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论文:我国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模式的框架设计 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是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从当前我国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实践来看,形成了“直通型”、“分工型”、“存储型”、“大统筹型”等“统帐结合”模式。这些模式虽然都有其合理性,但却都在实践中暴露出基金收缴困难、医疗服务和支出管理机制失灵等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难以形成一种模式。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界定的“低水平、广覆盖、双方负担、统帐结合”的基本原则,借鉴国内外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正反经验,笔者认为,我国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模式应当是多元协调混合型模式,这种模式的关键在于建立一种保障方式多层次、保障资金多渠道、支付方式科学、管理办法有效的医保运行机制。 一、建立多层次的医疗保险体系 根据实际情况,我国的多层次的医疗保险体系应包括以下三个层次: 1.基本医疗保险。这是多层次的医疗保险体系的基础,也是国家医疗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属于法定性质的政府行为,以强制性实施为主,财源主要来自强制筹集的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坚持“低水平,广覆盖”的原则,强调“公平优先、兼顾效率”,只承担基本医疗的保障职责,即限于提供适应绝大多数参保职工必要医疗需求的、医疗服务机构采用成熟的和适宜技术所能提供的、医疗保险基金有能力支付费用的医疗服务。 2.补充医疗保险。这是完整的医疗保险体系的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是在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在经济效益许可的条件下,由企业(行业)为职工、职工为个人自愿出资组成补充医疗保险基金,为弥补基本医疗保险的水平不足以支付巨额医疗费而建立的补充性医疗保险形式。在我国现阶段,应抓紧建立的补充医疗保险形式有:一是“超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基本医疗保险保的是基本医疗,但是超过最高支付限额的病例又是客观存在的,尽管其发生的概率较低,但费用很大,致使单位和个人均难以承受。对于这些“超大病”的医疗问题,既不能一推了之,更不应该把这个包袱再推给用人单位,最佳的解决办法应是面向统筹地区建立“超大病”补充医疗保险,主要用于解决基本医疗保险封顶线以上的医疗费用,减轻重病职工负担,保障其基本生活;二是“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基本医疗保险采用统帐结合方式实施,其中社会统筹基金要确定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起付标准以上和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医疗费用,以统筹基金支付为主,但个人同样要负担相应比重。尽管相对统筹支付而言个人负担比例较小,但由于医疗费用相对较大,对于因病不能参加工作、工资收入明显下降的职工本人和家庭来说,还是困难重重。为了减轻重病职工负担,保障其基本生活,企业(行业)在有条件的情况下,有必要建立职工大病专项金,实行统筹使用,对困难者予以资助。 3.商业医疗保险。这是多层次的医疗保险体系中较为规范、起补缺和提高作用的层次,是被保险人在投保后,在保险期内因疾病、生育或身体受到伤害时,由保险人给付保险金的一种保险。在这一领域由人们自由选择,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随着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建立,当前应重点突出主要的险种有:(1)特种疾病保险。针对一些风险容易预测、发生率较低,但疾病费用较大的疾病而设计的险种,主要目的是为了在发生灾难性病症时保障投保者的治疗,以免由于经济原因使治疗受到影响。比如肿瘤、心脑血管意外病症。(2)康复保健医疗保险。主要为满足一些高收入人群或团体超出基本医疗需求以上的高水平的和特殊保健的医疗需求而设计的险种。如有些病房的设施将比较豪华,相应的收费标准也高,基本医疗保险不可能承担这部分费用,部分高收入人群就可通过参加康复保健医疗保险得到相应的待遇。 二、建立合理的医疗保险费用筹措机制 基本医疗保险必须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节余”的原则,考虑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职工的收入水平并不高,财政收入极为有限,企业效益大多数处于较低水平的现状,本着“最基本的筹资水平、最基本的医疗服务”的理念,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双方按工资的一定比例共同负担。基本医疗保险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基本医疗保险金由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构成。职工个人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个人帐户。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分为两部分,一部分用于建立统筹基金,一部分划入个人帐户,具体划入比例根据个人帐户支付范围和职工年龄因素确定。 补充医疗保险和商业医疗保险由国家给予政策,鼓励用人单位和个人积累,资金组合方式可以灵活多样,可个人参保,可由用人单位与个人各付一部分保险金,有条件的单位也可全部由用人单位为职工投保,并以此作为稳定职工、吸引人才的有力措施。在此,除了为保证国家公务管理的正常运行,由财政为国家公务员提供一定的医疗补助外,国家不为其他任何社会成员支付保险费,但可通过有关政策鼓励用人单位和个人参与保险。其鼓励政策至少有两条:个人用于补充医疗保险和商业医疗保险的收入免交个人所得税;用人单位用于补充医疗保险和商业医疗保险的费用,可在税前列支。 三、建立科学的医疗费用支付方式 医疗保险难搞,难就难在医疗费用的支出控制。医疗消费具有即时性、难预测性、道德风险大的特点。一些试点城市的社会统筹基金大量超支,都与缺乏有效的医疗费用制约有很大关系。实践证明,建立科学的医疗费用支付方式是医疗保险健康发展的重要环节。 1.制定基本医疗保险的用药、诊疗和医疗服务设施的标准。现代的医疗科学技术发展很快,几乎天天都有新药、新的诊疗手段出现。基本医疗保险只能根据保证基本医疗需求和与医疗保险基金筹措水平相适应来确定用药、诊疗和医疗服务设施的范围和给付标准。 在选择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和诊疗项目的具体方法上,国际最近流行用经济学的评价方法,综合考虑和比较药品或治疗技术的成本效果。比如,甲药单价很贵,但很快就能见效,病人不久就能康复、上班;乙药单价很便宜,却在较长时间的服用后有效,自己工作受影响。如果仅仅看单价成本,乙药看起来属于“基本医疗”,但在对甲、乙两种药物的成本效果进行认真、细致的比较之后,甲药就可能进入基本医疗保险的报销范围。所以,基本医疗保险的界定是医疗技术问题,但更是经济学上的问题,可以预计,成本效果的评价方法和思想理念将影响未来基本医疗的界定和选择。 2.实行基本医疗保险“板块式”的统帐结合方式。即个人帐户和统筹基金之间割断关系,实行独立分别运作,分别核算,风险各自负责。个人帐户管小病,主要用于门诊医疗服务和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下的住院医疗服务,个人帐户用完后,全部自负。统筹基金管大病,主要用于起付标准与最高支付限额之间的住院和门急诊大病医疗服务,个人 也要负担一定比例。“板块式”帐户运作方式首先在小病上设立个人帐户,加强了个人对小病的自我保障责任;其次,由于次数频、难控制的小病费用进不了统筹基金,减少了统筹基金透支的可能性,统筹基金集中解决大病,加强了抵抗大病风险的能力;再次,大病的医疗服务、药品消费具有较强的“资产 专用性“,医疗保险管理机构把管理的重点放在费用高又较易监控的大病部分,集中力量抓主要问题,有利于提高统筹基金的管理效果。 对于超过最高支付限额的医疗费用,已不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的范畴,应通过补充医疗保险、商业医疗保险或社会医疗救助等途径解决。基本医疗保险的封顶额应是“超大病”补充医疗保险的起付额,即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的封顶额后才进入“超大病”补充医疗保险。 3.选择按病种付费的结算办法。目前国内普遍采用的医疗服务机构与医疗保险机构之间“按服务收费”的偿付方式,在客观上促使医疗机构以过度使用医疗资源的方式,而不是以最有效的方式提供服务。“按病种付费”是根据每一种疾病或病程所需全部服务进行事先定价后,按此标准支付给医疗服务提供者。美国的预付制和德国的按点数付费,在本质上都属于“按病种付费”方式。随着医疗技术的发展,对同一疾病的治疗有了越来越多的治疗方案,其费用的差别也越来越大。医疗实践的发展迫切需要通过技术经济分析科学测算每一病种的标准化诊断、标准化治疗、标准化药品的费用,在众多的治疗方案中,选择适当的治疗方案,并作为医保机构费用偿付的依据。“按病种付费”方式,可有效地限制医生在决策中的“独断专行”,避免提供过度服务。 四、建立政事分开的医疗保险管理体制 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统一制定医疗保险法规和政策,建立基本医疗保险的运作框架,规范和监督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用人单位、个人、医院、制药、金融等相关利益群体的行为,确定补充医疗保险和商业医疗保险的有关照顾扶持政策。这里需要特别提出的是,基本医疗保险划归卫生部主管比归属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管理更为合理。由于医疗资源的使用效益和需求总量的控制与医疗服务的供方(医院和医生)密切相关,这就要求医疗服务部门和基金管理部门在同一个部门的领导下,相配合而不结合。因此,社会医疗保险划归卫生部管理是比较合理的;将有利于卫生部门实行行业管理、统筹规划、充分利用有限的卫生资源,有利于逐步形成政府卫生部门指导下的医疗保险方和医疗服务提供方双方买卖的格局,促进现代医疗市场的发育和完善,有利于扩大医疗服务范围,将预防、保健与治疗以及社区服务、医院服务有机结合,为最终实现全社会医疗保险和人人平等享受医疗服务奠定组织基础和管理基础。国际社会医疗保险制度管理体制也朝着卫生部主管的模式发展,并被越来越多的国家采用,尤其是新建社会医疗保险制度的国家。 基本医疗保险的经办机构相对独立,承担保险基金的收缴、给付和营运,以及确定定点医疗机构与定点药店并签定服务合同(职工可选择若干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也可持处方在若干定点药店购药)、控制医药方行为、实行相应的奖惩措施。同时,要建立健全预决算制度、财务会计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纳入财政专户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挤占和挪用。 审计部门要定期对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的基金收支情况和管理情况进行审计。统筹地区应设立由政府有关部门代表、用人单位代表、医疗机构代表、工会代表和有关专家参加的医疗保险基金监督组织,加强社会监督。 医疗保险论文:大学生社会医疗保险模式 摘要:2009年4月7日,新出台的医改近期重点实施方案指出,我国全面推开城镇居民医保制度,将在校大学生全部纳入城镇居民医保范围。我国大学生医疗保险制度从计划经济时代的公费医疗,以及现阶段的商业医疗保险模式向社会医疗保险模式的转变。本文首先介绍了我国大学生医疗保险的现状以及建立大学生社会医疗保险的紧迫性。其次重点阐述了建立社会统筹基金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适应我国大学生社会医疗保险制度。最后讨论了在建立大学生社会统筹加个人账户医疗保险模式时应注意的问题以及建立的意义。 关键词:大学生社会医疗保险;社会统筹基金;个人账户 一、我国大学生医疗保险的历史沿革和现状 1.公费医疗阶段。现有高校公费医疗制度是1953年实施的。大学生公费医疗制度的特点是:医疗费用国家全面负责,保障水平较低。50多年过去了,医疗费用不断上涨,而政府对大学生医疗保障的投入却一直未见增加。每年高校主管部门拨发包干医疗费,重点院校一般为60元,而一般院校只有十几元。我国医疗消费水平不断提高,公费医疗无法满足大学生的医疗需要。大学生得一次感冒就要花掉几十元的医疗费,更别说患上重大疾病。“病不起”成为高校中十分尴尬的现象。大学生公费医疗制度形同虚设。 2.公费医疗向商业保险转变阶段。上世纪90年代以来各高校纷纷进行大学生医疗保险改革,在公费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大力引入商业保险。主要采取“公费医疗+商业保险”的模式。学校主管部门拨款给校方医院,对于大学生的门诊费用采取公费医疗的方法,对门诊费用进行报销。严重疾病住院费用通过商业保险解决。 3.商业保险向社会医疗基金制度的转变。各高等学校自身建立学校自主筹资,分配的医疗基金,来解决大学生医疗保障的难题。湖南省多所大学酝酿联合建立“大学生大病救助基金”。徐州师范大学在本、专科学生中实行学生团体保险与医疗互助基金相结合的制度。在大学生中采用社会医疗保险基金制度,很好得体现了社会保险互助共济的特点,但在我国这种大学生医疗保险制度还处在试点阶段,各个高校改革措施也不尽相同,缺乏制度的统一性和规范性。 二、建立统筹基金加个人账户模式大学生医疗保险的制度安排 根据现阶段大学生医疗保险状况,以及大学生自身的经济状况,笔者认为可以借鉴我国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实施方法,在大学生中也采取社会统筹基金加个人账户模式的医疗保险制度。社会统筹基金的筹集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学校主管部门,如教育部,财政部等各部委的教育财政投入,以及地方政府的教育财政支出。二是学校自身的投资。社会医疗统筹基金归学校自主管理,财务模式实行现收现付制,余额转归下年基金。主要支付学生普通住院费用;严重疾病治疗费用。个人账户方面,学生自主筹资,自我积累。从大学生入学开始就建立个人账户,通过三到四年的积累,个人账户会达到很可观的规模。个人账户主要支付个人门诊费用以及普通疾病的医药支出,可以采取“医保卡”的形式,方便个人账户的支出和使用。 社会医疗统筹基金以及个人账户的规模和筹资比例要与当地的经济发展状况相适应。以辽宁省的高等院校为例,统筹基金以及个人账户的总规模为每人200元左右。其中统筹基金占其中的80%左右,即160元左右。这160元可以分为两大部分。第一部分由主管部门或地方政府的财政拨款构成,相当于大学生公费医疗支出,这部分资金占到总规模的50%以上,保证为每一个在校大学生每年提供100元以上的医疗补助。第二部分由高等院校自主投资,比例为30%左右,即为每一个在校大学生每年投入60元的医疗补助。这两部分资金构成了由学校掌管的大学生社会医疗保险的统筹基金。在个人账户方面,个人账户资金占总规模的20%,即个人每年要缴纳40元左右。这样以来,在校学生规模10000人的高校,每年大学生社会医疗统筹基金会达到200万元。根据大学生疾病率以及医疗消费状况,这笔基金完全可以应对大学生的严重疾病治疗和康复问题,有效地发挥社会医疗保险的互助共济功能。 三、大学生医疗统筹基金加个人账户模式建立中应注意的问题 1.模式的建立时应采取强制参加的原则,保证要覆盖到每一个在校大学生。医疗保险基金采取的是大数原理,参加的保险人数越多,医疗保险基金的保障范围,保障力度越大。据中国保险报的调查,目前,有28 %的学生已经参加了医疗保险,有18 %的学生未参加但认为有必要参加,有53 %的学生未参加并认为没必要参加。可见,当前大学生的医疗保险意识仍十分薄弱。所以在建立这种制度模式时,要坚持强制参加的原则,做好参加大学生社会医疗保险的动员工作和组织工作。 2.大学生社会医疗统筹基金的统筹层次问题。医疗统筹基金在实行过程中就会涉及到基金的统筹层次问题。笔者认为大学生社会医疗统筹基金应实行省级统筹。一方面,我国的国民经济水平发展很不不平衡,但省级区域经济发展较为均等。而在省际之间,经济发达省份和经济欠发达省份很难做到基金的协调统一发展。另一方面,根据大学生医疗消费状况,实行省级统筹更适合大学生医疗统筹医疗的管理,并且降低统筹基金的管理费用。 四、建立统筹基金加个人账户模式大学生医 疗保险制度的意义 1.扩大了社会医疗保障的覆盖范围。在校大学生占我国人口总数的1.47%。做好大学生的社会医疗保险工作,对于提高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具有重要作用。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建立社会统筹基金加个人账户模式,是大学生的社会医疗保险工作的一条切实可行的道路。社会统筹基金加个人账户模式具有自身明显的优点。这种制度的优点主要体现在,一方面克服了公费医疗保障水平低,而且不适应我国高校大学生医疗消费的特点。另一方面克服了商业医疗保险参保率低,可及性差,理赔过程复杂的缺点。 2.切实降低了在校大学生的医疗费用负担,提高了在校大学生的医疗保障水平。现阶段我国大学生医疗保险采取“公费医疗+商业保险”的模式。总体来看保障效果不佳,并且在校学生医疗负担并没有减轻。辽宁省普通高校中,每人每年投入的商业医疗保险约为40元,虽然与个人账户缴费水平相当,但保障水平上还是有一定的不足。采取社会医疗统筹基金加个人账户模式,对于日常疾病的治疗可以动用个人账户的储蓄,大病重病时动用社会医疗统筹基金。大学生缴纳的医疗保险费真正地应用到医疗消费中,既减轻了医疗负担,又提高了医疗保健水平。 3.完善了我国基本医疗保险制度。通过循序渐进地,有步骤地在各省建立起大学生社会医疗统筹基金加个人账户的医疗保险模式,为我国医疗保险制度的推广又提供了一种新的途径。在制度良好运行的情况下,可以建立有关大学生医疗保险的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医疗保险的法制性和规范性。笔者在此也特别强调,对于我国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来说,至今还没有一部根本大法,虽然国家出台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但法律效力上还有待提高和加强。 五、结论 对于我国大学生社会医疗保险的实施方法,笔者在此进行了初步的探索。社会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加个人账户模式也只是一种尚需完善的制度。但有一个事实不容我们回避,大学生社会医疗保险不应该是新医改中“被遗忘的角落”。良好的大学生社会医疗保险制度不仅能保障学生的医疗福利,同时也会促进高校的管理水平,使我国社会医疗保险事业和教育管理事业得到双向发展。总而言之,大学生医疗保险制度的改革势在必行,总体上应建立一种:社会医疗保险为主,商业医疗保险为辅,慈善机构积极参与,个人充分负责,四位一体的社会医疗保险模式。 医疗保险论文:固原市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保障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需求,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通知》、固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固原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原州区境内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5周岁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他从业人员、自由职业者、失业人员及进城务工人员(以下简称灵活就业人员)。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都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灵活就业人员就医、购药实行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管理。 第四条 灵活就业人员凭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暂住证)原件等有关证件及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证明文件直接到市医保中心办理参保登记手续,也可由所在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或居民委员会劳动保障工作站)到市医保中心办理参保登记手续。若登记事项发生变更,应在当月到市医保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五条 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按自治区上年度城镇职工社会月平均工资核定。 参保人员可依自己经济承受能力按缴费基数4%或8%的标准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经核定的缴费基数和选择的缴费标准当年内不做调整。 未确立劳动关系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由个人全额缴纳;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的,由用人单位和个人按比例共同缴纳。选择4%缴费标准的,用人单位缴纳3%,个人缴纳1%;选择8%缴费标准的,用人单位缴纳6%,个人缴纳2%. 第六条 选择4%缴费标准的不建立个人医疗帐户,个人缴费全部进入统筹基金;选择8%缴费标准的,建立个人医疗帐户,从缴费当月起分年龄段按不同比例划入个人医疗帐户资金: (一)年龄在44周岁以下(含44周岁)的按本人当月缴费基数的2.8%按月划入; (二)年龄在45周岁以上(含45周岁)的按当月缴费基数的3%按月划入; (三)到达职工法定退休年龄的,按8%的标准缴费年限达10年以上(含10年)的以到达退休年龄时缴费基数的3%按月划入;不满10年的个人医疗帐户不划入资金; (四)参保人员的年龄以上年度12月31日的实足年龄一次核定,当年内不做变动; (五)个人医疗帐户金额按个人缴费的进度实时计入,结存的本金和利息由银行定期结算。 第七条 统筹基金和个人医疗帐户分开管理,按各自的支付范围进行支付,互不挤占挪用。个人医疗帐户本金及利息归个人所有,可以结转使用或依法继承,但不得提取现金或挪作他用。 第八条 个人医疗帐户资金用于定点医院的个人普通门诊医保医疗费用、定点零售药店的个人医保药品费用、定点医院个人自付的住院医疗费用的支付。 第九条 灵活就业人员首次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按时足额连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满6个月后享受基本医疗保险住院统筹基金支付待遇。 第十条 参保人员基本医疗费可按月、季、半年或全年为结算期按时向市医保中心缴纳。 第十一条 中断缴费的,从中断当月起停止支付医疗保险待遇,但个人帐户原有资金可继续使用。中断缴费后续保的,足额补缴中断期间应缴纳的医疗保险费的,实际缴费年限可合并计算;未补缴中断期间应缴纳的医疗保险费的,扣除中断时间,中断缴费前后的实际缴费年限,可合并计算。续保时,保险生效时间相应推迟6个月。 第十二条 个人缴费参保实际缴费年限达到男30年、女25年,年龄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个人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实际缴费年限达到15年以上的,按达到退休年龄之年时的本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补缴到男30年,女25年后可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实际缴费年限达不到15年,按本市平均寿命计算的余命年数补缴后方可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国有企业(单位)失业人员在原企业(单位)工龄视同缴费年限,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实际缴费年限达到15年以上的,可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实际缴费年限达不到15年,应以本市上年在职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补缴到满15年。 第十三条 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在市医保中心办理变更手续后,以灵活就业人员的方式参保,其原缴费年限可合并计算为实际缴费年限。 第十四条 参保人员因患病在定点医疗机构诊治的住院医疗费用,先由参保人员自付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以上的医疗费用属于甲类目录药品和常规检查的,由参保人员和统筹基金共同负担。 第十五条 本市起付标准三级医院定为700元,二级医院定为600元,一级医院及乡镇中心卫生院定为500元。在同一医疗年度内住院两次以上的参保人员起付标准依次降低10%,但一个医疗年度内最多只降低两次。 第十六条 选择4%缴费标准的参保人员住院医疗费用中的甲类目录药品和常规检查按不同年龄段的个人自付比例见下表: 年龄比例住院费用(甲类) 44周岁以下 45周岁以上 退休 起付额以上—3000元 40% 35% 30% 3001元—5000元 35% 30% 25% 5001元—10000元 30% 25% 20% 10001元—20000元 25% 20% 15% 20001元以上 20% 15% 10% 第十七条 选择8%缴费标准的参保人员住院医疗费用中的甲类目录药品和常规检查,按年龄以“分段计算,累加支付”的办法支付,个人自付比例见表: 年 龄 比例 住院费用(甲类) 44周岁以 下 45周岁以 上 退休 起付额以上—3000元 12% 11% 10% 3001元—5000元 14% 13% 12% 5001元——10000元 17% 16% 15% 10001元—20000元 14% 13% 12% 20001元以上 12% 11% 10% 第十八条 参保人员住院使用的乙类目录药品及住院期间实施的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自付30%,其余的进入统筹基金,按不同缴费方式规定的比例支付。 第十九条 参保人员因病确需转往市外治疗的,经我市二级医院提出转院建议,市医保中心审批后方可转院,符合基本医疗保险的住院医疗费用个人自付10%后,剩余部分按不同缴费方式规定比例支付。 第二十条 参保人员非转诊转院而外出在异地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第二十一条 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后,因患尿毒症的血透、腹透,器官移植后抗排斥治疗,恶性肿瘤中、晚期放、化疗可设立门诊特定病种进行诊治,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一个医疗年度内设一次起付额500元,属于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费用统筹基金支付70%,个人负担30%,转外治疗的个人负担比例提高10%.不属于该病种范围发生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第二十二条 统筹基金一个医疗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暂定为3万元。根据经济发展和实际运行情况住院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可做适当调整,调整后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向社会公布。超出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通过大病医疗补助、补充医疗保险及商业保险等途径解决。 第二十三条 建立个人医疗帐户的灵活就业人员可持《医疗保险证》、IC卡就诊购药。门诊医疗费直接从IC卡上扣除,IC卡资金不足时由本人用现金支付。购处方药须持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专用处方,既可到定点医疗机构购药,也可在定点药店购药。接诊或购药时,接诊医生及药店工作人员必须查验核实《医疗保险证》及IC卡。未建立个人医疗帐户的参保人员门诊就诊、购药所需费用由本人用现金支付。 第二十四条 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和灵活就业人员要严格遵守《宁夏回族自治区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相应的管理规定,不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不予支付。严重违反规定的,取消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的资格。 第二十五条 医疗保险网络未开通前,灵活就业人员患病需住院的须填写审批表,接诊医生及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科室加注意见,报市医保中心登记备案后办理住院手续,定点医疗机构凭《医疗保险证》、IC卡及住院审批表收取预付金后进行诊治,出院后持《医疗保险证》、IC卡、划价处方、每日住院费用清单、原始微机收据到市医保中心审核报销。参保人员报销费用所需手续由定点医疗机构无偿提供。 医疗保险网络开通后,参保人员凭《医疗保险证》、IC卡由定点医疗机构直接办理住院手续,定点医疗机构按规定上传参保人员基本信息。住院所需医疗费:属于参保人员个人自付部分的,由定点医疗机构向参保人员收取,属于统筹基金支付的,在定点医疗机构挂帐,由定点医疗机构与市医保中心按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结算办法的规定定期结算。 第二十六条 定点医疗机构要坚持因病施治,合理检查,梯次用药,合理治疗的原则,严格执行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切实为灵活就业人员提供高质量、低成本的医疗服务。每日的治疗费用要及时清算并告知患者,由患者或患者家属签字确认,严禁滥开药,滥用大型物理检查、开大处方、人情方、暗箱操作等加大医疗费用的现象出现,杜绝随意放宽入院标准和重症监护标准而加重患者医疗费用负担的行为发生。 第二十七条 灵活就业人员因工伤、生育、打架斗殴、酗酒闹事、被他人故意伤害及其他违法犯罪行为所引发的医疗费用,因交通事故、医疗事故、自伤、自残、自杀等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第二十八条 若遇自然灾害、突发性疾病流行和其他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大范围危、急、重病患者住院,造成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无力支付时,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市财政予以补贴。 第二十九条 灵活就业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住院费用不予报销;已报销的医疗费用除追回外,视情节轻重,由市医保中心报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给予通报批评,暂停医疗保险待遇。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将本人《医疗保险证》、IC卡转借他人就诊的; (二)开虚假医药费收据、处方冒领基本医疗保险金的; (三)不严格遵守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事程序,造成医疗费用不能报销而无理取闹的。 (四)私自涂改医药费收据、病历、处方、检查报告单或自行开方取药、违规检查、先诊治后补处方,采取其他非正常方式或授意医护、售药人员作假的。 (五)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在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开出药品进行非法倒卖的; (六)其它违反基本医疗保险管理规定的行为。 第三十条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同时,必须参加大额医疗补助保险,具体办法按照城镇职工大额医疗补助的规定执行。彭阳、隆德、西吉、泾源四县可根据本县实际制定相应的实施办法。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由固原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自之日起执行。 医疗保险论文:浅论补充医疗保险需求及发展走势 补充医疗保险作为我国医疗保险改革的产物,无论是理论上的研究还是实践中的探索,都还只是刚刚起步。补充医疗保险将如何发展,这里我们谈一些个人的看法。 一、从个案地区的情况看补充医疗保险的现实需求 为了展望补充医疗保险的发展,有必要先了解补充医疗保险的现实需求。这里我们以四川的情况为例进行一些初步的分析。该个案地区的情况原出自四川省劳动保障部门于1998年10月至12月对省内部分地区用人单位和职工进行的医疗保险情况抽样调查。此次调查的单位样本共189家(机关、事业单位108家,企业81家),共有职工 92630入,男女职工比例为 8:5(机关和事业单位为3:l,企业为5:2),离退休人员占职工总数的25%(机关和事业单位为24%,企业为26%)。81家企业单位中经济效益较好的占4.8%,一般的占31.l%,较差的占55.4%。所调查的单位1997年职工人均年度工资为6056.50元(机关和事业单位7337.80元,企业5633.21元)。通过对调查结果的分析,关于补充医疗保险,我们得出如下几点印象和结论(不排除这些印象因调查地点和时间段的有限性而不能完全反映全国的普遍情况)。 (一)大多数单位(机关和事业单位占93.l%,企业占 85.2%)指出他们能够接受的“基本医疗”部分的筹资比例在8%以下,能够接受的封顶线为当地社会年平均工资的3至5倍。超过半数的单位(机关事业单位为67%,企业为54.3%)不愿为单位职工投保补充医疗保险,不愿意投保的主要原因是单位负担不起;愿意投保的单位能接受的缴费比例约为职工工资的2%左右。这反映出许多企业特别是国有大中型企业负担较重的实际情况。因此,补充医疗保险方案只能采取非强制性的自愿参保方式,保险费亦不能定得过高。 (二)愿意自办或为职工投保补充医疗保险的单位大多希望参加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办的补充医疗保险,并愿意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的3%来自办或参加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办的补充医疗保险。这说明由社会医疗保险管理机构开办自愿参保的补充医疗保险作为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充,除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外,也符合广大职工和单位的愿望。 (三)大多数职工(占68.7%)认为所在单位不会为其购买商业医疗保险。超过60.9%的职工个人不愿意投保商业医疗保险,不愿意投保的主要原因是经济上负担不起和对商业保险公司缺乏信任感,愿意投保的个人大多(占56.1%)仅愿意每年拿出不多于100元来购买商业医疗保险。这在一定程度上表明,商业保险公司虽然具有灵活、高效和服务周到等优点,但由于目前我国整个商业医疗保险的发展还处于起步价段,广大职工和单位对保险公司的信任度不高,对其支付能力还不放心。这是商业保险公司在设计补充医疗保险产品时应当加以考虑的因素。 二、补充医疗保险发展趋势试析 (一)补充医疗保险将成为影响劳动力流动的因素之一。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体制框架的结构之一就是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任何形式的市场经济都无法回避一种情况,即市场机制的优胜劣汰功能作用的结果会增大社会成员生存和生活的风险。而社会保障体系作为社会发展过程的减震器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在中国的现阶段,在社会保障各个项目中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对于劳动力的流动影响最大。这种影响表现在两个层面。一是,用人单位有没有这两种社会保险。如果有的单位被社会保险所覆盖,而有些单位尚未进入社会保险的保障范围,则条件较好的劳动力将首先考虑向有社会保险的单位流动。当然,来自农村的劳动力和在劳动力市场上处于劣势的人往往不得不选择那些没有社会保险的工作岗位。二是,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水平高不高。在同样都有基本社会保险的单位中(主要是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劳动者的流向将取决于用人单位的补充社会保险的保障程度。因此,补充医疗保险将和补充养老保险共同构成直接影响劳动力流向的首选因素之一。凡是建立补充医疗保险的单位在吸引和留住人才方面,特别是中年人才方面,具有明显的优势;相反,无力或不愿建立补充医疗保险的用人单位在此方面将相形见绌。 (二)补充医疗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之间将形成明显的相关性。 1.时间上的相关性。 从实行补充医疗保险地区的情况看,补充医疗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的改革实践在时间上的关系有两种情况。一是,在整个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大背景之下,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先行起步。在此之后的两至3年,补充医疗保险亦将开始建立,如四川和山东威海。二是,随着整个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启动,补充医疗保险制度与新型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同时起步,如厦门市。可以预计,在全国范围内,补充医疗保险与新型基本医疗保险启动的时间差并不长。补充医疗保险将是紧随基本医疗保险之后的涉及地区广、覆盖单位多的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一大景观。因此,对补充医疗保险及早进行理论研究和政策立法研究是十分必要的。 2.补充医疗保险的进程将影响基本医疗保险改革的速度。 我们认为,补充医疗保险仍然属于社会保险的范畴,补充医疗保险具有代替原医疗保险部分功能的作用。它可以弥补因降低原有职工医疗保险待遇水平而产生的保障缺口。因此,是否建立补充医疗保险、何时建立补充医疗保险,将直接影响新型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立的速度。可以说,补充医疗保险建立早的地区,其基本医疗保险的改革也会较为顺利。如果没有补充医疗保险制度,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或者很难建立或者操作起来难度较大。为了比较顺利地推进整个医疗保险制度的改革,在原享受医疗保险制度的单位和个人中,补充医疗保险的设计应当与基本医疗保险的启动基本同步。从长远看,补充医疗保险有可能将演变为另一种形式的基本医疗保险,也就是说,补充医疗保险在公营部门将成为整个医疗保险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3.补充医疗保险立法与基本医疗保险立法在内容上将具有较强的关联性。 由于补充医疗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二者之间具有千丝万缕的联系,二者的立法在诸多方面将是相辅相成的。对补充医疗保险的规范将不可避免地要从整个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视角出发,补充医疗保险的立法将不得不与基本医疗保险统筹考虑。如补充医疗保险费用的多少、保障程度的高低等,均要依据基本医疗保险统筹确定。 医疗保险论文:我国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难点与对策 今年七月在上海召开的《全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会议》上,李岚清副总理明确提出了“用比较低廉的费用提供比较优质的医疗服务,努力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基本医疗服务需要”的总体目标。如何实现这一总体目标,本人已进行了多年的探索。今天因是学术会,本人便对我国医保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原因及对策坦率地谈些个人看法,这也是我多年研究的成果,如有不妥之处请领导和专家们批评指正。 一、 我国医保的难点 自解放初期的实行公费医疗到现在国家出台的新医保政策,我国的医疗保险主要有两大难题: (一)医保费用难控制。据有关资料显示:全国公费医疗支出从53年到95年增长了106倍,而同期财政收入仅增长27倍;全国劳保医疗支出78年到96年增长了20.8倍,而同期职工收入仅增长8.6倍。后来我国许多地方实行大病统筹,96年费用支出是93年的5倍多,仅96年比95年翻了一番强。再从95年开始的“两江”(即江西九江市和江苏镇江市)试点看:九江市直行政事业单位的医保实际费用支出96、97年分别比上一年增长65%和30%,97年比95年翻了一番多。97年市直企业医保统筹基金累计赤字2875万元,98年的情况更加严峻。“两江”四年医改试点,九江共超支3,000多万元,镇江共超支5,000多万元。全国40个扩大试点城市的费用也未得到有效的控制。国务院的(1998)44号文件出台后,对医保费用的合理、有效控制仍然是医保工作者面临的最大难题。由于费用失控,许多地方财政和企业背上了沉重的债务包袱。 (二)医保水平与质量难提高。具体表现在: 1、公费医疗、劳保医疗的医保水平不平衡,医疗效果不佳。有些行业和单位(如银行系统等),不仅门诊、住院和大病都是实报实销,而且另有医疗补贴,而有些财政困难的基层行政事业单位和困难企业,每月十几元甚至几元的医保费用进行包干,包干费用完后全由患者个人负担。尤其是有些小企业职工如患大病,因企业无力支付高额医疗费用,不少职工家破人亡。同时公费医疗、劳保医疗的医疗效果也不理想,许多医院为了多创收,只要知道患者是公费(或劳保)医疗,本来只需一次门诊非让患者跑二、三次不可,只需住院一个月非让患者住两个月不可。 2、在九江全国医改试点中,为了争得更多的医保基金,各医院的滥开药、滥检查现象普遍严重,这样不仅导致医保水平和质量严重下降,同时也造成了医保基金的严重超支。由于医保基金的严重超支,医保经办机构长期大量拖欠医院的医保费用,导致医院与医保经办机构的关系恶化,医院拒绝医保经办机构的监督检查,医院的滥开药、滥检查行为也更加严重,这又进一步加剧医院的医保费用的拖欠,这种恶性循环发展到一定的程度,有的医院就可能不得不单方对部分参保单位甚至所有参保单位职工实行停保。单位和职工按规定交了保费,却完全得不到医疗保障,这种医疗保险的水平和质量就不言而喻了。 3、按国务院(98)44号文件的要求,建立全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工作从99年初启动,应于99年底基本完成。而相关资料显示,此项工作进展非常缓慢。在今年7月在上海召开《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会议》上,国务院又不得不把基本建立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的时间推迟到今年年底。但时至今日,依然困难重重。究其原因,据有的地方医保部门反映:一是担心执行新的医保政策后,职工看病个人负担过重,将有许多职工,尤其是年老体弱和家庭生活困难职工不堪重负。因为按新规定职工看病最多的要付 6笔费用:①门诊在用完个人账户后的全部费用;②住院起付线以内的全部费用;③住院起付线至大病封顶线以内按比例的个人付费(特检特治和转外地治疗还要增加个人付费比例);④大病封顶线以上的分部费用(缴不起补充保险费的困难企业职工有可能要付全部费用);⑤基本医疗保险病种范围以外的全部费用;⑥基本医疗保险药品、诊疗、设施目录以外的全部费用。二是觉得新的医保政策对控制医院滥开药、滥检查、人证不符等违规行为没有多少行之有效的过硬措施,因而在对执行新的医保政策后,能否提高医保质量、遏制医保费用的流失缺泛信心。 二、 医保难点的原因分析 (一)医保费用控制难的主要原因有三: 1、医院用的是别人(医保和患者)的钱,不用白不用,用得越多医院的收益越大。过去公费、劳保医疗是医院用病人和财政或企业的钱。实行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后,不论是“两江”模式,还是国家出台的新医改政策,都是医院用病人和医保经办机构的钱,而且医院的收益多少是与病人和医保经办机构费用支出的多少成正比,用得越多医院的收益越大。这就必然导致:一、医生为了多得奖金和药品回扣,则积极滥开药、滥检查甚至滥住院;二、药品采购人员为了多拿回扣则在选择药品价格时舍低就高;三、医院管理人员为了医院自身的利益则对上述行为放任甚至纵容。这是导致医院滥开药、滥检查、滥住院以及药品虚高定价的主要原因。 2、医患利益趋同,导致医患合谋,共同侵蚀医保基金。不论“两江”通道模式,还是国家新出台的板块模式,在许多情况下,病人和医院利益是一致的:如当病人正在用社会统筹金时,当病人是费用全免对象时,当“病人”是替亲友开药甚至将药卖给个体诊所和药店时,此时病人和医方都希望多开药、开好药。因为这样医院可多创收,医生可多拿奖金,患者可吃小亏占大便宜(甚至只占便宜毫不吃亏)。这是医保基金流失的另一个重要原因。 3、老子得病,逼儿子喝药- -既无理又无效。在许多问题上患者是无辜的,如医院的医药乱收费、乱定价,医生给病人开高价低效药、作完全没有必要的检查、私改化验结果骗取住院费用。对此患者有的是不知道,有的是被迫接受的。如果问题不作具体的分析,仅仅把费用失控的原因都归结在患者身上,因而只是一味地加大患者的自费比例,增加职工负担,这种作法既不公平,对控制医保费用也是无效的。今年8月4日《焦点访谈》报道哈尔滨传染病医院私改病人的肝功能化验单,使一个健康人在传染病医院无缘无故的住了38天的院,还白白的花掉了3900多元。类似此类现象患者有什么责任?九江的全国试点开始不久,将患者就诊5000元以内的个人付费比例由15%提高到20%,特检特治和转外地治疗也作较大幅度的上调,但医保费用仍然照涨不误。 (二)医保水平与质量提高难的原因主要有二: 1、医保费用的严重浪费和超支,导致一方面真正用在参保患者本人身上的有效费用十分有限,另一方面又不得不加大患者个人的付费比例以缓解医保基金收支的严重失衡; 2、现行医疗保险运作机制上的严重缺陷。因为现在许多医保(或公费、劳保医疗)定点医院的业务收入在一定程度上是靠滥开药、滥检查等非正当业务收入。医院为了生存和发展,必然会放任甚至纵容滥开药、滥检查等不正当的医保行为。如果医院严重存在滥开药、滥检查等浪费行为,要想提高医保水平和质量这是绝对不可能的。而现行医疗保险运作机制对这样的医院基本上没有约束力。 三、医保难点的主要对策(即“413”医保模式的主要作法) 那么,采取什么措施才能做到既能有效的控制医保费用又能提高职工的医保水平和质量呢?主要对策有三: 1、对医院实行医保费用与医保责任包干。要想实行包干就必须对医院实行四定:第一、定就诊医院。由职工自愿选择一家自己满意的医院(或医院集团)作为定点就诊医院,当医院条件有限,经医院同意,患者可以转诊,费用由定点医院结算。第二、定医保费用标准。根据以收定支的原则,参照前几年全市实际发生医疗费用,扣除不合理因素,确定年轻、年老、退休、离休等不同人群的不同医保费用包干标准,由医保经办机构按照各定点医院的实际定点人数定期拨付,节余归医院,超支也由医院自己承担。第三、定医保水平和质量。医保经办机构要与各定点医院签订医保协议,协议中要明确各定点医院的医保范围、质量要求及奖罚办法。第四、定医院定点人数规模。为确保定点医院抗风险能力,定点医院的参保定点人数必须达到一定规模,达不到一定规模取消当年的定点资格。这条措施的作用主要在于控制医保费用总量。 2、如职工对当前医院的医保质量不满意,可以在规定的间隔期满后自由退出另选医院定点,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干涉。为便于操作,重新选择医院定点的间隔时间不得少于半年。实行包干的头一年,可由医保部门以单位为整体就近划定一家定点医院,半年后逐渐放开,由职工个人自由选择医院定点。此举的作用是通过职工的自由选择促成医院之间竞争,进而提高职工的医保水平和质量。 3、职工看病时必须按一定的方式个人付费。具体作法可以保留“两江”模式中的“三段自付”(即按0.5万元以下、0.5-1万元、1万元以上三段分不同比例累加个人付费),但实际操作中不一定非分三段,可根据当地当时的具体情况而定。但有一点非常明确,除老红军、离休等特殊人群除外,决不允许跟医院包干后就完全免费就诊(在“两江”试点中,在职、退休、离休三种不同的个人付费比例,导致退休、离休职工医保费用分别是在职职工的几倍、几十倍不正常现象,这足以说明个人付费的重要)。此条意在制约参保患者向医院提出过分要求,以缓解医患矛盾,减轻医院的管理难度,避免造成新的医疗资源浪费和流失。 上述三条归纳起来就是“四定一自由三段自付”(简称“413”)医保模式。为了与国务院的(98)44号文件接轨,可用“413”医保模式的机制(即“413”医保费用与质量双控法),先对住院进行控制,如运作良好,经医保主管部门同意,再延伸到门诊,以减轻年老体弱,尤其是困难职工的大额门诊负担。 四、“413”医保模式的优势 “413”医保模式(以下简称“413”)的优势在于能促进“三项改革”: (一)“413”能有效地促进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这体现在: 第一、因“413”的作法是将职工的医保费用连同医保责任按人头包干给医院,这从根本上打破了多年来医院用别人(患者和医保)的钱,不用白不用,甚至用得越多越好的利益格局,改医院用别人的钱为用自己的钱,大大增强了医院的费用节约意识,促使医院自觉地采取措施对滥开药、滥检查、滥住院、人证不符等现象严加控制,从而最大限度地减少医保基金的浪费和流失,遏制医保费用的过快增长,进而为较大幅度减轻职工、企业和财政的负担,提高医保水平提供条件。 第二、因“413”规定职工个人有选择医院定点的自由,所以虽然医院用的是自己的钱,不该花的钱医院不会乱花,但为了留住甚至吸引更多的职工到自己医院定点,医院必须不断提高医保水平和质量,那么医院该花的钱也必须得花。这样,医院只有在不断提高医保水平和质量的情况下,才能在激烈的竞争中求得生存与发展。也只有通过医院之间的激烈竞争,才能让广大职工从中得到质优价廉的医疗服务。 第三、因企业、财政、职工个人负担减轻了,职工的医保水平和质量提高了,就可激发广大职工和用人单位参保积极性,从而减轻医保扩面工作的难度。 这里需要说明的是,现在国家和不少地方出台了“医药分开”和“患者选择医生”的医改新举措,也许有人觉得现在再用“413”来控制费用完全是多余的。其实不然,现已出台的这些新措施,对完全自付费用的非医保人群的作用是明显的,但对主要由第三方(医保经办机构)付费的医保人群的作用却有明显的局限性。比如有些地方试行医药分开,把药房从医院中分离出来,同时全国也将普遍实行用医生开的处方到药店购药,其目的是为了割断医生开处方与从药品中获利之间的必然联系,这对于遏制完全自费的非医保人群的医疗费用是明显有效的,而对于医保人群的效果则大不一样:由于医保人群的医疗费用主要是由第三方(医保经办机构)支付,医、药、患三方为了大家的共同利益(占用更多的医保基金),必然会串通一气,如“患者”为了替亲友开药则用假病情(无病呻吟),医生为多得诊疗费或有碍于熟人面子则开假处方(无病开方),药店为了自己多创收则售假药品(指目录外药品甚至非医药用品),这样,医保基金的流失依然是一路绿灯。又如“患者选医生”,医生为了让患者满意必然用低廉的费用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那么医疗费用也会得到有效的遏制,这对完全自费的非医保人群是完全有效的。但对主要由第三方(医保经办机构)付费医保人群并非就是如此:患者会根据各自的需要提出种种要求,其中包括一些不合理要求(如开大处方,用自己的医疗证为亲友开药、作检查、甚至住院),而医生觉得这反正又不是用医院的钱,拿别人(医保经办机构)的钱去讨好自己的“上帝”,何乐而不为呢?这样医生就有可能完全无条件的满足患者种种不合理要求。所以本人认为,唯有采用“413”,变医院用别人的钱为用医院自己的钱,彻底打破第三方付费的利益格局,不论是否实行“医药分开”和“患者选医生”,医保人群的医保费用无法控制这一难题均能迎刃而解。 (二)“413”能促进医疗机构改革。 由于“413”是让医院用自己的钱,彻底改变了公费医疗、劳保医疗、“两江”模式、海南模式第三方付费的利益格局,加之允许职工个人有选择定点医院的自由,这会在医疗机构这间建立一种公平、合理的优胜劣汰良性竞争机制。 现在我国的医疗保险定点医院有三种类型:第一种是完全没有竞争的。这种类型的定点医院是我国多年来实行的公费医疗和劳保医疗,职工看病由单位或企业固定在一家社会医院或职工医院,不管医疗质量是否满意,患者别无选择。医疗费用则一般都由市财政或企业按实际发生的金额往定点医院如数拨付。这种定点医院无需与其它医院竞争,那么这种医院的浪费行为和医保质量也就可想而知了。第二种是虽有竞争,但存在许多严重的非正当竞争行为。这种类型包括大病统筹、“两江”模式、海南模式及有些地方的公费医疗、劳保医疗的定点医院。尽管职工可选择多家定点医院就医,但因这些医保模式在许多情况下主要是由第三方( 医保经办机构)付费,当就医者为非正当医保行为时(如无病开药、人证不符、开大处方、开目录外药品甚至非医药用品),此时首选的医院并非是医疗水平高、管理严格、操作规范的医院,而恰恰相反,却是一些管理混乱,一贯靠滥开药、滥检查度日,能为非正当医保行为大开方便之门的医院。那么,医院为了争取更多的此类就医者,以便从医保机构哪里获得更多的医保基金,医院之间必然会展开另外一种竞争:看谁违规的胆子大,而且歪点子多,谁就可以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这种竞争,凡可供患者选择就医的定点医院越多,造成的不良后果也就越严重。这种不正常的竞争行为目前还没有找到一种有效、合理的控制办法。第三种是建立了公平、合理的优胜劣汰竞争机制。这就是“413”医保模式中的定点医院。由于医保费用和责任是按人头包干,同时给予职工对医保质量不满意可定期重新选择医院定点的自由。这样,促使医院之间展开激烈的良性竞争:医院一方面必须加强管理,严格控制医保费用的浪费和向非医保对象流失,以降低医疗成本,提高医院的利润率,降低亏损风险;另一方面必须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吸引更多的职工选择自己医院定点,以争取更多的医保基金,不断增强自己的实力,避免因选择定点的职工人数过少而被医保机构取消医院定点资格。这种竞争除了能避免第二种类型定点医院不良竞争行为和后果,让患者实实在在得到好处外,还能加速医疗机构的改革。 “413”能加速医疗机构改革,主要体现在能促使医疗机构的“优化重组”和“减员增效”。因为采用“413”,定点医疗机构必须一方面要严格控制医疗资源的浪费和流失,另一方面要不断地提高医保质量。在这两方面做得好的医疗机构医疗费用低、质量好,愿来定点的人就会越来越多,经济收益也会越来越丰厚,医疗机构也会越来越兴旺发达;而在这两个方面做得差的则会走向反面,甚至最终被淘汰。这种优胜劣汰的竞争结果:通过收购、兼并、联合等方式在一个城市和地区形成几个有相当竞争实力的医院集团;许多没有竞争实力的弱、小医疗机构,有的成为医院集团在当地的派出机构,有的成为社区服务机构,有的转向市郊和农村,有的则被关、停。有些医疗机构为了在激烈的竞争中求得生存和发展,必然会自觉地对自身的机构和人员进行精简,以降低医疗成本;同时加强对医务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提高工作效率,增强竞争实力。这种通过市场优胜劣汰的竞争行为远比政府层层用行政手段“减员增效”要有力、有效得多。 随着医院集团的出现和不断增加,将会使“413”不能让参保人同时选择多家医院定点,可能使患者感到转院看病不如其它模式那么大方便这一唯一缺陷将不复存在。因为一家医院集团一般都是由多家不同专业、不同规模、不同等级的、不同区域的医疗机构组成,参保人在一家医院集团定点就等于在若干家普通医院定点。 (三) “413”能促进药品生产流通体制改革。 由于“413”是将医保费用按人头包干给医院,所以患者医药费用绝大部分是由医院承担(除少量应由患者个人负担的费用外)。这样,药品流通中的利益格局在“413”的医保定点医院必然会发生根本性的变化: 第一、会彻底打破现有的医院药品进价越高医院获利越多的利益格局,医院的药品的高进价就不再是“羊毛出在羊身上”;相反,医院药品的进价越高,医院的医疗成本越大,获利越小,过高的药品进价必然导致医院亏损甚至垮台。因此医院在采购药品选择价格时必须彻底改变现在舍低就高的作法,只有这样医院才能得以生存和发展。 第二、医院药品的虚高定价对于医保人群没有多少实际价值,因为医院的药价定得再高,大多数钱还是医院自己掏。明智的作法应该是医院根据药品的合理进价和实际质量实实在在定价。 第三、如果医院药品采购选择价格不再是舍低就高,同时医院不再搞药品虚高定价,那么药品回扣的空间就必然会大大缩小;再加上因费用是跟医院包干,医院及有关人员所得的回扣,不再是像现在仅仅是损害患者的利益,而且更主要直接侵害医院全体员工的利益,甚至严重威胁着医院的生存与发展,那么,为了自身的利益,医院领导包括所有员工必然会明显加强对有关人员回扣行为的监督和控制力度。 第四,由于在医保费用与医保责任包干的同时让职工有自由选择医院定点的权利,这就迫使医院在节约费用的同时必须注重医疗质量,而要做到这一点至关重要的就是要提高药品的疗效,那么医院购进的药品就必须是质优价廉的,如再购进的是疗效不稳、不佳的新药、洋药甚至假药,不再是患者不答应,同时医院领导包括医院的所有员工都不会答应。 只要医院这个关键环节的机制转变了,药品生产流通中的其它环节(如药品生产厂家和医药公司)的不正当行为也必然会得到有效的遏制。 综上所述,“三项改革”中存在的那些令广大人民群众深恶痛绝但又似乎无可奈何的矛盾和问题,在“413”机制的作用下,将会大为缓解,有的甚至迎刃而解。 为了论证“413”的可行性,国家科学技术部已于2000年6月批准,将“413”的可行性研究列入2000年度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研究工作历时两年。该课题项目已得到许多专家、学者关心和支持,同时也引起不少城市的关注和重视。现有若干城市经国家科学技术部批准已成为该课题的合作单位,准备逐步按“413”试运行,现各项准备工作基本就绪,将有部分城市于2000年元月和一季度开始全面试运行。 医疗保险论文:浅论企业医疗保险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一、引言 国家快速发展政治、经济和文化的根本目的是发展好和维护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思民之所想,急民之所急,提升居民的幸福指数,关键在于完善现有的社会保障制度,不仅因为它是衡量一个国家文明程度的标准,更是一个国家的“稳压器”。只有完善了社会保障体系,拥有一个安定祥和的内部环境,国家才更有余力去应对经济快速发展所带来的各种挑战。社会保障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它是针对居民的医疗保险事业,采取国家强制、政府承办、费用分担、保障基本和普遍享受的形式。然而,这种医疗保险只适用于低水平医疗保险的需要。企业作为国民经济的细胞对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企业的发展主要依靠职工,社会低水平的医疗保险不利于发挥职工的主动性,很难稳定职工队伍,发挥职工的创造力,为企业创造更多的财富,进而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因此必须要对本企业医疗保险存在的问题进行具体的分析,并加以完善,才能促进企业的深入发展。 二、我国企业当前医疗保险存在的主要问题 (1)个人账户金额偏少。企业和个人不合理的缴费比例,使得个人账户中金额偏少,基本的医疗保险的保障远远低于职工实际医疗的消费,许多职工在生病后,多集中于三级医院,治疗的长期性和特殊性造成治疗时花费较高,尽管基本医疗能承担很大一部分费用,但是病患的基本支出费用仍然较高,即使只承担了一小部分,但也超出了个人能力。此外,基本医疗保险面向大多数人,具有广覆盖、保障低的特点,使得职工账户金额较少,从而降低了一些人的医疗保障水平,成为基本医疗前进道路上的障碍。 (2)定点医院单一。在职职工定点医院往往只是企业所在地的一个医院,这种医院其实很多东西得不到保障:硬件设施跟不上,医疗器具老化,医生临床经验不足,医术较低,医院环境卫生差和医生不够负责。职工到定点医院看病,多是些头疼、发烧、感冒等小病。因为小病不用住院,但不住院又不能报销,职工不得已住院,而小病住院又造成浪费。若患上大病去小医院不放心,需要去大医院就医,可不去定点医院又不给报销。因此没有从根本上解决职工看病难的问题。 (3)退休人员政策过于宽松。由于退休人员居住地的影响,政策规定在卫生院以上级别的医院的花费可报销,因此,自己支付的金额相对较少。同时也使得花费不合理:小病上大医院成为惯例,进而造成浪费;若家中有一位退休职工,其余人员也可随便享受医疗保险政策,造成医疗保险金的不合理利用,不能充分发挥其应有的功能。 (四)监督管理措施不到位。在审核职工现金垫付的医疗费报销中,医疗保险的药品报销范围,没有及时更新,发现了超用量,超范围用药;一些既便宜疗效又好的药品没有列入报销范围,而一些价格高且疗效不尽如人意的药品却列入报销范围。有的票据上表明开具的处方和病症并不相符,但是也照样给予报销,这些情况必然导致医疗保险基金的浪费和丢失。 三、加强企业医疗保险相关对策 (1)在参加地方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实行补充医疗保险,增加个人账户金额,提高企业职工医疗保险待遇。建立基本医疗账户和补充医疗账户,并且把两账户合并,增加账户余额。同时企业根据自身经济实力为职工建立商业保险,在一定程度上弥补参保人员因病造成的损失,提升职工的医疗水平。企业参保职工的门诊费用先使用基本医疗保险账户,在其支付完毕后再从补充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中支付。除此之外,超过规定数额的企业可按情况给予一定比例的补助。职工在支付治疗费用时先使用前两个账户的余额后再自己负担剩余部分,即可让职工有机会选择医院又能有效防止资金的浪费。同时职工在支付金额规定额度内可以使用个人账户,既保证了职工的承受能力,又起到了社会保障的作用。 (2)增加定点医疗机构,参保职工按自己选就医的医院。参保职工按自己选定的医院就医,减少只有一个定点医院所带来的一些问题;发给参加医保人员医保卡,实行一人一卡,凭医保卡到指定的医院去就医。以利于职工看病,更好地保障他们的权益。同时针对在工作中反映比较频繁的问题多加关心、分析,做好医疗保险管理工作,解决好职工普遍关心的问题,明确医疗保险的报销范围,定期向参保人员进行问卷调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对定点医保医院的医生进行培训,提高其技能,更好的为职工服务。 (3)完善就医管理。参保职工看门诊要到定点医院并且应出具医院规定的医保卡,职工住院就医要按地方医保经办机构规定,带住院证、本人身份证和医疗保险证历本;出院结算时属于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重大疾病救助金支付的部分,由医保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结算。属于个人自付、自理和自费部分的医疗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与参保职工直接结算,职工回企业后再按规定报销。这样可有效防止一人参保,多人享受的现象。 (4)加强医疗保险监督检查工作。按照需要制定可行的医药报销范围,坚持以人为本,将大多数人的不同需要考虑进去,制定最合适的方案;企业医疗机构要定期公布医疗价格情况,接受监督,实行定点采购,禁止私下交易,对于药品吃回扣现象要严厉打击;加强对医护人员的教育和管理,增强其业务素质,提高医疗水平;理顺职工、医疗保险和医保机构的关系,重新明确三者各自的义务和责任,防止职工和医疗机构从共同利益出发对抗医保管理机构的现象。对于医疗费用的报销,必须有医疗机构开具的发票,抵制部分一味追求用好药、用贵药的错误就医观念,以此提高医保资金的利用效率,节省医疗资金,使更多的人享受医疗保险带来的利益。此外,管理里部门要强调加强卫生防御工作,加强卫生防病教育,定期对职工进行防病卫生教育。组织专家进入企业进行教育讲演。提高职工的自我保健水平,早发现、早治疗,降低治疗成本。把职工的健康状况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从根本上保证医疗保险事业的稳定运行,减轻企业的负担,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四、结束语 通过对医疗保险的分析,从中认识到医疗保险对于企业的每个职工关系都很重大,企业医疗保险的完善对于每个职工都至关重要,能有效的保证职工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做好这项工作对职工而言能获得更多的医疗救助,能更好的享受 生活;对企业而言,完善的医疗保险能够获得职工的信任,使职工发挥潜力,用心工作,为企业带来更高的收益。因此建立企业医疗保险制度特别重要,只有不断地完善才能保证企业职工的利益的统一,实现企业可持续发展。 医疗保险论文:内蒙古自治区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意见 为了加快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保障职工基本医疗,促进经济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以下简称《决定》)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改革的任务和原则 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主要任务是: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即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根据自治区财政、企业和个人的承受能力,建立保障职工基本医疗需求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 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原则是:基本医疗保险水平要与自治区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都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属地管理;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双方共同负担;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 二、覆盖范围和统筹层次 自治区境内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包括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都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乡镇企业及其职工,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应积极创造条件,逐步纳入基本医疗保险。 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层次原则上以盟市为统筹单位,也可以旗县为统筹单位,呼和浩特市、包头市、乌海市原则上在全市范围内实行统筹。呼市境内的中直、区直单位的医疗保险,目前可按“统一政策、统一领导、先分别起步、条件成熟后统一管理”的原则,由呼市政府与自治区主管部门研究协调并组织实施。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都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参加所在统筹地区的基本医疗保险,执行统一的政策和标准。 三、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的筹集 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用人单位的缴费率控制在职工工资总额的6%左右,职工缴费率一般为本人工资收入的2%,退休人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随着经济发展,用人单位和职工缴费率作相应调整。 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包括单位缴费和个人缴费,均由再就业服务中心以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按规定比例为其缴纳。 各地要按照国务院颁布的《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规定,强化收缴工作,确保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时、足额征缴到位。基本医疗保险费不能减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缴或少缴基本医疗保险费。 四、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的建立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构成。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记入个人帐户。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分为两部分:一部分用于建立统筹基金,一部分划入个人帐户。划入个人帐户的比例一般为用人单位缴费的30%左右。具体划入比例由统筹地区根据个人帐户的支付范围和职工年龄等因素确定,一般可按45岁以下(含45岁)、45岁以上至退休及退休人员3个档次划分。退休人员个人帐户从单位缴费部分划转记入,记入金额要给予适当照顾。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要建立监测统计系统,加强对个人账户的监督和管理。 五、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支付 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要划分各自的支付范围,分开管理,分别核算,不得互相挤占。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的支付范围可按门诊和住院划分,也可按病种、发生医疗费用数额等划分。具体划分方式由统筹地区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 要确定统筹基金的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统筹基金的起付标准原则上控制在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左右。采取按门诊和住院划分支付范围的,可以设定每次住院的起付标准,在一个年度内多次住院的,可依次降低起付标准。采取按病种或发生医疗费用数额划分支付范围的,起付标准可按年度累计发生医疗费用的一定金额制定。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用,从个人账户中支付或由个人自付。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医疗费用,主要从统筹基金中支付,个人也要负担一定比例,退休人员个人负担比例应低于在职职工。统筹基金的最高支付限额是指一个年度内统筹基金所能支付的医疗费用最高限额。最高支付限额原则上控制在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4倍左右。超过最高支付限额的医疗费用,可通过补充医疗保险或商业医疗保险、社会医疗救助等途径解决。统筹基金的具体起付标准、最高支付限额以及在起付标准以上和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个人负担比例,由统筹地区根据“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则确定。 六、有关人员的医疗待遇 离休人员、老红军的医疗待遇不变,医疗费用按原资金渠道解决,支付确有困难的,由同级人民政府帮助解决。 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的医疗待遇不变,医疗费用按原资金渠道解决,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单独列帐管理,医疗费支付不足部分,由当地人民政府帮助解决。 中致残并持有全残证人员的医疗待遇比照离休人员的规定执行。基残人员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体现照顾。具体办法由统筹地区根据当地实际制定。 国家公务员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享受医疗补助政策。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在校大中专院校学生的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仍按原办法执行。 职工因工伤、生育支出的医疗费用,仍按有关规定由原渠道解决,不列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 为了不降低一些特定行业职工现有的医疗消费水平,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作为过渡措施,允许建立企业补充医疗保险。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在工资总额4%以内的部分,从职工福利费中列支,福利费不足列支的部分,经同级财政部门核准后列入成本。 七、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管理和支付,由统筹地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纳入财政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的事业经费由各级财政 预算解决,不得从基金中提取。各级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要建立健全预决算制度、财务会计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要积极推广和完善现代化管理手段,提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管理水平。要建立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超支预警报告制度。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银行计息办法:当年筹集的部分,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上年结转的基金本息,按3个月期整存整取银行存款利率计息;存入社会保障财政专户的沉淀资金,比照3年期零存整取储蓄存款利率计息,不能低于该档次利率水平。个人帐户的本金和利息归个人所有,可以结转使用和继承。职工跨地区流动时,个人帐户基金随同转移。 各级劳动保障和财政部门要加强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监督管理,审计部门要定期对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的基金收支和管理情况进行审计。统筹地区应设立由政府有关部门代表、用人单位代表、医疗机构代表、工会代表和有关专家参加的医疗保险基金监督组织,加强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社会监督。 八、加强医疗服务管理 自治区劳动保障部门要会同卫生、财政等部门,根据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和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管理办法及医疗保险费用结算办法等制定相应的实施标准和办法。 各级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要按照中西医并举,基层、专科和综合医疗机构兼顾,方便职工就医的原则,负责确定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并同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签订合同,明确各自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在确定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时,要引进竞争机制,职工可选择若干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也可持处方在若干定点药店购药。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要规范服务和经营行为,保证医疗服务和药品质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家定点药店购药药事事故处理办法制定相应实施办法,及时解决和处理职工购药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自治区和统筹地区劳动保障部门及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要组织有关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的收费、医疗服务、药品质量等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违反政策规定和合同内容的情况,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取消定点资格。 自治区卫生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尽快制定医疗机构改革方案和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有关政策,积极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以较少的经费投入,使人民群众得到良好的医疗服务,促进医药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要建立医药分开核算、分别管理的制度,形成医疗服务和药品流通的竞争机制,合理控制医药费用水平;要加强医疗机构和药店的内部管理,规范医药服务行为,减员增效,降低医药成本;要理顺医疗服务价格,在实行医药分开核算、分别管理、降低药品收入占医疗总收入比重的基础上,合理提高医疗技术劳务价格;要加强业务技术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提高医药服务人员的素质和服务质量;要合理调整医疗机构布局,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积极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将社区卫生服务中的基本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 九、加强组织领导 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政策性强,涉及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要努力做好宣传发动和思想政治工作,使广大职工和社会各个方面都积极支持和参与这项改革。 自治区劳动厅统一承担医疗保险管理职能,负责全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指导、协调和组织实施工作。各级劳动部门要充实、完善基本医疗保险行政管理机构和经办机构,加强人员培训和制度建设,创造必要条件,切实有效地开展工作。各级财政、卫生、药品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确保全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 保险制度改革的顺利进行。 医疗保险论文:破解商业医疗保险的“珍珑”棋局 我国的医疗保障体系还不完善,从目前的情况看,城镇职工主要依靠社会医疗保险(社保),属于一种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由政府制定、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参加的一种社会保险。截至20__年6月底,全国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突破1亿人,达到10094万人。尽管数目不小,但就全国而言,占城镇居民的比率还不到20,即使是在2亿多城镇劳动者中,大多数亦未能被覆盖;至于农村居民(包含进城务工的农民工),大多数处于医疗保障机制缺失状态。 社会医疗保险是一种“低水平,广覆盖”的保障,其最高“赔付金额”是当地上年社会平均工资的4倍左右,在全国大多数地区为2~5万元,而重大疾病医疗费用一般高达10万元以上,两者之间存在较大缺口。 商业医疗保险的空间 建立完善的医疗保障体系已经是当务之急,从目前来看,利用商业医疗保险建立一个没有漏洞的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是一个合理的选择。就险种类别来看,目前上公众急需的医疗保险、老年护理保险,属于健康险的范畴,而目前我国还没有一家专业的商业健康保险公司,健康险也只是作为寿险的附属业务。尽管如此,我国近年来的健康险增长依然迅速,20__年度我国健康险保费达到27.69亿元,占人身险总保费的2.77;20__年健康险保费达到60.27亿元,占人身险总保费的4.24。这一成绩较之成熟市场的1/4到1/3有较大距离,但较上年增长117.65,远远高于同期42.6的人身险保费增长率。在七月召开的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健康保险工作部成立大会暨第一次工作会议上,专家们认为,由于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不足,保障程度相对不高,为商业保险公司发展健康保险留下了巨大的发展空间。较为谨慎的预测是,到20__年前后,我国健康保险的市场规模在1326亿元左右,而较为乐观的估计是在2837亿元左右。这一切表明中国健康险市场充满巨大的潜力。 商业保险公司的“苦水” 市场潜力巨大,老百姓又急需,这种两全其美的事情,为什么得不到保险公司的热烈响应呢?实际上,商业保险公司有其商业上的苦衷,多种因素制约了业务的顺利开展。 赔付率居高不下 长期以来,各保险公司开办的医疗保险都处于收赔相抵,甚至收不足赔的状况,个别地方的赔付率甚至高达300,这使保险公司的利润微乎其微,不少公司对大力发展医疗保险的热情不高。 管理难度较大 保险公司与医疗机构的合作关系难以建立,加上医疗制度的不完善,透明度不高,保险公司难以对医疗费用进行控制。保户中存在着不少逆选择投保的,而且一些道德风险和索赔欺诈风险大量存在,使保险公司难以拓展市场。 经营管理方法不先进 在美国普遍使用的风险管理技术,如复杂的费率厘定、承保选择、次优要求、大案管理、非比例再保险保护等,在我国还鲜为人知。 专业化程度低 一方面,我国目前还没有一家专业的商业健康保险公司,国内保险公司把健康险作为寿险的附属,极大地影响健康险的经营战略决策。另一方面,人才匮乏。医疗保险对保险人员的医学知识要求较高,在核保、理赔、精算等方面都需要专业性较强的人才,而保险公司这方面的专业人才缺乏,影响了医疗保险业务的推广。 适合健康险业务的系统缺乏 品种单调,个性化、多元化程度差。当前,公众急需的是纯粹的医疗保险、老年护理保险等,而市场上没有老年护理保险,而一些险种又是以附加险形式随主险开展且以统保形式承保的,难以满足人们的需求;国际上成熟的商业健康险市场一般包含四大类产品:医疗费用给付类、失能收入损失补偿类、长期护理保障类和疾病给付类。我国虽已有180多种健康险产品,但主要集中在第一类上,而且都是一年一保的短期产品。 症结所在 健康险的症结在于风险控制难度大、专业技术要求高。 第一,从管理上说,健康险对案件的管理不是结果管理,而是过程管理。它保障的不是“疾病发生”,而是“就医事件”。“就医事件”是一个完整的过程,它包括疾病发生、就医、治疗、痊愈及出院等步骤,每一个步骤不同的处理方式决定了案件结果的不同。这决定了医疗保险在精算、风险控制、核保理赔、医疗协调管理等各方面均不同于寿险和意外险。其次从协调管理上说,在我国商业保险公司、社会保障部门、被保险人和医疗服务提供者构成了健康保险的四方关系,在这四方关系中,医疗服务提供者对发生就医的被保险人的住院时间长短、治疗方案、是否发生医疗费用及发生多少医疗费用等起着重要作用,社会保障部门与商业保险公司在统一标准、信息共享方面有较强的合作需求。因此加强协调管理对合理施治和合理用药方面的管理有着突出重要的意义。 第二,从风险控制上说,寿险的基础是建立在大数法则上,依赖于“死亡事件”,而死亡是投保人或是被保险人较难人为控制的事件,是一种纯粹风险。而对健康保险来说,其经营的是就医事件和医疗费用风险,被保险人可能在医疗服务提供方的配合下,“无病看病、小病大看”。因此其道德风险要比寿险和意外险严重且不可控。其次,同传统寿险相比,对被保险人的风险控制更为复杂。传统寿险通常将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及家族病史作为核保的重点,而对于健康险来说,被保险人保障水平、保险信用记录、过度利用倾向、收入水平、职业情况以及定点医疗机构行医记录等信息也是风险评估的重要部分。 第三,从费率厘定上说,人寿保险主要考虑死亡率、费用率和利率,健康险所要考虑的不仅是疾病的发生率、就医率和住院天数,更要考虑各地的经济发展状况、医疗消费水平、区域及城乡差异、投保团体的情况、医疗环境和诊疗技术的变化等因素。由于医疗保险受免责期、等待期和免赔额的影响,其责任发生带有一定的滞后性,在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和未决赔款准备金的计提上又不同于财产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 智能化系统解决之道 健康险这些独有的特性决定了传统的业务系统将很难满足健康险业务的发展,因此,一套能解决业务难点、满足其特殊业务需求的智能化系统就成为了解决问题的关键。因为一套好的健康险智能化系统应具备有效的过程管理、强大的数据交换功能、全方位的风险控制和先进的人工智能技术,并且具有良好的扩展性。 智能化系统通过科学地监控疾病发生、就医、治疗、痊愈及出院整个“就医事件”,从而实现有效的过程管理。由于健康险业务的复杂性、频繁性和实时发生性,需要有效的过程管控系统,单纯的业务流程管理将不能适应医疗保险业务发展和风险管控的需要。传统的业务系统通常只能进行事后型的管理,即就医事件结束后,被保险人持医疗费用帐单进行索赔时,业务系统才开始进行处理。在这种情况下要对就医事件进行审核困难明显加大,常常导致保险欺诈,由于对某些不合理的医疗费用的发生未进行事先控制,导致理赔时出现纠纷。通过过程管理,能够有效地消除保险人、被保险人及医疗机构三者间的信息不对称,使得保险人可以及时获得被保险人的诊疗信息,并可在就医事件出现不合理的情况下及时介入,防止不合理费用的发生。通过过程管理,结束了医疗费用的高低基本受控于医疗机构的情况,加强了保险人对医疗费用的控制力,极大地降低不合理医疗费用的发生率。 智能化系统可同医疗服务提供者、社保机构进行同步/异步数据交换,能够及时地获取各种信息,如:被保险人的医疗信息、 药品、诊疗项目、服务项目列表及给付比例等基础数据。通过数据交换,为过程管理及风险监控提供了必要的数据,为保险公司协调管理社会保障部门、医疗服务提供者和被保险人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同时减少了工作人员的录入量,增强了业务处理的自动化程度,使工作效率得到了极大的提高。 智能化系统拥有科学的风险评估体系。由于健康险业务的复杂性,在对被保险人进行核保时必须全方位的评估被保险人的风险,如:被保险人保障水平、保险信用记录、过度利用倾向、收入水平、职业情况以及定点医疗机构行医记录等。通过科学地风险评估体系能够准确全面地揭示被保险人的风险,为核保提供重要的参考信息,避免了被保险人逆向选择等风险,从而减少了保险公司的损失。 智能化系能够有效协调保险人、被保险人和医疗服务提供者三方关系,并能对就医事件的整个过程进行监控,及时发现被保险人“无病看病、小病大看”,医院过度提供医疗服务等风险。通过先进的人工智能判断技术,增强了业务处理自动化的能力,可减轻核保、核赔业务人员的工作压力,降低商业医疗保险费用;也可以提高工作效率。 智能化系统建成后,经过一定时期的运行,将积累大量的业务数据,通过数据挖掘技术,可从大量的数据集合中有效发现有价值的商业信息,同时因为有了足够的样本数据,从而为健康险的费率厘定提供重要依据。通过对业务数据进行数据挖掘,保险公司将逐步建立起自身的核心竞争力,智能化系统积累的经验将成为其他公司唯一无法赶超的“信息壁垒”。 由于各地医疗服务水平、基本医疗保障、疾病发生率等存在一定的差别,因此不能按照同一种模式对各地的健康险业务进行统一的管理,智能化系统能对于不同类型的医疗服务、不同发展水平的地区,采取有针对性的管控,使得保险公司可以根据当地的具体情况,顺利开展业务,扩大市场,提高了管理效率,节约成本。 在处理健康险业务时,不仅数据量大,而且还需要综合不同类型的数据,例如:在理赔时,除需要知道被保险人的自身信息外,还需要知道就医医院,使用的药品明细等信息。智能化系统能处理健康险大量数据要求,协调各种业务数据,从而提高了工作效率。 智能化系统实现了数据大集中,能够处理日益显著的人口流动问题,真正支持商业医疗保险产品“全国联保”,实现“风险控制到人”。由于能更好地提供个性化的服务,从而提高了客户的满意度。从管理角度而言,数据集中充分体现了公司总部的监管作用,实现业务数据的实时收集,汇总和查询,同时允许各分支公司在统一管理下的部分个性化。 此外,智能化系统必须具备良好的扩展性,由于健康险业务在中国发展得非常迅速,新的需求、保险产品、业务规则不断出现,具备良好扩展性的系统可通过很少的调整,甚至是不作任何的调整就可以处理新的业务,从而极大地节省了保险公司的运营成本。 案例: 太平洋补充医疗保险方案 全国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实施后,城镇职工的基本医疗得到了保障。但是,由于基本医疗保险只能解决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需求,而不能解决劳动者患重大疾病超过封顶线以上的医疗费用负风险;加之参保人员的住院费用是按比例报销,职工个人负担部分较重。因此,为化解参保人员患重大疾病的大额医疗风险,减轻其住院费用负担,太保寿险在全国一些地区相继推出了补充医疗保险。 有效监管面临挑战 太平洋保险寿险总公司希望用一套健康险业务系统来统一管理全国各分支公司的补充医疗保险业务。目前的情况是大部分的分支公司通过人工方式进行核赔理算,带来的问题是显而易见的,由于缺少自动化导致工作效率低,容易出错,客户从报案到得到理赔等待的时间长,客户满意度差。而有些分支公司使用简单的系统进行业务处理,这些系统只针对当地的业务而开发,因此可扩展性差,无法满足业务发展的要求,而且数据共享的难度大。由于各地健康险业务“各自为营”,导致总公司无法直接取得业务数据,因此很难进行有效的监管。 与此同时,要开发一套统一的、集中式的健康险业务系统面临诸多挑战。首先,业务存在地区差异。由于各地医疗服务水平、基本医疗保障、疾病发生率等存在一定的差别,太保各分支公司在开展健康险业务时必须要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这使得各地协议书的内容存在一定的区别,因此系统必须有足够的灵活度以覆盖绝大部分的健康险业务。其次,各类基础数据没有统一标准。例如,针对同一种药品,各地的命名可能是不同的,因此没有一套标准来规范诸如药品、疾病、诊疗项目、服务项目等基础数据,导致数据交换无法进行。最后,建立数据接口存在客观条件的限制。目前,同医院建立数据接口由于客观条件限制,无法实现。而同社保间的数据接口,由于各地社保的数据格式不一致,因此系统必须能处理各种不同的数据格式。 集中式解决方案 该系统是一套采用B/S结构的集中式系统,所有的数据都存放在太保寿险总公司,从而很好地解决了数据集中的问题,提高了管理效率。 该系统最大的四个特色是灵活的责任管理、标准化的医疗字典、强大的数据交互和复杂的业务逻辑。首先在本系统中通过责任管理,可以方便地设置、修改保险责任,并可针对保险责任设置对应理算公式。在新建保单时,可以灵活选择与之相匹配的理算公式。其次,系统建立了标准化的医疗字典,包括:药品、疾病、诊疗项目、服务项目、医院信息、社保机构。根据太保健康险业务的实际情况,疾病使用ICD9编码。药品以上海市卫生局HIS系统标准代码为基础,编码时将药品分为化学药品及中成药两大类,化学药品以药品用途分类为主,中成药按药理作用进行分类;所有药品,以一物一码为原则。诊疗项目、服务项目则使用太保提供的编码。通过同各地的数据建立对应关系,实现了数据的交换。第三,系统同社保间建立了数据接口,方便地导入被保险人的医疗费用信息。通过其它的数据接口,实现批量导入客户信息及药品、疾病等基础数据。实现了对被保险人医疗费用的监控,大大降低了工作人员的录入量。最后,系统可处理复杂的业务逻辑,在案件内部的逻辑关系中,可实现在一个案件下的多次报案,多次立案,多次理算,多次给付。在协议书同保单的关系中,可实现一份协议书下对应多个保单,而每份保单又可对应一个投保人及多个被保险人。 此外系统记录被保险人从报案、回访、立案、资料处理、调查、理算到赔付的所有信息,实现了对被保险人就医事件的监控。 理算时,系统根据一定的规则自动计算进入保险责任的理算金额,并根据影响理算的各种因素,如:基本医疗部分的理赔情况、免赔额等,自动计算出理算结果。降低了错误的概率,极大提高了工作效率。 为了能适应各类核赔流程,系统使用强大而灵活的工作流,通过设置核赔规则,实现自动核赔流程。 客户收益 尽管该系统命名为补充医疗保险理赔系统,但由于设计合理根据太保健康险的实际情况,充分考虑系统的可扩展性,因此通过简单调整即可适应80%的太保健康险业务。这样一来,一方面实现了太保寿险总公司使用一套健康险业务系统来统一管理全国各分支公司的补充医疗保险业务,另一方面也为今后的扩展奠定了基础。由于是一套集中 式的系统,太保寿险总公司可以实时地取得业务数据,从而对健康险业务的监管更高效,更有力。 各地分支公司使用该系统后,工作效率大为提高,节约了人力成本,缩短了理赔时间,提高了客户的满意度。更为重要的是,该系统能帮助太保寿险更好地规范补充医疗保险的业务,使补充医疗保险能够健康地发展。 医疗保险论文:油田医疗保险体制的管制 现阶段医疗保险管理存在的问题 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是直接管理参保人缴纳的保险基金的机构,参保人员、医疗服务机构、医疗保险基金经办机构构成了医疗保险管理体系的三方,在这里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参保人构成了委托-的关系,而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服务机之间形成了转移支付的关系。由于支付关系和支付方式的复杂性,使得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管理难度加大,同时,医疗服务市场上普遍存在着信息不对称,使得在医疗服务过程中的风险加剧,也给有效地医疗保险基金管理带来了压力。患者过度需求加大了医疗保险基金管理压力。 参保人员的过度需求主要是小病大治、夸大病情等,造成患者医疗消费过度需求的原因主要是:一是患者要求用好药。患者在治疗时,医疗服务的作用对象是宝贵的身体,医疗服务消费具有不可重复性、不可更改性和不可逆转性;在接受治疗服务时谁也不敢拿自己的身体“试药”,无论治疗结果是好是坏,都要自己承担,因此在选择医疗机构、治疗方式时往往不能理性对待治疗质量与医疗服务,患者在寻医用药上具有“求快、求稳、求好”的心态,尤其是在一些严重的病症上选择高级别医疗机构、进口药等,很多患者更是想办法去统筹地区以外去治疗,这意味着较高的医疗费用或者是支付一部分不必要的医疗费。二是医疗服务机构的误导。 患者治疗时,医师在治疗时普遍将病情严重化,这样治疗效果好是医疗水平高,效果不好是患者病情重,致使患者提高医疗消费期望值,加大了医疗费用支出。随着医疗科技的进步、疾病研究水平的提高使得满足医疗服务需求的医疗费用开支逐步增大;而且人均寿命的延长、老龄化社会的到来,加大了社会医疗费用增长趋势。 医疗服务机构利益诉求增加了医疗保险压力。医疗服务机构往往为了本身利益诉求提供过度服务。过度服务医疗服务主体在给患者提供医疗诊治过程中提供超出实际治疗需要的服务,只要表现为大处方、不必要的检查、药物滥用等。造成医疗过度服务的原因有:一是医疗机构“谨慎治疗”增加了医疗成本。医疗服务行业的高危险性和现代人们维权意识的提高,使得医疗机构在提供服务时采取谨慎态度,为规避风险,倾向于采用保守性治疗,向患者提供更多更好更昂贵的治疗方案,提供实际上没有太大帮助的医疗服务,例如常规性检查,促使医疗成本增加。 二是医疗服务机构利益与患者医疗消费增长有正相关关系。患者用好药,享受高消费护理条件为医院的利益获得提供了条件,这种“互惠互利”促进了医患双方的利益最大化,进一步加剧了医疗基金支付压力。医疗保险违规现象加剧了医疗保险风险。部分医院和患为了自身利益违规治疗、带药等情况进一步加大了医疗基金管理风险。在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医疗保险制度下,持卡住院结算、刷卡门诊买药为参保人员就诊提供了方便,也给予了部分患者冒名顶替住院、冒卡拿药的机会,再者由于医院与社保机构结算的复杂性,个别医院有伪造住院率等情况的发生,使医疗保险基金有违规支出的现象,导致了统筹医疗基金的损失。 合理有效管理医疗保险的对策 完善医疗保险管理体系,做好制度约束。医疗保险基金的管理涉及了整个医疗服务体系和管理体系,是一项系统工程。要使这个系统能安全并正常地运转必须协调好多个部门,让多个部门在维护医疗保险合理使用减少浪费的目标下他系统运转,从而减少政策执行阻力。做好制度约束,要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险规章制度,建立医疗服务机构信用考评机制,完善医疗保险服务协议和退出机制,规范落实参保住院登记管理制度,使医疗保险管理体系的正常运行有良好的环境。 加强内外控制,做好监管稽核。完善医疗保险管理信息平台,通过加强监督稽核减少医疗服务机构、参保人员的寻租现象,建立医疗服务机构与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的良好的合作关系,减少对立情绪,加强医疗保险服务机构和经办机构的内部控制,强化管理人员的风险意识和专业技能素质,严格审核监督机制规范医疗服务机构行为,做好医疗保险住院稽核检查、费用审核、考核结算的全过程管理监督。杜绝参保人员挂床住院、冒名顶替等情况发生,加大医疗服务违规行为处罚力度,对违规现象严肃处理并通报,避免规范医疗服务机构和参保人员的医疗行为,确保医疗保险基金的合理有效使用。 医疗保险论文:全面实施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大力推进工伤生育保险工作 新世纪第一年的医疗保险制度改革,要坚持医疗保险制度、医疗机构和药品流通体制三项改革同步推进的方针,按照“稳步扩面、狠抓管理、突破难点、完善政策”的工作思路,主要抓扩大覆盖面、强化政策和完善政策三大工作重点。力争到2001年底,有90%以上地市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人群达到8000万左右。如何完成这一任务呢? 稳步扩大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 一是全面总结2000年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工作,分析存在的问题,交流各地改革经验,明确今年的工作重点和落实工作目标,明确稳步扩大覆盖范围的措施。二是调整完善重点联系城市制度。联系指导的重点主要转向京、津、沪、穗、汉等大中城市,指导这些城市加强基础管理和完善政策。三是加强督促和检查工作。在三项制度改革联合督查的基础上,重点开展医疗保险扩面和基础管理工作的督查和指导。积极配合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完善医疗保险管理制度,促进医疗机构和药品生产流通企业的竞争,提高医疗服务质量,降低医药成本。 强化医疗保险基础管理 首先是建立健全医疗保险组织体系。要进一步理顺管理职能,明确医疗保障管理范围,健全管理制度。加快机构建设,特别是市县统筹地区的经办机构建设,真正实现职能、机构、人员、工作四到位。同时加大以基础管理为重点的培训力度,通过分层次、系统化、多形式的培训,提高管理队伍的政策水平和业务管理水平。其次是建立健全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建立和完善统计指标体系和信息反馈系统,保证全面、及时、准确地掌握医疗保险基本情况和基本数据。逐步规范和改进医疗保险管理运行系统,努力实现管理服务的计算机网络化,提高医疗保险事务经办和管理监控水平。第三是强化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管理。要在保障参保人员获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前提下,加强对门诊和住院医疗费用支出情况的监控,分析个人账户和统筹基金的收支状况,重点是加强对统筹基金的支出管理,确保基金收支平衡。第四是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管理。督促各地落实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管理,完善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管理办法,落实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结算管理的具体措施,探索科学合理的结算方式。 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要研究离休人员等特殊人群医疗待遇的保障机制和管理办法。要全面实施和完善公务员医疗补助办法,规范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办法,妥善解决基本医疗保险支付之外特别是“封顶线”以上个人医疗费用负担过重的问题。要指导建立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制度。同时,研究探索建立社会医疗救助办法,解决城市贫困人群医疗问题。要研究规范解决多发病、慢性病患者的门诊医疗费用负担过重问题。还要研究解决扩面中困难企业参保和人口老龄化带来的医疗保险基金不足的问题。 在全面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同时,要稳步推进工伤、生育保险制度建设。 今年工伤保险要按照“加快立法、规范制度、稳步推进、夯实基础”的工作思路,重点解决目前工伤保险问题日益突出和工伤保险制度建设滞后的矛盾,力争到今年底工伤保险的参保人数在去年的4200万人基础上扩大到5000万人。具体措施:提高认识,抓住机遇;加快推进工伤保险立法工作的步伐;规范和完善劳动鉴定制度。要力争今年出台《职工非因工和疾病致残丧失劳动能力鉴定标准》,并组织实施,同时,着手研究完善劳动鉴定组织体系建设,提出《劳动鉴定委员会组织管理意见》;加大工伤保险推动力度,重点抓尚未开展这项工作的省市,特别是加强对大城市的督促联系;加强工伤保险组织建设,提高各地在工伤保险基本工作程序、基本工作制度、基础数据统计方面的现代化管理水平,强化政策研讨和培训,不断提高干部的政策业务水平和处理问题的能力。 今年生育保险工作的思路是:打牢基础,稳步推进,促进生育保险向法制化、规范化、社会化的健康轨道发展。争取到今年底参保职工达到4000万人。主要措施:建立健全生育保险制度,争取尽早出台《城镇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加强基础建设和规范化运作,加强队伍建设和工作指导力度,建立生育保险自我约束和监督机制;强化生育保险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医疗保险论文:浅议高校医疗保险实践教学内容体系 医疗保险专业作为社会医疗保险改革背景下的一个新兴专业,其本科实践教学环节尚显薄弱。随着我国社会医疗保险体制改革的全面深化,以及商业健康保险的迅猛发展,市场对医疗保险专业人才的需求激增,全国各相关高校每年输送的医疗保险专业人才总人数也在逐年增加。但遗憾的是,近些年相当一部分专业学生毕业后没有走上与医疗保险相关的岗位,而是被动地选择了其他行业,造成经过多年精心培养的医疗保险专业人才严重流失。根据社会医疗保险单位和商业医疗保险公司的反馈,医疗保险专业毕业生普遍存在的问题是:走上相关工作岗位后,动手能力差、适应周期长,导致用人单位新人培养成本高。 造成这一系列问题的重要原因之一就在于,在人才培养过程中一味强调理论知识的灌输和考核,忽略了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造成专业学生培养与社会需求严重脱节。从专业性和实践性上来看,医疗保险专业应该被定位为应用型专业。 尤其是本科层次的医疗保险专业人才培养,不应以学术型和研究型人才培养为目的,而应定位于实践型、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以满足社会需求为专业发展目标,强化学生的相关理论知识的应用能力与实践能力。其中,实践性教学环节是强化学生实践能力培养的重要途径。然而现有的医疗保险教学模式长期存在重理论、轻实践的现象,多数院校至今仍主要侧重于书本理论知识的传授,实践教学极为薄弱。 1 医疗保险专业本科实践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1.1 缺乏实践操作能力强的专业教师、实操指导性强的教材和模拟软件。 (1)缺乏具有较强实践能力的专业教师。 首先,目前大部分医疗保险专业教师都是“从学校到学校”。由于目前的就业问题严峻,很多医疗保险专业的毕业生都选择通过继续深造以留在高校, “跻身”高校教师行列。 因此,这些教师是没有在专业实际部门工作的经历或实践的,虽然具有很高的专业理论水平,但是实践领会与操作能力则明显不足。在这方面,国外政界和教育教师界人力资源的自由流动为专业教育实践环节的师资问题提供了较好的解决通道。[1]而在我国,由于体制原因、学历要求等,有实践能力的人才或有政策实践的专家由于没有高学历而无法从教。 其次,医疗保险专业的交叉性造成了教师专业能力与实践教学需要存在一定的差距。医疗保险需要教师既具有扎实的保险专业知识,又具有深厚的医学底蕴。而某些院校医疗保险专业教师主要来自临床医学专业,这些教师有着深厚的医学知识,但只有少数教师有过保险公司实践经历,多数教师对医疗保险专业知识了解有限,缺乏医疗保险的实践经验;另一个极端是,专业教师都来自于金融保险专业,有着深厚的金融保险学功底但缺乏一定的医学知识。这些教师都很难将医学知识和医疗保险实务有效结合。 (2)缺乏实践性较强的专业教材和模拟软件。 目前,医疗保险专业的核心课程中一般涵盖了保险学、医疗保险学、社会保障学、人身保险学、健康保险学、医院管理等课程。这些课程教材数量多,更新速度快,但是偏重于理论知识的介绍和管理条例的罗列。有些教材虽然名为“××理论与实务”,但是实务部分一般仅陈述某省市的医疗保险政策或者某商业医疗保险公司的条例、细则,缺乏实际操作内容的介绍和指导,缺乏相关案例的讨论启示与实践延伸。 此外,医疗保险专业在许多高校并未配备实验室或者与其他专业共用实验室,并且各大高校在医疗保险实操模拟软件的引进和开发方面投入过少。 1.2 缺乏专业教育基地和实践教学基地。 由于医疗保险专业的特殊性,其专业教育基地和实践教学基地的建设显得尤为重要。目前,医疗保险专业理论教学体系发展较为完善,而实践教育教学体系建设却显得有些力不从心,其主要表现就是缺乏专业实践教育教学基地。学生在掌握相关理论知识后无法在实践中得到进一步的认知和领会,这是各大高校普遍面临的问题。专业实践教育教学基地的匮乏造成了培养出来的学生理论知识水平和实际操作能力、理性认知和感性了解与实际情况存在较大差异,从而造成培养出来的学生无法较快地适应市场发展和需求。 1.3 实践课程设置层次不清、实践内容缺乏连贯性和递进性实践课程教学是一个完整的过程,必须按照教学发展的规律循序渐进地开展组织实践教学,为学生提供相互承接、相互联系的实践课程。然而,现在部分高校开设的实践课程没有统一的、相互联系的、递进的、完整的实践计划和安排,造成教学混乱的局面,实践课程教育的重点容易被学生和教师忽视,造成实践课程被“混着过”,这些不利于实践课程核心价值的体现和拓展,进一步造成了学生应付实践课、教师胡乱安排实践课的现象。[2]为了进一步培养符合市场要求的复合型人才,各大高校纷纷开设与医疗保险业相关的实践课程,如去医院医保科、商业保险公司等实操性实习单位熟悉相关专业岗位的职责及办事流程,开展医保政策实操手册的学习,进行 数据处理软件的上机实验等。而这一类的实验操作课程由于没有统一、完整的教学安排,大部分支离破碎、流于形式,实际教学质量并不高,也未达到预期的目的。 2 医疗保险专业本科实践教学内容体系的设计思路。 2.1 医疗保险专业本科实践教学应具备的条件。 (1)“双师”队伍建设。 医疗保险专业教学不仅仅是理论知识的传授,同时包括对学生动手能力的培养。因此,要求授课教师既精通医疗保险专业理论知识,同时又要熟悉医疗保险业务,如医疗保险产品分析、医疗保险计划设计、医疗保险核保理赔、医疗保险产品营销等。然而,由于教学任务和科研任务的双重压力,一般的专职教师很难达到这样的要求。所以,在师资配备时,可以考虑安排“双师”教学,即医疗保险专业理论课程部分由专业教师承担,而实训教学,尤其是课外实训教学部分由保险公司相关专业人员负责。[3]“双师”教学既有利于专业教师专心负责和深化理论教学、从而减轻压力,也有利于让学生接受一线专业人员最直接、最权威的指导,亲身体验医疗保险实务操作流程,加强学生运用知识的能力,避免出现理论与实践脱节的现象。另外,各院校要考虑培养具有“双师”特征的专业教师。例如,将现有的专业教师分批送到相关岗位去接受一定时间的培训,回校后便可胜任医疗保险专业相关课内实训教学活动的开展,同时也有利于避免完全依赖外界师资力量的尴尬局面。 (2)实践教学基地建设。 社会医疗保险实践教学可以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建立校内实践基地和校外实习基地。在校内通过对现有资源的整合利用,建立包括实训实验室、多媒体教室等,进行岗位模拟、现场讨论、计算机模拟操作等教学。在校外,各大高校应当积极与企事业单位(如医院医保科、政府医保局、商业保险公司等)、民间团体(如医疗保险协会等)合作,将其建设为长期实践基地,定期组织学生去参观、学习和交流,从而提高学生的社会实物参与度和社会问题认知程度。另外,还应当联系相关企事业单位,了解相关单位在未来发展的知识需求和人才需求,根据市场需要培育满足企业发展目标与学生发展目标的人才。此外还应加强与外界交流,建立多种渠道,及时为专业学生提供更全面的市场信息和社会信息,以便学生在大学四年的时光里做出更好的安排和计划。 (3)实践教学资料的准备。 实践教学需要有与之相配套的实践教学指导教材、实践模拟操作软件等资料。体现出各部分实践教学的目的和要求、实践的方式及手段、实践教学效果的考核和评价办法。根据需要编制实践教学指导教材一部,教学软件可以通过外购或其他途径取得。 2.2 医疗保险专业本科实践教学的形式。 (1)课堂实践教学。 医疗保险专业本科课堂实践教学内容分为基础理论和基本制度两个部分。在介绍基本理论知识时,由于侧重于对基本理论知识的理解,可以采用案例讨论的形式进行,具体形式可以小组讨论,也可以双方辩论的形式进行;在基本制度运用阶段,其实践内容应侧重于加深学生对基本制度的理解以及实际操作能力的培养。这部分内容着重培养学生的沟通协调能力、动手操作能力等基本的工作能力。因此,在内容设计上应能够体现社会医疗保险职位的特点。可以按照医疗保险的职位设计实践内容,在实践过程中运用模拟实际职位手工操作与软件操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4]具体做法是:提供固定场所建立模拟职场和实训室,引进保险公司的经营管理制度进行课堂教学企业化管理试点,装备模拟保险流程各环节的专业教学软件。 (2)校园实践教学。 在学校模拟保险企业等开展有关活动,培养学生的保险文化和职业素养。组织辩论会、演讲会等,训练学生的口语表达能力、公关能力,培养其团队意识和吃苦耐劳精神,增强学生独立处理问题和适应保险市场的社会竞争能力。通过各种公开和内部的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知识竞赛,普及相关知识。激发了学生的学习热情。[5]还可以组织专业学生在校内向同学开展大学生医疗保险制度、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政策咨询服务。 科研和创新活动是本科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科技竞赛也是医疗保险专业本科实践教学的一种形式,是实现创新教育的有效载体,是展现高校教育教学质量的平台。[6]科技竞赛特别是国家教育部等主办的学科竞赛,对于推动医疗保险专业教学建设和教学改革,促进教学与科研的结合,促进素质教育的实施,激励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培养大学生的创新能力、协作精神和理论联系实际能力等诸多方面具有积极意义。医疗保险专业要倡导和鼓励学生积极参与“挑战杯”、“新苗计划”、“未来学术之星”等校级大学生科研课题、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等各类科研比赛项目。 (3)社会实践教学。 校外综合实习部分结合学生毕业实习进行。 目前,医疗保险专业社会实践中的医学实践未受到足够的重视。医疗保险专业开设医学课程是专业工作的需要,但实际教学中总认为知道一些临床医学知识即够用,忽视临床操作技能训练。因此,作为一个完整的校外实践,医院临床实习是必不可少的。医疗保险专业本科的社会实践部分应建立医院临床实习和保险公司、医保部门“双实习”制度。[7]社会实践教学的具体做法是:根据医疗保险专业的课程特点可以选择医院、医保中心、商业保险公司作为其校外实习基地,由实习单位教师指导学生从事具体的工作。其内容应体现社会医疗保险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一般按照实际的工作程序安排实习的内容,以锻炼学生各方面的能力为主,具体内容和程序可与实习基地教师合作确定。力求使学生在实习期间有良好的实习效果,获得实习单位好评,为毕业生就业创造条件,实现实习后直接与实习单位签约就业。 (4)各实践环节可以相互联系、相互渗透。 实践教学课程设置应当有明确的目标和计划,按照不同年级学生的能力特点和专业知识水平进行安排,可将医疗保险专业理论教学环节、实践教学环节、毕业论文紧密结合起来。通过专业认知实践、课程实践教学、独立实验课、专业课题调研课、相关职业技能培训、毕业实习等形式,开展课内外相关实习课程,课程内容层层递进、相互联系,形成整个专业实习课程整体流程,培养出实操能力强、学习能力强、专业与市场对口的学生。[8] 1)理论课程与实践结合。如《社会调查方法》这门课主要由操作性和综合设计性实训项目组成。综合设计性实训项目要求学生完成一项实验课题,主要目的是运用所学理论知识,针对医疗保险改革中的热点问题,设计问卷并进行 统计分析。每学期的第 1 周布置下去,第 1 7 周上交,学生可自行组成小组、自行选择课题方向、设计问卷、发放和回收问卷、做统计分析,最后撰写实验报告。 2)毕业论文与实践的结合。如:承担了校级科研项目的同学,由于有科研项目任务,因此会组织其他学生作为小组成员,利用暑期或平时的实践课程进行问卷调查,然后进行统计分析,提出有针对性的问题和对策,最终各位小组成员完成这个项目的子课题并分别作为各自毕业论文的选题,从而较为成功地将学生科研与毕业实习、毕业论文有机结合起来。 2.3 对学生学习效果的评价。 对课程的考核应当体现理论知识的掌握和综合素质的提高两个方面。可以结合课堂内外的教学采用“过程评价+考试考核”综合评价模式,考试考核学生对医疗保险学基础理论、基本制度的掌握情况,其中过程评价主要对学生活动过程中综合表现情况进行评价,可以根据具体的内容建立相应的评价体系。在评价过程中,可以选择相邻两届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进行对照,以此来评价其教学效果。 3 结语。 一个完整的医疗保险专业本科实践教体系应包括实践教学条件、形式和评价,而开展该专业的实践教学内容体系的研究,将有益于全面实现专业教学目标体系,并为教学条件和实践管理提供较为具体的科学指导。充分挖掘医疗保险专业实践教学内容,扩展实践教学内容在整个教学计划中的比重,进一步完善实践教学体系,使课堂实践教学、校园实践教学、社会实践教学相互补充,形成一个相对独立的有机的整体,为学生能力的拓展和将来的就业打下良好的基础。 医疗保险论文:台州农村医疗保险调查报告分析 摘要:医疗保险制度的建立旨在改善农村的医疗现状,提高农民的健康水平,这是我国经济建设过程中必须面,临的重要环节,但是,在坚定不移地实施广覆盖、低水平的医保政策的过程中,看病难看病贵的情况并没有随之而消去,而医保制度的缺陷以及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日益暴露。通过抽样调查的方法对浙江台州地区的问卷调查,探讨了农村医疗保险存在的问题与解决途径。 关键词:农村;医保 近年来,医疗保险覆盖面在逐步扩大,很多农民们也都加入到了参与医疗保险的队伍中。投保无疑能给农民们带来巨大影响,在面临高额医药负担时,是真正能够给农民们带来实质性帮助的措施之一。我国的医疗保险大体上有合作医疗、医疗保险、统筹解决住院费及预防保健合同等多种形式,其中合作医疗是最普遍的形式。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支持、农民群众与农村经济组织共同筹资、在医疗上实行互助互济的一种有医疗保险性质的农村健康保障制度。医疗保险制度的建立旨在改善农村的医疗现状,提高农民的健康水平。 1 调研方法 本次调查立足于台州农村的基本医疗保险情况,以问卷调查为主,以访问调查为辅,以随机选取得椒江的上京村、路桥的士岙村、三门的长浦庄村以及温岭的陈家宅村四个村为样本展开调查,按不同年龄分别发放问卷100份,共发放问卷400份,回收有效问卷400份,有效回收率为100%。 在实际调查过程中,因为考虑到年龄太小和太大的村民对农村医疗保险不是很熟悉和了解,因此更加侧重于20~60岁之间的村民的看法和反映以保证问卷的有效性。 2 调研分析 2.1 农民对农村医疗保险制度的满意度不高 由此知道,农村医疗保险体系在落实和实施的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2.2 相关部门对农村医疗保险制度的宣传严重缺乏 在对相关部门对农村医疗保险的宣传的调查中。呈现出一个严峻的事实。其中55%的农民都选择了选项中的不宣传,有力地说明了相关部门如乡镇政府或村委在保障医疗保险得到落实方面做得不够好,因为宣传不到位,农民对这项制度也就不了解,也就无法信任它,到最后农民是基本享受不到这种保障。 2.3 农村医疗保险中个人所承担费用偏离 2.4 现行农村医疗保险制度还存在很多缺陷,亟待改善 通过对在调查过程中表示不参保的村民的进一步调查,他们不参保原因的结果显示,如图4分别有10.7%、15%、20%和6%的村民表示担心管理存在漏洞、害怕得不到保险赔偿、不了解内容和程序以及政策不稳定,总结一下,其实就是农民担心农村医疗保险政策得不到落实。他们担心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害,尤其是在对政策不完全了解的情况下,出了状况也不知道该如何去保障自己的权利不受侵犯,所以干脆就不拿出这个钱。 另外,还有15%的人表示投保没有足够的资金。这是出乎意料的,农民的自我保护意识还太浅了。只有7.7%和5%的人反映投保没有足够的资金和在外务工的医疗费用不能回户籍地报销,这分别是个人的经济原因和政策政策所存在的一点漏洞。 3 措施 针对调查分析的结果,我们提出以下几条措施: (1)重视医卫知识宣传,促进全民健康意识,提高健康水平。 (2)加强医疗保险政策宣传,普及医疗保险。尤其是社保性质的医疗保险。加强正确的舆论导向,把医保改革的意义讲透内容讲清,政策讲准。按国力发展水平,在国力资助下逐步覆盖全民并逐步提高保障水平。 (3)重视疾病治疗标准化指导。如住院天数、医卫服务、高效药物、高效设备、指导价格都应有国内外统计数据反馈给医院及保险机构并对外公布,促进提高医卫效率,促使大病治疗费用下降。 (4)医卫管理部门及保险机构应与消费者保护协会加强对医卫机构的监督,反对一切不正当行为。保证医保费用正常使用。 (5)加强立法,在国家机关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下保证医保政策落实。 相信经过不断的实践和改革,我国的医保制度会得到全面落实,并真正做到卫人民群众服务,实现其价值。
社会医疗保险论文:社会医疗保险费用约束机制与道德风险规避 内容提要:医疗行业信息不对称问题的特殊性,使得该领域道德风险发生频率高且规避难度大,这导致了医疗费用的急剧攀升,并进而损害了医疗保险制度的效率基础。本文在正确界定各参与方权利关系的基础上,通过引入激励与约束机制,从医疗保险领域制度创新的角度,提出了约束医疗保险费用的路径选择。 一、医疗保险领域中“道德风险”的经济学分析 如果说由于人口结构、医疗技术进步等因素的改变所导致的医疗需求的增长都是合理的话,在医疗领域中还存在一种非理性的医疗服务供给行为和消费行为,这就是所谓的“道德风险”。 道德风险(moral hazard)亦称“败德行为”,一般指一种无形的人为损害或危险。它亦可定义为:从事经济活动的人,在最大限度地增进自身效用时,做出不利于他人的行动。近年来,这个术语已经引伸到现实经济生活中的诸多领域,成为微观经济分析的一个重要概念。并且它已与道德本身没有多大关系,泛指市场交易中的一方难以观测或监督另一方的行动而导致的风险。 道德风险来自人的机会主义倾向。按照威廉姆逊的定义,机会主义倾向指人们借助不正当的手段谋取自身利益的行为倾向。机会主义行为有“事前”的与“事后”的之分。事前的机会主义被称为“逆向选择”,即在达成契约前,一方利用信息优势诱使另一方签订不利的契约。事后的机会主义被称为道德风险,也可称为“败德行为”。机会主义倾向强调了人追求自身利益的动机是强烈而又复杂的,他会随机应变、投机取巧,包括有目的有策略地利用信息,按个人目标对信息进行筛选和扭曲,如说谎、欺骗、违背对未来行动的承诺等。机会主义倾向以有限理性假设为前提。由于人的认识能力有限,交易者不可能对复杂多变的环境了如指掌,在这种情况下,处于有利信息条件下的交易者就有可能发生败德行为,而这种风险在交易之前又难以知晓,从而无法规避,并由此造成一方的损失。机会主义倾向实际上是对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经济人假设的补充。 从本质上说,道德风险属于经济环境中的外生不确定性。或者说它是经济外在性的表现形式之一。它的存在,破坏了市场均衡或导致市场均衡的低效率。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肯尼思·阿罗的下述见解是发人深省的:“一个成功的经济体制的特征之一,就是委托人和人之间的相互信任和信赖关系足以强烈到这样的地步,以致于即使行骗是理性的行为,人也不会施行欺诈。……缺乏这种信任是经济落后的原因之一”。社会保障领域中存在着广泛的道德风险,其中,道德风险发生频率最高、分布最广、造成损失最大、又最难以有效规避的当属医疗保险(这与医疗行业的特点有关)。它导致了对医疗资源的过度消耗,即医疗服务带来的边际收益低于其边际成本,使医疗保险费用脱离它所提供的医疗保障水平而不受约束地节节攀高,社会有关方面将承担巨额的与所维持的健康水平不相称的医疗费用,占用了本可以用于其他方面的稀缺资源,使这种医疗保障成为社会的沉重负担。由此引起的财政赤字,不仅会引发宏观经济运行波动,还将反过来形成一种倒逼机制——要么提高医疗保险费率,要么降低整个社会的医疗保险水平。这种格局要么使最需要得到救助的人群更加承担不起医疗费用而被迫退出医疗保险,要么得不到应有服务水平医疗,造成既无效率又无平等的严重后果。以我国20世纪80 -90年代中期医疗保险领域中道德风险为例,算效率账:实感性判断,药品浪费1/3左右。开支庞大的企业的劳保医疗费往往在挤占了全部福利基金后,继续挤占生产发展基金,甚至挤占流动资金,直接影响企业的生存与发展。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保险费用支出,在财政支出的波动中始终保持一个稳定上升趋势,成为导致各级财政拮据的重要原因之一。算公平账:现行医疗保险像“唐僧肉”,谁都想要吃一块,部分职工乃至产生“不吃白不吃,不拿白不拿,不糟蹋白不糟蹋”的心态,腐蚀了一大批“豪华型”医疗保险消费者的灵魂,也为部分医院和药品生产经销单位的以权谋私和不正当经营留下可乘之机。在医疗保险待遇的享受方面,农民与职工之间的强烈反差,“特诊”患者与普通患者之间享受待遇的过份悬殊,也使社会付出了相当的政治成本。 二、建立社会医疗保险费用约束机制的路径选择 从客观上讲,医疗保险是一种承保赔付额巨大而事发频率高及保险费极难计量的高风险险种。医患双方的道德风险已使许多国家的医疗保险业举步维艰,人不敷出。中国的医疗保险制度是在市场诸体系尚未完善的背景下引入的,目前正处在初创之际。实践和理论研究表明,因信息问题,医疗保险市场本来就是一个各类风险容易集中出现的特殊市场,它与目前过渡时期的特殊社会群体特征和制度、市场背景相结合,它又衍生出了一系列复杂的行为表现形式。如在公费医疗中,由于预算约束软化,使医疗支出与个人负担的不相关,导致了人情药、大处方、小病大治等五花八门的浪费和欺骗现象。而医疗市场中的合谋、垄断及策略性行为更是一个积弊已久的问题。人们自然应该抨击并谴责蔓延于医疗保险领域内的“败德”行为,或通过意识形态等说服教育工作使这类行为败德减少,但是,实践表明这种方法对许多入无效,或者要花很多时间和精力才暂时有效,总体上看是成本大收益小。因比,治理此类问题的关键在于从制度上寻找原因,否则,势必会继续将个人的理性行为引入歧途,并且会使道德风险蔓延之势愈演愈烈。因为根据“劣币驱逐良币”定律,只要“奉公守法”与“损公肥私”等价,前者得不到鼓励,后者得不到约束和惩罚,那么,久而久之,前者就会自觉地或不自觉地向后者看齐,而不会是后者向前者看齐。当这类“败德”行为成为大多数人的习惯化的行为方式时,便成了一种暗含的规矩,从而个人受惩罚的可能性更小。故社会经济秩序的建立在于制度的约束和监督。 (一)正确界定社会医疗保险领域参与各方的责、权、利关系 世界范围内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的改革早在十年前已开始。改革的目标是:所有公民享有均等的最低医疗机会;宏观经济效益:医疗费不能超过国家资源的一定合理比例;微观经济效益:提供的服务必须在低成本基础上获得良好的治疗效果,同时使受保人满意。各类改革均以提高效率为核心,引入激励和竞争机制、增加受保人选择的自由度。世界各国在社会医疗保险领域遏制道德风险的制度性措施,建立在正确界定社会医疗保险领域相关主体之间的权利、责任和利益关系的基础上。 医疗保险领域涉及到复杂的参与关系。其中,最基本的参与人是医院、药品商、被保险的患者和保险方。而当今世界社会医疗保险系统构成的基本形成是由保险方、被保险方、医疗服务供方(含药品商)和政府组成的立体的三角四方关系。其中,保险方、被保险方和医疗服务供方具有费用的支付关系,在此支付系统中,引入政府的于预调控。换言之,当政府以经济、法律、行政等手段介入到这一系统之中,就成为所谓的社会医疗保险。政府实际上居于医疗保险领域三方关系之上的领导地位。当考虑到各方内部的合谋、勾结及合作关系,我们引入策略性联盟弈概念,它是内部结合成的分联盟作为参与人进行博弈,那么,参与人数扩大为个。例如,医生与患者合谋与委托人博弈,医生与药品商勾结同患者或机构博弈。正像目前所说的,药品经营商与医院之间的吃“回扣”,患者的“人情药”、“大处方”,消费者与医院合谋等现象都是联盟博弈的具体体现。因此,在研究医疗保险时,必须正式地把这类现象纳入分析范围。国家应制定医疗保险方面的法律法规,明确界定各级政府、医疗保险机构、投保单位、受保人和医疗单位在医疗保险方面的责任、权利、义务及相应的利益。 (1)在政府和社会医疗保险享受者的关系上。政府作为公众利益的保护者,对社会医疗保险这项具有部分福利性质的事业自然责无旁贷,具有为公民提供部分医疗保健费用的义务。然而,问题在于政府的作用发挥到什么程度,其责任和义务以什么样的方式体现或提供。从中国的国情和国外的经验来看,政府除了提供少部分社会医疗保险基金外,只对社会医疗保险财务负有最后的(而不是完全的)责任,或者说,政府应扮演“最后出台的角色”。即在以企业和个人为主负担社会医疗保险费的基础上,其收不抵支部分由财政补贴。 (2)政府与医院的关系上,政府应把医院作为一种微利或低利的经营性企业来办,取消对其拨款和补贴,让其自负盈亏,二者之间形成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这一措施可以降低医疗单位的垄断性,使其在同行业竞争中降低费用,提高服务质量。为此,必须强化医院的质量与收费管理,在现有医疗单位中进行承担社会医疗保险定点医院的资格审定和考核制度,引进竞争机制,促进医院提高服务质量。同时,加强社会监督和各种控制措施。 (3)医院与社会医疗保险机构之间应是一种商业契约关系,社会医疗保险机构可以自办医院,也可以同医院签订有关合同,委托其为社会医疗保险享受者提供服务。二者之间要通过契约的方式来明确被定为社会医疗保险合同医院的责任,如医疗服务范围、项目、质量要求、收费标准、付费方式以及合同期限等。医院应按照社会医疗保险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就诊、转诊、转院、检查、治疗、收费等方面进行严格管理。社会医疗保险机构对医疗单位节省医疗成本的办法应给予及时指导,包括住院费、住院时间、诊断性检查的使用、开药等方面,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和作法,逐步规范化。 (4)医院与社会医疗保险享受者之间,则完全是缴付费用和提供服务的等价交换关系。 (5)国家与社会医疗保险机构的关系上,社会医疗保险机构属于国家事业机关,具有非盈利性质,其工作人员亦为国家公职人员。该机构及其下设机构,负责收取医疗保险金,代替社会医疗保险享受者支付有关医疗费用及处理有关事宜。 在各方利益关系明确界定之后,各方的职责、义务也就划分得清清楚楚。 (二)遏制道德风险的路径选择 1.保险方与被保险方通过签订不完全保险合同,追求次优的经济效率 如前所述,在道德风险充斥的状态下,医院(医生)对有关社会医疗保险的服务呈低效率状态。该结论同时说明,全面保险的最优性将不再有效。社会为了使医疗资源更好地分配给社会医疗保险计划涉及到的社会成员,往往不得不对医疗服务实施某种形式的定量配给,毫无疑问,这种定量配给会使一些人得到超出资源配置效率水平要求的消费量,而另一些人则得到小于资源配置效率水平要求的医疗消费量。面对这种两难境况,人们经常选择不完全合同的方式摆脱困境,并由此导致次优合同的产生。也就是说,在保险人与被保险人建立医疗合同时,委托人通过设计出一套信息激励机制,使被保险人在总体利益上与保险人的利益相协调。这套信息激励机制虽然不能使委托人和人的总体效用达到最优,但是却有可能使之达到次优。例如,医疗保险机构针对医疗消费方面的非对称信息及“隐蔽行动”等不利情况,将完全保险改变为某种形式的不完全保险。在不完全合同条件下,人承担了委托人的一部分风险。医疗费用的共同保险(Co-insurance)制的实质就是实行风险分担,使那些因享受医疗保险而过度消费医疗资源的人更愿意节省医疗开支,从而使不完全保险合同的效用接近于对称信息条件下的最优保险合同效用。换言之,使非对称信息条件下的市场能够产生次优的经济效率,并最终接近于对称信息条件下的最优效率状态。 (1)扩大拒保范围,将那些道德风险发生频率较高的险种排除在社会医疗保险承保项目的范围之外。如,许多国家的医疗保险一直将镶牙排除在承保的项目范围外,拒绝为滋补药品承担保险义务等,有些国家实行保大病不保小病的措施均属此列。事实上,许多治疗性、康复性和维持性的医疗保健兼有公共物品和私人物品的双重特性。有的符合成本效益原则、疗效好,有的则不然。这需要有固定的机构和程序(而不是依靠市场机制)来经常对上述服务项目进行评审,以决定如何治疗和支付。包括承借的哪些疾病的医疗和哪些医疗手段是属于人人都应有权享受的范畴;哪些疾病医疗仅对患者个人有益,或者其费用极高,或者疗效极小,因此主要应由患者自己负担费用;对已患这类疾病而又愿意保护自己的人如何提供风险分担办法;对哪些医疗服务应当或不应当支付费用,用哪些来源的资金来支付等问题上,应在不断地听取专家和公众意见的基础上再作出决定。 (2)对那些费用开支过高或道德风险规避难度高的医疗项目制定一个年度承保上限,以避免形成医疗费开支上面的“黑洞”。这里涉及一个“外部效应问题”,社会医疗保险开支中有许多是由于行业和个人的高危行为而引起。例如,有些行业的生产工艺中存在慢性侵蚀工人健康的因素,但是又达不到职业病标准;有些个人过度抽烟、酗酒,近亲结婚并繁殖后代等。这些个人或行业的高危行为将导致未来沉重的卫生保健负担和经济损失,因而需要受到管制或纳税,以保护公众未来的福利。 (3)实行医疗费用的共同保险,即社会医疗保险的享受者在每次就医时必须承担部分医疗费用。这种措施也称为成本分担制。如美国有的医疗保险机构规定,按就医时序每季度有25美元的初始医疗费用不予受理,25美元以上的部分只受理80%。社会医疗保险普及程度高是实行成本分担制的一个重要前提。因为唯有如此,才能杜绝一人公费医疗(尽管个人承担一部分费用),全家跟着吃药的现象。这也是近年来中国许多企事业单位虽相继实行医疗费用成本的分担制,但对医药品消费者来说,其边际效用仍然高于边际成本,所以效果不尽理想的一个主要原因。 (4)用适当的方式把预防同治疗结合起来。就所有可预防的疾病来说,一级预防的费用可能比所有其他手段的费用都要低。一级预防必须尽早开始并持续进行,否则将失去效益,或是见效的时间要慢得多。这种预防工作必须视为公共品或公益品,并主要地和持久地由政府提供经费,否则最终会失败。 2.强化对医疗服务提供方的制约和调控 社会医疗保险领域中医患双方的信息不对称性使其存在一定的“市场失效”,根源在于医疗费用的多少与医疗服务供给方有密切的关系,因此,简单地通过强化保险人和被保险人之间的制约关系来规避医疗保险领域中的道德风险,是十分困难的,有时甚至是南辕北辙。解决问题的办法是把医疗服务供给方的行为纳入到保险方的控制范围之内。 (1)弱化医疗机构提高自身效用与医疗服务供给量的正相关关系。目前,我国医疗机构的效用与医疗服务的供给量成正相关关系,医疗服务供给量越多医疗服务机构的效用越高,这是刺激医疗服务供给过度的主要原因。要控制医疗费用,就必须切断医疗机构的效用与医疗服务供给量之间的联系的纽带。①实施医、药的经营分离。药品具有救死扶伤功能使其成为一种特殊的商品,医患双方的信息偏在使得患者自行选择的余地极小,医疗机构出于经济利益的考虑,必然会增加医药的供给量,经营高价药品,获取商业利润。解决问题的办法就是将药品经营从医疗机构中分离出去,实行外部化经营管理。这里有两种选择:一是实行医院开处方,药店售药,职工直接购药的制度;二是不断提高社会医疗保险机构管理水平的基础上。由社会医疗保险机构将药品经营内部化。②对医疗设备和器械检查过度的供给采取限制性措施。其一,对投资规模大且利用率低的大型医疗设备和器械,推行主要医疗设备、器械的医院共享制,防止医院滥购高新技术医疗设备和器械,进而提供高价的强迫检查,其二,对医疗服务机构实行医疗设备和器械的“误用”赔付制,参照世界和全国某类设备和器械检查的显阳率分别制定“误用”赔付标准。例如,当器械检查的显阳率为仅 30%、甚至10%时,应认定为“误诊”,社会医疗保险机构有权拒绝付款,拒付部分的费用由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和医务人员承担。其三,对部分医疗设备和器械试行“内部使用外部化”,大型医疗设备由医疗保险机构投资采购,交由医疗服务机构使用,医疗保险机构在兼顾医务工作人员劳务报酬的基础上制定合理的收费标准,并委派专人进驻医院对医疗设备和器械的检查实行“收费单列”,从根本上切断医疗服务机构的利益与医疗器械供给量之间的直接联系。③打破医疗垄断,将竞争引入医疗保险,疾病的多样性和复杂性会导致医疗服务的多样性和复杂性,同一种疾病也有不同费用的治疗方案。医疗服务机构受到利益驱动往往会偏向于选择高费用的治疗方案,造成医疗过度供给。在管理水平允许条件下,应该允许参保人自主选择医院和医疗服务,引发医院之间为吸引参保人而展开有关质量服务和节约费用方面的竞争。竞争机制的引入有利于医疗垄断的破除,可使医疗服务机构节约用药,提高服务质量。 (2)完善社会医疗保险合同及其管理。医疗保险合同,是医疗机构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用人单位(补充医疗保险情况下)签订的为参保人提供医疗服务的权利义务和利益界定的协议。它是一种与劳动关系密切相关的合同之一。医疗保险合同的主要(条款)包括:①必须明确医疗机构与社会医疗保险机构是平等的主体;②必须规定医疗服务的类型、数量、质量、期限和监督条款;③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对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报销标准和医疗费用的结算方式条款;④医疗机构职责条款,医疗机构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有关法规行使职责,社会医疗保险机构、用人单位及被保险人有权监督;⑤医疗过程中对医患双方的要求及违约处罚事项;⑥双方认为应规定的其他事项。 在医疗保险合同规定范围内,医疗保险机构要定期对病人的付费单据对照病历、处方等进行核对检查。要建立和加强医疗服务质量的评审和鉴定制度。社会医疗保险机构、企业和病人对医院服务质量、费用等有权进行监督,包括对不合理的医疗服务拒绝支付医药费,索取赔偿直至解除医疗保险合同。 (3)改进对医疗单位的支付制度。①建立统一的支付制度及总定额预算办法,将医疗费用控制在合理范围,有效控制医疗保险成本。②逐步采用按病种诊断付费方法。按照不同病种和不同医院的级别,协定各项服务的合理收费标准,以制约医院过度服务和分解收费。③门诊医疗费用的支付基准,按成本核算划分诊疗费和药剂费两部分,收费标准按统一成本会计制度核定。药品费用支付按药品主管部门所定的基准价加合理损耗率进行成本核算,要严格遵循基本药物目录规定的使用和报销范围。 社会医疗保险论文:浅论基于管理式医疗的全民社会医疗保险 论文关键词:管理式医疗 社会医疗保险 风险管理 论文摘要:管理式医疗是美国占主导地位的医疗保险形式,可以看成是医疗保险公司运用期权思想管理风险的一种风险管理模式。深入剖析了我国医疗保险现存的问题,在公平与效率兼顾的基础上,借鉴美国管理式医疗的风险管理方法,提出了适合我国国情的全民社会医疗保险模式的构想,即以政府委托社会保障部门作为管理式医疗组织者,通过买入社区医疗服务网络这个买方期权,对冲其对投保人承担的卖出买方期权的风险,建立社会保障部门、社区医疗服务机构和投保人三方三位一体的风险管理模式。 医疗保险是一个世界性难题,各国都在为寻求一种适合本国国情、高效公平的医疗保险模式而努力。我国居民对医疗保险的关注程度远大于对其他社会保障体系的关注。如何有效地扩大医疗保险覆盖面,使最大范围的人群可以享受到医疗保险,是当前我国亟待解决的社会问题。管理式医疗(managed care)由于其在节省医疗费用和提高医疗质量方面的成效,已成为世界各国广泛关注的一种医疗保险发展方向[1]。我国对管理式医疗仅停留在介绍阶段,张笑天[2]、杨新民[3]、黄炜[4]等较全面介绍了美国特有的这种医疗保险模式,蓝宇曦[5]指出引入管理式医疗存在制度性障碍,岳公正[6]分析了现阶段中国管理式医疗保险的结构性特征,但管理式医疗在我国系统性应用却缺乏相关理论和实践的进一步探索和研究。本文将在深入剖析我国医疗保险现存问题的基础上,借鉴美国管理式医疗的风险管理模式,提出全民社会医疗保险模式的构想。 一、 美国管理式医疗及其风险管理模式 管理式医疗是美国占主导地位的医疗保险形式,社会医疗保险和大部分商业保险也都采用了这种模式。管理式医疗是指利用一定的组织和形式,由保险人与医疗服务提供者联合提供服务的医疗保险形式。管理式医疗的提供者既可以是专业性的医疗保险公司,也可以是民间非营利性团体,还可以是医院组织和医生组织,其中最有代表性的是健康维持组织(hmo)、优先服务提供者组织(ppo)和服务点计划(pos)[7]。管理式医疗的基本特征是:医疗保险机构同医疗服务的供给者通过签约等形式,形成一个相对密切合作的服务网络;保险机构以收取的保费向医疗服务提供者支付相对固定的医疗费(定额付费);医疗服务供给者收取预定费用向参保人提供一套包括从预防保健到临床治疗的综合性的、连续的服务;投保人在保险公司指定的医疗服务提供者处接受服务时享受优惠。 管理式医疗在美国的发展也不是一帆风顺的,一直受到来自各方,特别是医疗界的批评和抵制,但最终通过不断实践和完善,其独特的风险管理模式逐渐为医疗保险各方所认可和接受,成为世界医疗保险的发展方向。保险公司与医疗服务者签约的目的就是为防范自己由于承担了对投保人的责任之后而产生的风险,因此,美国的管理式医疗是围绕着保险公司的风险管理而展开的。保险公司收取了投保人的保费,承担了投保人生病的风险,也就相当于保险人向投保人卖出了一个买方期权,允许投保人在生病的时候,以事先确定的低价获得全套医疗服务。为规避保险公司的风险,保险公司与一批医生和医院签约,建立一个医疗网络。保险公司每年投入一项固定的费用来维持这个网络的运行,就等于保险人支付医疗网络维持费而购买了一个买方期权,允许投保人在生病的时候,以固定的价格从这个医疗网络得到医治。保险公司通过买入医疗网络这个买方期权,对冲了其对投保人承担的卖出买方期权的风险,这里医院和医生都成了保险公司防范风险的金融工具[8]。组建专业保险公司,建立医疗网络,与一批医生签约的管理式医疗运作模式实质上是一种非常高明的期权运作模式,管理式医疗可以看成是保险公司运用期权思想管理风险的一种风险管理模式。 管理式医疗模式以有效控制医疗费用的增长而著称。医疗服务市场是由医疗服务提供者控制的卖方市场,除非医疗服务者主动参与,其他手段对这一市场的控制和管理都是有限的。管理式医疗的实质是通过与医疗服务者签约,积极主动干预医疗行为,达到降低费用支出的目的[9]。其核心方法是将传统的按服务项目收费改为按“人头付费”,即由保险公司向医疗服务提供者定额付费。当医生按服务项目收费时,医生倾向于提供更多的服务;当医生收到的是一项固定费用时,医生就会倾向于减少服务,提高工作效率。据美国卫生部公布的数据,采用管理式医疗的健康维持组织(hmo)比传统按项目付费的医疗保险至少要节约30%的费用。同时保险公司也不用逐项详细审核医疗服务账单,达到降低管理成本的功效。 按“人头付费”,改变了医疗保险作为第三方局外人的被动局面,通过制定预付标准来控制医疗费用的总支出,并以此强迫医疗服务提供者承担经济风险,自觉规范自己的行医行为。另外,按“人头付费”在为医疗服务提供者提供了一笔相对稳定并可预见的周转资金的同时,也将这部分医疗保险经费的使用、管理权交给了医院和医生,调动他们精打细算、合理使用医疗保险资金的积极性,既能达到控制费用的目的,又保证了医疗服务质量的提高。管理式医疗按“人头付费”原则,充分调动了医疗服务提供者的主观能动性,提高了有限的医疗基金的使用效率,取得保险方实现费用控制,买方得到较好的医疗服务,供方获得应有利益的多赢效果。 二、 我国现阶段医疗保险的现状 目前,国家11个相关部委组成的医疗体制改革协调小组已经成立,掀起社会各界对医疗改革模式的探索和研究。早在2005年7月,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有关课题组发表了《中国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报告,认为“目前中国的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基本上是不成功的”。根据世界卫生组织《2002年世界卫生报告》显示,中国和印度穷人必须承担85%的医疗费用,其中大部分来自不必要或不正确的检查或药品,因为医院只能通过变相增加检查费和药费来养活自己[6]。由于医疗服务提供者对确定患者所患疾病有绝对权威,对实施具体治疗方案有绝对的决定权,导致医疗费用居高不下,成为当前制约医疗保险发展的“瓶颈”。 我国现阶段医疗保险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 基本医疗保险覆盖不足 现行基本医疗保险虽然覆盖了1亿多的城镇职工和退休职工,但一些困难企业因无力缴纳医疗保险费而不能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据有关部门调查统计,约有30%的国有企业确有参保困难,其中10%的困难企业完全没有能力参保[6]。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覆盖范围主要还是原来享受公费和劳保医疗的对象,制度上没有安排从事个体、私营及其灵活就业人员的医疗保险问题,这种制度有一种趋势是保护相对富有人群而忽视对弱势群体的基本保障。因此,如何扩展社会医疗保险的覆盖面,将各类从业人员、职工家属和农民纳入到保险范围,保证所有城乡居民都能获得基本的医疗卫生服务,是实现社会公平,维持社会稳定的基本内容。 社会医疗保险论文:社会医疗保险异地结算的困难及解决办法 【摘 要】社会医疗保险不能异地结算问题已成为当前医疗保险管理的难点,也是参保人员关注的热点。解决异地结算问题对维护参保人权益、提高医保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分析了异地结算难的原因,并分析探讨了解决异地结算的必要性及可行性,提出了演进路径。 【关键词】医疗保险 异地结算 解决办法 一、异地结算的概念 依据现行医保政策规定:医疗保险实行属地管理原则,参保人在参保地医疗机构门诊就医可以直接刷卡消费。住院可以只支付自费及自付部分,统筹金支付部分由医保部门和医疗机构结算。实现同地医保直接结算,大大方便和减轻患者的负担,同时实现了医保机构对医院服务的同步监管。但经过批准外转和退休返住原籍人员可异地就医,也应该或可以按照上述办法进行结算。所谓的异地结算的实际情况是所有费用必须先行垫付,后回参保属地医保机构报销,这就是异地结算。异地结算难就是不能异地结算或结算成本很高而不愿异地结算。 二、异地结算难的原因 按照现行医疗保险政策设计,我国医保基金筹资模式和支付模式基本统一,即双方筹资负担支付双户双段且设封底线。 1.筹资模式统一。双方共同负担。 2.支付模式统一。双户两段封顶支付模式,即个人账户用于支付小病或门诊费用。统筹基金账户支付大病或住院费用,分自负段或统筹支付段,并设最高封顶线。 此外,更多的是不统一。 (1)统筹体系不统一。现行统筹体系包括省级统筹(以四大直辖市为代表)、大部分的地市级统筹、少部分的县级统筹、行业统筹、大企业自筹自办。 (2)筹资机制及水平不统一。城镇职工以企业、个人共同筹资为主,筹资水平较高,新农合和城镇居民以国家财政出资为主,筹资水平较低。二者人均筹资水平差别较大。 (3)医疗保险基金属地分割、管理不统一。有多少个统筹单位就有多少个统筹基金,据资料记载,全国现行有1000多只医保统筹基金。 (4)支付水平和服务项目不统一。公务员,职工好于居民和农民,经济发达好于欠发达地区。 (5)医疗保险管理信息系统没有全国联网,设计标准、技术标准的不统一使信息系统无法联网。 上述不统一是造成结算难的真正原因。而不统一现状是现行经济发展水平与当今我国基本国情决定的。 三、异地结算难的后果 1.医保部门无法同步实现监管医疗机构的服务行为和参保人真实就医情况,增加了医保基金管理风险。 2.患者权利削弱,参保人负担加重。 3.不利于人口流动。 所以必须尽快解决,并以此为突破口促进全国医疗保险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 四、异地结算难的解决办法探讨 1.基本思路 成立全国医疗保险结算中心,以现代网络信息技术为基础,明确参保人、结算中心、属地医保机构三方权利和义务,并以权力和义务相互制衡原理设计结算交易流程。全国医疗保险结算中心应定性为商业业务,从机制上防止官办的官僚主义和低效率的工作状态。 (1)成立全国医疗保险结算中心,各地医保机构作为会员缴纳会费,上传各自参保人员及医保机构信息。结算中心与各地医疗机构收费窗口联网,即医院-结算中心-属地医保管理机构。 (2)结算流程 (3)结算的相关条件 ①完善相关结算制度和标准。 ②标准化的技术文件(审核依据)。 a.支付模型参数设定文件:如起付线,封顶线,支付比例。 b.基本药品目录/基本医疗服务设施标准/基本诊疗疗项目标准。 c.医疗服务价格标准治疗项目代码表。 (4)各方权利和义务相互对等形成制衡机制,保证结算流程合法方便运行 ①属地医保机构 a.及时上传信息并对上传信息真实性、可靠性负责。 b.按时缴纳会员费及保证金,享受异地结算代办权利。 c.及时办理托收业务。 ②结算中心 a.按标准或约定有权收取费用。 b.依据属地医保政策标准信息审核参保人员身份合法性、就医过程真实性、费用合理性。 c.对违规造成的拒付负责。 d.先行支付的义务。 ③参保人员 a.对医疗保险信息及就医事件真实性负责。 b.先行支付个人自付/自费部分。 c.自觉缴纳结算手续费。 2.演进路径 (1)医疗保险信息系统标准统一,目前技术已完全具备。 (2)审核的技术标准及流程标准统一,实现网上自动化业务审核功能。 (3)按照筹资水平决定支付水平原则、归类统一,如表1。缴什么水平费用就享受什么水平待遇。强化筹资水平与待遇水平挂钩的观念,淡化具有歧视嫌疑的以身份确定享受水平的观念。 (4)筹资主体和基金实现统一。出台统一的医保法规,从法律上统一基金经济产权,消除基金属地所有分割管理的不合理局面。在实际演进中要按照自愿和利益诱导原则。实现属地基金的“并购”集合,即集合比分散有利。切忌行政干预强制合并。事实上实现基金的大统一,既不可能也不现实更无必要。即使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统一,辅助、补充的保险品种也未必能统一。这是社会经济发展永远都不会在空间上、时间上完全均衡的自然属性决定的。在我国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中不均衡性表现更加明显。 综上所述,如果要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国家统筹必须先解决上述五个不统一,这样,从理论上就解决了异地结算难的问题。但是,根据中国国情,五个不统一只能逐步解决,逐步演进以达到实现异地结算的目的,这也决定了解决异地结算难的问题是一个逐步演进的历史过程。 社会医疗保险论文:社会医疗保险的营销问题探析 社会属性和强制性原则使社会医疗保险与营销之间似乎缺少某种纽带和联系。然而,在多层次医疗保险体系构建和社会医疗保险由“城镇”向“全民”跨越的过程中,以营销的观念和手段来推动“广覆盖”目标的实现,不失为非常之举。 1 对社会医疗保险需不需要营销的讨论 社会医疗保险的营销,就是将多层次体系下的各险种,通过创造、传递和传播优质的顾客(参保者)价值,获得、保持和发展参保人群。当“使推销成为多余”,营销目的便得以实现,医疗保险扩面工作也变得简单有效,“广覆盖”、“大数法则”等迎刃而解。 1. 1 从市场角度看,医疗保险和其他保险一样,是非渴求商品 医保经办机构必须主动推销和积极促销,善于使用各种推销技巧寻找潜在顾客,甚至采用高压式的方法说服他们接受其产品,从而使更多的人群加入到社会医疗保险体系中来。 1. 2 从医疗保险的需求特性看,疾病发生的随机性造成对医疗保险需求的随机性和不确定性 我国医疗保险起步迟,保险制度不完善,医疗保险市场处于短期非均衡状态。受收入、保险意识、效用偏好等因素的影响,相当一部分人群还没有被纳入医保体系。由于潜在的医疗需求没有得到释放,医院的市场化取向得不到有效满足,其利益、运营效率甚至是社会福利都受到了损害。营销就是善于为医疗保险刺激出需求,促进市场的均衡运动。医疗保险的经办机构应该通过营销试图去影响需求的水平、时机和构成。 1. 3 从社会属性看,“城镇”向“全民”跨越后,社会医疗保险的参保扩面工作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 原来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群体是城镇各类组织以及这些组织中的劳动者,通过政府的强制性力量使医疗保险得以覆盖问题不大。但是,向“全民医保”跨越的过程中,灵活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自谋职业者、新成长劳动力、其他城乡居民等,其数量比原来意义上的“职工”要多得多,医疗保险覆盖这些人群,政府的强制难以奏效;而借鉴商业保险的办法,运用营销手段扩大人群覆盖,促进“全民”目标的实现,这也是新形势下加强医保经办机构能力建设的重要方面。 1. 4 从其本身特性看,社会医疗保险应具有社会营销观念 社会医疗保险组织的任务就是在多层次的医保体系下,确定各类人群所对应的诸目标市场的需要、欲望和利益,并以保护或者提高参保人员和社会福利的方式,在满足基本医疗保险方面比商业公司更有效、更有利地向目标市场提供所期待的满足。因此,社会医疗保险的经办机构要通过营销活动,维护和改善客户(参保人员)关系,考虑社会与道德问题,平衡医、保、患利益关系。社会医疗保险理所当然地就要在效率、效果和社会责任方面,于某种哲学思想的指导下进行营销活动。 综上所述,社会医疗保险作为公共服务产品,需要用市场化思维,借鉴产品(服务)营销的原理,使市场主体更多地选择医疗保险,让更多的人群加入到社会医疗保险的“安全网”。 2 社会医疗保险的营销设计和实施 和其他产品、服务的营销一样,社会医疗保险的营销要以4ps理论(产品product、渠道place、价格price和促销promotion)作为行动的指导。同时,作为公共服务产品,除了传统的4ps外部营销外,还要加上内部营销和交互作用营销两大因素②。内部营销,就是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要加强对经办人员的培养和激励,全机构都要有“营销”观;交互营销,是指经办机构经办能力、服务参保单位、参保人员的技能。 2. 1 营销定位:“全民医保”下的适应营销 覆盖全民的社会医疗保障体系,将打破城镇职工的界限,面向社会各类人群,以统账结合的基本医疗保险为基础,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独立与企业事业单位之外,资金来源多渠道、保障方法多形式、保障水平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也就是说,在国家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以外,需要根据人群特点、收入水平和医疗消费等,建立多个高低不等的医疗保障层次,至少是一些过渡性、补缺性的保障形式。这样,“多种模式”、“多种办法”就赋予了社会医疗保险产品的概念。以产品观念为导向的社会医疗保险体系的覆盖,要求经办机构根据社会人群分布状况和收入水平的实际,调整完善政策体系和制度安排,甚至开发设计新的险种产品,以满足社会各类人群的医疗保险需求。社会医疗保险的营销需要适应新的形势,突出目标市场、参保人群需要、整合营销和医疗保障水平四个支柱,确立营销观念,避免营销近视症③——参保人群并非在购买保险,而是在购买健康保障。这样,不管是响应营销(寻找某些人群业已存在的需要)、预知营销(预测某些人群的需要),还是创造营销(设计新的险种或者参保缴费办法),社会医疗保险体系可以在不断的调整完善中符合参保人群的认知价值,吸引和维系参保人群,从而在总资源一定的限度内,保证医、保、患三个利益关系方处于能接受的满意水平。 2. 2 营销机会:“全民医保”下的营销环境 党的十六大以来,中央提出的“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和谐社会”等一系列理论、思想和观点,有力地推动了社会医疗保障事业的改革发展。全民医疗保障体系的构建,使医保经办机构的工作内涵发生了重大变化,相当一部分“自由人”要归拢到医保体系中来,这意味着经办业务需要采用由外向内的观念,营销环境恰恰在不断创造着新的机会。从宏观环境看,我国实行医疗保险制度改革以来,城镇职工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基本建立,社会成员医疗保险的意识越来越强,各级政府把覆盖全民医保体系的建设摆上议事日程,并在小康进程、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等工作部署进展上明确了新的目标。从微观环境看,由于政府的规制和法制的健全,使组织为员工参保有了“保障”;同时,个人由于经济环境、生活方式等因素的影响,选择性注意逐渐强化,通过有效地营销来影响购买行为,是社会医疗保险扩展参保人群的重要手段。营销环境的变化,要求社会医疗保险必须一改过去大众化方式,不能仅仅停留在政策体系设计的基础上,让各类人群来“对号入座”。相反,要据此进行微观营销,对潜在的各类参保人群进行行为细分,并有针对性设计保险产品或调整完善缴费机制。比如,江苏镇江市针对外来务工人员、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等在医保体系中设计的住院医疗保险,是相对于基本医疗保险的一种较低层次的过渡性保障形式,参保人员以上年度社平工资为缴费基数,以首次参保的不同年龄,按3%—8%的比例缴纳住院保险费。在向饮服行业、建筑业外来务工人员“营销”该险种的过程中,针对这类群体年龄轻、流动性大的特征,调整为以社平工资60%为基数、按行业平均年龄(最低限)3%比例缴费,这种微观营销取得了较好效果。 2. 3 营销战略:“全民医保”下的营销差异化 有别于商业保险的利益定位,参保的各类人群在这个体系中是具有特定利益的。在向目标市场传播特定利益这一核心观念的同时,社会医疗保险还要通过进一步编织差异网来体现实体。其中非常重要的是形象差异化,就是造就人群对社会医疗保险较商业保险的不同认知方法。首先,在社会医疗保险体系中,要建立一个不同制度安排的特点和参保建议;第二,更多地应该通过事件和公益活动传递这一特点,从而使之与商业险相区分;第三,它要利用各种营销组合产生某种感染力,更好地发挥制度地牵引作用。 2. 4 传播营销:“全民医保”下的营销方案 整合营销传播是一种从顾客角度考虑营销过程的方法。在多层次的社会医疗保险体系下,经办机构要通过有效的传播手段与现行和潜在的关系方和各类人群沟通。因此,除了依靠强制力和传统的动员参保手段,还必须针对不同的传播目标,选择不同的传播渠道。 2. 4. 1 具事实劳动关系的人员:公共关系与宣传。主要是在政府强制力以外弥补刚性所带来的缺陷。对具有事实劳动关系的人群,要更多地采用社会营销观念,采取事业——关联营销的方法,即积极地使用保障全民健康的形象,构建与参保人员的利益关系,借以改善经办机构的名声,提升知晓度,增加参保者忠诚。通过公共关系、宣传,使社会医疗保险:具有高度可信性,通过新闻故事和特写等使之更可靠、更可信;能够消除防卫,可以接触一些回避、拒绝参保的单位、人员;戏剧化,通过公益、政府财政杠杆等使医保制度和产品惹人注目。 2. 4. 2 断保人员:客户关系型营销。即经办机构通过有效利用参保人员信息,在对参保人员了解的基础上,将营销针对特殊人群个性化。比如,对具有固定劳动关系的人员,一旦其下岗失业无力参保,对这些断保或是封存人员,可以由统账结合的基本医疗保险转向单建统筹的住院保险,一旦此类人群经济状况好转,再回到基本层次;再有方法就是给这些群体以缴费照顾,调整缴费基数或比例。这种营销手段的关键是建立客户数据库和进行数据挖掘,进而进行数据库营销。 2. 4. 3 新成长劳动力:网络营销。新成长的劳动力是网络一代,其特点是:选择权是他们深信的价值观;他们需自己改变自己的主意;他们更喜欢自己作出决定。对此,医保经办机构要善于利用网络和先进的数字化传媒技术进行医疗保险的营销。 2. 4. 4 城镇其他居民:直接营销。直接营销的渠道很多,如面对面推销、目录营销、电话营销等。关键问题是营销渠道的构建。针对城镇居民的分布特点,社会医疗保险的经办机构需要向社区延伸,不断完善和构建社区平台。社区平台包括街道(社区)的劳动保障平台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只有这些平台建设到位并卓有成效地开展营销活动,才能提高成功率。 3 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的营销行为讨论 社会医疗保险的营销主要是由经办机构来完成的。经办机构作为营销组织,必须重新界定它的角色。 3. 1 牢固树立营销观念,建立全机构营销导向 参保扩面是经办机构的一项突出任务,也是经办能力高低的“试金石”。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内部职能划分是多样的,但它必须是一个强有力的面向所有参保人群的组织,这种导向使得参保扩面工作应成为全机构的事,营销导向也应是全机构的。“全民医保”目标的确立,要求体现在工作和部门定义、责任、刺激和关系的变化上。特别是医保信息系统的建立和完善,使经办机构的一切任务都面对着参保人群。内部各职能部门都要接受“思考顾客”的观念,即强调为参保单位、参保人员的服务。同时,只有当所有的部门执行一个有竞争力的参保人群价值让渡系统时,营销才能有效展开。只有确立全员的营销观念、改变内部的薪酬结构、开发强有力的内部营销训练计划、建立现代营销计划体制、提高员工营销能力,“经办”的目标和水平才能提升到新层次。 3. 2 经办机构要苦练内外功,实现新突破 内功是就是在多层次医保体系构架下,强化保险产品力、提升组织力、管理力、营销力,进入精耕细作、精细化管理的科学状态;外功是由关注政策体系、制度安排,转向关注参保人群,由坐门等客转向目标营销。依靠垄断做“老大”或依靠政府强制力推动参保的空间越来越小。因此,必须真正学会关心参保人群利益,从目标人群的需要和利益出发,规划市场营销渠道,设计策划促销途径。要学习和借鉴商业保险公司的经验,掌握现代保险营销的有效方法。比如:重视客户关系管理,提升服务价值,重视多种营销组合,加强营销队伍建设、营销社会保障理念、强化经办机构文化建设、改善营销环境的关系主体——医院、同业、媒体等。 社会医疗保险论文:社会医疗保险费用控制方案的系统动力学模拟 摘要:针对我国现行的统账结合的医疗保险制度,本文首次建立了模拟 社会 医疗保险体系运转的系统动力学模型,并以提高医疗保险制度的效率、有效控制成本为前提对各种费用控制的改革方案进行了模拟和比较 分析 ,为医疗保险体系的进一步改革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建议。 关键词:社会医疗保险系统;费用控制;系统动力学 1998年我国开始实施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由于没有改变医疗服务消费过程中医、患、保三大利益主体间的利益关系结构与权利结构,医方在医疗服务消费中的特殊权利丝毫没有改变,因此,各类不规范的医疗服务和不合理的医疗费用增长并未得到有效遏止。2000年至2006年间,我国综合 医院 门诊和住院病人人均医疗费用持续增长,每年增幅基本在7%到9%左右,门诊病人人均住院费用六年增长了40%(卫生部统计信息中心,2006)。医疗费用的持续增长使“看病贵”成为老百姓最为关注也必需解决的 问题 。 如何提高医疗保险制度的效率,有效控制成本也成为2006年起参与制定医改新方案的各海内外 研究 机构着力把握的基本原则,正是在此基础上,各研究机构在医改新方案中就如何有效控制医疗费用攀升提出了一些具体的操作性建议,如在医疗筹资体系上,建议改革对医疗服务供方(医院)的支付 方法 ,逐步从 目前 的现金支付、病人付费过渡到预付和集资形式;引入总量控制、人头预算,取消按服务收费的支付办法等。北师大医保课题组更提出由政府作为医疗筹资的主体,代表患者向医疗机构购买医疗服务,并认为此举可将医改总费用节约1000多亿元(顾昕,2007)。各种方案角度不一,各执一词,一时间难下定论。 事实上,医疗保险体系作为一个系统的整体,只有从系统的观点出发,把医疗保险的费用控制看作是一个系统工程,才能从整体上实现医疗保险体系的良性运转和医疗费用的有效控制,真正解决老百姓看病贵的问题。本文运用系统动力学的方法,从有效遏制不合理费用支出,控制医疗总费用增长的角度出发,对医疗保险系统进行系统分析,通过政策仿真提出操作性强的控制医疗保险费用增长的方法和手段,并为政府最终 科学 地制定医保新方案提供依据。 一、医疗保险系统分析 由于社会医疗保险体系中的主要角色包括医疗保险部门、医疗服务提供者和医疗服务消费者,所以本研究的系统范围即包括上述三个部分。 医疗保险部门是现行社会医疗保险政策的主管机关,这一部门是借助调整缴费率、对医疗服务部门给出的处方金额进行审核、选择支付方式等手段来 影响 医疗保险体系的运行,比如调整缴费率可以增加保费收入,而对医疗服务部门的审核则可以控制医疗费用上涨。 就医疗服务提供者而言,当消费者增加医疗消费金额时,医疗部门会增加其医疗服务供给量,但是在医疗部门完成医疗服务后,要依照保险部门预先给定的给付标准,向保险部门提出医疗给付申请,而保险部门会在审查之后,给付该款项,但会对其认为不合理的申请费用拒绝给付。 医疗服务消费者指的是社会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口,这一部门的角色也是双重的,一方面是社会医疗保险费用的提供者,另一方面是医疗服务的消费者,它对社会医疗保险体系运行的影响主要是通过医疗需求变化导致门诊费用、住院费用的变化而实现的。当然,由于老龄化的趋势,参保人口的变动也会给医疗体系的运行带来影响。 二、社会医疗保险费用控制系统因果关系分析 社会医疗保险体系的费用控制系统是一个复杂系统,我们可以通过寻找系统各构成部分的关键变量以及对各变量间的相互作用的梳理与描述来概括出费用控制过程中的因果关系。 由此可以看出,在被保险人所代表的医疗需求方面,由于个人账户余额的多少会导致门诊就诊率改变,并最终导致就医人数的增减变化,因此,个人账户余额、门诊就诊率等就是其关键变量。对医疗服务提供方来说,医疗体系供给的服务量会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如保险部门对医疗部门的核准比例以及保险部门累积余额变化导致的财务压力都会对医疗服务的供给带来影响,因此核准比例和财务压力可以看作医疗服务提供方的关键变量。社会医疗保险部门的关键变量包括累积余额,同时累积余额可以再简单地分为支出和收入两个部分,各有不同的影响因素,且各个因素交互影响。就保险部门的收入方面来说,主要影响因素为缴费人口、个人统筹缴纳金和个人账户金额等,而保费支出则包括门诊费用、住院费用及参保人口等。 值得注意的是,各变量之间或是互相交互影响,或是通过不同的路径对三个主要的部门造成不同的影响。例如,缴费人口与参保人口的增加使社会医疗保险的保费收入增加,但人口的增加也会造成就诊人口的上升,增加医疗保险的保费支出。 费用控制的因果关系图中存在四个负反馈环。由于负反馈环控制环中的变量趋于稳定,因此这四个负反馈环体现了现行的医疗保险费用控制策略。 现行医疗保险体系中,为了避免医疗市场的“供给导致需求”的现象,所采用的医疗费用控制措施强调了医疗保险部门对医院和医生的稽核功能,通过降低或提高核准比例对医疗服务提供方进行监督审查,对单次门诊费用或日均门诊住院费进行监管和控制,“财务压力—核准比例—日均住院费用—总住院费用—保费支出—财务压力”和“财务压力—核准比例—单次门诊费用—总门诊费用—保费支出—财务压力”就体现了这一费用控制措施。根据 文献 统计(陈延、王梅,2004),参保人群的就诊频率人均6.86次/年,是非参保人群的1.8倍;即随着个人负担费用的增加,就诊率明显降低。由于个人账户专门支付门诊费用,因此门诊费用越高,则个人账户的余额越少,对参保者的激励作用越突出,门诊就诊率明显减少,门诊费用也就相应降低了。模型中的“个人账户与门诊费用差额一患者影响因子—门诊就诊率一门诊费用一个户与门诊费用差额”回路体现了这一费用控制措施。另外,在医疗费用的支付方面,目前我国实施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地区多采用按服务单元支付,即是在平均了往年门诊以及住院费的基础上,以定额的形式来约束今后费用的上涨,因此,起到了促进医疗行为规范化,有效控制医疗费用增长的作用。“财务压力—医生影响因子—平均住院天数—总住院费用—保费支出—财务压力”以医生影响因子体现了这种对医生的控制作用。 三、建立社会医疗保险费用控制系统动力学模型 1.模型建立与基本参数的确定 系统动力学建模最终要将所有影响关系表示成一系列的方程。对社会医疗保险费用控制的系统动力学模型构架进行分析之后,我们就可以在因果关系图与反馈关系图等定性模型的基础上,建立定量的数学方程;同时,在进行 计算 机仿真之前,还要利用各种途径,如社会调查、市场调查、 企业 调查、政府的统计年鉴等确定方程中的所有参数。 从1993年11月中共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 经济 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下称《决定》)起,我国医疗保险制度的试运行正式开始,因此,系统动力学的模拟从1994年开始。 累积余额表示社会医疗保险历年来的累积盈亏,当年余额表示当年度的盈亏状况,此两项是反映费用控制状况的重要指标。影响累积余额和当年余额的变量主要分为两个部分,一是保费收入,二是保费支出。保费收入=integ{保费收入-保费支出,当年余额}。 《决定》规定,保费收入为职工工资收入的8%,其中4.2%进入统筹基金,3.8%进入个人账户,即缴费比例1和2分别取取0.42、0.038。 在职职工工资的初值取4358元(1994年)。 工资增长率是以 历史 资料为依据,并假定2003年后工资增长率维持在0.1,以和时间有关的表函数表示。 在职职工人数的初值为8494.1p万人(1994年)。 根据统计资料(吴爱平、黄德明,2004),拥有医疗保险的患者年就诊率为6.87次,非医保病人就诊率为3.7次。因此,设初始就诊率=6.87次/年,最低就诊率=3.7次/年。 《决定》规定,单位以在职职工工资总额为基数进行缴费(单基数缴费原则),退休人员享受的基本医疗费用是由全体在职职工分担的:参保人口=缴费人口+退休人口。 由于老龄化的压力,在职职工对退休人员的抚养比逐渐增加,根据历史数据和老年负担比拟合方程(y(t)=0.2867×1.014,其中y表示老年负担比,t表示第t年,取2000年时t=1)(王晓燕、宋学锋,2004),并将老年抚养比构造为时问的表函数。 根据“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要划定各自的支付范围,分别核算,不得互相挤占。”模型在构造中充分体现了个人账户的门诊支付作用以及对门诊费用的控制作用,“门诊费用增加系数”和“患者 影响 因子”均表示为“个人账户与门诊费用差额”的表函数:门诊费用增加系数(个人账户与门诊费用差额)=[(400,0)-(800,10)],(-400,0),(-200,0),(0,0),(100,0.05),(400,0.1),(800,0.1);患者影响因子(个人账户与门诊费用差额)=[(-100,0)-(600,10)],(-100,0.5),(-50,0.5),(0,0.6),(100,0.65),(300,0.7),(500,0.9)。同时,假设总门诊费用=参保人口xmin(个人账户金额,门诊费用),确保了统筹费用不被侵占。 建立指标财务压力=保费收a/保费支出,并通过财务压力来控制总住院费用的增长,医生影响因子设为财务压力的表函数:医生影响因子(财务压力)=[(-10,0)-(10,10)],(-10,0.5),(5,0.5),(0,0.55),(10,0.7)。 财务压力的增大迫使医疗保险部门通过加大审核力度来控制各种不合理的费用支出,首先将核准比例表示为财务压力的表函数:核准比例(财务压力)=[(-1,0)-(10,10)],(0,1),(0.25,0.25),(0.5,0.5),(0.75,0.85),(1,0.95)。 日均住院费用增加率表示为time和财务压力的函数:日均住院费用增加率=if then else(time<1998,0.1,日均费用增加率f(核准比例))。 日均费用增加率(核准比例)=[(0,-0.2)-(10,10)],(0.5,0),(0.6,0),(0.7,0),(0.8,0.01),(0.95,0.05)。 初始住院天数为12天/年,最低住院天数7天/年(陈琳、杨宝林,2003)。 2.模型有效性检验 对模型的有效性检验包括结构确认测试、参数确认测试、单位一致性测试、极端情况测试和行为重现测试。 结构确认测试是直接比较所构建的 社会 医疗保险系统的费用控制模拟系统是否符合真实系统的结构。通过因果关系图、反馈关系图和系统方程式进行检验,发现本模型结构与社会医疗保险的政策结构是相对应的。 参数确认测试是直接比较所构建的模型结构与模型所代表的真实系统的知识,是否在概念或数字上符合。本模型所用参数来源于统计年鉴、统计数据或回归技术等,在概念或数字上符合模型所代表的真实系统的相关 文献 或经验。 单位一致性测试是测试所建立的模型其单位是否一致。作者 应用 系统动力学软件(vensim)中的单位一致性测试工具(units check tool),来测试所建构的模型。本模型已通过单位一致性测试。 极端情况测试是测试所建构的模型在极端情况下是否符合真实系统。当极端情况测试的结果显示出模型不符合真实系统时则修改系统,再次测试,直到极端情况测试的结果,显示出所建的模型符合真实系统时,才停止此项测试。本模型通过两种极端情况测试:(1)当参保率为零时,保费收入为零;(2)当参保率为零时,保费支出为零。 行为重现测试是测试所建构的系统模型是否重现真实系统中的 问题 行为。我们分别对缴费人数、参保人数、保费收入和保费支出情况进行了测试,模拟数值同统计数值在变化趋势上是一致的,较为真 3.医疗费用控制方案测试 模型对现行社会医疗保险系统的运行及费用控制的政策进行了模拟,涉及的费用控制政策包括:通过个人账户对门诊费用的专项支出来激励个人降低就诊率和单次门诊费用;在按服务支付医疗费用的背景下,利用核保率控制单日住院费用;借助财务压力增加 医院 降低住院目的激励;在住院费用上实行部分负担制度。 在总比例8%不变的情况下,更改统筹或个人账户的比例会给费用的支出情况带来变化。我们分别考察(1)统筹比例降低、个人账户比例提高和(2)统筹比例提高、个人账户比例上升两种情况,并不失一般性地将情况(1)设为将统筹比例降低为3%,个人账户比例提高,情况(2)设为将统筹比例提高为5.4%,个人账户比例降低到2.6%。 费用控制修正方案二:总额预付制度 对现行方案的模拟是在按服务单元收费的情境下进行系统运行和实施费用控制的,下面通过总住院费用方程式的变化,将按服务项目收费转化为总额预付制度。 此时的总住院费用方程修正为: 总住院费用=if then else(time<2000,总住院费用0,delayl(总住院费用1.1,1) 费用控制修正方案三:按人头支付制度 按人头支付也是一种预付制度,是根据定点医院服务对象的人数和规定的收费标准,预先支付供方(医疗服务机构)一笔固定的服务费用。 将上述方案代入系统进行模拟,可以发现在不改变个人缴费总比例的情况下,提高统筹比例、降低个人账户比例可以降低门诊费用及住院费用的支出;反之,则导致门诊费用和住院费用的上升。这也证实了个人账户制的实行确实可以起到控制费用的作用,并且在具体操作上由于个人账户只支付门诊费用,个人账户比例不宜过高,过高则对患者的费用控制激励降低。从约束与激励机制来看,总额预付制度强化了对医方的约束作用,因此在较短时期内就可以起到较好的费用控制作用。按人头支付制度(如美国的hmo)尽管在欧洲和美国都起到了较好的功效,但由于我国的老龄化进程加快,因此在我国不具备较好的费用控制效果。 四、政策建议 上文通过对各种政策的模拟 分析 ,我们得出了影响费用控制系统的主要因素和各因素对费用控制的影响效应。下面对如何利用这些因素给出一些建议: 1.在总缴费比例确定的情况下,降低划入个人账户的比例 研究 表明,实行个人账户对门诊费用的专项支出确实可以起到激励个人降低就诊率和单次门诊费用的作用;同时,为了进一步强化个人账户的激励作用,可以在设计上适当降低个人账户的比例,这样在保费收入不变的情况下,门诊费用、保费支出都明显降低,可以起到更好的费用控制效果。当然,如果个人账户比例过低,其应有的强制性保险功能被削弱,也不利于社会的稳定和医保改革的继续进行。方案一(2)中将用人单位缴费的10%划入个人账户,费用控制效果较为明显。 2.继续加大对医疗服务提供者的监督审核力度 在按服务单元支付医疗费用的背景下,可以通过加大审核力度,借助核保率控制单日住院费用以及借助财务压力增加医院降低住院日的激励。在具体实施中,可以充分利用 计算 机信息管理系统,实行动态监控,对疑点费用和发生的高额费用,有针对性地进行检查、核实;建立强有力的外部监督,包括聘请社会特邀监察员,组织医疗专家和医疗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医院病历、处方等档案进行检查;设立医疗服务及医疗保险投诉举报中心等。 3.实行总额预付的支付制度 在对现行方案(实行按服务单元付费)、总额预付方案和按人头付费方案的模拟中,我们可以发现,由于我国 目前 面临的老龄化情境,按人头支付制度未能起到良好效果,而实施总额制度比现行方案在短期内有更好的控制费用效果。当然,由于总额预算对服务质量的制约很弱,建立强有力的监督机制是实行总额预付制的前提。 社会医疗保险论文:浅析社会医疗保险与商业医疗保险的关系及衔接 浅析社会医疗保险与商业医疗保险的关系及衔接 一、引言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和社会制度的不断完善,居民对于医疗服务及保障制度的要求也日益增加,因而对于各国政府来说如何解决居民医疗保障问题就成为了公共卫生政策中亟待解决的问题。而如何在现行的保障制度之下,逐步完成社会医疗保险与商业医疗保险的衔接与融合,也成为了未来我国医疗保障制度探索的方向。 二、社会医疗保险与商业医疗保险各自的特点 (一)社会医疗保险的主要特点 (1)基本医疗保险的保障水平与我国当前的生产力水平相适应,即处于“低水平”下。现行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筹资比例已经大幅降低,因此只能提供最为基本的医疗保障。 (2)社会医疗保险覆盖范围很广,也就是要尽可能的使所有的单位及企业加入。而我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覆盖范围就包括中央、省属单位、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和乡镇企业及其职工、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等。 (3)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保费筹集,是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的。 (4)社会医疗保险具有“统账结合”的特点,即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行将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模式。 (二)商业医疗保险的主要特点 (1)通过资源整合、风险集中的方法,来达到共同分担由意外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的目的。 (2)通过保险人与被保险人签订合同、缔结契约关系的方式,来达到双方履行权利及义务的目的。 (3)作为一种特殊商品的医疗保险,可以根据社会不同需求产生的不同险种来开展业务,市场可以调节其供求关系,其特点是灵活自由,可以适应社会的多层次需求。 (4)医疗服务供求双方处于并不对等的地方,供求双方的联系完全是被市场所调节的,经常会出现“市场失灵”的情况。 三、社会医疗保险与商业医疗保险在实践中的几种混合模式 尽管社会医疗保险与商业医疗保险各具特点,两者目的不用、各有区别,但在实际中世界各国大多会将两者结合,主要有三种不同的混合模式。 (一)社会医疗保险为主、商业医疗保险为辅的模式 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目前的通用做法,是将商业医疗保险作为社会医疗保险的补充及附加形式。社会医疗保险制度一般是通过社保税进行筹资,覆盖劳动者及其家属;而作为公共卫生的补充形式,商业医疗保险覆盖的主要是未加入社会医疗保险的居民,同时还会对公共卫生服务体系中并未包含的服务项目进行负担,这一模式大多被欧美国家所采用。 (二)商业医疗保险为主,社会保险为辅的模式 商业医疗保险在这种医疗体制架构之下处于主导的地位,并且被允许占据整个医疗保险市场。而社会医疗保险则只是作为一种补充,为不愿或无力保障的人群所建立,如低收入者和老年人等。其主要不足之处是,无法参加社会保险同时又无能力参加商业保险的人口不能得到任何形式的医疗保障。 (三)社会医疗保险与商业医疗保险并存的模式 商业医疗保险在此种框架下,是以替代公共医疗保险的形式存在的。居民自主选择参加社会医疗保险或者投保商业医疗保险,因而形成的模式是两种制度各自独立运行。人们的付费能力决定了商业保险提供的保险服务,付出的代价与服务是对应的。而社会保险的覆盖对象则是参加商业保险之外的人群,因而其提供的医疗服务待遇是取决于公共卫生资源的水平的,这一两种体制并行的模式主要被一些中低收入国家所采用。 四、社会医疗保险与商业医疗保险融合的对策及建议 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两者相互融合的实质,就是要充分发挥社会保险在保障体系中的基础保障作用,与此同时要大力发展商业保险对于社会保障体系的补充作用。因而要采取一定的对策,确保二者平衡发展,具体如下: (1)政府必须明确社会保障政策,给予商业医疗保险以充分的发展空间,同时加大与商业保险公司的合作,来帮助支持他们发展商业医疗保险事业。 (2)要从整体上把握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的发展策略。可以针对当前社保体系制定短期、中期以及长期的规划和目标,同时要依据所制定的发展规划,对社保制度的整体组织结构、运营方式和业务品种等方面进行全面的整合和统筹。 (3)合理的划分政府与市场的作用,明确商业医疗保险的发展空间。要从我国国情的实际情况出发,使得社会医疗保险覆盖基本的医疗保障需求,对其制订合理的封顶线及报销比例,也就是承担有限的保障责任。而针对基本医疗以外的属于市场范畴的医疗保障需求,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由商业医疗保险自行解决。 (4)不断完善配套措施,同时优化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的监管机制。目前,我国已经出台了企业补充医疗保险4%税前列支的政策,因而要在明确补充医疗保险商业化经营的前提之下,推进此项措施的落实和完善。同时,要充分发挥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在监管机制上各自的优势,相互借鉴、相互促进,与此同时,还应当适当地放宽对于社保基金运营方式及渠道的限制,允许其参与资本市场的运行。 我们有理由相信,在各种有利措施的相互配合之下,社会医疗保险与商业医疗保险的现现状一定会得到改善,达到二者相互促进、相互融合的目的,充分发挥二者“社会减震器”的作用,在维持社会稳定、改善居民的医疗保障水平发挥更为广大的作用。 社会医疗保险论文:商业保险社会医疗保险管理思考 摘要:本文基于辽宁省商业保险机构在参与社会医疗保险中的管理中的职责及业务流程,提出了辽宁省商业保险机构参与社会医疗保险管理的运行机制对策。 关键词:商业保险;社会医疗保险;运行机制 商业保险机构参与社会医疗保险管理是社会保障制度健全发展的科学安排,在两者合作过程中应坚持政府主导,明确权责,分工合理,保障医保业务规范运作,确保各项医保工作持续健康发展。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服务质量,提高医保工作效率,加大医疗服务及医保经费的使用监管工作,促进参保者医疗待遇得到全面提升并得以及时的补偿,确保参保者的医疗保障权益的实现。辽宁省2014年1月起实施大病医疗保险业务,全面开启了商业保险公司参与社会医疗保险工作的新局面。基于辽宁省医保工作现状及未来医保发展的趋势,商业保险公司参与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应在保证基金安全运行和有效监管的前提下,运用合理高效的运行机制,确保两者的和谐健康发展,本文就从商业保险公司参与社会医疗保险管理的业务工作展开,分析商业保险机构管理社会医保的运行机制。 1商业保险公司参与社会医疗保险机构的权责分工 保险公司与社会医疗保险机构合作过程中,政府与保险公司应明确各自的责任与分工,在医保体制管理中政府其主导作用,政府的主要职能是医保制度的建立与规划,在政策,法律法规层面上总体规划社会医保的总体要求及制度安排,并制定商业保险公司经办社会医疗保险的准入标准,在政策上扶持管理社会医保的商业保险公司发展,在业务上协助商业保险公司完善医疗保险管理工作并监督其实施效果,引导医疗保险工作的持续健康发展。保险公司在参与社会医疗保险管理中应本着保本微利的原则经营社会医保。实务中负责医保的具体业务操作。制定业务操作流程及实施细则,负责建立参保人档案,保费的收取及医保待遇的支付,负责根据每年医保收支状况反馈医保基金的使用情况,以使政府部门及时调控医保资金的筹资标准,负责监督医疗服务机构使用医保经费的合理性,提高医保基金的有效利用率。 2完善招标准入标准,规范招标工作 根据《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辽宁省各市积极利用市场机制和保险公司的专业优势通过招标方式向保险公司购买大病保险和委托经办基本医疗保险业务,为确保专业能力强的保险公司参与社会医疗保险的管理与经营,在招标选择保险公司的过程中,政府作为主导力量应积极作为,向有意参选保险公司提供参保人数,筹资水平,风险发生率,赔付率等真实的数据资料,以利于保险公司在费率厘定,起付标准,赔付限额和风险的分担等方面有客观的数理基础为参考。确保保险公司经营社会医疗保险的风险在可控制范围。其次招标工作全程清晰透明,应坚持使公民的医保权益最大化原则,以民生为导向,严格制定招标标准,加强对招标中介机构的监管,确保专业实力强,资源优势明显的保险公司经营社会医疗保险。作为竞标一方的保险公司应积极与政府部门沟通信息,掌握标的的风险状况,获得真实可靠的数据资料,科学预测担负的风险责任。其次可与政府部门谈判争取扩大经营保险业务的范围,比如可将职工的生育险与工伤险的服务项目同大病医疗险业务打包招标,这样既有利于保险公司规模效益的实现,又有利于保险公司为创新产品积累经验并可以拓展保险公司的客户资源,促进公司相关业务开展,多方共进与社会医疗保险业务共担风险。 3保险公司经办社会医疗保险管理流程的优化 3.1业务操作 保险公司经营社会医疗保险业务应与社保机构联网共享数据信息,形式上可采取合署办公共同完成公民的医保管理工作,但应确保信息的封闭性,以保护参保人的个人隐私。同时保险公司还应建立相关的数据服务平台及计算机管理软件的开发保障信息的衔接与即时转换,可与定点医疗机构建立一站式的网上即时结算服务系统,建立异地结算平台,方便参保人及时得到医疗保险报销。 3.2风险的管控 风险管控是保险公司能否持续性经办社会医疗保险的重要保障技术,保险公司应建立对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制度及可行性措施,严格控制不合理医疗费用支出,在所经办的社会医疗保险基金方面应与社会医疗保险机构协商建立风险的比例分摊机制与费率联动调整机制,确保保险公司在可控制风险范围内经办社会医保业务。 3.3研发相关延伸与补充产品 由于社会医疗保险建立的特点是广覆盖,低水平,医疗保险的缴费标准较低,因此商业保险公司经营社会医疗保险获得的利润较低,保险公司除了与政府部门协商获得更大范围的保险业务管理和政策支持外,还应该积极运用经营管理社会医保时积累的丰富经验,掌握疾病的风险状况,熟悉社保的保障范围,保障程度及参保者与医疗服务供给者的相关信息,保险公司通过这些数据资料能更准确的测算健康险及重疾险的费率,研发基本医疗保险的衔接或补充产品,创新公司的健康险及重疾险产品,如住院补偿医疗保险,门诊保险,住院津贴保险,护理保险及重大疾病保险。充分开发多样性的产品,在险种,保障范围,保障额度等方面满足客户对医疗保险的多层次需求。 3.4保险公司参与社会医疗保险管理的绩效评估指标建立 保险公司参与经办社会医疗保险业务管理的效果影响社会医疗保险的发展前景,为使保险公司在参与社会医疗保险的竞争机制中稳定运行,应通过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估指标予以考核,评估指标的建立应与社会医疗保险体系保持统一的参照口径,同时评估指标应具有易操作性,便于计算,并有参考价值。基于以上要求,我们把保险公司管理社会医疗保险的效率提升、医疗保险的风险管控与服务质量的提高作为三类一级指标。 (1)效率的提升指标下设子项目考核指标包括居民的医疗保险费用增长速度,速度下降说明效率提升;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报销比例提高说明效率提升;医疗保险的人均管理费用,通过投入与产出的比值进行考核。 (2)风险管控指标下可分别从患者的同类病人均住院费用变动以及保险公司支付保额/保险费的比值趋向均衡来衡量,若比值趋于1则说明支付总保额与收入总保费基本平衡,符合商业保险公司经营社会医疗保险的保本微利原则。 (3)服务质量指标的考核主要通过调查参保人员的满意度评价来进行。对于考核分值高应予以基金或政策奖励,以激励商业保险公司更好完成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工作。 作者:安宁宁 单位:铁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社会医疗保险论文:社会医疗保险政策对医疗服务的影响 摘要: 社会医疗保险已经成为我国医疗服务中重要的一部分,随着我国对社会医疗保险体系的不断推进与完善,我国的医疗服务也深受其影响。本文主要通过评价社会医疗保险政策对医疗服务影响的效果,研究我国应如何更好地提高医疗服务水平。 关键词:社会医疗保险政策;医疗服务 我国的医疗服务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为居民提供基本的医疗保障;二是有效平衡医疗保险基金的收支,增加医疗和保险基金的使用效率;三是强化医疗服务管理。完善社会医疗保险政策,是为了更好地进行医疗服务,从而有效地提升我国的医疗服务质量和医疗资源的使用效率。 一、我国现阶段社会医疗保险制度分析 1、社会医疗保险筹资和待遇标准不统一 虽然我国正处在逐步完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的阶段,各地也纷纷出台了相关政策,但基于地区之间的差异性从而导致了每个地区的社会医疗保险的筹资标准及待遇不统一,致使城市务工人员或者城郊结合的居民出现重复参保或有选择地参保等现象出现。目前,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的距离正在逐渐缩小,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筹资远远低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使得许多外来务工人员纷纷选择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这对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稳定运行是非常不利的。 2、门诊费用增长过快 有数据表明,2000年县级医院门诊费用相对于1990年增长了6.81%,2005年增长至10.43%,到了2010年县级医院门诊费用则上涨到15.03%,且2011年国务院的一项调查显示,城市居民医保门诊报销费用不足1/3。由此可见,我国门诊费用增长过快,但居民医疗保险却不能得到合理的报销。虽然我国社会医疗保险中有关于报销大病费用的相关政策,但关于门诊的医疗保障服务还是不够完善。3、社会医疗保险统筹资金收支运行不平衡随着社会老龄化人口的不断增加,我国县级以上医院住院治疗费用增长速度也明显加快,这都是造成我国社会医疗保险统筹资金收支运行不平衡的重要原因。我国对社会医疗保险政策不断进行改革与推进,使得医疗保险的补偿水平逐年提高,极大地降低了居民医疗负担的风险。在社会医疗保险保障制度不断提高、医疗费用却逐渐上涨的情况下,社会医疗保险统筹资金的平衡运行也因此埋下极大的隐患。 二、社会医疗保险政策对医疗服务的影响效果 1、门诊统筹对医疗服务的影响 (1)研究门诊统筹制度对医疗服务影响的方法。为了更好地了解社会医疗保险对医疗服务的影响效果,本次研究选用了“门诊+住院补偿”医疗模式与“个人账户+住院补偿”医疗模式进行对比。参加两组医疗模式的实验者年龄均在32—49岁,文化背景、月收入均无显著差异。其中参加“个人账户+住院补偿”医疗模式的实验者在身体健康方面与“门诊+住院补偿”医疗模式的实验者存在高于1%的差异;在生活习惯方面“个人账户+住院补偿”医疗模式的实验者与“门诊+住院补偿”医疗模式实验者存在高于1%的差异。研究实验进行两周,两周后对比两组医疗模式的门诊就诊率、住院率、自我医疗率与未就诊率。 (2)门诊统筹对医疗服务影响的研究结果。研究实验结果表明:“门诊+住院补偿”医疗模式的门诊就诊率下降了16.13%,自我医疗率增加了13.11%“;个人账户+住院补偿”医疗模式的门诊就诊率增长了12.19%。 (3)关于门诊统筹对医疗服务影响的讨论。从研究结果可以分析得出,门诊统筹制度明显降低了居民的门诊就诊率,家庭人均收入升高,其门诊就诊率也会得到相应的升高。自我健康评价差的居民,其门诊就诊率就越高。患有慢性疾病实验者的门诊就诊率低于没有患病的实验者的门诊就诊率。门诊统筹制度实施两周之后,自我医疗率明显上升,并随着家庭收入额增加而降低。由此可以得出结论:门诊统筹制度有效地提高了社区门诊医院的资源配置效率,提升了慢性疾病患者去医院的就诊率;有效降低了居民的自我治疗率,增加了患者用药的安全性。门诊统筹制度的制定有效降低了居民的疾病负担,实现了让每位居民都享受到了最基本的医疗服务。 2、大病医保政策对医疗服务的影响 (1)研究大病医保政策对医疗服务影响的方法。随机选取某市城镇医疗保险数据库2009—2012年10%的样本进行研究调查,调查内容包括就诊日期、疾病诊断、住院总费用、统筹支付、大病医保支付、自费支付。因大病医保从2011年实施了自费补充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得到提高,故而将2009—2010年前的调查样本作为一组,2011年—2012年的调查样本作为一组。 (2)门诊统筹对医疗服务影响的研究结果。研究实验结果表明:大病医疗保险政策实施后,患者个人自费支付的费用下降了19.83%,个人支付费用在住院总费用的占比下降了2.82%,灾难性医疗支付费用降低了41.23%。 (3)关于大病医保政策对医疗服务影响的讨论。从研究结果可以分析得出,大病医保政策明显地降低了患者住院的自费支付,其主要原因是:大病医保中增加自费补充医疗保险,从而使得大病补充报销可以高达50%,降低了患者的自费费用,实现了患者“看得起病”的目标。但随着医疗费用的不断增加,大病医保又降低了患者自费支付,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医疗行为的监管,尽量避免医疗道德事故的发生。大病医保政策实施后,退休人员的自费费用与灾难性医疗支付的比例增加了,离退休人员自费费用与灾难性医疗支付比例也有明显上升。其主要原因是因为大病医保自费补充的政策会引导退休人员或离退休人员进行一些不必要的医疗服务,导致医疗道德事故的发生。世界银行发展部门专家AdamWagstaff曾研究我国西部新农合医疗实施的效果,发现“按服务付费”与“大病统筹”等制度有助于增长主张患者过度治疗的现象发生。因为大病医保政策中的多种支付方式,促使一些医疗机构加强自身的管理机制,以提高大病医保资金的使用效率。在大病医保资金有限的情况下,不少医院不得不改进自身的医疗技术以提高患者的治疗效果,从而降低整体的住院费用。大病医保政策不仅保证了医疗质量、促进了医院的自我发展,也有效地提升了大病医保资金的使用率。 3、总额预付制下的结算办法对医疗服务的影响 (1)研究总额预付制下的结算办法对医疗服务影响的方法。分析某市住院总人次前80%的医疗结构,用不同的方式对患者的次均住院总费用、次均自费支付进行结算,随后比较自费支付费用比例的变化。 (2)总额支付制下的结算办法对医疗服务影响的研究结果。总额控制、增幅管理的结算方法下,次均住院费用与使用医保支付费用增加明显,但总额费用控制效果比较好的普遍是三级医院。针对一些特殊疾病,总额控制、增幅管理的结算方式下的次均住院总费用和使用医保支付费用的情况有所下降,但结果并不明显,二级医院的次均医保费用支付明显是高于三级医院的。从整体上看,使用总额控制、增幅管理结算办法的患者住院自费支付比例下降了2.6%,三级医院自费支付比例下降了2.4%。 (3)关于总额支付制下的结算办法对医疗服务影响的讨论。精细化总额控制(即住院总额与次均住院总费用)、增幅管理结算办法有助于医疗结构提高对医疗费用的使用效率,减少患者住院的时间。通过总额控制、增幅管理结算办法可以看出,二级医疗机构的次均医保支付费用明显高于三级医疗机构,二级医疗机构的挂床现象也明显高于三级医疗机构。主要原因为一些二级医疗结构的医疗水平明显提高后,导致了一些不必要住院的现象存在。对此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管,尤其是对二级医疗机构。推行对特殊病种实行精细化总额控制、增幅管理的结算办法,提高对医保基金的使用效率。随着我国医保制度的不断改革完善,相关部门应该探索出符合住院服务的支付方法,优化医疗机构的医疗资源,提升医疗资源的使用效率。 三、关于社会医疗保险政策的建议 1、推进城乡一体化医疗保障制度我国当前并没有统一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从而造成我国城乡医疗体系不完善。无论是医疗资金的统筹管理还是医疗保险的待遇及相关管理制度,都没有形成一个统一的整体,从而导致重复参保或有选择性参保的现象出现。要按照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新要求,统筹推进城乡一体化医疗保障制度,强化顶层设计,制定出统一的医疗保障体系,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医疗保障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原则,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现基本制度、管理体制、政策标准、支付结算、信息系统、经办服务的有机统一,建立起符合实际、统筹城乡、惠民高效、公平可及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最大程度惠及参保居民。 2、推进门诊统筹制度的广泛实施门诊部门作为我国社区医疗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若没有进行合理的利用就会造成我国医疗资源的不合理利用。当门诊服务得不到有效的保障,居民就会更多的选择住院来治疗,从而造成大医院人满为患,患者过度治疗的现象发生,间接加重了我国看病难的情况,也增加了医疗道德事故的发生风险。医保部门应重视门诊统筹制度,完善并推行门诊统筹制度的广泛实施,提升门诊对小病的治疗率,优化我国医疗体系,提升门诊医疗医院的使用率。 四、结论 结合我国居民当前看病的特点,有针对性地进行社会医疗保险制度的改善,才能逐步制定出符合我国国情的社会医疗保险政策。在完善社会医疗保险的同时,国家也要重视对医疗机构的监管工作,增加卫生部门与监管部门的协作,降低医疗道德事故的发生,有效地提升我国医疗资源的使用率,如此才能实现社会医疗制度最初的目的,从根本上解决我国看病难的情况。 作者:邵东 单位:烟台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社会医疗保险论文:社会医疗保险管理论文 一、社会医疗保险概述 社会医疗保险从设立到推广,再到不断深化,在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公民生命安全,提高我国医疗体系服务水平等方面取得显著实绩。然而毫不晦涩地说,我国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工作在新时期以来逐渐表现出多方面的局限和不足。首先,社会医疗保险管理者的身份由多个主体共同承担,造成管理工作的过于复杂和人力、物力的严重浪费。在很长一段时期内,扮演我国社会医疗保险管理者角色的有关部门包含了民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等。其次,社会医疗保险管理者数量过多,加之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工作内容很难做到泾渭分明式的严格划分,所以,造成工作内容与管理者之间角色的冲突和信息的难以及时送达。最后,传统社会医疗保险工作面临的最大问题是各个险种之间为了争夺更大的客户资源,完成既定的参保率,而放松关键的审核环节,造成重复享受医疗保险的情况发生,并导致医疗保险资源的分配不公和严重浪费。 二、新时期社会医疗保险管理模式的有益尝试 1.精简管理部门,实行权力集中的管理模式 为了避免由于社会医疗保险的管理层过于庞大而导致的医疗保险信息不对称,医疗保险资源浪费以及重复获取医疗保险补助等弊端的出现,新时期以来,我国改革了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制度,根据不同级别的社会医疗保险区域,指定相应级别的卫生局或者其他卫生行政部门作为社会医疗保险管理部门。伴随着这种管理权力的集中,我国社会医疗保险在险种上也实现了集中,将原先分散在不同管理部门之下的社会医疗保险进行归拢,统一安排在卫生局及其他卫生行政部门设置的社会医疗保险管理机构的管辖范围之中。其中,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以及困难群体医疗救助是险种合一工作中的绝对主体性部分。通过这种权力集中的方式,实现了对社会医疗保险管理机构的“瘦身”。强化了对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工作的整体性和宏观性,实现了对社会医疗保险资源的科学分配和结构的不断优化。 2.委托管理的管理模式 在进行简化管理部门,实行权利集中的过程中,各级卫生局以及其他卫生行政机关的角色往往面临着难以避免的尴尬和矛盾。作为我国医疗体系和行业的主要负责部门,其需要考虑我国医疗行业的发展和繁荣,对医疗服务体系的水平和营收等情况有一个清晰的认知和积极的促进。但由于其同时肩负社会医疗保险管理重任,为了保障公民获得切实的医疗保险服务,必须对医院的医疗服务收费水平进行全程监督和考核。为了避免这种角色的矛盾和冲突影响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工作的有效性,我国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工作实行了委托管理的新型管理模式,从当前较为成功的试点地区管理经验来看,这种委托管理模式的实行是通过签订保险合同、委托合同、医疗基金管理等方式来实现的。 3.社会医疗保险中的道德因素管理 我国社会医疗保险在本质上是属于社会保障制度的一部分,不带有盈利性质。但是,我国社会医疗保险体系由医疗机构、保险机构、被保险人等三方共同组成。而医疗保险的形式是以金钱作为载体的。所以,我国医疗保险管理机构在实际医疗保险的管理工作中,注重和加强了对利益相关三方的道德风险的管理,强化了对其的参保率的审核工作以及道德品格的评估工作。 三、结语 新时期以来,我国社会医疗保险在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为了强化其在维护社会稳定、保障民众生活水平等方面的意义和价值,摸索出了以四险合一、委托制管理和道德风险管理等不同的管理模式,实现了社会医疗保险价值的发挥。 作者:张立杰 单位:集安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 社会医疗保险论文:异地结算社会医疗保险论文 1影响异地结算效率的主要因素 1.1结算程序 在跨省就医即时报销的程序中,涉及3个主体:参保地医保机构、流入地医保机构、就诊医院。首先,各部门之间有各自的管理程序,加上各主体的信息不对称会使得补偿周期拉长。而且在异地就诊需要相应的申请手续,不能完全享受与当地患者同等的就诊程序,使得异地结算比统筹区内的结算效率更低。其次,医院要有足够能力对所有投保患者进行直接补偿,但又不能与医院的财政收支相混淆而影响自身的正常运转。那么,就诊医院就要即时向本地医保机构申请补偿,双方机构间的行政效率与异地结算效率有直接关系,若双方机构的结算程序过于复杂,将影响医保经办机构对患者本人的补偿周期,所以,在这种结算程序“双重周期”的影响下,患者在异地就医时花费的医疗费用并不能及时得到补偿。异地结算的手续过于复杂,程序不够清晰,严重影响了异地结算的补偿效率,所以会导致异地就医人员看病难、报销难、负担重。 1.2信息系统 各地政府都有各自的医疗保险信息数据库,但在实际操作运用中却没充分发挥其作用。主要原因一是现阶段各地信息系统相对独立:各统筹地区医疗保险政策实行属地化管理,异地就医的参保人员的医疗信息储只存在流出地参保机构,这类信息并不随人口的流动而流动,所以在异地结算时,参保人员的信息不充分,需要参保人在两地来回奔波,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异地结算的补偿周期,从而降低了异地结算的效率。二是医保信息系统对接性差、对接难度大:异地就医地的相关数据不能与参保地实现互通,如此也给医疗费用的结算带来了很多麻烦。此外,患者前后医疗信息的不完善、不实时更新,给疾病治疗带来了障碍,使治疗疾病周期变长。从另一个角度来看,疾病治疗的时间过长,其报销的结算周期延长,使得结算效率降低。 1.3保险经办人员的专业能力 在异地就医人员的实际报销过程中,保险经办人员的专业能力是影响异地结算效率因素中不可忽略的一点。现在大部分医院包括基层医院都有医保办等类似的机构,即使是当地患者,在接受医院治疗后可以凭患者本人参加的相关保险报销部分医疗费用,这就需要凭借各类门诊单据到医院驻点的医保经办机构报销,其中涉及到多种手续及审核程序。如果保险经办人员的专业能力不强,对报销程序不熟悉,将会造成结算手续不齐全,患者来回“跑腿”,即使得异地结算效率降低。若属于异地就医的情形,究于两地报销政策、报销水平的差异性,保险经办人员的专业水平对结算效率的影响更大。因此,保险经办人员的专业能力的高低是影响异地结算效率的重要因素。 1.4监管机制 异地就医与风险控制管理主要的手段和方法有以下几种:在参保人员异地就医较为集中的地区设立若干医保定点机构,实行医疗服务异地委托管理;本地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必须在当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转诊,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先自付,待费用结算完毕后再按一定比例予以报销。由于没有统一的针对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与异地就医的患者和异地医院的协调监管机制和制约机制,导致异地就医的监管难度很大。在异地结算方面,就诊医院与两地的报销经办机构的监管力度不够,就会导致各部门的行政效率降低,影响异地结算效率,最终作用于患者本身,使得患者垫付压力大,违背了社会医疗保险的初衷。 2对提高异地结算效率的建议 在国外,欧盟层面设立专门的管理和协调机构协调和监督跨国就医,机构包括负责提出欧盟跨国就医发展目标以及合作项目建议的欧盟委员会、提供跨国就医政策咨询服务的社会保障委员会和经济政策委员会。笔者在研究了社会医疗保险异地结算效率的影响因素后,通过对国外一些地区的异地结算方式的借鉴,提出以下几点提高异地结算效率的建议。 2.1进一步提高医疗保险统筹层次 提高医疗保险的统筹层次的重要性体现在能减少异地就医人员。虽然我国的流动人口与日俱增,但异地就医的人口数量是一个相对的数值,只要统筹范围足够广,一定区域内的就医行为就不存在异地就医的现象了,结算效率便相应地大幅提高。全国各地基本实现了县级统筹,现在普遍提升到市级统筹。而对于我国2.63亿的流动人口,大部分是由于各省级地区经济不平衡而发生的欠发达省份劳动力流向发达地区的现象,该部分人员具有较高的异地就医需求。要提高异地结算的效率,就需要进一步提高医疗保险的统筹层次。 2.2建立健全医疗保险信息系统 实现省内统筹和异地协同管理,都需要进行大量的数据处理与信息交流,因此,建立医疗保险信息系统极为重要。针对各地医保信息不互通的问题,搭建全国通用的信息平台,一是成立省级医疗保险结算中心,二是推进统一、多功能的社会保障卡。另外,现代网络技术飞速发展,医疗保险领域应当充分利用移动服务终端,开发手机App等移动软件,推行统一、规范、严格的认证体系,使医疗机构与参保患者双向选择,省去在各医疗保险机构来回奔波办事的麻烦。这样可以让报销系统透明化,在简化了报销程序的同时起到了患者对服务机构的监督作用,医保客户端还可以起到宣传保险知识及报销程序的作用。 2.3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水平 参与完成异地结算内容的操作人员的专业水平直接影响到即时补偿效率。任何一套医保政策都需要熟练的执行人员进行操作,一名优秀的保险经办机构从业人员都应具备坚实的保险专业基础、广博的社科人文知识、通达的思维表达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若要提高结算效率,则需避免因从业人员操作失误、报销业务不熟悉等原因引起的报销程序繁琐及补偿费用不合理等一系列影响异地结算效率的现象。强化从业人员的专业知识、提高从业人员的职业素养,这不仅可以使报销程序便捷化从而提高异地结算效率,也可以更方便地服务于患者,避免由“报销难”引起的不必要的纠纷。 2.4加强监管力度,普及医保知识 政府监管部门应统一的针对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和异地医院的协调监管机制和制约机制,进一步从社会层面监督异地结算的报销程序,使参保人员积极主动地完善个人医保信息。 作者:傅强辉 王树英 刘诗波 刘媛 罗倩 郑先平 社会医疗保险论文:商业保险公司参与社会医疗保险管理模式 [摘要]近年来,随着社会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国家对于社会医疗保险的投入及重视,越来越多的人对于保险有了更新的认识。在社会医疗保险覆盖面难以企及的某些领域内,商业保险公司介入的可能性就大大增加。文章旨在对近年来已经取得相对成功的几种商业保险公司参与到社会医疗保险的模式进行简单分析,并对其发展的趋势做一些预测。 [关键词]商业保险;社会医疗保险;模式 1商业保险与社会医疗保险 1.1商业保险 商业保险是指通过订立保险合同在投保人与商业保险公司之间形成的一种保险的双务关系,投保人通过向保险公司预交保金以应对未来可能发生的疾病、伤亡、财物损失等情况,保险公司在发生上述情况时有对投保人进行赔付的义务。双方在自愿平等的条件下签订的这类保险合同是为双务合同,投保人对保险公司有先付保金的义务享受潜在危险发生时的赔付权利;而保险公司则有在危害发生时给予投保人及时赔付的义务,其享受的权利在于投保人先期交付的保金。不难看出商业保险具有以下特征:(1)商业保险的责任主体是商业保险公司,其具有营利性,其利用投保人先期缴纳的保金来进行营利性活动,以期获得更大的经济利益来应对可能发生的对投保人的巨额赔付金。(2)商业保险的保险关系通过投保人与保险公司之间签订的保险合同来体现出来,非此,普通社会公众与保险公司不存在任何权利义务关系。(3)商业保险的标的范围广泛,可以是人身方面的,如健康、生命等,也可以是利益方面的财物、信用等。 1.2社会医疗保险 社会医疗保险是指国家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政策针对保障范围内的劳动者提供的一种在其患病时的基本医疗保障的保险制度,由政府承办,借助于行政、法律以及经济手段来保障实施。其区别于一般的商业保险,不存在严格的双务关系,目前我国的社会医疗保险主要由基本的医疗保险、大额医疗救助和企业及个人补充医疗保险等方面组成,政府承担着最基本的保险责任。其具有显著区别于商业保险的几大特征:(1)权利义务的不对等,社会医疗保险的主要义务在于政府为普通劳动者提供患病时的医疗保障,而劳动者只在某些重大、特殊疾病发生时承担一部分补充医疗保险责任。(2)形式及内容具有强制性,社会医疗保险由国家制定的法律法规强制执行,凡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都必须无条件投保,且被投保机构无条件接受投保,这是针对不特定多数劳动者的国家保护。(3)社会医疗保险的宗旨在于对公民的帮扶,其不具备营利的目的。 2商业保险公司介入社会医疗保险管理的几种模式 随着我国政府在对全民医疗保险上的投入增多以及受益的公民范围的不断扩大,政府层面的投入在某些方面会有所不足,经过近年来不断摸索试点,商业保险公司介入社会医疗保险并取得一定成效的模式总体上有以下三个方面。 2.1基金管理模式 政府通过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政策对征收而来的社会医疗保险金委托商业保险公司作为基金管理人来参与其中,保险公司为政府的保险基金提供管理并从中收取一定的服务费用。这种模式下的保险公司只是简单地为政府提供一些医疗方面的服务并不会参与到基金的管理运营当中,基金的盈亏都由政府来承担。很明显,这种模式下的基金安全会有所保障,其不会参与到市场当中并发生巨额亏损的风险,但是其存在的弊端也是相当明显:一是基金的基数过于固定,不可预知的居民医疗费用会在某个时间段甚至在整个医疗保险期间大量消耗基金的数额,造成入不敷出;二是政府在独自承担着这笔基金大量损耗的风险,这对于地方财政是一个巨大的考验。此外,就商业保险公司介入其中单单充当一个管理者的身份来说是对其营利性功能的严重浪费。 2.2契约模式 契约模式是指政府将所征收的社会医疗保险金通过与商业保险公司订立保险合同,规定其受益人为全部参与社会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在发生需要进行医疗救助情况时由承保的商业保险公司对居民的医疗保险承担责任。政府在这种模式下充当的是投保人的角色,但是其与普通的商业医疗保险的投保人相比并不是直接受益人,而是充当着一个善良的“监护人”的角色,其在订立的保险合同中明确规定了普通居民是其直接受益人。这种模式下的基金透支的风险就转移到了保险公司,政府相应的财政压力就会减小。但是其存在着一个最大的隐患就是政府投入的保金在商业保险公司的投资活动中的收益难以保证,一旦发生经济上的风险就会造成对居民的医疗费用等支出的不及时甚至是没有足够的资金来支持医疗。虽然当前我国较大的几个保险公司多少都存在着国家的影子,其投资等会受到一些政府层面上的扶持,但是就整体运行而言,其投资也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参与市场竞争,风险就一定会存在,且难以预计,所以说,契约模式的二者结合也难保万全。 2.3混合模式 混合模式是指政府对于社会医疗保险基金的使用一分为二,结合基金模式和契约模式来进行分散管理,其理论依据就是“鸡蛋不能存放在一个篮子里”,面对风险时这种模式会有较大的灵活性。其具体做法就是这部分社会医疗保险基金一部分交由商业保险公司进行管理并付给其一定的管理费用,而另外一部分资金则是要与其签订特殊的保险合同,约定在发生风险时二者按照约定的比例承担相应的损失。在这种模式下的社会医疗保险基金损失的风险就大大降低,且可以让商业保险公司灵活运用其中一部分资金进行市场投资,发挥其在市场竞争中所具有的而政府难以具备的营利功能,这样往好的方向发展就会扩大社会医疗保险在对居民医疗费用支出上的范围和能力,就算是发生了风险也不至于让整个基金系统坍塌。 3商业保险公司参与社会医疗保险管理的发展趋势 就目前存在的政府主导的集中模式而言,虽然有政府在其中发挥重要作用,但是就国家在医疗保险的范围上还存在着许多欠缺,许多疾病尚未列入社会医疗保险的承保范围,一些药物及治疗方案也没有列入其承保范围,这样就无形中增加了居民自费医疗的负担,因此笔者以为未来商业保险公司会在这些方面更多地参与到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当中来。 3.1个人与国家按比例承担特殊医疗保险 针对一些治疗方案特殊,药物昂贵且难以在短期内列入社会医疗保险的报销范围的可以结合个人补充医疗保险的措施来同商业保险公司签订特殊医疗保险合同,个人与政府按比例负担这部分保金。商业保险公司则可以利用这部分保金可能发生医疗保险赔付的概率来合理利用该部分资金进行投资,政府对于这类保险合同给予政策性的支持和保护,如此既能够给居民医疗保险带来福利又可以减轻政府在这方面的压力。 3.2提供高水平医疗保险来补充社会医疗保险的不足 社会医疗保险是政府投入的一项针对全民的医保,是一种基本保证的低水平的医疗保障,这对于现代社会人们经济水平高要求更高医疗水平的迫切需求不相适应,所以,未来商业保险公司介入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当中会更多地向这方面倾斜。同时,就目前商业保险公司提供的保险模式来看,其提供给投保人的保险合同也具有一定的投资意味,许多保险种类会存在着定期分红的情况,这也同样可以适用于医疗保险领域,对于要求更高医疗水平保险的投保人来说,保金的返利也是吸引其参与医疗保险的一种诱惑。这样就可以弥补社会医疗保险在给居民提供医疗水平上的不足,使得有需求的投保人能够得到更好的医疗条件。 4结论 商业保险公司参与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效果,对于全民医保目标的实现有巨大的推动作用,但是,其参与的方式以及所能达到的效果还有极大的提升空间,要做好二者之间关系的协调,力争实现为全民提供优质高效的医疗保险服务。 作者:黄欣月 单位:中邮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社会医疗保险论文:医疗保险制度经济社会效应分析 摘要:随着改革开放的进步与发展,医疗行业也进行了相应的改革,医疗保险作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的重要环节,近年来,医疗保险行业得到了快速发展,从社会发展角度来说,对医疗保险制度进行结构化改革,能有效提升社会经济效益,对转变经济发展形式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健全的医疗保险体系覆盖乡镇,真实实现可持续发展,医疗保险能有效维持保险市场的稳定与平衡。本文中,笔者对当前我国医疗保险制度的社会经济效应进行分析,在此基础上,对我国医疗保险的优化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关键词:医疗保险;经济社会效应;结构化;研究探析 中国经济社会通过几十年的改革开放后,得到了持续、稳定的发展,逐渐发展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正朝向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前进。在当前中国社会,可持续发展、民生等词汇的出现,映射出国家的发展方向和目标。但发展的道路并不是一帆风顺的,一些新的挑战和问题不断涌现。现阶段,调整需求结构促进经济增长方式,是有效解决当前居民消费需求下滑和政府投资下滑的关键所在。不完善的医疗保险制度是长期以来存在并困扰着人们的问题,医疗体制改革成为必然趋势。 一、我国医疗保险制度 中国老龄化人口不断增加,老龄化进程加快,这也就意味着人口疾病发生率呈上升趋势,为提高国民健康水平,加强城乡构建医疗保险体系显得尤为重要,为落实国家富民强民的政府,决绝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等实际问题,自2007年开始,我国开始着重推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采取自愿参保原则,覆盖领域较广,涉及城镇职工和新农合群众,城镇医疗保险由政府补贴和参保人共同承担费用的形式,对于创收能力较弱的部分人群,需由国家予以补贴,医疗保险相对于新农合医疗保险的补贴力度更大。商业医疗保险在经过30多年的发展,商业保险的作用在2009年的国家政策中给予了肯定,医疗保险的地位有了极大提升,其作用也被凸显出来。然而,尽管医疗保险在我国处于快速发展状态,但其产品和技术仍存在一些问题,仍具有较大发展空间。 二、我国医疗保险制度的结构化优化建议 (一)提升医疗保险制度的覆盖面,提升保障能力 根据相关数据研究表明,当前我国医疗保险的覆盖面积已达到95%以上,实现较高覆盖面的目标时,城乡居民的医疗费用逐渐提升,社会保障能力出现局限性,这两种矛盾对于城乡居民来说极为明显,而城镇居民的医疗费用相对于农村来说压力更大,因此,政府虽然在完成较广覆盖面目标的同时,其在以后的工作重心需几种在改变地保障水平现状等问题上。提高基本医保的支付能力,当前医保基金的结余率相对较高,针对这一问题,政府应不断提高医保的支付水平,提高医保基金的利用效率。 (二)创新医疗费用控制和支付方式 信息化对数据收集更为便利,但当前我国医疗保险在信息化的利用方面仍较为欠缺,从全国范围来说,基本医疗保险的支付方式改革只有部分地区在实行,仍有部分地区医保支付方式为病后支付,尽管医疗保险已不断加大环节处理支付的新形势,但医疗费用上涨趋势依旧迅猛。根据当前我国费用控制和支付方式的现状,医疗机构与产品药品供应上之间应多加强沟通,建立健全谈判机制,增加购买服务机制。 (三)为医疗保险制度发展营造健康的环境 医疗保险的目的是保障居民就医能力,能有效提高国民整体健康水平,但仅仅依靠医疗保险来提高国民健康水平是远远不够的。国家经济的整体发展带动国民经济发展水平,因此,经济发展对于改善民生,提高居民生活水平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新医疗改革方案提出,政府作为医疗改革的领导者和维护者,应充分发挥其主导作用,加强政府度对医疗方面的投入,引导医疗保险制度朝向健康的方向发展,为医疗保险制度提供健康的发展环境。政府的参与并不是全民医疗保险实现免费,仍需要参保人员缴纳部分费用,相关专家表明,医疗保险应由政府和企业、参保人共同承担医疗费用,并在发展的过程中不断降低个人承担费用的比例,个人承担费用在20%以下为宜。从我国现阶段经济发展水平来说,医疗保险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国家和企业共同构建利于国民健康发展的环境,真正解决看病难、看病贵的国民问题,保障人民群众利益,提高国民整体健康水平。 三、结语 医疗保险制度是关系到国际民生的大问题,解决好医疗问题,能有效提高国民健康水平,减少国民医疗所承担费用,整体提高人们的生活水平。让人们体会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为国民的健康起到根本保障。 作者:迟捷 单位:济宁市兖州区社会医疗保险处 社会医疗保险论文:社会医疗保险体系问题与对策 摘要:近年来随着社会的进步,我国政府高度重视对社会医疗保险的建设力度,广泛普及社会医疗保险制度,力求保障每个公民的合法权益。但由于我国人口众多、需求层次繁杂,因此社会医疗保险体系出现了一些问题,只有对这些问题进行充分解决,才能保证我国社会医疗保险体系。 关键词:社会医疗保险;社保机构;协调发展 本文对社会医疗保险体系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研究,找出影响社会医疗保险体系问题的因素,提出行之有效的建议与措施,促进社会医疗保险体系更好的发展,使其充分发挥其自身作用,更好的推动我国社会医疗保障制度的发展,保障国民的基本需求,保证居民小康生活的进程。以期通过本文的研究,引起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关注,为如何推进我国社会医疗保险体系的发展提供可参考依据,对完善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有着重要的意义。 一、社会医疗保险体系存在的问题 进年来随着我国社会医疗保险的发展与实施,其普及面更广,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对保障居民的基本需求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减轻了居民医疗上所要承受的负担。社会医疗保险有法律作为发展的有力支撑,能够保证补偿资金的充足与稳定。尽管社会医疗保险为我国居民带来很多益处,但仍存在很多问题阻碍社会医疗保险体系的发展与完善。 (一)制度层面 目前尽管我国社会医疗保险的建设受到关注,但是对于其发展缺少长远的规划,在我国社会保障体系中,未能真正将社会医疗保险完全发挥出其作用,社会医疗保险的处境并不乐观,我国政府的指向不明确,引导力度不够,阻碍社会医疗保险的发展。有关保障社会医疗保险的法律制度尚不完善,一定程度上影响社会医疗保险普及的进程。有关立法的滞后,阻碍着我国社会医疗保险作用的发挥,如关于保险费的收取与运用,对社会保障机构的管理等方面的法律缺失。难以实现对社会医疗保险的管理与维护。另外,法律制度的不完善,造成我国市场环境的混乱局面,而社会医疗保险的平衡发展需要良好的市场环境作为支撑,法律制度的缺失,直接影响我国社会医疗保险的长远发展。我国政府对社会医疗保险的发展支持力度不够,未能普及到各个阶层的企业与群众。对于发展好,收益高且有能力办理社会医疗保险的企业,给予的支出项目与列入成本的比列太小,不能满足社会医疗保险的需要。首先,我国政府对于企业为员工缴纳社会医疗保险的规定有待改进,目前,企业按我国政府的规定,在为员工缴纳社会医疗保险时按员工工资总额的4%以内进行税前扣除,补助力度不足,不能为员工提供全面的保障。其次,社会医疗保险未能广泛普及到各个层面的人群,对于我国城镇职工的家属、私营企业员工、学生、无固定工作者、大部分农村人等没有相应的保障补助;另外,对于群众自身进行社会医疗保险投保中,我国政府无任何优惠政策,同时对于社会医疗保险的投资方式与风险规避的重视不够,使投资渠道单一,风险度增加。我国政府对社会医疗保险的重视度不够,未能正确认识社会医疗保险在社会保障体系中的重要作用,极大阻碍我国社会医疗保险的发展前景。相比于社会医疗保险享受的支持与保障政策,社会医疗保险的处境尴尬,在我国政府的忽视下缓慢发展,缺乏长足发展的空间和动力,不能充分发挥其对社会医疗保险的帮助与补充作用;此外,我国政府违背社会医疗保险的自愿性,强制公民投保社会医疗保险,引起民众反感,破坏市场秩序的正常进行,影响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政府的不当措施,一定程度上制约着社会医疗保险的发展。 (二)实际运行 在我国社会医疗保险推进的过程中,不仅在制度层面上存在问题,在实际运行方面也存在很多阻碍因素。对社会医疗保险投保过程中的安全保障力度不足,风险性极大。此外,对于投保过程中资料的保存重视不够,导致很多重要资料的缺失,影响投保人获取补偿的准确度,不利于社会医疗保险后期工作的推进,容易造成投保人对其产生不信任的局面,阻碍社会医疗保险的发展。在本文上述论述中提到,尽管社会医疗保险的普及面扩大,但仍未能做到全面,依然存在局限性。针对目前现象而言,我国对于社会医疗保险的接受人群仅停留在城镇员工,在保障城镇员工的基本需求上,通过参保社会医疗保险来提高我国城镇职工的生活质量和生活水平。由于社会保障机构与医疗机构间的合作机制存在不合理性,导致双方很难形成利益与风险同担的良好合作形式;此外社会保障机构与医疗机构的合作存在一定的信息隐藏,信息的不透明化直接导致社会保障机构对于事件后期赔偿中的困难,对于骗保行为很难进行有效判定,造成利益受损。另外,由于目前我国的社会医疗保险运行的现状,社会保障机构对于合作的医疗机构的管理未能做到行之有效,导致很多问题的出现,医疗服务成本高、无相关的医疗补偿标准、技术未能达到需求,导致我国社会医疗保险效益低下,甚至入不敷出,基于此,消费者的投保门槛越来越高,导致很多人没有能力参与到社会医疗保险中,直接影响市场对社会医疗保险的需求度。 二、阻碍我国社会医疗保险体系发展的因素 (一)政府方面的制约因素 目前我国对于社会医疗保险的认知程度尚有待提高,未能对其长远的发展做出精密的规划。我国政府对于社会医疗保险的定位有失偏颇,没有将社会医疗保险明确的划分到社会保障体系中去。政策的不合理性,直接导致风向标的指向错误,增加保险公司面临风险的机率,影响医疗保险制度的长远发展。政策导向的错误,缺乏长远的规划,使得刚刚起步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更加举步维艰,在我国政府的管控中求得发展空间,这样的艰难处境,直接制约着社会医疗保险的发展。在缺乏长远规划的基础上,加之我国政府对社会医疗保险的定位不明确,社会保险机构与商业保险公司业务混乱的局面频繁出现,影响二者正常的运行机制,尤其对于社会医疗保险的效益损失严重。在上文存在问题的论述中提及,政府对社会医疗保险的扶持很重要,由于目前情况下,我国政府的扶持力度不够,阻碍社会医疗保险的发展以及作用的发挥,导致社会医疗保险的发展受阻,影响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 (二)社保机构方面的制约因素 就社保机构的发展现状而言,其运营状况不尽完善,主要受以下几个因素影响。其一,在我国,对于社保机构的管理经验欠缺,监督力度不够,监控方法不当,对于社保机构运行的过程与前景不明,业务水平开展低,基于这些因素,社保机构在市场中的运行处于尴尬境地,既看重市场潜在的巨大能力,又担忧大的市场带来的是巨大的风险,由于现有管控水平的不足,难以应对巨大的风险。其二,资料缺失、数据缺乏精准性、运算能力薄弱,直接造成对对患病种类的认识不足,影响医疗保险业务的开展,制约着保险业务的发展。最后,无专业化的综合型人才。在我国,社会医疗保险属于新兴产业,起步晚,尚处在初期发展阶段,对于社会医疗保险的认知欠缺,其相关知识的复杂,需要专业人士的熟练掌握。而现阶段,专业化综合型人才的缺乏,严重阻碍其发展,对于业务的开展、公司的运行进行创新,就更无能为力。社保机构的能人力资源力不足,即使面对市场巨大的诱惑,也无能力涉足,严重制约着社会医疗保险的开展。 三、促进我国社会医疗保险体系发展的对策 (一)政府角度 首先我国政府应该改进对社会医疗保险的认知,对其地位与作用做出明确定位,将社会医疗保险的有力补充进行推广,真正作为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重要组成部分而存在。社会医疗保险主要是满足群众的基本需求,并且对群众的更高需求进行保障,力求提高群众的生活水平。政府必须承担起相应的主导与分配作用,协调好双方的关系,避免独断的同时,也避免管理力度不足得现象产生,给予社会医疗保险足够的空间进行发展,为其自由的发展与创新提供支持,推出导向正确的政策,引导社会医疗保险的健康发展。 (二)社保机构角度 社保机构在前期进程中承担着很大的风险与压力,造成运行困难,因此,就其现象,笔者认为社保机构自身应该树立信心,长远考虑,面对困难,迎难而上,在政府的帮助下,坚定信心,继续坚持,实现长远的发展。另一方面,社保机构要提升自身运营能力,做好充足的准备工作。加强对数据的掌控、资料的收集与统计能力,降低其运营风险;同时加强对专业化综合型人才的培养力度,增强社保的内在能力。 四、结束语 本文主要对我国社会医疗保险体系的发展进行了研究,找出存在的问题、制约因素,提出合理的意见、采取行之有效的解决措施,以期通过本文的探究能够为政府和社保机构提供具有参考性的意见与方法,促进社会医疗保险更好的协调发展,完善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切实维护公民的利益与需求。 作者:王秀丽 单位:山东省莱西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社会医疗保险论文:医疗保险制度经济社会效应和优化 [摘要]现阶段,我国医疗保险迅速发展,医疗保险的发展不仅能够促进民生事业的发展,同时对转变经济发展的方式也具有十分积极的意义。在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中,医疗保险也是非常重要的环节,在医疗卫生改革中占据着核心地位。对医疗保险制度进行结构优化,健全我国的医疗保险制度,让医疗保险能够覆盖城乡,对于实现可持续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这需要通过多种形式的保险制度来维持保险市场的平衡和稳定。文章探讨了我国现阶段的医疗保险模式,并对我国医疗保险制度的结构优化提出了建议。 [关键词]医疗保险制度;经济社会效应;结构优化 近几十年来我国的经济得到了快速的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有了明显的提高,人们渐渐开始关心民生问题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问题,社会发展的目的也由原来的提高人们生活水平变成了提高人们生活质量。如何提高人们生活质量,社会将来的发展方向是什么成为当前领导人关注的问题。在经济高速发展的今天,经济结构方面的挑战不断出现,需求结构是经济结构调整的核心。现阶段,居民消费需求、政府投资需求以及外部需求都在急速下滑,因此,调整需求结构才能从根本上转变经济的增长方式,使问题得到解决。而医疗保险制度的不完善是长期以来困扰人们的问题,因此,进行医疗体制改革势在必行。 1国外医疗保险制度的社会经济效应分析 我国的社会保险制度起步较晚,因此在医疗保险方面许多西方国家的制度较我国而言也更加完善,以下就德国和英国的医疗保险制度进行分析,说明医疗保险的社会经济效应。 1.1德国的医疗保险制度 德国是社会保险制度最成熟的国家之一,其医疗保险制度也十分具有代表性。德国的保险制度可以追溯到一百多年前,相较其他国家,德国的社会保险开始得比较早。最早提出关注工人疾病方面的保险问题的是一位叫俾斯麦的德国人,他建议,可以采用强制性保险的方式来解决工人群体的疾病治疗问题。之后德国通过立法确认了医疗保险制度的诞生,由《职员保险法》和《工人疾病保险法》共同构成德国医疗保险的法律基础,形成医疗保险制度。之后又推行了《社会法典》,对于社会保险制度的法律进行进一步完善。现如今,德国已经形成完整的医疗保险制度,为居民的疾病治疗提供了有效的保障。 1.2英国的医疗保险制度 英国的医疗保险制度采取的是公费医疗的方式,医院是由政府出资设立的,采用公费医疗的方式来保障人们的医疗问题。除此之外,公费医疗还为老人和小孩提供许多其他服务,例如上门服务之类的,极大地方便了人们的生活。英国的公费医疗制度已经十分完善,居民的医疗问题有着有效的保障,因此,英国虽然也有部分商业保险,但只是起到辅助补充的作用。 2我国的医疗保险制度以及社会经济效益 我国的医疗保险制度现在主要有三种形式:第一种是企业职工购买的劳保医疗,这部分医疗保险是由企业与职工共同购买,按照员工的工资水平,参照一定比例进行购买,是对企业职工疾病治疗方面的有效保障;第二种是适用于机关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制度,公费医疗制度的历史较长,其受益人包含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军人以及高校学生。费用由国家预算进行拨款,由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财政部门共同管理使用;第三种是适用于农村居民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合作医疗与劳保医疗和公费医疗不同,它是由个人和集体共同筹集资金,为农村居民的疾病治疗实施的一种互助制度。农村合作医疗是农村居民以家庭为单位,自愿参加的,如今已在全国范围内得到普及,有效保障了农村居民的医疗问题。除上文中提到的医疗保险制度以外,我国医疗保险制度还包括城镇医疗保险制度和商业医疗保险。我国的城镇医疗保险制度的推行也已经有十几年,在当时,这还是一个全新的领域,采取的是投保人自愿参保的方式,其对象是没有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新农村合作医疗的群众。这部分医疗保险基本是由参保个人和政府补贴共同承担的,由于这部分保险创收比起职工医疗保险更弱,因此,国家需要给予比新农村合作医疗更高比例的补贴,以保障这部分参保人的疾病治疗问题。我国的商业医疗保险发展30多年,到2009年,国家的相关政策给予了商业医疗保险价值的肯定。在新型医疗保险改革中,商业医疗保险的地位得到了明确的肯定。但是商业保险虽然发展速度快,其优势却不明显,需要进行发展方向的调整,以便于对国家的保险制度进行补充。 3对我国医疗保险制度进行结构优化的一些建议 3.1提升医疗保险的覆盖面和保障能力 我国现在的医疗保险已经基本覆盖90%以上,但是在覆盖面逐渐增加的同时,医疗费用的增高的问题也越来越突出,而城镇居民的医疗费用比起农村的医疗费用更高,因此问题也更加突出,城镇居民在医疗方面的经济压力依然很大。因此,政府虽然已经逐渐实现了广覆盖的目标,但是医疗问题并没有得到根本性的解决。因此,今后的发展目标应该在进一步扩大覆盖面的基础上,提高医疗保障能力。我国当前的医疗保险基金的利用率并不高,政府可以着力于提高医疗保险的支付水平,将医疗保险基金更加充分、有效地进行利用,提高基金的利用效率,以便于居民的医疗问题得到更好的保障。 3.2建立一个有助于国民健康发展的环境 医疗保险制度有助于提高国民的健康水平,但是仅仅依靠医疗保险来保障国民的健康是不够的。经济的发展有助于提高人们的生活水平,改善民生,从某种程度上讲也有助于提升国民的健康水平。新的医疗改革方案提出,最重要的是加大政府在医疗方面的投入和提升政府的主导地位。医疗保险是带有一定的公益性质的,政府需要积极参与给予充分的肯定才能更有利于医疗保险的发展。然而政府的参与也并不能使全民医疗保险达到免费,专家研究指出,医疗保险的理想化是由政府、企业和参保人平均承担医疗费用,并随着经济的发展逐渐降低个人承担的比例,以不超过20%为最佳。现阶段的医疗保险主要还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方式,医疗保险的进一步优化需要国家、社会公益部门以及企业共同构建一个有利于国民健康发展的大环境,将人们从高昂的医疗费用当中解放出来,保障国民的权益,从而保障国民的健康。 3.3合理调整商业保险和社会保险的比例 商业保险和社会保险处在政府和市场环境的边界,国外在很久之前就进行商业保险和社会保险的匹配,为我国的医疗保险的研究奠定了基础。保险严格来说是一种商品,用于对风险的转移和损失的补偿,投保人依据自身的经济实力进行购买,以保障自身的利益。对于国家医疗保险所不能覆盖或是保障不完善的部分,可以由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来进行补充,这就需要国家通过相关政策进行宏观调控,来完善不同医疗保险的比例问题,以便于配置更加合理,国民的医疗问题有更高的保障。 4结论 医疗问题是事关国民生活质量的大问题,医疗保险是解决国民医疗问题的最佳途径。我国现在的医疗保险制度已经基本完善,但是仍需要进一步地优化,减少国民医疗费用的压力,提高人们的生活水平。让更多的人享受医疗保险的福利,使国民的健康得到有效的保障。 作者:金湘红 单位:东丰县医疗保险经办中心 社会医疗保险论文:社会医疗保险诚信体系建设研究 【摘要】随着我国市场化程度的不断加深,社会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医保)的各主体趋于理性,更符合“经济人”假设的特征,为了追求利益的最大化,产生了诸多不诚信行为,造成了医疗资源的浪费和分配的不均等问题。本文从经济建设以及医保的发展中寻找医保诚信建设的现状,道德风险产生的原因和危害,并从中探索出医保体系的构建路径,为医保诚信体系的构建提出政策性建议。 【关键词】“经济人”假设;社会医疗保险;诚信体系建设 一、我国社会医疗保险诚信问题现状 1、医疗机构角度的不诚信行为 首先,虚高药价。尽管我国一再降低药品价格但并未触及医疗机构运行的利益机制。开具药品的依据并非是效果而是从中获利程度,甚至将价格高的药品放在醒目位置。对于有着同样疗效的廉价药非问不提等。其次,治疗费用不透明。医疗机构作为医药资源的垄断方处于地位和掌握药品信息的优势。作为病人不完全了解每种药品药效,一些医疗机构就会在费用处理上增加或延长并未操作的项目或药品。最后,医疗机构作为中间机构联合个人骗取医保。乱开医保发票行为,将一些并不属于医保范畴的治疗服务项目例如美容,篡改成医保内项目。医院通过采取虚报住院病历、虚报门诊医药费处方等行为骗取医保。医院存在着“串用药名”的违规行为,即将不符合医保目录的药品串名为医保目录之内的药品,甚至这种行为已经成为了医患双方公开的秘密。 2、政府经办机构角度的不诚信问题 这经办机构以及医疗机构的不诚信行为主要是通过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技术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基金非法性支出的行为。我国医保也存在着大量资金挪用和非法不合理流动的问题。医保资金的挪用问题在医保资金监管相对薄弱的偏远地区和基层乡镇基层发生的频率更高。这种不诚信行为的发生不仅使得医院的医保基金不能及时到账影响医院医疗技术的提高和病人的及时治疗,同时也使得医保资金以及资金的运用监管陷入信任危机。 3、病人个体角度的不诚信问题 首先,过度医疗行为造成医疗资源的紧缺和浪费。我国医疗资源极其匮乏,小病大看等个人过度消耗医疗资源的行为不仅使医疗资源造成了浪费,更使真正需要医疗资源和服务的病人不能得到救治。过度医疗的病人通常都或社会地位偏高或经济地位偏高较其他病人来说有获得医疗资源的优势,通过钻制度漏洞不合理地挤占医疗资源,不仅影响了医疗资源的合理有效配给,更不利于整个国人身体素质的整体提升。其次,病人主观上也存在着骗保心理和行为。这些骗保行为包括:隐瞒病情,夸大病情,以病套现,转借他人医保卡,或者冒充他人看病等各类不诚信行为。这种个体性、分散化的医保不成信行为的规范和监管,对于政府和监管机构来说都有相当大的难度。很大程度上需要靠病人自身价值观的判断和社会的道德的约束来维系支持,仅仅依靠社会的督促和政府医保制度完善是很难实现的。 二、经济人假设下诚信缺失原因探索 从计划经济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从国家和单位完全负担的公费医疗到需要自我负担的社会医疗保险,我国的医保已从完全的政府管理单位包办到趋于竞争性和市场化的转变。新的经济环境驱使人们在就医过程中更加的理性,需要分析主体三方的行为心理。经济人是在经济活动过程中完全以追求自身利益为目的,希望通过尽可能少的付出最大程度上获利。在医保中的经济人并非与经济学意义等同,而是在社会活动中在合乎自身道德标准和价值观并追求自身利益利益最大化的心理和行为,或者可以称之为经济社会人或者半经济人。作为政府经办机构,追求的是制度的合法性和社会价值为此可以牺牲掉少部分人的经济利益以追求社会总体利益的最大化。少数部门或个体为了追去经济利益的最大化会脱离组织规则做出违法或违规的行为。由于这种心理产生了医疗市场监管不利、挪用资金等行行为。作为医疗机构,医疗机构也需要资金来维持自身的生存和发展。作为医生治病救人靠职业道德和社会道德的维系。因此我们要做的不仅需要国家给予经济支持缓解医院的经济压力,更应规范药品市场和价格以做到公开透明减少不诚信行为的发生。建立更全面的法律制度和行业规范来对医生的行为,使“看病”这个职业良心行为做到更加标准化,法制化。作为病人,由于需要负担一部分医疗费用,因此病人会从理性的经济人角度出发,希望用最少的钱获得最大的医疗资源和服务。正因为这种心理的存在,使得病人产生如“挂床”、“冒名”等行为。 三、我国社会医疗保险诚信体系的构建思路 为了避免不诚信行为造成的严重后果,需要通过政策倾斜和制度手段来减弱或避免主体三方的经济人心理使得医保作为一个普惠型社会政策减少经济利益的冲突增加社会性价值。沿着从心理到行为的规范思路,建立有效的诚信医保路径。 1、个人角度的诚信构建建议 加强诚信道德建设。首先,加强对于医疗保险的宣传力度特别是诚信和信任问题的宣传,使人们不是在只有生病的时候才会想起医疗保险的重要性,而是在生活中的每时每刻对此都有整体认识。其次,应该推动“先尽义务,后享权利”的医保意识,而不是想着怎样从医保资金中获得个人利益。使人们认识到“骗保”不仅仅是违法的行为更是可耻的行为,有悖于社会整体风气的行为。最后,建立起上下通畅的群众监督管理建议机制,使人们能自觉监督医保的实施过程,并能主动参与其中对于发生的问题提出政策建议。 2、医疗机构的诚信构建意见 首先,要做到“医药分家”,这是切断医疗机构经济人行为的基础。只有断掉医疗机构不合理的利益来源,才能使医疗机构无法钻制度漏洞。其次,完善现有医疗服务的付费方式。从按服务项目付费方式转变为服务项目与人头付费按比例相结合的付费方式,并制度完善后最终实现按人头付费的方式。最后,建立健全的医疗机构诚信等级积分制度。对评价等级积分低的医疗机构实施整改或处罚,激发其自觉提高服务质量和规范服务的热情和信念;对评价等级积分高的医疗机构给予奖励,以鼓励其继续完善服务过程,得到更好的评价和更高的积分。积分的评定主要来自于社会公众的监督投票、病人在就医后对于此次服务过程的评价以及医保机构定期或不定期对于医疗服务各方面的考核。 3、医保政府机构的诚信构建方式 首先,完善对于医保流程的监督工作。目前,我国医保的监督方式主要是“自监自管”缺乏监督效率。我们应该建立起独立于医保机构的医保监察机构,实现医保建设中“监管两条线”即监督与管理彼此相互独立。其次,加强医保的立法。目前我国的《社会保障法》还未正式颁布,对于医保的执行仅根据《社会保险法》的有关条文和其他的条例办法等,法律层次水平低,涉及范围不完善。因此,迫切建立《社会医疗保险法》对于医保的执行,补偿制度、奖惩办法、监督机制等作出更细致更完善更全面的规定和解读,让医保在执行过程中真正做到有法可依,这样才能限制“经济人”因制度和法律漏洞而产生的逐利心理和行为,为医保诚信体系的构建提供法律的支持和保障。 作者:赵敏彤 单位:吉林大学 社会医疗保险论文:社会医疗保险体系问题及对策研究 一、社会医疗保险体系存在的问题 1.缺乏公平,覆盖率低 由于个人或企业的支付能力不同,对于保险持有的支付意愿也不同,导致参保的覆盖面远远不够,继而出现很多公民的医疗需求得不到保障的状况。类似于下岗人员、无业人员、低收入家庭以及很多特殊的人群,他们参与社会保险的比例非常之低,外来务工人员也基本没有社会医疗保险,也就是说,我国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覆盖率较低,在一定程度上缺乏公平性,再加上我国特殊的国情,这个问题一直未得到妥善解决。 2.保险水平不高,个人负担仍然偏重 在2010年底,我国的城乡基本医疗保险体系已实现大范围覆盖,医疗保险支付水平以提高至百分之七十,但在城镇中却存在不足。例如,根据基本医疗保险规定可知,在部分家庭中,尤其是基本社会医疗保险仅覆盖部分家庭成员的家庭中,所规定的起付标准和最高限额都不够完善,前者较高,后者较低,导致个人承担的费用较高,家庭的医疗支出压力并未得到很大缓解。 3.医疗费用上涨趋势日益增加 近年来,部分医疗机构由于过分追求经济利益,而出现乱收费、乱开药的情况,导致公民的医疗消费档次不断提高。由于技术的提高,药物与设备的不断更新换代,药品价格检查价格本身就在增长,而那些不正常的费用提高更是加大了医疗支出压力。可见,社会医疗保险基本制度并未达到抑制医疗费用非正常上涨的现象。 4.资源配置不合理 在乡镇以及小型社区中一直存在着缺医少药的情况,好的资源大多集中在城市的大型医院里,导致医疗资源分配不合理。数据表明,地方公民的重大疾病在地方医院很难得到完善的医治,因此都选择到城市大医院,这样不仅导致大医院面对超大人流量的压力,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患者家庭的医疗负担,由此可见,医疗资源的配置亟待重新整合。 5.政府对于社会医疗保险的投入不足 与世界各国相比,我国对于公共健康的投入实际处于较低的水平,国家投入的缺少,是医疗保险资金短缺的根本原因,也就导致了医疗保险体系其他组成的进行。我国老龄化越来越严重,老年人口不断增加,使得医疗保险所需要的基金量日益增加。政府对于社会医疗的投入不足,使得体系完善与实施一直没有足够的资金基础,严重阻碍社会医疗为人民谋福利。 二、社会医疗保险体系建设相应对策 1.扩大覆盖范围 我国应考虑把失业人员、自由职业者以及在校大学生等群体加入社会医疗保障体系当中,让更多社会群体享受医疗保险的保障。对于失业人员等群体而言,国家可以将地方财政和公民自身的收入进行结合分配,作为其医保账户。而对于在校大学生,可以将国家、学校、学生自身三者进行比例分配。如此一来,就能够妥善安排这一类社会群体纳入医保体系,加大社会医疗保险的覆盖度。 2.提高体系中各机构的职能 各机构职能的提高主要包括以下几点:首先,国家可以拟定一些优惠政策,鼓励各地积极发展医院,特别是全科型医院,以减少城市大医院和部分专科医院的繁重工作量。另外,全科医院可以与一些大型的优等的专科医院进行合作,对于参保人员来讲,在全科医院难以得到高效率的治疗时可以由全科医院进行判断,考虑转入更为合适的专科医院,治疗费用由参保人员自身进行负担,国家根据医院的级别进行合理补贴。 3.增加国家投入,提高保险额度 随着世界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已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但在社会福利方面却落后于世界水平,由此可见,我国关于社会医疗保险的投入远远不够。国家应加大在医疗方面的财政支出,将国家的总体发展分化为几个重点部分,包括人民健康状况的提高和保障,提高社会医疗保险的保险额度,以解决人民看病难以及因病致贫的问题,有效缓解公民的医疗压力。 4.建立社会医疗保险制度的相关法律 我国在社会医疗保险体系方面的制度规定目前还不够完善,阻碍了各项职能的发挥。加强立法不仅是国家法治发展的过程,也是完善社会医疗保险体系的重要步骤。立法明确,能够使国家、机构、公民的地位及相应的权利义务得到清晰的界定,使医疗保障在实施过程中有法可依,使公民享受福利更有保障与后盾。 三、小结 社会医疗保险体系属于我国社会保障体系中的重要且基本的组成,其建立的目的是为了能够保障我国公民基本的医疗权和生命健康权。我国的社会医疗保险体系经过长期的不断改革,已经基本完成了体系的构建,取得了较大的进展,但仍然存在着各方面的缺陷,在未来仍需不断发现和完善。 作者:殷晓玲 单位:青海省互助县社保局 社会医疗保险论文:社会医疗保险管理运行机制研究 商业保险机构参与社会医疗保险管理是社会保障制度健全发展的科学安排,在两者合作过程中应坚持政府主导,明确权责,分工合理,保障医保业务规范运作,确保各项医保工作持续健康发展。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服务质量,提高医保工作效率,加大医疗服务及医保经费的使用监管工作,促进参保者医疗待遇得到全面提升并得以及时的补偿,确保参保者的医疗保障权益的实现。辽宁省2014年1月起实施大病医疗保险业务,全面开启了商业保险公司参与社会医疗保险工作的新局面。基于辽宁省医保工作现状及未来医保发展的趋势,商业保险公司参与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应在保证基金安全运行和有效监管的前提下,运用合理高效的运行机制,确保两者的和谐健康发展,本文就从商业保险公司参与社会医疗保险管理的业务工作展开,分析商业保险机构管理社会医保的运行机制。 1商业保险公司参与社会医疗保险机构的权责分工 保险公司与社会医疗保险机构合作过程中,政府与保险公司应明确各自的责任与分工,在医保体制管理中政府其主导作用,政府的主要职能是医保制度的建立与规划,在政策,法律法规层面上总体规划社会医保的总体要求及制度安排,并制定商业保险公司经办社会医疗保险的准入标准,在政策上扶持管理社会医保的商业保险公司发展,在业务上协助商业保险公司完善医疗保险管理工作并监督其实施效果,引导医疗保险工作的持续健康发展。保险公司在参与社会医疗保险管理中应本着保本微利的原则经营社会医保。实务中负责医保的具体业务操作。制定业务操作流程及实施细则,负责建立参保人档案,保费的收取及医保待遇的支付,负责根据每年医保收支状况反馈医保基金的使用情况,以使政府部门及时调控医保资金的筹资标准,负责监督医疗服务机构使用医保经费的合理性,提高医保基金的有效利用率。 2完善招标准入标准,规范招标工作 根据《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辽宁省各市积极利用市场机制和保险公司的专业优势通过招标方式向保险公司购买大病保险和委托经办基本医疗保险业务,为确保专业能力强的保险公司参与社会医疗保险的管理与经营,在招标选择保险公司的过程中,政府作为主导力量应积极作为,向有意参选保险公司提供参保人数,筹资水平,风险发生率,赔付率等真实的数据资料,以利于保险公司在费率厘定,起付标准,赔付限额和风险的分担等方面有客观的数理基础为参考。确保保险公司经营社会医疗保险的风险在可控制范围。其次招标工作全程清晰透明,应坚持使公民的医保权益最大化原则,以民生为导向,严格制定招标标准,加强对招标中介机构的监管,确保专业实力强,资源优势明显的保险公司经营社会医疗保险。作为竞标一方的保险公司应积极与政府部门沟通信息,掌握标的的风险状况,获得真实可靠的数据资料,科学预测担负的风险责任。其次可与政府部门谈判争取扩大经营保险业务的范围,比如可将职工的生育险与工伤险的服务项目同大病医疗险业务打包招标,这样既有利于保险公司规模效益的实现,又有利于保险公司为创新产品积累经验并可以拓展保险公司的客户资源,促进公司相关业务开展,多方共进与社会医疗保险业务共担风险。 3保险公司经办社会医疗保险管理流程的优化 3.1业务操作 保险公司经营社会医疗保险业务应与社保机构联网共享数据信息,形式上可采取合署办公共同完成公民的医保管理工作,但应确保信息的封闭性,以保护参保人的个人隐私。同时保险公司还应建立相关的数据服务平台及计算机管理软件的开发保障信息的衔接与即时转换,可与定点医疗机构建立一站式的网上即时结算服务系统,建立异地结算平台,方便参保人及时得到医疗保险报销。 3.2风险的管控 风险管控是保险公司能否持续性经办社会医疗保险的重要保障技术,保险公司应建立对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制度及可行性措施,严格控制不合理医疗费用支出,在所经办的社会医疗保险基金方面应与社会医疗保险机构协商建立风险的比例分摊机制与费率联动调整机制,确保保险公司在可控制风险范围内经办社会医保业务。 3.3研发相关延伸与补充产品 由于社会医疗保险建立的特点是广覆盖,低水平,医疗保险的缴费标准较低,因此商业保险公司经营社会医疗保险获得的利润较低,保险公司除了与政府部门协商获得更大范围的保险业务管理和政策支持外,还应该积极运用经营管理社会医保时积累的丰富经验,掌握疾病的风险状况,熟悉社保的保障范围,保障程度及参保者与医疗服务供给者的相关信息,保险公司通过这些数据资料能更准确的测算健康险及重疾险的费率,研发基本医疗保险的衔接或补充产品,创新公司的健康险及重疾险产品,如住院补偿医疗保险,门诊保险,住院津贴保险,护理保险及重大疾病保险。充分开发多样性的产品,在险种,保障范围,保障额度等方面满足客户对医疗保险的多层次需求。 3.4保险公司参与社会医疗保险管理的绩效评估指标建立 保险公司参与经办社会医疗保险业务管理的效果影响社会医疗保险的发展前景,为使保险公司在参与社会医疗保险的竞争机制中稳定运行,应通过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估指标予以考核,评估指标的建立应与社会医疗保险体系保持统一的参照口径,同时评估指标应具有易操作性,便于计算,并有参考价值。基于以上要求,我们把保险公司管理社会医疗保险的效率提升、医疗保险的风险管控与服务质量的提高作为三类一级指标。(1)效率的提升指标下设子项目考核指标包括居民的医疗保险费用增长速度,速度下降说明效率提升;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报销比例提高说明效率提升;医疗保险的人均管理费用,通过投入与产出的比值进行考核。(2)风险管控指标下可分别从患者的同类病人均住院费用变动以及保险公司支付保额/保险费的比值趋向均衡来衡量,若比值趋于1则说明支付总保额与收入总保费基本平衡,符合商业保险公司经营社会医疗保险的保本微利原则。(3)服务质量指标的考核主要通过调查参保人员的满意度评价来进行。对于考核分值高应予以基金或政策奖励,以激励商业保险公司更好完成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工作。 作者:安宁宁 单位:铁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社会医疗保险论文:社会医疗保险道德风险诱因及防控 一、我国社会医疗保险中道德风险的表现 (一)医疗服务需求方的道德风险 健康是一种比较特殊的需求,而普通人是难以全面掌握健康医学知识的,在引入第三方付费制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中,参保人不懂得珍惜医疗基金资源同时又存在依赖心理。需方道德风险主要表现为两方面,第一,参保人往往认为治疗方法越先进、价格越高的药品疗效越好。当疾病发生后,在有好多种治疗方案的情况下,参保人往往选择最贵的,小病大养,要求医生开好药,多开药。第二,参保人滥用医保卡或从中套取蝇头小利。例如:非参保人员冒名参保人员就医,参保人员利用其他参保人员的医保卡进行就医。此外,有的参保者还将医保卡用于购买生活物品、补品和化妆品,更有甚者骗取国家医疗保险的药物进行销售从中牟利。 (二)医疗服务供给方的道德风险 医疗服务供给方的道德风险主要有以下表现:第一,私留医保卡,分批上传虚报诊疗费,变相增加诊疗人次,从而达到虚报多报诊疗费的目的。如将患者的医疗保险卡留在医院,然后将患者一次就医的费用分批次上传,每上传一次就会增加一个就诊人次,从而得到很多虚报的诊疗费,减少医院的次均费用,用这种方法躲避医保部门的监督。第二,编造虚假住院,将门诊费按住院费进行申报,对患者的诊疗病例进行修改,骗取医疗基金。第三,诱导参保人过度使用医疗服务,小病大治,多收取费用,过度提高药品的价格。第四,有偿将医疗保险专用票据和处方转让给非定点医疗机构用于骗取社会医疗保险基金。 (三)医患共谋产生的道德风险 在缺乏有效监管和利己思想下,第三方付费会促使医患双方互相串通协同骗取医疗保险基金。主要形式有:第一,有的医生和参保人串通好,通过给病人涂改、编造虚假病例,骗取医疗保险基金。第二给患者多开药,开大处方药、人情药。第三,给一些没有必要住院的患者虚挂空床。第四,医院在住院审批表上给参保人员虚列几种疾病,开出处方,把参保人员当成真的住院、开药等,拿着参保人员的医疗保险卡向社会医疗保险机构进行申报,骗取社会医疗保险基金。第五,将非医保支付病种通过编造虚假病例的方式按医保病种申报。第三方付费制使得患者在心理上认为医疗费用是免费的,在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情况下,容易产生社会医疗保险道德风险的行为也促使了医生和患者共同骗取医疗保险基金的行为。 二、社会医疗保险道德风险的诱发因素 (一)医疗消费信息不对称 信息不对称指交易中的各方拥有的信息量不等,一些成员享有其他成员无法享有的信息,由此产生的信息不对称。掌握信息比较多的一方,常处于强势地位,而掌握信息比较少的,则处于弱势地位。在社会医疗市场中信息不对称是道德风险产生的重要原因。这是由于医疗机构、参保人和医疗保险机构三方之间对信息掌握的差异而造成的。医疗知识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又由于个体健康差异以及疾病的不缺定性使得医生对于病人的病情比较熟悉,而病人只能通过医生来了解自己的病情。信息的不对称使病人处于弱势地位,只能听取医生的建议来进行治疗。而医生则可以利用自己的信息优势诱导病人采取一些比较昂贵的治疗方法。例如开大处方药,用一些价格比较高的药,让病人进行不必要的检查等。病人的病情不能被医疗保险机构充分了解,这种信息不对称使得医生和医疗机构有了骗取医疗保险基金的机会。 (二)社会医疗保险费用支付方式的弊端 我国目前正在推进由按服务项目支付方式向按人头、病种支付方式的改革。传统的医疗保险机构根据医疗机构或医生定期向保险机构上报的医疗记录,按每一个服务项目(如治疗、化验、药品等)向定点医院支付费用。由于医院的收入同其为患者提供医疗服务的项目多少有关,医院提供的医疗服务越多,得到的收入就越多。这种支付方式虽然简便易操作但加强了医疗机构为了获得经济利益提供过度医疗的动力,使得医疗费用难以控制。而医疗保险机构由于人力、物力、技术等原因在对账单进行检查时,往往力不从心,存在一定遗漏。这种情况促使了医生对患者进行诱导需求和过度服务的行为。正在推进的按人头、病种付费不是一种全新的付费方式改革,客观上看也存在一定的问题,如有可能降低服务质量或使医生诊断升级等问题,费用支付方式的先天不足是社会医疗保险道德风险滋生的温床。 (三)多头管理,监管机制反而不健全 卫纪委、物价局等政府职能部门都对医疗机构有一定的监管权力,但多头监管、分散管理造成了管理混乱,违法成本低。当医疗保险管理机构发现一些违规使用医疗基金的情况时,需要通过好几个部门才能解决,这就加重了对违规行为的处理难度,违规行为往往不了了之,监管机构多而不健全,医疗机构的违规成本低。 三、防控医疗保险道德风险的建议 (一)建立信誉评价和竞争机制 一般而言医生的技术水平和行医方式并不被病人所熟知,普通医生依靠大医院的声誉获得患者的信任。当医生为了追求自身利益而做出有道德风险的行为时,医生的声誉并不会受到影响,这就会加剧医生发生道德风险的可能性,因此可以建立对大医院和医生的信誉评价体系,在政府官方网站上设立专栏,在病人看完病之后可以在社会医疗保险机构的网站上输入自己的药方单子号,登录后对医院和医生的服务情况进行评价。社会医疗保险管理机构也要定期或者不定期对一些医院进行检查,在网站上公布检查结果。评价结果应对外公布,让医疗机构之间行成竞争,每年度评选一次,把一些信誉比较好的医院作为社会医疗保险的定点单位,让医院之间形成竞争。 (二)加大政府投入确保医疗机构的公益性 价格排他的公共物品指那些效益能够定价,在技术上能够实现排他的公共物品或服务。这类物品或服务的特点为:一方面,它的效用名义上谁都能够使用;另一方面,它在受益上却具有排他性,即谁付费谁就能够使用。公办的医院就属于价格排他的公共物品。一方面谁都可以进医院就医,另一方面由于医院的收费制度,使得那些不愿付款的人享受不到医院的服务。医疗服务可以在价格上实现排他,但其生产或消费会产生外部性,而且是正的外部效应。如果通过市场由私人部门生产这种公共物品,需要由政府对其产生的外部正效应进行补贴,不然会出现供应不足的情况。因为医疗商品具有特殊性,因此不能仅仅依靠市场对医疗资源进行配置,需要政府加大对医疗机构的财政投入,通过这一举措来确保医疗机构的公益性。 (三)加大对医保账户监管力度 加强对医保卡的管理,尤其是加强对医保基金的监管。对于识别出的医保费用支出不正常的医保卡一查到底。明确管理政府各部门的监管职责,建立各部门的联动机制,当出现问题时,各部门应相互配合。由于医疗知识具有很强的专业性,使得医疗保险机构无法从根本上知道医疗机构和患者的真实情况,因此要努力完善社会医疗保险机构监管人员的队伍建设。培养既具有医疗保险专业知识又具有医学专业知识的复合型管理人才。借鉴新加坡的经验,医疗保险机构可以通过计算机网络对个人账户进行直接管理。同时为了增强管理个人账户的灵活性,可以对个人账户消费金额设置封顶线。 作者:路璐 单位:石家庄市公路管理处 社会医疗保险论文:社会保险法医疗保险论文 1我国医疗保险法律体系的发展历程 1.1传统医疗保险制度初步建立 1949—1978年这一时期的医疗保险制度与我国当时的基本国情是相适应的,是在社会成员不同分类基础上建立起来的,主要由劳动医疗保险制度、公费医疗制度和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三部分组成,制度层面初步实现了医疗保险的全民覆盖。与之相应,劳动医疗保险制度确立的法律依据是1951年颁布的第一部行政法规《劳动保险条例》,公费医疗制度在政务院1952年颁布的《公费医疗预防措施的指示》中得到体现,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则于1978年在《宪法》中以最高法的形式在法律层面获得认可,这些法律法规共同构成了我国建设医疗保险法律体系的基础。 1.2社会医疗保险制度探索阶段 1979—1992年伴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和改革开放的开始,传统医疗保险制度的弊端逐渐显现。在西方国家社会保险制度成功实践的影响下,我国开始了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以控制医药费用为核心的改革和社会医疗保险模式的探索。与此同时,我国医疗保险法律体系的建设也进入了探索阶段,相关部门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费医疗管理的通知》、《试行职工大病统筹的意见》等部门规章,为社会医疗保险模式和医疗保险大病统筹的探索提供法律依据。 1.3“统账结合”医疗保险制度改革试点 1993—1997年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医疗保险制度为指导,我国开始探索建立“统账结合”的医疗保险制度,1994年国务院批准下发的《关于职工医疗制度改革的试点意见》,明确了逐步建立覆盖城镇所有劳动者的“统账结合”社会医疗保险制度的改革目标,加快建立由政府、用人单位和员工三方共同负担的筹集机制、运行机制,指明了我国制定医疗保险相关法律法规的方向,进而推动我国医疗保险法律体系的改革与发展。 1.4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形成阶段 1998—2009年这一阶段初步形成了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三支柱”体系,主要由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组成。1998年,《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实施,标志着“统账结合”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在我国正式确立;2003年,《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见》正式,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试点在全国范围内展开;2007年,《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正式印发,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试点工作逐渐开展。这些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相继出台,极大地丰富了我国医疗保险法律体系的内容。 1.5医疗保险制度法制化新阶段 2010年至今2010年,我国颁布了社会保险领域的第一部法律《社会保险法》,首次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了我国基本医疗保险的地位,在我国医疗保险法律体系建设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既是对我国医疗保险法律体系不断探索改革所取得成果的肯定,也开启了我国医疗保险法制化建设的新纪元。综上所述,随着医疗保险制度的不断改革和发展,我国医疗保险法律体系也在不断地健全和完善,其具体过程及已取得成就如表1所示。 2我国医疗保险法律体系存在的问题 通过上述研究发现,过去几十年,我国在完善医疗保险法律体系方面不断进行探索和完善,并取得了一定成就。但是就自身内容、满足发展需求等方面而言,我国医疗保险法律体系还存在着许多问题,本文主要从立法、执法和司法三个方面进行分析。 2.1立法方面 2.1.1我国医疗保险法律立法滞后、层次较低当前,我国现行医疗保险制度是以国家有关政策为支撑的,相关法律立法滞后、层次较低,严重制约了我国医疗保险法律体系的发展。医疗保险立法滞后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与国外已经制定医疗保险单项法律的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立法工作相对滞后。目前,在《社会保险法》第三章基本医疗保险中,对医疗保险相关的参保人员、待遇享受条件、支付范围和经办机构职责等内容进行了原则上的规定,并未具体细化。虽然这是我国第一次以法律形式明确医疗保险地位,但并未针对医疗保险制定单项法律。二是医疗保险法律制度体系的制定仍然滞后于我国医疗保险的发展需求和实践。现阶段,受地域差异大、统筹难度大等因素影响,我国医疗保险立法层次较低,主要表现在立法主体和形式两方面,我国现行医疗保险立法多是以国家法律指导下的地方行政立法为主,立法主体以省、市级的地方政府为主,如北京、上海、广州等地方政府积极探索医疗保险立法工作,内容大多集中在结合地方实际的医疗保险实施方面,专项立法相对较少,只有上海出台了关于医疗保险监督管理的专项规定《上海基本医疗保险监督管理办法(草案)》。而形式多以暂行规定、试行办法、意见和条例等为主,法律范围和影响力有限,缺乏权威性和稳定性。2.1.2我国医疗保险法律尚不完善和健全医疗保险运行过程主要由基金筹集、基金运营管理和待遇支付等环节组成,整个过程中医疗保险管理机构、用人单位、参保人和医疗机构之间存在着复杂的利益关系,这对相关法律规范的制定与完善提出了要求。然而,就我国医疗保险法律体系建设而言,系统性和整体性欠缺。不同医疗保险制度之间和异地医疗保险制度之间存在无法衔接现象。具体到进城务工人员来讲,进城务工前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进城务工后参加了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这两种医疗保险制度在衔接问题上缺乏相关法律法规依据。由于务工人员存在较强流动性,变换工作地点前后所参加的两种医疗保险制度之间也存在无法衔接问题。此外,目前依然缺乏保障各环节有序运转的专项法律规范,在医疗保险基金转移接续和使用监管、医疗机构监管等核心问题上缺乏法律条文的支持。 2.2执法方面 与时俱进的立法进程、完善健全的法律体系是执法行政的前提和基础,但是对于广大医疗保险参保者来讲,法律的如实贯彻实施更为重要。近年来,随着医疗保险问题的逐渐暴露,相关部门也在不断提高对严格执法重要性的认识,不断提高执法合法性和改善执法行为。然而,受执法体系不够健全、执法人员认识不到位等诸多因素影响,我国在实际执行医疗保险相关法律的过程中依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2.2.1医疗保险执法主体之间协调性欠缺医疗保险执法是一项通过众多执法主体互相合作、相互协调共同推动医疗保险法律贯彻落实的系统性活动。虽然我国已经初步形成了以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等相关部门为核心的执法主体队伍,但是,在既有利益关系的束缚下,执法主体之间缺乏协调性,多部门管理相互掣肘。如面对医患合谋骗保、“倒药”等违法行为,医保基金管理中心、卫生部门和药品监管部门未能够统一响应、相互合作、建立联动机制予以制约。2.2.2医疗保险执法程序规范化程度较低在我国医疗保险领域执法的具体实践中,受执法人员个人主观意志和客观因素影响,执法程序规范化程度较低。这集中体现在是否遵守法定程序和法定时间两方面:一方面经常出现简化、更改医保费用报销程序等自行修改法定程序的行为;另一方面往往存在拖延参保人员依法按时享受医保基金待遇的现象。如在关于天津市糖尿病按人头付费制度实施效果评估的调研中,患者普遍反映医疗保险报销时间长短不一、整体较慢,一般需要花费3~4个月时间。医疗保险执法过程中的不规范行为将会影响参保人员公平享受公正待遇,会使医疗保险相关法律的权威性受到质疑。2.2.3医疗保险基金使用缺乏有效监管医疗保险基金监管是保障医疗保险依法落实的必要途径,对医保基金的监管力度大小及有效性直接影响医保基金功能发挥。当前,医保基金缺乏有效监管是医疗保险基金管理领域的核心问题,主要表现为医保基金欺诈行为频频发生,如患者骗保、医患合谋骗保等行为在全国各地时有发生①。医保基金监管缺失将造成大量基金的浪费,同时也会损害参保人的利益。 2.3司法方面 近年来,随着医患矛盾、医疗纠纷等热点问题逐渐凸显,司法机关如何处理这些问题、保障受害者利益受到了公众密切关注。然而,在我国医疗保险法律体系的实践中,司法救济难以使得参保人员的医疗保险权益得到充分维护,针对医疗保险执法行为的行政救济程序不能完全达到解决医疗保险相关纠纷的目的。在我国医疗保险领域的现有司法救济中,行政救济占据了主导地位,而行政救济的核心在于审查医疗保险执法行为的合法性,反而忽视了对参保人员医疗保险权益的关注,即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需求是否得到满足并未成为我国现有司法体系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偏离了医疗保险司法救济的初衷。 3完善我国医疗保险法律体系的对策建议 3.1增强医疗保险制度作用对象的自我约束 参保患者和医护人员作为医疗保险的重要参与者,作为医疗保险依法行政的对象,其自身法律素养和职业道德水平的高低对于我国医疗保险法律体系的建设和完善具有重要影响作用。对于参保患者,应该建立宣传机制,加强医疗保险制度及其相关法律的讲解和宣传,引导参保患者正确理解制度内容并充分认识其重要性,提高参保患者的法律意识,使其自觉避免骗保等行为。对于医护人员,要加强职业道德教育,使其主动杜绝违规行为发生。 3.2加快推进医疗保险立法工作 从医疗保险法律体系构成内容上来讲,要加快推进单项法、相关专项法的立法工作。《社会保险法》的颁布实施意味着我国社会保障立法向前迈出了一大步,但是其中关于医疗保险的规定赋予了执法者更多的自由裁量权,对医疗保险法律制度具体实践的指导作用比较有限。因此,要推进立法细化工作,丰富、完善医疗保险法律体系,在《社会保险法》的指导下,加快推进医疗保险领域各单项法、专项法的立法进程,尽快建立确定医疗保险法律地位的《医疗保险法》,建立用以规范医疗保险各个环节的专项法律,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法》、《医疗保险监管法》等。同时,就城乡统筹、医疗保险关系转移续接和医疗费用异地结算等医疗保险的核心关键问题,要在《医疗保险法》的指导下,制定与其相适应的配套实施制度。 3.3严格医疗保险执法工作 3.3.1整合部门资源,建立协同合作的执法体系由于医疗保险的执法活动是一个众多环节组成的综合性过程,必然会涉及到医药卫生、财政审计等其他执法部门。因此,要以医疗保险基金为核心建立执法部门协同合作体系。首先,要合理划分职责、界定权力边界,形成权力清单,各地方要以医疗保险管理机构(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农合)为核心,整合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卫生监督局和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建成协同执法队伍。其中,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卫生计生委作为医疗保险的主管机构,主要负责部署、协调和监管其他部门依法开展工作,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作为医保基金的直接管理者,主要负责医疗保险的报销审核和待遇支付,卫生监督局主要负责对医疗机构及其人员的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财政局则负责医保基金收支的监管工作。其次,要借助大数据、互联网等先进技术,搭建医疗保险运行信息共享平台,在执法部门之间实现信息实时动态传输,为多部门协同合作提供前提。最后,建立执法协作制度,在执法部门之间建立长期有效的协同关系。3.3.2转变监管理念完善相关配套制度针对上述医保基金监管方面的问题,转变依法监管理念,由制止性措施主导的事后监管向预防性策略为主的事前监管转型,通过相关制度建设与完善等措施,促使参保患者、医护人员等由被动监管向主动约束转变。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为依托,建立参保患者个人信用体系,并将其纳入到医保基金监管中,建立医疗保险基金实时监控系统,探索建立与个人信用相挂钩的医保基金分配使用机制,加强对参保患者的行为约束,提高基金使用效率;为规范医护人员行医行为,与卫生部门通力合作,探索建立部门之间的协同监管机制,开发或融合医保基金管理与医护人员管理的综合系统,将医保基金分配使用与医护人员执业资格、个人职业发展相挂钩。同时,相应建立配套惩处制度,加大对违规医护人员的惩罚、处理力度。 3.4明确并公开医疗保险司法工作 医疗保险领域存在诸多纠纷,但并不是所有纠纷均可以进入司法程序,只有医疗保险理赔纠纷、医疗保险劳动纠纷等争议才属于其司法工作的内容,并且属于行政诉讼的范畴。因此,法院只可以针对医疗保险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如医保基金管理中心办理医疗报销的程序、用人单位是否按照规定为员工按时交纳医疗保险等内容。在此基础上,要建立由参保人员、用人单位、经办机构和法院等多方参与组成的医疗保险纠纷机制,以确保参保人员的医疗保险权益得到满足。此外,监督是实现医疗保险司法工作公开的有效手段,而健全的监督机制和丰富的监督渠道是实现有效司法监督的重要前提和基础。因此,要完善新闻媒体的监督机制,扩大监督主体范围,拓展参与监督渠道。首先要继续完善新闻媒体监督机制,合理规范新闻媒体的监督行为。其次,要提高社会力量参与司法监督的意识和积极性,加强社会监督。最后,要通过建立制度(如公众陪审制度)、搭建信息公开平台等举措,广泛拓展监督渠道,为社会监督提供便利条件。 作者:张再生 李亚男 单位:天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部 社会医疗保险论文: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论文 1一般情况 本次调研共发放问卷1000份,回收942份,有效问卷878份,问卷有效回收率为87.8%,有效率为93.4%。其中,男57.41%,女42.59%;20岁以下6.83%,21~30岁37.81%,31~40岁33.03%,41~50岁11.39%,51~60岁6.83%,61岁以上4.11%;在学历分类中,本科、大专和高中学历比例较大,分别为37.36%、24.15%和15.72%;在职业分类中,在职人员87.47%,企业职员比例最大,占33.33%;月收入主要集中在2500~4500元之间,占54.67%。 2对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满意情况 2.1居民对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满意情况的基本概述 采用“李克特量表”法,针对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保障情况、医疗保障水平、相关手续办理难易程度、政策实施情况、是否有必要购买商业医疗保险这5个条目进行调查。每一陈述均为一条正面陈述,例如“参加医保后,您认为自身的医疗保障水平有了明显提高”,每一陈述均有"非常同意"、"同意"、"不一定"、"不同意"、"非常不同意"这5种答案,分别记为5分、4分、3分、2分和1分,每个被调查者的满意度总分即为各道题的回答所得分数的加和,故满意度得分的总分为25分[4]。本次调研,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满意度总分,均值为10.58,方差为8.76,总分分值中最大值为20,最小值为4,其分布基本成正态分布。表明被调查者的整体满意度偏低,满意度高和满意度低的人分布较少,满意度评价一般的人分布较广泛。满意度得分分布见图1。 2.2居民对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满意度影响因素分析 根据调研前期成果总结和相关文献查阅,发现性别、学历、职业、年龄、月收入、参保种类这6个因素影响满意度评价的可能性最大,因此,本研究以这6个因素为主线试图探索其对满意度评价产生的显著性影响。将性别、学历、职业、年龄、月收入、参保种类这6个可能影响满意度评价的因素进行方差(ANOVA)分析,表明男性的满意度评价略高于女性,男性为(10.64±2.88),女性为(10.48±3.07),不同性别的应答者对满意度评价高低没有统计学意义(P 0.05);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应答者满意度最高,为(11.06±3.70),其次为本科(10.76±2.91),而大专、高中及其以下学历者满意度均分差不多,不同学历的应答者满意度评价高低具有统计学意义(P 0.05);在职业分类方面,从事医疗工作方面的应答人员满意度最高,为(12.13±3.93),其次是学生为(11.18±3.59)、教师为(10.81±3.90)以及企业员工为(10.63±2.93),不同职业的应答者满意度评价高低没有统计学意义(P 0.05);在年龄分类上,满意度评价高低依次为21~30岁为(10.97±3.17)、31~40岁为(10.81±2.77)、20岁以下为(10.40±2.69)、41~50岁为(9.98±2.65)、51~60岁为(9.40±3.19)、60岁以上为(8.94±2.29),不同年龄的应答者满意度评价高低也没有统计学意义(P 0.05);在收入方面,收入7001元以上者的满意度最高,为(14.76±2.36),且明显呈现收入越高,满意度评价越高的趋势,不同收入的应答者满意度评价高低有统计学意义(P 0.05)。因此,学历、月收入与满意度评价有显著的统计学关联,而性别、职业、年龄则没有显著统计学关联。 2.3居民对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认知度与满意度相关性分析 据相关文献,发现上述6种因素在影响认知度高低的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满意度评价,为此,我们从认知度和满意度的关系直接出发,寻找两者之间的关联,试图总结出提高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满意度的方法。 2.3.1居民对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认知度概况 对调研对象的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认知情况进行评价。从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的分类、参保对象、参保条件、账户管理等方面,出8道客观题并进行计分,每题选对得1分,选错或不选不得分[5]。结果显示,调研对象对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认知度评分均值5.03,方差1.34,最小值2(代表答对2题),最大值8(代表答对8题),级差为6。具体分布见图2。 2.3.2认知度与满意度的相关性分析 通过简单线性回归分析,被调查对象对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认知度与满意度呈正相关关系,认知度的回归系数为0.51(95%CI:0.31,0.71),P值0.000,具有显著性。说明被调查对象的认知度与满意度呈正向相关关系,认知度越高,满意度评价越高。 3讨论与建议 3.1提高普通市民对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认知度 可以有效提高满意度评价普通市民对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认知状况影响了其满意度评价。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社会保障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每个人的切身利益,在保障人民基本生活方面扮演着重要的角色。该政策的实施不仅体现了政府的人文关怀,同时还标志着社会文明的进步。参保人的评价关系着保障体系的改进与完善,满意度的提升不仅意味着人们生活的更加舒适,而且更加代表着整个国家的和谐与发展。为了提高满意度评价,可着手从提高认知度开始做起。根据本次调查研究,学历与认知度有着显著关联,即学历越高对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了解得越多。这表明,学历越高的群体往往在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较为清晰的企、事业单位工作。而认知度较低的初、高中文化水平人群,多为自由职业者、农民、外来务工人员以及个体经营者,他们了解医保政策的渠道更为狭窄[6],一旦遇到医保报销问题便显得手足无措。为此,相关部门应该着重关注这类人群,整体提高人民群众的认知水平,从而进一步提高普通群众对国家政策实施的满意度评价和支持程度。 3.2重视公众对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满意度评价 本次调查研究表明,普通市民对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满意度偏低。在上述5个因素中,受教育程度和月收入与满意度评价显著相关,且收入越高的群体满意度评价越高。从收入这一方面可以看出,参保人对个人费用负担部分比较敏感,尤其是当需要购买一些价格昂贵且不在医保报销范围里的药品、医疗器械时,基本医疗保险这部分的低满意度评价较为明显。除此之外,通过问卷反馈以及走访调研,可以看出,普通参保人对繁琐的报销过程以及服务人员的态度有着一定的看法[7]。由此可以看出,要提高市民对政策的满意度,相关部门不仅要扩大医保范围,还要简化报销过程,提高服务人员的专业素质并规范其工作态度。只有参保人的满意度提高,对所涉及的保障自身权益的政策产生足够的关注度,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才会不断被发现并改进完善,国家医疗保障体系才会更加全面完善,社会和谐文明才会更加稳定提高。 3.3对“先看病后付费”新诊疗模式的探讨 在本次的调查问卷后设置了一个对“先看病后付费”诊疗模式的开放性问题讨论,大多数人对新模式持尝试并支持的态度。“先看病后付费”模式为患者可在看病前预存一定的资金,当看病结束后一次性划清,有效减少看病排队慢、延误治疗有效期等问题[8]。但因为国家对医院的资金投入有限、患者的信誉问题尚需考证、新模式的展开需要与信用卡等多方面进行挂钩以及其他资源的整合等一系列问题,使得“先看病后付费”诊疗模式目前只能应用于个别医院,而无法全面推广。但同时,新诊疗模式的出现意味着发展推进的无限可能,开展新模式不可操之过急。它的发展应与我国的社会发展紧密联系起来,保障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是当务之急。相关部门应尽快完善医疗保险制度,提高群众的满意度,从而进一步解决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为新政策的施行创造更加便利的条件,更好地造福于广大群众。 作者:杨海跃 闫岩 梁安琪 高献宝 格桑 茅宁莹 单位:中国药科大学国际医药商学院
章辉美(2006年)和王健(2011年)等都将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变迁分为四个阶段,即以家庭保障为特征的阶段、以集体保障为特征的阶段、改革开放后的重新起步阶段以及制度建设深化阶段。本文借鉴已有研究,将直接涉及农民工的社会政策调整分成松绑与堵疏交替、调整与解决问题以及科学规划与一体化发展三个阶段,并以此为主线,结合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变迁,对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及演变作一梳理和展望。 一、松绑与堵疏交替阶段 改革开放以后,中国开始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型,原有的城乡隔离状态被打破,农民得以有机会离开农村,前往城市寻找工作。但是,随着经济社会形势的不断变化,加之出于不同的服务目标,针对农民工的政策出现了较大幅度波动,呈现出松绑与堵疏交替的局面。在这一阶段,由于与户籍制度相联系的各种政策均未发生根本性变化,尽管农民可进入城市或乡镇工作,但仍无法享受城镇职工的社会保障待遇。与此同时,农村社会保障制度面临多重挑战。然而,由于在此过程中,农民进城务工成为社会化的大趋势,在为农民工提供社会保障方面开始出现一些有益探索。 (一)依靠农村社会保障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得以确立,农村经济焕发出新的生机与活力。但是,随着家庭逐步成为基本生产经营单位,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失去依托,开始走向消亡。至1989年,全国实行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行政村仅剩下4.8%,大多数农民实际上又回归到以自我保障、家庭保障为主的保障模式。1987年3月,民政部印发《关于探索建立农村基层社会保障制度的报告》,开始进行农村社会养老保障试点工作。1992年1月,民政部《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行方案(试行)》,正式在全国范围内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简称“老农保”)。然而,历史证明,“老农保”缺乏广泛的适应性,即使通过行政力量推动,参保人数仍维持在较低水平(P3)。针对实践中存在的问题,1999年,国务院要求进行清理整顿,暂停开展新业务。 (二)纳入城镇职工社会保障 随着亿万农民工进城务工,农村与城市的互动日益频繁,遂在全国范围内开始探索将农民工纳入城镇职工社会保障体系。1991年出台的《全民所有制企业招用农民合同制工人的规定》指出:“企业招用农民工,实行养老保险制度。”同时,一些地区开始进行相关的实践探索。1994年,广东省试点将农民工纳入统一的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体系。1998年以后,广东又相继出台养老保险条例、工伤保险条例、失业保险条例,全省县以上统筹地区都开展了医疗保险,部分市还开展了生育保险。从政策规定的角度看,农民工与城镇职工在保险模式、缴费、待遇享受等方面执行同一标准。 (三)探索灵活的参保方式 在此期间,有些地区针对城镇职工社会保障制度门槛过高且农民工承受能力有限的实际,以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制度体系为基础,降低各类保险项目的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以减轻农民工的参保成本压力。例如,深圳市1992年在建立社会医疗保险制度时规定,农民工与城市户籍职工一样缴费,但当时的综合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为本人工资总额的8%,费率过高,导致参保农民工人数有限。为此,深圳市于1996年改革医疗保险制度时规定,农民工可以参加住院医疗保险,医疗缴费标准改为全市上一年度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大幅降低了成本,参保人数由此明显增加。 二、调整与解决问题阶段 自2000年开始,党和国家关于农村劳动力的流动政策又发生显著变化。2002年,中共十六大报告明确提出,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领域和城镇转移是当代中国工业化、现代化发展的必然趋势。此后,国家对农民工的社会政策开始进入全方位调整阶段,主要表现为以农民工的工作、工资、工伤、权益等具体问题的解决为导向。但因受多方面因素的影响,这个阶段的社会政策仍缺乏长远性、系统性和科学性。在这一阶段,中国社会事业快速发展,农村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健全,专门针对农民工的社会保障制度在个别地区得以建立。而且,在一系列政策推动下,将农民工纳入城镇职工社会保障体系的力度不断增强,农民工社会保障呈现多模式并存的局面。田晓雯、费伟(2006年)将农民工获得社会保障归纳为四种模式,即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参加专门面向农民工的社会保险、参加商业保险运营的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和参加农村社会保险。吕学静等(2008年)把农民工获得社会保障的途径分为四种,即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参加在对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制度微调的基础上形成的“双低保险”、参加专门为农民工设计的“综合保险”和参加农村社会保险(P50)。单菁菁(2012年)则将农民工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分为城镇模式、独立模式、准城镇模式和农村模式四种类型(P152)。结合上述研究,本文重点聚焦三类途径,即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参加农民工社会保险,参加农村社会保险。 (一)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 在这一阶段,全国各地已经基本上相继建立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制度。而从法律角度看,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制度同样适用于农民工。因此,企业和农民工本人都有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权利与义务,而这一阶段的农民工社会保障政策也明确采用了这一思路。在养老保险方面,2001年12月,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要求:“参加养老保险的农民合同制职工,在与企业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后,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保留其养老保险关系。”2009年2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出台《农民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办法》和《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进一步细化农民工参加城镇职工社会养老保险及其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相关规定。在医疗保险方面,2004年5月,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混合所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参加医疗保险的意见》,明确提出“逐步将与用人单位形成劳动关系的农村进城务工人员纳入医疗保险范围”,而且要以与城镇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的农村进城务工人员为重点,积极探索他们参加医疗保险的有效途径和办法。此外,对城镇从事个体经营等灵活就业的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可以按照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的有关规定参加医疗保险。2006年5月,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农民工参加医疗保险专项扩面行动的通知》,提出要统筹规划,分类指导,分步实施,全面推进农民工参加医疗保险工作。2009年3月,国务院印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指出要“积极推进城镇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和农民工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12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发《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明确指出农民工可参加就业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在工伤保险方面,2003年3月,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农民工适用劳动法律有关问题的复函》,认为凡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农民工,应当适用《劳动法》;发生工伤事故的,应适用《企业工伤保险试行办法》。2004年6月,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提出各地要将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作为一项重要工作。2006年5月,农民工“平安计划”全面实施,在矿山、建筑等高风险行业就业的农民工基本上纳入工伤保险制度。此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会同建设部、国资委先后印发《关于做好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央企业工伤保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对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提出了十分明确的要求和做法。2008年,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下发《关于农民工“平安计划”实施情况和下一步工作安排的通知》,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的相关政策要求得到进一步落实。 (二)参加农民工社会保险 把农民工纳入城镇职工社会保障,虽在一定程度上可体现公平,但由于农民工收入水平相对较低,难以负担较高的缴费成本,因而参与率实际上一直不理想。为此,诸如北京、浙江、广东等经济条件较发达的地区开始探索建立专门针对农民工的社会保障体系。以北京市为例,从1999年开始,北京市先后下发一系列文件,针对农民工群体专门构建了包括养老、医疗、工伤和失业等项目在内的社会保险制度体系。1999年,北京市颁布《农民合同制职工参加北京市养老、失业保险暂行办法》,并于2001年补充制定《北京市农民工养老保险暂行办法》,从而建立了农民工养老、失业保险制度。2004年7月,北京市出台《北京市外地农民工工伤保险暂行办法》和《北京市外地农民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建立了农民工工伤、医疗保险制度。这套制度在资金筹集方式、各主体缴费比例、保障水平和制度管理上都考虑到了农民工的实际情况,与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存在一定差别,因而被称为“双低模式”。2009年1月,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关于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规定在京用人单位若没有为农民工参加医疗、工伤保险,则农民工应享受与城镇职工相同的待遇。 (三)参加农村社会保险 在此过程中,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得以建立,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有了两大支柱。2003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卫生部、财政部和农业部联合的《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见》,开始探索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2005年8月,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研究加快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简称“新农合”)问题。2009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将“新农合”制度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体系。2009年7月,卫生部、民政部、财政部、农业部和中医药局五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巩固和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见》,提出要巩固和发展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及农民基本医疗需求相适应的、具有基本医疗保障性质的“新农合”制度,逐步缩小城乡居民之间的基本医疗保障差距。2009年9月,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提出探索建立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简称“新农保”)制度,并要求于2020年之前基本实现对农村适龄居民的全覆盖。 三、科学规划与一体化发展阶段 随着社会各界对“三农”问题重视程度的不断提高,以及农民外出务工数量的持续增加,农民工问题日益受到关注,加之政策条件已基本具备,国家开始从战略发展高度赋予农民工“产业工人”和“国民待遇”的地位,并着力有序实现其权益的均等化和身份的市民化。2010年10月28日,《社会保险法》获得通过,标志着对农民工社会保障的相关政策已经从零散地解决工伤、医疗和养老问题发展到统筹解决社会保险问题,从单纯的部门规定和政府政策发展到立法强制执行。《社会保险法》明确规定,进城务工的农村居民与其他职工一样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此外,国家政策也在不断强化将农民工纳入城镇职工社会保障体系,给予农民工公平社会保障待遇的理念。2013年11月,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把进城落户农民完全纳入城镇住房和社会保障体系,在农村参加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规范接入城镇社会保险体系。2014年9月,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的意见》,要求依法将与用人单位建立稳定劳动关系的农民工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研究完善灵活就业农民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努力实现用人单位的农民工全部参加工伤保险,推动农民工与城镇职工平等参加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并平等享受待遇。在此期间,一些已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险制度的地区逐步向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和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过渡。同时,城乡社会保障体系一体化迈出关键步伐。2014年2月,国务院下发《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提出将“新农保”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两项制度合并实施,在全国范围内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同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联合印发《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推动实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两种制度的衔接,为农民工养老保险待遇的转移接续创造了条件。2016年1月,国务院《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提出要推进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农合”制度整合,逐步在全国范围内建立起统一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上述政策的出台,实际上意味中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待遇已实现均等。 四、趋势及展望 综上所述,伴随着农民工社会政策在松绑与堵疏交替、调整与解决问题以及科学规划与一体化发展三个阶段间的调整变化,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也经历从依靠农村社会保障,到探索纳入城镇职工社会保障,再到城镇职工社会保障、农民工社会保障和农村社会保障多种模式并存,最后到社会保障城乡一体化的演变过程。随着农民工政策方向的日益清晰,以及社会各界对农民工问题认识的不断深入,农民工这一概念将最终走向消亡,而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也必然会同城镇职工社会保障制度融合为一体。虽然农民工社会保障政策的发展方向已经明确,但从现阶段来看,实际条件错综复杂,农民工参与社会保障和从中受益的情况也存在较大差异。此外,农民工异质化现象的出现,也给农民工社会保障政策制定带来一定挑战。根据最终归属的不同,本文将农民工群体分为三大类,分别是致力于完全市民化的农民工、主张“落叶归根”的农民工和“夹在中间”的半市民化农民工。可以说,这三类农民工群体对社会保障政策的需求不同,同时也面临不一样的挑战:致力于市民化的农民工会要求享受与市民相同的社会保障政策待遇,但这有可能会导致个人和就业单位缴费成本上升,进而增加生活压力和失业风险;主张返乡的农民工需要最终回归农村社会保障政策,这就对完善不同社会保障政策之间的转移接续提出了新要求;半市民化的农民工需要最适合自身条件的社会保障政策,这就需要在多种保障政策中做出最优化选择。总之,在向城乡一体化过渡的过程中,一定要从实际需求出发,分类施策,主动应对不同农民工群体所面临的挑战。
