企业的会计科目、报告格式以及反映和核算内容。这时的会计制度本质上是薄记 制度。 实践证明,以上分配制度以及与其相适应的财务制度、税收制度和会计制度的定位,弊病甚多。主要表现在:第一,分配权力高度集中。补偿基金和消费基金以及发展基金的分配比例都集中在国家手中,企业没有自主权,大到基建项目,小到更新改造,乃至职工福利设施,都是政府部门决定的。第二,分配过程缺乏制约。社会总产品有多少用于补偿基金,有多少用于消费基金,又有多少用于发展基金,服务于国家计划和预算,而没有考虑经济生活自身的规律。根据国家计划和平衡预算的需要,可以调整成本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可以推迟确认损失。这就是通常所说的“计划决定财政,财政决定财务,财务决定会计”的运行机制。在这种体制中,只有纵向决定与被决定关系,看不到相互制衡。 由于分配权力集中,又缺乏内部制衡,导致分配比例失调,突出表现是补偿和消费大量欠帐,如,固定资产更新改造欠帐,职工福利欠帐,环境治理欠帐,等等。这些隐患现在已经充分暴露出来,成为当前改革和发展道路上的严重障碍。 一个国家一定时期的社会总产品在补偿基金、消费基金和发展基金之间进行分配。这一结论适用于各种社会和各种体制。问题在于如何进行分配,由那个主体进行分配,在那些层次进行分配,根据什么进行分配。计划经济体制的突出问题在于,社会总产品是在国家层次上进行分配的,企业并不是分配主体。换句话说,社会资金实行的是宏观循环,补偿基金和消费基金是根据国家计划进而通过财务制度进行分配的。改革的方向是,根据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承认企业是商品经济的细胞,在企业层次上进行分配,按照资本运动规律组织企业的财务活动和会计核算。 企业资本运动,首先表现为资本的投入,形成资本存量,然后经过生产经营过程实现资本的增值,对资本增值进行分配,形成新的存量,进而实现新的循环。从资本的运动过程中,我们就很容易地找到界定财务,会计和税收的各自作用空间,并且能够找到计划经济体制下分配问题的症结。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不是按资本运行规律组织社会再生产,社会总产品价值和新增价值的界定取决于财务制度,服务于国家计划和年度预算,最终表现为存量与增量界限的混淆,导致分 配关系和分配比例的扭曲,这是我国国有企业当前普遍面临生存危机的深刻背景。 一般认为,会计通过价值的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提供有关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信息。这个结论基本上是正确的。但会计的深刻意义还在于,通过资产、负债、权益和收入、费用、利润的确认和计量,它划定了资本存量和增量的界限,其中资产、负债和权益三个要素划定了资本存量的界限,而收入、费用和利润三个要素划定了资本增量的界限,这六个会计要素的确认和计量,贯串于会计循环的全过程,是会计职业的崇高追求所在,也是企业得以持续经营的基础。包括国家在内的投资者所执行的财务活动,实际上是基于存量和增量的分割所进行的资源的配置,包括资本(即存量)的投放和利润(即增量)的分配。税收也是在合理划分存量和增量的基础上对增量的分配,尽管参与分配的法理依据完全不同于财务活动。 二、会计准则与财务制度 前面已经说到,传统分配体制下,财务制度直接地执行统收统支的职能,是国家实现社会总产品分配的工具。由于分配权力高度集中且缺乏制衡,导致分配结构失调,弊病甚多。为此,我们建议全面认识并重新界定会计准则的性质和功能,将财务制度执行的资本存量和增量分割职能转交由会计准则来执行,建立起体现市场经济和现代企业制度原则、约束机制健全的社会总产品分配体制。 问题是,为什么会计准则能够执行这些职能,并且能够避免传统财务制度的弊端呢。这是由会计准则的内在机理决定的。 第一,会计准则是市场经济实践和人类智慧的结晶。经过近百年市场经济实践的催化,会计准则已经成为有一套逻辑严密的概念体系支撑的规范系统。象真实与公允、权责发生制、可比性、谨慎等概念和原则,已经成为会计确认和计量的固有观念,规范着会计实务,不仅支撑着会计作为一个信息系统在市场经济中发挥重要作用,同样也使资本存量与增量的分割建立在合理基础之上。 第二,在由投资者、债权人、管理者、政府部门、企业职工和会计职业等所组成的多角关系中,会计准则已经成为处理和协调经济利益关系的内在稳定器。企业是各种经济利益关系的联结点。这里所讲的经济利益,既可能表现为直接经济利益,也可能表现为以经济信息形式存在的间接利益,因为谁拥有更多的信息,谁就有更多的决策能力和影响能力,并获取更多的经济利益。其中,对我们本文所要讨论的问题有意义的,是其直接经济利益方面。会计除了其固有的信息功能外,另一个重要功能是资本存量与增量之间的分割功能。对于股权投资者来说,存量是其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保证,一般情况下,会倾向于多确认存量(当然,例外的情况也是有的。比如,对于短线投资者来说,只在意企业的短期价值,可能会倾向于多确认增量。而这本身就说明了多元利益的存 在卜对于债权人来说,他们一般也 倾向于多确认存量,因为,存量充分意味着其债权的安全系数更大一些;对于政府部门来说,其直接利益是税收利益,多确认增量,意味着更大的税基;对于企业职工来说,其报酬往往是与企业的当期利润相联系的,他们也会倾向于多确认增量(当然,基于长期雇用、追求长期利益的情形也是有的)。类似于这样的利益主体及其利益倾向,还可以举出一些。为了协调各种利益矛盾,会计职业最早以中间人的面貌出现,主持会 计准则的制定。 后来的实践证明,会计职业也是有自己独立的利益的,即,以最小的风险,获取最大的收益。其中,收益表现为市场份额、审计取费,风险则表现为可能的审计失误以及由此引起各种利益主体的诉求。所以它在行使其职能时,就会考虑特定利益关系中的力量对比,并以对自已有利的方式进行会计政策选择和设计。这正是为什么美国、英国等国家的会计准则制定权限先后从会计职业转移到独立的会计准则制定团体手中的真实背景。 基于以上分析,我们有理由将现行财务制度执行的制定资产计价和收益确定标准的职能分解出来,使其成为会计准则的职能,建立比较完善的会计准则体系和会计准则形成机制,有效地负担起资本存量与增量的分割职能。将财务分配和税收分配以及其他分配形式建立在合理划定资本存量和增量的基础上。 将财务制度执行的资本存量和增量分割职能改造为会计准则的职能以后,相应的问题是,是否取消国家对企业财务的管理。笔者认为,将财务制度执行的资本存量和增量分割职能改造为会计准则职能,并不意味着取消国家对企业财务的管理。相反,应当按照市场经济和现代企业制度原则,改善和加强国家作为所有者对企业财务的管理。 所谓财务活动、财务管理,都是围绕资源的配置和分配进行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资源的配置和分配基本上是由所有者在国家法律约束和计划指导下实现的。资金投资到哪里,投资多少,从哪里筹资,怎样安排资金结构,利润应当怎样进行分配,多少分配给投资者,多少用于后备和发展,基本上是所有者决定的,或者是由管理部门在投资者的指导下进行的。国家对企业财务的管理至多是从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保证小股东或债权人的利益作出必要的制度规范。可能的领域有,利润分配顺序,社会保障基金的提取,后备基金的建立,等等。现行公司法律对这类问题已经作出规定。 而国有企业的情况就大大不同了。国家是国有企业的所有者,或者通过法人行使所有者职能。国家必须对国有企业财务进行管理。理由是: 第一,所有者对其资本的管理和控制,是市场经济赖以正常运行的保证。而国有企业的所有者是国家,对于国有资本的投放和国有资产收益的分配以及对经营者的考核,必须由国家来执行。 第二,国有企业是实现社会主义经济社会目的的重要途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国有经济是一个重要而特殊的经济成份。国有企业固然要以盈利为目的,但其所担负的经济社会目标也是十分重要的,比如形成合理的产业结构的职能、平抑物价的职能、解决就业的职能等等。这都要求通过国家对国有企业财务的管理来实现。 第三,相对于非国有企业来说,国有企业的自我约束机制要弱得多,承受的经营失败风险比非国有企业也要大得多。在任何一种经济体制中,都表现为一系列的授权过程。对于非国有企业来说,有的是由所有者本人直接经营,自己授权自己,其责任心和风险意识都是很强的。有的则是由私人投资的股份公司,也具有极强的风险意识。当然,由于掌握企业命运的是大股东,对小股东有着潜在的损害,所以往往要有一定程度的政府于预,比如定期公布信息,保留必要的后备。公司法律有关条款起的就是这样的作用。而在国有企业,授权层次大大增加,有时甚至不能直接确指是谁授权的。这就大大增加了授权风险。注重眼前利润而忽视长期利润,剥夺性经营而不注意资本维护和技术开发,冒险而不顾忌后果,等等。这就是产权经济学一再提醒的道德风险现象。可以说, 国有企业的道德风险比非国有企业要大得多。这就有必要改善和加强国家对国有企业财务的管理和监督,比如规定和监控负债比率,流动性比率指标等等。 三、会计准则与税法 在传统体制下,税法和会计制度都是以财务制度为依据的。会计制度根据财务制度规定的资产计价和收益确定标准规范帐务处理方法和程序,而税法则根据财务制度确定税基。随着会计制度改革和会计准则体系的建立和完善,资产计价和收益确定职能将由会计准则来承担。 需要进一步讨论的问题是,如何处理会计准则与税法的关系,是将税基完全建立在会计准则的基础上,还是另行制定一套扣税办法。或者将税法与会计准则统一起来。最近几年,不少同志倡导建立一门独立的税收会计学,并发表了一些研究成果。总的来说,有两种意见,一种观点是,税收会计学是财务会计学的一个分支,它集中研究和处理企业与税收有关的会计业务,比如,增值税的会计处理,营业税的会计处理,所得税的会计处理,消费税的会计处理,以及纳税申报。还有一种观点是,鉴于财务会计与税收的目标不同以及会计准则与税法的现实差异,分别时间性差异和永久性差异,并进行跨期所得税的分配,即所得税会计。更有人建议,不但要确认所得税的时间性差异和永久性差异,而且还应当确认增值税等其他流转税的时间性差异和永久性差异,并进行跨期 分摊,在此基础上建立税收会计学。 关于第一种观点,笔者认为,从会计的角度看,企业的纳税业务,与企业其他各类经营活动井没有什么两样,交纳各种税收,所导致的企业纳税义务形成的负债以及多交税收而应当退回税款所形成的资产,与企业对存货、固定资产、应收帐款、应付帐款等经济业务的核算原则是一样的,都要遵循有关会计准则的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标准。单独建立一门纳税会计学,就象要建立应收帐款会计学、存货会计学、固定资产会计学一样说不过去。 关于第二种观点,涉及到要不要保持财务会计与税法在资产计价和收益确定上的一致。就成本和效益方面考虑,会计准则与税法如果能够协调好乃至统一起来,当然是一件好事。因为那样既有助于简化企业会计核算,又便于税收征管。然而,会计准则与税法在立法宗旨、服务对象和约束因素诸方面都是有区别的。就当前实务来说,税法与会计准则在诸多项目的处理上已经出现了一些差异。绝对地讲会计准则与税法保持一致,已经行不通了。但是,赞成会计准则与税法分离,并不意味着不顾成本与效益原则,盲目地追求两者的差异,甚至人为地夸大两者的差异,而应当尽量保持会计准则与税法的协调和一致,不要夸大纳税扣除政策的作用。实际上,某些税收政策的奖励或抑制作用是有限的,特别是在我国目前经营环境和企业机制下,更是这样。对于会计准则与税法 在某些项目的确认标准上的差异的处理,笔者赞同我国现行会计制度有关所得税核算的规定,即,企业可以选择采用应付税款法和纳税影响会计法。 有同志建议,不但要跨期分配所得税,还要确认增值税时间性差异,并进行跨期分配,进而 建立起税收会计学。笔者认为,借鉴所得税跨期分配原理进行流转税的跨期分配,不失为一种 尝 试,但需要注意以下两点:第一,任何一种会计方法的采用,都要符合中国现实和特定环境,符合成本与效益原则,不能为会计而会计,为研究而研究;第二,流转税跨期分配与所得科写期竹配一样,都是会计原理和会计原则的具体运用,属于某一类会计业务,指望因此形成一门税收会计学,无论是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上,都是不能成立的。 四、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 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的关系,所要解决的实际上是会计规范本身的结构问题。广义上讲,会计准则是会计制度的一种形式,就象会计制度以外,还有会计规章、会计规则、会计规定、会计处理办法等多种法规体例一样。80年代初开始搞会计改革,乃至于从统研究会计制度改革,开始用会计准则这个称谓,很大程度上受到西方会计实务的影响。因为美国、英国、加拿大以及国际会计准则都称accounting standards 或accounting principles,分别译为会计准则(或会计标准)和会计原则,当时国内大量介绍和译述西方国家会计文献,使得会计准则这个词成为市场经济制度下会计规范的象征。记得当时还曾就会计准则、会计标准或会计原则的区别或联系以及我们该选用哪一个名称进行过多次讨论和论证,后来在1988年底召开的中国会计学会会计基本理论和会计准则研究组的研 讨会上达成一致意见,今后统一用“会计准则”一词,不再在名词上争论了。 现在我们讨论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的关系,已经不再是名词本身的讨论。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现在都以其现实存在,直接影响着会计实务和会计理论。当然,由于已经的会计准则在很大程度上借鉴了国际会计经验,会计准则几乎成为新的会计规范的代名词,因而影响更大一些。我们现在要讨论的会计准则,基本上是指已经或即将的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而会计制度所涵盖的内容要广泛得多,且复杂得多。其中有代表性的是“两则两制”中的13个行业会计制度和后来陆续的其他行业会计制度,象公路经营企业会计制度,还有股份公司会计制度、外商投资企业制度两个会计制度。从现行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看,表现形式、体例结构、详略程度、政策选择方面存在一定区别,但所涉及的内容基本上是相同的,相互之间的关系确实需要理顺,从而形成 有分工又有协调、结构严密的中国会计规范体系。 早在80年代末财政部着手研究和草拟会计改革发展规划时,就提出了建立会计准则体系这一动议。1991年的《会计改革纲要(试行)》以及先后提出的《关于拟定我国会计准则的初步设想》等文件中,明确提出了建立包括基本准则与具体准则在内的会计准则体系的设想。当时,按行业和所有制制定的国营工业企业会计制度、国营商业企业会计制度等基本上是以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格式为框架的,这就是本文前面所说的,执行的是簿记职能。也有一些例外,1985年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会计制度以及1992年年初的《股份制试点企业会计制度》,除了传统的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方面的内容外,也独立地规定了一些资产计价和收益确定政策。实施“两则两制”时,由于当时《企业会计准则》只有一个基本准则,尚不能满足具体指导企业会计实 务的需要,所以根据基本准则按行业制定了13种会计制度。这些行业会计制度也相应地充实一些会计政策的内容,即资产计价和收益确定方面的内容。这就是为什么随着具体准则制定工作取得进展,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的重叠之处越来越多、人们越来越关注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关系问题的根本原因。 如果说,80年代末开始搞会计准则时,还主要是直观地借鉴西方国家会计准则这个名称和形式,那么经过10年来制定会计准则的长期实践,我们切实感到,分要素、分经济事项制定会计准则这个形式,有显著的优越性。一是分会计要素、分经济业务制定会计准则,有可能将某个要素或业务所涉及的定义、特征、确认、计量和披露要求阐述得比较全面且清楚,逻辑严密;而会计制度是按会计科目组织其逻辑结构的,其核心是帐户设置、记录内容和信贷规则,不可能象会计准则那样根据特定要素或业务的需要灵活组织其结构和内容。二是会计准则这种形式已经成为国际公认的规范形式,已经为国际社会所认同,象法国、德国等国家也开始采用会计准则这种形式。 曾经普遍认为,会计制度是计划经济的产物,应当用会计准则取代会计制度。现在看来,评价会计制度,应当从内容和形式两个方面辩证地看。就内容来说,通过会计制度规定资产计价和收益确定等会计政策,并不是绝对不可行。有人说会计制度规定过死,不利于企业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会计政策。这种观点是值得商榷的。实际上,并不是会计制度规定过死,而是财务制度规定过死,不能把财务制度的问题算到会计的头上;就现行的会计制度来说,除了仍然过多受到财务制度制约之外,很难说会计制度所规定的会计政策过死。再说,就提高会计信息的可比性而言,企业会计政策的选择余地将越来越小。会计制度的问题出在它的形式上,即如前面提到的,由于会计制度是按会计科目组织其逻辑结构的,因此,无法对特定会计要素和会计业务的确认、计量作充分 交代,也就限制了它的作用范围,这也是形式决定内容的一个例子。 会计活动包括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四个环节,因此,会计规范也就有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这四个可能的要素。无论是国际会计准则,还是其他国家的会计准则,都只包括确认、计量和报告三个环节,而基本上没有涉及记录这个环节。就我国的会计准则来说,必要时也有一些有关帐户的规定,比如,单设帐户还是合并反映,直接转销还是备抵方法,就屋于记录的规定,因为不影响计量的最终结果。有关记录环节,所解决的问题主要有帐户的设置、帐务处理程序、帐户对应关系、帐户与报表项目的协调和配合等等。现行会计制度的形式特别适合于记录制度。所以,要不要用会计准则代替会计制度,实际上就变成了还要不要对会计记录环节作出规定?有关记帐方面的事,是不是交给企业自己来做? 笔者认为,会计制度有关记录环节的规定,主要是帮助企业设置会计科目和建立会计核算体系,并不象会计准则那样直接影响会计信息的质量,所以,要不要对会计记录环节作出规定,取决于企业会计实务有没有这个需求。离开特定环境,绝对地说取消会计制度或保留会计制度,都是片面的。 近一个时期以来,有不少发展中国家建议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对包括会计记录在内的帐务处理程序作出规定或提供指南,日前,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新设的发展中国家和体制转换国家会计指导委员会(即steering committee;我国会计文献大都将其译为“筹划委员会”。笔者认为,译为“指导委员会”更为贴切),其研究课题之一是,就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要不要就会计程序提供指南提出决策建议。另外,法国的通用会计制度(即Plan General Comptibles;国内大多将其译为“会计总计划”或“会计总方案”,这实际上是对法文的直译。法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最近出版的英文文献,将其译为General Accounting System。笔者以为,为正确表达这份制度所包含的内容,应当译为“通用会计制度”)作为法国会计特色的体现,在西非国家及世界一些地区有很大影响。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提 出的命题也是,要不要提供象法国通用会计制度那样的会计指南。 笔者认为,就我国目前会计实务来说,企业会计准则体系还没有形成,企业会计人员尚不习惯于自己设计会计制度,所以棒供一套与会计准则相配套的会计制度,推荐会计科目,解释会计科目的性质和使用方法、交代会计程序、提供主要经济事项分录范例,对于帮助企业更好地运用会计准则,提高会计效率,加强内部监督和政府监管,还是有必要的。鉴于目前会计制度种类比较多,不便于检索和执行,建议适当加以归并。随着企业会计准则体系的建立,企业会计人员簿记水平的提高,加之会计准则指南中提供了各类业务的相关会计科目和记帐方向,会计制度的作用将逐步弱化。什么时候会计人员感觉到这套制度对于企业来说没有什么参考价值了,这套会计制度也就自动取消了。我们实在没有必要再在准则与制度的存废上花太多的精力讨论了。以上方案如果可行 , 那么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关系的新模式就可以简单地概括为,会计准则主要规定确认、计量和披露标准,而会计制度则主要提供会计记录指南。有人认为,会计准则偏重理论,会计制度偏重实务;会计准则是抽象的,会计制度是具体的,会计准则是原则,会计制度是方法。这些观点,显然天法正确界定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的关系,对于指导会计改革实践也是有害的。 鉴于会计准则目前还主要是在上市公司执行,建议先在上市公司试行这一模式,非上市公司暂时仍主要执行行业会计制度,但应当随着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的推进,逐步扩大新模式的适用范围,最终过渡到新模式。 来源: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 会计制度论文:金融电子化与银行会计制度改革 随着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科技在银行经营管理中的作用日益显现,并成为各家银行市场竞争及持续发展的关键因素。本文试从银行会计电子化与银行会计制度改革方面谈点看法。 一、金融电子化现状及其发展趋势 狭义的金融电子化又称银行电子化,反映银行内部业务处理的自动化、业务监督的电子化和信息管理的自动化;而反映在银行与客户之间的业务往来方面,则是在银行与企业之间通过电子网络技术和数据传输技术的应用建立起银行枣客户电子联系网络。 西方各国均将银行业务电子化作为发展的重中之重,投入逐年成倍增加。进入90年代以来,美国银行业的技术性投入每年以21%的速度增长;日本银行业在计算机开发和应用上70年代初投入为10亿日元,而到了70年代后期,投入已达25000亿日元。预计在2000年,国际银行业在技术上的投资将达2001亿美元。由此可见,加快推动银行业务电子化是当前国际银行业抢占客户市场、寻求竞争优势的关键。 我国银行电子化建设从80年代开始起步,90年代进入全面开发应用阶段。目前,计算机、通迅技术已在银行柜面业务、清算业务、经营管理和信息服务等领域全面应用。一卡通、企业银行、流动银行、网上银行等以信息技术为基础的金融新产品不断推出,电子化也正日益成为各家银行创新产品、抢占市场、寻求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工商银行电子化起步早、投入大、开发力量强、应用水平高,其本外币、公私业务已在大部分地区实现联网;中国银行在国际业务、本外币一体化方面保持领先,其环球收付清算系统已实现与海外信息和资金清算的实时化和一体化;建设银行的个人电子汇兑系统实现了实时联网;农业银行的“缴费通”正逐步实现产品化。 随着信息技术、网络技术的迅猛发展,电子贸易正呈爆炸式增长,银行作为支付中介也就不可避免地卷入了这场“网络革命”。“网上交易”、“网上银行”成了目前银行电子化工作中的又一热点。从国内来看,目前中国的四大网上银行即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和招商银行,虽然与国际网上银行还有一定的差距,但其提供的各种方便快捷的网上服务,如网上支付、电话银行、手机银行、网上国际收支申报等也受到了许多客户的青睐,成为现代银行业跨入新世纪的一个新特点。 未来银行业将更加面向客户、面向效益,以信息技术创新金融产品为主旋律,不断更新金融服务手段,改进银行内部管理,并将给金融业的相关领域带来一系列重大变革,尤其是对我国传统的银行会计核算体系带来前所未有的冲击。 二、金融电子化对银行会计核算的影响 随着金融电子化的不断深入,银行会计核算受到了深层次、全方位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对银行会计核算人员提出了新的要求。在传统的手工条件下,银行会计核算人员不仅要具备会计知识,而且要懂得各种银行业务的处理方法。因为银行业务经营过程与其核算过程紧密结合,在很多方面进行会计处理的过程就是处理业务的过程。比如支付结算业务,柜面人员在办理诸如汇兑、银行汇票等业务时,既为客户提供了支付结算服务,也处理了银行会计核算业务。而这些业务特别是支付结算业务和外汇业务,其内部风险控制的制度要求相当严格,对柜面会计人员在业务知识、业务技能上的要求也相应较高。因此,传统手工会计核算不仅对高级的会计管理人员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对其柜面人员的要求也相当高。电子及通讯技术在银行领域全面应用后,一方面更新了银行柜面会计核算业务的手段,提供了快捷的服务,同时也对银行业务处理流程特别是会计操作流程进行了全面的改造,将柜面风险控制和内部管理要求用电子化的手段在会计核算电子化系统中加以固定化,使银行柜面核算应用系统逐步智能化。这样,对柜面一般操作人员的要求相应降低。如以前柜面会计操作人员在办理业务前必须了解业务处理规章、会计知识,甚至设计业务处理方案;而在智能化的核算系统条件下,前台会计柜面人员只须知道业务的交易代码,就可以在系统的提示下完成业务处理的全过程,就好比只须具备一定的应用技术就可以在EXCEL系统中制作和处理一些账表,而无须去学习软件编程技术一样。由此可见,金融电子化的趋势将把银行会计人员划分为两个层次,一个层次是高级的会计管理人员,他们设计业务品种、业务流程和内控措施以及金融企业自身的理财方案;另一个层次是办理柜面业务的一般操作人员,对他们的要求不再过分注重在会计和业务处理两方面的综合素质能力,而更注重柜面服务及其他营销技能。 2.对柜面劳动组织的影响。在手工操作下,银行对会计储蓄柜面服务人员的分工是固定的,他们受理各自分管的开户单位业务,控制账面存款、登记账簿,柜员间的信息是封闭的。在银行电子化条件下,各家银行都对各自的业务系统进行了改造,开发出能处理各种柜面业务的综合业务系统,将银行的数据集中,每个营业窗口的柜员只要得到授权就能处理本外币公私存贷款业务和各类结算、收费、等中间业务,银行界称之为综合柜员制。这是一种新型的银行柜面劳动组织方式,它提高了银行的工作效率,彻底改变了银行以前柜面劳动组织形成。 3.对银行账务组织的影响。在手工操作下,为使每天成千上万的银行会计核算业务能及时、准确地处理完毕,银行在会计账务组织上设置了综合核算和明细核算两个相互核对、相互制约的总分核算体系。前台柜员根据凭证登记分户账,抄制余额表;后台综合人员则根据凭证编制科目日结单,登记总账,编制日计表,并通过相互间的总分核对、平衡以保证账 务处理的准确性。同时,为了便于前台柜面的分工协作,银行的凭证采用单式凭证,即一张记账凭证只据以登记一笔业务的借或贷的一方,如果是一笔多借多贷的会计业务就必须填制多张凭证。会计业务处理电算化以后,计算机对所有数据的加工、处理可以在短时间内完成,检验会计账务平衡,对所有会计数据进行加工,生成各种报表,计算各种收入和支出是轻而易举的事,总分双线核算的银行账务体系已没有现实意义。相反,这种双线核算的账务体系给银行业务处理系统的设计和应用却制造许多不便与浪费,如在系统设计时除了要设计各种日常交易记录、分户账记录的存储外,还要设计源自于分户账的总账的存储,并且日终处理时还要进行总账和分户账之间的核对,增加了系统的出错概率。在应用上,目前银行除了打印必不可少的纸质流水账、分户账外,还应按制度的要求打印总账、科目日结单,按科目整理传票、核对总分账务,在人、财、物上造成了不必要的浪费。同时如上所述银行的每个柜员可以处理各种业务,采用单式凭证的劳动分工基础也不复存在。 4.对银行风险控制手段的影响。在手工操作情况下,银行柜面的风险主要是来自于外部的诈骗、抢劫等。对内部会计核算上的风险,在手工操作模式下可通过建立严密的内部控制制度来进行。实现电子化后,随着技防手段的提高,应对诸如诈骗、抢劫风险的能力得到了增强,但对电子化系统风险以及智能型犯罪的防范能力却不尽如人意。由于电子信息替代了银行手工账表凭证,对银行账务的监督不如手工操作直接、直观,而且内部的风险控制在很大程度上依靠整个电子化业务处理系统的可靠性、安全性,如系统的设计是否存在缺陷,系统的运行是否可靠,网络是否安全,数据的处理是否正确,授权控制措施是否严密等等。同时,随着银行业务系统网络化进程加快,“黑客”对网上银行、电子联行、通存通兑、金卡工程等银行网络系统的攻击,也是银行业面临的重大安全防范课题。 三、对银行会计制度改革的思考 现行银行会计制度基本上是适应手工操作而产生的,随着银行会计电子化的普及和深化而亟待改革。笔者认为,应对现行会计制度进行以下几个方面的改革: 1.应区分会计人员和柜面操作人员,提出不同的要求。在电子化条件下,会计人员应包括电子化会计系统的设计者和系统运行的监督者,也包括传统意义上的财务会计人员。前者是银行会计柜面业务系统的构架者和应用工作的监控者,应该明确:A、他们在银行会计系统建设、应用过程中,负有全面贯彻银行内部控制制度的责任;B、他们应具备一定的计算机知识、通信、网络知识和银行业务、会计业务等知识水平;C、对他们应提出诸如系统知识产权保护、技术资料的保管、移交等要求;后者则是一般理财意义上的财务会计人员,对这些人员的要求还是传统的。而柜面受理票据,收付现金的柜员应与传统意义上的会计人员有所区别,因为在智能化的操作系统下,他们主要是按照既有规定进行操作,就如同大型超市里的售货员一样,对他们要求更多的是服务态度、工作质量,而不是会计知识和会计责任。 2.应制定新型的银行柜员制度。所谓新型的银行柜员制是指建立在银行柜面业务高度电子化基础上,前台人员打破柜组间的分工界限,由单独柜员综合处理会计、出纳、储蓄、信用卡等业务,后台柜员则负责柜面业务的事中监督和银行内部清算业务。这种新型的银行柜员制具有操作业务直观、处理业务快捷、经营责任明确、劳动组合优化等优点,是一种简便、快捷、高效的劳动组合形成,在西方商业银行普遍推行,并被实践证明是科学有效的会计核算管理模式。因此,它也被国内越来越多的商业银行采用和推广。但是,国有银行采用这种新型柜员制缺乏统一的规范性管理规定,对其分类、分工、机具配置、业务范围和操作要求的规定还不十分严密。银行柜员就分类来讲,大体可以分为:临柜综合柜员、事中监督人员、大堂咨询理财人员、后台柜员。这四类柜员的机具配置、业务范围和操作要求均不相同,但又相辅相成。比如临柜综合柜员的业务范围应包括所有储蓄、信用卡业务,出纳收款业务以及出纳付款的复核业务,对公会计接柜、验印、记账业务,各类卡片的保管、使用及其他会计业务。而后台柜员则是服务于前台综合柜员,办理联行、印押证使用和管理、电子汇兑、票据交换、验印、记账业务,各类卡片的保管、印押证使用和管理、电子汇兑、票据交换、资金清算、组织营业场的会计核算和业务培训、负责各类会计结算咨询及检查监督、负责会计信息的分析及反馈等综合工作。他们的工作既不同于临柜综合柜员,又服务于临柜综合柜员,既办理具体的清算业务,又是营业场的管理和监督者。 3.应对银行会计账务组织进行调整。目前银行实行的双线核算账务体系不适应电子化要求,应对其进行全面改革。一是应按照信息化要求改造银行账务组织体系。银行会计信息应满足监管方、债权人和内部经营者的需求。针对会计电子化系统运算速度快、数据集中处理能力强、网络传输速度快的特点,简化原有的综合核算体系,即取消总账、科目日结单等综合账务,细化、深化明细核算内容,将原来为统计、管理等方面所需的登记簿、台账纳入银行电子化明细账务核算体系。如为计算分析、控制资产质量的贷款、应收利息卡片账,为计算、分析负债成本的存款卡片账,为进行内部责任会计核算按员工、部门登记的存贷款、中间业务收支明细账等都应纳入明细核算体系之中。二是应从简化业务流程、节约成本角度改现行银行单式记账凭证为复式记账凭证。银行单式记账凭证是为适应手工操作模式下柜员分工而设计的,应用电子化系统以后,单式凭证已失去了原有的存在基础,因此银行业使用复式凭证应尽早提上议事日程。就目前银行实际情况而言,使用复式记账凭证的基础已基本具备,实行综合柜员制的银行外部业务由一人操作,采用复式记账凭证可以完成整个业务流程,银行内部业务完全可以用复式记账凭证处理。三是改按科目顺序为按业务流水顺序整理会计凭证的档案管理办法。这是简化综合核算体系的配套措施,也是在银行国际业务中已采用的方法,切合业务操作实际。 4.应对风险管理采取措施。随着电子技术的运用,电子化带来的风险也在不断加大。针对这种情况,笔者认为,首先要从制度上对所有的银行交易及其对象进行分类,按不同的类别制定不同的风险控制措施和风险损失标准,使银行会计电子化系统适应目前的信息社会的需求。如对小额交易、小客户,这些业务在银行整个业务量中占比较大,但金额较小,对它们的风险控制措施要求可以相对较低,允许的风险损失比例可以高一点,这样就可以降低银行电子化系统开发、应用和管理成本,使系统更具适应性。对大额交易、重要客户,通过采用系统自动处理和后台手工操作的双重安全措施,也不失为一种有效的风险管理办法。其次,应建立电子化风险补偿机制。银行会计电子化不断深化的过程,其实也是金融业务创新的过程,而任何创新都要付出成本。这种成本除了先期设计的成本,还包括管理成本。管理成本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为了控制风险而付出的组织成本,另一部分则是针对系统固有风险而计提的风险准备金。银行电子化风险准备金应作为银行会计电子化的风险补偿机制在银行会计制度中给予确立。此外 ,在银行电子化系统设计中,还应规定用于安全设计的投资比例。 会计制度论文:过渡性人力资源会计制度探讨 目前关于人力资源会计,理论研究多,实务探讨少,原因在于人力资源不同于物力资源的特殊性以及确认与计量的复杂性使人力资源会计的可操作性差。我国人力资源会计的实践尚处于起步阶段,企业对外公布的会计报表尚不能提供有关人力资源的开发、利用、管理的信息。因此,尽快建立具有现实可操作性的过渡性人力资源会计制度,解决对管理型人力资本的激励约束问题,对我国国有企业改革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目标及基本概念 过渡性人力资源会计制度的目标,旨在传统会计的概念框架中融入人力资本的新观念,为相关利益者提供有助于其决策的有关人力资源开发、利用、管理的信息。为使人力资源会计在实践中取得突破,强调可操作性是人力资源会计制度的一个基本出发点。 人力资本是指体现在人身上的各种知识和能力,可以被用来提供未来的收入,其范围包括人天生具有的才能和后天获得的能力,还包括运用和继续传授这些知识的能力等,它是相对于物力资本或非人力资本而言的。 从企业的角度看,人力资本应该包含三个方面的能力:生产能力、科研创新能力、资源配置能力。生产能力是指人力资本所有者将其人力资本与其他生产要素相结合生产产品的能力,这是一种较低级的人力资本,其所有者一般是企业的工人与普通的白领职工。科研创新能力是指人们打破传统的习惯,应用现代的科学技术知识和工具,创造出新的科研成果的能力。这是一种较高级的人力资本,又可称为技术型人力资本,其所有者一般是科研人员。资源配置能力是指人们感知、正确把握和采取行动重新配置资源,应付非均衡状况的能力。对于企业来说,资源配置能力是指针对改变了的环境重新调整生产要素,从而获得更多经济成果的能力。拥有较强的资源配置能力是一个优秀企业家的标志,这种人力资本又可称为管理型人力资本。 二、会计恒等式新的内涵 在传统会计恒等式中,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其中所有者指物力资本所有者,这是由恒等式最早产生时的历史背景决定的。当时物力资本所有者往往自己经营企业,物力资本的稀缺性以及他们对主要风险的承担能力决定了由其享有剩余索取权是实现最高社会效率的制度安排。然而,随着经理革命的兴起,掌握企业控制权的不再是物力资本所有者,取而代之的是拥有管理能力(管理资本)的经营者。那么经营者是否有资格获得企业剩余索取权呢?答案是肯定的。理由是:①从稀缺性上看,在信息产业为主导的知识经济下,企业的规模和经营范围的扩大、企业经营的复杂性的增强,使得经营管理能力成为一种稀缺资源。对一个特定企业来讲,这种资源的稀缺程度甚至高于物力资源。②从风险承担方面看,经营管理企业的复杂程度使得经营者退出一个自己所熟悉的企业的成本很高,而且由于发达的经理人市场的存在,一旦经营失败,名誉声望毁于一旦,就其个人而言,这是一笔巨大的无形资产的损失。因此管理资本所有者所承担的风险并不低于物力资本所有者。 考虑到人力资本所有者对企业剩余收益的索取权,会计恒等式中的所有者权益应一分为二:物力资本所有者权益、人力资本所有者权益,即:物力资产+人力资产=负债+物力资本所有者权益+人力资本所有者权益。 三、对货币计量会计假设的拓展 会计假设是构成财务会计与报告的基础,它表明了财务会计的环境特征。当客观环境发生变化时,会计假设也面临调整,否则将影响会计信息的相关性及有用性。知识经济到来之前,会计确认与计量的主要对象是有关物力资产的价值运动,物力资产的数量与质量都可以用货币加以计量。知识经济时代,人力资产的信息纳入会计报告,由于人力资产具有主观能动性、社会性、不确定性等特点,很难全部用货币进行计量,非货币性的表述也是向相关利益者传递人力资产信息的重要手段,因此,在过渡性人力资源会计制度中,货币计量假设演变为货币计量与非货币表述并用的会计假设。 四、会计确认与计量 (一)确认与计量原则 1.按重要性确认的原则。出于对过渡性人力资源会计制度的可操作性以及成本效益原则的考虑,对人力资本的确认应遵循重要性原则,即只确认管理型人力资本与技术型人力资本,对生产型人力资本暂不确认。这一原则也与我国人力资本的现状相符合。我国人口众多,然而由于教育水平相对落后,管理型与技术型人力资本十分紧缺,企业所拥有的管理型与技术型人力资本的情况才是利益相关者主要关心的问题,所以将管理型人力资本纳入人力资源会计核算具有现实意义。 2.按公允价值计量的原则。人力资源会计制度的目标是为相关利益者的决策提供有用的信息,而取得人力资本所支付的招募费用、培训费用等历史成本的信息并不具有显著的相关性与有用性,因为人力资产是生产力中最活跃的因素,其作用的发挥取决于工作的实践、团队的合作、有效的激励机制等多种因素。而经过权威的人力资产评估机构根据历史业绩预测人力资本为企业带来的超额盈利能力,从而评估出人力资产价值,则能够给利益相关者提供有关人力资产未来效用的较可靠的信息。由权威机构进行评估还有两大优点:①避免由各企业自己评估所面临的技术难度;②避免由于各个企业评估方法尺度不同造成企业间信息的不可比。 3.逐年评估,计提减值准备的原则。人力资产作为生产力中最活跃的因素,具有主观能动性,而且受个人健康状况以及社会进步所导致的知识更新的影响,其效用的发挥不是一成不变的。为了公允地反映人力资产的价值,必须逐年评估,发生减值时要计提减值准备。这里有必要说明的是:人力资产不同于固定资产,其价值不一定随着使用而发生减损,通过在实践中的锻炼与学习,人力资产可能发生增值,所以对人力资产计提折旧或摊销的方法尚不能提供准确的信息。 (二)确认的条件及相关账务处理 对人力资本不是自其进入企业就在会计上予以确认的,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才予以确认: 1.为企业带来超额盈利。人力资本的确认是为了兑现人力资本所有者对企业剩余收益的索取权,而其对哪部分剩余收益拥有索取权呢?剩余收益索取权划分比例取决于三个因素:①人力资本所有者进入企业时与物力资本所有者之间关于受托经营责任的契约;②人力资本所有者就完成受托经营责任之后的剩余收益部分与物力资本所有者讨价还价的能力;③物力资本所有者为达到对人力资本所有者的激励效果所考虑到的对方心理接受能力。人力资本所有者管理企业,使其利润率达到行业平均利润率,是他进入企业时就承担的受托责任,完成受托责任的报酬已经以工资和固定年薪的形式领取;那么,人力资本所有者只能对完成受托责任后的剩余收益拥有索取权,即由人力资本所有者与物力资本所有者来共同分享企业超过其所在行业平均水平的超额利润。因此,人力资本的第一个确认条件为企业利润率超过行业平均利润率,否则不确认人力资本。 2.人力资本所有者对其享有的剩余收益以期权等形式再投资给企业。当经营者将所享有的剩余收益以提取利润分成等方式转移出企业时,不确认人力资本。 有关人力资本账务处理的思路是:①企业支付招募费用、培训费用、工资报酬等费用时,按照传统的会计核算方法,计入当期费用。②年末当企业利润率超过行业平均利润率时,由权威人力资产评估机构评估人力资产价值,按评估值借记“人力资产”科目,贷记“人力资本”科目。③人力资产评估减值时,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人力资产减值准备”科目。④管理人员退出企业时,借记“人力资本”科目、“人力资产减值准备”科目,贷记“人力资产”科目。 五、会计报表 会计报表使用者为物力资本所有者、人力资本所有者以及拟对企业进行投资的利益相关方。 由于人力资产的信息相当复杂,所以披露宜采用表内披露与附注披露相结合的方式,而且年终报告中要披露人力资产评估机构的评估报告。 资产负债表是按流动性来排列的,由于一个成功的高级管理人员在企业的时间往往长于一般固定资产而短于无形资产,另外考虑到人力资产类似于一种无形资产,所以对于企业拥有的人力资产应当在固定资产与无形资产之间单列项目予以披露。 会计制度论文:关于软件企业管理培训中推广责任会计制度探析 近年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形成和IT产业的快速发展,特别是软件作为产业核心地位地逐步确立,越来越多的软件企业诞生。但由于软件行业自身的特殊性.许多软件企业至今还没有建立一套较为完整、系统、规范的责任会计体系。因此,如何通过职工培训在软件企业管理中推广运用责任会计制度,就成了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在软件企业实施责任会计制度的培训中,应注意以下三方面的问题: 首先,要明确在软件企业管理中推广责任会计制度的重要性。责任会计制度是按照可控原则,对企业内部各责任实体的经济活动进行预测、核算、控制、考核的一种会计管理方式其目的是通过核算和控制为促进企业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服务。从其内涵来讲,它侧重对企业内部责任单位所负担的经济责任进行核算和监督,是会计工作职能在企业内部的延伸。责任会计的责、权、利、效紧密结合的经济核算制度和行为科学激励理论的原则,对于软件企业管理具有极为重要的借鉴和参考价值。 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和计算机应用技术地迅速普及,对软件的需求量急剧增加,各软件企业之间的竞争也13益激烈。而要赢得竞争,质量是基本的保证。质量的高低不仅是指一个软件提供功能的多寡、界面的优劣而且要看其在多大程度上满足了受益者的需要。要使受益者满意,软件企业必须在软件开发、供应、维护的所有阶段进行质量管理。因此,在管理中可以借鉴责任会计中的“例外管理”原则,有重点地抓住典型项目和特殊情况,跟踪管理,及时反馈信息,分析差异,尽早采取措施,近年来实施的IS09000族标准为软件企业进行软件质量控制提供了标准。 其次,在软件企业管理推广运用责任会计制度,应注意以下原则:在管理中,体现“责、权、利”统一的原则,这是责任会计的基本特征。 为此企业在实行责任会计时必须将其组织结构划分为不同的责任中心。所谓责任中心,是根据管理权限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并能反映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的企业内部单位,基本特征是责、权、利相统一。责任中心应具备如下四个条件:一是有承担经济责任的实体——责任者;二是有确定经济责任的客观对象——资金运动;三是有考核经济责任的基本标准——经济绩效;四是具备承担经济责任的基本条件——职责、权限。责任中心既是法律主体,也不是财务会计主体,如何建立、建立多少,完全取决于内部控制、考核的要求。软件企业责任中心按其所起的作用和所承担的责任分为三类:即成本中心、利润中心、投资中心三类。这些责任中心有权控制、决定、影响成本的发生,或收入的实现或资金的筹集和投放,并应对所引起的后果承担责任。成本中心对可控制的各项费用支出承担责任,其责任可由开发部经理一总需求师、总设计师、总实现师、测试经理、支持经理、技术经理一计划人员、软件需求分析人员、设计人员、实现人员、测试人员、支持人员三级承担利润中心以销售部门为基本核算单位,有权控制成本,并且可对材料采购和产品销售等问题作出决策,销售经理应为实现一定的收益承担责任。投资中心具有决定并控制其本身(包括下属)生产经营能力和规模的权力,决定本身业务发展的自主权.而企业领导人则应对本身及其下属各利润中心和成本中心的经济效果承担总的责任。软件企业实i亍层层承包,能够调动各层人员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充分发挥出整休优势依据责权对等的原则,制定具体的管理U标,是实施责任会计的基本前提对任何一个部门和单位授予权力必须以承担相应的责任为前提.而要求其承担责任,则必须以授予相应的实际权力为条件。各责任中心既要各负其责,互相之间又不能脱节,要处理好各层次之间的关系,以确保整体目标的实现。各层次之间的关系如下: 建立科学的责任预算是实施责任会计的重要前提。责任预算是从责任中心的角度出发.对企业总预算中确定的目标.层分解到各责任中心,将各责任中心的责任数量化,以可控成本、收入和利润编制预算,并以此作为考核责任中心效绩的依据。软件企业的责任预算町按其责任者的责任内容和控制范围分为:责任收入预算(包括软件产品收入和软件服务收入)、责任成本预算(包括劳动力成本、开发成本和税成本等)和责任利润预算.编制的方法可采用基数计算法、直接计算法和闪素测算法。只有科学地编制责任预算,才能为考核、评价各责任中心的绩效提供合理的依据。各责任中心要定期编制预算,如软件开发中心要对开发成本按月、季和编制预算。各责任中心编制预算的方法可不尽相同,如开发中心编制弹性预算,投资中心和利润中心可编制滚动预算.只有定期编制预算,责任会计才能得以顺利实施建合理号核与评价各责任中心的指标体系足保障责任会计制度得以实施的晕要条件在责权对等的基础划分的设置责中心只是使企业有可能实现更好的经济效益至于各责任中心是否在实际发挥了预期的作用,则还需要采用合理的方法,对各自的实际成绩和设果加以准确地测定和严格地考核,最终作出客观的评价由于各责任中心被授予的责任和权力各不相同,因而对绩效的衡量、考核和评价也就采用不同的标准(包括实际成本与预算成本差异和实际成本与标准成本的差异)、收益总额(主要包括边际收益、可控收益和直接收益)和资金报酬(主要包括投资报酬率、剩余利润)等三类指标如软件开发责任中心,在软件开发的每一阶段都编制成本预算,则可将实际成本与预算相比较计算成本差异 依照激励原则,建立绩效考评和责任仲裁制度,是提高责任会汁工作的有效措施各责任中心要制定出能激发职工积极性的奋斗目标和相应的奖惩标准,在日常控制中要及时表扬正确行为,纠正错误行为;在责任考评和奖惩工作中,要区别不同情况,考虑各责任中心及职工的多层需要,采取多种形式的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以调动各责任中心和职工的积极性。各责任中心在往来结算和责任转帐过程中,常会发现一些责、权、利方面的纠纷,为此,企业应常设责任仲裁机构,从企业整体利益出发,对这些做出裁决,以保障各责任主体的权力和收益。责任仲裁机构本身必须具有权威性,因此,软件企业的责任仲裁机构负责人应由董事长、总经理和部门经理等各层主要负责人担任,责任仲裁机构还应有专业人员参加,如会计人员、计划人员、程序分析人员和微机操作人员等,以有利于责任仲裁机构从各专业角度对经济纠纷作出判断,提出解决意见,最终作出正确的裁决。 再次,在软件企业管理工作中,应处理好以下问题: 实行责任会计的软件企业,必须有一个合理而有效的组织机构,也就是各个部门、单位的责权范围和界限极为明确,任何问题一旦发生,必有一定的部门和单位去负责处理,并对其后果承担责任,这也是建立责任中心的前提。 责任中心的设置并不意味着责任的逐级下放,而只是责任的共同分担,从而使企业的领导人能集中精力和时间处理重要事务解决重要问题,但在任何情况下,企业管理的好坏。经营成果的大小,领导人均应承担总的责任,决不会因为实行责任会计而有所减轻。 通过职工培训在软件企业中推广责任会计制度,建立完善的责任会计体系,进而提高软件企业管理,这是当前软件企业管理的~项重要工作。要做好这项工作,一方面需要软件企业的积极参与,另一方面也需要有关部门制定相关的政策。
风险投资发展中的问题与对策:风险投资产业发展机制研究论文 【摘要】本文在分析风险投资产业的成长与成熟影响因素的基础上,总结了风险投资产业发展演化的基本特征,概括了决定风险投资产业发展的动力机制,并得出了具体的结论与现实启示。 【关键词】风险投资产业机制 一、引言 风险投资经过几十年的发展,现在已经成为一个具有鲜明特点的金融投资产业——风险投资业,并在世界各国形成迅猛发展的趋势。风险投资产业对经济的贡献是常规产业的数倍,各国都大力促进风险投资产业的发展,但是在不同的国家,风险投资产业发展的方式与路径各不相同。在美国,市场机制与政府支持相配合,诱致性和强制性制度变迁的有机结合,促进了美国风险投资业的发达;而日本风险投资产业的发展是在日本政府的强制力下推行和完成的,日本政府是风险投资产业发展的推动者、实施者。因此,研究风险投资产业产生发展的特征与规律,明确其发展机制,对于促进风险投资产业的快速发展与成熟壮大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风险投资产业的内涵及其发展 1、风险投资的含义 风险投资是通过向极具增长潜力的未上市新兴企业进行权益资本或准权益资本投资,并通过提供管理服务参与企业的发展过程,在企业创业成功后通过权益资本转让,实现高资本增值收益的一种特殊类型的金融资本运作方式。又称为风险资本或创业投资。但二者的表述角度略有不同,风险投资从资本的运营活动角度表述,而风险资本是从资本的货币形态描述,两者有共同的本质。如果将二者结合起来考虑,风险投资也可以看作是一种金融运作制度。 2、风险投资产业的成长与成熟 风险投资产业的成长体现在三个方面:产业规模扩大、投资结构高度化和投资结构效率提高。这三个指标从不同的角度衡量了风险投资业的发展状况。风险投资产业规模的扩大指标具体包括融资规模、投资规模、风险投资机构数目和风险投资基金数目;投资结构高度化是指投资结构不断从低度水平向高度水平演变的过程,实质是随着科技发展、技术进步、分工的深化,投资结构不断向高度附加值化、高技术化、高集约化发展。风险投资结构效率则包括不同组织形式的风险投资公司的比例、受资行业结构合理性、受资地区重点是否明显、受资企业发展阶段结构是否合理等内容。这三个指标揭示了风险投资业的成长与经济发展阶段、产业结构变动与区域经济结构演化的内在关联性。同时,以上三个方面是相互影响和制约的。风险投资产业规模的扩大是风险投资结构高度化的基础,风险投资结构效率是风险投资产业规模扩大的前提,而投资结构高度化又为风险投资结构效率提供了条件。 风险投资产业的成熟要综合考虑更多的影响因素,单纯的风险投资活动的层次和大量的资金并不足以构成一个专业和成熟的风险投资市场。一个成熟风险投资市场所必须具备的条件包括经济条件、法律与法规条件、财政条件、文化条件以及中介组织发展等。同时,由于风险投资业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它的成熟不仅仅是风险投资产业单独的成熟,而是必须与国民经济产业结构的整体发展相联系,特别是与产业结构的升级相联系。因此,风险投资产业的成熟条件涉及到一国的经济政治、法律法规、社会文化和相关配套机构与设施等诸多方面因素。 三、风险投资产业演化发展的规律 在现实研究中,由于各国的初始条件和社会环境不尽相同,以及风险投资发展阶段与水平不同,风险投资会表现出不同的运行特征和制度内涵,而且由于人们对风险投资不同的理解与界定,在各国会形成了不同的发展思路,从而使得风险投资作为一个产业,在各国表现出不同的发展特征。总的来看,风险投资产业发展演化具有以下规律。 1、风险投资的产生与发展是市场行为,风险投资产业的产生与发展离不开市场机制 从微观的风险投资的运作过程来看,风险投资主要是包括融资、投资、投资后管理和退出四个主要环节的一种循环运作过程,这一过程都必须依靠市场行为来逐一完成;从宏观角度而言,市场不仅决定了风险投资产业的产生,更重要的是决定了其最终的发展方向,风险投资产业的生存与发展最终还需经受市场机制的考验。 2、政府在风险投资产业发展过程中起到了不可或缺的作用 虽然风险投资产业的产生是市场行为,但是其生存和发展却是政府与市场共同协调作用的结果。从历史经验来看,风险投资业诞生到政府支持前,其生存和发展的步伐一般很缓慢;在政府明确支持后,风险投资业得到长足发展。在风险投资产业发展过程中,政府主要是从创建风险投资市场机制所必须具备的条件着手,包括经济、制度、文化等诸多方面。 3、市场行为与政府支持在风险投资产业的产生与发展中是相互作用,互为补充与选择的关系 一方面在风险投资运作的主体市场力量相对微弱的前提下,其发展需要外来力量的扶持,政府通过扶持行为,推动其发展壮大;随着风险投资产业的壮大,市场机制的力量增强,占据主导地位。另一方面政府的扶持政策,必须通过市场来检验与筛选,风险投资产业在实践活动中也不断调整和完善,反映了风险投资行业的演化和进步。市场行为与政府支持的动态均衡是风险投资行业最终走向成熟的必备条件。 四、风险投资产业发展的动力机制 如前分析,在不同的国家,风险投资产业产生与发展的条件和因素并不完全一样,其中有一些条件和因素,却是所有国家在风险投资发展进程中都不可缺少的。那些对风险投资的发展起着根本性决定作用的因素,我们可称之为风险投资的动力因素,具体而言也就是那些能够直接推动风险投资活动的根本性的决定力量。作为风险投资的动力因素,涉及到风险投资进程中的客观内在动因。可以说,一国风险投资进程的深度,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该国所拥有的风险投资动力因素的形成及其强弱程度。公务员之家 风险投资产业发展的动力因素的基本特征是:长期制约或影响风险投资发展过程的最原本因素,它对风险投资的发动和演进具有决定作用,并规范和决定风险投资发展的形式、速度和方向。根据现有的理论进展和经验分析,推动风险投资发展的动力因素主要包括高收益的预期与保障机制、企业家精神、技术创新和经济增长的影响,它们与风险投资产业的关系可以用来表示。 1、高收益的预期与保障机制 任何投资的动力都来自于对利润的追求。但是由于投资过程中各种不确定性因素的客观存在,风险投资既有可能增值获利,也有可能遭受损失而决定的。风险投资是一种高收益伴随高风险的投资,风险投资家承担了极大的风险,但也有可能获得超额的风险投资收益。传统金融机构一般注重资金投放的流动性、安全性和效益性原则,再加上贷款利率等方面的限制,商业银行一般不敢承担高风险投资于高科技企业,也难以从中获得相应的高收益。但是完善的风险投资运作机制可以实现风险与效益的统一,通过有效地控制风险并分享收益。 高收益的预期与保障机制能够从根本上促进风险投资产业的发展,根本原因在于其本质上属于一种制度变迁,可以通过以下途径,保证风险与效益的统一。一是通过风险投资组织形式的选择来组合资源,改善信息不对称程度,降低交易成本和道德风险,提高风险投资的运作效率。其中有限合伙制是风险资本的最佳、最有生命力的组织形式。二是通过严格的项目遴选机制挑选最有潜力和最符合自己投资专长的项目来进行资本投放;通过各种投资策略实现风险的控制与分散。三是通过有效的产权约束机制来强化风险控制;通过积极的投资后管理机制来实现资金增值的最大化与风险的最小化。四是通过畅通的资金退出机制渠道实现收益分享。只有在承担较高风险后获得相应的高收益,才能真正实现风险与效益的对称统一。完善的风险投资运作通过风险资金的退出增值,使得风险投资机构得以分享高科技企业成功后的高收益,使投资者的资本保值和增值有了可靠保障,也解除了风险投资家的后顾之忧。 所以,仅仅有了高收益的预期还不够,只有从机制上为高收益的预期提供安全保障,才能够吸引资本与人才向风险投资领域流动,风险投资产业才能真正发展起来。 2、风险投资的企业家精神 企业家是那些有判断能力、有信心和有冒险精神的企业领导者,是以一种新的方式组合生产要素的群体。而企业家精神,就是企业家的创新精神。创新被认为是具有技术性的,能够打破平衡的好主意。因此,从另一种观点看,企业家精神是一种思考和行为方式。百森商学院则认为企业家精神是在不考虑资源目前是否可得的情况下辨识机会并且利用它,目的是在私人和公共领域内创造财富。 在风险投资业的发展过程中,企业家精神的地位和作用得到了充分的体现,其无可置疑地扮演着一个发动因素。一是企业家的人力资本对于风险投资来说,比物质资本更为重要。在风险投资业的发展过程中,最稀缺的资源是企业家的能力;最紧迫的问题是合理而有效的配置现有资源。只有富有企业家精神的企业家阶层充分发挥高超的管理才能,风险资本才能产生其应有的高效益。二是风险投资行业的高风险特别需要富有企业家精神的企业家阶层。企业家的作用在于消除不确定性,应对不完全信息和高交易成本;当市场形成越不完全,就越需要企业家的创新活动,把资本和技术投向最具效率和前途的生产活动中去。三是企业家精神决定着风险投资产业的演化与组织创新。产业是具有相同的组织形式的一系列组织,产业的演化就是特定组织形式的扩散。富有企业家精神的企业家阶层既能够通过创造出新的和有竞争力的组织形式来重新组合现有产业,也可以通过“复制”现有组织形式使产业走向均衡。企业家精神会带来新的组织形式产生,引起竞争环境的变化,导致新组织形式的扩散,从而完成产业的发展与成熟的演变过程。 3、科学技术创新 技术创新是风险投资发展的原动力。大量的技术创新的可能性产生了对风险资本的强大需求,风险资本也由此产生发展,并极大地推动了技术创新的发展。在此背景下,风险投资企业应运而生并不断演变发展。 从历史渊源来看,风险投资产业产生于技术创新活动的蓬勃发展之中。具体有以下几个原因。一是技术创新的资金需求促进了风险投资的产生。由于技术创新本身的高风险性、高回报性的特点,特别是技术创新活动对资金的客观要求,催生了风险投资这一具有开创性的投资方式的产生。二是创新技术产业成为风险投资资本增值的主要途径。技术创新的出现,特别是那些能提供巨大消费潜力以及高收益的技术,能促进风险投资行业的兴旺和扩大高科技产业化,是现代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的产品和劳务的过程。随着高科技产品业务不断发展壮大和相关政策法规的不断完善,风险资本在全球范围内得到了加速扩张。三是风险投资本身也是一种科学的创新活动。风险投资活动不同于传统的投资方式,从融资投资方式、组织管理方式、项目评估决策方式到资本市场运作方式都进行了一系列的创新,建立了一套行之有效的运行机制,产生出独特的资源整和、资金配置、激励与约束效应。因此,风险投资具有来源于创新活动的文化血脉。风险投资活动所体现出来的正是一种科学的创新型文化。 风险资本只有投资于高新技术产业才能实现资本增值,而高科技产业也只有在风险资本投资的前提下才能迅速产生效益和实现持续发展,二者相互影响相辅相成,缺一不可。 4、经济增长 依据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西蒙·库兹涅茨教授的经典式定义,现代经济增长是一个国家给本国居民提供日益多样化商品的能力长期上升,这种不断提升的能力,是建立在先进技术以及所需要的制度和意识形态之相应的调整的基础上的。风险投资活动的兴衰发展,是与一个国家的经济增长紧密相关的。风险投资活动产生在一国经济长期快速或稳定增长的过程中,受挫于经济增长的波动过程中,世界各国的风险投资业的发展历史无不揭示了这一点。从长期来看,风险投资业的发展与经济增长是相伴相生的关系。 现代经济增长对风险投资产业的发展作用,可以从两个方面来说明。一是现代经济增长为风险投资的产生发展提供了基础的环境与条件。首先,现代经济的稳定增长不仅降低了风险投资的整体风险,还为风险投资提供了最基础的发展条件——资本的不断积累与持续供应;其次,现代经济的持续增长会导致持续的技术创新,在国民产出量持续上升的过程中会出现持续的对技术研究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巨大需求,从而促进风险投资的产生;最后,现代经济增长带来的制度、观念和意识形态的调整和创新,为风险投资的产生与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文化环境、人才培养与制度支持。因此,整体经济环境无论在短期和长期都对风险投资有着最大的影响。二是现代经济增长为风险投资业的产生发展提供了机遇与空间。