2021年6月,国家医疗保障局发布《医疗保障法》(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征集意见,这将是我国医疗保障领域第一部专门性法律,对我国医疗保障法治化建设具有里程碑式的重要意义。理论与实务界应深入研究与讨论,以促进我国医疗保障法律体系建立与完善。 一、《医疗保障法》(征求意见稿)概况 (一)《医疗保障法》(征求意见稿)的立法背景 长期以来,医疗保障领域主要依靠政策在调整和推进,仅有《社会保险法》《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等少数法律规范。2018年,国家医疗保障局在成立后整合了基本医疗保险、医药价格管理、医疗救助等行政职能,在立法方面做出了不懈努力,共发布行政法规、规章10余件。但是,在医疗保障领域仍缺乏一部统领医疗保障全局的基础性、纲领性的法律,仍未改变政策主导管理的局面,医疗保障法治化建设进程刚刚起步,亟待进行医疗保障领域立法。 (二)《医疗保障法》(征求意见稿)的篇章结构 《医疗保障法》(征求意见稿)共计8章70条,包括总则、筹资和待遇、基金管理、医药服务、公共管理服务、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章节内容。从篇章结构来看有如下特点:一是《医疗保障法》(征求意见稿)基本上按照医疗保障行政机关内设部门职能进行划分,例如筹资与待遇部分主要为待遇保障部门职能、医药服务主要为医药服务管理和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部门职能;二是《医疗保障法》(征求意见稿)仍以医疗保障基金的管理和使用为立法主线,以医疗保障基金筹资为逻辑起点;三是《医疗保障法》(征求意见稿)仍沿袭《社会保险法》采用“潘德克顿体系”的总则+分则式立法技术,总则规定立法目标、立法原则等,分则力图贯彻总则立法精神[1]。 (三)《医疗保障法》(征求意见稿)与《社会保险法》在内容和范围上的区别 2010年制定的《社会保险法》在总则提炼了社会保险一般原则基础上,在分则分别规定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模块,调整范围涵盖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均属于社会保险领域。然而,现有的医疗保障制度是以传统的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以医疗救助为托底,补充医疗保险、商业健康保险、慈善医疗救助等相互衔接、共同发展的制度体系,除包括社会保险范畴的基本医疗保险外,还包括医疗救助、补充医疗保险、商业健康保险、慈善医疗救助等非社会保险范畴的内容,已经远远超出社会保险领域甚至非保险性质的社会保障制度。 二、推动《医疗保障法》立法的重要意义 (一)确认、固化、规范医疗保障改革成果 一方面,近几年,医疗保障领域改革进行得如火如荼,取得了一系列惠及人民群众的医疗保障改革成果,如带量采购、生育险合并、异地就医备案等,在将改革成果惠及人民群众的同时,应当将改革成果确认和固化入法持续稳定推进,也是回应人民群众期盼的现实需要;另一方面,医疗保障工作关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涉及医保基金管理、行业结构整合与发展等重要问题,涉及到相关权力的分配与行使。有权力的地方就可能有不规范现象,如何将权力装进制度的牢笼,规范行使与监督医疗保障相关权力,也应当是制定《医疗保障法》的重要意义。例如《医疗保障法》(征求意见稿)第四十八条写入了规范与社会力量合作条款,“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应……规范和加强与商业保险公司、社会组织的合作,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对合作过程中的行为进行规制。 (二)为继续深化医疗保障改革提供法律依据 然而,在医疗保障领域中,《社会保险法》已经难以为目前的医疗保障改革提供充足的法律依据和支持。目前,医疗保障改革仍在不断深化,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改革”仍将是医疗保障领域中的重要关键词,从某种意义上说,在当下的特定历史时期,《医疗保障法》应当扮演好“改革支持法”的角色,例如《医疗保障法》(征求意见稿)第二十八条写入了风险调剂金制度,“国家建立全国医疗保障风险管控机制,设立全国医疗保障风险调剂金……”,将该制度写入法律,可为未来进行相应重大改革提供相应的法律依据和支持。 (三)落实我国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 从世界范围来看,许多国家都在宪法层面对医疗保障权做出规定,例如日本宪法25条规定“一切国民都享有维持最低限度的健康和有文化的生活权利。国家必须在生活的一切方面努力提高和增进社会福利、社会保障以及公共卫生事业”[3];南非宪法第27条规定“(1)每个人都享有医疗保健服务权利,包括生育医疗保障;(2)国家必须制定合理的立法以及其他措施,以逐步实现这些权利;(3)任何人不能被拒绝给予紧急医疗救助”;美国尽管并未在联邦宪法层面上规定医疗保障权,但在部分州宪法中对该种权利加以描述和强调,例如阿拉斯加州、夏威夷州、蒙大拿州等[4]。我国早在1954年《宪法》第九十三条中即规定了国家实行包括医疗在内的社会保障制度,现行1982年版《宪法》沿袭了1954年《宪法》的规定。但宪法承诺一般并不直接地赋予个人以具体权利,为更好地落实公民的医疗保障权利,必须通过制定具体部门法律,将宪法赋予的这项公民基本权利予以规范化、制度化、具体化,使之切实得到保障。 三、《医疗保障法》(征求意见稿)存在问题与完善建议 (一)《医疗保障法》(征求意见稿)中部分欠妥的立法安排 1.有关《医疗保障法》(征求意见稿)立法主线目前,《医疗保障法》(征求意见稿)多层次医疗保障相关内容主要安排在第一章“总则”第二条和第二章“筹资与待遇”第二节。那么,是否说明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主要仅涉及筹资与待遇问题,将其安排在“筹资与待遇”项下是否妥当?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在《医疗保障法》中应有怎样的地位?如前所述,目前的《医疗保障法》(征求意见稿)仍沿袭了基本医疗保险的立法思路和立法模式。在立法思路上,以基金的使用和管理为主线,以基金筹资为逻辑起点,这种立法思维在地方立法过程中体现的更加明显,如在地方性法规《浙江省医疗保障条例》(2021年7月1日)中第一条甚至直接规定“为了……,根据《社会保险法》……,制定本条例”。然而,“医疗保障”和“医疗保险”二者在内容和范围上有明显区别,且“医疗保障”为上位概念。在立法模式上,《社会保险法》采用“潘德克顿体系”总则+分则式立法技术基于分则内容法律性质的同质性,而医疗保障各模块是法律性质各不相同的制度体系,难以提炼出对分则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总则。因此,以《社会保险法》为《医疗保障法》的立法依据显然是不甚妥当的。202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在第一部分“指导思想”中即明确指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加快建成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由此奠定了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在医疗保障领域的关键性、基础性地位。建议《医疗保障法》立法以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为立法主线和核心,并由此体系性展开,第一章为“一般规定”,第二章即安排为“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全面介绍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制度安排及其衔接。2.有关“医药价格与招标采购”相关内容结构安排《医疗保障法》第四章“医药服务”包括“医药价格与集中采购”和“医保协议管理(含定点医药机构义务条款)”两部分内容。从法律性质和法律关系上看,医保协议管理是基本医疗保险的重要组成部分,属于社会法调整范畴[5];而医药价格与集中采购体现了国家对市场行为一定程度上的干预,应归入经济法调整范畴,两部分法律性质不同,有着本质上的区别。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中的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救助、补充医疗保险、商业险以及慈善医疗救助等制度的直接手段和目的均是“提供相应资金,保障人民群众的医疗需求”。然而医药价格与集中采购制度本身并不是通过提供相应资金,实现保障人民群众的医疗需求的直接目的,该制度是通过合理降低医药价格,节约医药费用支出,提高医疗保障基金的使用效率,间接保障人民群众的医疗需求,其本身并不属于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一级组成部分,应定位为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各个模块的辅助性与支持性制度。医药价格与招标采购具有相当的重要性和独特性。首先,医药价格与招标采购改革在医疗保障改革乃至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突破口作用;其次,医药价格与招标采购职能在医疗保障业务中具有相当的独立性;再次,医药价格管理与招标采购相关工作具有高度的敏感性和复杂性,仅以医药集中采购机构为例,全国范围内进行医药集中采购的机构至少包括三大类,一是医保局下属的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机构;二是发改委下属的公共资源交易机构、三是企业身份的集中采购机构,如重庆药交所、药品GPO的组织等。各类集中采购机构隶属、机构性质、目的使命均不相同,医药价格和集中采购本身内容庞杂、年交易额大,难以用章节内的几个法条予以很好的涵盖和规范。因此,建议将医药价格与招标采购相关内容在《医疗保障法》中独立成章,如安排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及其分述各章节之后,甚至可以考虑仅在《医疗保障法》第一部分一般规定中规定建立医药价格与招标采购制度,有关具体细节内容另行单独立法。 (二)《医疗保障法》(征求意见稿)中部分待完 善法律条款1.有关《医疗保障法》(征求意见稿)第一条《医疗保障法》(征求意见稿)第一条规定了立法目的和依据,“为规范医疗保障关系,健全高质量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维护公民医疗保障合法权益,推动医疗保障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其中,笔者赞同“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的立法依据及表述[6],不再赘述,有关立法目的表述有如下分析及完善建议:(1)关于“为规范医疗保障关系”之表述。《医疗保障法》(征求意见稿)第一条采用了“规范医疗保障关系”的表述。那么医疗保障关系究竟是包含什么内容的法律关系?医疗保障体系包括多个业务模块,各个业务模块本身法律关系与法律性质各异,同时还涉及到各个业务模块之间的衔接。以医药集中采购为例,业务模式背后至少包括了集中采购机构和医药企业之间的平台服务与管理关系、招标投标法律关系;集中采购机构与医疗机构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平台服务关系以及医药企业与医疗机构之间的买卖合同关系等。在现有业务模式下抽象出来背后的法律关系是一种客观存在,如遇业务模式调整,法律关系也会随之变化调整,但其本身仍然还是一种客观存在。因现有业务模式及其背后的法律关系不合理、不完善,需要“调整”之处另当别论,但规范一种不包含个体或组织意志的客观存在,在汉语语法表意以及法理学一般原理上难以解释得通。关于这一点,笔者还考证了30部在立法目的中有“规范……”“……关系”表述的法律,其中25部均采用了“为规范……行为/活动/工作/管理”之表述,《民法典》和《劳动合同法》采用了“为……调整……关系”的表述,仅《医疗保障法》(征求意见稿)《社会保险法》《军人保险法》系出于同一蓝本的法律使用了“为规范……关系”之表述。因此,建议此处调整为规范……行为/活动更为妥当,更符合制定《医疗保障法》的立法意义,发挥规制作用,规范那些不规范的具体行为/活动。(2)关于“健全高质量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维护公民医疗保障合法权益,推动医疗保障事业健康发展”之表述:一是将“健全……体系”表述放入立法目的中进行安排是否妥当?医疗保障立法的目的肯定不止步于“健全……体系”即可,将“健全……体系”安排在立法目的中,有将医疗保障立法陷入了“为了完成立法任务而立法”的境地。实际上,“健全高质量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为“保障公民医疗需求”过程中的手段,二者是“目的”和“手段”的关系,最终目的都是为了医疗保障权益得以落地实现,保障公民获得更好的医疗保障服务,因此,建议作为“手段”的“健全……体系”可以在其他条款而非立法目的条款中另行规定;二是“维护公民医疗保障合法权益”是否意味着“保障公民医疗需求”,二者内涵是否重复?笔者认为,“维护公民医疗保障合法权益”更加侧重于宪法权利的宣言与落地,但是从保障公民获得医疗保障实效的角度还有所欠缺,而“保障公民医疗需求”的表述更侧重于实效,更有利于保障公民医疗保障合法权益,实现医疗保障目的,二者并不矛盾,是相互补充的关系,因此,建议在立法目的中增加“保障公民医疗需求”表述;三是我国的医疗保障事业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可能都将处于深化改革时期,《医疗保障法》要在较长的一段时间内发挥“改革支持法”的作用,支持医疗保障改革也应该是当下和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医疗保障法的重要的使命和立法目的,因此,建议在立法目的中增加支持医疗保障改革的表述。综上,建议将第一条修改为“为规范医疗保障活动,维护公民医疗保障合法权益,保障公民医疗需求,推动医疗保障事业改革与健康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2.有关《医疗保障法》(征求意见稿)第二条《医疗保障法》(征求意见稿)第二条规定“国家建立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医疗救助为托底、补充医疗保险、商业险、慈善救助等相互衔接、共同发展的医疗保障体系。显然,在征求意见稿中,规定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建立”责任在国家。在国家医疗保障局成立之前,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救助、商业险、慈善救助等相关工作均分属于不同的部门职能,国家医疗保障局成立后,将以上职能进行整合,并将“医保”的概念内涵从“医疗保险”上升为“医疗保障”,医疗保障是一个涵盖范围较广的多层次复合型系统工程。那么,如此复杂之系统,按照《医疗保障法》(征求意见稿)第二条之表述,单靠政府之力量“建立”是否会稍嫌吃力,捉襟见肘。以商业险为例,多年来,商业医疗保险在保险法框架下发展,在融入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过程中,更多的应当是依靠政府的引导和支持,政府过多地参与一方面会影响商业险在市场竞争过程中自由竞争及良性发展,另一方面也会给政府自身造成沉重负担,且不一定收获预期良好效果,如遇保险产品争议纠纷,还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建议在与社会力量进行合作过程中涉及政府信誉背书时要慎重评估,摆正位置,切实探索出一条政府引导、支持商业健康险可持续发展的可行之路,建议将《医疗保障法》(征求意见稿)第二条修改为“国家推动建立/推动形成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医疗救助为托底、补充医疗保险、商业险、慈善救助等相互衔接、共同发展的医疗保障体系。 (三)《医疗保障法》(征求意见稿)中未体现的部分重要事项 《医疗保障法》应当是一部超越了医保部门职能边界的法律,是一部整合全部相关医疗保障力量为共同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好医疗保障服务的法律。《医疗保障法》(征求意见稿)第六条也做了明确规定“国务院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医疗保障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医疗保障工作……”,那么如第六条所述,其他有关部门各司其职是否足够?医疗保障跨部门职能如何衔接、推动?“十四五”全民医疗保障规划指出“进一步推进医保与医药协同改革。继续实施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及时将临床价值高、患者获益明显的药品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意在推动在医疗保障内部职能模块间医药集采与医保支付间进行衔接整合。实际上,在医疗保障领域,涉及到跨部门协作配合的职能同样值得重视。例如,在规范商业健康保险管理、推进商业健康保险有序发展过程中,医疗保障部门需要会同银保监会、金融工作局等密切协作配合;定点医药机构及其工作人员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由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处罚后,需要卫生健康、药监等部门依法吊销相应执业资格;在医药集中采购过程中,医药企业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或者以欺诈、串通投标、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方式竞标的,由医疗保障行政部门予以相应处罚。以“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认定为例,“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为反垄断法概念,反垄断法本身具有一定的原则性、模糊性和不确定性,执法难度较大,而认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更是反垄断执法中的难点,如无市场监管部门的大力支持与配合,医疗保障执法部门难以对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作出认定并进行相应处罚。实际上,有关这一点,现行其他法律已有类似安排,如《国家安全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国家根据维护国家安全工作需要,建立跨部门会商工作机制,就维护国家安全工作的重大事项进行会商研判,提出意见和建议;如《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国家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内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组织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跨区域执法、交叉执法”。因此,为进一步提高医疗保障工作沟通与协作效率,建议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障相关部门间跨部门职能的协作,在《医疗保障法》中写入由医疗保障行政部门牵头,相关部门支持配合的联席会议会商与联合执法机制的内容。 作者:孙阳 单位:北京市医药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浅谈农村商业保险发展:农村商业保险市场发展论文 摘要:我国农村地区保险市场需求旺盛。近年来,尽管农村商业保险得到一定程度的发展,但仍存在一些梗阻,影响到新农村建设的进展。本文建设通过建立适合农村特点的农业保险体系,规范营销服务机制,健全监管机制等措施,进一步完善农村保险市场。 关键词:农村,保险,发展 保险具有风险疏散、经济补偿和社会保障的功能。长期以来,我国农业、农民和农村一直处于弱势地位,如何有效发挥保险的救济和保障作用,加快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应成为当前深入研究的重要课题。为此,笔者以保险业相对发达的烟台市为例,深入剖析农村保险市场发展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和障碍,并就农村保险体系再造问题探讨对策思路。 一、目前农村商业保险市场发展的主要特点 目前,保险业在部分农村地区已经得到了广泛开展。烟台作为全国首批沿海开放城市之一,近年来随着经济、金融的快速增长,农村保险市场也得到较快的发展。2006年,烟台市保险费收入411570万元,其中所调查的9个县市合计保费收入接近烟台市总量的一半。全市人均交纳保费633.Z元,同比增加71.2元,保险密度居全省第一,但在保险总量快速增长的同时,农业保险业务发展缓慢。 (一)机构网点快速增加,营销队伍不断壮大 近年来,随着区域经济优势的凸现,众多的保险公司落户烟台,并在县域大量增设分支机构,直接向广大农村地区辐射,带动农村保险市场快速发展。目前,烟台市有28家市级保险机构,其中财产保险13家、人寿保险9家,共辖设320个分支机构,其中在9个县市共有县级保险机构94家,均设在县城所在地。有的保险机构如中国人寿还在县以下乡镇设有保险代办处,据初步统计,9个县市共有保险网点120多个。随着机构的扩展,全市保险从业人员已达到2.3万人,其中,营销人员达2万多人,形成了一支庞大的营销队伍。 (二)保险产品种类较多,市场份额相对集中 各保险公司在业务发展中,坚持以市场为导向,适时推出了多样化、个性化的保险新产品,不断满足城乡居民全方位、多层次的保险需求。据统计,目前,县域保险机构累计开办保险产品110个,其中财产险60个,人身险50个,城乡之间在产品种类上相差无几。从保险产品的市场份额看,人身保险占据绝对多数,人身保险保费收入一般是财产保险的3—4倍,农村市场份额差距略低o-人身保险市场以寿险和分红险占比较大,2006年,烟台市该两类保险保费收入分别为100736万元和107373万元,占比为31.81%和33.9%;财产保险中机动车险占有较大的比重,2006年,该险种保费收入占财产险保费收入的80.46%。 (三)县域人身保险发展较快,财产保险发展相对迟缓,农业保险几乎空白 近年来,随着保险知识普及和保险营销力度的加大,农村保险市场得到广泛拓展。据对烟台9个县市区的180户农民问卷调查,有127户办理过保险业务,另有35户有办理保险的愿望,分别占调查样本的70.6%和19.4%;所办理的保险种类以人身(寿)保险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居多,办有该两种保险的分别占全部调查农户的45.7%和43.3%,而财产保险则不足15%。由此可见,在现有的保险品种中,农民对人身健康、养老保险情有独钟。从烟台市保费收入的区域结构,也可以看出县域人寿险业务呈较快的增长趋势。2006年,9个县市全部保险费收入占烟台市的比重为51.8%,同比提高4.6个百分点,其中人身保险占比提高4.7个百分点,财产险占比下降7.1个百分点。在财产保险业务中,农业保险占比微乎其微,全辖只有1个县(市)办理了农作物火灾险,其他各县市均未办理农业保险业务。 二、制约农村商业保险发展的障碍因素 (一)农业保险业务萎缩,难以满足农业发展的有效需 上世纪90年代中前期,人民保险公司的各分支机构专门设有农业保险科,开办的保险品种涉及麦收、特色养殖、水果蔬菜等,但随着保险公司的商业化改革,已不再单设农业保险科,并相继取消了麦收、特色养殖、水果蔬菜等险种,目前烟台开办的仅有农作物火灾、冰雹保险和家庭财产责任保险等几个险种,在众多的近60个财险种类中,涉农险种占比不足10%,品种少、份额低。农业保险萎缩的主要原因是,农业灾害多、风险大,出险后勘查难、赔付率高,与保险公司的商业化经营目标明显冲突,基于此,诸多保险机构都纷纷退出了农业保险市场。 (二)保险产品设计上的缺陷,与农民的支付能力形成较大的差距 目前大部分保险公司将产品定位于城镇市场,产品设计趋同性较强,普遍缺乏对农村保险市场的研究和开发,少有推出适合农民和农村特点的保险新品种。而农民与城市居民在收入水平上存在明显的差异,据调查,2005年,烟台市各县市区农民人均收入较城镇居民普遍要低一半以上,平均收入额要少5000-6000元,将适用城市的保险产品向农村延伸,必然超出农民的消费能力。在所调查的180个农户中,有53人未办理过保险,占调查农户的29%,其中因保险价格偏高而缺乏一定经济能力的有31人,占比为58.5%。产品设计上的偏差,降低了农民的投保意愿。 (三)业务发展不够平衡,市场监管存在盲区 目前,商业保险公司在业务发展中存在三个方面的不平衡:一是地区间机构设置存有偏差。烟台市全辖共有保险分支机构超过300家,其中占全市人口总数80%以上的9个县市却仅拥有三分之一的保险机构。同时,县域间的机构分布也不平衡,经济发达的龙口市现有保险机构17家,另外还有多家保险公司拟在此设立营销服务部;而人口相当、经济发展相对落后的另一县(市)只有保险公司6家,该市2005年人均保费收入仅为38元,较烟台市平均水平低524元。保险业务发展状况虽然取决于多方面因素,但机构布局上的不合理,进一步加剧了发展状况的失衡。二是展业、理赔质量态度相差迥异。调查反映,保险公司普遍存在重展业、轻理赔的问题,对客户投保和缴费服务热情、不厌其烦,而出险后理赔时则手续繁琐、条件苛刻,个别甚至存在故意刁难的问题。在对保险公司服务满意度调查中,对保险理赔存有意见的占有较大的比重。三是保险业务发展与市场监管不相对称。当前,部分地区保险业务发展势头已接近于银行业,但在市场秩序管理上则与银行业差距较远。目前,保险监管机构设至省级或较大城市,地级以下只有保险业协会,市场监管力量明显不足。而诸多保险公司都实行营销机制,营销人员良莠不齐,为了提高业绩而进行不实宣传甚至相互诋毁的现象时有发生,不同程度地破坏了正常的竞争秩序,导致出现大面积的退保问题。2006年,烟台市人身保险退保率为10.81%,同比提高1.94个百分点。 三、完善农村保险市场的政策建议 当前,我国农村的自然、地理和经济发展环境,决定了其在农业、医疗、养老等方面潜在巨大的保险需求,迫切需要政策的、商业的保险产品为“三农”发展提供服务和保障。为此,就完善农村保险市场、推进农村保险业务发展提出如下对策建议: (一)建立适合农村特点的农业保险体系。 鉴于农业生产的风险性和商业保险公司的盈利性特点,建议尽快成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公司,推出农、林、牧、渔业各具特色的保险品种。在目前情况下,为提高农民和保险公司办理农业保险的积极性,增强农业的保障功能,可采取政府扶持与商业运作相结合的农业保险模式,在两个环节发挥政府的扶持作用:人保环节,按照保费的一定比例对农户予以补贴;出险后的理赔环节,按照赔付额的一定比例对保险公司直接补贴。通过适度扶持,降低保险公司亏损,提高农业防灾、减灾和救助保障能力。 (二)规范商业保险公司对农村市场的营销服务机制 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保险业提供了新的机遇,开辟了广阔的市场空间。针对目前农村保险市场的现状,各保险公司应从三个方面转换经营理念,规范和完善保险营销服务。一是加快农村保险产品研发。结合农村实际,有重点地改造现有保险产品,开发推广新产品,满足农民低保费、低保障、广覆盖的保险需求。二是加强农村保险机构网络建设。合理调整农村保险机构的布局,在网点设置上应适度向偏远农村地区倾斜,增强对农村保险市场的辐射和带动作用。三是强化营销队伍培训和管理。营销人员是体现保险公司形象、开展对外宣传的窗口,对其培训,既要具备精良的展业技巧,更要具备过硬的职业操守;对其考核,既要注重保费收入增量,还要考虑保户资源的稳定性。通过把好营销关口,提高保险经营绩效,消除社会各界对保险行业的偏见。 (三)健全农村保险市场监管机制 首先,引入同业竞争监督机制。在目前的监管体制下,监管机构应加大引导力度,鼓励各保险公司逐步向农村延伸触角,增加农村保险市场主体,通过适度的同业竞争,达到相互监督、相互规范的目的。其次,健全保险协会网络体系,重视发挥保险业协会的监督作用,督促各保险机构严格遵守保险同业自律公约,对违法违纪行为按职能范围及时做出处理,切实维护公平的市场竞争秩序。再次,加强行业监管力度,建议在地市级城市设立保险监管分支机构,加强对县域保险市场的监督管理,促进保险业的健康稳定发展。 浅谈农村商业保险发展:商业保险与农村社会保障体系论文 [摘要]当前我国农村正面临着日益严峻的社会保障缺失问题,商业保险作为整个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有机组成部分,应当发挥其应有作用。根据制度经济学分析,商业保险参与构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区分为两类不同的制度安排,即直接参与式和间接参与式。按照政府与商业保险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安排中各自的职能和责任,商业保险公司可以有四种介入方式与模式作为选择,即商业保险独立经营模式、商业保险委托代办模式、政府主导的商业团体保险合同模式和政府与商业保险合作管理模式。四种模式各有利弊,应考虑各地的具体情况,因地制宜,根据有关政策法规加以探索。 [关键词]商业保险;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分析;模式选择;协同发展 当前的中国农村正面临着日益严峻的社会保障缺失和不足问题,这不仅关系到广大农民及农村特殊群体的基本利益,也关系到建设和谐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根本目标。但由于“三农”问题的复杂性和地区发展的不平衡性,我国农村社会保障的建立在各地尚处于摸索阶段。由于商业保险与其他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在发挥社会“安全网”和“减震器”的功能上存在一致性,因此探讨商业保险如何参与构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一、商业保险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中的定位问题 2006年10月召开的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在《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出,要发挥商业保险在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中的重要作用,这无疑对商业保险进行了定位。2006年6月《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也提出要努力发展适合农民的各类商业保险,要积极探索保险机构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的有效方式。但事实上商业保险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中是否能发挥重要作用,还是有一些不同看法。 一种流行的观点认为,由于商业保险是属于所谓的“高端”保障商品,并不适合收入不高的农民,商业保险在农村发挥作用不大,农村保障基本上只有依靠政府保障和农民自己。应当说,这种观点并非毫无道理,但由此断言商业保险难以有效参与构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最多只发挥很次要的补充作用,这是值得商榷的。 首先,虽然世界银行和国际劳工组织提倡建立以社会保险、企业补充保险、个人储蓄与商业保险为基础的“三支柱”社会保障模式,但在当前的中国农村,第一层次的农村社会保险严重缺失和保障能力低下,由于缺乏像过去那样的集体经济的支持,第二层次的补充保险在全国多数地区可以说根本就不存在,我国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尚处于各自为政的探索阶段,普及面窄,保障程度低,保障的有效性取决于当地政府的主导能力、当地财力以及制度设计的科学有效性。与其相比,商业保险受到的制度等方面的影响就要小得多,即使是收入不高的农民也可以选择适当的保障。由于商业保险和社会保险等具有一定的替代效应,在其他社会保障严重缺失和不足的情况下,商业保险应当发挥其重要作用。 其次,提及商业保险,人们的第一反应就是商业保险是“贵”的,是高档品,收入不高的农民买不起。无可否认,有一些保险产品,比如高额的养老保险等产品,一般农民确实难以承受,但仍然有不少保险产品是农民急需而又可以承受的。比如,农民及农民工投保意外伤害保险,两三万元的保额一年保费不过百元左右,青壮年农民担忧万一意外身故二老的养老问题,那么可以投保定期寿险,即使10万元保额每年也不过交二三百元保费,即使某些保费费率较高的产品,保险公司也可以有针对性地设计和营销,比如中国人寿河南林诸支公司一名营销员创造性地按半份向农民销售某终身寿险,半年就销售了152份。同时,由于地区之间以及农民内部收入的差异性,也有很多收入较高的农民对商业保险既有消费需求也有消费能力。因此商业保险并不是农民享受不起的“奢侈品”,而是农民风险保障的“必需品”。 第三,商业保险的介入可以使得其它农村社会保障制度能够更有效地运行并发挥其功能。从经济学角度讲,农村社会保险等大多数保障项目是一种优效品,具有准公共物品特性,根据世界各国的经验,虽然这类物品主要应当由政府提供或主导,但一般并不需要由政府直接运营或主办,而是委托或者特许商业机构经营。事实上,从上世纪70年代开始,西方各国在社会保障管理上已经将一部分由政府统一承担的职能让渡给市场来执行,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由于商业保险机构在产品开发、风险管理、精算等方面具有政府管理经营所不具备的诸多优势,具有介入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先天条件,从当前的农村社保建设的经验看,那些纯粹由政府一手包办的项目,多数都存在政府财政支出压力大,运营成本高,效率低下等制度障碍,而商业保险介入的多数制度运行效果相对较为良好。 综上所述,商业保险是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构建中应当而且能够发挥重要作用。 二、商业保险参与构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制度经济学分析 我们可以将商业保险参与构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区分为两类不同的制度安排,一是商业保险作为二级制度安排成为农村社会保障的一个组成部分,可称之为直接参与式;二是商业保险作为其他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安排运行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发挥其独有功能,可称之为间接参与式。 (一)商业保险直接参与构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制度分析 根据制度经济学理论和舒尔茨关于制度模式的分类,商业保险属于影响所有者配置资源的一种制度安排,它可以较好地促进农民之间,农民和保险公司之间配置风险。由于制度可以为合作创造条件,而农民缺乏风险分散和转移的渠道,且农民自发组织建立某种风险分担制度的交易和谈判成本很高,而商业保险制度则可以大大降低这种成本。 1.商业保险直接参与构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制度需求分析 从农民群体的制度需求看,随着中国农村的非农化、市场化、城镇化,在人口老龄化、家庭小型化、保障个人化和土地保障能力日益下降的今天,传统的“土地家庭”这种保障模式已经越来越不适应农村的新情况。由于农村第一、二层次的社会保障的缺失或严重不足,各类农民群体对保险保障的潜在需求很高,大量的农村保障与保险调查报告都得出类似的结论。当然,要将名义保险需求转化为农民的实际需求还受到诸多条件尤其是支付能力的限制,但这种潜在的巨大需求对促进商业保险在农村的制度安排有效实施无疑是十分重要的。 从保险公司的制度需求看,根据新制度经济学理论,只有当制度变迁的潜在收益大于变迁成本从而带来正的潜在利润时,制度变迁和制度创新才会发生。而当前商业保险公司正面临着这样的机会。首先,随着经营商业保险主体的不断增加,大中城市的保险竞争日趋激烈,城镇市场的保险开发已经逐渐趋于阶段性的市场饱和状态,而广大的农村保险市场长期以来为多数公司所忽视,保险资源远未得到开发,潜在市场机会较大;其次,虽然从总体上看,农民的收入水平普遍较低,但由于地区差异以及农民群体收入结构的不平衡,东中部地区及收入较高的农民既有强烈的投保需求,也有一定的支付能力;第三,一些特殊农民群体,比如农民工、失地农民等对一些特色保险有强烈需求,收入不高的农民也希望能购买一些低保费的保险产品,保险公司可以在农村市场取得较好的业绩。 2.商业保险直接参与构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制度供给分析 在农村建立商业保险制度是一种由市场主导的诱致性制度变迁,而影响保险公司制度供给的因素主要是制度安排的实施成本以及现有制度障碍的约束和路径依赖。农村商业保险市场开发程度低,这是潜在市场机会,但也正因为如此,保险公司的经营也面临着较高的制度实施成本,前期的投入成本较高,包括设立农村营销部,宣传推广、设计开发有针对性的保险产品,而且可能面临农民群体相对更高的赔付风险;其次,虽然传统的家庭式保障已经难以为继,但长期以来形成的“养儿防老”、“有灾难找政府”等观念仍在部分农民头脑中根深蒂固,而原有的“土地家庭”模式虽然保障程度低,但风险小,成本也低,再加上注重眼前利益得失的农民厌恶风险,很多不愿以当前确定保费支出“损失”换取未来不确定的保障,再加上对保险的不了解以至偏见,农民宁愿固守那已经并不可靠的保障,这种对传统保障模式的路径依赖将严重制约新的商业保险制度供给。 综合而言,目前建立农村商业保险的制度安排,农民和保险公司的制度需求都是较强的,制度需求主要受制于多数农民的经济能力,从制度供给上看,主要受商业保险制度实施成本以及现有制度路径依赖的影响。 (二)商业保险间接参与构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制度分析 根据新制度经济学理论,政府和市场就是两种最基本的制度安排,但任何单一的制度安排通常都存在一定的缺陷。具体到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安排,以商业保险为中介有几大优势。 首先,实施一项农村保障制度安排,制度设计成本和未来的制度运行风险较高,政府必须基于审慎原则进行全方位调研与分析,政府虽然在宏观制度设计上有优势,但对于具体的技术性项目的设计则缺乏专业经验,而商业保险公司作为长期从事风险管理的专业机构,在制度设计、费用测算、未来偿付能力评估等方面可以参与制定方案,这一方面可以增加制度设计的科学性,另一方面可以减少制度设计的成本,从而促进农村社会保险制度安排的供给。 其次,通过商业保险作为中介可以有效疏通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安排中的其他制度障碍。比如目前的农民工社会保险项目,由于现有的社会保障实行城乡分割、区域统筹的政策,造成农民工的频繁流动与保险关系转接困难,导致不少地区的农民工无奈选择退保。据统计,农民工集聚地广东东莞市2005年有105万农民工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但当年就有高达40万农民工选择退保。上海市针对这种情况实施的“农民工综合保险”就较好地解决了这个问题,其做法是政府负责征缴保费,为外来务工人员向一家全国性商业保险公司购买养老、医疗、工伤等一揽子保险,一旦农民工离开,其养老保险等关系可转入户籍地所在地的商业保险分支机构,这样就打通了现行社会保险保障区域分割、城乡分割的制度障碍,有效发挥了社会保险的功能,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第三,以商业保险为中介可以有效减少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供给的实施成本。比如重庆市政府主导建立的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模式,就是由政府主导,将部分补偿安置费加上政府补贴的部分保费委托保险公司统一建立保险基金,利用保险公司在保险技术、网点、资金运用等方面的优势,由保险公司按照与政府的代办协议管理和发放养老金,政府不再设立专门机构和人员,而主要进行制度监控,这样充分发挥了政府和保险公司各自的优势,这种商业保险“代办型”模式的制度实施成本明显小于政府“主办型”的实施成本。 三、商业保险介入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模式选择与利弊分析 按照政府与商业保险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安排中各自的职能和责任,商业保险公司可以有四种介入方式与模式作为选择。 (一)商业保险独立经营模式 在该模式之下,商业保险公司作为一个独立的市场主体直接向农民提供风险保障。这种制度安排的优越性在于其运行的灵活性和针对性,一方面,它体现了市场意义下的“公平”,这对于一部分支付能力较强的农民特别有吸引力;另一方面,农民群体可以根据自己的保险需求偏好和支付能力选择合适的产品和保额,也有权选择不投保,避免了其他社会保险违背“一致同意”原则实施强制性制度安排的弊端。但是,由于商业保险只具有市场意义上的公平,而不具有福利价值评判上的公平,会导致部分农民由于支付能力受限而无法享受保障,也无法实现不同经济水平农民之间的财富互济效应。从保险公司角度看,其好处是可以根据各地农村市场状况自主确定业务发展目标。 一般而言,农村商业保险制度安排主要应当侧重三个方面,一是针对东中部发达农村地区和农村中高收入群体;二是针对农村中低收入群体设计销售一些他们急需的低保费基本保障产品,比如定期寿险、低额住院保险等产品;三是针对特殊农民群体需求开发和销售一些度身定做的保险产品,比如农民工意外伤害险、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等产品。 (二)商业保险委托代办模式 在该模式下,保险公司受政府委托管理和经办的农村社会保障项目,包括政策咨询、业务管理、费用报销支付、管理专项基金等,其管理服务费用由政府财政支付,不从保障基金中提取,基金透支风险由政府承担。 这种模式可以发挥商业保险所具有的社会管理功能,政府也能减轻新设经办机构和增加人员编制的压力,节省制度实施的运作成本,而集中精力专门从事资金筹集、政策调研和业务监控等工作,实现政府从办农保向管农保的职能转变。同时,商业保险公司作为独立于政府的市场主体,可以有效地防止各种外部干扰,充分运用商业保险的风险管控技术,对资金运作、保险金给付制定严格的风险管控措施,有效降低挪用保障资金、虚假给付保险金等人为风险。而且保险公司较丰富的客户服务和理赔管理经验以及较多的网点也方便农民的费用报销与支付。从保险公司角度看,可以利用自身业务平台取得中介业务收益,而且经营风险不大。 但是,在该委托模式下,由于保险公司自身不承担风险,保险经营的专业性又较强,政府可能难以有效监控保险公司行为。因此,有必要引入专业监管,对保险公司接受委托管理业务的信息披露、运营标准等作出强制要求,并按照常规保险业务实施定期不定期的现场检查,以减少和避免“委托—”关系中常见的道德风险;从保险公司角度,由于经营的连续性要求,最担心出现政府由于财政压力而无法及时足额拨付管理费用,从而造成保险公司的长期“负债”经营的不利情况,因此,有必要以书面协议形式从法律上明确委托代办双方的责权利,降低单方“赖债”风险。目前,重庆市开展的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正是采用该模式,取得了较好效果。相对各方而言,这是商业保险介入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一种较好方式。 (三)政府主导的商业团体保险合同模式 在该模式下,政府以投保人的身份将所筹集到的农村社会保障资金为农户投保团体保险,与保险公司就保障条件、保险责任、赔付限额等一系列项目达成一致协议,签订保险合同,由保险公司按约定事项向农民提供保障,并承担全部风险,政府不再承担相应的赔付责任与基金透支风险。 这种模式的一个明显好处就是政府、保险公司、农民三方之间责权利分明,政府与保险公司就是投保人和保险人的保险合同关系,避免了保险代办型和保险合作型模式所出现的责任关联和不易区分而导致的双方发生纠纷的困境。由于投保农民群体风险相对特殊,通常缺乏准确的经验损失数据,双方都不易合理确定保费,如果保险公司为争取业务低价承保就极有可能造成该业务亏损,保险公司将承担全部赔付和赤字风险,另一方面也可能出现公司为减亏而将赔付标准控制过严损害农民利益的情况,同时,由于政府已经将保障责任转嫁给保险公司,可能导致保险经营缺乏基层政府的支持,不利于农保业务的有效开展。 (四)政府与商业保险合作管理模式 在该模式下,政府负责政策制定和农保费用的筹集,保险公司负责经办农保业务和管理农保基金,有的规定可从基金中提取一定的管理费用,基金发生盈余时公司可在一定限额内按比例提取,如发生赤字,由政府和保险公司分担。这种模式目前应用不多,但仍有一些案例,以保险业参与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为例,截至2005年6月,在江苏、山东等六省68个试点区市县中,按上述标准分类,使用代办模式的有36个,团体保险合同模式的有22个,合作管理模式的有10个。 该模式的优点是可以充分发挥政府和保险公司各自在政策管理和业务经营上的优势,由于双方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双方都有动力积极支持和协助对方,这对共同搞好农村社保工作十分有利。但这种模式在实际操作中较为复杂,不像前两种模式那样双方责任明确,尤其是出现基金赤字的情况时,政府可能归咎于保险公司管理不善,风险控制不严,而保险公司则会归咎于政府拨付的保费过低,如果制度设计考虑不周,就很有可能造成双方互相推诿责任导致合作失败。 综合来看,上述模式各有优缺点,相对而言,从控制风险的角度看,委托代办模式相对较好,其次是保险合同模式,而合作管理模式则必须要求合作机制设计科学合理,但在严格风险管理的情况下,从长远来看,合作管理模式值得推广。当然,具体采取哪种模式,还要考虑各地的具体情况和不同的保障项目和保障群体,根据有关政策法规加以探索。 浅谈农村商业保险发展:商业保险参与农村医疗初探论文 摘要近年我国推出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在全国试点顺利开展,至今已为1亿多农民带来保障。新型合作医疗的特点为商业保险的参与提供了前提条件。商业保险公司在实践中积极探索参与合作医疗的方式,已取得良好成效。但商业保险在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建设中的应用前景还需要进一步的实践检验和理论研究。 关键词商业保险合作医疗社会主义新农村 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在这一新的环境下,允许商业保险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建立多层次的农村医疗保障体系、构建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这也充分体现了保险的社会管理功能。 1商业保险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背景 2003年我国推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等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并提出远景规划,2010年全国农村地区要基本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从2003年下半年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试点工作,到2005年6月底,全国已有641个县(市、区)开展了合作医疗试点,占全国县(市、区)总数的21.7%,有1.63亿农民参加了合作医疗。 1.1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特点 与原来的农村合作医疗相比,新型合作医疗呈现出新的特点:首先,政府的支持力度加大,新型合作医疗明确规定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对参合农民每年按人均不低于10元给予补助,确立了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相结合的筹资机制;其次,保障以大病统筹为主,将重点放在农民的大额医药费用或住院医药费用的补助上;第三,统筹层次和能力也得以提高,新型合作医疗以县代替了过去的乡、村为单位来开展统筹,增强了抗风险管理能力;最后,规定由政府负责和指导建立组织协调机构、经办机构和监督管理机构,对新型合作医疗加强了领导、管理和监督。 另外,还明确了农民自愿参加的原则,并赋予农民知情权和监管权,以维护制度的公开、公平和公正;同时附以建立医疗救助制度,通过民政、扶贫等部门资助贫困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1.2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经办方式 在新型合作医疗试点过程中,形成了三种类型的经办方式。第一种方式,由卫生部门所属合作医疗管理中心经办。这种做法比较普遍,有利于规范医疗机构行为和控制医疗费用,但专业化的管理能力暴露出不足。第二种方式,由劳动保障部门所属社保中心经办。这一方式在东部农业人口较少地区采用较多,能够利用现有社保中心力量,节省管理成本,但由于是第三方付费,社保中心对医疗行为没有直接的约束控制,需要卫生行政部门的协调配合。第三种是保险公司经办方式。商业保险公司专业技能较强,费用理赔经验丰富,用人机制灵活,有利于降低管理成本和提高服务质量,由此可以减轻政府设立机构、聘用人员等前期投入和压力,但保险公司亦属于第三方付费,需要卫生部门配合加强对医疗行为的约束控制。一些东部地区和少数中部地区,采取委托保险公司进行基金管理和审核报销,卫生、财政部门进行监管的做法,探索形成了“管办分离”的模式。 1.3商业保险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原因 为实现“十一五”规划目标,“三农”问题被摆到了各级政府工作的优先位置。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农村保障的新一轮改革,也将为中国农村保险市场提供广阔的发展空间。保监会也大力倡导发展县域保险,提出要让保险惠及8亿农民,充分发挥保险在国民经济中的作用。在这种背景下,商业保险公司纷纷加强了对农村市场的开发力度。 地方政府选择保险公司参与新型合作医疗是基于现实的考虑。如果由政府部门直接运作新型合作医疗,首先需要设立具体经办机构来负责资金筹集及日常管理监督和报销支付业务。由此需要安置大量人员,带来很大管理成本和财政压力。政府部门缺乏专业的资金管理队伍,合作医疗方案设计及医疗费用管控技术性也非常强,如果不熟悉审核支付业务知识和专业技能,报销支付中极易出现漏洞。因此,利用保险公司的专业管理人才和技术,为合作医疗服务,不失为明智的选择。 而商业保险参与新型合作医疗是保险公司为发展农村保险跨出的第一步。参与新型合作医疗体现了保险公司开发农村保险市场、加快自身发展的内在需求。它们可以通过参与新型合作医疗,以带动其他商业保险业务,在未来农村保险市场的发展中占据制高点。另外,商业保险公司也看到,通过参与新型合作医疗,能够积累参合农民的个人资料以及与健康有关的各种基础数据,从而为其健康险业务的产品开发、核保、理赔等提供基础。 商业保险参与新型合作医疗,是地方政府与保险公司双向选择的结果,政府可以充分利用现有的社会资源,保险公司则可以发挥自身的风险管理、理赔技术、服务网络等优势。 2商业保险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方式 目前,全国有6家保险公司参与了新型合作医疗试点工作。到2005年6月底,6家公司在江苏、河南、福建、浙江、广东、山东、山西、新疆等8个省(区)的68个县(市、区)开展了农民医疗保险工作,涉及的参合农民1765万人,试点地区平均参保率为84%。其中,38个县(市、区)被各级政府列入试点范围,占全国641个新型合作医疗试点县(市、区)的6%。2003年以来,这些保险公司累计为518.86万人次提供了医疗补偿服务。 两年多来,商业保险主要以三种方式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第一种是基金管理方式。政府委托保险公司,由后者收取适当的管理费用,提供经办服务。保险公司不从合作医疗基金中提取任何费用,只按照政府要求,提供报销、结算、审核等服务。新型合作医疗的基金赤字和基金透支风险均由政府承担,基金节余转入下一年度。 第二种是保险合同方式。政府用筹集到的新型合作医疗资金为农民投保团体医疗保险。在就保险责任、赔付比例、赔付限额等方面协商一致后,保险公司与政府签订保险合同,按约定向参合农民提供医疗保险。相应的,新型合作医疗的基金透支风险由保险公司承担。 第三种是混合方式。混合方式介于基金管理方式和保险合同方式之间。保险公司管理新型合作医疗基金,并收取适当管理费,基金赤字则由政府和保险公司按一定比例分摊,基金节余转入下一年度。地方政府和保险公司共同分担新型合作医疗基金的透支风险。 目前,在商业保险参与新型合作医疗的68个县(市、区)中,采用基金管理方式的有36个,采用保险合同方式的有22个,采用混合方式的有10个。 在第二种方式中,当合作医疗基金转化为保险公司的保费收入,由保险公司自负盈亏时,有两种可能性。如果有较多结余,会引起政府和农民的不满;而相反,如果让保险公司长期亏本经营,也会影响其继续参与的积极性。这种方式很大程度上忽略了政府的主导作用因而采用的比重不大。第一种方式是保险公司参与新型合作医疗采用委托合同方式,它与政府签订委托管理合同,保险公司不承担盈亏风险,只提供具体服务。这种方式体现了新型合作医疗作为农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由政府主办的特点,值得大力倡导。 医疗卫生行业是人类社会经济活动中的一个特殊行业。当今世界,无论在何种制度的国家,医疗卫生行业都带有不同程度的福利性或公益性的特性。因此,医疗卫生事业总是和国家政府的职责密切联系在一起的。政府应当占主要的领导性的地位,应当位于医疗保险方、被保险方、医疗供方三者之上。所以,商业保险无论采用何种方式介入农村合作医疗建设,都应始终遵循政府为主导的原则。 医疗保险能够起到帮助人们抵御疾病风险、保护人类健康的作用,它是通过在医疗保险机构、被保险人群、医疗服务供给机构及政府之间一系列复杂的相互作用过程来实现的。在商业保险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实践中,通常意义上的医疗保险机构的职责已被政府和商业保险公司分担。政府负责筹集资金,承担基金透支的风险,对医疗单位进行管理及制定有关法规政策。商业保险公司负责保险费率的厘定、理赔给付和为广大参保农民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同时,投保人必须按时足额缴纳保险费,诚信索赔,而各医疗单位应当合理制定收费标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杜绝“医患合谋”。只有各部门职责明确,各司其责,商业保险参与新型合作医疗制度才能获得可持续发展。 3商业保险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前景分析 3.1优势 3.1.1有利于利用商业保险公司已具有的医疗保险管理经验 多年来,保险公司在医疗产品开发与推广、核保、理赔以及医疗行为规范管控等风险管理手段与方法上,已经积累了大量经验,逐步摸索出一套适宜中国城市商业医疗保险发展的行业规范管理标准。借鉴和应用保险公司已有且日渐成熟的流程与经验,对农村医疗保险能起到快速发展的促进作用。一些地区商业保险公司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确实降低了政府管理成本,促进了政府公共管理职能的改革。 3.1.2有利于节约政府管理成本 按照以往的方法,政府面向群众提供公共服务,就先要组建机构先养人。但形式不应该是唯一的,政府需要探索实现公共管理职能的新形式。这就是政府以委托经办或者购买服务的办法,要求中间机构、非政府的社会服务机构承担政府所需要的服务。如果实现了管办分离,将政府从直接经办、直接管理的角色中解脱出来,把主要精力放在政策制定和监督上,这就使政府能够腾出更多的时间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提高了政府工作的效率,也减少了因政府部门追求部门利益而损害参合农民的现象。 3.2应注意的问题 3.2.1商业保险公司的逐利本性可能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偏离原有方向 商业保险公司作为盈利性实体,总是将利润放在第一位的。尽管商业保险公司为达到推广宣传的目的会否认这一点,但如果总是亏损,商业保险公司就会失去参与的积极性。以上面提到的保险合同参与方式为例,如果商业保险公司过高估价所需医疗保险金,变相提高保险费,但理赔额较低,农民交纳了大量保费却得不到合理保障。这样不仅新型合作医疗失去了意义,还会影响政府和社会保障制度在农民心中的形象,危及社会稳定。 因此,将商业保险融合到农村合作医疗中必须防止可能侵害农民群体利益的行为和趋势。在允许商业保险公司参与的尺度上要把握好,逐步推进,密切关注新型合作医疗试点的商业保险参与效果,及时制定相应的对策。 3.2.2在农村尚不具备商业保险所需要的保险环境 商业保险所需要的健康保险配套的市场环境与中国农村的现实相差甚远。我国农村基层医疗卫生历史统计数据可以说基本上是空白,保险公司缺乏大量基础数据,这给保险精算带来从未有过的难度,无法厘定科学的保险费率。 农村医疗服务基础设施条件差,医疗资源严重不足,乡(镇)卫生院设备陈旧,医务人员素质不高,药品市场混乱,加之新农合筹资水平低,筹资成本高,也是保险公司至今对农村医疗保险市场观望不前的成因之一。 目前,商业保险公司对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建设的介入程度还不深,在经营实践中也确实面临一些实际困难和问题。如何认识和理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主管机构与保险公司的关系,商业保险参与农村合作医疗的规模、效益和可持续发展,这些都是有待进一步研究的问题。 浅谈农村商业保险发展:商业保险机构参与农村养老保险的对策探讨 摘要:当前,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加大,养老保险特别是农村养老保险问题已经发展成为我国广大农民普遍关注的焦点。传统的农村养老保险的功能越来越弱化,而现代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并不完善。要想解决农村养老问题,首先,就应把商业养老保险囊括进去,找到商业保险机构参与农村养老保险的对策,增加保险公司对农村养老保险的有效供给,为构建多层次的、健全的养老保障体系提供条件。 关键词:商业保险机构 农村商业养老保险 社会保障 对策 如今,我国对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实行还没有达到一定规模,农民参保率偏低、保险覆盖率较小已经是不争的事实,而养老保险制度的改善不可能在一朝一夕就完成。为此,我国必须把商业保险机构在农村养老保险中的作用充分发挥出来,建立健全养老保障体系,以满足不同地区农民对养老的不同需求。 一、提高商业保险机构对农村的市场营销水平 商业保险机构应建立健全农村市场上营销人员的营销服务机制,尽量把保险营销成本降到最低,确保更多农民能买得起、买得到跟自身养老需求相符的商业养老保险产品。首先,商业保险机构应积极改革营销模式,针对农村营销人员及时开展教育培训工作,促使他们真正了解农村商业养老保险具备的实际价值,并注重开发新的险种,及时把保险产品条款通俗化、简单化、重点化,以便帮助农民更好地了解农村商业养老保险产品。同时,商业保险机构应重视拓宽保险产品营销渠道,加强跟农村基层机构、组织等的合作,包括种子公司、卫生所、农机站、化肥公司、农村金融机构等,致力于通过电视直销、电话直销、手机直销等方式不断拓宽农村商业养老保险的市场营销渠道,提高营销水平。其次,商业保险机构应持续提升农村商业养老保险的服务水平,加强对农村市场营销人员开展职业道德培训活动,提高整个保险产品销售过程的营销服务水平。一是售前,保险营销人员应为农民细致讲解农村商业养老保险产品的一系列内容,确保农民能较全面地了解保险产品的保障功能,从而产生购买欲望;二是售中,保险营销人员要从农民不同的保险需求出发,真正考虑农民的利益,向他们推荐实用的保险产品,提供高质量的营销服务;三是售后,保险营销人员应对客户档案进行认真的整理,做好各种售后管理服务,详细解答客户反馈的问题,为日后处理好理赔工作提供保障,最终促使更多农民认可商业养老保险。 二、加强客户关系管理和资金的投资运营管理 首先,是加强客户关系管理,通过多重服务把老客户维护好。很多商业保险机构把农村商业养老保险产品卖出去之后就不管客户,导致农民在购买保险产品前后产生心理落差。一些客户甚至保单到期也无人通知他们续期缴费,导致一些客户流失,保单也失去效用。有一种理论在营销界广泛流传,即维护一个老客户的成本仅仅是开发一个新客户的20%[1]。为此,商业保险机构有必要针对农村市场加强客户关系管理,定期对老客户开展回访工作或上门服务工作,把机构的动态、保单的信息等反馈给农民客户,通过多重关怀让他们感受到商业保险机构的人性化,同时,提升机构的信誉、行业的形象,给农民吃一颗定心丸,这对以后开发新客户很有帮助。其次,是商业保险机构应对保险资金实行投资运营管理。虽然业界一直提倡保险资金的保值增值,然而受通货膨胀的影响,投资收益率很低,难以实现保值增值的目标。但是商业保险机构的偿付能力、保险资金的投资收益率等通常会影响到消费者对保险机构的选择,所以商业保险机构应加强对农村养老保险资金实行投资运营管理,增强投保人、被保险人对机构的信任。商业保险机构一方面要积极搜集各种信息,积极参与各项投资活动,在不同的项目中合理分配投资比例,另一方面要不断创新农村商业养老保险产品,不断扩大承保范围,不断拓宽投资渠道,为农村商业养老保险的有序改革和发展提供条件。 三、要不断增加农村商业养老保险的供给主体 发展我国农村商业养老保险面临着一个主要的制约因素,即供给不足,所以商业保险机构应增加对农村商业养老保险的有效供给[2]。针对农村商业养老保险,我国可通过商业保险机构在农村专门成立商业养老保险公司,专门办理农村商业养老保险业务,从而促进农村商业养老保险健康发展。农村商业养老保险公司在办理相关业务时具备独特优势:一是业务方向更加清晰,只设计农民养老保险产品,广大的农村地区就是其市场范围,如此能把我国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中商业养老保险的重要作用充分发挥出来;二是业务技术更加精湛,能重点培养农村商业养老保险业务人员的知识技能、业务技能,从而帮助人员在一个专门的领域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水平;三是农村商业养老保险公司能把各大金融机构的力量集中起来,基于不同农村地区拥有的不同经济状况,有针对性地设立各种农村养老基金,并鼓励商业保险机构积极参与运作养老基金,提高资金的运营效率,确保农村养老基金能保值增值。当农村养老基金实现一定的增值目标后,投资者在购买基金产品时就能取得投资收益,缴费的农民也能取得养老保障,相当于把城市居民的一部分钱拿出来满足农村居民的养老需求,为调节我国较大的城乡贫富差距提供帮助。这种城市反哺农村的方式已经在一些欧洲国家得以实现,我国也应主动汲取其成功经验,促进商业保险机构积极参与农村养老保险,不断增加农村商业养老保险的供给主体,针对农村商业养老保险建立合理的、科学的供给体系,提高农村地区的商业养老保险水平。 四、结束语 当下,我国商业保险机构正在大力开发农村养老保险市场、拓展农村潜在客户。因此,我们有理由相信,在我国保险业竞争越来越激烈的大环境里,商业养老保险势必能凭借其独特优势积极参与到农村养老保险当中,从而在广大的农村市场上取得长足发展。 浅谈农村商业保险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与商业保险合作的研究 摘要:作为我国政府为了可以有效的提高农村医疗保障水平的重要社保制度,自开设新型的农村合作医疗试点以来,便一直在找寻行之有效的管理手段。新农合同商业保险进行合作,便是探索的道路之一。近年来,随着新农合医疗水平的不断发展和提高,商业保险在新农合中角色定位也发生了一系列的转变,其中最明显的就是,由原来的“点式参与”转变为现在的“过程参与”。在未来,二者的联系也必将愈发的紧密。因此,本文以新农合医疗同商业保险之间的合作为研究点,分别就其合作现状、风险和发展对策进行简单介绍。 关键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商业保险;合作;研究 引言:在2007年的全国保险工作的会议上,我国保监会的主席吴定富就提出了要在日后积极发展农村医疗保险相关事业的要求,并指明该工作也将是未来一段时期内我国保险行业发展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新农合同商业保险的合作,不仅促进其自身运行制度的进一步完善、降低办理新农合的成本,还有效的提升了新农合的经办能力,使农民对该项工作的满意度不断提升。但是,由于我国商业保险行业同新农合的合作还处于初级探索阶段,所以,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还是会出现一些弊端和问题,这些问题都需要相关部门在该事业日后的发展中不断的改进。 1. 保险公司与新农合合作现状 根据我国保险监督委员会的统计发现,截止到2013年,我国已经有十多家保险公司在全国二十多个省的二百多个县城内参与到了新农合当中。其中,用于医疗保险理赔的基金有四十多亿,并且,已经有近千万人次先后受益,合作医疗费用总共为农民拿出补偿款二十多亿元。同上一年相比,参与新农合的县的数量增加了近三十个,其增长率约为百分之七十二点七、基金的规模约增长了百分之二十三、已经补偿的农民的人数增加了百分之十八点九、用于补偿的资金增加了百分之九十点七。从当前保险公司与新农合的合作情况来看,其合作的模式主要可以分为三种:保险合同型、基金管理型与混合型。之所以要鼓励保险公司与新农合进行合作,主要因为其有四大好处:第一,有效的降低了其运行花费的成本;第二,全面的提升了农民对于医疗保险事业的满意程度;第三,全面的提升了医疗保险事业的运行效率;第四,全面提升了保障水平,由于资金的增加,使得该事业更加具有稳定性,能够为更多的人提供医疗保险。 2. 保险公司与新农合的合作风险 2.1基金运作时的风险 新农合在进行基金运作时面临的风险主要就是来自于支付方面的危机。所谓的支付危机,指的主要是:当保险公司收取了参保人的保费后,却没有在参保人需要时为参保人提供应该的医疗费用[1]。一旦在新农合运作的过程中出现了支付危机,不但会使农民对保险公司产生不满的情绪,还会让保险公司的诚信度随之降低。如果农民对保险公司的诚信问题出现了怀疑的态度,那么无论该保险公司提出怎样的挽救措施,都无法在换回农民的信任,最终的结果就是该投资项目面临投资失败,投入的资金无法全部收回,为公司本身带去严重的影响。 2.2在支付管理费用方面的风险 所谓的管理费用,指的是那些参与到了新农合事业中的保险公司最主要的收入来源,这部分的费用是由我国的政府部门来支付的。如果我国的政府部门不能够及时、足额的将这笔费用支付出来,那么就势必要参与新农合项目的保险公司自行支付,其结果就是导致使保险公司自身原本的主营项目受到影响,其资金流动性被限制。这就会导致部分保险公司对政府丧失信任,从而不会参与到政府其他的此类项目之中,进而使得一些需要企业参与的社会保障事业无法顺利开展和进行。 2.3道德方面的风险 当保险公司参与到了新农合项目中时,就会使我国的医疗社保机构成为该项目的付款人,当被保人需要医疗保险时,作为付款人的医疗社保机构便代替被保险者来支付其因为接受医疗服务产生的一系列的费用,并补偿医疗机构为了给被保人提供医疗服务而消耗的各类资源[2]。从这一关系我们可以发现,新农合这项医疗制度,将我国各项同医疗事业相关的企业的单位联系到了一起,使其成为了一个十分庞大的医疗市场,在这个市场中,各方面的力量都在进行博弈,一旦一方出现问题,那么就会产生风险。 3. 新农合与商业保险的发展对策 3.1建立专业化的管理销售团队 从保险公司的角度来看,新农合属于一项全新的、十分陌生的投资领域,所以,保险公司要想能够在这一领域取得良好的成绩,就必要建立一个专业化管理队伍对相关的工作进行有效的管理、建立一个专业化的销售队伍对该事业给予高度的支持,这也是促进医疗保险行业健康稳定发展的重要基础[3]。与此同时,由于医疗保险行业涉及的专业性医疗知识比较多,对于销售人员的专业性要求比较高。因此,在成立专业性的销售队伍之前,应该要对销售人员进行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培训,使其能够掌握更多有关医疗保险的专业知识,从而有效的提高业务水平。 3.2建立专业的信息处理系统 伴随着保险公司同新农合之间试点工作的开展,以及参与新农业医疗保险人数的增加,使得该医疗保险事业的信息存储量越来越大。面对此种情况,要想保证信息的有效性,首先就需要建立一个专业的信息处理系统来处理新型医疗保险工作中的各项业务,这也是当前保险公司必须要完成的一项任务。因此,保险公司的管理人员可以借助信息技术,采用人工智能的管理方式,建立一套专业的信息处理系统,并将该系统作为经营医疗保险事业的平台,帮助保险公司处理相关的业务内容。因为该系统是以人工智能为核心,所以系统的科学性使得其能够大批量的处理一些有关承保和理赔的业务信息[4]。并且,由于该系统在处理信息时,利用的是当前最先进的信息技术,所以,它可以分析在医疗保险经营过程中可能会面临的各种风险,并及时的作出预防的对策。该系统的这一特点,使得其能够很好的适应医疗保险业务的发展,满足保险公司控制经营风险的需要。 3.3不断扩展其参与的深度和广度 首先,需要创新筹资方式,通过利用保险公司在各个农村地区设立的网店机构进行资金的筹集,减少在资金筹集过程中产生的行政支出。因此,保险公司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报销审核管理体系,在报销费用的过程中实施预缴费的管理制度,使资金的筹集可以带有一定的流动性,从而减少筹资过程中产生的风险。其次,明确权利与责任,保险公司应该要深入参与到新农合制定工作方案的过程中去,充分的利用企业自身的优势和成熟的管理经验,对各项影响补偿资金的因素进行统一的测算和管理[5]。从而有效的强化其对医疗行为的管理和控制能力,制定出科学合理的补偿方案和管理标准,促进新农合工作的完善,减少医疗风险。 结论 总而言之,任何事业的融合和发展都会面临一定的风险。虽然当前我国新农合与商业保险之间的合作还存在着一定程度的风险,并且还没有取得很好的经济收益。但是,从该事业长远发展的角度来看,该项事业的发展潜力是十分巨大的,只要保险公司控制好风险,降低风险水平,便可以借助这一合作事业来树立其良好的企业形象,从而推动自己的发展。另外,商业保险同新农合的合作,还可以推动我国新农合事业的发展建设,使其各项制度尽快建设完成,推动我国社保事业的建设。(作者单位: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
商业健康保险论文:商业健康保险进展路径研究 我国商业健康保险在整个保费收入中占比不仅低,而且还有逐年降低的趋势,商业健康保险收入占比从2005年的6.34%降低到2010年的4.66%。这表明我国商业健康保险规模较小,覆盖人群也不足10%,目前在我国医疗保障系统中所起的作用仍然较为有限。从增速方面来看,健康险2010较2005年增长116.93%,仅仅略高于人身意外伤害险的95.43%,而远远低于其他各类保费收入,如原保险费收入的194.84%、财产险的216.75%以及寿险的198.36%。故从数据可以看出我国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速度并不乐观。 1999年我国商业健康保险保费收入只占到了我国卫生总费用的0.9%;同年公共医疗保障体系筹资占卫生总费用比重也较低,仅为2.2%。随后几年,随着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的巩固和发展,公共医疗保障体系的筹资水平和卫生总费用占比都得到了大幅度提高,到2007年,公共医疗保障体系筹资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已经达到24.1%;与此同时,商业健康保险的保费收入占卫生总费用依然只有3.4%,1999-2007年中最大值也只有2006年的3.8%。1999年我国商业健康保险的筹资水平(即商业健康保险对私人卫生筹资的占比)仅为1.5%,经过多年发展,在2007年,该比率仍然只有6.2%,说明截至2007年,我国私人卫生有93.8%的费用依然是通过患者自筹方式获取的,公民医疗费用缺乏商业健康保险的有效保护。以上两方面我们都可以看出我国商业健康保险存在巨大的市场空间有待开发。 由保监会统计数据,我国历年人身险整体净收益率和寿险净收益率水平在70%-90%之间,比较稳定;而健康险净收益率波动幅度较大,最高为2000年的80.3%,最低为2001年的45.5%,同时净收益率相对较低,基本在50%-70%区间波动;人身意外伤害险净收益率虽然整体也并不高,处在60%-70%区间,但是有很稳定的上升趋势,同时该类险种在人身险中占比非常小,分析意义不大。从这组数据我们可以看出,我国商业健康保险仍处于发展初期,波动率大,业务风险也较大,保费收入不稳定,而且健康险的理赔管理的操作频次和成本还比寿险和人身意外伤害险高,因此利润空间最小,盈利能力较差。 我国商业健康保险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通过对我国商业健康保险现状的分析,我们不难看出存在于我国商业健康保险发展过程中的各种问题,而仔细研究之后,笔者认为可以具体划分到以下三个方面:保险公司、外部环境和投保人。 (一)保险公司方面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1、商业健康保险产品较单一,多样化程度小。2、专业化程度不够,专业人才资源匮乏。3、商业健康保险的市场覆盖率和盈利水平都较低。 (二)从外部环境来看,我国社会医疗保障体系和法律还不够健全,也没有具体的类似国外免税措施等相关政策的支持,社会医疗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的界限也没有被明显界定,经营主体不明确,个别社保局对补充高额医疗保险进行强制定价等等,所有这些方面都是商业健康险的发展过程中的障碍。 (三)从投保人的角度来看,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比较严重。投保人的逆向选择问题(即那些风险本来就比一般人高的投保人会觉得保险更具有投资价值并倾向于购买保险)是影响商业健康保险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因为逆向选择的存在,因此购买健康险的往往是身体状况不是很好的人群,而他们索求理赔的额度和概率远大于正常人群,这势必造成保险公司如果按照正常群体的身体健康状况测算出来的保费不足以弥补理赔支出。投保人的道德风险问题在我国健康保险市场上主要是指被保险人在疾病发生以后,在各种不同费用的治疗方案中通常会选择更贵的费用支出以达到更高的治疗标准,这就会明显提高保险公司的理赔成本,最后造成保费的上涨和健康保险产品供给的减少。 对我国商业健康保险发展的建议 上一节笔者从保险公司、外部环境和投保人三个角度对我国商业健康保险发展过程中的问题进行了分析,下面笔者再具体从三个方面提出一些可行性建议。 首先,从保险公司方面来讲:1、针对不同经济基础和不同消费能力人群提供多样化、个性化的保险产品。另外,提高创新能力,开发新型健康保障产品和保障方式。2、提高保险公司专业化程度需要从产品专业化、服务专业化、内部管理专业化以及人才专业化四个方面共同努力。 其次,从外部环境来看:1、加大对商业健康保险的税收支持力度。具体方法可以考虑降低商业健康保险公司营业税率、将企业保费在税前业务列支以鼓励企业为雇员购买团体健康保险和减免个人购买商业健康保险的所得税以鼓励和吸收更多个人参保。2、完善法律法规。具体包括建立健全的法律体系保障商业健康保险正常发展,界定商业健康保险的经营范围等。 最后,从投保者角度来看:“管理式医疗”的业务模式在国外能够很好的解决投保人道德风险问题。管理式医疗即把医疗服务的提供和提供医疗服务所需资金的供给(在这里即保险公司)结合起来的一种系统。这种系统集医疗服务提供和经营管理为一体的医疗保险模式,其关键在于保险公司于医疗提供体系的合并。管理式医疗以确定的标准和费用为投保人提供医疗服务,将保险与医疗服务提供者联合成为利益共同体能够有效减少投保人的道德风险问题,从而控制成本,降低费用。 结语 笔者认为我国商业健康保险虽然目前覆盖范围较小,在保险体系中所起所用也较小,但是因为其必不可少的补充作用和广阔的发展空间,我国应从保险公司专业化、政策法规大力支持以及推广管理式医疗等方面大力发展商业健康保险。(本文作者:鲁沐洋 单位:复旦大学经济学院) 商业健康保险论文:商业健康保险体制研讨 本文作者:顾静文、董蘅、苏家春、卢燕雯、胡敏、陈宏 单位: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国际医疗中心 俾斯麦混合型模式:这一模式主要是社会医疗保险和商业保险共同存在。在很多国家,社会医疗保险设定一定的起付线、自付比例和封顶线,需要居民自付一定的费用,商业健康保险通过销售补充医疗保险产品,保障客户的自付费用。这种模式的代表国家是法国、德国、澳大利亚和日本等。在补充健康保险中,往往采取对封顶线以上补偿给予继续保险支付办法,此类保险有多种形式,有商业保险形式,也有通过总工会大病保险形式等。另外,在商业保险中,往往有对社会医疗保险的除外项目或者不保障的项目提供全部或部分保障,例如,视力矫正、牙医、整形、长期看护、康复保健、豪华住院服务等。补偿水平因国家不同而不同,也因不同保险福利包不同而不同。可以看出,私人保险模式为广大居民提供基本健康保障,是美国的主流医疗保障制度;贝弗里奇公众模式主要是国家卫生服务模式;而俾斯麦混合模式结合了社会医疗保险和商业保险。补充健康保险为居民提供在公共保险基础上的补充保险,减轻了看病费用负担;商业健康保险则在封顶线以上部分支付和社保覆盖以外项目、补贴住院费用等方面满足本国居民多样化的医疗保障需求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国内社会医疗保险和商业医疗保险现状分析 社会医疗保险一般分为社会医疗救助、国家卫生服务保障、社会医疗保险、市场医疗保险、储蓄医疗保障制度等五种模式。我国现行的医疗保障体系呈现出多层次的特征。其中,社会医疗保险起基本保障作用,由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三部分组成。由于我国目前还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受经济条件的制约基本医疗保险只能做到“低水平、广覆盖”。作为社会医疗保险的补充,商业健康保险的目的是为了满足居民多层次医疗保障的需求,主要是对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之外的补充保障,是人们提高医疗保障的重要途径。我国商业保险的发展正处于初级阶段,存在不少问题: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政策扶持力度不够;市场竞争激烈;风险管理的能力、风险管控的手段等都相对较低[3];专业化管理水平低;“供求矛盾”与“市场潜力与市场风险矛盾”的存在。一方面健康险的发展市场空间巨大,而保险公司相关业务却发展缓慢;另一方面社会公众需求迫切,难以得到满足。这些均使得目前的商业医疗保险不能满足各阶层人士不断提高的医疗保障需求。 上海市医疗服务提供者、患者、支付者三方分析 医疗服务支付方(保险机构)、医疗服务提供方(医疗机构)和被保险方(患者)构成了医疗服务的三方,其中保险公司为患者提供保险产品及理赔服务,医疗机构为患者提供医疗或健康服务,而保险公司和医疗机构相互合作,保障了患者的健康并解决了支付问题。 上海市有近100家中外保险和服务公司,较知名的约有30家,包括国际保险公司、国内健康保险公司、第三方服务公司(TPA)[4]和保险援救公司。它们的服务及运作各有特色:国际保险公司商业运作经验丰富、产品齐全、海外购买人数多,但受政策影响未能大举进入中国市场;国内健康保险公司发展迅速、网络齐全,但产品单一、有些受医保用药等多重限制;TPA公司在国际国内保险公司发展均受限的情况下在保险公司与医疗机构之间架起了很好的桥梁。其服务周到、理赔便捷、24h热线、医疗护送、签证协助等,但公司规模偏小、业务种类不多;国际救援公司以紧急援救为特色,拥有专业的航空和旅行专家,能够安排相关医疗的地面或空中转运,但费用昂贵。 上海市可提供高端医疗或特需服务的医疗机构约有80家,但能够与商业医疗保险公司合作提供免现金直接理赔服务并为境内外人士提供高端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约为30家,包括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及一部分综合性医院特需医疗服务,如华山国际医疗、市一、和睦家医院和百汇医疗集团等。其布局由市场因素决定,基本满足上海市场的涉外高端医疗需求。但目前公立三甲医院国际医疗服务发展还存在一定的困境,受到国内医改政策影响,未来发展前景不明朗;医务人员个人发展受限如职称晋升等,后备人才不足,医疗服务、文化背景有差异;与国际保险公司建立直付困难,尤其是公立医院没有保险专业团队,资金结算存在风险。 高端商业保险购买方主要由长期居住上海的境外雇员及家属,短期商务人士及游客和境内高端人群所组成。不同的文化背景导致其对医院的选择也存在一定的差异。如:外籍患者倾向于外资诊所;华裔及港澳台患者倾向于去综合性医院;重症及疑难病例选择三甲医院等。购买的保险也主要是患者在本国购买或中国境内购买。对于医疗机构的信息来源主要通过保险公司、领馆、公司和亲友推荐,广告等,但仍存在信息渠道不畅通、对购买高端商业保险认识不足或有疑虑等问题。由于上述原因,上海的商业健康保险仍处于一个相对滞后的状态。 高端医疗服务和商业健康保险合作案例分析 华山医院国际医疗中心是沪上最早提供涉外医疗服务的机构之一,集门急诊、住院、出诊、疫苗接种、健康体检、灾难救援、医疗保障、国际转运、教育培训和科研为一体的多元化医疗服务体。至今已为来自世界100多个国家和地区累计40余万人次提供不同需求的医疗服务,境外人士达75%。自上世纪90年代初率先与商业健康险公司建立合作,开展直接理赔结算业务,现已与欧美、日本和国内20余家保险公司建立合作关系,保险收入占医疗总收入从最初仅为5%,以后逐年增多,截至2010年已达到35.9%。中心举办了四届“高端医疗服务与建设”国际研讨会,发起筹建上海市医学会涉外医疗研究会,为整合上海涉外医疗资源、推动上海现代医疗服务业的发展作出积极贡献。是美国、英国、德国等10国领事馆、国际国内商业保险公司和跨国企业的指定医疗单位。 加强上海医疗保障体系,促进商业健康保险发展相关政策建议 根据国际商业健康保险不同模式分析并结合上海实际,提出建立上海商业健康保险新模式,即按医疗服务的不同需求,采用多种类型保险制度互补结合,既保障基本医疗,同时尽可能满足不同层次人群对医疗服务的需求(图1)。在满足基本医疗的同时大力发展高端特需医疗服务。医疗服务按大的框架分为基本医疗服务和高端医疗服务两部分。基本医疗服务由公立医院及部分私立医院提供;高端医疗服务目前主要由部分公立医院的涉外和特需医疗部门、中外合资医院和诊所等提供。建立多种类型医疗保险制度互补结合,保证医疗保障体系的可持续发展。基本医疗保险:即现有的城保、镇保和新农合等。由政府承担,通过多种形式筹措资金,强调全覆盖,体现公平性。基本医疗保险+补充保险相结合:对封顶线以上部分,宜引入补充保险,可以由政府推动或结合商业等各种形式的补充医疗保险产品。以享受基本医疗服务的人群作为受益方,提高该人群的支付能力。补充保险可以由个人或结合集体共同出资购买,其费用低、受益面广,解决了部分“看病贵”的问题,是对广大人民群众基本医疗保险的一种补充保障;另外,作为购买基本医疗服务的资金扩充,大大增加了商业保险公司基本医疗保险产品市场的基数,降低了其健康险的运营风险,亦有利于商业健康险公司的发展。基本医疗保险+高端商业医疗保险相结合:采用分类支付的办法,对于有高端医疗服务需求的人群首先就其基本医疗服务范畴由基本医疗保险负担,而超出基本医疗服务的特殊服务需求,由商业保险公司根据市场需求和政策导向设计多层次、个性化的健康保险产品作为高端医疗保险产品来提供,包括市场上存在的涉外高端医疗、特需医疗和高端体检等。可由个人或单位集体共同购买,从而使基本医疗保险和商业医疗保险顺利接轨,满足多层次人群的医疗服务需求。 针对商业保险需求,政府应制定和完善相应的商业医疗保险法律法规,给予税收优惠和政策倾斜,大力开发和开放商业健康保险市场,降低准入门槛,积极鼓励国内知名保险公司及各种中小保险公司加入到健康保险的经营和管理中;有序引入管理经验丰富的海外健康保险公司和TPA公司;解决医院参与医疗保险经营管理和保险公司开办医院或收购医院的合法性[5];适时建设商业医疗保险统一结算平台。 合理规划高端医疗服务资源的布局,逐步将现代医疗卫生服务业纳入区域卫生规划管理。目前上海市20多家中外合资、合作营利性医疗机构,其布局基本由市场因素决定,浦东、虹桥两个国际医学园区的建设则体现了政府主导的作用。因此可结合市场机制与政府行为,在建设高端医疗服务园区的同时,更有效地在本市区域内合理配置高端医疗服务资源;健全现代医疗卫生服务业的行业准入制度,规范涉外医疗机构的设置及认证,可由市政府、市卫生局牵头,委托医学会等对医疗技术过硬、服务优质、保险结算严谨的高端涉外医疗机构进行认证并予以推荐。建立健全符合现代医疗卫生服务业发展的人才培养和引进机制,完善上海医疗卫生系统的人才结构,开放医师多点执业;将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聘自海外的医技人员纳入本市专业医技人员技术职称管理范围或给予对等职称认定;作出制度安排,使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可以培养或聘用满足其需求的住院医师;同步建立专业的财务保险结算团队,与商业医疗保险公司开展共同支付(Co-pay)等灵活结算服务。 国际知名企业均给其国际员工购买高端商业健康保险产品,而国内一部分效益好的集团公司如银行、国有大型控股公司已开始为员工购买商业健康保险作为对员工的福利待遇。政府应出台相应措施来激励购买商业保险,依照企业的经营状况采取减免营业税或个人所得税的方法支持单位集体或个人共同出资购买商业健康保险产品;保险公司对于家庭或团体险出台优惠政策等,扩大商业保险购买者和受益者这一群体,达到保险提供方及被保险方共赢的局面。 商业健康保险论文:商业健康保险参与医疗保障的经验 一、扩大商业健康保险机构商业运作范围 商业健康保险机构在设计医疗保障产品时,政府医疗保险计划的基本内容为必备项目,各机构还可根据自身情况增加牙科、视力、疾病管理(护士服务、预约)等一些特色保障项目,供参保人自由选择。政府按人头支付基本项目,非基本项目则由参保人额外负担。以商业健康保险机构参与政府医疗照顾计划(Medicare)为例,商业健康保险机构提供的联邦医疗保险优先计划(MedicareAdvantage,简称MA)不仅涵盖Medicare所有项目,而且附加了诸如一些慢性疾病的附加保障项目,为了增强制度的吸引力,额外项目往往价格较低。此外,为有效提高人们的健康水平,MA还强调加强健康管理和疾病管理。不仅MA项目内容有所增加,投保人还可在Medicare和MA中自由选择。 二、英国商业健康保险参与医疗保障体系建设情况 英国是国家医疗保险模式的典型国家,提供从摇篮到坟墓的保障,不仅保障项目全面,而且收费低廉或完全免费。其医疗保障体系以国民健康服务体系(NationalHealthService,简称NHS)为主,商业健康保险是国民健康服务体系的重要补充,主要针对高收入、高要求人群。NHS始建于1948年,主要为国民提供免费或近似免费的全方位医疗服务。制度建立之初的确积极改善了英国人民的健康状况,受到国民一致的好评。但同时,政府的过多干预增强了制度公平性的同时,削弱了医疗服务效率。20世纪80年代,为了鼓励竞争,改变医院服务效率低下的局面,英国政府充分发挥政府与市场的作用,积极探索国民健康服务体系的市场化运作模式。 (一)推行政府外包服务采购 为了弥补英国整体医疗资源的不足,英国政府积极采用政府外包服务采购(FrameworkforprocuringExternalSupportforCommissioners,简称FESC),将国民健康服务体系的管理服务进行外包,由符合条件的商业保险机构承办。政府相关部门负责审查商业保险机构。一般信誉好、资质优的商业保险机构才有资格承办,并根据不同的资质,提供不同的服务。如有些商业保险机构只提供政策咨询评估、购买服务具体组织工作等简单的、辅助性服务;有些商业保险机构凭借雄厚的实力可完全承担所有管理服务。一般商业保险机构只提取相应的管理费用,不承担经营风险。 (二)引进国外经验丰富的专业健康保险机构 为提高本国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效率,引进先进的管理技术经验,英国政府采取公开招投标的方式,引进国外知名公司加入英国国民健康服务体系外包服务采购计划。目前,美国安泰、美国联合健保、美国恒诺、英国保柏等14家公司通过竞标加入英国政府外包服务采购计划。这些专业健康保险机构通过提供以下四项服务提供高质量和高效率的健康保障,主要有:一是评估现有医疗保障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和发展前景,为其提供未来改进的建议;二是通过承包和采购政府医疗保障计划的方式,完全承担医疗保障服务;三是通过审查医疗服务流程,规范医疗行为、控制医疗成本;四是利用商业健康保险机构的数据库网络平台进行分析,加强绩效管理。 三、德国商业健康保险参与医疗保障体系建设情况 德国是社会医疗保险模式的典型国家,由国家法律保障实施,一般由雇主和雇员共同缴费,实行家庭保障。德国医疗保障体系包括法定医疗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以法定医疗保险为主,商业健康保险作为法定医疗保险的有益补充,目前覆盖人群约为830万,占总人口的10%左右[3]。近年来,人口老龄化、医疗技术进步以及医疗偿付制度的缺陷(对供需双方的费用节约缺乏激励机制)等导致德国医疗费用急剧增长,这成为德国医疗保险制度的主要问题。为解决上述问题,德国政府推行了一系列改革,具体举措如下: (一)兼顾商业健康保险与法定医疗保险的发展 德国医疗保障体系中,法定医疗保险与商业健康保险协调发展,两者界定清晰,权责分明。按照投保的强制性和自愿性,德国法定医疗保险的投保人分为义务参保人、自愿参保人两大类。对于义务参保人而言,参加法定医疗保险是一种强制义务,并不考虑本人以及雇主意愿。自愿参保人可以在法定医疗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两者之间选择一种。为防止医疗服务过度使用,法定医疗保险设有许多限制性规定,这为商业健康保险留下了较大的发展空间。部分参加了法定医疗保险的人群,还愿意购买商业健康保险的补充产品。由此可见,商业健康保险不仅可以为未参加法定医疗保险的高收人人群、自由职业者提供基本医疗保障,还可以为已参加法定医疗保险的人群提供补充医疗保险,满足更高的医疗保障需求,商业健康保险是德国医疗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政府鼓励医疗保险市场的多元竞争 1.将竞争机制引入疾病基金会法定医疗保险由政府负责立法和政策上的宏观调控,不直接干预医疗保险具体操作,也没有统一的法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而是全权交由疾病基金会经办。传统的疾病基金会是按区域或行业组建的,是准公共机构,依靠从基金收入中提取管理费维持运转。参保人不能自行选择,各基金会之间也缺乏竞争。为破解这一垄断局面,控制医疗费用,1996年,德国政府在疾病基金会中引入竞争,主要体现在:一是投保人可以自由选择(一般每三年选择一次)疾病基金会,并在不同的基金会之间转换[4];二是鼓励小规模的、地方性的疾病基金会兼并,以发挥规模优势;三是允许各基金会以特色服务、附加保障项目等作为竞争手段。各基金会可以根据投保人的偏好制定不同的收费标准与保险计划,并尽可能提供更多的、可供选择的服务形式和收费方案。2.建立风险结构补偿系统[5]为了规范商业保险公司间的竞争,避免出现由于自愿选择带来的逆向选择现象,德国建立风险机构补偿系统(RSA),所有商业保险公司的保费收入集中在一个“保费池”中,由一个联邦机构管理。根据每个投保人的年龄、性别和疾病风险等加权因素,每个医疗保险公司可以从该“健康基金”中获得一笔等于该风险群体平均治疗费的费用,并且商业保险公司需要依法在公司内部单列与政府合作的非营利业务。此外,根据德国监管要求,只有专业健康保险机构才可以销售健康保险产品。允许商业保险机构与法定医疗保险机构(即各类疾病基金会)提供相同的保险项目,平等竞争。居民可依据个人收入状况在法定医疗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之间进行选择。 四、对我国的启示 (一)明确政府与市场定位 借鉴美、英、德三国实践经验,可以看出,无论是实行哪种医疗保障模式的国家,都非常重视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但完全交由市场来运作是不可取的,容易造成“市场失灵”,还需政府这支“看得见的手”加强宏观调控。通行做法是政府负责构建制度基本框架,而框架内相关内容交由市场来填充。值得注意的是,政府与市场在资源配置中无缝衔接的前提是对自身的优势与劣势有清晰认识,为此需要明确各自在医疗保障领域的定位,合理确定各自的职责范围。在我国,保险市场发育不够成熟,政府始终要发挥主导性,负责制度的制定和监管,而在经办服务内容和方式方面,可充分发挥市场优势,多做探索和尝试,较大程度地提高效率。 (二)建立完善商业保险机构 参与医疗保障项目的政策法规首先,制定商业保险机构准入法规。包括经营健康保险的时间,人、财、物的配置,财务情况、信誉保证等方面。其次,建立健全招投标机制,规范招投标程序。最后,规范合同管理。在合同中应明确双方的权责、合作期限、商业保险机构盈利率,对超额结余及政策性亏损建立相应动态调整机制。此外,在选择商业保险机构时,可选择两家及以上保险机构,从而形成竞争关系。还可学习借鉴英国,引入国外经验丰富的保险机构,进而提升经办管理服务质量和效率。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医疗保障项目,坚持保本微利原则,具有很强的公益性,政府应制定和完善税收优惠政策,给予鼓励和支持。 (三)挖掘商业健康保险发展潜力 对于商业健康保险机构而言,可借助承办政府医疗保障项目这一发展契机,创立品牌,树立公司形象。商业保险机构还可依托政府医疗保障系统,交换信息,共享数据,解决心中一直“没数”的难题,进而开发更多适销对路的健康保险产品。此外,随着健康保险市场的成长成熟,商业健康保险机构应转变健康保险服务模式,向美国学习,为提高人们的健康水平,强调健康管理和疾病管理,由以前单纯注重疾病后的管理,向疾病前、疾病中、疾病后的综合性健康保障方向转变。 作者:王敏 黄宵 商业健康保险论文:商业健康保险市场现状 摘要:随着我国国民经济快速健康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们对健康越来越重视,商业健康保险市场的发展潜力巨大。但综观目前国内的健康保险市场,由于受多方面因素的制约,其发展速度、规模、质量与发达国家相比仍显落后。分析了我国商业健康保险市场的发展现状与不足,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发展商业健康保险的相关对策。 关键词:商业健康保险;专业化;建议 构建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促进社会保障体系的不断完善、服务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一直是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各地方党委政府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大全局性问题。商业健康保险是我国医疗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和幸福。大力发展商业健康(医疗)保险,并把商业医保与社会医保结合起来,不仅有利于满足广大群众的医疗需求,而且有利于发展经济、稳定社会。 1我国商业健康保险市场现状 近几年来,我国健康保险业务量迅速增长。十六大以来,商业健康保险快速发展,年均增长速度高于30%。2006年,健康险保费收入为375.66亿元,同比增长20.28%。2007年健康险保费收入为384.2亿元。健康险在人身险总保费收入的占比由1999年的4.2%增至2006年的8.8%。在业务总量继续增长的同时,健康保险市场和产品结构进一步优化。2006年,近100家保险公司开办了各类健康保险业务,其中包括:人保健康、平安健康等4家专业健康险公司,形成了经营主体多元化的竞争格局,专业健康险公司的保费收入近10亿元,市场份额提升较快。另外,健康保险的产品结构进一步优化。目前已提供健康保险产品近千种,分为医疗保险、疾病保险、失能收入损失保险和长期护理保险四大类,并开始向居民的健康管理等服务领域延伸。目前虽然产品仍然以疾病保险和医疗保险为主导,但失能收入损失保险和长期护理保险也得到了较快的发展,健康保障功能进一步显现。 2我国商业健康保险发展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国商业健康保险近几年获得了快速发展,但总体而言,目前我国商业健康保险还处于初级阶段,还存在不少亟待解决的问题。集中表现在:一是整体规模小。与国外商业健康保险发展情况相比,我国商业健康保险普及率很低。美国参加各种商业健康保险的人口占85%。我国台湾地区商业健康保险的覆盖率高达96%。2006年我国人均商业健康保险费支出还不到30元,是美国2001年的1/90;2006年我国商业健康保险深度仅为0.293%,低于发展中国家的平均水平(3%)。二是产品单一、同质性严重、市场供求矛盾突出。虽然目前市场上健康险产品近千种,但基本上表现为与基本医疗保险的保障水平具有较强替代性的保险产品,或者是与基本医疗保险相衔接的团体补充医疗保险产品。并且集中在定额给付型的疾病保险产品,短期(如一年期)的产品居多。补偿性的医疗费用保险产品如个人住院费用医疗保险、门诊医疗保险产品少;长期保障的产品少。而这些恰恰是老百姓所需要的。这样,市场上一方面表现出社会公众对健康保险需求迫切,另一方面保险公司有效供给严重不足。三是保险费率偏高,保障程度偏低。老百姓生活确实需要商业健康保险,但事实上它与老百姓的距离却很远。对老百姓而言,目前商业健康保险最突出的问题是价格偏高,造成这一问题的原因是缺乏精算所需的疾病发生率和医疗费用率等基础数据,由于我国不同时期、不同地区的疾病发病率和医疗费用率有很大不同,而且数据变化很快,监管部门要想制定出一张统一的、全国性的发病率表和医疗费用表难度很大,因此国内至今没有一张统一科学的发病率表和医疗费用表。保险公司为了避免收不抵支在产品定价上偏于保守,而高高在上的价格难以吸引更多的投保人以摊薄风险降低单位保费,从而造成恶性循环。从保障效果来看,保障程度偏低。对于重疾险,保险公司往往把风险控制放在首位,制定出非常苛刻的理赔条件。与普通人对于疾病保险的直观理解不同,市面上的重大疾病保险并非只要得了保险合同上规定的疾病就可以得到赔偿,事实上要获得赔付,不仅要得规定的病,还要按规定的方法诊断与治疗,甚至还要按规定的症状去生病。在很多情况下,当满足了保险合同的赔付条件,患者已经濒临垂死的境地,从而让疾病保险的保险目的失去了价值和意义。而健康保险的另一大类型-费用报销型保险,往往是一年期的短期险种,续保审察严格,并且有投保年龄上限,因而难以满足消费者的医疗保障需要。四是保险条款不严谨、不完善,管理的随意性大,实务操作不规范、缺乏统一标准。造成这一问题的重要原因在于缺乏专业化经营。目前,我国商业健康保险业务基本上采取附加于人寿保险业务由寿险公司统一经营的模式,缺乏专业性。完全用寿险、财产险的经营理念和组织来经营医疗险,造成产品开发、流程设计、风险评估、风险监控、专业培训和市场营销的系统偏差。 3发展我国商业健康保险的几点建议 3.1营造宽松良好的外部经营环境 给予商业健康保险应有的社会地位。国家应将其作为社会医疗保障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而纳入其中,并以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等形式确定下来。财税政策支持。国家财税部门应该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以鼓励商业健康保险的快速发展。一是应允许经营健康险业务的保险机构享受以下税收优惠:保费收入免征营业税,利润免征所得税。二是应允许参加商业健康保险的投保人,其缴纳的保费和获取的保险金享受以下税收优惠:若企业团体投保的保费支出部分,可以在一定额度内列入成本,在税前列支;个人缴纳的保费部分,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且个人获取的医疗保险金也不征收个人所得税。提高商业健康保险的社会认同感。保险公司应定期运用典型赔付案例,积极宣传商业健康保险在保障社会安定、促进经济发展等方面的作用,大力普及健康保险知识,增强社会各界的保险意识,以提高商业健康保险的社会认同感与亲和力,使政府重视,政策支持,企业欢迎,百姓拥护。政府在健康医疗保险市场中应发挥积极的作用。政府应在以下方面有所作为:①积极推进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扩大覆盖面,使广大职工真正享有医疗保障。②加强对医疗服务提供者的管理。这是规范医疗行为、防范道德风险的关键。③对药品生产流通环节进行监控,从源头上治理“回扣促销”等不正之风,使患者既享受到较廉价的药品,同时又保证用药安全。 3.2注重市场调研,把握市场需求,重视产品开发战略 为使推出的健康险产品能够被市场所接受,保险公司必须注重市场调研,掌握不同地区、不同收入层次、不同年龄群体对商业健康险的需求状况,并在市场细分的基础上,根据自身实力确定目标市场。在险种开发方面,对于低收入、无保障的人群提供低价格、宽范围、低保障的险种;对于享有基本医疗保障的职工人群,提供低价格、窄范围、高保障的险种;对于较富裕的年轻群体,提供价格与保障程度比例适中、保障期限长、保障范围有针对性的险种;对于高收入的中年群体提供高价位、保障全面的保险产品。 3.3实施人才培养战略,强化商业健康保险的专业化经营 商业健康保险是一项专业技术性强、管理难度大的业务,迫切需要一支高素质的人才队伍,如医学技术人才、精算人才等。保险人在开展健康险业务的同时,应切实加强对健康险专业人才的培养。有计划、有步骤地引进和储备一批医疗管理人才,建立起一支复合型的健康险专业人才队伍。 3.4保险公司应加强医保合作,积极探索与医疗服务提供者之间的有效合作途径 在健康保险的风险控制中,医疗服务提供者起着决定性的作用。探索建立医保双方的利益共享机制,有利于保险公司与医疗服务提供者建立有效合作关系,增强医疗服务提供者的风险控制意识,使保险公司在保证被保险人获得良好医疗保障服务的同时,能够有效控制经营风险。在实务中,医保双方主要有如下合作途径:(1)选择定点医院。保险公司可就健康保险保障范围内的医疗收费标准、医疗服务质量等内容,在各医院之间进行公开招标,引入竞争机制,从中遴选出若干服务规范、信誉良好的医疗机构,并与之签订合作协议。保户来此就医,只要属于保险范围内的病种,可不先缴费,而是事后由医院凭相关证据与保险公司结算,以切断医疗机构与患者之间的“现金流”。如果非特殊原因,定点医院超过预先约定的费用标准,保险公司就要从付给医院的费用中扣减超过部分。如果节省了费用,医院则可以从保险公司拿到额外奖金。(2)选择合同医生。目前,医疗费用无从控制,其中较大原因乃是病人就医是一种随机性极强的无权选择,缺乏引导性。所以,保险公司有必要在定点医院中再选择合同医生,为费用控制装上“双保险”。(3)相机审查医疗服务。即保险公司可委派资深医师对定点医院和合同医生进行随机抽查,此举意在加强对医疗服务过程的协调管理,审核医院或医生所提供的施治方案和用药在医疗上是否必需和适当,以把好核赔关。(4)大力推进医疗服务提供者的网络建设。在针对医疗服务提供者的管理内容上,保险公司应积极推动定点医院的电子化建设,由从初级的病历调阅、治疗调查等手工管理模式,逐步转变为通过网络化来实现费用控制和医疗服务协调管理,从而形成管理式医疗。(5)保险公司通过参股或控股等方式,参与医疗机构管理,与医疗服务提供者之间真正实现“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统一体。总之,有效的医保合作模式可创造出政府、保险公司、医院、保户“四赢”的局面:政府解决了医改所带来的重大疾病无保障的难题,保险公司卸去了医疗费用无从控制的隐患,医院在医改冲击后找到了新的利润增长点,保户则获得了一份实实在在的健康保障。 3.5积极探索新型管理控制体系 一是建立专业的精算体系,注重积累精算数据,加强精算评估,科学厘订产品费率,防范产品开发风险;二是建立专门的核保核赔体系,制定和实施健康保险核保核赔管理制度,加快研发和推广健康保险专用的核保核赔管理手册等专业技术工具。 商业健康保险论文:商业健康保险在我国的发展诠释 人生一世,最宝贵的是生命,但没有健康,其他的又何从谈起呢?健康保险在中国该如何发展,成为每个人思考的问题。笔者针对当前中国健康保险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了发展健康险的一些建议。 一、我国商业健康保险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我国的保险业发展迅速,保费收人以超过30%的速度增长。 与此相反,商业健康保险业从建国到医疗体制改革之前,几乎处于停滞状态,在医疗改革之后,才开始缓慢发展,但总体水平远远落后于广大群众的需求。总的来说,我国的商业健康保险业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1.健康保险品种单一,覆盖面窄 2003年7月18日,由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起草的《健康保险管理暂行办法))(草拟)的讨论稿中写到:“健康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的身体为保险标的,使被保险人在疾病或意外事故所致伤害时发生的费用或损失获得补偿或给付的一种保险。”这在中国是首次对健康保险的概念和业务范围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文件中还写到:“健康保险具体包括疾病保险、医疗保险、失能收人损失保险和护理保险。”目前在中国保险市场上健康保险产品的种类主要包括疾病保险、医疗保险,而失能收人损失保险和护理保险在国内保险市场上几乎还是空白。 用工制度改革后,公费医疗面日益窄小,个人支付医疗费用的群体范围扩大,同时对医院有关数据和全社会的患病的概率难以掌握,给保险费率的精确计算带来一定的难度。此外,药品的价格普遍较高,随着医药科学的不断进步,检测手段日益改进,带来昂贵的医疗费用,使商业保险望而却步。尽管这几年保险公司也推出了不少新险种,但也只限在重大疾病,对覆盖面较大的疾病险种还显得苍白无力。另外,因为中国的人口老龄化问题日益严重及中国的家庭结构倒置,护理保险在中国的发展前景非常好,但要发展起来仍需要相当长的时间;而对于失能收入损失保险,是一个全新的领域,大部分业内人士认为在现阶段中国发展这种险种的难度很大,主要障碍是缺乏社会诚信体系,保险公司很难控制风险。据统计资料显示,2003年1—7月份,我国健康保险保费收人148亿元,只占到同期寿险保费收人的8.9%;2000年我国卫生总费用4764亿元,商业保险公司的健康保险赔付额为12.9亿元,仅占全国卫生总费用支出的0.2%,我国健康保险覆盖面之窄是显而易见的。 2.没有专门经营健康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 首先,从法律规定上看,没有明确界定健康保险业务的性质。2003年1月1日实施的修改后的《保险法》规定:“同一保险人不得同时兼营财产保险业务和人身保险业务;但是,经营财产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核定,可以经营短期健康保险业务和意外伤害保险业务。”这一规定改变了原来健康保险业务只能由人身保险公司经营的局面,在一定程度上承认了健康保险业务与人身保险业务的差异。但是保险法第九十二条第一款又规定:“人身保险业务,包括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我国《保险法》仍将健康保险归为人身保险业务,保险业务的一些基本原则如补偿原则、代位原则和分摊原则在法律上仍不适用于健康保险业务,但实际上,健康保险区别于寿险,它比寿险更复杂,在理赔、定价、受益等方面要考虑的因素较多,而在某些方面却与财产保险有相似之处。 其次,从国内经营情况看,目前经营健康保险业务的公司,大都是经营寿险业务的公司,由于对健康保险在风险本质、精算方法、管理技术、服务内容等方面与寿险业务的差异性认识不足,从而在经营行为上表现出对不同人群的健康保险需求缺乏认真研究,不下功夫开发健康保险的风险控制技术,不注重建立健康保险的管理体系和专业人才队伍,而是沿用寿险的经营模式和方法在经营健康保险,在与医院的合作和管理方面更是缺乏创新。从发达国家的保险经营上看,寿险与健康保险不能或很少混业经营,有的国家将健康保险划为保险业的第三产业,在经营中与寿险和财险都区别开来,在精算上要考虑健康保险的长期和短期收益、稳定及波动程度,还有设计的复杂程度。因此,健康保险是一个专业性很强的独特领域,应有专门的健康保险公司来独立经营。 3.缺乏有效的风险管控体系 长期以来,由于公费医疗、劳保制度的存在,“病人看病,家属、医生搭车,国家买单”的思想普遍存在,而且根深蒂固,被保险人很难被带进商业保险的消费中来。在这种情况下,被保险人、医疗服务提供者成为拥有共同利益的行为主体,使得保险机构的费用控制很是被动。在健康保险的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存在着最明显的信息不对称,被保险人对自己身体健康状况的了解往往比保险人更加全面,患有疾病的人比健康的人更加容易购买健康保险,这样就会产生逆选择风险,保险公司在核保时稍有疏忽,就有可能引起非常严重的后果。 另外,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道德风险也经常在健康保险中出现,尤其是在重大疾病保险中,更有甚者,被保险人与医生串通一气共同来欺骗保险公司以诈取巨额保险金。同时由于缺乏对疾病的专业知识和医疗技术壁垒的存在,患者只能被动地接受医生所提供的医疗服务,而作为理性经济人的医生,往往做出更合乎自身利益的选择,提供过度的医疗服务。这样肯定会导致不必要的高额检查项目、大处方的出现,而且,由于医疗服务在我国已有多年的发展历史,医疗服务提供者在机构和技术上的发展相对于商业保险来讲远远超前,医院有对医疗消费抉择的垄断权,而商业医疗保险公司很难介入到医疗服务当中,对医疗费用加以监督和限制。 4.商业健康保险在社会医疗保障中的地位不明确,社会大众对商业健康保险的认识还存在一定的偏差,风险防范意识和健康保障意识还不强。 商业健康保险作为社会保障重要组成部分,缺乏相应的制度保证。保险公司在承保、理赔核算等经营过程中缺乏以应有的法律规章进行自我保护和规范,有些人可能认为商业健康保险只是社会保障体系的补充。在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扩展过程中,各地的执行标准也不完全统一,基本医疗保险的保障范围、保障程度,主管部门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力度和把握尺度等方面也有一定的差异,这种不统一为经营健康保险的进一步发展带来了困难。 当然,除此之外,还有一些其他因素,如法律环境、政策环境、政府职能的转换、医疗体制、医药销售分配、价格体制等等,都对健康保险的发展构成了干扰。 二、对我国商业健康保险发展的建议 1.明确健康保险地位,提高社会公众对健康保险的认识 首先,从法律上界定健康保险的概念,明确商业健康保险与社会医疗保险的界限,认识商业健康保险在社会保障体系中的重要地位。同时,从财政上争取健康保险业务的税收优惠;其次,加大宣传力度,增强民众风险防范意识,用典型事例和客观的数字来进一步说明论证商业健康保险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2.研究市场需求,加大创新力度,完善健康保险产品体系 健康保险业务的经营发展需要不断有新的险种来满足市场需求,各保险公司应在遵循商业健康保险的经营规律基础上,以准确的市场定位确定经营领域,同时根据自身的业务规模和管理水平,积极拓展健康保险新的业务领域,逐步完善健康保险产品体系。在有条件的地方开展试点,积极进行产品品种、经营模式、业务管理水平的创新,相关部门应及时总结经验,并进行推广。 具体来讲,在险种开发方面进行市场细分,提供与不同消费群体的健康保障需求相适应的产品,重点突出险种的保障功能,并积极引导消费者在购买健康保险产品时应着眼于其保障功能。总的原则是:对于低收人、无保障的人群,提供低价格、宽范围、低保障的险种;对于享有基本医疗保障的人群,提供低价格、窄范围、高保障的险种;对于较富裕的年轻群体,提供价格与保障程度比例适中、保障期长、保障范围有针对性的险种;对于高收入的中年群体提供高价位、保障全面的保险产品。对产品推出的顺序问题,由于保险公司在推出健康险种的前期阶段,风险控制技术和经验数据的积累尚有一个过程,在无成熟模式可借鉴的前提下,应优先推出风险较易控制的险种,以团体补充医疗保险、短期健康险、定额给付型险种等业务为突破口,并可辅之以具有附加值的保险产品和服务项目,如开发医疗保险救助卡等,减少一些诸如门诊医疗保险等费用报销型险种的开发和推广。当保险公司风险控制能力达到一定水平时,再逐步扩大责任范围,增加费用报销型险种的供给和提高赔付限额等。待时机成熟后,再适时推出一些老人护理保险、长期住院保险等新型险种。 3.构建科学的专业健康保险经营体系,走专业化经营之路 保险业界应当首先从观念上转变对健康保险的认识,明确健康保险的特殊性,从而才能确保健康保险的专业化发展方向;其次,要设置专业健康保险经营机构,尽快设立一批专业的健康保险公司或在保险公司内部成立专门的健康保险部,同时还要完善各类中介管理主体以确保与医疗服务机构的有效合作,建立起完善的专业化经营体系;最后,从保险公司内部管理上,要完善专业管理制度体系,建立专业的精算体系,注重积累精算数据,加强精算评估,科学厘定产品费率,防范产品开发风险,建立专门的核保核赔体系,制定和实施健康保险核保核赔管理制度,加快研发和推广健康保险专用的核保核赔管理手册等专业技术工具,培养专业化的经营管理人才,开发建立健康保险专业化的信息管理系统。 4.建立有效的风险管控制度 在商业健康保险的经营中,风险控制至关重要,从目前情况看,保险公司风险管控水平严重滞后,已成为制约商业健康保险业务发展的瓶颈,因此在大力推动发展商业健康保险专业化的同时,一定要加强风险控制,建立行之有效的风险管控体系。 首先,要推进医疗服务机构与保险公司之间的战略利益联盟,积极探索医保合作的途径,争取建立起一个政府、保险公司、医院、保户“四赢”的医保合作模式。保险公司可以在实务中采取各种途径,如可以对医院实行公开竞标来选择合作的定点医院,可以不定期地对定点医院的医疗活动进行抽查等等,以有效控制医疗费用,监督医疗服务活动。 其次,一定要严把承保关,根据不同健康保险产品的要求,对被保险人进行严格的体检,防止逆选择风险的发生,通过公司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掌握被保险人的健康信息,有针对性地采取预防措施及对医疗服务提供者和患者实施有力监督。同时对一些长期健康保险产品,还要注意调整费率。 第三,在健康保险产品设计时,注意引用医疗费用的合理分担技术。如在条款设计中恰当地应用除外责任,规定合理的免赔额、自负比例和支付限额等。 最后,理赔时一定要查清事实真相,以免发生骗保事件。理赔时除了要求被保险人提供相应资料、文件、单证外,还要去被保险人就医的医院核查,必要时还可与公安机关合作,以确保公平合理的保险金给付。 另外,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对健康保险的监管作用也不容忽视,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应积极探索合理有效的监管模式,以保证商业健康保险沿着正确的方向发展。 商业健康保险论文:商业健康保险改革探讨 摘要:2009年,我国新一轮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拉开了序幕,其对商业健康保险发展的影响又将如何?本文分析了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对商业健康保险市场潜力的影响机制,对我国当前商业健康保险潜力进行定量评估,并对此次新一轮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影响作了预测,最后就我国健康保险监管思路调整给出了建议。 关键词:保险市场;商业健康保险;市场潜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 2009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了《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而拉开了我国新一轮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序幕。作为医疗保障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商业健康保险未来发展前景如何,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又对商业健康保险监管提出什么样的新要求,本文围绕这两个问题进行了探讨。 一、关于商业健康保险市场潜力的认识误区 从国内理论研究和经营实践来看,对商业健康保险市场潜力经常存在认识上的误区,其中最常见的是通过比较我国和欧美发达国家商业健康保险在人身保险中的业务占比或者商业健康险保费收入在卫生总费用中的占比,从比较差距得出我国商业健康险发展滞后、市场潜力巨大的结论。不可否认,欧美国家健康保险经过一百多年的发展其市场已高度成熟,代表了先进水平,其中有许多发展经验非常值得我国借鉴。然而,将欧美国家健康保险市场作为我国健康保险发展坐标的认识事实上脱离了各国医疗保障制度背景的差异,这种差异在经济发展水平相近情况下主要取决于各国不同的政治思想、社会价值、文化理念等因素,而这些因素难有优劣之分,且通常处于动态变化过程中,因此我们不能简单地认为福利主导型的医疗保障制度(以英国为典型)就比市场主导型(以美国为典型)优异,反之亦然。同样道理,我们也不能简单地把某个或某些国家的市场作为我国商业健康保险市场潜力评估的基准。 医疗保障制度选择对商业健康保险的影响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一是不同制度背景下个人医疗负担责任不同,因而商业健康保险的市场需求也不同。例如在福利主导型的英国,2006年私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仅为12.7%,国民绝大部分的医疗费用由政府买单,个人预付公摊风险计划(Prepaidandrisk-poolingplans,主要是商业健康险)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仅为l%左右;而在市场主导型的美国,2006年私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高达54,2%,政府主要承担老年人(Medicare)、低收入人群(Medicaid)的医疗费用,对于其他人群,几乎所有的医疗费用支出都由私人承担,因而商业健康险的市场潜力非常大,2006年美国个人预付公摊风险计划在卫生总费用中的占比将近36%。二是制度变迁导致个人医疗负担责任的变化,进而造成商业健康险市场需求的变化。以英国为例,私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由2000年的19.1%下降到2006年的12.7%,个人医疗负担进一步减轻,由此导致个人预付公摊风险计划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也由2000年的约3.2%下降到2006年的约1.1%。 如表1所示,总体而言收入水平越高国家私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越低,这主要是因为越高收入国家的财政实力往往也越雄厚,且国家财政的“公共”职能也越明确,政府有更强的能力和意愿为国民提供医疗保障这一社会“公共产品”,从而个人担负的医疗责任也较轻。然而,对个人责任的强调也并不意味着商业健康保险市场就越发达,事实上个人责任在医疗费用融资中可有不同的表现形式,包括个人“自掏腰包”付费、国家强制储蓄、购买商业健康险等。以新加坡为例,医疗保障以全民保健储蓄计划(Medisave)为主,政府强制性地把国民收入的一部分以储蓄个人公积金的方式转化为保健基金用于未来的卫生支出。2006年新加坡私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高达66.9%,卫生费用主要由个人负担,而个人预付计划占私人卫生支出的比例仅为2.9%,商业健康保险市场份额很小。 二、商业健康保险市场潜力的决定因素 市场潜力反映了市场容量的大小,根本上取决于消费者的潜在需求。而消费者购买商业健康险的主要目的是要转移未来可能发生的由私人承担的医疗支出,因而决定商业健康险市场潜力的因素主要有两个:一是医疗费用增长趋势。当前,有许多因素驱动着全球医疗费用的增加,主要包括:健康优先的理念、医疗技术的进步、不良的生活方式、过度医疗化(即把行为问题当作医学问题来定义和对待)和人口老龄化等。分析我国卫生总费用历史数据,人均卫生支出由2000年的361.9元增长到2008年的915元,年均增长率高达12.3%。在其他因素不变的情况下,医疗费用的增长将推动商业健康保险需求的增加。二是个人负担责任的变化。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统计,中国私人卫生支出在卫生总支出的比例由2001年的64.4%下降到2007年的54.7%,下降了近10个百分点,个人负担责任不断减轻,从而将导致全社会对商业健康保险潜在需求的相对减少。以上两方面因素共同作用决定了未来商业健康保险的市场潜力大小,由于医疗费用增长趋势和个人负担责任均处于动态变化过程,因而商业健康保险市场潜力也是不断变化的。 三、我国商业健康保险市场潜力的静态评估 由于各国国情不同,我们很难确定一个全球范围适用的理想的个人实际卫生支出占比。另外,中国实行的社会医疗保障制度具有很强的特殊性,既不同于社会医疗保险制度(以德国为代表),也不同于储蓄医疗保险制度(以新加坡为代表),而是独有的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医疗保障制度,该制度实际上是以上两种制度的结合体。因而,关于个人实际卫生支出在卫生总支出的占比(2006年德国为13.2%,而新加坡为62.7%)我们也很难从其他国家或地区找到合适的参照对象。若以全球个人实际卫生支出水平(2006全球个人实际卫生支出在卫生总费用中的占比为21%)和2007年我国卫生数据推算,我国个人实际卫生支出在私人卫生支出的占比应为38.4%,则商业健康保险在私人卫生支出的占比应为61.6%。按照2007年我国6175.92亿元的私人卫生支出计算,商业健康保险的市场潜力约为3800亿元,而到2008年我国商业健康保险保费收入仅为585.46亿元,仅占潜在市场的15.4%。可见,我国商业健康保险在医疗费用融资中的比重仍然很低,不仅远远低于发达国家水平,即使和一些发展中国家相比,也有很大差距。 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对我国商业健康保险市场潜力的动态影响 (一)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对商业健康保险市场潜力的影响机制 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对商业健康保险市场的影响主要有两个方面: 1改革导致个人医疗支出负担责任的变化,其中影响商业健康保险发展的主要因素包括政府卫生投入的大小以及医疗保障制度设计。改革开放以来“医疗卫生体制变革的基本走向是商业化、市场化”,其结果是在很长一段时间中,政府卫生投入比重下降,而个人比重上升,“看病难、看病贵”成为全社会的一个突出问题。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商业健康保险日益受到广大老百姓的青睐,业务实现了飞速发展。如图2所示,1998~2003年,除2001年外,各年保费增长率均超过30%,其中1998、2002、2003年增长率甚至接近或超过100%。而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实力不断增强,中央及各级地方政府开始加大卫生投入力度,相应的个人卫生支出比重由2001年的60%下降到2007年的45.2%,个人医疗负担大大减轻。受此影响,相对前段时间的高速增长,2004~2007年商业健康保险业务增长率又急剧放缓,四年间年均增长率仅为12%左右。 数据来源:卫生总费用构成数据来源与卫生部卫生统计;健康险保费数据来源于中国保监会“保险统计信息系统”。 医疗保障制度设计方面。几次的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均对医疗保障问题十分重视,1997年的医改文件提出“改革城镇职工医疗保障制度”,开始建立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2003年,卫生部、财政部、农业部联合下发《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见》,广大农民也开始纳入医疗保障体系。然而,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里,医疗保障的覆盖面一直非常狭窄。在城镇,除享受公费医疗的机关工作人员之外,医疗保障仅覆盖城镇职工,2006年参保人数占城镇总人口的比重不到30%。在农村,2006年新农合参保人数占农村人口的比重约55.6%。近年来,随着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建立以及新农合的全面推广,我国社会医疗保障覆盖面大大提高。如图3所示,我国无社会医疗保险的人群在总人口中比重已由2003年的77.9%迅速下降至2008年的12.8%,下降幅度高达65个百分点。社会医疗保障的日益健全使得全社会个人医疗负担大大减轻,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人们对商业健康保险的潜在需求。 2改革影响商业健康保险的地位和发展环境。南开大学朱铭来教授认为,过去很长一段时间,商业健康保险在我国医疗保障体制中发挥的作用不大,其根本原因在于商业保险的地位不明确、经营环境制约严重。其核心问题在于,从制度层面来看,商业健康保险仅仅作为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有限的、简单的补充,没有成为国家医疗保障体系中必不可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此,笔者深表同意。事实上,在前几次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中,无论是1997年出台的《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还是2000年出台的《关于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和2001年出台的《关于农村卫生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完全未涉及商业健康保险,商业健康保险作为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一部分一直未能在政策层面予以明确,在法律层面更是一片空白。 (二)新一轮医疗卫生体制改革背景下我国商业健康保险市场潜力展望 此次新一轮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目标是要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是利国利民的一项重要战略举措。然而,就商业健康保险行业自身而言,此次改革的影响亦有两面性。 1不利影响。新一轮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方案将“政府主导”作为此次改革的一项基本原则,突出强调政府在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中的责任。国务院出台的《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提出,为了实现改革目标,政府将在未来3年追加8500亿元的卫生投入,其中中央政府的投入比例将有所提高。医疗保障制度方面,《意见》提出“到2011年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全面覆盖城乡居民”,到2020年普遍建立“比较健全的医疗保障体系”,确立了“全民医保”的发展目标。另外,近期的五项重点改革更是将“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放在第一的位置。综上所述,可以预见随着政府卫生投入的加大和基本医疗保障的逐步健全,个人医疗支出负担责任将进一步下降。 2有利影响。首先,新一轮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方案首次突破性地在政策层面对商业健康保险地位进行了明确,提出“加快建立和完善以基本医疗保障为主体,其他多种形式补充医疗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为补充,覆盖城乡居民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其次,改革方案将“积极发展商业健康保险”予以单独强调,提出“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开发适应不同需要的健康保险产品,简化理赔手续,方便群众,满足多样化的健康需求。”最后,政策对商业健康保险服务形式作了具体明确,即“鼓励企业和个人通过参加商业保险及多种形式的补充保险解决基本医疗保障之外的需求。在确保基金安全和有效监管的前提下,积极提倡以政府购买医疗保障服务的方式,探索委托具有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经办各类医疗保障管理服务。” 未来我国商业健康保险的市场潜力取决于以上两方面因素的综合影响。比较而言,个人负担责任的下降趋势较为明确,而商业健康险发展环境优化对市场究竟能起到多大的推动作用则还有待观察。然而,可以确定无疑的是随着医疗费用的增长以及人民群众收入水平的提高,商业健康保险的巨大潜在需求将得到释放,未来很长一段时间我国商业健康保险的业务规模将不断扩大。 五、健康保险监管思路的调整 当前我国商业健康保险市场规模与可挖掘市场潜力相比还有很大差距,商业健康险在缓解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方面发挥的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此次新一轮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对医疗保障体系进行了系统规划,赋予商业健康险更加明确的使命,也对商业健康保险提出了新的要求。为了配套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顺利实施,有必要对商业健康险的监管思路作相应调整。一是转变商业健康险发展成效的评价方式,突出行业社会责任。监管者应站在健全整个医疗保障体系、解决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宏观视角和高度考察商业健康险作用的发挥,既要关注健康险业务的增长,更要关注健康险在扩大医疗保障覆盖面、降低巨灾性医疗风险、提升医疗服务质量、控制医疗费用、改善国民健康状况等方面发挥的作用。二是完善健康保险产品和价格监管,突出顾全大局和保护消费者利益。在产品监管方面,不仅要关注商业健康险与社会医疗保险的互补性,还要关注商业健康险产品设计不合理对社会医疗保险机制有效运行可能造成的不利影响。当前,随着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一些保险公司竞相降低免配额、自付比例甚至取消成本共担,而成本共担系社会医疗保险控制“道德风险”的一个主要机制。在价格监管方面,应考虑医疗保障制度变迁对商业健康险定价因子的影响。三是调整商业健康保险监管的重心,着力提升行业专业度和服务水平。此次新一轮的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对商业健康保险经营提出了更高要求,特别是对于政府委托业务,鼓励商业保险经办的基本前提是不能降低参保人员的医疗质量,包括医疗服务的可及性、医疗结算的便利性、健康质量改进等,监管者应着重加强对保险公司专业度和服务水平的监管。 商业健康保险论文:中国商业健康保险问题解决措施论文 关键词:保险健康 摘要:目前商业健康保险正被越来越多的人接受,成为大家解决医疗费用问题的最佳选择。但是,我国保险市场上的健康保险产品品种单一,缺乏专业的经营机构和有效的风险控制体系,为了更好地发挥商业健康保险的作用,必须走专业化经营之路。 人生一世,最宝贵的是生命,但没有健康,其他的又何从谈起呢?健康保险在中国该如何发展,成为每个人思考的问题。笔者针对当前中国健康保险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了发展健康险的一些建议。 一、我国商业健康保险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我国的保险业发展迅速,保费收人以超过30%的速度增长。与此相反,商业健康保险业从建国到医疗体制改革之前,几乎处于停滞状态,在医疗改革之后,才开始缓慢发展,但总体水平远远落后于广大群众的需求。总的来说,我国的商业健康保险业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1.健康保险品种单一,覆盖面窄 2003年7月18日,由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起草的《健康保险管理暂行办法))(草拟)的讨论稿中写到:“健康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的身体为保险标的,使被保险人在疾病或意外事故所致伤害时发生的费用或损失获得补偿或给付的一种保险。”这在中国是首次对健康保险的概念和业务范围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文件中还写到:“健康保险具体包括疾病保险、医疗保险、失能收人损失保险和护理保险。”目前在中国保险市场上健康保险产品的种类主要包括疾病保险、医疗保险,而失能收人损失保险和护理保险在国内保险市场上几乎还是空白。 用工制度改革后,公费医疗面日益窄小,个人支付医疗费用的群体范围扩大,同时对医院有关数据和全社会的患病的概率难以掌握,给保险费率的精确计算带来一定的难度。此外,药品的价格普遍较高,随着医药科学的不断进步,检测手段日益改进,带来昂贵的医疗费用,使商业保险望而却步。尽管这几年保险公司也推出了不少新险种,但也只限在重大疾病,对覆盖面较大的疾病险种还显得苍白无力。另外,因为中国的人口老龄化问题日益严重及中国的家庭结构倒置,护理保险在中国的发展前景非常好,但要发展起来仍需要相当长的时间;而对于失能收入损失保险,是一个全新的领域,大部分业内人士认为在现阶段中国发展这种险种的难度很大,主要障碍是缺乏社会诚信体系,保险公司很难控制风险。据统计资料显示,2003年1—7月份,我国健康保险保费收人148亿元,只占到同期寿险保费收人的8.9%;2000年我国卫生总费用4764亿元,商业保险公司的健康保险赔付额为12.9亿元,仅占全国卫生总费用支出的0.2%,我国健康保险覆盖面之窄是显而易见的。 2.没有专门经营健康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 首先,从法律规定上看,没有明确界定健康保险业务的性质。2003年1月1日实施的修改后的《保险法》规定:“同一保险人不得同时兼营财产保险业务和人身保险业务;但是,经营财产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核定,可以经营短期健康保险业务和意外伤害保险业务。”这一规定改变了原来健康保险业务只能由人身保险公司经营的局面,在一定程度上承认了健康保险业务与人身保险业务的差异。但是保险法第九十二条第一款又规定:“人身保险业务,包括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我国《保险法》仍将健康保险归为人身保险业务,保险业务的一些基本原则如补偿原则、代位原则和分摊原则在法律上仍不适用于健康保险业务,但实际上,健康保险区别于寿险,它比寿险更复杂,在理赔、定价、受益等方面要考虑的因素较多,而在某些方面却与财产保险有相似之处。 其次,从国内经营情况看,目前经营健康保险业务的公司,大都是经营寿险业务的公司,由于对健康保险在风险本质、精算方法、管理技术、服务内容等方面与寿险业务的差异性认识不足,从而在经营行为上表现出对不同人群的健康保险需求缺乏认真研究,不下功夫开发健康保险的风险控制技术,不注重建立健康保险的管理体系和专业人才队伍,而是沿用寿险的经营模式和方法在经营健康保险,在与医院的合作和管理方面更是缺乏创新。从发达国家的保险经营上看,寿险与健康保险不能或很少混业经营,有的国家将健康保险划为保险业的第三产业,在经营中与寿险和财险都区别开来,在精算上要考虑健康保险的长期和短期收益、稳定及波动程度,还有设计的复杂程度。因此,健康保险是一个专业性很强的独特领域,应有专门的健康保险公司来独立经营。 3.缺乏有效的风险管控体系 长期以来,由于公费医疗、劳保制度的存在,“病人看病,家属、医生搭车,国家买单”的思想普遍存在,而且根深蒂固,被保险人很难被带进商业保险的消费中来。在这种情况下,被保险人、医疗服务提供者成为拥有共同利益的行为主体,使得保险机构的费用控制很是被动。在健康保险的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存在着最明显的信息不对称,被保险人对自己身体健康状况的了解往往比保险人更加全面,患有疾病的人比健康的人更加容易购买健康保险,这样就会产生逆选择风险,保险公司在核保时稍有疏忽,就有可能引起非常严重的后果。 另外,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道德风险也经常在健康保险中出现,尤其是在重大疾病保险中,更有甚者,被保险人与医生串通一气共同来欺骗保险公司以诈取巨额保险金。同时由于缺乏对疾病的专业知识和医疗技术壁垒的存在,患者只能被动地接受医生所提供的医疗服务,而作为理性经济人的医生,往往做出更合乎自身利益的选择,提供过度的医疗服务。这样肯定会导致不必要的高额检查项目、大处方的出现,而且,由于医疗服务在我国已有多年的发展历史,医疗服务提供者在机构和技术上的发展相对于商业保险来讲远远超前,医院有对医疗消费抉择的垄断权,而商业医疗保险公司很难介入到医疗服务当中,对医疗费用加以监督和限制。 4.商业健康保险在社会医疗保障中的地位不明确,社会大众对商业健康保险的认识还存在一定的偏差,风险防范意识和健康保障意识还不强。 为社会保障重要组成部分,缺乏相应的制度保证。保险公司在承保、理赔核算等经营过程中缺乏以应有的法律规章进行自我保护和规范,有些人可能认为商业健康保险只是社会保障体系的补充。在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扩展过程中,各地的执行标准也不完全统一,基本医疗保险的保障范围、保障程度,主管部门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力度和把握尺度等方面也有一定的差异,这种不统一为经营健康保险的进一步发展带来了困难。 当然,除此之外,还有一些其他因素,如法律环境、政策环境、政府职能的转换、医疗体制、医药销售分配、价格体制等等,都对健康保险的发展构成了干扰。 二、对我国商业健康保险发展的建议 1.明确健康保险地位,提高社会公众对健康保险的认识 首先,从法律上界定健康保险的概念,明确商业健康保险与社会医疗保险的界限,认识商业健康保险在社会保障体系中的重要地位。同时,从财政上争取健康保险业务的税收优惠;其次,加大宣传力度,增强民众风险防范意识,用典型事例和客观的数字来进一步说明论证商业健康保险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2.研究市场需求,加大创新力度,完善健康保险产品体系 健康保险业务的经营发展需要不断有新的险种来满足市场需求,各保险公司应在遵循商业健康保险的经营规律基础上,以准确的市场定位确定经营领域,同时根据自身的业务规模和管理水平,积极拓展健康保险新的业务领域,逐步完善健康保险产品体系。在有条件的地方开展试点,积极进行产品品种、经营模式、业务管理水平的创新,相关部门应及时总结经验,并进行推广。 具体来讲,在险种开发方面进行市场细分,提供与不同消费群体的健康保障需求相适应的产品,重点突出险种的保障功能,并积极引导消费者在购买健康保险产品时应着眼于其保障功能。总的原则是:对于低收人、无保障的人群,提供低价格、宽范围、低保障的险种;对于享有基本医疗保障的人群,提供低价格、窄范围、高保障的险种;对于较富裕的年轻群体,提供价格与保障程度比例适中、保障期长、保障范围有针对性的险种;对于高收入的中年群体提供高价位、保障全面的保险产品。对产品推出的顺序问题,由于保险公司在推出健康险种的前期阶段,风险控制技术和经验数据的积累尚有一个过程,在无成熟模式可借鉴的前提下,应优先推出风险较易控制的险种,以团体补充医疗保险、短期健康险、定额给付型险种等业务为突破口,并可辅之以具有附加值的保险产品和服务项目,如开发医疗保险救助卡等,减少一些诸如门诊医疗保险等费用报销型险种的开发和推广。当保险公司风险控制能力达到一定水平时,再逐步扩大责任范围,增加费用报销型险种的供给和提高赔付限额等。待时机成熟后,再适时推出一些老人护理保险、长期住院保险等新型险种。 3.构建科学的专业健康保险经营体系,走专业化经营之路 保险业界应当首先从观念上转变对健康保险的认识,明确健康保险的特殊性,从而才能确保健康保险的专业化发展方向;其次,要设置专业健康保险经营机构,尽快设立一批专业的健康保险公司或在保险公司内部成立专门的健康保险部,同时还要完善各类中介管理主体以确保与医疗服务机构的有效合作,建立起完善的专业化经营体系;最后,从保险公司内部管理上,要完善专业管理制度体系,建立专业的精算体系,注重积累精算数据,加强精算评估,科学厘定产品费率,防范产品开发风险,建立专门的核保核赔体系,制定和实施健康保险核保核赔管理制度,加快研发和推广健康保险专用的核保核赔管理手册等专业技术工具,培养专业化的经营管理人才,开发建立健康保险专业化的信息管理系统。 4.建立有效的风险管控制度 在商业健康保险的经营中,风险控制至关重要,从目前情况看,保险公司风险管控水平严重滞后,已成为制约商业健康保险业务发展的瓶颈,因此在大力推动发展商业健康保险专业化的同时,一定要加强风险控制,建立行之有效的风险管控体系。 首先,要推进医疗服务机构与保险公司之间的战略利益联盟,积极探索医保合作的途径,争取建立起一个政府、保险公司、医院、保户“四赢”的医保合作模式。保险公司可以在实务中采取各种途径,如可以对医院实行公开竞标来选择合作的定点医院,可以不定期地对定点医院的医疗活动进行抽查等等,以有效控制医疗费用,监督医疗服务活动。 其次,一定要严把承保关,根据不同健康保险产品的要求,对被保险人进行严格的体检,防止逆选择风险的发生,通过公司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掌握被保险人的健康信息,有针对性地采取预防措施及对医疗服务提供者和患者实施有力监督。同时对一些长期健康保险产品,还要注意调整费率。 第三,在健康保险产品设计时,注意引用医疗费用的合理分担技术。如在条款设计中恰当地应用除外责任,规定合理的免赔额、自负比例和支付限额等。 最后,理赔时一定要查清事实真相,以免发生骗保事件。理赔时除了要求被保险人提供相应资料、文件、单证外,还要去被保险人就医的医院核查,必要时还可与公安机关合作,以确保公平合理的保险金给付。 另外,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对健康保险的监管作用也不容忽视,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应积极探索合理有效的监管模式,以保证商业健康保险沿着正确的方向发展。 商业健康保险论文:商业健康保险发展的各种对策和举措论文 内容摘要:随着我国国民经济快速健康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们对健康越来越重视,商业健康保险市场具有巨大的发展潜力。但综观目前国内的健康险市场,也存在不少问题,如产品单一,定价不合理,保险公司风险控制能力薄弱等。为加快商业健康保险发展,应积极探索商业健康保险发展的各种对策和举措。 关键词:商业健康保险费率厘定风险控制专业化经营 中国保监会在2000年颁发的42号文件中对商业健康保险作了这样的陈述:按保险责任,健康保险分为疾病保险、医疗保险、收入保障保险。疾病保险指以疾病发生为给付条件的保险;医疗保险是指以约定的医疗费用为给付条件的保险;收入保障保险是指以因意外伤害、疾病导致收入中断或减少为给付条件的保险。 随着我国国民经济快速健康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们对健康越来越重视,以“人的健康”为保险标的的健康保险,存在巨大的发展空间。据专家预测,我国健康险2004到2008年间的市场规模约为1500亿元到3000亿元,而2003年健康险的保费收入不到300亿元,发展空间之大令人吃惊。如何探索中国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之路,成为众多保险学者关注的一个热点问题。 一、国内商业健康保险的现状及问题 上世纪80年代初,原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开始在国内部分地区试办商业健康保险业务,1996年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推出为契机,健康险业务全面展开,各公司在原有的重大疾病保险和附加住院医疗保险的基础上,进一步开发出住院津贴保险、住院费用保险和高额医疗费用保险等一系列健康险产品。据国家统计局和中国保监会公布的数据,健康险的保费收入已从1997年的13.6亿元增长到2002年的104.1亿元(见表1)。诱人的数字背后,却是一个效益不容乐观的市场。目前,各家公司健康险的平均赔付率都较高,个别公司甚至达到、超过100%。 综观国内健康保险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产品差异小。尽管目前市场上商业健康险险种已超过300个,但整体上讲,产品差异性不大,主要是重大疾病定额给付保险、住院医疗费用补偿性保险和住院津贴等几类,而高额医疗费用保险、收入损失保险、长期护理保险、综合医疗保险以及专项医疗服务等在国外很普遍的险种几乎是空白。显然,健康险经营的效益不佳使保险公司对开发新险种望而却步,而各家公司也未能在产品差异性上体现出自身的核心竞争力。 健康险产品在费率厘定上缺乏科学性,存在很大的风险隐患。从精算角度来看,健康险产品的定价基础是疾病发生率、疾病恢复率和医疗费用率,此外,不同地区的疾病发生情况和医疗费用水平不同,一个地区的经验数据不一定适合另外一个地区。我国健康险全面开展只有不足10年时间,保险公司积累的经验数据不足,精算定价中的通常做法是借用外国的数据并加以修改,这样测试出来的费率必然存在较大的误差。再者,目前国外健康险多为短期品种,长期险种几乎全部采用不保证保险费的设计,而目前国内的同类产品基本上都保证续保且保证保险费。随着社会和医学的发展,疾病的种类和发生情况也会有所变化,目前保险公司这种不考虑健康险产品设计时长期风险的做法确实存在很大的风险隐患。 保险公司的风险管控能力薄弱。保险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对健康险的风险控制能力十分薄弱,特别是难以控制医疗费用支出。健康险不同于普通寿险,它涉及保险人、被保险人和医疗机构三方。目前,保险公司和医院之间没有经济上的共担机制,无法做到风险共担、利益共享。保险公司难以介入医疗服务选择的过程中,无法认定医疗服务内容的合理性,也就无法控制医疗费用的支出。而医院由于无需承担任何风险,在自身利益的驱动下,任意增加医疗费用、延长住院时间、虚报医疗费现象时有发生,造成保险公司赔付数额增大。而保险公司尚未建立专门的健康险核保核赔制度,难以控制逆选择和道德风险的发生。 这些问题的存在,归根到底是由于专业化程度较低造成的。专业人才匮乏,产品开发技术落后,风险控制能力薄弱,造成赔付率上升,盈利能力下降,直接影响到保险公司经营健康险的积极性和信心。 二、大力发展商业健康保险的对策建议 如何对症下药,使商业健康保险突破瓶颈大力发展呢?笔者认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国家应进一步明确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的界限 因为,一般来说,社会保险只负责基本的医疗保险,我国属于发展中国家,国家财力非常有限,补充医疗保险应交给商业保险公司来经营和运作;我国商业保险公司一直是经营商业补充医疗保险的主体机构,经验最丰富,具有人才和技术优势;根据现行法规,社会保险部门、保险公司、行业内部等都可以经营健康险,多个部门同时经营,各自只注重自己的利益,容易政出多头,不利于管理,也不利于收集数据,不利于精算定价和产品研发等。 2.国家要给予商业健康保险更多的优惠政策 根据《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和《财政部关于企业为职工购买保险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企业年金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都有了一些列支渠道和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但仍不足以对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产生很大的推动作用,因为对经济效益较好,有能力办理补充医疗保险的企业来说,允许的列支比例太小;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未覆盖的人群,如城镇职工家属、城市流动人口、自由职业者、学生、农村人口等,没有规定明确的列支渠道,也没有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公众个人投保商业健康保险没有给予税收减免。如果国家能给予上述优惠政策,必将迅速推动和促进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 3.要在保险公司与各相关部门和机构之间建立“风险共担、利益共享”机制 在保险公司与医疗机构之间建立这种双赢机制,会带来诸多有利条件。第一,有利于集合卫生部门、社保部门、保险公司等相关部门的数据,共同建立各类数据库,如投保人数据库、疾病数据库、医疗费用数据库、患者(或被保险人)数据库、药品数据库等。充分共享的数据信息,既便于管理,又便于服务,更重要的是,全面的信息和数据,便于产品的研究和开发,因为缺乏经验数据是制约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研发的重要因素之一;第二,可以有效防范道德风险,减少诸如客户在投保时不如实告知、住院医疗费用单据作假等问题,还可以杜绝或减少医患合谋、医院单独作假“谋取”保险公司利益等行为。 4.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众保险意识 目前,我国商业健康保险发展较慢,除了保险公司经营管理方面的原因外,也确实存在公众保险意识不强的问题。目前我国居民储蓄存款高达11万亿元,其中相当大的比例是用来防病养老的,但一般公众都选择存银行,而不选择购买保险,这是公众保险意识很弱的一个明显表现,但其原因归根到底还是保险公司宣传不到位的问题。所以,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众保险意识是目前发展商业健康保险的当务之急。 5.加强行业自律,制止不正当竞争 在团体健康险的展业中,过去有些寿险公司在与其他公司竞争时,往往采用向投保单位领导层赠送高额保单、返还高比例手续费、赠送汽车等贵重物品等手段来抢业务,企业年金保险的竞争中,采取“零管理费”承保的现象时有发生,这些自杀式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不仅搅乱了市场,而且也损害了保险公司的自身利益。只有加强行业自律,规范市场行为,才能维持商业健康险业务的持续健康发展。 6.积极进行商业健康保险专业化运作的探索 健康保险与一般的寿险险种相比,至少有两点不同之处:一是经营健险技术含量高、管理要求高。比如健康保险的精算,除了要考虑死亡率、利息率和费用率三个因素外,还要考虑疾病发生率、伤残发生率、医疗价格、地区差异等。再如健康保险的管理不仅涉及到核保、核赔、财务、人事管理,还包括医务管理、健康管理等;二是健康保险覆盖面广,涉及人群多。所以,健康险领域对保险公司的专业化要求是很高的,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可以进行的探索有:目前各家公司应尽快采取在公司内部设立专门的健康险事业部或建立专业子公司的经营模式。由于健康险业务的专业性、技术性和复杂性,保险公司要对其进行专业化管理,即在数据的收集和积累、产品定价、利润核算、风险评估方法、理赔管理、客户服务内容及方式以及与医院合作等方面建立相应的经营手段和风险管理方式。在管理体系上,健康险事业部或子公司应有独立的产品开发部门,负责市场调研、险种开发设计、费率厘定、条款拟定;业务管理部,负责核保理赔、保全等业务规则的制订、实施、检查以及与医院的合作和管理;有市场推动部,负责业务的市场推动、激励、销售的策划、人员的培训以及辅助销售渠道的开拓。这样,既有利于专业化管理,又可以共享资源,能提高经营者的积极性。 随着中国商业健康保险市场的不断成熟,应积极探索成立专业性健康保险公司的可能性。这种模式可以使公司将全部精力用于健康险业务的经营,在经营方式、风险控制方法、精算体系、保险公司和医疗机构合作、经验数据的处理、产品设计与定价、产品营销等方面进行更加专业化的研究和尝试,推动健康险业务的创新和发展,进而提升我国健康保险行业的专业化水平。另外,专业健康保险公司的设立,将有效促进健康保险市场的竞争,刺激原有保险公司加快健康险体系的改造,也有利于与国际保险业接轨,提升我国健康保险行业的经营水平。因此,在条件成熟的前提下,应鼓励商业保险公司独资成立、或与外资公司合资成立专业健康保险公司,这是促进商业健康保险快速发展的捷径之一。 商业健康保险论文:鉴国外做法定位商业健康保险论文 编者按:本文主要从澳大利亚的医疗保障制度简介;澳大利亚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与政策扶持;“全民医保”背景下的商业健康保险定位;促进我国商业健康保险发展的政策措施进行论述。其中,主要包括:目前一个相当完善的社会福利网络已覆盖全国各地,社会福利种类多样而且齐全、澳大利亚的医疗系统是由联邦政府健康保险委员会、卫生和老龄部、州和地方政府医疗卫生部门、澳大利亚实行的是全民医疗保险制度、私人健康保险是全民健康保险的重要补充、与之相适应的商业健康保险制度也正逐步得到发展、参加私人健康保险的人数、比例有了明显增加、参保者的年龄结构与性别比例得到了优化、借鉴澳大利亚的经验,对我国商业健康保险进行重新定位、在现有医院体系框架内建立差异化的医疗服务层级、促进社会医疗保险与商业健康保险的协调发展、国家应当为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提供政策扶持等,具体请详见。 摘要:本文在对澳大利亚医疗保障体系分析的基础上,通过运用实证研究的方法对澳大利亚政府促进商业健康保险发展的三次政策调整做了深入研究。在此基础上提出我国全民医保背景下商业健康保险的定位与发展思路。 关键词:医疗保险商业健康保险全民医保 澳大利亚是世界上实行社会福利制度最早、最好的国家之一,1910年开始建立社会福利制度。目前一个相当完善的社会福利网络已覆盖全国各地,社会福利种类多样而且齐全,公民从出生到死亡都可以享受名目繁多的福利津贴。在医疗福利方面,澳大利亚实行全民医疗保健制度,所有公民都必须参加医疗保险。并可免费在公立医疗机构获得基本医疗服务。这样高的医疗保障福利并没有阻碍澳大利亚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有44,9%的澳大利亚人购买了商业健康保险。当前我国正在建立覆盖全体公民的医疗保障体系,即“全民医保”,在这样的背景下,如何对我国商业健康保险进行定位并促进其健康发展?澳大利亚的经验值得我们借鉴。 一、澳大利亚的医疗保障制度简介 澳大利亚的医疗系统是由联邦政府健康保险委员会、卫生和老龄部、州和地方政府医疗卫生部门,以及私立健康机构和私人医疗卫生从业者共同组成。 澳大利亚实行的是全民医疗保险制度.1973年颁布的《健康保险法》规定,每个公民都有享受同等机会的医疗保险.每个居民都必须参加医疗保险,所有居民均可免费在公立医院得到基本医疗服务。澳大利亚于1984年2月建立了全民健康保险制度(Medicare),通过全民健康保险制度和各州的医疗卫生计戈0,全体澳大利亚公民均可享受公立医院的免费医疗服务和全科医生服务。全民健康保险基金一部分来源于1,5%收入税,占20%,其余80%来源于.政府的拨款。目前个人收入税比例为:年收入在5万元澳币以内为1.5%;年收入在5万元澳币以上的为2.5%(不参加私立保险者);收入低于一定标准者免征健康保险收入税。基本的指导思想是“富者多出”和“尽力而为”。国家为病人支付的费用包括:在公立医院的看病费、手术费、住院(包括药品和饮食)费,不包括的费用有:牙科、理疗和按摩治疗、救护车服务等等。结账方式通常情况是,开业医生和医院与政府管理的全民保险基金统一结账。参加全民健康保险的公民可以获得一张保险证(MedicareCard),病人只需刷卡而不需要付现金。根据澳大利亚有关法律规定.医院和诊所不能向病人卖药,因此,同时实行“药品补贴计划”(PBS),政府每年公布一次PBS的药品目录,凡退休者和领取社会救济者(包括子女)在购PBS范围内药品时,不管药品实际价格多少,每张处方付费2.6澳元.当年支出超过135.2澳元时,可领取一张免费卡,凭卡在当年免费购药。对其余人(包括不参加医疗保险的人)每处方付费16澳元,不足16澳元按实际药价支付,当年药费支出超过312.3澳元时可申请优惠卡,当年购药时每处方只付2.6澳元。此外,全民健康保险还担负着在医院外进行治疗的大部分医疗费用,如看全科医生和专家门诊。全民健康保险负责负担这些费用的85%。 私人健康保险是全民健康保险的重要补充。虽然澳大利亚实行全民医疗保险,但由于《健康保险法》明文规定,在公立医院就诊时病人无权选择医生和病房,也不享受优先住院和治疗。因此,在澳大利亚,大约有44.9%的居民同时购买私人医疗保险。私人保险形式有两种:一是单人保险;一是家庭保险。私人医疗保险只提供医院服务,既可去私立医院看病,也可到公立医院以自费病人身份就医,但可选择医生和优先住院,政府负责支付75%的费用。其余由私人健康保险负责。澳大利亚私立医院的床位约占所有医院床位的四分之一。私立医院的开业医生为患者提供大多数无须住院的治疗,他们与领薪医生一道,为患者提供多种医疗服务。参加商业健康保险的澳大利亚人除了可以报销投保人在公立医院和私立医院的医疗费,还偿付投保人接受的一系列非医疗服务的费用,如进行理疗、看牙科以及购买眼镜的费用等全民健康保险不予报销的项目。如一年未使用私立健康保险基金者,还可获得奖励。联邦政府鼓励人们在使用医疗保健作为主要保障的同时也参加私人医疗保险,以更好地平衡公立医院和私立医院在整个卫生系统中的作用。 二、澳大利亚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与政策扶持 伴随着澳大利亚全民医疗保健政策的逐步完善,与之相适应的商业健康保险制度也正逐步得到发展。作为全民医疗保健政策的必要补充,其辅助作用也日益得到体现。澳大利亚的商业健康保险起步于上个世纪九十年代。从1997年到2001年,澳大利亚商业健康保险经历了三个主要发展阶段:私人健康保险激励方案(ThePrivateHealthInsuranceIncentivesScheme,以下简称PHIIS)、私人健康保险激励法案(ThePrivateHealthInsuranceIn,cen~vesAct,以下简称PHIIA)和终生健康保险计划(LifeTime]tealthCover,以下简称LTHC)。改革之前,参加商业健康保险的人1:3和比例都不是很高,在1997年只有占全部人口的29.7%参加商业健康保险。政策改革提高了商业保险的参保率,四年之后,也就是2001年,参保人数增加了400万,参保率达到了45%。在这三个改革阶段的实施过程中,政府的作用无疑是促进商业健康保险发展的主要原因。政策采取了一系列相应的激励措施与政策,并根据实施情况即时进行政策调整,促进了澳大利亚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 在第一个改革阶段,即1997年7月份到1999年1月份实施的私人健康保险激励方案(PHIIS),国家制定了三项具体的激励措施。该政策针对不同的收入群体分别采取不同的规定:人均年收入在3.5万澳元或者家庭年收入在7万澳元以下的个人,政府会每年给予25~125澳元不等的补贴,用以支付私人健康保险费用;人均年收入在3.55万澳元或者家庭年收入在7万澳元以上的个人,政府不再给予补贴;人均年收入在5万澳元以上或者家庭年收入在l0万澳元以上的个人,如果不参加商业健康保险则对其征收1%的医疗附加税。 在第二个改革阶段,即1999年1月份到2000年7月份实施的私人健康保险激励法案(PHIIA),国家制定了两项具体的激励措施。不管收人为多少,政府每年给予30%的补贴来支付私人健康保险费用;对高收人群体,即人均年收入在5万澳元以上或者家庭年收入在10万澳元以上的个人,国家仍然收取1%的医疗附加税。 在第三个改革阶段,即2000年7月份开始实施的终生健康保险计划(LTHC),用来提高私人健康保险的参保率。为了改善风险曲线,确保成员参保的连续性,国家制定了四项具体的激励措施。30岁之前或者在1999年7月到2000年7月期间参加商业健康保险的个人,政府终生给予低额健康保险津贴;在2000年7月,年龄为30岁或者以上的个人国家每年补贴2%的保费,直到补贴至保费的70%这个最高值为止;个人一旦参加了终生健康保险计划(LTHC),将有24个月的停交医疗附加税期,24个月之后该人之前交纳的医疗附加税将以每年2%的额度逐年累积到该人的家庭津贴里;1934年7月之前出生的人可以免除医疗附加税,政府还增加了对澳大利亚老年人的保费补贴:65岁以上的老人可获得35%补贴,70岁以上的为40%。之前参加私人健康保险激励法案(PHIIA)的人仍然按照原有规定实施。 通过以上三个阶段的改革措施与相关的政策扶持,澳大利亚的商业健康保险取得了较大的发展,具体表现在参加私人健康保险的人数、比例的增加以及年龄结构与性别比例的优化。 首先,参加私人健康保险的人数、比例有了明显增加。据澳大利亚私人健康保险管理委员会(PHIAC)和澳大利亚统计局(ABS)的数据,在改革之前的1997年约有776万人参加商业健康保险,约占总人口的29.7%,到2001年这一数字达到1176万人,占总人口比例约为45%,增长了15.3%。在政策实施的短短四年时间里取得了明显的成果。 其次,参保者的年龄结构与性别比例得到了优化。根据澳大利亚私人健康保险管理委员会(PHIAC)和澳大利亚统计局(ABS)的不完全统计,55岁以下的参保人数占总人口比例增长了16.6%;55—64岁男性女性均增长了14%;65—74岁男性增长了7%,女性增长了5%;75岁及以上男性增长了1.4%,女性增长了2.2%。 澳大利亚居民愿意参加私人健康保险的原因:一是政府给补贴,提高了个人缴费的使用效率,激励个人缴费;二是认为参加了健康保险更有安全感,可以解除很多后顾之忧。特别是老年人,其身体状况决定了承担医疗费用的应急成本会很高;三是认为参加了健康保险可以自由选择医生、避免等候期、服务质量好。但是也有一部分居民至今还没参加,他们不参加的原因:一是认为参加健康保险的费用高;二是认为制度没有统一,改革频繁,没有信誉保证;三是认为已经有公共医疗保障,没必要参加私人健康保险;四是有很少一部分人认为身体很好.没必要参加。 三、“全民医保”背景下的商业健康保险定位 澳大利亚的全民医疗保障制度将所有人纳入一个体系中,在这个体系内没有城市居民与乡村居民之分,没有公务人员与非公务人员之分,更没有公务人员之间的等级之分。在这个体系外,也没有一个由国家公共医疗资源建立的,为特殊群体服务的医疗保障体系。全体人民都在同一个医疗保障制度体系内,享受统一标准的医疗服务及同等的医疗保障待遇。在经历两年多的反复研讨和论证后,我国的新医改方案即将浮出水面。尽管医改方案的设计达十个版本之多,但在医疗保障制度构建上有一项基本原则是达成共识的,即政府须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努力打造覆盖城乡全体居民的医疗保障体系。在此指导思想下,截至2007年末,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已经覆盖1.7亿人,7.3亿多农民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针对城镇非从业人员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试点也从今年开始在317个城市全面铺开。澳大利亚与我国国情及经济基础不一样,因此所实施的医保模式也不完全一样。澳大利亚人口少,经济基础好,实行的是全民统一的健康保险,而我国人口众多,经济还不富裕,实行的是针对不同群体分别设计的医疗保险,但是也基本实现了全覆盖,所以全民医保是我们改革的价值取向。在这个意义上说,我国和澳大利亚有相似之处。因此,澳大利亚在全民健康保险制度下的商业健康保险定位和政策对我们全民医保模式下的商业健康保险政策设计具有借鉴意义。 在一个成熟的保险市场,商业健康保险保费收入占人身保险保费收入的比例一般为30%左右。2006年我国的这一占比为8.81%;2005年我国医疗费用支出7400多亿元,同年商业保险支出仅18多亿元,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约5800亿元,医疗费用缺口为78.37%;同年商业健康保险提供的医疗费用支出仅占全国医疗费用支出的3%,个人自付部分的6%。现实表明,我国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严重滞后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大力发展商业健康保险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选择,全面推进商业健康保险制度创新是大力发展商业健康保险的必由之路。 我国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存在着一系列的障碍。首先,在整个医疗保障体中,商业健康保险的定位长期以来处于辅助、附属的地位,从制度层面来看,商业健康保险只是作为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充,没有成为国家医疗保障体系的组成部分。在推行全民医保之前,我国商业健康保险的定位是作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补充来设计的,但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推行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建立,使得商业健康保险的空间逐步缩小。其次,政府未能统筹考虑社会医疗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的协调发展,城镇职工基本医疗社会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的定位不清,导致的直接结果是商业健康保险可操作的市场空间小,难以充分满足保险经营大数法则的要求,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对象看,它基本囊括了城市居民中最优质的投保人资源,他们有相当的固定收入,年龄结构也比较理想,而商业保险公司只能做一些补充险或是面向没有固定工作的人群,风险明显偏高。第三,社保机构强制推出企业大额补充医疗保险,商业保险失去了在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中本应由商业健康保险来经营的补充医疗保险。 因此,需要借鉴澳大利亚的经验,对我国商业健康保险进行重新定位。国务院《关于促进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了商业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是我们对商业健康保险定位的基础。作为医疗保障制度重要组成部分的商业健康保险应当在和谐社会建设中发挥应有的作用。这是我们对商业健康保险的基本定位。为此,.整合管理医疗保障制度,最大化发挥医疗保障制度的积极保护作用,最大化改善全体国民身心健康状况,提高全体国民的生活质量和整个社会的福利水平,在这样一个分析框架下来寻求促进商业健康保险发展的政策思路。 四、促进我国商业健康保险发展的政策措施 澳大利亚在社会医疗保险全覆盖的基础上,商业健康保险也得到了很好的发展,这主要得益于政府对商业健康保险的合理定位和政策扶持。政府在建立全民健康保险的同时,为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留出了足够的空间。同时,及时进行改革和政策调整,通过政策激励,使商业健康保险得到了快速发展,参保率不断上高。政府鼓励人们在使用社会医疗保险作为主要保障的同时也参加商业健康保险,以更好地平衡公立医院和私立医院在整个卫生系统中的作用。我国可以借鉴澳大利亚的经验,采取以下商业健康保险发展的政策措施: 1.在现有医院体系框架内建立差异化的医疗服务层级。需求方面差异化的医疗保险和保障体系必须同时反映在供给方。政府可以考虑加大初级医疗体系建设的投入力度,重新分配目前医院财政补贴的流向。商业健康保险覆盖的中高收入人群的医疗需求可以在相当程度上由市场力量解决,政府应该调整干预方向,保证现有的医院能够为受保障人群提供充足的医疗服务的同时,发展高水平的私立医院。公立医院主要负责基本医疗,费用由社会医疗保险资金支付。私立医院的费用由商业健康保险支付。 2.促进社会医疗保险与商业健康保险的协调发展,有效处理公平与效率问题。国家提供的社会医疗保险要与经济发展水平、财政负担能力相适应,主要为中低收入群体提供基本的医疗保障需求,重点体现社会公平,努力使各类人群享受相同程度的基本医疗保障。基本医疗保障以外的需求,应当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通过灵活多样的商业健康保险予以解决,充分体现不同经济收入水平参保者的权利与义务对等的效率问题。政府可以将大额医疗保险强制从社保机构剥离,交给商业健康保险公司来经营,同时发挥商业健康保险对基本医疗保险拾遗补缺的作用,理论上讲,可以用商业健康保险报销基本医疗保险起付线以下、封顶线以上和介于两者之间需要参保人个人负担的比例。但是为了避免基本医疗保险的共付机制遭到破坏,对于基本医疗保险中需要个人负担的部分,商业健康保险应当在合理的范围内提供额外保障。 3.国家应当为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提供政策扶持。这体现在对参保人的扶持和对保险公司的扶持。由于我国的财力有限,目前的首要任务是建立公民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所以让政府直接给商业健康保险的参保人政府补贴的做法暂时还不可行,但目前政府可以做的是对购买商业健康保险的单位在~定限额内允许税前计入成本,对个人则免缴其购买健康险部分的个人所得税,个人获取的健康保险金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允许使用个人账户余额购买商业健康保险,提高个人账户的利用效率等。对保险公司的扶持可以体现在把部分社会医疗保险费用收缴和支付业务委托保险公司管理,对鼓励发展的健康险业务免征营业税和所得税,甚至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 4.充分发挥商业健康保险在农村健康保险市场的作用。相对于城市完善福利保障制度而言,农村的健康保险的市场空间巨大。在农村医疗卫生保障体系中,商业健康保险的定位应该是:在农村健康保险市场中的主体地位,以及在多层次医疗保障中的重要支柱。具体措施:培育农民的保险意识,鼓励富裕起来的农民通过购买商业健康保险规避健康风险;在合作医疗中引入保险机制,通过与保险公司的合作,使大数法则和精算技术在合作医疗的运作中发挥作用;推进农村社会医疗保险的商业化运作,例如太平人寿在江苏江阴开展的政府牵头、商业保险参与运作的全市农村健康保险;发展农村补充健康保险,在经济发达的农村,农民对健康和医疗服务水平的要求迅速提高,合作医疗低水平的保障已经不能满足农民的需要,可以发挥商业健康保险的补充作用,满足人们对健康保障的差异化需求。 商业健康保险论文:商业健康保险经营 一、树立专业化经营理念 专业化经营理念是健康险专业化经营非常重要的内容。首先,要认识到健康保险与寿险、财产险有很大区别,精算基础的数据分布不同,定价方法不同,风险管控不同,必须专业化经营;其次,经营健康保险不是要控制住所有的风险,而是要知道哪些风险是可以控制的和怎样去控制,哪些是不可能控制的和怎样去回避;第三,保险要做大、做强、做优,而健康保险则以优为先,在优的基础上做强、做大,不能盲目要规模,我们需要的规模一定是有效益的规模,否则,必然是“规模越大,亏损越多”;第四,由于健康险中道德风险和逆选择的大量存在,所以,不是客户需要什么保障,我们就提供什么,对于该保障的要给予最充分的保障,该控制的要坚决控制。 二、采取专业化组织架构 专业化经营的组织架构有多种形式,可以是专业健康险公司,也可以是集团下的专业子公司,还可以是公司内的一个业务管理系列。 事实上,各种经营模式都各有其优势和不足(见表1),没有适合所有保险公司的标准模式,保险公司应根据其市场定位战略选择和发展目标选择适合自己的经营模式。 当然,最有效的组织形式是建立专业的健康保险公司。其战略意义在于:一是专业化经营的理念不再受干扰,可以高效地科学决策;二是有利于高素质专业人才的聚集、培养和成长;三是可以高效率地研发专门的风险控制技术、业务流程和信息管理系统;四是有利于形成健康保险的产品体系,有利于真正以客户为中心、真正能满足不同客户多层次的需求;五是有利于适合中国国情的商业健康保险与医疗服务提供者合作模式的探讨。 三、培养专业化人才队伍 商业健康保险是一项专业技术性强、管理难度大的业务,迫切需要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人才队伍,如医学技术人才、精算人才、核保核赔人才、统计分析人才等。而目前仅靠普通大学教育是无法解决健康保险所需要的复合型人才的。因此,一是在开展健康保险业务的同时,不仅应在公司内部着重加强对健康险专业人才的培养,而且,各公司要建立自己的“造血”机制,建立对健康险相关人员的专业培训体系,另外,通过人身保险从业人员资格考试体系的平台,提升健康保险管理队伍的专业素质;二是应该有计划有步骤地从国外及其他和健康保险相关的行业领域引进一批专业人才,建立起一支能满足我国健康保险市场需要的复合型人才。 四、制定专业化管理制度 一是建立专门的核保和理赔体系。鉴于健康保险的风险控制特点,各保险公司应建立专门的健康保险核保和理赔体系;制定和实施健康保险核保人与理赔人的管理办法;加快研发和使用健康保险专用的核保、理赔手册等专业技术工具。 二是建立专业的风险管理制度。各保险公司一方面要加强内控制度的建设,另一方面应编写专门的健康险风险管理手册和管理指引,明确哪些风险是可以控制的和怎样去控制,哪些是不可能控制的和怎样去回避。 三是建立专业的精算体系。注重积累精算数据,加强精算评估,科学厘定产品费率,防范产品开发风险;要提升精算师在经营管理中的地位与作用。 四是建立专业的数据分析体系。商业健康保险的经营需要大量的基础数据、严密的精算分析支持。所以,保险公司应加大对经验数据的分析,为精算定价和产品开发提供支持。 五、建立专业化信息系统 专业化的信息管理系统不仅是实现健康保险专业化运作的基础和平台,而且对健康保险的风险控制和长远发展至关重要。在国外,专业健康险公司都有一套完善的专业系统平台,具有核保、核赔、数据分析、后期服务等诸多强大功能。我国保险公司应该通过自主开发或引进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和完善与健康保险业务相适应的信息管理系统,特别是完善健康保险的核保核赔管理系统和数据统计分析系统,满足业务发展和服务的需要。 六、进行专业化产品设计 目前,4家专业健康险公司和所有寿险公司,大部分产险公司都在经营健康险,健康保险产品数量超过300多个,看上去数量上很丰富,但实际上产品多数雷同,在市场上成气候的主要是医疗费用报销型、重大疾病、附加住院补贴等少数几个产品。保险消费者需求日益多样化,单一的健康险产品不能满足其需求,自然无法正常发展。对保险公司而言,产品没有细分则意味着风险加大。健康保险产品是根本,如果没有真正满足市场需求又维护保险公司利益的健康保险产品,那专业性经营健康保险只能是空谈。开发适合市场需求的健康保险产品,关系到保险公司能否在健康保险体系中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及发挥作用的程度;关系到保险公司能否有效地填补基本健康保险建立后所留下的商业空间;关系到保险公司是否能长期、稳健地经营。保险公司必须就健康保险产品开发切实地做好市场调研、数据收集、数据分析等方面的工作。随着保险公司经营经验的积累和外部条件的逐渐成熟,逐步开发在保单中增加保证续保的条款等内容。有条件的公司,要有高瞻远瞩的战略规划,积极探讨目前我国市场少有但未来前景广阔的长期护理保险、失能收入损失保险、全球医疗保险等险种的开发。 车险的发展经验值得健康险借鉴,车险产品已经从两年前的大一统费率发展到今天的从人从车从地域定价原则,考虑到各种风险隐患,产品高度细化了。根据风险不同收取不同的保费,这种产品设计可以提前识别风险,也体现了定价的公平,不致于让高风险的投保人驱逐低风险者。 七、提供专业化客户服务 健康险承保的是人的身体机能,其处于不断变化中,从承保前的体检、对投保人的询问,到承保过程中身体的检查、有关疾病的防治以及出险后的理赔等,都需要专业化的客户服务,其目的也在于控制风险,更好地为被保险人服务。 专业化客户服务除承保时能够有效防范风险外,还能提供日常的医疗诊治咨询服务,因为专业、细致,更能获得消费者的认同。现在的健康险客户服务是粗线条的,只注重出险后的理赔而缺少承保过程中的服务。有了专业化的客户服务队伍,很多风险是可以规避的,例如对那些投保长期健康险者定期回访,定期对某些项目进行体检,这种过程服务,对保险公司来说,能够化解风险,防患于未然;对客户来说,身体健康是最好的保障。 保险公司应为高端客户提供个性化的重点服务,为大众客户提供标准化的优质服务。保险公司应针对高端客户对价格不太敏感,但对服务品质要求很高的特点,加大服务投入,为高端客户提供更多附加值服务,比如为其安排年度体检、疫苗注射、协助建立医疗室、提供小药箱等,以进一步提高客户忠诚度,增加优质客户的满意度。 商业健康保险论文:商业健康保险 农村健康保障困境呼唤商业健康保险 我国医疗卫生体系的基础是在计划经济时期形成的。20世纪70年代后期开始的经济改革对医疗卫生供给的基本体系提出了严峻的挑战。目前我国农村地区农产主要采取自费医疗的形式,他们用以规避健康风险的安全网主要由土地和家庭自我保障、亲朋好友互助、商业保险、政府和村委会的救济措施构成。越来越多的农民无力承受日益增长的医疗费用,己成为当前农村医疗卫生保障的突出矛盾。 一方面,农民成为几乎毫无保障的群体,另一方面,医疗费用的攀升超过了农民实际平均收入的增长幅度。1990年到1999年,农民平均纯收入由686.31元增加到2210.34元,增长了2.2倍。同期卫生部门统计的每人次平均门诊费用和住院费用,分别由10.9元和473.3元增加到79元和2891元,增长了6.2倍和5.1倍。这样,农村人均医疗保健支出占人均可支配收入和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不断提高,医疗费用的增幅大大超过了农民的经济承受能力。 疾病和贫困是一对孪生兄弟。按照国际贫困标准,以年人均收入低于900元作为农村居民的最低贫困线,1999年我国农村的贫困人口仍然高达1.2亿人,其中50%集中在西部。在农村最贫困的农产(约占4%)中,50%左右属于因病致贫或因病返贫。根据1998年调查的5万户农民,贫困率是7%。如果把这些人的医疗费用除去,其净收入贫困率是10%。也就是说医疗费用这一项就使中国农民的贫困率增加了3个百分点。当前农村医疗保障问题,不仅仅是一个道义、公正问题,更是一个需要重视的经济问题。农村医疗保障体系的缺失,削弱了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由此导致的农民健康水平的下降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我国劳动力素质下降。创新农村医疗保障体系显得尤为必要和迫切。 借助于保险机制规避健康风险是农村健康保障体系创新的重要路径。发展农村健康保险既可以拓展和带动目前非常薄弱的农村保险业务,又可以服务于农村居民的健康保障,充分发挥商业保险的经济补偿和社会管理职能。 商业健康保险在农村卫生医疗保障体系中的定位 在农村卫生医疗保障体系中,商业健康保险应定位为:在农村健康保险市场的主体地位,以及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中的重要支柱(如图1所示)。 这种定位具体体现在以下诸多方面: (一)健康风险管理的示范作用 目前一些富裕起来的农民也往往通过购买商业健康保险规避健康风险。特别值得指出的是,农村的中小学校在很多地区是最大的投保群体。学校为所有在校生集体购买“学生平安险”,包括住院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尽管很多做法有“强制投保”之嫌,但客观上有利于广大农民增强利用保险机制规避健康风险。日渐扩张的商业健康保险具有健康风险管理示范作用,它可以在当前作为社会医疗保险制度的前导。 (二)在合作医疗制度中引入保险运行机制 合作医疗试验陷入困境有很多原因,其中很重要的一条是没有很好地贯彻保险机制的基本原理和原则。 第一,不符合大数法则。根据健康保险的原理,最有经济效率的风险分担方式是在较大的投保人群中,对发生频率较低但治疗费用较高的疾病进行保险。可是目前的合作医疗多在村庄一级试行,对于资金筹集而言不可能形成具有经济规模的投保人群。如果将规模微小的基金仅用于补偿经济风险较高的疾病治疗费用,则因受益面太小而难以保持较高的缴款率。如果将补偿重点置于发生频率较高但治疗费用较低的疾病上,受益面虽然较大却并不经济,因为它既导致较高的管理成本又增加患者的交易费用。这种两难困境在目前推行的合作医疗制度框架内是无法解决的。因此,深化改革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要引入契约共济的保险意识和保险制度的运行机制,扩大投保人群,不断提高保障社会化程度。 第二,缺乏精算技术的支持。合作医疗的费用筹集、给付水平一般都没有经过严格的、精算意义上的测算,大多是根据上年医疗费用支出作简单的匡算。但在合作医疗的实际运行中,投保人的逆选择、疾病发生率的不确定性、不同医疗费用控制技术的运用等都会影响合作医疗的运行效果,使之很难按初始目标运作。因此,非常有必要在合作医疗中引入保险精算,通过精算技术,对资金筹集、基金积累、给付水平等进行严格测算,这是合作医疗成功运行的前提和基础。 (三)农村社会医疗保险的商业化运作 社会化的医疗保险制度是农村医疗制度改革的方向和远期目标,目前我国正在全面改进“福利——风险型”的合作医疗制度,在原有合作医疗基础上实施市(县)乡(镇)两级统筹的大病风险医疗制度,进行社会化医疗保险制度(并与城镇职工医疗制度并轨,实行城乡一体)试点工作,逐步推广。为提高运行效率,可以探索商业化运营的模式。 如太平洋人寿就在农村社会健康保险的商业化运作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2001年11月,江苏江阴开展由政府牵头、商业保险参与运作的全市性农村健康保险。按照“行政领导、统一筹集、征管分离、定额补偿、专款专用、收支平衡”原则,商业保险公司建立起“以定点医院为基础、医保专员为依托、信息技术为手段”的立体化管理模式。江阴模式的成功运作引起包括国家卫生部等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和普遍关注,为农村社会医疗保险的商业化运作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四)农村补充健康保险 另外,在经济发达的农村地区,随着农民人均GDP和收入水平的增长加快。生活水平的提高,对健康和医疗服务水平的要求迅速提高,人们对合作医疗提供的低水平医疗服务已不再满足,社会医疗保险的基本保障也难以满足乡村工业化程度中高收入农民对较高质量健康服务的需求。商业健康保险作为重要补充,将满足人们对健康保障的差异化需求。 (五)作为广义的“农村保险”来经营 法国安盟保险公司进入中国市场经营国内保险公司望而却步的农业保险曾引起广泛关注。该公司提出的“农村保险”的概念对于商业保险公司在农村地区开展健康保险业务颇具启示意义。 按照安盟公司的界定,所谓“农村保险”是指全面介入农村市场,向农产提供一揽子的全面保障方案,无论人身保险还是财产保险,无论是生活方面还是工作方面,无论是农业领域还是非农业领域。(如图2所示) 将农村商业健康保险作为实施“农村保险”经营战略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发展农村商业健康保险的重要发展思路。 农村商业健康保险发展的空间 据法国安盟公司2002年9月对四川省的5个村庄、江苏省的3个村庄、吉林省的2个村庄的212个农产的调研,对40家农产的上门专访,农民对健康保险有显著的需求。(见表) 为深入研究包括商业健康保险在内的农村保险的需求状况,我们曾在陕西和福建两省的6个县进行了入户调查。调查表明,尽管目前购买保险的农民还不多,但被调查农民对保险表现出一定的兴趣和愿望,而且呈现出多元化的需求倾向。福建的农民兴趣最大的险种是养老保险和健康保险。如果购买保险,有46.7%的人愿意购买健康保险。陕西的农民也表现出类似的意愿。这表明,目前农村存在着很大的购买商业健康保险的潜力。 我国农村保险市场存在巨大的潜力。据测算,如在20年内,我国农村保险市场水平能达到目前全国保险市场水平(保险深度为2%),那么,届时农村保险费收入将达到750亿元,年平均增长率为25%左右。由此可见,我国农村商业健康保险市场的潜力同样很大,特别是经济较发达地区的农村,市场潜力将首先在一定的条件下得到释放,潜在的保险需求易于转化为现实的有效需求,开发这些地区的农村商业健康保险在经济上是可行的。因此,如何有效增加农村商业健康保险的供给,以使潜在的农村健康保险市场早日浮出水面,是值得进一步研究的问题。 农村商业健康保险发展的策略 (一)增加农村商业健康保险的供给 人们通常认为,农村保险市场发展滞后的主要原因在于农村居民对保险的有效需求不足。但调查结果表明,尽管农民的收入水平较低,风险保障意识比较落后,但农村保险市场尚没有得到很好开发,保险供给主体缺乏,让农民了解保险和投保的渠道很少,适合农村居民的保险商品也不多,因而他们的保险需求还得不到满足,即目前农村保险供给存在较大的缺口。 目前几乎所有的保险公司都把业务重点放在大中城市,县级支公司的重点也在城镇。如福建浦城县的农村业务只占10%,城镇业务占了90%。这反映了保险公司对农村保险业务的认识不统一、重视不够、投入不足。因此,保险公司必须重视农村商业健康保险市场的培育和开发,改变商业保险经营机构设置的不适应性,在农村开办更多的代办所和办事处,开拓广阔的农村商业健康保险市场。 特别值得指出的是,保险公司开拓农村商业健康保险在战略上更有深远的意义。通过提供健康保险,保险公司可以有效地带动其他诸多险种的发展,从而有利于开拓整个农村保险业务。 (二)积极应对城乡疾病模式差异 人类在20世纪经历了一次疾病模式的转变,其重要标志使非传染病取代传染病成为致病和致残的主要原因以及平均死亡年龄的逐步上升。但中国在疾病模式转变的过程中面临着“不完全的疾病模式转变”,这突出表现在城乡疾病模式的差异上。城乡居民疾病模式差异表现在诸多方面:第一,死亡率和预期寿命的差距。1980年以来,农村地区人口的死亡率不仅明显高于城镇人口,而且出现了上升趋势。第二,疾病谱和死因谱的差异。农村地区,尤其是经济欠发达地区,居民的患病率及其疾病构成、住院原因及其构成还是以感染性疾病和营养不良症为主导的疾病模式。以1998年住院病人疾病别住院率及其构成为例:在城市地区,脑血管病、冠心病,高血压病等慢性疾病是主要的住院原因;在农村地区,痢疾、病毒性肝炎、结核病、流感等传染性疾病列入前15位疾病。同时,受人口老龄化和人口流动的影响,农村地区也面临着疾病谱的变化,一些老年慢性病、新出现疾病(如艾滋病)的发病率也有所增加。第三,妇幼健康也存在很大差异。第四,危险因素的差异。在城市地区,环境污染、职业危害以及不良生活方式和行为成为主要的致病因素。而威胁农村居民健康的主要因素,则仍然是恶劣的生存环境、较差的卫生条件以及不良的营养状况等,这是与农村的地理位置、基础设施和收入水平密切相关的。同时,由于人口流动性增加,职业伤害和行为方式的致病比例提高,如肺炎、性病、艾滋病等。 城乡疾病模式存在上述诸多差异,而保险公司目前的健康保险产品却明显具有“城市偏好”,不适应农村疾病模式对产品的不同需求。因此,保险公司要针对农村居民疾病模式的特点,积极开发适应农村不同人群不同需求的健康保险产品。同时,保险公司还要积极参与农村地区卫生宣传、传染病防治等卫生保健工作,促进农村地区疾病模式的转变,有效地发挥商业健康保险特有的社会管理功能。 (三)树立良好的信誉 合作医疗试验难以成功的一个重要教训是,组织者出现信誉危机。农民对合作医疗的组织者不太信任,对合作医疗制度的公平丧失信心。特别是90年代以来,农村由于乱收费、乱集资、乱摊派,干群关系非常紧张,农民对基层干部发生信任危机。一个信用缺失的机构是不可能组织社区各方面的资源来建立健康保健制度的。同样,保险公司的信誉是商业健康保险在农村能否顺利发展的关键问题。 从整体上看,农民利用现代保险机制转嫁健康风险的意识还很薄弱,购买保险的理念还很脆弱,此时周围参加保险的人对保险以及保险公司的感性认识将直接影响其购买意愿。这个时候保险公司的员工及其营销人员如不能坚持诚信,不能正确引导农民的保险消费,对保险公司形象的破坏力也将放大。因此,为了农村商业健康保险的长期良性发展,保险公司必须切实提高服务质量,树立诚信品牌。 商业健康保险论文:商业健康保险市场发展论文 国内商业健康保险的现状及问题 上世纪80年代初,原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开始在国内部分地区试办商业健康保险业务,1996年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推出为契机,健康险业务全面展开,各公司在原有的重大疾病保险和附加住院医疗保险的基础上,进一步开发出住院津贴保险、住院费用保险和高额医疗费用保险等一系列健康险产品。据国家统计局和中国保监会公布的数据,健康险的保费收入已从1997年的13.6亿元增长到2002年的104.1亿元(见表1)。诱人的数字背后,却是一个效益不容乐观的市场。目前,各家公司健康险的平均赔付率都较高,个别公司甚至达到、超过100%。 综观国内健康保险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产品差异小。尽管目前市场上商业健康险险种已超过300个,但整体上讲,产品差异性不大,主要是重大疾病定额给付保险、住院医疗费用补偿性保险和住院津贴等几类,而高额医疗费用保险、收入损失保险、长期护理保险、综合医疗保险以及专项医疗服务等在国外很普遍的险种几乎是空白。显然,健康险经营的效益不佳使保险公司对开发新险种望而却步,而各家公司也未能在产品差异性上体现出自身的核心竞争力。 健康险产品在费率厘定上缺乏科学性,存在很大的风险隐患。从精算角度来看,健康险产品的定价基础是疾病发生率、疾病恢复率和医疗费用率,此外,不同地区的疾病发生情况和医疗费用水平不同,一个地区的经验数据不一定适合另外一个地区。我国健康险全面开展只有不足10年时间,保险公司积累的经验数据不足,精算定价中的通常做法是借用外国的数据并加以修改,这样测试出来的费率必然存在较大的误差。再者,目前国外健康险多为短期品种,长期险种几乎全部采用不保证保险费的设计,而目前国内的同类产品基本上都保证续保且保证保险费。随着社会和医学的发展,疾病的种类和发生情况也会有所变化,目前保险公司这种不考虑健康险产品设计时长期风险的做法确实存在很大的风险隐患。 保险公司的风险管控能力薄弱。保险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对健康险的风险控制能力十分薄弱,特别是难以控制医疗费用支出。健康险不同于普通寿险,它涉及保险人、被保险人和医疗机构三方。目前,保险公司和医院之间没有经济上的共担机制,无法做到风险共担、利益共享。保险公司难以介入医疗服务选择的过程中,无法认定医疗服务内容的合理性,也就无法控制医疗费用的支出。而医院由于无需承担任何风险,在自身利益的驱动下,任意增加医疗费用、延长住院时间、虚报医疗费现象时有发生,造成保险公司赔付数额增大。而保险公司尚未建立专门的健康险核保核赔制度,难以控制逆选择和道德风险的发生。 这些问题的存在,归根到底是由于专业化程度较低造成的。专业人才匮乏,产品开发技术落后,风险控制能力薄弱,造成赔付率上升,盈利能力下降,直接影响到保险公司经营健康险的积极性和信心。 大力发展商业健康保险的对策建议 如何对症下药,使商业健康保险突破瓶颈大力发展呢?笔者认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国家应进一步明确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的界限 因为,一般来说,社会保险只负责基本的医疗保险,我国属于发展中国家,国家财力非常有限,补充医疗保险应交给商业保险公司来经营和运作;我国商业保险公司一直是经营商业补充医疗保险的主体机构,经验最丰富,具有人才和技术优势;根据现行法规,社会保险部门、保险公司、行业内部等都可以经营健康险,多个部门同时经营,各自只注重自己的利益,容易政出多头,不利于管理,也不利于收集数据,不利于精算定价和产品研发等。 国家要给予商业健康保险更多的优惠政策 根据《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和《财政部关于企业为职工购买保险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企业年金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都有了一些列支渠道和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但仍不足以对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产生很大的推动作用,因为对经济效益较好,有能力办理补充医疗保险的企业来说,允许的列支比例太小;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未覆盖的人群,如城镇职工家属、城市流动人口、自由职业者、学生、农村人口等,没有规定明确的列支渠道,也没有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公众个人投保商业健康保险没有给予税收减免。如果国家能给予上述优惠政策,必将迅速推动和促进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 要在保险公司与各相关部门和机构之间建立“风险共担、利益共享”机制 在保险公司与医疗机构之间建立这种双赢机制,会带来诸多有利条件。第一,有利于集合卫生部门、社保部门、保险公司等相关部门的数据,共同建立各类数据库,如投保人数据库、疾病数据库、医疗费用数据库、患者(或被保险人)数据库、药品数据库等。充分共享的数据信息,既便于管理,又便于服务,更重要的是,全面的信息和数据,便于产品的研究和开发,因为缺乏经验数据是制约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研发的重要因素之一;第二,可以有效防范道德风险,减少诸如客户在投保时不如实告知、住院医疗费用单据作假等问题,还可以杜绝或减少医患合谋、医院单独作假“谋取”保险公司利益等行为。 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众保险意识 目前,我国商业健康保险发展较慢,除了保险公司经营管理方面的原因外,也确实存在公众保险意识不强的问题。目前我国居民储蓄存款高达11万亿元,其中相当大的比例是用来防病养老的,但一般公众都选择存银行,而不选择购买保险,这是公众保险意识很弱的一个明显表现,但其原因归根到底还是保险公司宣传不到位的问题。所以,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众保险意识是目前发展商业健康保险的当务之急。 加强行业自律,制止不正当竞争 在团体健康险的展业中,过去有些寿险公司在与其他公司竞争时,往往采用向投保单位领导层赠送高额保单、返还高比例手续费、赠送汽车等贵重物品等手段来抢业务,企业年金保险的竞争中,采取“零管理费”承保的现象时有发生,这些自杀式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不仅搅乱了市场,而且也损害了保险公司的自身利益。只有加强行业自律,规范市场行为,才能维持商业健康险业务的持续健康发展。 积极进行商业健康保险专业化运作的探索 健康保险与一般的寿险险种相比,至少有两点不同之处:一是经营健险技术含量高、管理要求高。比如健康保险的精算,除了要考虑死亡率、利息率和费用率三个因素外,还要考虑疾病发生率、伤残发生率、医疗价格、地区差异等。再如健康保险的管理不仅涉及到核保、核赔、财务、人事管理,还包括医务管理、健康管理等;二是健康保险覆盖面广,涉及人群多。所以,健康险领域对保险公司的专业化要求是很高的,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可以进行的探索有: 目前各家公司应尽快采取在公司内部设立专门的健康险事业部或建立专业子公司的经营模式。由于健康险业务的专业性、技术性和复杂性,保险公司要对其进行专业化管理,即在数据的收集和积累、产品定价、利润核算、风险评估方法、理赔管理、客户服务内容及方式以及与医院合作等方面建立相应的经营手段和风险管理方式。在管理体系上,健康险事业部或子公司应有独立的产品开发部门,负责市场调研、险种开发设计、费率厘定、条款拟定;业务管理部,负责核保理赔、保全等业务规则的制订、实施、检查以及与医院的合作和管理;有市场推动部,负责业务的市场推动、激励、销售的策划、人员的培训以及辅助销售渠道的开拓。这样,既有利于专业化管理,又可以共享资源,能提高经营者的积极性。 随着中国商业健康保险市场的不断成熟,应积极探索成立专业性健康保险公司的可能性。这种模式可以使公司将全部精力用于健康险业务的经营,在经营方式、风险控制方法、精算体系、保险公司和医疗机构合作、经验数据的处理、产品设计与定价、产品营销等方面进行更加专业化的研究和尝试,推动健康险业务的创新和发展,进而提升我国健康保险行业的专业化水平。另外,专业健康保险公司的设立,将有效促进健康保险市场的竞争,刺激原有保险公司加快健康险体系的改造,也有利于与国际保险业接轨,提升我国健康保险行业的经营水平。因此,在条件成熟的前提下,应鼓励商业保险公司独资成立、或与外资公司合资成立专业健康保险公司,这是促进商业健康保险快速发展的捷径之一。 商业健康保险论文:我国商业健康保险市场发展论文 内容摘要:随着我国国民经济快速健康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们对健康越来越重视,商业健康保险市场具有巨大的发展潜力。但综观目前国内的健康险市场,也存在不少问题,如产品单一,定价不合理,保险公司风险控制能力薄弱等。为加快商业健康保险发展,应积极探索商业健康保险发展的各种对策和举措。 关键词:商业健康保险费率厘定风险控制专业化经营 中国保监会在2000年颁发的42号文件中对商业健康保险作了这样的陈述:按保险责任,健康保险分为疾病保险、医疗保险、收入保障保险。疾病保险指以疾病发生为给付条件的保险;医疗保险是指以约定的医疗费用为给付条件的保险;收入保障保险是指以因意外伤害、疾病导致收入中断或减少为给付条件的保险。 随着我国国民经济快速健康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们对健康越来越重视,以“人的健康”为保险标的的健康保险,存在巨大的发展空间。据专家预测,我国健康险2004到2008年间的市场规模约为1500亿元到3000亿元,而2003年健康险的保费收入不到300亿元,发展空间之大令人吃惊。如何探索中国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之路,成为众多保险学者关注的一个热点问题。 国内商业健康保险的现状及问题 上世纪80年代初,原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开始在国内部分地区试办商业健康保险业务,1996年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推出为契机,健康险业务全面展开,各公司在原有的重大疾病保险和附加住院医疗保险的基础上,进一步开发出住院津贴保险、住院费用保险和高额医疗费用保险等一系列健康险产品。据国家统计局和中国保监会公布的数据,健康险的保费收入已从1997年的13.6亿元增长到2002年的104.1亿元(见表1)。诱人的数字背后,却是一个效益不容乐观的市场。目前,各家公司健康险的平均赔付率都较高,个别公司甚至达到、超过100%。 综观国内健康保险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产品差异小。尽管目前市场上商业健康险险种已超过300个,但整体上讲,产品差异性不大,主要是重大疾病定额给付保险、住院医疗费用补偿性保险和住院津贴等几类,而高额医疗费用保险、收入损失保险、长期护理保险、综合医疗保险以及专项医疗服务等在国外很普遍的险种几乎是空白。显然,健康险经营的效益不佳使保险公司对开发新险种望而却步,而各家公司也未能在产品差异性上体现出自身的核心竞争力。 健康险产品在费率厘定上缺乏科学性,存在很大的风险隐患。从精算角度来看,健康险产品的定价基础是疾病发生率、疾病恢复率和医疗费用率,此外,不同地区的疾病发生情况和医疗费用水平不同,一个地区的经验数据不一定适合另外一个地区。我国健康险全面开展只有不足10年时间,保险公司积累的经验数据不足,精算定价中的通常做法是借用外国的数据并加以修改,这样测试出来的费率必然存在较大的误差。再者,目前国外健康险多为短期品种,长期险种几乎全部采用不保证保险费的设计,而目前国内的同类产品基本上都保证续保且保证保险费。随着社会和医学的发展,疾病的种类和发生情况也会有所变化,目前保险公司这种不考虑健康险产品设计时长期风险的做法确实存在很大的风险隐患。 保险公司的风险管控能力薄弱。保险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对健康险的风险控制能力十分薄弱,特别是难以控制医疗费用支出。健康险不同于普通寿险,它涉及保险人、被保险人和医疗机构三方。目前,保险公司和医院之间没有经济上的共担机制,无法做到风险共担、利益共享。保险公司难以介入医疗服务选择的过程中,无法认定医疗服务内容的合理性,也就无法控制医疗费用的支出。而医院由于无需承担任何风险,在自身利益的驱动下,任意增加医疗费用、延长住院时间、虚报医疗费现象时有发生,造成保险公司赔付数额增大。而保险公司尚未建立专门的健康险核保核赔制度,难以控制逆选择和道德风险的发生。 这些问题的存在,归根到底是由于专业化程度较低造成的。专业人才匮乏,产品开发技术落后,风险控制能力薄弱,造成赔付率上升,盈利能力下降,直接影响到保险公司经营健康险的积极性和信心。 大力发展商业健康保险的对策建议 如何对症下药,使商业健康保险突破瓶颈大力发展呢?笔者认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国家应进一步明确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的界限 因为,一般来说,社会保险只负责基本的医疗保险,我国属于发展中国家,国家财力非常有限,补充医疗保险应交给商业保险公司来经营和运作;我国商业保险公司一直是经营商业补充医疗保险的主体机构,经验最丰富,具有人才和技术优势;根据现行法规,社会保险部门、保险公司、行业内部等都可以经营健康险,多个部门同时经营,各自只注重自己的利益,容易政出多头,不利于管理,也不利于收集数据,不利于精算定价和产品研发等。 国家要给予商业健康保险更多的优惠政策 根据《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和《财政部关于企业为职工购买保险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企业年金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都有了一些列支渠道和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但仍不足以对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产生很大的推动作用,因为对经济效益较好,有能力办理补充医疗保险的企业来说,允许的列支比例太小;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未覆盖的人群,如城镇职工家属、城市流动人口、自由职业者、学生、农村人口等,没有规定明确的列支渠道,也没有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公众个人投保商业健康保险没有给予税收减免。如果国家能给予上述优惠政策,必将迅速推动和促进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 要在保险公司与各相关部门和机构之间建立“风险共担、利益共享”机制 在保险公司与医疗机构之间建立这种双赢机制,会带来诸多有利条件。第一,有利于集合卫生部门、社保部门、保险公司等相关部门的数据,共同建立各类数据库,如投保人数据库、疾病数据库、医疗费用数据库、患者(或被保险人)数据库、药品数据库等。充分共享的数据信息,既便于管理,又便于服务,更重要的是,全面的信息和数据,便于产品的研究和开发,因为缺乏经验数据是制约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研发的重要因素之一;第二,可以有效防范道德风险,减少诸如客户在投保时不如实告知、住院医疗费用单据作假等问题,还可以杜绝或减少医患合谋、医院单独作假“谋取”保险公司利益等行为。 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众保险意识 目前,我国商业健康保险发展较慢,除了保险公司经营管理方面的原因外,也确实存在公众保险意识不强的问题。目前我国居民储蓄存款高达11万亿元,其中相当大的比例是用来防病养老的,但一般公众都选择存银行,而不选择购买保险,这是公众保险意识很弱的一个明显表现,但其原因归根到底还是保险公司宣传不到位的问题。所以,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众保险意识是目前发展商业健康保险的当务之急。 加强行业自律,制止不正当竞争 在团体健康险的展业中,过去有些寿险公司在与其他公司竞争时,往往采用向投保单位领导层赠送高额保单、返还高比例手续费、赠送汽车等贵重物品等手段来抢业务,企业年金保险的竞争中,采取“零管理费”承保的现象时有发生,这些自杀式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不仅搅乱了市场,而且也损害了保险公司的自身利益。只有加强行业自律,规范市场行为,才能维持商业健康险业务的持续健康发展。 积极进行商业健康保险专业化运作的探索 健康保险与一般的寿险险种相比,至少有两点不同之处:一是经营健险技术含量高、管理要求高。比如健康保险的精算,除了要考虑死亡率、利息率和费用率三个因素外,还要考虑疾病发生率、伤残发生率、医疗价格、地区差异等。再如健康保险的管理不仅涉及到核保、核赔、财务、人事管理,还包括医务管理、健康管理等;二是健康保险覆盖面广,涉及人群多。所以,健康险领域对保险公司的专业化要求是很高的,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可以进行的探索有: 目前各家公司应尽快采取在公司内部设立专门的健康险事业部或建立专业子公司的经营模式。由于健康险业务的专业性、技术性和复杂性,保险公司要对其进行专业化管理,即在数据的收集和积累、产品定价、利润核算、风险评估方法、理赔管理、客户服务内容及方式以及与医院合作等方面建立相应的经营手段和风险管理方式。在管理体系上,健康险事业部或子公司应有独立的产品开发部门,负责市场调研、险种开发设计、费率厘定、条款拟定;业务管理部,负责核保理赔、保全等业务规则的制订、实施、检查以及与医院的合作和管理;有市场推动部,负责业务的市场推动、激励、销售的策划、人员的培训以及辅助销售渠道的开拓。这样,既有利于专业化管理,又可以共享资源,能提高经营者的积极性。 随着中国商业健康保险市场的不断成熟,应积极探索成立专业性健康保险公司的可能性。这种模式可以使公司将全部精力用于健康险业务的经营,在经营方式、风险控制方法、精算体系、保险公司和医疗机构合作、经验数据的处理、产品设计与定价、产品营销等方面进行更加专业化的研究和尝试,推动健康险业务的创新和发展,进而提升我国健康保险行业的专业化水平。另外,专业健康保险公司的设立,将有效促进健康保险市场的竞争,刺激原有保险公司加快健康险体系的改造,也有利于与国际保险业接轨,提升我国健康保险行业的经营水平。因此,在条件成熟的前提下,应鼓励商业保险公司独资成立、或与外资公司合资成立专业健康保险公司,这是促进商业健康保险快速发展的捷径之一。 商业健康保险论文:我国商业健康保险供需体系的影响因素与管理策略 摘 要:目的 构建商业健康保险供需影响因素的多级递阶结构模型,并识别各影响因素间的作用关系与传导环路,旨在促进我国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为完善我国的医疗保障制度提供理论支持。方法 采用解释结构模型方法。结果 影响商业健康保险供需体系的直接因素是“保险防范意识”,牵制商业健康保险供需体系的潜在因素是“年龄结构”,最基础因素是“教育水平”和“国内生产总值”。同时,各影响因素彼此存在着交互递阶效应,并聚积成“城镇化水平、保险政策和家庭支出结构”三个节点要素。结论 平衡商业健康保险供需体系需打牢教育及经济的基础,基于国家决策与家庭决策的双向调节,发挥规避风险的健康意识的能动作用,从而推进商业健康保险稳步发展。 关键词:解释结构模型 商业健康保险 影响因素 商业健康保险是以被保险人的身体为保险标的,对被保险人因遭受疾病或意外伤害事故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损失或导致工作能力丧失所引起的收入损失,以及因为年老、疾病或意外伤害事故导致需要长期护理的损失提供经济补偿的保险[1]。健康保险需求作为一种派生需求,消费者购买商业健康险可提高医疗服务的可及性。商业健康保险作为社会医疗保险形成一种补充,与我国当前的经济发展状态充分吻合[2]。目前,商业健康保险供需不平衡在中国表现得尤为突出。虽然商业健康保险供需影响因素受到学者们广泛关注,但健康保险供需不平衡相关研究多集中于购买健康保险需求的原因和对某一微观因素的影响,对其内部结构和逻辑关系缺乏认识,鲜有涉及健康保险系统的综合性的分析[3]。该研究借助系统工程学中的解释结构模型法,试图探讨商业健康保险供需体系间的逻辑层次并揭示各因素间的结构关系,目的在于识别商业健康保险供需平衡发展关键因素并厘清内部逻辑。希望本研究可以推进我国商业健康保险事业的发展,并对完善我国医疗卫生保健体系提供一定参考。 1 资料来源与方法 1.1 资料来源 商业健康保险供需体系是一个庞大而繁杂的系统工程,运行机制与影响因素包罗万象。结合既往文献并借助该领域学者的辅助判断,总结并归纳出当前商业保险供需体系运行的影响因素包括以下14类[2-6]:家庭财务支出结构、产品价格、国内生产总值、健康水平、年龄结构、老龄化程度、受教育程度、医疗卫生水平、保险防范意识、现行的医保制度、产品匹配度、行业竞争、城镇化水平以及国家保险政策。 1.2 研究方法 解释结构模型法(Interpretative Structural Modeling,简称“ISM”)是John Warfield教授于1973年作为分析复杂社会经济系统结构问题而开发出的一种系统分析方法。ISM的优势在于通过系统元素间相互影响关系的辨识,将复杂系统分解成为直观的多级梯阶结构模型。ISM以定性分析为主,通过将抽象概念有向图化和相邻矩阵的逻辑运算得到可达性矩阵,然后进一步分解为层次清晰的多级递阶形。健康保险的风险主要来自疾病和意外事故。随着社会的发展,疾病的种类繁杂,具有易变性及不可预测性。受认识的局限,对其危险性的评估与预测非常困难,形成对商业健康保险市场上商品的需求必须满足两个方面的要求[2-4]:一是购买者的购买意愿;二是购买者的实际购买能力,二者缺一不可。然而,我国居民购买商业健康保险现状应实了布尔迪厄的那句话,在一种文化中不言自明的道理在另一种文化中显得莫名其妙,一部分居民长期购买商业健康保险满足自身需求,而另一部分居民对商业健康保险形同陌路[2-4]。平衡商业健康保险供需体系受到多方因素影响。因此,采用ISM技术识别出商业保险供需体系运行制约因素的结构及因素间的相互作用关系,具有较好的方法适用性和创新性。 1.3 建模步骤 第一,将商业健康保险供需影响因素进行编号如下:S1―家庭收入支出结构;S2―产品价格;S3―国内生产总值;S4―健康水平;S5―年龄结构;S6―老龄化程度;S7―受教育程度;S8―医疗卫生水平;S9―保险防范意识;S10―现行的医保制度;S11―产品匹配度;S12―行业竞争;S13―城镇化水平;S14―国家保险政策。 第二,构建商业健康保险供需影响因素的邻接矩阵A。通过判断要素集合中的每2个要素间是否存在二元关系,构建邻接矩阵A=()N×N,其中N=16,得到商业健康保险供需体系运行影响因素的邻接矩阵A阵。 第三,构建商业健康保险供需影响因素的可达矩阵M。利用解释结构模型在线计算平台,输入建立好的邻接矩阵,计算出商业健康保险供需影响因素的可达矩阵M阵。 第四,构建商业健康保险供需影响因素的一般骨架矩阵层级图。利用解释结构模型算法对可达矩阵进行层级化,通过进行结果优先的抽取方式,得到了商业健康保险供需影响因素的一般骨架矩阵层级图。 2 结果 通过商业健康保险供需影响因素的骨架矩阵层级图可见,我国商业健康保险供需体系的14个影响因素存在一个三级递阶结构。将三级阶梯结构依次命名为:基础因素、融合因素、潜在因素和外显因素,见表1。 通过骨架矩阵层级图结果可见,在纳入各影响因素相互作用关系后,进一步整理得到了直观层次结构模型,见图1。 2.1 基础因素与融合因素关系 影响商业健康保险供需体系基础因素为“教育水平和国内生产总值”。其一,商业健康保险供需体系运行受微观家庭思维观念的影响,从而影响家庭财务支配结构,归根结底就是教育水平的高低。其二,商业健康保险供需体系运行受宏观经济调控,经济的宏观调控直接影响国家相关政策制定,国家出台的保险政策规制,采取各种正式或非正式调和手段,有效梳理平衡商业健康保险供需体系,以此来带动医疗服务的可及性,作为现行医保制度下满足人们高层次需求的有效手段。 2.2 融合因素与潜在因素的关系 平衡商业健康保险供需体系的牵制因素是年龄结构(S5),我们将其命名为“潜在因素”,即:潜在判断、反映平衡商业健康保险供需体系程度的代表性评价指标。平衡商业健康保险供需体系运行的融合因素详见表1。由图1可知,融合因素彼此相互影响与相互制约,最终汇聚于“城镇化水平(S13)”这一节点要素,城镇化水平(S13)反映了年龄结构(S5)的成效。所以,城镇化水平(S13)是商业健康保险供需体系的“上聚焦点”,我们将其命名为“终极传导焦点”。由图1还可知,家庭收入支出结构(S1)与现行医保制度(S10)作为基础因素的初始传导点,即,商业健康保险供需“下聚焦点”,我们将其命名为“初级传导焦点”。 2.3 外显因素与潜在因素的关系 平衡商业健康保险供需体系的直接因素是保险防范意识(S9),我们将其命名为“外显因素”,即:最直观判断、反映平衡商业健康保险需求平衡程度的代表性评价指标。消费者的保险防范能力决定了商业健康保险的需求,在此过程深受年龄结构的影响,不同基数的年龄结构的规避风险健康意识不同,不同年龄结构也代表着当地的城镇化建设水平,年龄结构是经济实力与国家政策宏观与微观评价的重要指标,进而推动消费观念的升级,最终推进商业健康保险供需体系健康发展。 3 讨论与建议 基于上述商业健康保险需求影响因素的递阶结构与作用环路模型,针对我国商业健康保险需求影响因素现状以及运行发展中存在的问题,现着重从4方面展开讨论并提出建议。 3.1 经济与教育的基础作用 由解释结果模型结果可知:教育水平和国内生产总值是商业健康保险需求基础因素。通过微观经济学效用理论可知[2-4],一个商品对于消费者的效用越高,那么消费者越渴望该商品,有更强烈的购买意愿。受教育程度代替风险厌恶程度来衡量人们对于购买商业健康保险需求及意向,消费者受教育水平越高,对商业健康保险的有效需求也越大。一是因为受教育程度多拥有较高的经济水平,具备购买健康险的能力;二是因为受教育程度更高的人风险管理的意识更强。国内生产总值GDP作为核算体系中一个重要的综合性统计指标,反映国家(或地区)的经济实力和市场规模,是国家政策制定的重要参考指标,同时影响国家保险政策的制定[5]。经济基础是商业健康保险的根本动力,并以国家保险政策作为反映形式。因此,夯实教育与经济基础[3,4],致力于提高全民教育水平及发展经济实力是平衡商业健康保险供需的根本。 3.2 国家政策与家庭决策的双向融合作用 基于解释结果模型结果:影响商业健康保险需求中融合因素是家庭费用输出结构、产品价格、产品匹配度、健康水平、年龄结构、老龄化程度、受教育程度、医疗卫生水平、医保制度、行业竞争和城镇化水平,并以家庭经济输出结构及医保制度为关键节点,家庭财政支出结构,对健康保险的投入的家庭决策与以国内经济为基础的保险政策及医保制度等国家政策相融合,共同经由上述因素彼此制约,上述结果我们发现城镇化水平成为各要素的关键节点,受市场经济的宏观调控,通过激化保险行业间的竞争,调整保险种类,以达到最佳的健康―产品匹配度,创新的保险产品,更好地满足社会公众健康保险的需要,关系到商业保险公司能否在医疗保险体系中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以及发挥的程度[6]。家庭支出结构影响商业健康保险的投入,这种家庭决策和国家决策的双向融合,成为商业健康保险供需平衡的中流砥柱。 3.3 人口结构牵制作用 基于解释结果模型结果:年龄结构对商业健康保险需求具有牵制作用,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表明[7],低层次需求包括生理需求、安全需求,高层次需求包括社交需求、尊重需求和自我价值实现需求。不同年龄结构的居民安全需求不同,健康保险可以使人们因遭受疾病或意外伤害事故所引起的收入损失得到经济补偿[2,7],起到了满足人们安全的需求,不同年龄结构的居民其健康意识不同,年龄结构是平衡商业健康保险需求的潜在要素。 3.4 保险意识决定消费行为的能动作用 基于解释结果模型结果:保险意识最直接作用于消费者的购买行为,保险意识反映消费者风险意识并主动的,有目的,有选择,计划性的支配家庭对健康的消费输出结构。这种健康意识决定购买健康保险行为。行为经济学认为对于商业健康保险需求[2,9],人并不总是理性的,消费者希望得到公平对待和不同人认识并不总是一致,基于消费者的认识、认知及思维对于商业健康保险需求实现具有一定影响[2]。规避风险的健康意识决定商业健康保险的购买行为,保险意识是平衡商业健康保险需求的外显要素。 4 结语 该文归纳出商业健康保险需求的14类影响因素,应用解释结构模型法诠释出了影响因素间的层级关系及传导环路,鉴别出了关键因素及因素的逻辑关系,并提出针对性解决方案。即,平衡商业健康保险供需体系需夯实教育及经济的基础,基于国家决策与家庭决策的双向调节,发挥规避风险的健康意识的能动作用。本研究为商业健康保险需求因素提供了一个清晰的逻辑关系解释框架,希望为商业健康保险稳步推进提供一些参考。 商业健康保险论文:我国商业健康保险专业化经营探讨 [提要] 商业健康保险作为我国医疗保障体系的有力补充,其发展情况直接影响到人民群众的健康和幸福。近年来我国保费收入高速增长,而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却与此大相径庭。本文通过分析我国健康保险发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关建议与解决方案,以期在如何发展商业健康保险过程中提供现实指导意义。 关键词:商业健康保险;专业化;赔付率;保费收入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民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健康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扮演着越来越关键的角色。我国社会医疗保险的现状,使商业健康保险成为人们社会医疗保险的有效补充,这给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带来了巨大的发展机会,同时也暴露出了我国商业健康保险在发展中面临的种种问题。保险公司力图解决这些问题、逐渐提高经济效益和不断提升服务水平的有效路径就是专业化经营。我国保险市场已经出现了专业化的健康保险公司,本文对我国商业健康保险专业化经营之路进行了探析。 一、商业健康保险、商业健康保险专业化经营的概念 商业健康保险是以被保险人的身体为保险标的,保证被保险人在疾病或意外事故所致伤害时的直接费用或间接损失获得补偿的保险,包括疾病保险、医疗保险、收入保障保险和长期看护保险。疾病保险指以疾病的发生为给付条件的保险;医疗保险指以约定医疗的发生为给付条件的保险;收入保障保险指以因意外伤害、疾病导致收入中断或减少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长期看护保险指以因意外伤害、疾病失去自理能力导致需要看护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 商业健康保险专业化经营是相对健康保险兼业而言的,也就是由专业的健康保险公司或在保险公司内设事业部、健康保险部,利用专业的人才、技术、信息管理系统等经营健康保险并对其进行单独核算。代表了商业健康保险经营的发展方向,包括经营理念专业化、经营主体的专业化、经营范围的专业化、管理制度的专业化、健康管理的专业化等。 二、我国商业健康保险发展现状 商业健康保险在国内大部分是与寿险混合经营的,而国外健康保险和寿险是单独经营的。目前国内已经有六家专业健康保险公司,分别为:人保健康、平安健康、昆仑健康、和谐健康、太保安联、泰康健康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健康保险单独经营是发展趋势。我国商业健康保险始于20世纪80年代初国内保险业复业时期。经过30多年的发展,我国商业健康保险取得了一定的成就。 (一)业务规模较快增长、但仍有不足。由该图1我们可以看到,我国健康保险的保费收入在2011~2015年保持持续上涨的趋势,特别在2015年出现了最大的上涨幅度,保费增长823.29亿元,从绝对量和相对量上来看都是商业健康保险在我国一次高速的发展。随着个人卫生支出总体增速减慢,虽然商业健康保险的保费收入占个人卫生支出的比例逐渐上升,近五年都保持在8%以上。同时可以看出,商业健康保险保费收入占卫生总费用的百分比始终很低,近几年徘徊在3.5%左右,且未超过5%。从国际数据来看,2013年加拿大、美国商业健康保险占卫生总支出的比例分别为10.2%、16.4%;法国、日本、德国商业健康保险占卫生总支出比例分别为10.9%、10.2%、11.0%,韩国商业健康保险占卫生总支出比例为7.1%。由此可见,我国与国外相比,商业健康保险占卫生总费用支出的比重还有一定的距离,尚未发挥出其应有的作用。(图1、图2) (二)健康保险专业化程度低下。目前,我国只有六家专业健康保险公司,与商业健康保险市场动作成熟的国家相差甚远。从图3中可以看出,专业健康保险公司的保费收入占健康保险总保费收入的百分比一直低于20%,可见我国专业健康保险公司的规模小,发展不稳定,不能在整个健康保险市场上形成规模效应。从整个人身保险市场来看,专业健康保险公司的保费收入规模所占比例就更加低了,2011~2015年间这一比例一直低于3%,远远低于发达国家成熟的保险市场30%的水平,如图4所示。(图3、图4) (三)赔付率高、且不稳定。国外一般将健康保险视为独立于财产保险的人寿保险的第三种保险,而我国因其与人寿保险的标的一样,都是人的生命和身体健康,所以将其与人寿保险混合经营。商业健康保险在人身保险中所占不足14.8%,且赔付额占人身险赔付额的比例不低于14.8%的问题,甚至在2011年健康保险的赔付额占到人身险赔付额的20.64%,同年健康险保费收入却只占人身险保费收入的7.12%。从图5可以看出,商业健康保险保费收入占人身保费收入的比例较平稳,一直保持在7%~15%之间。商业健康保险赔付额在人身保险赔付额中所占比例的变化突显出了健康保险管理问题多,赔付额波动大的问题。(图5、表1;注:太保安联与泰康健康管理公司未列及) 健康保险市场总体赔付率较高,在专业健康保险公司的经营情况中体现得更加明显。2011~2014年为专业健康保险公司发展初期阶段,各公司业务波动水平较大,可见目前我国专业健康保险公司中普遍存在着赔付率高且不稳定的现象。 三、完善我国健康保险专业化经营的对策 (一)健康保险公司经营层面。专业的健康保险公司应当用专业的营销手段来保证公司的产品在整个市场上的地位。其中最基本的在于明确自己的市场,针对不同的市场设计相应的营销策略。针对于城镇居民,商业健康保险的营销重点在于那些对基本医疗保险中自负比例需要分担的那部分消费者。而在农村地区,营销的重点则应该放在保费较低且普及性好的小额保险型产品上,同时也可以做到与“新农合”有效结合,与当地的社保机构合作,为其提供健康保险的管理服务,以其在城镇地区积累的成熟的经验,为农村地区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提供经办服务。同时,采用正确的营销手段和策略,强调健康保险产品的保障性而不是收益性,能扭转目前国内对健康保险存在极大误解的局面。国内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多为一些银保产品,并且很多采用电话营销的方式,加之展业人员对产品的具体情况介绍模糊,使很多人对商业健康保险的保障能力存在一定的怀疑。因此,要求展业人员在展业过程中遵循严格的业务流程,向消费者明确介绍产品的保障范围、保障程度以及后续的赔偿事宜,减少出险索赔时的纠纷,扭转国内对健康保险的曲解局面。 (二)健康保险产品层面。目前,整个健康保险市场应该重点发展“管理式”健康保险,一种真正能够使被保险人以较少的费用享受高质量医疗保健服务的产品,打破现在保险产品存在的“种类多,范围窄”的格局,在住院费用和诊疗费用保险的基础上,强调细化产品种类,发掘护理保险和失能保险的产品开发能力,开展健康管理的相关工作,建立一个完整的健康保险框架,满足我国不同层面上的医疗健康保障需求。 (三)健康保险服务层面。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需要在业务承保利润不高的情况下,大力提高整体的服务质量,其中不仅包括传统的理赔服务,还包括伴随医疗健康服务的便利性服务,甚至包括与社会医疗保障部门合作的第三方管理服务、逐渐拓展开发的健康管理服务。商业健康保险的专业化经营最初可以以此为突破口,简化理赔程序提高理赔效率的同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和质量评估制度,从内部对客户服务做出真实评估,有利于公司快速规范售后服务,从最直观的角度提升商业健康保险公司的诚信水平,树立健康诚信的形象。 商业健康保险理论上之所以要进行专业化经营,是因为商业健康保险经营所涉及保险公司、医疗健康机构和被保险人三个方面,具有较大的道德风险,并且保险赔付率高、定价困难、经营难度大。从国际角度来看,健康保险发展最好的德国和美国,都采用了管理式医疗的方法,保险产品也是品种多质量高,并且国家都给予了明确的政策支持。相比较来看,宏观和微观层面都有很多因素制约着我国健康保险的发展,阻碍着我国健康保险专业化经营的发展进程。所以我们应当在公司经营、健康保险产品及健康保险服务方面专业化以期使健康保险得到更好更快的发展。
文章通过借鉴分析发达国家健康管理的成功经验,立足于中国国情,从健康管理的发展、政府支持、运行模式、专业技术水平等方面对中国健康管理过程中的问题与相应对策进行探讨,以期建立一个人人都能参与的健康管理体系,充分提高全民健康意识,降低医疗成本。 20世纪50年代末,美国最先提出了健康管理的概念。但直到2001年,健康管理才首次作为专用名词进入中国。2003年“非典”的爆发则真正唤起了全民的健康意识,各级政府开始重视人民健康水平的提高及投入,随即出现的健康管理服务行业也成为我国一个具有重大发展潜能的新兴行业。2005年,“健康管理师”正式被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列为11个新职业之一。2008年,“健康中国2020”战略研究从政府层面正式提出“健康中国”这一重大战略,将“健康强国”作为一项基本国策,把维护人民健康权益放在第一位,保障全民健康水平接近中等发达国家。而刚刚结束的再次明确了实施“健康中国”的战略号召,提出大健康观,即“人民健康是民族昌盛和国家富强的重要标志”,同时强调健康政策的完善,力图为健康管理提供宏观政策上的支持。由此可以看出,我们整个国家和社会已经逐步开始重视全民健康,健康管理行业在中国也必将有着良好的发展前景。 1健康管理理论的形成和发展 健康管理的概念由美国保险业于20世纪50年代末最先提出,最初仅是简单地将医疗保险和医疗服务相结合,由医生负责对病人进行健康评价和健康管理,实现医疗保险风险成本最小化,为健康管理事业的兴起奠定了基础。时至今日,健康管理在美国覆盖已经极为广泛,几乎所有的人都积极参与到健康管理活动中,健康管理理念深入人心,全民健康意识大大增强,从根本上有效控制了医疗成本。健康管理理念则演变成旨在全面调动个人、家庭和社会的积极性,运用管理学的理论和方法,对个人或群体进行系统的健康检测和评估,并有针对性地提供专业健康咨询和指导,变被动就医为主动预防,达到减少疾病发生,降低卫生资源消耗,提高个人生活质量,改善人群健康水平的目的。在德国,通过政府高投入的医疗保险,从费用上解决没钱看病的问题,并实施国民“一年一检”政策,保证95%以上的德国人每年享受一次免费体检,以期通过疾病的有效预防达到节省医疗费用的目的。同时注重各种健康法规的修订,通过立法形式确立健康管理的体系。但在德国健康管理体系中,各种利益冲突使得医疗服务机构、疾病基金协会和法律监管部门间缺乏紧密合作,导致医疗保险系统难以有效运转,出现高投入低回报的问题。此外,日本也是一个较早开展健康管理的国家,健康管理的内容涉及健康调查、健康体检、心理咨询、自我管理、健康教育等多个方面。与美国、德国不同的是,日本更注重以社区为单位实施具体的健康管理活动,专门成立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包括保健所、保健中心、(老人)家庭护理站、老年人保健中间设施以及老人院和残疾病人福利中心,可提供包括社区医疗、保健、社区护理三个方面的内容。并且日本确定了专门社区医疗保健计划,要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除提供高质量的个体化医疗保健服务外,还兼具健康信息收集与网络建设功能,这有利于医疗机构、保险行业和监管部门间良好沟通,保障了健康管理体系的有序运行。在本国居民享受健康管理权利的同时,日本政府鼓励其积极履行健康管理的义务,追求一种身心的良好状态。根据2016年日本厚生劳动省公布的数据显示,日本男性的平均寿命达到80.98岁,而女性为87.14岁,位居世界第一。并且与欧美等发达国家相比,日本全国医疗支出与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要低很多。日本成功的健康管理模式说明,完善的法规、配套的健康管理制度以及健康意识的培养均是实现健康管理的有效保障,值得其他国家进行借鉴。 2中国健康管理的发展与现状 自从10年前健康管理的理念进入我国后,人们开始明白相较于简单的疾病治疗,生活方式和健康理念的转变才是拥有健康人生的有效保障,健康意识逐渐加强,健康管理行业开始繁荣发展。目前,我国的健康管理主要是市场主导健康管理公司主体的运行模式,经营内容涉及体检、保健、健康指导与康复等多方面服务。据统计,2013年全国范围内提供健康管理服务的非医学服务机构就已到60万家,从业人员超过3000万。但该种经营模式主要追求的是经济效益,其次才会注重健康管理的成效,对于全民健康医疗体系的建立作用有限。针对这种情况,我国大力发展建设社区医疗服务中心和专业体检中心。社区医疗服务中心针对社区居民提供包括常见病诊治、康复、健康知识宣讲、计划生育等服务。一方面可以起到病患分流的效果,另一方面有助于人们健康生活理念和模式的建立,预防疾病发生。专业体检中心包括民营企业和公立医院开办的体检中心、体检科或疗养院。均以健康体检为主导,检后就医或咨询指导为辅助,同时定期开展健康教育讲座。在此基础上,越来越多的体检中心开展了健康风险评估和个体化的健康管理服务,真正实现了“以疾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的现代医学模式转变。 3中国健康管理中的问题与建议 国外健康管理相关理论研究和实践有着几十年的历史,已经形成了一套相对完整、科学的健康管理服务体系。而我国的健康管理事业发展只有十几年,虽然在理论体系和产业实践方面都取得了比较大的进步,但作为一个处于起步阶段的新兴产业,再加上我国人口众多、老龄化快速发展、经济整体水平较低的国情,导致国内健康管理产业在运行模式、服务模式、管理水平、专业技术培养等方面均存在问题。首先,我国医疗长期存在“重医疗、轻预防”的问题,除少数经济收入较高的群体外,绝大多数人还保存着有病治病的心理状态,对疾病预防重视程度不足,对健康管理的认知度和接受度远远不够,无法形成一个良好的人人参与的健康管理氛围;其次,我国健康管理相关法律制度不健全,难以提供有效的法律保障,造成健康市场的秩序混乱;此外,目前国内健康管理实施机构主要为健康管理非医疗公司和医院体检中心,形式单一、普及程度较低、管理不规范,远远满足不了我国不同消费层次人群的需求;同时,我国医疗保健机构层次划分不明确,公众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缺乏信心,无论大病小病都要进医院,造成医疗资源的相对缺乏与严重浪费;另外,我国还没有建立系统科学的健康管理专业课程体系,而从业人员大多为临床专业或公共卫生专业毕业生,缺乏健康管理的相应知识和能力,专业化程度不高,无法提供规范的服务及专业指导,反而会给公众带来投资误导;最后,我国健康管理系统处于区域运作,信息数据管理缺乏统一的标准和规范,使得医院、健康管理公司和医疗保险公司间相互独立,难以进行有效的信息共享。面对上述健康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借鉴发达国家丰富的健康管理经验,我们建议在以下方面进行改进:(1)健康管理的推广需要政府的支持,一方面政府为行业的发展指明方向,加紧健康管理政策法规的制度、执行和完善,监督保障行业的良性发展;另一方面加大支持力度,从政府层面增加健康财政投入,并将健康管理纳入医疗保险范畴。(2)重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展,使其成为健康管理的实施主体。作为卫生服务的终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直接服务于基层,可通过具体活动安排与目标实施,真正组织全民参与健康运动,建立良好的生活方式。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病患分流也可大大缓解医院看病难的问题。同时社区机构在辖区居民健康信息的收集方面存在便利,这样也能较大限度地规范数据模式、保证数据安全,便于与健康管理公司和医疗保险公司间的信息共享。(3)在大学开辟健康管理相关专业,或由国家、企业成立专门的健康管理机构,从而建立系统的专业人才培养体系,培养具有更高专业素养的健康管理人才,同时鼓励长期从事医疗卫生行业的人员转岗从事健康管理相关工作。(4)实现社区服务中心、医疗机构、保险机构间的信息资源互享,形成一个系统的服务体系,全方位进行健康管理。(5)加强健康宣传力度,增强公众健康意识,鼓励人人参与健康管理,注重疾病预防保健意识。
健康保险论文:健康保险的风险特征与产品创新 [摘 要] 健康保险由于经营风险大、管理成本高、管理难度大,面临普遍发展难题。过度医疗、逆选择等外界风险的大量存在,成为健康保险的发展瓶颈,健康保险产品创新成为走出困境的希望之路。因此,在产品创新导向上要注重将健康保险自身规律与市场需求规律有机结合,建立起以保险机构专业化经营管理为前提、以健康管理为基础、以保险机构与医疗机构有效合作为保证的健康保险风险控制机制;建立起以普遍性需求为主导、以区域性和个性化需求为辅助的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健康保险产品研发体制;创造出政府政策支持和具体优惠政策并举、社会医疗保险与商业健康保险两个优势均能得到充分发挥的政策环境。 [关键词] 健康保险;风险特点;产品创新;风险控制机制;产品研发体制 一、健康保险的风险特征及发展现状 健康保险是人身保险三大业务系统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92条第2款明确规定:“人身保险业务,包括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保险业务”。《健康保险管理办法》明确规定:“本办法所称健康保险,是指保险公司通过疾病保险、医疗保险、失能收入损失保险和护理保险等方式对因健康原因导致的损失给付保险金的保险”。 (一)健康保险产品自身的风险特点 1.与普通人寿保险相比较,健康保险具有不确定性的风险特点。人寿保险包括生存保险、死亡保险和生存与死亡两全保险,其精算依据主要是生命周期表,一般几十年可以不变。而健康保险的精算依据是经验数据,随时都可能发生变化。在实际生活当中,由于疾病是人的身体中的各种因素积累所致,呈现出复杂的过程,增加了疾病风险发生的不确定性。 2.与意外伤害保险相比较,健康保险具有多发性的特点。人身意外伤害的发生率往往以千分之几计,疾病发生率则以百分之几甚至十分之几计。因此,健康风险发生的随机性十分明显。 (二)健康保险可能产生的外界风险 1.医疗、药品价格上涨带来的风险。据统计数据显示,从1980年-2004年的25年内,人均收入增长10倍,医疗卫生费用支出增长35倍,年均增长24%,个人负担从21%上升至53.68%。由于健康保险承保周期的原因,医疗费用、药品价格的上涨,必然带来保险公司的费差损风险。 2.过度医疗的风险。医患利益不一致的过度医疗风险则最后转嫁给保险公司。 3.逆选择等道德风险。 4.人类自身抗疾病风险能力的降低。由于人们生活方式与饮食结构等原因造成的心脑血管疾病、糖尿病等老年性疾病的年轻化趋势,都给保险公司健康保险带来了新的风险。 (三)健康保险业务发展现状 1.业务总量很小。2006年保险业保费收入5 641.4亿元,健康保险保费仅占全国保费收入的6.68%,占人身保险保费收入的9.12%,显然与健康保险在整个保险业中的地位极不相称。 2.业务比重很低。健康保险在人身保险中所占比重: 2001年为4.32%,2002年为5.38%,2003年为8.03%,2004年为8.05%,2005年为8.4%,2006年为9.12%,而英、美等发达国家健康保险业务比重均在20%以上。 3.保险深度、保险密度极微。从保险深度来看,2005年全国健康保险保费收入312亿元,gdp为182 321亿元,仅占0.17%,2006年全国gdp为209 407亿元,健康保险也占 0.17%。从保险密度来看,2005年健康险人均保费24元;2006年健康险人均保费29元。 4.业务覆盖面极小。我国由商业医疗保险提供保障的人群仅占全国总人口的3%左右。而发达国家的这一比例一般都在60%左右。2005年我国卫生费用总支出7 590.3亿元,其中人均医疗保健支出583元,个人支出313元,占 53.68%,人均商业健康保险消费支出仅占个人卫生费用支出的7.66%,而美国这一比例为50%以上。 健康保险业务发展中出现的几种现象更应该引起关注。一是“蛋糕分割效应”。“发展主要靠分割现有的市场蛋糕,而不是思考怎样把蛋糕做大”,这一形象比喻指出了健康险产品同质化现象严重的根源所在。全国健康保险产品数量有300多种,在数量上很丰富,但实际产品多数雷同,仅有医疗费用报销型、重大疾病、附加住院补贴型等少数几个产品较为畅销。二是三个“1/3”。从经营风险上来看,健康保险由于其自身的风险特点,尤其是逆选择、过度医疗等外界风险的大量存在,时时都在困扰着各个保险主体。业内人士对健康保险普遍有这样一种估计:有赢利或微利的占健康保险业务的1/3,收入与赔付基本持平的占1/3,基本上亏损或严重亏损的占1/3。三是“三年赔付定律”。健康保险业务就一些单险种核算来看,基本上是第一年小赔,第二年中赔,第三年大赔。四是“简单中的复杂”。在医疗服务中,门诊是最为简单的方式,住院次之,大病治疗最复杂。但通过调研却发现,门诊医疗的赔付率最高,经营风险最大,成为“跑、冒、滴、漏”最严重的地方。 二、健康保险产品创新的探索 (一)健康保险产品创新的管窥 国泰人寿推出了“国泰关怀一生终身医疗保险计划”,该产品除提供一般性的医疗保障外,重点突出防癌保障,是第一个专业防癌医疗险,填补了市场上同类产品的空白。中国人寿的“国寿康源团体医疗保险(b型)”,不仅提供了通常的住院津贴,还包括从被保险人急救医疗费用,到住院期间的住院津贴、外科手术津贴,以至遗体转运、安葬等一个完整的就医链条保障。从最低保障到最高保障有四种计划可供选择,适合不同经济条件和保障需求的团体客户。光大永明的“康顺无忧重大疾病保障计划”,涵盖了包括癌症、急性心肌梗塞、良性脑瘤、肢体瘫痪等40种重大疾病,不仅有重大疾病的全面保障,更提供癌症复发额外保障及保证费率。产品、服务和销售只要向贴近客户需求的方向走一步,就是创新。 (二)健康保险产品创新的导向选择 在产品创新导向选择上,应将健康保险自身规律与市场需求规律有机结合,摆在首要位置,至少应把握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市场需求与经济效益。应注重解决好是以市场需求为导向,还是以经济效益为导向的根本方向问题。 2.投入与产出。据统计数据显示,世界500强的保险企业,健康保险首年承保的经济效益为—8%,主要原因是疾病发生率、持续时间等风险标的具有不确定性,往往变动很大,管理成本高,以及医疗费用难以控制等问题的普遍存在。 3.防范风险与经营风险。健康保险风险具有经营层面风险和管理层面风险,容易忽视的是经营层面的最大风险是有效需求不足,一个保险产品承保人群越多,其分散风险的功能就越大,管理层面风险则与此相反。 4.稳健经营与长远发展。保险公司是经营风险的企业,围绕各种风险谋求经营与发展是唯一的正途,遵循发展规律和经营原则是经营保险的必要前提,稳健经营是经营保险的基础和关键。对处于初级阶段的我国保险业,更应当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始终将提高持续发展、永续发展能力问题作为现在乃至将来的永恒课题。 (三)健康保险产品创新的条件探索 1.要建立起以保险机构专业化经营管理为前提、以健康管理为基础、以保险机构与医疗机构有效合作为保证的健康保险风险控制机制。现有的健康保险医疗费用控制模式,最明显的弊端就是作为承担最终责任的保险机构,缺少中间 (过程)控制手段,只是在医疗费用支出既成事实后,被动地承担经济补偿责任。其关键的环节就是保险机构与医疗机构之间,没有建立起“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合作机制。管理式医疗是保险机构和医疗机构的利益联盟,其最大的亮点是双方共同控制医疗费用,能有效地发挥医疗机构的积极性,且在一定程度上对道德风险有抑制和监控作用。健康管理是控制发病率、小病拖成大病的有效手段,可以从源头上控制医疗费用,且可以促进全民健康水平的提高。加之健康保险专业化经营管理,这一自身能力的增强,就能建立起保险机构、健康管理机构、医疗机构三方协同动作的健康保险医疗费用控制机制,为健康保险产品创新和发展创造内外结合的基础条件。 2.要建立起以普遍性需求为主导、以区域性和个性化需求为辅助的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健康保险产品研发体制。要解决这些问题就应在创新观念上抢先突破,考虑实施一种新的产品研发战略,实行集中与分散相结合,对消费需求广泛、保障人群众多、对全局影响大的健康保险产品,要举全行业之力,进行集中研发,采取招投标和合同协议方式,进行产品经营权购买。这样做便于政策扶持;有利于扶优限劣;便于知识产权保护;有利于产品开发的专业化。对于区域性、不同层次及特殊保障需求的健康保险产品开发,可由各保险主体根据消费需求和自身能力进行自主开发。 3.要努力创造出政府政策支持和具体优惠政策并举、社会医疗保险与商业健康保险两个优势均能得到充分发挥的良好政策环境。《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实施,为保险业的改革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环境,但具体落实到健康保险业务发展上,针对其风险特殊性的具体政策还不够明显,应争取更大的政策支持力度和具体的优惠政策,才能保证健康保险的创新和发展。从发达国家的经验看,如果商业健康保险和社会医疗保险承担的保险责任范围相同,商业健康保险的费率往往要低于社会医疗保险的收费水平,这实际意味着商业健康保险执行的是更为公平合理的费率,而最终受益的必然是保险消费者。 健康保险论文:智利健康保险制度改革分析 内容提要:本文介绍了智利健康保险制度改革后的基本框架,分析了其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原因,指出无论是从公平还是从效率的角度看,智利的模式都很难说是成功的。从全球范围来看,面对实践的挑战,健康保险的理论研究仍旧任重而道远。 关键词:智利,健康保险,制度改革 一、历史背景与发展进程 智利的健康保险是国家整个健康保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1952年确立的综合健康保险制度规定,不仅健康保险的有关政策由国家制定,而且具体业务也主要由政府部门经办,国家免费提供大部分医疗服务,公共部门承担医院费用的90%,承担病人治疗费用的85%以上,这种体制一直持续了近30年。像其他由政府包办健康保险的国家一样,在1970年代末,智利健康保险制度出现了深刻的效率危机,包括医疗保险支出持续增加、国家财政负担过重等等,健康保险制度不仅成为了经济发展的瓶颈,而且成为了社会不稳定的重要潜在因素,健康保险制度的改革已经迫在眉睫。 1980年代初智利的政权更替为健康保险制度的根本转型提供了契机,在当时全球经济自由主义思潮占主导地位的意识形态支配下,智利健康保险的改革采取了节约成本、消除浪费、充分挖掘潜力、改善医疗卫生状况、减少不平等等方面的目标取向,实现了健康保险制度由政府主办向私营化、市场化方向的转变。与此同时,智利还调整了健康保险的管理体制和具体的政策措施,1981年,国家卫生服务体系和雇员国家医疗服务体系重组为国家卫生基金会(公营健康保险机构)和国家健康保险服务局(snss),作为公共部门履行政府对健康保险事业的责任。同时,中央政府下放部分卫生事业管理权利,初级健康保险交由市级管理。但是,智利健康保险的市场化并不彻底,健康保险也只是实行了部分私有化经营,从而确立了智利公共健康保险和私营健康保险同时并存的二元健康保险体制。 智利健康保险改革之初,虽然社会公众留恋社会医疗,排斥私营健康保险,但是由于政府在政策上遵从经济自由主义的理念,具有社会政策特色的公共医疗保险基金还是出现了普遍缩水和持续递减,健康保险部分私有化导致了私营保险机构的持续扩张,私营保险机构发展成为了智利最盈利的经济部门。1990年11月至1996年期间,私营健康保险机构的数量虽然没有变化,但是私营健康保险机构中的受益人却从1990年的210万人增加到1996年的380万人,强制健康保险制度中由私营健康保险机构承保的人数比例从1990年的19%上升到了 1996年的32%。1990—1996年,私营健康保险机构平均对每位受益人的医疗费用支出上升了 18%。然而1990年代后期,经济衰退加上私营健康保险机构创新能力不足,私营健康保险机构无力提供新产品来增加市场份额,使得智利私营保险没有出现大的发展,1999年后,参加私营健康保险机构人的数量几乎没有增长(sapelli and torehe,2001)。 私营保险公司的进入,使得整个健康保险部门成本意识增强,公营健康保险机构的运作似乎也获得了明显的成功。1981年的健康保险制度改革导致了公营保险体系的普遍重构,包括剥离部分功能和坚持消费者需求导向,在公营保险部门中引入了市场机制,使得制度效率大大提高,同时,促进了诊断和医疗需求的提高,并因此而提高了医疗保险的总支出。 二、智利健康保险制度的体制框架 智利虽然倡导健康保险运作的市场化,允许私营保险企业经营健康保险,但是对于投保人而言,健康保险却是强制性的,即政策范围内的所有人必须参加健康保险,只是具体参加公营还是私营保险人的保险,投保人可以自由选择。但是智利强制性的健康保险对象仅仅限制为在岗工人和退休工人,并未包括其他社会成员,受益人除了投保人本人之外还包括其家属。 (一)公营健康保险机构与私营健康保险机构的政策差别 公营健康保险机构与私营健康保险机构的主要政策差别之一是保险费与保险费率的不同。私营健康保险机构的保险费依据每个社区的费率确定,各个社区的费率大小是不一样的,具体到一个投保人,保险费又根据投保人的年龄、性别和家庭人数而有所差别。公营保险费率仅与受益人的收入有关,而与其年龄、受益人数和健康状况无关,每位购买公营保险的投保人交纳收入的7%作为保险费。 公营保险部门与私营保险差别之二是保障水平的不同,在公营健康保险机构(foivasa)中,每个人都交纳7%的健康保险税,获得相同的一揽子最低医疗服务。私营保险的保障水平取决于交纳的保险费的多少,交纳的保险费越多,获得的保障程度越高,反之则反是,即保险费和健康保险保障服务水平呈对等性。 (二)公营保险机构中投保人的分类 智利的公营健康保险机构根据投保人月收入由低到高分为a、b、c、d、e五个等级,a级属于法定的贫困人口,按照1995年12月确定的收入标准,b级月收入低于144美元,c级月收入为145—225美元之间,d级为月收入225美元以上的人,e级是极少数月收入特别高的人群,a、b、c、d四级分别占总人口的41.2%、31.5%、12.8%、13.9%。 公营健康保险机构为所有人提供预防、初级和二、三级卫生保健服务,投保人因病请假也给予补助。对受益人是妇女的,提供5个月的产前和产后假期津贴。对高收入者发给津贴证,在公立医院就诊时享受降价优惠,鼓励高收入者参加公营机构的健康保险。对于穷人公营健康保险机构规定可以免缴7%的保险税,在公立医院就医时自己也不需要付费,但在产前、产后因病缺工不享受津贴,并且不能到私营医院就诊。一般而言,a、b两类人在就医时个人不承担任何费用,c类人个人承担的医疗费用约为总费用的10%,d类人约为20%。 (三)共付制(co—payment) 所谓共付制是指在出现医疗保险事件时,所发生的医药费用由保险人与受益人共同承担,它类似于共同保险。在智利,共付制被认为是对受益人的行为有强制约束,私营健康保险机构用共付制度来控制受益人的“道德风险”,降低了保险人承担的医疗责任,这被认为是智利健康保险制度模式中最显著的特色。由于健康保险的供方市场尚未规范,许多私营健康保险机构提供的健康保险方案保障程度往往很低,迫使受益人自己不得不承担大部分的医疗费用。 三、智利新健康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随着时间的推移,智利新的健康保险制度受到了公众越来越多的批评,这些批评对象主要是私营保险公司,其中比较突出的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是所谓的“挤出精英(cream skimming)”,它指私营保险公司把那些收入比较高、健康状况比较好的人从公营保险制度中剥离出来,成为自己的保障对象,而把最需要健康保险的那一部分人,特别是低收入的穷人排除在私营保险制度之外。二是私营保险人提供的保障程度过低,主要表现在共付率很高,所谓“共付率”是指被保险人(投保人)承担的压疗费用比例。由于“挤出精英”问题,又引起了不为智利公众所注意的第三个问题,大量收入高而身体健康状况好的人离开了公共健康保险机构,因此使智利降低卫生保健公共支出的健康保险制度改革目标没能实现。反过来,公营健康保险机构为了改善财务状况,一方面推出新的措施吸引高收入、体质好的受益人,与私营健康保险机构争夺市场;另一方面,自1996年起也开始推行共付制度。公营健康保险机构医疗费用共付制度的推行,使得其中的受益人个人承担的医疗费出现了巨大增长,特别是对穷人带来了巨大的经济负担。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健康保障服务水平和保险价格的双轨制。公营健康保险由国家卫生保健基金管理,其保险费与承保的人数和人口特征无关,均为投保人工资的7%,同时获得相同的保障服务。也就是说,公营健康保险制度的保险费随收入的增长而增长,保险价格仅仅是收入的增函数,由于个人收入存在差别,那么收入高的个人在获得相同医疗服务质量和数量的前提下,要付出更高的代价。并且,公营健康险一般要求受益人在公立医院接受医疗服务,因此选择公共健康险的人几乎无一例外地面临公共医疗服务供给方的诸多限制,如通常获得的医疗服务质量低,不能及时就诊,出现排队等待现象等。 私营健康保险制度的保障服务取决于个人有支付能力的需求,保险费依据家庭需要的保障水平和家庭成员的风险状况确定,保险费和保障程度之间是按照市场原则确立的对等关系,体现了权利和义务的对等性和公正性,较高的保险费就能获得较高质量和数量的医疗服务,并且医疗服务具有相当的便利性,能够随时获得,不会出现公营保险排队等待的现象。 这样,收入较高的人将会选择加入私营健康保险机构。高收入富裕家庭成员的健康状况一般也比较好,而高风险的穷人只能留在公营健康保险机构中。 第二,共付制度。由于政府对共付制度没有明确的政策规定,私营保险人从自身的利益出发,导致了共付制成为其排挤高风险人群的手段。公营健康保险部门虽然也有共付制,但共付比例在同类人群中是一样的。而私营保险人是在了解了每一个投保人的社会经济条件之后,再确定每个受益人的共付比例的。往往收入越低的人群,在私营健康保险机构中自己承担的医疗费用比例高,而获得的经济保障程度却较低,因此共付制起到的作用是对中低收入群体获得私营健康保险设置了一个进入的附加障碍。总体上看,私营健康保险机构的经济保障程度基本没有超过医疗费用的三分之一,最低的到10%以下,病人不得不承担66—91%的经济负担。有研究证实,对于医疗费支出每年少于50万比索的人,自己付费占总费用的31.3%;医疗费用超过500万比索,受益人支付的占总费用的44.9%(ritmann m.,1998)。 第三,私营和公营健康保险的成长不是互相促进,而是相互约束。私营健康保险制度和公营健康保险制度的差异实际上为投保人提供了两种不同的契约机制,使投保人自动分成了两类,收入低、风险高的人留在公营保险体制内,而收入高、风险低的投保人则转向私营医疗保险制度。那么,公营保险制度中高收入的人向低收入人的补贴机制被破坏,政府对公营健康保险机构的投入增长不仅得不到抑制,增长的速度反而会更大。1995年智利政府为公立卫生健康提供了93280万美元,相当于智利国民人均67.59美元,或者公营健康保险机构870万人均 110.17美元(范桂高,2001)。1985年、1990年和1996年智利的医疗保健开支分别占gdp的百分比为1.6%、2.0%和2.3%(国际劳工局,2000:223)。这同智利改革健康保险制度是为了削减政府负担的初衷是相矛盾的。 公营保险为了改善财政状况已经推出了新的项目,吸引高收入的投保人留在供应保险制度之内,例如为高收入的人提供就诊津贴证明,使他们在公立医院看病享受费用优待,只需付更低的医药费用,从而形成了同私营保险争夺高质量的投保人的局面。 四、结论 智利健康保险制度能够强制性转型源于国家政体的剧烈变迁,这一点是很难为其他国家效仿的。同时,智利新的健康保险制度框架不仅没有实现政府的改革初衷,达到政府对卫生健康费用减少投入的目的,反而成为了扩大社会不平等的重要原因,削弱了社会保障制度稳定社会这一最基本的作用,从这个角度而言,智利的健康保险制度改革很难说是成功的,因此也不能成为其他国家效仿的模板。其原因在于,在健康保险制度中,医疗保健品的供给方、个人、政府和健康保险的承办者的目标是不一致的,而各参与主体又都有自己的信息优势,参与人的许多行为在事中无法观察到,在事后又无法验证,在这种信息不对称的条件下,参与人依据特定的制度规则采取相应的策略行动,最后表现出来的经济变量的数据有很大的不同。智利健康保险体系的二元制度结构,以及公营和私营健康保险内部有差别的体制安排并不能消除这种信息不对称性,智利的健康保险制度并未完成这—使命,难以达到预期目标是可想而知的。事实上,健康保险制度中存在的问题仍然是世界范围内有待解决的难题,我国城市医疗保险的现有制度框架也没有解决这一问题,有报道说,在我国的许多地方出现用医保卡购买保健品、化妆品、儿童药品和医疗器械等现象(白天亮,2005)。 经典的理论研究源于rothschild和stiglitz(1976)的竞争性市场框架下健康保险的逆向选择问题。该研究表明,由于投保人比保险人更了解自己的健康状况,那么保险人只好设定一个平均费率来适用一类投保人,但是,平均费率会导致那些健康风险低于该类平均水平的人退出保险,迫使保险人提高费率,而这又会导致更多的低风险人退出,在极端情况下,高额的保险费令人望而却步,保险市场会彻底崩溃。智利的健康保险制度没有出现上述情况,从整个社会来看,保险市场不仅能够正常运转,而且是智利盈利最高的行业。其原因在于智利的健康保险法规同竞争性的市场规则不一样,改变了参与人的博弈规则,在智利,受益人必须在健康保险市场之内,没有进入和退出市场的自由,改变了投保人和保险人之间的信息和权利结构,受益人不得不同市场上的某一家保险人订立保险契约,尽管具体同哪一家签约可以自由选择,而保险人凭借制订保险合同和自由选择投保人的权利,在利润最大化的驱使下,制定许多有利于自己的条款,同时,在为数可数的市场供给方的无限重复博弈过程中,相互之间会形成某种垄断的默契,对消费者实行价格歧视,提供保险服务的质量和数量都大大低于竞争性市场的情况。 关于健康保险问题的有影响的研究文献目前仍然局限于竞争性的市场制度,如何设计一种强制性与自由选择相结合的制度模式,揭示健康保险主体的私人信息,从而实现健康保险市场的帕累托均衡,还有待于进一步的研究。 健康保险论文:对我国发展商业健康保险的思考 摘要:一个国家的公共医疗保障制度,即国家医疗保障制度和社会医疗保障制度,对商业健康保险会产生一定的“挤出效应”,但仍然存在商业健康保险发展的空间,在我国商业健康保险更有着巨大的发展空间。我国健康保险经营不佳主要是没有进行合适的专业化经营,因此,应采取综合措施推进专业化经营,来提高我国保险公司健康险的水平,促进我国健康险市场的发展。 关键词:商业健康保险,专业化经营,医疗保障制度,赔付率,发展空间 一、我国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空间 一个国家商业健康保险的经营和发展与该国医疗保障制度密切相关,从理论上说,一个国家的公共医疗保障制度,即国家医疗保障制度和社会医疗保障制度,对商业健康保险会产生一定的“挤出效应”。但实践表明,即使在公共医疗保障制度保障水平较高的国家和地区,也仍存在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空间。 1.国家医疗保障制度。在国家医疗保障制度安排下,国家通过财政预算拨款作为医疗保险资金的主要来源,为国民提供几乎是免费的医疗保障,如英国、加拿大。从理论上说,实行国家医疗保障制度的国家,由于公共医疗保障制度对商业健康保险的“挤出效应”,该国的商业健康保险将受到很大程度的抑制。但由于国家医疗保障制度提供的服务质量不高、等待期长等缺陷,许多国民在国家免费提供的医疗保障之外还另外购买商业健康保险,以提高其健康保障水平。例如,加拿大实行国家医疗保障制度,国民享受免费的医疗保险,但商业健康保险保费收入仍然占寿险保费总收入的22%左右。 2.社会医疗保障制度。在社会医疗保障制度安排下,通过立法强制实施,保险基金主要来自雇主和雇员,国家财政给予补贴,如德国、日本、台湾地区。在社会医疗保障制度安排下,社会医疗保险虽然覆盖面广,但往往保障水平不高,商业健康保险仍然存在很大的发展空间。 3.商业健康保险制度。在这种健康保障制度安排下,政府只为特定人群(如老年人、残疾人、低收入者、军人)提供医疗保障,其他人群通过购买商业健康保险提供医疗保障。如美国,美国的医疗保险制度是一种政府健康保险计划、私营健康保险计划和管理型医疗保险的结合体。除了老人和—些特殊群体,大多数美国人主要依靠雇主和(或)雇员本人购买的商业健康保险来提供医疗保障。美国是典型的以推行商业健康保险为主的国家,商业医疗保险覆盖人群超过总人口的 60%,商业健康保险保费收入约占人寿保险总保费的20%。 由此可见,无论是在实行国家医疗保障制度或是社会医疗保险制度的国家,还是以实行商业健康保险制度为主导的国家,商业健康保险都存在较大的发展空间,其在寿险总保费收入中的占比通常高于20%。 我国的商业健康保险同样具有巨大的发展空间,据中国保监会公布的数据,2005年全国人身险保费收入3697亿元,健康保险费收入只有307亿元。如果我国的商业健康保险能达到寿险的20%,按2005年的寿险保费计算,商业健康保险费收入将达到739亿元,可见我国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潜力巨大。 二、我国商业健康保险的经营状况及其国际差距 (一)我国专业健康保险公司的经营状况 2003年,保监会出台《关于加快健康险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提出健康保险专业化经营的理念,要求保险公司建立专业化的经营组织,引导行业健康快速发展。2004年人保健康、平安健康等五家专业健康保险公司获准筹建,健康保险专业化经营迈出实质性步伐。2005年以来,人保健康、平安健康、昆仑健康和瑞福德健康四家专业化健康保险公司先后开业。 人保健康提出“健康保障+健康管理”的经营理念,即不仅提供事后补偿,还将为客户提供个性化的健康服务,包括健康咨询、健康维护、就诊管理和诊疗服务等,目的在于改善客户健康状况,有助于保险公司降低赔付率和产品价格,增强竞争力。人保健康虽然可以依赖中国人保的强大品牌优势,但由于人保基本没有经营健康保险的经验和数据积累,经营难度较大。 平安健康保险公司将推出第三方管理服务等新型服务,引入“管理型医疗”模式。在产品上将会突破传统健康险的模式,为客户提供如眼科与牙科保健、老年看护等非传统健康险产品。平安健康保险公司将充分利用集团现有的保险成本优势、渠道优势、综合服务优势等,提高健康保险业务的盈利能力。以目前的形势来看,平安还处于“潜龙未动”状态,实力尚未显示。 其他专业健康险公司,昆仑健康和瑞福德健康已通过验收,但其目前核心岗位位置空缺且欠缺专业人才和经营经验,也没有提出让人刮目相看的“蓝海战略”,经营难度很大。 据保险公司的资料显示,我国各家保险公司经营商业健康险业务的综合赔付率均超过盈利平衡点,部分已涉足商业健康保险的公司也渐生退意,有的甚至已经在大规模地停止商业健康保险业务并欲逐步全面退出。 (二)国外健康险的经营状况 与之相对应,国外众多的以经营健康险为主业的公司却取得了不俗的业绩。2002年,国外共有8家以经营健康险为主业的公司人选《财富》500强,这些公司的经营状况为我国健康保险的发展提供了有益的启示。 上述8家主要经营商业健康保险的保险公司的财务经营状况表明,经营健康保险不仅不一定亏本,甚至可以进入世界500强。尽管目前我国有些公司的商业健康保险经营状况不太好,但这并不意味着商业健康保险本身就必然经营不好,而是我们的风险控制能力薄弱。只要充分借鉴其他国家健康保险经营的成功经验,做好数据分析、风险控制、产品开发、客户服务、信息系统等基础性工作,我国的商业健康保险必将大有可为。 三、推进专业化经营,提高我国保险公司健康险水平 导致我国商业健康保险发展困境的关键在于专业化经营的缺乏。专业化是健康保险的必由之路,这一点已在保险界形成共识,但如何进行专业化却是目前最应该探讨的问题,各保险公司应采取综合措施,不断推进专业化经营,来提高我国保险公司的健康险水平。 1.要建立专业化经营的组织架构。专业化经营的组织架构有多种形式,可以是专业健康保险公司,也可以是集团下的专业子公司,还可以是公司内的一个业务管理系列。事实上,各种经营模式都各有其优势和不足(见表2),没有适合所有保险公司的标准模式。保险公司应根据其规模、发展目标、市场定位和战略,选择适合自己的经营模式,而且我国各地区之间发展不平衡,也应该鼓励市场的多样性,关键在于赋予所选择的组织形式充分的技术开发、业务管理、产品开发等的权限和职能,彻底改变健康保险业务依附于寿险业务的状况。 2.要建立专门的核保和核赔体系。鉴于健康保险的风险控制特点,各保险公司应建立专门的健康保险核保和核赔体系;制定和实施健康保险核保人与核赔人的管理办法;加快研发和使用健康保险专用的核保、核赔手册等专业技术工具。要进一步发挥行业的力量,着手制定疾病表。 3.建立专业化的信息管理系统。专业化的信息管理系统不仅是实现健康保险专业化运作的基础和平台,而且对健康保险的风险控制和长远发展至关重要。传统的寿险业务管理系统集中解决的是业务流程、人机界面、系统集成等商用系统的共性问题。由于健康保险业务的复杂性、保险事故发生的频繁性,需要有效的过程管控系统,单纯的业务流程管理已远远不能适应健康保险的风险管控需要。公司可以通过自主开发或引进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和完善与健康保险业务相适应的信息管理系统,特别是完善健康保险的核保、核赔管理系统和数据统计分析系统,满足业务发展和服务的需要。 4.完善的专业管理制度体系的建设。首先,公司要加强内控制度的建设;其次是要建立专业的精算体系,注重积累精算数据,加强精算评估,科学厘定产品费率,防范产品开发风险;最后,还要提升精算师在经营管理中的地位与作用。 5.建立完善的健康保险产品体系。开发适合群众需要的健康保险产品,关系到保险公司能否在健康保险体系中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及发挥作用的程度;关系到保险公司能否有效地填补基本健康保险建立后所留下的商业空间。随着保险公司经营经验的积累和外部条件的逐渐成熟,逐步开发在保单中增加保证续保的条款等。有条件的公司,要积极探讨长期护理保险、失能收入损失保险、全球医疗保险等险种的开发。 健康保险论文:简述个案管理在健康保险理赔管理中的运用 论文 关键词:个案管理 健康保险 理赔 论文摘要:个案管理是一种促进患者康复降低医疗成本的管理模式,是一个多方协作的系统工程。通过分析在健康保险理赔过程中运用个案管理的意义和实施过程, 总结 了实现个案管理的必须条件,为保险公司降低保险赔付成本,控制经营风险提出了新的解决方案。 一、健康保险理赔中实施个案管理的必要性 健康保险赔付的复杂性、多样性决定了理赔人员必须根据特定的保险对象和索赔事件来开展赔付工作。例如伤病收入保险是对被保险人发生伤病后不能正常工作而给予的收入补偿,当保险人康复或返回到工作岗位时将停止给付。这类健康保险的赔付与疾病持续的长短以及投保人重新投入工作的意愿密切相关。而这又在相当程度上取决于被保险人自身的主观因素,这其中既有与保险动机无关的主观状态,如被保险人的情绪,心理状态等都会影响 治疗 的效果和身体机能的恢复,又有与保险动机相关的心态,如投保人为了取得保险赔付情愿一直处于疾病状态,将保险赔偿金作为收入损失的一种长期补偿,使其实际收入与正常工作时相差无几。 因此,在种种心态的趋势下,投保人隐瞒病情康复进展,或者不积极参加治疗的现象并不鲜见。此外还有相当多的外界因素也增加了保险公司赔付的风险,如使投保人重返工作岗位的职业培训效率低下,或者投保人不及时向保险公司披露他们已经重返工作岗位或不同的工作的信息。因此,建立一套基于索赔者全面资料的管理信息系统,本着给付应该的赔偿,帮助患者恢复工作能力的理赔原则,针对具体索赔事件进行个案管理,将是健康保险理赔管理的一个有效手段。 二、健康保险理赔管理中个案管理的实施过程 保险理赔管理自疾病或索赔发生时即开始介入,直到被保险人康复或重返工作岗位为止。个案管理是对传统理赔服务的拓展,涵盖了比较广泛的内容,它包括了解投保人的期望,防止投保人逆选择的发生,并预防导致长期索赔发生的潜在因素的出现;帮助索赔者制定出重返工作岗位的计划;需要对索赔者提供何种服务,以及如何提供这些服务等内容。保险公司本着赔付所有真实的索赔的原则,一旦完成对所有必要的资料的评估,就会按时支付保险金,同时也会采取合理的措施去防止不诚实的或欺诈性的索赔。根据健康保险的特点,个案管理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一)调查及评估 这是实施个案管理的资料收集阶段,在此阶段理赔人员要查验与索赔同时提供的资料,并将其与申请者的核保书进行对比。同时还要与保险公司的医疗顾问小组或医生进行初步讨论,对疾病对健康造成的影响、特定的职业责任和康复所需的大约时间等与理赔相关的主要问题有个清晰的了解。在调查过程中要收集的资料包括:客户的疾病情况、药物治疗详情、疾病病史、专科医生医疗报告及检查结果、职业、具体工作性质、工作环境、 经济 状况、家庭关系、生活安排、 法律 问题和将来的工作计划,等等。理赔专业人员在获取了上述详细资料后,就可以根据索赔者的实际情况来进行风险评估,评估报告中包括所有收集到的信息资料、索赔概况、可能的索赔原因以及预期的赔付风险等内容。 理赔人员在获得与索赔者相关的背景资料时,要注意加强双向沟通。一方面理赔人员要获取客户的信息,对客户的要求形成一个比较完整的认识;另一方面理赔人员也应当阐明保险公司责任,使客户明确理赔程序,增进与客户的协作,起到客户与公司沟通的桥梁作用。此外,在调查的过程中也要注重时效,应该在客户提交索赔申请后能尽早与客户接触,尽快建立起一个同客户相互协作的关系,以帮助客户早日重返工作岗位。 (二)制定个案行动计划 由于个案管理过程中涉及到多方面的协作,涉及到医疗康复机构、索赔者个人、索赔者的雇主、职业介绍机构、人才市场等各相关方面。因此要试图建立有效的协同合作关系,使相关方都参与到个案管理中,则需要一个充分具体的个案行动计划。这个计划是在与医疗机构、客户和其他相关方的商议下共同制定的,其中可以包括 治疗 计划、自我锻炼康复计划、定期复查计划、职业培训计划(当投保人不再适合原来的工种时尤为重要)等。在个案计划执行的同时,还要有紧密的时间管理,记录索赔者的复查资料,跟踪计划的实施情况。定期将计划执行情况与预期效果进行对比,考察个案管理是否起到了实效,并根据客户的病情和风险水平对个案计划进行不断的修订。同时也不能忽视索赔者自身的主观能动作用,要让客户承担起对计划完成的责任,积极配合,尽快地返回到工作岗位。 (三)寻求资源与协作 从上面的过程可以看出在个案管理下,理赔人员的角色是多重的,他对索赔人员的服务不仅仅局限在确定保险赔付上,还有许多与降低赔付水平有关的关联服务。在提供诸如治疗建议、康复计划、职业指导的服务时,往往还需要借助专业机构的协助。例如同医疗机构建立协作关系,向医生提供关于公司理赔管理方式方法的资料;又比如与专业的心理咨询机构合作从心理上对索赔者进行疾病康复的引导。 此外,理赔部门还要加强对保险公司其他部门员工如人员、客户电话服务中心,核保人员进行理赔管理模式的介绍,使他们详细了解公司的理赔管理理念。将个案管理的思想深入到保险的销售阶段,使其作为营销人员的工具,同时也让客户从一开始就体会到公司人性化的服务。 三、实现个案管理的条件 要营造新的理赔管理模式,在保险公司的理赔管理中推行个案管理,还需公司管理层和员工的共同努力,从多渠道努力创造条件来实现这一目标。首先,保险公司要从公司制度上对理赔规程进行新的概括,对个案管理的积极效应进行肯定。并通过收集个案管理的具体资料,逐步建立个案管理的管理信息系统,为保险公司全面系统地进行风险管理准备第一手的资料。 其次,要加强对理赔人员的培训。提高理赔员的交流技巧和面谈技能,比如如何采用积极聆听、沉思倾听等技术来建立和谐的气氛,以及进行解决冲突、处理悲痛和伤亡、对峙和谈判情景的角色扮演。通过经常性地组织理赔人员的相互讨论,来交流个案管理的心得。 最后,还要推行奖励和激励机制。对于运用个案管理技巧,有效处理理赔事件,以及同医疗机构等其他方联系建立起良好的协作关系做出了贡献的员工,应当给予嘉奖,使员工看到自己的工作成就,从而提高对自己工作的满意度。 个案管理是一个多方协作的系统工程,需要管理者有很强的横向思维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个案管理将传统的理赔工作提高到战略管理的高度,它不再将理赔管理的目标局限在降低保险赔付成本这一唯一的目标上,而是将其和保险公司的长远 发展 战略结合在一起,对于提高理赔质量,维护和发展客户关系,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有着深远的意义。 健康保险论文:中美商业健康保险税收政策比较 [摘要]现阶段,我国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受到税收政策的制约。美国商业健康保险税收政策所取得的绩效及目前改革的动向,能够为我国商业健康保险税收政策的改进提供借鉴。今后,为了更好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保障需求,我国的商业健康保险税收政策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寻求改进:在税率、税基设计上将健康保险区别于其他险种;对小规模保险公司予以税收优惠;对健康保险购买者实行税收扣减政策;建立减免个人购买商业健康保险所得税的积极有效机制。 [关键词]保险税收,商业健康保险,医疗保险 我国商业健康保险经过20多年的发展,虽已取得一些成绩,但仍远远不能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保障需求。而缺乏相应的鼓励性保险税收优惠政策是制约我国商业健康保险发展的原因之一。 一、我国现行的健康保险税收政策 我国的保险税制是于1983年国家实行利改税后逐步建立起来的。根据现行税法,国家对保险业主要征收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两种主体税种,此外,还征收城建税、印花税、房产税、土地占用税等小税种。 (一)对保险公司的征税 从2001年起,我国对保险公司的营业税率进行了调整,分3年将营业税率由原来的8%下调至5%,另按营业税实纳税额征收7%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3%的教育费附加。但是对保险公司开办的一年期以上到期返还本利的普通人寿保险、养老年金保险、健康医疗保险等业务取得的保费收入和个人投资分红保险业务取得的保费收入;中国境内的保险机构和中国进出口银行为出口货物提供出口信用保险取得的收入;保险业实行分保的分保人所取得的保费收入;财产保险业务中的农业保险的保费收入,免征营业税。企业所得税按33%的比例税率征收(外国保险公司则适用《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税法》征税)。国债利息收入免征所得税;出口信用保险业务实行先征后返;寿险公司免征企业所得税。印花税方面,财产保险按保险费收入的0.1%贴花,农作物、牧业畜类保险公司合同,免征印花税。 (二)对投保者的征税 投保者。分为企业投保者和个人投保者。从企业方面来说,企业购买财产保险和运输保险的各项费用可在税前扣除,作为成本列支,企业按国家规定缴付的各类保险基金和统筹基金,包括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医疗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在规定的比例内扣除,企业按国家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法定人身安全保险费,可在计算应税所得额时如实扣除,企业为职工举办的补充养老保险缴费在工资总额的4%以内部分可以从成本中列支,进行税前扣除,保险公司给予投保企业的无赔款优待应计人企业当年应税所得额征税。对于投保职工补充医疗保险的企业,国务院出台《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的试点方案》(2000年)申明确规定了要建立多层次社会医疗保险体系的政策,规定“有条件的企业可以为职工建立补充医疗保险,提取额在工资总额4%以内的,从成本中列支”;财政部在《关于企业为职工购买保险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2003年)中明确企业投保补充医疗保险的资金来源在福利费中列支,不足部分可直接计人成本。 对个人投保者,包括保费和保险赔款两个方面,我国现行的个人所得税税法中没有明确个人缴纳的保险费用可以从应税所得中扣除,财政部和国家税务局于1997年颁发的财税字[1997]144号文件规定,企业和个人按照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提取并向指定的金融机构缴付的医疗保险金不计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超过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缴付的医疗保险金,应将其超过部分并人个人当月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个人所获得保险赔款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前扣除,即对保险赔款免征个人所得税。 二、美国的健康保险税收政策 保险业在美国经济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它不仅为团体和个人提供规避风险的担保,还可融通大笔投资资金。下面分别对寿险公司、寿险公司所得以及个人购买健康保险的税收政策进行讨论。 美国的州保费实行属地主义原则,寿险公司必须向其展业所在的州政府纳税,各州有不同的税种税率,且相差较大。大多数州都要征收保费税,保费税的计税基础一般是保险公司在该州所获得的保费,年金业务可以免税。少数州虽然对在本州注册的保险公司征收的保费税是以其全部保费为计征对象,但往往是代其他州征税。对于在本州注册的保险公司在本州境内取得的保费收入征税税率一般在1%—3%之间,对在外州注册的保险公司在本州取得的保费收入征税税率一般在0.75%-4.28%之间。联邦政府对保险公司在境外取得的保费收入征收特种消费税(即消费税),对在美国境外保险保费收入按4%征收,对在美国境外再保险保费收入按照1%征收。 对于寿险公司所得税,在一般情况下,美国国内收入署在计算其应纳税所得额时,允许应纳税年度的人寿保险和年金保险合同发生的所有死亡索赔和抚恤金及保险公司为此遭受的所有损失(无论是否确定),符合规定条件的留存保险准备储蓄银行,当它在各州法规授权许可下兼营人寿保险业务时,如果该人寿保险业务部门能与银行的其他部门分开,独立进行核算的话,则该银行除了可以选用一般性规定外,还可以选按(a)不管总所得或费用是否适当地分配到保险业务部门,按照规定税率征收的所得税;及(b)对该独立的寿险业务部门按i.r.c§801规定的税率计征的所得税之和缴纳代用税。当然,如果该寿险部门为一独立法人,则不适用上述规定,而按寿险业的规定进行征收。这种细化的税收规定兼顾了不同组织形式间的税收公平,也使税法上“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得到体现,防止利用公司的组织形式作为避税手段。对于保险公司的持续性发展,投资性活动收益的税收减免起到了一定支持作用。由于美国保险市场的竞争非常激烈,导致保险费用下降、边际利润降低,所以为了维持保险公司的生存发展,从业者不仅通过降低成本,提供特色服务等手段来保持市场份额,也要想尽办法获得持续稳定的投资收益。在税收政策上,美国由此也规定了保险公司在投资性活动中产生的一些费用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投资所得额中扣除,从而有利于保险业的风险保障功能的发挥。 对个人购买保险的税收政策,有雇主缴费团体医疗费用保险计划、个人健康保险、自由职业者的健康保险。对于雇主缴费团体医疗费用保险计划,雇主为雇员缴付的健康保险费可作为税前业务费用列支。对雇员而言,雇主缴付的保费也不看作是他(她)的应纳税收入。这就说明,雇员必须用多于雇主缴付的保费数额的余额,才能够购买到相同福利待遇的保险。当医疗费用保险支付给雇员医疗费用保险金时,雇员获得的这部分给付额是不作为他(她)的应税收入的。对于个人健康保险费用,个人医疗保险的保费开支没有特殊待遇。这部分开支只是另一种形式的医疗费用。它同其他医疗费用相加,如果总金额超过个人调整的收入额的7.5%,超额部分就可免税。 对于自由职业者的健康保险,1986年税收改革法案对自由职业者医疗费用开支制定了一条新的征税条款。如果这些人用自己的总收入购买健康保险,那么其中25%的保费可以免税,该比例随着之后不断颁布的法规而不断提高到30%,直到40%,1997年税收改革法案决定对自由职业者缴付的健康保险保费逐步提高免税比例,并最终实现全额免税。1998年和1999年所采用的免税比例是45%,2000年和2001年的免费比例为50%,2002年为60%,2003年至2005的免税比例为80%,2006年的免税比例将为90%,2007年之后将实现100%免税。一般而言,单一所有者企业、合伙制企业以及持有小企业2%股份以上的股东等均可以从中获益。尽管自由职业者有资格加入健康福利计划,但是如果该福利计划由该职业者的配偶的雇主提供,那么对该自由职业者就不适用保费的免税待遇。 自由职业者医疗费用开支的免税并不仅仅限于其超过调整总收入7.5%那部分余额,在2007年之前,健康保险费用的非免税与其他医疗费用的总开支超过调整总收入的7.5%部分也是免税的。 三、美国健康保险税收政策对我国的借鉴意义 从实践看,美国商业健康保险税收政策所取得的绩效及目前改革的动向,给我国商业健康保险税收政策提供了一些可以借鉴的经验及启示。而我国的商业健康保险税收政策在一些方面确实存在着不足的地方,可以借鉴美国的经验改进我国的商业健康保险税收政策。 (一)在税率、税基设计上将健康保险险种区别于其他险种 由于健康保险的经营风险和其他的险种不一样,健康保险涉及保险人、投保人和医疗服务提供者三方关系,其风险不仅包括投保过程中可能产生的逆选择、道德风险等,也包括难以对医疗行为进行有效控制而引发的财务风险。所以世界各国一般在财政政策上都给予健康保险业比较宽松的税收政策,营业税的税率都比较低,并且许多国家对健康险给予减免优惠政策,大力支持健康保险业的发展。我国现行的对保险公司征收的营业税税率高,且税基大。在连续3年下调保险业营业税税率的情况下,可以针对健康险的特殊性,相应的要求进一步降低税率,直至免征营业税。 在所得税税基方面,虽然我国在确定公司所得税税基时,将公司收到的股利和再保险分出业务获得的股利等从中扣除,其实可以借鉴美国的做法,在对各种准备金制定合理的提取标准的前提下,允许应纳税年度的合同项下的赔款支出(包括已决未付款项)、符合规定条件的留存保险准备金、营业损失、其他赔偿责任人支付的赔偿金等项目据实予以扣除。这样从根本上有利于税源的培育,有利于保险业的持续发展。 (二)对小规模保险公司予以税收优惠 我国目前对外资的优惠办法及全国性的大公司所具有的先天优势,都对中小保险公司的发展构成了极大的冲击。对于小规模保险公司予以一定的税收优惠,可以说是国际上通行的做法。借鉴美国的做法,对于小规模保险公司在计征所得税时,可以考虑以一定总应纳税所得额为界限区分是否为小规模纳税人,再对其按所得额的一定百分比作为费用列支,来提高征管效率。 (三)对健康保险购买者实行税收扣减政策 美国对购买某些指定的健康险保单支付的保费,实行税收扣减,从而鼓励健康险的购买。只是对国民购买无本地执照的保险公司或外国保险公司的保单,不予减税。如雇主缴费团体医疗费用保险计划中雇主为雇员缴付的健康保险费可作为税前业务费用列支。而我国的补充医疗保险仅笼统的规定企业为职工交纳的各种保险费用在规定的比例内扣除,具体限额是多少,没有明确规定,虽然国务院出台《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的试点方案》(2000年)中明确规定,“有条件的企业可以为职工建立补充医疗保险,提取额在工资总额4%以内的,从成本中列支”;但是目前能享受这一待遇的企业只是少数,而且,在具体计算上是按计税工资总额还是按企业实际工资总额计算扣除也不明确。 (四)建立减免个人购买商业健康保险所得税的积极有效机制 在美国,当个人医疗保险的医疗费用同其他医疗费用相加的总金额超过个人调整的收入额的7.5%时,超额部分就可免税。自由职业者用自己的总收入购买健康保险虽现在还要交纳一定比例的税款,但1997年税收改革法案决定对自由职业缴付的健康保险保费逐步提高免税比例,并最终实现全额免税。我国个人购买保险仅仅对按照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提取并向指定的金融机构缴付的医疗保险金才不计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人,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但是超过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缴付的医疗保险金,应将其超过部分并人个人当月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我国社会保险覆盖面极为有限,保障程度也不高,而且,对于那些收入不高并且需要健康保险保障的人来说,消费者的收入和商业健康保险的价格影响了他们的购买能力。所以国家应从税收政策上鼓励居民购买商业健康险,增强自我保障的能力。争取减免个人购买商业健康保险的所得税,进一步鼓励和吸纳更多的居民个人参加商业健康保险。通过税收优惠政策有效发挥税收杠杆效应,提高商业健康保险市场的有效需求,促进商业健康保险的进一步发展。 我国保险涉税法律制度自形成以来,曾经在增加财政收入、体现政策导向方面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随着保险市场的发展,其存在的问题已经开始制约保险业的发展。实际上,为了保险业的做大做强,保险涉税制度改革已经如箭在弦。2004年“两会”,保险涉税问题被一再提及,前中国人寿董事长兼总经理王宪章先生认为,应通过优惠的税收政策对购买商业保险产品的投保人给予税收减免;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董事长马明哲则建议,允许居民个人用于购买商业健康保险所支出的费用在缴纳个人所得税前扣除,鼓励个人将储蓄转化为健康保险,提升健康保障水平。保监会副主席魏迎宁也已明确表示,保险监管机构正在加强与财政部、国家税务机关的联系,争取减免个人购买健康保险的所得税,进一步鼓励和吸纳更多的居民个人参加商业健康保险,这无疑将会更强有力地推动我国健康保险的发展。 健康保险论文:农村商业健康保险的定位 借助于保险机制规避健康风险是农村健康保障体系创新的重要路径。在农村卫生医疗保障体系中,商业健康保险应定位为:在农村健康保险市场的主体地位以及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中的重要支柱作用。这种定位具体体现为:健康风险管理的示范作用;在合作医疗制度中引入保险运行机制;农村社会医疗保险的商业化运作;农村补充医疗保险以及作为广义的“农村保险”来经营等。 农村健康保障困境呼唤商业健康保险 我国医疗卫生体系的基础是在计划经济时期形成的。20世纪70年代后期开始的经济改革对医疗卫生供给的基本体系提出了严峻的挑战。目前我国农村地区农产主要采取自费医疗的形式,他们用以规避健康风险的安全网主要由土地和家庭自我保障、亲朋好友互助、商业保险、政府和村委会的救济措施构成。越来越多的农民无力承受日益增长的医疗费用,己成为当前农村医疗卫生保障的突出矛盾。 一方面,农民成为几乎毫无保障的群体,另一方面,医疗费用的攀升超过了农民实际平均收入的增长幅度。1990年到1999年,农民平均纯收入由686.31元增加到2210.34元,增长了2.2倍。同期卫生部门统计的每人次平均门诊费用和住院费用,分别由10.9元和473.3元增加到79元和2891元,增长了6.2倍和5.1倍。这样,农村人均医疗保健支出占人均可支配收入和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不断提高,医疗费用的增幅大大超过了农民的经济承受能力。 疾病和贫困是一对孪生兄弟。按照国际贫困标准,以年人均收入低于900元作为农村居民的最低贫困线,1999年我国农村的贫困人口仍然高达1.2亿人,其中50%集中在西部。在农村最贫困的农产(约占4%)中,50%左右属于因病致贫或因病返贫。根据1998年调查的5万户农民,贫困率是7%。如果把这些人的医疗费用除去,其净收入贫困率是10%。也就是说医疗费用这一项就使中国农民的贫困率增加了3个百分点。当前农村医疗保障问题,不仅仅是一个道义、公正问题,更是一个需要重视的经济问题。农村医疗保障体系的缺失,削弱了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由此导致的农民健康水平的下降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我国劳动力素质下降。创新农村医疗保障体系显得尤为必要和迫切。 借助于保险机制规避健康风险是农村健康保障体系创新的重要路径。发展农村健康保险既可以拓展和带动目前非常薄弱的农村保险业务,又可以服务于农村居民的健康保障,充分发挥商业保险的经济补偿和社会管理职能。 商业健康保险在农村卫生医疗保障体系中的定位 在农村卫生医疗保障体系中,商业健康保险应定位为:在农村健康保险市场的主体地位,以及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中的重要支柱(如图1所示)。 这种定位具体体现在以下诸多方面: (一)健康风险管理的示范作用 目前一些富裕起来的农民也往往通过购买商业健康保险规避健康风险。特别值得指出的是,农村的中小学校在很多地区是最大的投保群体。学校为所有在校生集体购买“学生平安险”,包括住院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尽管很多做法有“强制投保”之嫌,但客观上有利于广大农民增强利用保险机制规避健康风险。日渐扩张的商业健康保险具有健康风险管理示范作用,它可以在当前作为社会医疗保险制度的前导。 (二)在合作医疗制度中引入保险运行机制 合作医疗试验陷入困境有很多原因,其中很重要的一条是没有很好地贯彻保险机制的基本原理和原则。 第一,不符合大数法则。根据健康保险的原理,最有经济效率的风险分担方式是在较大的投保人群中,对发生频率较低但治疗费用较高的疾病进行保险。可是目前的合作医疗多在村庄一级试行,对于资金筹集而言不可能形成具有经济规模的投保人群。如果将规模微小的基金仅用于补偿经济风险较高的疾病治疗费用,则因受益面太小而难以保持较高的缴款率。如果将补偿重点置于发生频率较高但治疗费用较低的疾病上,受益面虽然较大却并不经济,因为它既导致较高的管理成本又增加患者的交易费用。这种两难困境在目前推行的合作医疗制度框架内是无法解决的。因此,深化改革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要引入契约共济的保险意识和保险制度的运行机制,扩大投保人群,不断提高保障社会化程度。 第二,缺乏精算技术的支持。合作医疗的费用筹集、给付水平一般都没有经过严格的、精算意义上的测算,大多是根据上年医疗费用支出作简单的匡算。但在合作医疗的实际运行中,投保人的逆选择、疾病发生率的不确定性、不同医疗费用控制技术的运用等都会影响合作医疗的运行效果,使之很难按初始目标运作。因此,非常有必要在合作医疗中引入保险精算,通过精算技术,对资金筹集、基金积累、给付水平等进行严格测算,这是合作医疗成功运行的前提和基础。 (三)农村社会医疗保险的商业化运作 社会化的医疗保险制度是农村医疗制度改革的方向和远期目标,目前我国正在全面改进“福利——风险型”的合作医疗制度,在原有合作医疗基础上实施市(县)乡 (镇)两级统筹的大病风险医疗制度,进行社会化医疗保险制度(并与城镇职工医疗制度并轨,实行城乡一体)试点工作,逐步推广。为提高运行效率,可以探索商业化运营的模式。 如太平洋人寿就在农村社会健康保险的商业化运作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 2001年11月,江苏江阴开展由政府牵头、商业保险参与运作的全市性农村健康保险。按照“行政领导、统一筹集、征管分离、定额补偿、专款专用、收支平衡”原则,商业保险公司建立起“以定点医院为基础、医保专员为依托、信息技术为手段”的立体化管理模式。江阴模式的成功运作引起包括国家卫生部等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和普遍关注,为农村社会医疗保险的商业化运作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四)农村补充健康保险 另外,在经济发达的农村地区,随着农民人均gdp和收入水平的增长加快。生活水平的提高,对健康和医疗服务水平的要求迅速提高,人们对合作医疗提供的低水平医疗服务已不再满足,社会医疗保险的基本保障也难以满足乡村工业化程度中高收入农民对较高质量健康服务的需求。商业健康保险作为重要补充,将满足人们对健康保障的差异化需求。 (五)作为广义的“农村保险”来经营 法国安盟保险公司进入中国市场经营国内保险公司望而却步的农业保险曾引起广泛关注。该公司提出的“农村保险”的概念对于商业保险公司在农村地区开展健康保险业务颇具启示意义。 按照安盟公司的界定,所谓“农村保险”是指全面介入农村市场,向农产提供一揽子的全面保障方案,无论人身保险还是财产保险,无论是生活方面还是工作方面,无论是农业领域还是非农业领域。(如图2所示) 将农村商业健康保险作为实施“农村保险”经营战略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发展农村商业健康保险的重要发展思路。 农村商业健康保险发展的空间 据法国安盟公司2002年9月对四川省的5个村庄、江苏省的3个村庄、吉林省的 2个村庄的212个农产的调研,对40家农产的上门专访,农民对健康保险有显著的需求。(见表) 为深入研究包括商业健康保险在内的农村保险的需求状况,我们曾在陕西和福建两省的6个县进行了入户调查。调查表明,尽管目前购买保险的农民还不多,但被调查农民对保险表现出一定的兴趣和愿望,而且呈现出多元化的需求倾向。福建的农民兴趣最大的险种是养老保险和健康保险。如果购买保险,有46.7%的人愿意购买健康保险。陕西的农民也表现出类似的意愿。这表明,目前农村存在着很大的购买商业健康保险的潜力。 我国农村保险市场存在巨大的潜力。据测算,如在20年内,我国农村保险市场水平能达到目前全国保险市场水平(保险深度为2%),那么,届时农村保险费收入将达到750亿元,年平均增长率为25%左右。由此可见,我国农村商业健康保险市场的潜力同样很大,特别是经济较发达地区的农村,市场潜力将首先在一定的条件下得到释放,潜在的保险需求易于转化为现实的有效需求,开发这些地区的农村商业健康保险在经济上是可行的。因此,如何有效增加农村商业健康保险的供给,以使潜在的农村健康保险市场早日浮出水面,是值得进一步研究的问题。 农村商业健康保险发展的策略 (一)增加农村商业健康保险的供给 人们通常认为,农村保险市场发展滞后的主要原因在于农村居民对保险的有效需求不足。但调查结果表明,尽管农民的收入水平较低,风险保障意识比较落后,但农村保险市场尚没有得到很好开发,保险供给主体缺乏,让农民了解保险和投保的渠道很少,适合农村居民的保险商品也不多,因而他们的保险需求还得不到满足,即目前农村保险供给存在较大的缺口。 目前几乎所有的保险公司都把业务重点放在大中城市,县级支公司的重点也在城镇。如福建浦城县的农村业务只占10%,城镇业务占了90%。这反映了保险公司对农村保险业务的认识不统一、重视不够、投入不足。因此,保险公司必须重视农村商业健康保险市场的培育和开发,改变商业保险经营机构设置的不适应性,在农村开办更多的代办所和办事处,开拓广阔的农村商业健康保险市场。 特别值得指出的是,保险公司开拓农村商业健康保险在战略上更有深远的意义。通过提供健康保险,保险公司可以有效地带动其他诸多险种的发展,从而有利于开拓整个农村保险业务。 (二)积极应对城乡疾病模式差异 人类在20世纪经历了一次疾病模式的转变,其重要标志使非传染病取代传染病成为致病和致残的主要原因以及平均死亡年龄的逐步上升。但中国在疾病模式转变的过程中面临着“不完全的疾病模式转变”,这突出表现在城乡疾病模式的差异上。城乡居民疾病模式差异表现在诸多方面:第一,死亡率和预期寿命的差距。1980年以来,农村地区人口的死亡率不仅明显高于城镇人口,而且出现了上升趋势。第二,疾病谱和死因谱的差异。农村地区,尤其是经济欠发达地区,居民的患病率及其疾病构成、住院原因及其构成还是以感染性疾病和营养不良症为主导的疾病模式。以1998年住院病人疾病别住院率及其构成为例:在城市地区,脑血管病、冠心病,高血压病等慢性疾病是主要的住院原因;在农村地区,痢疾、病毒性肝炎、结核病、流感等传染性疾病列入前15位疾病。同时,受人口老龄化和人口流动的影响,农村地区也面临着疾病谱的变化,一些老年慢性病、新出现疾病(如艾滋病)的发病率也有所增加。第三,妇幼健康也存在很大差异。第四,危险因素的差异。在城市地区,环境污染、职业危害以及不良生活方式和行为成为主要的致病因素。而威胁农村居民健康的主要因素,则仍然是恶劣的生存环境、较差的卫生条件以及不良的营养状况等,这是与农村的地理位置、基础设施和收入水平密切相关的。同时,由于人口流动性增加,职业伤害和行为方式的致病比例提高,如肺炎、性病、艾滋病等。 城乡疾病模式存在上述诸多差异,而保险公司目前的健康保险产品却明显具有“城市偏好”,不适应农村疾病模式对产品的不同需求。因此,保险公司要针对农村居民疾病模式的特点,积极开发适应农村不同人群不同需求的健康保险产品。同时,保险公司还要积极参与农村地区卫生宣传、传染病防治等卫生保健工作,促进农村地区疾病模式的转变,有效地发挥商业健康保险特有的社会管理功能。 (三)树立良好的信誉 合作医疗试验难以成功的一个重要教训是,组织者出现信誉危机。农民对合作医疗的组织者不太信任,对合作医疗制度的公平丧失信心。特别是90年代以来,农村由于乱收费、乱集资、乱摊派,干群关系非常紧张,农民对基层干部发生信任危机。一个信用缺失的机构是不可能组织社区各方面的资源来建立健康保健制度的。同样,保险公司的信誉是商业健康保险在农村能否顺利发展的关键问题。 从整体上看,农民利用现代保险机制转嫁健康风险的意识还很薄弱,购买保险的理念还很脆弱,此时周围参加保险的人对保险以及保险公司的感性认识将直接影响其购买意愿。这个时候保险公司的员工及其营销人员如不能坚持诚信,不能正确引导农民的保险消费,对保险公司形象的破坏力也将放大。因此,为了农村商业健康保险的长期良性发展,保险公司必须切实提高服务质量,树立诚信品牌。 健康保险论文:略论商业健康保险中健康管理的作用 一、我国商业健康保险中健康管理的现状 对保险公司而言,可以降低医疗费用支出,提高核心竞争力。一方面,健康信息管理便于保险公司收集被保险人第一手健康信息资料,有效防范投保人的逆选择和道德风险。通过健康评估和健康改善,可有效减少疾病危险因素,以事前较少的预防费用投入获得超值的健康回报和个人的健康改善,减少医疗费用的支出。另一方面,健康管理使服务内容得以扩展,除了人保健康在保险业内率先提出并确立了“健康保障+健康管理”的经营理念,开创了健康保险业健康管理的先河。2006年成立的昆仑健康保险坚持“以人为本”,以客户的健康为中心,秉承“治未病”的传统思想,创建了中医特色健康保障—服务模式,为客户提供融健康文化、健康管理、健康保险为一体的健康保障服务。 医疗服务市场竞争的不充分。目前,医疗服务市场上存在着垄断竞争的局面,许多公立医院并不需要保险公司为它们增加客源,极大地影响了健康管理效用的发挥。这主要表现在:事后付费的方式无法使保险公司在相对固定的保费基础上承担传送医疗服务的风险,无法使医生和医院承担起费用控制的职责。保险公司在和医疗机构合作中没有话语权和主导权。公司对医疗服务机构诊疗行为的监督和制约能力微乎其微,诊疗干预更是无从淡起。健康管理的开展只是保险公司单方面的行为,得不到医疗服务机构的配合支持。 健康保险信息系统不完善。健康保险信息系统是保险公司健康管理的技术基础,完善的信息系统有利于减少信息不对称的现象,它使得保险公司、医疗服务的需求方和医疗服务的供给者之间实现资源共享,从而可以使保险公司在承保前了解被保险人的具体风险情况,决定是否承保或以什么条件承保,有效地对被保险人进行监控评价,并据此提出健康改善措施,实时地介入客户的医疗管理过程,从而实现医疗费用的控制。但目前医疗信息资源尚未整合,保险公司和医疗服务机构的信息联网未实现,使同时参加了基本社会医疗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的参保者,出现“一次看病、两次报销”或是“医院说能报,保险公司不给报”等诸多问题。这不仅不便于患者进行实时医药费用结算,影响了参保者的积极性,也不利于保险公司对医疗服务机构诊疗行为的风险管控。 保险公司健康管理水平不高。我国健康保险的健康管理处于起步阶段,和国外还存在较大的差距:其业务及管理费用支出较大,管理成本高。保险公司在数据收集、理赔调查和费用控制等各环节经验都不足,导致理赔率高,保费厘定不准确。另外,我国经营健康险业务的保险公司众多,市场陷于非理性价格竞争中。大部分公司关注短期利益,出于抢占市场的目的,普遍重视开发客户与收取保费,忽略健康管理,这使得大多数保险公司的健康管理得不到广大客户的认可和接受。 二、完善商业健康保险中健康管理的对策建议 开发专业化产品体系。保险公司应在对市场细分、目标市场选择后,认真分析各类客户群体的需求,同时结合健康风险的特点,把健康管理元素融入到保险产品中,开发出适合客户需求的、专业化的、并能结合健康保险与健康管理服务项的综合保障计划。 分步骤地推行管理型医疗模式。国外健康管理运行的模式多为管理型医疡是一种集医疗服务提供和经费管理为一体的医疗模式,特点是保险公司直接参与医疗服务机构的管理。我国保险公司在不具备直接推行管理型医疗的情形下,只能根据具体情况分步骤实施:首先,保险公司提供针对高端客户的全程健康管理服务,针对小众客户的健康档案管理服务,提供面向大众的健康咨询服务,通过这些服务留住和吸引客户,增加健康保险的覆盖面,从而迫使医疗服务机构被动甚至主动地参与到保险公司推行的健康管理计划中。其次,与医疗服务机构之间通过契约的方式建立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机制,以更好地服务客户、控制风险。最后,伴随着健康管理工作经验的积累和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深入,可以选择以自建医院或以股权方式控股医院,使保险公司既承担医疗费用风险,又能为客户提供健康管理服务,最终实现管理型医痣培养专业化人才。健康保险以人的身体作为保险标的,其风险本质在于伤病发生率及医疗服务的费用水平,其在精算、理赔、核算方面相对于寿险而言有独特之处。这就对健康保险从业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不仅需要通晓金融保险知识,还需要通晓医疗卫生知识。保险公司应积极和国内高校、科研机构合作,吸引优秀人才加入公司,并对本公司员工进行定期培训和指导,或者有计划地把国内有经验的人员送到国外培训。同时,要注意为内部人才创造更加优越的发展空间,建立有效的人才激励机制。另外,公司应注意外部人才的引进,将先进发达健康保险业国家的管理人才和技术人才引入公司。 优化和培育良好的医疗卫生环境。政府应加快实施《“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着力在全民基本医保建设、基本药物制度巩固完善和公立医院改革方面取得突破,增强医保的基础性作用。这必将有利于医疗机构竞争机制的形成,增加保险公司选择合作医疗机构的范围和机会,从而促成健康管理医疗服务系统的形成。另外,应加大对医疗服务市场行为的监督力度,避免医疗服务风险。协调建立完善的健康保险信息系统。政府应尽快打通保险机构和医疗服务机构、社保机构之间的医保信息通道,彻底解除束缚商业健康保险发展的技术性障碍。实现保险公司和医疗服务机构的良好对接,将分散的医疗资源进行有效整合、改善信息和医疗服务的信息协调机制,不仅能及时为医疗服务机构提供医学最新进展,分析最佳治疗方案,检测医疗费用。而且有利于保险公司实现与社保机构的联动审核和一站式医疗结算服务。通过该平台查询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理赔信息,既可帮助保险机构在承保时更有针对性地制订、优化商业健康保险的承保方案,又可进行远程专家会诊,提高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效率,这对提升保险公司形象和业务拓展具有重要意义。 给予税收等政策的优惠。相对于寿险而言,健康保险的发展还很不成熟,其发展壮大离不开外部环境的支持。政府应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和财政支持,采取免征健康保险业务营业税和所得税等措施。同时,国家应以法律形式,确定商业健康保险在整个医疗保障体系中的功能定位,明确规定其补充医疗保险的性质,从法律层面明确医疗保险应完全交由商业保险公司经营,以扩大商业健康保险的客户群,增加保险公司在医保利益共同体中的谈判祛码,促进健康保险健康管理的有效应用,支持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 本文作者:桂鉴霞 单位:西南科技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健康保险论文:政府加快发展商业健康保险工作意见 一、拓宽商业健康保险服务领域 (一)支持商业健康保险产品创新。 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加大产品创新力度,提供多样化、多层次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大力发展与基本医疗保险有机衔接的商业健康保险,鼓励企业和个人通过参加商业保险及多种形式的补充保险解决基本医保之外的需求。加快发展老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失能收入损失保险、长期护理保险,开发满足老年人、残疾人等特定群体保障需求的各类产品,探索开发针对特需医疗服务需求、多元化多层次中医药服务需求、药品不良反应等新型保险产品。 (二)发展商业保险健康管理服务。 支持商业保险机构提供全过程健康管理服务。加强健康风险评估和干预,提供疾病预防、健康体检、健康咨询、健康维护、慢性病管理、养生保健等服务,满足人们多样化的健康管理需求。通过健康教育和预防保健等手段有效降低发病率,提升参保人的健康水平。 (三)推动医疗执业保险发展。 扩大医疗责任保险覆盖面,2017年底基本覆盖全市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探索发展多种形式的医疗执业保险,支持医疗机构和医师个人购买医疗执业保险,加快发展医疗意外保险,降低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执业风险。鼓励通过商业保险等方式提高医务人员的医疗、养老保障水平以及解决医疗职业伤害保障和损害赔偿问题。 (四)建立以医疗责任保险为主的医疗责任风险分担机制。 坚持“政策引导、政府推动、积极稳妥”的原则,把医疗责任保险纳入医疗纠纷与处置工作的总体部署,全面开展9县(市、区)医疗责任保险统保工作。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医疗责任保险的经营管理模式,建立医调会与保险理赔对接机制,尽快形成第三方调解与第三方赔偿新格局。创新医院管理与医疗风险控制模式,切实加快医疗责任保险推进步伐,在2016年底前完成乡镇卫生院及以上医疗机构的全覆盖。 (五)支持健康产业创新发展。 促进医药、医疗器械、医疗技术的创新发展,在商业健康保险的费用支付比例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探索建立医药高新技术和创新型健康服务企业的风险分散和保险保障机制,支持中医、妇幼保健类别的公立医疗机构创新、拓展医疗执业范围,帮助医疗机构破解发展中的融资难题和发展瓶颈,化解投融资和技术创新风险。支持商业保险机构参与健康服务业产业链整合,通过直接投资、股权投资、战略合作或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等方式,设立医疗机构、养老社区、体检机构等,增加健康服务资源供给。 二、推动完善医疗保障服务体系 (一)规范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管理。 遵循“收支平衡、保本微利”原则,不断推进商业保险机构受托承办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在规范基本医疗保险服务的基础上,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规范商业保险机构承办服务,科学制定招标评分标准,完善招投标程序,严格市场准入与退出标准、积极引入市场竞争机制,依法合规、公开公正地选择受托商业保险机构。改进完善城乡大病保险风险调节机制,明确结余率和盈利率控制标准,结合地区经济发展实际,合理确定筹资标准和保障水平,根据地区城乡居民收入变化情况,合理调整大病保险起付标准,实现大病保险健康可持续发展。不断优化理赔服务流程,依托医疗保险信息系统,为参保人提供“一站式”服务。建立健全独立核算、医疗费用控制等管理办法,支持商业保险机构发挥精算、风险管理等方面的专业优势,加强医疗费用管控,保障资金安全,增强抗风险能力。 (二)积极发展小额人身保险和老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商业保险作为市场化的风险分担机制,可在医疗保险的基础上,积极发展小额人身保险和老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业务,通过对意外伤害所致的死亡、残疾等进行保障,与医疗保险形成优势互补,满足人们多层次、多样化的社会保障需求,激发个人参保的积极性和社会活力,减轻财政压力,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三)完善商业保险机构与医疗卫生机构合作机制。 鼓励各类医疗机构与商业保险机构合作,成为商业保险机构定点医疗机构。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发挥专业优势,引导医疗服务需求,加强医疗费用和风险管控,帮助缓解医患信息不对称和医患矛盾等问题,有效降低不合理的医疗费用支出。在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各类医疗保险经办服务的地区,商业保险机构要积极配合医保管理部门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疗费用管控,增强医保基金使用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支持商业保险机构探索运用股权投资、战略合作等方式参与公立医院改制。 三、提升管理和服务水平 (一)提升专业能力。 引导商业保险机构加强健康保险管理和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员队伍结构,强化从业人员职业教育,持续提升专业能力。根据经办基本医疗保险和承办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管理和服务要求,按照长期健康保险的经营标准,加强人员配备,着力提高医疗专业人员配备比例,提升专业经营和服务水平。 (二)提高服务质量。 引导商业保险机构进一步做好参保群众就诊信息和医药费用审核、报销、结算、支付等工作,提供即时结算服务,与基本医保同步实现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在省商业健康保险服务平台试点的基础上,继续推动商业健康保险的“一站式”赔付。商业保险机构要运用现代技术手段,发挥机构网点优势,不断创新和丰富健康服务方式。加强行业服务评价体系建设,规范健康保险服务标准。 (三)加强信息化建设。 支持商业健康保险信息系统与基本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医疗机构信息系统进行相关的信息共享。政府相关部门和商业保险机构要切实加强参保人员个人信息安全保障,防止信息外泄和滥用。支持商业保险机构加强健康保险信息系统建设,运用大数据、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提高对人口健康数据分析应用能力和业务智能处理水平。 (四)加强监督管理。 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各类医疗保障经办服务的监管制度,建立健全多部门参与的协同监管机制,加强对商业保险机构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情节严重的取消经办资格,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保险监管机构要进一步完善监管制度体系,加大商业健康保险监督检查力度,规范商业健康保险市场秩序。保险监管部门要会同商业保险机构完善商业健康保险信息公开渠道和机制,建立社会多方参与的监督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加强行业自律,倡导公平竞争与合作,共同营造发展商业健康保险的良好氛围。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 各县(市、区)和市级有关部门要提高认识,统筹谋划,将加快发展商业健康保险纳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总体部署。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下,加强沟通和配合,完善政策,创新机制,协调解决商业健康保险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积极促进商业健康保险持续健康发展。 (二)完善落实支持政策。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落实企业为职工支付的补充医疗保险费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个人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鼓励社会资本投资设立专业健康保险公司,支持设立健康保险分支机构。各地要统筹考虑健康服务业发展需要,扩大健康服务业用地供给,支持利用存量房产和原有土地保障具有社会公益性的商业健康保险用地。 (三)加大宣传力度。 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及互联网等媒体深入宣传、普及商业健康保险知识,增强人民群众的健康保险意识,重点推广商业健康保险满足人民群众非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方面的成功经验。 健康保险论文:双投双保健康保险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在校学生综合医疗保障水平,切实减轻学生患病时对家庭带来的经济负担,根据市府办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构建和谐社会,创建平安校园为目标,实施学生“双投双保”健康保险,既让学生享受到居民医保的惠民政策,又让学生得到学平险的双层保险,为广大学生和学生家庭提供更高水平、更加全面合理的风险保障。 二、实施范围、保险险种及期限 全县中小学、职业学校的在册及借读学生均属保险范围。 双投双保健康保险的险种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学生平安保险及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附加住院医疗保险。 保险期限为一年。即当年的3月1日至次年的2月28日。 三、“双投双保”健康保险缴费标准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30元,学生平安险40元。 四、保险待遇:学生参加“双投双保”健康保险后,住院不管是意外伤害还是疾病医疗,或者发生死亡事故,都能最大限度获得多个部门的补偿。 五、参保缴费办理程序 (一)在校学生的参保缴费工作由其所在学校具体负责落实。学生应提供身份证号,按照班级进行登记,收取保险费、发放保险单凭证、汇总、录入《学生保险清册》。 (二)学校将所收取的保险费款项分别存入县医保局和保险公司指定的帐户或由工作人员上门收取。经县医保局和保险公司核对无误后分别开具各自保险费缴费凭据给学校。 (三)县医保局根据学生参保登记情况录入医疗保险计算机管理系统。 六、就医和报帐管理 居民学生参加居民医保和学生平安险的,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后发生的医疗费,先到保险公司报账,然后凭资料复印件(加盖保险公司公章)到县医保局进行第二次报账;农村学生既参加新农合又参加居民医保和学生平安险三种保险的,先到保险公司报账,然后凭资料复印件(加盖保险公司公章)分别到县医保局和县新农合报账。报账比例分别按学生平安险、居民保险、新农合的规定给予核报。 七、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是一项民生工程,是由国家统一组织实施的一项重要的社会保障制度,属于政府行为,是国家社会福利性保险,是一件惠及千家万户、造福子孙后代的好事实事,是构建和谐社会,让广大居民及中小学生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重要举措,同时,也是县委、县政府坚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从制度上确保人民群众病有所医的重大行动,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在校学生及其家庭的关心和爱护。各中小学、职业学校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重要意义,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全力以赴把这项关系民生的大事抓紧抓实抓好。 (二)强化宣传,广泛动员 全县各中小学、职业学校要认真做好学生及学生家长的宣传动员解释工作,要把学生“双投双保”健康保险的优越性讲深讲透。 一是参加“双投双保”,可以让学生充分享受到国家惠民政策带来的实惠,年各级政府财政将把对学生参加居民医保的贴补资金提高到60元/人·年,相当于个人缴费的两倍,个人帐户划账将提高到13.5元/人·年,报账比例也将有较大幅度的提高。 二是参加“双投双保”,可以提高学生的综合医疗保障水平。目前居民医保与学平险的平均报销率在40%-60%间,学生一旦发生较大医疗费用,将对学生家庭造成沉重的经济负担,特别是对贫困家庭尤为明显;居民医保与学平险组合实施“双投双保”健康保险,对提高学生的综合医疗保障水平、最大限度地获得补偿减轻学生家庭负担将起到积极作用。 三是实行“双投双保”,可以实现优势互补,扩大保险责任覆盖范围。居民医保有慢性病补偿、有个人帐户、带病可参保等方面优势。学平险有意外伤害门诊、有第三方责任意外死亡补偿等方面优势。 四是实行“双投双保”,可以规范医疗保险市场混乱行为。原来各家商业保险公司相互竞争、争相拉保,造成医疗保险市场混乱繁杂,致使各学校学生和家长无所适从,重复投保、漏保等现象经常发生。全县各中小学、职业学校统一实行“双投双保”可以进一步规范医疗保险市场,扭转医疗保险市场混乱局面。 五是动员农业户口学生参加居民医保,让学生享受到双重保障待遇。对已经参加新农合的农业户口学生,在自愿并做好工作的基础上,动员其再参加居民医保。参加新农合又参加居民医保的学生一旦发生疾病住院,既可以在新农合报账,又可以在居民医保报账,还可以在保险公司报账,可以享受三重待遇,这样大大提高了对学生的医疗保障力度,减轻家庭的负担。 (三)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教育部门要把实施学生“双投双保”健康保险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抓紧抓实。要把这项工作列入对全县各学校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要将“双投双保”任务分解落实到各学校,并加强督查调度。要确保非农户口中小学生参加居民医保的参保率达92%以上。各有关学校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并指定专人负责学生参保工作。各学校要开好动员部署会议,培训好代办人员,做好参保、代收保费、统计上报、证件送审等工作。为了确保任务完成,县政府将适时组织督查组,对各学校工作进度情况进行督查,对完成任务好的单位进行通报表彰,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单位将给予全县通报批评。 健康保险论文:商业健康保险发展分析论文 摘要:目前商业健康保险正被越来越多的人接受,成为大家解决医疗费用问题的最佳选择。但是,我国保险市场上的健康保险产品品种单一,缺乏专业的经营机构和有效的风险控制体系,为了更好地发挥商业健康保险的作用,必须走专业化经营之路。 人生一世,最宝贵的是生命,但没有健康,其他的又何从谈起呢?健康保险在中国该如何发展,成为每个人思考的问题。笔者针对当前中国健康保险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了发展健康险的一些建议。 一、我国商业健康保险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我国的保险业发展迅速,保费收人以超过30%的速度增长。与此相反,商业健康保险业从建国到医疗体制改革之前,几乎处于停滞状态,在医疗改革之后,才开始缓慢发展,但总体水平远远落后于广大群众的需求。总的来说,我国的商业健康保险业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1.健康保险品种单一,覆盖面窄 2003年7月18日,由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起草的《健康保险管理暂行办法))(草拟)的讨论稿中写到:“健康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的身体为保险标的,使被保险人在疾病或意外事故所致伤害时发生的费用或损失获得补偿或给付的一种保险。”这在中国是首次对健康保险的概念和业务范围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文件中还写到:“健康保险具体包括疾病保险、医疗保险、失能收人损失保险和护理保险。”目前在中国保险市场上健康保险产品的种类主要包括疾病保险、医疗保险,而失能收人损失保险和护理保险在国内保险市场上几乎还是空白。 用工制度改革后,公费医疗面日益窄小,个人支付医疗费用的群体范围扩大,同时对医院有关数据和全社会的患病的概率难以掌握,给保险费率的精确计算带来一定的难度。此外,药品的价格普遍较高,随着医药科学的不断进步,检测手段日益改进,带来昂贵的医疗费用,使商业保险望而却步。尽管这几年保险公司也推出了不少新险种,但也只限在重大疾病,对覆盖面较大的疾病险种还显得苍白无力。另外,因为中国的人口老龄化问题日益严重及中国的家庭结构倒置,护理保险在中国的发展前景非常好,但要发展起来仍需要相当长的时间;而对于失能收入损失保险,是一个全新的领域,大部分业内人士认为在现阶段中国发展这种险种的难度很大,主要障碍是缺乏社会诚信体系,保险公司很难控制风险。据统计资料显示,2003年1—7月份,我国健康保险保费收人148亿元,只占到同期寿险保费收人的8.9%;2000年我国卫生总费用4764亿元,商业保险公司的健康保险赔付额为12.9亿元,仅占全国卫生总费用支出的0.2%,我国健康保险覆盖面之窄是显而易见的。 2.没有专门经营健康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 首先,从法律规定上看,没有明确界定健康保险业务的性质。2003年1月1日实施的修改后的《保险法》规定:“同一保险人不得同时兼营财产保险业务和人身保险业务;但是,经营财产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核定,可以经营短期健康保险业务和意外伤害保险业务。”这一规定改变了原来健康保险业务只能由人身保险公司经营的局面,在一定程度上承认了健康保险业务与人身保险业务的差异。但是保险法第九十二条第一款又规定:“人身保险业务,包括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我国《保险法》仍将健康保险归为人身保险业务,保险业务的一些基本原则如补偿原则、代位原则和分摊原则在法律上仍不适用于健康保险业务,但实际上,健康保险区别于寿险,它比寿险更复杂,在理赔、定价、受益等方面要考虑的因素较多,而在某些方面却与财产保险有相似之处。 其次,从国内经营情况看,目前经营健康保险业务的公司,大都是经营寿险业务的公司,由于对健康保险在风险本质、精算方法、管理技术、服务内容等方面与寿险业务的差异性认识不足,从而在经营行为上表现出对不同人群的健康保险需求缺乏认真研究,不下功夫开发健康保险的风险控制技术,不注重建立健康保险的管理体系和专业人才队伍,而是沿用寿险的经营模式和方法在经营健康保险,在与医院的合作和管理方面更是缺乏创新。从发达国家的保险经营上看,寿险与健康保险不能或很少混业经营,有的国家将健康保险划为保险业的第三产业,在经营中与寿险和财险都区别开来,在精算上要考虑健康保险的长期和短期收益、稳定及波动程度,还有设计的复杂程度。因此,健康保险是一个专业性很强的独特领域,应有专门的健康保险公司来独立经营。 3.缺乏有效的风险管控体系 长期以来,由于公费医疗、劳保制度的存在,“病人看病,家属、医生搭车,国家买单”的思想普遍存在,而且根深蒂固,被保险人很难被带进商业保险的消费中来。在这种情况下,被保险人、医疗服务提供者成为拥有共同利益的行为主体,本毕业论文由整理提供使得保险机构的费用控制很是被动。在健康保险的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存在着最明显的信息不对称,被保险人对自己身体健康状况的了解往往比保险人更加全面,患有疾病的人比健康的人更加容易购买健康保险,这样就会产生逆选择风险,保险公司在核保时稍有疏忽,就有可能引起非常严重的后果。 另外,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道德风险也经常在健康保险中出现,尤其是在重大疾病保险中,更有甚者,被保险人与医生串通一气共同来欺骗保险公司以诈取巨额保险金。同时由于缺乏对疾病的专业知识和医疗技术壁垒的存在,患者只能被动地接受医生所提供的医疗服务,而作为理性经济人的医生,往往做出更合乎自身利益的选择,提供过度的医疗服务。这样肯定会导致不必要的高额检查项目、大处方的出现,而且,由于医疗服务在我国已有多年的发展历史,医疗服务提供者在机构和技术上的发展相对于商业保险来讲远远超前,医院有对医疗消费抉择的垄断权,而商业医疗保险公司很难介入到医疗服务当中,对医疗费用加以监督和限制。 4.商业健康保险在社会医疗保障中的地位不明确,社会大众对商业健康保险的认识还存在一定的偏差,风险防范意识和健康保障意识还不强。 为社会保障重要组成部分,缺乏相应的制度保证。保险公司在承保、理赔核算等经营过程中缺乏以应有的法律规章进行自我保护和规范,有些人可能认为商业健康保险只是社会保障体系的补充。在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扩展过程中,各地的执行标准也不完全统一,基本医疗保险的保障范围、保障程度,主管部门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力度和把握尺度等方面也有一定的差异,这种不统一为经营健康保险的进一步发展带来了困难。 当然,除此之外,还有一些其他因素,如法律环境、政策环境、政府职能的转换、医疗体制、医药销售分配、价格体制等等,都对健康保险的发展构成了干扰。 二、对我国商业健康保险发展的建议 1.明确健康保险地位,提高社会公众对健康保险的认识 首先,从法律上界定健康保险的概念,明确商业健康保险与社会医疗保险的界限,认识商业健康保险在社会保障体系中的重要地位。同时,从财政上争取健康保险业务的税收优惠;其次,加大宣传力度,增强民众风险防范意识,用典型事例和客观的数字来进一步说明论证商业健康保险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2.研究市场需求,加大创新力度,完善健康保险产品体系 健康保险业务的经营发展需要不断有新的险种来满足市场需求,各保险公司应在遵循商业健康保险的经营规律基础上,以准确的市场定位确定经营领域,同时根据自身的业务规模和管理水平,积极拓展健康保险新的业务领域,逐步完善健康保险产品体系。在有条件的地方开展试点,积极进行产品品种、经营模式、业务管理水平的创新,相关部门应及时总结经验,并进行推广。 具体来讲,在险种开发方面进行市场细分,提供与不同消费群体的健康保障需求相适应的产品,重点突出险种的保障功能,并积极引导消费者在购买健康保险产品时应着眼于其保障功能。总的原则是:对于低收人、无保障的人群,提供低价格、宽范围、低保障的险种;对于享有基本医疗保障的人群,提供低价格、窄范围、高保障的险种;对于较富裕的年轻群体,提供价格与保障程度比例适中、保障期长、保障范围有针对性的险种;对于高收入的中年群体提供高价位、保障全面的保险产品。对产品推出的顺序问题,由于保险公司在推出健康险种的前期阶段,风险控制技术和经验数据的积累尚有一个过程,在无成熟模式可借鉴的前提下,应优先推出风险较易控制的险种,以团体补充医疗保险、短期健康险、定额给付型险种等业务为突破口,并可辅之以具有附加值的保险产品和服务项目,如开发医疗保险救助卡等,减少一些诸如门诊医疗保险等费用报销型险种的开发和推广。当保险公司风险控制能力达到一定水平时,再逐步扩大责任范围,增加费用报销型险种的供给和提高赔付限额等。待时机成熟后,再适时推出一些老人护理保险、长期住院保险等新型险种。超级秘书网 3.构建科学的专业健康保险经营体系,走专业化经营之路 保险业界应当首先从观念上转变对健康保险的认识,明确健康保险的特殊性,从而才能确保健康保险的专业化发展方向;其次,要设置专业健康保险经营机构,尽快设立一批专业的健康保险公司或在保险公司内部成立专门的健康保险部,同时还要完善各类中介管理主体以确保与医疗服务机构的有效合作,建立起完善的专业化经营体系;最后,从保险公司内部管理上,要完善专业管理制度体系,建立专业的精算体系,注重积累精算数据,加强精算评估,科学厘定产品费率,防范产品开发风险,建立专门的核保核赔体系,制定和实施健康保险核保核赔管理制度,加快研发和推广健康保险专用的核保核赔管理手册等专业技术工具,培养专业化的经营管理人才,开发建立健康保险专业化的信息管理系统。 4.建立有效的风险管控制度 在商业健康保险的经营中,风险控制至关重要,从目前情况看,保险公司风险管控水平严重滞后,已成为制约商业健康保险业务发展的瓶颈,因此在大力推动发展商业健康保险专业化的同时,一定要加强风险控制,建立行之有效的风险管控体系。 首先,要推进医疗服务机构与保险公司之间的战略利益联盟,积极探索医保合作的途径,争取建立起一个政府、保险公司、医院、保户“四赢”的医保合作模式。保险公司可以在实务中采取各种途径,如可以对医院实行公开竞标来选择合作的定点医院,可以不定期地对定点医院的医疗活动进行抽查等等,以有效控制医疗费用,监督医疗服务活动。 其次,一定要严把承保关,本毕业论文由整理提供根据不同健康保险产品的要求,对被保险人进行严格的体检,防止逆选择风险的发生,通过公司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掌握被保险人的健康信息,有针对性地采取预防措施及对医疗服务提供者和患者实施有力监督。同时对一些长期健康保险产品,还要注意调整费率。 第三,在健康保险产品设计时,注意引用医疗费用的合理分担技术。如在条款设计中恰当地应用除外责任,规定合理的免赔额、自负比例和支付限额等。 最后,理赔时一定要查清事实真相,以免发生骗保事件。理赔时除了要求被保险人提供相应资料、文件、单证外,还要去被保险人就医的医院核查,必要时还可与公安机关合作,以确保公平合理的保险金给付。 另外,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对健康保险的监管作用也不容忽视,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应积极探索合理有效的监管模式,以保证商业健康保险沿着正确的方向发展。 健康保险论文:全民医保健康保险发展管理 编者按:本论文主要从澳大利亚的医疗保障制度简介;澳大利亚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与政策扶持;“全民医保”背景下的商业健康保险定位;促进我国商业健康保险发展的政策措施等进行讲述,包括了私人健康保险是全民健康保险的重要补充、参加全民健康保险的公民可以获得一张保险证(MedicareCard),病人只需刷卡而不需要付现金等,具体资料请见: 【论文摘要】本文在对澳大利亚医疗保障体系分析的基础上,通过运用实证研究的方法对澳大利亚政府促进商业健康保险发展的三次政策调整做了深入研究。在此基础上提出我国全民医保背景下商业健康保险的定位与发展思路。 澳大利亚是世界上实行社会福利制度最早、最好的国家之一,1910年开始建立社会福利制度。目前一个相当完善的社会福利网络已覆盖全国各地,社会福利种类多样而且齐全,公民从出生到死亡都可以享受名目繁多的福利津贴。在医疗福利方面,澳大利亚实行全民医疗保健制度,所有公民都必须参加医疗保险。并可免费在公立医疗机构获得基本医疗服务。这样高的医疗保障福利并没有阻碍澳大利亚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有44,9%的澳大利亚人购买了商业健康保险。当前我国正在建立覆盖全体公民的医疗保障体系,即“全民医保”,在这样的背景下,如何对我国商业健康保险进行定位并促进其健康发展?澳大利亚的经验值得我们借鉴。 一、澳大利亚的医疗保障制度简介 澳大利亚的医疗系统是由联邦政府健康保险委员会、卫生和老龄部、州和地方政府医疗卫生部门,以及私立健康机构和私人医疗卫生从业者共同组成。 澳大利亚实行的是全民医疗保险制度.1973年颁布的《健康保险法》规定,每个公民都有享受同等机会的医疗保险.每个居民都必须参加医疗保险,所有居民均可免费在公立医院得到基本医疗服务。澳大利亚于1984年2月建立了全民健康保险制度(Medicare),通过全民健康保险制度和各州的医疗卫生计戈0,全体澳大利亚公民均可享受公立医院的免费医疗服务和全科医生服务。全民健康保险基金一部分来源于1,5%收入税,占20%,其余80%来源于.政府的拨款。目前个人收入税比例为:年收入在5万元澳币以内为1.5%;年收入在5万元澳币以上的为2.5%(不参加私立保险者);收入低于一定标准者免征健康保险收入税。基本的指导思想是“富者多出”和“尽力而为”。国家为病人支付的费用包括:在公立医院的看病费、手术费、住院(包括药品和饮食)费,不包括的费用有:牙科、理疗和按摩治疗、救护车服务等等。结账方式通常情况是,开业医生和医院与政府管理的全民保险基金统一结账。参加全民健康保险的公民可以获得一张保险证(MedicareCard),病人只需刷卡而不需要付现金。根据澳大利亚有关法律规定.医院和诊所不能向病人卖药,因此,同时实行“药品补贴计划”(PBS),政府每年公布一次PBS的药品目录,凡退休者和领取社会救济者(包括子女)在购PBS范围内药品时,不管药品实际价格多少,每张处方付费2.6澳元.当年支出超过135.2澳元时,可领取一张免费卡,凭卡在当年免费购药。对其余人(包括不参加医疗保险的人)每处方付费16澳元,不足16澳元按实际药价支付,当年药费支出超过312.3澳元时可申请优惠卡,当年购药时每处方只付2.6澳元。此外,全民健康保险还担负着在医院外进行治疗的大部分医疗费用,如看全科医生和专家门诊。全民健康保险负责负担这些费用的85%。 私人健康保险是全民健康保险的重要补充。虽然澳大利亚实行全民医疗保险,但由于《健康保险法》明文规定,在公立医院就诊时病人无权选择医生和病房,也不享受优先住院和治疗。因此,在澳大利亚,大约有44.9%的居民同时购买私人医疗保险。私人保险形式有两种:一是单人保险;一是家庭保险。私人医疗保险只提供医院服务,既可去私立医院看病,也可到公立医院以自费病人身份就医,但可选择医生和优先住院,政府负责支付75%的费用。其余由私人健康保险负责。澳大利亚私立医院的床位约占所有医院床位的四分之一。私立医院的开业医生为患者提供大多数无须住院的治疗,他们与领薪医生一道,为患者提供多种医疗服务。参加商业健康保险的澳大利亚人除了可以报销投保人在公立医院和私立医院的医疗费,还偿付投保人接受的一系列非医疗服务的费用,如进行理疗、看牙科以及购买眼镜的费用等全民健康保险不予报销的项目。如一年未使用私立健康保险基金者,还可获得奖励。联邦政府鼓励人们在使用医疗保健作为主要保障的同时也参加私人医疗保险,以更好地平衡公立医院和私立医院在整个卫生系统中的作用。 二、澳大利亚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与政策扶持 伴随着澳大利亚全民医疗保健政策的逐步完善,与之相适应的商业健康保险制度也正逐步得到发展。作为全民医疗保健政策的必要补充,其辅助作用也日益得到体现。澳大利亚的商业健康保险起步于上个世纪九十年代。从1997年到2001年,澳大利亚商业健康保险经历了三个主要发展阶段:私人健康保险激励方案(ThePrivateHealthInsuranceIncentivesScheme,以下简称PHIIS)、私人健康保险激励法案(ThePrivateHealthInsuranceIn,cen~vesAct,以下简称PHIIA)和终生健康保险计划(LifeTime]tealthCover,以下简称LTHC)。改革之前,参加商业健康保险的人1:3和比例都不是很高,在1997年只有占全部人口的29.7%参加商业健康保险。政策改革提高了商业保险的参保率,四年之后,也就是2001年,参保人数增加了400万,参保率达到了45%。在这三个改革阶段的实施过程中,政府的作用无疑是促进商业健康保险发展的主要原因。政策采取了一系列相应的激励措施与政策,并根据实施情况即时进行政策调整,促进了澳大利亚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 在第一个改革阶段,即1997年7月份到1999年1月份实施的私人健康保险激励方案(PHIIS),国家制定了三项具体的激励措施。该政策针对不同的收入群体分别采取不同的规定:人均年收入在3.5万澳元或者家庭年收入在7万澳元以下的个人,政府会每年给予25~125澳元不等的补贴,用以支付私人健康保险费用;人均年收入在3.55万澳元或者家庭年收入在7万澳元以上的个人,政府不再给予补贴;人均年收入在5万澳元以上或者家庭年收入在l0万澳元以上的个人,如果不参加商业健康保险则对其征收1%的医疗附加税。 在第二个改革阶段,即1999年1月份到2000年7月份实施的私人健康保险激励法案(PHIIA),国家制定了两项具体的激励措施。不管收人为多少,政府每年给予30%的补贴来支付私人健康保险费用;对高收人群体,即人均年收入在5万澳元以上或者家庭年收入在10万澳元以上的个人,国家仍然收取1%的医疗附加税。 在第三个改革阶段,即2000年7月份开始实施的终生健康保险计划(LTHC),用来提高私人健康保险的参保率。为了改善风险曲线,确保成员参保的连续性,国家制定了四项具体的激励措施。30岁之前或者在1999年7月到2000年7月期间参加商业健康保险的个人,政府终生给予低额健康保险津贴;在2000年7月,年龄为30岁或者以上的个人国家每年补贴2%的保费,直到补贴至保费的70%这个最高值为止;个人一旦参加了终生健康保险计划(LTHC),将有24个月的停交医疗附加税期,24个月之后该人之前交纳的医疗附加税将以每年2%的额度逐年累积到该人的家庭津贴里;1934年7月之前出生的人可以免除医疗附加税,政府还增加了对澳大利亚老年人的保费补贴:65岁以上的老人可获得35%补贴,70岁以上的为40%。之前参加私人健康保险激励法案(PHIIA)的人仍然按照原有规定实施。 通过以上三个阶段的改革措施与相关的政策扶持,澳大利亚的商业健康保险取得了较大的发展,具体表现在参加私人健康保险的人数、比例的增加以及年龄结构与性别比例的优化。 首先,参加私人健康保险的人数、比例有了明显增加。据澳大利亚私人健康保险管理委员会(PHIAC)和澳大利亚统计局(ABS)的数据,在改革之前的1997年约有776万人参加商业健康保险,约占总人口的29.7%,到2001年这一数字达到1176万人,占总人口比例约为45%,增长了15.3%。在政策实施的短短四年时间里取得了明显的成果。 其次,参保者的年龄结构与性别比例得到了优化。根据澳大利亚私人健康保险管理委员会(PHIAC)和澳大利亚统计局(ABS)的不完全统计,55岁以下的参保人数占总人口比例增长了16.6%;55—64岁男性女性均增长了14%;65—74岁男性增长了7%,女性增长了5%;75岁及以上男性增长了1.4%,女性增长了2.2%。 澳大利亚居民愿意参加私人健康保险的原因:一是政府给补贴,提高了个人缴费的使用效率,激励个人缴费;二是认为参加了健康保险更有安全感,可以解除很多后顾之忧。特别是老年人,其身体状况决定了承担医疗费用的应急成本会很高;三是认为参加了健康保险可以自由选择医生、避免等候期、服务质量好。但是也有一部分居民至今还没参加,他们不参加的原因:一是认为参加健康保险的费用高;二是认为制度没有统一,改革频繁,没有信誉保证;三是认为已经有公共医疗保障,没必要参加私人健康保险;四是有很少一部分人认为身体很好.没必要参加。 三、“全民医保”背景下的商业健康保险定位 澳大利亚的全民医疗保障制度将所有人纳入一个体系中,在这个体系内没有城市居民与乡村居民之分,没有公务人员与非公务人员之分,更没有公务人员之间的等级之分。在这个体系外,也没有一个由国家公共医疗资源建立的,为特殊群体服务的医疗保障体系。全体人民都在同一个医疗保障制度体系内,享受统一标准的医疗服务及同等的医疗保障待遇。在经历两年多的反复研讨和论证后,我国的新医改方案即将浮出水面。尽管医改方案的设计达十个版本之多,但在医疗保障制度构建上有一项基本原则是达成共识的,即政府须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努力打造覆盖城乡全体居民的医疗保障体系。在此指导思想下,截至2007年末,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已经覆盖1.7亿人,7.3亿多农民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针对城镇非从业人员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试点也从今年开始在317个城市全面铺开。澳大利亚与我国国情及经济基础不一样,因此所实施的医保模式也不完全一样。澳大利亚人口少,经济基础好,实行的是全民统一的健康保险,而我国人口众多,经济还不富裕,实行的是针对不同群体分别设计的医疗保险,但是也基本实现了全覆盖,所以全民医保是我们改革的价值取向。在这个意义上说,我国和澳大利亚有相似之处。因此,澳大利亚在全民健康保险制度下的商业健康保险定位和政策对我们全民医保模式下的商业健康保险政策设计具有借鉴意义。 在一个成熟的保险市场,商业健康保险保费收入占人身保险保费收入的比例一般为30%左右。2006年我国的这一占比为8.81%;2005年我国医疗费用支出7400多亿元,同年商业保险支出仅18多亿元,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约5800亿元,医疗费用缺口为78.37%;同年商业健康保险提供的医疗费用支出仅占全国医疗费用支出的3%,个人自付部分的6%。现实表明,我国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严重滞后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大力发展商业健康保险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选择,全面推进商业健康保险制度创新是大力发展商业健康保险的必由之路。 我国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存在着一系列的障碍。首先,在整个医疗保障体中,商业健康保险的定位长期以来处于辅助、附属的地位,从制度层面来看,商业健康保险只是作为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充,没有成为国家医疗保障体系的组成部分。在推行全民医保之前,我国商业健康保险的定位是作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补充来设计的,但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推行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建立,使得商业健康保险的空间逐步缩小。其次,政府未能统筹考虑社会医疗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的协调发展,城镇职工基本医疗社会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的定位不清,导致的直接结果是商业健康保险可操作的市场空间小,难以充分满足保险经营大数法则的要求,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对象看,它基本囊括了城市居民中最优质的投保人资源,他们有相当的固定收入,年龄结构也比较理想,而商业保险公司只能做一些补充险或是面向没有固定工作的人群,风险明显偏高。第三,社保机构强制推出企业大额补充医疗保险,商业保险失去了在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中本应由商业健康保险来经营的补充医疗保险。 因此,需要借鉴澳大利亚的经验,对我国商业健康保险进行重新定位。国务院《关于促进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了商业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是我们对商业健康保险定位的基础。作为医疗保障制度重要组成部分的商业健康保险应当在和谐社会建设中发挥应有的作用。这是我们对商业健康保险的基本定位。为此,.整合管理医疗保障制度,最大化发挥医疗保障制度的积极保护作用,最大化改善全体国民身心健康状况,提高全体国民的生活质量和整个社会的福利水平,在这样一个分析框架下来寻求促进商业健康保险发展的政策思路。 四、促进我国商业健康保险发展的政策措施 澳大利亚在社会医疗保险全覆盖的基础上,商业健康保险也得到了很好的发展,这主要得益于政府对商业健康保险的合理定位和政策扶持。政府在建立全民健康保险的同时,为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留出了足够的空间。同时,及时进行改革和政策调整,通过政策激励,使商业健康保险得到了快速发展,参保率不断上高。政府鼓励人们在使用社会医疗保险作为主要保障的同时也参加商业健康保险,以更好地平衡公立医院和私立医院在整个卫生系统中的作用。我国可以借鉴澳大利亚的经验,采取以下商业健康保险发展的政策措施: 1.在现有医院体系框架内建立差异化的医疗服务层级。需求方面差异化的医疗保险和保障体系必须同时反映在供给方。政府可以考虑加大初级医疗体系建设的投入力度,重新分配目前医院财政补贴的流向。商业健康保险覆盖的中高收入人群的医疗需求可以在相当程度上由市场力量解决,政府应该调整干预方向,保证现有的医院能够为受保障人群提供充足的医疗服务的同时,发展高水平的私立医院。公立医院主要负责基本医疗,费用由社会医疗保险资金支付。私立医院的费用由商业健康保险支付。 2.促进社会医疗保险与商业健康保险的协调发展,有效处理公平与效率问题。国家提供的社会医疗保险要与经济发展水平、财政负担能力相适应,主要为中低收入群体提供基本的医疗保障需求,重点体现社会公平,努力使各类人群享受相同程度的基本医疗保障。基本医疗保障以外的需求,应当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通过灵活多样的商业健康保险予以解决,充分体现不同经济收入水平参保者的权利与义务对等的效率问题。政府可以将大额医疗保险强制从社保机构剥离,交给商业健康保险公司来经营,同时发挥商业健康保险对基本医疗保险拾遗补缺的作用,理论上讲,可以用商业健康保险报销基本医疗保险起付线以下、封顶线以上和介于两者之间需要参保人个人负担的比例。但是为了避免基本医疗保险的共付机制遭到破坏,对于基本医疗保险中需要个人负担的部分,商业健康保险应当在合理的范围内提供额外保障。 3.国家应当为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提供政策扶持。这体现在对参保人的扶持和对保险公司的扶持。由于我国的财力有限,目前的首要任务是建立公民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所以让政府直接给商业健康保险的参保人政府补贴的做法暂时还不可行,但目前政府可以做的是对购买商业健康保险的单位在~定限额内允许税前计入成本,对个人则免缴其购买健康险部分的个人所得税,个人获取的健康保险金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允许使用个人账户余额购买商业健康保险,提高个人账户的利用效率等。对保险公司的扶持可以体现在把部分社会医疗保险费用收缴和支付业务委托保险公司管理,对鼓励发展的健康险业务免征营业税和所得税,甚至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 4.充分发挥商业健康保险在农村健康保险市场的作用。相对于城市完善福利保障制度而言,农村的健康保险的市场空间巨大。在农村医疗卫生保障体系中,商业健康保险的定位应该是:在农村健康保险市场中的主体地位,以及在多层次医疗保障中的重要支柱。具体措施:培育农民的保险意识,鼓励富裕起来的农民通过购买商业健康保险规避健康风险;在合作医疗中引入保险机制,通过与保险公司的合作,使大数法则和精算技术在合作医疗的运作中发挥作用;推进农村社会医疗保险的商业化运作,例如太平人寿在江苏江阴开展的政府牵头、商业保险参与运作的全市农村健康保险;发展农村补充健康保险,在经济发达的农村,农民对健康和医疗服务水平的要求迅速提高,合作医疗低水平的保障已经不能满足农民的需要,可以发挥商业健康保险的补充作用,满足人们对健康保障的差异化需求。 健康保险论文:健康保险体制改革 一、各种商业健康保险经营形式的比较 (一)由人寿保险或财产保险公司经营健康保险的形式 1.保险公司事业部形式。即保险公司设立专门的健康保险部来经营健康保险的形式。健康保险事业部一般充分享有产品的开发权、业务拓展权、市场推动权和利益分配权,与公司的其他部门形成相互、单独核算的关系,构成公司相对独立的业务体系,是公司健康保险的实际经营者和管理者。其优势在于:具有相对独立性,可以充分照顾到健康保险的特点以进行专业化经营,有利于产品的设计、开发、推广和风险控制,以及专业人员的培训和指导,从而有助于业务经营规模的扩大和利润的实现。同时,又可以共享保险公司的资源如销售网络、技术优势等。其不足为:健康保险的推广需要其他职能部门如营销部门、客户服务部门的协调与配合,因此,业务的开展会受制于其他部门的发展水平和投入规模,不利于业务规模的最大化,且与公司其他业务的冲突会降低健康保险的经营效率。 2.附加寿险(产险)形式。即将健康保险业务附加于寿险或产险业务上进行经营的形式。这种经营形式的优势在于:经营初期成本较低,可以有效地利用保险公司的共享资源,如营销网络、管理人员、技术开发数据等。其不足为:此种方式不可避免地将健康保险定位在寿险或产险的辅助和从属地位上,而寿险业务的内在特征和经营规律都与健康保险业务完全不同,产险业务的保险标的性质与法规适用也不同于健康保险,因此,两种业务经营理念上的冲突和矛盾将不利于健康保险业务的专业化经营和管理,且由于业务的开展要分拆到寿险(产险)公司的各职能部门,有关业务部门之间的协调性较差,因此,业务规模难以扩大,质量不易控制。 3.保险公司子公司形式。即保险公司以设立子公司的形式来专门经营健康保险。其优势为:由于已经具备了相当独立的组织体系,且实行内部的子公司化管理,因此,能够充分调动经营者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有利于健康保险的专业化经营。同时,可以充分共享保险公司的现有资源;子公司在设立上前期投入较小,一般无需另行申报、获取执照,业务的开展可迅速达成。其不足表现在:子公司的组建需要一定的技术、人才、资金条件,有一定难度,同时,需要与母公司协调关系,因此在经营观念上存在矛盾。 (二)专业健康保险公司形式 由保险公司专门进行健康保险经营的形式的优势在于:经营者的积极性较高,可以使公司专心围绕健康保险业务进行经营决策,彻底改变健康保险业务依附、从属于寿险或产险业务的状况,充分实现健康险业务的专业化经营,容易扩大业务规模,提高业务经营质量。而劣势在于:无法分享其他保险公司的资源,筹建成本较高,且经营初期成本较大。依所有权形式的不同,健康保险公司可以采取股份有限公司和相互保险公司等组织形式。 依股份有限公司形式建立的健康保险公司,其优势在于:其一,公司的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能够建立起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有利于提高经营管理效率,并且由于同业竞争激烈,更能开发新险种,并采用相适应的新方法和新技术。其二,容易筹集巨额资金。健康保险公司业务的拓展是以偿付能力即自有资本为基础的,必须保证有足够的资本来源以支撑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其三,股份有限公司的大规模经营,降低了企业的经营风险,且能够通过上市进一步实行风险的转移和分散,符合健康保险的经营需要。其四,资金实力雄厚,便于网罗和培养人才,满足健康保险经营的技术需要,如产品设计、风险选择、分保安排、赔款处理等。其五,采取确定保费制,使投保人保费负担确定,符合现代保险的特征和投保人的需要,为业务的开展提供了便利。其劣势在于:其一,业务经营的利润压力大,因此,容易导致公司经营的短视和短期行为,加大经营风险。其二,以盈利为目的,因此在承保限制上较多,不利于保护投保人利益。其三,不利于防范和控制道德风险。健康险是道德风险频发的业务,据美国GAO的报告,健康保险赔付金额的10%是保险欺诈,而在我国,有关政府部门估计这一比例至少为30%. 依相互保险公司形式建立的健康保险公司,其优势在于:其一,相互保险公司的投保人同时为保险人,社员的利益也即被保险人的利益,因此可以有效避免保险中保险人的不当经营和被保险人的欺诈行为,比较适用于健康保险这种道德风险较大的业务。其二,保险费内不包括预期利润,所有资产和盈余皆用于被保险人的福利和保障,保险成本相对较低,保险费低廉,为经济条件相对较差的人们寻求健康保险保障提供了机会。其三,投保人可以参与公司盈余部分的分配,有利于鼓励投保人关心保险经营。其四,由于社员具有稳定性的特征,因此公司较为注重长远利益,不易出现短期行为。其劣势在于:其一,资金筹集不易,利用资本市场的能力有限。因此,在市场竞争中,与股份有限公司相比常处于不利地位。其二,保费采用课赋制,如遇经营不善,无法获得足额的赔偿。 (三)合作性质的健康保险组织 依合作社的形式建立的健康保险组织,一般表现为生产者合作社,即由医疗机构或医疗服务人员组织起来,为大众提供医疗与健康保险服务。如美国的蓝十字、蓝盾和健康维护组织。其建立可采取多种形式,如社区团体组织发起,由参保成员选出代表,组成理事会进行管理,自办医院,雇佣医生;由医疗保险公司组织发起;由医疗服务提供者即医生或医院发起和管理。由于保险人直接介入医疗服务过程,故使得传统的商业健康险业务经营中的保险公司、被保人、医疗服务提供者之间的三角关系转变为医疗机构(保险公司)与被保人的双向关系,使单纯的事后赔付改变为包括预防保健、健康教育在内的综合经营机制。其优势在于:其一,合作社属于社团法人,是非营利机构,故保费较为低廉,能解决低收入阶层的健康保险保障问题,另外,在经营中产生的利润基本上用于为社员提供更好的医疗服务,有助于政府全民保健社会目标的实现;其二,可以有效地防范供方风险,有利于控制医疗费用,提高利润;其三,有助于减少逆选择行为带来的损失,防止道德风险的发生,确保大多数被保险人的正常利益;其四,投保人无需寻找医疗服务的提供者,且能够获得优质医疗服务。其劣势在于:对被保险人而言,医疗服务受限,选择面变小;筹资能力弱,发展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 二、我国健康保险经营形式的选择 (一)我国现行健康保险经营形式的分析[3][4] 目前,我国人寿保险公司全部开展了健康保险业务,其经营形式主要有两种类型:一是附加寿险形式,这是健康保险发展初期各家寿险公司普遍采用的经营形式。这种经营形式下,保险公司并没有明确的健康险经营目标,开展健康险主要是为了配合寿险业务的发展,险种多为寿险业务的附加险,条款责任简单,契约操作容易,风险管理上实行简单控制。二是寿险公司事业部形式。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推出为契机,我国第一个健康保险部于1996年7月在平安保险公司成立,此后,中国人寿、泰康、太平洋保险公司等也相继成立健康保险部,组建了专业化的健康保险人才队伍,初步实现了健康保险业务的独立运作和专业化管理。但由于各公司对健康险的认识还没有完全统一,健康险尽管设立了健康保险部,但不配备专业管理人员,不严格按照健康险风险控制流程进行风险控制的现象屡有发生,因此一些公司的健康险发展状况不容乐观。 由于以上两种经营形式都在一定程度上将健康保险定位于寿险的从属和辅助地位,以管理寿险的方式来管理健康险,忽视了健康保险的内在特征,违背了其经营规律,因此,都难以实现健康险业务的健康持久发展。 (二)我国商业健康保险经营形式的选择[5] 由于各种健康保险的经营形式各具特点,有利有弊,没有普遍适用的健康保险经营形式,因此我国健康保险经营形式的选择应注意:一方面,在不同的发展阶段上,应当根据健康保险所面临的内外部条件选择相应的最佳经营形式;另一方面,各种经营形式并非一成不变,它们之间可以相互转化以适应健康保险的发展需要。目前,我国健康保险经营形式的选择应采取的具体措施为: 1.进一步促进现有保险公司健康保险的专业化经营 根据《保险法》修正案,财产保险公司也可以进入商业健康保险领域,因此,我国以后会存在人寿保险公司以及财产保险公司共同经营健康保险的状况。由于健康保险业务独特的专业性、技术性和复杂性,因此要求进行专业化的管理,即在数据的搜集和累积、产品定价、利润核算、风险评估方法、理赔管理、客户服务内容及方式以及医院合作与管理、销售方式等方面都应该建立相应的经营手段和风险管理方式,而这又必须以独立的组织架构和专业化的管理体系作保证。 独立、完善的组织架构是各项政令及专业化管理措施顺畅实施的通道,是专业化经营的组织保证。这种独立性体现在不同的层面上,可以是保险公司的专业子公司,也可以是保险公司事业部,但无论如何,都要赋予它独立的业务管理权和相当程度的人事任免权和利益分配权,对健康险的市场调研、产品开发、培训、销售、业务管理、风险控制等各个环节实行统一而全面的管理,构成公司健康保险的产品制作中心、风险控制中心、技术支援中心、市场推动中心和利润产生中心。 在管理体系上,健康保险事业部或子公司应有独立的产品开发部门,负责市场调研、险种的开发和设计、费率的厘定、条款拟定;业务管理部,负责核保、理赔、保全等业务规则的制订、实施、检查以及与医院的合作和管理;市场推动部,负责业务的市场推动、激励、销售的策划、人员的培训以及辅助销售渠道的开拓等。同时,事业部或子公司还应充分共享公司的资源,如销售渠道、技术优势和信息平台等。如在销售渠道上,除了在适当的地区建立自己的机构和队伍以外,还应充分利用公司原有的直接销售网络,并辅助以健康保险销售资格的管理与销售人员的培训。 2.尽快设立专业化的健康保险公司 专业化健康保险公司可以将全部精力用于健康保险业务的经营,在健康保险经营方式、风险控制方法、精算体系、保险公司和医疗服务提供者的合作、经验数据的处理、产品设计和定价、产品的营销等方面进行更加专业化的研究和尝试,推动健康保险业务的创新和发展,加大健康保险的发展规模,进而提升我国健康保险行业的专业化水平。另外,专业健康保险公司的设立,将有效地促进健康保险市场的竞争,刺激原有公司加快健康保险体系的改造和专业化发展,从而提升我国健康保险行业的经营水平。 3.从实际出发,适度发展相互形式的健康保险公司 当前我国国民保险意识普遍不强,人口素质尚待提高,诚信制度缺位,在健康保险的经营上存在严重的被保险人道德风险和欺诈行为的问题,在很大程度上造成了市场秩序的混乱,而相互形式的健康保险公司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决此问题。相互保险公司的相互性主要体现在被保险人对保险公司的管理方面,因此可以有效地防止道德风险和欺诈行为的发生,同时其非营利性的经营目的使其更好地体现健康保险服务的社会公共性,因此在实践上应尽快尝试。 4.积极探索合作社性质的健康保险组织建立的可能性 一方面,健康保险中的供方风险一直构成健康保险管理上的难题,而我国由于医疗服务环境不规范,医疗偿付机制不合理,医疗机构普遍缺乏费用控制意识,对传统的商业健康保险的经营构成了巨大威胁;另一方面,由于我国在经济发展中的地区差异和城乡差异,以及伴随而来的收入分配不均,使得广大农村、欠发达地区以及部分城镇的居民经济负担能力仍然有限,不可能购买费率过高的营利性健康保险业务来获取保障。而合作社性质的健康保险组织可以解决以上问题。在此种健康保险组织中,可以实行医疗服务供方与保险方的一体化,从而控制医疗费用和供方风险,而其合作性及非营利性使其能够满足低收人人群的需要。因此,政府应积极鼓励其发展,以解决特殊地区和群体的健康保险保障问题,而保险公司也应在政策允许的条件下积极探讨介入此种经营方式的可能性。 健康保险论文:个案管理运用于健康保险理赔管理 论文关键词:个案管理健康保险理赔 论文摘要:个案管理是一种促进患者康复降低医疗成本的管理模式,是一个多方协作的系统工程。通过分析在健康保险理赔过程中运用个案管理的意义和实施过程,总结了实现个案管理的必须条件,为保险公司降低保险赔付成本,控制经营风险提出了新的解决方案。 一、健康保险理赔中实施个案管理的必要性 健康保险赔付的复杂性、多样性决定了理赔人员必须根据特定的保险对象和索赔事件来开展赔付工作。例如伤病收入保险是对被保险人发生伤病后不能正常工作而给予的收入补偿,当保险人康复或返回到工作岗位时将停止给付。这类健康保险的赔付与疾病持续的长短以及投保人重新投入工作的意愿密切相关。而这又在相当程度上取决于被保险人自身的主观因素,这其中既有与保险动机无关的主观状态,如被保险人的情绪,心理状态等都会影响治疗的效果和身体机能的恢复,又有与保险动机相关的心态,如投保人为了取得保险赔付情愿一直处于疾病状态,将保险赔偿金作为收入损失的一种长期补偿,使其实际收入与正常工作时相差无几。 因此,在种种心态的趋势下,投保人隐瞒病情康复进展,或者不积极参加治疗的现象并不鲜见。此外还有相当多的外界因素也增加了保险公司赔付的风险,如使投保人重返工作岗位的职业培训效率低下,或者投保人不及时向保险公司披露他们已经重返工作岗位或不同的工作的信息。因此,建立一套基于索赔者全面资料的管理信息系统,本着给付应该的赔偿,帮助患者恢复工作能力的理赔原则,针对具体索赔事件进行个案管理,将是健康保险理赔管理的一个有效手段。 二、健康保险理赔管理中个案管理的实施过程 保险理赔管理自疾病或索赔发生时即开始介入,直到被保险人康复或重返工作岗位为止。个案管理是对传统理赔服务的拓展,涵盖了比较广泛的内容,它包括了解投保人的期望,防止投保人逆选择的发生,并预防导致长期索赔发生的潜在因素的出现;帮助索赔者制定出重返工作岗位的计划;需要对索赔者提供何种服务,以及如何提供这些服务等内容。保险公司本着赔付所有真实的索赔的原则,一旦完成对所有必要的资料的评估,就会按时支付保险金,同时也会采取合理的措施去防止不诚实的或欺诈性的索赔。根据健康保险的特点,个案管理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一)调查及评估 这是实施个案管理的资料收集阶段,在此阶段理赔人员要查验与索赔同时提供的资料,并将其与申请者的核保书进行对比。同时还要与保险公司的医疗顾问小组或医生进行初步讨论,对疾病对健康造成的影响、特定的职业责任和康复所需的大约时间等与理赔相关的主要问题有个清晰的了解。在调查过程中要收集的资料包括:客户的疾病情况、药物治疗详情、疾病病史、专科医生医疗报告及检查结果、职业、具体工作性质、工作环境、经济状况、家庭关系、生活安排、法律问题和将来的工作计划,等等。理赔专业人员在获取了上述详细资料后,就可以根据索赔者的实际情况来进行风险评估,评估报告中包括所有收集到的信息资料、索赔概况、可能的索赔原因以及预期的赔付风险等内容。 理赔人员在获得与索赔者相关的背景资料时,要注意加强双向沟通。一方面理赔人员要获取客户的信息,对客户的要求形成一个比较完整的认识;另一方面理赔人员也应当阐明保险公司责任,使客户明确理赔程序,增进与客户的协作,起到客户与公司沟通的桥梁作用。此外,在调查的过程中也要注重时效,应该在客户提交索赔申请后能尽早与客户接触,尽快建立起一个同客户相互协作的关系,以帮助客户早日重返工作岗位。 (二)制定个案行动计划 由于个案管理过程中涉及到多方面的协作,涉及到医疗康复机构、索赔者个人、索赔者的雇主、职业介绍机构、人才市场等各相关方面。因此要试图建立有效的协同合作关系,使相关方都参与到个案管理中,则需要一个充分具体的个案行动计划。这个计划是在与医疗机构、客户和其他相关方的商议下共同制定的,其中可以包括治疗计划、自我锻炼康复计划、定期复查计划、职业培训计划(当投保人不再适合原来的工种时尤为重要)等。在个案计划执行的同时,还要有紧密的时间管理,记录索赔者的复查资料,跟踪计划的实施情况。定期将计划执行情况与预期效果进行对比,考察个案管理是否起到了实效,并根据客户的病情和风险水平对个案计划进行不断的修订。同时也不能忽视索赔者自身的主观能动作用,要让客户承担起对计划完成的责任,积极配合,尽快地返回到工作岗位。 (三)寻求资源与协作 从上面的过程可以看出在个案管理下,理赔人员的角色是多重的,他对索赔人员的服务不仅仅局限在确定保险赔付上,还有许多与降低赔付水平有关的关联服务。在提供诸如治疗建议、康复计划、职业指导的服务时,往往还需要借助专业机构的协助。例如同医疗机构建立协作关系,向医生提供关于公司理赔管理方式方法的资料;又比如与专业的心理咨询机构合作从心理上对索赔者进行疾病康复的引导。 此外,理赔部门还要加强对保险公司其他部门员工如人员、客户电话服务中心,核保人员进行理赔管理模式的介绍,使他们详细了解公司的理赔管理理念。将个案管理的思想深入到保险的销售阶段,使其作为营销人员的工具,同时也让客户从一开始就体会到公司人性化的服务。 三、实现个案管理的条件 要营造新的理赔管理模式,在保险公司的理赔管理中推行个案管理,还需公司管理层和员工的共同努力,从多渠道努力创造条件来实现这一目标。首先,保险公司要从公司制度上对理赔规程进行新的概括,对个案管理的积极效应进行肯定。并通过收集个案管理的具体资料,逐步建立个案管理的管理信息系统,为保险公司全面系统地进行风险管理准备第一手的资料。 其次,要加强对理赔人员的培训。提高理赔员的交流技巧和面谈技能,比如如何采用积极聆听、沉思倾听等技术来建立和谐的气氛,以及进行解决冲突、处理悲痛和伤亡、对峙和谈判情景的角色扮演。通过经常性地组织理赔人员的相互讨论,来交流个案管理的心得。 最后,还要推行奖励和激励机制。对于运用个案管理技巧,有效处理理赔事件,以及同医疗机构等其他方联系建立起良好的协作关系做出了贡献的员工,应当给予嘉奖,使员工看到自己的工作成就,从而提高对自己工作的满意度。 个案管理是一个多方协作的系统工程,需要管理者有很强的横向思维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个案管理将传统的理赔工作提高到战略管理的高度,它不再将理赔管理的目标局限在降低保险赔付成本这一唯一的目标上,而是将其和保险公司的长远发展战略结合在一起,对于提高理赔质量,维护和发展客户关系,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有着深远的意义。 健康保险论文:商业健康保险市场发展论文 上世纪80年代初,原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开始在国内部分地区试办商业健康保险业务,1996年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推出为契机,健康险业务全面展开,各公司在原有的重大疾病保险和附加住院医疗保险的基础上,进一步开发出住院津贴保险、住院费用保险和高额医疗费用保险等一系列健康险产品。据国家统计局和中国保监会公布的数据,健康险的保费收入已从1997年的13.6亿元增长到2002年的104.1亿元(见表1)。诱人的数字背后,却是一个效益不容乐观的市场。目前,各家公司健康险的平均赔付率都较高,个别公司甚至达到、超过100%。 综观国内健康保险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产品差异小。尽管目前市场上商业健康险险种已超过300个,但整体上讲,产品差异性不大,主要是重大疾病定额给付保险、住院医疗费用补偿性保险和住院津贴等几类,而高额医疗费用保险、收入损失保险、长期护理保险、综合医疗保险以及专项医疗服务等在国外很普遍的险种几乎是空白。显然,健康险经营的效益不佳使保险公司对开发新险种望而却步,而各家公司也未能在产品差异性上体现出自身的核心竞争力。 健康险产品在费率厘定上缺乏科学性,存在很大的风险隐患。从精算角度来看,健康险产品的定价基础是疾病发生率、疾病恢复率和医疗费用率,此外,不同地区的疾病发生情况和医疗费用水平不同,一个地区的经验数据不一定适合另外一个地区。我国健康险全面开展只有不足10年时间,保险公司积累的经验数据不足,精算定价中的通常做法是借用外国的数据并加以修改,这样测试出来的费率必然存在较大的误差。再者,目前国外健康险多为短期品种,长期险种几乎全部采用不保证保险费的设计,而目前国内的同类产品基本上都保证续保且保证保险费。随着社会和医学的发展,疾病的种类和发生情况也会有所变化,目前保险公司这种不考虑健康险产品设计时长期风险的做法确实存在很大的风险隐患。 保险公司的风险管控能力薄弱。保险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对健康险的风险控制能力十分薄弱,特别是难以控制医疗费用支出。健康险不同于普通寿险,它涉及保险人、被保险人和医疗机构三方。目前,保险公司和医院之间没有经济上的共担机制,无法做到风险共担、利益共享。保险公司难以介入医疗服务选择的过程中,无法认定医疗服务内容的合理性,也就无法控制医疗费用的支出。而医院由于无需承担任何风险,在自身利益的驱动下,任意增加医疗费用、延长住院时间、虚报医疗费现象时有发生,造成保险公司赔付数额增大。而保险公司尚未建立专门的健康险核保核赔制度,难以控制逆选择和道德风险的发生。 这些问题的存在,归根到底是由于专业化程度较低造成的。专业人才匮乏,产品开发技术落后,风险控制能力薄弱,造成赔付率上升,盈利能力下降,直接影响到保险公司经营健康险的积极性和信心。 大力发展商业健康保险的对策建议 如何对症下药,使商业健康保险突破瓶颈大力发展呢?笔者认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国家应进一步明确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的界限 因为,一般来说,社会保险只负责基本的医疗保险,我国属于发展中国家,国家财力非常有限,补充医疗保险应交给商业保险公司来经营和运作;我国商业保险公司一直是经营商业补充医疗保险的主体机构,经验最丰富,具有人才和技术优势;根据现行法规,社会保险部门、保险公司、行业内部等都可以经营健康险,多个部门同时经营,各自只注重自己的利益,容易政出多头,不利于管理,也不利于收集数据,不利于精算定价和产品研发等。 国家要给予商业健康保险更多的优惠政策 根据《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和《财政部关于企业为职工购买保险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企业年金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都有了一些列支渠道和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但仍不足以对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产生很大的推动作用,因为对经济效益较好,有能力办理补充医疗保险的企业来说,允许的列支比例太小;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未覆盖的人群,如城镇职工家属、城市流动人口、自由职业者、学生、农村人口等,没有规定明确的列支渠道,也没有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公众个人投保商业健康保险没有给予税收减免。如果国家能给予上述优惠政策,必将迅速推动和促进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 要在保险公司与各相关部门和机构之间建立“风险共担、利益共享”机制 在保险公司与医疗机构之间建立这种双赢机制,会带来诸多有利条件。第一,有利于集合卫生部门、社保部门、保险公司等相关部门的数据,共同建立各类数据库,如投保人数据库、疾病数据库、医疗费用数据库、患者(或被保险人)数据库、药品数据库等。充分共享的数据信息,既便于管理,又便于服务,更重要的是,全面的信息和数据,便于产品的研究和开发,因为缺乏经验数据是制约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研发的重要因素之一;第二,可以有效防范道德风险,减少诸如客户在投保时不如实告知、住院医疗费用单据作假等问题,还可以杜绝或减少医患合谋、医院单独作假“谋取”保险公司利益等行为。 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众保险意识 目前,我国商业健康保险发展较慢,除了保险公司经营管理方面的原因外,也确实存在公众保险意识不强的问题。目前我国居民储蓄存款高达11万亿元,其中相当大的比例是用来防病养老的,但一般公众都选择存银行,而不选择购买保险,这是公众保险意识很弱的一个明显表现,但其原因归根到底还是保险公司宣传不到位的问题。所以,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众保险意识是目前发展商业健康保险的当务之急。 加强行业自律,制止不正当竞争 在团体健康险的展业中,过去有些寿险公司在与其他公司竞争时,往往采用向投保单位领导层赠送高额保单、返还高比例手续费、赠送汽车等贵重物品等手段来抢业务,企业年金保险的竞争中,采取“零管理费”承保的现象时有发生,这些自杀式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不仅搅乱了市场,而且也损害了保险公司的自身利益。只有加强行业自律,规范市场行为,才能维持商业健康险业务的持续健康发展。 积极进行商业健康保险专业化运作的探索 健康保险与一般的寿险险种相比,至少有两点不同之处:一是经营健险技术含量高、管理要求高。比如健康保险的精算,除了要考虑死亡率、利息率和费用率三个因素外,还要考虑疾病发生率、伤残发生率、医疗价格、地区差异等。再如健康保险的管理不仅涉及到核保、核赔、财务、人事管理,还包括医务管理、健康管理等;二是健康保险覆盖面广,涉及人群多。所以,健康险领域对保险公司的专业化要求是很高的,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可以进行的探索有: 目前各家公司应尽快采取在公司内部设立专门的健康险事业部或建立专业子公司的经营模式。由于健康险业务的专业性、技术性和复杂性,保险公司要对其进行专业化管理,即在数据的收集和积累、产品定价、利润核算、风险评估方法、理赔管理、客户服务内容及方式以及与医院合作等方面建立相应的经营手段和风险管理方式。在管理体系上,健康险事业部或子公司应有独立的产品开发部门,负责市场调研、险种开发设计、费率厘定、条款拟定;业务管理部,负责核保理赔、保全等业务规则的制订、实施、检查以及与医院的合作和管理;有市场推动部,负责业务的市场推动、激励、销售的策划、人员的培训以及辅助销售渠道的开拓。这样,既有利于专业化管理,又可以共享资源,能提高经营者的积极性。 随着中国商业健康保险市场的不断成熟,应积极探索成立专业性健康保险公司的可能性。这种模式可以使公司将全部精力用于健康险业务的经营,在经营方式、风险控制方法、精算体系、保险公司和医疗机构合作、经验数据的处理、产品设计与定价、产品营销等方面进行更加专业化的研究和尝试,推动健康险业务的创新和发展,进而提升我国健康保险行业的专业化水平。另外,专业健康保险公司的设立,将有效促进健康保险市场的竞争,刺激原有保险公司加快健康险体系的改造,也有利于与国际保险业接轨,提升我国健康保险行业的经营水平。因此,在条件成熟的前提下,应鼓励商业保险公司独资成立、或与外资公司合资成立专业健康保险公司,这是促进商业健康保险快速发展的捷径之一。 健康保险论文:我国商业健康保险市场发展论文 内容摘要:随着我国国民经济快速健康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们对健康越来越重视,商业健康保险市场具有巨大的发展潜力。但综观目前国内的健康险市场,也存在不少问题,如产品单一,定价不合理,保险公司风险控制能力薄弱等。为加快商业健康保险发展,应积极探索商业健康保险发展的各种对策和举措。 关键词:商业健康保险费率厘定风险控制专业化经营 中国保监会在2000年颁发的42号文件中对商业健康保险作了这样的陈述:按保险责任,健康保险分为疾病保险、医疗保险、收入保障保险。疾病保险指以疾病发生为给付条件的保险;医疗保险是指以约定的医疗费用为给付条件的保险;收入保障保险是指以因意外伤害、疾病导致收入中断或减少为给付条件的保险。 随着我国国民经济快速健康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们对健康越来越重视,以“人的健康”为保险标的的健康保险,存在巨大的发展空间。据专家预测,我国健康险2004到2008年间的市场规模约为1500亿元到3000亿元,而2003年健康险的保费收入不到300亿元,发展空间之大令人吃惊。如何探索中国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之路,成为众多保险学者关注的一个热点问题。 国内商业健康保险的现状及问题 上世纪80年代初,原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开始在国内部分地区试办商业健康保险业务,1996年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推出为契机,健康险业务全面展开,各公司在原有的重大疾病保险和附加住院医疗保险的基础上,进一步开发出住院津贴保险、住院费用保险和高额医疗费用保险等一系列健康险产品。据国家统计局和中国保监会公布的数据,健康险的保费收入已从1997年的13.6亿元增长到2002年的104.1亿元(见表1)。诱人的数字背后,却是一个效益不容乐观的市场。目前,各家公司健康险的平均赔付率都较高,个别公司甚至达到、超过100%。 综观国内健康保险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产品差异小。尽管目前市场上商业健康险险种已超过300个,但整体上讲,产品差异性不大,主要是重大疾病定额给付保险、住院医疗费用补偿性保险和住院津贴等几类,而高额医疗费用保险、收入损失保险、长期护理保险、综合医疗保险以及专项医疗服务等在国外很普遍的险种几乎是空白。显然,健康险经营的效益不佳使保险公司对开发新险种望而却步,而各家公司也未能在产品差异性上体现出自身的核心竞争力。 健康险产品在费率厘定上缺乏科学性,存在很大的风险隐患。从精算角度来看,健康险产品的定价基础是疾病发生率、疾病恢复率和医疗费用率,此外,不同地区的疾病发生情况和医疗费用水平不同,一个地区的经验数据不一定适合另外一个地区。我国健康险全面开展只有不足10年时间,保险公司积累的经验数据不足,精算定价中的通常做法是借用外国的数据并加以修改,这样测试出来的费率必然存在较大的误差。再者,目前国外健康险多为短期品种,长期险种几乎全部采用不保证保险费的设计,而目前国内的同类产品基本上都保证续保且保证保险费。随着社会和医学的发展,疾病的种类和发生情况也会有所变化,目前保险公司这种不考虑健康险产品设计时长期风险的做法确实存在很大的风险隐患。 保险公司的风险管控能力薄弱。保险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对健康险的风险控制能力十分薄弱,特别是难以控制医疗费用支出。健康险不同于普通寿险,它涉及保险人、被保险人和医疗机构三方。目前,保险公司和医院之间没有经济上的共担机制,无法做到风险共担、利益共享。保险公司难以介入医疗服务选择的过程中,无法认定医疗服务内容的合理性,也就无法控制医疗费用的支出。而医院由于无需承担任何风险,在自身利益的驱动下,任意增加医疗费用、延长住院时间、虚报医疗费现象时有发生,造成保险公司赔付数额增大。而保险公司尚未建立专门的健康险核保核赔制度,难以控制逆选择和道德风险的发生。 这些问题的存在,归根到底是由于专业化程度较低造成的。专业人才匮乏,产品开发技术落后,风险控制能力薄弱,造成赔付率上升,盈利能力下降,直接影响到保险公司经营健康险的积极性和信心。 大力发展商业健康保险的对策建议 如何对症下药,使商业健康保险突破瓶颈大力发展呢?笔者认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国家应进一步明确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的界限 因为,一般来说,社会保险只负责基本的医疗保险,我国属于发展中国家,国家财力非常有限,补充医疗保险应交给商业保险公司来经营和运作;我国商业保险公司一直是经营商业补充医疗保险的主体机构,经验最丰富,具有人才和技术优势;根据现行法规,社会保险部门、保险公司、行业内部等都可以经营健康险,多个部门同时经营,各自只注重自己的利益,容易政出多头,不利于管理,也不利于收集数据,不利于精算定价和产品研发等。 国家要给予商业健康保险更多的优惠政策 根据《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和《财政部关于企业为职工购买保险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企业年金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都有了一些列支渠道和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但仍不足以对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产生很大的推动作用,因为对经济效益较好,有能力办理补充医疗保险的企业来说,允许的列支比例太小;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未覆盖的人群,如城镇职工家属、城市流动人口、自由职业者、学生、农村人口等,没有规定明确的列支渠道,也没有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公众个人投保商业健康保险没有给予税收减免。如果国家能给予上述优惠政策,必将迅速推动和促进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 要在保险公司与各相关部门和机构之间建立“风险共担、利益共享”机制 在保险公司与医疗机构之间建立这种双赢机制,会带来诸多有利条件。第一,有利于集合卫生部门、社保部门、保险公司等相关部门的数据,共同建立各类数据库,如投保人数据库、疾病数据库、医疗费用数据库、患者(或被保险人)数据库、药品数据库等。充分共享的数据信息,既便于管理,又便于服务,更重要的是,全面的信息和数据,便于产品的研究和开发,因为缺乏经验数据是制约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研发的重要因素之一;第二,可以有效防范道德风险,减少诸如客户在投保时不如实告知、住院医疗费用单据作假等问题,还可以杜绝或减少医患合谋、医院单独作假“谋取”保险公司利益等行为。 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众保险意识 目前,我国商业健康保险发展较慢,除了保险公司经营管理方面的原因外,也确实存在公众保险意识不强的问题。目前我国居民储蓄存款高达11万亿元,其中相当大的比例是用来防病养老的,但一般公众都选择存银行,而不选择购买保险,这是公众保险意识很弱的一个明显表现,但其原因归根到底还是保险公司宣传不到位的问题。所以,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众保险意识是目前发展商业健康保险的当务之急。 加强行业自律,制止不正当竞争 在团体健康险的展业中,过去有些寿险公司在与其他公司竞争时,往往采用向投保单位领导层赠送高额保单、返还高比例手续费、赠送汽车等贵重物品等手段来抢业务,企业年金保险的竞争中,采取“零管理费”承保的现象时有发生,这些自杀式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不仅搅乱了市场,而且也损害了保险公司的自身利益。只有加强行业自律,规范市场行为,才能维持商业健康险业务的持续健康发展。 积极进行商业健康保险专业化运作的探索 健康保险与一般的寿险险种相比,至少有两点不同之处:一是经营健险技术含量高、管理要求高。比如健康保险的精算,除了要考虑死亡率、利息率和费用率三个因素外,还要考虑疾病发生率、伤残发生率、医疗价格、地区差异等。再如健康保险的管理不仅涉及到核保、核赔、财务、人事管理,还包括医务管理、健康管理等;二是健康保险覆盖面广,涉及人群多。所以,健康险领域对保险公司的专业化要求是很高的,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可以进行的探索有: 目前各家公司应尽快采取在公司内部设立专门的健康险事业部或建立专业子公司的经营模式。由于健康险业务的专业性、技术性和复杂性,保险公司要对其进行专业化管理,即在数据的收集和积累、产品定价、利润核算、风险评估方法、理赔管理、客户服务内容及方式以及与医院合作等方面建立相应的经营手段和风险管理方式。在管理体系上,健康险事业部或子公司应有独立的产品开发部门,负责市场调研、险种开发设计、费率厘定、条款拟定;业务管理部,负责核保理赔、保全等业务规则的制订、实施、检查以及与医院的合作和管理;有市场推动部,负责业务的市场推动、激励、销售的策划、人员的培训以及辅助销售渠道的开拓。这样,既有利于专业化管理,又可以共享资源,能提高经营者的积极性。 随着中国商业健康保险市场的不断成熟,应积极探索成立专业性健康保险公司的可能性。这种模式可以使公司将全部精力用于健康险业务的经营,在经营方式、风险控制方法、精算体系、保险公司和医疗机构合作、经验数据的处理、产品设计与定价、产品营销等方面进行更加专业化的研究和尝试,推动健康险业务的创新和发展,进而提升我国健康保险行业的专业化水平。另外,专业健康保险公司的设立,将有效促进健康保险市场的竞争,刺激原有保险公司加快健康险体系的改造,也有利于与国际保险业接轨,提升我国健康保险行业的经营水平。因此,在条件成熟的前提下,应鼓励商业保险公司独资成立、或与外资公司合资成立专业健康保险公司,这是促进商业健康保险快速发展的捷径之一。 健康保险论文:我国商业健康保险主体地位研究论文 摘要]我国目前的健康保障体系存在着总体结构不合理、商业健康保险所占比例偏低及发挥作用偏小等问题,这与商业健康保险在国家健康保障体系中的主体地位缺失直接相关。本文对商业健康保险主体地位欠缺造成的发展不足进行了详尽分析,并就如何在国家健康保障体系中建立商业健康保险的主体地位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健康保障体系,商业健康保险,主体地位,对策 一、现阶段我国健康保障体系基本现状及其国际比较 表1与图1直观地展示出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医疗卫生总支出的变动情况,从中可以看到,卫生总费用一直保持着较快的增长速度,在1990—2005年十五年间,基本上每五年卫生总费用就要翻一番左右,尤其在1990—1995年五年中,卫生总费用增长了近两倍。 这里特别要关注的,是卫生总费用的结构变化。从表1、图1与图2中我们看到的一个显著事实是:曾经占据卫生总费用绝大部分比例的政府预算卫生支出和社会卫生支出两项占比明显下降,而居民个人现金卫生支出的占比则显著上升。 这样的健康保障体系结构显然是不合理的,由此会引致一系列经济与社会问题。由于健康医疗支出具有很大的不可预知性,当个人在健康保障方面需要承受很重的经济负担时,不可避免地会加重心理压力而致使不敢或慎于消费,这种行为一旦成为一种普遍的社会现象,其结果便是社会总需求不足,并由此对经济增长形成抑制影响。另一方面,当一笔大额健康医疗支出成为当事者无法回避的现实时,其结果很可能导致当事人因病致贫或因病返贫,这对社会稳定及和谐社会构建无疑会形成负面影响。 改革和完善健康保障体系是世界各国都面对过的重大课题,为此也进行过多方面探索,一个共同经验是,很多国家通过发展商业健康保险,使商业健康保险成为该国健康保障体系中的重要支柱之一。从表2我们看到,一些发达国家如瑞士、法国和荷兰等,商业健康保险的普及率已达到覆盖全部人口的高水平,美国也达到80%的高普及率;这些国家商业医疗保险占医疗卫生总支出的比重多数都在10%以上(瑞士和澳大利亚略低,但也在5%以上),美国和乌拉圭更是超过35%。与此形成对照的是,尽管自本世纪来,我国商业健康保险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有了较快增长,但始终没有超过4%的水平,最近几年一直在3%左右的水平徘徊。与国外相比,我国商业健康保险显然还存在着很大发展空间。 完善我国健康保障体系可以借鉴国外经验,以发展商业健康保险来减轻居民个人健康费用负担。但是,目前我国商业健康保险发展还很不充分,商业健康保险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还很低,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潜力巨大。据麦肯锡咨询公司研究预测,至2008年,我国健康保险市场有1500亿~3000亿元的规模。而事实上,我国至2007年健康保险费收入仅为384.17亿元。一方面是巨大的商业健康保险潜在需求,另一方面是相对滞缓的商业健康保险供给。造成这种状况的根源,就在于商业健康保险在健康保障体系中缺乏主体地位并由此导致发展不足,由此也阻碍了商业健康险在国家健康保障体系中作用的发挥。 二、商业健康保险在健康保障体系中主体地位的缺失及其后果 我国的商业健康保险至今还游离在健康保障体系之外,由此也导致很多不良后果。 1、主体地位欠缺使商业健康保险无法有效控制医疗成本,导致产品开发受限。 医疗服务是一个垄断性很强的行业。首先是技术型壁垒,从事医疗服务工作的人员,第一步需要接受规定的教育、培训和实习,真正从业后,还需要考取职业资格证书,所以一般人无法轻易进入到医疗服务行业。由于高度的技术垄断性,人们无法确知医疗服务者提供的医疗服务是否恰当,是否存在过度医疗。除技术垄断外,我国医疗行业还存在人为的垄断风险。这导致医疗费用一直居高不下,而垄断利益则不断膨胀。于是,一方面,健康保险的赔付率节节上升;另一方面,商业健康保险人对开发其他老百姓有需求的健康产品反而望而却步,大大影响了商业健康保险作用的发挥。 2、主体地位欠缺使商业健康保险无法有效调控医疗资源。 我国一方面存在医疗机构规模上的垄断,目前绝大多数医院为全民或集体所有,私营、中外合资等形式的医疗机构所占无几。另一方面还存在政策垄断,我国基本医疗保险的受理单位一般局限于全民或集体所有医疗机构,所以这些医疗机构具有政策法令上的天然优势。同时,目前我国对某些行业进入医疗行业仍然有限制,比如现有法律就不允许商业保险人投资医院。在种种限制下,商业健康保险人无法有效调控医疗资源,无法与医疗机构结成真正的利益共同体,无法在事先、事中和事后对医疗服务进行全方位的监督、审核和检查,保险人因此也无法有效控制风险,这些因素都导致保险人运营商业健康保险的不确定性和成本大大提高。主体地位的欠缺使保险人很难突破现有医疗体系来有效规避原有的医疗风险、重新合理配置医疗资源、名正言顺地为老百姓安排健康保障,这给商业保险发挥健康保障作用带来了阻碍。 3、主体地位的欠缺使商业健康保险无法获得政策法令鼓励和支持。 虽然老百姓对商业健康保险有一定需求,但潜在需求要转变为现实购买力,还必须有可支配收入的支持。另一方面,保险产品毕竟属于非渴求商品,很多人不会自行主动购买,有时需要外界因素的激励或强制。很多国家,如美国、瑞士、澳大利亚等,都通过制定法律,要求符合规定的国民必须购买相应的商业健康保险。为此,很多国家出台了各种鼓励购买商业健康保险的优惠措施,如美国对雇主为雇员、个人或自由职业者等购买商业健康保险制定了各自的税收减免优惠措施,并以强制性法令的形式推动商业健康保险开展业务。政府优惠政策的推出,一方面增加了购买商业保险的吸引力,同时也提高了民众的购买能力,能有效促进商业健康保险的推广。我国当前的状况是,国家只对企业职工补充医疗保险作出了相应规定,除此之外,再无其他对于基本医疗保险之外的健康保险的政策规定。而企业职工补充医疗也并非强制性要求,且很多补充医疗计划是由社保机构来承办,无助于健康保险发挥有效作用。 4、法律法令的空白增加了商业健康保险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的难度。 信息不对称是保险业永远的难题,特别对健康保险来说,逆选择和道德风险带来的困扰尤其大。总的来看,保险人往往处于不利地位,一方面,由于主体地位缺乏使保险人对相关医疗服务开展全面调查和审核非常困难,另一方面,在利用保险合同保护自己利益时,也因为保险法对健康保险相关规定的空缺而使保险人利益受到损害。我国的《保险法》对健康保险投保人未尽告知义务的处理并没有明文条款。尽管判例法系国家通过保险判例规定投保人负有健康状况告知的义务,但我国是成文法系国家,保险人引鉴国外判例未必能为法庭所接受,法庭最后可能作出有利于投保人的判决,保险人以法律手段化解信息不对称问题的意图也因此可能受挫。 三、建立商业健康保险主体地位的对策建议 1、国家通盘考虑健康保障需求,以立法形式推动商业保险进入健康保障体系。 从国际经验看,很多国家往往通过立法形式并采取具体措施来借助商业健康保险力量建设国家健康保障体系。第一种实现方式是,规定国民必须购买相应的健康保险。如美国的《健康维持组织法》(TheHealthMaintenanceOrganizationActof1973)要求确保雇员有可自行选择参加健康维持组织的权利;德国规定所有公民都必须参加健康保险,其中约有20%的高收入或自雇家庭选择商业保险公司提供的健康保险;1996年瑞士实施强制性健康保险,并要求保险公司一旦承保要保证续保,商业保险人同时为高收入者提供补充健康保险。第二种实现方式是,制定优惠的税收政策鼓励民众购买健康保险。如美国对雇主为雇员购买团体健康保险、自由职业者以及其他个人为自身购买健康保险都予以税收减免,对经营健康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采用较低的营业税税率,对健康险本身给予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澳大利亚政府对民众的私人健康保险费给予折扣优惠,而对没有购买私人健康保险的高收入者则实施加征1%医疗保健税的惩罚措施;瑞士的健康保险费用可享受税务减免,同时,地方政府通过提供收入补贴来帮助低收入者购买强制健康保险。借鉴国际经验,我国商业健康保险进入国家健康保障体系,也需要由政府力量来推动。一方面,政府应采取立法措施来确立商业保险人在国家健康保障体系的合法地位;另一方面,需制定切实的税收优惠政策来推动商业健康保险发展。 2、国家适当开放医疗资源,鼓励商业保险人合理调配医疗资源。 健康保险如果不与医疗服务提供者的利益关联起来并对其形成一定制约,很难将医疗费用增长控制在合理范围之内。为此,很多美国商业健康保险人发起并逐步建立起以控制医疗服务提供者行为和实施预付款制度为主要内容的健康维持组织(HealthMaintenanceOrganization,HMO),实践下来取得了较好成效。HMO的成功经验概括起来,主要有两点。其一是政府的大力支持。1971年,美国政府宣布将建立健康维持组织作为“国家卫生事业的战略方针”来推动;1973年,尼克松总统签署的《健康维持组织法》规定在经济上支持健康维持组织的发展。其二是HMO具有调控医疗服务提供者及其行为的能力。HMO拥有自己的医生、诊所或医院,HMO的医生主要是初级保健医生,HMO可对其医生雇员进行合理合法的监督管理;HMO还与医师团体或独立开业医师或独立开业协会签订协议,无论采取哪种形式的医疗服务,HMO都有明确的就诊制度,严格控制投保人的就医行为和医师的治疗行为,比如投保户只能去HMO指定的医院或医生处看病,如要选择医生,需要承担较高的自负额,所有的医疗需求必须先咨询初级保健医生,如果初级保健医生认为有必要才转给专科医生,而专科医生的很多医疗方案还需征得保险公司的同意。我国商业健康保险要获得良性发展,控制医疗成本是首先要考虑的问题。而要解决这个难题,可以借鉴HMO的做法,允许保险人合法利用医疗资源。为此,建议政府部门出台相应政策,鼓励医疗机构与健康保险人开展合作,并通过适当方式将目前相对分散、力量单薄的健康保险人联合起来,以增强健康保险人同医疗机构展开磋商的能力。同时,为真正实现商业健康保险人对医疗服务的监督和管理,还需解决保险机构投资医疗行业的法律障碍。 3、商业健康保险人提高风险控制技术,创造自身的主体地位。 健康保障体系要顺利和持续运行,有赖于成熟的医疗风险控制技术。目前,世界各国较多采用的医疗风险控制技术是相关诊断人群收费标准(DiagnosticRelatedGroup,DRG),即根据年龄、性别和治疗费用等因素划分每一相关诊断群,将每一相关诊断群的病情分级确定其平均医疗成本,制定相应的付费标准。另有一种费用控制方法是资源基础性相对价值计量法RBRVS(Resource-BasedRelativeValueScale),它是根据医疗行为使用的资源成本来确认每个医生或医疗服务提供者提供服务的相对价值。挂号费、诊疗费和医师职业责任保险费构成资源基础性因素,这些因素被转化成相对价值单位后再乘上每年更新的转换系数就成为应该向医疗服务提供者支付的金额,这个金额还根据不同地区进行调整。美国医疗照顾制度(Medicare)和几乎所有的健康维护组织(HMOs)都采用了这种方法。我国目前面临着严峻的医疗费用控制问题,尤其需要提升这方面的技术。商业健康保险应积极配合、支持风险控制和激励机制方面的研究,从整合医疗信息开始,深入研究相关控制医疗和就医行为的技术,改变医疗机构在定价上的垄断权,并建立有效的就医行为监督机制,提高整个健康保障体系的运行效率。藉此,商业健康保险将逐步创立和体现其在国家健康保障体系中的主体地位,不断促进自身发展。 4、政府有效监管健康保障提供者,保证健康保障体系的安全运行。 健康保障提供者的科学、规范操作是健康保障体系安全运行、百姓获得全面健康保险的保证,政府部门应对健康保障提供者予以有效监管。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06年9月颁布实施了《健康保险管理办法》,对保险人经营商业健康保险作出了管理方面的要求。政府对希望进入健康保障体系、申请经营健康保险的保险人应进一步规定相应的准入标准,同时还要审核商业健康保险人的经营目标、业务规划、资金运用、技术实施等,并在商业健康保险人正式开办业务后对其进行定期检查,以保证商业健康保险能够切实履行提供健康保障的职责。对商业健康保险制订科学的监管制度并确保其贯彻实施,是确立商业健康保险主体地位另一个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 健康保险论文:全民健康保险财务危机研究论文 摘要:台湾全民健康保险自1995年实施至今已经取得了显著的成效,民众的健康有了基本的保障。但是,台湾健保也面临着严重的财务问题,至今已经爆发了三次财务危机。本文从台湾健保的管理制度、财务收入制度和财务支出制度等方面对其财务危机进行了分析,并总结出它为完善我国大陆健康保险制度提供的借鉴意义。 关键词:台湾;全民健康保险;财务危机 一.台湾全民健康保险的制度分析 台湾地区健康保险制度源于1950年的劳工保险,至20世纪90年代初已有13种健康保险。由于当时这种保险制度存在着如保险费交纳不一、医疗费用支付标准不一以及管理混乱等问题,从1988年开始台湾当局就组织人员着手规划实施全民健康保险,简称全民健保。1994年8月9日,台湾当局公布了“全民健康保险法”,1995年3月1日,正式开始实施全民健康保险,至今已有十余年之久。 (一)台湾全民健保的制度模式 台湾全民健保前后规划了6年,台湾当局借鉴了国外的一些实施经验,同时结合台湾当地的社会经济状况与民众需要,创立了具有特色的社会健康保险体制。其制度模式的特点主要有如下几点: 1.中央集权的单一公营体制。在台湾的全民健保体系中,中央健康保险局是整个健保运作的具体承担者,充当保险人的角色。健保局总局综合管理全局业务,负责业务制度规划、督导、研究发展、人力培训、信息管理等。健保局总局下设6个分局,直接办理承保业务、保险费收缴、医疗费用审查核对及特约医疗机构管理等业务。在台湾,负责监督全民健保运作的机构有:负责监督保险业务的“全民健康保险监理委员会”、负责审议各项争议的“全民健康保险争议审议委员会”、负责协议与分配健保年度所需医疗费用总额的“全民健康保险医疗费用协议委员会”。这三个监督机构同健保局总局一起,向上对“行政院卫生署”负责,构成了全民健保的行政体系。 2.全民强制纳保。在台湾“全民健康保险法”中规定,凡是“中华民国”国民,在台湾地区设有户籍满四个月以上,都必须参加全民健保。此外,领有台湾地区居留证件的外籍人士,在台湾居留满四个月,也应该参加健保。可见,台湾全民健保是一种强制性的社会保险。被保险人依其职业类别与所属投保单位,共分为六大类:第一类为公营事业机构公务或公职人员,私立学校教职员,自营作业主和雇主;第二类为职业工人,外雇船员,自营作业和雇主;第三类为农民和渔民;第四类为军人眷属;第五类为低收入户;第六类为荣民(指早期的退伍军人)、荣眷等。投保者中有职业者应透过所属单位投保,没有职业的可透过乡(镇、市、区)公所投保。 3.保险费收缴以薪资为依据。在台湾全民健保中,保费收入是健保资金的主要来源。具体由三部分负担:一是被保险人缴纳的保险费;二是被保险人所在单位(雇主)为被保险人所缴的保险费;三是“政府”为一些特定被保险人(第四类、第五类低收入户和第六类无职业荣民)所提供的补贴。在所有的保险对象中,除第四、五、六类保险对象以全体保险对象每人平均保险费作为计算基础,其它都以被保险人的薪资所得为计算基础。被保险人的资本所得,包括营利所得和财产所得,则未列入费基计算。 4.自负盈亏的财务责任制度。为避免全民健保拖垮财政,台湾健保实行的是自负盈亏的财务制度,健保必须负责自身的财务平衡。为了健全健保财务制度,台湾当局制定了一些措施:(1)允许及时调整保险费率。健保法规定保险费率最高上限为6%,开办第一年为4.25%,至少每两年精算一次。根据精算的结果和财务收支情况,可以对费率加以调整。(2)提取安全准备金。为了避免医疗费暴增或因经济不景气、失业等原因导致的保险费收人减少和保险财务短期失衡,健保法规定每年应从保费收入总额中提取5%的安全准备金,以保证健保财务的稳健运行。 廖添土:台湾全民健康保险财务危机论析5.医疗费用部分负担制度。所谓的“部分负担”是指,民众就医除了健保给付外,仍须自己负担部分医疗费用。推行部分负担制度,是为了强化患者的医疗成本意识及个人责任,避免医疗资源的不当使用。同时,为了避免因实施部分负担制度加重一些贫困民众的经济负担而影响其正常就医,又订立了免除部分负担的相关措施。免除项目包括重大伤病、分娩、预防保健、山地离岛、慢性病连续处方笺等,免除对象涵盖低收入者、职业伤病患者、结核病患者及3岁以下儿童等弱势群体。 6.保险医疗给付范围广。参加了全民健保的台湾民众,在缴交保险费并领取健保卡后就可享受范围非常广的保险医疗给付。不管是牙医、西医还是中医门诊、急诊、住院、生育、预防保健、家庭病房、精神病社区康复等医疗服务都涵盖在保险给付的范围内,民众从小感冒到住院手术或重大疾病,仅需要担负部分负担费用,其余皆为保险给付。 (二)实施效果简评 台湾健保实施后,获得了国际上比较广泛的好评。健保开办后短短数年间,民众纳保率由1995的57.48%上升至2003年的98%,几乎全岛民众皆可接受健康保险社会保障,大大降低民众就医的经济障碍。特别是老、弱、妇、孺等医疗照护需求高的民众,就医不需花费昂贵的医疗费用就可享受医疗照护。台湾健保取得了全民纳保、民众满意度高、保障范围广、就医方便、保费低廉等成效。2000年,英国的《经济学人》在评估《世界健康排行榜》时,综合各项指标,将台湾地区列为第二名。美国知名期刊《健康杂志》(HealthAffairs),也于2003年5月份专文论述台湾全民健保的成就,给予了高度的评价。 二.台湾全民健康保险财务危机的实证分析 台湾健保实施十余年来取得了令人满意的成就,获得了台湾民众的支持。但是,健保的财务问题却始终未能得到解决,财务危机屡屡爆发。依《南方周末》2006年4月6日报道,从1995年至今,台湾健保的财政支出一直处于入不敷出的状态:收入每年的增长率为4.58%,而支出的增长率则达到5.71%。安全准备金至2004年只剩78.5亿元(新台币),健保面临着破产的危险。 资料来源:1.1995-2004数据来源台湾中央健保局会计室《安全准备提列情形表-依权责发生基础》2004;2.2005年数据来源《南方周末》2006-04-06报道,《台湾健保:医疗制度乌托邦?》 数据来源:台湾中央健保局会计室《安全准备提列情形表-依权责发生基础》2004 (一)第一次财务危机(1999~2000年) 如表1和表2所示,台湾健保开办的前三年,财务状况良好。这三年每年的健保财务收入均大于财务支出,安全准备金也由1995年的371.44亿元(新台币,下同)上升到1997年的615.59亿元。但是,1998年财务支出急剧增长,而收入却增长缓慢,当年的健保财务就略微失衡,支出比收入多了约15.6亿元,这一财务缺口由安全准备金来平衡。到了1999年,健保财务失衡更加严重,爆发了第一次财务危机。这年财务支出远远高于收入,财务逆差达210.03亿元,安全准备金一下子减少了35%,只剩389.96亿元。 针对第一次财务危机,台湾当局采取了一系列开源节流的措施。开源措施包括:查核投保金额、中断投保开单、协助弱势寻求补助、争取代位求偿、公益彩券盈余分配及烟品健康福利捐赠等。节流措施包括:防止医疗资源浪费、强化药品特材支付作业、查处医疗院所违规行为、落实医疗费用审查等。这些措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到了2000年健保财务状况有所改善,财务支出比上年有所减少,收入增加了203.64亿,财务略微出现了盈余。 (二)第二次财务危机(2001~2003年) 自2000年健保财务有所改善之后的三年,健保又爆发了第二次财务危机,财务缺口又开始加剧,直到2003年才有所缓和。这三年财务支出年平均增长速度为5.87%,而收入年平均增长速度只有5.76%,安全准备金逐年减少,2003年只剩下82.8亿。 为了应对这次财务危机,台湾当局不得不调整保险费率,于2002年9月把保险费率由4.25%调整至4.55%,提高健保收入。其次,全面实施总额预算制度,适度控制医疗费用增长。总额预算制度是指由被保险人、医疗服务提供者及专家学者共同协议医疗费用的年度支出总额,在总额范围内依照支付标准表决定服务报酬的一种医疗费用支付制度,其目的是要医疗提供者共同承担财务风险责任,以合理控制医疗费用于预先设定的范围内。实施总额预算制度后,医疗费用得到一定的控制,年成长率在4%~5%之间。 (三)第三次财务危机(2004~至今) 在2003和2004两年,由于医疗费用得到有效控制,加上调涨保险费率增加了健保收入,财务形势有所缓和,但依然是入不敷出,到2004年底安全准备金只剩下78.5亿元。2005年财务支出又开始大幅上涨,但财务收入却反而小降,使得财务缺口达650亿元,安全准备金变为负数。在现有费率制度下,按照健保的财务预算,未来五年健保财务缺口将进一步拉大,健保的财务危机将更加严峻。 针对这次财务危机,当局采取了采取了包括长期和短期两套措施。短期措施主要是实施所谓的多元微调方案,主要措施包括投保金额上限由87600元调整至131700元、军公教投保金额由薪资的82.42%调整至87.04%、争取烟品捐赠及代位求偿收入及拉大小区医疗与大型医院门诊部分负担差距等。长期措施则是谋划推出二代健保规划,其目标是建立权责相符、财务收支平衡、扩大社会参与、提升医疗质量的健保制度。 三.台湾全民健保财务危机综合成因分析 台湾全民健保实施的是自负盈亏的财务制度,保证全民健保的财务平衡,是事关健保能否永续经营的重要问题。每次健保财务危机的爆发,当局都要采取一系列的措施来挽救,但收效甚微,健保财务依然入不敷出。健保财务危机屡屡爆发,根源在于健保自身的制度缺陷。要达成健保的财务平衡,台湾当局就应该从健保的制度层面上做一番彻底而有效的改革。 (一)健保管理制度 1.中央集权的公营体制,不利于健保的正常运作。台湾全民健保管理制度是一种单一的公办公营体制,这种管理体制存在不少弊端。首先,单一保险人体制缺乏多个保险人之间的竞争,无法发挥市场资源配置优势,降低健保自身的运营成本,同时也无法满足民众多层次的健康保险需求。其次,中央集权的公营体制容易使“政府”的角色定位错误,致使健保行政与业务不分。在国际上实施社会性健康保险的国家(如德国),政府一般担任监督者及仲裁者角色,而非执行者。但在台湾健保的组织体制中,中央健康保险局既是管理者又是保险人,身具承保、医疗机构特约管理、支付标准订定、医疗费用审查与核付等多重身份。这种角色定位错误破坏了健保的正常运作体制,造成健保运作制度的畸形发展。 2.支出与收入缺乏连动机制,财务预算难以平衡。在台湾健保体制下,财务收支预算分别由“监理会”和“费协会”负责,收支预算相分离。其中,“监理会”的主要职能是提供法规咨询、收入面的费率制定与监督等,而“费协会”的主要职能是在总额支付制度下负责健保财务的支出预算。由于“监理会”与“费协会”相互分立,使得收入与支出的缺乏连动关系。如果“费协会”为了提升医疗服务质量而决定增加预算支出,而“监理会”却决定费率不动、其它收入也不增加,则两者之间会出现财务缺口。这种收入与支出预算相分离、权责不对等的机制,不利于健保财务收支平衡。 3.管理监督制度不健全,致使健保财产被侵吞。对台湾健保运作的监督主要由“监理会”负责。然而,由于台湾当局的无能和“监理会”监督的无力,健保财产一直不断的被侵吞。在台湾,政客、医界与不法集团串通“吃健保”的丑闻,屡屡见诸报端。据海峡都市报2006年3月31日报道,民进党“立委”林进兴、邱永仁所分别经营的两家医院,通过勾结假病患与假住院诈领健保费至少1.9亿和1.1亿。由此可见不法集团“吃健保”之猖獗,健保又岂能不爆发财务危机。 (二)健保财务收入制度 1.保险费负担不公。健保保险费的收取应充分重视负担的公平性,但是,台湾健保保险费的收取长久以来即存在着一些不公平的现象: 首先,工薪阶层负担沉重。由于保险费费基以薪资所得而非实际所得计算,因而健保财务主要由工薪阶层负担。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薪资所得占台湾民众总所得的比重逐渐降低(目前这一比例是55%),而其他所得,比如资本所得,所占的比重却逐渐升高。这种情况使得依靠薪资所得的工薪阶层保费负担越来越重,而大量资本所得者,拥有着巨额收入却不需分担保险费,显失公平。有报道说,台湾著名模特林志玲,年收入将近4300万,每个月的健保费,只要缴交604元,比许多上班族都还要低。另外,由于薪资收得占总所得的比重下降,客观上也使得健保财务收入增加的空间越来越小,影响健保财务平衡。 其次,保险费各类目之间负担差异较大。台湾健保把保险对象分为六类十四目,各类目保险对象本人、雇主及政府负担比例各不一样,造成类目之间保费负担的差异。比如,第一类保险对象的公营事业人员,缴交保费时不必以全部薪资投保,而且有投保薪资的上限,保费负担比第二类保险对象大大减轻。另外,在第二类别保险对象里,职业工会会员保费负担比普通工人低,因而,很多被保险人纷纷以加入工会等方式来转移投保身份,以逃避高额保费。 最后,家庭成员多的保险对象负担更重。在台湾健保体制下,家庭成员多者,除了要为自己购买保险外,还要为家庭成员购买保险,一个人往往要同时负责好几个人的保费。这使得家庭成员多又以全薪投保的民众负担十分沉重,而单身又未以全薪投保的民众负担较轻。 2.保险费费率僵化。依据“全民健康保险法”的规定,健保财务可以对保险费率进行及时的调整,以维持财务平衡。从医疗保健支出占GDP比值来看,OECD国家平均每年支出在7-9%,而台湾平均只有5.88%,因而相对于OECD国家,台湾保险费率还有一定的上调空间。但是,台湾健保自实行以来,费率也只调整一次,且幅度很小。这是因为在台湾特殊的政治体制下,要想通过上调费率来达成财务平衡,困难重重。首先,由于台湾特殊的政治环境,政治家的活动都是为选举服务。为了取得选民的支持,获得竞选的成功,政治家往往反对保险费率的调涨。其次,由于保费负担的不公,调涨保险费率也会受到民众的强烈反对,保险费率调涨举步维艰。 (三)财务支出制度 由于健保制度的“道德风险”,任何一个国家或地区都面临着医疗费用支出上涨的问题,因而都需要一套合理的制度来控制医疗成本,防止医疗浪费。台湾健保财务支出制度,就缺乏一套既保证民众健康不受损害又能合理控制医疗费用的机制。 1.总额支付制使民众健康受损。台湾全民健保实施之初医疗支付主要采用论量计酬制度,即按照医生提供的服务量、民众的用药量及住院天数等来计算健保的医疗给付。这种支付制度虽然方便医疗费用的计量,但是不利于对医疗费用的合理控制。为了多获得健保医疗给付,医疗提供者往往增加服务量和用药量,民众也往往增加就医次数,导致医疗费用快速增长。后来随着第二次健保财务危机的爆发,为抑制逐年高涨的医疗费用,台湾当局全面实施了总额支付制度。总额支付制度在控制医疗费用方面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是由于其只在医疗供给方控制费用支出,并没有在医疗需求方面进行合理的控制,使得民众的医疗需求仍然十分庞大,民众的医疗资源浪费仍然十分严重。在高涨的医疗需求面前,医疗提供者为了控制医疗费用在预算的总额内,就不得不降低医疗服务质量,从而使民众的健康受损。 2.药价黑洞蚕食健保收入。台湾健保药价黑洞每年都要蚕食几百亿的健保收入。所谓药价黑洞,是指健保局支付医疗院所交付保险对象(病患)的药品费用,与医疗院所实际购买价之间所产生的差距。据人民日报网络版香港2000年7月19日报道,台湾健保每年损失的药价黑洞达200亿元。为减少药价黑洞,从1999年到2002年,健保局共进行了三次药价调降,试图解决药价黑洞问题。结果表明,这一措施收效甚微。因为在新的药价下,医院基于营运营利的现实考虑,会重新寻找可获取最大药价差的药品,以取代原先采购的药品。这样,不仅药价黑洞没有得到解决,民众的健康也受到了损害。 3.医疗资源浪费严重,促使支出急剧上涨。台湾虽然实行了总额支付制度,医疗费用有所控制,但是医疗资源浪费,还是十分严重。全民健保实施后,台湾人民变得“爱逛医院、爱拿药、爱检查”。据统计,台湾目前平均每人每年看病次数高达15.3次、药费占全部健保费四分之一、门诊医疗花费占总医疗费六成以上,民众“不看白不看”的心理十分普遍。其次,医疗院所“可住(院)可不住的,要住;可割(手术)可不割的,要割;可照(内视镜)可不照的,要照;可开(药)可不开的,要开”的浪费现象也屡见不鲜。由此可见,医疗资源浪费是台湾健保当前很重要的问题,导致了财务问题的日益恶化。 (四)其他客观因素 台湾健保财务失衡原因错综复杂,除上述原因外,还有其他一些客观的因素影响财务平衡。这些客观因素主要有:第一,台湾近年来经济发展不景气,财政日益恶化,企业纷纷外移,失业率上升,民众收入减少,使得健保保费收入锐减;第二,台湾人口的老龄化加剧了健保财务危机。随着台湾人口平均寿命的延长和出生率的下降,台湾人口老龄化非常严重。十年前65岁以上老人占总人口的5%,如今达到9.6%。人口老龄化使得健保医疗费用大副增长,加剧了健保危机;第三,医疗科技的日益进步和新药的不断开发,以及医疗给付范围的扩大,也都增加了医疗费用的支出。 四.借鉴意义 实施健康保险是提高我国人民生活水平和稳定社会的必要措施,是新形势下构建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生活的重要一环。由于我国仍然是个健康保险不发达国家,健康保险体制还不健全,社会医疗保险覆盖面低,因而,在新形势下完善健康保险体制是我国的重要任务。台湾全民健保实施十多年来,其改革的成功和失败,可为祖国大陆建立和完善健康保险制度提供可贵的借鉴意义。 (一)大力发展商业健康保险,建立多层次健康保险制度 1998年12月,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建立了以“低水平,广覆盖”为主要特征的新型医疗保险制度。这种医疗保险制度是与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其保障目标定位于满足职工的“基本医疗需求”,并且强调个人在医疗费用支出上的责任。但是,我国医疗保险改革的实践表明,单靠政府力量难以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快速增长的多元化健康保障需求。发展商业健康保险,不仅可以满足广大群众多层次的健康保险需求,还可以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降低社会健康管理成本,提高健康管理质量和效率,减轻政府负担,构建健全的社会保障体系,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 (二)建立有效的供方与需方医疗成本共同分担机制,控制医疗费用 为了防范“道德风险”,合理控制医疗费用,一个理想的医疗保险体系要能同时达到两个目标:一是保护消费者使其能避免患病时的财务风险;一是使医疗资源能够有效的运用。然而如果仅采用一个政策工具,而同时想达到这两个目标时,常陷于两难境地。因而,应该使供方成本分担制度与需方成本分担制度一起搭配使用,才可避免两难困境,同时兼顾风险保护与资源使用效率的双重目标。所以,完善我国的健康保险体制,必须寻求一套有效的供方与需方医疗成本共同分担机制,使民众健康在不受损害的情况下合理控制医疗费用。 (三)加快医疗卫生体制改革 目前,我国的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相对滞后,仍存在着一系列的问题,如医院产权不清,医疗服务重视效率而忽视公平,民众看病难,看病贵等。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顺利与否关系到社会医疗保险体制改革的成败,关系到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和医疗卫生费用控制的效果。因而,要建立完善的社会健康保险体系,当务之急是加快我国医疗卫生体制的改革。 另外,完善我国的健康保险体制,还应该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建立完善的财务监督制度,制定合理的保险费率,保证负担的公平。并且,还应该在农村大力推广医疗健康保险,使广大农民也有健康的保障。 健康保险论文:我国商业健康保险发展研究论文 摘要:入世以来,世界经济全球化的趋势给我国的保险带来前所未有的发展和变化。随着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逐步深化,花钱看病、投保买健康的观念将逐渐被人们所接受,这样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将有广阔的市场。但是目前,我国健康保险的发展还很落后,并且其发展还处于“小马过河”的阶段,所以商业健康保险亟待完善。本文在讨论商业健康保险发展问题的同时,阐述了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对策。 关键词:商业健康保险;保险政策;经营模式;医疗风险;保险产品;产品监管;发展对策 在许多国家的国民医疗保障体系中,商业健康保险都是一个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商业健康保险在健全我国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在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保障需求,促进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等方面都发挥出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同时,作为商业保险中的一类重要业务,健康保险也越来越受到国内各家保险公司的青睐。以往的许多研究都表明,中国商业健康保险的市场潜力巨大。为此,根据我国现阶段的基本国情和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规律,笔者对中国商业健康保险目前的状况进行了描述,分析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商业健康保险应采取的经营和发展战略,期望这些分析和建议能对我国商业健康保险事业的持续、稳定和健康发展产生积极的影响。 一、我国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现状 我国商业健康保险开始于上世纪80年代初国内保险业复业时期,经过二十多年的努力,已经取得了一定成果,其主要表现在: (一)覆盖人群逐步扩大,业务规模迅速增长 据统计,2001年,商业健康保险承保数量首次突破1亿元,2002年达到了1.36亿元,当年保费收入达320.96亿元,比上年增长44.96%;自2003年3月非典疫情发生以来,健康保险保费收入持续增长,在非典最为严重的5、6月份,保费收入分别达37.19亿元和59.42亿元,大大高于上年26.75亿元的月均保费收入水平。 (二)经营主体不断增加,产品供给日益丰富 目前,已有29家寿险公司和8家财产险公司经营健康保险,提供的险种已经超过300种。除了传统的费用补偿型和住院津贴型产品,保险公司也开始涉足收入损失保险和长期护理保险等新领域。 (三)服务领域日益拓宽,社会影响明显扩大 商业保险公司提供的健康保险已经覆盖了包括电力、铁路、邮政、通讯等行业在内的各大行业,社会影响明显扩大。特别是在2003年上半年发生的非典疫情面前,保险业快速行动,采取加快理赔、加快产品开发、加快销售创新等特殊服务,在抗击非典的特殊时期,树起了保险业良好的社会形象,有力支援了国家抗击非典斗争,赢得了社会的普遍赞誉。 (四)对于国内健康保险的需求市场来说,市场潜力巨大 全国50个城市的保险需求调查显示,49.9%的城市居民考虑在未来3年内购买商业保险,其中预期购买健康保险的比例高达76%,在人身保险各类业务中占居第一位。 二、目前我国商业健康保险发展的障碍 (一)政策和法律等外部环境还不够完善 商业健康保险是以被保险人的身体为保险标的,保证被保险人在疾病或意外事故所致伤害时的直接费用或间接损失获得补偿的保险,包括医疗保险、疾病保险、收入保障保险和长期看护保险等。 2002年12月,中国保监会专门下发了《关于加快健康保险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了加快发展健康保险业务,加强健康保险专业化经营和管理,建立适应我国国情的健康保险发展模式等方面的原则要求。尽管在宏观的层面上,我国的健康保险已经具备了一定的法律基础,但是微观层次的不完善却一直阻碍着保险公司在商业健康保险方面的发展,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保险公司尚不具备法律赋予的可参与医疗服务定价及对医疗卫生资源的有效利用实施监控的权利;二是社会医疗保险和商业医疗保险具体的业务界限还不够清晰,存在社会保障机构开办商业医疗保险,与商业医疗保险争夺业务的情况;三是对涉及医疗保险的诉讼案件,在审理及新闻媒体报道时,也往往存在偏袒被保险人的情况。凡此种种情况都使商业健康保险的进一步发展面临困难。 (二)商业健康保险经营模式的风险控制存在缺陷 我国现在采用的健康保险经营模式是投保人(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缴付保费,然后被保险人到医疗服务提供者那里接受医疗服务,医疗服务工作者按照提供的医疗服务收费,而后被保险人付费后用付费凭据到保险公司那里报销索赔,保险公司间接地按照医疗服务提供者的服务进行付费。简而言之,就是“被保险人看病,医院治病收钱,保险公司买单”。这相当于保险公司作为第三方支付了医疗服务费用,是补偿性按服务付费的健康保险模式,我们把它简称为买单式健康保险模式。 买单式健康保险模式分离了医疗服务和保险服务,保险公司仅仅参加了保险服务,无法控制医疗服务,不可避免地在风险控制方面存在着缺陷,从而不能协调好保险人和医疗服务提供者两者之间的利益机制,导致保险公司和医院之间缺乏共同的经济利益,进而得不到医院配合,造成核保调查和理赔查勘困难重重,影响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 (三)保险公司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缺乏,不能满足市场的需要 根据我国健康保险发展的现状,目前保险市场上可以购买的健康保险产品主要包括基本住院医疗费用保险、住院医疗生活津贴保险、重大疾病保险等险种。但是市场上的健康保险产品,不论是产品设计还是保障水平,都存在或多或少的弊病。并且在产品销售上,各个层面的产品缺乏互补性。 一方面,基本住院医疗费用保险和住院医疗生活津贴保险都存在一定的缺点,即个人投保须附加于一定保额的主险之上。结果导致了实际投保率很低,给付率极高的情况。而重大疾病保险根据投保人选定的保险金额承保,长期寿险固定利率分定期保险和终身保险两种,实际投保率不高,短期给付率低,但高额保单承保风险极高。这些都无疑增加了商业健康保险发展的困难。另一方面,近年来,各保险公司都设计了许多保单,但普遍存在着保险责任相近、单一和缺乏创新的缺陷;同时开办的住院医疗费用保险和生活津贴保险的保险期限太短(只有一年),使被保险人的利益得不到足够的保障,从而不能真正满足市场的需求。 (四)商业健康保险的基础设施不够坚实 商业健康保险是一项专业技术性强、管理难度大的业务。迫切需要一支高素质的人才队伍,包括医学技术人才、精算人才等。专业化的人才资源和计算机系统是商业健康保险的软硬件基础,我国保险公司在这两方面的基础建设比较薄弱,亟待加强。 在人才资源方面,我国的保险公司普遍缺乏一支既懂医学医疗又懂保险业务的复合型人才。首先,各保险公司都缺乏合格的医疗保险管理人员;因为健康保险涉及医学、保险和管理等多个领域,要求管理人员具备宽广的知识面和跨领域的背景,而符合如此要求的人才凤毛麟角。其次,保险公司的精算管理、险种开发、核保理赔和市场营销等岗位都急需熟悉健康保险的专业人才。最后,保险公司还缺乏合格的健康保险专业营销人员。 在系统设备上,许多保险公司还没有建立起健康保险业务的专业信息系统设备。现有的健康保险业务大多依靠寿险业务系统进行管理,相关的数据也按照寿险业务的标准进行记录和管理。这样导致保险公司无法实现健康保险业务的专业核保理赔功能,也无法记录统计健康保险业务迫切需要的各项医疗资料。没有健康保险的专业电脑平台,健康保险的专业化风险管理也就无从谈起,所以加强健康保险的专业信息系统建设不容忽视。 (五)健康保险的产品监管政策不到位 我国已经加入世贸组织,保险业在挑战和机遇面前,保监会应适时地调整和完善保险监管,以使我国保险业在得到一定程度的保护下得到发展,同时使我国的保险市场进一步向世界各国开放,从而达到双赢。 目前,各保险公司的健康保险产品的条款和费率都由总公司报保监会统一备案,报备的条款和费率没有弹性。但是健康保险的地域性要求很强,各地的自然情况和经济形式都不相同,各种疾病的发生率和医疗费用水平不同,相应的保险责任、免赔额限度、以及费率等保单要件要求也就不尽相同。因此,总公司统一备案的条款到达地方后很难完全适应当地的情况,不易得到市场的认同。现行的统一备案制使健康保险产品缺乏灵活性,不利于保险公司因地制宜地设计和调整健康保险产品条款,抑制了商业健康保险的市场拓展。 三、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对策 (一)争取政策支持,创造有利于健康保险发展的外部环境 随着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进一步深化,我国对商业健康保险的地位和作用也做出了明确的规定,还出台了一系列有利于商业健康保险发展的相关政策。例如:保监会将继续加强与财政部、税务总局的联系,争取减免个人购买健康保险的所得税,进一步鼓励和吸纳更多的居民个人参加商业健康保险,加快健康保险专业化进程;同时,明确商业健康保险地位,准确界定与基本医疗保险的界限,规范市场经营环境。因此,目前中国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有着非常有利的外部环境,但是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还受到来自经营环境中的诸多因素特别是医疗服务方面一些因素的不利影响,在这些不利因素中,医疗机构的行为和医疗服务过程,特别是医疗服务成本的变化对商业健康保险所造成的影响,各家保险公司必须有一个清醒的认识。 (二)完善医疗风险控制体系,推进医疗机构和保险公司形成合作机制 如何建立对医疗风险的控制体系,是发展健康保险必须认真考虑的问题。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离不开卫生医疗系统的支持,并且,商业健康保险作为重要的筹资手段和市场化的制度安排,也能够成为卫生医疗体系改革的重要推动和促进力量。从这个角度出发,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和卫生医疗系统的发展有着共同的目标,应当携起手来,开展一些试点,进行一些合作,探索建立商业健康保险与医疗服务系统的合作模式,完善医疗风险控制体系,从而实现商业健康保险发展和卫生医疗改革的双赢。此外,协调有关政策,鼓励保险公司投资、参股医院,或与医院建立合同、契约关系等,探索与医院有效合作的各种方式;与财政部协商,在财务报表上增加一个科目,用于核算保险公司与医院“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费用支出和收入。这些都是完善医疗风险控制体系不可缺少的补充。 (三)设计合理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完善健康保险产品体系 产品是市场竞争中最重要的工具。根据健康保险的市场需求情况,制定正确的产品开发战略是经营成功的基础。目前社会医疗保险的覆盖范围很窄,据统计2001年的覆盖人数不足8000万人,绝大部分居民没有得到医疗保障。各保险公司可以大力推出针对低收入且无保障人群的基本医疗保险、重大疾病保险和住院医疗生活津贴补助保险等险种;对于享有基本医疗保障的职工人群,提供低价格、窄范围、高保障的险种;对于较富裕的年轻群体,提供价格与保障程度比例适中,保障期限长、保障范围有针对性的险种,对于高收入的中年群体提供高价位、保障全面的保险产品。同时结合国家医改动向,开发能长期适应医疗改革进展的商业医疗保险产品,争取长期的盈利空间;重视对广大农村医疗保险市场的产品开发,满足农民的医疗保险需求,使商业健康保险在保险密度上更进一步。 (四)建立专业化的信息管理系统,加快健康保险专业人才的培养 信息管理系统是实现健康保险专业化运作的基础平台,对健康保险的风险控制和长期发展至关重要。各保险公司应充分重视信息管理系统的开发,建立和完善与健康保险业务相适应的信息管理系统,特别是完善健康保险的理赔管理系统和统计分析系统。 人才培养是健康保险专业化发展的关键。各保险公司应制定健康保险专业人才的培养规划,加快健康保险专业人才的培养。采取多种途径培养健康险专业人才,特别是要重点培养高级管理人员和精算、核保、核赔、健康管理等专业人才,并充分发挥其作用。 (五)加强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监管,创造良好的监管环境 保监会应抓紧出台健康保险产品管理办法,形成相配套的技术标准体系和风险管理体系,健全监管措施,为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和监管环境。 鼓励保险公司与部分地方政府和大型企事业单位积极开展合作,进行商业健康保险试点,健全服务方式和经营模式,为健康保险的进一步发展积累经验。同时,还鼓励保险公司结合当地市场特点,与有关部门、地方政府及医疗服务机构进行沟通协调,积极探索,因地制宜地发展多种形式的商业健康保险,制定出适合当地实际情况的产品,在不断的探索中加快商业保险发展的步伐。 健康保险论文:商业健康保险发展论文 摘要:一个国家的公共医疗保障制度,即国家医疗保障制度和社会医疗保障制度,对商业健康保险会产生一定的“挤出效应”,但仍然存在商业健康保险发展的空间,在我国商业健康保险更有着巨大的发展空间。我国健康保险经营不佳主要是没有进行合适的专业化经营,因此,应采取综合措施推进专业化经营,来提高我国保险公司健康险的水平,促进我国健康险市场的发展。 关键词:商业健康保险,专业化经营,医疗保障制度,赔付率,发展空间 一、我国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空间 一个国家商业健康保险的经营和发展与该国医疗保障制度密切相关,从理论上说,一个国家的公共医疗保障制度,即国家医疗保障制度和社会医疗保障制度,对商业健康保险会产生一定的“挤出效应”。但实践表明,即使在公共医疗保障制度保障水平较高的国家和地区,也仍存在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空间。 1.国家医疗保障制度。在国家医疗保障制度安排下,国家通过财政预算拨款作为医疗保险资金的主要来源,为国民提供几乎是免费的医疗保障,如英国、加拿大。从理论上说,实行国家医疗保障制度的国家,由于公共医疗保障制度对商业健康保险的“挤出效应”,该国的商业健康保险将受到很大程度的抑制。但由于国家医疗保障制度提供的服务质量不高、等待期长等缺陷,许多国民在国家免费提供的医疗保障之外还另外购买商业健康保险,以提高其健康保障水平。例如,加拿大实行国家医疗保障制度,国民享受免费的医疗保险,但商业健康保险保费收入仍然占寿险保费总收入的22%左右。 2.社会医疗保障制度。在社会医疗保障制度安排下,通过立法强制实施,保险基金主要来自雇主和雇员,国家财政给予补贴,如德国、日本、台湾地区。在社会医疗保障制度安排下,社会医疗保险虽然覆盖面广,但往往保障水平不高,商业健康保险仍然存在很大的发展空间。 3.商业健康保险制度。在这种健康保障制度安排下,政府只为特定人群(如老年人、残疾人、低收入者、军人)提供医疗保障,其他人群通过购买商业健康保险提供医疗保障。如美国,美国的医疗保险制度是一种政府健康保险计划、私营健康保险计划和管理型医疗保险的结合体。除了老人和—些特殊群体,大多数美国人主要依靠雇主和(或)雇员本人购买的商业健康保险来提供医疗保障。美国是典型的以推行商业健康保险为主的国家,商业医疗保险覆盖人群超过总人口的60%,商业健康保险保费收入约占人寿保险总保费的20%。 由此可见,无论是在实行国家医疗保障制度或是社会医疗保险制度的国家,还是以实行商业健康保险制度为主导的国家,商业健康保险都存在较大的发展空间,其在寿险总保费收入中的占比通常高于20%。 我国的商业健康保险同样具有巨大的发展空间,据中国保监会公布的数据,2005年全国人身险保费收入3697亿元,健康保险费收入只有307亿元。如果我国的商业健康保险能达到寿险的20%,按2005年的寿险保费计算,商业健康保险费收入将达到739亿元,可见我国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潜力巨大。 二、我国商业健康保险的经营状况及其国际差距 (一)我国专业健康保险公司的经营状况 2003年,保监会出台《关于加快健康险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提出健康保险专业化经营的理念,要求保险公司建立专业化的经营组织,引导行业健康快速发展。2004年人保健康、平安健康等五家专业健康保险公司获准筹建,健康保险专业化经营迈出实质性步伐。2005年以来,人保健康、平安健康、昆仑健康和瑞福德健康四家专业化健康保险公司先后开业。 人保健康提出“健康保障+健康管理”的经营理念,即不仅提供事后补偿,还将为客户提供个性化的健康服务,包括健康咨询、健康维护、就诊管理和诊疗服务等,目的在于改善客户健康状况,有助于保险公司降低赔付率和产品价格,增强竞争力。人保健康虽然可以依赖中国人保的强大品牌优势,但由于人保基本没有经营健康保险的经验和数据积累,经营难度较大。 平安健康保险公司将推出第三方管理服务等新型服务,引入“管理型医疗”模式。在产品上将会突破传统健康险的模式,为客户提供如眼科与牙科保健、老年看护等非传统健康险产品。平安健康保险公司将充分利用集团现有的保险成本优势、渠道优势、综合服务优势等,提高健康保险业务的盈利能力。以目前的形势来看,平安还处于“潜龙未动”状态,实力尚未显示。 其他专业健康险公司,昆仑健康和瑞福德健康已通过验收,但其目前核心岗位位置空缺且欠缺专业人才和经营经验,也没有提出让人刮目相看的“蓝海战略”,经营难度很大。 据保险公司的资料显示,我国各家保险公司经营商业健康险业务的综合赔付率均超过盈利平衡点,部分已涉足商业健康保险的公司也渐生退意,有的甚至已经在大规模地停止商业健康保险业务并欲逐步全面退出。(二)国外健康险的经营状况 与之相对应,国外众多的以经营健康险为主业的公司却取得了不俗的业绩。2002年,国外共有8家以经营健康险为主业的公司人选《财富》500强,这些公司的经营状况为我国健康保险的发展提供了有益的启示。 上述8家主要经营商业健康保险的保险公司的财务经营状况表明,经营健康保险不仅不一定亏本,甚至可以进入世界500强。尽管目前我国有些公司的商业健康保险经营状况不太好,但这并不意味着商业健康保险本身就必然经营不好,而是我们的风险控制能力薄弱。只要充分借鉴其他国家健康保险经营的成功经验,做好数据分析、风险控制、产品开发、客户服务、信息系统等基础性工作,我国的商业健康保险必将大有可为。 三、推进专业化经营,提高我国保险公司健康险水平 导致我国商业健康保险发展困境的关键在于专业化经营的缺乏。专业化是健康保险的必由之路,这一点已在保险界形成共识,但如何进行专业化却是目前最应该探讨的问题,各保险公司应采取综合措施,不断推进专业化经营,来提高我国保险公司的健康险水平。 1.要建立专业化经营的组织架构。专业化经营的组织架构有多种形式,可以是专业健康保险公司,也可以是集团下的专业子公司,还可以是公司内的一个业务管理系列。事实上,各种经营模式都各有其优势和不足(见表2),没有适合所有保险公司的标准模式。保险公司应根据其规模、发展目标、市场定位和战略,选择适合自己的经营模式,而且我国各地区之间发展不平衡,也应该鼓励市场的多样性,关键在于赋予所选择的组织形式充分的技术开发、业务管理、产品开发等的权限和职能,彻底改变健康保险业务依附于寿险业务的状况。 2.要建立专门的核保和核赔体系。鉴于健康保险的风险控制特点,各保险公司应建立专门的健康保险核保和核赔体系;制定和实施健康保险核保人与核赔人的管理办法;加快研发和使用健康保险专用的核保、核赔手册等专业技术工具。要进一步发挥行业的力量,着手制定疾病表。 3.建立专业化的信息管理系统。专业化的信息管理系统不仅是实现健康保险专业化运作的基础和平台,而且对健康保险的风险控制和长远发展至关重要。传统的寿险业务管理系统集中解决的是业务流程、人机界面、系统集成等商用系统的共性问题。由于健康保险业务的复杂性、保险事故发生的频繁性,需要有效的过程管控系统,单纯的业务流程管理已远远不能适应健康保险的风险管控需要。公司可以通过自主开发或引进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和完善与健康保险业务相适应的信息管理系统,特别是完善健康保险的核保、核赔管理系统和数据统计分析系统,满足业务发展和服务的需要。 4.完善的专业管理制度体系的建设。首先,公司要加强内控制度的建设;其次是要建立专业的精算体系,注重积累精算数据,加强精算评估,科学厘定产品费率,防范产品开发风险;最后,还要提升精算师在经营管理中的地位与作用。 5.建立完善的健康保险产品体系。开发适合群众需要的健康保险产品,关系到保险公司能否在健康保险体系中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及发挥作用的程度;关系到保险公司能否有效地填补基本健康保险建立后所留下的商业空间。随着保险公司经营经验的积累和外部条件的逐渐成熟,逐步开发在保单中增加保证续保的条款等。有条件的公司,要积极探讨长期护理保险、失能收入损失保险、全球医疗保险等险种的开发。 健康保险论文:健康保险制度改革论文 内容提要:本文介绍了智利健康保险制度改革后的基本框架,分析了其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原因,指出无论是从公平还是从效率的角度看,智利的模式都很难说是成功的。从全球范围来看,面对实践的挑战,健康保险的理论研究仍旧任重而道远。 关键词:智利,健康保险,制度改革 一、历史背景与发展进程 智利的健康保险是国家整个健康保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1952年确立的综合健康保险制度规定,不仅健康保险的有关政策由国家制定,而且具体业务也主要由政府部门经办,国家免费提供大部分医疗服务,公共部门承担医院费用的90%,承担病人治疗费用的85%以上,这种体制一直持续了近30年。像其他由政府包办健康保险的国家一样,在1970年代末,智利健康保险制度出现了深刻的效率危机,包括医疗保险支出持续增加、国家财政负担过重等等,健康保险制度不仅成为了经济发展的瓶颈,而且成为了社会不稳定的重要潜在因素,健康保险制度的改革已经迫在眉睫。 1980年代初智利的政权更替为健康保险制度的根本转型提供了契机,在当时全球经济自由主义思潮占主导地位的意识形态支配下,智利健康保险的改革采取了节约成本、消除浪费、充分挖掘潜力、改善医疗卫生状况、减少不平等等方面的目标取向,实现了健康保险制度由政府主办向私营化、市场化方向的转变。与此同时,智利还调整了健康保险的管理体制和具体的政策措施,1981年,国家卫生服务体系和雇员国家医疗服务体系重组为国家卫生基金会(公营健康保险机构)和国家健康保险服务局(SNSS),作为公共部门履行政府对健康保险事业的责任。同时,中央政府下放部分卫生事业管理权利,初级健康保险交由市级管理。但是,智利健康保险的市场化并不彻底,健康保险也只是实行了部分私有化经营,从而确立了智利公共健康保险和私营健康保险同时并存的二元健康保险体制。 智利健康保险改革之初,虽然社会公众留恋社会医疗,排斥私营健康保险,但是由于政府在政策上遵从经济自由主义的理念,具有社会政策特色的公共医疗保险基金还是出现了普遍缩水和持续递减,健康保险部分私有化导致了私营保险机构的持续扩张,私营保险机构发展成为了智利最盈利的经济部门。1990年11月至1996年期间,私营健康保险机构的数量虽然没有变化,但是私营健康保险机构中的受益人却从1990年的210万人增加到1996年的380万人,强制健康保险制度中由私营健康保险机构承保的人数比例从1990年的19%上升到了1996年的32%。1990—1996年,私营健康保险机构平均对每位受益人的医疗费用支出上升了18%。然而1990年代后期,经济衰退加上私营健康保险机构创新能力不足,私营健康保险机构无力提供新产品来增加市场份额,使得智利私营保险没有出现大的发展,1999年后,参加私营健康保险机构人的数量几乎没有增长(SapelliandTorehe,2001)。 私营保险公司的进入,使得整个健康保险部门成本意识增强,公营健康保险机构的运作似乎也获得了明显的成功。1981年的健康保险制度改革导致了公营保险体系的普遍重构,包括剥离部分功能和坚持消费者需求导向,在公营保险部门中引入了市场机制,使得制度效率大大提高,同时,促进了诊断和医疗需求的提高,并因此而提高了医疗保险的总支出。 二、智利健康保险制度的体制框架 智利虽然倡导健康保险运作的市场化,允许私营保险企业经营健康保险,但是对于投保人而言,健康保险却是强制性的,即政策范围内的所有人必须参加健康保险,只是具体参加公营还是私营保险人的保险,投保人可以自由选择。但是智利强制性的健康保险对象仅仅限制为在岗工人和退休工人,并未包括其他社会成员,受益人除了投保人本人之外还包括其家属。 (一)公营健康保险机构与私营健康保险机构的政策差别 公营健康保险机构与私营健康保险机构的主要政策差别之一是保险费与保险费率的不同。私营健康保险机构的保险费依据每个社区的费率确定,各个社区的费率大小是不一样的,具体到一个投保人,保险费又根据投保人的年龄、性别和家庭人数而有所差别。公营保险费率仅与受益人的收入有关,而与其年龄、受益人数和健康状况无关,每位购买公营保险的投保人交纳收入的7%作为保险费。 公营保险部门与私营保险差别之二是保障水平的不同,在公营健康保险机构(FOIVASA)中,每个人都交纳7%的健康保险税,获得相同的一揽子最低医疗服务。私营保险的保障水平取决于交纳的保险费的多少,交纳的保险费越多,获得的保障程度越高,反之则反是,即保险费和健康保险保障服务水平呈对等性。 (二)公营保险机构中投保人的分类 智利的公营健康保险机构根据投保人月收入由低到高分为A、B、C、D、E五个等级,A级属于法定的贫困人口,按照1995年12月确定的收入标准,B级月收入低于144美元,C级月收入为145—225美元之间,D级为月收入225美元以上的人,E级是极少数月收入特别高的人群,A、B、C、D四级分别占总人口的41.2%、31.5%、12.8%、13.9%。 公营健康保险机构为所有人提供预防、初级和二、三级卫生保健服务,投保人因病请假也给予补助。对受益人是妇女的,提供5个月的产前和产后假期津贴。对高收入者发给津贴证,在公立医院就诊时享受降价优惠,鼓励高收入者参加公营机构的健康保险。对于穷人公营健康保险机构规定可以免缴7%的保险税,在公立医院就医时自己也不需要付费,但在产前、产后因病缺工不享受津贴,并且不能到私营医院就诊。一般而言,A、B两类人在就医时个人不承担任何费用,C类人个人承担的医疗费用约为总费用的10%,D类人约为20%。 (三)共付制(co—payment) 所谓共付制是指在出现医疗保险事件时,所发生的医药费用由保险人与受益人共同承担,它类似于共同保险。在智利,共付制被认为是对受益人的行为有强制约束,私营健康保险机构用共付制度来控制受益人的“道德风险”,降低了保险人承担的医疗责任,这被认为是智利健康保险制度模式中最显著的特色。由于健康保险的供方市场尚未规范,许多私营健康保险机构提供的健康保险方案保障程度往往很低,迫使受益人自己不得不承担大部分的医疗费用。转三、智利新健康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随着时间的推移,智利新的健康保险制度受到了公众越来越多的批评,这些批评对象主要是私营保险公司,其中比较突出的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是所谓的“挤出精英(creamskimming)”,它指私营保险公司把那些收入比较高、健康状况比较好的人从公营保险制度中剥离出来,成为自己的保障对象,而把最需要健康保险的那一部分人,特别是低收入的穷人排除在私营保险制度之外。二是私营保险人提供的保障程度过低,主要表现在共付率很高,所谓“共付率”是指被保险人(投保人)承担的压疗费用比例。由于“挤出精英”问题,又引起了不为智利公众所注意的第三个问题,大量收入高而身体健康状况好的人离开了公共健康保险机构,因此使智利降低卫生保健公共支出的健康保险制度改革目标没能实现。反过来,公营健康保险机构为了改善财务状况,一方面推出新的措施吸引高收入、体质好的受益人,与私营健康保险机构争夺市场;另一方面,自1996年起也开始推行共付制度。公营健康保险机构医疗费用共付制度的推行,使得其中的受益人个人承担的医疗费出现了巨大增长,特别是对穷人带来了巨大的经济负担。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健康保障服务水平和保险价格的双轨制。公营健康保险由国家卫生保健基金管理,其保险费与承保的人数和人口特征无关,均为投保人工资的7%,同时获得相同的保障服务。也就是说,公营健康保险制度的保险费随收入的增长而增长,保险价格仅仅是收入的增函数,由于个人收入存在差别,那么收入高的个人在获得相同医疗服务质量和数量的前提下,要付出更高的代价。并且,公营健康险一般要求受益人在公立医院接受医疗服务,因此选择公共健康险的人几乎无一例外地面临公共医疗服务供给方的诸多限制,如通常获得的医疗服务质量低,不能及时就诊,出现排队等待现象等。 私营健康保险制度的保障服务取决于个人有支付能力的需求,保险费依据家庭需要的保障水平和家庭成员的风险状况确定,保险费和保障程度之间是按照市场原则确立的对等关系,体现了权利和义务的对等性和公正性,较高的保险费就能获得较高质量和数量的医疗服务,并且医疗服务具有相当的便利性,能够随时获得,不会出现公营保险排队等待的现象。 这样,收入较高的人将会选择加入私营健康保险机构。高收入富裕家庭成员的健康状况一般也比较好,而高风险的穷人只能留在公营健康保险机构中。 第二,共付制度。由于政府对共付制度没有明确的政策规定,私营保险人从自身的利益出发,导致了共付制成为其排挤高风险人群的手段。公营健康保险部门虽然也有共付制,但共付比例在同类人群中是一样的。而私营保险人是在了解了每一个投保人的社会经济条件之后,再确定每个受益人的共付比例的。往往收入越低的人群,在私营健康保险机构中自己承担的医疗费用比例高,而获得的经济保障程度却较低,因此共付制起到的作用是对中低收入群体获得私营健康保险设置了一个进入的附加障碍。总体上看,私营健康保险机构的经济保障程度基本没有超过医疗费用的三分之一,最低的到10%以下,病人不得不承担66—91%的经济负担。有研究证实,对于医疗费支出每年少于50万比索的人,自己付费占总费用的31.3%;医疗费用超过500万比索,受益人支付的占总费用的44.9%(RitmannM.,1998)。 第三,私营和公营健康保险的成长不是互相促进,而是相互约束。私营健康保险制度和公营健康保险制度的差异实际上为投保人提供了两种不同的契约机制,使投保人自动分成了两类,收入低、风险高的人留在公营保险体制内,而收入高、风险低的投保人则转向私营医疗保险制度。那么,公营保险制度中高收入的人向低收入人的补贴机制被破坏,政府对公营健康保险机构的投入增长不仅得不到抑制,增长的速度反而会更大。1995年智利政府为公立卫生健康提供了93280万美元,相当于智利国民人均67.59美元,或者公营健康保险机构870万人均110.17美元(范桂高,2001)。1985年、1990年和1996年智利的医疗保健开支分别占GDP的百分比为1.6%、2.0%和2.3%(国际劳工局,2000:223)。这同智利改革健康保险制度是为了削减政府负担的初衷是相矛盾的。 公营保险为了改善财政状况已经推出了新的项目,吸引高收入的投保人留在供应保险制度之内,例如为高收入的人提供就诊津贴证明,使他们在公立医院看病享受费用优待,只需付更低的医药费用,从而形成了同私营保险争夺高质量的投保人的局面。 四、结论 智利健康保险制度能够强制性转型源于国家政体的剧烈变迁,这一点是很难为其他国家效仿的。同时,智利新的健康保险制度框架不仅没有实现政府的改革初衷,达到政府对卫生健康费用减少投入的目的,反而成为了扩大社会不平等的重要原因,削弱了社会保障制度稳定社会这一最基本的作用,从这个角度而言,智利的健康保险制度改革很难说是成功的,因此也不能成为其他国家效仿的模板。其原因在于,在健康保险制度中,医疗保健品的供给方、个人、政府和健康保险的承办者的目标是不一致的,而各参与主体又都有自己的信息优势,参与人的许多行为在事中无法观察到,在事后又无法验证,在这种信息不对称的条件下,参与人依据特定的制度规则采取相应的策略行动,最后表现出来的经济变量的数据有很大的不同。智利健康保险体系的二元制度结构,以及公营和私营健康保险内部有差别的体制安排并不能消除这种信息不对称性,智利的健康保险制度并未完成这—使命,难以达到预期目标是可想而知的。事实上,健康保险制度中存在的问题仍然是世界范围内有待解决的难题,我国城市医疗保险的现有制度框架也没有解决这一问题,有报道说,在我国的许多地方出现用医保卡购买保健品、化妆品、儿童药品和医疗器械等现象(白天亮,2005)。 经典的理论研究源于Rothschild和Stiglitz(1976)的竞争性市场框架下健康保险的逆向选择问题。该研究表明,由于投保人比保险人更了解自己的健康状况,那么保险人只好设定一个平均费率来适用一类投保人,但是,平均费率会导致那些健康风险低于该类平均水平的人退出保险,迫使保险人提高费率,而这又会导致更多的低风险人退出,在极端情况下,高额的保险费令人望而却步,保险市场会彻底崩溃。智利的健康保险制度没有出现上述情况,从整个社会来看,保险市场不仅能够正常运转,而且是智利盈利最高的行业。其原因在于智利的健康保险法规同竞争性的市场规则不一样,改变了参与人的博弈规则,在智利,受益人必须在健康保险市场之内,没有进入和退出市场的自由,改变了投保人和保险人之间的信息和权利结构,受益人不得不同市场上的某一家保险人订立保险契约,尽管具体同哪一家签约可以自由选择,而保险人凭借制订保险合同和自由选择投保人的权利,在利润最大化的驱使下,制定许多有利于自己的条款,同时,在为数可数的市场供给方的无限重复博弈过程中,相互之间会形成某种垄断的默契,对消费者实行价格歧视,提供保险服务的质量和数量都大大低于竞争性市场的情况。 关于健康保险问题的有影响的研究文献目前仍然局限于竞争性的市场制度,如何设计一种强制性与自由选择相结合的制度模式,揭示健康保险主体的私人信息,从而实现健康保险市场的帕累托均衡,还有待于进一步的研究。
健康保险论文:健康保险的风险特征与产品创新 [摘 要] 健康保险由于经营风险大、管理成本高、管理难度大,面临普遍发展难题。过度医疗、逆选择等外界风险的大量存在,成为健康保险的发展瓶颈,健康保险产品创新成为走出困境的希望之路。因此,在产品创新导向上要注重将健康保险自身规律与市场需求规律有机结合,建立起以保险机构专业化经营管理为前提、以健康管理为基础、以保险机构与医疗机构有效合作为保证的健康保险风险控制机制;建立起以普遍性需求为主导、以区域性和个性化需求为辅助的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健康保险产品研发体制;创造出政府政策支持和具体优惠政策并举、社会医疗保险与商业健康保险两个优势均能得到充分发挥的政策环境。 [关键词] 健康保险;风险特点;产品创新;风险控制机制;产品研发体制 一、健康保险的风险特征及发展现状 健康保险是人身保险三大业务系统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92条第2款明确规定:“人身保险业务,包括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保险业务”。《健康保险管理办法》明确规定:“本办法所称健康保险,是指保险公司通过疾病保险、医疗保险、失能收入损失保险和护理保险等方式对因健康原因导致的损失给付保险金的保险”。 (一)健康保险产品自身的风险特点 1.与普通人寿保险相比较,健康保险具有不确定性的风险特点。人寿保险包括生存保险、死亡保险和生存与死亡两全保险,其精算依据主要是生命周期表,一般几十年可以不变。而健康保险的精算依据是经验数据,随时都可能发生变化。在实际生活当中,由于疾病是人的身体中的各种因素积累所致,呈现出复杂的过程,增加了疾病风险发生的不确定性。 2.与意外伤害保险相比较,健康保险具有多发性的特点。人身意外伤害的发生率往往以千分之几计,疾病发生率则以百分之几甚至十分之几计。因此,健康风险发生的随机性十分明显。 (二)健康保险可能产生的外界风险 1.医疗、药品价格上涨带来的风险。据统计数据显示,从1980年-2004年的25年内,人均收入增长10倍,医疗卫生费用支出增长35倍,年均增长24%,个人负担从21%上升至53.68%。由于健康保险承保周期的原因,医疗费用、药品价格的上涨,必然带来保险公司的费差损风险。 2.过度医疗的风险。医患利益不一致的过度医疗风险则最后转嫁给保险公司。 3.逆选择等道德风险。 4.人类自身抗疾病风险能力的降低。由于人们生活方式与饮食结构等原因造成的心脑血管疾病、糖尿病等老年性疾病的年轻化趋势,都给保险公司健康保险带来了新的风险。 (三)健康保险业务发展现状 1.业务总量很小。2006年保险业保费收入5 641.4亿元,健康保险保费仅占全国保费收入的6.68%,占人身保险保费收入的9.12%,显然与健康保险在整个保险业中的地位极不相称。 2.业务比重很低。健康保险在人身保险中所占比重: 2001年为4.32%,2002年为5.38%,2003年为8.03%,2004年为8.05%,2005年为8.4%,2006年为9.12%,而英、美等发达国家健康保险业务比重均在20%以上。 3.保险深度、保险密度极微。从保险深度来看,2005年全国健康保险保费收入312亿元,gdp为182 321亿元,仅占0.17%,2006年全国gdp为209 407亿元,健康保险也占 0.17%。从保险密度来看,2005年健康险人均保费24元;2006年健康险人均保费29元。 4.业务覆盖面极小。我国由商业医疗保险提供保障的人群仅占全国总人口的3%左右。而发达国家的这一比例一般都在60%左右。2005年我国卫生费用总支出7 590.3亿元,其中人均医疗保健支出583元,个人支出313元,占 53.68%,人均商业健康保险消费支出仅占个人卫生费用支出的7.66%,而美国这一比例为50%以上。 健康保险业务发展中出现的几种现象更应该引起关注。一是“蛋糕分割效应”。“发展主要靠分割现有的市场蛋糕,而不是思考怎样把蛋糕做大”,这一形象比喻指出了健康险产品同质化现象严重的根源所在。全国健康保险产品数量有300多种,在数量上很丰富,但实际产品多数雷同,仅有医疗费用报销型、重大疾病、附加住院补贴型等少数几个产品较为畅销。二是三个“1/3”。从经营风险上来看,健康保险由于其自身的风险特点,尤其是逆选择、过度医疗等外界风险的大量存在,时时都在困扰着各个保险主体。业内人士对健康保险普遍有这样一种估计:有赢利或微利的占健康保险业务的1/3,收入与赔付基本持平的占1/3,基本上亏损或严重亏损的占1/3。三是“三年赔付定律”。健康保险业务就一些单险种核算来看,基本上是第一年小赔,第二年中赔,第三年大赔。四是“简单中的复杂”。在医疗服务中,门诊是最为简单的方式,住院次之,大病治疗最复杂。但通过调研却发现,门诊医疗的赔付率最高,经营风险最大,成为“跑、冒、滴、漏”最严重的地方。 二、健康保险产品创新的探索 (一)健康保险产品创新的管窥 国泰人寿推出了“国泰关怀一生终身医疗保险计划”,该产品除提供一般性的医疗保障外,重点突出防癌保障,是第一个专业防癌医疗险,填补了市场上同类产品的空白。中国人寿的“国寿康源团体医疗保险(b型)”,不仅提供了通常的住院津贴,还包括从被保险人急救医疗费用,到住院期间的住院津贴、外科手术津贴,以至遗体转运、安葬等一个完整的就医链条保障。从最低保障到最高保障有四种计划可供选择,适合不同经济条件和保障需求的团体客户。光大永明的“康顺无忧重大疾病保障计划”,涵盖了包括癌症、急性心肌梗塞、良性脑瘤、肢体瘫痪等40种重大疾病,不仅有重大疾病的全面保障,更提供癌症复发额外保障及保证费率。产品、服务和销售只要向贴近客户需求的方向走一步,就是创新。 (二)健康保险产品创新的导向选择 在产品创新导向选择上,应将健康保险自身规律与市场需求规律有机结合,摆在首要位置,至少应把握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市场需求与经济效益。应注重解决好是以市场需求为导向,还是以经济效益为导向的根本方向问题。 2.投入与产出。据统计数据显示,世界500强的保险企业,健康保险首年承保的经济效益为—8%,主要原因是疾病发生率、持续时间等风险标的具有不确定性,往往变动很大,管理成本高,以及医疗费用难以控制等问题的普遍存在。 3.防范风险与经营风险。健康保险风险具有经营层面风险和管理层面风险,容易忽视的是经营层面的最大风险是有效需求不足,一个保险产品承保人群越多,其分散风险的功能就越大,管理层面风险则与此相反。 4.稳健经营与长远发展。保险公司是经营风险的企业,围绕各种风险谋求经营与发展是唯一的正途,遵循发展规律和经营原则是经营保险的必要前提,稳健经营是经营保险的基础和关键。对处于初级阶段的我国保险业,更应当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始终将提高持续发展、永续发展能力问题作为现在乃至将来的永恒课题。 (三)健康保险产品创新的条件探索 1.要建立起以保险机构专业化经营管理为前提、以健康管理为基础、以保险机构与医疗机构有效合作为保证的健康保险风险控制机制。现有的健康保险医疗费用控制模式,最明显的弊端就是作为承担最终责任的保险机构,缺少中间 (过程)控制手段,只是在医疗费用支出既成事实后,被动地承担经济补偿责任。其关键的环节就是保险机构与医疗机构之间,没有建立起“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合作机制。管理式医疗是保险机构和医疗机构的利益联盟,其最大的亮点是双方共同控制医疗费用,能有效地发挥医疗机构的积极性,且在一定程度上对道德风险有抑制和监控作用。健康管理是控制发病率、小病拖成大病的有效手段,可以从源头上控制医疗费用,且可以促进全民健康水平的提高。加之健康保险专业化经营管理,这一自身能力的增强,就能建立起保险机构、健康管理机构、医疗机构三方协同动作的健康保险医疗费用控制机制,为健康保险产品创新和发展创造内外结合的基础条件。 2.要建立起以普遍性需求为主导、以区域性和个性化需求为辅助的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健康保险产品研发体制。要解决这些问题就应在创新观念上抢先突破,考虑实施一种新的产品研发战略,实行集中与分散相结合,对消费需求广泛、保障人群众多、对全局影响大的健康保险产品,要举全行业之力,进行集中研发,采取招投标和合同协议方式,进行产品经营权购买。这样做便于政策扶持;有利于扶优限劣;便于知识产权保护;有利于产品开发的专业化。对于区域性、不同层次及特殊保障需求的健康保险产品开发,可由各保险主体根据消费需求和自身能力进行自主开发。 3.要努力创造出政府政策支持和具体优惠政策并举、社会医疗保险与商业健康保险两个优势均能得到充分发挥的良好政策环境。《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实施,为保险业的改革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环境,但具体落实到健康保险业务发展上,针对其风险特殊性的具体政策还不够明显,应争取更大的政策支持力度和具体的优惠政策,才能保证健康保险的创新和发展。从发达国家的经验看,如果商业健康保险和社会医疗保险承担的保险责任范围相同,商业健康保险的费率往往要低于社会医疗保险的收费水平,这实际意味着商业健康保险执行的是更为公平合理的费率,而最终受益的必然是保险消费者。 健康保险论文:智利健康保险制度改革分析 内容提要:本文介绍了智利健康保险制度改革后的基本框架,分析了其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原因,指出无论是从公平还是从效率的角度看,智利的模式都很难说是成功的。从全球范围来看,面对实践的挑战,健康保险的理论研究仍旧任重而道远。 关键词:智利,健康保险,制度改革 一、历史背景与发展进程 智利的健康保险是国家整个健康保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1952年确立的综合健康保险制度规定,不仅健康保险的有关政策由国家制定,而且具体业务也主要由政府部门经办,国家免费提供大部分医疗服务,公共部门承担医院费用的90%,承担病人治疗费用的85%以上,这种体制一直持续了近30年。像其他由政府包办健康保险的国家一样,在1970年代末,智利健康保险制度出现了深刻的效率危机,包括医疗保险支出持续增加、国家财政负担过重等等,健康保险制度不仅成为了经济发展的瓶颈,而且成为了社会不稳定的重要潜在因素,健康保险制度的改革已经迫在眉睫。 1980年代初智利的政权更替为健康保险制度的根本转型提供了契机,在当时全球经济自由主义思潮占主导地位的意识形态支配下,智利健康保险的改革采取了节约成本、消除浪费、充分挖掘潜力、改善医疗卫生状况、减少不平等等方面的目标取向,实现了健康保险制度由政府主办向私营化、市场化方向的转变。与此同时,智利还调整了健康保险的管理体制和具体的政策措施,1981年,国家卫生服务体系和雇员国家医疗服务体系重组为国家卫生基金会(公营健康保险机构)和国家健康保险服务局(snss),作为公共部门履行政府对健康保险事业的责任。同时,中央政府下放部分卫生事业管理权利,初级健康保险交由市级管理。但是,智利健康保险的市场化并不彻底,健康保险也只是实行了部分私有化经营,从而确立了智利公共健康保险和私营健康保险同时并存的二元健康保险体制。 智利健康保险改革之初,虽然社会公众留恋社会医疗,排斥私营健康保险,但是由于政府在政策上遵从经济自由主义的理念,具有社会政策特色的公共医疗保险基金还是出现了普遍缩水和持续递减,健康保险部分私有化导致了私营保险机构的持续扩张,私营保险机构发展成为了智利最盈利的经济部门。1990年11月至1996年期间,私营健康保险机构的数量虽然没有变化,但是私营健康保险机构中的受益人却从1990年的210万人增加到1996年的380万人,强制健康保险制度中由私营健康保险机构承保的人数比例从1990年的19%上升到了 1996年的32%。1990—1996年,私营健康保险机构平均对每位受益人的医疗费用支出上升了 18%。然而1990年代后期,经济衰退加上私营健康保险机构创新能力不足,私营健康保险机构无力提供新产品来增加市场份额,使得智利私营保险没有出现大的发展,1999年后,参加私营健康保险机构人的数量几乎没有增长(sapelli and torehe,2001)。 私营保险公司的进入,使得整个健康保险部门成本意识增强,公营健康保险机构的运作似乎也获得了明显的成功。1981年的健康保险制度改革导致了公营保险体系的普遍重构,包括剥离部分功能和坚持消费者需求导向,在公营保险部门中引入了市场机制,使得制度效率大大提高,同时,促进了诊断和医疗需求的提高,并因此而提高了医疗保险的总支出。 二、智利健康保险制度的体制框架 智利虽然倡导健康保险运作的市场化,允许私营保险企业经营健康保险,但是对于投保人而言,健康保险却是强制性的,即政策范围内的所有人必须参加健康保险,只是具体参加公营还是私营保险人的保险,投保人可以自由选择。但是智利强制性的健康保险对象仅仅限制为在岗工人和退休工人,并未包括其他社会成员,受益人除了投保人本人之外还包括其家属。 (一)公营健康保险机构与私营健康保险机构的政策差别 公营健康保险机构与私营健康保险机构的主要政策差别之一是保险费与保险费率的不同。私营健康保险机构的保险费依据每个社区的费率确定,各个社区的费率大小是不一样的,具体到一个投保人,保险费又根据投保人的年龄、性别和家庭人数而有所差别。公营保险费率仅与受益人的收入有关,而与其年龄、受益人数和健康状况无关,每位购买公营保险的投保人交纳收入的7%作为保险费。 公营保险部门与私营保险差别之二是保障水平的不同,在公营健康保险机构(foivasa)中,每个人都交纳7%的健康保险税,获得相同的一揽子最低医疗服务。私营保险的保障水平取决于交纳的保险费的多少,交纳的保险费越多,获得的保障程度越高,反之则反是,即保险费和健康保险保障服务水平呈对等性。 (二)公营保险机构中投保人的分类 智利的公营健康保险机构根据投保人月收入由低到高分为a、b、c、d、e五个等级,a级属于法定的贫困人口,按照1995年12月确定的收入标准,b级月收入低于144美元,c级月收入为145—225美元之间,d级为月收入225美元以上的人,e级是极少数月收入特别高的人群,a、b、c、d四级分别占总人口的41.2%、31.5%、12.8%、13.9%。 公营健康保险机构为所有人提供预防、初级和二、三级卫生保健服务,投保人因病请假也给予补助。对受益人是妇女的,提供5个月的产前和产后假期津贴。对高收入者发给津贴证,在公立医院就诊时享受降价优惠,鼓励高收入者参加公营机构的健康保险。对于穷人公营健康保险机构规定可以免缴7%的保险税,在公立医院就医时自己也不需要付费,但在产前、产后因病缺工不享受津贴,并且不能到私营医院就诊。一般而言,a、b两类人在就医时个人不承担任何费用,c类人个人承担的医疗费用约为总费用的10%,d类人约为20%。 (三)共付制(co—payment) 所谓共付制是指在出现医疗保险事件时,所发生的医药费用由保险人与受益人共同承担,它类似于共同保险。在智利,共付制被认为是对受益人的行为有强制约束,私营健康保险机构用共付制度来控制受益人的“道德风险”,降低了保险人承担的医疗责任,这被认为是智利健康保险制度模式中最显著的特色。由于健康保险的供方市场尚未规范,许多私营健康保险机构提供的健康保险方案保障程度往往很低,迫使受益人自己不得不承担大部分的医疗费用。 三、智利新健康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随着时间的推移,智利新的健康保险制度受到了公众越来越多的批评,这些批评对象主要是私营保险公司,其中比较突出的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是所谓的“挤出精英(cream skimming)”,它指私营保险公司把那些收入比较高、健康状况比较好的人从公营保险制度中剥离出来,成为自己的保障对象,而把最需要健康保险的那一部分人,特别是低收入的穷人排除在私营保险制度之外。二是私营保险人提供的保障程度过低,主要表现在共付率很高,所谓“共付率”是指被保险人(投保人)承担的压疗费用比例。由于“挤出精英”问题,又引起了不为智利公众所注意的第三个问题,大量收入高而身体健康状况好的人离开了公共健康保险机构,因此使智利降低卫生保健公共支出的健康保险制度改革目标没能实现。反过来,公营健康保险机构为了改善财务状况,一方面推出新的措施吸引高收入、体质好的受益人,与私营健康保险机构争夺市场;另一方面,自1996年起也开始推行共付制度。公营健康保险机构医疗费用共付制度的推行,使得其中的受益人个人承担的医疗费出现了巨大增长,特别是对穷人带来了巨大的经济负担。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健康保障服务水平和保险价格的双轨制。公营健康保险由国家卫生保健基金管理,其保险费与承保的人数和人口特征无关,均为投保人工资的7%,同时获得相同的保障服务。也就是说,公营健康保险制度的保险费随收入的增长而增长,保险价格仅仅是收入的增函数,由于个人收入存在差别,那么收入高的个人在获得相同医疗服务质量和数量的前提下,要付出更高的代价。并且,公营健康险一般要求受益人在公立医院接受医疗服务,因此选择公共健康险的人几乎无一例外地面临公共医疗服务供给方的诸多限制,如通常获得的医疗服务质量低,不能及时就诊,出现排队等待现象等。 私营健康保险制度的保障服务取决于个人有支付能力的需求,保险费依据家庭需要的保障水平和家庭成员的风险状况确定,保险费和保障程度之间是按照市场原则确立的对等关系,体现了权利和义务的对等性和公正性,较高的保险费就能获得较高质量和数量的医疗服务,并且医疗服务具有相当的便利性,能够随时获得,不会出现公营保险排队等待的现象。 这样,收入较高的人将会选择加入私营健康保险机构。高收入富裕家庭成员的健康状况一般也比较好,而高风险的穷人只能留在公营健康保险机构中。 第二,共付制度。由于政府对共付制度没有明确的政策规定,私营保险人从自身的利益出发,导致了共付制成为其排挤高风险人群的手段。公营健康保险部门虽然也有共付制,但共付比例在同类人群中是一样的。而私营保险人是在了解了每一个投保人的社会经济条件之后,再确定每个受益人的共付比例的。往往收入越低的人群,在私营健康保险机构中自己承担的医疗费用比例高,而获得的经济保障程度却较低,因此共付制起到的作用是对中低收入群体获得私营健康保险设置了一个进入的附加障碍。总体上看,私营健康保险机构的经济保障程度基本没有超过医疗费用的三分之一,最低的到10%以下,病人不得不承担66—91%的经济负担。有研究证实,对于医疗费支出每年少于50万比索的人,自己付费占总费用的31.3%;医疗费用超过500万比索,受益人支付的占总费用的44.9%(ritmann m.,1998)。 第三,私营和公营健康保险的成长不是互相促进,而是相互约束。私营健康保险制度和公营健康保险制度的差异实际上为投保人提供了两种不同的契约机制,使投保人自动分成了两类,收入低、风险高的人留在公营保险体制内,而收入高、风险低的投保人则转向私营医疗保险制度。那么,公营保险制度中高收入的人向低收入人的补贴机制被破坏,政府对公营健康保险机构的投入增长不仅得不到抑制,增长的速度反而会更大。1995年智利政府为公立卫生健康提供了93280万美元,相当于智利国民人均67.59美元,或者公营健康保险机构870万人均 110.17美元(范桂高,2001)。1985年、1990年和1996年智利的医疗保健开支分别占gdp的百分比为1.6%、2.0%和2.3%(国际劳工局,2000:223)。这同智利改革健康保险制度是为了削减政府负担的初衷是相矛盾的。 公营保险为了改善财政状况已经推出了新的项目,吸引高收入的投保人留在供应保险制度之内,例如为高收入的人提供就诊津贴证明,使他们在公立医院看病享受费用优待,只需付更低的医药费用,从而形成了同私营保险争夺高质量的投保人的局面。 四、结论 智利健康保险制度能够强制性转型源于国家政体的剧烈变迁,这一点是很难为其他国家效仿的。同时,智利新的健康保险制度框架不仅没有实现政府的改革初衷,达到政府对卫生健康费用减少投入的目的,反而成为了扩大社会不平等的重要原因,削弱了社会保障制度稳定社会这一最基本的作用,从这个角度而言,智利的健康保险制度改革很难说是成功的,因此也不能成为其他国家效仿的模板。其原因在于,在健康保险制度中,医疗保健品的供给方、个人、政府和健康保险的承办者的目标是不一致的,而各参与主体又都有自己的信息优势,参与人的许多行为在事中无法观察到,在事后又无法验证,在这种信息不对称的条件下,参与人依据特定的制度规则采取相应的策略行动,最后表现出来的经济变量的数据有很大的不同。智利健康保险体系的二元制度结构,以及公营和私营健康保险内部有差别的体制安排并不能消除这种信息不对称性,智利的健康保险制度并未完成这—使命,难以达到预期目标是可想而知的。事实上,健康保险制度中存在的问题仍然是世界范围内有待解决的难题,我国城市医疗保险的现有制度框架也没有解决这一问题,有报道说,在我国的许多地方出现用医保卡购买保健品、化妆品、儿童药品和医疗器械等现象(白天亮,2005)。 经典的理论研究源于rothschild和stiglitz(1976)的竞争性市场框架下健康保险的逆向选择问题。该研究表明,由于投保人比保险人更了解自己的健康状况,那么保险人只好设定一个平均费率来适用一类投保人,但是,平均费率会导致那些健康风险低于该类平均水平的人退出保险,迫使保险人提高费率,而这又会导致更多的低风险人退出,在极端情况下,高额的保险费令人望而却步,保险市场会彻底崩溃。智利的健康保险制度没有出现上述情况,从整个社会来看,保险市场不仅能够正常运转,而且是智利盈利最高的行业。其原因在于智利的健康保险法规同竞争性的市场规则不一样,改变了参与人的博弈规则,在智利,受益人必须在健康保险市场之内,没有进入和退出市场的自由,改变了投保人和保险人之间的信息和权利结构,受益人不得不同市场上的某一家保险人订立保险契约,尽管具体同哪一家签约可以自由选择,而保险人凭借制订保险合同和自由选择投保人的权利,在利润最大化的驱使下,制定许多有利于自己的条款,同时,在为数可数的市场供给方的无限重复博弈过程中,相互之间会形成某种垄断的默契,对消费者实行价格歧视,提供保险服务的质量和数量都大大低于竞争性市场的情况。 关于健康保险问题的有影响的研究文献目前仍然局限于竞争性的市场制度,如何设计一种强制性与自由选择相结合的制度模式,揭示健康保险主体的私人信息,从而实现健康保险市场的帕累托均衡,还有待于进一步的研究。 健康保险论文:对我国发展商业健康保险的思考 摘要:一个国家的公共医疗保障制度,即国家医疗保障制度和社会医疗保障制度,对商业健康保险会产生一定的“挤出效应”,但仍然存在商业健康保险发展的空间,在我国商业健康保险更有着巨大的发展空间。我国健康保险经营不佳主要是没有进行合适的专业化经营,因此,应采取综合措施推进专业化经营,来提高我国保险公司健康险的水平,促进我国健康险市场的发展。 关键词:商业健康保险,专业化经营,医疗保障制度,赔付率,发展空间 一、我国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空间 一个国家商业健康保险的经营和发展与该国医疗保障制度密切相关,从理论上说,一个国家的公共医疗保障制度,即国家医疗保障制度和社会医疗保障制度,对商业健康保险会产生一定的“挤出效应”。但实践表明,即使在公共医疗保障制度保障水平较高的国家和地区,也仍存在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空间。 1.国家医疗保障制度。在国家医疗保障制度安排下,国家通过财政预算拨款作为医疗保险资金的主要来源,为国民提供几乎是免费的医疗保障,如英国、加拿大。从理论上说,实行国家医疗保障制度的国家,由于公共医疗保障制度对商业健康保险的“挤出效应”,该国的商业健康保险将受到很大程度的抑制。但由于国家医疗保障制度提供的服务质量不高、等待期长等缺陷,许多国民在国家免费提供的医疗保障之外还另外购买商业健康保险,以提高其健康保障水平。例如,加拿大实行国家医疗保障制度,国民享受免费的医疗保险,但商业健康保险保费收入仍然占寿险保费总收入的22%左右。 2.社会医疗保障制度。在社会医疗保障制度安排下,通过立法强制实施,保险基金主要来自雇主和雇员,国家财政给予补贴,如德国、日本、台湾地区。在社会医疗保障制度安排下,社会医疗保险虽然覆盖面广,但往往保障水平不高,商业健康保险仍然存在很大的发展空间。 3.商业健康保险制度。在这种健康保障制度安排下,政府只为特定人群(如老年人、残疾人、低收入者、军人)提供医疗保障,其他人群通过购买商业健康保险提供医疗保障。如美国,美国的医疗保险制度是一种政府健康保险计划、私营健康保险计划和管理型医疗保险的结合体。除了老人和—些特殊群体,大多数美国人主要依靠雇主和(或)雇员本人购买的商业健康保险来提供医疗保障。美国是典型的以推行商业健康保险为主的国家,商业医疗保险覆盖人群超过总人口的 60%,商业健康保险保费收入约占人寿保险总保费的20%。 由此可见,无论是在实行国家医疗保障制度或是社会医疗保险制度的国家,还是以实行商业健康保险制度为主导的国家,商业健康保险都存在较大的发展空间,其在寿险总保费收入中的占比通常高于20%。 我国的商业健康保险同样具有巨大的发展空间,据中国保监会公布的数据,2005年全国人身险保费收入3697亿元,健康保险费收入只有307亿元。如果我国的商业健康保险能达到寿险的20%,按2005年的寿险保费计算,商业健康保险费收入将达到739亿元,可见我国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潜力巨大。 二、我国商业健康保险的经营状况及其国际差距 (一)我国专业健康保险公司的经营状况 2003年,保监会出台《关于加快健康险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提出健康保险专业化经营的理念,要求保险公司建立专业化的经营组织,引导行业健康快速发展。2004年人保健康、平安健康等五家专业健康保险公司获准筹建,健康保险专业化经营迈出实质性步伐。2005年以来,人保健康、平安健康、昆仑健康和瑞福德健康四家专业化健康保险公司先后开业。 人保健康提出“健康保障+健康管理”的经营理念,即不仅提供事后补偿,还将为客户提供个性化的健康服务,包括健康咨询、健康维护、就诊管理和诊疗服务等,目的在于改善客户健康状况,有助于保险公司降低赔付率和产品价格,增强竞争力。人保健康虽然可以依赖中国人保的强大品牌优势,但由于人保基本没有经营健康保险的经验和数据积累,经营难度较大。 平安健康保险公司将推出第三方管理服务等新型服务,引入“管理型医疗”模式。在产品上将会突破传统健康险的模式,为客户提供如眼科与牙科保健、老年看护等非传统健康险产品。平安健康保险公司将充分利用集团现有的保险成本优势、渠道优势、综合服务优势等,提高健康保险业务的盈利能力。以目前的形势来看,平安还处于“潜龙未动”状态,实力尚未显示。 其他专业健康险公司,昆仑健康和瑞福德健康已通过验收,但其目前核心岗位位置空缺且欠缺专业人才和经营经验,也没有提出让人刮目相看的“蓝海战略”,经营难度很大。 据保险公司的资料显示,我国各家保险公司经营商业健康险业务的综合赔付率均超过盈利平衡点,部分已涉足商业健康保险的公司也渐生退意,有的甚至已经在大规模地停止商业健康保险业务并欲逐步全面退出。 (二)国外健康险的经营状况 与之相对应,国外众多的以经营健康险为主业的公司却取得了不俗的业绩。2002年,国外共有8家以经营健康险为主业的公司人选《财富》500强,这些公司的经营状况为我国健康保险的发展提供了有益的启示。 上述8家主要经营商业健康保险的保险公司的财务经营状况表明,经营健康保险不仅不一定亏本,甚至可以进入世界500强。尽管目前我国有些公司的商业健康保险经营状况不太好,但这并不意味着商业健康保险本身就必然经营不好,而是我们的风险控制能力薄弱。只要充分借鉴其他国家健康保险经营的成功经验,做好数据分析、风险控制、产品开发、客户服务、信息系统等基础性工作,我国的商业健康保险必将大有可为。 三、推进专业化经营,提高我国保险公司健康险水平 导致我国商业健康保险发展困境的关键在于专业化经营的缺乏。专业化是健康保险的必由之路,这一点已在保险界形成共识,但如何进行专业化却是目前最应该探讨的问题,各保险公司应采取综合措施,不断推进专业化经营,来提高我国保险公司的健康险水平。 1.要建立专业化经营的组织架构。专业化经营的组织架构有多种形式,可以是专业健康保险公司,也可以是集团下的专业子公司,还可以是公司内的一个业务管理系列。事实上,各种经营模式都各有其优势和不足(见表2),没有适合所有保险公司的标准模式。保险公司应根据其规模、发展目标、市场定位和战略,选择适合自己的经营模式,而且我国各地区之间发展不平衡,也应该鼓励市场的多样性,关键在于赋予所选择的组织形式充分的技术开发、业务管理、产品开发等的权限和职能,彻底改变健康保险业务依附于寿险业务的状况。 2.要建立专门的核保和核赔体系。鉴于健康保险的风险控制特点,各保险公司应建立专门的健康保险核保和核赔体系;制定和实施健康保险核保人与核赔人的管理办法;加快研发和使用健康保险专用的核保、核赔手册等专业技术工具。要进一步发挥行业的力量,着手制定疾病表。 3.建立专业化的信息管理系统。专业化的信息管理系统不仅是实现健康保险专业化运作的基础和平台,而且对健康保险的风险控制和长远发展至关重要。传统的寿险业务管理系统集中解决的是业务流程、人机界面、系统集成等商用系统的共性问题。由于健康保险业务的复杂性、保险事故发生的频繁性,需要有效的过程管控系统,单纯的业务流程管理已远远不能适应健康保险的风险管控需要。公司可以通过自主开发或引进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和完善与健康保险业务相适应的信息管理系统,特别是完善健康保险的核保、核赔管理系统和数据统计分析系统,满足业务发展和服务的需要。 4.完善的专业管理制度体系的建设。首先,公司要加强内控制度的建设;其次是要建立专业的精算体系,注重积累精算数据,加强精算评估,科学厘定产品费率,防范产品开发风险;最后,还要提升精算师在经营管理中的地位与作用。 5.建立完善的健康保险产品体系。开发适合群众需要的健康保险产品,关系到保险公司能否在健康保险体系中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及发挥作用的程度;关系到保险公司能否有效地填补基本健康保险建立后所留下的商业空间。随着保险公司经营经验的积累和外部条件的逐渐成熟,逐步开发在保单中增加保证续保的条款等。有条件的公司,要积极探讨长期护理保险、失能收入损失保险、全球医疗保险等险种的开发。 健康保险论文:简述个案管理在健康保险理赔管理中的运用 论文 关键词:个案管理 健康保险 理赔 论文摘要:个案管理是一种促进患者康复降低医疗成本的管理模式,是一个多方协作的系统工程。通过分析在健康保险理赔过程中运用个案管理的意义和实施过程, 总结 了实现个案管理的必须条件,为保险公司降低保险赔付成本,控制经营风险提出了新的解决方案。 一、健康保险理赔中实施个案管理的必要性 健康保险赔付的复杂性、多样性决定了理赔人员必须根据特定的保险对象和索赔事件来开展赔付工作。例如伤病收入保险是对被保险人发生伤病后不能正常工作而给予的收入补偿,当保险人康复或返回到工作岗位时将停止给付。这类健康保险的赔付与疾病持续的长短以及投保人重新投入工作的意愿密切相关。而这又在相当程度上取决于被保险人自身的主观因素,这其中既有与保险动机无关的主观状态,如被保险人的情绪,心理状态等都会影响 治疗 的效果和身体机能的恢复,又有与保险动机相关的心态,如投保人为了取得保险赔付情愿一直处于疾病状态,将保险赔偿金作为收入损失的一种长期补偿,使其实际收入与正常工作时相差无几。 因此,在种种心态的趋势下,投保人隐瞒病情康复进展,或者不积极参加治疗的现象并不鲜见。此外还有相当多的外界因素也增加了保险公司赔付的风险,如使投保人重返工作岗位的职业培训效率低下,或者投保人不及时向保险公司披露他们已经重返工作岗位或不同的工作的信息。因此,建立一套基于索赔者全面资料的管理信息系统,本着给付应该的赔偿,帮助患者恢复工作能力的理赔原则,针对具体索赔事件进行个案管理,将是健康保险理赔管理的一个有效手段。 二、健康保险理赔管理中个案管理的实施过程 保险理赔管理自疾病或索赔发生时即开始介入,直到被保险人康复或重返工作岗位为止。个案管理是对传统理赔服务的拓展,涵盖了比较广泛的内容,它包括了解投保人的期望,防止投保人逆选择的发生,并预防导致长期索赔发生的潜在因素的出现;帮助索赔者制定出重返工作岗位的计划;需要对索赔者提供何种服务,以及如何提供这些服务等内容。保险公司本着赔付所有真实的索赔的原则,一旦完成对所有必要的资料的评估,就会按时支付保险金,同时也会采取合理的措施去防止不诚实的或欺诈性的索赔。根据健康保险的特点,个案管理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一)调查及评估 这是实施个案管理的资料收集阶段,在此阶段理赔人员要查验与索赔同时提供的资料,并将其与申请者的核保书进行对比。同时还要与保险公司的医疗顾问小组或医生进行初步讨论,对疾病对健康造成的影响、特定的职业责任和康复所需的大约时间等与理赔相关的主要问题有个清晰的了解。在调查过程中要收集的资料包括:客户的疾病情况、药物治疗详情、疾病病史、专科医生医疗报告及检查结果、职业、具体工作性质、工作环境、 经济 状况、家庭关系、生活安排、 法律 问题和将来的工作计划,等等。理赔专业人员在获取了上述详细资料后,就可以根据索赔者的实际情况来进行风险评估,评估报告中包括所有收集到的信息资料、索赔概况、可能的索赔原因以及预期的赔付风险等内容。 理赔人员在获得与索赔者相关的背景资料时,要注意加强双向沟通。一方面理赔人员要获取客户的信息,对客户的要求形成一个比较完整的认识;另一方面理赔人员也应当阐明保险公司责任,使客户明确理赔程序,增进与客户的协作,起到客户与公司沟通的桥梁作用。此外,在调查的过程中也要注重时效,应该在客户提交索赔申请后能尽早与客户接触,尽快建立起一个同客户相互协作的关系,以帮助客户早日重返工作岗位。 (二)制定个案行动计划 由于个案管理过程中涉及到多方面的协作,涉及到医疗康复机构、索赔者个人、索赔者的雇主、职业介绍机构、人才市场等各相关方面。因此要试图建立有效的协同合作关系,使相关方都参与到个案管理中,则需要一个充分具体的个案行动计划。这个计划是在与医疗机构、客户和其他相关方的商议下共同制定的,其中可以包括 治疗 计划、自我锻炼康复计划、定期复查计划、职业培训计划(当投保人不再适合原来的工种时尤为重要)等。在个案计划执行的同时,还要有紧密的时间管理,记录索赔者的复查资料,跟踪计划的实施情况。定期将计划执行情况与预期效果进行对比,考察个案管理是否起到了实效,并根据客户的病情和风险水平对个案计划进行不断的修订。同时也不能忽视索赔者自身的主观能动作用,要让客户承担起对计划完成的责任,积极配合,尽快地返回到工作岗位。 (三)寻求资源与协作 从上面的过程可以看出在个案管理下,理赔人员的角色是多重的,他对索赔人员的服务不仅仅局限在确定保险赔付上,还有许多与降低赔付水平有关的关联服务。在提供诸如治疗建议、康复计划、职业指导的服务时,往往还需要借助专业机构的协助。例如同医疗机构建立协作关系,向医生提供关于公司理赔管理方式方法的资料;又比如与专业的心理咨询机构合作从心理上对索赔者进行疾病康复的引导。 此外,理赔部门还要加强对保险公司其他部门员工如人员、客户电话服务中心,核保人员进行理赔管理模式的介绍,使他们详细了解公司的理赔管理理念。将个案管理的思想深入到保险的销售阶段,使其作为营销人员的工具,同时也让客户从一开始就体会到公司人性化的服务。 三、实现个案管理的条件 要营造新的理赔管理模式,在保险公司的理赔管理中推行个案管理,还需公司管理层和员工的共同努力,从多渠道努力创造条件来实现这一目标。首先,保险公司要从公司制度上对理赔规程进行新的概括,对个案管理的积极效应进行肯定。并通过收集个案管理的具体资料,逐步建立个案管理的管理信息系统,为保险公司全面系统地进行风险管理准备第一手的资料。 其次,要加强对理赔人员的培训。提高理赔员的交流技巧和面谈技能,比如如何采用积极聆听、沉思倾听等技术来建立和谐的气氛,以及进行解决冲突、处理悲痛和伤亡、对峙和谈判情景的角色扮演。通过经常性地组织理赔人员的相互讨论,来交流个案管理的心得。 最后,还要推行奖励和激励机制。对于运用个案管理技巧,有效处理理赔事件,以及同医疗机构等其他方联系建立起良好的协作关系做出了贡献的员工,应当给予嘉奖,使员工看到自己的工作成就,从而提高对自己工作的满意度。 个案管理是一个多方协作的系统工程,需要管理者有很强的横向思维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个案管理将传统的理赔工作提高到战略管理的高度,它不再将理赔管理的目标局限在降低保险赔付成本这一唯一的目标上,而是将其和保险公司的长远 发展 战略结合在一起,对于提高理赔质量,维护和发展客户关系,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有着深远的意义。 健康保险论文:中美商业健康保险税收政策比较 [摘要]现阶段,我国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受到税收政策的制约。美国商业健康保险税收政策所取得的绩效及目前改革的动向,能够为我国商业健康保险税收政策的改进提供借鉴。今后,为了更好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保障需求,我国的商业健康保险税收政策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寻求改进:在税率、税基设计上将健康保险区别于其他险种;对小规模保险公司予以税收优惠;对健康保险购买者实行税收扣减政策;建立减免个人购买商业健康保险所得税的积极有效机制。 [关键词]保险税收,商业健康保险,医疗保险 我国商业健康保险经过20多年的发展,虽已取得一些成绩,但仍远远不能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保障需求。而缺乏相应的鼓励性保险税收优惠政策是制约我国商业健康保险发展的原因之一。 一、我国现行的健康保险税收政策 我国的保险税制是于1983年国家实行利改税后逐步建立起来的。根据现行税法,国家对保险业主要征收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两种主体税种,此外,还征收城建税、印花税、房产税、土地占用税等小税种。 (一)对保险公司的征税 从2001年起,我国对保险公司的营业税率进行了调整,分3年将营业税率由原来的8%下调至5%,另按营业税实纳税额征收7%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3%的教育费附加。但是对保险公司开办的一年期以上到期返还本利的普通人寿保险、养老年金保险、健康医疗保险等业务取得的保费收入和个人投资分红保险业务取得的保费收入;中国境内的保险机构和中国进出口银行为出口货物提供出口信用保险取得的收入;保险业实行分保的分保人所取得的保费收入;财产保险业务中的农业保险的保费收入,免征营业税。企业所得税按33%的比例税率征收(外国保险公司则适用《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税法》征税)。国债利息收入免征所得税;出口信用保险业务实行先征后返;寿险公司免征企业所得税。印花税方面,财产保险按保险费收入的0.1%贴花,农作物、牧业畜类保险公司合同,免征印花税。 (二)对投保者的征税 投保者。分为企业投保者和个人投保者。从企业方面来说,企业购买财产保险和运输保险的各项费用可在税前扣除,作为成本列支,企业按国家规定缴付的各类保险基金和统筹基金,包括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医疗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在规定的比例内扣除,企业按国家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法定人身安全保险费,可在计算应税所得额时如实扣除,企业为职工举办的补充养老保险缴费在工资总额的4%以内部分可以从成本中列支,进行税前扣除,保险公司给予投保企业的无赔款优待应计人企业当年应税所得额征税。对于投保职工补充医疗保险的企业,国务院出台《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的试点方案》(2000年)申明确规定了要建立多层次社会医疗保险体系的政策,规定“有条件的企业可以为职工建立补充医疗保险,提取额在工资总额4%以内的,从成本中列支”;财政部在《关于企业为职工购买保险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2003年)中明确企业投保补充医疗保险的资金来源在福利费中列支,不足部分可直接计人成本。 对个人投保者,包括保费和保险赔款两个方面,我国现行的个人所得税税法中没有明确个人缴纳的保险费用可以从应税所得中扣除,财政部和国家税务局于1997年颁发的财税字[1997]144号文件规定,企业和个人按照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提取并向指定的金融机构缴付的医疗保险金不计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超过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缴付的医疗保险金,应将其超过部分并人个人当月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个人所获得保险赔款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前扣除,即对保险赔款免征个人所得税。 二、美国的健康保险税收政策 保险业在美国经济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它不仅为团体和个人提供规避风险的担保,还可融通大笔投资资金。下面分别对寿险公司、寿险公司所得以及个人购买健康保险的税收政策进行讨论。 美国的州保费实行属地主义原则,寿险公司必须向其展业所在的州政府纳税,各州有不同的税种税率,且相差较大。大多数州都要征收保费税,保费税的计税基础一般是保险公司在该州所获得的保费,年金业务可以免税。少数州虽然对在本州注册的保险公司征收的保费税是以其全部保费为计征对象,但往往是代其他州征税。对于在本州注册的保险公司在本州境内取得的保费收入征税税率一般在1%—3%之间,对在外州注册的保险公司在本州取得的保费收入征税税率一般在0.75%-4.28%之间。联邦政府对保险公司在境外取得的保费收入征收特种消费税(即消费税),对在美国境外保险保费收入按4%征收,对在美国境外再保险保费收入按照1%征收。 对于寿险公司所得税,在一般情况下,美国国内收入署在计算其应纳税所得额时,允许应纳税年度的人寿保险和年金保险合同发生的所有死亡索赔和抚恤金及保险公司为此遭受的所有损失(无论是否确定),符合规定条件的留存保险准备储蓄银行,当它在各州法规授权许可下兼营人寿保险业务时,如果该人寿保险业务部门能与银行的其他部门分开,独立进行核算的话,则该银行除了可以选用一般性规定外,还可以选按(a)不管总所得或费用是否适当地分配到保险业务部门,按照规定税率征收的所得税;及(b)对该独立的寿险业务部门按i.r.c§801规定的税率计征的所得税之和缴纳代用税。当然,如果该寿险部门为一独立法人,则不适用上述规定,而按寿险业的规定进行征收。这种细化的税收规定兼顾了不同组织形式间的税收公平,也使税法上“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得到体现,防止利用公司的组织形式作为避税手段。对于保险公司的持续性发展,投资性活动收益的税收减免起到了一定支持作用。由于美国保险市场的竞争非常激烈,导致保险费用下降、边际利润降低,所以为了维持保险公司的生存发展,从业者不仅通过降低成本,提供特色服务等手段来保持市场份额,也要想尽办法获得持续稳定的投资收益。在税收政策上,美国由此也规定了保险公司在投资性活动中产生的一些费用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投资所得额中扣除,从而有利于保险业的风险保障功能的发挥。 对个人购买保险的税收政策,有雇主缴费团体医疗费用保险计划、个人健康保险、自由职业者的健康保险。对于雇主缴费团体医疗费用保险计划,雇主为雇员缴付的健康保险费可作为税前业务费用列支。对雇员而言,雇主缴付的保费也不看作是他(她)的应纳税收入。这就说明,雇员必须用多于雇主缴付的保费数额的余额,才能够购买到相同福利待遇的保险。当医疗费用保险支付给雇员医疗费用保险金时,雇员获得的这部分给付额是不作为他(她)的应税收入的。对于个人健康保险费用,个人医疗保险的保费开支没有特殊待遇。这部分开支只是另一种形式的医疗费用。它同其他医疗费用相加,如果总金额超过个人调整的收入额的7.5%,超额部分就可免税。 对于自由职业者的健康保险,1986年税收改革法案对自由职业者医疗费用开支制定了一条新的征税条款。如果这些人用自己的总收入购买健康保险,那么其中25%的保费可以免税,该比例随着之后不断颁布的法规而不断提高到30%,直到40%,1997年税收改革法案决定对自由职业者缴付的健康保险保费逐步提高免税比例,并最终实现全额免税。1998年和1999年所采用的免税比例是45%,2000年和2001年的免费比例为50%,2002年为60%,2003年至2005的免税比例为80%,2006年的免税比例将为90%,2007年之后将实现100%免税。一般而言,单一所有者企业、合伙制企业以及持有小企业2%股份以上的股东等均可以从中获益。尽管自由职业者有资格加入健康福利计划,但是如果该福利计划由该职业者的配偶的雇主提供,那么对该自由职业者就不适用保费的免税待遇。 自由职业者医疗费用开支的免税并不仅仅限于其超过调整总收入7.5%那部分余额,在2007年之前,健康保险费用的非免税与其他医疗费用的总开支超过调整总收入的7.5%部分也是免税的。 三、美国健康保险税收政策对我国的借鉴意义 从实践看,美国商业健康保险税收政策所取得的绩效及目前改革的动向,给我国商业健康保险税收政策提供了一些可以借鉴的经验及启示。而我国的商业健康保险税收政策在一些方面确实存在着不足的地方,可以借鉴美国的经验改进我国的商业健康保险税收政策。 (一)在税率、税基设计上将健康保险险种区别于其他险种 由于健康保险的经营风险和其他的险种不一样,健康保险涉及保险人、投保人和医疗服务提供者三方关系,其风险不仅包括投保过程中可能产生的逆选择、道德风险等,也包括难以对医疗行为进行有效控制而引发的财务风险。所以世界各国一般在财政政策上都给予健康保险业比较宽松的税收政策,营业税的税率都比较低,并且许多国家对健康险给予减免优惠政策,大力支持健康保险业的发展。我国现行的对保险公司征收的营业税税率高,且税基大。在连续3年下调保险业营业税税率的情况下,可以针对健康险的特殊性,相应的要求进一步降低税率,直至免征营业税。 在所得税税基方面,虽然我国在确定公司所得税税基时,将公司收到的股利和再保险分出业务获得的股利等从中扣除,其实可以借鉴美国的做法,在对各种准备金制定合理的提取标准的前提下,允许应纳税年度的合同项下的赔款支出(包括已决未付款项)、符合规定条件的留存保险准备金、营业损失、其他赔偿责任人支付的赔偿金等项目据实予以扣除。这样从根本上有利于税源的培育,有利于保险业的持续发展。 (二)对小规模保险公司予以税收优惠 我国目前对外资的优惠办法及全国性的大公司所具有的先天优势,都对中小保险公司的发展构成了极大的冲击。对于小规模保险公司予以一定的税收优惠,可以说是国际上通行的做法。借鉴美国的做法,对于小规模保险公司在计征所得税时,可以考虑以一定总应纳税所得额为界限区分是否为小规模纳税人,再对其按所得额的一定百分比作为费用列支,来提高征管效率。 (三)对健康保险购买者实行税收扣减政策 美国对购买某些指定的健康险保单支付的保费,实行税收扣减,从而鼓励健康险的购买。只是对国民购买无本地执照的保险公司或外国保险公司的保单,不予减税。如雇主缴费团体医疗费用保险计划中雇主为雇员缴付的健康保险费可作为税前业务费用列支。而我国的补充医疗保险仅笼统的规定企业为职工交纳的各种保险费用在规定的比例内扣除,具体限额是多少,没有明确规定,虽然国务院出台《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的试点方案》(2000年)中明确规定,“有条件的企业可以为职工建立补充医疗保险,提取额在工资总额4%以内的,从成本中列支”;但是目前能享受这一待遇的企业只是少数,而且,在具体计算上是按计税工资总额还是按企业实际工资总额计算扣除也不明确。 (四)建立减免个人购买商业健康保险所得税的积极有效机制 在美国,当个人医疗保险的医疗费用同其他医疗费用相加的总金额超过个人调整的收入额的7.5%时,超额部分就可免税。自由职业者用自己的总收入购买健康保险虽现在还要交纳一定比例的税款,但1997年税收改革法案决定对自由职业缴付的健康保险保费逐步提高免税比例,并最终实现全额免税。我国个人购买保险仅仅对按照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提取并向指定的金融机构缴付的医疗保险金才不计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人,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但是超过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缴付的医疗保险金,应将其超过部分并人个人当月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我国社会保险覆盖面极为有限,保障程度也不高,而且,对于那些收入不高并且需要健康保险保障的人来说,消费者的收入和商业健康保险的价格影响了他们的购买能力。所以国家应从税收政策上鼓励居民购买商业健康险,增强自我保障的能力。争取减免个人购买商业健康保险的所得税,进一步鼓励和吸纳更多的居民个人参加商业健康保险。通过税收优惠政策有效发挥税收杠杆效应,提高商业健康保险市场的有效需求,促进商业健康保险的进一步发展。 我国保险涉税法律制度自形成以来,曾经在增加财政收入、体现政策导向方面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随着保险市场的发展,其存在的问题已经开始制约保险业的发展。实际上,为了保险业的做大做强,保险涉税制度改革已经如箭在弦。2004年“两会”,保险涉税问题被一再提及,前中国人寿董事长兼总经理王宪章先生认为,应通过优惠的税收政策对购买商业保险产品的投保人给予税收减免;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董事长马明哲则建议,允许居民个人用于购买商业健康保险所支出的费用在缴纳个人所得税前扣除,鼓励个人将储蓄转化为健康保险,提升健康保障水平。保监会副主席魏迎宁也已明确表示,保险监管机构正在加强与财政部、国家税务机关的联系,争取减免个人购买健康保险的所得税,进一步鼓励和吸纳更多的居民个人参加商业健康保险,这无疑将会更强有力地推动我国健康保险的发展。 健康保险论文:农村商业健康保险的定位 借助于保险机制规避健康风险是农村健康保障体系创新的重要路径。在农村卫生医疗保障体系中,商业健康保险应定位为:在农村健康保险市场的主体地位以及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中的重要支柱作用。这种定位具体体现为:健康风险管理的示范作用;在合作医疗制度中引入保险运行机制;农村社会医疗保险的商业化运作;农村补充医疗保险以及作为广义的“农村保险”来经营等。 农村健康保障困境呼唤商业健康保险 我国医疗卫生体系的基础是在计划经济时期形成的。20世纪70年代后期开始的经济改革对医疗卫生供给的基本体系提出了严峻的挑战。目前我国农村地区农产主要采取自费医疗的形式,他们用以规避健康风险的安全网主要由土地和家庭自我保障、亲朋好友互助、商业保险、政府和村委会的救济措施构成。越来越多的农民无力承受日益增长的医疗费用,己成为当前农村医疗卫生保障的突出矛盾。 一方面,农民成为几乎毫无保障的群体,另一方面,医疗费用的攀升超过了农民实际平均收入的增长幅度。1990年到1999年,农民平均纯收入由686.31元增加到2210.34元,增长了2.2倍。同期卫生部门统计的每人次平均门诊费用和住院费用,分别由10.9元和473.3元增加到79元和2891元,增长了6.2倍和5.1倍。这样,农村人均医疗保健支出占人均可支配收入和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不断提高,医疗费用的增幅大大超过了农民的经济承受能力。 疾病和贫困是一对孪生兄弟。按照国际贫困标准,以年人均收入低于900元作为农村居民的最低贫困线,1999年我国农村的贫困人口仍然高达1.2亿人,其中50%集中在西部。在农村最贫困的农产(约占4%)中,50%左右属于因病致贫或因病返贫。根据1998年调查的5万户农民,贫困率是7%。如果把这些人的医疗费用除去,其净收入贫困率是10%。也就是说医疗费用这一项就使中国农民的贫困率增加了3个百分点。当前农村医疗保障问题,不仅仅是一个道义、公正问题,更是一个需要重视的经济问题。农村医疗保障体系的缺失,削弱了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由此导致的农民健康水平的下降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我国劳动力素质下降。创新农村医疗保障体系显得尤为必要和迫切。 借助于保险机制规避健康风险是农村健康保障体系创新的重要路径。发展农村健康保险既可以拓展和带动目前非常薄弱的农村保险业务,又可以服务于农村居民的健康保障,充分发挥商业保险的经济补偿和社会管理职能。 商业健康保险在农村卫生医疗保障体系中的定位 在农村卫生医疗保障体系中,商业健康保险应定位为:在农村健康保险市场的主体地位,以及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中的重要支柱(如图1所示)。 这种定位具体体现在以下诸多方面: (一)健康风险管理的示范作用 目前一些富裕起来的农民也往往通过购买商业健康保险规避健康风险。特别值得指出的是,农村的中小学校在很多地区是最大的投保群体。学校为所有在校生集体购买“学生平安险”,包括住院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尽管很多做法有“强制投保”之嫌,但客观上有利于广大农民增强利用保险机制规避健康风险。日渐扩张的商业健康保险具有健康风险管理示范作用,它可以在当前作为社会医疗保险制度的前导。 (二)在合作医疗制度中引入保险运行机制 合作医疗试验陷入困境有很多原因,其中很重要的一条是没有很好地贯彻保险机制的基本原理和原则。 第一,不符合大数法则。根据健康保险的原理,最有经济效率的风险分担方式是在较大的投保人群中,对发生频率较低但治疗费用较高的疾病进行保险。可是目前的合作医疗多在村庄一级试行,对于资金筹集而言不可能形成具有经济规模的投保人群。如果将规模微小的基金仅用于补偿经济风险较高的疾病治疗费用,则因受益面太小而难以保持较高的缴款率。如果将补偿重点置于发生频率较高但治疗费用较低的疾病上,受益面虽然较大却并不经济,因为它既导致较高的管理成本又增加患者的交易费用。这种两难困境在目前推行的合作医疗制度框架内是无法解决的。因此,深化改革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要引入契约共济的保险意识和保险制度的运行机制,扩大投保人群,不断提高保障社会化程度。 第二,缺乏精算技术的支持。合作医疗的费用筹集、给付水平一般都没有经过严格的、精算意义上的测算,大多是根据上年医疗费用支出作简单的匡算。但在合作医疗的实际运行中,投保人的逆选择、疾病发生率的不确定性、不同医疗费用控制技术的运用等都会影响合作医疗的运行效果,使之很难按初始目标运作。因此,非常有必要在合作医疗中引入保险精算,通过精算技术,对资金筹集、基金积累、给付水平等进行严格测算,这是合作医疗成功运行的前提和基础。 (三)农村社会医疗保险的商业化运作 社会化的医疗保险制度是农村医疗制度改革的方向和远期目标,目前我国正在全面改进“福利——风险型”的合作医疗制度,在原有合作医疗基础上实施市(县)乡 (镇)两级统筹的大病风险医疗制度,进行社会化医疗保险制度(并与城镇职工医疗制度并轨,实行城乡一体)试点工作,逐步推广。为提高运行效率,可以探索商业化运营的模式。 如太平洋人寿就在农村社会健康保险的商业化运作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 2001年11月,江苏江阴开展由政府牵头、商业保险参与运作的全市性农村健康保险。按照“行政领导、统一筹集、征管分离、定额补偿、专款专用、收支平衡”原则,商业保险公司建立起“以定点医院为基础、医保专员为依托、信息技术为手段”的立体化管理模式。江阴模式的成功运作引起包括国家卫生部等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和普遍关注,为农村社会医疗保险的商业化运作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四)农村补充健康保险 另外,在经济发达的农村地区,随着农民人均gdp和收入水平的增长加快。生活水平的提高,对健康和医疗服务水平的要求迅速提高,人们对合作医疗提供的低水平医疗服务已不再满足,社会医疗保险的基本保障也难以满足乡村工业化程度中高收入农民对较高质量健康服务的需求。商业健康保险作为重要补充,将满足人们对健康保障的差异化需求。 (五)作为广义的“农村保险”来经营 法国安盟保险公司进入中国市场经营国内保险公司望而却步的农业保险曾引起广泛关注。该公司提出的“农村保险”的概念对于商业保险公司在农村地区开展健康保险业务颇具启示意义。 按照安盟公司的界定,所谓“农村保险”是指全面介入农村市场,向农产提供一揽子的全面保障方案,无论人身保险还是财产保险,无论是生活方面还是工作方面,无论是农业领域还是非农业领域。(如图2所示) 将农村商业健康保险作为实施“农村保险”经营战略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发展农村商业健康保险的重要发展思路。 农村商业健康保险发展的空间 据法国安盟公司2002年9月对四川省的5个村庄、江苏省的3个村庄、吉林省的 2个村庄的212个农产的调研,对40家农产的上门专访,农民对健康保险有显著的需求。(见表) 为深入研究包括商业健康保险在内的农村保险的需求状况,我们曾在陕西和福建两省的6个县进行了入户调查。调查表明,尽管目前购买保险的农民还不多,但被调查农民对保险表现出一定的兴趣和愿望,而且呈现出多元化的需求倾向。福建的农民兴趣最大的险种是养老保险和健康保险。如果购买保险,有46.7%的人愿意购买健康保险。陕西的农民也表现出类似的意愿。这表明,目前农村存在着很大的购买商业健康保险的潜力。 我国农村保险市场存在巨大的潜力。据测算,如在20年内,我国农村保险市场水平能达到目前全国保险市场水平(保险深度为2%),那么,届时农村保险费收入将达到750亿元,年平均增长率为25%左右。由此可见,我国农村商业健康保险市场的潜力同样很大,特别是经济较发达地区的农村,市场潜力将首先在一定的条件下得到释放,潜在的保险需求易于转化为现实的有效需求,开发这些地区的农村商业健康保险在经济上是可行的。因此,如何有效增加农村商业健康保险的供给,以使潜在的农村健康保险市场早日浮出水面,是值得进一步研究的问题。 农村商业健康保险发展的策略 (一)增加农村商业健康保险的供给 人们通常认为,农村保险市场发展滞后的主要原因在于农村居民对保险的有效需求不足。但调查结果表明,尽管农民的收入水平较低,风险保障意识比较落后,但农村保险市场尚没有得到很好开发,保险供给主体缺乏,让农民了解保险和投保的渠道很少,适合农村居民的保险商品也不多,因而他们的保险需求还得不到满足,即目前农村保险供给存在较大的缺口。 目前几乎所有的保险公司都把业务重点放在大中城市,县级支公司的重点也在城镇。如福建浦城县的农村业务只占10%,城镇业务占了90%。这反映了保险公司对农村保险业务的认识不统一、重视不够、投入不足。因此,保险公司必须重视农村商业健康保险市场的培育和开发,改变商业保险经营机构设置的不适应性,在农村开办更多的代办所和办事处,开拓广阔的农村商业健康保险市场。 特别值得指出的是,保险公司开拓农村商业健康保险在战略上更有深远的意义。通过提供健康保险,保险公司可以有效地带动其他诸多险种的发展,从而有利于开拓整个农村保险业务。 (二)积极应对城乡疾病模式差异 人类在20世纪经历了一次疾病模式的转变,其重要标志使非传染病取代传染病成为致病和致残的主要原因以及平均死亡年龄的逐步上升。但中国在疾病模式转变的过程中面临着“不完全的疾病模式转变”,这突出表现在城乡疾病模式的差异上。城乡居民疾病模式差异表现在诸多方面:第一,死亡率和预期寿命的差距。1980年以来,农村地区人口的死亡率不仅明显高于城镇人口,而且出现了上升趋势。第二,疾病谱和死因谱的差异。农村地区,尤其是经济欠发达地区,居民的患病率及其疾病构成、住院原因及其构成还是以感染性疾病和营养不良症为主导的疾病模式。以1998年住院病人疾病别住院率及其构成为例:在城市地区,脑血管病、冠心病,高血压病等慢性疾病是主要的住院原因;在农村地区,痢疾、病毒性肝炎、结核病、流感等传染性疾病列入前15位疾病。同时,受人口老龄化和人口流动的影响,农村地区也面临着疾病谱的变化,一些老年慢性病、新出现疾病(如艾滋病)的发病率也有所增加。第三,妇幼健康也存在很大差异。第四,危险因素的差异。在城市地区,环境污染、职业危害以及不良生活方式和行为成为主要的致病因素。而威胁农村居民健康的主要因素,则仍然是恶劣的生存环境、较差的卫生条件以及不良的营养状况等,这是与农村的地理位置、基础设施和收入水平密切相关的。同时,由于人口流动性增加,职业伤害和行为方式的致病比例提高,如肺炎、性病、艾滋病等。 城乡疾病模式存在上述诸多差异,而保险公司目前的健康保险产品却明显具有“城市偏好”,不适应农村疾病模式对产品的不同需求。因此,保险公司要针对农村居民疾病模式的特点,积极开发适应农村不同人群不同需求的健康保险产品。同时,保险公司还要积极参与农村地区卫生宣传、传染病防治等卫生保健工作,促进农村地区疾病模式的转变,有效地发挥商业健康保险特有的社会管理功能。 (三)树立良好的信誉 合作医疗试验难以成功的一个重要教训是,组织者出现信誉危机。农民对合作医疗的组织者不太信任,对合作医疗制度的公平丧失信心。特别是90年代以来,农村由于乱收费、乱集资、乱摊派,干群关系非常紧张,农民对基层干部发生信任危机。一个信用缺失的机构是不可能组织社区各方面的资源来建立健康保健制度的。同样,保险公司的信誉是商业健康保险在农村能否顺利发展的关键问题。 从整体上看,农民利用现代保险机制转嫁健康风险的意识还很薄弱,购买保险的理念还很脆弱,此时周围参加保险的人对保险以及保险公司的感性认识将直接影响其购买意愿。这个时候保险公司的员工及其营销人员如不能坚持诚信,不能正确引导农民的保险消费,对保险公司形象的破坏力也将放大。因此,为了农村商业健康保险的长期良性发展,保险公司必须切实提高服务质量,树立诚信品牌。 健康保险论文:略论商业健康保险中健康管理的作用 一、我国商业健康保险中健康管理的现状 对保险公司而言,可以降低医疗费用支出,提高核心竞争力。一方面,健康信息管理便于保险公司收集被保险人第一手健康信息资料,有效防范投保人的逆选择和道德风险。通过健康评估和健康改善,可有效减少疾病危险因素,以事前较少的预防费用投入获得超值的健康回报和个人的健康改善,减少医疗费用的支出。另一方面,健康管理使服务内容得以扩展,除了人保健康在保险业内率先提出并确立了“健康保障+健康管理”的经营理念,开创了健康保险业健康管理的先河。2006年成立的昆仑健康保险坚持“以人为本”,以客户的健康为中心,秉承“治未病”的传统思想,创建了中医特色健康保障—服务模式,为客户提供融健康文化、健康管理、健康保险为一体的健康保障服务。 医疗服务市场竞争的不充分。目前,医疗服务市场上存在着垄断竞争的局面,许多公立医院并不需要保险公司为它们增加客源,极大地影响了健康管理效用的发挥。这主要表现在:事后付费的方式无法使保险公司在相对固定的保费基础上承担传送医疗服务的风险,无法使医生和医院承担起费用控制的职责。保险公司在和医疗机构合作中没有话语权和主导权。公司对医疗服务机构诊疗行为的监督和制约能力微乎其微,诊疗干预更是无从淡起。健康管理的开展只是保险公司单方面的行为,得不到医疗服务机构的配合支持。 健康保险信息系统不完善。健康保险信息系统是保险公司健康管理的技术基础,完善的信息系统有利于减少信息不对称的现象,它使得保险公司、医疗服务的需求方和医疗服务的供给者之间实现资源共享,从而可以使保险公司在承保前了解被保险人的具体风险情况,决定是否承保或以什么条件承保,有效地对被保险人进行监控评价,并据此提出健康改善措施,实时地介入客户的医疗管理过程,从而实现医疗费用的控制。但目前医疗信息资源尚未整合,保险公司和医疗服务机构的信息联网未实现,使同时参加了基本社会医疗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的参保者,出现“一次看病、两次报销”或是“医院说能报,保险公司不给报”等诸多问题。这不仅不便于患者进行实时医药费用结算,影响了参保者的积极性,也不利于保险公司对医疗服务机构诊疗行为的风险管控。 保险公司健康管理水平不高。我国健康保险的健康管理处于起步阶段,和国外还存在较大的差距:其业务及管理费用支出较大,管理成本高。保险公司在数据收集、理赔调查和费用控制等各环节经验都不足,导致理赔率高,保费厘定不准确。另外,我国经营健康险业务的保险公司众多,市场陷于非理性价格竞争中。大部分公司关注短期利益,出于抢占市场的目的,普遍重视开发客户与收取保费,忽略健康管理,这使得大多数保险公司的健康管理得不到广大客户的认可和接受。 二、完善商业健康保险中健康管理的对策建议 开发专业化产品体系。保险公司应在对市场细分、目标市场选择后,认真分析各类客户群体的需求,同时结合健康风险的特点,把健康管理元素融入到保险产品中,开发出适合客户需求的、专业化的、并能结合健康保险与健康管理服务项的综合保障计划。 分步骤地推行管理型医疗模式。国外健康管理运行的模式多为管理型医疡是一种集医疗服务提供和经费管理为一体的医疗模式,特点是保险公司直接参与医疗服务机构的管理。我国保险公司在不具备直接推行管理型医疗的情形下,只能根据具体情况分步骤实施:首先,保险公司提供针对高端客户的全程健康管理服务,针对小众客户的健康档案管理服务,提供面向大众的健康咨询服务,通过这些服务留住和吸引客户,增加健康保险的覆盖面,从而迫使医疗服务机构被动甚至主动地参与到保险公司推行的健康管理计划中。其次,与医疗服务机构之间通过契约的方式建立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机制,以更好地服务客户、控制风险。最后,伴随着健康管理工作经验的积累和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深入,可以选择以自建医院或以股权方式控股医院,使保险公司既承担医疗费用风险,又能为客户提供健康管理服务,最终实现管理型医痣培养专业化人才。健康保险以人的身体作为保险标的,其风险本质在于伤病发生率及医疗服务的费用水平,其在精算、理赔、核算方面相对于寿险而言有独特之处。这就对健康保险从业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不仅需要通晓金融保险知识,还需要通晓医疗卫生知识。保险公司应积极和国内高校、科研机构合作,吸引优秀人才加入公司,并对本公司员工进行定期培训和指导,或者有计划地把国内有经验的人员送到国外培训。同时,要注意为内部人才创造更加优越的发展空间,建立有效的人才激励机制。另外,公司应注意外部人才的引进,将先进发达健康保险业国家的管理人才和技术人才引入公司。 优化和培育良好的医疗卫生环境。政府应加快实施《“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着力在全民基本医保建设、基本药物制度巩固完善和公立医院改革方面取得突破,增强医保的基础性作用。这必将有利于医疗机构竞争机制的形成,增加保险公司选择合作医疗机构的范围和机会,从而促成健康管理医疗服务系统的形成。另外,应加大对医疗服务市场行为的监督力度,避免医疗服务风险。协调建立完善的健康保险信息系统。政府应尽快打通保险机构和医疗服务机构、社保机构之间的医保信息通道,彻底解除束缚商业健康保险发展的技术性障碍。实现保险公司和医疗服务机构的良好对接,将分散的医疗资源进行有效整合、改善信息和医疗服务的信息协调机制,不仅能及时为医疗服务机构提供医学最新进展,分析最佳治疗方案,检测医疗费用。而且有利于保险公司实现与社保机构的联动审核和一站式医疗结算服务。通过该平台查询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理赔信息,既可帮助保险机构在承保时更有针对性地制订、优化商业健康保险的承保方案,又可进行远程专家会诊,提高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效率,这对提升保险公司形象和业务拓展具有重要意义。 给予税收等政策的优惠。相对于寿险而言,健康保险的发展还很不成熟,其发展壮大离不开外部环境的支持。政府应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和财政支持,采取免征健康保险业务营业税和所得税等措施。同时,国家应以法律形式,确定商业健康保险在整个医疗保障体系中的功能定位,明确规定其补充医疗保险的性质,从法律层面明确医疗保险应完全交由商业保险公司经营,以扩大商业健康保险的客户群,增加保险公司在医保利益共同体中的谈判祛码,促进健康保险健康管理的有效应用,支持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 本文作者:桂鉴霞 单位:西南科技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健康保险论文:政府加快发展商业健康保险工作意见 一、拓宽商业健康保险服务领域 (一)支持商业健康保险产品创新。 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加大产品创新力度,提供多样化、多层次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大力发展与基本医疗保险有机衔接的商业健康保险,鼓励企业和个人通过参加商业保险及多种形式的补充保险解决基本医保之外的需求。加快发展老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失能收入损失保险、长期护理保险,开发满足老年人、残疾人等特定群体保障需求的各类产品,探索开发针对特需医疗服务需求、多元化多层次中医药服务需求、药品不良反应等新型保险产品。 (二)发展商业保险健康管理服务。 支持商业保险机构提供全过程健康管理服务。加强健康风险评估和干预,提供疾病预防、健康体检、健康咨询、健康维护、慢性病管理、养生保健等服务,满足人们多样化的健康管理需求。通过健康教育和预防保健等手段有效降低发病率,提升参保人的健康水平。 (三)推动医疗执业保险发展。 扩大医疗责任保险覆盖面,2017年底基本覆盖全市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探索发展多种形式的医疗执业保险,支持医疗机构和医师个人购买医疗执业保险,加快发展医疗意外保险,降低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执业风险。鼓励通过商业保险等方式提高医务人员的医疗、养老保障水平以及解决医疗职业伤害保障和损害赔偿问题。 (四)建立以医疗责任保险为主的医疗责任风险分担机制。 坚持“政策引导、政府推动、积极稳妥”的原则,把医疗责任保险纳入医疗纠纷与处置工作的总体部署,全面开展9县(市、区)医疗责任保险统保工作。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医疗责任保险的经营管理模式,建立医调会与保险理赔对接机制,尽快形成第三方调解与第三方赔偿新格局。创新医院管理与医疗风险控制模式,切实加快医疗责任保险推进步伐,在2016年底前完成乡镇卫生院及以上医疗机构的全覆盖。 (五)支持健康产业创新发展。 促进医药、医疗器械、医疗技术的创新发展,在商业健康保险的费用支付比例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探索建立医药高新技术和创新型健康服务企业的风险分散和保险保障机制,支持中医、妇幼保健类别的公立医疗机构创新、拓展医疗执业范围,帮助医疗机构破解发展中的融资难题和发展瓶颈,化解投融资和技术创新风险。支持商业保险机构参与健康服务业产业链整合,通过直接投资、股权投资、战略合作或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等方式,设立医疗机构、养老社区、体检机构等,增加健康服务资源供给。 二、推动完善医疗保障服务体系 (一)规范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管理。 遵循“收支平衡、保本微利”原则,不断推进商业保险机构受托承办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在规范基本医疗保险服务的基础上,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规范商业保险机构承办服务,科学制定招标评分标准,完善招投标程序,严格市场准入与退出标准、积极引入市场竞争机制,依法合规、公开公正地选择受托商业保险机构。改进完善城乡大病保险风险调节机制,明确结余率和盈利率控制标准,结合地区经济发展实际,合理确定筹资标准和保障水平,根据地区城乡居民收入变化情况,合理调整大病保险起付标准,实现大病保险健康可持续发展。不断优化理赔服务流程,依托医疗保险信息系统,为参保人提供“一站式”服务。建立健全独立核算、医疗费用控制等管理办法,支持商业保险机构发挥精算、风险管理等方面的专业优势,加强医疗费用管控,保障资金安全,增强抗风险能力。 (二)积极发展小额人身保险和老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商业保险作为市场化的风险分担机制,可在医疗保险的基础上,积极发展小额人身保险和老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业务,通过对意外伤害所致的死亡、残疾等进行保障,与医疗保险形成优势互补,满足人们多层次、多样化的社会保障需求,激发个人参保的积极性和社会活力,减轻财政压力,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三)完善商业保险机构与医疗卫生机构合作机制。 鼓励各类医疗机构与商业保险机构合作,成为商业保险机构定点医疗机构。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发挥专业优势,引导医疗服务需求,加强医疗费用和风险管控,帮助缓解医患信息不对称和医患矛盾等问题,有效降低不合理的医疗费用支出。在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各类医疗保险经办服务的地区,商业保险机构要积极配合医保管理部门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疗费用管控,增强医保基金使用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支持商业保险机构探索运用股权投资、战略合作等方式参与公立医院改制。 三、提升管理和服务水平 (一)提升专业能力。 引导商业保险机构加强健康保险管理和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员队伍结构,强化从业人员职业教育,持续提升专业能力。根据经办基本医疗保险和承办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管理和服务要求,按照长期健康保险的经营标准,加强人员配备,着力提高医疗专业人员配备比例,提升专业经营和服务水平。 (二)提高服务质量。 引导商业保险机构进一步做好参保群众就诊信息和医药费用审核、报销、结算、支付等工作,提供即时结算服务,与基本医保同步实现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在省商业健康保险服务平台试点的基础上,继续推动商业健康保险的“一站式”赔付。商业保险机构要运用现代技术手段,发挥机构网点优势,不断创新和丰富健康服务方式。加强行业服务评价体系建设,规范健康保险服务标准。 (三)加强信息化建设。 支持商业健康保险信息系统与基本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医疗机构信息系统进行相关的信息共享。政府相关部门和商业保险机构要切实加强参保人员个人信息安全保障,防止信息外泄和滥用。支持商业保险机构加强健康保险信息系统建设,运用大数据、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提高对人口健康数据分析应用能力和业务智能处理水平。 (四)加强监督管理。 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各类医疗保障经办服务的监管制度,建立健全多部门参与的协同监管机制,加强对商业保险机构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情节严重的取消经办资格,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保险监管机构要进一步完善监管制度体系,加大商业健康保险监督检查力度,规范商业健康保险市场秩序。保险监管部门要会同商业保险机构完善商业健康保险信息公开渠道和机制,建立社会多方参与的监督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加强行业自律,倡导公平竞争与合作,共同营造发展商业健康保险的良好氛围。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 各县(市、区)和市级有关部门要提高认识,统筹谋划,将加快发展商业健康保险纳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总体部署。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下,加强沟通和配合,完善政策,创新机制,协调解决商业健康保险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积极促进商业健康保险持续健康发展。 (二)完善落实支持政策。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落实企业为职工支付的补充医疗保险费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个人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鼓励社会资本投资设立专业健康保险公司,支持设立健康保险分支机构。各地要统筹考虑健康服务业发展需要,扩大健康服务业用地供给,支持利用存量房产和原有土地保障具有社会公益性的商业健康保险用地。 (三)加大宣传力度。 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及互联网等媒体深入宣传、普及商业健康保险知识,增强人民群众的健康保险意识,重点推广商业健康保险满足人民群众非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方面的成功经验。 健康保险论文:双投双保健康保险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在校学生综合医疗保障水平,切实减轻学生患病时对家庭带来的经济负担,根据市府办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构建和谐社会,创建平安校园为目标,实施学生“双投双保”健康保险,既让学生享受到居民医保的惠民政策,又让学生得到学平险的双层保险,为广大学生和学生家庭提供更高水平、更加全面合理的风险保障。 二、实施范围、保险险种及期限 全县中小学、职业学校的在册及借读学生均属保险范围。 双投双保健康保险的险种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学生平安保险及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附加住院医疗保险。 保险期限为一年。即当年的3月1日至次年的2月28日。 三、“双投双保”健康保险缴费标准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30元,学生平安险40元。 四、保险待遇:学生参加“双投双保”健康保险后,住院不管是意外伤害还是疾病医疗,或者发生死亡事故,都能最大限度获得多个部门的补偿。 五、参保缴费办理程序 (一)在校学生的参保缴费工作由其所在学校具体负责落实。学生应提供身份证号,按照班级进行登记,收取保险费、发放保险单凭证、汇总、录入《学生保险清册》。 (二)学校将所收取的保险费款项分别存入县医保局和保险公司指定的帐户或由工作人员上门收取。经县医保局和保险公司核对无误后分别开具各自保险费缴费凭据给学校。 (三)县医保局根据学生参保登记情况录入医疗保险计算机管理系统。 六、就医和报帐管理 居民学生参加居民医保和学生平安险的,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后发生的医疗费,先到保险公司报账,然后凭资料复印件(加盖保险公司公章)到县医保局进行第二次报账;农村学生既参加新农合又参加居民医保和学生平安险三种保险的,先到保险公司报账,然后凭资料复印件(加盖保险公司公章)分别到县医保局和县新农合报账。报账比例分别按学生平安险、居民保险、新农合的规定给予核报。 七、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是一项民生工程,是由国家统一组织实施的一项重要的社会保障制度,属于政府行为,是国家社会福利性保险,是一件惠及千家万户、造福子孙后代的好事实事,是构建和谐社会,让广大居民及中小学生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重要举措,同时,也是县委、县政府坚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从制度上确保人民群众病有所医的重大行动,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在校学生及其家庭的关心和爱护。各中小学、职业学校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重要意义,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全力以赴把这项关系民生的大事抓紧抓实抓好。 (二)强化宣传,广泛动员 全县各中小学、职业学校要认真做好学生及学生家长的宣传动员解释工作,要把学生“双投双保”健康保险的优越性讲深讲透。 一是参加“双投双保”,可以让学生充分享受到国家惠民政策带来的实惠,年各级政府财政将把对学生参加居民医保的贴补资金提高到60元/人·年,相当于个人缴费的两倍,个人帐户划账将提高到13.5元/人·年,报账比例也将有较大幅度的提高。 二是参加“双投双保”,可以提高学生的综合医疗保障水平。目前居民医保与学平险的平均报销率在40%-60%间,学生一旦发生较大医疗费用,将对学生家庭造成沉重的经济负担,特别是对贫困家庭尤为明显;居民医保与学平险组合实施“双投双保”健康保险,对提高学生的综合医疗保障水平、最大限度地获得补偿减轻学生家庭负担将起到积极作用。 三是实行“双投双保”,可以实现优势互补,扩大保险责任覆盖范围。居民医保有慢性病补偿、有个人帐户、带病可参保等方面优势。学平险有意外伤害门诊、有第三方责任意外死亡补偿等方面优势。 四是实行“双投双保”,可以规范医疗保险市场混乱行为。原来各家商业保险公司相互竞争、争相拉保,造成医疗保险市场混乱繁杂,致使各学校学生和家长无所适从,重复投保、漏保等现象经常发生。全县各中小学、职业学校统一实行“双投双保”可以进一步规范医疗保险市场,扭转医疗保险市场混乱局面。 五是动员农业户口学生参加居民医保,让学生享受到双重保障待遇。对已经参加新农合的农业户口学生,在自愿并做好工作的基础上,动员其再参加居民医保。参加新农合又参加居民医保的学生一旦发生疾病住院,既可以在新农合报账,又可以在居民医保报账,还可以在保险公司报账,可以享受三重待遇,这样大大提高了对学生的医疗保障力度,减轻家庭的负担。 (三)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教育部门要把实施学生“双投双保”健康保险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抓紧抓实。要把这项工作列入对全县各学校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要将“双投双保”任务分解落实到各学校,并加强督查调度。要确保非农户口中小学生参加居民医保的参保率达92%以上。各有关学校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并指定专人负责学生参保工作。各学校要开好动员部署会议,培训好代办人员,做好参保、代收保费、统计上报、证件送审等工作。为了确保任务完成,县政府将适时组织督查组,对各学校工作进度情况进行督查,对完成任务好的单位进行通报表彰,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单位将给予全县通报批评。 健康保险论文:商业健康保险发展分析论文 摘要:目前商业健康保险正被越来越多的人接受,成为大家解决医疗费用问题的最佳选择。但是,我国保险市场上的健康保险产品品种单一,缺乏专业的经营机构和有效的风险控制体系,为了更好地发挥商业健康保险的作用,必须走专业化经营之路。 人生一世,最宝贵的是生命,但没有健康,其他的又何从谈起呢?健康保险在中国该如何发展,成为每个人思考的问题。笔者针对当前中国健康保险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了发展健康险的一些建议。 一、我国商业健康保险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我国的保险业发展迅速,保费收人以超过30%的速度增长。与此相反,商业健康保险业从建国到医疗体制改革之前,几乎处于停滞状态,在医疗改革之后,才开始缓慢发展,但总体水平远远落后于广大群众的需求。总的来说,我国的商业健康保险业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1.健康保险品种单一,覆盖面窄 2003年7月18日,由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起草的《健康保险管理暂行办法))(草拟)的讨论稿中写到:“健康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的身体为保险标的,使被保险人在疾病或意外事故所致伤害时发生的费用或损失获得补偿或给付的一种保险。”这在中国是首次对健康保险的概念和业务范围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文件中还写到:“健康保险具体包括疾病保险、医疗保险、失能收人损失保险和护理保险。”目前在中国保险市场上健康保险产品的种类主要包括疾病保险、医疗保险,而失能收人损失保险和护理保险在国内保险市场上几乎还是空白。 用工制度改革后,公费医疗面日益窄小,个人支付医疗费用的群体范围扩大,同时对医院有关数据和全社会的患病的概率难以掌握,给保险费率的精确计算带来一定的难度。此外,药品的价格普遍较高,随着医药科学的不断进步,检测手段日益改进,带来昂贵的医疗费用,使商业保险望而却步。尽管这几年保险公司也推出了不少新险种,但也只限在重大疾病,对覆盖面较大的疾病险种还显得苍白无力。另外,因为中国的人口老龄化问题日益严重及中国的家庭结构倒置,护理保险在中国的发展前景非常好,但要发展起来仍需要相当长的时间;而对于失能收入损失保险,是一个全新的领域,大部分业内人士认为在现阶段中国发展这种险种的难度很大,主要障碍是缺乏社会诚信体系,保险公司很难控制风险。据统计资料显示,2003年1—7月份,我国健康保险保费收人148亿元,只占到同期寿险保费收人的8.9%;2000年我国卫生总费用4764亿元,商业保险公司的健康保险赔付额为12.9亿元,仅占全国卫生总费用支出的0.2%,我国健康保险覆盖面之窄是显而易见的。 2.没有专门经营健康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 首先,从法律规定上看,没有明确界定健康保险业务的性质。2003年1月1日实施的修改后的《保险法》规定:“同一保险人不得同时兼营财产保险业务和人身保险业务;但是,经营财产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核定,可以经营短期健康保险业务和意外伤害保险业务。”这一规定改变了原来健康保险业务只能由人身保险公司经营的局面,在一定程度上承认了健康保险业务与人身保险业务的差异。但是保险法第九十二条第一款又规定:“人身保险业务,包括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我国《保险法》仍将健康保险归为人身保险业务,保险业务的一些基本原则如补偿原则、代位原则和分摊原则在法律上仍不适用于健康保险业务,但实际上,健康保险区别于寿险,它比寿险更复杂,在理赔、定价、受益等方面要考虑的因素较多,而在某些方面却与财产保险有相似之处。 其次,从国内经营情况看,目前经营健康保险业务的公司,大都是经营寿险业务的公司,由于对健康保险在风险本质、精算方法、管理技术、服务内容等方面与寿险业务的差异性认识不足,从而在经营行为上表现出对不同人群的健康保险需求缺乏认真研究,不下功夫开发健康保险的风险控制技术,不注重建立健康保险的管理体系和专业人才队伍,而是沿用寿险的经营模式和方法在经营健康保险,在与医院的合作和管理方面更是缺乏创新。从发达国家的保险经营上看,寿险与健康保险不能或很少混业经营,有的国家将健康保险划为保险业的第三产业,在经营中与寿险和财险都区别开来,在精算上要考虑健康保险的长期和短期收益、稳定及波动程度,还有设计的复杂程度。因此,健康保险是一个专业性很强的独特领域,应有专门的健康保险公司来独立经营。 3.缺乏有效的风险管控体系 长期以来,由于公费医疗、劳保制度的存在,“病人看病,家属、医生搭车,国家买单”的思想普遍存在,而且根深蒂固,被保险人很难被带进商业保险的消费中来。在这种情况下,被保险人、医疗服务提供者成为拥有共同利益的行为主体,本毕业论文由整理提供使得保险机构的费用控制很是被动。在健康保险的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存在着最明显的信息不对称,被保险人对自己身体健康状况的了解往往比保险人更加全面,患有疾病的人比健康的人更加容易购买健康保险,这样就会产生逆选择风险,保险公司在核保时稍有疏忽,就有可能引起非常严重的后果。 另外,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道德风险也经常在健康保险中出现,尤其是在重大疾病保险中,更有甚者,被保险人与医生串通一气共同来欺骗保险公司以诈取巨额保险金。同时由于缺乏对疾病的专业知识和医疗技术壁垒的存在,患者只能被动地接受医生所提供的医疗服务,而作为理性经济人的医生,往往做出更合乎自身利益的选择,提供过度的医疗服务。这样肯定会导致不必要的高额检查项目、大处方的出现,而且,由于医疗服务在我国已有多年的发展历史,医疗服务提供者在机构和技术上的发展相对于商业保险来讲远远超前,医院有对医疗消费抉择的垄断权,而商业医疗保险公司很难介入到医疗服务当中,对医疗费用加以监督和限制。 4.商业健康保险在社会医疗保障中的地位不明确,社会大众对商业健康保险的认识还存在一定的偏差,风险防范意识和健康保障意识还不强。 为社会保障重要组成部分,缺乏相应的制度保证。保险公司在承保、理赔核算等经营过程中缺乏以应有的法律规章进行自我保护和规范,有些人可能认为商业健康保险只是社会保障体系的补充。在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扩展过程中,各地的执行标准也不完全统一,基本医疗保险的保障范围、保障程度,主管部门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力度和把握尺度等方面也有一定的差异,这种不统一为经营健康保险的进一步发展带来了困难。 当然,除此之外,还有一些其他因素,如法律环境、政策环境、政府职能的转换、医疗体制、医药销售分配、价格体制等等,都对健康保险的发展构成了干扰。 二、对我国商业健康保险发展的建议 1.明确健康保险地位,提高社会公众对健康保险的认识 首先,从法律上界定健康保险的概念,明确商业健康保险与社会医疗保险的界限,认识商业健康保险在社会保障体系中的重要地位。同时,从财政上争取健康保险业务的税收优惠;其次,加大宣传力度,增强民众风险防范意识,用典型事例和客观的数字来进一步说明论证商业健康保险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2.研究市场需求,加大创新力度,完善健康保险产品体系 健康保险业务的经营发展需要不断有新的险种来满足市场需求,各保险公司应在遵循商业健康保险的经营规律基础上,以准确的市场定位确定经营领域,同时根据自身的业务规模和管理水平,积极拓展健康保险新的业务领域,逐步完善健康保险产品体系。在有条件的地方开展试点,积极进行产品品种、经营模式、业务管理水平的创新,相关部门应及时总结经验,并进行推广。 具体来讲,在险种开发方面进行市场细分,提供与不同消费群体的健康保障需求相适应的产品,重点突出险种的保障功能,并积极引导消费者在购买健康保险产品时应着眼于其保障功能。总的原则是:对于低收人、无保障的人群,提供低价格、宽范围、低保障的险种;对于享有基本医疗保障的人群,提供低价格、窄范围、高保障的险种;对于较富裕的年轻群体,提供价格与保障程度比例适中、保障期长、保障范围有针对性的险种;对于高收入的中年群体提供高价位、保障全面的保险产品。对产品推出的顺序问题,由于保险公司在推出健康险种的前期阶段,风险控制技术和经验数据的积累尚有一个过程,在无成熟模式可借鉴的前提下,应优先推出风险较易控制的险种,以团体补充医疗保险、短期健康险、定额给付型险种等业务为突破口,并可辅之以具有附加值的保险产品和服务项目,如开发医疗保险救助卡等,减少一些诸如门诊医疗保险等费用报销型险种的开发和推广。当保险公司风险控制能力达到一定水平时,再逐步扩大责任范围,增加费用报销型险种的供给和提高赔付限额等。待时机成熟后,再适时推出一些老人护理保险、长期住院保险等新型险种。超级秘书网 3.构建科学的专业健康保险经营体系,走专业化经营之路 保险业界应当首先从观念上转变对健康保险的认识,明确健康保险的特殊性,从而才能确保健康保险的专业化发展方向;其次,要设置专业健康保险经营机构,尽快设立一批专业的健康保险公司或在保险公司内部成立专门的健康保险部,同时还要完善各类中介管理主体以确保与医疗服务机构的有效合作,建立起完善的专业化经营体系;最后,从保险公司内部管理上,要完善专业管理制度体系,建立专业的精算体系,注重积累精算数据,加强精算评估,科学厘定产品费率,防范产品开发风险,建立专门的核保核赔体系,制定和实施健康保险核保核赔管理制度,加快研发和推广健康保险专用的核保核赔管理手册等专业技术工具,培养专业化的经营管理人才,开发建立健康保险专业化的信息管理系统。 4.建立有效的风险管控制度 在商业健康保险的经营中,风险控制至关重要,从目前情况看,保险公司风险管控水平严重滞后,已成为制约商业健康保险业务发展的瓶颈,因此在大力推动发展商业健康保险专业化的同时,一定要加强风险控制,建立行之有效的风险管控体系。 首先,要推进医疗服务机构与保险公司之间的战略利益联盟,积极探索医保合作的途径,争取建立起一个政府、保险公司、医院、保户“四赢”的医保合作模式。保险公司可以在实务中采取各种途径,如可以对医院实行公开竞标来选择合作的定点医院,可以不定期地对定点医院的医疗活动进行抽查等等,以有效控制医疗费用,监督医疗服务活动。 其次,一定要严把承保关,本毕业论文由整理提供根据不同健康保险产品的要求,对被保险人进行严格的体检,防止逆选择风险的发生,通过公司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掌握被保险人的健康信息,有针对性地采取预防措施及对医疗服务提供者和患者实施有力监督。同时对一些长期健康保险产品,还要注意调整费率。 第三,在健康保险产品设计时,注意引用医疗费用的合理分担技术。如在条款设计中恰当地应用除外责任,规定合理的免赔额、自负比例和支付限额等。 最后,理赔时一定要查清事实真相,以免发生骗保事件。理赔时除了要求被保险人提供相应资料、文件、单证外,还要去被保险人就医的医院核查,必要时还可与公安机关合作,以确保公平合理的保险金给付。 另外,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对健康保险的监管作用也不容忽视,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应积极探索合理有效的监管模式,以保证商业健康保险沿着正确的方向发展。 健康保险论文:全民医保健康保险发展管理 编者按:本论文主要从澳大利亚的医疗保障制度简介;澳大利亚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与政策扶持;“全民医保”背景下的商业健康保险定位;促进我国商业健康保险发展的政策措施等进行讲述,包括了私人健康保险是全民健康保险的重要补充、参加全民健康保险的公民可以获得一张保险证(MedicareCard),病人只需刷卡而不需要付现金等,具体资料请见: 【论文摘要】本文在对澳大利亚医疗保障体系分析的基础上,通过运用实证研究的方法对澳大利亚政府促进商业健康保险发展的三次政策调整做了深入研究。在此基础上提出我国全民医保背景下商业健康保险的定位与发展思路。 澳大利亚是世界上实行社会福利制度最早、最好的国家之一,1910年开始建立社会福利制度。目前一个相当完善的社会福利网络已覆盖全国各地,社会福利种类多样而且齐全,公民从出生到死亡都可以享受名目繁多的福利津贴。在医疗福利方面,澳大利亚实行全民医疗保健制度,所有公民都必须参加医疗保险。并可免费在公立医疗机构获得基本医疗服务。这样高的医疗保障福利并没有阻碍澳大利亚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有44,9%的澳大利亚人购买了商业健康保险。当前我国正在建立覆盖全体公民的医疗保障体系,即“全民医保”,在这样的背景下,如何对我国商业健康保险进行定位并促进其健康发展?澳大利亚的经验值得我们借鉴。 一、澳大利亚的医疗保障制度简介 澳大利亚的医疗系统是由联邦政府健康保险委员会、卫生和老龄部、州和地方政府医疗卫生部门,以及私立健康机构和私人医疗卫生从业者共同组成。 澳大利亚实行的是全民医疗保险制度.1973年颁布的《健康保险法》规定,每个公民都有享受同等机会的医疗保险.每个居民都必须参加医疗保险,所有居民均可免费在公立医院得到基本医疗服务。澳大利亚于1984年2月建立了全民健康保险制度(Medicare),通过全民健康保险制度和各州的医疗卫生计戈0,全体澳大利亚公民均可享受公立医院的免费医疗服务和全科医生服务。全民健康保险基金一部分来源于1,5%收入税,占20%,其余80%来源于.政府的拨款。目前个人收入税比例为:年收入在5万元澳币以内为1.5%;年收入在5万元澳币以上的为2.5%(不参加私立保险者);收入低于一定标准者免征健康保险收入税。基本的指导思想是“富者多出”和“尽力而为”。国家为病人支付的费用包括:在公立医院的看病费、手术费、住院(包括药品和饮食)费,不包括的费用有:牙科、理疗和按摩治疗、救护车服务等等。结账方式通常情况是,开业医生和医院与政府管理的全民保险基金统一结账。参加全民健康保险的公民可以获得一张保险证(MedicareCard),病人只需刷卡而不需要付现金。根据澳大利亚有关法律规定.医院和诊所不能向病人卖药,因此,同时实行“药品补贴计划”(PBS),政府每年公布一次PBS的药品目录,凡退休者和领取社会救济者(包括子女)在购PBS范围内药品时,不管药品实际价格多少,每张处方付费2.6澳元.当年支出超过135.2澳元时,可领取一张免费卡,凭卡在当年免费购药。对其余人(包括不参加医疗保险的人)每处方付费16澳元,不足16澳元按实际药价支付,当年药费支出超过312.3澳元时可申请优惠卡,当年购药时每处方只付2.6澳元。此外,全民健康保险还担负着在医院外进行治疗的大部分医疗费用,如看全科医生和专家门诊。全民健康保险负责负担这些费用的85%。 私人健康保险是全民健康保险的重要补充。虽然澳大利亚实行全民医疗保险,但由于《健康保险法》明文规定,在公立医院就诊时病人无权选择医生和病房,也不享受优先住院和治疗。因此,在澳大利亚,大约有44.9%的居民同时购买私人医疗保险。私人保险形式有两种:一是单人保险;一是家庭保险。私人医疗保险只提供医院服务,既可去私立医院看病,也可到公立医院以自费病人身份就医,但可选择医生和优先住院,政府负责支付75%的费用。其余由私人健康保险负责。澳大利亚私立医院的床位约占所有医院床位的四分之一。私立医院的开业医生为患者提供大多数无须住院的治疗,他们与领薪医生一道,为患者提供多种医疗服务。参加商业健康保险的澳大利亚人除了可以报销投保人在公立医院和私立医院的医疗费,还偿付投保人接受的一系列非医疗服务的费用,如进行理疗、看牙科以及购买眼镜的费用等全民健康保险不予报销的项目。如一年未使用私立健康保险基金者,还可获得奖励。联邦政府鼓励人们在使用医疗保健作为主要保障的同时也参加私人医疗保险,以更好地平衡公立医院和私立医院在整个卫生系统中的作用。 二、澳大利亚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与政策扶持 伴随着澳大利亚全民医疗保健政策的逐步完善,与之相适应的商业健康保险制度也正逐步得到发展。作为全民医疗保健政策的必要补充,其辅助作用也日益得到体现。澳大利亚的商业健康保险起步于上个世纪九十年代。从1997年到2001年,澳大利亚商业健康保险经历了三个主要发展阶段:私人健康保险激励方案(ThePrivateHealthInsuranceIncentivesScheme,以下简称PHIIS)、私人健康保险激励法案(ThePrivateHealthInsuranceIn,cen~vesAct,以下简称PHIIA)和终生健康保险计划(LifeTime]tealthCover,以下简称LTHC)。改革之前,参加商业健康保险的人1:3和比例都不是很高,在1997年只有占全部人口的29.7%参加商业健康保险。政策改革提高了商业保险的参保率,四年之后,也就是2001年,参保人数增加了400万,参保率达到了45%。在这三个改革阶段的实施过程中,政府的作用无疑是促进商业健康保险发展的主要原因。政策采取了一系列相应的激励措施与政策,并根据实施情况即时进行政策调整,促进了澳大利亚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 在第一个改革阶段,即1997年7月份到1999年1月份实施的私人健康保险激励方案(PHIIS),国家制定了三项具体的激励措施。该政策针对不同的收入群体分别采取不同的规定:人均年收入在3.5万澳元或者家庭年收入在7万澳元以下的个人,政府会每年给予25~125澳元不等的补贴,用以支付私人健康保险费用;人均年收入在3.55万澳元或者家庭年收入在7万澳元以上的个人,政府不再给予补贴;人均年收入在5万澳元以上或者家庭年收入在l0万澳元以上的个人,如果不参加商业健康保险则对其征收1%的医疗附加税。 在第二个改革阶段,即1999年1月份到2000年7月份实施的私人健康保险激励法案(PHIIA),国家制定了两项具体的激励措施。不管收人为多少,政府每年给予30%的补贴来支付私人健康保险费用;对高收人群体,即人均年收入在5万澳元以上或者家庭年收入在10万澳元以上的个人,国家仍然收取1%的医疗附加税。 在第三个改革阶段,即2000年7月份开始实施的终生健康保险计划(LTHC),用来提高私人健康保险的参保率。为了改善风险曲线,确保成员参保的连续性,国家制定了四项具体的激励措施。30岁之前或者在1999年7月到2000年7月期间参加商业健康保险的个人,政府终生给予低额健康保险津贴;在2000年7月,年龄为30岁或者以上的个人国家每年补贴2%的保费,直到补贴至保费的70%这个最高值为止;个人一旦参加了终生健康保险计划(LTHC),将有24个月的停交医疗附加税期,24个月之后该人之前交纳的医疗附加税将以每年2%的额度逐年累积到该人的家庭津贴里;1934年7月之前出生的人可以免除医疗附加税,政府还增加了对澳大利亚老年人的保费补贴:65岁以上的老人可获得35%补贴,70岁以上的为40%。之前参加私人健康保险激励法案(PHIIA)的人仍然按照原有规定实施。 通过以上三个阶段的改革措施与相关的政策扶持,澳大利亚的商业健康保险取得了较大的发展,具体表现在参加私人健康保险的人数、比例的增加以及年龄结构与性别比例的优化。 首先,参加私人健康保险的人数、比例有了明显增加。据澳大利亚私人健康保险管理委员会(PHIAC)和澳大利亚统计局(ABS)的数据,在改革之前的1997年约有776万人参加商业健康保险,约占总人口的29.7%,到2001年这一数字达到1176万人,占总人口比例约为45%,增长了15.3%。在政策实施的短短四年时间里取得了明显的成果。 其次,参保者的年龄结构与性别比例得到了优化。根据澳大利亚私人健康保险管理委员会(PHIAC)和澳大利亚统计局(ABS)的不完全统计,55岁以下的参保人数占总人口比例增长了16.6%;55—64岁男性女性均增长了14%;65—74岁男性增长了7%,女性增长了5%;75岁及以上男性增长了1.4%,女性增长了2.2%。 澳大利亚居民愿意参加私人健康保险的原因:一是政府给补贴,提高了个人缴费的使用效率,激励个人缴费;二是认为参加了健康保险更有安全感,可以解除很多后顾之忧。特别是老年人,其身体状况决定了承担医疗费用的应急成本会很高;三是认为参加了健康保险可以自由选择医生、避免等候期、服务质量好。但是也有一部分居民至今还没参加,他们不参加的原因:一是认为参加健康保险的费用高;二是认为制度没有统一,改革频繁,没有信誉保证;三是认为已经有公共医疗保障,没必要参加私人健康保险;四是有很少一部分人认为身体很好.没必要参加。 三、“全民医保”背景下的商业健康保险定位 澳大利亚的全民医疗保障制度将所有人纳入一个体系中,在这个体系内没有城市居民与乡村居民之分,没有公务人员与非公务人员之分,更没有公务人员之间的等级之分。在这个体系外,也没有一个由国家公共医疗资源建立的,为特殊群体服务的医疗保障体系。全体人民都在同一个医疗保障制度体系内,享受统一标准的医疗服务及同等的医疗保障待遇。在经历两年多的反复研讨和论证后,我国的新医改方案即将浮出水面。尽管医改方案的设计达十个版本之多,但在医疗保障制度构建上有一项基本原则是达成共识的,即政府须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努力打造覆盖城乡全体居民的医疗保障体系。在此指导思想下,截至2007年末,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已经覆盖1.7亿人,7.3亿多农民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针对城镇非从业人员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试点也从今年开始在317个城市全面铺开。澳大利亚与我国国情及经济基础不一样,因此所实施的医保模式也不完全一样。澳大利亚人口少,经济基础好,实行的是全民统一的健康保险,而我国人口众多,经济还不富裕,实行的是针对不同群体分别设计的医疗保险,但是也基本实现了全覆盖,所以全民医保是我们改革的价值取向。在这个意义上说,我国和澳大利亚有相似之处。因此,澳大利亚在全民健康保险制度下的商业健康保险定位和政策对我们全民医保模式下的商业健康保险政策设计具有借鉴意义。 在一个成熟的保险市场,商业健康保险保费收入占人身保险保费收入的比例一般为30%左右。2006年我国的这一占比为8.81%;2005年我国医疗费用支出7400多亿元,同年商业保险支出仅18多亿元,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约5800亿元,医疗费用缺口为78.37%;同年商业健康保险提供的医疗费用支出仅占全国医疗费用支出的3%,个人自付部分的6%。现实表明,我国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严重滞后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大力发展商业健康保险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选择,全面推进商业健康保险制度创新是大力发展商业健康保险的必由之路。 我国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存在着一系列的障碍。首先,在整个医疗保障体中,商业健康保险的定位长期以来处于辅助、附属的地位,从制度层面来看,商业健康保险只是作为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充,没有成为国家医疗保障体系的组成部分。在推行全民医保之前,我国商业健康保险的定位是作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补充来设计的,但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推行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建立,使得商业健康保险的空间逐步缩小。其次,政府未能统筹考虑社会医疗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的协调发展,城镇职工基本医疗社会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的定位不清,导致的直接结果是商业健康保险可操作的市场空间小,难以充分满足保险经营大数法则的要求,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对象看,它基本囊括了城市居民中最优质的投保人资源,他们有相当的固定收入,年龄结构也比较理想,而商业保险公司只能做一些补充险或是面向没有固定工作的人群,风险明显偏高。第三,社保机构强制推出企业大额补充医疗保险,商业保险失去了在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中本应由商业健康保险来经营的补充医疗保险。 因此,需要借鉴澳大利亚的经验,对我国商业健康保险进行重新定位。国务院《关于促进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了商业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是我们对商业健康保险定位的基础。作为医疗保障制度重要组成部分的商业健康保险应当在和谐社会建设中发挥应有的作用。这是我们对商业健康保险的基本定位。为此,.整合管理医疗保障制度,最大化发挥医疗保障制度的积极保护作用,最大化改善全体国民身心健康状况,提高全体国民的生活质量和整个社会的福利水平,在这样一个分析框架下来寻求促进商业健康保险发展的政策思路。 四、促进我国商业健康保险发展的政策措施 澳大利亚在社会医疗保险全覆盖的基础上,商业健康保险也得到了很好的发展,这主要得益于政府对商业健康保险的合理定位和政策扶持。政府在建立全民健康保险的同时,为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留出了足够的空间。同时,及时进行改革和政策调整,通过政策激励,使商业健康保险得到了快速发展,参保率不断上高。政府鼓励人们在使用社会医疗保险作为主要保障的同时也参加商业健康保险,以更好地平衡公立医院和私立医院在整个卫生系统中的作用。我国可以借鉴澳大利亚的经验,采取以下商业健康保险发展的政策措施: 1.在现有医院体系框架内建立差异化的医疗服务层级。需求方面差异化的医疗保险和保障体系必须同时反映在供给方。政府可以考虑加大初级医疗体系建设的投入力度,重新分配目前医院财政补贴的流向。商业健康保险覆盖的中高收入人群的医疗需求可以在相当程度上由市场力量解决,政府应该调整干预方向,保证现有的医院能够为受保障人群提供充足的医疗服务的同时,发展高水平的私立医院。公立医院主要负责基本医疗,费用由社会医疗保险资金支付。私立医院的费用由商业健康保险支付。 2.促进社会医疗保险与商业健康保险的协调发展,有效处理公平与效率问题。国家提供的社会医疗保险要与经济发展水平、财政负担能力相适应,主要为中低收入群体提供基本的医疗保障需求,重点体现社会公平,努力使各类人群享受相同程度的基本医疗保障。基本医疗保障以外的需求,应当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通过灵活多样的商业健康保险予以解决,充分体现不同经济收入水平参保者的权利与义务对等的效率问题。政府可以将大额医疗保险强制从社保机构剥离,交给商业健康保险公司来经营,同时发挥商业健康保险对基本医疗保险拾遗补缺的作用,理论上讲,可以用商业健康保险报销基本医疗保险起付线以下、封顶线以上和介于两者之间需要参保人个人负担的比例。但是为了避免基本医疗保险的共付机制遭到破坏,对于基本医疗保险中需要个人负担的部分,商业健康保险应当在合理的范围内提供额外保障。 3.国家应当为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提供政策扶持。这体现在对参保人的扶持和对保险公司的扶持。由于我国的财力有限,目前的首要任务是建立公民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所以让政府直接给商业健康保险的参保人政府补贴的做法暂时还不可行,但目前政府可以做的是对购买商业健康保险的单位在~定限额内允许税前计入成本,对个人则免缴其购买健康险部分的个人所得税,个人获取的健康保险金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允许使用个人账户余额购买商业健康保险,提高个人账户的利用效率等。对保险公司的扶持可以体现在把部分社会医疗保险费用收缴和支付业务委托保险公司管理,对鼓励发展的健康险业务免征营业税和所得税,甚至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 4.充分发挥商业健康保险在农村健康保险市场的作用。相对于城市完善福利保障制度而言,农村的健康保险的市场空间巨大。在农村医疗卫生保障体系中,商业健康保险的定位应该是:在农村健康保险市场中的主体地位,以及在多层次医疗保障中的重要支柱。具体措施:培育农民的保险意识,鼓励富裕起来的农民通过购买商业健康保险规避健康风险;在合作医疗中引入保险机制,通过与保险公司的合作,使大数法则和精算技术在合作医疗的运作中发挥作用;推进农村社会医疗保险的商业化运作,例如太平人寿在江苏江阴开展的政府牵头、商业保险参与运作的全市农村健康保险;发展农村补充健康保险,在经济发达的农村,农民对健康和医疗服务水平的要求迅速提高,合作医疗低水平的保障已经不能满足农民的需要,可以发挥商业健康保险的补充作用,满足人们对健康保障的差异化需求。 健康保险论文:健康保险体制改革 一、各种商业健康保险经营形式的比较 (一)由人寿保险或财产保险公司经营健康保险的形式 1.保险公司事业部形式。即保险公司设立专门的健康保险部来经营健康保险的形式。健康保险事业部一般充分享有产品的开发权、业务拓展权、市场推动权和利益分配权,与公司的其他部门形成相互、单独核算的关系,构成公司相对独立的业务体系,是公司健康保险的实际经营者和管理者。其优势在于:具有相对独立性,可以充分照顾到健康保险的特点以进行专业化经营,有利于产品的设计、开发、推广和风险控制,以及专业人员的培训和指导,从而有助于业务经营规模的扩大和利润的实现。同时,又可以共享保险公司的资源如销售网络、技术优势等。其不足为:健康保险的推广需要其他职能部门如营销部门、客户服务部门的协调与配合,因此,业务的开展会受制于其他部门的发展水平和投入规模,不利于业务规模的最大化,且与公司其他业务的冲突会降低健康保险的经营效率。 2.附加寿险(产险)形式。即将健康保险业务附加于寿险或产险业务上进行经营的形式。这种经营形式的优势在于:经营初期成本较低,可以有效地利用保险公司的共享资源,如营销网络、管理人员、技术开发数据等。其不足为:此种方式不可避免地将健康保险定位在寿险或产险的辅助和从属地位上,而寿险业务的内在特征和经营规律都与健康保险业务完全不同,产险业务的保险标的性质与法规适用也不同于健康保险,因此,两种业务经营理念上的冲突和矛盾将不利于健康保险业务的专业化经营和管理,且由于业务的开展要分拆到寿险(产险)公司的各职能部门,有关业务部门之间的协调性较差,因此,业务规模难以扩大,质量不易控制。 3.保险公司子公司形式。即保险公司以设立子公司的形式来专门经营健康保险。其优势为:由于已经具备了相当独立的组织体系,且实行内部的子公司化管理,因此,能够充分调动经营者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有利于健康保险的专业化经营。同时,可以充分共享保险公司的现有资源;子公司在设立上前期投入较小,一般无需另行申报、获取执照,业务的开展可迅速达成。其不足表现在:子公司的组建需要一定的技术、人才、资金条件,有一定难度,同时,需要与母公司协调关系,因此在经营观念上存在矛盾。 (二)专业健康保险公司形式 由保险公司专门进行健康保险经营的形式的优势在于:经营者的积极性较高,可以使公司专心围绕健康保险业务进行经营决策,彻底改变健康保险业务依附、从属于寿险或产险业务的状况,充分实现健康险业务的专业化经营,容易扩大业务规模,提高业务经营质量。而劣势在于:无法分享其他保险公司的资源,筹建成本较高,且经营初期成本较大。依所有权形式的不同,健康保险公司可以采取股份有限公司和相互保险公司等组织形式。 依股份有限公司形式建立的健康保险公司,其优势在于:其一,公司的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能够建立起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有利于提高经营管理效率,并且由于同业竞争激烈,更能开发新险种,并采用相适应的新方法和新技术。其二,容易筹集巨额资金。健康保险公司业务的拓展是以偿付能力即自有资本为基础的,必须保证有足够的资本来源以支撑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其三,股份有限公司的大规模经营,降低了企业的经营风险,且能够通过上市进一步实行风险的转移和分散,符合健康保险的经营需要。其四,资金实力雄厚,便于网罗和培养人才,满足健康保险经营的技术需要,如产品设计、风险选择、分保安排、赔款处理等。其五,采取确定保费制,使投保人保费负担确定,符合现代保险的特征和投保人的需要,为业务的开展提供了便利。其劣势在于:其一,业务经营的利润压力大,因此,容易导致公司经营的短视和短期行为,加大经营风险。其二,以盈利为目的,因此在承保限制上较多,不利于保护投保人利益。其三,不利于防范和控制道德风险。健康险是道德风险频发的业务,据美国GAO的报告,健康保险赔付金额的10%是保险欺诈,而在我国,有关政府部门估计这一比例至少为30%. 依相互保险公司形式建立的健康保险公司,其优势在于:其一,相互保险公司的投保人同时为保险人,社员的利益也即被保险人的利益,因此可以有效避免保险中保险人的不当经营和被保险人的欺诈行为,比较适用于健康保险这种道德风险较大的业务。其二,保险费内不包括预期利润,所有资产和盈余皆用于被保险人的福利和保障,保险成本相对较低,保险费低廉,为经济条件相对较差的人们寻求健康保险保障提供了机会。其三,投保人可以参与公司盈余部分的分配,有利于鼓励投保人关心保险经营。其四,由于社员具有稳定性的特征,因此公司较为注重长远利益,不易出现短期行为。其劣势在于:其一,资金筹集不易,利用资本市场的能力有限。因此,在市场竞争中,与股份有限公司相比常处于不利地位。其二,保费采用课赋制,如遇经营不善,无法获得足额的赔偿。 (三)合作性质的健康保险组织 依合作社的形式建立的健康保险组织,一般表现为生产者合作社,即由医疗机构或医疗服务人员组织起来,为大众提供医疗与健康保险服务。如美国的蓝十字、蓝盾和健康维护组织。其建立可采取多种形式,如社区团体组织发起,由参保成员选出代表,组成理事会进行管理,自办医院,雇佣医生;由医疗保险公司组织发起;由医疗服务提供者即医生或医院发起和管理。由于保险人直接介入医疗服务过程,故使得传统的商业健康险业务经营中的保险公司、被保人、医疗服务提供者之间的三角关系转变为医疗机构(保险公司)与被保人的双向关系,使单纯的事后赔付改变为包括预防保健、健康教育在内的综合经营机制。其优势在于:其一,合作社属于社团法人,是非营利机构,故保费较为低廉,能解决低收入阶层的健康保险保障问题,另外,在经营中产生的利润基本上用于为社员提供更好的医疗服务,有助于政府全民保健社会目标的实现;其二,可以有效地防范供方风险,有利于控制医疗费用,提高利润;其三,有助于减少逆选择行为带来的损失,防止道德风险的发生,确保大多数被保险人的正常利益;其四,投保人无需寻找医疗服务的提供者,且能够获得优质医疗服务。其劣势在于:对被保险人而言,医疗服务受限,选择面变小;筹资能力弱,发展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 二、我国健康保险经营形式的选择 (一)我国现行健康保险经营形式的分析[3][4] 目前,我国人寿保险公司全部开展了健康保险业务,其经营形式主要有两种类型:一是附加寿险形式,这是健康保险发展初期各家寿险公司普遍采用的经营形式。这种经营形式下,保险公司并没有明确的健康险经营目标,开展健康险主要是为了配合寿险业务的发展,险种多为寿险业务的附加险,条款责任简单,契约操作容易,风险管理上实行简单控制。二是寿险公司事业部形式。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推出为契机,我国第一个健康保险部于1996年7月在平安保险公司成立,此后,中国人寿、泰康、太平洋保险公司等也相继成立健康保险部,组建了专业化的健康保险人才队伍,初步实现了健康保险业务的独立运作和专业化管理。但由于各公司对健康险的认识还没有完全统一,健康险尽管设立了健康保险部,但不配备专业管理人员,不严格按照健康险风险控制流程进行风险控制的现象屡有发生,因此一些公司的健康险发展状况不容乐观。 由于以上两种经营形式都在一定程度上将健康保险定位于寿险的从属和辅助地位,以管理寿险的方式来管理健康险,忽视了健康保险的内在特征,违背了其经营规律,因此,都难以实现健康险业务的健康持久发展。 (二)我国商业健康保险经营形式的选择[5] 由于各种健康保险的经营形式各具特点,有利有弊,没有普遍适用的健康保险经营形式,因此我国健康保险经营形式的选择应注意:一方面,在不同的发展阶段上,应当根据健康保险所面临的内外部条件选择相应的最佳经营形式;另一方面,各种经营形式并非一成不变,它们之间可以相互转化以适应健康保险的发展需要。目前,我国健康保险经营形式的选择应采取的具体措施为: 1.进一步促进现有保险公司健康保险的专业化经营 根据《保险法》修正案,财产保险公司也可以进入商业健康保险领域,因此,我国以后会存在人寿保险公司以及财产保险公司共同经营健康保险的状况。由于健康保险业务独特的专业性、技术性和复杂性,因此要求进行专业化的管理,即在数据的搜集和累积、产品定价、利润核算、风险评估方法、理赔管理、客户服务内容及方式以及医院合作与管理、销售方式等方面都应该建立相应的经营手段和风险管理方式,而这又必须以独立的组织架构和专业化的管理体系作保证。 独立、完善的组织架构是各项政令及专业化管理措施顺畅实施的通道,是专业化经营的组织保证。这种独立性体现在不同的层面上,可以是保险公司的专业子公司,也可以是保险公司事业部,但无论如何,都要赋予它独立的业务管理权和相当程度的人事任免权和利益分配权,对健康险的市场调研、产品开发、培训、销售、业务管理、风险控制等各个环节实行统一而全面的管理,构成公司健康保险的产品制作中心、风险控制中心、技术支援中心、市场推动中心和利润产生中心。 在管理体系上,健康保险事业部或子公司应有独立的产品开发部门,负责市场调研、险种的开发和设计、费率的厘定、条款拟定;业务管理部,负责核保、理赔、保全等业务规则的制订、实施、检查以及与医院的合作和管理;市场推动部,负责业务的市场推动、激励、销售的策划、人员的培训以及辅助销售渠道的开拓等。同时,事业部或子公司还应充分共享公司的资源,如销售渠道、技术优势和信息平台等。如在销售渠道上,除了在适当的地区建立自己的机构和队伍以外,还应充分利用公司原有的直接销售网络,并辅助以健康保险销售资格的管理与销售人员的培训。 2.尽快设立专业化的健康保险公司 专业化健康保险公司可以将全部精力用于健康保险业务的经营,在健康保险经营方式、风险控制方法、精算体系、保险公司和医疗服务提供者的合作、经验数据的处理、产品设计和定价、产品的营销等方面进行更加专业化的研究和尝试,推动健康保险业务的创新和发展,加大健康保险的发展规模,进而提升我国健康保险行业的专业化水平。另外,专业健康保险公司的设立,将有效地促进健康保险市场的竞争,刺激原有公司加快健康保险体系的改造和专业化发展,从而提升我国健康保险行业的经营水平。 3.从实际出发,适度发展相互形式的健康保险公司 当前我国国民保险意识普遍不强,人口素质尚待提高,诚信制度缺位,在健康保险的经营上存在严重的被保险人道德风险和欺诈行为的问题,在很大程度上造成了市场秩序的混乱,而相互形式的健康保险公司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决此问题。相互保险公司的相互性主要体现在被保险人对保险公司的管理方面,因此可以有效地防止道德风险和欺诈行为的发生,同时其非营利性的经营目的使其更好地体现健康保险服务的社会公共性,因此在实践上应尽快尝试。 4.积极探索合作社性质的健康保险组织建立的可能性 一方面,健康保险中的供方风险一直构成健康保险管理上的难题,而我国由于医疗服务环境不规范,医疗偿付机制不合理,医疗机构普遍缺乏费用控制意识,对传统的商业健康保险的经营构成了巨大威胁;另一方面,由于我国在经济发展中的地区差异和城乡差异,以及伴随而来的收入分配不均,使得广大农村、欠发达地区以及部分城镇的居民经济负担能力仍然有限,不可能购买费率过高的营利性健康保险业务来获取保障。而合作社性质的健康保险组织可以解决以上问题。在此种健康保险组织中,可以实行医疗服务供方与保险方的一体化,从而控制医疗费用和供方风险,而其合作性及非营利性使其能够满足低收人人群的需要。因此,政府应积极鼓励其发展,以解决特殊地区和群体的健康保险保障问题,而保险公司也应在政策允许的条件下积极探讨介入此种经营方式的可能性。 健康保险论文:个案管理运用于健康保险理赔管理 论文关键词:个案管理健康保险理赔 论文摘要:个案管理是一种促进患者康复降低医疗成本的管理模式,是一个多方协作的系统工程。通过分析在健康保险理赔过程中运用个案管理的意义和实施过程,总结了实现个案管理的必须条件,为保险公司降低保险赔付成本,控制经营风险提出了新的解决方案。 一、健康保险理赔中实施个案管理的必要性 健康保险赔付的复杂性、多样性决定了理赔人员必须根据特定的保险对象和索赔事件来开展赔付工作。例如伤病收入保险是对被保险人发生伤病后不能正常工作而给予的收入补偿,当保险人康复或返回到工作岗位时将停止给付。这类健康保险的赔付与疾病持续的长短以及投保人重新投入工作的意愿密切相关。而这又在相当程度上取决于被保险人自身的主观因素,这其中既有与保险动机无关的主观状态,如被保险人的情绪,心理状态等都会影响治疗的效果和身体机能的恢复,又有与保险动机相关的心态,如投保人为了取得保险赔付情愿一直处于疾病状态,将保险赔偿金作为收入损失的一种长期补偿,使其实际收入与正常工作时相差无几。 因此,在种种心态的趋势下,投保人隐瞒病情康复进展,或者不积极参加治疗的现象并不鲜见。此外还有相当多的外界因素也增加了保险公司赔付的风险,如使投保人重返工作岗位的职业培训效率低下,或者投保人不及时向保险公司披露他们已经重返工作岗位或不同的工作的信息。因此,建立一套基于索赔者全面资料的管理信息系统,本着给付应该的赔偿,帮助患者恢复工作能力的理赔原则,针对具体索赔事件进行个案管理,将是健康保险理赔管理的一个有效手段。 二、健康保险理赔管理中个案管理的实施过程 保险理赔管理自疾病或索赔发生时即开始介入,直到被保险人康复或重返工作岗位为止。个案管理是对传统理赔服务的拓展,涵盖了比较广泛的内容,它包括了解投保人的期望,防止投保人逆选择的发生,并预防导致长期索赔发生的潜在因素的出现;帮助索赔者制定出重返工作岗位的计划;需要对索赔者提供何种服务,以及如何提供这些服务等内容。保险公司本着赔付所有真实的索赔的原则,一旦完成对所有必要的资料的评估,就会按时支付保险金,同时也会采取合理的措施去防止不诚实的或欺诈性的索赔。根据健康保险的特点,个案管理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一)调查及评估 这是实施个案管理的资料收集阶段,在此阶段理赔人员要查验与索赔同时提供的资料,并将其与申请者的核保书进行对比。同时还要与保险公司的医疗顾问小组或医生进行初步讨论,对疾病对健康造成的影响、特定的职业责任和康复所需的大约时间等与理赔相关的主要问题有个清晰的了解。在调查过程中要收集的资料包括:客户的疾病情况、药物治疗详情、疾病病史、专科医生医疗报告及检查结果、职业、具体工作性质、工作环境、经济状况、家庭关系、生活安排、法律问题和将来的工作计划,等等。理赔专业人员在获取了上述详细资料后,就可以根据索赔者的实际情况来进行风险评估,评估报告中包括所有收集到的信息资料、索赔概况、可能的索赔原因以及预期的赔付风险等内容。 理赔人员在获得与索赔者相关的背景资料时,要注意加强双向沟通。一方面理赔人员要获取客户的信息,对客户的要求形成一个比较完整的认识;另一方面理赔人员也应当阐明保险公司责任,使客户明确理赔程序,增进与客户的协作,起到客户与公司沟通的桥梁作用。此外,在调查的过程中也要注重时效,应该在客户提交索赔申请后能尽早与客户接触,尽快建立起一个同客户相互协作的关系,以帮助客户早日重返工作岗位。 (二)制定个案行动计划 由于个案管理过程中涉及到多方面的协作,涉及到医疗康复机构、索赔者个人、索赔者的雇主、职业介绍机构、人才市场等各相关方面。因此要试图建立有效的协同合作关系,使相关方都参与到个案管理中,则需要一个充分具体的个案行动计划。这个计划是在与医疗机构、客户和其他相关方的商议下共同制定的,其中可以包括治疗计划、自我锻炼康复计划、定期复查计划、职业培训计划(当投保人不再适合原来的工种时尤为重要)等。在个案计划执行的同时,还要有紧密的时间管理,记录索赔者的复查资料,跟踪计划的实施情况。定期将计划执行情况与预期效果进行对比,考察个案管理是否起到了实效,并根据客户的病情和风险水平对个案计划进行不断的修订。同时也不能忽视索赔者自身的主观能动作用,要让客户承担起对计划完成的责任,积极配合,尽快地返回到工作岗位。 (三)寻求资源与协作 从上面的过程可以看出在个案管理下,理赔人员的角色是多重的,他对索赔人员的服务不仅仅局限在确定保险赔付上,还有许多与降低赔付水平有关的关联服务。在提供诸如治疗建议、康复计划、职业指导的服务时,往往还需要借助专业机构的协助。例如同医疗机构建立协作关系,向医生提供关于公司理赔管理方式方法的资料;又比如与专业的心理咨询机构合作从心理上对索赔者进行疾病康复的引导。 此外,理赔部门还要加强对保险公司其他部门员工如人员、客户电话服务中心,核保人员进行理赔管理模式的介绍,使他们详细了解公司的理赔管理理念。将个案管理的思想深入到保险的销售阶段,使其作为营销人员的工具,同时也让客户从一开始就体会到公司人性化的服务。 三、实现个案管理的条件 要营造新的理赔管理模式,在保险公司的理赔管理中推行个案管理,还需公司管理层和员工的共同努力,从多渠道努力创造条件来实现这一目标。首先,保险公司要从公司制度上对理赔规程进行新的概括,对个案管理的积极效应进行肯定。并通过收集个案管理的具体资料,逐步建立个案管理的管理信息系统,为保险公司全面系统地进行风险管理准备第一手的资料。 其次,要加强对理赔人员的培训。提高理赔员的交流技巧和面谈技能,比如如何采用积极聆听、沉思倾听等技术来建立和谐的气氛,以及进行解决冲突、处理悲痛和伤亡、对峙和谈判情景的角色扮演。通过经常性地组织理赔人员的相互讨论,来交流个案管理的心得。 最后,还要推行奖励和激励机制。对于运用个案管理技巧,有效处理理赔事件,以及同医疗机构等其他方联系建立起良好的协作关系做出了贡献的员工,应当给予嘉奖,使员工看到自己的工作成就,从而提高对自己工作的满意度。 个案管理是一个多方协作的系统工程,需要管理者有很强的横向思维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个案管理将传统的理赔工作提高到战略管理的高度,它不再将理赔管理的目标局限在降低保险赔付成本这一唯一的目标上,而是将其和保险公司的长远发展战略结合在一起,对于提高理赔质量,维护和发展客户关系,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有着深远的意义。 健康保险论文:商业健康保险市场发展论文 上世纪80年代初,原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开始在国内部分地区试办商业健康保险业务,1996年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推出为契机,健康险业务全面展开,各公司在原有的重大疾病保险和附加住院医疗保险的基础上,进一步开发出住院津贴保险、住院费用保险和高额医疗费用保险等一系列健康险产品。据国家统计局和中国保监会公布的数据,健康险的保费收入已从1997年的13.6亿元增长到2002年的104.1亿元(见表1)。诱人的数字背后,却是一个效益不容乐观的市场。目前,各家公司健康险的平均赔付率都较高,个别公司甚至达到、超过100%。 综观国内健康保险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产品差异小。尽管目前市场上商业健康险险种已超过300个,但整体上讲,产品差异性不大,主要是重大疾病定额给付保险、住院医疗费用补偿性保险和住院津贴等几类,而高额医疗费用保险、收入损失保险、长期护理保险、综合医疗保险以及专项医疗服务等在国外很普遍的险种几乎是空白。显然,健康险经营的效益不佳使保险公司对开发新险种望而却步,而各家公司也未能在产品差异性上体现出自身的核心竞争力。 健康险产品在费率厘定上缺乏科学性,存在很大的风险隐患。从精算角度来看,健康险产品的定价基础是疾病发生率、疾病恢复率和医疗费用率,此外,不同地区的疾病发生情况和医疗费用水平不同,一个地区的经验数据不一定适合另外一个地区。我国健康险全面开展只有不足10年时间,保险公司积累的经验数据不足,精算定价中的通常做法是借用外国的数据并加以修改,这样测试出来的费率必然存在较大的误差。再者,目前国外健康险多为短期品种,长期险种几乎全部采用不保证保险费的设计,而目前国内的同类产品基本上都保证续保且保证保险费。随着社会和医学的发展,疾病的种类和发生情况也会有所变化,目前保险公司这种不考虑健康险产品设计时长期风险的做法确实存在很大的风险隐患。 保险公司的风险管控能力薄弱。保险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对健康险的风险控制能力十分薄弱,特别是难以控制医疗费用支出。健康险不同于普通寿险,它涉及保险人、被保险人和医疗机构三方。目前,保险公司和医院之间没有经济上的共担机制,无法做到风险共担、利益共享。保险公司难以介入医疗服务选择的过程中,无法认定医疗服务内容的合理性,也就无法控制医疗费用的支出。而医院由于无需承担任何风险,在自身利益的驱动下,任意增加医疗费用、延长住院时间、虚报医疗费现象时有发生,造成保险公司赔付数额增大。而保险公司尚未建立专门的健康险核保核赔制度,难以控制逆选择和道德风险的发生。 这些问题的存在,归根到底是由于专业化程度较低造成的。专业人才匮乏,产品开发技术落后,风险控制能力薄弱,造成赔付率上升,盈利能力下降,直接影响到保险公司经营健康险的积极性和信心。 大力发展商业健康保险的对策建议 如何对症下药,使商业健康保险突破瓶颈大力发展呢?笔者认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国家应进一步明确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的界限 因为,一般来说,社会保险只负责基本的医疗保险,我国属于发展中国家,国家财力非常有限,补充医疗保险应交给商业保险公司来经营和运作;我国商业保险公司一直是经营商业补充医疗保险的主体机构,经验最丰富,具有人才和技术优势;根据现行法规,社会保险部门、保险公司、行业内部等都可以经营健康险,多个部门同时经营,各自只注重自己的利益,容易政出多头,不利于管理,也不利于收集数据,不利于精算定价和产品研发等。 国家要给予商业健康保险更多的优惠政策 根据《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和《财政部关于企业为职工购买保险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企业年金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都有了一些列支渠道和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但仍不足以对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产生很大的推动作用,因为对经济效益较好,有能力办理补充医疗保险的企业来说,允许的列支比例太小;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未覆盖的人群,如城镇职工家属、城市流动人口、自由职业者、学生、农村人口等,没有规定明确的列支渠道,也没有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公众个人投保商业健康保险没有给予税收减免。如果国家能给予上述优惠政策,必将迅速推动和促进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 要在保险公司与各相关部门和机构之间建立“风险共担、利益共享”机制 在保险公司与医疗机构之间建立这种双赢机制,会带来诸多有利条件。第一,有利于集合卫生部门、社保部门、保险公司等相关部门的数据,共同建立各类数据库,如投保人数据库、疾病数据库、医疗费用数据库、患者(或被保险人)数据库、药品数据库等。充分共享的数据信息,既便于管理,又便于服务,更重要的是,全面的信息和数据,便于产品的研究和开发,因为缺乏经验数据是制约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研发的重要因素之一;第二,可以有效防范道德风险,减少诸如客户在投保时不如实告知、住院医疗费用单据作假等问题,还可以杜绝或减少医患合谋、医院单独作假“谋取”保险公司利益等行为。 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众保险意识 目前,我国商业健康保险发展较慢,除了保险公司经营管理方面的原因外,也确实存在公众保险意识不强的问题。目前我国居民储蓄存款高达11万亿元,其中相当大的比例是用来防病养老的,但一般公众都选择存银行,而不选择购买保险,这是公众保险意识很弱的一个明显表现,但其原因归根到底还是保险公司宣传不到位的问题。所以,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众保险意识是目前发展商业健康保险的当务之急。 加强行业自律,制止不正当竞争 在团体健康险的展业中,过去有些寿险公司在与其他公司竞争时,往往采用向投保单位领导层赠送高额保单、返还高比例手续费、赠送汽车等贵重物品等手段来抢业务,企业年金保险的竞争中,采取“零管理费”承保的现象时有发生,这些自杀式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不仅搅乱了市场,而且也损害了保险公司的自身利益。只有加强行业自律,规范市场行为,才能维持商业健康险业务的持续健康发展。 积极进行商业健康保险专业化运作的探索 健康保险与一般的寿险险种相比,至少有两点不同之处:一是经营健险技术含量高、管理要求高。比如健康保险的精算,除了要考虑死亡率、利息率和费用率三个因素外,还要考虑疾病发生率、伤残发生率、医疗价格、地区差异等。再如健康保险的管理不仅涉及到核保、核赔、财务、人事管理,还包括医务管理、健康管理等;二是健康保险覆盖面广,涉及人群多。所以,健康险领域对保险公司的专业化要求是很高的,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可以进行的探索有: 目前各家公司应尽快采取在公司内部设立专门的健康险事业部或建立专业子公司的经营模式。由于健康险业务的专业性、技术性和复杂性,保险公司要对其进行专业化管理,即在数据的收集和积累、产品定价、利润核算、风险评估方法、理赔管理、客户服务内容及方式以及与医院合作等方面建立相应的经营手段和风险管理方式。在管理体系上,健康险事业部或子公司应有独立的产品开发部门,负责市场调研、险种开发设计、费率厘定、条款拟定;业务管理部,负责核保理赔、保全等业务规则的制订、实施、检查以及与医院的合作和管理;有市场推动部,负责业务的市场推动、激励、销售的策划、人员的培训以及辅助销售渠道的开拓。这样,既有利于专业化管理,又可以共享资源,能提高经营者的积极性。 随着中国商业健康保险市场的不断成熟,应积极探索成立专业性健康保险公司的可能性。这种模式可以使公司将全部精力用于健康险业务的经营,在经营方式、风险控制方法、精算体系、保险公司和医疗机构合作、经验数据的处理、产品设计与定价、产品营销等方面进行更加专业化的研究和尝试,推动健康险业务的创新和发展,进而提升我国健康保险行业的专业化水平。另外,专业健康保险公司的设立,将有效促进健康保险市场的竞争,刺激原有保险公司加快健康险体系的改造,也有利于与国际保险业接轨,提升我国健康保险行业的经营水平。因此,在条件成熟的前提下,应鼓励商业保险公司独资成立、或与外资公司合资成立专业健康保险公司,这是促进商业健康保险快速发展的捷径之一。 健康保险论文:我国商业健康保险市场发展论文 内容摘要:随着我国国民经济快速健康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们对健康越来越重视,商业健康保险市场具有巨大的发展潜力。但综观目前国内的健康险市场,也存在不少问题,如产品单一,定价不合理,保险公司风险控制能力薄弱等。为加快商业健康保险发展,应积极探索商业健康保险发展的各种对策和举措。 关键词:商业健康保险费率厘定风险控制专业化经营 中国保监会在2000年颁发的42号文件中对商业健康保险作了这样的陈述:按保险责任,健康保险分为疾病保险、医疗保险、收入保障保险。疾病保险指以疾病发生为给付条件的保险;医疗保险是指以约定的医疗费用为给付条件的保险;收入保障保险是指以因意外伤害、疾病导致收入中断或减少为给付条件的保险。 随着我国国民经济快速健康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们对健康越来越重视,以“人的健康”为保险标的的健康保险,存在巨大的发展空间。据专家预测,我国健康险2004到2008年间的市场规模约为1500亿元到3000亿元,而2003年健康险的保费收入不到300亿元,发展空间之大令人吃惊。如何探索中国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之路,成为众多保险学者关注的一个热点问题。 国内商业健康保险的现状及问题 上世纪80年代初,原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开始在国内部分地区试办商业健康保险业务,1996年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推出为契机,健康险业务全面展开,各公司在原有的重大疾病保险和附加住院医疗保险的基础上,进一步开发出住院津贴保险、住院费用保险和高额医疗费用保险等一系列健康险产品。据国家统计局和中国保监会公布的数据,健康险的保费收入已从1997年的13.6亿元增长到2002年的104.1亿元(见表1)。诱人的数字背后,却是一个效益不容乐观的市场。目前,各家公司健康险的平均赔付率都较高,个别公司甚至达到、超过100%。 综观国内健康保险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产品差异小。尽管目前市场上商业健康险险种已超过300个,但整体上讲,产品差异性不大,主要是重大疾病定额给付保险、住院医疗费用补偿性保险和住院津贴等几类,而高额医疗费用保险、收入损失保险、长期护理保险、综合医疗保险以及专项医疗服务等在国外很普遍的险种几乎是空白。显然,健康险经营的效益不佳使保险公司对开发新险种望而却步,而各家公司也未能在产品差异性上体现出自身的核心竞争力。 健康险产品在费率厘定上缺乏科学性,存在很大的风险隐患。从精算角度来看,健康险产品的定价基础是疾病发生率、疾病恢复率和医疗费用率,此外,不同地区的疾病发生情况和医疗费用水平不同,一个地区的经验数据不一定适合另外一个地区。我国健康险全面开展只有不足10年时间,保险公司积累的经验数据不足,精算定价中的通常做法是借用外国的数据并加以修改,这样测试出来的费率必然存在较大的误差。再者,目前国外健康险多为短期品种,长期险种几乎全部采用不保证保险费的设计,而目前国内的同类产品基本上都保证续保且保证保险费。随着社会和医学的发展,疾病的种类和发生情况也会有所变化,目前保险公司这种不考虑健康险产品设计时长期风险的做法确实存在很大的风险隐患。 保险公司的风险管控能力薄弱。保险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对健康险的风险控制能力十分薄弱,特别是难以控制医疗费用支出。健康险不同于普通寿险,它涉及保险人、被保险人和医疗机构三方。目前,保险公司和医院之间没有经济上的共担机制,无法做到风险共担、利益共享。保险公司难以介入医疗服务选择的过程中,无法认定医疗服务内容的合理性,也就无法控制医疗费用的支出。而医院由于无需承担任何风险,在自身利益的驱动下,任意增加医疗费用、延长住院时间、虚报医疗费现象时有发生,造成保险公司赔付数额增大。而保险公司尚未建立专门的健康险核保核赔制度,难以控制逆选择和道德风险的发生。 这些问题的存在,归根到底是由于专业化程度较低造成的。专业人才匮乏,产品开发技术落后,风险控制能力薄弱,造成赔付率上升,盈利能力下降,直接影响到保险公司经营健康险的积极性和信心。 大力发展商业健康保险的对策建议 如何对症下药,使商业健康保险突破瓶颈大力发展呢?笔者认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国家应进一步明确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的界限 因为,一般来说,社会保险只负责基本的医疗保险,我国属于发展中国家,国家财力非常有限,补充医疗保险应交给商业保险公司来经营和运作;我国商业保险公司一直是经营商业补充医疗保险的主体机构,经验最丰富,具有人才和技术优势;根据现行法规,社会保险部门、保险公司、行业内部等都可以经营健康险,多个部门同时经营,各自只注重自己的利益,容易政出多头,不利于管理,也不利于收集数据,不利于精算定价和产品研发等。 国家要给予商业健康保险更多的优惠政策 根据《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和《财政部关于企业为职工购买保险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企业年金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都有了一些列支渠道和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但仍不足以对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产生很大的推动作用,因为对经济效益较好,有能力办理补充医疗保险的企业来说,允许的列支比例太小;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未覆盖的人群,如城镇职工家属、城市流动人口、自由职业者、学生、农村人口等,没有规定明确的列支渠道,也没有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公众个人投保商业健康保险没有给予税收减免。如果国家能给予上述优惠政策,必将迅速推动和促进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 要在保险公司与各相关部门和机构之间建立“风险共担、利益共享”机制 在保险公司与医疗机构之间建立这种双赢机制,会带来诸多有利条件。第一,有利于集合卫生部门、社保部门、保险公司等相关部门的数据,共同建立各类数据库,如投保人数据库、疾病数据库、医疗费用数据库、患者(或被保险人)数据库、药品数据库等。充分共享的数据信息,既便于管理,又便于服务,更重要的是,全面的信息和数据,便于产品的研究和开发,因为缺乏经验数据是制约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研发的重要因素之一;第二,可以有效防范道德风险,减少诸如客户在投保时不如实告知、住院医疗费用单据作假等问题,还可以杜绝或减少医患合谋、医院单独作假“谋取”保险公司利益等行为。 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众保险意识 目前,我国商业健康保险发展较慢,除了保险公司经营管理方面的原因外,也确实存在公众保险意识不强的问题。目前我国居民储蓄存款高达11万亿元,其中相当大的比例是用来防病养老的,但一般公众都选择存银行,而不选择购买保险,这是公众保险意识很弱的一个明显表现,但其原因归根到底还是保险公司宣传不到位的问题。所以,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众保险意识是目前发展商业健康保险的当务之急。 加强行业自律,制止不正当竞争 在团体健康险的展业中,过去有些寿险公司在与其他公司竞争时,往往采用向投保单位领导层赠送高额保单、返还高比例手续费、赠送汽车等贵重物品等手段来抢业务,企业年金保险的竞争中,采取“零管理费”承保的现象时有发生,这些自杀式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不仅搅乱了市场,而且也损害了保险公司的自身利益。只有加强行业自律,规范市场行为,才能维持商业健康险业务的持续健康发展。 积极进行商业健康保险专业化运作的探索 健康保险与一般的寿险险种相比,至少有两点不同之处:一是经营健险技术含量高、管理要求高。比如健康保险的精算,除了要考虑死亡率、利息率和费用率三个因素外,还要考虑疾病发生率、伤残发生率、医疗价格、地区差异等。再如健康保险的管理不仅涉及到核保、核赔、财务、人事管理,还包括医务管理、健康管理等;二是健康保险覆盖面广,涉及人群多。所以,健康险领域对保险公司的专业化要求是很高的,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可以进行的探索有: 目前各家公司应尽快采取在公司内部设立专门的健康险事业部或建立专业子公司的经营模式。由于健康险业务的专业性、技术性和复杂性,保险公司要对其进行专业化管理,即在数据的收集和积累、产品定价、利润核算、风险评估方法、理赔管理、客户服务内容及方式以及与医院合作等方面建立相应的经营手段和风险管理方式。在管理体系上,健康险事业部或子公司应有独立的产品开发部门,负责市场调研、险种开发设计、费率厘定、条款拟定;业务管理部,负责核保理赔、保全等业务规则的制订、实施、检查以及与医院的合作和管理;有市场推动部,负责业务的市场推动、激励、销售的策划、人员的培训以及辅助销售渠道的开拓。这样,既有利于专业化管理,又可以共享资源,能提高经营者的积极性。 随着中国商业健康保险市场的不断成熟,应积极探索成立专业性健康保险公司的可能性。这种模式可以使公司将全部精力用于健康险业务的经营,在经营方式、风险控制方法、精算体系、保险公司和医疗机构合作、经验数据的处理、产品设计与定价、产品营销等方面进行更加专业化的研究和尝试,推动健康险业务的创新和发展,进而提升我国健康保险行业的专业化水平。另外,专业健康保险公司的设立,将有效促进健康保险市场的竞争,刺激原有保险公司加快健康险体系的改造,也有利于与国际保险业接轨,提升我国健康保险行业的经营水平。因此,在条件成熟的前提下,应鼓励商业保险公司独资成立、或与外资公司合资成立专业健康保险公司,这是促进商业健康保险快速发展的捷径之一。 健康保险论文:我国商业健康保险主体地位研究论文 摘要]我国目前的健康保障体系存在着总体结构不合理、商业健康保险所占比例偏低及发挥作用偏小等问题,这与商业健康保险在国家健康保障体系中的主体地位缺失直接相关。本文对商业健康保险主体地位欠缺造成的发展不足进行了详尽分析,并就如何在国家健康保障体系中建立商业健康保险的主体地位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健康保障体系,商业健康保险,主体地位,对策 一、现阶段我国健康保障体系基本现状及其国际比较 表1与图1直观地展示出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医疗卫生总支出的变动情况,从中可以看到,卫生总费用一直保持着较快的增长速度,在1990—2005年十五年间,基本上每五年卫生总费用就要翻一番左右,尤其在1990—1995年五年中,卫生总费用增长了近两倍。 这里特别要关注的,是卫生总费用的结构变化。从表1、图1与图2中我们看到的一个显著事实是:曾经占据卫生总费用绝大部分比例的政府预算卫生支出和社会卫生支出两项占比明显下降,而居民个人现金卫生支出的占比则显著上升。 这样的健康保障体系结构显然是不合理的,由此会引致一系列经济与社会问题。由于健康医疗支出具有很大的不可预知性,当个人在健康保障方面需要承受很重的经济负担时,不可避免地会加重心理压力而致使不敢或慎于消费,这种行为一旦成为一种普遍的社会现象,其结果便是社会总需求不足,并由此对经济增长形成抑制影响。另一方面,当一笔大额健康医疗支出成为当事者无法回避的现实时,其结果很可能导致当事人因病致贫或因病返贫,这对社会稳定及和谐社会构建无疑会形成负面影响。 改革和完善健康保障体系是世界各国都面对过的重大课题,为此也进行过多方面探索,一个共同经验是,很多国家通过发展商业健康保险,使商业健康保险成为该国健康保障体系中的重要支柱之一。从表2我们看到,一些发达国家如瑞士、法国和荷兰等,商业健康保险的普及率已达到覆盖全部人口的高水平,美国也达到80%的高普及率;这些国家商业医疗保险占医疗卫生总支出的比重多数都在10%以上(瑞士和澳大利亚略低,但也在5%以上),美国和乌拉圭更是超过35%。与此形成对照的是,尽管自本世纪来,我国商业健康保险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有了较快增长,但始终没有超过4%的水平,最近几年一直在3%左右的水平徘徊。与国外相比,我国商业健康保险显然还存在着很大发展空间。 完善我国健康保障体系可以借鉴国外经验,以发展商业健康保险来减轻居民个人健康费用负担。但是,目前我国商业健康保险发展还很不充分,商业健康保险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还很低,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潜力巨大。据麦肯锡咨询公司研究预测,至2008年,我国健康保险市场有1500亿~3000亿元的规模。而事实上,我国至2007年健康保险费收入仅为384.17亿元。一方面是巨大的商业健康保险潜在需求,另一方面是相对滞缓的商业健康保险供给。造成这种状况的根源,就在于商业健康保险在健康保障体系中缺乏主体地位并由此导致发展不足,由此也阻碍了商业健康险在国家健康保障体系中作用的发挥。 二、商业健康保险在健康保障体系中主体地位的缺失及其后果 我国的商业健康保险至今还游离在健康保障体系之外,由此也导致很多不良后果。 1、主体地位欠缺使商业健康保险无法有效控制医疗成本,导致产品开发受限。 医疗服务是一个垄断性很强的行业。首先是技术型壁垒,从事医疗服务工作的人员,第一步需要接受规定的教育、培训和实习,真正从业后,还需要考取职业资格证书,所以一般人无法轻易进入到医疗服务行业。由于高度的技术垄断性,人们无法确知医疗服务者提供的医疗服务是否恰当,是否存在过度医疗。除技术垄断外,我国医疗行业还存在人为的垄断风险。这导致医疗费用一直居高不下,而垄断利益则不断膨胀。于是,一方面,健康保险的赔付率节节上升;另一方面,商业健康保险人对开发其他老百姓有需求的健康产品反而望而却步,大大影响了商业健康保险作用的发挥。 2、主体地位欠缺使商业健康保险无法有效调控医疗资源。 我国一方面存在医疗机构规模上的垄断,目前绝大多数医院为全民或集体所有,私营、中外合资等形式的医疗机构所占无几。另一方面还存在政策垄断,我国基本医疗保险的受理单位一般局限于全民或集体所有医疗机构,所以这些医疗机构具有政策法令上的天然优势。同时,目前我国对某些行业进入医疗行业仍然有限制,比如现有法律就不允许商业保险人投资医院。在种种限制下,商业健康保险人无法有效调控医疗资源,无法与医疗机构结成真正的利益共同体,无法在事先、事中和事后对医疗服务进行全方位的监督、审核和检查,保险人因此也无法有效控制风险,这些因素都导致保险人运营商业健康保险的不确定性和成本大大提高。主体地位的欠缺使保险人很难突破现有医疗体系来有效规避原有的医疗风险、重新合理配置医疗资源、名正言顺地为老百姓安排健康保障,这给商业保险发挥健康保障作用带来了阻碍。 3、主体地位的欠缺使商业健康保险无法获得政策法令鼓励和支持。 虽然老百姓对商业健康保险有一定需求,但潜在需求要转变为现实购买力,还必须有可支配收入的支持。另一方面,保险产品毕竟属于非渴求商品,很多人不会自行主动购买,有时需要外界因素的激励或强制。很多国家,如美国、瑞士、澳大利亚等,都通过制定法律,要求符合规定的国民必须购买相应的商业健康保险。为此,很多国家出台了各种鼓励购买商业健康保险的优惠措施,如美国对雇主为雇员、个人或自由职业者等购买商业健康保险制定了各自的税收减免优惠措施,并以强制性法令的形式推动商业健康保险开展业务。政府优惠政策的推出,一方面增加了购买商业保险的吸引力,同时也提高了民众的购买能力,能有效促进商业健康保险的推广。我国当前的状况是,国家只对企业职工补充医疗保险作出了相应规定,除此之外,再无其他对于基本医疗保险之外的健康保险的政策规定。而企业职工补充医疗也并非强制性要求,且很多补充医疗计划是由社保机构来承办,无助于健康保险发挥有效作用。 4、法律法令的空白增加了商业健康保险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的难度。 信息不对称是保险业永远的难题,特别对健康保险来说,逆选择和道德风险带来的困扰尤其大。总的来看,保险人往往处于不利地位,一方面,由于主体地位缺乏使保险人对相关医疗服务开展全面调查和审核非常困难,另一方面,在利用保险合同保护自己利益时,也因为保险法对健康保险相关规定的空缺而使保险人利益受到损害。我国的《保险法》对健康保险投保人未尽告知义务的处理并没有明文条款。尽管判例法系国家通过保险判例规定投保人负有健康状况告知的义务,但我国是成文法系国家,保险人引鉴国外判例未必能为法庭所接受,法庭最后可能作出有利于投保人的判决,保险人以法律手段化解信息不对称问题的意图也因此可能受挫。 三、建立商业健康保险主体地位的对策建议 1、国家通盘考虑健康保障需求,以立法形式推动商业保险进入健康保障体系。 从国际经验看,很多国家往往通过立法形式并采取具体措施来借助商业健康保险力量建设国家健康保障体系。第一种实现方式是,规定国民必须购买相应的健康保险。如美国的《健康维持组织法》(TheHealthMaintenanceOrganizationActof1973)要求确保雇员有可自行选择参加健康维持组织的权利;德国规定所有公民都必须参加健康保险,其中约有20%的高收入或自雇家庭选择商业保险公司提供的健康保险;1996年瑞士实施强制性健康保险,并要求保险公司一旦承保要保证续保,商业保险人同时为高收入者提供补充健康保险。第二种实现方式是,制定优惠的税收政策鼓励民众购买健康保险。如美国对雇主为雇员购买团体健康保险、自由职业者以及其他个人为自身购买健康保险都予以税收减免,对经营健康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采用较低的营业税税率,对健康险本身给予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澳大利亚政府对民众的私人健康保险费给予折扣优惠,而对没有购买私人健康保险的高收入者则实施加征1%医疗保健税的惩罚措施;瑞士的健康保险费用可享受税务减免,同时,地方政府通过提供收入补贴来帮助低收入者购买强制健康保险。借鉴国际经验,我国商业健康保险进入国家健康保障体系,也需要由政府力量来推动。一方面,政府应采取立法措施来确立商业保险人在国家健康保障体系的合法地位;另一方面,需制定切实的税收优惠政策来推动商业健康保险发展。 2、国家适当开放医疗资源,鼓励商业保险人合理调配医疗资源。 健康保险如果不与医疗服务提供者的利益关联起来并对其形成一定制约,很难将医疗费用增长控制在合理范围之内。为此,很多美国商业健康保险人发起并逐步建立起以控制医疗服务提供者行为和实施预付款制度为主要内容的健康维持组织(HealthMaintenanceOrganization,HMO),实践下来取得了较好成效。HMO的成功经验概括起来,主要有两点。其一是政府的大力支持。1971年,美国政府宣布将建立健康维持组织作为“国家卫生事业的战略方针”来推动;1973年,尼克松总统签署的《健康维持组织法》规定在经济上支持健康维持组织的发展。其二是HMO具有调控医疗服务提供者及其行为的能力。HMO拥有自己的医生、诊所或医院,HMO的医生主要是初级保健医生,HMO可对其医生雇员进行合理合法的监督管理;HMO还与医师团体或独立开业医师或独立开业协会签订协议,无论采取哪种形式的医疗服务,HMO都有明确的就诊制度,严格控制投保人的就医行为和医师的治疗行为,比如投保户只能去HMO指定的医院或医生处看病,如要选择医生,需要承担较高的自负额,所有的医疗需求必须先咨询初级保健医生,如果初级保健医生认为有必要才转给专科医生,而专科医生的很多医疗方案还需征得保险公司的同意。我国商业健康保险要获得良性发展,控制医疗成本是首先要考虑的问题。而要解决这个难题,可以借鉴HMO的做法,允许保险人合法利用医疗资源。为此,建议政府部门出台相应政策,鼓励医疗机构与健康保险人开展合作,并通过适当方式将目前相对分散、力量单薄的健康保险人联合起来,以增强健康保险人同医疗机构展开磋商的能力。同时,为真正实现商业健康保险人对医疗服务的监督和管理,还需解决保险机构投资医疗行业的法律障碍。 3、商业健康保险人提高风险控制技术,创造自身的主体地位。 健康保障体系要顺利和持续运行,有赖于成熟的医疗风险控制技术。目前,世界各国较多采用的医疗风险控制技术是相关诊断人群收费标准(DiagnosticRelatedGroup,DRG),即根据年龄、性别和治疗费用等因素划分每一相关诊断群,将每一相关诊断群的病情分级确定其平均医疗成本,制定相应的付费标准。另有一种费用控制方法是资源基础性相对价值计量法RBRVS(Resource-BasedRelativeValueScale),它是根据医疗行为使用的资源成本来确认每个医生或医疗服务提供者提供服务的相对价值。挂号费、诊疗费和医师职业责任保险费构成资源基础性因素,这些因素被转化成相对价值单位后再乘上每年更新的转换系数就成为应该向医疗服务提供者支付的金额,这个金额还根据不同地区进行调整。美国医疗照顾制度(Medicare)和几乎所有的健康维护组织(HMOs)都采用了这种方法。我国目前面临着严峻的医疗费用控制问题,尤其需要提升这方面的技术。商业健康保险应积极配合、支持风险控制和激励机制方面的研究,从整合医疗信息开始,深入研究相关控制医疗和就医行为的技术,改变医疗机构在定价上的垄断权,并建立有效的就医行为监督机制,提高整个健康保障体系的运行效率。藉此,商业健康保险将逐步创立和体现其在国家健康保障体系中的主体地位,不断促进自身发展。 4、政府有效监管健康保障提供者,保证健康保障体系的安全运行。 健康保障提供者的科学、规范操作是健康保障体系安全运行、百姓获得全面健康保险的保证,政府部门应对健康保障提供者予以有效监管。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06年9月颁布实施了《健康保险管理办法》,对保险人经营商业健康保险作出了管理方面的要求。政府对希望进入健康保障体系、申请经营健康保险的保险人应进一步规定相应的准入标准,同时还要审核商业健康保险人的经营目标、业务规划、资金运用、技术实施等,并在商业健康保险人正式开办业务后对其进行定期检查,以保证商业健康保险能够切实履行提供健康保障的职责。对商业健康保险制订科学的监管制度并确保其贯彻实施,是确立商业健康保险主体地位另一个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 健康保险论文:全民健康保险财务危机研究论文 摘要:台湾全民健康保险自1995年实施至今已经取得了显著的成效,民众的健康有了基本的保障。但是,台湾健保也面临着严重的财务问题,至今已经爆发了三次财务危机。本文从台湾健保的管理制度、财务收入制度和财务支出制度等方面对其财务危机进行了分析,并总结出它为完善我国大陆健康保险制度提供的借鉴意义。 关键词:台湾;全民健康保险;财务危机 一.台湾全民健康保险的制度分析 台湾地区健康保险制度源于1950年的劳工保险,至20世纪90年代初已有13种健康保险。由于当时这种保险制度存在着如保险费交纳不一、医疗费用支付标准不一以及管理混乱等问题,从1988年开始台湾当局就组织人员着手规划实施全民健康保险,简称全民健保。1994年8月9日,台湾当局公布了“全民健康保险法”,1995年3月1日,正式开始实施全民健康保险,至今已有十余年之久。 (一)台湾全民健保的制度模式 台湾全民健保前后规划了6年,台湾当局借鉴了国外的一些实施经验,同时结合台湾当地的社会经济状况与民众需要,创立了具有特色的社会健康保险体制。其制度模式的特点主要有如下几点: 1.中央集权的单一公营体制。在台湾的全民健保体系中,中央健康保险局是整个健保运作的具体承担者,充当保险人的角色。健保局总局综合管理全局业务,负责业务制度规划、督导、研究发展、人力培训、信息管理等。健保局总局下设6个分局,直接办理承保业务、保险费收缴、医疗费用审查核对及特约医疗机构管理等业务。在台湾,负责监督全民健保运作的机构有:负责监督保险业务的“全民健康保险监理委员会”、负责审议各项争议的“全民健康保险争议审议委员会”、负责协议与分配健保年度所需医疗费用总额的“全民健康保险医疗费用协议委员会”。这三个监督机构同健保局总局一起,向上对“行政院卫生署”负责,构成了全民健保的行政体系。 2.全民强制纳保。在台湾“全民健康保险法”中规定,凡是“中华民国”国民,在台湾地区设有户籍满四个月以上,都必须参加全民健保。此外,领有台湾地区居留证件的外籍人士,在台湾居留满四个月,也应该参加健保。可见,台湾全民健保是一种强制性的社会保险。被保险人依其职业类别与所属投保单位,共分为六大类:第一类为公营事业机构公务或公职人员,私立学校教职员,自营作业主和雇主;第二类为职业工人,外雇船员,自营作业和雇主;第三类为农民和渔民;第四类为军人眷属;第五类为低收入户;第六类为荣民(指早期的退伍军人)、荣眷等。投保者中有职业者应透过所属单位投保,没有职业的可透过乡(镇、市、区)公所投保。 3.保险费收缴以薪资为依据。在台湾全民健保中,保费收入是健保资金的主要来源。具体由三部分负担:一是被保险人缴纳的保险费;二是被保险人所在单位(雇主)为被保险人所缴的保险费;三是“政府”为一些特定被保险人(第四类、第五类低收入户和第六类无职业荣民)所提供的补贴。在所有的保险对象中,除第四、五、六类保险对象以全体保险对象每人平均保险费作为计算基础,其它都以被保险人的薪资所得为计算基础。被保险人的资本所得,包括营利所得和财产所得,则未列入费基计算。 4.自负盈亏的财务责任制度。为避免全民健保拖垮财政,台湾健保实行的是自负盈亏的财务制度,健保必须负责自身的财务平衡。为了健全健保财务制度,台湾当局制定了一些措施:(1)允许及时调整保险费率。健保法规定保险费率最高上限为6%,开办第一年为4.25%,至少每两年精算一次。根据精算的结果和财务收支情况,可以对费率加以调整。(2)提取安全准备金。为了避免医疗费暴增或因经济不景气、失业等原因导致的保险费收人减少和保险财务短期失衡,健保法规定每年应从保费收入总额中提取5%的安全准备金,以保证健保财务的稳健运行。 廖添土:台湾全民健康保险财务危机论析5.医疗费用部分负担制度。所谓的“部分负担”是指,民众就医除了健保给付外,仍须自己负担部分医疗费用。推行部分负担制度,是为了强化患者的医疗成本意识及个人责任,避免医疗资源的不当使用。同时,为了避免因实施部分负担制度加重一些贫困民众的经济负担而影响其正常就医,又订立了免除部分负担的相关措施。免除项目包括重大伤病、分娩、预防保健、山地离岛、慢性病连续处方笺等,免除对象涵盖低收入者、职业伤病患者、结核病患者及3岁以下儿童等弱势群体。 6.保险医疗给付范围广。参加了全民健保的台湾民众,在缴交保险费并领取健保卡后就可享受范围非常广的保险医疗给付。不管是牙医、西医还是中医门诊、急诊、住院、生育、预防保健、家庭病房、精神病社区康复等医疗服务都涵盖在保险给付的范围内,民众从小感冒到住院手术或重大疾病,仅需要担负部分负担费用,其余皆为保险给付。 (二)实施效果简评 台湾健保实施后,获得了国际上比较广泛的好评。健保开办后短短数年间,民众纳保率由1995的57.48%上升至2003年的98%,几乎全岛民众皆可接受健康保险社会保障,大大降低民众就医的经济障碍。特别是老、弱、妇、孺等医疗照护需求高的民众,就医不需花费昂贵的医疗费用就可享受医疗照护。台湾健保取得了全民纳保、民众满意度高、保障范围广、就医方便、保费低廉等成效。2000年,英国的《经济学人》在评估《世界健康排行榜》时,综合各项指标,将台湾地区列为第二名。美国知名期刊《健康杂志》(HealthAffairs),也于2003年5月份专文论述台湾全民健保的成就,给予了高度的评价。 二.台湾全民健康保险财务危机的实证分析 台湾健保实施十余年来取得了令人满意的成就,获得了台湾民众的支持。但是,健保的财务问题却始终未能得到解决,财务危机屡屡爆发。依《南方周末》2006年4月6日报道,从1995年至今,台湾健保的财政支出一直处于入不敷出的状态:收入每年的增长率为4.58%,而支出的增长率则达到5.71%。安全准备金至2004年只剩78.5亿元(新台币),健保面临着破产的危险。 资料来源:1.1995-2004数据来源台湾中央健保局会计室《安全准备提列情形表-依权责发生基础》2004;2.2005年数据来源《南方周末》2006-04-06报道,《台湾健保:医疗制度乌托邦?》 数据来源:台湾中央健保局会计室《安全准备提列情形表-依权责发生基础》2004 (一)第一次财务危机(1999~2000年) 如表1和表2所示,台湾健保开办的前三年,财务状况良好。这三年每年的健保财务收入均大于财务支出,安全准备金也由1995年的371.44亿元(新台币,下同)上升到1997年的615.59亿元。但是,1998年财务支出急剧增长,而收入却增长缓慢,当年的健保财务就略微失衡,支出比收入多了约15.6亿元,这一财务缺口由安全准备金来平衡。到了1999年,健保财务失衡更加严重,爆发了第一次财务危机。这年财务支出远远高于收入,财务逆差达210.03亿元,安全准备金一下子减少了35%,只剩389.96亿元。 针对第一次财务危机,台湾当局采取了一系列开源节流的措施。开源措施包括:查核投保金额、中断投保开单、协助弱势寻求补助、争取代位求偿、公益彩券盈余分配及烟品健康福利捐赠等。节流措施包括:防止医疗资源浪费、强化药品特材支付作业、查处医疗院所违规行为、落实医疗费用审查等。这些措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到了2000年健保财务状况有所改善,财务支出比上年有所减少,收入增加了203.64亿,财务略微出现了盈余。 (二)第二次财务危机(2001~2003年) 自2000年健保财务有所改善之后的三年,健保又爆发了第二次财务危机,财务缺口又开始加剧,直到2003年才有所缓和。这三年财务支出年平均增长速度为5.87%,而收入年平均增长速度只有5.76%,安全准备金逐年减少,2003年只剩下82.8亿。 为了应对这次财务危机,台湾当局不得不调整保险费率,于2002年9月把保险费率由4.25%调整至4.55%,提高健保收入。其次,全面实施总额预算制度,适度控制医疗费用增长。总额预算制度是指由被保险人、医疗服务提供者及专家学者共同协议医疗费用的年度支出总额,在总额范围内依照支付标准表决定服务报酬的一种医疗费用支付制度,其目的是要医疗提供者共同承担财务风险责任,以合理控制医疗费用于预先设定的范围内。实施总额预算制度后,医疗费用得到一定的控制,年成长率在4%~5%之间。 (三)第三次财务危机(2004~至今) 在2003和2004两年,由于医疗费用得到有效控制,加上调涨保险费率增加了健保收入,财务形势有所缓和,但依然是入不敷出,到2004年底安全准备金只剩下78.5亿元。2005年财务支出又开始大幅上涨,但财务收入却反而小降,使得财务缺口达650亿元,安全准备金变为负数。在现有费率制度下,按照健保的财务预算,未来五年健保财务缺口将进一步拉大,健保的财务危机将更加严峻。 针对这次财务危机,当局采取了采取了包括长期和短期两套措施。短期措施主要是实施所谓的多元微调方案,主要措施包括投保金额上限由87600元调整至131700元、军公教投保金额由薪资的82.42%调整至87.04%、争取烟品捐赠及代位求偿收入及拉大小区医疗与大型医院门诊部分负担差距等。长期措施则是谋划推出二代健保规划,其目标是建立权责相符、财务收支平衡、扩大社会参与、提升医疗质量的健保制度。 三.台湾全民健保财务危机综合成因分析 台湾全民健保实施的是自负盈亏的财务制度,保证全民健保的财务平衡,是事关健保能否永续经营的重要问题。每次健保财务危机的爆发,当局都要采取一系列的措施来挽救,但收效甚微,健保财务依然入不敷出。健保财务危机屡屡爆发,根源在于健保自身的制度缺陷。要达成健保的财务平衡,台湾当局就应该从健保的制度层面上做一番彻底而有效的改革。 (一)健保管理制度 1.中央集权的公营体制,不利于健保的正常运作。台湾全民健保管理制度是一种单一的公办公营体制,这种管理体制存在不少弊端。首先,单一保险人体制缺乏多个保险人之间的竞争,无法发挥市场资源配置优势,降低健保自身的运营成本,同时也无法满足民众多层次的健康保险需求。其次,中央集权的公营体制容易使“政府”的角色定位错误,致使健保行政与业务不分。在国际上实施社会性健康保险的国家(如德国),政府一般担任监督者及仲裁者角色,而非执行者。但在台湾健保的组织体制中,中央健康保险局既是管理者又是保险人,身具承保、医疗机构特约管理、支付标准订定、医疗费用审查与核付等多重身份。这种角色定位错误破坏了健保的正常运作体制,造成健保运作制度的畸形发展。 2.支出与收入缺乏连动机制,财务预算难以平衡。在台湾健保体制下,财务收支预算分别由“监理会”和“费协会”负责,收支预算相分离。其中,“监理会”的主要职能是提供法规咨询、收入面的费率制定与监督等,而“费协会”的主要职能是在总额支付制度下负责健保财务的支出预算。由于“监理会”与“费协会”相互分立,使得收入与支出的缺乏连动关系。如果“费协会”为了提升医疗服务质量而决定增加预算支出,而“监理会”却决定费率不动、其它收入也不增加,则两者之间会出现财务缺口。这种收入与支出预算相分离、权责不对等的机制,不利于健保财务收支平衡。 3.管理监督制度不健全,致使健保财产被侵吞。对台湾健保运作的监督主要由“监理会”负责。然而,由于台湾当局的无能和“监理会”监督的无力,健保财产一直不断的被侵吞。在台湾,政客、医界与不法集团串通“吃健保”的丑闻,屡屡见诸报端。据海峡都市报2006年3月31日报道,民进党“立委”林进兴、邱永仁所分别经营的两家医院,通过勾结假病患与假住院诈领健保费至少1.9亿和1.1亿。由此可见不法集团“吃健保”之猖獗,健保又岂能不爆发财务危机。 (二)健保财务收入制度 1.保险费负担不公。健保保险费的收取应充分重视负担的公平性,但是,台湾健保保险费的收取长久以来即存在着一些不公平的现象: 首先,工薪阶层负担沉重。由于保险费费基以薪资所得而非实际所得计算,因而健保财务主要由工薪阶层负担。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薪资所得占台湾民众总所得的比重逐渐降低(目前这一比例是55%),而其他所得,比如资本所得,所占的比重却逐渐升高。这种情况使得依靠薪资所得的工薪阶层保费负担越来越重,而大量资本所得者,拥有着巨额收入却不需分担保险费,显失公平。有报道说,台湾著名模特林志玲,年收入将近4300万,每个月的健保费,只要缴交604元,比许多上班族都还要低。另外,由于薪资收得占总所得的比重下降,客观上也使得健保财务收入增加的空间越来越小,影响健保财务平衡。 其次,保险费各类目之间负担差异较大。台湾健保把保险对象分为六类十四目,各类目保险对象本人、雇主及政府负担比例各不一样,造成类目之间保费负担的差异。比如,第一类保险对象的公营事业人员,缴交保费时不必以全部薪资投保,而且有投保薪资的上限,保费负担比第二类保险对象大大减轻。另外,在第二类别保险对象里,职业工会会员保费负担比普通工人低,因而,很多被保险人纷纷以加入工会等方式来转移投保身份,以逃避高额保费。 最后,家庭成员多的保险对象负担更重。在台湾健保体制下,家庭成员多者,除了要为自己购买保险外,还要为家庭成员购买保险,一个人往往要同时负责好几个人的保费。这使得家庭成员多又以全薪投保的民众负担十分沉重,而单身又未以全薪投保的民众负担较轻。 2.保险费费率僵化。依据“全民健康保险法”的规定,健保财务可以对保险费率进行及时的调整,以维持财务平衡。从医疗保健支出占GDP比值来看,OECD国家平均每年支出在7-9%,而台湾平均只有5.88%,因而相对于OECD国家,台湾保险费率还有一定的上调空间。但是,台湾健保自实行以来,费率也只调整一次,且幅度很小。这是因为在台湾特殊的政治体制下,要想通过上调费率来达成财务平衡,困难重重。首先,由于台湾特殊的政治环境,政治家的活动都是为选举服务。为了取得选民的支持,获得竞选的成功,政治家往往反对保险费率的调涨。其次,由于保费负担的不公,调涨保险费率也会受到民众的强烈反对,保险费率调涨举步维艰。 (三)财务支出制度 由于健保制度的“道德风险”,任何一个国家或地区都面临着医疗费用支出上涨的问题,因而都需要一套合理的制度来控制医疗成本,防止医疗浪费。台湾健保财务支出制度,就缺乏一套既保证民众健康不受损害又能合理控制医疗费用的机制。 1.总额支付制使民众健康受损。台湾全民健保实施之初医疗支付主要采用论量计酬制度,即按照医生提供的服务量、民众的用药量及住院天数等来计算健保的医疗给付。这种支付制度虽然方便医疗费用的计量,但是不利于对医疗费用的合理控制。为了多获得健保医疗给付,医疗提供者往往增加服务量和用药量,民众也往往增加就医次数,导致医疗费用快速增长。后来随着第二次健保财务危机的爆发,为抑制逐年高涨的医疗费用,台湾当局全面实施了总额支付制度。总额支付制度在控制医疗费用方面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是由于其只在医疗供给方控制费用支出,并没有在医疗需求方面进行合理的控制,使得民众的医疗需求仍然十分庞大,民众的医疗资源浪费仍然十分严重。在高涨的医疗需求面前,医疗提供者为了控制医疗费用在预算的总额内,就不得不降低医疗服务质量,从而使民众的健康受损。 2.药价黑洞蚕食健保收入。台湾健保药价黑洞每年都要蚕食几百亿的健保收入。所谓药价黑洞,是指健保局支付医疗院所交付保险对象(病患)的药品费用,与医疗院所实际购买价之间所产生的差距。据人民日报网络版香港2000年7月19日报道,台湾健保每年损失的药价黑洞达200亿元。为减少药价黑洞,从1999年到2002年,健保局共进行了三次药价调降,试图解决药价黑洞问题。结果表明,这一措施收效甚微。因为在新的药价下,医院基于营运营利的现实考虑,会重新寻找可获取最大药价差的药品,以取代原先采购的药品。这样,不仅药价黑洞没有得到解决,民众的健康也受到了损害。 3.医疗资源浪费严重,促使支出急剧上涨。台湾虽然实行了总额支付制度,医疗费用有所控制,但是医疗资源浪费,还是十分严重。全民健保实施后,台湾人民变得“爱逛医院、爱拿药、爱检查”。据统计,台湾目前平均每人每年看病次数高达15.3次、药费占全部健保费四分之一、门诊医疗花费占总医疗费六成以上,民众“不看白不看”的心理十分普遍。其次,医疗院所“可住(院)可不住的,要住;可割(手术)可不割的,要割;可照(内视镜)可不照的,要照;可开(药)可不开的,要开”的浪费现象也屡见不鲜。由此可见,医疗资源浪费是台湾健保当前很重要的问题,导致了财务问题的日益恶化。 (四)其他客观因素 台湾健保财务失衡原因错综复杂,除上述原因外,还有其他一些客观的因素影响财务平衡。这些客观因素主要有:第一,台湾近年来经济发展不景气,财政日益恶化,企业纷纷外移,失业率上升,民众收入减少,使得健保保费收入锐减;第二,台湾人口的老龄化加剧了健保财务危机。随着台湾人口平均寿命的延长和出生率的下降,台湾人口老龄化非常严重。十年前65岁以上老人占总人口的5%,如今达到9.6%。人口老龄化使得健保医疗费用大副增长,加剧了健保危机;第三,医疗科技的日益进步和新药的不断开发,以及医疗给付范围的扩大,也都增加了医疗费用的支出。 四.借鉴意义 实施健康保险是提高我国人民生活水平和稳定社会的必要措施,是新形势下构建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生活的重要一环。由于我国仍然是个健康保险不发达国家,健康保险体制还不健全,社会医疗保险覆盖面低,因而,在新形势下完善健康保险体制是我国的重要任务。台湾全民健保实施十多年来,其改革的成功和失败,可为祖国大陆建立和完善健康保险制度提供可贵的借鉴意义。 (一)大力发展商业健康保险,建立多层次健康保险制度 1998年12月,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建立了以“低水平,广覆盖”为主要特征的新型医疗保险制度。这种医疗保险制度是与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其保障目标定位于满足职工的“基本医疗需求”,并且强调个人在医疗费用支出上的责任。但是,我国医疗保险改革的实践表明,单靠政府力量难以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快速增长的多元化健康保障需求。发展商业健康保险,不仅可以满足广大群众多层次的健康保险需求,还可以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降低社会健康管理成本,提高健康管理质量和效率,减轻政府负担,构建健全的社会保障体系,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 (二)建立有效的供方与需方医疗成本共同分担机制,控制医疗费用 为了防范“道德风险”,合理控制医疗费用,一个理想的医疗保险体系要能同时达到两个目标:一是保护消费者使其能避免患病时的财务风险;一是使医疗资源能够有效的运用。然而如果仅采用一个政策工具,而同时想达到这两个目标时,常陷于两难境地。因而,应该使供方成本分担制度与需方成本分担制度一起搭配使用,才可避免两难困境,同时兼顾风险保护与资源使用效率的双重目标。所以,完善我国的健康保险体制,必须寻求一套有效的供方与需方医疗成本共同分担机制,使民众健康在不受损害的情况下合理控制医疗费用。 (三)加快医疗卫生体制改革 目前,我国的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相对滞后,仍存在着一系列的问题,如医院产权不清,医疗服务重视效率而忽视公平,民众看病难,看病贵等。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顺利与否关系到社会医疗保险体制改革的成败,关系到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和医疗卫生费用控制的效果。因而,要建立完善的社会健康保险体系,当务之急是加快我国医疗卫生体制的改革。 另外,完善我国的健康保险体制,还应该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建立完善的财务监督制度,制定合理的保险费率,保证负担的公平。并且,还应该在农村大力推广医疗健康保险,使广大农民也有健康的保障。 健康保险论文:我国商业健康保险发展研究论文 摘要:入世以来,世界经济全球化的趋势给我国的保险带来前所未有的发展和变化。随着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逐步深化,花钱看病、投保买健康的观念将逐渐被人们所接受,这样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将有广阔的市场。但是目前,我国健康保险的发展还很落后,并且其发展还处于“小马过河”的阶段,所以商业健康保险亟待完善。本文在讨论商业健康保险发展问题的同时,阐述了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对策。 关键词:商业健康保险;保险政策;经营模式;医疗风险;保险产品;产品监管;发展对策 在许多国家的国民医疗保障体系中,商业健康保险都是一个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商业健康保险在健全我国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在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保障需求,促进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等方面都发挥出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同时,作为商业保险中的一类重要业务,健康保险也越来越受到国内各家保险公司的青睐。以往的许多研究都表明,中国商业健康保险的市场潜力巨大。为此,根据我国现阶段的基本国情和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规律,笔者对中国商业健康保险目前的状况进行了描述,分析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商业健康保险应采取的经营和发展战略,期望这些分析和建议能对我国商业健康保险事业的持续、稳定和健康发展产生积极的影响。 一、我国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现状 我国商业健康保险开始于上世纪80年代初国内保险业复业时期,经过二十多年的努力,已经取得了一定成果,其主要表现在: (一)覆盖人群逐步扩大,业务规模迅速增长 据统计,2001年,商业健康保险承保数量首次突破1亿元,2002年达到了1.36亿元,当年保费收入达320.96亿元,比上年增长44.96%;自2003年3月非典疫情发生以来,健康保险保费收入持续增长,在非典最为严重的5、6月份,保费收入分别达37.19亿元和59.42亿元,大大高于上年26.75亿元的月均保费收入水平。 (二)经营主体不断增加,产品供给日益丰富 目前,已有29家寿险公司和8家财产险公司经营健康保险,提供的险种已经超过300种。除了传统的费用补偿型和住院津贴型产品,保险公司也开始涉足收入损失保险和长期护理保险等新领域。 (三)服务领域日益拓宽,社会影响明显扩大 商业保险公司提供的健康保险已经覆盖了包括电力、铁路、邮政、通讯等行业在内的各大行业,社会影响明显扩大。特别是在2003年上半年发生的非典疫情面前,保险业快速行动,采取加快理赔、加快产品开发、加快销售创新等特殊服务,在抗击非典的特殊时期,树起了保险业良好的社会形象,有力支援了国家抗击非典斗争,赢得了社会的普遍赞誉。 (四)对于国内健康保险的需求市场来说,市场潜力巨大 全国50个城市的保险需求调查显示,49.9%的城市居民考虑在未来3年内购买商业保险,其中预期购买健康保险的比例高达76%,在人身保险各类业务中占居第一位。 二、目前我国商业健康保险发展的障碍 (一)政策和法律等外部环境还不够完善 商业健康保险是以被保险人的身体为保险标的,保证被保险人在疾病或意外事故所致伤害时的直接费用或间接损失获得补偿的保险,包括医疗保险、疾病保险、收入保障保险和长期看护保险等。 2002年12月,中国保监会专门下发了《关于加快健康保险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了加快发展健康保险业务,加强健康保险专业化经营和管理,建立适应我国国情的健康保险发展模式等方面的原则要求。尽管在宏观的层面上,我国的健康保险已经具备了一定的法律基础,但是微观层次的不完善却一直阻碍着保险公司在商业健康保险方面的发展,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保险公司尚不具备法律赋予的可参与医疗服务定价及对医疗卫生资源的有效利用实施监控的权利;二是社会医疗保险和商业医疗保险具体的业务界限还不够清晰,存在社会保障机构开办商业医疗保险,与商业医疗保险争夺业务的情况;三是对涉及医疗保险的诉讼案件,在审理及新闻媒体报道时,也往往存在偏袒被保险人的情况。凡此种种情况都使商业健康保险的进一步发展面临困难。 (二)商业健康保险经营模式的风险控制存在缺陷 我国现在采用的健康保险经营模式是投保人(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缴付保费,然后被保险人到医疗服务提供者那里接受医疗服务,医疗服务工作者按照提供的医疗服务收费,而后被保险人付费后用付费凭据到保险公司那里报销索赔,保险公司间接地按照医疗服务提供者的服务进行付费。简而言之,就是“被保险人看病,医院治病收钱,保险公司买单”。这相当于保险公司作为第三方支付了医疗服务费用,是补偿性按服务付费的健康保险模式,我们把它简称为买单式健康保险模式。 买单式健康保险模式分离了医疗服务和保险服务,保险公司仅仅参加了保险服务,无法控制医疗服务,不可避免地在风险控制方面存在着缺陷,从而不能协调好保险人和医疗服务提供者两者之间的利益机制,导致保险公司和医院之间缺乏共同的经济利益,进而得不到医院配合,造成核保调查和理赔查勘困难重重,影响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 (三)保险公司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缺乏,不能满足市场的需要 根据我国健康保险发展的现状,目前保险市场上可以购买的健康保险产品主要包括基本住院医疗费用保险、住院医疗生活津贴保险、重大疾病保险等险种。但是市场上的健康保险产品,不论是产品设计还是保障水平,都存在或多或少的弊病。并且在产品销售上,各个层面的产品缺乏互补性。 一方面,基本住院医疗费用保险和住院医疗生活津贴保险都存在一定的缺点,即个人投保须附加于一定保额的主险之上。结果导致了实际投保率很低,给付率极高的情况。而重大疾病保险根据投保人选定的保险金额承保,长期寿险固定利率分定期保险和终身保险两种,实际投保率不高,短期给付率低,但高额保单承保风险极高。这些都无疑增加了商业健康保险发展的困难。另一方面,近年来,各保险公司都设计了许多保单,但普遍存在着保险责任相近、单一和缺乏创新的缺陷;同时开办的住院医疗费用保险和生活津贴保险的保险期限太短(只有一年),使被保险人的利益得不到足够的保障,从而不能真正满足市场的需求。 (四)商业健康保险的基础设施不够坚实 商业健康保险是一项专业技术性强、管理难度大的业务。迫切需要一支高素质的人才队伍,包括医学技术人才、精算人才等。专业化的人才资源和计算机系统是商业健康保险的软硬件基础,我国保险公司在这两方面的基础建设比较薄弱,亟待加强。 在人才资源方面,我国的保险公司普遍缺乏一支既懂医学医疗又懂保险业务的复合型人才。首先,各保险公司都缺乏合格的医疗保险管理人员;因为健康保险涉及医学、保险和管理等多个领域,要求管理人员具备宽广的知识面和跨领域的背景,而符合如此要求的人才凤毛麟角。其次,保险公司的精算管理、险种开发、核保理赔和市场营销等岗位都急需熟悉健康保险的专业人才。最后,保险公司还缺乏合格的健康保险专业营销人员。 在系统设备上,许多保险公司还没有建立起健康保险业务的专业信息系统设备。现有的健康保险业务大多依靠寿险业务系统进行管理,相关的数据也按照寿险业务的标准进行记录和管理。这样导致保险公司无法实现健康保险业务的专业核保理赔功能,也无法记录统计健康保险业务迫切需要的各项医疗资料。没有健康保险的专业电脑平台,健康保险的专业化风险管理也就无从谈起,所以加强健康保险的专业信息系统建设不容忽视。 (五)健康保险的产品监管政策不到位 我国已经加入世贸组织,保险业在挑战和机遇面前,保监会应适时地调整和完善保险监管,以使我国保险业在得到一定程度的保护下得到发展,同时使我国的保险市场进一步向世界各国开放,从而达到双赢。 目前,各保险公司的健康保险产品的条款和费率都由总公司报保监会统一备案,报备的条款和费率没有弹性。但是健康保险的地域性要求很强,各地的自然情况和经济形式都不相同,各种疾病的发生率和医疗费用水平不同,相应的保险责任、免赔额限度、以及费率等保单要件要求也就不尽相同。因此,总公司统一备案的条款到达地方后很难完全适应当地的情况,不易得到市场的认同。现行的统一备案制使健康保险产品缺乏灵活性,不利于保险公司因地制宜地设计和调整健康保险产品条款,抑制了商业健康保险的市场拓展。 三、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对策 (一)争取政策支持,创造有利于健康保险发展的外部环境 随着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进一步深化,我国对商业健康保险的地位和作用也做出了明确的规定,还出台了一系列有利于商业健康保险发展的相关政策。例如:保监会将继续加强与财政部、税务总局的联系,争取减免个人购买健康保险的所得税,进一步鼓励和吸纳更多的居民个人参加商业健康保险,加快健康保险专业化进程;同时,明确商业健康保险地位,准确界定与基本医疗保险的界限,规范市场经营环境。因此,目前中国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有着非常有利的外部环境,但是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还受到来自经营环境中的诸多因素特别是医疗服务方面一些因素的不利影响,在这些不利因素中,医疗机构的行为和医疗服务过程,特别是医疗服务成本的变化对商业健康保险所造成的影响,各家保险公司必须有一个清醒的认识。 (二)完善医疗风险控制体系,推进医疗机构和保险公司形成合作机制 如何建立对医疗风险的控制体系,是发展健康保险必须认真考虑的问题。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离不开卫生医疗系统的支持,并且,商业健康保险作为重要的筹资手段和市场化的制度安排,也能够成为卫生医疗体系改革的重要推动和促进力量。从这个角度出发,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和卫生医疗系统的发展有着共同的目标,应当携起手来,开展一些试点,进行一些合作,探索建立商业健康保险与医疗服务系统的合作模式,完善医疗风险控制体系,从而实现商业健康保险发展和卫生医疗改革的双赢。此外,协调有关政策,鼓励保险公司投资、参股医院,或与医院建立合同、契约关系等,探索与医院有效合作的各种方式;与财政部协商,在财务报表上增加一个科目,用于核算保险公司与医院“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费用支出和收入。这些都是完善医疗风险控制体系不可缺少的补充。 (三)设计合理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完善健康保险产品体系 产品是市场竞争中最重要的工具。根据健康保险的市场需求情况,制定正确的产品开发战略是经营成功的基础。目前社会医疗保险的覆盖范围很窄,据统计2001年的覆盖人数不足8000万人,绝大部分居民没有得到医疗保障。各保险公司可以大力推出针对低收入且无保障人群的基本医疗保险、重大疾病保险和住院医疗生活津贴补助保险等险种;对于享有基本医疗保障的职工人群,提供低价格、窄范围、高保障的险种;对于较富裕的年轻群体,提供价格与保障程度比例适中,保障期限长、保障范围有针对性的险种,对于高收入的中年群体提供高价位、保障全面的保险产品。同时结合国家医改动向,开发能长期适应医疗改革进展的商业医疗保险产品,争取长期的盈利空间;重视对广大农村医疗保险市场的产品开发,满足农民的医疗保险需求,使商业健康保险在保险密度上更进一步。 (四)建立专业化的信息管理系统,加快健康保险专业人才的培养 信息管理系统是实现健康保险专业化运作的基础平台,对健康保险的风险控制和长期发展至关重要。各保险公司应充分重视信息管理系统的开发,建立和完善与健康保险业务相适应的信息管理系统,特别是完善健康保险的理赔管理系统和统计分析系统。 人才培养是健康保险专业化发展的关键。各保险公司应制定健康保险专业人才的培养规划,加快健康保险专业人才的培养。采取多种途径培养健康险专业人才,特别是要重点培养高级管理人员和精算、核保、核赔、健康管理等专业人才,并充分发挥其作用。 (五)加强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监管,创造良好的监管环境 保监会应抓紧出台健康保险产品管理办法,形成相配套的技术标准体系和风险管理体系,健全监管措施,为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和监管环境。 鼓励保险公司与部分地方政府和大型企事业单位积极开展合作,进行商业健康保险试点,健全服务方式和经营模式,为健康保险的进一步发展积累经验。同时,还鼓励保险公司结合当地市场特点,与有关部门、地方政府及医疗服务机构进行沟通协调,积极探索,因地制宜地发展多种形式的商业健康保险,制定出适合当地实际情况的产品,在不断的探索中加快商业保险发展的步伐。 健康保险论文:商业健康保险发展论文 摘要:一个国家的公共医疗保障制度,即国家医疗保障制度和社会医疗保障制度,对商业健康保险会产生一定的“挤出效应”,但仍然存在商业健康保险发展的空间,在我国商业健康保险更有着巨大的发展空间。我国健康保险经营不佳主要是没有进行合适的专业化经营,因此,应采取综合措施推进专业化经营,来提高我国保险公司健康险的水平,促进我国健康险市场的发展。 关键词:商业健康保险,专业化经营,医疗保障制度,赔付率,发展空间 一、我国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空间 一个国家商业健康保险的经营和发展与该国医疗保障制度密切相关,从理论上说,一个国家的公共医疗保障制度,即国家医疗保障制度和社会医疗保障制度,对商业健康保险会产生一定的“挤出效应”。但实践表明,即使在公共医疗保障制度保障水平较高的国家和地区,也仍存在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空间。 1.国家医疗保障制度。在国家医疗保障制度安排下,国家通过财政预算拨款作为医疗保险资金的主要来源,为国民提供几乎是免费的医疗保障,如英国、加拿大。从理论上说,实行国家医疗保障制度的国家,由于公共医疗保障制度对商业健康保险的“挤出效应”,该国的商业健康保险将受到很大程度的抑制。但由于国家医疗保障制度提供的服务质量不高、等待期长等缺陷,许多国民在国家免费提供的医疗保障之外还另外购买商业健康保险,以提高其健康保障水平。例如,加拿大实行国家医疗保障制度,国民享受免费的医疗保险,但商业健康保险保费收入仍然占寿险保费总收入的22%左右。 2.社会医疗保障制度。在社会医疗保障制度安排下,通过立法强制实施,保险基金主要来自雇主和雇员,国家财政给予补贴,如德国、日本、台湾地区。在社会医疗保障制度安排下,社会医疗保险虽然覆盖面广,但往往保障水平不高,商业健康保险仍然存在很大的发展空间。 3.商业健康保险制度。在这种健康保障制度安排下,政府只为特定人群(如老年人、残疾人、低收入者、军人)提供医疗保障,其他人群通过购买商业健康保险提供医疗保障。如美国,美国的医疗保险制度是一种政府健康保险计划、私营健康保险计划和管理型医疗保险的结合体。除了老人和—些特殊群体,大多数美国人主要依靠雇主和(或)雇员本人购买的商业健康保险来提供医疗保障。美国是典型的以推行商业健康保险为主的国家,商业医疗保险覆盖人群超过总人口的60%,商业健康保险保费收入约占人寿保险总保费的20%。 由此可见,无论是在实行国家医疗保障制度或是社会医疗保险制度的国家,还是以实行商业健康保险制度为主导的国家,商业健康保险都存在较大的发展空间,其在寿险总保费收入中的占比通常高于20%。 我国的商业健康保险同样具有巨大的发展空间,据中国保监会公布的数据,2005年全国人身险保费收入3697亿元,健康保险费收入只有307亿元。如果我国的商业健康保险能达到寿险的20%,按2005年的寿险保费计算,商业健康保险费收入将达到739亿元,可见我国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潜力巨大。 二、我国商业健康保险的经营状况及其国际差距 (一)我国专业健康保险公司的经营状况 2003年,保监会出台《关于加快健康险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提出健康保险专业化经营的理念,要求保险公司建立专业化的经营组织,引导行业健康快速发展。2004年人保健康、平安健康等五家专业健康保险公司获准筹建,健康保险专业化经营迈出实质性步伐。2005年以来,人保健康、平安健康、昆仑健康和瑞福德健康四家专业化健康保险公司先后开业。 人保健康提出“健康保障+健康管理”的经营理念,即不仅提供事后补偿,还将为客户提供个性化的健康服务,包括健康咨询、健康维护、就诊管理和诊疗服务等,目的在于改善客户健康状况,有助于保险公司降低赔付率和产品价格,增强竞争力。人保健康虽然可以依赖中国人保的强大品牌优势,但由于人保基本没有经营健康保险的经验和数据积累,经营难度较大。 平安健康保险公司将推出第三方管理服务等新型服务,引入“管理型医疗”模式。在产品上将会突破传统健康险的模式,为客户提供如眼科与牙科保健、老年看护等非传统健康险产品。平安健康保险公司将充分利用集团现有的保险成本优势、渠道优势、综合服务优势等,提高健康保险业务的盈利能力。以目前的形势来看,平安还处于“潜龙未动”状态,实力尚未显示。 其他专业健康险公司,昆仑健康和瑞福德健康已通过验收,但其目前核心岗位位置空缺且欠缺专业人才和经营经验,也没有提出让人刮目相看的“蓝海战略”,经营难度很大。 据保险公司的资料显示,我国各家保险公司经营商业健康险业务的综合赔付率均超过盈利平衡点,部分已涉足商业健康保险的公司也渐生退意,有的甚至已经在大规模地停止商业健康保险业务并欲逐步全面退出。(二)国外健康险的经营状况 与之相对应,国外众多的以经营健康险为主业的公司却取得了不俗的业绩。2002年,国外共有8家以经营健康险为主业的公司人选《财富》500强,这些公司的经营状况为我国健康保险的发展提供了有益的启示。 上述8家主要经营商业健康保险的保险公司的财务经营状况表明,经营健康保险不仅不一定亏本,甚至可以进入世界500强。尽管目前我国有些公司的商业健康保险经营状况不太好,但这并不意味着商业健康保险本身就必然经营不好,而是我们的风险控制能力薄弱。只要充分借鉴其他国家健康保险经营的成功经验,做好数据分析、风险控制、产品开发、客户服务、信息系统等基础性工作,我国的商业健康保险必将大有可为。 三、推进专业化经营,提高我国保险公司健康险水平 导致我国商业健康保险发展困境的关键在于专业化经营的缺乏。专业化是健康保险的必由之路,这一点已在保险界形成共识,但如何进行专业化却是目前最应该探讨的问题,各保险公司应采取综合措施,不断推进专业化经营,来提高我国保险公司的健康险水平。 1.要建立专业化经营的组织架构。专业化经营的组织架构有多种形式,可以是专业健康保险公司,也可以是集团下的专业子公司,还可以是公司内的一个业务管理系列。事实上,各种经营模式都各有其优势和不足(见表2),没有适合所有保险公司的标准模式。保险公司应根据其规模、发展目标、市场定位和战略,选择适合自己的经营模式,而且我国各地区之间发展不平衡,也应该鼓励市场的多样性,关键在于赋予所选择的组织形式充分的技术开发、业务管理、产品开发等的权限和职能,彻底改变健康保险业务依附于寿险业务的状况。 2.要建立专门的核保和核赔体系。鉴于健康保险的风险控制特点,各保险公司应建立专门的健康保险核保和核赔体系;制定和实施健康保险核保人与核赔人的管理办法;加快研发和使用健康保险专用的核保、核赔手册等专业技术工具。要进一步发挥行业的力量,着手制定疾病表。 3.建立专业化的信息管理系统。专业化的信息管理系统不仅是实现健康保险专业化运作的基础和平台,而且对健康保险的风险控制和长远发展至关重要。传统的寿险业务管理系统集中解决的是业务流程、人机界面、系统集成等商用系统的共性问题。由于健康保险业务的复杂性、保险事故发生的频繁性,需要有效的过程管控系统,单纯的业务流程管理已远远不能适应健康保险的风险管控需要。公司可以通过自主开发或引进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和完善与健康保险业务相适应的信息管理系统,特别是完善健康保险的核保、核赔管理系统和数据统计分析系统,满足业务发展和服务的需要。 4.完善的专业管理制度体系的建设。首先,公司要加强内控制度的建设;其次是要建立专业的精算体系,注重积累精算数据,加强精算评估,科学厘定产品费率,防范产品开发风险;最后,还要提升精算师在经营管理中的地位与作用。 5.建立完善的健康保险产品体系。开发适合群众需要的健康保险产品,关系到保险公司能否在健康保险体系中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及发挥作用的程度;关系到保险公司能否有效地填补基本健康保险建立后所留下的商业空间。随着保险公司经营经验的积累和外部条件的逐渐成熟,逐步开发在保单中增加保证续保的条款等。有条件的公司,要积极探讨长期护理保险、失能收入损失保险、全球医疗保险等险种的开发。 健康保险论文:健康保险制度改革论文 内容提要:本文介绍了智利健康保险制度改革后的基本框架,分析了其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原因,指出无论是从公平还是从效率的角度看,智利的模式都很难说是成功的。从全球范围来看,面对实践的挑战,健康保险的理论研究仍旧任重而道远。 关键词:智利,健康保险,制度改革 一、历史背景与发展进程 智利的健康保险是国家整个健康保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1952年确立的综合健康保险制度规定,不仅健康保险的有关政策由国家制定,而且具体业务也主要由政府部门经办,国家免费提供大部分医疗服务,公共部门承担医院费用的90%,承担病人治疗费用的85%以上,这种体制一直持续了近30年。像其他由政府包办健康保险的国家一样,在1970年代末,智利健康保险制度出现了深刻的效率危机,包括医疗保险支出持续增加、国家财政负担过重等等,健康保险制度不仅成为了经济发展的瓶颈,而且成为了社会不稳定的重要潜在因素,健康保险制度的改革已经迫在眉睫。 1980年代初智利的政权更替为健康保险制度的根本转型提供了契机,在当时全球经济自由主义思潮占主导地位的意识形态支配下,智利健康保险的改革采取了节约成本、消除浪费、充分挖掘潜力、改善医疗卫生状况、减少不平等等方面的目标取向,实现了健康保险制度由政府主办向私营化、市场化方向的转变。与此同时,智利还调整了健康保险的管理体制和具体的政策措施,1981年,国家卫生服务体系和雇员国家医疗服务体系重组为国家卫生基金会(公营健康保险机构)和国家健康保险服务局(SNSS),作为公共部门履行政府对健康保险事业的责任。同时,中央政府下放部分卫生事业管理权利,初级健康保险交由市级管理。但是,智利健康保险的市场化并不彻底,健康保险也只是实行了部分私有化经营,从而确立了智利公共健康保险和私营健康保险同时并存的二元健康保险体制。 智利健康保险改革之初,虽然社会公众留恋社会医疗,排斥私营健康保险,但是由于政府在政策上遵从经济自由主义的理念,具有社会政策特色的公共医疗保险基金还是出现了普遍缩水和持续递减,健康保险部分私有化导致了私营保险机构的持续扩张,私营保险机构发展成为了智利最盈利的经济部门。1990年11月至1996年期间,私营健康保险机构的数量虽然没有变化,但是私营健康保险机构中的受益人却从1990年的210万人增加到1996年的380万人,强制健康保险制度中由私营健康保险机构承保的人数比例从1990年的19%上升到了1996年的32%。1990—1996年,私营健康保险机构平均对每位受益人的医疗费用支出上升了18%。然而1990年代后期,经济衰退加上私营健康保险机构创新能力不足,私营健康保险机构无力提供新产品来增加市场份额,使得智利私营保险没有出现大的发展,1999年后,参加私营健康保险机构人的数量几乎没有增长(SapelliandTorehe,2001)。 私营保险公司的进入,使得整个健康保险部门成本意识增强,公营健康保险机构的运作似乎也获得了明显的成功。1981年的健康保险制度改革导致了公营保险体系的普遍重构,包括剥离部分功能和坚持消费者需求导向,在公营保险部门中引入了市场机制,使得制度效率大大提高,同时,促进了诊断和医疗需求的提高,并因此而提高了医疗保险的总支出。 二、智利健康保险制度的体制框架 智利虽然倡导健康保险运作的市场化,允许私营保险企业经营健康保险,但是对于投保人而言,健康保险却是强制性的,即政策范围内的所有人必须参加健康保险,只是具体参加公营还是私营保险人的保险,投保人可以自由选择。但是智利强制性的健康保险对象仅仅限制为在岗工人和退休工人,并未包括其他社会成员,受益人除了投保人本人之外还包括其家属。 (一)公营健康保险机构与私营健康保险机构的政策差别 公营健康保险机构与私营健康保险机构的主要政策差别之一是保险费与保险费率的不同。私营健康保险机构的保险费依据每个社区的费率确定,各个社区的费率大小是不一样的,具体到一个投保人,保险费又根据投保人的年龄、性别和家庭人数而有所差别。公营保险费率仅与受益人的收入有关,而与其年龄、受益人数和健康状况无关,每位购买公营保险的投保人交纳收入的7%作为保险费。 公营保险部门与私营保险差别之二是保障水平的不同,在公营健康保险机构(FOIVASA)中,每个人都交纳7%的健康保险税,获得相同的一揽子最低医疗服务。私营保险的保障水平取决于交纳的保险费的多少,交纳的保险费越多,获得的保障程度越高,反之则反是,即保险费和健康保险保障服务水平呈对等性。 (二)公营保险机构中投保人的分类 智利的公营健康保险机构根据投保人月收入由低到高分为A、B、C、D、E五个等级,A级属于法定的贫困人口,按照1995年12月确定的收入标准,B级月收入低于144美元,C级月收入为145—225美元之间,D级为月收入225美元以上的人,E级是极少数月收入特别高的人群,A、B、C、D四级分别占总人口的41.2%、31.5%、12.8%、13.9%。 公营健康保险机构为所有人提供预防、初级和二、三级卫生保健服务,投保人因病请假也给予补助。对受益人是妇女的,提供5个月的产前和产后假期津贴。对高收入者发给津贴证,在公立医院就诊时享受降价优惠,鼓励高收入者参加公营机构的健康保险。对于穷人公营健康保险机构规定可以免缴7%的保险税,在公立医院就医时自己也不需要付费,但在产前、产后因病缺工不享受津贴,并且不能到私营医院就诊。一般而言,A、B两类人在就医时个人不承担任何费用,C类人个人承担的医疗费用约为总费用的10%,D类人约为20%。 (三)共付制(co—payment) 所谓共付制是指在出现医疗保险事件时,所发生的医药费用由保险人与受益人共同承担,它类似于共同保险。在智利,共付制被认为是对受益人的行为有强制约束,私营健康保险机构用共付制度来控制受益人的“道德风险”,降低了保险人承担的医疗责任,这被认为是智利健康保险制度模式中最显著的特色。由于健康保险的供方市场尚未规范,许多私营健康保险机构提供的健康保险方案保障程度往往很低,迫使受益人自己不得不承担大部分的医疗费用。转三、智利新健康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随着时间的推移,智利新的健康保险制度受到了公众越来越多的批评,这些批评对象主要是私营保险公司,其中比较突出的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是所谓的“挤出精英(creamskimming)”,它指私营保险公司把那些收入比较高、健康状况比较好的人从公营保险制度中剥离出来,成为自己的保障对象,而把最需要健康保险的那一部分人,特别是低收入的穷人排除在私营保险制度之外。二是私营保险人提供的保障程度过低,主要表现在共付率很高,所谓“共付率”是指被保险人(投保人)承担的压疗费用比例。由于“挤出精英”问题,又引起了不为智利公众所注意的第三个问题,大量收入高而身体健康状况好的人离开了公共健康保险机构,因此使智利降低卫生保健公共支出的健康保险制度改革目标没能实现。反过来,公营健康保险机构为了改善财务状况,一方面推出新的措施吸引高收入、体质好的受益人,与私营健康保险机构争夺市场;另一方面,自1996年起也开始推行共付制度。公营健康保险机构医疗费用共付制度的推行,使得其中的受益人个人承担的医疗费出现了巨大增长,特别是对穷人带来了巨大的经济负担。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健康保障服务水平和保险价格的双轨制。公营健康保险由国家卫生保健基金管理,其保险费与承保的人数和人口特征无关,均为投保人工资的7%,同时获得相同的保障服务。也就是说,公营健康保险制度的保险费随收入的增长而增长,保险价格仅仅是收入的增函数,由于个人收入存在差别,那么收入高的个人在获得相同医疗服务质量和数量的前提下,要付出更高的代价。并且,公营健康险一般要求受益人在公立医院接受医疗服务,因此选择公共健康险的人几乎无一例外地面临公共医疗服务供给方的诸多限制,如通常获得的医疗服务质量低,不能及时就诊,出现排队等待现象等。 私营健康保险制度的保障服务取决于个人有支付能力的需求,保险费依据家庭需要的保障水平和家庭成员的风险状况确定,保险费和保障程度之间是按照市场原则确立的对等关系,体现了权利和义务的对等性和公正性,较高的保险费就能获得较高质量和数量的医疗服务,并且医疗服务具有相当的便利性,能够随时获得,不会出现公营保险排队等待的现象。 这样,收入较高的人将会选择加入私营健康保险机构。高收入富裕家庭成员的健康状况一般也比较好,而高风险的穷人只能留在公营健康保险机构中。 第二,共付制度。由于政府对共付制度没有明确的政策规定,私营保险人从自身的利益出发,导致了共付制成为其排挤高风险人群的手段。公营健康保险部门虽然也有共付制,但共付比例在同类人群中是一样的。而私营保险人是在了解了每一个投保人的社会经济条件之后,再确定每个受益人的共付比例的。往往收入越低的人群,在私营健康保险机构中自己承担的医疗费用比例高,而获得的经济保障程度却较低,因此共付制起到的作用是对中低收入群体获得私营健康保险设置了一个进入的附加障碍。总体上看,私营健康保险机构的经济保障程度基本没有超过医疗费用的三分之一,最低的到10%以下,病人不得不承担66—91%的经济负担。有研究证实,对于医疗费支出每年少于50万比索的人,自己付费占总费用的31.3%;医疗费用超过500万比索,受益人支付的占总费用的44.9%(RitmannM.,1998)。 第三,私营和公营健康保险的成长不是互相促进,而是相互约束。私营健康保险制度和公营健康保险制度的差异实际上为投保人提供了两种不同的契约机制,使投保人自动分成了两类,收入低、风险高的人留在公营保险体制内,而收入高、风险低的投保人则转向私营医疗保险制度。那么,公营保险制度中高收入的人向低收入人的补贴机制被破坏,政府对公营健康保险机构的投入增长不仅得不到抑制,增长的速度反而会更大。1995年智利政府为公立卫生健康提供了93280万美元,相当于智利国民人均67.59美元,或者公营健康保险机构870万人均110.17美元(范桂高,2001)。1985年、1990年和1996年智利的医疗保健开支分别占GDP的百分比为1.6%、2.0%和2.3%(国际劳工局,2000:223)。这同智利改革健康保险制度是为了削减政府负担的初衷是相矛盾的。 公营保险为了改善财政状况已经推出了新的项目,吸引高收入的投保人留在供应保险制度之内,例如为高收入的人提供就诊津贴证明,使他们在公立医院看病享受费用优待,只需付更低的医药费用,从而形成了同私营保险争夺高质量的投保人的局面。 四、结论 智利健康保险制度能够强制性转型源于国家政体的剧烈变迁,这一点是很难为其他国家效仿的。同时,智利新的健康保险制度框架不仅没有实现政府的改革初衷,达到政府对卫生健康费用减少投入的目的,反而成为了扩大社会不平等的重要原因,削弱了社会保障制度稳定社会这一最基本的作用,从这个角度而言,智利的健康保险制度改革很难说是成功的,因此也不能成为其他国家效仿的模板。其原因在于,在健康保险制度中,医疗保健品的供给方、个人、政府和健康保险的承办者的目标是不一致的,而各参与主体又都有自己的信息优势,参与人的许多行为在事中无法观察到,在事后又无法验证,在这种信息不对称的条件下,参与人依据特定的制度规则采取相应的策略行动,最后表现出来的经济变量的数据有很大的不同。智利健康保险体系的二元制度结构,以及公营和私营健康保险内部有差别的体制安排并不能消除这种信息不对称性,智利的健康保险制度并未完成这—使命,难以达到预期目标是可想而知的。事实上,健康保险制度中存在的问题仍然是世界范围内有待解决的难题,我国城市医疗保险的现有制度框架也没有解决这一问题,有报道说,在我国的许多地方出现用医保卡购买保健品、化妆品、儿童药品和医疗器械等现象(白天亮,2005)。 经典的理论研究源于Rothschild和Stiglitz(1976)的竞争性市场框架下健康保险的逆向选择问题。该研究表明,由于投保人比保险人更了解自己的健康状况,那么保险人只好设定一个平均费率来适用一类投保人,但是,平均费率会导致那些健康风险低于该类平均水平的人退出保险,迫使保险人提高费率,而这又会导致更多的低风险人退出,在极端情况下,高额的保险费令人望而却步,保险市场会彻底崩溃。智利的健康保险制度没有出现上述情况,从整个社会来看,保险市场不仅能够正常运转,而且是智利盈利最高的行业。其原因在于智利的健康保险法规同竞争性的市场规则不一样,改变了参与人的博弈规则,在智利,受益人必须在健康保险市场之内,没有进入和退出市场的自由,改变了投保人和保险人之间的信息和权利结构,受益人不得不同市场上的某一家保险人订立保险契约,尽管具体同哪一家签约可以自由选择,而保险人凭借制订保险合同和自由选择投保人的权利,在利润最大化的驱使下,制定许多有利于自己的条款,同时,在为数可数的市场供给方的无限重复博弈过程中,相互之间会形成某种垄断的默契,对消费者实行价格歧视,提供保险服务的质量和数量都大大低于竞争性市场的情况。 关于健康保险问题的有影响的研究文献目前仍然局限于竞争性的市场制度,如何设计一种强制性与自由选择相结合的制度模式,揭示健康保险主体的私人信息,从而实现健康保险市场的帕累托均衡,还有待于进一步的研究。