经济增长必然带来经济结构的变化,涌现诸多投资机会,这不仅为风险投资产业的产生发展提供了机遇,而且由于这种变化的长期存在,并且处于长期上升的趋势,就为风险投资的发展提供了充足的发展空间,使得风险投资不仅能够在微观层次顺利完成风险资本循环的整个过程,也可以使得风险投资产业在宏观层次顺利完成组织结构的创新扩散和产业形态的变迁。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明确,风险投资业是现代经济增长本身的产物,并最终成为现代经济增长的重要促进因素,当风险投资与新的经济增长之间的良性互动关系真正形成时,风险投资业作为一个产业就真正发展起来了。 五、结论与启示 研究表明,市场机制是风险投资行业产生的基础,而政府的扶持是风险投资发展壮大最重要的保障,风险投资产业的产生、发展与成熟是诸多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在那些对风险投资产业发展起着根本性决定作用的因素中,高收益的预期与保障机制是风险投资业发展的根本动力,风险投资的企业家精神是风险投资业发展的内在动力,科学技术创新是风险投资业发展的需求动力,现代经济增长则是风险投资业发展的长期动力。 以上研究给予我们以下现实启示。一是要充分协调与发挥市场与政府在风险投资产业制度变迁中的作用。不仅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主导作用,也要积极发挥政府扶持的保障与支持作用,既要满足市场主体(风险投资者)强烈的制度创新需求,也要实现政府最大限度地获得制度变迁的规模效应,实现制度变迁的效率最大化,路径最优化。二是要加强技术创新活动对风险投资产业发展的互动效应。一方面技术创新活动能够极大促进技术进步,而技术进步是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另一方面技术创新活动能够真正产生风险投资的需求。要加强技术创新活动对风险投资产业发展的拉动效应,不仅需要建立一套完整的技术研发体系,而且必须建立良好的技术市场机制,前者为风险资本的运作提供丰富的技术产品,后者则使技术创新成为风险投资发展的强有力的技术支持后盾。三是加强企业家精神的培育。促进企业家精神形成的关键不仅在于要培养高质量高水平的企业家,更重要的是培育产生企业家群体的文化环境。一个为开创企业提供动机的支持性的文化环境或是激励是最重要的,而且文化背景决定了具有创业潜质的个人的分布状况。一个国家的人口中具有创业倾向的频率越高,它所储备的潜在企业家就越多。因此,进行风险投资和创造企业的概率就越高,风险投资产业就越能够发展壮大。 风险投资发展中的问题与对策:风险投资产业发展机制研究 【摘要】本文在分析风险投资产业的成长与成熟影响因素的基础上,总结了风险投资产业发展演化的基本特征,概括了决定风险投资产业发展的动力机制,并得出了具体的结论与现实启示。 【关键词】风险投资 产业 机制 一、引言 风险投资经过几十年的发展,现在已经成为一个具有鲜明特点的金融投资产业――风险投资业,并在世界各国形成迅猛发展的趋势。风险投资产业对经济的贡献是常规产业的数倍,各国都大力促进风险投资产业的发展,但是在不同的国家,风险投资产业发展的方式与路径各不相同。在美国,市场机制与政府支持相配合,诱致性和强制性制度变迁的有机结合,促进了美国风险投资业的发达;而日本风险投资产业的发展是在日本政府的强制力下推行和完成的,日本政府是风险投资产业发展的推动者、实施者。因此,研究风险投资产业产生发展的特征与规律,明确其发展机制,对于促进风险投资产业的快速发展与成熟壮大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风险投资产业的内涵及其发展 1、风险投资的含义 风险投资是通过向极具增长潜力的未上市新兴企业进行权益资本或准权益资本投资,并通过提供管理服务参与企业的发展过程,在企业创业成功后通过权益资本转让,实现高资本增值收益的一种特殊类型的金融资本运作方式。又称为风险资本或创业投资。但二者的表述角度略有不同,风险投资从资本的运营活动角度表述,而风险资本是从资本的货币形态描述,两者有共同的本质。如果将二者结合起来考虑,风险投资也可以看作是一种金融运作制度。 2、风险投资产业的成长与成熟 风险投资产业的成长体现在三个方面:产业规模扩大、投资结构高度化和投资结构效率提高。这三个指标从不同的角度衡量了风险投资业的发展状况。风险投资产业规模的扩大指标具体包括融资规模、投资规模、风险投资机构数目和风险投资基金数目;投资结构高度化是指投资结构不断从低度水平向高度水平演变的过程,实质是随着科技发展、技术进步、分工的深化,投资结构不断向高度附加值化、高技术化、高集约化发展。风险投资结构效率则包括不同组织形式的风险投资公司的比例、受资行业结构合理性、受资地区重点是否明显、受资企业发展阶段结构是否合理等内容。这三个指标揭示了风险投资业的成长与经济发展阶段、产业结构变动与区域经济结构演化的内在关联性。同时,以上三个方面是相互影响和制约的。风险投资产业规模的扩大是风险投资结构高度化的基础,风险投资结构效率是风险投资产业规模扩大的前提,而投资结构高度化又为风险投资结构效率提供了条件。 风险投资产业的成熟要综合考虑更多的影响因素,单纯的风险投资活动的层次和大量的资金并不足以构成一个专业和成熟的风险投资市场。一个成熟风险投资市场所必须具备的条件包括经济条件、法律与法规条件、财政条件、文化条件以及中介组织发展等。同时,由于风险投资业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它的成熟不仅仅是风险投资产业单独的成熟,而是必须与国民经济产业结构的整体发展相联系,特别是与产业结构的升级相联系。因此,风险投资产业的成熟条件涉及到一国的经济政治、法律法规、社会文化和相关配套机构与设施等诸多方面因素。 三、风险投资产业演化发展的规律 在现实研究中,由于各国的初始条件和社会环境不尽相同,以及风险投资发展阶段与水平不同,风险投资会表现出不同的运行特征和制度内涵,而且由于人们对风险投资不同的理解与界定,在各国会形成了不同的发展思路,从而使得风险投资作为一个产业,在各国表现出不同的发展特征。总的来看,风险投资产业发展演化具有以下规律。 1、风险投资的产生与发展是市场行为,风险投资产业的产生与发展离不开市场机制 从微观的风险投资的运作过程来看,风险投资主要是包括融资、投资、投资后管理和退出四个主要环节的一种循环运作过程,这一过程都必须依靠市场行为来逐一完成;从宏观角度而言,市场不仅决定了风险投资产业的产生,更重要的是决定了其最终的发展方向,风险投资产业的生存与发展最终还需经受市场机制的考验。 2、政府在风险投资产业发展过程中起到了不可或缺的作用 虽然风险投资产业的产生是市场行为,但是其生存和发展却是政府与市场共同协调作用的结果。从历史经验来看,风险投资业诞生到政府支持前,其生存和发展的步伐一般很缓慢;在政府明确支持后,风险投资业得到长足发展。在风险投资产业发展过程中,政府主要是从创建风险投资市场机制所必须具备的条件着手,包括经济、制度、文化等诸多方面。 3、市场行为与政府支持在风险投资产业的产生与发展中是相互作用,互为补充与选择的关系 一方面在风险投资运作的主体市场力量相对微弱的前提下,其发展需要外来力量的扶持,政府通过扶持行为,推动其发展壮大;随着风险投资产业的壮大,市场机制的力量增强,占据主导地位。另一方面政府的扶持政策,必须通过市场来检验与筛选,风险投资产业在实践活动中也不断调整和完善,反映了风险投资行业的演化和进步。市场行为与政府支持的动态均衡是风险投资行业最终走向成熟的必备条件。 四、风险投资产业发展的动力机制 如前分析,在不同的国家,风险投资产业产生与发展的条件和因素并不完全一样,其中有一些条件和因素,却是所有国家在风险投资发展进程中都不可缺少的。那些对风险投资的发展起着根本性决定作用的因素,我们可称之为风险投资的动力因素,具体而言也就是那些能够直接推动风险投资活动的根本性的决定力量。作为风险投资的动力因素,涉及到风险投资进程中的客观内在动因。可以说,一国风险投资进程的深度,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该国所拥有的风险投资动力因素的形成及其强弱程度。 风险投资产业发展的动力因素的基本特征是:长期制约或影响风险投资发展过程的最原本因素,它对风险投资的发动和演进具有决定作用,并规范和决定风险投资发展的形式、速度和方向。根据现有的理论进展和经验分析,推动风险投资发展的动力因素主要包括高收益的预期与保障机制、企业家精神、技术创新和经济增长的影响,它们与风险投资产业的关系可以用下图来表示。 1、高收益的预期与保障机制 任何投资的动力都来自于对利润的追求。但是由于投资过程中各种不确定性因素的客观存在,风险投资既有可能增值获利,也有可能遭受损失而决定的。风险投资是一种高收益伴随高风险的投资,风险投资家承担了极大的风险,但也有可能获得超额的风险投资收益。传统金融机构一般注重资金投放的流动性、安全性和效益性原则,再加上贷款利率等方面的限制,商业银行一般不敢承担高风险投资于高科技企业,也难以从中获得相应的高收益。但是完善的风险投资运作机制可以实现风险与效益的统一,通过有效地控制风险并分享收益。 高收益的预期与保障机制能够从根本上促进风险投资产业的发展,根本原因在于其本质上属于一种制度变迁,可以通过以下途径,保证风险与效益的统一。一是通过风险投资组织形式的选择来组合资源,改善信息不对称程度,降低交易成本和道德风险,提高风险投资的运作效率。其中有限合伙制是风险资本的最佳、最有生命力的组织形式。二是通过严格的项目遴选机制挑选最有潜力和最符合自己投资专长的项目来进行资本投放;通过各种投资策略实现风险的控制与分散。三是通过有效的产权约束机制来强化风险控制;通过积极的投资后管理机制来实现资金增值的最大化与风险的最小化。四是通过畅通的资金退出机制渠道实现收益分享。只有在承担较高风险后获得相应的高收益,才能真正实现风险与效益的对称统一。完善的风险投资运作通过风险资金的退出增值,使得风险投资机构得以分享高科技企业成功后的高收益,使投资者的资本保值和增值有了可靠保障,也解除了风险投资家的后顾之忧。 所以,仅仅有了高收益的预期还不够,只有从机制上为高收益的预期提供安全保障,才能够吸引资本与人才向风险投资领域流动,风险投资产业才能真正发展起来。 2、风险投资的企业家精神 企业家是那些有判断能力、有信心和有冒险精神的企业领导者,是以一种新的方式组合生产要素的群体。而企业家精神,就是企业家的创新精神。创新被认为是具有技术性的,能够打破平衡的好主意。因此,从另一种观点看,企业家精神是一种思考和行为方式。百森商学院则认为企业家精神是在不考虑资源目前是否可得的情况下辨识机会并且利用它,目的是在私人和公共领域内创造财富。 在风险投资业的发展过程中,企业家精神的地位和作用得到了充分的体现,其无可置疑地扮演着一个发动因素。一是企业家的人力资本对于风险投资来说,比物质资本更为重要。在风险投资业的发展过程中,最稀缺的资源是企业家的能力;最紧迫的问题是合理而有效的配置现有资源。只有富有企业家精神的企业家阶层充分发挥高超的管理才能,风险资本才能产生其应有的高效益。二是风险投资行业的高风险特别需要富有企业家精神的企业家阶层。企业家的作用在于消除不确定性,应对不完全信息和高交易成本;当市场形成越不完全,就越需要企业家的创新活动,把资本和技术投向最具效率和前途的生产活动中去。三是企业家精神决定着风险投资产业的演化与组织创新。产业是具有相同的组织形式的一系列组织,产业的演化就是特定组织形式的扩散。富有企业家精神的企业家阶层既能够通过创造出新的和有竞争力的组织形式来重新组合现有产业,也可以通过“复制”现有组织形式使产业走向均衡。企业家精神会带来新的组织形式产生,引起竞争环境的变化,导致新组织形式的扩散,从而完成产业的发展与成熟的演变过程。 3、科学技术创新 技术创新是风险投资发展的原动力。大量的技术创新的可能性产生了对风险资本的强大需求,风险资本也由此产生发展,并极大地推动了技术创新的发展。在此背景下,风险投资企业应运而生并不断演变发展。 从历史渊源来看,风险投资产业产生于技术创新活动的蓬勃发展之中。具体有以下几个原因。一是技术创新的资金需求促进了风险投资的产生。由于技术创新本身的高风险性、高回报性的特点,特别是技术创新活动对资金的客观要求,催生了风险投资这一具有开创性的投资方式的产生。二是创新技术产业成为风险投资资本增值的主要途径。技术创新的出现,特别是那些能提供巨大消费潜力以及高收益的技术,能促进风险投资行业的兴旺和扩大高科技产业化,是现代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的产品和劳务的过程。随着高科技产品业务不断发展壮大和相关政策法规的不断完善,风险资本在全球范围内得到了加速扩张。三是风险投资本身也是一种科学的创新活动。风险投资活动不同于传统的投资方式,从融资投资方式、组织管理方式、项目评估决策方式到资本市场运作方式都进行了一系列的创新,建立了一套行之有效的运行机制,产生出独特的资源整和、资金配置、激励与约束效应。因此,风险投资具有来源于创新活动的文化血脉。风险投资活动所体现出来的正是一种科学的创新型文化。 风险资本只有投资于高新技术产业才能实现资本增值,而高科技产业也只有在风险资本投资的前提下才能迅速产生效益和实现持续发展,二者相互影响相辅相成,缺一不可。 4、经济增长 依据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西蒙・库兹涅茨教授的经典式定义,现代经济增长是一个国家给本国居民提供日益多样化商品的能力长期上升,这种不断提升的能力,是建立在先进技术以及所需要的制度和意识形态之相应的调整的基础上的。风险投资活动的兴衰发展,是与一个国家的经济增长紧密相关的。风险投资活动产生在一国经济长期快速或稳定增长的过程中,受挫于经济增长的波动过程中,世界各国的风险投资业的发展历史无不揭示了这一点。从长期来看,风险投资业的发展与经济增长是相伴相生的关系。 现代经济增长对风险投资产业的发展作用,可以从两个方面来说明。一是现代经济增长为风险投资的产生发展提供了基础的环境与条件。首先,现代经济的稳定增长不仅降低了风险投资的整体风险,还为风险投资提供了最基础的发展条件――资本的不断积累与持续供应;其次,现代经济的持续增长会导致持续的技术创新,在国民产出量持续上升的过程中会出现持续的对技术研究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巨大需求,从而促进风险投资的产生;最后,现代经济增长带来的制度、观念和意识形态的调整和创新,为风险投资的产生与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文化环境、人才培养与制度支持。因此,整体经济环境无论在短期和长期都对风险投资有着最大的影响。二是现代经济增长为风险投资业的产生发展提供了机遇与空间。经济增长必然带来经济结构的变化,涌现诸多投资机会,这不仅为风险投资产业的产生发展提供了机遇,而且由于这种变化的长期存在,并且处于长期上升的趋势,就为风险投资的发展提供了充足的发展空间,使得风险投资不仅能够在微观层次顺利完成风险资本循环的整个过程,也可以使得风险投资产业在宏观层次顺利完成组织结构的创新扩散和产业形态的变迁。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明确,风险投资业是现代经济增长本身的产物,并最终成为现代经济增长的重要促进因素,当风险投资与新的经济增长之间的良性互动关系真正形成时,风险投资业作为一个产业就真正发展起来了。 五、结论与启示 研究表明,市场机制是风险投资行业产生的基础,而政府的扶持是风险投资发展壮大最重要的保障,风险投资产业的产生、发展与成熟是诸多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在那些对风险投资产业发展起着根本性决定作用的因素中,高收益的预期与保障机制是风险投资业发展的根本动力,风险投资的企业家精神是风险投资业发展的内在动力,科学技术创新是风险投资业发展的需求动力,现代经济增长则是风险投资业发展的长期动力。 以上研究给予我们以下现实启示。一是要充分协调与发挥市场与政府在风险投资产业制度变迁中的作用。不仅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主导作用,也要积极发挥政府扶持的保障与支持作用,既要满足市场主体(风险投资者)强烈的制度创新需求,也要实现政府最大限度地获得制度变迁的规模效应,实现制度变迁的效率最大化,路径最优化。二是要加强技术创新活动对风险投资产业发展的互动效应。一方面技术创新活动能够极大促进技术进步,而技术进步是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另一方面技术创新活动能够真正产生风险投资的需求。要加强技术创新活动对风险投资产业发展的拉动效应,不仅需要建立一套完整的技术研发体系,而且必须建立良好的技术市场机制,前者为风险资本的运作提供丰富的技术产品,后者则使技术创新成为风险投资发展的强有力的技术支持后盾。三是加强企业家精神的培育。促进企业家精神形成的关键不仅在于要培养高质量高水平的企业家,更重要的是培育产生企业家群体的文化环境。一个为开创企业提供动机的支持性的文化环境或是激励是最重要的,而且文化背景决定了具有创业潜质的个人的分布状况。一个国家的人口中具有创业倾向的频率越高,它所储备的潜在企业家就越多。因此,进行风险投资和创造企业的概率就越高,风险投资产业就越能够发展壮大。 风险投资发展中的问题与对策:我国风险投资产业发展策略 [提要] 基于对我国风险投资产业的了解,由于我国风险投资产业发展较晚,无论是在投资环境还是在风险投资管理制度上都有一定的不足,导致我国的风险投资产业在发展过程中还存在一定的问题。鉴于风险投资的重要性及其对实体经济的促进作用,正确了解我国风险投资产业存在的问题并采取必要的干预措施是十分必要的。因此,我们应当根据风险投资产业存在的问题,制定有针对性的解决策略,以奠定良好的风险投资产业发展基础。 关键词:风险投资产业;问题与对策;效益 一、前言 受到投资环境以及市场环境等因素的影响,我国风险投资产业在发展中还存在一定的不足。首先,对于政府资金的利用不够充分,很多政府资金处于闲置状态,没有得到充分的利用;其次,我国风险投资产业专家型人才数量较少,没有建立起完善的专业人才孵化机制,影响风险投资产业的专业水平;最后,我国的资本市场发展还不成熟,无论是资本市场的运作模式还是资本市场的风险管理模式都存在不足。因此,只有重视并解决这些问题,才能提高风险投资产业的发展质量。 二、我国风险投资产业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政府资金存在闲置的情况,资金利用率不高。为了有效地扶持企业生产,我国政府每年都会划拨一定数量的资金用于企业的发展和投资。但是由于缺乏专业的投资手段以及对企业融资风险了解较少,许多政府资金在实际的使用过程中并没有得到充分的利用,既没有解决企业的融资问题,同时也浪费了政府资金。因此,对我国风险投资产业而言,政府资金未得到充分利用的问题相对严重,只有有效地解决这一问题,做到充分利用政府的配套资金,才能解决风险投资产业中存在的资金利用问题。 按照政府投资要求,各级政府都会在财政专项资金里面划出一定额度的资金用于扶持企业及企业融资。如何做好政府资金的运用,做到根据政府的规划充分利用闲置资金,成为了我国风险投资产业需要思考的问题之一。所以,有效地解决政府资金闲置问题,并提高资金利用率,对我国风险投资产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为此,我们要对政府资金闲置问题有正确的认识,做到根据风险投资产业的实际需要进行政府资金的配套。 (二)我国风险投资产业人才结构不合理。由于风险投资产业专业性较强,在具体的项目和资金操作过程中,需要专业型人才进行把控。但是从目前我国风险投资产业的人才结构来看,专家型人才数量相对较少,专业技术人才数量也并不充足,由于缺乏专业的技术人才,风险投资产业在发展过程中难以提高产业发展水平和专业化水平。所以,有效提高人才质量并做好人才储备,对我国风险投资产业的发展至关重要。 风险投资产业与其他产业不同之处在于,风险投资产业需要大量的高端专业人才操作,如果专业技术人才较少或者专业技术人才水平不够,不但无法完成风险投资交易,同时还会给风险投资带来较大的隐患,严重时会引发风险投资金融风险,无论是对风险投资还是对实体经济都会造成严重的打击。所以,我国风险投资产业人才结构不合理的问题必须得到有效的解决,如何提高专业人才素质和做好专业人才培训,对我国风险投资产业而言至关重要。 (三)我国资本市场整体环境还需要进一步完善。相对于欧美国家,我国在资本市场环境上还不够完善,资本市场发展时间较晚,各项管理机制和管理流程还比较薄弱,距离发达国家的资本市场管理还有不小的差距。如何有效地缩小差距并健全资本市场环境,对我国风险投资产业的发展至关重要。因此,我国应当在风险投资产业发展过程中充分认识到资本市场环境的问题和短板,并在下一步的发展过程中,夯实资本市场环境,建立良好的资本市场秩序。 风险投资产业与其他产业不同,参考国外的发展经验,风险投资产业要想实现大发展,就必须要有完善的资本市场作为辅助。鉴于我国资本市场基础相对薄弱,在具体的发展过程中还受到多种因素的制约,资本市场已经成为了制约风险投资产业的重要因素。因此,如何有效地优化资本市场环境,培育出良好的资本市场,才能为我国风险投资产业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我国风险投资产业发展策略 (一)加强对政府资金的利用,避免资金闲置现象发生。从我国现有的政府资金来看,之所以出现政府资金未得到充分利用的问题,除了政府在投资过程中过于谨慎之外,还与政府的投资机制和投资方法有关系,同时政府也没有风险投资的相关经验,造成了政府配套资金难以与民间资金共同使用。因此,在风险投资产业发展过程中,应当合理地利用政府Y金,形成政府资金与民间资金共同参与的风险投资机制,有效地提高政府资金的利用率。 按照风险投资的实际需求以及政府配套资金闲置的现状,在风险投资产业发展过程中,应积极与政府协调,加快资金布局和杠杆资金的运用,利用风险投资市场机制吸引政府配套资金进入,提高政府配套资金的利用率,降低政府配套资金的投资风险,使我国风险投资产业在发展过程中能够做到根据产业要求和市场要求做好政府资金的充分利用,满足风险投资实际要求,为政府资金的利用开辟专门的渠道。 (二)重视专业人才的引进和培养。鉴于风险投资产业的实际特点,只有重视专业人才的引进和培养,才能做到提高风险投资产业发展质量的目的。同时,吸引国外专家型人才进入,形成高端专家带动专业人才共同发展的局面,建立有效的人才孵化机制,进一步完善我国风险投资产业的人才体系,建立正常的人才发展机制。 基于风险投资产业对专业技术人才的需求,风险投资产业在发展过程中,不但要认清专业技术人才的重要作用,同时还应根据风险投资产业的发展规模及未来的发展走势,确定合理的专业人才引进和培养计划,做到根据风险投资产业的发展实际,采取必要的人才引进和培养措施,满足风险投资产业的发展需要,为风险投资产业的发展奠定良好的人才基础。 (三)进一步推动资本市场的发展和完善,建立完善的投资管理机制。考虑到资本环境的重要性及其对风险投资产业的具体影响,结合我国资本市场的现状,应当进一步完善资本市场,为风险投资建立良好的退出机制有效地降低风险投资的失败概率,提高风险投资的整体收益,同时也降低风险投资发生金融风险的概率,为风险投资产业奠定良好的基础。因此,进一步推动资本市场的发展和完善,建立完善的投资管理机制是十分必要的。 投资管理机制的完善以及资本市场的培育,对于我国风险投资产业的发展而言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同时也是保证我国风险投资产业能够得到良好发展的重要基础。为此,我国的风险投资产业在发展过程中,应注重资本市场以及配套机制的完善,保证资本市场能够与风险投资行为相适应,为风险投资提供良好的产业基础和市场基础。 四、结论 通过本文的分析可知,我国风险投资产业要想提高整体的产业规模和发展速度实现持续健康的发展,就应当从合理利用政府资金形成政府资金与民间资金共同参与的风险投资机制、加大国内风险投资专业人才的培养力度、吸引国外专家型人才进入和完善资本市场为风险投资建立良好的退出机制等方面入手,有效地解决风险投资产业存在的问题,推动我国风险投资产业的快速发展,提升风险投资产业的发展水平。 风险投资发展中的问题与对策:风险投资业发展的瓶颈及途径分析 [摘要]制约我国风险投资业发展的主要因素,是风险资本的来源和获利退出渠道不通畅。解决这一问题的途径是,制定税收优惠政策,提供投资法律保障,扩大风险资本来源,建立风险企业的“二板市场”。 [关键词]风险投资; 风险资本; 退出 风险投资起源于20世纪40年代的美国,在其发展过程中直接造就了一大批高科技跨国公司,推动了战后世界经济的高速增长,促进了人类社会由工业经济时代向知识经济时代的过渡。我国的风险投资业起步较晚,自1985年国内第一家风险投资公司成立至今,国内风险投资机构已达50余家,风险资本总额达数百亿元人民币,启动了一批风险投资项目,发展了许多高新技术企业,如搜狐、金碟、联想、方正等。虽然我国的风险投资业发展很快,但还不能称其为现代意义上的风险投资产业,风险资本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的重要作用远未得到充分发挥。 一、制约风险投资业发展的瓶颈 风险投资是通过一定的机构和一定的方式向各类机构和个人筹集风险资本,然后将所筹资本投入具有高度不确定性的高新技术企业或项目,并以一定的方式参与所投资企业或项目管理,期望通过实现项目的高增长率并最终通过出售股权,获得高额中长期收益的一种投资体制。可见,进行风险投资的最基本条件是具备一定规模的风险投资基金,然后是具有真正的高新技术企业或项目、高素质的风险投资人才和创业企业家以及风险投资实现利益的退出。从我国风险投资业的发展状况来看,制约风险投资业发展的瓶颈主要是风险资本的来源和获利退出渠道不通畅。 (一)风险资本的来源渠道不畅 从某种意义上说,风险投资运营机制的重要一环是筹资,而不是投资。我国科技与资本的结合仍沿袭计划经济时代由政府深度参与的运作模式,政府拨款占据主导地位,通过科研机构拨款、国有资产存量变现后的再投入等方式,直接进入高新技术企业或项目的研制开发,甚至送达产业化的大路上。国家资本直接进入高风险、高收益的投资领域,必然导致有限的政府财力无法满足高新技术成果化对资本投入的巨大需求,风险资本的规模受到抑制。同时,还造成非市场化投资运行机制内部的责任与利益不清,导致资本运行效率低下,难以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 发展风险投资业,其初衷是充分动员社会资金的广泛参与,而并非政府愿意充当主要投资者角色。风险投资者是否愿对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取决于其对风险投资的预期收益与投资风险的权衡。只有当预期收益大于风险时,风险投资者才会介入。而风险投资者的预期收益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风险投资环境,如政府对风险投资企业或风险投资者的税收政策,以及有关风险投资发展的法律、法规与完善的金融市场等。我国目前的风险投资环境还不足以调动风险投资者的积极性。 (二)风险投资的退出渠道不畅 风险投资项目的发展过程一般需要经历4个阶段,即种子期、创立期、扩充期和产品成熟期。种子期是科技项目的发明者或创业者为验证创意的可行性,投人大量资金用于研究之需。创立期是科技发明或专利用于产品开发直至生产开始,投入较大资金购置生产设备、产品开发及推销。扩充期是企业逐步取得经营业绩,投入更多资金用于进一步提高产品开发能力,并占有更多的市场份额。产品成熟期的企业产品占有较大的市场份额,知名度较高,企业可以依靠自身积累扩大规模。对于风险投资来说,种子期是为获取收益的进入,产品成熟期则是为实现收益的退出,从而实现风险资本“投入一一回收——再投入”的循环运行。 风险投资的本质是追求超常规投资收益和尽可能减少投资风险,客观上要求有一个投资者进退自如的机制。风险投资的退出方式主要有3种:一是公开上市,使风险企业得以确认和独立,并获得在证券市场上持续筹资的能力。二是收购,实现风险企业间的收购和兼并,或被另一家风险资本接手进行二期投资。三是清算破产,使风险投资及时抽身,避免更大的损失。在以上3种退出方式中,收购和清算破产是风险投资者在投资不成功时痛苦而明智的选择,公开上市则是风险投资者最愿意接受的退出方式。从目前我国资本市场的现实情况来看,对企业股票上市采取“一视同仁”的政策,没有考虑到风险企业的特殊性。由于成长中高新技术风险企业不具备上市公司的条件,无法像上市公司那样在正式的证券市场进行股票或期权的交易,这就使大多数高新技术企业没有可以使风险资本及时退出的资本市场。风险投资没有合适的退出渠道,就不可能实现自己的最佳价值。 二、风险投资业发展的途径分析 (一)制定税收优惠政策 为推动风险投资业的发展,世界各国政府都制定了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如美国将风险投资资本收益税税率由49.5%降到10%,新加坡政府则规定风险投资最初5~10年完全免税。我国风险投资业发展虽处于初期阶段,但制定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是完全必要的。可以按照风险企业或项目的发展过程降低税率或在一定时期内完全免税,以刺激风险投资者的投资意愿,推动高科技产业的发展。 (二)为风险投资提供法律保障 风险投资是集融资、投资、资本运营和企业管理为一体的金融过程,其风险资金的来源、运作规范,以及风险企业的法律地位、风险投资公司的法律定位等,都需要法律、法规予以明确。我国风险资本市场的发展,至今仍缺乏有力的法律保护,尚未确定一部促进风险投资业发展的《风险投资法》。为促进风险投资业的发展,应以颁布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为基础,尽快制定《风险投资基金管理办法》,同时应对制约风险资本市场的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修改和完善,使风险投资在发展初期能运作规范,为其大规模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律环境。 (三)扩大风险资本来源 西方国家的风险资本主要来源于养老金、保险基金、金融机构、企业集团、政府基金以及家庭和个人。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风险资本的来源应是多渠道的。首先,应放宽养老金的投资限制,加强养老金运营的管理,提高养老金的收益水平。随着我国社会保险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养老保险的覆盖范围不断扩大,养老金滚存结余不断增加,应当充分运用好这一庞大的资金,使其成为风险资本的主要来源。其次,应引导家庭和个人投资者进行风险投资。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增长,居民收入水平稳步提高。截止1999年底,我国居民储蓄存款已达6万亿人民币,资本的潜力十分巨大。应通过各种方式,积极引导私人资本进入风险投资领域,使其成为私人权益资本的一部分。再次,应打破企业惜投的状态,鼓励实力较强的大企业集团参与风险投资,以寻找新的利润增长点,增强盈利能力,推动科技进步。同时,要吸引外资参与风险投资,扶持民族高科技产业的成长。 (四)为风险企业建立“二板市场” 开辟“二板市场”,是风险投资赖以生存和发展必不可少的条件。它能进行产权交易,使风险资本形成正常的滚动增值,循环发展。“二板市场”不仅为高新技术风险企业直接融资提供了可能,也为风险投资的退出增值提供了“跳板”和“柜台”。美国的OTC、英国的USM等就是在严格控制和管理正式上市公司的股票,以保证股票市场正常运行的前提下,为无资格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风险企业进行股票交易而建立的。“二板市场”发行股票的标准低于一般证券市场,只要风险企业的规模和资金达到一定的标准,就可以在“二板市场”上发行股票。如香港的“二板市场”对中小企业和风险企业的上市要求主要是盈利能力,只要连续3年的盈利率在20%以上即可上市。我国“二板市场”的建立,早已是风险企业和风险投资者所期盼的。 风险投资发展中的问题与对策:我国风险投资发展中的问题与对策 摘要:风险投资具有高风险、高收益、高投入、低流动性、高技术性的基本特征。我国风险投资主体单一,资金渠道狭窄,资金缺口大,缺乏高素质人才,运作不够规范,法律法规不健全,知识产权保护乏力,中介服务不到位,退出机制不健全。必须发展规范风险投资主体,拓宽风险资本来源渠道,培养风险投资人才,完善风险投资法规,培育风险投资中介服务机构,建立风险资本退出机制,制定鼓励风险投资的财税政策,促进风险投资发展。 关键词:风险投资;特征;问题;对策 一、风险投资的基本特征 风险投资也叫创业投资,一般是指对高新技术产业的投资,它具有以下基本特征: 1、高风险性。风险投资的对象主要是刚刚起步的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投资目标常常是“种子技术”或构想创意,处于初始设计阶段,尚未经过市场检验,能否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有许多不确定因素,失败的几率很大。有些项目在进行一段时间后被证明在现有条件下难以成功。有的项目在立项时是先进的,但到完成时别人已捷足先登获得了专利或抢占了市场,或者出现了更好的替代产品,或者市场需求发生了变化,从而失去了意义,不得不放弃。有的科技成果本质上是成功的,但受传统观念的约束,尚不能为市场接受,从而难以取得预计的效果。因此,高风险性是风险投资的本质特征之一。 2、高收益性。风险投资是一种着眼于未来的战略性投资,风险背后蕴含着巨额利润,即预期的高成长、高增值。风险投资项目一旦成功,能够生产出性能优良、价格便宜、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产品,获得巨大的市场份额或开拓出新的市场空间,获得丰厚的投资回报。风险投资之所以经受很长时间考验,并没有因为高风险而衰落,反而愈显蓬勃发展之势,关键是其具有风险损失补偿机制。风险投资所追求的收益一般不是红利而是在风险资本退出时的资本增值,即公司上市时以15倍以上的市盈率套现,获取高额回报。预期的高成长、高增值是其投资的内在动因,高收益性在风险投资过程中充分体现出来。 3、高投入、低流动性。许多具有重大意义的科技项目需要很高的投入才可能获得成功,如集成电路、核电站、航天器、通信设备、生物技术、基因工程等项目,没有相当大的资金投入,就不可能见到成效。风险资本往往在高新技术企业创立初期就投入,此时企业往往出现亏损,随着科技开发成功和产品市场的不断开拓,此时竞争者不多,产品能以高价格出售,可获得高额利润。当产品进入成熟期,生产者逐渐增多,超额利润消失,此时就要清理资产,撤出资金去从事其他新项目投资。往往通过企业上市,在资本市场将股权变现收回投资、获取回报,继而进行新一轮投资运作。若出口不畅,将导致撤资困难、风险资本的流动性降低。 4、高技术性。风险投资大都投向高技术领域,向那些新创立的、有巨大发展潜力的高科技性质的企业或产业投入权益性资本,以承担高风险为代价来追求高收益。高技术产业由于其风险大,产品附加值高,因而收益也高,符合风险投资的特点,因而成为风险投资的重点领域。在向高技术企业投入资本的同时,也参与企业项目经营管理,与企业结成一种风险共担、利益共享、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关系。风险投资者要参与企业管理,自身素质要求很高,必须掌握现代科技、金融投资、企业管理等方面的知识,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二、风险投资发展中的问题 1、投资主体单一,资金渠道狭窄,资金缺口大。我国风险投资公司的资金来源,政府和银行资金大约占70 % ,大大超过美国等发达国家不到9 % 的比例。居民投资理财渠道不宽,储蓄存款增速加快,很少用到风险投资领域。保险基金、养老基金和其他民间资金等进入风险投资领域的渠道和运作机制尚未建立。据统计,2000年末全中国拥有风险投资公司近100家,风险投资资金仅有 94亿元,实际项目投入只有 16亿元,这一规模仅是科学技术成果转化所需资金的1%。同时,单个风险资本规模偏小,一般只有几千万元甚至几百万元,很难支撑大型科技项目,不能满足科技成果转化的资金需要。 2、缺乏高素质专业人才,运作不够规范。我国风险投资才刚刚起步,缺乏具有相应科技知识、管理经验、懂金融投资的复合型风险投资人才。现有的风险投资人才队伍从知识结构、思维方式与行为模式及品格特征等方面都还不能完全满足风险投资的要求。现有风险投资机构大都由地方政府创办和资助,目的主要是为了发展本地的高科技产业,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搞活地方经济,这与遵循“高风险、高收益”的真正意义的风险投资基金有很大的不同;风险投资基金大部分来源于政府,通过政府或政府背景的风险投资公司进行管理运作,出资人与管理人一体化,监控机制不完备,资金运作者和政府官员双重身份,使其对投资缺乏责任感,还容易出现行政干预。 3、缺乏相应的法律法规,知识产权保护乏力。《风险投资基金法》、《风险投资公司法》尚在制定中。过去制定的《公司法》、《合伙企业法》和《专利法》等法规未考虑风险投资的运作特点,在许多方面未能给风险投资提供必要的法律保障。一项技术开发成功,立即就有许多仿冒者出现,争夺市场,由于仿冒者不承担前期开发费用,其成本低于原技术开发者,使开发者处于竞争劣势,通过打官司维护自己的权益,往往又要消耗大量时间和精力,侵权者尚未受到惩罚,原告方已筋疲力尽。以上这些都阻碍着风险投资发展。 4、中介服务不到位,退出机制不健全。风险投资首先面临的是对高新技术产品的认定问题,这种认定既包括技术认定又包括价值认定,需要中介机构来协助完成。中介机构对高新技术产品的认定的科学性和真实性,为以后的经营活动带来直接的影响。风险投资还需要建立较完善的资本市场体系,以便为风险资本的变现开辟通道,在这方面还远不能适应风险投资发展的要求。风险投资者冒高风险进入风险投资领域是为了在所投资的项目步入成熟阶段时通过企业股票公开上市、协议转让或回购等获得高额投资回报。目前创业板市场尚未建立,主板市场对上市公司的要求高,上市机会少,产权转换不畅,使风险投资很难退出。 三、发展风险投资的对策 1、发展规范风险投资主体。一是风险投资公司。我国一些风险投资公司是以政府出资为主,由此带来资产所有者虚置、错位和预算约束软化等问题,不利于风险投资发展。需要对这部分风险投资公司加以调整,实施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的治理结构,政府不能对风险投资公司运作横加干涉,经营管理者必须与原所在单位割断联系并作出承担投资风险责任的承诺,政府出资起带动作用,在公司发展步入正轨、能获取较高利润时,政府资本应该退出,让其他社会资本介入。二是风险投资基金。用私募或公募方式筹集风险投资基金是扩大风险资本的主要手段,也是发展风险投资主体的方向。与风险投资公司相比,公募基金的集资规模大,作为一种金融工具,与金融机构具有天然的联系,在设立运作一段时间后可申请上市,这对投资者极具吸引力,容易大规模积聚资金。 2、拓宽风险资本来源渠道。首先,保险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养老基金和捐赠基金等机构投资者是风险投资的最佳资金来源。其次,商业银行资金也可以多种模式介入风险投资。第三,积极引导国外资金进入,不仅可以获得风险投资资本,而且可以学习经营管理经验。第四,引导大企业参与风险投资,同时解决企业产品更新换代、提供增值服务的问题。第五,引导民间资本投向风险投资领域。第六,证券商可通过发起设立风险投资基金、入股风险投资公司等方式介入风险投资。第七,发展风险投资离不开政府资金投入发挥引导和带动作用。 3、培养高素质风险投资人才。通过组织专业知识培训,提高风险投资从业人员的业务管理水平;大力发展教育,尽快培养大批既懂金融、证券、投资,又懂财务、会计(审计)、管理、法律的复合型风险投资人才;制定优惠政策,提供人力资源优化配置机制,为人才合理流动创造必要条件,通过招聘或国际交流,引进风险投资专家,弥补国内人才的不足,改善人才缺乏状况;利用社会传媒,大力宣传风险投资知识,培养公众的风险投资意识;创造有利于风险投资人才成长的环境,建立激励机制,鼓励高层次科技与经济管理人才投身于风险投资事业中来。 4、完善风险投资法律法规。必须加强风险投资立法,研究制定风险投资法及其具体实施细则, 规范风险投资机构的组织形式、设立条件、筹资方式、投资组合、运作程序、内控制度和退出机制等,切实有效地调整风险投资行为及其法律关系,为风险投资的正常运作提供必要的政策法律保障。风险投资运作过程中的知识产权保护十分重要。必须完善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法规,对知识产权的归属、使用、收益等作出明确规定,对创业者的专利权、专有权等提供法律保护,维护风险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发挥其从事风险投资创业的积极性。 5、培育风险投资中介服务机构。大力培育服务于风险投资领域的各种中介机构,为风险投资提供全方位的中介服务,促进风险投资发展。风险投资所需要的中介机构包括为鉴别风险企业资质和先进性而设立的标准认证机构,为评估风险企业科技成果和无形资产等知识产权而设立的估值机构,为评价项目技术先进性、产业化进度、盈利水平、生命周期等而设立的市场潜力评价调查机构,为风险企业申请上市前和上市后提供决策咨询等服务的金融中介机构,另外还要有行业自律管理服务机构、风险投资法律咨询顾问、会计审计服务机构等。 6、建立风险资本退出机制。通过柜台交易,鼓励大企业收购、兼并风险投资企业;通过股权回购,创业企业将风险投资机构所持有股份购回注销,或按持股比例分配给其他股东;通过员工收购,创业企业广大员工集体将风险投资机构所持股份收购并持有;通过买壳上市,创业企业通过收购某上市公司一定数量的股权,取得控制权后,再将自己的资产通过反向收购方式注入上市公司内,实现间接上市,然后风险投资机构再通过证券市场逐步退出;鼓励企业在海外上市,充分利用海外市场;清算和破产,可以作为创业资本在投资失败时的一种特殊退出方式;设立二板市场和场外市场,适当放宽风险投资企业上市条件。通过建立有效的退出机制,确保风险资本进得来,出得去,正常循环,滚动发展。 7、制定鼓励风险投资的财税政策。风险投资的发展需要政府的政策支持。世界各国为了鼓励风险投资发展,都制定了一些税收优惠政策,如美国政府为鼓励风险资本的发展,将长期资本利得税率由49 % 降低到10 % 左右,使风险投资迅猛增加;新加坡政府规定,风险投资最初5—10年完全免税。学习借鉴其做法,我国应给科技风险投资提供必要的优惠政策,如对风险投资全额返还所得税、风险投资免征或减征所得税、风险投资贷款实行贴息、发行科技开发债券、设立科技开发基金等,以促进风险投资发展。 风险投资发展中的问题与对策:风险投资与民营中小企业发展 [摘要]风险投资对新技术企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作为一种股权投资和特殊的融资形式,风险投资不仅仅对高科技公司产生作用,同样对民营中小企业的发展可以提供巨大的推动力。文章先提出如何正确认识风险投资和民营中小企业,然后分析民营中小企业发展的融资和管理瓶颈,最后提出风险投资如何在融资和管理两方面起推动作用。 [关键词]风险投资;民营中小企业;融资瓶颈;管理瓶颈 风险投资作为一种股权投资和特殊的融资形式,在国外的实践中已极大地推动了科技创新向现实经济的转化,促进了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同样地,风险投资的性质决定了它也可以在我国民营中小企业的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 一、正确认识风险投资和民营中小企业 风险投资(Venture Capital)也常被称为风险资本、创业投资,关于风险投资基本定义的界定,目前可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因而研究风险投资之前对其内涵须有一个正确认识,这样才有利于引导风险投资业在我国的发展。美国全美风险投资协会(NVCA,National Venture Capital Association)2000年指出,风险投资企业是由专业投资者提供资金投资并参与管理的一种投资形式,该投资的投资对象为高速发展并蕴藏着有望成为某行业重要公司的潜力新兴公司。经合组织(OECD)1996年定义风险投资为对常被大公司和传统金融机构忽略,具有高风险和规模较小的高科技公司的投资,并提出风险投资亦可指那些对未上市的初创公司投资并参与管理的资本。我国人大副委员长成思危则指出,风险投资是指资金投向蕴藏着失败风险的高技术及其产品的研究开发领域,旨在促进新技术成果尽快商品化,以取得高资本收益的一种投资行为。以上几个概念区别在于:投资领域是否仅限于高科技领域及是否采用参与管理的投资方式。我们认为风险投资是将资金投入高风险、高潜力的行业或中小企业的并参与其管理的对企业而言是一种特殊形式的融资行为的股权投资。这样的定义突出了风险投资的股权投资性质及参与管理,并且将其投资领域扩大至高科技领域之外。 最早提出民营概念是在抗日战争时期,当时指的乃是一种经营状态。而今日,由于我国经济制度变迁是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过程,因而此民营是相对于公有制而言,是一种所有制定义,即是私营。过去为了体现计划经济体制的政策扶持和利益分配导向,中国的企业分类长期采用所有制形式。我们现行企业划分标准是依据是1998年制定的《全国大中小型工业企业划分标准》,该标准按行业、生产能力、固定资产原值对企业进行划分归类。因而我国各个不同行业界定的中小工业企业的标准并不一致,此种划分有着其浓厚的计划经济背景色彩,今后宜与国际惯例接轨,按企业的资产总额、销售额及从业人数进行划分。目前我国统计年鉴的中小企业仅包括工业企业,在这里我们认为应包括较小规模的乡镇企业(包括农村个体和集体企业)、三资企业、城市个体企业。根据中小企业管理部门提供的估计数据,中国中小企业总数约在1000万家左右,在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中小企业占全部注册企业总数的99%以上。中小工业企业总产值、销售收入,实现利税和出口总额分别占全部工业总量的60%、57%、40%、60%.从企业所有制性质上看,在中小企业中,国有企业仅占14%,可见我国中小企业的主体为非国有经济,即民营经济。因此推动民营中小企业的发展将极大地影响我国总体经济的运行。 二、民营中小企业发展瓶颈 当前我国民营中小企业的发展面临着若干阻碍因素,具体来说,主要是管理问题和融资问题,进一步讲,分别是企业内部机制和外部经营环境问题。 1、民营中小企业的发展战略及治理结构问题 企业的法律组织形式有三种:业主制(Proprietorship)、合伙制(Partnership)、公司制(Corporation)。业主制是最简单的一种形式,企业只有一个所有者;合伙制为两个或更多的人共同拥有公司;公司制则是把其所有权按照股份来加以分割,购买一家公司的股票使购买者享有与其所持有该公司所有权份额相称的投票权与分红资格。三者区别在于企业所有者对企业债务偿还是负完全责任还是以出资额为限的有限责任,当然公司制还有可公开交易公司股票以随时变现的优势。在管理上涉及到最终决策时,只有业主制不存在潜在分歧,合伙制的合伙人及公司的股东之间则可能会出现分歧,这就需要借助董事会、经理层等加以解决。 不管民营中小企业采取以上何种组织形式,均要解决企业的发展战略和治理结构问题,以完善内部管理来促进企业发展。 民营中小企业的民营特色是企业发展的一个重要优势,此类企业有着充分的灵活性,逐利目的使民营中小企业在获取资金支持情况下能适时根据市场需要生产适销对路产品。然而这同样也带来短视性的问题,许多中小企业仅仅是逐利,并没有考虑发展企业的“核心竞争力”问题,无法从“人无我有、人有我优”出发,遇到市场中某类产品受消费者欢迎,即千军万马挤独木桥的进行生产。这样还导致了一个问题,那就是忽略了产品的生命周期,在一个产品的成熟期进入该产品市场,一方面要承受恶性竞争的压力,另一方面则在产品逐渐进入衰退期之后必须逐渐退出市场或者期望收益率不断下降。因此,民营中小企业要取得长远发展还必须制定正确的发展战略。 科斯提出企业是一系列契约的组合、是个人之间产权交易的一种方式。而企业治理结构则是有关企业控制权及剩余权分配的一种制度,这些安排决定了企业目标、谁在什么状况下实施控制、风险和收益如何在不同企业成员之间分配等一系列的问题。不管中小企业采取何种组织形式,都会涉及到企业的控制权及剩余索取权的安排问题及如何制定决策、如何执行决策问题。具体地说,要如何解决企业内部的经营者聘选机制与上岗竞争激励,即如何决定经理人选;收益分配激励制度,即激励所有者对企业关切;企业的信息披露状况,大量披露或采取保密措施;具体的财务机制等。 2、民营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题 新企业的制定及企业扩大规模皆需要有资金购进投入品从事生产。新企业初设立时可以凭自有资金投入,欲扩大规模之企业亦可动用自有资金即未分配利润或企业股东增持权益资金,然而在许多情况下自有资金相对有限。企业还可以考虑取得债权资金或股权资金。前者是从银行借款或通过发行债券直接向投资者借款。后者则是向意欲获得以公司红利形式分配予其所有者的利润的投资者发行新股票。 就发行股票而言,首先是在企业组织形式上要采用股份有限公司,其股份可分割,并且必须有董事会、经理层,即必须有相对完善的治理结构。另外因为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可自由流通,为了保护投资者利益,证券监管机构制定了诸多监管举措。例如,准入门槛上对企业的注册资本金、盈利状况等有着严格的限制;在企业获准发行股票之后还必须遵循严格的信息披露制度。这样的一些举措有利于透明、高效的股票市场的建立,然而对于中小企业而言,对这样的融资方式只能是望而生畏,很难能达到要求。当然监管机构为了扶持中小企业的发展,采取了降低门槛的做法,设立要求较低的二板市场以利于中小企业的股权融资。但在我国,虽然众多企业对二板市场望眼欲穿,然时至今日尚不见踪影,因而我国中小企业的股权融资只能另辟蹊径了。 由于不能直接从股市融资,我国中小企业只得借助银行。然而由于信贷市场上信贷配给(Credit Rationing)的存在,使得中小企业从银行融资存在 困难。同时,我国特有的经济体制也不利于中小企 业的银行融资。在我国的信贷市场上,占主导地位 的依然是几大国有商业银行,其背后所有者是国 家,而国有大中型企业的股东也是国家,二者的经济行为里均有政府背景,有了政府支持,国有企业相对易于取得贷款。再者,在国有商业银行看来,贷款予国有企业相对而言是一种软约束,因为即使出现坏帐,终究要由国家财政解决,那么向国企贷款不过是一种变相的财政拨款,这种款取之于民,那是用之不竭的。至于国有中小企业,由于过去国企改革实行“抓大放小”,相比之下失去了政府支持,另一方面通过产权改革相当一部分转为民营,与民营中小企业面临同样问题。以上分析的是我国经济体制转轨时期民营企业融资问题上面临的所有制歧视。 三、民营中小企业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风险投资 前文定义风险投资为参与管理的一种特殊形式的融资行为,又指出民营中小企业发展面临的融资问题及管理问题,如果将风险投资引入民营中小企业则一方面可以解决融资难问题,另一方面可以由风险投资家参与企业的管理,完善企业内部经营机制,制定正确的发展战略,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 1、风险投资对民营中小企业的资金注入 从技术的角度来看,风险投资的介入是可以缓解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题的。 其一,风险投资可以股权投资形式,比如发行可转换优先股或可转换债券的方式投资中小企业。投资的目的并不在于获取短期的财务利润,而为了企业进入成熟期股本增值之后的股权转让获取一次性的中长期高额回报。 其二,另外还有一种风险投资形式是提供风险贷款。作为风险贷款者的风险投资家要求资金需求企业提供给自己一个同样愿意投资于该企业的投资者作为合伙人,二者共同成为资金需求企业的股东,后者则受风险贷款人的委托管理公司,其股份不低于前者。并且风险贷款人仅仅要求资金需求企业在合同期内年支付一定比例的固定报酬,合同期末一次性偿还本金,如果资金需求企业获得资金后投资失败,则风险贷款人的本金须由政府担保者支付。 其三,还有一种方式就是由专业风险投资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投资中小企业,但是该中小企业必须符合银行的要求,并且专业风险投资公司必须投放一定比例的自有配套资金,三方共同签订协议。 风险投资介入中小企业的发展还可迂回地克服所有制歧视,原因在于对风险投资业的发展各国政府均有扶持措施。这些扶持措施比较常见的有财政补贴、税收优惠、财政贴息、政府担保等。各国政府还通过立法等方式,制定风险投资业发展政策,健全服务和监管体系,规范风险投资的规划,优化其发展环境。民营中小企业引入风险投资相当于间接地获取政府的支持。 2、风险投资提高民营中小企业的管理水平 一般来说,风险投资家在投资一个企业时,首先考虑投入高增长的行业,同时企业的业务发展必须有一定的可持续性。企业要在本行业里发展,必须要能够不断挖掘新的机会,这就需要在管理人员方面也要有很好的配置。可能企业刚开始的时候有一个很好的产品,但是当这个企业发展壮大的时候就要考虑找好的管理者。风险投资家注资民营中小企业之后,出于把握企业发展的需要,必须参与管理。因为专业投资公司、多数风险投资机构在企业的发展战略及管理方面必然有着独到见解,对经理人员的聘任、内部激励机制的建议、财务体制的架构等将提供各种有效措施及策略。风险资本在提供资金和增值服务的同时,将自己的技术、管理、营销等理念注入到企业当中,为企业提供一种完善治理的机制,还有后续服务的机制。由于前文述及的民营中小企业本身的管理缺陷,风险投资机构的管理介入可以有效推动企业发展。 而且,风险投资家的介入可以带动这些中小企业的后续发展。从总体来看,风险投资最重要的一个环节就是退出。没有成功的退出,风险投资就很难把自己的资金有效地回报给投资人,管理团队也没有办法获得相应的收益。投资于民营中小企业的风险投资最后也要退出。风险投资的退出方式有上市发行股票(IPO)、股权转让、清算、管理层收购等,其中最主要的是股票上市。这些企业可以在国内、国外上市,海外上市由于有二板市场,上市门槛低一点,相对容易。企业要上市,首先就要求它在内部管理机制上符合有关法律的要求,包括公司的治理结构、财务安排等。上市之后,市场监管机构对企业还有严格的信息披露等要求,这均对企业的管理有促进作用。 风险投资发展中的问题与对策:美国风险投资项目评价研究的发展分析 摘 要 分析了美国风险投资项目评价发展的历史过程及取得的成果,总结分析了美国风险投资项目评价的发展经验,并初步探讨了风险投资项目评价的发展趋势。 关键词 风险投资 项目评价 评价指标 风险投资项目的选择过程就是一个评价投资项目的过程,选择具有巨大发展潜力的投资项目是风险投资获得成功的重要环节。在这里我们把风险投资项目评价研究概括为:风险投资项目评价的过程;风险投资项目的评价指标;风险投资项目的定量评价方法。我国的风险投资经过近20年的发展,虽然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仍然存在着这样那样的不足。尤其是风险投资项目的评价及选择,大多建立在风险投资家个人判断基础之上,缺少适用于我国实际的有效的评价方法。 美国的风险投资业开始于1946年ARD公司的成立,其经历了50年代的成型、60年代的成长、70年代的衰退、80年代的复苏和90年代初的暂时低谷,以及90年代末的高速发展,到今天的稳步前进这样大起大落的发展。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国家政策制度,风险投资公司的投融资、风险项目评价及选择、风险企业的培育等制度、程序、规则,从而保证了风险投资业的健康与稳定发展。分析借鉴美国成熟的风险投资经验有利于发展我国的风险投资事业。 1 美国风险投资项目评价发展的历程 考察美国风险投资从1946年ARD公司成立到现在的发展历程,我们可以根据项目评价过程、评价指标、定量评价方法的建立及完善与发展,把风险投资项目评价的研究划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1.1 第一阶段是从1946年ARD公司建立到20世纪70年代初期 这一阶段是风险投资家以创始人倡导的理念为投资导向,进行风险投资项目选择的探索阶段。研究主体是风险投资家,风险投资家以自己丰富的经历和企业经营经验来评价风险投资项目中的风险因素,进而选择所要投资的风险项目。 1946年,世界上第一个正规的风险投资公司———美国研究与发展公司(ARD)在马萨诸塞州建立,ARD建立的目的是其发起人弗兰德斯和多里奥特所倡导的利用马萨诸塞州拥有的雄厚科技实力,来建立高科技企业,促进新兴工业的发展,以改变当地纺织业和传统机械制造业出现的严重亏损,振兴当地的经济而非赢利。美国为了促进风险投资的发展,于1958年通过了《小企业投资法》,创立了小企业投资公司这种新的组织形式。虽然最终证明这种组织形式并不适合风险投资的发展,但在最初却极大的促进了风险投资业的发展。20世纪70年代初,ARD最早、最成功的投资项目———数字设备公司(DEC)的巨大成功不仅使ARD获得了巨大的投资回报,更是使ARD成功地证明了自己的投资理念,为风险投资的发展确定了方向:向有巨大发展潜力的高科技、高风险同时能够获得高收益的项目投资。 从一定意义上说,风险投资项目评价发展的第一阶段是决定了向需要承担高风险、同时能够获取高收益的高科技企业投资这一宏观评价准则的发展阶段。 1.2 第二个阶段是从20世纪70年代初期到90年代初期 这一阶段主要是对风险投资产生以来,风险投资家如何评价、选择风险投资项目进行深入的分析、归纳,总结风险投资家的决策艺术并进一步探讨评价规则。研究的主体也转变为专家学者,研究的重点是风险投资项目评价过程,以及风险投资项目评价指标体系,多以定性研究为主。 20世纪60年代美国小企业投资公司的大量破产,使风险投资转而采用股权的方式进行投资,1973年美国成立了国家风险投资协会,对通过有限合伙方式进行的风险投资进行行业监督和制约。同时,1979年美国劳工部对《雇员退休收入保障法》中“谨慎人”规定的重新解释:“养老基金在不危及整个养老基金投资组合的基础上,可以投资到小企业和风险投资业”开始生效,这些政策的改变,极大地促进了风险投资的发展。 到20世纪70年代初,美国的风险投资经过20多年的发展,取得了一系列的成就。涌现出了一批成功的投资案例,在风险资本的支持下建立了一大批高新技术企业。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应改变,也给风险投资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风险投资的巨大成功在证明其投资理念的同时,也吸引了大批的专家学者对其进行深入的研究。其中的杰出代表有Wells(1974)、Tyebjee和Bruno(1984)、Robert(1991)。这些研究者,从不同的角度对风险投资的项目评价进行了分析研究,指出风险投资项目评价过程是多阶段的。指出不同的评价阶段应当有不同的风险评价指标,并进行了初步的研究,提出了不同的风险投资项目评价指标体系以及评价过程,并对风险项目的定量评价方法进行了初步研究。 其中,Tyebjee和Bruno(1984)在Wells研究的基础上,以调查表的形式对41个风险投资家进行了风险投资项目评价的调查,经过线性回归分析,他们得出了影响投资风险的因素为管理能力和环境威胁;影响预期收益的因素为市场吸引力和产品差异度;投资变现指标对投资收益和风险的影响均不显著,由此他们建立了评价阶段的决策逻辑模型。 由于风险投资的高度不确定性和高风险性,这一阶段的研究存在着很大的缺陷:没有考虑所投资的风险企业所处的发展阶段不同,应当有不同的评价指标体系;在这一阶段对风险投资项目定量评价方法的研究并不多;由于风险投资的外部环境并不完善,人们对风险投资的认识并不全面,早期的评价过程及评价指标体系的研究成果是粗放的,评价因素大多是框架式的(如产品、市场、行业、技术等)。 1.3 第三个阶段是从20世纪90年代初期开始直到今天 20世纪90年代以来,对风险投资项目评价的研究进一步深入细化。在对评价过程和评价指标体系进行更深入全面研究的同时,重点关注于对项目的定量评价方法的研究。强调在严格定性分析基础上的精确定量分析,强调定量分析方法在风险投资项目评价中的应用。 1997年美国税法的改革制订了对风险投资业非常有利的税收政策。此外,美国中小企业局重新修改了小企业投资公司的计划,使其更适合风险投资的需要。风险投资的投资理念也被越来越多的投资者所接受,风险投资的外部环境得到了极大地改善。 在风险投资项目的评价及选择上,也体现了一些新的特点。风险投资项目的选择偏离了其发起人所倡导的传统的向种子阶段、创业阶段投资的理念,转而投向中后期的风险企业。这主要是因为:一方面,养老基金和大量闲散的社会投资资本聚集到风险投资中来,给风险投资公司带来了巨大的投资资本。使风险投资公司有实力去投资需要大量资本的中后期风险企业。另一方面,投资者对在短期内收回风险资本的期望,鼓励了风险投资公司投向中晚期的风险企业;大量有效的定量评价方法被运用到风险投资项目评价中,风险投资项目定量评价方法迅速发展。一方面,与投资于中后期风险企业相对应,风险投资项目评价的研究方向就偏向于与中晚期风险企业相适应的定量评价方法的研究;另一方面,随着研究的深入,一些先进的评价方法能够应用到风险投资项目的评价中来,比如风险投资项目的实物期权评价方法、模糊多指标评价等等;随着对风险投资研究的深入和认识的提高,风险投资项目的评价过程和评价指标也越来越细化、越来越精确。在这一阶段,美国的专家学者如Hall和Hofer(1993)、 Fried和Hisrich(1994)等,都从不同的角度对风险投资项目评价进行了研究。 Fried和Hisrich(1994)采用面谈与填写调查表的方法,总结出了风险项目评价过程。该过程包含了6个阶段,即开始阶段、特别筛选阶段、一般筛选阶段、第一阶段评估、第二阶段评估和结束阶段。同时,他们通过对风险投资家的面谈调查与结果验证,得出了3种通用的风险评价指标。附表列出的风险投资项目评价指标是美国学者根据本国实践而总结出的比较有代表性的成果。 总之,20世纪90年代以来,风险投资项目评价研究呈现出一些新的特征。对风险投资项目定性分析更深入全面;在定性分析的基础上,定量分析越来越多、越来越精确;同时,在认识到不同评价阶段有不同评价指标的同时,也认识到风险投资项目或风险企业的不同发展阶段应当有不同的评价指标。 2 经验总结及未来的发展趋势 通过对美国风险投资项目评价发展的分析,从中我们能够得到一些有益的经验,并且能够发现风险投资项目评价的某些发展趋势: (1)政府应当及时地为风险投资的发展创造条件,同时采取相应措施来保证风险投资的健康发展。美国风险投资项目评价的发展是和美国风险投资业的此起彼伏相吻合的。不论是早期的《小企业投资法》的颁布、“谨慎人”的重新解释,还是后期税收政策的改变,都使得对风险投资项目评价的研究深入到更宽更广的领域。低谷时期的经验总结和创造,带动风险投资业进入更高的辉煌,风险投资的进一步发展又使得风险投资项目评价的研究更深入更全面,从而使风险投资走向稳步发展的道路。 (2)风险投资项目评价的对象是需要承担高风险,并能够获得高收益的高新技术项目。实践已经证明投资于高新技术项目是一种成功的能够获得高收益的投资理念。这些投资项目没有类似的历史数据可以参考,对这类项目评价的难度较大,需要更新、更适应的理论方法。 (3)风险投资项目评价既是一个理性选择的过程,又是一个艺术创造的过程。风险投资家的经验总结非常重要,在对风险投资项目评价这一领域进行研究时更需要注重专家的意见。 (4)注重定性评价方法与定量评价方法相结合。在全面深入的定性分析基础上运用定量分析的方法,使对风险投资项目的评价更准确。并且,在对风险投资项目评价中越来越重视定量评价方法的运用。 (5)风险投资项目评价的指标应当是有阶段性的。这不仅要求不同的评价阶段应当有不同的评价指标,并且要求对风险项目的不同发展阶段运用不同的评价指标。 风险投资发展中的问题与对策:美国风险投资业发展历史的宏观考察 摘 要:美国风险投资业的发展可以分为以下几个阶段:萌芽与早期发展阶段、低谷与调整阶段、振兴与萎缩阶段、规范与有序发展阶段。各阶段风险投资的发展状况既与美国的经济大环境密切相关,更与美国的立法与政府扶持政策紧密联系。美国的立法与政府扶持政策对其风险投资业具有及其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风险投资 历史 立法 政策 美国是风险投资的发源地,也是当今世界上风险投资最为发达、相关法律制度最为完备的国家。本文将对美国风险投资业的历史发展作一宏观考察,并以此说明立法与政府政策的扶持对风险投资业发展的重要性。 一、风险投资的萌芽与早期发展阶段———AR&D的示范效应和1958年《小企业投资公司法》的重要性(1970年前) 对风险投资的起源时间,不同学者有不同的看法。有的学者认为:“早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美国的财团就将资金投向于铁路、钢铁、石油以及玻璃工业等领域,成为风险投资的雏型。1924年IBM公司的成立,是风险投资促进企业发展的典型案例。”①也有的学者认为:“美国风险投资的起源可追溯到20世纪20—30年代,当时某些富裕的家族和个人投资者向他们认为较有发展前途的一些新办公司提供启动资金。如美国东方航空公司、施乐公司和IBM公司等,都是当时富有投资者投资过的企业。”②尽管如此,风险投资界和学界普遍认为,1946年在马萨诸塞州波士顿成立的美国研究发展公司(AmericanResearchandDevelop mentCorp.,AR&D)是现代意义上专业化与制度化的风险投资开始的标志,是风险投资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 AR&D的发起人是弗兰德斯和多里奥特,他们和AR&D的其他创始人都是经验丰富、享有盛名的杰出人才,他们具备技术、管理、财务、法律等各个方面的知识和能力。在当时美国的英格兰地区,纺织业和传统机械制造业出现了大面积的亏损,从而使该地区的经济处于衰退之中。弗兰德斯和多里奥特经过调查分析后认为,该地区经济困境产生的原因有两个:老工业的亏损和新兴工业的缺乏。他们发现,尽管该地区及周围有很多著名的大学,如麻省理工学院(MIT,MassachusettsInstituteofTechnology)等,拥有巨大的技术和人才资源,但由于对新办企业投资不足,以及缺乏优秀的有经验的企业管理人才,导致该地区新办企业成长艰难。AR&D就是在这种历史背景下诞生的。基于发起人的共同认识,AR&D的宗旨是:募集资金;支持和促进该地区的科研成果向消费者所能接受的市场产品的尽快转化。不言而喻其投资对象是那些科技型的新兴企业。由于AR&D的宗旨和对投资对象的选择当时不为大多数公众接受,并且处于当时股市低迷的大背景下,该公司想在公开股票市场上筹集500万美元资金的目的没有达到。但是由于创始人的声誉和杰出才能,该公司还是筹到了350万美元。从1946年AR&D成立到1951年,AR&D的业绩不佳,股票一直在低位徘徊。这是因为它是一个全新理念的投资公司,很难被公众接受,并且其管理层也在不断地摸索管理方法,积累投资经验。从1951年底开始,AR&D所投资的公司开始赢利,AR&D公司渐渐受到投资业的瞩目。 AR&D的成功开启了美国风险投资业的大门,面向既有巨大成长潜力、又有很高失败风险的新兴高科技企业的投资从此成为广大投资者关注的焦点之一。AR&D成为美国风险投资机构的示范和鼻祖。 在AR&D成立后,美国的一些富裕家族也开始创设私人基金,向有增长潜力的中小新兴企业投资,但毕竟这种私人基金解决不了广大中小新兴企业的资本需求的困难,资本的供给远远小于对资本的需求。很多中小企业因此而被迫关闭,许多发明和创新也无法转化为现实的生产力。正是认识到这种困难,美国国会于1958年通过了《小企业投资公司法》(SmallBusinessInvestmentCompaniesAct),此法创立了小企业投资公司这种新的风险投资组织形式。 《小企业投资公司法》授权联邦政府设立小企业管理局(SmallBusi nessAdministration,SBA),经小企业管理局审查和核准许可的小企业投资公司(SmallBusinessInvestmentCompanies,SBICs)可以享受税收优惠和政府优惠贷款,如SBIC的发起人每投入1美元便可以从政府得到4美元的低息贷款。但SBIC只能为小型的职工人数不超过500人的独立企业提供资本,在投资的企业规模、投资行业、投资时间以及对所投企业拥有的控制权等方面要受到一定的限制,如它们不能永久地控制任何小企业,也不能与其他的小企业投资公司联合起来控制一家企业。尽管如此,小企业投资公司的投资决策、经营管理等都由自己决定。有了《小企业投资公司法》规定的多项优惠条件,小企业投资公司在该法颁行之后就纷纷设立起来。据美国小企业管理局的统计,在1958年到1963年之间,有692家小企业投资公司成立,它们管理着4.64亿美元的资金。美国的风险投资业在相关的法律扶持下迅速发展起来。但是,许多的小企业投资公司在设立后运营不久就破产倒闭了。在1966年至1967年一年的时间内就有232家小企业投资公司宣布破产。③其原因在于小企业投资公司的设置存在着一些制度上的缺陷,许多小企业投资公司对高风险、多困难的小企业的投资缺少心理上和管理行为上的准备。小企业投资公司受挫的具体原因有:第一,整个经济形势和市场状况不景气;第二,它们缺乏经验丰富的职业金融家和高质量的投资管理者;第三,它们吸引的资本主要来自于个人投资者而非机构投资者,个人投资者往往对股市的涨跌过于敏感、投资期限不愿太长等弱点;第四,许多小企业投资公司得到政府的优惠待遇后没有将资本投向新兴的高科技企业,而是投向成熟的低风险企业,违背了立法的宗旨和目的;第五,政府提供的贷款期限较短,不能满足风险投资的长期股权性质要求。 二、风险投资的低谷与调整时期(20世纪70年代) 有限合伙这一风险投资组织形式在20世纪70年代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尝试。与公开上市的风险投资公司相比,有限合伙制不受1940年美国投资法的约束。有限合伙可以向普通合伙人提供与业绩挂钩的薪酬激励,从而吸引了大量有企业管理经验和投融资经验的精英投身于风险投资业。有限合伙制由于有着内在的管理和制度优势,从而吸引了大量的资本进入风险投资行业。从1969年到1973年,有29家风险投资有限合伙成立,总融资额达3.76亿美元,平均每个有限合伙管理的风险资本达到近1300万美元。这与小企业投资公司平均不足100万美元的风险资本相比,在资本规模上已经有了长足的进步。 对风险投资业影响最大的法律变革是1978年美国劳工部对《雇员退休收入保障法》(EnploymentRetirementIncomeSecurityAct,ERISA)中“谨慎人”(prudentman)规则解释的决定。所谓“谨慎人”规则是指以养老基金投资时必须基于一个谨慎人的判断,即投资的风险必须控制在相当的范围内。根据以前对此规则的解释,养老基金是不能投资于新兴小企业或风险投资公司的。1978年9月劳工部对“谨慎人”规则的重新解释是,只要不危及整个养老基金的投资组合,养老基金是可以投资于风险资本市场的。1979年6月劳工部的这个决定开始生效,小企业股票和新股发行市场立即活跃起来,养老基金为风险投资机构提供了巨大的资本来源。自此,养老基金成为风险资本的最大的提供者。 总体来看,70年代的美国风险投资业起伏很大。既有整体经济不景气、资本收益税率提高等不利因素,又有全美风险投资协会成立、Nas daq开始运行、资本收益税率下调、劳工部对《雇员退休收入保障法》“谨慎人”规则的有利解释等利好因素,这些不利因素与有利因素的交织造成了美国20世纪70年代风险投资业波浪起伏发展的独特现象。 三、风险投资业的振兴与萎缩阶段(20世纪80年代) 1.税收方面。1981年,资本收益税率从28%进一步下调到20%.1986年,美国国会又颁发了《税收改革法》,规定满足条件的风险投资机构投资额的60%免征收益税,其余40%减半课税。1981年的《股票期权鼓励法》又重新允许采用以股票期权作为酬金的做法,并规定在实行股票期权时不征税,只有在股票卖出后实行了价差收益时才征税。 2.1980年《小企业投资促进法》。1980年的《小企业投资促进法》针对风险投资的特点,将符合有关规定要求的风险投资公司视为“企业发展公司”,以突破投资者人数超过14人就必须按投资顾问注册并运作的法律限制。这样,一流的风险投资家又纷纷回到投资者人数较多的大型风险投资公司,从而保证了风险投资业的人才资源。 3.1982年《小企业发展法》。该法规定,年研究开发经费超过1亿美元的联邦机构都要实施“小企业创新研究计划”(SmallBusinessInno vationandResearch),每年得拨出其研究经费的1.25%用于支持新兴小企业的创新活动。 上述立法及相关政策的变化,以及70年入的风险资本在80年代初期所产生的巨额回报④,计算机、生物技术、医疗卫生、电子和数据通讯等行业的迅猛发展,使得美国的风险投资业在20世纪80年代有了巨大的发展。在20世纪70年代中期,美国每年的风险资本流入量只有5000万美元,到1980年为10亿美元,1982年为20亿美元,1983年超过了40亿美元,到1989年美国的风险资本总额达334亿美元。 风险资本的大幅增长使美国风险投资业发生了一些变化:第一,风险投资的重心发生了偏移,投资的主要对象从起步期企业转向发展型的趋向成熟的企业。第二,风险资本的提供者,即投资者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在1978年美国劳工部对“谨慎人”规则的解释生效后,以养老基金为主流的机构投资者成为风险资本的主要供应者。1978年个人投资者提供的风险资本占整个风险资本总额的32%,到1988年萎缩到只占8%,而机构投资者从1978年的15%上升到1988年的46%.第三,风险投资机构的专业化程度加深。以前的风险投资机构一般都规模偏小,其投资理念、投资对象、投资规模大体相似,80年代以后,风险投资机构在投资方向、投资理念等方面走向专业化,不同类型的风险投资机构开始形成。风险投资业在经过80年代早中期的急剧增长后,在80年代末期又开始萎缩。萎缩的主要原因是:第一,优秀的、经验丰富的风险投资家没有随着资本的大幅增涨而随之成比例地增加。投资与管理人才的紧缺使一些缺乏经验的、能力不足的人挤进了风险投资行业,整个行业的投资回报率随之降低,对投资者的吸引力逐步减弱。第二,投资机会的相对缺乏。风险投资业同样受到供求规律的约束,风险资本的大幅增长使得投资项目变得相对缺乏,投资机构与接受投资的企业之间谈判地位产生了有利于后者的变化,投资机构的投资价格与成本随之增长,从而降低投资的回报率。 四、风险投资业的规范与有序发展时期(20世纪90年代以来) 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来,由于信息产业、生物工程、医疗保健等行业蓬勃发展,美国的经济呈现出极大的活力,得到了持续的增长,年均经济增长率达到3.2%.经济的持续稳定增长带动了股票市场,美国Nasdaq市场连创新高。美国的风险投资业除了得益于整个经济的强劲增长外,还得益于以下立法与政策制度扶持。 1.Nasdaq的新发展。1992年Nasdaq导入国际服务网络系统,使得全球的投资者可以参与泛太平洋Nasdaq交易网络。同样在1992年,Nasdaq小型资本市场(TheNasdaqSmallcapMarket,也称小盘股市场)设立,其上市标准和业绩要求更低,即时交易报价在Nasdaq小型资本市场启用。Nasdaq为风险资本的退出提供了更为便捷的通道。 2.1992年《小企业股权投资促进法》。美国1958年的《小企业投资公司法》对风险投资的发展起过巨大的推动作用,但由于前述的种种原因,许多小企业投资公司在快速发展一段时间后即陷入困境。美国国会在总结了《小企业投资公司法》的不足,特别是政府短期贷款支持的缺陷的经验教训,于1992年通过了《小企业股权投资促进法》,对小企业投资公司以“参与证券计划”的方式给予金融支持。自该法实施后的四年多内,新设立的小企业投资公司达138家,初始注册资本达18亿美元,平均每个小企业投资公司的注册资本达1300多万美元,较1958年《小企业投资公司法》实施后的小企业投资公司的规模扩大了十多倍。 3.税法的新规定。1997年美国通过了《投资收益税降低法案》,进一步对减税额和适用范围做出了明确规定,并进一步降低了投资收益税税率。《国内收入法》第1224条允许向新兴创业企业投资达2.5万美元的投资者从其一般收入中冲销由此项投资带来的任何资本损失。此外,所得税法允许资本盈利和资本亏损相互冲抵,对于经核准的风险投资公司,可以冲抵8年内的一切资本收益。 4.小企业管理局于2001年颁布了《新市场风险投资计划》(NewMarketsVentureCapitalProgram,NMVCprogram)。其目的是为了使低收入地区及其居民增长财富,增加就业机会,从而促进此类地区的经济发展。依据该《计划》,小企业管理局会选择那些符合要求的新成立的风险投资机构,与其签订参与协议,为向位于低收入地区的小企业做股权投资的风险投资机构提供担保。该《计划》对美国低收入地区风险投资的促进作用是不可忽视的。 5.美国统一州法全国委员会(NationalConferenceofCommissionersonUniformStateLaws)分别于1997年和2001年修订了《统一合伙法》(UniformPartnershipAct,UPA)和《统一有限合伙法》(UniformLimitedPartnershipAct,ULPA)。它们虽然没有法律效力,但基本上反映了美国合伙法和有限合伙法的内容和精神。《统一有限合伙法》为风险投资有限合伙制的发展提供了组织形式上的保障。 6.由于近几年来美国经济的衰退,美国国会于2003年通过了《就业与增长税收减免协调法案》。该法案把资本利得税从20%下降到15%,这对于风险投资业是一个利好举措,风险投资的动力得以恢复并加强。 五、小结 美国是经济强国,也是风险投资业的领头羊。风险投资业是经济整体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由于它对科技成果的转化、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英国前首相撒切尔夫人曾经说过:“欧洲在高科技及其产业方面落后于美国,并不是由于欧洲的科技水平低下,而是由于欧洲在风险投资方面落后于美国10年。”⑤美国许多著名的高科技企业如微软、英特尔、苹果、数字设备、雅虎、亚马逊等公司发展的初期都有着风险资本的扶持,风险投资为这些企业的超常规发展提供了巨大的推动力。除此之外,风险投资还可以促进科技创新体系的建立和完善、促进产业结构和经济结构的调整、完善企业融资体系和优化资本配置、提供大量的就业机会并增加国民财富。风险投资的重要作用,已经被人们所普遍认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风险投资的发展主要依靠市场主体和市场力量的推动,但是,仅仅如此是不够的。由于风险投资本身的特性以及“市场失灵”等现象的存在,需要政府在尊重市场规律的同时,采用一定的措施和手段,给风险投资提供一定的待遇和发展环境。美国风险投资业发展的历史表明,美国政府根据各个经济发展阶段的特点,结合风险投资本身的特有规律,为风险投资业的发展提供了许多有利的立法和扶持政策。应该说,美国成为世界上风险投资业最为发达的国家,一方面得益于美国科学技术的先进性、整个经济水平的领先性、浓厚的创业传统;另一方面也得益于美国自20世纪50年代开始陆续出台的立法和政策扶持。可以说,没有立法与政策扶持,就没有风险投资业的宽松的外部环境,也就不可能有美国风险投资业的今天。这一点,值得我国在制定发展风险投资业和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立法和政策时认真考量。
公司管理专业论文:上市公司盈余管理审计专业判断与分析 一、分析和评价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运用注册会计师的专业判断 识别公司盈余管理内部控制是伴随着现代化企业规模的管理需要而产生和发展的,注册会计师在利用内部控制制度对被审计单位的盈余管理行为进行判断时,要认真分析被审计单位的控制环境。从管理当局的思想和经营方式、单位的组织结构、审计监督体系、公司的治理结构、人力资源政策、职权的划分和责任分配、外部影响等因素来考查公司可能存在的盈余管理行为。上市公司利用盈余管理粉饰财务报表与管理当局一定的动机有关。公司盈余管理的动机一般包括管理当局谋取私人利益动机、筹资动机、债务契约动机、避税动机,政治成本动机等。注册会计师在对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进行研究和评价时,要综合考虑管理当局面临的内部和外部的各种压力、自身的素质、公司结构治理、职责划分情况及宏观经济环境和政策,分析公司盈余管理的内在动机,为进一步进行审计的实质性测试提供相应的探索。 二、利用分析性复核程序,为注册会计师识别公司盈余管理提供相应的判断线索 注册会计师利用分析性复核程序分析被审计单位的重要比率或趋势,调查这些比率或趋势的异常变动及其与预期数据和相关信息的差异,帮助注册会计师制定有效的审计计划,为实质性测试提供线索指引,判断会计报表的整体合理性。《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11号――分析性复核》对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计划阶段和审计报告阶段运用分析性复核程序提出了法定要求。在审计的各个阶段合理利用分析性复核程序有助于注册会计师提高审计效率。而在执行分析性复核程序时,常常面临潜在的专业判断,注册会计师要利用这种专业判断来识别公司可能存在的盈余管理行为。 一是对上市公司重要的敏感信息资料进行判断。注册会计师对上市公司的非会计信息与会计信息应该有足够的敏感,包括被审计单位的人事变动、事务所的变更、关联方交易、特殊事件的发生、非常收益、销售增长、报表使用者对公司业绩的期望、会计年度最后一季的会计数据大幅度变化、盈利指标的变动幅度等。对这些敏感信息注册会计师要有充分的职业关注,要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业务经营范围的变化、经营环境的改变及宏观经济政策等因素进行具体的分析和评价。如公司已有的人才优势、市场竞争状况、经营价格优势、新产品的特点等,分析公司优厚盈利能力是否为公司盈余管理的结果。 二是当注册会计师发现客户存在非预期的重大差异时,应该调查这种重大差异产生的原因,此时注册会计师首先应该判断差异可能存在的各种原因,然后根据审计测试确定这种差异的合理性。当注册会计师不能识别差异发生的原因时,应重点关注是否为公司盈余管理行为,从而确定审计实质性测试阶段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和范围。 三是运用相应的财务指标对公司盈余管理进行职业判断。运用分析性复核程序时,注册会计师还应结合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等会计报表项目数据,运用系列财务指标来识别公司的盈余管理行为及结果,从而判断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盈利质量。 三、利用截止测试判断公司盈余管理行为 注册会计师除了利用上述两种方法对审计单位进行判断外,截止测试也是一种有效的方法。截止测试作为一种常用的具体审计技术,其目标在于确定交易是否记入恰当的会计期间。在对被审计单位的会计报表进行审计时,注册会计师常常发现被审计单位将应记入本期或记人下期的主营业务收入、往来款项、存货等项目,推迟至下期或提前至本期入账,其目的就是人为地调节利润、虚增资产,从而粉饰会计报表。 截止测试主要用于现金、银行存款、往来账项、主营业务收入、存货、长期投资、短期投资以及期间费用等会计报表项目的审计。应用此方法时,可采用顺查法和逆查法,按照会计的核算顺序依次审查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会计报表资料,以原始凭证为出发点,从报表日前后原始凭证审查至记账凭证与账簿的相关记录,确定已登记原始凭证的经济业务与记账凭证是否在同一会计期间确认并记录,并查明有无漏记经济业务的现象。同时也可以按照与会计核算程序相反的顺序依次审查会计报表、会计账簿至会计凭证,以账簿记录为起点进行截止测试,从报表日前后若干天的账簿记录查至记账凭证,检查发票存根与发运凭证,从而证实已入账收入是否在同一期间已开票并发货等,有无多记收入的现象。 上市公司由于经营失败或出于特殊动机,往往人为地调节收入、费用、成本等项目的入账时点,扰乱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报表的时点勾稽关系,以达到盈余管理的目的。在审计实务中,注册会计师运用专业判断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1)检查现金、银行存款、往来账项、主营业务收入、存货、长期投资、短期投资等项目在会计报表日是否有异常的变化,如有重大变化,应结合管理当局盈余管理的各种动机,分析其变化的原因,进行相关实质性测试;(2)检查被审计单位的发票领购和使用情况,分析其是否存在低估收入的情况;(3)检查会计报告日金额为零的相关项目,若在会计报告日后这些项目又发生变动,则应分析其变动的合理性。 四、通过查阅公司以前年度审计工作底稿及相关中介机构的公告进行专业判断 与公司盈余管理相关的交易往往涉及几个会计年度,中介机构有关的公告中也可能会涉及本期盈余的事项。注册会计师通过对以前年度工作底稿及中介机构公告的查阅,并进行判断,也可能发现一些本期公司盈余管理的线索。 总之,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审计,需要从完善现阶段的审计依据、注册会计师审计经验的积累、业务素质的提高、审计市场的规范等多方面进行建设和规范,从而提高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质量,降低审计风险。 公司管理专业论文:基于虚拟公司的工商管理专业课堂实践教学研究 摘要:工商管理专业具有较强的应用性与实践性,传统的教学模式难以获得理想的教学效果因此文章提出一种虚拟公司的课内实践教学模式。以“虚拟公司”为平台,构建了包含专业必修课、能力构建课、管理综合模拟课及毕业论文写作的工商管理专业课堂实践教学体系。该教学模式对培养学生的能力和素质,提高学生学习主动性与积极性,促进教师教学能力提高等方面有着积极的作用。 关键词:虚拟公司 工商管理 课堂实践教学 一、引言 华中科技大学校长李培根认为:大学应传授能力非理论知识。然而,传统教学的瓶颈就是无法将理论知识转换成为能力。目前高校毕业生普遍存在着创新能力差、适应能力差、实践能力差的“三差”现象。因此,在高校教学的理论体系和课程结构中,加强实践教学已经成为大家的共识。这不仅因为实践教学的设置深刻地体现着一种教育指导思想,更在于实践教学环节对于巩固理论教学成果、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开拓精神具有一种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高等院校工商管理专业是一门实践性极强的专业,对高校工商管理专业的大学生而言,尤其应当具备扎实的实践操作本领以及较强的适应社会的能力。因此,针对高校工商管理专业教学,探索切实可行的实践教学模式就显得十分迫切。 目前工商管理本科专业实践教学体系主要包括课程实验、专业实习、综合实训、课程设计、毕业设计、社会实践和调查等实践教学环节。实验建设周期长、投资大,并与经济现实存在较大差距的地方;课程设计和综合实训,由于时间过于集中,形式单一,往往无法引起学生兴趣。社会实践当然是实践教学最好的方式,既能使学生的理论知识得到升华,又能使学生提高实际动手能力,同时也会促使学生重新认识理论学习的重要性。但目前在高校扩招背景下.受教学经费的影响,相对于学生数量。校外实习基地数还少些。另外,企业处于经济利益考虑,一般也不愿意承担额外的负担,由此实习基地很难接纳较多的学生。即使接纳了一部分学生,也对实习学生不重视。不安排实际工作,学生也就失去了实践学习的兴趣。因此,笔者认为加强课内实践教学,可行性更强,效果更好。 二、基于“虚拟公司”的课堂实践教学体系构建与实施 基于以上分析。笔者提出一种虚拟公司的课内实践教学模式。模仿实际公司的情景.创建虚拟公司,在教学中贯穿能力培养的思想和理念。 1 基于“虚拟公司”的课堂实践教学体系的基本框架。本文设想,以“虚拟公司”作为课内实践改革的平台。开展虚拟公司实践教学不只局限于某一门课程的实践教学,或者某一个实习实训环节.而要把虚拟公司实践教学贯穿到大学生活的始终。在专业必修课内。结合虚拟公司的具体岗位,进行岗位训练;能力构建课培养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实际可操作能力;再以学生虚拟企业作为管理综合模拟课程的主要内容,培养学生发现型思维、批判性思维和创造性思维;最后,在毕业实习阶段,通过在现实企业的锻炼。既检验学生对相关基础理论知识的掌握和应用水平,又在毕业设计(论文)写作中,尽可能做到应对真题,即结合实习单位实际要解决的问题。 2 基于“虚拟公司”的课堂实践教学体系的实施思路。 (1)专业必修课。专业必修课旨在形成工商管理学科核心基本理论与基本管理知识,了解职业岗位所需要的各方面理论、知识及能力与素养。 为了进行课内实践教学,首先需要联系一家企业作为伙伴公司。通过参观等方式。让学生大致了解企业的运作过程;然后以这家企业为参照在学校建立虚拟公司,设立各个业务部门和工作岗位,并根据伙伴公司提供的真实的市场资料进行模拟商务活动。它涉及到与工商管理专业关系比较紧密的市场调查、商品采购与销售、进销存管理、财务核算、人力资源管理等企业活动。对应地设立营销部、财务部、人力资源部。以及进行综合管理的经理部。 教师在相应的专业课的教学过程中,除了讲解理论知识,还要教会学生具体岗位的职能及一般的工作流程,然后学生在实践环节,以企业模拟实际的业务流程作为牵引。针对一个特定企业的业务,由学生模拟该工作岗位,独立完成业务处理,目的是熟悉企业的职能作用,明晰不同类型业务的处理流程。让每一个学生都找到相应的“职业角色”的感觉。 (2)能力构建课。能力构建课旨在通过理论教学和实践环节,培养学生的理论研究与实际的动手能力。在教学时间安排上,拟分为各八周的两个阶段,上半个小学期以理论教学为主.而下半小学期则停课进行集中实践训练。 教学环节主要训练学生面向市场、面向企业独立思考问题的能力;对企业生产运作的基本活动进行合理诊断的能力;与他人进行沟通交流的能力;对新项目进行组织策划的综合能力。 在实践环节,学生成为虚拟公司的“正式员工”,根据工作能力竞争上岗,参与虚拟公司的各项模拟业务过程。随着各项工作的开展,学生会逐渐体会到专业知识在实际工作中的作用及自身工作能力的匮乏,并进一步思考未来就业岗位对专业知识、能力、素质的要求。 (3)综合模拟课。综合模拟课旨在培养学生面向市场、面向企业独立思考问题的综合能力。该课程拟在工商管理专业高年级(第六或第七学期)开设,因为学生已经学习了大部分专业课程,有利于学生利用综合知识解决相关问题。而在教学过程中,教师按系统教学的需求。将相关课程进行整合,使学生对整个公司的运作及管理有个全面的认识。学生在实践环节,需在教师的指导下建立虚拟公司,按照公司运作的完整程序.制订出商业计划书和具体的实施细则。 具体实施步骤:一是学生根据优势互补进行分组。以6人左右为一个小组;二是组建虚拟公司,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技术产品或者服务;三是制定计划。由学生按公司运作方式制定一份包括企业概述、业务与业务展望、风险因素、投资回报与退出策略、组织管理、财务预测等方面内容的商业计划书,确定工作步骤和程序.并最终得到教师的认可;四是实施计划,学生确定各自在虚拟企业内的分工以相应的岗位职责,并确立相应的工作步骤和工作程序。五是项目考核,以创造性能力考核为主,注重学生的实际应用能力和专业技能的测试。 通过实践训练,使学生能够较好地把握各门课程在整体课程体系中的地位、作用及相互关系。能够打通不同课程之间的脉道。使之能够形成一个有机整体,以培养学生独立思考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训练学生上下和横向沟通的能力,以及观察和思考问题时的全局观念。 (4)毕业论文写作毕业论文的撰写是学生在校期间的最后―个环节。它是课程教学环节的延续,也是以前所学课的一个总结性的成果体现,培养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现实问题的能力,因此毕业论文教学比专业课程的教学更重要。 毕业论文的教学环节设在大四第一个学期.通过学科文献读写议课程提高学生进行科学研究所需的读、写、议能力。实践环节主要是通过毕 业实习让学生参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熟悉企业的运作过程和各岗位的要求,并将企业急需解决的问题作为毕业论文的研究内容,运用掌握的理论或方法加以解决。这个过程也是学生对自己所学知识、能力在现实环境的综合检验。 三、基于虚拟公司的工商管理专业课堂实践教学模式的特点 1 注意教学过程中对学生的能力和紊质培养。当前,高校教学更多侧重于理论知识和书本知识的传授,在教学过程中,我们经常过于关注一些直接的目标,如学生的考试成绩、考级、考证、英语四六级考试通过率、就业率、毕业生攻读研究生的比例等,从而忽略了教育对人的全面发展的追求。而社会对人才的要求已逐渐地从重视知识转向重视综合素质。人们已经认识到,一个高质量的人才应该是知识、能力、素质三者统一的人才。知识是基础,能力是关键。素质是根本。因此,传授知识、培养能力、提升素质是高校教学的三大目标。 本文提出的基于虚拟企业的工商管理专业课堂实践教学模式。便是强调在教学过程中对学生能力的培养,从岗位操作能力到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理论应用于实践的能力等,进而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形成一套基于感知的“源于实践,归于实践”的教学模式,如图2所示。 2 有助于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大学课堂应是学生乐于参与、勇于争论、善于反思的场所。可目前高校课堂上,存在的普遍问题是学生缺乏学习的激情、高质量的思维活动、强烈的问题意识和积极的参与。通过对笔者所在的浙江树人大学工商管理专业各年级学生的调研发现.造成此现象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对所学的课程不够了解,不清楚所学知识的用处,导致学生对学习无所谓。 工商管理高等教育具有很强的综合性、应用性与实践性,目前教学过程中实践环节偏少、实践内容不充实.课内缺少与本课程内容相关的感性认识与实践机会,课外缺少使学生理解社会、理解专业、理解知识运用的途径。使学生学到的书本知识与实际应用脱节,增加了学生的厌学情绪。 学生虚拟企业教学模式的特点就是通过学生在岗位模拟过程中产生对相关知识的需求,进而主动地去探寻需要的知识,这样就能提高学习的积极性,并能很好地发挥内隐学习的能量。 3 促进教师教学能力的提升。教学能力是指教师顺利完成教学活动所必需的,并直接影响教学活动质量和效率的能力,是教师通过教学实践表现的一种职业素质。教师的教学能力影响着教学效率,也制约着受教育者的能力结构。要培养学生的实践和创新意识,首先是教师要拥有这种培养的能力。但目前高校教师普遍存在实践经验不足的问题,导致教师队伍整体的实践教学水平不高。实践能力(社会实践能力、教学实践能力)是提高教师教学能力的关键因素。教师在课堂实践教学过程中。通过创办虚拟公司以及指导学生创办虚拟公司.能促进教师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提升,进而提升实践教学的能力。 四、结束语 高等教育的主要任务是培养具有综合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人才。基于“虚拟公司”的课堂实践教学模式作为工商管理专业实践教学的创新模式,树立起“以能力培养为中心”的教育观,有助于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教师的教学能力。“虚拟公司”的课堂实践教学模式作为一种实践教学的全新尝试,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与完善。 公司管理专业论文:关于建立专业养老金管理公司的可行性分析与政策建议 确立中国现代企业年金制度的两个《试行办法》(以下简称20和23号令)颁布3年以来,中国企业年金发展迅速,取得了许多重要成就:企业年金制度框架雏形已见;企业年金基金治理结构不断完善;市场运营机制初步建立;资产规模不断发展扩大,企业年金资产积累迅速,截止到2006年底,有2.4万多家企业建立企业年金,参加职工人数达964万人,积累基金910亿元,其中,按新办法管理运营的企业年金基金已达160亿元。 但是总的来说中国企业年金制度仍需不断完善,市场仍处于幼稚阶段,存在一些问题,其中最关键和最主要的问题是受托人“空壳化”与市场角色“分散化”的矛盾。这个主要矛盾导致派生出一些其他次要矛盾,制约了企业年金的健康发展。 一、当前的主要矛盾是受托人“空壳化”与市场角色“分散化” 1、当前外部受托模式中受托人出现“空壳化”现象,核心作用难以形成 上述分析的受托模式现状可以得出的结论有二:第一,就内部受托与外部受托二者来说,当前市场的主要矛盾集中在外部受托上;完善外部受托制度较长时期内既是需要解决的主要市场矛盾,也是企业年金市场发展的主要方向。第二,就外部受托模式的4个市场角色来说,当前主要矛盾集中在受托人身上:受托人的核心地位受到撼动,出现“空壳化”趋势,难以承担起信托制企业年金架构中赋予的法律责任。当前外部法人受托模式存在的主要原因是: 第一,权利与义务不对称,实力与权力不相符,市场资格与实际地位不对等,商业利益与法律责任不匹配,导致生计难以维持,作用难以发挥,理论与实际相脱节,理想与现实相背离。所以,如何将四对矛盾结合起来,这是当前外部受托模式的主要难题。受托人是信托型企业年金的核心概念,是企业年金的第一责任人,是企业年金基金的治理主体,作用十分重大,它包括选择任命、监督管理、评价更换账户管理人、托管人、投资管理人以及相应的所有中介服务商,负责制定企业年金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与委托人的沟通;在长达几十年的受托基金资产管理中,受托人全程承担上述服务提供商出现的任何违约或过失造成的法律责任的最终后果。但是,按照23号令的规定,受托人提取的管理费不得高于受托管理企业年金基金资产净值的0.2%,这个比例仅占企业年金管理总成本的1.6%左右,比美国401(K)的受托费少一半左右,加之在恶性竞争中他们不得不压低收费标准,甚至象征性收费的现象比比皆是;受托人和账户管理人建立管理平台的一次性投入很大,具有明显的规模经济效应,但如此低价运行不仅不能维持运转成本,而且还难以体现受托人的核心地位,影响其履行正常职责。 第二,受托人数量有限,单一牌照难以生存,甚至“受托+账户管理”的双牌照机构也自身难保,市场核心作用受到严重影响,受托人机构事实上形同虚设。在目前的5个受托人中,1个单牌照的机构和2个双牌照机构(受托+账户管理)利润空间十分有限,积极性不高,难以发挥年金市场上的主导作用。只有另外2个双牌照受托人(受托+投资管理)由于其具有投资管理资格而情况稍好,脚跟稍稳,具有明显的市场优势和市场推动作用。就是说,单牌照的“受托人+账户管理人”捆绑式受托人处于同样的两难境地,难以统领“其他人”,受托人的行业信誉和应有的法律地位远没有树立起来,受托人地位被“虚置”起来。 第三,受托人“软骨病”导致恶性竞争,动摇了以受托人为核心的信托型年金市场结构。在信托型企业年金的市场链条中,由于受托人的核心地位几乎是形同虚设,所以,账户管理人、托管人和投资管理人不得不纷纷撇开受托人,径直追随委托人或企业主,直接与之打交道,拉客户,甚至出现个别“程序倒置”的现象即由其他已经“拉到客户”的市场角色反过来推荐和指定受托人,或者,企业雇主绕过受托人直接指定其他市场角色的现象也不鲜见,这已成为公开的秘密。失去市场核心的信托制必将导致市场秩序的极大混乱,其他3个角色各自为战,相互残杀,恶性杀价,自毁长城;长期看,受托人作为治理主体的缺失必将导致长期内对其他市场角色的监控力度下降,蕴藏着极大的资金安全性风险和金融市场风险。 第四,大多数受托人目前处于勉强维持状态,推动年金市场的龙头作用不尽人意,甚至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年金市场的发展。除上述制度设计原因以外,似乎中国的法律文化也可能是导致受托人空壳化的一个环境原因。受托人法中有两个最根本原则:忠诚原则和谨慎原则。忠诚原则要求受托人管理信托的唯一目的是保障受益人的利益,这就要求受托人在管理信托资产时不能自我交易,以防止任何利益冲突;谨慎原则要求受托人负有谨慎管理的义务。目前中国受托人的窘境已明显构成其对受托人忠诚精神和谨慎精神的严峻挑战,甚至有可能导致继受商事信托传统进程的夭折,因为在任何国家,养老金信托都是其最典型、最成功和最广泛的商事信托的案例代表。 2、受托人缺位导致恶性竞争,市场角色分散导致超低收费,这就是所谓“机构热”的主要原因之一 受托人软弱与市场角色分散既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也是互为因果;市场角色过于分散导致受托人虚置,受托人软弱又导致对其他角色监管的放纵,进而导致恶性竞争。所以,在这个意义上说,目前市场尴尬局面可以将受托人弱化与市场角色分散看作互为因果的同一件事的两个侧面。23号令规定,受托费是0.2%,托管费0.2%,投资管理费1.2%,账户管理费每户每人不超过5元。但实际情况却是,市场各个主体的取费现状远远低于上述标准:投资管理费根据投资产品的不同,常常在0.4%-1%之间;托管费大多在0.05%-0.15%之间,账户管理费也是象征性的,大型企业每人每月往往在1元以下;受托费则大多数只在0.05%-0.1%之间。 目前,企业年金市场群雄角逐,恶性厮杀,自毁长城,犹如春秋战国。受托人和账户管理人初次投入巨大,出于稳定客户的考虑,以大大低于运营和服务成本的价格“硬撑”下去是出于无奈,他们的希望只能寄托在扩大当期市场份额以摊薄成本上,寄托于未来扩大客户来源以期尽早收回成本上,他们强烈地期待着市场的扩大与繁荣,拼命地跑马占地,这就是所谓当前“机构热”的原因之一。于是,恶性竞争和价格战愈演愈烈,甚至出现个别零收费现象,在表面上看,机构显得“越来越热”,而在本质上,受托人越来越受到挤压,难以形成专业化和职业化,进而又加剧了市场角色之间的价格战和低收费的无序竞争。 当前,信托型企业年金制度下的受托人十分重要的市场地位只停留在理论上,现实中的景象是,外部受托人既面临着自我生存的考验,又面临着市场的严重挤压;外部受托人既是中小企业举办企业年金的必由之路,又是目前的一个瓶颈。 3、受托人“空壳化”和市场角色“分散Pc"~利于 中小企业参加集合企业年金,这就是所谓“企业冷”的主要原因之一 第一,受托人“空壳化”不利于生产集合年金产品,不利于中小企业参加企业年金。众所周知,企业年金目前的举办人都是垄断性行业和高盈利性国企,这种被媒体称之为豪门盛宴的现象广受诟病,而占GDP55%和占全部就业人口75%的230万家中小企业则与之无缘,举办年金的不到100家,仅占0.4%,资产总额不到1%。中小企业站在企业年金门外的原因固然是多方面的,例如一般来说,中小企业多为非国有企业,规模有限,缺乏集体协商机制,强资本弱劳工现象较为明显,利润率不如垄断性国企高,经济实力难以允许他们向员工提供足够的福利待遇,等等。国际经验告诉人们,克服这些困难的一个途径在于由市场为他们提供一些专门设计的“集合企业年金计划”;一般来说,提供这些产品的供应商是受托人或其他服务商。但是,在当前受托人空壳化的市场条件下,在“泥菩萨过河自身难保”的窘境下,他们不可能有足够的动力和财力投资开发集合年金计划,换言之,专业化程度较低的受托人在实力和能力上都难以满足中小企业市场的这个需求;在一定程度上说,这是目前中小企业难以举办企业年金的一个重要原因。 规模经济效应是指由于规模的扩大导致年金计划本身长期平均管理成本的大幅降低以及经济效率和收益的不断提高。由于规模经济的作用,管理成本的高低与公司规模的大小成反比,公司越小,参加企业年金的管理成本就越高,这是中小企业站在企业年金门槛之外的一个重要原因。例如,美国低于100人的小型公司401(k)计划的管理成本占到全部资产净值的1.4%,甚至1.6%,比正常的平均值高出62%左右,而较大型公司只有0.5%-0.8%左右。 外部经济效应是指无须增加管理成本而对其他年金参加者产生的外部经济收益,因为在年龄结构、收入水平和缴费能力等很多方面具有一定同质性的中小企业可以由受托人建立一个“资产池”,建立一个集合计划,这有利于保障集合年金计划对参与职工公平和效率预期的实现。所以,对中小企业来说,加入集合年金计划会降低单位管理成本,使受益人的福利增加;对监管部门来说,监管部门由监管数个主体变为主要监管一个集成的主体即“资产池”,监管成本得以降低,监管效率将会提高,监管便利性也大大增强;对运营商来说,管理运营联合企业年金计划这个“资产池”,将有利于其规模经济的实现,大幅降低运营成本,提高运营管理的收益和便利性。 第二,市场角色“分散化”不利于集成信托产品的市场供给,不利于企业年金市场的深度开发。市场角色的“分散化”,致使外部受托人“空壳化”,进而导致企业建立企业年金制度的管理环节多、流程长、效率低、成本高,极大地影响了企业建立企业年金的积极性,既不利于启动企业年金市场,又不利于中小企业参加集合企业年金。这便是企业年金“企业冷”的一个重要原因。 目前我国法人受托模式开发集合企业年金计划的方向应主要是“前端集合”计划:参与计划的成员企业,须接受受托人统一制定的集合年金计划,与单雇主法人受托模式相比,集合计划法人受托是一种“标准化”的计划,在国际上它包括多雇主企业年金计划、区域联合企业年金计划、联盟企业年金计划等,最典型的集合计划是香港强积金的“集成信托计划”,它允许接受多个企业的信托,在这个意义上讲它也是一种“零售年金”计划,可对小企业甚至自雇者开放,一般来说企业员工在受托人统一制订的产品清单中享有选择产品的决策权。所以,从国际上流行的集成信托计划上述“前端集合”与“零售年金”这两个特点来看,其提供商一般来说是不同角色捆绑程度较高的受托人。简化市场角色,打造具有投资资格的捆绑式专业化受托人,并不排斥投资管理人的重要作用,恰恰相反,可以促其提升供给集成信托产品的能力。投资管理人的直接客户本来就不应是委托人即企业主,而应是受托人。但在受托人“空壳化”的情况下,投资管理人只能绕开受托人,这不利于投资管理人对集成信托产品的开发和销售,不利于投资管理人企业年金的投资功能的正常发挥,带有一定的盲目性,降低了专业基金投资公司的产品供给能力,因为受托人的品种开发不是万能的,需将相当一部分投资外包给投资管理人,投资范围和品种的限制使之只能自行开发设计特定的某些产品,而大量的集成信托产品只能来自外包。 二、建立“捆绑式”养老金管理公司的可行性与必要性 1、当前改革的思路是:垂直整合市场主体资格,建立以受托人为市场核心的养老金管理公司 如前所述,市场呈恶性竞争带有某种必然性:第一,一方面在市场启动初期,过于分散的角色划分自然导致过低收费竞争和市场价格扭曲的倾向,另一方面非专业化的受托人作为市场角色之一同样受到价格扭曲的挤压,难以发挥信托型年金市场中的核心作用,进而加剧了市场无序竞争;第二,一方面非专业化受托人不能发挥集合年金市场的拉动与主导作用,只能被动地围着那些经济效益较好的大型国。企和集团公司转,甚至听命于其他市场角色的摆布,另一方面受托人没有能力开发潜力巨大的集合年金市场的资源,加剧了不断增加的市场主体对市场份额的无序竞争,这又进一步压低了市场价格;第三,一方面中小企业进入企业年金的门槛太高,集合企业年金难以在市场产生,进而减少了受托人的市场资源,另一方面受托人不能成为中小企业进入市场的主渠道,作为年金市场主体的中小企业面临无“人”开发的市场断裂态势,进而导致中小企业建立企业年金的积极性不高,新的市场进入者不是非常踊跃,市场年金存量还主要以历史遗留下来的行业年金为主导,“豪门盛宴”的诟病难以消除。 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说,外部受托制度当前存在的诸多矛盾互为因果,恶性循环,受托人资格成为一个弃之不舍但又食之无味的“烫手山芋”。解决这些矛盾的焦点在于强化受托人的核心功能,具体思路是叠加资格牌照,使受托人逐渐走向专业化和职业化,建立真正意义上的捆绑型专业化养老金管理公司。 对此,劳动社会保障部已注意到这些问题,表示进行第二批机构认定时将不再单独设立受托人和账户管理人资格,而试行“受托人+账户管理人”并考虑“托管人+账户管理人”的2+2模式,这充分说明,下次资格审批将有可能成为企业年金制度发展史上一次重要转折,促进企业年金市场的发展再上一个台阶。 2、建立养老金管理公司是实施信托制企业年金的一个制度创新 无论从国外的经验教训看,还是从国内的市场前景需求看,受托人的发展方向应予以强化,应考虑到专业化和职业化问题;专业化和职业化改革的重要途径之一就是赋予其更多一些的功能;较多的市场资格的捆绑,其直接途径就是建立真正的养老金管理公司;建立养老金管理公司是实施信托制企业年金的又一个制度创新。 根据国外养老金管理公司的实践,养老金管理 公司作为一个外部法人受托人,其核心要素在于其具有投资管理(包括其分包)功能的一体化,就是说受托人资格与投资管理人资格是捆绑在一起的,这既是受托人在市场上的生存之本,又是养老金管理公司的本质特征之一,更是养老金管理公司得以发挥其核心作用的关键所在。捆绑式养老金管理公司的运行模式与现代信托理念不仅不是相悖,恰恰相反,而是对坚持信托制的一个创新:早在20多年前拉丁美洲十几个国家建立养老金管理公司的成功实验、中国香港地区7年前强积金的正式运转和澳大利亚超年金近年来取得的业绩,都是对盎格鲁、撒克逊信托传统的发扬广大,其他欧美许多国家捆绑式受托人的诞生也是一个明证。 3、建立捆绑式的养老金管理公司制度安排完全符合现行政策的规定 一部三会共同签署的23号文件《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明确提出了“养老金管理公司”这个概念,并将之规定为受托机构之一,这是建立养老金公司的基本政策根据。第23号令第十条明确规定:“本办法所称受托人,是指受托管理企业年金基金的企业年金理事会或符合国家规定的养老金管理公司等法人受托机构”。 所谓养老金管理公司的制度安排就是指“捆绑式”服务,也称之为“一站购齐式”或“全天候服务提供商”,在国际实践中,就是指市场不同角色和机构功能的垂直整合,即由一个金融机构同时兼有多种市场角色或功能,包括受托人、账户管理人、投资管理人等,在有些国家和地区甚至还包括托管人的资格。两个部令规定中只是提出投资管理人与托管人。不得为同一人兼任。将投资管理人资格捆绑在受托人之内,在首批机构中已经有过实验,2年来的结果证明,这个实践基本是成功的;这说明,它不但没有超出23号部令关于建立养老金管理公司法人受托的捆绑规定,而且也符合国际发展的潮流,适应目前中国促进企业年金市场的需要。 4、捆绑式养老金管理公司符合中国的国情 建立捆绑式养老金管理公司之所以符合中国目前的国情和年金市场的需求,是基于以下几点分析的: 第一,捆绑式专业养老金管理公司的建立,可以降低我国企业年金的运营成本、管理成本和沟通成本,提高各个环节的服务效率和准确性,有效克服提供商各自为政、片面宣传和误导委托人和受益人的现象,以“一站购齐式”全天候服务商的方式和专业化的产品设计,推动集合企业年金的发展,提高中小企业进入市场的积极性和热情,成为拉动企业年金市场发展的旗舰和综合服务管理的核心平台。 第二,纯粹的专业化养老金管理公司,除具有一揽子综合服务能力以外,还具有对资本市场与年金市场二者关系充分理解和深入研究的专业结合能力;在资本市场上,养老金产品设计是最人性化、离资金源头最近、游离于其受益人(账户资产所有者)时限最长的金融资产;以受托人为核心的捆绑式养老金管理公司无论在投资管理系统还是在其他各项专业服务上,都可通过及时把握和监督具体的市场运作来识别每一个市场主体的运行准确性、收益合理性及其价值内涵。 第三,在缺乏信托精神的大陆法体系下,捆绑式养老金管理公司可弥补单一资格受托人短视的缺陷,这是目前中国坚持和推动信托型养老金的一个捷径,因为它可克服仅从表面投资结构和收益数据来分析判断投资管理人的肤浅判断,能够避免单一提供商容易陷入程式化管理的误区;个性化的方案设计和收益回报的长期性,既是养老金投资与其他基金投资之间最大的区别,也是专业化养老金管理公司(受托人)与其他投资公司之间最大的区别。 第四,毫无疑问,“分拆式”存在一些优势,也是“捆绑式”所不可比拟的,例如,价格是透明的,责任是清晰的,主体是确认的,专业化程度较高,任何带有利益输送和损害受益人利益的决策倾向都受到各司其职的市场主体的监督和审议等等,但同时其存在的问题也是比较明显的,例如,不同行业和不同机构之间的分工合作问题,不同市场主体价值链的成本收益平衡问题,尤其是受托人成本收益低下导致的核心作用缺位问题,等等,反过来,“捆绑式”的优势也是“分拆式”所难以替代的,例如,它的成本相对比较低,信息相对来说是对称的,成本可以内在化,可以避免受托人法律地位的弱化及其责任重大与盈利空间狭小的矛盾。 换言之,分拆式和捆绑式之间的分析比较显示,他们各有春秋,问题仅仅是个选择的问题,即哪一个模式更适合所处的历史环境和发展阶段。权衡利弊,在当前阶段,打造几个捆绑式养老金管理公司,明确受托人法律地位和市场作用,可起到推动市场发展和满足市场发展需求的作用。 5、国外“捆绑式”养老金受托人的现状与发展趋势 按法律组织性质,受托人可分为内部理事会受托制和外部法人受托制;按受托人与其他市场角色的组合形式,可将其分为分拆模式和捆绑模式;分拆模式是指受托人将账户、投资、托管人角色(部分)分给其他个人;捆绑模式是指受托人将其他市场角色集为一身,为计划发起人提供“一站购齐式”服务。 法人受托捆绑模式在20世纪80年代以来逐渐发展成明显不同的两种形式,一种是单个法人受托捆绑模式,另一种是传统的金融集团下的捆绑模式,即服务提供商均属同一个金融控股集团。90年代以来又出现了第三种新型的介于分拆和捆绑式两个极端之间的捆绑模式即“法人受托联盟模式”,这是受托人与其他专业法人机构以建立战略联盟的方式共同提供服务的一种折衷方式,是在法人受托模式下引入的一种变通的分拆模式的做法,其目的在于以分成和提成为基础,为市场提供“一站式”服务。 在单个法人机构捆绑模式中,国外目前主要存在两种,一种是传统的强势金融机构为轴心建立的捆绑模式,例如以投资管理能力强大的银行、基金管理公司、保险公司和信托公司等为核心的机构,这些机构作为受托人提供捆绑的一站购齐式服务;另一种是80年代以来在拉美十几个国家和中国香港地区出现的专业化养老金管理公司,这些公司大多根据法律重新组建的专门养老资产管理公司,是一种崭新的全天候的一站购齐式捆绑模式。 以拉丁美洲国家的养老金管理公司为代表的高度捆绑模式和以中国香港地区的单一金融机构为捆绑模式是企业年金受托管理的最新模式。这个模式随着DC型计划数量的膨胀和DB计划的衰落,尤其是90年代以来随着基金管理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的发展和壮大,金融机构开始倾向于提供捆绑式服务,并逐渐成为养老计划信托管理的一个主流模式,市场份额越来越大,捆绑模式开始逐渐取代分拆模式的主导地位。 三、中国建立养老金管理公司的基本原则及其政策建议 1、中国建立养老金管理公司的定位 建立养老金管理公司的重要目的或最大特征应该是,它是专门致力于两个部令规定的企业年金这个第二支柱资产的专业化公司;客户群既包括广大的中小企业,为其提供集合年金计划产品,又可 为大型企业提供综合服务的一揽子业务,这既可体现政府的社会责任也可体现企业的社会责任,这是因为,培育专业化养老金管理公司就意味着培育这个市场,就意味着为企业和市场服务,为国民福祉服务。 2、中国组建养老金管理公司完全符合国际惯例和历史潮流 毫无疑问,前文论述的是旨在推动面向中小企业的集合计划的拉美国家建立专业化养老金管理公司、香港强积金计划捆绑式受托人和澳大利亚等案例,其实,即使在被称之为自由市场经济的美国,联邦政府也不遗余力地通过修改立法等各种手段,采取提供捆绑式一站购齐的服务方式,向中小企业提供价格低廉和手续方便的集合计划和零售产品,最典型的就是前文所述的“简易职工养老金计划”和“简易个人退休账户”;对此,美国联邦政府是通过修改《税收法》第408(k)条款的方式建立起这种简易的捆绑式服务养老计划的,以便为中小企业举办简便和低价的退休计划提供法律根据;所以,该项捆绑式的简易计划普遍被学术界看做是政府与市场通力合作的结果,看做是联邦政府对中小企业潜在需求快速反应的结果。正是由于这个原因,联邦政府为高度捆绑式的专业金融机构担当受托人设置的门槛很低,规定凡是具有提供年金产品资格的银行、共同基金、保险公司均可担任受托人。 3、中国建立养老金管理公司的目的在于构建“三层级”的市场结构,优化市场资源 第一,建立养老金管理公司与目前的双牌照和单牌照提供商之间的关系不仅只是竞争性的关系,他们之间还具有互补性和不可替代性。建立养老金公司的目的是为了满足多层次的市场需求,构建一个“三层级”的市场结构:单牌照与双牌照提供商-金融控股集团背景的提供商-捆绑式专业化养老金管理公司,以发挥不同市场主体的优势,达到优化市场结构和提高市场效率的目的;适应市场发展的要求,实现构建“三层级”企业年金市场的制度创新;通过专门化的道路,把企业年金市场带动起来,对做大做强养老金管理公司进行试点,使之成为企业年金市场中的旗舰。 第二,建立养老金管理公司与发展金融控股集团旗下企业年金供应商角色可齐头并进。在考虑建立养老金管理公司的同时,要采取紧急措施,继续推动金融控股集团旗下的受托人为开拓市场发挥作用。金融控股集团旗下金融机构作为企业年金服务提供商目前存在一定优势,在集团内可形成明显的价值链,减少不必要的重复投资,较高的投入成本可以受到一定的补偿。发展金融控股集团旗下的企业年金提供商与建立专业养老金管理公司是并不矛盾的,他们具有一定互补性和不可替代性,这是拉美26年来实践养老金管理公司的一个重要结果:拉美国家养老金管理公司的股东大多都是金融控股集团(例如:BBVA),但这些捆绑式养老金管理公司的专有性、专业性、信托性和捆绑性等特征,是其金融控股股东所无法可替代的。 4、应合理吸取国外的先进经验,根据国情,吸取所长,为我所用 从宏观上讲,中国香港和拉美的专业化养老金管理公司的建立对世界各国来说都是一个新生事物,他们是强制性第一支柱基本社保制度的产物,参与率有法律保障,能够“吃得饱”,与中国自愿型第二支柱的企业年金制度相比具有较大的差异性;但是,在微观操作层面却具有较多的可比性,可资借鉴的东西较多,尤其在风险控制方面。 第一,在高度捆绑模式下,应高度重视和充分发挥托管人的监管作用。香港强积金条例规定合格的受托人可以兼任托管人,对此我们应采取更为严格的态度。2004年两个部令规定,投资管理人和托管人不能兼任,受托人和托管人也不能兼任。在制度设计上,这些规定是发挥托管人对捆绑式公司的监管作用和对资金安全的保障作用的重要法律保证。托管人以外部第三方的角度对捆绑式养老金管理公司合规性的监督是企业年金监管框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优势在于,托管人的外部监督可以从安全性和专业性上起到审计部门难以发挥的重要作用,可以有效规避捆绑式养老金管理公司在受托和投资这两个程序在同一个法人主体中的道德风险。 第二,要加强公司治理和完善风险内控机制。在养老金管理公司架构下,按照信托管理模式,要通过建立有效的公司治理机制和严格的隔离制度,保证在同一法人体系内受托职能与其他管理职能的共存,加强风险内部控制,对受托资产与自有资产实行有效隔离,对受托人内部和外部管理的独立性进行有效的监督,保障受托资产安全,避免利益冲突。对此,在拉美国家养老金管理公司运行的26年中,人们几乎从未发现由于投资管理功能与受托功能捆绑在一起而导致的资金安全性风险的记录,他们积累了很多成功的经验;中国的基金管理公司在这方面也积累了很多宝贵经验,并总体来说是成功的,良好的治理结构和透明的运行机制使利益冲突得以避免,这是近年来基金管理公司数量膨胀速度很快的一个重要原因。 第三,养老金管理公司的投资工具和品种要做出某种适当的安排与限制,以防止“权力滥用”,保证资金的安全性。拉美国家总体来说对其投资管理外包没有任何硬性规定;考虑到现阶段中国的市场环境,建立养老金管理公司应对其投资功能设立某种比例的外包最低限制,对不同产品品种的外包数量设置某种外包最低限额,甚至对金融控股集团旗下的投资管理也须设立类似的外包比例下限。对养老金管理公司财务透明性问题和利益冲突等潜在风险,须通过行政与财务上的独立核算予以规避。 5、养老金管理公司与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金的关系 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资金的性质与企业年金账户资金虽然都具有强烈的私有性,但还是存在本质的区别:前者是国家举办的强制性基本保险,国家应承担一定的补偿责任,应建立一定程度的补偿机制,制定一套相应的政策,对投资机构国家要做出一定的制度安排,对受益水平应承担一定财政责任。而企业年金则不完全如此;按照国际惯例,企业年金作为自愿型补充保险,应完全进行市场化营运;作为DC型信托制,目前阶段无须建立官方的补偿机制。鉴于此,养老金管理公司的任务应是专营企业年金资产,基本养老保险账户资金应由中央政府另行单独制定投资管理政策,在管理营运上不应与企业年金合二为一。 6、关于养老金管理公司的待遇补偿机制 国际惯例显示,专业养老金管理公司可以建立某种补偿机制,但在实践中各国采取的做法各有不同,总的来说可以分为四种情况:一是以立法的形式强制性从自有资产中扣除一个比例,建立风险基金,例如,智利法律要求养老金管理公司从自有资金中提取养老基金净值的1%,以此建立一个储备金,并允许将之与养老基金资产一起进行投资。二是强制性从运营商管理的基金资产中扣除一定比例,例如,香港强积金条例规定,为保护受益人的利益和弥补受益人的潜在损失,香港强积金管理局在受托人管理的强积金资产中强制性扣除0.03%,将之作为一个补偿基金,以弥补受托人由于不法行为 和违规操作所造成的损失;法律还规定,当该补偿基金的数额不足以弥补损失的时候,财政司将有可能提供相应的援助和贷款。三是强制性要求受托人购买保险公司的责任险。澳大利亚的实验具有一定启发意义:为建立一个补偿机制,澳大利亚引入了商业再保险机制,强制性要求受托人必须购买“受托人保险”,以补偿当受托人在履行其职责时可能发生的经济责任,但规定对受托人发生欺诈行为或民事判决的罚款处分行为,保险公司则有权不履行赔偿责任。四是强制性对投资回报率做出最高限额,超出部分作为风险储备金予以提取。例如,智利在做出上述扣除一定自有资产的规定的同时,还规定养老金管理公司实际投资回报率必须要达到一个最低标准和最高标准,对于超出最高标准的部分予以强制性提取,据此建立一个“利润储备金”,用于以丰补歉,以弥补实际投资回报率与最低投资回报率之间的差额。 