农民工社会保障现状浅谈:城市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实践及其分析 〔摘要〕农民工是我国制度变迁和社会转型期间出现的特殊群体,建立城市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具 有重大的意义。在建立城市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时,我们应借鉴上海、广东等地的成功经验 ,在制度设计方面坚持统账结合模式,实施土地换保障,优先建立农民工的大病统筹和工伤 保险机制;要分类、分层地将农民工纳入城镇社会保 障体系,最终建立包括各类劳动者在内的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 〔关键词〕 城市农民工,社会保障,实践,思考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离开农村到城市寻找就业机会的农民工队伍非常巨大,据统计,现在我 国常年外出务工、经商人数达8600万人,全国处于流动状态的农业人口已达1.3亿人。?① 这些城市农民工,为当地创造了财富和税收,促进了城市经济和社会的 繁荣,然而,长期以来,这些人却被社会保障拒之于门外。因此,我们应该建立城市农民工 的社会保障制度,这样不仅可以帮助城市农民工抵御城市工作生活中的风险,增加他们的安 全感和对城市的认同感,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也有利于社会的稳定。 一、城市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实践及其分析 (一)上海模式。 上海市在分析外来从业人员职业风险的基础上,自200219月1日开始实施《上海市外来从业 人员综合保险暂行办法》,对外来从业人员(指符合该市就业条件,在上海务工、经商但不 具有上海市常住户籍的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员,不包括通过市人事局引进的专业人才 以及从事家政服务、农业劳动的人员)实行综合保险。综合保险由市劳动保障局主管,由劳 动保障行政部门的外来人员就业管理机构经办。这种模式主要有以下特点: 第一,一个保险三项待遇。对外来劳动力只实行一个保险即综合保险。三项待遇是指工 伤、住院医疗和老年补贴,即单位使用的外来从业人员只享受工伤、住院医疗和老年补贴三 项待遇,无单位的外来从业人员享受意外伤害、往院医疗和老年补贴三项待遇。 第二,费率固定,费基完全统一,缴费周期为每3个月缴1次。使用外来从业人员 的所有用人单位其综合保险费率都是12.5%,其中养老补贴为7%,大病医疗和工伤保险为5.5 %。外地施工企业由于只参加大病医疗和工伤保险,缴费比率为5.5%,缴费基数为上年度社 会平均工资的60%。企业给外来从业人员办理综合保险,一次必须缴纳3个月的费用。 第三,待遇一次性发放。这样有利于解决长期困扰的农民工频繁流动问题。一次性支付对工 伤保险来说尤为有利,工伤人员可以领一笔钱回原籍养老,减轻企业的负担,而且工伤待遇 标准相对较高,除了全额报销住院费用,其他的四项补贴最高的可达44万,最低的10级工伤 也能享受一次性支付的工伤待遇1万元。外来从业人员不实行养老保险,不设立个人账户, 只做养老补贴。用人单位和无单位的外来从业人员连续缴费满1年可获得1份老年补贴证,其 额度为本人实际缴费基数的7%;外来从业人员男满60岁、女满50岁时,可凭老年补贴证,身 份证明到户籍所在地的商业保险公司约定的机构领取老年补贴。 第四,委托商业保险公司管理。大病医疗和工伤保险委托平安保险公司承办,而养老补贴则 委托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办理。?② (二)广东模式。 即将农民工纳入现行城镇职工基本社会保险制度。广东省颁布了《广东省社会养老保险条例 》和《广东省社会养老保险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将城市农民工纳入城镇职工 社会养老保险体系,执行完全统一的政策。其主要有两个特点: 第一,不另设专门的制度,而是将农民工直接纳入现行城镇职工基本社会保险体系,主要 参加养老、医疗和工伤三项基本社会保险,不参加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 第二,允许农民工享受养老待遇,但其辞工返乡时,其个人账户的养老保险资金全 部转回其户籍所在地的社会保险机构,当地没有社保机构的,退给本人。 (三)对城市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现有模式的分析。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城市农民工的不断增加,各地都在探索城市农民工社会保障制 度建设的新路径,对现有的各种模式进行分析可以把它们归为三类:农村模式、独立模式 和城镇模式。 农村模式即把城市农民工纳入到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不建立城市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这 种模式,既不符合农民工的意愿也不符合实际。首先,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本身就存在 很大的问题,不能对农民工起到什么保障作用。其次,在城市化的进程中,相当一部分农民 工已经在城市居住多年,他们也不愿意回到农村,这时再将城市农民工的社会保障问题纳 入到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显然已不现实。 独立模式即将城市农民工的社会保障独立于农村和城市社会保障之外,比如上海模式。它具 有以下几方面的优点:首先,有利于社会保障覆盖面的扩展。因为这种模式的参保者无需承 担额 外的“转轨成本”,那就既可以满足城市农民工等灵活就业 群体的社会保障需求,又可以逐步建立起一个与我国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大多数企业及 社会群体承受力相匹配的社会保险制度。这也是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加快社会保障基金积 累、完善社会保险体系的一种选择。其次,有利于突破二元社会保障体系的固有框架, 为实现社会保障体系的城乡整合做好准备。从我国目前的实际来看,对城市农民工一开始 即推出像城市企业职工那样的比较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缺乏相应的经济基础,企业承受不 了如此高的缴费,城市农民工个人缴费能力也达不到这个水平。最后,具有更为广泛的 适应性。因为这种模式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保险项目进行组合,而且在缴费方法、受益标准 的确定上,能够更多的考虑到农民工的收入特点 ,为农民工提供更多的方便,降低农民工进入社会保障体系的门槛,更有利于社会保障制 度功能的正常发挥。但是独立模式也存在相应的问题,如城市农民工独立保障体系的建立 与社会保障体制改革的方向——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不相符,形成了社会保障的“三元 格局”,这可能会影响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建设。而且由于各个地方自成一体,相关政策规 定的比较粗糙,容易出现侵害城市农民工权益的事件。 城镇模式就是把城市农民工完全纳入城市职工的社会保障体系,享受与城镇职工 基本一致的 待遇。这种模式具有以下优点:首先,它有利于缓解当前城镇社会养老金发放的压力。我国 城市社会保障体系改革所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是不少企业因经营亏损,难以按时足额向社 会保险机构提供保险费。随着我国老龄化社会的到来,城镇社会养老金支付困难的局面在较 长时期内都将不可避免。而城市农民工都 普遍年轻,将他们纳入城镇社会保障体系,他们将有很长的缴纳各种社会保险金特别是养老 保险金的时期,领取养老金的时间普遍在30年~40年之后,这一较长的缓冲期为解决城镇社 保资金不足提供了可能。其次,将城市农民工直接纳入城镇社会保障制度,节省了制度的设 计成本。最后,它减轻了制度之间的衔接压力。当然,这种模式也存在一些问题,如城镇社 会保障制度本身就存在不少问题,必须要加以改革,城市农民工与城镇居民社会保险待遇不 平等的问题等等。 二、建设城市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的建议 (一)在制度设计方面应该坚持统账结合模式,实施土地换保障,优先建立农民工的 大病统筹和工伤保险机制?③ 第一,坚持统账结合模式。社会统筹体现公平和社会共济性以及国家的基本保障义务,个人 账户体现效率和保障水平以及个人 的缴费义务。因此,必须适当调整统账结合方式,优化制度组合。 第二,实行完全积累的运行模式。农民工社会保障实行完全积累的统账结合模式,统筹账户 由雇主缴纳,个人账户由雇主、雇员共同缴费,其中,雇主缴费小于雇员缴费,但不设上限 。农民工社会保障账户实行缴费确定型的计算发放方法,即养老金=统筹账户或个人账户的 积累额/退休时的平均预期寿命。实行缴费确定型的社会保障,农民工在转换工作时,养老 金统筹账户和个人账户可以随时转移,比较适合农民工工作不稳定的特点,而且成本更低, 更易于被农民工接受。 第三,实施土地换保障。放弃农村土地使用权的农民工可以直接参加农民工社会保障, 并以农村土地使用权折算为一定年数的个人账户积累额,促进农民从传统土地保障到社会保 障的平稳过渡。土地使用权置换出的土地换保障资金,直接进入农民工的个人账户,既可 以增加农民工社会保障个人账户的积累,又可以扩大农村土地经营规模。 第四,优先建立农民工的大病统筹和工伤保险。2003年全国共发生各类事1961976起,死亡 136340人,造成的经济损失相当于gdp的2.5%。而这些工业伤亡的受害者,基本上都是农民 工。而且,我国职业病的受害者基本上也都是农民工。对城市农民工而言,一旦发生工 伤事故,如果没有工伤保险,也没有职业病救治措施,不但不能获得劳动收入,而且使得整 个家庭陷入贫困状态,这很可能直接引发一系列的矛盾冲突,给社会稳定造成不利影响。 由此可见,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必须坚持分阶段、逐步完善的原则,优先解决突出 的基本保障问题,当务之急是建立必要的工伤保险及大病医疗等救助、补贴制度,这才是当 前农民工最需要的社会保障。 (二)分类、分层地将农民工纳入城镇社会保障体系 城市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的建设,不应采取一刀切的办法。在制度运行初期,应采取分类、 分层的保障办法,以确保在初始阶段就将部分农民工社会保障真正纳入城镇社会保障体系中 来。随着我国经济实力的增强和工业化城市化程度的不断提高,最终消除社会保障的二元结 构,建立全国统一的基本社会保障制度。 根据农民工所从事的职业的特点及流动程度不同,可将农民工主要分为以下三类:第一类为 有雇主且职业稳定、有固定收入的农民工。此类农民工绝大多数已在城市居住多年,与城市 居民已无二致;第二类为有雇主但职业不稳定、也无固定收入的农民工。此类农民工一般流 动性较强;第三类为无雇主的农民工。对于第一类农民工其社会保障项目的设置及经费筹集 方式均可与城市职工相同;对于后两类的农民工,由于其流动性强,因此,对他们应采取比 较灵活的政策。具体而言: 第一,就有雇主的农民工而言,最迫切的是尽快确立农民工的工伤保险制度。从层出不穷的 农民工工伤事故到规模惊人的农民工职业病群体,以及由此而导致的许多的劳资纠纷,都 决定了应当把针对农民工的工伤保险制度作为最基本的社会保障项目优先得到确立。 第二,关于农民工的医疗保险制度。医疗保险可分为大病统筹医疗保险与一般医疗保险两项 。 对于第一类农民工,应实行与城市职工相同的即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制度。而对于 后二类的农民工,由于其流动性较大,因而他们可以不参加一般医疗保险,但应参加大病统 筹医疗保险,只建立统筹账户。但如果他们愿意参加一般医疗保险,可为其建立个人账户, 并应确保其个人账户能在全国范围内转移。 第三,关于农民工的养老保险制度。对于第一类农民工而言,应实行与城市职工相同的即社 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制度,并应确保其个人账户能在全国范围内转移。对于后两类的 农民工,可实行按个人储存额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个人储存型保险模式,只建立个人账户, 当然,也应保证其个人账户能在全国范围内转移。 农民工如离开用人单位回居住地,可将其个人账户连同基金转移到居住地县级劳动保障部门 ,实行专户管理。如果他们到其他地方就业,即可将其个人账户转移到新从业地管理。他们 退休时,如缴费年限累计没有达到一定年限,则根据规定把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 人。如满一定年限,他们则可按有关规定享有养老保险待遇。 当然,针对农民工的这些保障制度,都只是过渡性的。随着市场经济的完善,现代企业制度 在各类企业的真正确立以及城乡二元结构的彻底废止,目前这些针对不同身份劳动者实行 的不同的社会保障制度,必然会被包括各类劳动者在内的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所代替。 农民工社会保障现状浅谈:农民工社会保障的现状及其滞后的隐患和原因 摘要:农民工维权备受社会关注,其社会保障问题也日益凸现,正视问题存在并积极求索化解之道势在必行。本文对我国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的研究进行了较为系统的梳理和介绍,并对研究状况作了简要评析,以期为该领域研究的加强、深化和拓展提供一些必要参考。 关键词:农民工/社会保障/研究述评 农民工正成为我国产业工人的主体,使工人队伍结构发生了历史性的变化。近年来随着农民工规模的不断扩大以及由此引起的各种矛盾和问题的出现,农民工问题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但对于农民工的社会保障权益还正视不足,对于农民工的社会保障问题还关注不够。比较分析发现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的现有研究中在取得较大进展的同时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有进行总结的现实需要。鉴于此,笔者采用内容分析的文献研究方法,对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的研究进行了梳理和总结。 一、农民工社会保障的现状及其滞后的隐患和原因 通过整理分析发现农民工社会保障现状表现出以下两个基本特征,这集中显现了农民工社会保障的紧迫性。 第一,农民工社会保障程度低,相应的社会保障机制和体系发育滞后,农民工群体近乎游离于现有社会保障体系之外。有人研究发现,只有很小部分农民工有一至两项非均衡的、水平极低的社会保障,而且不是完全意义上的社会保障,其中社会保险各险种的参保率都在10%以下,其余75.2%的人没有任何形式的社会保障[1].还有人分析指出,农民工完全处在城市社会保障网络之外,尤其在失业救助、医疗看病等方面农民工根本谈不上有什么社会保障待遇和保障机制[2].另有人认为农民工虽然进城创造了财富,但大量农民工都没有社会保障[3]. 第二,某些地区对农民工的社会保障做了一定的规范,出台了一些相关的政策措施,但政策执行和实施效果不佳。有人分析指出,部分地区虽然出台了与农民工有关的一些社会保障政策措施,但实践效果并不理想[4].另外有人调研后指出,面对农民工社会保障的缺位及其对工伤、医疗保险的迫切需求,政府也尝试和制定了一些面向农民工的参保办法,但问题是效果难如人意[5]. 农民工社会保障的这种滞后现状,会导致一系列的隐患和问题,主要表现在: 首先,农民工社会保障现状是社会稳定的隐患。农民工绝大部分处于中低层职业,还面临着失业风险,所以在陷入生活困境时容易铤而走险,从而积蕴社会不安定因素[6].其次,不利于统一的劳动力市场的建立。目前的城市社会保障体系改革已推进到逐步将城市户口各类劳动者涵盖于其中,是否能进一步将符合条件的进城农民包括进来,关系到统一的劳动力市场能否最终形成;再次,不利于实际推进我国城乡社会结构的转型。进城农民工如不能为相应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所吸收,就将长期处于流动状态,由此会带来一系列问题;第四,不利于推进城乡居民实质平等地分享经济与社会发展成果[7].第五,不符合市场分配的基本原理。农民工在市场初次分配中只能获得较小的份额,在再分配中应得到适当补偿,但城市再分配却基本将农民工排除在外,尤其是农民工的社会保障基本上没有被考虑到[8]. 有些学者对造成农民工社会保障滞后现状的原因进行了分析,比如有人从农民工的身份认同与流动性、雇主的不自觉以及农民工自身权益保护意识等几个方面进行了分析[9],还有人认为造成农民工社会保障缺失有社会地位方面、认识方面、资金方面和操作方面的原因[10],另有人提出农民工社会保障迟迟没有大的进展主要是因为研究视角和工作方式还没有从制度和用人单位转移到需求和个体上[11].鉴于农民工社会保障滞后原因与本文将要在第三部分中仔细予以介绍的农民工社会保障建设的障碍因素有着互相交融的特征,故在此对其只是点到为止。 二、农民工社会保障建设的必要性与紧迫性 理论界对农民工社会保障的必要性与紧迫性的认识已有广泛共识,虽然有人存在异议,但认为有必要注重并加紧农民工社会保障的研究和探索居于绝对主导地位。农民工群体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必要性和现实意义主要体现于以下方面。 第一,农民工社会保障建设具有其政治意义:(1)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需要。全面小康社会要求现代社会保障体系在覆盖城市居民同时要为农村人口特别是农民工提供应有的保障[12].(2)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是政府着眼长远的要求。如果因农民工的流动性与劳动关系不稳 定而不考虑其保险问题,那么今后再解决比现在就应对成本要大得多[13].(3)社会保障是国家赋予每个劳动者的一种权利,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是保障农民工基本公民权的需要[14]. 第二,农民工社会保障建设有着重要的社会意义,表现在:(1)发展农民工社会保障事业有利于增进社会的整合与稳定,是社会顺利转型的客观需要[15].(2)是城市化战略推进的需要。合理解决我国城市化的难题,必须做的一项工作就是城乡社会保障制度的有机衔接,要给农民工相应的社会保障[16].(3)农民工得失悬殊、进退两难的处境使社会主义的公平机制没有得到应有体现,亟待为其建立相应社会保障机制,兼顾经济效率与社会公平[17].(4)是新时期社会反贫困的重要举措。农民工作为农村“精英分子”的身份和责任使得他们一旦发生意外事故对其家庭将是毁灭性的打击,极有可能导致因伤、因病而致贫甚至于返贫[18]. 第三,农民工社会保障建设可以产生一定的经济意义。(1)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有利于引导农民工放弃兼业型转移、实现土地的集约化经营,从而可以改善农业经营方式、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2)为形成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就必须建立一个不分所有制、不分用工形式、涵盖所有劳动者在内的社会保障体系,从而要求建立农民工的社会保障[19].(3)可以引导农民工对劳动力流动的投资。建立农民工的社会保障减少了他们流动的心理成本,增加了流动的间接收益和净收益现值,从而有利于农民工的流动投资[20].(4)农民工社会保障的建立可以提高农民工抗风险能力,降低预防性储蓄、促进消费,对于拉动内需和经济发展有着积极意义[21].(5)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有利于维护雇佣农民工企业劳动关系的和谐以及企业的发展与长期利益最大化[22]. 第四,农民工社会保障建设对发展社会保障事业具有积极意义。(1)把农民工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可以在一定时期弥补国有企业职工可能出现的保险金支付不足,有利于城市社会保障体系的改革[23].(2)农民工虽然持农村户口,但他们已与城镇职工一样从事非农产业劳动,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能更好地体现社会保障制度的本质,体现其公平性[24].(3)农民工作为社会边缘人,他们应有社会保障制度来维护自身权利,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可以进一步完善我国社会保障制度[25].(4)从长远来看把农民工纳入社会保障既能减少改革的阻力与成本,又不会扭曲社会保障一元化目标,是社会保障制度改革长期目标的必然要求[26]. 第五,农民工社会保障建设对农民工自身有着重大的现实意义:(1)数量众多的农民工享受不到应有的基本社会保障与他们为城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所作出的贡献完全不对称,这是绝对不合理的;(2)农民工从事的大多是苦、累、脏、险的工种,受工伤、疾病困扰可能性非常大,社会保障是农民工实现基本生存与发展的客观需求;(3)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是关爱和保护农民工中妇女、儿童这种生理与社会双重弱势人群的需要,他们对社会保障的需求更为迫切;(4)有利于对农民工消费行为的引导,使他们在满足目前基本生活需求的同时能兼顾其长远利益[27]. 三、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的可行性与障碍因素 有效推进农民工社会保障事业和制度建设,需要对农民工社会保障的基本状况和问题有一个全面系统的理解。这就要求在对农民工社会保障的作用与意义有充分认识的同时深刻剖析该制度安排可能产生的负面影响,不仅要探讨农民工社会保障建设的阻碍因素,也需要对其有利条件进行必要把握,在辨证分析中探索有效的解决之道。 (一)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的弊端 有人认为在我国真正建立城乡一体社会保障体系需要相当长的路要走,如果盲目推行城乡接轨,很可能会增加企业和农民工的负担,国家也将付出太大的监督成本[28]. 另外有人表示反对把农民工纳入社会保障体系,一是因为对农民工来说现在首要任务是增加即期收入而非养老等社会保障问题;二是近年来城镇职工的社会保障都没搞好,而且农民工流动性很大;三是让农民工加入社会保障体系会增加企业成本[29].还有人认为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具有负效应表现在: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对我国城市化会产生负面影响,对农村社会保障建设有不利影响,也不利于农民工的就业[30]. (二)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的有利条件 有学者指出,我国经济持续高速增长了二十年,国家财力和政府承受能力 已逐步增强。而且农民工社会保障建设中政府的主要责任在于制度设计和政策引导,过分强调国家财力不足和过高估计农民工社会保障建设的代价是一种思想上的误区,应分类分层对农民工进行保障[31]. 有学者认为,目前我国已经基本具备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的条件,具体表现在:一是具备相应的政治条件,二是具备相应的社会条件,三是经济条件也已基本具备[32]. 还有学者认为,建立初步的农民工社会保障机制的时机已经逐渐成熟,政府应该着手建立农民工的社会保障机制,尤其是一些最基本的生存保障机制,更好地体现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和人道主义精神[33]. (三)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的障碍因素 首先存在主观方面的因素:(1)农民工没有得到基本的身份认同,一部分人单纯站在城市社会经济发展的角度看问题,忽视农民工自身的基本权益;(2)大部分的农民工雇主缺乏自觉保护农民工的意识,政府为促进经济发展也在一定程度上忽视对农民工的保护;(3)农民工自身由于主客观原因不敢或还没有意识到需要维护自己应有的基本权益,维权意识缺乏[34].(4)城市居民对对于建立农民工的社会保障制度有较强的抵触心理,担心会引来更多的农民进入城市[35].(5)一些地方搞农民工的社会保障,往往是按照上级政府规定的扩面指标层层向企业进行安排,也不管农民工是不是真正需要,这种行政强制的工作开展方式让农民工心生反感[36]. 其次是体制方面的因素:(1)现有制度安排的障碍。主要是国家为保证城市的发 展和社会稳定而制定的严格的户籍制度、劳动用工制度和土地使用制度[37].(2)社会保障立法不健全。关于农民工的社会保障问题没有相应的立法,使相应的的社会保障工作难以实现强制性原则;(3)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滞后甚至是缺失。目前我国广大农村的社会保障制度远未形成,与城市社会保障存在严重脱节,这严重影响了农民工社会保障工作的有效开展[38].(4)农民工虽然人数众多却由于其弱势地位和较低的组织程度使得其争取社会保障等合法权益的能力不足,他们的诉求和意愿难以引起决策层的应有重视[39]. 再次有客观方面的因素:(1)农民工表现出的极大的流动性。这种流动性不仅反映在城市之间、城乡之间,也表现在职业及单位之间[40].(2)作为保障对象的农民工规模巨大且构成复杂。我国农民工数量非常庞大且还不断增长,而且层次不一、构成复杂,他们对社会保障的需求也存在较大差别[41].(3)农民工经济收入上的障碍。农民工主要分布在劳动密集型企业,工作和收入很不稳定,这种状况使其难以取得进入现有社会保障体系的资格[42].(4)社保资金的障碍。近年来社会保障资金短缺状况使得维持原社会保障体系尚力不从心,如果再把农民工纳入其中将会不堪重负[43]. 四、农民工社会保障建设的框架体系与基本思路 前文中对农民工社会保障的现状、必要性以及可行性等问题的论述,最终还需归于农民工社会保障建设的框架体系与基本思路上,这也是化解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的根本落脚点。 在农民工社会保障的框架体系构成上,可以从横向和纵向两个维度分析。从横向构成看,主要存在两种看法。一种观点认为农民工社会保障应包括农民工的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三个基本组成部分[44],另一种观点是将农民工社会保障基本等价于当前的城镇社会保险,即包含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以及生育保险等五大部分[45],较第一种观点增加了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 从纵向构成看,大多观点认为当前由于主客观方面条件的制约,农民工社会保障建设不宜也不可能求大求全、齐头并进,而应坚持分类分层分阶段逐步推进的策略和基本原则,依次建立农民工的工伤保险制度、医疗保险制度尤其是大病医疗保障制度、养老保险制度、失业和生育保险制度,积极而有效地逐步维护和实现农民工的基本社会保障权益[46].尤其绝大多数观点都指出工伤保险问题的解决尤显必要和迫切,应该首先建立针对农民工的以普遍性为原则的工伤保险制度,解决好关联农民工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及其全家幸福的工伤问题。 另外有人认为农民工社会保障还应包括其他保障项目。有人提出农民工的无保障状况是引发犯罪的重要因素之一,应在大城市建立“公共劳动”形式的社会救助体制[47].还有人认为应该建立以最低生活 保障为核心的农民工社会救助制度,并通过职业福利和社区服务等方式建立农民工的社会福利制度[48]. 在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的基本思路上,当前理论界还存在着较大分歧和争论,没能形成相对一致的意见,更没有能为大家基本接受的成熟方案,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 一种观点认为,应将农民工纳入到现有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有人提出城镇社会保险体系应将农民工纳入其中以解决农民工的社会保险问题,但鉴于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发展的多元化要求只能适时地分层分类将农民工纳入[49].还有人认为应将农民工纳入城镇社会保障体系,目前可供选择的两条途径是通过户籍改革将其变成城镇居民进而纳入镇社会保障体系或者通过城镇社会保障制度的扩面将农民工直接纳入[50]. 第二种观点认为,应对农民工实行相对独立的社会保障制度。有人认为仍将农民工纳入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既不现实也不可靠,但对农民工一开始即推出比较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也缺乏财源及其他资源,因此现阶段应推出相对独立的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建构一种作为过渡形态的“三元社会保障模式”[51].另有人指出农民工身份的过渡性要求必须建立有利于城乡衔接的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其勾勒了一种农民工社会保障的基本架构和中长期发展目标,并从该制度的保障对象、保障项目、基金筹集与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较为系统的论述[52]. 第三种观点认为可将农民工纳入到一种“低门槛、开放式与可持续的社会保障新计划”中,搭建中国社会保障新平台。其认为近年部分城市把农民工纳入社会保险体系的做法可能剥夺农民工的社会保障权益,是一种短视甚至是歧视,但如果把农民工纳入到这种社会保障新计划实行全国统筹则不会发生这种问题,而且这种做法具有其合理性与可行性[53]. 第四种观点认为应将农民工纳入到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其认为把农民工纳入城镇统一的社会保障体制和参照城镇社会保障体系建立新的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的两种模式在理论上还是实践上都不具备可行性,要从根本上解决农民工的社会保障问题,应把农民工纳入到应加快改革和完善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并最终向城乡一体的社会保障体制过渡[54]. 除了以上的四种观点,有的解决思路中没有明确提出农民工社会保障的归口问题。有人认为农民工是必须予以高度重视和关注的社会弱势群体,其具有客观、正当而迫切的社会保障诉求,应采取分类分层保障的办法依次解决农民工的社会保障问题[55].还有人基于现实权衡考虑提出了“低起点、多层次、土地换保障”的农民工社会保障设想和解决办法[56]. 五、结语 现有对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的研究除了本文论及的几个方面外,还有一些从其他视角进行了探讨,鉴于其研究比较稀薄以及本文构思和篇幅的考虑,在此不再赘述。 综观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的已有研究尤其是专业性的论文,可以看到该问题已逐步受到各方面专家学者的关注和重视,尤其是去年以来论文数量有了较大增加,认识也日渐由感性走向理性、走向深入,研究视角也在不断拓展,这必将为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的化解提供有力的理论支持。同时,笔者觉得研究中也还存在不少问题与不足,有待今后注意或改进。 首先,研究在总体上还很不深入。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由来已久,但从对其研究的数量上看,笔者搜集到的该方面文章不过三十余篇,其中比较正规的专门性研究就更为稀少;从研究的拓展情况来看,现有研究大部分着眼点还很笼统,分化和展开不够;从研究的氛围来看,虽然有过一些论争,但总体还很薄弱,离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这样的重大社会政策确立还不相称。 其次,研究的实证性有待加强。已有的研究基本限于纯理论和经验研究范畴,实证成分稀缺。对农民工社会保障现状以及相关情况的调研不足和缺乏第一手调研资料使得对现实状况的把握不够精确、肯定和深入,从而导致研究结论尤其是构建方案的可行性与说服力不强。 第三,研究中存在一些偏颇。首先表现在研究中的结构性偏差,即对作为农民工社会保障重要部分的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很少涉及,尤其是对后者忽于关注。另外对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可能产生的负面影响分析不够,重农民工社会保障建设阻碍因素探讨而轻有利条件分析。 第四,研究设定的解决方案还比较粗糙,系统性和实践性不足。究其缘由,固然有研究历时不长的客观原因,但上面提到的问题尤其是对农 民工社会保障现状及其必要性和可行性等基本问题的分析认识不够全面深入而产生的一种脱离制度安排的基础性工作即直奔具体方案设计的不合理取向难免使设定方案的有效性打了折扣。 第五,研究的国际视野与经验借鉴有待重视。我国的改革发展与赶超战略要求有充分合理借鉴他国经验教训的意识,在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上亦应如此。然而现有研究中对国外相关研究成果和举措的引进与参考还明显不足,几乎处于空白状态。这种倾向也一定程度存在于当前农民工问题的总体研究之中。 农民工社会保障现状浅谈:城市农民工就业状况及其社会保障优先序研究 [摘 要]农民工是既不同于城镇居民,又有别于农村农民的特殊群体。他们主要分布在城市的建筑、环卫、搬运等行业,从事的大都是重、脏、累、险的工作。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农民工在城市就业和生活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风险问题越来越突出。政府应根据农民工的实际需要,对农民工的社会保障制度作科学的安排,从而有效地保障农民工的生产和生活,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国经济社会的稳定发展。 [关键词]农民工;就业状况;社会保障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越来越多的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到城市(镇)和乡镇企业就业。到2005年,根据国家统计局、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调查推算,农村劳动力流动就业规模已达1.2亿人,其中,进城农村劳动力约为1亿人。农民工的社会保障问题,也逐渐成为社会保险部门重点关注的对象,因为这既关系到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的维护,也关系到社会经济的稳定运行。而具体到对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的设计来说,现行的社会保险体系中,对农民工而言,哪些该先行,是值得慎重考虑的。一些地区急于给农民工办理养老保险,而没有考虑到农民工的流动性和农民工的实际需要,导致农民工退保现象的频频出现。我们认为当务之急是尽快确立农民工的工伤保险制度和医疗保险制度。因为从层出不穷的农民工工伤事故到规模惊人的农民工职业病群体,以及由此而导致的各种各样的劳资纠纷,均决定了针对农民工的工伤保险制度以及医疗保险制度应当作为最基本的社会保障项目优先得到确立。本文通过对农民工群体就业状况的全面剖析,依据轻重缓急的原则和农民工的实际需要,为农民工的社会保障的优先安排作一些积极探索。 一、农民工就业状况分析 (一)农民工就业行业状况分析 农民工是新兴的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劳动者。这一群体文化程度相对低,一般从事重、脏、累、险的工作,劳动条件差,工伤事故的发生率比较高,且一旦发生就会比较严重。据劳动社会保障部2005年快速调查显示,农民工主要分布在制造业、建筑业、住宿和餐饮业、批发和零售业、居民服务业等重点行业。其中制造业占27%,建筑业占26%,住宿和餐饮业占11%,批发和零售业占12%,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占9%,其他行业占15%.国家统计局的调查也表明,2004年外出务工的农村劳动力从事制造业的占30%,从事建筑业的占23%,从事社会服务业的占10%,从事住宿餐饮业的占7%,从事批发零售业的占5%.中国海员建设工会全国委员会提供的最新调查显示,我国建筑业农民工队伍约4000万人,占全国农民工总数的三成以上,占建筑业一线人员的九成以上。④据河北省劳动保障厅调查,从事制造、建筑的农民工占47.3%,建筑业占到了全部外出农民工的32.7%.⑤广西南宁农民工的行业中,建筑业约占86%.而全国大事故大多来自建筑行业,北京七成大事故来自建筑业,2003年1至9月,全国建筑业每大要死亡6.5人。这首先是由于农民工在就业中的弱势地位,维权意识不强,经常是被动地接受雇主的许多不合法的要求,使得许多雇主依然千方百计逃避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工作时间、劳动强度、报酬和工伤处理办法全凭雇主单方来决定。而一旦出现工伤事故,雇主就可以推卸责任。此外不少雇主为了压缩成本,不给农民工提供必要的保护及安全措施,这使得农民工面临极大的安全风险。其次是安全意识淡薄,劳动技能不高。由于农民工进城务工之前从事的是一些危险性较小的简单农活,使得他们对于工业生产的安全重视不够甚至是漠视,从而频繁导致工伤事故发生。最后是农民工的就业行业风险性巨大。由于农民工的知识水平有限,劳动技能不高,所以一般在像建筑业这样风险性较高的行业就业,从而使得农民工成为工伤事故的主要受害群体。 (二)农民工健康状况分析 1.职业病是影响农民工健康的第一大病 首先,农民工是职业病高危人群,尤其是尘肺病人中农民工数量占很大比重。可以说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地方,就是农民工集中的地方。根据山西晋中市工会调查显示,全市106354名职工中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人数达65004人,占总数的61.1%,其中接尘人数为45088人,占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工人的69.4%,粉尘危害成为职业病最突出因素。而晋中市2800余名患有尘肺病的职工中,绝大部分是农民工。另外,在水泥制造业、化工业、油漆涂料业等农民工集中的行业,慢性甲苯中毒、慢性铅中毒等职业病逐渐开始发病。 其次,农民工的用工单位工作环境差,一半以上有诱发职业病危险。卫生部会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农业部等部门通报了主要针对农民工的全国乡镇企业、农村个体工商户职业病危害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据对29个省份的不完全统计,检查单位21万多户,检测单位5.3万户,不合格的占检测总数的57.5%. 最后,农民工对于职业病的漠视。农民工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市场竟争力较低,在当今大量农民流动到城镇就业,找到工作已属不易。他们担心的是自己的饭碗及其工资怎么样,工资能否及时、足额拿到手。而对工作能产生职业病到没有在乎,或者说没有考虑过工作还可能导致什么病。 2.劳动强度也是影响农民工健康的重要因素 央行关于对农民工就业分布和收入的调查的报告显示,农民工的劳动环境和工作条件比较恶劣,从事的工作普遍具有重、脏、苦、累、险的特征。工作时间偏长,51.3%的人每周工作在41~60个小时之间,32.9%的人每周工作时间超过61个小时。农民工群体工作超过法定时间的接近85%.农民工收入水平近期虽然有所提升,但以劳动的艰苦程度衡量,其工资水平仍然偏低。根据清华大学李强教授在涉及外来人口32万的北京丰台区,通过配额及问卷而访谈方式,完成的493份有效问卷调查统计结果显示,73.5%的农民工存在超时工作(即每天9小时以上),每天工作时间在10个小时以上的占65%.每天工作12小时以上的占23.6%(见表1)。 表1城市农民工每天劳动时间调查结果 劳动时间 人数 百分比(%) 7小时以下 28 5.8 8小时 100 20.7 9小时 41 8.5 10小时 170 35.2 11小时 30 6.2 12小时 79 16.4 13小时 5 1.0 14小时及以上 30 6.2 合计 493 100.0 由上表同样得出,农民工群体劳动时间普遍比较长,劳动强度也比较高,这种工作状况给他们的健康带来了一定的隐患。 3.食品安全问题 农民工的食品卫生安全问题日益突出。以建筑行业为例,造成农民工食品卫生安全隐患的原因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建筑工地有效工期较短,工程规模小,一般没有规范性食堂,很难达到卫生许可条件。二是建筑工程项目负责人卫生安全意识薄弱,没有采取有效的卫生安全措施;农民工也没有充分认识到危害性,不能提出相关的卫生要求,或者认识到了,也提出了要求,但在谈判中明显处于弱势地位。三是建筑商的卫生安全责任感和农民工的维权意识都很差。建筑商只注重商业利润而轻视工人的健康,而农民工不知道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健康权益。此外,由于建筑工地人员流动性大,饮用水、住宿条件差等,也容易造成一些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 如果没有工伤保险、医疗保险,昂贵的医疗费用,对广大农民工显然不堪重负。大多数农民工只能小病仗着年轻力壮拖,大病就只好回家,如果患了职业病也只有自认倒霉。而农村也不是他们天然疗养所,据卫生部副部长朱庆生介绍,农村中有一半左右甚至更高一点的人看不起病,有40%~60%的人,甚至更高,因为看不起病而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在全国不同的地区比例不一样。在广大的中西部地区,因为看不起病、住不起医院,因病在家里死亡的人数估计在60%~80%. (三)农民工就业的流动性分析 农民工为了寻求更好的就业机会,挣更多的钱,不得不频繁的向不同的地方流动。根据农业部调查显示,40%的农民工没有固定工作,平均就业8~9个月,3个月以工的占11.3%,4~6个月的占16.3%,6~10个月的占73.3%,10个月以上的占7.8%.据调查,湖北省农民工在外出打工3年以上的占29%,3年以下的占71%;在一个单位工作3年以上的占19%,3年以下的占81%.天津市农民工在外打工3年以上的占26%,3年以工的占74%;在一个单位工作3年以上的占31%,3年以下的占69%.农民工表示坚决不回家的占2.4%,争取留在城市的占17.5%,但最终能留在城市的估计不足10%.同时,由于土地制度、户籍制度等因素的阻碍,不少农民工即使在一个城市工作生活了多年,也很难融入城市,到一定年龄以后农民工还是要被迫回到农村。再加上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城乡分割和地域分割,个人帐户不可转移,社会保障网络在全国无法对接和联通,无法使农民工享受到社会保障的保障利益,从而使得农民工这种流动性比较高的群体参与社会保障的积极性不高。 二、解决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大量事实和数据说明,农民工已是我国产业大军中的一支重要力量,在我国工业化、城镇化、现代化建设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与农民工的贡献和作用相比,农民工的社会保障应该尽快提上议事日程。其必要性和现实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农民工社会保障有利于农民工自身利益的保护 首先,数量众多的农民工享受不到应有的基本社会保障,与他们为城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所作出的贡献完全不对称,这是绝对不合理的;其次,农民工从事的大多是苦、累、脏、险的工种,受工伤、疾病困扰可能性大,社会保障是农民工实现基本生存与发展的客观需求;再次,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是关爱和保护农民工中妇女、儿童这种生理与社会双重弱势人群的需要,他们对社会保障的需求更为迫切;最后,有利于对农民工消费行为的引导,使他们在满足目前基本生活需求的同时能兼顾其长远利益。 (二)农民工社会保障有利于提升我国城市化水平 城市化是人类生产与生活方式由农村型转为城市型的历史过程,主要表现为农村人口转化为城市人口及城市不断发展完善的过程。我国的城市化进程在二元社会结构的影响下,在改革开放前的20多年时间里一直停滞不前,严重滞后于工业化进程,呈现出“工业国家,农村社会”的特征。这种局面直至今天仍未得到根本扭转。据有关资料分析表明:我国目前的城市化水平仅为32%,离中等发达国家49%的比例还相差甚远。城市化滞后引起或加剧了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一些突出问题。如农民收入过低和增长乏力、就业压力大等,在很大程度上均与城市化滞后有关。而提升城市化水平最重要的实际措施之一就是建立面向农民工的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已有1亿农民进城务工、经商或从事其他职业。农民工已成为推动我国城市化水平提升的基本力量。但由于前述种种原因他们至今尚未被纳入城市社会保障体系之中,加上其他因素,致使农民工仍然处于流动状态,从而严重阻碍了我国城市化水平的进一步提升。 (三)农民工社会保障有利于切实解决“三农”问题 “三农”问题归根到底是农村人口过多导致的。在土地供给相对稳定的条件下,过多的农村劳动力会排斥资本和技术对农业的投入,农业劳动生产率很得到提高,农民输入也就无法增加。解决三农问题的关键是要减少农村人口,但是如果没有相应的社会保障制度,这些富余劳动力是很难转移出去的。农民工作为三农问题的突破口,从根本上说就是要为农民提供制度保障,改变排斥农民工的传统政策,建立适合农民工特点的社会保障制度,使农民工自觉依法、有偿转让其在农村的土地经营权。同时,农民工要转变传统观念,适应城镇化的趋势,积极参与到农民工社会保障的建设中来。 (四)农民工社会保障有利于保持社会稳定 农民工大部分由年轻人组成,他们在城市受到制度和政策的排斥,干着又脏又苦的活,还经常受到城市人的歧视,使得他们可能会产生不平衡心理。而且,农民工的工作一般具有短期性,工资又低,在失业没有经济来源而又得不到必要的社会保障的情况下,显然对社会稳定是一种严重的威胁。据一项对上海、广州、沈阳3市的刑事犯罪研究表明:1990~1999年间,农民工作案率大幅度上升,上升幅度分别达到70.15%、182.27%、99.87%.农民工在无任何保障时对社会稳定造成的影响可见一斑。 即使他们没有刑事犯罪,其中有许多人为生活所迫从事违法乱纪的经营活动,如造假贩假等。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可以给失去生活保障的农民工正当的社会认可和人文关怀,有利于兼顾经济效率与社会公平,还可以从一定程度上减少社会动荡的因素,维护社会的稳定。 (五)农民工社会保障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 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是与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相冲突的。和谐社会的建立的一个重要原则就是公平原则。公平原则意味着只要是我国公民,就应该享受最基本的国民权益和保障,国家不应该根据出身、来源地和职业等而区别地对待每个公民,而应提供均等化的服务,因为每个公民都履行了同等的国民义务和责任。如果没有公平待遇,那么各种歧视就会出现,纠纷就会接踵而至。城乡分治的户籍制度以及相伴随的各种制度安排实际上就是一种不公平的制度安排。这种不公平的制度安排如果持续下去,则不但不能建立和谐社会,还会使城乡之间的冲突愈演愈烈。因此,从建立和谐社会的目标出发,必须真正着手解决农民工的社会保障问题。 三、农民工社会保障的优先序安排 通过前述对农民工就业现状分析,我国目前的经济水平及现有制度决定了不可能对农民工的社会保障问题进行全面的保障。而农民工的社会保障问题亟需解决,因此,必须对农民工的社会保障各项目进行优先序安排。我们认为,对于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的安排必须根据当前农民工实际需要和政府人力财力,分清轻重缓急,有步骤、有计划地逐步建立和完善。针对农民工的社会保障的不同险种要采取分清主次,分步推进的方式来实施,不能不顾农民工群体的现实状况而对各个项目不分主次,一哄而上的来实行。当前,要加快推进农民工较为集中、工伤风险程度较高的建筑、采掘等行业参加工伤保险。各统筹地区要采取建立大病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的办法,重点解决农民工进城务工期间的住院医疗保障问题,农民工也可自愿参加原籍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要抓紧研究探索低费率、广覆盖、可转移,并能够与城乡养老保险制度相衔接的农民工养老保险办法。有条件的地方,可直接将稳定就业的农民工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具体而言,应当从以下方面出发: (一)加快建立农民工的工伤保险制度 工伤保险是农民工当前最迫切的社会保障项目,也是解决好农民社会保障的着眼点。从屡屡发生的农民工工伤事故以及由此导致的众多的劳资纠纷,决定了农民工的工伤保险制度应当作为最基本的社会保障项目尽快优先得到确立。建立工伤保险制度,这是几乎所有建立了社会保障制度的国家普遍优先考虑的社会保障项目。这种保障项目不存在账户积累与保险关系接转问题,项目成本亦不是太高。对农民工来说,这是一种迫切需要的职业伤害风险分散机制,能保证其一旦遭受职业伤害就可以得到相应的赔偿;对用人单位来说,则是建立在《劳动法》和《工伤保险条例》基础之上的工伤赔偿机制,费用也不高;对政府部门及负责组织赔偿的部门来说,亦较易操作。而且,由于建立起农民工的工伤赔偿机制,用人单位将会更加注意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安全卫生保护措施。 (二)积极建立农民工疾病医疗社会保险制度 建立农民工的疾病医疗保障尤其是大病保障制度。由于农民工所从事的大多是脏、累、重、险的工作,劳动条件相对比较恶劣,生活、居住条件亦较差,患病是难以避免的。在缺乏保障机制的情况下,患病尤其是大病不仅给农民工带来身体的伤害,同时也可能会导致失业,从而因为失去经济来源陷入贫困。所以应当建立针对农民工的大病医疗部分的社会统筹保障机制,在最大范围内分散由于疾病给农民工带来的风险。在此基础上,有必要对农民工医疗保险进行一定的分类。那些在城市的工作相对稳定、有固定住所并将长期在城市工作的部分农民工,可以参加当地的各种基木医疗保险。那些流动性大、从事短期工作的农民工可以参加专为农民工设立的医疗保障制度。该制度缴费较低,可根据民工的实际情况设计不同的保障层次。具体而言,首先该医疗基金有个缴费的底线,所有民工都要按此标准缴纳,按此层次享受的待遇。在此基础上,如果农民工愿意还可以缴纳更多的保险金,相应享受较多的保险待遇。 (三)有区别地建立农民工养老保险制度 对拥有比较稳定的职业、相对固定的住所和单位,在城镇居住达到规定年限的农民工,应该考虑将他们纳入当地社会养老保险体系,其养老保险费的缴纳办法可以参照城镇职工的标准执行。对无固定职业且流动性较大的农民工,则可以设计一种过渡性的方案,如制定一定范围内不同档次的缴费率由农民工自愿选择,同时规定儿雇用农民工的用人单位必须根据农民工所选择的缴费率缴纳相应档次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对进入城市从事经营性职业的自雇农民工则可以参照城镇个体工商户的保障制度安排。同时,为所有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农民工建立个人账户。 (四)建立农民工失业保险制度 针对农民工的就业状况极不稳定的现状,应建立农民工失业保险制度,实行“现收现付”制。但是由于城镇失业保险制度建设面临着巨大压力,企业在转制过程中面临的资金困难,使这项制度实施起来具有相当难度,鉴于此,应采取积极的就业促进措施或失业援助计划作为建设失业保险制度的有益补充。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把农民工纳入城镇失业保险制度。如《四川省失业保险条例》把失业保险扩大到农民工,为签定劳动合同的农民上提供一次性生活补助金或生活补助费。条件还不具备的城市可为失业农民工提供一些帮助以渡过难关。如政府管理部门提供“公共劳动”为失业农民工提供“最低生存保障制度”。 农民工社会保障现状浅谈:论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及对策 摘要:社会保障权益缺失是当前诸多涉及农民工问题的症结所在,客观地反映因社会保障缺失给农民工带来的问题,分析其原因,探索出相应的对策,是促进社会和谐发展,体现国家在国民收入分配与再分配基础上保证农民工基本生活权益及社会公平的重要工作。 关键词:农民工,社会保障,对策 近年来,进城就业打工的农民工队伍不断扩大,他们在为城市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同时,也面临诸多矛盾和问题的困扰。 一、农民工社会保障缺失的主要表现 近年来,农民工社会保障缺失问题比较突出,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工作环境差,缺乏社会保障服务。由于农民工中的大多数人集中在“3d”(险、脏、难的英文第一个字母)职业岗位上,工作条件恶劣。一些企业片面追求效益指标,忽视安全管理,产生大量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加之农民工自身安全保护意识薄弱,导致工伤事故屡屡发生。而农民工面临严重安全生产隐患,缺乏的就是社会保障机制和社会保障服务。据四川有关部门调查,在县以上企业就业的农民工中,仅有3.41%参加工伤保险,0.84%参加医疗保险,0.83%参加失业保险,2.99%参加养老保险。 2.游离于城市医疗卫生保障体系之外,医保水平较低。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城市职工建立了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医疗保障制度,但农民工没有这个待遇,尽管农民工是以青壮年为主的群体,但在疾病侵扰时,由于缺乏医疗保障,不能及时就医,病情被拖延。据2000年底清华大学李强教授组织的在北京的一个问卷调查显示,农民工中有36.4%的人生过病,有些人甚至多次生病,13.5%的农民工生病在3次以上。农民工生病后,59.3%的人并没有花钱看病,而是仗着年轻挺过采。另外40.7%花钱看病的人均支出是885.46元,而他们所在的劳动单位为他们看病的平均支出却仅有72.3元,不足实际看病费的1/12.再以南京市为例,2003年1月至8月,该市发生断指断臂的工伤3000例,大多没有医疗保险。农民工医疗保险权益的缺失,往往导致他们有病不能就医,小病酿成大灾,甚至丧失劳动能力,导致刚刚脱贫或已走上小康之路的农户“因病返贫”、“因病致贫”。因此,农民工应有与经济收入相适应的医疗卫生保障,这是不断改善就业状态、增加收益、保障健康的重要保证。 3.职业不固定,失业率高,缺乏必要的生活保障。根据罗遐、夏淑梅在2003年初的调查,农民工中,27.4%的人曾有过失业的经历,这一比例要比城镇登记失业率(2003年上半年为4.2%)高得多。一部分农民工的失业还相当严重,在有失业经历的农民工中,将近30%曾经遇到过长达半年和半年以上的失业,并且工种变换频繁,没有长期的固定工作。由于农民工多数是年轻人,有时失业时间比就业时间还长,这些人长期滞留在城市里无事可做,造成很多不安定因素,其后果令人忧虑。根据在北京的调查,33.5%的农民工在城镇里有过失业的经历。从失业时间上看,失业1至2个月的短期失业最多,比例为47.7%. 4.身份受限,难以享受社会福利与社会救助。由于我国长期实行城乡分治体制,农民工没有城镇户口,也就不符合享有城镇福利与救济的有关“规则”。他们与城镇职工在住房条件或补贴、在职培训或进修、工资福利、社区服务、探亲补助等方面存在明显不同。调查发现,农民工子女不能平等享有教育福利,随父母外出求学的学龄子女中73.9%的人都缴了插班费或赞助费,13.6%的人进入农民工子弟学校,另外12.5%的人是托人入学没缴或少缴额外费用,但其花费也不少。至于农民工社会救助状况更令人堪忧,已基本实现“应保尽保”的城镇“低保”网并没有向农民工张开。只有部分农民工享有单位提供的一点医疗等救助,一旦离开单位,救助则随之解除。 二、农民工社会保障缺失的原因 1.城乡二元社会结构和城乡隔离的户籍制度是农民工社会保障缺失的主要原因。我国计划经济体制下城乡分割的户籍制度是传统的就业制度模式和二元社会保障制度构建的基础。户籍制度不但加深了农民与城镇居民在经济、政治、文化、心理方面的隔阂,也使农民同时失去了在城镇就业的机会和享受社会保障的权利,农民成为被计划体制彻底抛弃的“局外人”。目前我国城镇社会保障政策仍是基于城乡二元分割的劳动力市场所制定的政策。由于农民工没有城镇居民的身份,进城的农民工成为被城镇劳动就业制度与社会保障体系所排斥的对象。 2.社会保障立法不健全是农民工社会保障缺失的根本原因。长期以来我国社会保障立法不完善,缺乏对农民工的法律保护。迄今为止我国仍然缺乏全国性的农民工社会保障立法,只有一些零散的地方性法规及一些规范性文件加以规定。因为各地法规不统一,做法也各不一样;由于各地方性的规定极为散乱、彼此之间不协调,无法形成体系;由于缺乏全国性的法律规定,使企事业单位在交纳农民工保险金义务的履行方面,很难获得法律的强制力,也无法通过司法的途径来保障其履行。 3.社会保障资金不足。财力支持不够是农民工社会保障缺失的重要原因。近几年,国家集中精力与财力加强城镇社会保障改革与建设,以确保经济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又陷入资金困境。2002年基本养老保险收不抵支348亿元,加上基本养老保险历史欠账及日益老龄化的影响,养老保险面临巨大的资金问题。随着下岗人员走出再就业中心以及企业的继续裁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越来越多,支出呈现明显上升趋势。当城镇社会保障制度运行受到资金限制时,若再将庞大的农民工群体考虑在制度范围内,必然要面临更为严重的资金困难。资金问题是农民工社会保障迟迟没有提上日程的重要客观原因之一。此外,农民工在他们相对较低的收入中,用于维持生活,抚养教育子女,已是相当紧张,再拿出一部分资金参加社会保险,也确实有一定的困难。 三、构建农民工社会保障的对策 随着城镇化的进程,到2020年时,将有36000万农村人口转移进城镇。这些人工伤;疾病需要医疗保障;更重要的是,到2030年之后,3亿农民工都将陆续进入退休年龄,这批农民工逐步进入老年阶段。如果现在不做好相应的制度安排,一、二十年后,这个群体进入老年阶段却没有任何养老保障,其被动局面将不堪设想。届时不仅这些人的老年生活将面临严峻挑战,而且社会将面临巨大压力。因此,尽早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以规避风险十分必要。 1.彻底改革户籍制度,打破“城乡分治,一国两策”的局面。目前中国各地正陆续推行新一轮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沿用多年的户口迁移审批制度在许多地区已逐步被取消,取而代之的是以条件准入方式、按实际居住地进行户口登记管理的新模式。如,山东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规定从2006年9月起到2007年9月底,将在全省范围内逐步取消户口的农业、非农业之分,完全打破城乡分割,实行统一的户口登记管理制度。上海、郑州、湖南、深圳等地也纷纷采取措施,实现户籍制度的一元化,这些都是十分可喜的进步。同时,户籍改革要想成功,必须与其他改革配套进行,就是要将附在户口背后的就业、教育、住房、社会保障等等“衍生物”,从户口簿上去掉,使农民工的社会保障权益与城市居民一道纳入社会保障体系。 2.抓紧制定有关农民工社会保障方面的法律和法规。目前,区域性的有关农民工社会保障的规章制度已陆续出台,而农民工流动是一个全国性的现象。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已不是一些临时性的、地方性的办法和措施所能解决的问题。要提高立法的规格和权威性,把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到全局的角度。为此,国家应尽快出台《农民工社会保障法》。待条件成熟时,形成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法》为中心的,以社会保险法、社会救济法、社会福利法、社会优抚法、社会互助法、公积金法、社会保障监督法为基本内容的社会保障法规体系。 3.根据条件因地而宜,逐步解决农民工的社会保障问题。现阶段应针对农民工的社会保障需求,根据当前我国的客观条件,按轻重缓急的原则逐步建立起包括五大保险在内的全方位、多层次的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首先,尽早建立农民工的工伤保险制度。建立农民工的工伤保险制度,能分散和化解农民工所遭受的职业风险。对农民工的工伤保险,要实行社会统筹,建立工伤保险基金,企业必须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按时定额为农民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其次,根据农民工的就业和生活状况,建立农民工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重点解决农民工的生活保障问题,在确保农民工基本生活不受影响的前提下,逐步解决包括农民工工资、奖金、职务升迁在内的各种社会福利待遇及社会生活权益等问题,使农民工享受与城市居民同等的权利和义务。再次,共享社会改革发展成果,加快建立农民工疾病医疗保障机制,搞好城乡社会保障体系的有效链接,解决农民工的疾病风险。建立农民工的大病或住院保险,着重保当期住院医疗。由于农民工收入低,对大病风险的抵御能力十分脆弱,极易因大病住院而陷入贫困。因此,急需建立相应的风险化解机制。每个进城镇务工的农民工都必须在国家的强制下建立大病统筹医疗保险储蓄帐户,不论在哪个地区、哪个单位,都要定期存入一定比例的保险金。当然基于现实考虑,缴费比例不宜太高。而一般医疗保险可依据农民工的意愿而行,或个人负担,或同样地建立个人帐户。其他保险如养老、失业、生育,可暂缓实施,等到条件成熟时,再按医疗保险制度的办法实行。 农民工社会保障现状浅谈:完善农民工社会保障体系 形成城乡发展一体化新格局 摘要: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近年来,中国外出就业农民工人数惊人,在国家大力倡导下,各级政府针对农民工参加各种社会保障问题出台了一系列制度措施,起到了一定效果,但总体上看农民工工资被拖欠问题依然严重,劳动合同订立不规范,社会保障与福利待遇差,各种保险参保率低,参保范围窄等问题的存在严重阻碍着城乡经济一体化的进一步发展。要切实解决上述问题,加速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提出了一些列有针对性的解决措施。 关键词:农民工权益;社会保障;城乡一体化 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必须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范围,发展农村公共事业,使广大农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要繁荣发展农村文化、大力办好农村教育事业、促进农村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农民工是农村经济建设的主体,目前,全国外出务工的农民工人数惊人。据有关统计显示,全国农村劳动力每年外出务工人数超过1.5亿人,其中进城务工的超过1亿人,跨省就业的超过7 000万。巨大的数字背后是大量的农民工在农闲和农忙之间往返流动于城乡之间,并在企业与企业之间、城市与城市之间由于种种原因频繁地变换工作岗位。一个显著的特点是,近年来,随着农业生产机械化的推广、工业建设对耕地的“蚕蚀”、“侵吞”,农村富裕劳动力不断增多,全国外出务工的农民逐年增加,务工方向存在一定的盲目性。这些务工农民很难享受到完善的社会保障。而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解决不好,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使广大农民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的宏伟目标就很难实现。 一、农民工社会保障现状 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统计显示,近几年,中国每年外出务工人员接近1.5亿人,绝大部分集中在东部沿海经济发达地区。近年来,在国家大力倡导下,各级政府针对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问题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措施,起到了一定效果,但总体上看农民工工资被拖欠、劳动合同订立不规范、社会保障与福利待遇差、参保率低、参保范围窄等问题依然严重,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农民工工资被拖欠现象依然存在,拖欠问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 无论打开何种媒体,都有农民工工资被拖欠的消息。随意浏览就会发现很多清理工资拖欠的案子。例如:北京劳动监察部门2007年共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案件8 979件,为5.3万名农民工追发工资8 515.2万元。类似案子不胜枚举。 2.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低,合同订立不规范 在劳动力严重供大于求的不均衡状态下,很多劳动合同都是企业单方面制定的,农民工只是被动接受者,合同明显存在霸王条款。据调查显示:在一些正规企业务工的农民工,只有近70%的农民工和企业签了劳动合同,但这其中只有45%的劳动合同是经过双方协商签订的,这说明劳动合同签订率虽然较高,由于合同中单方面规定的“霸王条款”太多,即使农民工手里握有合同也形同虚设。 3.农民工享受社会保障与福利待遇低甚至没有 城市向来以主人的身份看待进城就业的农民工,从来没有把农民工看做自己人,农民工和城市人之间毫无平等可言。由于不被城市认可,因此农民工也被排除在城市福利之外。在那些私营小企业、国有改制企业、酒馆饭店打工的农民工,除了每月应当得到的一点点薪水以外,享受不到生活补助,没有劳动保护,没有带薪休假,没有住房补贴,没有午餐补助,在计件工资的掩护下甚至没有节假日。在社会保险上,除非国家强制执行,没有几家私营企业主动为农民工办理养老、医疗、工伤等社会保险的。在广大内地企业,农民工的参保率不到30%,他们与城市居民有相同的工龄,更高的技术水平,更好的管理能力,却拿不同的工资,更低的奖金。对于住房,公费医疗,子女教育福利更谈不上。 4.农民工参保率明显偏低 国家明确规定,进城务工的农民工与城市居民一样要参加各种社会保险,要求用人单位无条件为单位职工办理。但是,由于监管不到位,真正为职工办理所有保险的并不多。主要表现为:(1)工伤保险:个别行业和地市农民工参保率高;(2)养老保险:“参保”率低,“退保”率高;(3)失业保险:全国参加失业保险的不到1%,和巨大的农民工群体相比,“社保”覆盖率低的惊人。 二、完善农民工社会保障的对策 当前,各方关于如何建立进城农民工社会保障体系的解决办法,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采取适时推进的方式,将农民工直接纳入到城镇社会保障体系。与此相反,第二种观点则认为,应建立相对独立的农民工社会保障体系。和前两种观点不同,第三种观点建议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农民工社会保障新平台。上述各种观点都有自己的理由,也有一定的可行性,但具体执行起来可能都有很大难度,加上中国国情的复杂状况,所以,还无法全面推广,只能作为试点在一些地区搞实验。 1. 完善立法、规范法制,给欠薪者定罪,切实维护民工权益 之所以一些企业主故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事情时有发生,这与我国法制体系不健全、法制规范不完善有一定关系,在某种程度上,正因为法律的缺失或执法监管的不到位,恰好被这些人钻了空子,“培养”了他们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惯性”,因为拖欠对自己不会带来什么大的损失,不会坐班房,不会进监狱,相反还可能有利可图,为何不拖欠呢?这迫切要求国家尽快出台相关的法律条例,给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定罪,用严格的法律惩罚欠薪者,用严格的法律威慑欠薪者,胆敢以身试法,必将受到严格的法律制裁,让想拖欠的小企业主不敢拖欠,如果拖欠,就给他定罪。有了法律,如果得不到执行将形同虚设。首先,执法部门必须严格执法,凡是有企业遭到举报,确有拖欠工资的行为,证据确凿,原因无论由那个单位、那个部门引起,那怕是政府机关,也一样要受到法律的严惩,不得有丝毫偏袒。决不能让法律成为“白条”,切实提高政府依法办事的能力,严厉查处侵害农民工利益的事件。其次,法律的普及也很重要,针对农民工制定的法律,就必须宣传、普及到农民工,提高农民工队伍的法律意识,使他们懂得如何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第三,一方面利用法律的威慑作用给准备欠薪的企业主以法律警示,另一方面对大小企业尤其是私营企业主要经常搞法律培训,普及他们的法律意识,并定期考核,树立他们依法用工观念。凡考核不过关者,不准其招收农民工。第四,在全社会尤其是大城市开展普法宣传活动,让每个市民都认识到农民工对城市建设所作贡献,是城市发展的主力军,城市的维护、美化和快速发展离不开他们,要关爱农民工,自觉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树立良好的社会氛围。 2.积极筹建农民工权益保障中心,建立农民工社保电子档案并实现城乡网络化管理 建立完善的农民工社会保障体系必须有一个机构负责处理,所以,目前要解决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应有一个专门负责的机构:农民工权益保障中心。保障中心应有国家财政拨款运营,对农民工进行减免费服务。中心全面负责对农民工社会保险(医疗、工伤、养老、失业等)的登记办理、转账、与单位结算、清理拖欠工资、法律援助等事项。首先,在各省会城市建立本市农民工权益保障中心进行试运营,并实现全国省会城市联网,当积累一定经验后逐步推广全国各地市。由中心对在该市就业的农民工登记造册,建立农民工社保电子档案,设立农民工个人社保账户,通过法律明确规定账户的一切权利归账户本人所有。详细记录农民工社保费用交纳和余额情况。当农民工由一个城市转移到另外一个城市时,由本人申请,社保档案将通过网络自动转入所在城市社保管理系统。总之,可以通过现代网络技术,实现农民工走到哪里,社保档案跟到哪里。这样,既解决了农民工办理社会保险的户籍限制,又解除了农民工流动性大、社会保险不好办理的难题。同时,通过电子查询功能,农民工可随时掌握自己的社保交纳情况,解除农民工的后顾之忧。通过网络化的统一管理,可以实现社会保险基金的集中管理、单独立户、专款专用。至于缴费方式、缴费比例应参照一些发达城市如上海、深圳等的做法,实行“三险合一”、分类分层、循序渐进和灵活多样的形式进行。 3.完善劳动合同制度,实现网上劳动合同备案管理 中国各级劳动行政部门必须加大对劳动合同签订情况的监督力度,对那些不愿意签订劳动合同的单位或业主实行严厉的法律制裁,增强法律威慑力。同时,有关部门应根据中国的具体情况,制定全国统一的农民工劳动合同范本,积极宣传教育农民工,帮助他们弄通、弄懂合同的签订和使用方法,让不懂法的农民工能真正能够利用规范的劳动合同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4.建立城乡一体的社保体系,彻底解决农村和城镇社会保障差别,形成城乡一体化新格局 当前,阻碍农民工社会保险体系建立的根本原因在于城乡之间的巨大差别。城市职工基本都有较为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但是农村居民大部分不知道什么是社会保障,都还坚持认为养老要靠儿子,尚没有社保观念。解决农民工社会保障建立难的问题,最终还是要建立城乡一体化的社会保障体系,这是解决农村和城镇社会保障差别的根本途径。如果真正做到了全社会保障体系的统一,所谓农民工的社会保障问题就不存在了。
社会保障论文:论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的关系 一、社会法概念的提出及其定位 关于法学分类方法,自古罗马法学家乌尔比安提出公法和私法的划分标准以来,就长 期影响着大陆法系各国法律部门的定性。私法与公法之间的区分成为法律体系化的基础 .(注:[奥]凯尔森着:《法与国家的一般理论》,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6年版, 第226页。)作为制度的结果,公法和私法的划分已形成了现代法律制度的基本结构,并 因此形成法学的体系。就公法和私法的划分,从法所保护的利益为标准,凡是有关公益 的法为公法;有关私益的法为私法。从法律关系的主体为标准,凡以国家或公同团体的 一方或双方为主体而规定法律关系的法为公法;规定私人相互关系的法为私法。从法律 关系的内容为标准,凡规定国家与公民之间的权力与服从关系的法为公法;而规定公民 相互之间平等关系的法为私法。 20世纪以来,特别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理念的变化,西 方国家的法学家明确提出了社会法的概念,并将社会法视为介于公法和私法之外的第三 法域。但对于什么是社会法,法律并未作明确规定,学术界也是众说纷纭。从各国学者 对社会法的研究和理解看,社会法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社会法是指为了解决社会 性问题而制定的各种有关社会法规的总称。它是根据国家既定的社会政策,通过立法的 方式制定法律,以保护某些特别需要扶助人群的经济生活安全,或是用以普遍促进社会 大众的福利。将所有有关社会法规集合在一起,便被广泛地称作社会法或社会立法。( 注:陈国钧着:《社会政策与社会立法》,三民书局1984年版,第112页。)“以维持这 种社会经济弱者阶层的生存及其福利的增进为目的的诸法律在学术上按体系分类,称为 ‘社会法’,并被试图加以体系化。”(注:[日]星野英一着,王闯译:《私法中的人 》,《民商法论丛》第8卷,法律出版社1997年版,第186页。)而狭义的社会法,通常 是专指社会保障法。 德国是较早提出社会法概念并制定了《社会法典》的国家。对社会法的概念采取了狭 义的理解。第一次世界大战后,随着社会民主主义思想的兴起,德国试行了工业社会化 政策,并开始了社会法的研究。但对于什么是社会法,在德国同样存在着分歧。有人称 社会法是调整对收入(如工资)、个人待遇不足或其他特殊负担及损失进行平衡的社会支 出以及与之相关的预防和改正措施的法律部门。它还应包括对“社会弱者”提供机会的 有关法律以及有关社会救济的基本保障法律。(注:《中德劳动立法合作项目成果概览 》1993—1996,第264页。)还有学者参照联合国宪章第22条的规定来定义社会法,该条 款规定:“每个人作为社会成员有权享受社会保障;有权享受必要的经济、社会及文化 权利以符合其人格尊严和促进其个性发展。”因此,将社会法理解为消除社会不公平和 不平等待遇的法律。(注:《中德劳动立法合作项目成果概览》1993—1996,第264页。 )由于认为前者对社会法的描述不够精确并过于武断,后者对社会法的定义过于宽泛, 因此这两个定义在德国都未被普遍接受。更多的学者是从《社会法典》的规定来定义社 会法,该法典第1条第1款规定:社会法典为实现社会公正和社会保障应有效调整社会福 利支出(包括社会救济和教育性救助)。它应协助、保证符合人之尊严的生活;为性格之 自由发展创造平等的前提条件;保护家庭并促进和谐;保证自由选择就业方式以谋取生 活费用;消除或协调生活特殊负担。从社会福利支出的意义上去理解社会法,则社会法 包括社会保险、社会补偿、社会促进和社会救济。其他调整公民之间相互关系的规定, 如劳动法和租房保护法,尽管它们的宗旨也是为了保护社会弱者,但也不包括在社会法 中。因此,在通说上,德国的社会法就是指社会保障法,两个概念是可以通用的。 在法国和日本,社会法的范围比德国要宽泛。法国一般认为社会法包括劳动法和社会 保障法。在日本,社会法的研究和发展有一个演变的过程。对于社会法究竟是一种法律 观念,还是根据这种观念制定的法律,都曾经引起过争论。最初,在学者的心目中,社 会法一词意味着:修正以个人的绝对所有权和契约自由等为基本原则的近代资本主义法 的新的法学理论;根据这个修正理论而制定的法律,不属于私法、公法等任何一个旧的 法律部门,而成了新的、第三个法律领域。劳动法是其中的典型并得到了发展。随着日 本进入战时体制,社会化思想迅速衰退。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社会法在日本重新得到发 展,现在,社会法一词,通常被学者非常实际地肯定为对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的总称, 或者指社会保险及有关社会事业的法。(注:参见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编译:《 国外法学知识译丛?法学总论》,知识出版社1982年版,第41页。) 在英美国家,社会法通常作较为广义的理解。在英国,社会立法被解释为对具有普遍 社会意义的立法的统称,例如涉及教育、居住、租金的控制、健康福利设施、抚恤金以 及其他社会保障方面的立法。工厂法属于社会立法。(注:参见《牛津法律大辞典》, 光明日报出版社1988年版,第833页。)美国学者海伦?克拉克在其所着的《Social leg islation》一书中对社会法的定义为许多学者所引用,他指出:“我们今天所称之‘社 会法’,这一名词的第一次被使用是与俾斯麦的贡献有关,他在1880年代曾立法规定社 会保障,以防疾病、灾害、残废、老年等意外事故。其立法意义一是为了保护在特别风 险下的人群的利益,另一方面是为了大众的利益,我们今天使用这一名词必须包括这两 方面的意义。”(注:Helen I.Clarke:Social Legislation,(1940),P117.)海伦?克 拉克实际上也是从广义和狭义两方面来论述社会法。就狭义而言,社会法旨在为解决各 种社会问题,是为保护经济弱者而制定的各种社会安全立法,如工业革命以前的济贫法 ,工业革命以后的 工会法、工厂法、社会救济法、社会保险法等;就广义而言,除着眼 于解决社会问题外,还在于预防社会问题,凡以改善大众生活状况、促进社会一般福利 而制定的有关法律,都属社会立法范畴。 附:1999年企业人工成本预警表(略) 社会保障论文:县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总结范文 今年以来,面对繁重的业务工作和重建任务,广元市旺苍县劳动保障局党组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劳动保障局的精心指导下,团结和带领全局干部职工,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推进业务工作为主线,以灾后恢复重建为重点,以加强自身建设为抓手,以“创一流”活动为载体,以争先创优为目标,深入推进“目标考核、队伍建设、基金监管、工作运行”四大体系建设,创新思路,狠抓落实,全力推进我县劳动保障工作快速协调发展,各项业务工作目标全面超额完成,灾后重建工作成效明显。 一、各项工作完成情况 (一)就业促进工作。城镇新增就业5069人,完成年度目标4600人的110.2%;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1998人,完成年度目标1800人的111%;就业困难对象就业391人,完成年度目标250人的156.4%;动态消除了“零就业家庭”;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02%,低于目标4.5%0.48个百分点;农民工在岗培训12292人,完成年度目标10975人的112%;品牌培训880人,完成年度目标800人的110%;组织农民技能培训19184人,完成年度目标17000人的112.9%;新型农民工培训1680人,完成年度目标1500人的112%;农村劳动力转移输出121056人,完成年度目标11万人的110%;外派劳务输出203人,完成年度目标180人的112.8%;完成小额担保贷款532万元,完成年度目标240万元的222%;实现劳务收入7.1618亿元,完成年度目标6.5亿元的110.2%。 (二)社会保险工作。城镇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覆盖人数30237万人,完成年度目标20271人的149.2%;企业养老保险基金征缴16008万元,完成年度目标9227万元的173.5%;养老金社会化发放达100%;机关养老保险覆盖人数11599人,完成年度目标1.1万人的105.5%;机关养老保险基金征缴6500万元,完成年度目标4700万元的138%;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人数47620人,完成年度目标35825人的133%;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征缴3306万元,完成年度目标2651万元的125%;提高医疗保险待遇10%;工伤保险覆盖人数23186人,完成年度目标19658万人的117.9%;其中农民工参保4485人,完成年度目标4076人的110%;工伤保险基金征缴381万元,完成年度目标267万元的143%;“老工伤”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达96%;生育保险覆盖人数10080人,完成年度目标0.9万人的115%;生育保险基金征缴32万元,完成年度目标23万元的139%;失业保险覆盖人数18260人,完成年度目标1.66万人的110%;失业保险基金征缴516.9万元,完成年度目标469万元的110%;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覆盖人数109760人,完成年度目标9.9万人的110%;其中纯居民参保49762人,完成年度目标38201人的130.3%;积极配合市局做好医疗、工伤、失业保险基金的市级统筹工作。 (三)和谐劳动关系。建立1个和谐工业园区、4个和谐街道(社区)、4个和谐乡镇、12个和谐劳动关系企业;推进集体合同制度,全年签订集体劳动合同195户;实行工资集体协商试点单位46户;完成劳动保障监察标准化建设任务,积极开展主动监察和举报投诉案件查处工作,开展专项监察活动5次,主动监察用人单位350户,受理举报案件49件,全部协商调解;全年受理劳动争议案件80件,结案80件,结案率为100%。 (四)劳动保障综合工作。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及时报送劳动保障方面的各类报表;积极开展信访积案化解工作,全年接待信访361人次,信访办复率100%,全年未发生涉劳群体性上访事件;发挥部门职能,积极做好劳动保障综治、维稳和应急管理工作,全年未发生涉劳不安全事件;全面完成劳动保障宣传任务。在《中国劳动保障报》、《四川工人日报》、《广元日报》等报刊上发表新闻通讯22篇;制作播出电视专题节目3期,其中省电视台一期、市电视台一期、县电视台一期;在县广播电台举办专栏节目2期,其中宣传劳动合同法一期、宣传居民医保政策一期;在《广元日报》刊发我县劳动保障工作专栏一期;日常信息工作全面完成市局下达的目标任务。 (五)灾后恢复重建工作。8月1日,我县开始动工建设县就业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目前已完成投资920万元,占预算总投资2340万元的39.3%;全县38个乡镇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中心已经开工建设,占全县38个乡镇中心的100%;目前已完成投资698万元,占预算总投资870万元的80%;基层公共 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25个、完成总数38个的67%,社区服务站规范化建设25个、完成总数26个的96%,119个行政村配备了劳动保障协理员、完成总数210个的57%。 二、主要工作特点 (一)攻坚克难,逆势而上,社会保险工作成效显著。 旺苍是传统的工业县,资源型企业多,地震灾害和金融危机的发生,导致全县大部分企业停产歇业、经营困难,社保基金征缴陷入困境。面对严峻的征收形势,我局始终坚持落实政策与基金征缴两手抓、两不误,以超龄参保、社保扩面为基金征缴突破口,变被动为主动,变压力为动力,强化措施,攻坚克难,有效促进了征缴工作的快速发展。 1、狠抓社保扩面征缴。面对基金征收困境,我局及时组织干部职工下企业、进社区、上一线,一企一策挨家逐户做工作、抓入库,引导企业坚持恢复生产和参保缴费两手抓,积极主动缴纳社保费用。始终将基金征缴作为社保工作的主线,采取行政、经济、法律等手段,结合监察、督查、审计等措施,强化基金征收入库,全年累计征收各类保险基金26744万元,完成全年目标任务17992万元的149%;采取政策驱动、宣传发动、服务拉动等办法,引导个体工商户和失地农民积极参保,努力扩大社保覆盖范围,不断拓宽保费征收渠道。全年养老保险扩面5019人。 2、全力抓好超龄参保。旺苍是老工业县,城镇小集体企业众多本文来源:文秘站 //,随着经济体制的改制和转型,小集体企业几乎全部关闭、改制,由于政策体制的原因,这些企业职工的社会保险问题没有得到解决。为了彻底解决这个困扰多年的历史遗留问题,我省关于超龄企业职工参加社会保险的相关政策出台后,我局迅速贯彻落实:首先是组织社保经办单位职工集中学习文件精神,全面准确把握政策;其次是通过各种方式广泛宣传政策;最后是严格按政策规定组织超龄人员办理参保手续。在办理过程中,我局根据文件精神,制定办理程序,设立办理窗口,实行一站式服务;抽调有经验的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档案的审定、工龄的认定、待遇的计算等事宜,完整、规范地整理超龄人员档案资料,经办单位领导全程跟踪作业。全县共办理超龄人员参保手续2019人。 3、严格基金监督管理。我县以“加强控制、规范运作、防范风险”为中心,以基金征收、管理、拨付三大环节为重点,全面实行基金票据“台帐化”、基金收支“无币化”、帐务结算“常态化”和内部审计“常年化”四化管理,深入开展警示教育,构建了“不能违、不敢违、不愿违”的基金管理长效防范机制,确保了基金的安全运行。今年以来,我县共安全支付各项保险待遇21605万元,未发生挤占、挪用社会保险基金的违纪违规事件。 4、帮助企业渡过难关。金融危机发生后,我局想企业之所想、急企业之所急,在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农民工稳定就业切实解决失业返乡农民工有关问题的意见》(川府发〔20__〕43号)和《关于采取积极措施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就业局势有关问题的通知》(川府函〔20__〕19号)文件出台后,及时设立专门服务窗口,为提出申请的用人单位提供“一站式”服务,主动帮助企业完善“五缓四减三补贴两协商”相关资料,并及时向市局申报。全年累计为20户企业向市局申请缓缴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3050万元,为22户企业申请缓缴医疗保险费311万元,为19户企业申请缓缴工伤保险费103万元、生育保险20万元;为23户企业下浮了失业保险缴费率,为所有参保单位降低医保缴费率1个百分点、降低生育保险缴费率0.1个百分点;全县有16户企业符合困难企业申报条件,涉及职工3560名。通过扶持政策的落实,有效地缓解了受灾企业的经济压力,减轻了企业负担,有力地促进了全县企业的恢复生产和灾后重建。 (二)广辟渠道,内转外输,全县就业形势保持稳定。 就业是民生之本、安国之策。今年以来,面对地震灾害和金融危机对就业工作的双重打压,我县及时将促进灾后就业和帮助返乡民工就业作为今年就业民生工程的重点,紧紧抓住灾后重建契机,充分发挥旺苍工业优势,切实加强就业服务,积极落实扶持政策,全力促进城乡劳动者实现就业和稳定就业,全县就业形势保持基本稳定。 1、大力开展培训。及时将因灾失业劳动者和失业返乡农民工纳入免费培训范围,打捆安排扶贫培训、阳光培训、品牌培训等项目和资金,整合农业、教育、劳动以及社会培训力量,建立了“五统一”的公共职业培训新机制。加强职业培训与灾后重建、项目建设、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等用工需求的对口链接,大力开展建筑工、焊工、钢筋工以及烤烟生产、核桃种植、茶园养护等实用、高效的短期技能培训,促进因灾失业劳动者尽快就业。今年以来我县累计免费培训劳动者2万余人,落实培训补贴90万元。 2、加强就业援助。大力开展“灾后重建”、“就业援助周”、“民营企业招聘周”等专项援助活动,累计用工信息600多条,举办返乡民工、灾后重建和地震一周年专场招聘活动7场,帮助3000余名劳动者在县内企业就业;结合灾后恢复重建,开发公益性岗位810个,安置就业困难对象458人,消除“零就业家庭”51户,实现了就业动态“消零”。全年落实社保补贴500万元,落实岗位补贴293万元。通过政府救助和政策扶持,先后帮助3000多名劳动者实现了自谋职业、灵活就业和自主创业。 3、促进内转外输。一是以异地输出稳定就业。继续加强与黑龙江、吉林等传统劳务基地的联系,积极组织劳务输出专场招聘活动,稳定对口输出规模;广泛发动社会各界力量寻求劳务合作,开辟新的输出渠道;积极发挥打工能人的传、帮、带作用,引导当地农村劳动力异地转移就业。今年以来,我县异地输出劳动力累计达到12.1万人。二是以农村产业帮助就业。大力推进农业改种改制和特色农业的规模化发展,进一步壮大了畜牧、茶叶、林果等农业支柱产业,帮助6000多名农村劳动力在自己的土地上实现就业。三是以灾后重建引导就业。紧紧抓住交通、水利、 电力、学校、医院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机构大规模重建契机,充分发挥农房重建配套资金的“杠杆”作用,引导广大农村劳动力积极投身家园重建,共解决近万名劳动力的就业问题。四是以项目建设扩大就业。去年以来,我县先后实施工业项目86个,其中包括已开工建设的“攀成钢60万吨焦化、匡山100万吨水泥、广旺200万吨水泥”等多个投资亿元以上的大项目,累计解决4000多名劳动力的就业问题。 (三)深入宣传,强化监察,劳动行政执法不断加强。 劳动执法是民生之盼、维稳之需。《劳动合同法》的出台实施,将劳动行政执法工作提升到一个全新高度,搞好劳动行政执法既是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的迫切需要,也是促进劳动保障工作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基础,更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的具体体现。今年以来,我局继续深入宣传、贯彻《劳动合同法》,切实加强劳动监察仲裁,着力规范劳动用工秩序,劳动者权益得到有力维护。 1、大力宣传《劳动合同法》。采取印发宣传资料、搭建咨询平台、举办政策培训班等多种方式,全方位、多层次地宣传《劳动合同法》,共印发宣传资料2.6万多份,制作宣传标语150余幅,深入企业举办政策培训班14期,培训劳动者1922人。通过广泛宣传,营造出学习、贯彻《劳动合同法》的良好社会氛围,各用人单位执行《劳动合同法》的自觉性不断提高,劳动者的依法维权意识不断增强,监察举报案件不断增多。 2、扎实开展劳动监察。金融危机下的劳动关系对于劳动者来说更显脆弱,灾后重建下的劳动关系对于劳动者来说更加重要。面对全新形势下的劳动用工环境,我局进一步加大监察执法力度,积极开展“前置性”的宣传、巡查工作,及时将各类劳动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着力规范用工秩序,努力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一是狠抓专项执法检查。牵头组织和协调人事、公安、工商、工会等部门,先后开展了劳动力人才市场专项整顿活动、春节加班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外派劳务市场整治、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等五次专项执法检查,监察用人单位350户,督促用人单位补签劳动合同408人。二是加强举报案件专查。全年累计受理监察举报案件49件,大部分涉及工资拖欠问题。我局接到举报后,及时派劳动监察大队深入企业调查取证,积极协调,特别是多次深入广巴高速路各合同段进行多方协调,累计为325名劳动者追回工资141.2万元。三是妥善处理领导交办案件。今年以来,我局对市委书记、市长批示的2件劳动监察举报案件进行了认真调查和妥善处理。 3、积极推行“阶梯式”仲裁。深入贯彻执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进一步规范了劳动争议案件办理程序,加大案例调解力度,对实事清楚,情节简单的争议案件在进入仲裁审理程序之前,采取与当事人当面调解,召集有关人员开会调解,发出书面调解意见等方式积极调解,使一些不必进入庭审程序的简易案件得到迅速解决。切实加强乡镇、企业的劳动纠纷调解组织建设,指导企业新建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28个,建立健全乡镇、社区基层调解组织22个,初步开展了以县劳动仲裁院为中心、各有关部门全面配合的劳动争议调解平台,构建了先由劳动争议各方当事人内部协商,再由工会,社区,主管部门外部沟通,后由劳动保障部门行政介入,最后由仲裁院调解、裁决的阶梯式工作体系,有效降低了劳动者的维权成本,提高了劳动仲裁工作效率和满意率。全年受理劳动争议案件80件,结案80件,其中调解结案26件,结案率和调解满意率均达到100%。 (四)内强素质,外塑形象,“创一流”活动扎实推进。 面对日益增强的劳动保障工作职能,以及广大群众不断高涨的劳动保障服务需求,我局以机关效能建设为抓手,以“创一流”活动为载体,采取有力措施,深入开展政风行风建设,努力提高服务质量,树立了劳动保障部门的良好社会形象。 1、建一流班子。严格执行“中心组”学习制度,局党组按季度定期进行集中学习,按照县委要求,扎实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不断提高班子的科学决策水平;大力倡导勤政之风,切实解决了领导干部工作务实的问题、亲民的问题、开拓的问题,有效地增强了领导干部的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了班子的执行力和落实力;强化廉洁自律,狠抓警示教育,教育和引导领导干部筑牢了防腐拒变的思想防线,慎独慎微,洁身端行,为干部职工树好了标杆、做好表率;切实加强“两观”教育,结合自身实际进行了思想剖析,树立了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利益观;坚持民主集中制,班子成员在工作中密切配合、相互协作、共谋发展。通过狠抓班子建设,领导班子的战斗力、凝聚力、影响力和号召力进一步提高,科学决策、正确决策、统揽全局的能力进一步增强。 2、带一流队伍。结合我局实际,因地制宜组织开展了职工运动会、登山比赛、文艺表演等“创一流”主题实践活动,在活动中陶冶职工情操、激发奋勇争先、百折不回的拼搏精神;组织职工深入青川东河口地震遗址公园开展感恩教育,教育干部职工常怀感恩之心,珍惜美好生活,加倍努力工作回报社会;继续落实鼓励措施支持年轻职工通过自学、函授等方式参加学历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勤学、好学、善思、善 谋;深入推行目标管理,绩效挂钩,切实增强职工的责任意识和敬业精神;严格机关日常管理,狠刹工作、生活、思想上的不正之风,努力培养职工健康的生活情趣,保持高尚的精神追求。通过抓队伍建设,带出了一支困难面前不退缩、逆境当中顽强拼搏的干部职工队伍。 3、创一流业绩。通过全系统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我县各项劳动保障工作全面超额完成任务,灾后重建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特别是我县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征缴工作,全年实现收入2.67亿元,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49%;紧扣灾后重建和项目建设,强化职业培训,实现了促进就业和经济发展“双赢”;灾后重建进展迅速、成效明显,得到市劳动保障局的充分肯定,为四县三区提供了样板和经验;灾后公益性岗位管理规范、严格,全部做到“实名制”管理;基金监管工作得到省劳动保障厅的充分肯定,12月5日,省电视台给予了专题报道。 4、树一流形象。狠抓机关效能建设和政风行风建设,进一步改进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在全局形成了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管理机制和运行机制;积极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在全局树立了清风正气和务实敬业的良好氛围;狠抓公共管理工作,成立了专门的领导小组,制定了相应的工作安排意见和实施方案,全局齐抓共管,合力推进综治、维稳、计生、安全、防邪、卫生、信息、调研、宣传、精神文明、档案管理、创“四好”班子、党风廉政和反腐败等公共目标工作,有力地促进了全局工作又好又快发展,社会各界对劳动保障工作有了新认识,劳动保障部门的社会地位有了新提升,办事群众对我局的满意度有了新提高。 (五)抢抓机遇,全力推进,灾后重建取得阶段性成效。 20__年是灾后重建的关键年。面对繁重的重建任务,我局克服重重困难,抢抓机遇,科学规划,全力推进,灾后重建工作取得阶段性明显成效。 1、统筹城乡,科学规划。为了实现我县劳动保障事业的又好又快发展,在灾后恢复重建的总体规划中,我局根据灾后重建项目和规模的调整情况,明确了重建总体规模为5203.7万元,实际到位资金4900万元:一是投资2340万元,在马家渡建设8000平方米的县就业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20__年建成并投入使用;二是投资870万元,20__年底前完成全县38个乡镇保障所重建任务;三是投资1000万元,20__年底前完成劳动保障信息系统重建任务;四是投资210万元,明年6月底前完成县技工学校的原址扩建。 2、高度重视,全力以赴。为确保灾后重建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我局及时成立了灾后恢复重建领导小组,由劳动保障局局长亲自抓、负总责,各二级经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具体做好本单位灾后重建项目的落实工作。特别是省厅刘功勋副厅长到我县检查工作后,我局进一步增派力量,加强统筹协调,保障工作条件,重建进度不断加快。 3、突出重点,快速推进。根据中央重建资金大幅缩水、县区资金打捆使用的实际情况,我县及时调整劳动保障系统重建思路,变“整体推进、全面重建”为“量力而行、重点突破”,将县就业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确定为全县劳动保障系统灾后重建重点,整合人力、财力打造重建工作亮点,结合乡镇政权建设推进基层平台建设。一是机关办公大楼维修加固全面完成。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投资140万元,于2月中旬全面启动了劳动保障局机关办公大楼的整体维修加固工作,目前已全面完工,机关办公大楼重新投入使用。二是县级服务中心主体工程开工建设。今年年初,我县已对综合服务中心的重建进行了选址,8月初,中心重建的前期立项、选址、环评、土地预审、地质灾害评估、重建可研报告和初设方案等前期工作全面完成,8月中旬完成“三通一平”工程,11月15日挂网公开招标,12月中旬开始动工建设主体工程,目前已完成投资920万元,占预算总投资2340万元的39.3%。该中心建成后,其使用面积将达到8000平方米,我县劳动保障办公条件和办公环境将得到根本性优化。三是基层平台灾后重建稳步推进。根据全县灾后重建的总体布局,我县将乡镇保障所全部纳入了重建规划,分新建和维修改造两种方式实施重建,全县38个基层保障所分三类标准建设,即:东河、嘉川两镇按一类乡镇标准建设,三江、普济等11个乡镇按二类标准建设,金溪、九龙等25个乡镇按三类标准建设。目前,全县38个乡镇保障所已开工建设,嘉川、白水、张华、尚武等4个乡镇保障所已完成规范化建设,共完成投资698万元。基层组织机构建设不断完善,新招录用工作人员30名全部上岗工作,尚缺人员县上将结合乡镇机构改革全部落实到位;劳动保障协理员将按照社区专职、行政村兼职的模式,在“新农保”启动前全面配备到位。到明年底,我县劳动保障的“三级机构、四级网络”组织体系和功能配套、设施完备、人员充裕、流程科学、管理规范的工作平台将会全面形成。四是县技工学校原址重建全面启动。由于县技工学校中央投资部分大幅缩水,我县将技工学校的异地重建及时变更为原址重建和维修加固,目前正在公开招标,即将动工建设。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1、工作创新力度不够。我县劳动保障工作虽连续两年领跑全市四县三区,从今年的工作运行情况来看,由于任务重、人手紧,许多业务工作常常处于完成任务这个低层次目标,没有创新、创优的意识和精力,没有对工作亮点和工作经验进行深入挖掘和理论总结,导致一些工作没有取得很好的社会效果。 2、企业保费征缴更难。虽然我县社保基金征收完成情况很好,但存在很多偶然因素,如超龄职工与失地农民的参保。由于受“5.12”地震和金融危机的双重影响,保险基金收入的主要来源--参保企业的缴费能力明显下降,加之一系列特殊扶持政策的落实,导致一些企业的缴费主动性减弱,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县企业保费的征缴将更加困难。 3、劳动维权任务更重。随着《劳动合同法》的深入实施,对劳动关系调整的广度、深度和力度将不断加大,在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劳动关系方面的矛盾将不断凸显,劳动纠纷将不断增多,特别是在金融危机、灾后重建 大背景下的劳动执法工作,双边维权将面临很多棘手问题;农民工工资拖欠现象不断增多,劳动监察的维权任务更加艰巨。 4、灾后重建进度不快。主要是下半年,由于县级综合服务中心的前期工作程序复杂,县上需要重建的项目很多,重建重点又放在文教、卫生上,导致我局重建项目的方案设置、挂网招标等工作一拖再拖,主体工程迟迟不能开工。 四、20__工作打算 20__年,是我县劳动保障城乡统筹发展的全面开启之年,是推进灾后恢复重建的决战之年。面对新形势、新要求,我局将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创新工作思路,紧扣重建大局,狠抓工作落实,全力推进我县劳动保障工作取得更大成绩。 1、以公共服务为重点,深入推进城乡统筹就业工作。全面贯彻落实省、市统筹城乡劳动保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全力推进乡镇劳动保障所的标准化建设,尽快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劳动保障工作体系和服务网络,以此为载体,全面启动城乡就业失业登记工作,统筹推进城乡就业。立足我县实际,继续落实好灾后特殊就业政策,用好用活灾后重建就业再就业资金,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强化就业公共服务,深入开展就业援助,稳定全县就业形势。 2、以新型农保为重点,构建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结合《劳动合同法》的贯彻实施,千方百计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加大社会保险费征缴力度,抓好企业缓缴费用的清缴,保证我县社会保险基金的足额入库。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省委九届六次会议精神,结合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积极推进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做好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险工作。加强医保“两定点”监管,深入推进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试点,建立健全城乡医疗保险体系。深入调研,明确方案,下大力气解决我县广巴高速公路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全力化解好各类社会矛盾,稳妥处理各类历史遗留问题。 3、以劳动监察为重点,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采取多种方式,进一步加强《合同法》宣传,组织开展专项检查,促进《劳动合同法》全面有效实施。加大专项治理力度,特别是要加强节假日中相关投诉案件的处理工作,确保全年不出现农民工工资拖欠,逐步建立企业依法用工、按照支付工资的长效机制。深入推进劳动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加强劳动争议调解体系建设,提高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水平。实行信访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完善和落实应急处理预案,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活动。 4、以自身建设为重点,提升劳动保障基础工作水平。广泛宣传劳动保障政策、法规,努力营造良好工作氛围,优化劳动保障工作环境。加强对城乡统筹就业、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等重大课题的研究,为上级决策提供有价值的政策依据。加强“两观”教育和“创一流”活动,进一步提升劳动保障队伍的综合素质。抓住灾后重建契机,全力以赴推进劳动保障系统的灾后重建,特别是要抓好县就业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乡镇劳动保障所的灾后重建,力争通过两年重建,在全县形成完善的县、乡(镇)、(村)社区劳动保障三级机构、四级网络,实现我县劳动保障能力建设大跨越,为统筹城乡劳动保障夯实组织基础。 社会保障论文:对社会保障水平研究述评 摘 要:社会保障水平是社会保障理论与实践研究的一个重要内容。本文对目前国内学者关于社会保障水平的内涵、支出口径、测评方法及实证研究等四方面内容的研究进行了总结和述评,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研究展望。 关键词:社会保障水平;内涵;支出口径;实证研究 一、社会保障水平的内涵研究 辽宁大学穆怀中教授是国内较早进行相关研究的学者,他认为社会保障水平需要从量和质两个角度分析。从量上分析社会保障水平,根据社会保障支出总额占国内生产总值的百分比,有“高”和“低”之分,;从质上分析,根据社会保障支出与生产力发展水平以及各方面承受力是否相适应,有“适度”和“不适度”之分。 有学者提出了社会保障水平发展系数(CSS)这一概念,从社会保障支出增量与经济增长幅度的比值这一相对指标的角度,引入时间序列动态考察社会保障水平。 不同学者的相关研究丰富了我们对社会保障水平的内涵认识,对社会保障水平的考察不仅要关注量也要关注质,不仅要静态的考察也要动态的分析,不仅要从支付主体的宏观角度分析也要从享受待遇的微观主体的角度分析。 二、社会保障水平的支出口径研究 社会保障支出的统计口径主要有两种界定方法:一是按照社会保障体系所包含的内容进行,先统计社会保险、社会福利、社会救济、社会优抚四个子项目支出,再进一步加总得出社会保障总支出。二是根据社会保障支出承担主体进行统计,这些主体包括国家财政、企事业单位、城乡社会集体、社会团体等。统计时先确定每一主体的支出中属于社会保障范畴的部分,再将其加总成为社会保障总支出。但由于各社会保障部门间统计口径或指标名称不一致,给研究带来了极大的不便。 宋士云在研究中认为社会保障支出应包括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失业保险基金支出、工伤保险基金支出、生育保险基金支出、抚恤和社会福利救济支出、社会保障补助支出等,将其作为一个广义的口径。而柯卉兵的研究将将社会保障支出界定为狭义上的财政支出,即抚恤和社会福利救济费、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经费和社会保障补助支出三项的总和。 综合目前研究成果看,社会保障水平的支出统计中基本不包括农村社会保障支出,极大地限制了研究的客观性和全面性。 三、社会保障水平测评方法研究 根据人口结构理论和柯布-道格拉斯生产函数,穆怀中教授归纳提炼出了社会保障适度水平测度模型。该模型根据总量绝对指标,建立指标体系对社会保障水平的“量”进行测定,并结合相关理论定性判断是否“适度”。 1994年,中国社会科学院朱庆芳较早的提出了一套测定社会保障水平的指标体系,对全国各地区的社会保障水平从社会保障覆盖面、社会保障支出水平、养老保险水平、医疗保险水平、救济扶贫水平等方面进行了综合评价和比较分析。李晓青在借鉴朱庆芳所提出的社会保障指标体系的基础上,选取13项评价指标构建了新的社会保障水平因子评价模型。 还有一些学者提出了社会保障水平测度的其他方法,如段婕、林伟根据灰色系统控制理论,建构社会保障结构空间水平评价模型,将各地区保障水平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进行空间层次评价分析,进而实现评价标准由主观向客观、定性向定量的变化。 四、社会保障水平的实证研究 1、适度水平实证研究 国内许多学者根据穆怀中教授的研究方法,对我国不同省区的社会保障水平进行了实证研究,比较有代表性的有:高利平根据对山东省现有的社会保障水平进行了分析,对山东省社会保障水平的适度状况做出了判断和评价,进而对山东省未来10年的社会保障适度水平进行了预测。 2、经济学视角下的社会保障水平实证研究 一些学者并没有将研究局限在社会保障水平问题本身,而是将社会保障水平和经济发展紧密联系在一起:杨翠迎根据社会保障水平发展系数的相关理论,对我国社会保障水平增长与经济发展间的适应关系进行了实证分析,并通过国际比较,对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和完善提出了相关建议;卫松采用弹性的分析方法分析社会保障支出水平与相关经济变量之间的关系,提出了如何使得社会保障的发展与社会经济相适应的对策;一些学者对省域社会保障水平和经济发展的相关关系进行了深入研究。 五、研究结论和展望 虽然国内学者关于社会保障水平的相关研究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存在研究理论单一、测度指标体系设计不合理、指标选取不完整、指标统计口径不统一、指标权重的确定不科学的缺陷。此外针对特定区域的社会保障水平测定,还需要结合该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城市化水平、人口结构等一系列特定条件,建立符合本地区特点的社会保障水平指标体系。 在统筹城乡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成为目前社会保障制度改革重点的大背景下,迫切需要学者提出一条与我国目前城乡二元经济社会环境相适应的改革之路,因此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尤其是农村社会保障水平研究将会成为以后的研究重点和热点。 社会保障论文:武汉市失地农民社会保障问题探析 【摘要】近几年,武汉城市化速度较快,出现了大批失地农民。为了对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状况有更深入的了解,笔者以问卷调查的形式对武汉市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状况进行摸底调查。在解析失地农民社会保障问题及其原因的现实基础上,提出了解决这一问题的途径和措施。 【关键词】失地农民 就业 社会保障 一、引言 随着武汉市快速推进城市化,大量耕地被征用,失地农民呈现快速上升趋势。据武汉市2006年统计年鉴,2001-2005年,武汉市耕地面积减少了8360公顷,造成近10万人失去土地,而且每年以2.5万人的速度增加。这些失去土地的农民普遍存在着生活无保障,征地补偿费低以及,就业难等问题,加上政府“低征高卖”和征地制度自身存在缺陷,这些问题都最终导致失地农民上访,影响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顺利进行。因此,如何合理妥善地安置失地农民,为其提供有效的有说服力的社会保障,不仅事关失地农民自身的利益,同时也关系到整个社会的稳定和和谐社会的建立。所以,对失地农民社会保障问题的研究不仅具有社会意义,同样具有政治意义。 为了深入了解失地农民的基本情况,研究失地农民社会保障问题,进而探求解决问题的途径和办法,笔者于2007年1月对武汉市东湖高新开发区、江岸区、洪山区,江夏区四个区的16个村进行了实际调研,调研采取随机抽样调查的方式,以问卷和访谈为主。共发放问卷170份,其中有效问卷159份,问卷有效率为93%。问卷主要涉及失地农户的家庭劳动力情况、征地补偿情况、失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情况等。 二、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征地补偿费偏低 征地补偿是农民失去土地后,重建家园,参加社会保障制度和再就业或创业的基础。但是,在调查中发现,由于现在的征地补偿比相应的土地年产值要低,多数失地农民对征地不满意,不愿意土地被征用。按照湖北省2005年4月开始实施的《湖北省征地补偿最低标准》规定:全省分为6类地区,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8至10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被征地农业人口数计算,武汉市7个中心城区被列为一类,最低年产值标准为1800元/亩,最低安置补助费标准为18000元/人。东西湖区被列为二类,两个标准分别为1200元/亩、10000元/人。按照这一标准,征用1亩地的土地补偿费最低也就是1.8万元(不含青苗补偿费)。但实际中征地补偿比这个标准还低,如前述江夏区大舒村、藏龙岛新村的土地补偿标准为8000元/亩,东湖技术开发区周店社区、汤逊湖社区的土地补偿标准分别为1.2万元/亩,1.3万元/亩。如果每个家庭平均占有4亩土地,那么每个家庭也只能得到4-5万元。失地农民已经失去基本的生产资料,不能再从土地上获得收益。按照武汉市目前的生活水平,这些土地补偿只能维持他们生活几年、根本没法抽出钱来参加社会保障。况且随着被城市化,他们的生活成本无疑将增多。 2、失地农民就业困难,没有就业保障 在调查中88.7%的失地农民表示能够找到一份合适的工作的难度较大。失地农民就业困难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失地农民文化素质较低是就业难的首要原因,159户被调查户各种文化程度中,小学及以下文化程度人口占30.7%,几乎占到了总人口的1/3,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人口占到了总人口的73.3%,只有5.9%的人具有大学以上学历。很明显,目前失地农民的文化素质不能适应工厂、企业的招工要求,而那些文化水平低、年龄偏大、无一技之长的劳动力就更难找到工作,即使找到就业机会也只能从事耗体力、报酬低、稳定性差的简单劳动。 政府在解决失地农民的就业问题上缺位,是失地农民就业困难的另一个原因。调查结果表明,被征地农民基本上没有得到就业安排,也没有得到安置补助费,安置补助费基本上被村委会留用,失地农民的再就业权益受到侵犯。即使安排了工作,也只是安排到社区做清洁工人、保安人员,而且工资低,数量有限。在安排这些人员就业时,也有很大的随意性。拥有足够的人际关系资源时,才能够得到安排。这对失地农民来说,又是很不公平的。 3、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层次低 第一,社会保障机制不健全。现行农村的社会保障是以家庭保障为主,土地是他们赖以生存的根本保障。英国古典经济学家威廉·配第曾说过:“劳动是财富之父,土地是财富之母。”土地对农民具有社会保障功能即生活保障功效、提供就业功效、直接收益功效、子孙继承功效、土地增值功效等。农民失去了土地,也就失去了保障。失去最后保障手段的农民本应该拿着土地补偿金从一个保障体系进入到另一个保障体系之中。可是,目前的操作实践中,武汉市并没有将失地农民作为原城镇居民对待,将其纳入到城镇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之中。根据调查,失地农民参加最多的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占45.9%,其次是养老生活补贴,占15.1%,基本上没有城镇居民所享有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其他保障项目。既没有工作,又没有社会保障,种种问题和现实仍然使他们不安。 随着城市化的加速推进,失地农民的问题会日趋尖锐,必然要求政府走在解决失地农民问题的最前沿。政府作为国家权力的执行机构,在社会保障制度运行中扮演着执行主体的角色,政府规定社会保障制度的结构和运行规则,制定、调整社会保障政策,并对社会保障政策负有最后的责任。总之,政府在社会保障中扮演着分配、调节、保障和执行职能。 第二,保障水平低,难 以满足失地农民基本生活需求。除了部分家里子女条件不错的被调查者觉得无所谓外,大多数人反映保障水平跟不上物价的上涨。靠每月260元左右的基本生活保障金解决基本生活都困难,如果生病或遇到灾害则无能为力,年纪轻点可以进企业赚钱贴补生活,缺乏劳动力的老人和找工作困难的人来说,只能节衣缩食,赖以度日。 4、农村养老保障功能弱化 土地是农民养老的本钱,农民失去了土地,也就失去了养老的本钱。农村另一种非正规保障模式是子女赡养保障,但自从我国实行计划生育以来,农村的家庭结构发生了变化,子女逐渐减少,“四二一”式的家庭逐渐增多,这意味着一个独生子女在成年后将不得不为4-6位老人养老。这无论是经济上,还是在时间和精力上都将难以承受。 现代价值观念对家庭内聚力造成一定的冲击,使家庭赡养暴露出来的问题日益严重。人们更多地追求自我价值的实现,对“孝道”的理解似乎淡了许多,“崇老文化”失去其经济基础。而人口老龄化、家庭结构小型化以及人们工作方式的不同又不断弱化农村家庭的实际养老保障能力。 另外,农民对“养儿防老”的观念也逐渐弱化。根据159户失地农民调查数据,只有15.7%的失地农民将来养老靠子女。除以上原因外,关键原因是18岁以下的被抚养人员没有生活保障,60岁以上老人的保障水平低,18岁以上、60岁以下的失地劳动力基本上得到一次性货币安置,没有生活保障,而且这些人员一般面临着赡养父母、抚养子女的沉重负担,再加上找工作困难,有些失地劳动力找不到合适的工作,没有生活来源,自己的生活问题都解决不了,更不用说赡养父母,甚至还要靠父母的养老金生活。 三、建立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的对策建议 农民失去土地,土地对农民的社会保障功能将不复存在,但从目前来看,土地征用制度还未彻底改变,只能用社会保障来缓解对失地农民的亏欠。 1、将失地农民纳入城市社会保障体系 实际上,失去全部土地的农民本身是“新市民”,和城市居民面临一样的市场风险。因此,我们应着力将他们纳入城镇社会保障体系,建立一个包括失地农民在内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并且作为推进城市化的重要举措,使失地农民在一定时期内得到基本的生活保障,以解除农民的后顾之忧和有利于经济社会的稳定发展。 (1)失地农民社会保障的内容。梁世盛认为对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要有区别、有重点地加以实施。遵循这一原则,建立武汉市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的总体思路是,根据失地农民迫切要求,建立符合失地农民现实要求的社会保障制度。根据对武汉市159户失地农民的调查,失地农民目前最迫切需要的是:最低生活保障(30.2%)、养老保险(25.2%)、有一份工作(23.9%)、医疗保险(17%)。因此,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制度应包括失地农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失地农民医疗保险和就业扶持四个方面。其中保障是基础,就业是关键。 (2)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基金的筹集。失地农民保障基金应按照国家、村集体经济组织、个人三方面合理分担的筹集原则。政府承担的部分从国有土地出让收入和增值受益中列支以及安排专项财政拨款;集体承担部分从土地补偿费和集体经济积累中提取,失地农民个人缴纳的部分可视其具体经济状况在安置补助费中扣除。失地农民在各类企业就业后,必须按照规定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除了养老保险外,还应该以征地补偿费的一部分,为失地农民缴纳医疗保险金,解决他们的医疗问题,减少失地农民看不起病的困难。 (3)失地农民社会保障模式的选择。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模式,主要考虑到社会统筹体现公平和社会供给性以及国家的基本保障义务,个人账户体现效率和保障水平以及个人缴费义务。社会统筹的水平应不低于耕种的收益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中的较高值,这是经济补偿政策的底线,也是建立失地农民保障制度的最低成本线;同时为每一位失地农民建立个人账户,按照权利和义务对等的原则,设计不同的缴费标准,根据集体和个人缴费的不同得到不同的保障,缴费水平可以较低但应有一个下限,并鼓励多缴费。 2、建立失地农民的就业扶持政策 农民在失去土地之后,要想获得永续的社会保障就离不开自身的就业。长期以来,我国的农民由于缺乏受教育和培训的机会,文化素质和知识技能较低,思想观念不适应形势的发展,在市场中竞争力差,处于弱势地位。为了增强失地农民的竞争力,政府对失地农民应采取就业扶持政策。 首先,采取措施提高农村劳动力素质,根据本地农民的实际情况和企业用工的要求,充分利用现有教育资源,充分调动全社会的力量,发挥大专院校、职业中学、技工学校和各职能部门的培训能力,把劳动保障、农业、水利、科技、建设、社会团体等有关部门和行业现有的培训基地确定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机构,落实培训职责和任务,形成工作合力,大力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提高失地农民就业竞争能力,开展以多渠道、多形式的农村劳动力就业培训,通过培训推动农村劳动力由“体力型”逐步向“技能型”、“智能型”转变,增强他们的就业能力和自身素质,增强就业本领,以适应竞争日益激烈的就业市场,努力促进其上岗就业。 其次,为失地农民创造一个良好的就业环境,让农民工与城镇职工享受同样待遇的同时,还要给予政策倾斜,如消除就业歧视,税收贷款优惠,失地农民就业优先安置,奖励安置失地农民就业的企业等政策。另外,县、镇、乡、村应通过兴办集体企业、乡镇企业和村级企业,优先安置失地农民就业。 社会保障论文:失地农民社会保障问题探析 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以来,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的不断加快,大量的农村土地被征用,失地农民越来越多。由于征地补偿费用较低,许多人成了“种地无地、就业无岗、社保无份”的三无农民,导致不少地方失地农民群体上访事件频繁发生,成为影响我国社会稳定的巨大不稳定因素。长寿区法律援助中心全年就为失地农民提供了15件(次)法律援助,从这些法律援助案件中,笔者深感妥善安置失地农民,尤其是解决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是我国社会发展中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也是全面建设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任务。 一、我国失地农民规模和社会保障现状 根据国土资源公报显示,全国耕地面积18.27亿亩,全年耕地净减少460.2万亩。按照—全国平均减少耕地620万亩和全国农业人口人均耕地面积1.89亩计算,“十一五”规划期间将新增失地农民1640万,中国失地农民总量已超过4000万。—2030年的25年间全国占用耕地将突破6700万亩,新增失地农民将超过3545万[1]。失地农民的出现是城市化进程的必然结果,在社会保障体系尚未完全建立的情况下,除少数发达地区对失地农民建立了相应的社会保障以外,大部分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的城市对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就已经建立的失地农民社会保障而言,由于大部分失地农民的征地补偿标准偏低,就业安置不到位,导致失地农民生活水平下降。结合长寿区的情况,当前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征地补偿标准偏低、补偿不到位 目前各地征用土地的补偿只是对失地农民的现象性补助。现行的《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土地征用前三年平均产值的六至十倍,安置一个失地农业人口的费用为上述标准的四至六倍,征地补偿标准明显偏低。土地征用补偿费在经过乡(镇)提留、村社留存后,剩余部分再按一定的方法分配到农户。我国东部地区的土地征用补偿标准在2万—3万之间,中西部地区更少一些。这样的补偿标准显然没有考虑到土地的市场价值和土地的增值价值。对失地农民而言,补偿水平过低,在目前的物价水平下,这样的补偿标准只能够农民维持2—3年时间,之后生活难以为继。 (二)就业安置缺乏,就业问题突出 在计划经济时代,国家可以通过行政手段在国有企业为失地农民安排就业岗位,而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国有企业改制的不断深入,国家通过行政手段为失地农民在国有企业安排就业岗位的渠道越来越狭窄甚至不可能,同时受城市下岗职工和外来打工者的冲击,城市中的就业岗位竞争越来越激烈,失地农民寻找就业岗位越来越难。加之失地农民整体素质偏低,难以在短时间内完成从农业向二、三产业的角色和技能的转化,择业渠道更为受限,失地农民的就业问题突出。 (三)社会保障缺乏,生活水平下降 在征用农民土地的过程中,我国各地政府普遍采取了一次性货币化安置。这样虽然极大地减轻了各级政府和用地单位的压力,失地农民基于眼前利益也易于接受,但事实上,发给农民的征地补偿安置费根本无法解决大多数失地农民失地后的长远生计问题。土地是农民最稳定、最安全的就业岗位,失地后他们昔日所熟悉的农业生产技能都失去了用武之地,在寻找新的就业岗位过程中,又无法与城镇中其他就业群体竞争。待征地补偿费“坐吃山空”后,他们之中的绝大部分人未被纳入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生活水平较之以前下降。根据国家统计局农调总队对全国2942户失地农民所作的情况调查,失地农民在失去土地之前人均年纯收入2765元,失去土地后人均年纯收入为2739元,约下降了1%。从各地的情况来看,43%的农户人均纯收入有所提高,11%的农户持平,46%的农户纯收入下降。[2]在重庆市长寿区,以前的征地中,由于补偿标准过低,也存在失地农民生活水平下降的问题。 (四)医疗保障被边缘化 随着农村新型合作医疗试点范围的不断扩大,近年来不少地方农民就医难问题得到了初步缓解,而失地农民在被转化为城市居民后,多数人不再享受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优惠政策,而城市中的医疗保险体系又大多未延伸到失地农民,这就在客观上造成了大量失地农民失地后又失医保,在医疗保障方面被严重边缘化。他们所得的数万元征地补偿费,除了维持基本生活,还要支付不断上涨的医疗费用,往往由于一场大病就有可能让一位失地农民跨入城市贫民的行列。 (五)土地补偿费管理混乱 虽然国家和各地方政府对征地补偿费做出了规定,但由于配套政策不到位,土地入股分红、养老保险以及留用地等操作性不强,矛盾多,难度大,因此政府部门和用地单位都较为倾向于一次性的货币安置。但有些地方政府和用地单位经济实力不足,资金落实到位难,不得已给农民“打白条”,造成对农民征地补偿费的长期拖欠,致使失地农民群体上访不断。同时,现行土地补偿费产权不明,管理混乱,许多村组领到征地补偿费后乱上项目,导致巨额集体财产流失,最终损害了失地农民的利益。 (六)子女上学受影响 子女的未来是所有为人父母者最牵挂的大事,因此也成了失地农民最大的心头之痛。在就业无岗、社保无份的困境中,他们凭借所得的征地补偿费供子女上小学、初中尚可,但上高中和大学便力不从心了。过低的征地补偿费及社会保障机制的缺位,不仅影响了失地农民自身的发展,而且也严重影响到他们子女们的未来发展问题。 二、造成失地农民社会保障问题的根源分析 造成失地农民社会保障问题的根源是多方面的,既有历史遗留因素形成的原因,也有现实中经济发展中一些体制性的 原因。归纳起来主要有:(一)城乡二元割据体制影响的延伸 长期以来,我国实行的城乡二元割据体制使农村居民与城镇居民在就业、教育、社会保障等方面形成了不平等的待遇和严格的界限。由于这一体制的存在,我国在计划经济时期通过工农产品价格“剪刀差”的形式让农民付出了6000—8000亿元的代价。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各级地方政府又通过低价征地、高价出让的形式,从农民手中拿走了约2万亿元的资金,形成新时期更为严重的土地征用、出让价格“剪刀差”。[3]所以说,当前失地农民社会保障问题实际上是城乡二元割据体制下“三农问题”的延伸。 (二)是市场机制下不合理的产物 我国现行的征地补偿制度是一种纯粹的补偿关系,这种制度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是合理和适用的,也广泛地被农民和社会各界所接受,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却显得不合理。首先,城市土地(划拨除外)及其他所有的生产要素均已采用市场机制进行配置,并充分按市场价格进行交换,而唯独农村集体土地还实行计划经济条件下的配给征用和补偿。其次,农民在参与社会生产过程中,都是按照市场价格购买生产资料,但他们所拥有和使用的土地则被征地主体以较低价格拿走。第三,土地的财富价值没有得到体现。土地是不可再生的特殊资源,其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都是很高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城镇化进程中,土地不仅是农民的生活保障和发展的生产资料,更应该成为农民的一大财富,而实际上他们在土地被征用后却没有得到这些财富。 (三)分税制财政体制的负面影响 1994年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以来,我国各级政府间财政收入分配总体趋势是,中央和省级政府所占比重逐渐上升,而县乡政府所占比重却逐渐下降。仅有的几个大税种如消费税的100%、增值税的75%、企业所得税及个人所得税的60%都归中央和省级政府,留归县乡政府大都是零星分散,征收成本高的小税种。县乡政府财权小了,而事权并没有减少,甚至更多。在这种特定环境下,不少地方,特别是经济欠发达地方的县乡政府普遍成了“吃财政饭”,有的甚至成为“要饭财政”。为了在经济上打翻身仗,或确保重点财政支出,一些地方政府更通过低价征地、高价出让来充实其“钱袋子”,有的甚至把经营土地出让金收入作为“第二财政”,而对随之产生的大量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无力顾及,这在很大程度上加剧了失地农民与政府之间的矛盾。 (四)地方政府政绩观的扭曲 一些地方政府的管理者在发展经济的指导思想上存在偏差,曲解了“发展是执政兴国第一要务”的方针,急功近利,最求局部的、短期的经济利益,以发展城市为名,以低价征用农民土地大搞开发区、工业园,以非常优惠的条件甚至零地价把土地送给投资者,争相以最低廉的条件获得招商引资的成功。由于政府对干部政绩考核制度不科学,存在过分看重gdp的增长速度和财政收入,忽视了对土地资源的保护。大量农村土地被地方政府用来进行工业开发,从而导致了失地农民大量产生。 (五)征地监管机制的弱化 其表现在:一是违规征地屡禁不止。据媒体报道,元月至五月份,国土资源系统共立案查处土地违法案件25153起,与上年同期基本持平。但涉及的土地面积却比同期上升了近20%,一些城市的违法用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面积的比重达50%,有的甚至达90%以上。[4]这些现状已对国家土地调控的有效性提出了严峻的挑战。二是对违法批地占地行为查处不力。目前我国查处的大量违法批地占地案件,绝大多数是未批先征、未批先用、以租代征等方式违法违规占用大量耕地甚至基本农田。而对这些案件的查处,多是责成检讨、补办手续做善后手续,最终使违法征地“合法化”。过轻的处罚力度,不仅破坏了司法的权威性,对违法批地占地行为的责任者难以起到威慑作用,而且进一步加重了农村土地的流失和浪费。三是一些地方政府对村级组织在征地补偿费分配过程中的暗箱操作、贪污腐败等行为缺乏行之有效的监督制约,这也直接导致了失地农民的大量上访,影响了社会稳定。 (六)有关征用土地的法制不健全 我国宪法第十条规定“城市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用”,这里的土地是指集体所有土地。《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则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这就意味着因建设需要使用农村集体土地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即使用土地的目的并非为“公共利益”,也必须申请使用政府统一征收为国有后的原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这与《宪法》规定的精神相抵触。由于法律规定上的矛盾,在征用实践中就难免不出现土地征用权滥用问题,一些商业性质项目用地也必须由政府低价征用后再高价卖给开发商,对农民的合法权益造成侵害。 (七)失地农民整体素质上的弱势 对失地农民来说,充分就业是他们最积极、最稳妥的生存和发展保障。由于长期以来我国农村义务教育在教学环境、师资力量、投入等方面与城镇相比存在较大差距,当农村一代的中小学生相继成长为青壮年农民时,和城镇同龄人相比,他们的整体素质无疑有相当大的差距,加上城镇中各类就业岗位劳动力素质要求是越来越高,以及大中专毕业生、转业军人、下岗工人等对就业岗位的强烈要求,最终使失地农民中的绝大部分在寻找就业岗位的竞争中处于明显的弱势。 三、构建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的对策思考 妥善解决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千方百计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让他们居有住房、就业有岗、社保有份,真正成为城镇化、工业化和现代化发展的受益者,这不仅是实现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和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的重要措施,也是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义不容辞的职责。针对当前失地农民社会保障问题形成的原因,笔者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采取相应的措施: (一)完善征地补偿机制,提高补偿标准 在征地补偿内容上,除了补偿土地价值、劳动力安置、青苗损失及地面附着物外,还要增加农民在30年内土地正常收益损失、土地的潜在收益损失、相邻土地的损害、土地增值的价格损失,以及农民因失去土地的各项间接损失等项目[5]。即使按现行补偿内容进行补偿,也应参照城乡劳动力工资水平和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障标准,提高补偿标准。以笔者所在的重庆市长寿区为例,在最近两年的桃花新区征地补偿中,按征地人口每人60000---80000元的标准一次性货币补偿。提高补偿标准,可以确保农民失去土地有能力再创业、再就业。 (二)建 立健全失地农民养老保障制度事实表明,低水平的一次性现金补偿方式容易导致失地农民今后生活无保障,容易在农村社会产生新的贫困阶层,不利于小康社会和城乡一体化的推进。因此,对于土地被全部或大部分征用的失地农民,应该建立健全养老保障制度。失地农民养老保险资金应主要从征地补偿费、土地出让增值提成中列支。同时,失地农民的养老保险应坚持“分年龄、多层次、全覆盖”原则。比如杭州市规定,对征地时年龄在16周岁以下的失地农民,实行一次性货币安置;对征地时在劳动年龄段内的失地农民,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的,给予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不满15年的,给予参加杭州市政府规定的“低标准缴费、低标准享受”(简称“双低”)基本养老保险;对征地时年龄在50—60周岁的妇女或者又不符合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双低”基本养老保险的,参加农村养老保险;对征地时年龄在60周岁以上的失地农民建立基本生活补助制度。[6]总之,长寿区应积极借鉴外地有益的经验,建立失地农民养老保障制度,将对社会稳定和促进失地农民自身的“可持续生计(sustain-ablelivelihoods)”起到积极的作用。 (三)建立失地农民医疗保障制度 在我国农村,由于生产力普遍较低,经济水平整体较差,农民面临养老、疾病和贫困的巨大风险。医学的进步在提高医疗服务水平、保障居民健康的同时,医疗费用也大幅度攀升,致使农村医疗风险凸显,因病致贫已成为人们重返贫困的主要原因之一,医疗风险还对生活质量造成冲击。因此,医疗保障也应该成为失地农民社会保障的一个基本方面。要建立失地农民医疗保障基金,失地农民医疗保障基金的来源以失地农民自愿缴纳为主,政府、征地主体、村集体三者也应该分担一部分。同时,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为社区失地农民购买大病医疗保险。总之,解决失地农民的医疗保障问题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社会多个部门的参与才能解决好这个问题。 (四)重视失地农民安居工程建设,解决好失地农民的住房问题 房屋和土地是农民一生中最基本、最重要的财产。当失地农民在失地同时又失去房屋的情况下,他们中的相当一部分人便成了穷的只剩下兜里“卖地钱”的无业游民了。有的地方虽然为失地农民建造了安居房,却因楼房价格偏高,远远地超出了失地农民的购买能力,少有人问津。在现阶段,比较切实可行的是修建针对失地农民的定向安置房,同时房价要控制在失地农民可承受的范围内。例如,重庆市长寿区为化工园区、晏家工业园区、新重钢工业园区三个园区被征地农民修建了定向安置房,—建成的定向安置房房价在500元∕平方米左右,同时在修房、分房的过程中邀请公证处介入,真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受到了失地农民的欢迎。搞好失地农民的安居工程,不仅是保障失地又失房屋农民的合法权益,更是体现政府执政为民的民心工程。 (五)不断完善就业优惠政策,把失地农民的长远生计落到实处 实现失地农民的充分就业,促使他们由农村居民尽快转型为城镇居民,是解决失地农民社会保障问题最重要的手段之一。为此,各级政府应努力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放宽失地农民就业扶持政策。对于因政府行为而失地的农民,应一律将其纳入城镇社区管理和就业范围;对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的失地农民,在税收减免、贷款、场地等方面给予其与城镇职工同等的扶持政策。二是积极创造条件安置失地农民就业。要大力发展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等劳动密集型企业,积极开发准入门槛低、适合农民就业公益性或生产性岗位;加快市场建设步伐,为更多失地农民从事二、三产业创造条件;对吸纳失地农民就业达到一定数量的企业,应给予贷款、税收方面的优惠政策;建立安排失地农民就业数量与用地单位用地规模相挂钩制度;对“零就业”的失地农户采取特别措施重点给予照顾。三是建立健全失地农民技能培训机制。搞好失地农民技能培训是解决失地农民就业问题的治本措施之一。在培训费用方面,应全部由当地财政列支;在具体技能培训方面,应通过订单培训等多种形式帮助失地农民实现就业,建立健全以职业教育为主,面向县、乡、村三级农民的职业技能培训网络体系;加大以职业技术、岗位技能为重点的就业培训,提高失地青壮年农民的转岗就业能力,促使失地农民实现充分就业。四是完善失地农民基本情况信息库,开展求职意向调查,为失地农民及时提供有效价值的就业信息,免费为他们提供中介服务,在闲散劳动力较多的地方定期举办劳动力市场,免费为他们进行职业介绍,积极组织劳务输出;设立专门的就业服务热线和网络,为实现失地农民充分就业提供及时便捷的服务。 (六)对失地农民提供法律援助 失地农民与进城农民工、城镇下岗工人一样属于社会弱势群体,他们经济能力有限,在征地过程和其他社会活动中,当他们的合法权益收到侵害时,由于缺乏相应的法律知识和没有足够的能力支付因寻求司法救济所需要的成本(包括时间、金钱、精力等),宪法规定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在他们身上无法体现,同时也给社会稳定带来了一定的隐患。因此,要为失地农民提供多种方式的法律援助,为其能够平等地享有司法救济的权利建立畅通的渠道。比如长寿区法律援助中心在全年就为失地农民提供了15件(次)法律援助,[7]使失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得到了维护。 (七)建立和完善干部考核机制,把党和政府对失地农民的各项优惠政策落到实处 有关专家认为,当前失地农民问题的形成有三大诱因:一是地方政府普遍存在的“吃饭财政”,迫使他们不得不以地生财,再去搞城市建设;二是搞农业富不了,要想在有限的任期内发展经济,一些地方官员共同的选择就是牺牲农地搞工业;三是gdp等经济指标是各级官员考核的主要指标。解决这一问题的根本措施之一,就是把维护失地农民权益与规范政府部门行为紧紧地捆绑在一起,把全面落实党对失地农民优惠政策纳入各级领导干部政绩考核范围,把失地农民的基本生活、就业安置、社会保障等问题是否得到有效解决,农民是否满意和拥护作为对地方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指标,从而使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得到全面而稳妥的解决。 结束语 党的十七大三中全会提出:“做好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做到先保后征,使被征地农民基本长期有保障。”这将使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有了政策保障。建立失地农民社会保障体系,是农村城市化过程中一项重要的社会保障制度,对建立和谐社会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建立失地农民社会保障体系,既可以使他们获得基本的生存权与发展权,又可以促使我国城市化和工业化顺利进行。 社会保障论文:社会保障和公共财政研究综述 【摘要】本专题文献综述共涉及四个部分。第一部分将就社会保障与公共财政之间的宏观关系进行文献研究综述;第二部分的综述内容是社会保障与公共财政支出;第三部分的综述内容是社会保障与公共财政收入;最后一部分的综述内容是社会保障与公共财政预算之间的关系。 一、社会保障与公共财政之间的宏观关系 ⒈社会保障与公共财政之间关系的基础 尽管有少数学者认为社会保障属于公共经济学的研究范畴,而非公共财政学的研究范畴赵志耘、郭庆旺,但目前学界大多将公共财政与社会保障的关系作为研究对象。社会保障,尤其是基本社会保障与公共财政产生联系的主要原因是基于社会保障纯的公共物品性质胡鞍钢。正因为如此,社会保障成为最大的政府开支方案,。虽然有学者认为社会保障并非纯的公共物品,而是介乎社会公共需要和私人个别需要之间的,在性质上难以严格区分的半公共物品,但仍然承认它常常要由政府部门给以提供高培勇。另一方面,政府的财政拨款成为社会保障资金的一个固定的和主要的来源渠道,也是政府站在社会保障前台的标志郑功成。总而言之,社会保障的公共或半公共性质以及政府在社会保障中的重要作用是社会保障与公共财政产生联系的基础。 ⒉社会保障与公共财政之间的关系 林治芬认为,从历史发展进程上看,随着經济体制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财政体制和社会保障方式也相应地发生了变化,财政体制从原来的国家财政转变为公共财政;社会保障方式从原来的企业保障转变为社会保障。因此,市场经济是公共财政和社会保障共同的来源。从时间顺序上看,社会保障则先于公共财政产生。在社会保障普遍发展成为一种制度时,就自然融入了公共财政之中林治芬。除了来源上的一致性之外,公共财政与社会保障之间的共同点还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林治芬:社会保障和公共财政的主体都是国家;分配对象都主要是剩余产品;分配特征都包括强制性和无偿性;两者的作用目标都是为了弥补完全市场的缺陷。因此,社会保障的本质是一种财政分配关系。相应地,公共财政理论也要求社会保障制度作为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一种有效的稳定机制而存在刘颖,财政加大对社会保障的资金投入,是政府转变职能,建立公共财政体制的重要内容张左己。 此外,社会保障与公共财政的三大职能之间也联系密切:林治芬认为,从公共财政的资源配置职能方面分析,国家发行国债常常借助于社会保障基金,世界各国普遍规定社会保障基金的一定比例用来购买国债。公共财政分配职能中的福利性转移支出本身就是社会保障的内容。在公共财政稳定经济的职能中,社会保障税税率以及社会保障支出等可以自动调节经济波动林治芬。而张馨、袁东等人认为,通过个人所得税和社会保障制度来平抑经济运行的萧条与过热,是公共财政适应市场经济要求,实现稳定经济职能的重要手段。因为,社会保障制度下的济贫支出和失业保险费支出与经济形势的反向运动具有促进经济回升或抑制经济衰退的作用张馨、袁东。 目前,学界已基本达成普遍共识,认为社会保障是公共财政的主要组成部分。相关政府高层指出,要加快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公共财政,进一步调整和优化财政收支结构,将财力主要用于社会公共需要和社会保障方面李岚清。在学术界,有学者通过对国外社会保障制度历史发展的研究,认为现代社会保障制度的逐步建立和健全,与国家财政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有着直接的关联,社会保障是国家财政资金运用和现代公共财政的一个重要方面王家新、乔均。另有学者分析认为,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及与之相适应的公共财政的建立和完善,财政支出结构尚有进一步调整的空间,使整个社会保障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例达到%蔡社文。社会保障的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也表示,各级财政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增加社会保障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例,由目前的%左右逐步提高到%%。财政预算超收部分除法定支出外,主要用于充实社会保障资金张左己。相应地,公共财政对社会保障投入不足也已是普遍的共识:有学者指出,目前我国财政的主要问题之一就是对社会保障事业投入力度不够张高峰,社会保障是目前财政收支项目当中的一个非常重要的“缺位”领域高培勇。而正是由于政府支出用于增加社会福利方面的支出很少,使得公共预算没有引起公众关注刘怡。除了资金上的支持之外.财政对社会保障的支持还体现在:承担社会保障运行的费用和实行税收优惠两个方面郑功成。 当然,公共财政与社会保障之间也存在着明显的区别,林治芬认为,这种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第一,就主体而言,政府是财政分配的唯一主体,而社会保障中的分配主体除政府之外还包括其他类型的社会性团体;第二,社会保障的集中分配程度要低于财政分配,社会保障的分配是财政分配的一个组成部分;第三,财政资金的分配完全遵循无偿性的原则,而社会保障这里主要是指社会保险的分配则遵循权利与义务相结合的原则林治芬。 社会保障与公共财政之间的相互影响主要体现在收入和支山两个方面林治芬:从收入方面看,社会保障基金实质上是财政资金的转移和让渡,如果不征收社会保障税费,那么这部分价值就会以利润或所得税的形式流入财政收入。同时,社会保障基金节余为政府举债提供可能,社会保障基金成为政府公债的重要筹资渠道,这必然会对财政分配产生很大影响。从支出方面看,社会保障资金筹集和支付方式、范围和标准等的确定与调整,都会影响到国家财政支出。比如企业社会保险费税前列支会减少财政的所得税收入。至于由财政预算内支付的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等项目对财政支出的影响力就更为直接了。社会保障的资金收支数量直接、间接地影响财政收支分配的规模和结构。社会保障多收了,财政势必要少;社会保障支出增加,财政负担必然加重。 社会保障体系中的不同组成部分性质有所区别,与公共财政的关系也因此有所不同:国家财政应当对社会救济与社会福利事业承担主要责任,而由于社会保险最终追求的是自我平衡,因此国家财政应当与社会保险保持适当距离,全国社会保险基金也不宜盲目追求规模,应当适量郑功成。林治芬也认为,在社会保障的三个子系统中,社会福利和社会救济的财政性要强于社会保险。就社会保险而言,国家只承担一种组织管理职能而不应过多介入林治芬。但是面临目前社会保险资金紧缺,尤其是养老保险基金的历史欠债问题,大多数学者则认为政府有责任通过扩大公共财政的社会保障支出来弥补历史欠账。 另有学者研究了预算外资金与社会保障之间的关系,研究认为,预算外资金也应属于公共财政的范畴,但它是各个部门、地方、单位、企业小金库的基础,由各个部门自行筹集和使用,除了用于公共支出外,很大一部分用于实物发放、职工福利和应付政府各个部门的集资摊派。这种做法与地方社会保险金社会化的统筹,存在利害冲突,违背了社会统筹同舟共济的原则,阻碍全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中国城市社会救济制度改革研究》课题组。 社会保障论文: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实践科学发展观服务百姓民生纪实 春 风 拂 侗 乡 ——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实践科学发展观服务百姓民生纪实 “过去,减免了农业税、普及新农合、推行九年义务制教育;现在,享受新农保拿55元的养老金,我们农民享了天大的福,党和政府没有忘记我们!”这是农民代表何宗银老人在芷江杨公庙乡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养老金首发仪式上,领到存折那一刻发自内心的感言。 芷江侗族自治县劳动保障部门在学习实践活动中,紧紧围绕“科学发展保民生、强化服务促和谐”主题,把解决百姓民生问题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突出实践特色,狠抓工作创新,真诚服务百姓民生,促进县域经济和谐发展。 搭建就业新平台 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大量外出劳动力返乡,为帮助返乡农民工实现再就业,芷江县劳动与社会保障局通过县、乡镇、村三级联动,开展农民工返乡情况调查统计,建立健全返乡人员信息资源库;开展免费职业技能培训,根据就业岗位需求免费开设电脑、厨师、美容美发、电工电焊等10多个专业技能培训班,职业培训4450人,扶贫培训3103人,就业计划培训1650人,企业农民工提升培训1750人,提高返乡农民工市场适应能力。实现城镇新增就业1562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48000人。组织开展“真情相助渡难关”就业援助送岗位活动,深入到企业、乡镇和街道社区了解用工需求,大力挖掘针对性岗位,采集就业岗位5900多个,推荐有一技之长的返乡农民工到县域民营企业、大型企业和个体工商业户就业。举办 “春风行动”系列招聘活动,为返乡农民工及下岗失业人员举办了两次大型的“人才交流现场招聘会”,为各类求职者实行免费进场洽谈、求职登记、信息查询、职业指导、推荐就业的“五免”政策,达成意向就业2339人,实现城镇推荐就业1027人,实现创业带动就业291人。“以前,做木工、开车,倒不如现在养牛,一年就能赚30多万元”这是罗旧乡养牛大户陈新桥在开创“西门塔尔”肉牛养殖场后通过自主创业后得到的收获。 新农保让农民养老不犯愁 芷江县作为全国首批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县之一,该县劳动保障部门把新农保试点工作作为服务百姓解民忧的实事来抓,建立目标考核责任制,实行局班子成员包乡镇联点,层层分解任务;建立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县劳动和社会保障、财政、审计、公安等多部门联动,确保新农保这一惠农政策落到实处。在短短的一个半月时间里,就将农民最关注、最得实惠的新农保养老金发放存折发送到每个60周岁以上的农村老人手里。截至目前,全县16-59周岁的适龄农民参保达13.4万人,参保率达到70%,收缴养老保险费达1300多万元,完成60周岁以上45500人的信息采集,60周岁以上的农民基础养老金已全部发放到位,发放金额达870万元。 社会保障体系显成效 芷江劳动保障部门以确保支付、扩面征缴、完善制度、强化管理为重点,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失业五大保险齐头并进,推动各项社会保险的覆盖面逐步扩大,保障程度逐步提高,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成效显著。去年征缴基金达1.12亿元,发放各类待遇1.14亿元,按时、足额发放率达100%。社会养老保险方面,围绕保发放、抓征缴、促扩面这三个主要工作目标,采取有力措施,全面完成工作任务。底征缴养老保险费3570万元,参保人数7899人,新增参保1356人;全年应发养老金4737万元,实发养老金4737万元,社会化发放率100%;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水平继续调整提高,月人平增加养老金110元,调整后全县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平养老金达1050元。在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征缴、清欠和发放的同时,不断加强对稽核工作的探索,把工作中心转移到服务上来,整体工作稳中有进。全县参保206家,参保人数为8475人,去年共征缴基金6964万元,为3032名离退休人员发放离退休费6712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支运行基本平衡,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全面实施。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新增参保2539人,基金征缴2516万元,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共支出2029万元。生育保险新增参保人数2518人,征缴60万元,支出21万元。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32235人,收缴城镇居 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312万元。采取财政代扣、银行划帐、单位催缴、上门收缴等灵活多样的方式,狠抓失业保险征缴,征缴率不断提高,共征缴189万元,基金支出101万余元。县内所有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伤保险费缴纳实现财政代扣代缴,去年全县共有170家单位11758人参保;新增扩面参保人数20__人;共征收工伤保险基金126万元;共收到工伤事故快报62起,支付工伤待遇56万元。去年以来,该县劳动保障部门还积极深入用人单位开展执法监察活动,督促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兑现农民工工资,全力保障、维护好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共为30多名劳动者追回被拖欠工资39万元。(芷江县委学习实践办) 社会保障论文:开征社会保障税的相关问题研究 李海飞 谢颖 一、健全相关法制,保证社会保障功能的实现 我国社会保障法制建设先天不足,除残疾人、妇女、老年人权益等方面颁布了相应的法律以外,社会保障的主要领域如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等,至今没有法律。因此,社会保险立法势在必行。完善的社会保障立法,是制定社会保障政策法规的基础,是社会保障管理机构、经办机构、监管机构的设置,及其职责权限划分的依据,也是对社会保障基金实行监管的前提条件。 社会保障税的实施必须以法律为依据,应建立社会保障法与社会保障税法。关于社会保障税的优惠政策问题,如税收减免、税收抵扣等制度必须规范化,做到全国基本统一,以利于劳动力要素的流动。对于少数民族边远地区,可以用专门条例做出特别规定。社会保障税的立法中还涉及中央和地方之间的税收管理体制问题。我国地域辽阔,各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差异较大,短时间内社会保障不能达到全国统筹水平。目前,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目标是努力达到省级统筹的水平,因而初期的社会保障税只能作为地方税种,待时机成熟后,由中央与地方共享,根据地区间差异确定中央收入比例,用于调节地区间的不平衡。 二、加强征收管理,以满足社会保障财源需要 可以预测,社会保障税税基为所得额,在征管中容易遇到收入不明的问题。此外,工资制度的不规范,也加大了社会保障税征管的难度。要解决以上问题,首先必须深化工资制度的改革。在开征社会保障税的同时对国家公务员、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作相应调整,原因是这部分人员原工资没有包含保障支出;而对企业类工资不必调整,因为20世纪80年代初期,企业的保障已全部由职工自己负担;由于目前社会中的分配差别主要体现在发放给职工的各种补贴上,宜将已固定化的补贴加入工资的基数,作为征收的税基,体现量能负担原则。其次,应实现工资性收入的货币化,建立实名制的个人工资性收入银行账户,用人单位通过银行支付工资,以利于税务部门的稽核。 三、完善预算制度,优化支出管理 社会保障税的开支,应当与社会保障预算制度的完善结合起来。社会保障税收入是一种基金性收入,与一般预算收入相比,具有完全不同的性质和专门的用途,其收支应自成体系,单独管理。我国可以在目前由经常性预算和建设性预算组成的复式预算基础上,增加一项社会保障预算,将社会保障的收支全部纳入社会保障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这样有利于将社会保障基金的筹集和运用,置于国家法律的制约和监督之下,更好地保证社会保障基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即使在社会保障预算的内部,不同税目的收入也必须专门用于相应的支付项目。 在我国目前情况下,社会保障税的税率不可能很高,这就限制了社会保障预算的资金来源数额。而社会保障支出又有较强的刚性,其中养老金支出规模和水平会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和人口老龄化的加速而不断增长;医疗保险支出会随着医疗服务和药品中高技术含量的增大而提高;失业保险支出则会随着经济增长速度的周期变化而有起伏。因此,当社会保障税收不抵支时,一般预算收入应给予必要的支持,财政部门在编制预算时也应留有一定空间,以发挥财政对经济的 “内在稳定器”作用。 四、建立事权明晰、责任明确的社会保障管理体系,增强监督力度 第一,各级政府内部建立协作分工的行政管理体系。涉及社会保障管理的部门有:社会保障主管部门、财税部门、金融部门。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制定政策,税务机关征收,财政监督,银行发放。 第二,合理划分中央和地方间的事权。中央政府集中精力解决社会保障基金筹集渠道、基金管理原则、提高社会保障待遇水平等重大问题。对困难地区的社会保障基金收支缺口,中央政府要根据地方政府财政经济状况,通过专项转移支付给予帮助。地方政府承担筹资征管、支付标准制定、社会化发放等社会保障事权,立足于自身努力,力求足额筹措资金。 第三,建立法律监督、行政监督、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机制。法律监督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社会保障基金运行过程实施全面的监督,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基金的安全有效运行。行政监督包括财政监督、税务监督和审计监督。财政监督即通过财务会计制度执行、投资管理、预算审核等手段,对社会保障基金运行过程中的有关行为进行经常性审核和检查。开征社会保障税后,税务监督主要通过税法的执行和日常征收管理,对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情况、收支情况及纳税情况 实施监督。审计监督是审计机关依据有关法律制度,对社会保障基金运行过程及结果进行定期审核。以上几个方面的监督应相互配合,形成完整的行政监督体系。社会监督是指由社会中介机构,对社会保障经办机构的年度会计报告进行审计,确保报告所提供的财务信息质量,并向社会公布。 五、盘活社会保障基金,实现保值增值 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物价的上涨和社会老龄化的到来,社会保障的覆盖面将不断拓宽,社会保障基金的规模也越来越大,能否建立起一个合适的社会保障基金投资运营机制,确保社会保障基金在不断积累扩大的前提下保值与增值,已成为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成功与否的关键之一。由于社会保障基金是广大劳动者在丧失劳动能力,或失去工作之后的最后保障,也是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的资金保证,因此,社会保障基金的保值一定要避免风险,基金投资应当兼顾安全性、流动性和效益性的原则。 当前,我国社会保障基金已全面纳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此举为防止保障基金被挤占挪用,保障其安全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当前的基金基本上都存放于银行,由银行提供一定的优惠利率实现其保值增值。但在银行利率较低的情况下,容易受到通货膨胀的影响,无法满足人民群众的社会保障需要。建议目前社会保障基金的一部分存入银行,以保证其流动性、随时支付的需要;基金结余部分宜由中央政府掌握投向,除按照规定投资于国家发行的债券外,应当积极探索更有利的投资方式,如投资于效益高、收益稳定的公共工程和公益设施的建设等,以求得最大利益。当然,结余部分增值或亏损情况应定期向社会公布,接受人大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作者单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社会保障论文:弱势群体社会保障权问题研究 论文摘要 弱势群体的存在是不容回避的现实问题,弱势群体的救助也是不容忽视的主要矛盾。针对大量弃婴、孤儿存在的事实,必须建立健全完善的法律体系,运用法律手段,来确认和保护弱势群体的社会保障权。社会保障立法,尤其是儿童福利保障立法更是关乎弱势群体福祉的大事。 论文关键词 弱势群体 社会保障权 国家义务 儿童福利法 弱势群体在我国是确实存在的。由于当前的社会保障制度还存在着重大的缺陷,社会保障法律体系还不健全和完善,国家和社会目前对弱势群体的救助和弱势群体的实际需求存在着很大的差距。这种差距的存在与和谐社会的建设目标是不相符的。因此我们讨论弱势群体的社会保障权问题就有其迫切的现实意义。 一、弱势群体与社会保障权 我国宪法中并没有“弱势群体”这一概念,弱势群体第一次提出是在2002年朱镕基总理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弱势群体说法提出后,学者们力图从各个角度对弱势群体下一个定义,以便明确界定这一群体的范围。无论是从法学的角度,还是从社会学的角度,大致都指出了该群体在政治、经济、社会生活中处于某种不利境地。从这种界定出发,我国目前存在的数量庞大的孤儿、弃婴群体无疑是典型的弱势群体。在所有我们可以称之为“弱势群体”的群体中,孤儿、弃婴是处于最不利的境地的。这种最不利的境地,是生命存续的危险。因此,本文的“弱势群体”特指这些弃婴、孤儿群体。 讲到公民权利,我们强调更多的是政治权利,是平等权,是人身自由,是财产权利,是教育文化权利,等等,很少关注社会保障权,尤其对特殊群体的社会保障权关注的不多。学者们的研究多集中于农民工的社会保障权问题,但对于全国数量庞大的孤儿群体关注的较少。以2012年为例,据不完全统计,以“农民工权益”为主的研究文章有215篇(通过学术期刊可检索到的),以“弱势群体保护”为主题的研究文章有24篇,但直接以孤儿、弃婴这一弱势群体为研究对象的,几乎没有。农民工至少还有自我生存的能力,而对于大量的弃婴、孤儿,尤其是身有残疾的孤儿而言,则处于更加弱势的地位,生下来面临的最大问题就是如何活下去。据民政部不完全统计,我国有60多万的孤儿。衣食无着、居无定所是庞大的孤儿、弃婴群体普遍面临的困境,他们才是最迫切需要救助、保障的对象。 (一)社会保障权概述 社会保障权理论最先从国外发展起来,西方国家的社会保障制度发展到今天已经比较成熟。西方绝大多数国家先后通过立法确认社会保障权是人人享有的生存权利,明确社会救济是国家和社会的一项责任和义务。基于此,欧美国家先后建立起了完备的社会保障体系,这就是被称为“从摇篮到坟墓”的国家福利政策和制度。虽然经济危机时,这种福利政策对国家财政来说是一个巨大的负担,但对于民众,尤其是生活困难、处于困境的民人来讲,则是“福音”。《世界人权宣言》第22条规定:“每个人,作为社会的一员,有权享受社会保障”;第25条规定:“人人有权享受为维持他本人和家属的健康和福利所需的生活水准,包括食物、衣着、住房、医疗和必要的社会服务;在遭到失业、疾病、残废、守寡、衰老或在其他不能控制的情况下丧失谋生能力时,有权享受保障。”应当指出的是,作为普遍的权利,尽管讲求权利平等,《世界人权宣言》明确规定,公民只有在失业、疾病、残废、守寡、衰老的情况下,才有权享受来自于国家的保障,以维持必要的生活。这说明,享受社会保障权并非是无条件的,社会保障权的保障对象是那些处于生存困境的人。 1985年9月党中央在制定《“七五”计划的建议》中提出“我国要逐步建立起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社会保障制度雏形。”这是“社会保障”作为官方概念首次提出。但直到2004年进行宪法修订的时候,我国才在《宪法》第14条增加了一款“国家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的规定;同时《宪法》第33条、第44、45条对社会保障制度也做出了相应的规定。虽然《宪法》并没有明确提出社会保障权的概念,我们也不能确定的说社会保障权已经成为明定的公民基本权利,第45条对公民的救助做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国家发展为公民享受这些权利所需要的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国家和社会帮助安排盲、聋、哑和其他有残疾的公民劳动、生活和教育。”《宪法》规定没有明确说公民享有社会保障权,而是说公民在某种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我们就姑且从这一条规定来确认,公民享有社会保障权。 对于社会保障权的定义,有学者认为社会保障权是一项体现人类理性的“自然权利”;有学者认为社会保障权是法律赋予公民在一定条件下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以满足或维持其一定生活水平或生活质量的权利;等等。无论是那种角度,学者们大都明确指出公民是在法律规定的某种条件出现的情况下,即在生存、生活处于不良境地的情况下,国家应当予以救助。 笔者认为,社会保障权是指公民在法律规定条件下从国家获取物质帮助以维护自身生存和发展需要的权利。 (二)弱势群体的社会保障权问题 有学者基于权利实现特征,把弱势群体分别区分为政治权利、经济权利、文化权利、民事权利、社会权利、法律程序权利等 权利实现中的弱势群体。这种区分明确指出,不同的社会弱势群体,其权利追求是不同的。对于全国数量庞大的弃婴、孤儿这样的弱势群体而言,他们追求的权利不会是政治权利,也不会是经济权利,因为生存下去才是他们最基本的也是最首要的追求。毕竟,“没有生存权,其他一切无从谈起。”对于他们而言,生活保障权远比那些政治权利重要的多,实际的多。如果活不下去,再谈其他什么美好的权利也不过是“镜花水月”。 任何公民在特定的情况下都应当享有社会保障权,这种保障权最起码应当包括维护自身相当生活水准的权利,至少包括免于饥饿的权利。我们所强调的弱势群体,面临重重困境,之中最紧要的莫过于能吃饱饭,能活下去。但各种报道中关于少年儿童流浪、乞讨、盗窃等等新闻或许可以告诉我们,这一群体处于何种危险境地。他们为什么会处于这样一种境地?他们最基本的生活保障应该从哪里来?既然社会救济是国家和社会的责任和义务,就应该由国家来提供救助,包括提供食物,提供居所,提供必要的教育,等等。也就是说,宪法所设定的规定情境已经出现,基于生存需要的自然属性,基于国家对公民保护的社会属性,国家就应当积极履行救助、提供物质帮助的义务。但从民政部的数据我们可以看出,国家在弱势群体社会保障权实现中发挥了多大的作用。民政部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表示,目前我国孤儿人数约有61万,其中政府收养的不到11万,另有50多万则“流落民间”。因此,要想让弱势群体的社会保障权不会成为空话、沦为“纸上的权利”,国家义务的问题就不容回避。 社会保障论文:加强对弱势群体的社会保障 摘要: 本文的弱势群体是指创造财富能力较弱的人群,比如目前城镇中有很多下岗、失业人员靠领取失业救济金、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金或者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费来维持生活。这种状况不改变,会加剧社会矛盾影响社会的稳定。本文从弱势群体的分类以及弱势群体和社会保障的关系谈起,结合实际,进而指出我国现阶段救助弱势群体的措施,从而实现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 关键词:弱势群体,社会保障,社会救助 1背景链接 国务院总理朱铭基在向九届人大五次会议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郑重地使用了“弱势群体”这一学术语,表示了对弱势群体的关怀,城镇弱势群体的问题成为人们关注的话题之一。如何让城镇弱势群体走出贫困,成为一个待解决的社会问题。 从某种意义上,社会保障制度是国家以再分配为手段而达到社会安定目标的一种正式的制度安排,它的主要内容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及社会福利。这一制度涉及到国家的权利与义务问题,它是工业化的产物,所以我们称它为现代社会保障制度[1]。 社会保障并不是只面向弱势群体的制度安排,作为一个社会制度体系,它的保障对象是全体公民,但是社会保障制度与弱势群体社会保护之间存在着内在的紧密联系。表现在社会弱势群体构成了社会保障制度最基本的具体对象,而社会保障制度又是以向弱势群体提供最低生活保障为最基本的职责,进而以促使全体社会成员在免于沦为弱势群体的同时尽可能地过上平等幸福的生活为历史使命。社会保障制度是对弱势群体进行社会保护的重要制度之一,在弱势群体社会保护方面起着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 目前很多城镇和农村贫困人口靠领取失业救济金、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或者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费来维持生活,一些人甚至没有享受到最基本的医疗、住房、教育的待遇。这种情况不改变,会加剧社会矛盾影响社会的稳定。目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阶段,弱势群体的社会保护问题显得尤为重要和突出。要顺利实现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目标,就必须加快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尽快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使之真正成为一个与市场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分层合理、衔接紧凑、保障缜密的社会安全网,从而在弱势群体保护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 2弱势群体问题研究 2.1社会保障制度涉及的弱势群体 从社会保障制度的主要内容和弱势群体的主要特征来看,社会保障制度所涉及的弱势群体主要是社会救济制度的对象群体。从理论上讲,社会救济制度作为人类生存权的经济保护制度,它的对象群体应该涵盖所有需要国家和社会帮助与支持的弱势群体,包括所有的生理性弱势群体和社会性弱势群体成员。但是在具体实践中,由于经济发展水平的限制和社会救济制度本身以及相关具体配套制度、法规的不完善,部分弱势群体实际上还没有被纳入到我国现有的社会救济制度保护范围之内。弱势群体是指创造财富、聚敛财富能力较弱,力较差的人群[2]。具体来说,我国社会保障知道涉及的弱势群体主要包括: 一、城镇和农村贫困人口 城镇和农村贫困人口是“三无”人员。这部分人员无论是在改革前还是在改革后,始终都是城镇贫困人口的一个组成部分,但是到20世纪末,他们占贫困人口总数的比重已经大大下降了。二是贫困的失业人员。20世纪末,这部分人员在城镇贫困人口的比重急剧上升,逐渐成为城镇贫困人口的主要来源。三是因病致贫的人员。在改革前,城镇的劳保医疗制度相当健全,很少出现因病致贫的现象。改革以后,旧的制度不能有效运转,新的制度一时又不能衔接上来,不少城镇劳动者由于健康原因导致收入急剧下降,因病致贫陷入生活困境。四是贫困的老年人口。由于一部分企业在破产之前没有为职工办理养老保险,有一部分企业根本不在基本养老社会保险统筹范围之列,其职工在年老退休之后就失去了固定的收入来源。还有一些人领取的退休金水平过低,由于其原来的生活处境就不大宽裕,这些居民也往往成为城镇贫困人口的一部分。 二、城镇新生贫困群体 除了原有的城镇“三无人员”以外,其主要包括城镇新的待业人员、下岗失业人员、效益欠佳企业的职工及部分离退休职工和他们的赡养人口。在全球化趋势下,我国企业将面临更加严峻的挑战,尤其是传统的制造业和金融、贸易等服务性行业将被迫参与到全球性的竞争中去,这对长期以来习惯于在有限市场竞争中生存的中国企业来说,无疑是一次巨大的考验,许多企业由于经验不足和准备不够将陷入倒闭的危险。失业下岗人员的数量将会进一步上升,而传统行业的就业空间会进一步压缩,如何适应WTO和全球化的挑战,可能是每一个企业和城市居民今后不得不考虑的重点,尤其是那些长期生活在“单位”体制内的人群,生活随时都可能发生变故。与失业下岗相伴随的是,城镇部分居民的贫困问题日益突出,失业意味着失去全部的生活来源,加上城市相对较高的生活支出,其结果只能沦为新的贫困群体,其社会地位也将从一个原来比较高的层面急剧下降。为了生存下去,越来越多的失业者,将会被迫卷入各种犯罪和反社会活动,用非法手段获得经济制度拒绝提供给他们的东西。 三、农民工 最近,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系李强教授在其多篇文章及讲话中都提出了数量较多的城市农民工是一个具有“城市人”与“农村人”双重身份的特殊群体,他们既是农民向工人的“过渡人”,也是村民和市民的“中介人”,同时又是一个既难被传统农民认同,又难被城市居民接纳的“边缘人”。在他们身上最鲜明地体现了中国城乡差别和工农差别。他们主要分布在采矿业、建筑业和服务业,从事城市职工不愿干的那些又脏又累的工作,却享受不到或不能完全享受所在单位正式职工和城市居民应有的福利待遇和其它权益,所获报酬也比较低。更为重要的是他们的职业和生活缺乏制度化的保障,没有固定的居所,没有城市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他们在努力建设好一个个城市的同时,却不断地受到城市方方面面的排斥,并随时都有被解雇而流浪在街头的危险。到目前为止,这个群体已经达到上亿人的规模,事实上已构成了城市社会特有的“二元结构”中的“一元”,成为城市社会特别应当关注并加以保护的一个新生群体。[3]“城市农民工长期受户籍制度、劳保制度等一系列因素的限制,虽然离开了土地,又不能融入城市,他们己成为一个与农民和市民均不同质的群体,构成我国目前社会结构的第三元”。截至目前,大多数农民工从事建筑业、制造加工业 和服务业[4]。四、残疾人 残疾人是指因先天或后天的原因,导致心理、生理、人体结构上某种组织、功能丧失或者不正常并全部或部分丧失以正常方式从事某种活动的人,包括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多重残疾和其他残疾等。残疾人作为一个群体,对社会保障有着较健康人更多、更迫切的需求,但不同的残疾人对社会保障的需求亦有着差异,如社会救助、就业保障、康复治疗、特殊教育等等。 2.2社会保障制度与弱势群体的关系 综合分析上述内容,我们可以看出,社会保障并不是只面向弱势群体的制度安排。作为一个社会制度体系,它的保障对象是全体公民,但是社会弱势群体构成了社会保障制度最基本的具体对象。而且社会保障制度以向弱势群体提供最低生活保障为最基本的职责,以促使全体社会成员在免于沦为弱势群体的同时尽可能地过上平等幸福的生活为历史使命。它是对弱势群体进行社会保护的重要制度之一,在弱势群体社会保护方面起着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 3我国弱势群体的社会保障 在上一部分我们己提到,弱势群体是指那些依靠自身的力量或能力无法保持个人及其家庭成员最低生活水准、需要国家和社会给予支持和帮助的社会群体。这里我们将国家和社会给予弱势群体的一切支持和帮助,统称为弱势群体的社会保护。 针对弱势群体的不同需求,国家和社会给予弱势群体帮助和支持的措施有各种规模的扶贫活动、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保障弱势群体享受平等的教育机会、给予弱势群体住房保障、医疗救助、法律援助以及就业支持等。其中,社会保障制度是弱势群体社会保护的一项重要措施和手段,主要为弱势群体提供经济上的帮助和支持。 3.1社会保障制度对弱势群体的社会保护 社会保障体系是一个包括社会救济、社会保险、社会福利三个基本制度在内的多层次综合保障体系。因此,当我们习惯地把社会保障制度比作社会安全网时,我们应该意识到,它并不是单一层次的,而是一个由这三个层次复合而成的立体的社会安全网。其中第一个层次是社会救济,它面向全体公民,没有资格限定,任何公民在生活无以为继的时候都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取帮助与支持的权利,它主要满足救助对象的最低生活需求,直接面向弱势群体,包括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灾害救济、城乡福利院以及其他社会救助措施(如医疗救助等),这一层次社会保障制度的出发点是解除因各种原因陷入生活困境难以自拔者的生活危机。第二个层次是社会保险,它的对象是有收入的劳动者及依赖其为生的家庭其他成员,以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水平为标准,包括面向劳动者的各项社会保险制度(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这一层次社会保障制度的出发点是在解除劳动者的后顾之忧的同时使其免于沦为社会弱势群体。第三个层次则是各种社会福利制度,其目的在于不断改善和提高服务对象的生活质量,社会福利以全社会的公民为保障对象,主要满足人们的发展和享受需要,提高人民的消费水平和消费质量。 可见社会保障制度主要通过两方面对弱势群体进行社会保护:一是社会救济制度为现有的弱势群体提供最低生活需求的经济保障;二是社会保险制度保护劳动者及其家庭免于沦为弱势群体成员。 3.2逐步完善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 从当代全球化的发展历程来看,全球化进程绝非是一种自然发展过程的结果,科技的进步和生产力的提高势必加速并强化国际间的交往,但全球化现象的形成则主要取决于现存国际力量的关系,并将在以后的进程中继续显示这种力量关系的特征。而这种力量关系对全球社会造成的一个直接后果就是不平等与非均衡现象的显现。1998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阿玛蒂亚森(AmartyaSen)曾指出,全球化的真正挑战并非来自全球化本身,而是常常与全球化联系起来讨论的敏感问题。[5]WTO对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挑战,是成熟的市场经济对不成熟的社会保障制度的挑战。因此,检讨现实社会保障政策,应当成为推进中国社会保障改革的基础。我们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完善关于弱势群体的社会保障制度: (1)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使经济发展的成果惠及弱势群体 没有充裕的物质条件,是解决不好弱势群体的问题的,发展永远是硬道理,要继续推进经济的快速和可持续发展。缩小弱势群体的范围,就必须注重发展的实效性,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在具有高度发达的生产力同时,还必须对弱势群体进行发展观教育,“先富带后富”到“实现共同富裕”是一个过程,是时间早晚的事情。通过发展观的教育,坚定弱势群体对共同富裕的信念,逐渐使弱势群体由弱到强。 (2)社会保障制度安排的合理性与有效性需要得到加强 改革开放初期,由于我们面临的主要任务是发展经济和增长社会财富,因此,围绕着“一切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制定了一系列促进经济快速发展的政策。但当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以后,各种深层次的社会问题逐渐显露出来,再加上全球化的影响,全球社会经济结构的转型与调整,弱势群体的问题也就日益凸现出来了。针对这一变化,在宏观政策层面上对原来重点强调让一部分人先富裕起来和追求效率优先的原则,适当调整到以全体社会成员共生发展、共同富裕和效率与公平并重的政策上来,其不仅是必要的,而且是迫在眉睫的大事。因为这些政策的调整从根本上可以防止社会两极分化的扩展和对弱势群体的扶助。 (3)国家的财政支持应到位 毫无疑问,政府承担着保护弱势群体和主导整个社会保障制度的当然责任,这种责任不仅体现在推动社会保障立法、监管社会保障运行等方面,尤其直接、具体地体现在政府承担的财政责任上。国家财政支持的到位,不应仅仅表现在国家加大对弱势群体保障资金的投入和不断扩张社会救济支出比重,而且应扩大公益性劳动事业,以工代赈,通过修路、架桥、建医院、学校、机场等吸纳更多的拥有劳动能力的社会弱势群体就业。还应该形成完善的社保基金监管机制,贯彻专款专用的原则,并且在地方上摒弃所谓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将有限的财政收入用到对弱势群体的保护当中。 (4)重点落实个人所承担的责任,让先富起来的居民更多地分担一些社会保障责任 目前需要落实的措施包括:一是规范工资统计范畴,根据实际工资收入征收各项应当征收的社会保险费,杜绝瞒报、漏报收入的现象,让受到救助的群体确实是最需要帮助的群体;二是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让年轻的劳动者分担起中老年职工的部分责任;三是在维护孤老残幼等极端弱势群体的生活权益的同时,按照不营利的原则对相关社会福利收取服务费。 (5)推进和做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 对农村社会保障问题的忽略,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一大失误。[6]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扩大化和农村居民地位的相对弱势化,既体现了农村对建设社会保障体系的客观要求,也反映了农村居民生活风险的累积与社会风险的累积。因此,我们认为,要真正保护农村居民中的弱势人口并促使绝大多数农村居民免于沦为弱势群体,就有必要积极推进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国务院于20__年1月出台了《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见》,并在农村合作医疗的筹资、管理体制、补偿模式、监督机制等方面都进行了不同程度的创新和突破。但在农村的低保还处于探索阶段,农村的养老保障还是一项 全新的工作,这也正暴露出我们社会保障这张安全网的漏洞所在。无论是建立农民的养老保障制度,还是将农民工纳入低保当中,社会保障加大对农村的投入,势在必行。(6)要重视发挥非政府组织的作用 仅靠政府单一的社会支持是远远难以满足弱势群体的需要的。因为就一个国家的政府支持系统而言,其主要是靠制度化的社会保障来进行的,而弱势群体中,相当一部分人是无法纳入到政府有限的社会保障系统的(如农村中的弱势群体)。虽然,各级政府经常在过年过节的时候搞一些“送温暖”活动,扶助那些社会保障体制外的弱势群体,但说到底,这只是政府部门的一种“道德努力”,无法从根本上解决大面积的弱势群体问题。政府当然不是全能政府,我们也不可能要求政府样样具备,事事恭行。但政府完全有责任把各方面的社会力量都组织协调起来,充分发挥非政府组织的真正作用。这种非政府组织至少包括各种非政府团体、慈善机构、群体组织、社区组织、志愿团体以及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的家庭和个人。群体的力量是无穷的,这些非政府组织的建立往往是单纯的政府社会保障无法替代的。 (7)加快社会保障立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救助弱势群体不是对弱势群体单纯的同情、施舍和恩赐。一个国家能否建立妥善解决弱势群体的制度性社会机制,是这个国家能否成熟的最重要的表现之一。我国政府是人民的政府,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宗旨,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是政府的神圣使命。近年来,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特别是针对弱势群体方面的制度进行了一系列重大改革,在推进改革过程中,中央和地方政府相应出台了一系列行政法规。但总的来说,我国的社会保障立法还没有形成体系,立法层次较低,多数是以“规定”、“条例”、“办法”、“暂行条例”等形式,法律效用较弱,在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基金征缴以及违反规定处罚时,缺乏法律手段和强制力,削弱了社会保险的权威性和推动力。罗尔斯曾强调:“正义是社会制度的首要美德,正像真理是思想体系的首要美德一样。”[7]社会正义的重要性可见一斑。但社会正义的实现需要法律的推动和支持,针对弱势群体的利益,我国宜出台一系列完整的《社会救济法》、《社会保险法》、《社会福利法》等,从而形成一套完整的《社会保障法典》。也可以制定《社会保障法》的同时,制定社会保障相关法律,以一法为主,多法并行方式运做。 4结束语 综上,弱势群体的社会保障问题对我国经济健康快速的发展和和谐社会建设的成败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总之,只有充分研究弱势群体的基本情况,不断完善社会保障体制,加强对弱势群体的社会保障,是当务之急。 社会保障论文: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贯彻落实城镇建设工作会议的情况汇报 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贯彻落实城镇建设工作会议的情况汇报 为促进社会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我县将确定为“城镇建设年”。为推进工作,平坝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发挥职能作用,采取五项措施为推进“城镇建设年”工程项目建设积极服务。 一是积极做好工伤保险及预防工作。深入施工现场大力开展《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简化工伤办理手续,及时开展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和工伤保险待遇支付等工作,最大限度减轻企业负担,全面推进在建工程项目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切实维护农民工的社会保障权益。 二是积极探索和推进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工作。加强对被征地农民的调查摸底,努力探索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机制,为推动我县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启动实施夯实基础。 三是积极开展就业与再就业工作。开展好农民工职业技能宣传培训,利用发包单位和施工单位到( //)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用工登记备案的时机,整合县人力市场资源,积极为用人单位和农民工之间开展好用工推荐服务,提高就业率。 四是加大劳动监察力度,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严格执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加大施工现场劳动监察力度,杜绝拖欠劳动者工资现象发生,为项目工程顺利实施提供保障。 五是依法开展劳动仲裁和劳动关系调解,维护合法的劳动用工关系。按照《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法律法规,加大劳动仲裁和劳动关系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积极推进建立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及和谐稳定的新型劳动关系。 社会保障论文: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落实县领导干部会议精神的汇报材料 人事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落实县领导干部会议精神的 汇报材料 全县领导干部会议召开后,我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提出的具体要求,针对今年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新形势、新特点,对20__年的工作进行了认真的分析和谋划,确立了“紧紧围绕“一产立县、二产强县、三产兴县”发展战略,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突出再就业、就业和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三件大事,抓住人才引进、干部队伍管理和劳动用工监察三项重点,充分发挥自身功能、不断强化服务,以争先分创优的意识,勤奋务实的精神,努力调动广大干部职工和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确保干部职工队伍和离退休人员的思想稳定,为促进全县经济的发展做出应有贡献。”的基本工作思路。今年,我们重点要抓好以下几项重点工作: 一、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再就业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引导,开拓渠道,努力为下岗职工实现再就业创造条件。 今年再就业工作的主要特点是数量大、问题多、任务重。一是下岗职工、失业人员、适龄劳动力人数进一步增加。二是再就业资金有存在一定缺口。为了确保完成省市下达的再就业各项指标任务,确保社会的稳定,我们准备从以下三方面着手: 1、足额筹集再就业资金,确保下岗职工的基本生活。 到今年年底,所有进再就业服务中心托管的下岗职工,将全部出中心,转入失业。因此,为积极稳妥地做好这项工作,我们首先要保证再就业资金足额筹集到位。计划今年要实现筹资300万的目标,以确保下岗职工出中心时经济补偿金等项费用有足够的资金来源,同时还要确保出中心后的下岗职工按月领到生活费,从而确保下岗职工出中心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这部分人员的稳定。 2、加强宣传引导,转变就业观念,确保下岗职工再就业率达到75以上。 为实现这个目标,我们准备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加强宣传,引导下岗、失业人员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具体要采取领导访谈、典型报道等多种形式,教育引导下岗失业人员要认清形势,正视现实,自己地转变就业观念。同时,要积极鼓励他们通过非国有制、非全日制、非固定单位、临时性、弹性等灵活多样的方式实现就业。 二是强化就业培训,努力提高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的本领。今年计划举办各类技能培训班10期,培训下岗职工1000人,真正形成以培训促创业,以创业促就业的渐进就业局面,确保再就业率逐年增加。 三是积极开展再就业援助行动。计划联合街道办、县总工会、县妇联、共青团、广播电视局等单位组织开展“再就业援助行动”。通过采取在公共场所开设就业专场、社区开发公益性岗位等措施,努力使那些年龄偏大、技能偏低、竞争力较弱的下岗、失业人员尽早实现再就业。 四是抓住我县项目建设大发展、大投入的有力契机,积极宣传,引导用人单位吸纳下岗、失业人员,为下岗、失业人员创造就业岗位,进一步拓宽他们的就业领域。 3、加大力度、落实对下岗职工的各项优惠政策。 根据国家、省、市再就业的有关精神,今年准备制定出台《关于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的实施办法》,对自谋职业的下岗职工从政策上给予支持和优惠。调动和鼓励下岗失业人员利用政策,自我创业。同时,还要做好《再就业优惠证》的发放和管理工作。以规范对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管理,这项工作我们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已起草了初步方案,准备再进一步修改完善,争取四月底出台实施。此外,为使上级制定的各项下岗职工再就业的优惠政策得到贯彻落实,我们还准备联合财政局等有关部门,加强对下岗、失业人员优惠政策落实情况的检查和督导,确保上级各项优惠政策落到实处,为下岗、失业职工实现再就业创造宽松环境。 二、以实现“两个确保”为重点、不断完善和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今年的社会保险工作,我们准备紧紧围绕确保离退休费和失业保险金按期足额发放这个目标,努力做好五项工作: 1、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努力实现广覆盖的目标。在巩固现有参保人数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宣传和规范管理工作。抓宣传,重点是抓好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参保的宣传工作,努力提高参保对象对参加社会保险重要意义的认识,逐步增强他们的参保意识。今年争取在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的参保数量上,得到进一步扩大,为今后的扩面工作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氛围。抓规范管理,一是要抓好为中断养老保险关系的职工办理"接续卡"工作,为他们继续参保创造便利条件;二是要认真做好 社会保险登记工作,及时向地税局提供情况,为扩面征缴提供依据。今年,我们争取新纳入参保人数要达到1000人以上;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覆盖率继续巩固在100;国有、集体企业养老保险覆盖率达要到96以上;城镇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养老保险覆盖率要达到市局规定指标;失业保险覆盖率巩固在100。 2、抓好离退休职工养老保险费的发放工作,社会化发放率保持在100。从工作程序上,我们要坚持做到年初搞好各月份养老金支付的预测,每月20日前做出当月的发放计划,25日资金到位,确保按时足额发放。同时,要认真做好对养老金发放的跟踪调查工作,坚决杜绝人员死亡后继续领取养老金现象的发生,确保养老保险金发放工作万无一失。 3、认真做好征缴基数的核定和稽核工作,努力实现社会保险费的征缴与支出基本平衡。今年要继续把对参保单位和个人缴费基数的核定和稽核工作当做一个重要环节来抓。通过核定和稽核确定出准确的缴费基数,为地税部门征缴社会保险费提供及时可先辈的依据,防止少缴、漏缴现象的发生,切实保证社会保险费的征缴工作做到应收尽收。年内对参保单位的核定面要达到100,稽核面要达到35以上。努力争取实现全年社会保险金的征缴与支付达到大体平衡。 4、巩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成果,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在总结上年医疗保险制度运行情况的基础上,要从中吸取经验教训,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机制,并认真抓好落实。同时,我们还要采取措施,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险费的征缴工作。年内,医疗保险基金征缴额要争取达到1200万元,以保证医疗保险制度的正常运行,并为今后平衡的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此外。进一步扩大医保工作的覆盖范围,年内使参保的人数达到18000人,做到应保尽保。为了实现上述目标,我们还要在服务管理和降低开支方面进一步做好工作。一是要抓好对定点医疗机构和药品零售药店的管理工作,要加强对他们的监督,努力使他们提高服务质量,今后还要进一步引入竞争机制,通过竞争改善服务,降低开支。二是要加强对医保工作的稽核和严格外地转诊的管理。在严格管理程序,堵塞工作中的漏洞,把坚决防止不应有的医疗费"流失"现象的发生,从而达到降低开支,保证治疗的目的。三是加强对享受公费医疗的离休人员、二等以上伤残荣军、省以上劳模医疗费的开支管理,认真做好烈属及带病还乡伤残军人医疗费减免工作,使两项费用的支出比上年度降低10和控制在15万元以内。 5、继续做好失业保险征缴和管理工作,确保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的及时足额发放,社会化发放率保持在100。今年在失业保险工作中,我们主要抓好以下工作:一是要建立失业保险个人缴费登记制度,对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失业人员做到"无障碍接收"。二是保证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的及时足额发放,确保他们的生活。三是根据市场需求和失业人员的愿望,有针对性的开展失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提高他们再就业竞争能力。四是要做好信息服务工作。上半年准备对失业人员再就业情况进行一次跟踪调查,根据失业人员的实际需要,通过人才劳动力市场等各种渠道,定期为失业人员提供就业信息,努力帮助他们尽快实现再就业。 三、拓宽渠道,广开门路,努力解决高层次人才匮乏与低层人才过剩的问题,努力维护社会稳定,为县域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 1、在开发、引进高层次人才方面,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加强规划,有针对性实施人才战略。今年,我们准备,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结合我县实际研究制定我县的《人才规划》,明确今后五年人才工作指导方针、目标规划和相关的配套政策措施,使人才工作做到有计划、有目标、循序渐进地开展,使其真正成为我县“人才战略”的基本规范,以保证现在人才与经济的发展大体相适应。 二是政策引导,努力培养和招拦有用人才。在高层次人才工作上,我们将坚持开发与培养为主、引进与吸纳为辅的原则。引进人才要紧紧围绕服务县域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本着“政策引导,引进急需,放眼未来”的原则,重点吸纳和引进教育、农业、工业和管理方面的本科以上的人才。培养人才,要着眼于各行业的未来需求,通过联合办学、成人教育、脱产学习等多种形式,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培养有一定基础和实践经验的现有人才,使他们在原有的基础上,进一步增长知识,成为我县经济和社会发展所需的高层次人才。根据我县实际,近期内要把培养人才,作为解决我县人才匮乏问题的主要途径。 三是立足我县实际,大力开发乡土人才。作为农业大县,我县在今后一个时期,还将需要大量的基层实用型农业人才。因此,我们还要继续坚持开发乡土人才。在建立乡镇人才劳动力服务站的基础上,要进一步完善其功能,切实发挥其承上启下的作用,努力在我县建设一个以县为龙头、乡镇为枢纽、村为触角的三级乡土人才网络体系。同时,加大对乡土人才的宣传力度,充分发挥他们的典型示范带动作用,促进我县农业家村经济快速发展。 2、在解决低层次人才和社会富余劳动力就业方面,努力做好以后工作: 一是强化就业服务功能,大力开展人才交流和职业介绍,努力解决大中专毕业生和社会富余劳动力的就业问题。积极开展求职登记、就业指导和招聘洽谈活动,增加市场集日,由现在的每月8日、18日两次,增加到每月8日、18日、28日三次市场集日。尽可能多地为求职人员创造机会。 二是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把合同签订、鉴证、社会保险、就业培训、劳动人事等业务与市场用工、求职溶为一体,使人才劳动力市场成为“一站式”服务机构,以方便用人单位和求职人员办事。 三是加强对外联络,广辟就业门路,努力扩大劳务输出。在巩固现有国内外输出客户的基础上,进一步开拓新渠道,争取年增输出量达到10以上,以缓解县内就业压力。 四是积极开展就业指导与培训。逐步建立公共就业服务制度,今年主要对下岗、失业人员、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实施重点帮扶,实行免费就业培训,力争帮扶上岗率达到80以上。 四、进一步加强公务员和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规范管理、强化培训,不断提高整体素质。 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公务员条例》、《干 部任用条例》和《考核奖惩暂行办法》,严格按程序做好股级干部任免、公务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考核工作,通过严格考核规范工作人员的行为,调动各类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努力建设一支“善谋事、会干事、干成事”干部队伍。 2、加强公务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工作。年内主要抓好四项培训:一是新任股级干部培训,培训率要达到100;二是公务员骨干培训,按上级需要完成培训任务;三是公务员英语培训,年底前,全面完成45周岁以下公务员的初级培训任务,并争取98以上通过考试达到合格标准;四是法律知识培训,与有关部门配合,争取全面完成市下达培训任务。 3、严格政策、程序,认真做好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评审与聘任工作。继续坚持两个回避的考核、评审原则,坚持量化考核与述职答辩相结合的考核、评审办法,确保考核评审结果的客观公正。同时要严格按程序组织好各类职称的资格考试工作,使那些有真才实学的人员尽快走上相应岗位。 五、加大以个体私营企业为重点的执法监察力度,进一步规范劳动合同的管理。 1、加强对非法中介组织的检查,维护劳动力市场秩序。今年要对非法中介组织进行不定期的检查,严厉打击非法职业中介和欺诈行为,对干扰市场秩序的非法中介组织,要给予行政处罚,对屡纠不改的要坚决给予取缔,确保我县良好的用工环境和秩序。 2、继续深入开展就业证、劳动合同签订与履行情况和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专项检查,全年检查各类企业不少于300家。努力规范用工行为,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与稳定。 3、继续贯彻落实《河北省劳动合同管理办法》,全力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实施,按省市要求力争实现全县劳动合同制度在我县各类企业的全覆盖。主动与工商部门搞好配合,努力使新增私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用工的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5以上。同时,要继续抓好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工作,进一步规范社会力量办学的管理。 4、充分发挥仲裁员队伍的作用,加大劳动争议案件的调解力度。进一步加强仲裁员队伍的建设,根据需要调整专兼职仲裁员,同时要搞好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办案水平和办案质量,确保全年劳动争议仲裁结案率达到95以上。 做好上述工作的主要措施 (一)加强自身建设,全面提高全员综合素质。按照“善谋事、会干事、干成事”的要求,我们要进一步加强强全局干部职工队伍素质和作风的建设。一是以落实“十六大"精神为契机,在干部职工中大力倡导勤奋务实、开拓进取、争先创优的良好精神风貌。二是加强行风建设。在全系统深入开展以“优化发展环境、做诚信乐亭人”为主题的行风建设活动。通过开展活动使全员进一步树立宗旨观念、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树立人事劳动部门的应有的良好形象。三是继续坚持开展业务技能练兵活动,通过抓业务训练、基本技能训练,相关知识培训,使全体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能够跟上时代的发展,适应新形势下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提出的新要求。 (二)加大宣传力度,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进一步加强对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险法规的宣传。今年,拟定在3月、5月、9月和11月,对《劳动法》、国家公务员条例》、《河北省劳动监察条例》、《河北省市场管理条例》、《河北省社会保险管理条例》五项法规,组织开展四次大规模的宣传活动。同时广泛利用集市咨询、进厂讲解、举办专门培训班等多种有效的形式加大宣传力度,使人事、劳动各项法规,逐步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继续实行百分制考核管理办法,规范内部管理。在机关内部我们将进一步完善和实行百分制目标考核,以充分调动全体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在全范围内营造一个在全局营造一种比作风、比干劲、比能力、比贡献,有为有位、无为无位的良好氛围,确保全年各项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 社会保障论文:论当前中国社会保障体系的模式选择 一 中国社会保障体系的模式选择问题已经成为制约中国经济改革与发展的重大问题 中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和完善,客观地要求建立一套与之相适应的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因此,在推进中国的经济体制从传统的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轨的进程中,必须要高度重视社会保障体系的转轨。我在研究国有企业改革、经济转型等问题时,就开始注意到社会保障体系问题对于整个经济改革与发展的重要影响,如在1994年出版的《企业改革:模式选择与配套设计》(中国经济出版社1994年版)中,我对于国有企业的社会保障职能、新加坡的社会保障制度等均进行了相应的研究。 (一) 社会保障模式选择的理解 从世界范围内看,社会保障体系的主要模式有两种: 1 现收现付模式(pay-as-you-go system),这种模式以德国最为典型,故又称为“德国模式”。其基本特征是社会保障成本的代际转移是以收定支,即由在职职工承担已退休职工的社会保障成本;支付给退休者的社会保障资金是直接来自该时点的在职劳动者负担的社会保障费用。这一模式要求有较小的人口压力、年轻的人口结构、较强的国家实力、完备的税收体系等。但是,在这种模式下,社会保障负担随着支出的增长而逐年提高,而且资金完全没有积累。 2 个人帐户模式。这种模式强调雇员的个人缴费和个人帐户的积累,退休者的社会保障权益来自本人在工作期间的积累,且所积累的资金通过投资基金进行运作。这种模式以智利的模式为代表。这种模式的特点是具有累积性和增长性,资金供给比较稳定,在经济波动中表现出较强的抵抗能力。 在现收现付模式中,政府在事实上承担了巨大的社会保障债务,尽管在许多情况下这一债务是隐性的;这就对政府的社会保障支出提出了相当高的要求;随着社会保障支出的增长,政府在各种压力下被迫提高收费标准,这必然会抑制经济增长,干扰经济运行中的正常的激励(incentive)机制的运行。因此,不仅许多人口压力较大的发展中国家难以承担现收现付模式带来的债务压力,即便是一些经济实力强、人口压力小的发达国家也越来越意识到现收现付模式的负面影响。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正是这种现收现付的社会保障模式、以及由此体系支持的较高的社会福利水平,是形成欧洲发达国家经济发展中的“福利病”的重要原因。因此,越来越多的国家开始实行个人帐户模式。 (二)中国社会保障模式的演变 在50年代,中国建立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以企业为单位,基本上采取现收现付的模式,将社会保障成本进行代际转移。这一模式当时之所以是比较有效的,是由于当时的人口年龄结构年轻,同时这一模式得到计划经济体制的支持。随着中国开始实行市场经济,人口年龄结构也逐步趋于老化,社会保障问题开始引起关注。1991年6月,中国政府颁布了《国务院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开始着手改革社会保障制度;十四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明确提出,要建立一个企业职工社会养老保险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的制度,其基本思路,是逐步建立职工的个人帐户,将企业与个人缴费的大部分积累于个人帐户,以试图缓解现收现付制度与人口老龄化的矛盾;与此同时,促使职工承担一定的社会保障成本,以减轻企业的负担。在这一模式框架下,中国的社会保障部门正逐步着手扩大这一社会保障体系的覆盖范围,如逐步将私营企业、部分地区的农民等纳入这一框架。 不过,中国目前的社会保障模式尽管从名义上是个人帐户制度,但是其实质依然是现收现付制度,因为现收的记入个人帐户的资金同时就用作社会保障的支出了,个人帐户中的资金只是帐面上的;与原来的现收现付模式相比,其差异就是将风险分散单位由企业转变为地方政府,同时中国当前实行的新制度不仅要负担上一代人的保障成本,还要为在职一代积累社会保障资金。因此,中国当前实行的这一模式是一个名义上、帐面上的个人帐户制,在实质上是一个高标准、高负担的pay-as-you-go模式。 (三)当前中国实施的社会保障模式不能适应当前中国经济改革与发展的需要 因此,尽管我国的社会保障部门为推行新的社会保障体系作了大量工作,但是,当前我国社会保障模式及其运行状况还远远不能适应经济改革与发展的需要。我们认为,高效率的社会保障模式,应该达到以下几个方面的目标 :(1)社会安全网的建立;(2)社会进行储蓄与积累的重要手段;(3)维持对工作的积极的激励机制;(4)对所有权结构形成积极的影响;(5)建立一个低成本、高效率的管理体制;(6)确定适宜的收入分配目标;(7)解决失业救济及劳动力流动问题,等等。从这几个角度出发,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当前的社会保障体系问题已经成为制约中国经济改革与发展的重大问题。 首先,当前以现收现付为基础的社会保障体系将不能适应中国正在进行的显著的人口年龄结构变迁,不能保证经济的可持续增长。中国当前的人口结构和独生子女政策,使得中国的人口结构将在不长的时期内进入老龄化社会。如果不在当前年轻人口较多的阶段及时建立以个人帐户为基础的社会保障体系,中国政府必然会难以承担越来越庞大的社会保障成本,并且会被迫在经济发展程度较低的条件下进入老龄化社会,并被迫投入更大的成本来解决这一问题。根据粗略的估算,中国社会的老龄化推进很快,2000年左右将进入老年型国家(即65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将占总人口的7%),2003年我国老年人口将达到9000万,相当于目前欧洲老年人口之和。据劳动部门测算,基于当前的社会保障制度,加上物价上涨等因素,从2025年起,中国政府将每年需要拿出5000亿――14000亿元用于维持城市退休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障 。显然,如果中国继续沿用当前这种以现收现付为基本特征的社会保障模式,到下个世纪上半叶,中国经济增长的可持续性将受到威胁。 其次,当前以现收现付为基础的社会保障模式在老龄化社会到来后,会扭曲经济运行中的积极的激励机制。在退休职工占人口较大比重时实施当前的现收现付模式,就会使在职职工的个人所得在纳税后,一方面要负担相当比例的退休职工,另一方面还需要承担自身的社会保障成本,最后所剩余的个人可支配收入的比重实现有限。我国这样一个人口大国在进入老龄化社会以后,在职职工在社会保障方面的成本会相当高。如果按照目前的城市职工社会保险水平和标准,并采用现收现付模式,到2020年,工资的提取率将达到32.3%,到2040年将达到40.2%。 即便是在经济实力强大的德国,目前也遇到了社会保障负担过大、从而扭曲正常的激励机制的问题。1997年德国的失业人口达到439万,失业率也相应达到11.4%,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高社会保障降低了公众的工作积极性。根据德国联邦银行1996年公布的资料,如果将德国餐饮业就业者每个月的最低纯收入与社会救济 对象的收入状况进行对比,就会发现,如果没有子女,前者比后者多收入276马克;如果有一个子女,前者比后者少收入41马克;如果有两个子女,前者比后者少收入573马克。高社会保障水平甚至造成了社会救济收入大于劳动收入的现象,直接导致了社会激励机制的紊乱。 与德国、荷兰等国的社会保障制度扭曲积极的激励机制相比,新加坡的做法更值得借鉴,新加坡公积金中的自存自用、一份耕耘、一份收获、只有努力工作才能不断充实个人帐户的制度设计,就有效地实现了积极的激励机制与社会保障功能的兼容。 第三,当前的社会保障模式不符合现代科技发展的新趋势。为了控制社会保障的成本,当前我国对于退休职工的消费、医疗等实施不同范围的控制,如限制特定的新药品的报销等。但是,当代科技进步主要体现在生物化工、医疗器械、信息技术等方面,这些领域的技术进步在很大程度上为退休职工扩大消费、改善医疗等创造了更好的条件;即便政府限制退休职工对这些新技术的应用,在社会观念、家庭观念的影响下,退休职工所在的家庭、企业也可能会积极为退休职工创造条件运用这些成本较高的新技术,这就进一步扩大了事实上用于社会保障的成本。 第四,继续运用现收现付为基础的社会保障体系,企业所承担的巨大的社会保障职能必然会成为企业改革的重要障碍。正如我们在《企业改革:模式选择与配套设计》一书中指出的,企业运算社会保障体系方面的沉重负担,“本源的错误应该归结于退休金的现收现付制度”。现实地看,巨大的社会保障成本已经成为不少国有企业的经营陷入困境的重要原因。我们在企业改革的实际操作中也遇到不少类似的问题,在比较不同模式的基础上,我们开始尝试在一些打算上市的企业中划出一部分国有资产,为职工建立个人帐户,从而设法解决社会保障成本对于企业改革的制约。这一做法体现了我们对当前建立社会保障体系的一些设想和设计,我们在后面还将继续讨论。 第五,继续运用现收现付为基础的社会保障体系,就会增大居民对于未来支出的不确定性预期,增大其储蓄倾向,这对于当前扩大消费、刺激内需的宏观政策形成了一个强烈的制约。 第六,现收现付为基础的社会保障体系不利于全社会进行储蓄和积累。 二 当前中国社会保障模式的选择与方案设计 (一)建立以个人帐户为主导的分层次社会保障模式 1 我们所设计的社会保障模式的不同层次 我们可以看出,当前实施的以现收现付为基本特征的社会保障模式,可以说是一种令各个阶层、各个方面都不满意的模式:政府承担了过大的社会保障成本;企业的负担过大,不利于企业改革的深入;退休职工的社会保障权益得不到保障;在职职工需要承担过大的社会保障成本。因此,这一社会保障模式必须进行改革和完善。综合考虑中国的人口压力和财政的承担能力,以及中国国情的复杂性,我们认为,当前应该建立以个人帐户模式为主导的分层次的社会保障模式,即大幅度地建立强制型个人帐户,继续保留现收现付模式(pay-as-you-go)以满足社会的基本需求,对于少数高收入阶层可以通过购买额外的商业保险来进一步提高自身的社会保障水平。 首先,在在职职工中大幅度、大范围实施个人帐户模式,并将其作为整个社会保障体系中的主导性模式。这一模式的基本特点是强制缴款、政府免税、确定严格的比例要求、建立严格的资金管理程序和制度。 其次,保留现收现付模式以满足社会的基本需求。这一方面可以保证低收入阶层的基本生活要求,同时,由于这一阶层的人口规模有限,政府用于这一阶层社会保障的财政负担也是有限的。 第三,对于一些高收入阶层,可以鼓励其购买额外的商业保险。 但是,在这个分层次的体系中,个人帐户模式应该是占据主导地位的,商业保险和现收现付都只能发挥辅助性的职能。关于现收现付与个人帐户的利弊比较,学术界已经有了广泛的研究并已经有了共识,但是,在当前的社会保障体系设计中,还存在不少关于社会保障和社会保险、商业保险等关系的误解,我们有必要作进一步的探讨。 2 要恰当处理社会保险在社会保障中的地位和作用 我们之所以强调社会保险在整个社会保障体系中只能占据辅助性的地位,是由于社会保险与个人帐户模式相比存在许多内在的缺陷和弊端: 首先, 社会保险在资金运用方面,实质上是运用大多数投保人员的资金来支持少部分需要支持的投保人员,具有显著的平均主义和社会再分配的特点,只要支出需要符合相关的条例就可以使用,没有明确、稳定、积极的激励(incentive)机制,过分强调安全感必然会相应减少努力工作赚钱的动力,从而不利于形成对个人进行社会保障积累的激励。 其次,商业保险对于职工没有强制性的约束,而是居民的一种自愿性的金融行为;而以个人帐户为基础的模式则能够通过确定强制性的缴款来保证社会保障体系获得稳定的资金供给。 第三,为了体现政府对于社会保障体系的扶持,政府一般对纳入个人帐户中的社会保障资金免税。但是,商业保险难以享受免税的优惠政策。具体来说,有许多保险品种的设计类似于银行储蓄,也可以说是银行储蓄的一种变种产品;如果对这些险种实行免税,就必然在商业银行储蓄和商业保险之间形成不平等的竞争格局。 第四,为了保证稳定、充足的社会保障体系的资金供给,各国政府一般对纳入个人帐户的社会保障资金规定严格的比例要求;但是,这一点在商业保险中是难以做到的。 第五,商业保险的险种设计不能够充分满足社会保障的要求,而只能规避特定领域的风险。这是由商业保险的运作特点和基本性质决定的。 第六,在比较成功地实施的社会保障体系的国家中(如新加坡),其政府对于将保险形式引入社会保障体系始终持十分谨慎的态度。例如,直到新加坡逐步由中等收入国家向发达国家迈进之后,新加坡政府才在社会保障中引入了少部分的保险形式,如“健保双全计划”对特定的大病和大手术给予保险,花销可以超出个人帐户中的储蓄等。但是,从总体上说,这些保险式的社会保障安排相对而言十分有限,项目也很少 。 因此,社会保险只是一种金融产品,社会保险中的一些产品可以在规避一些特定风险方面发挥积极的作用,但是在社会保障体系中只能发挥辅助性的职能。正如我在《企业改革:模式选择与配套设计》中所指出的:“象我国这样的低收入国家不宜于搞过多的、与经济实力不相称的社会型保险,而需要注意保障制度与维持激励及储蓄之间的关系”。 (二)以企业集团为突破口推进个人帐户模式 1 当前由政府承担由旧体制向新的体制转轨中的成本的难度较大 既然我们已经明确中国社会保障模式应该是以个人帐户为主导的分层次的格局,那么,当前我们就面临一个从当前的以现收现付为基础的社会保障体制向个人帐户制转轨的问题。 中国当前的社会保障体制的转轨,首先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是如何确认并补偿劳动者在原来体制下对原有的社会保障体系缴款并逐步积累形成的社会保障权益,这一权益事实上也就是政府对于劳动者的社会保障债务,只不过在原来的体制下,这些社会保障债务是隐性的。因为中国长期实行低工资制度,劳 动者在获得工资之前已经扣除了社会保障资金,但是,在原来现收现付的体制下,这些社会保障资金并没有以基金的形式积累起来,而是用于进一步的国有投资,并形成国有资产。中国当前进行的社会保障体制转轨,必然会使原来政府承担的社会保障隐性债务显性化。 在这个转轨的过程中,最为理想的方式就是由政府承担全部 的社会保障债务,从而为以个人帐户制为基础的社会保障模式的健康、平稳运行创造良好的启动环境。人们在总结智利成功实现由现收现付模式向个人帐户模式转轨的经验时,由智利政府承担全部社会保障成本、进而投入巨额资金支持新的模式的建立是一个重要的方面。据测算,智利政府承担的社会保障债务的总规模约占到其1981年的GDP的80%,债务的最高峰值为GDP的4·8%,随后呈现逐年下降的趋势,到2025年智利政府将全部清偿所有债务。考虑到中国的社会保障水平较低、目前的人口年龄结构尚比较年轻等因素,据世界银行测算,中国政府为了推进社会保障模式的转轨所需要承担的社会保障债务的规模会比智利要小 。 不过,尽管中国政府可能承担的社会保障债务规模要比智利小,但是考虑到当前的财政收支状况,由政府承担这一规模依然有相当的难度。在一定意义上我们可以说,正是由于政府需要承担的隐性社会保障债务规模相对较大,才使得中国政府选择了目前这种名义上的个人帐户制、实质上的现收现付制的社会保障模式。 2 以企业集团为突破口推进以个人帐户制为主导的社会保障模式 如前所述,庞大的、需要中国政府承担的社会保障债务直接制约了以个人帐户制为主导的社会保障模式的实施。那么,是不是我们就无所作为呢?经过我们的分析和实践探索,我们认为,从当前一些企业集团着手,我们可以逐步推广个人帐户制。 之所以选择一些大型的企业集团,是基于以下一些理由: (1)政府对于政府机关、不同形式的企业、城市和农村等不同单位的职工在社会保障方面的承诺本来就是存在差别的。从政府对于社会保障的承诺强度看,可以说是从政府机关、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等依次减弱的。企业集团作为国有经济的主导性力量,在我国经济运行中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政府对企业集团的承诺是较强的;从企业集团着手推进个人帐户制,能够获得各个方面的认同。 (2)政府在国有企业改革进程中,将“减人增效”作为一个重要的措施;在实施的“减人增效”的改革中,国有企业为安置下岗人员已经承担了不少成本,这些成本中可以说主要就是社会保障成本;从企业出发建立个人帐户制,可以说是对这些支出的规范化。 (3)目前一些企业集团的经营状况较好,还有相应的实力来承担推进社会保障改革的成本,可以考虑划出这些企业集团中的国有资产的5%-10%,来专门建立这些企业中的职工的社会保障个人帐户。 (4)我们在一些企业集团的公司制改造和上市工作中,已经就这一方面的问题进行了尝试。 (5)以企业集团为突破口,比较容易获得企业的支持和配合,进而在整个改革的推进中形成一种良好的示范效应。而在当前正在实施的所谓“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的社会保障体系中,由于社会保险费率上升、负担不合理等,欠交、少交社会保障基金的企业明显增加;社会保障负担重的企业出于甩包袱的倾向,参加所谓社会保险的态度十分积极,而一些社会保障负担轻的企业则设法逃避责任。 (6)将再就业、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障职能继续留在企业,必然会对企业的经营形成巨大的压力,通过划出一部分国有资产来推进社会保障模式的转轨,能够将企业职工再就业、医疗、养老等基金社会化,相应的风险也就社会化了;企业此时可以以利润最大化为经营导向参与市场竞争,而可以较少考虑社会保障职能。 当然,以企业集团为突破口推进个人帐户的方案也有一些缺点,这主要包括:(1)不同企业集团之间的经营状况参差不齐,推进的难度不一;(2)会在不同企业、不同地区之间形成不平等格局;(3)企业集团通过股份化改组明确国有股权,并从中划出一部分国有股份作为个人帐户的社会保障基金,从总体上看,社会保障的风险并没有从企业分散出去,而是依然留在本企业中,这些国有股的售出需要等待适当的市场时机。 (三)建立高效率的、市场化的社会保障资金的管理和运作机制 在初步建立了以个人帐户为主导的社会保障体系后,随之而来的一个重要问题是如何建立高效率的、市场化的社会保障资金的管理和运作机制。显然,这一机制的建立,对于整个社会保障体系的顺利运转具有决定性的作用。 在设计社会保障资金的运作机制时,我们应该考虑以下几个方面的因素: (1)在面对职工办理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和支出的环节,应该有一个准政府性质的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构,对社会保障资金实施统一的强制性管理;在这个机构中,要统一管理职工的个人帐户的各种信息,如个人的工作经历、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状况等,因此可以说是一种信息密集型的管理,是数据收集、核查、处理量很大的管理,单独依靠准政府性质的管理机构恐难以胜任,所以还需要委托商业银行办理有关业务。 (2)由于商业银行在进行帐户管理、现金存取等方面具有特长和优势,因而准政府性质的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构可以将个人帐户的具体管理工作委托给商业银行办理,由商业银行对这些资金进行代管。 (3)组建多家竞争性的基金管理公司,在金融市场上实现社会保障资金的保值增值。这些基金管理公司从商业银行获得公众的社会保障资金,而无需直接向公众吸收社会保障资金。 因此,我们设计的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模式是:建立强制性的准政府性质的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构,准政府性质的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构将其资金委托商业银行管理多家竞争性的管理公司专门负责社会保障资金的保值增值,推动资本市场的发展。 与比较典型的智利模式相比,我们的设计有以下几个优点: (1)充分发挥了不同机构的专长和优势,在社会保障资金的不同阶段通过合理分工来提高运行效率,如商业银行的帐户管理专长、基金管理公司的资金投资专长等; (2)能够显著节省基金管理公司的经营成本。在智利,由于基金管理公司直接面向公众吸收社会保障资金,因而其平均花费了整个社会保障资金的29%来进行市场营销、吸引公众资金。而我们设计的方案使得基金管理公司能够以较低的成本从商业银行获得社会保障资金,促使其通过自身的投资业绩来吸引公众的社会保障资金。在这个过程中,社会保障基金的参与,必然会为金融市场培育成熟的机构投资者,从而有力地推动金融市场的发展。 (3)能够促使商业银行积极增加收费型收入(fee-based income),开拓理财服务,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商业银行运用其广泛的分支机构网络和较高的电脑技术,通过资金管理业务,能够获得大量收费型收入。在吸收公众的社会保障资金的同时,公众既可以自己选择不同的投资基金,也可以由商业银行来推荐,还可以由商业银行公众进行投资组合,这样 就会推动商业银行的理财业务的发展。 (4)整个社会保障资金的运作过程充分体现了市场化的竞争原则,有利于运作效率的提高。事实上,竞争原则体现在社会保障资金运行的各个环节,如商业银行在吸收公众的社会保障资金的环节、基金管理公司从商业银行吸收社会保障资金的环节、基金管理公司进行投资增值的环节等。 (5)整个运作环节体系了相互制约的原则,较之原来的社会保障资金管理体制,对于社会保障资金的管理更为严格、规范。 因此,基于当前中国人口老龄化和经济发展的现实,当前有必要逐步将社会保障模式从当前的现收现付制转向自存自用的个人帐户制,并从企业集团着手推进这一转轨进程;在这一过程中,建立高效率的、市场化的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制就显得十分重要。
商业保险在社会管理中的作用:商业保险在社会管理中发挥作用的路径 摘要:商业保险作为一种风险管控机制,在参与社会管理方面有诸多优势。如在理论基础方面,商业保险在市场化经济影响下已形成一套完整的理论体系;在实践可行性方面,商业保险具有发挥自身行业和产业潜能的优势。作为加强社会管理的重要推动力,商业保险在调节经济纠纷、处理社会关系和管理社会资源等方面所发挥的作用都是其它许多行业难以企及的。随着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各种社会矛盾呈逐年攀升的态势,商业保险所具备的经济补偿职能则能有效减少或化解部分社会矛盾。 关键词:商业保险 社会管理 社会需要 商业保险性质决定了它对社会管理具有义不容辞的责任。当前政府高度重视创新和社会管理,经过不懈努力,我国已经初步形成了政府领导、社会参与的管理格局。要让商业保险在社会管理中充分发挥作用,不仅要完善保险机制,更应该招揽更多专业化商业保险人才。 一、推动经济建设,稳固经济 (一)商业保险是社会经济发展前提 从2012年至2013年8月,我国保险业总资产接近八万亿元。商业保险发展对GDP增长、经济结构调整与经济发展方式转型具有重要影响,使我国各大型保险公司在资产总量、盈利以及品牌价值上得到不断提升,企业实力增强,能够确保国有资产增值,为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为了推动社会经济全面发展,培养保险专业技能型人才也是至关重要。保险领域作为技术型人才密集的行业,不仅是在进行保单开发,风险评估,核保、核赔、分保时需要专业人才,就连业务员以及销售人员也需要掌握基本专业知识和相关法律知识,才能对合同条款做出客观说明,这样才更够对客户提出具有说服力的提案,这也是促成签单的关键。 (二)保险公司的资本市场和资源配置 保险业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减少游资对金融系统的冲击;“进入债券业,能够有效支持国家重点项目建设;进入股票业,能够将资本引入经营较好的优秀单位;进入外汇领域,能支持我国汇率稳定”。2012年,投资改革之后,“投资新政13条”出台,拓宽了险资投资范围。企业可利用保险资产来管理公司平台,进入全面资产管理时代。企业是资本市场最重要投资者,在一定程度上能够有效支撑国民经济稳定发展。同时,高素质人才是有关保险企业最缺失的。高素质人才又是企业发展基础和动力,能够为企业发展提供有利保障。所以,企业应该重视对员工素质与专业精神的培养,使员工为公司发展注入激情,这样才能保证公司持续稳定发展,为社会输送正面能量。 (三)商业保险的风险防范与经济补偿 商业保险是经营以及管理领域内比较特殊的行业,其风险防范与机制能在最大限度上降低风险发生,避免社会动荡,保证经济稳定。2012年,我国保险赔付共支出为4716.32亿,其中财产原保险支出2816.33亿,人身原保险支出1899.99亿,这些保险赔付为社会成员在遭受不利冲击时及时提供了经济补偿,使得发生保险事故的人得到及时赔款,使患病人员及时得到救助,使伤亡人员解决了家庭生活困难,减轻了政府财政和事务负担,促进我国经济发展,为人民生活提供保障。 二、充分发挥商业保险在社会保障方面的作用 (一)开展全覆盖的商业保险模式 网络作为当今社会重要通信工具,是拉近社会中人与人之间关系的桥梁,商业保险在参与社会管理过程中可充分利用网络优势,节省社会管理过程中所需成本。同时,商业保险可借助目前城乡网络服务全覆盖特点,为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充分发挥其服务透明、体制规范的专业优势,还可以为投保人提供更多增值服务,例如在办理新农保时,可同时为农民提供医疗保险等服务。伴随着医改逐步推进,众多商业保险公司参与医疗保险服务,在很大程度上为构建健康有序社会保障体系做出了很大贡献。对于特殊群体来说,商业保险可开设专门服务于特殊群体的业务。目前保险品种包括老人意外伤害险、失业保险和女性健康保险等险种。 (二)提高保险从业人员的专业技能 商业保险活动有效开展最主要还是依托保险从业人员专业能力,一个合格的商业保险从业人员能帮助商业保险事业有序进行。而社会上所需商业保险人才是不仅需具备一定专业知识,同时还需具备一定实践能力,对保险行业要有所了解,同时领悟能力也必须满足职业需要。 三、在社会重大事件上充分发挥商业保险的作用 (一)参与灾区重建工作,保障社会稳定 在汶川发生地震时,中国人保、中国人寿等保险公司及时响应,通过捐物、现场救助、理赔和赠送保险的形式参与抗击自然灾害,帮助灾区人民脱离伤痛,恢复生产、重建家园,从而保障社会稳定。据统计,这次救灾,保险业总计支付人民币16.6亿元。 (二)为社会突发事件提供保险服务 在03年抗击非典以及温州高铁追尾事故中,我国众多保险公司密切关注事件情况,及时开展了相关理赔工作,有效降低了突发事件所带来的不良影响,维护和保障了社会稳定。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由于商业保险在运行时具有一定特殊性,容纳就业人员多,为需要就业的人创造了更多就业机会,从而缓减了社会就业压力。商业保险单位为解决大学生就业难问题,正在对引进创新型人才问题做积极的研究。例如:某些保险公司正在积极参与“大学生村官”招聘活动,一些保险公司在对大学生销售员岗位进行大型招聘。现在大多数保险公司都在和各大高校保险学院开展以订单班的模式进行合作培养人才。这种创新模式不仅培养了大学生,还对大学生就业增加了机会,更为社会就业问题减轻了负担。 商业保险在社会管理中的作用:商业保险社会管理问题分析 一、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为商业保险提供了新的发展机遇 (一)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为商业保险提供了巨大的发展空间。有助于提升商业保险自身科学发展水平保险业实现自身发展,必须立足于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对保险的需求。我国现代化进程的加快、体制转换的加剧和社会经济各个领域的深刻变革,使许多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凸显出来,社会不稳定因素和各类风险增多,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已成为应对时代变革的一剂良方,同时也为参与社会管理各行各业特别是保险业提供了巨大的发展空间。保险业顺应时代潮流,拓展经营思路,科学制定中长期发展战略,在经营活动中积极主动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保险产品,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不断拓宽服务领域,丰富服务内涵,强化风险防范和风险控制,更好地在我国社会管理创新中发挥商业保险应有作用的同时,提升保险业自身科学发展水平。 (二)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提升了保险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战略地位。有助于充分发挥商业保险的功能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需要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4],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和谐、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社会环境。这个要求,客观上提升了保险在整个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战略地位,促进保险业的功能作用的充分发挥。在现代社会,保险已经渗透到经济的各行各业、社会的各个领域、生活的各个方面,保险所提供的已经不仅仅是产品和服务,而且成为一种有利于社会公平、社会安全与稳定的制度安排[5],是支持经济建设和协调社会关系的重要力量。社会管理要搞好,必须加快推进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限于目前我国整体的经济实力,国家所能提供的基本社会保险水平还比较低,只能满足社会保障最基本需求。这种情况,为商业保险的发展提供了难得机遇。商业保险机构可以通过与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障部门合作,补充当前社会保障水平的不足,满足多样化的社会保障需求,与基本的社会保险一起,共同实现人民群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的目标。 (三)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赋予商业保险必要的社会责任。有助于促进解决商业保险自身发展中面临的问题当前,我国保险业发展面临着诸如“覆盖面不宽,功能作用发挥不充分;粗放经营状况尚未根本改变;市场秩序不规范、销售误导和理赔难等问题依然突出;自主创新能力不强,高素质专业人才匮乏”[6]等诸多瓶颈,不但与发达国家的保险业发展不可同日而语,而且与国内证券业、银行业相比还有相当大的差距,在金融业和社会中地位较低,与国家对保险业在社会管理中的战略定位不相适应。为应对参与社会管理建设所带来的新课题、新挑战,承担好保险的社会管理功能,保险业必须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找准定位,强化服务理念,大胆实施创新战略,深入研究加强社会建设和创新社会管理的规律,准确把握保险业参与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的工作重点、难点和薄弱环节,积极推动理念、体制、机制、产品、服务、方法和手段创新,及时总结推广参与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的经验做法,通过积极参与社会管理活动,有效提升保险业经营管理能力、风险管控能力、专业技术能力、创新发展能力、业务拓展能力。 二、商业保险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的作用具有不可替代性 在社会管理中,一方面要不断提高政府的社会管理能力和成效,另一方面要不断增强社会自我管理能力。社会管理是对全社会的管理,也是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管理[7]。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完善,政府职能不断转变,政府不再也不应该是我国实施社会管理的惟一主体,参与社会管理主体的多元化成为大势所趋,客观上要求企业和行业组织等成为社会管理的主体,承担起社会管理的责任。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商业保险是运用市场机制进行社会管理的重要方式,商业保险辅助社会管理的功能,有助于促进传统的以政府为中心的社会管理模式向现代化的不同组织机构分工配合的社会管理模式转变,尤其是在辅助社会管理、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方面所具有的独特优势,能使商业保险在社会管理中能起到“四两拨千斤”的放大效应,决定了商业保险是我国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主体,在辅助社会管理、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具有独到优势,对我国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产生其它行业难以替代的特殊作用。一是社会保障管理。社会保障被誉为“社会的减震器”,它为社会提供诸如养老、医疗、失业、救助等方面的基本的经济保障[8],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一个关键环节。商业保险作为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补充和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能够适应人们应对日趋多样化、复杂化生活风险的需要,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保障需求,为全社会提供高水平、多层次、范围广的保障服务,从而在扩大社会保障的覆盖面、提高社会保障的水平和分担国家的社会保障负担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二是社会风险管理。社会管理的基本任务之一就是应对社会风险。管理风险是保险的基本功能,建立健全风险规避机制,科学预测、严格管理、周密防范、及时化解各类风险,保障社会的正常运转,是商业保险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作用的重要职责。保险业务的本质属性和保险企业的赢利性目标,决定了商业保险对社会风险管理更有积极性、主动性和自觉性。三是社会关系管理。列宁曾经指出,处于社会中的个人,就是各种社会关系的总和。在社会交往过程中,人与人之间产生联系是必然的,这也就决定了矛盾和摩擦是不可避免的。“因此,社会需要一种能够消除各主体之间矛盾和摩擦,减少冲突从而建立良好秩序,保障社会正常运转的机制。”[9]保险公司通过介入危险事故处理,为维护政府、企业和个人之间正常、有序的社会关系创造了有利条件,减少了社会磨擦,起到了社会润滑剂的作用。因此,商业保险天然具有社会关系管理作用。四是社会资源管理。商业保险的本质之一,就是对社会资源的高效配置[10]。商业保险对社会资源进行管理的根本在于保险基金的补偿和给付存在一定的时间差,为保险资金的投资运用提供了可能。保险公司作为稳定资本市场的机构投资者,资金具有额巨大、运作时间长、投资安全性要求高等特点,真正发挥稳定经济、稳定市场的积极作用。随着我国保险业的快速发展,保险业积聚了巨额、可运用的资金,从而使得保险业在社会资源的分配和调整上具有独特优势。五是社会信用管理。诚信是商业保险的立业之本,也是商业保险的经营之道。商业保险通过责任险、信用保险、保证保险等产品业务的开展,“可以减少由于客观上的不可抗拒因素导致的履约风险,从而扩展信用链条正常运作的范围,通过对受损者进行补偿或者代替投保人履行义务等来促进信用活动的执行”[11]。同时,商业保险在经营过程中可以收集企业和个人的履约行为记录,为社会信用体系的建立和管理提供重要的信息资料来源,实现社会信用资源的共享,从而有效降低社会信用风险,提高信用违约成本,规避失信所造成的损失。 本文作者:李长春罗丽华工作单位:保险职业学院 商业保险在社会管理中的作用:商业保险扮演社会管理角色 保险的本质属性决定了其具有社会管理作用。就其本质而言,保险是一种社会互助行为,即面临同样风险威胁的多数单位或个人为了保障其经济生活的安定,在参与平均分担少数成员因偶发的特定危险事故所致损失的补偿过程中形成的互助形式的分配关系,这在客观上起到了管理社会的作用。 与其他行业相比,保险作为现代生活风险管理最基本、最有效的手段,可以天然地在参与社会风险管理、减少社会成员之间的经济纠纷、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发挥独特作用,能对国家的社会管理功能起到辅助和补充作用。 商业保险加强社会保障管理的主要内容 1.养老保障 企业年金作为社会养老保障的第二支柱,是一项基本养老补充制度,是对整个社会保障体系的延伸和完善,是对基本养老制度的有益补充。企业年金能够增强企业凝聚力,为企业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能够改善员工退休生活;能够应对老龄化危机;能够应对家庭人口结构变化;能够缩小企业职工与行政事业单位职工退休收入差别。 2.健康保障 保险业充分发挥运行高效、保障灵活、服务全面的专业优势,积极参与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有助于创新医疗保障管理服务机制,丰富保障层次,提高保障水平。自2003年新农合制度在我国部分省市试点以来,保险业就积极主动参与了新农合工作,逐步确立了专业规范的管理模式,构建了便捷高效的服务体系,从而节约了政府行政资源,保证了医疗基金安全,惠济了广大农民。 3.特殊群体保障 保险业通过开展针对特殊人群的保险业务,对特殊群体的权益提供专门保障,能够进一步扩大保险业服务经济社会的覆盖面,增加保险业参与社会管理与服务的渗透度,从而能够从更深层次、有的放矢地消除潜在的不稳定因素。目前,针对特殊群体开展的保险业务有残疾人保险、计划生育家庭保险、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女性安康保险、军人保险等。 (1)残疾人保障。通过协助残疾人联合会解决残疾人意外保障问题,协助政府贯彻落实“残疾人职业康复劳动项目”中的风险保障工作服务社会,积极协助政府管理。某寿险公司北京市分公司累计承保约13000人,累计保费130多万元。 (2)计划生育家庭保险。以维护计划生育家庭的权益,有效降低计划生育手术和独生子女户因意外伤害、伤残、死亡、疾病风险带来的经济损失。自2009年5月开办两年间,北京市已有11个区县开办了“计生家庭意外保险”,全市累计承保70多万人,落实承保签发保险单2000余件,累计保费1000余万元;累计办结赔案3342笔,已支付赔款417万元。 (3)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有利于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改善老年人安全保障机制,减轻政府压力和家庭负担,提高应对老龄化的能力,促进养老服务业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4)女性安康保险。某寿险公司与全国妇联合作,作为独家保险提供商,为妇女“两癌”预防、检查、治疗提供保险保障服务。辽宁各地市公司还积极与地方妇联、工会积极配合,广泛开展关爱妇女活动。截至2010年底,该公司在辽宁省共为350万人次老年人提供意外伤害保险服务,赔付14300人次;共为275万妇女提供女性安康等大病保障,赔付4000多人次,赔付8000万元。 (5)航天员人身保险。保险业连续为中国“神舟5号”、“神舟6号”和“神舟7号”航天员及宇航专家提供了巨额人身保险,为我国航天事业的发展保驾护航。此外,保险业还承保全军及八大武警系统的团体保险业务,为全军和武警系统的广大官兵保家卫国提供了重要保障。 政府需提供政策支持 政府应为保险业的发展提供各种政策支持,助力保险更好地承担社会管理职能。 1.实施税收优惠政策 通过税收优惠,鼓励保险公司更多地参与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提高承办公众责任保险、涉农保险、养老保险、健康保险及企业年金产品业务的积极性。同时,针对科技创新等风险投资具有高风险、高投入的特点,通过税收优惠政策,鼓励保险业涉足高科技和风险投资领域,为科技创新和风险投资等产业提供支持。 我国保险业整体税负偏重,营业税率高于交通、建筑、通讯、文化、体育等行业;同时,保险业虽然与银行同样执行5%的税率,但银行业税基为利息收入,保险业则为保费收入,这影响到了保险业自身积累能力的提高,进而影响了社会管理能力的履行。 2.推动扩大补充保险覆盖范围 由于我国人口众多、地区之间和城乡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相差很大,目前的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无法满足农民的基本保障需求,只有在基本养老、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建立涵盖补充养老、补充医疗保险的多层次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才能满足个性化、差异化的农村居民保障需求。 3.加大财政投入力度 探索中央和地方财政对农户投保给予补贴的方式、品种和比例,对保险公司经营的政策性农业保险适当给予经营管理费补贴。优化惠民财政投入的方式与途径,进一步加大对计生险、民政优抚对象保险、失地农民保险等政策性保险的财政补贴力度,在扶贫开发、拆迁安置、公共安全和社会应急管理体系中,充分运用保险这一有效的市场化机制。 商业保险在社会管理中的作用:商业保险社会管理职能 广义的社会管理是指对一切社会活动领域的管理,包括政治管理、经济管理、社会文化生活管理。狭义的社会管理主要指对社会秩序、人口、环境、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以及社会服务等方面的管理。从国外发达国家的经验来看,狭义上的社会管理职能主要由政府和第三部门(主要是中介组织)来完成的,但企业在一定的条件下也承担了一部分社会管理的职能。实践表明:商业保险的社会管理职能是商业保险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商业保险职能的升华。从经济学的角度看,商业保险的社会管理职能是商业保险发展到一定阶段所产生的一种正的外部性,而这样外部性正是在保险人追求利润的过程中通过向社会提供有效的产品和服务来实现的,是其经营成果向社会的“外溢”。具体来说,商业保险的社会管理职能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商业保险是社会经济发展的稳定器 1、商业保险提供经济损失补偿与给付,帮助被保险人尽快恢复生产和生活秩序,保障社会再生产的顺利进行,有利于社会的稳定。在社会再生产和人民日常生活中,各种天灾人祸无法完全回避,投保人通过缴纳少量保费,把未来不确定的损失转化为确定的当期支出;商业保险人通过建立保险基金,实现对被保险人的损失补偿,从而发挥着商业保险的社会稳定器功能。可以说,商业保险是一种市场化的风险转移和社会互助制度,这种制度是通过市场实现对资源的有效配置,具有内在的高效率。 2、商业保险分担政府的社会保障职能,参与构建强有力的社会保障网。从国外的经验来看,建立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是政府所追求的目标。如在美国,一般有三个层次的保障:政府提供的保障;企业(雇主)提供的保障和个人提供的自我保障;这三个层次的保障为社会提供了一个稳固的安全网。在这三个层次的保障中,企业(雇主)提供的保障和个人提供的自我保障都是由商业保险直接运作的,商业保险已经全面渗透到社会保障领域。 3、商业保险的发展,直接为社会提供了可观的就业岗位,有助于缓解就业压力。就我国而言,保险业目前从业人员已达150多万,占整个金融业提供就业岗位的40%,其中为下岗失业职工提供的就业机会约为80余万个。 二、商业保险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助推器 1、商业保险加快储蓄向投资的转换,促进经济增长。储蓄率和经济增长率之间存在正相关关系,但其传导机制存在多种途径。商业保险作为金融中介之一,在提高资金融通的效率方面有三个优势:一是降低借贷双方的交易成本;二是创造资金流动性;三是有利于形成投资的规模经济。保险公司通过销售商业保险产品等渠道,吸引、积聚社会闲散资金,促使社会资金从各个行业流向商业保险公司,分散居民储蓄过于集中银行所形成的金融风险。商业保险公司的资金特别是寿险公司的资金具有规模大、期限长的特点,成为政府和企业的长期资金的来源之一。 2、商业保险促进商品的流通和消费。商品必须经过流通过程的交换才能进入生产消费和生活消费领域。在当代信用经济条件下难免存在着交易双方资信风险,商业保险可以为当事人提供诸如信用保险和履约保证保险来规避交易风险,从而促进商品的流通;在消费领域,商业保险通过为产品提供质量责任保险加快消费者对新产品的认同,消除消费者的顾虑。一方面促进了新产品的研制,另一方面促进了消费。 3、商业保险有利于促进科学技术向现实的生产力转化。“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使用高新技术比使用落后技术显然具有更高的劳动生产力,当代国与国之间、企业与企业之间的竞争越来越趋向于高新技术的竞争。但是高新技术从研究、开发和使用的各个环节都充满了变数,使得当事人承担了很大的风险;商业保险可以对高新技术的研究、开发和使用各个环节的风险提供保障,为高新技术向现实的生产力转化保驾护航。 三、商业保险是社会运行的润滑剂 1、协调社会矛盾,减少社会磨擦。社会的正常运转经常存在各种各样的矛盾,因此社会需要一种能够消除各主体之间矛盾与磨擦,减少冲突从而建立良好秩序,保障社会正常运转的机制。商业保险通过提供诸如各种商业责任保险、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等参与到社会关系的管理之中,一旦被保险人出现责任事故,通过保险人就可以得到解决,而不必过分依赖于政府和法律诉讼,降低社会运行成本;从而逐步改变了社会主体的行为模式,为维护政府、企业和个人之间正常、有序的社会关系创造了有利条件,减少了社会摩擦,起到了社会润滑剂的作用,大大提高了社会运行的效率。 2、社会系统的良性运行,需要社会系统多方面的协调。其中社会动力机制和社会稳定机制之间的协调是至关重要的,而商业保险正是作为一种社会调节和稳定机制来发挥其功效的。作为一种社会补偿与服务,它可以使竞争中的弱者获得某种程度的保护,能使因各种原因在竞争中的失败者获得喘息和调整的机会,以便东山再起,从而减少了因社会与心理失衡而导致社会动荡的可能性;作为一项社会互助制度,由于其把社会互助行为转变为一种义务规范,能增强社会成员与组织在人际之间、组织之间、地区之间的互助意识和社会责任感,从而促使社会系统在协调的基础上良性运行。 四、商业保险是社会的防震减震器 1、商业保险通过参与社会风险管理,有效地降低灾害事故发生的频率,减少社会损失。一方面,保险公司从自身利益最大化出发有促进社会风险管理有效性的动力。减少灾害事故损失本身就能相应减少保险金的赔付,增强其盈利能力;另一方面,保险公司有参与社会风险管理的优势。保险公司从承保、厘定费率到理赔,都是与灾害事故打交道,掌握着风险事故的统计数据,并对灾害事故的原因进行分析和研究,从而积累了丰富的防灾防损工作的经验。因此,保险公司会通过多种有效途径促进社会风险管理的有效性,减少社会损失。 2、通过巨灾保险,减少巨灾事故对社会的震荡。随着社会化大生产的发展和人类财富的越来越集中,地震、飓风、洪水、重大火灾、客机坠毁以及恐怖袭击等重大灾难性事故时有发生;美国9・11事件给纽约市造成约820亿美元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保险公司的赔偿超过400亿美元,远远高于联邦政府200亿美元的灾后重建拨款,为纽约的灾后恢复重建奠定了物质基础;如果没有商业保险的介入,恐怖袭击将会把纽约推向万复不劫的深渊。相比之下,我国近年来发生多次重、特大灾害事故,造成重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于缺乏商业保险的介入,当事人财产又远不能足以承担其中的民事赔偿责任,为了保持社会稳定大局,最终损失无奈由政府悉数买单,这一方面给政府增加了巨大的财政压力,另一方面导致了当事人权利与义务之间的失衡;以至于出现了“老板赚钱,政府发丧”的尴尬局面。由商业保险公司的介入,建立了社会成员、政府和保险机构合理的风险分担机制,这样,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减轻国家财政压力,转变巨灾损失补偿过分依赖政府财政的局面,改变补偿金严重不足、受灾群众的经济损失得不到及时有效补偿的状况。
企业员工福利论文:基于企业员工福利的视角看团体保险在我国的发展 摘 要:我国自1982年恢复开办人身保险业务以来,团体保险保费收入占人身保险保费收入曾一度达到88.8%,但在1999年却出现了大幅度的波动,随后占比基本上维持在20%左右,相对于一些西方国家基于员工福利计划的团体保险发展状况,我国的发展是相当的不充分。本文从介绍我国团体保险的发展现状出发,分析了我国基于员工福利计划的团体保险发展道路的可行性,最后提出促进我国团体保险健康发展的几点建议。 关键词:团体保险;员工福利计划;税收优惠 20世纪初期,美国工业及社会发展促进了雇主们逐渐了解到其对员工的法律责任,同时雇主也对员工由于工作能力丧失所招致的收入损失逐渐重视,这种对员工福利的认识孕育了团体人身保险有利的发展因素。第一张团体寿险保单于1911年,由纽约公平寿险社(Equitable Life Assurance Society)签发。这一新的承保方式一出现就引起了人寿保险业界的广泛注意,各保险公司群起仿效,随着员工福利计划的发展在世界各地发展起来。 一、我国团体保险发展的现状 20世纪50年代初期,为了配合劳动保险的实施,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对尚未实施劳动保险或已实施了劳动保险但希望多增加一些福利的单位职工,开办了多种以职工为对象的团体人身保险,作为国家实施劳动保险的辅助或补充。1958年以后,由于错误的指导思想影响,国内保险业务出现停顿,团体保险也停止了销售。自1982年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恢复开办人身保险业务以来,团体保险业务从1982年到90年代初期经历从无到有的市场恢复期,各家保险公司积极探索商业团体人身保险为职工福利配套。[1]但是,目前我国一些企业经济效益不好,缴费十分困难;同时许多经济效益好的企业更注重短期效益,不愿意为员工投保。所以尽管团体人身保险在我国以往的业务中占有很大份额,近年形势却不容乐观。从图1可以看出团体保险保费收入占人身保险保费收入的比重从1996年的88.8%下降到2002年的20.5%,2003年为16.88%,2004年达到20.51%。2005年前8个月,份额虽提高到22.9%,但是其中包括中意人寿的200亿大单,到2005年末份额回落到20.44%。在寿险业保持平稳增长的大格局下,团体保险保费收入在行业中占比却维持在20%左右的水平,其低成本和低风险的业务优势远远没有得到充分挖掘。与个人寿险相比,团体保险业务处于相对萎缩的状态,曾在保险市场上一枝独秀的团险渐渐“失宠”。 二、基于员工福利计划的团体保险发展模式的可行性分析 在西方国家,团体保险被称为员工福利计划,由雇主与雇员共同参加,为雇员提供社会保障以外的补充性福利计划。由于团体保险根源于员工福利,并且随着员工福利计划的发展而得到长足的发展。例如,根据美国商务部的调查,员工福利支出占到一般企业支出总额的39.2%,在总的员工福利支出中,具体项目的支出如下:医疗及健康保险占26.4%;失业及失能保险占22.7%;养老保险(或企业年金)占15.3%;一般寿险占1.3%。显然,保险保障占据着雇员福利计划绝大部分份额。那么我国能否也能通过介入员工福利计划取得团体保险的充分发展,从而提高全民保障水平。 (一)发展空间分析 我国企业对员工的保险福利还是远远不够的,中宏人寿保险公司于2005年委托“中国人力资源开发网”进行了2005年员工福利保障现状调查。该调查显示:2/3被访中国企业从未投保团体保险,特别是中小企业员工的保险福利体系是非常薄弱的环节之一。由于2/3的被访者不了解团险和个险的区别,无法用购买团险增加福利的方式来形成企业人才激励机制。在已投保团险的企业为员工所购买的保障产品中有89%为意外伤害险、意外住院占61%、重大疾病占56%,多数企业为员工只投保意外伤害、意外住院和重大疾病等保费较低廉的保障型险种,67%的企业人均年保费低于1000元。调查还显示,在还未投保团险的企业中,对保险公司年金类团险产品有需求的达到75%,中小企业需求最大。[2]以上调查数据显示,在我国真正意义上的全方位的员工福利计划还没有形成,这将为基于雇员福利计划的团险发展提供广阔的空间。 (二)潜在需求分析 在我国,虽然员工福利计划尚不普及,也不规范,但许多企业已经初步具有员工福利计划的理念,并重视为员工提供工资之外的福利。可以预见,随着我国企业结构的转换和加入WTO后越来越多的外资企业进入我国,员工福利计划将被我国越来越多的企业所采用,这将极大的促进我国团体保险的介入和团体保险社会管理功能的发挥。 首先,国企改革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增加雇员福利需求。以前,国家员工的一切福利,都由国家“统筹包办”,各企业员工福利基本上都相同,企业没有自主权去设计其自身的员工福利计划。但是国企改革,使得企业要参与市场化的竞争,这样企业就不能再背负沉重的福利开支,迫使其将员工福利转嫁给第三方。由企业转嫁来的除基本的社保以外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为员工福利计划的发展提供潜在的动因。 其次,外资企业的员工福利思想的传递带动员工福利的需求。在西方国家,员工都有着良好的员工福利套餐,外资企业来到我国,对员工福利计划自然也就有了习惯性的需求。可以预见,随着加入WTO后越来越多的外资企业的成立,并且外资企业员工福利思想将传递到国内其他企业,员工福利需求将会不断增长。 最后,其他企业组织,例如乡镇企业和政府部门的雇员福利需求。改革开放以后,乡镇企业得到了飞速的发展,其吸纳了相当一部分的就业人员,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和保险意识的上升,这部分庞大的雇员队伍将不断地拓展员工福利计划的市场需求。此外,在美国,政府部门的员工福利计划也是很重要的组成部分,在我国,随着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深入,政府也将向市场转嫁其员工的福利保障。 从归属形式上说,员工福利计划属于团体保险的范畴,是团体保险的一种演进形式。我国的团体保险是将企业年金、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分散式销售,而员工福利计划则力图从整体福利的角度为员工提供一揽子保险。它借助于保险的技术机制,通过雇主和员工单方面或共同缴费的方式,为其职工建立起与企业效益、业绩相关的保险费和保险待遇机制,对企业职工提供一定程度的经济保障,弥补在现代社会条件下,家庭保障功能的弱化。随着社会保障体制改革的深入进行,人们观念的进步,企业的员工福利将不会停留在发放奖金等短期效应上,对疾病、工伤、养老等保障需求会越来越迫切,一个整体的员工福利计划将更具有吸引力。[3]保险公司应抓住这次改革的机会,寻找新的业务增长点。因此,我国商业保险公司有必要转变团体保险发展思路,走基于企业员工福利计划的团体保险发展道路,这样可以达到员工、企业、保险公司、社会多方受益的效果。 三、我国商业团体保险介入企业员工福利计划的政策建议 团体保险通过介入员工福利计划,成为商业保险和社会保障领域的一种“中间业务”,可以提高全体人民的整体福利水平,减缓人口老龄化的经济负担,充分发挥保险的社会管理功能。[4]因此我们应当积极倡导大力发展团体保险,为团体保险的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使得团体保险的潜在需求得以充分的释放。以下是笔者借鉴国外的相对成熟的经验提出的一些建议。 (一)提升企业对团体保险的认识 在西方发达国家,企业为员工提供诸如退休金计划、团体人寿保险、医疗费用保险是一个很普通的现象,通过员工福利计划,可以充分激活企业内在的人才潜力,增强了企业的凝聚力,调动了员工的积极性,对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因此保险业应通过多种渠道,包括召开由企业和新闻媒体参加的产品报告会(说明会)、印刷宣传资料、利用电视、报刊杂志广告等渠道,提高企业对团体人身保险作用的认识。使企业认识到建立良好的员工福利保障制度,充分解决员工的医疗、养老、工伤及死亡抚恤等问题,有利于保障员工利益、夯实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增强市场竞争力。 (二)给予团体保险以科学的定位 保险公司应当意识到员工福利计划的开展将会带来团体人身保险广阔的发展空间,将以前零散的团体人身保险业务发展思路转变到对企业全方位的员工福利团险保障计划的设计上来。在业务发展方面给予团体保险以科学的界定――管理员工福利,现代企业将员工福利视为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中的重要一环。保险公司可以充分利用其专业优势,根据企业保险保障的具体需求,为其员工量身设计综合的团体员工福利保障计划,同时满足寿险、养老和健康以及失业保障的需要,使团体保险成为企业员工福利管理的有效工具。在将管理员工福利作为团体保险业务发展的主要方向的基础上还可以通过团体保险开展其他的一些业务,例如,保险公司作为DB计划(Defined Benefie,确定受益型计划)(注:DB计划是事先确定职工退休后可享受的退休金,再根据基金的运营状况、职工年龄、服务年限等因素,逐年计算雇主的缴费额。)的唯一供应商,具有强大的精算能力,在该领域具有绝对优势,应发挥其在企业补充养老保险经营中的重要作用;同时保险公司可以向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提出保险建议,为企业提供保险计划组合,包括受托、账户管理、投资管理、精算等一揽子服务,降低企业成本,成为企业的金融顾问。 (三)给予团体保险税收优惠政策 从国际经验来看,税收优惠政策对团体保险的影响最为明显。国家通过税收优惠政策来鼓励雇主为雇员提供团体保险,从一定程度上说,税收优惠政策是团体寿险发展繁荣与否的“推动器”。我国对某些保险公司的团体养老产品、年金保险产品规定可以免征营业税;为了发展企业年金,国务院在2000年颁布了《关于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的试点方案》,方案规定试点地区(需经国务院批准)的企业可将补充养老保险缴费按工资总额的4%在税前列支,但是具体对企业、个人没有太多明确的税收优惠规定。[5]因此,我国在具体的税收优惠政策构建上还需要下功夫。可以借鉴国外的相对成熟的经验,但应结合我国自身的情况因地制宜的对保险公司推出的各种团险产品分别制定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并且从企业和员工两方面分阶段逐渐的给予不同税收优惠。逐渐放开,最终达到:团体寿险方面,雇员可以不必为雇主所交付的保费缴纳所得税;团体年金方面,借鉴世界大多数国家的做法实行EET税制 ;团体医疗费用保险计划方面,雇主为雇员缴付的健康保险费可作为税前业务费用列支,雇主为雇员缴付的保费也不看作其应纳税收入,当雇员收到医疗费用保险金时,保险金额不作为其应税收入。 (四)保险公司应加强自身经营管理 基于员工福利计划的团体人身保险的发展与保险公司团体险的经营管理理念、信息技术水平、业务管理水平、产品体系和销售渠道等方面有很大的关系。[6]保险公司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自身经营管理:首先,由于综合福利保障计划是针对不同企业的需求而量身订制的、含有多种不同类型产品的保障计划,而且企业往往需要对不同层级的雇员提供不同内容和不同档次的保障。团体人身险经营必须以“客户为中心”,主动的去分析企业的需要,为其设计具体的保障计划。其次,员工福利计划给予企业的是全方位的保障,那么团险销售应当是以团队的形式出现,团队中的每一个成员都拥有其独特的知识技能,他们在相互协调下顺利开展业务。因此,在团险销售方面,保险公司应当建设和维护一支技能高、服务意识强的销售和服务专业团队。[7]再次,团体员工福利保障计划的设计和运作是技术性非常高的工作,需要以充分的调查数据为基础,通过严密的精算测算,分析客户福利状况的历史、现状和未来发展。为使团体人身保险的发展有效持续的发展,团险客户信息系统的建设将非常重要。最后,保险公司应从系统设计、单证流转、资金管理、成本控制、风险控制等方面完善内控体系加强内部控制,防止团险不规范行为。 企业员工福利论文:从中石油“购房门”看国有垄断企业员工福利 【摘要】 将对国有垄断企业员工福利泛滥的原因,危害以及相关对策作初步探讨。在认清国有垄断企业高福利的危害后,建议有选择性的开放市场,规范企业和政府行为,加强外部财务监督,建立科学合理的员工激励制度。 【关键词】 国有垄断企业;垄断利润;员工福利 2009年8月26日,一位购房者向央视反映,中石油花20.6亿元购买了北京四元桥内太阳城星城的八栋住宅楼和二栋商用楼,外加两个地下停车场,销售单价为9476元,远低于该楼盘目前的预计均价23000元。此事一经媒体曝光,迅速引起了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以中石油为代表的国有垄断企业再次被推到舆论的风口浪尖。国有垄断行业职工收入以及员工福利远远高于国内一般工资福利水平已成为社会各界的共识。 一、国有垄断企业员工高福利的原因 (一)行政垄断导致的超额垄断利润 在市场竞争中,企业不论是国有还是民营,不论其规模大还是小,都是自负盈亏的法人主体。某些国有垄断大型企业大肆派送员工福利,首先便是来源于其超常的盈利水平。经过30年的改革开放,我国大多数竞争性行业的买方市场己经形成,一个行业除非有重大的技术创新和组织制度创新,否则就无法获得超额利润。我国这些国有垄断性行业由于长期以来政府通过行政手段(包括来自于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为它们构筑起了难以逾越的进入壁垒,获得市场垄断和价格垄断的优势,甚至还有些垄断企业凭借垄断地位擅自抬高产品价格、向社会转嫁成本,获得高额垄断利润。去年取代中石油成为“亚洲最赚钱的公司”的中国移动今年上半年的业绩,8月20日,中国移动公布的数据显示:其上半年营业额达2129.13亿元,净利润为553.29亿元,平均每天的利润达到了惊人的3亿元。 (二)所有者缺失诱发的福利派发冲动 高额垄断利润的存在并不一定就会导致企业员工高福利,企业是追求盈利最大化的市场个体,其利润是由它的收益和成本来决定的,福利属于企业的成本支出,如果在企业总收益一定的情况下,其他支出不变,高福利意味着盈利的减少。一个处于竞争状态下的理性企业是不会任意提高职工福利。原因是:垄断企业在获得某些产品和服务的卖方垄断地位的同时,往往意味着也能获得了某些相关技术和劳动力资源的买方垄断地位,它可以凭借这种优势,降低成本,增加企业的利润。垄断企业也不存在提高员工福利的动机。在我国,垄断行业的国有企业无论效益好坏,甚至一些长期亏损的国有垄断企业的职工都能获得高福利。国有企业“所有者缺位”是导致这一怪现象的根本原因之所有。 国有垄断企业的所有制性质为全民所有制,这种特殊的性质决定了国有控股企业“所有者缺位”问题的存在。在国家所有制的条件下,每一个公民名义上是全民财产的所有者,每一个公民都不可能直接成为所有者主体。在这种产权主体虚置的情况下,最终的人企业经营者是没有委托人。所有者缺位为企业经营者提供了转移成本,派发福利的制度缝隙。事实上,代表全民行使权利的企业经营者也有足够的福利派发冲动。在国有垄断企业的经营者没有企业剩余价值索取权的情况下,作为经济学意义上的“理性人”,也追求自身效用的最大化,大肆派发工资福利成为一种重要的利益输送形式。 (三)政府监管不力提供的外部空间 垄断行业是政府监管的对象,如果政府能够监管得力,类似于“所有者缺位”问题、转移福利成本问题,就不会成为社会问题。事实上,我国政府对垄断行业的收入分配行为存在着监管不力的嫌疑。政府监管不力首先体现在相关制度不健全。垄断行业过高的收入水平主要依靠资源垄断、市场垄断和价格垄断而获得的垄断利润,以及擅自抬高价格、向社会转嫁成本,损害和侵占社会公共利益的途径来实现。政府本应监管,但政府特别是地方政府出于获取更多的财政收入、权力设租等目的,对垄断行业非但缺乏监管,有时反而呵护有加。 另外,垄断行业的收入分配方案、收入总量、工资以及福利标准等本应纳入国家有关部门监督管理范围的措施一直没有真正落到实处;在诸如“垄断腐败”等违反国家政策的分配问题上,也未严肃追究负责人的行政法律责任;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未切实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的权利和义务,对国有资产的全程监管和对垄断行业的高额利润的收缴和平衡均未到位;对垄断企业员工收入的税收征管和调节缺乏力度等。这一切都是政府监管行为不得力的表现之所在,由于长期以来国家对垄断行业收入分配行为缺乏有效监管,最终使得垄断性国有企业可以无所顾忌地任意发钱发物,造成国有资产的严重流失。 二、国有垄断企业员工福利泛滥的危害 (一)加剧本已严重的行业收入差距过大的问题 根据新华网的报道,2000年,我国行业最高人均工资水平是行业最低人均平均工资的2.63倍,到2005年,这一数据已增至4.88倍,到2009年,这一数据已经接近10倍。国际上公认行业间收入差距的合理水平在3倍左右,超过3倍则需加以控制。显然,这些高工资的行业绝大部分处于国有大型企业的垄断之下。长期以来,我国的国有垄断企业以国家特殊政策和行政权力为依托,凭借垄断地位获取超额利润,并在此基础上让职工享受高工资已经在国有垄断企业职工和一般社会公众之间形成了一条很深的鸿沟。再加上以中石油为代表的大型垄断企业实施像“购房门”这般离谱的福利政策,实际的收入鸿沟远远大于国家统计局公布的工资差距。这些年来,公众要求改变这种不合理收入分配格局的呼声不绝于耳,但国有垄断企业却一直岿然不动。就新浪网的调查显示,愈九成的民众对中石油的购房行动表示不满,这无疑是广大人民群众对于福利分配不合理极端不满的直接体现。 (二)滋生福利腐败,导致国有资产流失 有学者认为,国有垄断企业的高福利是另一种腐败,没有一个明白账,工资和一般性津贴只是显性的分配方式,其他的如住房福利,每人超规格的大房子,在今天就是一笔巨大的私有财产。存在着普遍的公款旅游,公款吃喝,以及各种名目繁多但毫无规范言之言的现金或者实物补贴,如住房公积金补助,各种消费券等。有腐败之实,却没有腐败之名的事情总是时不时地暴露出来,中石油的“购房门”只是冰山之一角。这种将自己掌握的行业资源无偿或者廉价地提供给本行业的职工和家属,已经在福利的名义下形成了腐败。很多垄断企业千方百计地将所谓的福利计入运营成本或以实物形式分配,国有资产和国有部门的正常收入便进入其员工的腰包,实际上是变相的掠夺消费者、纳税人的财产,是对国有资产的一种侵吞。从产权关系上说,国有企业为全民所有制,拿全体国民的财富饱少数人之私囊,从根本上讲,造成了严重的国有资产流失。 三、相关建议与对策 (一)有选择性的开放垄断市场 国有垄断企业经营范围很广,形成了诸多的市场垄断和价格垄断,其中有些已经与国家产业结构调整的方针政策不相适应。应当放宽部分行业特别是服务行业的市场准入限制,降低门槛,鼓励民营企业甚至外资企业参与竞争。国有垄断企业的资本,应当向社会开放:一是向民营企业开放,引入战略投资者;二是上市,募集社会资本。这样不仅可以扩大产业的资本来源,还可以改变企业的治理结构,形成股东和公众监督的公司。放松管制、引入竞争是当今世界各国对垄断行业进行改革的基本潮流。在一些不涉及国计民生的行业,通过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改变企业自身股东结构,不但能够减少国有企业的垄断利润,能够抑制其福利派发冲动,一举二得。同时也要尊重国情,要区分自然垄断部门的垄断环节与潜在竞争环节,在潜在竞争环节引入竞争,而非盲目搞民营化,竞争化。 (二)加强法制建设,规范企业和政府行为 2009年8月30号,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反垄断法,并定于明年8月1号起实施。《反垄断法》素有“自由企业的大宪章”和“经济宪法”之称,其主要任务是确保市场竞争的自由和公平。《反垄断法》规定了垄断行业的三种垄断行为:第一是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第二是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第三是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实际上,这三种垄断行为在国有垄断企业上已经是屡见不鲜。中国联通和中国移动对“手机漫游费”的价格默契,公共产品逢“听证会”必涨价的怪现象,有油不卖的囤积行为等,都是我国国有垄断企业达成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真实写照。 《反垄断法》不仅可以保护消费者的利益,保障保护个人创业的自由,对国有垄断企业的超额垄断利润必将起到很好的抑制作用,超额垄断利润是高福利的源泉。需要注意的是,我国的《反垄断法》要根据自身的国情来“量身订造”。可以说目前在中国的反垄断,主要是反对行政垄断。在我国目前政企还没有完全分开的情况下,如果单单反对企业的垄断行为,不反对政府的行政垄断行为,这个反垄断法实际上是没多大效果。 (三)强化对国有垄断企业的财务监督 由于监管机制的缺陷,我国目前对垄断行业的财务监管并不不十分有效。今后,对垄断性行业的财务监管应当保证监管机构的独立性。这个独立性应表现在两方面:(1)监管机构应独立于被监管的企业,以保证它在被监管企业与其他企业或与消费者的争议中处于中立地位,即不至于偏袒被监管者,成为它们的俘虏。(2)监管机构独立于政府其他部门,即它们在案件审理和裁决时不受制于其他政府机构。考虑到我国垄断行业的企业一般隶属于国资委,为保证行业监管的公平和公正,这些监管机构也应当独立于国资委。通过对企业帐目的定期核查,杜绝企业帐外帐及以不入帐的形式逃避税收与利润上缴的行为。 (四)建立科学合理的员工激励制度 国有垄断企业的高福利是一个畸形的员工激励制度,不仅不利于促进企业的内部公平,也不利于提高企业的生产经营效率。应该看到,相当一部分国有垄断企业的高福利是针对一小部分管理者的,即部分人福利过剩,部分人福利不足,大部分人根本无福利可享的不均衡状态,也有一部分企业的员工福利制度则沿袭了计划经济时代的平均主义思想,干好干坏都能享受优厚的福利待遇。 科学合理的员工激励制度应立足于改善企业内部的不公平,促进企业外部竞争力的提升,使员工福利的边际效用最大化,避免高福利,低效用的尴尬。首先,设计福利制度时候不能过分向职务倾斜,在强化基本福利普惠性的基础上,加大岗位,考勤和业绩在福利分配中的比重。其次,应建立有弹性、可选择性的福利制度,针对每个人的福利偏好,提供不同的福利组合,既能减轻企业的福利支出,也提高了员工的满足程度。 企业员工福利论文:论我国企业的员工福利 [摘要]随着人力资源在中国的发展,企业开始关注并越来越重视员工的福利,从过去“大锅饭”式的福利形式发展到现在相对完善的各种福利计划。本文对员工福利的含义和特点进行了阐述,并通过对当前我国企业员工福利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了深入剖析,并提出了解决之策。 [关键词]员工福利 自助式福利 我国企业 人力资源管理是企业发展的关键因素,而激励是人力资源的重要内容,激励就是激发员工的工作动机,也就是说用各种有效的方法去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员工努力去完成组织的任务,实现组织的目标。而福利系统作为人力资源管理中的重要环节,如今无论是从形式、内容、资金、还是管理上,都得到了充分发展,对企业激励员工起到了重要作用。 一、员工福利的定义 员工福利是企业基于雇佣关系,依据国家强制法令或相关规定,以企业自身的支付能力为依托,向员工所提供的用以改善其本人和家庭生活质量的各种以非货币工资和延期形式为主的补充性报酬与服务。员工福利广义的内容是指,由用人单位(雇主)举办的,所属员工(雇员)及其家属按一定的条件享有薪资以外的任何财务给付、实物或劳务;狭义内容涉及用人单位(雇主)对所属员工发生退休、离职、病休、病假、身故、工伤、失业等收入中断期间的收入补偿,或者医疗、康复费用的补偿等。 我国人力资源管理专家认为福利是员工薪酬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包括退休福利、健康福利、带薪体假、实物发放、员工服务等,它有别于根据员工的工作时间计算的薪酬形式,具有以下两个特征:一是福利通常采取延期支付或实物支付的形式;二是福利具有类似固定成本的特点,因为福利与员工的工作时间之间并没有直接的关系。 二、我国员工福利的发展与现状 1.我国员工福利的发展历史 就我国而言,企业福利的发展大致经历了两个时期。在改革开放以前,传统的收入分配方式具有“低工资,高福利”的特点。从历史上来看,建国以后,国家为了体现社会主义优越性,积极谋求实现劳动者普遍就业的目标,而在经济发展水平很低的情况下,要想实现高水平就业,就必须要以低工资作为代价,同时,当时的意识形态也是以“不患寡,而患不均”的平均主义为基调的。所以,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在企业中工作的劳动者所得到的工资长期处于比较低的水平,企业内部的工资差距也很小,但是职工家庭基本生活需要又必须得到保障,同时还要求能够适当地有所提高,因此,国家采取了要求企业举办各种福利来补充低工资所造成的收取不良的政策。在劳动者的报酬中,福利成分所占的比例比较大,工资水平仅仅限于满足食物、衣着、日用品等消费资料的基本生活性支出,而住房、医疗、交通、文化设施等等,则往往以非商品的形式发放,以“企业办社会”的方式提供给职工。“低工资,高福利”的政策在一段时期内对社会发展和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需要、减轻劳动者的生活负担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 但是,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进行、生产力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需求层次的上升,原有企业福利制度的弊端越来越明显:国家负担越来越重,福利成分和货币收入之间的比例失调,导致企业内部“大锅饭”问题等等。所以,中国企业的福利与其说是一种企业福利,不如说是一种国家福利,更准确地说,传统体制下的企业福利与国家福利是混为一谈的。最明显的表现是:从企业之间的比较来看,企业的福利水平高低大多取决于企业与国家之间讨价还价能力(这又取决于企业级别高低、规模大小以及所属行业等因素),而不是企业的经营状况;从劳动者个人的角度来看,劳动者个人的福利水平高低也往往取决于自己所属企业以及在该企业中的资历长短甚至人际关系好坏,同个人的贡献或者实际工作绩效之间也没什么联系。 我国进入市场经济时期以来,随着对外开放步伐的加快,外资企业、民营企业的兴起,真正意义上的企业福利在我国也开始建立并已有所发展。国有企业甚至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也对原有的福利项目进行了改革调整,并正在逐步与国际接轨。 2.我国企业员工福利的现状 据中国人力资源开发网进行的“2005年中国企业员工福利保障现状调查”显示,我国企业目前的福利现状主要方面如下: (1)企业福利存在形式 ①法定性福利 统计显示,绝大多数企业都不同程度的为员工提供了法定性福利,其中养老保险所占比例最大,有95.63%的被调查者所在企业为员工提供养老保险,其次为医疗保险,比例为89.05%,而提供法定性住房公积金的比例最低,仅为54.31%。 ②金钱性福利 统计显示,企业为员工提供的金钱性福利主要集中在交通补贴、通信补贴及膳食补贴三个方面,所占比例分别为81.31%、77.18%、57.28%,提供人寿保险的比例最低,仅为8.74%。 ③实物性福利 与企业为员工提供的法定性福利和金钱性福利相比,企业为员工提供的实物性福利比例大幅下降。仅仅约有50%的受调查者所在企业为员工提供文体设施、免费工作餐等实物性福利;提供免费的单身宿舍的企业比例为38.59%;还有54.85%的受调查者所在企业为员工提供其他形式的实物性福利。 ④服务性福利 统计显示,企业为员工提供最多的服务性福利为免费体检,所占企业比例为65.53%;为员工提供保护性服务(平等就业权、隐私权等)的比例为27.43%;为员工提供公费医疗的企业比例仅为16.02%;而提供咨询服务(心理、法律类咨询)的比例最少,仅为11.17%。 ⑤机会性福利 企业为员工提供的机会性福利主要集中在企业内部提升政策、带薪休假及集体文化活动三个方面,所占比例分别为66.75%、66.75%、66.50%,提供公费进修的比例最低仅为38.35%。 (2)企业员工工资、福利方面比较 统计显示:35.68%的被调查者所在企业员工年度福利占员工年度工资总额的6%一10%,所占比例最大,其次为5%以下,所占比例为31.31%。同时,32.52%的被调查者所在企业员工平均法定福利与非法定的福利的比例在l:O.2之间,所占比例最大,其次为1:O.4,所占比例为25.73%。 (3)企业员工福利计划 有44.90%的被调查者表示其所在的企业员工年度人均福利水平主要集中在1001―3000元之间,其次有24.51%的被调查者表示其所在的企业员工年度人均福利水平主要集中在1000元以下。当企业为中高层管理人员或外籍员工做医疗福利计划时,71.89%的企业会为中高层管理人员或外籍员工提供和一般员工一样的保障,但是提供更高的保障额度。在企业福利计划中,对于一般员工,其自身承担的费用与企业为其承担的费用比为:29.85:69.93;对于中高层员工,其自身承担的费用与企业为其承担的费用比为:24.35:75.67;中高层自身承担的福利比例比一般员工有所下降。 三、我国员工福利存在的问题 总体来看,我国企业员工福利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点: 1.公平性问题 一方面,国内许多企业只重视“高级员工”诸如职业经理人的福利,不少企业福利制定的相关规定又给予了他们很多职务消费的权力,对中下层职员的福利“轻描淡写”,部分企业甚至视而不见,大大地挫伤了其他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对企业的责任感,甚至造成人才流失。另一方面,对于普通员工,平均化倾向导致了企业员工将企业福利的普惠性久而久之地看作了企业支付的薪酬的一部分,认为这是理所当然的,从而也就感受不到企业对员工的关怀,这不但导致了福利所应有的作用被削弱,无益于有效提高员工的满意度、调动员工的积极性。 2.福利设计的问题 福利项日和结构的设计的单一忽视员工多元化的需求。在员工福利管理的过程中,许多的企业都以企业为主导,企业在员工的福利设计中占据了绝对的主导地位,整体计划基本由企业来制定,员工很少有机会能够参与到这一过程之中,虽然这样的做法符合企业的意愿、简化制定的过程、提高企业决策的效率,也能够在计划的实施阶段简化下作,但是由于缺乏员工的参与,员工无法表达自己真实的需要,因此容易导致设计的福利计划和员工的需要有着种种的不符,这样就容易导致员工对企业管理的不满,将原本企业有着良好出发点的行为视为缺乏人情味的专制行为,反而会降低员工的积极性。随着劳动队伍结构的改变,不同文化层次、不同收入层次的员下对福利的需求会产生较大的差异,传统的福利计划结构比较死板,长时间得不到改变,一方而企业可能付出了巨大的成本,而另一方而员工可能对此并不认同,这种福利计划与员工实际需求的脱节导致了资源的大量浪费,同时也无法实现企业的预期目标。 3.福利的实践力度、广度 由于建立员工福利制度尚不是企业的法定义务,目前建立员工福利制度的企业数量尚不多,主要是一些大型的国有企业和外资企业。还要看到,我国的职工福利计划项目的举办主体和可供选择的项目相对较少。而且,有些企业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提供给员工最基本的法定福利。由于劳资双方在话语权上的差距很大,企业执行的力度也不够,员工的利益得不到保障,企业的一系列不负责认的做法直接损害了员工的利益,挫伤了员工的积极性,激化了劳资双方的矛盾,使得员下对企业失去信心,对企业的发展产生了很大的负而影响。 四、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同时,结合日益多变的环境,企业必须更多地去考虑和关心员工的多层需求,以此吸引人才、留住人才、激励人才,以获得竞争优势,因此自助式福利计划是企业的一大选择。所谓自助式福利就是由员工自己来选择福利计划的内容和结构组成,以此满足不同员下对福利计划不同的需求,也可以满足同一员工在不同时期对福利计划的不同需求。这将会给企业带来以下收益: 1.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的作用,它激励员工为达到一定的点数而努力工作。自主福利计划表面上是向员工提供了一种福利项目的选项权,但更深层的意义是,自助式福利计划是向员工提供了一种可以控制他们自己约福利分配的能力,使员工从内心的层次感觉到自己参与企业的管理,增强了员工的自信,调动了员工的积极性。另外企业可以通过鼓励员工选择比较大的福利项目,为员工设置一个大的目标,可以激励他们为这个目标而奋斗,这就对应了目标管理的原理。同时还应该加大绩效考核的比重,让员工的努力的结果更好的和福和点数结合起来。 2.有助于提高企业内部公平性。通过对不同员工在点数上的设计,自助式福利计划有助于打破了单一相等的福利待遇,使绩效优秀的员工有别于普通的员工,从而保证内部的公平。 3.具有节省资源,缩减企业成本的作用。当一个企业所提供的福利大部分非员工所需,就相当于说提供的福利无效时,那么企业就实际浪费了大量的财产资源,而自助式福利计划就可以避免这种问题的发生。另外,福利不需要缴纳税款,因而也帮减少了企业的成本。 企业员工福利论文:中小企业员工福利影响因素研究 【摘要】 中小企业员工福利不仅对管理者十分重要,其也是员工生活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对于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都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本文以调查数据为依托,运用SPSS软件中的多元线性逐步回归方法,定量分析影响我国中小企业员工福利水平的各种因素。结果表明,员工性别、受教育年限、年度非福利总收入、工作地、企业规模和企业性质对员工福利水平有显著影响,而员工年龄对福利水平无显著影响。 【关键词】 中小企业 员工福利 多元线性逐步回归分析 相比大型企业,我国中小企业的员工福利状况更让人担忧。目前,关于提高中小企业员工福利水平的呼声日益高涨,但是,找到并了解影响中小企业员工福利水平的主要因素却是提高福利水平的前提。本文以对京、苏、鄂、皖四地中小企业的调查数据为依据,结合SPSS软件,对中小企业员工福利水平与其影响因素之间做回归分析,为如何提高我国中小企业员工福利水平提供参考。 一、研究假设 1、中小企业员工福利水平与人口学变量 本文的人口学变量涉及性别、年龄、受教育程度3个变量。从对已有研究的回顾中发现,员工的工作待遇一般会不同程度地受到人口学变量的影响,而员工福利水平也属于工作待遇范畴。因此,本文提出首个假设: H1:中小企业员工福利水平在人口学变量上存在显著差异。 H1a:中小企业员工福利水平在员工性别上存在显著差异。 H1b:中小企业员工福利水平在员工年龄上存在显著差异。 H1c:中小企业员工福利水平在员工的受教育程度上存在显著差异。 2、中小企业员工福利水平与企业规模及所在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 不同地区和不同规模的中小企业,其员工的福利水平可能是有差异的。地区经济越发达、企业规模越大,经营者的福利意识可能越强,企业受社会监督的可能性越大,再加上有较强大的财力,中小企业就更有可能为其员工提供较好的员工福利。因此,提出以下假设: H2:中小企业员工福利水平与企业规模存在显著的正相关关系。 H3:中小企业员工福利水平与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存在显著的正相关关系。 3、中小企业员工福利水平与非福利收入水平 中小企业员工的福利和非福利收入同属工作待遇范畴,可能存在正相关关系。因为如果中小企业员工的非福利收入水平越高,说明其工作能力越强或地位较高,而这往往也是能决定员工相对福利水平的重要因素。因此,提出第四个假设: H4:中小企业员工福利水平与非福利收入水平存在显著的正相关关系。 4、中小企业员工福利水平与企业性质 本文把中小企业的性质分为国有中小企业和非国有中小企业两类。一般认为,国企改革之后,我国现存的国有中小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占有优势,经营业绩较好、福利意识较高、福利传统根深蒂固,相比非国有中小企业而言往往带有“高福利”色彩。因此,本文提出最后一个假设: H5:中小企业员工福利水平因企业性质的不同而存在显著差异。 二、变量选取 本文以员工福利水平Y为因变量,并用员工享受的福利项目数来衡量员工福利水平。由于本文把员工福利划分为20种福利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法定住房公积金、交通补贴、通信补贴、膳食补贴、防暑降温补贴、体检补贴、带薪假期、人寿保险、意外保险、补充医疗保险、补充养老保险、补充住房补贴、文体咨询、机会性福利和其他),所以因变量Y的变化范围为0≤Y≤20,Y越接近于20,福利水平越高。 自变量的选取如下:受教育年限X1,即员工所受正规教育的年数(不包括学前教育),其变化范围为0≤X1;企业规模X2,用员工总数(为了便于调查研究,本文简单以500人为界,将员工总数不多于500人的企业视为中小企业)表示,其变化范围为0 三、问卷设计与数据收集 关于问卷设计,本文首先以文献资料和研究需要为基础设计出初步的调查问卷。然后在小范围内预调查,参考被调查者的意见和建议并不断修改,得出最终的调查问卷。调查问卷主要分为三部分:一是被调查者的背景资料。这部分包括被调查者的性别、年龄、工作地、受教育年限、企业性质、企业规模和行业类别;二是员工福利水平。这部分包括所列20种福利项目的享受情况、年度非福利总收入、福利占总收入比例、法定福利占总福利比例和福利保险个人缴费占总缴费的比例;三是员工福利态度。这部分包括员工最满意的和最不满意的福利安排、目前福利的激励效果、激励作用最大的福利项目及意见或建议。 关于调查及样本,具体情况如下:正式调查的时间为2010年7月至10月;调查区域为北京的主城区和顺义区,江苏省的南京、苏州和徐州,湖北省的武汉、荆州和荆门,安徽省的合肥、淮北和宿州;以这些调查区域中的322家中小企业员工为调查对象。共发放问卷805份,回收有效问卷681份,有效回收率为84.60%。 四、构建回归模型 本文以Y为因变量,以X1―X7为自变量,建立如下回归模型:Y=C+β1X1+β2X2+β3X3+β4X4+β5X5+β6X6+β7X7。 接着运用多元线性逐步回归法,采用社会科学统计软件(SPSS),对问卷调查所取得的数据进行回归分析。SPSS软件中的Stepwise逐步回归法的主要思路:在全部自变量中按其对因变量的作用大小、显著程度大小或者说贡献大小,由大到小逐个引入回归方程,而那些对因变量作用不显著的变量则不会被引入回归方程,最终形成最优的回归方程。 1、变量筛选 SPSS16.0软件默认的标准是:F统计量的概率小于或等于0.05就可以进入回归方程,如果F统计量的概率大于或等于0.1就剔除该变量。变量筛选的结果:X1、X2、X3、X4、X5和X6依次进入回归模型,X7年龄被剔除。 2、拟合优度检验 对于多元线性回归模型,一般都采用调整后的决定系数来判断模型的拟合优度。根据SPSS的运行结果,调整后的决定系数为0.610,说明其拟合程度尚可接受。 3、方程显著性检验 由SPSS软件的运行结果得知,模型的F值为178.041,置信度水平(Sig.)为0.000,远小于常用置信度水平0.05,这表明因变量与自变量之间存在很强的线性关系,认为该回归方程显著,模型有效。 4、参数显著性检验 如表1,模型中常数项和六个自变量的置信度水平(Sig.)依次为0.002、0.000、0.000、0.000、0.000、0.002、0.009,都远小于0.05,可以认为常数项和这六个自变量非常显著,变数系数均不为零。 5、被排除变量的检验 在运用SPSS进行回归分析时发现,当模型引入年龄变量X7时,模型的置信度水平(Sig.)远大于0.05,可以认为此变量不显著,变量的参数为零。因此,在利用stepwise方法为回归模型选取自变量时,X7被系统剔除,无需在模型中再对其进行分析。 6、共线性检验 依据检验标准,对于多元线性回归模型,若多个维度的特种根(Eigenvalue)等于0,则可能存在共线性问题;若某个维度的条件指数(Condition Index)大于30,则可能存在共线性问题;若某自变量容忍度(Tolerance)小于0.1,则存在共线性问题;容忍度(VIF)的倒数越大,共线性问题越严重。根据表2和表1中的分析结果,本模型不存在共线性问题。 7、回归模型 由表1中的未标准化回归系数可知,C=-0.916、β1=0.541、β2=0.005、β3=0.105、β4=1.06、β5=-0.575、β6=0.536、β7=0,回归模型为:Y=-0.916+0.541X1+0.005X2+0.105X3+1.06X4-0.575X5+0.536X6。 其中,Y代表员工福利水平,X1为受教育年限,X2为企业规模,X3为年度非福利总收入,X4为企业性质,X5是性别,X6为工作地。 五、结论 第一,我国中小企业员工的受教育年限越长,福利水平越高,即假设1中的“中小企业员工福利水平在受教育程度上存在显著差异”成立。根据β1=0.541可知,我国中小企业员工的受教育年限每增加两年,福利水平提高约一个等级。第二,我国中小企业的规模越大、所在区域经济越发达,员工福利水平越高,即假设2和假设3成立。根据β2=0.005、β6=0.536可知,中小企业的规模每增加约200人,其员工的福利水平提高一个等级;位于经济发达区域的中小企业,其员工福利水平明显高于经济欠发达地区的中小企业。第三,我国中小企业员工的非福利总收入水平越高,福利水平越高,即假设4成立。根据β3=0.105可知,我国中小企业员工年度非福利总收入每提高10万元,福利水平提高约一个等级。第四,本文支持假设5,认为“中小企业员工福利水平因企业性质的不同而存在显著差异”。根据β4=1.06可知,在其他因素相同的情况下,国有中小企业的员工福利水平要高于非国有企业员工一个等级。第五,本文的研究支持假设1中的“中小企业员工福利水平在性别上存在显著差异”,由β5=-0.575可知,在其他自变量相同的情况下,我国中小企业女性员工比男性员工的福利水平高出不到一个等级。另外,年龄变量在变量筛选时已被剔除,β7=0,即假设1中的“中小企业员工福利水平在年龄上存在显著差异”不成立。 企业员工福利论文:某企业员工福利方案设计 摘要:本文以广州某建筑企业为研究对象,结合建筑市场的薪酬福利现状和公司自身的服务特征,并根据员工福利方案设计的原则和意义设计了较为合理的福利方案。通过设计基本福利和附加型福利两方面的内容,使得福利方案更符合员工和公司发展需要,从而为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效率,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和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奠定一定的基础。 关键词:员工福利 福利方案设计 1、前 言 在对优秀人才的争夺日趋激烈的今天,“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已经成为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共识,其中的员工福利管理日益被企业界人士所重视。员工福利具有保障员工权益和激励员工的功能,一个恰当的、理想的员工福利安排可以为企业营造出强大的竞争优势,为单位凝聚起一股蓬勃向上的力量中坚。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美国共有1.3亿多企业员工被纳入了员工福利计划,占其总人口的47%,福利支出占工资总额的比重达45.7%。“在员工福利计划中每投入1美元,就能促进公司经济效益增长6美元”的观念已经成为一种共识。 本文以广州某建筑企业(以下称为A公司)为例,结合该公司的企业文化、管理风格、薪酬体系,对员工的福利方案从设计原则和福利内容方面进行了分析和设计。 2、A公司员工福利方案设计的意义和原则 A公司成立于1991年,公司位于广州市区,现有专业技术人员460人。其主要以施工业务为核心,涵盖工程设计、项目咨询、工程招标、项目代建及管理、工程造价咨询等业务。从目前的整个建筑市场来看,实际上建筑行业的许多企业对薪酬福利制度的改革有着比较积极的态度,尤其对如何在高管层实施长期激励予以高度关注。但由于政策方面的约束以及企业本身对长期激励的操作缺乏足够的了解,真正实施长期激励政策的建筑企业并不多。如果要留住人才,制定合理的福利政策就显得尤为重要。 2.1 员工福利方案设计的意义 首先,员工福利的安排体现了“人性化管理”的理念,有利于凝聚员工,起到降低员工流失率,提高员工满意度的作用。 其次,员工福利方案可以减轻员工税赋的负担。员工可能因为加薪之故造成年度所得税率向上调整,反而增加赋税的负担,企业若是可以从员工赋税的减少来着手规划员工福利(亦即节流),也就是所谓的薪资福利化,此举不但有双重加薪的效果,而且可以充分切入员工所需。 再者,福利方案可以避免加薪负债。加薪决不仅仅只是账面上每月薪资的增加而已,其它如缴纳社会保险的基数将向上调整、加班费的计算基础均增加不少。A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经过研究,除了提高薪酬外,将实行并提高员工福利计划作为酬偿员工的替代方法。 2.2 员工福利方案设计的原则 A公司设计、实施福利方案力求 “以人为本”的企业文化,同时遵循如下原则: (1)市场竞争力原则 公司的福利设计原则是提供在同行业中具有竞争力的福利水平,即员工的福利将保持在同行业人力资源市场的平均水平以上。 (2)公平性原则 每个员工都有享受本单位员工福利的均等权利,都能共同享受本单位分配的福利补贴和举办的各种福利事业,且基于公平对待每位员工的原则,即根据员工所承担的责任和对公司的贡献,以及员工的薪资级别、本公司工作年限等因素,来确定每位员工的福利水平。 (3)适时调整原则 公司福利制度将定期由人力资源部或相关部门修订,员工的福利将依据新的市场环境、公司经营绩效进行适时的调整。公司将定期与市场上同行业或类似行业的福利水平作比较,以保持竞争力。 3、A公司福利方案设计 根据A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的特点以及结合公司未来福利定位分析,将公司福利内容分为两个部分:一部分为基本福利,是根据国家的政策、法律和法规,企业必须为员工提供的各种福利;另一部分附加型福利,它是企业根据自身的管理特色和员工的内在需求,向员工提供的各种补充保障计划以及向员工提供的各种服务、实物、激励等。 3.1 基本福利 A公司的基本福利方案是依照国家相关的法律政策并结合公司员工的工作特性而进行设计,一方面解决了员工的生存乃至发展的后顾之忧,另一方面又使得企业有更多的时间和收入进行人力资本投资,从而对提升该公司的竞争力有着极大的促进作用,该公司的基本福利包括以下几点内容: (1)社会保险:公司按照政策要求,为员工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2)医疗保健体检计划:每年一次对全体员工的全面健康体检,检查项目视员工年龄结构、性别结构进行筛选确定。 (3)补贴及津贴: a、交通补贴:员工交通补贴将以现金形式计入员工薪酬补贴中,特殊情况须额外报销交通费用的,应由员工所在部门主管审核。 b、节假日津贴:按照我国民族传统习惯,逢节假日,包括元旦、春节、国庆、三八妇女节等国家法定假日和中国传统节日发给一定金额的过节费,以寄同乐之情。 c、高温补贴:每年夏季6-10月,公司为所有员工发放防暑补贴,并且到工地慰问一线员工,送去防暑降温物品。 d、市内公差误餐或出差外地的补贴按公司有关差旅制度给予。 e、工龄补贴:凡进公司员工工龄工资为每人每年增加30元/月。 f、通讯补助:员工通信费用每半年集中报销一次,为每年6月份、12月份。身兼多职者,以最高标准报销,不可重复叠加报销。表1为通信补助标准。 (4)节假日福利: a、国家规定给予相应的婚、丧、病、产、哺乳、工伤等假期。 b、年休假:员工累计工作10年以下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c、陪产假,对男员工在妻子生育期间给予10天的陪护假。 (5)工作服:公司在夏冬两季分别为员工发放工作服,夏季两套,冬季两套。 (6)生日祝福:公司员工激情于工作,认同于使命,为发扬以人为核心的企业文化,公司在员工生日时,向员工赠送公司定制的生日礼品并且发手机短信祝福语表示关怀。 (7)娱乐活动:为了丰富员工业余文化生活,增加员工对公司文化的认同感,公司根据员工建议组织各种文体、娱乐、郊游活动。 3.2 附加型福利 A公司的附加型福利是根据公司自身的行业特征和员工的内在需求,向员工提供的补充保障计划以及向员工提供的职业生涯援助和激励等。主要有以下几个内容: (1)商业保险:由于A公司属于建筑行业,公司按职级为员工购买补充医疗保险及意外伤害保险等,从而更加全面的保护员工合法权益,转移企业事故风险、增强企业预防和控制事故能力、促进企业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 (2)教育培训津贴计划 教育、培训内容主要通过以下内容来进行界定:由公司全部或部分承担费用的教育、培训、进修, 其范围应为:因工作需要,员工为取得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如上岗证、职称等)而参加的教育、培训、进修; 享受教育津贴福利的员工将按依照下列标准及原则执行: a、员工需要参加由公司承担全部或部分费用的教育、培训、进修, 必须获得公司人力资源部和总经理的批准。 b、各类获得批准参加教育、培训、进修的人员将没有享受标准的区别。 c、按照教育、培训、进修年限及费用的不同,公司将与享受教育福利津贴人员签订《培训、进修协议书》,约定不同的服务年限。 (2)车辆津贴 该车辆津贴主要适用于公司部门副职及以上管理人员。 由于部门副职及以上管理人员需要承担较大的责任和工作压力,工作往往要求他们的工作时间不定时,故公司对于他们的自购车辆提供车贴,不仅补贴他们的个人费用,而且在因公外出办事无法派车的情况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驾并带同事前往,变相将这部分的公司成本转移。该补贴标准见表2。 (3)优秀员工奖 为有效地激励表现优秀的员工并树立公司模范,从而提高企业管理和精神文明建设水平,完成公司下达的各项任务指标,树立全心全意争创一流的竞争意识,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公司每年度评选先进集体及个人,并按先进的不同等级给予现金奖励和颁发荣誉证书。 4、结论 “深得人心的福利,比高薪更能有效地激励员工”,福利不仅具有保障功能,提高员工的生活质量,更重要的是它的激励功能。因此,福利不应该仅仅作为对员工的一种好处,而是要成为一种有效的人力资源管理手段,从而使独特设计的福利方案能够提高企业在劳动力市场上的竞争力。A公司通过设计优越的员工福利方案来吸纳和留住企业的核心员工,并激励他们更加积极主动地工作,取得高工作绩效,从而为公司创造了更高的利润和财富。 企业员工福利论文:建立“自助”式企业员工福利制度探讨 一、企业员工福利制度现状和问题 社会经济的发展给企业发展带去的不仅是经济利益的增长,还有员工薪资水平的上升,随着人们工作观念的更新,加上国外企业员工薪资福利的政策影响,我国企业员工对于福利方面的期待也越来越明显,员工福利的内容和层面也日趋多元和深入。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下,企业必须对于传统的薪金福利制度做出改革和调整,让员工享受到自己工作成果带来的合理收益。因此,开始提出弹性福利制度。 目前企业对于员工福利的标准和发放还存在很多问题,执行操作也并不规范,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员工需求把握不准 对于当前社会公众价值的层次不同,员工间的福利需求可能相差甚大,因此对于企业而言也难以掌握。比如,对于福利选择是让员工去没有去过的旅游景点得到身心放松还是买商场购物卡、代金券都是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头疼的问题。 2.员工对于高标准福利的需求 企业的福利标准如果按照当年的运营情况去发放那么每一年的福利高低都会不同,企业盈利多时,发放了较好的福利,会让员工感觉很满意。但是如今如果企业当年经费困难,福利标准却也很难降低。 3.福利预算难以把握 企业员工情况不同,每个人对于福利内容的需求也有所不同,因此企业不好估算最后实际决定发放的福利资金有多少,也就是难以掌握福利预算情况,可能最后实际订购福利花费的资金超过了预算。 4.福利公平的欠缺 对于福利公平,是员工十分关注的问题,对于员工福利是否分了高低档是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可能会被问到的问题,也十分耗费人员精力,比如,合同员工与正式员工的福利待遇差多少?新到员工与老职工是否能享受到同等福利待遇?如果不需要福利是否可以折算成等额的现金等等。 5.专人负责的浪费 比如企业年终需要发放福利,企业必须安排一定的执行人手,而日常工作情况下又不会安排过多发放福利的人员,因此如何合理安排福利发放执行人员也是一项麻烦的工作。 面对以上问题,为了更好的满足员工的福利需求以提升未来的工作积极性,弹性员工福利制度呼之欲出。 二、自助式福利制度的提出和导入 弹性福利制度最早流行起来是在80年代的美国,这种新型的福利模式又叫做自助式福利制度,对于这种福利模式的概念理解就是员工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在企业提供的福利菜单上做出自己想要的选择,这样既能满足员工不同年龄、不同层次、不同性别的福利需求,可以更好地激励员工积极工作,又能让员工亲自掌握福利的分配权,配合自己家庭或者自身情况,选择自己最想要的福利,不仅可以激励员工,还有助于员工间保持友好关系,提升士气。美国路易斯协会曾经对于这项福利制度做出过调查,将公司实行弹性福利的原因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对于公司不好控制的福利成本,也就是后期很可能会突破预算问题的解决比例占到了40%;第二,福利能更好地贴近员工不同的需求比例占到了27%;第三,能使员工感觉自己所需求的福利被满足比例占17%;第四,能有效激励员工并提升员工士气和忠诚度比例占16%;第五,能让员工充分了解福利结构和福利成本比例占14%;第六,能促进员工福利的提升比例占11%。 因此,对于实行弹性福利制度的优点总结如下: 1.实行自助式福利制度能有效改善福利预算超支的问题,可以根据企业当年运营情况合理调整福利内容,具体操作就是根据每个人的福利需求乘以各项预算金额,最后就是公司实际需要承担的福利资金。 2.在保证人员福利的同时,除了能有效把握预算金额,还能多方面多层次的提供不同的福利项目,这样对于提升员工的忠诚度很有帮助。 3.可以改善传统福利制度在执行福利发放时对于人员的需求,公司可以不再需要编制专门员工负责此事项,提升了工作效率。 4.可以避免出现员工询问一些福利内容方面的问题,员工不再为合同员工与正式员工之间的福利差异问题以及新老员工的福利差异问题而困扰。 5.可以帮助实现员工福利与其工作成绩相挂钩,既能起到奖励作用,还能提升福利预算的准确性,给予工作业绩好的部门多一些预算额度,有助于提升员工士气。 6.传统的福利制度实行起来有很多负担,因为预算不好把握带来的就是资金的增加,但是自助式福利制度中每一项可供员工选择的福利项目都有明确的金额,这样对于企业管理者来说,可以直接在统计员工福利选择后直接乘出相应的总额,直接把握福利成本。 三、自助式福利制度实施中的关注点: 1.部分员工短视近利,在选择福利项目时未经思索,导致选择不实用的福利项目。 2.在美国因为实施弹性福利制度之后,使得工会丧失和资方讨价还价的机会,因此某些工会反对企业实行弹性福利制度。 3.实行弹性福利制度常伴随着复杂行政作业。因为从宣导到付诸实施,需花费相当的人力与时间。尤其在登录员工福利资料时,更是需要电脑的加以辅助,当每隔一段时间员工重新选择福利项目时,将构成业务承办人员极大的负担。 4.弹性福利制度实施初期,行政费用反而上升,原因是购置电脑、设计程式、宣导、训练、登录资料等等的支出。 虽然有以上的问题困扰,为减轻人力资源主管的工作压力,福利事项服务公司将协助规划各项专业化的人力资源管理服务项目,挑选式弹性员工福利计划乃是针对一般企业量身订做的服务项目,搭配资讯系统的高科技网路化管理,除了可以在同样的福利预算下实际的提升员工福利外,并且对于企业形象的提升也有所帮助。 (作者单位:南京地铁运营有限责任公司人力资源部;江苏 南京 210012) 企业员工福利论文:企业社会工作介入员工福利之管见 摘要:中国企业社会工作将成为社会工作专业最大的发展方向,社会工作介入途径与解决策略是一个必须值得关注的大问题,同时对企业社会工作进行不断的发展和推广,范围涉及企业的方方面面,特别是企业社会工作介入员工福利的视域更加宽广。我国企业福利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员工缺少表达福利诉求的途径;大多数员工缺乏福利意识;企业现行福利制度上的结构不合理;普通员工福利水平较低。企业社会工作介入员工福利的途径和方法:企业社会工作为员工提供咨询服务;企业社会工作应建立起企业与员工沟通的桥梁;企业社会工作应适时调节管理者与员工、员工与员工之间的矛盾;企业社工应为员工“维权”与“充权”;企业社会工作应为员工“增能”,提高员工能力与素质;企业社会工作应帮助企业制定合理的福利制度。员工福利的概念很广泛,可以是对员工本人,也可以是针对员工有关的人,可以是物质上的报酬,也可以是精神上的帮助。 关键词:企业社会工作 员工福利 社会工作 一、问题的提出 当年富士康跳楼事件发生后,深圳市职工继续教育学院徐梅教授开展了《新生代农民工的社会心理与社会介入分析—以深圳富士康公司为例》的调查研究,探讨了新生代农民工的社会角色认知和心理特征以及所面临的主要问题,以及社会工作介入途径与解决策略是一个必须值得关注的大问题;2010年崔柳教授又发表了《浅论现代企业员工管理的福利主要方法》,文章介绍了员工福利管理的内涵及其重要性,重点结合我国目前企业员工福利管理的现状和呈现的问题,探析了现代企业员工福利管理的几种方法。 2010年我国在深圳举办了“首届全国企业社会工作建设研讨会”,会议通过总结、研究、交流探索本土企业社会工作服务模式,展望本土企业社会工作的发展途径,推动了我国企业社会工作的发展。在研讨会上,云南大学钱宁教授做了题为《政府、企业和社会组织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的定位与作用》的主题演讲,阐述了当前我国劳动关系面临的问题和矛盾,介绍了企业、政府、社会组织在和谐劳动关系中的角色与功能,重点强调了发展企业社会工作对政府、企业、劳动者等不同方面所发挥的重要作用。高钟教授提出了中国大陆企业社会工作所面临的理论准备不足、实践不足等挑战,认为企业社会工作的主要关注点应该放在目前中国企业员工主体—第二代农民工身上等等全新的理论观点。目前全国有二百多所高校已经开设社会工作专业的本科生教育,对企业社会工作的研究也取得了很大的成果,将理论与观点进一步深化、提升、范围不断扩大,现已转为对开展企业社会工作的实务方法设计,同时对企业社会工作进行不断的发展和推广,范围涉及企业的方方面面,特别是企业社会工作介入员工福利的视域更加宽广,这些都将促进企业管理的人性化、科学化,促进企业与员工的关系更加和谐。 二、研究意义 我国社会目前正处于转型期,社会结构的变化、利益格局的调整、信息急剧的膨胀、生活节奏的加快,导致员工压力越来越大,而我国企业福利制度又普遍落后,员工遭遇侵权事件时有发生。