鉴于商业保险的国际发展趋势和中国巨大的市场规模,可以考虑澳大利亚的补偿思路,将养老金管理公司的补偿机制与商业再保险机制结合起来,采取市场化的方式,由保险公司设立养老金管理公司特种“受托责任险”。 7、对建立养老金管理公司进行立法 与美国非常成熟的资本市场条件相比,为保证企业年金资产的安全性及其受益职工的权益,推动和规范受托人提供商市场的有序发展,中国应尽快立法,加快建立捆绑式养老金管理公司的步伐;这完全符合国际惯例,也是中央政府应该承担的一个社会责任。 四、中国建立养老金管理公司的根本障碍在于监管体制关系不顺 1、建立养老金管理公司的法律依据与立法缺位 2004年两个部令允许养老金管理公司模式的捆绑式制度安排;2004年6月29日国务院令第412号的《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保留并设定行政许可500项,其中第92项为劳动社会保障部负责“补充保险经办机构资格认定”。这是劳动社会保障部审批企业年金营运商牌照的法律依据。 但是,发放牌照不等于审批机构,养老金管理公司的审批主体问题目前还没有解决。在“一部三会”(劳动社会保障部、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的监管制度安排下,养老金管理公司作为一个信托性质的机构,其审批似乎应由银监会负责核准,但由于种种原因,意欲建立专营企业年金的养老金管理公司的愿望却未能实现,所以,他们只能“曲线救国”,转向保监会审批建立“XX养老保险公司”。众所周知,在世界各国“职业退休金计划”近百年的实践中,职业退休金计划的融资工具主要有两种:“养老信托基金”和“养老保险合同”。2004年两个部令的规定十分明确,中国实行的是属于盎格鲁一撒克逊传统的“养老信托基金”,而不是“养老保险合同”;“养老信托基金”与“养老保险合同”之间的本质区别就是资产型与负债型、信托型与公司型、市场型与合同型、DC型与DB型之间的区别;2004年两个部令确立的中国职业退休金计划是前者,而不是后者;而冠以“XX养老保险公司”字头的营运商尽管签字画押,但仍有兼营后者之嫌,不利于企业年金由养老金管理公司名正言顺、堂而皇之地专司其责。 2、养老金管理公司“难产”的关键在于企业年金监管机构关系没有理顺 根据企业年金“谁监管、谁审批”的国际惯例,企业年金的监管机构与审批机构应为同一机构。例如,在拉丁美洲,养老金管理公司由政府行政监管部门审批成立,如在智利就由“养老金监管局”批准建立,墨西哥是国家退休储蓄计划委员会审批,在性质上它是公共有限责任公司,并要符合这些国家的“公司法”的相关要求,拉美的养老金管理公司监管机构一般都是独立自主的,向上对社会保障主管部门负责,向下对养老金管理公司实施监管和注册审批的职能。香港强积金制度实行的是牌照审批制度,受托人的审批发放机关是其行政监管部门强积金计划管理局,只是在审批强积金中介机构和强积金计划及其产品时,则由强积金管理局、金融管理局、保险业监督和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联合执行。澳大利亚政府对经营超年金业务的机构实行的也是经营许可证制度,由“澳大利亚审慎监管局”负责审核批准经营执照。 劳动社会保障部作为企业年金行政主管部门,要同时成为其行业监管和机构审批的主体,最好应将监管部门单独设置,予以实体化,扩大和强化监管队伍。这样的监管改革思路是符合目前中国金融监管总体框架的,也符合企业年金的监管体制。目前世界上企业监管模式大致有三种:第一是“联合模式”,即由一个机构负责监管所有金融部门,包括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和养老基金等,德国、韩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挪威等采取这种模式。第二是“半联合模式”,即只有保险资金和企业年金这两部分资金由同一个机构联合监管,其他金融部门由其他机构负责监管,捷克、波兰、西班牙、葡萄牙和比利时等采取这个模式。第三是“专业模式”,即设立多个监管机构同时专门从事企业年金的监管,整个监管过程涉及到三个以上的监管机构,采用这种模式的国家有美国、英国、日本、意大利和爱尔兰等。 3、将企业年金监管机构实体化,符合国际惯例和制度属性 目前我国的监管模式采取的是“专业模式”,即由劳动社会保障部负责监管,证监会和保监会等相关部门予以协同监管。企业年金作为一个相对特殊的金融行业监管,这完全符合企业年金的市场发展要求。要达到上述目的,改革企业年金监管体制可分两步走:第一步是在目前阶段充实监管力量,扩大监管队伍,逐渐使企业年金监管专业化,建立一个类似美国劳工部下辖的“雇员福利保障局”;第二步是在条件成熟时将之单独设置,成为一个单独设置的行业监管和机构审批的实体部门。 公司管理专业论文:县电力公司信息通信专业融合管理实践 摘 要:为了在电力公司更好地做好通信与信息专业融合工作,更好的发挥信息通信技术支撑作用,文章从班组建设角度阐述目前现状和专业管理举措,通过对设备可持续性的改造,加强班组运行资料管理,提高运维人员技能培训,加强班组制度管理,提倡一岗多能及专业融合等工作,提升工作效率,更好地适应信通专业运维工作的发展需求。 关键词:电力公司;信通融合;专业管理 引言 随着“三集五大”体系建设的不断深化和完善,县公司信通管理机构调整,信通运维班作为新成立的班组,人员来自原通信班和信息班,班组人员技术素质参差不齐,运维人员紧缺与运维工作量大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如何主动适应新的运维管理体系,创新管理举措,提升专业管理水平,全面做好技术支撑和优质服务,是目前信息通信专业必须解决的课题。面对此课题文章提出创建学习型班组,提倡一岗多能及专业融合,保质保量把各项工作做好。 1 专业管理的主要做法 1.1 加快传输网络工程改造,全面提升传输网络硬实力 江阴电力通信网最早是在2002年开始建设的,采用东信光传输设备建设统一的光通信传输网。设备至今连续运行时间已达12年,故障频繁发生,导致运维压力大增,同时因厂方备品备件储备不足,严重影响到本地区通信网络的可靠运行。根据江苏省网络归并方案的要求,江阴地区结合十二五规划,对现有光传输网进行了逐步调整,组建以中兴设备为传输主体的光通信传输网络。 1.2 加强班组运行资料管理,提升班组管理软实力 开展传输设备的技术改造是确保网络稳定运行的硬件建设,那么准确完善的运行资料就是提升班组运维管理的软实力。信通设备资源管理是一项庞大的数据系统工程。班组近年来在运行资料的管理方式上作了很大的努力和探索,专设专业资料FTP服务器,实现资源的共享。建立并及时更新所有信通设备台账,做到对信通设备的全生命周期管理;积极推行设备状态检修,确保设备运行的可控在控能控,有效促进设备健康运行水平。进一步加强班组运行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各类图表资料做到绘制精细化,修改滚动化,现场同步化,大大提高了班组运维管理水平,更好地为全公司提供一个安全可靠高度稳定的通信平台。 1.3 加强运维技能培训,创建学习型班组 根据统计,公司从事通信专业人员无论从年龄结构,还是学历层次、职称级别、技能等级来看,均处于弱势地位,整体技能素质偏低,制约公司信息通信运维创新的发展需求。通过加强技能培训有效途径,来切实提高运维人员的综合能力和通信网络的运行管理水平,确保电力通信网络的安全、可靠运行。 在制度上,将标准化班组建设与学习型班组建设有机结合,以班组建设系列管理标准规范和统一班组各项管理要求,搭建交流共享的学习平台。构建班组内丰富的图书资料库,建设开放的学习分享模式,广泛收集积累外、内部信息和知识,讨论分享,在班组中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注重新知识新技术的推广培训工作,确保班组全体运维人员了解并掌握先进的技术。同时班组建立常态岗位练兵运行机制,深化培训,通过班务活动和民主生活会加大学习理念的宣传教育力度,采取问答、考试、比武的方式,激发员工在工作中学习,在学习中工作的积极性和热情。 同时,高起点全面规划搭建运维实训基地平台。在现有较小规模的通信运维实训平台基础上,完善配置,逐步组建功能强大的信息通信运维实训平台。实训平台设备宜选配系统在线运行主流设备,并适当选用部分超前设备。通过实训基地平台的建立,运维人员不仅能及时掌握传输、交换、电源、光缆维护等信通各分支领域的相关原理和技术,还可以全面掌握信息网络交换数据配置、信息安全运维等必备技能。通过实训基地,有效模拟故障现象,查找现场罕见告警,确实提高运维人员的动手能力,提高对实际设备的应用能力、操作水平及各类突发事件的应对能力,从而更好地服务于电力生产。 1.4 完善班组管理制度,提倡一岗多能及专业融合,全面提升工作效率 1.4.1 制定分工制度,责任到人 文章首先梳理了信息通信两个专业的主要工作方向,主要有光缆、电源、电话、网络、计算机、服务器、系统、抢修等不同分工,而整个班只有11个人,还有3个值班人员,4个50岁以上人员,为了协调好11个班员的工作责任性和积极性,通过沟通,首先取消了值班制度,这样富余了3个人员,可以参与更多工作.然后针对每个人员的特点进行工作分包,50岁以上的负责一项工作,50岁以下的负责两项工作,这样可以保证每项工作都有人负责。 1.4.2 制定结队制度,不同分工签订结队合同 确定了分工,不是说只要对自己的分工负责就可以了,还要对其余相关的工作进行辅助,签订结队的人员要进行专业帮带,负责结对人员对自己分工的熟悉及运维,负有连带责任.确保每个分工至少有1人精通,1~2人熟悉。 1.4.3 制定轮训讲学制度,全面提升运维技能水平 在确保分工,签订结队合同后,班组还制定了讲学制度,利用周五安全活动的时间,开展分工技能大讲堂活动,在活动期间,轮训人员需要对自己的分工进行基础普及,运维技能讲解,并进行测试,每人两周时间,一周讲堂,一周测试并讲解。经过基础知识普及,运维技能测试的过程,班员的各方面水平都得到了很大的提高。 1.4.4 制定阶段性的职业生涯规划制度 班组引导员工在客观分析评价的基础上,合理设定个人愿景及阶段性的职业发展计划。每个人员都需要制定1~3年的阶段性职业生涯计划,做到近期有目标,长期有愿景.通过开展职业生涯设计辅导、沟通交流及定期检验活动,促进员工在日常的积累进步中实现职业生涯的健康发展。 1.4.5 制定绩效考核制度,鼓励技能提升,专业融合 针对分工完成情况,结队帮带效果,技能大讲堂测试成绩,职业生涯规划完成情况,班组制定了确实可行的绩效考核制度,对每项制度完成情况进行打分,当月完成情况好的给予绩效加分,与工资奖金挂钩,鼓励员工对各项制度的落实,提高学习的积极性,进行专业工种的融合,全面提升班组运维技能水平。 2 结束语 通过这些措施的实施,信通运维班人员已经进入各自的角色,每项工作既是信息又是通信,进行了真正的专业融合,各项指标有了很大的提高,班组现有人员11人,人才当量密度为0.96。双师型人才共5人,占总人数的45%;技师8人,占73%;党员5人,占45%,高级技师1人,高级工程师1人。 信息通信专业融合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经历持续发展完善的过程,涉及对环境、网络、系统、业务等各层次的管理,以及对人员的培训教育和管理,既不能一蹴而就,也不能一劳永逸。为此,需要进一步深化信息通信一体化管理体系,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管理机制,切实提高信息通信系统运维水平和工作质效,确保信息通信一体化管理体系在电力生产中发挥重要作用。 在看到成效的同时,也看到自身在班组建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与差距。主要体现在班组年龄结构分布不均,平均年龄超过46岁,有14年未进新进员工,与日新月异的信息通信技术发展无法同步,技术更新存在一定难度。信通运维班应迎难而上,继续保持高昂的工作热情,不断持续深入的把专业融合工作做好,为公司发展提供高速稳定可靠的网络传输平台。 公司管理专业论文:“四化”管理体系在保定供电公司电力保障专业的初步探索 【摘要】随着社会的发展,电力市场不断变化,近年来电力保障作为新兴专业直接以电力市场“延伸服务”的新姿态登上了舞台,体现了国家电网公司优质服务的理念。由于电力保障是改革后的新兴专业,没有具体的管理体系可循,本文通过对电力保障在成立之初的现场情况调查和情况分析,提出“制度化、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的“四化”管理体系,让电力保障高效、有序的运转,保证电力保障有章可循。 【关键词】电力保障;制度化;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 一、前言 电力保障专业是三集五大体系建设后营业及电费部新建专业,重点负责66户高危及重要客户;重大政治、宗教活动场所以及其他高压电力客户电力保障工作,电力保障专业是公司为了维护正常的供用电秩序,保障供用电安全,以国家有关电力供应与使用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电力行业标准为准则,对用电客户的安全、经济、合理、可靠用电实施专业性检查的全过程。 二、背景 随着社会的发展,电力市场不断变化,电力客户已逐渐成为市场的主导,通过供用关系,使电力用户能够使用安全、可靠、合格、经济的电力商品,并得到周到、满意的服务。电力企业服务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着电力营销策略实施的结果。国家电网公司提出“一强三优”的总体工作思路,明确了“须尽快建立一套完善的客户服务体系来适应电力市场的快速发展”这一要求。建设高效、严谨、灵活的服务体系也是现代电力企业适应国家经济高速发展,应对各类电力市场变化的有效途径。继三集五大体系建设实行后,电力保障作为新兴专业直接以电力市场“延伸服务”的新姿态登上了舞台,体现了国家电网公司优质服务的理念。 由于电力保障是三集五大后的新兴专业,没有具体的管理体系可循,电力保障作为公司营销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以下特点:一是服务面广、点多,既包括高危及重要用户;人员密集型企业如商场、医院;重大政治、宗教活动场所,还包括急难险重突发事件如救灾、抢险任务。二是电力保障用户设备复杂多样性,各种设备新旧不一,为电力保障接入造成困难。三是电力保障专业成立时间短,保障队伍年轻、经验少,技术力量相对薄弱,工作实践较为缺乏,处于“摸着石头过河”阶段。如何在管理制度一片空白的情况下让电力保障高效、有序的运转成为当务之急。 三、主要做法 电力保障是顺应电力客户服务发展趋势,在有重大政治活动、重大宗教活动、突发事件过程时为客户提供应急电力保障后备支持,一旦发生停电情况零间隙提供电力支持,保障客户重要负荷。即电力保障是供电企业安全可靠供电的有效延续。 在成立之初经过现场情况调查和情况分析,致力于提高电力保障管理水平,提升人员素质,积极探索富有特色的管理创新之路,提出“制度化、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的“四化”管理体系,即保障管理制度化、资料管理科学化、人员管理精细化、物资管理规范化。让电力保障高效、有序的运转,保证电力保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有序、安全、高效的服务客户。 1.以制度促管理,以考核促工作,推进电力保障管理制度化 以制度促管理。首先在成立之初,撰写了编号为BDG07-2301-2012的《电力保障管理》。管理中从电力保障客户端管理中的接受保电任务到下达保电任务,到客户端安全检查,到制定方案,到现场落实保电措施,到最终资料归档,都具有详细的制度规定,并将其流程化。 其次应急电源车是电力保障班的生力军,在重要保电情况下必不可少。确保应急电源车可以稳定运行是电力保障工作的核心,针对应急电源车的使用制定了《应急电源车使用管理办法》,办法中从应急电源车的型号、工作方式、安全守则、到应急电源车的常规检查、应急电源车的管理职责分工、应急电源车使用要求、到应急电源车的保养和维护及考核,均进行了详细的规定,为应急电源车的使用管理提供了制度保证。 以考核促工作。根据“工作项目化、目标责任化、责任考核化”,制定绩效考核制度,积极探索精细化考核工作。按照日常工作项目,将其分为7项:保障次数、保障质量、培训、资料整理、安全、创新、5S物资管理,针对每一项制定相应的考核细则(见图1)。将保障质量纳入考核之中,不能光凭保障次数的多少来判定员工工作的态度,而是以完成质量的高低来衡量,以此鼓励员工工作积极性,高质量完成保电任务;用绩效考核的方式来鼓励员工进行创新,创新能力的增强有助于员工素质的提高,这种细化的考核制度为工作的全方面进行提供了制度保证。 图1 绩效考核表 2.资料管理科学化 以资料完善为基础,以信息共享为保障,促进资料管理科学化。 (1)以资料完善为基础。对经常保电或有可能保电的重要客户进行统计分析,依照客户类别及重要程度分为政治活动一级保电、政治活动二级保电、突发事件保电、抢险救灾保电和生产保电,完备对重要用户信息的搜集。资料的完善主要分为四个方面,下面一一介绍。 一为最优路径的完善。应急电源车体积较大,驾驶起来较一般车辆较为困难,如果路况好,更有利于车辆的安全和保养,且若为非紧急保电,保电的时间确定,只需在定点时间以前赶到即可,但是,突发事件发生时,需争分夺秒,因此如何安全、快速的从应急电源车位置出发到达用户地点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针对此情况,特成立“路径优化小组”,对在册的每个重要用户进行实地考察,按不同时间段车辆拥堵情况不同来制定不同的路径选择,将详细路况备案,完善到用户资料夹中,以备查用。 二为保电方案的完善。保电方案包括用户配电室位置、应急电源车停放位置、重要负荷大小、接线柜位置等,都影响着电力保障完成的质量。在非紧急电力保障情况下,可提前勘查现场,向用户配电室工作人员了解相关知识,为方便下一次保电,在每次保电后,对保电方案进行整理,将用户配电室位置、应急电源车停放位置标记清楚,记下重要负荷大小,需要接入的柜号,电缆型号等,完善到用户资料夹中,以备查用(如图2所示)。 图2 保电车辆位置图 三为用户配电室资料的完善。对重点用户应当掌握用电设施基本情况,建立并及时更新变(配)电设备清册、电气接线图、设备试验报告、二次设备整定参数等档案资料。重点用户应当根据电力安全保障工作需要,明确工作目标,制定重大活动期间用电设施运行方案等,明确活动期间用电设施操作要求、巡视检查规定、自备应急电源运行方式,保证用电安全。同时建立用户电工或管理人员的电话号码簿,以方便具体联系,第一时间掌握用户现场情况。虽然完善了重要用户的资料,但是对用户情况最清楚的还应该是用户的电工或值守人员,能够随时与用户联系,掌握用户情况建立联系人档案是必要的。 四为应急预案完善。针对突发事件,形成应急预案,以备不时之需。构建完备的应急预案流程。根据“符合实际、职责清晰、简明扼要、可操作性强”的原则,统一编制了包括1个总体应急预案,4类突发事件,健全应对各类事故的应急预案流程,从预控、预警、响应、恢复、总结改进5个应急阶段,建立了灾害预警机制,健全应急预案流程,确保应急工作“反应快速、运转高效”。实战出真知,把重要用户按重要程度分成不同的小组,以此按不同周期排出应急演练次数,制定应急演练方案,定期进行应急演练,从实战案例、案例研讨、持续改进3个方面,做好应急实战工作,快速应变、确保安全。 (2)以信息共享为保障。现实中用户的配电室情况并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随着用户用电量的需求而不断变化的,对此,提出与用电检查专业形成信息共享。因用电检查专业需定期对用户配电室情况进行检查,对用户情况的了解具有时效性,而电力保障专业对用户情况的了解比较全面,根据优势互补的原则,对信息进行共享,及时对用户情况进行更新,为资料的完善提供保障。 有了资料的完善,使得资料的管理不再是闭门造车,而是真实有效的管理手段,打破了原有用户提供资料的单方面壁垒,主动收集用户资料,使得用户资料具有完整性,而信息的共享,使用户的资料实时更新,不等用户提供,就掌握了第一手的资料,这种科学化的资料管理,促使用户资料具有时效性与完整性。 3.人员管理精细化 以专业培训为抓手,以专业技术人员上讲台为亮点,依靠信息化建设手段,鼓励技术创新,全面推进人员管理精细化。 (1)以专业培训为抓手。为人员细化层次,针对每个人层次的不同,制定不同的培养计划。因电力保障专业担任着社会应急抢险的工作,当发生应急突发事件时,有人员可用、有技术可循是关键所在。而电力保障为新兴专业,专业人员较少,特建立以电力保障班人员为主,以高低压检查班人员为辅的人员保障机制。针对保障人员业务素质参差不齐,特制定培训计划,将人员分为三类,一类是专业电力保障人员,具有丰富的经验,技术熟练;第二类是后备电力保障人员,经验不足;第三类为用电检查人员(即紧急情况下辅助保电人员),电力保障经验相对缺失。根据这三类人员的情况,以第一类为主导,一对一帮扶第二类人员,以专业知识为基础,现场经验为主导,加强与第三类人员工作的交集,每两周一次技术交流会,为保障人员开辟二次学习的机会,积极拓宽电力保障专业技术水平。 (2)以专业技术人员上讲台为亮点。俗话说“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专业知识固然重要,现场经验亦不可忽视,独自探索很久,不如专业人员的一句点睛之语。对此,提出把讲台让给专业技术人员,每周一安全例会后,请电力保障经验丰富的员工,为其他员工授课,此外针对电力保障人员不太熟悉应急电源车车况的问题,特与厂家联系,邀请专业人员到现场指导培训,对应急电源车的基本操作、日常保养、注意事项等一一进行了讲述,并将指导培训过程录制下来,作为课件定期培训,使保电人员更快掌握应急电源车的操作使用及日常保养。“上讲台”这一举措,激起了学习的热情,为技能鉴定人员提供了学习的便捷途径,定期向学习人员征集问题,针对这些常见问题来做讲授,使得讲课有重点,有针对性,解决实际问题,同时对专业技术人员也提出了挑战,要上讲台就要求“讲师”不光要会干,还要会说,为了能给“学员”们讲清楚问题,讲师们也不断地为自己充电,拓宽视野,提升境界。 人员管理精细化,为电力保障人员提供了再学习的平台,查漏补缺,蓄力未来,潜心内练,不断提升电力保障专业水平再上新台阶。 4.物资管理规范化 在具体操作中彰显规范化,在实际效果中体现规范化,在不断完善中注重规范化,全面推进物资管理规范化。 (1)在具体操作中彰显规范化。以5S管理为标准,整齐清洁的物资摆放,是提升员工士气,提高工作效率的基础。将电力保障专业物资库按类别摆放物资,把常用物品和应急物品分开,定期打扫,并制定管理规范:电力保障班人员负责库内应急抢修工器具的保管和出入库记录工作;要掌握应急抢修工器具的用途、性能及相关情况;要对库存应急抢修工器具建立《应急抢修工器具出入库记录》,要认真登记,做到帐卡物相符,坚持日账日结,月账月清;按月对常用应急抢修工器具盘点,逢季对重点应急抢修工器具盘点,每半年对所有应急抢修工器具全面盘点一次;应急抢修工器具要定置摆放,整齐有序。 (2)在实际效果中体现规范化。制定了防风、防水、防干旱、防洪涝应急工具表,明确应对各类突发应急事件的急应物品清单;制定了应急装备配置标准,明确个人、车辆、班长的必备应急物品名称和数量;针对电力保障的工作性质,应急是必不可少的工作,建立个人快速取用物资库。个人物资库为个人常用及应急抢险必备物品库,方便个人取用,以最快速度取得所需物品及安全工器具,为突发事件提供便捷条件。在电力保障班库房内开辟一排储物柜,为每个电力保障人员准备一套安全工器具及应急必须物品,除按照安全工器具的正常检查周期检查外,对所有工具物资进行定期检查更换。如有突发应急事件发生,可以第一时间取得所需物品,缩短应急处理时间,为有效保障电力提供便利条件大大提高应急反应速度;制作应急工器具厂家联系表,方便随时与物资配送厂家联系,及时做好应急物资的维护与补充,为应急处置和恢复重建提供有力保障。 四、结束语 保障管理制度化、资料管理科学化、人员管理精细化、物资管理规范化,这四化管理相辅相成,不可分割,构建起了科学统一的电力保障管理体系,确保了电力保障高效、有序的运转。自“四化”管理体系实施以来,电力保障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作者简介:董楠楠(1984―),女,河北承德人,国家电网保定供电公司电力保障员。 公司管理专业论文:专业贸易公司视角的客户管理系统优化分析 摘 要:随着国际贸易格局的深刻变化,国内专业贸易公司普遍性的遇到了利润下滑、市场萎缩的经营困局,在此条件下,本文结合专业贸易公司的业务特征,对贸易公司的供应链管理核心部分客户管理进行了分析,在提出当前我国专业贸易公司存在的问题同时,对构建高效客户管理体系提出了相关建议。 关键词:贸易公司;供应商;客户管理 作为专注于进出口贸易的专业贸易公司,随着近年来外部经营环境的变化、行业竞争的加剧和对贸易商服务要求的提升,都使得传统的基于信息优势的贸易中间服务其获利空间日益逼仄,业务规模不断萎缩。 一方面,贸易公司的主要服务对象―跨国企业为进一步压缩成本均加强了制造中心的采购端伙伴关系建设,将采购链逐渐延伸到了生产企业,同时进一步调整了全球产品价值链分配格局,利润向设计、包装和运输环节集中的趋势愈加明显。这使得专业贸易公司基于信息优势的采购优势难以维持,生存空间不断被压缩。另一方面,作为本土制造企业,也在成本上升、利润微薄的背景下纷纷引入供应链管理措施,缩减了产需端的对接流程,同时压缩了贸易中间环节的可分配利润水平。两方面作用下,作为专业贸易公司,其既不能从生产制造环节上节省开支也不能在销售环节上完全掌控市场,难以再通过常规的方式和路径保持业务规模和利润水平。 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本文尝试结合当前国际贸易的新变化和格局特征,立足于专业贸易公司的供应链管理现实,从贸易公司供应链管理的核心内容――客户管理上,分析和阐述贸易公司在客户关系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弊病。并为公司建立专业贸易服务型高效供应链管理体系提出优化措施,为我国众多贸易公司降低经营费用、增加效应规模,形成行业优势竞争力提供帮助。 从目前我国众多专业贸易公司的业务实际看,其供应链管理中客户管理方面的主要问题集中在以下方面: 一、过分强调价格优势的供应商选择标准 目前贸易公司的供应商选择过程中,虽然引入了信用评价和供应商风险识别系统,但是在具体业务的供应商选择上,依然以价格最低化和利润最大化的选择标准为最高追求,而总是有意无意的淡化风险、信用、综合资质等方面的选择权重。或者说,一般的贸易公司尚缺乏一套对供应商信用、价格、供应能力、应急能力的综合评价系统从而实现合理价格选择,特别是供应商的价格、信用与供货能力等相关参数出现矛盾时,公司现有的评估体系尚缺乏一种科学的综合分析能够在多家供应商中进行识别与选择,这使得供应商的选择存在一定的风险隐患。同时处于供应链内的各企业,由于作为合作伙伴的加工贸易企业与供应商,为了各自企业的利益,在价格和信息方面经常处于搏弈状态且存在利益冲突,也容易积累违约风险。 二、贸易公司海外分销的终端需求客户培养能力偏弱 一般的贸易公司依托本土化优势,在国内直接需求客户的挖掘与关系网络建设方面均表现出较强的能力与经验,但是在相关产品的海外分销上,由于对市场的熟悉程度差、资金投资能力限制、海外贸易服务竞争优势较弱等原因,贸易公司在出口贸易中往往愿意选择海外贸易商进行产品海外渠道销售,而很少能够直接针对海外终端客户进行贸易服务。这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销售速度与资金周转速度。但是以国外贸易商为主构建海外销售网络,会因为贸易商的竞争激烈、价格波动巨大等原因导致销售网络的稳健性极差,同时即使选择进行分销,也往往由于国外贸易商处于买方市场,而难以签订到符合公司预期的长期合同。或者说,国内的贸易公司到目前为止,尚未找到一种良好的模式,能够直接发掘海外终端需求,这与一般公司长期以来忽视海外终端客户培养有关,当然也与国外产品销售市场渠道销售模式的根深蒂固有关。 三、共赢为基础的伙伴关系有待强化 贸易公司的供应链由于其业务特征决定了供应链模式属于共生网络模式,其客户较为松散,在此条件下加强伙伴关系建设的重要基础就是公司与客户间共赢机制的形成。从这一点上讲,当前贸易公司业务中,为客户提供增值能力而体现公司核心价值的服务尚相对缺乏,公司服务的可替换程度高,无法体现出独有优势。共赢机制的缺乏,使得公司业务部门和高管必须拿出大部分精力投入到与客户关系的经营中。多年前高管满天飞拜访客户、靠人际关系维持伙伴关系的经营模式依然是公司的重要方式。公司高管疲于奔命,而客户流失度依然较高。 基于供应链管理理论和相关伙伴关系管理理论,未来国内贸易公司提升客户忠诚度,扩大客户网络覆盖能力的关键点就在于建立高效供应链模式下的客户管理体系,具体的方向可归纳如下: 1.建立基于供应商综合评价的选择模式 以往以价格为标准选择供应商和采购商的策略,确实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实现最大化利润的经济目标,但是这种策略选择会形成一种相对松散和碎片化的供应商网络,特别是在供应商的价格、信用、应变能力、技术能力等指标存在差异的条件下,以价格最优为标准在可能造成违约风险的同时,难以培养客户的忠诚度与粘性,也不利于建议一种长期伙伴关系,难以保证供应链的稳定与客户网络的成熟。 因此,国内贸易公司应该将供应商选择的重心从价格策略向价值策略转移,加快建立能够综合反映供应商情况的评价系统。对供应商的选择,不但要审查所提供产品的价格、合格率、交货期、合作态度,还要了解供应商经营产品的状况,经营效益,生产设备、技术水平,服务状况,市场占有率,发展潜力、对新事物的接受能力、人员素质等方面的情况,同时还需要注意企业文化是否有冲突,合作的积极性等,并构建能够综合评估供应商的评价体系。评估体系可参考“Q.C.D.S”系统,即质量,成本,交付与服务四维评估系统,供应商评价综合指标体系可按表1设计, 通过该评估体系企业对所有供应商有一个公平、客观、统一的评判标准;然后在优选出来的供应商中与他们签订长期合作合同,建立供应链合作伙伴关系(Supply Chain Partnership),并对企业内部不合理的购流程进行优化,加强公司供应链系统的协调性、集成性、同步性。 当然,上述综合评价体系在执行初期存在一个较高的信息搜寻成本,需要公司对具体供应链的信息做全面了解,这可能需要一个较长的时间,可以考虑综合系统与现行系统实行并行运转一段时间再实现全面过渡。 2.加强供应商管理,提升供应商粘性 在科学选择供应商基础上,公司应进一步重构贸易供应链中的伙伴关系模式,与经过综合选择评价后遴选出的目标供应商签订合同后,应致力于建立长期合作关系,保持多层面的信息共享,通过高效信息网络的有机连接,使得供应商能够及时使用相关信息来协调他们的供货与买方的需求和计划相匹配,以实现信息对接的无缝一体化,加强企业供应链在市场中的竞争能力。可以参考的策略包括: (1)长期合同管理 与优选供应商签订一份较长期合同。长期合同的签订使得供应商把公司的生存与自己的公司联系在一起,可以为公司储存一部分原材料,不会因为原材料涨价,找不到货源,而影响供货。供应商也不会担心产品滞销的现象出现。如有一些产品市场需求量不是很大,公司也可以先不进行提货,暂时存放在供应商处,以节约库存成本。 (2)引入竞争机制 有意识地引入竞争机制以加强供应商管理强度。因为考虑到只选择一家目标供应商,一旦出现不可抗力因素,唯一的一家供应商无法供货,公司将出现违约与资金损失,因此常规产品与销量大的产品的目标供应商可以选择2-3家,这样在出现问题的时候,还可以有一家备选供应商。而且可以战略性的让供应商之间形成良性竞争,努力提升技术能力,提高产品质量、改善服务。 (3)建立供应商长效沟通机制 公司可以根据往年的销售记录,在年初制定全年的采购计划,并把这一预测报表分享给供应商,让他们在第一时间做好准备提高产能。并在每个月月底与供应商开电话会议,对每月的购量进行总结,比较全年采购计划。对供应商在技术,生产方面的问题给予支持如产品更新等,这样不仅显示了对供应商的高度信任,而且公司也最大程度的掌控了市场,提升了采购效率。 (4)建立积极有效的供应商绩效考核体系 公司应该定期对供应商进行系统绩效考核分析,考评周期可以设计为一年两次,考评内容包括来货批次合格率、来货抽检缺陷率、来货使用报废率、准时交货率、交货周期、订单变化接受率、采购价格成本率、表现的合作态度、参与本公司的产品改进与开发项目、售后服务等,对考评结果进行详细的分析,找出问题点,分析不可控因素。对于需要改进的问题提出限期改进意见。通过绩效考核,不断改善整供应商管理强度,增加T公司与供应商的紧密度。 3.加大与客户间的双赢分享强度 在公司的共生网络供应链中,一个重要的工作就是通过共赢机制的建立,提升客户忠诚度以保证伙伴关系网络的稳定。公司应该高度统一思想,特别是高管层,要有意识的进行共赢机制建设,要能够接受暂时的利润下滑和出让,应该从总经理高度制定与客户与供应商的双赢分享机制,并有意识的加大分享的强度和范围。通过加大分享,形成适当的供应商激励,提高客户忠诚度,刺激供应商与T公司合作的积极性,也能够进一步提升公司在国际市场的议价能力。具体的激励措施可以考虑价格激励、订单激励、商誉激励、信息激励、淘汰激励、新产品、新技术的共同开发激励等方面(详见表2)。 4.拓展海外终端客户的销售网络 海外分销环节终端客户开拓能力不足,意味着海外分销网络的不稳定和利润水平的相对较低,这既不利于T公司提升竞争力与利润水平,也无法为国内客户提供有效的销售渠道从而降低服务质量,T公司应该有意识的加大海外终端客户的培养,可以考虑通过海外供应商网络实现对销售网络的推广,加大终端客户订单的利润分享强度,借助于国外市场专业渠道开拓商的能力加大分销网络建设,也可以针对重点市场和重点产品通过设立外国分公司实现国外市场的本土化,以提高对海外市场的熟悉程度。 公司管理专业论文:关于专业化分公司项目部信息化应用的管理创新 摘 要:中央企业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信息化科学发展为主题,以深度融合和深化应用为主线,以企业管理提升活动为契机,以强化信息安全为保障,全面提高信息化水平。中交路桥的信息化管理系统已趋于成熟,但集团内部分公司架构发生变动后,现有的信息管理系统覆盖不到新增的专业化分公司项目部层级,为了保证公司对生产经营情况的全面了解,同时提高公司的管理效率,保证专业化分公司项目部实现信息化管理成为了急需解决的问题。 关键词:专业化分公司项目部;信息化应用;管理创新 1 实施背景及面临的问题 1.1 建设原因 1.1.1 配合国家部委对信息化提高的需要 《关于加强“十二五”时期中央企业信息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资发〔2012〕93号)的总体目标是到2015年底中央企业信息化的总体目标是,信息系统要实现所有层级和主要业务的全覆盖;系统集成、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能力进一步提高;信息化与战略决策、经营管理、生产过程、风险管理深度融合;组织体系、基础设施、安全保障、运维能力进一步增强;信息化应用水平全面提高;大多数中央企业信息化水平达到A级,达到或接近国际同行业先进水平。 1.1.2 实现信息化建设全面覆盖、提升管理水平的需要 从2008年开始,中交路桥已经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经过5年时间的发展,项目管理系统、资金管理系统、风险管控系统等管理系统正在普及,信息化的工作模式已经深入人心。华北公司专业化公司成立后,相应的也需要有一种针对专业化公司的管理模式和管理办法,也对华北公司整体的管理能力和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1.2 面临的问题 1.2.1 中交路桥已经拥有成熟的项目管理系统,但原有信息管理系统为三级管理模式,即集团总部-分公司-项目部。现分公司成立专业化分公司后,整个集团的管理模式相当于变为四级管理模式,即集团总部-分公司-专业化分公司/项目部-专业化分公司项目部。因此,现有的项目管理系统并不能实现对专业化分公司的信息化管理。 1.2.2 为了保证公司生产经营进度,专业公司成立后业务急需展开。已经习惯信息化管理模式的各层管理人员,没有信息系统不能及时掌握和批复专业公司各项业务信息,在影响工作效率的同时也存在着管理风险。 1.2.3 由于专业化公司的性质决定建设信息系统的预算不会太多、建设的时间不能过长,因此如何通过合理的投入和规划来保证专业化分公司实现信息化科学管理成为了急需解决的问题。 2 解决思路及应对措施 2.1 信息系统建设的思路及目标 2.1.1 思路 以PDCA模式、全面预算和“六个集中统一”管理思想为指导,以现场实际情况、施工设计图纸和业主合同条款为依据,进行项目总体策划,按合同工期制定项目管理的质量、工期、安全、成本等计划目标,并将其各项指标量化后输入信息系统。 2.1.2 目标 (1)实现数据集中、工作标准统一、业务规范统一的目的。 (2)通过该系统的建设,建立平面透明的监管和考核机制,实现了从上到下的规范、透明化管理。 (3)通过信息系统的实施,对专业化公司业务的全过程进行了更为有效的控制与管理。 2.2 信息系统主要构架及功能 系统技术构架:系统开发架构采用J2EE技术,开发平台采用eclipse框架,配置连接mysql数据库系统,采用了一个三层结构的分布式的应用程序模型。该模型具有重用组件的能力、基于扩展标记语言(XML)的数据交换、统一的安全模式和灵活的事务控制。 系统主要功能:专业化项目管理系统从业务功能角度主要划分为五大模块:合约模块、物资模块、技术质量模块、工程进度模块、安全管理模块。每一个大模块下又细分为一到三个不等的子系统模块,实现对施工项目各个环节的精细化管理。 2.3 系统建设的关键保障措施 (1)成立了高效的系统建设团队,吸取现有信息系统的建设经验,缩短系统调研、测试、实施等过程所需的时间,保证系统建设进度。 (2)采用与现有系统相同的技术构架和代码,大大减少重新开发软件和实施所需的时间及费用,同时为系统集成创造了有利条件。 (3)选择有技术、有实力,熟悉现有系统的软件开发商,缩短系统开发周期。 (4)建设新系统的同时,对原有系统的组织机构程序进行了优化,遵循唯一性原则,共享一套人员数据库,有效地消除内部存在信息孤岛、数据不一致等问题。 2.4 上线测试、完善功能、优化程序 2.5 集中培训、全面推广 系统启用后,为了保证能够顺利推广使用,召开系统启用动员会和推进会;定期召开信息化工作例会,各业务部门在会议上汇报阶段性工作进展及成果,同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内容,解决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2.6 加强系统运维管理,促进管理提升 根据各公司的反馈意见、管理需求不断的完善信息系统,使信息系统真正成为提高公司管理水平的工具。 3 实施效果及创新结果 3.1 管控能力和管理水平得到提升 信息化管理平台的建立,促使管理信息的处理方式向业务处理集成化、业务流程标准化方向转变,极大的提高了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 3.1.1 业务处理集成化 信息化管理水平的建立,使业务处理集成化成为可能。业务的集成化处理,节约了大量人力,使管理人员从大量重复性工作中解脱出来,以更多的精力从事数据分析和其他管理工作。 3.1.2 业务流程标准化 业务流程标准化不仅是信息化管理平台建立的前提,也是管理制度规范化的必然结果。在分包管理方面,从分包单位的选择、分包合同的审批、分包结算的审核及审批方面均设置了相关流程,必须在流程全部通过、且根据修改意见修改完善后项目方可进行实施,否则该业务将无法进入下一个环节。通过业务流程的审批及锁定功能,实现了公司对项目管控的无盲点覆盖,有利于管理层及时发现项目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加以干预。 3.2 成本管理能力得到加强 3.2.1 材料管理方面 信息系统统一规范了材料管理流程和材料消耗出库成本单价计算方式,采用移动加权平均法,系统通过统一的材料管理流程最终可以自动生成各种管控表单,支持项目管理者或被授权人实时掌握整个项目的材料物资收入、发出、结存及材料用量节超等信息。 3.2.2 合同管理方面 分包合同签订后,合同单价被自动引进分包单价资源库。该数据库经授权给项目相关人员,当项目进场后需深入了解某一区域分包单价的行情时,只需进入资源库进行信息检索即可获得详细信息。一方面大大缩短了分包成本测算的时间,另一方面可对同区域内分包单价进行对比分析。 公司管理专业论文:中央结算公司纪委书记、资金管理系统负责人梅世云:全力打造专业、先进、安全的资金业务管理系统 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央结算公司,下同)作为中国金融基础设施的建设者和运营者,以客户需求为导向,于2012年岁末向银行间债券市场正式推出了一套满足于众多金融机构资金管理业务的应用系统。该系统目前已在河北银行成功上线并平稳运行,并引起广大市场成员的广泛关注和兴趣。为此,《债券》杂志专访了中央结算公司纪委书记、资金管理系统负责人梅世云,请其畅谈系统的开发初衷、功能架构、作用特点等。 《债券》:中央结算公司为广大金融机构建设了这套满足机构内部资金管理业务的应用系统,请问贵公司开发系统的初衷是什么? 梅世云:近些年来,以商业银行、农信社为代表的金融机构资金业务不断发展,尤其是以债券为主的投资、理财业务发展迅猛,与此同时金融市场新品种、新业务不断推出,为金融机构资金营运提供了丰富的投资渠道。然而,目前很多金融机构,尤其是中小型金融机构,内部资金管理仍然处于人工操作、手工复核、层层文件审批的阶段,一方面效率较为低下,另一方面内部风险管理薄弱、人才和经验不足的问题普遍存在,严重制约了业务的发展。而不断涌现的金融产品的推出,又带来了新的风险和新的技术要求,提出了新的课题。我公司在近两年的直联客户端推广工作中,发现相当一部分中小金融机构非常愿意与我公司进行系统直联,但由于自身没有一套独立的资金业务管理系统,如果单独开发或外购,成本昂贵,加上自身对业务流程的理解、需求撰写及系统的总体设计能力有限,可以说,还不具备独立建设一套业务系统的能力。在多次直联推广工作会议上,这些金融机构非常希望市场上能推出一套价格低廉、功能丰富的标准化系统,同时认为中央结算公司作为中介服务机构和基础设施的提供者,在市场上有公信力和影响力,由我公司为市场建设一套包括债券、票据、同业等金融市场全业务的资金管理系统最为合适。 中央结算公司一直秉承“客户至上”的服务理念,从满足金融机构需求的角度出发,也为了配合国家加强债券市场基础设施建设及金融机构风险管理的要求,全力打造出一套将集合债券、票据、同业、理财、衍生品等金融市场相关业务为一体的标准化资金业务管理系统――“中债金联系统”。 《债券》:中债金联系统的总体目标和功能架构是怎样的? 梅世云:中债金联系统的总体目标定位于满足客户资金管理业务的多方面需求,建设一套既融合了国际先进理念、技术,又具有本土化特性,功能全面、过程覆盖、控制风险、有助提高效率的金融机构资金业务管理体系。 中债金联系统在功能方面,立足债券业务,涵盖了现券、回购、公开市场业务等几乎所有债券业务品种,并将逐步扩展至票据、同业、理财、衍生品等金融市场其他资金业务;流程方面,涵盖了资金业务的前台交易、中台风控、后台结算和会计核算全过程;风险控制方面,机构可以依托系统来完善内部管理机制,引入先进的风险管理理念和系统解决方案;在效率方面,可以有效解放人力,减少手工操作,提高业务处理的电子化和自动化程度。 《债券》:听您刚才的介绍,中债金联系统功能涵盖了银行前、中、后台,那么,这些功能具体是如何实现与运转的? 梅世云:目前每种业务的工作任务都可以在机构内部前、中、后台部门间自动流转,实现了过程的全覆盖和业务数据的共享。为了有效控制风险,系统对权限管理、审批流程设置、持仓管理、风险参数检查、界面要素录入合法性都实现了电子化和参数控制,避免操作的随意性;对余额对账、会计分录的生成、计提和摊销等工作量大、易出错的后台核算相关功能,系统进行自动处理,避免了人工操作的风险。 考虑到在资金业务共性原则下各机构自身的特点,中债金联系统功能设计上适当地考虑了灵活性和可配置性。机构可以根据需要选择不同交易场所和结算模式,个性化设置前、中、后台的岗位功能权限、审批流程、业务限额、会计科目和会计分录等参数。此外,由于系统实现了电子化和参数化管理,使得机构前、中、后台的协作突破了地域的限制,部门之间甚至部门内部都可以实现异地办公。例如,中台人员可以在千里之外对前台业务的授权、审批进行实时动态管理,后台人员也可以在另外一个城市完成债券交割和记账,而系统依然能够实现工作任务的实时流转和完整记录。 《债券》:中债金联系统在业务操作及系统功能上具备哪些显著特点? 梅世云:中债金联系统最大的特点在于,融入中央结算公司的各项业务服务。客户无需进行二次开发,就可以不断分享中央结算公司各项服务所带来的便利。包括以下主要特色:第一,系统率先实现了与中央结算公司系统的直联,债券业务数据从交易商到我公司实现“不落地”处理,客户在系统内部即可进行相关的指令确认、查询、撤销等操作;第二,系统可以自动进行结算指令要素的比对和持仓债券的对账,从而减少手工干预,大大提高了业务处理效率和准确性;第三,依托中央结算公司的资源,客户可以通过直联接口自动获取中债价格产品、债券资料等及时而全面的资讯。第四,针对不同的客户,提供不同的系统运营模式和灵活的收费方案,以满足客户需求。同时,中央结算公司还成立了专门的专家委员会、智囊团,通过系统建设进一步传播科学、先进的资金业务管理理念和管理手段。 《债券》:您刚才提到不同的系统运营模式和收费策略,请问能否详细介绍一下? 梅世云:为了满足市场上不同客户的需要,中债金联系统提供了两种运营服务模式,分别是分散部署、独立运行模式和集中部署、托管运行模式。 分散部署、独立运行模式是指:资金管理系统的应用服务器、数据库服务器由客户购置并部署在客户本地。客户负责系统的硬件、网络运维,并在中央结算公司的配合与支持下完成系统应用部署及运维。客户通过直联接口机与中央结算公司直联服务器进行通讯,完成直联业务的办理。 集中部署、托管运行模式是指:资金管理系统的应用服务器、数据库服务器均由中央结算公司提供,系统硬件集中托管于中央结算公司,由中央结算公司负责系统的硬件运维、应用部署及升级等操作。客户只需在本地部署客户端程序,通过网络专线与置放于中央结算公司的服务器进行通讯,完成业务办理和系统操作。 针对不同的运营模式,我们为客户制定了不同的收费方案,并提供了租赁方式便于客户使用系统,使客户在选择产品时,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量身定做、灵活的选择适合的服务模式。 《债券》:您在介绍中还提到了专家智囊团,请问智囊团是由哪些专家组成的?他们对系统安全性、稳定性起着什么样的作用? 梅世云:为使系统功能更加贴合国内外金融市场业务的通用、具体规范和市场需求,有利于引进先进的理念、经验、技术,促进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中债金联系统根据专业性与权威性相结合、机构代表性与重要性相结合、业务与技术人员相结合、中资机构和外资机构相结合的原则,邀请了来自主管部门、政策性银行、全国性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省农信联社、外资银行、投资基金公司等机构的30余名领导和专家,组成了一个经验丰富、专业性强、覆盖面广、阵容强大的专家委员会,建立了经常性的专家咨询、论证制度,为系统的建设工作提供了强劲的政策指引、业务指导和智力支持。专家智囊团对系统设计、构建提出了许多好的设想与建议,极大地提高了系统的先进性、专业性、安全性和通用性。专家智囊团的认可也证明了系统的稳定性与可靠性。 去年首家客户河北银行的顺利上线运行,标志着中债金联系统在服务金融机构资金管理业务、促进市场健康发展的事业中迈出了坚实的一步。近期已有许多机构联系,计划、安排采用该系统,完全可以相信,未来会有更多的金融机构能够通过中债金联系统这个平台共同分享中国金融市场发展所带来的丰硕成果。 公司管理专业论文:关于县公司安全管理专业化的实践与思考 【摘 要】为贯彻国网公司“三集五大”体系建设要求,切实做好县公司安全管理工作,不断探索和实践县公司安全专业化管理的思路和方法,县公司始终把安全稳定和优质服务作为检验和衡量建设成败的重要指标,通过开展分析调研、完善规章制度、加强监督管理以及进行专业指导等多种措施,切实确保安全生产、队伍稳定、优质服务,确保工作不断、秩序不乱,不断加强县公司安全专业化管理工作,提升县公司安全管理水平。 【关键词】三集五大 安全管理 专业化 一、开展的主要工作 (一)改变机制,构建专业化管理新模式 “三集五大”体系建设中,县公司安全监督管理的职责从综合办公室整体划出,与生产技术部合并,组成安全运检部。市公司营销(农电)、调控、运检、基建等部门作为安全保障体系成员,将安全管理范围延伸至县公司,实现了对县公司安全垂直管理,充分利用市公司的管理优势,不断提高县公司的专业管理水平。县公司亦对应成立安全运检部、发展部、调控中心等专业管理部门,原供电所分离为供电所、配电检修中心,并作了具体的职责分工,组织机构上满足了安全生产专业化管理的需要。 (二)深入调研、分析县公司安全管理现状 “三集五大”体系建设后,市供电公司制定《“三集五大”体系建设安全保障工作方案》等3个方案,将“三集五大”体系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安全管理缺失风险、安全管理弱化风险、员工注意力分散风险、常规安全生产风险及其他不可预知的安全风险逐一分析评估,确定了安全保障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工作措施。以安全责任为主体,县公司对涉及机构调整、人员调配等可能影响电网安全和队伍稳定的问题,加强宣传和风险防控工作,按照“不立不破”原则,超前分析试运行阶段人员思想动态变化,逐步开展业务交接,杜绝管理真空;按照“现任负责制”、“工作随职能走”及“责任追究”三原则,全面梳理各专业部门需移交的职能及业务,出具书面交接清单,明确交接的权限、职责和工作内容。 (三)完善制度框架,统一制度标准,打造一体化制度体系 由于历史原因,县公司安全制度建设方面存在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县公司缺少清晰有效的规程制度体系框架,二是市县公司之间、各县公司之间规程制度存在较大差异。为此,公司组织市、县公司开展安全规程制度的梳理工作,及时公布有效的规程制度清单。针对市县公司和各县公司规程制度差异性较大问题,启动了县公司安全规程制度标准化建设工作,先后组织制定并了《县级各类人员主要安全生产岗位职责》、《县级供电公司安全工器具管理细则》、《县级供电公司安全稽查管理规定》、《县公司调控中心标准化工作细则》等规程制度,明确了一批可直接适用于县公司的规程制度。在制度规范化中,突出安全管理的同质化,市、县公司在管理的流程、执行标准、档案资料等方面均按统一模式执行,最大限度减少制度执行的差异性。 (四)强化监督、提升对县公司安全风险管理能力 市供电公司将县公司的安全管理与市公司基层部门同等对待,在安全监督管理中全面覆盖县公司。市公司每月组织开展对县公司的安全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予以通报和考核,对严重违章现象组织召开现场会,而且邀请其他县公司相关人员共同分析讨论。在各类安全专项隐患排查、监督检查活动中,如外包工程、防误闭锁装置、安全工器具管理督查等方面,市公司对县公司按同步督查、同步通报和同步考核的原则进行监督管理。 市公司运检部每周组织县公司参加的生产协调会,统一审查县公司生产计划的科学性和作业风险点及预控措施,并协调相关问题;市公司安监部每月组织县公司参加的隐患排查例会,各县公司按模板汇报隐患排查工作开展情况及隐患的管控、治理措施,推进隐患排查工作在县公司的常态开展。 以完善预案体系为渠道,县公司对四大类的32个突发事件现场处置方案进行编制,建立起简便、实用、可操作性强的突发事件现场处置方案体系。在“三集五大”导入磨合期间,为及时、准确、有效地让一线员工了解“三集五大”体系建设情况,确保体系建设稳步推进,县公司利用网络,实施飞信群发信息的方式,发送以“三集五大”体系建设期间员工思想动态、“事故案例分析”、“施工现场危险点、危险源辨识”“争创文明员工事迹”等为内容的信息,将班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与“三集五大”体系建设紧密结合,并使此法常态化、经常化,以每日一温馨提示,极大带动了员工工作的积极性,有效避免了各类事故的发生。同时公司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共开展应急演练12次,参演人员300余人,查找出“安全生产”、“交接工作”、“人员失误”等9大部分12个风险点并同步制定了应急措施,为降低电网安全风险打下坚实基础。 (五)开展培训工作,提升县公司安全管理水平 针对“三集五大”体系建设后,县公司安全组织机构和监督管理人员变动较大的情况,市公司积极开展县公司专业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县公司安全管理水平。以培训为先导,致力夯实安全“内驱”。县公司累计参加安全教育培训536人・次,开展全员安规考试,合格率100%。进入新模式导入阶段后,县公司编制了《“三集五大”体系全员岗位适应性及转岗培训考试实施方案》,开展适应性及转岗培训考试,培训计划完成率100%,培训覆盖率100%,考试参与率100%,实现了三个百分百目标,有力保障了“五大”体系导入新模式后相关生产工作流程的安全实施。 市公司制定调度监控人员的持证上岗管理办法,规范市县公司监控人员的上岗培训和考核。市公司调控部门组织开展了县公司调控员的岗位技能培训和持证上岗考试工作,选调县公司方式人员到市公司进行轮训,取得了非常良好的学习效果。 二、县公司安全管理专业化的思考和建议 (一)县公司安全监督和保证体系划分不够清晰 “三集五大”后,县公司组织机构设置将安全与运检部合并为安全运检部,造成实际工作有交叉情况,不利于安全监督人员独立行使监督管理职能。(原因是县公司都有内部考核机制,如监督人员发现了保证体系的问题,自己所在部门被考核,自己亦受牵连。往往就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实际工作中,安全监督的外因作用倒逼安全保证体系的内因作用,甚至有的人既从事生产管理工作亦从事安全监督工作。(安全运检部副主任兼安监员) 建议:县公司设置独立的安全监督部门。 (二)专业化管理尚需更加细化的清晰的管理界面(职责分工) 从大的层面看,县域110千伏变电站、110KV线路资产上缴,资产界面清晰,县公司营销、生产管理界面亦明确,但真正实现安全的专业化管理,很多细节的管理界面还需明确。如:目前县公司10千伏及以下电网设备运维管理采用营配分离模式进行,即配电检修中心负责10千伏线路和配变运维管理,供电所负责低压线路和客户运维管理,但对于高低压同杆架设线路电杆的运行、检修管理,配电变压器与JP柜的运维,实际工作中存在交叉或真空管理。又如:110千伏变电站上缴后,县公司运维的10千伏\35千伏线路的运行、检修、故障处理,负荷转移,专线用户供电方案的制定等问题与市公司的流程衔接都存在问题。 措施:进一步讨论、分析,科学制定流程,再培训实施。 (三)农网工程建设安全风险点多,管控难 这些年,县公司所承担的农网工程任务十分繁重,安全风险凸显。一方面,工程进度要求加快,另一方面,物资供应不及时(原因是一个项目物资往往来自不同供应商,供货时间相差很大,材料不齐又无法施工)、民事协调越来越难。施工队伍为了减少成本,造成工程集中赶工期、短期抢进度,甚至不按照县公司统一计划施工,便失去了监控。因而出现无票工作、监护不到位,许可手续、停送电联系缺失等严重违章现象。 建议:参照基建工程的全过程管理办法,形成一环套一环的科学管控机制,立项、可研(设计)、招标、施工等环节要能衔接,特别是解决好材料供应难题。 (四)现场作业标准化差距较大 近些年,省公司花很在力气推进现场作业标准化,对规范现场作业行为,控制作业风险起到了很好的作用,但通过对县公司作业现场的检查来看,离标准化差距还很大,如标牌、围栏设置不正确,安全交底不开展或留于形式,工作监护人参加工作失去监护,三措一案编制留于形式,倒闸操作中单人操作、唱票复颂不进行、解锁随意等。这些违章现象在安全规程、制度中都有明令禁止的规定,但就是不能完全执行,究其根源,还是专业化管理开展不深入,需要在实施专业化管理时推进标准化作业,达到规范化目的,从而杜绝违章现象。 措施:将安全规程、制度的相关规定进行梳理,制定标准化作业的指导文本,再进行培训、推行,特别是在配电线路、台区的工作,要结合县公司的现状,做到可操作、易执行。 三、结束语 近年以来,县公司强化“大安全”意识,全面搭建起覆盖“全业务链”的“大安全”协同管控机制,首次将安全管理从传统的保电网安全、人身安全、设备安全为主,扩展到安全生产、建设质量、队伍稳定、优质服务、依法治企及品牌建设六大领域,渗透到电网规划建设、生产运行、经营管理、营销服务和队伍建设各方面,实现安全管控覆盖“全业务链条”,构建起安全稳定立体防线,以“全”保“安”。 公司管理专业论文:“模拟公司”在高职酒店管理专业的应用 [摘要]“模拟公司”是提高高职酒店管理专业学生工作经验的有利“武器”。本文从“模拟公司”的起源与涵义出发,叙述了高职酒店管理专业应用“模拟公司”的意义,并提出了设置突发事件、发行虚拟货币、联系其他模拟公司、轮岗、聘请顾问等方式来提高学生的应变能力,开拓眼界,累积经验,与社会和酒店用人单位接轨,以此来提高高职酒店管理专业应届毕业生的竞争力。 [关键词]模拟公司 高职 酒店管理专业 经验 在“重经验而非学历”的服务行业中,高职酒店管理专业的毕业生在应聘时,并没有突显出足够的优势。“经验”是每个应届毕业生在找工作时的巨大障碍,而“模拟公司”就是解决这个障碍的有利“武器”。 一、“模拟公司” “模拟公司”起源于20世纪50年代的德国,1993年由于欧共体和德国政府资助的“欧洲模拟公司”的成立获得世界性影响。[1] 所谓“模拟公司”,是指该公司除赢利是虚假的以外,其余都与真实公司相同。[2]学生在“模拟公司”和在真实公司一样工作,承担公司所有的业务往来,“模拟公司”要像真实公司一样办理注册手续、交纳税收、依法为雇员投保,与其他公司做合作,进行业务往来。其主要目的是给学生创造一个良好的实习环境,参与商务活动,提高学生能力。 “模拟公司”主要通过实践来强化理论学习,培养学生的自主、沟通等能力。“模拟公司”还与多家真实公司合作,从真实公司那里获得行业信息和设备援助。同样,“模拟公司”在模拟市场上为真实公司广告,宣传品牌。这样的合作,也使学生与各公司建立联系,为学生以后的就业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二、应用“模拟公司”的意义 酒店服务业的产品主要是“服务”,这种产品非实态、不可储存、不可转移,其特殊性更要求服务人员的应变能力和正确处理突发性事件的敏捷度,这更需要处理人经验的积累,这也是酒店用人单位在招聘时“重经验而非学历”的主要原因。但在校的高职酒店专业的学生在学习理论知识的同时,很难兼顾到工作经验的获取。即使是利用假期的时间到酒店实习,也很难找到短期的实习单位,而且实习时间短,实习岗位单一。 “模拟公司”更好的解决了这些问题,这是真正的“做中学”。学生在“模拟公司”中工作,不仅可以将理论知识更好地应用到实践中,也可以在不同部门,甚至是不同的管理岗位轮换,这促使学生有更多经验的积累和管理能力的提升。更可以促进学生在处理事情时的多角度思考,提高事件处理的完美程度,更有利于学生更快的适应由学生到员工的角色转换。 三、“模拟公司”的应用与学生能力的培养 作为公司的模拟形态与真正的公司相比,“模拟公司”的环境与存在更加灵活,限制条件也相对低一些,所以更适合培养学生的综合能力。 “模拟公司”在高职酒店管理专业的存在形态可以是多样的,比如模拟餐厅、模拟宾馆、模拟咖啡厅、模拟康乐等。 (一)人为设置突发事件,训练学生应变能力 “模拟公司”的常态经营只能让学生更加了解该职位的工作职能和熟练工作技能。更多的人为添加突发事件,更有利于学生应变能力的培养,虚拟的世界不怕失败,失败远比成功给我们的更多。这样的教训使学生在进入到真正的工作中时,处理事情更得心应手。 (二)发行虚拟货币,与其他的“模拟公司”进行工作往来 其他的“虚拟公司”不仅仅是本校或本行业的。现实的公司也不可能脱离其他而独立存在,与其他公司的联系可以使学生对其他行业有所了解,开扩视野,加大挑战。 (三)定期轮岗,培养学生的综合实力 在“模拟公司”中,学生定期轮岗,有利于学生在各部门的经验积累,以及管理能力的培养和提升。还有利于学生了解各部门的工作状态,快速的给自己将来进行工作定位,发现自身的不足并及时补正,缩短学生寻找工作的茫然期,提升学生的竞争力和综合实力。 (四)聘请酒店行业的资深人士为“模拟公司”的顾问,参与考核 聘请酒店行业的资深人士来指导“模拟公司”的经营,有利于“模拟公司”与社会和行业接轨。以酒店用人单位的标准来培养学生,更有利于酒店用人单位对未来人才的发掘和选用。 其实,高职毕业生是有巨大发展潜力的,学生的培养更需要学生、学校、社会和用人单位等多方的努力,学生在“模拟公司”里获得的经验,更需要用人单位的检验和认可。 公司管理专业论文:浅谈“公司制管理模式”在中职电子专业教学中应用 【摘 要】“公司制管理模式”对于重视加强和改进中职教学工作,深化中职教育教学改革,引导中职教学沿着正确的科学的方向迈进。对于创建中职良好的教学秩序,提高中职的教学质量,促进中职学校规模发展与内涵发展相结合,促进中职教育健康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公司制管理模式;中职;电子专业;教学 “公司制管理模式”适应金融类、机电类等理论性强、技术含量高、实践性强的专业,在某些层面上完善了“半工半读”的教学方式。这种新的教学模式实行公司制管理和教学,把学习、实习、工作融为一体。时下,有关“公司制管理模式”的话题不断,各个职业学校也相互仿效,互相竞争,以下就是本人对“公司制管理模式”在中职电子专业教学中的应用而提出的一些个人想法。 一、“严峻”的就业形势,促成“公司制管理模式”的产生 2007年3月5日,国家总理在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指出,要把发展职业教育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使教育真正成为面向全社会的教育,这是一项重大变革和历史任务。一时间,实行校企合作,建立“订单式”教学模式,成为了各职业学校探索的方向。 近年来,在就业形势日益严峻的情况下,社会上流传着这样一句话:“本科生就业不如高职生,高职生就业不如中职生”。据统计,近几年我国大学毕业生的一次性就业率始终在75%左右徘徊,而中等职业学校(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生的一次性就业率早已突破95%。中职学校针对企业生产一线培养的有技能“蓝领”成为就业新宠。有些中职学校毕业生供不应求,与大学生“就业难”截然相反,中职生就业出现了越来越吃香的趋势,这就要求中职学校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更新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学内容,改善教学方法,突出能力培养。进而“公司制管理模式”应运而生。 二、“公司制管理模式”是一种什么模式? “公司制管理模式”是一种将公司的组织机构、管理模式、劳动计酬、劳动合同关系等因素与学校的组织机构、管理模式、量化考核相结合的创新教育形式,在这种模式下,每个班级为一个小公司,在公司中班主任是公司总经理,而每位学生都是这个公司的员工。学生每天面对的不再是老师和同学,而是公司的领导和同事,学生每天要做的也不是简单意义的上课听讲,而是要认真地操作手中的“业务”。 学校完全模拟公司操作,各公司设立了员工考勤卡,教室里的摆设也以公司部门为单位。另外,学校特别设置了“实训币”,“公司”里所有“员工”都按标准薪酬制度进行考核。 三、“公司制管理模式”的作用和意义 实行“公司制管理模式”,是为了通过“公司制管理模式”,让学生提前进入社会。“公司制管理模式”最根本的好处就是可以吸引学生对企业的了解,对文化、专业知识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学生的工作纪律观念。学校根据企业用人需求,学校与用人单位针对性地开展毕业前岗前培训。这种模式能充分发挥学生主观能动性,提高学生独立生活能力,并让学生积累到了工作经验和社会经验。当前,我国职业教育中,技能性专业占据了大部分如:机械制造、计算机、机电类、酒店服务类专业等,这种边工作边读书的方式深得人心,而且十分有效。 “公司制管理模式”的应用更积极地调动了学生干部有效地管理好班级,学生们被分配到“公司”各个岗位,亲身体验做为经理、业务员、培训师等负责公司经营和管理,每个学员都可以尝试到各个岗位,这样,一旦真正地踏入社会岗位,就能轻车熟路,立刻进入到岗位中去了。经过公司制管理模式实训,上手快,实践能力强,而且对各个岗位都有认知,节约了公司的成本和时间。 四、“公司制管理模式”在电子专业教学中的应用 一种管理模式的建立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够完成的,而须经过一段时间的摸索、积累、总结,再经过一段时间的试行才能最终建立起较为完善、较为合理的模式。“国有国情、校有校情”,每所学校有自己办学的特点和特色,职业技术学校开设的专业也有不同,笔者就“公司制管理模式”在电子专业教学中的应用,提出以下几点想法: 1.专业教师、专业班级班主任要进企业 学校与企业联系后,专业教师、专业班级班主任相继到企业里去培训和学习。一来加强了学校与企业的联系,增进了交流,使学校真正迈出了“校门”;二来让教师了解企业的文化制度,提高了教师的专业水平,提升了班主任的管理能力。通过这样的方式,我们专业教师学到了很多课本以外的知识,掌握了更好、更多的技能技巧,尤其是最新技术更新、新型产品研制等方面的内容。尤其是电子专业,现在社会,电子产品更新换代的速度很快,稍不留神,就会跟不上时代的步伐,这就要求我们专业老师需要时刻关注企业,关注社会。 2.建设一批实训基地,进行模块教学 为了探寻新的模式,促进学生就业,学校需要建设一些集多重业务功能于一身、学生可操作实训基地。实训基地工作职责就是帮助学生在已经掌握了理论知识的前提下,让学生具备从学生到员工角度转变所必须的实践能力和心理适应能力。学生们进入实训基地前已经在学校本部系统地学习了专业理论知识,这是实训基地行公司化管理的前提条件,没有理论基础的实践是没有潜力的。经过实训基地的有针对性的实训,学生们毕业后进入公司,便没有了转变的过程,可以直接上岗,从而为公司节省了培养时间。 实训基地实行模块教学,每个大模块由多个小模块组成,实训基地除了要安排教师指导学生实际做业务外,实训基地还要聘请一些业内专业人士现场指导学生做业务,让学生将所学的知识运用于实践,在实践中加深对理论的理解,切实提高学生的实际业务操作能力,通过这种方式训练的学生,走上工作岗位后不用企业进行二次培训,节省了用人单位的时间、人力、财力、物力。 3.组织开展技能比武、评比“优秀公司”等各项活动 技能比武,是展示学生技能技巧的舞台,体现学生精神风貌的舞台。既可以使学生的专业知识、技能得到加强,又是经过了一次人才选拔的比拼,看到自己的不足与长处,增强了竞争意识。每个班级为一个小公司,学校每学期会从各公司的盈利以及员工的基本素质等方面来对各个公司进行排名比较,“爱拼才会赢,竞争才会进步”,这样促进学生的成长和能力的提高。 同许多新事物一样,“公司制管理模式”在刚开始推行的时候,也遇到了较多困难。但职业学校“公司制管理模式”的可以突出职业技术学校的特点,丰富学校办学的内涵,强化专业的专业程度,真正让学生能够“走”得出去! 作者简介:肖娟(1985—),女,毕业于淮阴师范学院电子专业,助理讲师,江苏省涟水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团委书记,主要从事电子专业教学研究工作。 公司管理专业论文:电信企业集团下属专业公司预算管理问题探讨 摘 要 本文从预算管理的内涵和作用入手,分析了电信企业集团预算管理的闭环管理模型以及模型各个组成部分的特点,并从该闭环管理模型上分别指出目前电信企业集团下属专业公司在预算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同时提出了一些改进建议。 关键词 电信企业 预算管理 闭环模型 一、预算管理的内涵与作用 预算管理是全面落实企业战略目标的具体行动方案与控制制度,是对未来的一种管理,预算管理的思路是以企业的战略目标为导向,是按企业组织架构的具体形态,将企业的总体发展目标分解为由不同层级、不同部门来共同承担的多个子目标,这些子目标都是以企业的总体发展目标为最终的导向,通过使用预测、协调、控制、分析和考核等手段来实现对企业各战略目标的全面控制和管理。 预算管理对企业的经济运行的意义是很显著的,是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理想工具。预算管理在实施过程中可以帮助企业建立起完善的管理机制,能够提高企业的整体运行管理水平。通过预算管理的运行,将企业的战略发展目标以预算的形式,从各个细节层面上来体现和进行控制,从而使得企业的战略发展目标具有可行性和可操作性,同时为企业管理层考核各责任部门提供了定量的参考指标,是企业单纯的战略宏观管理和细节管理之间的桥梁。在现代企业制度下,可以实现出资者和经营者之间的制衡,预算来自企业的战略导向,也就成为出资者授权的形式。 二、电信企业闭环预算管理模型 从预算管理的内涵和作用的角度看,目前大多数电信企业均采取的是闭环的预算管理模型,该模型包含五个基本部分,居于中心位置的是企业的战略目标,该目标是基础、是导向,其他四个部分是围绕这一中心目标而展开,包括:经营计划、预算编制、预算跟踪分析和报告、预算绩效考核,之后又回到企业经营计划,由此形成一个闭环的运行模式,相辅相成、互相制约、互相协调。1战略目标:是企业根据其内部资源和能力的状况以及外部环境,为求得企业生产和长期稳定发展,并为不断地获得竞争优势,对企业发展目标、达到目标的途径和手段以及创造长久价值的总体谋划。企业战略是企业竞争优势的一种定位、是一种商业模式、是高层领导人的一种价值观、是企业管理的一种创新、同时也是一种行动计划。2经营计划:企业经营计划是围绕一定时期内的企业发展目标而制定的具体框架和实施计划,是对一定时期内企业战略目标的分解,是预算编制的基础。这一部分的工作涉及到电信企业的各个方面,主要包括对企业运行数据的分类整理、对完成既定目标所需资源的预测、对绩效考核指标的制定和分析、对具体方案实施细节的规划与管理,如市场推广计划、成本与费用的管理计划、财务管理计划等; 3预算编制:预算编制是建立在经营计划之上的,预算编制既是对经营计划提供资金支持,又是对经营计划以数据的形式来进行资源配置。这一阶段的管理内容包括:构建企业预算组织体系、预算制度体系、预算指标体系、某一时期的预算指引、预算表格等,同时通过预算布置会、预算讨论会、预算质询会确定年度预算; 4预算跟踪分析和报告:是对预算实施情况的反馈和管理,主要针对预算使用情况的核查和企业现金流的管理和监控,并在此基础上编制预算分析报告,为企业管理层提供适合其既定目的准确而完整的信息,支持管理层决策和对营运活动及业绩的监控; 5预算绩效考核:预算考核是企业绩效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选择合适的绩效考核指标和总体评定指标,对预算责任部门进行考核,以此来作为未来编制企业规划、经营计划、全面预算以及对部门与员工奖惩措施的可行性参考。 三、电信企业集团下属专业公司预算管理存在的问题 电信企业集团虽然开展全面预算管理时间不短,但由于电信企业是个集团企业,有很明显的行政区划特征,大的主体是以省为预算单位,该编制主体相对比较成熟,业务比较类似,集团比较重视,预算指引也一般针对的是该类主体,但除此之外,电信集团还有很多的下属专业公司,由于各专业公司开展的业务各不相同,差异较大,很难用统一的预算指引指导编制工作,使得在这方面的管控力度较小,现从预算的闭环管理模型上分别指出目前电信企业集团下属专业公司在预算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企业战略:存在集团战略与下属各专业公司战略不相协调的矛盾。集团战略制定后需分解到各下属企业,但往往存在上级对下级企业战略的指引力度不够,下级对集团战略的领悟和分解能力不够。战略激进点的,将配置较多的资源,而战略保守点的,资源配置上也会相对保守些,一旦基础确定,将影响到后续几年的发展,战略定得是否符合企业的发展显得尤为重要。 (二)企业规划和经营计划:没有理清与预算编制的内在关系,存在预算编制在先,规划和经营计划制定在后的矛盾。往往企业预算启动时,企业的规划和经营计划还未制定,有的甚至将预算编制的数据作为制定企业规划和经营计划的参考依据,这将导致预算的编制缺乏合理的指引性规划,编制依据不足,主观性较强,大多是参考历史数据,而依据该数据制定的企业规划和经营计划显然不具科学性和持续发展性。 (三)预算编制:主要表现在:1集团预算与下属专业公司预算的矛盾,集团是统筹整个预算的集合体,每年都会根据战略、计划以及国家政策导向,确定来年的预算编制指引,因电信集团各专业公司业务不同、发展阶段不同、地域也不同、企业的性质也不同,不能完全靠单一的原则分配各项资源,而在总盘子确定的前提下,如何均衡各企业的资源分配成了集团预算应重点考虑的问题。2大多采用的是增量预算编制。企业往往很重视第一个年度的预算编制和使用的情况,长期采用此方法会导致鼓励将当年的预算全部用光以便明年能保持相同或更多的预算,同时不能激发企业降低成本的动力,也不利于业务与能力等各方面的创新。3企业管理层重视不够,预算宣贯力度不够,各部门参与不够,编制依据不充分。预算应是全员参与的一项企业管理工程,但大多数企业认为预算编制、汇总、汇报是财务部的事情,各部门只需要将各自的预算数据上报即可,数字背后的支撑证据不充分,存在拍脑袋现象,第一版上报的预算数据跟最后定稿数据能相差30%~60%。4在预算目标值确定的前提下,预算成了财务与各部门的博弈,而财务缺乏足够的业务知识,不能真正起到预算审核及决策的作用。财务审核预算往往仅从趋势分析和对比分析来判断,或做简单的汇总上报企业管理层决策,这将导致部门在实际使用的时候会有拆东墙补西墙的情况,使预算可操作性不强。 公司管理专业论文:旅游管理专业生产性实训基地的公司化运作 生产性实训基地是指高职院校多渠道整合资源建设的具有生产功能的实训基地,通过产品的研发、制造、销售等生产经营过程,使基地实现经济效益,并通过该基地培养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和职业素养。因此,生产性实训基地应具备两个目标:经营目标和实训目标。经营目标是实现企业的自主经营、优化组织结构、实现最优成本控制、保证服务质量、实现利润最大化。实训目标是提供具有真实而综合的职业环境,按照专业岗位对基本技术、基本技能的要求,使学生得到实际有效的操作训练。而要有效地完成这个目标,实训基地必须能够自给自足,积极参与市场活动和经营,这样才能提供真实的、可持续的项目供学生开展实训。因此生产性实训基地必须具有企业的工作情境、文化氛围和管理模式,开展公司化的运作。 一、湖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旅游专业生产性实训基地建设历程 湖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度重视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校企合作已经成为态势,我院理工科的生产性实训基地成效显著,但经管类的生产性实训基地由于资源有限,发展相对缓慢。从2006年开设旅游管理专业,共经历了3个阶段。一是开设了微格实训室。在这一阶段,仅能利用现有的图片资料和视频资料为学生进行导游模拟讲解、能力测评提供场地,为学生提供了一个交互交流、观摩的机会,无法达到真正的实际训练的目的。二是学校主导,企业参与组建了海联旅行社营业部,实现了学校与企业的双赢,为学生提供了真实环境的实践教学场所,为学生提供了顶岗实习的机会。但企业偏重经营与生产,生产实训质量难以保证。三是旅游管理专业于2011年8月成立了途乐旅行社有限公司。这是学院独立出资,具备完整的公司组织架构,能对外独立承接业务开展活动的独立法人实体。该旅行社自成立至今,共承接了学院近20次旅游培训活动,创造营业收入近20万,实现了盈利。 二、生产性实训基地经营的问题 该旅行社考虑到经营与管理成本问题,无任何专职人员,所有员工均由专业教师兼任,因此对外开展业务不多,主要依赖于学院的业务。为了兼顾企业利益,保证对客服务质量,实训教学的灵活性相对较小,对于学生的实训目标完成有限。 首先,由于学院设置生产性实训基地的目的更侧重于完善教学体系,借助生产性实训基地这一载体,传授专业知识,使学生具备职业思维,慢慢养成职业行为,而在真实的企业经营中,更强调效率,在具体的岗位,只要求员工会操作,因此,企业侧重培训,不断地训练动作,不允许出错,也无法承受出错。这两种制度的不兼容,导致企业在经营的过程中,为了自身利益,不敢让什么都不懂的学生贸然操作。因此,借助生产性实训基地的实训项目大多仍然停留在假想状态。 其次,公司组织结构单一,能提供实训的有效岗位不多。考虑到经营与管理成本,公司的组织结构非常简单,无任何专职人员,总经理由专业教师兼任,并负责公司的日常管理和业务拓展。财务由专业教师兼任,负责公司的日常财务管理和税收登记。其他的市场、外联、计调、销售岗位均无明显设置,由于学生并没有相关工作经验,为了保证对客服务质量,维护企业利益,在开展业务的时候,大多数情况采用发包的形式,外包给其他公司进行操作。目前,旅行社为学生提供了较多实训机会的岗位,集中于全陪、地陪岗位,而由于业务量有限,这些岗位的实训也不能实现人人顶岗。作为学生职业能力训练所需要的市场、外联、计调、销售岗位缺乏,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实训目标的完成。 最后,缺乏市场意识,业务量不稳定。即便组织结构完善,要给学生提供足够的给实训机会,还需要持续的业务。而目前,旅行社的经营基本仅能解决温饱问题,所有的业务量均来自院方的支持,而且院方对旅行社管理者并没有给出任何业绩压力,企业管理制度对于业绩开发也无相关的激励措施,因此,企业业务仅局限于整个学院的旅游培训活动项目。这些业务大多集中在7、8月份和国家法定假期,在2、3、11、12月旅行社基本处于停滞状态,无任何业务开展,更无法保证以业务开展为项目的实训课程的正常进行。 三、生产性实训基地公司化运作方法 要达成实训目标和经营目标,生产性实训基地必须参与市场竞争,实现真正的公司化运作。在主动参与市场活动,打造企业品牌,实现经济效益的同时,将企业规模化,让学生成为真正的员工,提供更多的实习岗位,真正实现实训目标。 首先,让学生成为公司主体,专业教师进行指导和控制。当前旅行社业务量少,专职人员不多,这看似是个问题,实际上,学生就是我们最大的资源。让学生成为公司的主体,鼓励学生创业,各个岗位的具体工作完全由学生负责进行操作,专业教师起场外辅导作用。安排一些学生能够做得比较好的岗位,接到项目后,由1―2名同学负责,安排导游过程的各项事务,结束后,形成书面的实训体会报告。专业教师对整个过程进行指导和控制。在把主要工作内容让与学生负责的同时,为了保证服务质量,可在大学一年级和二年级学生之间推行梯队负责制,“老带新”,“师傅带徒弟”,对岗位新进学员的培训辅导本身也是学生实训锻炼要考核的重要能力,通过责任制,保证工作的延续性,一旦学生毕业离职,该职位不会出现断层或缺口,借此保证企业的正常运行。 其次,以业务为教学项目,按真实工作过程和任务开展教学。传统的实训,大多数因为缺乏真实感,学生无任何压力,得过且过,因此,很多同学反映自己毕业后在公司待1个月比大学3年学的东西还多。营造真实的企业环境,以业务为教学项目,将真实的工作过程细分成教学模块,为《导游实务》、《旅行社管理》、《市场营销》、《计调实务》等课程提供教学辅助,为学生提供顶岗实践的机会。因此教学内容的组织应以企业工作任务为中心,实现教学内容与工作任务的融合,实现学习与工作的一致性。以市场活动营销模块为例,教学课时2课时,实训课时8课时,4个课时用于策划方案的制订,学生按项目分成小组,当了解到具体的业务信息后,以团队的形式形成策划方案,在团队间进行评比,推选最优的策划方案;4个课时用于市场活动的实施,让学生在公司现场进行一边学习,一边顶岗实习。学生在专业教师的指导下完成直接对客服务,在整个过程中,让学生自己发现问题,专业教师对发现的问题随时给予解决,实现教学做合一。因为企业规模较小,岗位有限,可将学生分成团队形式,以团队为单位,进行岗位的顶岗实习,各个团队实行责任制。团队内部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每2个月对岗位进行一次轮岗培训,保证每个学生对每一个岗位和职级有一定认识和体会。 最后,实行课程考核与工作表现相结合。课堂教学以学习成绩作为考核结果,而企业经营以业绩作为评价指标,生产性实训基地要想持续发展,两者必须兼而有之。课程考核采取定量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方法,提高评价结果的可比性与可靠性。以《导游实务》课程地陪服务规程为例,前期准备、接站服务、入住服务、核定日程、参观游览、送站服务、善后服务8个步骤的考核,从工作态度、工作任务完成度、工作能力、合作精神4个方面实行专业老师考评与客户考评相结合的方式对完成度和量的考核。专业老师占60%,客户考评占40%。另外,为了激发学生的自主能动性,鼓励创业,学生既然作为企业员工,应同样纳入企业的考核,享受企业的奖励。如果在企业工作过程中,注重企业品牌推广、接待服务、成本控制、设备保养等方面表现突出,能够学以致用、活学活用,为企业经营业绩和管理水平做出了较大贡献,给予实际的奖励,如业绩提成或者是课程考核A等。 途乐旅行社作为旅游管理专业生产性实训基地,必然要担负起生产和实训的双重责任。以学生为主体,采用公司化模式运营,实现教学合一,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职业能力,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公司管理专业论文:财务管理专业教改中上市公司股利政策的讲解 摘 要:股利政策一直以来都是财务管理课程中的重要教学内容,虽然存在诸多的股利政策理论,但是中国上市公司实际的股利支付情况如何?哪种理论能够很好的解释现实中的股利政策?应该在财务管理教学改革中突出和重点介绍这部分内容,使学生能够更好的利用理论分析和理解现实。 关键词:财务管理;教学改革;股利政策 股利政策的研究虽然早在20世纪50年代就已经开始,但是迄今为止,理论界和实务界尚未取得一致认可的结论。正如Black(1976)所感慨的那样,股利政策仍然像谜一样,人们难以寻找到它的真实答案。一直以来,股利政策的内容也是财务管理课程教学的重点,对于本科生而言,虽然可以较快的掌握和接受相关的理论,但是真正能够利用这些理论分析和深入理解中国公司的股利政策却并不容易。因此,需要从理论背景和内容讲解,现实中的股利政策特点,以及对目前国内公司股利政策的评价三个方面,提高学生运用理论分析和解释现实问题的能力。 1 目前高校财务管理教学中股利政策讲解存在的问题 1.1 股利政策理论背景的介绍不够 现代意义上的公司股利政策理论,始于1961年Miller和Modigliani的那篇著名的“股利政策、增长和股票股价”的论文。此后,股利政策的研究受到众多学者的重视,引发了财务学界对股利政策理论的全面探讨,包括MM无税理论、税差理论、追随者效应理论、信号模型、理论、迎合理论等。国内的教材虽然在课程内容上都涵盖了对这些理论的介绍和基本结论的归纳,但是却很少提及股利政策理论的沿革与发展的内在逻辑,这在很大程度上容易造成学生理解上的困难,使得他们仅仅只是形式上记住了这些理论,而没有真正理解股利政策理论之间的逻辑承继关系。 1.2 现实中公司股利的派发特点和趋势讲解内容不足 从财务管理学科的教学特点来看,对本科生而言最好是通过演绎的方法讲解理论。那么,在介绍了相应的股利政策理论之后,就需要从两个层次上讲解现实中的公司股利政策的特点,以及在一定的时间区间内股利政策的变化情况,这样一来可以使学生比较现实中股利政策的变化与理论研究之间的关系。但是,目前国内的教材往往忽略了现实股利政策的内容,既没有详细和深入的介绍西方发达市场中公司股利政策的特点,也没有对中国上市公司的股利政策进行可靠和详细的数据统计,造成了学生理论学习和现实情况分析相互脱节的结果。 1.3 缺乏对现实中公司股利政策的评价 对本科学生而言,应该在课堂上通过案例分析和讨论的形式,引导和鼓励学生运用所学的理论分析现实问题。这样既可以保证学生对理论内容的掌握,同时也提高了学生观察和分析现实问题的能力。遗憾的是,在目前的财务管理教学中仍然缺乏对国内公司股利整体评价。 2 财务管理教学改革中股利政策授课内容的变革 2.1 增加股利政策理论背景的介绍 首先,财务管理理论从根源上来讲,源自于经济学的学科内容。在研究手段和研究方法上,财务管理论也多借鉴经济学。因此,每一次经济学理论的突破和革新都会带来财务管理理论研究内容的变化。其中,股利政策的研究就非常多的引入了每一阶段主流经济学的理论。从股利政策理论的内在逻辑性来看,从MM股利无关理论、税差理论、追随者效应理论、信号模型、理论以及迎合理论,基本上契合了经济学理论的研究发展。其次,从股利政策的假设条件来看,理论的沿革是在逐步放松假设条件的情况下对公司股利政策做出解释的。例如,MM股利无关理论在无摩擦以及无税的条件下,提出了股利政策对公司价值并无影响。但实际上,MM股利无关理论的假设与现实情况相差甚远,这也直接导致了该理论的解释和预测股利政策的效果。股利政策理论研究假设的逐步放宽,使研究变量更接近于实际,从而能够更好地对现实中公司的股利政策做出解释。 2.2 增加现实中股利政策特点和趋势的介绍 毋庸置疑,股利政策理论是基于现代公司的成长和发展。因此,股利政策的讲授应该关注到现实中公司股利政策的特点以及在不同时间段中所表现出的趋势。 一方面,增加对西方发达资本市场股利政策的特点和变化趋势的内容介绍。实际上,西方发达市场的公司股利政策具有以下特点:(1)经营稳定的大公司常通过发放现金股利和股票回购的形式分配其可观的公司盈利;(2)从历史的角度来看,发放现金股利始终是公司分配盈利的主要形式。股票回购直至20世纪80年代后才成为相对重要的形式;(3)在采用现金股利形式分配盈利的公司正在逐渐减少。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大多数首次以现金股利形式分配盈利的公司也正在转向更多的采取股票回购形式(Fama和French,2001);(4)处于较高税率的个人在获得可观现金股利的同时,也为这项收益支付了相当可观的税收;(5)与公司的盈利情况相比,现金股利政策一直较为平稳,而股票回购却不那么稳定;(6)对于股利和股票回购的增长,市场往往会有正面的反应,但是削减股利却会引起市场的负面反应。通过对西方发达资本市场几十年来股利政策的特点,可以使学生在学习中对现实中股利政策有一些直观的感受,同时,结合股利政策的变化趋势也可以更好地理解股利政策理论研究的沿革、变迁过程。 另一方面,增加对我国公司股利政策的特点和变化趋势的内容介绍。中国资本市场的表现与西方发达市场相比,存在迥然的差别。首先,国内上市企业很少派发股利或以非常低的比例派发股利;其次,高额派现的背后往往是公司大股东利用控制权进行利益的攫取;第三,一些上市公司派发现金股利的目的是为了再次融资而满足监管层的派现要求。通过总结我国上市公司股利政策的特点,可以使学生对比西方和我国上市公司在股利政策方面的差别,引导他们思考和运用理论分析这一现象。 2.3 增加对现实中公司股利政策的案例分析与评价 案例教学无疑应该在财务管理的教学中占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如何利用案例分析使学生加深对我国上市公司股利政策的认识,是需要在财务管理教学改革中重视和思考的问题。根据一些媒体报道和文献研究的结论,可以有针对性的结合如驰宏锌锗、用友软件、五粮液等案例,利用多媒体手段向学生展示案例企业在股利派发过程中的背景和动机。这样一来,既增强了课堂教学的趣味性,同时也紧密的结合了股利政策理论,更为重要的是能够引导学生通过案例了解上市企业派发股利的真实动机,使学生将委托理论、成本等理论应用于现实中公司行为的分析。 公司管理专业论文:模拟公司教学法在高职管理类专业实践教学中的应用 摘 要: 高等职业教育管理类专业传统教学过程中重理论,分割式的模式和流于形式的商务实习使得学生在工作之初很难适应现代社会工作的需要,与现代高等职业教育的目标相差甚远。本文系统探讨了“模拟公司教学法”在管理类专业高职教育中的意义,并从实际教学工作中进一步探索了这种职业教育的新模式的应用与发展。 关键词: 高等职业教育 模拟公司 行为导向 一、模拟公司教学法的理论研究 (一)模拟公司教学法的发展概况 “模拟公司”起源于上世纪50年代的德国,是指模拟真实企业,在仿真的商务环境中,由受训学生自主组建公司并作为公司的雇员开展工作。公司的业务也可以模拟一家真实的企业(称为背景公司或赞助公司)来进行。在一个封闭的网络中,学生可经历全部业务操作过程,了解和弄清其各环节之间的联系,而又不必承担任何经济活动风险。根据产品和服务项目的不同定位,学生在此可以进行工商注册、人事管理、营销、财务、金融、贸易、税务等业务过程的模拟活动。 近年来,我国的一些高等职业学校在经济管理类专业实践教学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改革,相继建立了财会模拟实验室、商务模拟办公室等,引入了“模拟公司”这一实践教学的新形式。 (二)模拟公司教学法的理论基础 1.行为导向的教育思想 行为导向是一种指导思想,培养学习者具备自我判断能力,懂行和负责的行为。在教学中,行为导向意味着:知识的传授和应用取决于学习目标、内容、方法和媒体等因素的重组,即在整个教学过程中,实质上创造出教与学和师生互动的社会交往的仿真情境,把教与学的过程视为一种社会的交往情境,从而产生一种行为理论的假设。“模拟公司”的建立正是为了创设有助于师生互动,特别是学生主动参与学习的情境。在这种情境中,他们通过反复练习,进而会预期形成自然的、符合现实经济活动要求的行为方式、智力活动方式和职业行为能力,即在专业能力、方法能力、社会能力和个性方面得到发展。 2.“模拟公司”的教学方法和组织形式 “模拟公司”运作的基本方式是在“工作岗位”上的学习,采用的正是行为导向教学常用的几种方法:模拟教学法、项目教学法、引导教学法、案例教学法、表演和角色扮演教学法,等等。 上述教学法的共同特点有三个:一是以学生为中心、自主性学习为主;二是学生参与教学全过程:收集信息、制订计划、作出决策、实施计划、反馈控制、评估成果;三是教师是学习过程的组织者、咨询者和伙伴。 教学组织形式采取自我控制的独立作业、小组制订计划独立作业,以及小组作业等多种形式,具体采用哪种形式要视培训目的、学生已有的经验和学习任务的不同而变换。例如,要突出学生社会能力的培养,则要求较多地采用小组作业形式,这样可使学生之间的交流更加频繁,使他们学会如何与他人打交道、如何合作、如何解决矛盾,等等。 3.“模拟公司”的教学环境 教学环境包括物质环境、心理环境、社会环境和劳动现场等环境,直接影响着学生的学习动机和学习效果。“模拟公司”就是从改善教学环境入手,达到教学目的的。建立“模拟公司”首先要考虑环境布置问题,应尽可能使学生感到真实。 (三)模拟公司教学法与我省高职教育结合发展的现实意义 高等职业教育的教学目标是向基层培养高层次的应用型人才,学生的现实操作能力是其在日趋激烈的就业竞争中脱颖而出的重要条件,而实践教学模式也成为高职教育有别于其他高等教育的主要手段。通常技术类专业的学生可在一体化教室、实验室、工厂、车间等实际操作环境中进行“手脑并用”的学习,以此提高操作能力技术水平。但管理类专业因其特有的学科特点难于开展卓有成效实践教学,适合其教学的实践场所在现实中很难找到。而社会对熟悉商务活动运作、能够熟练处理商务活动各环节具体业务的各级应用型、技术型人员的需求日益旺盛,同时企业为回避因人员经验不足而导致的经营风险,更是强调员工的上岗能力。如何培养高层次的商务应用型人才,成为高职教育管理类专业亟待解决的课题。将行为导向教学方法尝试与高职经管类专业教育相结合,是探索改革的可行之路。 二、模拟公司教学法在实训教学中的应用 (一)模拟环境的建设――建立“现代商务技能实训中心” 模拟公司教学法实施的首要问题是教学环境的建设,应尽可能使学生感到真实,环境的改变将直接影响到学生的学习动机和学习效果,以此达到教学目的。为此,我们成立了“工商管理系现代商务技能实训中心”。实训中心的建立就是要通过提供仿真的业务活动环境,为受训学生的各种模拟职业行为建立劳动组织依托和归属感,促使受训学生把模拟公司当成真正的经营机构。在学习商贸规则,熟悉市场机制,追求公司最大利益的同时,受训学生能够很快进入实训教学目标所预期的职业角色。 (二)模拟公司实训教学方案 1.编制实训教学讲义 模拟公司教学法作为一种实践教学方法,教学目的是解决经济管理类专业实训教学不足的现实问题。结合我系的专业设置,我们制定了有针对性的实训内容,并编制了部分教学讲义。现有讲义共分绪论、模拟公司成立、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营销策划、商品销售、财务管理六部分。绪论部分内容包括模拟公司的概念、发展介绍,以及这种教学方法的介绍,目的在于帮助阅读者对课程有一定的理解和认知。其他五章则针对模拟公司的运行并结合我系所设专业设计了相应内容。 2.模拟公司实训课程教学安排 “模拟公司”实训教学方案应充分体现能力本位的职业教育教学思想,即行为导向思想和注重职业性要求。其关键点是:注重职业经验的直接获取和职业能力的实践培养。为充分贯彻这一思想,结合我系的专业特色,我们在探索中尝试实训教学方案的设置。 实训时间为期四周,受训学生自主结合创建模拟公司,行业不限。 受训期间学生应根据“模拟公司工作流程”,并依据指导老师的教学安排完成工作。 实训第一周,首先帮助学生理解模拟公司的意义与实训课的形式,其次要完成模拟公司成立的部分内容。重点在于学生对模拟公司的理解,对自身及教师身份转换的接受。在此教师是实训教学的咨询者、指导者,受训学生是模拟公司实训教学的主体,经营活动的直接参与者或决策者。学生之间的交流、沟通、讨论是实训教学的重要形式。平等互动的师生关系是受训者形成良好自信的商务习惯的重要条件。基于此,学生应以积极、自主的心态对待实训课,破除在传统理论课中对教师的依赖心理。 实训第二周设置了两项内容:完成模拟公司的建设,并进行组织架构建设和人力资源的配置。为营造课程环境的真实氛围,组织学生到河南省工商注册大厅观摩学习,并将这一活动纳入到教学计划之中。在第二部分中,各公司要根据业务开展的需要设计组织结构图和职位设计书。 实训第三周要求各公司完成有针对性的营销策划案,熟悉市场调研、营销策划的内容与程序,能够独立设计调研方案并实际实施,在此基础上熟悉各种营销策划的实际操作技能,掌握策划书的撰写要点及技巧。 实训第四周设置了两项内容:第一部分进行不同公司间的决策对抗,目的在于提高学生的在仿真经济环境下的经营决策能力。第二部分进行成果汇报,各公司将实训期间的工作展示回报,并回答指导教师及其他公司成员的提问。 受训期间的工作过程要求进行文档表述,按照《模拟公司文档管理制度》的规定,以公司为单位进行文档管理。该制度的建立对提升学生办公自动化的应用能力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 各个模拟公司在受训期间要制定相应的人员管理制度进行自我管理,开展团队文化建设,提升团队凝聚力。引导每位团队成员以模拟角色尝试与其他成员协调关系,从而更好地实现公司运营的目标,提升个人的团队协作能力。 3.建设仿真教学环境――模拟教学软件的应用 “模拟公司教学法”在我国推广已有多年,许多经贸管理类的职业技术学校都在不断尝试,却也存在难以解决的问题。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仿真性差。市场背景、工作环境完全是虚拟的案例,没有创造一个真正的企业工作环境,学生很难进入角色。二是规范性不够。各个公司都受自身条件的限制,在机构设置、运作规则等方面各行其是,缺乏统一性。三是局限性较大。每个公司都局限在校内公司间的交易,外部交易(校与校、不同地区间的“模拟公司”)无法进行,没有统一的“模拟中心”进行协调。而模拟公司教学实训方案的实施对建设仿真环境要求极高,国外成功的案例往往建有模拟公司网络,其职能是使模拟公司之间互为模拟市场的合作伙伴和竞争对手,可以进行联络协商与虚拟谈判,最终进行交易。受限于我国现状,依靠规范的“模拟中心”建设教学环境暂不可行。为此,我们选择了利用教学软件营造仿真环境。 实训课程选择了两套软件:一是竞争型的企业经营决策平台――企业经营管理电子沙盘,营造各公司间的仿真经营竞争的博弈式教学环境。二是流程化的企业办公管理平台――ERP教学模拟系统,对真实企业的经营流程进行模拟,营造模拟的企业运作环境,帮助学生了解企业的日常运作,培养操作能力和决策能力。 教学软件的应用较好解决了仿真环境的建设问题,对模拟公司实训课程起到了很好的补充作用,教学效果明显,学生的学习兴趣显著提高。 三、前景展望 “行为导向”教学法是一些国家近年来培养职业行为能力的有力措施,以“模拟公司”的形式对经济管理类专业人员进行培训是行为导向教学方法的成功探索。适应我国经济发展的大趋势,培养商务实用型人才,是我国高等职业教育经济管理类专业的任务与挑战。模拟公司教学法正是探索高职教育教学模式改革的可行之路,其在我国的探索与应用必将拥有一个广阔的前景。
实体经济论文:美国金融海啸的实质: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的关系失调 【摘要】本文从美国 金融 海啸的形成过程进行分析,认为这场金融海啸的实质是虚拟 经济 与实体经济的关系失调,最后探讨了金融海啸对金融工具及其公允价值计量的影响。 【关键词】金融海啸;金融工具;虚拟经济;实体经济 一、美国金融海啸的形成与实质 美国当前的金融海啸,始于2006年出现、2007年2月首次披露的次级贷款危机。次贷危机的产生,是由于疯狂追求高额利润的资本主义的痼疾,在监管缺位的情况下无限制地运用杠杆化,资产证券化过度,衍生金融工具过分膨胀,最终致使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的关系失调,这是此场金融海啸的实质。 美国的多数居民一贯超前消费、寅吃卯粮。因此在美国,向银行抵押贷款、 贷款买房是非常普遍的现象。不过,原本只有收入可观且稳定的居民才可以贷款,但10年前,美国房市一片大好,在正常的房贷得到满足以后,投资银行及金融机构为了增加利息收入,扩大消费群体,又再次降低贷款的条件,扩大贷款的范围,向信用等级达不到标准和收入不稳定的一族发放抵押贷款。为使次级贷款者有能力还款,推出了一系列的优惠政策,包括零首付、利率优惠(前期固定利率,后期浮动利率或是提供一定的低利率优惠期)等。贷款公司成功开拓了次级贷款市场,但因为次贷风险较高,于是找来投行(高盛、摩根、雷曼兄弟等)分担风险。在格林斯潘主持美联储期间,一再降息,致使房贷资金充裕,购房需求愈增,房价上涨,房地产升值。持有房产者对其房产增值部分,再次申请增加抵押贷款,这部分涨价增值抵押贷款的风险较大,信用等级低,与之相对称,金融机构也就提高它的风险收益的预期,提高它的利息率。其利率曾高达10%—12%,比普通抵押贷款利率高一倍。投资银行及金融机构为了增加、扩充它的资金来源,运用杠杆化的原理,再引入资产证券化,运用新产品债务抵押债券(collateralized debt obligation,cdo),其本质就是债券,通过发行和销售cdo债券,让债券的持有人来分担房屋贷款的风险。由于cdo是以次级贷款为基础的,风险较高,很多投资者不敢问津,于是将cdo分成优先cdo与普通cdo。发生债务危机时,优先cdo享有优先求偿权,因此相对于普通cdo而言,优先cdo风险较小,很快得到市场认可。普通cdo则风险更大,主要销售给偏好风险的对冲基金。2001年末,美国的房地产一路飙升,短短几年就翻了一倍多,使得以次贷为基础的优先cdo与普通cdo均市场红火,对冲基金除按照协议从投行处购买普通cdo,更将普通cdo抵押给银行,获得更多的资金,加大普通cdo的购买力度。而投行为了分得利益,又从对冲基金处回购普通cdo,同时投行开发出信用违约交换(credit default swap,cds),即在cdo中取出部分资金到保险公司投保,让保险公司分担风险,提高cdo的信用评级,将次贷的资本链进一步拉长,也使得风险级数进一步提高。 由于房价仍高涨,cds市场销量可观。华尔街在cds的基础上又开发出一种新型基金,专门投资买入cds的基金。 只是将基金资本分为不同的切片,其中一个部分作为support tranche,即在亏损时先由support tranche进行垫付,不足时才由其他切片依次支付。support tranche其本质是一种保证金。新型基金大卖,各种养老基金、 教育 基金、理财产品,甚至其他国家的银行也纷纷买入。新型基金大量增发,但保证金support tranche并没有增加,导致基金的抗风险能力大为下降。从次贷到cdo,再到优先cdo、普通cdo、cds、新型基金,这一系列的衍生品的创新过程,华尔街不是在遵循贷款证券化最初的分散风险的目的,而是在一味地追求高额利润。 这些抵押贷款,还有股票、债券、金融期货、金融期权及其他金融衍生工具等等,他们都是实体经济的“纸质复印件”,称之为虚拟资本,他们的运行形成了大大超过实体经济的虚拟经济。以2006年的估计数据为例,美国2006年的国内生产总值(gdp)为13万亿美元,而市场上流通的股票、债券、期权、期货等的价格总额估计为400万亿美元,也就是说,虚拟经济是实体经济的30倍,虚拟的繁荣令人眼花缭乱。统计资料显示,1994—2007年,美国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水平大幅提高。美国抵押市场全部抵押贷款的证券化率由1994年的55.8%提高至2007年的74.2%,而所有次级抵押贷款的证券化率则由1994年的31.6%大幅提高到了2007年的92.8%。据美联储统计,美国住房抵押贷款证券(mbs)规模从2000年的3.0万亿美元增长到2006年的5.83万亿美元。据国际证监会组织(iosco)的《次贷危机报告》,美国住房抵押贷款余额从2000年的4.8万亿美元增长到2006年的9.8万亿美元,年增13%,形成了庞大的住房抵押贷款。其中,次级贷款2003年4 000亿美元,2004年突破1万亿美元,2005年增加到14 000亿美元;次级抵押贷款比例从1993年开始起步 发展 到2005年的20%。在高度证券化的美国次级抵押贷款市场上,次级抵押贷款的呆账和坏账,恶化了庞大的住房抵押贷款证券(mbs)的资产池,增加了住房抵押贷款证券(mbs)收益的不确定性。抵押品赎回权的丧失率(delinquencies)在2005—2007年短短两年时间内激增50%。 这样连续不断自我膨胀的虚拟资本总有一天要达到充分饱和的状态,泡沫太大终究会破裂的,金融资本的链条也就会断裂。诸如由房产供给逐渐扭转大于需求,房价下跌,房产及二手房卖不出去。房产抵押贷款中原先凭房产上涨增值而增加的贷款,就会难以继续还贷。这种情况逐渐多起来,使信心不足,房地产资本链就会断裂。 美国最大的金融信贷机构是“房利美(fannie mae)”和“房地美(freddie mac)”。房利美(federal national mortgage association,fanny mae)是在1938年根据美国国会颁布的法令成立的;房地美(federal home loan mortgage corporation, freddie mac)是1970年成立的竞争机构。他们只收购二级抵押贷款市场上的房贷资产(信贷凭证),然后以资产证券化的方式将取得的房贷资产打包向投资人出售。他们虽然不直接提供房贷,但提升了信贷市场的流通性,使美国中低收入的家庭得到房贷。从1994年到2006年,次级房贷使900万户的家庭拥有自己的住房,房屋拥有率从64%上升到69%;从2002年到2005年美国房价以每年10%的升幅一路上涨,2005年上升达17%,累计涨幅超过50%,更加刺激了次级房贷市场的大发展。2005年达到6 250亿美元,比较2001年扩大了5倍,到2006年,美国次级房贷高达12 210亿美元。房地产市场的发展繁荣,使参与房贷的金融机构收益丰厚。在经营过程中,不断运用金融衍生工具创新,增加信贷资源,也被社会所推崇。 必须指出的是,次贷市场及相关衍生品市场等虚拟经济的繁荣是以实体经济房地产的价格上涨为基石的。但是,自2005年以来,美联储由于对通货膨胀的担忧,连续17次提升基准利率,从1%到5.25%。风光了整整5年的美国房地产终于从峰顶摔下,2006、2007年跌跌不休,城市房价跌幅高达17%,最小也有11%。次级房贷的还款额因利率上调而逐步增加,低收入的不能偿还贷款的家庭大增,至2007年6—8月形成冲击市场的次级房贷危机。至2008年,比尔斯登破产、雷曼兄弟公司也被迫破产,房利美和房地美被美国政府收购,美林也被美国银行收购,扩展为2008年的金融海啸。 二、 金融 海啸对金融工具及其公允价值计量的影响分析 美国的金融海啸及次贷危机是金融衍生工具闯的祸吗?这样提问题和看问题是值得再度思考的。因为这种认识,不利于我国的 经济 发展 ,不利于我国的金融创新。金融工具以及金融衍生产品,他们只是一种工具,其性质是中性的。任何工具,特别是有效工具,都是一把双刃剑,它可以用来为人民造福,也可以用来闯祸。诸如在房价上涨阶段,可用来集中资本,让众多中小收入者凭所购房产作抵押取得房贷,拥有住房,繁荣房地产市场,其功不可没;但是在房价下跌阶段,那些凭房价上涨、房产增值取得房贷从而套现者,以及没有提供收入证明而取得房贷者,则成为房贷市场资本链的薄脆环,有断裂爆破引发危机的可能。又如,金融期货,可以用来套期保值,对冲风险,又回避风险;也可以用来投机,追求高风险的高收益,引发高亏赔。这是违规操作追求高收益的贪婪造成的,是信贷缺少应有监管和风险管理不到位所致。在金融资本市场上,如果监管缺位或监管不力,正常的经营者也会流入投机者流。凭房价上涨增值发放贷款,是种没有实际抵押品的抵押贷款;没有收入证明发放抵押贷款,是将抵押贷款变成了没有信用的信用贷款。滥发信贷,就会使房贷市场的泡沫膨胀,其膨胀倍数大大脱离实体经济,增大了泡沫爆破引发危机的风险。 次贷危机发生后,众多学者、政界和 企业 界资深人士,特别是一些损失惨重的金融机构对按市价调整的 会计 准则发起猛烈抨击,纷纷指责金融机构实行的公允价值计量会计是引发此次危机的罪魁祸首。美国及欧盟在金融海啸的冲击中,一些银行家抱怨由于会计准则规定衍生工具要以公允价值即按照市场价格计量,严重低估了金融机构的资产价值,加剧了金融危机。美国国会2008年10月3日通过的美国政府救市方案中授权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暂停公允价值计量;10月15日欧盟正式决定第三季度起金融机构停止使用公允价值计量的会计准则,改用成本估值计量。10月13日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宣布对国际会计准则作出紧急修改,允许金融机构对一些以前必须以公允价值或当前市场价值入账的金融资产“重新分类”。 其实,公允价值计量只是个会计技术问题,与金融危机没有直接的必然的联系,而且,采用公允价值计量金融工具,可以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达到客观、透明、真实的高质量要求。改用成本计量也不能降低实际亏赔,只是账面和报表上好看一点而已,并不能解决价格下跌的问题,也不能改变危机的本质。首先,公允价值计量模式更符合资产与负债的定义。例如,资产是指由过去的交易、事项形成并由企业拥有或控制的资源,该资源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由于资产必须预期能给企业带来经济效益,而预期的经济利益或未来现金流量不可能以 历史 成本方式进行计量, 而只能以公允价值模式进行计量,这是符合逻辑的。 因此,运用公允价值模式对企业的资产进行计量更合乎资产定义。同理,负债是指过去的交易、事项形成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由于负债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因此以未来流出企业的经济利益的现值计量负债,也合乎负债的定义。其次,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和知识经济的发展,会计的经济环境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而会计核算的前提之一物价稳定这一假设难以成立。尤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价值随时间和市场条件的变化而变化的幅度也越来越大,历史成本信息的相关性逐渐降低,其决策有用性也大打折扣。公允价值计量能合理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从而提高财务信息的相关性,能较准确地披露企业获得的现金流量,更确切地反映企业的经营能力、偿债能力、资产运营能力及所承担的财务风险。面向未来的公允价值要比过去的历史信息更有用于决策,从而使会计报表的使用者能更好地获知企业的真实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帮助其作出理性的决策。因此,按公允价值计量能为企业管理人员、债权人、投资者的经营、决策提供更为有用的信息。 实体经济论文:中国金融要坚持为实体经济服务 众所周知,2008年美国金融创新的滥用所引发的全球金融大海啸,不仅中断了世界经济在失衡结构中的增长势头,而且也让缺乏抗周期调整能力的南欧产业和支撑其高福利水平的财政赤字平衡都受到了沉重的打击。尤其是今天由此造成的欧洲主权债务危机正在迅速影响到欧元区整体的经济活力及其银行业的稳健性,从而会进一步损害到长期以来由美元与欧元主导的国际货币体系的稳定。虽然,四年来为了修复金融危机给美国金融体系的借贷双方所造成的资不抵债的巨大压力,美联储不惜余力地大搞量化宽松的货币政策并取得了经济缓慢复苏的效果,但是,美国今天高失业率状态下的经济复苏,不但不给中国经济缓解外部的压力,而且还在以更加频繁的制造中美贸易摩擦的保护主义方式来遏制中国的出口,以实现大选之年奥巴马提出的、能够给美国本土带来就业曙光的“再工业化”目标。 另一方面,这些年来由于中国和其他崛起的新兴市场国家都陆续加入到了经济全球化的国际分工体系中,从而依靠美元与欧元所提供的巨大流动性,渐渐确立了本国对外贸易和外商直接投资拉动经济增长和就业的发展模式。而如今欧美经济需求的深度疲软和美元与欧元币值及其流动性的巨大波动,却给中国等新兴市场国家的经济带来了巨大的挑战。 一、 应对错综复杂的形势金融改革刻不容缓 面对这样错综复杂的世界经济的动荡格局,我们一定要清醒地梳理清楚三种不同性质的矛盾,对症下药。否则,盲目行事,不仅事倍功半,而且事与愿违,得不偿失。 首先是结构性的矛盾。集中体现在全球化红利、资源红利、和人口红利开始出现程度不同的单边衰竭趋势时,中国现有产业结构和制度安排下的外需主导增长方式是否会面临巨大的阻力?而跳过客观的发展阶段和无视禀赋约束下的比较优势原理来推进企业自律地产业升级和结构调整是否能如愿以偿? 其次是周期性的矛盾。集中体现在实体经济部门企业利润下滑,融资困难,投资意愿不足;而在虚拟经济部门却出现流动性泛滥,价格扭曲,投机行为加剧的现象。虽然这里提到的流动性泛滥是前期泡沫经济膨胀和事后政府大规模救市所产生的后遗症,但是,脱离经济基本面支撑却被大量“激活”的金融资本和产业资本,今天一起绕开了正在不断“去库存”和“去杠杆化”的实体经济部门,而奔向稀缺的全球资源市场,或去波动的国际金融市场与脆弱的新兴市场寻求短期套利的机会,这种投机现象给各国生产部门的复苏造成了成本上升和销售环境恶化的不良后果。尤其作为世界制造大国的中国,更是出现了让宏观调控政策左右为难的“钱流”和“钱荒”并存的状况。 最后是外部性的矛盾。由于建立在信用基础上的各国消费、投资、贸易和政府支出之间的“相互平衡机制”被打破,于是针对自己不同性质的经济结构失衡所带来的尖锐的矛盾,各国政府都采取了程度不同的救市干预政策,甚至很多向市场注入流动性的货币救市政策给发展中国家造成的负面影响要远远大于拥有货币主导权的发达国家。而且,欧美发达国家更是利用他们在国际金融和世界经济舞台中的“话语权”,而不顾中国等新兴市场国家的发展阶段对现有 “一刀切”的平衡调整思路的消化能力,一味强化国内贸易保护主义的措施和国外利己性的市场开放要求,以达到缓解他们结构调整所带来的财政压力和经济硬着陆风险上升的效果。这种只站在自己国家利益至上的立场上所推进的缺乏“共赢”的国际政策协调方式,确实增添了世界经济利益不断分化的复杂性,给中国带来了不可低估的挑战。最突出的问题莫过于来自于大宗商品市场的输入型通胀与通缩压力,以及海外游资短进短出所产生的外汇占款的大幅波动,从而导致既要保持币值和价格稳定又要确保经济增长和就业目标的我国货币政策等宏观调控措施的效果大打折扣。 因此,我们一方面要认识到全球“失衡发展”的格局一旦破裂,上述各种矛盾的叠加效应就会接踵而来,从而不能抱有幻想,而是应该抓紧时间,抓住机遇,从制度改革着手去打造市场活力,化解矛盾,消除矛盾。另一方面,我们也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发展规律,选好调整时机,谋求共赢的国际合作方式。 二、金融体系的脆弱性就是未来金融改革的切入点 中国金融的发展从规模和结构上看今非昔比,随着改革开放30年所创造的丰硕成果的日益积累和金融危机对全球金融体系产生的不对称冲击,中国银 业的资产规模和股市的市值水平等,和中国经济的生产总值一起都跃居到了世界的前列。尤其是中国加入wto融入到了全球化体系之后,大量为了分享中国全球化红利的外资金融机构都纷纷汇聚到上海,从而进一步提升了上海金融中心在国际金融市场中的影响力。 但是,尽管如此,和中国制造业的国际定位一样,我们创造高附加价值的金融服务能力和发达国家的金融体系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人家发生危机是金融创新滥用过度造成的后果,我们受到牵连是金融创新不足惹上的麻烦。佐证这一判断我们可以拿出很多具体的案例加以说明,比如,在国有股份制银行主导的金融体系的发展模式中,对长期以来一直靠垄断的息差盈利方式和在过度的行政监管环境下成长起来的中国银行业而言,普遍缺乏金融创新的动力来提升金融服务的附加价值。于是,金融服务的缺位也造就了民间金融的发展空间,但是一直以来这片土壤没有很好的规范、引导、培育乃至必要的保护,所以它表现出来的脆弱性是最直接的,一点儿经不起外部冲击的考验。今天,有相当一批“新派金融家”,在不同程度上“痴迷”上了“以钱养钱”的金钱游戏,并没有花精力去打造一批具有发展潜力、代表中国未来竞争力的中小企业群体和为新农村发展的农民企业家团队。当然还有社保基金的空帐问题,商业保险的信誉问题等等都在不同的角度折射出中国金融“软实力”严重匮乏的问题!它具体表在六大方面: 一是金融资产价格扭曲。比如,中国目前以利率和汇率为代表的核心金融资产价格还没有完全市场化,再加上市场分割问题又并行存在,最为典型的就是中国的债券市场,银行间债券、国债和企业债等市场还没有整合在一起,无法为利率的合理水平提供有效的市场依据(收益率曲线)。这就会进一步严重影响到其他各种金融服务中合理的价格水平的发现和制定,从而使得很多金融服务的收费价格存在严重不合理的现象。另外,若在这种扭曲的价格体系下完全开放中国的金融市场,那么,在目前欧美货币宽松的环境下,就非常有可能会造成这些国家的金融机构,利用少量的自有资本和大额度的金融杠杆来华进行无风险的价格套利,从而有可能轻而易举地夺走中国大众长年辛苦积攒的储蓄(很多金融危机发生的新兴市场国家,就是没有顶住来自于投机机构所在国家的政府要求市场开放的压力,在没有充分完成其价格体系改革情况下,贸然开放了自己脆弱的金融市场,结果引火烧身,惹来民族的灾难)。 二是市场流动性不足。虽然股市的市值规模名列世界前茅,但是投资者换手率极高,价格波动非常明显,无法形成价值投资的格局,这就使得二级市场无法向一级市场传递融资条件的正确信号,从而也催生了一级市场与二级市场财富分配的极端不公平的格局。尤其是当经济周期下行的时候,这种矛盾就更为突出,于是很容易出现别人股市下行调整的时候,我们会跌得更惨,而别人股价反弹的时候,我们却还在为市场流动性不足而苦恼,刚拉起的股价片刻就被无情打下。当然,有人认为这种情况是因为中国投资者避险情绪远远高于发达国家所致,而进一步的原因就是在目前的发展阶段,中国大众财富的实力没有他们那么雄厚,所以很容易过度反应。 三是风险分散能力不强。无论是违约风险还是流动性风险,无论是市场风险还是操作风险等,我们的管理方式比较单一:银行体系凭借抵押和自身流动性准备来应付可能遇到的各种麻烦,而市场体系基本上由投资者自身来承担全部的风险(即使基金出现账面上“损失”也会通过信息不对称的保护伞来转移实际利润和靠垄断的服务费征收来把损失转嫁给弱势的大众股民)。这两种传统的“顺周期”风险管理模式都可能造成信贷过度和信贷不足的问题。比如,对(以实物或政府信用为靠山的)抵押实力雄厚的国有大企业,进行过度的放款,而对有着良好的投资机会却没有足够抵押能力的中小企业出现惜贷的行为。事实上,日本泡沫经济的惨痛教训告诉我们,一旦系统性风险爆发,那么所有的抵押品瞬间就会失去变现的能力。美国次贷危机中唯一值得我们借鉴经验的地方就是他们“逆周期”的风险分散意识:在市场繁荣的大好时机进行资产证券化,起到了很好的分散风险的作用。 四是信息披露不充分。内幕交易,粉饰报表,错误引导等都是中国资本市场的顽疾。在这方面要通过“事前”的机制设计尽量杜绝利用“信息不对称”盈利的一切漏洞,而在“事后”要对可疑的现象 ,彻底追查,严厉打击。另外,银行与中小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常常是阻碍中小企业融资的最大因素,由于他们抵押能力不足,加上在它们又处在产业链的末端,准入门槛低,竞争十分残酷,盈利能力就十分有限,所以,缓解违约风险就全靠银行自己去加大对客户事前的信息管理和事后的资金跟踪,这样就使得银行信息生产的成本大大增加,从而挤压了他们相对于大企业而言本来就微薄的利润。于是,这批群体融资难的问题就很自然在中国这样银行主导的国家中发生了。 五是公司治理机制缺位。今天无论是加快利率市场化的步伐,还是推动人民币国际化的战略,无论是强化金融业高管薪酬体系的改革,还是坚定不移地引入股市的退市机制等,都让大家越来越意识到引入竞争机制和对金融机构奖惩分明的制度安排,对改善金融服务的质量和提高企业的业绩表现有着多么重要的促进作用。农村金融之所以发展不快,除了盈利模式严重受到抵押能力不足的阻碍以外,一个很大的缺陷就是现代金融机构的管理模式还没有得到充分确立。其中,作为激励机制的政府扶持力度还需要有很大的提升。 六是价值创造的取向有偏。如果金融服务不能为实体经济的发展贡献力量,那么投资者的价值创造就是一种“零和博弈”。而且,最终财富要么会集中到在不公平竞争的市场中获胜的少数人手里,要么就会因为不愿意介入这种投机行为充斥的市场而被迫温存在没有效率的银行体系,从而使得实体经济的平均融资成本大为上升。当然,中国股民习惯跟随“政策市”来抓住资本利得的短期上升机会,也改变不了中国资本市场价值创造能力长期不足的现状。所以,引进价值投资的专业化金融机构和完善中国金融体系的制度建设以及打造各类创新产品以满足由此产生的对各种高端金融服务需求,才是中国金融发展为实体经济服务的必由之路。只有企业做强了,金融服务取向明确了,那么,大家才能真正致富。而且,那个时候投资盈利模式的选择对绩效的影响已经变得微不足道了。 三、 金融改革方案的选择要继续立足服务于实体经济 未来上海金融的发展一定首先要重视价值创造的取向,即要为创新驱动(提高附加价值)和转型发展(降低对外依存度)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也要充分认识到金融改革必须依靠国家一盘棋推动的重要性,稳中求进。要把国家引领的对现有金融体系所进行的“优化调整”的“存量改革”和上海自发的利用 “先行先试”的制度红利所推进的“市场创新”的“增量改革”有机地结合在一起,率先打造出一个依靠“要素服务软实力”创造高端价值的全新增长模式,努力改变上海长期以来依赖“商品制造硬实力”进行同质化竞争的不利格局。 我曾在去年5月10日在《解放日报》的思想版上,较为详细地比较了“商品制造大国”和“金融创新大国”之间两种截然不同的发展模式,解释了为何东亚国家在充分放开金融管制、满足金融现代化发展所需要的“要素价格自由波动”的时候,却失去了过去商品制造中依赖“要素价格保持稳定”所带来的“性价比”竞争优势——从而导致这些国家不仅出现了制造产业空心化的倒退现象。鉴于历史发展的经验教训,我也强调了中国金融改革要充分重视区域发展不平衡的特点,探索多元化改革道路和按部就班、循序渐进的重要性。为此,我提出了上海金融改革与金融发展未来所需要“做实”的七种金融服务方式,具体内容如下: 其一,企业家金融。发挥上海高等教育、研发环境、金融人才和专业技术等各种知识型要素较为集中的比较优势,把过去控制要素投入成本的盈利模式尽快转变为发挥要素创新能力的价值创造方式,大力培育像美国硅谷那样的“企业家金融”的发展模式,即这类由天使基金和公共基金主打的金融服务,享受政府优惠的税收待遇并同时受到投资方式的严格监管,促使他们靠不断增长的企业实际利润来作为自己发展的收益来源,而不是靠“推动”企业未来“利润潜在增长的预期”,来谋求自己在退市过程中的高额资本利得。显然,对于后者的发展模式,一旦监管不到位,就很容易产生道德风险和投机行为。今天中国的创业板,在这方面就有很多教训值得反思。只有把社会资本、企业金融家和创新人才三者牢牢地有机结合在一起,才能真正扶持创新型小微企业的成长,才能化解上海“大学生就业难、海归成海带”的资源浪费现象,从而实现“创新驱动”的发展模式; 其二,关系型金融 效仿德国银行业的普遍做法,即依靠专业化、差异化的银行资金扶持和量体裁衣的投资管理计划,使得银企关系十分稳定,避免了同质化的盈利模式和银行之间恶性竞争。通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发展方式,促进产业资本回到实体经济的舞台上。 其三,供应链金融。上海要为汇集而来的银行家创造良好的金融服务环境,努力塑造像日韩银行业那样的“供应链金融”,即大企业和小企业的产业链和利益链通过激励机制和产业组织的设计将其紧密结合在一起,从而形成由大企业为小企业做融资的抵押担保的格局,这样就会大大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和融资成本偏高的问题。 其四,消费者金融。充分利用上海金融市场、金融机构和金融产品集聚一身的明显优势,在确保让优质上市企业稳定主板市场价值以及完善和规范各种激励与风险防范的制度基础上,营造一批富有责任感的真正“为民理财”专业化金融机构,开拓符合中国现在发展阶段所呈现出来的理财目的为主的“消费者金融”的服务模式和风险管理模式,从而让日益稳定增长的“财富效应”来推动中国内地市场消费水平的显著提升。同时,也要兼顾在上海较为集中的高端收入群体改善生活质量目的的财富管理需求,为此,尤其要依靠金融创新来支撑这种“差异化、个性化”的高端服务。 