个别企业员工与企业矛盾不断加深,富士康这样的跳楼事件就是警钟,员工与企业的矛盾必须重视,企业管理不但要考虑经营和发展,更要考虑到员工的福利。企业社会工作旨在成为员工提高福利水平的机构,成为当前中国企业福利发展中的一个亟待加强专业介入的新领域。然而企业社会工作的本土化与实务探究还不够,特别是有关中国本土化企业社会工作实践路径的研究很少,企业社会工作面临着一系列现实的发展困境。在民政、社区等领域社会工作专业对口单位,因编制问题而导致社工专业毕业生难以进入,第三方社工服务机构又寥若星辰。由此可见,加强和高度重视企业社会工作介入员工福利的理论研究和路径的探究势在必行,不但要重视还要有紧迫感。 三、企业员工福利制度存在的问题 1、员工缺少表达福利诉求的途径。以富士康为例:高级管理层与普通员工基本上是完全分离的,制定相关福利制度的管理者往往是通过汇总中下层管理收集的信息来参考制定福利制度,而中下层管理者呈报的信息大多数又是去满足管理者的利益需要,没有切实反映普通员工的需求,所以导致信息失真,制定的福利制度无法满足员工的需要。我国许多中小企业由于规模较小,制度不够健全,不够科学,员工没有途径去表达自己的福利诉求。即使是规模较大的公司,也只是在之前那些传统的福利制度下履行职责,无法与时俱进满足新生代员工的福利诉求和新形势下员工的福利需要。 2、我国现今有大多数员工缺乏福利意识。尤其是我国北方的一些企业员工表现更为突出,权益流失、权益受侵的现象更是履有发生。对企业福利认识不够,对自己的合法权利不能进行有效维护。比如:企业员工下班时,保安会对员工进行“例行检查”—搜身。如果发现车间有丢失东西的情况,整个车间员工都会被追究责任。但是很少有员工站出来拿起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维护自己的权益。 3、企业现行福利制度上的结构不合理。福利项目和结构设计单一,严重地忽视员工福利的多元化需求。在员工福利管理的过程中,许多企业在设计员工福利的时候都以企业为主导,整体计划基本由企业管理层的个别人来制定,员工很少有机会能够参与到这一过程之中,由于缺乏员工的参与,员工无法表达自己真实的需要,因此容易导致设计的福利计划和员工的需要有着种种的不符,这样就容易导致员工对企业管理的不满。 4、普通员工福利水平较低。据资料获悉:富士康公司在员工薪酬方面普遍高于同行业,但是仍然不能阻止员工跳楼,所以福利制度不能仅仅限于员工薪酬方面,员工的心理、情感、家庭等方面也是企业福利制度应该设计的方面。而在富士康中,真正缺少的就是对员工心理,情感方面的关怀。除此,也有部分企业漠视员工福利,企业常常将以人为本挂在墙上,写在纸上,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却常常大打折扣,不提供给员工最基本的法定福利;另外还有不少企业只重视高层管理者和高级员工的福利,对普通员工的福利不重视,轻描淡写,更是使得公司内部管理者与员工之间的对立情绪加重,挫伤基层员工的士气。 四、企业社会工作对员工福利的介入 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经济社会取得了前所未有的大发展,民生也空前改善,但是大多数企业管理制度并没有与经济发展同步,甚至滞后经济发展的步伐。笔者认为:我国企业的现实情况与国外的情况有所差别,所以我们不能照搬国外企业社会工作的方法,我国企业社工应该结合中国企业的实际情况,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做好员工福利的介入工作: 1、 企业社会工作为员工提供咨询服务。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新的社会问题不断出现,员工面临的挑战与工作压力与日俱增、心理和精神方面的问题层出不穷,以及由此引发一系列的个人、家庭、社会问题等等。企业社会工作的咨询服务、心里疏导就是对有工作、生活、家庭、情感上面困难的员工,提供咨询服务,以便协助解决其个人问题,恢复其工作积极向上的常态。 2、 企业社会工作应建立起企业与员工沟通桥梁。企业社工为企业与员工的联结者,能有效的起到企业与员工之间桥梁的作用。企业社会工作除了在企业内部起到桥梁作用外,还要积极地连结企业外部资源,使企业员工得到更好地、更广泛的服务。如将心理压力过大的员工转介到专业的精神心理医院;为需要继续教育者介绍相关的教育单位;为本企业员工子女联系社区教育资源等等。 3、 企业社工应适时调节管理者与员工、员工与员工之间的矛盾。企业是不同人群的集合,必然会有各种人际的冲突发生。所以企业社工另一项重要的工作就是调节这些冲突,解决因冲突而产生的危机。企业社工要承担起这个责任,要努力锻炼自己评估冲突本质和原因的专业知识,能够深度解析问题从而使双方达成共识,创造适当的气氛来缓解以及解决冲突,使得冲突能在各方最大利益的情况下得到解决,避免和减少冲突造成的损失。 4、 企业社工应为员工“维权”与“充权”。企业社工的重要职责就是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企业社工在充分学习与理解各项政策、法令、方案、措施的基础上,为企业员工进行咨询,帮助他们提高自己的维权意识。在企业内,员工尤其是普通员工往往处于相对弱势的地位,他们在为自己争取员工福利服务时,难免受到企业利益团体的不理解。这时,企业社工向员工提供信息,为员工需求正确性辩护,指导员工维护自己的权益,从而使得员工应享受的福利及时获得。 5、 企业社会工作应为员工“增能”,提高员工能力与素质。我国个别企业对员工的再教育还是比较缺乏的,使得员工在应对危机时显得非常脆弱和力不从心。现在社会中,终身学习已经成为每个人的任务。经济结构的转型使得员工面临着巨大的风险,处在激烈的竞争中,所以员工必须要不断学习与增强个人能力,才能在竞争中处于优势地位,企业社会工作一个重要的角色就是培训员工,为企业员工设计不同的教育,培训发展方案,开设各类课程,评估课程实施结果,以此来提高员工及整个企业的能力与素质,为企业的发展提供内动力,为员工很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能力,提供智力支持。 6、 企业社会工作应帮助企业制定合理的福利制度。企业社工应该在对员工福利需求充分了解的基础上,帮助企业制定切实可行的福利制度。如采取“多元化福利”,经济的高度增长使人们的生活水平的迅速提高,员工低层次的需求普遍都能得到满足,但员工新的需求、新的期盼又产生了,员工开始重视心理、感情、家庭方面的需求。多元化的福利制度可以满足不同员工对福利计划的不同需求。从而缓解员工职业压力、精神压力、不满情绪,从而提高员工工作效率、优化企业形象、增强员工的归属感和企业的凝聚力等等。使福利制度在企业经营活动中发挥最大的效益。 结论 综上所述,企业社会工作介入员工福利势在必行,应该加大力度进行研究和探讨,这方面的研究和探讨虽然已经引起了专家和学者的重视,但笔者认为重视的还不够,重视的范围还不广,重视的层次还不深。富士康员工连续的跳楼事件虽然已经引起了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并采取了积极的应对措施。但富士康毕竟还是一家大公司,出了那样的大事件,人们的关注度还是很高的,可是那些没有曝光但尚且也在这方面存在问题的中小企业,他们的员工也有着富士康员工一样的福利诉求,而企业是否已经采取了积极的态度和措施为员工服务,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呢?答案应该是肯定的,还没有!企业社会工作虽然发展的时间很短,进入中国的时间更是不长。但对于转型期的中国,企业、社会共组的需求是迫切的。在倡导和谐社会和科学发展的今天,企业社会工作有其巨大的生存空间和发挥其优势的土壤。但是我们同样需要正视,目前我国企业社会工作还面临着巨大的困难和自身的不足,各方面都不够成熟。而且大部分人对企业社工还不了解,对其具体功能还存在很大的疑问。但我们坚信企业社工只要找准自己的位置,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努力开拓服务领域和介入员工福利的空间,一定可以在为解决企业员工和企业矛盾,在促进企业发展的道路上不断释放出强大的正能量;在提升企业效率以及促进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实现伟大的中国梦中发挥重要作用。 企业员工福利论文:浅析企业员工福利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摘 要]福利是员工薪酬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内容。在市场经济发展的今天,建立完善的员工福利制度是目前企业有效实施人力资源管理中必不可少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当前许多企业对员工福利重视不足,导致出现一些问题,企业应该明确员工福利的重要作用,充分发挥其留住、吸引和激励人才的重要功能。 [关键词]员工福利制度 问题 对策 随着我国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与完善,员工福利计划作为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手段之一,在企业的各个方面都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不过员工福利过低或过高,对企业的发展均会产生负作用,因此、需要对企业员工福利的适度问题进行研究。 一、我国企业员工福利存在的问题 1.福利成本增长过快。随着企业对福利重要性认识的加强和向员工提供福利的增加,福利成本的上升是一个必然趋势。但目前我国福利成本上升过快,不但超过企业同期其他成本的上升速度,而且超过企业利润的增长速度。 2.福利平均化。福利从本质上讲,是一种补偿性报酬,企业应该以员工的工作绩效为基础设计有层次的福利计划。不少企业出于减少员工人际冲突和节约衡量员工绩效成本的考虑,实行平均福利,即无论工作表现如何,只要是企业的正式员工,就可以享受这项福利,从而使福利失去应有的激励作用。 3.福利单一化。员工在生活保障和工作条件方面的需要是多种多样的,完善的企业员工福利计划应该包括多种福利项目,去满足员工的不同需要。长久下来,使得企业的福利品种单一,难以适应时代变化和满足员工需要。 二、我国员工福利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1.国家制度原因。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刚刚建立,有许多不完善的地方,加之设计上的一些缺陷,导致企业承担的社会保障开支名义上加大,由此导致福利成本的上升。 2.外部环境原因。随着医疗卫生事业的进步和人们保健意识的提高,人均寿命不断延长,医疗成本随之增长,企业支付的退休金和医疗保险费用不断上升,由此导致员工福利成本的上升。 3.内部原因。企业在福利的设计阶段产生短期行为,没能预见福利发展到一定时期后对企业福利成本的影响;福利实施阶段不能有效的进行成本控制。这是企业福利成本上升过快的主要原因。相对于前两点,这也是企业唯一可以进行改革的方面。 4.开发新福利项目方面存在困难。开发新的福利项目是一项系统的复杂工程。首先企业要了解员工需要什么。员工需要随市场宏观环境、企业内外部竞争环境的变化而变化。所以企业要进行多种调查,从中确定员工的真正需要。其次企业还要确定员工福利的筹资方式,是从企业员工福利基金中提取,还是企业和员工共同分担,企业要花费大量的时间与员工积极沟通,最终必须就分摊资金金额和比重达成一致。因为员工常常表现短期行为,可能拒绝与企业分摊福利资金或降低分摊比重。企业还要进行员工福利设计、筛选、试运行、评定结果、正式实施和管理等工作。 三、完善企业员工福利制度的对策 企业员工福利存在的上述问题会降低福利的激励效应,给企业其他职能的发挥造成障碍,从而对企业的生存和发展产生负面影响,所以企业要采取积极的措施解决上述问题,保证企业的竞争优势和良性发展。 1.降低福利成本。首先,根据企业能力设计员工福利。企业应该根据自身的综合实力采取福利措施,放弃超出企业能力的福利。如果企业在获利好的时候提供好的福利项目,一旦企业获利状况恶化,想取消或缩减这项福利时,就会遭到员工的反对甚至抵制。在一项福利推出之初,企业就要明确这项福利长期运行成本。其次,提高员工福利的回报率。企业制定员工福利计划,要体现企业的宗旨和文化,使员工享受福利的同时,感受到企业宗旨和文化对自己的期望,为企业创造更高的经济效益。第三,利用各种社会资源降低福利成本。金融机构(如银行)、中介机构(如福利顾问公司)、医疗服务机构和社区服务都为企业的员工福利提供各种资源,有效并充分的利用这些资源可以降低福利成本。 2.实行绩效福利。企业应实行绩效福利,即只有具备一定绩效的员工才能享受福利,并且不同的绩效享受不同的福利。企业实现绩效福利最重要的是要科学衡量员工绩效。员工的绩效是由一系列活动相互作用共同创造的,因此可以用与价值链分析方法相类似的方法衡量员工绩效。以销售人员绩效衡量为例说明,首先确定员工的基本活动,再确定各个活动的评价指标和权重,最后给指标评分,这样就可以确定员工的绩效。再以同样的方法计算其他销售人员的绩效得分,就可以对销售人员按绩效进行排队,以此为依据给予不同的绩效福利。实行绩效福利还要与员工积极沟通,建立信息批露机制,以示公正,减少员工因为福利分配不均而产生的人际冲突。 3.为员工提供多样化的福利。单一福利难以满足员工的多样需要,企业应该根据员工的不同需要设计员工福利。一种比较可行的方法就是“自助餐式”员工福利计划。比如“自助餐式”员工福利计划是以员工需求为导向列出福利菜单,再确定员工应得的福利金额,最后企业每年决定一定的点数给特定的员工,让员工在其所能使用的点数内自主选择福利项目。员工在选择福利组合时,能感受到企业对员工的关怀和信任,从而激发员工的责任心、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工作效率。为了更好的为员工提供多样化的福利,企业要特别注意员工的参与。因为这种福利的基础是企业全面把握员工需要,而员工的需要是多样的且富于变化。此外,企业还应该在这种福利计划中加入限制条款。因为员工在进行福利选择时可能存在道德风险。 综上所述,福利是指企业向员工提供的除工资奖金之外的各种保障计划、补贴、服务以及实物报酬。合理的员工福利制度能够提高员工的责任心和忠诚度,有效地激发员工的积极性,而且可以改进企业的成本效率,因此,员工福利管理已成为新时期我国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中必不可少的管理项目,所以我国企业要对现存的员工福利不合理或不适应当代市场环境和员工需要的部分深入研究,在此基础上进行变革,以适应时展与进步对企业员工福利制度提出的新要求。 企业员工福利论文:现代企业员工福利制度探析 摘 要:员工福利对于一个现代企业来说至关重要,它是企业调动员工积极性的一个重要手段。建立良好的现代企业员工福利制度,必须准确把握现代企业员工福利主要特点,科学确定现代企业员工福利的基本内容,不断完善现代企业员工福利的法规政策。 关键词:现代企业 员工福利 制度建设 员工福利指的是在一段时间内具有企业员工资格的人获得的所有非直接的经济报酬,是用于改善员工工作与个人生活质量的一种间接收入形式。企业员工福利是现代企业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属于企业激励机制的一部分。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员工福利制度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重大事项,也体现着国家对企业经营管理机制的倾向性选择和支持,有助于培育良好的社会企业文化氛围。 1.准确把握现代企业员工福利的主要特点 现代企业员工福利具有以下特点: 1.1是补偿性。员工福利是企业对劳动者提供劳动的一种物质补偿,是员工总报酬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基本工资、奖金并称为现代薪酬体系的三大支柱。员工福利必须以履行劳动义务为前提,是对工资收入的一种补充,并不作为劳动报酬的主渠道。 1.2是均等性。员工福利的均等性是指履行了劳动义务的本企业员工,均有享受各种企业福利的平等权利。福利的享受与员工的个人贡献无太大关系,一个刚刚加入企业的员工常常就可以享受到与一个在此工作了几年的员工相同的福利待遇。由于劳动能力、个人贡献以及家庭人口等因素的不同,造成了员工之间在工资收入上的差距,差距过大会对员工的积极性和企业的凝聚力产生不利的影响。员工福利的均等性特征,在一定程度上起着平衡劳动者收入差距的作用。 1.3是集体性。员工福利主要是针对企业所有员工的补助,兴办集体福利事业,员工集体消费和共同使用公共物品等是员工福利的主体形式,因此,集体性是员工福利的一个重要特征。 1.4是非现金性。员工福利一般都是非现金收入。例如,企业可以为员工提供如免费单身宿舍或廉价公房出租、股权、红利、独生子女保障费、生日礼物、商业保险、员工俱乐部、班车及免费工作餐等福利项目以及实物报酬。 2.科学确定现代企业员工福利的基本内容 现代企业员工福利分为社会福利、集体福利和个人福利三种基本形式,而不同形式的福利所包含的具体内容也有所不同。 2.1是社会福利。企业员工作为国家公民,依法享有国家为本国公民提供的一切社会保障形式。社会福利是以国家为主体,依据法律规定,通过国民收入的分配和再分配对社会成员的生活权利给予保障的一种制度。它包括社会保险、社会福利、社会救济、优抚安置等内容。此外,根据宪法规定,医疗保险社会服务等项目,也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内容。它具有普遍性、无偿性等特点,而且由于其具体实施是由国家展开的,所以具有相当大的稳定性和政策性。 2.2是集体福利。集体福利是由企业举办或者通过社会服务机构举办的,供员工集体享用的福利性设施和服务,是员工福利的主要形式。它包括:住宅;员工医疗补助;集体生活设施和服务,如员工食堂、幼托设施、卫生设施和医疗保健、文娱体育设施、集体交通工具等等。具体到我国来说,长期以来,我国实行的是福利分房政策,由国家或者企业进行住宅建设,低租金分配给员工使用。但是,目前我国在住宅方面已经实施了住宅商品化改革和企业货币化分房制度,企业为员工提供的住宅福利较以前已经大大降低。其他企业福利,如员工意外伤害保险、员工失业保险、员工养老保险、大病统筹、员工个人财产保险以及企业的年度体检、免费的工作餐、员工食堂或伙食补助、提供交通接送或交通补贴等,都具有集体福利的性质,而现代企业的集体福利已经包括一些更高层次、更人性化的福利项目,如住房贷款利息补助、商业人寿保险、教育福利、心理咨询服务以及子女教育补助等。 2.3是个人福利。个人的福利补贴,是员工福利的非主要形式以及集体福利的有效补充。包括以下方面:两地分居的员工享受探亲假期、工资补贴和旅游补贴待遇;上下班交通费补贴;夏季降暑补贴和冬季取暖补贴;家庭特困补助、家庭红白事慰问金;公伤残疾、重病补助、抚恤金;节日礼物或优惠实物分配;一些发达国家企业员工的法定带薪休假福利项目,一般都会在一周以上,并随着员工为企业服务的年限而延长假期,我国的一些企业也开始实施这一制度;生活消费品价格补贴、婚丧假和年休假工资等。 3.不断完善现代企业员工福利的法规政策 现代企业员工福利法规政策存在诸多问题,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和完善。 3.1是建立健全企业员工福利的相关法规和政策。在我国已经出台的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律体系中,缺乏员工福利的专门性规范,难以保证有关单位对劳动福利措施的有效规定,因此,我们需要尽快制定与员工福利有关的法规政策,同时需要有关部门加强对雇佣方的监督检查,明确员工的福利待遇,保证不同就业性质的员工能享受到法定的福利待遇。 3.2是调动企业搞好员工福利的积极性。通过调整有关政策,鼓励企业为员工提供自愿性福利措施,提高员工福利水平。西方发达国家的福利制度发展趋势是,国家直接承担的福利责任适度化,作为国家减轻责任的替代者,企业提供给的员工集体福利,已经受到重视并占据福利制度的显著位置。因此,需要鼓励企业在员工福利方面自愿承担更大的责任,为员工提供更好的福利待遇。 3.3是缩小不同行业员工之间的福利差距。要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调整收入差距,不仅要着力于调整显性的工资收入部分,而且要使员工福利中的隐形收入部分更具合理性。在公共服务领域扩大市场竞争,避免垄断行业的资源独占和利益专享,对不合理的福利分配进行调整。 3.4是提高员工参与福利项目的自主性。很多时候,福利项目是由企业领导与后勤部门共同制定的,员工基本上无法参与福利决策,如果能让员工参与福利计划的制定,让员工在某种程度上拥有福利发言权,那么,员工在物质上得到满足的同时,在精神上也有被尊重感,对公司的满意度和忠诚度都会得到提升。福利是众口难调的,如果给员工多一些选择余地,也会使福利开支的实际效果变得更好一些。 企业员工福利论文:论员工福利管理对企业发展的重要性 摘要:通过对员工福利类型、作用以及员工福利管理方法、效果的阐述,论述了员工福利管理在企业发展中的重要性。 关键词:员工福利 管理 企业发展 重要性 员工福利,已成为一个使用比较广泛的专用术语,但目前并没有统一的界定[1]。一般认为员工福利是企业在相对稳定的货币工资之外,为改善员工生活水平,出于增加员工生活方便程度、激发员工工作积极性、增强员工对企业忠诚度等目的而提供给员工及其家庭的辅助性货币、实物、服务等分配方式。员工福利已被认为是现代薪酬体系三大支柱(基本工资、奖金和福利)之一,当单纯的工资薪酬已不再是决定员工去留的唯一要素时,有效的员工福利管理正成为企业吸引人才、激励人才、提高员工满意程度的重要因素[2]。本文通过对员工福利类型、作用以及员工福利管理方法、效果的阐述,论述了员工福利管理在企业发展中的重要性。 1员工福利的类型及作用 1.1 员工福利的类型 从大类上分,员工福利就是两种类型:法定福利和企业自主福利。 ⒈法定福利 法定福利是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施的福利制度和政策,包括社会保险和休假制度。社会保险如企业中实施的“五险一金”中的“五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一金”是指住房公积金)。休假制度包括法定节假日、公休假日和带薪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等)。 ⒉企业自主福利 企业自主福利是企业根据员工需要、组织发展目标、财务状况等设计的企业福利体系,它包括经济性福利和非经济性福利两种。经济性福利如企业补充养老金计划(企业年金)、企业补充医疗计划、带薪休假、过节费、住房补贴、交通补贴等。非经济性福利如法律咨询、心理健康咨询等。 1.2员工福利的作用 ⒈员工福利能够满足企业员工物质和精神方面的需求。例如养老保险和企业年金可以减少员工对退休和年老后生活的担心,医疗保险为员工治病和康复提供了保障。 ⒉好的员工福利制度能够帮助企业实现人力资源管理活动的目标,并进一步实现企业的战略目标。好的员工福利制度既可以吸引和保留需要的员工,也可以充分发挥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同时企业实行福利制度可以减轻税负和降低企业成本,因而能够帮助企业实现人力资源管理活动的目标和实现企业的战略目标。 ⒊员工福利使员工可以享受更多优惠。一方面员工从企业直接所获福利减免了个人所得税,比其用工资薪酬购买同样的东西减少了支出;另一方面企业通过有组织的集体购买,比员工个人购买能够减少费用,例如企业集体购房的价格就比员工个人购买的价格低。 ⒋员工福利可以传递企业的文化和价值观。员工福利是企业传递对员工的关心爱护、体现本企业管理特色和创造大家庭式的工作氛围和组织环境的非常重要的手段。通过员工福利,可以使员工认同企业的文化和价值观,有助于落实企业的发展战略。 2 员工福利管理方法 2.1 员工福利管理原则 在建立健全企业员工福利管理体系时应当遵循以下一些原则[3],使企业每一个员工都能享有企业发展的成果,同时也能对员工发挥激励作用,便于企业实施和管理。 ⒈公平性原则。员工福利既要满足骨干人员的需求,也要考虑妇女、伤病残员工、特困员工、年老员工等群体的客观需要,这样才能体现公平性的原则。 ⒉平等性原则。所有员工都是企业主人,也是企业的人才,享受基本福利是每一个员工的基本权利,所以基本福利条件和设施应满足广大员工的基本需要,满足平等性的原则,基本福利不应有等级差别。 ⒊合理性原则。包含几个方面:⑴福利应是恰当的,即企业福利水平既符合企业的实力和负担能力,和其他企业比较也具有竞争性;⑵福利应是容易理解的,福利项目能为每一个员工所理解;⑶福利应是能够管理的,福利可以实施,而且能够有效管理;⑷福利应是灵活的,能够激励肯干会干又干出成绩的员工,在福利种类、设计标准和实施上应有所区别,比如对科技创新员工、生产技术能手等增加学习考察、带薪休假等福利待遇。 ⒋循序渐进原则。员工福利的增长应当与企业的发展相适应,不应好高骛远,脱离了企业的实际承担能力,按照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设定适当的福利目标,明确实施对象,各类福利需求适度增加,不同福利标准水平渐进提升,工作生活环境逐渐得到改善。 2.2 员工福利管理实施方略[4] ⒈确定员工福利项目。企业内部不同的员工需求层次是有差别的,所以员工福利作为人力资源管理产品要因人而“供”。在确定具体福利项目时应对所有员工进行调查,以确定应该提供哪些福利项目。选择福利项目不可能满足员工的所有想法,需要筛选,在可承受能操作的基础上尽量满足一些“特殊”需求,这样员工对企业就更有感情了。 ⒉确定员工福利限额。由于不同的员工对企业的贡献不一样,他们的报酬也各不相同,因而可以按照福利在报酬中的比例确定每个员工的福利限额。这样福利能够反映其对企业的价值和贡献程度。 ⒊确定员工福利形式。员工福利的形式有灵活性很大的“自助餐式福利”、灵活性中等的“标准组件式福利”和灵活性较小的“核心外加式福利”。国营企业多选择“核心外加式福利”,这种福利由“核心福利”和“弹性选择福利”组成,“核心福利”每个员工都享有,不能自主选择,“弹性选择福利”可以由员工按照自己的需求来选择。采用这种形式福利的好处是企业有较大的控制权。 ⒋建立员工福利沟通渠道。好的福利体系必须要求制度制定者和员工之间保持有效的沟通渠道。沟通包括事前、事中和事后。事前沟通有助于制定有针对性的福利计划;事中沟通对于福利计划的执行有重要作用;事后沟通有利于发现问题、诊断问题和修订福利方案。沟通形式可以是问卷调查、访谈、会议等各种形式。 ⒌建立员工福利监督协调机制。有效的监督协调机制可以保证福利制度的正常实行和对福利制度的积极反馈,还能对实行过程中的各种纠纷进行合理的处理。 3 员工福利管理在企业发展中的重要性 3.1福利管理专业化,带动企业的发展 前已述及,好的员工福利能够帮助企业实现战略目标。员工福利的好坏关键在于设计,现在福利管理的专业化趋势日益明显,专业设计和管理的福利将会提高管理的成效。由于福利不是简单的事物,要分析设立何种福利项目合适,项目运行后效果怎样,这要求做大量的定量分析,如计算投入产出比,还有企业年金的精算是一件很复杂的工作,也需要很高的专业水平。当福利与企业目标联系起来时,员工会为实现企业目标,同时也为了获得更好的福利而努力工作,自身福利的同时企业目标也得到了实现。 3.2福利与绩效结合,激励效应促发展 依照企业经营策略制定福利政策时,必须让福利政策促进员工绩效的提升,如果福利实行平均主义,则福利政策不仅不能发挥激励作用,还会助长不思进取、坐享其成的坏习惯。因此,员工福利要与工作业绩结合起来,在兼顾公平的基础上,福利待遇以员工业绩贡献为主,并适当拉开差距,从而激励员工力争上游。当员工绩效提升的时候,企业也获得了发展[5]。 3.3改善企业自主福利,增强企业的吸引力 人力资源是企业最宝贵的资源,吸引人才的方式有很多种,好的福利制度就是重要一条,很多时候甚至超越了工资薪酬。企业福利制度要做到有吸引力主要在自主福利这一块。企业年金是补充的养老保险,一些经济效益比较好的企业,员工在职时收入比较高,退休后如果只拿法定福利的养老金,就存在着收入锐减的问题,这不仅影响临退员工的情绪,也对中青年员工造成心理影响,这种情况下企业年金就发挥着巨大作用,可以弥补退休人员收入的巨大落差,解决了临退员工的后顾之忧,稳定了中青年员工的思想情绪,更吸引了外来人员的踊跃加入,可以说企业解决了人才问题,也解决了企业发展的问题。再如住房福利计划,当今房价居高不下,对购房置业人员而言是沉重的负担,如果企业能够实行好的住房福利计划,无疑是吸引和留住人才的最有力的举措。此外,利润分享和员工持股计划也是颇具吸引力的福利计划[6]。 4 结语 员工福利不仅关系到企业员工的自身利益,而且好的员工福利能够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效益,在企业的发展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员工福利制度要结合企业实际来设计,同时要加强专业化管理,并与员工绩效相连接,只有这样才能发挥福利激励效果,促进企业发展。 企业员工福利论文:浅谈企业员工福利现状及优化管理 摘要:福利作为人力资源管理中的重要环节,如今无论是从形式、内容、资金还是管理上,对企业激励员工都起到了重要作用。如何进行有效的福利管理,使其在企业的发展中充分发挥作用,是目前各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内容。 关键词:员工福利 现状 优化管理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现代企业的福利支出在整个薪酬体系中的比重越来越大,其功能也逐渐扩展为吸引、保留与激励员工,与人力资源管理的其他体系一样,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在企业员工的薪酬体系中,除了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激励工资外,还有比较重要的一部分内容就是福利。所谓福利,就是企业向所有员工提供的,满足劳动者的生活需要、创造良好工作环境的间接薪酬,也就是除工资、奖金收入之外,向员工本人及其家庭提供的货币、实物及其他服务的劳动报酬。 一、企业福利现状 企业在员工福利方面做了很大的投入,在一些经营效益较好的国企中,员工福利成本可占到员工总成本的50%以上。国有企业的福利待遇成为吸引应聘者的一大优势,近年来高端人才择业的目光越过了外资企业,投向了国家机关干部及国有企业,在近年来的高校毕业人群中,大型国企成为大多数人的首选。 传统体制下的企业福利最明显的表现是:企业的福利水平高低大多取决于企业级别高低、规模大小以及所属行业等因素,而不是企业的经营状况。从劳动者个人的角度来看,劳动者个人的福利水平高低也往往取决于企业以及在该企业中的资历长短甚至人际关系好坏,同个人的贡献或者实际工作绩效之间也没什么联系。 我国企业目前的福利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一是法定福利,主要包括社会保险、法定假期、住房公积金。目前绝大多数企业都不同程度地为员工提供了法定性福利,其中养老保险所占比例最大,其次为医疗保险,而提供法定性住房公积金和享受法定假期的比例稍低。二是货币性福利,主要集中在交通补贴、通讯补贴及膳食补贴三个方面,部分企业还为员工提供了节日补贴。三是实物性福利,目前仅有部分企业为员工提供文体设施、免费工作餐、免费的单身宿舍等实物性福利。四是服务性福利,主要为免费体检,而提供咨询服务(心理、法律类咨询)的企业相对较少。 二、企业福利存在的问题 虽然有效的福利管理能够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福利待遇已成为了各大企业人才争夺的一张王牌,但总体来看,我国企业福利仍存在以下问题: 1.成本控制是难题。结合福利的稳定性及延迟性来看,福利对企业成本控制存在一定的挑战性。一方面福利的支出对企业财务影响时间比较长远。在企业的财务管理中,员工薪酬可以根据市场水平的波动而起伏,但是企业福利制定后会延续很多年。在当前全球经济衰退,企业效益下滑的现状下,高福利成为企业一项沉重的财务负担。另一方面,福利制度影响周期长,不易改变。福利的遗传性也是造成其不易改变的一大重要原因,通常企业现有人员的福利待遇将成为继任者的标准,继任者的福利项目很少会在现有基础上减少,致使福利制度的调整过程中财务支出很难在短时间内降低,在企业出现经济困难的时候,它往往造成了企业的更大困难。 2.福利分配尚不公平。一方面,国内许多企业只重视“高级员工”诸如有职务级别领导干部的福利,对中下层职员的福利“轻描淡写”,部分企业甚至视而不见,大大地挫伤了其他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对企业的责任感,甚至造成人才流失。另一方面,对于普通员工,平均化倾向导致了企业员工将福利的普惠性久而久之地看作了企业支付的薪酬的一部分,认为这是理所当然的,从而也就感受不到企业对员工的关怀,导致了福利所应有的作用被削弱,无益于有效提高员工的满意度、调动员工的积极性。 3.福利项目设计亟待优化。福利项目和结构设计的单一忽视了员工多元化的需求。在员工福利管理的过程中,整体计划基本由企业来制定,甚至是少数管理者制定,员工很少有机会能够参与到这一过程之中。由于缺乏员工的参与,员工无法表达自己真实的需要,因此容易导致设计的福利计划和员工的需要有着种种的不符,这样就容易导致员工对企业管理的不满,将原本企业有着良好出发点的行为视为缺乏人情味的专制行为,反而会降低员工的积极性。随着劳动者队伍结构的改变,不同文化层次、不同收入层次的员工对福利的需求会产生较大的差异。而传统的福利计划结构死板,长时间得不到改变,一方面企业可能付出了巨大的成本,而另一方面员工可能对此并不认同。例如养老金,虽然对于所有的员工这都将是未来退休生活中的经济来源,但是对于年轻员工而言,由于距离退休的年龄还很遥远,养老金在他们个人感受中的地位会小很多,从而影响到员工对企业福利的感受度。这种福利计划与员工实际需求的脱节导致了资源的大量浪费,同时也无法实现企业的预期目标。 三、企业福利的管理 针对上述问题,结合日益多变的环境,企业必须更多地去考虑和关心员工的多层需求。因此,如何优化企业福利项目,加强企业福利管理,成了各企业薪酬体系中的重要环节。 1.制定弹性福利计划。弹性福利计划就是由员工自己来选择福利的内容和结构组成,以此满足不同员工对福利计划不同的需求,也可以满足同一员工在不同时期对福利计划的不同需求。它将会给企业带来以下收益:一是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的作用。弹性福利计划表面上是向员工提供了一种福利项目的选项权,但更深层的意义是,向员工提供了一种可以控制他们自己约束福利分配的能力,使员工从内心感觉到自己参与企业的管理,增强了员工的自信,调动了员工的积极性。另外企业可以通过鼓励员工选择比较大的福利项目,为员工设置一个大的目标,激励他们为这个目标而奋斗。二是有助于提高企业内部公平性。通过对不同员工在福利项目上的待遇,有助于打破单一平均分配的福利待遇,应该加大绩效考核的比重,让员工努力的结果更好地和福利享受结合起来,使绩效优秀的员工有别于绩效平平的员工,从而保证内部的公平。三是具有缩减企业成本的作用。企业可先明确为员工提供的福利中员工可以支配的费用,员工根据费用进行选择,可以放弃企业提供的但是自身不认同的福利项目,而把在该项目费用用于其他福利项目的选择上。因此,企业并不会因增加对员工个人的福利开支使得成本上升,反而使企业对福利成本更加可控。 2.在管理过程中注重福利沟通。在福利管理的过程中应 定期向员工公布有关福利的信息,包括福利计划的适用范围、福利水平标准,以及企业提供这些福利的成本。同时也可编写福利手册,详细解释企业提供给员工的各项福利计划。也可建立网络化的福利管理系统,在企业内部网页上置福利信息,开辟专门的福利板块,与员工进行有关福利问题的双向交流,从而减少因沟通不畅导致的种种福利纠纷或福利不满。 3.加大福利管理监管力度。一套好的福利制度要靠规范的管理来实施。在实施过程中监管是必不可少的手段。首先,企业所设计的福利项目必须符合国家、地方有关政策和法律规定,企业需要关注这些法律规定,适时地根据变化检查自己是否适合某些法律法规。其次,员工的需要和偏好也会随着员工队伍构成的不断变化以及员工自身职业生涯的发展阶段而处于不断变化之中,企业应及时做出福利项目的调整。最后福利的日常管理、福利报表的编制、员工福利项目的选择等多方面的行政管理问题,也需要合适的系统管理平台和福利行政管理队伍,以确保在员工人数庞大、机构繁多的企业得以顺利进行。 总之,良好的福利是现代企业发展的不竭动力,是企业吸引优秀人才和稳定员工的重要法宝。企业应注重福利优化及管理,以解除员工后顾之忧,让他们感受到企业的关怀,使其安心勤奋努力工作,从而获得自豪感、满足感和归属感。 企业员工福利论文:我国现行社会保障制度下知识型企业员工福利制度的设计 我国现行的社会保障制度是伴随着经济体制与社会转型的发展变化而逐步建立的。经历了从自下而上到自上而下两种模式的转变。也在实践中取得了重大的成就,不仅初步建立了以养老、待业保险为主,包括医疗、工伤、生育等保险项目及社会救济、抚恤等在内的社会保障总体框架,而且确定了多渠道、多层次兴办社会保障的方针;探索出了社会保障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金运行模式。但是,知识型企业的员工由于其特殊性,对社会保障有着不同的要求。本文即从现行社会保障制度缺陷的角度来谈知识型企业员工的福利制度设计。 一、我国知识型企业员工社会保障制度的缺陷 我国社会保障目前已初步形成包含三个层次的基本框架:一是直接面向贫困和低收入阶层的各种社会救助制度,包括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乡村扶贫政策、灾害救济、城乡福利院以及其他社会救助措施(如医疗救助、教育费减免、房租减免等)。这一层次社会保障制度的出发点是解除因各种原因陷入生活困境难以自拔者的生活危机。二是面向劳动者的各项社会保险制度,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这一层次社会保障制度的出发点是在解除劳动者的后顾之忧的同时,使其免于沦为社会弱势群体。三是各种社会福利制度,如老年人福利、残疾人福利等,目的在于不断改善和提高服务对象的生活质量。此外,正在发展中的还有补充保障系统,如企业年金、补充医疗保险、互助保障、慈善事业等。 从以上可以得知,我国的社会保障还只是处于基本的生活保障水平,体现的是互济性的特征。对于知识型员工而言,这_-较低水平的社会保障不能满足其对高水平生活质量的现实要求。社会保障制度还存在以下缺陷: 第一,社会保障制度体系不完善。制度体系缺乏总体协调,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制度的改革都是各自为政,单项突破,缴费比率不统一,缴费形式不规范,待遇标准和范围及管理体制设计不统一;缺乏总体设计,各项社会保障制度项目的具体改革没有明确的改革目标,具体改革方案一改再改,项目之间缺乏协调配合,制度缺乏统一,性和预见性。 第二,社会保障机制不合理,从宏观上讲,存在国家包揽过多,企业负担过重;供给等级制与平均主义的事实以及农村社会保障不能全面启动等等问题。而对于知识型员工而言,社会保障机制的不合理主要表现在补充社会保障制度的建设严重滞后。具体而言,就是我国目前的社会保险制度改革仍只注重于基本保险制度的建设,而对补充保险、储蓄保险、商业人寿保险制度的建设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这也是由我国目前的经济发展水平决定的。 第三,社会保障制度运行的封闭导致的制度的不参与性以及信息的不公开性。制度参与指的是制度的目标群体参与到制度本身的运作过程中的一种状态,它关心的是参与这些制度的能力、过程和方式。具体而言,诸种政策与规定如何由员工获知,其知情的来源和渠道是什么,形成了怎样的认知,又是如何回应和进行利用的,对制度在现实中的运作是如何把握的。 第四,社会保障社会化程度低。社会保障制度的一个重要特征是社会化,它至少包含三个方面的内容:保障对象的社会化;社保基金的筹集、管理、使用、给付的社会化;管理服务的社会化。衡量社会保障社会化水平高低的重要因素就是统筹层次的高低。统筹层次决定动员社会保障资金的伸缩能力,从一个侧面也能反映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程度。 从以上的分析可以得知,我国现行社会保障制度不能满足知识型员工的保障要求,那么,在这样的情况下,企业如何采取措施,才能满足员工的需求呢?怎样才能设计有效的员工福利计划呢?这就必须再对知识型企业及其员工的特点进行分析。知识型企业是以知识为主要的投资主体,以知识的投入、知识的传播、知识的创新为目的的社会经济组织。知识型企业是知识经济的微观活动组织。从概念上看,知识型企业是不同于传统的制造型企业的,其最根本的区别在于,知识型企业的核心在于知识管理、知识创新、知识产品及知识营销,而不是单纯地对物质资源、人力资源或是文档的管理。也就是说,知识型企业有不同于传统企业的特征,其员工也有不同于传统企业员工的特征,具体表现为:知识型企业的知识型员工具有更高的自主性、流动意愿;更强的经济实力及风险抵抗能力;更高的社会参与及对信息对称的要求。在现行社会保障制度存在以上诸多缺陷的情况下,企业的员工福利制度设计就显得尤其重要了。 二、知识型企业员工福利计划 福利计划的目的是企业在制定员工福利计划时需要考虑的首要问题。目的决定手段,企业向员工提供福利的目的不同,会导致福利计划的其他决策也不同。例如,当企业提供福利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和提高员工的生活水平时,那么福利水平的确定就要依据当地的生活水平,提供的福利也要侧重于实物和服务;如果企业提供福利的目的是为了保证整个薪酬水平的外部竞争性,那么福利水平的确定就要根据市场水平来确定。因为本文主要是从社会保障的角度研究员工福利,因而对员工的薪酬结构并不涉及,而仅仅从保障和效率两个方面来谈员工福利制度的设计。因为知识型员工追求信息的公开性,重视过程的参与性。在进行福利设计时一定要将目的与员工的参与性结合起来,在员工充分认同的情况下才能实现有效性。本文分两个层次探讨:物质保障层面和精神保障层面。 就物质保障方面而言,众所周知,我国目前的社会保障还只是保障最基本的生活水平,而且其运行的方式是封闭性的,也就是说,不但员工基本上不知道保障的运行程序,而且能拥有哪些保障项目、保障程度如何也一概茫然,即便是专职从事人力资源管理的人员有时也不很清楚具体的程序是怎样的。因此,员工福利计划采用共同参与型这种模式。从而有效地满足员工的自主性和参与性要求。共同参与型模式是指在福利计划的制定过程中,企业和员工共同参与,一起来制定福利计划。当然,为了带来员工的高满意度,福利内容的设计至关重要。影响员工福利计划制定的因素有企业外部环境和企业内部环境。基于以上分析的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缺陷以及知识型员工的特点,对于知识型企业员工福利计划提出以下建议: 第一,重点发展企业年金计划。企业年金计划是一项企业主办的养老保险计划,是员工的一笔延期支付的工资收入,被视为养老金的第二支柱。但是,与基本养老金相比,它具有自愿建立、自主选择管理和运作方式、采用积累制实现个人保障、投资手段多样化和更注重效率原则的特点。因而企业年金具有保障功能、分配功能、激励功能和理财功能。保障功能是因为它的建立,分散了老年收入的风险,提高了保障性;分配功能是因为它是在工资、奖金、津贴、股权和期权之外,雇主对员工分配的另一个重要手段;激励功能是因为它一般是按照效率原则建立的,工资收入高、工作年限长的员工可以积累更多的养老金,所以有激励员工努力工作的作用;理财功能是因为在积累和储蓄年金的过程中,会对其进行运营,使基金保值增值,此外,国家还对年金实行免税政策。 第二,全面实行企业健康保险计划。健康保险计划也叫企业补充医疗保险计划或企业医疗保障计划,是企业为员工建立的、用于提供医疗服务和补偿医疗费用开支的福利计划。因为社会保险保障的有限性,医疗费用开支呈现快速增长态势,企业的健康保险计划成为用人、留人的重要杠杆。目前,商业保险公司经办的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因其透明性、高补偿性以及赔付的快速性成为许多企业的首选。 第三,高度重视住房福利计划。种种调查资料显示,在中国,住房福利是企业所提供的,用以吸引和留住人才的一项重要福利项目之一。在“高福利、低工资”的计划经济时代,住房曾经是国有企业的一项最为重要的福利项目,企业分房是大多数员工获得住房的主要来源。但20世纪80年代初期开始的住房体制改革,打破了由企业作为员工住房的主要责任承担者的局面,逐渐建立了通过市场来解决住房问题的新的住房体制。住房消费成为员工的主要负担。除了住房公积金这一强制性住房储蓄计划以外,企业应该根据自身的经营发展情况,自愿建立补充性住房计划。对于住房计划的实施与计划首要的一点就是要从住房消费的特点和员工所处的状况来把握员工的实际需求情况与变动趋势。当然补充性住房计划提供的水平取决于企业的经济实力,因此企业力图在固定的投入水平上产生最大的效益。在房地产火热的今天,住房团购是许多企业采用的方式,团购一方面可以带来规模效应,享受购房折扣,另一方面,也增强了和物业管理谈判的实力。 第四,充分运用团体保险。企业代为购买保险是不需要花费企业一分钱的员工福利。通过企业与保险公司直接签订团体保险合同来为员工购买人身保险、健康保险和机动车辆保险等,可以使每个员工享受超值的保费折扣。保险公司对团体保险降低保费率主要是由于团体购买会形成规模效益,大大降低保险公司的售卖和管理成本。而且从员工工资中直接扣除保费的作法可以大大降低保险公司收不到保费的风险。 现行社会保障制度经过十多年的探索和努力,取得了重大进展,不仅初步建立了以养老、待业保险为主,包括医疗、工伤、生育等保险项目及社会救济、抚恤等在内的社会保障总体框架,而且确定了多渠道、多层次兴办社会保障的方针;探索出了社会保障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资金运行模式。但是,不同的社会群体有不同的需求,在知识型企业员工的视野下,社会保障制度的缺陷是知识型企业进行员工福利设计的根据。本文在有关员工福利的物质和精神层面的探索只是一种粗浅的尝试,有待于进一步研究。 (作者单位:1、2.广西大学公共管理学院:3.株洲南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员工福利论文:企业发展动力,源自员工福利 易才集团与北京中外企业人力资源协会于2012年4月20日共同举办《企业发展动力,源自员工福利》研讨会,易才集团人力资源专家与与会嘉宾一起探讨了如何应对人力资源的战略转型。 活动当日易才集团福利产品事业部营销部总监胡鸣先生和众多企业的HR管理精英们进行了丰富的问题分享。此次活动实际到场企业共有66家,实际到场人数为89人,其中外企客户参加数量达到33家,参加对象主要以企业的HRD、HRM、薪酬福利负责人及企业工会人员为主。此外,参加活动的企业一共涉及9大行业,其中教育、咨讯及IT、高科技行业的企业对福利的关注度最高。参加的企业中也包括了一些国内外500强企业,例如:诺基亚、google、易初莲花、Vestas、沃尔沃中国投资、安永、中国食品营销有限公司、三星数据、日立数据、中体彩、中国中纺集团、威盛电子、神州数码、民生人寿、京东方、国美集团、SKchina、新世界地产等公司。 目前,越来越多的国内企业开始将繁琐的HR工作从操作性的事务中分离出来,将工作中的非重点向HR外包进行转移,充分体现HR部门在企业内部的核心作用,为提高企业整体运作效率,企业内部HR管理人员也将工作重心从以往的招人、培训、薪酬、绩效等常规性工作逐步转向加强企业员工福利,提升员工满意度,真正做到企业与员工融为一体,减少员工流动性,保存人员实力,提升企业的行业竞争力。 员工福利将成为企业HR战略中非常重要的一环,而不是割裂的单体。因此,员工福利与企业HR战略如何做到有效的结合将会得到越来越多企业的重视。“过去衡量企业的指针,是看员工创造多少经济价值,今后会变成看企业如何对待员工,因为前者看的是过去,后者看的却是未来。” 客户通过活动内容的讲解不仅对企业在福利方面的需求有了更清晰的认识和了解,并且对企业福利设计上和员工体检安排这方面明显加强了重视,会议结束后,很多企业对易才这两项服务的需求明显增加。 企业员工福利论文:完善员工福利制度,构建企业和谐发展 关键词:福利制度企业和谐 内容摘要:企业为员工建立良好的福利保障制度,是留住人才,吸引人才的重要手段和保障。目前,我国大部分国有企业员工福利制度正处于由企业统包向市场化运作转轨的阶段。在计划经济时代和改革开放初期,全国普遍存在着企业办社会的现象,员工福利内容几乎囊括了衣食住行和生老病死等各个方面,形式上主要以报销和实物为主,其中包括福利分房、公费医疗、子女教育以及节假日发放粮油食品、水果等,费用也完全由企业或国家负担。随着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企业福利的形式转变为主要以货币或实物券形式给付,包括各种津贴、补贴、困难补助和节日慰问购物券等。在这一阶段,无论是企业还是员工,大家的福利意识明显增强,但是,由于传统体制的惯性还在延续,整个社会福利体系尚未建立,职工仍对企业解决日常生活问题抱有很高的期望。随着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和稳步推进,我国在基本经历上述两个阶段之后,构建现代企业员工福利制度的时机已基本成熟。 一、构建多元化员工福利制度,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在建立现代化企业制度的大背景下,构建现代化企业员工福利制度,对增强企业竞争力、凝聚力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1.构建企业员工福利制度有助于提高企业在国内外市场中的竞争能力。在西方发达国家,“员工福利计划每投入1美元能促进经济效益增长6美元”的观念已成为普遍共识。近年来,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目标之一就是剥离原本由企业承担的社会福利和保障职责,打破“企业办社会”的格局,让企业能够轻装上阵,平等地参与国内国际市场竞争。 2.构建企业员工福利制度有利于保障企业财务稳健和有序经营。不确定的风险会导致企业现金流出现异常,影响企业财务的稳健,而企业定期为员工购买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团体补充医疗保险等,就可以减少突发事件导致人员伤亡、疾病等给企业带来的经济损失。构建现代化企业员工福利制度可以未雨绸缪,帮助企业建立财务平滑机制,为企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3.构建企业员工福利制度有利于企业形成良性的分配机制。企业市场化的福利分配机制尚在形成中,部分企业尤其是国有企业分配制度不健全,短期行为普遍存在,轻视长远利益而注重现实利益,分配形式较为单一,福利货币化倾向严重,通过构建企业员工福利计划,为企业提供量身定做的个性化产品,可以引导其重视真实的保障需求,形成良性的分配机制。 4.构建企业员工福利制度有利于健全人力资源管理。综观全球500强企业,其共同特点都是以完善的福利制度回报员工,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员工福利制度是企业薪酬福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机制。构建企业员工福利制度能增强企业的吸引利和凝聚力,形成优秀的企业文化,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二、当前中国社会保障制度及商业保险制度的基本状况 目前,随着现代企业制度的逐步建立和完善,中国的社会保障体系正经历着重大变革,社会保险制度逐步建立起来,员工福利由原来的国家、企业包办逐步向企业、个人统筹转变,越来越多的企业把员工福利保障计划作为人力资源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 员工福利具体可划分为两个方面。一是:员工福利是政府通过立法,要求用人单位必须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缴纳税费的方式提供的具有强制性的社会保险项目,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公积金、病假、产假、丧假、婚假、探亲假等政府明文规定的福利政策。二是:用人单位或行业在没有政府立法要求的前提下,为增强自身凝聚力,吸引更多高素质的劳动力和人才,并鼓励他们在岗位上长期服务,根据自身特点有目的,有针对性的设置一些符合企业实际情况的福利,一般是通过举办集体福利设施,发放各种补贴等方式基本满足本单位,本行业员工某些普遍性和共同性的消费需要,并且以低费或免费形式提供,如:免费工作餐,独生子女奖励、文娱设施,提供交通服务或交通设施等。正是在自愿性福利的设计上,许多企业不惜重金聘请企业顾问精心策划,特别是那些效益好,人才流动率高的企业,福利方案更是成为阻止员工跳槽极为有效的“杀手锏”。 2011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是以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为立法原则,社会化的养老金替代率低,不可避免的出现员工退休后生活水平大幅下降的情况。近几年来国家虽然加大了企业养老金的调整力度,但与当地的公务员、事业单位相比仍然存在较大差距。社会医疗保险是保障员工基本医疗水平,保护员工基本身体健康而设立的,对于重大疾病产生的高额医疗费开支,基本医疗保险已远远不能满足需要,一人生病全家贫困的现象屡见不鲜,而因突发意外伤害造成人员伤亡的情况更是给家庭带来的毁灭性的打击。所有这些情况的出现,只有通过购买商业保险公司的补充养老、补充医疗以及团体意外伤害保险等才能妥善解决。中国保监会等有关部门也出台相关政策,鼓励企业为员工提供全方位的福利保障。 员工福利保障计划是指企业为员工提供非工资性质的一揽子计划。商业保险公司做为主要的操作者,所承担的员工福利保障计划主要指寿险公司以团体保险形式,为企业员工养老、疾病、伤残、死亡等提供风险保障。目前,团体保险、个人保险和银行保险业务共同构成了人寿保险业务的三个主要来源。我国自上世纪八十年代恢复开展国内寿险业务以来,团体保险保费收入一直占据了寿险业务的半壁江山。自1992年起,采用了专职人销售保险的模式后,个人保险、银行保险以及企业年金业务开始蓬勃发展,而团体保险保费收入在人身保险中的比重,从1996年的87%下降到2008年的7.8%。成为制约人寿保险快速发展的“瓶颈”。从国际上看,员工福利保障计划已经成为团体保险的主流。因此,发展员工福利保障计划,商业保险公司的团体保险将起到不可替代的作用。 三、员工福利计划对于增强企业竞争力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目前,国内大多数企业还没有为员工制定详细的员工福利保障计划,主要原因是企业相关部门对社会保障与商业保险(团体保险)的了解认识不够,对为员工增加福利保障的内容不够重视,认为员工有了社会保险就万事无忧,员工再遇到什么问题就不属于公司的责任了。其实,这是对自己公司及员工的不负责任。企业给员工增加福利保障,从长远来看是保证企业快速发展,提升企业管理的有力措施,企业每年把福利费交给保险公司,让保险公司来承担员工的生老病死,使员工无后顾之忧,不仅可以提高员工的士气,换来员工全身心投入工作,同时也有利于企业资金合理运用和降低运营成本,还有利于减轻税负,依据相关法律规定,部分保险费可以税前开支,从而避免企业资金管理的浪费,有利于资金的使用效率。 企业为员工提供的福利保障,不仅体现在物质上,更能体现在精神上。良好的福利制度,不仅可以提高企业在行业内的良好形象,更有利于企业留住现有的优秀人才,吸引其它企业的高层次优秀人才。优秀人才是保证企业稳步、健康、快速发展的关键,为他们投保高额的福利保障,是确保留住优秀人才的有力手段。 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关注员工的福利,因为日渐高涨的工资已使企业不堪重负,而且靠涨工资这一短期效应已无法让员工感受到企业的长远计划和关怀。对企业来说,如果想少花钱多办事,通过各种福利来增加职工的稳定性,增强员工的向心力,并最终达到提高劳动生产力率是性价比最好的方式。相对于等量现金支付,某些福利的延期支付在一定意义上无论对于企业还是员工来说都更有价值。 总之,在经历高薪的阵痛之后,企业经营者痛定思痛,但深刻反省的结果,仍是必须在留住人才上下功夫,各种福利方案的出台,则成为企业经营者在留住人才方面而奏效的法宝之一。 四、善员工福利计划,坚持以人为本,体现企业人文关怀 企业提高公司员工福利水平其实最终体现的是企业的人性化关怀,有利于凝聚人心,培养员工对企业的认同感和归属感,有利于激发员工为企业创造价值的动力和活力,尽管提供各种各样的福利需要花费企业的部分利润,但更能体现的是企业的温暖感、人情味,让员工体会到企业最贴心的关怀和帮助。 企业员工的完整福利方案,一般可含盖以下几项主要内容: 1.住房贷款利息给付计划。这是目前众多企业普遍推行的较先进的一种方案,即根据企业薪酬级别及职务级别确定每个人的贷款额度,在向银行贷款的规定额度和规定年限内,贷款部分的利息由企业逐月支付,也就是说,员工的服务时间越长,所获利息给付越多。 2.商业人寿保险计划。除正常的社会养老保险之外,企业通常还应该为关键职位的员工购买员工意外伤害保险、补充养老保险或企业年金保险,并允许职工自行缴纳保费增购一定数额的额外保险。 3.补充医疗保险计划。一些效益较稳定且退休人员较多的企业应当为员工办理补充医疗保险,即在社会医疗保险之外,再由保险公司报销部分个人自付医疗费用,既充分保障了生病员工的利益也有利于企业福利费用支出的稳定。 4.带薪休假计划。随着国家带薪休假政策的逐步完善,一些智力型企业放宽了带薪休假的期限,最长的已达25天,更加有利于劳动力的再生产。 5.教育福利计划。对员工提供教育方面的资助,为员工支付部分或全部继续教育课程、学位申请、岗位培训以及其他各类培训费用,还可以包括报销图书资料费等内容。 6.为职工提供法律援助及心理咨询服务。充分利用企业聘请的法律专家或心理咨询顾问,为员工及其家庭提供法律及心理健康方面的咨询服务。 7.子女教育辅助计划。目前,中小学以及幼儿园日益高涨的赞助费已成为工薪阶层十分痛苦的一项支出,企业如果能适时推出“投资小人才,留住大人才”的计划,可以迎合工作5至8年员工的需求。 除此之外,许多跨国企业实行雇员股票所有权计划(ESOP),此举尤受一些绩优企业及上市公司员工的欢迎。不少员工为保住股票持有权甚至拒绝其它企业的高薪诱惑,成为了名符其实的“金手铐”。据悉,对于高级人才,跨国企业还有“金降落伞计划”等。值得关注的是,现在许多企业采纳自上世纪八十年代起风靡美国的“自助式福利”方案,也有人称其为“综合福利计划”,即公司把花在每个雇员身上的附加福利数额告诉雇员,允许雇员在公司指定的多项福利计划中选择,直至花完其个人额度为止。但对某些重要福利则规定最低额度。此举虽然深受雇员欢迎,但也存在不少缺点,例如管理和登记手续较麻烦、琐碎,易引发管理成本上扬,员工可能因缺乏专业知识和急功近利而造成选择不当。 高薪虽然可以对吸引人才产生快速的冲击力,但是却带有很强的金钱雇佣关系,当财富达到一定的层次后,高薪不再是唯一的留住人才的手段,其它企业同样可以用更高的薪水挖走人才,高薪在吸引人才,留住人才,激励人才方面并不具有持续的优势。要想使企业拥有区别于其他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就必须创造其他企业不可模仿或难以模仿的薪酬福利体系,在共同利益和共同目标的感召和驱动下,使员工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得到最大的发挥,企业的向心力得到进一步增强。 提高企业员工福利,最终是企业以温情脉脉的方式“套牢”了员工,而从员工那里得到的一定是利润的回报。企业员工福利制度的进一步完善,为构建和谐社会、和谐企业开创了新的思路。
经济体论文:论世界经济体系向板块和网络状并存结构转型. 美国着名学者伊曼纽尔·沃勒斯坦(ImmanuelWallerstein)在20世纪70年代提出“世界体系理论”。他认为,现代世界经济体系是“中心-边缘”结构,即存在着中心地区、边缘地区和半边缘地区三个组成部分。随着近年来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趋势的迅速发展,世界经济体系开始向板块与网络并存结构转型。板块与网络是一个矛盾的统一体,既相互矛盾,又相互依存。这种转型将是一个长期的进程。它将对世界政治、经济和国际体系产生重大影响。 一、世界经济体系从“中心-边缘”结构 向板块与网络状并存结构转型的特点 沃勒斯坦认为:“世界体系是一个社会体系,它具有范围、结构、成员集团、合理规则和凝聚力。”他写道:“表现为一个社会体系的特征是基于这样的事实,即这个体系内的生活是独立自足的,而且这个体系发展的原动力大体上是内在的。”沃勒斯坦提出:“迄今为止只存在过两种不同的世界体系:一种是世界帝国,在这些世界帝国中,存在一个控制大片地域的单一政治体系,不论其有效控制程度减弱到什么程度;而在另一类体系中,在其所有的,或几乎所有的空间不存在这样的单一政治体系”。 根据沃勒斯坦的观点,16世纪以前,“世界性体系”主要表现为一些世界性帝国,如罗马帝国、中华帝国等。从16世纪开始,随着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产生,开始以西北欧为中心,形成“世界性经济体系”。它不同于“世界性帝国”之处在于,它有一个自成一体的经济网络,却没有一个统一的政治中心。在这个世界经济体中占据有优势地位的地区,主要是西欧和北美地区,是中心区域;而广大亚非拉地区,由于受到欧洲国家的殖民统治,或是新独立建成民族国家不久,是这一世界经济体系的边缘区域;在这两者之间的是半边缘区域。三个不同的组成部分承担着三种不同的经济角色:中心区域利用边缘区域提供的原材料和廉价劳动力,生产加工制品向边缘区域销售牟利,并控制世界体系中的金融和贸易市场的运转。边缘区域除了向中心区域提供原材料、初级产品和廉价劳动力,还提供销售市场。半边缘区域介于两者之间:对中心区域部分地充当边缘区域角色;对边缘区域部分地充当中心区域角色。 在冷战时期,根据当时苏联的观点,存在着社会主义市场和资本主义市场这两个平行的世界市场体系。但这只是一个不长的插曲。冷战结束后,这两个平行的世界市场体系变为只有一个单一的世界市场体系。近年来,世界经济体系的结构开始从“中心一边缘”结构向板块与网络并存结构转型,其主要特点有: 1.区域经济合作和区域一体化趋势迅速发展 近年来,区域经济合作和一体化迅猛发展,开始形成欧盟、北美和东亚三个大的经济板块和其他一些较小的经济板块。 欧盟2004年扩大后,拥有25个成员国,人口约4.55亿,总的国内生产总值达到12万亿美元。北美自由贸易区1994年开始实施,现在包括美、加、墨三国,人口约4.2亿,总的国内生产总值接近13万亿美元。北美自由贸易区在世界上的影响不亚于欧洲一体化。东亚区域的经济一体化和安全合作进程虽然起步较晚,但发展势头强劲。东亚国家已经开始构建“东亚共同体”的进程,中国将与东盟国家于2010年建立自由贸易区。如能实现,它将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自由贸易区,总人口将达近20亿,经济规模将超过3万亿美元。日本与东盟签订了一揽子经济合作协议,决定在2012年实现经济合作伙伴计划。韩国已与东盟就双边自由贸易协定中的商品自由贸易达成协议。此外,中日韩正在就三国自由贸易安排开展联合学术研究。“东亚共同体”如能建成,将形成与北美自由贸易区、欧盟三足鼎立的态势。 北美和东亚经济板块中既包括发达国家,也包括发展中国家。其他发展中国家走联合自强道路,也建立和加强了一些区域经济合作组织,形成较小的经济板块,如非洲联盟、东非共同体、萨赫勒-撒哈拉国家共同体、里约集团、南方共同市场、安第斯共同体、阿拉伯国家联盟、海湾合作委员会等。 这些都促使世界经济体系从“中心-边缘”结构开始向板块结构转型。不过,板块与开放并不一定是矛盾的,板块也可以是开放的,出现开放性与板块性并存。 2.跨国公司形成全球网络 跨国公司是当今世界经济中集生产、贸易、投资、金融、技术开发和转移以及其他服务于一体的经营实体,是经济全球化的主要推动者和体现者。20世纪80年代以来,跨国公司在全球取得迅速发展。冷战的结束和转型国家的改革开放,更给跨国公司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机会。现在,全世界4万多家跨国公司,对外投资总额超过1万亿美元,在世界各地的雇员达到7千万人,已控制世界生产的40、世界贸易的60和国际技术贸易的60-70。全世界100支最大的经济力量中,跨国公司占一半以上,超过许多中小国家。跨国公司正在超越民族国家而成为国际经济活动的主体,其国际生产和经营正在实现全球范围内的最佳资源配置和生产要素组合。跨国公司占世界上国际直接投资的90以上,使国际直接投资年均增长近30。2005年中国出口总额的58来自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的贸易顺差净值占中国贸易顺差总额的83。同时,跨国公司加速在不同国家建立研发机构,以便最有效地利用当地科技资源,研制出最能适应市场的产品。“跨国公司在这一全球化新阶段中发挥了主导作用”。跨国公司形成的全球网络成为当今世界经济体系的重要特征之一。 3.出现新型的三极贸易体系,若干发展中国家从边缘向半边缘甚至中心转化,但中心区域国家仍能保持中心地位 现在世界上形成一种新型的三极贸易体系。它不仅与过去中心地区与边缘地区之间贸易有所不同,而且是人类历史上几乎从未有过的。第一极是掌握创新工艺和服务的国家,第二极是拥有大量廉价劳动力的国家,第三极是原材料拥有国。第一种贸易是掌握创新工艺和服务的国家与拥有大量廉价劳动力的国家之间进行交换;第二种贸易是低工资地区与原材料拥有国之间进行交换;第三种贸易是拥有自然资源的国家用自己的资源与那些拥有技术的国家进行交换。 虽然掌握创新工艺和服务的国家主要是过去的中心区域,提供原材料和廉价劳动力的国家仍主要是过去的边缘区域,但在贸易中的角色已发生重大变化,过去的中心区域已转变为提供创新工艺和服务为主,而拥有大量廉价劳动力的国家转变为直接生产加工制品出售给那些拥有技术的国家和提供原材料的国家。例如,中国成为“世界工厂和装配车间”。这一方面表明,拥有大量廉价劳动力的国家和提供原材料的国家在世界经济中的地位有所提高,开始逐渐摆脱边缘化,甚至 有些提供原材料的国家已经属于中心区域;另一方面也说明,从“中心-边缘”结构向板块与网络并存结构转型将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中心区域由于掌握着创新工艺和服务,仍具有很大的优势。例如,服务部门的很大部分-金融服务、很多娱乐性服务,甚至还有教育部门-现在都可以进行贸易。许多服务的可贸易性第一次超过商品。而且,中心区域仍是“技术含量高、资本密集以及高工资产品所在的地区”。 世界经济体系从“中心-边缘”结构开始向板块和网络并存结构转型,是在若干发展中国家从边缘向半边缘甚至中心转化,但中心区域国家仍能保持中心地位的背景下出现的。 二、世界经济体系向板块与网络状并存结构转型的主要原因 1.区域化与区域主义相互促进 区域化(regionalization)与区域主义(regionalism)是两个有区别的概念。区域化是指某一区域内由非国家实体,主要是跨国公司在市场力量影响下进行贸易和投资所推动的区域经济和社会一体化。而区域主义又称“地区主义”,主要是指国家通过进行相互之间的经济合作安排,建立各种多边机制包括区域性的经济合作组织,来推动区域经济和社会一体化。 美国学者约瑟夫·奈认为,国际区域可以界定为地理上相联系的一定数目的国家,它们处于某种程度的相互依赖;国际区域主义就是以区域为基础的国家间的联合或集团的形成。中国学者马孆提出,区域主义具有“国际性、地缘性和组织性。国际性表明了区域主义属于国际关系范畴;地缘性显示了区域主义的存在范围;组织性体现了区域主义的活动空间。”安德鲁·赫里尔认为可以根据社会凝聚力(social cohesiveness)、经济凝聚力(economic cohesiveness)、政治凝聚力(politicalcohesiveness)和组织凝聚力的程度高低所导致的地区相互依赖程度来分析区域主义。波恩·赫特和A·伊诺塔用“区域融合度”(re-gionness)的概念来表示区域主义的程度,并将区域融合度由低到高分为5个层次:地理区域(region area)、区域复合体(region complex)、区域社会(region society)、区域共同体(region community)、区域国家(region state)。 近年来,世界上区域化与区域主义都获得很大发展,虽然在各地区发展情况有所不同。例如,在欧洲通常是区域主义发展快于区域化并推动这种进展;而在东亚是区域化发展快于区域主义并推动这种进展。 以东亚地区为例。东亚经济的区域化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发展很快。从1975年至2001年,东亚区域内贸易总量翻了6番,达到年均16的增长率。中国市场经济的迅速增长成为其重要发动机之一。中国(包括内地和香港)已成为东亚国家出口商品的主要吸纳市场和贸易出超的重要来源。2004年日本对华贸易总额高达2132.8亿美元,占日本外贸总额的20.1,首次超过对美国贸易总额。中国成为日本最大的贸易伙伴。 经济体论文:市场经济体制下社会工作模式的转变 在以往计划经济体制发展的过程中,我国社会工作的主要模式是政府决定一切,这种工作模式不利于发挥人民群众的主观能动性。因此,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社会工作模式已经不能适应现代社会发展的需要。市场经济体制下,社会工作模式将会发生很大的变化。 1 社会工作的基本属性 首先,社会工作是社会福利制度重要的组成部分,对于人们在生活中出现的各种问题,进行解答与帮助,是社会福利制度好坏的主要体现。其次,社会工作属于助人为乐活动,因此,社会工作具有实践性特点,在西方发达国家社会工作过程中,社会工作来源于宗教开展的慈善活动。然而,在现代社会发展的过程中,社会工作仍旧以助人为乐为主要目的,以达到社会福利制度的基本要求。最后,社会工作属于一门专业,并且具有全面系统的知识结构体系[1]. 2 新时期,如何做好社会工作的转型 2.1 以社区工作为主要方向 在开展社会工作的过程中,做好社区工作至关重要,能够为社区创造良好的生活氛围,以逐渐改变小区居民的思想意识,在进行社区工作的过程中,应当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在开展社区工作的过程中,由于服务的主要群体是小区居民,应不断调动小区居民工作的积极性,积极投入到社区工作之中,以在小区中转变自身的社会角色,从小区居民逐渐转变为社会公民,为小区建设奉献自身的力量。因此,要想实现社会工作的顺利转型,应逐渐扩大服务的群体,不应局限在小组或者个案,以不断加快社区工作的进程[2]. 其次,在社会工作转型的过程中,应当注重培力过程,通过培力以不断激发社区居民行动的主观能动性,从优势视角方面分析,社区培力强调能力建设、资源的链接和陪伴成长,因此,在开展社会工作转型的过程中,应以这三种因素为主要方向。此外,应依据社区群体的实际需要,不断关注社区居民的受教育情况、生活环境和文化氛围。在开展社会工作的过程中,应为社区居民建立公共的活动空间,在公共空间建设的过程中,应包括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并且应定期组织社区居民参加各种公共活动,制定议事的基本规则,通过创造这种社区环境,以不断激发居民的积极性,为社区的改变奠定良好基础。 最后,在社会工作转型的过程中,应使公益性组织结构与社区志愿者活动有机的结合在一起,进而形成一股社会凝聚力,以逐渐形成共同治理的全新格局。现阶段,在社会治理的过程中,主要依赖国家的政治权利,或是依据治理人员自身的主观意愿进行社区治理,这种治理方式不利于激发社区居民的积极性。此外,在社区治理的过程中,参与式模式虽然取得一些成效,但是仍旧存在很多问题,现阶段,在社区发展的过程中,如果只依赖社区当地自身的力量,而不与外部进行合作,这不利于社区工作的顺利开展。因此,在开展社区工作的过程中,应积极与政府和市场进行合作,进而不断加快社区的发展进程[3]. 在开展社区工作的过程中,应当依据社区的实际情况,使得公益网络能够与社区结合在一起,进而在社区之中形成一股社会力量,为社区治理奠定良好的人力基础。 2.2 以社会政策为主 现阶段,在开展社区工作过程中,应以社会的基本政策为准,对于社区工作存在的问题,也体现了社会政策存在的缺陷,因此,社会政策还有待完善。在社会工作转型的过程中,不仅要做好社区工作,还应以社区工作为基础,为转变社会政策提出合理建议,以加快社会政策转变的进程。此外,在社会工作进行转型的过程中,应以社区工作经验为主,提出科学、合理的社会政策,进而为社会转型奠定良好基础。 2.3 做好权利的分配 在社会工作转型的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权利制约性较差,以及无法保证公民的基本权利,这种权利关系,不利于社会工作的顺利开展,因此,在社会工作转型的过程中,应做好权利的分配,确保公民的合法权利不受到侵害,为确保权利之间能够得到平衡,就应在社会工作转型的实践中,找到制约权利的主要因素,以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做好权利之间的分配[4].现阶段,在社会工作转型的过程中,经常会存在以下两种现象: 首先,由于受到政府权利的干预,在进行社会工作的过程中,大部分都体现了政府的意愿,不能满足人民群众的利益。其次,在开展社会工作的过程中,主要强调技术性与专业性,却不能将社区志愿者与社会公益性组织有机的结合在一起,进而在社区工作的过程中,不能充分发挥社会工作的优势。 3 我国社会工作发展的主要趋势 在西方发达国家,由于社会工作起步比较早,因此,在社会工作方面,已经形成全面、系统的工作模式。然而,由于我国社会工作的起步比较晚,现阶段,我国社会工作的发展趋势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首先,应吸收国外社会工作经验,依据我国经济发展的实际状况,使社会工作朝向专业化、职业化方向发展。其次,应逐渐转变政府为主导的发展模式,不断扩大社会工作的对象,并且还应建立一套完善的社会工作机制,进而使社会工作朝向更好、更快的方向发展[5]. 综上所述,通过分析新时期如何做好社会转型工作,我们能够看出,在社会工作转型的过程中,应当做好社区的管理工作,不断激发社区居民的主观能动性,使社区居民逐渐转变为社会公民,为社区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并且在社区工作开展的过程中,还应不断关注外部环境的发展变化,积极与公益性的组织进行合作,以形成一股社会力量。此外,在做好社区工作的同时,还应与政府政策有机的结合在一起,以使社会工作转型能够达到政府要求的基本标准。 经济体论文:对“中国式”经济体制改革的成就与经验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社会经济生活出现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社会生产力得到了极大地解放和发展,国家的综合经济实力显着增强,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大幅度提高。然而,这一切变化并非轻易模仿而来,而是在改革实践过程中不断探索出来的,是结合中国国 情开辟出的一种具有中国特色的改革模式。 一、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模式创新 社会主义国家经济体制改革有两种选择:一种是原苏联、东欧一样完全放弃社会主义制度,走资本主义道路,建立西方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一种是就在继续坚持社会主义制度的前提下,建立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国改革开放以来的实践证明,中国改革没有想西方经济学逻辑和“华盛顿共识”所倡导的苏东激进式改革,而是创造了一条中国渐进式的改革,在先易后难的基础上,建立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并逐渐完善。 邓小平同志说过:“我们的经济改革,概括一点说,就是对内搞活,对外开放。对内搞活经济,是活了社会主义,没有伤害社会主义的本质。”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改革,应当是通过对社会主义生产关系中与生产力发展不相适应的某些环节加以改善,使生产关系与生产力的发展相适应,而不是单纯的用资本主义生产关系来取代社会主义生产关系。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就是在坚持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和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前提下,以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为理论指导,对生产关系中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一些相互联系的环节所做的改革。开辟出一条中国特色的改革模式,为其他社会主义国家的经济体制改革提供了新的模式样板。 二、“中国式”经济体制改革的巨大成就 第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初步建立并不断完善,形成了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促进所有制结构的不断完善。在农村建立了一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大大的解放了生产力。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国立足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一改过去单一公有制的模式,提出了“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经济方针,推动社会主义公有制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高效结合。这是我国在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改革探索过程中对过去计划经济体制的积极扬弃,有助于更好的发挥公有制在自我调节生产关系,实现国家宏观调控等方面的作用。 第二,确立了市场在社会主义市场中资源配置的基础地位,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充分发挥市场自身的调节作用,推进市场经济的自由发展。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建立起各种市场,形成统一开放的市场体系,由市场形成统一的价格,保证商品和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从而使市场对各种经济资源的基础性配置作用得到发挥。 第三,国家经济实力和综合国力显着增强,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大幅度提高。1978年至2011年间,财政收入从1000多亿元增长到10.37万亿元;外汇储备从1.67亿美元增长到3.18万亿美元;国内生产总值从3645.2亿元增长到471564亿元;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从343.4元增长到21810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从133.6元增长到6977元;城镇化率从17.9%上升到51.27%;。在国民生产总值中,第一产业所占比重从1978年的28.2%减少到2011年的10.2%,第三产业所占比重则从3.8%迅速增长到43.1%。我国经济质量得到显着提升,人民生活水平得到巨大改善,充公体现了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优越性和重要性。 三、“中国式”经济体制改革的经验 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模式与以往其他国家都不同,没有先例可循,在三十多年的探索过程中,出现过许多问题、困难、矛盾,但在正确处理这些问题的同时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才能把握住正确的方向,在比较短的时间内取得如此辉煌的成就。 第一,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一切从实际出发。将马克思主义同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相结合,在已经形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基础之上,不断的继承、创新,为经济体制改革提供正确的方向和理论指导。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到党的十七大,从思想、邓小平理论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马克思主义理论同中国实践相结合的越来越密切,为中国经济平衡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奠定坚实的理论基础。 第二,立足于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通过改革的方式来解决生产力发展过程中的问题,以发展推进改革,以改革为发展的动力,自觉的调整生产关系中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环节,推动社会主义制度 在除弊立新中不断的发展和自我完善。 第三,坚持以人为本,依靠群众,人民群众是创造历史的真正主体,是社会发展的动力。在过去的改革开放实践中,我们尊重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及时总结和推广人民群众创造出来的实践经验。许多重大改革决策和改革措施,例如承包经营责任制、股份合作制等,都是以人民群众创造的改革经验为基础推出 的。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改革,为改革开放打下坚实的社会基础,同时保障了改革开放措施的务实性和可操作性,给改革开放带来巨大的动力。 四、结语 “中国式”的经济体制改革是马克思主义理论结合中国国情的具体体现,它带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不断的探索中逐渐找到清晰的发展道路。在它的有力推动下,中国经济取得无比辉煌的成就,积累了无数的宝贵经验,促使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日趋完善,为中国经济腾飞提供了关键动力和重要保障。在经济迅速发展的同时,也出现的了许多问题,然而,任何事物都具有两面性,这是事物发展的必然,因此在以后的探索道路上会逐渐得到解决。“中国式”的经济体制改革必将逐步完善,中国经济也将继续书写“中国奇迹”。 经济体论文:研究机构对计划经济体制下中国医疗改革的评价与建议 一、计划经济时期,中国的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取得过显著成就,有很多值得总结的经验。 (一)计划经济时期,中国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成绩非常突出 计划经济时期,在整个经济发展水平相当低的情况下,通过有效的制度安排,中国用占gdp百分之三左右的卫生投入,大体上满足了几乎所有社会成员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国民健康水平迅速提高,不少国民综合健康指标达到了中等收入国家的水平,成绩十分显著,被一些国际机构评价为发展中国家医疗卫生工作的典范。 (二)这一时期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基本经验 1、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布局与服务目标合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的20多年里,通过政府的统一规划、组织和大力投入,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得到了迅速的发展,形成了包括医疗、预防、保健、康复、教学、科研等在内的比较完整的,布局合理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在层次布局上注重基层医疗服务机构和农村医疗服务体系的建设。在城市地区,形成了市、区两级医院和街道门诊部(所)组成的三级医疗服务及卫生防疫体系;在农村地区,形成了以县医院为龙头、以乡(镇)卫生院为枢纽、以村卫生室为基础的三级医疗预防保健网络。医疗卫生服务的可及性大幅度提高。 计划经济时期,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目标定位明确,即提高公众健康水平,不以营利为目的。之所以能够实现这种社会公益目标优先的定位,是由当时特定的组织与管理方式决定的。医疗服务体系的骨干部分是政府部门直接创办的国有机构,末端为隶属于城乡集体经济的集体所有制机构。政府通过计划手段进行管理,同时确保医疗卫生事业的资金投入。医疗卫生服务收入与机构和从业人员个人经济利益之间没有联系。 2、医疗卫生工作的干预重点选择合理。其一,突出“预防为主”,重视公共卫生事业发展。在整个医疗卫生投入中,对公共卫生事业的投入一直处于优先地位。逐步建立了包括卫生防疫、妇幼保健、地方病控制、国境卫生检验检疫机构在内的、基本完整的公共卫生体系。公共卫生机构与医疗服务机构之间,保持着良好的协作关系。此外,群众性的爱国卫生运动也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其结果是:各种烈性传染病被完全消灭或基本消灭,法定报告的发病率迅速下降;多种地方病和寄生虫病得到有效控制,发病率大幅度降低。其二,基于医疗服务机构的公益目标定位,医疗领域的干预重点集中于成本低、效益好的常见病和多发病治疗上;技术路线选择上注重适宜技术,强调中西医结合。政府对医疗服务标准的规范及其他相关制度安排,使医患双方保持了良好的互动关系。医疗卫生干预重点的合理选择,不仅实现了医疗卫生资源的低投入、高产出;而且在不同地区之间、不同群体之间形成了更加公平的医疗卫生资源分配。 3、形成了广覆盖的医疗费用保障机制。一方面是医疗保障体制获得了长足的发展。在城镇地区,公费医疗和劳保医疗制度基本上覆盖了所有的劳动者;按照当时的有关制度设计,多数职工家属在发生疾病时,也能够报销部分费用。在农村地区,合作医疗制度逐步普及,鼎盛时期覆盖了90%左右的农村人口。通过以上三项保障制度,全国绝大部分人口在发生疾病风险时都可以得到不同程度的费用保障。另一方面,公益性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本身,也具备很强的转移支付和医疗费用保障功能。由于各种医疗服务机构的人员工资、基础设施以及医疗设备投入主要来自政府和各经济集体,药品价格也受到政府的严格控制,因此,医疗服务体系在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同时,也具有转移支付和医疗费用保障的功能。即使未参加任何形式医疗保障的居民,看病时就已经获得了政府公共投入的补贴。公益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这种转移支付功能,是各种保障制度特别是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得以顺利发展的重要前提之一。由上述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转移支付功能带来的费用保障机制,确保了全国绝大多数居民特别是经济困难群体能够看起病,从而大大提高了医疗卫生事业的公平性。 (三)这一时期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中也存在问题 当时中国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有:总体投入和专业技术教育赶不上医疗服务体系的迅速扩张,致使医疗卫生服务的总体技术水平较低;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平衡状况,导致地区之间,城乡之间,在医疗服务体系发展和医疗保障水平上依然存在很大差距;过分严格的政府计划管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医疗服务机构及医疗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此外,城镇公费医疗和劳保医疗制度一直存在着对患者约束不足以及一定程度的资源浪费问题,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则存在互济功能不足的问题,如此等等。但总的来看,计划经济时期中国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所取得的成就是巨大的,在国际上是得到公认的。 (四)计划经济时期医疗卫生事业取得成功的决定性因素是政府发挥了主导作用 计划经济时期,中国之所以能够在医疗服务体系建设方面、在干预重点选择方面以及在费用保障机制发展方面取得突出成效,政府的主导作用是决定性因素。医疗卫生的投入以政府为主,医疗卫生资源在不同卫生领域以及不同群体间的分配由政府统一规划,具体服务的组织与管理也由政府按照严格的计划实施。从而保证了全国绝大多数居民都能够得到最低限度的医疗卫生服务,确保了中国人民健康水平的迅速提高。这些成绩的取得,说明中国当时的选择符合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基本要求和规律。 二、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医疗卫生体制发生了很大变化,在某些方面也取得了进展,但暴露的问题更为严重。从总体上讲,改革是不成功的。 (一)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医疗卫生体制发生了很大变化 1、在医疗卫生服务体制方面:医疗卫生机构的所有制结构从单一公有制变为多种所有制并存;公立机构的组织与运行机制在扩大经营管理自主权的基础上发生了很大变化;不同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之间的关系从分工协作走向全面竞争;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目标从追求公益目标为主转变为全面追求经济目标,不仅非公有制的医疗机构如此,公 立医疗服务机构乃至公共卫生服务机构也是如此。2、在医疗保障体制方面:随着80年代初期解体,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绝大部分地区迅速瓦解;由于该制度赖以生存的体制基础已经不复存在,各级政府及社会各界试图恢复合作医疗制度的努力一直未见明显成效。城镇地区,随着国有企业以及其他方面的体制改革,传统的劳保医疗制度和公费医疗制度也遇到了很大困难,经过多年的改革探索,目前确定了统一模式的、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城镇企业职工医疗保障(保险)体制。 3、除此之外:政府对医疗卫生事业的行政管理体制、药品生产与流通体制等等也都发生了非常大的变化。在医疗卫生事业的行政管理及资金投入方面,中央政府的统一协调职能不断弱化,各种责任越来越多地由地方政府承担。药品生产与流通走向全面市场化。 4、医疗卫生体制变革的基本走向是商业化、市场化。在供给层面,基本形成了商业化、市场化的服务提供模式。各种资本都可以进入医疗服务领域,基本上不存在进入和退出限制,新建医疗机构的布局以及服务目标定位主要取决于市场需求状况。包括公立医疗机构乃至公共卫生机构在内的所有医疗服务机构,都已经成为实行独立经济核算、具有独立经营意识的利益主体。在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的微观组织和管理方面,普遍转向企业化的管理模式。各种医疗服务机构之间则逐步走向全面竞争;医疗服务的价格形成机制也主要依靠市场供求关系来决定。在需求层面,医疗卫生服务需求越来越多地演变为私人消费品。目前在城镇地区,医疗保障(保险)制度所覆盖的人群大约有1亿人左右,不足全部城镇从业人员的半数;在农村地区,则只有全部人口的10%右。另外,无论是农村还是城镇的医疗保障体制本身都不具有强制性。改革开放后,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一直坚持自愿原则。城镇医疗保障(保险)制度虽然名义上具有强制性,但在实际操作中因过分追求小范围的收支平衡,也只有确保缴费才能享受相关待遇。对于绝大部分社会成员来说,医疗服务上的需求能否被满足以及被满足的程度,基本上取决于个人和家庭的经济力量。在公共卫生领域,也出现了类似的情况。 (二)医疗卫生体制变革的主要成效。 商业化、市场化走向的体制变革带来的成效主要表现为:通过竞争以及民间经济力量的广泛介入,医疗服务领域的供给能力全面提高。医疗服务机构的数量、医生数量以及床位数量都比计划经济时期有了明显的增长,技术装备水平全面改善,医务人员的业务素质迅速提高,能够开展的诊疗项目不断增加。此外,所有制结构上的变动、管理体制方面的变革以及多层次的竞争,明显地提高了医疗服务机构及有关人员的积极性,内部运转效率有了普遍提高。 (三)体制变革所带来的消极后果,主要表现为医疗服务的公平性下降和卫生投入的宏观效率低下。 1、在公平性方面:不同社会成员医疗卫生需求的实际被满足程度,由于收入差距的扩大而严重地两极分化。富裕社会成员的医疗卫生需求可以得到充分的满足,多数社会成员(包括相当多农村人口以及部分城市居民)的医疗卫生需求,出于经济原因很难得到满足,贫困阶层则连最基本的医疗卫生服务都享受不到。在世界卫生组织对成员国卫生筹资与分配公平性的评估排序中,中国列188位,在191个成员国中倒数第四。 2、在卫生投入的宏观绩效方面:尽管全社会的卫生投入水平大幅度提高,居民综合健康指标却没有明显的改善。,卫生总费用占gdp的比重已经增至5.42%,但在某些领域特别是公共卫生领域,一些卫生、健康指标甚至恶化。改革开放前已被控制的部分传染病、地方病开始死灰复燃,新的卫生、健康问题也不断出现。在世界卫生组织对191个成员国的卫生总体绩效评估排序中,中国仅列144位,结果令人深思。 3、公平性和宏观效率的低下,导致了消极的社会与经济后果。它不仅影响到国民的健康,也带来了诸如贫困、公众不满情绪增加、群体间关系失衡等一系列社会问题;多数居民在医疗问题上的消极预期,已经成为导致宏观经济需求不足的一个重要因素。长此以往,不仅影响经济发展,而且危及社会的稳定以及公众对改革的支持程度。 (四)问题的根源在于商业化、市场化的走向违背了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基本规律。 1、医疗卫生服务的公共品性质与商业化、市场化服务方式之间的矛盾。与一般消费品不同,大部分的医疗卫生服务具有公共品或准公共品性质。具有公共品性质的服务是营利性市场主体干不了、干不好或不愿干的。同时,也是个人力量所无法左右的。因此,必须而且只能由政府来发挥主导作用。否则就一定要出问题。sars所暴露的公共卫生危机以及其他诸多问题的出现已经充分显示出问题的严重性。 2、医疗卫生服务可及性与商业化、市场化服务方式之间的矛盾。医疗卫生的普遍服务性质,决定了它必须能够及时满足每一位患者的需要。因此,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本身必须是多层次的、布局合理的。商业化、市场化的服务方式不仅无法自发地实现这一目标,而且必然导致医疗服务资源在层次布局上向高端服务集中,在地域布局上向高购买力地区集中,从而使医疗卫生服务的可及性大大降低。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大城市的医院密集程度和拥有的高端服务设备数量已经达到了西方发达国家的水平,广大农村地区则重新回到了缺医少药的状态。 3、医疗卫生服务的宏观目标与商业化、市场化服务方式之间的矛盾。从全社会角度来讲,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合理目标应当是以尽可能低的医疗卫生投入实现尽可能好的全民健康结果。对于中国这样的发展中国家,只有选择成本低、健康效益好的医疗卫生干预重点及适宜的技术路线,才能实现上述目标。在商业化、市场化的服务体制下,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及医务人员出于对营利目标和自身经济效益的追求,其行为必然与上述目标发生矛盾。在医疗卫生干预重点的选择上,只要将经济效益放在首位,就必然出现轻预防、重治疗,轻常见病、多发病、重大病,轻适宜技术、重高新技术的倾向。更为严重的是,一些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基于牟利动机提供大量的过度服务,甚至不惜损害患者的健康。中国改革开放以来医疗服务价格以及全社会卫生总投入迅速攀升、但全民综合健康指标却没有得到相应的改善,其源盖出于此。 4、疾病风险与个人经济能力之间的矛盾。不同社会成员可能遇到的疾病风险以及相关的医疗服务需求是不同的,个人及家庭之间的经济能力也是不同的。如果将医疗服务需求视为私人消费品,主要依靠个人和家庭的经济能力来抵御疾病风险,则必然有相当一部分社会成员的医疗服务需求无法得到最低程度的满足,他们的基本健康权利无法得到保障。这不仅有失社会公平,也会带来其他一系列经济与社会后果。因此,在医疗保障体制的设计上,必须在广覆盖的前提下,建立风险分担和社会共济机制。中国城乡医疗保障体制改革的实际结果,就是将医疗服务需求逐步演变为私人消费品。其消极后果已经显现。商业化、市场化的道路不符合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规律和要求是一个早已被理论和各国实践充分证明了的问题。中国改革开放以来的问题是重新走了一遍已经被认定为错误的道路。这种倾向必须纠正。 (五)导致医疗卫生体制变革中出现偏差的主要原因 1、在于改革和发展模式选择中过分重视经济增长,包括医疗卫生事业在内的社会事业发展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经济体制改革开始以后,由于体制基础的变动,传统的医疗卫生体制特别是医疗 保障体制受到了严重冲击,实际的保障范围迅速下降。面对这种现实,在相当长时间内都没有形成明确的体制调整和事业发展思路,而是被动地修修补补、维持局面。医疗卫生体制改革逐步提上议事日程后,在改革的目标设定上存在明显的偏差。更多地是服从于其他体制改革的需要,将医疗卫生体制改革视为一种工具性政策,忽视了其服务于保护公众基本健康权利目标的重要性。2、对医疗卫生事业的特殊性缺乏清醒的认识。在服务体系改革和建设方面,简单将医疗服务机构视同于一般企业,选择了一条过度市场化的改革道路。集中计划体制解体以后,医疗服务机构从全部依靠政府拨款,转向在相当程度上依靠医疗服务收入,强化自身经济核算是正确的选择。但政府因此而放弃自己的责任,企图通过鼓励创收来实现医疗服务机构的自负盈亏,就偏离了医疗卫生服务于社会的大目标。医院与社会、医务人员与患者之间的信息是不对称的。鼓励医疗卫生机构追求经济目标,必然损害社会和患者的利益。在医疗费用筹集与分配方面,忽视疾病风险与个人经济能力之间的矛盾,忽视风险分担与社会共济,也违背了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基本规律和要求。此外,将医药生产流通企业视同一般的生产企业,放弃了必要的监督和规制,也是一个明显的失误。 3、其他方面的体制变动对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影响。其中最突出的是财政体制的变动因素。80年代实行多种形式的财政分级包干体制以后,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责任特别是政府的投入责任主要由地方财政承担。由于地区间经济发展水平和地方财政能力上存在很大差距,使得不少落后地区缺乏发展医疗卫生事业的基本能力,以至不得不采取一些错误的改革和发展方式。90年代税制改革以后,中央财力有了很大增强,但依然没有形成有效的转移支付制度。另外,医疗卫生事业管理体制上的条块分割,也导致了改革方向和目标上的不协调、不统一问题。 4、既得利益群体的影响。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在总体上陷入既不公平也缺乏效率境地的同时,自然会产生既得利益群体。在前一阶段医疗卫生体制的市场化改革中,既得利益群体主要是部分医疗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以及部分享受较高医疗保障待遇的社会成员。由于信息不对称、谈判能力的差别,以及其他体制缺陷因素的存在,既得利益群体对改革方向的影响不容忽视。它是导致合理的改革措施难以推行,医疗卫生事业发展逐步偏离合理方向的一个重要因素。 三、当前的一些改革思路和做法,不少仍与医疗卫生事业基本规律和发展要求存在矛盾,难以取得突破性进展。 (一)目前的不少改革思路与做法都值得商榷 中国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中的问题及其严重后果已经引起了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全面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也得到了社会各界的高度认同,各个领域的改革也都开始进一步推进。能够面对问题、正视现实,加快推进改革固然值得肯定,但改革能否获得预期的进展及良好的效果则是另一问题。从总体上看,目前正在推行的不少改革思路及做法都值得进一步商榷。 1、公共卫生领域的改革没有抓住问题的实质。“非典”过后,强化公共卫生体制建设得到了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目前的政策着眼点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增加政府投入;二是强调应急体制建设。这种思路存在明显的问题。 政府投入不足的确是近年来公共卫生事业出现问题的一个重要因素,但并不是唯一的因素。除投入不足外,医疗服务体系与公共卫生体系的割裂问题、公共卫生组织体系之间的条块分割问题、公共卫生机构组织与管理上的体制缺陷,以及由此导致的行为偏离等问题都是非常严重的。没有综合性的配套改革,仅靠增加政府投入,解决不了以上这些矛盾。即使在投入问题上,也需要以体制完善为基础,尤其是要建立不同层级政府间规范的责任分担与资金筹集机制。否则即使增加了政府投入,也无法确保公共卫生事业的稳定发展。 强化公共卫生领域的应急体制建设固然是必要的,但应急体制不能简单地被理解为由各级疾病控制中心、防疫站和传染病专科医院组成的应急医疗系统。“非典”暴露的决不仅仅是应急医疗系统问题,而是整个医疗卫生体制,特别是常规医疗卫生体制的失效问题。离开了常规医疗卫生体制,只靠应急医疗系统,不仅解决不了传染性疾病的早期发现问题,也解决不了大量传染病患者的救治问题。此外,公共卫生不仅包括传染病防治,还包括地方病防治、职业病防治、健康教育、妇幼保健以及环境卫生控制等等。除传染病防治外,中国目前在上述领域存在的问题也不容忽视。而所有这些问题的解决,都离不开有效的常规医疗卫生体制。回避常规体制的失效问题,只因特定问题的出现而强化应急系统的思路和做法显然是不合理的。 2、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中的商业化、市场化倾向依然十分严重;“抓大放小”难以保证“可及性”。尽管商业化、市场化的医疗卫生服务体制改革已经带来了极为严重的社会后果,但至今国内学术界对此不愿意进行认真的反思,商业化、市场化的舆论和呼声依旧很高。很多地方政府在医疗卫生领域实际推行的改革措施依然是进一步商业化、市场化。除鼓励竞争、放开价格,以及在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进一步引入企业管理模式外,不少地方还套用国有企业改革的做法,通过股份制改造、整体出售、授权经营等多种方式将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民营化。如果这种倾向得不到有效遏制,后果将不堪设想。 上述倾向来源于一个简单化的、有诱惑力的思路:通过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的市场化竞争,可以提高机构自身的运行效率并降低服务价格;政府转而采取补贴需方或购买服务的方式来提供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保障,财务负担可以因此而大大减轻。这种思路貌似有理,其实是行不通的。只要医疗服务机构走向全面市场化,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布局及服务目标偏离问题就不可避免;竞争无法保证医疗服务价格降低,也早已被各国的实践所证明。在以上前提下,政府补贴需方和购买服务不仅无法保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健康发展,也减轻不了政府的财务负担,最后必然因医疗卫生的总体服务水平下降而招致公众激烈的批评。 中央政府有关部门虽然没有主张医疗卫生服务体制全面商业化、市场化,但是强调分类改革。其政策要点是将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分为两类,一类放开,定位为营利性机构,按照企业模式进行组织和管理;另一类为非营利机构,主要追求公益目标,政府继续给予经济上的支持。鉴于中国国情(国家投入能力)并考虑到国际上的普遍做法,对医疗卫生服务机构进行分类改革,形成多元化的服务提供主体是合理的选择。但在抓什么、放什么的问题上,有关改革政策的基本导向是“抓大放小”。这种思路存在重大缺陷。在医疗服务体系建设方面,要想充分保证医疗卫生服务的可及性,要想真正提高卫生投入的宏观效率,需要优先发展和政府确保的是初级医疗卫生服务机构,而不是那些三级以上的大型综合医院。从这个意义讲,可能“抓小放大”比“抓大放小”更为合理。 还有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是,目前对包括医疗服务机构在内的事业单位改革思路中,非营利机构的组织管理模式备受推崇。但中国并没有发展非营利机构的传统和经验,相关法律、法规也几乎全部是空白。另外,非营利机构本身也有其固有弱点。由非营利机构来担当某一公共服务领域的主要责任,在国际上并非是普遍的做法。 3、城镇医疗保险制度本身存在明显缺陷,发展前景不容乐观。在城镇医疗保障制度建设方面,目前尚没有新的改革计划。制度建设的重点是全面推进“统帐结合”的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问题在于,目前正在推进的城镇医疗保险制度本身存在明显缺陷,发展前景不容乐观。 (1)在医疗保险制度中引入积累制的个人账户,不符合医疗保险制度设计的基本原则。其一,医疗保险所依据的基本原则是社会共 济,个人账户的设立显然降低了医疗保险的互济功能。其二,个人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是随机性的,不可能先积累后消费;引入积累制并不符合医疗需求规律。从国际经验看,除新加坡外,世界上没有一个国家在医疗保险(保障)制度中引入个人账户。况且,新加坡的个人账户功能与中国制度设计中的功能也相去甚远。新加坡个人账户中积累的资金主要用于住院治疗中的个人自付部分;而在中国,却要求个人账户支付平时的门诊费用,实质上是要求个人自己来解决基本医疗服务问题。这种“大病统筹,小病自费”的制度设计,违背了“预防为主”的医学规律。(2)现行城镇医疗保险制度的目标人群只包括就业人员及符合条件的退休人员,将绝大部分少年儿童、相当一部分老人以及其他无法就业的人员排除在外。这样的制度设计必然导致如下结果:一是上述人群的医疗需求难以得到制度化的保障,个人及家庭面临的医疗风险难以化解,从而带来经济、社会方面的消极后果。二是在一部分人有医疗保障而另外一部分人没有医疗保障的情况下,无法避免体制外人员以各种方式侵蚀体制内医疗资源的问题。 (3)现行医疗保险制度设计及相关配套措施没有解决对医疗服务提供者的行为约束问题,以至医疗服务费用仍无法控制。在这种情况下,维持资金平衡就成为医疗保险自身的难题。在实际操作中,主要做法就是强调参保者享受的待遇与缴费紧密挂钩,不能缴费甚至不能及时缴费就无法享受相关保障待遇。长此以往,医疗保险事实上就演变成自愿参加的,且只有具备缴费能力才能参加的“富人俱乐部”。在无法控制服务提供者行为的情况下,有关制度转而将控制重点改为患者,通过起付线、封顶线、多种形式的个人付费规定,实施对患者的全面经济限制,以至于能够进入该体系的参保者也无法得到应有的保障。 (4)另外,现行医疗保险设定的统筹层次过低,以至于无法在较大范围内实现风险共担。在参加医疗保险的不同类型人群中,也存在保障标准上的差异,影响到制度的公平性。 上述问题的存在,影响到城镇医疗保险制度自身的可持续性和实际效果,继续推行下去的难度很大。 4、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设计同样存在明显的缺陷。在农村医疗卫生状况急剧恶化、恢复传统合作医疗制度努力普遍失败的情况下,中央政府的有关部门于出台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改革思路,明确提出了政府增加投入的责任。这一点值得充分肯定。问题在于制度设计原则上依然存在明显的缺陷,很难发挥保障广大农村居民基本医疗需求的作用。 (1)农村居民自愿参加并需要按年度缴纳费用。这事实上就设定了一个费用门槛,以至于最贫困的农村居民,通常也是最需要帮助的人,必然因为缺乏缴费能力而无法参加。这与社会(医疗)保障制度需要突出对经济弱势群体保护的一般性原则是明显矛盾的。另外,自愿参加的制度必然形成体制内和体制外的群体区分,难以避免体制外人员对体制内资源的侵蚀问题。 (2)政府的补贴与自愿参加相结合。由于自愿参加必然形成对经济困难群体的排斥,能够参加的是农村中相对富裕的群体。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对参保者的财政补贴,就变成了一种典型的逆向转移支付,加剧了农村医疗卫生领域的不平等,违背了社会保障制度应当对贫困者进行转移支付、以缓解社会不平等的基本原则。 (3)保障目标依然定位为保大病。事实上放弃了对大多数人基本医疗需求的保障责任,也不可能获得良好的投入绩效。在农村的现实生活中,真正影响农村居民整体健康水平的是常见病和多发病。许多农村居民的大病也是因为“小病无钱治而扛成大病”的。从医疗卫生投入的绩效看,对大病的干预所获得的健康效果远不如对常见病和多发病的及时干预。 (4)与城镇医疗保障制度设计一样,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设计,缺乏医疗服务体系改革的同步支撑,以至于不得不突出对患者的约束。制度设计中也引入了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的起付线、封顶线以及分段按比例报销等做法。这些做法对于维持资金平衡是有益的,但对患者过分严格的约束特别是过高的患者自负比例必然会导致参保积极性的下降。 (5)缺乏组织能力和管理成本上的分析。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确定以县为单位进行组织。实施费用发生后,以县为单位集中审核、报销。表面看来,统筹层次已经很低了。但中国的实际情况是,绝大部分县都有数十万甚至上百万的人口,且农村居民居住分散。合作医疗面对千家万户,县政府是否有足够的组织能力,管理成本有多高,都值得进一步研究。 (6)相关领域改革的一些做法也需要进一步商榷。近年来对医疗卫生体制的改革还涉及其它一些内容,部分做法和思路也值得质疑。一是医药体制改革问题。与一般消费品不同,消费者在药品消费方面缺乏足够的选择能力,无法摆脱对医生的依赖。要想保证合理用药和药品价格的合理性,规范医院和医生的行为是关键。从国际经验看,基本着眼点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通过政府干预严格控制药品的生产许可、质量标准、使用范围和价格;二是切断医院、医生收入与药品销售收入之间的联系,实施医药分开。中国的医药体制改革却逆向而行。政府对药品生产许可、质量标准、使用范围及价格的管制日益放松,形成了药品产生和流通的过度竞争局面。与此同时,医院、医生收入与药品销售收入之间的联系却不断增强。其结果是:医院、医生与药商同流合污,以自身利益最大化为目标选择和使用药品,操纵药品市场,药品价格失控、低性价比药品驱逐高性价比药品、伪劣药品泛滥以及药品滥用等问题愈演愈烈。面对有关问题,近年来一个比较明确的改革措施是实施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试图以此切断医生和药商之间的交易关系。以此作为政策重点的问题在于,药品流通方式只是问题的一个方面,单纯通过流通体制改革不可能全面解决药品使用与价格方面的混乱;更突出的问题在于,有关政策将招标采购的主体定位为医院。作为利益主体且作为医生个人利益的共同体,医院仍必然以其自身经济利益最大化为目标进行选择,有关问题和矛盾不可能解决。改革实践已经证明了这种改革思路的问题。二是医疗救助制度建设问题。近年来,经济困难群体的医疗问题日益得到关注,一些部门开始探索建立针对经济困难群体的医疗救助制度。这种探索的出发点值得充分肯定。问题在于,针对经济困难群体的医疗救助制度必须与整个医疗保障体系的建设同步推进。单独推进医疗救助体系很难达到良好的效果。原因之一是在大部分社会成员都享受不到制度化医疗保障的情况下,只针对部分经济困难群体提供医疗救助,医疗资源侵蚀问题难以避免。原因之二是无法回避的贫困陷阱及群体矛盾问题。对最贫困的群体实施医疗救助后,贴近贫困线的家庭和个人就有可能因为疾病问题而沦为最贫困者,而自然产生救助要求。因此,救助范围不得不逐步扩大,直至制度无法支撑。否则,就必然出现群体间的矛盾和冲突。 四、未来中国医疗卫生体制改革需要首先解决的一些原则性问题。 (一)结合中国国情,明确医疗卫生事业的基本目标定位 在所有国家的医疗卫生事业发展过程中,特别是对于中国这样的发展中国家,一个无法回避的基本矛盾是:社会成员对医疗卫生的需求几乎是无止境的,而社会所能提供的医疗卫生资源则是有限的。从这一基本矛盾出发,一个必须回答的原则性问题是:有限的医疗卫生资源如何在社会成员之间,以及不同的医疗卫生需求之间进行合理的分配?换句话说,必须首先解决保障谁和保什么的问题。上述问题的解决方式有三种选择:一是优先满足部分社会成员的所有或大部分的医疗卫生需求。二是对所有社会成员按照实际需求提供均等的、有限水平的服务保障。三是优先保障所有人的基本医疗需求,在此基础上,满足更多社会成员更多的医疗卫生需求。 第一种选择的优点在于便于操作,将医疗卫生需求作为私人消费品,购买与服务方式采取市场化的方式即可。这种选择的最大问题在于其会产生非常严重的不公平问题,整个卫生投入的宏观绩效也会很低。中国近年来的改革实践及其后果已经充分证明了这一点。所以,这种选择应当彻底放弃。第二种选择的优点是可以确保医疗卫生事业的公平性,以及医疗卫生投入的宏观绩效。其主要的问题在于管理和操作上都非常困难,世界上也没有一个国家的医疗卫生体制能够真正做到这一点。中国的现实情况也不可能接受这种选择。相比之下,优先保障所有人的基本医疗需求,在此基础上,尽可 能满足更多社会成员更多的医疗卫生需求是较为合理的选择。尽管这种选择也有其不足,但毕竟可以在较大程度上实现对全体公民健康权利的保护,大大提高医疗卫生服务的公平性,而且也便于操作。世界多数国家的医疗卫生体制,大体上都属于这种类型。舍此选择,别无它路。医疗卫生事业的基本目标定位选择不仅关系到社会目标的实现,而且对经济增长的影响也很大。一个不好的医疗卫生体制在影响社会目标实现的同时,必然制约经济增长。中国近年来的实践已经充分说明了这一点。与此相反,一个好的医疗卫生体制则会促进经济增长。如果中国能够尽快建立一套保证所有老百姓都能享受到基本医疗服务(广覆盖的)的医疗卫生保障体制,一是可以促进社会公平和社会稳定,社会环境的改善必然有利于经济增长;二是对国民基本健康的有效保护必然会降低疾病负担,减少疾病带来的经济损失,同时也有利于提高人口素质,强化国家竞争力;三是可以大幅度提高居民的生活预期,刺激消费并带动宏观经济的增长。 (二)必须合理选择医疗卫生的干预重点和干预方式 基于医疗卫生资源有限性与公众医疗卫生需求无限性的矛盾,还有一个原则性问题必须解决:一定要合理地选择医疗卫生的干预重点和干预方式。这不仅直接关系到医疗卫生投入的宏观绩效,也关系到社会公平问题。选择的唯一标准是使有限的医疗卫生投入获得尽可能大的增进国民健康的效果。选择的基础则是在不同的医疗卫生干预目标、干预成本和效益(增进国民健康的效果)之间进行比较。不同的医疗卫生干预环节、对不同类型疾病的治疗、对同一类疾病不同人群的治疗、以及对同一种疾病不同治疗手段的选择,在成本和效益上都有很大甚至是巨大的差别。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在干预重点和干预方式上的选择尤其重要。首先,应当突出公共卫生服务;第二,在疾病治疗方面,应将医疗资源集中于成本低、效益好的基本临床服务;第三,对于那些按照现有技术可以取得较好治疗效果,但成本非常高昂的临床服务,在现阶段不宜广泛提倡;第四,必须彻底放弃那些成本高、效益极差的临床医疗服务;第五,应注重选择更加适宜的医疗技术路线。 目前,中国无论是在城镇医疗保障制度设计还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设计上,都将“大病统筹”作为医疗保障的重点。这种办法得到很多人的认同:大病由于治疗费用高只能通过医疗保障制度来解决,小病则因治疗成本低可以由个人和家庭自行解决。这种思路看似合理,事实上却根本行不通。如果所有的大病问题都可以通过社会统筹来解决,则意味着公共筹资与个人筹资相结合的医疗保障制度可以解决所有人的所有医疗服务需求,这显然不符合中国的基本现实。按照这一思路进行制度设计,基本结果只能是以牺牲大部分人基本医疗需求来满足部分社会成员的大病保障需求,医疗卫生事业的公平性无法实现。另外,医疗卫生的理论和实践已经证明,很多疾病特别是部分大病的发生是无法抗拒的自然规律,对很多大病的治疗和控制是成本很高而效益却很低的,将保障目标定位为大病,也不符合效益原则。将医疗卫生的干预重点集中于公共卫生以及成本低、效益好的常见病、多发病的治疗与控制是无可非议的选择。但有几个问题需要强调。第一,这种选择主要是针对政府责任而言。如果部分社会成员有特殊医疗需求,而且其个人和家庭力量抑或其他筹资方式(比如购买商业保险等)可以承担相关费用,这种需求应予以满足。第二,常见病、多发病与大病的界限不能简单以治疗费用的高低来区分,而是需要综合考虑多方面的因素。第三,对于部分治疗成本很高、治疗效果很差甚至无法治愈的大病,出于人道主义考虑不可能放弃治疗,合理的治疗方案是采用低成本的维持性措施来尽可能减轻患者的痛苦,实施临终关怀。在医疗卫生干预重点选择问题上,除了要通过有效的制度设计确保选择的合理性外,应当对所有社会成员进行理性思维教育。不少疾病的发生、演化属于自然规律,是人类现阶段无法抗拒的。即使不存在资源约束,以高投入且很多情况下以增加患者痛苦方式来对抗自然规律是缺乏理性的。 从中国的情况看,尽管卫生资源与医疗需求之间的矛盾依然很大,但与计划经济时期相比,整个国家的经济能力以及卫生投入能力均有了大幅度的增长。如果能够很好地选择医疗卫生的干预重点,充分发挥资源投入的健康效用,全民的健康状况比计划经济时期有更大幅度的改善是不成问题的。 (三)核心问题在于强化政府责任 基于医疗卫生事业的特殊性,无论是基本保障目标选择还是医疗卫生的干预重点选择,靠市场都无法自发实现合理选择,出路只能是强化政府职能。中国计划经济时期医疗卫生事业取得巨大成效的决定性因素也在于此。政府的责任应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强化政府的筹资和分配功能,二是全面干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建设和发展。 1、在筹资方面,首先要确保政府对公共卫生事业的投入。公共卫生事业属于典型的公共产品,提供公共卫生服务是政府的基本职责。这一点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动摇。除此之外,在一般医疗领域,基于个人疾病风险的不确定性及个人经济能力的差异,政府也必须承担筹资与分配责任,这是实现社会互济和风险分担的前提,也是实现合理干预目标的基本条件之一。 在一般医疗领域如何发挥政府的筹资和分配职能是一个需要讨论的问题。从国际经验看,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直接通过政府一般性税收筹资,为国民提供医疗保障;二是政府组织实施社会医疗保险计划,对国民提供医疗保障。两种筹资和保障方式各有利弊。考虑到中国国情,尤其是考虑到中国二三产业尚不发达,工薪劳动者占全社会劳动者的比重较低,保险方式不是理想选择。相比之下,政府直接投入可能更加便于组织和管理。 2、在全面干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建设和发展方面:一是要干预医疗卫生服务的地域布局,避免医疗卫生资源过分向城市及发达地区集中,以确保医疗卫生服务的可及性;二是要干预医疗卫生服务的层级结构,大力扶持公共卫生及初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发展,避免医疗卫生资源过分向高端集中,这是实现合理干预重点选择的基本条件之一;三是要干预医疗卫生服务的服务目标,突出公益性,在此基础上,发挥医疗服务机构及医务工作者在医疗卫生干预重点选择方面的积极作用。四是要干预医疗卫生服务的质量和价格,确保公众能够得到优质服务。 如何更好地实现政府对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和发展的干预是另一个需要讨论的问题。首先,如果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以营利性机构为主体,无法保证社会公益目标的实现。其次,目前很多人崇尚的个别西方国家的非营利机构主导模式,受文化传统、法律和制度基础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在中国也行不通。合理的选择可能还是由政府直接举办多数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特别是承担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责任的机构。当然,由政府直接举办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也有其难以克服的弱点,但这种组织方式在确保政府意志的实施、确保医疗卫生事业服务不脱离社会公益目标方面的优势是其他体制所不可比拟的。对于公立机构可能出现的效率低下问题,可以通过人事制度、分配制度的改革在很大程度上给予改善。迄今为止,多数发达国家的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仍以公立机构为主体。这一事实值得中国认真考虑。 五、对未来中国医疗卫生体制的一个框架性设计 (一)打破城乡、所有制等各种界限,建立覆盖全民的、一体化的医疗卫生体制。建国以来,中国的医疗卫生体制建设特别是医疗保障体制建设,一直是分别城乡、分别所有制乃至分别就业状态来组织实施的。这种制度建设方式已经落后于当前的经济发展阶段。在未来的改革中,必须打破城乡、所有制等界限,建立一个覆盖全民的、一体化的医疗卫生体制。这样不仅可以更好地实现社会公平,保障全体公民的基本健康权益,也可以避免体制分割所造成的利益集团分化以及由此产生矛盾和冲突,还能够从根本上扫清传统医疗体制对劳动力流动、国有企业改革,以及多种经济成份共同发展等形成的障碍。更为重要的是,通过城乡一体化的医疗卫生体制建设,可以真正增进对农民权益的保护。此外,过去只针对少数群体的保障体制所难以解决的体制外侵蚀问题,自然也就不存在了。 (二)划分医疗卫生服务的层次和范围,实行不同的保障方式。为了合理的分配医疗资源,有必要将医疗卫生服务分为公共卫 生、基本医疗服务和非基本医疗服务三个层次。包括计划免疫、传染病控制、妇幼保健、职业卫生、环境卫生和健康教育等在内的公共卫生服务属于典型的公共产品,应由政府向全体社会成员免费提供。在基本医疗方面,以政府投入为主,针对绝大部分的常见病、多发病,为全民提供所需药品和诊疗手段的基本医疗服务包,以满足全体公民的基本健康需要。具体实施方式是,政府确定可以保障公众基本健康的药品和诊疗项目目录,政府统一组织、采购并以尽可能低的统一价格提供给所有疾病患者。其间所发生的大部分成本由政府财政承担。为控制浪费,个人需少量付费。对于一些特殊困难群体,需自付部分可进行减免。对于基本医疗服务包以外的医疗卫生需求,政府不提供统一的保障,由居民自己承担经济责任。为了降低个人和家庭的风险,鼓励发展自愿性质的商业医疗保险,推动社会成员之间的“互保”。政府提供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在自愿和自主的基础上,为职工购买补充形式的商业医疗保险;也鼓励有条件的农村集体参加多种形式的商业医疗保险。对不同层次医疗服务的界限划定,尤其是基本医疗服务包范围(包括药品和诊疗项目)的确定,可以依据医疗服务领域对各种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经验,并结合政府和社会的保障能力来确定。制度建设初期,基本服务包的范围可控制得小一些,随着经济增长和政府投入能力的提高,再逐步扩充服务包的内容。(三)构建与目标体制相适应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既然在公共卫生问题上政府要承担全部责任,为了便于工作上的统一组织与协调,最好由政府直接组织的公共部门来提供相关的服务。从中国目前的情况出发,基本医疗服务也应主要由公立机构来提供。鉴于公共卫生事业和基本医疗服务之间的紧密联系,二者可以采取合一的体制。即建立同时承担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职能的公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这样做,可能更加符合医疗卫生自身的规律,突出预防为主,实现防治结合;同时也可以避免多元服务体系并存带来的资源浪费。非基本医疗需求属于私人消费品,至少在现阶段如此。因此,主要靠市场化的方式来提供服务,不需要政府来统一组织。在这一领域可以充分引入竞争机制,鼓励营利性医疗机构的发展。但是由于医疗服务的特殊性,不可能将全部非基本医疗服务都交给营利性机构去提供,还是需要保留一部分承担非基本医疗服务责任的高端公立医疗机构。其作用之一是在服务价格方面发挥导向作用,二是在技术路线选择方面发挥导向作用,三是仍需要承担一些相关的政府职能。例如诊疗新技术的推广、新标准的示范,以及特殊时期的应急医疗服务等。除此之外,也应借鉴国际经验,积极创造条件,发展非营利的医疗服务机构;与营利性医疗机构、公立医疗机构一起,共同为居民提供非基本医疗服务。 公立医疗机构由政府直接举办,其基本职能是提供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以及部分非基本医疗服务。此类机构不得有营利目标和行为,收支要严格分开。对于只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的机构,政府应确保投入。提供非基本医疗服务的公立医疗机构运转费用来源以服务收费和政府投入相结合,可以有盈余,但盈余应当进入国家预算收入并用于推进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公立机构的医务人员为公职人员,但需通过合同聘任等方式引入激励与约束机制。公立医疗机构的布局由政府统一规划。其中,只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的机构,可以参照政府行政机构的管理方式;承担非基本医疗服务责任的公立医疗机构,可以在确保政府基本意志得到贯彻的前提下,给机构以更大的独立性。营利机构完全按照企业方式运作。政府对医院和医务人员的资质条件、服务价格、服务质量等实行全面监管。非营利医疗服务机构按照一般非营利机构的模式运作。机构不以营利为目的,盈余只能用于事业再发展。政府给予相关税收等方面的优惠,同时进行全面监管。 (四)全面推进医药分开。按照以上制度设计,在基本医疗服务领域,前述医药不分、以药养医等问题应当可以彻底杜绝。政府工作的重点应主要集中于非基本医疗领域,特别是营利性医疗服务机构。主要的调控手段一是在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的基础上严格限定医院的收入比例,全面推行医药分开;二是辅之以严格的价格监管和相应的惩戒手段,最大限度地控制医药合谋问题。 (五)建立并逐步完善筹资与组织管理体制。基本政策框架、服务内容和标准由中央政府来确定。在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保障领域,保持全国大体上均等的水平。但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保障涉及千家万户,具体的组织实施责任还是要更多地依靠地方政府。从中国目前的情况看,以县级政府作为组织实施的责任主体,应该是比较适宜的选择。 为了实现医疗卫生事业特别是公共卫生及基本医疗事业的均衡发展,实现服务的公平,筹资责任应以中央政府为主,各级政府合理分担。可以考虑由中央政府承担医务人员工资、基本药品和诊疗手段的采购费用,而诸如医疗设施的基本建设等费用,则主要靠地方政府来承担。地区间的财政能力差异问题,可以通过强化一般性的财政转移支付来逐级解决;为了尽可能做到财权与事权的统一,财政上需要做出相应的安排。例如,调整中央政府财政支出结构,增加医疗卫生支出;适当调整中央和省级政府的收入比例;中央财政设置专项预算科目用于补贴落后地区的医疗卫生费用等。长期来看,则应在税制改革的基础上,调整中央、省、县级政府之间的收入比重;设置专项税收用于医疗卫生事业。同时根据按保障目标测算的人均费用标准和各地(县)的人口数量,核定各地(县)的基本医疗服务总费用,列入中央财政的年度预算,并按季度通过省级财政直接拨付给县级执行机构;为了确保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的稳定,必须改进各级财政的预算制度,对公共预算中的医疗卫生科目实行分账管理,禁止任何形式的相互挤占和挪用。此外,可以在中央和省两级建立专门的医疗卫生基金,以应付各种不时之需。 (六)新旧体制的衔接方式。一是现有医疗保障体制与目标体制的衔接问题。关键是保证目前享有较高水平保障的社会成员的实际待遇水平不发生明显降低。出路是为他们提供补充保障。例如,对政府公职人员以及其他获得过医疗保障承诺的国有经济部门的中老年职工等,可采取由政府统一提供附加商业医疗保险的方式予以解决。对企业职工,则政府可以通过税收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参加商业性大病医疗保险。二是对现有医疗服务机构的分类改革问题。对现有医疗服务体系的改革只能是“抓小放大”,同时承担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责任的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主要应通过对现有各级公共卫生机构、二级以下的公立综合性医院、以农村乡镇卫生院和城市社区医院为主的基层医疗服务机构的改革、调整、合并形成。对目前三级以上的大型专业性或综合性医院,则应进行分类改革,部分改制为营利性机构,部分改制为非营利机构,还有一部分应继续保留其公立机构的性质。 (七)对有关体制设计可行性的简单分析。对于这样一个“全覆盖”的制度设计,可能的担心来自筹资能力问题。我们认为,从整个国家的经济能力看,这一担心没有根据。一个最简单的逻辑推理是:在计划经济时期,尽管当时的经济发展水平很低,但通过合理的制度建设,就已经基本上解决了绝大部分城乡居民的卫生防疫和基本医疗保障问题。改革以来,中国的经济实力已经增长了10倍以上,承担全体公民的基本医疗保障,在筹资能力上不应当有问题。 从宏观数据来看,目前中国卫生费用总支出占gdp的比重已经超过5%,这种投入水平在发展中国家位居前列。按照这种投入水平,解决所有居民的基本健康保障是没有任何问题的。改革的实质是要进行筹资方式、分配方式和资源运用方式上的调整。说到底,这只是一个政治决策和制度设计问题。无数事实表明,现实生活中不仅存在医疗资源分配的不公平问题,也同时存在医疗资源的浪费、流失及投入效率低下等问题。如果能够通过体制改革解决这些问题,甚至通过更低的投入解决公众的基本健康保障都是没有问题的。 经济体论文:谈论市场经济体制下我国环境资源保护法的完善 一、引言 保护环境和合理利用自然资源,是实现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前提和关键。环境和发展研究已成为当今世界的重要课题。从历史的角度来看,随着一场与工业革命意义同样重大的“环境革命”的诞生,环境资源保护法(以下简称“环保法”)正日益受到人们的普遍重视,从而成为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发展最快的法律之一。作为一门新兴的法律,环保法是多部门法发展的结果,宪法、行政法、民法、刑法、诉讼法等部门法在环境保护方面的发展,不仅使其成为环境法体系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也使其原理成为环保法理论体系的重要支柱。 我国是一个处于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过程中的发展中国家,目前正面临着发展经济和保护环境的双重任务。随着我国现代科技的进步和经济的发展,不仅给人们的物质文化生活带来空前繁荣,也造成了许多环境问题。一方面使原本某些方面的立法空白凸显出来,另一方面也使得原本环境法体系中的一些内容因不适应当前的形势而亟待修改。1下文将就我国现行的环保法的体系所存在的一些缺陷及产生这些缺陷的原因进行初步探讨,并提出有关建议,以期不断完善我国的环保法,更好地为经济建设服务。 二、环保法体系的缺陷及原因 关于我国环保法体系的划分方法,可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但普遍都认为环保法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并形成了以宪法关于环境资源保护规定为基础,一综合性环境基本法为核心,其他相关部门法关于环境保护的规定为补充,以及包括污染纺织、自然保护、环境纠纷处理、损害救济、环境管理组织等内容的环境法律、法规、制度和环境标准组成的体系。2但由于经济的发展而不断产生新的环境问题,且我国的环保法体系相当一部分带有浓厚的计划体制色彩,在现今市场经济条件下,所有上述这些缺陷日益阻碍着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迫切要求加大力度完善我国的环保法体系。以下将从这些缺陷产生的原因出发,分别论述之: ㈠、体系外部原因所带来的缺陷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及经济建设的不断发展,新的环境资源保护关系不断出现,必然要求新的环保法的制定实施,再继之便是环境司法要适应新的环保法体系的要求。体现在外部层次上,即为立法上的空白,亦可称为滞后性。所谓滞后性,指环保法在时间上总是落后于环境问题的要求及实践发展。滞后现象已为各国环境法的发展历史所证明。有三方面的原因造成了这种滞后性:3⑴、国家权力观念。环境问题只有发展到影响社会安定和发展时才成为现代国家行政管理的对象。⑵、环境问题的严重程度和环境意识。一般说来,环境意识落后于环境问题的发展程度,而环境意识在行政管理领域又直接制约着管理制度,这必然带来滞后性。⑶、反馈机制自身的限制。系统的复杂性,反馈环节的多元化及立法程序上的时间限制都会引起这种滞后性。从解决方法上看,滞后性只能事后进行完善,不可能从根本上避免。当然,立法时在现实可行性基础上充分考虑环境问题的发展趋势,使立法具有一定的超前性,这在实践中是可行的,也是可取的。 ㈡、体系内部原因所引起的缺陷 从环保法体系内部来看,作为体系组成部分的相关法律、法规的改变都会相应地改变环保法体系的内容和影响环保法的执行。而且,从整体上看,我国现有环保法体系的结构还不完整,子系统不周全,导致系统功能不完善,使环境资源保护关系中的某些环节尚无适当的控制手段。具体说来有: 1、功能不协调。从实践上看,它表现为某一环境问题未被调整或进行了互相矛盾的调整,亦即有的环境法律系统间作用互相矛盾或存在空白点。初步看来,这有两个原因:⑴、系统结构不完整,某些应有的法律制度尚未确定。(这和立法的滞后性是有根本区别的)⑵、系统结构不合理,有的制度间未能很好地配合。如排无收费和水源利用政策及市政工程管理等方面就存在着配合不周的问题。 2、有的子系统不符合技术合理性。环境问题首先作为一个技术经济问题而存在,其产生原因是各类技术的不合理运用,最终解决也只能依靠技术进步。环保法要产生有效的作用,它本身必须合理,即:⑴、内容满足技术合理性。许多制度是环境保护领域内技术规范的发展,应符合环境科学的规律和要求。⑵、结构满足操作技术合理性。环保法是通过法律对社会进行调整控制的一种工具和方法,必须有适应的结构和程序保证操作上的合理性,使之符合市场经济和法制建设的一般规律。4但是,目前我国环保法在这两方面或多或少存在某些问题,如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中的公共参与问题、现场检查制度问题、“三同时”制度问题,等等。总的看来,作为技术性很强的环保法,在我国并未体现出这一特点,而更多的是一般的原则制度的规定。 三、环保法体系的完善 我国正处于经济体制转轨时期,这段期间也是政治、经济、社会变动最大的时期。环境立法问题就在这高度变迁的时空中,不断受到试炼,不断受到调适。由此而形成的环保法,也就因而带有浓厚的动态气息。现阶段完善我国的环保法,应从以下两方面考虑: ㈠、环境立法对完善环保法的前提作用 这里所讲的立法,仅包括制定新的法律规范。没有环境立法,就没有环保法体系,环境司法更无从谈起。因此,完善环境立法是完善环保法体系的一个前提条件。而“立法的发动、进度及内容未必单纯是事理与民意的结果,而会因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的静态结构和动态发展而有不同的演变。”5目前,尽管环境立法领域空前活跃,但从整个国 家的经济发展来看,还未能完全跟上。因此,加强环境立法,完善环保法体系,促进体系整体功能的发挥,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止污染和破坏,是一个十分迫切的任务。 鉴于环境问题的四项特色即科技关联、利益冲突、隔代平衡、国际关联,6当前加强环境立法,完善我国环保法体系,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⑴、环境立法要突出自然规律。环境立法的目的之一就是要维护生态系统的平衡,保护和改善人类的生存环境。因此,环境立法要突出自然生态规律的要求与发展。⑵、环境立法要充分体现经济规律。环境问题使经济发展的产物,各国实践证明,只有发展经济,才能最终解决环境问题。因此,在环境立法时,要充分体现经济规律的要求,以环境保护来促进经济的发展,用法律来教育人们提高对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辩证关系的认识,以环保来促进经济的发展。⑶、环境立法要体现“地球一体”的观点。在国际关联的特色之下,环境行政容易衍生外交、国防及国际势力介入等现象,造成环境问题的复杂化。7故环境立法应从整体角度考虑环境问题,把我国的环境问题纳入世界环境问题的范围内进行考虑。 此外,在立法的进程中,应见贤思齐,认真学习环保先进国家的制度和经验,并可以有条件地援用欧美、日本等国环境法律所通用的管制手段,以便及时、高效地解决环境问题。 ㈡、健全现有制度,协调体系内部的功能 1、从技术上完善现存的相关制度。这是改善环保法体系的重要措施。首先,应加大处罚力度。可适当引用不同程度的刑罚,但应认识到环境问题多元因应的执行手段中,刑罚只是其中的一种,且适用刑罚不得背离环境问题的特质与刑罚最后手段的定位。其次,应加强科技在解决环境问题的作用,事实上科技是解决环境问题的根本途径。建议在现行环保法体系的基本原则中加入“科技促进”一项,以彰显科技的重要性。再次,“公共参与”这一原则在立法中虽得到体现,但在现实的决策运行中,却往往抛开公共力量而自行决策,或多或少地损害了公共的利益。故有必要将公共参与落实到实处,如通过听证、质询、述职等途径将之制度化。但同时也应注意不宜一味主张多参与,而应在参与的时机、范围、方式与效力上,妥为规划,并由整体的角度出发,健全相应辅助措施,以免造成公共参与的错置。 2、协调各制度的功能。各制度的协调依赖于其内容衔接和控制手段的协调,即⑴、内容衔接,不留任何空白点,控制环境行为的各主要方面和环节。⑵、内容协同,功能协调,制度间不应有矛盾点。这是由环保法体系内部各组成部分具有共同目的性所决定了的。 经济体论文:计划经济体制与中国经济体制改革 摘 要: 改革开放30年来,中国发生了惊人了变化,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回顾改革开放的历程,文章讨论了两个问题:计划经济体制为什么异常牢固和中国经济体制改革是怎样起步的。从当初迷信计划经济体制到怀疑计划经济体制,最终到下决心摒弃计划经济体制,必须归功于邓小平同志关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指导。打破了长期的、不正常的寂静,造成了再也平静不下来的经济格局,使中国经济不可逆转地走向改革,走向开放,走向市场经济。 关键词: 计划经济体制,经济体制改革,市场经济,改革开放 从1978年12月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算起,到2008年,中国的改革开放已经走过了整整30年。这30年,中国的变化是惊人的、举世瞩目的。我们每一个人,都在这个过程中有亲身的经历。 我们谁都不是先知先觉者,谁都不可能在1978年就能预知此后的中国经济会怎样一步步发展起来。我们都在改革开放的道路上学习、提高、成长。 回顾这30年,使我感触最深的是:第一,计划经济体制为什么异常牢固?第二,中国经济体制改革是怎样起步的?在序言中,我想就这两个问题谈一谈自己的想法。 计划经济体制为什么异常牢固 在已经建立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的国家,改革是非常艰难的。尽管中国同发达国家在经济和技术上的差距越来越大,但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仍然可以照常维持下去。这一体制的性质决定了它有可能顽强地存在下去。原因是: 第一,计划经济体制把企业置于行政部门附属物的地位,企业既不能自主经营,又不能自负盈亏。企业的生产数量、生产品种、价格以及企业的生产要素供给与生产成果的销售都处于政府计划部门和有关行政主管机构的控制之下,企业如果想自行决定生产和经营,稍稍摆脱一下计划的安排,稍稍违背一下行政主管机构的意愿,就会受到制裁,直到把企业领导人撤职或给予其他处分。行政权力支撑着整个计划经济体制的运转。因此,一个企业想背离计划经济的轨道,是十分困难的。同样的道理,在计划经济体制之下,居民个人实际上也处于行政部门附属物的地位。个人作为劳动者,在什么工作岗位上就业和担任什么工作,都由劳动人事机构按计划安排好,流动难以如愿,抵制这种安排等于自己断送了继续工作的机会。 个人作为消费者,也要由计划部门安排,具体表现为生活必需品是凭票证供应的、住房是由单位提供的、甚至子女的升学就业也无一不同行政主管机构的安排有关。假定居民个人想离开计划经济所安排的居住地点或工作单位,他在生活上将遇到很大的困难。这样,从居民个人的角度来看,同样可以认为计划经济的运转得到了行政权力的支撑。 第二,计划经济体制是由若干个次一级的体制组成的。例如,计划的企业体制、计划的财税体制、计划的金融体制、计划的价格体制、计划的劳动用工体制与人事体制等等。它们彼此紧密地结合在一起,这个次一级的体制依存于另一个次一级的体制,而另一个次一级的体制又依存于第三个次一级的体制,盘根错节,难解难分,此存则彼存,此损则彼损。于是,要想冲破计划经济体制的束缚,对任何单个的企业或单个的居民个人来说,简直是不可思议的事情。而且,就算某个企业或某个居民个人在某种情况下能够违背计划经济体制的规定而使自己的经济活动有所发展,那也只能被当作偶然的、非常规的事情,而不可能成为经常性的、别人可以效法的行为。在这种情况下,绝大多数企业或单个居民都只好对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安排采取默认和顺从的态度,企业和个人都感觉到自己的力量同强大的计划经济体制相比是太微不足道了,无法挣脱计划经济体制的束缚。 第三,计划经济体制有一种被认为是正确无误、不容怀疑的计划经济理论体系作为支柱,这种经济理论为计划经济体制进行辩护,把计划经济体制的建立说成是社会主义社会的唯一选择,把任何背离计划经济体制的经济行为都说成是修正主义的。这就是说,通过计划经济理论的解释,选择计划经济体制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即使计划经济体制之下出现了这种或那种问题,但一来这是历史所注定的选择,无法更改;二来如果要离开计划经济的轨道,那就是滑到了资本主义的邪路上去了,对社会、对企业、对个人的后果都是十分严重的,因为这等于背叛。计划经济体制既有行政权力作为支撑,又有计划经济理论体系为之进行辩护和论证,要想冲破计划经济体制的难度之大可想而知。不仅如此,由于长时期内计划经济理论在意识形态方面占据着统治地位,被确定为正统的经济理论,任何对计划经济提出怀疑,甚至想作出修正的观点都被打成异端。由于人们从学校里、从书籍报刊上、从电影电视中所读到的和看到的都是宣传计划经济的东西,于是人们也就自觉地或不自觉地对各种想摆脱计划经济束缚的行为加以谴责、加以抵制。某个企业或某个居民个人如果在摆脱计划经济体制方面有些举动,就会陷于非常孤立的境地,周围的人鄙视他、嘲笑他、斥责他,使他不得不屈从于舆论的压力、周围的人的压力。尽管这些压力往往是无形的,以致于到后来,连最初怀疑过计划经济体制的人也会进而怀疑自己可能真的错了:立场错了,观点错了,于是本来正确而且很有创新意义的改革尝试,就这样被扼杀了、消失了。 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是怎样起步的 从当初迷信计划经济体制到怀疑计划经济体制,最终到下决心摒弃计划经济体制,必须归功于邓小平同志关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指导,归功于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作出的历史性的决策,归功于理论工作者和经济实践者这些年来在推进改革与开放中的努力。 可以回想一下,当时,在“两个凡是”的思想统治下,要在改革开放方面迈出第一步是何等困难。1978年5月11日,《光明日报》发表《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一文,从而引发了关于真理标准的讨论。这场讨论受到了“左”的方面的压制。邓小平同志支持了这场讨论,并领导了全国范围 内的思想解放运动。 邓小平同志在社会主义经济理论中进行了重大创新。他领导的中国改革开放事业,他所设计的实现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方案与道路,以及他对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理论研究,填补了社会主义经济发展史上的空白,揭开了这一理论的新的一页,并用中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实践丰富了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的宝库。毫无疑问,假定没有理论的指导,没有理论上的突破,中国的经济改革不可能取得进展,计划经济体制也就不可能被逐渐打破。 改革开放初期,从1979年到20世纪80年代中期,经济体制改革在农村家庭承包制的推广、乡镇企业的兴起和经济特区的建立这三个方面取得了成绩。正是这些冲击的结果,导致了计划经济体制逐步失去阵地,最终不得不趋于解体。 要知道,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广、乡镇企业的兴起、经济特区的建立,无一不依赖于改革开放政策的制定,依赖于真理标准问题的讨论以及由此带来的思想解放。如果没有这些,即使有的农村中出现了家庭联产承包这种生产组织形式,它也不可能持久,而且更不可能在全国范围内推广,甚至有可能出现这种情况:在农村普遍挨饿的条件下,可以容忍家庭承包,只要经济形势稍好一些,马上就展开攻势,把家庭承包取消了。再说,即使有的乡镇办起了一些不受计划经济控制的小企业,那它们也顶多只是小型企业。在计划经济体制之下,生产一些被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国有大中型企业所不注意或不屑于生产的小商品,起着拾遗补阙的作用,不可能扩大生产规模,不可能成为与国有大中型企业一争高下的经济力量。而更有可能的是:它们迟早会被上级主管部门以各种方式纳入计划经济的轨道,朝着所谓“更高级的公有制形式”过渡。 至于经济特区的建立,那更是绝不可能的。经济特区的建立与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出现、乡镇企业的兴起之间的一个重要区别是: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出现和乡镇企业的兴起,最初纯粹是自发性的,而不是政府部门有意识地倡导的,只是在政府领导人发现了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好处及其意义,发现了乡镇企业的作用及其在中国经济中的不可替代性之后,经过研究甚至辩论,统一了认识,才加以肯定,给予扶植。经济特区则不然,在计划经济体制之下,经济特区没有自发建立的任何可能性,经济特区的建立完全是政府的有意识的行动。只有这样,在中国这块土地上才有可能出现深圳等经济特区。从经济特区建立与发展这一事实,可以更清楚地了解到计划经济体制与行政权力怎样牢固地、紧密地结合在一起。假定不是政府采取有意识的行动,那是不可能在计划经济体制与行政权力牢固结合的条件下,使某一个地区冲破计划经济体制的束缚,按市场经济的规则来发展经济的。 到20世纪80年代中期,中国经济终于发生了有深远意义的变化。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推广了,乡镇企业兴起了,经济特区建立了。农村经济改革的成就给人们这样一种启示,即只要摆脱计划经济体制的僵硬控制,让农民能够自主经营,自己承担生产经营的风险,并得到自己劳动成果中应当归于本人的部分,蕴藏于广大农村中的生产潜力就会充分发挥出来,使农村的经济走向繁荣;经济特区建设的成就给人们这样一种启示,即中国与发达国家在经济技术上的差距是可以通过改革与开放而大大缩小的。只要计划经济少一些,市场调节多一些,经济就会以较快的速度增长,人民的生活水平也就会以较大的幅度提高。 启示的威力是巨大的,农村经济改革和特区经济建设的成就向全国人民传达了一个信息:城市经济改革,尤其是国有企业的改革,已经滞后了,必须抓紧时机,推进改革。20世纪80年代前期的经济改革预示着一场更深刻、更艰巨的改革即将展开。它们就像投向死气沉沉的计划经济体制湖面的大石头,激起层层波浪。它们打破了长期的、不正常的寂静,造成了再也平静不下来的经济格局,使中国经济不可逆转地走向改革,走向开放,走向市场经济。这就是中国经济体制改革最初历史的写照。 经济体论文:经济体制改革回顾:以《商法》为聚焦点 摘要: 商法之间没有构成一个内在的、和谐一致的体系,因此它也是开放的。在中国经济改革过程中,商法的演变也体现了这一特点。 《商法》没有它自己的体系,是开放性的。它是一些规则群或者法律群,从历史上讲和商有关的各种各样的法律之间有一定程度上的相关性,但它们之间没有构成一个内在的、和谐一致的体系。所以,《商法》它是缺乏体系的,缺乏体系恰好也是它的优点,它是开放的。根据交易的需要,根据经济生活发展的需要,它可以不断的生长出新的法律。与中国经济改革关系比较密切的,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的法律。 企业产权与法人制度 我们要回顾一下中国《企业法》的改革,从1988年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到1993年的《公司法》,它反映了国有企业改革的不同阶段。 我们可以把国有企业改革分为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就是最初的放权松绑的阶段,在那个阶段它法律的形式就是国务院颁布的一些暂行条例,尽管当时组织起草《工厂法》,但是由于经济体制改革的迅速进展,所以《工厂法》很快就失去了它的立法需求。第二个阶段就是所谓的两权分离的阶段,两权分离实际上不是一个真正的现代企业制度的概念,它无非是要在政府和企业之间对国家所有权的内部的权能怎么进行划分,想在这个平面上切除一刀,这一块归政府,这一块归企业,但是这个是永远切不出来的,因为它存在一个此长彼消的关系,政府的权利大了,企业的权利就小了,企业的权利大了,政府的权利就小。 后来意识到要从根本上解决产权问题,就必须走现代企业制度道路。因为现代企业公司制度它是一种所有权转换的机制,转换以后形成两个平面的权利,一个是股权,一个是企业法人的所有权,投资者拥有企业,企业拥有财产。投资者只能作为一个整体来拥有企业,股东大会通过它的决议,它可以处分整个公司,决定它的命运,然后企业掌握了它的实际财产。这个产权构造它就提出一个要求就要达到一个独立的法人,在有限责任这么一个原则之下,通过有限责任把股东的民事责任和企业的民事责任区分开,区分开了以后,然后它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在这种情况下就形成了一个问题,就是治理结构问题,我们过去叫做法人机关,这是民法上的概念。但是法人机关实际上它是一个人,它不是产权者,这个人就有一个道德风险的问题,有限责任制度首先导致了人制度的出现;有限责任制度还导致了一个问题,经济学叫做外部性的问题。你既然是有限责任,投资者就利用这个企业进行无限的冒险,冒险以后这个企业破产了、倒闭了,最后这些风险和损失是由债权人承担的。有很多人就利用有限责任公司不断的向银行借钱,借来钱以后,把钱悄悄的转移走,这就是洗钱。这又是当前国际性的一个问题,洗钱和金融欺诈的问题,实际上现在有限责任公司已经扭曲了市场的经济基本的法则。所以说,从企业产权制度看法人治理,法人治理已经成为基本的问题。 投资环境和资本市场 投资环境和资本市场我们可以回顾到1979年的《中外合资企业法》和1998年的《证券法》。从改革开放以来,实际上我们要做的一件事情或者正在做是一件事情就是把我们国家的市场变成一个投资市场,要吸收外来的资本。我们现在国内已经形成了庞大的资本,据说居民手里面的货币已经达到了九万个亿,这实际上也是国内的资本。但是这个没有变成资本,货币还沉淀在那个地方,就因为我们的资本市场不发达。我们未来新的一届政府面临着很大的问题,和上一届政府有着很大的不同,上一届可以每年发行一千六百亿的国债,和今年的一千四百亿加起来,一共是三千亿的国债。通过这个来投资拉动经济,保持百分之七到百分之八的增长率。可以说从后年开始,本届政府要再发行国债,比如要发行两千亿的国债,他得拿出其中的一千六百亿还以前的老债。政府能拿出多少钱去再搞新项目来拉动经济增长,今后中国要保持百分之七到百分之八的增长率靠什么?靠政府项目肯定是不够的,那么每年再发行三千亿或者四千亿,行不行?那就好好的算算账,现在财政的负债离警戒线还有多远,财政负债的警戒线又牵涉到我们的金融。所以,我们现在的银行不良资产率已经达到百分之三十以上,而中国人民银行定下的不良资产的警戒线是百分之十五,我们已经远远的超过了资产的警戒线。问一个问题,为什么现在的老百姓不去挤兑,为什么现在四大商业银行还在经营?这个道理很简单,这些银行的信用不是靠它自己的信用来支撑的,是靠我们的财政来支撑的,我们现在所幸的是我们财政的负债还没有达到警戒线,老百姓相信国家财政是还得起债的,任何时候银行要是那不出钱,你财政会拿钱来兜底的。如果有一天我们发现国家财政都没有还债能力了,谁又愿意相信银行的资产呢!如果说全国人民都到银行去取款,银行又拿不出钱,这就叫做破产,这就是一个非常非常严重的局面了。我就觉得政府得想清楚,现在财政负债离警戒线还有多远,所以我不敢相信政府能够除了还一千六百亿的老债以外,我还可以再发行一千六百亿来拉动项目,因为今年发行一千四百亿本身就是一个信号。 因此得出的结论是,要再继续拉动经济增长必须靠国家以外的其它的资本,要靠民间的资本,要靠外资,你的投资环境是非常重要的因素,怎么来改善你的投资环境?我们现在投资环境里面又两个问题是最大的,第一个就是缺乏信用,我们的经济基本上成了一个讨债经济,我把它总结为三句话,叫做“欠债有理,赖债有利,讨债有功”这是完全不讲信用的短期行为。第二个就是政府管制的太多,资本市场应该是个自由的市场,资本市场允许自由投资而且允许适度投机的市场。我们今天如果在这个问题上思想不解放,不敢承认自由投资,也不敢承认适度投机,你就建立不起一个真正的、有活力的、能够吸收资本的自由市场,我们要从理论上、观念上需要解决的问题。我们看看1998年的《证券法》基本上就可以定位是一个证券监管法,而不是证券交易法。现在我们还缺一个证券交易法,而且更重要的是证券 交易法不是国家立法机关立出来的。我到美国去访问,访问了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和芝加哥的期货交易所,他们的绝大多数的规则都是由交易所自己制订出的。他们讲联邦的法律都是一些外围的保障性的法律,他们内部的交易规则完全是长期以来自己制订的。这就是行业规范,也就是行业自立,不是政府可以管的,甚至不是立法者可以直接去管的。我们立法者要提供一个宽松的环境,在这个环境下政府少管,然后让有组织的市场主体来制订自己的交易规则,这才可能形成一个有效允许的能够自立的资本市场。 金融改革和金融安全 1995年出台了《商业银行法》和《担保法》,这两个法本来是有密切联系的,实际上当时的立法者主观上并没有把这两个法联系起来。实际上我们现在的金融交易受到了一个很大的限制,就是由于他们缺乏金融安全。金融业发展初期的时候,它主要的安全是寄托在担保制度的上面,这是不可避免的。在市场规范了以后,可能相当一部分信用交易它不一定寄托在担保,而是寄托在企业已经树立的信用,或者对项目可行性充分的研究论证在这个基础上,可能这个时候金融的安全度会大幅度提高。现在来看,一个是我们银行改革本身不到位,银行还没有形成自负盈亏,严格自立的商事制度。我们刚才讲了,银行的责任实际上是有政府的财政来承担的,银行的很多行为不是市场化的行为,你和银行打交道会发现它的很多作为是不可思议的,比如说很多年前起草破产法的时候我和银行谈,我说现在有很多企业已经不行了,但是它还有一些资产,为什么不去申请它破产?如果你们现在申请破产也可能会收回百分之五十的资产,如果现在不管,过几年这些资产都被消耗掉,到那个时候你只能拿会百分之十或者更少,这就是他们内部的体制问题。他说我们如果要申请破产了,收回了百分之五十,还有百分之五十的损失,我们从那去充销这百分之五十的损失,我们要充销不掉,就体现我们当年的亏损,当年的亏损我这个行长的帽子就会被拿掉,我全行职工的奖金就拿不到。现在有很多的规则是扭曲的,现在银行里面实行贷款终身制,就是说你贷出去一笔款以后,这个款将来收不收回来,你要永远的承担责任。当然,它的目的是为了加强责任约束,让贷款人在贷出每一笔款的时候都要认真负责。 问题为什么这么多呢?就是因为在解决一个问题的时候,可以制造出十个问题。这就是一个例子,以这种办法你要解决银行贷款责任心不强的问题,就会产生出一系列的问题。银行惜贷以后,银行自己的经营效率降低,然后企业拿不到钱,企业缺乏流动资金就会运转不灵,运转不灵企业可能就会破产、职工下岗,职工下岗就找政府闹事,这就会产生一系列的事情。中国人解决问题为什么不想清楚,解决问题会产生什么问题,思维方法有很大的毛病。归根结蒂还是体制的问题,银行政策的基本点是为了保护你的资产质量和你的经济效益,而且在经营效益的基础上保护你的资产质量呢,还是把一切都寄托在财政?现在实际上银行的整个管理还是一套行政化的管理。 据说下一步是要把银监会和证监会以及保监会合并在一起,成立一个监管系统。这个监管系统的前提的市场,监管的对象也是市场,前提是它本身已经进入市场,对于主体是市场主体,它们的行为是市场行为,它按照市场规律来办事。在这个基础上去解决市场失灵的那一块,市场失灵毕竟是市场运行当中由于市场本身的局限性产生的市场制度,而我们的政府有可能本身就是市场失灵的原因。虽然有时候政府可能是市场失灵的解决者,但有时候也可能是市场失灵的制造者。在一个充分没有市场制度的国家,它的价值规律为什么不起作用,有可能是价值规律本身就有局限性,而今政府又在过分的干预或者制造市场失灵,然后它又解决市场失灵,解决市场失灵的结果是加重了市场的失灵。如果是这样的话我们就要对我们的政府打一个问号!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王卫国 经济体论文:加入WTO后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取向 经过20多年的经济体制改革,我国经济体制格局已经发生重大变化,市场机制已经在商品交易、资源配置中起着广泛的调节作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框架已初步确立。但是,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任务还远没有完成,改革正处于关键性的历史时期。在我国已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如何进一步完善经济体制改革以与国际市场经济制度顺利接轨,本文试就此谈几点框架设想。 一、建立市场服务型的政府经济职能 1、改革市场准入靠行政审批制度。 对市场过多的人为干预和行政垄断是我国市场规范化建设中的主要阻碍点,其中,行政审批制度是阻塞市场的核心因素。因此,加入WTO后应全面改革我国市场准入的各种行政审批制度,根据世贸组织规则的要求对现行的各种市场进入限制进行调整、撤消和废除,特别要清除那些阻碍民营企业、国外企业和产品进入市场的差别性限制;要取消大量不必要的许认可项目和环节,由采用许认可制度向采用申报与核准制度转变。对于必要的许认可项目,要实现审查标准的明确化、具体化和数值化,尽量减少行政机关的自由裁量权限和由此衍生的权力型垄断。申请申报制度要坚持尊重企业的自主性原则,逐渐将事前申请申报制改为事后申请申报制;对于涉及资格条件和业务范围等方面的资格制度要从有利于保障资格认证申请人自主性的原则出发进行调整,放宽资格认证方面不必要的限制,实行核准制;在涉及行业及生产标准和规格等方面,要尽可能减少政府的直接管制,尽量采用民间或行业自主检查制度;对于新设立的政府管制必须采取严格的审查程序和审查标准,新设管制实施一段时间后,要重新审查其继续存在的必要性,并配套相应的公众听证制度;要完全改革政策制度不透明,常以内部文件、内部传达、领导批示的形式贯彻政策的所谓“暗箱操作”的行政方式。 2、改革地区、部门自定法规的行政管理制度。 实行全国立法执法的标准化和统一化,改变政府各地区各部门自己制定、自己解释和自己执行法规的现状。全面清理、撤消各地区为封锁市场等各自利益而自行设立的各种“土法规”和“土政策”,拆除各种地区行政垄断的“篱笆墙”和严厉惩罚以“土法”代替正法的行为;改革目前我国的行业法规由行业主管部门编制,报国务院有关部门或人大批准的制度,特别是改革一些行政性行业集团公司自己为自己制定“法规”和被赋予部分行业管理职能的“政企合一”制度;行政法治化和民主化应尽快列上议事日程,其中,引入行政的社会监督制度和行政司法权力制衡制度是行政管理改革必走的第一步。 3、政府职能转变应由控制市场转向服务市场。 加入WTO后,为适应建立市场经济的需要, 政府职能必须有进有退,由控制市场模式向服务市场模式转变。政府职能应进一步加强的领域包括: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规则、体制环境、机制条件和法治建设;提供社会基础设施和公共物品;建立以市场为基础的宏观调控政策体系和战略管理体系;保证国家安全、经济自由、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为信息化和新经济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和政策环境。政府职能应退出的领域包括:从法治、市场制度能够正常运转的领域退出;从市场能够发挥基础性调节作用的领域退出;从社会和市场中介组织能够发挥作用的领域退出;从企业经营管理领域中退出;从垄断领域包括从自然垄断产业领域适当退出。 二、以效率为指针全方位深化所有制改革 1、 加大国有经济布局战略性调整和国有企业战略性改组的力度,大力发展混合经济。 加入WTO后,应完全抛弃劳民伤财的“公”、 “私”意识形态之争,以发展的效率为指针,全方位实施所有制改革。应执行好中央提出的“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方针,进一步明确国有经济应当加强、收缩和退出的领域及行业,制定国有经济从一般竞争性领域退出的具体实施办法,打破所有制、地域和资产经营公司界限,大力推进国有企业产权主体多元化、分散化。逐步减持上市公司的国有股份,采取优惠政策和加快设立创业板,扶持高新技术产业的国有企业上市、重组、改制和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方面,应通过立法建立起制度运行和保护平台,规范政府行为,为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提供产权保护和政策支持,以引导和促进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增长和发展;应把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相结合,大力发展混合经济,一方面以此来加快推进国有经济布局战略性调整的进程,一方面可为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腾出更大的空间。发展混合经济的一个重要措施是应重视对中小企业、乡镇企业的扶持,加入WTO后, 应在进一步“放小”的基础上,加大对中小企业尤其是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制定促进小企业发展的产业政策,加快“放小”进程。对乡镇企业,应在继续抓好清产核资和产权界定的基础上,完善集体资产管理体系,进一步明确集体资产的产权主体,推进集体企业进行公司制、股份制改造,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2、完善国有企业资产营运监管体系, 建立规范有效的国有企业内控机制和管理机制。 在国有企业战略性退出的同时,应加快实现基础性、命脉性国有企业的管理现代化。首先,应强化国有资本出资人地位和职能,完善国有资产营运监管体系。主要措施包括:强化各级国资管理部门的监管职能,加大国资部门对资产经营公司的监管力度;进一步规范资产经营公司的运作,使资产经营公司的出资人职能真正落实到位。资产经营公司要重点强化战略规划、资本运作和监督约束功能,不干预企业具体生产经营活动;应完善母子公司的管理体制,选择部分国有集团公司试行事业部制;推进驻港澳国有企业改革,加强驻外国有企业的监管,研究制定外向型国有企业集团改革与发展的政策和加强管理的制度,规避经营和金融风险。其次,应进一步规 范和完善国有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形成目标一致、权责明确、相互制衡、高效运作的现代企业组织管理制度。理顺国有企业董事长和总经理的关系,推行董事长、经理、副经理不得“同纸任命”。推行董事长由所属层级的人大委员会投票聘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由董事会聘任的高层管理聘任制度;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对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培养、选拔、管理、考核、监督的办法,研究制定国有企业经理人员资质认证和禁入制度办法;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应公开招聘、竞争上岗、择优录用,不能再套用行政级别;通过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的进出竞争制度和引入经理人员薪金期权制度来培育多元化、多层次的国有企业经理人才市场,加快企业家市场化进程。 3、以二元结构突破为主线,系统改革农村产权制度。 我国加入WTO,“三农”面临着较大的冲击。要变被动为主动, 必须全面提高农村经济的国际竞争力,其核心是从宏微观上全面改革农村的产权制度。目前,农村的双层所有制制度与制度仍然没有本质上的变化,或者说是一种翻版,乡镇集体依然是政经合一的所有者,农村依然存在相当严重的行政垄断,农民只是在经营土地上有了一定的自主权。因此,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必须从打破捆绑式的行政型集体产权制度开始,实行政经分离的产权制度,这需要宏观上必须有打破二元制度的政策制度支持,如取消户籍制度、实行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等等,以最终使农民摆脱土地依附和村庄依附。当前,农村工业化与城市化脱节是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的最大制约点,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应以此为核心展开,一方面,应加快乡镇工业产权改革使其脱离集体产权制度,建立起新型的现代企业产权制度,脱离“乡镇”,走进中小城市。另一方面,应在宏观经济战略上加速城市化步伐和第三产业发展,把农村工业纳入城市工业体系,加速乡镇企业产权的结构重组和空间重组。此外,农村合作经济也是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之一,应加快农村股份合作制经济的改革步伐,逐步将社区建设和管理纳入政府一般服务管理职能范围,对乡镇和村委会管理体制进行改革,使村务、企务公开,并尽早出台合作社法,促进真正意义上的农村经济中介组织和合作社发展。 三、以市场平稳运行为目标建立完善的公共经济服务与管理体系 1、建立基于现实条件的统一社会保障制度,重点推进失业、养老和医保制度改革。 加入WTO后,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将使企业破产、 工人失业的现象增多,经济波动性也将加大。因此,建立完善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是市场平稳运行、经济均衡发展的基础。应继续深化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建立起收、支、管、投四个环节相对独立运行的社会保障管理体系,由税务部门征缴社会保障税(费)、由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社会保障费的计发、由财政部门负责社会保障基金管理、由独立的经营机构负责社保基金的投资运营。同时,要建立起内部监督、司法监督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社会保障基金监督体系。对失业保障制度改革,要将失业救济与促进再就业有机地结合起来,对失业救济津贴的发放实行累退制,以激励失业人员努力寻找新的工作,并将部分失业保障保险基金用于失业人员的培训和推介,帮助失业人员重新走上工作岗位。对养老社保制度改革,要建立起包括城乡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和行政单位职工在内的统一的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制定和推广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制度,从法律上要求企业和职工购买补充养老保险,适当降低个人帐户部分的缴费率,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体系;出台公务员补充养老保险新政策,在公务员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实现公务员退休制度向新型养老保险制度的平稳过渡。对医保制度改革,要实行医、药分开,医院与医生分开,建立逐级转诊制度;取消现行医保制度中的个人账户部分,以加大补充医疗保险制度来替代;公务员医疗待遇按加大补充医疗保险缴费比例或购买商业医疗保险的方法实行;大力推进医疗卫生体制各项改革,探索试行医疗卫生机构分类管理模式;进一步推进药品集中采购、医疗收费调整、中外合资办医等各项改革。与此同时,应从社会救济、社会保险、社会福利等方面初步建立起符合国情又能覆盖农村的全面社会保障制度。 2、财政体制要突出改革公共性、科学性和法制性, 全面推行政府采购制度。 加入WTO后,我国财政体制改革要加速向提供公共品, 满足社会公共需要的方向推进,重点在三大领域:一是财政预算改革要注重科学性。应建立科学完备的预算编制体系,包括建立起以经济预测为基础的预算编制模式;摒弃基数法,采用零基预算法、绩效预算法和其他科学方法;实行综合财政预算,建立统一完整的国家预算等。同时加强预算全程监管,硬化预算约束,建立起不同层次的控制监督体系和监督制度,增加预算的透明度,加大社会对预算执行的监督力度。二是财政支出改革要注重公共性。应加大财政支出结构调整力度,对于一般竞争性领域,企业经营性发展项目和应用性研究项目以及可以利用社会资金发展的事业,财政资金都应逐步退出,严肃预算调整的法治性,经人代会批准的财政预算一般不能变动,如特殊情况需要调整,也必须依法定的程序进行;将预算编制与预算执行相分离,把财政部门和使用部门的预算执行职能分开,实施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三是收费制度改革要注重法制性。由于我国目前费税混杂,以费代税的现象严重, 因而收费制度改革必须加快税费分流,包括:清理乱收费,把政府职能中的行政日常性管理服务收费清除;把有偿性服务转变经营性价格,按市场竞争收费;政府公共建设投资所需资金应通过税收或公共融资方式来解决,杜绝用政府“收费基金”来替代;补偿性收费资金应专款专用,彻底清除“小金柜”私利性收费;应将农村乱收费“重灾区”的三项村提留、五项乡统筹费用改为“农村公益事业建设税”;除行政性收费或向农民提供特殊服务的补偿性收费外,其它规定外的收费、集资、摊派等不合理的农村“乱收费”应全部取消。目前,财政体制改革应侧重在全面推行政府采购制度。应抓紧制定颁布《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细则,实现政府采购的管理监督职能与组织实施职能彻底分离;实行政府采购资金由财政总会计统一管理,集中直接支付制度;培育政府采购市场,建立与现代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政府采购运行机制。 3、清理整顿社会中介组织,进一步规范经济秩序。 我国市场中介组织受传统体制和市场经济发育不全的影响,存在不少问题,与市场经济通行的规则相比,有较大的差距。因此, 加入WTO后应对市场中介组织实行全面清理整顿和改制,重点是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法律咨询服务机构、税务和工商注册等机构、价格鉴证机构、评估机构、建设监理机构、工程造价站、行使经济鉴证职能的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类型的经济鉴证社会中介机构。整顿的措施应包括:规范中介机构资格认定;依据市场规则进行脱钩改制,建立自律性运行机制;依法规范政府部门和行业协会对经济鉴证类中介机构的监督、指导和管理;对资产评估行业管理体制进行改革,加强行业管理,统一执业规则,规范评估机构运作;对国有评估机构和国有资本还没有从评估行业中退出的要加快退出步伐,对各类评估机构进行以合伙制企业和有限责任公司为主要形式的改制等。同时,我国市场中介组织的改革必须突破原有体制的束缚,以同国际惯例接轨作为长远目标。 四、立足与国际市场接轨进一步完善市场制度体系和运行体系 1、健全完善金融市场与产权市场,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 金融市场是经济发展的催化剂。我国加入WTO后, 金融市场来自外部的压力日见明显,能否建立起完善的金融市场成为中国经济在入世后能否持续发展的核心因素。对此挑战,我国首先应健全完善金融市场体系。金融市场包括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我国应加快发展包括同业拆借市场、国债回购市场、票据市场、短期债券市场在内的货币市场,完善银行间同业拆借和债券市场电子交易系统,开发金融债券、住房抵押债券等新的货币市场交易工具,增加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者数量,逐步沟通债券批发市场与零售市场。积极培育票据市场,大力发展商业与金融票据抵押、贴现业务,使之逐步成为企业和银行进行短期资金融通的重要场所,同时稳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资本市场完善方面,一要规范主板市场,加强对资本市场的全面监管,强化对上市公司违规操作的惩罚措施,减少政府政策对资本市场的直接干预和影响。二要加快建立以高新技术企业为主的二板市场和大力培育债券市场成长,扩大发行可转换债券,逐步开放金融衍生产品市场,丰富市场品种,建立起多层次的资本市场结构。三要培育机构投资者,进一步扩大基金规模,发展开放式基金和中外合资基金,推动养老基金进入证券市场。其次,我国应培育真正意义的金融市场主体。应加紧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的市场化改造和股份化改造;规范和发展中小金融机构,建立以资本为纽带的股份制合作银行;增资扩股和重组非银行的金融机构,增强其竞争能力和抵御金融风险的能力;放宽保险的进入限制和地域限制,推进保险市场主体多元化等。第三,我国应发展作为企业与金融市场纽带的产权市场。应加快制定《产权交易法》,建立健全产权交易运作体系,不断拓宽产权交易的运作范围,引进挂牌交易、公开拍卖、竞买、托管等方式,大力推进产权交易市场化进程。第四,我国应制订优化金融市场环境宏观政策,尽快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行为。应制定《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法》,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的运作程序,严禁边立项、边设计、边施工的不负责任的投资行为;对政府大型投资项目实行稽查特派员制度和社会听证制度;继续完善项目法人责任制和资本金制度;大力推行招投标制度和强化工程质量、造价、工期监理制度;进一步培育科技风险资本市场,加大风险投资基金的运作力度;促进项目市场、资本市场和产权交易市场相互结合与配套,形成比较完善的风险资本市场体系。 2、建设适应网络经济的市场体系, 建立国际接轨的市场流通体制。 加入WTO后,我国市场将进一步开放,市场发育将向纵深发展, 市场管理难度将进一步加大。为此,我国应建立起全国统一、公平竞争、规范有序并与国际市场接轨的市场体系,重点培育和发展要素市场。改革措施包括:加快市场管理体制改革,打破地区、部门、行业垄断和封锁,废除阻碍全国市场统一的各种规定;加强市场设施建设,发展大宗批发市场和专业市场;培育发展资本市场、劳动力市场、土地市场、技术市场、信息市场等要素市场,全面推进经济的市场化进程;进一步完善市场形成价格的机制,建立健全政府价格决策听证制度,切实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科学性和透明度。加大价格检查监督力度,制止不正当的价格竞争行为。同时,我国应与加入WTO和网络经济发展相适应, 建立现代型市场流通体系。应采取的改革措施有:以繁荣零售、重组批发为重点,加快物流中心的规划与建设步伐,搞好供销、仓储与交通等不同环节的衔接与配套,努力建设现代化的物流配送市场系统;大力发展连锁经营和配送,鼓励各类连锁企业延伸发展;建立以综合交通体系为主的运输平台和以邮电通讯和网络技术为主的信息平台,合理配置资源,形成物流与商贸间的协调和互动;完善网络市场规则,强化网络市场监督管理;进一步深化市场管理巡查制改革,建立“经济户口”电脑管理系统,强化知识产权管理,发展知识产品市场;根据我国加入WTO 的新形势,全面改革企业外贸经营权的管理机制,积极创造条件,尽快实现外贸经营权由审批制向登记制的转变;加大进出口配额管理的市场化水平,进一步完善进口配额招标办法,把 计划性进出口许可证分配改为市场化招标分配;改革与WTO规则相冲突的市场制度规则, 实行外贸政策公开透明化,为全面放开外贸经营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 经济体论文: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产权制度 一、必须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产权制度 (一)产权和产权制度:经济学和法学的考察 对产权,经济学和法学的概念是不同的。经济学中的产权(Property Rights),著名的《新帕尔格雷夫经济学大辞典》的解释是“一种通过让会强制而实现的对某种经济品的多用途进行选择的权利。” 现代经济学,尤其是以产权为研究重点的新制度经济学的产权理论的要点是:产权是对经济品的权利,包括使用、获得收益、处置的权利,经济品的交换,即商品或生产要素的交换是一组权利的交换;产权具有排它性,同时可分离、可分割(如对一物可以同时或分别有不同的权利),从而可有不同的产权制度安排,同时它还受规则和国家的约束;产权制度是经济运行的根本基础,产权制度决定组织的类型,形式及经济效率高低;产权制度对技术进步产生重要影响,同时技术进步也是引起产权制度变迁的基本原因;私有产权与政府干预都是可供选择的产权制度,选择的标准取决于交易费用的高低;通过建立在交易费用比较基础上的产权交易,私有产权制度会产生复杂、合作效率极高的组织,如现代大企业;企业本质上是投资者、经营者、被雇者、债权债务人等各种利益相关者产权交易和“不完全合约”的组合及产物;企业的“不完全合约”性质及信息不对称,使企业的委托问题成为企业制度设计的关键问题。 法学家通常从财产权利法律制度的角度把握产权概念。一些法学家认为狭义的产权制度主要指所有权制度或物权制度,而广义的产权制度则包括物权、债权、法人和企业财产权、股权、知识产权等各种的财产权刮。 (二)中国必须尽快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产权制度 我国要加快经济发展,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必须从经济关系和法律关系两个层面建立与此适应的产权制度。 首先,产权制度是决定资源配置的基本制度。所以需要产权制度,是因为资源有稀缺性,必需合理配置资源。因此决定资源生产、使用和交易关系的产权制度就成了事关资源配置机制和效率的基本问题和必要条件。 其次,我们选择了主要靠市场机制配置资源的市场经济体制,因此必须建立市场经济的产权制度。市场体制要求的产权制度和传统计划体制要求的产权制度不同。主要靠市场机制配置资源,意味支配资源、决定资源交换的市场主体-个人和法人的产权必须清楚明确,即市场主体必须有资源交易的选择权和决定权,否则它就不是市场主体,无法担任资源配置的主角。 第三,改革和发展的实践已经证明,按市场经济原则确立的产权制度及与此相适应的法律制度,对中国的经济发展和体制改革已起了重要的作用。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过程,是市场化的过程,就是独立的个人和法人取得资源支配权和交易权的过程。80年代初出台以后又不断完善的《合同法》、1986年出台的《民法通则》、90年代出台的《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承认并保护包括私人产权在内的各种产权,为中国包括私人企业在内的各种企业的发展,及股份公司和资本市场的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保证和促进作用。 第四,为解决仍然存在的许多问题,必须加快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产权制度的建设,建立和完善与之相适应的法律体系。目前在产权制度方面还存在许多问题。如个人产权未得到充分的承认和保护,有在城市建设中对个人产权的不当处理、私人企业进入限制、上市公司小股东利益缺乏保护等问题;大公司治理结构尚不健全,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不能得到妥当的保护和平衡;国有企业产权关系并不清楚,如资产处置权责到底归谁的问题就不清楚,因此企业转制难以推进,国有资产易流失;许多创新和技术进步,受不合理的制度限制,难以推进;法律建设方面还存在许多问题,如宪法中有关公私产权关系的描述需进一步调整,较完备的物权法尚未出台。 (三)推进社会主义产权制度的建设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 第一,理顺不同产权和主体的关系。 首先要理顺个人与法人(企业)、与国家的关系。 个人与法人的关系包括商品和服务的交易关系,个人作为雇员与法人的关系,个人作为投资者(股东)与企业的关系。这方面目前主要的问题是,对个人的权益,包括个人产权保护不够。要解决这些问题,既要完善民事法律,强化对个人财产权利的保护,还需要通过劳动法、证券法等属于公法范畴的经济法、社会法的完善,提供相应的保证。 理顺个人与国家的关系,主要涉及理顺个人产权与国家公权,及个人产权与国家(国有)产权两个方面。国家权力包括以国家为主体的民事权利和财产权利,还包括旨在服务于公共目标的公权力。市场经济体制亦公认“公权优先于私权”。问题是必须明确界定公权和个人产权,个人产权不能对抗公权,公权亦不能无偿占有个人产权。否则市场经济的基础就无法建立。理顺公权和个人产权关系,必须明确界定公权和个人产权的边界;确定公权的存在范围,我国的主要问题是公权力过大,政府介入了许多它不应也不必介入之事,但同时很多该做之事并无精力去做;明确行使公权的法律条件,公权只能根据宪法和法律,按法定程序行使,不能随意侵犯个人产权;当行使公权会带来个人(及法人)的财产损失时,国家应予以补偿。 理顺个人产权和国有产权关系的重点,一是界定个人产权和国有产权的范围,要根据中央已明确的对国有经济进行战略性调整的方针,适当缩小国有经济及相应的国有产权的控制范围,允许个人产权进入更广泛的领域,并给予保护和尊重;二是在允许个人产权进入的领域,明确个人产权主体和国有产权主体都是平等的民事主体,要平等保护双方的合法利益。目前既有国有产权主体利用其与政府的特殊关系侵犯个人产权主体的问题,亦有个人产权主体利用国有产权主体责任不清侵犯国有资产的问题。 第二,通过建立合理的企业产权制度,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产权制度建设。 在产权制度建设中,要突出企业及法人的产权制度建设。这首先是因为企业法人是市场经济的主体,而我国目前又特别关注有利于企业发展 的制度建设。企业产权制度健全离不开个人产权制度的健全,但其产权结构,尤其是大公司的产权结构为与其复杂的功能相适应,通常涉及很多人的产权,远比一般的个人产权结构要复杂。突出企业及法人的产权制度建设,既有利于直接推动现代企业制度的建设,而且有利于促进个人产权制度的完善。 为搞好企业产权制度建设,还必须重视法人产权制度建设。这是因为从法律上看企业是一种法人,法人制度不健全,企业制度难健全。更重要的是从经济角度看,企业不仅要与个人和企业交易、合作,还要和政府机构、大学、社会团体、职工持股会等各种法人和团体合作,并且这种合作日益重要。基本法人制度不健全,对法人及企业都会有负面影响。 二、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法人和企业产权制度 (一)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法人制度 法人是法律认可或规范的有独立人格的团体组织。出现法人的根本原因是经济发展和社会政治生活的客观需要。很多事不可能由个人做,只能以团体的方式运作,因而出现法人。 我国《民法通则》对“法人”的定义是“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组织。”根据法律我国的法人被分为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 中国法人制度存在许多根本性的问题。最突出的问题是我国一些已经存在的或需要发展的团体,没有相应的法规确认其地位及给予规范引导,因而既限制发展,又带来隐患。针对存在的问题,借鉴国际经验,考虑到现实性,中国法人制度的改善和发展,可考虑首先从四个方面推进。 第一,将按功能进行民事法人分类,改为重视按结合规则和财产制度进行基本的民事法人分类。 在国外,除行政法人外,民事法人主要按结合规则及财产制度进行基本分类,对某些特殊的民事法人(如日本对学校法人)亦按功能差异进行基本分类。在大陆法系国家,主要的民事法人分为以财产集合为基础的财团法人和以人(人指股东、合伙人、社员等)的集合为基础的社团法人,还有组合、无人格法人等多种法人。英美法系国家则根据基金信托制度建立非营利法人(捐助基金法人)制度。国外法人基本分类的优点是不限制民事法人目标的多样性、自主性,基本法律(主要是民法)着重规定共通的法人结合规则及相应的财产及其责任制度,辅以必要的特别法律规范某些特别问题。这是因为不是目标,而是法人的结合规则与财产制度,能更好地反映法人法律关系(特别是责任)的基本差异。政府力的科研机构,既可以作为公法人设立,亦可以财团法人的身份作为民事法人登记,按财团法人的要求规范,只是对某些法人的国家拨款成了国家捐助。后一种安排和国家投资设立按公司法注册的企业的制度安排类似。我国的法人分类偏重按功能和资金来源的分类,没有注意功能和资金来源不同情况下法人的共同特点。一些学者指出我国的事业法人实际上相当于国外的财团法人,只是我国规定事业法人主要靠国家拨款。但这种法律规定已脱离中国的实际,而且不利于适应市场和民众需要的多种事业的发展。可以考虑修改法律及有关规定,对事业法人根据财团法人或捐助法人概念进行定义,允许民间兴办。 第二,建立更方便的民事法人设立制度。 在我国除企业法人实行工商登记注册制外,其他法人的设立实际上实行的是审批制,而且审批规则往往不甚明朗。中国是大陆法系国家,但法律规定的合法的法人种类实在太少,许多民间的非营利机构以及存在多年的职工持股会等团体在中国均无明确的法律地位。法律制度与客观需求脱节,不仅使应予承认的团体无法人地位,不能保护其合理的利益,而且不利于规范引导这些团体的健康发展。这种情况不利于文化、教育、科技事业的发展,需要改进。以后除某些特定范围的事业及团体活动可根据法律继续实行审批制外,应逐步实行登记设立民事法人的制度。 第三,尽快建立独立的法人财产制度。 无论是事业法人,亦或是企业法人,独立法人财产制度都尚不健全。事业法人制度不健全的表现之一是,至今我们没有比较完备的、同时适用于民间机构的公益事业会计制度,结果是或不适当地套用国家事业机构的有关制度,或者是疏于有关的制度建设,最终都是阻碍民间公益事业的发展。法人财产制度建设的另一个重要任务是各类民事法人,包括事业机构都要建立合理的治理结构,以保证各种民事法人财产的有效运用。在放宽民事法人设立条件后,还要实行信息公开制度,防止企业及个人利用非营利民事法人进行不当的、甚至违法的行为。 第四,结合事业机构改革,加快建立适应我国情况的非营利法人制度体系的步伐。 我国高校、科研、文化事业机构都正在进行改革,并将逐步加大改革步伐。事业单位改革要引入市场竞争机制,但不等于简单的“企业化”,应当结合建立与社会主义相适应的非营利法人制度的目标推进有关改革、规范相应关系。 (二)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企业法人制度 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企业法人制度,是法人制度建设的重点。 企业法人,按大陆法系国家的说法是以赢利为目的的社团法人。在市场经济国家存在多种形式的企业法人。不同企业法人的差异,主要是企业形态的差异。企业形态即企业组织形式,是作为企业的结合者的人或成员的组织形式。企业形态差异是企业成员结合规则的差异。企业结合规则差异主要指有关企业成员(如股东、合伙人)间及企业和企业成员关系规范的差异。在现代法制国家,结合规则表现为法律规范,企业形态不同即企业法律规范不同。企业形态按结合规则(如资本结合规则)法定及分类是一种有利于企业发展和交易(含企业要素交易)的制度安排。 最基本的企业法人有合伙企业,两合(合资)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等。合作制企业也是一种重要的企业形态。还有些较特殊的企业形态,如人寿险业普遍存在的相互公司,同时有合伙企业和合作社的优缺点的欧洲经济利益集团(EEIG)。所 以会出现各种法律形式的企业,最根本的原因是企业的成员(出资者等)及利益相关者对商事活动的需求有所不同,在社会经济生活中有不同的要求和定位,因而不同的当事人的协调规则可有所不同。 可考虑从四个方面推进中国企业法人制度的完善和发展。 第一,应主要根据企业形态分类规范我国的各种企业法人。 中国的企业,从法律形式看,存在按企业形态和按所有制的两种分类。所有制指生产资料归谁所有。企业的所有制和企业形态是两回事。前者讲的是归谁所有,是经济关系,后者讲的是结合规则,是法律规范。例如国有公司(包括国有独资、控股公司)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两者的所有制都是国有制,但法律形式不同。 根据企业的法律形式,有些企业,如全民所有制、集体所有制企业能立刻明确其所有性质,但仅根据法律形式不能判断公司的所有性质。 我国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重视企业的所有性质有意义。但是总体地看应首先按直接反映结合规则的企业形态对企业进行分类规范。这是因为企业之间必然有交易,根据企业形态分类,有利于立即把握交易对象企业的基本特点、债务责任关系、决策规则,有利于企业交易和合作,有利于与国际惯例接轨;政府所有的国有独资企业的数量,今后不会太多,主要根据结合规则规范企业可以抓住企业的主流;对某些特殊企业可以通过特别法律予以规范,解决有关的特殊问题。 第二,公有制企业亦应尽可能按企业形态进行规范。 按根据企业的控制权判断企业的所有制性质的原则,可以认为我国的公制企业从法律形式上看,主要指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国有和集体控股的公司。由于养老基金、共同基金也具有或部分具有公有制性质,今后由养老基金、其同基金持有控制性股份的公司,亦可被视为有公有制成分的企业。 我们认为今后绝大多数公有制企业,将来应尽可能转为公司制和合作制企业,并纳入法律规范。大规模的及资本结合重要、重视资本回报目标的公有制企业将主要转为公司制企业。这样安排,除便于各种公有制企业和市场经济的企业制度接轨、更好地借鉴现代公司制和合作制企业的经验外,还与全民所有制企业和集体所有制企业的法律存在许多根本性的尚未解决的问题有关。 第三,要建立针对特殊企业的特殊规范。 某些企业具有特殊的功能,用一般的企业组织法难以进行合适的规范。这类企业可分为两类。一类是特殊的国有企业或公有企业,企业的基本功能是实现国家政策目标(包括公益目标)。第二类是某些行业的特珠企业,如在寿险业地位重要的相互公司,在管制性行业(如金融、电信)的一些企业,这些企业由于行业管制原因,在企业的组织体制方面往往会有特殊的要求。对这两类特殊企业既可单独立法规范,亦可通过行业法规范(特别是后一类企业)。 第四,要从保护债权人利益与提高效率、有利于发展相结合的角度完善企业法人制度。 我国民商法方面的突出问题之一是缺乏对债权人的有效保护,同时又有许多不利于企业发展的“硬规定”。 不仅要从商事行为法角度加强对债权人的保护,还要从组织法及财产法的角度,对通过转移财产、操纵子公司的方式逃废债的企业责任人及控制者强化法律约束。要允许根据“揭开法人面纱”的原则透过直接的债务人公司向操纵逃债者追溯债权。要建立企业信用调查评估体系,政府也应按一定程序公开公司信息(首先是工商登记信息)。 还存在不少不利于企业发展的“硬规定”。如我国规定知识产权折股出资不能超过35%。这种规定在一定场合下导致低估创业者人力资本和知识资本价值,违反商事民定原则。为防止虚假评估可能侵犯债权人利益,较好的办法是公开企业登记信息,对大企业,即使是非上市公司,亦应公开基本的资本负债信息。为既提高效率,又降低风险,市场经济国家的经验证明,最需要的是尽快建立更健全方便的信息公开制度和切实保护包括私人财产、严厉打击逃债人的制度,而不是简单的禁止或不合理的硬设“高门槛”规定。 (三)建立有利于大公司发展的产权制度 股份制公司是一种资本组织形式。推进大型股份公司的发展,一直是我国企业发展和改革工作的重点。发展大公司必须明确理顺有关的产权制度。 第一,以承认公司独立产权和强化股东及利益相关者权利为基础,构建现代大公司的基本财产制度。 公司,特别是股份公司都有独立的产权,即公司以法人的资格独立经营它所有和管理的资产,包括处置资产、获取收入。在市场经济国家,公司的独立产权得到法律充分保护,任何个人股东不能直接使用、支配公司的资产,即使所有股东的整体也不能随意使用、支配公司资产,因为法律规定股东决定公司分立、清算要受程序约束,需债权人同意,决定公司分红要考虑资本制度的约束。公司有自己的独立产权是公司制度能不断发展乃至成为最重要的企业制度的重要原因。早期的公司是合伙公司,以后为集聚资本实行了有限责任原则,否则谁也不敢当股东,因为它对公司的财务失败要负连带责任。但实行有限责任原则有可能减弱对公司债权人的保护,由此诞生了与有限责任原则对价的原则:公司的债权人保护原则。保护债权人的两个基本制度安排,一是资本金制度,即公司必须有一定的资本金,并且股东分红不能引致资本金减少,二是利息披露及债权保全制度,如公司分割必须向债权人报告并采取债权保全措施。这样的制度安排,导致出现独立的公司财产和物权有限的股东权。以后大公司开始出现“听有和经营”两权分离的情况,经营者住住不是股东,公司有独立财产有利于经营者独立经营,而股东主要关注财产运作绩效。公司进一步长大,成为上市公司,公司有了很多一般小股东(一般投资者),为使大公司能更好地集聚资本,资本市场能更有效的运转并发挥相应的资金供应作用,保护一般投资者的利益就成了公司制度进一步发展的必要条件。由此更需明确任何人不能损害公司的独立价值。公司的独立产权得到进一步加强。 经济学家承认公司的独立产权不是否定股东,尤其是控股股东通过董事及合法程序对公司的控制权或“所有权”而是强调在公司产权制度复杂化的情况下,公司经营和财产的独立,是保护好相关者利益的关键性的制度安排。经济学家和法学家对股东权,特别是股东所有权的含义的理解往往不同。经济学家说股东有所有权通常是指股东本质上拥有的对公司的支配权,作为一种抽象,它舍去了具体的限制程序和条件。而法学家认为股东所有权仅指对股票的所有权或股权,股东对公司只有有限的他物权,若对公司实行全面控制则必须满足严格的法律程序条件(如有多数股东权,按一定程序和条件行权)。 大公司“两权分离”后出现了经济学讲的“”问题,即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股东委托的人:公司管理者的目标可能和股东及企业目标不一致,公司管理者还有可能损害其它利益相关者-债权人、职工等的利益。为解决“”问题,最重要的制度安排,是要强调保护公司出资者-最大的风险承担者公司股东的权力和利益。股东应对公司有剩余索取权和剩余控制权,特别是决定公司经营者 人事和激励制度的控制权。为充分保护和适当平衡包括股东、债权人在内的公司各相关者的利益,公司还必须有合理的治理结构。 中国同时存在两方面的问题:既有对公司独立产权保护不够的问题,又有侵犯公司股东,特别是小股东和上市公司的一般投资者权益的问题。 中国有必要修改有关法律强化对股东权的保护,需要详细规定公司股东的自益权和共益权、公司经营者对股东的受托责任、强化公司财产转移限制和追索制度、强化信息披露制度、建立股东代表诉讼等制度。 第二,通过完善公司治理促进大公司的发展。 公司治理结构是围绕公司产权理顺公司相关者关系的制度安排(即法律和商业惯例的总和)。狭义的相关者是指投资者、经营者和债权,广义的相关者则还要加上职工和社区。合理的公司治理结构有利于理顺各方关系,促进公司价值成长。公司治理结构的基本构架主要涉及公司的利益相关者关系处理机制、公司决策机构及其职责设置、激励和约束机制安排三个方面。 1999年中共中央十五届三中全会明确国有大企业的改革方向是实行公司制,要建立有效的治理结构。以后,包括证监会在内的许多机构及交易所、企业都加快了改善公司治理的进程。 但是无论是认识理念,还是基本构架、具体规则,中国包括国有和私人企业在内的大公司治理结构完善的任务还十分艰巨。 从目前的情况看,推进公司治理完善,首先要抓好以下工作。 树立治理理念。合理的公司治理要有利于理顺股东、企业、债权人及职工、社区的关系。但从公司财产制度角度看,首先要理顺公司股东、经营者和债权人三者的关系。经营者根据法律及授权要有独立经营的权力,同时对股东承担保证公司财产安全及增值的受托责任,对债权人承担及时还债的责任,要遵法守规。 合理界定公司机构的决策责任。股东会的主要责任是决定公司董事、分红及批准与股东权利直接有关的决议。董事、董事会是公司的重大经营决策机构。总经理是管理决策执行机构。从目前的情况看,使国有企业的“股东代表机构”有效到位但不越位,所有企业(特别是上市公司)能有独立、负责的董事会,是改善我国公司治理的关键环节。必须进一步明确董事、董事会职责,完善制度,形成以董事个人受托责任为基础的董事会集体决策,与总经理在既受控又被充分授权条件下的“一长制”决策有机结合的体制,使公司“谨慎决策”,又能有决策和管理效率。为此要合理设计董事结构、明确董事责任、完善董事考核和激励制度,要健全董事会组织,包括在董事会内设审计、提名、薪酬委员会,健全董事会工作制度。 要建立对股东负责,由董事会直接监控的职责明确、内外结合、覆盖各个方面的公司监控体系。该体系对外充分重视披露信息,重视接受股东、媒体、公众的监督,对内覆盖从董事会到内部经营单位各环节,内控体制与治理结构结合;董事会对内控承担战略性的监控责任,总经理(CEO)承担主要执行责任;各委员会承担相应责任;健全制度及使各机构、责任人的责任落实到位,减少风险。 建立有效的经营者激励约束机制。对国有企业经营者,有关改革的步伐需进一步加大。对非国有企业经营者,重在提升激励约束机制设计的科学化、合理化水平。对经营者作用重大的财务薪酬制度应包括适当的长期激励安排。 (四)修改完善法律,创造有利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产权制度完善发展的法律保障 修改宪法,修改有关公有财产和私有财产有所区别的说法,明确任何合法资产都应受到平等对待。 修改民法,尽快出台物权法、完善债法。有关法人基本制度的规范,应按有利于企事业发展和强化信息披露的方向进行调整完善。 知识产权法要按强化保护(包括个人的有关权利)、实施和结合国情调整的方向进一步健全。 规范企业的各种法律需要进一步完善。要修改公司法;规范集体企业的法律,建议按合作制法的方向调整,集体企业不宜设无产权主体的职工股,但为处理好历史问题可有合适的过渡安排。 经济体论文:亚洲发展中经济体应携手推进结构性改革 中国财政部长楼继伟3日在阿塞拜疆首都巴库发表演讲说,强调面对全球金融危机给亚洲地区带来的诸多新挑战,亚洲发展中经济体应加强协作和宏观政策协调,携手推进结构性改革,实现区域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楼继伟是在巴库举行的亚洲开发银行(亚行)理事会第48届年会上一场主题为“重新审视亚太地区增长潜力和模式”的部长级研讨会上做如上表述的。 亚行预测,亚洲发展中经济体今年仍有望实现6.3%的增长,对全球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60%。但面对更加复杂的内部和外部经济环境,越来越多亚洲国家开始重新审视其增长潜力和模式。 站在十字路口的亚洲经济将走向何方?楼继伟认为,亚洲发展中经济体经受住了此次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重要的原因就是亚洲经济体自上次亚洲金融危机以来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同时实施了审慎的宏观经济政策。 不过,楼继伟认为,近些年亚洲经济体增速开始放缓,也暴露出发展中的一些深层次的问题,如人均GDP不高、基础设施落后、宏观经济和金融市场稳定性容易受到外部环境影响等。“应对这些挑战,各国需要调整发展战略,转变发展方式,进一步借助结构性改革拓展新的发展空间”。 面对共同的区域经济发展目标,楼继伟表示,希望亚洲发展中经济体加强区域的互联互通和宏观政策的协调。“中方提出的共建 一带一路 倡议秉持的是共商、共建、共享原则,不是替代现有机制,而是要在已有基础上,推动沿线国家实现发展战略对接、优势互补,因此我们欢迎沿线国家和亚洲国家积极参与”。 他指出,亚洲各国也要积极参与国际规则的治理,通过加强南南合作等,积极发出亚洲声音,提升亚洲区域的整体实力。 谈及中国经济,楼继伟说,中国已进入“三期叠加”的经济发展新常态,经济增速从8-9%降到7%左右。中国当前实施一系列重大举措,加快结构性改革,推动经济转型升级。 此外,针对中国面临的老龄化挑战,楼继伟说,中国一方面努力将储蓄转化为投资以积累国民财富,另一方面,通过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及加大对教育、城乡医疗、养老等领域的投入并改革和完善相关制度,提高劳动力市场的灵活性和流动性,推动劳动生产率的增长。 经济体论文:论世界经济体系向板块与网络状并存结构转型 美国着名学者伊曼纽尔·沃勒斯坦(ImmanuelWallerstein)在20世纪70年代提出“世界体系理论”。他认为,现代世界经济体系是“中心-边缘”结构,即存在着中心地区、边缘地区和半边缘地区三个组成部分。随着近年来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趋势的迅速发展,世界经济体系开始向板块与网络并存结构转型。板块与网络是一个矛盾的统一体,既相互矛盾,又相互依存。这种转型将是一个长期的进程。它将对世界政治、经济和国际体系产生重大影响。 一、世界经济体系从“中心-边缘”结构 向板块与网络状并存结构转型的特点 沃勒斯坦认为:“世界体系是一个社会体系,它具有范围、结构、成员集团、合理规则和凝聚力。”他写道:“表现为一个社会体系的特征是基于这样的事实,即这个体系内的生活是独立自足的,而且这个体系发展的原动力大体上是内在的。”沃勒斯坦提出:“迄今为止只存在过两种不同的世界体系:一种是世界帝国,在这些世界帝国中,存在一个控制大片地域的单一政治体系,不论其有效控制程度减弱到什么程度;而在另一类体系中,在其所有的,或几乎所有的空间不存在这样的单一政治体系”。 根据沃勒斯坦的观点,16世纪以前,“世界性体系”主要表现为一些世界性帝国,如罗马帝国、中华帝国等。从16世纪开始,随着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产生,开始以西北欧为中心,形成“世界性经济体系”。它不同于“世界性帝国”之处在于,它有一个自成一体的经济网络,却没有一个统一的政治中心。在这个世界经济体中占据有优势地位的地区,主要是西欧和北美地区,是中心区域;而广大亚非拉地区,由于受到欧洲国家的殖民统治,或是新独立建成民族国家不久,是这一世界经济体系的边缘区域;在这两者之间的是半边缘区域。三个不同的组成部分承担着三种不同的经济角色:中心区域利用边缘区域提供的原材料和廉价劳动力,生产加工制品向边缘区域销售牟利,并控制世界体系中的金融和贸易市场的运转。边缘区域除了向中心区域提供原材料、初级产品和廉价劳动力,还提供销售市场。半边缘区域介于两者之间:对中心区域部分地充当边缘区域角色;对边缘区域部分地充当中心区域角色。 在冷战时期,根据当时苏联的观点,存在着社会主义市场和资本主义市场这两个平行的世界市场体系。但这只是一个不长的插曲。冷战结束后,这两个平行的世界市场体系变为只有一个单一的世界市场体系。近年来,世界经济体系的结构开始从“中心一边缘”结构向板块与网络并存结构转型,其主要特点有: 1.区域经济合作和区域一体化趋势迅速发展 近年来,区域经济合作和一体化迅猛发展,开始形成欧盟、北美和东亚三个大的经济板块和其他一些较小的经济板块。 欧盟2004年扩大后,拥有25个成员国,人口约4.55亿,总的国内生产总值达到12万亿美元。北美自由贸易区1994年开始实施,现在包括美、加、墨三国,人口约4.2亿,总的国内生产总值接近13万亿美元。北美自由贸易区在世界上的影响不亚于欧洲一体化。东亚区域的经济一体化和安全合作进程虽然起步较晚,但发展势头强劲。东亚国家已经开始构建“东亚共同体”的进程,中国将与东盟国家于2010年建立自由贸易区。如能实现,它将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自由贸易区,总人口将达近20亿,经济规模将超过3万亿美元。日本与东盟签订了一揽子经济合作协议,决定在2012年实现经济合作伙伴计划。韩国已与东盟就双边自由贸易协定中的商品自由贸易达成协议。此外,中日韩正在就三国自由贸易安排开展联合学术研究。“东亚共同体”如能建成,将形成与北美自由贸易区、欧盟三足鼎立的态势。 北美和东亚经济板块中既包括发达国家,也包括发展中国家。其他发展中国家走联合自强道路,也建立和加强了一些区域经济合作组织,形成较小的经济板块,如非洲联盟、东非共同体、萨赫勒-撒哈拉国家共同体、里约集团、南方共同市场、安第斯共同体、阿拉伯国家联盟、海湾合作委员会等。 这些都促使世界经济体系从“中心-边缘”结构开始向板块结构转型。不过,板块与开放并不一定是矛盾的,板块也可以是开放的,出现开放性与板块性并存。 2.跨国公司形成全球网络 跨国公司是当今世界经济中集生产、贸易、投资、金融、技术开发和转移以及其他服务于一体的经营实体,是经济全球化的主要推动者和体现者。20世纪80年代以来,跨国公司在全球取得迅速发展。冷战的结束和转型国家的改革开放,更给跨国公司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机会。现在,全世界4万多家跨国公司,对外投资总额超过1万亿美元,在世界各地的雇员达到7千万人,已控制世界生产的40%、世界贸易的60%和国际技术贸易的60-70%。全世界100支最大的经济力量中,跨国公司占一半以上,超过许多中小国家。跨国公司正在超越民族国家而成为国际经济活动的主体,其国际生产和经营正在实现全球范围内的最佳资源配置和生产要素组合。跨国公司占世界上国际直接投资的90%以上,使国际直接投资年均增长近30%。2005年中国出口总额的58%来自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的贸易顺差净值占中国贸易顺差总额的83%。同时,跨国公司加速在不同国家建立研发机构,以便最有效地利用当地科技资源,研制出最能适应市场的产品。“跨国公司在这一全球化新阶段中发挥了主导作用”。跨国公司形成的全球网络成为当今世界经济体系的重要特征之一。 3.出现新型的三极贸易体系,若干发展中国家从边缘向半边缘甚至中心转化,但中心区域国家仍能保持中心地位 现在世界上形成一种新型的三极贸易体系。它不仅与过去中心地区与边缘地区之间贸易有所不同,而且是人类历史上几乎从未有过的。第一极是掌握创新工艺和服务的国家,第二极是拥有大量廉价劳动力的国家,第三极是原材料拥有国。第一种贸易是掌握创新工艺和服务的国家与拥有大量廉价劳动力的国家之间进行交换;第二种贸易是低工资地区与原材料拥有国之间进行交换;第三种贸易是拥有自然资源的国家用自己的资源与那些拥有技术的国家进行交换。 虽然掌握创新工艺和服务的国家主要是过去的中心区域,提供原材料和廉价劳动力的国家仍主要是过去的边缘区域,但在贸易中的角色已发生重大变化,过去的中心区域已转变为提供创新工艺和服务为主,而拥有大量廉价劳动力的国家转变为直接生产加工制品出售给那些拥有技术的国家和提供原材料的国家。例如,中国成为“世界工厂和装配车间”。这一方面表明,拥有大量廉价劳动力的国家和提供原材料的国家在世界经济中的地位有所提高,开始逐渐摆脱边缘化,甚至有些提供原材料的国家已经属于中心区域;另一方面也说明,从“中心-边缘 ”结构向板块与网络并存结构转型将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中心区域由于掌握着创新工艺和服务,仍具有很大的优势。例如,服务部门的很大部分-金融服务、很多娱乐性服务,甚至还有教育部门-现在都可以进行贸易。许多服务的可贸易性第一次超过商品。而且,中心区域仍是“技术含量高、资本密集以及高工资产品所在的地区”。 世界经济体系从“中心-边缘”结构开始向板块和网络并存结构转型,是在若干发展中国家从边缘向半边缘甚至中心转化,但中心区域国家仍能保持中心地位的背景下出现的。 二、世界经济体系向板块与网络状并存结构转型的主要原因 1.区域化与区域主义相互促进 区域化(regionalization)与区域主义(regionalism)是两个有区别的概念。区域化是指某一区域内由非国家实体,主要是跨国公司在市场力量影响下进行贸易和投资所推动的区域经济和社会一体化。而区域主义又称“地区主义”,主要是指国家通过进行相互之间的经济合作安排,建立各种多边机制包括区域性的经济合作组织,来推动区域经济和社会一体化。 美国学者约瑟夫·奈认为,国际区域可以界定为地理上相联系的一定数目的国家,它们处于某种程度的相互依赖;国际区域主义就是以区域为基础的国家间的联合或集团的形成。中国学者马孆提出,区域主义具有“国际性、地缘性和组织性。国际性表明了区域主义属于国际关系范畴;地缘性显示了区域主义的存在范围;组织性体现了区域主义的活动空间。”安德鲁·赫里尔认为可以根据社会凝聚力(social cohesiveness)、经济凝聚力(economic cohesiveness)、政治凝聚力(politicalcohesiveness)和组织凝聚力(organization cohesiveness)的程度高低所导致的地区相互依赖程度来分析区域主义。波恩·赫特和A·伊诺塔用“区域融合度”(re-gionness)的概念来表示区域主义的程度,并将区域融合度由低到高分为5个层次:地理区域(region area)、区域复合体(region complex)、区域社会(region society)、区域共同体(region community)、区域国家(region state)。 近年来,世界上区域化与区域主义都获得很大发展,虽然在各地区发展情况有所不同。例如,在欧洲通常是区域主义发展快于区域化并推动这种进展;而在东亚是区域化发展快于区域主义并推动这种进展。 以东亚地区为例。东亚经济的区域化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发展很快。从1975年至2001年,东亚区域内贸易总量翻了6番,达到年均16%的增长率。中国市场经济的迅速增长成为其重要发动机之一。中国(包括内地和香港)已成为东亚国家出口商品的主要吸纳市场和贸易出超的重要来源。2004年日本对华贸易总额高达2132.8亿美元,占日本外贸总额的20.1%,首次超过对美国贸易总额。中国成为日本最大的贸易伙伴。中国也成为韩国最大的出口对象国。1992年,中国与东盟10国的贸易总额仅为80.8亿美元,2003年增加到782.5亿美元,增长了近9倍。而日本与东盟10国的贸易总额2001年已高达近1300亿美元。同时,东亚区域内相互投资也增长很快。例如,从1979年至1987年,东盟国家对华投资的合同金额仅为1700多万美元。而从1988年至1997年的10年中,东盟国家在华投资项目共计13710个,协议外资为399亿美元,实际投入金额为128亿美元。近年来中国对东盟投资年增幅达60%。又如,至2002年,日本和韩国对华投资分别达到363.39亿美元和151.19亿美元,分别排名第3和第6位。2003年韩国海外投资的45.8%是投向中国。这些都促使东亚经济朝一体化方向发展。 20世纪90年代后期以来,在东亚,国家推动的区域主义合作也有很大进展,包括“东盟+3”、3个“东盟+1”机制、中日韩合作机制和东亚首脑会议等。东亚国家实际上已开始构建东亚共同体的进程。这是冷战后东亚崛起和国际地位上升的重要表现。 从某种程度上说,欧盟和北美区域主义发展是世界经济体系中心区域国家力图更长时间维持其中心地位的一种措施。 正如沃勒斯坦指出的:“世界经济体的发展进程趋向于在本身发展过程中扩大不同地区间的经济和社会差距作为一个整体,世界经济体的不同地区之间受益不均的情况可能会同时不断扩大。”区域主义实际上是对这种情况的应对措施,它与区域化相互促进所导致的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发展,是世界经济体系结构板块化的重要推动力之一。 2.亚非拉国家独立和其中部分国家走上适合本国国情发展道路使一些边缘地区国家实现跨越式发展 世界经济体系转型的重要特点之一,是一些边缘地区国家实现跨越式发展成为中心地区国家。沃勒斯坦认为:“在现代世界体系的整个历史中,中心国家的各种优势一直在扩大,但特定国家试图留在中心部分内的能力并不是没有受到挑战的事实上,在这种体系内,在长远的历史时期中,从结构上看,优秀分子的循环出现很可能是不可避免的,这意味着在一定时期中某个占统治地位的国家迟早要被另外一个国家取而代之。” 在12世纪,“从经济意义上说,当时西北欧还是一个非常边缘的地区。”但由于工业革命最早在这个地区取得进展,西欧和北欧实现了跨越式发展,在18世纪以后成为世界经济体的中心地区。 亚非拉的许多地区在17世纪后逐渐沦为西方国家的殖民地和半殖民地,在政治上受到沉重压迫的同时,在经济上遭受残酷剥削,导致贫困落后,成为世界经济体系的边缘地区。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广大亚非拉国家先后赢得民族独立。其中一些发展中国家在重新掌握自己命运后,逐渐探索出适合本国经济发展的道路,成为新兴工业化国家。20世纪70年代末,中国走上改革开放道路。苏东巨变后,出现了一批转型国家,其中一些国家也走上一条适合本国的经济发展之路。美国高盛公司将巴西、俄罗斯、印度和中国作为新兴国家中的金砖4国(BRICs),认为它们将成为全球经济中的重量级国家。该公司2005年12月报告预测,如果不出意外的话,中国经济可能会在2040年超过美国成为世界第一经济大国,印度在2033年可能超过日本成为世界第三经济大国,BRICs总共的国内生产总值可能在2041年超过西方6国(G7减去加拿大)。高盛公司还将孟加拉国、埃及、印尼、伊朗、韩国、墨西哥、尼日利亚、巴基斯坦、菲律宾、土耳其、越南作为排在BRICs之后的新兴的N-11国。这些新兴的金砖4国(BRICs)和N-11国几乎都是过去的边缘地区或半边缘地区国家,现在它们的经济地位正在发生重大变化。 最近几年,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对比正在发生变化。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统计,2005年,新兴国家经济产值占世界总产值的一半以上。这是自欧洲工业革命以来的第一次。新兴国家经济平均增长速度达到6%,而发达国家是2.4%。这些国家的出口份额增长到42%,而1970年时仅占20%。在货币市场,新兴国家目前拥有的外汇储备占世界的2/30 3.新科技革命发展推动世界经济体系形成网络状结构 20世纪80年代以来,人类社会正在经历一场新的科技革命。以信息技术、生物工程技术、新能源技术和纳米技术等为代表的科技进步日新月异。科技创新 出现群体突破态势,新的技术群和新的产业群蓬勃发展。科学技术进入了前所未有的密集创新时代。许多重大创新出现在学科交叉领域,自然科学与人文科学相互渗透。科研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周期越来越短,技术更新速度日益加快。科技与经济、教育、文化、社会等的联系日益紧密。而且,“当今世界收集、储存、获取和传输信息的边际成本正趋近于零,这种情况可谓前所未有。能够进入因特网的人,全球已逾10亿。也许更令人惊异的是,约有15亿人使用移动电话。因特网无线接入潜力无限。” 特别是全球即时通讯技术和先进运输技术的发展,促进跨国公司形成全球范围内的最佳资源配置和生产要素组合,从而推动世界经济体系形成网络型结构。 以信息技术革命为核心的新科技革命在极大地推动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发展的同时,还有力地推动了经济全球化趋势的发展。 4.经济全球化趋势促进世界经济体系形成板块与网络状并存结构 经济全球化是指生产、贸易、投资、金融等经济行为在全球范围的大规模活动,是生产要素的全球配置与重组,是世界各国经济高度相互依赖和融合的表现。在国际竞争日趋激烈的形势下,经济全球化呈现出全方位发展的态势。世界各国之间、各地区之间在经济、贸易、投资、金融等领域的相互渗透和相互依存大大加深,经济间相互流通的障碍不断减弱,经济融合的需求在日益加强。二战后初期,世界贸易额仅为500多亿美元。而到2000年,世界货物贸易总额近6.2万亿美元,世界服务贸易总额达1.4万亿美元,两项相加总额已高达7.6万亿美元。2006年,仅全球商品出口额就将超过10万亿美元,整个出口比重将达到全球产量的30%,而10年前这一比重仅为20%。世界经济正在逐渐地真正形成为一个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全球市场加速形成,区域一体化蓬勃发展,世界各国的相互依存达到了空前程度。虽然世界经济体系的一个重要特点是不断把外部区域变成边缘地区,但在经济全球化趋势的冲击下,世界经济体系外的国家已屈指可数。 经济全球化趋势从两个方面促进世界经济体系板块与网络并存结构的形成。 首先,跨国公司形成的全球网络成为当今世界经济体系呈现网络型结构的主要原因。特别是中心区域国家跨国公司的全球布局促进了这种网络型结构的发展。 其次,经济全球化趋势导致区域经济一体化趋势的发展。在经济全球化趋势中,面对发达国家建立经济集团的情况,广大发展中国家不得不加快区域经济合作和区域经济一体化,以增强自身竞争力。正如沃勒斯坦指出的那样:“世界体系的生命力是由于压力的作用把世界体系结合在一起,而当每个集团不断地试图把它改造得有利于己时,又使这个世界体系分裂了。” 例如,2000年7月,非洲统一组织第36届首脑会议通过《非洲联盟章程》,决定在非洲统一组织基础上成立非洲联盟(简称“非盟”)。2001年7月,非洲统一组织第37届首脑会议通过“非洲发展新伙伴计划”,目标是消除贫困,实现可持续发展,开展双边和多边合作,推动非洲大陆经济一体化。2002年7月,非盟正式接替非洲统一组织。非盟有53个成员国。20世纪80年代,非洲国家经济增长超过2%的只有6国,20多个非洲国家经济负增长,被喻为“失落的10年”。20世纪90年代初,非洲在政治动荡和经济困境中苦苦挣扎。1994年经济形势开始逐步改善。非盟成立后,经济明显好转。据世界银行统计,非洲2003年经济增长为3.4%,2004年为3.8%,2005年达5%。2006年1月举行的非盟第六届首脑会议探讨了在非盟基础上建立非洲合众国的可行性。 当前的区域性经济合作和区域经济一体化是在全球化趋势背景下发展的,成为经济全球化的有机组成部分,实际上是通向全球化的一个阶段。因此,世界经济体系结构板块化趋势实际上是各国顺应全球化潮流,利用全球化机遇,防止和抵御全球化负面影响的结果之一。经济板块是全球化的一个阶段。许多新型的、多层次、多种类的区域经济合作机制主要是地缘经济的产物,是区域经济一体化和区域主义的集中体现。 三、世界经济体系向板块与网络状并存结构转型的主要影响 沃勒斯坦曾预言:“当21世纪中叶资本主义世界体系让位于后继的体系(一个或多个)时,我们将看看这后继体系是否会更平等。我们不能预测它会是一个什么样的体系,但能通过我们目前政治的和道德活的动来影响其结果。占人类四分之一的中国人民,将会在决定人类共同命运中起重大的作用。”从现在来看,板块与网络并存结构将是这种后继的世界经济体系的重要特点之一。 世界经济体系向板块与网络并存结构转型将产生的主要影响包括: 1.既刺激又抑制贸易保护主义 一方面,世界经济体系中的板块化趋势使贸易保护主义有所抬头。近年来,西方国家,特别是美国和欧盟国家的贸易保护主义有所上升。它们经常挥舞反倾销的大棒,对包括中国在内的发展中国家的商品设置更多的贸易壁垒。导致这种情况的其中一个原因是世界经济体系中的板块化趋势。 但另一方面,世界经济体系中网络型结构的发展又成为抑制贸易保护主义的一个重要因素。因为在跨国公司的全球网络结构越来越发达的情况下,如果一国对从另一国进口的商品征收高额关税,就可能也打击到本国跨国公司在对方国家投资的企业。这使得贸易保护主义的“双刃剑”作用更为明显。各国在考虑实施贸易保护主义措施时将更为谨慎。 2.世界经济重心开始由大西洋地区向亚太地区转移 自18世纪欧美主要国家相继发展成为资本主义强国起,世界经济重心在大西洋地区。近年来,随着中国和其他亚洲国家经济的迅速发展和在国际事务中作用的上升,世界经济重心开始由大西洋地区向亚太地区转移。亚太地区人口约30亿,占世界总人口的半数以上。仅亚太经合组织(APEC)的21个成员人口就占世界总人口的45%、国内生产总值(GDP)之和占全球生产总值的57%,拥有全球58%的制造业,贸易占国际贸易的一半以上,增长占全球总量的70%。其中,亚洲在全球国内生产总值中已占23%,而且这一比例仍在上升。亚洲外汇储备总和达2.35万亿美元,占世界外汇总储备的半数以上。2004年东亚地区经济增长率达7.6%,是全球经济增长最快的地区之一。在其中,中国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保持了9%的经济年增长率。2004年中国的外贸总额突破万亿美元,达到11548亿美元,一跃成为世界第三贸易大国。其中,同亚太地区的贸易额为7600亿美元,占中国进出口总额的72.7%。印度政府预计,今后5年印度经济将会以7-8%的速度增长。在美国的对外贸易中,出口的1/3、进口的2/5是与亚洲进行的。近年来,美国与亚太地区每年双边贸易总额超过7000亿美元。在新兴的金砖4国(BRICs)中,有两个半是亚洲国家(即中国和印度两国,俄罗斯算半个)。在新兴的N-11国中,有9个是亚洲国家。新加坡内阁资政李光耀认为,世界“经济重心”从大西洋向太平洋地区转移。美国前国务卿亨利·基辛格指出:“在我们这个时代,中国的崛起具有更加重大的历史意义,这实际上标志着世界事务的重心由大西洋地区向太平洋地区的转移。”由于欧美国家现在仍掌握创新工艺和服务的优势,因此其经济中心地位还会保留相当长时期。在这一过渡时期,世界经济体系中将出现欧盟、北美、亚太三个中心区域并存。 3.发展中国家在国际经济机制中将会有更大的发言权 由于世界经济体系中原有的“中心一边缘”结构逐渐转型为板块与网络并存结构,新的世界经济体系与原来的体系相比将显得较为平等。 现有 的国际经济机制是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建立起来的,包括世界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世界贸易组织(WTO)等。美国等西方国家在这些国际经济机制中占主导地位。 随着亚洲国家的崛起和若干发展中国家逐渐摆脱边缘地区的地位,发展中国家在国际经济机制中的影响力和发言权有望上升。例如,2006年4月,美国国际经济研究所高级研究员、美国财政部前部长助理埃德温·杜鲁门(EdwinTruman)发表了《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改革战略》一书,其中提出关于IMF改革的建议。他认为,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已经失去了其独特作用,面临着身份危机,正在失去许多主要新兴市场国家以及工业化国家的支持。他提出的三个建议之一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应重新调整其投票权的分配,立即将至少10%的投票权从传统工业化国家转移给新兴市场国家,特别是亚洲国家。这一重新调整只有通过提高IMF份额才能实现。与此同时,他建议欧盟应承诺逐步将其在IMF的代表权集中为一个席位。为此,欧盟应在2006年底前启动这一程序,先将10个席位减为7个席位。美国应说服欧盟加快这一进程。他还建议,在选择下一任IMF总裁和世界银行行长时,应实施公开和透明的程序,放弃现行的IMF总裁由欧洲人担任和世界银行行长由美国人担任的做法。 发展中国家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和推动国际经济秩序向公正合理的方向转变,依靠区域合作组织协调在国际组织谈判中的立场。例如,非洲联盟贸易部长会议2006年4月14日通过的《内罗毕宣言》表示,非洲国家将继续为在2006年底前完成世界贸易组织多哈回合谈判而努力,有关各方必须履行在多哈回合中所作的有关推动发展的承诺,以使非洲国家和其他地区的最不发达国家的发展需要和关切得到重视。与会部长们提出,欧盟和美国必须重视它们同非洲之间贸易不平衡问题,必须大幅削减扭曲贸易的各种补贴。 一些发展中国家为了发挥相互之间经济的互补性,避免强国与弱国之间的不平等竞争,也在推动平等互利基础上的自主区域一体化。例如,美国在十几年前提出建立“美洲自由贸易区计划”。但美国一边谈判,一边加强贸易保护主义的做法使拉美国家对美国的提议疑虑重重。近年来,美国相继对进口钢材提高关税,对中美洲和加勒比国家取消服装进口优惠,特别是美国国会通过新农业法案,大大增加了对农业的补贴,这些保护主义措施引起了拉美国家的强烈不满。为应对在该地区拥有经济垄断地位的美国主导的“美洲自由贸易区计划”,委内瑞拉总统查韦斯2004年提出“美洲玻利瓦尔替代方案”。该方案主张“在团结、合作的基础上实现拉美和加勒比地区一体化”。2006年4月,委内瑞拉、玻利维亚、古巴签署关于玻利维亚正式加入“美洲玻利瓦尔替代方案”的协议以及旨在加强三国经济合作的《人民贸易协定》。这将对拉美地区的政治经济格局产生深刻影响。 4.将促进整个国际体系的转型 随着经济全球化趋势迅猛发展,世界正逐渐进入全球化时代,这一时代的主题是和平与发展。 国际政治经济学认为,国际经济相互依存正在改变国际关系的性质;同时,政治体系影响经济体系,政治因素影响经济政策的制定。世界经济体系从“中心一边缘”结构向板块与网络并存结构转型,不可避免地促进整个国际体系的转型,对国际体系中的“金字塔”型等级制结构是一个重大冲击,从而将使未来的国际体系建立在较为平等的经济基础上。 现存国际体系的一个主要特点是建立在国家主权原则基础上的无政府状态下的均势体系。近年来,特别是冷战结束后,随着经济全球化趋势、区域经济一体化趋势、世界多极化趋势不断发展和各国之间共同利益的增加,无政府状态下的国际均势体系正在逐渐向以相互依存状态为主要特征的新的国际体系演变。 公正合理的国际政治和经济秩序应该建立在这种以相互依存状态为主要特征的新的国际体系基础上,并以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为准则。从理论上来说,建立在均势基础上的多极化难以实现持久和平,这是因为经济和政治不平衡发展的规律会一直起作用。而建立在相互依存基础上的多极化才能真正实现大国之间的和平。 从长远来说,相互依存状态的国际体系还将继续发展为一体化条件下的国际体系,这将为进一步建立和谐世界奠定基础。因为随着世界力量结构多样化和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国际力量之间的关系将由平衡发展到均衡,再发展到和谐。因为国家利益仍将是各国最优先考虑的因素,所以和谐实际上将必然是建立在各国间经济一体化和政治一体化基础上的利益和谐。只有建立在利益和谐基础上的国际政治和经济新秩序,才能有助于实现一个持久和平、共同繁荣的和谐世界。 经济体论文:市场经济体制中财政存在的理论基础 陈永 市场经济体制指的是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主导作用的经济运行体制。而财政作为政府调控经济的一种手段,它在市场经济体制中存在的必要性是什么?对此,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 一、 国家的存在是财政存在的充要条件 财政是国家凭借其政治权力参与国民收入的分配。国家在出现后,它并不进行生产。然而,为了维持它自身的存在和运转,国家又必须从国民收入中分到一块来满足自己的需要。由于国家不进行生产,它不可能通过交换的形式来获取它所需的社会产品,它所拥有并能加以运用的,只有强制性政治权力。国家凭借强制性的政治权力参加社会产品的分配,就是原始的税收——财政收入的主要形式。另一方面,国家为了维持自身存在和运转消耗社会产品的过程,就是财政支出。因此,国家的存在是财政存在的充要条件。只要国家存在,财政就能够存在;只要国家存在,财政就必然存在。财政的存在,只需要国家这个唯一的前提。可以说,财政是国家内生的一种东西。从古代的奴隶制国家、封建国家,到现代的计划经济国家,无不如此。在执行市场经济体制的国家中,国家仍然是财政存在的充要条件。与财政的这种存在必要性相关的是财政筹集收入的职能。 二、 市场经济体制下财政存在的必要性得到了扩展。 市场经济体制下,市场对资源配置起主导作用,市场上的一切经济行为都是按照价格机制运作。古典经济学家们认为,完全竞争的市场机制可以通过供求双方的自发调节,使资源配置和社会生产达到最优状态,即所谓的“帕累托最优”。如果情况真是这样,财政的作用就应该只限于筹集政府收入,它存在的必要性也就只是源于国家的存在。但是,我们看到,现实情况并不是这么理想,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我们对财政存在必要性的认识还应该更进一步。问题主要在于完全竞争的市场机制只是经济学研究中的一种理想,在现实生活中并不具备形成完全竞争市场所需的全部条件。而只要有某一条件没有得到满足,市场机制在实现资源有效配置上就有可能出现失灵。 西方经济学家对市场失灵现象进行了分析,认为导致市场失灵(market failure)的根本原因在于价格信号并非总是能如实反映社会边际效益和社会边际成本。具体来说,市场失灵有以下几种情况: 1、公共产品 公共产品是市场失灵的一个重要领域。西方经济学认为产品分为私人产品和公共产品。萨缪尔森在其《公共支出的纯理论》(The Pure Theory of Public Expenditure)一文中给出了公共产品的定义:纯粹的公共产品指的是这样的物品或劳务,即每个人消费这种物品或劳务不会导致别人对该种物品或劳务消费的减少。西方经济学家根据萨缪尔森的定义,总结了公共产品相对于私人产品的特征:效用的不可分割性、消费的非竞争性和受益的非排他性。由于公共产品具有上述特征,市场对公共产品的生产进行资源配置时,就会出现失灵的现象。一般来说,由于“免费搭车”现象的存在,完全由市场决定的公共产品的生产量是不足的。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就应该设法增加公共产品的供给。 2、外部效应 所谓外部效应,是指私人边际成本和社会边际成本之间或私人边际效益和社会边际效益之间的非一致性。即某些个人或厂商的经济行为影响了他人或厂商。却没有为之承担应有的成本费用或没有获得应有的报酬。由于私人经济主体主要以追求私人利益最大化为目标,所以对于带有外部效应的物品或劳务的供给不是过多就是不足。外部效应除了影响社会经济效率之外,由于外部效应导致的成本或报酬分担不合理,它也会妨碍社会的公平。所以政府应当对外部效应进行矫正,将外部的成本或报酬内部化,使带有外部效应的产品的生产数量改变到合理的水平。 3、垄断 当一个企业可以通过减少其产品的供给,使其产品的售价高于边际生产成本时,就形成了垄断。由于垄断者能够操纵市场价格,它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办法是将其产量确定在产品边际效益等于边际生产成本的水平上。结果是造成市场上该产品的供给量不足,价格偏高,造成社会效率的损失。对此,政府部门应该进行干预,通过法律和经济手段保护有效竞争,排除垄断对资源有效配置的扭曲,强迫或鼓励垄断者增加产量,降低价格,使该产品的售价等于其社会边际成本,以避免社会效率的损失。还有一些行业的规模效应很明显,如果政府不加干预,就会自然形成垄断。对这种自然垄断行业,政府也应该及时加以干预,也可以划归政府来经营。 4、信息不完全和信息不对称 信息经济学的观点认为,市场经济中经济主体掌握的信息总是不完全的,要获得更多的信息,需要付出“信息搜寻”成本;此外,市场在交易中总是存在信息不对称,交易一方总是比另一方有着更多的信息或有着更低的信息搜寻成本。由于市场经济主体在交易中总是根据自己所拥有的信息作出决策的,信息不完全和信息不对称必然导致市场失灵,资源配置偏离帕雷托最优。 5、宏观经济领域的失灵 市场机制在实现资源配置方面的失灵,不仅在微观经济中表现为上述偏离帕雷托最优的情况,市场失灵同样也反映在宏观经济领域中。对宏观经济领域中资源配置效率的考察所依据的指标主要有:就业水平、物价水平和经济增长状况。但自发的市场机制并不能自行趋向于充分就业、物价稳定和适度的经济增长。市场失灵在宏观经济领域中主要表现为收入分配不公和经济波动与失衡。为此,政府也必须对经济进行调控。 但在现实中,市场失灵并没有使市场经济制度崩溃,经济学家们普遍认为,在现实中应该有一条挽救市场失灵的途径。 其中,除了认为应由政府干预来解决市场失灵问题的观点之外,还有一些经济学家主张通过扩大市场覆盖面(即市场完全化)和提高市场效率来挽救市场失灵,但在实践中都是不成功的。西方经济学家在对多种解决市场失灵的方法进行分析后得出结论:由于市场失灵的存在,要优化资源配置,必须由政府进行干预。这就是市场经济体制下财政存在必要性的又一体现。 于其他手段相比,财政手段在解决市场失灵问题中具有以下优势: 1、财政手段比较灵活,税率和补贴额可以根据外部性情况及时加以调整。 2、财政手段的管理费用低,避免了产权界定和市场交易的巨大费用。 3、财政手段在技术上比界定产权、扩大市场覆盖面更易于操作。 三.市场经济体制中财政职能的界定 根据上述对财政存在必要性的分析,可以得出在市场经济体制中财政所应具有的职能。市场经济体制下,对经济的调节应以市场机制为主,在市场机制能够完成资源有效配置的领域,政府就没必要介入。只有发生市场失灵时,政府才应该介入其中。但政府介入的最终目的仍是为了维护或确保市场的正常运作,达到资源的有效配置。财政作为政府干预市场的手段之一,它的职能也只能限定在市场失灵的范围内。在市场经济体制下,财政的职能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1、 资源配置职能。 财政的资源配置职能主要体现在提供公共产品上。公共产品所具有的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的特征决定了它难以由私人部门通过市场提供,只能有财政来进行供给。其次,财政履行资源配置的职能还可以实现外部 效应的内部化,并解决垄断的问题。 2、 收入分配职能。 我们在前面提到,在市场机制作用下所决定的初次分配状况极不公平。这样客观上就要求社会有一种有助于实现公平的再分配机制。市场本身不能提供这种再分配机制,只有依靠政府以非市场的财政手段来完成这一任务。在这一点上,财政可以说天然地具有作为进行再分配工具的有利条件——强制课税权。这使得财政可以大规模地介入国民收入分配,通过税制设计上的巧妙安排,如征收累进的所得税,把资金从那些收入偏高的人们手中征集上来,然后,再通过各种类型的转移性支出项目,如医疗保险、食品券补贴等,把资金转移给那些收入偏低的人们。 3、 稳定经济职能。所谓稳定经济,就是指政府作为市场上的一种经济力量,运用宏观上的经济政策手段有意识地影响、调控经济,实现就业水平、通货膨胀水平及经济增长的协调。这一职能是建立在市场经济不可能自动、平稳地向前发展的认识基础上的。在政府所拥有的各种宏观经济政策手段中,财政的地位举足轻重,它在维持总供求的大体平衡方面具有重要的作用。例如,在总需求超过总供给时,政府可以减少财政支出或增加税收,通过压缩公共部门和私人部门需求来抑制社会总需求。在总需求小于总供给时,财政又可以通过扩张公共部门和私人部门需求来扩大社会总需求。除此之外,还可以通过财政上的制度性安排,使财政发挥某种“自动”的稳定作用。 我国正处在经济转轨时期,关于财政职能范围的界定,众说纷纭。通过对财政存在的理论基础进行分析,可以更清楚的认识这一问题。 来源:江苏财经信息网 经济体论文:论市场经济体制下我国环境资源保护法的完善 一、引言 保护环境和合理利用自然资源,是实现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前提和关键。环境和发展研究已成为当今世界的重要课题。从历史的角度来看,随着一场与工业革命意义同样重大的“环境革命”的诞生,环境资源保护法(以下简称“环保法”)正日益受到人们的普遍重视,从而成为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发展最快的法律之一。作为一门新兴的法律,环保法是多部门法发展的结果,宪法、行政法、民法、刑法、诉讼法等部门法在环境保护方面的发展,不仅使其成为环境法体系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也使其原理成为环保法理论体系的重要支柱。 我国是一个处于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过程中的发展中国家,目前正面临着发展经济和保护环境的双重任务。随着我国现代科技的进步和经济的发展,不仅给人们的物质文化生活带来空前繁荣,也造成了许多环境问题。一方面使原本某些方面的立法空白凸显出来,另一方面也使得原本环境法体系中的一些内容因不适应当前的形势而亟待修改。1下文将就我国现行的环保法的体系所存在的一些缺陷及产生这些缺陷的原因进行初步探讨,并提出有关建议,以期不断完善我国的环保法,更好地为经济建设服务。 二、环保法体系的缺陷及原因 关于我国环保法体系的划分方法,可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但普遍都认为环保法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并形成了以宪法关于环境资源保护规定为基础,一综合性环境基本法为核心,其他相关部门法关于环境保护的规定为补充,以及包括污染纺织、自然保护、环境纠纷处理、损害救济、环境管理组织等内容的环境法律、法规、制度和环境标准组成的体系。2但由于经济的发展而不断产生新的环境问题,且我国的环保法体系相当一部分带有浓厚的计划体制色彩,在现今市场经济条件下,所有上述这些缺陷日益阻碍着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迫切要求加大力度完善我国的环保法体系。以下将从这些缺陷产生的原因出发,分别论述之: ㈠、体系外部原因所带来的缺陷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及经济建设的不断发展,新的环境资源保护关系不断出现,必然要求新的环保法的制定实施,再继之便是环境司法要适应新的环保法体系的要求。体现在外部层次上,即为立法上的空白,亦可称为滞后性。所谓滞后性,指环保法在时间上总是落后于环境问题的要求及实践发展。滞后现象已为各国环境法的发展历史所证明。有三方面的原因造成了这种滞后性:3⑴、国家权力观念。环境问题只有发展到影响社会安定和发展时才成为现代国家行政管理的对象。⑵、环境问题的严重程度和环境意识。一般说来,环境意识落后于环境问题的发展程度,而环境意识在行政管理领域又直接制约着管理制度,这必然带来滞后性。⑶、反馈机制自身的限制。系统的复杂性,反馈环节的多元化及立法程序上的时间限制都会引起这种滞后性。从解决方法上看,滞后性只能事后进行完善,不可能从根本上避免。当然,立法时在现实可行性基础上充分考虑环境问题的发展趋势,使立法具有一定的超前性,这在实践中是可行的,也是可取的。 ㈡、体系内部原因所引起的缺陷 从环保法体系内部来看,作为体系组成部分的相关法律、法规的改变都会相应地改变环保法体系的内容和影响环保法的执行。而且,从整体上看,我国现有环保法体系的结构还不完整,子系统不周全,导致系统功能不完善,使环境资源保护关系中的某些环节尚无适当的控制手段。具体说来有: 1、功能不协调。从实践上看,它表现为某一环境问题未被调整或进行了互相矛盾的调整,亦即有的环境法律系统间作用互相矛盾或存在空白点。初步看来,这有两个原因:⑴、系统结构不完整,某些应有的法律制度尚未确定。(这和立法的滞后性是有根本区别的)⑵、系统结构不合理,有的制度间未能很好地配合。如排无收费和水源利用政策及市政工程管理等方面就存在着配合不周的问题。 2、有的子系统不符合技术合理性。环境问题首先作为一个技术经济问题而存在,其产生原因是各类技术的不合理运用,最终解决也只能依靠技术进步。环保法要产生有效的作用,它本身必须合理,即:⑴、内容满足技术合理性。许多制度是环境保护领域内技术规范的发展,应符合环境科学的规律和要求。⑵、结构满足操作技术合理性。环保法是通过法律对社会进行调整控制的一种工具和方法,必须有适应的结构和程序保证操作上的合理性,使之符合市场经济和法制建设的一般规律。4但是,目前我国环保法在这两方面或多或少存在某些问题,如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中的公共参与问题、现场检查制度问题、“三同时”制度问题,等等。总的看来,作为技术性很强的环保法,在我国并未体现出这一特点,而更多的是一般的原则制度的规定。 三、环保法体系的完善 我国正处于经济体制转轨时期,这段期间也是政治、经济、社会变动最大的时期。环境立法问题就在这高度变迁的时空中,不断受到试炼,不断受到调适。由此而形成的环保法,也就因而带有浓厚的动态气息。现阶段完善我国的环保法,应从以下两方面考虑: ㈠、环境立法对完善环保法的前提作用 这里所讲的立法,仅包括制定新的法律规范。没有环境立法,就没有环保法体系,环境司法更无从谈起。因此,完善环境立法是完善环保法体系的一个前提条件。而“立法的发动、进度及内容未必单纯是事理与民意的结果,而会 因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的静态结构和动态发展而有不同的演变。”5目前,尽管环境立法领域空前活跃,但从整个国家的经济发展来看,还未能完全跟上。因此,加强环境立法,完善环保法体系,促进体系整体功能的发挥,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止污染和破坏,是一个十分迫切的任务。 鉴于环境问题的四项特色即科技关联、利益冲突、隔代平衡、国际关联,6当前加强环境立法,完善我国环保法体系,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⑴、环境立法要突出自然规律。环境立法的目的之一就是要维护生态系统的平衡,保护和改善人类的生存环境。因此,环境立法要突出自然生态规律的要求与发展。⑵、环境立法要充分体现经济规律。环境问题使经济发展的产物,各国实践证明,只有发展经济,才能最终解决环境问题。因此,在环境立法时,要充分体现经济规律的要求,以环境保护来促进经济的发展,用法律来教育人们提高对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辩证关系的认识,以环保来促进经济的发展。⑶、环境立法要体现“地球一体”的观点。在国际关联的特色之下,环境行政容易衍生外交、国防及国际势力介入等现象,造成环境问题的复杂化。7故环境立法应从整体角度考虑环境问题,把我国的环境问题纳入世界环境问题的范围内进行考虑。 此外,在立法的进程中,应见贤思齐,认真学习环保先进国家的制度和经验,并可以有条件地援用欧美、日本等国环境法律所通用的管制手段,以便及时、高效地解决环境问题。 ㈡、健全现有制度,协调体系内部的功能 1、从技术上完善现存的相关制度。这是改善环保法体系的重要措施。首先,应加大处罚力度。可适当引用不同程度的刑罚,但应认识到环境问题多元因应的执行手段中,刑罚只是其中的一种,且适用刑罚不得背离环境问题的特质与刑罚最后手段的定位。其次,应加强科技在解决环境问题的作用,事实上科技是解决环境问题的根本途径。建议在现行环保法体系的基本原则中加入“科技促进”一项,以彰显科技的重要性。再次,“公共参与”这一原则在立法中虽得到体现,但在现实的决策运行中,却往往抛开公共力量而自行决策,或多或少地损害了公共的利益。故有必要将公共参与落实到实处,如通过听证、质询、述职等途径将之制度化。但同时也应注意不宜一味主张多参与,而应在参与的时机、范围、方式与效力上,妥为规划,并由整体的角度出发,健全相应辅助措施,以免造成公共参与的错置。 2、协调各制度的功能。各制度的协调依赖于其内容衔接和控制手段的协调,即⑴、内容衔接,不留任何空白点,控制环境行为的各主要方面和环节。⑵、内容协同,功能协调,制度间不应有矛盾点。这是由环保法体系内部各组成部分具有共同目的性所决定了的。
一、广东省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的典型模式 (一)以广州医调委为代表的市场化运作模式 广东和谐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简称“广东医调委”)由广东省司法厅批准设立,于2011年正式挂牌运作,是广东省规模最大的第三方人民调解组织。其经费来源于江泰保险经纪有限公司,该公司是广东省卫健委、医院协会聘任的“广东省医疗责任保险全省统保项目”的保险经纪顾问。它承担参保医疗机构和保险公司的“中间人”角色,职责是对参保医疗机构提供保险经纪服务并办理保险有关事宜,协同参保医疗机构进行后续理赔。共同承保广东省医疗保险的的几家保险公司,将25%的保费交给江泰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再由其支助医调委的全部经费[1]。故广东医调委及其下设分支机构为市场化运作模式,本文选取广东医调委下设的广州公益医调委(简称“广州医调委”)作为市场化运作模式的代表。1.调解流程。“保、调、赔、防、管、法”相结合,以“调赔结合”为核心,是广州医调委解决医疗纠纷的运行机制。“保”即以医疗责任保险为配套保障,“调”即以评鉴作为调解方式,“赔”即医疗纠纷定责后按医疗责任保险合同进行赔偿,“防”即协助医疗机构、相关行政部门防控医疗纠纷,“管”即接受社会各方的监督,“法”即坚持依法调解。其特点为处理、定责及调解均通过第三方,通过多个第三方来实现相互制衡[2]。广州医调委采用“背对背”式调解方式,即尽量不使医患双方直接沟通。调解员依据专家意见对医方和患方分别进行调解,这一过程中,调解员相当于医方、患方、专家之间的信息传达者。2.模式特点。理赔更为公平。经专业调解以及医疗、法学专家的评鉴后,医调委出具调解报告,对医疗纠纷责任、赔偿情况作最终认定,保险公司依据报告及赔偿标准进行赔偿,完成纠纷的调解与结案。广州医调委的加入,改变了保险公司自判自赔的理赔模式,有效避免保险公司“耍赖”、少赔、不赔的情况发生,令理赔流程更加公平。 (二)以深圳为代表的民营第三方运营模式 深圳市谐和医患关系协调中心(简称“深圳医调委”)为全国首个个人创立的医患纠纷人民调解组织。因其自行筹资、接受公益捐赠的经费来源方式,使得深圳医调委在调解中完全独立于各方。1.调解流程。发生医疗纠纷时,医患双方可向深圳医调委申请调解。在双方申请调解后,深圳医调委对进行案件“审理”,若案件符合受理条件,医患双方于7日内向医调委提供相关资料。医方需提交的资料包括各类证书及证明、诊疗经过、陈述书等,患方需提交的资料包括身份证明、诊疗经过及陈述等。2.模式特点。深圳医调委为个人建立并自行筹集经费来源的民营第三方公益组织,其筹资方式主要来源于开展相关普法宣传、申报政府项目以及接受企业、个人赞助等。同时调解不向医患双方收取费用,完全独立于医方、患方、保险方,是三种模式之中最为公平、最为中立的。但也由于没有稳定的经济来源,深圳医调委的资金运转并不顺畅。 (三)以东莞为代表的政府购买服务模式 东莞市医疗争议专业调解委员会(简称“东莞医调委”)于2013年10月经东莞市委、市政府批准设立,是广东省第一批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模式组建的医调委,在运作中取得了巨大成效。1.调解流程。与广州医调委采用“背对背”式调解不同,东莞医调委采用医方、患方、医调委三方面对面调解的形式。在调解流程安排上,采用纠纷双方轮流陈述方式,即先由一方陈述完毕后再由另一方进行陈述。患方在陈述过程中应提出自身诉求,包括经济补偿及其金额。待双方陈述结束后,由主持的调解员进行总结,并分析医方关于诊疗方面的说明解释,最后对双方进行责任认定[3]。2.模式特点。政府购买作为财政拨款是东莞医调委的运作经费来源,其部分工作人员拥有事业编制。同时,通过招聘专职医调委调解员参与调解。东莞医调委通过绩效工资及“以案定补”工作补贴作为物质激励手段,以及评选“先进个人”“先进小组”等荣誉称号作为非物质激励措施。但东莞医调委所采用的政府购买服务模式使得医患双方普遍认为东莞医调委属于行政单位,使得医患双方降低对其的信任。经调查,东莞市内过半数医方认为医调委属于行政单位,医方倾向于选择第三方调解,而患方则更倾向于自行协商。以上三种模式间相互独立。但民营第三方模式中的民营组织可以通过竞标等方式成为政府购买服务模式中的第三方组织,为政府提供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项目服务,而东莞、佛山、广州等地市则同时存在数个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机构,或是存在数种医疗纠纷第三方模式。 二、广东省三种典型调解模式的运行情况比较 (一)调解机构独立性 深圳医调委自行筹集经费、不接受商业赞助的方式,完全独立于医、患、保险、政府任何一方,其独立性最强。东莞医调委属于政府购买“人头”模式,患方时常误认为东莞医调委是行政单位而质疑其中立性,认为其在调解过程中会偏向公立医院。但东莞医调委运行经费来源于地方财政定额补助拨款,与公立医院间并无直接关联,加之东莞市所有公立医院均购买医疗责任保险,医院无需自行承担赔偿费用,故东莞医调委独立性较强。广州医调委因其运作经费直接与保险经纪公司挂钩,其独立性饱受公众质疑。但广州医调委通过合同形式固定保费,以佣金形式按一定比例支付给保险经纪公司,再由经纪公司发放医调委经费,同时在省司法厅、省卫健委、省公证处进行公证,使医调委经费不受任何一方的制约。广州医调委明确了经费来源及使用范围,通过两个第三方平台使其不受任何利益方的牵制,保证其独立性,但也因筹资渠道无法完全脱离于保险方这一“先天性不足”,独立性在三种模式中偏弱。 (二)调解结果有效性 广州医调委的“调赔结合”模式,经司法确认后保险公司将按照调解报告及赔偿标准进行赔偿,确保调解结果执行到位,故广州医调委调解的有效性最强。深圳医调委虽然与保险方联系不强,但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在全省首推在线司法确认,并与深圳医调委联合启用在线司法确认工作室,使得在线完成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时间缩短至半小时。在快捷司法确认的背景下有效避免了任何一方任意反悔的情况,故深圳医调委调解的有效性次之。东莞医调委的调解流程与深圳医调委相似,但由于东莞医调委司法确认途径依然是传统的司法确认,耗时更长,故东莞医调委调解的有效性较弱。 (三)运作资金稳定性 东莞医调委经费来源于市财政定额补助拨款,其稳定性最强。广州医调委的资金取决于省内医疗责任保险的总保费,而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等五部委2014年发布的《关于加强医疗责任保险工作的意见》,将在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中大力推广医疗责任保险,在此背景下,医疗责任保险的总保费将呈稳定增长趋势,故广州医调委的资金稳定性也有较强保障。深圳医调委由于缺乏稳定的经费来源,故其运作资金稳定性最弱。上述三种典型调解模式及其运行情况的差异,可参见表1。 三、广东省三种典型调解模式的问题分析 (一)市场化运作模式存在的问题 1.中立性与公正性受疑。在实践中,中立性与专业性是判断医疗纠纷调解机构是否具有公信力的标准[4]。以广州医调委为代表的“调保结合”市场化运作模式因其通过江泰保险经纪公司进行筹资,与保险方联系密切,令其中立性与公正性饱受质疑。2.司法确认程序冗长。因人民调解的调解协议不具备法律强制力,只能靠双方当事人自觉履行,在实践中广州医调委多采用将调解结果送至法院进行司法确认,以此增强调解执行力。但由于广州地区普遍采用传统的司法确认程序,手续繁杂、时间冗长,增加了调解过程的复杂性。 (二)民营第三方运作模式存在的问题 1.运营资金不稳定。深圳医调委采用自行筹集经费方式,其运转资金主要来源于给医疗机构、街道做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的宣传与授课、申报政府相关采购项目以及接受企业、个人的赞助等。但这些资金来源其实并不稳定,从而导致医调委的运营总体上较为困难[5]。2.内部激励手段不足。深圳医调委拟建立国内第一支专门协调医患关系的义工队伍———深圳市谐和医调服务志愿者总队。通过向社会公开招募志愿者,为医调委调解过程提供人力支援。但对志愿者的激励措施只有记录志愿时长与发放荣誉称号,难以调动内部积极性。3.医调委与保险方衔接不顺畅。深圳医调委在医患双方意见达成一致后,会把调解协议、病例等资料送至保险公司审核。审核通过后,保险公司再依据医疗责任保险协议向患者赔付。由于深圳医调委与保险方之间几乎没有任何关联程序,也无法对保险公司进行干预,导致经常出现保险公司拖赔、少赔和拒赔的情况。 (三)政府购买服务运作模式存在的问题 1.派驻机构分布不合理。以东莞为例,东莞医调委总部位于南城街道,在大朗镇和长安镇下设2个派驻工作站仅处理本镇的案件业务。而东莞医调委总部的服务范围则囊括了除长安、大朗2个镇街以外的32个镇街,案件受理区域横跨东莞全市。由于派驻工作站数量少、分布不均、服务范围集中,导致总部需处理市内绝大多数医疗纠纷案件,影响了东莞医调委整体调解效率。2.宣传力度不足。东莞医调委的组织架构中并没有负责宣传的人员。以“东莞医调委”为关键字,通过百度、360等搜索引擎查询相关信息,仅能查询到为数不多的新闻报道。而“东莞市医调委社工”官方微信公众号内仅有2018年发布的9条推文。相比之下,广东医调委与深圳医调委除了设置官方网站,其微信公众号也保持日常更新,并在微信公众号内上线调解帮助及在线答疑功能。由此可见,东莞医调委宣传力度较弱,无法满足日常宣传需要。四、广东省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的优化建议 (一)加大政府财政支持力度,拓宽资金来源渠道 稳定的筹资渠道是第三方调解机构高效、可持续工作的重要前提。本文探讨的三种模式筹资渠道各有优劣,更为理想的模式应采取“以政府购买服务为主、其他筹资渠道为辅”的复合模式。政府购买服务既保证了调解公信力,使调解更为中立,还为调解提供稳定的经费来源以确保医调委正常运作。其他筹资渠道为辅,一方面为调解员提供更多的物质激励,激发工作积极性,提升工作效率,另一方面与保险方相联系得以牵制保险公司,实施调赔结合,避免保险公司少赔、不赔、延赔的情况。 (二)优化司法确认机制,增强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 因调解双方所签订的调解协议不具备强制执行力,只有法律约束力,签订调解协议后依然可以选择不履行,易导致调解结果化为乌有。因此签订调解协议后进行司法确认,一般都作为各医调委调解成功后的最后一个步骤。但现实案例中时常会因司法确认步骤多、时间长而出现在司法确认前其中一方反悔、毁约的情况,导致调解功亏一篑而进入诉讼阶段,加剧司法资源的浪费。而深圳医调委与福田法院达成的在线司法确认机制是三种模式中最为方便、快捷的,可在签订调解协议后1小时内完成司法确认,减少司法确认的手续与时间,客观程度上强化了调解效力,在对其他模式优化的过程中可以充分借鉴这一机制经验。 (三)完善保险与调解的衔接,保证医疗纠纷案件有效了结 根据前述五部委2014年发布的《关于加强医疗责任保险工作的意见》,要求2015年底前各类医疗机构特别是公立医疗机构参加医疗责任保险,全国三级公立医院医责险参保率应达到100%,二级公立医院参保率应达到90%以上。这一举措说明医疗责任保险与医疗行为相关联已是大势所趋。市场化运营模式中的以“调赔结合”为核心是其最大特点,第三方调解的同时,也确保了保险公司对理赔结果的实现,保险公司根据医调委出具的调解报告,对医疗纠纷责任、赔偿情况进行认定和赔偿,完成纠纷的调解与结案。调赔结合保证了医调委与保险方的强关联,这一关联直接影响调解能否顺利结案。其他模式也应学习调赔结合方式,完善保险与调解衔接机制,保证医疗纠纷有效结案。 (四)加强宣传引导,提高民众对医调委的认知 广泛宣传对塑造医调委良好形象十分重要,但社会公众对医疗纠纷人民调解机制或是当地医调委的了解十分有限。以东莞为例,一项医患双方对医调委的知晓率调查显示,医方对医调委的知晓率为58.8%,而患方对医调委的知晓率仅为36.1%[3]。可见医患双方对第三方调解的认知仍不充分。这与医调委在宣传上的欠缺有直接关联,东莞医调委官方微信公众号于2018年后暂停更新,深圳医调委、广州医调委官方网站则从2018年后暂停更新,社会公众缺少了解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的的渠道与途径。各地医调委应强化社会宣传,适时主动出击,与行业部门、街道社区、社会团体和志愿服务等活动结合,常态化开展普法教育宣传,在活动中增加医调委的曝光度与知晓度,让“有医疗纠纷可以找医调委”的概念深入群众生活,成为医患双方共识。 作者:梁贵钦 翟方明 单位:广东医科大学人文与管理学院
浅谈医院管理机制:现代人力资源管理机制在完善医院管理中的应用探讨 【摘 要】目的 提高医院人力资源管理水平。 方法 分析当前传统人力资源管理存在的问题,提出建立现代人力资源管理思路。结果 目前医院人力资源管理存在观念未转变、人力资源管理体制僵化,综合考核评价缺乏科学的缋效评估体系等问题。结论 要树立正确的现代人力资源管理观念,建立和完善医院人力资源规划体系、完整的员工培训体系。建立科学的缋效考核制度及有效的人力资源激励机制,建立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人用人制度。 【关键词】现代人力资源 管理 意义和思路 医院是知识密集型组织,人才相对集中,人员的技术专业化水平要求相对较高。在医院核心竞争力的诸多要素中,人才是竞争的最为关键的因素,掌握医学知识和技能的医学人才在医院经济发展中将成为关系到事业成败的战略资源。因此,医院管理者应适应新的发展趋势,尽快从传统的人事管理理念转变到现代人力资源管理与开发的理念上来,这已成为摆在医院管理者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 1.医院人力资源管理的现状及问题的原因 目前我国许多公立医院人事部门仅仅是一个行政服务部门,人力资源管理还处在传统人事档案管理阶段,保留着许多传统人事档案管理的痕迹,这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医院的发展和整个医疗卫生队伍素质的提高,客观上制约了医学事业的发展和人民群众对优质医疗服务的需求。 1.1绝大多数公立医院,尤其偏远地区的医院仍然采用的是传统的人事管理模式 传统的人事管理是人事档案管理,也是一种具体事务管理。人事管理部门的主要精力集中在记录员工的进出、岗位的变动、职务的升降、职称的晋升、工资的增长、员工劳动合同管理,等事务管理。被认为是记录式的档案管理,是一种被动的、缺乏创造性的管理模式[1]。 1.2缺乏科学的管理理念和方法,管理专业人才匮乏 目前医院各层级的管理人员缺乏较系统的现代人力资源管理理念和技术,这是因为他们大都是从临床转向管理岗位,具有较强的医学专业技术,缺乏系统的人力资源管理及相关管理知识。另外,重技术、轻管理的思想也制约着医院人力资源管理水平的提高,这些管理者一旦从专业技术部门调往管理部门,常常陷于日常事务性管理,就很难有机会得到专门的管理培训和学习,使医院人力资源管理难于上一个新台阶。 1.3传统人事管理方式僵化 (1)医院无真正意义上的人事权。一方面医院自己无权确定编制和人员类型,不能自主录用和辞退员工。另一方面依据医院规模和隶属关系,确定医院的行政级别,由行政级别决定了医院管理干部的职级和待遇。第三,还存在想要的人才进不来,不想要的人出不去的局面,制约了医院整个人才资源的有效配置。 (2)缺少明确的人力资源规划,对各类人员的总体需求判断不足。由于人员编制更多受到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政策的局限,许多公立医院虽然对岗位人员编制和需求做了初步统计及相应预测,但却未能建立与医院发展战略相适应的完善的、长远的人力资源规划体系,使医院人才的获取、员工的培训教育以及人才的调配使用,存在着走一步看一步的状况。 (3)人才引进缺乏多渠道多方法。随着现代医院的发展,必然产生多学科多种专业技术人才的需求,如计算机管理人才,工程管理、经济管理以及心理研究人才等。随着分科的越来越专业化,以及人们对医疗卫生需求层次多样化的提高,现医院人员的配备和实际现状亦有不相适应的地方。 1.4医院综合考核评价机制流于形式 现在医院一般采取每年集中考核的形式进行年度考核。首先,医院里不论什么专业、层次的人员,都使用统一的考核标准,考核笼统,考核形式以主观评价为主,难以反映不同岗位、不同人员的业绩贡献,形式主义严重,每个人都能获得称职以上的评价。其次,考核结果与员工的实际价值难以挂钩,不利于调动员工的积极性。 1.5收入分配制度缺乏激励机制 一方面,公立医院目前实行的是国家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另一方面,目前大多数医院的绩效管理体系没有真正完全建立起来,使薪酬的激励作用无法发挥,医务人员工作积极性不高,主动钻研的精神不足,影响了医院医疗技术水平的提高。 综上所述,公立医院的管理者必须尽快地适应新的形势,从传统的人事管理转变到现代人力资源管理与开发的理念上来。 2.医院建立现代人力资源管理机制的思路 2.1转变观念,掌握现代人力资源管理理念、原理、工具和方法。从把人视为资本转变为把人视为资源;从被动反应型的管理模式转变为主动开发型管理模式;从以事为重心到以人为重心,注重人与事互相适应;把人的发展和组织的发展有机地结合起来;人事部门从执行层到组织决策层。 2.2以医院发展战略为导向,完善医院人力资源发展规划。 (1)做好医院各类人员的内部需求与外部供给分析,实现医院人力需求与供给平衡。同时还应解决周期内人力资源管理各项费用的预算管理,为各项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实施提供必要的保障。 (2)实行动态的岗位管理,扩大内部竞争机制。通过科学的、公平的、规范的员工竞争上岗,使能者上、庸者下、平者让,激励员工加强学习、努力工作,提高自身的竞争力,使各类人才脱颖而出,从而提升医院的管理和业务水平。 2.3建立完整的培训体系,强化员工素质。现代医院的竞争,说到底是人才的竞争,打造医院的核心竞争力,就要高度重视人力资源的培训与提升。组织建立系统的培训规划和员工职业生涯的发展规划,针对员工进行规范化、系统化的培训,从而建立起具有多项技能、多种水平的员工梯队,为医院战略的实现提供智力和技术支持。 2.4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制度及有效的人力资源激励机制。医院在实施考核中,重点是要针对医生、护士和管理人员等不同类别和层次的人员,确定不同的绩效考核内容和指标。按照不同岗位的责任、技术劳动的复杂和承担风险的程度、工作量的大小等不同情况,将管理要素、技术要素、风险要素和责任要素一并纳入考核要素,并把考核结果作为员工晋升、聘任、培训与教育以及薪酬分配等的依据,通过绩效考核来切实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挖掘他们的潜力。 2.5建立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人用人制度。 (1)选人。有计划、有目的的选人,既不多选,也不少选,更不能错选。因事设人,因岗配人。选择最适合的人,量才适用,切不可一味地追求高学历、高职称。 (2)育人。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的工作重点之一是建设学习型组织,对员工进行终身的持续性培训,提高每个员工的业务素质和服务能力。重视人力资源的开发和资本人力资本投资,为员工的职业发展创造条件。 (3)用人。选贤任能、人尽其才、人尽其用。将各类人才放到适合的岗位上,创造发挥他们的聪明才智的环境和舞台,并为他们提供晋升和发展的空间,是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任务。 (4)留人。要制定内外公平的合理的薪酬制度,建立科学的绩效管理体系,完善激励与约束机制,形成良好的人际关系和医院文化,使每个员工有归属感,并对医院未来发展充满信心。 浅谈医院管理机制:人力资源管理机制在医院管理中的应用 摘要:人力资源是医院发展中最为重要的资源之一。为了在竞争激烈的医疗领域中占有一席之地,医院管理者应正确认识、高效利用人力资源管理机制的优势,使医院的人力资源规划、人员聘用和配置工作、员工培训、绩效考核制度和薪酬管理体制更加科学、合理、完善。 关键词:人力资源管理机制 医院管理 医院对员工的技术性和专业性要求较高,是一个知识密集型的单位,对人才有很大的需求。但是,当前我国医院管理存在许多问题,不能适应新的发展趋势。因此,必须尽快从传统的人事管理转变到现代人力资源管理与开发上来,提高医院管理水平。 一、完善医院人力资源规划 医院根据自身的市场定位、发展战略、财务状况、医疗水平、人力资源等基本情况,制定出科学的人力资源规划方案,根据医院的整体发展规划设计出有顺序的、有层次的目标方案,确保医院各类人员的内部需求与外部供给平衡。规划方案要包括以下几方面:战略规划,规定医院人力资源开发和利用的方针策略;组织规划,是对医院整体框架的设计,如组织机构的设置、调整、评价以及岗位分析、岗位设计;制度规划,是指构建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体系的步骤、管理的制度化等;人员规划;对医院员工总体数量、构成比例、人员流动等的规划;费用规划,是指人力资源费用的预算、核算、审核、结算等。总之,要建立和完善医院人力资源数据库,更好地掌握和控制人力资源的现状,为医院的发展提供有效的、具体的规划。 二、使人员聘用和配置更加科学化 随着社会的发展,为了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医疗服务的需求,现代医院必须强化人才多样性建设,选聘多种专业技术人员,如计算机管理、心理研究、工程管理、经济管理等方面的人才。在招聘过程中要根据岗位的特点和要求选择不同的招聘方式和渠道。为了确保招聘到的人员能满足岗位需求,除了通过面试、笔试等较传统的方式外,还可以通过其它方式对竞聘者的能力进行测试,如人格测试、兴趣测试、情境模拟等。与中低层人员的聘用不同,对高层次的人员,医院应该采用引进方式,以培养为辅。除了选聘方法外,医院管理者还可以利用现代人力资源管理方式对员工招聘活动进行成本效益评估、信效度评估、数量质量评估。接下来,医院管理者要对招聘到的员工进行有效配置,达到能位匹配的最佳状态,发挥员工的最大潜能。 三、构建完整的培训体系,提升员工素质 医院要切实做好员工培训和再教育工作,这是传达上级精神、落实制度要求、传授诊疗经验、展示医学技术的有效途径,是医院做好文化建设、提升医疗水平的有效方式。根据科学研究和实践经验,医院组织培训应该以员工需求为导向,进行培训需求分析。根据医院内外部环境变化,从战略层面、组织层面、员工个人层面找出差距确立培训目标。让新员工了解医院制度、战略规划、岗位职责等,让在职员工掌握新的技能,提高业务水平;让医院当前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通过培训得到解决,或者是满足未来发展的需求,为将来的工作变化做准备。医院要构建系统的培训规划和员工职业生涯发展规划,创新培训方式,满足员工的个性化需求,对培训效果进行考核与评估,及时作出反馈,调整培训方法、内容、形式等。总之,通过培训提高员工的业务水平,发挥员工的潜在能力,不断壮大和更新医院人力资源的队伍。 四、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制度 员工工作的好坏、绩效的高低直接影响着组织的整体效率和效益,绩效管理是将医院发展与个人协调起来的重要工具。因此,医院要优化绩效考核制度。在构建和完善绩效考核制度的过程中,管理者要将每个工作岗位的职责标准、劳动强度和熟练度、操作难度和复杂度等影响工作质量和速度的因素考虑在内,根据岗位和职位的不同制定考核内容和考核指标。绩效考核方法要考虑到适应性、实用性和成本,确保考核结果准确、公正。此外,医院要及时通知各项考核结果,使员工对自身工作情况有更清楚的了解,明确自身优势和缺点,激发工作动机,提高工作积极性。对于医院来说,考核反馈也是对考核内容制定、考核指标选择、考核方法应用的一种检验方法,医院管理者可以根据员工反应做出相应调整,将真实的考核结果作为员工晋升、培训、教育、聘任、薪资等的依据。 五、使薪酬管理体制更加灵活化、多样化 获取薪酬是人类工作的目标之一,薪酬管理也理所当然成为医院人力资源管理的最主要内容,合理调节薪酬结构、设置薪酬数目是管理者的重要工作。员工在工作中表现出来的态度和行为会受薪酬水平的影响,可以说薪酬水平影响医院的人力资源效率和劳动生产率。医院薪酬管理体制的设置要体现公平性、竞争性、激励性的原则。现代医院采用的薪酬模式是调和性的,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构成,起激励和稳定作用。并且,医院还可以对员工在业务方面的成绩设置物质奖励和口头表扬、晋升职位、放宽制度等非物质奖励,如创新产品的发明、技术难点的突破、管理效率的提高、医疗成本的降低、人际关系和谐等,医院要采取灵活的管理方式,调动起员工的热情。此外,薪酬体制的制定要以医院的人力资源规划为基础,与医院的经营策略为一体,帮助医院实现发展目标。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其对医疗服务的需求也增加,医疗市场不断发展壮大,导致医院之间的竞争更加激烈。医院要想在竞争中脱颖而出,除了拥有先进的医疗器械和超群的医疗技能外,还必须拥有完善的人力资源管理机制。因此,面对激烈的竞争市场,医院管理者在日常管理过程中应该认识到科学的人力资源管理对于医院发展和生存的作用,运用现代人力资源管理机制建立健全医院内部管理机制是提升医院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举措。 浅谈医院管理机制:医院管理机制理论探讨 1我国医院管理目前存在的十大问题尽管我国的医院管理理论和实践都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医疗模式尚未完全适应现代医学模式的转变,重医轻防的现状仍未从根本上得到改变;二是医院领导班子素质参差不齐,管理体制还不适应现代医院的需求;三是人才培养和流动还存在不少弊端;四是分配体制上绩效考核评价指标的科学性问题,影响部分医务人员的积极性;五是医院性质、收费标准和政府补助不足的矛盾,从理论到实践都尚未理顺;六是经营管理薄弱,同时存在不合理收费和看病贵的问题;七是行业风气和职业道德建设存在的问题尚未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八是在医院管理理论落后于管理实践,管理队伍专业化的道路仍然比较遥远;九是医疗质量管理、学科带头人的培养和技术建设方面与国外先进医院的差距较大;十是医疗法律尚未完善,特别在医疗纠纷处理方面存在的法律适用和处理办法的矛盾突出。 2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医院管理机制 2.1转变观念加强内涵建设医院管理者必须具备系统观念、市场观念、竞争观念、改革观念、服务观念和风险观念根据区域卫生总体规划,调整服务结构,强化质量管理,不断提高医疗质量,提高医疗服务水平。以优质服务,以良好的就医环境赢得患者、群众和社会的信任。不断满足群众不同层次的医疗服务需求。严格实行各项目标管理责任制,各项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加强经济管理,成本核算,充分利用人、财、物的资源,在提高社会效益的前提下提高经济效益。 2.2完善正常的补偿机制我国医疗机构的补偿主要来自三个方面,即政府补助、医疗服务收费和药品销售的差价收入。在政府补助和医疗服务收费补偿不足的情况下,药品销售的差价收入对医疗机构确实有其积极的作用。但是,在医院运营压力的影响下,医院自身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的动力不足。 因此,迫切需要全面推行医药分开核算、分别管理,逐步理顺和完善医疗机构的正常补偿机制,明确国家应补偿的部分和医院寻求市场补偿部分,包括合理调整医疗服务收费标准,鼓励医院通过公平竞争取得补偿。 2.3坚持走科技兴医之路实施医疗技术开发,以应用研究为重点开展适宜的先进医学技术,推广应用于临床,并结合本院的技术特色,加强重点专科的学科建设。通过适宜技术的开发与应用,提高医疗服务效果,降低医疗服务成本,开创新的服务领域和新的市场。 2.4加快培养和引进人才这是提高医院竞争能力和发展能力的基础。落实培训规划,配备好学科带头人,建设专业结构、技术结构、年龄结构较为合理的技术队伍,健全考核制度、人才激励制度、人才流动制度,体现技术劳务价值的分配制度,发挥人尽其才的作用。 2.5积极适应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医疗保险制度既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规范医疗市场的基本制度。随着医疗保险制度的建立,将形成医疗供需的多边制约关系。医院经营和内部管理要寻求在患者需求和保险支付者之间的平衡,兼顾各方利益相关者。 2.6构建完善的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保证体系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是医院管理的永恒主题。新的世纪将会见证以患者导向、质量驱动的医疗体系的成熟。通过以顾客导向、全员参与、标高分析、借鉴经实践证明有效的质量管理工具,如:六西格玛管理和iso管理体系等,构建完善的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保证体系,是医院管理者始终不懈的追求。 2.7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深入持久地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加强医德医风建设,表扬先进,树立典型,完善监督机制和奖惩制度,综合治理行业不正之风,以高尚的医德医风为人民健康服务。
就业规划论文:规划教育大学生就业论文 一、开展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教育 合理规划个人职业生涯,有助于学生培养良好职业素养和职业能力当前的就业形势越来越严峻,大学生面临的就业竞争空前激烈。企业对于求职者的素质和能力的要求也不断提高。很多学生求职失败,归根结底在于自身职业素质和职业能力的匮乏。时代的发展,对于当代大学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扎实的专业知识、良好的沟通交流能力、出色的团队合作意识、吃苦耐劳的精神、不浮躁不急功近利的心态、良好的心理素质……职业素质和职业能力仅仅依靠认真学习专业知识是难以获得的,大学生必须通过学习、活动、社会实践等多种途径去培养获得。通过对学生开展职业生涯规划教育是十分必要的。通过该教育,很多同学从职业生涯规划课上了解到了对自己进行职业规划的重要性,能够做到“知己”和“知彼”,即能够清楚地认知自我和认知职业世界,在此基础上,学生有意识地去为自己科学合理的规划未来从事的职业和发展目标,制定大学期间相关的行动计划,去付出相应的实践。比如什么时候通过英语四六级、什么时候考取专业资格证书、赢得奖学金、担任班干部、加入学生组织或学生社团、假期参加实习工作以锻炼交际能力、工作能力、增强个人阅历,等等。这些学生的努力在就业时收获了硕果,最直观地反映在他们的求职简历上——那些没有明确职业生涯规划的同学,简历上内容通常空洞泛泛,只有个人基本信息,在最能吸引HR目光的实习经历、活动经历、个人荣誉等方面几乎为空白,而有好的职业规划并能付出行动的同学,他们的简历上处处是亮点,在求职过程中更容易从众多求职者中脱颖而出。所以,开展职业生涯规划教育能更好地帮助大学生实现就业。 二、做好大学生就业技巧就业政策和签约维权教育 授学生以求职之渔开展就业技巧教育,能提高大学生的求职成功率。目前,大学生的就业技巧普遍匮乏,导致在就业过程中四处碰壁。例如很多同学不知道如何去获取并筛选求职信息,毫无针对性的四处浏览招聘信息,结果事倍功半,效率低下,求职热情受到打击;有些同学简历制作内容空洞、夸夸其谈、肆意造假,主次不分,条理不清,造成简历投递成功率低;有些则缺乏面试技巧,应对能力不足,不懂礼仪,导致屡次面试失败。在工作中,我会依据学生反映的情况、本人以前在就业过程中的经验、其他老师分享的经验,告知学生从就业信息的获取到简历制作、面试,直至签约每个环节的细节和技巧,帮助学生顺利获取职位。 三、关注毕业生心理健康 加强毕业生就业心理调适就业对于很多大学生来说都是一件陌生的事情。就业中遇到种种困难,或者本身的就业准备不充分,以及大学生自身心态的不成熟等问题,导致大学生很容易走进各种心理误区,例如畏惧、焦虑、自卑、依赖、攀比、嫉妒、攀高、自负等。这些心理问题轻则影响就业成败,重则影响到个人的身心健康,甚至导致个别学生产生抑郁症等心理疾病。学生在就业工作中,辅导员一定要重点关注毕业生的心理状况,加强毕业生就业心理调适,及时发现解决毕业生就业过程中出现的心理问题,帮助学生树立良好的就业心态,有利于找到合适的工作。总之,对于辅导员来说,大学生就业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始于大学生入校,至大学生毕业走上工作岗位后。要开展好大学生就业工作,必须把握好这个工作周期中的每一个环节,只有认认真真开展好每一步工作,才能够保证大学生顺利走出校门、走入社会,成为对社会有益的栋梁之才,辅导员工作任重而道远。 作者:孔杰 就业规划论文:职业生涯规划视角下大学生就业论文 一、当今大学生就业形势严峻的原因 除国家和企业方面的客观原因之外,大学生就业难很大一部分的原因还在于自身的主观方面。 (一)整体素质下降 多年来公办高校扩大招生,民办高校数量激增,不断扩大招生规模,招生分数却不断降低,并且不少的大学生就读期间自我放松,应付学习,知识内涵与实践经验缺乏,一部分学生通过投机取巧或造假来骗取企业初步信任,给企业造成一种“大学生整体素质下降的趋势”感觉,这一定程度上损害了大学毕业生的整体形象。 (二)自身定位偏颇 大学毕业生们经过几年的高等教育,自然都希望自己进入一个收入高、待遇好的单位工作,对一些起步晚,规模不太可观的新兴公司企业嗤之以鼻,面对理想的工作单位却又进不去,只得待业在家“啃老”。没能针对自身的情况进行一个正确定位,造成“高不成低不就”现象的出现。 (三)把握求职途径不到位 不少的大学生希望通过各式各样人才交流会“广撒网”,或“托关系”“找门路”的方法,以捧上“金饭碗”。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的老师指出,前来应聘的大学生毕业生不善于“推销”自己,没有切实的针对性优势,也不重点弄清用人单位实际需求情况以改造自己,提高就业率。 二、大学生就业难的应对策略 未来大学生就业随着中国高等教育和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将会面临更加激烈的竞争环境。高校毕业生这支宝贵的人才队伍,只有在用人单位、大学生、高校和社会的共同努力下,才能进入到祖国最需要的、最适合的岗位上工作,为国家做出更大的贡献。在采访了大学生就业服务中心的老师后,老师们给大学毕业生提出了一些有利于增强自身竞争优势的建议。 (一)提高综合素质综合素质 包括个人素质、能力与实践经验。老师认为,大学生们在努力学好本专业知识的同时,还应具备一定的计算机与外语等能力。毕业生要考虑到自己向用人单位提出各种要求的同时,自己又能为用人单位提供些什么呢? 1.良好的身体素质若要达到理想目标,除专业知识技能过硬外,还得有一定的体力与耐力,健康欠佳会减弱人的决策能力,有可能因体力不支而自动放弃或被迫放弃就业机会。 2.出色的工作能力能力是一个人素质的外在表现。毕业生要掌握一定的专业技能,因为企业内职责分工明确精细,各岗位都有一定的专业技能要求。只有具备一定的专业技能,培养出色的工作能力,才能更好地把握工作效率,赢得职场优势。 3.丰富的实践经验进入到社会工作中来,所参与的工作并非还是学校里的“模拟营销”“模拟课堂”等,小小的错误都有可能关乎整个公司的前途与命运。因而,不能只懂纸上谈兵,而到真需要时却不知所措。所以,大学们应注重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在学习好专业知识的同时,多参加实践活动与增加实战经验,在实践中锻炼自己各方面的能力,把理论运用到实践中去。 (二)锻炼交际能力 1.良好的沟通能力企事业单位非常看重员工沟通与协调能力。员工们拥有良好的沟通与协调能力,能够使工作完美的呈现出来:客户业务间交流时,好的交际可以取得客户的信任,产生良好的客户效应,能给公司带来更好、更宽、更广的客户源;与其他公司交流合作时,好的沟通能拉近彼此间的距离,使合作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而在公司中,员工们都能注重彼此间的沟通与团队协调,满怀工作激情,使公司处在一个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中,这对于提升企业文化素质和提高公司效益有着很大的作用。 2.良好的人脉关系采访过程中,某招聘人员说:“有关系到哪里都行,应聘什么单位都不怕”。“关系”这个词,可能许多人觉得是负面的,其实不然。想想若是毕业前你已与校外有关工作单位搞好友好关系,那么你的就业问题还会是问题吗?所以,要端正思想,努力拓宽自己的交际圈,特别是见习、实习、工作实践时与工作相关的范围圈,针对性地提升自我,利用“关系”增加自己就业的机会。 (三)理智确定目标 1.明确目标一个明确的目标是成功的开始。学院院负责招生就业工作的老师提到“明确职场奋斗方向,同时根据市场的人才需求不断调整自我,增强专业技能有助于增加就业竞争力”。而目标设定应从小到大,从基层做起。“大学生毕业时不一定要到大企业或政府机关、学校部门就业,可选择从村官、选调生等基层做起,积累经验,为以后的大事业奠定发展的基础”。切忌眼高手低,夸大自己的才能,高估自己的能力。 2.先就业后择业大学生们易眼高手低。不一定要找到合适自己的工作后才就业,应先从事能较全面锻炼自己综合能力的工作。工作诚可贵,经验价更高,就业形势严峻,先就业后择业理应成为大学生要理智转变的就业观。求职不必追求一步到位,若过于计较眼前职业岗位是否理想,就有可能失去更多起步机会。 (四)认真对待面试 在采访招聘者中获取到了一个有用的信息:面试定乾坤,面试时给招聘者的印象对应聘的成败起关键作用。怎样才能在万千面试者中脱颖而出,吸引到招聘者的注意力呢? 1.做好简历,并根据自身特点具有一定针对性针对不同的求职单位,制作个性化的简历。不同单位对应聘者简历的态度有所不同,所以做简历时就得有针对性。“了解求职企业的企业文化和应聘人才需求是应聘者的必备工作”。针对不同的岗位,要有相关技能、经验、亮点介绍,让招聘者对你的能力有初步的了解。 2.面试是跨入就业单位的重要门槛采访有关人员时了解到,现在的面试中应聘者的表现不容乐观,很多应聘者不注意礼貌用语、行为随便、不够自信、理论介绍多于实践经验展示。一般有经验的HR在初次面试的时候就能大概了解你是个什么样的人,有些什么能力。 (五)做好职业生涯规划 “做好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才能更好地明确自己的职场奋斗目标”。做好职业生涯规划,明确职场奋斗目标,根据所做的职业生涯规划不断完善自己各方面的能力,以此来增加自身的就业竞争力。 三、针对各专业情况,展望未来与规划 大学学习生涯学院院共开设有学前教育、应用心理学、公共事业管理、教育学四大本科专业。为进一步了解学院近几年毕业生的就业情况,以市场为导向,更好地规划大学生的大学学习生涯,小组对学院负责招生就业处工作的老师进行了访问。 (一)往届的就业情况据悉 学院四大专业近年来的就业情况还是比较乐观的。在老师的指导与学生的努力下,每年的9月份左右,毕业生们基本都能获得就业机会,工作岗位也基本确定。毕业生能顺利找到工作,与在老师指导下不断调整期望值有着重要的关系,“建议从基层做起,锻炼自己各方面的能力,比如做村官、选调生、辅导员等”。 (二)对于选修第二专业与考研的建议 现在社会中就业竞争压力越来越大,企事业单位对人才的需求也从“量”的需求转向了“质”的需求,而拥有多种能力与高技能的人才无疑是企事业争夺的重点。选修二专和考研能有效的解决大学生知识面狭窄和专业技能研究不深的问题,增加就业优势。 (三)针对师范生的特点,注重专业技能的培养 1.具备较高的学科探究与钻研能力; 2.有意识地培养自己的表达能力与教师用语使用的能力,学习教师礼仪; 3.注重对粉笔字、普通话等辅助能力的培养。 (四)进一步增强就业竞争力 1.合理的职业生涯规划完善的职业生涯规划能为学生提供很好的借鉴资料、明确职场奋斗目标,让他们在未来的求职中少受挫折,多点胜算。但在调查问卷中问及:“您是否对自己的学业、职业进行过规划”时,有25%的大学生有近期规划,66%的大学生没有详细的规划,甚至有9%的大学生从未有过规划。 2.过硬的技能支撑过硬的技术支撑是获得就业机会的关键。所以,应针对各专业的特点,在学好专业知识的基础上,根据兴趣,多增长些专业能力,如考取:学士学位证、二专证书、心理咨询师证、人力资源证书等。 3.明确的职业定位在做好职业生涯规划的基础上,明确职业定位。如学院的学前教育专业定位于各大幼儿学校、机构等开展幼儿教育;公管、教育学专业职业定位于学科研究、中小学学生素质教育等,特别是素质教育一块,学校辅导员、中职(如物资学校、化工学校等)也是一个比较对口的职业发展方向。 作者:苏学权刘洁庞静兰单位:广西师范学院 就业规划论文:职业生涯规划大学生就业论文 一、职业生涯规划的历史 职业生涯规划最早在20世纪70年代由美国在本国的教育中推广和实施。进入80年代,生涯规划开始发展出多种理论,并成为了现代教育和心理辅导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流行的几种生涯发展理论经过了数十年的发展,以各自成长成为一套独立的理论体系,如:强调发展历程论将人生历程视为是由一个阶段转向另一个阶段;强调决策历程论则注重于分析职业选择历程中的元素与步骤;强调个人特质论着重于心理需求与特质对职业选择的影响;职业发展论则关注自我概念的发展、职业印象、结构考虑、性别角色、社会地位与个人特质等因素;社会认知职业生涯理论偏向于把职业生涯选择看过是自我概念和环境中学习经验交互作用的结果。目前,较为主流的是社会认知职业生涯发展理论。然而在我国,职业规划这一学科的兴起只是近几年开始的,并未赶上国外的发展速度,许多高校的师生对其还没有足够重视,因此,生涯规划的内容、方法、途径还没有被系统深入的了解。可见,生涯规划是我国高校教育中需要扩展和研究的新课题。 二、职业生涯规划对大学生就业指导工作的重要意义 大学生接受了良好的高等教育。从大一的懵懂,到大四逐渐清晰,在个人探索的道路上,每位学生都会找到自己对未来的期望和安排。笔者经过调查发现,大学毕业时学生对人生目标的清晰程度远远超过大学入学时期。大部分大学生毕业之后会进入社会投入到工作岗位中,开始其职业生涯。一份良好完整并科学的职业生涯规划,可以帮助他们更精准地评估自己的现实条件与人生目标之间的距离,做出更加实际、更加可行、详细的计划,为其接下来的路设置了路灯。开展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对大学生的就业指导具有重要意义。不难看出,良好科学符合实际的职业生涯规划能够提高学生的就业力。就业力是指学生获得和保持工作的能力。包括学习能力、实践能力、专业能力、创新能力、思维能力、应聘能力及心理素质等等。越早对大学生进行职业生涯规划发展的训练,学生就能够越早地寻找并意识到自己的目标,并根据个人优势劣势进行评估,制定出合理的职业生涯发展方向,从而寻找到切实可行的实现自己人生目标的方法和路径。 三、培养高素质的就业指导 教师队伍每一份规划需要深入了解一个学生,都是适合于单个学生的独有的分析。可以说,世界上没有两份完全相同的职业生涯规划。职业生涯规划的教育需要教师具有一定的人生阅历、丰富的心理学知识、大量的社会实践渠道等综合素质,是一门及理论性与实践性与一体的综合课程,不是学校随便指派一些教学任务不重的教师兼职开展就可以轻松完成的。教育部于2003年提出学校要将学生学费的1%用于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需按与学生1:500的比例配备专职的就业指导人员。目前许多高校在人员配置上远远未达到教育部的要求。学校相关领导需要对这样的现象引起足够重视,对相关教师队伍进行建设,及时弥补当前由于师资力量不足而导致的就业指导工作上的缺憾。大学生是祖国发展的主力军,其接受了高等教育、进入工作岗位,将会创造出令人惊讶的财富。然而就职的岗位对其实现个人人生目标没有帮助,在一个岗位或在工作领域很难做出卓越贡献,对其本人来说也是在浪费时间。所以,个体需要尽早找到切合自己人生目标的职业方向,并对其可能拥有的职业生涯进行科学规划。科学的职业生涯规划能够大大提高学生的就业能力。高校应注意培养一批高素质、高能力的就业指导教师队伍,对学生的职业生涯规划教育进行计划,使其系统的、有安排的进行,帮助学生准确、快速、轻松地找到自己的定位和努力方向。 作者:徐洁单位:西安财经学院 就业规划论文:职业生涯规划下大学生就业论文 1高校在职业生涯规划教育中存在的问题 1.1严峻的就业形势迫使高校无暇顾及学生的职业生涯规划教育据统计我国2013年毕业的大学生人数达到700万左右,较2012年全国高校大学毕业总数达到近20万人,较2003年全国高校大学生毕业生人数增长了488万人。不断增长的毕业生人数和不断下降的就业率是目前我国大学生就业的主要趋势。很多高职院校迫于巨大的就业压力,盲目的催促学生尽快就业,却没有将学生的合理就业放在首位,更没有投入过多的精力加强学生的职业生涯规划教育。 1.2高校对于就业率统计的狭隘理解目前无论是社会还是高校都很重视学生就业率的提高。在面对日益增加的社会矛盾的同时,政府、社会和学校已经意识到提高就业率是有效缓解社会矛盾的重要方式。但是,无论是社会、政府还是高校都仅仅将就业率的统计结果作为衡量就业指导教育是否成功的标准,至于就业指导是否有利于学生的人生规划却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很多高校将就业工作交给辅导员,由学院书记分管,这样就使本应由全校共同承担的工作,变成了一小部分人的工作。加之辅导员是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辅导老师,平时工作定位在奖惩助贷和学生的思想稳定等方面,由于疲于琐碎的行政事务,当面对学校的就业要求时只有机械性的应付,而没有真正的从学生个体的差异性出发有效的解决学生在就业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更谈不上合理的指导学生完成人生规划[2]。由此可见,对就业率的狭隘理解,使就业指导和职业规划在某种意义上是脱节的。就业率的统计在很多时候仅仅是学生的“被就业率”,从长久来看这种狭隘认识所带来的负面影响将会反过来影响政府、社会和高校对于就业指导的深化和推广[3]。 1.3学生对自身职业生涯规划意识的不重视高校在学生刚刚入学时就将就业指导课纳入正常的教学大纲,但是由于课时量少,没有较为严格的考核制度,使很多大学生不重视这门课程的学习。在调查中笔者发现很多大学生没有对就业指导有足够的认识,对于大学生而言就业指导仅仅是一门选修课,在实用性上远没有专业课重要。加之很多高校就业工作的单一性和局限性,造成了很多专业课老师根本不知道有这门课的存在,更谈不上通过专业课老师的宣传加深同学们对于就业指导的重视程度,实际上造成了就业指导课程理论性和实践性脱节。在调查中发现,很多大学生从没有对自己的职业生涯有过系统的规划,对就业持“走马观花”的态度。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董事徐小平说:不做人生规划,你离挨饿只有3d。因此,职业生涯规划是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是也是检验教育是否成功的标尺。 2高校在职业生涯规划教育中的积极措施 2.1加强学生的自我认知能力,内化职业生涯规划教育根据美国著名职业指导专家霍兰德(Holland)1959年提出的认知匹配理论,他认为在现实中存在着与人格类型相对应的职业环境,如果一个人所从事的职业与其人格类型是匹配的,那么他工作起来就会很轻松、得心应手,反之亦然[4]。美国曾经有一项调查:美国50名成功人士接受了一项问卷调查,问卷调查的内容是:“对于自己的成功,哪项因素起了最重要的作用?”最后,有97%的人都不约而同的选择了“I/Myself”,也就是自我。因此,大学生进行自我认知也就昭示着一条通往未来的光明大道,正如古希腊哲学家苏格拉底所说的“认识你自己吧”,大学生不断地进行自我认知、自我评价、自我修正、自我完善,就像真正的匠人为了心中的追求去不断的雕琢一件工艺品一样,最终一定能够走向成功。 2.2创建一支专业稳定的就业指导及职业生涯规划工作队伍就业指导工作要在社会、政府部门和学校的共同努力下完成,其中高校扮演着实施者的角色,在具体的就业指导过程中,高校承担着引导学生正确认识自己、认识职业及如何做好自身职业生涯规划等具体工作。就业指导工作不仅仅是指学生就业单位的确定、就业合同的签订,同时还包含了帮助学生确立就业信念、就业目标、完善自身人格等方方面面。而职业生涯规划则是就业指导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不是短时间内可以一蹴而就的,而是由行为活动与态度、价值两方面组成,是一种过程、是一生中所有与工作相关的连续经历,而不仅仅是指某一个工作阶段。因此,高校就业指导工作不仅仅是某一位或是个别老师的专利,而应该是自上而下、由内而外的工作,首先,专业老师和思想政治老师相结合,专业老师可以在课堂上针对不同学习要求的同学做专业指导,培养学生的专业兴趣,帮助学生更准确的确定职业目标;就业指导专职老师则是帮助学生实现自我认知的“引路人”。其次,校内人员和校外人员合作。高校由于工作的局限性,在课堂上所举的例子没有足够的说服力,学校可以通过“精彩一课”、“就业大讲堂”等形式从校外聘请优秀且成功就业的前辈或毕业生,给同学们介绍经验,增加同学们成功就业的信心。最后,职业生涯规划应始终贯穿就业指导课程全部,高校应将“长期规划、终身学习”的意识深入人心,让同学们感受到正确合理的职业生涯规划是成功就业的必要条件更是经营成功人生的重要保证。 作者:邓周单位:安徽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就业规划论文:劳动力转移就业规划工作安排 为了进一步增加农民增收渠道,确保农民人均纯收入稳定快速增长,结合我镇实际,制订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促进农民持续增收为目标,以农村劳动力充分就业为重点,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技术技能培训为手段,以强化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服务为宗旨,坚持成功人士引导、重点村组突破、就近就地转移、优质高效服务的工作思路,逐步形成市场主导,政府服务,劳动力有序转移就业的机制。 (二)基本原则 1公平对待,强化服务。 维护务工人员合法权益,使城乡劳动者享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加强农民工就业服务体系建设,为农民工充分就业创造良好的条件。 2统筹兼顾,合理引导 在抓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同时,要以围绕新农村建设为主体,合理规划,统筹兼顾,形成三业并举的格局,合理转移劳动力就业。 3突出重点,因地制宜。 结合我镇实际,各村根据各自情况,形成切合自身实际的火补,建筑,服务等具有各自传统优势的劳务输出方式。 二目标任务 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人数新增0.3万人,达到1.5万人,占农村劳动力的80%以上。返乡创业人数达到600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达到2万人次。年收入达到22500万元,人均收入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51%以上,达到4120元以上,年增长10%以上,加快实现农民收入向以工资性收入为主转变,为农民持续稳定快速增长打下基础。 三具体实施 (一)做好异地输出转移就业。 发挥益店火补品牌效应,扩大火补产业,巩固在外火补创业人员,充分带动想外出务工人员,走以个人带动组,以组带动村,以村带动全镇,形成规模,壮大产业,做亮品牌,推动劳动力转移就业。 (二)扩大就近就地就业规模。 围绕县上提出的“三大战略”目标为契机,培训高技术的汽车零部件加工人才,就近在蔡五地区就近就业;鼓励进一步以餐饮业为主加大去县城就业创业力度:以建材工业园为依托,进一步做强编织,运输,餐饮,建筑等产业。充分带动农村劳动力就近就地转移就业。 (三)充分发挥商贸经济优势。 以镇党委政府提出的发展东北片商贸重镇为目标,以百小城镇建设为契机,围绕镇区为中心,进一步发挥商贸经济优势,加大基础建设力度,扩大农贸市场规模,改造益锋北街市场模式,新增开门面房220间,摊位300个,解决剩余劳动力就业1000人。 发展坊家什子,镇西门口,永新官庄路口,宋村王家路口,南官庄路口五个小型商贸园区,新开发商铺20个,解决剩余劳动力就业50人。 (四)支持农民自主创业 建立健全政策扶持,创业培训,创业服务的工作机制。大力推进家庭创业,自主创业。引导返乡人员从事交通运输,建筑建材,农产品加工,物流服务等行业发展,进一步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增加农民收入。 (五)完善培训体系落实扶持政策 开展各项有关农民增收的技能培训活动,按照政府扶持,面向市场,多元办学的原则,以培训一人,转移一人,安置一人为目标,加大各级各类培训机构联系,形成各级各类技能人才培训体系。加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实用技能培训,提高农村劳动力就业创业能力和法律意识,市场竞争意识。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镇上成立专门的劳务输出机构,形成领导,部门,人员,责任,措施,工作六落实,统一协调,务实高效的工作机制。各村也要成立相应的机构,落实专门人员, (二)健全工作体系 成立专门的培训机构和服务机构,搞好协调组织和服务工作,以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和政府服务就业为宗旨,扩大各种就业渠道,增加各种就业机会,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进一步解决农村劳动力就业转移。 (三)强化目标管理 县上把劳动力转移就业纳入新农村建设星级管理工作,与新农村建设挂钩。镇上同时也将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纳入对各村的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签订目标责任书,创新思路,强化措施,切实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创业工作,促进全镇经济持续发展,实现农民稳定快速增收。 就业规划论文:就业和社会保障规划工作规定 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国民经济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编制工作的意见》精神,结合我市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实际,编制本规划。 一、工作回顾 (一)工作成就 五年来,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十七大精神,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全力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城镇新增劳动力就业、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困难群体就业和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探索建立大社保“模式”,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劳动收入分配制度,强化劳动执法,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全市就业和社会保障事业快速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全市累计城镇新增就业25.9万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11.5万人,“4050”人员再就业2.7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低于4%;在全国率先启动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农民工和城镇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险补贴,在全省率先启动了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城乡医疗救助等制度,基本建立起一整套相对完善和相互衔接的社会保险制度框架,在制度层面上实现了无缝隙、全覆盖,初步形成了城乡社会保险无缝隙、全覆盖、一体化、广受益的“大社保”模式。 (二)面临的挑战 1.人口老龄化。目前,我国已快速进入老龄化社会,多年来,我市养老保险基金入不敷出,中央每年转移支付达到6亿元,随着退休人员的增加,城镇职工的养老和医疗费用会进一步加重。 2.城镇化。“十二五”期间,我市将有约60万农村居民进城落户,城镇人口将达到150万人以上,由此带来大量的就业和社会保障需求,就业、社会保障面临巨大的压力。 3.就业形式多样化。近几年,非公经济已成为吸纳新生和存量劳动力的主渠道,传统的以“单位”为基础的社会保障体系不能适应这种分散化、流动性强的就业格局,为数众多的非公经济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尚未纳入社会保障覆盖范围。 4.经济全球化。随着经济全球化,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不仅要与国内经济发展相适应,还要受国际因素的影响。进一步落实和完善有关法律法规,改善劳动条件,提供基本保障,依法维护劳动者权益,是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中迎接全球化挑战的重大课题。 (三)有利的因素 1.党和国家对就业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非常重视,坚持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为就业和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政策保障。 2.中央实施《关中—天水经济区发展规划》,为我市加快发展、解决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提供了重大历史机遇。 3.近年来,我市经济快速发展,地方财政收入快速增加,支撑社会保障能力逐步增强。 4.随着我市大企业、大集团跨越发展、“两区多园”、文化旅游产业建设加快进行,吸纳就业能力进一步增强,解决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有了坚实的基础。 (四)存在的问题 就业形势仍然比较严峻,劳动者充分就业的需求与劳动力总量过大、素质不相适应之间的矛盾仍很突出。一方面,传统行业出现大批下岗失业人员,许多人再就业困难,另一方面,新兴产业、行业和技术性职业所需素质较高的人员又供不应求,高技术和高智力的脑力劳动者供不应求,而简单体力劳动者供大于求,就业和再就业工作任务十分繁重;社会保障方面,虽然我市已实现社会保障制度上的全覆盖,但还存在城乡差距、企业和事业单位差距、不同人群社会保障标准之间差距;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就业服务机构覆盖不全,乡村一级缺乏有效的就业服务机构,基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经费短缺,基础工作薄弱。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抓住国家实施《关中—天水经济区发展规划》的历史机遇,坚持民生为本,着力稳定和扩大就业,加快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不断深化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加强基层服务机构能力建设,推进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制度化、普遍化、均等化,努力实现就业和社会保障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支撑和保障。 (二)基本原则 1.注重保障公平。让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机会,以人人享有基本社会保障为目标,全面解决制度缺失问题,扩大覆盖范围,缩小工资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待遇差距。 2.注重可持续发展。就业结构调整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相适应,统筹考虑城乡和区域各类劳动者需求,协调推进就业和社会保障各项事业发展。进一步加大公共财政对就业和社会保障事业的投入力度。 3.注重改革创新。着力解决制约就业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进一步完善积极的就业政策体系,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4.注重基础建设。夯实基础,充实基层,加强就业和社会保障基础设施建设,健全服务网络,提高公共服务水平,为广大群众提供便利、高效、多样化的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 5、注重共享发展成果。把改善民生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根本目的,发展成果由全体人民共享,把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体现在富民、惠民上。 (三)目标任务 “十二五”末,把打造成中国西部最具活力的创业型城市,创业成为带动就业的主要增长点;建立健全为城乡劳动者提供有效服务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职业培训体系和劳动管理体系,促进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充分就业。在全市建立起以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为重点的“制度统一、标准有别、分类施保、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制度,创建大社保“模式”,率先在全国实现城乡社会保障一体化目标。 1.就业工作。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保持就业局势基本稳定、规模持续扩大、结构更加合理。年前,全面达到国家创业型城市建设标准,完成创业型城市建设目标。建立政策扶持、创业培训、指导服务三大平台,全市每年创业培训达到1万人以上,创业成功率50%以上,每年创业带动就业1万人以上。市、县、乡镇(社区)、村人力资源有形及无形市场全面建成投入使用。就业和社会保障信息网络实现省、市、县、乡(镇)、村联网。每年城镇新增就业5万人以上,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率达到80%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2%以下。全市劳动力转移就业稳定在100万人以上,其中劳务输出70万人以上。每年职业技能培训5万人(次),城乡劳动适龄青年培训率达到80%以上,就业率95%以上。 2.收入分配。逐步扩大劳动报酬占收入分配的比重,健全和完善符合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不同特点的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推动形成科学合理的工资水平决定机制、正常增长机制,遏制并逐步缩小不合理的工资收入差距,逐步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企业在岗职工工资年均增长15%以上,到“十二五”末,职工年平均工资达到全省平均水平。 3.劳动关系。全面落实劳动合同制度,国有、国有控股、集体、合资企业的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100%,民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及民办非企业等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签订率力争“十二五”末达到100%。劳动者劳动报酬、社会保险、休息休假等基本权益得到保障,和谐劳动关系基本建立。 4.养老保险。积极扩大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年,各类人员参保率达到90%以上;在全面推行新农保、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及被征地居民社会保障制度的基础上,逐步缩小待遇差距,完善转移接续,提高经办能力,基本形成全市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5.医疗保险。健全完善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参保率达到95%以上,新合疗参保率达到90%以上,基本实现全市城乡居民和在宝高校大学生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险。逐步提高城镇居民、新合疗筹资标准和各级财政补助标准,缩小基本医疗保险不同类型和档次之间的差别,到年,整合形成全市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参保率达到92%以上。 6.工伤保险。加快推进工伤保险制度改革步伐,完善农民工、灵活就业人员工伤保险制度,使城乡各类务工人员人人享有工伤保险。年,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到40万人,年基金收入6000万元以上。 7.失业保险。探索建立失业保险发展的长效机制,将非公有制企业全部纳入失业保险覆盖范围,基本实现城镇各类就业人员平等享有失业保障,全市失业保险实现全覆盖,参保缴费人数确保33万人,力争达到36万人。建立起覆盖全市的统一的失业保险信息服务系统,在城镇街道和社区全面建立失业保险服务平台,为失业人员提供全方位服务。 三、工作措施 (一)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千方百计扩大就业 1.建设人力资源市场网络。以“金保工程”试点城市和“数字”为契机,建立“就业和社会保障信息服务平台”。加快市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网络中心和“金保工程”数据机房建设,研发“就业和社会保障信息采集应用软件”,实现所有乡镇、社区、村(社区)级联网;按照“五统一”和“一站式”服务标准,在每个县区至少建设一个人力资源市场,在市区中山路、陈仓园市民中心及高新区建设三个人力资源市场,在所有乡镇依托人力资源信息网络建设无形市场,7万人以上的重点镇可建设有形市场。在所有行政村设立人力资源信息网络终端。 2.健全城乡就业服务体系。全面提升全市13个公共就业服务机构、150个乡镇、街道,164个社区劳动保障事务所(站)和1729行政村劳动保障工作站的设施水平,加强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进一步完善市、县(区)、乡镇和村组(社区)四级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网络。 3.建立城乡统一的就业失业登记制度。实施《市就业失业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将全市所有就业人口,包括城镇建设规划范围内的失地农民、进城务工的农民工、农村富余劳动力纳入就业失业登记管理范围,由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统一进行就业失业登记。 4.建立面向市场的职业培训体系。对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的项目和资金,实行统筹管理,逐步推行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实施“人人技能工程”,整合“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扶贫培训”、“阳光工程”、“下岗失业人员培训”和“国家扶贫助学计划”等培训资源,建立多层次、广覆盖、高效率的职业培训体系。 5.建立全民创业促就业机制。以创建创业型城市为抓手,完善创业政策,优化创业环境,提供创业服务,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的创业支撑体系。加快建设创业孵化基地,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方式,在市区高新区、陈仓园各建设一个创业孵化基地,各县区依托工业园区建立创业基地;分别建立大学生创业基地、下岗失业人员创业基地、复转军人创业基地、青年创业基地、妇女创业基地、残疾人创业基地、返乡农民工创业基地;优化创业项目库,在网上公开,向创业者提供项目选择;充分发挥市创业指导专家顾问团作用,向创业者提供管理咨询、技术支持、认证认可、筹资融资、人才培训等创业服务;开展创业就业示范村、社区和企业的创建活动。 6.建立政府帮扶的就业援助机制。开辟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绿色通道,加快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建设,落实创业扶持政策,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以“创建充分就业社区”为契机,发挥社区区位优势,发展社区服务业,开发就业岗位。加大公益性就业岗位开发力度,重点安排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农村“零就业”家庭、“低保”家庭成员、大龄失业人员等就业困难人员。 7.实施人才振兴工程。强力推进人力资源引进开发工作突破发展,努力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凝聚人才、引进智力。大力培养农村实用型人才,推进农村人力资源开发。做好吸引高层次人才来宝工作。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做好专家人才管理和服务工作。 8.推动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加强对“技工”劳务品牌宣传,进一步提升“技工”品牌的知名度。支持凤翔县、岐山县、扶风县、眉县根据本县区人力资源特点,分别打造“凤翔技工”、“扶风建筑”、“岐山面点”、“眉县砖机”等特色品牌。将技能培训和打造品牌相结合,扩大培训覆盖面,提高培训的质量,把人力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促进我市劳务输出向品牌化、产业化、市场化方向发展;在东北、山东、江西、福建等劳务需求量较大的地区,建立新的劳务输出基地,在巩固国内市场的同时,积极开拓国外劳务市场。在组织劳务输出的同时,加强技能人才的引进输入,为本市企业提供人才支持。 (二)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提高保障水平 1.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鼓励城镇各类企业职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被征地居民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不断扩大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全面推行新农保,调整完善养老保险缴费标准、财政补贴标准和养老金财政补贴等相关政策,逐步提高养老保险待遇水平;坚持政府引导与城镇居民自愿相结合、制度覆盖一步到位、参保率循序渐进、逐年提高的原则,在全市实现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全覆盖;整合新农保、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被征地居民社会保障制度,在全市范围内逐步建立起制度统一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2.扎实推进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制度。逐步打通城乡医疗保险制度之间的衔接路径,保证各类人员在城乡之间流动时的医疗保障权益。逐步加大财政补贴基本医疗保险的力度,适当提高个人筹资水平。进一步降低参保人员自付费用,扩大报销范围,提高报销比例和最高支付额度。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工作,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起付线、诊疗项目、服务设施范围和报销比例等方面,向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倾斜,促进“基层首诊、分级诊疗、双向转诊”制度的落实。探索按人头付费、按病种付费、总额预付等支付方式改革。 3.健全城乡就业人员工伤保险制度。建立健全工伤保险与安全生产许可和建筑施工许可联动机制,有效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确保农民工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制定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办法,实现各类劳务、人才机构挂靠、的灵活就业人员工伤保险全覆盖;建立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伤保险参保办法,完善工伤预防、工伤救济、工伤康复等工伤保险运行机制。 4.健全城乡就业人员失业保险制度。逐步做实企业职工失业保险个人账户,完善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制度。建立健全失业保险管理服务体系,积极扩大失业保险的覆盖范围,加强失业保险制度与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衔接,为失业人员提供基本生活保障的“托底线”。建立失业保险与促进就业的联动机制,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促进再就业的功能。 5.加快建立城乡社会保险转移接续制度。加快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市级统筹步伐。鼓励有条件农村居民进城落户,进城后可以自主选择参加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或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建立新农保、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制度,打通三个险种间保险关系相互转移通道,实现进城农村居民、城镇居民、城镇企业职工三类人员,新农保、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三个险种之间自由选择、灵活便捷、顺畅转移,无障碍对接。 (三)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坚持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建立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责任机制,把劳动者收入的增长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根据经济发展水平逐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进一步完善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和人工成本信息指导等宏观指导制度。强化对垄断企业工资分配的控制和管理。 (四)发展和谐劳动关系 全面贯彻《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建立完善工资集体协商、集体劳动合同和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创建树立一批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强化政府职能,加强对企业劳动关系监督协调。 (五)加强公共服务能力建设 加强公共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能力建设,健全街道、社区和乡镇、村服务机构,落实基层工作经费和人员经费。加强就业社会保障信息化网络建设,建设城乡一体的就业和社会保障信息系统,提高就业社会保障信息化网络应用水平,扩大应用范围,实现信息无障碍传递,实现对各项业务工作、服务人群、信息系统功能和管理服务机构网络应用的全覆盖。加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队伍建设,为广大群众提供高效优质的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和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的统筹协调作用,加强部门协作,促进就业工作。成立“市统筹城乡社会保障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加强协作配合,统筹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二)落实保障资金。每年争取中央转移支付就业专项资金2亿元,市财政配套资金500万元,用于扶持创业工作专项资金3000万元,市级财政用于新农保、城镇居民养老、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财政补助资金2.5亿元,保障“十二五”规划的顺利执行。 (三)强化检查考核。将就业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执行情况纳入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目标年度考核,由市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定期进行督促检查,确保“规划”得到落实。 就业规划论文:大学生职业规划及就业指导的重要性 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高等教育已步入大众化教育阶段,毕业生人数不断增加,大学生的就业问题进入到新的历史阶段。大学生的职业生涯规划成为当代高等教育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逐步完善就业指导理论、建设全程化的就业指导体系和多元化的就业指导内容、建立基地化的就业指导资源,对毕业生充分就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就业指导 近年来我国高等教育已经由精英化教育阶段逐渐进入大众化教育阶段,待就业毕业生人数逐年增长,就业问题尤为突出。所以在新的形式下对大学生进行全面系统的职业生涯规划及就业指导工作对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一、大学生毕业就业形势严峻原因分析 (一)人才市场供求关系不平衡随着全国各高等院校的不断扩大招生,首先在毕业生人数上每年都在增加,其次由于教育设施、场地、师资力量的限制,导致了毕业生专业结构失衡,同时教育质量并没有预期的效果那样高,毕业生综合素养的下降影响了用人单位招收毕业生的积极性,使得毕业生人数的连年增长与社会就业岗位的相对不足成为了大学生就业困难的重要原因之一。(二)高等教育具有滞后性高等教育的滞后性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首先是实践知识的滞后性,主要体现在专业课程上,由于知识更新换代比较迅速,致使毕业生学到的科学技术都是过时的,在面对用人单位的招聘面试时不占优势。其次就是专业设置的滞后性,多数高校没有前瞻性的分析国家政策、国家未来的学科负责人,使各专业学科学生数与社会的需求不够紧密,出现的社会需求的人才数量很少,而学校培养的某些专业人才社会需求不大,造成当年热门专业四年后冷就业的局面。(三)毕业生择业观念不成熟现如今一部分毕业生受到了社会上享乐拜金主义等不良观念的影响,在择业方面着重考虑经济收入、工作区域环境和工作舒适程度等。而不是多考虑个人未来长远的发展、国家建设的需要,对于刚刚脱离书本的大学生,用人单位更加倾向其能够脚踏实地的从基层做起。(四)职业生涯规划、就业指导体系不完善对于从学校即将迈入社会的大学生,他们需要全面的认识自我,明确的自我定位,清楚的认知社会,准确的预测发展。但是现在我国部分高校的职业规划和就业指导缺乏对学生系统的、可持续发展的指导,就业指导课内容枯燥乏味,还仅停留在信息、面试的技巧、调整就业心理等方面。 二、职业生涯规划和就业指导对大学生就业的意义 从就业指导工作者的角度来说,我们要积极正确的引导大学生进行自身定位、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念。职业生涯规划设计指导及相应的就业指导课程应从大学一进入校门就开始进行,首先通过了解自己的爱好与特长、个人的价值观与性格特征,在专业指导下进行自我定位,然后再结合大环境形势下的岗位人才需求给自己定目标,然后通过四年里不断地努力与及时的调整,最终在走出校门时使大学生找到一份适合自己的工作,给用人单位一个合格满意的人才。 三、如何落实好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和就业指导 (一)建立科学化专业化的就业指导理论就我国当下来看,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理论还处于初级阶段,我们还需要组织专业人员更多的、系统的向西方学习借鉴其专业理论,并且更多的进行探索,逐步完善我国的就业指导理论,发展出适用于我国的指导性理论。(二)构建全程系统化指导体系首先明确全程系统化指导体系定义,就是从学生进入大学开始到毕业连续这四年里要接受的系统化的就业指导教育。它的目的是帮助大学生养成正确的择业观、就业观,最终实现学生的发展性就业。这种教育培养模式能够应对新的发展形式下的普遍情况。但是对教育者而言也是一个新的挑战,这需要教育者有着高度的专业性,不仅要对就业政策和法规比较了解,而且心理学、经济学、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劳动人事学等相关专业知识以及行政管理意识突出,同时有着丰富的教学经验和对人才市场的敏锐度。(三)开展多元化专业教学、就业指导教育内容大学的专业及课程设置应避免盲目性、专业趋同性,应该整合好每个专业基础知识、专业知识、技能知识、特色知识、创新知识、前沿科技,使同学们接受多元化的特色教育,能够与社会接轨,并且具有前瞻性。对于不同专业领域,就业指导也应该是不同的,比如土木工程专业与工商管理专业,土木工程作为工科专业更加强调技术性动手能力,而工商管理专业更强倾向于理论运用,土木工程专业则更加倾向于技术型。就业指导内容应是全面而多样化的,充分利用社会资源,采取多种形式,包括测试、讲座、咨询、实践、模拟招聘,我院通过开展优秀校友讲堂,校友围绕自己的工作经历和人生感悟用真实案例与在读大学生讨论大学生涯如何规划、如何提升自我等问题,缩减了同学们与职场的距离,提升同学们的就业意识。(四)注重以人为本的个性化教育模式无论就业指导理论体系多么完备,都是要以人为基础的,所以我们需要以发展的观点看待个体的职业生涯。因材施教,根据学生个人情况结合理论指导做出最合理的职业规划,并且在教育实施过程中及时的做出调整,从而帮助学生正确的自我定位,认知社会,使大学生能够主动根据自身特点、综合能力及职业价值观来进行相应的职业生涯规划,具有自主选择职业能力,实现自己的职业理想。(五)及时反馈,注重总结反思在现在这个日新月异的时代,很多理论总是跟不上实际,所以每当我们按照职业生涯规划执行了一段时间,必须要及时的进行考评、测试,收集同学们、用人单位的反馈意见。同时传统行业也会对从业者提出新的要求。同时对已经毕业的同学用人单位是否满意也要进行跟踪反馈,以便对正在培养的同学及时调整专业素质和知识结构。使大学生与用人单位达到双向满意。 作者:徐畅 任大林 赵骏倢 单位:沈阳工业大学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 就业规划论文: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探索 【摘要】本文从《职业生活规划及就业指导》课程教学内容进行分析,对于实际教学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简单阐述,在WPBL研究基础上对于课程教学内容发展进行探索,提升《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课程的教学质量,设计完善的课程教学内容。 【关键词】职业生涯规划;课程改革;问题式学习;职前教育网络学堂;WPBL 引言: 我国教育体制正在不断创新,高等院校也正在不断进行扩招,大学生在学校毕业后的就业问题越加受到社会各界重视。我国教育部门根据社会环境,设立了《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课程,就是院校学生可以对未来的职业选择提前做好准备。因此保证《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课程教学质量是教育工业者的热点课题。 一、原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课中存在的问题 1.对于《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课程认识的不足《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课程在我国虽然已经有较为专业的管理体系,但是在实际运行中还是存在边缘化现象。课程任课教师与传统的任课教师间存在一定区别,传统教师在上《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课程时对于课程认识程度不够,教师在实际的教育中所需要使用的硬件教学设备严重不足,造成教师无法正常开展《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课程,课程的教学材料与实际需求将也存在差距。《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设计指导》课程的硬件及软件设施都没有达到实际需求[1]。2.教育团队专业能力较低《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课程在实际教育中需要涉及多个方面,需要让学生对于职业有着初步的认识,选择适合自身的职业定位及分析,教师对于学生能够进行针对性指导及择业技巧。《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在实际教育中对于学生具有较为严苛的要求,教师的教学方案及教学技巧都需要较为精细的设计。教师在实际教育中经常以学生的实际需求为主,教师为了方便教学及就业形式,都是以就业工作的内容开展,这种教学上的限制让课程教学内容较为简单,还是以传统的课堂讲解方式作为主要传授途径,一对一的教学形式开展的次数较少,课程教师为了教学方便甚至按照课本或者使用多媒体形式讲解,对于教师的教学内容设计较为简单。《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丰富的教学内容和教学模式间存在较大差距,让课程的实际教学效果无法表现。3.教学内容和教学形式陈旧《职业生涯规划及就业指导》课程在实际开展中,存在严重的教学陈旧问题。教师在教学中所使用的教学材料内容与社会的实际就业间存在严重差距,教师仅能够根据课程教材的内容设计教学大纲,这样让课程与学生实际需求完全相违背,学生对于陈旧的教学内容兴趣度较低,无法将课程的实际作用发挥。《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的教学形式较为陈旧,仍使用传统的课堂式讲解,侧重对于理论知识的讲解,但是《职业生涯规与就业指导》课程具有较强的实践性,教师的就业指导与社会的实际环境不相符。《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课程应该跟上社会形式的变化,对于教学内容及形式及时更新[2]。4.缺乏后续的跟踪性成长辅导《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课程是一项需要教师及学生长时间实践的课程,教师在课程教育完毕后对于学生的就业情况并为给与关注,学生在上完该课程后的职业规划及就业选择方面教师都不了解,这种情况让教师对于实际教学中存在的错误无法了解。课程管理部门在学生毕业后的就业中应该进行跟踪式指导,让学生对于激烈的社会竞争充满信心,学校也可以根据已经毕业学生的实际就业情况制定教学内容,让《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课程更加与学生及社会的实际需求相一致。 二、基于网络的问题式学习相关概念 1.问题式学习问题式学习是美国著名精神病学教育学家所创建的,让学生在一定的问题环境中对于较为复杂的问题进行解决,在问题解决的过程中学生间可以相互沟通合作,对于问题环境中得到复杂性充分利用。问题式学习更够让学生对于问题后的深层次知识发现并了解,培养学生遇见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形成良好的自我学习习惯。问题式学习在开展中需要以建构主义作为前提,学生或者学者对于知识有着初步构建的结构,更加强调学生或者学者在问题研究中的重要性,突出学生为主体的观念。《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教师在教育汇总可以为学生设定一个相对应的问题环境,这种环境必须具有一定的复杂性及真实性,并且与课程的教学目标完全一致。教师与引领者的姿态与学生沟通,让学生对于问题环境中的问题及时发现并讨论,在讨论与分析中发现问题设计的思路及解决方式。学生在对问题解决的过程中,能够将教师所设计的教学内容及任务完成,并能够获得一定的技能,课后学生间也可以互相评价,对于问题研究中的错误之处及时反思。问题式学习是目前较为先进的一种教学方式,能够让教师将教学任务完成并且可以获得较好的教学效果,学生在教学的过程中真正能够获得一定的技能及知识,是一种非常具有现实意义的教学方式。目前,问题式学习已经不仅仅使用在医学教育中,被社会各领域广泛使用[3]。2.基于网络的问题式学习网络环境及多媒体技术为教育工作者带来了更多的教育途径,让传统教育在资源及沟通上的限制不再是教育工作的难点。网络环境可以为教师的教育工作提供更多的教学资源,多媒体技术可以为教师的教育工作提供多途径的教育形式,是目前问题式学习的主要发展方向。对于网络环境中的问题式学习研究正在逐渐加深,甚至已经在实际教育工作中开始使用。教育工作者在实践中发现,基于网络环境下的问题式学习更够让教学资源进行保证,教学内容真正以问题作为主要研究中心,教师与学生给间的互动更加频繁,对于教学活动的开展具有促进性作用[4]。基于网络环境下的问题式学习能够为学生提供一个资源共享及展示的平台,教师也可以利用该平台将教学内容全方位展示,让学生在一个更加真实的模拟环境中进行问题讨论分析。网络环境就意味着丰富的教学资源,多样化的选择途径供教师在教学中使用,保证了教材内容的丰富性。网络环境具有开放性特点,教师与学生都可以在网络环境下沟通交流,拓宽教师在问题解决及指导方面的思路。 三、基于WPBL的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课程设计 1.设计思路《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课程想要改革,就要认识到网络环境对于教育的重要性,在课程设计中与传统课堂教育作为主体,网络环境下的自学性教育作为主要辅助性内容,传统课堂教育中主要使用问题式学习方式作为核心内容,教师将学生较为关心的职业生涯规划、就业指导、就业方向作为主要的教学内容,使用多种教学工具丰富教学形式,例如视频点播技术、多媒体链接技术等。这种《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课程才能将学生对于该课程的实际需求进行满足,保证该课程在教育中的教学质量[5]。2.平台选择传统的课堂教育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学校可以建立相对应的教学平台。这个教学平台主要内容就是课程的管理及教师的在线辅导,让学生与教师间真正实现资源上的共享及意见的反馈。课程教师可以在该平台上课程设计方案、学生成绩,学生都独立拥有自己的学生档案,在学生的学生档案真可以对于学生的全部信息记录,包括学生的学习时间、考试成绩、就业评价等。教师的教学档案的设计可以让学生对于课程的安排全面了解,能够做到提前预习,学生的学生档案方便对于学生情况的了解,让教师可以设计更加具有个性化的教学内容,让教师与学生可以具有一对一的辅导时间,保证《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课程的教育质量[6]。3.课程模块正常情况下《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课程设计的是公开课形式,贯穿在学生全部学习时间内,主要的教学形式为课堂教育,网络环境下的教育作为辅助教学形式,所有的考试内容都是通过网络环境完成。在对课程模块设计中主要分布6块,分布为职业生涯意识、求职指导、职业发展、职业规划、就业能力、创业。这6块课程模块已经将学生在实际就业中的全部内容都包括在内。4.课程教学设计教师在教学设计中一定要让学生对于自身能力有着初步认识,并对于自身较为感兴趣的行业有着一定的了解。在职业选择中一定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与环境作为选择前提,对于自身要客观性评价。学生在教育过程中所遇见的问题都会在电子档案中记录,是学生在就业前的主要工具[7]。 四、结论 问题式学习方式将传统的教育工作开展到了生活中,学生的学习情况都有着详细的记录,教师可以更加学生的实际学习情况作为针对性的辅导,丰富课堂中的教学内容丰富程度,提升学生对于《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课程的参与兴趣。课程中存在的问题在课程改革中需要进行解决,保证课程的正常开展。 作者:王美多 单位:长沙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就业规划论文: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就业指导策略 近些年来,严峻的就业压力和就业焦虑使大学毕业生自以为傲的优越感逐渐消失,“就业难”问题已经成了一个不争的事实。因此,增强毕业生就业指导,加强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教育,成了高校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 一、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及就业指导形式的现状分析 1.学生对职业生涯规划认知情况分析 目前,学生职业生涯规划意识淡薄,学生普遍认为职业生涯规划对未来职业选择的影响并不重要。在高校大学生中,只有23.9%的学生表示了解职业生涯规划,5.2%的学生没有考虑过职业生涯规划,42.5%的学生的表示不太了解,27.8%的学生表示不了解,超过95%的学生缺乏对未来学习、工作的清晰规划。根据相关调查资料显示,首先,很多学生认识职业生涯规划主要来自于一些讲座和日常阅读,没有从正式的课程中获取关于职业生涯规划的系统知识。其次,职业生涯规划认知的来源主要包括:父母、亲属、学长、教师、校友等。低年级学生入校时间较短,由于受自身知识背景和社会阅历的限制,其父母与亲属等向他们传播职业生涯规划的理念、方法等带有一定的限制,从而在心理和情绪上对低年级大学生有效进行生涯决策造成了一定的干扰。另外,高校目前,辅导员自身阅历和配备比例都具有一定的限制,导致无法为数量众多、需求各异的低年级学生进行辅导。同时,受研究型大学氛围的影响,72.6%的本科学生准备毕业后继续考研和出国深造,直接就业的学生只有23.7%。并且,在就业意向中,89.4%的学生毕业后,都想选择公务员、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等,只有4%的学生想到民营企业和进行农业生产。由此可见,在职业规划方面,低年级学生仍然比较看重稳定、高薪的职业,并没有突破传统观念的束缚。在大类培养模式下,学生选择主修专业,会根据自身的兴趣选择,比较有充分的机会,从而使学生所选专业与自己意向职业匹配的相关度达到了77%。 2.现行就业指导形式的现状分析 目前大学生都希望能接受较为专业的职业生涯规划指导,希望能通过学习、实践等形式探索工作世界,对就业指导形式具有较强认同感的有:“体验式指导、企业人力资源专家的培训与指导、职业规划师提供的个体咨询服务与指导”等形式。但是目前很多学校现有的规划咨询服务没有形成完善的体系,也缺乏一定规模、一支专业、稳定的职业生涯指导教师队伍,导致很多高校的大学生没有接受过系统的职业生涯规划培训。根据相关调查资料显示,在大学生就业指导形式选择中,63.1%的大学生选择了具有针对性的面对面咨询辅导,并且他们希望通过同学互助、网络咨询和电话咨询的形式进行就业指导,另外,参与度较高的团体辅导也是他们说希望的就业指导形式。另外,在就业指导中,学生期望获得技能主要包括:人际交往和沟通能力、团队领导能力、自信与表达能力。同时由于低年级对于形象指导、职业礼仪、面试技巧等能力的期望不大。 二、基于大类培养模式下,大学生就业指导的策略 1.开展通识教育,充实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师资队伍 将职业生涯规划课程列入通识课程,作为前置必修环节,开展以职业生涯规划启蒙为先导的通识教育,让学生在进校之初就能掌握职业生涯规划一般的方法、理论和技巧。通识教育课可以为他们提供关于就业和职业的基础知识,帮助他们建立生涯规划的目标,对学习思考生涯发展的方式具有直接的影响。并且从通识教育中,也能对学生就业和职业生涯的发展起到关键性作用。同时,为了做好大学生就业指导,高校要建立一支以专职教师为骨干,行业和企业专家参与、相对稳定的专业化职业生涯规划教师队伍,通过政行企校的多元参与,解决大学生就业中遇到的难题,帮助大学生清除就业中存在的疑惑,规避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的负方向发展。 2.提升大学生自我认知程度,拓宽大学生就业指导内容形式 帮助低年级学生发现自身特质,通过MBTI等性格测评软件,指导其自身进行全方位探索,提升学生在性格、技能、价值观等方面的自我认知程度,了解自身的行为特征与职业兴趣,同时,借助量表、计算机辅助系统等了解不同职业对技能的要求,发现自身的能力倾向,为未来发展提供方向性指导,明确大学生存在的差距。并且,为了帮助学生了解自身在就业发展中所看重的标准和原则,通过咨询和辅导帮助大学生澄清价值观排序。另外,高校高发挥第一、第二、第三课堂的合力,根据人才培养要求和目标,整合资源,发挥课堂教育的主渠道作用,使大学生受益。 3.建立有效渠道,健全大学生就业服务体系 为了进一步探索工作世界,合理规划,学校就业指导部门与校友会可以对不同行业的校友,组织学生进行任务访谈,形成就业访谈记录,通过信息平台,整理归纳出不同工作岗位的描述,进行共享,为学生提供与专业相关的实习实践机会。同时,可以借助移动互联环境等新媒体手段,将不同的实习信息向不同需求的群体进行推送,收集整理校友说提供的各种实习信息和需求,建立有效渠道,积极拓展校内外资源,做好社会实习和实践基地的建设工作。另外,高校要借鉴西方国家成功的经验和作法,强化大学生职业规划教育,提前职业规划实践,根据大学生的身心发展特点和不同年级的学习任务,健全大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体系,建立动态性的就业指导服务体系,构建“多元化”就业指导咨询支持系统。 作者:冯卫梅 就业规划论文:医学院校职业规划与就业指导论文 一、当前医学院校职业规划与就业指导教育的现状 1.医学院校对职业规划和就业指导课程重视不足 高校就业教育往往高度关注学校就业率,而忽视大学生的职业意识和职业素养的培养,然而,只有提高人才质量,才能从根本上提高就业率,解决就业问题r}〕通过课程来提高职业素养费时长,投人多,不如帮助学生鉴约对就业率提升速度快。因此,部分医学院校对医学生职业规划和就业指导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足。 2.相关课程设置不系统、不专业 虽然在教育部的文件指引下,大部分医学院校都开始了职业规划和就业指导课程,但是相关课程的设置却缺乏系统性和专业性。还没有像国外高校那样将就业指导作为一门学利一来研究。 3.缺乏学校各个部门的协助与配合 完整的职业规划与就业指导教育不仅仅局限于职业指导的课堂上,还应该融人到专业课程的学习中。但目前各高校专业课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往往只关注专业知识的传授,很少有教师把职业规划教育和专业教育融合在一起。 4.教学方法单一 职业规划与就业指导课的实用性和参与性很强,这就决定了它的教学方法必须是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讲授与训练相结合川然而,目前大多数高校的此类课程和其他专业课一样实行讲授式的教学方式 5.师资队伍不稳定,素质不健全 职业规划与就业指导课程是涉及多学利一交叉的边缘学利一,这就要求授课教师不仅理论知识广博,实践经验也要丰富川然而,多数高校这方面的教学人员都是半路出家,很大一部分教师是其他行政人员转岗过来的,还有一部分是刚毕业不久的研究生和本利一生,不是缺乏专业系统的理论知识,就是缺乏实际指导经验,人员的流动性也很大。 6.科研水平落后 目前在职业规划与就业指导领域的利一研交流并不活跃,与其相对应的刊物也不多,且等级都不高,这也造成该领域利一研意识的淡薄与利一研水平的落后,而这种状况无疑会阻碍这一领域进一步的发展。 二、医疗卫生单位的用人要求 医学专业性特别强,要做好医学院校学生的职业规划与就业指导工作,必须要把握好相关单位的用人要求 当前相关单位反映的医学毕业生不足之处主要有:一是专业基础不牢固;二是临床操作技能不熟练;二是忽视临床实习,把实习当成考研复习期;四是眼高手低,不虚心,不愿意做基础工作;五是就业观念落后,只愿意去二甲不愿意去基层r?〕用人单位反馈的毕业生的不足之处,恰恰是高校职业规划与就业指导工作所需着力解决和提高的环节,也是相关课程改革的重点方向。 三、医学院校职业规划与就业指导课程改革方案 为了提升医学毕业生的核心竞争力和就业力,有必要对现有的职业规划和就业指导课程进行改革,具体可以从以下方面进行。 1.教学安排全程化 职业规划与就业指导课程应该贯穿整个大学参照美国大学成熟的职业指导课程体系,根据学生所处的年级和专业,制定各年级具体的目标re-}〕第一阶段,对大一学生开设公共必修课《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进行自我探索引导和职业素质指导;第二阶段,对大二、大二学生主要通过《现代礼仪》、《大学生创业教育》等选修课以及各种职业规划与就业指导的课外活动,引导学生根据个人的职业发展目标调补知识结构,培养学生发展与自身职业发展目标相适应的各种能力;第二阶段,在实习前(大二或大四)开设《大学生就业指导》公共必修课,着重进行就业政策与求职技巧的指导。 2.课程内容与专业特点相结合 在专业课程教育中应该融人职业规划和就业指导教育,特别要重视学生专业能力和实践技能培养,提升毕业生的就业竞争力。 3.多种教学形式并行 职业规划和就业指导课程的讲授方法可以根据不同阶段的讲授内容实施不同的教学方法。在传递职业规划的理论知识时,应以讲授和启发式教学为主,引导学生树立积极的规划意识;在上职业素养提升类课程时,则应以案例教学和体验式教学(如情境模拟法、游戏角逐、角色扮演等)为主,让学生在真实的案例中收获知识,在体验活动中体会其背后的精髓。到了邻近毕业的就业技能传授时,则应以实践教学为主,让学生亲身操作,实际体验和观察未来可能从事的工作,获得更真实的感受。 4.教学管理规范化 要成立专门的就业指导教研室,以促进相关课程的课程建设。通过集体备课、课前试讲、教师互听课、同行评议和学生评价反馈等教研活动,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同时,要积极组织教师申报各类教研和利一研课题,以利一研来带动教学,实现利一研和教学的良性互动。 作者:吴敏 单位:湖北医药学院 就业规划论文: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概述 一、授课内容和课程设置的改革 1、组织力量收集、编写案例库 在采用高校就业指导基础教材的基础上,为了帮助学生正确理解理论知识、提高学生兴趣,我们的课程在备课时往往需要大量事例、视频、小实验等等,但是有时个人从网络等媒体参考的材料在实际运用的时候缺乏科学依据,并不能充分解释或说明问题。我们能否集中力量收集或者编写用于此门课程辅助教学的有效的案例库,并定时增添和更新,给所有上此门课程的老师下载参考,而不是大家都要去找,做重复工作,不仅可以节约宝贵的时间,而且让课程更科学和规范。 2、请企业家进课堂 在给学生进行职业规划和就业指导的时候需要教师有丰富的经验和经历,而我们的老师绝大部分在职业规划上是缺乏经验的,那么我们建议邀请企业家或者经验丰富的从业人员参与到学生的课堂中,起码每个系一个学期有一堂课是企业家或者专业从业人员讲课。 3、增加大学规划内容 在职业生涯规划课程上课效果比就业指导的效果差,首先是师资水平有限、还因为许多学生认为职业生涯离自己较远,连大度,更不能一对一地对学生的规划进行指导,就业指导课的内容由于比较贴近学生的实际需求,是每个人必须要了解的内容,所以相对效果比较好。由此可见,让教学内容贴近学生的近期实际需求是引起学生学习兴趣和增强效果的一个方法,那么给学生设置什么样的课程内容更加符合实际需要呢,我认为,给大一的学生开设大学规划的教学内容是一个比较好的作法,因为学生上大学后,许多人并不懂得如何规划自己的大学生活、学习、实践。那么开设大学规划的内容,针对不同学生的性格、优点、和未来的目标,指导每位学生把大学四年的具体到每年、每学期、甚至每个月的规划做出来,让学生有长、中、短期的目标并为之付出实际行动和努力,那么我们的学生就会减少无所事事、打游戏、睡懒觉的状况出现,养成学习有规划、发展有目标的理念和氛围。 4、自编教材 基于以上的情况,我们在探讨,如果我们能够自编教材,编写针对我们学生的实际需求的符合南国商学院实际情况的教材,把大学规划课作为低年级学生的必修,引导学生规划好自己的大学生活,把南国商学院成功规划大学生涯和职业生涯的案例、创业成功的典型案例等等编写进教材中,这样我们的师资也不会存在很大问题,不管是专业老师还是辅导员都可以胜任这样的教学,因为,大学经历是每个老师的必经之路,每个人都有很多经验和教训可以借鉴。因为内容更贴近学生的实际和需求,学生会更加感兴趣和更有收获。只要合理、科学地规划大学生活和学习,那么再对学生进行职业生涯规划教育就水到渠成了。 5、构建1+1+1的课程体系 我们以东方语言文化系作为观测点,有计划地开展毕业班学生校外实践教学和企业见习、实习的活动,通过比对学生的就业结果,我们发现,有计划地参加了企业实习的同学,特别是日企、韩企和和外企实习的同学,在就业的时候就业质量高、工资待遇好,职业发展前景较好。因此,如能建构课堂教学+企业见习实习+企业家课堂的课程设置并按计划实行,将对我们学院学生的就业指导、就业质量产生促进和提升。 二、师资队伍的建设的改革 我们目前最大的困惑是:我们无法教给别人我们不懂的东西。就业指导课程在我院来说是一门教新的课程,而且没有专职和专业的师资,基本都是由辅导员老师担任,由于辅导员老师本身任务较多、较重,并且部分老师由于专业背景的原因,在课程专业化方面是存在困难和困惑的。针对这种情况,项目组得出以下的设想和建议: 1、评估、筛选、培养师资队伍 对我院现有的担任就业指导和职业规划课程的教师进行评估和筛选,选出有一定经验、上课效果良好的老师进行进一步的培训,送出去进行系统的学习,建议减少这部分老师的其他工作量,将主要的精力放在就业指导和职业规划课程的教学和研究上面来。 2、师资队伍建设要走出去、请进来 我们要向有经验的兄弟院校学习,包括听课、经验交流。将职业规划和就业指导领域的专家请进来举办讲座,讲示范课。 3、我院职业生涯规划和就业指导课程 教师绝大部分是从学校毕业-学校从教,没有企业从业的背景,而职业生涯规划和就业指导的课程的授课必须结合实际给学生具体的指导,因此建议可以从我院教师中选择有企业从业经验的老师作为重点授课教师,并特邀企业家、有经验的企业管理人员当客座教师。切实提高师资队伍的学术水平和教学效果。 作者:林翠花 单位: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 就业规划论文:小议英语专业学生就业规划状况 概述:为了准确把握现阶段高职院校英语专业学生职业生涯规划的状况,本次调查我们以湖南中部某高职院校英语系学生作为研讨对象,希望可以经过一定数量的群体特征失掉总体的轮廓。 中心词汇:高职、英语专业、学生、职业生涯、规划状况 许多高职院校开设了职业生涯规划的课程,专题报告或讲座,职业生涯规划也成了高职学生比拟关注的效果。但不少高职英语专业学生还没有真正了解职业生涯规划的真正含义,对职业生涯规划的重要性看法缺乏,不了解职业生涯规划的内容,缺乏停止规划的技巧。为了准确把握现阶段高职院校英语专业学生职业生涯规划的状况,本次调查我们以湖南中部某高职院校英语系学生作为研讨对象,希望可以经过一定数量的群体特征失掉总体的轮廓。 1对职业生涯规划的认知与分析 本次调查显示有90%的高职生以为自己了解自己的性情、兴味和才干,38.50%的高职生清楚自己今后职业开展将要面临的优势与优势,43.5%的高职生清楚自己该往什么样的职业方向去开展。但理想生活中并不是这样。以作者五年的失业指点任务阅历来看,大局部毕业生并不了解自己,并不清楚自己的开展方向。取而代之的是眼高手低的的失业状况。按看管理学家史蒂芬·罗宾斯的统计,75%的人都会高估自己的才干,其中还有一局部人会将自己的优势误以为强势,因此,依据本次调查结果,结合史蒂芬罗宾斯的实际,实践只要15%的人才不偏不倚的真正解自己。 2对未来失业的希冀与分析 关于专业与任务的关系,选择“一定要找到与专业对口任务”的学生占16.7,而选择“可以与专业相关联的任务,可以不对口”的学生到达53.50%。说明大局部高职学生在“专业与任务”关系上的认知是基本正确的。但仍有以下几个效果需求多加克制。 讲待遇、求稳和怕竞争。关于失业意向,有5.8%的学生选择国度机关单位,21.9%的学生选择事业单位,有13.2%的学生选择外资企业,有8.2%的学生选择民营企业,有10.3%的学生没停止过仔细思考。 没有果断的信心。许多高职学生没有果断的信心。在竞争中或任务中碰到困难,有47%的学生选择跳槽。选择先失业后创业的学生达40.8%。这一方而说明大局部高职生的成就动机比拟高,但又从另一方而反映了学生没有认清自己适宜做什么任务,轻易受外界搅扰,信心不够果断。 “等、靠、要”思想比拟严重。在就求职进程中和在求职渠道的选择上,选择“父母亲戚冤家引见”、“学校引荐”和“没有思考过”三项的学生累计到达70.7%。 希冀值比拟高。许多被调查者在选择“初级管理人员”和“企业家”,区分占到35.8%和25.5%,而选择“技术工人”的只占21%,所占比例极小。从理想状况来看,高职毕业生主要是走技术路途,学校培育目的自身为初级技师,而不是“初级管理人员”和“企业家”。因此,学校应实在增强职业指点,进一步做好学生自我定位。 3对失业困境缘由及分析 高职生将“缺乏实践技艺与才干”、“金融危机影响”和“失业人数太多”列为失业困难的主要缘由,区分占41.7%,24.1%和17.8%。说明2007年以来的金融危机对毕业生失业的影响十分大,但大局部学生对自己的才干还是有清醒的看法,把形成失业困难的最主要缘由归结为自己实际才干和知识结构的单薄,对客观失业环境的恶劣并没有归为主要要有。 4对创业的看法 由于目前高职毕业生失业难,有相当大比例的同窗把目光转向了自主创业。创业是一种创新性活动,它的实质是独立地停止开创并运营,使事业得以稳健开展,快速生长的思想和行为之路。是成就自己事业的进程,是自我价值和才干的表现,创业要直接面向社会,直接面对顾客,支出与利润直接联络在一同。创业最大的益处就是自己做自己的老板。在本次调查中,21.9%的学生对创业很有兴味,有34.2%的学生对创业兴味普通,有35.6%的学生十分有兴味,只要8.43%的学生不太感兴味或根木没兴味。可见,学生普遍有创业的兴味和愿望。条件成熟时,会坚持待遇较好的任务,选择自主创业”的学生达65%。这说明学生对创业有剧烈兴味,同时也说明高职生对创业较为理性。 关于创业想法的来源。有54%的学生是“受失业影响”,高职学生失业率不时不高。有48.5%的学生是“受家庭影响”,有24.8%的学生是“受冤家影响”,11.2%的学生是“受媒体影响”,而“受学校宣传影响”的学生只占9.1%,这说明学校在失业指点任务方面任重而道远。 84.5%的学生表示在创业前会到企业实习,积聚人脉、资金和阅历;56.49%的学生表示会经过看创业方而的书籍来修订自己的创业方案;31%的学生表示会向创业型企业家求助;40.8%的学生表示会先失业后创业。从某种水平上看,高职学生在创业预备上是基本理性的。 5对创业范围的选择 选择“自己感兴味范围”的学生所占比例最高,为36%其次是“启动资金少、轻易展开且风险相对较低的行业占30.8%”和“与自身专业相关的范围25.1%”而选择“什么行业赚钱就选择什么范围”的学生仅占8%。因此,在少数选择自主创业的高职生是比拟理性的。 6创业资金的来源 在一切选择创业的被调查者中,选择经过家庭渠道融资的高职生所占比重最大,达40.3%其次是自己经过先失业的方式积聚是资金,占25.7%;经过亲朋好友融资,占18.00%;选择“银行存款”的所占比例最小,仅占16%。这从某种水平上说明了高职学生对家庭的依靠性和缺乏社会阅历,从另外一方面也说明我国银行信贷业不兴旺,团体存款特不普及,关于大学生的创业存款任务不到位。从政府的层面上应加大对团体创业存款的任务力度,促进大学生(高职生)失业与自我创业,从而减轻国度失业压力。 就业规划论文:谈职业规划对就业满意度的影响 一、职业生涯规划对提高大学生就业满意度的影响 1.大学毕业生就业满意度的内涵。 满意度是一种抽象的心理情感反应。顾客满意度理论认为“,满意”本身是心理方面的一种状态,是一种心理体验,一种心理活动。从顾客享受产品或服务后的感受出发,顾客满意是客户的需求被满足后的愉悦感,是客户对产品或服务的事前期望与实际使用产品或服务后所得到实际感受的相对关系。顾客满意可以认为是顾客可感知效果和期望值之间的函数。从就业满意度的定义看,笔者认为就业满意度更切合工作满意度或员工满意度。员工满意是员工的一种主观的价值判断,是员工的一种心理感知活动,是员工期望与员工实际感知相比较的结果;员工满意度是指员工接受企业的实际感知与其期望比较的程度。具体来说,是建立在自身能力和社会环境基础上,对所获得的工作的报酬、工作条件、社会评价、发展预期、职业兴趣等方面的心理评价和感受。即,员工满意度=实际感知/期望。同样,大学生就业满意度可以归纳为公式:大学生就业的满意程度=大学生就业的实际感知/大学生的就业期望。笔者认为就业期望在一定范围内是和就业满意度成反比关系,就业期望范围就是:大于自我满足的最小值,小于实现可能的最大值。在以下的就业满意度探讨中,就业期望都是在该范围内。 2.职业生涯规划和就业满意度关系密不可分。 从以上对就业满意度的内涵分析,就业满意度是求职者内在的主观评价指标,要取决于个人的就业实际感知与就业期望之间的对比关系,比值越高,就业满意度越高。就业期望是指人们对所实现的就业目标主观上的一种估计,是人们对自己的实际情况,就业环境,制定出自己的就业方向及目标,行为和努力能否导致所企求之结果的主观估计。这种得出主观估计的过程也就切合了职业生涯规划的过程,因此职业生涯规划和就业满意度具有密不可分的关系。 (1)知己知彼,提高就业适应能力,形成合理就业期望。 进行职业生涯规划之前应该先全面地了解自己,一是了解自己的兴趣爱好———喜欢做什么,首先有了喜欢就有了期望,喜欢的程度将会直接影响就业的满意程度;二是要综合分析自己的个性———适合做什么,性格是我们最本质的东西,基本上不会改变,但是基于对我们性格的了解,以便更好地来适应工作环境;三是了解自己的职业能力即学识、技能与各种能力———能够做什么,提高个人的专业水平,更好地去工作;四是了解自己的职业价值观即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最看重什么,也就是就业期望的最好体现。其次是知彼,即是职业探索,就要从职业、职位、行业、组织、地域等多个方面进行了解工作世界。只有在充分了解自己的情况下,结合对工作世界充分了解,就会有合理的期望,去提高就业满意度。 (2)决策实施,增加实践就业机会,不断得到实际感知。 有了知己知彼之后,我们就可以根据自身确定自己的职业发展方向、奋斗目标以及实施方案。这是职业生涯规划中的第一步工作,也是最重要的核心工作内容,这就需要及时制定实现目标的计划、策略及路径。有了决策就有了实施,沿着制定目标实现的计划、策略及路径,不断实践检验,从而有了对工作的实际感知。 (3)评估反馈,实际感知,合理期望,提高就业满意度。 职业生涯规划是一个自我发现问题、自我调整、自我发展、提升自己的过程。随着工作时间跟经验的积累,当我们自身条件与外部的环境条件都发生变化时,通过自我调整,重新确定新的发展方向、奋斗目标。形成更加合理的期望,这样就有助于提高就业适应能力,提高就业满意度。 二、在职业生涯规划下,提高就业满意度的途径 职业生涯规划可以帮助学生认识自我、重树目标、及早规划自我,有利于大学生全面发展,从而提高就业的适应能力,形成合理就业期待,体验实际感知,提高就业满意度,具体有以下途径: 1.就大学生自身而言。 大学生应树立职业规划意识,加强自我和职业环境的了解,将职业规划与实际行动相结合。大学生自身必须认识到职业生涯规划的重要性和现实意义,对提高就业满意度有重要的指导作用,通过职业生涯规划,找出符合自己的职业发展路线,提高就业满意度,从而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2.就高校而言。 首先高校必须把职业生涯规划教育尽早开始并贯穿大学全过程;其次,增强师资队伍建设和完善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实践锻炼体系,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指导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需要配备一支掌握人力资源管理与开发管理理论、具有职业设计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际操作经验的队伍;同时充分利用好学校的各方资源,有计划地组织和安排大学生开展实践活动,以达到职业规划与实践相结合的目的。 3.就社会而言。 政府、企业设法提高就业增长率,尽量多地为大学生提供实习锻炼自己的机会,积极地完善就业相关的政策和制度,为大学生就业提供更好的条件。 三、结语 总之,大学生的就业问题,就是社会一个重要问题,社会各方都要关注、帮助、指导。既要提高大学生就业率,也要提高大学生的就业满意度;既要促进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的开展,又要加大对大学生就业满意度的研究力度,进而促进大学生有良好的职业发展,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 信息:何国举单位:韶关学院