其五,全球化金融。掌握“先行先试”的主动权,利用上述“企业家金融”平台、“关系型金融”环境和“消费者金融”模式所提出的多元化市场和金融服务的高要求,来推动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建设,尤其要促进以四个中心建设为代表的“要素服务型行业”在上海的集聚,行政服务效率的提高和对异地而来的金融人才的人文关怀将是一个重大的考验。另外,上海和中央的金融政策协调、信息沟通也是打造国家“金融安全”所需要的、以“人民币国际化”为目标的“全球化金融”模式的必要条件。尤其是要重视与各国之间、全球各大市场之间、国际货币所在的主要区域之间的金融开放与合作模式,通过“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的形式,努力打造人民币在海外越来越宽广的安全流通与结算网络。 其六,政府金融。在上海提供的得天独厚的“企业家金融”平台和“消费者金融”的市场环境以及“全球化金融”的运作体系中,探索管理外汇储备和社保资金等公共财富资金进入海内外市场的“政府金融”运营模式,提高诸如“主权财富基金、社会养老基金等”的资本运作绩效水平。同时,还要结合未来“藏汇于民、公私合作”的战略方针,进一步来优化“政府金融”运作效率的管理方式,从而分担社会大众的后顾之忧,释放货币政策独立性的压力,确保中国经济依然能够保持可持续增长的发展势头。 其七,国家金融。充分利用国有企业和国有银行在上海较为集中的现象,主动与国家相关部委提出“以上述国家资源为主导,以市场运营机制为基础,以民间资本和海外先进技术为补充” 这样一种“政企紧密合作”的“国家金融”发展模式(一种和国家国家产业政策相结合的、有益的“信用配给”模式)——即使银行的收益来源主要还是来自于受到政策保护的息差收益,但是其核心任务就是大力扶持中国“资本密集型”新兴战略产业的发展,全力打造“中国标准”支撑下的国企和国有银行的核心竞争力,实现上海经济“转型发展”的艰巨任务。 上述七大“金融业务模块”虽然侧重点不同,服务对象不同,风控方式也不同,但是,如果内在的激励机制和监管方式安排得体,它们一定会相互促进,有效地完成中国金融成功转型的艰巨任务,实现“金融为实体经济服务”的价值取向。 实体经济论文:虚拟经济不能离实体经济太远 摘 要: 房利美、房地美被国有化,贝尔斯登、雷曼兄弟倒闭,美林证券被收购,美国国际集团命悬一线。众多百年老店的迅速消失,宣布华尔街过度虚拟经济的失败。没有基础的衍生市场将是一个危机四伏的市场,而加强基础“标的”的多层次市场的建设,避免虚拟经济引发危机的灾难性影响,坚持伴随实体经济发展而持续发展的方向,是新兴市场用沉重的代价换取的最重要启示。 关键词: 资本市场,虚拟经济,衍生市场,新兴市场 次贷危机不是传统意义上的经济危机,而是一次资产价格泡沫破灭的危机。所谓资产价格泡沫,就是资产的价值与价格离得太远。这里有一个常识的判断,泡沫是非常脆弱的,泡沫的破灭几乎是不费吹灰之力的。事实上,华尔街金融巨头,贝尔斯登、雷曼兄弟、美林证券,已经在虚拟经济的泡沫中灰飞烟灭。 衍生产品与虚拟经济 这次美国华尔街爆发的次贷危机的泡沫,包含很多内容,从信用泡沫--产品泡沫--资金泡沫--价格泡沫--市值泡沫,形成一条长长的泡沫链。 最底层的标的次级贷款是一个巨大的信用泡沫。抵押贷款是一个信用产品,信用产品应该带给有信用的人。但是,次级贷款把一个信用产品贷给了一些低信用,甚至没有信用的群体。而且附加了许多加大信用风险的优惠条件,比如零首付,比如,延迟本金还款等等。次级贷款实际上是一个巨大的信用泡沫。 基于这个1.5万亿美元的信用泡沫,创造了超过2万亿的资产证券化产品(mbs),超万亿的债券抵押凭证的所谓结构化产品(cdo),近万亿的信用违约互换产品(cds),为了这些证券的高评级,债券保险公司产生2.4万亿担保产品,以及各自近万亿的信用卡证券化产品,汽车消费贷款证券化产品。眼花缭乱的产品泡沫以及伴随的价格泡沫,创造了一个巨大的市值泡沫。超过美国4.3万亿的国债市值两倍。一旦那些一厢情愿的假设,比如房价不断涨、利率长期低发生变化,次贷违约率上升,危机就爆发了。 价格泡沫和市值泡沫的制造与巨大的杠杆交易放大资金泡沫密切相关。在次贷危机中倒闭的著名的凯雷资本下面的凯雷基金,泡沫高峰期间,其6亿多的资本金,把管理的资产放大到200多亿,杠杆倍数高达32倍。当市场下跌3%,凯雷基金面对巨大的流动性风险,不得不黯然退出曾几何时还叱咤风云的华尔街历史舞台。 我们看到,这里最关键的部分是,这些也冠名为“产品”的东西,并没有任何实际意义上的价值,并没有创造任何真实的财富。产品链越长,越不知标的为何物。次贷衍生品数万亿上十万亿的市值,是被虚拟货币托起的泡沫,是杠杆交易方式放大的虚拟财富,使虚拟经济脱离实体经济到危机四伏的地步。 美国前财长保罗·奥尼尔认为,“通过扰乱世界货币市场获益的人是投机者。在我看来,他们并没有提供多少有用的价值。”奥尼尔对金融市场的观点以及其为金融市场制定规则的重要的职责,挑战了金融机构的巨大利益,这可能是其被迫从财长位置上辞职的重要原因之一。 价格泡沫结局是危机 我们已经看到,次贷泡沫最后只可能是两个结果。第一个结果,就是泡沫破灭,瞬息之间,数万亿数十万亿的虚拟财富消失,化为乌有,引发全球金融危机,次贷危机几乎摧毁华尔街。次贷危机从新世纪抵押贷款公司的关闭开始,次贷违约,沿着次贷产品的证券化产品、结构化产品、保险互换产品、债券保险、债券市场、信用卡证券化产品、消费信贷证券化产品直至债券保险公司,都深陷危机。贝尔斯登倒闭,把危机的严重程度提高到红色警报,几乎所有金融公司都陷入了次贷危机的漩涡。 政府支持的最大的房地产抵押担保机构--房利美、房地美被接管,雷曼兄弟已经成为贝尔斯登第二,全球最大的投资银行美林证券公司被美国银行收购,美国国际集团命悬一线。这些百年老店迅速从华尔街消失,宣布华尔街过度虚拟的经济的失败。试想,如果不是在美元本位的国际货币体系下,美联储可以随心所欲发美元,华尔街大大小小的金融公司,完全可能重现1997年泰国一天关闭58家银行,尸横遍野,血流成河的一幕。 次贷危机把另外两大经济主体拖入衰退。受次贷影响英国北岩银行发生了百年不遇的挤兑行为,最后英国政府对其实施了国家收购。因为直接持有大量次贷衍生产品,欧洲成为重灾区。虽然欧洲央行的大规模注资,使欧洲所有金融机构有了喘息的机会,但是因次贷延伸影响,一般滞后美国一年的欧洲经济已经开始面对衰退。日本经济也重返了负增长之途。 次贷危机引发全球通货膨胀,全球经济危机一触即发。次贷危机爆发,华尔街以及全球金融市场几乎没有什么东西可以买,证券投资资本大规模撤出华尔街和其他国际金融市场,进入商品市场,以前所未有的速度迅速推高了石油粮食价格,全球通货膨胀急剧恶化,超过70个发展中国家通胀超过两位数。美国的通胀已经5.6%,欧洲的通胀大大超过警戒线,使美联储和欧洲央行都处于经济放缓与通胀的两难之间。全球通胀是否最终引发全球危机还要拭目以待。 新兴市场发展应“脚踏实地” 次贷泡沫使华尔街伤筋动骨,使全球经济陷入深重的危机。虚拟经济脱离实体经济连华尔街都难逃劫数,新兴市场国家在经济基础和相应金融体系不足以与金融资本一较高下之前,切不可以身犯险。 新兴市场多是初级市场,或者是不成熟的市场,夯实金融市场基础,是初级市场的根本大计。次贷泡沫的危机给新兴市场最大的启示是,新兴市场最应该夯“实”的基础,就是不要远离实体经济,不要过度虚拟,要成为实体经济的晴雨表。 新兴市场要扎扎实实发展与实体经济联系最密切,有效把资源配置给有成长、有价值的行业和公司的不同层次的市场,比如创业板、中小企业板、主板、三板、企业债、公司债市场。只有以上市公司的价值增长和发债公司的价值增长为投资目标的市场,才是金融证券市场的基础,也是金融证券市场发展的基础。培育优质上市公司和发债公司,使公司业绩不断增长,做实做强做大基础“标的”的市场,才能分享企业和公司的成长,才能分享经济的成长,而不会被过度虚拟的泡沫经济伤害。 新兴市场的衍生产品市场应该以对冲风险管理风险为目标发展,切忌以投资为目标推出。而多层次衍生产品的市场要审慎渐进。衍生产品是衍生出来的,虚拟的成分随着衍生的层次增加而增加。虚拟经济离实体经济越远,泡沫越大,泡沫破灭后的灾难也越大。 如果像次贷那样,被衍生的基础产品也存在巨大的风险成分,衍生出来的整个衍生品市场就是建立在一个“虚拟资产”的基础上。这样没有基础的衍生市场将是一个危机四伏的市场,而加强基础“标的”的多层次市场的建设,避免虚拟经济引发危机的灾难性影响,坚持伴随实体经济发展而持续发展的方向,是新兴市场用沉重的代价换取的最重要启示。 实体经济论文:房地产业的虚拟化及其向实体经济的复归 摘要:房地产是一个具有二重性的产业。一方面,它是实体经济的一个子部门,另一方面,又有非常强烈的虚拟经济属性,这主要表现在价格的强波动性、资本增殖的自主性和产业资本的虚拟化等方面。因此,在分析房地产市场价格是否偏离其价值时,不仅要从房价收入比、房地产空置率、房价租金比等实体经济的角度出发,也要从货币供应量、利率、信用、金融自由化等虚拟经济的角度出发。以美国次级债危机为例,从实体经济因素分析美国泡沫的生成虽有意义,但存在缺陷,美国的次级债危机不仅是一种价格泡沫,更是一种以货币、金融衍生产品为基础的信用泡沫。本文发现,从虚拟经济的角度来判断和预测房地产市场的走向,较之实体经济更有意义,而且,房地产泡沫的治理也离不开货币金融政策的支持配合。 关键词:房地产 虚拟化 实体经济 美国次级债 一、传统一元分析框架的缺陷 房地产被称为“不动产”(property),是指土地及其土地上的永久建筑。在人类的其他生产和生活活动中,房地产提供的住宅或厂房是保证这些活动正常运行必不可少的条件。因此,在传统的理论视野中,房地产一般都被认为是实体经济中的一个子部门。长期以来,人们也习惯于用实际收入、家庭与人口数量、就业量等实际经济因素来解释和预测房地产经济的周期波动。就房价而言,是否已经产生了泡沫,或者,是高了还是低了,有没有偏离其本身的价值,从目前学术界各种观点来看,主要是从四个方面来衡量。第一个标准是房地产价格收入比(housing price-to-income-ratio)。所谓房价收入比,是指住房价格与城市居民家庭年收入之比。根据1993年联合国对107个国家的调查,一般居民可支付收入跟房价比大概是3到6倍左右,这是一般的标准。 第二是房地产空置率(vacancies),是指某一时刻空置房屋面积占房屋总面积的比率。按照国际通行惯例,商品房空置率在5%-10%之间为合理区,商品房供求平衡,有利于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空置率在10%~20%之间为空置危险区,要采取一定措施,加大商品房销售的力度,以保证房地产市场的正常发展和国民经济的正常运行;空置率在20%以上为商品房严重积压区。 第三个标准是房价租金比,是指每平方米使用面积的月租金与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房价之间的比值。国际上用来衡量一个区域房产运行状况良好的租售比一般界定为300:1~200:1。如果房价租金高于300:1,意味着房产投资价值相对变小,房产泡沫已经显现;如果低于200:1,表明这一区域房产投资潜力相对较大,后市看好。房价租金比无论是低于200:1还是高于300:1,均表明房产价格偏离理性真实的房产价值。 第四个标准是经济基本面。如果整个经济处于过热的状态,那么由于其内在的相互关系,可以相信房地产业也会有一定的过热的现象。 不可否认,以上这些指标确实可以解释一些房地产经济活动,但是,研究表明,仅有这些因素不足以对房地产波动给予充分的解释。quigley使用1986-1994年美国41个大城市截面数据,根据居民收入、家庭数量、人口数量、就业量、每年房屋建造许可和开工数量、空房率等实际经济变量及房地产价格滞后变量对房地产价格进行分析,结果表明,这些解释变量对房地产价格具有一定的解释能力,但是,难以预测价格变动的拐点,预测最准确的模型错误率也高达52.73%。19(见表2-1)这意味着,房地产市场价格出现异常波动时,只根据实际变量无法对房地产市场进行很好的解释和预测。显然,房地产价格的变动已经不能仅由实际经济方面的一元分析来解释,必须联系货币和资本市场等虚拟经济领域的因素。 二、房地产业的二重性 在当代社会经济中,房地产是一个具有二重性的产业。一方面,在传统产业理论中,它是实体经济的一个子部门,强调房地产作为不动产的物理特征和物质价值,认为房地产作为实物资产的一种形式,价格和经济增长以及物价水平大致平行发展。另一方面,却具有非常强烈的虚拟经济属性。在我国,中国证监会(csrc)的上市公司分类指引主要是以国家统计局制定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国家标准gb/t4754-94)为主要依据。在证监会的分类指引中,房地产业作为单独的一个门类,在所有产业中排行第15位(分类代码:j)。证监会是将房地产业单列出来,不仅是为了突出房地产业的重要性,更是由于房地产行业产业属性的这种复杂性使然,总体来说,证监会是将房地产业列入实体经济的部门。但是美国、英国等国家,不论是摩根斯坦利和标准普尔公司的全球产业分类标准(gics),还是伦敦金融时报的全球分类体系(gcs),都将房地产业列入金融产业的范畴。在这些虚拟经济较为发达的国家,房地产业的虚拟化已经非常深刻,所以,房地产业与银行、保险、综合金融等一起被列入的是虚拟经济的范畴。房地产业的二重性特征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房地产的资本化定价特点使房地产价格具有强波动性。从实体经济的角度,在一个完全竞争市场中,一件商品的价格应该等于其成本的加总,是其生产要素投入的总和。以边际成本定价法为例,方法就是使产品的价格与其边际成本相等,即p=mc,当某一产品的价格与其边际成本相等时,实现了帕累托最优。但是,当房地产不再是一种纯粹的消费品或耐用消费品,而作为一种重要的投资品出现在人们视野中的时候,房屋的销售价格就不再是建筑及土地成本决定的供给和由消费者效用决定的需求的一种均衡,而是以未来收益现金流的贴现方式出现,反映的是投资于房地产所能带来的预期收益和资产升值的潜力,这是一套与成本定价法完全不同的资产定价理论。在这种定价方式之下,房地产与股票一样,具有了强波动性。传统上人们认为房地产价格波动要远远小于股票价格波动,大约只相当于股票价格波动的五分之一,但是,投资专家、学者和基金管理者认为现在的房地产价格波动要远远高于这一水平,他们估计房地产价格波动大约要相当于股票波动的57%。 第二,房价脱离实体经济因素,资本增值表现出强烈的自主性。由资产价格理论得知,房地产价格由房地产租金收益流的贴现值决定,两者呈正相关关系。假如两者发生背离或房地产价格的波动幅度大于房地产租金的波动幅度,就表明房地产市场价格出现了异常。但是,在现实中,房屋销售价格与租金的背离已经是一个较为普遍的现象。从20世纪90年代初期以来,在香港、新加坡、马来西亚等地区,房地产价格的增长速度都远远超过了租金的增长速度。在80年代中期至90年代初期欧洲房地产周期波动中,房地产的价格与租金价格相比,也呈现更强的波动性。这说明房地产作为虚拟资产发展到一定阶段,房地产业的资本增值和实体经济领域的产品生产和劳务提供无关,这也体现了虚拟经济运行的相对独立性。 第三,房地产业资本的虚拟化倾向。房地产业是一个资本密集型行业,传统的房地产业的资金来源主要是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这使银行系统性风险不断增加,20世纪80年代初美国的储蓄与贷款协会纷纷倒闭就是一个教训。于是,为了分散风险,抵押贷款证券和房地产投资信托(reits)等直接融资方式纷纷发展起来。截止2007年末,国按揭贷款市场规模已经接近110,000亿美元,年增长速度甚至一度达到近16%。(图1)基于1.5万亿美元的信用泡沫,美国创造了超过2万亿的资产证券化产品(mbs),为了这些证券的高评级,债券保险公司又产生2.4万亿担保产品。眼花缭乱的产品泡沫以及伴随的价格泡沫,创造了一个巨大的市值泡沫。在美国。与房地产有关的金融衍生产品的发展造就了一个倒置的金字塔,(图2)房地产虚拟资本的规模大大超过了房地产实体经济的规模。 三、房地产市场二元分析框架 关于房地产泡沫的研究有三条路径,一是从实体经济层面进行研究,二是从虚拟经济视角展开,三是从产业经济学和政府规制经济学角度进行研究。周建军、鞠方的研究表明,货币政策、利率政策、信贷波动及股价等对房地产的价格存在显著的影响。他们认为,房地产市场的高波动性与经济基本面关系不大,而更多的来自金融因素,主要与金融风险的增加有关。进一步地,他们提出了房地产泡沫的虚拟经济决定假说。 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房地产价格波动基本上是取决于经济基本面或者实体经济决定论,但是到了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尤其是90年代以来,随着虚拟经济包括房地产市场的展壮大,经济虚拟化愈来愈明显,金融危机和房地产价格波动越来越明显,房地产波动越来越脱离实体经济,而更多的与金融发展有关。现代经济实际上是货币经济,货币是连接实体经济和虚拟经济活动的纽带。房地产泡沫归结到底是一种货币现象,因此,应该从货币资金循环和货币政策角度研究房地产泡沫,这有别于一般的强调实体经济因素和金融因素的分析,也有别于存量分析方法。货币资金的流转循环变化是导致房地产价格波动的根本原因。 房地产泡沫既有实体经济的因素,又有虚拟经济的因素,这与现代经济和房地产市场的虚实两重性密切相关,而且,在房地产泡沫中,虚拟经济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引入虚拟经济因素可以较好地解释房地产市场和实体经济部门同步发展时所存在的房地产泡沫现象,即使房地产市场和实体经济部门没有出现背离,如果房地产和其他虚拟资产之间的结构不合理,发展速度不平衡,房地产市场和虚拟经济出现背离,同样可能由于大量的货币资金积聚在房地产市场上而造成房地产泡沫。可以说,二元结构分析框架从实体经济和虚拟经济两个角度来判断房地产泡沫,改变了传统的实体经济判断泡沫的局限和不足,为研究房地产泡沫开辟了一条新的道路。 四、美国的房地产泡沫与向实体经济的回归 1、从实体经济因素分析美国泡沫的生成有意义,但存在缺陷 首先,从美国历年来的房价收入比来看,美国的房价收入比一直在2.7-5.2之间,07年底为4.9(见图图2-5)。根据1993年联合国对107个国家的调查,一般居民可支付收入跟房价比大概是3到6倍左右。显然,美国的这个房价收入比尽管近年来有所上升,泡沫风险确实在提高,但是,美国的房价收入比仍还在国际承认的安全范围之内。要知道,在我国,10年来,我国一线城市的房地产估值,如北京、上海、广州和深圳的房价收入比一直在8以上。08年6月北京的房价收入比为21.0;上海的房价收入比为15.6;广州的房价收入比为13.6;深圳的房价收入比为19.4。而且,相较之下,图2-6数据表明,与美国的人均可支配收入相比,美国的单套房价也不是很贵。为什么在中国没有发生次金融危机,而美国却成为金融危机的引爆点呢?显然,从房价收入比等来解释美国的房地产泡沫和次级债危机,说服力并不强。 其次,在次级债危机爆发之前,美国的房价租金比虽有所上升,但仍在安全范围之内。从图2-7中我们可以看到,从1989年到2007年间,美国的房价租金比大体上是上升的,毫无疑问,这加大了房地产市场的泡沫风险。但是,我们也可以发现,直到2007年,美国的房屋租金比不到300:1,应该还是在合理的区间内。 再次,次级债危机前,美国的经济基本面向好。首先,从美国gdp增长率来看,直到2007年,美国gdp增长率仍然保持在2%以上,这说明,在2007年以前,美国并没有出现明显的经济衰退。从就业人口数来看,在危机发生之前,美国就业人口保持着良好的增长势头。而且,我们也从中可以发现,在次级债危机爆发的2007年7月,美国全就业人口就有所下降,相应的失业人口增加。 毫无疑问,通过对以上数据的分析,不论是房价收入比、房价租多比,还是gdp增长率、失业率等,这一系列传统的实体经济因素尽管都有或多或少的征兆,但都无法在根本上解释次级债危机的发生。显然,仅从实体经济因素考察美国次级债危机存在缺陷。 2、金融自由化与货币循环流视野下的美国房地产泡沫 从房地产虚拟经济属性的角度来看,美国的房地产泡沫和次级债危机则是一种金融或货币现象,即房地产市场和虚拟经济部门发展背离,大量的货币资金积聚于房地产市场造成的房地产价格膨胀。但除此之外,美国房地产泡沫不只是单纯的价格泡沫,我们从前文中已经得出结论,美国房价尽管已经开始与其实体经济相背离,但价格泡沫并不是想象中的严重。美国房地产泡沫的本质,还在于它是一种以货币以及金融衍生产品等为基础的信用泡沫。 首先,我们可以从图2-10中看出,房价的走势与货币供应量是正相关的,而且,从图中,我们也可以大约推算一下,房价一般要滞后于货币供应量的变化,换句话说,货币供应量在某种程度上决定了房价的上涨或下跌。此外,利率作为货币的价格,无疑对房地产市场也产生着重要的影响。(1)在利率水平较低的时候,购房者的月供较少,促进了房地产的需求,同时低利率水平也促进了经济的加速增长,居民收入预期增加,也促进了对于房地产的需求;在加息的过程中,人们对于经济前景普遍非常乐观,居民收入预期进一步增长。同时房价的上涨也促使居民进一步购买房产,进一步促进了房价的上涨。(2)在利率水平较高的时候,购房者的月供较大,抑制了房地产的需求,同时高利率水平也促进了经济的增速的下降,居民收入预期减少,也遏止了对于房地产的需隶在降息的过程中,人们对于经济前景普遍非常忧虑,居民收入预期进一步下降。同时房价的下跌也促使居民的观望乃至抛售房产,进一步促进了房价的下跌。从图2-11中可以看到,美国联邦基金利率与美国住房价格存在强烈的反向作用。这说明,房地产泡沫的受货币政策的影响很大。 其次,近年来美国房地产的房屋价格与通胀率背道而驰。根据belke和wiedmann(2005)的观点,房屋的价格增长应与通胀率的走势大致一样。一般来说,从货币循环流的角度,当通胀率高企的时候,投资者会以房地产作为一种投资工具以对冲货币随时间的贬值。因此,房价增长率与通胀率相差的过大正是房屋根本价值与市场价值不相称的表现。从图2-10中,我们可以看到,1995年以来,美国的通胀率均保持了比较稳定的水平,按道理说,从实体经济的角度,这意味着宏观经济较为稳定。但是,从1995年以来,美国房屋价格开始大幅背离通胀率,直到2005年,这一差距被放大到了最高点。房屋价格与通胀率背道而驰的加剧表明,尽管国家通货膨胀并不明显,但房地产领域仍聚集着大量的投机资金,而这,正是房地产泡沫化的一个重要征兆。 在我看来,美国这一次次级债危机的大背景,是上世纪以来的“金融自由化”。金融自由化加剧了货币在各个虚拟经济部门之间自由、快速地流动并投机、套利。毫无疑问,住房金融制度的改革和住房金融约束的放松,为大量货币流转于房地产市场形成房地产泡沫提供了原材料。金融自由化使信贷约束放松,造成流入房地产市场的货币资金增加,也就是需求增加,在供给刚性的情况下,房地产价格的上涨,信贷约束的放松在很大程度上应该对房地产泡沫负责。美国这一次次贷危机,本质上是一种以资产价格泡沫破灭为特征的信用危机。房地产抵押贷款本来是一个信用产品,但是,由于金融自由化和近乎疯狂的金融创新,由于管制的放松,由于法律的不到位、缺位或者刻意被规避,银行的抵押贷款被给了一群没有信用的人。信用标准的降低,次级债款越来越多,使银行的信贷资金过度流入到了房地产市场,制造出了一个巨大的资产泡沫。 更重要的是,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作为一种金融创新,按揭证券化在美国经历了突飞猛进的发展。(见图2-11)房地产市场和证券市场以及商业银行等整个金融市场通过抵押贷款证券化、担保债务凭证(cdo)等金融衍生产品紧紧联接在一起。在按揭项目不断进行证券化的过程中,银行及其它机构把原本一部分的借贷款及相对风险转移给按揭证券的持有者,由于证券可以在市场自由流通,在货币循环流的作用下,更多人可以间接投资于房地产市场,按揭证券的资金来源也不再只局限于本地的存款金额,也可以来自证券市场,毫无疑问。这又变向增加了房地产及其衍生品市场的资金来源渠道,在扩大房地产市场的影响范围的同时,也在放大房地产的泡沫,在房地产市场不景气的时候,房地产泡沫就会通过这种具有“传递”性质的证券,将房地产领域内的风险转嫁给固定收益市场。很容易理解,这是一整条的泡沫镱信用泡沫一产品泡沫一资金泡沫一价格泡沫一市值泡沫。 3、泡沫的破灭:向实体经济的复归 什么是房地产泡沫,我们知道,所谓泡沫指的是一种资产在一个连续的交易过程中陡然涨价,价格严重背离价值,在这时的经济中充满了并不能反映物质财富的货币泡沫。然而,实体经济是虚拟经济的基础,虚拟资本虽有其独特的定价方式,有其自身发展的规律,但决不能背离这个基础而孤立的发展。如果虚拟资本的市场价格大大背离它的内在投资价值,形成泡沫,而泡沫作为一种财富幻觉,终有醒来的一天,泡沫被挤出后,虚拟资本的价格会立刻回到其自身价值的水平之上。泡沫破灭之日,就是向实体经济复归之时。从图2-13中可以看到,在房价开始下跌的情况下,股票也开始下跌,泡沫破灭。虚拟经济逐渐向实体经济回归还表现在美国住房投资占gdp的比重上。在图2-14中,从2002年开始,美国住宅投资占gdp比重开始越过均值,比重逐年加大,这意味着,货币更多地流向房地产市场,最终的结果是造成了美国的房地产泡沫和由此而来的次级债危机。紧接着,2006年-2007年间,受次级债危机的影响,美国住宅投资占gdp的比重开始重返均值。 美国房地产泡沫的破灭对实体经济也造成了严重的影响,这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造成经济增长速度持续下滑甚至经济衰退。进入2008年以来,美国第一季度的gdp增长率为0.9%,第二季度为1.9%,第三季度为-0.3%,都远低于去年的2.2%。从目前来看,虽然美国经济陷入长期、深度衰退的可能性不大,但是,中性的观点认为,美国会经历2-3年的低迷期。二是失业率呈上升趋势。自2008年1月份以来,受次贷危机的影响,美国非农就业人数就开始下降。2008年10月份,美国非农就业岗位减少24万个,9月份则降28.4万,8月份降127万,这使得美国失业率升至6.5%,创下1994年以来最高纪录。 五、政策含义与建议 通过传统实体经济角度来分析房地产泡沫尽管有一定的解释力,却存在不可避免的缺陷。基于房地产市场的二重性,从虚拟经济和实体经济两方面来看待房地产市场及其泡沫问题,则有着极大的理论和实践意义。显然,房地产泡沫的治理离不开货币金融政策的支持配合。加强与房地产市场相关的货币金融的控制和管理,特别是加强对信用的治理,防止大量货币积聚在房地产市场进行投机活动,消除房地产泡沫的货币根源,是治理房地产泡沫的关键。 事实上,以货币循环和金融自由化为切入点,通过对美国房地产泡沫的生成和破灭,以及美国次级债危机传导过程的分析,证明了美国这一次的房地产泡沫不仅与实体经济有关,更与货币向房市的过度集中有关。对于我们国家,美国次贷危机的教训是两方面的。首先,站在国内的视角,我们应逐渐认识到,金融自由化不是不切实际的金融创新,不是单纯的放弃政府管制,而是改变政府管制的作用方式与政策工具;金融自由化所抛弃的仅仅是妨碍金融发展和经济增长的金融抑制政策,而不是放弃所有正当而必需的金融体系游戏规则。事实上,要使得金融自由化导致真正的金融发展和经济增长,必须有一整套完善有效的法律规范和市场规则,以此来支撑金融体系的自由化过程。 其次,鉴于虚拟经济泡沫的破灭对实体经济造成的巨大影响,笔者还认为,有必要在二者之间构筑一道防火墙。这里所指的防火墙,是指在当前的货币政策的调控中,作为监管部门的央行,应特别关注虚拟资产价格,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应建立起虚拟资产价格监测等相关指标体系。 实体经济论文:研究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关系 摘要:本文从讨论虚拟资本入手,论述了虚拟经济的形成机理、发展和规模;接着研究了虚拟经济和实体经济之间的关系,侧重研究了负面作用,即虚拟经济的过度膨胀会引发泡沫经济;随后分析了我国经济中的泡沫风险,并提出了对策建议。 关键词:虚拟经济、泡沫经济 一、虚拟经济:形成机理、发展与规模 虚拟经济是与实体经济相对应的概念。所谓实体经济是指物质资料生产、销售以及直接为此提供劳务所形成的经济活动,其主要构成部分包括农业、工业、交通运输业、商业、建筑业、邮电业等产业部门。虚拟经济则不同,它是指与虚拟资本循环运动有关的经济活动,也即虚拟资本的持有和交易活动。因此,讨论虚拟经济可以从虚拟资本入手。 所谓虚拟资本,是指与实际资本相分离的,本身无价值却能带来“剩余价值”、并具有独立的价值增值运动规律的各种资本凭证。虚拟资本的形成是与货币的产生分不开的。货币开始是为突破物物交换的缺陷而产生的一种交换媒介,但货币发展到由纸币取代金属货币,成为一种价值符号以后,在交换媒介功能之外,又增加了价值储藏功能,从而使货币转化为资本成为可能。在信用关系出现后,资金借贷双方联系日益密切,资金需求者愿意向资金供给者支付利息,货币产生了“收益”,从而转化为了虚拟资本(借贷资本)。借贷资本的大规模发展产生了银行信用,为企业的发展提供融资便利。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科学技术的进步,企业的规模日益扩大,必然寻求新的融资渠道,于是股票和债券应运而生,它们是最明显的虚拟资本。在当今全球经济发展过程中,虚拟资本呈现出越来越丰富的趋势,资本的虚拟化程度越来越高。继股票、债券之后,又出现了证券化资产和金融衍生产品。证券化资产是因资产证券化而发展起来的。银行将住房抵押贷款、汽车抵押贷款、信用贷款等各种信贷资产经过重新包装后实行证券化,或者在一些低信用等级的证券中加入较高信用等级的证券,并用其作为抵押发行新的证券,从而提高资产的流动性。这样等于是在本身就是虚拟资本的信贷资产及初级证券的基础上,又产生的虚拟资本,大大提高了资本的虚拟化程度。金融衍生产品是虚拟化程度最高的金融产品,金融期货、期权合约的买卖者并不真的拥有合同中规定数额的证券或货币,也不必在交易清算时真的买入或者卖出这些证券或货币。特别是指数期货和期权交易,实际上是就指数的涨落打赌,无任何实际对应物,是最彻底的虚拟资本。 与虚拟资本的发展相适应,从历史和逻辑的角度来考察,虚拟经济的发展经历了以下几个阶段:: 1、闲置货币资本化。这是虚拟经济的最初阶段。例如,当某人持有暂时不用的闲置货币,而另一人却急需生产经营资金时,前者便可将其闲置货币让渡给后者去使用,后者则承诺对借入资金按期还本付息。在这种货币的直接借贷行为中,由于贷方并未从事现实的生产经营,而是仅仅凭借代表借贷行为成立的借据或凭证获取利息收益,因此,这种借据或借贷凭证便成为虚拟资本的雏形,贷方据以获取利息收益的活动也就是一种虚拟的经济活动。 2、借贷行为中介化。这一阶段的标志就是银行的产生。在这一时期,货币资金借贷主要不再是个人之间的直接借贷,而是表现为以银行为中介的间接借贷。此时,对广大的存款人而言,其持有的能够带来利息的存款凭证就是虚拟资本。因此,借贷行为的中介化实际上意味着虚拟经济活动的社会化,这种社会化由于能够扩大社会的资金借贷规模,提高社会范围内资金的配置和使用效率,因而,对促进实体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3、证券交易的市场化。随着股票、债券等有价证券的大量发行,客观上要求形成一种便于有价证券实现流动性的机制或场所,于是,证券市场应运而生。虚拟资本交易的市场化可以引导资金向预期收益较好的产业流动,从而有利于优化社会资金的配置结构,提高社会资金的使用效率。 4、虚拟经济国际化。进入20世纪后,较大规模的跨国证券投资开始出现,虚拟资本的发展由此进入新的阶段。特别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在布雷顿森林协议和关贸总协定推动下最终形成的规模巨大的国际金融市场,更加便利了虚拟资本的跨国交易,从而使虚拟资本交易日益呈现为一种国际性的经济活动。虚拟经济活动的国际化可以促进资本在世界范围内的优化配置,并使资本的使用效率进一步提高。 5、金融工具创新化。20 世纪60年代以后,虚拟经济进一步发展。一方面,国际性的货币市场、资本市场、外汇市场等规模进一步扩大,另一方面,包括各种金融期货、期权等在内的金融创新工具层出不穷。金融工具的创新化使得虚拟资本的交易规模达到前所未有的程度,并使虚拟经济越来越脱离实体经济而日益呈现为一个相对独立的经济活动领域。 80年代以来,各主要工业国家的金融资产迅速膨胀,交易规模迭创新高,使得虚拟经济的运行愈发脱离实体经济而扩张。据报道,80年代以来,世界经济平均年增长率仅为3%左右,国际贸易平均年增长率为5%左右,但国际资本流动却增加了25%,全球股票的总价值增加了250%。1997年全世界虚拟经济的总量已达140万亿美元,约为世界各国国内生产总值总和(28.2万亿美元)的4倍。全世界虚拟资本每天的平均流动量已高达1.5亿美元以上,约为世界日平均实际贸易额的50倍。可以预计,随着电子商务和电子货币的发展,虚拟经济的规模还会膨胀。 二、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 从历史的发展过程来看,实体经济是虚拟经济的历史基础和现实基础。在虚拟经济和实体经济的关系中,实体经济是第一位的,虚拟经济是第二位的。虚拟经济是随着实体经济的发展而产生和发展起来的,但同时也在自身的发展过程中极大地促进了实体经济的发展。一方面,金融自由化和金融深化(麦金农,1973;格利和肖,1960)不仅可以提高社会资源的配置效率、提高实体经济的运行效率;而且资本证券化和金融衍生工具提供的套期保值等服务,还为实体经济提供了稳定的经营环境,降低实体经济的经营成本和因价格或汇率波动引致的不确定性经营风险,使实体经济能够稳定增长。另一方面,虚拟经济自身产值的增加本身即促进了gdp的增长,虚拟经济的发展提供了大量就业机会,直接促进了第三产业的迅速发展。具体而言,虚拟经济对实体经济的促进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有助于提高社会资本的配置效率。金融市场的基本功能是实现资本在不同实体经济部门之间的优化配置。通过发行并交易虚拟资本,发现虚拟资本所代表的权益价格,是实现增量资本在实体经济各部门之间优化配置的主要诱导工具。同时,金融市场还为存量资本优化配置提供了有效途径,通过资产重组等产权交易,可以实现存量资本在不同实体经济部门之间的再次优化配置,盘活因投资决策失误或市场需求结构转变而闲置的存量资本,提高社会资本的利用效率。 2、有助于分散企业经营风险。其一,资本市场的发展和企业制度的创新,使企业的投资主体多元化、社会化,同时也使企业产权的所有权、经营权和受益权相对分离,企业所有权的转让与处置对企业的经营活动影响弱化,企业经营的稳定性增强。其二,资产证券化、abs(资产担保证券)、期权交易等金融创新层出不穷,对企业资金安排、投资选择、规避经营风险等具有重要影响,如通过期货市场套期保值和外汇掉期业务,可使企业有效规避市场价格波动和汇率变动带来的经营风险,降低企业生产成本等。 3、虚拟经济规模的扩张,在增加gdp规模的同时,也提供了大量的就业机会。在虚拟经济日益发挥出对实体经济巨大的促进作用的同时,虚拟经济自身亦取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与1980年相比,1996年西方主要工业国家和新兴工业化国家金融资产总额均成倍增长,特别是亚洲新兴工业化国家金融资产的增长迅猛,并带动了相关服务业的发展,成为各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之一。 但是,虚拟经济在带来巨大收益的同时,也隐藏着极大的风险。这是因为:虚拟经济要正常运转,需与实体经济的规模相适应。然而,虚拟经济在其自身发展过程中,却越来越表现出相对独立性。在证券市场中,人们对于证券市场未来价格的预期往往并不是基于公司的财务状况,而是基于一种心理预期和想象空间。这种投机者的“市场接力棒理论”(金德尔伯格,《新帕尔格雷夫经济学大辞典》),生动地描述了投机者普遍存在的“博傻心理”,即投机者见到大家都看好某一金融资产,自己也加入这一行列,期望自己的“接力棒”下传,由于大家有相同的预期,在相反的预期未形成主流之前,市场接力棒就不乏接手者,从而带来市场的火爆,使市场价格脱离客观价值,形成泡沫。前面所提及的虚拟化程度较高的证券化资产和金融衍生产品,更是在虚拟资本基础上的再次虚拟化,几乎与实体经济没有联系,易形成泡沫是显而易见的。此外,投资中也可能存在着泡沫成分。企业为解决 资金不足问题,可以向银行贷款,也可以发行股票和债券。但一旦企业经营不善,或遇到经济全面衰退,企业破产倒闭,实际资本创造的“价值”得不到实现,企业先期的银行贷款和股票债券等虚拟资本较之实际资本来说,就成了空中楼阁。实际上也是一种泡沫。 经济中出现泡沫并不意味着泡沫经济的出现,经济泡沫对经济有一定的刺激作用,并且可以通过市场供求机制而自动恢复均衡,只有当虚拟经济中的泡沫成分不断加重,资产价格普遍大幅度地偏离或完全脱离由实体经济因素决定的资产价格时,才会导致泡沫经济。泡沫经济会扭曲资源配置,降低资源配置的效率;泡沫经济所造成的虚假繁荣现象,会扭曲消费行为,恶化国际收支,破坏经济均衡;泡沫经济所造成的混乱的信用关系,会影响金融系统的运行,最终导致金融危机,并引发整个社会的经济危机。譬如1978-1981年发生在墨西哥的泡沫经济,在1981年股市崩溃之后,引发了严重的金融危机、债务危机和持续的通货膨胀,导致大批企业和个人破产,失业率上升,社会贫富差距增大,整个墨西哥经济一片萧条;80年代日本房地产和股市泡沫的迸裂同样使经济实力雄厚的日本经济陷入长期衰退之中,至今难以自拔,所谓的“日本神话”由此破灭。 泡沫经济的产生有主观和客观两方面的原因。从主观上看,主要是由金融投机引起的。人们在“博傻”心理支配下,金融资产价格越高越买,越买价格越高,导致金融市场超常规膨胀,引发泡沫经济。从客观上看,实体经济的内在失衡是导致泡沫经济的根本原因,由东南亚金融危机中可见一斑。发展中国家在实体经济实力不强、结构性问题突出的情况下,金融市场过度开放,会导致虚拟经济过度膨胀,引发泡沫经济。七十年代以后,东南亚等地区国家经济快速增长,成为新兴工业化国家。受金融深化理论的误导,上述各国相继开放金融市场,企图通过金融完全自由化,依靠虚拟经济的快速发展刺激实体经济的持续高速增长;但由于实体经济的发展水平偏低,且存在诸多结构性问题,虚拟经济过快发展超过了实体经济发展的内在需求,最终引发了泡沫经济并导致了一系列金融危机。以泰国为例,泰国工业基础设施落后、建设资金匮乏、出口以资源型产品而非资本密集和技术密集型产品为主,虽然泰国政府力主投资并着重发展重化工业和高科技产业,但受教育和科技水平限制,严重制约了泰国的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在实体经济存在比较严重的结构性问题和金融监管水平不高的情况下,泰国政府却在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和外汇管理上推行了一系列激进的改革措施,加速了金融自由化和对外开放步伐,使虚拟经济发展速度大大超过了该国实体经济发展速度,特别是短期外资大量流入,且被投入到房地产和股市炒作而非实体经济领域,使泰国经济的泡沫化现象日趋严重,并成为东南亚金融危机的导火索。 三、我国经济中的泡沫风险 我国长期以来实行计划经济,商品价格由国家决定,基本不受市场影响,而且金融交易近乎为零,基本不存在泡沫现象。但进入90年代以来,深沪股市的建立和房地产市场的开放,使“泡沫”的威力大大发挥出来。 我国股票二级市场上的泡沫是众所周知的。我国股市上有很多股票的市盈率都达到50倍以上,大大高于美国的水平(nasdaq的平均市盈率虽已经高达90倍,但美国工业类股票的平均pe(市盈率)仅为25倍,运输业股份的pe平均为12倍,银行业平均为13倍,公用事业股为20倍)。今年st板块的几番上涨,也有利地说明了我国股市的投机性强,不可避免地会引发泡沫。 在股市泡沫严重膨胀的同时,也出现了房地产泡沫。股市泡沫较之房地产泡沫,犹如小巫见大巫,这是由于体制漏洞而导致的疯狂炒作的结果。而且,股市炒作的参与者绝大多数是居民个人,而房地产的炒作主要是由有实力的企业进行的,资金量大,泡沫膨胀更加厉害。时至今日,房地产泡沫导致的后果依然是触目惊心的。 股市泡沫和房地产泡沫都是泡沫的表现形式。在我国,除了这两种泡沫以外,还存在更严重的泡沫形式,即由于实体经济结构存在问题,国有企业大面积亏损而造成的泡沫。这种泡沫集中反映在银行的不良贷款上。目前,我国企业融资以间接融资为主,银行作为中介为企业提供资金融通。只有企业经济效益好,银行、存款人和企业之间的资金循环才能正常进行。企业效益不佳则会给银行带来风险。若企业进行破产清算,清算价值无法还清贷款,银行会出现坏帐,若拖欠贷款,则会形成呆帐。企业风险只是单个风险,但当它通过不良贷款转 嫁给银行以后,就成为金融系统风险。我国企业由于体制原因、经营管理不善所导致的银行大量不良资产的存在,使我国经济潜藏了危机。 四、结论和建议 以麦金农、格利和肖为代表的众多经济学家认为,金融活动对经济增长的贡献随着金融深化而不断增加,因此主张通过金融自由化和金融深化促进经济增长。但经济发展的事实表明,这一主张是片面的。西方发达国家自80年代以来已相继实现金融自由化,金融深化程度不断提高,金融资产总量迅速膨胀,目前均已大幅度超过本国的gdp,但在金融资产规模迅速扩张的同时,gdp并没有随之快速增长,其增长速度反而有所下降,而且,在欧洲还引发了90年代的货币危机,在日本则产生了严重的泡沫经济现象。许多发展中国家如泰国、马来西亚等在80年代中后期推行金融自由化之后,金融深化程度迅速提高、虚拟经济膨胀速度超过发达国家,经济的泡沫化现象日益严重,并引发了一系列的金融危机。 金融深化和金融自由化确实能带来更大的经济效益,但盲目的金融深化和金融自由化却会带来极大的风险。因此,在我国这样一个内部经济存在一系列问题的发展中国家,金融深化以及金融自由化的进程应当慎重,我国对金融市场的开放应是逐步的。我们应当下大力气进行国内经济结构的调整以及金融体系的完善,以适应加入wto后的国际环境。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 在加快资本市场规范化建设的同时,应着力加快资本市场的发展。这不仅包括扩大证券品种的规模,也不仅包括增加新的证券品种,而且包括拓展和开辟新的市场,扩大居民投资渠道和企业获得资本性资金的渠道。其中,存量股份制、债权转为社会股权、将建设国债建立在运用资本经营方式运作国有资产的基础上等,都是应当重视的具体措施。 2、 积极推进创业投资,加快高科技产业化步伐。知识经济是将知识转化为经济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创业投资的功能极为重要。在资本市场的配合下,积极推进我国新兴产业的发展,调整国家的经济结构。 3、 积极创造条件,促进实物经济的货币化和资产证券化。实物的货币化和资产证券化,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实物的非货币化,有着诸多弊端;资产的非证券化,严重限制着资产的准确定价和资产存量的盘活。 4、 加强金融监管,防范金融风险。加强金融监管,关键的问题是,运用何种机制和规范。在双重体制并存的条件下,运用计划经济机制,虽一时抑制了某些现象,但不利于金融市场的成长,结果可能造成更大的风险。为此,应特别重视运用符合市场经济的规则,强化金融监管。 实体经济论文:虚拟经济、泡沫经济与实体经济 虚拟经济是市场经济高度发达的产物,是现代市场经济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实体经济的发展、经济机制运行效率的提高,均与虚拟经济的扩张发展密切相关,但虚拟经济过度膨胀又会引致泡沫经济,损害实体经济的发展。近年来,拉美和东南亚地区的新兴工业化国家在金融自由化过程中,由于虚拟经济过度膨胀引致了比较严重的泡沫经济,导致了一系列的金融危机,不仅对有关国家经济发展产生了巨大破坏作用,也对世界经济形成了很大冲击;即使经济发达国家也存在诸多泡沫经济的隐患,日本的泡沫经济破灭后,至今未恢复增长;美国经济不断积聚的泡沫成分,让全球经济界人士忐忑不安。如何防止虚拟经济过度膨胀引致泡沫经济,已成为国际经济学界的热点。目前,我国正处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关键时期,加入wto后,金融服务业将被迫对外开放,金融自由化和金融深化进程将日益加快,研究虚拟经济、泡沫经济与实体经济的关联机制,以便在充分发挥金融深化对我国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的同时,防止金融深化过程中发生虚拟经济过度膨胀进而引发泡沫经济问题,已成为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的重要课题。 一、虚拟经济、泡沫经济与实体经济的涵义 实体经济是指物质产品、精神产品的生产、销售、及提供相关服务的经济活动,不仅包括农业、能源、交通运输、邮电、建筑等物质生产活动,也包括了商业、教育、文化、艺术、体育等精神产品的生产和服务。 虚拟经济是指相对独立于实体经济之外的虚拟资本的持有和交易活动。虚拟资本是市场经济中信用制度和货币资本化的产物,包括银行信贷信用如期票和汇票、有价证券如股票和债券、产权、物权及各种金融衍生品等。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社会分工和专业化程度不断提高,经济的货币化程度不断加深,金融活动占总经济活动的比例也越来越大,金融深化的程度日益提高,其结果是资本证券化和金融衍生工具大量创新。由于证券市场和金融衍生工具交易中存在大量的投机活动,金融市场的交易额和金融活动本身的产值迅速增长,形成规模不断扩张的虚拟经济。 泡沫经济是指虚拟经济过度膨胀引致的股票和房地产等长期资产价格迅速的膨胀,是虚拟经济增长速度超过实体经济增长速度所形成的整个经济虚假繁荣的现象。其形成过程为一种或一系列资产在一个连续过程中陡然涨价,价格上涨的预期吸引了大量新的买主,这些新买主一般只是想通过投机获取价差、牟取利润,而对所买卖的资产的实际使用价值或盈利能力不感兴趣;由于新买主的不断介入,价格节节攀升,形成泡沫经济现象;一旦价格上涨的预期发生逆转,价格暴跌,泡沫破裂,便引发金融危机并导致整个经济衰退。历史上著名的泡沫经济案例有1636年发生的荷兰郁金香泡沫、1791??1720年发生的巴黎密西西比泡沫、在伦敦发生的南海泡沫等,近年来发生的典型的泡沫经济案例拉美地区的金融危机、东南亚金融危机、日本金融危机等。 在讨论泡沫经济时应严格区分泡沫经济和经济泡沫,泡沫经济并不等于经济泡沫。经济泡沫是指在经济发展过程中经常出现的不均衡现象,具体表现为上下起伏的经济周期。二者的主要区别在于,市场机制会对经济泡沫起制衡作用,无论速度快慢,最终在市场机制作用下总会出现一个均衡点,突出表现为价格上升,需求将下降。但市场机制对泡沫经济则无能为力,因为泡沫经济中根本不存在这样的均衡点,突出表现为价格上升,需求随之上升,市场充溢着买涨不买落的投机气氛,泡沫经济运行不遵循市场的基本运行原则,是市场失灵的特殊典型。1846??1847年英国铁路狂热,1919??1920年伦敦和纽约股票和商品价格暴涨暴跌,1920??1923年德国物价剧烈波动,1982年黄金价格从每盎司850美元跌至350美元等,均是比较典型的经济泡沫的案例。 二、虚拟经济的特征 虚拟经济是市场经济高度发达的产物,以服务于实体经济为最终目的。随着虚拟经济迅速发展,其规模已超过实体经济,成为与实体经济相对独立的经济范畴。与实体经济相比,虚拟经济具有明显不同的特征,概括起来,主要表现为高度流动性、不稳定性、高风险性和高投机性等四个方面。 1、高度流动性。实体经济活动的实现需要一定的时间和空间,即使在信息技术高度发达的今天,其从生产到实现需求均需要耗费一定的时间。但虚拟经济是虚拟资本的持有与交易活动,只是价值符号的转移,相对于实体经济而言,其流动性很高;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股票、有价证券等虚拟资本无纸化、电子化,其交易过程在瞬间即刻完成。正是虚拟经济的高度流动性,提高了社会资源配置和再配置的效率,使其成为现代市场经济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2、不稳定性。虚拟经济相对实体经济而言,具有较强的不稳定性。这是由由虚拟经济自身所决定的,虚拟经济自身具有的虚拟性,使得各种虚拟资本在市场买卖过程中,价格的决定并非象实体经济价格决定过程一样遵循价值规律,而是更多地取决于虚拟资本持有者和参与交易者对未来虚拟资本所代表的权益的主观预期,而这种主观预期又取决于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前景、政治及周边环境等许多非经济因素,增加了虚拟经济的不稳定性。 3、高风险性。由于影响虚拟资本价格的因素众多,这些因素自身变化频繁、无常,不遵循一定之规,且随着虚拟经济的快速发展,其交易规模和交易品种不断扩大,使虚拟经济的存在和发展变得更为复杂和难以驾驽,非专业人士受专业知识、信息采集、信息分析能力、资金、时间精力等多方面限制,虚拟资本投资成为一项风险较高的投资领域,尤其是随着各种风险投资基金、对冲基金等大量投机性资金的介入,加剧了虚拟经济的高风险性。 4、高投机性。有价证券、期货、期权等虚拟资本的交易虽然可以作为投资目的,但也离不开投机行为,这是市场流动性的需要所决定的。随着电子技术和网络高科技的迅猛发展,巨额资金划转、清算和虚拟资本交易均可在瞬间完成,这为虚拟资本的高度投机创造了技术条件,提供了技术支持。越是在新兴和发展不成熟、不完善、市场监管能力越差,防范和应对高度投机行为的措施、力度越差的市场,虚拟经济越具有更高的投机性,投机性游资也越容易光顾这样的市场,达到通过短期投机,赚取暴利的目的。 三、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的内在联系 虚拟经济和实体经济是相对独立的两个经济范畴,二者之间是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的关系。虚拟经济的产生源于实体经济发展的内在需求,无论虚拟经济发展多快、规模多大,其根本是为实体经济服务,实体经济是虚拟经济存在和发展的基础,没有实体经济,则虚拟经济将无从谈起,即实体经济是第一性的,虚拟经济是第二性的。同时,实体经济的发展又离不开虚拟经济。虚拟经济中的货币、资金、电子货币、股票、债券、abs等金融工具,已经渗透到实体经济的各个环节,实体经济的正常运转和快速发展,离不开虚拟经济的支持,落后的虚拟经济会成为快速发展的实体经济的障碍。 但是,我们应看到,虚拟经济的发展必须与实体经济发展相适应,虚拟经济的超前发展,并不能带动实体经济的超速发展,款增加了20%以上。由于大量新增资金并未投入实体经济部门,而是流入了股市和房地产市场,导致投机活动日益猖獗,并使日本经济迅速泡沫化:日经指数1985年为12000点,1986年开始急剧上升,到1989年底已突破39000点,四年之内翻了二倍多;日本土地价格以1980年为100,1985年上升为154,1990年上升为626,日本土地面积只有37万平方公里,按当时市值计算,1990年日本的土地总值已达15万亿美元,比美国土地资产总值多四倍(美国土地面积为937万平方公里),相当于日本国内生产总值的五倍多。日本的泡沫经济与其货币政策的失误是密切有关的。 2、银行等金融机构信贷扩张过度,金融资产质量低下,大量呆账、坏账的存在是引发泡沫经济的重要原因。银行等金融机构在追逐高利率的利益驱动下,放松金融监管和金融审查,银行信贷过度扩张,大量信贷缺乏必要的可行性论证,贷款抵押品手段非常软弱,许多贷款以被高估的股票和房地产作抵押,当泡沫经济迸裂,股票和房地产价值回归其合理价格时,被抵押在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股票和房地产等抵押品出现大量缩水,不仅高息无法收回,而且贷款本金亦难以到期收回,致使银行等金融机构帐面出现大量呆账、坏账,金融资产质量低下,当广大民众对银行等金融机构失去信心,便会发生挤提,致使银行等金融机构出现流动性危机,进而引发金融危机。如泰国银行坏帐占银行总信贷的比例,1996年为9.8%,到1997年就上升为11.9%,1997年8月国际债信评价机构认为,泰国金融贷款中25%付不出利息。银行体系存在的大量呆帐、坏帐已经严重扭曲了泰国的金融体系,积聚了极大的金融风险,引暴了金融危机。 3、发展中国家在实体经济实力不强、结构性问题突出的情况下,金融市场过度开放,会导致虚拟经济过度膨胀,引发泡沫经济。七十年代以后,拉美和东南亚等地区国家经济快速增长,成为新兴工业化国家。受金融深化理论的误导,上述各国相继开放金融市场,企图通过金融完全自由化,依靠虚拟经济的快速发展刺激实体经济的持续高速增长;但由于实体经济的发展水平偏低,且存在诸多结构性问题,虚拟经济过快发展超过了实体经济发展的内在需求,最终引发了泡沫经济并导致了一系列金融危机。以泰国为例,泰国在工业基础设施落后、建设资金匮乏、出口以资源型产品而非资本密集和技术密集型产品为主,虽然泰国政府力主投资并着重发展重化工业和高科技产业,但受教育和科技水平限制,严重制约了泰国的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在实体经济存在比较严重的结构性问题和金融监管水平不高的情况下,泰国政府却在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和外汇管理上推行了一系列激进的改革措施,加速了金融自由化和对外开放步伐,使虚拟经济发展速度大大超过了该国实体经济发展速度,特别是短期外资大量流入,且被投入到房地产和股市炒作而非实体经济领域,使泰国经济的泡沫化现象日趋严重,并成为东南亚金融危机的导火索。 1980-1996年期间亚洲新兴工业化国家金融资产占gdp 的比例(%) 资料来源: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国际金融统计年鉴1997》 4、国际游资的大量存在也是产生泡沫经济的重要因素。国际游资属于短期投机资本。从新兴工业化国家泡沫经济的形成及其破裂过程看,国际游资在其中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由于新兴工业化国家经济增长较快,金融市场开放度较高,且在金融监管方面经验不足,使国际游资有了大肆进行投机牟取暴利的机会。 1988-1997年新兴工业化国家股票证券投资流入(亿现价美元) 资料来源:世界银行《99年世行发展指标》 虚拟经济的过度膨胀必然引发泡沫经济,但并非说虚拟经济快速发展中形成的经济泡沫即为泡沫经济。由于美国经济对世界经济发展举足轻重,且美国股市最近持续高涨,引致全球经济学界对美国经济是否泡沫化的担忧。事实上,美国目前仅仅是存在一些经济泡沫,整体经济并未泡沫化:其一是美国经济的持续强劲增长,是由实体经济中高科技、信息产业的迅速发展带动的,80年代之后一直维持较低的通货膨胀率(80年代后为5%,90年代为1-2%,目前为1.5%,失业率不断降低,98年跌至4.3%,消费持续旺盛,兼并收购浪潮风起云涌等,使美国实体经济稳步、持续增长,足以支撑美国虚拟经济中的金融泡沫;其二是美国虚拟经济中存在一些金融泡沫是合理的。首先,美国股市虽然频频创出新高,但主要是由nastaq科技股的强劲上扬所带动,工业、运输业、银行业等行业的股票走势较为平稳。nastaq的平均市盈率虽已经高达90倍,但以美国工业类股票的平均pe(市盈率)仅为25倍,运输业股份的pe平均为12倍,银行业平均为13倍,公用事业股平均为20倍,均处于合理区间,不能仅仅因为一个科技股板块市盈率偏高而认为泡沫成分过大。其次,科技股板块整体市盈率偏高具有一定的合理性。根据现代的现金流量模型,股票价格更多地反映了投资者对该企业的成长性的预期,股票的内在价值由拥有这种资产的投资者在未来时期所预期并接受的现金流所决定,等于预期现金流的贴现值。其公式为: v=d1÷〔1+k〕 若按此方法计算,除个别市盈率过高的股票,如有的科技股市盈率达2900倍,存在过度投机现象,大多数科技股若长期保持现在的增长势头,则美国科技股的定价尚不太高。其三,美国拥有全球最为健全、规范、高效的金融体系,具有较高的金融监管水平,金融机构资产质量较好,抗风险能力普遍较强。因此,美国经济虽然存在一定的金融泡沫,但并未泡沫化。 反而会引发泡沫经济,而泡沫经济破裂又会引致金融危机,对实体经济发展造成巨大破坏。以edwards.shaw为代表的众多经济学家认为,金融活动对经济增长的贡献随着金融深化而不断增加,因此主张通过金融自由化和金融深化促进经济增长。但经济发展的事实表明,这一主张是片面的。西方发达国家自80年代以来已相继实现金融自由化,金融深化程度不断提高,金融资产总量迅速膨胀,目前均已大幅度超过本国的gdp,但在金融资产规模迅速扩张的同时,gdp并没有随之快速增长,其增长速度反而有所下降,而且,在欧洲还引发了90年代的货币危机,在日本则产生了严重的泡沫经济现象。许多发展中国家如泰国、马来西亚等在80年代中后期推行金融自由化之后,金融深化程度迅速提高、虚拟经济膨胀速度超过发达国家,经济的泡沫化现象日益严重,并引发了一系列的金融危机。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和金融一体化程度不断加强,这些金融危机的发生,不仅对本国实体经济产生了巨大损害,还通过国际贸易、汇率变动以及资本流动等渠道,对周边国家甚至整个世界经济产生巨大冲击,形成区域性或世界性金融危机。 四、虚拟经济的功能及其对实体经济运行的影响 虚拟经济对实体经济的发展具有巨大的促进作用。一方面,金融自由化和金融深化不仅可以提高社会资源的配置效率、提高实体经济的运行效率;而且资本证券化和金融衍生工具提供的套期保值等服务,还为实体经济提供了稳定的经营环境,降低实体经济的经营成本和因价格或汇率波动引致的不确定性经营风险,使实体经济能够稳定增长。另一方面,虚拟经济自身产值的增加本身即促进了gdp的增长,虚拟经济的发展提供了大量就业机会,直接促进了第三产业的迅速发展。具体而言,虚拟经济对实体经济的促进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有助于提高社会资本的配置效率。金融市场的基本功能是实现资本在不同实体经济部门之间的优化配置。金融市场的价格发现功能??发现的虚拟资本所代表的权益价格,是实现增量资本在实体经济各部门之间优化配置的主要诱导工具。通过发行并交易虚拟资本,使发行主体如企业等能及时并充足地获得发展所需资金,促进优良企业的快速发展,同时获得社会资金的企业有义务提高其经营透明度,由广大虚拟资本投资者予以监督和审查,通过市场的力量,自动调节资金流向,使社会资本流向前景好、发展潜力大、经营效益好、管理规范的行业和企业,使没有前途的企业由于资金匮乏而自生自灭,提高社会资本配置效率,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同时,金融市场还为存量资本优化配置提供了有效途径,通过资产重组等产权交易,可以实现存量资本在不同实体经济部门之间的再次优化配置,盘活因投资决策失误或市场需求结构转变而闲置的存量资本,提高社会资本的利用效率。在这一方面,一个颇具说服力的例子是美国经济近十年的强劲增长。美国经济的持续强劲增长与技术进步、劳动力市场结构的变化和经济结构的成功转换有关,但风险资本市场提供的巨大支持也起到了同样重要的作用:风险资本市场为美国的网络经济等新兴高新技术产业提供了充足的发展资本,使其在短期内能够迅速发展,并成为美国经济持续增长的重要推动力量。 2、有助于提高整个经济的运行效率。其一,虚拟经济在促进社会资本优化配置的同时,也带动了劳动力、技术以及自然资源在实体经济部门之间的优化配置,使有限的经济资源流向最具有发展潜力的实体经济部门,提高整个经济资源的利用效率。其二,股票、债券等证券市场的发展,拓宽了企业的融资渠道,为企业的规模扩张提供了重要的资金支持;股权置换、控股收购等产权交易方式的创新,为企业低成本规模扩张提供了便利渠道,有助于社会规模经济的发展。其三,制度创新是现代经济增长的重要推动力,虚拟经济的发展是企业制度创新的重要源泉。世界经济发展历史表明,对社会经济发展最具影响也最具推动力的企业组织形式就是股份制,而股份制的建立和完善离不开股权的分割、设置和股权交易,这些均是虚拟经济的重要范畴。 3、有助于分散企业经营风险。其一,资本市场的发展和企业制度的创新,使企业的投资主体多元化、社会化,同时也使企业产权的所有权、经营权和受益权相对分离,企业所有权的转让与处置对企业的经营活动影响弱化,企业经营的稳定性增强。其二,资产证券化、abs(资产担保证券)、期权交易等金融创新层出不穷,对企业资金安排、投资选择、规避经营风险等具有重要影响,如通过期货市场套期保值和外汇掉期业务,可使企业有效规避市场价格波动和汇率变动带来的经营风险,降低企业生产成本等。其三,期货市场的价格发现反映了现货市场供求关系的未来转变,有助于企业及时调整经营战略,选择正确的经营方向;股票市场的价格发现反映了经济发展的总体趋势,也有助于企业及时调整发展战略,规避投资风险。 4、虚拟经济规模的扩张,在增加gdp规模的同时,也提供了大量的就业机会。在虚拟经济日益发挥出对实体经济巨大的促进作用的同时,虚拟经济自身亦取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与1980年相比,1996年西方主要工业国家和新兴工业化国家金融资产总额均成倍增长,特别是亚洲新兴工业化国家金融资产的增长迅猛,并带动了相关服务业的发展,成为各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之一。 1980-1996年主要工业国家和新兴工业化国家的金融资产 1980-1996年主要工业国家和新兴工业化国家服务业增加值的变化(1995年不变美元) 1980-1996-年主要工业国家和新兴工业化国家服务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变化(%) 数据来源:世界银行 中经网数据处理中心 五、虚拟经济与泡沫经济的关系 虚拟经济对实体经济的促进作用是通过将储蓄有效地转化为实体经济发展所需要的资本实现的。但虚拟经济的发展与投机活动始终是共存的,虚拟经济所提供的资本配置的高效率,取决于虚拟资本的高度流动性,而虚拟资本的高度流动性是依靠投机活动实现的;虚拟经济所提供的风险规避功能如套期保值和外汇掉期业务等,风险也是通过投机者分摊的。虚拟经济相对于实体经济所具有的高风险、高收益特点,很容易吸引大批资金滞留于虚拟经济领域进行投机活动,而投机过度会引致虚拟经济过度膨胀,并形成泡沫经济。从日本、东南亚各国以及墨西哥等拉美国家的经验看,泡沫经济的产生是虚拟经济过度膨胀的直接结果,但与实体经济也有密切关系。引发泡沫经济的因素可以概括为以下几点: 1、货币政策失误与金融监管不当是产生泡沫经济的体制性因素。在金融监管不利的情况下,低利率和超量的货币供给会使大量资金流入股票、房地产等容易产生泡沫经济的领域,导致投机活动猖獗,引发泡沫经济。如日本货币供应量在1982??1985年期间十分稳定,经济也稳步增长,出现大量外贸顺差,导致本币升值;且由于日本居民储蓄率始终很高,银行拥有大量过剩资金。为了继续保持其强劲的经济发展势头,日本央行在坚持零利率政策的同时,多次放松银根,增加货币供应量,1987??1990年日本货币供应量(m2+cd)超过了10%;日本银行积极向房地产经营者提供贷款,1985-1987年间对房地产的贷 六、泡沫经济对实体经济的危害 在看到虚拟经济对实体经济产生积极促进作用的同时,我们还应看到虚拟经济过度膨胀引致的泡沫经济,对实体经济发展造成的巨大危害。泡沫经济产生后,无论其持续时间有多长,最后均会发生破裂并引致严重的金融危机,对实体经济的发展构成多方面的损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扭曲资源配置方式、降低资源配置效率,阻碍农业、工业等实体经济的发展。在泡沫经济兴起阶段,投资于股市、汇市和房地产等可以得到远非实体经济能够企及的很高的回报率,高回报率使大量资本从实体经济部门流入股市、汇市或房地产,使股市、汇市和房地产异常繁荣,资金供求失衡又会引致利率大幅上升,使实体经济部门的发展因融资成本过高而萎缩甚至停滞;同时,股市、汇市和房地产业的高收益使大批人才流入泡沫经济领域,使劳动成本因人力资本短缺而迅速提高;生产成本的过度膨胀会降低实体经济部门的国际竞争力,阻碍出口贸易的增长。泡沫经济所扭曲的资源配置方式,会严重损害一国的综合经济实力,阻碍一国的经济增长。 2、扭曲消费行为,恶化国际收支状况。泡沫经济引致的虚假繁荣景象扭 曲了消费者的消费行为,是产生过度消费现象的重要根源,而过度消费又容易引致进口大量增加,同时,企业由于借贷成本过高,劳动力成本加大,会降低出口竞争力。进口的大量增加与出口的急剧下降,破坏经常项目的贸易平衡,经常项目出现巨额逆差,外汇储备剧减,使国际收支状况恶化。 3、破坏金融系统运作,降低银行抗风险能力,引发金融危机。泡沫经济中投 机活动盛行,资金需求剧增,诱使银行不断提高利率以获得更高的收益。高利率促使银行扩大信贷,放松对信贷质量的审查和可行性研究,使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大量资金涌入股市、汇市和房地产等过度投机市场,实体经济由于无法承受过高的银行利率而使其正常资金需求受到极大抑制,银行等金融机构作为既得利益集团,对股市、汇市和房地产投机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不良作用。经济泡沫的破裂不仅使大批个人或企业陷于困境甚至破产,也会给金融机构带来带来巨额不良信贷,造成银行等金融机构资产质量低下,抗风险能力减弱,引发金融危机与经济危机,破坏宏观经济稳定。 4、泡沫经济可重新分配国民收入,加剧社会贫富两极分化,严重的会引致一系列的社会问题,对社会安定构成威胁。譬如1978-1981年发生在墨西哥的泡沫经济,在1981年股市崩溃之后,引发了严重的金融危机、债务危机和持续的通货膨胀,导致大批企业和个人破产,失业率上升,社会贫富差距增大,整个墨西哥经济一片萧条;80年代日本房地产和股市泡沫的迸裂同样使经济实力雄厚的日本经济陷入长期衰退之中,至今难以自拔,所谓的“日本神话”由此破灭。1998年俄罗斯泡沫经济崩溃时,产生了许多俄罗斯新贵族的同时,是物价飞涨,人民生活水平的急剧下降和社会不安定因素的增加,迄今为止,俄罗斯经济仍未见起色。 七、结论与建议 当前,国际经济学界和imf等国际金融组织在处理墨西哥金融危机和亚洲金融危机过程中,已取得了应对泡沫经济的一些经验,如加强国际协调、督促有关国家优化调整实体经济结构等,但对如何从体制上扼制虚拟经济过度膨胀和防止发生泡沫经济问题,还远未形成一致的观点,对应对泡沫经济的许多措施的有效性,也存在很大的争议。我国目前即将加入wto,必然面临金融、服务等被迫对外开放等问题,更应积极致力于该项课题的研究,汲取他国发展经验,在充分发挥出虚拟经济对实体经济的促进作用的同时,科学把握虚拟经济发展的“度”,对泡沫经济防患于未然。 1、大力培养金融人才,迅速提高金融监管水平,建立稳定、健全、高效的金融监管体系。金融体系是一国宏观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一个稳定、健全、高效的金融监管体系已成为现代经济发展的先决条件,而培养一批高水平、高素质、具有丰富经验的专业金融人才又是建立这样一个体系的先决条件。我国改革开放前,金融发展相对滞后,改革开放后,金融业发展才获得生机,金融监管水平是在金融发展过程中边干边学中提高的,缺乏一批既具有深厚理论功底、又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专业人才。因此,应尽快培养或引进一批高水准的专业人才,为建立完善的金融监管机制和探索先进的监管办法创造必要条件。 2、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加快我国经济结构调整和升级,促进实体经济的稳步发展。实体经济的坚实发展,能有效化解虚拟经济中的泡沫,防止产生泡沫经济。近年来,我国实体经济虽然保持了较高的增长速度,但结构性矛盾仍然十分突出,并成为制约我国经济增长的最主要因素。 实体经济论文:对中国实体经济与虚拟经济关联性的实证分析 摘要:本文主要研究了1998年到2006年的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各自的变动规律和它们之间的关联性,利用 gdp指标与股市的相关指标进行一般性的实证分析。股票市场作为经济增长中的一种融资和资源配置,作为虚拟经济的代表是实体经济的“晴雨表”,借此以研究我国股市对经济的促进、表征与预测作用。 关键词:虚拟经济 实体经济 关联分析 滞后分析 一、问题的提出 国内学者对中国股市的波动做了一些研究,其基本结论与经验判断证明,目前我国股市仍然是“政策市”,推动股票市场发展的直接动力源仍然来自相关政策。也有一些学者利用 1990—1998 年的沪深股市数据资料,分析了中国股市的运行特征,认为我国股市目前已经初步具有了成熟股市的基本特征,股市运行曲线基本上与宏观经济运行相吻合。考察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活动可以发现,gdp 增长率、gnp增长率等反映经济基本状况的指标呈现周期性特征,同时零售物价指数也在短期内表现为周期循环。经济活动的周期性变化必然会对股市产生影响,从而使得我国股市与其他发达市场一样,受经济周期的影响而呈现一定的周期性运行特征。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 中国股票市场与经济增长之间存在着协整关系,即二者有着某种长期均衡关系。 2. 无论是短期抑或长期,经济增长对股票市场都存在着单向granger 因果关系。 3. 就长期历史平均而言,中国股市在某种程度上反映了宏观经济态势;但就短期历史动态而言,并未达到可作为“经济晴雨表”的程度,甚至出现了背离宏观经济的现象。 二、实证分析 1. 指标和数据的选取 本文采用的数据是1998年-2006年的gdp值、上证指数以及二者之比:证券化率。 证券化率(securitization ratio)作为衡量一国(或地区)证券市场发展程度的重要指标,测度了证券市场在该国(地区)经济中的重要性,当证券化率越高,证券市场在该国(地区)经济体系中越重要。一般,发达国家(地区)的证券化率较高,而发展中国家(地区)的证券化率较低。尽管短期或许存在不稳定性,证券化率仍不失为权衡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相关度的较好参考指标。 2. 对反映实体经济和虚拟经济的数据关联性进行实证分析 ① 主成分分析:第一个主成分(以下称实体经济主成分)可以解释固定资产投资年度累计、进出口总额年度累计、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工业增加值这四个变量,是和实体经济相关的指标,称之为实体经济主成分; 第二个主成分(以下称金融市场主成分)可以解释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m1、金融机构存款总额、金融机构贷款总额这四个变量,是和金融市场相关的指标,称之为金融市场主成分; 第三个主成分(虚拟经济主成分)可以解释收盘价、上证指数、股票总市值这三个变量,是和虚拟经济相关的指标,称之为虚拟经济主成分。 本文只研究实体经济和虚拟经济(也就是第一类主成分和第三类主成分)各自的发展规律和他们之间的关联性,对于金融市场方面我们在这里不做研究。 ② 建立arima模型,以显示虚拟经济的变化规律: 可得出虚拟经济变动规律方程式表示为: xt=-0.131+0.077 xt-1 依据方程式(1)我们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对虚拟经济发展趋势进行预测。在宏观方面,其预测结果分析可以减少股市不规则波动对经济发展的负效应,一定程度上避免股市的大幅度波动所导致的经济危机。微观方面,预测结果也可以作为投资者们进行投资的一个参考。 ③gdp时间序列变化规律分析: 可得出gdp变动规律方程式表示为: xt= 64.863-1.002xt-1-0.973 xt-2-0.951 xt-3 依据这个方程式(2)我们可以对gdp发展趋势进行简单预测,其预测结果分析对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等经济策略的制定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④滞后分析:西方发达国家的经验告诉我们,一个成熟的股票市场的总体走势与其国家的政治环境及经济景气状况的变动周期是高度相关的,人们对未来经济发展走势的预期心理会首先从股市上反映出来,因此人们称股票市场为反映一国经济发展状况的“晴雨表”. 但是股市预测经济发展有一定的滞后性。 所以,我们选取股票总市值作为虚拟经济的一个代表指标,gdp作为经济发展状况的代表指标,检测股票总市值变化反映gdp变化的滞后性。 三、研究结论 第一,可以反映经济发展的因素主要有实体经济和虚拟经济指标。通过主成分分析和回归分析,虚拟经济中具有代表性的股票总市值可以在不同程度上对实体经济的一些指标如:工业增加值、固定资产投资额、进出口总额和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进行解释。虚拟经济和实体经济是显著相关的,虚拟经济指标的变动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释实体经济的变动。 第二,虚拟经济主成分和gdp的变化规律都符合arima模型。利用该模型得出的虚拟经济变化规律可以对虚拟经济发展趋势进行简单的预测。预测结果可以反映股市的未来变动,政府根据这个变动可以对股市做相应的调整,这样在一定程度上就可以减少股市的大幅波动所导致的经济危机带来的危害。另一方面,这个预测结果也可以作为投资者们进行投资的一个参考,降低投资者投资风险。用gdp作为实体经济的代表指标,构建gdp变化规律的arima模型。它可以作为一国政府制定宏观经济政策、对宏观经济进行调控的一个依据,使国家宏观经济快速、平稳地发展。 第三,股市虽可作为一国经济发展的“晴雨表”,但它的预测作用往往是具有滞后性的。根据我们滞后回归分析的结果,我国股市对经济发展预测的滞后期是三个季度。滞后期的验证为经济发展状况的预测做了进一步的优化,使经济预测的结果更合理,对宏观经济政策的制定和投资者投资决策的制定都是一种很好的补充。 实体经济论文:股市正进入与实体经济脱钩期 2008年金融危机至今已经四年了,还有很多疑问依然在那里,无人能够赢得共识。这直接导致了一个根本问题上的分歧——我们究竟处于危机后时期的哪个阶段?在今天的研究中,我试图回答这个问题。因为只有确定“我们在哪里”,正确预测“我们正走向何方”的概率才能最大化。 趋势一:全球经济陷入“死亡螺旋” “危机后”实施的临时性政策刺激,正在面临“信心危机”——当刺激政策药效逐渐消退,经济状态依旧疲软的时刻,更多的人开始怀疑“政府,本身或许是问题的根源”。迅速积累的、庞大的国家债务,让每一名国民感到失望,这决定了他们手中的选票会投向谁!即便非民主选举国家,民心所向的变化也会让政治家们感到恐惧。 凯恩斯主义被纳税人终结,只是时间问题。财政政策“被迫”收紧,给脆弱经济带来的潜在影响不免令人担忧。不过,完全放弃努力,却又是任何政治家无法做出的抉择,因此,无休止的谈判、结构化的政策,会令经济数据看上去陷入“下降螺旋”,而非猝死。 货币刺激,成为最后的救命稻草。不过,最大问题是,刺激成本的上升会逐渐体现,通胀周期开始缩短,经济增长幅度开始收窄,各国央行如同吸食吗啡的瘾君子为了追求同等快感而不得不逐渐加大用量。 过量货币投放,可以恢复经济增长吗?这个问题没有共识。美联储认为“可以”,其他央行“不反对”或者被迫“弃权”。没有通胀预期,货币流通比率就会下降,经济活动就会减少,经济增长率就会下降。尽管货币过量投放不一定能够促使经济出现持续性增长,但却可以做到维持实体经济基本稳定,虽然每一轮货币投放的力度必须加大。 相比未来可能发生的“世纪通胀”,眼下通缩造成的失业率上升更令货币决策者担忧。因此,量化宽松上各国央行的“一致性”体现得尤为明确。 凯恩斯主义完成了“家庭债务”向“国家债务”的转移,量化宽松则完成了“近期债务”向“远期债务”的转移(前提是以新增国家债务为抵押的货币发行方式比如美元)。本质上,它们都是财务技巧——将债务展期的一种方式。债务从来没有消失,政策刺激的根本作用是“减轻负荷、争取时间”,只有真正的经济增长出现才能在未来对冲掉一部分债务。 不过,真正的经济增长不会来自任何政策刺激,政策刺激只能是作为“诱因”或“债务转移”;真正的经济增长来自于创造性需求或替代性需求的持续出现(技术革命或战争)。“自发性复苏”何处会出现呢?没有人能够预料。上世纪三十年代大萧条的结束,可以归功于罗斯福新政,但如果没有第二次世界大战“创造需求”,也许结局会是另外一个答案。 如何甄别“自发性复苏”来临呢?可以通过金融市场来发现,当游戏规则依然是“危机逻辑”——以流动性数据是逻辑主线,那么说明全球经济还没有走出衰退阴霾。阶段性的经济数据可能具有“欺骗性”,而游戏规则的变化则更为“诚实”。 趋势二:中国经济“减速换效率、减税换增长” 从长周期看,中国经济增长处于趋势性放缓。人口红利、全球化红利、城乡劳动力转移红利的消退,带来了生产效率持续下滑。从短周期看,主权债务危机恶化,发达经济体增长前景黯淡,使得中国经济外生增长动力严重不足。货币过量投放导致的通胀高悬以及房地产泡沫,抑制了长期政府主导下的内生增长。推动经济高速行驶所引发的成本(人力、物力、环境)上升,使得“宽松货币拉动投资、财政刺激主导投向”这套组合策略的边际利润已经下降至临界点。 值得庆幸的是,当下“减速”已达成共识——在没有寻找到新的可持续增长点之前,“减速”是最保险、最经济的选择。由此引发的失业率上升压力,可以通过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以及创造就业能力强的部分产业政策放宽来有所分流。减速不是目的,效率增长才是目标。这是所谓“调结构”的初衷。不过,“减速”同时,需要做一件事情——让“大政府模式”寿终正寝。否则,“减速”换不来效率。 主动减速,意味着不可能再出现“四万亿”刺激政策;意味着不可能再依赖房地产投资来拉动gdp;意味着经济目标彻底转向效率增长。这等同于宣告“大政府模式”的终结。高投资、高税赋是过去十年“大政府模式”的经典特征。我们要观察“大政府模式”是否终结,投资增速、税赋比率的变化趋势将是实证。 政府职能的转换,是实现效率增长的唯一出路,是应对全球经济“死亡螺旋”的唯一办法。通过全方位减税,交出投资主导权,改善社会财富二次分配的不平衡,逆转财富循环方向,进而推动中国经济步入新周期——即减税换增长。 “政府并非我们问题的解决办法,而政府则恰恰是我们需要解决的问题”。相对于其他国家,“危机后”时期的中国政府债务水平并不高,如果要继续坚持走“大政府模式”并非不可以,但必经地方债危机或房地产泡沫破灭——政策刺激一发力,房地产在产业链前端,泡沫化必然更上一层楼,随时可能捅破。所以,某种程度上,房地产泡沫是当下放弃“大政府模式”的现实原因。 趋势三:“危机模式”证明真实复苏还没有出现 丑陋的经济数据与金融市场的繁荣并存,存在即合理。有人称之“非理性”繁荣——实体经济与虚拟经济周期不吻合,所以既有趋势脆弱且不可持续。我不同意上述带有“道德色彩”的教科书式观点。 趋利避险,是人性所归。资本的秉性一定是选择安全边际较高的区域。资本流向只是在说明——自发性复苏并没有真实出现,政府主导的人工复苏缺乏足够安全边际,没有形成足够稳定的趋势。因此,资本更愿意选择驻留在虚拟经济,而非实体经济。 为了拯救大到不能倒的金融机构,为了刺激经济复苏而不断输入流动性,在过去四年,美联储资产负债表扩大了三倍,中国广义货币年增长20%,欧央行提供了过万亿欧元的长期贷款……放眼望去,几乎所有国家都在铆足劲印刷货币,以维持实体经济平稳。 不过,“凯恩斯”也好,“量化”也罢,货币创造不等于需求创造。当经济不景气,需求不振,货币乘数下降,新增流动性只能暂时“平衡”货币流量,但无法改变实体经济中货币流通速度减缓的周期趋势。 相比实体经济,虚拟经济的货币需求相对容易“创造”。接连不断的货币扩张计划,使得货币贬值预期上升,大量货币追逐有限资产的未来图景令投资人慌乱。金融资产的快速变现能力相对于固定资产更具有吸引力。所以,从投资人的选择,我们可以鉴别出当前经济所处周期——“危机逻辑”而非“复苏逻辑”——危机逻辑中,流动性数据是逻辑主线;复苏逻辑中,经济数据是逻辑主线。只有当自发性复苏出现,投资人预期影响下的资本流动才会逐步形成向实体经济转移的趋势。在此之前,货币扩张预期会支撑虚拟经济的阶段繁荣,与实体经济“脱钩”。 实体经济“空心化”、虚拟经济“泡沫化”作为周期性现象,是证明经济尚未出现真实复苏的“论据”。当前金融市场的表现只能说明流动性状态,而并非经济晴雨表。投资人只会为各大央行货币政策的宽松紧缩投票,而漠视各国疲弱不堪的经济数据。 简而言之,金融层面的流动性危机已经过去,经济层面的螺旋式衰退还看不到尽头。危机逻辑下,流动性是考量金融市场趋势的核心要素——这是投资人处于不同周期下的预期偏好所决定。 实体经济论文:小议虚拟经济对实体经济的反作用 【摘要】虚拟经济对实体经济的作用体现在正反两个方面。一方面,虚拟经济的发展有利于促进资本集中和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促进经济增长。另一方面,虚拟经济的过度投机会扭曲消费行为,影响实体经济的运行安全。因此,研究二者的关系,积极发挥虚拟经济对实体经济的正向作用就显得尤为重要。 实体经济与在其基础上产生的虚拟经济是现实经济中并行的两个经济体系,它们相互作用,共同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金融自由化以来,虚拟经济对实体经济的作用体现在正反两个方面。我国虚拟经济的发展正处于初级阶段,其本身还存在诸多不健全和不稳定的因素。因此,研究虚拟经济对实体经济的反作用,正确处理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的关系,积极发挥虚拟经济对实体经济的促进作用就显得尤为重要。 正面积极作用 有利于促进资本集中和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充分体现和发挥市场经济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正是由于虚拟资本的高度流动性,尤其在现代金融市场高度发达的环境背景下,虚拟经济能够为实体经济提供资金支持和方便快捷的交易支付。虚拟资本的流动引导社会资本由效益较低的企业、行业和地区流向效益较高的企业、行业和地区,进而带动社会资源按照效益最大化的原则进行持续的重组和再分配。从宏观上看,虚拟经济优化了经济结构和促进了经济增长。 在推动经济增长的同时,有助于扩大内需和增加就业机会。虚拟经济通过其财富效应刺激消费需求和投资需求,拉动实体经济增长。例如,股市上涨造成的财富效应能够有效地扩大消费需求和投资需求,企业在扩大生产经营规模的同时,对劳动力的需求也相应增加,从而带动就业增加。此外,虚拟经济的扩张,需要大量的金融等专业人才补给,促进了以劳动密集型为特征的服务业的发展。服务业的振兴将进一步刺激内需,吸纳一大批城市新增劳动力和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 有助于实体经济分散和重新配置风险,降低交易成本。股票市场、债券市场、金融衍生品市场和风险投资市场是虚拟资本为风险配置发展起来的风险配置载体。它可以为大量的投资者分散风险,也可以提供具有各种不同风险等级的虚拟资本,把它们分配给对风险持不同偏好和不同感受程度的投资者。① 有助于解决实体经济信息不明晰的问题,提高资本运营能力。虚拟经济在运行过程中可以通过信息披露和金融创新,来处理由于信息不对称所产生的问题。企业经营状况的好坏,投资业绩的优劣,可以通过资产价格的信息功能来判断。虚拟资本的高速流动,加快了货币周转、转移和结算的速度,同时也提高了实体经济部门内部的资本运营能力。② 有助于深化国企改革,推动企业制度创新。对国有大中型企业实行规范的公司制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是国企改革的重要内容。资本市场支持着现代股份公司的创建和日常运转。此外,虚拟经济的发展还是企业制度创新的重要源泉。股份制是现代企业制度的一种主要形式,它的建立和完善离不开股权的分割、设置和交易,而这些都是现代虚拟经济运行的重要范畴。 反面消极作用 过度投机危害实体经济。在金融活动中,投机和投资都直接表现为金融工具的买卖行为。投机活动是一种必然的市场行为,随处可见,然而一旦过度投机,势必会对实体经济产生巨大的负面作用。一、扭曲资源配置,挤占实体经济的资金供给。二、导致国民收入再分配不合理,拉大贫富差距。三、过度投机必然会滋生经济泡沫。虚拟经济运行的过程中,由于其自身的相对独立性,脱离实体经济独立发展,自行扩张,一旦其规模和发展速度大大超过实体经济,就会使经济泡沫的成分不断增加。 扭曲消费行为,恶化国际收支状况。当人们看到所持有的虚拟资产价格高涨,预期未来收入将大大增加,就会增加现期消费,若消费过度增加容易导致进口大幅增加,加之企业借贷成本居高不下,劳动力成本加大,会削弱本国产品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进口大量增加的同时出口会受到抑制,这将导致该国经常项目的贸易失衡,使国际收支状况恶化。③ 虚拟经济过度发展可能会影响实体经济的运行秩序。虚拟资本发行过量、流通频繁,加上杠杆的放大作用导致银行信贷呆账坏账激增,使银行的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大大高于其实际价值而产生金融泡沫,进而会扭曲正常的信用关系,有可能引发债务危机。 由于自身的不稳定性和高流动性,虚拟经济在世界范围内的蔓延会严重威胁世界经济安全,阻碍各国的经济增长。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和金融全球化趋势的不断加强,由于一些国家的经济结构存在不合理因素,像对冲基金这种虚拟资产规模的不断扩张可将外部的金融风险和危机传导到一个国家的内部,引发该国的金融危机,并将危机传播至其他国家。④ 反作用的机制分析 投资效应。一、托宾q值的变动。美国经济学家詹姆斯·托宾在1969年提出了所谓的q值的概念,这个值是企业的市场价值(market value)与其重置成本(replacement cost)之比,它反映了股票价格与投资之间的关系。一般来说,企业市场价值与其重置成本是不相等的,因此q值一般不等于1。那么q值的变动是如何影响实体经济活动的呢?当股价上涨使得企业的市场价值高于其重置成本时,也就是q值升高至大于1时,此时增加资本的成本将小于资本收益贴现的市场价值,即企业购置新厂房和设备等固定资产的资本就会低于企业的市场价值,企业进行投资有利可图,于是扩大投资,产出增加,经济繁荣起来。当股价下跌导致企业的市场价值低于其重置成本时,也就是说q值下降至小于1时,企业增加资本的成本会大于资本收益贴现的市场价值,也就是说企业投资者认为继续投资会无利可图,甚至会亏损,于是就不会购买新的投资品,投资不振,以致产出下降。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虚拟经济可以通过股价的变动来改变企业的q值,进而影响企业的投资行为,最终作用于实体经济。二、资产负债表效应,即通过资产负债表的结构影响信贷水平。它指的是金融资产价格的变动会影响到企业和银行的资产负债表的结构,从而对投资产生影响。若金融资产的票面价值大幅上涨会使得企业和银行的资产负债表好转,如企业权益增加、负债比例降低等,企业方面的净资产上升,增强了本企业的还款能力和信用度;银行方面的不良资产状况得到好转,银行也就会相应地放松对债务人的信贷约束,放贷意愿增强,企业筹资更加容易,筹资成本也大大降低。因此,金融资产价格上升最终导致银行放款增多,企业筹资增加,投资更加活跃,进而推动实体经济的增长。⑤ 虚拟经济对消费的作用。财富效应,也被称为消费效应,指有价证券等资产价格的波动,导致资产持有者财富的变化,进而导致其消费的变化。最早提出此概念的是美国经济学家庇古(pigou),他指出货币余额的变动会使消费者的支出引起变动,财富是消费最重要的决定因素之一。然而,对于财富效应应该重新思考和认识。股市上涨时,人们似乎更多地关注自己账面财富的增加,因为账面财富的增加意味着可能会获得更多的货币收入。此时投资者可能会出现两种行为:其一,大部分投资者将虚拟资本的变现所得用于增加现期消费。而通常情况下,人们不会去考虑其账面财富的增加是否会有与之相对应的实体经济部门产品的增加。若流向实体经济领域的货币过多,而实体经济本身的规模又没有及时得到相应的扩张,这就可能有产生通货膨胀的压力。其二,由于投机心理的驱使,投资人将增加的账面财富再投入到虚拟经济领域,如再购买股票、债券等,也不会给实体经济的增长带来任何作用。因此,财富效应究竟有多大作用或其产生的条件问题,需要进行进一步的实证研究。 股权变动效应。股权变动效应的作用途径是投票机制。人们在股票市场上“用脚投票”,投资者认为某公司的股票有上涨的潜力,预期能够获益,便买进并持有该股票,反之就卖出。通过这种方式,投资者的买卖交易行为就会对实体经济产生影响,这是因为投资者的行为反映了社会公众对该公司的经营业绩的评价,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和发展潜力较多地体现在其发行的股票走势上,进而反馈到该公司的经营活动中。另外,由于大股东掌握着公司的重大经营决策权,他们通过用“手”投票来实现其权利,加之大股东自身条件的差异(如财富状况、投资经验、持股份额,风险偏好等方面)从而使得大股东在投资经营决策时有所不同,结果由于股份的变动而导致股东的变换,就必然会影响公司的经营方向、经营规模等经营策略。通过股权的这种变动效应,可以看出虚拟经济对实体经济资源的配置作用。(作者单位:河南安阳师范学院) 实体经济论文:实体经济与虚拟经济关系之辩 论文关键词:实体 经济 虚拟经济 关系 论文摘要:实体经济与虚拟经济之间必须保持适度平衡,否则会出现经济危机。当前欧美发生的 金融 危机 ,正是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严重背离的结果,应引起我们足够的重视。 国务院总理在2008年10月14日应约与英国首相布朗通话时表示,要认真 总结 国际金融危机的教训,正确处理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的关系,积累与消费的关系, 金融创新 与金融监管的关系。温总理向西方发达国家首脑提出正确处理好“三大关系”的呼吁,一定程度上意味着,不论是深深卷入危机中的欧美金融强国,还是需要金融创新支持实体经济快速发展的 一、虚拟经济的概念与特点 虚拟经济是近年来出现的一个新词语,其释义尚无定论。最为普遍的解释,是指与虚拟资本以金融系统为主要依托的循环运动有关的经济活动,简单地说就是直接以钱生钱的活动。“虚拟经济”的概念是马克思首先提出的,他在《资本论》第3卷第5篇中,特别是在论述信用和虚拟资本的第25章及其后,对此进行了详尽的分析。他认为虚拟资本是在借贷资本(生息资本)和 银行 信用制度的基础上产生的,包括股票、债券、不动产抵押单等。虚拟资本本身并不具有价值,但它却可以通过循环运动产生利润,这是它与实际资本的共同之处。 虚拟经济最早的起源可以追溯到私人间的商务借贷行为。例如某甲急需购买某种货物,但他本人没有足够的资金,而某乙手头正好有一笔钱闲置未用,于是某甲便向某乙借一定数额的钱,许诺在一定时期内还本付息。某乙手中的借据就是虚拟资本的一种雏形,它通过借款与还款的循环活动而取得增值。这时某乙并未从事实际的经济活动,只是通过一种虚拟的经济活动来赚钱。 由此可见,虚拟经济发展的第一个阶段是闲置货币的资本化,即人们手中的闲置货币变成了可以产生利息的资本。第二个阶段则是生息资本的 社会 化,即由银行作为中介机构将人们手中闲置的货币借入,再转贷出去生息,人们还可用闲置货币购买各种有价 证券 来生息,这时人们手中的存款凭证和有价证券也就是虚拟资本。生息资本的社会化可以引导资金从不能用于生产、流通等实体经济活动的人们手中,转移到能将其用于实体经济活动的人们手中,并可以将分散在各人手中的资金集中起来进行较大规模、收益较高的经济活动,从而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第三个阶段是有价证券的 市场 化,即有价证券可以根据其预期的收益而自由买卖,从而产生了进行虚拟资本交易的金融市场,例如,股票市场、债券市场、货币市场等。市场化不仅能使人们手中的有价证券可以随时变现,大大提高虚拟资本的流动性,还能引导资金向预期收益较好的产业流动,从而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的效率。 第四个阶段是金融市场的国际化,即虚拟资本可以跨国进行交易。金融市场的国际化能在国际范围内引导资金向收益较好的产业流动,可以大大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同时还形成了一种新的金融市场——外汇市场。 虚拟经济发展的第五个阶段是国际金融的集成化,即各国国内的金融市场与国际金融市场之间的联系更加紧密,相互间的影响也日益增大。随着因美元脱离金本位而导致浮动汇率制的形成、金融创新的增强、信息技术的迅速进步、金融自由化程度的提高,以及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虚拟资本的流动速度越来越快,流量越来越大,从而使得虚拟经济的规模不断增大。 虚拟经济具有五大特性: 1.复杂性。虚拟经济是一种复杂系统,其主要组分包括 投资 者、受资者,以及金融中介者,他们按照一定的规则在金融市场中进行虚拟的经济活动。虽然每个人都有按照自己对 环境 及其发展前景的了解及其预定目标独立决策的自由,但每个人的决策又不能不受其他人的影响。 2.介稳性。所谓介稳系统是指远离平衡状态、但却能通过与外界进行物质和能量的交换而维持相对稳定的系统。这种系统虽能通过自组织作用而达到稳定,但其稳定性很容易被外界的微小扰动所破坏。虚拟 经济 是一种介稳系统,必须要靠与外界进行资金交换才能维持相对的稳定。 3.高风险性。虚拟资本的内在不稳定性导致其价格变幻无常,而 金融 市场 交易规模的增大和交易品种的增多使其变得更为复杂;人们对市场及 环境 变化的预测能力不足,从而较易导致决策错误;还有许多人因为追求高收益而甘冒高风险,从而促使各种高风险、高回报的 金融创新 不断出现。 4.寄生性。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之间存在着密切联系,虚拟经济由实体经济产生,又依附于实体经济。实体经济包括物质资料的生产及相关的分配、交换、消费等经济活动,可看成是资本的循环运动。 5.周期性。虚拟经济系统的演化大体上呈现周期性的特征,一般包括实体经济加速增长、经济泡沫开始形成、货币与信用逐步膨胀、各种资产价格普遍上扬、乐观情绪四处洋溢、股价与房地产价格不断上升、外部扰动造成经济泡沫破灭、各种金融指标急剧下降、人们纷纷抛售实际资产及金 融资 产、实体经济减速或负增长等阶段。但是这种周期性并不是循环往复,而是螺旋式向前推进的。 二、实体经济的概念与特点 实体经济并不是一个专用术语,至少我们在日常生活中经常看到这样的词语,有时候这个词语甚至被应用得很通俗化。 金融危机 爆发后,美联储频繁使用实体经济这个词语,与之相关联的是除去房产市场和金融市场之外的部分,就美国经济数据的构成来看,其中包括制造业、进出口、经常账、零售销售等的部分被美联储笼统地概括为实体经济。由于不包括房市和金融市场这样的特殊的部分,所以实体经济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美国国内市场运行的“流水账”部分。之所以这样来描述,是因为虽然实体经济往往不是要害部门,而是民用普通领域。 尽管不是要害部门,但实体经济显然对于美国市场的日常运行具有关键意义,一旦实体经济出现震荡或反复,往往反映到美国人的生计问题上,像美联储十分关注食品价格指数和消费者核心物价指数以及库存和零售销售等指标,这说明美联储所谓的“实体经济”反映的是市场运行基本面的状态好坏。 我们还可以认为,美联储把核心能源消费这一块也排除在实体经济之外,理由就是美联储所谓的“实体经济健康”往往与能源价格走势相反。而且非常关键的一点就是,美联储所关注的实体经济指标往往同时反映大量中小企业的运行态势。这样看来,美联储所谓的实体经济与 三、准确把握实体 经济 与虚拟经济的关系 虚拟经济是和实体经济相对应的一种经济活动模式。当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匹配良好时,虚拟经济将为实体经济发展提供更为广泛的 融资 渠道,转移 市场 运作的风险,从而有效保障实体经济的发展。然而,当虚拟经济过度膨胀时,就会产生泡沫经济或者 金融 危机 。因此,必须准确把握实体经济与虚拟经济的关系,以维护我国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的关系就是实体经济借助于虚拟经济,虚拟经济依赖于实体经济。 1.实体经济借助于虚拟经济。这表现为三点:第一,虚拟经济影响实体经济的外部宏观经营 环境 。实体经济要生存、要发展,除了其内部经营环境外,还必须有良好的外部宏观经营环境。这个外部宏观经营环境中,就包括全 社会 的资金总量状况、资金筹措状况、资金循环状况等。这些方面的情况如何,将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到实体经济的生存和发展状况,而这一切都与虚拟经济存在着直接或间接的关系。因此,虚拟经济的发展状况如何,将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到实体经济的外部宏观经营环境。第二,虚拟经济为实体经济的发展增加后劲。实体经济要运行、尤其是要发展,首要的条件就是必须有足够的资金。资金的来源有两条途径:一条是向以 银行 为主体的各类 金融机构 贷款;另一条则是通过发行股票、债券等各类有价 证券 筹措资金。从发展的趋势看,相比较而言,通过第二条途径解决实体经济发展过程中所需资金问题,会更加现实,也会更加方便、快捷。这样,虚拟经济就为实体经济的发展增加了后劲。第三,虚拟经济的发展状况制约着实体经济的发展程度。从 历史 上看,虚拟经济的发展过程经过了五个阶段,即闲置货币的资本化、生息资本的社会化、有价证券的市场化、金融市场的国际化、国际金融的集成化等。事实证明,虚拟经济发展的阶段不同,对实体经济发展的影响也就不同,亦即虚拟经济发展的高一级阶段对实体经济发展程度的影响,总比虚拟经济发展的低一级阶段对实体经济发展程度的影响要大一些;反之,则会小一些。 2.虚拟经济依赖于实体经济。理由是:第一,实体经济为虚拟经济的发展提供物质基础。虚拟经济不是神话,而是现实。因此,它不是吊在天上,而是立足于地上。这就从根本上决定了无论是它的产生,还是它的发展,都必须以实体经济为物质条件。否则,它就成了既不着天也不着地的空中楼阁。第二,实体经济对虚拟经济提出了新的要求。随着整体经济的进步,实体经济也必须向更高层次发展。否则,它将“消失”得更快。实体经济在其发展过程中对虚拟经济的新要求,主要表现在对有价证券的市场化程度上和金融市场的国际化程度上。也正是因为实体经济在其发展过程中,对虚拟经济提出了一系列的新要求,所以才使得它能够产生、特别是使得它能够发展。否则,虚拟经济就将会成为无根之本。第三,实体经济是 检验 虚拟经济发展程度的标志。虚拟经济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是实体经济,即发展虚拟经济的初衷是为了进一步发展实体经济,而最终的结果也是为实体经济服务。因此,实体经济的发展情况如何,本身就表明了虚拟经济的发展程度。这样,实体经济就自然而然地成为了检验虚拟经济发展程度的标志。 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之间,是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关系。我们在制定宏观政策时,首先要健全 法律 法规,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虚拟经济系统中的主体行为;其次要规范、完善资本市场,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有效规避和转移风险;其三要加强监管和严格执法。 实体经济论文:融资水平助推实体经济工作意见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直接融资水平,充分依托多层次资本市场,优化资源配置,拓宽企业融资渠道,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促进全市实体经济快速健康发展,根据《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显著提升直接融资水平全面服务实体经济的实施意见》,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提升直接融资水平加快实体经济发展提出以下意见。 一、明确目标任务 到2020年末,全市直接融资水平显著提高,社会融资结构明显优化,全市直接融资占社会融资规模的比重不低于35%,在全省的排名超过地区生产总值(GDP)排名,国民资产证券化率达到30%,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推动企业在多层次资本市场上市或挂牌交易,力争到2020年底,全市50%以上规上企业完成规范化公司制改制,新增主板或中小板、创业板上市企业1户,新增“新三板”挂牌企业3户,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挂牌企业数累计达到80户。 二、突出工作重点 (一)全力推动股权融资。 1.推动规上企业规范化公司制改制。大力实施规上企业规范化公司制改制“四年行动计划”,自2017年起,每年改制比例不低于10%,努力做到应改尽改。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要切实担负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对规上企业规范化公司制改制工作的组织领导,对改制企业“一户一策”给予指导,通过购买服务方式为改制企业提供财务、投资及法律顾问等方面的服务,或根据地方财力给予完成改制的企业适当费用补助,积极推动企业加快改制步伐。 2.做大做实上市企业后备资源库。依托省上“五千四百计划”和“创业板行动计划”,健全充实上市企业后备资源库,筛选推荐一批主营业务突出、发展前景好、成长性强、龙头引领作用明显、运行机制健全、财务管理规范的重点企业,予以重点培育和支持。同时,根据产业发展情况,每年对重点培育企业进行补充、调整和更新,实行一年一报、动态筛选、重点跟踪、动态管理,确保全市重点培育企业数量长期保持在150家以上。 3.鼓励重点培育企业多渠道上市挂牌融资。支持重点培育企业选择合适上市途径,引导其自主选择中介服务机构,对具备条件的重点企业实行“一户一策”精准帮助,力争更多企业纳入全省“五千四百”计划。鼓励和支持资产规模大、盈利水平高的企业在主板市场上市;具有发展潜力的特色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在中小板上市;符合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方向的企业在创业板上市;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联合股权交易中心挂牌。支持上市挂牌企业公开转让股份,开展股权融资、债权融资和并购重组,促进股权与资本对接;支持有意拓展海外市场、吸引国际资本的企业境外上市。 4.支持上市企业做优做强。鼓励上市企业充分依托资本市场,通过公司债、可转债、定向增发、配股和优先股等多种方式实现再融资,扩大企业融资规模、投资规模和生产规模,提高上市企业核心竞争力,推动企业做大做强。支持上市公司借助资本市场融资工具,并购重组海外产业链核心资产以及研发、品牌与技术资源。 5.着力提升资产证券化率。支持市属国有企业借助资本市场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优化市属国有企业股权结构,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积极推进有条件市属国有企业开展并购重组,全力推进有条件的国有企业整体上市,利用资产证券化盘活存量资产。 (二)大力推动债券融资。实施债券优先战略,扩大债券直接融资规模和比重,改善我市直接融资结构,力争到2020年末,50%以上市县两级国有企业、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信用评级在AA+以上的上市企业及其大股东实施债券发行计划,发行规模累计达150亿元以上。鼓励企业综合运用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集合票据、超短期融资券等债务融资工具融资,推动优质企业发行公司债、可转债、集合债、私募债等。各区市县、园区要加强与银行间债券市场和交易所市场主管部门的沟通联系,采取多种措施促进债券承销机构与发债企业无缝对接,为企业发债创造有利条件。鼓励驻市银行、证券等金融机构在各自法定经营范围内开展债券发行、承销和结算业务,支持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申请债务融资工具承销商资格。 (三)加快推动基金组建。鼓励和支持小平故里发展基金采取“1+N”模式做大做强,积极引进战略投资者做实做大小平故里发展基金,借鉴先进地区经验推动我市基金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力争2017年底基金授信总规模达50亿元、提款达12亿元,2018年底基金授信总规模达100亿元。加大与央企、省属国企合作力度,积极对接系列基金等省级基金,合作设立基础设施、战略性新兴产业、创业投资等基金。加强与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对接,积极引入保险、银行理财等资金投入到全市经济发展建设。市本级设立3亿元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有条件的县(市、区)可参照设立。鼓励重点产业园区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产业并购基金、股权投资基金,重点支持创业型和创新型企业的主导产业和重点企业发展。着力优化我市创业投资、股权投资环境,鼓励有实力的金融机构和企业到我市设立产业投资、创业投资、私募股权投资等各类基金,开展各类投资合作,促进投资主体多元化。 三、强化工作保障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依托上市公司与产业引导基金发展工作组,建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牵头的直接融资协调机制,帮助企业解决改制上市、并购重组、发行债券等直接融资过程中的实际问题。各区市县政府、园区管委会以及市级相关部门要主动与重点培育企业沟通对接,优化行政服务,特别是在重点培育企业实施改制、资产重组、上市挂牌、发债等过程中,要建立“绿色通道”和“一站式服务”制度,提高办事质量和效率。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政府金融办要加强对重点企业培育和提升直接融资水平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情况开展督促检查,实行定期通报制度,推动企业改制、上市挂牌、直接融资等工作落到实处。 (二)健全中介服务体系。优先吸引行业排名靠前的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进驻我市,帮助开展企业规划、实施境内外首发上市、债券发行和兼并重组等业务。积极引进和大力发展会计、审计、律师、资产评估、信用评级、金融资讯服务等中介服务机构,努力建设机构较为齐备、功能完善的资本市场中介服务体系,支持中介服务机构有序整合,提升行业整体实力。支持驻市证券营业部拓展业务领域,增设业务网点,创新服务产品,提升服务能力。鼓励融资性担保公司依托多层次资本市场做大做强,并积极为全市重点企业依托资本市场融资提供担保服务。加强中介机构监督检查,加快建立中介机构服务评价体系和诚信档案,引导中介机构以客户利益为中心,履行行业责任与社会责任,规范经营行为,提高服务质量,严守法律红线和道德底线。 (三)加大财税支持力度。各地各相关部门要认真落实上级奖补政策,扎实做好股权融资、债权融资、资产证券化融资类奖补资金的申报、审核工作,有效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税务部门要全面落实国家和省上出台的鼓励企业直接融资相关税费支持政策。 实体经济论文:银行业金融机构实体经济发展问题分析 摘要:如何围绕我国经济调整结构、转型升级的大局,加大金融科技产业融合的效力、助推经济转型升级,无疑是商业银行必须关注的一个热点问题。本文在对科技型企业融资存在的问题、银行机构服务科技型企业发展的实践的基础上,对进一步支持科技型企业发展提出了政策建议。 关键词:科技型企业;金融支持;建议 近年来乃至今后更长一段时间,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无疑是我国的一项重要经济工作。而作为创新驱动发展的核心载体和作为实体经济重要组成部分的科技型企业,无疑需要加快发展步伐和加大支持力度。可见,提升银行机构对科技型企业的支持力度意义十分重大。因此,银行必须重视对科技型企业的支持,在服务机制完善、质押模式探索、担保体系创新、财政资金投入和资本市场建立等方面形成合力,进一步加大对科技型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 一、科技型企业融资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各地银行机构加大了对科技型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取得了较好成效。以某市为例,截至2015年三季度末,该市银行业机构为150多家科技型企业授信130亿元,占全部授信的15%。然而,银行在支持科技型企业发展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制约因素,影响到了科技型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企业财务状况或生产经营状况无法满足贷款条件 大部分的科技企业为发展中的中小企业,经营发展不稳定,如某市一家科技研发企业,获取一个项目从研发到投入生产需要大概2年时间,期间客户只预交少量订金,研发成功即可获的全部研发资金,如不成功则合同失效,企业自行承担研发费用,企业因生产周期长、研发费用高、经营风险大,难以达到银行贷款条件。 (二)可供抵押担保的资产少 通常科技企业自有资产少,可供抵押的固定资产少,缺乏有效担保,如某市科创园区为近年来科技企业较为集中的区域,但大部分科技企业为租用园区工厂,自有资产不足以提供抵押担保;另一方面,科技型企业拥有的知识产权因技术性强、专业性高,难以评估作押。 (三)银行服务科技型企业能力和意识有待提升 银行专业化产品和服务差异化、特色化还不够,对科技型企业多样化融资需求还不能完全得到满足。目前,大部分银行基于资金安全方面的考虑,贷款资金必须有符合条件的抵押,某市仅有商业银行在试行开展“专利权”质押贷款业务;且信贷产品、信贷担保、业务流程、风险评价等主要还是面向传统产业客户和传统有形资产,未根据科技企业的特点建立有区别的信贷业务系统,也没有相应提高对科技型企业贷款的风险容忍度考核。 (四)科技型企业信用担保体系还需完善 缺乏再担保机构以及地方担保机构能力偏弱,部分担保机构对企业发展评估专业性有待提高,仍然以企业是否有担保、抵押为评判标准,弱化了为企业提供有效担保的效果。 (五)政府对科技型企业支持有限 虽然有政府“两金”(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和高新技术风险投资基金)的支持,但这些资金在高新技术发展资金中所占比重小、安排分散,不能对一些好项目大项目提供有力支持。 (六)融资渠道单一 调查显示,银行信贷仍是科技型企业融资的主要来源,占企业融资的80%以上。社会性的投融资渠道不畅、方式不多。一方面是大量社会资本积淀,另一方面由于科技型企业投资风险大,易受经营环境的影响,变数大、资产少,相应负债能力也比较低,风险较大,难以吸引投资者。企业获取资金困难,致使一些好项目因缺少资金支持,难于做大做强,不能形成规模效益和实现产业化。 二、银行业金融机构服务科技型企业的实践 (一)加强监管引导 金融管理部门采取措施引导银行加强科技型企业金融服务。一是引导银行建立完善适合科技型企业特点的信用评级制度和信贷业务流程;二是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适当增加基层机构的审批权限;三是在人力资源、财务资源和信贷规模等方面争取更多的政策倾斜;四是对科技型企业不良贷款进行科学考核和及时处置;五是鼓励银行业机构创新科技型企业融资产品、融资渠道、担保机制,最大限度地满足科技型企业发展的需要。 (二)进一步完善服务体系 各地紧紧抓住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历史机遇,积极搭建科技专营支行,某市目前有2家银行机构成立了科技专营支行,并配备了相关专业人才,在建立商业可持续的科技型企业贷款机制方面进行积极探索,科技型企业金融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 (三)大力推动风险补偿机制建设 针对科技型企业贷款风险大的特点,各地政府出台了《科技和金融试点信贷融资业务风险补偿暂行办法》,实现了科技型企业融资风险补偿机制建设的重大突破,对全面改善科技型企业金融服务环境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办法》通过对科技支行提供一定数额的坏账风险补偿和奖励促使银行提高风险容忍度,降低贷款门槛,加大对科技型企业的信贷投入。 (四)进一步丰富金融服务品种 根据科技型企业市场状况,各地银行业机构及时开发出满足科技型企业需求的新产品,如某市商业银行与市中小企业创新中心、市中小企业发展中心合作,推出“专利权”质押贷款业务;并推出针对以企业自有或第三人合法拥有的动产或货权为抵质押担保项下的“仓储通”贷款业务;农村信用社推广互助式会员制担保贷款,为9家科技型企业授信5200万元,累计投放资金3700万元。 (五)对科技型企业开展上市辅导 融资与融智相结合,对有上市预期的科技型企业不仅在资金上给予支持,而且在上市规划与辅导,募集资金监管与使用,后期发展规划等方面给予有效的智力支撑,帮助企业实现跨越式发展。以某市为例,在银行的帮助下,该市有2家科技企业将于2年内实现上市,企业发展即将步入新阶段。 (六)积极帮助企业拓宽融资渠道 以某市为例,为帮助企业实现融资方式由间接融资向直接融资转变,2014年度由浦发银行该市支行主承销的1家科技企业的5亿元中期票据成功发行,为企业拓展了低成本资金的来源渠道,有效支持了企业的快速健康发展。 三、对进一步支持科技型企业发展的建议 (一)进一步完善对科技型企业的专业化服务机制,开展好间接融资服务 进一步推动科技专营支行管理规范化、队伍专业化、产品标准化、作业流程化、核算独立化、风险分散化,指导科技专营支行坚持重点服务科技型企业的经营方向、经营理念不变。探索科技支行“一行两制”模式,坚持并完善科技支行“五个单独”管理体制——单独的客户准入机制、单独的信贷审批机制、单独的风险容忍政策、单独的拨备政策和单独的业务协同政策;推动贷款审批权限的下放;坚持信贷评估时财务信息与非财务信息的兼顾、重大项目的联合评审、风险管理前移、团队责任制,完善科技支行风险管理机制。 (二)探索知识产权质押模式,开发适合科技型企业的金融产品 指导专营机构不断探索和创新符合科技企业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推进产品服务创新,满足科技企业的发展需求。组织建立知识产权交易中心,不断健全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处置方式;简化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流程,开通知识产权质押评估“绿色通道”;制定并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评估技术规范和实施办法;探索“评估+担保+信评+辅导”的知识产权质押评估模式。建立“统借统还”融资平台的模式;探索信贷工厂模式,推进联合互保贷款;探索“贷款银行+助贷机构”的小额贷款模式。推进质押贷款创新,不断创新保理融资模式。推进股权质押贷款、合同能源贷款、应收租金保理、债权保险融资等方面的创新。 (三)完善科技型企业信用担保体系,为企业提供切实有效服务 大力推进科技担保机构的创新。推进科技担保在担保模式和反担保模式方面的创新,包括但不限于企业互助担保、补贴资金贴现,股权质押,应收账款质押,无形资产质押;推进科技担保在业务模式和盈利模式方面的创新,包括但不限于创业担保、担保换分红和担保换期权。探索贷款银行、产业园孵化器、创业风险投资机构、政府专项支撑资金、科技担保机构共同担保的“科技型企业融资联合担保平台”模式。 (四)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创新财政投入方式与机制 统筹市县(园区)两级支持金融、科技等相关资金,市级财政每年安排一定资金,建立政府、金融机构联动的风险共担机制,重点用于信贷风险补偿、创投风险补偿、融资担保债务发展、引导基金资本金注入和科技金融平台建设工作经费,发挥国有资本战略导向作用,以更大的政策力度,支持科技金融体系发展。探索政府购买科技创新成果、服务及采购高科技企业产品的新模式;发挥税收政策的引导作用,探索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和创业投资税收优惠政策,引导企业进一步增加科技投入。 (五)拓宽直接融资渠道,建设多层次资本市场 完善促进股权投资发展的政策,依托当地区域优势,积极引进全国性或区域性创业(风险)投资基金和产业投资基金设立机构和拓展业务;通过政府出资引导,组建产业重组基金,促进成长型企业的发展提高和衰退期企业的整合重组。通过税收优惠、提供全方位“一站式”办公服务和项目对接等政策优惠,创造创业风险投资市场发展的良好环境。逐步形成各类股权投资基金聚集区,促进私募股权投资市场的健康发展。通过为PE、VC等风投资本提供通道,拉动银行贷款等间接融资跟进。完善中小企业改制上市培育系统,通过上市奖励、土地优惠,财政补贴、税收优惠或返还和提供中介桥梁、历史遗留解决、协调服务等,促进科技企业上市。搭建技术产权交易平台,充分发挥其综合服务功能,有组织推进金融创新和服务协调,不断增强服务经济发展的能力。 作者:何虹 单位:中国人民银行新野县支行 实体经济论文:有关扶持实体经济的意见 为积极应对当前复杂严峻的经济形势,进一步提升金融机构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的主动性、积极性和有效性,促进实体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现就进一步扩大信贷投放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四大一高”战略和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为重点,促进金融机构调整信贷结构,扩大信贷投放,创新金融产品,优化服务质量,建立金融机构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的长效机制,为实体经济发展提供有力保障,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扩大信贷投放,促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效能明显提升,持续提高企业满意率、贷款满足率和贷款覆盖率,努力实现三个“不低于”的目标,即: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全年各项贷款增速不低于全省各项贷款平均增速;对小型微型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全市各项贷款平均增速;对小型微型企业贷款增量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 三、工作重点 (一)加大对“四大一高”重点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切实破解经济发展的“瓶颈”问题。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积极落实扩大内需的政策措施,要抓住我市成为中原经济区和豫晋陕黄河金三角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两个国家级经济区叠加区的难得历史机遇,有效发挥货币信贷的导向作用,加大对“四大一高”重点项目、产业转移项目的支持力度,增强我市实体经济实力和发展后劲。 (二)加大对小型微型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切实缓解小型微型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从促进就业、改善民生、维护稳定的大局出发,高度重视对小型微型企业的信贷支持,认真落实各项金融支持政策,努力提高小型微型企业贷款比重,切实缓解小型微型企业贷款难问题。要按照“稳中求进”的总基调,认真落实有扶有控的要求,在风险可控和商业可持续的基础上,着力加大信贷投放,着力建立完善机制,着力创新服务方式,着力突出差异监管,务求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工作取得新成效。 (三)加大对“三农”的信贷支持力度,切实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通过调整信贷结构,加大对“三农”的信贷支持,显着提高涉农信贷投放比例。要进一步推进“三农”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健全“三农”金融服务网点和网络,以保证农民收入较快增长为中心,落实“三农”金融服务政策,探索构建“三农”金融服务可持续发展模式。 (四)加大对各类群体创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切实做好金融支持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对符合要求和条件的登记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城镇复员转业退役军人、高校毕业生及零就业家庭加大信贷支持力度,鼓励其自主创业。对符合贷款条件、新增就业岗位吸纳上述人员达到一定比例的微型和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要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充分发挥中小企业促进就业的带动和辐射作用。要充分利用社区劳动保障平台的资源优势,继续稳步推进信用社区创建工作,不断完善“小额担保贷款+信用社区建设+创业培训”的长效机制,切实发挥小额担保贷款促进就业的作用。 四、工作措施 (一)加大对“四大一高”重点项目建设的信贷支持。1.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在保持信贷总量合理均衡增长的基础上,要进一步优化信贷资金结构,统筹配置信贷资源,优先保证手续齐全、符合项目开工和建设条件的重大项目所需配套信贷资金及时落实到位。2.对符合国家投资投向、正在报批或需要继续完善新开工条件的重大投资项目,要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和项目单位的沟通协商,扎实高效做好信贷审查和信贷资金拨付的前期准备工作。3.对重大项目要建立起快速决策机制,提高金融服务效率,有针对性地设计综合性金融服务方案,提供包括中长期贷款、流动资金贷款、债券承销、融资顾问等全方位服务,并在利率优惠、规模调配等方面给予倾斜。4.鼓励和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银团贷款,为符合条件的重点项目提供有效信贷支持,发挥各家银行的优势和品牌特色,形成优势互补、信息共享、风险分散、合作共赢的信贷支持合力。 (二)鼓励引导信贷资源向小型微型企业倾斜。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坚决杜绝附加不合理的贷款条件,同时考虑小型微型企业实际经营状况,设立科学的贷款利率和服务收费标准,适度进行让利。要建立小型微型企业项目库,重点支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保政策、科技政策的优质小型微型企业;支持科技含量高、特色鲜明和具有创新能力的小型微型企业;支持有助于增加就业和具有可靠偿债能力的小型微型企业。各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确保优先将信贷资金用于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大型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争取小型微型企业信贷规模不受限制。鼓励和支持银行发行小型微型企业专项金融债券,监管部门要做好相关的组织推动工作。 (三)建立和完善小型微型企业信贷工作机制和服务体系。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进一步细化和完善利率的风险定价机制、独立核算机制、高效的贷款审批机制、激励约束机制、专业化的人员培训机制、违约信息处理机制等“六项机制”,并在2012年底前全部建立完善并实施到位。要坚持单列信贷计划、单独配置人力和财务资源、单独客户认定与信贷评审、单独会计核算的“四单原则”。对从事小型微型企业金融服务的工作人员建立专门的绩效考核和奖惩机制,科学设定尽责、问责和免责条款。各农村法人银行机构要学习银行的经验做法,在2012年底前确保做到“四专”,即建立专门服务小型微型企业的专营机构;配备专门从事小型微型企业金融工作的专业人员;制定专门针对小型微型企业授信的专项考核;单列小型微型企业信贷的专项规模。各国有商业银行和洛阳银行分行要大力发展延伸专营机构,切实解决小型微型企业信贷管理部门挂靠和没有单设专营机构的问题,凡是有县域银行机构的,争取在县域设立专营机构。 (四)提升小型微型企业金融产品适用性。1.加快担保和抵质押方式的创新。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不断完善抵质押担保形式,逐步由单一抵押扩大为包括应收账款质押、动产质押等多种方式,有效解决小型微型企业发展过程中突出的“不敢贷”、“不能贷”等问题。2.加快小型微型企业信用评级方式创新。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避免对财务报表、抵押担保等传统评级方法的过度依赖,将“三品三表”(人品、产品、抵押品,电表、水表、报关单表)纳入综合评定,以此作为发放贷款的相关条件,扩大小型微型企业授信面。3.加快金融产品的创新。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结合小型微型企业成长周期、行业特点、风险状况、资金特点和盈利能力,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因行(社)制宜,研发有针对性和特色化的金融产品,探索金融产品多样化,提高金融服务个性化,逐步由提供信贷资金向提供综合性、全方位的金融服务转变。4.加快业务流程的创新。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按照简单、方便、快捷的服务原则,积极推进业务流程再造、规范操作标准、集成信息决策,不断缩短审批链条,提高放贷效率,逐步实现小型微型企业贷款横向功能集中、纵向时间缩短,满足小型微型企业“短、小、频、急”的信贷资金需求。 (五)积极推进服务“三农”金融体制改革。1.积极推进农业银行三农事业部改革,按照单独信用管理、单独信贷考核指标、单独能力资源配置、单独的激励考核安排、单独贷款政策扶持体系等要求,推进改革进程,加大支农力度。2.加快农村信用社改制步伐,做大做强农村商业银行,充分发挥其支农主力军作用。3.鼓励引导民间资本进入村镇银行和小额贷款公司,实现村镇银行和小额贷款公司在各县(市、区)全覆盖,发挥其支持“三农”的补充作用。4.大力发展农民资金互助社等民间合作组织,引导民间闲散资金的合理流动。力争用2-3年的时间推动农村逐步建成全方位的金融服务体系,满足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的资金需求。 (六)努力形成金融支持“三农”合力。农业发展银行分行要在及时足额供应粮棉油收储信贷资金,维护主要农产品市场稳定的基础上,大力支持水利和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发展农村流通体系建设、农业科技等信贷业务,支持农产品批发市场、农产品仓储和冷链物流项目等。农业发展银行分行、农业银行分行要下大力气抓好农业产业化贷款的投放,要在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中筛选一批经营效益好、示范效应明显的企业作为目标客户进行重点营销,不断提高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覆盖率;同时要选择一批信誉良好、项目可行、有公司依托的种、养、加工业大户,稳妥发放农村个人生产经营贷款。市农信办要把广大农户作为基础客户群,适当提高信用农户的授信额度,发放循环授信凭证,切实为农民贷款提供便利;实施批量营销、批量评估授信、批量放贷相结合,主动对专业村、专业户集中营销贷款;确保信贷资金向特色农业倾斜,集中培育壮大果品、食用菌、中药材、烟叶等优质特色产业。邮政储蓄银行市分行要扩大“百亿送贷活动”的成果,继续依托特色村信贷服务模式,着力提高涉农贷款比重。 (七)探索建立“三农”信贷风险分担与补偿机制。1.积极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支持“三农”的税收优惠政策。2.建立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地方财政每年预算安排一定的风险补偿资金,财政部门以上一年度县(市、区)涉农贷款的实际余额为基数,按新增涉农贷款的一定比例予以风险补偿。3.建立农业贷款保险制度。引导农村保险与农业信贷相结合,建立职能部门间的联系机制,共同解决经营风险和农民投保的承受力问题。在政策性保险缺位的情况下,可由商业保险公司经营农业保险,财政部门根据承保与赔付的情况对保险公司给予补偿。 (八)积极引导金融机构支持和促进就业再就业。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强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的协调配合,研究完善配套政策,主动融入金融支持创业带动就业工作中。有关部门和经办银行要进一步简化小额担保贷款的审批手续,明确办理各项手续的具体流程和时限。同时,要加强对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相关工作人员的培训,使之熟悉掌握小额担保贷款相关的工作流程、时限和要求,提高小额担保贷款的办理效率。经办银行应建立区别于其他商业性贷款考核制度的小额担保贷款单独考核制度,在操作规范、勤勉尽责的前提下,经办银行的小额担保贷款质量考评情况可实行单独考核,不影响经办银行和信贷人员的年终评比、奖励和晋级。 (九)建立健全再就业贷款联动机制。建立“小额担保贷款+信用社区建设+创业培训”机制,大力开展创业培训,提高小额担保贷款项目的成功率。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人民银行要积极推进创业培训与小额担保贷款的有机结合,不断完善创业服务体系建设,提供面向所有创业者的项目开发、创业指导、融资服务、创业孵化等“一条龙”创业服务。加快信用社区建设,利用社区劳动平台为小额担保贷款营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人民银行和经办银行要加强配合协作,积极开展个人信用意识教育,建立个人信用档案和失信惩罚相结合的有效机制,建立健全个人信用和社区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和监督机制,有效降低小额担保贷款的成本和风险。 (十)加大对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个人购房的信贷支持力度。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认真落实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加大差别化信贷政策执行力度,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对有实力、有信誉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前景好的项目,要积极提供融资支持和相关金融服务,满足房地产开发的合理融资需求,增强房地产业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要优先支持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等保障性住房项目,继续支持居民首次购买自住普通住房和购买改善型自住普通住房的贷款需求。对居民首次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符合条件的,可执行相对较低的贷款利率和首付款比例。要严格执行对第二套购房的贷款条件和所规定的政策,对非自住、非普通住房的贷款条件,银行业金融机构应适当予以提高贷款利率和首付款比例,切实改进风险定价水平,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实体经济论文:金融与实体经济跨越发展 一、把握经济发展主流。拓展金融服务空间 湖北经济具有其他区域难以比拟的优势,也有相对的不足。把握自身特点,趋利避害,发扬所长,弥补所短。是湖北经济实现后发增长过程中需要把握好的重点,也是湖北银行业发展需要解决的难点。大力支持经济社会建设重点领域、重点项目。湖北要加速经济步伐.就要抓紧形成促进经济增长的产业基础和公共基础。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建设、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一主两副”个中心建设以及长江经济带、鄂西生态旅游区开发、大别山革命老区开发以及湖北立体化综合交通枢纽建设、汽车产业升级建设、长江汉江水资源利用和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等,都是支撑湖北经济未来发展的战略性基础建设项目.具有重中之重的地位。金融支持湖北经济发展,就要针对省情区情,抓住突出矛盾,解决主要问题,真正对这些关系湖北经济民生内生增长的基础工程加大投入.保证丁程尽快实施,加快建成。积极支持战略新兴产业.培育未来竞争力和发展增长点。对湖北而言,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特别是加快文化产业大发展、大繁荣符合湖北的经济文化特点,具有其他区域不可比拟的优势,应当率先优先发展。金融在服务这两个领域发展过程中应当把握三个方向:第一,紧紧抓住新兴产业与湖北传统产业的结合点和升级通道,把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与支持湖北主流实体经济结合起来;第二,把支持文化产业发展与加大科技创新手段结合起来。支持文化加科技的文化龙头企业向市场化、产业化、资源化发展和转型;第,服务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文化产业发展首先需要金融服务方式的创新发展。调整服务布局,积极推动“一主两副”战略实施。建设武汉国家中心城市与平衡湖北省内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是并行不悖的原则。理解和适应区域经济发展总体布局和主体功能区建设要求.通过金融手段,促进资源要素在不同功能区域的重组流动,提升经济的活跃度和整合集聚能力。湖北自身经济和金融资源毕竟有限,实现区域协同发展,需要挖掘经济金融存量,更需要提升经济金融增量。区域经济金融政策应当充分鼓励和调动两个副省级中心城市的资源聚集和资源利用能力,这就需要在政府科学决策、金融监管部门合理引导、金融机构主体变革图新、地方政府创新机制方面共同作用。武汉则应重点打造多层次、多主体、交叉融合的现代金融市场化服务体系,引导金融市场各个主体突破传统模式.实现金融服务跨越发展.引导区域以外金融要素向武汉集聚,提升武汉经济金融总量。 二、强化自身能力建设,提升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可持续性 银行服务地方经济的可持续成长模式。基础来源于银行服务市场的定位与银行发展的核心战略。随着国际金融危机后我国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监管政策的变化、利率市场化进程的加快.我国银行业传统发展方式.特别是核心价值理念与实现业绩可持续增长的模式。都面临着深刻的考验。同时,银行机构在资本约束背景下,也在推进着盈利模式转变,努力形成多元化收入和利润来源。因此银行机构越来越重视在制定发展规划中,以实现资本运用效率目标为基础,把自身发展规划与经济发展环境和金融发展需要进行比较,从而在确定发展区域、业务重点、业务结构、资源投入、组织架构、绩效管理等进行综合考虑。银行服务价值的核心是在满足核心客户经营需求的同时,实现银行自身的价值目标。服务的竞争必然带来服务的差异化和专业化,银行通过加强客户关系管理,了解核心客户的核心价值诉求与实现银行经营目标的契合点,不断明辩和调整客户因市场变化而产生的x,t银行服务需求的变化,从而获得属于自己的核心目标客户。所以在服务湖北经济跨越发展的过程中。发现和寻找属于自己的目标客户,形成针对核心目标客户的客户服务策略。是取得市场竞争优势的最重要基础,也是保持业务持续增长的关键所在。在确定自身核心客户策略和服务目标之后,就必须努力提升和巩固在这一领域内的服务品质和服务效率,满足客户的要求。在发展自身专业化服务能力过程中.银行机构既要遵循银行基本服务功能与内控管理原则。更要通过金融服务手段和服务方式的创新,满足客户对服务品质、服务价格、服务效率的更高要求.在金融服务中保持竞争优势。湖北主流经济发展为银行提供了丰富的客户市场资源,但这些客户自身也在实施着产业升级、行业整合、市场网络建设等工作,也需要在现代融资市场中获得更多的融资支持,商业银行不仅要满足于较为传统和单一的金融服务功能,把传统业务做专做精。而且更要抓住客户发展提升的机会,向提供综合服务解决方案的方向转变,通过创新业务、搭建平台、拓宽渠道提升综合服务能力。面对日益复杂的内外部经济环境变化,从总体上提出加快湖北创新型、复合型、综合型金融人才培养计划也属当务之急,这既是各家商业银行自身发展的兴行之策。要发挥金融机构、企业和政府的各自优势,提高各级政府对金融产业和金融发展的认识;调整各级政府对金融产业、金融机构的评价视角,完善考核办法;积极鼓励金融机构业务创新、模式创新,积极鼓励引进创新金融人才和创新金融机构。湖北的银行机构在培养金融创新人才或者建设专业化服务团队方面不应当与发达地区有太大的差距。在实现推动经济跨越发展的过程中,银行应当优先发展创新型人才,通过创新服务的方式促进经济加快转型、升级、提速、上规模。 三、加快区域金融强省建设。促进经济金融共同繁荣 湖北各级地方政府、金融机构和企业的共同责任。应当围绕区域发展总体规划充分互动.将金融服务升级、经济结构升级和微观主体培育三者放在一个宏观框架下进行统筹规划,为湖北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环境,促进经济、金融、企业共同实现跨越发展。金融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必须参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运行过程,高度关注区域经济、产业经济发展的趋势变化,提升自觉响应能力。为此应当把金融经济运行纳入全省经济活动、经济调度和经济分析的体系内。在体系内加强沟通协调、加强信息交流、加强制度和机制建设。同时,围绕建设区域金融强省的目标,政府层面应当把完善金融市场体系建设、强化金融市场环境建设作为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体系加以规划和管理,引导出台支持金融优先发展的政策和机制.从招商引资式的金融业发展政策向引导、服务和支持的金融业发展政策方向转变,为金融业的健康发展和服务升级搭建政府服务平台和政府合作平台。武汉区域金融中心建设应当首先把武汉自古就有的区域以外资源导入的功能充分发挥出来,用区域经济发展的良好条件,吸引区域外部甚至境外机构向武汉积聚,在做大的基础上形成做强效应。武汉区域金融中心建设应当确立服务全省的发展目标。发挥出辐射和脯养湖北全省特别是重点发展区域的作用.发挥资金加管理加人才的优势.在促进全省经济发展的同时促进武汉城市发展向现代服务业方向转型。应当充分发挥国家批准武汉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的强大政策优势,结合湖北的优势资源,以科技金融、产业金融的机制体制创新和发展模式突破,服务于湖北经济社会的跨越式发展.也在我国金融产业发展过程中走出湖北的特色模式。在这一最有可能实现突破发展的金融模式创新中.有两个重要内容应当放在更突出的位置:一是科技型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创新。良好的竞争性发展的创新环境和集群化生存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群体.通过强化专业化风投团队市场发现机制建设和银行对成熟技术产业化的支持,湖北完全有可能培育出有中国特色和湖北特色的硅谷银行发展模式。湖北拥有丰厚的文化历史积淀.加上湖北拥有的信息、传媒、通讯、多媒体技术优势,也完全有可能打造出像湖南、江苏、北京、上海等地的文化产业集群,为湖北经济跨越发展提供更丰富内涵。打造湖北金融的信用高地。有关各方应进一步加强制度和环境建设,强化湖北诚实、守信的信用文化,有效防范各种类型的区域金融风险,营造让党和政府放心、让金融机构安心、让人民群众舒心的金融发展环境。加快中小金融服务组织的制度化发展建设.加强各级政策性担保机构建设,规范发展民间金融,优先发展信用中介服务体系,构筑多层次满足中小企业、社会居民正当合理需求的金融服务体系。使湖北成为金融资产质量最高、金融服务效率最好、金融法制环境最优的区域经济发展的信用高地,促进湖北经济更好更快发展。
国际金融危机对国际贸易的影响:两次金融危机对香港对外贸易影响比较研究 摘要:金融危机成为现代经济发展的周期性特征之一。东南亚金融危机和本世纪爆发的国际金融危机虽然产生的原因、影响范围和程度不同,但是两者都对严重影响了香港的对外贸易。本文实证分析分析两次金融危机对香港对外贸易的影响,从对外贸易的主要指标和金融危机对香港对外贸易的影响机制进行了比较分析。结果表明,东南亚金融危机主要从汇率机制影响香港对外贸易,国际金融危机对香港对外贸易的影响主要是外部需求下降和周边国家发展疲软。 关键词:东南亚金融危机;国际金融危机;香港对外贸易 1、引言 金融危机成为现代经济发展的周期性特征之一。1997年由国际投机资金冲击泰国货币泰铢而引发的东南亚金融危机,使得东南亚国家的货币平均贬值25%-70%(何慧君,1998),实行联系汇率制度的香港为维持汇率稳定付出了巨大的代价,而亚洲地区及受此影响的其他国家经济衰退也对香港的对外贸易造成了巨大损失,香港对外贸易出现了将近一年的负增长。两次金融危机对香港的对外贸易产生了及其重要的影响,但由于两次金融危机产生的原因和影响范围不同,导致对香港对外贸易的影响机制也有差别,香港应对两次金融危机的措施也不同,通过对比两次金融危机对香港对外贸易的影响,有利于香港在世界经济运行越来越紧密的情况下,优化对外贸易结构和政策,从而更好的应对全球经济发展的变化。 国际贸易已经成为世界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从亚当斯密的绝对优势理论和大卫李嘉图的相对优势理论到赫克歇尔和俄林的要素禀赋理论再到克鲁格曼的规模经济理论、佛农的产品周期理论等,理论界对国际贸易的运行规律和特点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国际贸易属于一种经济活动,金融危机导致的经济波动很大程度上影响国际贸易活动。Cantor和Mark(1998)、Baxter和Crucini(1995)等人的早期研究确认了国际经济波动中国际贸易和国际金融传导渠道的存在性和合理性。石红莲(2010)认为在全球化经济时代,任何一个国家尤其是大国的经济波动都会影响其他国家的经济进而向全球范围扩散。经济波动主要是通过国际贸易、国际金融和国际投资以及资讯等渠道传导的。陈学彬、徐明东(2010)金融危机短期内对国际贸易最直接的两个主要影响渠道为收入效应和价格效应。王会强、于飞(2010)重要从收入、价格、汇率、外商投资等方面研究了金融危机对河北省出口贸易的影响。本文主要从其对外贸易的三个部分比较分析两次金融危机对其影响。 2、对外贸易指标变化比较 一个国家或地区通过对外贸易参与国际分工,节约社会劳动,不但使资源得到充分的利用,还可以保证社会再生产顺利进行,促进社会扩大再生产的实现。衡量对外贸易的指标主要有对外贸易规模、对外贸易依存度、对外贸易价格指数、对外贸易地理方向以及对外贸易商品结构等,金融危机通过影响一国或地区的经济发展、周围国家和地区的经济环境以及汇率等方面作用于对外贸易。本文主要从两次金融危机对香港对外贸易规模、对外贸易地理方向和对外贸易商品结构等三个指标的影响进行比较分析。 2.1 对外贸易规模 20世纪80年代以来,香港对外贸易快速发展,成为世界著名的国际贸易中心,贸易额进入全球前十,并成为世界最大的转口贸易地。金融危机影响对外贸易最明显的特征就是对外贸规模的减小,东南亚金融危机中,1998年1月份香港进口和转口贸易开始出现负增长,1997年11月开始出现港产品出口负增长,并持续十多个月。国际金融危机中,港产品出口负增长首次负增长出现于2008年3月,进口和转口贸易均于2008年11月开始负增长,并持续将近一年。分别取两次金融危机周期中三年的月度贸易额增长率,东南亚金融危机从1997年1月至1999年12月,国际金融危机从2008年1月至2010年12月,其进口贸易、港产品出口贸易和转口贸易增长率变化如下图所示。 从上图可见,两次金融危机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香港对外贸易规模,但是影响的范围和时间长度却不同。国际金融危机对香港贸易的影响力度明显比东南亚金融危机强,但后者影响持续的时间更长,国际金融危机中,进口贸易增长率最大降幅为22.74%,港产品贸易增长率最大降幅为50.64%,转口贸易增长率最大降幅为22.44%,而东南亚金融危机中,进口贸易增长率最大降幅为22.38%,港产品贸易增长率最大降幅为21.96%,转口贸易增长率最大降幅为16.73%。国际金融危机中,进口贸易负增长持续了12个月,港产品出口贸易负增长持续了22个月,转口贸易负增长持续了12个月,东南亚金融危机中,进口贸易负增长持续了16个月,港产品出口贸易负增长持续了26个月,转口贸易负增长持续了15个月。此外,两次金融危机周期中,国际金融危机对香港贸易影响波动明显大于东南亚金融危机的影响,而且,对港产品出口贸易的影响先于进口贸易和转口贸易。可见,国际金融危机对香港对外贸易的影响属于暂时性的冲击,而东南亚金融危机则属于长久的影响。 2.2对外贸易地理方向 对外贸易地理方向是指一国或地区对外贸易额的地区分布和国别分布的状况,即该国的出口商品流向和进口商品来自哪些国家或地区,说明一定时期内各个国家或区域集团在一国对外贸易中所占有的地位,通常以它们在该国或地区进出口总额或进口总额、出口总额中的比重来表示。一国或地区的对外贸易地理方向通常受经济互补性、国际分工的形式与贸易政策的影响。从两次金融危机周期中分别取6个月香港十个主要贸易国家或地区的贸易额增长率数据,如表3所示。 从表3可见,香港进口贸易中,东南亚金融危机主要影响的是香港从日本、台湾、美国、新加坡、马来西亚、印度、瑞士以及泰国等国家的进口,而从中国内地和韩国的影响则相对较小;国际金融危机中,主要影响香港从中国内地、日本、新加坡、韩国和瑞士等国家,而从台湾、美国、马来西亚、印度和泰国等国家的进口影响则相对较小。港产品出口贸易中,东南亚金融危机主要影响香港与中国内地、新加坡、日本、韩国、澳门和马来西亚等国家或地区的贸易,对香港与美国、台湾、瑞士和英国等国家或地区的贸易影响不明显;国际金融危机对与香港贸易的前十大国家和地区都有较大影响,但影响的时间先后有差别,对香港与瑞士、澳门和马来西亚等国家或地区的贸易影响相对较晚一点。转口贸易去向中,东南亚金融危机对香港与日本、印度、韩国、新加坡和越南的贸易影响比较大,与中国内地、美国、德国、台湾和英国等国家的影响较小,而与英国的贸易额还处于上升之中;国际金融危机对香港与美国、德国、韩国、英国和新加坡等国家或地区的贸易影响比较明显,对香港与中国内地、日本、印度、台湾和越南等国家或地区的贸易影响较小。 2.3 对外贸易商品结构 对外贸易商品结构是指一定时期内一国进出口贸易中各种商品的构成,即某大类或某种商品进出口贸易与整个进出口贸易额之比,以份额表示。一个国家对外贸易商品结构,主要是由该国的经济发展水平、产业结构状况、自然资源状况和贸易政策决定的。香港实行高度开放的贸易政策,服务业发达,制造业份额相对比较小,使得香港产生制造业空心化现象,两次金融危机对香港香港对外贸易商品结构的影响如表4所示。 从表4可见,国际金融危机对香港主要商品的进口、港产品出口和转口贸易均产生了比较明显的影响,对出港产品的出口影响较大,杂项制品、矿物和金属材料、非金属材料和电动机械、仪器用具及零件等降幅均超过或接近30%,转口贸易中降幅超过10%的有四种产品。东南亚金融危机影响较大的非金属矿物制品进口、电动机械、仪器和用具及零件的出口,而办公室机器和自动资料处理仪器的进口和转口均有所上升。 3、金融危机对香港对外贸易影响的机制比较 3.1 金融危机的收入效应影响比较 金融危机对贸易最直接的影响是以收入效应降低贸易对象的实际购买力,即主要影响香港的出口贸易,香港的出口市场主要是中国内地、美国、东南亚以及西欧国家,两次金融危机对这些国家和地区收入的影响不尽相同。亚洲金融危机主要影响东南亚的经济,从各国实际GDP增长率可以看出日本、韩国、印度尼西亚1998年实际GDP增长率迅速下降,日本1998年增长率为-2.05%比1997年下降了3.61个百分点,韩国和印度尼西亚1998年增长率分别为-5.71%和-13.9%,比上年下降了11.48%和17.84%。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国际金融危机则机会影响了香港的整个出口市场,美国收入减少后,对香港的产品和劳务需求就会降低,直接导致香港出口的减少。同时,美国是全球进口大国,与诸多国家保持高度相关的直接或间接贸易,通过国际间的贸易进而影响香港对欧盟、日本等国家的出口。 3.2金融危机的价格效应影响比较 价格效应主要影响香港的状况贸易,由于香港实行的是联系汇率制度,两次金融的价格效应对香港对外贸易的机制具有差异。亚洲金融危机的价格效应主要表现为东南亚各国的货币贬值,而20世纪末香港主要是与中国内地、日本、西欧以及美国之间进行转口贸易,与东南亚的转口贸易比重比较低,故而通过价格效应的影响不大。国际金融导致全球商品价格下降,降低了出口企业的利润率,直接导致本地生产企业生产积极性下降,出口减少。但是,美元的贬值降低了包括石油、矿产品、农产品等大宗商品的国际价格,从而降低一些企业的进口成本,这个有利于香港的转告贸易。所以,国际金融危机对香港对外贸易的影响是综合性的。 3.3金融危机的汇率效应影响比较 东南亚和韩国、台湾、日本等国家和地区的货币贬值对香港的出口竞争力构成了不小的威胁。由于实行联汇制,港元兑美元汇率基本维持在7.749~7.730之间,相对其它亚洲国家货币间接有大幅度的升值,使香港产品的出口价格竞争力有相当大幅的减弱。在东南亚国家货币贬值的影响下,国际市场的一些商品价格下跌,如1998年初国际市场工业制成品价格比1997年9月降低了10%,涤纶切片、纤维和棉纱等产品也因韩国和印尼等国的低价倾销而价格下跌。国际金融危机中,美国经济大幅下滑,美元相对于其他国家的货币贬值,有利于美国的出口,从而影响香港对美国的出口。 4、结论 东南亚金融危机和国际金融危机虽然产生的原因不同,但都对香港对外贸易产生了很大的影响。东南亚金融危机对香港对外贸易的影响持续时间长、影响范围大而且反应迅速,但是其影响力比国际金融危机小。东南亚金融危机主要是从东南亚国家的货币贬值导致香港的实际汇率上升导致香港对外贸易下降,国际金融危机主要是影响香港的对外贸易环境,欧美国家的实际需求下降,转口贸易和港产品出口贸易受到冲击,日本、东南亚国家经济增长疲软进一步加大了对香港对外贸易的影响。但是,国际金融危机中香港的对外贸易政策比较及时和完善,从而比较迅速的摆脱金融危机的影响。从两次金融危机中可以发现,内地和香港出口中受冲击最小,能保持出口价格和销量不变或增长的是高新技术产品和优质名牌产品。陆港合作开发高科技的提法早已有之,全球的知识化、高科技化和香港出口竞争力的相对减弱都不容香港再迟疑不前。由于香港本地技术、人才、资源和成本的限制,在发展高科技产业方面仍要借助内地,因此应充分发挥香港本地信息、资金筹集、服务方面的优势,相互合作增强香港的国际竞争力,共同防范金融危机。 国际金融危机对国际贸易的影响:金融危机对广西—东盟区域贸易的影响 【摘要】美国金融危机对全球经济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对国际市场造成了沉重的打击。金融危机对广西和东盟区域贸易同样带来了一定的影响。文章通过对金融危机前后广西-东盟区域贸易情况的对比,分析了金融危机对双边贸易的影响,并研究了金融危机后广西-东盟将面临的新形势。以期为广西-东盟今后的区域贸易合作提供经验借鉴。 【关键词】金融危机,广西,东盟,区域贸易 中国与东盟同为外贸依存度较高的国家和地区,在金融危机中,对外贸易都受到较大的打击。金融危机前中国—东盟区域贸易量以年均27.12%的增长率快速增长。1而金融危机使两者间进口贸易额剧烈波动,增幅同比迅速下降,贸易逆差也呈现出进一步缩小的趋势。作为中国—东盟区域经济合作的前沿地区,广西与东盟的区域贸易在金融危机中受到怎样的影响?金融危机后,两地区间区域贸易发展前景如何?本文通过对这两个问题的研究,以期给广西—东盟区域经济合作做出经验总结。 一、金融危机前广西—东盟区域贸易发展状况 中国—东盟博览会的开办,极大促进了广西与东盟国家的进出口贸易。据广西统计年鉴数据显示,2000年,广西对东盟进出口贸易总额仅为439,500千美元,占广西进出口贸易总额的21.57%。其中,出口总额为310,110千美元,进口总额为129,390万美元。2007年,广西与东盟进出口贸易总额达到2,908,459千美元,比去年同期增长59.1%,是2000年的6.6倍,占广西对外贸易总额的31.3%。其中进口贸易额为1,174,292千美元,是2000年的9.07倍,出口贸易额为1,734,168千美元,是2000年的5.59倍。东盟迅速成为了广西最大的贸易往来对象地区。 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之前,广西与东盟国家主要是以边境贸易为主,贸易商品主要是农副土特产、工业品、生产资料、中药材、木材等一些低值附加商品。广西出口到东盟国家主要是自行车、缝纫机、手扶拖拉机等工业品。从东盟国家进口的主要是水产品、干鲜果等农副土特产和木材。自2002年开始建设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以来,随着贸易的深化和发展,商品重要性的先后顺序发生了变化。从东盟国家进口到广西的产品还是主要以农产品、水果、资源性商品为主,新加坡、马来西亚、泰国的机电产品成为了广西重要进口商品之一。广西对东盟国家的出口产品结构也在不断优化,资金、技术类产品的比重占主导地位,机电产品的比重最大。 二、金融危机对广西—东盟区域贸易发展的影响 (一)区域贸易总额所有波动 中国与东盟都是实行外向型贸易政策,在金融危机的影响下,中国和东盟国家的对外贸易同样增速放缓。具体情况见下表: 资料来源:根据南宁海关统计数据整理 从表中可以看出,自2006年以来广西对东盟的进出口贸易额不断上涨。 2007年到2009年受金融危机的影响,增速明显所放缓。自2010年广西对东盟的进出口总额恢复迅速,而且环比发展速度基本恢复到金融危机前。由于南海问题和东盟个别国家国内政治动荡,使得2012年广西与东盟国家的进出口发展速度有小幅度下降,但进出口总额仍比上年有所增加。 另一方面,虽然中国对东盟的贸易逆差呈现逐步缩小的趋势,但广西与东盟的贸易逆差却在不断上升,2006年,广西与东盟的贸易逆差为1.42亿美元,到2012年,广西与越南的贸易逆差为6.6亿美元。 (二)广西对东盟出口的变动 自2007年下半年, 以出口导向为主的东南亚国家经济已经感受到美国经济放缓的影响。东盟国家对欧美国家贸易下降,使得国内经济受到影响,进而也会影响其货物的进口。 资料来源:根据南宁海关统计数据整理 自2006年以来,广西对东盟的出口额有了快速的增长,以平均每年45.48%的速度增长,到2012年,广西对东盟的出口额是2006年的9.5倍。金融危机前,广西对东盟的出口额增长速度达到了76.1%。受金融危机的影响,2008年到2010年的出口额增速明显放缓,增长速度下降了20-40个百分点。2010年出口额环比增长速度仅为26.84%。 广西与东盟的最大贸易国为越南,印度尼西亚和泰国。以2012年的贸易额来计算,仅三个国家与广西的出口额就占广西与东盟国家出口额的95.8%。2007年广西对越南的出口增长率为89.9%,而2008年就仅为59.23%。广西对泰国和印度尼西亚的出口增速下降更为严重,而且在2009年还出现了负增长的情况。 (三)广西与东盟的进口额变动 广西从东盟的进口主要是农副产品等,相对于出口额,进口额增长量较小,受到金融危机的影响相对也较小。 资料来源:根据南宁海关统计数据整理 广西从东盟的进口额相对出口额的发展较慢,2012年比2006年仅增长了2.22倍,年均增长21.52%。但是,广西从东盟的进口对经济波动较为敏感,2008年的环比增长速度比2007年下降了30个百分点,2010年经济恢复后,进口额环比发展速度就恢复到145.61%。 广西与东盟地区的三大进口国为越南、印度尼西亚和马来西亚。广西从越南进口额最大,受金融危机影响,广西从越南的进口额增长速度明显放缓,环比发展速度由2007年的133%,回落到2008年的90%。 三、金融危机后广西—东盟区域贸易发展面临的新形势 金融危机后,国际市场的萎缩难以在短时间内改变。但是,中国和东盟市场广阔,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快速推进的时期,发展潜力巨大。 (一)世界经济复苏缓慢。2008 年以来的国际金融危机给世界经济造成了严重影响,各主要经济体采取了大规模的财政刺激政策,但是世界经济的恢复并不如预想的这么快速。从金融危机后广西与东盟区域贸易的发展状况来看,广西与东盟的经贸合作受金融危机影响较小,恢复迅速,在后危机时期可以发挥促进经济,转移东盟对欧美国家对外贸易依赖性的重要作用。加强广西与东盟的区域贸易合作不仅有利于东盟对外贸易的复苏,而且有利于广西经济发展。 (二)贸易保护不断抬头。自国际金融危机爆发以来,各国出口下滑,国内失业率增加,贸易竞争不断加剧,贸易保护主义重新强化的趋势也日益明显。贸易依存度较高的东盟国家和中国都是贸易保护主义的受害国之一,中国和东盟国家在应对金融危机以来的一年多里,坚持贸易自由化,共同抵制贸易保护, 取得了很大的成绩。贸易保护主义的抬头与中国和东盟共同坚持贸易自由化的一系列努力都为广西与东盟的区域经济合作提供了良好的基础。一方面,贸易保护主义的重新出现将会促使东盟国家开始寻求自由宽松的贸易环境。另一方面,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成将为广西-东盟贸易合作提供一个畅通而自由的平台。 (三)区域经济合作成为亚洲各国合作趋势。21 世纪以来,亚洲地区的区域经济合作蓬勃发展。这给中国与东盟自贸区的建设带来了新的挑战。而广西与东盟国家的贸易具有一定的互补性,越南、泰国的农副产品、木材、矿产,新加坡、马来西亚的技术、资本密集型产品等是广西经济发展所需资源,广西廉价的纺织品、工业品为新加坡、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提供了低成本的原材料和消费品,广西的机电产品、交通设备为越南、泰国提供了物美价廉的工业消费品。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框架下,广西参与了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进一步加深了广西与东盟国家的区域贸易合作。 (四)东盟经济持续好转和一体化进程的稳步推进。2009 年3 月,东盟签署了《关于东盟共同体路线图的差安华欣宣言》(2009—2015年),把经济共同体的实现期限从2020 年提前到2015 年,进一步加速东盟一体化进程,这将将为其与中国的自贸区建设发展创造更加良好的基础环境,也为与广西的经贸合作提供了更加宽松的环境。 (五)广西企业继续推进面向东盟的外向经营 广西企业要扩大国际经营能力,东盟无疑提供了广阔的市场,加上广西政府这几年来对东盟企业的大力宣传及积极引入政策,广西企业将来还会继续推进面向东盟的外向型经营。另外,广西也将进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推动经济平稳可持续增长,这不仅将为中国-东盟自贸区建设提供良好的环境,而且还将为东盟国家提供双多边合作更多的市场机会。 国际金融危机对国际贸易的影响:浅谈国际金融危机对苏州加工贸易的影响 [摘要]以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国际金融危机愈演愈烈,全球贸易出现急剧下滑态势。结合苏州加工贸易近一年的统计数据,通过论述和分析国际金融危机下苏州加工贸易的现状及原因,以及分析国际金融危机对苏州加工贸易的影响,提出促进苏州加工贸易发展的解决方法和对策。 [关键词]国际金融危机 苏州加工贸易 对策 苏州加工贸易是以外资带动出口加工发展外向型经济的模式。自2000年以来,苏州直接利用外资规模不断扩大,其中尤其是加工贸易得到了空前发展。经过近十来年的飞速发展,目前苏州加工贸易规模已居全国第二,从而大大促进了苏州地区的经济发展。然而,近两年由于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苏州外贸总额增长较为缓慢,甚至一度出现过负增长。作为苏州贸易最大组成部分的加工贸易也受到了此次金融危机的较大冲击。 一、苏州加工贸易发展的现状 (一)苏州加工贸易的发展渊源 加工贸易是当前苏州对外贸易方式中的重要组成成分。改革开放的三十多年,苏州的加工贸易业呈现出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态势,对苏州经济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果。从三十年前政府抓住机会积极发展加工贸易开始,到现在加工贸易总额已经是仅次于深圳位居全国大中城市的第二位,占全省加工贸易额的72.2%,占全国加工贸易总额的15.68%。苏州从事加工贸易的企业超过4000家。图1为近十年苏州加工贸易发展轨迹。 图1 苏州加工贸易发展轨迹图 (二)苏州加工贸易的地位和作用 其一,苏州加工贸易的发展促进进出口贸易结构不断优化。对内通过招商引资能够迅速推动当地工业化进程,改变当地经济面貌;对外苏州加工贸易一直领先,先进的经验和模式起到了示范作用。其二,苏州加工贸易促进了就业,缓解了当地劳动力就业压力紧张问题,培养了一批熟练劳动力队伍。更重要的是培养了一批高级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从而大大提高了苏州制造业总体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最后,苏州加工贸易解决了苏州工业发展初期的资金短缺问题,增加了工业原始资本的积累。因此在苏州经济的发展过程中,加工贸易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三)国际金融危机对苏州加工贸易的影响 由于国际金融危机不断的深化,以及由此而引起的贸易保护主义的抬头,苏州加工贸易业不断恶化,贸易数额增幅缓慢,发展受到了挑战和制约。图2给出了近两年苏州加工贸易单月发展趋势情况。 图2 近两年苏州加工贸易单月发展趋势* * 资料来源:苏州统计局统计月报 二、苏州加工贸易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随着国内外经济形势的不断变化,苏州加工贸易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日益突出,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加工贸易与其他产业间的关联程度低 加工贸易处于产业链的中下游,存在着附加值低、替代效应强等特征。因此,国际上一有风吹草动,加工贸易就容易受到影响。为了加强加工贸易抵抗风险的能力,就需要进行产业升级,整合产业链,积极向上游和下游两个方向延伸。 (二)本土自主创新不足,对外资的技术依赖性强 外资企业容易受到国际危机的干扰,当初他们来中国的目的是为了寻求廉价的土地、人力和政府税收,因此外资企业的根不在中国,本部也不在中国,外资企业来中国完全是利益的驱使。而如今金融形势和市场发生了变化,外企首先想到的是自己的利益。所以,积极发展本土经济,自主创新,推动自主名牌战略才是王道。 三、促进苏州加工贸易的解决对策 (一)完善和延伸产业链,抓住机遇,促进产业结构升级 1.对于外资企业,苏州加工贸易应向“总部经济”方向上伸下延转型升级。政府要鼓励跨国公司在苏州设立地区总部、研发中心(机构)、营销中心、物流配送中心等高端产业链环节。对于已初步形成生产制造中心、研究开发中心与管理运营中心、具备地区总部性质或雏形的加工贸易龙头企业应加大培育指导力度。 2.以发展服务外包为契机,完成苏州加工贸易价值链的完善。在以服务外包为主要特征的全球价值链下,外资企业成为苏州加工贸易的主体,而这种以外资为苏州加工主体的模式是不可持续发展的。具体原因有三:其一是成本上升;其二是外贸依存度已经过高;其三是国际环境的变化风险。因此,要发展服务外包,首当其冲是必须发展本国的价值链。通过构建本国的价值链发展国内贸易,将经济增长方式从外向型转变为内外并重型。 (二)积极发展本土企业 1.本土企业和外资企业的配套协作战略,完善和延伸产业链。由于外资企业根植性较差的问题,不具有可持续性。因此本土企业加入外资企业的生产体系,真正成为全球生产体系的一部分,这是实现本土经济与外资经济互动和一体化发展的最好选择,具有发展的战略意义。因此要鼓励外资企业逐步实现产品、人才、技术本地化,推动本市企业积极与外资企业配套协作,主动接受外资企业产品、技术和管理的辐射,加入跨国公司的生产体系与销售网络。 2.本土企业要自主创新,推动名牌战略,成为苏州加工贸易的主导。自主创新是提升科技水平和经济竞争力的关键所在,也是企业的活力所在、生命所在。长期以来,我们依靠廉价的人力和资源转化为“苏州制造”的产品价格优势,对外经贸多年持续高速增长。然而随着劳动力以及资源环境成本的逐步提高,长期处于低端产品环节的发展模式隐忧也日益严重。在参与全球产业分工中,我们耗费人力、消耗资源、精工细作,但因为缺乏自主创新的核心技术,大部分利润和市场主动权仍被跨国公司掌控。以苹果公司为例,一台iphone共创造360美元,硬件为美、日、韩、台等创造187美元,我国参与的是组装、制造大概是6.54美元。所以,经济要想长足发展一定要有自己的核心技术,有自己真正的核心品牌。 3.发挥政府部门管理效能,着力引导加工贸易转型升级。首先,政府应该积极支持本土加工贸易企业发展,在资金等生产要素以及税收上给予本土企业与外资企业同等的优惠待遇;其次,政府要完善加工贸易中新兴产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重点引进科技含量高、发展前景好、辐射带动强、技术溢出能力明显的龙头骨干型项目;最后,要引导加工贸易企业创立内销品牌,逐步建立国内营销网络与物流体系,不断扩大国内分销业务。总之,政府应不断促进和提升加工贸易发展规模、结构、质量与效益的协调性和产业竞争力,为苏州经济社会实现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四、结论 加工贸易是苏州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促进本地区经济的发展和就业具有重要的意义。然而,随着国内外环境的变化以及人力和资源成本的提高,苏州加工贸易遇到了发展“瓶颈”。要解决这一问题,就要发挥政府效能,立足发展本土企业,推动品牌策略,不断延伸产业链,真正做到从“苏州制造”转变为“苏州创造”。 国际金融危机对国际贸易的影响:面对金融危机时期新一轮贸易保护主义的中国策略 [摘要] 随着金融危机在全球的迅速蔓延,世界经济出现明显衰退。发达国家迫于国内就业压力,以种种借口设置新的贸易壁垒。美国国会通过的“购买美国货”条款顺势而生,并被视为新一轮贸易保护主义的标志。贸易保护主义的重新抬头再度引起世界各国的高度重视,并或将引发全球贸易大战。危机当头,笔者拟通过关注本轮贸易保护主义的新动向,呼吁政府积极动用国际力量,在WTO框架下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关键词] 金融危机 贸易保护主义 对策 2008年9月金融危机全面爆发以来,世界经济出现明显衰退。许多国家为应对经济危机纷纷出台紧急就市措施和经济刺激计划。有些国家迫于国内就业压力,以种种借口设置贸易壁垒,采取贸易保护措施。而有些国家在“以邻为壑”政策的指导下,竞相效仿出台一些违反WTO规则的产业发展政策,中国成为这一轮贸易保护主义浪潮的最大受害者。仅在2008年12月,美国就先后对中国的纺织品、冰箱、药品、化工品、环状焊接钢管、厨房用金属隔板和网架展开反补贴调查或征收反补贴税;同月,欧盟先后对中国产味精、柠檬酸、紧固件产品和焊管发起反倾销调查或征收反倾销税,并通过了新的玩具安全指令(DIRECTIVE 88/378/EEC),矛头直指中国;2008年10月以来,印度对中国出口产品发起17起贸易救济调查,并于2009年1月和2月先后宣布禁止从中国进口玩具和对中国铝征收保护性关税。2009年2月13日,美国国会通过的“购买美国货”条款由于极具贸易保护主义色彩而被视为此轮贸易保护主义浪潮的标志,但是,由于该条款将购买范围扩大到了WTO《政府采购协议》缔约各方生产的产品,这样不仅技术性地避免了欧盟的反弹,而且因为中国大陆(中国香港已加入)并非缔约方而合法地排除了最具竞争力的中国产品。 随着金融危机的全球蔓延,许多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设置的贸易壁垒和采取的贸易保护措施不断增多。作为本轮贸易保护主义浪潮的最大受害者,中国对外贸易发展速度已然明显受阻。据商务部统计,自2008年11月份开始,我国外贸进出口形势急转直下,月度进出口总值自2001年10月份以来首次出现负增长。2008年11月至2009年2月的月度进出口总值的同比增长速度分别为-9%,-11%,-29%和-24.9%。在利用外资方面,自去年四季度起,吸收外资呈回落态势,10月以来实际使用外资连续同比负增长。面对这样的严峻考验,我国必须认真研究对策,积极采取措施以应对日渐加强的贸易保护主义浪潮。 一、积极扩大内需,降低对外部市场的依赖 加入WTO之后,中国的对外贸易出现强劲增长,贸易规模不断加大,外贸依存度也随之急剧攀升。根据国家统计局和商务部的统计,2001年,中国全年进出口总值5097.68亿美元,到2008年,该数值达到了25616.3亿美元,年平均增长率近26%。伴随着对外贸易总值的高速增长,中国的外贸依存度也不断攀升,从2001年的38.5%快速增长到2007年和2008年的64.4%和58.2%。虽然中国对外贸易的高速发展曾极大地拉动了国民经济的快速增长,但是外贸依存度的不断攀升不可避免地带来经济发展中的结构性问题,以及中国经济对世界市场的高度依赖。当综合贸易影响率超过贸易摩擦警戒线的时候,世界各国把高度防范和警惕的矛头都指向中国,中国外销产品成了众矢之的。从上文中美国、欧盟及印度等国针对中国外贸出口产品发起的种种调查和贸易保护措施,已经如此可见一斑了。 时下,国际金融危机迅速蔓延,国外市场急剧萎缩,中国长期形成的过度依赖出口的经济发展模式已难以为继,中国国民经济中一直存在的消费率偏低和外贸依存度偏高的失衡问题迎来有效解决的好时机。因此,我们应该抓住时机扩大内需,有效提高消费率,切实调整内外需比例,逐步降低外贸依存度,渐进地从开放带动改革和发展转变到扩大内需与稳定外需的统筹协调,逐步建立以内需为主导的循环经济、以进出口贸易为辅助的二元经济结构。只有这样,中国才能在危机中从根本上有效抵制国外贸易保护主义的损害,继而降低国际经济波动对我国经济的冲击程度。 二、充分利用多边场合,呼吁联合防范贸易保护主义 众所周知,二战以来,商品和生产要素跨国界流动的范围不断扩大。世界贸易的快速增长,在拓宽国际经济的传递渠道和加强国际经济的互动作用同时,对世界经济的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经过60多年的经济融合,多边贸易自由化取得巨大成果,已成为不可逆转的发展趋势。虽然如今危机当头,各个国家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性会不同程度地影响其在进一步贸易自由化上达成共识,但是,金融危机是全球经济结构失衡、金融风险积聚长期积累的结果,解决问题也不可能一蹴而就。世界各国必须加强磋商、增强合作,保持国际贸易渠道畅通。中国作为出口大国和本轮贸易保护主义浪潮的最大受害者,除了本身要发扬大国风范,奉行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外,还应该充分利用20国金融峰会、经合组织(OECD)、亚太经合组织(APEC)和世界经济论坛等多边场合,联合其他相关国家,在WTO框架下共同抵制许多国家可能出现的通过贸易保护向国际社会转嫁危机的做法,呼吁各国携手共克时艰,以开放迎接挑战,以合作应对危机,让国际贸易的健康发展成为推动世界经济快速复苏的重要力量。 三、促进重启多哈回合谈判,利用WTO规则规避贸易风险 虽然多哈回合谈判自2005年中止以来已经数次陷入僵局,甚至有人对WTO的公信力,以及其能否在协调各成员的利益及制定新的贸易规则中发挥作用产生过疑问。但是,多半个世纪的贸易实践证明,作为一个管理国际贸易的国际组织,WTO一直担负着协调各国贸易政策、平衡国际贸易关系、减少贸易摩擦和促进世界经济发展的重任,在制定“防止贸易保护主义”的政策方面更是发挥着关键作用。如今,金融危机阴霾下的多个国家的经济体系遭到威胁,发达国家带头发起的贸易保护主义重新抬头,作为拥有独立利益的发展中国家的中国,再次痛切体会发达国家主导制定实施的现行国际贸易规则的不公正性。因此,值此采取共同救援行动之机,我们更应该呼吁重启多哈回合谈判,通过多边协商建立更合理的国际经济新秩序,并利用WTO的原则与规则防范贸易保护主义,继续推进全球自由化贸易进程的发展。 除此以外,中国还要积极参与谈判,善于利用WTO的规则,包括争端解决机制和程序、特殊措施和补救措施,就世贸组织主要成员国对我国出口产品实施的不公正待遇展开有理、有利、有节的斗争,争取公平、客观、合理地解决我国遭遇的国际贸易摩擦问题,积极维护包括中国在内的广大发展中国家的正当权益和经济利益。例如,中国可以转换思维,从被动的保护措施的受害者转换成积极主动为自己的产业争取公平待遇的战士,认真分析美国和其他主要贸易伙伴经济刺激计划中是否有违反WTO规则的产业发展政策内容,并通过适度增加运用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等工具,为国内产业(特别是重点发展的先进制造业)创造更公平的竞争环境。 四、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随着我国出口产品竞争力的不断加强和国际市场份额的不断加大,针对我国的各种贸易壁垒越来越多,外贸出口企业单打独斗去拼抢国外市场的行为早已无法应对国外以经济联盟形式展开的贸易战。而行业组织具有协调同行、避免过度竞争及自主对外沟通的功能,在协助政府管理对外贸易方面,发挥着不可忽视的协调和监督作用。危机来临之时,行业组织更应该发挥其服务、咨询和桥梁职能,适时根据国际经济形势,科学分析行业信息、壁垒信息和行业竞争力,在提出合理建议的同时,团结行业力量共同对外游说和公关。 如今,贸易保护主义的抬头或将掀起新一轮的全球贸易大战,针对中国的“两反一保”也顺势增多。虽然我国的行业协会还有待进一步深化改革,但是相对于势单力薄的企业而言,行业协会更能代表行业产业利益。凭借其快速反应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行业组织应该以解决贸易摩擦问题的组织者和代表者的身份,尽力争取国家政策研究、经济研究、统计调研和信息处理等职能部门的支持,通过与各级政府部门的密切合作,帮助企业申诉或应诉,维护行业和企业的合法权益,增强我国企业参与国际化竞争的能力。 当然,作为本轮贸易保护主义的直接受害者,中国的出口企业仅仅依靠政府或行业组织从以上四个方面下功夫是远远不够的。事实上,危机来临之时,中国企业短期内不仅要采取措施紧急应对,长期上更要修炼“内功”。例如,从短期来讲,中国企业应当要加强制定技术标准,及时了解WTO的有关规则和最新规范,按照国际惯例进行操作。从长期来看,中国企业要关注开发新的市场,并通过产业升级,调整出口产品结构,提升产品的附加值,进一步增强产品的竞争优势。总之,只有在商务部、地方主管部门、有关商会协会等中介机构、企业的“四体联动”工作机制下,通过政府、行业和企业的上下通力合作,中国经济才能彻底走出金融危机时期贸易保护主义的阴霾,迎来中国对外贸易的另一个春天。 国际金融危机对国际贸易的影响:金融危机对国际贸易的影响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摘要]考察国际贸易的变化是测度金融危机影响的一种直接手段。通过比较借鉴经典的银行挤提理论和引力模型,对国际贸易视角下的金融危机影响进行了理论分析;筛选了20个国家2008年的双边贸易数据、宏观经济数据等作为样本,进行了实证检验。结果表明,金融危机对国际贸易有显著影响且其影响具有滞后性。同时探讨了我国可以采取的对策。 [关键词]引力模型; 金融危机;国际贸易 一、引言 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由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全球性金融危机通过多种渠道影响着世界经济。金融危机与国际贸易方面的研究大都集中于金融危机的传导,意在寻求防范金融危机传染的策略。普遍认为国际贸易是金融危机传导的重要渠道之一,但关于金融危机对国际贸易影响方面的研究成果却很少。如果金融危机不影响国家的进出口,如何通过贸易渠道传导呢?所以,需要弄清楚金融危机对国际贸易的影响。Zihui Ma等(2003)首次对这个问题进行了系统研究,认为国际贸易所受的影响程度是测度金融危机传导的一个前提条件;国内学者主要分析了金融危机对我国贸易的影响。这些工作对国际贸易视角下的金融危机影响的研究是十分有益的,但仍需至少在下列几个方面完善: (1)现有研究成果从不同的角度进行了初步的理论探讨,尚未形成有说服力的系统理论;(2)缺乏金融危机对国际贸易影响的实证分析。为此,本文将从理论和实证两个层面对此展开研究:首先,对金融危机对国际贸易影响的理论进行梳理;其次,用引力模型定量测度金融危机对国际贸易的影响。 二、金融危机对国际贸易影响的理论分析 Diamond和Dybvig(1983)发展了一个银行挤提的经典框架。在一定假设下,认为投资者可通过建立一个银行来集中风险从而提高其效用。所有的投资者在银行中储蓄他们的财产,根据无耐心的投资者的数量,银行划出一部分存款准备金,把其余的进行项目投资。但是,由于投资者的类型是私人信息,所以有耐心的投资者可能会自称是无耐心的而在项目到期前提取其存款。正常情况下,他们没有动力这样做,因为较早收回资金会降低他们的效用。但是,如果出现经济恐慌,有耐心的投资者会希望收回他们的存款。当出现这种情况时,银行的存款将不足以满足这种提取。银行不得不在长期项目到期前进行清算,因为项目的销售回报少于最初的投资,结果是出现银行挤兑和一些投资者什么也得不到。 上面的框架没有分析银行挤提对国际贸易的影响。Zihui Ma 和Leonard K. Cheng(2003)通过提出四个假设,把这个模型扩展到包括国际贸易的情况,即在下面的假设下,就可以分析金融危机对进出口的影响了。 (1)假定投资者分为两类:本国投资者和外国投资者。本国投资者拥有本国商品,外国投资者拥有外国商品,外国投资者和本国投资者是有耐心的或无耐心的概率是一样的,本国商品和外国商品都可以在国际市场上进行买卖。 (2)生产本国商品的长期项目需要外国商品和本国商品作为投入。由于总投资增加,所以对本国商品和外国商品的需求也会增加。为了简化,假定外国投资者的储蓄少于对外国商品的投资需求。所以,为了进口外国商品,不得不出口一些本国商品。 (3)外国投资者仅消费外国商品,本国投资者既消费本国商品又消费外国商品。投资者从银行收到的回报是本国财产,所以他们需要用一部分或全部回报在国际市场上交换外国商品。 (4)存在有重叠的后代。新一代的投资者像前一代一样,把其财产储存在银行里,银行把储蓄投资到一个长期项目中。假定本国投资者的数量是固定的,但外国投资者的数量依赖于前一资者的经历。如果以前出现银行挤提,新外国投资者的数量将会减少,即银行挤提后资本流入会减少。 如果在项目到期前出现银行挤提,所有的投资者都会提取他们的存款。由于项目的非流动性,只有其中的一部分能取回存款,通常投资者会遭受损失。所有的外国投资者(如果没有银行挤提,只有无耐心的外国投资者)会带着提取的存款离开这个经济。在金融危机后,资本流入减少了。 综上,金融危机主要通过两个渠道影响国际贸易。 (1)外国资本流动渠道。在没有银行挤提时,有耐心的外国投资者会在项目到期后提取存款,且存款将会被下一代外国投资者带来的新投资的流入抵消。但是,银行挤提会使他们较早收回资金并减少未来的新外国资本流入。所以,金融危机在危机期间能刺激出口,但是在危机后会减少出口。 (2)投资需求渠道。随着总投资的降低,对外国商品的投入需求也随之减少。所以,通过这种渠道,金融危机对进口有长期的滞后负影响,短期内这种负影响不会显现。另一方面,由于外国投资的降低,经济必须出口更多的本国商品以便进口外国商品以增进投资投入。因此,金融危机在危机后将会促进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