浅谈商业保险发展策略:新农村建设中的农村商业保险发展策略 内容摘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商业保险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本文指出:要充分重视商业保险在新农村建设中的重要作用,采取各种措施加快农村商业保险的发展。 关键词:新农村 商业保险 重要作用 措施 改革开放后,我国商业保险发展迅速,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但是我国农村商业保险发展速度却相对较慢。目前,建立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社会发展的重中之重,因此,大力发展农村商业保险也就成为我国保险的发展重点。 商业保险在农村经济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 发展农业保险,可以有效抵御农业风险,保证农民收入和正常的生产经营。2005年全国农业保险保费收入同比增长80%以上,农业保险赔款超过2亿元,同比增长90%。农业保险为广大农民群众抗御农业自然风险设立一条“保障线”,在保证农民收入和生产经营方面发挥了不小的作用。通过保单质押贷款,解决农民小额信贷需求。人寿保险大都具有储蓄性质,通过保单抵押提供小额贷款,能够解决农民的生产生活急需。 发展农村商业保险,可以帮助解决农村人口老龄化带来的一系列问题。全国第五次人口普查的数据表明,农村人口的老龄化程度高于城镇。我国农村已经步入人口老龄化社会。解决好逐步发展的老年人的养老、医疗等问题,使他们安度晚年,已成为重大的社会问题。大力发展农村人寿保险,就可以减轻人口老龄化对国家财政的压力,消除个人和家庭的后顾之忧。 发展农村商业保险,可以有效防范化解被保险人因疾病、意外等因素造成的巨大经济损失和人体伤害,有利于保护农业生产力,较好地解决农民因病返贫、致贫问题,有利于农村社会稳定。农村由自然灾害引发的疾病,经常大面积发生。由于农村生活、生产条件差,各种疾病特别是一些地方病发病率较高,使本来摆脱贫困走上富裕的家庭重新回到贫困中去,对本来就很贫困的家庭无疑是雪上加霜。不仅在经济上使这些家庭致贫,而且会造成家庭邻里、亲友不睦,严重影响邻里关系和子女的教育、就业,形成社会问题。而商业保险能帮助解决这个问题,农民在政府的补贴基础上,只需很少一部分资金投入就能解决后顾之忧。 2005年,全国健康保险业务的赔款与给付支出108亿元。中国人寿的“两康”产品自开办以来累计赔付约42亿元,深受农村群众的欢迎。2006年上半年,5家商业保险公司在8个省(区)的62个县(市、区)开展了农民合作医疗保险工作,涉及的参加农合农民1874万人,试点地区平均参保率为86%。发展农民工工伤保险、养老保险,有利于推进和完善农村保障制度。在商业保险公司的参与下,分类逐步建立广大农民工的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维护广大农民工的切身利益,有利于推进和完善农村保障制度,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发展农村商业保险,一定程度上可以有效转移部分农村富余劳动力,也为农村经济发展、农民增收拓宽了渠道。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农业生产技术的提高,农村将出现越来越多的剩余劳动力,农村保险业务发展规模的不断扩大,必然大量吸收农村富余劳动力从事农村寿险工作。以中国人寿河南省分公司为例,截止2005年底,农村寿险业务员已发展到3万多人,一方面为农民提供保障服务做了大量工作,为稳定农村起到了应有的作用;另一方面也解决了部分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出路,加快了农民脱贫致富的步伐。 在当前国家和地方政府财力有限的情况下,商业保险作为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完全可以利用其自身独特的行业优势,为广大农民群众提供包括农业保险、失地保险、养老、医疗、意外风险、子女教育等在内的多种保险保障,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农村保险市场的现状分析 农民的保险意识差距明显,对保险认同度低,风险防范仍处在原始状态。家庭养老、储蓄看病,遇到大难靠亲戚朋友帮助解困,这是广大农村目前保障状况的真实写照。农村由于受经济基础、文化素质、媒体辐射不到位以及保险企业宣传缺乏的影响,对保险知识知之甚少。 发展速度较快,规模小,区域差距较大,发展极不平衡。从区域来讲,南方沿海发达地区农村的保险密度和深度都远远大于不发达的中西部地区。同一地区、同等条件,农民的购买力不尽相同,差距也很大。 农户居住分散,网点不健全,展业困难,服务不到位,商业保险在农村的覆盖面小。由于多数农村经济不发达,农户居住较为分散。现在常年在外打工的人数多,流动大。这些因素都给商业保险的展业带来极大不便,增加了保险公司的经营成本。以河南省为例,城市每百人拥有4张寿险保单,而农村每百人还不到1张保单。其覆盖面很低。各家保险公司在发展战略上,重城轻乡、重效益轻责任、重眼前轻长远是造成农村保险市场竞争乏力的根本原因。 商业保险产品缺少个性,基本没有针对农民研发的险种,买难卖难,成为农村保险发展的瓶颈。在人身保险险种方面,近几年各家公司主要打城市牌、打富人战,忽略了农村广大农民的保障需求,没有开发针对农民的保费低廉、保障全面的产品。 重视程度偏低,政策扶持缺失,农村保险市场开发举步维艰。商业保险公司尽管在农业保险、农村人身保险方面做出了一些努力,但由于政策扶持不到位,赔钱经营,企业积极性不高。 发展农村商业保险的措施 政府应加强引导,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政府要进一步推行富民政策,使农民的收入大幅度增长,为农民购买保险奠定物质基础。要高度关注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积极探索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如新农合医疗、农民工保险等等。对保险公司开办农村保险给予政策支持。比如在开办农民养老保险中采取国家补一点,家庭出一点,保险公司让一点,使其尽快开办起来。在农民医疗方面,政府既要鼓励保险公司的参与,又要在费用上给予补贴,使其在微利情况下健康经营。对农村业务员可以采取减免营业税的办法,维护其在农村销售人身保险的积极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兼顾保险公司经营效益和农民保障二者的利益,出台有关优惠政策,支持商业保险公司积极参与农村保险市场的开发。 保险监管部门要发挥政府部门职能,优化农村保险的发展环境。要利用各种会议宣导和主动上门沟通的方法,避免地方有关部门干预保险经营。积极与工商物价部门联系,避免多头监管,重复检查现象的发生。制定发展农村保险的优惠政策和补偿体制。确保农村保险发展有一个宽松的环境。研究政策支持措施,为保险公司发展农村保险提供支撑。创新监管思路,促进对农村保险机构的审慎性监管和预警监管,及时扼制恶性竞争和有损农民利益的行为。做到关注而不干预,既有灵活性,又有市场监管的政策性。提高办事效率,为农村保险的发展开设绿色通道。监管部门要遵循农村社会发展规律,加大对保险公司开办农村保险的支持。要完善农村机构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时效,对农村网点机构要做到成熟一个,审批一个,开业一个,规范一个。建议对农村业务员实行资格授予制,使那些热爱农业保险,诚实守信,业绩良好的业务员得到展业资格,保证农村有一支稳定的、素质较高的销售队伍。 保险公司要处理好三种关系,确保农村保险市场健康有序快速发展。处理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关系。保险公司把经营效益放在首位,还应服务、服从于国家,肩负起振兴经济的使命。因此要在注重经济效益的同时,兼顾社会效益,要在对农民的服务中求生存,求发展,力争获得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双丰收。处理好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关系。就目前来讲,农村保险成本高,费用大,见效慢。从长远看,农村保险是有待开发的“处女地”,市场潜力巨大。农村保险既是保险公司业务新的增长点,也是做大做强的必由之路。处理好企业本身和国家大局的关系。当前国家正在研究农村的社会保障问题,农民急需养老、医疗和意外伤害的保险保障,这给保险公司提供了良好的发展机遇。保险公司一定要站在大局谋划自身的发展规划,积极投入人力、物力参与农村保险市场的开发。一方面发挥社会稳定器的作用,为加快农民奔小康、建设和谐社会步伐积极开展工作;一方面抢抓机遇,建站设点、扩大队伍,为农村保险市场的开发和健康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保险公司要加大宣传力度,普及保险知识和理念,增强认同度,为农业保险业务的拓展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调查结果显示,农民对商业保险的认知度仅为20%。因此,加大宣传力度势在必行。由于历史的原因,农民文化程度偏低,接受能力较差,在宣传中要针对农村农民的特点研究切实可行的措施,以期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宣传形式要多样化。农村地广人稀,居住分散,必须采取多种形式长期不断地宣导。利用媒体,通过广播电视、村委喇叭等向群众灌输保险知识和理念。充分利用墙体广告,流动宣传车、诗歌比赛、运动会、保险知识竞赛等形式,使农民接受保险知识。开展农民喜闻乐见的文化娱乐活动,寓保险教育于娱乐之中,使农民认识保险,了解保险,主动购买保险。 宣传内容要通俗化。要把保险知识和保险理念编成故事、写成歌、绘成画,讲给农民听,教给农民唱,展览给农民看。突出重点,要彰显人身保险的保障功能,宣导理念,使其潜移默化于农民大脑里;理论和实例相结合,利用一些赔案,深入浅出地进行宣传。 宣传范围要广泛化。在农村进行保险宣传,范围一定要大,要有一定的覆盖面。重点人群要包括,农村干部和教师、中小学生、乡镇企业的老板和外出打工者。 保险公司要加快调研步伐,研发适销对路产品。调查研究要分别不同类型进行,量体设计地为不同经济地区、不同保障水平地区开发适合的产品。加快产品创新、产品改造。要加大险种开发力度,尽快开发出一批低保费,高保障,突出保障功能的人身保险产品;乡镇企业年金及农民养老保险产品;适合农民购买的一张保单保全家,一笔保费多保障等方面的产品;适合农民外出打工的高危人群人身意外险等等。条款要通俗化。要让农民一看就明白,做到投保简单,手续简便,理赔快捷方便,有利于农村业务员宣讲和推销。 加强农村保险的渠道构建,进行组织形式等方面的创新。我国广大农村地区,信息分布和传递不平衡、不充分,来源渠道有限。保险对于广大农民来说,更可谓是新生事物,这给保险销售和服务带来很多困难。因此推进农村营销服务网点建设,加强营销人员培训和管理,不断探索适合农业保险发展的组织形式创新,也成为推动农村保险市场发展的重要因素。比如可以充分运用银行、信用社、邮局、农机站、计生办等代办机构网点,不断丰富农村保险营销渠道。 “农业发展,农民富裕,农村和谐”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所要实现的目标,农村商业保险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起到重要的作用。认真研究农村保险面临的诸多现实问题,转变观念,积极创新,敢于实践,不断提高,不断建立和完善适应我国农村保险发展的产业政策、财政、金融措施、组织体系、调控手段,才能探索出一条适应我国农村经济和农业发展的农村保险新体系。 浅谈商业保险发展策略:乡村商业保险市场发展存在的问题及策略 摘要:我国农村地区保险市场需求旺盛。近年来,尽管农村商业保险得到一定程度的发展,但仍存在一些梗阻,影响到新农村建设的进展。本文建设通过建立适合农村特点的农业保险体系,规范营销服务机制,健全监管机制等措施,进一步完善农村保险市场。 关键词:农村,保险,发展 保险具有风险疏散、经济补偿和社会保障的功能。长期以来,我国农业、农民和农村一直处于弱势地位,如何有效发挥保险的救济和保障作用,加快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应成为当前深入研究的重要课题。为此,笔者以保险业相对发达的烟台市为例,深入剖析农村保险市场发展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和障碍,并就农村保险体系再造问题探讨对策思路。 一、目前农村商业保险市场发展的主要特点 目前,保险业在部分农村地区已经得到了广泛开展。烟台作为全国首批沿海开放城市之一,近年来随着经济、金融的快速增长,农村保险市场也得到较快的发展。2006年,烟台市保险费收入411570万元,其中所调查的9个县市合计保费收入接近烟台市总量的一半。全市人均交纳保费633.Z元,同比增加71.2元,保险密度居全省第一,但在保险总量快速增长的同时,农业保险业务发展缓慢。 (一)机构网点快速增加,营销队伍不断壮大 近年来,随着区域经济优势的凸现,众多的保险公司落户烟台,并在县域大量增设分支机构,直接向广大农村地区辐射,带动农村保险市场快速发展。目前,烟台市有28家市级保险机构,其中财产保险13家、人寿保险9家,共辖设320个分支机构,其中在9个县市共有县级保险机构94家,均设在县城所在地。有的保险机构如中国人寿还在县以下乡镇设有保险代办处,据初步统计,9个县市共有保险网点120多个。随着机构的扩展,全市保险从业人员已达到2.3万人,其中,营销人员达2万多人,形成了一支庞大的营销队伍。 (二)保险产品种类较多,市场份额相对集中 各保险公司在业务发展中,坚持以市场为导向,适时推出了多样化、个性化的保险新产品,不断满足城乡居民全方位、多层次的保险需求。据统计,目前,县域保险机构累计开办保险产品110个,其中财产险60个,人身险50个,城乡之间在产品种类上相差无几。从保险产品的市场份额看,人身保险占据绝对多数,人身保险保费收入一般是财产保险的3—4倍,农村市场份额差距略低o-人身保险市场以寿险和分红险占比较大,2006年,烟台市该两类保险保费收入分别为100736万元和107373万元,占比为31.81%和33.9%;财产保险中机动车险占有较大的比重,2006年,该险种保费收入占财产险保费收入的80.46%。 (三)县域人身保险发展较快,财产保险发展相对迟缓,农业保险几乎空白 近年来,随着保险知识普及和保险营销力度的加大,农村保险市场得到广泛拓展。据对烟台9个县市区的180户农民问卷调查,有127户办理过保险业务,另有35户有办理保险的愿望,分别占调查样本的70.6%和19.4%;所办理的保险种类以人身(寿)保险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居多,办有该两种保险的分别占全部调查农户的45.7%和43.3%,而财产保险则不足15%。由此可见,在现有的保险品种中,农民对人身健康、养老保险情有独钟。从烟台市保费收入的区域结构,也可以看出县域人寿险业务呈较快的增长趋势。2006年,9个县市全部保险费收入占烟台市的比重为51.8%,同比提高4.6个百分点,其中人身保险占比提高4.7个百分点,财产险占比下降7.1个百分点。在财产保险业务中,农业保险占比微乎其微,全辖只有1个县(市)办理了农作物火灾险,其他各县市均未办理农业保险业务。 二、制约农村商业保险发展的障碍因素 (一)农业保险业务萎缩,难以满足农业发展的有效需 上世纪90年代中前期,人民保险公司的各分支机构专门设有农业保险科,开办的保险品种涉及麦收、特色养殖、水果蔬菜等,但随着保险公司的商业化改革,已不再单设农业保险科,并相继取消了麦收、特色养殖、水果蔬菜等险种,目前烟台开办的仅有农作物火灾、冰雹保险和家庭财产责任保险等几个险种,在众多的近60个财险种类中,涉农险种占比不足10%,品种少、份额低。农业保险萎缩的主要原因是,农业灾害多、风险大,出险后勘查难、赔付率高,与保险公司的商业化经营目标明显冲突,基于此,诸多保险机构都纷纷退出了农业保险市场。 (二)保险产品设计上的缺陷,与农民的支付能力形成较大的差距 目前大部分保险公司将产品定位于城镇市场,产品设计趋同性较强,普遍缺乏对农村保险市场的研究和开发,少有推出适合农民和农村特点的保险新品种。而农民与城市居民在收入水平上存在明显的差异,据调查,2005年,烟台市各县市区农民人均收入较城镇居民普遍要低一半以上,平均收入额要少5000-6000元,将适用城市的保险产品向农村延伸,必然超出农民的消费能力。在所调查的180个农户中,有53人未办理过保险,占调查农户的29%,其中因保险价格偏高而缺乏一定经济能力的有31人,占比为58.5%。产品设计上的偏差,降低了农民的投保意愿。 (三)业务发展不够平衡,市场监管存在盲区 目前,商业保险公司在业务发展中存在三个方面的不平衡: 一是地区间机构设置存有偏差。烟台市全辖共有保险分支机构超过300家,其中占全市人口总数80%以上的9个县市却仅拥有三分之一的保险机构。同时,县域间的机构分布也不平衡,经济发达的龙口市现有保险机构17家,另外还有多家保险公司拟在此设立营销服务部;而人口相当、经济发展相对落后的另一县(市)只有保险公司6家,该市2005年人均保费收入仅为38元,较烟台市平均水平低524元。保险业务发展状况虽然取决于多方面因素,但机构布局上的不合理,进一步加剧了发展状况的失衡。 二是展业、理赔质量态度相差迥异。调查反映,保险公司普遍存在重展业、轻理赔的问题,对客户投保和缴费服务热情、不厌其烦,而出险后理赔时则手续繁琐、条件苛刻,个别甚至存在故意刁难的问题。在对保险公司服务满意度调查中,对保险理赔存有意见的占有较大的比重。 三是保险业务发展与市场监管不相对称。当前,部分地区保险业务发展势头已接近于银行业,但在市场秩序管理上则与银行业差距较远。 目前,保险监管机构设至省级或较大城市,地级以下只有保险业协会,市场监管力量明显不足。而诸多保险公司都实行营销机制,营销人员良莠不齐,为了提高业绩而进行不实宣传甚至相互诋毁的现象时有发生,不同程度地破坏了正常的竞争秩序,导致出现大面积的退保问题。2006年,烟台市人身保险退保率为10.81%,同比提高1.94个百分点。 三、完善农村保险市场的政策建议 当前,我国农村的自然、地理和经济发展环境,决定了其在农业、医疗、养老等方面潜在巨大的保险需求,迫切需要政策的、商业的保险产品为“三农”发展提供服务和保障。为此,就完善农村保险市场、推进农村保险业务发展提出如下对策建议: (一)建立适合农村特点的农业保险体系。 鉴于农业生产的风险性和商业保险公司的盈利性特点,建议尽快成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公司,推出农、林、牧、渔业各具特色的保险品种。在目前情况下,为提高农民和保险公司办理农业保险的积极性,增强农业的保障功能,可采取政府扶持与商业运作相结合的农业保险模式,在两个环节发挥政府的扶持作用:人保环节,按照保费的一定比例对农户予以补贴;出险后的理赔环节,按照赔付额的一定比例对保险公司直接补贴。通过适度扶持,降低保险公司亏损,提高农业防灾、减灾和救助保障能力。 (二)规范商业保险公司对农村市场的营销服务机制 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保险业提供了新的机遇,开辟了广阔的市场空间。针对目前农村保险市场的现状,各保险公司应从三个方面转换经营理念,规范和完善保险营销服务。 一是加快农村保险产品研发。结合农村实际,有重点地改造现有保险产品,开发推广新产品,满足农民低保费、低保障、广覆盖的保险需求。 二是加强农村保险机构网络建设。合理调整农村保险机构的布局,在网点设置上应适度向偏远农村地区倾斜,增强对农村保险市场的辐射和带动作用。 三是强化营销队伍培训和管理。营销人员是体现保险公司形象、开展对外宣传的窗口,对其培训,既要具备精良的展业技巧,更要具备过硬的职业操守;对其考核,既要注重保费收入增量,还要考虑保户资源的稳定性。通过把好营销关口,提高保险经营绩效,消除社会各界对保险行业的偏见。 (三)健全农村保险市场监管机制 首先,引入同业竞争监督机制。在目前的监管体制下,监管机构应加大引导力度,鼓励各保险公司逐步向农村延伸触角,增加农村保险市场主体,通过适度的同业竞争,达到相互监督、相互规范的目的。 其次,健全保险协会网络体系,重视发挥保险业协会的监督作用,督促各保险机构严格遵守保险同业自律公约,对违法违纪行为按职能范围及时做出处理,切实维护公平的市场竞争秩序。再次,加强行业监管力度,建议在地市级城市设立保险监管分支机构,加强对县域保险市场的监督管理,促进保险业的健康稳定发展。 浅谈商业保险发展策略:乡镇商业保险发展策略 摘要:随着经济的发展,商业保险已经成为社会保险不可缺少的补充,而乡镇商业保险在整个商业保险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但是我国乡镇商业保险在发展过程中还存在较多问题,本文主要就乡镇商业保险,尤其是乡镇化背景下的乡镇商业保险现状进行分析。 关键词:商业保险;乡镇化;社会保障 前言 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的风险意识越来越高,伴随着我国居民收入和福利制度以及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居民的消费结构也渐渐发生了变化,在乡镇居民生活上主要表现为生存必要支出的下降和非商品消费的增加。商业保险作为非商品消费的主要形式,虽然以盈利为目的,但以成为社会保障体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我国商业保险起步较晚,但是发展迅速,尤其是乡镇商业保险正处在高速发展时期,其中不乏很多问题,如何解决这些问题,保证商业保险体系健康发展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 一、商业保险的内涵 我国《保险法》中对保险概念的界定是投保人向被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按照合同中的规定,对可能发生的事情所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失承担保险金赔偿责任。保险是一种以概率统计学为基础,建立在社会互助原则下,集众人之资解一人之难的经济补偿制度。社会保险是社会成员缴纳保险费,在其年老、疾病、伤残等丧失劳动能力时为其提供基本生活保障的保障制度,而商业保险指的是以营利为目的的保险形式。 二、商业保险和社会保险的区别 1、商业保险是一种经营行为,保险经营者以营利为目的,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而社会保险属于国家社会保障体系,主要是形成社保基金,为特殊人群提供生活保障,盈亏以国家财政为支撑。 2、商业保险是按照自愿原则由投保人选择投保或选择不投保,投保人与保险公司发生的是一种商业行为;社会保险具有强制性,由国家立法规定,复合条件的公民都应当缴纳保险费并接受保障。社会保险强调投保人对社会的义务,而商业保险强调“多投多保,少投少保,不投不保”的等价交换准则。 3、商业保险自主经营,是独立的经济体,其经营管理由公司管理者决定,属金融体制;社会保险由政府(地方政府或中央政府)领导,属行政范畴。 三、乡镇商业保险的发展现状和问题 我国商业保险恢复已经近30年。目前,股份制、合资制、国有独资等商业性保险公司数量已有数十家。但是由于我国国情的特殊性,乡镇商业保险的普及率不及城市。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信息化、乡镇化、农业现代化道路,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工业化和乡镇化良性互动、乡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相互协调,促进工业化、信息化、乡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由此可见,推进乡镇化建设将是我国未来一段时间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一条主线。而商业保险保障作为一种现代化的乡镇生活方式,其发展水平与乡镇化进程密切相关,乡镇化的发展速度对商业保险的发展有重要影响。因此,在大力推进乡镇化的背景下,乡镇商业保险的发展更加瞩目。 1、乡镇经济下市场主体较少我国商业保险体系虽然经过多年发展,但是由于乡镇经济体制的特殊性,商业保险尚未形成一个有效的市场体系。而且现阶段我国居民人均收入偏低,在物价指数的连续上涨和房价居高不下的背景下,乡镇居民收入大多储蓄起来以满足生活需要,保险业在国民经济和乡镇居民生活中除了必要项目(比如的车险)之外,尚未占到举足轻重的作用。而且,相对我国庞大的人口数量来说,乡镇的商业性保险公司的数量仍然相对较少。 2、业务结构不平衡我国乡镇环境下,商业保险的投保水平呈现总体水平较低的现象。并且保险众多险种之间的投保差异也很大。主要表现是财产性保险占的比重较大,而且在财产性保险中,机动车保险的业务量居第一位。相较于财产性保险,乡镇居民对人寿保险和非车财产险的投保较少,短期保险多,长期保险少的情况难以改变。并且由于我国乡镇和城市居民收入水平和文化水平的差异,乡镇商业保险的发展速度远远落后于城市商业保险的发展,并且现阶段由于相关政策的频频出台,乡镇商业保险发展业务还呈现了停滞现象。除此之外,各保险公司险种雷同,缺乏特色,对民众缺乏吸引力,也是制约乡镇保险业务发展的一大因素。 3、人才匮乏市场经济的结果是优胜劣汰,我国众多保险公司的业务靠的是狂轰滥炸式的电话销售和上门推荐甚至熟人介绍,缺乏有效的营销手段,更缺乏专业的保险设计人员。在乡镇经济环境下,保险查勘、理赔等高水平技术人员的需求十分短缺。并且我国保险业务曾经出现的20年停办造成的人才断层短时间内难以弥补,给发展乡镇保险的发展造成难以跨越的沟壑。 四、如何促进我国乡镇商业保险的发展 1、深化改革,为商业保险营造健康自由的市场环境以适应乡镇商业保险的发展。我国保险业存在着诸多和银行业类似的问题,主要原因是国家相关部门和既得利益者握权不放,背离了市场经济,造成乡镇商业保险行业发展缓慢。同时国家应对乡镇保险进行适当的政策扶持,帮助其走出困难局面,并且完善经纪人制度,努力健全丰富市场主体,去适应乡镇商业保险的发展。 2、丰富险种,提供多样化的保险产品,更能满足乡镇商业保险的需求。客户对商业保险产品的选择最终是由其自身需求决定的,这是市场经济的基本特征。各保险公司在推出销售策略的同时,应该着重进行产品开发战略,提供符合乡镇客户急需的产品,塑造附合乡镇需求的特色,在丰富乡镇市场的同时也增强了自身竞争力,避免险种单一,不符合乡镇实际的现象。 3、引进人才,提高资金利用率,大力补充乡镇保险资金的不足。我们应该借鉴发达国家经验,一方面加强对资金的监管力度,另一方面要活化资金运用,采取合理的措施将保险业资金支援到乡镇经济中,这样既能完成保险资金的增值,保证保险公司和投保人的利益,又能充分发展乡镇保险业务。再则在保险公司具体业务层面,要有意识引进和培养适应乡镇保险业务的人才,为乡镇保险的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五、总结 乡镇商业保险作为社会保障体系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在保障人民基本生活和国家稳定方面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我国商业保险事业正处在快速发展时期,相关问题层出不穷,尤其是在我国大力推进乡镇化发展的背景下,有必要对商业保险的健康发展和未来进行详细规划,以符合乡镇对商业保险的需求。 作者:侯瑞 单位:黑龙江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中国人保财险富区支公司
市场研究论文:浅议后金融危机时代我国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研究 论文关键词:后金融危机时代 中小企业 国际市场 论文摘要:金融危机对我国中小企业的发展造成了巨大冲击,文章分析了目前我国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的模式以及开拓国际市场遇到的困难,提出了在后金融危机时代全球经济开始复苏的背景中,我国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的对策。 一、引言 截至2009年底,我国的中小企业已逾1亿户,占中国企业总数99%,创造的最终产品和服务产值约占国内生产总值60%,上缴税收接近国家税收总额50%,提供了全国80%的城镇就业岗位,全国出口总额60%来源于中小企业,65%的发明专利、75%以上的企业技术创新、80%以上的新产品开发,都是由中小企业完成的。中小企业在保证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增长,拉动民间投资,带动地区发展,增加就业岗位,缓解就业压力,实现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自2007年美国次贷危机之后,世界经济触底、回升,直至下一轮增长周期到来前的一段时间区间,进入了后金融危机时代。世界各国正在为后金融危机时代全球经济的新一轮大发展积极做准备,而我国经济也步入企稳回升的关键阶段。在这一背景下,占我国国企业总数99%的中小企业如何走出危机阴影,抓住机遇迎接新一轮发展,对于我国经济实现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我国的中小企业发展形势不容乐观,尤其是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后,大量的中小企业处于生死边缘,金融危机对我国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造成巨大冲击。在后金融危机时代我国中小企业选择恰当的进入方式,制定合理的国际化经营策略,是中小企业能否在国际市场立足的前提条件。 二、目前我国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的主要模式 在后金融危机时代全球经济开始复苏的背景中,面对新的国际营销环境和发展目标,中小企业必须创造新的国际竞争优势,对国际市场开拓模式进行大胆创新,选择正确的进入方式才能达到拓展国际市场的目的。目前,我国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的主要模式有以下几种。 (一)贸易式进入方式 国际贸易是目前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最主要的进入方式,但由于对国际贸易环境的熟悉不够,外贸信息渠道不畅,企业自身资源有限,缺少专业外贸人才,出口产品结构雷同,缺少和国际大客户的交往,这些问题如不彻底解决,中小企业将很难走出国门而获得较多的贸易利益。 (二)契约式进入方式 契约式进入方式主要有许可证贸易、管理合同、特许经营、交钥匙工程、合同生产等。一般来说,规模较小的且又有独特经营优势的企业,比较倾向于契约式进入,因为这些企业由于缺乏国际经营人才和经营渠道,尤其是资金的缺乏,无法进行对外直接投资,转而采取契约式进入来发挥其技术优势或适用优势,进行其跨国经营业务的拓展。契约方式可能是国际扩张的成本最低的方式,但中小企业公司对其产品在其他国家的制造和营销控制权很小,提供的潜在回报也最少。 (三)投资式进入方式 中小企业海外直接投资设厂,可以绕过各种贸易保护壁垒,将产品和服务成功地输出到东道国,提高了全球市场占有率。在对外投资的方式上,一般是先合资,后独资,在对外投资的产业上,先劳动密集型产业,后技术密集型产业。目前我国中小企业海外投资还只处于初级阶段,还没有完成海外直接投资的当地化,大部分直接投资简单的将国内员工转移到海外。我国中小企业规模小、分散程度高,对外投资项目较小,投资收益占总收益的比例也比较小。 (四)其他方式 1、贴牌生产 中小企业利用自身绝对低成本优势与世界知名企业合作,实现优势互补,通过贴牌生产或技术合作提升产品的技术含量和品牌知名度。企业从事贴牌生产既可以利用现有竞争优势如成本低、规模大,也可以弥补其产品知名度低的不足,充分利用国际品牌的利润空间,迅速占有市场份额。而且,贴牌生产不涉及市场开拓,不承担产品销售风险。因此,在我国产品在国外频遭反倾销的情况下,贴牌生产模式仍是现阶段我国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可选择的重要方式之一。 2、与其他企业建立战略联盟 我国的中小企业数量众多,各中小企业的优势也各异,建立战略联盟,形成集团优势,可以增强中小企业在国际化经营中抵御风险的能力。从事同一生产链上的不同生产活动的中小企业建立联盟关系,在不同工序的加工活动中发挥优势,在生产组织与产品质量方面更有保障,提升了产品的竞争能力,也为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减少障碍。 3、建立合资企业 我国中小企业,在开拓国际市场的过程中,资金、技术、设备等要素往往成为企业的“瓶颈”,但我国中小企业多是劳动密集型企业,有劳动成本低廉的优势。中小企业通过与国外跨国公司的合资与合作,不但可以获得资金、引进技术设备,而且能通过利用当地合作伙伴与当地供货商、顾客、银行和政府官员的关系,利用合作伙伴在当地的信誉和经营渠道,在培育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同时,为自己构建起一系列供需网络,将自己的产品通过跨国公司的国际生产体系网络打入国际市场,推进了其开拓国际市场的进程。 4、电子商务 随着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特别是国际互联网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以电子商务的方式实现管理和营销,形成了一个电子商务的经营和市场环境,这是一个全新的竞争激烈的国际化市场。电子商务是全球商务操作模式发展的长期趋势,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面对大企业的规模成本优势以及地域通路的局限性,电子商务恰好解决了这个问题。 三、我国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的困难 我国中小企业进入国际市场虽然具有优势,但是也有很多劣势,特别是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中小企业的跨国经营造成沉重打击,大批中小企业纷纷倒闭,充分暴露出我国中小企业在开拓国际市场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国际竞争力不足,抵御风险能力弱 我国中小企业的发展历史短,或是由家族式手工作坊演变而来,或是原有国有企业改制分化而来,产品品种往往拘泥于给大型企业加工零部件或加工简单产品。不少中小企业规模普遍偏小,缺乏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核心产品,缺乏名牌产品,缺乏独特的企业文化,凝聚力不甚强,产品本身在国际市场没有竞争的能力,抵御风险的能力比较弱。 (二)缺乏资金,融资困难 融资困难一直是困扰着我国中小企业成长和发展最为突出的问题之一,金融危机的爆发又为这一难题增加了新的影响因素,使融资难问题成为制约中小企业快速发展的瓶颈,多数中小企业由于缺乏资金无法扩展市场,甚至因资金链断裂而倒闭。这既有企业自身素质、资产规模、信用水平等内在原因,也有担保体系不健全、中小企业融资制度不完善如金融信贷条件高、创新产品少、上市直接融资门槛高等外在因素的影响。 (三)匮乏专业性人才 企业要走向国际市场,就必须拥有一批熟悉国际经贸规则与惯例和国际企业经营管理的外语、外经贸、金融、营销、企管、财务、技术等方面的专业性人才,而我国中小企业人才缺乏。这主要是由于我国中小企业长期以来,立足于国内市场的开拓和发展,忽略了对专业性人才的储备和培养,加之多数中小企业用人制度不健全,人才观念淡薄,缺乏相应的人才管理和激励机制,致使许多人才流失,这已经成为我国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所面临的最大问题之一。 (四)信息资源问题 当前,我国中小企业获取信息的渠道单一,主动独立与国外客户联系的能力较弱,往往被动地等待外商或商上门联系。因此,由于企业本身没有这方面的意识,中小企业对国际市场及本企业产品在国际市场上同类产品中的地位,根本不了解者居多,信息的缺失或流通不畅,形成了企业一个自我封闭的状况。 四、后金融危机时代我国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的对策 经过金融危机的冲击,中小企业走过了最困难的时期,现在是恢复发展的最佳时机,本文对后金融危机时代我国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提出以下对策建议。 (一)中小企业要努力增强自身实力,提高抵御风险能力 中小企业要从技术创新、产品质量、内部管理、人才结构等方面增加自身实力和提高自身抵御风险以及迎接挑战的能力。要在国际市场中拥有一席之地,中小企业必须改变目前产品结构不合理,档次低的现状,以技术创新为动力,加快产业优化提升和提高产品质量档次。中小企业可采取联合、参与、合作等手段,改善投资质量,加强技术创新,增强开拓国际市场的能力,回避国际市场的经营风险。 (二)积极为中小企业搭建融资平台 建立和完善由政府部门或行业协会、银行和第三方机构共同搭建的中小企业融资平台,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提高对中小企业贷款比例的规定和国家关于扩大中小企业融资规模的政策,尽力缓解中小企业的资金困难。加大资金支持和金融产品创新力度,开发适合中小企业的信贷产品,积极挖掘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融资功能。密切银企合作,加快构建和完善银企对接平台,健全中小企业与金融机构的信息互通渠道和长效合作机制,不断扩大银企合作成果。 (三)健全中小企业国际化经营的配套服务体系 加快制定和完善有关中小企业跨国经营的法律法规,明确中小企业在跨国经营过程中的地位及权利义务,以保护中小企业的利益。动员外经贸部、进出口商会及驻外经商参处等对外工作机构,为中小企业收集国际市场信息,并协助它们开办一些招商会、展销会、洽谈会等国际交流活动,以使中小企业能够准确把握国际市场动向,顺利开展跨国经营。 (四)加快信息化建设,努力发展电子商务 中小企业必须建立强有力的商业信息系统网络,把握参与国际竞争的主动权。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在互联网上直接进行贸易,可以大大节省传统业务中人员的花费,运用电子商务还能够使企业向用户提供全天侯的产品信息和服务,大大提高市场竞争力。电子商务是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最快、最灵活、接触面最广而且最节省的办法。中小企业通过电子商务进行国际商务活动时应注意信息交易安全问题以及法律问题。 市场研究论文:第三方网上支付市场研究 [摘 要]随着网络购物在中国的蓬勃发展,网民急需一种新的支付方式解决交易中出现的信用缺失问题,第三方网上支付应运而生。第三方网上支付服务机构的不断涌现,促进了电子商务的发展,但在新形势下其市场将面临新的竞争格局,其应用领域也越来越广泛。 [关键词]电子商务;第三方网上支付;网络购物 第三方网上支付是伴随着电子商务的出现而产生的一种新型的支付方式,该方式的出现解决了网络购物的支付问题,使电子商务能够顺利进行。因此,第三方支付被广大的网民消费者接受并使用。目前,我国的第三方支付机构已达50多家,交易规模达到10105亿元(2010年的统计数据),同比2009年增长100.1%,实现全年翻番。在2008—2010年短短的三年间,第三方网上支付交易规模翻了近4翻。由此可见,第三方支付已经成了电子商务不可缺少的一个环节。 1 第三方网上支付概述 第一,第三方网上支付的定义。第三方网上支付,简称“第三方支付”,就是一些和商品所在国家以及国外各大银行签约、并具备一定实力和信誉保障的第三方独立机构提供的交易支持平台。在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的交易中,买方选购商品后,使用第三方平台提供的账户进行货款支付(该账户中的钱需由银行卡账户划拨而来),由第三方通知卖家货款到达、进行发货;买方检验物品后,就可以通知付款给卖家,第三方再将款项转至卖家账户。由以上可以看出,这里的“第三方”是相对于买方和卖方而言的,它既不属于买方也不属于卖方,不参与交易,而只是作为一个中介,暂时为两者保存货款,一旦商品到达买者手中,第三方就会把货款汇入卖方账户。 第二,我国第三方网上支付的分类。总体上来看,我国的第三方网上支付机构可以分为三类,第一类是非独立的第三方网上支付机构,如支付宝、财付通等,支付宝的依托平台是淘宝网,而财付通的依托平台是腾讯;第二类是独立的第三方网上支付机构,如快钱、银联电子支付,它们是专门为网上交易提供支付中介,主攻技术路线;第三类是新兴的第三方支付机构,即由互联网巨头推出的第三方支付平台。其中,第一类第三方网上支付平台由于其良好的用户基础占据市场上大部分的市场份额,第三类第三方网上支付平台由于其发展较晚在市场上占据的市场份额最少,但由于是互联网巨头推出的支付平台,其发展潜力巨大。 2 第三方网上支付的市场现状 目前第三方网上支付机构已达50家,其中知名度较高的有20家。2010年我国第三方网上支付交易规模达到10105亿元。细分市场方面,支付宝以50.02%的市场份额大幅领先于其他支付企业,财付通和快钱分列第二位、第三位。有机构预测,2011年我国第三方网上支付交易规模将达到17200亿元,至2014年,整体市场将有望突破4万亿元大关,达到41000亿元。由此可见,无论是从数量还是从交易规模上来看,我国的第三方网上支付市场都呈现蓬勃发展的势头。 第一,竞争现状。第三方网上支付企业发展状况方面,2010年全年,支付宝以50.02%的市场份额领军各支付企业,占据网上支付市场的半壁江山;财付通以20.31%的市场份额位居第二位;快钱和汇付天下分别以6.23%和6.12%的市场份额位居第三位和第四位,其余的上海银联电子支付4.06%,易宝支付3.89%,广州银联电子支付3.76%,环讯支付3.55%,剩下的2.06%的市场份额由其他的小型的第三方支付企业占有。从以上可以看出,我国的第三方网上支付市场呈现垄断竞争的市场格局。以支付宝、财付通为主,其他的几十家第三方支付平台被远远的被甩在后面。支付宝自2004年推出以来占有的市场份额一直在50%以上,究其原因规模庞大的用户群体依然是支付宝发展的重要优势,截至2010年12月底,支付宝注册用户数为5.5亿户,单日交易笔数峰值高达1261万笔。由此可见,只要淘宝网正常运行,其他的第三方网上支付平台很难撼动支付宝老大的地位。此外,在实现主流网购平台的基本覆盖之后,支付宝推出开放平台发展战略,积极拓展支付平台的应用外延。而财付通在原有的业务体系之外,大力拓展信用卡还款、大额支付和公共事业缴费等领域,采取了差异化和多元化的发展模式,并注重对物流、直销和电信等行业提供支付服务解决方案,保持了稳健的行业地位。此外,快钱也在积极拓展航空和保险等应用服务领域,并大力推进对线下支付市场的渗透;汇付天下自2000年4月起开展了基金的销售业务,至2010年年底已初具规模;易宝支付在2000年也开创性地推出“易宝车险理赔通”产品,开始涉足车险市场。从以上可以看出,如今的第三方支付平台提供的业务已经不再主要局限于实物商品的网上支付,其支付范围越来越广泛。 第二,赢利模式分析。以2010年交易规模排名前三的第三方支付机构为例进行分析: (1)支付宝。支付宝是2003年10月由阿里巴巴公司创办,2009年1月1号0点开始进行收费,在此之前对所有的用户均是免费,收费之后针对的对象仍然不包括买方,而是只针对商家收费。商户集成服务费标准600元,1年内合作交易流量42000元,超量后单笔费率1.5%。 (2)财付通。财付通是腾讯公司于2005年9月正式推出专业在线支付平台,业务覆盖b2b、b2c和c2c各领域,与拍拍网、腾讯qq有着很好的融合。针对个人用户,财付通提供了包括在线充值、提现、支付、交易管理等丰富功能;针对企业用户,财付通提供了安全可靠的支付清算服务和极富特色的qq营销资源支持。目前财付通提供的服务完全免费。 (3)快钱。快钱成立于2004年,是国内领先的独立第三方支付企业,旨在为各类企业及个人提供安全、便捷和保密的综合电子支付服务。目前,快钱是支付产品最丰富、覆盖人群最广泛的电子支付企业,其推出的支付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支付,外卡支付,神州行卡支付,联通充值卡支付,vpos支付等众多支付产品,支持互联网、手机、电话和 pos等多种终端,满足各类企业和个人的不同支付需求。个人高级用户使用快钱网关和快钱链,快钱收取1%的服务费,其他服务免费。 综上所述,第三方网上支付机构的赢利模式比较单一,就是收取服务费。就目前而言,这项收入相对于第三方网上支付机构所承担的成本而言是入不敷出,但是为了抢占市场份额,很多第三方支付机构甚至免费为客户提供服务,企业若想发展下去,显然这种单一的赢利模式不是长久之计。所以,对于大部分第三方网上支付机构而言,寻找新的赢利模式是当务之急。 3 第三方网上支付市场存在的问题 目前第三方支付涉及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四个: (1)从事资金吸储而形成的资金沉淀问题。随着网络购物的普及,每天都有大量的交易通过第三方网上支付平台完成交易,但是在商品到达消费者手中之前,货款是滞留在第三方支付平台上的,那么,在货款到达商家手中之前货款由第三方支付机构保管。据粗略估算,每天滞留在第三方平台上的资金至少有数百万元。根据结算周期不同,第三方支付公司将能取得一笔定期存款或短期存款的利息,而利息的分配就成为一个大问题。 (2)第三方支付平台中的大量资金沉淀,如缺乏有效的流动性管理,则可能存在资金安全隐患,并可能引发支付风险和道德风险。如曾经上海一家小型第三方支付公司“卷款而逃”的案例给我们敲响了警钟。针对这一问题,中国人民银行已经提出可行的解决办法即通过颁发牌照把市场上资质不好的第三方支付机构过滤掉,把实力较强、规模较大的第三方支付机构留在市场上,从而大大降低交易资金的风险。 (3)客户隐私泄露风险。消费者在使用第三方网上支付平台时,其信用卡信息不可避免的被暴露,如果这个第三方支付平台的信用度或者保密手段欠佳,那么将给消费者带来一定的风险。据有关资料显示,2006年6月,由于一家第三方支付数据处理公司的安全缺陷,使得约4000万张各种品牌的信用卡资料被泄露,甚至有人在网上公开出售信用卡信息。 (4)由于网络交易的匿名性、隐蔽性,利用支付平台的网络违法犯罪活动不断出现,其造成的危害也令人堪忧。第三方支付平台很难辨别资金的真实来源和去向,使得利用第三方平台进行资金的非法转移、洗钱、贿赂、诈骗、赌博以及逃税漏税等活动有了可乘之机。 ①洗钱犯罪风险。在网上购物时,买方可以在网上匿名注册支付账户,利用网上银行将资金转移进去,通过第三方支付账户完成购物过程。由于不直接通过网上银行账户购买商品,金融机构进行反洗钱监测时,无法掌握这些网上交易是否是正常的商业活动,使得黑钱洗白,而追踪这些钱财的来源以及惩治洗钱犯罪分子则变得越来越困难。目前,通过第三方支付工具进行洗钱已经成为一股汹涌的暗流,不仅对我国电子商务的健康发展构成威胁,更是挑战了我国金融监管的底线。如果第三方支付平台的不断发展,当其业务范围扩展到跨国交易支付时,不仅国外黑钱可以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洗钱进出入我国,国外热钱也可以通过它畅通无阻地投资于我国资本市场,那么,我国的金融市场将面临更多不可预知的风险。 ②逃税漏税、信用卡套现、赌博等非法活动风险。由于第三方网上支付平台交易的匿名性、隐蔽性以及信息的不完备性,很难辨别资金的真实来源和去向。因此,利用第三方网上支付平台进行贿赂、赌博以及逃税漏税等活动很难查得到,为犯罪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而信用卡套现则是第三方网上支付平台给商业银行带来的一个新难题。对于信用卡的提现,我国的商业银行有一套完整的控制制度,一般会收取一定比例的服务费,当然这个比例一般远高于银行的贷款利率,所以,一般情况下信用卡持有人不会贸然取现。但是,如果刷卡消费或通过第三方网上支付平台付款,只要在信用期内还款,银行不收任何利息。如利用第三方支付账户,通过虚假交易,使用信用卡支付以后,钱进入了支付平台的账户,通过账户转移到了银行,然后再从银行取现,这样做的目的实际上就是为了套取现金,已经影响到银行资金的安全。 4 第三方网上支付的发展趋势 (1)第三方网上支付将呈现新的垄断竞争的市场格局。在这个市场上,支付宝以先发优势占据市场的半壁江山,而其他的第三方支付平台跟随其后,支付宝的垄断地位很难被撼动,所以剩下的市场份额第三方支付平台竞争的很激烈。但是,随着支付牌照的发放,在全国数百个规模参差不齐的第三方支付服务企业中,将会有一大批不符合相关资质的企业被迫退出市场,支付行业将面临优胜劣汰。同时牌照的发放,将促使具备一定实力的潜在竞争者进入第三方支付市场(其中包括外资背景的相关企业),支付行业或将面临新的市场竞争格局。 (2)第三方网上支付的赢利模式将更加清晰和多样化。目前,很多第三方支付企业为了吸引和留住用户,向其收取很低的服务费甚至免费,所以,很多企业一直处于亏本经营状态。因此,越来越多的企业已经开始开拓新的赢利模式。如结合开放平台、手机支付、线下网点和预付费卡等支付手段和应用场景,第三方支付企业将与行业企业(包括金融服务企业和开发者)探索更多的新型赢利模式,各种与应用场景和应用行业紧密结合的第三方支付服务和产品,将不断涌现。 (3)为了保证第三方网上支付市场的健康发展,制定和完善监管的法律和政策是必然的趋势。严厉打击利用第三方网上支付平台进行的犯罪活动,营造良好市场交易环境。依托高科技手段和风险控制文本,建立静态和动态相结合的风险防范监测机制和预警预报系统,对第三方网上支付公司进行监督管理。 市场研究论文:深圳地区商业健康保险市场研究 [摘要]深圳地区作为我国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由于经济发展水于和居民消费观念与国内其他地区有显著差异,商业健康保险市场呈现出了极其明显的地区特征,如客户需求旺盛,对服务要求较高;外来劳务工形成了巨大市场空间;市区医疗网络比较成熟,有利于搭建健康管理服务网络;地区发展不均衡,关内关外市场差异较大。要推动深圳地区商业健康保险市场的发展,必须大胆进行营销渠道创新;注重产品设计和开发;丰富服务内容,提高服务质量;通过有效的促销方式快速占领声场,形成先入优势;针对不同目标客户群、不同产品、不同市场定位进行区别定价。 [关键词]健康保险,市场特征,客户需求,服务网络,营销渠道,产品开发 深圳地区作为我国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经济发展上取得的成就有目共睹,居民收入水平和消费能力远远高于国内其它地区。在商业健康保险市场领域,由于深圳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居民消费观念与国内其他地区的显著差异,呈现出了极其明显的地区特征。 一、深圳健康保险市场的环境分析 (一)政策环境 深圳市自建市以来,一直把建设现代金融中心城市作为发展方向,保险作为金融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长期以来都受到了深圳市政府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推出了一系列鼓励保险业发展的优惠政策。特别是2004年12月,深圳市政府出台了《推动保险业创新发展若干意见》,提出了五年建成全国“保险中心城市”,使深圳成为六个中心,即保险机构聚集中心、保险市场辐射中心、保险技术和管理经验引进创新中心、保险产品研发中心、保险人才交流培训中心、保险资金运用中心。同时,深圳市政府借助地理优势,加强深港保险业之间的合作和交流,通过多种措施吸引保险公司在深圳设立保险机构,这些措施包括对新设立的全国性总公司一次性奖励500万元,对新设立保险机构地区总部的一次性奖励200万元等等。除此之外,深圳对吸引优秀保险人才也非常关注,出台很多针对境内外保险人才的优待条件,比如优先解决户口、提高待遇水平、解决家属就业等等。 (二)经济环境 深圳市是我国第一批对外开放城市之一,经济发达程度居全国前列,全年gdp由1979年的1.96亿元增加到2004年的3422.80亿元,按常住人口计算人均gdp达59271元。2004年末深圳居民储蓄存款余额2625.39亿元,居民可支配收入达25935.84元,人均消费支出为19960.32元,人均医疗保健类支出1162.32元,远远高于国内其它地区。同时,深圳市私营企业发达,已发展到8.5万家,注册资金1407多亿元,上缴税金额200多亿元,从业人员已近150万人,占全市就业总数的45%以上,这就给团体健康保险市场非常广阔的发展空间。 (三)社会环境 深圳地区居民的消费观念比较超前,由于收入水平和整体素质比较高,因此健康投入意识强,对健康产品、健康服务需求特别强烈,摆脱了“看病靠政府,报销找单位”的原有传统观念,而向“看病靠保险”的消费观念转变。从深圳地区的城市文化氛围看,深圳属于移民城市,年轻人很多,拥有兼容并蓄的多元化移民文化,同时,毗邻香港的地理位置也增加了深圳的国际化氛围。深圳的社会医疗保障情况发展滞后,根据深圳市统计局公布的数据,目前深圳常年平均人口已达到1200万人,其中能享受社会医疗保险的人口总数为231万人,仅占人口总数的19.25%。职工家属、部分三资企业、民营企业和私营企业职工,城市流动人口、自由职业者、中小学生等均不能充分享受基本社会医疗保障。 二、深圳健康保险市场状况 2004年深圳市人均保费约1500元,比全国平均水平高出3.5倍,保险深度2.75%,居全国首位。但健康保险覆盖面低,据深圳保监局2004年度对全市保费收入的统计显示,商业健康保险提供保障的人群只占深圳人口的3%,提供的医疗费用支出只占全部医疗费用支出的6%,而这两个数字在美国分别为60%和50%以上,在法国有80%以上的家庭拥有商业保险公司等机构提供的医疗保障。 (一)市场总体状况 截至2004年底,深圳保险业总资产为2496.98亿元,累计实现保费收入781.71亿元,保费收入增长速度超过全国平均水平5.5个百分点。深圳地区对健康保险的需求非常旺盛,呈现出按照收入水平划分的层次化需求结构,2004年实现健康险保费收入2.16亿元,企业和居民的购买能力很强,对健康险产品的选择和服务要求也比较高。 由于深圳的保险市场相对比较成熟,竞争也比较激烈,费率水平相对于国内其他地区较低。一些团体客户往往从自身需要出发,提出极为苛刻的条件,不断压缩保险公司的利润空间。在各家经营主体的竞争方式上,很大程度上仍停留在价格竞争,尚不能通过服务和产品优势取得竞争优势。 (二)市场经营主体 截止2004年底,深圳市场上共有保险法人机构6家,保险分支机构270家,外资保险机构代表处8家,专业保险中介机构74家,保险兼业机构2515家,从业人员约19400人。深圳市场上的主要寿险公司都开办了健康保险,主要包括平安、中国人寿、太平洋、友邦等公司。自2003年1月修订的《保险法》开始实施以来,财产险公司也可以经营意外伤害保险和短期健康保险业务,深圳市场上经营健康保险的市场主体日益增多。2005年11月,国内第一家专业健康保险公司——人保健康深圳分公司开业,推出了“健康保障 健康管理”的创新理念,为深圳地区的健康保险市场增添了新的活力。 (三)市场上主要的健康险产品 深圳市场上的健康保险产品,只有人保健康、平安、国寿等少数几家大型保险公司和专业健康保险公司拥有以主险形式的住院费用和住院补贴个险产品,一般都对这些主险辅之附加型的住院类、手术类和意外医疗类产品。其他一些保险公司的健康保险产品大多属于附加型产品。相对来说,团体健康保险产品类型比较灵活,目前主要有团体门急诊费用医疗保险,团体住院费用医疗保险、团体住院补贴医疗保险、团体重大疾病保险和团体疾病医疗保险、女性和生育健康保险等。高额补充医疗保险、农村医疗保险、基金管理或第三方管理这些险种虽然较多公司已经开发,但实际操作中只是处于起步阶段,还不是市场中的主要产品。 三、深圳健康保险市场的特征 (一)客户需求旺盛,对服务要求较高 深圳居民的物质生活水平居全国前列,对个人健康状况的问题更为关注。通过对一些居民的访谈,发现他们对健康保险的需求非常旺盛,特别是高端客户,希望能够享受到优质的健康管理服务和医疗服务。深圳是一个非常年轻的城市,大多数居民对待工作的态度不是追求稳定,而是追求工作的挑战性,造成他们换工作的频率也较高,这就在一定程度上增强了他们的保险意识,特别是商业健康保险的购买意识。同样,由于深圳的商业氛围,人们拥有成熟的经济头脑和理财观念,愿意投资买健康保险,特别对储金型产品感兴趣。深圳发达的服务业使得客户对服务的要求较高,这就要求保险公司能够提供丰富的服务内容和优良的服务品质,只有这样才能够有效提高客户的忠诚度和满意度。 (二)外来劳务工形成了巨大市场空间 深圳有500多万外来劳务工,这些劳务人员缺少基本的医疗保障,合作医疗问题一直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劳务工就医难”在“移民之城”深圳表现非常突出,也最为典型。这个市场特点对于深圳的健康保险经营主体来说,既是机会也是很大的挑战。外来劳务工具有流动性大、收入低的特点,如何针对这一特殊市场设计出健康保障方案,对于取得深圳政府支持、占领深圳市场具有重要意义。 (三)市区医疗网络比较成熟,有利于搭建健康管理服务网络 作为新兴城市,深圳市的社区规划非常完善,整个城市可以按照社区组织各种各样的活动。深圳市卫生局利用这一优势,根据地理位置划分医院辖区,由各医院在所属辖区内建立了若干“社康中心”,负责社区内居民的医疗和卫生保健。截止到目前,深圳市拥有卫生医疗机构856家,其中医院87家(不合妇幼保健院),卫生机构拥有床位15069张,全市有卫生技术人员2.29万人,建立健全了市、区、镇及社区级的疾控中心、健康服务中心、卫生监督所和市、区及较大型医院医疗急救中心或医疗急救组织。”这一特点非常有利于保险公司搭建健康管理服务网络,搜集客户信息,最大限度地贴近客户。 (四)地区发展不均衡,关内关外市场差异较大 由于特区设置的历史原因,深圳地区被划分为关内和关外两个地区,关内包括罗湖、福田、盐田、南山四个区,关外有龙岗和宝安两个区。由于经济发展水平和城市规划定位的不同,各地区的发展不均衡,关内关外的健康保险市场区别较大。关内市场比较类似于内地发达城市的市场,而关外的小型民营企业很多,这些小型团体客户对服务和保障拥有与关内客户不同的要求,比如更倾向于基本的医疗保障、需求的层次性更突出等等。同时,由于关外地区本地人较多,大多讲客家话,性格、风俗习惯上都具有明显的客家人特征,因此,在产品开发和市场开拓过程中,需要结合客户的购买偏好进行策略研究。 四、深圳健康保险市场的营销策略建议 (一)营销渠道 综合深圳地区的特点,健康保险的营销渠道除了传统的渠道类型以外,应大胆进行渠道创新,重点关注一些新型渠道。首先,要重点发展门店销售渠道。健康险业务具有理赔次数频繁、单笔业务金额较小等特点,而深圳地区的社区医疗、社区管理、社区文化活动等发展比较成熟,居民对服务的要求比较高,因此,门店销售渠道比较能够适应深圳地区健康险的特点,使渠道触角往纵深发展。其次,要重视职团开拓渠道模式。深圳市的企业比较密集,针对这些大型客户,通过开展职团开拓,能够充分开发团体客户的资源,拓展个险市场。第三,要探索延伸渠道模式。针对劳务工市场,保险公司可以积极与政府合作,推进与国家医疗保障政策配套、受政府委托的健康保险业务,参照“深圳市工伤意外补充保险”的销售模式,与社保机构开展深层次合作,利用社保网点等代办外来劳务工医疗保险。 (二)产品设计 根据深圳健康保险市场的需求特色,保险公司一方面要注重针对高端客户的产品设计和开发,包括社保补充型、老年护理型、收入损失补贴类和保障类产品等。另一方面,要针对特定客户群开发与之相对应的产品。比如针对建筑业客户开发建工类产品,针对关外小型民营企业开发不同保障层次的医疗费用补贴保险等。 (三)服务策略 服务是实现产品差异化的关键途径,同时也是风险控制的重要手段。根据深圳市民需求的现状,保险公司可以通过与医疗机构合作,建设以医院、社康中心为网点的服务网络,不断丰富服务内容,为客户提供预约专家、陪同检查、慢性病管理、健康体检、住院预约等服务项目。在服务品质上,要建设客户关系管理系统,通过服务绩效监督考核制度、客户投诉制度、服务过程跟踪制度等一系列控制手段提高服务质量。 (四)促销方式 健康保险在深圳地区的发展潜力巨大,有很多领域还处于空白状态,因此,通过有效的促销方式可以快速占领市场,形成先人优势。在促销方式选择上,保险公司可以针对深圳市居民重视服务质量和服务内容的特点,采取“买产品、送服务”、“产品服务优惠套餐”等方式拓展市场,既达到产品销售的目的,同时也可以通过服务增强客户对新型健康管理内容的体验,为进一步开拓市场打好基础。 (五)价格策略 深圳市的高收入人群相对于国内其他地区较多,同时也存在收入较低的劳务工群体。因此,在健康保险产品的定价策略上应深入分析客户群的心理因素、消费偏好,针对不同目标客户群、不同产品、不同市场定位进行区别定价。 五、深圳健康保险市场的发展趋势 在建设现代金融中心城市的进程中,深圳地区商业健康保险市场的发展水平远远不能满足城市发展的需求,无论是从服务水平还是保障能力,都无法适应当前构建深圳金融中心的要求,也不能满足广大深圳居民的需求。目前,大多数市场主体对健康保险的管理还停留在寿险的管理模式,没有构建专业化管理的队伍和机制,随着专业健康保险经营主体的进入和深圳健康保险市场的逐步成熟,以及保险公司对健康保险的专业化经营水平不断提高,市场竞争必将更加激烈,竞争模式将从简单的规模和价格竞争转向产品、价格、服务、管理能力的多重竞争,健康保险产品也会在市场进一步细分的基础上不断创新和优化。未来深圳地区的商业健康保险市场一定会更加规范、更加完善,为深圳的发展繁荣起到更加重要的作用。 市场研究论文:试论四川人境旅游市场研究 论文摘要:四川是中国旅游资源大省,国内旅游市场发育良好,但国际旅游市场发展缓慢,在国际旅游市场的竞争中,摧游资源优势未能转化为旅游竟争优势。本文以四川省2000年到2005年的入境旅游市场相关数据为依据,分析了四川国际旅游客源市场的分布情凡,并根据入境旅游者在四川旅游的时空分布和消费特点,系统研究了四川省入境旅游市场的特征,提出了开发四川入境旅游市场的思路和营梢战略,以增强四川旅游业的竟争实力,促进四川国际旅游市场健康发展。 论文关键词:四川旅游;入境旅游;市场特征;营梢战略 四川省位于中国西南部,长江上游,西部是青藏高原,东部为四川盆地,数亿年的地质运动,沧桑巨变,造就了四川形态各异的自然景色;四川省历史文化悠远,以三星堆、金沙遗址为代表的古蜀文化堪与古埃及的金字塔文化媲美;四川也是少数民族聚集的地方,多姿多彩的少数民族风情吸引四方游客来到天府之国旅游。旖旎的自然风光和灿烂的历史文化使四川在中国旅游中占据重要的地位,以旅游资源多样性、品味高的形象闻名中外,是中国旅游资源大省,号称“风景省”。但是作为全国资源大省的四川,国内旅游和国际旅游发展不平衡,人境旅游市场尤其薄弱,丰富的旅游资源没有得到充分利用,旅游资源优势没有转化为竞争优势。因此,研究四川国际旅游市场,特别是各国政府列为优先发展战略的人境旅游市场,并制定相应的市场规划和营销战略,是发展四川旅游、提高四川旅游竞争力不可忽视的重要工作。 一、四川省入境旅游市场发展现状 (一)外汇收人比重小 与全国旅游市场相比,四川省人境旅游外汇收人占旅游总收入的比例很小。2005年,四川省旅游业发展势头良好,旅游总收人721. 26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7.4%。但是四川省旅游外汇收人仅有3.16亿美元,折合人民币约为24%亿元,占总收人的3.46%。而据国家旅游局统计,2005年全国人境旅游外汇收人293亿美元,占旅游总收人30.5 %,由此可见,四川国际旅游收人在其旅游总收人的比重很小,国际旅游产业发展任重道远。 (二)国内外游客比重失衡 四川省接待国内旅游人次数与人境旅游人次数比例也存在严重失衡的现象。2005年四川省接待游客总量1. 3亿多人次,比上年增长15%,但接待人境旅游者仅有106. 28万人次,占四川省游客总人次的0.8%;而全国国内旅游人次数与人境旅游人次数比例约为10:l,四川省的比例高达124;1,悬殊之大,可见一斑。 以上数据表明,四川作为全国旅游资源最丰富的地区之一,旅游资源役有得到充分利用,拥有的旅游资源数量和品质与其应有的旅游市场容量远远不符,旅游资源优势未能转化为旅游竞争优势。四川省人境旅游不仅不能与北京、上海、广东等国际旅游强市、强省相比,而且落后于全国平均水平,影响了四川旅游的综合竞争实力。这种情况已经引起四川省政府的高度重视,2006年1月,四川省政府发出“关于进一步推动我省人境旅游发展的通知”,并制定了发展四川人境旅游市场的相关政策,要求四川省、市、地、州各级政府和旅游企业加强四川人境旅游市场的研究和市场营销的力度。 二、四川省入境旅游主要客源市场分析 四川省人境旅游市场可分为香港、台湾市场、周边国家旅游市场和远距离国际旅游市场三部分。其中,周边国家的东北亚市场主要有日本和韩国,东南亚市场则有新加坡、马来西亚、韩国、泰国等。远距离国际旅游市场主要是欧美客源市场,美国是四川最重要的远距离国际旅游市场。其他国际客源市场有英国、法国、德国、加拿大等,但人数较少,暂时还未能成为四川省的主要国际客源市场。 (一)香港、台湾市场分析 在我国的旅游统计中,港、澳、台虽然是我国的省和特别行政区,但由于其办理相关旅行手续符合国际游客的特征,港、澳、台来大陆旅行的游客,习惯上被统计为国际游客中的人境旅游者,其旅游消费记人外汇收人,因此我国将港、澳、台地区定位为人境旅游市场或国际旅游客源地区。 香港是四川省重要的人境旅游市场。2001年来川旅游的香港游客人次数为8. 0万,较2000年增长了113.3%,涨幅很大,但2002年下降了31.3%,_ 2003年,香港来川的旅游人次数并没有受到“非典”的影响,反而上涨29.3%,来川旅游人次数为7. 1万。2004年,香港游客来川人次数继续增涨,旅游人次数为13. 0万,涨幅高达82.5 % 0 2005年,来川人数较2004年有所下降,下降了2. 6%,但来川旅游者人数仍然有12.7万之多。从表1我们可以看出,香港来川旅游人流呈不稳定态势,起伏较大,但总体来讲,香港来川游客流量仍然呈增长上升趋势。从历史文化渊源和区位分析来看,香港居民多为广东人后裔,加上广东距离香港很近,区位优势明显,因此多数香港居民将广东作为首要的旅游目的地。但是,我们也应当看到,四川省观光型旅游资源和人文资源丰富,与广东省相比占有绝对优势。因此,四川旅游资源,无论是自然景观还是人文景观,对香港居民仍然有很大的吸引力,实际上,四川已经成为香港重要的旅游目的地,香港则是四川重要的入境旅游市场,在四川人境旅游市场中,香港旅游人次数名第二。 台湾是四川省另一个重要的客源市场。从表1可以看出,2001年到2005年五年间,台湾来川旅游的人数呈波动增长态势。2001年台湾来川旅游人次数为20. 5万,2002年旅游人次数为19. 4万,2003年“非典,,期间降至最低,为13.1万。“非典”之后,台湾来川旅游的人数迅速回升,2004年旅游人数达到25. 4万人。2005年来川台湾游客较2004年的旅游人数有所下降,增长率为一5.5%,但仍有24. 0万之多。总的来说,除“非典”影响外,台湾来川旅游的人数相对比较稳定。2000年到2005年,台湾来川旅游人次数总计达124.2万人次。台湾地区经济发达,人均收人高,与大陆经济文化关系密切。台湾同胞在四川有大量投资,建有海峡两岸科技园,解放前有不少的四川人和其他地区的人从四川前往台湾谋生。因此四川省与台湾的经济文化关系较为密切,许多台湾人怀念故土,将四川省作为在大陆重要的旅游目的地。四川省旅游局统计表明,台湾地区已经成为四川省最大的人境旅游客源市场,多年来来川旅游人次数名列第一,仍然有很大的市场潜力。 (二)外国客源市场分析 国外游客是四川省重要的客源。四川省客源国市场由两部分组成:一是我国周边国家,主要是由东北亚和东南亚构成的国际近距离客源市场;二是以欧美市场为主的国际远距离客源市场。四川国际近距离客源国主要包括日本、韩国、新加坡、马拉西亚、泰国等国;国际远距离客源国主要包括美国、英国、德国、法国等国家。我国周边国家是四川省主要的国际人境旅游客源国,市场规模相对较大,总体增长趋势明显。 日本是四川省最重要的国际旅游客源市场。日本是亚洲唯一的经济发达国家,居民可自由支配收人和可自由支配时间多,出行能力较强,与中国不仅距离近,两国之间有很深的历史渊源。四川悠久的历史文化,包括古蜀文化、三国文化和丰富多村、品位很高的自然景观符合日本人的旅游偏好。长期以来,日本始终是四川省重要的人境旅游客源市场。2000年到2002年三年间,日本游客来川数量一直持续上涨0 2003年受“非典”影响,日本来川游客为6. 5万,下降了57.7%,但是数量仍然较远远超过其他国家。2004年“非典”过后,日本来川的人数迅速上涨,有15. 0万来川旅游,比上年增长了131.2% 0。2005年,日本来川旅游人数达到15.5万人次,高出排名第二的新加坡的100% 。 韩国自1991年同我国正式建立外交关系以来,便成为我国重要的国际客源市场之一。除1998年韩国由于金融危机而导致出国旅游人数大幅度减少外,韩国到中国旅游的人次数一直保持了高速增长。1991年韩国旅华人数近8. 1万人,2005年达到了354. 5万人次,增加了43倍之多,超过了日本。但是,韩国来川旅游人次数与日本相比差距较大。2005年,韩国到四川旅游人次数为6. 3万人次,仅相当于日本来川旅游人次数的40.8 % 。但是我们不能因此忽视韩国人境旅游市场,因为韩国游客来川旅游的增长速度增幅很快,超过日本,同比增长了66.0%。随着两国间政治、经济、文化交流的不断扩大,韩国无疑将成为四川最为重要的旅游客源市场之一,仍然有很大的市场潜力。 除了日本和韩国而外,东盟国家新加坡、马来西亚、泰国等也是四川重要的客源市场。新加坡2005年来川旅游人次数为7. 4万人次,同比增长巧8%,是四川省第二大客源市场。马来西亚2005年来川旅游人次数为6. 8万,但增长率很快,增长速度为40.8%,近期很有可能超过新加坡,成为四川省在东盟国家中最大的客源市场。泰国2005年来川旅游的人次数为5. 8万,不及马来西亚,而且增长速度仅为5. 8%,这主要是泰国政治和经济动荡对出境旅游产生了不利影响。随着泰国政治稳定和经济的发展,加之泰国距离四川较近,泰国游客人数将会不断增加。东盟国家与我国交通便利,有大量华侨和华人,与中国有着很深的历史文化联系。他们的收人较高,对中国历史和传统文化有很强的追溯和认同感。除新加坡、马来西亚、泰国外,印度尼西亚、越南等东盟国家游客来川的旅游次人数也在不断增加,东盟国家是四川省不可忽视的新兴国际游客客源市场。 在国际远距离客源市场中,美国是四川最重要的人境旅游市场。2000年到2005年间,美国市场比较稳定,除受“非典”影响之外,基本处于稳步增长的态势。2005年,美国到四川观光旅游的人次数为7.0万人次,居四川外国客源国第三位,而且增长速度较快,同比增长23.0%。英国、法国、德国、加拿大等国家来川旅游人次数不多,各国约有2万人次数到四川观光旅游,但同比增长率较高(英国增长率为14.4%,加拿大为39.0%,法国为32.6%,德国为63.4% )。同时我们还应当看到,欧洲国家人境旅游市场含金量较高,欧美游客可自由支配收人高,购买力强,超过亚洲其他国家.对四川省旅游创汇有重要意义,与美国旅游市场一样,也是四川发展入境旅游的重要目标市场。 三、入境旅游者在川旅游时空分布和消费分析 (一)境外游客时间分布 通常情况下,每年的一月、二月、三月到四川观光旅游的人境旅游者人数相对较少,是四川人境旅游的淡季。从四月份开始,人境人数逐渐增多。从八月到十月,人境人数增长率较高,十月份人数达到顶峰。.2005年,十月份来川人境人数占全年总人数的19.1%,而一月份仅占1.4%,与广东等沿海地区省相比,作为内陆省份的四川人境旅游,旅游的季节性更为明显。人境旅游季节性的产生通常是多方面因素造成的。旅游者的可自由支配收入、假期以及客源地的自然环境对游客的旅游倾向性都会产生重要影响。旅游者出游会付出时间和经济成本,国际旅游,尤其是远距离国际旅游,可自由支配时间更是至关重要的川。(表3) (二)境外游客地域分布 从表4我们可以看出,来川旅游的入境游客主要分布在成都市、阿坝州、绵阳市、乐山市、甘孜州,其中成都市和阿坝州是香港、台湾和外国游客最主要的旅游目的地。2005年成都接待人境旅游人次数占全省接待总人次数的46.6%,阿坝州接待的人境旅游人次数占全省总接待人次数的30.4%,两地共接待入境旅游人次数占全省接待量的77.0% 0 2005年,乐山市接待入境旅游人次数占全省的11.2% ;绵阳市接待人境旅游人次数占全省的4.3%;甘孜州接待入境旅游人次数占全省的占5. 4%。三个地市州共接待人境旅游人数占全省的20.9%,其余城市所占比例仅为2.1 %。由此可见,四川省人境旅游者在省内的分布情况的特点是旅游流的空间流向非常集中,主要集中在成都口岸城市、成都一乐山旅游黄金通道和成都一九寨沟旅游环线景区。这些旅游资源的地理分布,形成了人境旅游流的聚集效应”。 (三)境外游客消费特点 四川省人境旅游人均消费高于全国人均消费,但是从2001年到2005年增长速度较慢,而全国的人均消费由2000年的137美元人增长到2005年的154. 2美元人,增长速度较快。四川人境旅游者人均停留时间与全国其他省份相比差距很大。从表5我们可以看出,从2001年开始,四川境外游客人均停留天数始终保持在1.8天左右,而全国的平均停留天数在6天左右。影响国际游客停留时间的因素很多,主要有游客的出行目的、游客的经济收人、旅游资源的吸引力、旅游接待能力、旅游服务质量等。四川国际游客在川停留时间较短,说明来川旅游的游客多为观光客,而不是度假旅游者。旅游者停留时间的长短决定了旅游者在目的地活动规模的大小,也决定了消费支出的多少,这就是为什么国际游客在川消费虽然高于全国水平,但旅游创汇却远不及北京、上海、广东、江苏等地市,仅名列全国第11位的原因。 四、四川省入境旅游市场的营销战略 (一)人境旅游客源市场目标定位 首先,四川人境旅游市场应当巩固传统的香港和台湾市场。由于香港和台湾在四川人境旅游市场中占的份额很大,经济、文化联系密切,是四川省重要而稳定的人境旅游市场,也是重要的出境旅游市场,市场联动关系很强。 其次,应当加强韩国、日本、东盟国家市场的营销。这些国家经济发展较快,居民出行能力不断增强,来川旅游增长速度很快,优越的地缘优势使这些国家成为四川省人境旅游的重要客源市场,这也符合近距离出国旅游先于远程出国旅游发展的国际旅游一般规律。 第三,在巩固和发展香港和台湾市场和周边国家市场的同时,四川省也应当加强距离较远的欧洲国家和北美洲国家市场的开发力度,包括英国、德国、法国、荷兰、美国和加拿大。这些国家是世界主要的旅游支出国,旅游的含金量较高。随着航空技术的不断进步,将大大削减境外游客长距离旅行的经济成本和时间成本,四川省相对于其他省份不利的距离劣势会逐渐弱化。 (二)调整优化旅游产品结构 四川省旅游产品在食、住、行、游、购、娱六大要素中,国外游客基础消费所占比例较高,而非基本旅游消费支出的高低是反映旅游消费结构是否合理的显性指标。国际上规定非基本旅游消费支出最低警戒线为30%,低于30%表明旅游消费结构不合理。研究表明,旅游发达国家非基本旅游消费支出的比例一般都在60%以上,而四川省2005年人境旅游者的非基础消费所占比例仅29. 4%,这表明四川人境旅游消费结构比例严重失调。针对境外游客在川消费结构不合理这一弱点,四川省应该调整旅游产品结构,引导游客消费,使国际游客在旅游的消费结构有利于四川省外汇收人的增长。现代旅游者越来越追求旅游消费方式的娱乐性、趣味性、综合性,娱乐的个性化越来越突出。因此,作为旅游资源大省的四川省,要根据国际旅游者不断变化的需求,发展适合国际游客需求的新产品。 (三)西南旅游目的地整合营销 四川省位于祖国的西部地区,与云南、贵州、西藏、陕西接壤。我国西部地区高山峡谷,植被丰富,自然景观多姿多彩。西部地区也是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极具民族民族风情。由于西部地区的旅游资源具有同质性,易于树立一个整体的旅游形象,增强旅游吸引力,吸引境外游客到四川和西部其他省区旅游。我囚西部各省区应当利用西部大发展的契机,积极对外发展西部旅游的的整体形象,大力发展具有中国西部特色的旅游。当然,西部地区旅游资源的同质性也可能寻致各省区之间的客源竞争,因此西部各省区在树立整体形象的基础上的同时,还应当根据自己的旅游资源特质,做到旅游产品的差异化,尽量使西部各省市的旅游竞争成为互补性的旅游竞争,共同形成中国西部旅游的整体形象,实现西部地区区域旅游的共赢和可持续性发展。 市场研究论文:银行竞争农村信用贷款市场研究论文 摘要:银行业的竞争结构决定着行业的竞争原则和企业可能采取的战略,行业竞争结构分析是企业制定战略最主要的基础。本文利用波特的五因素模型分析了农村信贷市场的竞争结构,为金融企业在农村金融市场的战略选择提供依据。 关键词:农村信贷市场;竞争结构;分析 随着农村市场经济的发展,农村的信贷需求日益增加,但是由于我国经济社会二元结构的存在,农村金融市场与城市金融市场从市场需求等方面存在着明显的差异,所以农村金融市场的竞争结构以及市场竞争主体所采取的竞争战略与城市金融市场存在明显的不同。根据战略管理专家迈克尔?波特(M.E.Porter)的行业竞争理论,行业的竞争结构决定着行业的竞争原则和企业可能采取的战略,因此行业竞争结构分析是企业制定战略最主要的基础。[1]对于各个金融机构而言,要制定正确的竞争战略,在未来的竞争中站稳脚跟,必须深刻理解行业竞争的决定因素。本文利用波特的五动力模型分析了农村信贷市场的竞争结构,为金融企业在农村金融市场的战略选择提供依据。 一农村信贷市场及竞争力量分析 (一)农村信贷及信贷市场的概念界定 信贷市场是指运用借贷方式,以信贷合同为工具融通资金的金融市场。农村信贷市场是农村金融市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和农村票据市场农村同业拆借市场农村证券市场以及农村外汇市场一同构成了完整的农村金融市场。同时,本文分析的信贷是指正规金融机构的信贷业务,不包括民间金融等其他信贷融资方式。本文分析的金融产品是农村一般性的信贷业务,不包括对国家政策性金融机构提供的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贫困地区扶贫开发以及粮棉油收购的低息或者无息贷款部分的分析。一般的信贷业务包括农户为满足生产需求而产生的贷款需求,也包括农村工商企业农村经济组织或个体工商户为满足生产经营的需要而产生的贷款需求。 (二)农村信贷市场竞争力量分析 按照波特的观点,一个行业中的竞争,远不止在原有竞争对手中进行,而是存在着五种基本的竞争力量,他们是潜在的行业进入者替代品的威胁购买商的讨价还价能力供应商的讨价还价能力以及现有竞争者之间的竞争。[2] 1.现有企业 (1)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包括农村信用合作社以及由农村信用合作社发展而来的农村合作银行。目前农村信贷市场的主要供给方是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和农村商业银行,也是农村市场最大的正规金融机构,其队伍庞大点多面广,最接近农村基层群众,其信贷规模约占全国信贷总量的11%左右。[3]我国早在20世纪20年代初就成立了信用社,建国后农村信用社得到迅速发展,到1956年,农村基本实现了信用合作化。从1958年开始,我国农村信用社几经改革,但至今仍没有就其组织性质形成明确的结论。 (2)商业银行。除农村信用社之外,农村市场还存在中国农业银行等商业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是目前农村地区从事金融业务的唯一一家国有商业银行,在发展过程中经历了多次成立和撤销。1996年,与信用社分离后,中国农业银行开始了收缩乡镇巩固县城拓展城区的经营战略,大量分支机构从农村撤出,仅仅保留部分营业网点。但是农业银行仍保留了一些农村的优质客户,比如一些农业龙头企业农村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以及资信状况好的个人客户。 2.潜在进入者 虽然目前农村金融市场发展缓慢,但是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村金融市场存在巨大的市场潜力。首先,目前农村借贷市场存在着严重的供不应求状况,资金需求者对资金的需求不能得到有效满足;另外,我国目前金融机构的信贷产品单一,不能满足农村经营主体的多样化需求。所以当农村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时,必将出现新的竞争主体。 (1)民间金融机构。长期以来,各种民间金融机构和融资形式如基金会私人钱庄企业集资农民互助合作社等一直受到政府的严格限制甚至打压。据估计,目前全国地下信贷规模在7000亿元至8000亿元之间。央行有的官员也多次表示:要解决小额信贷和小企业贷款难的问题,可以在一定条件下放宽民间金融活动空间。民间金融的许多优点是国有银行无法比拟的,特别是民间金融机构有着期限灵活手续简单便捷高效等特点,在满足农村金融市场需求方面有着巨大的优势,所以我国对民间金融机构的态度由一味的打击开始向规范转变,管理部门已经发出了明确的“解禁”信息,允许民间金融机构合法化将会在不久的将来变为现实。 (2)外资银行金融机构。2006年是我国进入WTO后过渡期的最后一年,年底过后,我国的金融业将会全面开放。同时,中共中央在《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提到,在保证资本金充足严格金融监管和建立合理有效的退出机制的前提下,鼓励在县域内设立多种所有制的社区金融机构,允许私有资本外资等参股。在这种情况下,对外资银行来讲,具有一个非常好的进入我国市场的机会。原来已经进入的外资银行一方面会进一步对我国的各类金融企业扩大投资份额和加强各项业务的合作,另一方面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关注农村金融。据悉,澳新银行计划投入2亿澳元换取上海市农村商业银行约20%的股份,荷兰合作银行可能入股浙江省和辽宁省的农村信用社。[4] (3)其他商业银行。中央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之后,随着农村的城市化农业的产业化农民的市民化,我国农村的机会增加了。随着农村经济水平的提高,风险会相应降低,从而具备的投资价值会随着时间和各项政策的落实显现出来。在这种趋势下,国内商业银行会逐渐加大对农村市场的关注,一些商业银行会逐渐加入到农村信贷市场的竞争中来。 (4)邮政储蓄。中国银监会副主席蔡鄂生在北京举行的“2006中国金融高峰会”上介绍,筹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已得到国务院批准,这家银行将成为面向普通大众,特别是为城市社区和广大农村地区居民提供基础性服务的金融机构。虽然新成立的邮政储蓄银行暂不经营信贷业务,但随着其内部治理结构的逐渐完善和管理的逐渐规范,未来的邮政储蓄银行会不断扩大资金自主运用范围,极有可能涉足农村信贷,充分发挥其网络优势,完善城乡金融服务功能。 3.替代品 (1)直接融资金融市场的发展。作为间接融资的替代品,直接融资市场相对于以银行金融机构为中介的间接融资有着不可比拟的优势。对于一些农业产业化的龙头企业,上市融资不仅融资成本大大低于银行,而且募集的资金是作为股权资本使用,相对于银行信贷,没有还本付息的要求。山东省目前共有农林牧渔业上市公司4家,通过发行股票累计发行融资近12亿元。[5]同时,上市融资在经营管理和信息披露方面的要求还可以使企业在获取资金的同时理顺内部关系,完善治理结构,实现更好的发展。这些优势都是银行信贷融资所没有的。另外,正在探索中的企业债券也会对银行信贷产生一定的替代作用。 (2)民间借贷。虽然民间借贷目前尚未以合法的企业形式参与农村金融市场,但农村大量的信贷资金还来自于各种形式的民间金融机构以及私人借贷,民间借贷凭借其获取信息以及成本方面的优势,使其具有期限灵活手续简单便捷高效的服务特点,已经构成农村借贷市场的重要互补因素,是我国农村金融体系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据调查,2003年全国民间金融融资规模已达8000亿元左右。[6] 4.储户和贷款者 农村信贷市场的主要资金供给者是各类型的储户,既包括农民及个体工商户,也包括农村工商企业各类经济组织和乡镇政府。因此,对储户资源的争夺就成为各个金融机构发放信贷资金的重要保证。 在农村金融市场上,资金的融入者与资金的供给者有着高度的重合,因为金融机构就是在各个市场主体之间调剂资金余缺的中介组织,他们对资金的需求程度影响到了农村商业信贷市场的竞争强度,所以也成为农村商业信贷市场的重要竞争因素。 二农村信贷市场竞争强度分析 以上五种基本竞争力量的状况及其综合强度,决定着行业的竞争激烈程度,从而决定着行业中获利的最终潜力。 (一)现有企业间竞争强度分析 目前,在农村正规金融市场绝大多数信贷业务由农村信用社提供,中国农业银行仅仅占据少量比较大的客户,二者之间的竞争并不激烈,农村信用社实际上处于一种垄断状态。究其原因,一是农村信贷市场竞争者数量少且二者存在一定的产品差异,即农业银行只注重一些相对规模较大的优质企业或项目;二是农业银行正在逐渐寻求退出农村市场;三是农村正规信贷市场的进入障碍的存在使目前尚没有或者很少有竞争者进入这一领域。 (二)进入威胁强度分析 农村信贷市场之所以竞争强度有限,最重要的原因在于农村信贷市场存在种种进入障碍。但一些障碍正在逐渐降低,尤其是政策的限制。 (1)规模和成本限制。这是阻碍其他金融机构进入农村信贷市场的最重要的因素。我国农业生产力落后且发展不均衡,农业生产率低于社会平均利润率,所以从资本逐利的角度来说,社会资金是不会向农村流动的。即使一些地方或者一些部门利润水平达到了社会平均利润率,由于农村需求主体过于分散,且缺乏统一有效的征信体系,信息获取成本高昂,所以,进入这一市场的金融机构就很难扩大经营规模以确保盈利,规模的扩大会使经营成本上升速度提高。几大银行由于追求大市场大银行的发展目标和降低成本考虑也逐渐退出了农村金融市场。这样,农村信贷市场仅仅有农村信用社发挥自己信息成本优势在享受优惠政策的条件下经营着农村信贷业务。 (2)政策限制。虽然经营农村信贷存在一定的难度,但是巨大的农村信贷市场需求催生了各种民间融资形式,它们很大程度上满足了农村的资金需求。但是,他们一直没有走到农村金融市场的前台,因为我国没有出台正式的法规允许民间金融的经营,甚至将它们混同为高利贷等加以打击。但为满足农村发展的资金需求,随着农村金融市场改革的深入,国家逐渐在放宽进入这一市场的限制,目前民营小额信贷机构和外资小额金融机构的进入试点等措施证实了这一点。在政策不断放宽的情况下,新进入者的威胁不断增强,农村信贷市场的竞争机制将逐渐形成,从而打破信用社一统天下的格局。 (3)其他因素制约。除了受规模成本和政策的影响外,进入农村金融市场还有一些其他因素的制约,基于客户转换成本信贷产品营销渠道等方面因素的考虑也是进入农村信贷市场的制约因素。 (三)替代强度分析 正规金融机构的缺位给其他的融资形式创造了满足农村资金需求的条件。作为与间接融资同样重要的融资形式的直接融资方式,已逐渐被一些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以及合作经济组织所接受。《国务院关于2005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明确提出要支持中小企业的发展,拓宽中小企业的直接融资渠道。如果说上市融资距大多数农村融资主体还较远的话,那么农业保险融资租赁等形式的直接融资方式则更加被农村融资主体所接受。就目前来看,我国农村资金需求主体的直接融资比例仍然会比较低,因为我国的直接融资市场还没有延伸到农村市场,不仅是直接融资需求较少,难以形成成熟的直接融资市场。在一定时期内,直接融资还不会对农村信贷市场产生太大的替代作用。 尽管作为正规金融机构进入农村信贷市场存在很大障碍,但一些民间金融机构和民间借贷形式在满足农村信贷市场需求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在很多地区,民间借贷的总量远远超过了正规金融机构的放贷额。民间借贷有着天然的信息获取优势,信息成本大大低于正规的金融机构,同时,民间借贷具有方便灵活,手续简便等优势,所以民间借贷对正规金融市场的借贷具有相当强的替代作用。 (四)储户及贷款者的讨价还价能力 储户作为农村信贷产品提供者的资金来源,其谈判能力并不是很强,首先因为利率水平相对储户来说是外生的,我国目前尚未达到完全市场化的利率形成机制,即使储户有一定的谈判能力,他们的选择也很少,能够吸收存款的机构只有农村信用社或者邮政储蓄机构,况且地理上相对分散的农村储户,资金也相对比较分散,吸收他们的存款本身成本就比较高。另外,农村存款主体的储蓄率比较高,缺乏其他的资金融出渠道。这一切导致了他们在金融机构面前出于弱势地位。 在贷款者的角度来看,他们的谈判能力要区别看待。农村一部分运营状况良好的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的资金需求比较容易得到满足,而且借贷成本比较低,享受着较低的贷款利息,因为他们资信状况好资金需求量相对较大盈利水平比较高,从而具有的谈判能力比较强。但个体的农户就不具备这样的谈判能力,他们往往成为金融机构“惜贷”的对象,正常的资金需求也得不到满足,他们往往缺乏担保人或抵押物,而且要求的资金数量少,周期灵活,金融机构贷款的单位成本高,所以面对金融机构,农户在贷款方面出于弱势地位。另外,利率的管制使对农户的贷款利率达不到弥补风险的水平,也是金融机构“惜贷”的重要原因。 三结论 就以上分析看来,我国目前农村信贷市场竞争强度并不大,现有的两类金融机构按实力分别占据着不同的细分市场。竞争意识的缺乏降低了涉农金融机构的产品创新能力,在很大程度上制约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因此,完善农村金融体系,构建竞争性的农村金融市场是我国农村金融改革的一个重要措施和落脚点。 市场研究论文:我国烟草营销渠道市场研究论文 摘要:未来的烟草大战将以渠道为王,品牌为王,渠道靠实力扩展,有一定的调控因素,而品牌的竞争力和品牌内涵却不是烟草寡头们所能够一厢情愿的。因此,能够洞悉中国消费者消费习性,并以此构建卷烟品牌属性,构建畅通渠道的烟草巨头将会在中国市场的竞争中胜出。 关键词:烟草市场;市场隐患;维护市场稳定;新举措 1烟草行业背景情况 烟草行业是国家专卖保护下的垄断行业,所有烟草公司(包括工业和商业)均隶属国家烟草专卖局。目前,全国烟草行业实行工商分离,即全国共有18家工业公司(一般以省为单位,部分是跨省整合),山东中烟工业公司为其中之一;其外全国每个省均有一家商业公司,如山东省烟草商业公司。其中,工业公司为烟草产品生产单位,其产品仅可销售给商业公司;而商业公司为烟草产品销售单位,其产品仅可通过其地市分公司销售给具有烟草专卖证的零售户。工业公司生产的烟草产品可以销售给全国所有的商业公司,而商业公司仅可销售给其下辖地市的烟草分公司。例如,山东烟草商业公司仅可销售给山东省内17个地市级烟草分公司,然后通过地市分公司销售给烟草经销户。 2山东省烟草市场现实状况 2.1行业情况 随着国家关闭年产10万箱以下的小烟厂,推进年产10万至30万箱的中型企业的兼并重组,对剩余的大企业进行再优化,目前我国已经形成了资源集中的大型烟草企业。就山东企业而言,本省真正的同行或者是竞争对手为18家,即全国的18家工业公司。其中,云南红塔烟草、上海烟草、湖南烟草三个烟草集团在国内销量名列前茅,是我们面临的最主要竞争对手。 2.2相关数据分析 近三年来,烟草行业发展态势较好,山东烟草工业公司在国家烟草局严格控制下均达到产销指标。 从销售地区方面来看,近三年没有出现大的变化,以“哈德门”品牌为例,覆盖了全国26家省级(直辖市)公司,其中江北地区市场覆盖面要大于江南。可见,山东中烟集团在最近三年实现着稳定增长,但增长幅度小于全国烟草行业增长幅度。原因在于山东中烟集团市场主要集中于山东省内,在外省市影响力偏小,这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山东烟草集团的增长速度。在省内,山东烟草占据着绝对的统治地位,包括现在占据着大片江山的三大烟草集团,在山东省内份额也占较小比例。笔者在济南、青岛两地对烟草零售摊点的随即调查中发现,山东中烟集团生产香烟占据摊位销售产品的80%以上,而在剩余不到20%的其他品牌产品中,万宝路、555等国外香烟也占据着一定的比例。但在省外,山东中烟集团的产品则相对竞争力不强,像红塔山、云烟、芙蓉王、中华等品牌占据着各个价位产品的主导,山东中烟集团影响力的局限性较大。 3烟草市场隐患 3.1内部隐患:烟草专卖垄断制度 通过上文分析可知,目前山东中烟市场地域局限性较大。这主要因为目前我国实行烟草专卖垄断制度,该种制度的形成,是烟草制品自身特点、烟草行业行政利益、我国财税体制、审批制度等因素共同作用的长期产物。随着我国市场化进程的深入,WTO入世所带来的政策变化,以及国外烟草公司的进入,专卖制度对市场交易规则、公众合法利益的损坏等方面带来了越来越严重的问题。这对我国烟草市场的发展产生了较为严重的阻碍,其具体危害可概括如下: (1)行政垄断违背了自愿、平等的市场交易原则,破坏了统一、竞争、开放、有序的现代市场秩序,从而直接阻碍全国统一、开放大市场的形成。烟草专卖体制下的行政垄断狭义上就是指地方行政垄断。例如,据统计2002年湖北省烟草业共上缴工商利税49.9亿元,比前一年增加11.5亿元,占到全省财政收入的10%左右。面对这样的一个利税大户,湖北政府采取了各种限制外省烟进入的措施,在湖北的卷烟市场上,本省产卷烟的销量占到将近90%。 (2)烟草专卖体制下的行政垄断严重损害了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影响了整个社会财富的积累和提高。对烟草行业经营者来说,行政垄断形成的市场准则、行政审批等壁垒,严重损害了他们的公平竞争权;对于烟农来说,烟叶种植收购环节的“统吃”政策(其实是地方行政垄断)剥夺了广大烟农对市场和价格的选择,使他们无缘分享烟草专卖所产生的垄断利润;对于消费者来说,行政垄断也直接侵害消费者的经济权益。 (3)形成了特殊利益集团,助长以权谋私的不良社会风气。在行政垄断中,政治权力与经济利益常常扭合在一起,行政人员在对经济活动进行干预的同时,也借行政权力为地方或部门谋利,甚至为个人谋取私利,使以权谋私的土壤得以滋润。受害者众必然会导致受益者寡。 (4)烟草专卖体制下的行政垄断降低了烟草企业的生产效率,导致企业经营机制落后,改革动力不足。随着时间的推移,烟草行业对建立在“专卖保护”基础上的“垄断经营”的制度依赖性越来越强,从根本上制约了全国烟草资源的优化配置和企业规模效益的有效发挥,从而使行业盈利水平不断下滑,行业竞争力也因此而呈现出日益下降的趋势。 (5)与WTO规则相违背。中国人世使世界贸易组织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全球性组织,同时意味着中国将按人世前的承诺进一步加大市场开放力度。烟草行业要求降低关税壁垒和撤除非关税壁垒,要求取消许可证和配额。可见中国烟草专卖体制下的行政垄断是与WTO原则水火不相容的。 3.2外部压力:国际竞争对手强势推入 虽然我国近些年来烟草有了长足的进步,但和国外烟草巨头相比,还有不小的差距。2002年,国内卷烟单一品牌销量第一的“白沙”为85.4万箱,第二名“红河”为82万箱,第三“红梅”为60万箱。2001年,菲莫公司(PM)、英美烟草公司(BAT)、日本烟草公司(JT)销量分别为1800万箱、1650万箱、900万箱,分别占全球市场份额的17%、15.3%、8.3%,合计占全球市场40.6%,仅仅“万宝路”单个品牌的销量也超过900万箱。而即使将“白沙”、“红河”、“红梅”的全部销量都加起来,也只占到“万宝路”的1/4。 4维护烟草市场稳定新举措 就目前状况来说,我认为:宏观方面,烟草市场首要任务即是逐渐放开市场,加强市场化运作,加强营销网络的构建,形成完善的市场机制以打破垄断情况;在微观方面,企业应切实努力提升自身营业能力,加强市场竞争力,同时,做好外资烟草巨头来华冲击的准备。据此,我将从以上两个方面做出分析。 4.1渠道拓展 (1)合理布局。 合理的网点布局是销售网络健康运行的基本前提,采取合理的方式,我们应该按照“便利消费,成本最佳”原则,对卷烟零售市场资源进行重新整合。商户布局按照合理布局的要求,实行动态控制,做到出一进一,即总数不变,个别调整。 (2)委托代办。 委托代办是网络建设的关键,具体办法就是烟草公司委托代办户卷烟零售业务,并以劳务部门为中介,给代办户发放劳动报酬,从而形成利益共同体。统一实行最低的建议零售价供货,对以往零散的卷烟零售市场资源和卷烟经营利润进行了集中。利用批零差价,由烟草公司每月按时兑现折让金的方式进行二次分配,这样就解决了以往卷烟零售商户经营效益差,零售市场混乱等不规范经营现象。烟草公司和零售商户以诚为本,逐渐实现双赢,保护了双方的权益。 (3)网络管理。 通过与零售商户签订协议,明确责、权、利关系,实行网络化正常运行,真正建立卷烟网络新体系。达到协调统一,把握满足消费、规范行为、提高素质三个重点,对入网商户实行协调统一管理。鼓励社会大众对不规范经营的网络店举报等,使烟草公司的政策透明化。 国家烟草专卖局姜成康局长曾说:“谁拥有了零售户,谁就拥有了市场”。构建卷烟销售网络是对中国卷烟流通体制的一次大改革,不但会引起烟草企业经营机制方向性的变化,使得企业机构设置、硬件配置、经营方式等方面焕然一新,更为关键的是引发了烟草人观念上的根本转变,服务观念实实在在地树立了起来。 4.2品牌战略 渠道拓展是宏观企业策略,而在微观战略中,品牌才是企业的核心,中国烟草的营业能力和市场竞争力都将通过自己的名牌产品来体现。在加入WTO之时,国家已经做出了整合烟草品牌、做强势名牌的策略,随着中国品牌扩张和整合的推进,中国烟草企业组织结构产品结构、市场资源将会得到进一步的优化。 对于具有品牌扩张能力的企业,要抢占市场,抓住机遇做大做强。依靠技术创新不断强化品牌自身的竞争能力和扩张能力,努力维护品牌的信誉,谨慎实施品牌扩张。如果一个企业过高地估计了自己的品牌实力,盲目进行市场扩张,往往会适得其反,因此,对于实力稍弱的企业,要切实转变观念,以行业可持续发展大局为重,积极寻求与优势企业的合作。只要能遵循市场规律、价值规律、工业生产规律,以树立中国烟草大品牌、提高中国烟草总体竞争力为己任,共同推进中国烟草的优胜劣汰,就能使强的做大、大的更强,从根本上提高行业的总体竞争实力,实现持续稳定协调健康发展。 5总结 未来的烟草大战必将以渠道为王、品牌为王。渠道靠实力扩展,有一定的调控因素,而品牌的竞争力和品牌内涵却不是烟草寡头们所能够一厢情愿的。因此,能够洞悉中国消费者消费习性,并以此构建卷烟品牌属性,构建畅通渠道的烟草巨头将会在中国市场的竞争中胜出。而面对原有的垄断制度,面对入世后政策改变的冲击,面对国外烟草巨头来华压力,唯有宏观上加强市场化运作,加强营销渠道的拓展;微观上加强企业竞争力,打造自己的知名品牌,才可以让中国烟草市场不断健康发展,继续为我国的经济建设,为我国财政收入做出自己的贡献。 市场研究论文:中秋节营销策划礼品市场研究论文 摘要:按照传统习惯该是月饼唱主角的时候了,各大商场最显眼的销售场上,月饼们都已整装待发,精装的、散装的、套装的,一应俱全,品种不下几十个,价格从十几元到几百元,甚至上千元不等,一切和往常一样。 外来品牌像好利来等和本土品牌 在食品和礼品市场丰富的今天,越来越理性和趋向于实惠的消费者,对月饼只是应景性地品尝一下,厂家一贯重视的团购也转向其他更为实惠的时尚礼品,月饼的主角地位已经被动摇。 一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需求是市场动力的源泉,当需求下降时,市场萎缩也就不可避免了,所谓的月饼危机早在几年前已经出现,月饼传统的工艺和华而不实的包装不仅桎梏了月饼市场的发展,传统月饼消费观念以及“冠生园”事件等引发的信任危机,直接导致月饼经济的逐渐衰退。 所以现在很多厂家都已经注意到了这个情况,生产采取的是定量保守策略,避免因盲目生产而造成的损失。 但是,月饼作为一种传统食品,在百姓中有着深厚的基础,人们很注重节日文化,月饼已成为中秋节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说白了,中秋毕竟是一个有关月亮的节日,而月饼毕竟是一个有关月亮的产物,并且它是在多少年文化积累下才形成的,所以在越来越多的“另类”礼品一点点分食中秋礼品市场的同时,月饼销售的短期限内,还是依然带动了包括商业、包装、农产品深加工、印刷、广告在内等相关行业发展,成就了上亿元的市场消费额。 从中秋礼品市场的构成角度来看,呈现出“情趣化、多元化、个性化”发展趋势。 从呈送者和收受者来说,如今的丰衣足食已经使得人们不再把月饼当作是稀罕的美食,虽说有古语云,“千里送鹅毛,礼轻情义重”,礼品的价格未必高,但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对中秋礼品的无形要求也在无形中提升,比方说,一定要和中秋节本身一样,有供咀嚼回味的内涵,一定要有值得反复赏玩的情趣,一定要能体现馈赠者的个性和受礼者的品位,等等,足以证明礼品市场越来越倾向个性化与情趣化。 于是,按照这样的发展需求,自然就出现了不少符合潮流的礼品。 从06年流行的普洱茶也成为广大消费者的首选,既有类似月饼一样团圆象征的外形,也是流行趋势所至。我公司以厂价推出的最新中秋礼品普洱可以满足不同层次,不同价位,不同口感的需求,有特殊需要的还可以定制。 比方说,从实际情况看,随着科技消费观念逐渐深入人心,电脑、手机、数码产品等科技产品成为人们追逐的时尚潮流,尤其是在礼品选购上,让人们又多了一种选择。 钧瓷自从登上两届博鳌论坛之后,其知名度与美誉度又重新塑造了一个高峰,对于中秋节这个除去春节外中国的第二大传统节日,钧瓷在文化和市场的接轨上,又作了一次尝试,这次进行中秋礼品市场尝试的荣昌钧瓷坊打造的“中秋团圆瓶”,应该是给中原的中秋礼品市场增添了另外一种颜色。 中秋月亮是圆的,月饼是圆的,这个同样是圆形的钧瓷无论在外观还是在内涵上,都继承了博鳌论坛国礼的路子,结合钧瓷让人浮想联翩的特点,体现了中秋的民俗文化。 参与设计的大师介绍,实际上,这样的结合也满足了消费者对于商品实用消费的心理,这样的一个把艺术价值和使用价值相结合的产物,其实也是把艺术作为市场,把市场艺术化的同时完成与传统文化的接轨。 这样的尝试对于钧瓷来说,应该算是又一个商业上的突破,就算脱离了中秋节的时间主题,由于其本身的艺术价值,还是可以独立存在。 保健品是有着明显淡旺季的 快速消费品,由于中秋节送礼风气盛行,为保健品注入了强心剂,成就了保健品的一个销售旺季。 另外像糖果、副食品等等,都可以被商家贴上一个“恭贺中秋愉快”的标签,针对中秋节大做文章。 餐饮也是一个消费的高峰期,在中秋节期间,不少在外忙碌的人都会选择和家里人团聚作为最好的礼物,某商家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按照往年的预定情况,多数都是十几个人的大圆桌,基本上是一家老小,祖孙同堂来享用团圆饭的居多,今年马上就要迎来又一个中秋节预定高峰了,合家前往饭店吃“中秋团圆饭”,已经成为中秋一景。 另外,注重生活品位、追求幸福感、崇尚文化和仪式,现代人的生活方式已经从“物质时代”迈向“后物质时代”,手机短信、互联网、速递公司、邮局已经成为中秋市场的“新宠”,大大地“火”了一把。 短信有望为运营商和网站“掘金”掀起又一大热潮,许多网站都像往常一样推出了“月饼贺卡”。看得见,吃不到,虚拟世界带来的可都是实实在在的价值。 “只有淡季观念,没有淡季市场”,产品由于受到人口流动、购买力、购买周期的影响,常常会在某一时段出现销售持续低迷,这个阶段内销售额有一定程度降低,我们通常就称其为“淡季”,许多产品的淡旺季现象是十分明显的。 中秋礼品市场不少商品生存的状况也成了营销教学中的案例,不管是正反哪方面的,毕竟在这个季节性的消费区间里,还是会创造大量的附加价值,所以像一些季节性很强或是政策面影响很大的领域,除了对淡旺季的规律要有一定的认识,还要清醒地认识到有些条件甚至是很难靠企业的力量发生变化的。即使看到一些产品或领域在“淡季旺销”工作上做得还可以,也不可不考虑你自己所在行业及产品的特殊性。 例如在中国特定节日里的一些特定消费,如中秋节、端午节等,月饼、粽子等食品的销售,就是带有很强的季节性的,但随着礼品市场日益丰富多彩,许多非季节性的商品也进入了这个领域,对于它们来说就不存在淡旺季带来的巨大差异,而只会掀起一个消费高潮。 市场研究论文:我国银行间外汇市场研究论文 摘要:建立统一规范的外汇市场,是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重要目标之一。1994年以来,我国外汇体制改革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初步形成了全国统一的银行间外汇交易市场,并且这一市场基本上保持了持续稳定运行。但是,我国外汇市场的发展同建立比较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还不相适应,外汇市场还很不规范,离真正意义上的外汇市场即国际规范化的外汇市场还有相当的距离。因此,进一步发展、完善和规范外汇市场特别是银行间外汇市场,已成为深化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内容,本文拟对这方面的问题进行初步的探讨。 一、我国银行间外汇市场的模式选择 随着人们对我国目前并将长时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一基本国情的认识统一和准确把握,关于我国银行间外汇市场模式选择的讨论也基本上达成了共识,即必须从我国的国情出发来选择外汇市场的模式:当前我国的银行间外汇市场属于有形外汇市场,从近期来看,我国应当选择这种市场模式;从中期来看,我国应选择有形外汇市场与无形外汇市场相结合的市场模式;从远期来看,无形外汇市场是我国银行间外汇市场发展的最终目标。 在现阶段,我国之所以要选择有形外汇市场模式,主要是由于以下原因: 首先,有形外汇市场是我国外汇市场发展过程中一个不可逾越的阶段。由于我国仍然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不发达的状况还没有得到根本改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还很不成熟,金融体系和金融市场发育程度也都还比较低,因此外汇市场模式的选择决不可脱离我国的基本国情、超越阶段。有形外汇市场与我国现阶段经济金融环境以及经济金融发展水平基本相适应。从世界上一些发达国家外汇市场的发展情况来看,外汇市场模式的选择决定于经济金融的发展水平,外汇市场的发展大多都经历了一个由有形外汇市场逐渐演变成为无形外汇市场的过程。 其次,有形外汇市场可与我国转轨时期的金融体制相适应。我国金融体制改革虽然已经取得了很大的进展,但金融体制还具有明显的过渡性,金融体制改革的非均衡性较为严重。例如,在金融市场迅速发展的同时,市场机制和市场监管制度的建设却明显滞后,金融机构违规违章现象和金融市场秩序混乱问题还未得到根本性的治理,金融秩序很不稳定;在金融对外开放不断扩大的同时,国内金融体制改革却相对缓慢,如国有银行的商业化转轨进展缓慢,相当数量的金融机构尚未建立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约束的经营机制;除个别外汇指定银行外,大多数外汇指定银行缺乏外汇交易的经验,还没有建立起有效的风险防范机制和风险约束机制。显然,在这种情况下难以建立起真正的无形外汇市场。与无形外汇市场相比,尽管有形外汇市场存在着交易效率较低和交易成本较高的缺点,但是在现阶段发展有形外汇市场则有利于开展公平竞争、促进银行间形成以市场供求为基础的汇率,也有利于外汇市场的稳定。 再次,有形外汇市场有利于中央银行对外汇市场运行的调控。外汇交易集中在有形外汇市场上进行,便于中央银行对外汇市场进行监管和调控,至少有这样一些好处,如保障外汇市场的公平、公正和平稳运行,防范和减少外汇市场风险,影响人民币汇率的形成机制,保证国际收支政策目标的实现。 讨论我国外汇市场模式的选择问题,其重要意义不仅仅在于明确我国外汇市场发展的阶段性,更为重要的是要根据这种阶段性制定相应的政策来发展、完善和规范我国的外汇市场。 二、我国银行间外汇市场的市场结构与交易方式调整 银行间外汇市场上外汇交易的产生在于弥补银行与客户交易出现的差额的需要,在整个世界外汇市场上,银行间的交易占全部外汇交易的90%以上,通常将这一市场称为批发市场。因此,真正意义上的银行间外汇市场必须具有一定数量的交易主体、形成多层次的市场结构,从而具有相当的交易规模。否则,就不可能形成活跃的外汇市场,也就不可能生成合理的市场汇率。 目前我国银行间外汇市场上的交易主体数量较少、市场结构比较简单,与这种状况相对应,银行间外汇市场上的交易活动还不十分活跃,交易规模明显偏小。据统计,1996年我国银行间外汇市场累计成交额为628亿美元,占同期我国进口额的45.24%;1997年上半年银行间外汇市场累计成交额为318.8亿美元,占同期进口额的50.56%。因此,需要对我国银行间外汇市场的市场结构和交易方式进行调整,这是进一步完善我国银行间外汇市场的重要内容。当前需要采取的主要措施应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一)适当扩大市场交易主体 为了增加外汇市场的参与者,活跃银行间外汇市场,需要适当放宽市场准入条件。在这方面可考虑采取以下措施:允许外汇指定银行具备条件的分行机构参与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引入外汇经纪人制度;增加外资金融机构入市;增加资信比较好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入市交易。 我国理论界和金融界在关于外汇指定银行分行入市问题上存在着不同的看法。从理论上来看,由外汇指定银行总行统一入市,便于集中控制风险,降低成本,提高外汇交易的效率;而且外汇指定银行总行统一入市与我国现行的总分行制的银行体制较为适应,特别是近年来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加快了向现代商业银行转轨的步伐,加强内部管理,强化一级法人体制和总行对分支机构业务活动的统一调控,因此原则上应当坚持由外汇指定银行总行统一入市的方向。但是,从目前来看,分行入市又有其合理性,如果限制外汇指定银行分行入市,则会产生一些问题,一是不利于扩大市场交易主体,在一定程度上降低银行间外汇市场的竞争程度,影响这一市场的发展;二是当外汇指定银行总分行之间资金调拨不畅时,限制分行入市就会影响分行的业务经营活动能力,例如由于缺乏周转头寸而影响其结售汇的顺利进行。显而易见,在分行入市问题上存在着矛盾。解决这一矛盾的思路是:中央银行不必规定限制或不限制外汇指定银行分行入市,而应将分行入市的决定权交给外汇指定银行总行,由其根据自身具体情况自行决定具备条件的分行入市;中央银行应加快健全和完善银行间外汇交易法规,规范交易主体和市场交易行为。 当前我国银行间外汇市场的市场结构的基本特点是,形成了由中央银行与国有商业银行起主导作用的市场格局。国内外对此有一种颇为流行的观点,认为我国银行间外汇市场具有“垄断性”,即中央银行是最大的买汇者,国有大银行(主要是中国银行)是最大的卖汇者,因此造成了外汇市场的“不平衡”或“严重扭曲”。我们认为这种观点不符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带有一定的片面性。首先,这种格局的形成有其历史原因,长期以来中国银行作为外汇外贸专业银行,在外汇业务方面具有传统优势和竞争优势,因而在市场竞争中处于领先地位,其结果导致了这种格局的形成,所以在分析市场结构时不应割裂历史。其次,这种格局的形成有其现实的合理性和必要性,目前我国外汇市场正处于初级发育阶段,存在着明显的脆弱性和不稳定性,大多数交易主体还很不成熟,而一些国有大银行特别是中国银行不仅具有在外汇市场运作的丰富经验,而且以其规范的运作为培养市场交易主体发挥了积极作用。正是这些国有大银行在外汇市场运行中发挥了主导性作用并承担了市场的绝大部分风险(在外汇市场上,市场份额与风险成正比,即市场份额越大则可能承担的风险就越大),才使得银行间外汇市场有稳定的发展。在现阶段,中央银行为了保证外汇市场的稳定发展、防范和控制风险,也需要国有大银行在外汇市场上作为外汇交易主渠道而发挥其积极作用。再次,在这种市场结构中,国有大银行与其他各交易主体一样都是市场汇率的接受者,都处于同样的平等地位,只有中央银行才对市场汇率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当然中央银行的这种调控作用在外汇市场发育的初期阶段是必不可少的。 (二)增加交易品种、健全交易方式 银行间外汇市场上交易品种和交易方式的状况对外汇交易量有重要的影响。毫无疑问,交易品种稀少和交易方式单调是制约我国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量扩大的重要因素。为改变这种状况: 首先,可增加市场交易的币种,目前我国银行间外汇市场上交易的币种仅限于美元、港币和日元,应在此基础上增加我国对外经贸中的其他常用币种如马克、英镑等的交易;另外还可考虑增加外币与外币之间的交易即主要西方国家货币之间的交易,如美元兑日元、马克等货币的交易,以满足外汇指定银行以及客户的不同需要。 其次,逐步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从我国现阶段的金融体制来看,远期外汇交易是一种较为合适的规避汇率风险的方式,而且开展远期外汇交易对于增强外汇市场供求的灵活性、改善人民币汇率的形成机制都有重要的意义。由于现阶段我国开展远期外汇交易的许多基本条件如人民币利率市场化、汇率合理化以及银行同业外币拆借市场的建立等尚待实现,因此远期外汇交易只能稳步推进,而且只限于用于保值,不允许用于投机。 再次,改革清算方式。为了利于我国外汇市场与国际外汇市场接轨,可考虑将目前的成交后一个营业日交割改为第二个营业日成交,即由T1的清算变为T2的清算。 三、进一步完善外汇市场上的汇率形成机制 在我国现行的以市场供求为基础的、单一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下,银行间外汇市场的一个十分重要的作用就是生成人民币市场汇率,即由中央银行根据银行间外汇市场形成的价格,公布人民币对主要外币的汇率。具体来说,人民币汇率是这样形成的:中央银行根据全国外汇交易中心人民币对美元、日元和港币的汇率进行加权平均计算,由此得到的汇率作为次日人民币对这三种货币交易的中间汇率即基准汇率,人民币对其他货币的汇率则由人民币对美元汇率来套算。中央银行还对外汇指定银行的报价作出规定,对美元和港币的每笔报价范围为上下100点,对日元报价范围为上下1000点;并对每宗交易进行范围限制,规定一美元兑人民币为前一日收市价上下3‰。由此可见,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的核心是:以外汇市场供求为基础,允许市场汇率在一定范围内围绕基准汇率上下浮动。 从三年来我国银行间外汇市场的实际运行和人民币汇率的变动情况来看,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还存在着一些缺陷:首先,当前人民币汇率决定是一种完全受外汇市场供求变动支配的被动形成机制,人民币的基准汇率是在中央银行规定了一系列参数的条件下由市场供求决定的,前一日的市场汇率计算出今日的人民币基准汇率,而今日的市场汇率又来确定次日的基准汇率,在计算汇率时根本没有考虑宏观经济整体目标和运行状况,因此人民币外汇市场难以与宏观经济运行和调控的需要相适应。其次,由于近年来我国国际收支持续盈余,外汇市场始终保持供大于求的状态之中,人民币汇率水平不能充分反映外汇市场供求的均衡汇率,市场上形成的汇率在相当大的程度上代表了中央银行对合理价位的看法,并不能反映真正的供求关系。再次,现行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的实际操作性不强。外汇市场上的外汇供求变化是影响和决定汇率形成的关键,但是影响外汇供求的因素众多,中央银行根本不可能全部加以控制,因而通过管理外汇供求来影响汇率的形成,操作难度极大;另外,如果对外汇供求的管理出现偏差,将会导致外汇供求盲目变化而引起汇率盲目变化,最终造成人民币实际汇率失衡。 为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目前可考虑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改进:第一,改变仅仅依靠外汇市场供求变化被动确定人民币基准汇率的方法,应按照宏观经济运行状况和宏观经济调控目标来确定基准汇率,在此基础上,根据市场供求来确定市场汇率。改进后的汇率形成机制,使人民币汇率既能反映外汇市场供求变化,又体现出“有管理”的内涵。第二,适当放宽人民币汇率的波动幅度,使市场交易主体能够比较自由地根据汇率信号作出反映,使汇率能够比较真实地外汇市场供求关系的变化。第三,逐步放宽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会员最高持汇规模的限制,以增强其头寸限额弹性,以利于提高其在外汇市场业务活动中的主动性和灵活性。第四,逐步放宽对企业持汇的限制,对于具备一定条件的大企业、企业集团允许其一定的持汇规模使其成为银行间外汇市场的间接参与者,以加快完善外汇市场运作和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 四、中央银行对银行间外汇市场的调控 当前人民币汇率调节机制存在着被动性,而且管理性和可操作性较差,这种状况不利于人民币汇率保持的合理水平和稳定。改进的方法是,对汇率的短期和中期波动的调节,主要通过外汇市场来进行,即依靠中央银行在外汇市场上的操作,影响外汇市场供求关系的变化来实现调节的目标;而对于汇率的长期水平及其走向,则主要依靠中央银行通过改变基准汇率(或直接改变,或通过在外汇市场上的操作来间接改变)来实现调节的目标。 中央银行对外汇市场的调控,其目标主要应包括两个方面:维护外汇市场的秩序;保持汇率的相对稳定和汇率的合理水平。我国近年来人民币汇率保持基本稳定,但汇率在一定程度上缺乏弹性。实际上,保持人民币汇率稳定,是指在一定幅度内的相对稳定,即要使汇率具有灵活性或弹性。这是因为,国民经济的稳定发展和国际收支的平衡,不仅要求汇率稳定,而且要求汇率具有一定的弹性。这个幅度应根据国民经济的一系列指标科学地加以确定,中央银行可根据情况的变化适时进行调整。另外,我国人民币汇率水平是否保持了合理性,还值得探讨。 中央银行对外汇市场的调控需要进一步完善和加强,但调控手段应规范。中央银行主要利用法律手段和经济手段,也应辅之于行政手段对外汇市场进行管理,以维护外汇市场秩序。从目前中央银行对人民币汇率的调控方式来看,市场操作的被动性还没有得到根本改变,公开市场操作的作用尚未得到充分发挥;另外,中央银行的干预方式仍显单调,目前仅限于直接干预方式,而象通过调整利率来影响汇率、信号宣示效应等间接干预方式至今还未见采用。为保持汇率的相对稳定和合理水平,中央银行应建立外汇平准基金;同时应建立人民币汇率监测系统,形成市场基准汇率制度,以提高干预的有效性;还应加快推进外汇市场同货币市场和国债市场的有机结合,灵活运用各种调控手段。 对外汇市场的风险进行控制,避免或降低风险,这也是中央银行调控外汇市场的一个重要方面。我国银行间外汇市场上的风险主要表现为人民币汇率风险和清算风险。进行远期外汇交易,是控制人民币汇率风险的有效途径,因此发展银行间的远期外汇市场势在必行。为控制外汇市场清算风险,应尽快建立会员清算基金、会员基金以及清算基金。 市场研究论文:文化圈目前文化市场研究论文 论文关键词:泛北部湾;文化圈;自我建构 论文摘要:我国与东盟各国在发展经济合作同时,必须积极推进文化交流与合作;在构建泛北部湾经济圈的基础上,构建北部湾文化圈。文章论述泛北部湾文化圈构建中四个主要的理论问题,以期为文化圈构建的实践提供理论上的支持与参照。 一、经济合作呼唤文化圈建构 我国与泛北部湾东盟各国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正蓬勃开展,而文化的交流与合作必须紧跟其后,积极推进。这既是经济发展的呼唤,也是国际潮流所使然。 (一)经济与文化既各自独立,又交互作用。共同发展 人们往往受认识上片面性的影响,认为经济与文化是互不相连结的、分属两个领域的社会活动与社会现象;加上传统观念中有重文化而轻经济的倾向,遂使这种观点长期以来颇有市场。这其实是错误的。经济是文化得以产生的基础,这一马克思主义的命题已无需证明,而文化则是推动经济顺利发展的重要力量。 其实,经济对于文化的产生并不是漠不关心的,它作为基础需要产生自己的文化。能不能产生文化以及产生什么样的文化,对经济而言都至关重要。社会的经济行为归根到底都是人类为满足自身物质需要才发生的;而就经济行为本身而言,任何一次发生,无论其规模之大小或结果之成败,都是人类的本质向社会的诉求;因而都可以也必然产生文化。譬如商人在市场条件下从事产品的销售活动,必然会催生包括广告文化在内的商业文化。如果某一商业运作过程纯然是经济性的,与文化毫不相干,也没有催生商业文化;那么,不仅意味着此经济不是完整意义上的经济,甚至其作为经济活动能否得以进行下去都值得怀疑。因此,可以说经济行为与行为进行中文化的介入和新的经济文化的产生,彼此之间具有必然性。 (二)经济要求产生属于它自己的文化,即能为它服务的文化 人类的文化有不同的内容,如政治的、军事的、科技的等等;其原因在于它们有不同的产生途径和产生目的。经济所要求产生的文化必须具备为经济服务的功能。 首先,要能为经济的发展呜锣开道。社会生活中任何事物的发展都不可能是突然间就实现的(突然间实现的事物往往就是突发事件,它是灾难性的而不是正常的发展),经济的发展也不例外。正常的经济发展必须是过程性的发展,即有开端、成长、成熟、转型等等必经的阶段。这里说的“鸣锣开道”,就是要求文化为这个发展过程的起步阶段造舆论、酿氛围,使人们对经济发展帷幕的正式拉开有个心理准备,甚至产生期待。那么,由谁来担当这一角色呢?由文化,也只能由文化。譬如常见做法之一是在某具体的经济项目正式运行之前,要做市场调查,要做广告宣传,而这些都是文化行为。缺少了文化和文化媒体,就不能把这个“势”造 其次,要能为经济发展拓宽市场。市场对经济发展的重要性是人所共知的,但文化对经济市场拓展所起的作用,就不是每个人都懂得了。一般人会认为经济市场得靠经济的力量去拓展,其实并不尽然,也得靠文化的力量拓展。譬如美国的百货店沃尔玛打人中国市场时,中国市场里并不缺乏这类商店。甚至恰恰相反,我国国营的百货商店遍布全国大中小城市,牢牢占据着日用商品零售市场的最高份额。但太平洋彼岸的沃尔玛毕竟进来了,并在不太长的时间内获得了社会各阶层消费者的青睐。难道这仅仅是因为它是洋人开设的店,消费者有崇洋心理吗?个别消费者可能是这样,但绝大多数并不然,或者说人们第一、二次进此店消费时可能怀着此心理,以后的多次进店消费就不然了。那么,是否它出售的商品特别适销、价格特别相宜吗?也不完全是这样。其他的百货商店这些方面的情况也差不了多少。主要是因为沃尔玛在带来琳琅满目的商品的同时,也带来了讲卫生、重文明、着力营造人性化购物环境的西方企业文化。这种企业文化正是我国目前城市众多百货商店所欠缺的。我国城市中的百货店铺店面狭小,货架充塞其中,室内空气流通不畅,与沃尔玛的冬暖夏凉相反,是冬冷夏热。顾客虽也能买到所需的东西,但毫无精神上的愉悦可言。沃尔玛店内整洁、舒适的环境和便利顾客的设施体现了购物的文明。正是这一企业文化理念吸引了广大的中国消费者,尤其是年轻的一代。它几乎每天都顾客盈门,所谓的文化招徕力量,由此可见一斑。 再次,文化通过价值观念,推动经济的发展。文化为经济服务,诚如上文所论述,可以做的事不少;但从深层次看,最重要的就是价值观的培育。即通过文化使经济体的所有成员形成一定的价值态度和价值取向,从而推动经济的发展。如日本的丰田汽车制造这样的企业,曾以文化养成职工,使其把积极劳动、节约成本、以厂为家、以厂为荣等等理念作为自身的价值追求。这样的团队其高度的凝聚力和生产热情是用金钱买不到的,它对发展生产的积极意义不言而喻。 (三)就泛北部湾经济圈而言,除了自身的发展需要构建相应的文化圈之外,国际潮流也在推动着这泛北部湾文化圈的建构 所谓的国际潮流,就是国际经济全球化的潮流。在全球化的当今世界,任何国家的经济都不是也不可能是孤立地发展,必须置身于国际大格局中。像世界五百强之类的跨国公司在世界各地投资经营,办厂开店就是很好的证明,也是很现实的挑战。即不仅要具有很强的经济实力,还要有文化储备,要能够“入乡随俗”。而“入乡随俗”就是文化认同。此外,在国内,它也还必须与社会中的其他力量相配合。而这“其他力量”可以是科学技术,可以是政治军事,但最重要的还是文化。 总之,文化通过自身的跨国家、跨民族的传播可以带动了经济的发展。这样的例子并不少见。例如早在我国汉唐时日本人就学会了喝茶,相应地推动了我国茶文化向日本民族的传播。时间一长,日本民众也兴起了“茶道”这样一种充满东方情调的文化生活方式,至今仍长盛不衰。这一中日间的文化生活交流对中日间茶叶贸易的促进是显而易见的。又如泛北部湾各国由于早就接受了我国汉文化的影响,使这些国家在风俗习惯和文化心理上与我国有许多接近之处,这就有利于彼此间经贸人员的往来和贸易的开展。尤其是农副产品、中医药材的贸易和旅游业的开展,更是明显地得到文化之协助,获益良多。 二、“自我构建”三原则 建构泛北部湾文化圈的意义已如上述,但泛北部湾文化圈将如何建构呢?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先解释“文化圈”。 “文化圈”是一个文化学的概念。所谓“圈”指的是一定的地理范围;生活在这个一定范围内的人民群众,在文化上表现出某些具有共同性的特征;尤其是在物质文化上,其共同性特征十分稳定,世代相传,且不会逸出这一既定的地理范围——这就是“文化圈”这个概念初期被赋予的内涵。它一开始并非被用于文化学,而是一个人类学的概念。在人类学者看来,“文化圈”与文化的传播行为分不开,是传播的文化与接受者的文化相互结合的产物。后来此概念移用于文化人类学、文化史学和文化学等学科领域,其内涵也有所扩展,即不仅仅限于物质文化及其特征,更重要的是指这一地域内的文化在品味上的独特性和文化构成要素关系间的紧密性与制约性等。它是文化现象存在的一种基本结构,具有持续、联结、发展和整合文化的作用。文化人类学家斯宾格勒把全世界的文化分为八大文化圈,历史学家汤因比把全世界的文化分为三十七个文明圈(其实就是文化圈),都是对这一范畴的具体应用。本文所论述的文化圈问题不属于这一类的为世界文化划范围的宏大问题,而是针对泛北部湾经济圈的构建所作的有关文化问题的思考。 如何建构泛北部湾文化圈?本文提出“自我建构”的原则。所谓“自我建构”,它包含以下三个内容:遵循文化传承的规律建构,遵循文化传播的规律建构和遵循经济与文化互动的规律建构。 (一)按文化传承的规律建构 文化传承的规律要求面对历史和尊重历史,历史上在泛北部湾国际区间的文化生成,是今天构建泛北部湾文化圈的基础。 泛北部湾诸国文化圈的建构固然是今天建构泛北部湾诸国经济圈建构的必然要求,但同时也应该理解为是该区域各国历史上生成的文化在当代延伸与发展的结果。我国与泛北部湾诸国的文化交流历史悠久,其中一次最具影响力的交流活动,当推明朝永乐三年(1405)到宣德五年(1430)这二十五年间郑和率领庞大船队八次下西洋。印尼、马来西亚、菲律宾、文莱、苏丹、东帝汶、泰国等东南亚国家,是船队多次停泊与访问的地方。如今在这些国家中,尚流传与“三宝太监”(即郑和)相关的习俗和民间故事,记载相关内容的文献、古迹、文物等也很多。此外,在不同的历史时期,都有大批的中国民众移居海外,其中在东南亚各国侨居的占多数。他们的移居或为了谋生,或为了避祸、避战乱,即主观上并未具有传播文化的初衷;但到了这些国家之后,也都同时把华夏的文明带了过去。如现今柬埔寨的语言中,借用了许多中国潮洲话的词汇,泰国的语言中也有不少汉语的借用词。又如外国的考古专家发现,老挝的石斧文化来源于中国,老挝民间的葫芦文化,深受中国原始葫芦文化的影响。再如早在公元802年,当时的缅甸王朝就派谴歌舞团到中国来,学习唐朝宫廷的音乐和舞蹈。如今缅甸的许多传统乐器,就是那时传过去的。又再如中国的古典文学对泰国的文学创作产生过重大影响。《三国演义》就曾被泰国作家译成泰文,在泰国文学界广为传播;并由此而影响了泰国作家的创作风格,形成一种新的流行文体叫“三国文体”。 我国传统文化对越南、新加坡、马来西亚等国家的影响面更广。越南李朝时(约公元10世纪)把汉字定为全国通用的文字。李朝的最高统治者李公蕴把国都迁往河内(当时此城市叫升尤)时,向全国人民的一个文告《迁都诏》就是用汉字写的。这篇诏书也是越南古典文学中的名篇之一。阮朝时,明命帝于1839年奏请中国道光帝颁发《康熙字典》,以便越南人学习汉文。1867年,越南的嗣德皇帝曾说过:“我越文明自士燮以后,盖上至朝廷,下至村野,自官至民,冠、婚、丧、祭、理政、医术,无一不用汉字。” 在新加坡,华人占人口总数的76%,中华文化在这里深深扎根,传承延续。尤其是中华文化中的传统道德理念,更是有力地促进了新加坡经济的发展。1982年8月至9月,新加坡邀请海外38名着名儒学专家来讲学,然后在全国范围内就如何进行儒家伦理思想教育进行大讨论。讨论的结果是确认了儒家伦理为国民的核心价值。他们把“忠、孝、仁、爱、礼、义、廉、耻”确定为新加坡人必须保持和发扬的“八种美德”,并结合新加坡今天的实际情况予以新的阐释,赋予新的内容。 在马来西亚,华人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1/3以上,是仅次于马来人的第二大族群。因此,汉语言文字和中华传统文化在这里的影响相当大。仅以它的新闻传媒报纸为例,在全国50家公开出版发行的报纸中,华文报就有24家,几乎占据了半壁江山。其中以着名侨领陈嘉庚在上个世纪20年代创办的《南洋商报》,着名华商胡文虎在同期创办的《星洲日报》、在30年代末创办的《星槟日报》等三家报纸影响最大。这些报纸不仅在为马来民众与岛外世界沟通信息上起了重要作用,对中华文化的传播也产生了持久的影响,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二)按跨文化传播的规律建构 泛北部湾区域各国、各民族间的跨文化传播,是建构泛北部湾文化圈的逻辑中介与必经过程。作为逻辑中介,一头连结着泛北部湾地区各国、各民族文化体,另一头通向泛北部湾文化圈;作为必经过程,要解决好共同话语空间和文化形态可塑性这两个问题。 1.泛北部湾文化圈的建构离不开文化传播,但这种传播的性质不是某一种强势文化在不同地域间的传播,而是不同的文化体在不同的地域间的传播,即跨文化的传播。历史上不乏强势文化传播导致文化强行认同的例子,但这不是我们所需要的文化传播,因为它的本质是文化殖民。文化殖民是错误的,是霸权主义者之所为;而跨文化传播则是以承认各文化体的相对价值为前提的。 世界上不同的国家、不同的民族在漫长的历史生活中形成了自己的文化,这些文化无一不烙上了这个国家、民族独特的思想和情感的印记。为什么他们的思想和情感是独特的?因为他们所处的自然环境、所面临的历史命运、所走过的生活道路以及他们文化的传承等等都是与别人不同的,而且就他们自己而言,则是不可重复的。这就不难理解为什么这些文化都具有独特的价值。作为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文化圈,就应该包容这些有独特价值的文化。换言之,就是跨文化传播以各文化体的独立与平等为前提。独立是指该文化体已然发育成熟,拥有自己的文化个性:平等就是指国家或民族无论大小,也无论其发展水平高低,其文化的地位和价值是一样的。 2.跨文化传播必须在不同的文化体中寻找能够彼此认同的文化平台和话语空间。首先要论证的一个问题是能否找到这样的平台和空间,回答应该是肯定的。因为地域的接近、自然环境的类似以及历史上和平地与非和平地交往(后者指战争、劫掠之类),都能促成文化认同和共同的地域心理的形成。以泛北部湾各国为例,我国华南沿海、西南的部分省份以及它们彼此之间,由于自然环境的类似(如地形、地貌、土质、气候、植被等等),形成以水稻种植为基本内容的生产方式,并在此基础上培育了稻作文化——又称“那文化”。毫无疑问,在泛北部湾文化圈的建构中,这将是一个重要的平台和空间。围绕着这个核心内容,可以进行从科学技术到民间文化的广泛交流与认同。 3.在跨文化传播中,各参与传播的文化体,必须具备文化形态的可塑性。任何一种文化都是在本土涵养、发育的;因而任何一次跨文化的传播,都是两种异质文化的碰撞。碰撞的结果不外两种:一是外来的文化被拒斥,二是经过磨合,外来文化被接纳。这时,那被接纳的外来文化已不复是原来的形态,但文化中的基质却得以保留。两千多年前印度的佛教传入我国的过程,是个很好的例子。东汉后期,佛教开始传入中国,而这时在人们的精种生活中,已经形了以天帝和祖先崇拜为特征的信仰,其内容包括阴阳、五行、五德、五帝、鬼神、谶纬等多种观念。早期的一些佛教僧人如佛图澄、慧思等,为了迎合中国社会文化,也采取了流行的阴阳、五行等概念,附会宣传。史书曾记载后赵的名僧佛图澄,用道术感化过后赵的统治者石勒,阻止了他对老百姓的残酷杀戮行为,吸引了众多信徒。又如印度佛塔作为佛教高僧逝世后的墓,通常由方形台基和其上的半圆形墓身组成;传人中国后,受秦汉时流行的神仙思想影响,所谓“仙人好高楼”,于是与我国重方形的传统的阁楼建筑文化相结合,成为楼阁形的塔:下部为我国固有的楼阁,上部保持印度的样式。南北朝时代的木塔基本是这样建筑的。到了唐代,把印度的半圆形与我国的方形进一步融合,成了八角形。这之后,遂成为最常见的中国佛塔造型。 (三)按经济与文化互动的规律建构 经济与文化之间的紧密联系已如上文所论,因此,在文化圈的建构中,不能脱离经济去进行单一的文化圈建构。但是,这里所论的结合经济进行的文化圈建构却不是“文化搭台,经济唱戏”这一类的举措。因为如果文化的作用仅限于搭台、造势,以此为经济招徕顾客,那还是停留在“经济、文化两张皮”这一肤浅的理解上。只有深入认识经济与文化在本质上的关联性,才能理解它们之间的互动性以及互补共赢的建构意义。 经贸活动中的物质对象(产品),就是社会的物质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从文化本体结构来看,这些物质产品是处于整个文化的最外层。它们一方面以自己独特的方式负载着文化体的思想观念方面的信息,另一方面又呈现出活跃的个性,随时准备着迁移到其他的文化体中,成为被消费的对象。而后者恰恰是使这一层面的文化成为可以通过经济手段互相交换,并且在互相交换中实现文化交流的本质原因。 我国改革开放以来与世界上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在经贸上的往来促成文化上的交流,结果实现经济、文化的互补共赢就是一个现实的例子。八十年代初期,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先进的科技文化以高端消费品的形式进入我国市场,其受欢迎的程度用“热销”二字来形容一点不过分。西方产品“热销”过后就是西学的“热播(传播)”,紧接着的就是学英语热;于是又引发了对西方物质产品的消费热——从可口可乐、汉堡包到电讯器材、“空中客车”飞机等。 这个过程生动地表明,社会经济、社会文化密不可分。而这种不可分并不如某些人所理解的那样:一个搭台,一个唱戏。若一定要用“台”和“戏”来比喻的话,那么就是共建平台,轮番唱戏:你在前台时我则在幕后,反之亦如此。你方唱罢我登场,互补共赢。因此,我们对泛北部湾文化圈的建构,应该这样去理解:一是不能离开泛北部湾经济圈的建构过程,单一地去进行文化圈的建构;二是在文化圈的建构上与经济圈的建构相匹配并不意味着要依附于经济圈。在时间上或许可以稍放后一步,但在性质与功能上却是相对独立,在发展态势上则是齐头并进。
法律法规论文: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知识探讨 一、社会保障概述 现代社会保障制度是工业革命和社会化大生产的产物,也是工人阶级长期斗争的结果。经过100多年的发展,社会保障已经形成了一个相对独立、完整的体系,成为市场经济的重要支柱。作为一项基本的社会经济制度,社会保障具有保障公民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保持社会公平和增进国民福利等重要功能,人们通常称之为社会的“安全网”和“稳定器”。目前,全世界已有160多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不同形式的社会保障制度。 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党和政府一直高度重视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从同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到邓小平同志“共同富裕”,再到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我国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提供了指导思想。我国正处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历史时期,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直接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的全局,关系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与完善,关系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贯彻落实。如何构建一个统一、规范、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已经成为摆在我国政府和社会各界面前的一项重大而紧迫的任务。 (一)社会保障的概念、内容和作用 1、社会保障的概念。社会保障是指国家通过立法,积极动员社会各方面资源,保证无收入、低收入以及遭受各种意外灾害的公民能够维持生存,保障劳动者在年老、失业、患病、工伤、生育时的基本生活不受影响,同时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逐步增进公共福利水平,提高国民生活质量。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从公民的权利与义务上讲,参加社会保险是公民的义务,获得社会保障并享受社会经济发展成果是公民的权利。从政府职能上讲,对公民实行社会保障是政府义不容辞的一项基本责任。 2、社会保障的内容。社会保障的内容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社会优抚和社会互助。其中: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的核心内容。 (1)社会保险。社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多渠道筹集资金,对劳动者在因年老、失业、患病、工伤、生育而减少劳动收入时给予经济补偿,使他们能够享有基本生活保障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社会保险具有强制性、共济性和普遍性等特征,主要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项目。社会保险的保障对象主要是全体劳动者,目的是保障基本生活,具有补偿收入减少的性质。社会保险的资金来源主要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本人,政府给予资助并承担最终责任。社会保险实行权利和义务相对应的原则,劳动者只有履行了缴费义务,才能获得相应的收入补偿权利。 (2)社会救济。社会救济是指国家和社会对因各种原因无法维持最低生活水平的公民给予无偿救助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救助的对象有三类:一是无依无靠、没有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主要包括孤儿、残疾人以及没有参加社会保险且无子女的老人;二是有收入来源,但生活水平低于法定最低标准的人;三是有劳动能力、有收入来源,但由于意外的自然灾害或社会灾害,而使生活一时无法维持的人。社会救济是基础的、最低层次的社会保障,其目的是保障公民享有最低的生活水平,给付标准低于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的经费来源主要是政府财政支出和社会捐赠。 (3)社会福利。社会福利是指政府和社会为全体成员或老人、儿童、残疾人等社会中特别需要关怀的人群,创造物质文化环境或提供援助。 (4)社会优抚。社会优抚是指政府和社会对军人等从事特殊工作者及其家属予以优待、抚恤和妥善安置。 (5)社会互助。社会互助是指在政府鼓励和支持下,社会团体和社会成员自愿组织参与的扶弱济困活动。 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社会优抚和社会互助构成了一个完整的社会保障体系。 3、社会保障的作用。 (1)保障基本生活。保障公民的基本生活,是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前提,也是社会保障最核心的功能。国家建立社会保障体系,保障公民的基本生活,免除劳动者的后顾之忧,不仅是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需要,也是人权保障的重要内容,是社会进步的体现。如今,社会保障已经成为国际公约和绝大多数国家法律明确规定的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 (2)维护社会稳定。实行社会保障,有利于缩小社会贫富差距,增进社会整体福利,是社会主义国家实现共同富裕目标的一项重要手段,从根本上维护社会稳定。 (3)促进经济发展。社会保障可以调节社会总需求,平抑经济波动。社会保障基金的长期积累和投资运营有助于完善资本市场;社会保障确保劳动者在丧失经济收入或劳动能力的情况下,能维持自身及其家庭成员的基本生活,保证劳动力再生产进程不受阻或中断。 (4)保持社会公平。社会保障是市场经济国家保持社会公平的一 个重要手段,在一定程度上消除社会发展过程中因意外灾害、失业、疾病等因素导致的机会不均等,使社会成员在没有后顾之忧的情况下参与市场的公平竞争,通过在全体成员之间的风险共担,实现国民收入的再分配,缩小贫富差距,减少社会分配结果的不公平。 (5)增进国民福利。社会保障的最初含义是“救贫”和“防贫”,即保证所有社会成员至少都能享有最低的生活水平。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社会保障的内容在不断扩充。现代社会保障不仅承担着“救贫”和“防贫”的责任,而且还要为全体社会成员提供更广泛的津贴、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从而使人们尽可能充分地享受经济和社会发展成果,不断提高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质量。 (二)社会保障的主要模式 每一个国家都有着自己独特的历史文化传统、人口结构,所处的经济和社会发展阶段也不同。国情的不同决定了社会保障模式的差异,不同国家社会保障的实施项目、覆盖范围、资金筹集方式和待遇支付水平等都有所差别。一般认为,当今世界的社会保障制度大体上可以分为三种类型;福利型、保险型和强制储蓄型。其中,福利型社会保障制度强调政府的责任,保险型社会保障制度突出政府、企业和个人三个方面的责任,强制储蓄型社会保障制度则更强调个人责任。 1、福利型的社会保障制度。福利型的社会保障制度以英国、瑞典为代表,多见于北欧和西欧国家。其基本特征是:全民保障;社会保障范围由生到死,几乎无所不包;社会保障资金主要来源于国家一般性税收;实行广泛而优厚的公共津贴制度,津贴与个人收入及缴费之间缺乏联系;财政负担沉重。 2、保险型社会保障制度。德国、美国、日本等许多发达国家都建立了保险型社会保障制度。这一模式的基本特征是:权利与义务相对应;社会保障费用由政府、企业和劳动者三方分担,个人和企业缴费为主要社会保险基金的来源;以保障基本生活水平为原则;待遇给付标准与劳动者的个人收入和缴费相联系;强调公平与效率兼顾,既要保证每一个公民都能享有一定的社会保障待遇,又不能影响市场竞争活力。我国采取了这一类型社会保障形式。 3、强制储蓄型社会保障制度。强制储蓄型社会保障制度以新加坡、智利为代表,其基本特征是:建立个人账户,雇主和雇员的缴费全部计入雇员的个人账户;个人账户资金投入资本市场运营,以实现保值增值;雇员退休后的养老保险待遇完全取决于其个人账户积累额。 下面谨就我国社会保障体系中最基础的社会保险和再就业的有关法律法规向各位主任、委员做一简要的讲解和说明: 二、社会保险 (一)社会保险的特征、基本原则及与商业保险的区别 1、社会保险的主要特征。 (1)强制性。国家通过立法,强制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履行法律所规定的缴费等义务。劳动者在满足一定资格条件后可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任何法定范围内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必须参加社会保险。 (2)共济性。社会保险实行互助共济,按照大数法则,在整个社会的范围内统一筹集和调剂使用资金,依靠全社会的力量均衡负担和分散风险。社会保险的覆盖范围越大,抵御风险的能力也越强。 (3)普遍性。社会保险的覆盖范围各个国家有所不同,有的覆盖全体国民、有的则只覆盖全体劳动者。当前,我国社会保险一般覆盖城镇各类企业及其职工,个别省份还覆盖到机关事业单位及其职工或农村人口,如海南省就实行社会全员保险。 2、社会保险的基本原则 (1)权利与义务相对应。劳动者享有社会保险的平等权利,同时对社会保险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和义务。参保者只有履行了法定的义务之后,才能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2)公平与效率相统一。主要表现为社会保险待遇水平既要体现社会公平的因素,确保每一个劳动者都能维持基本生活,又要适度体现不同劳动者之间的差别,以提高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参保缴费的积极性。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在维护社会公平的同时,也需要强调社会保险对于促进效率的作用,力求做到公平与效率兼顾、统一与差别并重。 (3)待遇水平与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决定社会保障待遇水平。在不同的生产力发展阶段,社会保险待遇水平也相应不同。如果社会保险跨越生产力发展阶段,提供过高待遇水平,势必会增加企业和在职职工的负担,抑制经济活力,而且在客观上了会造成“养懒汉”的社会效应,从而影响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危及社会保险制度的正常运行。但如果社会保险的待遇水平过低,则无法充分发挥其生活保障功能,我国是发展中国家,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必须充分考虑到生产力水平较低、人口众多且老龄化速度加快的现实国情,根据国家、企业和个人的承受能力,确保与生产力发展水平适应的社会保险待遇标准。 3、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的区别。 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之间既有联系,又有本质的区别。两者都是社会风险化解机制。社会保险是多层次社会保险体系的主体,商业保险可以作为对社会保险的补充,是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 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之间存在着本质的区别:首先,性质不同。社会保险由国家立法强制实施,属于政府行为;商业保险则是一种商业行为,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完全是一种自愿的契约关系。其次,目的不同。社会保险不以营利为目的;商业保险的根本目的则是获取利润。第三,资金来源不同。社会保险由国家、用人单位和个人三者分担;商业保险完全由投保人负担。第四,政府承担的责任不同。社会保险是公民享有的一项基本权利,政府对社会保险承担最终的兜底责任;商业保险则受市场竞争机制制约,政府主要依法对商业保险进行监管。 (二)养老保险 我国自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经过实行养老保险费用社会统筹,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统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等几个发展阶段,特别是近几年来,我国全力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行业统筹移交地方管理、积极扩大覆盖面,强化基金征缴、基本实现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已基本形成了以基本养老保险为核心,包括企业年金和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的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框架。 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的模式,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承担,用人单位缴费比例一般不得超过工资总额的20,职工个人缴费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8。单位缴费的大部分纳入社会统筹,其余部分和职工个人缴费全部记入个人帐户,为职工个人所有。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帐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个人缴费年限符合条件的发给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从社会统筹部分支付;个人帐户养老金为本个帐户储存额除以120,从个人帐户积累的资金支取。20__年,国务院在辽宁省进行试点,颁布了《关于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的试点方案》,该《试点方案》规定,用人单位缴费全部纳入社会统筹,不再划入个人帐户。基础养老金标准由职工平均工资的20调整到30左右,个人帐户规模由11调整为8。这一模式,汲取了现收现付制和完全积累制的优点,在制度建设上实现了创新。在社会统筹方面,通过继续实行现收现付模式,休现了社会保险社会互济的原则;在个人帐户上引入完全积累模式,以激励个人参加社会保险的积极性,增强职工自我保障的责任和意识。同时,国家规定,有条件的企业可为职工建立企业年金,并实行市场化运营。企业年金采用个人帐户方式管理,费用由企业和职工个人缴纳,其中企业缴费在工资总额4以内的部分可从成本中列支。 (三)失业保险 20世纪80年代中期,我国开始建立失业保险制度,1999年国务院颁布《失业保险条例》,确定了我国失业保险制度的基本原则和主要政策。失业保险的主要 作用,一是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二是支持和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这既是国际通行作法,也符合我国的实际需要。我国的失业保险通过国家立法强制实施,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保险费,单位缴费比例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2,职工个人为本人工资收入的1,建立失业保险基金。在失业保险基金入不敷出时,财政给予必要补贴。失业保险基金主要用于给符合条件的人员发放失业保险金、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医疗补助等。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时间长短计算,最长期限为2年。 (四)医疗保险 经过对传统医疗保障制度的改革探索,1998年,国务院了《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确定了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目标任务、基本原则和政策框架,奠定了我国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基础。 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引入医疗费用由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的分担机制和个人帐户的约束机制,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的模式。医疗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社会统筹部分由用人单位缴费,单位缴费比例一般为职工工资总额的6左右,个人缴费比例一般为本人工资收入的2左右,用人单位缴费的30左右划入个人帐户,我县医改政策规定,单位缴费部分45岁以上的划入40,45岁以下划入20,其余部分建立统筹基金。个人帐户用于支付门诊等小额费用,统筹基金用于支付住院等大额医疗费用。同时,要逐步建立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实行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办法和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办法,妥善解决超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建立社会医疗救助制度,对社会上的弱势群体提供最基本的医疗保障。 (五)工伤保险 企业职工工伤保险制度按照“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建立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职工及其家属医疗、抚恤等费用;覆盖范围由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扩大到城镇各类企业和劳动者;根据不同行业的特点和事故发生情况,实行差别费率和浮动费率,以鼓励企业重视安全生产,积极预防事故;从实际出发,制定了较为科学合理的伤残等级评定标准、劳动鉴定制度、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制度。今年,国务院颁布了《工伤保险条例》,我县将在适当时期开始运作工伤保险。 (五)生育保险 我国生育保险制度的目的是均衡企业生育费用负担,保障女职工在生育期间得到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国家规定,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必须按规定参加生育保险;企业按照规定比例缴纳生育保险费,单位缴费比例为职工工资总额的1,职工个人不缴费;女职工生育期间享受产假、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服务等项待遇。 (六)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1999年,国务院颁布《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明确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基本原则、基本政策和管理制度。目前,我国所有城市和县级人民政府所有地已全部建立了这项制度。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我国城市社会保障体系的“最后一条保障线”。它的保障对象是城市中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全部贫困人口;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市、县人民政府按照当地维持城市居民基本生活所必需的费用确定;所需资金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列入财政预算,纳入社会救济专项资金支出项目,专项管理,专款专用。同时,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提供捐赠、资助。这项制度的实施,提高了社会救济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拓展了我国社会保障的内容。 三、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相关政策 随着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化,国退民进步伐不断加快,出现了大批下岗失业人员,确保下岗失业人员基本生活,千方百计促进再就业,不仅是一个重大的经济问题,而且是一个重大的政治问题。近年来,根据上级部署,我县成立再就业服务机构,在企业建立再就业服务中心,按政府、社会、企业各负担三分之一的办法筹集资金,确保下岗职工基本生活,通过失业保险对失业人员发放失业救助金,同时建立了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全面落实了三条保障线制度。到20__年9月进入中心的下岗职工托管三年期满,为了解决这些困难职工的生活和就业问题,我县又于20__年4月开始启动“城镇贫困人口和下岗失业人员救助工程”,多方筹措救助基金,制定优惠政策鼓励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给符合条件的下岗失业人员分别发放救助金或救济金,顺利实现了下岗职工与失业保险的并轨。 为充分体现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党中央、国务院于20__年9月30日在北京又一次召开了政治局常委全体参加的高规格、大规模的全国再就业工作会议,部署全国再就业工作。会上,总书记、朱熔基总理分别发表了重要讲话,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中发[20__]12号),制定了一系列扶持政策。20__年8月新的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再一次召开了全国再就业工作座谈会,会上总书记、总理、黄菊副总理分别做了重要讲话,把再就业工作提到了更高的程度上,并对做好再就业工作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并进一步明确了各级党委政府责任。 我县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再就业工作会议精神,于8月7日召开了全县再就业工作会议,全面部署我县再就业工作,会上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实施意见》,制定了符合我县实际的再就业扶持政策,明确了各相关单位的责任,提出我县再就业工作具体措施。 (一)享受再就业扶持政策的范围 享受再就业扶持政策的下岗失业人员是指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下列人员(以下简称下岗失业人员):国有企业的下岗职工;国有企业的失业人员;国有企业关闭破产需要安置的人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并且失业一年以上的城镇其他失业人员。 享受再就业扶持政策的对象不包括下列人员:已按规定办理企业内部退养的人员;20__年9月30日前已领取营业执照从事个体经营和被用工单位招收以及通过其他途径实现再就业已有稳定收入的人员。 下岗失业人员凭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免费核发的,由省统一印制、统一编码的《再就业优惠证》享受再就业扶持政策。 (二)再就业扶持政策 (1)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国家限制的行业除外)的,3年内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所得税,并免收属于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下岗失业人员个人或合伙承包开发荒山、荒地、滩涂、水面从事养殖业、种植业的,从有收入时起1至3年内免征 农业特产税。 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落实各项免收费政策。各类中介机构对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涉及的各种服务性收费,按最低标准收取。 (2)建立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担保基金。所需资金主要由县财政部门筹集。小额贷款担保机构由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共同组建。贷款额度一般掌握在2万元左右。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到期确需延长的可申请展期1次。对从事微利项目的,财政据实贴息,展期不贴息。 (3)建设部门在规划城市和整顿市容时,要适当保留和发展一些社区简易市场和摊位,也可安排一些相对集中的培育性生产经营场所,为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创造条件。 (三)鼓励服务型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 (1)现有的服务型企业和商贸企业新增加的岗位,当年新招用下岗失业人员达到职工总数30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经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税务机关审核,3年内对年度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减征30。 (2)新办的服务型企业和商贸企业,当年新招用下岗失业人员达到职工总数30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经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税务机关审核,3年内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当年新招用下岗失业人员不足30的,根据招用人数,按比例减征企业所得税。 (3)各类企业新招用下岗失业人员,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经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按招用人数从再就业资金中提供为期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养老失业保险企业负担部分),个人缴费部分由本人负担。 (四)再就业援助活动。 为了有针对性、有重点的解决“4050”和“三种家庭”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问题,我县制定了具体的帮扶措施。 一是“4050”人员及“三种家庭”的划分 “4050”下岗失业人员是指:截止到20__年9月30日年满40周岁以上(含40周岁)女性和年满50周岁以上(含50周岁)男性,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下岗失业人员。 “三种家庭”下岗失业人员是指:夫妻双方下岗或失业家庭;一户两人以上下岗或失业家庭;特殊困难家庭(单亲抚养子女家庭;夫妻一方下岗或失业,另一方患重大疾病致贫家庭;企业军转干部夫妻一方下岗或失业家庭)。 二是“4050”和“三种家庭”下岗失业人员的认定 “4050”和“三种家庭”下岗失业人员认定,实行个人申请,乡镇(街道)初审,县再就业办公室核准的方式确定,并张榜公示。符合条件的人员要填报需要帮扶的内容,选择就业岗位或再就业优惠政策的帮扶。 三是县委、县政府将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4050”和“三种家庭”下岗失业人员,依据县直单位现有副科级以上人数,将再就业帮扶任务分解到县直各单位。有帮扶任务的单位要对帮扶对象负责到底,本单位无岗位的,可以安置到其它单位或各类企业就业,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如帮扶对象三次拒绝安置的,视为无再就业愿望,今后不再享受再就业岗位帮扶政策。 四是机关事业单位和各类企业每招收1名“4050”和“三种家庭”下岗失业人员,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经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财政部门从再就业资金中按季给予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补贴(养老失业保险单位负担部分,采取先缴后补的办法,即用人单位按月先缴,财政部门按季后补)和每人每月150元的岗位补贴,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由本人负担。各类企业使用的下岗失业人员工资标准不能低于我县最低工资标准。 五是“4050”和“三种家庭”下岗失业人员自主创业的,在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后,经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财政部门从再就业资金中一次性给予下岗失业人员3000元的创业开办费补贴,不再给予再就业岗位帮扶。“4050”和“三种家庭”下岗失业人员在领取一次性3000元开办补贴后,办理退照(营业执照)手续的,工商部门代为收回《再就业优惠证》,交县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是“4050”和“三种家庭”下岗失业人员子女在9年义务教育阶段,经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教育部门免收书本费、学杂费,在校寄宿的,减收60的寄宿费,免减部分由财政部门从再就业资金中拨付给教育部门。 七是“4050”和“三种家庭”下岗失业人员到县外就业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经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县财政部门从再就业资金中,按每人100元的标准一次性给予职业介绍机构职业介绍补贴;给予下岗失业人员家庭每月100元生活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年。 八是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4050”和“三种家庭”下岗失业人员,经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县财政部门从再就业资金中每月补贴生活费200元,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达到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列入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九是未领取《再就业优惠证》的“三种家庭”中有特殊困难的下岗失业人员经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实认定后,可列入岗位帮扶范围。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社会保障工作涵盖广、法规政策性强,是一个系统的社会工程、民心工程,由于自己学习的不够好,讲解的很可能不深不透,我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学习,在实践中勇于探索,不断巩固和完善我县社会保障体系,为广大干部职工真正分享改革开放成果,为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做出更大的贡献。 法律法规论文:从法律法规建设看我国电子政务的新发展 今年的七月一日,良多新人都领到了新版的结婚证,新的结婚证除了了在色彩以及设计上与旧版结婚证有所不同外,更首要的事,它增添了良多与信息化有关的措施,比如可以在全国规模内联网进行查询,以避免“婚姻欺诈”及“包2奶”等等。这些都是在去年我国颁布新的《婚姻登记条例》后民政部门采用的新举措。而在七月二日民政部办公厅的《关于启用新版国内婚姻登记信息系统的通知》中又做出了具体的说明:登记人员通过“国内婚姻登记信息系统”软件系统可以完成个性化定制、业务受理、审查、申请人婚姻状态查询等所有婚姻登记业务工作,系统软件网络版还可实现婚姻业务的在线预约、受理、审查及联网查询等功能。 一样也是这1天,国家工商总局施行的《企业登记程序规定》也在其第6条中做出了这样的规定:“申请企业登记,申请人或者者其拜托的人可以采用下列方式提交申请:(1)直接到企业登记场所;(2)邮寄、传真、电子数据交流、电子邮件等。通过传真、电子数据交流、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申请的,应该提供申请人或者者其人的联系方式及通信地址。对于企业登记机关予以受理的申请,申请人应该自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105日内,提交与传真、电子数据交流、电子邮件内容1致并相符法定情势的申请材料原件。” 仍是在这1天,商务部施行的《对于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办法》第4条规定:“对于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工作履行全国联网以及属地化管理。备案登记机关必需具备办理备案登记所必须的固定的办公场所,管理、录入、技术支撑、保护的专职人员和连接商务部对于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网络系统(下列简称“备案登记网络”)的相干装备等前提;”第5条规定:“对于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程序如下:(1)领取《对于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下列简称《登记表》)。对于外贸易经营者可以通过商务部政府网站下载,或者到所在地备案登记机关领取《登记表》(样式附后)。” 这些不同部门与电子政务有关的规定都选择七月一日这1天施行,是偶合吗?不,是我国的电子政务在从不同的方向同时向咱们走来,更为科学公道、更法制化、也更为人道化。 综观近1段时间来相干部门以及省市有关电子政务的立法流动,咱们还可以发现良多相似的信息,我国电子政务发展以及法制化的迅猛以及密集程度可见1斑:二00四年二月二五日,深圳颁布《深圳市政府信息网上公然办法》;三月二四日,上海《上海市商品房销售合同网上备案以及登记办法》;四月一六日,深圳修订了《深圳经济特区商事条例》,其中第3109条规定:“商人可以采取电子帐簿,但在改换所使用的财务软件时不患上损坏已经经生成的数据”;五月一二日,农业部提出《关于展开网上推介农产品工作的通知》;五月二0日,疆土资源部推出《关于切实加强疆土资源政务信息网上公然增进依法行政以及行政为民的通知》;五月二七日,国家税务总局做出了《关于做好“网送税法”宣扬工作的通知》;六月九日,北京市西城区颁布《政务信息网上公然暂行规定》以及《关于开通网上评议系统的通知》;六月二四日,国家食物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启动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审查电子政务系统的通知》;六月二六日,《天津市电子政务管理办法》出台 那末,这些三番五次出台的关于电子政务的法规、规章或者文件主要都包括了哪些内容,这些内容又反应了我国电子政务及电子政务立法的哪些新的发展趋势呢? 1、借助网络,加快了政府信息公然的步伐,政府的公然透明性进1步增强,更便利于公民参政议政。 反应这1内容的相干法规主要包含《深圳市政府信息网上公然办法》,《关于做好“网送税法”宣扬工作的通知》,北京市西城区《政务信息网上公然暂行规定》以及《关于开通网上评议系统的通知》,广州、商务部、深圳、上海、杭州、昆明、武汉、大平等地前后颁布的政府信息公然办法。不管是出于建设公正透明的服务型政府的目的仍是按照WTO的相干原则,政府信息的公然、再公然显然是建设电子政务的首要内容,并且也是电子政务患上以充沛发展的基础。而网络与政府信息公然、公民参政议政又有着甚么样的瓜葛,将会在政府信息公然中扮演甚么样的作用呢? 政府信息公然的渠道是多种多样的,可以包含报纸、杂志、书籍、电视、电影、告示和互联网等,只要可以起到将信息由1传送最多的作用,就能够成为政府信息公然的渠道。并且,不同的渠道的传布情势、规模、影响力以及存在的时间等都是不同的。在这些各具特点的传布渠道中,互联网又有着其不同于其他传媒的独特1面。作为1种斩新的传媒形态,网络以其交互式、非中心性、跨地域、即时性以及智能化标新立异,并且恰是因为它的这些特色适应了现代社会人们出产、糊口以及信息交换的请求而使其展示了强大的生命力。具体在政府信息公然领域,网络的这些特色也患上到了充沛 的体现,特别是它的交互式以及智能化的特色,是其他传布方式难以具备以及没法取代的。 首先,因为互联网的智能化,通过链接、搜寻引擎等强大的检索以及信息集胜利能,可以更快速、有效、全面地取得某个或者某类信息,所以通过互联网实现政府信息公然,就会便于泛博公民在最短的时间内以最有效的方式实现最大规模的信息获取,而这类获取常常不是某单个信息的截取,而是大量同类信息的同时取得,更有助于公民充沛地行使知情权,有助于实现政府信息全面充沛公然的目的,信息公然所带来的附加值也更高。 其次,因为互联网的智能化,通过数字签章、数据加密等功能,可以实现信息的定向传布,而这1点对于于政府信息公然也有着现实的意义。由于可能在1些情况下需要实现特定规模的公然,而互联网可以锁定特定类型受众或者特定规模受众的功能这时候就能够派上用场,也就是说,互联网的公然与保密的有机结合可以在某些情况下为实现某些政府信息的有前提的公然服务,简单地说,就是这样的公然是可控的。 第3,因为互联网的交互性,通过BBS等功能,可以在公然政府信息的同时获取大量的反馈信息,有助于实现政府信息公然中政府与公民的良性互动,并且10分合适那些需要征求大众意见的政府信息的公然。而恰是这样的交互性,可以很好地实现公民的介入以及监督,更为进1步地增进政府信息公然以及依法行政。还有,通过互联网的特定功能,可以很利便的实现对于某条信息的点击次数的统计等功能,实现对于政府信息公然的科学化管理。 例如,北京市西城区颁布的《关于开通网上评议系统的通知》就是在区政府网站开通网上评议系统,对于网上大众意见、建议的办理情况进行监督。网上评议规模包含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网上评议系统栏目包含区长信箱、批判意见、政务信息公然申请、投诉举报、建议征集、办事监督、网上打分、热线电话8个栏目组成。而其中的网上打分就是由大众给被评议部门打分,评价政府的行动。 总之,因为具备交互性以及智能化等特色,互联网作为1种斩新的传布工具确切有着其他媒体所不具备优势,而恰是这些优势可以在政府信息公然中起到首要的作用,使患上通过互联网实现的政府信息公然更为科学、更为公道、更为充沛、更为有效。并且,咱们有理由相信,网络在政府信息公然中所起的作用会跟着时间的推移而增长,为实现民主与法制化的现代社会作出独特的贡献。 2、通过网络以及电子化情势实现的登记注册以及联网在良多领域患上到了法律上的认可,并成为政府需提供的途径之1,为这些领域电子政务的展开扫清了道路。 就像咱们前面提到的,跟着几个法规或者规章的竟相登台,我国企业登记、结婚登记以及对于外贸易经营者登记注册的信息化程度患上到大幅度提高,在良多领域,电子化的登记申请被视为合法,不管是从政府网站下载仍是以电子邮件的情势提交都被视为正当的情势,政府部门必需予以受理。登记、注册、备案、年鉴、审核等工作是政府的首要职能之1,工作量大、触及面广,是体现政府形象与效力的“窗口”,而这些环节电子化的实现无疑是这些领域发展电子政务的1个优良的起头,极大处所便了企业,有益于电子政务以及电子商务的对于接,实现电子政务与电子商务的互动。 3、电子政务立法获得必定突破性的进展。 如果说国家工商总局的《企业登记程序规定》、深圳的《深圳市政府信息网上公然办法》、上海的《上海市商品房销售合同网上备案以及登记办法》、农业部的《关于展开网上推介农产品工作的通知》等还都只是从1些侧面对于电子政务中的1些环节做出法律规定的话,那末天津的《电子政务条例》则可以认为是我国第1部全面规范电子政务各个环节之处性政府规章,在我国电子政务立法中有着无比首要的意义。该条例从电子政务平台建设、数据库建设、政务信息交流机制、政府信息公然、信息安全、应急处理、知识产权、相干方的责任等几个方面做出了较为详细的规定,有益于全面规范电子政务建设,增进电子政务发展,提高政府管理水平。像这样的在1部规章中集中规定电子政务方方面面规范的做法,在我国尚属首次,是我国电子政务立法全面、集中开展的1次有利的尝试,值患上关注以及确定 法律法规论文:中国电子政务发展现状研究白皮书之“电子政务法律法规的建设” 我国电子政务法律法规建设工作在试探中前行。时至本日,我国在电子政务领域没有1部完整意义上的法律,这是使人遗憾的。1项法律法规的制订,是跟着社会不断的发展,社会糊口不断丰厚的条件下,以建立新的社会规范为目的的政府改进举措。电子政务发展至今,它的每一个环节与法律法规的各种前提互相影响,互相作用。1方面,电子政务的发展状况直接为有关法律法规的制订提供根据;另外一方面,法律法规的施行也摆布着电子政务的发展前途,制约电子政务的发展速度。更首要的是,纵观全世界,电子政务立法可以说是现今世界立法的重点,要实现与世界接轨,特别在我国加入WTO之后,电子政务立法的首要性以及迫切性更是显露无疑。与世界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电子政务立法工作进展迟缓。这里有体制的缘由,有观念的因素,也有技术层面的问题。 电子政务立法燃眉之急,势在必行。我国电子政务建设整体上仍处于低级阶段,业务水平不高,信息资源开发应用滞后,互连互通不顺畅,标准不统1等等问题严重阻碍了我国电子政务的快速以及健康发展。电子政务的发展环境,特别是电子政务法律法规建设方面,与我?缱诱窠ㄉ柘肿囱现赝呀冢蟠笾圃剂说缱诱竦姆⒄埂?BR 截至目前,我国政府网站已经突破二万个,愈来愈多的政府开始启动互联网平台,努力实现网上办公,同时,跟着我国网民数量的急剧增添,有愈来愈多的人开始习气从网上查询所需要的信息或者进行网上报名,电子政务与更多的人开始了早期的互动。应当说,这1现象已经将“立法对于象的不肯定性以及难以掌握性”这1理论颠覆。同时,电子政务管理权限等1系列具体问题急需法律法规的判决,此外,跟着互联网络的进1步发展,网络犯法现象屡禁不止,除了去技术因素,犯法事实的确认及具体惩罚措施的有效性要通过法律来实现。从一九九五年至今,有几10个国家以及国际组织,纷纭出面制订或者正在制订相干法律法规。在我国入世的大好形势下,转变政府职能,实现政务公然不但是咱们自己的需要,而且也是咱们实现与世界接轨,兑现咱们入世许诺的条件前提。 二00一年八月,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成立,这标志着我国真正开始了电子政务的立法阶段。同年一二月,国务院作出“中国建设信息化要政府先行”的首要决策。二00二年七月,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讨论通过以及公然《关于我国电子政务建设的指点意见》,将电子政务建设纳入了1个全新的总体计划、发展阶段,及时制订以及执行1批行政法规以及规章轨制,为今后正式立法奠定了基础。 目前,世界各国电子政务法律体系处于无统1规范、不断修订的不成熟阶段。因而,在制订我国电子政务相干法律法规的同时,咱们应当真总结发达国家的经验。 1、《中华人民共以及国行政许可法》 《中华人民共以及国行政许可法》(下列简称《行政许可法》)于二00四年七月一日正式施行,这是1部制约、束缚政府行动的法律,该法对于提高政府执政水平,扭转执政方式、管理方式提出了更大的请求。该法的施行,无异于中国政府的1场“自我革命”,之前在行政许可中存在的许多问题都有望患上到深层次改良。 依据《行政许可法》的请求,各级政府工作要体现 “便民、介入、公正、及时”,要做到人民政府为人民,就必需推动政府管理立异以及职能转变。依照这1请求,各地各级政府的应答措施,必然会向着加快审批轨制改革,简化办事程序,施行1站式服务的战略方向发展。 为落履行政许可法,各级政府多会采取行政干预的方式,限期清算现存行政审批事项,并在“物理上”将相干审批部门的受理功能集中于1处,统1对于外办公,体现便民;相干管理部门将为集中办公的各窗口单位,创立统1的数据交流平台,实现网上并联审批,简化手续,优化程序,提高时效。新的电子政务系统将替换原本的旧的独立系统,实现审批全进程的电子化,届时用户可应用因特网就地、就近申报,承办单位在网上予以受理,经政务外网以及政务内网办理后从因特网上反馈结果或者查询进度。 电子政务不但是1种科技手腕,而且由于减少了申请者、审批者的沟通程序,仍是政府职能实行方式的转变。目前,1些地区政府的网站,只有地区要闻、风采介绍、法规规章、招商引资等文字页面,较高档的省级政府网站也只是增添了办事指南、公家监督栏目,和以及所属各厅局的网站的链接。只有很少相对于比较先进的电子政务网站有1些政务窗口,如工商登记的企业名称、网上预查等。《行政许可法》的施行,政府职能的转变,都呼叫着电子政务的进1步发展。 2、《中华人民共以及国电子签名法(草案)》 二00四年八月二八日上午,10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01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办全部会议。依据委员长会议的抉择,会议对于《中华人民共以及国电子签名法(草案)》(下列简称《电子签名法》)进行了表决并取得通过。随后国家主席签署了第108号主席令,公布了这部法律(草案)。 《电子签名法》将于二00五年四月一日起实施。 《电子签名法》共五章三六条,该法的目的是“为了规范电子签名行动,确立电子签名的法律效率,保护有关各方的合法权益”,并对于法律所触及的“电子签名”做出明确规定:数据电文中以电子情势所含、所附用于辨认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 电子政务的发展,首先离不开网络信任。《电子签名法》的颁布,使网络信任方面的问题患上到根本上的改善。例如PKI技术,在网络信任方面,它触及到电子政务、电子商务和国家信息化的总体发展战略等多层面问题,是相干技术、利用、组织、规范以及法律法规的总以及,是国家综合实力的体现。 PKI是为网络用户、装备提供信息安全服务的拥有普适性的信息安全基础设施。该体系在统1的安全认证标准以及规范基础上提供在线身份认证,核心是 要解决信息网络空间中的信任问题,肯定信息网络空间中各种经济、军事以及管理行动主体(包含组织以及个人)身份的惟1性、真实性以及合法性,维护信息网络空间中各种主体的安全利益。PKI技术采取证书管理公钥,通过第3方的可托任机构CA认证中心把用户的公钥以及用户的其他标识信息捆绑在1起,在互联网上验证用户的身份。目前,通用的办法是采取树立在PKI基础之上的数字证书,通过把要传输的数字信息进行加密以及签名,保证信息传输的秘要性、真实性、完全性以及不可否认性。1个完全的PKI系统由认证机构(CA)、数字证书库、密钥备份及恢复系统、证书作废系统、利用接口(API)5大系统形成。目前,世界各国,特别是发达国家,已经逐渐认识到PKI触及重大国家利益,是互联网经济的制高点。目前我国PKI发展还面临许多问题,如:CA发证量不大、利用水平不高等,CA行业1度还面临无主管、无标准、无管理办法的“3无行业”的窘境,尤其是全国二0多个省市各自为政,成立了许多不能互联互通之处CA,人为地用新技术将市场进行电子割据,构成信任孤岛,有悖于树立全国统1电子商务市场的整体目标。究其缘由,主要不在技术,而在利用环境,目前还缺少法律根据,没法认定责任,而且我国整体信息化水平还不高,网上支付手腕不完美,电子商务发展迟缓,网上交易需求不显明。 针对于上述情况,我国确立了网络信任体系建设的目标:坚持科学发展观,制订科学可行的长远发展计划,保证国家网络信任体系的可延续发展以及运行;制定并完美与信任体系相干的法规以及技术标准,为网络信任体系的建设以及运营提供完美的法律以及技术根据;建成布局公道的国家网络信任体系并施展作用,为国家信息化建设提供安全保障。 截至目前,全国已经建成CA(CertificationAuthority)认证中心约八0个,发放电子证书超过五00万张,在金融、税务、报关、工商年检等行业以及部门患上到了广泛利用。标准化工作方面有了突破,首批九 个技术标准已经完成评审,行将由国家标准管理部门颁布,此外一四个首要的技术标准以及管理规范正在抓紧制订,预计明年可全体颁布。此外,为解决我国CA间互联互通存在的问题,中国正在施行“CA互联互通示范工程”,工程将基于桥CA技术,对于国内已经树立的不同行业、不同地区、不同性质以及体系各型的6个典型CA进行配套工程的建设,进行互联互通互操作,并开发互联互通标准规范以及示范型利用。 《电子签名法》的颁布施行,为包含PKI等技术在内的电子政务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有改动!) 法律法规论文:土地监管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 一、我国土地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完善的必要性分析 近年来,我国土地违法现象面广量大,表现形式多种多样,主要原因就是由于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度的不完善,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违规设立各类开发区,随意圈地、征地、批地。一些地方过去名目繁多的开发区至今仍有大量土地闲置,新一轮兴办各类开发区、园区的圈地现象又有上升之势。2、擅自改变土地用途,任意出台土地优惠政策。有的地方以农业开发为名,进行非农业建设。获得土地使用权后,改变用途搞其他开发。有的地方在招商引资中,甚至实行零地价、负地价,导致国有土地资产严重流失。3、规避经营性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一些地方以各种形式规避这一制度,暗箱操作现象屡见不鲜。4、划拨土地和集体土地非法入市。对划拨土地使用权非法入市即非法转让、出租、抵押的“土地隐形市场”,造成国有土地资产大量流失,而且加剧了社会分配不公的矛盾。 二、我国土地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完善的建议 (一)加强对土地法学的研究近年来,很多高校都增设了土地资源管理专业,这对于培养土地资源管理专业人才和实现科学化、专业化土地资源管理是十分有利的,在对土地资源管理专业人才的培养同时,也要加强土地法学、这个土地资源管理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学科的研究。对土地法本身的研究应该在土地法科学性评价、土地法存在的问题与完善、土地法基本功能发生作用的条件和环境、土地执法体系、土地法律成本等方面开展。对土地法不同角度的研究主要可归结为:从人类的历史发展角度研究、从土地法的立法技术角度研究、从土地法的法律效用角度研究。 (二)完善我国土地管理法借鉴发达国家在土地管理上的经验,应建议将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等用地的土地供应最低比例写入《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我国也出台了一些相关规定,例如,在国办发[2006]37号文件中规定了“城市新开工住房建设中,套型在90平方米以下的住房面积必须达到70%以上,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供应量不得低于70%”。但目前制定的一些政策措施仅限于国务院文件、部门规定等层面,约束力不强,政策执行效果不佳。因此,应将保障公民居住权上升到法律层面,将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供应量的最低比例写入《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对于不执行该项规定的,均应视为违法行为加以严处,从而遏制土地投机,有效地控制房价的过快上涨。将土地可持续利用、节约集约利用的思想作为重点内容写入《土地管理法》。我国1998年修订的《土地管理法》,通篇较少提到土地可持续利用和节约集约利用问题。当前,在资源瓶颈已成为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主要障碍、经济发展的主旋律已经是“好”在“快”前、促进土地资源的节约集约利用已经成为国土资源管理当前及将来很长一段时间内的工作重点的情况下,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及节约集约利用的思想也应该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写入《土地管理法》的首要位置。在土地管理法中,应加强土地利用规划制定过程和规划成果的透明度,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和参与权。立法者对于个人权利的偏见一直是土地规划历史上的主要特点,新出台的《土地法》应放弃这种偏见,以较多的笔墨对公民的知情权和参与权进行了规定,在规划制定、实施过程中始终贯彻公开透明和公众参与的原则,这也是国外发达国家土地方面法律的通行做法。因此,在我国《土地管理法》中,也应当增加土地利用规划体系的透明度,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和参与权。与土地利用规划和有关土地信息的数据,在符合保密规定的情况下,都应该公开、透明,广大公众可以随时通过一定的程序查阅,同时应增加公告和听证程序的有关内容,提高公众参与度,加大监督力度,防止腐败,促进土地利用规划和土地政策更好地执行。 (三)执法机构设置专业、负责的执法机构是解决土地执法难问题的组织保证我国《土地管理法》第66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土地管理监督检查人员应当熟悉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忠于职守、秉公执法。”目前,我国基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都下设了执法监察大队,但是因为权力不够、经费落实难导致执法监察大队往往流于形式,工作效率不高。而且,因为监察队伍的性质属于自收自支的事业法人,在查办土地违法案件时,依法行政与部门经济利益的矛盾时有发生,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执法的严肃性。因而我们要在法律上明文规定在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中下设专门执法监察部门,配备专业工作人员,并在组织上、思想上、制度上、专业素质上和装备上加强对这一队伍的建设,完备充实土地执法必要的办案工具和办案经费,提高土地执法监察人员在执法监察工作中的积极性。要在法律上明确土地执法监察部门的具体权力,要赋予土地执法监察人员行政强制权。什么情况下可以自行解决违法行为、处罚违法主体,什么情况下需要求救公安和法院,都应该在法律上找到具体的依据。 (四)完善土地动态巡查执法监察制度我国的土地违法大都还是“民不举,官不究”,无形中导致了很多违反案件的出现,出现后又无法及时制止,最终酿成破坏土地的后果。在1999年11月18日由国土资源部了《国土资源部关于在土地执法监察工作中实行动态巡查责任制有关问题的通知 》,这个通知明确了我国在土地执法中采取动态巡查的工作方式,这样的工作方式对于及时发现土地违法行为、及时的加以纠正和制止是十分有效的。但是这仅仅是个通知,动态巡查还有待于上升为正规的、法律中明确规定的执法监察制度,以严格贯彻“预防为主、预防和查处相结合”的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方针,建立起省、市、县(区)、乡(镇)四级动态巡查体系,划分巡查区域,明确巡查责任,建立起层层负责的斯基动态巡查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加大动态巡查的覆盖面,提高动态巡查的质量,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将国土资源违法消灭在萌芽状态。近期,国土资源部根据国务院的授权向几个试点省会城市派驻了土地督察人员,对于加强动态巡查有着重要的意义。 三、结论 笔者人为人多地少是中国的基本国情,我国的土地资源管理必须把节约土地放在首位,中国的土地利用也必须走节约和集约用地的道路。土地的管理不仅涉及到国家粮食安全,而且也关系到社会的和谐和环境的安全。土地的严格管理有利于经济结构的调整,也有利于经济增长的方式的转变,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以及整个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对单位和个人而言,通过土地市场实现利益最大化是他们在市场机制下的最佳选择。在利益的驱动下,他们研究分析土地法律法规,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在法律不允许但又可以逃避法律制裁的范围内采取种种活动。在法律不允许的情况下,单位和个人往往会自觉地衡量其行动的成本及预期效益。当效益高于成本便实施违法行为;当效益低于成本便放弃违法行为。对政府而言,政府的财富最大化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要建立一套有效的土地法律制度,保证社会发展对土地的正常需要;另一方面保证各有关单位、社会成员的土地收益最大化。国家在加强土地法制建设、降低土地违法行为发生率等方面,应当充分考虑各种经济主体的利益关系,运用利益驱动机制引导社会合法用地、遏止土地违法行为。首先,要考虑立法的实际需要,将生活中存在的种种市场行为纳入土地法律规范,如我国目前民间实际发生的不动产典当等行为,就缺乏相应的法律规定,无法引导经济主体去判断该行为的合法与非法性,更无法进行法律意义上的成本效益对比。其次,要明确法律禁止或法律所不允许的行为的法律后果,让经济主体清醒地认识违法应当承担的责任及将支付的代价或成本。第三,强化土地执法监察及其对土地执法监察工作本身的监察,确保违法行为都能得到依法处理,让所有的违法者都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打消准备采取违法行为者的侥幸念头,迫使其将违法责任纳入自己的成本效益核算内容,停止实施违法行为。土地的严格管理有赖于一套科学合理的制度和法规和执法者的依法行事。涉及范围广、针对性强、可操作性强的土地法规能够直接引导执法者的依法行事,并从质量和数量两方面保证对土地资源保护,进而促进循环经济理念在我国的良好体现,以达到土地资源、经济建设乃至整个社会的和谐发展、可持续发展。 法律法规论文:试析保险法律法规存在的问题 我国1995年制定的《保险法》,带有明显计划经济体制烙印,存在一些法律空白和缺陷,无论在内容上,还是在范围上,都已越来越不适应保险业自身发展和保险经营环境的变化。本文约5000余字,试从保险立法中“近因”原则的缺失;不利解释原则适用上的模糊;合同陷阱的隐藏;不易把握的明确说明义务及滞后的保证保险立法等五个方面分析了我国保险法律法规存在的问题及缺陷;并从完善保险活动的基本原则、规范保险人义务,加大对投保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强化监管机构职能,提高监管水平等方面提出了对建立与国际惯例相一致的现代化保险法律法规体系的建议,以求抛砖引玉。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条规定:“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证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投保人为了预防危险,将一定的保险费支付给保险人,如果危险事故发生或出现合同约定的条件,保险人则须按合同约定向被保险人或者保险受益人支付赔偿金或保险金;作为保险人的保险公司则通过建立保险基金来分散危险,消化损失。由此可见,保险是为了分散危险、消化损失的一种商业活动,其目的是通过合同法律行为来实现的。保险合同具有“最大善意”、“双务、有偿”、“射幸”等特征。 我国自1980年恢复国内保险业务以来,保险立法经历了以无到有,由粗到细的过程,逐步完善了相关法规:1983年实施《财产保险合同条例》,1985年《保险企业管理暂行条例》,1992年通过《海商法》,1995年通过了《保险法》。为了更好地贯彻实施《保险法》,中国人民银行于1996年、1997年、1998年分别了《保险管理暂行规定》、《保险人管理规定(试行)》、《保险经纪人暂行规定(试行)》。这些法律法规对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保险事业的发生,解决保险争议,完善商事法制建设,都具有重要意义。但也还有许多不成熟和不规范的地方,对比世界其他国家特别是发达国家完善的保险体系还存在着相当的差距。主要表现为保险活动的基本原则不够全面,规范保险新业务的立法相对滞后等方面,以下笔者试从“近因”原则缺失、条款文字歧义等方面分析我国保险法律体系中存在的缺陷和不足,以求抛砖引玉: 一、“近因”原则的缺失 《保险法》规定保险活动的基本原则有:自愿原则、试实信用原则和遵守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原则。而“近因原则”这一被国际保险业普遍运用的原则在我国缺乏运用的法律依据。所谓“近因原则”是指保险人按照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承担责任时,其所承保危险的发生与保险标的的损害之间必须存在因果关系。在近因原则中造成保险标的损害的主要的,起决定作用的原因,即属近因。只有近因属于保险责任,保险人才承担保险责任。而近因原则的缺失正是导致保险合同当事人,尤其是投保人产生凡是投保的利益遭到损失时皆可获得赔偿的想法的根源,从而导致一些不必要的纠争。近因原则作为常用的确定保险人对保险标的的损失是否负保险责任以及负何种保险责任的一条重要原则,在我国《保险法》、《海商法》竟未作出明文规定,不得不说是我国保险立法的一重大缺憾。 二、不利解释原则适用上的模糊 投保人和保险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通过保险合同来确立的,而作为附合合同的保险合同,不论是投保单、保险单还是特约条款,大部分都由保险人制定,在制定时,必然经过深思熟虑,反复推敲,内容多对自己有利,且已经基本实现了格式化。格式保险合同由保险人备制,极少反映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意思,投保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一般只能表示接受或者不接受保险人拟就的条款。再者,保险合同的格式化也实现了合同术语的专业化,保险合同所用术语非普通人所能理解,这在客观上有利于保险人的利益。因此,一旦合同成立而双方发生纠纷,投保人将处于不利的地位。为了保护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利益,各国在长期的保险实务中积累发展了不利解释原则,以示对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给予救济。在格式保险合同的条款发生文义不清或者有多种解释时,应当作不利于保险人的解释,实际上是作有利于被保险人的解释。我国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保险法第三十条也规定:“对于保险合同的条款,保险人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有争议时,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应当作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解释。”我国关于保险合同条款解释的规定,已经实际上确立了不利解释原则,与国际惯例是相一致的。这对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经济上的弱者)的利益维护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但在司法实践中,由于缺乏统一明确的标准,以及不承认判例的拘束力,不同种类的保险合同用语经不同的法院解释,关于该用语的正确含义,所表达的当事人意图,以及由此产生的效果,可能会存在相互冲突甚至截然相反的结论。而由于不利解释原则在适用上缺乏统一的标准,究竟何种条款能适用 该原则,特别是不利原则能否适用于国家保险管理机关核定的基本保险条款,将直接影响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的争议结果。而我国保险法律法规中对此既没有相应规定,关于这方面的案例和研究也鲜见于众。 依照我国保险法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商业保险的主要险种的基本保险条款,如保险法第十八条规定的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名称和住所;保险标的;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保险价值;保险金额等条款,由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制订。基本保险条款是运用于主要商业保险险种的保险条款;商业保险的主要险种,由金融监督管理部门核定;凡金融监督管理部门核定为商业保险的主要险种的,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制订基本保险条款。国家的基本保险条款,各保险公司应当执行。此类条款所使用的语言被保险管理机构依法规定核准,理应不存在歧义,但实际生活中,保险人根据其自己的认识水平和为了谋取最大化的利益,在备制保险合同时依自己需要将基本条款插入其中,而投保人对保险合同的备制不能做任何事情,而且往往在订约时也难以全面知晓保险合同的性质和内容,根本就无从知晓哪些条款属于基本条款,就更别提理解了,例如对“现金价值”一词,有的保险合同中将其定义为:“本合同的保证现金价值、所有缴清增值保险的现金价值以及累计红利之和。”有的保险公司则干脆对其未作任何解释,投保人对该词只有靠自己理解,但实际上“现金价值”一词的定义应该是责任准备金扣除退保费用后的金额,而责任保证金指的是保险公司从保户累积的保险费中扣除被保险人的死亡成本以及分摊保险公司所发生的费用再加上利息计算后所得金额。所以被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中的弱势地位是显而易见的。一旦当事人对基本条款发生歧义或者文义不清的争议时,法院对是否应当适用不利解释原则就会因缺乏统一的认知标准而感到无所适从,不仅会影响被保险人的利益和保险人的商业信誉,也会给国家法制的统一和法院裁判的权威性带来不利的影响。 三、合同陷阱的隐藏 根据《保险法》的规定,保险人与投保人应各自依约履行义务,承担责任,其中投保人的主要义务和责任有:告知义务、维护义务(包括维护保险合同标的安全及其危险程度增加的通知义务)、缴纳保险费的义务;保险人的主要义务和责任则是:说明义务、及时赔偿、解约限制和承担费用等。可以看出,在交付保险费与赔偿方面,投保人的交付保险费的义务与责任,与保险人承担赔偿的义务与责任,两者是相互独立的。谁违反自己的该项义务,便要承担与该项义务相应的责任。但双方的义务与责任之间不具有此消彼长的对应性,投保人交付保险费义务的违反,并不必然导致保险人赔偿责任的减轻或免除。但有些保险公司(主要指财产保险公司)在使用格式合同与投保人协商财产保险费的交付与赔偿方式时,作出了如下约定:经双方同意,投保人未按约定缴付首期保险费的,保险合同不生效,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不予赔偿;投保人未按约定缴付第二期保险费的,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保险事故,保险人按下列一种方法赔偿或承担保险责任:1、按实交保费与应交保费比例折扣支付赔偿金额;2、按实交保费计算保险期限,过期不负赔偿责任。上述赔偿方法是按实交保险费与应交保险费的比例,来确定保险人承担的赔偿责任。实际上将投保人违反交费义务的责任,规定为减轻或免除保险人赔偿义务的依据。通过保险人制定解释格式条款的优势,全部或部分地剥夺了投保人获取赔偿的主要权利,加重了投保人的责任,这与《合同法》的公平原则和《保险法》的立法宗旨是明显相悖的。而且该赔偿方法还隐藏着非经留意难以发现的合同陷阱。如按第1种方法,当投保人交付了第一期保险费后,在第二期交费义务履行期限未至时,如发生保险事故,尽管投保人无任何违约行为,也只能获得部分赔偿。按第2种方法,实际上赋予了保险人根据投保人交费情况而单方变更保险期限的权利,甚至免责,对保险事故不负担任何责任。保险人巧妙地利用格式合同设置了能使自己规避应尽的部分或全部义务而使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丧失利益的陷阱,充分说明保险人在拟制这种格式合同时,已经严重地违背了诚信原则。此类条款的适用,违背了现代社会民事法律关系中最基本的公平与诚信原则,损害了许多被保险人的利益,应受到保险监管部门依职权的主动干涉。 四、不易把握的明确说明义务 《保险法》第十六条详细规定了投保人对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情况的说明义务以及保险人对保险条款的说明义务,第十七条则规定了保险人对免责条款的明确说明义务。上述两款虽对投保人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和违背义务的责任,作了详细明确的描述和规定,但对保险人的“明确说明”义务的履行却没有规定相应的形式,使其在实践具有极大的弹性和不确定性。仅从以上述条款的字面上来看,第十六条针对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或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情形分别赋予保险人有解除保险合同、不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的责任、不退还保险费或视情况退还保险费的权力。而对保险人未尽明确说明保险条款的责任则未作任何规定,而保险人对其责任免除条款未作明确说明的后果也仅是导致该有关条款不产生效力而已。通过对比,不难看出《保险法》在这一问题上对投保人明显科以了较保险人为重的责任,有违民事主体双方权利义务平等原则之嫌。作为素有“最大善意和最大诚信合同”之称的保险合同,在现实生活中,却因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履约过程中对合同中使用的语言文字理解不同从而产生争议的例子屡见不鲜,恐怕与《保险法》对保险人上述义务的规定太过宠统有着一定的关系。此外,因《保险法》对有关保险中介组织规定不完善,以及国内保险行业体系的不成熟,目前国内还没有一家专业化的保险公司或经纪公司,一些保险公司大量聘用(严格意义上来说,只能算是使用,因保险公司与个人人员之间并未建立劳动关系)个人从业人员,此类人员数量虽多,素质却差次不齐,而且流动性极大,他们为了获取佣金,在对一些可能影响投保人决定的合同条款进行说明时,也难免会为了一己之利而有意作出含混甚至违背条款本义的解释,所以导致争议的发生也就无足为奇了。 五、滞后的保证保险立法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日趋活跃,在商品流通过程中出现了许多新的交易方式,建立在信用基础上的交易方式日渐增多,特别是随着分期付款这一现代消费方式的出现,涉及到保证保险的问题越来越多,不少保险公司均开办了此类业务,但《保险法》除在第九十一条确定财产保险业务范围时提到信用保险外,根本没涉及到保证保险。作为一种特殊的财产保险合同,保证保险合同是保险人为被保证人(债务人)向被保险人(债权人)提供担保而成立的保险合同。投保人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在被保险人因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等原因遭受损失时,由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保险人的地位相当于保证合同中的保证人,所以也可以说保证保险合同实际上属于保证合同的范畴,只不过采用了保险的形式。在保证保险合同中,保险利益是债权人的债权,而债权属于财产权,因此,保证保险在性质上仍属于财产保险,原则上法律对于财产保险的规定也可适用于保证保险,但其与一般的财产保险又存在着显著区别,保证保险承保的危险是针对被保证人信用不良造成的主观性损害,具有明显的信用性。由于保证保险是从担保法中的保证制度演变而来,同时兼具二者的特征,是保证制度同保险制度的融合,其当事人(关系人)在法律上具有多重身份,使之难以同保证合同截然分开。 由于《保险法》未对保证保险合同作出明确的规定,对保证保险的性质及保证保险和保证的关系也存在争议,所以就导致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往往只考虑自己的利益,保险人除考虑收取保险费外,常常在保证保险合同中订立很多的免责条款,而被保险人却以为一经投保即可万事大吉,纠纷的产生也就不足为奇了。由于保证保险既涉及保证又 涉及保险,对此类纠纷是适用但保法还是保险法?由于保证保险合同往往与另一合同相关,如汽车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等,而且保险合同一般是买卖合同或借款合同的附属合同,因而发生纠纷时,涉及两个合同、三方当事人,债权人或被保险人如何起诉就存在着争议。在司法实践中也极易将保证保险合同纠纷定性为保证合同纠纷,从而导致适用法律的混乱和失误。 综上所述,由于我国在保险立法上存在的一些法律空白和缺陷,现行的带有明显计划经济体制烙印的《保险法》无论在内容上,还是在范围上,都已越来越不适应保险业自身发展和保险经营环境的变化,不能满足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特别是在我国加入wto后,中国的保险市场必将逐步同国际接轨。1997年底,占全球金融服务贸易95%以上的70个wto成员国在《服务贸易总协定》基础上又达成《金融服务协议》。其中,有六个基本准则适用于发展中国家保险业的开放问题:1、最惠国待遇准则;2、透明度准则;3、发展中国家更多参与准则;4、国民待遇准则;5、市场准入准则;6、逐步自由化准则。这些基本准则中任何一项准则都会对我国现行的计划保险制度提出明确的挑战,任何一项准则的实施都将冲击我国现行的保险制度。如何抓住保险业面临的机遇和挑战,加强保险立法建设,尽快调整、修改、制定出符合wto要求的保险法律法规,优化保险市场的法制环境,以引导并保障我国还处于初步阶段的保险业健康发展,使其在规范轨道上运行,就显得尤为迫切。在此,笔者仅就如何完善我国保险法律法规发表一下个人的浅见。 一是完善保险活动的基本原则。要在进一步完善自愿、最大诚信和遵守法律和行政法规原则的基础上,在保险立法中将公平原则、近因原则等符合民法基本原则和国际保险行业普遍运用的原则作明文规定,以充分发挥保险合同“最大善意”、“最大诚信”的作用。此外,还应根据wto成员国约定的协议与保险市场发展的趋势,将考虑市场准入政策、取消外资优待、实行国民待遇,逐步自由化等问题的规范化纳入立法的视界,尽快建立起与国际惯例接轨的保险基本法律制度,促进国内保险业的规范化发展,以更好地参与竞争,迎接挑战。 二是规范保险人义务,加大对投保人合法权益的保护。主要是要强化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应履行的解释、告知等义务和责任,对超额保险、重复保险等规定应载入保险合同的专项备注条款,并尽善意提配和说明的义务,当保险人未尽上述义务时,赋予投保人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权力,使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平等,以保护弱势地位的投保人合法权益。此外,还可推行《确认书》制度,对于双方应履行的告知和说明义务,由双方逐项签署一式两份确认书来作为双方已尽各自义务的证明,以把保险合同的最大诚信原则落到实处。既可维护保险合同的稳定性,又可避免双方在发生纠纷时各执一词却又无法提供证据。 三是强化监管机构职能,提高监管水平。保险业监督管理机关要在检查保险公司的义务状况、财务状况、资金运用状况和对保险公司偿付能力进行监督管理的同时,加强对商业保险合同中非主要条款和保险费率的监管,对存在合同陷阱,规避法律法规和加重对方义务责任等情况的合同条款要依职权主动进行查处,责令限期改正,并予以一定经济处罚。同时对一些应用广泛,易引起歧义如“现金价值”一类的保险专业词汇,实行统一的标准化解释,并作为强行标准载入相关合同条款,以避免一些不必要纷争的出现,促进保险业的健康发展。 四是要逐步建立与国际惯例相一致的保险法律法规体系。通过借鉴发达国家保险业制度的先进之处,结合我国保险业发展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保险投资的相关法规,通过立法,据展投资领域,控制投资比例,细化保险资金运用的规范,提高保险投资的盈利能力,为保险公司提高投资回报率创造条件;完善有关保险中介组织的法律法规,加强对保险人、保险经纪人及其相关组织的管理,规范保险中介行业及其从业人员的责、权、利;加快保险精算报告、保险机构资产管理及保险机构的接管等配套法律法规的建设,以建立起一整套既具有中国特色,又能与国际惯例接轨的保险法律体系。 法律法规论文: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企业管理运用 一、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内涵 劳动保障的相关法律法规主要是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相互关系进行明确,对两者之间的纠纷进行处理。在1994年,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并于1995年1月1日正式实施。该法律是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由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的法律,是政府部门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维护能够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劳动制度,推动经济发展,而依据宪法制定和颁布的法律。2007年,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修订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并于2008年1月1日正式实施。该法律的执行,对劳动合同制度进行了完善,对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进行了明确,同样有助于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作用 在企业管理中,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作用是非常巨大的,主要体现在: 1.对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产生了巨大影响。 在当前市场经济的大环境下,大量剩余劳动力的存在使得劳动力市场表现为买方市场,劳动者处于弱势群体,部分用人单位在对劳动者进行雇佣时,片面追求利益的最大化而无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存在着拖欠员工工资,压低员工福利甚至侵犯员工权利的行为。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颁布和执行,利用法律的强制力,为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提供了相应的保障,通过对违反劳动保障法行为的严厉打击,规范了劳动力市场,也使得企业逐渐转变了对于劳动者的态度,开始逐渐重视人力资源管理,注重人才的培养和储备,为企业与劳动者的共同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2.能够为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提供相应的法律保障。 除上述两个主要法律外,在社会劳动保障领域,用人单位需要遵循的法律法规还包括:《工会法》、《工伤保险条例》、《失业保险条例》、《劳动力市场管理规定》等。这些法律法规的存在,能够为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提供良好的法律保障。一方面,对于任何违法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组织和个人,劳动者都可以依照相关法律,向劳动保障部门进行举报和投诉,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劳动保障部门在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中,根据实际需要,可以委托会计事务所,对用人单位的工资支付、福利待遇以及社会保险费的缴纳情况进行审计,及时发现其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不断健全和完善,有效减少了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现象,营造出了良好的法律环境,为社会的和谐发展提供了相应的法律支撑。 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在企业管理中的法律风险 在现代企业管理中,劳动合同法是最为常用的法律法规,但是其在实际应用中,存在着许多的法律风险,严重影响了企业管理的效率和质量。 1.合同订立的法律风险。 首先,企业在订立劳动合同时,如果没有能够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形式和期限进行,就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例如,在《劳动合同法》中,第八十二条第一款明确规定,企业如果不能及时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形式与期限,与劳动者订立相应的劳动和铜,就需要承担增加工资成本的风险。其次,面对无正当理由但是拒绝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企业应该以书面形式告知,终止双方的劳动关系,同时根据其为企业创造的价值,支付相应的劳动报酬。而如果企业在没有进行书面通知的情况下,单方面终止劳动关系,就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风险。然后,在《劳动合同法》中,第十九、第二十条中,对劳动者试用期的薪资支付标准进行了规定,如果在试用期工资支付方面,企业没有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则同样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风险。 2.合同履行与变更的法律风险。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依照劳动合同或者相关标准,及时向劳动者支付足额的劳动报酬,如果存在拖欠工资或者未足额支付的情况,劳动者可以依法向法院申请支付。第三十一条规定,如果需要安排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应该依照相关标准,支付相应的加班费;第三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拒绝用人单位的违章指挥或者冒险作业时,并不视为违反劳动合同,对于可能危害自身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行为,劳动者可以对用人单位进行检举和控告。因此,如果企业出现上述规定中的行为,都将面临相应的法律风险。 四、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在企业管理中的有效运用 1.合理制定企业管理制度。 企业的管理制度在部分情况下,可能会出现与劳动合同或者相关法律法规冲突的情况,而对于这种情况,我国在司法上的处理,是遵从劳动者的选择,优先使用有利于劳动者的规定。换言之,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将面临相应的法律风险,影响其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对此,企业在对管理制度进行制定时,应该从相关法律法规出发,避免与劳动保障法律的相互冲突,将其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确保企业管理的有效性。 2.做好法律风险的防范工作。 对企业管理中存在的劳动合同法律风险,企业应该做好相应的防范工作,坚持预防为主、依法治企、以人为本的原则,对风险进行相应的预防和处理。首先,在合同签订时,应该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坚持诚实信用、协商一致的原则,无论是合同的订立、变更,还是解除和终止,都应该采取书面形式,避免口头约定的情况。在企业管理中,应该建立起先订合同后用工的制度,最迟必须在30天以内,订立书面形式的劳动合同,避免法律风险对于企业的影响。其次,在合同履行和变更中,企业应该依照相关规范和劳动合同的约定,履行自身的义务和责任,避免违法违规行为。在合同变更过程中,应该加强由劳动者的协商,在双方意见一致的情况下,重新签订书面合同,合同一式两份,由企业与劳动者各执一份。然后,在合同解除和终止时,企业应该依照《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范和条款,按照法定程序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时,应该出具相应的书面证明,同时在15天以内,为劳动者办理好档案与社保转移手续,并对其基本资料进行保存,以备查询。 五、结语 总而言之,在当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背景下,企业面临着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要想获得良好的发展,必须不断提高自身的管理水平,加快人才储备,在充分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前提下,推动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发展。对于企业而言,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是一把双刃剑,如果运用得当,能够增强企业对于人才的吸引力,提升企业的凝聚力,而如果运用不当,则可能给企业带来相应的法律风险,增大企业的用人成本,需要企业管理人员的重视。 作者:王刚 单位:陕西师范大学 山东省聊城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处 法律法规论文:临床医学教育管理医疗法律法规影响 摘要:随着社会的高速发展,我国的法律体系也日益健全。相关的医疗法律法规正不断影响着临床医学教育的管理工作,如何合情合理又合法的开展临床教育工作,成为医疗改革环境下的首要问题。本文通过简述临床医学的教育现状,详细分析临床医学教育管理受到相关医疗法律法规的营养,深入探讨针对现状问题的解决方法和有效对策,旨在为我国临床医学教育的发展提供一份助力。 关键词:临床医学;教育管理;医疗法律 一、临床医学教育的现状 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我国的法律体系也日益健全。医疗法律法规无法与医疗卫生条件形成配套关系的问题已经逐渐引起了我国有关部门的特别关注。就目前现有的医疗法律来看,有关部门只对患者的利益保障和权益维护有着足够的重视,而忽略了临床工作者的应享权利和待遇。因此如何合情合理、合法合规的在维持新医疗环境发展的前提下开展临床教学工作,已经成为了当下医疗、教育、法律等多方领域的工作者们需要认真面对并加速解决的问题。虽然从事临床医疗的执业医师们得到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的制定与实施提供的部分法律保障,但并未见有关部门出台任何法律法规有关于当前的临床医学教学方面,这种情况已经对我国当前的临床医学教育体系造成严重影响,致使相关法律法规对临床实践教学方面的保障缺乏严重的现象甚为严重。《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详细规定了有关理论知识、技能水平、工作能力和研究内容等方面的内容,规定中明确要求了不同学历、不同层次、不同学习阶段的学士、硕士、博士等学生对应该接受的理论和实践知识的教育基础标准。临床医学作为一门综合性学科,对实践操作能力有着非常严格的要求,临床医学学生各方面的素质培养和能力培训都是由临床教学工作的水平和质量决定的。因此,高等医学教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的规定,将临床教学规定为全部学习过程中最重要的一个阶段,只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充分满足培养方案中的要求,才能培养出优质合格的医学人才。 二、临床医学教育管理受到相关医疗法律法规的影响 (一)从临床医学教育现状分析 临床教学作为高等医学教育体系中最常产生冲突,最易发生矛盾的一个阶段,在此阶段的教学过程中要求医学生对患者的临床医疗工作有直接的针对性和专门性,并循序渐进熟悉工作内容。由于我国当前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直接规定医学生操作临床试验的标准过程或者划定具体临床医疗的工作范畴,因此,临床教学大纲和依序的教育培养方案的制定都是当前医学生所遵循的临床教学的准则。其中包括对查房工作进行规范教学,对疑难病例进行深入讨论,对大病历的书写进行规范练习,对基础临床进行实践操作,对医疗文书进行标准化书写等。我国当前所具有的医疗方面的法律法规尚未对医学生可以承担的医疗工作内容和能够承担的医疗操作的程度进行明确规定。这直接导致了许多尚待改正的地方存在于目前临床医学生的医疗工作中,例如在出现紧急医疗发生的情况下,学生能否获得处置权;由医学生所书写的医疗文书所具有的效力能否得到法律的认可;若学生承担了一些本应由职业意识才能操作的医疗诊疗,能否获得法律的许可。针对以上常见问题,还未在当前的法律法规中得到明确的规定。合理合法的临床教学工作能否在相关法律法规的保护下顺利展开,在很大程度上都影响着教学质量和医疗效果。若诸如此类的问题无法合理的处理,将会引发一系列的医患纠纷等问题。 (二)从相关医疗法律法规现状分析 通过对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详细分析就会发现,临床教学过程中所面临的对象多有差异。不同的情况承担着不同主体在医疗活动中的医疗责任,不同的医疗责任之间也存在着显著的差别。不同类型、不同级别的医疗工作者应该担负的法律责任和应该遵守的行为准则都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医师法》中有着明确的规定。临床带教教师都以详细的法律和全面的法规作为标准来实行医疗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但是,在临床实习期间的医学生实在没有完善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进行医疗活动的,因此,也无法对操作过程中的行为进行规范或是受到法律的保护,仅仅通过提高学生的医风医德教育和加强医学伦理方面的知识,对医学生的行为进行严格规范,并不能满足医疗工作中的约束力度和对医学生们的保护力度的需求。众所周知,临床医学最大的特点就是风险大、技术含量高,其中风险因素充斥于医疗诊疗工作中的方方面面。由教育部和卫生部联合颁发的《医学教育临床实践管理暂行规定》中详细规定“:在医学教育临床实践过程中发生由医方原因造成的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经鉴定后,事故责任应由相关医疗机构和临床教学基地承担。因指导医师或临床带教教师指导不当而导致的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事故责任应由指导医师或临床带教教师承担。”除此之外,若有不合医疗规章制度的操作在临床教学过程中出现,其临床带教教师和所在教育基地也要担负一部分责任,因此,临床教师与临床教育机构也背负着巨大的压力。 三、临床医学管理教育针对受到相关医疗法律影响的解决对策 (一)加强医德医风教育 目前为止,独生子女占据了在医院实习的大部分医学生,沟通能力薄弱、不善于主动关心他人、对人文关怀的缺失、为人处世太过自我等诟病是他们常犯的弊病。在培养医学生的过程中,首要的任务是对临床能力的培养,同时,能与之比肩的即是医风医德的教育。医务工作者以“维护患者利益,保证治疗效果,摒除杂念怨言,全心全意服务。”为临床工作过程中的首要职责。临床医学教育者要将对医风医德的教育贯穿于教育学生过程的始终,加强建设医风的意识,规范遵守医德的行为。同时,临床带教教师在授课过程中要约束自身,言传身教,使医风医德的教育始终贯穿于实践操作教学过程中,并与实践操作紧密的连接在一起。教育机构对临床带教教师的选择也要要求严格,选择一些自身心里素质过硬,富有强烈的使命感和积极的责任感,崇高的道德品质和纯洁的职业操守,只有这样的教师,才能合理有机的结合医学教育和德育教育,向医学生们传授专业的知识和积极向上的职业情操。在授课过程中,能在日常的教学过程中潜移默化的融入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临床带教教师在授课过程中要秉持严谨的工作态度,坚持以身作则,在临床教学过程,中充分把握好每一个示教的机会,树立榜样,维持医患之间和谐的关系,引导学生换位思考,多站在患者的角度考虑问题,建立良好的医德医风。同时,要让学生了解具备充满正能量的社会责任感,救死扶伤,治病解痛,疗病治伤是医生的天职。除此之外,还要做好为医学生进入临床实践学习做好准备工作。首先,要心怀感恩,感谢患者为我们创造学习的机会,还要树立正确的认识,要认识到患者不是临床医学教育过程中的试验品,而是临床学习过程中教授我们实践经验的特别教师,让我们能从中学习到专业知识,得到专业技能。若想对患者的治疗起到作用,就要获得患者的理解、信任与支持,而只有对患者完全尊重,才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得益于此,才能有机会成为一名合格的医疗工作者。 (二)强化法制观念,树立法律意识 医学诊断在科学技术水平的高速发展的背景下日益专业化,治疗过程也随之日趋复杂化,通过法律手段对医疗行为进行规范就成了迫在眉睫的任务。临床带教教师在教学方面要跟随时代步伐前进的要求已然成为了当下临床医学教育管理所要面对的关键问题。强化法制观念是临床带教教师在教育过程中所要灌输给学生的主要思想之一。为不断提高临床带教教师的法律意识,应定期为临床带教教师安排与医疗法律法规有关的培训和针对医院规章制度内容的检测。从而达到使每一位临床带教教师都能熟识在临床教学过程中会遇到的有关法律知识的目的。也只有充分做到知法懂法,才能正确的为学生传道授业解惑。临床带教教师要将法制意识从始至终的贯穿于临床教学的方方面面,将规范临床工作作为重中之重落实,例如:书写医疗文书必须及时,且保证内容的准确性,若在医疗文书的书写过程中私自篡改病历、对病历内容进行隐瞒、对检查结果进行伪造、在未得到许可的前提下,对医疗文书材料进行销毁、出具超出本人职业范畴之外的医学证明文件等行为,都要承担法律责任,严重者甚至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在进行医疗诊疗的过程中,要将详情依依告知患者,不得隐瞒,让患者对自身疾病有知情权,并要求患者本人及其监护人严格按照流程进行签字确认,同时,应反复对学生强调法律效力对医疗文书的影响。临床带教教师需严格检查指正学生书写的医疗文书,对文书中发现的错误要及时纠正并要求其加以改正。除此之外,带教教师要带头做好榜样,使正在经历实践过程中的同学们能够逐步熟识到自身在参与各种诊疗工作过程中所能涉及到的最大范畴,能够对与患者接触的过程中的分寸掌握得恰到好处,进而能够从多个角度全方面的考虑问题,避免擅做主张和擅自行动的情况发生,从而培养认真的工作态度和严谨的工作作风。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在临床医学教育阶段不断对学生渗透医风医德的必要性,加强医风医德的教育,提高学生们对医疗法律法规的熟悉度和对医德医风的认知度,同时还要强化学生们的法制观念,树立法律意识,加强学生严格对自己来自法律角度的医疗行为和来自伦理道德角度的言谈举止的约束力,对缓解当前紧张的医患关系,改善不良的医疗背景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与此同时,我们不难发现在连续出台的多部法律法规中,虽然有部分法规可以作为医疗工作者的工作行为的准则和保障的依据,但就处于当下医疗环境中的临床教学工作,目前出台的法律法规不足以满足当前医疗教育工作的需求。支持在临床教学过程中教师从事临床工作和教学工作,保障医学学生能够充分学习到临床知识和医疗技能,维护患者的多元权益,为患者接受临床诊断和治疗提供保障,是相关法律法规建立的最终目的,因此,寻求法律机制对临床教学进行保护和建立法律法规使临床教学工作有法可依已成为临床医学教育管理工作的当务之急。 作者:倪受文 花良凤 单位:南京医科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 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法律法规论文:法律法规绩效审计论文 1美国政府绩效审计的主要经验 1.1美国政府绩效审计的发展历程20世纪40年代中期,美国经济发展低迷,政府所拥有的资源越来越少,承担的经济、社会责任却不断扩大,财政支出不断增加。在此背景下,社会公众对政府支出的效率、效果的要求越来越高。1945年,《联邦公司控制法案》出台,该法案指出审计总署应每年对公营企业的年度经营预算进行审计。审计总署需要对公营企业的合法性以及管理、内控系统的效率进行评价。20世纪60年代,政府公共支出及服务在数量及规模上都有所增长,社会公众对政府支出效率的要求进一步提高,美国已开始将审计的重点转至审计项目的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美国审计总署于1972年的《政府组织、计划项目、活动与职责的审计评价标准》首次明确将绩效审计作为政府审计的一项重要内容,指出政府审计应审查政府的各项活动是否达到预期目的,其活动组织是否经济、有效。在此期间,美国各州大多陆续制定了相关法律,明确了绩效审计的地位,规定各州应执行绩效审计并对绩效审计的范围做出了详尽规定。20世纪80年代,新公共管理运动在欧美等国兴起,各国开始进行广泛的政府改革,在公共管理领域开始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注重商业技术的应用,强调公共服务、公共产品的效率与质量。新公共管理运动为绩效审计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理论指导,对美国绩效审计在此后的发展发挥了巨大的推动作用。进入20世纪90年代,美国已经开展了大量的绩效审计工作,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审计范围扩展至国防安全、军费开支、公共政策、环境保护等众多领域。美国审计总署每年向社会公布上千份审计报告,为决策者提供了大量的决策信息,帮助决策层更好地制定国家经济政策,同时也为社会公众实现对政府的监督提供了良好的渠道。此时美国的绩效审计目标,定位宽广,审计方法多样,不论是理论研究还是实践探索都已处于成熟阶段。 1.2美国政府绩效审计的特点美国作为世界上实行政府绩效审计最早的国家之一,特点鲜明,其主要特征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点: (1)立法模式的绩效审计制度。美国实行三权分立制度,立法、司法、行政相互独立,相互制衡。美国的审计机关独立于政府行政部门,直接对国会负责,向国会报告其工作。美国的这种审计体制保证了审计机关经费及人员的独立性。这种独立性使审计机关在对政府投资进行绩效审计时,能够独立开展工作,保证审计人员客观公正地作出审计评价,出具审计结果。此外,在美国的立法模式绩效审计制度下,美国审计总署针对被审计单位提出的审计建议虽然不具有直接法律效力,但是由于被审计单位如若不接受审计总署提出的审计建议便不能够得到由国会拨款委员会所向其下拨的款项,从而导致被审计单位最终不得不接受审计建议,审计建议的执行力度较高,使审计机关与政府投资部门之间的权力制衡关系得到进一步加强。 (2)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美国自开始对政府财政支出实施审计以来便注重建设与之配套的法律。美国国会、各州议会通过了一系列关于政府绩效审计的法律法规,如1993年美国公布的《政府绩效与成果法》、2005年华盛顿州通过的《政府部门绩效审计》,这些法律法规有力地推动了政府绩效审计在美国各个时期的发展。相关法律明确了绩效审计在政府审计中的地位,绩效审计工作由审计总署负责主导,审计机关在绩效审计中的职责也被加以明确。美国是最早制定相关绩效审计准则的国家之一。其在1972年便制定了准则性指导性文件———《政府组织、计划项目、活动与职责的审计评价标准》,该准则明确了绩效审计的定义,对如何确定绩效审计范围、如何进行政府投资现场绩效审计工作以及绩效审计报告的出具均作出了较为详细的规定,有效地规范并指导了审计人员具体绩效审计工作。其后历经数次修订、完善,沿用至今,为美国审计理论界和审计机关所公认,为美国的政府投资绩效审计的开展作出了巨大贡献。 (3)审计人员的素质较高,结构合理。绩效审计所涉及的领域比传统财务审计更加宽广,对审计人员的知识背景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审计人员要胜任政府投资绩效审计工作,必须优化审计人员结构,提升审计人员素质。美国审计总署下设14个团队,包括收购及采购管理、应用研究与方法、防御能力和管理、教育、劳动力和收入保障、财务管理和保险、金融市场和社会投资、国际事务与贸易、信息技术、战略事务、自然环境与资源、国土安全与司法等。在执行较为特殊的绩效审计业务时,为保证审计质量,美国审计总署还会聘请外部相关领域的权威人士参与审计工作。美国审计总署每年向国会提交上千份审计报告,深入剖析其审计过程中发现的各项问题,利用其专业知识提出富有建设性的审计建议,为推动美国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4)具有明确的战略规划。美国审计总署的战略规划服务于国会,并有助于塑造他们的工作。美国审计总署为支持其战略承诺,每三年会对其战略规划进行更新。当美国经历一段充满未知变化、严峻挑战及良好机遇的时期时,美国审计总署提出的战略目标和战略计划能够为国会和国家提供有力支持。美国审计总署公布的2010—2015年战略规划提出了应对时代趋势及可能影响美国未来的其他发展变化的深度应对措施。该战略规划包含四个战略目标:①帮助国会解决当前和新出现的挑战,应对金融安全,切实提高美国民众福祉;②帮助国会应对不断变化的安全威胁和对全球相互依存关系的挑战;③帮助变革联邦政府职能以应对国家挑战;④通过向国会提供优质、及时的服务,保证实践工作的前瞻性,以实现审计总署的价值最大化。宏观战略思维的确立,拓宽了审计人员的视野,有效地维护了国家、民众的相关利益。 2美国政府绩效审计对我国的启示 2.1公众的参与能够推动绩效审计的发展从美国的绩效审计发展历程可以发现,美国政府绩效审计产生和发展的原动力来自于外界及自身的双重压力。尤其是在美国经济持续萧条及新公共管理运动的浪潮下,立法机构、美国民众对提高政府投资效率、效果的期望达到一个新的高度,由此所形成的压力极大地推动了绩效审计的产生与发展。而我国政府绩效审计推动主要依靠的是自上而下的自主调整,审计署、审计署署长积极推动是主因,社会需求所产生的动力并不足。我国社会公众的主人翁意识普遍薄弱,缺乏公民意识,对社会公共管理的参与程度较低,对政府的监督不力。为改善绩效审计环境,首先需要强化国民的公民意识、民主监督意识,将公民意识的培育纳入意识形态构建工程。公众的公民意识加强,理清社会公众与政府之间的公共受托关系,公众对政府的监督力度将会加强,政府迫于公众的压力将会对社会公众的需求予以足够的重视以及快速反应,促成我国政府的职能转型,提高政府投资的经济、效率、效果性,最终营造出良好的审计环境。 2.2完善的法规制度为审计工作开展提供依据美国的立法机关非常重视法律法规建设,建立一套完备的法律体系,确立了绩效审计的地位、明确了审计总署的职责,为审计机关有效开展绩效审计工作创造了前提条件,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而我国仅在审计法中规定审计机关需对财政收支的效益性进行审计,并未明确绩效审计的地位及审计机关的职责,法律依据不强,审计机关执行投资绩效审计业务时面临重重困难。有了完善的法律支撑,美国还制定了政府绩效准则及指南,美国审计总署制定的《政府审计准则》对如何进行现场绩效审计工作进行了详尽指导。而我国目前尚未制定出统一的绩效审计准则指导性文件,加之我国审计人员执行绩效审计的经验不足、素质较差,影响了政府资绩效审计的质量。我国应尽快完善相关法律,强化法律依据,同时加紧制定符合我国现阶段审计工作段特点的绩效审计准则,用于指导审计人员高质量地开展政府绩效审计。 2.3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及公开性可强化其监督职能美国的审计总署隶属于国会,直接向国会负责,独立于政府部门。这种超然的独立性,增强了审计机关对政府的权力制衡,实现了对政府部门的强有力监督。同时政府部门惧怕因不接受审计机关提出审计建议便不能得到国会的拨款,会选择执行审计建议,进一步强化了审计结果执行力度。在我国,审计机关接受同级政府与上级审计机关的双重领导,人员组织、经费受制于同级政府,与发改委、财政部门等其他部门属于同级的平行关系,在执行审计工作时容易受到来自政府的重重压力,影响审计人员的客观公正性,最终影响审计结果的权威性。我国可以借鉴美国的做法,变行政型审计体制为立法型审计体制,审计机关直接向人大负责,由人大机关直接领导,直接向人大提交其审计报告,并适时向社会公布,增强审计机关的独立性及公开性,强化其监督职能。 2.4审计人员素质和结构直接影响审计的质量美国审计总署的审计人员拥有法律、金融、工程、环境、医疗等多个专业背景,广泛地利用各种分析技术方法,深入剖析审计发现的各种问题,保证了其提出的审计建议的深度及前瞻性。我国审计人员构成略显单一,主要由财务审计人员构成,审计人员素质也不能较好地适应投资绩效审计的要求,而且我国政府绩效审计开展时间较短,无论是审计理论亦或是实践经验都有所欠缺。我国应尽快提升审计人员的能力,建立高素质的审计队伍,灵活运用各种审计技术方法,以适应政府绩效审计越来越高的要求。对现有政府绩效审计人员加强工程、环境、社会学等方面的知识更新,并同时注意招录多学科的复合型人才。 2.5战略思想的转变拓宽审计的宏观视野美国审计总署制定的战略规划,从国防安全、金融安全、全球挑战等角度设立具体的战略目标,拓宽了审计人员的宏观视野,有效维护了美国的国家及民众利益。我国政府绩效审计关注点仍然局限于的合法、合规性问题,专项资金使用问题,审计视野狭窄。我国应加快政府绩效审计在战略思维方面的转变,增强审计人员的宏观全局意识,拓宽审计的宏观视野,从宏观、全局的角度开展政府绩效审计,切实维护国家利益,为国家的发展大局服务。审计署可以借鉴美国的经验,结合我国的实际国情,进行战略规划,包括设定如维护国家金融安全、应对各种对国家的威胁、促进政府职能转变等战略目标。 作者:王超单位:江西财经大学会计学院 法律法规论文:法律法规工程监理论文 1水利工程建设的特点 1.2施工环境不佳水利工程大部分都是露天作业,受到天气的限制较大,其中有极大一部分的工序规范会受到天气影响。加之施工场地往往和一些建筑物或者田地相邻,这也为水利工程的建设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难度;原材料成品的质量有了不同程度的下降;有时因为行政指令,可能要求在同一时段完成上千米的工程,或者几十道工序不经批准就直接开始施工。除此之外,部分水利工程仍旧受到计划经济的影响较大,存在垄断现象,从施工开始到最终的工程验收,依旧未能充分体现市场经济的特征。 1.1资金尺度不清晰水利工程的建设,其主要的资金来源于上级的拨款,或者由地方财政负担,然而由于种种因素的影响,投资无法及时或者完全到位。设计之上的模糊性,以及施工当中的诸多不可预见性,从而导致设计变更比例无限增大。与此同时各大城市的价格不统一,所制定的标准也存在一定的地域性,最终使得资金的控制效果不佳。严重影响了工程造价的审核。 1.2社会影响力大水利工程的建设工程当中通常需要就附近的居民进行改线、征地等,极大的干扰了居民的日常生活。并且工程的整体质量高低,工程的进度是否在控制当中都将对居民的生产生活产生影响,涉及其切身利益。尤其是对于附近的一些企业影响尤为严重,甚至影响整个城市的经济发展。在河道或者堤堰的施工当中,往往由于疏忽或者其他因素而挖断自来水管、通信电缆等,这些都将严重影响人们的正常生活和工作。 2水利工程监理当中存在的问题 2.1针对设计之上的监理不足我国在设计方面的监理却十分不足,相应的管理体制不完善、市场调节不足等因素,使得工程设计存在管理不够严格,协调性不足,评价机制不完善、缺乏可行性分析等问题。最终导致工程的设计和评价只能流于表面,并未起到实质性的作用。除此之外,评价优化技术手段落后,各专业设计工种之间的协调性不足,缺乏配合等。 2.2有关工作人员整体素质不高在水利工程的监理工作当中,其主要任务是“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监理单位在开展监理工作之时,应当立足于相关合同,落实其中涉及的各项监理任务,组建项目监理机构,并且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而最终的监理目标的实现又依赖于监理工作的总体布置和之后的合理科学的管理,这就要求相关的工作人员专业、业务等方面的能力能够完全与之匹配。尤其是对于其中起到领导和引导作用的总监理工程师,不仅要做到专业、业务等方面足够优秀,还需要拥有良好的协调组织能力。就现状来看,目前还有部分的监理工作无法独立于原单位,在收到监理任务之时只是临时拼凑人员,而参与监理的人员又往往缺乏必要的法律、经济管理等方面的知识。对于现代化的管理方式了解不足,无法有效的提升监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与此同时,在这些监理人员当中又以离退休人员居多,整体结构不稳定,变化性较大。并且那些拥有良好的协调组织能力、专业水平高、管理经验丰富的综合型人才较少,人才引进也存在相当的难度,从而导致开展监理方面的工作人员整体素质水平不高,想要继续得到进一步的发展也较为困难。 2.3行为规范不够,监理作用未能充分体现部分小型的水利工程在进行建设的过程当中依旧无法完全依据相关的规范进行施工,甚至是边设计边施工,或者施工单位、业主、设计单位都是属于同一家单位。这就导致了在各自开展工作的过程当中,职责不清,责任制并不明确,管理工作一片混乱。当监理人员做任何的决定,或者存在不同的意见之时通常无法完全落实,监理效果与预期效果差距较大,对于质量的监督作用也较弱。一旦出现任何的质量问题,各个负责人之间互相推脱责任。 3应对措施 3.1提高专业技能对于监理工程师而言,专业的技能将直接影响监理的整体效果,也是开展监理工作所必须具备的重要条件之一。这就要求作为监理工程师不断的提升自我的专业技能,通过不断的学习,对失败的总结和成功经验的提取,最终满足该项工作所提出的各项要求。 3.2建立健全法律法规虽然我国在水利工程之上相关的法律法规正在不断的优化和完善,并且取得了极大的成就,但还是有不少的问题未能够解决,如不同的法律法规之间。国家颁发的法律法规和地方规定的条款之间存在一定的出入,有诸多不协调甚至是相互抵触的地方,并且覆盖范围也不够大,还存有部分遗漏。这就要求不断的建立健全相关的法律法规,并且提高相关法律之间的协调性,加强相互的互补作用,扩展覆盖范围。并且严格监理市场的准入管理制度,避免无证上岗、无资质承揽业务等现象的发生。 3.3提高整体素质,落实责任制,规范监理行为加强监理队伍的建设,促进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监理单位为相关的工作人员提供培训机会,从意识之上转变其看法,真正认识到监理的重要所在。同时通过培训进一步的规范每个工作人员的监理行为,认真提升个人的业务能力、安全意识、质量意识等。同时严格落实责任制,明确各个工作人员的具体职责范围,提高其责任感。可以将责任制和奖惩制度相联合,从而提高工作人员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注重现场的监理,对于每个阶段的工作都要认真仔细的进行监督和检查,自觉的规范自身行为,一旦发现任何不符合要求的地方要及时指出,并且监督施工队伍及时修正以达到相关的标准和要求。除此之外,要求监理工作人员要不断的进行宣传,让所有的工程人员认识到监理的积极作用,主动的配合监理人员完成相关工作。并且将每次监理任务纳入考核当中,以此引起各个监理人员的重视性和具体工作的落实度。 4结语 综上所述,基于水利工程的监理工作还存在监理人员的综合素质不高、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健全、行为规范性不足等问题。这就要求要严格落实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断的促进相关法律法规的优化和完善,进一步提升监理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等,从而确保整体工程的进度和质量。 作者:刘广茹孙奇 法律法规论文:法律法规规范会计管理论文 一、会计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法律法规不健全当前,我国会计管理的相关法律制度并不健全,关于会计管理工作的相关的法律法规都需要进一步完善。虽然在目前,国家已经出台了一些财税法等法律,但是相关的这些法律制度规定的并没有完全覆盖到会计工作的每一个方面,法律的系统性和完整性还比较欠缺。在实际的会计工作中,常常出现法律的空白区域,使得会计管理的工作无章可循。除此以外,一些法律已经不能适应时代的需要,法律制度比较落后,造成实操性不强也是当前会计管理工作的一大问题。 (二)会计制度不完善在实际的会计管理操作中,会计工作涉及到企业单位、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等各个不同的种类,由于各个单位的性质不同,在会计具体管理工作中的制度建设情况也各不相同。一些企业,尤其是民营中小企业,会计制度不健全,很多企业都是只有一个名义上的会计,做着记账汇总等工作,并没有实际的会计制度和会计管理办法,财务管理的体系很不健全。由于在目前的市场经济的条件下,会计管理是一个很重要的环节,对企业财务状况的管理,有利于企业更好的发挥资本的作用,能够促进企业的成长。在一些事业单位,存在着会计管理工作过于松散,报销账单过于随意,花费不具体等事项,这些也极大的影响着单位的运营和发展。 (三)会计从业人员素质有待提高当前,虽然在我国已经很重视会计的教育,很多高等院校都设置了会计专业,很多单位的会计也都是经受过专门的高等教育的。要想成为一名职业会计,首先需要通过资格考试,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这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会计从业人员的技能和水平,使从业人员整体素质有所提升。但相比西方发达国家,我国会计从业人员素质依然有待提高。会计是一门技术性和专业性都比较强的工作,因此需要从业人员具备很强的知识储备和专业素养,只有如此,才能处理各项复杂的财务状况,才能胜任会计工作。但是在现实中,一些从事会计职业的人只是通过了会计从业资格证考试,或者并没有通过考试,就从事与此相关的各项工作,对于一些专业的财务报表,有些人并不是十分精通,甚至只是了解,这种专业不精通的现象在会计从业人员中大量存在。会计从业人员素质不高是会计管理专业化、科学化的一大障碍,需要进一步改进。 (四)会计管理基础工作薄弱在我国一些规模不大的单位中,会计管理工作基础工作十分薄弱。这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会计管理的基础办公条件较差。很多公司并没有专门的财务室,会计都是在公共空间办公,这对于财务管理工作存在着很大的不便和不安全;二是会计管理人员配备不全,按照国家的相关要求和规定,财务管理工作必须是两人以上,而现在一些单位,为了节省开支,经常是一个人身兼数职,既是会计,又是出纳,这就使得会计具体工作缺少相应的监督,很容易造成工作中错误的发生。三是相关的管理比较松散,财务管理是一项精细化的管理,但是现在的会计制度以及相关的规章并不完善,给会计管理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困难,经常会有一些不确定性的情况让会计人员很难处理。 (五)核算工作重视不够会计管理工作是一个单位财务管理中的关键一环,只有做好财务管理工作,才能够为单位的发展提供长久的动力。但是现在,很多管理者对会计管理的重要作用意识不强,忽视财务管理的作用,认为会计工作就是记账,并没有意识到会计报表能够反映出一个单位的问题和状况,能够引导一个单位的未来发展。这种意识不强就导致对会计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尤其是核算工作,在具体的执行中,常常被草草应付。核算主体界限不明,核算方法简单等问题长期存在,都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会计工作的发展,也间接影响着企业的运营和发展。 (六)现代管理手段运用不足21世纪,信息网络技术的发展已经影响到人们生活的各个方面,很多办公系统都依靠信息手段。会计工作中也运用到了一些现代的管理手段,但是在一些中小企业单位仍然依靠原始的会计核算方法,存在着现代管理手段运用不足的情况,尤其是一些年长的会计师,在会计知识和技能方面都缺乏相应的更新,这种情况也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会计管理工作的科学化和现代化。 二、加强会计管理工作的对策 (一)健全法律法规法律法规是指导各项工作有序进行的依据,会计工作要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建设,使会计管理工作有法可依。一是更新落后的法律,把不适应时展和现实要求的部分进行改善,能够使相关法律法规更适应现实发展的需要。二是建立健全法律空白区域,对一些法律法规的空白区域要进行建设,确保会计管理工作没有漏洞。三是理顺交叉区域。对一些法律规定有重复或者交叉的部分,要进行理顺,使得法律法规没有冲突,不会矛盾。在实际的执行中,避免自相矛盾的局面发生。 (二)加强单位内部各项制度的建设制度是一个单位顺利发展的依据,在会计管理工作中,一定要加强单位内部各项制度的建设。在会计工作中,要实行两人制,出纳和会计必须分开。对于账目,必须要有多人签字。对于一些费用的支出,实行严格的领导负责制,要有多人签字才能入账,确保会计管理工作严格、细致。通过完善制度,确保会计管理工作不出差错,不出纰漏。 (三)提高对会计基础工作的重视度会计管理工作中,必须重视基础工作。一是要提高对会计管理重要性的认识,只要意识提升了,才能做好这项工作。要建立健全相关的会计管理制度、人员管理制度、账目管理制度等,从意识上加强对会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二是加强对会计办公环境的改善,必须设立专门的财务室,配备专业的会计人员。通过提高认识、健全制度、改善硬件设施等,打牢会计工作的基础。 (四)加强会计核算业务完善的预决算制度是会计工作的核心,对于会计工作的顺利有效执行具有重要的意义。要进一步加强会计的核算业务,积极推行预算管理,加强会计内部控制。在年初,编制预算的时候一定要有明确的目标,把每一个项目都细化,同时要加强决算的核算,对决算工作进行考评和分析,通过细化每一笔资金的使用用途来加强整个会计管理工作。同时,要加强会计的内部控制,严格各项费用支出。 (五)加强会计从业人员专业素养培训会计从业人员是会计管理工作的主体,也是会计管理工作的直接执行者,对会计管理工作起着重要的作用。会计管理工作能否做好,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会计从业人员的素质。只有会计从业人员各方面的素质提升了,会计工作才有人才保障。因此,在会计管理工作中,一定要重视对会计从业人员的专业素养培训。一是加强对会计从业人员专业素质的培训,通过专业技能的培训,进一步提升会计人员的业务能力和业务水平。二是加强对会计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培训,在会计工作中,不做假账,坏账,本着实事求是的职业精神正确反映企业的经营状况。三是加强会计从业人员的文化素养培训,进一步提高其人文素质水平。 (六)重视现代管理手段会计工作是一项很细致的工作,计算量很大,如果只是靠人工核算,很容易发生错误和纰漏,现代管理手段能够提高工作效率,能够尽量减少和避免错误的发生,对于会计管理工作具有很大的推动工作。因此,在会计管理实际中,要重视对现代管理手段的有效运用。运用一些办公系统,提高会计工作的效率。对会计从业人员进行现代化信息化技能的培训,尤其是一些年龄比较大的从业人员,要重视他们对新技能的使用和掌握。通过推行现代化的管理手段和办公手段,提升会计管理工作的高效化和科学化。 三、结论 总之,在新时期市场经济条件之下,我国会计管理工作已经取得了很大的进步,各项规章制度在逐渐完善,但是还存在着基础工作不扎实、从业人员素质较低等一些问题。在会计管理工作中,要进一步完善会计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对会计从业人员的培训,重视会计管理的基础工作,运用现代化的管理手段等,通过这些措施,进一步提升会计管理工作的科学化和精细化水平,以促进单位的各项会计工作的均衡发展。 作者:朱子樨单位:山东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法律法规论文:教师与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 1教师职业道德是高校教师必须具备的素质 教师职业道德,简称师德。是教师在从事教育劳动时所应遵循的行为规范和必备的品德的总和。它从道义上规定了教师在教育劳动过程中以什么样的思想,感情,态度和作风去接待人接物,处理问题,做好工作,为社会尽职尽责。他是教师行业的特殊道德要求,是调整教师与教师,教师与学生,教师与学校领导,教师与学生家长以及教师与社会其他方面关系的行为准则,是一般社会道德在教师职业中的特殊体现。教师良好的道德人格不是与生俱来的,也不可能自发地形成,而是在后天的学习和社会实践中形成的。教师只有在教育实践中,通过努力学习,认识到社会发展的规律和特点,了解到社会主义教师道德的内容和意义,并通过自身的修养,将认识内化为自己的道德情感、意志和信念,进而外化为自己的道德行为和习惯,才能形成一定的道德品质。同时,还由于对进入社会生活中的每一个人来说,在道德品质上都有善有恶,从来就没有尽善尽美的“完人”。而社会又总是不断向前发展的,对教师道德水平的要求、教师道德人格的要求,也会越来越高,所以,这样必然要求教师不断随着社会的发展而面向未来的要求,坚持不懈地进行教师道德品质修养,以便更好地培养出适应我国经济建设和教育发展需要的品格,从而更出色地承担起培养下一代的责任。所以,为了确保教师的师德师风,使教师真正认识到教师职业道德的重要性,并能把认识落实到日常的实践工作中去,国家教育部门需要加强和组织对高校教师的培训工作,尤其是加强对新聘教师的培训工作。唯有如此,才能一方面为教师提供了良好的学习平台,保证教师职业道德理论认识的提高,另一方面,也有利于提升教师的基本业务水平,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 2遵守法律法规是时代对高校教师的管理要求 法律法规对于规范高校教师队伍管理工作尤其重要。中共十八大报告中指出:“教育是中华民族振兴和社会进步的基石。要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杜绝教师队伍中不良行为的出现,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需要从制度和管理上保证教师队伍的纯洁性,严于律己,切实以一名人民教师的职责来要求自己。首先要求我们教师自己要做到心中有法,主动学习教育相关法律、法规,保证自己从教育内容、方法到手段都要符合法律的规定,要把法定的职业规范转化为教育教学实践活动,严格以法律为尺度,依照法律进行教师职业行为的选择。长期以来,广大高校教师自觉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学为人师、行为世范、默默耕耘、无私奉献,为我国教育事业发展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涌现出一大批优秀教师和先进模范人物,在他们身上集中体现了新时期教师职业的崇高和伟大,赢得了全社会广泛赞誉和普遍尊重。但也应该看到,在市场经济和开放的条件下,高校师德建设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如我国教育法中明文规定,教师有下列行为之一将会遭到行政处分或解聘:故意不完成教学任务给教学工作造成损失,体罚学生,品行不良、侮辱学生。频频被媒体曝光的不良教育事件,拷问学校老师的法规意识。因此,我们在日常教学实践中,坚决不能犯这样的错误。其次,教师通过对法律法规的学习,熟悉《教师法》,能够维护自身的权利。教师具有教育改革实验的权利,从事科研交流的权利,指导学生作品的权利,获得国家规定的福利报酬等权利。比如,约翰布鲁塞尔曾经论述学术自由的合理性:认识的,政治的,道德的。三者缺少其一,其学术自由就不可能实现。当然,学术自由也不是没有限制的,不能违背四项基本原则,不能有悖于我国的宪法基本法。 3两手都要抓,共同促发展 高校教师既要遵守职业道德,更要遵循法律法规要求。职业道德是基本的职业操守,作为一名教师,有义务有责任坚持高尚的气节,对学生起到潜移默化的教育作用。而法律法规则严格规定了教师的行为准则,是神圣不可逾越的。如果教师能够做到以身作则,保障自身素质和人生修为的品质,那么将会避免很多校园悲剧的发生。当前,我国高校在人才培养方案里面逐渐提高对大学生心理方面的教育和疏导,这也需要教师心理素质的提高。在日常工作中,高校教师要把工作落实到具体行为上,坚持做到以下几点:一、爱岗敬业。爱岗敬业是教师处理与教育事业之间关系的准则,是全部教师职业道德的基础前提。二、为人师表。要求我们在课上尊重学生,不能完全以自己的意志来要求学生,要懂得自由和尊重是相辅相成的关系。三、关爱学生。关心爱护学生,尊重其人格;但也要明白大学是一个自由发言的殿堂,无需使所有人的观点都成为一个模式,这样反而束缚了学生们的个性。四、终身学习,注意树立优良学风,刻苦钻研业务,不断学习新知识;信息技术的发展变化特别快,也要求我们坚持信息技术的学习进修。 4结语 随着人们物质文明的进步,法制意识和精神修养均需要进一步提升。面对青春敏感的当代大学生,高校教师积极正确的思想引导必不可缺。高校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贯彻十八大精神,高校教师既要遵守职业道德,又要遵守法律法规。通过教育部门组织的培训活动,教师更进一步认识到:一名合格的高校教师,不仅应掌握一定的专业知识,具有教学和教育的各种能力,懂得教育的规律,而且需要具备较高的职业道德修养,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遵规守法,在教学过程中既能实施自己的义务,又能够确保自身权利。在职业生涯中不断提高对教师道德的认识,规范教师的行为,培养出崇高的思想情操和法律意识的高素质人才,促进我国乃至人类文明的共同进步和长足发展!(本文来自于《科教导刊》杂志。《科教导刊》杂志简介详见) 作者:郭玉秀崔炯屏单位:西南石油大学 法律法规论文:论网银法律法规完善对策 摘要:现代网络技术的迅速发展,产生了20世纪最大的金融创新—网络银行。网络银行以网络技术为手段,向客户提供信息服务和金融交易服务的一种新兴的银行服务模式,给广大的用户带来了极大的方便性。本文通过对我国网络银行发展的现状和存在问题的分析,提出了网络银行的发展对策,旨在促进我国网络银行的发展。 关键词:网络银行展现状对策建议 一、我国网络银行发展的现状 从1998年招商银行“一网通”网络银行服务正式推出作为起点,到2008年的今天,网络银行在国内刚刚步入第10个年头。到2005年底,我国境内已有60多家银行的分支机构开展了实质性网络银行业务,互联网的飞速发展为网络银行提供了强大的基础硬件设施和庞大的用户数基础,中国的网络银行得到了快速的发展。 1.用户不断增加,业务量迅速增长,发展潜力巨大。2001年,我国网络银行用户为215万,2002年为419万,2003年为835万,2004年为1758万,到2005年为2692万,2006年底中国网络银行用户达到7495万。除了表现在客户数的增长外,在交易金额方面迅速增加,我国网络银行2005年成交72.6万亿,2006年成交93.4万亿,2007年成交245.8万亿。2007年,中国网民已达2.1亿,普及率达到16%,而2006年的电子商务市场总交易额达到近2万亿,数量巨大的网民是我国网络银行发展的保证,而规模巨大的电子商务与网络银行也相互带动,共同发展,潜力巨大。 2.网络银行业务种类、服务品种迅速增多。2000年以前,我国银行网上服务单一,一些银行仅提供信息类服务,作为银行的一个宣传窗口。但目前,交易类业务已经成为网络银行服务的主要内容,提供的服务包括存贷款利率查询、外汇牌价查询、投资理财咨询、账户查询、账户资料更新、挂失、转账、汇款、银证转账、网上支付(B2B,B2C)、代客外汇买卖等,部分银行已经开始试办网上小额质押贷款、住房按揭贷款等授信业务。 3.中资银行网络银行服务开始赢得国际声誉。2002年9月,中国工商银行网站被英国《银行家》杂志评为2002年度全球最佳银行网站,2006年初,和讯推出了“中国网络银行测评”,选取了国内16家主要的商业银行,根据自行编制的指标体系,从“人气指数”、“平台表现”和“业务表现”三个方面对这16家商业银行的个人网络银行业务进行综合评测。工行和招行以绝对的综合优势,分别获得本次网络银行评测的第一、第二名。这表明中国银行业网络银行的服务水平已向国际水平靠拢和看齐。 二、我国网络银行发展存在的问题 1.服务品种相对较少,缺乏创新能力。我国大部分的网络银行业务比较单一,主要涉及存款、汇款、汇兑等业务。由于业务的服务面不够宽,有的甚至是传统银行业务的网上简单应用,而真正完全从事网上交易的项目却不多,很大的一部分业务还是以传统的业务为主、网络业务为辅的现象,所以还算不上真正意义的网络银行。 2.网络安全成为发展主要障碍。网络安全事关网络银行的生死存亡,是当前网络发展中的核心问题。安全问题既是技术问题,也是管理问题。就技术而言,大部分计算机硬件主要依靠从国外进口,许多国产的安全产品,其核心技术也是国外的,由于技术原因造成信息安全性差已成为制约我国网络银行发展的主要因素。再加上网络安全保密措施不严,入侵金融系统网络的案件时有发生,使得一些用户并不急于享用现代化的网络金融服务,这也大大制约了我国网络银行的发展。 3.网络银行的互通互联性较差。目前,我国的网络银行是各家商业银行自己建设的系统,网上金融服务一般局限于一个银行网络系统内部,并不能拓展到其他商业银行的网络银行。这就意味着,用户如果要把一个银行的资金转账到另一银行还是必须到银行柜台去进行,还是得去体验排队之苦。这显然不利于网络银行整体优势的发挥。近年来,跨行间网上电子支付已经出现,但系统的稳定性和便利性远不能满足用户的需求。 4.法律法规不够完善。我国的金融立法相对滞后,主要表现在:一是网络银行电子支付采用的规则都是协议,与客户在明确权利义务的基础上签订合同,出现问题可通过仲裁解决,但是由于缺乏相关的法律法规,造成问题出现后涉及的责任确定、承担,仲裁结果的执行等复杂的法律关系难以解决;二是网络银行模糊了国与国之间的自然疆界,其业务和客户随互联网的延伸可达世界的任何角落。如跨境网上金融服务的交易的管辖权、法律适用性、服务和交易合约的合法性、品牌与知识产权问题、境外信息的有效性与法律认定、网络银行的客户为非本国居民时所存在的语言选择的合法性等问题,比较模糊。加大了银行和客户在网上进行电子支付活动的风险。三是对网络犯罪分子犯罪事实的认定,以及事后如何判定损失程度等法律问题还没有界定,也增加了银行与客户在网上进行金融交易的风险。5.市场文化尚不适应,网上交易的观念和习惯还有相当差距。首先,货币、交易场所、交易手段,以及交易对象的虚拟化是网络经济的优点,但同时也是弱点。客户对网上交易是否货真价实心存疑虑,数字化、虚拟化交易要让人们从心里上接受还需要一个过程。其次,人们的观念及素质还跟不上网络技术的发展。网上交易不仅需要网络终端设备的普及,还需要参与者对电子商务及网络技术的熟练掌握和运用。 三、我国网络银行发展的对策 1.提高网络银行的服务水平,更新银行经营理念。网络银行的服务水平直接影响到客户的兴趣选择。网络银行所提供的产品的种类、质量、服务及信息等方面,应该满足消费者特殊的需要,网络银行的服务要体现出人性化、个性化、特色化。使客户享受更加方便快捷的服务。要以客户为中心,建立新型的组织管理制度,提高智能化、标准化、个性化的业务发展模式。 2.加强网络银行的网络安全。一是从银行防范。建立严密的安全体系,保证网络银行的安全运行。为防止交易服务器受攻击,银行应采取隔离相关网络、高安全级的Web应用服务及实施全天候的安全监控等技术措施;二是从客户防范。客户的安全意识是影响网络银行安全性的重要因素。客户要防止自己网络银行账号及密码流失,上网时应设置好电脑安全措施,不随便点击恶意网站;三是建立全国统一的认证中心,充分发挥第三方认证机构的中立、权威的作用;四是加快电子化应用环境风险防范,如加大对计算机物理安全设施的投入和严格中心机房的管理制度等。 3.加强立法与监管。作为中央银行的金融监管部门要针对信息技术在金融行业中的广泛应用作战略性的思考,既要鼓励和支持商业银行的业务创新,避免限制性的政策或立法,又要规范和引导国内的商业银行有序开展网络银行业务,促进我国网络银行快速、健康发展;既要认真研究网络银行开展的业务种类和特点,尽快制定网络银行发展的指导意见和原则,又要针对现有的相关金融法律规章进行必要的调整和修改,制定和完善相应的监管办法和措施,加强对网络银行业务的监管,有效防范新的金融风险。 4.提高社会整体信用水平,为网络银行的发展培根固本。这是一个综合的系统工程,必须运用法律、经济、道德等多种手段来提 升整个社会的信用水平,以降低网络银行可能面临的信用风险。一方面要加强全民信用教育,发挥强大的舆论宣传力量,大力弘扬“守信光荣、违约可耻”的信用观念,将守信观念深植人心;另一方面要建立完善的社会信用管理体系和法律制度,营造一个良好的信用环境。 5.以人为本,切实保护消费者利益。长期以来,网络银行的安全问题频频爆发,不断发生网银资金盗窃案件。对此银行方面基本上将责任归咎于用户对账号密码信息保管不善(事实上可能的确如此),消费者一般很难举证自己无过错。但如果对不断发生的网银盗窃事件的责任都推给消费者,显然不利于我国网络银行整体形象的改善和产业的迅速发展。为此,应当切实采取相应措施,如:银行可以设立网络银行发展风险基金,直接帮助受损用户或间接地帮助用户通过司法手段追讨损失,切实保护消费者利益。 6.加大网络银行宣传力度,不断提高用户计算机操作水平。国外网络银行发展的经验表明,消费者金融行为模式的改变在相当程度上受宣传和教育的影响。加强网络银行的宣传,促进金融行为模式的改变,不仅有利于网络银行的发展,也可以节约社会金融资源,促进金融交易效率的提高。另外,还必须不断提高用户计算机操作水平,否则,正如专业人士所说:网络银行系统本身像坚固的铁门,但问题的关键是钥匙被偷走了。此外,还要不断的通过服务创新吸引潜在客户,提高客户对网络银行的认知度,推进我国网络银行的发展。 法律法规论文:教育法律法规学习体会 与我们教师相关的法律法规很多,但我们最应该好好学习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中国教育改革与发展实施纲要》。最近,学校组织我们认真学习了这些教育法律法规。通过学习,我对教育法律法规有了更加深刻地认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是国家发展教育事业的纲领性文件,它颁布的目的是为了发展教育事业,提高全民族的素质,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教育法要求我们做到: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这是我们国家的教育方针,每位教师必须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这一方针。然而事实上,现在的教育还是应试教育,素质教育只是虚有其名,事实上的应试教育迫使很多老师只注重对学生传授文化知识,忽略了学生思想品德和身体素质等方面的培养,直接导致了学生综合素质的大幅度下降,现在学生中的优良品德越来越少,不良行为越来越多。因此,教育法的贯实施,首先得各级领导转变教育观念,切实改变评价教师的方法。 国家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制度,这本是利国利民的一件大好事,然而在实际操作中让广大教师苦不堪言,简直可以说是劳民伤财!九年义务教育到底怎么搞,全国其他地方有些什么先进经验,各级领导应该好好思考一下,不要光是瞎指挥。九年义务教育的顺利实施要靠法律,但现在的情况是有法不依或者说依不成,对那些违反九年义务教育法的人和事不能给予及时处理,导致学校各项工作处于被动,给学校领导和教师增添了许多不必要的麻烦。学校教师的职责应该是教书育人,但现在教师们不能把全副精力用在教书育人上,要用很多时间搞普九档案,要用很多时间去做辍学生工作,还要用很多时间去写一些形式主义的东西。现在的学生是爷爷,老师不敢打、不敢骂,甚至重话有的时候都不敢说,你对他严格要求,它就是不买账,动不动就是不上学了,学生一回家还得教师三番五次地去请回学校,这是什么事?发生辍学情况,有的是家长在里边推波助澜,纵容学生辍学,国家为什么不采取一些强硬的措施,让所有学生不愿辍学、不敢辍学呢?光靠教师放下自尊去请那些少爷、小姐,这不是个事嘛! 很多教育法律法规里边都提到:营业性歌舞厅和网吧禁止未成年人进入。这些规定有什么用?特别是网吧,现在就靠未成年人赚钱。各级主管部门虽说不定期地检查,但是检查过后网吧管理人员依然我行我素,很多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由此产生。 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何时止。 法律法规论文:政府投资审计法律法规分析 编者按:本文主要从现行有关政府投资审计的法律法规;现有政府投资审计法律法规存在的几个突出问题;关于健全完善政府投资审计相关法律规章的几点思考,对政府投资审计法律法规分析进行讲述。其中,主要包括:政府投资审计中的法律适用存在冲突;《审计法》对国家建设项目审计内容的规定过于抽象笼统;政府投资审计中执法主体资格问题受到质疑;地方性政府投资审计的规章制度多形成人为“地区差”;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审计法律法规和规章体系,构建科学的审计准则体系和审计工作指南体系;要进一步明确政府投资审计执法各环节中各相关部门协同配合的法律关系;要进一步完善政府投资审计的法律法规,从根本上解决法律适用的冲突问题,具体材料请详见: 摘要:政府投资审计的特殊性决定了其法律体系在工作实践中将会面临许多值得思考和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主要从法律适用的冲突等问题的分析思考,提出相应的对策及措施。 关键词:政府投资审计审计法律措施对策。 政府投资审计是我国审计监督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一方面,由于基本建设项目自身的独特性决定了其审计内容较多、技术经济性较强,涉及到财政预算管理体制、投资融资体制、工程建设管理体制等多方面的法律、法规;另一方面,随着我国加入WTO,建设项目特别是运用世行贷款、国际援助的建设项目,必然要引进国际上的通行做法和国际惯例,这也给政府投资审计带来许多法律方面的挑战。 一、现行有关政府投资审计的法律法规。 目前我国政府投资审计的现行法律法规主要有: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在第三章审计机关职责中,第二十二条明确规定“审计机关对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进行审计监督。” (二)审计署、国家计委、财政部、国家经委、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于1996年4月5日联合的《建设项目审计处理暂行规定》共二十四条,规范了对在基本建设项目审计中查出的各类问题,如何进行处理、处罚;(三)2001年8月1日以审计署令第3号的《审计机关国家建设项目审计准则》,该准则共二十六条,不仅定义了国家建设项目:“国家建设项目”是指国有资产或者融资为主的基本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而且扩大了国家建设项目审计的延伸,即“与国家建设项目有关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采购供货等单位的财务收支,应当接受审计机关的审计监督。” 二、现有政府投资审计法律法规存在的几个突出问题。 一是政府投资审计中的法律适用存在冲突。审计实践中主要涉及到《审计法》与《民法》、《合同法》的适用冲突。从法律关系看,一方面,审计机关依照《审计法》进行审计监督,与建设、施工等单位形成了行政法律关系。这种行政法律关系是审计机关依据职权进行监督管理而形成的,具有强制性,双方当事人地位是不平等的;另一方面,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根据《合同法》签订经济合同,其产生的是民事法律关系。这种民事法律关系体现平等互利原则,双方当事人是平等、自愿的。当这两种法律关系在政府投资审计中,就必然会产生法律冲突。为此引起的法律诉讼问题已逐渐成为政府投资审计中的焦点和难点问题,受到多方关注。如对于工程价款审计核减所引发的一系列纠纷问题,建设单位一般以追回多付的工程款为目的提起诉讼,施工单位则为了多结工程款而提起诉讼。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往往抛开审计决定及其反应的事实,以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是平等的合同关系为由,仅仅依据《民法》、《合同法》及双方签订的合同进行判决,并认为《民法》、《合同法》的效力高于其它法律,大多数情况下会判决施工单位胜诉。 二是《审计法》对国家建设项目审计内容的规定过于抽象笼统。有人认为,虽然《审计法》对国家建设项目审计内容的规定过于抽象笼统,但《审计机关国家建设项目审计准则》规定了审计机关应对国家建设项目的建设程序、资金使用、招标投标、合同管理、材料采购、工程结算和决算、工程质量、单位资质等方面进行审计监督。可我们知道后者的法律效力较低,并且它主要是规范审计机关如何开展工作,这就给政府投资审计工作形成了较大的困难。特别是新形势下审计署已确立向绩效审计为主转变的思路,对政府投资审计法规部分内容的修订更是势在必行。 三是政府投资审计中执法主体资格问题受到质疑。《审计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中规定审计机关为政府投资审计的执法主体,但对审计机关能否依据其他财经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财务收支行为进行处理处罚的问题没有明确约定。例如,在政府投资审计中,审计机关必然要对建设项目在建设管理、招标投标、工程价款、监理的执行等方面实施监督,但能否依据《建筑法》、《招投标法》、《合同法》、《土地管理法》和监理制度等规定进行处理、处罚,在执法主体和执法的方式、方法上存在争议。由于审计法规定审计监督的主体是国有投资或融资的项目建设单位,基建工程项目审计由于受审计管辖权的限制,无法对施工企业进行处理处罚。虽然审计署于1996年出台的《建设项目审计处理暂行规定》为审计处理处罚提供了依据,但大多处理处罚的是建设单位。 四是地方性政府投资审计的规章制度多形成人为“地区差”。如2004年3月新疆自治区颁布实施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建设项目审计监督条例》,2008年初自治区人民政府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工作的通知》;2008年湖北省鄂州市人民政府了《鄂州市国家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还有深圳、武汉等一些地方政府都制定了相关的规章制度,这些地方性规章制度无疑为各地的政府投资审计工作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但与此同时也形成了许多的人为“地区差”。 三、关于健全完善政府投资审计相关法律规章的几点思考。 一是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审计法律法规和规章体系,构建科学的审计准则体系和审计工作指南体系。特别是要加强对政府投资审计、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审计、涉外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等审计监督领域相关法律问题的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完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尽快出台新修订的审计法实施条例,使这些领域的审计工作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要根据审计法和修订后的审计法实施条例,结合业务工作需要,借鉴国外的先进做法和有益经验,修订和完善原有的国家审计准则,组织制定包括政府投资审计在内的各项审计指南。在完善审计法律规范、准则和指南体系的过程中,要注意解决好立法的技术性问题,坚持从实际出发,确保规范建设服务于审计业务工作,减少由规范引起的矛盾和冲突,及时调整原有规范。 二是要进一步明确政府投资审计执法各环节中各相关部门协同配合的法律关系。政府投资审计的有关法律制度,要结合建设项目竣工、决算、验收、交付使用各环节的实际,进一步明确审计、财政、税务、工商、建设、金融等相关部门各自的职责。国家建设项目涉及到的设计、施工、材料采购、监理等相关单位都应视为国有资产的使用责任人,均应首先遵守国家有关维护国有资产的政策、法规、规定,接受包括审计在内的行政执法监督。特别是针对实践中审计决定执行难的问题,法律应赋予审计机关行政强制执行权,切实明确审计机关在政府投资审计中的执法主体资格。 三是要进一步完善政府投资审计的法律法规,从根本上解决法律适用的冲突问题。一方面,要加强政府投资审计相关法律规范的修订工作,保持与其他法律法规的协调统一,避免与其他法规适用上的分歧;另一方面,还要加强全国各地相关法规制度的清理规范工作,避免地区与地区之间出现法律规章适用的冲突问题。与此同时,要深入探索建立审计项目审理制和审计工作过错责任追究制,推行政府投资审计结果公开制度,不断增强审计人员的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提高审计工作质量水平,促进审计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
医院财务管理论文:非营利医院财务管理与企业财务管理的差异 摘要:非营利性医院是社会公益事业单位,讲求社会效益是医院管理的最高目标。和企业财务管理一样,医院财务管理是医院管理的核心,该文从财务管理的方面,阐述了非营利医院财务管理与企业财务管理的差异。 关键词:非营利;财务管理;差异 和企业财务管理一样,医院财务管理是医院管理的核心,它最能体现现代医院管理精准、实效的要求,医院运作过程中所有环节的人、财、物变化都可以通过财务绩效体现出来,是一项综合性很强的管理工作。但是二者也有差异,现试比较如下: 1、医院财务管理和企业管理的目的不同 企业财务管理要对其所有者负责,完全为市场化经营,企业财务管理追求的是利润最大化,而医院则必须在充分考虑社会效益的前提下,医疗服务价格严格遵从政府定价,不得进行无序的市场竞争,不以盈利为目的。 2、运用手段相同,但使用深度不同 电算化管理使财务管理手段发生了质的飞跃,当前,医院和企业基本都实行了电算化管理,但企业,尤其是大型企业都已进入到ERP管理的应用层次,实现了财务管理对整个生产过程的事前、事中、事后全面监管,而医院财务电算化还普遍停留在用电算化进行算账、报账的事后核算监管水平,与当前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极不相称。 3、成本核算具有不同特点 区别于企业成本核算,医院成本核算的特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3.1、成本核算本质的非价值补偿性 企业通过核算成本作为补偿商品生产耗费的价值尺度,这把尺也是制定产品价格的主要基础。而公立医院的经营不能以盈利为目的,国家对公立医院的医疗经营不收税,医院的各项收费价格由国家的物价部门根据政策制定,并不是一一对应的医务劳动“产品”价值的真实反映。 3.2、 成本和费用在会计处理上的无差异性 企业会计制度明确:应合理划分期间费用和成本的界限。企业的期间费用包括营业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规定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在利润表中分别项目列示。而医院的财务制度则明确:管理费用等作为间接费用按医疗和药品部门的人员比例进行分摊,并按支出明细项目逐项进行分配,然后结转收支结余。 3.3、 确定成本核算对象与方法的不同性 企业成本核算的对象与方法,一般根据企业生产技术过程和生产组织的特点来确定。主要有:以产品品种为对象特征的品种法、以产品品种分步骤为对象特征的分步法和以产品批别为对象特征的分批法。但医院成本核算对象与方法的确定,无法考虑兼顾到各专业专门医疗技术的特殊性,只能依据于管理上的需要加以选择,一般分为医院成本、科室成本、项目成本、病种成本等。 4、财务管理制度缺乏执行力 现在不少医院开展 ISO9001 质量认证,各项管理制度、管理规章都制定得很完整,白纸黑字贴在墙上,但无法落实到位,执行力很差,带来管理上的很多问题。由于医院财务管理工作在医院管理中的从属被动地位,没有制定出一套切合实际、控制严密、操作性强的医院财务管理制度。 5、 非营利性医院缺少明确的、清晰的财务管理目标 由于在计划经济时期,医院的所有业务全部纳入国家计划,很少顾及资金来源和医疗成本,管理者不用考虑医院的生存和发展问题,社会效益是医院管理实现的主要目标,也是财务管理的目标。由于受计划经济时期思想的影响,人们总认为医院谈经济效益有悖于政府办医的初衷,故一直没有形成一个公认的、明晰的医院财务管理目标。 6、 非营利性医院筹资渠道狭窄,形成潜在的财务危机 企业的筹资渠道包括发行股票、债券、银行贷款、赊购、租赁等多种手段。而公立医院的筹资渠道狭窄,医院的资金补偿渠道主要是政府补助、医疗服务收入和药品收入,另外还采取银行贷款的方式来筹集资金,但是银行贷款容易给医院带来财务风险,贷款的比例要有一定的限制。医院单纯依靠以上几种筹资方式将越来越难以满足资金的需求。 7、 非营利性医院在投资方面存在的问题 投资管理是财务管理的重要内容,医院投资存在盲目性,如有的医院在没有考虑本院的实际资金支付能力的情况下,未分析存在的服务需求和设备的投资回报率,而是竞相购进大型医疗设备,造成资源的浪费。 8、 非营利性医院预算编制与控制存在问题 预算编制是医院财务计划的书面体现,也是执行控制的依据。但许多非营利性医院财务预算流于形式,预算编制的内容在实践中没有起到应有的控制作用。财务预算的编制方法和过程不科学,没有充分了解医院的环境变化,缺少科学的分析和计算,大部分医院的预算编制都是在上年度编制数据的基础上进行增减变动而得出的,在医疗活动实践中起不到应有的控制作用。 9、非营利性医院财务管理组织的职能缺乏和人员水平不高 我们反对医疗行业走市场化、产业化的道路,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拒绝汲取企业财务管理的先进理念和经验,从企业财务管理的角度来看,至少有以下几点值得我们仿效: 9.1、 非营利性医院应明确本医院财务管理的目标 非营利性医院是社会公益事业单位,讲求社会效益是医院管理的最高目标。医院财务管理是医院管理的一部分,因此,社会效益是医院财务管理的前提条件;同时医院处在市场经济的环境下,90%多的资金需要依靠市场来解决,在这种情况下,医院必须重视财务管理,否则医院就无法生存,更无法得到发展,在讲求社会效益的同时必须加强财务管理。医院财务管理的目标应该是在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保证医院稳健生存的基础上,在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之间寻找最佳结合点,用现有的医疗资源提供最优的医疗服务。 9.2 、非营利性医院的财务管理者应该扩大筹资渠道,吸引社会上的闲置资金到医院中来。但医院在筹资过程中要认真考虑各种资金来源在总资金中所占的比例,确定资本结构,以使筹资风险和筹资成本相配合,避免陷入财务危机。 9.3、借鉴科学的财物管理方法进行投资管理,提高资金的投资回报率。 医院要搞好日常性的、例行性的营运资金管理,特别要重视现金、银行存款和应收帐款的管理,减少呆帐的发生;要定期召开会议商讨预算与实际发生额差异之所在,避免出现资金周转与调度不灵等不良管理行为,避免现金使用空缺或大量闲置这种现象的发生。 医院项目投资前要进行财务可行性分析,建立投资分析、论证、报批制度,避免投资的盲目性,以确保投资的安全性和收益性。 9.4 、科学的编制计划年度的财务预算,真正发挥预算的计划和控制作用 对于预算的编制方法建议采用零基预算法替代以往的基期法。零基预算法是对任何一项预算都以收支为零为始点,分析预算期内实际的需要和效益,而后确定其发生额的一种预算。 预算制定出来以后,每月财务部门要将预算与实际进行对比,考察预算的执行情况和预算编制的合理性。对实际工作及时进行改进,使预算工作能在事中起到控制的作用。在期末要进行财务分析,通过财务分析,决策者能够了解医院过去的经营业绩,衡量现在的经营状况,并预测未来的发展趋势。 9.5、提高财务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改进财务管理手段,提高财务管理效率。财务管理是医院现在和未来工作中很重要的一个方面,各级医院的院长或负责人应该越来越重视医院的财务管理工作,改变以往“重医疗,轻财务”的管理观念,赋予财务工作者一定的管权限,让他们冲破单纯的“记帐、报帐”工作的局限,参与到医院管理的领域中来,使其能真正发挥决策和管理的作用。 医院财务管理论文:关于医院财务管理论文 财务管理是现代医院构建的决定性因素,是实现医院管理科学化的基础前提。随着医院卫生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医疗市场的竞争也日趋激烈,医院由过去的单纯计划经济正逐步向市场经济过渡,以前靠“财政吃饭”的时代一去不复返,医院管理也由过去的“不算账”朝着“精算账”转变,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完善,医药分开核算及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医院经济活动和经济关系正在发生着根本的变化,医院面临着越来越激烈的竞争和挑战,医院要生存和发展,必须走内涵发展之路,在管理中找效益,在竞争中求生存,这就要求财务管理工作必须适应新形势的需求,凸显其在医院管理工作中的核心地位和重要性。医院要以优质、高效、低耗的服务赢得医疗市场份额,建立一个标准化和全面的医院财务管理工作计划,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更新理财观念是市场经济形式下医院财务管理成功与否的基础。 一、首先要加强财务管理职能 参与医院经营管理,财务管理是医院经济工作的核心。医院的一切经营决策必须以财务预测和详细的财务分析及医院财务会计的核算数据作为基础和依据。任何经营决策实施过程中都离不开合理的财务控制,因此医院财务管理必须从核算型向管理核算型转变,做好这种转变不是一句空话,要切实地抓好和完善以下三种职能。 (一)财务的参与职能 医院的财务管理不能只在办公室算账,而应走出去,到医院的基层去,注意对医院重大经济活动的研究和分析,提高工作的科学性、前瞻性、预测性和可操作性,促进财务工作由核算型向管理型转变,在项目投资可行性研究阶段,要为领导的决策提供效益分析和可行性科学数据,及时提出建议和修改方案,总结财务管理过程中的经验及教训。合理安排使用资金,建立医院大型项目。设备购置的可行性论证和审批程序,切实保障医院各项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和经济性。 (二)财务的控制职能 财务控制是按照一定计划指标对医院的经济活动进行可行性的调节、监督、检查、纠正,以确保医院财务计划工作的实现。财务控制是财务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和一种手段,贯穿于医院经济活动的整个过程,建立健全财务的内部控制职能,是保证医院资金使用的规模化、制度化、合理化的有力保障。 (三)财务的服务职能 现代医院财务管理必需改变服务模式,要建立以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强化管理、规范行为、改进服务、提高服务质量为目标的内部建设理念,这就要求财务人员主动为病人、职工、领导排忧解难,让病人满意、职工满意、让领导放心,要处理好财务与各部门的关系,用真心和热情换取工作的和谐与舒畅,用优良的服务做好医院财务管理工作。 二、做好内部财务预算 建立资金管理体系,通过全面预算,充分考虑货币资金的时间价值,实现对资金流量的严格控制。实现审批一支笔,严控收支两条线,提高医院经济效益,各部门、各渠道的资金收入全部纳入财务预算统一管理,统一调配,统一使用,所有经济实体都要接受财务部门的监督检查,所有资金由财务部门集中收入,调剂使用,以确保医疗、药剂、基建,后勤资金的需求。内部财务预算是医院对有计划的经济往来实施财务监督的基础和依据,单位内部预算不仅仅是医院财务管理工作的具体表现形式,而且在一定程度上也体现了单位对整体工作的安排。正确编制预算和财务预算管理是医院进行各项财务活动的前提和依据,是医院在年度内所要完成的事业计划工作任务的货币表现,是医院组织收入和控制支出的依据。 三、正确预测各项收入 及时了解医疗市场动态,正确预测各项收入。收入是支出的保证“,量入为出”是预算的基本原则。要想把预算作得科学、准确、切合实际,就要对医疗市场行情、动态进行充分的了解、预测。特别是对国家的方针、政策精神要吃透、弄清,正确估计市场形势,除国家方针政策对医院的影响外,市场动态、行情、过去的经验、医院开展的新项目、新技术、设备增加带来的效益等,都要记入财务预测中,进行预测、分析,尽量把各项收入算准、算细。只有可靠稳定的收入来源,才能保证支出的落实,否则,所谓的预算将成为一纸空文,毫无价值,不切实际的预算及预算的失误会影响医院整个经济计划的落实,因此,高质、合理的做好预算,准确预测资金收入,对合理运用、安排有效资金的实施、运用,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全面了解医院工作,尽可能把预算做到项目上,按照医院年度工作计划对一些大项支出做精心安排,确实无法得到落实的要向领导说明资金的筹措方式或建议不安排。非安排不可的建议减少其他项目开支。预算的制定者要对医院需办的事情做到心中有数。编制预算的目的是控制支出,随着预算指标的下达,各部门必须严格执行预算,改变不顾资金供给情况,随意向财务部门伸手要钱的局面。在编制 预算前,各科室要根据年度的工作任务、人员编制的增减、开支标准,以及年度的门诊、住院部预算工作量,新开展的医疗项目,根据国家政策调整因素、医疗收费标准以及药品价格变动的情况,编制收入与支出的概算。最后由财务部门汇总测算,编制总的收入支出预算。并按两个层次划分:①医院正常运行费用;即人员经费、药品、卫生材料及其他材料费用、水电费、电话费、办公费、差旅费等;②专用费用:即有关的医疗器械,设备的购置及基础设施等公用经费。对不合理的支出结构要进行调整,实现医疗资源的科学配置,促进医院健康有序的发展。 四、加强和完善医院内控制度 建立完善的内部会计管理体系,界定会计人员的职责、权限,确定会计部门与其他职能部门的关系,财会核算的组织形式等,建立内部牵制制度。根据岗位分工,界定各岗位的职责,利用内部分工而产生相互关系,相互制约,从而形成一个严密的内部控制机制,内部控制机制作为现代化管理的精髓,是医院减少差错、预防舞弊现象的有效手段。财务管理涉及医院经营活动的各个环节,内部控制则应贯穿于每项经济活动之中。通过科学、严密、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可大大加强会计人员之间的相互制约和监督。提高会计核算工作的质量,避免和防止会计事务处理中发生差错及舞弊行为,遏制单位内部人员的经济犯罪,对促进医院经济的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五、建立固定资产管理体系 针对医院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和资产报废制度。财务部门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协助物资设备部门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定期清查,防止物资的浪费和积压,加强验收和入库计量工作,确保物资出入库的质和数量真实,完整。建立盘点清查制度,做到账账相符,账卡相符,账实相符,保证资产的安全完整,堵塞漏洞,有效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 六、加强医院成本管理与控制 随着医疗体制的改革,医院在国家拨款补助相对下降、人员工资、管理费用和医用材料价格不断上涨的情况下发展,医院的经营面临着资金短缺、效率平平、效益低下等问题。另外,随着国家药品收入机制的改革,药品价格不断下调,也直接影响到医院的收入。医院的积累来自收支差额,即收支后的净结余。因此在医院经营管理中,必须高度重视开源节流、增加收入,严格控制各项支出,不断降低成本,以尽可能少的投入取得尽可能多的效益产出,以获得最好的经济效益。有了资金积累,才能谈医院的建设和发展。只有医院的不断发展,职工的收入才能逐步增加。 有效降低医院成本费用,是医院发展的一个有效渠道,目前,整个社会对医疗服务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医疗服务质量直接影响到医疗服务成本。建立健全医疗成本控制制度。实行全过程全方位医疗成本的管理和控制。①人员费用的控制:根据医院发展的需要,定岗、定编。降低人员费用。②各种卫生材料、一次性医疗用品等耗材的控制:医院要遵照合理用药、合理用材料,因病施治的方法,做好收入的控制,从而降低病人费用,减轻病人负担,吸引更多病人,提高医院效益。③水、电、气及日常消耗品控制:医院各科室要加强管理,树立节约意识,并要落实到人,责任到人,制订细则管理办法。④加强对管理费用的控制:管理费用是各核算科室的一种隐形支出,要有严格的控制比例和措施。只有强化医院成本管理,才能在新形势下求得生存和发展,增强医院员工的成本意识,实现医疗服务成本最低,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最高的目标,走低成本,高效率、优质、低耗的可持续发展道路。 七、作好财务分析 作好财务分析,为领导决策提供真实的财务信息,各期的财务分析是一种帮助领导了解医院当前财力状况比较理想的上报方式。在财务分析中,财会人员不能只报喜不报忧,应实事求是地反映当期财务状况,并根据自己的经验向领导提出合理建议和看法,供领导决策和参考。 总之,一个好的财务分析对医院的财务管理十分有益,它不仅为领导在加强财务管理方面提供了可靠信息,而且也是对医院财务管理的一种间接的监督。 医院财务管理工作的创新,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各方面长期不懈的努力,很多方面都还有待于我们去探索,去完善。医院财务管理的创新,是医院成功理财的必然选择,是为医院提供持续利润增长的有力基础和手段。 医院财务管理论文:医院财务管理制度 一、医院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 医院的内部控制制度十分重要,很多医院的内部控制制度都是不完善的,存在很大的缺陷和漏洞:第一点,重大财务事项的审批和集体商议(决策)制度没有得到很好地建立,随意地进行投资决策;第二点,没有人管理项目实施后的效果,更没有建立相关的追究责任的制度;第三点,设备、药材、材料付款审核审批制度不够完善,容易出现纰漏;第四点;医院的各项财产也没有得到有效的管理,药品、试剂、耗材的采购不规范、使用混乱,造成财务的亏空;第五点,医疗程序不够规范严格,耗费了医院过多的人力物力。 (二)成本核算不全面 医院引入成本核算制度,是深化医院财务管理改革的关键。医院也是市场活动中的一部分,不仅要参与医疗服务市场的竞争,而且要降低成本,获得更多的社会和经济效益。目前,在成本核算上,多数医院成本核算制度不够全面,比较单一化,现代化网络的应用不够成熟,成本考核指标不够明确。 (三)没有行之有效的财务监管措施 内审机构是医院的财务监管部门,内审机构的职能有审计财务账目的合法性、合规性,参与单位的投资和筹资活动,决策重大项目、签订经济合同,建立和评价内部分配制度,审计项目实施的效果,制定和监督内部控制制度等。内审机构的作用可谓是至关重要的,可是有些医院却没有设立内审机构,有些医院虽然有内审机构,但内审制度不健全。没有内审机构的医院,往往不能很好的进行医院财务的监管,从而造成财务上有很多不明确的财务亏空,账目混乱不清。有些医院的财务管理,有章不循、有法不依、不明责任等问题,都是由于内审机构监管不力造成的。 (四)财务体制与岗位设置不合理 同时在财务管理岗位设置上也存在很多漏洞,某些医院不相容岗位未分离,导致发送一些错误甚至舞弊行为,内部牵制制度也形同虚设,缺乏机制上的约束,极易造成财务管理工作的混乱,在一些中小型医院尤为严重。在体制上,一些医院内部存在两个同级财务部门经改办与财务部,随医院改革的而产生的经改办往往是独立于财务部之外,甚至某医院经改办与财务部门平行,出现机构重复、责权不明的情况,造成一所医院两个财务中心,导致医院经济管理工作的不便。 (五)医院财会队伍素质不高 医院的财务人员整体素质偏低,管理观念保守传统,理论基础薄弱,对于工作能力不强,工作质量和效率不高的人员没有进行裁剪。医院的财会队伍缺乏创新意识强、知识经验丰富、专业能力强的人才,人才流失比较严重,财会队伍资源不足。雇佣的临时工和退休人员,增加了财务支出,并在交接工作中也带来了很多问题和麻烦。 二、加强医院财务管理的对策措施 (一)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分工明确 财务管理制度是财务管理各项措施执行的最根本的依据。只有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才能使会计组织工作更加科学合理,会计核算和监督有效的进行,会计机构的建立、各种计划的制定有章可循,还可以有效地考核财务管理中各项工作的执行。会计人员应该充分明确自己的责任和分工,做好自己的工作,根据财务管理的制度来办事,不能单凭自己的主观判断来办事。 (二)强化预算管理 强化预算是通过量化数字编制预算,严格按照制度安排,排除了人为因素,增强了预算的操作性和可控性;预算管理的各项工作的执行,都要严格按照预算安排来操作,不得随意更改预算,超出预算范围;各部门之间、部门与部门之间、各部门与财务部门之间应该相互合作,共同协作,以推动预算的有效执行;预算使管理工作、工作绩效有了明确的量化标准,节省了资源,避免了不必要的开支;通过强化预算管理,有效的保障了医院的财务安全,使医院的各项工作有条不紊的开展起来。正确编制预算和财务预算管理是医院进行各项财务活动的前提和依据,是医院在年度内所要完成的事业计划工作任务的货币表现,是医院组织收入和控制支出的依据。通过全面预算,充分考虑货币资金的时间价值,实现对资金流量的严格控制。 (三)强化资金管理 医院在经济活动中,存在收入和支出,强化资金管理,就是要协调好收入与支出的平衡问题。只有收入大于支出的情况下,医院才能更好地发展下去。对于医院里的收入资金,要进行系统的进账、核查,以便用于今后药品、设施、重大投资活动。对于需求量大、周期长的重大的投资、筹资等活动中,医院的资金管理的重要性显得尤为突出。医院的财务部门对于医院参与的重大项目,必须严格管理资金支出,对于项目的各个环节都要进行预算和审核。 (四)合理设置财务岗位,完善财务体制 严格遵循不相容岗位相分离的原则,合理设计会计与相关工作岗位,明确职责与权限,形成相互制衡机制。并可采用会计岗位轮换制度,让财务会计人员轮换担任不同的财务工作,严格杜绝舞弊等行为。理顺经改办与财务部门之间的关系,对其工作内容、业务范围与管理权限进行明确界定,避免出现一个医院两个财务中心的现象。 (五)加强队伍建设 加强队伍的素质建设,首先应加强财务人员的思想建设,从业人员应该有良好的道德素养,爱岗敬业,勤勤恳恳,廉洁奉公,把工作放在首要位置。其次,财务管理工作者应该具备扎实的知识基础,丰富的工作经验,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制度。医院对于没有会计证和新人,必须进行相关的考试和培训,只有合格者才能有资格上岗;对于已经工作的人员要进行定期考核和培训,强化知识,拓展创新性的思维,以便在今后的工作中,更好地、有效地工作,保障财务管理工作的实施和执行。对财务人员采用激励机制,对工作表现好的员工进行提拔、加薪,授予荣誉称号等,对于工作马虎、不尽职尽责的员工采取批评教育。激励机制有助于调动员工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不断增强其自身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六)加强财务监管,防范财务风险 对于医院的各项财务工作,都需要财务监管。虽然医院已经制定了一定的财务管理制度,但是如果没有监管机构对医院的各项计划的实施、收入和开支等进行监督和检查,很多财务管理措施就难以执行或者出现执行不到位等现象。在财务管理的运作中,还会出现各种各样的财务风险,财务监管可以有效地、及时地发现实际与计划的偏差,并纠正偏差和存在的风险。对待医院里的财务要增加透明度,让医院人员了解医院的财务收入和支出情况,让大家来共同监督医院的财务,在实现业务顺利开展的同时,避免财务风险,降低财务损失。 (七)正确预测各项收入及时了解医疗市场动态,正确预测各项收入 收入是支出的保证“,量入为出”是预算的基本原则。要想把预算作得科学、准确、切合实际,就要对医疗市场行情、动态进行充分的了解分析和预测。特别是对国家的方针、政策精神要弄清、吃透。正确估计市场形势,除国家方针政策对医院的影响外,市场动态、行情、过去的经验、医院开展的新项目、新技术、设备增加带来的效益等,都要列入财务预测中。只有可靠稳定的收入来源,才能保证支出的有效落实,否则,所谓的预算将成为一纸空文,毫无价值。因此科学合理的做好预算,准确预测资金收入,对合理运用、安排有效资金的实施、运用,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全面了解医院工作,尽可能把预算做到项目上,按照医院年度工作计划对一些大项支出做精心安排,确实无法得到落实的要向领导说明情况。确保预算的制定者要对医院需办的事情做到心中有数。编制预算的目的是控制支出,随着预算指标的下达,各部门必须严格执行预算,改变不顾资金供给情况,随意向财务部门伸手要钱的局面。 三、结束语 医院的财务管理不仅需要引起国家、政府、企业单位的高度重视,也需要社会大众的广泛参与、进行有效监督。总之,医院的财务管理需要大家齐心协力,共同维护,才能长久、健康的发展。 医院财务管理论文:浅议如何加强医院住院处财务管理 摘要:文章对如何提高医院住院处财务人员的整体素质,严格现金管理制度,完善退费欠费管理进行了探讨,指出要切实加强住院处财务管理,促进医院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双丰收。 关键词:医院 住院处 财务管理 长期以来,医院住院处的财务管理业务并未引起医院的足够重视和关注,人们觉得住院处只是负责收费缴费,住院处的财务人员也觉得工作如果账款正确,能够把款及时交到财务科,自己的工作就算完成了,更涉及不到住院处的财务管理。然而为了适应新医改以及日趋激烈的医疗市场竞争形势,医院必须不断自我完善和发展,跟得上目前医院管理方式的深入改革步伐。住院处作为患者住院的第一道程序,也发生了许多变化,如何促进提高医院的经济效益,如何更好地为医疗一线服务,为医院发展作出更大贡献,笔者认为,我们应着重从以下几方面开展工作。 一、严格现金管理制度 1.要建立经常性的现金检查制度。通过经常性检查,促进收费处财务人员自觉加强现金管理,要对历史陈欠现金账务进行全面清理。 2.住院处每天收入大量的现金和pos机划卡票据,应由专人负责现金收入,从现金的收入、结算、退款、到解缴银行均由专人管理。其他人员不得接触现金,这样既可以最大限度减少接触现金人员范围,又可明确现金的责任界限,防止多人经手现金、责任不明现象。集中管理现金是住院收入管理安全有效的方法之一。 3.将现金与日结单分开管理,定期轮岗。将现金收入与日报表分离管理,可以起到相互监督、相互制约作用,有效地防止挪用现金和舞弊现象发生。每天下班前由现金专管员与日结单进行核对,报送财务部门审核无误后交存银行。定期执行轮岗制度,现金与日报表岗位定期轮换。 4.要建立部门协调配合的长效管理机制。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对单位财务的监管,杜绝单位违规使用问题的发生。 二、完善退费欠费管理 1.医院已将日常记账收费权限下放到病区,由护士执行医嘱时直接记账收费。住院收费处应对病区收费情况进行复核,每天打印一日清单,让患者参与监督,及时发现错误。对于退费制度要严格把关,已经确认的收费项目,如发生一般退费,必须由记账员打印记账凭证,详细说明退费原因,由科主任、护士长、经营核算部门签字后方可办理,各科室核算奖金时予以扣除。对于大额退费实行授权审批制度,必须经院领导批准才能办理。这样可以有效堵塞漏洞,避免形形色色违规现象发生,这也是住院处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2.住院处作为专门的核算单位,要制定严格的岗位目标责任制,把管理渗透到病人入院、病区、出院的全过程,形成系统的管理网络。根据不同病种确定不同的预交金限额。由住院处负责监督。笔者所在的唐山市人民医院采取住院窗口专人负责的办法,保证收入住院押金的连续性、稳定性、增强了责任感。但是,我们对病人住院预交金也要灵活掌握。我们医院虽属市区医院,其特点是农村合作医疗病人占60%~70%左右,许多年来,门诊看病的患者经医生诊断需要住院治疗会出现押金不足现象,这时必须有担保人担保或医生签字才能先办理入院后补交押金。在不影响治疗的前提下住院处进行加锁封账,病区及时催款,防止欠费、逃费现象发生。 三、加强住院处财务人员技能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1.住院处财务人员应学习医疗保险政策,提高自身素质。目前我国的医疗保险已经基本普及,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迅速走进百姓生活。住院处工作人员要及时学习相关的医疗保险政策,加强与医保科的沟通与协调,及时解答患者的疑问,树立高素质财务人员形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患者,由于各县区的报销比例及报销政策不同,我们需要逐个准确登记合作医疗证号,告知家属如何开据转诊单以及相关的合作医疗报销政策。因此需要定期进行相关财务政策的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财会人员的收费水平。 2.财务人员要积极进取,通过不断学习和提高自律能力,逐步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观念。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新医改的不断创新,财务专业性和技术性日趋复杂,对财务人员应具备的职业技能要求也越来越高。财务人员要想生存和发展,就要不断学习,使自己的知识不断更 新,不断提高自身素质。这也是提高住院处人员收费水平的重要途径之一。 四、加强财务部门、审计部门的监督 1.财务部门应设置专职的稽核人员加强对住院收入的监控。逐个审核现金收费人员与日报表是否相符,pos机划卡单与银行对账单是否一致,确保每笔收入准确无误。 2.对住院收入收费流程的各个环节,审计部门要定期或不定期抽查住院收费处现金管理,现场盘存现金,看实有现金是否与报表数相符,有没有白条充抵现金、挪用现金等现象。现金盘点要采取突击抽查方式进行,必要时追查到会计账簿、发票存根联、银行对账单等,确保现金收入进入医院账户。 3.客观公正、有效地进行财务监督,维护医院利益,保障医院经营目标的实现。 总之,住院处是医院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住院病人的医疗费是医院业务收入的主要渠道,是医院持续发展的源泉,加强病人医疗费用管理是医院的重点工作之一。住院处是管理和核算住院病人费用的职能部门,相关的基础会计信息在这里产生,由于住院处会计从事的经济业务具有操作性强、服务范围广的特点,所报出的会计信息质量和内部管理水平将直接影响到报销单位、医院和患者的经济利益。因此,只有加强住院处的管理,才能保证医院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医院财务管理论文:试论加强医院财务管理 论文摘要: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医院面临的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加强医院财务管理尤为重要。财务管理作为医院的一项重要职能,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医院的生存和发展,传统的经验管理和计划经济的被动管理,已远远不能应对纷繁复杂的形势和面临的挑战。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先进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要求,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个性化的卫生需求,实现医院的可持续发展,就必须更新理念,与时俱进,在经营管理上必须围绕拓宽服务功能、提高服务质量、降低医疗成本消耗的目标进行改革。医院财务管理要以推行全成本核算为切人点,建立适合医院经济特点的财务管理机制,变规模数量管理为质量效益控制,实现优质、高效、低耗的管理目标。 一、加强医疗成本管理 随着医疗卫生行业逐步走向市场,政府财政对医院的投人在逐年减少,医院光靠财政拨款、提高医疗收费价格、多开药、开贵药、多检查来维持医院生存的模式已经行不通了。病人负担过重是当前的社会经济问题之一,控制医疗费用已成为政府大力整治的课题。在这样的环境下,通过加强医院成本核算、降低成本来提高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已成为当前医院财务管理的重要任务。 (一)医院领导要把成本管理列人医院重要议事日程 要树立成本效益观念,从过去那种只注重医院的收人,不注重成本耗费的误区中走出来,真正把厉行节约、精打细算、勤俭办事业的方针落到实处。 (二)实行药品、材料、医疗设备及基建修缮工程的招标投标制 实行公开招投标,阳光操作,不失为降低医疗成本的好办法。近年来,许多医院通过药品的招投标采购,大大降低了药品的进价成本,对减轻病人负担,提高医院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已取得明显成效。过去药品购进价格的虚高,通过销售可以转移给消费者(病人),而设备购进及工程项目的虚高价格,却无法转移,要通过医院的收益逐年补偿。资本性投资项目一次投人数额较大,如果不加强管理,将造成极大经济损失。因此,除进行药品采购招投标制外,还应加强对资本性投资项目的招投标管理,防止投资虚高价格或价格欺诈现象发生,以达到全面降低医疗成本的目的。 (三)逐步实行包括折旧在内的完全成本核算 近年来,许多医院已在进行院科两级的医院成本核算,有不少成功经验。但没有把固定资产折旧完全考虑进去。医院成本核算应包括折旧已成为必然。这样做的理由有两点:一是提高设备利用率,控制设备的盲目购置及重复购置。二是减少了财务报告中的虚假信息。 (四)严格控制管理费用 管理费用中的公务费、交通工具消耗、业务招待费等均属可控费用。要把管理费用的控制落到实处,一是领导干部必须以身作则,二是实行预算目标定额管理,三是尽可能实行后勤服务社会化管理。 二、加强投资管理 投资一般指医院将筹集的资金对内或对外的固定资产投资和流动资产投资,主要包括大中型医疗设备购置、业务用房新建扩建、医疗摊点增设等项目。这种投资的资金来源从前靠财政拨款,现在主要靠银行贷款及职工集资等渠道。无论非盈利医院还是盈利医院,投资的目的都是为了提高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使医院的价值最大化。但市场竞争是无情的,资金一经投出,收益与风险并存,投资成功,可使一个企业或医院走出困境,起死回生。一旦投资失败,将给一个企业或医院造成严重亏损,甚至破产。那种在投资中盲目运作,甚至认为决策失误是“交学费”的想法是非常不负责任的态度。尤其在加人世贸的今天,未来经济环境的不确定因素大为增加,在投资决策中应保持清醒的头脑,认真分析未来环境因素,降低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效益。 (一)盘活存量,合理增量 目前,医疗有效需求不足,医疗设备投人昂贵,而设备利用率下降,设备投人的回报率呈递减趋势。因此,未来医院的发展主要靠合理利用现有资源(包括人才资源),走集约型发展的道路。医院的增量投资,必须在现有卫生资源合理配置并充分利用的基础上进行。 (二)认真进行投资可行性分析 投资项目是否可行,只有事先作出科学的论证,才能作出科学的决策,可行性论证主要考虑因素有:一是项目寿命内的投资回收期,二是投资项目的资金成本,三是投资项目的现金净流量及净现值,四是投资项目的未来市场发展前景及可能增加的业务量。 (三)进行投资项目的价格监控 近年来,一些工程承包商及设备推销商利用医院财务管理不完善的漏洞进行价格欺诈的现象时有发生。为了使投资项目货真价实,减少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必须实行严格的价格监控。一是实行投资项目的招投标制,通过招投标择优选用。二是价格查询。一般医疗设备都有市场报价,而这种报价已是最高报价,如果不进行查询,有的推销商甚至可以高出市场报价一倍或数倍进行销售。三是基建、修缮工程完工后的造价,不能仅以承包方的决算为准,必须经有关部门审计后方可列为正式支出。 三、改革现行的医院会计制度 随着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医院的筹资渠道已由过去主要靠财政拨款走向多元化。同样,医院的会计信息使用者已由过去的政府主管部门拓宽到医院的债权人、医院的股权投资者等。然而,现行的医院会计报表所反映的会计信息,仅只起到向政府主管部门上报统计数字的作用。 现行的医院会计核算方法已难于适应医院走向市场的需要。一是固定资产不提折旧,以原值计算出来的资产负债率等一系列财务指标,失去真实性。二是现行医院会计制度中设有“事业基金”及“专用基金”科目,这意味着两项基金在账上有余额才能进行固定资产投资。但事实上许多医院在上述两项基金为零或负数的情况下,却利用负债进行大量固定资产投资。在年度决算时,财政部门却不准在基金中出现负数,也不许反映收益性亏损,只能把已经发生的、超支的固定资产投资长期摆在“应收款”或“在建工程项”内,致使财务成果反映报喜不报忧的会计信息。 由于会计核算制度不完善,造成的危害主要有两点:一是给会计信息的使用者造成误解,导致决策失误;二是给会计人员的实务操作增加了不必要的难度。面对卫生改革与发展中出现的新业务和新问题,医院会计制度应尽快进行同步改革。 四、提高会计人员财务管理技能 在我国,医院的财务管理机构大多是与会计机构合二为一的。因此,要搞好医院的财务管理,提高会计人员财务管理技能十分重要。目前,一些医院正在进行产权制度、股份制等形式的改革,迫切需要会计人员不断更新知识,更新观念。从一些基层医院财务会计人员的现状来看,有的会计人员虽已工作多年,除仅能将会计账做平外,却不具备财务分析、财务管理方面的技能。要提高会计队伍人才素质,一是今后任用会计人员要优先考虑是否具备正规财经类大专以上学历。二是加强在职人员的会计专业后续教育培训,使他们随着经济的发展不断更新知识。三是鼓励会计人员参加全国会计专业职称考试,通过职称考试选拔会计人才。 五、提高院长的管理职业化水平 医院的院长大多从医疗第一线提拔而来,他们在医疗技术上是内行,但管理技术不一定内行。管理是一门科学,是一项系统工程,一个医院能否在今后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维持可持续发展,院长管理职业化技能的高低,起十分关键的作用。而且,一个医院财务管理工作的好坏与院长管理职业化水平的高低也有很大关系,如果院长不会看会计报表、不懂应用会计信息分析财务状况,在经营运作中能作出正确的经济决策是不可想象的。卫生改革与发展的新形势,已迫切需要院长们把主要精力真正转移到医院管理上来,在财务管理上要求院长熟悉各种经济法规、了解分析会计信息及外部经济环境,从而做出正确的经济决策。同时,各级政府主管部门应花一定时间加强对院长的管理职业化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管理职业化水平。 医院财务管理论文:医院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摘 要:在我国现行体制下,医院是承担一定福利职能的公益性事业单位,不以营利为目的。从医院这个明确定位,就可以看出医院财务管理的目标将明显不同于企业。本文将就医院财务管理方面的问题及对策进行探讨。 关键词:医院 财务管理 定位 信息化 医院的医院管理,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医院财务活动反映了医疗服务过程中的资金流动,体现了医院的经济关系的各个方面。作为医疗财务管理人员医院经济活动的特点要深刻认识,了解熟悉的医疗服务的整个过程中,有必要研究医院财务目标的基础和医院财务经济内容。这是基本的理论问题,而且还建立医院财务管理的理论基础,由医院财务管理需要解决的[1]。 1.市场经济对医院财务管理的基本要求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意味着市场将成为卫生资源基本配置的主体。市场逐渐对医院的经济运行产生影响并起到调节作用。随着医院会计制度,财务改革制度和医疗保险制度的逐步建立,对医院的财务管理带来了新的思路和方法。一方面,人们开始认识到,医疗服务不仅要考虑社会福利,还必须实行经济核算和医疗成本管理的客观要求。其次医疗服务市场,医院管理者如何在现有的卫生资源分配到项目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更好的服务于医疗服务的过程中,检查财务管理的要求,以最小的财务成本,向社会提供最好的医疗服务。这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医院财务管理的客观要求[2]。 2.医院财务管理的特点及其重要性 由于企业财务管理的目标是很单一,也非常明确,是追求企业价值的最大化(利润最大化)。医院财务管理,设定具体的目标,事实上,它已决定在医院财务管理是企业财务管理必然是不同的,因为他们有不同的管理任务,管理原则,管理理念和具体的管理方式方法。虽然医院的财务管理目标同企业不同,但作为一个独立的企业实体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系统中的医院,它的所有业务活动不能脱离市场运行独立,与企业,同样的可以不被分离从人,金融,商品,技术,信息,和其他元素的生产和经营,并通过市场的手段,开展各种活动。医院整个的各种医疗服务的相应活动的资金向社会提供的活动过程中,在资金活动的过程是医院的财务活动,实施的管理过程中的财务活动医院是医院的财务管理。医院财务管理,以实现上述任务,不仅要求财务管理人员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还需要医院财务管理部门负责了一套比较成熟的,明确的行之有效的管理理念。我们都知道在每天的日常工作的人,做任何事情,其 实有一定的规律可循,了解并充分利用这条法律,工作变得轻松自如,得心应手。反过来,如果没有发现规律,甚至违反规律的,将是一个异常困难的工作,结果事倍功半。医院财务管理,虽然存在这样或那样的医院与医院之间的差异,这种情况是不同的,但医院财务管理法在医院财务管理的宏观思路是一样的,没有太大的实质性区别,即使有医院与医院之间的差异,这只是细枝末节的差异,而不是一个本质上的差别。因此,对于医院财务管理,从大的宏观思路不妨遵循以下路径的具体计划[3]。 3.医院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 3.1没有发挥财务管理职能。信息时代和网络经济的出现:一些医院仍坚持传统的会计核算过程中,缺乏信息技术支持,专注于简单的重复以后会计人,包括收入,物资的进入,进入的问题,银行对账单输入耗费了大量的人力,做重复的工作。会计监督职能的控制功能,管理功能没有充分发挥会计的工作做得还不够,改善因缺乏信息支持。切实提高管理水平,利用信息技术实现了财务会计职能,这是必要的,但也实现了管理会计的控制和决策支持功能[4]。 3.2缺乏控制的东西。传统的方法管理,财务工作侧重于事后核算方面,缺乏事中控制,不能真正实现流程管理的要求,事情控制在一个非常大的风险,机组的运行的情况下。医院系统的流程管理系统提出明确要求,需要进行。缺乏有效的控制工具的情况下,系统很容易流于形式,不能真正起到规范业务流程,加强内部控制的作用。医院的资金预算管理,实施范围,有自己的要求,缺乏有效控制范围以外的支出,可能是因为疏忽或故意发生的,但它是很难监管部门发现。软件的实时控制预算,就能避免这些漏洞。 4.对策与建议 以知识为基础的经济的发展,医院管理的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同时对医院的财务管理也提出了新的要求。为了适应以知识为基础的经济的发展,不仅需要在医院的建设和发展,而且医院财务管理上也要有所提高[5]。 4.1提高市场经营管理能力 多智力资本和经营风险,改变他们的金融概念,智力资本的理解,智力资本是知识资本的使用,以及适应医院管理的财务要求,以知识为基础的经济财务管理和决策提供了科学的概念。综合业务管理由医院内部经营要素的优化配置,对医院的所有的资产。特别是要加强资本,智力资本,包括市场化运作,以确定风险管理的目标,利用财务杠杆的调节功能,采取合理的风险管理措施,进行有效的风险管理能力控制,以确保财务管理的目标。 4.2合理调节医院资金用作营运资金 与医院的营业收入,开展一直是一个动态变化的过程中,医院建设的不断发展,必须有高峰期和低谷集中支付,如何平衡支付的科学和合理调度资金的医院资金都满足医院各业务的实际需求,并不会造成大量的闲置和浪费资金,医院财务部门,是一个艺术作品,同时也是一个真正的责任。 4.3会计人员积极参与流程设计 医院使用信息技术的力量,重新设计业务流程,彻底让医院做了显着改善的关键指标,如成本,质量,服务和效益。流程再造是不是一个部门的任务,但与一些部门和人员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应根据财务人员的特点,在实际工作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并积极参与在工艺设计。在这一理念的指导下,金融体系需要维护,以获得实时金融信息以外的其他非财务信息,以真正的管理提供了保证。 医院财务管理论文:新医改背景下医院财务管理目标及实现途径分析 [摘要] 我国医疗制度改革进一步深化,财务管理是医疗改革中的重点。在新医改背景下,现代医院财务人员应更新观念,整合医院整体资源,提高医院经济效益,实现医院财务管理新目标。本文主要分析新医改背景下医院财务管理的目标及实现途径。 [关键词] 新医改;医院;财务管理;目标 2009年,我国实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简称“新医改”),方案中提出医院总体改革思路是改革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监管机制,一方面健全完善公共医疗服务体系,另一方面要切实减轻公民个人支付的医药费用负担,体现公共医疗卫生事业的公益性质,以坚持政事分开、管办分开为方向。医疗改革为医院财务管理提出了新的目标。 一、新医改背景下医院财务管理目标 随着医疗改革的逐渐深入,财务工作在医院日常管理中的作用更为重要。增强财务工作人员管理理念,以期更好发挥各部门和医院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实现医院全面整体经营战略目标,做到医院决策管理系统化,确保医院的核心竞争能力的提升等,是医院财务工作在新医改背景下在成本方面、经营方面、投资方面和计划方面新的管理目标。 二、新医改背景下医院财务管理的实现途径 1.实施全面预算管理,做好预算编制。随着社会的发展,医院财务管理面临着巨大考验。结合医院实际,医院财务管理部门应及时进行全面的预算,实行长期与短期财务管理计划,使医院财务管理目标细化到部门、科室和项目等。还要进行科学预算、核算,强化医院财务管理,提高预算水平。预算编制是医院经营发展目标的业务收支计划,实行全面预算管理必须遵循相关政策,细化预算编制,提高预算管理的整体水平。 2.分级成本核算。运用管理手段进行医院全面成本核算,以便了解医院的资源和潜力,及时改变医院管理辅助项目的资金支出,节能降耗。实行目标成本管理,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临床、医疗科室等责任单位的消费定额和目标成本,作为医院控制成本的标准。另外,增加年末医疗成本的考核制度,各科室部门等责任单位计算各自目标成本与实际医疗成本,比较并进行考核,责任落实作为评价各单位业绩评价标准项目。 3.加强医保资金管理。随着新医改的推行,医保资金已渐渐成为医院的主要收入来源。财务部门应该协同医保部门共同强化医保管理,细化医保管理制度,财务人员需根据相关政策有针对性地对不同级别的医保患者进行细心管理;加强医保资金辅助账与总账的核对,尽量提高医保资金的回款速度。为防止与医保管理部门沟通医保回款中发生问题,医保部门资金滞留,医院应在各科室设立医保报账人员,定期整理医保回款事项,从而减少医院资金周转压力。 4.建立健全财务内部控制制度。为保证医院资产安全完整,防止医院资产流失,降低经营风险,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亟需建立健全财务内部控制制度。不断增强医院领导层内部控制意识,通过健全支出审批制度与票据管理制度、加强预算控制、完善资产管理制度、完善成本核算体系等措施,对内部控制关键节点进行有效控制。降低运营成本,合理安排调度资金,提高运营成本的使用效率,实现医院经营管理目标。 5.加强医院资产管理。医院资产分为固定资产和非固定资产。固定资产是医院的重要资产,购买决策和日常管理是固定资产管理的主要内容。医院应一切从实际出发,首先评估医院情况,安排科室或聘请专业人员管理固定资产,并定期向医院汇报总账以及各类明细账,确保各类账务的准确应用。医院采购、验收和保管批量物资时,必须履行合法的公开的招标程序;结合实际采购医疗设备,这是降低医院成本消耗的重要手段;确保票据和资金的签发由专人负责;加强对各项资金支出的定期核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清查,防止资金意外流失。 6.加强医院财务分析与评价。了解医院资产、收入和支出状况,真实地反映医院内的运营情况和发展指数等综合能力,必须通过财务分析来找出与同类先进医院的差距,挖掘医院发展潜力,改善现有财务状况,为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服务。 7.强化网络作用,提升财务管理水平。随着计算机网络的普及,医院会计分析系统日渐成熟。近年来,医院内部财务管理计算机系统的应用,提高了管理会计的核算效率,为医院发展发挥了很大的作用。应继续提高医院计算机网络应用范围,定期检查核算软件漏洞,及时补救,避免因软件问题造成损失;建立计算机应急中心,防止硬件设施不完善,给医院带来损失;善于引进先进软件,组织财务人员学习,尽快掌握软件使利用;加强网络安全措施,防止恶意攻击系统行为,保证医院财务信息准确、安全,确保医院财务系统的正常使用。 8.强化财会人员能力,加强财务队伍建设。会计工作人员在医院财务管理中主要进行信息处理财务核算,要求会计人员具备良好的专业技能和品德素质。基于医院实际情况,医院配备的财务人员多为本科人才,对于医院财务管理工作的实践经验稍有欠缺,而且随着社会的发展,财会人员要不断充实自己的能力,以适应医院财务工作。医院应采取多种形式拓展财务工作的深度和广度,加强业务培训,强化财务人员的责任意识。此外,医院财务管理人员应树立新的理财观念,强化财务管理意识,提高工作效率。 三、结束语 随着我国医疗制度的改革,医疗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只有加强医院财务管理,更新观念,才能实现新医改背景下的财务管理目标以适应社会的飞速发展。 医院财务管理论文:小议医院财务管理核算分析 为了更好地为医院做好成本控制分析工作,让各科室对本科室的收支有所了解,在全院网络中能够数据共享,要建立信息平台,实现财务数据信息整合,一体化数据的共享,因此财务管理与整合数据信息相关性显得尤为重要。 1 财务管理核算分析与整合数据信息相关的客观要求 1.1会计核算分析与整合数据信息的要求 1.1.1现金流量表的数据对医院的经济管理决策尤为重要,医院到底有多少可利用的现金流、资金周转如何,都不能靠一个大概数来衡量。 1.1.2每个月的银行对账调节表得需要系统自动作出,可直接导入银行对账单,解决冗繁的手工录入业务;解决过去没有的支票管理,能自动核销领用的支票,并和凭证关联,日后能随时查询。 1.1.3往来款项也要解决自动或手动帐务冲账核销及对账业务,随时统计查阅工程款项、科研课题、供应商等其他往来。 1.1.4要求能提供出跨年度的院长综合分析查询数据:包括报表、指标分析数据、现金流量数据等。 1.2成本核算分析管理与整合数据信息的要求 1.2.1财务人员在录入凭单时将直接费用可以导入成本软件中,既达到会计成本一体化,核算数据的一致性,又可以使录凭单和成本核算用一个人,节省一名会计人员手工重复录入凭单,提高工作效率。 1.2.2解决自动产生科室收入支出结余汇总报表,使各科主任对本科室全成本情况一目了然,将各时期的成本进行对比,有成本差异时系统能提出预警关注,便于科室主任护长随时掌握控制支出。 1.2.3解决用各种指标对全院各科室盈利情况的综合分析评价,反映成本构成情况及影响,自动以各种图表进行直观分析。 1.2.4在科室全成本核算的基础上,提出绩效成本考核,让各科主任清楚了解哪些成本数据进入绩效,哪些不进入。 1.2.5医院成本核算模块之间互相联系可整体运行,也可单模块独立运行, 成本核算软件中借鉴成熟财务软件理念,按照财务制度建立流程,模块涵盖医院所有科室,包括职能部门,真正体现信息化的统一。 相关数据都有单据留存,便于查询自动出表。 2 医院目前的信息系统存在的问题势必要求与数据整合信息有相关性 2.1由于医院系统的开发商不同,数据来源复杂,财务、业务数据无法实现一体化,医院内部信息孤岛现象较普遍,大量数据积沉,无法得到有效利用。 2.2成本核算、绩效考核还处于用手工或电子表格计算的阶段,数据来源缺少科学依据,个人考核的成绩主观性强。 2.3并存多种信息系统,它们各自产生的营运数据各不相同,不仅是数据格式不同,而且软件和硬件平台也不同。 医改正在进行,要求建立科学合理的医药价格形成机制,规范医疗服务价格管理。不同级别的医疗机构和医生提供的服务,实行分级定价。规范公立医疗机构收费项目和标准,研究探索按病种收费等收费方式改革。建立医用设备仪器价格监测、检查治疗服务成本监审及其价格定期调整制度。完善支付制度,积极探索实行按人头付费、总额预付等方式。这些医改政策都要求必须有准确的成本核算数据作为依据。 为了提高医院整体财务管理水平、加强医院的经济管理,为医院提供更为准确的决策分析数据,适应医改要求,必须有一套有效的方法和系统来高效快捷地进行财务核算数据分析处理和预测,使财务人员及时了解和掌握财务核算数据,使院长和各科主任了解本科室的收支情况。着手进行财务会计软件和成本核算软件“一体化”,逐步实现财务管理数据无缝对接。 3 信息数据整合后,真正意义上达到财务管理信息化的目的 医院信息系统的运行,可以帮助医院管理者及时了解医院财务运行的情况,开展一些在以往的传统管理中不能或难于实现的工作,实现医院管理的宏观目标。这也是医院财务应用信息管理的最主要目的。充分体现医疗管理和经济管理两个方面的功能。例如: 3.1通过各项信息的无纸传递和在诊疗活动中发生地开支进行计价,解决病人医疗费的漏收问题。 3.2通过统一管理医院各项收费标准和调价执行时间,可以防止收费工作差错引起的医疗费用的错收和漏收。 3.3通过对医院各级药库、药房及药柜的管理,可以达到降低库存,实现合理进药和最低的库存资金占用;对药品收入、库存实行财务信息监督管理,提出财务要求核对数据报表,以保证全院药品收入核销、库存盘点及时准确。 3.4通过提供医院的收入/支出情况,可以完成对医院科室成本和效益的分析工作。 建立实用共享的医药卫生信息系统。大力推进医药卫生信息化建设。 建立和完善医疗保障信息系统。加快基金管理、费用结算与控制等具有复合功能的医疗保障信息系统建设。加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医疗救助信息系统建设,实现与医疗机构信息系统的对接,增加医疗服务的透明度。 2009年出台的医改政策涉及医院管理信息化要求非常明朗化,尤其提到整合资源与财务管理的相关性,所以医院财务管理核算分析以及与整合数据信息化的密切相关性尤为重要。 医院财务管理论文:医院财务管理浅析 摘要:依照国家的财经政策和财务管理制度,进行真实的核算和正确的反映,搞好会计监督工作,有利于规范经济工作中的经济行为,防止经济活动中的违法乱纪,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正常秩序的建立。如何做好会计监督工作与财务管理工作,为医院经营绩效发挥作用是本文着重探讨的问题。 关键词:会计监督;财务管理;成本核算 1会计监督工作内容 1.1处理好监督与服务的关系 监督与服务是对立统一、互为前提、相辅相成的两个方面。服务不能没有监督,有监督才能更好地服务;离开了服务就失去监督的意义,离开监督也难以正确服务,监督与服务不是互不相容的,而是各自包含着对方的因素,因此监督要体现服务,在服务中体现监督。 1.2重点与一般的关系 会计监督是一项综合性很强的工作,正确处理好重点和一般的关系十分重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对具体情况有深刻的了解,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法,使监督工作做得深入、细致,并达到较好的效果。 1.3原则性与灵活性的关系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经济活动更加广泛,会计在履行监督职责时,应把握好原则性和灵活性的关系,对于监督中经常碰到问题的处理,在坚持原则的基础上,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不死抠硬卡,也不随心所欲,做到既不失掉原则性,又保证了问题处理中的灵活性,使会计监督工作真正起到促进事业发展的作用。 2医院财务管理 改革开放以来,整个社会都在强调,提倡高科技和先进管理方法,其实所谓的高科技和所谓的先进管理方法,概括起来就是把工作做精、做细,社会分工越细,专业性越好,当然技术就越先进。财务管理也是同样道路,把财务工作做精做细,相信对提高医院经营绩效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 2.1医院要成本核算 医院开展成本核算是为了进行成本控制,其最终目的是要控制成本,节约开支、减少浪费、降低费用,从而增加结余提高医院的经营绩效。开展成本核算最关键的、最大的难点就是要树立全体员工的成本意识和成本观念。成本核算的方法有制定定额成本、实行成本费用包干制,对节约有奖超支罚款等措施,最终使医院整体增收节支,提高经营绩效。成本核算的另一种形式是制定项目成本。 2.2医院要集团化经营 医院集团化经营能使医院在竞争激烈的医疗市场上处于优势,因为集团化经营使医院最大范围、最大限度地占领医疗市场,规模经营、规模效应能够使医疗经营成本降到最低、效益最大。医院并构或重组势必形成医院集团,医院集团化经营有两层含义:首先是仅指医院的集团化经营,形成集团的各医院按专科优势分类,这样可以使医院更加专业化,使医术更加先进,这样将吸引更多病人前来就医,医院整体效益将大大提高。 2.3医院项目投资财务可行性分析 医院项目投资大小不等,但无论大小都要进行财务可行性分析,这样可以避免投资的盲目性,降低投资风险,防止投资失败,减少投资损失。要保证分析评价的数据信息来源可靠、真实准确,这样才能保证分析评价的科学性、客观性,最后把分析评价的结果提交给医院有权决策者作为最后决策的依据,当然医院最后是否决定投资还要从医院的整体来考虑,如果该投资方案本身财务可行性分析不可行,但该投资方案的实施能够带动其他相关业务的增长,并使医院整体受益,这样一来,即使投资方案本身是亏损的,还是应该实施该投资方案,这样可以提高整个医院的经营绩效。 2.4医院财务预测与计划 财务部门要定期或不定期地根据有关数据资料和最新信息对收支情况进行预测,以便计划下一阶段的收支安排,尤其是弹性较大的开支,医院虽然有完整的预算计划,但医院预算通常是以年度为基础编制的,并且是在预算年度开始之前进行编制,离预算年度时间长、主观性较强,有一定的缺点。如果在执行预算的过程中和财务预测与计划相结合,并且根据最新数据资料与信息,估计可能的业务收支结余情况及重大资产构建业务,对原先制定的预算计划进行修改、修订,以便合理计划下一阶段将要发生的费用支出,控制不合理的开支范围,这样就可以预防收支严重不平衡,防止出现巨额亏损,从而提高医院的经营绩效。 以上对做的会计监督与财务管理工作方法的分析评价结果都可以作为医院领导层的决策依据。为医院经营管理决策提供科学的、具体的、定量的数据与信息,保证经营决策的科学性、合理性、及时性,促使经营决策的成功和预防决策的失败,降低经营风险、减少经营成本,从而为医院的增收节支,为医院提高经营绩效发挥作用。 医院财务管理论文:浅谈网络在医院财务管理中的作用 摘要:伴随着财务软件的广泛使用,医院使用财务软件进行会计处理也已有十余年,医院作为国民经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伴随着医疗体制改革的全面推进,对于财务数据的把握就显得尤为重要。 关键词:医院财务管理 网络应用 一、医院财务管理 医院财务管理是对可供使用资金的筹措、分配、使用等财务活动进行有效合理地预算与控制。随着国民经济的稳步发展和改革开放的逐步深化财务管理的作用日益显现。近年来已经逐渐渗透到卫生医疗系统的各个领域之中。 医院财务管理的目的医院是承担一定福利职能的社会公益事业单位不以营利为目的。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当代医院财务管理应以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经济核算努力节约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目的。医院要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为社会培养有用、急需的高素质人才。良好的医德、医风,高品质的服务是医院最有价值的无形资产,同时也是医院创造经济利益的必要条件。作为医院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医院的财务管理还是医院整体信息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它们分别独立完成各自的核算最后汇总到医院财务处进行会计处理。 二、网络应用的体现 1用电脑网络进行药品管理 药品管理目前我国医院的药剂科多已利用电脑网络来进行药品管理。药品是从事医疗服务工作的重要物资,而药品收入是医院获取经济利益的最主要来源。因此药品管理的好坏直接影响医院的医疗服务和经济效益。各医院都有药品库房,由库房人员对购入的药品办理入库手续,将购入药品的品名、规格、剂量、购入价、批发价、零售价及有效期等相关信息依次录入电脑网络。每月末,由药库有关人员按照批次将购药发票交于医院财务处,由财务处审核人员对本次票据进行核对,准确无误后再将当月购药款进行转账。这样的工作模式,实际上只是将药品信息数据化,其实质仍是手工操作。而且由于票据的传递要经过几人之手,就很容易发生票据丢失的情况,追究责任也有一定的困难。同时,因为药库和财务处不能进行实时数据交换而月末又是财务周期中最忙的时段,所以对于购药款的支付难免会有所延误,容易造成厂方的不满,从而影响药品的正常供应。 2.电脑网络收费 收费与结账医院的收费一般包括两个部分。 (1)门急诊收费。医院收费处已经全面采用电脑网络批价。收费人员依据本院医生开具的处方输入药品的商品名及数量,依据医生开具的各种检查治疗项目单依次通过代码输入计算机,确认后即可由电脑网络自动批价并打印出收费收据。而各种检查治疗项目收费标准均根据物价局的规定由物价员核对并输入电脑网络。收费人员结账时通过电脑网络自动结算当日收费数据并打印日报表据以向财务处交款。 (2)住院收款及出院结账。收款员根据医生开出的住院单安排患者办理入院手续‘将患者的姓名、住院号、床位号、科别、病种、主治医生、入院日期及预收的住院押金依次输入计算机。而患者补交押金时收款员只需输入患者的姓名、住院号或者“刷卡”(就诊磁卡)即可方便快捷地收费。而药费、检查费及治疗手术费用等则由病房护士直接输入电脑网络自动计入患者的费用数据库。同时还可以协助患者在计算机中随时查阅收费情况了解住院期间用了哪些治疗手段和药品从而避免收费上的误差。出院结账。根据患者的费用数据库,由电脑网络统计费用总额,病房护士进行核对然后将准确地信息保存在就诊卡内患者至出院结账处即可轻松便捷地办理出院,由结账员“刷卡”(就诊卡)后进行结账,打印住院收据。同时将患者的住院清单一并打印给患者。如今,随着对医院各职能部门职责的明确在门急诊收费中已经进一步运用了“无纸化”功能。所谓“无纸化”就是从药品到各种检查治疗项目均由医生直接输入计算机并将此信息保存在就诊磁卡内收费人员只需“刷卡”就能立即由电脑网络自动划价并报出应付金额打印收费收据。这样既提高了收费人员的工作效率,又明确了其岗位职责。 3.资产管理网络化 资产管理它主要负责医院的固定资产及医疗设备的管理。固定资产和设备是医院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是医院内部的重要资产,也是医院所有支出中所占比重最大的部分。资产管理也是运用电脑网络来完成。由资产管理处的库房人员根据发票先自制入库单进行验收入库,然后将入库单及发票交由财务处审核 ,经核对无误后由财务处转账支付接着再由资产管理处的有关人员将入库单的详细信息输入电脑网络储存备查。这样一来,增加了库房人员的工作量,造成了重复劳动。而财务处也面临巨大压力,在每月下旬,既要审核各种付款票据又要进行分批转账难免有所疏漏。而票据又是手工传递量又大很可能在传递过程中出现问题。 综上所知,药品管理既然已经采取电脑网络管理办法,那么只需要将库房的电脑网络通过医院信息科的设定与财务处的电脑网络进行信息共享。这样审核工作就可以在电脑网络上实行,减少了票据传递带来的不便因素,药房就能和财务处实现实时数据交换。有利于缓解工作压力减少工作步骤。在提高工作效率的同时,又能及时转账,从而达到医院和厂商的双赢。收费与结账一旦能通过信息科与医院内部网络(局域网)实现联网就可以使财务处及医院管理层及时掌握医院每天的收入情况掌握每天的就诊及住院、出院人数。有利于财务处与管理者的沟通交流,有利于实时监控医院的营运情况,加强和完善医院的综合管理。资产管理可以将工作方式略作改进。直接由库房人员在验收入库时根据发票上的详细信息逐一录入电脑网络,同样通过医院信息科与财务处实现信息共享。如此一来,财务处就能直接从电脑网络数据库中对每月数据进行审核,核对无误后即可立即转账付款。同时能够保证医院财务处实时掌握最新的信息和数据,确保能够及时向医院管理层汇报各个变量因素以便管理层能够适时调整营运计划做出最有利于医院发展的经营决策。由于进行了信息共享,所以数据库内的数据转移、储存都很方便同一数据经过一次输入就可以被多次使用,实现了多用户资源共享。同时我们也应注意到财务管理信息的网络化必须建立在安全第一的基础上依靠健全的管理体制,完善的规章制度,严密的内部控制才能井然有序地实施。 医院财务管理论文:医院财务管理出现的问题及对策 [摘要]医院财务管理是一项复杂而庞大的工程,医院财务部门要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体制,加强对固定资产、应收账款、药品的管理以及加强财务监督,使医院财务管理逐步规范化、制度化,堵塞管理漏洞,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关键词]财务管理 问题 对策 随着国际资本进入我国医疗行业的可能性日益增大,医院财务管理的本质是依照国家的政策和法律,根据资金运动的特点和规律,有效地组织医院的资金运动,正确处理相应的财务关系,对医院经营活动起着启动、导向、控制的作用,有利于提高医院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在实际工作中,如何做好财务管理工作,真正发挥财务管理在医院发展中的作用,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 一、财务管理的作用 财务管理是处理财务关系的一项经济管理工作,具有计划、控制和监督的作用,已成为经济管理的核心。 1.计划作用 财务计划是在认真研究分析有关历史资料、经济技术条件的情况下,对未来的财务指标做出估计和判断,制订财务计划的过程。通过预测和分析,找到增收的渠道和节支的途径。企业的财务计划要以货币形式综合反映计划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要的各项资金、预计的收入和经济效益,也就是说,财务计划是预测资金的来源和使用,提出资金使用的要求。 2.监督作用 财务监督主要是利用货币形式对医院经营活动所实行的监督,具体来说就是对资金的筹集、使用、耗费、回收和分配等活动进行监督。例如,通过对医院药品及卫生材料的占用比例和使用情况,促进医院节约消耗,降低成本,通过对医院利润的形成和分配监督,促进医院挖掘潜力、改善管理、增加收入。 二、当前医院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 1.固定资产 医院管理普遍存在重资金轻实物的现象,尤其是对固定资产的管理比较混乱。首先,医院在进行固定资产的购置和更新时,缺乏投资项目投入产出的效益分析评价,可行性分析流于形式,导致盲目购置、更新固定资产或投资项目工期长、资金回收慢、投资效果差,造成资金浪费。其次,有些新建项目虽已投入使用,但由于尚未办理竣工验收等有关手续,滞留在在建工程科目,无法体现为固定资产,还有该报废的固定资产没有及时处理,都会造成固定资产“账实不符”。 2.应收账款 由于医院对急诊病人实行“先抢救后缴费”,不少病人接受救治后一直拖欠医疗费用,严重的欠费情况让一些医院陷入经营困境。导致医院坏账损失的发生有以下几种情况:医院抢救“110”、“120”和群众送来交通肇事、打架凶杀而无法确认单位和家属的重危病人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债务人死亡,既无遗产清偿,又无义务承担人,确实无法追还的债务;因病致贫,造成生活十分困难,长期无偿还能力所欠下的医疗费用;单位发生重大灾害、伤亡重大,单位无力支付医药费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人员来院就诊发生的医药费,要按照当地医疗保险中心的规定和考核办法结算医疗费用。 3.药品管理 药品是医院流动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约占医院流动资金40%-60%,是一种特殊的商品,相对于其他行业存货占流动资金平均存货量来说,储备成本较高,而药品收支在医院业务收支中占有相当大的比重。目前药品管理还存在一些问题:药品进货渠道不规范、价格不一;药品储存量欠合理,时有积压造成浪费,影响资金周转。 4.医疗检查乱收费情况 大部分医院都或多或少的存在自立项目收费、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等医疗检查乱收费的情况。医院有关人员认为,做一件事就应该收一样费,如回答了病人的问题、就应按住院天数收取心理咨询费,做剖宫产手术的手术费仅包括剖腹过程,接生及拆线等都需另外收费。而且有的医院在无收费许可和收费正式批文的条件下,自行比照、自行按新的收费标准收费。 三、加强医院财务管理的对策 1.加强固定资产的管理 为了避免出现设备重复购置、闲置或半闲置等状况,造成资源浪费,医院应进行集中招标采购,对大型设备的购置,进行可行性研究论证,成立固定资产购置委员会,负责对大型设备的申请、论证、效益分析,然后拟出购置方案,杜绝“盲目购置、管理松懈、设备闲置”等现象而引起的国有资产浪费和损失。 2.加强应收款项的管理 为防止坏账的发生,应加强应收账款的管理,一般不预付货款,必须预付货款的,有关科室会同财务科认真查清供货单位的信誉,确保资金安全。财务部门和住院部门加强应收账款的对账,注意病人预交金单据遗失补写的证明,看看单据号码有无重复使用等事项。 3.加强药品的管理 药品资金在医院流动资金中占有很大的比重,因此,加强药品管理,有计划、合理地组织采购、供应和储备,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具有重要意义。按照“计划采购,定额管理,加速周转,保证供应”的原则,医院应根据医疗活动的实际需要及市场供应情况,确定合理的药品储备定额。对医院药品的购入和领出,建立健全出入库手续药品入库前,药品质检员、保管员、药品会计要认真验收,验收合格后要认真编制药品入库单,发票由采购人、验收人和审核人签字后并附入库单(财务联)送财务科办理审核付款手续。药库和各药房每月底需进行盘点,月终和财务科核对,对盘盈、盘亏的药品要查明原因,按规定的办法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4.加强财务监督 把财务监督与服务有机地结合起来,坚持监督是手段,服务是目的,以病人为中心贯穿于财务监督始终。一各级各部门要经常组织财务、审计和专业管理人员,对医疗单位的工程建设和新上设备、维修项目等进行效益审查论证;二督促医院建立健全财务管理机制,加强管理,堵塞漏洞。针对医院物资采购供应渠道多、价格波动大等特点,认真按照有关财务法规,加强对物资的采购、验收、出人库管理等微观控制,严格审批、报销、结算手续;三加强对医院经费管理部门的监督,财务管理工作必须接受上级单位、社会及职工的监督,使医院财务工作透明化,以抵制医院乱收费现象。 四、结束语 总之,医院财务管理是一项复杂而庞大的工程,医院财务部门要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体制,加强对固定资产、应收账款、药品的管理以及加强财务监督,使医院财务管理逐步规范化、制度化,堵塞管理漏洞,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医院财务管理论文:浅谈医院集团财务管理 【摘要】 医院集团如何进行财务管理,要依据自身情况而定。集权式财务管理,是管理上的创新,它便于医院集团统一调配资源,取得规模效益,有利于医院集团的可持续发展。本文就医院集团进行集权式财务管理,提出一些粗浅的看法和建议。 【关键词】 医院集团 财务管理 集权式财务管理 目前,医院集团的发展方兴未艾,医疗改革也在稳步推行之中。在这种大环境下,在集团内部管理还处在探索阶段,没有成熟经验可以借鉴的情况下,医院集团财务管理也面临着一个全新的管理环境,是集权还是分权或是集权与分权相结合,尚未有定论。如何选择合适的财务管理模式,如何进一步加强与完善集团医院财务管理,不断提高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都是医院集团财务管理面对的新课题。但可以肯定的是,不论集权还是分权,一定要选择适合自己的财务管理模式,才能对整个医院集团的发展起到积极的作用。从世界500强企业集团管理的经验来看,大部分都采用集权式财务管理模式。本文认为,对医院集团来说集权式财务管理,在合理配置医院资产,发挥集团优势,提高资本的运营效率方面将发挥重要作用。这种管理模式应当是医院集团实现财务管理目标的较好选择。 一、医院集团集权式财务管理的涵义 集权式财务管理是指财务管理的决策权集中于集团总部,下属医院的资金筹集、资金运用、资产重组、财务人员任免等重大财务事项都由集团统一管理。集团将信息技术与先进的管理理念有机融合,把整个集团的会计核算和监督、财务管理、政策支持等融为一体,执行统一的会计政策、核算制度,通过财务人员的集中统一管理等实现集中监督控制,以提高整个集团的财务管理水平,实现医院集团价值的最大化。 二、医院集团集权式财务管理的优点及缺陷 1、医院集团集权式财务管理的优点。(1)有利于医院集团制定和实施统一的财务政策,更有效地贯彻执行国家的财经法规,避免政策差异造成的不公平或资源浪费,有效降低管理成本。(2)可充分利用有限资源,实现财务资源整合和优化配置,实现财务管理的专业化、规范化,更有利于实现财务管理目标。(3)充分利用集团的资产和信誉优势,保证资金来源。同时利用集团财务专家的作用,降低财务风险和经营风险。(4)有利于集团加强对下属医院的调控,规范经营行为,优化经营结构,取得规模效益,实现集团价值最大化。 2、医院集团集权式财务管理的缺陷。(1)财务决策权高度集中于集团总部,下属医院没有财务自主权,不利于调动下属医院的积极性和主动性。(2)集团下属医院灵活性差,对出现的问题不能做出及时反应,依赖于集团总部的决策,容易导致下属医院财务的不作为。而集团总部如果不深入调查研究,很容易脱离实际,造成决策失误,以及对财权的误用。 三、医院集团如何进行集权式财务管理 1、建立健全医院集团组织机构,是进行集权式财务管理的前提。集团要进行集权式财务管理,首先要有组织机构上的保证。对此,一种可行的办法是在集团总部下分设各类专职部门,如医院事务部、财务会计部、审计部等采取兼职制度,吸收集团医院的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为成员,由集团主要领导担任主任。集团财务集中管理的财务部门一般应包括集团财务会计总部、各会计核算机构、成员医院财务机构(或财务人员)。 2、制定集团统一的会计政策、会计制度,建立标准的报表体系。集团各医院虽然可进行单独的会计核算,但其执行的会计政策、核算口径、核算标准等都由集团总部统一制定、集中控制,这是做好集团财务管理工作的基础,也是集团并账的前提。 3、建立集中的、与业务一体化的财务信息管理系统。这是实现高效财务管理的必要手段,能够保证财务信息传递的及时性、真实性。依托网络环境,合理的规划集团财务集中核算的框架、内容、流程,对下属医院的财务数据和经济信息都从经济业务发生的源头直接采集,做到医院集团的财务信息实时传递、共享和集中管理,保障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从而实现对下属各单位财务核算的进行集中监控的目的。各级管理人员在权限允许的范围内利用自己设计的控制标准对经济业务进行实时控制。 4、实现全面预算管理。全面预算管理是在对医院集团未来各项经济活动进行预测和决策的基础上,集战略、系统、控制理念为一体的管理模式。它通过对资金、需求、信息的整合,使决策数据化,合理配置资源,协调所属各单位、各部门之间的经营活动,实现集团的发展目标。预算制度完备是医院集团医疗经营活动有序进行的重要保证,也是医院进行监督、控制、审计、考核的基本依据。 5、资产集中管理。(1)统一资金管理。资金是医院集团正常运行的保证,集团总部掌握了资金,也就掌握了对下属医院的主要决策权。统一管理资金应从编制资金计划开始,到对资金的筹集、使用过程的实时监控,及对资金效用的评价,以达到加速资金运转,降低资金风险的目的。统一资金管理,主要表现为:资金在集团内部的统一调配,对外筹资的统一管理,对外投资的统一管理。 (2)统一固定资产管理。固定资产是医院集团资产的重要组成项目,在资产总额中占绝对比重,它是医院开展医疗、科研、教学等各类活动必不可少的物质基础,是医院赖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资源。医院固定资产种类多、分布广、价值差别大、使用部门散,因此医院集团应建立固定资产综合监管机构,实行“统一领导、综合监管、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管理原则,设立固定资产管理领导小组,下设资产管理办公室,对下属医院固定资产管理的各个环节进行管理监控。主要包括:购置前的可行性论证、招标及采购过程的监督、入库、保管、使用、调配、报废等全过程的管理。要建立定期的财产核对制度,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保证资产的安全完整。 6、全面成本核算。医院集团要实现效益最大化,应引入成本机制,全面成本管理法是进行成本核算的较好选择。全面成本管理,一方面可根据定额成本或标准成本以及成本权重对人、财、物的消耗实现控制,达到盘活存量资产,优化增量资产的目的。另一方面,它是提高内部资源配置效率的有效手段,对于建立成本核算组织和管理网络,规范收入费用项目和收支范围,建立成本考核指标体系,开展成本效益分析具有较强的促进作用。在全面成本核算的基础上,可积极创造条件开展项目成本核算和单病种成本核算,为医院集团构建成本和价格竞争优势提供支持。 7、提高财务人员素质。要想充分发挥会计工作在卫生经济建设中的职能作用,就必须对财务人员的综合能力提出更高的要求。因此,医院集团财务人员必须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包括政治思想素质、理论素质和业务素质,加强财务法规和财会管理、计算机等知识的学习,加强财务人员的再教育,有效地提高财务人员的专业水平。财务人员在不断更新专业知识的同时,还要不断学习与财务有关的其他学科的知识,不仅仅要做一个“核算型”人才,而应做一个知识面广,具有创新能力的复合型人才。 四、医院集团进行集权式财务管理应注意的问题 1、转变观念。由单一医院发展成为一个医院集团,其管理模式要随之调整,人员的观念也要随之转变,尤其是实行集权式的财务管理,从集团决策层到全体财务人员,均需要在观念上有个大的转变。财务人员要务必转变单一医院的传统性、习惯性做法的观念,以适应集团化管理的需要。 2、做好财务集中核算过渡的衔接工作。医院集团进行集权式财务管理是管理创新。旧的医院财务软件在总部和下属医院之间存在断层,总部不能了解下属医院的经营情况。建立财务集中管理系统,重要的是引进规范化工作标准和与经济信息化快速发展相适应的财务工作新方式,保证财务核算真实完整,实现网络财务、无缝衔接、信息共享,使财务核算的全过程都处于有效地监督之下,以达到管理效益的最大化。 3、一定程度的分权。医院集团进行集权式财务管理,并不是要绝对集权,要在一定范围内和一定程度上进行有原则、有导向的分权,以便保护下属医院的积极性、能动性,让整个医院集团既有秩序,又有活力。 医院财务管理论文:浅谈医院财务管理中的审核工作 【论文关键词】审核 会计控制 事前监督 【论文摘要】医院的审核工作,是单位财务管理中的一项最基础又及其重要的工作,通过事前审核、事前监督,能加强经济核算和财务管理,提高经济效益。 在医院的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中,审核工作是单位会计事项中的基础工作之一,是单位财务管理中的第一首要关口。它不仅能加强经济核算和财务管理,提高经济效益,而且更能有效地发挥会计控制和会计监督职能。 1 审核工作的重要意义 审核,就是审查单位所发生的经济事项是否合法;是否符合财经制度;符合国家的政策、法规;符合本单位的规章制度;经济事项当事人所填制的报销凭证是否符合会计核算的要求;会计核算中的制证人所填制的记账凭证是否准确无误。可以说,审核工作的质量,直接关系到单位财务管理的质量,关系到会计核算的质量,关系到会计核算工作能否准确、及时、全面地反映、监督单位经济事项的来龙去脉,关系到财会部门能否严格、准确地履行财会部门的反映、监督职能,关系到单位的财务预算能否顺利执行,收入、支出指标能否达到预期目的。 审核的目的,就是通过审核人员严格把关,使国家的财经制度、政策法规,单位的财务管理制度得到坚决的执行,就是通过审核工作,规范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及管理制度,规范财务管理,使单位的财务预算得到严格执行,保证单位的各项经济指标能够顺利完成。 因此,审核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职业道德水平,具备一定的政策水平,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必须运用正确的审核方法,做到有章可循,规范操作。 2 审核人员应具备的基本素质 做为一名审核人员,必须坚持秉公办事,公正廉洁,一切经济事项的审核,均以事实为依据,以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为准绳,做到办事公正、忠于职守、履行本职工作。审核人员还应具备较全面的专业技术知识,对本部门、本单位所执行的财务规则、会计制度有全面的理解。同时,对本单位的财务业务应做到十分熟悉,全面掌握本单位的财务管理、账户设置、核算要求。只有这样,才能使审核工作做到有条不紊,才能起到规范经济秩序的作用,才能使财会工作质量得到保证。 同时,审核人员还应具备严肃认真的工作态度,严格谨慎的工作作风。在原始凭证、原始单据、记帐凭证的审核及往来款项和预算执行情况等方面时刻把关,确保财务工作的顺利进行。 3 审核工作的具体内容和方法 我单位采用的是事前审核,事前监督的核算方法。事前审核:我单位每一笔资金收付业务的发生,先由报账会计稽核,对于外单位开出的发票、收据等,是否合法,即是否有税务部门、财政部门监制章;是否有收款单位财务部门收款专用章;所载经济内容是否明确,其数量、单价、金额是否相等;大小写金额是否一致。然后,再稽核主管部门负责人、经手人签字是否齐全,如果是购物的,是否有验收人签字,是否有财产物资部门的入库凭证等,稽核后直接在微机上进行账务处理,填制打印记账凭证后,再由审核会计审核。审核会计在此基础上,审核制证人所填制的科目名称是否正确;借、贷方向是否正确;所填摘要是否明确、是否简明扼要;是否与原始凭证相符;报账手续是否完备。其次,审核制证人其报销标准是否符合财务制度规定,是否符合会计核算要求,是否符合财务收支标准范围。最后,将审核无误确认签章后的记账凭证交由出纳进行资金收付。 审核会计将审核后的记账凭证进行审核、记账后,月末进行结账账务处理。这样,保证了总账、明细账、往来账、现金、银行日记账等账账相符、账实相符,保证了编制会计报表的及时性、准确性。由于出纳不用另行输录现金、银行现金账,不仅减少了重复劳动,又避免了总账与现金、银行日记账不符现象的发生,并保证了银行未达款项笔笔清楚、明确。实行会计的事前审核,使各部门、各环节相互制约、相互牵制,随时发现问题就及时纠正,使我院会计核算工作真正地做到了及时、准确。 事前监督:审核会计应严格执行单位财务收支预算,各部门都有年度预算及预算额度,审核会计须准确了解各部门预算的使用情况和执行情况,对计划外的支出不予办理,如有特殊情况需追加预算,须由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由主管领导批准,报财务科审批后执行,保证了财务收支预算的正确执行。对于大宗付款额度,须严格执行购物合同、工程项目合同等。检查合同的合规、合法化,如:合同中法人单位名称、姓名、委托人姓名、付款方式、开户银行、账号及违约责任等,合同执行后,审核是否按合同条款执行,货物的接运、验收、设备试运行等手续是否具备,对于基建项目,在审核过程中随时关注项目的进展情况,对于预付工程款项做到心中有数,工程项目竣工后,严格把关工程决算及竣工后验收工作,充分发挥审核人员会计控制和会计监督的智能。 审核工作做为单位财务管理中的一项最基础又是极其重要的工作,它能为医院的财务及经营管理提供准确、完整、及时的会计信息,同时,对于财务管理的改革和发展起到了显著的重要作用。 医院财务管理论文:加强医院财务管理之初探 摘要:本文结合医院财务管理的实际,阐述了当前医院财务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了完善医院财务管理的几点措施及建议。 关键词:医院财务管理;风险;财务管理 一、当前医院财务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当前医院财务管理中缺乏风险意识 医院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实现优胜劣汰,建立自我发展的新机制与财务制度,才能得到高效的发展。在计划经济下,医院的各项事业基本由国家包办,财政是主要的资金供应者,单位需要钱就向财政要,不存在市场经营风险,更不存在关门倒闭等问题。造成财务管理人员风险意识淡薄市场经济要求医院必须树立风险意识,医院作为独立的经营单位,也存在着财务风险。如果医院长期经营不善,收不抵支,年年出现亏损状况,这个医院必将被兼并或者破产。 (二)医院财务管理中,成本核算不科学 市场经济下,医院不但要融入一般市场活动中,还必须参与医疗服务这个特殊市场的竞争,以尽可能少的消耗取得尽可能多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因此要求医院引入成本机制,实现效益最大化。在成本核算上医院应改变现行的成本核算,不应只分奖金算物价的办法,应采用全面成本管理法,全面成本管理的目的就是控制支出、节能降耗、降低服务成本优势和运营成本。 (三)财务人员索质较低,缺乏应有的培训和考核制度 医院系统财务人员普遍索质不太高,大多数是成人函授、夜大、电大或高中毕业生,对账务核算及监控体系没有全面的了解。部分医院财务负责人只会报销审批而不懂会计核算、监管和控制,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较差,没有能力进行合理的会计核算和人员分工。另外,医院也缺乏应有的会计基本知识培训,现行的医院财务和会计制度是1998年卫生部、财政部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会计准则制定的。该制度本身具有一定的缺陷性,只涉及常规的会计核算业务,对会计政策变更、债务重组、医院的合并等的会计处理没有明确规定;另一方面制度兼有企业和事业的成份,该制度运行时间较短,对于长期从事事业和企业会计的人员都是个新课题,对这些制度的比较性培训力度不够,造成容易误用其他制度的核算力法。 二、完善医院财务管理的措施及建议 (一)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加强经济核算和监督,创造良好的内控环境,完善内控制度 建立健全各项财务规章制度使医院的各种经济行为要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照章办事,实现规范化管理,加强医院经济核算是医院财务管理的重要任务。医院要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利用有限的卫生资源提供优质的卫生服务。内部控制环境的优化,内部控制环境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医院内部控制的遵循和执行,以及医院经营目标、整体战略目标的实现。医院要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和渠道宣传有关的政策规章,宣传内控制度在规范医院经营行为、促进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和维护合法权益等方面所起的重大作用,争取各级领导和职工对内控工作的重视和支持。贯彻相互牵制原则和协调配合原则,医院在办理经济业务活动要贯彻这一原则时,要避免只管牵制错弊而不顾办事效率的机械做法。必须做到既相互牵制又相互协调,从而在保证质量、提高效率的前提下完成医院经营任务。加强医院财务内部控制,建立科学、严密的医院财务内部控制制度是安全、有效的财务管理的基础。强化内部审计制度,切实加强内部考核、监督、制约机制,将内部审计人员从会计、财务人员中分离出来,建立独立内部审计机构或设置专职的内部审计人员,并直接对院委会负责,这样才能真正发挥医院内部审计的作用。 (二)实行全面预算,强化资金收入、支出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加强医院预算管理有利于合理配置医院资源,实现收支平衡并协调医院各科室的工作。因此在编制预算时,要灵活运用各种预算编制方法,编制出科学、合理的预算。 1.编制收入预算时要参考以前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根据预算年度收入的增减因素测算、编制收入预算。应特别注意的是:不得将上年的非正常收入作为编制预算收入的依据。 2.编制支出预算时要周全,重点保证三类支出:即人员费用、基本公用费用(如水、电、燃料、药品、材料等的费用)和医院发展费用(如设备购置费用、修缮费用等),这是医院支出的重点。在编制预算时要保证重点,兼顾一般,合理安排。 3.建立定期分析检查制度,在费用预算执行过程中,定期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实际发生额与预算差异进行分析,找出原因,以便调整及进行重点控制,保证医院预算与实际执行结果的一致。同时,将预算检查结果与奖惩制度挂钩。以财务科为资金管理单位,建立健全管理制度,确保资金运行安全。积极合理组织收入,统筹安排资金,为有效投放、合理消耗打下基础。医院要严格按规定的标准收取各项医疗服务费用,用以补偿医疗服务消耗。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和计划所规定的用途,建立健全必要的支出管理制度和措施,讲求资金使用效果。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财政、财务制度和开支标准及开支范围。各项资金的使用要划清资金渠道,分别列支。 (三)加强财产物资管理 1.药品材料是进行医疗业务工作必要的物质条件,药品管理的效果会直接影响医院的正常工作和经济效益。各医院都应建立药事管理组织,确保用药安全有效。采购、药库管理人员负责全院的药品采购供应工作,根据每月由计算机输出各类药品消耗动态,按时编制药品分期采购计划,经有关领导研究批准后方可采购。特别注意解决药品紧缺与积压两方面矛盾,在保证业务活动的前提下,努力降低库存占用,节约消耗,加速药品资金的周转。 2.固定资产是医院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是医院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医院应保护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提高设备使用效率,做好固定资产的维修工作,使固定资产经常处于正常使用状态。最后,要定期对财产物资进行全面清查盘点,及时发现和堵塞管理中的漏洞,妥善处理和解决出现的各种问题,做到账实相符。 (四)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保证医院经营活动合理合法 内部控制制度是医院经营管理体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目前,医院普遍对内部控制制度重视不够,对防范财务风险预警监控机制的认识不足,使一些控制制度流于形式。因此,医院应从会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出发,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使医院各部门、各岗位相互监督、制约和联系。加强监督及内部审计制度,健全各项经费开支制度,加大约束力,强化资金管理,使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为医院的发展生存,为医院更好地参与社会竞争奠定坚实的基础。 (五)强化医院财务管理网络化的建设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电子计算机已被广泛应用于医院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的各个方面,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医院财务管理网络系统一般由药品管理系统、收费管理系统、后勤供应及计划财务管理系统等组成。各系统既独立完成各自的工作,又互相监督牵制,构成医院完整的财务管理网络化体系。通过医院财务管理网络化建设,加强医院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提高工作效率,降低运行成本,使信息资源共享,为医院领导层决策提供科学、准确的财务指标,真正实现医院经济核算的现代化管理。 (六)加强财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提高财务人员的素质。 不断提高财务人员的综合素质及财务管理水平,对于将财务管理工作推向规范化、科学化的运行轨道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要加强财务人员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知识的学习,促使其掌握并灵活运用现代财务管理的方法。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做到廉洁奉公、依法办事、敢于同一切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作斗争。医疗单位的在职财务人员应自觉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努力把自己培养成为适应社会需要的复合型管理人才。 综上所述,加强医院财务管理是医院实现现代化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必将日益得到完善和发展,必将日益发挥出其巨大的作用,极大地促进医院向现代化管理迈进。 医院财务管理论文:加强财务管理提升医院核心竞争力 【摘要】财务管理是医院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医院财务管理是提升医院核心竞争力的有力途径之一。本文从成本控制、财务信息化管理、财务创新三个方面论述加强财务管理以提升医院核心竞争力。 【关键词】财务管理;成本控制;提升;核心竞争力 财务管理是医院经营活动中的一个重要的组合要素,当它能够满足有价值的、异质的、不能模仿的和难以替代的特性以后,本身就能够单独形成差异性优势,成为医院核心竞争力。这也就是说医院的财务能力与医院核心竞争力直接相关,它为医院竞争优势的形成提供前提基础和保证,直接关系到医院持续竞争优势的形成,可以和其他能力通过一定方式、过程的组合形成核心竞争优势,在一定条件下还可以直接成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一、加强财务成本控制,提升医院核心竞争力 (一)在医院建设中,提出建立“节约型医院”的目标 这个“节约型医院”就不单指一般成本意义的节约,而是包含着资源优化配置等等在内的重要内容。医院在选择竞争策略时,可利用战略成本管理的成本信息,先分析各自医疗服务所处市场的生命周期和市场份额等情况,再确定其应采取的战略。这项工作需要有各部门的协调配合和全体职工的积极参与,院领导要亲自挂帅,组织成本核算人员,实行成本战略,提高核心竞争力。只有各级领导和职工明确了成本核算的目的、意义等,才能充分发挥全体职工的积极性,在全院职工中增强经济意识,从而在工作中自觉减少浪费,控制成本。 (二)建立财务统一管理下的会计核算和成本核算机构,实现财务管理和成本核算工作高效统一 从长远发展看,医院的经济管理组织机构应当是高度集中的,即财务科的工作和经济核算办公室直接隶属于总会计师领导,使各种经济信息和决策高度集中,这种组织结构和管理方式,将有利于医院经济信息的沟通和共享,有利于经济决策的统一,有利于全院经济运行的协调一致、高效。财务核算和成本核算目标实现统一,有利于提升医院的核心竞争力。 (三)进行业务流程再造 根据战略成本管理的原则,改进医疗护理管理及行政管理流程,加强规范化、科学化。对患者的诊治及后续治疗,机器设备的维护保养、废弃处置,药品的购进等成本进行全过程管理。对大型、贵重的仪器设备的购进,事先经过充分论证,设备使用过程中定期进行效率和经济收益的成果分析。通过严格的质量成本控制和持续的服务流程优化,以低成本、低价格、高质量、高效益取得在竞争中的优势。 (四)注重战略成本信息采集工作 战略成本信息采集的范围包括财务与非财务、数量与质量、经济与非经济、物质与非物质等。与医院价值链相关的供应商建立电子资料信息,相互协调地进行成本改进等都是医院制定战略成本规划的有效渠道。战略成本管理的实施,还应关注竞争对手和对整个行业价值链的分析,知己知彼、洞察全局,并由此形成价值链的各种战略。如对某项医疗技术的改进和更新,可能使成本上升,但同时可以提高医疗质量,增加医疗服务的附加值,使成本效益比更为理想,甚至成为竞争优势。 二、加强财务信息化管理,提升医院核心竞争力 第一,财务实现信息化可以使财务人员从繁重的财务事务中解脱出来,使有限的财务人员更多从事管理会计和经济核算的工作,加强财务分析,建立财务综合分析数据库,定期向各管理部门及院长报送财务分析报告,及时提出财务建议和备选方案,从而实现财务信息管理的现代化、程序化、标准化、实时化、科学化、精确化和系统化,还能及时反映出医院经营方面存在的不足,为领导决策提供充分的依据。加强财务系统网络化,这样将极大地延展财务管理职能,提高财务管理质量,充分运用现代管理的技术与方法,建立严密的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使现代医院财务管理达到更高的水平,实现财务资源配置的最优化,整合医院的财务资源,提升财务管理的效能,提高医院财务管理人员的工作效率和医院的综合竞争力。 第二,信息化建设可以建立有效的内控制度,是实施内控制度的重要手段。如果将内控制度与信息化有机结合起来,就能很好实现内部控制的目标,为管理层的决策提供更准确、更及时的财务信息;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把握先机,更加全面地发挥信息化在财务管理工作中的作用,以提升医院的核心竞争力。 第三,医院财务工作是一项政策性、业务性、时间性很强的工作,在当今科学技术发展迅速、信息容量增加的时代,财务人员的素质是财务信息化建设最终能否取得成效的决定性因素。因此,必须注重财务人员的培养和培训工作,大力提高财务人员自身素质,更新知识结构,掌握必备的现代信息技术,特别是对实际业务工作中表现的突出问题进行培训,以不断提高财务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整体素质,从而有力推动财务信息化管理进程。在现代高科技条件下,医院财务管理系统作为医院信息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充分利用信息化对医院发展的重要性,建立和完善财务管理信息系统;并通过健全财务信息安全防范体系使信息时代财务管理更安全可靠地运行,形成合理高效的管理能力,更好地提升医院在市场中的竞争能力。 三、加强财务管理创新,提升医院核心竞争力 (一)要有资本运营管理观念 传统的医院财务管理主要以医疗经营活动为主,只重视收入和支出的管理。不关心医院资本运行的质量及资本负债结构的问题。只重视药品、材料和设备的成本变动,不关心资本价格和价值的变化。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医院财务管理必须关注资本运营的管理。资本运营要求医院在经济活动中要以资本保值、增值为核心,注重资本的投入产出效率。资本运营下的财务管理,不仅要通过医院内部资源的优化组合,达到增值的目的,还要利用一切融资手段,扩大利用资本份额。通过控股、融资、兼并、联合和组建医疗集团等途径实现资本的扩张,将医院内部资源和外部资源结合起来进行优化配置,以获得更大的资本价值增值效果。 (二)要有风险价值观 风险是影响财务管理目标的重要因素。医院经营呈现出高风险和风险形式多样化。一是大部分医院负债比率比较高,医院的负债一部分是银行贷款,一部分是占用医药公司的应付账款。贷款使医院的财务费用加大,占用医药公司的应付账款时间过长,容易使医院的信誉受到影响,另外过长的付款期,会使药品价格过高。可减少付款期,从而相应地把药品价格压下来,使病人的负担减轻,在同地区同病种的住院费用最低,增加医院的竞争力。二是纠纷发生得比较多,一旦发生纠纷,家属就会围攻医院,给医院造成很不好的影响,影响医院的经营、信誉。因此,在经济核算时,要给各科室增大压力,如出现医疗事故要给科室、个人适当的经济处罚,尽最大努力减少纠纷的发生,降低给医院带来的负面影响。为此应以现代手段创新风险管理方法,一方面要对风险的各种表现形式进行有效识别,确定风险管理目标;另一方面要建立风险的计量、报告和控制系统,以便采取合理的风险管理政策。 财务管理工作是一项综合性的管理,涉及医院的外部环境和内部的各种管理,需要不断地总结经验,在实践中不断摸索,不断创新。在日常生活中,医院员工往往习惯于遵循前人的思维方式和处事方法,而忽视了更为重要的创新,总是无法取得有效的突破。如果能打破常规,从习惯中向前迈一小步,就能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作为处于医院管理核心地位的财务管理,无论在观念上还是管理层次上都应与时俱进,积极参与更大范围、更高层次上的竞争,提高医院的综合实力和核心竞争力。
本文探究了员工离职在多个方面对企业绩效产生的影响,同时为降低员工离职带来的风险对企业提出合理的建议。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数据显示,中国60岁以上的人口总数占总数的13.26%。人口老龄化对中国来说是个不能回避的问题。2010年10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予以公布,第十条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员工是企业价值的创造者,阳义南、连玉军(2015)也在研究中指出社会保险的覆盖率越高、种类越多,员工辞职率越低,无法否认员工离职行为会对企业绩效带来不确定的影响。那么人口老龄化背景下员工离职行为对企业绩效会产生何种影响? 一、员工离职的时代背景 信息经济时代的到来,知识型员工越来越成为企业创造价值的源泉,而90后作为知识型员工的典型代表,他们的价值观、行为也受到时代的影响。据前程无忧《2017离职与调薪调研报告》中显示,2016年员工离职率到达20.1%。随着科技的发展、人工智能的出现,使得他们面对的压力也更多;高学历的普遍,就业竞争形式愈演愈烈;独生子女面临赡养父母的压力。可见90后员工对于企业提供的社会保障、薪酬福利等更为重视,与80后追求稳定工作的价值观大不相同。在此时代背景下,员工离职已成为普遍现象。 二、员工离职对企业绩效的影响 (一)员工离职与企业生产率 员工在其岗位上工作时间越长,其工作熟练程度越高,生产效率则越高。员工主动离职,关键岗位空缺会导致企业无法正常运营,若长期无法招聘到新员工,则会导致较高的空位成本。招聘新人,由于缺少工作技能经验造成岗位低效率,从而不利于企业生产率的提高进而降低企业绩效。尤其是当掌握本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员工离职,有可能会导致企业商业机密外泄,对企业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员工在工作期间积累了许多与客户之间的交际关系,尤其是对服务业来说是一笔巨大的财富,员工的离职甚至可能会导致与员工建立起亲密关系的大客户的流失,使得企业丧失了许多顾客,损失了很多利润,即便是员工离职时会有工作交接,但是却无法保证员工交接过程的是否会按照公司既定的离职流程办手续,而不产生其他的想法,其对企业绩效也会产生消极的影响。但是在大数据时代,大多数企业都会运用客户关系管理系统,将许多客户信息录入数据库,避免员工离职带来的消极影响。 (二)人员流动成本 员工离职会对企业造成许多直接的成本,主要包括离职成本和招聘培训新人的成本。在杨煜琦(2018)关于企业员工流失后果调查分析中发现,员工离职为企业带来的招聘成本在经历时代将日趋减少;员工离职并非一定给企业带来更多的培训成本,尤其是高科技行业来说。可见员工离职所造成的人员流动成本在当前时代下对企业绩效不会造成太严重的影响。 (三)员工离职对其他员工行为的影响 具有高声望或拥有较强号召力的关键员工离职可能会对身边未离职员工的心理造成负面影响。严重时可能会使人心动荡,员工工作心不在焉,组织凝聚力降低,对企业绩效产生不利影响。更甚可能会造成大批员工离职,使企业的运营机制瘫痪。 (四)员工离职对企业的积极影响 主动离职的员工中也包括绩效表现平平者,此类员工的离职对企业招聘更优秀、更合适的人才提供了机会,也有助于企业发现新的商机,把握新的机遇,为企业注入新的更有活力的知识和技术。同时员工的主动离职为管理者敲响警钟,要求管理者从组织层面寻求员工离职的原因,然后采取相应的措施,为以后避免核心关键员工流动做好预防。 三、结论与建议 (一)结论 钟宁桦(2012)基于非上市公司问卷调查数据的实证结果表明,好的企业治理结构导致了高福利,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的覆盖率更高。与此同时,在治理结构好的企业中,员工有着更长的在厂平均年限(任职期)。说明在人口老龄化发展大趋势下,企业福利尤其是社会保险,对员工流动性有很大程度的影响,也是企业留住优秀员工可采取的积极措施。基于上文描述,可发现员工离职对企业绩效的影响是多方面不同程度的,不仅存在负面的影响也会对企业绩效产生积极的影响。员工离职造成的流动成本对企业绩效的影响是微弱的,但掌握核心技术或者了解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关键员工离职会对企业绩效产生不利的影响,在大数据时代下,员工离职造成客情关系的损失也在降低,而员工离职对未离职员工的心理作用虽是无法量化的,但对企业绩效仍会有不确定性的影响。 (二)建议 在竞争日益激烈的当下,企业应主动规避员工离职可能带来的风险,尤其是关键员工的离职,做好应对措施。企业核心技术所使用的专利尽量为多人所有,建立研发与技术团队。为防止岗位空缺,需要合理的人力资源制度,培养有潜力的岗位接班人。为员工提供发展机会,建立一套未来培养计划,让员工对未来充满希望。同时,如果离职已经演变成不可避免的事实,企业应该再次与员工进行进一步的沟通,询问其离职原因,对工作不满意的地方,对公司的看法与建议。由此可了解企业内部大众员工对企业的看法,为接下来的工作做好准备。 参考文献: [1]阳义南,连玉君.社会保险能降低员工辞职率吗?———中国综合社会调查的双重差分模型估计[J].经济管理,2015,37(01):168-179. [2]杨煜琦.企业员工流失后调查分析[J].商业经济,2018(10):93-94+186. [3]齐红倩,闫海春.人口老龄化抑制中国经济增长了吗?[J].经济评论,2018(06):28-40. 作者:甄彩霞 单位:郑州大学
财务会计方面论文:中小企业财务会计问题及解决方案 【摘 要】:我国中小企业数目众多,行业地区分布广泛,对国民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稳定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但中小企业财务会计工作目标定位不明确,财务会计制度不健全极大影响其快速发展。本文对中小企业财务会计工作存在问题从财务信息使用者方面提出建议。 【关键词】:财务会计制度 委托 会计信息 一、中小企业财务会计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财务会计工作目标定位的不明确 财政部的《企业会计制度》《金融企业会计制度》都制定了中小企业财务会计核算与财务报告规范,以加强中小企业会计管理。中小企业财务会计目标的确定,不仅直接涉及会计规范的价值取向和会计方法程序的选择,同时也有利于会计目标理论体系的完善。中小企业与大型企业相比,在规模、组织结构和资金来源等方面有着明显的差别,这些差别导致中小企业会计信息需求发生了一些变化。 (二)中小企业财务会计制度不健全 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都是以股份制企业或上市公司为背景制定的财务会计规范,与中小企业的管理模式、生产模式和资金运行的模式差异较大,再加上中小企业会计核算研究和制度建立上的缺位,财会人员职业判断能力的限制,使中小企业的财会人员,不可避免地陷入选择适用性财务会计制度的困惑。 财会人员的双重受托责任,源自于委托关系,他要求财会人员同时维护所有者和经营者双方的经济利益和社会利益,履行核算控制和监督经营者的双重责任。按照我国现行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国有中小企业、集体企业、个体企业、乡镇企业、民营科技企业等均属中小企业之列,他们中的大多数企业所有者与经营者却浑然一体,企业所有者自行管理企业,也就是企业不存在委托关系。财务会计人员只接受所有者委托,监督企业的各项经济活动有无偏离原定的企业目标,确保企业自身利益最大化。此时,却仍要求财务会计工作代表利害关系各方,保证为所有利害关系人提供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实践证明是不现实的,这是中小企业财务会计工作的又一困惑。 中小企业在会计制度方面正面临着漠视相关法规和制度,对财务管理的理论方法缺乏应有的认识和研究;同时还存在由于受到规模、财力和人力的限制很难进行内部控制,人员素质参差不齐。要构建完善的财务会计制度,中小企业老板必须充分认识到财务管理是企业管理的核心内容,进行必要的投资,聘请高质量的会计人员,会计出纳必须严格分人管理,控制资金风险。 二、针对中小企业财务会计工作存在问题的解决措施 首先,企业内部管理需求不是中小企业财务会计的主要服务对象。财务会计是以企业外部信息使用者为导向的,虽然财务会计信息可以为企业经营者用来评价企业经营情况,为企业内部经营管理决策提供有用的参考,但由于经营者是企业的“内部人”,掌握着财务信息的生产和供给的权利,他们完全有能力也有条件从自己的决策需要出发,直接从企业取得比财务会计报告更为详细可靠的信息。如果以企业内部管理的信息需求为主导,则企业会计所披露的范畴就不再仅局限于对外报告的财务会计信息,还包含了管理会计等内容,不仅可提高会计信息的提供成本,更重要的是还易泄露企业的商业机密,不利于企业的发展。 其次,税收征管需求也不适宜作为中小企业财务会计目标的主导。从会计信息使者的划分看,税收部门与投资人、债权人一样都受法律保护的企业外部信息使用者。但是税收征管部门不是企业资金来源的提供者,及时足额缴纳税金只是企业向国家应尽的义务,是对企业开展正常经营活动的基本要求,把满足税收部门的信息需求放在主要位置,而忽视债权人等企业利益相关者的信息需求,对促进企业长期发展不利,企业也缺乏主动提供信息的内在动因。 综上所述,企业内部管理层和税收征管部门都不是典型的中小企业会计信息使用者,中小企业的财务会计目标应定位于对促进企业长期发展有重要作用,且企业也有意愿向其提供信息的外部会计信息使用者债权人。债权人是中小企业最主要的会计信息使用者,对中小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目前中小企业向银行贷款融资困难有多种原因,但主要原因是信息不对称。信息不对称对企业向银行贷款融资带来两个问题:一是银行无法精确的贷前判断;二是中小企业一般来说信誉度不高,风险较大,对其实施监控的成本较高。于是,银行对中小企业的“惜贷”就产生了。而从中小企业方面看,大多数中小企业习惯于保守,不愿泄露企业相关信息,却不知无意间扩大了外界,特别是银行对企业的不信任,这就造成了虽然目前政府已出台了多项鼓励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但银行对中小企业的贷款仍十分谨慎。因此,中小企业应抓住良好发展机遇,增强信息披露意识,规范会计核算,向社会特别是银行提供真实可靠的信息,降低因信息不对称带来的影响,逐步提高企业的资信水平,提高银行对企业贷款的积极性,从而加速企业发展创新的步伐。 财务会计方面论文:浅析财务会计目标 摘要:财务会计目标是期望会计达到的目的或境界。必须在认识财务会计的客观职能和会计信息使用者的主观要求基础上,辨识财务会计目标。财务会计目标的实现范围取决于财务会计的客观职能,而财务会计目标的实现程度则取决于财务会计信息质量特征的具备程度。 关键词:财务会计;会计目标;财务会计职能;财务会计信息质量 前言 财务会计目标是财务会计基本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即期望会计达到的目的或境界。会计目标既是一个理论问题,又是一个实践问题。会计目标虽然是人们主观认识的结果,但它并不是一个纯主观的范畴,会受到特定历史条件下客观存在的经济、法律、政治和社会环境的影响并随环境的变化而不断变化,具有主观见之于客观的性质。研究会计目标对会计的实践工作以及会计准则的制定既有重大的指导意义,又有较大的实践价值。目前在我国会计理论界对财务会计目标的研究仍处于见仁见智的状态。笔者认为,必须在财务会计的客观职能和会计信息使用者的主观要求基础上,辩证认识财务会计目标。财务会计目标作为一种主观愿望,其实现范围取决于财务会计的客观职能,而其实现程度则取决于财务会计信息质量特征的具备程度。 一、财务会计目标的内涵 对于财务会计目标的内涵,在会计理论界并没有形成一个权威的、可为学术界普遍认同的观点,财务会计目标的研究在目前仍然处于各抒己见、尚未有定论的局面。纵观会计理论界对财务会计目标的研究,归纳起来主要有两大流派,即“受托责任派”和“决策有用派”。受托责任学派认为,会计的目标就是以适当的方式有效反映受托人的受托责任及其履行情况。换言之,会计应向委托人报告受托人的经营活动及其成果并以反映经营业绩及其评价为中心。其依据是,资源所有者将资源的经营管理权授予受托人,同时通过相关的法规、合约和惯例等来激励和约束受托人的行为,受托人接受委托,对资源进行有效管理和经营并通过向资源提供者如实报告资源的受托情况来解除其受托责任。受托责任学派更强调信息的可靠性,它在重视资产负债表的基础上格外重视损益表。决策有用学派认为,会计的目标就是向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对其决策有用的信息。换言之,会计应当为现时的和潜在的投资者、信贷者和其他信息使用者提供有利于其投资和信贷决策及其他决策的信息。其依据是,资源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后,在资本市场介入的条件下,资源所有者对受托资源有效管理的关注程度会降低,转而更为关注所投资的企业在资本市场上的风险与报酬。决策有用学派更强调会计信息的相关性,即要求信息具有预测价值、反馈价值和及时性,更关注与企业未来现金流量有关的信息。笔者认为,决策有用和受托责任是互有关联的会计目标,受托责任是实质,决策有用是形式。受托责任是会计产生和发展的根本动因,提供反映受托责任的信息是会计的根本目标。考虑我国的现实国情,笔者认为,我国会计目标的现实选择应定位于决策有用。 二、财务会计目标的实现范围取决于财务会计的客观职能 财务会计作为一个信息系统,在考虑会计信息使用者的需求情况下,只能从力所能及的范围方面来探讨会计信息的有用性或财务会计目标。脱离财务会计信息系统力所能及的范围来讨论会计信息的有用性或会计目标,在财务会计信息系统没有相关职能的情况下追求会计信息的有用性,其最终结果只能是使财务会计信息系统成为会计信息使用者遭受的金融风险、投资风险、决策风险的替罪羊。影响投资和决策的因素是众多的,会计信息只是其中之一,而且也不一定是决定性的因素。在某种程度上,即使是财务会计信息系统正常运转,得出的财务会计信息也真实、可靠,但债权人和投资者等会计信息使用者也可能由于其他因素的综合影响而蒙受损失,使原本为有用的财务会计信息成为无用。 财务会计作为一个信息系统,具有反映、控制、评价、预测、决策等5项职能。会计信息系统的反映职能,是指财务会计通过其一系列程序和方法,把已经发生或已经完成的经济活动的数据记录下来,经过必要的计算、分析、综合,加工成为全面、系统的财务信息。这些财务信息主要反映企业已经形成的财务状况、财务状况的变化和经营成果。财务会计信息系统的控制职能,则表现为会计信息系统对经济活动的控制,其目的主要在于引导经济活动按照预定的计划和要求进行,以实现既定的目标。会计信息系统的控制职能主要体现于财务会计监督方面,会计监督通常是通过会计确认来实现的。在我国,国家财经政策、法规和企业财务会计制度、计划或预算等,是实施会计监督的依据。财务会计通过对企业经济活动有关数据进行会计确认,把符合会计确认标准的数据进行加工处理,提供反映计划或预算实际执行情况的财务信息。会计信息系统的评价、预测、决策等职能,由于都要在财务会计信息系统提供的会计信息基础上,通过会计信息使用者对会计信息的分析、比较以及综合运用,才能进行。这实际上是涉及到会计信息使用者对会计信息的理解、运用和驾驭能力问题。笔者认为,财务会计信息系统的基本职能就是反映和控制,财务会计作为一个信息系统,对已发生或已完成的经济活动实施或执行反映和监督职能,将已发生或已完成的经济活动数据加工成会计信息提供给会计信息使用者。 三、财务会计目标是财务会计职能与会计信息使用者需求的辩证统一 目前无论是受托责任观的财务会计目标还是决策有用观的财务会计目标,其对财务会计目标的要求,主要都是从会计信息使用者的角度来考虑的。由于财务会计信息的有用性是建立在财务会计(会计信息系统)提供会计信息的可能性和会计信息使用者对会计信息的企盼性基础之上,单从会计信息使用者的角度来讨论财务会计目标或会计信息的有用性是不够的。笔者认为,对财务会计目标的认识,除了要从会计信息使用者要求的角度来分析以外,还应从会计信息系统职能的角度来进行论证,即财务会计目标的认定既要考虑会计信息使用者的主观愿望,也要考虑会计信息系统的客观能力。 第一,会计信息使用者是多元的,有些是现有的,有些是潜在的。由于会计信息使用者是多元的,不同的会计信息使用者对财务会计信息的有用性必然有不同的需要,即使是同一个会计信息使用者,在不同时期出于对不同利益的追求,其对会计信息的有用性也会有不同的要求。而财务会计作为加工、生产会计信息的系统,其所提供的“产品”只有一种,即会计信息。所以这里就存在一个众口难调的问题。由于财务会计信息系统所生产的“产品”无可替代,从经济学的角度看,财务会计必须是在考虑会计信息使用者需求的情况下尽可能地提供质量高、成本低的会计信息。 第二,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会计信息使用者对财务会计信息有用性的要求也会不断变化和发展。而财务会计作为人为的信息系统,却有其运行的固有规律及相对固定的要素、结构与功能。从系统论的观点看,一个系统如果其要素、结构没有改变,则其功能一般也不会改变,而功能没有改变,则该系统满足人们需求的能力也不会改变。当然系统的要素、结构是可以改变的,但这需要时间和过程,在系统的要素、结构和功能尚未发生变化之前,不能仅从会计信息使用者的主观愿望出发,对财务会计信息系统提出不切合实际的要求。 第三,不同的会计信息使用者由于其对财务会计信息的理解程度和驾驭能力的不同,其对财务会计信息的有用性也会有不同的评价。财务会计信息对会计信息使用者而言具有不对称的特点,而且会计信息使用者也会由于其对会计信息的理解程度和驾驭能力的不同,失去或部分失去财务会计信息原本就有的有用性。 基于以上原因,在考虑财务会计目标的时候,除了要从会计信息使用者的角度来分析、考虑以外,还要从财务会计作为会计信息系统的角度来加以考虑,力求实现财务会计信息系统职能与会计信息使用者需求的有机结合。 四、财务会计目标的实现程度取决于财务会计信息质量特征的具备程度 尽管财务会计目标是会计信息使用者对会计信息系统的一种主观愿望,它体现为会计信息使用者主观需求和财务会计信息系统客观职能的辩证统一,为财务会计信息系统的客观职能所决定,但这并不意味着财务会计信息系统实施或执行了反映和监督职能以后会计信息就会有用,财务会计目标就能实现。这里还有一个会计信息加工出来以后是否“适销对路”和“价廉物美”的问题。“适销对路”指的是会计信息为会计信息使用者所需要,而“价廉物美”指的是以较低的成本生产出高质量的会计信息。任何事物都有其绝对性和相对性,财务会计目标的实现程度,体现为可靠性、可比性、及时性、明晰性和重要性等财务会计信息质量特征的具备程度。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财务会计目标的实现程度取决于以上会计信息质量特征的具备程度。会计信息有用性是指会计信息具备了可靠性、可比性、及时性、明晰性和重要性等会计信息质量特征,是因为从财务会计信息系统的客观职能看,其力所能及的就是这些方面。至于相关性的问题,笔者认为会计信息质量特征有个体和总体相关性之区分。从个体相关性看,由于其所涉及的是各会计信息使用者的主观愿望和各会计信息使用者分析、驾驭、使用会计信息的能力等因素,而所有主观愿望和能力因素都不是财务会计信息系统所能左右的。因此笔者认为,不宜将个体相关性作为会计信息是否有用或财务会计目标是否实现的会计信息质量特征。如从总体相关性看,由于财务会计是随着社会生产的发展和经济建设的繁荣而产生、发展的,所以财务会计的“产品”———会计信息,就必然为社会生产和经济建设所需要。也就是说,对社会生产和经济建设而言,会计信息具有与之俱来的总体相关性。在这种情况下(会计信息对社会生产、经济建设相关),财务会计信息系统如果将已发生或完成的经济活动数据加工成会计信息,会计信息也具备了可靠性、可比性、及时性、明晰性和重要性等会计信息质量特征,则我们应该认为会计信息有用,财务会计目标已经实现。同样会计科研成果(会计理论、会计思想、会计观点等)如果能指导、规范会计实践最终得出具备以上特征的会计信息,则可认为该会计科研成果是科学、客观、可行和有效的且价值为正。 财务会计方面论文:浅议工程项目交付后的财务会计管理 摘要:本文就工程项目交付后的有关财务会计管理工作谈了几点看法即组成善后工作小组;企业各部门负责人应监督、协助拟撤消的项目经理部相关工作人员做好各方面的工作;企业的清欠办公室受理各撤消机构的债权、债务后独立核算,日常会计工作应由企业总会计师直接负责。 关键词:工程项目;财务;会计 按照规范的项目法施工管理要求,施工企业为新承接的建设项目而组建的工程项目经理部,应在工程项目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并基本完成各项结算、竣工资料交接等手续后,随之撤消。本文拟就此后的有关财务会计管理工作谈几点看法。 一、组成善后工作小组 施工企业对拟撤消的所属独立核算的工程项目经理部,成立由企业主管领导牵头,经营预算、财务、物资、机械、工程、工会、办公室等部门负责人,以及被撤消项目经理部经理及其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善后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同时,企业应设立清欠办公室,除负责整个企业的清理外欠工作外,还负责接受被撤消机构的债权、债务、档案资料等,并进行项目竣交后的债权债务清理等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 二、企业各部门负责人应监督、协助拟撤消的项目经理部相关工作人员做好各方面的工作 1.经营预算部门 负责将工程项目的最终决算报经建设单位审批完毕,交财务会计部门进行帐务处理。 2.物资部门 负责将甲方所供材料的帐项核对签认完毕以及所有自购材料的手续完备(发票、点验、出库料单、动态表等),并将工程剩余材料或出售、或退货,使其尽可能减少到最低存量,经工作小组协调将最后剩余材料按市场协议价有偿调拨到所瞩其他项目;租赁的周转材料全面清点向租赁方移交,并办理好租赁费清算手续;自购周转材料列示清单由工作小组按市场协议价有偿调拨给企业租赁公司统一管理。上述手续齐备后交财务会计部门进行帐务处理。 3.机械部门 负责对租赁机械设备维修后向租赁方归还,并办理完租赁费用清算手续;自购机械设备原则上按财务帐面净值由工作小组协调向企业租赁公司作有偿调拨;不够固定资产管理的生产工具、备品虽已全额摊销进入成本或兼用,也应做出移交清单,经工作小组协调后按协议价有偿调拨给企业租赁公司。上述手续齐备后交财务会计部门进行帐务处理。 4.办公室 将已全额排列企业福利费的食堂福利设备、炊具等列出清单,由工作小组协调在企业内各单位按实际需要无偿调拨;由企业工会经费购置的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项目经理部向企业工会组织办理交接手续,或由企业工会直接无偿调拨给其他单位。 已全额摊销进入成本费用的办公用低值易耗品、家具备品以及仍有实物存在的临时设施等资产,项目部参考市场价,经工作小组审核后由企业行政办公室组织协调有偿调拨给所属其他单位;自购办公用固定资产按财务帐面净值由工作小组协调有偿调拨给企业所属其他单位。 上述手续齐备后交财务会计部门进行帐务处理。 5.财务部门 根据各相关部门提供的各种资料认真进行实物资产、债权、债务的清理工作;按会计核算要求计提相关的税金和费用;根据竣工审计意见书进行必要的帐务处理,包括根据工程质量状况预提该项目的保修费用等。 帐务处理的要求:所有债权必须有对方单位或个人签认;所有的帐面实物资产降为零;所有负债要有详细清单;所有收入、费用要按规定核算到企业规定的截止日期并进行结转。 最终的损益上转企业财务部门,最后做出移交财务决算,并附工程有关详细报告,包括:工程概况、工程决算情况、项目资金收支情况、责任目标完成情况、税金交纳及其他需披露的重要经济信息等。然后将所有帐簿封帐后连同会计档案等向企业清欠办公室移交。 三、企业的清欠办公室受理各撤消机构的债权、债务后独立核算 日常会计工作应由企业总会计师直接负责根据工作小组的安排,必须保留的善后工作人员(包括向甲方催款清算人员、必需的财务管理人员等)派到企业清欠办公室助勤,进行进一步的债权债务清理工作。其余人员能在所属各单位调剂的办理调转手续;其他富余人员到企业人才劳务公司报到。派到清欠办公室助勤的人员享受企业机关正常工资待遇,但不享受企业机关奖金标准,其奖金按照清欠的成果考核,由企业主管领导特批。工程项目保修期间发生的人工费、材料费等在预提的保修费用列支,保修责任结束后,预提保修费用的节超,调整企业当期损益。 财务会计方面论文:浅议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的发展趋势 [内容摘要]人类社会进入21世纪,迎接我们的是一个全球化,信息化,网络化和以知识驱动为基本特征的崭新的经济时代--知识经济时代。对于企业所处的财务环境受整个经济环境的影响,也发生了较大的变革。财务与会计作为企业中一项重要的管理活动,如何面对变化的环境,更好地发挥其职能作用是需要我们不断研究的一个课题。本文通过对新环境下传统的财务会计报告存在的弊端及局限性的分析,阐述财务会计报告的发展趋势。 [关键词]财务会计报告 知识经济 发展 一、引言 会计发展的历史告诉我们,社会经济环境的变化和会计信息使用者需求的变化是推动财务会计发展的两大动力。进入21世纪,世界经济已进入了一种全球化,信息化,网络化和以知识驱动为基本特征的崭新的社会经济形态--知识经济(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对其的定义是以知识为基础的经济,指以现代科学技术为核心,建立在知识和信息的生产、存储、使用和消费之上的经济。 )。知识经济与以往经济的最大不同在于,经济的发展与繁荣不再直接取决于资源、资本、硬件技术的数量、规模和增量,而是直接有赖于知识或有效信息的积累和利用。它强调人力资源开发,尤其是人力资源创造力的开发在经济发展中的价值;它强调产品和服务的数字化、网络化与智能化。与经济环境的变化相适应,企业的财务环境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主要表现在:企业的经济活动日益复杂化;物价变动较以往更加频繁和激烈;行业的竞争加剧;互联网在财务会计中广泛应用;金融衍生工具飞速发展,且由于衍生工具具有以小博大的杠杆作用,由此可能带来暴利的同时也蕴藏着巨大的风险,因此人们高度关注衍生工具的报告问题;以知识为基础的无形资产也日益成为企业未来现金流量与企业市场价值的关键所在。 现行的报告体系已不能满足信息使用者对会计信息的需求。2001年1月1日实施的《企业会计制度》中规定,企业的财务会计报告由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组成。企业的财务会计报告遵循着特定的会计准则,采用规范、通用的格式进行编制,具有综合性、规范性等优点,但是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现有的企业财务会计报告因滞后于环境的变化而显示出了它的缺陷与不足。本文通过对新环境下传统的财务会计报告存在的弊端及局限性的分析,就财务会计报告的发展趋势谈一下自己的拙见。 二、财务会计报告变革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一)财务会计报告变革的必要性 会计的发展与企业的财务环境息息相关,20世纪90年代以来,高科技推动了国际经济的迅猛发展,金融创新的日新月异则带来了极大的风险。由于一些资产负债表外业务和表外项目不断增加,人们纷纷指出,传统的财务会计报表已不能充分披露有用的会计信息了,现有财务会计报告的缺陷与不足越来越显现出来,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无法满足信息使用者的不同需求 随着社会经济的日益复杂,企业组织形式及其在社会和市场竞争中的地位不断发生变化,除了直接投资者、债权人外,企业内外还出现了大量不同的会计信息使用者,包括政府部门、顾客、合作伙伴、社会部门等等。企业财务环境的变化,致使信息使用者对财务报告提出了与传统工业经济条件下完全不同的新需求,传统工业经济下信息使用者注重的是财务信息,而在知识经济下不仅要获取财务信息,还要获取非财务信息;不仅要获取定量信息,还要更多地获取定性信息;不仅要获取确定的信息,还要更多地获取不确定的信息;不仅要获取历史信息,还要更多地获取预测信息;不仅要获取企业整体信息,还要获取分部信息。信息使用者要求拓展信息披露的内容,在信息的质量上强调信息的相关性、一致性与及时性。 2、无法满足信息的时效性需求 信息的最大特点就在于时效性,及时有效的信息能为商家带来滚滚利润,而延迟滞后的信息则可能导致商家丧失商机。现行财务报告的披露无法达到会计信息质量的及时性,披露的周期、时限过长,如企业的年度财务报告要求在年度末4个月内报出,而中期财务报告要求在中期结束后两个月内报出,这样长时间后报出的信息又有多少是有用的呢,能说明企业现在的何种价值?在瞬息万变的现代社会,两个月的时间企业的财务状况可能会发生巨大的变化。英国的巴林银行就是一个活生生的例子,1994年底其账面净资产为450亿--500亿美元,而到1995年2月底,该银行已进入破产境地,此时其1994年的财务报告还未完成。由此可见,现行的财务报告体系已跟不上现代社会的发展步伐。同时较长的报告周期为企业进行各种幕后交易创造了时间条件,如在我国的上市公司中,资产重组、关联交易现象一般发生在年底编制报表前。依据过时的、经过调整的信息做决策,成功的不确定性大大增加。 3、无法反映非货币信息 随着信息化技术的飞速发展,人力资源、无形资产、数字资产、金融衍生工具等信息显得越来越重要。另外,企业的声誉、其能源的来源及产品的销售渠道等也会对企业的财务状况产生很大的影响。但由于这些因素无法用货币形式进行描述,所以无法在财务报告中列示。信息的竞争在某种程度上就意味着企业生死的竞争,但是由于现有会计报表主要是反映以货币计量的历史成本数据,在会计报表中绝大多数是有形资产的信息,而对大量无形资产的信息无法体现,从而大大消弱了会计信息的决策有用性。 4、无法满足对前瞻性信息的需求 传统收益表是建立在传统会计收益概念和收入费用观基础之上的财务业绩报告形式,它在物价基本稳定、市场经济活动单一、外部风险低的经济环境下是适当的,它能基本准确地反映企业经营活动的收益。但是,随着经济市场化程度的提高,物价的波动已成为各国经济发展过程中无法摆脱的现象。二战以后,持续的通货膨胀曾经席卷全球,受其影响,一些技术含量低的资产如原材料以及一些稀缺性资源如土地等的价格急速攀升,另一方面,技术进步导致那些技术含量高的资产如电子设备等价格直线下跌。20世纪80年代所兴起的金融创新,出现了价格波动性强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改变了传统资产的价值是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所决定,因而价值相对稳定的观念。会计界对于这些问题的讨论使人们逐渐认识到,以历史成本为计量模式的传统收益表缺乏相关性,特别是上个世纪80年代美国2000多家金融机构因从事金融工具交易而陷入财务困境,但其财务报告在危机之前仍显示"良好"的经营业绩。许多投资者认为,历史成本财务报告缺乏前瞻性、预测性的信息,不仅未能为金融监管部门和投资者发出预警信号,甚至还误导了投资者,使其判断失误。 5、无法满足信息的可靠性需求 现有企业会计报表的局限性还表现在会计人员对会计报表信息可靠性的影响,即会计人员倾向于粉饰报表。为了合理地反映收入与费用的关系,报告企业的经营管理成果,在期末,企业要根据配比原则进行大量的调整和转账处理,虽然对财务数据的处理是以发生交易事项为基础进行会计确认和计量的,但是由于这种转账和配比处理带有主观性,加上企业的会计报表对外是提供给企业的投资者和债权人使用的,从企业的管理层到财会人员都希望会计报表能够反映企业良好的经营业绩,会计人员带着这种心态来编制会计报表,就使得会计报表带有粉饰的色彩。 (二)财务会计报表变革的可行性 知识经济的兴起,网络的出现同时也为财务会计报告的发展变革提供了技术支持,表现在: 1、会计数据的载体由纸张变为磁介质和光电介质载体。 从理论上讲,数据载体的改变,从根本上消除了信息处理过程中诸多分类与再分类的技术环节;利用同一基础数据可实现信息的多维重组,从而为会计数据的分类、重组、再分类、再重组提供了无限的自由空间。 2、会计数据处理工具由算盘、草稿纸变为高速运算的计算机,并且可以进行远程计算。 计算机的使用数据处理、加工速度成千上万倍的提高,不同人员、部门之间数据处理、加工的相互合作、信息共享不再受到空间范围的局限。这种改变将使会计人员从传统的日常业务中解脱出来,进行财务会计信息的深加工,注重信息的分析,为企业经营管理决策提供高效率和高质量的信息支持。 3、会计信息输入输出模式由慢速、单向向高速、双向转变。 互联网的出现,不仅改慢速、单向为高速、双向,而且能适应网上交易的需要,实现实时数据的直接输入输出。利用计算机网络技术企业愈来愈多地通过网络与业务伙伴进行经济信息的交换与从事各种商业活动,更多地利用intranet(企业内部网)进行内部协同工作与信息管理。其结果是会计所需处理的各种数据越来越多地以电子形式直接存储于网络与计算机之中,这样将会计信息系统内化为intranet的一部分对企业的各项经济活动进行实时地处理与反映,并利用internet向企业外部相关的信息使用者,通过网络完成会计对内对外的目标成为了可能。 三、财务报告发展趋势展望 企业财务环境的发展变化使得要求变革现有财务报告的呼声越来越高,尽管这些呼声多半来自会计学术界,但也有不少来自会计信息的使用者。改进财务会计报告的建议众说纷纭,莫衷一是,最引人注意的是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aicpa)的财务报告特别委员会(即jenkins committee)发表的《改进财务报告--面向用户》(improving business reporting-a custom focus)(1994);steven m. h. wallman的《财务会计与报告的未来:彩色报告方法》(1996);由索特的事项会计发展而来的事项式报告也成为未来财务报告的发展方向之一;理论界讨论的十分热烈的还有:电子联机实时报告;分部报告;交互式报告;差别报告等。 理论界对未来财务报告的种种预测,部分解决了传统财务报告的缺陷和不足,对财务报告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但因其片面性和局限性,不能从根本上解决传统财务会计报告存在和面临的问题。笔者认为,我们研究财务会计报告的发展趋势,可从对其目标、报告方式的分析入手,充分借鉴理论界对财务报告发展趋势的种种预测,确立一种适应未来财务环境,从根本上克服传统财务报告弊端的财务报告模式。 (一)未来财务报告的目标与报告方式 1、未来财务报告目标 关于会计目标,当前理论界主要有两种观点,一是受托责任观,认为反映经营者的受托经济责任是会计的基本目标;二是决策有用观,认为向投资者等信息使用者提供有助于决策的会计信息是会计的主要目标。随着经济的发展,企业财务环境的变化,会计的目标逐渐由受托责任观向决策有用观转变,同样未来财务报告目标也将继续锁定在为企业各利益相关者决策提供快捷灵敏的相关财务信息,在知识经济时代,随着资本市场的发展与完善,企业的股东结构日趋多元化,这就要求企业不仅要考虑现有投资者的信息需求,更要将企业推向潜在的投资者,吸引潜在投资者的注意。为做到这些,企业的财务会计报告要向使用者充分披露有关企业未来发展前景,盈利预测,现金流量的信息。充分利用网络优势随时向外提供信息,同时财务信息的质量特征仍然要坚持可靠性、相关性、及时性与可比性,尤其是在可靠性与相关性的权衡中更偏向于相关性。历史(事后)信息满足可靠性,同时也是相关性的基础;未来预测(事前)信息满足相关性,同时应强调对预测信息的规范,尽可能提高预测信息的可信度和可靠性。达到这样的境界之后,相关性与可靠性的矛盾就减缓了。两者的相互关系应该是相辅相成的。 2、未来财务报告方式 未来财务报告在信息载体(存储介质)、传递方式与表述方式等方面都将与传统方式作不同程度的告别。随着信息技术的普及应用与提高,企业总有一天会取消纸质(书面、报纸)财务报告的印刷与传递,而是在网上信息;信息使用者也不必等待寄送或亲自去获取财务报告。在信息的表述方式上,不再仅限于文字与表格方式,而是更多地运用图形与音像方式恰如其分地表达信息内涵,做到图文并茂,音像俱全,使信息的表达更形象、直观、更易于被使用者接受和理解。因此,未来财务报告应是在网络上转输的、表式信息与音像化信息相结合的,更为简明易懂的一种实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在2000年1月1日发出通告,要求上市公司除在证监会指定的报刊杂志上登载年报摘要外,必须上网公告,而且对于在网上的年报信息要承担同样的责任。 (二)未来财务报告模式展望 笔者认为未来的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是一种以事项会计为基础的,可以向信息使用者充分披露有关企业未来发展前景,盈利预测,现金流量等财务信息的更为简明易懂的一种交互式的实时报告。这种财务报告模式借鉴与融合了现有的几种对未来财务报告的预测,它以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全面收益报表(第四财务报表)为支柱。 首先,未来的财务报告由于信息量的不断扩大,会显得更加冗长,很可能出现信息混乱甚至污染,给会计信息使用者带来使用上的不便。事实上外部信息使用者总是试图索取更多的信息,源于他们不了解企业的内部经营状况,企业对于他们来说是一个黑匣子,而他们作为投资者或债权人却不得不与企业发生经济关系。因此他们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只能一味要求增加信息量,而面对铺天盖地的信息他们又显得束手无策。实际上他们真正需要的是走进黑匣子,随时获得自己所需的信息。因此,要完全满足他们的需要,我们可以借鉴交互式按需报告模式,打开企业这个黑匣子,让外部信息使用者有限进入企业内部,使之在规定的范围内与企业进行信息交流,从而改变用户被动接受会计信息的现状。同时通过双向的信息传递,使信息的提供者与使用者做到知己知彼,减轻信息的不对称现象,提高资本市场的效率。这种财务报告模式可以使信息使用者通过反馈系统参与报告的生成过程,能更好的满足他们对信息的不同需求。另外,通过交互式报告模式还可以将企业的财务信息置于使用者的监督之下,从而增强信息的可靠性和真实性。 其次,这种财务报告模式是一种实时报告系统,有效地解决了信息的时效性问题。它通过提供实时的财务信息,为经营决策者和信息使用者做出正确的判断服务。这里所讲的"实时"有相对实时和绝对实时之分。企业可以根据成本效益原则,视企业自身的情况而定,可以每发生一笔交易就报告一次,实施绝对的实时报告,也可以一天,十天,半个月,一个月报告一次,实施相对的实时报告。当然,实时财务报告系统对企业的it技术有较高的要求,但它对于适时了解企业的财务信息,做出正确的决策具有重要的作用。 再次,这种财务报告模式通过增加全面收益报表,可以让报表使用者更清楚地得到有关一个企业财务业绩的全部信息,更好的满足信息使用者对企业财务信息特别是反映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预测信息的要求。 最后,未来财务会计报告在计价模式上将向多元计价模式发展,由历史成本计量到公允价值计量,同时考虑通货膨胀的因素;在披露信息的范围上将有很大的扩展,将多多反映非货币性的信息,像关于企业人力资源、无形资产、数字资产、金融衍生工具等方面的信息。 未来的财务报告包含大量的非财务信息,这些信息都由会计部门披露,必然会影响会计部门的工作效率。而非财务信息的可靠性至今未有一个有效的保障机制,把非财务信息纳入会计披露内容必然影响会计信息质量。为此,在未来的财务会计报告中,可以借鉴分部式报告的观点,可以考虑让相关部门参与非财务信息的披露。比如,有关人力资源方面的信息由会计信息系统进行确认、计量,同时可由人事部门协助披露人事政策及其变动方面的最新信息;有关销售协议方面的信息由销售部门披露;有关社会责任方面的信息由公关部门协助会计部门披露。在未来的财务报告中,披露部门从会计部门拓展到人事、销售、公关等部门。借鉴彩色报告的观点,把这些部门的信息分为核心与非核心信息。非核心信息作为公共产品具有及时使用性,不需保密,可以对外公开,核心信息只由财务部门、企业高层管理当局和董事会主要成员垄断使用,不对外公开。 (三)几点建议 随着我国现代企业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我国的资本市场必将获得充分的发展,广大的投资者将逐渐成为上市公司会计信息重要的使用者之一。他们的经济决策越来越复杂,对会计信息的质量要求也越来越高,因此,从长远来看,我们需要将为投资者提供决策有用的信息摆在核心和重要的位置上,相应的改变会计信息重可靠轻相关的现状,提高会计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充分性和及时性,更好的为会计信息使用者服务。 不论将选择何种未来财务报告的模式,在推行之前,首先要完善它的外部环境: 第一,制定相应的会计准则,为确认和计量提供依据。尤其是要根据我国市场经济的实际发展情况,适当拓展现行价值或公允价值运用的范围。 第二,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相分离,为突破实现原则创造条件。从根本上说,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的目的是不同的,如上所述,财务会计是向信息使用者提供决策有用的信息,要考虑信息的相关性和可靠性,税务会计的目的则是保证国家能够公平、足额的征税,要考虑收益的实现性和确定性。鉴于现有财务报告的附注越来越长,企业在处理权责发生制与收付实现制的冲突时能够有制度和法律可循。 第三,充分发挥注册会计师的审计作用,为真实可靠的提供财务报告提供外在的保证。规范注册会计师"市场经济守门员"的作用。 第四,会计作为一门规范性很强的学科,拓展财务报告的模式,特别是大量表外信息的披露,必须在政府出台会计准则加以规范的前提下进行,同时独立审计工作也要随之改进,拓展审计范围,增加对前瞻性信息的审计,以防企业因提供不确定性的信息而陷入诉讼危机之中,也防止企业管理当局操纵会计信息。 知识经济的发展,在促进社会发展的同时对社会提出了严峻的挑战,如何面对挑战,适应环境的变化,找寻一种恰当的财务报告模式,是时代赋予会计人员的使命,以上我就财务报告的发展趋势谈了自己的看法,谨希望对会计报告的发展有所裨益。 财务会计方面论文:基于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的关联分析 【摘要】 文章基于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的进展,分别论述了财务会计概念框架与基本准则、财务会计理论、会计研究方法之间的关系,阐述了财务会计概念框架法律地位模式及其选择,并提出从我国基本准则迈向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的相关建议。 【关键词】概念框架;基本准则;会计理论;研究方法;法律地位 一、财务会计概念框架进展概述 财务会计概念框架,也称财务会计概念结构(conceptual framework of financial accounting,cffa或cf),其权威性定义为:“概念结构是一个章程、一套目标与基本原理互相关联有内在逻辑性的体系。这个体系能导致前后一贯的(会计)准则,并指出财务会计与财务报表的性质、作用与局限性。” 不同国家对“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的名称有所差异: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称之为“财务会计概念公告(statement of financial accounting concepts,sfac)”;英国会计准则委员会(asb)称之为“财务报告原则公告(statement of principles for financial reporting, spfr)”;加拿大特许会计师协会(cica)称之为“财务报表概念(financial statement concepts,fsc)”;澳大利亚会计研究基金会称之为“财务会计概念公告(statement of accounting concepts,sac)”;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称之为“编制和提供财务报表的框架(framework for the preparation and presentation of financial statements,fppfs)”;联合国国际会计和报告标准政府间专家工作组(isar)称之为“财务报表的目标与概念”。 2004年10月,iasb和fasb开始联合立项,在两者现行概念框架基础上,结合两框架后会计环境的变化,制定一个通用概念框架。该联合项目的目标是开发一个完整的、内在一致的通用概念框架。该框架将为制定未来会计准则提供坚实的基础,并有助于实现iasb和fasb开发基于原则导向的、内在一致的、国际趋同的会计准则的目标。iasb和fasb正在分阶段实施该项目,并于2006年7月6日了第一阶段的研究成果《财务报告概念框架:财务报告目标和决策有用的财务报告信息的质量特征》(初步意见讨论稿)。目前,iasb和fasb已进入第二阶段的工作,讨论了资产、负债及其基本特征的初步定义以及报告实体的构成,该项目已达成一些暂行结论。 二、财务会计概念框架与基本准则的关系 我国财政部于2003年下半年启动了中国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的研究计划,决定分六个专门的子课题进行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的研究。这六个子课题包括会计基本假设、会计目标、会计信息的质量特征、财务会计要素及其确认与计量、财务报告的列报、会计准则制定的原则导向或规则导向。但是,最终考虑到中国资本市场的现实特征和会计规范变迁的历程,我国还是决定采纳“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名称并积极进行修订。2005年4月,由中国会计学会会计基础理论与会计准则专业委员会主办、厦门国家会计学院承办了“中国财务会计概念框架及会计准则专题研讨会”。 围绕着基本准则现在能否称为中国的财务会计概念框架,以及两者的同质性或异质性等相关问题始终在业界思辨。关于我国基本准则与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的关系,主要有以下三种观点:一是同一论,即将基本准则认同为财务会计概念框架,并对其进行适当修改,会计准则体系为“基本准则(财务会计概念框架)——具体准则”架构;二是并存论,即在对基本准则进行修改的基础上,再构建一份概念框架,会计准则体系则包括“财务会计概念框架/基本准则——具体准则”架构;三是替代论,取消基本准则,构建财务会计概念框架,并且不再赋予其基本准则的身份,实现由“基本准则——具体准则”架构向“财务会计概念框架——具体准则”架构的转变。 笔者认为,“替代论”的观点遵循了两者转化的客观规律,又是务实性的举措,是制定我国概念框架的必然路径选择。葛家澍教授于2005年提出制定中国的财务会计概念框架分两步走的设想:“第一步先修改、充实现行基本准则;第二步,等到时机成熟,基本准则可以转化为更符合国际惯例的财务会计概念框架。”之所以现阶段仍采用“基本准则”的提法,一是基于我国广大会计人员业已建立的会计规范体系结构的认知;二是一步到位制定概念框架尚缺乏理论研究基础和对会计准则制定与评估的预见力。可喜的是,修订后的基本准则已在会计目标、会计计量属性、会计要素定义、会计信息质量要求等方面实现了创新,向构建我国的财务会计概念框架迈出了积极一步,具有重大现实意义。根植于我国的会计环境,并致力于会计国际协调的努力,从基本准则向概念框架的顺利转换或自然更迭,从而最终建立我国财务会计概念框架,是一个兼顾“本土化”与“国际化”的科学性与效率性的择定选项。 三、财务会计概念框架与财务会计理论的关系 财务会计概念框架是由一系列基本概念组成的理论系统,但在知识范畴领域,是否与一般的财务会计理论无异呢?目前对于两者的关系持有两种截然不同的立场:观点一为等同论,在认同财务会计概念框架是经过系统化、条理化组织的财务会计理论的前提下,且认为概念框架覆盖的理论范畴与财务会计理论的范畴并无差异,是完全相同的;观点二为构成论或从属论,就知识体系的属性而言,概念框架与会计理论具有同质性,但在知识层面上,概念框架内涵于会计理论体系之中,概念框架的知识范畴从属于会计理论的知识范畴,概念框架是“次级”会计理论。 笔者赞成第二种观点,其理由如下:一是在知识体系形成过程方面,财务会计理论是博采众家之长的知识体系集合体。各国(组织)都支持丰富与完善会计理论,提倡百家争鸣,不同的学派、观点的交织与思辨有利于会计理论的蓬勃发展;概念框架为指导与评估会计准则的制定,必须对其所包含的一些基本会计概念的内涵、外延、作用和适用范围进行明确,从而不能采取百家之言的发散性论述,只能基于同一会计逻辑的表述,即对择定会计理论的阐述,是对众多理论思辨后的前后一致的逻辑思维选择的知识体系。二是在价值功能方面,会计理论服务于解释和预测会计实务,为观察到的实务提供理由并预见可能发生的会计现象,从而其价值功能具有普遍性与共享性;概念框架旨在为制定与评估会计准则提供指南,提高会计准则的科学性与规范性,降低会计准则的择定成本,减少会计准则制定过程中不同学派与个人的偏好,抵制不同集团的各种压力,以确保会计准则的一贯性、缜密性和系统性。可见,概念框架的价值功能具有集聚性与特定性。 四、财务会计概念框架与会计研究方法的关系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好的工具和方法是人们高效率地完成一项工作的重要条件。会计研究也不例外。会计研究方法的目的在于发现蕴藏于会计现象中的内在规律,并用这些规律解释会计现象与预测未来会计事项。为探寻规律性的会计知识,会计研究方法应该运用一定的逻辑推导原则,从已有的会计知识(观点、理论)经过一系列逻辑准则,导出所获取的新的会计知识。逻辑推理准则分为归纳推理和演绎推理两种。规范研究方法论主要体现为演绎逻辑,表现形式为“大前提——小前提——结论”的三段论。演绎法能够保持相关概念之间的内在联系,使之所构造的会计理论体系具备逻辑上的严密性,但导出结论的前提正确与否甚为关键。实证研究方法论兼有归纳和演绎推理,表现形式是根据既有理论导出可检验的假说,之后收集数据及运用统计等方法接受或拒绝假说。 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的研究方法主要基于演绎逻辑,首先在选择概念框架逻辑起点的基础上逐层递进,进而构建概念框架的各个层次结构体系。逻辑起点是整个框架结构最基本、最普遍、最简单的范畴,其决定了逻辑结构的配置。关于概念框架的逻辑起点的观点,包括会计假设起点论、会计本质起点论、会计环境起点论、会计对象起点论、会计目标起点论等。fasb于1978年11月的第一份概念公告sfac no.1《企业编制财务报告的目标》,就是以目标为内 容,迄今已发表7份公告,形成了现行的美国财务会计概念框架。需指出的是,概念框架的研究方法并不排除归纳法,尤其是概念结构的日臻完善,越是趋于实务边界,将相关理论与结论建立在对大量会计现象的观察与试验的基础上越是客观必然的选择。 五、财务会计概念框架法律地位模式比较及其选择 关于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的法律地位模式,国际上主要分为两种:一是英美模式,概念框架不纳入法律体系,不具有直接的法律效力;二是澳大利亚模式,概念框架受到法律的支持,具有法律效力。sfac其目的是“用于评估企业财务会计和报告,并解决会计准则尚未规定而产生的新的会计问题”,从而法律地位较低,不具有约束力,仅仅提供会计准则制定的理论支持,并不需要被严格执行。澳大利亚会计研究基金会受财政部长的直接领导,已经演变成为半官方组织,概念框架的法律地位在《公司法》中得到明确体现。目前,国际趋势是向澳大利亚模式渐渐靠拢,不断提高概念框架的法律地位。值得关注的是,2004年fasb接受了sec所提出“消除gaap级次的不同层次,使得概念框架更加突出”的建议,从而概念框架的权威性大大增强。 如何确立我国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的法律地位?这就涉及两个方面:一是概念框架的制定主体。我国特定的会计环境决定了由财政部制定概念框架符合制度收益与制度成本的效率性。概念框架或会计准则具有经济后果,其不是一种纯粹的技术手段,所产生的会计信息将影响到不同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国情表明,没有一个民间团体具备协调概念框架或会计准则后果的能力。具体做法上,可由财政部牵头组织制定,中国会计学会、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科研院所以及企业界等共同参与研究,最终以行政法规的形式颁布概念框架,保证其具有法律约束力和较强的权威性,切实对会计准则、会计实务起指导作用。二是概念框架的法规级次。在整个会计规范体系中,概念框架是一个相对独立的技术规范。概念框架居于《会计法》之下和《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之上,从而可赋予其亚纲的法律地位。另外,概念框架制定后,其与《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的关系需要重新定位,理由之一在于如下逻辑悖论分析:《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作为国务院制定的行政规章应列于财政部制定的概念框架之上;作为“能导致前后一贯的(会计)准则,并指出财务会计与财务报表的性质、作用与局限性”的概念框架应该比仅规范财务报告的《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处于更高的级次。基于这一分析,笔者认为,《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的相关规范可分解到概念框架和其他规范之中,从而替代其约束功能。 六、从基本准则迈向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的建议 我国现行基本准则于本质而言尚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财务会计概念框架,只是现阶段很大程度上借鉴了国际上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的内容。为提高基本准则向概念框架的转换效率,应关注以下方面:一是基本准则经过修订后呈现众多亮点,尽管上市公司先于2007年初施行,但作为众多非上市公司和广大会计人员,应当尽快融入基本准则的学习、掌握与运用阶段。二是正确把握会计准则的中国特色与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度”,积极推进会计的国际协调。“特色”应该是先进的,是与我国会计环境相适应的,“差异”并不等同于“特色”,“国际化”与“本土化”需要辩证地加以看待。三是积极开展财务会计概念框架制定研究。近年来关于概念框架的理论研究已经取得丰硕成果,如概念框架国际比较及其适用性分析、国内会计环境、会计目标、会计要素、财务报告等许多问题正形成共识,制定我国的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的时机已经成熟。同时,应注意到概念框架的择定是一个长期而艰巨的系统工程(如美国的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的形成过程漫长,fasb从1978年至今仅颁布了7份cffa公告),必须循序渐进,避免一蹴而就。另外,鉴于美国财务会计概念框架所出现的权威性增强引致法律地位上升的趋势,我国研究和制定概念框架应充分关注其恰当的法律地位。 财务会计方面论文:浅议医疗保险机构财务会计报告的缺陷 【摘要】 2001年,用友公司开发了医疗保险行业会计报表软件,报表填报汇总更加方便、快捷。2007年末又进行了改进,更加符合医疗保险机构的实际。瑕不掩瑜,笔者在实践中发现这套报表有不足之处,就此谈几点粗浅的看法。 【关键词】 医疗保险机构;财务会计报告;缺陷;对策 一、多个资产负债表可以合一 按现行制度规定,医疗保险机构季度需要填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资产负债表、其他医疗保险资产负债表、工伤生育基金资产负债表、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基金资产负债表。医疗保险机构作为一个核算单位,设置一套账目来核算各项基金,一套账目就是一个总账会计、一本总账、一张资产负债表,可以清楚总体地反映整体资金情况,节省人力、物力、财力,减轻工作量。有人认为,合并的资产负债表看不出各项基金节余的分布情况,详细情况可以通过二级科目反映。 二、关于暂收暂付明细表 季报09、12、17、20表分别是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其他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暂收暂付明细表。四张表格只有几个数字,表内没有平衡关系,也不反映具体账项内容。 建议:一是使用应收应付代替暂收暂付,一目了然。二是其相应内容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 三、合并工伤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收支表 工伤保险基金收支表季报16表、生育保险基金收支表季报19表,栏目看起来基本相同,合并后更简洁,一张报表可以包含全部内容。 四、大病医疗救助填列在补充医疗保险项目不合适 季报10表中,补充医疗保险实际填列大病医疗救助内容。 补充医疗保险不是通过国家立法强制实施的,而是由用人单位和个人自愿参加的。补充医疗保险一般有两种方式,一种是有某一行业组织按照保险的原则筹集补充医疗保险基金、自行管理的自保形式;另外一种是由商业保险公司来操作管理的商保形式。 大病医疗互助基金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附加保险,覆盖范围和参保对象以及支付范围同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所有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及职工必须参加本保险,一般每人每月从工资中扣2元或3元,参保单位也按2元或3元标准,连同扣除职工的部分年初一次性缴纳。 比较可知,两项险种的运作是不同的。 五、建议增添资金流量表 近期全球的金融风暴,使人想到了支付危机,医疗保险基金也不例外,一个时期内的资金筹集使用情况,通过分险种的现金流量表给领导提供相关信息,表样雏形如下表: 六、建议会计报表披露内容规范化,增加相关规定 会计报告包括报表和附注说明两部分,现行季度和年度财务分析写多少、写什么没有统一规定。建议增加以下指标:住院人次、平均住院费用、住院率、自负率、药占比,通过以上各项指标的勾稽关系和财务报告的相关内容,决策者能够准确了解医疗保险基金的运行情况,以便决策。 (一)要说明收入构成要素 1.基金的收入是单基数还是双基数 从政策取向上,支持单基数,是国际惯例,也有利于公平新老行政、事业、企业单位的缴费负担。国发[1998]44号文件规定,“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用人单位缴费率应控制在职工工资总额的6%左右,职工缴费率一般为本人工资收入的2%。随着经济发展,用人单位和职工缴费率可作相应调整” 参保人员中在职职工与退休职工之比称为赡养系数,赡养系数理论警戒线为4:1,江苏省参保人员2000年——2003年底赡养系数分别为3.27、3.02、2.77、2.7,年龄结构老龄化导致这一比例逐步趋近,退休人员养老金基数较大,双基数征缴比单基数征缴收入应多出1/3左右,“以收定支,收支平衡”这一原则的背后,因为执行双基数而无法对基金运作绩效考核和比较。 2.披露个人账户划入、计息、使用情况,让参保人员理解 从对账的角度,会计期末要查验所有参保职工个人账户余额与医疗保险机构账面余额是否一致,差异的原因要进行分析、调整。 在不同地区,基金的结余结构不一样,大多数地区多是个人账户结余,而在有的地区个人账户结余只有统筹基金节余的1/5,有的是五年前根据预测制定的政策方案,实际执行已有数据资料,有必要根据变化了的情况修改方案。笔者从网上随机查看了一些地方的有关规定,可以看出解释说明的必要性。 通过表格可以看出各地划入个人账户的比例不一,有的统筹地区划入比例高达50%,在目前统账结合的体制下,适度从严控制个人账户划入比例,对于基金的收支平衡,扩大城镇职工覆盖面,把破产、困难企业职工,灵活就业人员,乃至于农民工,直至职工家属全覆盖,实现健康保险的全民覆盖,有积极意义。 (二)支出要进一步细分,以便监督、考核、评价 对支出项进行在职、退休类划分也有实际意义。人的年龄不同,患病的几率不同,研究退休人员所需医疗费用在总支出中的比重,有助于对在职、退休人员制定合理的筹资比例、支付标准或体现一定的经济倾斜政策。 根据医疗保险计算机网络系统住院和门诊记录,分析添列药品费用、检查费用、诊疗费用、医疗服务设施费用、其他费用等。报告期与基期数字对比可以分析总量和构成变化、发现未来要加强管理的重点环节,医疗费用发生额与可从医保基金中支付额比较,可以看出参保职工个人负担情况。冒名顶替、虚假发票等骗取医保基金的违规查处情况也应该披露。 财务会计方面论文:谈财务会计对象要素的结构模式 摘要:财务会计对象要素结构模式就是财务会计对象要素之间所具有的特定联系方式和依存关系。它以财务会计对象要素为前提,通过展示各要素间的内在联系,揭示企业经济活动及其资金运动的基本规律。在财务会计对象要素结构模式的历史变迁中,不同的理论构成了不同的结构模式,其发展与经济的发展密切相关。而在现代企业中,更能适应其发展要求的,则是静态与动态相结合的会计等式模式。 关键词:财务会计;对象要素;结构模式 所谓“财务会计对象要素结构模式”,就是财务会计对象要素之间所具有的特定联系方式和依存关系,它可以通过会计中通常所称的“会计等式”来体现。 一、财务会计对象要素结构模式的变迁 首先提出财务会计对象要素结构模式思想的,是被称为“现代会计之父”的卢卡·帕乔利。1494年,在其出版的《算术、几何、比及比例概要》一书中,他提出“一个人所有物等于其人的所有权总值”的基本关系,这成为以后财务会计对象要素结构模式演变的基础。 在西方,会计对象要素结构模式的演变分为三种类型。第一种称为“资本等式型”,其理论依据是所有权理论;第二种称为“资产负债表等式型“,其理论依据是企业主体理论;第三种是”试算表等式型“,它是因为“该式中的要素均是编制试算表的基本内容”而得名。在西方现行会计理论与实务中,最被普遍认可的是资产负债表型,即“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结构模式。财务会计对象要素结构模式的发展,与经济的发展密切相关,如促进从“资本等式型”到“资产负债表等式型“进化的,正是公司制企业的产生。 在我国,建国后由于多种原因,苏联的“资金占用=资金来源”的会计观念长期左右着我国会计人员的思想观念,并指导着企业的会计实务。20世纪80年代中期,我国计划经济体制开始逐步向“有计划的商品经济体制”过渡,企业“资金来源”中的国家投资部分和银行借入部分被要求逐步分离。依据经济环境的变化,有学者提出“资产=负债+基金”的要素结构模式,该模式实际上是当时特定经济环境中的一种折中选择。1993年,我国在建立起以财务会计准则为核心的企业会计规范体系的同时,也确定了以“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的结构模式。这一改变,不仅为适应市场经济环境、满足财务会计目标,也实现了与国际会计惯例的基本协调。 二、不同理论下的财务会计对象要素结构模式 1.所有权理论及其要素结构模式 从财务会计对象要素结构模式的形成与发展过程可以看到,企业的“产权关系”问题特别是“业主权益”的界定成为决定要素结构模式的关键。 所有权理论以“业主权益”为中心,资产是业主拥有的权利,是“正资产”;负债是业主承担的义务,是“负资产”;业主拥有的权利在减去其承担的义务后,净额代表业主拥有的企业净值,即是“净资产”。 该理论确立的要素基本结构模式为: 资产-负债=业主权益 按所有权理论,收入表示业主权益的增加,费用表示业主权益的减少,收入超过费用形成的净收益,直接归属于业主权益的增长,反映业主财富的增加。一般认为,所有权理论最适合独资和合伙形式的企业组织。 2.企业主体理论及其要素结构模式 企业主体理论认为,企业是具有独立人格的存在主体,其经济业务等事务与权益所有者的个人事务应当区别开来。企业在其持续的经营活动中,其净资产的占有、使用、处分等权利均属于企业。该理论确立的基本结构模式为: 资产=权益(负债+业主权益) 在企业主体理论下,作为债权人权益的负债和业主权益具有相同的地位,因为它们都是企业资金的来源,故该结构模式的右边,可统称为“权益”。由于企业主体理论适合于现代公司制企业的要求,因而现行会计实务大多是以该理论为基础的。 3.剩余权益理论及其要素结构模式 剩余权益理论认为,优先股股东权益与债权人权益(负债)在企业持续经营的情况下属于性质相同的特定权益,因而普通股股东权益应该成为会计关注的核心内容。该理论下的要素基本结构模式为: 资产-特定权益=剩余权益 该理论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向普通股股东提供更好的与决策相关的信息。 4.基金理论及其要素结构模式 基金理论不以所有权理论所假设的个人关系为基础,也不将企业视为一个独立的经济主体,它是将从事经济活动的单位作为会计处理的范围基础。该理论认为,资产是基金或经济活动单位的未来期间的效益,负债是对特定或一般资产的限制,投入资本是使用资产的法定限制或财务限制。该理论所确立的要素结构模式为: 资产=资产限制 在基金理论下,特定服务行为的履行成为关注的重点,而收益的确定则成为次要的问题。因此,这种理论特别适用于政府机构和非营利组织。 5.会计学收益本质理论及其要素结构模式 会计学者对收益本质的理解,主要是基于对经济业务的考虑,对非经济业务因素则考虑较少。企业从事经营活动、实现盈利的过程,是通过经济业务进行的,从而导致“费用”的发生和“收入”的取得。依据这种观点,收益与收入、费用要素之间的结构模式为: 收益(利润)=收入-费用 该理论下的结构模式主要是侧重于利润计算。并且,应注意的是只有“损益性费用”才计入当期损益。 6.收益构成理论及其要素结构模式 影响企业收益的因素多种多样,不同企业甚至同一企业在不同期间获得收益的来源或产生收益的原因都可能存在差别,而“真实的收益”信息是投资者、债权人等会计信息使用者都期望得到的。因此,如何使企业收益信息的披露更加符合“决策有用性”要求,成为会计学研究的重要问题,也由此形成了关于企业收益构成的以下两种不同观点: 一是本期经营收益理论。该理论认为,企业的生存与发展依赖于企业的正常经营活动及其盈利,只有来自于企业当期正常经营活动的收益信息才能真正说明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及未来的发展潜力,因此,列入损益表收益的内容,只能是企业正常经营活动的收支,而不包括非常项目的收益或损失,并且只包括本期的收益。该理论下的相关要素结构模式为: 营业收益(营业利润)=营业收入-营业费用 另一种是总括收益理论。该理论认为,无论经营收益还是非经营收益,都是企业经济活动的成果,全部收益的信息才能反映企业管理者的业绩。收益的构成既包括经营活动收益,也包括非经营活动的收益;即有本期收益,也有非常项目和前期调整等。在会计实务中,各国财务会计准则大都倾向于总括收益理论。如我国会计准则所确定的相关要素结构模式为: 利润=营业利润+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三、财务会计对象要素结构模式的重构 财务会计对象要素结构模式是登记账簿、复式记账、编制报表等会计特有方法的理论基础。确立要素结构模式,应该从企业资金运动及其经济业务本身的固有规律入手。企业的经济业务,包括了资金的进入、内部营运使用及退出。资金进入与退出企业,导致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要素发生变化,资金在企业内部的使用实际上就是一个不断投入资金和不断收回新资金的过程,在会计上表现为费用和收入的变化。费用发生与收入取得过程,同时也是消耗旧资产、产生新资产的过程,它始于资产又归于资产。因此,财务会计对象要素结构模式对基本要素及其关系的揭示与表达,应该包括以下方面: 1.企业的经济活动始于会计期初已有的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因此,会计期内收入与费用发生前(即会计期初)的基本要素及其关系为: 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静态结构模式 2.期内经济业务的发生,就其对财务会计对象要素的影响看,包括两类:涉及收入与费用的经济业务(如消耗资产或产生债务而形成费用,取得收入而增加资产或偿付债务)和不涉及收入与费用的经济业务(如企业发生筹资、偿债及分派事项)。会计期内基本要素的变化关系为: 资产+费用=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动态结构模式 这一模式是对企业经济活动动态过程的完整描述。该模式中,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等要素,均以变动的身份出现,如资产要素是指“资产的变动”,而不是期初数。而收入、费用要素本身属动态要素,表现资金的运动形式。 3.企业特定期间的经济活动止于会计期末已经形成的新的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由于会计期末根据收入与费用相配比所确定的利润实质上是报告期内除业主投入和业主派得之外的一切权益上的变化,因此,利润表现为所有者权益的一部分,正好等于期内企业经营活动中因收入和费用变动而导致的资产变化额。期末确认企业期内经济活动而导致的所有者权益变动之后,财务会计各要素的关系复归为以下形式(相比期初,数量已发生变化): 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 由于资金运动存在的动态特征,财务会计对象要素结构模式也表现为一种变动的模式群。在时间观念上,基本要素结构模式群涵盖了期初、期内及期末全过程的资金运动。在空间观念上,基本要素结构模式群包括资金运动的静态和动态内容。在期初,静态结构模式表现资金运动的初始状态,其揭示的数量关系是“期初数”,要素结构模式实际上就是“期初资产=期初负债+期初所有者权益”。在期内,动态结构模式表现资金运动的变动状态,其揭示的数量关系是变动数,要素结构模式实际上就是“资产变动+费用发生=负债变动+所有者权益变动+收入取得”。在期末,新的静态结构模式所表现的经济意义与期初结构模式相同,但由于经济业务在期内的发生,其数量上已发生变化,说明的是新的数量关系。 财务会计方面论文:论财务会计信息的局限性 摘要:在企业的经营过程中,无论是企业管理当局,还是外部利益各方,他们所需要的信息包括会计信息和非会计信息。会计信息是企业最重要的信息源泉,是企业管理当局和外部利益各方作出决策的重要依据。但财务会计信息并不能涵盖企业全部的重要信息,由于财务会计本身的缺陷以及非会计信息的重要性,使财务会计信息的使用具有一定的局限性。 关键词:会计信息;非会计信息;历史成本;会计报表粉饰 会计是随着社会生产力的提高和经济管理需要而产生和发展起来的。它是以货币为计量单位,反映和监督一个单位经济活动的一种经济管理工作。其主要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并对企业经营活动和财务收支进行监督。其目的是提供决策有用的信息,并积极参与经营管理决策,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因而会计既是企业经济管理活动,也是处理经济信息的一个信息系统,且这个信息系统提供信息的准确性会直接影响到信息系统的使用者作出合理的决策。 而企业的信息并不限于会计信息,包括会计信息和非会计信息,依赖会计方法编制的财务报表所提供的信息属于会计信息,而企业的品牌、企业文化、企业管理水平、人力资源价值、产品的市场占有额、顾客的满意度、次品率、退货率等这些信息则属于非会计信息,他们对于决策者来说都可能是非常重要的。且企业会计信息反映的只是企业财务方面的部分状况,并不能涵盖企业全部的财务状况。虽然会计信息与非会计信息有一定的关系,但财务会计信息常常是对企业过去经营状况的反映,而人们需要作出的决策一般与未来有关,特别是在现代社会中,科学技术日新月异的发展,创新层出不穷,人们消费的偏好不断地改变,通货膨胀成为经济生活中的常态,因此,仅仅依靠过去的信息推测未来,是不合理的,也即财务会计信息本身存在有一定的局限性。且这种局限性一方面源自会计核算本身的不合理性,另一方面源自于非会计信息的重要性,因而了解会计信息的局限性,对于合理使用会计信息从而作出理性的决策是非常重要的。 一、会计核算本身的局限性 1.货币计量假设导致的局限性 货币计量假设是指会计要以货币单位来计量企业的经济业务。这就使那些不能用货币表示的信息不能被计入会计报表,例如企业最重要的人力资源却无法通过财务报表的形式表达,这就直接导致了财务信息的局限性。 2.历史成本计量属性导致的局限性 历史成本原则是指财务报表中列示的资产等项目要以取得时的成本为基础,而不是以当前的市价或其他为基础进行计量。 历史成本的会计模式,是以币值不变假设为前提,以历史成本原则为计量属性,并且币值不变假设一直受到挑战。自从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大多数经济发达国家的一般物价水平一直呈持续上涨趋势。在许多国家多年持续通货膨胀已成为现实,物价大幅度地持续上涨,货币贬值,基本上否定了币值不变的会计假设,以至历史成本计价原则就缺乏现实基础,其提供的会计信息的相关性将会削弱,甚至被人误解,其先天的缺陷就凸现出来。具体为: (1)在物价变动的环境中,历史成本下的资产难以反映其真实价值,利润难以反映其经营成果,导致企业所提供的会计信息不真实,不可比,因而会计报表不能真实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不能保证固定资产的更新。尽管许多公司以历史成本为基础编制的会计报表仍然显示有不菲的净利润,但企业却缺乏更新设备甚至补充存货所需要的资金,原来盈利丰厚的企业如果改用公允价值计价其赢利竟低于应分配的股利数额,甚至变为亏损,因而这种表面的收益是无法持续的。 (3)无法正确反映投入资本保全情况。在物价持续上涨时期,无论从财务资本保全和实物资本保全的角度,历史成本会计均无法做到,历史成本计价会形成少计费用和虚增收益,并且还要按照虚增的收益多交所得税和支付股利,最后形成虚盈实亏的情况,进而企业所有者的产权资本受到侵蚀。 历史成本下会计信息是失真的,其会计报表提供企业虚假的赢利能力和偿债能力,使用者如果仅据此作出的决策将会导致严重失误。因而历史成本的缺陷严重影响了会计信息的有用性,进而影响会计目标的实现,成为会计信息的局限性。 3.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带来的缺陷 会计是一门社会科学,它也是一种无法精确化的学科,会计的核算需要大量人为的判断和估计,在会计中体现为一系列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企业的选择不同都会直接影响到企业报表的信息。例如:企业对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和折旧年限的选择直接决定了每年折旧费用的多寡,从而直接影响报表数据。而实际上对折旧方法和折旧年限的选择是非常主观的,因而其结果便具有主观的因素。 4.会计报表的粉饰 创造性会计是指报表编制者运用一定的手段和技巧,通过合法的途径,人为掩饰公司实际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制造假象,误导投资者决策的一种会计处理方法。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是会计核算行动的指南,但这些规则只能说明企业不能做什么,却没有规定人们能做什么,因而通过权责发生制会计处理方式在账面上创造利润或亏损成为可能,为创造性会计提供了生存的空间。创造性会计歪曲了企业的实际情况,成为企业美化其财务报表的工具,使会计偏离了它本来的意义和目的。例如:企业将债务在表外反映,在并购中高估商誉,多计资本公积。少计提减值准备,虚增利润。 5.财务会计信息主要是反映过去 历史成本下会计的资产一旦入账,入账成本就不再发生变动,除非有新的交易发生。即使资产购入后价值发生变动,往往无法加以客观地衡量。因此,历史成本反映的信息仅仅是对企业过去交易的记录。它无法合理地反映现在,更无法合理预测未来。 因此,财务会计信息主要反映企业过去的状态,而需要作出决策主要与未来相关。除非过去能够合理地推测未来,否则会计信息对决策的价值就是有限的。实际上,由于科学技术日新月异的变化、社会不断进行的革新,社会的潮流的改变及通货膨胀等因素的影响,过去不可能很好地预测未来。这也使会计信息的作用有限。 二、非会计信息的重要性 1.现在企业管理的核心是“以人为本”,即人力资源是企业最重要的经济资源,他们对企业的发展具有决定性。但人力资源价值却无法通过货币计量价值来表达,因而他是一个游离于会计信息之外的重要资源,这导致会计信息极大的局限性。 2.良好的管理水平是企业持续发展的源泉 企业究其本质是一个盈利性的实体,因而实现市场价值或股东财富最大化是企业经营理财的终极目标。谋求更大的、持续性的市场竞争优势,成为实现企业终极目标的第一步。而市场竞争优势首先取决于企业内部各项经济资源配置的高效率。这些都依赖于企业良好的管理水平,其综合表现为完善与高效率的公司治理结构。所谓公司治理结构,就是指一组联结并规范公司财务资本所有者、董事会、监事会、经营者、员工以及其他利益相关者彼此间权、责、利关系的制度安排,包括产权制度、决策督导机制、激励制度、组织结构、董事/监事问责制度等基本内容。而这些都无法通过会计信息来传达。 3.良好的企业文化 企业文化是指在一定的社会经济条件下通过社会实践所形成的并为全体成员遵循的共同意识、价值观念、职业道德、行为规范和准则的总和,是一个企业或一个组织在自身发展过程中形成的以价值为核心的独特的文化管理模式。 企业文化是文化现象在企业内部的体现和企业外部空间的延伸。企业文化是由以价值观为核心要素和以精神层为核心结构层次组成的有机系统,当然有着自己的特有功能, 并在实践中得以证明其决定一个企业的兴衰和成败。它的功能有导向功能、凝聚功能、激励功能和协调功能等。企业文化是企业的灵魂,但它却无法通过财务信息表达出来。 总之,企业的非财务会计信息还包含很多很多,他们对于一个企业的发展可能都是至关重要的,以上只是简单列示一些。因而,企业管理当局和外部利益各方作出决策不应仅仅依赖于企业的财务信息,还需要了解企业更多的非财务信息,这样才能不至于被财务信息的局限性所误导,从而作出合理的决策。 财务会计方面论文:我国财务会计目标定位思考 摘 要:会计目标理论研究是现代会计理论研究的起点,长期以来一直是会计界关注和讨论的重点课题。讨论的焦点是受托责任观和决策有用观。财务会计目标的确定取决于会计环境。我国会计环境与国外存在较大差异,在会计研究方面不可能照搬国外研究成果,深入进行会计目标研究成为我国会计界理论研究的重要课题。本文主要着重理论研究,在对会计目标和相关影响因素的一般认识的基础上,详尽的分析了影响我国会计目标定位的几大因素,并据此推出了我国会计目标的定位。 关键词:会计目标;会计环境;受托责任观;决策有用观 财务会计目标(以下简称会计目标) ,又叫财务呈报目标,作为会计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既是连接外部会计环境与会计系统的关键,也是构建会计体系的向导。会计系统围绕会计目标发挥作用,会计目标引导会计系统运行。会计目标在其不同历史发展阶段受其相应的会计环境影响。随着当今世界经济全球化的发展潮流,世界各国经济联系日益密切,相互经济交往日益频繁,尤其是在我国加入wto后,国际趋同步伐加速。根据我国现阶段经济发展的基本国情,正确确立一个具有我国社会主义发展特色的会计目标显得尤为重要。本文将结合当前我国经济环境,就新会计准则的财务目标如何理解,以及在现今我国会计环境下会计目标的定位问题进行一些探讨。 一、会计目标概述 何为会计目标? 概括地说,它是关于会计系统所应达到的境地的抽象范畴。它是沟通会计系统与会计环境的桥梁,是连接会计理论与会计实践的纽带。具体来说,会计目标涵盖了两个重要方面,即在一定的会计环境中,会计应该为谁提供信息以及提供什么样的信息。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对外公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新的会计准则第一次明确提出了“财务会计报告的目标”,新准则第4条指出:“财务会计的目标是向财务会计报告的使用者提供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会计信息,反映企业管理层受托责任履行情况,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作出经济决策。”财务报告使用者包括投资人,债权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等。会计目标体现了某一特定的经济环境下会计信息使用者对会计信息的需求。合理的定位会计目标非常重要。会计目标作为整个概念框架的起点,以何种会计报告作为制定目标,将会直接影响到会计信息的质量特征、财务报告要素、确认和计量等方面内容的定义和界定,从而影响到会计准则的制定,最终对国际会计协调产生影响。 二、现今会计目标理论的两种观点 (一)受托责任观 受托责任观的主要代表人物有美国著名会计学家井鸠雄士(yujiijiri) 、恩里斯特·帕罗科( ernest j parlock)等人,其主要代表文献有井鸠雄士所著的《会计计量理论》。受托责任观的发展与公司制和现代产权理论的发展休戚相关,随着工业革命的完成,以公司制为代表的企业形式开始出现并广泛流行,随之而来的便是企业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资源的所有者和经营者相分离,资源的受托方(资源经营者)接受委托,管理委托方(资源所有者)所支付的资源。委托方关注的是委托财产资源的保值与增值。受托方因此承担合理、有效地管理与应用受托资源,使其尽可能地能够保值增值。受托方有义务及时、完整地向委托方报告其受托资源管理的情况以解脱受托经济责任。委托方通过相关的法规、合约和惯例等来激励和约束受托方的行为。因此,受托责任观认为会计目标就是以恰当的方式有效的协调委托和受托的关系,为了真实、不偏不倚、公平公正的反映受托方的经营状况,就必须采用历史成本计量属性和历史成本会计模式。在会计处理上,强调可靠性胜过相关性。会计信息使用者更关注会计报表中的收益表。 (二)决策有用观 决策有用学派产生于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是在资本市场、证券市场日益扩大的经济背景下形成的。资本市场已发展成熟,资源分配主要是通过市场进行调节。决策有用观是建立在社会资源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之上的。这时的资本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占有主导地位。受托双方不是直接进行沟通交流,而是介入了资本市场。会计目标是为现有的或潜在的投资者、债权人及其他信息使用者提供有利于其做出合理的投资、信贷等类似决策的信息。这一观点更强调会计信息的有用性和相关性。在会计计量上,主张多种计量属性并存择优。会计信息不仅反映过去存在的经济事项,还要确认尚未发生的但对企业已有的经济事项,用以满足信息使用者决策的需要。会计计量在以历史成本计量上,鼓励在物价变动情况下多种计量属性并行。如现行成本计量模式、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等。重视未来现金流量对企业价值的影响,其存在的不确定性也反映了对会计信息的精确性没有严格要求,不存在对财务报表的特殊偏好。 (三)两种观点的比较 会计环境决定会计目标。受托责任观和决策有用观都以两权分离为其外部环境,在特定的客观环境下都具备合理性。 1. 两者使用的经济环境不同。受托责任观适用于受托关系明确,资源提供者和管理者一般可以直接接触,双方都关注受托资源的保值增值情况,这时的资本市场尚未发展成熟。而决策有用观则是在以受托责任适用的基本经济环境即产权分离的商品经济的基础上,伴随着资本市场的发达,在资源优化配置起到主导地位的经济环境下产生的,这使得资本市场成为资源提供者和管理者的中间媒介。 2. 两者强调的会计信息服务对象不同。受托责任观强调会计信息的服务对象主要是企业的所有者,会计信息要满足企业的所有者对企业的管理者的监督和考核。而决策有用观则强调会计信息对相关利益者的需求。这时的相关利益者呈现多元化,主要包括现有的或潜在的投资者,债权人,政府机关等。 基于以上两点区别,使得两种观点在会计计量方法,财务报告的偏好,会计信息的种类和会计信息质量有着不同的侧重点。这两个观点一直是会计理论界争论的热点问题。笔者认为,受托责任学派和决策有用学派这两种观点的产生是在当时的历史环境下产生的,它们适应了当时会计发展的需要,均有相应的优缺点且由于历史环境的延续性和继承性特征,两者在某个历史时期的发展呈现交替和重叠,表现为融合性,无所谓孰优孰劣。单纯的争论两种观点是毫无意义的,建立在特定环境下的会计目标是必须的前提条件。我国是一个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发展国家,其经济发展也就具有不同于别国的特点。会计目标的定位在顺应会计国际化发展趋势下,还应具有“中国特色”,即体现我国当前市场经济环境的要求。因此,我国会计目标的选择既要从实际出发,还要兼备前瞻性。 三、我国会计目标的定位思考 (一)中国特色的会计环境分析 有什么样的会计环境,就有什么样的会计使用者,从而就有什么样的会计目标。会计环境的不同,相应的会计目标也就不同。鉴于会计环境对会计目标的影响,我国现阶段的会计目标定位必须考虑我国当前的实际发展情况。我国经济发展的模式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1. 我国经营管理机制的考察分析 我国从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发展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都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所有制结构是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在平等竞争中发挥国有企业在整个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地位作用。现阶段,我国市场经济体制尚未发展成熟的社会主义经济决定了国有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地位。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采取委托人(国家授权的国有资产投资机构)与受托人(企业经营者)直接接触的形式。国家是企业的特定代表,担负着所有者和宏观调控者的双重身份。从而,“政府和其有关职能部门”也是会计信息的服务对象。这一点也体现了会计的中国特色。 2. 我国资本市场的考察分析 自我国加入世贸组织以来,国外资本市场逐渐介入,对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和完善具有巨大的推动作用,同时也产生了强大的冲击力。但与发达国家相比,仍然处于起步阶段。由于我国资本市场尚未完全建立,要素资源的分配作用小于政府作用。上市公司为维持经营活动所进行的资本募集方式仍受政府的控制,而非如美国这样的发达的资本市场起主导作用。我国资本市场的效率总体不高,缺乏将有限资源从低效企业向高效企业转移的能力。资本市场已被大股东作为“圈钱”的场所,而相应对中小股东的保护的法规相当不足。我国自1990年证券市场成立以来,每年上市公司的数量,股票市值和投资开户的数量都在稳步增长。十几年来,我国证券市场快速发展,仅在1994—2000的几年中,证券市场的融资额就增长了近15倍,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的比重也由1. 38%增长到11. 23%。我国证券市场发展仍然处在初级阶段,证券市场缺乏完善的管理制度,其发育程度较低,股权的集中程度较高,多数的股份不能流通,机构投资者比例较小,个人投资者比例相对较大。因此,会计信息的重大需求者为非流通的持有者,比例较低的职业投资者表现为业务素质较低的个人投资者。 3. 资金来源的考察分析 我国企业的所有权相对集中,国有经济仍然占据重要地位。国有资本仍然是国民经济中权益资本的主要来源。除此之外,还有比例较大的集体、私营、外商和部分职业股民。银行等金融机构是企业外部融资的主要供给者。我国企业在融通资金方面对资本市场的利用是很有限的,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企业大量资本的取得,仍然是采取银行信贷和国家贷款为主的方式,而相对的少部分的资金是从资本市场上筹集。 (二)我国主要的会计信息使用者及其需要 会计目标描述的核心问题是“会计应该为谁提供什么样的信息”,这其中包含两个方面的意思,其一是会计信息的使用者是谁,其二是会计信息使用者需要什么样的信息。根据我国现阶段特定的会计环境,企业会计信息的使用者在总体上可分为国家各职能部门,银行,证券市场上的大众投资者和国有以外的一般投资人。因为它们所处的地位不同、行使职能的不同,对会计信息的需求也是不尽相同的。 1. 政府职能部门 对会计信息有直接需求的政府职能部门主要包括国资委,税务局和证监会等。国资委是依法行使国有股东权利的政府部门。由于国有股流通上的限制,尽管目前国家已经颁布了国有股减持和国有股流通转让的办法,但在实践中,仍需要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国资委现在很少能顺利的“甩出股份”,所以,国资委不属于证券市场上的“职业投资人”,而是“管理型投资人”。对于财务会计信息的需求,他们往往从企业经营管理者的角度出发,比较关心企业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方面的信息,以便真实地考核企业管理层的业绩,决定是否继续聘用现行的经营管理者。我国上市公司大股东作为“管理型投资人”绝对控股的特征可能会在相当长时间内存在,因此决定了国资委对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提出了要求。 证监会的主要职责是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对证券市场起到监督管理的作用。因此,从整体上看,我国证监会对上市公司会计信息的基本要求也是真实、完整、准确。为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证监会要求上市公司对外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会计信息。税务局是我国企业会计信息的最大、最直接的需求者。因其具有的职能,对企业财务会计信息的要求并不是为了投资的需要,企业财务会计信息是作为企业纳税和国家税务人员查税的直接依据,所以,在会计信息的要求上,真实、准确与完整是我国税务部门的第一需求。 2. 金融机构———银行 银行是我国企业外部融通资金的主要来源,因此,银行也是我国企业会计信息的最大需求者之一。一般来讲,银行对企业会计信息的关注,主要在于贷款本金和利息能否安全收回。我国的绝大多数银行是企业的债券性投资人,他们关注的会计信息主要是企业经济业绩的好坏和财务状况的优劣,因此,对会计信息的要求是以准确、真实和完整为主。 3. 证券市场上的职业投资者 职业投资者不同于管理性投资人关心的是公司的经营管理状况,职业投资者更多的是关注公司未来股票的升值状况。从这点看,职业投资人对会计信息更多需求的是对投资决策有用的信息,在信息不对称下,职业投资者作为证券市场上的弱势群体,他们获取信息的唯一途径是上市公司对外公布的财务会计信息,这也导致对会计信息的要求上的不同。在要求真实准确的同时,需要企业披露对他们决策有用的一切会计信息。这些信息不单单包括已经发生的,还包括企业存在的未来可能发生,但已对企业造成影响的会计信息,由于存在的不确定性,对会计信息的准确性要求不高。 4. 非国有的一般投资人 在我国,企业的投资者除了国家和大众股民以外,还有大量的集体、个人和外商投资者等一般的投资者。他们一般都是内部的“管理型投资人”,直接参与企业的经营与管理,对会计信息的需求不完全依赖财务会计报表,他们还需要了解管理会计信息。从管理和考评经营成果的角度看,他们对财务会计的第一需求是它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三、会计目标的定位和预测 会计目标的定位在从我国现阶段的实际情况出发的同时,也要兼顾前瞻性。通过以上对决定会计目标的影响因素———我国当前的会计环境和会计信息使用者的分析,笔者认为,定位我国会计目标的相关会计环境可以描述为: 1. 我国实行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国有资本仍占主要位置,非国有经济成为国有经济发展主流,集体、私人、外商等都是企业资本的主要供给者。 2. 证券市场不发达,股权主要集中在国家和企业法人手中,职业投资人主要以大众散户为主,普通教育和专业素质普遍较低。 3. 企业的外部融资主要从银行获得。 4. 我国企业会计信息使用者主要以国家银行、企业法人和一般投资人为主的管理型投资人。证券市场上的职业投资人比例相对较少,但今后有较大幅度的上升趋势。对于我国会计信息使用者及其需求可以描述为: 1. 国家作为企业管理型投资人和企业的管理者,关心企业真实可靠的财务信息。2. 贷款人主要包括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主要关心的是那些保证自己贷款和利息能够收回的真实可靠的财务信息。3. 职业投资人以赚取投资收益为目的,其关心投资决策有用的信息随着我国国有股的减持,上市公司流通股的比例将会加大,因而对决策有用信息的需求也会随之加大。4. 其他管理型投资人指除国家以外以经营管理企业为目的的一类投资人,关心的是企业真实可靠的财务信息。 根据我国会计信息使用者及其对会计信息的需求,笔者认为,目前我国会计目标总体确立为以“受托责任为主,兼顾决策有用性”。将受托责任观和决策有用观同时纳入会计目标体系,是适应中国特色的会计理论。随着经济的发展,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会计信息的服务对象将呈现多元化, 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也是必然。自加入wto以来,我国企业进入国际市场的机遇不断增加,相应的新的会计问题也会产生。从长远来看,我国会计目标会实现决策有用观的转变是一种必然。 财务会计方面论文:浅析企业并购中的财务会计问题探讨 【论文关键词】企业并购 财务分析 机理动因 价值评估 【论文文章摘要】企业并购现象在企业发展过程中越来越普遍。本文试图通过对企业并购进行动因机理和财务分析,对企业并购中的几个重要问题进行探讨,从中找出解决企业并购财务问题的相应对策。 企业并购,是企业发展到一定阶段进行快速扩张的有效途径,目前世界500强企业大都是通过资产联营、兼并、收购、参股、控股等并购手段发展起来的。作为市场经济发展的产物,它促进了社会资本的集中,企业结构的变迁,产业结构的升级诞生了一批世界航母级企业。 本文试图用经济学理论解释企业并购的内在动因机理,合理定位财务分析在企业并购过程和并购后的作用,并对企业并购中的几个重要财务问题进行简单分析力求找到共性的东西。 一企业并购的动因机理分析 (一)企业并购的概念 企业并购是企业兼并和企业收购的总称。企业并购是在现代企业制度下,一家企业通过获取其他企业的部分或全部产权,从而取得对该企业控制的一种投资行为。国际上将企业并购称为企业兼并与收购。 (二)企业并购的动因机理 绝大部分经济学家把企业并购看作是出于转移组织资本的目的,或者是为了获得目标企业的某项组织资本而采取的一种理性行为。 财务问题在企业并购中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如何设计一个可以全面反映出组织资本的财务指标体系和实施方式,不仅是企业并购jl~1]完成的关键,也是避免以企业常规运营财务体系代替企业并购财务体系的关键。 (三)企业并购动因的财务表现 1、谋取财务协同效应 财务协同是指并购对企业的财务方面所产生的有利影响。这种效益的取得是由于税法、会计处理惯例、企业理财以及证券交易的内在作用而产生。 2、获得资本市场的筹资能力 上市公司的上市资格对企业而言是一种资源。通过上市,企业可以从资本市场上募集一笔数额巨大而无需还本付息的资金,而且上市公司还具有利用资本市场进一步融资的能力。除了上市公司在融资方面的特殊地位之外,上市公司的价值还表现在其作为一个公众公司和资本市场参与者的身份以及与之相联系的特殊权益。 3、获得低价资产 收购公司的收购动机是多种多样的,如果动机在于获得低价资产,当企业股票市值低于其每股账面净资产时,这意味着收购者可以低于企业净资产价值的价格获得一个企业,这在财务上是可行的。 4、一些企业并购的特殊动机的财务表现 (1)政府动机代替了企业动机。 (2)买壳上市。 (3)追求“财务报表”重组。 (四)企业并购失败的原因 企业并购失败的原因很多。我国目前主要有来自政府和企业两个层面,政府方面,主要是政策不完善和不兑现等;企业方面,主要是涉足新行业的风险高,缺乏核bi竞争能力导向的并购思维,对目标企业调查分析的客观难度大,收购成本高和企业文化冲突的存在等。 二、企业并购中的财务分析 (一)企业并购财务功能 1、并购财务分析可以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 2、并购财务分析保证了并购活动的顺利进行 3、并购财务分析有助于形成企业核心竞争力 (二)目标企业价值评估 i、对目标企业价值评估的主要内容 (i)企业并购可行性财务分析 从经济上分析,企业并购经济上可行的必然条件是企业并购的净收益必须大于零。 (2)目标企业价值评估的定量分析 对目标企业价值评估是企业并购财务分析的重要内容之一。对目标企业价值进行评估的定量模式主要有贴现模式、市盈率模式和市场价值模式三种。 (3)企业并购融资分析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融资方式大体上可分为内源融资和外源融资。 (三)目标企业价值评估的主要方式 i、现金并购方式分析 2、股票并购方式分析 三、当前我国企业并购不可回避的几个财务问题和对策 (一)我国企业并购发展概况 我国企业并购的方式多种多样,有购买吸收式并购、承担债务式并购、控股式并购、资产划转式并购、协议授让国有股和法人股和买壳上市等形式。 (二)实际操作中企业并购不可回避的几个实际性财务问题 1、信息不对称,导致企业价值评估难于做到非常准确 2、占用企业大量的流动性资源,导致企业资产的流动性降低 3、需要筹集大量资金,导致企业融资困难限制了企业正常运作与开展,甚至使企业的资金运作受到较大的限制,使资金周转不灵。 (三)解决企业并购财务问题的相应对策 l、改善信息不对称状况,采用恰当的收购评估模型,合理确定目标公司的价值。 2、合理安排资金支付方式、时间和数量,降低融资成本。 3、创建流动性资产组合,加强营运资金的管理。 4、根据自身特点,选择适当的会计处理方法。 5、结合经营实际,有效控制并购成本。 总之,企业并购作为企业资本运营的一个重要手段,对于企业的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并购在给企业带来收益的同时也带来一系列的问题。在并购过程中,为了降低风险,减少或规避各种不利影响,并购应选择好理想的目标公司,审慎评估目标公司的价值,在整和目标企业的过程中,创造最优目标公司资本结构,增加公司的价值,使企业并购充分发挥企业的协同效应,迅速进入市场,提高经营规模,挖掘公司管理经营等各个方面的潜力。 财务会计方面论文:现代企业内部财务会计报告体系的设计与应用 全面开发财务信息效益,加强企业内部财务会计报告体系的设计与应用研究,是提升企业财务会计工作质量的一个重要课题。本文拟从一些企业实践,就建立现代企业内部财务会计报告体系有关问题作一些探索。 一、企业内部财务会计报告的目标、特点和设计原则 1、内部财务会计报告的目标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要讲究核心竞争能力。企业竞争能力不断发展,表现在它能够提供会计信息,并能及时反馈会计信息的能力。因此,内部财务会计报告的目标,要锁定在为企业经营管理各层次相关利益主体,提供快捷灵敏的相关财务信息,以不断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 2、内部财务会计报告的特点 与对外财务会计报告相比,企业内部财务会计报告具有以下特点。 ①灵活性。企业对内财务会计报告可以按照企业内部管理的要求来决定报告的内容以及报表的种类、格式和项目,不需要拘泥于法律规定;其报送时间和对象也可按照需要而定,具有一定的灵活性。 ②及时性。及时性是指内部财务会计报告要讲求时效,以便使会计信息能及时利用。企业对外报告是有规定期限,按月、季、年编制的。如现金流量表一年只编一次,使有的信息时过境迁,失去时效。而对内报告完全按企业管理实际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全方位多视角把生产经营过程中的会计信息,及时、快速地传递到企业经营管理决策层,使会计信息发挥更大的效益。 ③保密性。企业内部财务会计报告主要揭示企业内部管理动态,所揭露的信息大量涉及企业的商业机密。如产(商)品成本、经营谋略、财力筹划等,一般不宜对外公开、就是在企业内部公开的范围和程度,应视其管理需要而有所不同。 ④针对性。内部财务会计报告是根据企业管理实际需要决定其内容的,并且不断按照变化的情况,随时变更所需要的信息。由于所需会计信息的目标明确,因此有极大的针对性。企业经营管理决策层可以据此分析问题,制定对策。 ⑤网络性。有二层意思。一是计算机网络技术的应用与提高,为内部财务会计报告的建立和会计信息开发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内部财务会计报告可以运用计算机技术,进行数据的收集、加工整理,以无纸化财务报告予以,加快会计信息的传递和运用。二是生成内部财务会计报告不仅是财会部门的事,更需要由各单位、各层次的有关人员组成分布面较宽的工作网络,通力合作,共同完成。 3、内部财务会计报告设计的原则 按照上述特点,为了更好地发挥内部财务会计报告的作用,对内报告的设计要注意以下原则。 ①重要性原则。内部财务会计报告提示的信息不应面面俱到,而应反映较为重要的会计信息,质量准确的会计信息。判断重要性的标准,主要是看会计信息与报表使用者经济决策的相关程度的大小。重要的会计信息有两种,一种是经常需要的信息,一种是某一时期特别需要的信息。 ②明晰性的原则。内部财务会计报告的内容以及报表的种类、格式和项目尽可能做到清晰、简明、易懂,便于理解和利用。如所用词语要尽量通俗化,能简单明了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③相关性原则。为了充分发挥会计信息的作用,提高会计信息的使用价值,要求内部财务会计报告提供的信息与信息使用者的要求相关联,考虑信息使用者对会计信息的需要的不同特点。 ④可比性原则。同一种内部会计报表的内容、格式、项目和指标在前后期尽可能一致,保持相对稳定,以便提供相互可比的会计信息。 ⑤成本效益原则。要区分不同层次的主要矛盾,抓住重点,有的放矢;成本编制要考虑节约原则,使企业能获取更大的经济效益。 二、当前企业内部财务会计报告需要 重点反映的内容和报告体系的设计从增强企业核心竞争能力的要求,从内部财务会计报告的目标来分析,当前有的企业内部财务会计报告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是,停留在编制一些费用、产品(商品)销售利润,产品成本等明细表,而对由于财务会计政策变动、通货膨胀等没有足够的反映;对关系企业有无变更能力和偿债能力的现金流量状况没有关注;对所属责任单位的业绩反映不完整;内部财务会计报告只有一大堆数字而缺乏相应的财务分析,使决策者难以尽快获知其中精髓等等。为此,内部财务会计报告必须在原有基础上,对重点反映的内容和报告体系进行调整和完善。 1、当前需要重点反映的内容。 ①现金流量信息。现金流量对企业决策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因此内部财务会计报告应及时反映企业经营活动、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的现金流量状况,反映企业近期现金支付能力、偿债能力,有利于企业加快资金周转,防范财务风险,保证经营活动的正常运转。 ②应收账款信息。不少企业应收账款居高不下,极大地困扰了生产经营,影响了货款回收。因此要加强应收账款的控制,企业必须对客户应收账款的账龄、结构、坏账风险等进行反映,据以制定企业对客户购销信用政策,加快资金的回笼。 ③分部信息。随着企业规模扩大、管理的需要,必须定期反映所属公司、部门和责任单位的经营业绩,以更好地服务于企业经济责任制。 ④成本信息。成本直接关系着企业市场竞争能力和赢利能力。因此企业必须反映生产要素的利用和资源配置情况,特别是成本具体项目的有关数据,在企业有关部门或班组间、月度间进行对比分析,使之不断降低成本,增加盈利。 ⑤产(商)品销售信息。反映主要产(商)品销售数量、成本、收入和盈利情况及分地区的销售情况,有利于确定和调整企业的营销策略和生产部署。 ⑥综合经济指标完成情况信息。企业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自身实际设置必要的经济指标,并对其完成情况进行反映和评价,使企业决策层能全面地了解企业的经济实力,不断调整发展策略。 ⑦无形资产和人力资产信息。随着以技术为动力的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无形资产和人力资产在企业总资产中的比重大大提高。因此要求企业重点突出反映无形资产和人力资产信息,以增强会计信息的有用性。 ⑧其他重要信息。根据企业一个时期的实际情况,要反映其他重要信息。如反映有关对外投资效益、新产品开发效益、专项工程效益等。 2、内部财务会计报告体系的设计 根据上述需要重点反映的内容,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需要建立以下内部财务会计报告体系。 ①报告种类及主要内容。 现金流量报表。可参照年度现金流量表格式,按实际需要,将其中有的项目细化或合并。有现金预算的企业,应设置计划数和实际数进行对比。 无形资产和人力资产报表。反映技术和人才等开发、利用的成本和价值、效益、应收账款报表。按abc分析法要求,将主要客户按地区、金额、账龄等进行组合排列。 分部报表。按分部和各责任单位,将其资金、成本和利润等有关情况,进行分单位或综合反映。 成本费用报表。产(商)品总成本和单位成本报表,应有成本项目,单位成本报表应有主要材料等耗用数据。费用报表包括制造费用、期间费用等,应按项目反映。成本、费用应有计划数,与实际数进行对比。 产(商)品销售报表。按产(商)品类别或主要品种,将其数量、收入和盈利情况进行反映。 综合经营情况报表。包括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及综合评价表等。 内部财务分析,包括定期的综合分析和不定期的专题分析。其内容对上述报表进行重点分析外,特别要关注财务经济政策的分析。如通货膨胀的影响、会计政策的调整、国家有关政策如税率变化等的影响,目的是反映企业真实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 其他报表。根据自身实际需要,设置必要的内部报表。 ②报告时间。至少按月编制一次。 ③报告方式。随着信息技术的普及应用和提高,报告方式采取纸质报告和在企业内部网络上信息相结合。在信息表述方式上,除了文字与表格方式外,要尽可能运用图形与音像方式,使信息表达更直观,更形象化,易于信息使用者接受和理解。 三、建立内部财务会计报告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1、从企业实际出发;不断创新。为了实现内部财务会计报告的目标,企业要根据自身特点,并随着企业经营的不断发展和会计环境的变化,不断完善和调整内部财务会计报告的内容。 2、充分应用先进的技术。内部财务会计报告资料的收集和生成需要借助现代化计算机技术和网络技术,在计算机随机寄存功能的支持下,使内部财务会计报告进行实时报告,加快时效。同时,为了使对外报告和对内报告原始会计资料共享,应注重相关软件的开发和研究。 3、关注非财务会计信息。财务会计信息具有综合性的特点,但企业信息决非都出于财会部门。企业内部尚有技术信息,物流信息、统计信息、业务信息、人事信息等。为了更好地帮助信息使用者理解和运用财务会计信息,要在内部财务会计报告中纳入相关的非财务会计信息,以解释和辅助说明财务会计信息。 4、建立数据库。财务会计部门要通过建立数据库,储存和维护最原始的数据,以便根据信息使用者的不同需求生成不同的财务会计报告。 5、增加相对值信息。随着财务会计信息更多地用于经营决策,而且其揭示范围不再局限于某一特定的主体,以相对值信息揭示的方式具有较强的可比性,有利于决策层进行决策的需要。内部财务会计报告绝对值信息与相对值信息并存,必将提高财务会计信息的可比性。 6、建立严格的保密措施。内部财务会计报告大量涉及企业商业秘密。所以要建立保密措施,保障企业经营成果。 7.要建立内部财务会计报告体系新理念。企业财务会计部门转轨变型的一个重点,是从传统的只按制度规定向有关部门报送财务会计报告走出来,在建立和健全内部财务会计报告上狠下功夫,要适应企业管理的需要,全面开发财务信息效益,更好地为企业经营管理服务。 财务会计方面论文:我国财务会计信息化理论研究的回顾与思考 【摘要】 我国财务会计子系统初步实现了与管理会计子系统、erp其他各子系统的财务与业务一体化,促使人们对同源分流理论的进一步思考。而会计处理电子化、会计记录无纸化、会计方法自动化,在为我国会计准则的正确实施提供技术和流程保证的同时,也引发人们对日益增多的it风险的担忧,进而对会计信息质量的重新审视,引发从理论层面上去探索财务会计基本程序与方法在信息化过程中的变化。本文在回顾我国财务会计信息化理论研究取得成果的基础上,对上述若干问题进行探讨。 【关键词】 财务会计;信息化理论;信息质量;基本程序;会计方法 财务会计信息化的成功,无疑是我国会计与改革开放30年所绽开的一朵绚丽多彩的花朵。30年来,财会软件替代了手工操作,电子化会计数据与信息替代了纸质的证账表的记录,会计人员的主要精力从致力于会计核算逐渐转向为借助无纸化会计信息,为企业决策者实时地提供决策支持。30年成功实践的感性认识,也同时为财务会计信息化理论升华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一、财务会计信息化理论研究的基本内容 会计信息化理论是由会计信息化基础理论、会计信息化应用理论和会计信息化环境理论相互结合,所形成的一个有机的理论体系。其中,会计信息化基础理论是构成会计信息化理论的基本要素,包括会计信息化的目标、方法理论等;会计信息化应用理论是将会计信息化基础理论应用于会计信息化实践、指导会计信息化实践的理论,包括会计信息系统的设计与应用、会计信息化管理体制理论等;而会计信息化环境理论,则是对会计信息化基础理论和会计信息化应用理论产生影响作用的外部条件的理论,包括信息、技术和组织等环境的影响。 作为会计信息化的基础和核心部分的财务会计信息化,立足于其会计反映与监控的基本职能,对其基础理论、应用理论和环境理论深入研究,不仅是会计信息化的当务之急,而且对会计理论创新研究有着重大意义。 研究我国财务会计信息化理论,首先必须根据财务会计信息化的发展分阶段加以进行。信息系统与组织内外部环境之间共生与互动的关系,决定了财务会计系统必须是一个活跃开放的系统。而财务会计信息系统的优化与演化程度,直接反映出财务会计信息化发展水平。根据会计的业务流程再造和信息集成的程度,可将财务会计系统的发展阶段分为手工会计模式、计算机会计模式和网络会计模式三个阶段。而我国信息化财务会计系统至今经历了手工会计仿真模式与计算机会计模式两个阶段。30年来我国财务会计系统信息化的发展,不仅实现了该系统与管理会计系统的信息集成,同时也在很大程度上加快了企业资源规划系统内的财务与业务一体化进程。 本质上说,我国财务会计系统经历了上述两个阶段的发展,是一个价值法会计向价值法与事项法并进的演变过程。从上一世纪80年代开始,sorter(1969)所提出事项法会计之所以在我国一直成为经久不衰的热点问题,是因为信息技术所具有的强大数据处理功能让人们看到这一研究的应用前景。勿庸讳言,利用计算机系统采集的事项信息,不仅能够提高财务报告的增值性,而且也可同时满足企业决策者的信息需求,这种谋求信息资源集成,以便为信息用户提供多元信息的理想目标,使国内众多学者萌生了重构新型的会计信息系统之构想。杨周南(2003)提出的信息系统控制与审计模型(information system,control auditing,isca),李端生等(2004)提出的“需求决定的会计报告”模式,王世定等(2004)提出的财务会计与管理会计融合的信息集成管理系统( information integrated and management system,iims)模型等,重点构画了集财务会计与管理会计为一体的控制系统的理想框架。而在实践中,用友、金蝶、浪潮、新中大等软件厂商立足于组织、信息与流程集成所开发的本土化erp软件,也开始从实务上夯实了建立业务事件仓库的基础。笔者认为,随着基于企业经营过程方法的事件识别准则(jones,2003)的不断完善,从真正意义上构筑一个融财务与非财务、货币与非货币、定量与定性的各类数据为一体的业务事件仓库可望形成,它为财务会计信息化进入网络化会计模式阶段铺平了道路。 二、会计信息质量要求的重新审视 会计信息质量要求是手工会计的产物。面对信息化因其数据传输与处理疾速使相关性在很大程度上得以提升,而可靠性却可能因电子化、无纸化和网络化致使系统面临许多风险而降低,迫使人们必须重新审视会计信息质量要求。 (一)将安全性列为可靠性的次级质量要求 信息安全是对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与信息的基本要求。它包括信息的秘密性、完整性、真实性、可传播性、可用性和可控性(crime,2000)。其中,秘密性是指防止对数据的非授权或非法泄漏。完整性是指信息没有被篡改。真实性是指利用信息网络传播的信息不存在与客观事实违背的情形。可传播性是指信息内容不违反国家的相关法规。可用性是指信息的者能够保证信息被有效地传递到接受方,并且该信息被接受方有效地加以使用。可控性则是指信息的发送者可有效地控制信息的传递方向,使得信息安全到达授权接收者。上述基于网络平台和计算机信息系统对信息质量的要求,虽然其中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可用性多见于手工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之中,但其内涵有很大的改变,而保证在信息化条件下非授权人不能知悉信息内容的秘密性和可控性要求则是手工会计下所未曾遇及的。 财务会计信息对企业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在信息技术广泛应用于财务会计领域的今天,电子化与无纸化的会计数据与信息,随时都有可能遭受到非授权人的操作与干扰,随时都可能在处理与传递过程中出现泄漏和被窃(特别是异地的网络传输情况)。在今天,如果一个财务会计软件缺少对会计信息秘密性和可控性的设置,即使其输出会计凭证、账簿和财务报表都能符合会计准则与制度的要求,人们仍然不能断言其产出的信息是可靠的。在信息化的条件下,会计信息在空间上不囿于某一固定点的特性,迫使其可靠性内涵不得不加以拓展,将安全性作为会计信息质量要求已是势在必行。 财务会计系统同时也是一个控制系统,因此,安全性既是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也是会计控制质量要求。事实上,从控制质量特征研究会计信息的安全性也许更有意义,但在信息化条件下讨论会计信息特征伊始将其置于信息质量范畴更能为人们所理解。同时,尽管安全性与可靠性具有同义性,但在财务会计特定的范畴中,确立两者的主从关系却十分必要。美国fasb于1980年提出了sfac no.2会计信息质量的特征框架中,将可验证性、如实反映和中立性等三项作为可靠性的次级质量特征,它们是对信息产生过程和结果加以界定的,而安全性则侧重于信息的、传播与接收提出的,它同样是可靠性的质量要求之一。因此,将安全性与可验证性、如实反映和中立性并列,同属于可靠性的次级质量特征是合适的。 (二)实时性替代及时性并将其列为相关性的次级质量要求 在手工会计之中,及时性通常被视为会计信息相关性和可靠性的制约因素,视为相关性的灵魂之所在。在相关性和可靠性之间往往要寻求一种平衡,以确定信息及时披露的时间。而在整个会计程序实施过程中及时性一般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要求在经济交易或事项发生后,及时收集整理各种原始单据或者凭证;二是要求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及时对经济交易或者事项进行确认或计量,并编制财务报告;三是要求按照国家规定的有关时限,及时地将编制的财务报告传递给财务报告使用者,便于其及时使用和决策。 在信息化条件下,上述的及时收集、及时处理和及时传递已经成为所有计算机信息系统产生信息的“自然属性”,并非基于会计信息的个性特征。而实时性才能真正反映会计信息质量特征。所谓实时性(real-time),是指输出信息与正在发生的事件同步,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将信息传递给信息用户,尽早满足信息用户的需要。这不正是信息化条件下对会计信息最为需要的质量要求吗!故笔者认为,将实时性替代及时性,并令其作为相关性的二级质量要求更能表现信息时代反映主体价值运动的特征。即将步入网络会计模式阶段的财务会计信息,在面对市场日益增加的各种不确定性因素情况下,决策有效性进一步依赖于实时性财务信息。因此应当审时度势地将实时性替代及时性,并将其作为相关性的次级质量要求。 三、财务会计基本程序的改进 在将财务会计的数据转换为信息的过程中,其基本程序必不可少。我国会计软件问世至今的30年,是一个会计确认、计量、记录与报告不断信息化的30年,财务会计系统的人机角色的转换程度高低,直接通过这四个基本程序表现出来。同时,它又从理论上丰富了财务会计基本程序的内涵与外延。 (一)会计记录的信息化 在我国财务会计系统四个基本程序信息化过程中,以会计记录的信息化最为成功。根据会计核算软件数据接口标准设置凭证、账簿和报表的数据结构,按照会计核算软件基本功能模块正确地进行数据输入、处理和信息的输出,逐步实现了会计记录的电子化与无纸化。同时,会计处理过程的程序化与规范化,又使会计集中核算、记账,以及企业租用服务供应商(application service provider,asp)信息系统成为可能。 fellingham等(2002)认为会计的核心竞争力在于它对信息的处理技术。信息理论所包含的数据压缩定理和信道编码定理两个基本定理同样也适用于会计记录。在对数据的压缩过程中,当前财务会计系统在获取会计账户和报表的压缩信息中一方面保证信息的不受损失,同时,通过凭证模板和非法对应科目控制减少了信息失真。而在保证一个有噪音的信道中传递最大数量会计信息的设计之中,当前系统则多将原始凭证与记账凭证合二而一地归集于一个数据文件之中,以便账簿和报表提供更为详尽数据与信息,并注重会计处理过程中对有效编码方案使用冗余技术。 当前,应当探讨电子化原始凭证项目与格式规范化,财务会计业务流程的标准化,以及财务会计系统嵌入更为严密的会计记录控制程序,以保证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同时,要运用信息管理学理论,立足于财务报告需要,从理论层面上探讨会计记录压缩与冗余等问题。 (二)会计确认的信息化 会计确认与计量的信息化,是财务会计信息化的难点。如何将人脑对会计的确认与计量逐步转化为财务会计软件的基本功能,首要问题是要进行“初始记录的确认”(即初始确认),apb statement no.4认为“初始记录”包括对进入会计程序的数据、作出分录的时点和通常要予以记录的金额等三项原则(葛家澍、杜兴强,2004),其中前两项属会计确认问题,而第三项属于会计计量问题。诚然,《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2005)已对数据电文及其发送时间与地点,以及电子签名的有效性等从法律上予以认定,这种以电子替代手写的签名直接关系到上述的初始记录的确认。即使所有原始凭证都已实现电子化,对其是否进入以及何时何地进入财务会计系统的经济事项的人脑确认过程仍然必不可少。当前电脑替代人脑的会计确认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对已被人脑确认进入财务会计系统的经济事项的会计要素的自动确认。这种有限的初始确认对财务会计信息的可靠性与相关性具有其积极意义,它既可使系统远离人为的干扰,又可快速形成记账凭证数据(借贷方会计科目);二是对电子化原始凭证是否进入财务会计系统施行“有限度确认”,即对日常发生的采购、生产、销售各循环中的基本经济业务加以判断,在确认依据(如电子合同、付款单据等)完整的条件下准许进入财务会计系统之中。 在财务会计信息化过程中,将会计确认交由计算机系统完成不可能一蹴而就,可以想象,那种缺乏完整的原始凭证数据仍可准许进入财务会计系统的做法,将给系统带来多大的危害。因此,制定“准入”数据的确认条件必须完整充分。 (三)会计计量的信息化 选择计量属性是会计要素计量的主要问题,在当前财务会计系统提供以货币量度为主的信息的情况下,充分利用信息技术,不仅可能使以历史成本为基础的计量属性克服相关性不强的缺陷,而且可以使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和公允价值尽可能同步地得以反映。这是因为,企业以订单信息流为中心,以全球供应链资源网络、全球用户资源网络和计算机信息网络为平台,进而使零库存、零距离、零营运成本(俗称“三零”)成为现实,由此使企业许多流动资产采用历史成本计量时相关性得以提高。同时,全球网络平台提供的众多资产和负债的活跃市场,信息中介(infomediary)的服务又能帮助企业形成基于各种计量属性的会计信息。因此,通过建立基于以上五种计量属性相应的数据库文件,并根据各计量模式的要求分别生成不同计量属性的财务报表信息,对满足不同信息用户的需求具有很大的现实意义(庄明来,2006)。 计量过程的信息化,首先体现在记账凭证借贷方金额的计算。我国会计软件实现了转账凭证和部分收付款凭证的自动计算。例如对期末收益类账户结账、固定资产折旧计提、职工薪酬的结算与分配等,都已借助会计模板方式自动进行计算生成。然而,会计计量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完全依靠计算机技术目前尚难实现,做好人机的科学分工以保证会计计量合规性至关重要。 (四)财务报告的信息化 aaa(1966)所提出的同时报告历史信息和现行成本信息的多栏式报告,sorter(1969)强调披露企业足够的经济事项明细信息数据为主的事件报告,cheryl和mccarthy(1997)侧重于储存和维护而提出建立最原始的rea数据库会计模式。willman(1995,1996,1997)则提出5种不同层次的彩色报告模式,肖泽忠(2000)提出建立交互式按需报告模型(an interactive and customisable reporting model,icr) 以提供信息使用者与提供者的快速沟通,同时达到信息传递更为迅速和经济之目的,众多学者研究之目的是向信息用户提供各种理想的基础数据状态和多维的决策支持信息。当前,通过公式定义方式使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表内信息能够自动取数生成,但附注内容的完整披露完全依靠计算机系统自动完成却尚待时日。同时,注重其他财务报告多元化与实时性,进而提高财务报告的整体质量,也是今后一段时期内我国财务会计信息化的重要内容之一。 近年来,在财政部和中国证券会等部门推动和组织下,可扩展商业报告语言(xbrl)在我国的应用研究方兴未艾,取得较大的进展。王松年和沈颖玲(2001)、张天西(2003,2006)、潘琰(2003)等学者对xbrl的基本原理、作用与贡献,以及在我国应用等展开研究。无疑,xbrl对增强会计信息的透明度、财务报告模式变革、财务报告分析、会计准则选择、实时监控和持续审计等方面具有很大的作用,因此,深入研究这一技术在我国财务会计中应用及其相关的理论问题是今后的重点。 四、会计方法的推陈出新 会计学是一门以研究方法论为主的经济应用科学,信息技术则为会计方法的推陈出新提供了很大的技术支持。在科学地将会计数据转换为会计信息的信息化过程中,手工会计中所采用的设置会计科目、复式记账、填制和审核凭证、登记账簿和编制报表等会计方法因信息化环境的变化而发生了许多变化。 mccarthy(1982)和jones(2003)等学者对借贷记账法提出质疑,并相应建立rea等会计模式,尽管o’leary(2004)等学者对rea和sap系统基础数据库模型之间的关系的考察结果进一步印证了rea模型以提供包括非货币、非财务和定性数据在内的业务事件库具有很大的可行性,但企盼这些模型在实践中得以真正应用依然步履维艰。在当前,构建价值法财务报告与事项法财务报告并驾齐驱的会计业务流程也许是一种切实可行的做法。有鉴于此,价值法会计的存在也就决定以货币计价为基础的复式簿记不可能因信息技术的应用而改变。 设置会计科目,是将各种经济数据按会计要素“浇铸成型”(确认),并通过记账凭证载体为会计报表信息提供“毛坯”。从会计科目的级别设置在信息化实践中的作用来看,设置一级科目并同时下设明细科目无疑为财务报表的编制提供方便,而不设一级科目直接将会计科目设至明细科目的压缩冗余的做法,则对企业获取决策经营的支持数据更为快捷灵活。另外,在一个企业内分别设置“外送报表会计科目”、“内部管理会计科目”、“集团公司会计科目”等多套会计科目系列的做法不仅有利于企业财务会计的信息管理,而且为深入研究财务会计与管理会计的“同源分流”的数据联系提供直接依据。 作为会计科目载体的记账凭证,是复式记账的直接表现。尽管增减记账法在信息化环境下更有可能实现(李春鸣、韦沛文,1999,张以宽,1999),但无论是采用借贷记账法,还是增减记账法,其记账规则在记账凭证库文件中也只是符号表现的差异而已,它们对会计信息输出并无影响(庄明来,2001)。同时,充分利用编码技术,尽可能使各种符号都具有特定内涵,是我国记账凭证结构设计的未来方向。例如,sap软件为采购、销售、生产三大循环(或更细的分类)业务各自设置凭证编号区间(张小虎,2003),将各区间的借贷标志分别以不同的编码表示(如固定资产有关凭证借方以70表示,贷方以75表示,而存货有关凭证借方以89表示,贷方以99表示等)。笔者认为,以不同编码作为“借”和“贷”的标识以区分各类别经济业务的做法是记账凭证填制方法的一种突破,是对经济业务的会计要素确认的进一步细化。同时,它以数码方式与组织单位代码、日期编码、记账凭证编号、会计科目编码和金额等一连串数字符号的连接,无论对财务数据的集成和分析,还是对会计档案保管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登记账簿,至今仍然作为各国财务会计的基本方法。尽管当前账簿仍然要求打印输出,但财政的《会计核算软件基本功能规范》(1994)早已规定:“在机内总分类账和明细分类账的直接登账依据完全相同情况下,总分类账户可以用总分类账户本期发生额对照表替代”,以及“可以提供机内会计账簿的满页打印输出的功能”,这种“以表代账”和“满页打印”的规定表明了信息化条件下账簿的功能与作用的逐渐淡化。从理论上说,账簿中的发生额登录只是会计凭证数据的位移(庄明来,1997),这种冗余处理完全可以由会计凭证数据文件所取代。在电子账簿仍然存在情况下,今后研究的重点,是如何有效地实现电子化会计凭证、账簿和报表等数据和信息之间的勾稽关系的实时自动审核,以确保数据与信息的可靠性。 手工会计常用核算形式主要有记账凭证、汇总记账凭证、科目汇总表、凭单日记账和日记总账等五种,这些根据企业规模、会计人员水平等因素而选择的核算形式,究其本质,是为了方便总账的登录。而在信息化条件下,无论采用上述的任何一种形式,总账均可以在瞬间形成,因而,手工会计下的核算形式在信息化之下已经没有存在的必要了。 目前,财务会计许多方法正在逐渐由电脑自动完成,诸如财务报表的编制、发出存货个别计价、单个存货项目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固定资产折旧计提、职工薪酬计算与分配等。随着信息技术应用的深入,这种自动完成的范围将越来越大,有鉴于此,不断将系统能够自动完成的方法补充到标准的会计业务流程之中,并将其固化于财务会计软件,则可望在较大程度上减少人为干预,进而提高财务会计系统数据处理的正确性。 五、总结 财务会计是一个以处理价值信息为基础的控制系统,因此,按照信息及相关技术的控制目标(control objectives for information and related technology,cobit)建立一个合理的信息技术治理架构是财务会计信息化的重要内容。财务会计信息化理论研究要运用会计学、信息管理学、信息生态学等相关理论和观点,以财务会计信息系统重构为主线,以业务流程集成、组织结构集成和服务集成为重点开展研究。而财务会计信息化理论研究的目标,则是要探讨在信息化条件下如何建立一种以过去为重心。既面向过去又面向未来的会计观念,进而在实现财务会计子系统与erp系统的其他子系统的功能与信息集成基础上,构建一个基于网络平台的多元化财务报告理论体系。
养老保险论文: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针,以推行《××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为内容,加快我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化、规范化进程,逐步实现广大农民老有所养的目标。 二、目标任务。全面落实市政府财政补贴计划;建立健全镇、村两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投保面达到,全面消除空白村;新增投保人数万人以上;保费收缴万元以上。 三、操作办法。按年缴纳的,市政府按最低缴费标准的给予补贴;以趸缴方式缴费的,将趸交总额按以后每年的最低缴费标准折合补贴年限,给予相应年缴的补贴。当领取养老金后,余下的折合年限不再给予补贴。 对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规范村,投保人数达到适龄投保人数以上的给予的补贴,达到以上的给予的补贴。本文转载自网 四、工作措施 ⒈努力提高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认识。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农村干部,要深刻领会十六大提出的“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建立农村养老、医疗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精神。把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手段,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承担起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设的政治责任和经济责任,依靠有效的组织和引导,尽快建立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促进我市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 ⒉加强宣传发动,形成强大舆论氛围。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一项涉及方方面面和全市四十多万农民群众的宏大工程。各镇(街道、区)、业务主管部门要通过召开会议、举办电视专题讲座、印发宣传材料、张贴标语、出动宣传车等形式,大力宣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重大意义,掀起宣传贯彻《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的热潮,各村要召开好村民大会、党员大会、村民代表大会等会议,充分动员各种力量,把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的条款,把政府对农民养老问题的关怀宣传到每家每户和每个农民群众,充分调动他们的投保积极性。 ⒊做好落实财政补贴的详细计划。市里以各镇(街道、区)农业人口数及××年农民人均收入数为依据,将财政补贴额分配到各镇(街道、区)。各镇(街道、区)也要以各村的相关数据为依据,结合其它工作条件,把本辖区财政补贴金额分配到村、落实到人。 ⒋成立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是年全市农村工作重点之一。各镇(街道、区)要按照市里要求,建立镇村两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安排得力领导主抓这项工作。做到上下贯通,形成网络。要列入年重要工作议程,列入机关干部、农村干部责任制考核,采取有效手段,加强考核和奖惩,调动各级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⒌开展集中突击活动。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规定财政补贴核算年度为月日至月日,财政补贴时间主要集中在月份以前。各镇(街道、区)、各村都要利用这段农闲和农民手中资金相对宽裕的有利时机,突击性的开展工作,层层分解任务。要开展领导、机关干部包区、包村,村干部、党员包户、包人活动,加强督促检查和考核。争取在月前,个人缴费、集体补助、财政补贴基本筹集到位,记入投保人个人账户。 ⒍抓好规范村建设。各镇(街道、区)要把加强制度规范村建设,作为落实财政补贴的重要工作手段来运作。按照规范村的标准,做出年发展规划,采取必要措施,大力促进规范村投保人数的增加。要认真总结经验,扩大本镇(街道、区)规范村覆盖范围,使有条件的村逐步达到规范村的标准。 市政府将组织督导组分阶段进行督察、调度并通报情况,年底按责任制要求进行验收考核。 附件:二六年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任务分配表 养老保险论文:农民养老保险调研报告 随着我县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被征地农民数量逐年增加,如何做好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及生活保障工作,已成为县委和政府亟待解决的热点问题。我局就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其间,调研组深入到各乡镇进行了实地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近年来,我县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随之而来,项目用地量越来越大,征地工作所带来的农民保障问题也越来越重要。征地任务重、面积大的主要集中在杨和、望远、望洪、胜利等乡镇。根据提供数据,各乡镇被征地涉农人口27855人。从征地用途上来看,杨和镇主要是经济开发区和新城区建设用地,望远镇、闽宁镇主要集中为工业园和企业用地,望洪镇、李俊镇主要为中心村建设用地。截至目前,全县纳入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共909人,已享受待遇663人。 应该说,县委、政府对被征地农民保障工作是高度重视的,所采取的措施在一定程度上也缓解了征地工作所引发的矛盾。但总体看,我县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一)农民认识不足。一是农民认为土地是生活的保障,部分农民失去土地后,由于没有一技之长,心里发虚,担心被征地后没有退路,生活没有保障;二是有的农民对养老保险不甚了解,没有认识到养老保险的重要意义,担心个人出资有去无回,对养老保险工作怀有抵触情绪。(二)财政压力过大。目前,____县所有失地农民养老保险都由____县社保局管理,到龄农民享受由社保局统筹发放的养老保险金。全县截止至今应享受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贴人数909人,随着征地范围扩大以及时间推移,越来越多的到龄农民开始享受养老保险金(补贴),财政供给将呈几何级数上升,给本不宽裕的地方财政带来巨大的压力。倘若因地方财政困难而难以维系养老保险金(补贴)的发放,将会给社会稳定工作带来不利影响。 (三)基本养老金过低。目前,统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金为每年1620元。有的农民说:一年1620元的养老保险金,我种一亩大棚不景气时的年收入也有3000元啊,这样的保障又能起多大作用。(四)就业培训滞后。农民市民化的重要前提是农民就业社会化、非农化、充分化。目前各地由于财政紧张、农民认识不到位等原因,培训机构、培训方式、培训内容不健全,被征地农民一时难以找到较为合适的工作,尤其集中体现在“4050”人员和无一技之长的农民。 随着我县工业经济的不断发展壮大,以及城市化建设的快速发展,土地征用不可避免,被征地农民将越来越多,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未雨绸缪,高度重视。为此建议:(一)强化宣传教育工作。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应站在维护农民权益和推动经济发展的双重角度,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到土地是农民赖以生活、生存的重要场所和基础,把解决被征地农民的养老问题,摆在重要位置上加以组织实施。要广泛宣传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通过深入宣传和对比分析,使他们感受到县委、县政府对被征地农民所采取的一系列政策,是爱民、利民、惠民的具体体现,从而把被动征地农民的力量,转化为促进县镇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自觉行动。(二)出台统一政策。县政府应积极采取措施,对被征农民地情况作统一安排。要坚持市场化运作,根据我县发展总体规划,按地段、地类划分区域,不同使用类型定价不同,每一区域确定一个合理的基准地价,实施统一补偿标准。在此基础上实行统一地价、统一划扣、统一办理,这样既可有效避免因农民之间互相攀比而引发的矛盾,又能体现征地和办理养老保险过程中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对办理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条件要统一标准、统一计算口径,建议以村(组)为单位,将人均剩余不足0.5亩的农民列入办理对象。(三)健全管理运行机制。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是一项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关系到农民切身利益的工作。目前,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由社保局负责组织实施,建议设立独立科室,采取专人负责、定时办结的工作方式,以解决效率不高、办理时间长的矛盾。必要时对一些影响大、涉及广的征地项目,可采用集中办理的形式进行;对确实不能及时办理的,要向农民解释清楚并承诺办结时间。(四)有效拓宽就业渠道。就业是民生之本。要从根本上解决被征地农民的生存问题,首要的是让农民人人有事干,家家有收入。因此,要充分发挥政府的服务职能,建立健全培训机构、培训方式,注重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和有效性。要及时了解企业的用工方向,利用“短、平、快”的培训方式,让农民在短时间内掌握一定的技能。对一些具有一定文化素质且在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农民,可将职业技能培训与国家职业资格认证制度结合起来,通过多层次、多形式的培训,为工业园区和技术型企业提供用工保障,促进劳动力资源的优化配置。对有意向自主创业的农民,政府要制定优惠政策,在本县范围内享受与下岗失业人员同等的优惠待遇。 养老保险论文:浅谈建立健全全国统一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 养老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形式,采取强制手段,对国民收入进行分配和再分配,在劳动者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而丧失劳动能力时,国家和社会依照法律规定为保障老年人基本生活而给予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养老是人人都要面临的问题,所有单位都应建立养老保险制度,按照国家、集体、个人共同负担和权利与义务对等的原则,筹集养老保险基金,确保每一位劳动者都有公平合理的养老保障。 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已进行了20余年,成就很大,但在打破计划经济旧体制的同时,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新型社会保障体系还不成熟,主要表现为社会保障网的残缺、政策的不稳定和社会保障待遇无法全部兑现。20世纪80年代中期,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从企业开始,由县级统筹逐步过渡到市级统筹和省级统筹。1997年,国务院颁布《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标志着我国企业职工已基本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但是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相对滞后,从改革试点十年来的情况看,工作中仍然存在许多困难和问题,亟待规范和完善。 一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缺乏法律依据,至今全国还没有出台统一的政策,各省市区的情况也不尽相同。有些省份已经出台了相关政策并已运行,少数省还未启动。已经启动的省份,其各地市的政策也有未统一的。如湖南省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省政府于1996年颁布《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办法》,规定单位缴费比例为24%,个人缴费比例为3%,但各地市可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确定本地的缴费比例,因此,各地市的缴费比例也不尽相同,甚至同一地市各县的缴费比例也不相同,缴费基数和运作模式也存在差异,在征收基数上,有的县区按在职人员工资总额(即“单基数”)征缴,有的是以在职人员工资总额与离退休费总额之和(“双基数”)征收。在运作模式上,有全收全付,有差额征收、差额拨付,其离退休人员的养老金仍由单位发放。在企业养老金全部实行社会化发放后,机关事业单位的缴费基数和运作模式造成经济效益差的单位拖欠退休人员养老金的现象时有发生,退休人员没有从改革中得出实惠,一些自收自支单位中的在职人员对此也在担心自己的将来。 二是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制度相对滞后造成了事实上的“二元”制度并存,不利于人员的合理流动。企业建立了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有的省、市仍实行社会纯统筹制度,有些省、市虽然建立了个人帐户,但个人帐户建立时间也不尽一致,同一地市各县区的个人帐户建立时间也不统一。由于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不同步以及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政策内部的不统一,造成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已经启动和未启动的地区以及启动时间不一致的地区间人员在跨行业、跨地区流动时,其养老保险关系难以衔接,阻碍了人才的正常流动。 三是缴费与待遇脱节、权利与义务不对等、养老保险待遇过高,养老金替代率过高。 退休费用社会统筹制度虽然改变了过去由国家和单位统包职工养老保险的状况,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待遇仍按国发(1978)104号文精神,根据参保人员的工作年限及其退休前上一个月的档案工资的一定比率来计算的。这种待遇计算办法与退休费用社会统筹制度中的职工个人缴费多少、时间长短不挂钩,多缴少缴与退休待遇没有本质联系,缴费与待遇出现脱节,不仅严重影响职工缴纳养老保险的积极性,也根本不能体现“公平与效率”的原则,同时也没有实现权利与义务相统一。一些地市起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时,对已离退休的干部职工不论是否尽“义务”,一律纳入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这个“大锅”里享受百分之百养老保险待遇权益。这样一来,为今后财政兜底,留下了一大笔“隐性债务”。而企业人员退休后,享受的待遇是根据职工在职时个人所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多少和时间长短来决定的,其基本养老金按国发[1997]26号文规定,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帐户养老金组成。所以在现实中,出现了相同工龄、学历及职位的人员退休时,在机关事业单位社保经办机构与劳动保险经办机构领取的退休待遇相差甚大,且不同单位彼止之间待遇也差距明显,高低悬殊较大。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不但退休待遇高,而且养老金的替代率过高。由于制度不够完善造成缴费与待遇的脱节,并引起一些消极因素:一是部分参保人员对缴费的多少漠不关心,甚至希望缴费工资报得越少越好,个人既可以少出钱,又不影响退休待遇;二是造成了企业退休人员心里上的不平衡,引起了强烈不满情绪,给社会带来不稳定因素;三是由于待遇相差太大的原因,一些事业单位不愿改制为企业,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给机构改革造成了一定的阻力。 四是分级统筹,抗风险能力差,无法实行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由于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目前仍然实行的是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十年前的差额结算,掩盖了缴费单位经济效益不好,离退休人员不能按时足额领取养老金的矛盾。虽然参加了养老保险,但并不能做到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社会化发放,也就不能保证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领取。另外,由于地方各级财政“分灶吃饭”,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工作是通过市县试点逐步推广的,养老保险基金实行的是省、市、县分级统筹。这种统筹级次过低的现状使社会保险的调剂功能难以发挥,尤其是一些经济欠发达、财政收低的地区,几乎无基金积累,根本谈不上抗风险能力。同时由于机关事业单位的特殊性,特别是行政机关受编制的制约,退休人数的增长速度远大于在职人员增长的速度,人员结构老化严重,部分地区出现基金收不抵支,基金积累逐年减少,无法应付人口老龄化的到来。 五是养老保险费征收困难,强制性手段少,难以形成部门间联动约束机制。由于缺乏有效的强制手段,社保机构把大量的精力放在收缴上,仍不能杜绝参保单位拖欠养老保险费现象。 六、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隐性债务”大,基金积累小,个人帐户“空帐”运行。有些地市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运行时,对在职和已离退休的干部职工一步到位全部纳入了养老保险范畴,离退休人员未尽“义务”就百分之百地享受养老保险待遇,而政府没有为此支付必要的改革成本,加之 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增长快,致使一些地市基金支付压力日趋沉重,部分地区出现当期收不抵支的局面,不得不动用本应留作在职人员个人帐户积累的个人缴费基金,用于发放目前已离退休人员的养老金,造成了个人帐户的“空帐”运行,给未来养老金的支付带来很大的隐患。 以上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10年来,各地较普遍存在的问题,严重制约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事业的发展,同时影响了其他社会保障工作的进一步开展。 今年3月5日,总理代表国务院在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时,多次提到了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在谈到今年要着重做好几个方面的工作时,温总理说:要加快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在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计划纲要(草案)》进行说明、谈到“十一五”时期的战略重点和主要任务时,温总理说:要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健康水平,努力构建和谐社会。从中我们可以读出社会保障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意义,社会保障面临着一个崭新的历史发展机遇,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是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进一步改革、规范、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迫在眉睫、势在必行。要解决试点运行中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存在的问题,依本人之浅见,应着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国家要尽快制定社会保障法,出台与企业养老保险制度相互衔接的全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政策。社会保障制度只有建立在法制的基础上,才能保证其社会化、制度化,实现其强制性,当前社会保险费征缴难、管理不统一、使用不规范,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缺乏法律的强制和约束力。因此要尽快制定社会保障法,将社会保障的目的、原则、方针、权利、义务等加以明确。借鉴国外的成熟经验,从我国的实际出发,建立多元化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体系,在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建立单位附加养老保险和个人补充养老保险。对养老保险的具体统筹项目、标准、对象、收缴、发放等用制度进行规范。 二、要统一养老保险计发办法,妥善解决新老制度的衔接和待遇的平稳过渡。既要充分考虑老制度下退休人员的既得利益,又要合理确定新制度下退休人员的待遇问题,还要解决好中人的养老金平衡问题,消除有损社会稳定的不利因素。 三、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建立社会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基金,并分帐管理。 四、建立权利与义务相统一,个人帐户与养老金待遇相挂钩的退休待遇计发办法。 五、要认真分析地区间财力差异,汲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经验,一步到位地实行全国统筹,增强养老基金的抗风险能力。从长过来看,这是大热所趋,要注意把提高统筹层次同调整财政体制结合起来,以平衡各级财政之间的利益。 六、要进一步规范社保机构设置。目前,许多地方存在着工作人员既是征缴人员,又是管理人员,还是发放人员的情况,我们要从进一步规范社保机构设置入手,成立专门的征缴、管理和发放机构,来进一步规范我们的工作。 七、要加强对离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与服务。一是要依托于社区,在各级劳动保障部门的指导下,把大部分管理服务工作通过社区自治来实现。二是要加大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力度,通过银行、邮局、社区把养老金直接发放到离退休人员手中。三是要采取有效的防范冒领养老金行为的措施,及时对离退休人员生存状况进行调查。 八、制定合理的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根据全国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及离退休费和在职人员及工资总额多少测算一个全国性的缴费比例,个人缴费比例所有参保人员应统一,最高达到8,单位缴费比例根据替代率水平测算确定。实行国家、单位、个人三方共同负担,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从现收现付制转换到现收现付加部分积累制,以抵御我国退休高峰期到来的风险。 九、要拓展筹资渠道,扩大和充实养老基金。为了保障离退休人员基本生活所需的养老金,减缓支付高峰期时的压力,必须研究拓展新的筹资渠道。逐步发展成为政府财政资助、国家、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社会捐赠等多渠道筹集养老基金的格局。 十、要加强对合理推迟退休年龄问题的研究。目前,发达国家的退休年龄已有后移的趋势,美国、西班牙男女退休年龄都是65岁,美国正把退休年龄向70岁推延,计划在25年内将退休年龄推迟到67岁,日本也将退休年龄由60岁推迟到了65岁。如果我国退休年龄从60岁推迟到65岁,据测算,退休金支付总额将减少40—50。因此,要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适时考虑出台推迟退休年龄的政策。 只有加快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才有出路和生命力,才能充分发挥社会保障制度这一事业单位改革的“减震器”作用,以解分流下岗人员后顾之忧,才能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因此,加快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机关事业单位社公保障制度,意义重大,迫在眉睫,刻不容缓。 北京市关于对间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等有关问题的处理办法 为贯彻实施《北京市企业城镇劳动者养老保险规定》(市政府1998年第2号令,以下简称《规定》),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现将对间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等有关问题的处理办法通知如下: 一、企业和被保险人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自2003年1月起,凡企业或被保险人间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或按有关规定不缴费的人员除外),被保险人符合国家规定的养老条件,计算基本养老金时,其基础性养老金的计算基数,按累计间断的缴费时间逐年前推至相应年度上一年的本市职工平均工资计算(累计间断的缴费时间,按每满12个月为一个间断缴费年度计算,不满12个月不计算)。 二、被保险人符合国家规定的养老条件时,用人单位应在被保险人达到养老条件的当月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为其办理享受基本养老金的审批手续。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于当月受理,当月审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退休日期的次月开始支付基本养老金。 被保险人确因工作需要继续留用的,用人单位与超龄留用人员双方应签定相关合同或协议,明确留用时间及有关事项,书面报市或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被保险人超龄留用期间,用人单位和被保险人应继续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其缴费按规定计入被保险人个人帐户并计算缴费年限,留用期结束时,按当期养老金计算办法计发。 因用人单位原因延误为被保险人办理审批手续及未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擅自延长退休年龄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除拒收超龄部分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外,其基本养老金计算办法,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被保险人符合《规定》的养老条件时的办法进行核算,基本养老金自审批日期的次月开始支付,不补发。由此使被保险人产生的损失由用人单位承担。 在职介中心、人才中心以及在街道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的被保险人,符合国家规定的养老条件时,本人应提前一个月提出退休申请。职介中心、人才中心、街道劳动部门应及时为其办理相应手续,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其符合规定的养老条件的当月予以审核批准,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的退休日期的次月开始支付基本养老金。因被保险人个人原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除外)延误审批的,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个人承担。 三、因用人单位原因使被保险人不能按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按《北京市劳动局关于实施有关问题的处理办法》(京劳险发[1998]69号)规定补缴间断期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由被保险人工作过的原单位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被保险人在该单位工作期间的有效证明及在该单位工作期间历年的原始工资收入凭证,以此作为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无法提供有效工资收入凭证的,以相应缴费年度上一年本市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经核准后可以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与被保险人按《规定》的标准分别补缴,同时加收按照个人帐户记帐利率计算的利息,并按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的规定对单位按日加收2‰滞纳金。其中,发生在1999年1月22日以前的欠缴额,自1999年1月22日起加收滞纳金;发生在1999年1月22日以后的欠缴额,按实际欠缴时间加收滞纳金。 四、符合国家规定劳动年龄范围内的人员,1992年9月30日前在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工作过,至今未按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自2003年1月1日起参加,并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其1992年9月30日前符合国家或本市有关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可视同缴费年限,与其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以后的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1992年10月1日以后,因个人原因未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不再补缴。 养老保险论文:论现行养老保险制度个人账户的政策走向 【摘要】“统账结合”的养老保险模式是我国政府的一大创造,它充分体现了效率与公平的原则,有利于新旧保险制度的过渡。然而在实施的过程中,养老保险隐性债务与个人账户空账运行日益暴露出来,特别是个人账户空账运行已影响到民众对政府的信心,危及社会保险制度的健康发展,阻碍和谐社会的构建。笔者分析个人账户空账造成的原因,提出建立个人账户的政策建议,对促进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个人账户空账政策走向 我国现行的养老保险制度是一种以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为特征“统账结合”的养老保险模式。新制度运行八年来,存在着三个最突出问题:养老保险的覆盖面依然较窄,其应有的保障功能远未实现;养老保险体系面临巨大的财务压力;民众对政府承诺的养老保障信心不足。社会统筹资金缺口问题日益严峻,隐性债务逐渐显现,特别是个人账户的“空账”问题已引起社会各界广泛的关注。 一、现行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空账”的原因及危害 随着我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深入,养老保险隐性债务与个人账户空账运行问题日益暴露出来。社会统筹保险基金入不敷出,挪用个人账户资金,其结果是个人账户“空账”运行。“从法律上来讲,个人账户是个人私有的”。所以做实个人账户对增进民众对政府的信心,促进和谐社会的建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什么原因造成了个人账户“空账”运行? 其一、养老金隐性债务。1997年之前,我国实行的是现收现付的养老模式,而现在执行的是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养老保险模式,模式的转换必然涉及一个巨大的养老金隐性债务。在没有外部资金注入的情况下,统筹基金的不足,用个人账户基金填补,造成个人账户空账。 其二、制度缺陷。“统账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从理论上看,它吸收了国际上“现收现付”制和“完全积累”制两种模式的优点。该模式在实际运行中,政府主管部门为了保证当期养老金支付,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保障离退休人员基本生活,必然会有统筹部分透支个人账户资金情况的发生。“如果当初统账结合模式是两个板块的话,这个制度就不会出现个人账户的空账。” 其三、提前退休因素。提前退休从收入与支出两方面蚕食着原本就不太宽裕的养老保险基金。它一方面减少了参保人数,使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减少,另一方面它延长了领取养老保险金的年限,使得养老保险基金支出又相应增加。加剧了个人账户空账化程度。 其四、人口老龄化。随着我国人口出生率的下降和寿命的延长,老年人口赡养率不断提高。人口年龄结构变化和老龄人口比重增大,中国的养老金的支出总规模将呈上升趋势,造成养老基金入不敷出,客观上延缓了个人账户实账化的进程。 其五、《养老保险条例》执行不力。目前的《养老保险条例》是指导我国开展养老保险工作的法规性文件。在执行过程中,由于企业经济效益不好、本位主义和它自身的缺陷等原因,使我国养老保险的覆盖面不全,收缴率不高,缴费工资基数不实,直接导致统筹基金收支出现赤字,个人账户由部分空账变为完全空账。 个人账户“空账”运行对中国的养老保险制度取信于民造成了极大的危害性。 一是对养老保险制度心存疑虑。我国现阶段养老保险缴费的个人群体中,中青年人的贡献率最大,他们离领取养老金的时间还有20-30年,或更长的时间。由于付出与回报不能在短期内实现,如果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长期处于空账运行,他们会失去对政府养老保险政策的信赖,不愿意主动参加养老保险。 二是担心退休时的生活质量下降。现行的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办法,养老保险基金尚无有效的增值保值手段,人们愿意选择购买商业保险。 三是商业保险机构不惜余力地宣传自己产品的财富效应,某种程度也降低了民众对中国养老保险制度的信任。 二、做实现行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重要意义 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结合的制度模式,是我国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的重要成果,具有里程碑价值。做实个人账户的是增强民众对中国养老保险制度信心的重要步骤,在构建和谐社会的今天,意义深远。 1、做实个人账户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填实个人账户,既是我国综合经济实力的体现,也是政府诚信和国民共担风险的体现,否则会最终影响政府的形象和凝聚力。 2、做实个人账户有利于现行社会养老保险模式的健康发展。它不仅可以避免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混账管理的局面,而且有利于形成规范的制度结构,有助于现行制度的平稳运行和健康发展。 3、做实个人账户有利于个人账户基金保值增值。做实个人账户有助于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分开管理,由于个人账户实账可以执行市场化运作,个人账户资金便可享受到经济快速增长的成果,达到保值增值的目的,既维护了参保者的利益,又增强了参保者的信心,从容应对人口老龄化高峰的到来。 4、个人账户还可更加明确个人在养老保险中的责任,进而有助于参保者加强对单位缴费的监督,有利于减少拒缴、少缴现象的发生。 三、现行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政策建议 1、多渠道筹集资金,减少养老保险隐性债务,明确政府的管理责任。在“现收现付制”转向“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制度设计时,没有专门处理转制成本。政府应当承担责任,主动消化转制成本,由政府向离退休职工支付养老金。扩大养老基金的资金筹措渠道,从政策的制定上,加大国有资产变现力度,推进国有企业的股份制改造;加大对各级政府年度财政预算对养老保险事业的投入;发行特种国债;开征社会保障税等多种渠道。调整财政支出结构,从根本上解决养老保险的隐性债务问题。 2、在安全性和收益性原则之间找到平衡点,加大个人账户基金的投资力度。近几年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积累资金收益率只有2%左右。“个人账户的低收益率已经影响到受益人的利益和基本养老社会保险制度的可持续发展。”加强养老保险基金自身的运营管理,在政策上支持养老保险基金的市场化运作,实现基金保值增值。 3、加强法制化建设,加大社会保险征缴和监管力度。随着市场经济的逐步发展,立法成为社会保障制度顺利实施的关键。上海“社保案”的教训再一次告诫我们,必须健全法制,完善机制,强化监督。社会保险基金违规动用,不仅影响到养老基金的支付, 同时削弱了社会保险基金的抗风险能力,损害了政府的信誉与民众对社会保险制度的信心,更不利于社会保险制度的正常运作与可持续性。我们认为,养老保险覆盖面不仅要扩大到城镇非国有经济即股份制、股份合作制,还要扩大到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逐步消除现行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政企分割、条块分割,国有经济与非国有经济分割的不合理状况,实现公民平等。 4、建立个人基金专用账户,提高个人账户的运行效率。坚持“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制度走向,建立有中国特色的个人投保激励机制。首先,实行分账管理。在管理方式上把统筹账户与个人账户分两本账管理,杜绝相互之间挤占挪用,从根本上锁定政府的财务责任,建立各级政府、企业和个人的分担机制。其次,建立个人基金账户。在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空账”充实的条件下,将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从基本养老保险中分离出来,与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中的个人账户合并,组成个人基金专用账户。以法律的形式保护个人基金账户的合法权益,允许自由融通使用,保护投保者的个人利益。 养老保险论文:内蒙古自治区建筑施工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筹集管理暂行办法 为确保建筑施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用的筹集与缴纳,扩大社会养老保险的覆盖面,切实解决施工企业离退休职工的基本生活来源,依据国家和自治区社会保险的有关条例、决定和政策,结合建筑施工企业的特点,制定本办法。 一、筹集原则、范围及资金来源 (一)建筑施工企业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用要按照“以支定收,略有节余”的原则筹集,凡在自治区境内注册的建筑施工企业(已参加行业统筹的建筑施工企业除外)均属筹集管理范围。所有建筑施工企业均应按属地管理参加当地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机构依法开办的保险业务,为全体职工办理基本养老保险登记并建立个人帐户和缴费申报。 (二)建筑施工企业应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是建筑安装工程造价中劳动保险费(以下简称建安工程劳保费)的主要组成部分,应从建安劳保费中列支。 (三)建安工程劳保费实行全区统一标准,统一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劳保费管理办公室负责向工程项目建设单位收取,向施工企业划转、调剂。企业仍按养老保险有关规定向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养老保险费用。各级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机构根据建设企业缴纳情况,负责对建筑施工企业和职工的保险费拨付。 二、建安工程劳保费取费标准和计取范围 (一)建安工程劳保费是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中有关劳动保险费用的取费项目,它是构成工程造价的主要内容,其取费标准应考虑全区社会保险的平均费率水平,建筑施工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离退休人员的数量及费用及建筑工程造价中工资的构成和基本建设的投资规模等。本着“以支定收,留有积累,以丰补欠”的原则确定。目前,只考虑建筑施工企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全区统一按工程造价的3.5%计取。该项费用要随企业职工参加社保项目的增加、费率的变动等应适时调整。 (二)凡自治区境内所有新建、改建、扩建、维修和技术改造等工程项目,不分投资来源、承建项目建筑施工企业隶属关系、资质等级等,一律由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安工程劳保费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劳保费管理办公室)缴纳工程项目劳保费,建筑施工企业不得向建设单位收取该项费用。建设单位也不得将该项费用转嫁给企业。 (三)建安工程劳保费实行统一计取后,仍进入工程总造价,列入标底、标价,不参与竞标。 三、劳保费的筹集方式 (一)建设单位在办理工程报建、施工许可证及开工报告等手续前,凭工程项目中标书或固定资产投资证明,向工程项目所在地劳保费管理办公室缴纳工程项目的劳保费。 (二)工程项目劳保费实行开工前按中标价或合同价预交和竣工时结算的办法,多退少补。工程造价在2000万元(含2000万元)的工程项目实行一次性预缴,工程造价在2000万元以上需分期预缴的,建设单位应与劳保费管理办公室签订分期预缴协议书,但首次预缴额不得少于应缴总额的60%。 (三)工程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将审核的工程决算书报送劳保费管理办公室办理工程项目劳保费的结算手续,并出具工程项目劳保费的结算专用凭证。 (四)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它有关部门要严把工程项目劳保费的收取和结算关,对没有办理建安工程劳保费的收取和结算手续,即预缴款凭证和结算凭证的项目,不得办理工程项目施工许可证和竣工验收等手续,否则要追究有关人员及领导的责任。 四、劳保费的使用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劳保费管理办公室)收取的劳保费,在留取15%作为全区调剂积累金后,其余的应分为划转、调配、补贴三部分,足额拨付给企业,作为企业参加社保的专用基金,必须专款专用。 (一)划转部分:各级劳保费管理办公室在收到工程项目劳保费一个月内,按照承建工程项目的建筑施工企业成立年限、资质等级、企业职工参加社保及离退休人员等情况核定的劳保费拨付标准,一次性将施工企业承建的工程项目劳保费按拨付标准直接划转到施工企业所在社保机构开设的社保基金专户,其不足部分视为企业欠费。 (二)调配部分:各级劳保费管理办公室应根据劳保费节余情况,对因工程任务不足、负担较重的建筑施工企业,其承揽的工程项目劳保费收入不能满足企业职工参加社保交费要求的应给予适当调剂。调剂后,仍不能完成交费要求的建筑施工企业,其差额部分应由施工企业从其它收入中补缴。 (三)补贴部分:各级劳保费管理机构除主要满足划转和调配外,还要根据劳保费中规定的由建筑施工企业支付6个月以上病伤假人员工资,离退休人员异地安家补贴等劳动保险条例规定的其它支出项目对施工企业给予适当的补贴。 (四)对不在社会保险机构办理职工养老保险登记手续的建筑施工企业,原则上不对其进行劳保费的划转、调配工作。 五、劳保费的管理 (一)各级劳保费管理办公室均应在银行设立建安工程劳保费专门帐户,收缴时要严格使用专用收款票据,并纳入当地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做到专款专用。 (二)建筑施工企业收到划转、调配、补贴的劳保费后,必须按照当地社会保险机构规定的缴费数额,依法足额交纳职工养老保险费,严禁挪作他用。否则要追究企业领导的 直接责任。 (三)建筑施工企业职工个人负担的缴费金额,由企业负责代收后,直接交当地社会保险机构。 (四)劳保费是专门用于缴纳基本养老和支付职工劳动保险费用的,任何工程项目、单位、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减免、拖欠、拒缴、截留和非法挪用。否则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组织管理机构 为加强全区劳保费管理工作,自治区成立以政府牵头,建设、劳动和社会保障、财政、物价等有关部门组成的建筑安装劳动保险费管理委员会,负责对建筑安装劳动保险费在管理中出现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协调、决策和监督检查。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与自治区建筑职业介绍中心合署办公,暂不增加人员编制。 养老保险论文:劳动和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要点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劳动保障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妥善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着力抓好就业再就业、社会保障和劳动关系调整工作,协调推进各项基础工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七大召开,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一、全面做好就业培训各项工作,保持就业局势的基本稳定 (一)全面完成就业再就业目标任务。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全年城镇新增就业人员不低于900万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500万人,其中,就业困难对象再就业10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6以内。要将上述目标任务进行层层分解,逐级建立健全目标责任制,保持就业局势的基本稳定。 (二)加大政策落实力度,做好就业服务工作。完善再就业援助制度,广泛开展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活动,落实好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政策,着力帮助零就业家庭和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再就业。全面完成并轨任务,解决好并轨人员就业、劳动关系、社保关系接续等问题。建立就业再就业资金使用管理“以奖代补”机制,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开展政策落实情况的联合检查,推进就业再就业政策的全面贯彻落实。统筹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和新成长劳动力特别是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开展再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等专项就业服务活动,推进服务措施和政策的落实。 (三)做好职业培训工作,提高劳动者就业和创业能力。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大力推行技能人才培养的校企合作,推广现代企业培训制度,加强技能实训平台特别是公共实训基地建设。完善技能人才多元评价机制,提高技能鉴定质量。加强职业培训教材等基础建设和职业技能竞赛的统筹管理。组织实施好“新技师培养带动计划”、“城镇技能再就业计划”、“能力促创业计划”和“国家技能资格导航计划”。实现创业培训40万人,再就业培训400万人,新增技师和高级技师32万人。通过东部工程探索素质就业的路子。 (四)切实加强失业调控工作。探索加强失业调控的新措施,推动建立失业预警机制。指导重点行业和重点地区做好关闭破产企业职工安置工作,推动“就业新起点计划”试点的实施,积极帮助更多失业人员再就业,维护职工权益。 二、做好社会保险各项工作,确保社会保险金按时足额发放 (五)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20__年力争实现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95亿人,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13亿人,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7亿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12亿人,生育保险参保人数达到0.7亿人。 (六)加大社会保险费征缴力度,巩固确保发放的成果。继续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巩固成果,不发生新的拖欠,努力创造条件补发历史拖欠养老金。全面加强社会保险费征缴稽核工作,提高基金征缴率,保持基金增长态势。 (七)继续做好国发〔20__〕38号文件贯彻落实工作。全面落实实施意见。做好养老保险计发办法改革的组织实施工作。完善做实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相关政策,规范个人账户基金归集和管理流程,推动试点地区逐步提高个人账户做实比例,将既有基金支撑能力、又有试点积极性的省份纳入试点范围。做好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落实好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政策。提高统筹层次,加快实施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指导推动企业年金规范健康发展。切实加强养老保险精算工作,为完善制度提供技术支撑。 (八)稳步推进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结合事业单位改革,研究制定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方案。报经国务院批准后,指导试点省份在测算的基础上,制定好本地区的试点方案,及时研究试点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 (九)做好失业保险工作,建立失业保险与促进就业联动机制。对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及时足额发放失业保险金,提供再就业服务。进一步落实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在有条件的中西部省份选择一些中心城市进行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试点,发挥失业保险促进就业的功能。加强与就业服务工作的配合,健全完善失业保险与促进就业的联动机制。积极推进失业保险基金在设区的市实行全市统筹。 (十)启动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试点,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精心组织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试点工作,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和措施,切实加强医疗保险管理能力建设。多渠道落实参保资金,着力解决困难企业和关闭破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医疗保障问题。做好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医疗保险工作。加强生育保险服务管理,规范生育保险给付和经办管理程序,推行生育医疗费用由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办法,加强生育保险基金监督和管理。 (十一)加大工作力度,做好工伤保险工作。以建筑等高风险行 业和大中城市为重点,进一步做好工伤保险工作。加强工伤保险基础管理,完善相关政策标准,加强对各地工伤认定工作的指导,抓好新《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的实施,进一步规范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加强工伤保险待遇支付管理。继续做好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的试点工作。 (十二)探索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建设。做好被征地农民的培训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加强农保基金监督管理,进一步完善各项管理制度,提高业务经办能力。在有条件的地区开展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 (十三)开展社会保险规范化、信息化和专业化建设。优化经办业务流程,制定经办业务标准。完善社会保险统计指标体系,加大联网数据整理力度,推进经办业务管理、数据采集、信息传递、查询服务的网上办理。逐步实行经办机构工作人员持证上岗。研究制定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建设试行标准,普遍开展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建设试点工作,做好9个地区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建设试点工作,管好用好试点资金,确保试点工作顺利进行。继续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进一步扩大社会化管理服务覆盖范围,提高管理服务水平,积极开展老年护理服务和退休人员公寓建设试点。 三、加强对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切实维护基金安全 (十四)组织开展社会保险基金安全教育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党和国家的社会保障政策及基金管理监督的法规,充分认识基金是社会保险的“生命线”,基金纪律是“高压线”,形成人人关心基金安全、重视基金安全、维护基金安全的社会氛围。 (十五)加大基金监督检查的力度。贯彻落实国务院第157次常务会议精神,认真整改审计检查和内控检查发现的问题。配合审计署做好社会保险基金的全面审计工作,对各项社保基金管理情况进行自查,及时纠正问题,进一步规范基金管理。组织进行社会保险费征缴情况专项检查。对典型的举报案件直接进行查处,加强举报案件查处情况的跟踪检查。 (十六)完善基金管理监督制度。研究制定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监督、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管理和基金投资管理办法,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检查和个人账户基金投资监管。建立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制度,对各项业务、各个环节实行全程监控。研究制定社会保险信息披露制度,定期向社会披露社会保险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落实要情报告制度。 (十七)进一步完善基金监管工作机制。省级普遍建立社会保障监督委员会,定期研究工作,解决问题,加强对社会保障政策执行情况和基金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督队伍建设,推动建立专门的工作机构,调整充实专业人员,从组织上保证基金监督工作的开展。 四、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十八)全力以赴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加强工资宏观调控。层层落实清欠任务,做好工资历史拖欠的认定工作,督促相关企业制订清欠计划和具体解决办法。建立定期报告工作制度,按月统计汇总各地清欠情况。推进工资保证金制度建设。在有条件的地区推进建立欠薪保障制度。狠抓最低工资制度的贯彻落实。规范企业工资支付行为。加强企业工资宏观调控和监管,完善并严格实行垄断企业工资总额控制制度。 (十九)全面推行劳动合同制度,开展创建和谐劳动关系活动。继续推动劳动合同三年行动计划的落实,确保实现各类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0以上的目标。建立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加强对劳动用工的宏观动态管理。继续做好国有企业重组改制中的劳动关系处理工作。启动实施集体合同制度覆盖计划。继续加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建设。推动和谐劳动关系先进企业和工业园区创建活动,将创建活动与全面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加强工资支付保障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及时总结经验,树立典型,以点带面,将创建活动推向深入。 (二十)加强劳动争议处理工作。积极稳妥地推进劳动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各省会城市及其它中心城市要积极创造条件,率先建立实体化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加强劳动争议调解体系建设。在企业聚集的乡镇、街道和工业园区,积极推进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尽快形成多层次的劳动争议调解网络。进一步完善劳动争议仲裁制度,改进处理程序,改革办案方式。 (二十一)积极推进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体制和机制创新,加大对劳动者权益保护力度。健全劳动保障监察组织网络,提高监察执法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完善有关部门密切协作的劳动保障监察维权工作协调机制。不断创新劳动保障监察管理和执法模式,积极推广“网格化”和“网络化”劳动保障监察。继续完善劳动保障监察各项制度,建立和完善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制度、重大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制度及举报奖励制度。充分利用12333劳动保障咨询电话,进一步畅通咨询、投诉、举报和权利救济渠道。 (二十二)认真做好信访维稳工作,及时排查化解不稳定因素。进一步规范办信接访办法,健全群体性事件预防处置机制。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预防和监控。对发现的隐患要及时认真分析,做出准确判断,对可能引发集体上访的问题要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把不稳定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 五、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下大力气做好农民工工作 (二十三)进一步改善农民工就业,全国公务员的共同天地环境。继续开展“春风行动”,为农民工进城务工提供服务。落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计划”和“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计划”,提高农民工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全年培训800万人。 (二十四)扎实推进统筹城乡就业试点工作。进一步加强劳务输出示范县建设,推广“培训、就业、维权”三位一体工作模式。组织开展劳务品牌推荐、评选活动。加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农村劳动力输出的组织 化程度。 (二十五)做好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工作。进一步实施“平安计划”,依法将农民工纳入工伤保险范围。继续推进农民工参加医疗保险专项扩面行动,重点解决农民工进城务工期间的住院医疗保障问题。积极促进与用人单位建立稳定劳动关系并签订劳动合同的农民工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工作。研究制定农民工参加养老保险的办法和经办业务规程。农民工参加医疗保险人数达到2800万人,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人数达到3600万人。 (二十六)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重点开展规范劳动力市场秩序、劳动用工情况及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等专项执法检查活动,严厉查处严重超时加班和劳动条件特别恶劣的问题,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制定《关于建立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的指导意见》。 (二十七)继续做好农民工办综合协调和指导工作。协调各地区、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加大工作力度,夯实工作基础,完善农民工工作协调机制。引导各地普遍在市一级建立农民工协调机构。组织开展农民工统计指标体系等基础性研究。继续做好涉及农民工的各种专题性工作,努力营造全社会理解、关心、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社会环境。按照国务院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20__年工作要点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六、加强基础工作,促进劳动保障事业健康发展 (二十八)加快劳动保障立法进程。配合有关方面做好《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处理法》、《社会保险法》及《残疾人就业条例》、《工伤保险条例修正案》等法律、行政法规草案的修改工作。组织有关方面起草《企业工资条例》草案,修订《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二十九)加大执法监督和普法宣传工作力度。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深入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健全行政许可、行政审批的各项制度。建立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机制,积极探索建立行政复议听证制度、调查制度、和解制度、重大案件备案制度和行政复议工作责任追究制度。积极推动普法工作,增强普法宣传的针对性、实效性,提高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律意识。 (三十)推动劳动保障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和劳动保障事业发展计划的组织实施。制定和落实好劳动保障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实施方案,强化目标责任制,做好“十一五”规划主要指标的分解特别是约束性指标的地区分解。采取切实措施,促进重点工程投入等保障措施的落实。组织实施20__年劳动保障事业发展计划,加强对各地执行年度计划情况的调研和检查,促进年度计划的落实。 (三十一)进一步加强劳动保障统计工作。探索开展社区劳动保障情况的统计直报,充分利用金保工程获取统计数据,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劳动力调查、农业普查、城乡统筹就业等统计工作,研究开展农民工调查工作。 (三十二)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强化政务公开意识,全面推动政务公开办法和制度的落实,发挥政府网站、电话咨询中心和媒体的作用,提高政务公开的快捷性和有效性。 (三十三)加快金保工程建设步伐。按照“完整、正确、统一、及时、安全”的要求,加强省市两级统一的劳动保障数据中心建设,完成示范城市的评估和验收。抓好全国统一应用软件的开发和应用推广工作。完成各省与所辖各地市的联网,实现部、省、市网络的三级贯通,推进联网应用,开展异地业务应用系统建设试点工作,推动和规范12333劳动保障电话咨询服务中心等公共服务系统建设。 (三十四)继续做好政务信息和新闻、宣传、出版工作。拓展信息来源渠道,突出政务信息促进劳动保障中心工作的作用,进一步发挥劳动保障工作网的使用效率。加大宣传工作力度,落实新闻发言人定时定点新闻制度,继续做好政策宣传和典型宣传工作。做好劳动保障报刊和图书出版发行工作。 (三十五)加强劳动保障科学研究工作。着重加强对城乡统筹、比较充分就业、发展和谐劳动关系、合理调节社会分配、完善社会保障制度、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以及农民工问题等重大课题的研究,积极有效地发挥科研理论的重要作用,使科研课题在理论创新和指导实践两个方面有新的突破。按照国家财政科技经费投入制度改革的要求,建立劳动保障科研项目库。 (三十六)加大干部培训力度,推动劳动保障系统能力建设。针对劳动保障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和干部队伍状况,以劳动保障业务和公共管理为主要培训内容,加强对省级劳动保障部门厅局长和地市劳动保障部门新任局长的培训。 (三十七)巩固和扩大对外交流合作成果,全面提升交流合作水平。按照我国总体外交要求,围绕劳动保障工作重点,继续推动多双边高层互访,构建良,全国公务员的共同天地好的对外交流合作平台。做好“亚洲就业论坛”的承办工作,扩大我在国际劳工事务上的影响力。进一步扩大民间和非政府国际交流与合作。完善境外就业服务和管理,通过建立行业自律组织,实现境外就业中介服务行业的规范管理和行业自律。维护境外就业人员的合法权益。加强基础工作,逐步建立国际劳动保障信息库。 养老保险论文:提高我国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几点建议 摘要:随着老龄化浪潮汹涌而来,农村养老问题变得日益突出和紧迫。时值新农保正在全面辅开,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农村养老保险体系已不仅仅是农民的愿望和要求,而是市场发展本身的客观必然。 关键词:农村养老保险制度 动态帐户 1 农村养老保险的历程 时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已经开始启动,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从80年代中期,就已经探索性地开展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这段历史可以大体划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试点阶段。1986年,民政部和国务院有关部委在江苏沙洲县召开了“全国农村基层社会保障工作座谈会”。会议根据我国农村的实际情况决定因地制宜地开展农村社会保障工作。一些经济较发达的地区成为首批试点地区。第二阶段为推广阶段。1991年6月,原民政部农村养老办公室制定了《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确定了以县为基本单位开展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原则,决定1992年1月1日起在全国公布实施。此后,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在各地推广开来,参保人数不断上升,到1997年底,已有8200万农民投保。第三阶段为衰退阶段。1998年政府机构改革,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由民政部门移交给劳动与社会保障部。这个阶段由于多种因素的影响,全国大部生活质量,随着老龄化浪潮汹涌而来,农村养老问题变得日益突出和紧迫。时值新农保正在全面辅开,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农村养老保险体系已不仅仅是农民的愿望和要求,而是市场发展本身的客观必然。 2 进一步提高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的建议 新农保政策的实施,让我们不得不去思索,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从起步到建立起完善的制度之间,还有一个相当大的跨度,它的关键就在于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要符合农民的实际情况,所以综合考虑有以下几点建议。 2.1 建立农民养老保险的动态账户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和社会经济的发展,我国工业化和城市化的进程不断加速,农民的流动性也随之极具增长。针对农民工流动性较强这一特点,应该使农民工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随工作城市的转变而转移。因此,在设计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模式的过程中,应充分考虑农民流动的特点,设立农民养老保险的动态个人账户,无论参保农民流入那里都会根据所在单位的性质和特点接续个人账户的养老基金。通过动态个人账户把流动农民的养老保险缴费统一起来,使农民工在进入到新的工作地仍能连续缴费,保障其能够在缴费达到一定年限后根据个人账户的状况进行养老金发放。 2.2 根据农村人口的分化情况,进行分类实施政策 对不同类型的参保农民实施一个体系、两种制度,把纯农人员纳入农村基本养老保险,把农村各类企业从业人员和进入本地的农民工,纳入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我们可以把农村人口分为纯农业人口和进城务工的农民工两大类别。一是为以经营土地为生的纯农业人口建立农村养老保障。在已经推行的农村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进行适当的调整与改革。最重要的是改变“个人缴纳为主、集体缴纳为辅、国家给与政策扶持”的原则,国家应该给予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一定的财政投入,由国家和个人共同负担。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国家投入一部分纳入到社会统筹基金,农民个人缴费和部分国家投入划入个人账户,国家投入要偏重于经济欠发达地区。 同时鼓励建立由集体补助的补充养老保险和个人储蓄式的商业养老保险。二是为农民工建立类似于城镇养老保险制度,即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农民工个人缴费和企业部分缴费划入个人账户的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对于刚刚进入城市的农民工,鉴于他们的就业、收入不稳定的状况,最初仍把它们纳入到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当他们在城市工作超过一定年限,就业稳定后,就可转入到为农民工建立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中,为农民工建立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要协调好就业与社会保障的关系。另外对于在城市从事个体工商业的自雇性农民工,可以参照城镇个体工商户的养老保障,实行自愿原则。 2.3 农民社会养老保障应与土地转让相结合 如果被纳入到社会养老保障的农民不愿意放弃农村的土地,就不利于土地规模化经营和农业现代化的实现。因此,要对已纳入到社会养老保障的农民工的土地实现有偿转让,让纯农户对土地进行规模经营。纯农户的收入提高了,参加社会养老保障的积极性自然就会提高。此外还应该建议农民运用“以土地换保障”的制度,对于通过出租、委托经营、经营土地的农民,可以由土地使用者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的规定或双方约定代其缴纳养老保险金。对于出售土地的农民,可以一次性得到补偿并取得养老保险年金。对于无偿将土地赠与子女或他人的农民可视不同情况而定,对其中失去劳动能力者,应由土地的使用者代为缴纳部分或全部养老保险金。 2.4 应提高基金的保值增值能力,以解决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支付问题。 这应该说是一个非常棘手的问题,目前我国风险较小、回报较高的投资渠道很少,但是有一些文献为我们提供了一些有益的思路和改革的方向。比如,一是可以通过法律程序,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推行投资制,将部分养老保险基金交由专业投资公司进行投资,以提高积累资金的增值率。二是由于 农村养老保险以县为覆盖范围,因此基金大多集中在县级保障部门,其保值增值受到人才、信息、投资能力等方面的限制。因此可以规定如果不能保证适当增值率的投资主体,就要在一定期限内放弃投资权,将养老保险基金全部或部分上缴,由省级部门负责保值增值并承担责任。省级部门不能实现保值增值的,可以将基金交由全国有关机构管理。 2.5 转变农村居民的思想意识 由于长期以来农村依靠家庭养老,在短时间内大面积的推广养老保险制度有一定的阻力。即使在已经倡导使用农村养老制度的地方,由于基金监督不到位或者挪用现象的存在,造成农民对养老保险还不够信任。各级政府要组织力量通过各种方式向农民宣传社会养老保险,特别是对基金的管理和监督制度方面的宣传要到位,深入农民中讲道理,扩大宣传渠道,禁止硬性摊派、行政命令等抑制农民积极性的工作作风,要在潜移默化中使各项制度深入民心,使农民能主动接受并建立起对农村养老保险的认识与信心。 2.6 建立相应的社会保障法律法规,使农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得以规范化。 到目前为止,我国还没有一部单独的农村养老保险法,有关农村养老的问题只散见于婚姻法、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继承法、保险法、民法通则等等之中,这种分散的规定方法会影响到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考虑到农村的特殊性和养老保险的复杂性,应该本着“公平与效率兼顾、权利与义务和谐”的农村养老保险立法初衷去建立保险法体系,通过立法提高各级政府和农民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障的重视和认识。 总之,根据农村养老的现状和随着农村老年人口比重的增加,“老来难”已经成为农村一个十分突出的现实问题,农村养老走上正轨已迫不及待,因此在实践中要进一步完善,它的完善直接关系到我国农村秩序的稳定与农业的可持续发展,认真研究我国农村的实际情况,探索出一条适合中国农村的养老保险制度,通过立法加以规范并逐步扩大覆盖范围,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养老保险论文:说养老保险档案收集整理工作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居民保档案工作是推广国家社会保障制度,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历史鉴证,是一项政策性、专业性很强的工作,是参保人参保、享受待遇的重要凭证。档案管理质量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参保群众的切身利益,也影响到广大群众参保的积极性。各级党委、政府必须统一思想,充分提高对居民保档案工作重要性的意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居民保档案工作列入党委、政府工作日程,指定分管领导,做到“有领导管事”。如周宁县、乡(镇)两级均指定一名领导分管这项工作,做到一手抓参保工作,一手抓档案工作。 2.健全机构,完善网络 居民保业务档案数量大,环节多,归档难,必须建立健全村———乡(镇)———县三级档案收集服务网络,明确各级责任,健全各级机构,确保“有队伍做事”。2011年以来,周宁县政府每年与乡镇签订《居民保工作责任书》,要求各乡镇要调整充实劳动保障事务所工作力量,至少配备专职人员2名,并指定一名人员进行业务档案的收集、整理工作。各村委会依托村协理员,做好参保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3.加大投入,保证运转 要将居民保工作纳入各级财政预算,确保经费投入,一方面需要投入经费购买档案工作所必需的硬件设施,另一方面要适当提高村协理员的待遇,利于调动其工作积极性,做到“有经费办事”。如周宁县居民保中心专门安排一间库房,配置了密集柜、除湿机、电脑、档案盒、灭火器等安全保管设施设备,达到防火、防潮湿、防尘、防虫等“十防”要求,改善了硬件条件,为各乡镇配备了办公桌、计算机、复印一体机、打印纸、铁皮柜(存放业务档案材料)、档案盒,为部分村还配备了传真机,并将居民保经办过程中需要的业务表格及时、充足的送至各乡镇。另外,周宁县在兑现村协理员每月100元工资的基础上,每完成一个居民的参保及档案收集整理工作,给予村协理员2元的补助,一定程度上提高协理员工作积极性。 4.创新方法,提升水平 根据实际情况不定期举办业务档案培训班,加强各级经办人员的业务培训,提升业务档案的管理水平。加强兄弟县市间互相观摩业务档案的管理工作,取长补短,开阔视野,做到“有能力办成事”。自2011年以来,周宁县经办机构举办新农保、居民保动员会、政策业务培训会、座谈会20余场次。在县委组织部开设的“周宁县(社区)党支部书记培训班”上,就如何进一步做好城乡居民保参保和档案工作做了专题讲座,通过学习培训,提高乡镇、村经办人员政策水平和业务经办能力。周宁县经办机构及时派出业务骨干深入各乡镇、村指导业务档案的收集、整理工作,手把手地教会经办人员收集整理材料,耐心解答他们的疑惑,进一步提高了周宁县居民保业务档案整理的规范水平。同时,大胆探索,力求创新,经过仔细研究,摸索出参保人员登记表的全新填写方式:在Excel表格中输入一个公式,然后在参保人员登记表中输入参保人员的身份证号码,就可从数据库中提取参保人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家庭地址等个人信息,并直接显示在参保登记表的对应的栏目中,这样大大缩短了办理居民保业务时间,减轻经办人的工作量,提高了工作效率,也使业务档案材料更加清晰、规范。 5.健全机制,及时归档 当前居民保业务档案工作量大,堆积的材料若未及时整理归档,可能会发生霉变或丢失,为此,县乡(镇)两级必须完善机制,及时规范整理业务档案材料,做到“能及时办好事”。如周宁县利用县、乡、村三级服务网络,要求村协理员每月及时上报参保人员材料至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经乡(镇)经办人员审核、录入系统后于次月上旬上交业务档案材料至县居民保中心,县经办机构及时将乡镇上交的业务材料进行仔细的审核,凡图像和字迹模糊、印章不清晰、残缺不全、衔接无序、潮湿霉变等不适合归档保存的业务材料,立即退给经手人整改或者补办,直至达到便于保存要求。最后要严格按组卷的要求及时进行组卷、立卷,并制定详细的索引目录、归档范围,再分门别类编号入库、入柜、入架,确保居民保档案工作有序推进。业务档案具有原始性、真实性等特点及其他任何材料不可替代的依据和凭证作用,它需要我们档案工作者认真对待,严格规范居民保业务档案管理工作,实现对参保人员“记录一生、跟踪一生、服务一生”的终极目标。 养老保险论文:关于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思考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推行十多年来,在实践上取得了丰富的经验,在理论上也积累了大量的文献资料。对这些文献研究的焦点问题,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建立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存在的问题、实践中的区域差异、今后发展的对策和建议等进行整理和总结,并分析需要进一步研究的问题,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今后的发展能起到一定的启示和借鉴作用。 农村社会保障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关系到占总人口约70%的人民目前或将来的生活质量,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则是其中的关键内容之一。随着老龄化浪潮汹涌而来,农村养老问题变得日益突出和紧迫。为了寻找合适的解决途径,我国政府从80年代中期开始,探索性地建立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到目前为止,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已有10多年的历史。这段历史可以大体划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1986—1992年,为试点阶段。1986年,民政部和国务院有关部委在江苏沙洲县召开了“全国农村基层社会保障工作座谈会”。会议根据我国农村的实际情况决定因地制宜地开展农村社会保障工作。一些经济较发达的地区成为首批试点地区。 第二阶段:1992年—1998年,为推广阶段。1991年6月,原民政部农村养老办公室制定了《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以下简称《基本方案》),确定了以县为基本单位开展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原则,决定1992年1月1日起在全国公布实施。此后,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在各地推广开来,参保人数不断上升,到1997年底,已有8200万农民投保。 第三阶段:1998年以后进入衰退阶段。1998年政府机构改革,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由民政部门移交给劳动与社会保障部。这个阶段由于多种因素的影响,全国大部分地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出现了参保人数下降、基金运行难度加大等困难,一些地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甚至陷入停顿状态。官方对这项工作的态度也发生了动摇。1999年7月,国务院指出目前我国农村尚不具备普遍实行社会养老保,全国公务员的共同天地险的条件,决定对已有的业务实行清理整顿,停止接受新业务,有条件的地区应逐步向商业保险过渡。 从以上几个发展阶段来看,可以说到目前为止,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在实践上是并不成功的。在理论上,这一制度也引起了激烈的争论和批评。90年代以来,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一直是人口经济学研究的一个热点问题,积累了大量的文献资料。这些文献全面地反映了各地各时期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发展状况、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关的对策。在目前这一政策面临转折时,对这些研究进行综合分析,能使我们全面地总结这项工作的经验教训,为今后农村老年人口的社会保障工作提供参考。本文在大量查阅90年代尤其是1995年以来的文献资料的基础上,发现研究的焦点主要集中于以下几个方面: 一、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现有文献对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宏观必要性基本上没有异议。作为农村社会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建立对保障老年农民的利益,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和改革的深化,保证社会的稳定和进步都有积极意义。另外,它还有助于减轻农民“养儿防老”的思想,从而有利于计划生育政策的贯彻执行。何承金等人的研究认为,中国西部农村人口控制的主要障碍在于社会保障体系残缺不全,农民养老难以落实。 更多的研究从微观经济个体的养老需求与供给出发进行分析,认为由于农村家庭的小型化,大量青壮年农民流向城市,老年农民社会地位下降等原因造成了近年来农村家庭养老功能的逐步淡化、弱化。而土地、家庭储蓄和农民自身的养老能力都难以担负起老年农民的生活保障。 尽管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有必要建立,可是在我国目前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下能否建立起真正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呢?一些文献对建立农村社会保障的约束性进行分析后指出,由于我国资金有限,而城市又处于经济改革的中心,在资金的竞争性使用中具有优势;而且福利国家的困境对政府的警示作用使国家不敢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投入太多,因此现阶段我国尚无能力建立真正的全国范围内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只能以局部地区的社区保障作为替代。杨翠迎、张晖等人分析了我国农民社会养老保险的经济可行性,认为目前建立全国范围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是不可行的,只有东部和中部一些省份才具备开展这项工作的条件,”。从世界经验来看,马利敏认为中国的二元经济结构及大比例的农村人口决定了现在不宜把农业家庭人口纳入账户养老保险体系。 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存在的问题 1.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存在的诸多问题已引起许多学者的关注。这些问题中,有的是制度设计本身的缺陷;有的是在执行过程当中出现的问题。前者主要包括: 1)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缺乏社会保障应有的社会性和福利性。《基本方案》规定: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在资金筹集上坚持以“个人缴纳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给予政策扶持”的原则。这样,由于大多数集体无力或不愿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给予补助,绝大多数普通农民得不到任何补贴,在这种资金筹集方式下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际上是一种强制性储蓄或鼓励性储蓄,也正因为这一点导致了不可能强制要求农民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但如果要使这项工作开展下去,常常需要采取强制性的行政命令,这又违背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自愿性原则。因此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在制度设计时就使其执行陷入了两难境地。 2)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存在制度上的不稳定性。各地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办法基本上都是在民政部颁布的《基本方案》的基础上稍作修改形成的,这些办法普遍缺乏法律效力。因此各地对这一政策的建立、撤消,保险金的筹集、运用以及养老金的发放都只是按照地方政府部门,甚至是某些长官的意愿执行的,不是农民与政府的一种持久性契约,因此具有很大的不稳定性。实际上,我国政府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态度也时常发生动摇,导致了本来就心存疑虑的农民更加不愿投保。这也是缺乏法律保障的结果。 3)基金保值增值困难。《基本方案》规定,“基金以县为单位统一管理,主要以购买国家财政发行的高利率债券和存入银行实现保值增值。”在实际运行过程中,由于缺乏合适的投资渠道、缺乏投资人才,有关部门一般都采取存入银行的方式。但是1996年下半年以来,银行利率不断下调,再加上通货膨胀等因素的影响,农村养老保险基金要保值已经相当困难,更不用说增值。这一方面造成政府的包袱加重,现已出现参保的人越多,国家赔得越多的局面。另一方面,为了使资金能够平衡运行,国家原先承诺的养老保险账户的利率只好下调,造成投保人实际收益明显低于按过去高利率计算出的养老金,使人们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信心更是大打折扣。D盖尔约翰逊指出,由于中国1993—1997年的投资收益率为负,对于从1993—1997年每年投入了同等数量保金的个人来说,他们积累的基金实际价值低于他们支付出的保费(D.盖尔约翰逊1999)。 4)保障水平过低。《基本方案》规定,农民交纳保险费时,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分2元、4元、6元、8元……20元等10个档次缴费。但由于农村经济发展水平低,农民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缺乏信心等原因,大多数地区农民投保时都选择了保费最低的2元/月的投保档次。在不考虑通货膨胀等因素的情况下,如果农民在缴费10年后开始领取养老金,每月可以领取4.7元,15年后每月可以领取9.9元(王国军20__),这点钱对农民养老来说,几乎起不到什么作用。如果每月投保4元、6元甚至是10元,也仍然难以起到养老保障的作用。 2.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在执行过程中,也出现了不少问题,主要包括: 1)基金的管理不够规范与完善。1998年以前全国各地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收集、保管、运营和发放全是由民政部门一家负责,缺乏有效的监督和制约。而一地的民政部门又直接受制于当地的政府。因此当政府出现资金周转困难或有什么建设项目缺少资金时,有时就会要求动用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对这样的要求,民政部门往往难以拒绝。因此各地挤占、挪用和非法占用基金的情况时有发生,基金的安全得不到保障,给今后的发放工作留下了极大的隐患。 2)机构管理费用入不敷出。按照《基本方案》的规定,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机构的经费可以按所收取基金的3%来支取。但是按规定提取的管理费难以满足开展业务的需要。有的市(县)提取的管理费连给职工发工资也不够,加上会议费、宣传费等,空缺更大。值得注意的是,现在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机构的管理费都已明确规定不从保险基金中支取了(何承金等20__),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却仍然要靠这一渠道来解决工作经费。 3)干部群众在享受集体补贴方面差距过大。《基本方案》规定:“同一投保单位,投保对象平等享受集体补助。”但在全国各地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执行过程中,同一个行政村的干部和群众却不平等享受集体补助。参加投保的绝大多数村和乡镇是补干部,不补群众;少数村都补的,也是干部补得多,群众补得少。群众一般一年仅补助3-5元,而干部补助少则几百元,多则数千元,上万元(彭希哲等1996)。这样大的差距加剧了原本就存在的农村社会不公平,强化了农民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抵触情绪。 4)多种形式的保险并存,形成各自为政的混乱局面(吴云高1998)。在苏南地区,由于农村养老保险开展得较早,在发展过程中形成了多种养老保险形式:有民政部门组织实施的,有乡镇合作经济组织办理的,有社会保障局办理的,等等。它们各自为政,操作方法各不相同,导致了原本就“稀薄”的资金更加分散,缺乏规模效应。在其他地区,由民政部门组织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与商业保险也产生竞争,虽然竞争本身可以给投保农民带来实惠,但由于政府的不正当干预,商业保险往往受到排挤,打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 尽管存在着以上这些问题,有的研究者认为现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还不失为一种符合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国情的解决农村老年经济保障的重要方式。应当在现有基础上,积极稳妥地推进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而不应全盘否定其积极作用。但有相当一部分学者对这一制度持否定态度。有人认为,“我国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存在着较为明显的制度需求与制度供给的不平衡”(田凯20__);有人认为,“当前试点中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不是一个能够担负起农村跨世纪社会养老责任的制度,需要更有效的制度来取而代之”(马利敏1999);有的人甚至认为,这项举措“存在着重大的理论和实践上的错误”(王国军20__)。 三、农村社会化养老的区域研究 从实践情况来看,我国农村养老仍主要依赖于家庭养老和自我养老,社会养老保险的实行范围还十分有限。在众多的相关研究中,有相当部分的文献研究不同地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实行情况。文献表明,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推行存在着相当大的区域差异。王海江对农民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影响因素进行了定性和定量分析,发现农民所在省份对其是否参加社会养老保险有显著的解释性(王海江,1998)。薛兴利等的调查也表明集体经济越发达、农民人均纯收入越高、村领导越强的乡镇,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推行情况越好(薛兴利等1998)。从全国来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实行情况是东部沿海地区显著地好于中西部地区,上海、江苏、山东等地区已达到较高的覆盖率,而在中西部大部分地区,推行这一政策十分困难。 但几个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发展相对较好的地区,其对老年农民的保障并非完全依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相反,他们往往是在《基本方案》的做法之外,发展了不同方式、各有特色的社会化养老。 1.苏南模式。苏南农村目前的老年保障模式是一种多形式并存的局面,其基本特征是“以家庭保障为基础,社区保障为核心,商业性保险为补充”(彭希哲等1996),上海市农村也基本上属于这种类型。这种社区保障是社区范围内统筹的制度,社区成员一般都享有类似的保障福利而不受其就业的那个企业的经营状况的直接影响。它在资金上主要依赖于社区公共资金的投入,而社区公共资金又主要来源于乡镇企业的盈利。苏南是我国乡镇企业较为发达的地区。因此集体有能力对社区成员的养老提供一定程度的保障(彭希哲等1996)。民政部门组织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在这里也有较高的覆盖面,但在资金筹集上,苏南模式有其独特之处:一是集体补助所占比例较高;二是基金筹集标准不是按照《基本方案》中的10个等级,而是被大大提高了,以适应当地的生活水平,确实保障老年农民的基本生活。比如上海嘉定区的实际操作中,个人年缴费标准分为3档:240元、180元和120元。企业缴费则按企业不同性质区分不同的缴费标准。农村“三资”企业,按上月农方职工工资总额的25.5%缴费;农村私营企业按上年度计税工资标准的25.5%缴费;农村个体 工商户,户主按上年度计税工资标准的10%,为本人和农民帮工缴费。 2.山东模式。整个山东省的农村养老保障仍以家庭保障为主,但它是全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几个试点地区之一,也是全国投保绝对人数最多的省区。在资金筹集方面,该地区基本是按照(基本方案)的规定来实行,以个人交纳为主。集体补助的比例很小,只占已交纳保险基金的约15%。而且其中的绝大部分补助给村干部、乡镇企业职工等“特殊职业”的人口。山东省农民的投保标准普遍很低,一般都是2—4元/月的水平(彭希哲等1996),因此未来的养老保障能力也很低。 3.广东模式。确切地说,这也是一种社区保障模式。它通过股份合作制乡镇企业中的年龄股和集体股来实现对农村老年人口的经济保障”“。所谓年龄股就是个人所拥有的股份数额随年龄的增长而增加,因此老人总能拥有较多的股份。集体股是属集体经济组织或企业所有者所有,集体股的主要用途之一是作为公益金,老年福利支出是公益金十分重要的一个组成部分。 四、改革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的对策和建议 针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本身的缺陷以及在执行中出现的上述问题,许多文献都从不同的角度对农村养老保障的发展提出了对策和建议,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1.应加大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扶持。不少研究者注意到缺少政府扶持是农民缺乏投保热情的根本原因,因此针对目前集体补助比重过小,国家扶持微乎其微的状况,均提出应适当提高集体补助的比重,加大政府扶持的力度。只有这样,才能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真正具有社会保障应有的“社会性”、“福利性”,才能调动起农民投保的积极性。 2.应当确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法律地位,使其具有制度上的稳定性。国家关于农村养老保险的方针政策变化无常,不利于这项工作的开展。全国各地在这方面也没有规范统一的业务、财务及档案管理的规章制度,这都导致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不稳定性。而通过立法是达到稳定政策的最好途径。 3.应提高基金的保值增值能力,以解决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支付问题。这是一个非常棘手的问题,因为投资本身就是一门相当复杂的学问,我国这方面的人才非常稀缺;而且目前我国风险较小、回报较高的投资渠道很少,但是许多文献仍然提供了一些有益的思路和改革的方向。比如,①可以通过法律程序,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推行投资制,将部分养老保险基金交由专业投资公司进行投资,以提高积累资金的增值率。②由于农村养老保险以县为覆盖范围,因此基金大多集中在县级保障部门,其保值增值受到人才、信息、投资能力等方面的限制。因此可以规定,不能保证适当增值率的投资主体,要在一定期限内放弃投资权,将养老保险基金全部或部分上缴,由省级部门负责保值增值并承担责任。省级部门不能实现保值增值的,可以将基金交由全国有关机构管理。福建省就是采用的这种办法,效果比较好。 另外,王国军主张完全放弃现有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另起炉灶,建立“从城乡‘二元’保障到基本保障、补充保障和附加保障的城乡有机衔接的社会保障制度”。在基本保障中,农业劳动者通过税收的方式,向全国统一社会养老保障机构交纳社会养老保障税,社会养老保障税率应按各地农民的收入水平、物价指数和人口预期寿命而分别制定;在补充保险中,如果农民受雇于人,超过一段时间后,雇主和雇工必须按雇工工资的法定比率向社会保障管理机构交纳社会补充保障费;在附加保障中,农民可以参加商业保险或个人储蓄的方式获得保障(刘书鹤等1998)。 五、需要进一步研究的问题 尽管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已经进行了10多年,也积累了相当多的研究文献,但由于为农民这类非雇佣的独立劳动者建立社会保障本身就是一个难题,而且我国尚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实力还不够发达,农村的社会生产力总体而言还比较落后,是典型的二元经济结构。因此到目前为止,关于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仍然有许多需要进一步研究的问题,其中比较关键的是以下几个: 1.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筹资方式 许多研究者都提出应当在农村养老基金筹集时增加政府扶持的力度。但是这个“力度”应当有多大比较合适,即既能充分调动农民投保的积极性,政府又能承担得起?在这个问题上社会公平与经济效率之间的替代关系如何?对于这些问题,都缺乏明确的定量分析,甚至连定量分析的框架也没有,这样“加大政府扶持力度”便缺乏科学的指导,难以落实。 2.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管理机构设置 按国际上通行的做法,社会保障基金的收缴、管理和发放应当遵循三权分立的原则。但是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在1998年以前基本上完全由民政部门独立管理,1998年以后移交给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门,也是一家说了算。权利缺乏监督是基金安全难以保障的关键,因此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机构设置应当进行改革。但怎样改,怎样体现权利的监督与制衡是目前已有的文献中研究得较少的问题。 3.城乡养老保险的衔接问题 我国现有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障制度是完全不同的两套体系,两者不存在可换算的基础,根本无法衔接。但是随着我国经济改革的深入,城市化的步伐将会加快,有更大量的农村劳动力将流向城市,两种不相衔接的养老保险体系将成为劳动力自由流动的障碍。因此,王国军提出了“‘三维’的城乡有机衔接的社会保障制度”,是非常有益的尝试,但其中有一些关键问题仍无法解决。比如在基本保障中,国家是否给予补贴?如果给,给多少比较合适?如果,全国公务员的共同天地不给,较富裕的农民是否会感觉“吃亏”而不愿参加?因此关于这个方案还有许多问题需要研究。 养老保险论文: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金入市运营及对策 摘 要:国外养老金运营的经验、我国证券市场的规范发展以及企业年金和全国社保基金的成功运营表明,我国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金进入证券市场是一个可行的选择。根据国外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金入市模式的利弊分析,认为我国应采用全部信托型投资方式。但是,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金入市运营还面临着若干问题,如法律缺位,转制成本需要化解,统筹层次太低等,因此我国应及时颁布《社会保险法》,抓紧起草《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法》,及时修订相关的法律法规;多方筹集转制成本资金;提高统筹层次,在实现省级统筹的基础上实现全国统筹。 关键词: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金;证券市场 2005年12月3日国务院颁布的《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以下简称国发〔2005〕38号文件)第四条规定:“逐步做实个人账户。……国家制订个人账户基金管理和投资运营办法,实现保值增值。”该规定要求从2006年1月1日起,各地要做实个人账户,为我国人口老龄化进行资金积累。在东北三省做实个人账户的基础上,2006年1月19日,劳动与社会保障部对外宣布,经国务院批准,天津、上海、山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和新疆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列为2006年进行扩大做实个人账户试点的地区。 随着个人账户的做实,个人账户基金将会以惊人的速度增长。仅以做实个人账户试点的辽宁省为例,到2005年底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资金即高达201亿元。世界银行曾经预测,到2030年我国的养老金市场规模将达到1.8万亿美元,当然这包括了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和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在内。即便如此,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金的规模到2030年也将不少于10万亿元人民币[1]。如此大规模的个人账户基金,由于要经过长达几十年的时间跨度才能支付给投保人,因此,考虑到职工工资增长率、通货膨胀因素、个人账户基金的保值增值形势,个人账户基金的管理运营已经成为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做实”后面临的巨大挑战。 我国目前对统账结合的基本养老金的投资采取严厉的限制措施。1997年《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以下简称国发〔1997〕26号文件)明确规定:加强对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基金结余额,除预留相当于两个月的支付费用外,应全部购买国家债券和存入专户,严格禁止投入其他金融和经营性事业。这样严格的强制性措施,实际上限制了包括个人账户在内的基本养老金的入市投资,政策的天平偏向了养老保险基金的安全性,忽视了其收益性。因为养老金是退休职工的“养命钱”,所以政府这样做无可厚非。但实际的运行效果并不令人满意。根据笔者掌握的资料,养老保险基金的名义收益率,除去通货膨胀率,在有些年度实际收益率甚至为负。在这种情况下,基金的保值尚且不能做到,增值就不可奢望了。 从2006年上半年查处的5起挪用社保基金案和下半年上海社保案的曝光,以及近期审计署审查出的71亿违规社保基金,我们可以看到,社保基金已经成为地方政府的“小金库”。这其中,管理不善当然是主要原因,但更深层次的问题是,社保基金的保值增值的巨大压力,导致了社保基金的管理机构有违规投资的冲动,这也是我国社保基金投资限制过死,投资渠道狭窄、单一造成的。所以,个人账户基金一定要突破旧的严格投资限制,借鉴其他国家社会保险基金投资的有益经验,在国债和银行存款之外进入证券市场投资,寻找一条有效投资之路,以应对未来的“银发浪潮”。本文将对个人账户基金入市投资的可行性、入市投资的模式以及个人账户基金进入证券市场投资面临的一些问题进行分析,并对相应的对策进行较为系统的研究。 一、个人账户基金入市投资的可行性分析 (1) 发达国家社会养老基金投资的成功经验给我国个人账户基金入市提供了有益的借鉴。在西方国家,一直盛行着“养老金计划就是资本市场”的说法,尽管这个说法比较绝对,但它却体现了养老保险基金与资本市场休戚相关。在国际资本市场上养老基金公司已经成为最重要的机构投资者之一,它的崛起有力地促进了全球资本市场的繁荣。在世界市场资本总额中,大约有20%是养老金资产。2001年全球养老金规模已达13万亿美元[2]。美国养老基金的增长主要归功于证券价格,特别是股票市场价格的上涨,从1990年到1999年,美国股票的累计收益率达166.2%。在一些新兴市场国家,如智利、新加坡、阿根廷等,近年由于政府管制的放松,养老金也开始进入资本市场,并取得了较好的投资回报。以智利为例,20世纪80年代开始推行养老金改革,主张个人账户的私营化和投资证券市场,从1981年到1991年养老金年平均回报率达到了14.4%,有力地推动了本国的经济发展和资本市场的繁荣,这已经成为智利出口的“国家名片”。大量的研究表明,养老基金入市与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并不矛盾,相反,甚至可以产生互动和双赢的结果。 (2) 中国证券市场的规范建设为个人账户基金入市提供了适当的时机。2004年以来,随着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一系列推进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的政策措施不断出台,包括推动合规资金入市,大力发展机构投资者,稳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加大证券公司综合治理,完善证券市场法律法规体系,如《公司法》、《证券法》的修订等等。尤其是2005年4月底启动的股权分置改革,有力地促进了证券市场制度基础的完善,困扰市场多年的股权割裂问题得以逐步解决,我国证券市场的制度框架开始逐步实现市场化和国际化。 我国证券投资基金近年来发展迅速,到2005年底,我国基金管理公司达52家,证券投资基金超过220只,资产总规模维持在5 000亿份左右。随着证券市场的不断完善和规范,股票市场应该成为国民经济发展的晴雨表。我国近年来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证券市场随着经济发展,资本总量正处于一个上升阶段,此时,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金入市,是颇具投资价值的。 资本中介组织发育良好,可以为个人账户基金提供各种服务。目前,我国可以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有上百家,律师事务所有500家左右,评估机构和投资咨询机构发展也很迅速,这些中介机构将可以为个人账户基金提供所需要的各种服务。 目前股市的健康快速发展,体现了证券市场的规范建设带来的强大推动力。近来中国股市进入了健康快速发展的轨道,迎来了“黄金十年”。东方证券预测,到2016年,A股将从现在的不到7万亿元,达到30万亿至40万亿元市值。个人账户基金完全可以从蓬勃发展的股票市场中分享经济发展的成果,做到真正的保值增值。 (3)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和企业年金的成功投资运营给个人账户基金入市提供了丰富的经验。建立于2000年的全国社保基金,是国家重要的战略储备,主要用于弥补我国今后人口老龄化高峰时期的社会保障需要,由社保理事会负责管理运营。截至2006年9月30日,全国社保基金市值约2 554亿元,2006年前9个月全国社保基金已实现收益121.36亿元,实现了成功运营[3]。中国企业年金发展也很迅速,到2005年底,全国建立企业年金的企业已达到2.4万多家,参加职工900多万人,积累基金680亿元,资金量比2000年增长了256%。年金的投资也收到了很高的收益,以我国第一家规范运作的企业年金马钢年金为例,截至2006年11月,收益率已逼近10%,给我们提供了很好的成功运作经验[4]。 二、个人账户基金入市投资模式之选择 目前,我国应该采取何种入市模式,以实现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金和证券市场双赢的目标呢?笔者研究了其他国家的养老金入市的模式,应该说每个国家在特定的历史传统和管理体制下都产生了富有特色的模式,但是总的来看,以下模式比较有代表性。 (1) “私有化”的“零售”模式。以智利为代表,在这种模式下参与养老金计划的每个职工都分别拥有各自的个人账户,每个职工可以从国家核准的基金管理公司中自由选择基金管理公司,委托其管理自己的个人账户。它引入了竞争机制,避免了许多非市场化操作,有力地提高了养老基金的投资收益率。 (2) 集中统一运作模式。以新加坡为代表,它是通过集中管理养老基金,再进行集中投资运营的模式。即由中央公积金局或类似机构将集中起来的养老基金通过公开招标等形式,优选若干家业绩好、费用低的商业机构来管理运作养老基金,个人不直接与基金公司打交道。 (3) 直接入市的模式。它是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职工将所缴的养老保险费(税)投入到一家公共的中央基金公司,由它来集中投资运营。亦即由社保部门直接负责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运作[5]。 这三种模式各有利弊,比如智利模式,虽然基金收益率较高,但是管理成本太高,对普通公民的投资理念和技术有一定的要求;新加坡模式要求基金管理机构高效廉洁,对我国的个人账户的管理机关不能不说是一个严峻的挑战;直接入市的模式,要求社保部门有专业的投资技术,这个也不是很现实。 考虑以上因素,笔者认为,我国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金投资应该采用全部信托型投资方式,即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监管机构确认资格的范围内,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专业性投资机构,由其负责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金的投资。由专业性投资机构按照市场化方式运作养老基金,既有利于保证市场的公平性,也有利于提高基金的投资效益。鉴于社会保障基金目前存在挪用现象及保值增值困境,2006年12月20日,有9个省市个人账户基金的国家财政投入部分,已经委托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进行投资运营,笔者认为这是个人账户基金投资运营在现行法律法规框架下的一个突破。但它不能代表一种制度的创新,在我国目前没有个人账户投资法律保障的背景之下,只是个人账户基金投资的一个权宜之计,因为如果全国的个人账户基金全部委托给全国社会保障理事会投资运营,则会失去市场竞争机制,无法体现竞争下的投资收益最大化,风险也因为过于集中而不易控制。 三、个人账户基金入市存在的若干问题 在个人账户基金入市的制度设计的过程中,有一些因素必须加以考虑,它们关系到个人账户入市的效果,甚至决定个人账户基金入市的成败。 1. 法律缺位 与其他国家在制度运行程序上不同,我国是通过政策先实施某项制度,然后在发现问题的过程中不断完善相应的规定,最后上升到法律的高度,而其他国家都是先立法,然后在法律的框架内去实施某项制度。在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中,我们看到大量效力低下的规定,大部分是部门规章、行政性法规,但是由于没有上升到国家法律的高度,导致权威性不强,在具体执行过程中由于法律缺位,存在养老保险费用收缴难,扩大征缴面难,对违法行为的打击难等,所以养老保险领域的法律制度建设势在必行,且刻不容缓。这其中,《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法》等都要尽快出台。同时,还要修订相关的法律,以保证与社会保险制度的衔接。 2. 转制成本需要化解 在我国养老保险制度从现收现付向部分积累的改革过程中,出现了巨额的转制成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理事长项怀诚援引世界银行的一份报告显示:“在一定假设条件下,按照目前的制度模式,2001年到2075年间,中国基本养老保险的收支缺口将高达9.15万亿元。”但是,国发〔1997〕26号文件没有明确转制成本的有效支付途径,国发〔2005〕38号文件对此也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明,不能不说是一个很大的遗憾!由于在此问题上的回避,导致个人账户做实的目标难以实现,更不用说入市投资了。 3. 统筹层次太低 在养老保险领域实现全国统筹是最理想的状态,但鉴于我国的特殊国情,目前还无法达此目标,而只能在实现省级统筹的基础上向全国统筹过渡。当前我国基本养老保险的统筹层次目标是实现省级统筹,省级统筹已是比较低的层次,加上很多省份实际还未实现省级统筹,这使得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统筹单位过多,各统筹单位之间政策不统一,难以实现对接,不利于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导致养老保险基金的抗风险能力降低,也不利于劳动力按市场规律自由流动。 4.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管理手段落后,操作不规范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尚未实现全面通畅的信息联网,很多社保经办机构还在通过手工办理社会养老保险的收缴和管理,另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操作不规范,如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格式不统一,有的没有历年缴费工资基数,有的没有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有的没有利息等等。 5. 相关的配套制度需要出台 根据制度经济学的理论,一项制度的有效实施,需要良好的运行环境,需要其他制度的同步推进。为了个人账户基金可以安全运行,取得较高的收益,一系列的配套制度要建立起来,比如个人账户基金投资中的信息披露制度,个人账户基金投资机构、托管机构的准入与退出制度,为促进投资收益而设立的税收优惠制度等。 四、个人账户基金入市的相关对策和建议 1. 法律制度建设 由于在个人账户基金的投资中有相当多的主体参与,涉及到众多的法律关系,所以,需要建立健全相应的法律规范,从法律的角度保证个人账户基金投资的安全性、流通性、盈利性,从而可以实现保值增值的目标,这也是世界上其他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较为成熟的国家的经验总结。 (1) 及时颁布《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法对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平稳运行和建立社会保障事业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的重要性不言而喻。社会保险法是社会保障法律法规体系的核心内容,也是个人账户基金投资的法律基础。在《社会保险法》中应该明确国家、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社会保险方面的权利和义务;规范社会保险费的征缴、待遇给付;明确社会保险基金的独立的法律地位,以及经办机构的设立、基金的管理和运营的办法;确定监督措施和法律责任等,为社保基金运作提供法律支持。 (2) 抓紧起草《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法》。 笔者认为,个人账户基金、企业年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由于其对安全性的要求、保值增值的需要, 以实现基金积累的目标, 都要进行有效的投资运营。 因此在投资运营方面, 我国应该制定统一的《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法》, 这部法律将吸收《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境外投资管理暂行规定》、《年金管理办法》的内容。 在此法律中, 应该就社会保障基金的投资原则, 专业投资机构、托管机构的选择和监督, 进入和退出制度, 最低收益制度, 风险担保制度等方面作出统一的强制性规定。 关于投资工具、多元化投资的比例等具体的投资技术方面的问题, 可以借鉴《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暂行办法》。 (3) 及时修订相关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章规定了社会保险和社会福利,但是72条、74条关于社会保险基金的规定十分笼统,应该在修订中对社保基金的监督作出规定,明确其法律地位和基本原则。同时,我国应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分则中加上关于社保基金监管的法律责任,以使各相应监管主体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违者承担刑事责任,加大处罚力度,确保社保基金安全、高效运行。借鉴我国香港强积金法规,对作为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金信托人的基金管理公司,在违反规定时应适用更加严厉的刑事制裁,例如,在香港,信托人可能因为失职而遭受罚款和监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对基金管理人的失职也有相应的刑事追究的规定,而在我国的《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暂行办法》第十章罚则第49—56条中只有严重失职退出基金管理人的退出机制,没有刑事处罚的规定。鉴于养老保险所强调至高无上的安全性,应该在《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法》中对基金管理人在退出机制之外,增加适用相应的刑事责任的规定。 2. 多方筹集转制成本资金 《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明确指出,要采取多种措施,包括变现部分国有资产、合理调整财政支出结构等,开拓社会保障新的筹资渠道,充实社会保险基金。国发〔2005〕38号文件规定:建立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划清中央和地方、政府与企业及个人的责任。根据上面提到的两个文件规定的方法,笔者认为,大体来说,转制成本筹集可以有以下两种方式。 (1) 从国有资产中划拨一块来偿还一部分。2001年5月国务院颁布的《减持国有股筹集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规定,凡国家拥有股份的股份有限公司向公共投资者首次发行和增发股票,均应按融资额的10%出售国有股,减持国有股收入全部上缴全国社会保障基金。2003年10月,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再次指出,要“通过多种方式包括划转部分国有资产充实社会保障基金”。2004年9月,国务院批准成立了以国资委为牵头单位,包括财政部、证监会和社保基金理事会在内的划转国有资产充实社保基金的工作小组。划拨部分国有资产弥补转制成本的观点已经得到了学界和普通百姓的一致认可。 (2)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在目前,我国政府为了社会保障的“两个确保”,每年都会拿出几百亿元的巨资弥补养老保险的资金缺口。2 005年,各级财政补贴基本养老保险基金651亿元,其中中央财政544亿元,地方财政107亿元[6]。根据国发〔2005〕38号文件规定,今后的政府预算中,包括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对养老保险的投入要明确化,加大支持力度。考虑到世界平均政府预算的20%甚至更多要用于社会保障事业,我国政府的资金投入还有很大的上升空间。 3. 提高统筹层次,在实现省级统筹的基础上实现全国统筹 我国分灶吃饭的财政体制同省级统筹所要求的统一调度使用养老保险基金之间存在根本的矛盾,这成为我国实现省级统筹的最大障碍。笔者认为,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省内垂直管理,统一征收和使用基金,养老保险基金不再经过地方政府,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目前有几个省市已经在实行这种做法。这种做法增加了省级统筹的权威性,是比较理想的基金运作模式。但采用这种模式要求该省有较高的经济发展水平,因为采用这种模式就意味着省政府是确保养老金发放的第一责任人,免除了市、县政府弥补养老金发放缺口的责任,全省养老金的发放缺口全部依靠调整省级财政支出结构来解决。这样就要求省级财政和中央财政加大资金投入力度,也会逼迫社保机构加强管理,提高投资收益。在此基础上,尽快实现全国统筹,实现全国范围的自由的人才流动。 4. 社会养老保险的信息化建设 鉴于我国的很多社保经办机构办公方式落后,效率低下,操作不统一规范带来的弊病,社会养老保险领域的计算机行政管理系统的建立显得尤为重要。当今信息技术的高速发展,使我们有必要也有可能建立起全国范围内统一的、信息互通互联的、透明高效的社会保险计算机行政管理系统。在这个系统中,应该有格式统一的个人账户信息、缴费金额、基金积累等。它应该随时可以通过各种方式查询,可以为审计工作提供可靠的记录等;还可以通过移动通信运营商提供的增值服务,向参保人提供相关的信息,以及基金运营的月报和年报。 5. 相关的配套制度的建设 (1) 社保基金信息披露制度。所谓信息披露,是指社会养老保险的经办机构应当将个人账户基金的投资管理机构的选择,投资组合的比例、成本、效益等重大事项,定期向人民代表大会、财务监督部门和参保人及受益人进行公布。当然还包括个人账户的投资管理机构要定期关于投资工具、投资比例、投资收益等信息。严格的信息披露制度将使社保基金管理者、投资者等各方获得充分的信息,增强投资的透明度,减少因不完全甚至虚假信息导致的风险和损失。完善的信息披露是建立安全有效运营机制的组成部分,也是其保障机制和检验机制。 (2) 个人账户基金投资机构、托管机构的准入与退出制度。在我国个人账户基金资本化运作的初期,应该建立对专业投资机构、托管机构严格的准入制度,包括注册资本金、内部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对专业管理人员的素质要求、经营业绩等方面,相对于一般的专业投资管理机构如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对专业投资机构和托管机构应有更加严格的规定。当然我国也要建立适当的退出机制,一旦个人账户基金投资机构出现以下情形时:注册资本金不能满足最低要求,收益率低于法定最低收益率,自有资金不足,基金管理人出现违规操作行为等,就不宜再经营个人账户基金,应依法退出。 (3) 税收优惠制度。英国《1920年财政法》第一次给养老金计划提供了重要的税收优惠,极大地刺激了其发展。而激励作用最出色的当数美国的401(K)计划[7]。根据该计划,企业为职工办理补充养老保险,可以在税前列支一定的保险缴费。该计划极大地刺激了企业补充养老保险的发展。在我国企业年金的管理中,也存在若干税收优惠的条款。因此,在我国个人账户基金的投资中,要求在税法中要有相应的配套措施。 (4) 基金最低收益担保制度。考虑到基金入市后所面临的风险,《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暂行办法》第40条规定提取社保基金投资管理风险准备金,但是没有规定最低收益担保制度。为了确保社保基金的安全,监管机构要规定社保基金的最低实际投资收益率标准,如果投资管理人经营的养老基金,达不到最低标准,则由国家财政提供最低的收益担保。作为养老保障制度第一支柱的养老保险项目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金,在其投资中,规定最低收益担保制度对其安全性有重要的保障作用。
医院管理论文:以医院管理年活动为契机,全面促进医院发展 [关键词] 医院管理年;医院发展;医院管理 我院是一所具有70年历史的三级综合性医院,现为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厦门第一医院、厦门大学医学院教学医院。医院现有厦门、杏林、鼓浪屿三个院区,开放床位1 400余张,2006年完成门急诊量165万人次,住院病人4.1万人次。近两年来,随着海峡两岸经济区的建立,医院以建设闽西南医疗卫生中心为目标,以医院管理年活动为契机,进一步推进医院体制改革,抓好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提高医疗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高标准、严要求,实施“名院”“名科”“名医”的“三名”战略,推动医院各方面建设,使医院综合实力再上新台阶。 1 高度重视,全员行动,精心组织、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 医院通过医院管理年活动,突出强化“以人为本,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加强医疗质量、医疗安全和医院管理。为加强对医院管理年活动的领导,医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医院管理年活动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制定了全面具体的实施方案,并召开誓师动员大会,传达医院管理年活动的要求,部署医院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院、科、个人三级签订目标责任状,将医院管理年活动目标标准贯彻到各自的日常工作中。在医院管理年活动工作小组的基础上,我院还成立了专职协调小组,采取集中办公、全职投入的方式,督查全院医疗质量,并结合福建省卫生厅医院管理年活动检查组检查时反馈的情况,查找薄弱环节,及时整改。进入2007年,医院还组织了病历书写质量竞赛、医师“三基”操作技能竞赛、医务人员法律法规知识与核心制度竞赛等,营造氛围,全院员工齐行动,积极投身到医院管理年活动的各项工作中去。 2 持续改进医疗质量,全面落实医院管理工作 2.1 整章建制,以制度促规范 医院管理年活动有严格的规范,以制度促规范必不可少。为此,我院以相关法律法规为准绳,结合医院工作实际,精心选择相关文件,广泛征求各部门与科室意见,制订了一系列规章制度。这些规章制度涵盖行政院务管理、临床管理、护理管理、药剂管理和各级各类人员岗位职责等医院工作的方方面面,包括《制度汇编·临床卷》《制度汇编·管理卷》和《岗位职责汇编》三册,共55万字,构成我院最新的管理制度体系,使医院各项工作有据可依,有章可循。此外,我院还编印了《医师手册》《护理管理手册》《科主任手册》《医院管理年应知应会问答》等方便实用的小册子,做到人手一册。 为加强医疗规范管理,我们根据医疗质量管理的新要求,配发中华医学会制定的《临床诊疗指南》与《临床技术操作规范》,对尚未制定专业的明确指定以福建省卫生厅制定的《常见病临床诊疗常规》作为行为指南规范。 为加大依法执业管理力度,我院编印了厦门市第一医院卫生法律、法规、规章选编,严把医护人员、技术准入关,依法处理医疗纠纷。 2.2 持续改进,以监督促质量 医疗质量是医院的生命线,是医院发展和进步的根本。为进一步强化医疗质量管理,建立行之有效的制度与工作方式,我院开全国先河推行“首席质控师”制度,由院长担任总质控师,分管业务副院长担任副总质控师,经全院无记名投票确认80多名高级职称医师为质控师,在近50个关键环节中设置近200个关键质控点,每周选取2~5个进行检查,并记录详细的质控日志,对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质控科,且与奖金挂钩。 “首席质控师”从环节质量入手,抓医疗规章制度的落实、诊疗质量的提高、医疗缺陷管理、重点和难点指标管理及医疗工作效率管理。通过首席质控师制度,患者的满意度明显提高,有关医疗质量的投诉明显下降,医疗质量稳步上升,医护缺陷进一步减少,临床医护人员工作中主动落实各项医疗法规和制度的意识加强。 2006年,我院将首席质控师制度进一步推进和深化,即按照医院管理年活动要求,扩大质控范围,在做好医疗、护理质控工作的基础上,增加院感、检验、影像、药学等多科室、多项目的质控检查,把控制手段从反馈控制转向现场控制,使首席质控师制度深入到医院工作的每一个环节、每一个方面,全方位提高医院诊治质量与服务水平,使医疗质量管理与整改更全面、更及时、更科学,达到医院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要求。2006年,首席质控师检查归档病例778份,死亡病历299份,在架病历2 000多份。针对病历书写不规范问题,我院举办了病历书写知识讲座,聘请北京协和医院朱燕宁教授等为全院医务人员讲授病历书写知识,全面提高我院病历质量。 以积极推行落实首席质控师制度为切入点,医院对基础质量、环节质量、终末质量三者齐抓共管,以预防为主,重点突出环节质量监测,通过全院性检查、关键环节重点检查、定期或不定期抽查狠抓环节质量,并建立医疗工作缺陷档案,将各科室、工作人员个人一年中医疗缺陷发生情况与晋升、评优等合理挂钩。 在落实质控师制度的同时,医院认真落实三级医师查房制度、门诊与急诊首诊负责制度、医师值班与交接班制度等核心医疗制度,严格监测监控抢救质量、手术麻醉质量和医技检查质量,扩大“三基”训练与考试范围,并提高通过率,狠抓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健全各专业委员会机构的职责、功能与工作制度,全面提高医疗与护理水平。2006年我院组织了593人次“三基” 理论考试,266人次技能观摩,2 408人次“三基”技能操作考试,对成绩未达标者给予了处罚。 为加强质量管理,减少医疗差错,医院还开设了科主任质量讲评会,参加人员有各系统科主任、职能科室主任、院领导、资深老专家。质量讲评会由各科主任介绍科室学科建设与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职能科室对提出的问题现场协调解决,不能现场解决的问题提交院党政领导办公会研究解决。为了加强高级职称医务人员质控意识与管理水平,医院规定凡晋升副主任医师人员必须到医务部轮转,晋升主任医师人员必须到质控科轮转。 2.3 引人育人,以人才促发展 本着“医院要发展,人才是根本”的精神,医院加大力度引进优秀人才。为引进优秀的高学历人才来我院工作,医院专门成立人才服务领导小组,成立若干个人才猎头小组,提前策划人才需求,成立人才培养与引进工作委员会,举办博士见面恳谈会与在院博士座谈会,想方设法引进人才。两年来,医院共引进近两百名优秀硕士和博士。 在引进人才的同时,医院着力留住优秀人才,并大力弘扬老一辈“一院人”艰苦奋斗、无私奉献的精神,启动了“十大名医”评选活动,通过医院快报及院区宣传栏、院报、医院网站等媒介在全院乃至全市掀起“树名医,学名医”氛围,激励全院人员同心同德,以昂扬的精神投入到医院管理年活动工作中。 为更好地给医院重点人才施展才华搭建平台,我院在厦门市率先出台了七项人才激励措施,促进学科建设发展,为减轻学科带头人的行政事务压力,医院为学科带头人配备事务助理,同时还设立专项经费资助重点人才继续深造,并已选派两位骨干前往新加坡学习,三十多位学科带头人应邀参加国外知名医学院与医学科研机构组织的学术交流;同时我院与福建医科大学联合培养在职研究生工作已获批准并已正式开课。为全面提高人才综合实力,医院邀请新加坡、台湾以及泛太平洋管理研究中心的医院管理专家举办院领导班子、中层干部与支部书记培训,并将培训与科主任论坛相结合。 医院管理论文:对当前医院管理会计的研究 摘要:现代医院管理会计是结合管理会计学和医疗卫生改革的实践经验建立起来的一门新的边缘性学科,是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产物。本文就建立医院管理会计学科体系提出一些见解,以促进医院管理会计学科的建设发展。 关键词:医院管理;管理会计;经济 前言 管理会计(Managerial Accounting)也称为内部报告会计,主要是根据企业内部管理部门的特定要求,提供决策所需要的经济信息。管理会计具有强烈的“内向性”,其主要目标是向企业内部相关的信息使用者提供满足决策需要的会计信息。 管理会计是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企业内部强化经济管理而产生的,是生产力和科学管理理论发展的必然结果。在我国,管理会计始于20世纪70年代末。目前已逐步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管理会计学科体系。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进一步显示出了管理会计的地位和作用。特别是在经济全球一体化下,管理会计学科的建设进入一个新的发展时期。 一、管理会计与其他会计学科之间的关系 (一)与财务会计的关系 作为现代会计的两大分支,财务会计和管理会计有着密切的联系,二者同属于会计系统。医院管理会计也不例外。财务会计是衡量医院的总体业绩,主要是定期向医院外部信息使用者提供反映医院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信息资料,其主要服务对象是医院外部与医院有利害关系的各个方面。财务会计应用信息的方式主要是客观反映和监督已完成的事项,以医院整体为服务对象。财务会计必须严格遵循国家统一会计准则和行业会计制度,否则其会计信息将失信于医院外部的利害关系人。医院管理会计重要的一个职能是衡量医院各科室(部门)的业绩,主要是根据医院内部各级管理部门的需要,提供满足医院管理者经营决策所需要的经济信息,以提高医院内部经营管理为目的,其服务对象是本医院内部。并对财务会计信息资料进行加工整理,为医院经营决策提供预测方案,控制经营活动全过程。管理会计着眼于医院的未来发展,它扩大了财务会计的职能,前瞻性地为医院未来发展进行预测,以尚未发生的事项为处理对象,筹划医院经营活动,预测未来经济效益,或对某一经营项目的多个实施方案进行预测、评估,目的是产生最佳决策方案。医院管理会计无须遵循财务会计的法规和制度,不受公认会计准则的制约,可以从医院实际出发,制定内部管理会计制度和方法。从时间上讲,管理会计可以根据内部管理者的需要确定会计期间;从范围上讲,可以灵活安排医院、科室、部门、班组及至个人的经营目标和经济责任;从方法上讲,可以灵活多样地采集各种数据,应用多种计量单位,综合运用现代管理技术和方法,为医院管理者提供各种性信息资料,为经营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二)与成本会计的关系 成本会计与医院管理会计有着密切的“血缘”关系。成本会计是医院管理会计的前身,是医院管理会计的资料来源,它服从于医院管理会计所体现的战略决策。成本会计的首要任务是进行成本确认、分类、归结、计算、分摊等。医院管理会计是围绕着医院经营决策和内部成本控制,进行科学预测和评估。 二、现代管理会计在医院经营管理中的应用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医院逐步实行了医院与科室、部门之间的两级核算,并建立了相关的岗位责任制和一系列的核算制度,增强了医院管理者和医务人员的经营意识和成本意识。以经营管理为手段,促进医院努力开源节流、增收节支、降低医疗成本消耗、合理配置卫生资源,构建和谐医患关系,解决“看病贵”问题,促进医院健康发展,取得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双赢。由此可见,管理会计已在医院经营管理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已被广大医院管理者运用,是财务会计、成本会计所不能替代的。现代医院管理会计的主要职能:一是为医院各级各类管理者提供客观、科学、实用的内部会计信息及分析意见;二是以现代管理会计的核算方式,技术方法及其实施过程,积极参与医院经营管理。管理会计是以“管理”的形式,促进“会计”控制制度的执行,是推动医院实现科学化经营, 合理化管理的重要手段。管理会计以特定的组识形式,运用预测、决策、分析、评估等现代管理技术方法,为医院的经营活动提供各种科学、优选的决策方案,并在实际工作中监督控制、及时反馈、科学修正,以不断提高医院的经营管理水平。因此,现代医院管理会计,使会计职能上升到综合管理的高度,是从科学理论体系和技术方法上参与医院经营管理的全过程。经济越发展,管理会计越重要。 三、有效发挥医院管理会计职能的几点建议 (一)设置总会计师制度,加强管理会计工作 医院管理会计无论作为一门新兴管理学科,还是在医院管理实践中有待开发应用的一门新的技术方法,都必须以总会计师及其相应的工作制度加以保障。我国医院经济正面临着入世后市场经济一体化的机遇和挑战。在这时期医院管理会计是医院改革开放、实行全成本核算、单病种限价、有效降低医疗成本、解决“看病贵”问题与国际卫生质量标准接轨的有力保证。医院的财务会计、成本会计、管理会计三者必须由总会计师加以协调,实行总会计师负责制,建立总会计师——财务会计——管理会计——成本会计——科室核算员为一体的会计管理核算体系。服务监督医院经营管理全过程,为医院有序经营,健康发展起到积极推动作用。 (二)加强管理会计在电算化中的应用 会计电算化在我国医院的应用率普遍较低,削弱了管理会计的作用。管理会计的软件开发严重滞后,使得一些复杂的计算公式和方法无法运用,这是造成管理会计在医院管理中应用缓慢的原因之一。目前,多数开展会计电算化的医院,仅仅停留在事后算账的水平上,不具备进行事中控制和事前预测的能力。因而,计算机网络化建设是实现医院科学化管理的必然趋势,是有效发挥现代医院管理会计职能的物质基础。 综上所述,现代医院管理会计学是会计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促进医院规范化、科学化、现代化管理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三)建立我国医院管理会计师协会,推动管理会计的全面发展 建立医院管理会计师协会不仅能推动医院管理会计在医院管理中的应用和发展,而且能强化医院管理会计的社会地位,增强管理会计的责任心和使命感,是广大管理工作者和管理会计学习交流工作经验的场所,也是培养管理会计的基地。 医院管理论文:医院管理会计的构想分析 摘要: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浪潮的推动下,全国医疗体制、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正在深入开展,医院如何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增强生存与竞争意识,满足广大群众不断增长的医疗需求,是摆在医院管理者面前的重要课题,而试行医院管理会计能在这方面发挥重要的作用。 关键词:医院管理;管理会计;构想 一、试行医院管理会计 在我国70年代末,国内企业开始了对管理会计的理论探讨,之后企业中有较高素质的经营者开始了管理会计运用的新尝试。随着国内经济体制、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企业大力试行管理会计有了新的外部条件。目前,在医院管理中,管理会计应用极少,综观医院面临的竞争环境,推行医院管理会计,及时给经营管理者提供各种会计信息,定能促进医院的各项重大决策更趋合理化和科学化。 二、医院管理会计的工作范围和方法 医院管理会计的工作范围主要包括以下两部分: 1.预测与决策 预测与决策主要是为单位管理者预测前景、经营决策和规划未来等经济活动服务,其主要任务是确保医院的各项资源(含人、财、物)得到最经济、最合理、最有效的配制和应用,以获取最大的经济效益。例如医院大批量使用的制(合)剂产品来源问题,是自行配制还是购买成品,哪种方式最经济实惠,运用管理会计中的相关方法通过分析可获取节约成本、获利最多的优化方案。另外,药品的库存数量应为多少时既能保证医院运转的正常需要,又能最大限度地降低库存药品占用资金数额等方面的问题,都能通过管理会计的相关方法分析得出。 2.规划和控制 规划与控制主要是为医院管理者反映和分析过去以及规划控制现在的经济活动服务的。主要目的是有效控制医院日常经济活动,明确各职能科室的经济责任,并对各科室的经营业绩进行正确评价、考核及奖惩,及时正确地调整和完善科室和医院的未来发展规划。例如医院基本建设项目投入是总体规划,分期实施还是重复建设,连年征战,运用业绩评价会计,对医院多年基本建设过程和财务收益、银行借贷进行综合评价,可以给经营决策者提供极具科学而有力的依据。又如医院临时工聘用数量的多少,医护人员合理的配比,行政后勤管理部门的设置均可通过评价进行分析,进行合理的有效控制。 医院管理会计中常用的方法是财务分析法以及本量利分析固定资产投资决策方法等。它是通过对财务信息的深加工和再利用,实现对经济过程的预测、决策、规划、控制、责任考核评价等职能的一个综合体。 三、试行医院管理会计的主要影响因素 1.管理会计的应用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单位领导的重视程度 由于财务会计工作具有及时性、连续性、系统性的特点,因而其采用的程序与方法具有在实践中应用的客观必然性,即如果没有财务会计工作,单位就无法掌握其全部经济活动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不管单位领导重视与否,财务会计都是各行业必须要进行的一项日常性工作。管理会计根据单位内部经营管理的特定需要,采用灵活多样的方法与程序向单位内部各级管理人员提供有选择的、部分的和不定期的管理信息,以便单位管理部门能够根据这些管理信息对有关经济活动进行规划、决策、控制与业绩评价。但是与财务会计不同的是,管理会计并不具有法律上的强制性,一个单位是否在日常工作中应用管理会计,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单位领导和各级管理人员对管理会计的了解与重视程度,如果企业领导缺乏对应用管理会计重要性的认识或对管理会计的基本概念与方法知之甚少而不应用管理会计,而是凭过去的经验或主观判断对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规划、决策、控制与业绩评价,可能并不影响其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尽管由此可能会导致单位经营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的下降,但这种不利影响需要通过应用管理会计之后产生的效果对比才能体现出来。因而,单位在实践中是否能够主动地应 用管理会计,则取决于单位领导和各级管理人员的观念更新,即是否能够将管理会计视为一项有助于加强单位内部经营管理和提高单位经济效益的经常性工作。只有得到单位领导和各级管理人员的重视,并且单位拥有掌握管理会计基本知识的专业人才,才能够使管理会计得到有效的推广和普及应用。 2.培养一批高素质的管理会计专业人员 会计人员对管理会计运用的影响,主要是通过会计人员素质高低来体现的。素质系指会计人员知识层次、知识结构、价值观和职业水准。它不仅要求会计人员掌握现代科学管理、数学、预测学和经济学方面的知识而且还应了解心理学、行为学等社会科学知识。同时建立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制度,加强会计人员培训,提高会计人员应用微机的能力,尽快培养一批高素质的管理会计专业人员,是推行医院管理会计的重要条件之一。 3.力争实现单位内部的管理会计工作制度化 为确保管理会计工作的规范化,必须在单位内部建立起与财务会计部门平行的管理会计部门,由专业人员负责管理会计工作,并建立健全相应的规章制度,以便考核评价单位管理会计师的工作业绩。 四、医院管理会计推行设想 1.增强医院主要领导的管理意识 能否成功推行管理会计,医院主要领导的管理会计知识和素质培养显得十分重要,没有他们的支持和参与,推行是一句空话。通过参加管理会计培训班或自学有关基本知识和相关知识,使主要领导增强管理会计意识,不断完善自己对会计工作和会计人员的认识,可为顺利推行医院管理会计打下最重要的基础条件。 2.培养医院管理会计人员 从现有财务人员中培训专业管理会计人员,通过培训,系统地掌握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 3.组建医院管理会计科 为防止机构繁多,便于协调工作,组建的医院管理会计科可与财务科合署办公,但管理会计科必须配备初具管理会计知识的干部和会计人员,并由院领导明确工作职责、任务,如定期提交分析报表、专题报告、项目预测分析、评价、建议,适时列席部分院级工作讨论会等等。 4.开展医院经营财务专题分析 (1)固定资产投资合理性分析。针对近几年连续不断的基本建设项目进行回顾和再评价,尤其是银行信贷投资效益分析,为今后医院基本建设立项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2)医院经营管理中的成本控制。大力加强对各部门人力、物力消耗使用的控制是提高经营管理效果的有效途径。通过对各科室实际人员费用及材料消耗的统计分析制订出合理的消耗指标,以获取最大的经济效益。(3)物资采购预测和决策分析。医院每年的医疗设备和药品采购资金额巨大,任何盲目的设备采购和药品库存积压都将给医院带来资金上的浪费和周转困难。因此,事前做好预测分析工作,制订资金使用计划,可以有效地避免上述问题的发生。 总之,管理会计是一门综合性的学科,其最主要的特点是具有参与决策的作用,为经营管理者提供决策支持。尽管目前普遍推行尚存在不少问题,但管理会计的科学性和先进性是不容置疑的。各单位应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合理应用,不断探索,总结提高,使管理会计在医院的经营管理中发挥积极的作用。 医院管理论文:分析政治思想工作对医院管理的作用 引言 随着市场经济及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我国的医疗事业也在不断的发展。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变革,政治思想工作也呈现出不同的特点: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创造一定的经济效益也是医院所要考虑的,政治思想工作的观念也要跟着转变;现在医院的种类众多,很多私营及公立医院都比较注重于宣传和包装及人才的引进,所以各大医院人才的素质需要持续提高;医院管理工作通常形成“一人一岗”的模式,这种缺一不可的“整体链”已形成一个良性循环,并且环环相扣,这也给政治思想工作提出了考验。如何把政治思想工作合理运用到医院管理的大环境中,指导医院各项工作更好更快的发展,将是我们需要仔细考虑的问题。 1 当前医院政治思想工作现状 就目前医院政治思想工作发展的现状来看,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特点: 1.1 有较强的行政化倾向 在医院管理过程中,民主与集中的关系在处理上有问题。以院领导为首的党政领导班子事先商定的事项很少征求下级部门负责人的建议;对于重大问题的商榷,通常缺少充分研究及决议的形成,大部分情况下都由相应领导说了算,行政化倾向太过突出是目前医院政治思想工作的首要特征。 1.2 有突出的医患沟通问题 在医院管理过程中,由于政治思想工作的不到位,医务工作者对自身缺乏充分的认识,缺乏主动、积极的工作态度,个别人缺乏高度的责任心和警惕性,不及时与患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导致医患沟通障碍,不仅影响医院服务质量,也对医院规范化管理造成不利影响。 1.3 有较明显的随意化倾向 对于政治思想工作,很多人都认为那些所谓的制度都是“软指标”,只是随口说说而已,没有具体的可操作性。属于可有可无的工作。 2 分析医院政治思想工作的具体问题 针对医院政治思想工作的特征,我们可以看出其存在的问题众多,虽然不同的问题存在个体差异,但是其普遍性是存在的,对于目前笔者所在医院的政治思想工作的具体问题,可以总结如下: 其一,思想认识有偏差。在实际工作中不能将政治思想工作与救死扶伤、提高医疗质量相结合,医务人员对医术还不够钻研、对病人还不够细心。 其二,民主制度不健全。医院管理中,政治思想工作不能落到实处,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民主制度不够健全。很多医疗事故的多发都体现在民主制度的不完善上,医生医术的不精湛导致多起医疗事故发生的同时,互相推诿则是问题主因。 3 浅析政治思想工作对医院管理的作用 如何解决医院党建工作中存在问题?如何发挥政治思想工作对医院管理的作用?笔者认为主要从以下几点做起: 3.1 有效发挥筹划组织作用,保证医院发展方向的正确性 在医院管理的具体事务中,通常工作头绪众多且琐碎,要保证其政治思想工作的顺利进行,并对医院管理起到积极作用,就必须加强统筹,理顺上下关系。具体可以从三方面来体现: 其一,心领神会上级意图。领会上级的指示精神是政治思想工作的基本。作为医院管理工作者及相关工作人员,首先要保证心态,知道政治思想工作的根本意义,明确上级的根本要求、具体标准及问题的基本构成,要从内心深处理解领导的意图和所希望达到的目标,从根本上把握政治思想工作的核心。 其二,要注重加强调查研究。沉到基层、深入医院基层工作,主动调查了解情况,真正弄清医护工作者的思想状况,切实掌握医院的运转状况,准确把握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从而结合本医院的实际,设计特色鲜明、务实管用的载体,增强政治思想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 其三,要做好统筹结合工作。不管是在规定的制定还是部署相应的工作上,提倡同步推进、共同筹划。要将政治思想工作深刻贯彻执行到具体的工作中来,使得上下之间相互贯通,相得益彰。 3.2 要充分发挥指导帮带作用,着力增强企业发展建设质量实效 这一作用主要体现为以下三点: 首先,抓好试点帮带。因此要区分不同职位、不同层次搞好试点,帮助他们掌握有关要求和基本方法,理清筹划思路,切实培养一批政治思想工作的明白人、带头人; 其次、加强挂钩帮带。建立党委挂钩联系点制度,明确规范帮抓促学责任,确保医院每个一线职位都有一名领导和机关干部对口帮学;要围绕每个在职人员遇到的难点问题、思想困惑,面对面、一对一教地搞好解疑释惑; 最后、善于总结帮带。积极探索医院政治思想工作的特点规律,及时宣扬学习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总结形成好的经验做法来指导开展创建工作,切实使每个基层部门、每名员工学有目标、学有榜样。 3.3 要将检查落实工作进行到底,推进医院发展建设 医院政治思想工作必须要长期坚持才能取得成效。针对于目前医院政治思想工作出现先紧后松等状况,必须采取强有力的监督措施,确保政治思想工作在医院管理工作中的具体作用。要做到这点,需要从以下几点考虑: ①对自身的职责尽快落实。要将党政丝线工作作为医院工作的核心内容之一进行落实,将其纳入医院管理的饿议事日程。保证医院所有工作人员在各司其职的过程中人尽其责,推进政治思想工作的的进一步落实。 ②健全并落实考评机制。对于不同类别及不同职位的医院工作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进行量化及细化,对于每年、每季度、每月对每个医院员工的政治思想情况做以考评,运用科学的考评机制强制政治思想工作在医院管理工作中发挥更为积极的作用,保证各项工作质量的提高。 ③注重跟踪落实工作。利用 检查及蹲点等多种机会,及时了解医护人员的思想情况,分析其存在的问题,针对问题一一击破,保证政治思想工作在每个人心里行之有效。 此外,政治思想工作对医院管理的作用还表现为可以发挥充分的服务保障作用,创造出医院发展的良好环境;梯次昂模范带头作用,让医院管理工作更加好执行,这里由于篇幅的限制就不再赘述了。 4 总结 综合全文,政治思想工作的顺利进行对于医院管理的作用非常深远,对于医院运用的顺畅及其成本估算等很多工作都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所以作为相关工作者,我们必须正视医院政治思想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并针对性的解决相应的问题,才能让此项工作更为顺利的完成,保证医院的长足发展。 医院管理论文:探讨财务统计信息在医院管理中的应用 【论文关键词】财务统计信息 医院管理 应用 成效 【论文摘要】医院财务统计信息不仅仅是衡量医院经济效益的重要依据,同时也是医院了解所服务地区医疗卫生需求、门诊病人和住院病人的平均费用等重要信息的来源。随着网络信息时代的到来,财务统计信息作为医院管理的隐形策划者,其作用越来越显著,也日益受到医院管理者的重视和青睐。本文根据我院在管理中对于财务统计信息的应用和把握,总结财务统计信息在医院管理中的成效,从而为医院进行有效科学的管理提供理论依据。 在医疗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今天,财务和管理逐渐成为一对不可或缺的孪生兄弟。医院要在医疗市场中求生存、求发展,就必须充分发挥财务统计信息在医院管理中的基础作用,由财务部门负责向管理部门提供准确适用的财务统计信息,而管理部门要及时开发利用这些统计信息,充分发挥信息在指导和预测医院工作中的巨大作用。我院作为一所三级甲等医院,早就开始重视财务统计信息在医院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医院管理层采取健全财务统计信息管理制度、实现医院财务统计信息现代化、重视财务统计信息的基础工作等措施,切实加大财务统计信息在医院管理中发挥的作用,并取得了巨大的成效。 一、财务统计信息的开发利用 (一)观念的转变和学习 随着医院改革的不断深化和医学模式的转变,医院管理层已经认识到财务统计信息在医院发展过程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同时也发现到要充分利用已有的财务统计信息资源,并对其深入开发利用,以使其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就不能停留在传统的服务方式上。为了更好地进行医院管理工作,财务统计信息要从单纯的记账、算账工作转变为核算、监督职能的财务管理机构,力求把那些敷衍了事的“死数据”变成活的有用的信息。通过相关财政政策、法规等理论方面的学习,并借鉴兄弟医院的成功经验,财务人员自身也认识到积极开展财务统计信息服务不仅仅有利于促进医院,而且对于提高自身的职业素养也很有益处。 (二)健全财务统计信息管理制度 任何一项工作的开展都离不开规则和制度的约束,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医院财会工作要建立完善的财务管理体系,提高财务统计信息的服务质量,也必须建立一种适合的财务统计信息制度,从而完善财务人员的工作职责和管理体系。我院在原有制度的基础上,强化了财务管理的监督职能,要求财务人员除了日常工作,还要逐步建立财务数量信息、定期整理和反馈财务制度、对原始资料进行整理、负责财产清查制度、会计报表分析和资料存储等工作,同时能正确处理好财务、核算和统计工作的关系,做到积极开发和利用财务统计信息,以加强财务信息与核算、统计的联系。 (三)从基础做起,由小看大 医院财务基础工作包括报表制度的建立、原始资料的收集、数据的维护、数据的核算等,要保证基础工作的有效性,责任到人是关键。首先,财务部门有专门人员负责数据的维护和计算机的安全,加强与医院计算机网络管理部门的日常沟通,防止病毒、黑客的袭击,确保财务各项信息的安全;其次,完善财务报表制度,充分做好原始凭证的收集和整理工作,以保证财务统计信息资料的科学准确性;最后建立有效财务监控系统,从方法、组织等方面对财务统计信息中的数据误差进行预防和控制,以保障统计数据的质量。 (四)实现医院财务统计信息现代化 信息化的到来给会计行业带来了巨大的便利条件,信息化的到来提高了财务统计信息的准确性和速率,有效减轻了财务人员工作的复杂繁琐,同时也降低了错误率。我院财务部门很早就开展了会计核算电算化工作,并且根据医院his系统的完善程度,计划逐步加强数据挖掘方面的工作,使得统计出的财务数据更有针对性,能更好的服务于医院管理。 二、财务统计信息在医院管理中的作用 (一)医院资源有效配置的依据 如何有效利用现有的人力、物力、财力资源,合理进行资源的优化配置,是每一位优秀的医院管理者曾经一直考虑过的问题。而医院财务统计信息是医院管理者有效开发利用本单位人力、物力、财力、资源的依据。在财务统计信息中,我院管理者依据财务统计信息的具体情况,对资金流向进行了合理的安排,从而把有限的财力用在医院发展急需的项目上,以确保医院建设的需要,真正做到物有所值;另外,医院领导在购置大型医疗设备前,依据财务统计信息,先进行市场调查和论证,能够真正做到依据地区卫生资源分布情况来配置资源,从而减少资源的浪费;同时,在医院服务管理方面,管理者还依据财务统计信息,根据医院的门诊量、业务收支和床位周转率等具体信息,对病房的床位规模进行合理规划,从而改善了门诊和住院条件,得到上级管理部门的肯定,并且最大限度地满足就诊患者的需求。 (二)科学决策的前提保障 财务统计信息是医院领导科学决策的依据和前提保障。通过财务统计信息表,医院领导不但可以了解业务收入、医疗成本等经济效益,还可以同时了解所服务地区的卫生需求、门诊住院病人的平均费用、药费比重等其他重要的信息,根据这些信息,我们制定出了具体的适宜我院发展的业务发展计划,同时调整各科室设置,做到了人、财、物的合理配置和使用;另一方面,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医院在掌握具体数据的基础上,及时确定和调整了我院的发展战略,做大规模,做强重点科室,从而增强了我院竞争力。 (三)衡量医院管理水平的依据 衡量医院管理水平高低的指标主要是各种医疗指标和经济指标,更具体一些是指医院固定时间的门诊人次、住院人数、单病种费用和药品费用所占医疗收入的比重等。近几年来,我院利用这些财务统计信息,不断总结和完善,在成本核算的基础上,对医疗费用实行结构调整,严格控制药品费用的比重,尤其是针对医保病人,保证他们的平均费用能处于合理的水平,从而既赢得了患者和家属的称赞,同时也为医院取得了一定的经济效益和品牌效应,医院也因此在近几年的市级考评中一直名列前茅。 三、小结 本文通过我院财务统计信息应用的一些实际措施和效果,强调了财务统计信息在医院管理中的作用。目前,财务统计信息越来越引起医院的重视,它不再仅仅是医院利润盈亏的一种象征,在现代化的今天,它对于医院管理的预测作用甚至超过简单的经济效益评估功效。 医院管理论文:医疗保险制度对医院管理体系的冲击 摘要: 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是解决目前国内就医问题的利剑,而医院管理体系必将随着医疗保险体制改革而大幅度的改革。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和医院管理体系改革之间存在着微妙的关系。医院必须转变立场,重新定论,加强自身管理,以适应市场。 关键词: 医疗保险制度;医院管理体系 随着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变、《劳动法》的普遍实施、国务院关于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对医院的经营管理提出了严峻的挑战。病人选择医院、医药分开、全新的医保政策,都将医院推入了市场竞争。目前城镇医院的就医患者仍以公费医疗为主,且私立医院的不断扩张,已使医疗市场面临供大于求的局面。能否适应医疗市场的变化,加强医院管理,提高医护质量和服务质量,降低医疗成本,将决定医院的生死存亡,每位医院管理者都应有清醒的认识。 1 当前医院管理与医疗保险之间的关系 旧的公费医疗制度已不能适应市场发展的规律,以前是卖方市场,医疗费用由国家承担,医院可以通过扩大规模来满足自身的发展要求。患者与医院间的关系是“求医”与“被求”的关系,医院始终有种衣食无忧的感觉。随着国务院出台了一系列新的医保政策,并且新的《社会保险法》亦在制定之中,随着法制的完善,医患间的关系亦随之改变,患者作为消费者有了很大的选择空间,并且中间多了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的监督,对医院的限制也越来越严格,这就要求医院必须转变立场,重新定论,加强自身管理以适应市场。加强医院管理,主要在于管理好人才、服务质量、降低管理成本3个方面,培养和吸引高级人才是医院在市场竞争中获胜的前提,也是决定医院能否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的保障,而物美价廉则是吸引客户的不败策略。绝大多数的医院提供的是普通医疗服务,同样是阑尾炎,很难区分出不同医院的医疗质量,而在此时价格则成为病人的首选。在降低成本方面,以前医院做的远不如企业,这也是由行业特性决定的,而随着医改的普遍推行就迫使医院进行改革,以适应市场,医院应当在通过提供优质服务吸引病人的基础上,还应该提供不同层次的医疗保障服务。根据国务院的精神,各省纷纷出台了不同的医保政策和实施细则。在城市享受医保政策的职工人数在不断地增加,这就成了一块巨大的奶油蛋糕,谁能把这块大蛋糕的主体弄到手,谁在医疗市场上就占有了主导地位。于是医保定点就诊医院的确定及适宜于医保政策的管理模式就成了各医院的竞争与改革的方向。 2 医疗保险对医院管理体系 提出了新的要求医保对医院的信息系统(his)建设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医保实施中,给付和汇总核查工作需要医院的配合,做大量的工作。对于门诊病人来说,各地就诊基本都采用了ic卡,这就要求医院门诊起码要拥有ic卡读写设备。比较理想的方案应该包括医院给医保部门上报就诊病人的费用细目,以供审查和汇总分析使用。这样,医院就需要建设功能比较完整的门诊收费系统和培养一批熟练使用计算机收费的操作人员。目前,全国很多省市建设了医院与医保中心实时联网的收费系统,起到了实时反馈参保患者费用的作用。因为脱机处理不能及时了解患者保险费交纳情况、就诊资格、费用超支情况,可能还有假冒用户就诊。但是,我国城市通讯公网的质量、服务、价格普遍不能令人满意,价格高、速度慢、服务质量差,安全和可靠性不高,在此基础上建设大型实时网络风险度极高,尤其是大型城市。ic卡付费系统与医院门诊收费系统互联有一个十分突出的技术问题,就是ic卡写卡权利是否可以向医院计算机部门开放。如果不开放,医院很难将门诊收费系统和ic卡读卡机互连,造成门诊收费双重操作;如果开放,众多人员拥有写卡权利,很难保证密码不被泄露,不能保证系统安全。如果由医保部门统一配备门诊系统,很难满足不同医院的不同需求,与门诊和医院信息系统其他模块互连又成为难题。因此,需要很好地研究解决的方法。对于住院病人,医院需要分别计算自费部分和医保费用,向医保部门上报病人费用细目。病人在住院处建立计算机病案首页,病房护士每天将病人的全部医嘱输入计算机,由计算机系统自动划价收费,病人出院时由计算机结算并打印费用细目。患者持费用清单到相应的医保管理部门报审。这种模式的优点是费用计算准确及时,同时强化了住院病人费用管理,堵塞了大量因管理不善造成的药品丢失和浪费、检验检查的漏费和搭车开药等问题。这种模式可以很容易地与医保部门连机,通过网络直接报审,满足当前医保细目审查的要求。 3 医疗保险制度与医院管理之间的相互促进医保的中心目标 是利用有限的资金,为参保人提供良好的医疗服务。医院减人增效,降低医疗成本应是医院管理适应医保改革的主要手段,但在现有体制下实施非常困难。在医保政策的压力下,医院很可能仅仅通过降低医疗服务水平达到降低成本,而达不到真正降低医疗成本的目的。这同很多国有大中型企业的问题十分相似,一些企业甚至到了即将倒闭的时候,还不能实现留住优秀人才,分流多余人员。这些都需要医疗行政部门和医保管理部门通力合作,共同创造医院体制改革的良好政策环境,才能在根本上解决问题。患者是医疗市场的买方,医院的繁荣有利于患者的长远利益。目前,医院主要依靠医疗收入维持正常运行,医疗科研和新技术的引入,也主要依靠创收和医疗收入的支持。按照现行收费政策,基本不能实现优质优价,将限制医院技术创新的积极性。另外,通过医保引入市场竞争,需要医保结合医疗市场发展的整体规划,细化政策,形成公平的市场竞争,以促进卫生事业的良性发展。 医院管理论文:探析财务统计信息在医院管理中的应用 【摘 要】医院财务统计信息不仅仅是衡量医院经济效益的重要依据,同时也是医院了解所服务地区医疗卫生需求、门诊病人和住院病人的平均费用等重要信息的来源。随着网络信息时代的到来,财务统计信息作为医院管理的隐形策划者,其作用越来越显著,也日益受到医院管理者的重视和青睐。本文根据我院在管理中对于财务统计信息的应用和把握,总结财务统计信息在医院管理中的成效,从而为医院进行有效科学的管理提供理论依据。 【关键词】财务统计信息 医院管理 应用 成效 在医疗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今天,财务和管理逐渐成为一对不可或缺的孪生兄弟。医院要在医疗市场中求生存、求发展,就必须充分发挥财务统计信息在医院管理中的基础作用,由财务部门负责向管理部门提供准确适用的财务统计信息,而管理部门要及时开发利用这些统计信息,充分发挥信息在指导和预测医院工作中的巨大作用。我院作为一所三级甲等医院,早就开始重视财务统计信息在医院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医院管理层采取健全财务统计信息管理制度、实现医院财务统计信息现代化、重视财务统计信息的基础工作等措施,切实加大财务统计信息在医院管理中发挥的作用,并取得了巨大的成效。 一、财务统计信息的开发利用 (一)观念的转变和学习 随着医院改革的不断深化和医学模式的转变,医院管理层已经认识到财务统计信息在医院发展过程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同时也发现到要充分利用已有的财务统计信息资源,并对其深入开发利用,以使其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就不能停留在传统的服务方式上。为了更好地进行医院管理工作,财务统计信息要从单纯的记账、算账工作转变为核算、监督职能的财务管理机构,力求把那些敷衍了事的“死数据”变成活的有用的信息。通过相关财政政策、法规等理论方面的学习,并借鉴兄弟医院的成功经验,财务人员自身也认识到积极开展财务统计信息服务不仅仅有利于促进医院,而且对于提高自身的职业素养也很有益处。 (二)健全财务统计信息管理制度 任何一项工作的开展都离不开规则和制度的约束,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医院财会工作要建立完善的财务管理体系,提高财务统计信息的服务质量,也必须建立一种适合的财务统计信息制度,从而完善财务人员的工作职责和管理体系。我院在原有制度的基础上,强化了财务管理的监督职能,要求财务人员除了日常工作,还要逐步建立财务数量信息、定期整理和反馈财务制度、对原始资料进行整理、负责财产清查制度、会计报表分析和资料存储等工作,同时能正确处理好财务、核算和统计工作的关系,做到积极开发和利用财务统计信息,以加强财务信息与核算、统计的联系。 (三)从基础做起,由小看大 医院财务基础工作包括报表制度的建立、原始资料的收集、数据的维护、数据的核算等,要保证基础工作的有效性,责任到人是关键。首先,财务部门有专门人员负责数据的维护和计算机的安全,加强与医院计算机网络管理部门的日常沟通,防止病毒、黑客的袭击,确保财务各项信息的安全;其次,完善财务报表制度,充分做好原始凭证的收集和整理工作,以保证财务统计信息资料的科学准确性;最后建立有效财务监控系统,从方法、组织等方面对财务统计信息中的数据误差进行预防和控制,以保障统计数据的质量。 (四)实现医院财务统计信息现代化 信息化的到来给会计行业带来了巨大的便利条件,信息化的到来提高了财务统计信息的准确性和速率,有效减轻了财务人员工作的复杂繁琐,同时也降低了错误率。我院财务部门很早就开展了会计核算电算化工作,并且根据医院his系统的完善程度,计划逐步加强数据挖掘方面的工作,使得统计出的财务数据更有针对性,能更好的服务于医院管理。 二、财务统计信息在医院管理中的作用 (一)医院资源有效配置的依据 如何有效利用现有的人力、物力、财力资源,合理进行资源的优化配置,是每一位优秀的医院管理者曾经一直考虑过的问题。而医院财务统计信息是医院管理者有效开发利用本单位人力、物力、财力、资源的依据。在财务统计信息中,我院管理者依据财务统计信息的具体情况,对资金流向进行了合理的安排,从而把有限的财力用在医院发展急需的项目上,以确保医院建设的需要,真正做到物有所值;另外,医院领导在购置大型医疗设备前,依据财务统计信息,先进行市场调查和论证,能够真正做到依据地区卫生资源分布情况来配置资源,从而减少资源的浪费;同时,在医院服务管理方面,管理者还依据财务统计信息,根据医院的门诊量、业务收支和床位周转率等具体信息,对病房的床位规模进行合理规划,从而改善了门诊和住院条件,得到上级管理部门的肯定,并且最大限度地满足就诊患者的需求。 (二)科学决策的前提保障 财务统计信息是医院领导科学决策的依据和前提保障。通过财务统计信息表,医院领导不但可以了解业务收入、医疗成本等经济效益,还可以同时了解所服务地区的卫生需求、门诊住院病人的平均费用、药费比重等其他重要的信息,根据这些信息,我们制定出了具体的适宜我院发展的业务发展计划,同时调整各科室设置,做到了人、财、物的合理配置和使用;另一方面,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医院在掌握具体数据的基础上,及时确定和调整了我院的发展战略,做大规模,做强重点科室,从而增强了我院竞争力。 (三)衡量医院管理水平的依据 衡量医院管理水平高低的指标主要是各种医疗指标和经济指标,更具体一些是指医院固定时间的门诊人次、住院人数、单病种费用和药品费用所占医疗收入的比重等。近几年来,我院利用这些财务统计信息,不断总结和完善,在成本核算的基础上,对医疗费用实行结构调整,严格控制药品费用的比重,尤其是针对医保病人,保证他们的平均费用能处于合理的水平,从而既赢得了患者和家属的称赞,同时也为医院取得了一定的经济效益和品牌效应,医院也因此在近几年的市级考评中一直名列前茅。 三、小结 本文通过我院财务统计信息应用的一些实际措施和效果,强调了财务统计信息在医院管理中的作用。目前,财务统计信息越来越引起医院的重视,它不再仅仅是医院利润盈亏的一种象征,在现代化的今天,它对于医院管理的预测作用甚至超过简单的经济效益评估功效。 医院管理论文:浅析医院管理理论 医院管理学是管理学的重要分支之一。医院管理与医学科学是密切相关,它同时综合了社会学、管理学、经济学、心理学等相关学科理论,这些基础理论及相应观点为医院管理提供了扎实的理论支持。 医院管理是指医院法人及管理者随着不断变化的外部环境,为了保证医院医疗活动有效进行,合理配置医院内部各种资源,协调医院员工的各种人际关系,医院员工获得高昂斗志和成就感,实现协作效率与协作效用,实现医院的既定目标,而运用一定的管理职能和手段对医院的医疗和管理等进行计划、组织、指挥、协调和控制的活动过程[2]。本文在社会学、管理学、经济学、心理学等理论分析的基础上,建立了医院管理的理论框架,提出了医院管理系统的基本思想和运行保证、运行前提、运行机制、运行环境和系统特性等。 医院管理系统以管理科学化为主要内容,不仅局限于实际操作的医疗技术管理,还扩展到对整个医疗服务过程的全程管理,注重分层次的多元化管理;以全员为主要行为主体,加强人力资本管理,将全面的薪资体系作为系统的“润滑剂”,实现人员与医院之间全面和协发展;以创新为实现途径,不仅坚持医疗技术的创新还要兼顾管理模式的创新。医疗技术的发展不断促进医院管理观念、管理方法和管理组织机构的不断发展,而创新型管理观念的培养、方法的实施与组织的构建刚好极大地促进医疗技术的创新,两者之间相辅相成的、相互促进,而促进它们之间的良性循环发展是医院管理系统的重要目标;以系统协调化为发展方向,不断地扩大开放,深化内涵管理改革,增强系统内部的物质能量和扩大系统与外界的物质能量的交换,保证系统由平衡状态走向动态平衡状态。 1 科学化的医院管理为主要内容 科学管理是指采取对医疗服务过程的合理设计、实施,能够最大限度地合理利用医疗服务中的各种资源,有效地降低医疗成本[3]。 科学的进行管理可以使医院资源包括人、财物和信息等进行准确、科学的反馈,实现资源配置最优化,为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利依据,同时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与措施,医院可以形成一种螺旋向上式的良性循环轨道。医院在进行科学管理时,在人、财、物、信息等资源方面达到最合理配置,从而使医院的技术优势、科研水平得到更大的提高,使医院随着医疗市场的变化,获得应有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更好的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 2 医院的全体员工为主要行为主体 直接参与到医院内的各个部门各个科室医疗服务中的各层次的全体员工是医院管理系统的行为主体,是医疗服务产品的提供者,能够保证医疗服务产品的实施与实现。 医院的管理者是医院建设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是医院改革的组织实施者,同时也是国家卫生方针政策的具体执行者[4]。管理人才在医院管理中起到承上启下的重要作用,创新型医院管理系统就是行为主体在现有的管理制度上,进行创新改革,完善医院各种经营制度。 在整个医疗实践活动中,医疗和护理两者之间的关系密不可分,而且十分重要。医疗服务的主要提供者是医生,在医院管理系统中起到举足轻重的导向性作用,其行为能够直接影响患者对医院的忠实度与整体印象。医生所服务的主要对象是病患,既是医学科学的探索者,又是人道主义的体现者,作为一种社会角色和社会职业,具有特殊的义务和责任。护士既是医生的合作者,又是医嘱的执行者,主要为医生提供患者的信息和资料以及采取相应的护理措施,使病人能够处于接受医疗治疗的最佳生理状态。只有正确的诊断和治疗与优质的护理相结合,才能获得最佳的医疗效果。 3 创新是医院管理和发展的有效途径 当今是知识经济的时代,知识经济的核心是创新,要迎接科学技术突飞猛进和知识经济兴起的挑战,最重要的就是坚持创新。在医学科学技术飞速发展的今天,随着医疗资源配置方式和医学模式的转变,医疗改革不断向纵深推进,医院在面对严峻挑战的同时也面临新的发展机遇。为了引领医院适应不断变化的新形势,促进医院健康、稳定的发展,需要不断创新管理,积极推进体制、制度等各方面的创新,完善管理机制及手段,积极提高科学管理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建设创新型医院。 创新是医院管理和发展的有效途径,实践和大力提倡创新必将使医院具有更加活跃的生命力和更加强大的竞争力。创新包括观念创新、科技创新、制度创新和管理创新等几个方面。观念创新是前提、科技创新是核心、制度创新是保障、管理创新是关键。特别是管理创新对创新资源的合理配置、创新机制的合理安排、创新组织的合理设置都影响着技术创新的实现,最终影响着整个医院管理系统体系的运行。 医院管理论文:关注患者安全强化医院管理 【关键词】 安全 强化 医院管理 患者安全是一个严肃的全球公共卫生问题,近年来,各国越来越清楚地认识到增进患者安全的重要性。统计数字表明,在发达国家,每10名患者即有1名在接受医院治疗时受到伤害[1]。在一些发展中国家,与卫生保健有关的感染风险比在发达国家高出20倍。医疗技术是一把双刃剑,在给患者带福音的同时,也可能令患者的生命安全面临威胁。医疗服务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人的基本生存权和健康权,医疗质量是医疗机构生存和发展的生命线和永恒主题,是衡量医疗机构发展状态的核心内容,患者安全和医疗质量是一个持续改进、不断追求完善的过程。 1 患者安全的概念 1.1 患者安全的定义:患者安全是指患者接受诊治的过程中,不发生医疗法律法规允许范围之外的,对患者心理、机体构成损害、障碍、缺陷或死亡,不发生医务人员在执业允许范围之外的不良执业行为的损害和影响。 1.2 患者安全的内涵:包括技术安全、管理安全、心理安全三个方面。 1.3 患者安全的本质:患者安全的本质是医院的基本职能,是医院管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评价医院的核心标准,也是医院永恒的目标和追求,获得安全保障是患者的基本权益。患者安全是医院和医护人员对生命的一种珍视和尊重,我们必须坚持一条底线就是生命尊严高于一切。 2 患者安全的目标及存在的隐患 患者安全主流是好的,改革开放以来,由于不断加强医院管理,特别是质量管理力度,患者安全的状况不断改进,意识不断增强,理念不断更新,条件不断改善,但安全隐患仍然存在,要引起高度重视。 2.1 2008年中国患者安全十大目标 2.1.1 严格执行查对制度,提高医务人员对患者身份识别的准确性。要健全与完善各科室(部门)患者身份识别制度,在标本采集、给药、输血、或有创治疗,记录文件与交接时严格执行查对制度,至少同时使用两种患者身份识别方法(姓名、身份证号、住院号等),要特别注意,同名同姓病人、新生婴儿的识别。 2.1.2 提高用药安全。诊疗用药柜内药品的存放、使用、限额、定期核查有相应规范;存放毒、剧、麻醉药应符合法规要求,严格管理和登记;注射、内服与外用药应严格分开放置;转抄和执行医嘱要严格核对且有签字证明;注意药物配伍禁忌;建立药物使用不良反应的观察制度和程序;临床药师要指导合理用药。 2.1.3 建立与完善在特殊情况下医务人员之间的有效沟通,做到正确执行医嘱。通常情况下不得使用口头或电话通知医嘱或检验数据;危重抢救口头临时医嘱,护士应向医生重述,执行时双重检查,事后准确记录;接口头或电话通知患者“危急值”或其它重要检查结果,接获者必须规范、完整地记录检验结果,及报告者的姓名与电话,进行复述确认后方可提供医师使用。 2.1.4 建立临床实验室“危急值”报告制度。临床实验室应根据本院实际情况,制定出适合本单位的“危急值”报告制度;对所属“危急值”报告项目实行严格质量控制,如:应有标本采集、储存、运送、交接、处理的规定,并认真落实。 2.1.5 严格防止手术患者、手术部位及术式发生错误。建立与实施手术前确认制度与“三部曲”程序,设立确认记录文件。(1)术前由手术医师在手术部位作标示,并主动邀请患者参与认定,避免病人、部位、术式错误。(2)病历与手术室交接核查:双方确认术前准备已完成,所需文件资料与物品(病历、影像资料)均已准确备妥。(3)在麻醉、手术开始实施前,实施暂停程序,由手术者、麻醉师、手术/巡回护士执行最后确认程序后,方可实施麻醉、手术。 2.1.6 严格执行手部卫生管理制度。符合医院感染控制的基本要求,贯彻并落实医护人员手部卫生管理制度规范,配置有效便捷的手卫生措施。医务人员在以下6种情况下必须洗手或手消毒:接触病人前后;摘除手套后;进行侵入性操作前;接触病人体液、排泄物、黏膜、破损的皮肤或伤口敷料后;从病人脏的身体部位转到干净的部位;直接接触接近病人的无生命物体(包括医疗器械)后;要严格遵循无菌操作规范。使用合格无菌医疗器械、有创操作的环境消毒、术后废弃物处理应遵循医院感染控制的要求。 2.1.7 防范与减少患者跌倒事件的发生。建立跌倒报告伤情认定制度和程序,实施防跌倒制度与措施,配合足够的护理工作人员(床∶护士=1∶0.4) 2.1.8 防范与减少患者压疮发生。建立压疮风险评估与报告制度的程序;实施有效压疮防范制度与措施;有压疮防范制度与措施。 2.1.9 鼓励主动报告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建立良好的医院安全文化氛围,提倡非处罚性、不针对个人的方式,鼓励员工积极报告威胁病人安全的不良事件的具体案例,医院将安全信息与院实际情况相结合,从管理体系、运行体制、规章制度上进行有针对性地持续改进。 2.1.10 鼓励患者参与医疗安全。针对患者的疾病诊疗信息,为患者及家属提供相关的健康知识教育,协助患者理解与选择诊疗方案;主动要求患者参与医疗安全管理,尤其是患者接受手术(或有创操作)前和药物治疗时;教育患者就诊时提供真实病情、真实信息,并告知其对诊疗服务质量与安全的重要性。 2.2 其它安全隐患 2.2.1 基础设施 电源漏电保护装置;治疗室、药柜、物房、污水房要上锁;门窗要上锁;呼叫系统正常运作;走廊无阻塞;地面经常保持干爽、平坦;房间少杂物、电线、家俱;定期检查所有车轮刹车系统;注意热水器热水温度;墙上挂物:氧气、负压、风扇、灯的安全;火警指示图贴在显眼处;床栏的功能等等。 2.2.2 医疗仪器 定期检查仪器的功能;有仪器使用指南备用;仪器损坏及时上报维修;损坏仪器及时移走或挂不准使用标识以防事故发生。 2.2.3 需约束的病人 必须有医生处方;通知家人并签字同意;约束期间需密切观察病人情况:如四肢血液循环情况,记录病人被约束的时间及期间护士提供的护理。 2.2.4 病人自杀倾向 最好有家人陪伴;拿走所有可用作自杀的物品、刀、绳、药物;病人安放在靠近护士站、易观察的地方;给予病人支持、安慰,了解自杀原因;会诊心理或精神科;频繁巡视病人 2.2.5 运送危重病人 运送期间要有有经验的护士陪同,必要时要有医生陪同;带急救药物及仪器、病历;安排合理交通工具;严密观察病人情况;尽量缩短运送时间;提前与接受部门有沟通并做好接收准备。 2.2.6 鼻饲与喂饲 必须依照操作规范操作;必须用两种方式以确定胃管位置;采用有效碱度指标的石蕊试纸。 2.2.7 准确连接导管 采用不同设计的“接头”;在给药物、液体或其它产品前,必须找出导管的源头方可注入。 2.2.8 病人失踪 在病室内张贴通告,使病人知道,若要离开病房时必须告知护士;当发现病人失踪,应立即搜查;通知保安人员协助;通知家人;必要时需通知警方协助;详细记录搜查经过及结果。 2.2.9 转交病人资料 传递特定病人资料,由一医护人员转给另一位,或由一组医护人员转给另一组医护人员,为确保医护人员的照顾得以继续及保证安全,要交待:病人的情况、最近病情有何变化、最近有何治疗、可能会有哪些转变或并发症需要观察等。 2.2.10 交班时 用清晰语言,避免含糊不清;有效沟通技巧;要专注,不受骚扰,有足够时间可提供发问及澄清;病人转病房建议使用标准化变更,如:采用转病房核对表。 3 产生患者安全问题的原因 我国患者安全与全球其它国家同样面临着诸多问题,分析归纳起来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3.1 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明显滞后于其它行业,目前我国医疗卫生行业存在的四大矛盾:(1)无限的医疗需求与有限的服务能力之间的矛盾。医疗需求不断增长且呈现多样化的趋势,群众对优质资源的需求更为迫切;而医疗资源的有限性,加之分布不均匀,服务能力的有限性,引起医院门诊、急诊、住院、手术不能满足患者需求,导致看病难、住院难问题突出。(2)快速发展的医疗技术与有限支付能力之间的矛盾。医疗新技术新项目发展日新月异,患者安全问题正伴随着医院的发展、医学的进步、医疗设备的更新和医药的升级换代,更大量地涌向医院[2]。新型药品耗材价格高昂,而现实环境是公费医疗、医保保障水平较低,群众个人支付能力有限,引起公费、医保欠费和病人欠费现象普遍,导致看病贵问题突出。(3)医院公益属性与市场运作之间的矛盾[3]。医院承担较多的政府和社会职能,必须体现公立医院的公益性,加之政府定价,部分价格与成本背离;而政府在补偿上不到位,医院不得不实行市场化运作,社会平均成本提高,引起医院收不抵支,导致医院经济运行困难。(4)医疗行业对政策、法制、舆论的高度依赖与不理想的执业环境之间的矛盾。医疗行业对政策、法律、舆论有高度的依赖性;但实际情况是国家政策和投入双双欠缺,患者对医疗环境、服务、效果又过分苛求,病人对医疗风险认识不足,舆论也在逐渐走入将医务人员“妖魔化”的怪圈,导致医务人员压力大、积极性受挫、身心疲惫、医患关系紧张。希望新的医改方案能从根本上改变目前医疗卫生行业的现状。 3.2 相关法律、规章和制度不健全,诊疗常规不完善,标准及质量指标不健全。对高新技术及新材料的应用缺乏有效的规范化管理和准入制度[4]。 3.3 医疗人员有关患者安全知识在校教育和执业后继续再教育滞后,整体素质包括人文、技能、沟通等有待提高。 3.4 某些医德医风问题诱发医患关系不协调,不利于创造患者安全的环境与条件,尤其是滥用抗菌药物,以及输注血液制品等方面的安全隐患问题。过渡医疗引发的不适当检查、用药、不必要的手术所带来的损害。 3.5 没有形成医疗安全文化氛围,病人伤害在一家医院发生了,不知不觉没有任何处理和结论,而这一原因日复一日,继续伤害着新的病人。 3.6 浮躁的医疗作风(如询问病史不细,过多依赖实验室检查,观察病情不仔细),给诊疗效果带来的不利影响。 3.7 护理力量不足,所致的医疗服务不高以及病人护理安全问题,医护人员个体素质差异,科室管理的不足,医院管理的漏洞。尤其是对规章制度的执行力不足,是影响患者安全的重要因素。“医院人力资源不足,导致忙中出错概率增加”。 3.8 医源性损害逐步显现应给予高度关注。 3.9 医疗及公共设施使用、维护不当造成。化验数据误差、标本互换,射线辐射,参数设置不当,监护呼叫系统不报警,电梯、电源、氧气、火灾等。 4 如何应对患者安全的严峻形势 患者安全问题与隐患的成因很复杂,它将伴随着经济社会、医疗卫生事业改革与发展的很长历史时期,既不能急于求成,寄希望于短期得到解决,也不能认为医院无可奈何,无所作为。我们要以对人民健康负责的积极态度,立足本职认真对待,必定会取得明显效果。 4.1 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和各种标准及规范。近年来中国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标准规范,规范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的医疗行为,为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提供了有力保证。 4.2 颁布和实施患者安全目标,制定患者安全评估标准。明确患者安全目标,制定时要依据患者安全的要求与现实可行性,并与时俱进,实施动态管理。依据目标制定阶段性评估标准,使其有据可依,通过评估,发现问题,进行根原因分析,及时改进,保障阶段性目标的实现,促进医院可持续发展。 4.3 创新患者安全的环节和预警管理,把患者安全的措施落到实处。要在重视终末质量的基础上,高度重视环节质量管理,特别要加强高危医疗环节的管理。如:手术、急诊抢救、意识障碍病人、偏瘫、昏迷患者、长期卧床病人、不安全注射,以及药物医源性损害等。防止造成对病人的损害。要逐步倡导建立不良医疗事件的非惩罚性报告制度。并以此寻找规律,对高发、多发安全环节实施预警管理。 4.4 配足配好护理人员,保障患者安全。护理安全十分重要,有数据表明,护理安全问题逐渐占医疗安全问题的40 %,由于护理人员不足,负担过多,导致护理职能不到位,极易引发护理安全问题,以减少护理人员和降低护理人员待遇来降低人力成本的思维模式十分有害。解决办法:首先要配足护理人员,要加强患者安全的意识、素质、技能培训。 4.5 医患携手,共同维护患者安全。医务人员不仅要规范自己的行为,避免给患者带来损害,而且要承担起对病人进行知识宣传和指导的责任,让患者懂得如何维护自身安全。维护患者安全,要调动医患双方积极性,医患携手,共同努力与疾病作斗争。为此要加强医患沟通,改善目前医患关系不够协调的状况,建立和谐的医患关系,用医患双方的合力来维护患者安全。 4.6 增加医院职工患者安全意识,培育医院患者安全文化。时时把患者安全放在首位,处处为患者安全着想,形成自觉维护患者安全的习惯是医院患者安全文化的核心。为此,首先要全员参与患者安全的活动。对职工进行患者安全的教育,通过知识讲座、专题讨论、集体演讲、征集标语、营造氛围等形式,增强全员的患者安全意识,让广大职工不仅要知道怎么做,还要知道为什么要这样做。其次,要加强组织推动,通过院长行政查房,建立职工和患者安全监督员制度,实行关键环节如药物不良反应、不良事件的专项治理,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手段,大力推动患者安全行动,在维护患者安全的实践中进一步增强其自觉性。创建开放的医院安全文化,在进行每项工作时,都应考虑安全因素,时刻警觉防止错误发生;当错误发生时,应关注为什么而不是谁;创建非惩罚性的不良事件报告环境,鼓励上报意外事件。追踪意外事件报告资料,找出和处理流程中最易发生错误的环节;对报告和分析的资料进行反馈,并提出流程和系统方面改进的建设性意见。虽然,我们现在讲关注患者安全的文化,其实就是要实现这样一种目标,要让更多的医院和医护人员将身边发生的不良事件的报告拿出来讨论,但不追究,这种不追究不代表一种宽容,而是一种事后的补救。若事事过于追究,就没人敢讲了,成为冰山一角,就被隐藏起来了。有的医院提倡每个季度要季读,要拿出典型的死亡病例全院讨论,其实它更多的就是要引起全院上下大家各方面的重视,努力防范这种隐性的影响患者安全的问题,这样就能警钟长鸣了。 4.7 加强医护人员培训,提高医护技术水平。(1)强化“三基”培训与考核:全员“三基”培训与考核,专项技能考核(副高职称、急诊及icu医护人员),新入院医师培训与考核,新职工病案室轮转学习,老专家查房(传、帮、带),死亡病例讨论分析制度化。(2)加强疑难重症杂病的处置:加强急诊工作,解决急诊不急的问题,建立急诊绿色通道,加强各类重症监护的管理工作,成立多科会诊制度,发挥多学科整体优势。 总之,患者安全问题正伴随着医院的发展,医学技术的进步,新材料的广泛应用,医疗设备的更新和药品的升级换代以新的更大量涌向医院,医院管理从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上来讲是一个更高的境界,就是不仅仅停留于医院管理的一般要求,而是从关注患者安全的角度来认识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患者安全在医院管理的方方面面上都有可能发生。尊重患者生命,保护患者安全既是医务人员和医院生存的起点,也是我们救死扶伤天职职责所在的终点。面对医疗质量与患者安全的问题,既要坚持走符合中国国情的道路,又要虚心学习,借鉴国外医院管理好的模式,先进的理念和经验,探索出具有中国特色的管理模式。做到以不变应万变,即以不变的优质的医疗护理服务,应对万变的社会环境及不断增加的患者需求。做好应该做到但未做到的工作,做好可以做到但未做到的工作,做好不能解决但可以改进的工作,我们的医院管理及患者安全问题一定会逐步有所改善。 医院管理论文:试行医院管理会计的构想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浪潮的推动下,全国医疗体制、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正在深入开展,医院如何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增强生存与竞争意识,满足广大群众不断增长的医疗需求,是摆在医院管理者面前的重要课题,而试行医院管理会计能在这方面发挥重要的作用。 一、试行医院管理会计 在我国70年代末,国内企业开始了对管理会计的理论探讨,之后企业中有较高素质的经营者开始了管理会计运用的新尝试。随着国内经济体制、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企业大力试行管理会计有了新的外部条件。目前,在医院管理中,管理会计应用极少,综观医院面临的竞争环境,推行医院管理会计,及时给经营管理者提供各种会计信息,定能促进医院的各项重大决策更趋合理化和科学化。 二、医院管理会计的工作范围和方法 医院管理会计的工作范围主要包括以下两部分: 1.预测与决策 预测与决策主要是为单位管理者预测前景、经营决策和规划未来等经济活动服务,其主要任务是确保医院的各项资源(含人、财、物)得到最经济、最合理、最有效的配制和应用,以获取最大的经济效益。例如医院大批量使用的制(合)剂产品来源问题,是自行配制还是购买成品,哪种方式最经济实惠,运用管理会计中的相关方法通过分析可获取节约成本、获利最多的优化方案。另外,药品的库存数量应为多少时既能保证医院运转的正常需要,又能最大限度地降低库存药品占用资金数额等方面的问题,都能通过管理会计的相关方法分析得出。 2.规划和控制 规划与控制主要是为医院管理者反映和分析过去以及规划控制现在的经济活动服务的。主要目的是有效控制医院日常经济活动,明确各职能科室的经济责任,并对各科室的经营业绩进行正确评价、考核及奖惩,及时正确地调整和完善科室和医院的未来发展规划。例如医院基本建设项目投入是总体规划,分期实施还是重复建设,连年征战,运用业绩评价会计,对医院多年基本建设过程和财务收益、银行借贷进行综合评价,可以给经营决策者提供极具科学而有力的依据。又如医院临时工聘用数量的多少,医护人员合理的配比,行政后勤管理部门的设置均可通过评价进行分析,进行合理的有效控制。 医院管理会计中常用的方法是财务分析法以及本量利分析固定资产投资决策方法等。它是通过对财务信息的深加工和再利用,实现对经济过程的预测、决策、规划、控制、责任考核评价等职能的一个综合体。 三、试行医院管理会计的主要影响因素 1.管理会计的应用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单位领导的重视程度 由于财务会计工作具有及时性、连续性、系统性的特点,因而其采用的程序与方法具有在实践中应用的客观必然性,即如果没有财务会计工作,单位就无法掌握其全部经济活动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不管单位领导重视与否,财务会计都是各行业必须要进行的一项日常性工作。管理会计根据单位内部经营管理的特定需要,采用灵活多样的方法与程序向单位内部各级管理人员提供有选择的、部分的和不定期的管理信息,以便单位管理部门能够根据这些管理信息对有关经济活动进行规划、决策、控制与业绩评价。但是与财务会计不同的是,管理会计并不具有法律上的强制性,一个单位是否在日常工作中应用管理会计,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单位领导和各级管理人员对管理会计的了解与重视程度,如果企业领导缺乏对应用管理会计重要性的认识或对管理会计的基本概念与方法知之甚少而不应用管理会计,而是凭过去的经验或主观判断对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规划、决策、控制与业绩评价,可能并不影响其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尽管由此可能会导致单位经营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的下降,但这种不利影响需要通过应用管理会计之后产生的效果对比才能体现出来。因而,单位在实践中是否能够主动地应用管理会计,则取决于单位领导和各级管理人员的观念更新,即是否能够将管理会计视为一项有助于加强单位内部经营管理和提高单位经济效益的经常性工作。只有得到单位领导和各级管理人员的重视,并且单位拥有掌握管理会计基本知识的专业人才,才能够使管理会计得到有效的推广和普及应用。 2.力争实现单位内部的管理会计工作制度化 为确保管理会计工作的规范化,必须在单位内部建立起与财务会计部门平行的管理会计部门,由专业人员负责管理会计工作,并建立健全相应的规章制度,以便考核评价单位管理会计师的工作业绩。 3.培养一批高素质的管理会计专业人员 会计人员对管理会计运用的影响,主要是通过会计人员素质高低来体现的。素质系指会计人员知识层次、知识结构、价值观和职业水准。它不仅要求会计人员掌握现代科学管理、数学、预测学和经济学方面的知识而且还应了解心理学、行为学等社会科学知识。同时建立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制度,加强会计人员培训,提高会计人员应用微机的能力,尽快培养一批高素质的管理会计专业人员,是推行医院管理会计的重要条件之一。 四、医院管理会计推行设想 1.增强医院主要领导的管理意识 能否成功推行管理会计,医院主要领导的管理会计知识和素质培养显得十分重要,没有他们的支持和参与,推行是一句空话。通过参加管理会计培训班或自学有关基本知识和相关知识,使主要领导增强管理会计意识,不断完善自己对会计工作和会计人员的认识,可为顺利推行医院管理会计打下最重要的基础条件。 2.组建医院管理会计科 为防止机构繁多,便于协调工作,组建的医院管理会计科可与财务科合署办公,但管理会计科必须配备初具管理会计知识的干部和会计人员,并由院领导明确工作职责、任务,如定期提交分析报表、专题报告、项目预测分析、评价、建议,适时列席部分院级工作讨论会等等。 3.培养医院管理会计人员 从现有财务人员中培训专业管理会计人员,通过培训,系统地掌握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 4.开展医院经营财务专题分析 (1)固定资产投资合理性分析。针对近几年连续不断的基本建设项目进行回顾和再评价,尤其是银行信贷投资效益分析,为今后医院基本建设立项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2)医院经营管理中的成本控制。大力加强对各部门人力、物力消耗使用的控制是提高经营管理效果的有效途径。通过对各科室实际人员费用及材料消耗的统计分析制订出合理的消耗指标,以获取最大的经济效益。(3)物资采购预测和决策分析。医院每年的医疗设备和药品采购资金额巨大,任何盲目的设备采购和药品库存积压都将给医院带来资金上的浪费和周转困难。因此,事前做好预测分析工作,制订资金使用计划,可以有效地避免上述问题的发生。 总之,管理会计是一门综合性的学科,其最主要的特点是具有参与决策的作用,为经营管理者提供决策支持。尽管目前普遍推行尚存在不少问题,但管理会计的科学性和先进性是不容置疑的。各单位应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合理应用,不断探索,总结提高,使管理会计在医院的经营管理中发挥积极的作用。 医院管理论文:医院管理会计与财务会计整合应用探索 整个社会自愿地有效配置和充分利用是通过价格机制的信号传输来实现的,而企事业单位内部资源的有效配置与充分利用更多的是需要管理会计信号来调控。管理会计是通过一系列专门方法、利用财务会计及其它有关的事项或活动资料进行整理、计算、对比和分析,使各级管理人员据以对日常发生的一切经济活动规划与控制,并帮助管理者作出各种专门决策的信息处理系统。 1、管理会计与财务会计的主要区别 管理会计是以财务会计为基础的,二者存在许多联系,但是作为现代会计的两个不同分支,其基本目标、职能、核算对象、方法程序、报告体系等各方面均有明显区别。 (1)财务会计的对象是已经发生的历史资金运动,存在将核算和监督内容具体化的要素科目。具有较强的规范性;管理会计的对象既涵盖已经发生的历史现金流,也包括将要发生的现金流,同时还包括“会计问题和业务问题”以及“效用价值流”等非财务指标,例如:顾客满意度、非货币和货币计量等,不存在具体的要素科目,方法灵活,模式可变。 (2)财务会计的服务范围通常是内外部的利害关系人,管理会计更多是内部管理者。财务会计职能主要是核算反映和监督,管理会计主要是规划和控制。 另外,管理会计依从成本效益原则之外,几乎没有统一的会计准则,其程序的遵从度没有财务会计严格,其报告的编制在时间上、计量单位上,模式内容上较为自由,没有财务会计在信息持续产出上的系统性,连续性、综合性要求。(如表1) 可以看出,管理会计主要为生产经营管理提供信息;财务会计主要为财务管理提供信息。管理会计的职能基本上有如下几项:一是为组织机构确定和计算成本提供依据;二是为组织机构领导进行预测提供基本信息;三是为领导作出决策提供客观可靠的信息;四是为决策目标实现制定合理的计划;五是为经营活动提供指导并实施控制。 2、医院管理会计应用的现状 目前,医院管理会计应用更多体现在成本会计阶段。自20世纪20年代以来,信息化、全球化、网络化为特征的知识经济出现,市场份额、竞争优势、反映能力等核心能力的培植和价值提升的需求催生了综合型管理会计萌芽。财务会计的“货币化、精确、平衡“思维定势有所偏离,转而关注以可持续增值为目标、以顾客为导向、面向战略管理、基于流程的价值链分析为工具,以及实时的、定制的、个性化的多信息类型的会计信息上来。 我国医疗行业在“全成本核算”要求下管理会计应用,较多的是成本核算观念和实务的实践,在市场份额,竞争优势、反映能力等核心能力塑造方面仅有初步尝试,因此,管理会计在医疗行业的应用前景还十分广阔。 3、管理会计与财务会计的结合点 (1)财务会计的规范性要求,必然导致财务会计在岗位的设置、内部控制牵制原则的遵循符合规范制度的约束;管理会计因其规范性要求不严,故没有较为固定的岗位设置,也因其固定性不强,而疏于对常规财务经营管理信息的持续跟踪收集,如果借助财务会计体制,经常性重点收集和加工基础信息,必定可以强化管理会计规划和控制职能的发挥。 (2)管理会计的应用需要从财务会计成本核算切入方可为提升医院的经营管理进程,在整合资源方面突破财务会计的不足。 (3)二者都面临自我完善和发展的要求,医院财务的对外职能发挥与体现非常充分(财务会计职能),对内有效指导与控制的职能有待加强(管理会计职能)。内外作用的发挥,其落脚点是会计核算管理主体的资本保值增值。因此,财务会计反映的“结果”既可以作为管理会计分析规划和控制的原因,又可以作为管理控制达成的“目标”,二者相辅相成,相得益彰。其结合的最终结果在于核算终末的数据应当是规划“好的”期望值。 同时,管理会计是依存财务会计,其数据直接来源于传统的财务会计数据。二者都能够依从计算机网络信息系统,共享同样的业务数据库,实现财务会计和管理会计的“同源分流”,体现会计一体化的基本特征。 4、医院管理会计的常规应用 医院管理会计以成本核算为切入点,从市场、成本、人力资源、技术创新等方面“知己知彼”进行价值提升。带动财务会计的发展,参与医院发展战略、项目规划、投融资管理、资本运作、薪酬设计的全过程,这是管理会计的基本内容。 当前,在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情况下,政府主导的公立医院存在财政供给不足,以及医疗收费偏离成本有大背景下(注:我国医疗收费的定价方式不是依据社会平均成本而是按边际成本定价,单位产品给社会带来的效益恰好等于新增加的成本,因此社会净效益最大。这无形中导致医疗收费不能弥补医院支付的实际成本现象出现),开源较难,节流尤重。管理会计职能作用如何更好发挥,是医疗管理者较为厚重的期望! 管理会计的常规应用一般在以下几个方面: (1)预算编制。提供计划信息,合理确定经营所期望的数据(财经及业务数据),形成管理会计的原因。 (2)标准成本制定。提供每住院床日各种物耗,能耗标准,以病区为责任中心,对其所运行的结果事先确定控制的“红线”,发挥管理会计促使各级管理层或责任中心改进自己的计划和控制工作之职能。一个动态的“标准成本”,正是“规范会计学”给定的“应该”“好”的标准控制值。以“规范的标准”作对比,对事实作出评价、提出建议、加以控制。 (3)本量利分析。揭示业务量、成本、利润之间内在关系,确认盈亏平衡点以及目标业务量、目标成本、目标利润既定条件时相互之间的关系,为选择调控方式提供可靠信息。 (4)价值链分析。调整医院服务产品环节位置,确定一体化战略或分流方式。 (5)短期经营决策分析,长期投资分析、预测分析、作业成材管理及流程化。 (6)责任中心结果的评价。绩效评价是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的主要前提,“考核什么,你就能得到什么”。运用上述工作的成绩,在财务效益维度、客户维度、内部运营维度、学习与成长维度等几个方面综合评定,就能够对责任者作出评价,兑现奖惩,维护目标的严肃性。 5、管理会计与财务会计的整合方式探讨 (1)组织架构上整合,扩大经济信息流转参与度。物资管理、固定资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病案统计信息管理等分属不同科室的岗位同时接受管理会计科(经济管理办)业务领导。按月汇总定制报表有信息流向财务会计有关岗位,经汇总信息后再流向管理会计科(经济管理办)。 (2)会计核算科目上整合。重整或优化信息系统及流程,规范科室名称、代码。要求所有报送到财务处的票据或报表都按规范信息填报,在每一费用科目中设置“固定费用”“变动费用”明细。 (3)财务信息和非财务信息整合。战略财务信息和经营业绩信息的评价与分析,以科室或病区为财务会计的末级科目,确定确定管理会计核算的责任中心,收集责任中心的经营业绩信息。并与责任中心经营预算信息(即战略信息)对比,作出差异评价。 (4)考核指标体系整合。增加前瞻性信息,利用“量本利分析”确定责任中心的保本保利业绩,利用“敏感性分析”描述责任中心努力的业绩方向和前瞻的业绩愿景。 (5)增加背景信息。提供责任中心占用资产和人力资源的背景信息,建立资源效能发挥的紧迫感。 (6)增加竞争对手信息。揭示市内同行间的资源利用平均水平,建立责任中心的横向比较理念。 (7)建立责任中心业绩衡量标准体系。运用实证会计学(财务会计)回答“是”或“不是”的问题,通过会计科目的事实来说明。比如,这个实体的会计制度是健全的、报表是可信的、存货是合理的;运用规范会计学(管理会计)回答“应该”或“不应该”、“好”或“不好”的问题,以“规范的标准”作对比,对事实作出评价,提出提升价值的建议。 财务会计认定受托的预算责任的完成情况,管理会计保证受托预算责任的完成,审计对财务会计所认定的受托责任完成情况给予重认定,对管理会计所定的计划和保证措施重评价。 (8)病区有收益的责任中心建立责任核算管理员。记录责任中心的经营信息并具体落实改进工作。 6、整合后的医院管理会计的实际应用初步例举 (1)责任中心收入、费用和结余,资金需要量的预算预测分析。(2)责任中心盈亏平衡、利润敏感性分析。(3)责任中心增加新服务项目、停止服务项目、联合经营项目的决策分析(成本无差别业务量= 两方案相关固定成本之差/两方案相关单位变动成本之差)。(4)责任中心服务项目价格确定决策分析(保利价格=单位变动成本+(固定成本+目标利润)/预计销量)。(5)责任中心大型医疗设备使用效益及更新、维修、联合经营决策(现金流出现值比较,即:现金流出现值=固定成本+年维护费用(p/a,i,n))。 7、整合后的医院日常管理会计报表体系举例 (1)医院总的管理会计报表;(2)责任中心管理会计报表;(3)项目管理会计报表。管理会计应用的范围宽泛,管理者按照阶段目标确定关键指标,通过经常性系统的数据反映、考核、奖惩,必定对于管理目标达成具有非常积极的意义。 医院管理论文:会计和统计在医院管理中协调统一的探索 [摘 要]会计与统计是医院经济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医院的各项经济活动数据都与会计和统计有着紧密的联系,随着医疗市场的发展和新医改的深化要求,会计工作和统计工作的结合越来越紧密,探索两者之间的关系及其协调统一,对医院管理有着深远的意义。 [关键词]会计;统计;财务管理;结合 中国论文联盟 1 会计和统计在理论和技术上的联系 在许多方面,会计与统计都是相互渗透和相互补充的,它们从不同的角度收集和分析经济活动资料,为管理和决策提供信息,从而实现信息资源的共享。在医院的经营管理中,会计和统计通过各自的职能来完成经济核算、监督和服务的共同目标,它们的总目标是一致的。核算目标的一致性导致了它们资源的共享,它们根据相同的原始记录或原始凭证,相互使用对方的核算资料来完成各自的核算任务。统计学作为一种数量计算与分析技术已广泛运用于医院会计核算的各个环节中,很多会计方法都是系统地采用统计方法来处理。医院日常的经济业务核算,如急诊的病人人次、病人人均费用、药品收入费用的核算等都采用统计方法核算;财务会计中存货计价的平均移动法和加权平均法的原理就是统计学的平均数原理;管理会计中医院经营状况预测所采用的时间序列法,审计中的审计抽样技术,财务分析中的因素分析法、连环替代法等都属于统计方法的范畴。在统计领域会计方法的应用也相当广泛。在核算方法上,统计借助了会计的复式记账原理,根据各账户之间相互依存、相互对应的要求,使医院日常经济运行过程中错综复杂的内在关系科学地联系起来;医院统计工作多以会计资料为依据,许多统计指标从会计数据中取得;医院统计体系中的资产负债核算,流动资金核算都大量采用了会计资产负债表的数据、账户设置、会计平衡式等。 2 会计和统计的协调统一的必要性 2.1 会计和统计的协调统一为医院提供重要的基础信息 会计和统计都是获取原始的数据信息,运用不同方法和技术手段进行加工整理,提供经营情况和财务活动信息。统计通过对医疗服务数量方面的研究,提供统计信息;会计通过对医院的经济活动和财务成果进行核算与评价,提供财务信息。在医院管理信息系统中,会计和统计工作所提供的信息是最基础的信息,医院其他信息都源于会计和统计信息,或者是在两者提供的信息基础上进行再加工和开发利用。 2.2 会计和统计的协调统一是医院科学决策的依据 会计、统计信息是医院管理者科学决策的依据,通过财务统计信息,医院决策者可以了解医疗收入、医疗成本、资金运行等财务信息,还可以了解病人医疗需求、医疗费用、药费比重、门诊量、病床使用率等统计信息,这些信息是医院制定发展战略、业务发展计划的基础。会计运用价值量方法,反映和控制资金循环、收支情况;统计运用实物量和价值量双重方法,反映医疗活动的全过程。会计和统计做到相互协调,医院对信息的获取和处理才能更加及时准确,进而提高医院决策的准确性。 2.3 会计和统计的协调统一是医院资源有效配置的依据 依据会计、统计信息合理利用有限的资金,优先发展医疗服务急需、经济效益高的项目;依据本地区卫生资源分布、配置情况,进行市场调查和论证,购置大型医疗设备,减少资源的浪费;根据医院的门诊量、业务收支和床位周转率等信息,对病房的床位进行合理规划,调整科室设置,有效利用人力、物力、财力资源,进行资源的优化配置,提高医疗服务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需要财务、统计工作者运用不同的技术方法合理、有效地处理会计、统计信息。 3 会计和统计在医院管理中协调统一的思考 3.1 国家政策应给予支持 财政部门应结合目前医院发展状况以及经济核算体系、财务会计制度的需要,积极配合;从理论上给予指导,从政策方针、法令法规以及体制制度等方面加以规范,为统计核算与会计核算的一体化创造条件。 3.2 医院管理者转变观念,重视会计和统计工作 医疗市场的快速发展和新医改的不断深化,医院管理者应该重视财务统计信息在医院发展过程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充分利用财务统计信息资源,合理配置;重视会计和统计相结合后对医院经济运行的各个环节的事前预测、事中控制、事后分析的作用。要建立完善的财务管理体系,提高会计和统计信息的质量,强化财务管理的分析、监督职能,完善财务人员的管理体系。同时正确处理好会计和统计工作的关系,加强会计与统计工作的联系。 3.3 统一会计和统计核算的指标口径 由于会计和统计在研究方法、内容及服务对象上的区别,两者在指标口径上存在较大的差异。在具体工作中应本着求同存异的原则进行调整,相同指标应尽量保持在计算口径和计算方法上的一致性;有差异的指标应配备明确的使用说明,以避免使用者相互混淆、理解错误。 3.4 完善医院管理信息系统 管理信息系统现已成为收集、传输、加工和使用信息的现代化渠道,对医院信息资源的收集与分析利用具有重要的作用。现代信息技术为会计和统计的协调提供了一个完善的平台,建立会计、统计、信息系统有机结合、协调统一的信息资源的处理和分析系统,既能够发挥统计综合分析的功能,又能消除会计数据多元化的弊端,保证了会计与统计的相互协调,对加强医院的事前预测、财务分析和财务控制有重要的意义。中国论文联盟 3.5 完善部门设置,加强人员分工协作 当前会计、统计往往分工明确,但各行其是、各取所需,影响了会计资料和统计信息的互通与互动,会计、统计人员难以取得各自需要的资料。在实践工作中,统计工作许多数据都来源于会计资料,借鉴了财务核算的大量基础资料,统计的许多工作是对财务数据进行再处理和深加工,统计人员要熟悉会计处理方法,使所提供的统计信息与会计信息相一致。而会计涉及的成本分析、量本利分析等方法是利用统计技术,会计人员要学会用统计方法对经济数据作全面分析、预测。会计和统计工作者要了解和熟悉会计和统计的资料能在哪里使用,怎样相互利用,充分发挥会计和统计资料的作用,提高医院管理工作的效率。这就要求会计和统计在人员分工上加强协作,使会计人员和统计人员在相互借鉴的高度上各司其职,把更多的精力投入到各自的领域。 4 结 论 会计与统计作为医院经济管理两个重要的组成部分,渗透在经营管理的方方面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这两个相对独立的领域之间既有联系,也存在着许多差异,发挥管理者的智慧,利用两者的协调统一为我们提供有利的管理依据,是提高医院经济效益,增强医院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手段。 医院管理论文:医院管理会计的应用浅析 一、 医院 中管理 会计 的作用分析 (一)规划和决策的作用 它是医院根据医疗市场的需要,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利用管理会计中常用的方法,对医院的经营和 发展 作出 科学 的预测分析,对医院重大投资建设作出明智决策。可以结合全面预算和科室部门的责任预算,确定各项经营目标,用以指导医院的各项经营活动。它的作用体现在利用回归直线法,测算医院各期病人就医总量和医疗费收入总量,以及各病种的发展趋势,并以此为依据,应用本、量、利分析法,测算并确定医院的目标成本和边际利润。利用差量分析法和贡献毛利分析法,对医院的投资方向进行了可行性决策。在医院的总体经营目标和建设发展计划下,根据医院总的本、量、利目标,结合各科室的具体情况,确定各责任单位的本、量、利任务。 发挥管理会计的规划和决策作用,可使医院的经营活动避免盲目性,增强医院各项预算和规划的前瞻性;能够使医院在经营活动的组织实施、医疗资源的优化配置、成本效益目标实现的过程中进行有效的控制调节,从而促进医院 经济 效益的提高。 (二)控制与调节的作用 在医院经营决策过程和日常医疗活动中,可利用价值工程和成本控制及效益中心原理,根据经营目标的要求,以及工作进程中所反馈的问题和差异,控制和调整相关环节,纠正偏差,以保证医院预算和各项责任目标的实现。对于科室成本的调控,管理会计的参与作用也不可忽视。根据科室的业务量和额定收益,确定科室的目标成本和边际利润,并定期和不定期地对照实际完成数检查其预算执行情况,及时发现差距和分析问题所在,责成限期整改。 (三)考核与评价的作用 考核与评价作用能否真正发挥出来,关系到上述管理会计多个管理职能的落实,更直接影响到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目标的最终实现。首先,应根据医院的经营目标和各项责任目标,结合医院管理需要和各科室部门的工作内容,制订一套科学而又实用的考核评价方案。然后,按照方案规定,对照科室的考核指标,根据各种渠道所收集反馈的信息资料,检查各责任单位的本、量、利责任目标和医院总体经营目标实际完成情况,并对其动态发展趋势进行测算分析。最后,依据这些数据资料,对各责任单位履行岗位职责的业绩进行综合评价。依据评价结果,对实际业绩和预期业绩不理想的,及时采取措施,限期改进,并进行相应的处罚,而对成绩优秀者,则进行适当的表扬和奖励。以此达到奖勤罚懒、奖优罚劣、促进增收节支、改善经营管理、提高医院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目的。 二、医院管理会计的特征分析 (一)管理会计提供的信息将更加多元化 医院核心能力是一个综合概念,用会计语言来描述,医院核心能力包含显性资产和隐性资产。管理会计主题的转变意味着管理会计所提供的信息必须突破传统“财务信息”的界限,进入一种更加多元化的局面。数量信息与质量信息、财务信息与非财务信息、静态信息与动态信息、内部信息与外部信息、物质层面信息与精神层面信息都将成为管理会计信息。 (二)医院管理会计具有明显的外向性 管理会计跳出了本单位这一狭小的空间范围,将视角更多地投向影响医疗业务发展的外部大环境,这些外部环境主要包括社会文化环境、 自然 环境、 法律 环境、地域经济环境以及专业学术地位、医疗服务半径、同行竞争能力等等,医院管理会计特别强调各类相对指标或比较指标的 计算 和分析,如相对价格、相对成本、相对现金流量以及相对市场份额等等。 (三)医院管理会计更注重长期、持续的发展战略 现代 医院非常重视自身健康地可持续发展。一般有这样一些因素对医院的持续健康发展至关重要:患者的满意程度;医院规模;市场占有率;专科建设;可信赖程度;敏感性;技术领先地位;优良的财务业绩。因此,医院管理会计必须超越单一的期间界限,着重从长期竞争地位的变化中把握医院未来的发展方向,它更注重医院持久优势的取得和保持,甚至不惜牺牲短期利益。所以,构成医院竞争地位的上述因素都是医院管理会计必须研究的内容,而不是仅局限于优良的财务业绩这一财务指标。 三、在 医院 管理中发挥管理 会计 作用所面临的问题 (一)国家医疗体制不合理 首先由于目前的医院均属于政府垄断,不存在较大的竞争,没有激活内部活力的机制;其次以药养医的畸型模式,使得很多医院更关注药品管理,而忽视整个医疗成本管理;再次卫生资源分布不合理,主要集中在大城市,导致大医院收入居高而无需担忧成本,而小医院考虑成本仍然入不敷出的局面。而管理会计就是要使医院面对市场、充分挖掘内部潜力、控制不必要的成本,从而实现其作用的。在这样一个体制下,必然制约了其作用的发挥。 (二)业务流程不规范 这是影响管理会计发挥作用的一个重大影响因素。在目前的很多医院财务管理相当不规范,具体表现在:第一,科室对物资消耗管理太松散,使得物资消耗波动幅度太大,对进行管理会计的物资分析造成很大影响;第二,报账不及时。由于医院对费用管理实行“一支笔”的政策,院长要对所有费用逐一进行审批,对有疑问的还需要进一步了解;同时,科室对本科室的费用报销亦存在怠慢的现象,造成每个会计期末时,对费用的归集不能达到预期的水平,从而影响管理会计的分析结果。第三,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容易遗漏成本。会计核算不全面,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维修费用的处理不完善。在进行收入成本配比时,成本容易被人为低估,造成结果的偏差。 (三)会计人员专业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举例来说,据不完全统计,广州市的医疗单位的会计人员中,专 科学 历占87%,本科以上学历仅占12%。专业水平的高低决定了其对管理会计的认识程度及理解操作能力,尤其是对重大的成本支出项目和可塑性较大的成本支出项目分析控制能力,例如对重点成本项目实行重点监控和专责管理,控制“非必要”的成本支出,把各种“额外”的成本损失控制在萌发之前,这些都需要很强的专业技术能力。同时,由于医院的工作相对比较稳定,因此大部分人均比较安于现状,没有及时提高专业水平学习,导致与时代 发展 不协调。 四、发挥管理会计在医院管理中作用的对策 (一)建立医院管理会计体系 我国于1998年颁布实施的医院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是我国医院财务会计的重大改革,顺应了我国卫生事业改革的发展方向。同时,医院财务会计制度的实施也为医院运用 现代 管理会计,加强医院经营管理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条件,是医院实现集约型经营管理的基本保证。因此,我国医院应逐步建立财务会计与管理会计并轨并连网运行的管理模式。《医院管理会计学》的出版,标志着我国医院管 理学 科的初步创立。本书参照 企业 管理会计的方法,将医院管理企业化,从医院管理的定义、会计假设、会计对象、会计目标、会计职能、特点与原则加以了阐述;建立了成本状态与分类、收支平衡分析、变动成本法、标准成本法等基本概念和方法体系;对医院管理经营决策、投资决策、预算控制、存货控制、责任会计等进行了论述,并介绍了国外应用服务量单位理论与绩效评价等有关内容。随着 经济 全球化、信息化浪潮的推动,医学科技的迅猛发展,现代医院管理学必将在医院的经营管理中得到广泛、深入地推广与应用。作为全新的学科,其理论与方法体系将不断得到完善、丰富和发展。 (二)建立医院运用管理会计的组织框架 在财务管理模式上,应改变传统的以财务会计为主体的财务管理模式,实现由计划经济体制下“报账型模式”向市场经济体制下“经营管理型模式”的转变,建立管理会计与财务会计并行的财务管理模式,并运用管理会计学的原理和方法拓展传统财务管理的内涵,如进行医疗业务本量利分析、开展风险管理、存货控制等;同时应建立现代医院管理会计的组织形式。由于我国传统的财务管理体系没有将管理会计纳入其中,因此,要采取逐步引入,持续提高,最终有机融合的科学发展过程将管理会计融入其中。此外,还应建立独立于财务部门的审计部门,并在制度上和组织体系上保证内部审计人员能够独立开展工作,监督医院的经济活动。 (三)建立责任会计制度 医院可通过建立责任会计提高医院的管理水平,如建立责任会计制度,分级进行经济核算,责任会计负责全院各科室的责任经济核算,并直接对总会计师或财务科长负责,其主要职责有编制责任预算和进行日常记录、核算及编制责任报告等。要以责任预算和业绩分析为工作重点,建立科室管理员制度,科室管理员为科室核算责任人,直接对科室主任负责,这样就形成了一个完整的核算 网络 和成本控制网络,为医院预算决策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老年医学论文:美国老年医学教育认识 随着全球人口老龄化的来临,老年人群的医疗保健需求快速增长,一种针对老年人特有的生理和心理特点,专门为老年人提供医疗保健服务的老年医学已成为现代医学中必不可少的前沿学科。目前,中国是世界老年人口最多、人口老龄化速度最快的国家,预测到2O20年我国老年人口将占总人口的l7.17%,达到2.48亿Ⅲ。面对如此严峻的形势,发展现代老年医学和教育在我国势在必行。为此,迫切需要各级老年医学会、综合医院、医学院校及研究机构努力借鉴国外经验,创造出适合我国特色的老年医学教育模式。本文扼要介绍了美国老年医学的发展现况、医疗模式和教育模式,旨在探讨对于我国老年医学和教育发展的启示,从而促进我国老年医学和教育的发展。 1美国老年医学现况 自1909年美国IgnatzLeoNascher医生提出老年医学(Geriatrics)的概念,一个世纪以来,美国老年医学专家的医疗和教育工作使老年医学得以不断完善,迄今已经形成了一门完整的学科。1942年成立全美老年医学会,1945年成立全美老年学会,1965年设立老年人医疗保险,1966年开始老年医学专科培训,1974作者简介:杜文津,硕士,主治医师,第四军医大学兼职讲师,主要研究方向为老年神经病学。丰在美国国立健康研究院创建老年研究所。20世纪0年代,设立老年医学研究基金开始资助本科医学院校的临床和科研人员探索改进医学生课程中的老年医学内容,职业卫生局资助建立老年医学教育中心如南德洲老年病教育中心(SouthTexasGeriatricEducationCenter,STGEC),退伍军人医疗系统成立老年医学科研、教育、临床中心(GeriatricResearch、EducationandClinicalCenters,GRECC)。 2美国新型老年医疗模式 美国除了传统的护理院(nursinghome)外,还有各种现代综合服务的老年医学诊疗、保健方法不断涌现。这些新型医疗模式旨在全面提高医疗质量、便利老年患者和降低医疗消费。设置老年病房(acutecaref-0rⅡ1eelderly,ACE)。美国的老年病房一般设立在大型三级医院,由老年医学专科医生负责,专门收治老年患者,并会同其他专科医生对老年患者的会诊与治疗。该医疗模式能有效诊治老年患者疾病,及时发现和防治老年病综合征,缩短住院曰。开设老年髋部骨折专诊(hipfractureservice)。老年人体质虚弱,容易摔倒,且老年人骨质疏松,从而导致髋部骨折发生率高。老年髋部骨折专科诊疗流程简捷,由老年科医生负责患者的术前评估、围手术期处理和术后亚急性期诊疗与康复,可使老年患者尽快手术、减少并能及时处理术后并发症,缩短病程和住院日,加速患者康复,降低治疗费用。实施亚急性和过渡性医疗(subacuteandtransi.tionalcare)。在急性病或慢性病急性发作缓解或控制后,老年患者往往不能很快恢复,但其住院过久可能会引起活动能力下降、院内感染等问题,造成其疾病的恶性循环。在亚急性和过渡性医疗模式下,老年医学团队负责老年患者的康复理疗、压疮治疗、抗生素治疗、肠内外营养、精神行为病症等诊疗服务,并负责安排老年患者的出院后连续诊疗、保健以及指导相关机构改善社会和家庭环境,为老年患者在急性病或慢性病急性发作控制后提供合理而安全的连续性诊疗服务,有利于患者恢复。开展全面的老年人服务项目(programofall—in-clusivecarefor血eelderly,PACE)。老年人服务项目是一种为衰弱老人提供基础诊疗、预防、日问锻炼与娱乐活动、急性病诊治及慢病长期管理等全套医疗保健服务模式。老年科医生定期对患者进行评估,及时调整服务内容和方式,对难以解决的病案邀请专科医生会诊。同时,为保证老年患者的自主性和独立性,使其能够继续居住在社区,减少住院次数和入住护理院的几率,提高和维持生活质量,降低医疗费用,组织召开家庭会议,商议护理、诊疗方案。建立退休养老社区连续医疗(continuingcarereti.rementcommunities,CCRC)。美国将退休老人聚居,对其提供连续性医疗、保健及日常生活服务与支持。大部分老人加入CCRC时属低龄,比较健壮,生活能够自理,CCRC为其提供基础医疗保健和预防、及各种生活服务支持。随着老年人年岁增长及急、慢性病患病率升高,需求逐渐增多,老年医学团队根据每个老人的具体需求提供医疗保健服务和长期慢性病管理,除急性病需要住院外,老年患者在CCRC社区可享受连续性的医疗保健服务。 3美国老年医学教育现况 美国于1988年在全美内科资格认证中加入老年医学专科资格认证考核,1995年设立老年医学教育和培训国家论坛,发表老年医学和健康保护白皮书,包括老年医学训练、分布、应用的建议和获政府健康体系资格认证人员所必须具备的条件,详细列举了医学生、住院医师、研究生、老年病专科医生训练、继续医学教育和资格认证的内容等。1998年美国老年病协会发表老年病专科研究生训练指南,明确了老年医学基本教育目标、核心教育内容及专业目标嘲。目前全美125所医学院校都设置了老年医学必修课程,旨在医学生中普及老年医学基础知识,不少医学院校还建立老年医学临床和研究中心。以及122个老年医学专科培训基地。老年科医生需要经过系统性专业培训和资格认证考核,包括取得医学博士学位、3年住院医生培训后取得行医执照,以及1.3年老年医学专科培训并通过资格认证考核。 3.1老年医学课程相关内容 美国老年医学课程设置合理而全面,主要包括:①衰老的生物学:基因、生物化学、细胞、衰老进程的理论。②衰老的心理社会问题:正常行为、人口统计学和流行病学、公共卫生和政策问题、医学伦理学和法律、社会资源和规划、对老年人的态度、生物心理因素的相互作用。③老年病及老年相关临床问题:衰老过程中的器官组织解剖和生理学、疾病和衰老相关障碍的病理及病理生理学、疾病和衰老相关障碍的流行病学和自然转归、评估和管理。常见问题有外科手术的评估、麻醉的选择、事故和跌倒、住院相关损害、医源性问题、营养问题、行为问题、社会问题。④老年人的评估和管理:面谈和功能记录、交流和相处技能、老年人体格检查、特殊临床试验、临床诊治的做出、病历的保存、预防医学、循证医学、临床药理学、康复、医护团队/科间合作、治疗的连续和机构间交接、人道主义关怀。⑤老年病教育、管理和研究:规划的制定和评估、基本原则和教学方法、教学的技能、研究设计和方法、研究技术、文献回顾和解读、规划的管理。 3.2老年医学研究生课程 研究生课程包括6类内容脚。第1类用于达到BHPr要求的老年病初级和高级咨询专业人员的质量准入标准。第2类培养教员,保证老年病服务领域具有合格和优秀的师资。第3类培养研究生成为老年医学教育的领导、骨干及学术专家。第4类培养研究生成为熟练的老年科医师,胜任老年人健康和疾病的诊断和治疗。第5类培养研究生的科研能力,包括综述、制定科研计划、科研实践及撰写科研论文等必需技能。第6类培养是为研究生获得成为医学管理者及从事临床计划、目标、评估等方案制定所必需的知识和技能,其课程设置覆盖了老年医学所必需的所有元素。临床训练包括初级医疗、综合老年病评估、院内院外患者的咨询、护理院的医疗、家庭医疗、临终关怀和姑息治疗、康复、衰老的心理精神问题、医学伦理、住院患者的救治、老年病的私人门诊以及牙科和精神病治疗。科研训练包括理论课程和实验室的实验、与导师和实验室成员讨论预实验问题、复习文献、确定实验内容、完成实验内容、撰写论文。管理训练包括健康管理和美国医学管理者协会课程、一些高级导师课程。 3.3老年病医师资质证明 老年医学是美国医学专业委员会(AmericanBo.ardofMedicalSpecialties,ABMS)认证的2级专业组织。ABMS是美国医师资格监督的初级实体。主修ABMS认证的老年病训练课程的研究生必须完成内科学、家庭医学、或心理/神经病学住院医师的课程。经过1—2年的课程后,通过参加美国内科学和家庭医学或心理学和神经病学委员会组织的考试,可以获得老年医学资质证书。 4对我国老年医学医疗和教育的启示 4.1发挥现代老年医学的特点与作用 当今临床医学过度的专业化,不利于身患多系统疾病的老年人,导致他们辗转于各个专科,得不到及时、正确、有效的治疗,增加了患者、家属和社会的负担。因此,老年科医生首先在掌握全科知识基础上应有侧重的发展技术专长。教师在教育学生时,以老年患者整体健康需要为中心,综合考虑患者生理功能和多种急、慢性病的相互影响,权衡各种诊疗措施的预期效果和不良反应,协调各专科的会诊意见,多学科协作。还要系统考虑患者心理、精神和行为等方面的病症,以及社会和家庭环境因素对患者健康和功能状态的影响。 4.2骑立连续性健康保障服务的理念 老年医学在教学中应将医学实践从疾病治疗延冲割健康管理,使学生深刻理解健康管理的重要性。时,注重传授健康管理知识、加强学生健康管理技能的训练。另外,在健康管理中提供连续性的健康保障服务至关重要。老年人常患有多种不可治愈的慢性病,对其医疗服务需要一个连续的过程,即老年人在疾病慢性期、康复期可以在社区或家中接受继续治疗或功能康复训练,如病情反复再回到医院就诊。美国的PACE项目即是一个比较成功的范例,值得我们参考和学习。我国应注重老年人养老保健工作,也需要大力发展以社区为基础的老年健康管理及健康保障体制埘。因此,在教学中教师还要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职业观,鼓励学生积极投身基层健康促进事业。 4.3制定合理的老年医学教育计划 老年医学作为独立的学科,在我国还没有得到充分认可嘲。虽然,老年医学已纳入医学生的学习课程,但教育资源明显不足,没有系统完整的教学组织,理论教学和实践指南不够完善。因此,高等医学院校必须在政府的支持下,联合多方面力量,制定出一套可行、有效的培养老年医学人才的教育计划并大力实施。如在医学院校本科设置老年医学必修课程,老年医学研究要重点突出老年医学整体特色,在医学生每年度新生招录时设置针对社区老年医疗保健服务的定向生;在青年医生中开展老年医学继续教育工作,建立完善的住院医师培训制度“”,加强系统规范的专科训练,完善老年医学资质认证制度等。另外,医学院校还应重视老年医学课程的设置,其课程的设置要符合老年医学发展的需要,开发具有特色的课程,如借鉴美国的老年医学课程相关内容。 4.4教育、临床、科研并重及协调发展 美国的老年医学机构重视教育、临床、科研共同发展。例如,STGEC和GRECC紧密结合开展了各个层次的老年医学教育、临床培训和科学研究,以教育促进临床及科研的进步、以临床及科研促进教育的发展;霍普金斯医院的老年医学中心在这3个方面也都具有非常雄厚的实力,并且与我国协和医院开展了国际合作“。这种集教育、临床、科研于一体的模式值得我们学习。在老年医学教育、临床、科研任意一项工作中,循证是必需的要求。传统医学模式的临床试验中老年人比例往往比较小,许多指南来自临床经验及专家意见,临床试验结果只是间接应用于老年患者。美国老年医学教育设有专门的循证医学课程,在医疗工作方面每个治疗措施的选择都以循证医学为指导,在科研中也非常重视循证医学。以此为借鉴,医学院校在老年医学教学中也应重视循证医学的指导,培养学生严谨的作风。 老年医学论文:PBL教学法在老年医学教学中的应用 [摘要] 目的 探讨以问题为基础的教学法(PBL)在老年医学教学中的应用效果。 方法 选择2013年2月~2015年2月到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老年医学相关科室进修的医师60名作为研究对象,随机分为两组,试验组采用PBL教学法,对照组采用传统的LBL教学法,以结业时的成绩为主要评价指标,以进修医生对教学法的满意度及自我评估为次要评价指标评价教学效果。 结果 试验组成绩明显优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 0.05);试验组满意度明显高于对照组(P 0.05)。两组间自我评价结果比较,试验组在发现问题能力、资料检索能力、团队协作能力方面显著提升的比例明显高于对照组(P 0.05),在沟通表达能力、分析及解决问题能力方面两组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 0.05)。 结论 PBL教学法较LBL教学法更利于提高成绩,易于被进修医生所接受,值得在老年医学临床教学中推广。 [关键词] 以问题为基础的教学法;老年医学;应用 早在20世纪初,美国医学界及教育界发现,随着医学和医学相关知识不断发展,医学生负担大大加重,很容易在死记硬背中忽视实践能力和独立思考能力的培养,导致医学教育中偏向和危机逐渐显现。20世纪60年代,加拿大麦克玛斯特大学为了把基础科学和临床问题合并,并在教学中给学生提供提问和参与讨论的机会,在医学生中开设了能灵活反映卫生保健需求变化所涉及问题的课程。该课程在1969年首先由神经病学教授Barrows报道,并将该授课方法命名为以问题为导向的教学法(problem-based Learning,PBL),成为医学教育史上的一座里程碑[1]。据WHO报告,目前PBL教学法已成为世界流行的教学方法,全世界大约有1700所医学院采用了PBL教学法,这个数字目前还在增加[2]。它是一种以激发学员积极性、提高其主动学习能力为特征的教学法,主要流程为先提出问题,学员在课前收集相关学习资料,并就问题组织小组讨论,最后达成一致结论[1]。 PBL教学法更注重培养学员自我学习的能力,通过提出问题、解决问题来提高知识及技能[3]。国外众多实践证实PBL教学法是克服传统医学教育弊端,促进学生积极、自主参与学习的有效方法,对于医学教育改革具有积极作用。我国引入PBL教学法已近30年,越来越多的医学院校都开始应用此方法,但大多局限于以本科在校学生为对象。笔者认为相对于医学基础知识相对薄弱的在校学生,参加继续教育的进修医生群体已经有了相对充实的知识储备,更欠缺的是灵活运用知识解决实际临床问题的能力,因此这一群体可能更适合接受PBL教学。 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以下简称“我院”)的北京市老年医学研究中心,由疼痛科和神经内科作为主要组成科室,除进行老年病研究之外,还承担北京及周边地区老年病的临床诊疗及教学工作。老年医学是一门新兴学科,与多个学科存在交叉,且涉及诸多临床专业知识,需要理论和实践的高度结合。由于学科发展需要,中心每年会招收两期进修医生,以往针对进修医生进行的教学实践中发现,为期半年至一年的学习很难使进修医生掌握老年医学科要求的所有内容,医生的满意度较低。传统教学模式已经难以适应这种大容量、多层次、更新快的新学科知识体系,教学模式改革势在必行。笔者认为,在保证掌握学科基础知识和基本内容的前提下,应着重培养进修医生独立思考,自主学习的能力,使他们进修结束后仍能对自己老年医学领域的知识进行持续改进。为此,本研究采用PBL教学法,研究其能否通过调动进修医生的积极性,在短暂进修期内提高成绩,并使进修医生掌握自主学习的技能。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本研究为平行分组对照研究,选择2013年2月~2015年2月在我院进修老年医学专业的医生为研究对象,共60名。所有进修医生均为半年期,且进修开始前即采用随机数字表法将其分为试验组及对照组,每组30名,其中,男48名,女12名,年龄(37.5±7.5)岁。两组进修医生在年龄、性别比例、学历、从业时间等方面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 0.05)。见表1。 1.2 方法 1.2.1 试验组 采用PBL教学法,将进修医生分为5个小组,每组6人,将其中一个选定为组长,主要负责小组的学习及讨论工作[4]。在每天的查房过程中由带教老师提出问题,进修医生借助医学书籍、搜索引擎、医学数据库等途径进行相关专业知识的查询,由带教老师对文献检索技巧进行指导及培训。带教老师应保证所讨论的问题或提供的教学资料能够涵盖教学大纲所有重点内容。次日由组长组织全组成员进行讨论,并形成讨论结果,在此期间进修医生可根据讨论内容发表自己的观点,并提出新的问题,留待下次讨论时解决,最后由带教老师进行讨论总结[5-6]。 1.2.2 对照组 采用传统LBL教学法(Learn-based learning),即老师带教讲授的方法。进修医生主要通过预习、听讲、课后复习的方式学习知识,带教老师或进修医生的提问只做现场解答,不要求医生就问题查找资料或组织讨论。 1.3 教学效果评价 1.3.1 客观成绩 主要通过考试的方式进行评价,考试内容主要涉及三个方面,包括基础理论知识、操作技能、专业相关知识,共100分,试验组及对照组采用相同的考试内容、考试地点及考试方式。 1.3.2 问卷调查 采用自填式调查问卷,内容包括:①进修医生对课程的总体满意度(0~10分,其中0分代表非常不满意,10分代表非常满意)[7-8];②医生对学习效果的自我评价,分别为发现问题能力、资料检索能力、团队协作能力、沟通表达能力、分析及解决问题能力[9]。问卷中每个维度包含4个选项,分别是:提升很大、提升一般、提升较小和没有提升,医生根据自身自进修前后的实际变化进行选择。 1.4 统计学方法 采用SPSS 16.0统计学软件进行数据分析,计量资料数据用均数±标准差(x±s)表示,两组间比较采用t检验;计数资料用率表示,组间比较采用χ2检验,以P 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2.1 两组客观考试成绩比较 两组结业考试客观成绩对比,试验组进修医生的综合成绩明显优于对照组(P 0.05)。见表2。 2.2 两组满意度比较 试验组对教学的总体满意度明显高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 0.05)。见表2。 2.3 两组自我评价情况 试验组进修医生在发现问题能力、资料检索能力、团队协作能力方面显著提升的比例明显高于对照组(P 0.05),在沟通表达能力、分析及解决问题能力方面两组评价结果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 0.05)。见表3。3 讨论 PBL教学法是以学习者为中心的教学习与问题相结合,让学习者通过合作解决问题的方式来学习隐含于问题背后的科学知识,从而养成自学的习惯及提高自身解决问题的能力[10]。PBL模式的关键要素包括:作为导向的问题、团队合作与自主学习、教师指导、自我评价与小组评价。PBL教学法强调以问题解决为中心、多种学习途径相整合,同时它强调学习小组之间的合作,并强调对新知识的探索等[11]。PBL教学法的精髓在于发挥问题对学习过程的指导作用,调动学生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相比较而言传统教学模式存在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三点:①教学偏理论,书本知识陈旧,传统的教学方式以讲授为主;②与实践结合不紧密,学生动手操作能力弱;③学生积极性被抑制[12],不利于创新能力的培养。而在PBL教学模式中,知识是解决问题的工具和手段,因具体问题不同而产生变异,通过此种方式提高分析及解决问题的能力,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同时也是自主学习的过程[13],其特点主要为:①学生思维不受限制,主动性增强;②团队合作能力、互动交流能力得以培养;③学会了掌握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14]。 本研究的目的是通过两种教学方法在老年医学的实施来了解PBL教学法的优劣,结果提示采用PBL教学方法的进修医生其结业考试成绩明显高于传统教学方法组,说明PBL教学方法能够保证进修医生基础理论知识和技能的掌握,并未因为在查阅资料、组织讨论等环节耗费时间精力而影响对于概念性内容的记忆[15]。反而,由于将临床问题的引入,使医生能够将理论与问题实践更加紧密的结合,加深了对知识的理解,更有利于对知识的记忆。但是由于对进修生的继续教育遵循着既定的教学大纲,受到教学时间的限制,有时带教老师为了完成计划,即便在施行PBL教学法时,也不得不辅以LBL教学,这或多或少会影响到PBL教学的效果。这同时也暴露出PBL教学法虽然理念广为人知,其优点也被广为接受,但缺乏为其量身定制的教学大纲,以致某些情况下流于形式的教育现状。目前国际上普遍提倡让学生参与教学计划的拟定,让学生控制教学进度,进一步加强了学生在教学工作中的主体地位,弱化了教师这一角色,但实际上是对教师引导、启发的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在对教学的总体满意度方面,本研究显示PBL教学法优于传统LBL教学法。但本研究中两组进修医生都只接受了一种教学法,无法对这两种方法进行直接比较,而且这两种方法满意度评分均较高,平均相差1分,在教学评价中实际意义不大。王迎松等[10]的研究表明这两种方法各具优势,所适用的群体有所差异。与PBL教学法相比,LBL教学法可减少学生对不相关问题的聚焦,还可缩短学生在课外所花的时间,为学生提供了大量运用临床技能的机会,比较受讲求效率的学生欢迎。那些不满意PBL教学法的进修医生大多并非反对这种方法,而是因该方法减少了他们学习的有效时间,尤其在检索效率不高或讨论没有明确终点时。因此,PBL教学法更适用于长学制,而并不适用于短期“填鸭”式教育。 在针对教学效果的自我评估中,大部分进修医生反映在发现问题能力、资料检索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方面有较大的提高。PBL教学法对比LBL教学法最大的优势在于它是以问题为基础来组织学生学习,问题成为学生学习的动力和培养综合思考能力的材料[16]。在教学初期发现进修医生在教学查房过程中很少基于患者病情提出临床问题,主要依靠带教老师进行引导。但是随着PBL教学的进行,进修医生发现问题、提出问题的意识不断增强,逐渐转变为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过程,最大限度的发挥了学生的能动性和创造性。课程结束后,接受PBL教学法的进修医生有70%认为资料检索能力获得极大提高。在当代以循证医学为主体思想的医疗体系中,获取临床证据是每个医生应当具备的基本技能,以提出问题、解决问题为核心思路的PBL教学法能够极大增强学生的检索意识,训练学生的检索技能,更加符合循证医学的要求[17-18]。 本研究也发现在教学过程中,现阶段施行PBL教学方法时遇到的一些困难,如缺乏经验丰富教师团队、缺乏统一的PBL教学配套教材、部分进修医生无法完全融入该教学模式等。虽然PBL教学法强调以学生为教与学的主体,但是教师在引导学生发现问题、指导学生资料检索方法、训练学生团结协作能力方面起到重要作用,这也对教师的自身素质和教学经验提出了很高要求[19]。在笔者的教学团队中,只有3名年轻教师接受过PBL教学法的训练,带教经验不足,这必然会影响PBL教学的施行效果。PBL教学耗时较多,则更需要与之相配套的各专业教材,能更好地控制教学进度及教学范围[20]。或许针对教学内容灵活制订LBL或PBL教学模式,二者相辅相成,才能更加适应老年医学内容广泛、复杂多样的学科特点。本次教学试验的对象是进修医生群体,他们大多经过长期传统医学教学模式的训练,很难在短期转变思想[21-23],融入进主动学习的氛围中,因此部分医生临床讨论的积极性不高。但即使存在上述相关问题,本研究中仍取得了满意的效果,证实PBL是一种非常好的教学方法,经过继续完善相信可以达到更好的教学效果,值得在老年医学或其他学科的继续教育中进一步推广。 老年医学论文:提高老年医学科护士应急能力的探索 【摘 要】我院老年医学科病房是以收治在职或离、退休的省级、市级干部或享受同等待遇病人的综合性临床科室。病人特点高龄、高职,大多身患多种疾病,经常在凌晨等值班人员少的时间出现病情突变,作为护士是最先到场进行处置的医务人员,其处置应变能力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抢救成功与否,决定了病人、家属、上级领导的满意程度。我科拥有专业护士10人,其主管护师5名,其余5名中有2名临床工作护龄1~3年的合同护士。面对这种状况,要保障科室护理工作的有效开展,必须要加强护士应急处置能力培训,规范病情突变的处置流程,为病人提供安全高质量的护理服务。 【关键词】护士;应急能力;培训 1 护士应急处置能力 1.1 何谓护士的应急能力:是指在临床护理工作中,护理人员能敏锐的观察到患者的病情变化,并进行分析判断,用熟练的技能技巧,沉着果断地配合抢救和护理的能力。护士应急能力包括护士细致入微的观察力、分析判断的能力、熟练的技能技巧和沉着果断的救护。护士应急能力的高低与其工作时间和经历有一定关系。 1.2 护士应急能力差的原因有:环境不熟悉,制度和工作流程不熟悉,技术不过硬,理论不能与实践有效相结合,临床经验不足,病情观察不到位造成记录不准确、不全面。而急救技术是护士应急技能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实际工作中,护士若不能及时提供患者病情变化的准确信息、急救技术操作不熟练、不能有效建立静脉通道、医嘱不能有效及时执行,将使患者失去抢救机会。针对护士应急能力欠缺的原因,制订培训计划,重点是加强急救技能与专科急救操作的培训,有利于提高护士操作的成功率。 2 护士应急处置能力的培训 2.1 思想素质培训 尊敬老人的崇高美德,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吃苦耐劳的奉献精神 2.2 业务训练 老年病房护士要熟练掌握各项急救护理技术,动作迅速,思维敏捷,操作准确,并严格遵守各项操作规范,在医生到来前及时给予吸氧、建立静脉通路、吸痰、心电监护等处置,为挽救病人生命争取时间,让病人家属、上级机关、医生满意。定期强化三基训练,专科培训,急救技术,如呼吸机、输液泵、心电监护仪的使用等[1],平时有计划进行各种技术培训和技能培训。通过停电、火灾、地震等的应急演练,熟练掌握流程每一个步骤,对科内布局和各种抢救用物了如指掌,心中有底上班才会临危不乱。 老年病房护士的临床专业知识应博专兼备,老年患者身患多种疾病,这就需要护士临床知识全面,不仅要掌握本科范围的老年病,也要熟悉老年病所涉及到的其他科疾病。通过三甲评审以后,科里都有完整系统的资料,护理常规、护理技术操作规范、护理应急预案、不良事件的处理上报流程,各种护理技术操作并发症的处理流程,各种急救器材的使用流程等,要求护士能够坚持系统自学,并通过参加科主任查房、病例讨论、听讲座、参加学术活动和专题学习班等形式,丰富自己的知识,提高自身素质和水平。 2.3 培养敏锐的观察能力及正确的判断力 老年患者的疾病症状具有不典型性、多变性、复杂性和难治性。护士在治疗过程中,对疾病的变化、转归要心中有数,一旦发生紧急变化需立即进行有序、有效地抢救,把突发事件的负面影响降到最小程度,使本可避免的病情变化不致发展为不可逆。成功的护理在于把握个体差异,对老年病人尤应注意此点。学习每一类疾病的观察要点、方法,学会有计划、有重点、有顺序地观察病情,在发现问题的同时能准确判断出问题的性质。交接班其实是很重要的一环,一定要在接班的时候仔细评估一下病人,心中有底上班才不会惊慌失措。 2.4 心理素质的培训 作为一名老年病房的护士,应当掌握必要的心理学知识,善于将患者疾病、生理和心理联系在一起,制定全面而具个性的护理方案。由于患者既是高级干部,又是患有多种疾病的老年人,护士尤其要有乐观自信的心理素质,不要自认为地位低微而对住院领导产生敬畏的心理,从而影响救治工作。要控制自己的情感,做到不卑不亢。当患者病情危重或突变时,部分病人或其家人、身边人员,由于焦急、担心的心情和对医护要求过高的心理,护士在工作中稍有不慎,就会导致他们的不满,甚至批评、投诉。护士在做好抢救工作的同时,要体谅他们的心情,无论发生什么情况,都不要与病人家属发生正面冲突。要求护士要有“宽容、理解和忍让”的心理素质。在护理工作中,要学会搞好人际关系,专心致志地工作,经得住考验,提高心理承受能力,加强自我意识的调控,正确运用心理防卫机制,适时疏导自己的愤怒情绪。 2.5应急模拟演练 定期对老年人常见的危急症候进行模拟病例抢救,制定详尽的处置流程,针对护士各班次人员配备情况进行单人、两人、三人及多人模拟抢救。另外加强科室停电、火灾、地震等的应急演练,使护士熟练掌握流程每一个步骤,对科内布局和各种突发状况处置流程了如指掌。不定期抽考,将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纳入每月的综合质量检查中,成绩纳入年终考评,用以检测培训效果,是提高护理人员应对突发事件能力的关键。[2] 2.6护理文书的书写培训 定期参加护理部组织的护理文书书写规范培训 ,学会把所处理的情况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清晰的做好各项护理记录。 2.7 建立二线备班制度 病人高龄,常在凌晨等时间出现病情突变。尤其在低年资护士、情绪不稳定的护士值班时和白天观察病人病情有可能突变时安排一名休息护士值二线班,以确保危重病人抢救处置及时,保证其他住院病人的正常治疗护理,避免处置不及时,引发护理纠纷,并且有利于新护士的尽快成长。 3 病人病情突变的应急处置 对患者的病情时刻保持警惕性,要认识到突发病情变化对患者生命造成的危险,在抢救急危重症患者时首先是急,其次是程序规范化,就是先救命再治病,在医生到达之前,不能消极地等待执行医嘱,应根据病情采取有效急救措施,做好有预见性的主动护理配合。 3.1 简易流程 (1)立即将病人平卧,通知医生,测生命体征,并观察神志。(2)开放气道,松开衣领、裤带,给氧3-5升/分,必要时吸痰。(3)选择粗大血管建立有效的静脉通路,必要时建立双通道。在紧急情况下可先输上0. 9%氯化钠注射液,如无糖尿病,可输入5%葡萄糖注射液。(4)准确记录生命体征,发病时症状、体征以及处置内容,安装心电监护仪。 3.2 注意事项 (1)在确定有心肺复苏指征时行心脏按压,按压的力度、深度要适度,避免肋骨骨折。(2)动作敏捷,冷静、认真不惊慌失措,准确迅速执行医嘱。正确留取标本,及时送检。(3)急救物品平日严格“四定”制度,各类仪器保证性能良好。(4)尽量让家属、陪伴离开抢救现场。针对家属的提问谨慎回答,最好让科室领导、医生回答有关病情及治疗方面的问题。护理记录本应及时记录,妥善管理。(5)不在其他病人、家属前议论该病人,尤其是家属对治疗有疑问时。(6)抢救中执行口头医嘱应慎之又慎,需反复核对,必要时让第三人查对。待医生稍有闲暇时立即补医嘱,时间记录。(7)各种安瓿、输液、输血空瓶等集中堆放,以便事后统计、查对。(8)保温、降温措施的实施:冰袋放置位置准确,避免同一部位长时间接触,冰袋用毛巾包裹,以防冻伤;休克病人适当保暖,不需在体表加温,不用热水袋。 我科通过持续反复系统的学习和对护士进行多途径的应急能力培训,规范初步处置程序,护理人员对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有了全面的了解和掌握,也提高了护士的“危机意识”。避免了护士在病人病情突变时手足无措,护士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全面提高,各种突发事件处理快速、到位,较完善的对病人进行初步处置,同时加强病人的安全防护,减少意外的发生,得到病人、家属、上级部门的充分肯定。 老年医学论文:聚焦老年医学 关注老年健康 【摘 要】中国正步入老龄化时代,老龄化带来的社会压力及挑战越来越严峻,老年人的诊疗问题亟待解决。我们分析了中国老年医学的现状,了解我国这方面的不足,同时介绍了美国老年医学的新理念及新型医疗模式,我们可以借鉴世界先进国家的经验从老年医学研究、老年医学教育、医疗模式及诊治规范等方面发展适合我国国情的现代老年医学,提高诊疗水平及老年患者的生活质量。 【关键词】老龄化;老年医学;医疗模式 0 引言 中国人口老龄化进程正在加速,2010年我国65岁及以上人口占总人口8.9%,多达1.19亿,是世界上老龄人口最多的国家。预测2015年我国老年人口数将超过少儿人口数,而到2050年我国老年人口数量将高达4.5亿人。老龄化对社会和经济、人民生活方式、健康和疾病、卫生服务提供均产生了很大影响,给国家和地区的卫生、福利、社会服务系统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压力。随着老龄化进程的加剧,家庭社会压力的增大,若处理不当,社会不稳定因素、矛盾等激化,将会严重影响我国可持续发展。因此,解决老年人口的医疗需求与中国医疗服务现状的矛盾成了当务之急。本文结合世界先进国家的经验、我国专家前辈经验和自身临床实习的实践及体会浅谈中国老年医学的现状及改善的相关建议。 1 中国老年医学的现状 1.1 我国老年医学研究取得的成就 为了让自己的国民安度晚年,我国一直致力于研究和改善老年医学及其医疗服务。自20世纪50年代起,北京医院和中国科学院动物研究所提出振兴我国老年学和老年医学事业开始,有关老年医学的委员会及杂志陆续成立或创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973”计划等都将老年医学项目列入其中,更多的学者投入到长寿和衰老的研究中,老年医学的医疗队伍不断发展壮大,老年疾病的诊治规范不断完善,积极地推动了我国老年医学的发展[1]。近几年,新的医疗政策、医疗保险和医疗相关法律不断改进和完善,很大程度上解决了“治病贵,看病难”的问题。城镇、城乡、农村等医疗保险的推广,普遍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赞誉,缓解了社会矛盾。媒体和广播等都出台了一系列饮食、健康和预防疾病的节目,让全民参与,注重生活方式,关注自身健康,减轻和缓解社会经济、医疗卫生和服务系统的压力,逐步建立良性循环。 1.2 我国老年医学的不足之处 尽管我国一直致力于完善老年医学,并取得了不错的成绩,但与世界先进国家相比仍存在一些问题[2-3]: 1.2.1 医疗资源 目前我国医疗机构中绝大部分老年医学科来自干部病房,主要承担干部的保健诊疗任务,面向全体老年人的医疗机构数量严重不足,医疗资源分配严重不均衡,资源利用不充分。如四川大学华西医院的老年病科,前身是华西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干部保健科,自1998年起,才面向全体老年人。另外,国内养老机构很是多,但只具备养老功能,而不能提供医疗服务。我在华西医院老年科实习的时候发现,很多老年人机体退行性病变,有很多慢性的基础疾病,这是每个老年人都会遇到的,不加干预可能恶化,干预则需要有专业医学知识的监控其病情变化及用药情况,维持目前衰退的机体的稳定,因为老年人病情多复杂,多变化。这部分病人是无需住院的,一方面本身医院的环境,各种耐药菌对他们的健康状况是潜在的威胁,另一方面,由于医疗空间和资源的限制很多危重病人不能及时得到救治,增加了医疗服务系统和患者求医治病的压力,还造成了医疗资源的浪费。随着着老龄化进程的加速,必将导致老年人口的医疗需求更加迫切,国民经济发展以及社会的和谐稳定将面临更大的挑战。 1.2.2 医疗理念-个体化医疗保健服务 符合中国特色的老年医学医疗模式尚未确立,一般医院的老年科仍沿袭着单病诊疗的传统医疗模式,仅关注的疾病本身,而忽略了老年人心理、生理出现或潜在的其他问题,未能预防某些疾病的发生而影响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实习期间,发现老师们经常会耐心的给患者们讲解他们的病情,关注他们的日常生活,并及时发现和纠正他们的负面情绪。但并不是所有的医院都会如此,如一些基层医院。在和老年患者的交谈中发现,老年人的医从性很好,配合度很高,但他们往往很焦虑、很担心、很恐慌,这些负面情绪很不利于病情的康复。如老年人多有高血压、动脉粥样硬化,很多时候这类患者情绪的变化是致命的。 1.2.3 规范化和重视度 我国尚未建立老年医学专科医师的资格认证和专科职称考评标准,不利于规范现代老年医学的内容和提高老年医学执业人员的水平,也不利于吸收更多更优秀的人才投身到老年医学事业中。其次,老年医学的交流平台匮乏,缺少全国、两岸及世界性的老年医学交流大会,政府相关部门对老年医学的投入力量不够,社会对老年人健康的关注度及重视度不够[1]。 2 美国老年医学的新理念与医疗模式 美国老年医学打破了传统以单个器官系统为中心的单病诊疗的传统亚专科片段医疗服务模式,转向以患者为中心的个体化医疗保健服务,强调整体性系统性和连续性多学科协作,以及功能评估与康复。目前的医疗模式有[3]:1)老年病房。由老年科专科医生组成的团队专门收治老年病人,更有效地诊治疾病并及时发现和防治老年病综合征。2)老年髋部骨折专诊。老年人骨质疏松且容易摔倒,髋部骨折发生率高,该医疗模式下医生负责老年患者的术前评估、围术期处理和术后亚急性期诊疗和康复,让患者更早恢复健康。3)全面的老年人服务项目(PACE)。为老年人提供基础诊疗、预防、日间锻炼、娱乐活动、急性病诊治及慢性病长期管理等的全套医疗保健服务模式,让老年人保持自主性和独立性,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 3 如何发展我国现代老年医学 综合考虑我国的医疗现状和美国老年医学的理念与医疗模式,结合自身的实习,认为可以从以下几方面改善我国老年医学[1-3]: 3.1 医学理念 个体化医疗保健服务,以人为本,注重患者个人病情特点的同时,强调整体性、系统性和连续性多学科协作,患者心理健康、功能评估与康复。早预防,早发现,早治疗。 3.2 医疗模式 确立符合我国国情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医疗模式。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及政府相关部门三方联合,提供给更多的老年人更优质的诊疗保健服务。 3.3 诊治规范 尽快制定老年病诊治规范,如《老年周围动脉硬化疾病诊治》、《老年心房纤颤诊治》等。 3.4 老年医学研究和教育 老年医学研究应涵盖基础、临床及预防研究。它们紧密相关,共同发展才能更好地发展老年医学和服务大众。同时,编写适合国情、适合相应层次的老年医学教材,吸进更多优秀的专科人才从教,于各地建立培训基地以提高医疗人员水平来满足社会需求。 4 小结 面对全社会的老龄化,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的有生力量将以老年人的医疗保健为前提,老年人生活质量也将成为潜在的社会部稳定因素。因此,我们亟需打破现状,通过完善教育方式、加强老年医学研究、确立适合我国国情的医疗模式等各种方法发展现代老年医学,改善医疗现状,有效地预防并诊治老年患者,提高改善其生活质量,减轻社会、经济和卫生服务系统的压力。 老年医学论文:我国老年医学健康管理和服务亟需加强 据《中国老龄事业发展报告(2013)》显示:2013年,我国老年人口达到了2.02亿,老龄化水平达到14.8%。老年人口内部变动将进一步加剧我国人口老龄化的严峻性。80岁以上的高龄老年人口继续增长,从2012年的0.22亿人上升到2013年的0.23亿人,年均增长100万人的态势将持续到2025年;失能老年人口继续增加,从2012年的3600万人增长到2013年的3750万人;慢性病老年人持续增多,2012年为0.97亿人,2013年突破1亿人。而且,与其他年龄组的人群相比,老年人是各种慢性疾病的高发人群,健康服务需求明显高于全体人口平均水平。 在此背景下,本刊全国“两会”特派记者在今年“两会”期间,就我国老年人口的医学健康管理和服务问题,分别采访了全国政协委员、解放军总医院副院长范利将军,中国医科大学副校长、国家卫生计生委艾滋病免疫学重点实验室主任尚红教授,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医学科学院皮肤病研究所病理科主任孙建方教授,和全国政协委员、全国政协教科文卫体委员会委员曹洪欣教授。 “我国社会正面临人口老龄化日益加重的趋势。在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报告中显示:从2011年到2015年,全国60岁以上的老年人将由1.78亿增加到2.21亿,平均每年增加老年人860万;预计2021年到2030年,老龄人口将超过3亿。但与此不相适应的是,我国人均期望寿命延长并没有带来健康期寿命的延长。所以,人口老龄化给老年医学的健康管理领域带来了严峻的挑战。因此,我在本届全国‘两会’上,提出了‘关于应对老龄化强化老年医学健康管理的建议’。” 采访一开始,快言快语的全国政协委员、解放军总医院副院长范利将军首先介绍了关于“强化我国老年医学健康管理”的现实背景和社会背景。 老龄人口的“五化”病患现状 在采访中,范利委员首先归纳说,经过长时间的调研,她认为,目前我国老年人口的病患情况可以总结为以下“五化”现状—— 首先是“高龄化”。据范利委员掌握的资料资显示:2013年我国有2.02亿老年患者,其中80岁以上高龄人口达2300万,高龄老人每年增长100万人。 其次是“慢病化”。范利委员认为,高血压等的心血管疾病,脑卒中、糖尿病、慢性阻塞性肺病等,是危害我国老年人健康的最常见的慢性疾病。2011年,中国死亡人口中,缘于慢性疾病的占有85%之高的比例,是发达国家的4到5倍。至2013年,中国确诊慢病患者的总数已达1亿,60岁以上老年人群患病率,是一般人群的2.5倍到3倍,约50%的老年人患两种以上的慢性疾病。 第三是“失能化”。据范利委员介绍,在2013年,全国失能人口约为3700万人,预计到2015年,我国失能老人将达到4000万人。“失能不但使老年生活质量下降,还将导致跌倒风险、住院天数和费用及死亡率增加。”范利委员满怀忧虑地说。 第四是“失智化”。范利委员坦陈,在2010年,我国的老年痴呆患者约有569万人;而老年的认知和心理问题,将严重影响到患者及其家庭的生活质量和健康。 最后是“空巢化”。范利委员认为,这已经成为一个社会问题。目前我国城市和农村的空巢家庭已分别达到49.7%和48.9%;而空巢家庭的增加,也令老年健康的照护问题更为严峻。 我国老年健康管理医疗和 社会支持服务体系有待完善 范利委员认为,面对目前这些“未富先老”、“未备先老”的局面,我国的老年健康管理医疗体系和社会支持服务体系还不健全。在老年医疗服务健康管理体系方面,我们尚缺乏规范化老年病诊治基地;缺少老年医学和管理专业机构准入、考核标准;缺乏老年科医务人员系统规范的培训。老年人面临多系统疾病共存的问题,但目前我国大多地区的医学体系仍停留在以单一疾病诊治为主的亚专科模式,缺乏对老年共病、多器官功能下降问题的综合评估干预和一站式医疗服务的现代老年医学理念;缺少全科医生老年慢病综合诊治和失能防治专业知识及全面照护理念。 范利委员还认为,在老年医学研究方面,我国还没有形成一个完整的老年医护、健康管理人员交流平台,比如跨学科的、跨国界的、两岸三地的合作和交流等等;同时,老年医学专家与政府及产业的联系还没有建立起来。 在老年社会支持服务体系方面,对老年人开展居家照护的扶持政策和配套设施严重不足,医院-养老机构连续转诊机制运行欠佳。比如,北京市政协2011年对400家养老机构的调查结果显示:在北京地区,有70%以上的养老机构无医疗服务机构;而入住的老人却有96%以上罹患多种疾病; 近七成养老院拒收不能自理的老人; 接纳失能或半失能老人的养老院往往和亲属签协议声明,如果老人病危,亲属必须接走。但近年来逐渐增多的“421”式家庭结构使年轻人照顾父母力所不能及,人力成本急剧攀升使保姆(护工)的陪护模式也很难推广。与此同时,集中养老的模式在我国目前现状还不能惠及广大人民群众。全国目前有4.5万家养老机构,320万张养老床位, 平均每千名老人18.3张,与50至70张的发达国家水平相差甚远,而且软硬件条件设施也有很大差距。 此外,孙建方委员经过长期的调研也认识到,因人口老龄化而产生的一系列社会问题已成为政府、家庭共同面对的难题。老年人的疾病护理保障机制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一是“少子老龄化”问题势态日趋严峻,“421”的家庭结构,将成为今后的主要家庭结构模式,往往一对夫妇要照料四位甚至更多老年人,“少子老龄化”势态日趋严峻,尤其是独生子女家庭的养老困难更大,一对夫妇奔波在多个老年人家庭与医院之间的现象与矛盾将会日渐突出。二是人口老龄化引起的老年人护理需求增加。孙建方教授举例说,南京市患老年痴呆症的老年人达5万人以上,长期卧床不起的老年人达4万人以上,且呈逐年上升势态。针对此类老年性疾病,目前没有什么有效的治疗措施。患病的老年人所需要的就是长期的医疗护理或日常生活护理,由此导致老年人护理需求急剧增加,老年人护理给许多家庭带来了沉重的赡养压力,甚至还常发生因“家庭护理疲劳”而导致老年人受虐的现象。三是老年人疾病护理社会保障政策不完善。仍以南京市为例,目前基本医疗保险尚未将老年人疾病护理费用包含在内,民政补助也与现有的老年福利机构护理费用相距甚远,物价部门对机构和居家老年人疾病护理相关项目尚未制定价格政策等。政策的不健全,使老年人护理费用主要依靠养老金、多年积蓄和子女的收入解决,抗风险能力低,导致大多数需要长期护理的老年人无奈选择卧床在家。同时也有越来越多的老年人只能将医院当作护理场所,长期住院不肯出院,其医疗费用加剧了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支出,也浪费了大量医疗资源。四是老年人疾病护理机构建设不足、服务质量不高。在南京市,目前具有医疗资质的老年福利机构不到总数的10%,数量严重不足。现具有医疗资质的老年福利机构大多由厂矿医院改制,缺乏老年医学专业的医护人员和训练有素的护理员,现有护理员多为农村闲置人员,未接受过老年人护理专业的基本培训,以提供生活照料为主。另一方面,目前存在老年人疾病护理服务质量标准和有效的监督管理缺失,因此社会养老机构普遍存在老年人疾病护理服务质量不高的现状。 在采访中,尚红委员也认为,目前我国失能老人、疾病恢复期或患有慢性疾病的老人是长期护理的主要需求者。他们亟需简单、基础的护理、用药指导、康复训练等。但是随着人口老龄化带来慢性疾病发病率和患病率的迅速上升,以及我国的家庭结构逐步小型化,出现越来越多双老人家庭和空巢家庭,护理费用也急速增长,给老年护理带来很大的挑战。由于目前我国医疗保障体系只能覆盖医院治疗和住院护理等费用,并无专门的长期护理保险,无法满足老年人的护理需求。 借鉴国际经验, 构建优良养老环境体系 谈到应对之策,尚红委员首先介绍说,事实上,人口老龄化是全人类共同面临的问题,世界各国均采取了不同的措施来应对人口老龄化所带来的社会问题。以日本为例,继1963年颁布老年人福祉法以后,又于2000年建立了专门用于老年人生活的介护保险制度。在该制度的影响下,日本形成了社区式和机构式老年护理服务模式,被保险人依身心状况评定有长期照护需求者,可以享受社区式及机构式的照护服务;若评定为只需要支持者,则只能利用社区式的照护服务(失智老人之家照护服务除外)。介护保险制度独立于全民医疗保险之外,资金筹措和费用支付有特定的体系和办法,由政府管理、强制执行。 尚红委员还介绍说,美国的老年养老保障系统由政府主导,企业参与合作,主要通过医疗照顾制度、医疗补助制度以及补充医疗保险制度为美国65岁以上老人提供医疗卫生和健康保健服务。随着社会需求迅速上升,约在20世纪80年代,长期保险护理应运而生。美国长期护理保险属于商业性保险,由投保人通过购买护理保险合同方式自愿参加,承保被保险人接受个人护理服务而发生的护理费用。 对此,尚红委员认为,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进一步加快老年护理服务保障体系建设,我们应该结合我国当前实际,首先建议由发改、人社、卫生等部门联合组织开展长期护理服务成本核算专项调研,在此基础上提出合理的护理收费定价标准,并将收费项目纳入社会保障范畴。其次设立长期护理保险,明确长期护理保险的筹资模式、运营管理机制和监管体制,并将其纳入基本社会保障体系,形成长期护理服务制度,与养老金制度、医疗保障制度一起构成老年社会保障体系的三大支柱。同时还要结合我国实际国情,在建立长期护理保险的基础上,开发各种商业护理保险作为补充,为特定老年人群长期护理提供资金保障,逐步建立覆盖全民的老年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为建立老年护理服务体系提供有力支撑。 在具体操作层面,范利委员则更详尽地从四个方面提出了具体建议。她认为,为迎接老龄化给老年健康管理带来的挑战,需要积极开展以下工作—— 首先建议国家继续加强老年医学健康管理发展的有关政策支持和养老体系的投入。建立广覆盖医疗保险和药品供应制度,完善三级医疗机构与老年康复机构转诊制度,推广全国优秀大型三甲医院老年科和保健基地的健康管理经验。建立老年管理机构、全科医学人才和护理康复人员轮转、培训体系和考评标准。 其次,我们还应该大力推广老年健康管理的新模式。以老年综合评估为核心思想,以早期筛查、信息管理、康复辅具开发为技术平台,丰富老年健康管理内容,从疾病、体能、认知、心理、社会支持多层面全面关注老年健康问题。管理目标注重疾病的早期预防和功能康复,以及提供终生、持续的健康服务。开发老年健康状态监测网络与管理大数据平台体系,建立老年、尤其是高龄老年重要器官功能和健康状态增龄变化动态数据的分析管理体系。形成老年健康相关状态与重要器官功能增龄变化标准与检测基线。建立增龄变化队列研究基地,老年健康状态监测网络工作示范基地。建立基于计算机技术的社区老年健康服务信息管理体系和多学科团队合作工作模式。 同时,在学术层面,范利委员认为,我们还应拓展老年医学研究领域,加强基础与转化医学研究、临床老年医学研究、老年预防医学研究、老年医学教育研究、老年医学机构与体系建设研究、学术与产业交流模式研究。在老年医学研究内容方面,注重基层慢病管理与高层保健管理模式相结合的研究、多中心国家研究数据库与我国专病、单中心数据库相结合的研究,以及老年共病、老年综合征与老年单病早期预防相结合的研究。 在健全老年康复社会保障机制问题上,孙建方委员建议:首先要加快老年人疾病护理的医疗保障制度化建设。由劳动保障部门界定保障对象和基本医疗疾病护理项目范围及支付比例,将其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范围,监管其发生的相关费用;同时,同步提高基本医疗保险现有家庭病床政策待遇的支付标准,注意机构与居家疾病护理保障政策之间的衔接与平衡,使机构与居家两种老年人疾病护理模式互为补充。其次要完善老年人疾病护理物价收费政策。尽快组成由物价部门牵头,卫生、民政、劳动保障部门配合的调研小组,测算和制定老年人疾病护理相关物价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调高现有家庭病床出诊费用标准,明确收费内涵等。通过一系列老年人疾病护理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制定,合理认可相关从业人员的劳务价值,有效提高从业人员的积极性,促进老年人疾病护理保障制度健康可持续发展。第三要加强老年人疾病护理机构和医护人员的资质认定和管理。卫生主管部门应制定适合老年人疾病护理特色的专科康复医院、老年人疾病护理机构的准入资质,制定服务标准、监督服务质量。加强相关从业人员的资质认定和培训。同时,还要加快老年人疾病护理社区建设,提高服务能力。老年人疾病护理机构应纳入社区卫生服务体系进行建设,逐步并轨由卫生部门负责的社区护理和由民政部门负责的社区老年福利机构的建设,由“两张皮”变为“统一体”。加快建设以社区医院和老年人疾病护理机构为中心,以全科医生和护士为骨干,促进老年人疾病护理的护理站、家庭病床的发展,组成覆盖广、投入少、产出高的居家老年人护理服务体系。大力发展公办民营、民办公助、政府补贴、购买服务等多种类型的老年人疾病护理服务事业,提升服务能力。 创新体制机制, 加快发展中医药健康养生服务 谈及应对老龄化的问题,全国政协委员、全国政协教科文卫体委员会委员曹洪欣教授则立足于自己的专业,从健康养生方面提出了自己的见解。 曹洪欣委员认为,2014年10月,国务院印发《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将“全面发展中医药医疗保健服务”作为主要任务之一。中医药健康服务包括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养生养老、健康旅游、服务贸易等,涉及中药、中医诊疗设备、保健产品等相关支撑产业。发展中医药健康服务,促进民众健康,无论从理论、实践到产业,中医药都具有独特优势,是加快建设中国特色健康服务业的战略选择。 曹洪欣委员解析说,“十一五”以来,随着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和我国社会老龄化的到来,中医健康养生服务需求日益增加,以中医健康养生服务为重点的保健服务业迅猛发展。社会上各类中医健康养生服务机构快速增长,中医健康养生保健产品和设备不断涌现,中医健康养生已发展成为吸纳社会就业的重要领域。据统计,我国不同规模的保健服务企业达140万余家,相关链条产业300余万家,从业人员约3000万人,年产值约2000亿元。然而,当前非医疗机构中医保健养生服务存在着管理不顺畅、缺乏规划发展、监管不到位,服务质量难以保障等诸多问题,一定程度影响着中医药健康服务的科学发展,影响着满足民众健康的迫切需求。 基于上述因素,曹洪欣委员建议,首先我们要构建适合我国国情的中医健康养生服务体制机制,建立国家层面的协调机制,统筹管理中医健康服务医疗与非医疗服务领域。完善以“政府引导、市场主导、行业自律”的中医健康养生市场监管制度与行业监管机制,逐步实现中医健康养生全行业管理,不断提高中医健康服务的质量和水平。其次,我们还要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创新中医健康养生服务的新模式、新业态、新领域。鼓励形成中医药健康养生服务品牌;支持企业建立管理规范、技术成熟、信誉良好的中医健康养生集团或连锁机构;鼓励地方依托本地中医药资源优势,建设中医药健康养生服务集聚区,形成区域品牌。同时,在推进中医医疗机构提供满足基本中医医疗服务的基础上,利用自身优势,采取多种形式与中医健康养生机构合作,拓展中医健康养生服务产业外延,形成新兴产业,为中医养生保健服务业的发展提供支撑。研究制订中医健康养生机构标准,完善健康养生服务规范和标准,制定中医健康养生技术目录及操作规范;鼓励中医健康养生企业建立服务标准和规范。另外,我们还要构建非医疗中医养生保健机构服务人员持证上岗与注册制度;引导中医院校培养面向基层服务的职业技术人员;加强对现有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促进服务规范化和多样化,提高服务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提升民众对行业专业性的认可度和信任度。 在关于如何应对我国老龄化社会的健康保健需求这一话题的采访中,范利委员最后归结说:“总之,我们要以党的十八大的养老产业规划为核心依据,动员政府、社会、企业和民间的各方资源,共同对我国的养老环境建设与产业模式进行科学、务实的分析与谋划,为政府、养老机构组织、医疗卫生保健行业、养老服务企业搭建一个沟通、交流、指引、促合的互动平台,呼吁政府与老年健康医学管理部门健全老年健康管理规范。如宣传教育管理规范、常见慢性疾病危险因素管理规范、意外损伤预防干预技术规范、老年健康相关信息管理规范。为全体国民创造高质量的晚年生活,构建共享优良的养老环境体系……” 老年医学论文:老年医学教学模式改革及方向的探索 [摘要] 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速,老年疾病防治成为我国现阶段卫生保健工作的重点之一。为适应社会老龄化的需要,培养优秀的老年医学临床医师显得尤为紧迫。如何通过教学调动学生对老年疾病的重视及学习的积极性,使他们成为优秀的医疗骨干,进而使老年医学教学进程稳定发展,是我们有待思考和解决的问题。因此,老年医学教学有必要推进教学改革,实施“教育国际化”。PBL教学模式在老年医学教学中的应用,对于教学水平的提高及学生对老年病学相关知识的掌握尤为重要。 [关键词] PBL;老年医学;教学实践 目前,我国60岁及60岁以上的人口(2011年底)已超过1.85亿,占总人口的13.7%,我国已进入老龄化社会。如何加强对老年群体的健康保健、积极防治老年疾病成为每一名医务工作者所面临的严峻问题,因此,提高老年医学教学水平,对于医学生了解及掌握老年病学方面的相关知识,显得尤为重要。近年来,随着教育改革的推进,教育界越来越重视从培养临床医生的角度对医学生进行实用性知识教育,教育方式也由“填鸭式”的传统教学向“以问题为基础”的教学方式即PBL(problem-based learning)教学方式转变[1]。 1 老年医学及老年医学的临床教学现状 1.1 老年医学 1909年,美国Nascher医生首先提出老年病学的概念,1942年美国创立了世界上第一个老年医学学会,宣告现代老年医学的诞生。自此,老年病学进入新的发展时期,并成为现代医学科学中的一门独立学科。老年医学是一门研究人类寿命和人类衰老的原因、规律、特征、机制,探讨延缓衰老的对策及老年疾病的预防、治疗,不断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促进老年人身心健康的综合性学科。我国于1964年在北京召开了具有里程碑意义的“第一界全国老年学与老年医学学术会议”,为我国现代老年医学的研究和运用奠定了坚实的基础[2]。 1.2 老年医学教学的重要性 机体的老化及退行性变是一个漫长的演变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加之复杂多变的疾病状态就是老年病科医生需要面对的问题[3]。我国老年人口数量逐年增长,由于老年患者疾病种类多、治疗特殊且困难,其临床表现及诊断治疗同其他人群有很大的区别,为了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复杂问题,势必耗费巨大的医疗卫生资源,老年疾病防治成为我国现阶段卫生保健事业的焦点之一。因此,适应人口老龄化趋势,培养合格的老年医学临床医师也成为各个医学院校需要面临的问题。 1.3 老年医学教学的特点与现状 老年医学综合性强,涉及基础、临床及技能等多方面,其内容复杂,在教学中对教师的要求更加严格。目前,老年病学的临床教学大体上还是遵循学校的课程安排程序,先是基础医学,然后进入临床医学的学习[4]。教学模式多数为传统的“填鸭式”教学,在教学进程中教师的问题一般鲜有同学正面回答,没有问答则没有沟通,没有沟通则缺少思考,没有思考则难有提高,教师的“教”与学生的“学”两者之间则缺乏必要的联系,因此,普遍存在理论的学习与技能实践脱节、学生缺乏临床实践的主动性、难以深入理解讲授的内容等问题。在实践性非常强的医科院校,这种教学模式会严重影响学生的学习兴趣,同时,在我国绝大部分医学院校,老年医学课程的开设多以考查课或选修课的形式进行,而且课时设置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及重视程度不够,此外,老年病科实习或轮转时间过短等实际情况则导致学生无法全面掌握疾病管理的整个过程,这些因素都束缚了老年医学教学进程的稳定发展。 2 老年医学的教学模式改革探索 2.1 老年医学教学模式改革的重要性 老年医学专业的培养目标是培养理论知识及技能水平扎实、全面的优秀临床医师,教学目的是使学生全面熟悉老年疾病的特点,掌握老年患者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原则。目前,社会老龄化趋势日益突出,现代医学发展迅速,优秀的老年医学临床医师需求量增加;另一方面老年疾病种类繁多,老年患者个体的差异性及特殊性,对医师的知识广度和深度及临床素质要求亦越来越高,“填鸭式”的传统教学已很难适应现代老年医学教育发展的要求,因此提高老年医学教学水平尤为重要。在当前这种形势下,为了应对人口老龄化,提高医学生对老年病学的重视及教师的教学水平,老年病教学有必要推进教学改革,实施“教育国际化”。 2.2 老年医学教学模式改革的探索方向——PBL PBL即“以问题为基础的学习”,是首次由美国医学教育改革先驱Ban′ows教授在1969年提出的一种创新的教学模式,它是指在临床前期课或临床课中,以问题为基础、学生为主体、教师为导向的小组讨论式教学方法,其强调把学习设置到复杂的、有现实意义的问题情境中,通过学习隐含在问题背后的科学知识,形成解决问题的技能和自主学习的能力[5] 。PBL教学法与我国传统教学中以教师为中心、以课堂讲授为主的教学模式不同,目前已成为我国医学教育改革的新方向。 2.3 PBL教学模式在临床教学中的优势 PBL教学不是强调传统教学中以教师讲授为主,而是强调以学生主动学习为主,现已成为国际上较流行的一种教学方法[6]。PBL教学模式是激励学生主动学习的一种方式,通过提出问题、建立假设、收集资料、论证假设等环节使学生对所学理论知识理解得更透彻,运用更灵活[7]。PBL教学通过教师课前将基础课程、临床课程及实践技能课程进行整合,在由8~10名同学组成的小组讨论中,提出一系列问题,同学在课后通过阅读参考书、查找文献而了解问题、解决问题,在下一次课堂中展开讨论,既活跃了课堂气氛,又缓解了学习压力;在讨论问题的同时还能锻炼与人沟通的技巧,培养学生的组织能力及语言表达能力,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和效率,而达到学习的目的。此种教学法大大提高了学生自主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同时也对教师的理论及实践技能水平提出更高的要求,不论是学生的学习、实践能力,还是教师的基本素质、教学水平,都得到了充分的提高。因此,PBL教学法是一种更适合当前医学教育的新型教学模式。 3 PBL教学模式在老年医学临床教学中的应用 3.1 PBL教学框架的设计 医学生最终的学习目标是认识疾病的本质,再运用本质性理论解决临床问题。PBL教学就是“提出问题-解决问题”的有限次“迭代”的过程[8]。教师在PBL教学进程中的主要任务就是设计情景问题、呈现问题,激发学生学习的主动性,问题设计与PBL教学是密不可分的有机体。教学进程是PBL教学的宏观层面,而问题设计则是PBL教学的微观层面。PBL教学过程首先是设计教学问题,其次选择合适的媒体,采用恰当的方式呈现问题,然后组织学生分组分析讨论问题,协作设计和实施解决问题的方案,最后对学生的学习结果进行评价[9]。 3.2 PBL教学步骤的实施 下面提供典型的情景案例:一位78岁的男性患者就诊,诉“自测血压增高1个月”,作为老年病科医师,您的诊疗思维及方案是什么? 在教学进程中,针对上述案例引导学生展开讨论,就学生提出的不同见解,教师列出共同的问题,确定需要讨论的范畴,例如可以提出如下问题:高血压的诊断标准是什么?高血压有何并发症?老年高血压有什么特点?患者有何基础疾病?血压最高是多少?患者需要进一步作什么检查?治疗方案如何?怎样提高治疗的依从性?上述类似的问题可以提出很多,讨论后教师罗列出新的医学术语,同时将未能解决的问题记录下来,学生课后通过查阅相关资料,达到解决问题的目的,同时还可以发现一些新的问题,再次回到课堂上一起讨论,分享各自的学习及研究成果,从而掌握相关内容。最后,教学督查组针对整个教学进程得出结论并评价讨论小组的工作成绩。 3.3 PBL教学效果的评价 教学质量监控是保证教学质量不断提高的重要手段,也是教学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10],如果没有与PBL教学模式相匹配的评价手段,不仅学生的积极性受挫,学习的效果也会大打折扣[11]。任何评估方法遵循的基本原则都是考察是否达到课程设计预期的目标,因此,在整个教学进程中,应全面、客观地考核学生的理论知识及临床实践技能水平,实行考教分离,按照教学内容及教学大纲建立并完善主、客观题库。同时,由教师准备典型案例,学生进行病例分析、诊断及鉴别诊断,并提出诊疗计划,教师就相关问题进行提问,最后针对病例展开讨论,进行点评。对学生能力的考核要进行全面测评,其中包含理论知识、临床思维、实践技能以及沟通能力等,从各方面为学生评分,制订评分细则,及时发现问题,并做到合理辅导,从而使学生更好地掌握所学内容,提高学生的综合能力。 综上所述,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的加剧,老年医学相关知识的全面了解及掌握对于医学生而言极为重要。在当前形势下,老年医学教学模式改革势在必行。PBL教学是以学习问题为基础,以学生为中心的小组讨论式教学[12],此种教学模式作为医学教育改革的方向,适合在老年医学教学中推行,其能够更好地激发学生学习的主观能动性,全面提高学生独立思考问题、解决问题的综合能力。然而,PBL在教学实践中同样存在自身问题,因此,老年医学PBL教学模式尚有待于在教学进程研究中进一步探讨。 老年医学论文:老年医学该“跑步前进”了 我国是世界上唯一老龄人口过亿的国家。老年疾病与一般人群患病特点不同,而老年人看病究竟该到老年医学科还是其他专科?不少业内专家直言,以单个器官系统为中心的单病种诊疗模式,已不能适应我国老年患者群体的巨大医疗需求。 2011年年底,81岁的张教授由于患胃癌进行了手术,随后因为肺部感染反复住院。他还有青光眼、前列腺增生等疾病,在呼吸内科住院期间,虽然肺部感染治好了,但吃不下饭、丧失了行动能力,呈现重度营养不良和严重肌肉萎缩。 2012年4月,张教授再次发生肺部感染。由于呼吸内科床位紧张,他住进了老年医学科。“这次不仅治好了肺炎,缓解了前列腺增生,每天还有营养配餐、康复训练、心理疏导,我的体重增加了20公斤,终于能下地走路了。”张教授说。 据统计,我国老年人近半数患有慢性疾病,老年患者中患3种或3种以上疾病的约占50%。 “老年人的身体机能和年轻人的差异非常大,就像一部用了很久的机器,把这个零件拧好了,可能其他零件又松了。”四川大学华西医院老年医学中心主任董碧蓉说,以专科为主的医疗体系更关注单个疾病;而老年医学是通过综合评估了解老年人的躯体健康、功能状态、心理健康和社会环境状况,并制订和启动以保护老年人健康和功能状态为目的的治疗计划,最大限度地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她建议:“患有一两种疾病的老年人适合看专科,而像张教授一样患有3种以上疾病,伴有老年综合征、多器官衰竭的高龄老人,应该到老年科就诊。” 董碧蓉强调说,当老年人患有多种疾病时,该怎么治疗,老年医学科与专科的治疗思路有很大差异。比如,一位90岁的髋部骨折患者,入院时有巨大血肿、肺部感染、坠积性肺炎、电解质紊乱、营养不良等。在进行了贫血、低蛋白血症干预后,血色素蛋白很快提高了。骨科医生一般认为可以手术了,但老年科医生则认为不适宜手术。这是因为老人身体“脆弱”,若术后卧床时间长,很容易发生心衰、急性心梗甚至手术感染,这些都可能导致死亡。经老年科医生评估后,决定使用康复办法维持功能,没有手术,1个月后老人就可以手扶站立了。 北京协和医院老年医学科主任刘晓红说,老年医学还有一项重要工作,就是预见和避免一些老年人常见的医源性伤害,比如多重用药带来的药物不良反应,对谵妄的认识不足和处理技能的缺乏造成的损害,造影剂使用带来的相关肾功能损伤,出院前评估不足与出院后意外风险增加等。 卫生部北京医院老年医学研究所副所长、中华医学会老年医学分会候任主任委员于普林教授介绍,我国的老年医学起步时间与国际上差不多,是在20世纪50年代中期。目前在医疗机构中一般叫老年医学科、干部病房或综合科,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基本都有设置,服务对象主要是精英人群,随着社会发展和人口老龄化程度加剧,服务范围已由精英人群向普通老年人群延伸。 据介绍,许多发达国家的综合医疗机构都设有老年医学科,与家庭医生转诊对接。经家庭医生建议从社区转诊到大医院老年科的患者,大多是多种慢性病共存、多器官功能不全、患有老年综合征、80岁以上的高龄老人。与巨大的潜在需求相比,目前我国合格的老年医护工作者严重缺乏,多数医生未接受过正规老年医学专科培训,各地医生专业水平参差不齐。 由四川大学华西医院老年医学中心副主任医师丁群芳牵头,对四川省3所大型医疗机构96位老年科医生进行的问卷调查显示,老年科医生的来源“五花八门”。其中,从事老年病专业5年以下的比例最高,占38%;对老年综合征很熟悉的医师比例仅为11%;对老年综合评估不了解的占20%;接受过培训的仅为8%。在日常工作中,将对患者进行综合评估作为常规工作的占12%,完全没有做过的占20%;40.82%的老年科医生认为知识专业程度需要提高。 董碧蓉认为,老年科医生应至少满足3个要求:既是老年医学领域的全科医师,又应该具备对老年病某方面处理的深厚知识技能,即“T”型知识结构;在复杂的多病共存的背景下,有综合分析与处理问题的能力;熟悉老年综合评估并据之对老年综合征作出判断及处理。 (摘自《健康报》) 老年医学论文:逆向法教学在老年医学教学中的应用研究 摘要:目的:探讨逆向法教学模式在老年医学课程教学中的效果。方法:通过对我校选修老年医学课程的大学本科4年级学生实施逆向法教学,并对实验组成绩与对照组成绩对比分析评价教学效果。结果:实验组学生的理论考核成绩高于对照组(P﹤0.05);实验组学生对学习效果满意度问卷调查给予肯定答案的百分比均高于对照组(P﹤0.05)。结论:选修老年医学课程的同学对逆向法教学认同,教改取得了较好效果。 关键词:逆向法;教学;老年医学 传统教学模式是遵循由“概念-病理生理-诊断-治疗”的传统课堂讲授为主的教学思路,即先告知疾病名称,再根据疾病讲解病因、病理、临床表现和体征、辅助检查、诊断和鉴别诊断,再讲解治疗方法。此方法与临床实践相比,较为被动,且约束学生思维能力,此外,选修老年医学课的学生已有一定的临床基础理论知识,但缺乏运用所学知识为病人诊治的能力,如何提高医学生的上述能力,是临床教学面临的一个课题。为了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提高教学质量,我们将逆向法教学模式应用于部分老年病学课程的授课中,通过与传统教学法比较,了解其存在的优势。 一、对象与方法 1.对象及分组。选取我校2010年9月~2011年1月、2011年9月~2012年1月选修老年医学课程的大学本科4年级学生作为研究对象,年龄20~25岁,教学时间为20学时。将2010年9月~2011年1月期间选修此课程的42名学生设为对照组,采用传统医学教学模式进行授课;将2011年9月~2012年1月选修此课程的47名学生设为实验组,采用以视频、多媒体展示老年患者病例特点为基础的逆向法进行教学。 2.方法。①传统医学教学模式:选择疾病种类带教老师主讲(概念、病因、病理生理、临床表现)提出临床问题(诊断、计划、措施)提问和讨论教师总结结课考核。②逆向法教学模式:不同患者典型临床病例的完整主诉以视频的方式在课堂上播放学生聆听并记录视频中所涉及的有价值的临床信息分组讨论,进而向老师提出问题,要求获得支持假设的补充信息,找寻分析及整理资料(临床病历信息补充由老师给予,同时指导教师根据学生讨论后反馈回的信息及时给与必要的指导)提出假设性诊断相关知识由学生在图书馆或上网查找资料下次上课时由每个学习小组学生轮流发言提出临床问题答案(诊断、计划措施),小组成员补充教师归纳总结结课考核。带教教师应在授课前充分准备病例资料,选择有代表性的患者典型病例视频,查阅病历详细了解患者情况以满足学生关于病史的提问。 3.评估方法。教学课程结束后对学生进行统一命题的出科理论考试,并对学习效果进行满意度问卷调查。理论考试设总分为100分,统计两组得分情况;问卷调查以不记名答卷形式调查两组学生对不同教学法教学效果的认同情况,调查问卷按肯定、否定作答,问卷统一发放,当场收回,有效回收率100%。 4.统计学分析。使用SPSS13.0统计软件进行数据处理,计量资料以x±S表示,组间比较采用t检验,计数资料率的比较采用x2检验,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二、实施情况及结果 1.课程结束后考核,实验组的理论成绩高于对照组,两组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果见表1。 2.对两组学生进行学习效果满意度问卷调查,分别记录对每个问题给予肯定回答的人数,对每项进行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果见表2。 三、讨论 老年疾病的特点是:疾病复杂多变,症状不典型,并发症及合并症多,而当今临床医学过度专业化,不利于身患多系统疾病的老年患者,导致其辗转于各个不同科室,得不到及时有效的治疗,增加了患者家属和社会的负担的同时也使接受以传统课堂讲授教学模式学习老年医学课程的学生产生对于大量不关联知识不知如何接受的茫然感,学生感到课堂授课内容与实际临床明显脱节并逐渐丧失学习的主动性。我们采用将典型病人的临床表现及症状以视频短片形式展示给学生的逆向法教学模式,此方法让学生直接进入临床状态,增强了学生对真实病人的整体感性认识,这种大处着眼,小处着手的方式,为授课过程中学生与教师之间良好的互动奠定了基础;另外,由于老年病学课程开设的时间通常是继内科学等课程之后,此时学生已有一定内科学等理论知识,在此基础上教师以典型病例视频短片为先导,从临床表现入手,逆向地启发性引导学生学习疾病的诊断、病因、发病机理等,由面到点,有助于学生对于细节知识点的整体把握,更有助于学生加深理解教材内容和外延知识、充分发挥其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这种能力使学生对基础学科与专业课程相互衔接的认识更加清晰,知道了怎么学和学什么,学生学习起来不再盲目和迷茫,积极性亦提高了。俗话说,“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兴趣可以促进学生主动参与学习并积极思考问题。使用视频、多媒体等的逆向法教学在教学内容和方法上具有创新性、多样性。问卷调查显示:在老年医学部分章节中采用以视频为先导的逆向法教学,实验组学生对于“是否比传统课堂讲授教学灵活有趣”给予肯定回答的占95.7%,说明逆向思维教学模式有利于学习兴趣的产生,鼓励学生做主体,做到了从“被动接受”到“主动学习”的转变;不仅可以使学生的学习处于发现问题——产生疑问——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再发现问题的循环中,同时也可拓展了学生的视野和思维空间,使教学活动充满活力和兴趣,学生的学习处于积极主动的兴奋状态。当学生对知识产生兴趣时大脑会形成优势的最佳兴奋中心,对事物的反应、思维活动积极有效,对教学效果大有益处,对学生团队精神和交流能力的培养亦有不可小觑的作用。临床工作中与患者交流是正确诊断及治疗的必要前提,而部分大学生性格较内向,羞于和人交谈及当众发言,我们采用逆向法教学,让学生以学习小组为单位,每个问题由小组成员协商后轮流发言,鼓励学生的合作及交流。姚群秀的教学实践也证明,逆向法教学在老年医学见习教学改革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它能使学生更有效地接触患者,与患者交流,增强学生自学和主动学习的意识和能力;此外,学生同老师的交往相对于传统模式教学更为融洽。教师与学生、学生与学生之间进行合理的交流和对话,交互作用,发生思维的碰撞,以促进学生积极思考,启迪学生心智发展的过程才能称之为有效的教学过程,因此,作为教师,应该是“引导学生走向知识”,而不是“带着知识走向学生”,此外,高综合素质的带教老师是开展老年医学课程逆向思维教学的必要前提,这要求带教老师有丰富的临床经验和专业知识。教师首先要根据教学内容精心安排准备视频、幻灯,设计问题,使学生从教师的提问中学到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思路;其次,要对自己讲授过的课进行回顾与评价,分析教学内容是否适合学生的实际接受水平,是否能有效地促进学生的发展,在哪些方面有待改进,再寻求解决问题的对策;优化教学方法,丰富自己的教学经验,使以后的教学能达到最佳效果。教育的变革势必会引起学生学习方式的变革。逆向法教学模式使学生能够从顺向思路的相反面去思考问题,对于学生的发散思维的培养有一定的意义,学生能够从现有的信息中尽可能地扩展开来从不同的方向和层次去着手思考,进而结合具体病案学习相关知识分析综合,最终达到获得临床思维及终生学习的能力。本文问卷调查结果显示:实验组55.3%学生认为逆向教学法应用于老年医学课程能够提高独立分析临床问题的能力。 综上,我们此次尝试将逆向法的教学模式应用于老年医学教学,收到了可喜的效果,此方法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传统课堂授课教学方法的僵硬,但却不及后者对于知识概括的全面性,因此逆向教学法在临床教学中的运用还需不断完善。临床教学中应将二者有机结合以提高医学生的成绩。 老年医学论文:以病例为基础的学习联合任务驱动模式在老年医学痴呆教学中的应用 对以病例为基础的学习(CBL)联合任务驱动模式在老年医学痴呆教学中的应用进行了初步探索。以路易体痴呆教学活动为例,探讨了CBL联合任务驱动教学模式的特点、在老年医学教学中的应用、优势及注意事项等应用体会。CBL联合任务驱动教学模式显著提高了教学质量,为教学实践改革提供经验。 任务驱动教学模式老年医学痴呆痴呆是老年医学教学中的一个重点及难点。鉴于疾病的特殊性(确诊相对困难、患者不能配合、家属不愿暴露隐私等),在以往对本科生、研究生或青年医师的教学中,教员多采用传统教学模式即从病因、病理、临床表现、诊断、鉴别诊断、治疗原则及预后等方面对疾病进行系统阐述,学生对疾病的认识仅停留在被动接受阶段,教学效果不够理想。我们在教学实践改革中,将以病例为基础的学习(Case Based Learning,CBL)联合任务驱动模式应用于老年痴呆临床教学,较好解决了目前临床教学中所存在的实际问题,显著提高了教学质量。我们在此以对老年病科住院医师的继续教育为主,结合路易体痴呆教学活动实例,说明CBL联合任务驱动模式在老年医学痴呆教学中的应用。 一、CBL联合任务驱动教学模式的特点 CBL,是教师采用病例为学生提供模拟临床环境,通过小组讨论式教学,帮助学生尽早形成临床思维。任务驱动,是教师根据教学目标将所要学习的知识设计于若干任务之中,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通过分析、完成任务的过程,获取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技能,同时学习新知识。两者都是教学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而发展形成的全新教学模式,完全可以根据教学需要有机结合。CBL联合任务驱动教学模式的核心是“以病例为基础,以任务为驱动,以学生为主体,以教师为主导”,以典型病例讨论为内容,通过任务来诱导、加强和维持学生的学习动机,可以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培养学生的自我学习能力和创新能力。比传统灌输式的临床教学模式具有优势,有效提高了教学质量。 二、举例说明CBL联合任务驱动模式在老年医学痴呆教学中的应用 1.选择病例 选择痴呆典型病例是本教学模式实施的关键,可以选择现有病房、门诊患者,也可采用标准化病人等多种方式。鉴于老年痴呆疾病的特殊性,我们多选择资料相对完善的住院临床确诊病例,制作成多媒体形式。 例如,男性,84岁,离休前为报社主编,主诉“进行性认知障碍5年、行动迟缓9个月”。患者于2007年(79岁)开始出现经常叫不出熟人的名字、常用物品不易找到、购物时常忘记付钱。之后经常“犯糊涂”,如数钱时把100元当作10元、在熟悉的地方迷路、不会和小孙子一起算算数,熟练的棋牌游戏也不会玩了。2010年(82岁)起时有幻觉,经常说“家里来了两个穿花衣服的女人看望我,之后就出门了”“病房里来了很多人,带来鲜花和水果”。夜间躁动不安,睡眠差,重复做一些无目的的动作,曾服用氯硝西泮2mg后嗜睡近1天。2011年5月(83岁)起逐渐出现行动迟缓、表情呆板、步伐小、行走不稳、肢体肌张力增高、书写时手抖,且逐渐加重。目前记忆力、定向力、计算力均差,时常发呆,兴趣减少,与外界接触减少,多次出现跌倒和晕厥。认知症状时好时坏,好时每天在走廊散步、可简单回答问题、能分辨白天黑夜、知道住在哪个医院、待人礼貌,坏时很少活动、少有主动言语、衣服穿反了或尿裤子了也无所谓。初步诊断:路易体痴呆(dementia with Lewy bodies,DLB)。 2.设计任务 教师首先明确本次教学的主要任务为对DLB的学习。提前确定这个临床比较典型的在院病例作为一个大的教学任务布置给学生,教师可以先对病例进行精简分析,为深入学习起到承上启下的作用。以这个任务为活动中心,将大任务进行逐层分解,本着实用和激发兴趣的原则,细化出若干问题形成一些具体的小任务,将所要学习的知识点巧妙隐含于小任务中。学生要完成大任务必须从每个小任务入手,在完成任务的过程中达到学习知识的目的。本案例提出如下小任务:(1)DLB认知障碍的特点;(2)诊断标准;(3)该患者具有哪些典型临床表现支持诊断;(4)可以帮助诊断的辅助检查;(5)哪些疾病可以出现认知功能障碍,与DLB的鉴别诊断;(6)治疗方案。以上几项小任务把DLB的教学要点都概括了。通过设计任务,使学生带着明确的任务目标在真实的教学活动中探索学习。每个学生重点负责一个小任务,由病例的主管医生负责汇总。 3.分析任务 任务提出后,先让学生进行讨论,分析任务所覆盖的新、旧知识点。教师针对重点、难点进行引导,提示解决问题的思路,指引完成任务的途径。在教师的适当启发和帮助下,由学生为主体找出解决问题的关键点。针对本案例各项小任务分析如下:(1)认知包括五大领域,各自具有解剖和生理基础,结合DBL病理生理机制分析其认知障碍的特点;(2)DLB诊断标准的提出经历了三个阶段,由Nottingham、Newcastle到最终的DLB协会制定的临床诊断标准,其核心是什么,有何进步;(3)该患者临床表现具体在神经系统的定位诊断,与诊断标准支持与不支持的情况,还需要补充那些资料;(4)神经影像和神经电生理对诊断可能具有参考价值,那么头颅MRI、PET、睡眠脑电图等具有哪些特征性表现;(5)认知障碍的病因分类,其中变性病性痴呆包括哪些疾病,各自损害的认知领域有何异同,DLB的认知损害是怎样的;(6)结合DLB的病因和发病机制了解治疗原则,在具体病例的治疗中遇到哪些问题。以上分析任务的过程,即为解决、完成任务理清了一条清晰的思路和途径。培养了学生在明确的任务引导下研究问题的能力。 4.完成任务 完成任务是本教学模式实施的核心。要求教师创造充分的条件,提供必要、及时的指导和帮助,引导学生在看中学习、做中学习、讨论中学习,使学生真正成为学习的主体,通过完成任务获取知识、习得技能。例如在本案例完成任务过程中:(1)鼓励学生在可能的情况下亲自去查看病人,增加对疾病的感性认识,补充完善病史和临床资料,即所谓“向病人请教”以获得对于完成任务有帮助的信息;(2)需要对认知损害领域做更加深入细致的分析时,可以请教师协助完成专项神经心理测试;(3)对于“标准”“原则”性的内容,可以独立通过医学方面的教材书籍、期刊杂志、网络论坛等多种途径查找资料,尤其要重视对新理论、新进展的解读;(4)对于较复杂的问题如DLB治疗中抗精神病药物的使用等,可以向其他临床医生或专家教授请教,还可以自发组成小组讨论,即通过“协作”的方式完成;(5)需要获取有参考价值的辅助检查结果,如通过PET观察脑内葡萄糖代谢异常及多巴胺功能障碍、通过睡眠脑电图评价快动眼睡眠行为异常等,由教师出面与相关辅诊科室协商完成,尽量为学生创造更多的获取知识的平台。完成任务阶段使学生自我培养了良好的学习和思维方法,提高了解决问题的能力。要求学生完成任务后撰写书面报告。 5.总结评价 教师组织学生集体讨论,学生汇报各自对任务的分析、见解。通过讨论,各抒己见、集思广益,把学习活动引向深入。由病例的主管医生尝试组织、归纳众多观点和解释,形成初步结论。教师根据学生的讨论情况,有针对性地给予指导,综合任务的各方面知识点进行总结归纳和补充完善。最终完成对DLB这个大任务目标的学习。最后还要对学生的任务完成情况给予评价,可通过自评、学生间互评、教师点评等方式对学生的学习态度、创新精神、信息能力、协作意识等进行打分。例如,在本案例中,一位学生完成小任务“(1)DLB认知障碍的特点”时,全面地将DLB与其他各类型老年常见痴呆如阿尔茨海默病、帕金森病痴呆、血管性痴呆、进行性核上性麻痹、额颞叶痴呆、皮质基底节变性等疾病,分别从学习和记忆、语言、视空间、判断和执行功能、人格等五大认知领域给予总结和比较分析,并制作成表格,既内容全面、又条理清晰,在比较中突出了DLB认知障碍的特点。另一位学生完成小任务“(6)治疗方案”时,恰好参加了院外一个关于痴呆精神和行为症状的研讨会,将DLB精神行为症状的治疗从非药物性神经心理干预和抗精神病药物治疗两个方面进行了系统论述,尤其带来了其他医院精神病专家对抗精神病药物的独特见解和宝贵经验。这些任务的完成得到教师和其他学生的极高评价。 三、CBL联合任务驱动教学模式的应用体会 使学生的理论知识和临床应用相结合,培养学生在临床实践中面对具体病例时,如何收集、了解病情,如何从错综复杂的病情中准确地分析、归纳、鉴别、判断,从而抓住主要问题,做出正确的诊断和处理,锻炼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技能,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培养学生科学的临床思维能力。强调学习是一种积极主动的探索过程,有利于激发学生主动学习兴趣,兴趣是最好的老师,调动学生的主观能动性,提高自学能力、创新能力,增强学生主动获取知识的能力,使学习的广度和深度提高。鼓励学生互相学习、讨论与交流,培养学生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合作意识。这些对于提高学生的临床工作能力非常有利。 我们的教学活动,采取初次讨论提出病例、设计任务和分析任务,中间有5~6天时间由学生去完成任务,再次讨论时总结评价任务。一个完整的CBL联合任务驱动模式教学活动需要1周时间完成,有效保证了教学的深入细致和实际效果,另外也使学生能够充分享受这个主动学习的过程。 应用中的注意事项:病例的选择应有利于学生学习和思考,难易适中。围绕教学内容及重点、难点设计任务,以临床诊断、鉴别诊断、治疗原则为主,适当涉及病理生理、解剖和病理等基础知识,用于引导学生学习。任务设计应是难度递进式的,注意知识点之间的联系和逻辑关系,注重任务的形式多样性和生动性,以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 老年医学论文:从“老年病学”到“老年医学” 自1999年我国进入老龄化社会以来,人口老龄化已给我国的发展带来了深刻的影响。预计到2015年,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将达到2.16亿,约占总人口的16.7%。随着年龄的增长,人体各组织器官老化,抵抗力、免疫力等下降,容易发生各种疾病,而且年龄越大,同期患各种疾病的概率越高;老年疾病的诊断与治疗有其特殊性。对医学生而言,如何了解老年医学的基础知识,掌握老年疾病的特点,对今后的工作大有帮助,《老年医学》一书作为医学本科生的教材,全面系统的介绍老年医学相关知识,为临床医生掌握老年疾病的诊治提供支持。 老年医学作为临床医学中的一个新的分支学科,它不只研究老年病,而且涉及人类衰老的基础理论研究以及老年医学教育的研究。这就要求教材要从单一的“疾病”向整体的“学科”转化。这本书的编者大多参与了前两版《老年病学》的编写,前两版在介绍时更注重疾病的治疗,编写方式上简单明了,深受院校老师的欢迎,发行量也不错。在本教材编写的初期,书名还是考虑《老年病学》,主编希望能延续前两版的品牌优势。但在参考了国内同类教材的基础上结合目前临床工作的特点,主编认为,从学科的发展来看,如果只是在前两版的基础上补充疾病的治疗,不能更好地体现老年医学这一学科的发展,因此书稿最后更名为《老年医学》。在编写时,编者结合多年来进行“老年病学”教学的实践和经验编写具体内容。内容编排上注重系统性,从老年病人的评估、老年人合理用药、老年人常见疾病的特点、诊治与预防等常见问题进行了阐述,同时增加了老年营养、老年护理与康复的内容。力求在充分展现教材的系统性、思想性、科学性、先进性和实用性的基础上又具有新颖性。 作为医学教材,重要的是如何把理论与临床结合好,本书的作者均是多年从事临床与教学工作的一线人员,在编写过程中,作者不仅仅考虑如何教会学生掌握老年疾病的相关知识,更重要的是指导学生学会疾病的基本诊疗方法。在编写初期,主编参考了目前已出版的老年医学图书,取长补短,除了理论知识的阐述,作者增加了具有临床指导价值的大量循证医学证据。例如在讲述糖尿病的治疗,作者会介绍相关的药物临床实验数据,为临床医生选用药物提供参考。 在拿到书稿初审后,编辑起初觉得全书不像传统的教材,书中介绍国内外最新的诊治指南、新的诊疗方法、临床药物使用的最新研究结果,在某种角度来看有些小专著的意思。就这一点还和主编专门沟通,是否这样编写出的书稿内容过深。主编就这个问题和各位编者作专题讨论。来自临床一线的专家在参考了国外相关教材的基础上,结合目前的教学实践,最终达成了共识: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医学治疗的方法也不断变化,而临床疾病的变化也是多种多样。传统的编写模式知识介绍了最基本的知识,对临床工作的指导性不强。为了使教材与临床工作更加贴合,最好加入了大量最新的科研结果;同时对于一些疾病的治疗也不仅仅给出一种方案,而是会介绍目前能收集到的、被确认的治疗。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教材编写滞后于临床工作的弊端,对临床工作人员有很强的指导性。例如在讲解老年人高血压的治疗时,书中不再是简单介绍国际推荐的降压标准,而是会补充一些降压治疗的最新观点,全书的内容读起来更贴近临床。 对于刚刚接触医学的人而言,最初都会按照课本机械的看待疾病,而忘记了疾病不是一成不变,它会因人而异;即使同一个人在不同条件下,疾病的表现也不一样。教材是学生接触疾病的第一步,如果在第一步的时候就让学生理解疾病的变化与最新的研究进展,学会用辩证和发展的眼光看待疾病,对学生的成长大有裨益。正是考虑到这一点,作者会根据疾病的发展添加国内外最新的老年医学及相关学科研究的新技术、新理论和新观念,介绍该领域研究的热点及发展趋势,使内容能够充分反映老年医学的最新进展。学生在学习的过程中了解本学科最新发展和需要解决的问题,为今后的发展也奠定基础。 老年医学论文:龚廷贤老年医学学术思想探析 【摘要】从《寿世保元》一书中探析龚廷贤在老年医学方面的学术思想特点:元精亏乏,脾胃虚损是引起衰老的主要机制,保精节欲,摄生养性,调理脾胃为延缓衰老的主要措施;对老年病的治疗多以补益立论,尤重脾肾。 【关键词】龚廷贤;老年医学;摄生养性;补益脾肾 明代著名医家龚廷贤,有医林状元之称。所著《寿世保元》一书是他继《万病回春》、《种杏仙方》、《鲁府禁方》等书之后的又一部综合性医学名著,被后世医家广为推崇流传。“保得人身之元神元气,从而达到仁寿之域”是该书的核心学术观点,更重要的是为人们提出了防病治病,养生保健,颐养天年的方法。龚氏治疗老年疾病多以补益立论,独专脾肾,尤重肾阳。书中有专论老年摄养的“老人论”,探讨衰老机制的“衰老论”,对老年病的防治有理有方,集防、治、养于一体,简明实用,可谓开创了老年医学之先河。 1 元阳元精内乏,脾胃气弱是衰老的主要机制 虽然人体衰老是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而脾肾两脏起着关键性的作用,一为先天之本,一为后天之本,历代医家对肾与天年的关系均十分重视。《内经・上古天真论》在关于各年龄阶段表现的论述中就有七个地方提到肾的作用:“女子七岁肾气盛,三七肾气平均,丈夫八岁肾气实,二八肾气盛,三八肾气平均,五八肾气衰,八八肾脏衰”。虞抟在《医学正传》中总结为“肾气盛则寿延,肾气衰则寿夭。”龚氏在此基础上提出衰老与肾的关系:“夫二五之精,妙合而凝,两肾之间,白膜之内,一点动气大如箸头,鼓舞变化,开阖周身,薰蒸三焦,消化水谷,外御六淫,内当万虑,昼夜不停”。这就是其后被张景岳、赵献可反复强调的肾阳,命门火的重要作用。也正是由于这样昼夜不停的运行、消耗,便渐致“八面受攻,由是神随物化,气逐神消,营卫告衰”。人体便由壮而衰出现一系列老化症状:“七窍反常,啼号无泪,笑如雨流,鼻不嚏而涕,耳无声蝉鸣,吃食口干,寐则流涎,溲不利而自遗,便不通而或泄”。这样元阳一亏,阳损及阴,随之出现“真阴妄行,脉络疏涩”。所谓真阴妄行,因老年人阴精易亏,相火易动,煎熬阴液,阴虚则病,即《景岳全书》所说:“阴虚即精虚,精虚则气无所依,生化之机息矣”。之所出现脉络疏涩者,乃真阴妄行,虚火内生,气虚血瘀,脉络瘀阻,血中瘀浊,如此则可发生中风、心痛、胸痹等心血管类疾病。龚氏认为这些都是由于肾之阴阳不足而构成对老人的严重威胁。因此在“保生杂忌”一节中进一步强调“年高之人气血即弱,阳事辄盛,必慎而抑之”。阐明了节欲保精是长寿的一个重要环节。现代研究也证明中医的“肾与性激素环境密切相关,若施泄无度,必然造成性激素代谢紊乱,认为性腺激素与老年人的许多疾病的发生均有一定的相关性,通过补肾治疗不但可以改善疾病症状,而且能调解性激素代谢,可见肾气虚损确是某些老年病及衰老的一个主要机制。 龚廷贤在论述衰老时还特别注意脾胃的作用,以及饮食与脾胃功能的关系,主张“人以胃气为本,凡善调脾胃者当惜其胃气,气健则升降不失其度,气弱则稽滞矣”。他很崇尚李东垣的脾胃学说,书中多处引用李东垣的学术观点,归纳脾胃内伤的原因为三点:一曰饮食劳倦即伤脾;二曰嗜欲而伤脾;三曰饮食自倍肠胃乃伤。阐述肾与脾胃的关系认为“若肾气壮,丹田之火上蒸脾土,脾土温和则中焦自治,则能进饮食也”,“补脾胃不如补肾”,“运食者,元气也,生血者,饮食也”。在此基础上故提出:“凡老年之人,当以养元气,健脾胃为主”,“人知饮食所以养生,不知饮食失调亦以害生”。基于此,他总结出完整的饮食卫生,保养脾胃功能的方法:“饮食无论四时,常令温暖,夏月伏阴,暖食尤宜,不欲苦饱,大饮则气乃暴逆,不欲食后便卧及终日稳坐,食后以手摩腹数百遍,缓行数百步,食饱不得速步,不欲夜食。不欲极饥而食,食不过饱,不欲极渴而饮,饮不过多”。因脾胃为后天之本,气血生化之源,如不注意调摄脾胃,规律饮食,不讲究饮食卫生,便可造成“筋脉横解,气乃暴逆,荣卫不行,气血凝滞”,“气血失常,卒然不救而不能以臻遐龄”。现代医学对衰老机制的认识虽有多种说法,但肾虚渐亏,脾胃气虚仍为其核心和根本。总之从《寿世保元》中可见龚廷贤阐述老年病因病机的许多独到之处,承前启后,对后世研究老年疾病及老年医学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2 保精节欲,摄生养性是延缓衰老的基本措施 衰老是不可抗拒的自然法则,龚氏认为那种单纯依靠补药来延年益寿是“如灯添油”。因此特别强调平时保精节欲,摄生养性,保持身心健康对延缓衰老的重要性。由于他重视肾精对衰老的影响,故而对早婚、早育、弱婚、纵欲等的危害性有精辟地见解。“男子以精为主,女子以血为主,故精盛则思室,血盛则怀胎;男子破阳太早则伤其精,女子破阴太早则伤其血,精未通而御女以通其精则五脏有满之处,异日有难状之疾”。年老之人不可恣情纵欲,要节制房事,指出饱食、大醉、愤怒、恐惧、疲劳后及疾病未瘥、月经未断等均不可入房,否则伤其元精元气。如此“一度一泄,一度火灭,一度增油,若不制而纵欲,火将灭,更去其油”。明确指出早婚及纵欲可造成“五体不满及难状之疾”,结果是“油尽灯灭”。因此主张弱男羸女必须“待壮而婚,及时而嫁”。 龚廷贤同时提出老年人在日常生活中须注意六戒并把复杂的养生方法总结为延年良箴:“四时顺摄,晨昏护持,可以延年;三光知敬,雷雨知畏,可以延年;孝友无间,礼义自闲,可以延年;谦和辞让,损己利人,可以延年;物来顺应,事过心宁,可以延年;口勿妄言,意勿妄想,可以延年;勿为无益,常慎有损,可以延年;行往量力,勿为形劳,可以延年;坐卧顺时,勿令身怠,可以延年;悲哀喜乐,勿令过情,可以延年;寒温适体,勿侈华艳,可以延年;动止有常,言谈有节,可以延年;诗书悦心,山林逸兴,可以延年;儿孙孝养,僮仆顺承,可经延年……”。这此良箴,是他受道家“清静无为”思想的影响和在《内经》养生观的指导下总结出的具体运作方法,虽有一定的局限性,但它完全符合老年人的生理、心理特点;也是人们长期以来践行着的养生之道。它不但有深刻的医学道理,而且也贯穿着中华民族古朴的道德观和养生观。指导老年人应当外适六气,避六淫,内调七情平和心态,保持身心健康,保持与社会、环境、自然界的高度和谐,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薄滋味,省思虑,节嗜欲,戒喜怒,惜元气,简言语,轻得失,破忧沮,除妄想,远好恶,收视听”。诗云:“惜气存精更养神,少思寡欲勿劳心,食唯半饱无兼味,酒止三分莫过频;每把戏言多取笑,常含乐意,莫生嗔,炎凉变诈都休问,任我逍遥过百春”。这是龚氏作太医院吏目时阅读了大量皇宫医籍后结合自己实践归纳的修身养性真言,言简意赅,通俗易懂,从现代医学来看这些都是强调身心医学的特点,突出了调节情志的作用,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中华民族养生的特点。“酒止三分莫过频”是他对饮酒的主张,他并不是一般的反对饮酒,在“饮酒丧身”论中指出酒能“行气和血,乃陶情性,壮精神,辟疫疠”,“过则耗伤血气也……,伤于形,乱于性,颠倒是非,皆此物也”。他认为饮酒过量可引起心痞痛、臌胀、黄疸等疾病,这与现代医学对嗜酒致病的认识是一致的。 3 温补脾肾是治疗老年病的重要法则 龚廷贤在《寿世保元》中以补益立论,喜用温补长于虚损的治疗。“人之正气不足曰虚,复纵嗜欲曰损,致病之因有六:一曰气,二曰血,三曰精,四曰神,五曰胃气,六曰七情忧郁。六气委和,则各司其职,曰无病,失养违和,阴阳偏胜克剥,则诸病生焉”。“应事太烦,则伤神,喋谈朗诵,饥而言多则伤气,纵欲思想则伤精,久视郁怒则伤肝,饮食劳倦则伤脾”。这就是他以补益立论的理论基础。对老年病证论,从脾肾辨证居多,所立的常用方如:八仙长寿丸、八味丸、补中益气汤、八仙斑龙胶、五子益肾养心丸、归茸丸、长春不老仙丹、补精膏、千金封脐膏、万病无忧酒、长春酒等一系列方剂,都体现了他的学术思想,谴方用药独具匠心,加减变化,灵活多样,所附验案,理法方药浑然一体。全书涉及老年病证治三十多种。病证虽然纷繁,撰著提要钩玄,学后一目了然。龚氏善用阳春白雪糕,认为:“凡年老之人,当以养元气,健脾胃为主,每日三餐不可缺此糕也,王道之品,最益老人”。并详细地介绍了此糕的制作方法:“白茯苓去皮,怀山药,芡实仁,莲肉去心皮,各四两,共为细末,陈仓米半升,糯米半斤,白砂糖一斤半,将药米二末用麻布袋盛,放甑内蒸极熟取出,放簸箕内却入白砂糖同搅极匀,揉作一块,用小木印印作饼子,晒干存贮,男妇小儿,任意取食,妙不可言”。龚氏将该方的主治功用、制作方法,疗效尽皆列出,巧妙的将药疗和食疗结合在一起,实属首创。龚氏在应用八仙长寿丸治疗老人筋痿无力,食少痰多,喘咳时指出:“腰痛加木瓜、续断、鹿茸、当归;消渴加五味子、麦冬各二两,下元虚冷,转胞不得小便,膨急切痛用泽泻,去益智;诸淋沥,数起不通倍茯苓,去益智,夜多小便者加益智一两,减茯苓一半”。在补中益气汤条下加减变化达二十多种。这种临证化裁,通权达变的用药方法和脉案撰写方法仍为当今临床医生效仿。这些都体现了龚氏以补益立论,对老年病的证治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又如治疗老年人“皮风疥癣瘙痒”(类似于老年性皮肤瘙痒症),以藜芦根为末,脂油调搽即愈。治疗“年老耳聩”用蜈蚣粉等专方治专病,简明扼要,均反应了他对老年病的辨治精神。此外,龚氏还介绍了呼吸静功及六字诀方法,论述详尽,有原理,有具体操作方法和对应病证,有方法上层次清晰,一读便可照做,这些都体现了龚廷贤在老年医学方面的学术特点,对后世研究老年医学奠定了基础。 老年医学论文:老年医学面临十大挑战 西班牙《趣味》杂志刊登的文章认为,医学不是寻求平庸的长寿,而是要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老年医学面临十大挑战,这十大挑战是: 1、认知能力减退。阻止老年人的认知能力减退和由此而产生的行为问题是老年医学的优先目标。目前,对阿耳茨海默氏症的研究取得了明显进展。通过检查患者组织中淀粉状朊的情况,可以早期诊断这一疾病。另一方面,查明早期症状的技术也提高了。例如,人们已经知道,许多征兆在疾病出现之前很久就已经出现了。对这种征兆的关注大大提高了诊断能力。在治疗方面,在阻化剂的应用方面付出了极大的努力。另外,人们还发现银杏树的成分对这种疾病的患者有某些潜在的好处。 2、抑郁症。老年医学面临的一个重大挑战便是抑郁症,它是系统地影响老年人的病症之一。这种不适首先表现在认知能力上,特别是注意力上,它不仅会造成极大的痛苦,而且还会引起其他疾病,如血管梗塞。 3、行动。老年医学已开始把观察行动的灵活性作为诊断时应考虑的一个因素。行动和反应速度的下降是体能全面下降的信号。另一方面,如果坚持长时间的散步,就能大大改善其他方面的功能。 4、营养。人步入老年后,营养模式发生了改变,这往往会造成身体状况的恶化。饭量的减少,特别是吃零食习惯的消失,会导致摄入营养的大量减少。一些老年人最终出现了厌食症。因此,有人建议,把有“食欲激素”之称的多肽激素Ghrelin作为西方老年医学常用的治疗药物。 5、激素。关于时间的流失对人体特别是女性造成的后果,人们最熟悉的是激素的变化。从理论上说,从外部提供激素是防止衰老的一种极好策略。但众所周知,某些治疗方法会产生严重的副作用。某些激素如黄体酮、睾丸激素的服用效果仍受到争议,其在老年医学中的作用也是最有吸引力的研究项目之一。 6、虚弱。近年来,老年医学已开始把虚弱作为关注的重点,因为虚弱是丧失官能的重要前兆。问题是导致虚弱的原因是极多的,如认知能力衰退、糖尿病以及血管疾病等。其治疗方法集中于两个方面:通过体育锻炼加以预防以及发现早期症状(如摔倒次数的增多)。 7、心脏。这是老年医学的核心课题。几乎50%的老年人出现了某种心脏功能的减退,因此监测心脏和血压已成为老年医学的日常项目。但在某些情况下,对老年人进行特殊的监护是非常必要的。老年人的高血压同年轻人的高血压有所区别,老年人的血压需要精确的计算和复杂的监护。在这些病人中,经常会出现血压不稳定的现象。 8、免疫系统。免疫系统随着年龄的增加而退化是众所周知的。导致这种状况的原因之一是摄入的蛋白质减少。因此,增加营养是防止这种现象的有效方法。但另一方面,老年人也最容易受新出现的传染病的影响,如非典。因此,在治疗这些疾病的规划中,设立老年人的专用医疗点是必要的。 9、生活质量。幸运的是,“不是要延长寿命,而是要使每年都活好”已经成为人们日常的话题。也就是说,老年医学的一句名言已扎根于大众心中:医学不是寻求平庸的长寿,而是要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 10、医疗体系。老年医学面临的最后一个挑战是拥有满足所有该科医生愿望的基础设施:成为医疗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制定长期跟踪病人的计划;像儿科医生和家庭医生一样,在老年患者生命的许多年内对其进行监护。 西班牙老年医学研究会的报告显示,现行医疗模式不能满足就医最多的65岁以上老人的需求。人口结构的变化要求医疗模式的变革,但这种变革的速度好像不够快。马德里格雷戈里奥・马拉尼翁医院的医生洛佩斯说:“30年来,医疗体系一直是为治疗成年人的某一种具体疾病而设计的,不会产生整体疗效。”但现在,到医院同时看多种复杂疾病的老年人的比例增加了。老年医学专家认为,30%的老年患者在离开医院时病情加重了,也就是说,医疗体系没有满足他们的需求。 老年医学论文:老年医学科临床带教体会与思考 【摘要】 老年医学科是一新兴学科,临床一线教师做好该学科的临床教学工作,对提高老年医学人才的培养质量、促进老年医学整体水平的进步、延长人类寿命、提高人们生活质量具有重要作用。在实习生带教工作中,采取教学查房、病例讨论、读书报告与专业讲座、出科考核等举措,对培养老年医学实习生临床思维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 老年医学;临床带教;医学教育 老年医学科临床实习是老年医学高等教育的重要部分,培养高等老年医学人才的关键环节,本科生、研究生教育已成为医科大学教育的基础与主体,基础课程部分学习在大学中多以死记硬背的方式完成,必须再经过一到两年的临床实习,才能使基础课程灵活地应用于临床诊疗过程中[1-2]。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进步,医学模式由单一的生物模式向新的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模式转变,出现了许多心理医学和社会医学方面的知识。老年医学科是一新兴学科,服务对象主要是高龄甚至超高龄的老年人,故老年医学科临床一线教师做好该学科的临床教学工作,对提高老年医学人才的培养质量、促进老年医学整体水平的进步、延长人类寿命、提高人们生活质量具有重要作用。 我院老年医学科收治的患者常为心血管疾病合并肺部感染、恶性肿瘤、痴呆、神志不清等多种疾病,年龄在80岁以上的达到50%以上,70岁以上的达到92%左右,其中 75%的老年患者完全不能自理,能部分自理仅占20%。结合老年医学科的自身特点,我们制定了一套老年医学科的临床带教方案。 1 教学查房 随着检查技术的日新月异发展,在促进医学的进步的同时,却削弱了实习医生的临床思维及动手能力,他们往往重视各种化验检查,忽视了最基本的询问病史、体格检查,造成病史采集简单粗糙,对发病过程、症状的具体性质等描述得过于简单无序,不注重发散思维,不重视鉴别诊断的问诊。对患者进行体检时因检查手法和顺序不规范,常常不能及时发现阳性体征。因此,教学查房规范化对于提高实习生、低年资住院医生的临床实践技能,培养临床思维能力具有重要意义。我们老年医学科制定了每周三或周四进行一次教学查房的制度。在每次教学查房前,首先挑选比较典型的病例,如高血压、心脏瓣膜病、冠心病等,查房主任床边询问病史、对患者进行全面的体格检查,全面掌握患者的疾病情况。发现阳性体征,则让实习医生亲自体会,加深印象,并让实习医生结合该患者的病情提出自己的诊断、鉴别诊断及后续治疗思路等。 2 病例讨论[3] 病例讨论是在临床实践中训练医学生及住院医师的临床思维的重要方法之一。病例讨论在临床教学中具有以下三个方面的重要作用:(1)加强实习同学对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的掌握及运用,帮助实习医生建立和完善正确的诊断思维。例如,一个因“胸痛”入院的患者,就需要详细询问胸痛的部位,疼痛的性质,发作的持续时间、程度、缓解及加重因素,是否伴有发热、咳嗽、咳痰、呼吸困难、血压升高,有无外伤史等。这就要求医学生掌握能引起胸痛的相关疾病的基础知识,如心绞痛、心肌梗死、反流性食管炎、气胸、主动脉夹层等疾病发作特点,提出鉴别诊断方案,为做出正确诊断,需做心肌酶学、心电图、胸部CTA等辅助检查。(2)培养提高医学生的创新能力。老年医学教育工作者在教授实习生基本知识、基础理论的同时,还应注重引导同学如何围绕病情展开思考,如何层层推进逐渐得出正确的结果。在引导同学正确的思维方法的同时激发同学的创造性思维,对提高学生的想象空间具有相当大的促进作用。比如上述胸痛患者,大家一般都会考虑到胸部疾病,还要进一步启发学生思考是不是还可能有腹部疾病引起胸痛呢?如胆心综合征?(3)寓德育于智育之中,加强医学生的医风医德教育。由于老年医学服务对象的特殊性,决定了临床教育在医德教育中言传身教的重要性。临床病例讨论中,集体查房时带教老师应作出榜样,以患者为中心,注意尊重、爱护患者,保护患者的隐私,与患者换位思考,设身处地为患者考虑,真正做到急患者所急、想患者所想、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 3 读书报告与专业讲座 在临床实习期间,除了在临床见习真实病例外,还应鼓励实习同学们积极学习各专业理论新进展,以每周一次读书报告的形式促进他们学习。如我院老年医学科每周一次的读书报告内容有:华法林的应用进展,可达龙的应用共识,他汀类药物的研究进展等等与临床实践息息相关。另外,还组织带教老师们的专业讲座,如室性心律失常诊治指南,心衰防治指南,老年高血压的特点等等,通过精心制作课件,运用多媒体技术平台,生动表现本学科的新观点、新进展,使实习医生学会辨证分析,学到许多与临床实践相关的新知识,有效地激发他们的学习兴趣。 4 出科考核 老年医学科分为老年心脏科、老年肾科、老年呼吸科、老年内分泌科、老年消化科、老年ICU科,老年神经科等七个三级学科,实习生在每个科室轮转时间3个月左右,为了检查在各科轮转学习中是否真正掌握了该专业的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原则,由科室统一安排,进行出科考核。这种出科考核以床边询问病史、体格检查、书写病历为主,以动手操作为辅,最后由带教老师提问出相关理论问题。通过出科考核这一环节,使实习同学对每个学科都有所了解,不会出现重此薄彼的偏科现象,理论知识更加全面。 总之,通过上述举措,老年医学科实习生、住院医生培训更加规范,基本知识、基础理论、基本技能更加坚实,为培养下一代年轻医学人才贡献了一份力量。
浅谈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实践教学模式: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实践教学模式探讨 摘要:公共事业管理专业自创办以来,实践教学模式的建构一直被社会各界和高等学校广泛关注。文章从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实践教学的实际困境出发,对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实践教学的模式进行了探讨,并对保证这一模式的相关条件进行了阐述。 关键词:公共事业管理 实践教学 模式 从1998年教育部调整普通高校本科招生目录,增加公共事业管理专业至今,全国已有三百多所高校设置了该专业。该专业设立之初即定位为:培养能够运用现代化管理理论、技术与方法,在文教、体育、卫生、环保、社会保险、社区管理等公共事业单位从事管理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经过十多年的努力,各高校在该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及培养规格、培养方案等方面都做了较为深入的研究和探索,使得该专业教学计划日臻完善,课堂教学内容逐渐向科学化、合理化方向迈进。然而,随着社会变革的加快,公共事业管理面临环境的变化,使得这一处于刚刚起步阶段的新专业还来不及紧跟时代的步伐,特别是在实践教学环节各高校普遍较为薄弱,实践教学过程中存在许多问题,这已成为培养应用型高素质公共事业管理人才的瓶颈。 一、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实践教学面临的困境 1.1 外部环境复杂 目前,我国行政体制改革明显滞后于经济体制改革,政府职能转变并没有到位,现有的事业单位改革尚未彻底,过去政府包揽的社会事务管理职能依然未能完全移交给公共管理部门,公共事业管理组织的的发展处于大的变革之中,这样的社会环境使得该专业实习难度增大,致使有很多学校的实习流于形式。 1.2 师资结构混杂 实践教学体系的完善必须拥有一支精干的教师队伍。作为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的教师,不 仅应具备较高的公共事业管理的理论知识,还应包括较强的公共事业管理的实践能力。目前公共事业管理专业教师,多是过去从事行政管理或其它学科的教学和研究,因工作需要才转型到公共事业管理专业,或者从学校毕业后直接走上讲台的,基本没有参加过专业的实践锻炼,大都缺乏公共事业管理方面的实践知识和实践经验,这严重影响了实践教学的质量。 1.3 内容设置随意 目前高校对公共事业管理内涵没有明确的科学认知,其专业方向的设置可谓是五花八门。部分高校是围绕教育部专业目录规定的文教、卫生、体育、环保及社会保险等方向开设的。也有少数高校的专业方向严重错位,如定为“房地产管理、行政管理、电子商务、政治学以及法学”等方向。部分高校至今没有任何方向,课程设置要么“无所不包”要么“偷工减料”,胡乱拼凑、随意性大。公共事业内涵的模糊认识以及专业方向的不明确,导致实践教学目标不明确,困扰着实践教学的深入开展和有效运作,致使实践教学流于形式,难以取得较好的教学效果。 二、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实践教学的出路探讨 1.1 认清实践的重要性及其基本路径 相比行政管理,公共事业管理更强调运用经济学原理和定量的方法去处理实际问题,而不仅仅是从政治、社会学的角度对问题进行分析,更加注重人才培养的应用性。从公管专业对学生的业务培养要求来看,它表现为较强的技术性和创造性,学生所学理论知识很大一部分必须通过实践教学方式转化为具体的技能才能得以熟练的掌握和运用,因此,公管专业实践教学体系的设计和实施对人才培养的质量至关重要。 然而,在我国当前高等教育普遍缺乏实践机会和场所已成为不争的事实,且不是某一个专业的个别现象,在短时间内也无法得到根本解决。在这一特殊条件之下,师生必须明确认知实践的基本路径,即实践应该包含有思维实践和行为实践两部分的,思维实践是行为实践的基础,特别是在行为实践受到更多客观因素制约时,思维实践就显得更为重要。所谓思维实践,即将课堂所学专业基础知识通过切合实际的案例分析、探讨解决身边的事件以实现初步的从理性认知到感性认知的转化。所谓行为的实践,即切身处地的参与社会实践,将思维实践后所获取的感性认知进一步应用于实践,在实践中实现感性到理性的第二次升华。 1.2 以实践地点为依据可以设置校内实践与校外实践 校内实践体系包含有案例教学、实验教学及毕业论文三个部分,在这一体系中教师的主动性尤为重要。首先,案例教学需要在课堂教学中引入案例分析有利于培养学生分析能力、想象能力、分辨能力和独立思考能力。它一方面引导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与方法对案例进行分析、推理,提出解决方案,从而改变被动、消极地接受知识的状况;另一方面,通过让学生自己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方式,培养学生主动学习、综合分析和创造性的解决问题的能力。采用案例教学的方式应按照循序渐进的原则,首先进行简单的单项案例分析,待学生有了一定基础之后,再进行综合分析,既可以采用书面分析形式,也可以采用课堂讨论。其次,实验教学实践。公管专业的实验教学必须以强化训练专业实用技术为特征,以利于培养学生技术应用能力、分析和解决实际公共管理问题的能力。有鉴于此,实验教学子系统以培养专门的实验技术能力目标,验证性的内容应大为减少,按照从初级到高级等的认识和实践过程构成一种能力体系。最后,毕业论文实践。公管专业毕业论文旨在锻炼学生发现、分析、研究、解决问题的能力,是对学生四年所学知识和能力培养的总检阅。毕业论文质量的高低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选题,应该鼓励学生将实践课程、社会实践和毕业实习中发现的问题,形成毕业设计选题,并要求指导老师在选题上下工夫,能够充分考虑论文中是否有实践的情况,鼓励学生进行社会调查、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并加强考核,建立一定比例的毕业论文淘汰制度,确保论文质量。 校外实践体系主要包含社会实践和见习实习两部分。社会实践系统以培养专业技术应用能力为主线原则,贯穿在整个大学学习期间,在不同的学习阶段因理论知识和技能掌握的程度不同,应有不同的形式,包括社会调查、社会服务、社会兼职等等,这些活动既可以学生单独开展,也可以以班或者社团小组的形式开展,既可以在课余时间开展,也可以在寒暑假以假期锻炼的形式开展。见习实习子系统。公管专业实践教学体系教学目标的实现必然导致走产学结合的道路。因此见习实习子系统的设计需要贯彻产学结合的原则,体现产学结合的特征。见习实习子系统是应用性人才培养的必需,更是社会与经济发展的必需。通过实习,实现产学结合、校企合作,共同研究公管专业培养方案、制定培养目标、实施培养过程,达到公管专业人才培养的根本要求。 1.3重视实践教学,加大经费投入力度 一方面,学校要给予实践教学关注和重视。公共事业管理专业是实践性很强的专业,为社会输送的是高素质的复合型、应用型人才。高校是组织开展实践教学的重要主体,思想上要高度重视实践教学在公共事业管理专业人才培养中的重要作用,高度重视实践教学环节。实践教学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方方面面。学校相关部门必须齐心协力、大力支持,才能确保实践教学取得实效。另一方面,要确保实践教学的经费投入。学校要加大投入力度,为实践教学提供坚实的物质保障。公共事业管理专业作为新兴专业,更需要学校加大人财物的投入。比如,实习基地的建立与维护、师资队伍培的培养、公共事业模式实验室的创建等。 浅谈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实践教学模式:公共事业管理人才实践能力培养与教学 【摘要】针对目前各大高校在对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专业方向、课程设置以及实践教学环节建设、教材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等一系列问题上存在的认识分歧,本文通过分析我国公共事业管理专业人才培养的现状,分析公共事业管理专业人才的培养应达到的几项基本指标,同时针对上述的培养要求,提出该类专业人才培养应实现的具体目标及在人才培养方式上的改善措施。 【关键词】公共事业管理 人才培养 教学发展模式 近年来,随着大学扩展,在校学生人数迅速上升,毕业生人数也逐年增加,大学生就业问题成为社会广泛关注的难题之一。自1999年东北大学、云南大学首批招收公共事业管理专业本科生以来,对有关本专业的完善的、统一的教学规范仍未确定。本专业作为一门所涉领域宽、实用范围广的专业学科,只有在教学与社会实践活动相结合的情况下,才能够切实增强学生的实际工作能力,才能真正增强学生的社会竞争力,真正实现零距离就业。针对此现状,本文在充分讨论公共事业管理专业人才培养现状的基础上,对该类专业的教学模式提出了改进方案。 一、公共事业管理专业教学现状及面临的问题 据调查得知,我国高校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建设的研究重点集中在教材建设方面,在社会实践能力方面十分薄弱,迫切需要进行社会实践教学环节的研究和建设。从国内研究结果来看,最为突出的问题是:各大高校对培养该类专业人才的“出口”定位不明确,培养目标模糊,教学模式不够完善。 ( 一 ) 现有教学模式难以调动学习的积极性,对实践教学不够重视。传统的教学模式无法充分调动学生的主动性,学生学习常常处于被动状态,创造性思维长时间缺乏,导致学生知识与社会实践方面的脱节。学生间普遍存在浮躁倾向,对实践教学采取盲从、应付态度,积极性、主动性差。 (二)校外社会实践环节缺乏实效性。该专业社会实践形式往往采取参观、参考、工作部门的人员讲课等形式。这种实践活动方式虽然有利于组织管理,但学生参与性不佳,不利于培养学生实践方面的能力。并且实习基地不能明确了解学生实习的目的,任务和要求,从而对学生的实习指导不够全面,导致部分学生实习效果一般,不能满足其自身预期达到的实习要求。 ( 三 ) 实践教学师资不足。社会实践主体虽然是学生,但老师依然扮演着指挥官的重要角色。学生社会实践能力的增长还将依赖于其指导老师的实践水平。所以实训过程指导还是老师必须要做到的。目前,多数本科院校公共事业管理专业教师参加过专业实践锻炼的甚少,大都缺乏实践知识和社会实践经验。不能给予学生充分的指导。 二、公共事业管理专业人才社会实践能力培养设想 针对以上我国公共事业管理专业人才培养出现的问题,在当前和将来的专业人才培养和教学模式上,应注意以下几点要求。 ( 一 ) 注重该专业人才培养的专业性。按照教育部的规定,公共事业管理专业毕业生至少能够在文教、卫生、体育、社会保险等单位行政管理部门工作。这些部门的工作岗位已经十分广泛。在学生大学教育培养中已经很难成为这么多领域的通才。因此,有必要在该专业学生培养的过程中注重某一方面的专业化教育,以提高学生自身能力和专业水准。 ( 二 )满足学生自身发展的要求 。按照“最近发展区”理论,在专业培养的过程中教学只有着眼于学生能力的“最近发展区”才能有目的推动学生身心的积极发展,引起学生不断追求新目标的兴趣、需要和意向。学生进入该专业这个平台之后,首先是学生认识、了解这个专业,在这个基础之上,学生才能够根据自己的特点深入、潜心钻研这个专业,最后才会热爱这个专业。 ( 三 )满足创新人才培养的要求。创新的要求落实到教育环节上就是根据学生的个性发展要求提供与之相吻合的教育服务。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对学生的培养要重视每个学生的成长发展,处理好培养的个性化和教学的公共性的矛盾,为学生成才提供机会、创造条件。同时学生个性的发展也给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 四)满足学生职业生涯规划的需要 。现在各大高校均强调要对学生进行职业生涯教育。即:强调教育过程的终身性:注重个体的特别性; 注重促进学生的发展和特殊才能的充分发挥:面向教育个体的全面性,避免歧视;要求学校家庭、社会教育的整体性;突破传统,注重培养实际性的职业能力。 (五)满足用人单位选择的需要 。“广谱抗菌”、“千人一面”的培养模式, 给用人单位招聘选择时带来了很大的选择成本,用人单位就此提出了自己的异议。突破这样的培养模式,让大学重现自由发展的时代是教育工作者的义务和责任。尤其是像公共事业管理这样的新专业,本身就给学生的个性发展留下了广阔的空间,因此更加应该采取广泛方式让学生多元化、多层次地展现个性,同时也给用人单位更加丰富的选择。 三、公共事业管理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的改进 教育部公共管理教学指导委员会多次召开相关高校专家学者讨论,一直未能形成规范的专业课程体系,这给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带来很大困难。本文在分析公共事业管理专业教学现状的基础上,认为从多方面来探究如何以能力为本位开始社会实践活动,培养实践型公共事业管理专业人才,这是摆在该专业学生、教师面前的重要的问题。对此,本文提出以下三条改善措施。 ( 一 ) 确定多元化的人才培养目标 。公共事业管理人才的社会需求与我国公共管理部门改革进程密切相关。所以应针对各种管理部门的人才需求,加强专业能力训练和公共服务能力培养。同时各办学单位要进行充分的人才需求调研,根据自身的教育资源优势,确立灵活的培养目标。从而加强学生对管理类相关专业科目的选修自由度,提供更丰富的专业实践机会,以适应广泛的就业需求。 ( 二 ) 建立完整的教学保障体系和合理的人才培养方案。在实践能力培养体系中,应把实践教学放在核心地位,明确实践教学的内容、形式及管理办法。在人才培养方案中,课程建设是基础。高校应努力在主干课程规范、校本课程开发、课程模块设计及课程建设等方面打造特色。在教学实践基地建设方面,既要重视校内教学实验室基础设施的建设,又要重视与政府机关、事业单位以及大中型企业管理部门合作,建立教学实习基地。 ( 三 ) 重视实践教学环节的培养 。在实践教学环节上,应总结教学经验,避免学生的实践目标不明确,学生参加积极性不高,抵触接触社会的心理。进一步对学生进行实践教学重要性教育与引导,使之高度重视,树立实践思想意识。积极充分利用假期时间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增强动手能力的培养与训练。 结论 我国公共事业管理专业人才培养方法及教学模式的改进尚需在不断总结实际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完善。针对目前我国该专业人才培养的现状,本文作了初步的探讨,提出了以培养实践能力为核心的能力培养体系建构,提出了人才培养的具体要求和教学模式的改进措施。并将在今后的实践教学环节中给予尝试并积累经验,以期完善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的课程体系建设。 浅谈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实践教学模式:公共事业管理专业课程实践教学模式探析 摘 要 本文从公共事业管理专业课程实践教学存在的问题出发,以PBL教学理论为基础,提出了社会调查带动式公共事业管理专业课程实践教学模式,旨在提高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的专业教学水平,提高学生专业技能和专业素养的培养质量。 关键词 公共事业管理专业课程 实践教学 模式 社会调查 自1999 年秋季,东北大学、云南大学两所高校在全国率先招收公共事业管理专业本科生以来,全国招收公共事业管理本科生的高校迅猛激增,目前全国已有400多所院校开设这一专业。经过十多年的研究和探索,该专业教学计划日臻完善,课堂教学内容逐渐科学化、合理化,课程体系已经初步建立。尽管如此,公共事业管理作为新开设的专业和新的研究领域,仍然存在诸多问题。因此,加强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建设,尤其是对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实践教学环节的加强就显得尤为重要。 1 公共事业管理专业课程实践教学存在的问题 1.1 实践教学缺乏开放性、综合性,学生专业技能培养被忽略 公共事业管理专业课程事务性比较强,需要通过大量的实践来理解与熟悉。目前,尽管高校已经把实践教学写进教学计划,但因课时较少,并没有引起人们的足够重视。加之在这些为数不多的实践教学内容中,由于受教学环境的限制,验证性的内容占大多数,综合性、开放性的内容偏少,致使实践教学流于形式,不能深入开展和有效运作,难以取得较好的教学效果。 1.2 实践教学缺乏有效、系统的专业教材① 公共事业管理专业课程本身具有较强的政策性,因此其专业课程实践教学就带有明显的时效性特征。目前,现有的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实践教材内容相对陈旧,内容更新的速度远远滞后于国家、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政策的调整。结果造成只能通过教师备课来不断丰富实践教学内容的局面,教师个人的能力、实践经验必定有限,因此势必导致学生实践教学效果大打折扣,达不到实践教学的目的和要求。 1.3 实践教学内容设置狭窄② 由于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开办时间较短,许多高校现行的实践教学内容多集中于课堂教学环节结束之后,即包括寒暑假期社会调查、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等。这对于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的学生来说显然是不够的。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的实践性很强,很多专业基础课程都要求较高的技术性和操作性,如管理信息系统、管理技能与开发、人力资源管理等,应针对这类课程开设专门的实践教学课程设计,积极拓宽实践教学内容,以加深和强化学生对专业知识的理解和掌握。 1.4 实践教学平台建设落后 实践教学平台建设包括实验室和实习基地建设两部分。目前,大多数高校没有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实验室,现有的硬件设施又难以支撑模拟软件的有效运行。同时,实习基地的建设跟不上专业学习的需要。多数学校没有固定的实习基地,学生实习主要靠个人联系,大多集中在企业,且实习的工作内容也多种多样,主要是看企业什么岗位缺人手,而不是按照学生所学的专业对口安排实习,从而难以达到实习的目的。 2 公共事业管理专业课程实践教学模式创新的理论基础③ PBL (problem-based learning)教学理论,是以问题为导向的教学方法,是基于现实世界的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方式。这一教学方法由美国现任南伊利诺大学基于问题学习研究所所长白罗斯教授首创,加拿大麦克马斯特大学医学院在白罗斯教授的协助下,开发出“Problem-Based Learning”,即基于问题的学习,并把它作为该院主要的学习和教学方法。丹麦奥尔堡大学在PBL模式的基础上,发展并实施了“按课题组织、基于问题”(Project-organized Problem-based)的开放式教学新概念,多年的实践证明其卓有成效,成为世界范围内教育界争相研究的对象。 PBL教学方法与传统的以学科为基础的教学法有很大不同,它强调以学生的主动学习为主,而不是传统教学中的以教师讲授为主;把学习设置于复杂的、有意义的问题情境中,通过让学生以小组合作的形式共同解决复杂的、实际的问题,学习隐含于问题背后的科学知识,形成解决问题的能力,并发展自主学习和终身学习的能力。 3 公共事业管理专业课程实践教学模式的具体做法 社会调查带动式公共事业管理专业课程实践教学模式简单说就是把实践教学与专业理论教学有机结合的一种新的教学模式。具体的,教师借助公共事业管理实践中的案例,将学生置身于具体的管理情景中,为学生提供广阔的思维空间和与实战相似的实习氛围,运用相关理论分析、研究案例及相关问题,从而使学生全面深入地理解和掌握相关理论体系;之后以此为基础,进行实践教学。帮助学生巩固理论知识和加深对理论的认识,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掌握科学方法、解决社会现实问题的能力。具体的做法包括: 3.1 案例教学 案例教学相对于传统的“传授—吸收”教学模式来说,它并不是教师在课堂教学中为说明一定的理论或概念进行的举例分析,也不是教师指导学生开展的具有实例性的课程实习,而是一种开放式、互动式的新型教学模式。在案例教学过程中,教师以搜集整理的案例为教学资料,指导学生通过个人自学、小组讨论、 班级讨论等形式,运用相关理论分析、研究案例及相关问题,从而使学生全面深入地理解和掌握相关理论体系。④ 3.2 实践教学 实践教学是巩固理论知识和加深对理论认识的有效途径,是培养学生具有创新意识的重要环节,是理论联系实际、培养学生掌握科学方法和提高动手能力的重要平台。在实践教学过程中,教师将学生分为若干个小组,每组4~6人,在学期内至少完成一次课外实践调查。一次完整的课外实践调查过程包括,选题、文献综述、研究设计、人员分配、与教师前期讨论、实际调查、结果分析得出结论、与教师后期讨论、PPT成果展示等。 3.3 考核方式改革 突破以往传统考试模式,即期末一张考卷定成绩的形式,采用针对本学期课外实践调查报告完成情况进行答辩的形式。邀请三位学科专业教师担任评委,学生先将调查结果展现出来,评委对课外实践调查报告进行提问,最后根据调查报告书写情况以及小组成员的表现给予打分。这一考试制度更加注重对学生实践科研能力的培养,端正了学生的学习态度,极大地调动了学生对课程学习的积极性。 3.4 案例库建设④ 案例选择是整个案例教学过程的起点,是案例教学能否成功的先决条件,因此案例库的建设就显得尤为重要。公共事业管理专业课程教学团队在案例的收集、选择、编辑、整理过程中,一直坚持把握真实原则、完整原则、实效原则、本土原则、典型原则,使其案例库的建设能够具有本学科鲜明的特色。 3.5 积极建设实践教学平台,购置实验设备和教学软件 建设大学生职业能力培训实验室,购置优良的教学硬件设备和多项先进的教学软件系统,如:计算机辅助电话访谈系统(CATI)。CATI是当今国际流行采用的先进调查访问技术。CATI“电访专家”的快速高效性、访问真实性、调查可靠性、样本灵活性、分布规范性、流程严谨性、结果科学性等特点,使它成为当今流行乃至逐渐取代旧的调查访问模式的必然趋势。SPSS、LISREL、M-PLUS等定量分析软件和NVIVO8.0、Atlas.ti 等定性分析软件。这些软件可以对数据和文字资料内容进行更为科学、合理、有效的分析。 3.6 多门专业课程联动 将诸如公共事业管理概论与案例分析、社会调查研究方法、社会学等多门公共事业管理专业课程相互联系。教师之间彼此沟通协调,形成多门专业课程相互联动,强化学生综合素质培养的教学模式。例如,学生可以把从社会调查研究方法课程上学到的设计调查问卷的方法,应用到案例分析课程和课外实践调查的研究设计当中,这一方面可以避免教学过程中知识重复传授的弊端,另一方面还可以弥补由于课时安排有限教师知识讲解不充分的遗憾。学生在这一过程中,逐渐学会从多角度去看待同一个问题,并将这几门课程融会贯通,极大地强化了学生专业综合素质的培养。 4 结论 公共事业管理专业课程教学具有鲜明的理论联系实际的实践特点,因此加强公共事业管理专业课程实践教学对于搞好专业建设有其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通过大胆的实践和探讨,逐渐形成的社会调查带动式公共事业管理专业课程实践教学的新模式在实践中取得了一定的实际效果。 4.1 解决社会现实问题 社会调查带动式实践教学模式为学生构建了一个有较多自主性的实践教学体系。学生可以自主选题,设计研究方案,教师提供参考意见。提高了学生实践设计的能力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学生在调查中发现问题,提出解决对策,向相关部门提出建议,推动社会问题的解决,学以致用。 4.2 培养学生良好的专业技能和专业素养 在实践教学的过程中,学生逐渐掌握公共事业管理专业规范的社会调查研究和社会问题分析方法。包括抽样,问卷设计,资料搜集方法,数据处理和调查报告拟定等方面。良好的专业技能和专业素养,对日后找工作和继续学习都有一定的帮助。 4.3 教学与学生科研相结合,能提高学生的创新能力 引入教师科研项目,使科研与教学相结合,教师在学生的辅助下完成科研任务,学生有机会真正参与一线科学研究,能提高学生实践操作能力,能培养学生自主、合作、探究、创新等能力。 4.4 培养学生团队协作能力 社会实践调查采用团队协作的形式,通常是4~6人一组,小组成员要协调好时间和进度,明确分工,相互配合,才能将一个社会实践调查进行下去。在这个过程中,不仅提高了学生的团队工作意识,小组成员的团队工作能力也得到了培养。 浅谈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实践教学模式: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的实践教学模式 摘要:公共事业专业属于新兴专业,其培养模式还有很多需要完善的方面,尤其是关于实践教学模式方面的研究存在不足。本文主要针对实践教学模式校内、校外实践做相关探讨,希望对专业培养起到积极作用。 关键词: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实验教学;校外实践 公共事业管理专业是培养具备现代管理理论、技术与方法等方面的知识以及应用这些知识的能力,能在文教、体育、卫生、环保、社会保险、艺术等公共事业单位从事管理工作,具有规划、协调、组织和决策方面的基本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 一、明确专业方向 公共事业涵盖领域极其广泛,本科学习不可能培养出涵盖公共事业领域的通才,进行专业方向定位显得尤其重要。为尽量做到课程设置求同存异,凸显专业方向特色,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以下简称“我院”)结合中医药大学的特点,确定卫生事业管理和医疗保险两个方向,根据培养目标开设了专业必修和限选课程。在校学生还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学习选修课,丰富课外知识。 作为新兴专业,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缺少积累,在人才培养方面较为混乱,尤其是实践教学环节普遍薄弱,如实践教学基本文档缺失、实践内容设置过于狭窄、实习基地建设滞后,等等。在对专业方向做出明确的定位后,重点应在实践教学环节下功夫、做文章,将课堂教学法与实践平台建设有机结合起来,从而为公共事业职业化管理队伍输送高素质的人才。 二、完善实践教学模式 研究与专业培养目标和社会需求相适宜的实践教学模式,拓宽教学领域,丰富教学内容,让学生进入角色,在学习中实践,在实践中学习,从而有益于学生打开更大的职业发展空间。 首先,应制定专业实践教学大纲。根据培养目标的要求,制定每学期的实践教学计划。对各实践教学环节内容、目的要求、时间安排、教学形式手段、所需设施条件、考核办法等做出明确规定,形成规范的、指导性的大纲。同时,实践教学可分校内和校外两种方式结合进行。 1.校内实践 本专业的实践性、应用性很强,教师不仅要传授知识,更要传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方法。应完善全方位开放的课堂教学方式,形成教学和研究并举的教学模式。应依托一定的课程,选择配套适宜的教学案例、管理情境模拟、角色扮演、专题辩论等方式。形成学生研究小组,根据要求分配不同的角色,要求每个角色完成自己的任务。有条件的可成立专门的研究中心,组织教师研究国家、各级政府及社会公共管理机构的管理、政策和经济问题,等等,同时带动学生加入研究,调动他们的学习兴趣,强化对知识的掌握。 加强实验教学环节。实验室是进行公共事业管理教育教学的综合性场所,尽快建立和完善电子政务、公共事业管理、公共人力资源管理、医疗保险实验室,配备模拟教具、电化教学设备、配套软件建设,等等。如针对医疗保险方向的保险业务管理软件,用于保险公司运作流程模拟、角色扮演、情景模拟等方面。在实验室通过相关原理、过程的模拟与演示,增强学生的感性认识和动手能力。并且,实验安排应与理论学习相配套,与理论教学结合。 课下,建议学生读领袖人物传记,研究其领导艺术并形成论文;鼓励学生担任学生社团的主要职务,策划并组织在校内外有影响的活动。如通过举办和参加结合专业知识的辩论赛、演讲比赛等,丰富其临场经验,在练“口”的同时强化知识的学习与应用;提供担任校内部门领导助理的机会,在实际工作中提高学生的综合能力。 学校可定期请一些医院管理、卫生事业管理、医疗保险相关的工作者开展专业讲座,以及就业指导讲座,让学生了解更多与实践情况及业内最新发展,逐步明确就业目标,强化平时的学习动机。 每学期完成学年论文,最后通过毕业论文的撰写提高学生检索、查阅文献资料的能力,达到练“笔”目的。 2.校外实践 强化应用,即练“手”,需要走出校门,接触社会。校外实践培养方案中设计相应的课外实践学分,学生完成该环节则能够获得相应学分,可结合以下几种方式进行: (1)认识实习。专业课程的讲述阶段,组织学生深入到相关公共事业组织参观,使他们能够把所学的理论知识与实际管理相联系,对相关组织及其管理实务有一定的感性认识。如选择了解政府部门和事业单位,切身体验两类组织的异同,感受公共管理中的使命和责任;还可到医院及医疗相关单位参观,了解这些单位的具体管理部门及管理流程。 (2)依托课程,进行社会调查。开展公共事业管理调研专题研究,选择公共事业领域相关的社会现象与问题,进行集中式校外调查,并进行统计分析、完成调查报告。要加强学生的社会调研和论文的撰写,使他们的理论知识与实践相结合,进一步扩大知识面,培养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为毕业后从事公共事业管理研究和实际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3)暑期社会实践,这是大学生接触社会、增长才干的有效方式。学校应把社会暑期社会实践作为提升课程质量的重要内容,鼓励有条件的学生到与自己专业相关的单位去实习,充分利用假期充实自己。 (4)社会服务。配合有关公共事业部门到街道办、市中心、广场进行普法、医疗、保险专业常识普及等实践活动。 (5)校企联合办学。学校针对相关企业做一些联系,对口培养,借鉴先声班的模式,与先声药业校企联合办学、“订单式”培养人才。还要与更多的相关企业联合办学,不仅让学生通过不同形式学到更多知识,而且使之了解企业的用人需求,在教学不断改善。 (6)毕业实习。重视实习基地的建设工作,积极拓展校外实习基地。加强与政府、研究机构、社会公共事业单位(卫生局、疾控中心、医院)等的联系和沟通,建立完整的教学实习基地体系,为学生创造实践机会,增加实习时间。做到实习前有计划、过程中有记录和指导、实习后有总结。 以双赢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针对不同方向的学生联系对口单位。如医疗保险方向对口的商业保险公司和社会保险机构,学校可为其员工提供短期强化培训班。在某些内容的讲授中,可请技术骨干或管理人员适时参与,而对方则可为学生提供实习实训场地。 重视培养学生的综合能力,创建专业知识培养、专业技能培养和基本能力培养相结合的“三位一体”人才培养模式。积极探索“产、学、研”相结合的办学思路,将学校、学生向社会开放,使教学、科研和社会实践紧密结合,从更深层次的意义上贯彻大学的办学宗旨。 为更好地适应社会需要,应以权变的思想指导培养过程。在人才需求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根据我院自身资源优势,确立弹性灵活的培养目标和培养方案。针对本专业进行全程就业信息搜集分析及管理工作,一方面根据就业需求信息检验培养方案,调整完善培养目标体系;另一方面依据就业市场、用人单位对人才的评价结果,完善人才培养保障体系,并进一步检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从而,建立起动态的培养模式,更好地满足社会对公共事业管理专业人才的需要。 浅谈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实践教学模式:优化实践教学基地,构建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协同培养平台的探索 [摘要]为加强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实践教学,作者提出了改善专业所存在的问题,合理优化实践教学基地,加强与卫生行政部门、企业之间的合作,构建协同培养平台等措施,以提高学生的个人素质、能力和毕业生的就业率。 [关键词]实践教学 公共事业管理专业 协同培养 公共事业管理专业是一门应用性、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是教育部于1998年批准在普通高等院校开设,由于起步时间较晚,存在较多问题,如实践教学环节较为薄弱、实习基地建设较为滞后。如何改善学科问题、优化实践教学基地、协同培养、加强专业学生的个人素质、提高专业学生的就业率,成了当务之急。正如教育部部长周济所提到的:“实践教学与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创新就是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重要内容。” 1.存在的问题 1.1对公共事业管理的认识有所偏差 一说到公共事业,大家就会将其与文教、科技、体育、卫生等事业单位联系在一起,认为公共事业就是为了服务事业单位而产生的。更有一些人认为,开设公共事业管理专业最主要的目标是为了大规模地培养能够进入公务员行列的“准公务员”,以此来适应我国事业单位改革的需要。其实这是对公共事业管理产生的偏差性认识。所谓的公共事业在我国不仅仅只是事业单位这么简单,其范畴更大更广,还包括社会团体和民办的非企业单位。 1.2课程安排不合理、师资力量比较薄弱 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的专业课程一般是在大二时期开设,大部分在大三开设,而大三时期是学生学习最繁重的时期,这样就导致一些学生学习专业课程有些力不从心,大多只是为了应付考试而学,加上课程比较庞杂,缺乏规范性和系统性,使学生不能很好地掌握专业课程的知识,不能了解公共事业管理的基本内涵。再则,公共事业管理本身起步就晚,这样必然会导致专业课师资力量比较薄弱,从而使得教师的知识结构不能很好地满足专业课程的需要,不利于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 1.3课程和实践教学环节存在割裂、不连贯的现象 “知识来源于实践,能力来自于实践,素质更需要在实践中养成,各种实践教学环节对于培养学生的实践和创新能力尤为重要”。公共事业管理专业一般是在课程全部结束之后才开始实践学习,使得实践教学与课程之间存在割裂、不连贯的现象,导致学生在学习专业知识之后,不能及时地通过实践来进行巩固和应用,在实践过程中,一旦遇到一些与专业知识有关的问题,也不能及时地通过老师的指导来解决,不利于学生能力的培养。 2.优化实践教学基地 2.1合理地选择实习基地,以优化实习教学 实践教学是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以实际操作为主,获得感性知识和基本技能,提高综合素质的一系列教学活动的组合。由于公共事业管理专业本身起步的时间较晚,导致其实践教学环节相对薄弱,并且大多数院校缺乏比较稳定的校外实习基地,即使有也不利于提高学生的就业率。而且“公共管理本身是一种职业,不论从事何种具体业务工作,都要求从业者具备公共管理方面的知识和技能,即要求学生应当从各个方面锻炼公共管理的能力,包括管理能力、组织能力、决策能力和执行能力以及一定的领导能力,公共管理人员应善于利用各种理论和方法去认识、分析和解决公共管理中的问题,提高公共管理效能,所以实践教学环节对于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的学生来说尤为重要。因此,学校应该加大资金的筹集与投入,多渠道、多方位寻找合理的校外实习基地,与卫生行政部门、企业通过签订互利的合作协议来形成合理的合作机制,实现双赢互惠、共同发展的局面,以符合学生实践实习的需要,为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的实践教学目标的实现提供良好的基础与条件。 2.2加强师资队伍的建设 由于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发展得较晚,必然会存在师资队伍力量不足以及教师的教学经验相对不足的现象和问题。而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实践教学环节的完善得益于一支精干的师资队伍…。实践教学基地的优化有赖于师资队伍的建设,培养具有公共管理和信息技术的复合知识结构并具有实践教学经验的教师成了优化实践教学基地必须采取的措施。可以通过聘请一些专业学历高、公共业务强、公共政策娴熟的领导或一些企事业单位的高管作为本专业的指导老师,以提高教师的整体知识水平。除此之外,还要建立科学合理的教师评估体系,这样不仅可以促使教师进步,还可以从中知道教师的不足之处以进行改正,不断地提高教师的实践教学能力,从而更好地指导学生。 2.3严格管理学生,完善请销假制度和实习制度 学生是实践教学环节的关键,如果只关注于优化实践教学基地和师资队伍的建设,而缺乏对学生的管理,即使拥有了比较稳定的实习基地和精干的教师队伍也无法完成实践教学的目标。故严格管理学生是实践教学环节中必不可少的。首先,就需要有导师进行指导和监督,定期评估学生的实习状况,定期考核学生的实习效果。其次,要完善请销假制度,严格考查学生的请假情况,以避免学生借故不实习等现象。最后,要求严格执行实习制度,要求学生严格按照实习手册填写实习日志,使其了解到实习期间自己的实践情况,指导老师要进行不定期检查,以了解学生的状况,不断促使学生向着实践教学的目的前进,加强学生的实践能力及综合素质。 3.打造协同培养的平台,提高学生的个人素质和就业率 协同创新是指围绕创新目标,多主体、多因素共同协作、相互补充、配合协作。在当前阶段,协同创新是重要的办学理念和战略,可以有助于高校实现培养拔尖人才的需要。从公共事业管理专业来看,学校教育与实际的社会实践相脱离、相割裂现象比较严重,再加上学校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和师资力量比较薄弱,与卫生行政部门、企事业单位之间的交流较少,即使学生掌握了专业知识,也因缺乏实践而使得知识无法合理地运用,这就使得学生的综合素质及能力无法加强。故需要打造协同培养的平台以提高学生的个人素质与实践能力。 3.1构建“府校合作”模式 所谓的“府校合作”是指学校与地方政府之间紧密联系,基于双方的互利共赢机制来进行合作。学校可以与卫生厅、人事局等部门进行合作。采用此模式培养出来的人才既具有专业的管理知识又具备一定的政治理念,并且能了解政府部门的运转机制。这样可以为国家培养一些综合性较强的人才,以满足地方建设紧缺型人才的需要,在一定程度上提高学生的就业率。 3.2构建“校企合作”模式 “校外实习基地是指能满足学校教学需要,为教学计划中安排的实习提供场地和相关实习条件,接受学校有关专业一定数量的教师和学生开展实习的单位,一般为企事业单位。”公共事业管理专业主要是培养一些具备专业的管理理论知识,技术和能力,能够在公共事业部门从事专业的管理工作的人员。但从现阶段来看,由于学生在校学习专业知识期间,与实际的社会实践相脱离,导致学生在就岗就业过程中缺乏一定的经验,不得不重新开始学习一些管理知识,这样不仅导致了教学资源的浪费,还导致了企业的投入量增大。通过“校企合作”模式,可以有效地解决这些问题。 3.3两种模式下的方案 “府校合作”和“校企合作”两种模式的构建,不能或缺的是方案的制定。第一、签订合作协议。双方通过签订互利共赢的合作协议,来达到共同发展、资源共享的目的。第二、制定双重导师制。即学校要有一名导师来对学生进行专业知识的指导,政府、企业里有名导师进行实践技术的指导,有利于加强学生的实践能力以及综合素质的培养。第三、建立评估、考核机制。定期对学生进行评估,以充分了解学生实习阶段出现的问题并进行指导和改正,促使学生提高实践能力。定期地对学生进行考核,可分中期考核和期末考核,可以此提高学生的紧张度,从而加强学生综合素质的锻炼与培养。第四、聘请实习顾问,加强府校、校企间的联系。由于实践教学基地比较薄弱,导致实践经验比较缺乏,可以聘请专业的实习顾问,不定期地对实习过程进行监察,及时解决实习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更好地优化实践教学。
随着智慧城市的全面建设,各行各业都在进行着快速的改革与发展,智慧医疗势不可挡。只有具备较好的信息技术应用能力的卫生职业人才,才能满足医疗行业的需求。 1卫生职业院校计算机教学现状与问题 1.1我院计算机课程教学现状 我院现开设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针灸推拿、护理、助产、药学、中药学、医学影像技术、医学检验技术、口腔医学技术共11个专业,形成了门类较为齐全的医药卫生高职教育专业群。目前各专业只在第一学年开设计算机基础与应用课程,主要介绍计算机与操作系统基础知识和工作原理,以及Mi-crosoftOffice2013办公软件的基本操作。 1.2存在的问题 卫生职业院校学生大多数在第三学年进入医院实习,然而我们发现学生掌握的计算机基础知识远远不够,在实习期间学生面对新的工作环境,普遍存在对医院信息系统(HIS)不熟悉、上手慢等问题。因此,卫生职业院校如何进行计算机教学改革,在计算机课程体系中引入HIS,让实习生提前熟悉医院工作模式,尽快转变角色适应新环境,值得相关教师深思。 2HIS的特点 2.1HIS概述 HIS是医院管理和医疗活动中进行信息管理与联机操作的计算机应用系统,是覆盖医院所有业务和工作过程的信息管理系统[1]。美国MorrisCollen教授对HIS的定义是:利用电子计算机和通信设备,为医院各部门提供病人诊疗信息和行政管理信息,具有收集、存储、处理、提取与数据交换功能并满足授权用户工作需求的平台。 2.2HIS在医院中的应用 HIS在医院管理中的地位非常重要,应用领域涉及医院管理的方方面面:(1)临床管理:医护工作站、输血管理系统、手术麻醉管理系统、血库管理系统、医学影像系统、临床检验系统等;(2)药品管理:数据准备及药品字典、门急诊药房管理功能、药品核算功能、药品价格管理功能、住院药房管理功能、制剂管理子系统、用药咨询功能、药品库房管理功能等;(3)经济管理:财务管理与经济核算管理系统、物资管理系统、设备管理子系统、门急诊挂号系统、门急诊划价收费系统、病人住院收费系统等;(4)综合管理与统计分析:病人咨询服务系统、医疗统计系统、院长查询与分析系统、病案管理系统等;(5)外部接口:社区卫生服务接口、医疗保险接口、远程医疗咨询系统接口等。 2.3HIS的发展前景 按照功能划分,HIS的发展可分为3个阶段:医院管理信息化阶段、临床管理信息化阶段和局部医疗卫生服务阶段。国外医院大多数处于第二阶段,并已开始了第三阶段的研发。目前,我国大多数医院还徘徊在第一阶段,信息技术在诊断、手术、社区卫生服务中的应用很少。目前,我国HIS已经进入稳步发展阶段,经过多年的建设,二、三级医院已经基本普及了HIS,但是基层医院信息化建设发展相对缓慢,HIS的普及是当前基层医院信息化建设的主题。未来HIS需求增长主要的推动因素来自小型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前瞻产业研究院根据行业发展状况,预计在2022年HIS市场规模将达到43亿元左右,年均增长率为10%左右。 3计算机教学中引入HIS的思考 3.1教学内容 结合目前我院开设专业的特点,按照以学生为主体原则,通过主动探索发现知识的结构和规律,帮助学生构建知识体系[2]。开设医学信息计算机应用技术课程,主要内容包括医学信息基础知识、HIS(临床信息系统、护理信息系统、电子病历、药品管理信息系统、医学图像存储与传输系统、社区卫生系统、实验室信息系统、区域农村合作医疗信息系统)、公共卫生信息系统、卫生管理信息系统等医药卫生信息系统知识以及操作。在课程建设过程中,注重以学生为主体选取教学内容,结合学生学习兴趣和心理特点丰富课程资源,增强学生参与意识。 3.2建立合作机制,加强师资培养 实习医院的重视是课程改革取得良好效果的关键。建立学院与实习医院长效合作机制,认真探讨、协商,共同制订各专业医学信息计算机应用技术培训计划,明确培训目标、任务和要求;定期选派计算机教师到实习医院或HIS软件企业参加培训,及时更新教学内容并引导学生树立“医药卫生+信息技术”的核心理念。 3.3对接实习,以考代评 将HIS引入卫生职业院校计算机课程教学中,能够有效促进学生对工作岗位通用系统的认知,对卫生职业信息技术知识的构建以及岗位操作技能的提高。目前我院门诊部已引进了较为完整的HIS,这为开展课程教学创造了良好的软硬件条件。学生在学习计算机基础课程和医学信息计算机应用技术课程之后,熟练掌握计算机应用技能,可以参加全国医学信息技术技能考试。该考试由工业和信息化部与全国医学信息技术技能考试管理中心联合主办,是用于测试医务人员医学信息技术应用知识和能力的全国性岗位技能水平考试,成绩合格者将获得由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与全国医学信息技术考试管理中心联合颁发的“全国医学信息技术岗位技能水平考试证书”。 4结语 本研究将对卫生职业院校计算机教育教学改革与创新起到积极作用,为卫生职业院校计算机教学提供实践经验。同时,有利于学生对信息技术知识层次化、结构化的构建,深化了对“医药卫生+信息技术”理念的认知,突出了对职业特色应用技能的培养,有效促进了学生职业能力的提高。
医院管理会计实践探讨:对现行医院会计制度在实践中的不足与完善的思考 摘要:自现行医院会计制度颁布实施后,不仅仅提高了医院的财务规范管理,同时还给会计核算方面的工作带来了很大的改善。现在我国的经济发生了不断的发展,同时现行医院会计制度经过在执行后也发现存在一些问题,我们则应尽快加以完善与解决。 关键词:医院会计;制度;问题;完善 一、实践中发现现行医院会计制度的问题 现行《医院会计制度》里规定,要按照账面上固定资产比率支取修购基金,和企业支取的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基本相同,但是资产负债表与企业会计核算累计则为固定资产减项是反映固定资产净值的,然而医院因为固定资产自购进到报废是需漫长的时间,而这时,固定资产往往存在使用的耗损和价值的递减,如果固定资产和固定基金还用原值反映到资产负债里,那么则是把资产与净资产的总数虚增了,这时,因为对修购基金的提取,使得专用基金直接增加,使得净资产会计信息失去其真实意义。目前由于不断加剧的竞争和市场价格的波动,存放在医院的各项资产减值风险逐渐加深。例如:在当今不断飞速发展的背景下,科技也随之快速飞跃,极其贵重的大型医疗设备出现了现值下降,其账面价值往往高出市场价值,现行医院会计制度里规定不能调整账面价值,然而医院存在其特殊性,想要实行药品及材料零库存则是很难达到的。 目前医院财务规定,年底按应收医疗款及应收患者药费科目余额款的3%~5%计算后准备提取坏账。然而医院实行患者住院预交押金制度,而应收患者在院医药费其实不是真实的欠费余额,住院患者的真实欠费是应收在院患者医药费减掉预收医疗款差额才对。坏账计提准备应是,应收在院患者医药费减掉预收医疗款之后加应收医疗款和其他应收款总和的3%~5%。另外,计提的比例也不应按标准,患者欠费所导致的坏账则应按患者性质划分“医保欠费”与“患者欠费”。“医保欠费”其坏账率是很低的,“患者欠费”有的则是患者故意逃费,其坏账率几乎是百分之百。现行会计制度允许坏账准备给出的提取比率基本低于实际率,导致坏账、呆账不能及时冲销,这样很大程度影响了医院流动指标和偿债能力,结果影响了医院发展。如今在市场经济条件影响下,医院投资的主体也发生了多元化,经营管理企业化,医院现金流量表能够全面准确的掌握财务资金使用状况以及是否正常,还能掌握未来的现金流量的风险如何,并且能够真实审评医院业绩,更利于产权主体的监督检查。 二、现行医院会计制度的思考与完善 医院应该首先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固定资产及固定基金科目中增加一个累计折旧科目,以及取消一般的修购基金核算内容,并需要把专用基金修购一般基金,以及期初余额转入至基金。在折旧时,并且还要借记相关支出科目和贷记累计折旧,还要登记固定资产的明细账及总账,分别列出会计报表资产原值,固定资产及净值累计折旧,让其资产负债表能够及时准确的反映出医院的实际总资产和净资产。因此可以从这两方面得到固定资产情况以及增减变化状况。据此,为了更真实快速反映医院当前资产现况,医院会计现行制度需要借鉴企业方面的会计准则中的核算要求,会计期末可对各项固定资产全面进行清理检查,准确合理地预计出各项资产有可能出现的损失,由此计提减值准备。只有这样,我们的财务报表才能把信息提供的更准确和更加完善。当坏账准备基数确定时,可把预收医疗款科目上的余额作为住院应收患者医药费科目的余额减项,患者所欠费用则是应收医疗款里的科目余额及应收在院患者医药费科目余额的总和再减掉预收医疗款科目里的余额。患者欠费之外产生的应收款项就要经过其他应收款科目里的核算。为了严格防止产生坏账,其他应收款则应该计提坏账准备,并把余额计入到坏账准备里的计提基数上。关于医院坏账准备金里的计提比例,医院则需要以实际状况来确定。医院的现行会计制度里面并没把现金流量表归纳到医院会计报表里,这就令管理人员无法准确安排医院需要的建设资金以及经营资金。现在医院会计报表里所增设现金流量表,在很大程度上使其卫生行政主管和医院能及时了解到了现金实际收支状况,进而加强了资金方面的管理,并且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当前有些医院所提供的会计报表不含有会计报表附注及财务状况说明书,这就极大程度的减弱了报表使用者对其报表的理解。如若能把资产的负债率、成本费用率、速动比率以及固有资产收益率作为会计报表中的附注便能让管理者更加快速、直接明确地了解到医院的当前的经营状况。利于医疗事业不断向前发展。 医院管理会计实践探讨:加强实践经验积累提升医院会计人员素质研究 摘要:在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背景下,我国不断深化社会主义市场体制的改革,同时,我国的医疗卫生制度的也在不断的完善和发展。在这种形势下,我国很多医院的财务部门面临着新的挑战,财务管理工作中也遇到了很多新的问题,这些都对我国很多医院的会计人员素质提出了更加高的要求。文章通过分析医院财会信息化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提高医院会计素质的对策。 关键词:实践经验积累 医院 会计人员 综合素质 提升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市场的快速发展,我国的医疗市场之间的竞争越来越激烈。关于如何完善医院的经济管理,通过医院会计人员来实现对医院的经济管理,是当前很多医院管理者需要面对的新挑战。所以,对于完善医院会计制度,加强会计人员的实践经验积累,进而提升医院会计人员综合素质,是现代医院信息化发展,医院实现更好经济管理的必然选择,文章通过分析,做出就如何提升医院会计人员的综合素质的对策。 一、医院财会信息化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医院财会信息化就是采用现代信息技术,针对传统的医院会计模型,进行改革和重整。在改革和重整的基础上,将医院财会和信息技术进行高度融合,将信息技术的理念深入到医院的财会工作中去,并建立相应的现代医院会计信息系统。这种现代医院会计信息系统,在现代信息技术的支持下,主要通过网络信息技术,使得医院的会计人员提高他们的工作能力,并能使得医院所有的财会信息在医院内部共享。它不仅仅可以加强医院会计人员的实践经验,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也能够更好地提高医院经济管理能力。但是,在当前的医院财会管理上,存在着很多问题,影响了现代医院的财会信息化发展。 (一)缺乏精通财务和计算机的复合型人才 对于我国目前的很多医院来说,他们的很多会计人员都是原先从事手工操作的会计人员发展而来的,所以一般来说他们的电脑运用能力非常低,即使有的医院对他们的会计人员进行了电算会计相关方面的培训,但是,取得效果并不是很理想。在这些医院会计人员的日常工作中,并不能将电算培训中学到的知识很好的发挥出来。这反映了当前很多医院缺乏精通财务和计算机的复合型人才。对于当前很多医院的会计人员,他们在开始使用会计软件的时候,一般只能掌握容易简单的凭证录入工作,对于其他的电子会计方面,他们并不能很好的运用计算机软件解决,而且在他们的财会工作中,工作方式并没有改变很多,缺乏创新意识。如果会计人员所使用的计算机出现硬件或软件方面的问题,那么通常这些会计人员基本不能够很好的解决,而要等计算机软件公司的专业维修人员来对计算机进行维修,在维修完成以后,才能继续他们的财会工作,这很大程度上影响了他们的工作效率,进而增加了医院的工作成本。一个好医院,要想实现财会的信息化,就必须要解决“缺乏精通财务和计算机的复合型人才”这个当前很多医院面临的问题。 (二)缺乏专门针对医院财务开发的财务软件 由于很多医院对于会计信息化工作的不够重视,使得很多医院的财会部门缺少相应的财会软件。虽然,在当前很多医院都有着很多的计算机软件,例如窗口收费软件、病房入住记录软件、划药收费软件、医疗保险软件。但是,关于医院财务方面的计算机软件,当前是非常缺乏的。医院财务软件的缺乏,造成医院的财务工作并不能很好的与窗口收费软件、病房入住记录软件、划药收费软件、医疗保险软件相结合,数据也不能做到共享,使得医院财会信息系统孤立,不能和医院的其他系统相结合。由于医院的财会软件的缺乏,造成医院基层数据不能上传,不能做到共享和交换,导致医院财会部门在工作中遇到了很多不必要的麻烦,加大了相关会计人员的工作量。 (三)会计信息化制度不够完善 当前我国的很多医院的会计工作基础非常薄弱,很多的财会方面的工作基本是以传统手工的方式来完成的,所以目前的很多医院财会信息系统存在很多问题。当前很多医院的会计信息化制度不够完善,这种不完善的会计信息化制度,使得医院的会计信息系统并不能正常、有效、合理的工作运行。而且,对于一些规模偏小的医院,他们的会计信息化工作仍然处于初始阶段,使得他们的财会工作中经常出现有经济总额而没有经济明细,对医院的资产不能有效的做好财务处理工作。有些医院的会计信息化制度的管理也存在着严重的问题,目前有的医院由于信息技术原因,不能很好的做到对医院财会信息系统的保护,出现了医院财会信息的泄露以及网络黑客的窃取医院财会信息等严重问题,这些都使得医院的财会工作和管理有着很大的威胁和危险。 二、在信息化背景下,提高医院会计人员素质的策略 在信息化快速发展的背景下,我国的医疗卫生工作进行了深入的展开。而医疗卫生的发展态势也标志着社会是否进步、人们生活水平是否提高。所以,要做到医疗事业的发展和提高,就必须要提高医院相关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而对于医院的财务管理的提升,则必须要通过对医院的会计人员综合素质的提升,来实现医院财会工作的信息化。 (一)加强在职培训,积累实践经验 会计工作是医院管理日常工作的重要组成成分,而随着我国医院的不断技术改革、人员改革,对于医院的会计工作的要求越来越高。所以,对如何提高医院会计人员的综合素质,首先就要加强对医院会计人员的在职培训,通过知识的更新,积累会计工作的实践经验。在对医院会计人员进行培训的过程中,除了要让他们掌握基本的电子财会的知识以外,还要对这些医院会计人员进行税务、法律、财会信息化管理理论等发面的培训,不断通过实践,来积累他们的信息化财会经验,开拓他们的视野,鼓励医院会计人员创新。 (二)加强医院信息化的内部控制,完善财务操作规程 在医院的信息化发展过程中,医院应该加快建立完善的医院信息化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只有完善的医院信息化的内部控制,才能使每个岗位各行其责。对于加强医院信息化的内部控制,医院必须完善会计信息化的管理体制,有明确要求和操作规程,建立会计信息系统,确保每个会计工作岗位的职责,完善会计操作规程,按照规程进行医院的财会管理,加快医院的会计信息化进程。 (三)利用网络技术来提高财务人员的专业素质和职业道德 面对我国会计信息化人才缺乏的现状,我们应该利用网络技术和计算机信息技术来提高财务人员的专业素质和职业道德。不仅要对当前在职的医院会计人员进行系统的培训,完善会计人员的电算会计知识和计算机技术知识,来提高医院会计人员的综合素质,而且要从会计方面涉及的税务问题、法律问题加强他们的职业道德,要求医院会计人员具备客观公正的工作态度,严格自律,不做出有损医院经济效益的漏账、错账等违法行为。 三、结束语 在我国医疗事业改革的背景下,健康稳定的医院财务制度是医院正常运作的保证,而医院会计人员的素质的提升,是医院财务制度的完善和提高的保障。文章通过分析当前我国许多医院的财会信息化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指出只有实践经验丰富、掌握计算机信息技术与会计结合的综合型会计人才,才能够保障医院财务运作的安全、稳定,保障医院的资金积累,才能做到对医院的发展以提供财务支持。 医院管理会计实践探讨:新医院会计制度实行三年来的实践经验及其评价 摘要:新医院会计制度自2012年1月份开始全面实施至今已经三年了,新制度对公立医院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的规范性有了很大的提高。本文首先阐述了新医院会计制度实施以来发生的重大变化,对出现的主要问题进行了梳理,基于建议立场为改善公立医院会计制度实践做出评价。 关键词:公立医院;财务管理;会计核算;新会计制度 国家财政部、卫生部颁布实施的新版医院会计制度和医院财务制度已经三年了,新制度的实施使得医院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发生了重大的变化。 一、新医院会计制度相关变化 基于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强化医院内部管理、医院内部控制三大需求,我国颁布了新版《医院会计制度》和《医院财务制度》并于2012年1月1日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执行,制度中发生的重要变革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适用范围 新制度将会计主体更加明确化,其主体为国内各级各类独立核算的公立医院。 (二)会计科目及报表体系更加完善 科目体系上,新增了 “累计折旧”、“科教项目收支”、“待冲基金”、“结算差额”等会计科目,取消了 “固定基金”、“修购基金”等会计科目。 (三)会计核算基础变化 改变传统收付实现制模式,采用责权发生制,部分经济业务会计处理更为明确。改变资产的补偿方式,计提固定资产折旧,直接反映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 (四)收支分类模式改变 调整收支分类。核算中取消上级补助收入,新增科教项目收支类科目,药品收支的以及科目全部调整为二级以下科目,重点考核医疗业务成本和管理费用,突出体现医院公益性。 (五)基建会计纳入医院大帐处理 基本建设并入大账核算是新制度重要的一点,提高了医院财务报表信息反映的全面性。 二、新制度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新旧制度衔接存在一定的困难 新制度从颁布到落实经过两年时间,在这两年之内,医院由于自身条件限制、重视性不足等原因准备工作存在不足。制度衔接问题主要表现为大部分固定资产盘点较困难、往来账目核对未完成、呆账坏账处理工作不全面、固定资产损益处理不好掌握等,直接导致新制度实施初期因各种初始数据不完整而过账不准确。 (二)财会人员业务素质问题 旧会计制度实施时间长,医院会计工作人员对旧会计制度的掌握远超新制度。由于新制度变革大、财会人员学习培训时间不足等原因,医院会计工作人员对于新制度的了解还存在一些不误区,从而在账务处理、财务报告等实务操作上,容易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 (三)科研经费核算难以把握 旧制度科研经费一般都是通过专用基金或通过往来核算,新制度要求从科教项目支出科目列支,会导致因单位配套部分不能做收入而无法配比,从而科教项目收支结转(余)出现赤字。 (四)固定资产折旧的处理问题 公立医院固定资产购置资金主要源于财政、科教、自筹三大途径。新制度要求将财政、科教以外固定资产折旧计入医疗成本,财政及科教形成固定资产折旧计入“待冲基金”,虽然能反映某一时间段财政、科教资金的结转(余)情况,但其冲销需待物资出库、摊销、折旧之后,对医院来说,有些不符合配比原则,影响财务数据的时效性。 (五)医疗风险基金计提处理问题 医疗风险金是医院规避风险的重要手段。新会计制度要求风险基金计提处理,增加了医疗成本。但是,计提依据是医疗收入而并没有详细明确到科室,直接计入公用成本,对成本数据的准确性造成一定的影响。 三、基于新会计制度实践问题的改进建议 (一)做好新旧制度的平稳衔接 一方面,医院各层面要尽快转变观念和认识,尽快适应新制度要求,做好资产清查,核实往来账项,贯彻相关政策。另一方面,医院要针对制度要求对原来各会计业务处理进行变更调整,执行新制度各项流程。 (二)强化学习,高度重视,提高财会人员业务素质 新制度是配合国家医改政策及医院经济活动多样化和财务管理工作呈现新变化而出台的。作为主管部门及医院领导层面,应该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培训或邀请专家讲座,积极宣传国家医改政策和新会计制度。 (三)强化成本意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新制度要求医院在日趋激烈的医疗市场中求得生存,就必须加强经济管理、实行成本核算,让全体员工都参与到成本管理中来,提高医院竞争实力。实施全面的预算管理和支出控制措施,建立有效的成本核算和管理体系,在保证医疗服务质量的前提下有效地控制医疗业务成本。 (四)改变科研经费核算模式,保证科教项目结转余全面完整 通过设置不同的资金来源模式核算科研经费的收支,有不含财政部门的上级补助收入以及相关的支出列科教项目收支;财政部门下拨的科研专项资金通过“待冲基金”和“专用基金”核算;单位自筹的科研项目资金则通过“专用基金”核算。 四、总结 新医院会计制度对医院财务和经济管理工作带来一定的变化,一方面,新制度反映了医院财务状况的真实性和客观性,有助于医院资产和资金的管理,另一方面,在部分细节的处理上存在一些问题。新医改是结合我国现阶段国情制定的管理制度,医院应当按照自身实际情况,结合制度要求,有针对性地对自身管理行为进行优化。 (作者单位: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文章对病案统计在医院管理中的重要价值进行深入分析,结合当前医院病案统计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具体的改进建议,以期为不断提升医院病案统计在医院管理工作中的利用价值提供一定的参考帮助。近年来,随着医院就诊人数不断增多,发展规模不断扩大,日常业务不断拓展,医院病案统计工作难度越来越大,作为医院病案管理的重要分支,加强医院病案统计,需要全员进行配合,医院病案统计质量一定程度上直接代表医院整体发展实力和水平。加强医院病案统计工作,需要结合实际,针对性进行开发和设计,并严格贯彻落实,才能建立各个部门之间顺畅的信息共享和利用机制,更好地提高病案统计价值。加强病案统计在医院管理中的价值和应用分析,对推动医院可持续发展意义深远而重大。 1医院病案统计基本内涵概述 医院病案统计是密不可分的整体,主要是为了通过对医院所有的原始记录资料进行整理、分析和统计,从而获得更有价值的数据信息,进而加以应用。病案是指医务人员在对患者进行诊疗过程中所有生成的医疗性文件,医生在进行问诊时对患者的病史、病情和进展情况以及诊疗过程、结论等进行完整的记录,从而便于进行查询、应用和积累经验。统计是指对原始材料数据进行收集、整理、加工和分析,从而形成完善规范的统计报表体系。统计工作将零散的病案数据进行规范化整理,能够提高病案信息的整体利用价值,对推动医院发展也具有重要影响。加强医院病案统计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多个部门全力配合,才能更好地提高工作的规范性。做好医院病案统计工作,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一方面,病案统计主要是为了对医院内部的各类信息和数据进行收集和制表,能够对医院的卫生、资源等情况进行全面了解,从而有助于医院和上级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有效沟通,进一步提升医疗服务水平,实现更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提升医院病案管理整体水平。另一方面,病案统计信息可以直接在医疗质量管理方面进行应用,及时通过病案信息数据查找病案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让医务人员直观地认识到工作中存在的不足,进而找出存在问题的原因,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整改和优化,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整合质量。同时医院病案统计资料能够为临床的医生诊疗等提供更多的参考资料,通过将收集上来的相关的诊疗数据进行对比分析,从而了解各个部门之间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在横向比较中形成良性竞争氛围,更好地推动工作整体提升和协调性。通过医院病案统计数据,能够对阶段性工作进行总结梳理,利用病案统计信息分析目前医院资源、设备、人员和药品等应用情况,有效地对部门之间的资源进行调度,从而促进服务水平的提升,更好地提升医疗保险制度的贯彻水平。病案统计信息中对医务人员的诊疗记录进行了完整的记载,这些宝贵的数据,能够为医学科研等方面提供参考,引导医务人员学会应用病案统计资料不断加强技术开发,从而总结更多的经验,为临床医学疾病研究和控制等提供更多的建议。 2医院病案统计工作存在的问题分析 目前医院在病案统计工作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引起高度重视,并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改善,才能真正发挥医院病案统计的价值和作用。具体存在的问题有以下几个。 2.1对病案统计工作的重要意义认识不到位 医院病案统计工作是医院管理基础工作的重要组成,尤其随着目前就诊人员不断增多,疾病类型日益复杂,加强病案统计,对医院医疗、管理、科研等方面都具有重要的影响,但是医院目前还是将主要精力和资金放在医院服务、医疗、科研等方面,对于病案统计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认为病案统计信息就是简单的信息收集和汇总,没有什么利用价值,更缺乏对医院病案信息的深入研究,往往只是检查或者做课题项目时才想到要应用病案统计信息,影响了病案统计工作的有序开展,忽略了本身的价值。 2.2病案统计规范性不强,信息化水平较低 一方面病案统计工作缺乏完善健全的制度支撑,在病案统计指标、内容、流程、标准、考核等方面缺乏细致的研究,整体工作简单地停留在数据汇总和整合方面,时效性、全面性等方面不达标。另一方面随着医院发展规模不断扩大,信息化水平不断提升,医院病案统计工作应当加强信息化建设,才能不断减轻工作负荷,提高共享效率和统计质量,目前医院病案统计信息化水平相对较低,信息化管理工作开展成效不明显。 2.3病案统计人员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 当前医院在病案统计队伍建设方面重视程度不够,病案统计人员配置不足,加上还有很多的日常事务需要处理,很多也不是科班出身,年龄较大,从而直接影响了病案统计工作质量。对于病案统计人员的培训不到位,没有定期及时开展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培训,不利于提高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影响病案统计工作效率和质量。 3提升病案统计在医院管理中价值的具体对策 3.1加强宣传,提高全员对医院病案统计工作的重视程度 医院病案统计工作不是单独的一个部门的工作,需要所有部门和科室按照职责分工加强配合,才能确保病案统计信息收集全面、真实,进而为病案统计信息整合和利用等奠定基础。所以医院要提高对病案统计工作重要性认识,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明确职责分工,通过多种方式加强宣传,从而让医务人员意识到自身的职责和任务,严格按照要求进行贯彻执行。要通过完善相应的制度,加强考核监督等方式,提高病案统计质量和效率。 3.2加快信息化建设,构建医院病案统计综合服务平台 要加强医院病案统计信息化建设,既要注重硬件方面的投入,配足相应的硬件计算机设备,还要加强软件投入,结合医院实际,针对性开发和引入专业病案统计软件,开发相关的模块,定期进行维护升级,在完善医院病案统计基础管理工作的基础上,针对病案统计信息化建设制定清晰的目标,有序推进,调度各方面的资源,从而实现电子化综合处理,提高信息传递和共享效率,降低工作误差和负荷,提升病案统计整体信息化建设水平。 3.3加强培训,提升病案统计队伍综合素质 医院病案统计工作想要不断提升,最重要的还是依靠广大病案统计人员的努力。所以要不断引入高端的专业化人才,还要加强内部队伍建设,定期开展相关政策法规、医院业务知识、专业统计知识、职业素养、法律意识等方面的培训,提高病案统计人员的责任心。还要完善相关的薪资待遇,避免“边缘化”,积极引入新的技术、方法和设备,紧跟时代步伐,不断学习病案统计优秀典型的经验,结合医院实际,进行开发和应用,提高病案统计整体质量和利用价值。总之,病案统计在医院管理中具有重要的价值,想要不断提升病案统计质量,就需要结合医院实际,从多方面入手加强基础管理,严格质量监督,提高信息化推进进程等,从而更好地服务医院整体发展,实现更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浅谈医疗纠纷解决机制:我国医疗纠纷的仲裁解决机制浅探 [摘 要]我国医疗纠纷呈逐年上升的趋势,医患矛盾不断激化,现有的医疗纠纷解决方式日益凸显不足,医学界及法学界不断探索和寻求高效、低成本医疗纠纷解决机制。仲裁制度作为一种民间纠纷的解决机制,其公正、快捷、专业、保密性强等优势,更能满足社会对医疗纠纷处理的期望,成为重塑和维系良好医患关系的迫切要求。 [关键词]医疗纠纷可仲裁性;优越性;仲裁制度应用 1 医疗纠纷具有可仲裁性 仲裁是当事人基于纠纷发生前或纠纷发生后的合意,将纠纷中的权利、义务、责任等法律关系内容交予仲裁庭处理,表示愿意服从仲裁庭裁决的一种非诉讼纠纷方式。仲裁制度作为一种民间纠纷的解决机制,是处理民商事纠纷的重要方式。近年来,随着医疗纠纷的不断增多,仲裁与传统的医疗纠纷解决方式如调解、诉讼等相比,其公平、公正、经济、专业等优势,更能满足社会对医疗纠纷处理的期望,因此我国不少学者呼吁建立医疗纠纷仲裁制度,以仲裁手段来解决医疗纠纷。 要在我国以仲裁制度解决医疗纠纷,首先要确立医疗纠纷的可仲裁性。医疗纠纷是否具有可仲裁性,是指医疗纠纷能否作为仲裁解决的对象,当事人是否能将医疗纠纷事项自由约定,交由指定仲裁机构去审理裁决。影响某一事项是否具有可仲裁性的因素很多,但决定性因素主要包括:案件性质、主体身份、主体能力三个方面。就案件性质来说,可以仲裁的纠纷一般限于合同纠纷或涉及财产权益的纠纷,医疗纠纷产生于医疗护理过程中,由于医患双方对医疗后果及其原因认识不一致而发生了争议,本其质主要体现为民事法律纠纷的一种,承担责任的方式主要是民事赔偿责任,完全可以纳入仲裁制度的裁决范围之内。 从主体身份来看,适用仲裁制度解决的纠纷,发生纠纷的双方主体当事人法律地位应当平等。尽管医学科学专业性强,医患双方对医学知识和信息掌握不对称等,但这并不代表医患双方的法律地位不对等。无论是医疗侵权纠纷还是医疗服务合同纠纷,医患双方当事人法律地位都是平等的,医疗纠纷仍然属于私法范畴,医患双方信息量的不对等只是由医疗机构本身的职能所决定,对医患双方法律地位是否平等并无影响。 从主体能力来看,适用仲裁制度时,争议事项的当事人应当对所争议的民事实体权利具有处分权。医疗纠纷属于民事法律纠纷,在医疗纠纷中医患双方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医患双方当事人在不涉及公共利益和第三人利益的前提下,可以自由地处分自己的民事实体权利,实现意思自治,这与适用仲裁制度的要求并不相悖。 2 医疗仲裁解决方式的优越性 (1)更具有专业性。与传统的医疗纠纷解决方式相比,仲裁具有专家裁断的优点,更具有专业性。医疗纠纷常涉及医学专业知识、医疗技术问题以及医疗法律法规适用问题,法官以相关行政部门工作人员在审理医疗纠纷案件时自然难以深入探究,其公正性多少会受到影响。在医疗纠纷中适用仲裁制度,由具有专业知识的医学专家、法学专家、医院管理专家等组成的仲裁庭来裁决医疗纠纷案件,能有效克服法院在审理医疗纠纷案件时专业知识的局限性,同时更能体现法规的权威性,避免双方当事人在听审技能上的技术缺陷,保证医疗纠纷能够得到更科学、更合理地裁决。 (2)更具自愿性。仲裁以双方当事人的自愿为前提。当事人可以在全国范围内选择自己信赖的仲裁机构,也可以选择仲裁员,甚至是可以选择仲裁程序及所适用的法律,当事人有更大的自由处理权,能够避免不公正因素和地方保护主义的干扰。 (3)更具独立性。仲裁机构是民间机构组织,独立于行政机关,仲裁员大多是兼职的,不隶属于仲裁机构,这样可以避免行政干预,同时仲裁机构之间也不具有隶属关系,因此仲裁没有级别和地域管辖。 (4)快捷性、经济性。医疗纠纷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即仲裁裁决一经作出就发生了法律效力,医患双方不能就同一纠纷再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不能就同一纠纷向人民法院起诉或上诉。这就有效克服了医疗纠纷久拖不决、搅闹医院正常秩序等现象。从经济角度来比较,时间上的快捷性,费用也就相应的节省,仲裁收费一般比诉讼费用低,能够减少当事人的开支,减轻诉累。 (5)具有更好的保密性。仲裁制度重视对当事人秘密的保护。由于医疗纠纷案件常常涉及患者的隐私、医疗机构的社会影响,保密性对医患双方都尤为重要。仲裁一般以不公开审理为原则,仲裁的整个程序和裁决都不公开,仲裁机构成员和仲裁员以及当事人负有保密义务,整个仲裁过程处于“绝缘”状态,更能促使医患矛盾顺利解决。 3 仲裁制度在国内外医疗纠纷解决中的应用 (1)我国医疗纠纷仲裁解决机制的现状。由于医疗行为的特殊性和高风险性,世界各国对医疗纠纷的处理,都经历了漫长的探索过程。目前,我国某些部分地区开始尝试医疗纠纷仲裁解决。例如,2002年洛阳仲裁委员会联合洛阳市卫生局下发文件,规范医疗格式合同文本。近年来,洛阳仲裁委员会处理医疗纠纷共10余起。合肥仲裁委员会与合肥市卫生局合作,仲裁了15起医患纠纷。虽然很有成效,但这是在行政部门的指导下进行的医事仲裁,带有很强的行政色彩,仲裁委员会缺乏自主性。2006年年底,天津市仲裁委员会医疗纠纷调解中心正式挂牌成立。它是与天津金必达医疗事务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合作,办公室设在金必达公司所在地,调解中心副主任由金必达公司领导担任,调解员、仲裁员由金必达公司向仲裁委员会推荐,这样就使医事仲裁带有严重的公司操作性质,造成了其仲裁行为在社会方面信任度不高,受理的案件稀少,同时遭到有关部门的强烈反对。由此可见,现阶段我国的医疗纠纷仲裁解决机制主要还是仲裁委员会与其他部门合作,没有独立性,不能自主进行医疗纠纷的仲裁解决。 (2)医疗纠纷仲裁解决机制的国际经验。在其他国家,医疗纠纷的仲裁解决机制已经得到了应用,这同时对于我们国家有很多启示。例如,1960年日本东京医师会设立的医疗纠纷处理委员会就是专门处理医疗事故的医事仲裁组织。1975年美国加利福尼亚州的医疗损害赔偿改革法承认仲裁解决医疗纠纷的效力,也特别强调了仲裁在处理医疗纠纷过程中的重要性。1997年,美国的仲裁协会、律师协会以及医学会联合成立国家医疗纠纷解决委员会,据调查显示,美国85%的医疗纠纷都是通过仲裁和调解的方式解决的。我国台湾地区将“调解”和“仲裁”作为医疗纠纷处理的重要机制,地区“中央”还成立了专门的医事仲裁委员会。由于医患双方的特殊关系,医疗技术的专业性和发展性,患者病情体质的特殊性,医方是否存在过错、医方过错与患者的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特殊关系,举证责任的承担都十分复杂,所以解决医疗纠纷是一个世界性的难题,需要在发展中解决,需要在探索中前进。现在各国普遍采用非诉讼方式解决医疗纠纷,逐步建立多元化解决纠纷的方式,仲裁解决机制在处理医疗纠纷的过程中也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4 在我国设立医疗纠纷仲裁解决机制的几点构想 (1)常设机构――医疗仲裁委员会。由于医疗纠纷仲裁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根据我国目前的实际情况和仲裁的特点,可先在设区的市级以上行政区设立常设性的仲裁机构――医疗纠纷仲裁委员会。医疗纠纷仲裁委员会应当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能够对其行为独立承担法律责任,主要负责处理本委员会管辖范围内的医疗纠纷案件,聘任以及管理仲裁员,领导和监督仲裁庭开展工作,向有关部门提供处理医疗纠纷的建议。 (2)临时机构――医疗纠纷仲裁庭。医疗纠纷仲裁庭是临时机构,对医疗纠纷作出裁决。仲裁庭可以根据医疗纠纷的复杂程度分别由3、5、7人组成:3人仲裁庭由医学专家、法医、法律工作人员组成;5人仲裁庭由医学专家3人,法医、法律工作者各一名组成;7人仲裁庭由医疗专家3人、法医、医学伦理学专家、法律工作者、公证人员各一名组成。 (3)仲裁程序的启动。医疗纠纷仲裁可按照下列程序进行:①当事人申请,提出仲裁要求的医患一方应当在受理时效内向医疗纠纷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②案件受理,由医疗纠纷仲裁委员会在自收到申请书之日起规定的时间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决定;③案件审理,仲裁庭应当先行调解,在自愿合法的原则下促使医患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若调解不成,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④仲裁执行,仲裁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必须履行,败诉方在不自动履行仲裁裁决的情况下,胜诉方可请求法院强制执行仲裁裁决。 (4)仲裁员的聘任。医疗纠纷仲裁委员会所选任的仲裁员除了具有公道正派的品质之外,还必须具备医疗纠纷处理实践经验以及相应的专业资质,由不同专科临床医学专家、法律专家、卫生行政管理专家、医学伦理学专家、法医、公证员、律师等专业人士担任。由这些素质高、专业强的仲裁员组成仲裁委员会,在保证仲裁的专业性、权威性和公正性,增加医患双方对仲裁的信任度的同时,也有利于纠纷公正合理的解决,医患矛盾的缓和。 (5)加强医疗仲裁监督。良好的制度设计并不意味着良好的执行,为了保证仲裁制度的良好适用,维护医患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必须同时加强医疗仲裁监督。首先要重视内部监督,加强仲裁委员会的管理和监督职能,严格选拔仲裁员,监督仲裁庭对医疗纠纷作出公正合法的裁决;其次要接受司法监督,医事仲裁机制作为非诉讼解纷机制,是独立于国家司法体系之外的法律救助方式,为了保持社会秩序和国家司法权威性,同时也为了保证医事仲裁的公平、公正,医事仲裁必须接受法院的司法审查。 [作者简介]陆琳(1982―),女,河南,河北联合大学文法学院。 浅谈医疗纠纷解决机制:关于医疗纠纷及解决对策的探讨 [摘 要]受现代科学技术、执业人员的业务素质、职业行为、道德行为以及医疗设备、病人自身机体差异等诸多因素的制约,医疗活动具有很高的风险性。无论哪一环节出了问题,均对医患双方产生不良影响甚至引起医疗纠纷,给医院的正常工作秩序带来不利影响。医患双方参加医疗风险投保承担各自的风险,由医院、患者、保险公司共同建立风险保险,开辟了一条保障人民健康的新路子。 [关键词]医疗纠纷 医疗保险 医护质量 近几年来,社会对医疗方面的投诉呈几何级数上升。每年3月15日,医疗纠纷尤其是医疗事故已经成为必谈的话题,随之而来的是社会各方对卫生系统尤其是医院的强烈指责。医疗纠纷呈上升趋势,赔偿的数额也越来越大,医疗单位难以承担。处理医疗纠纷已成为医院十分棘手的一大难事。然而医院在抢救、治疗、护理等过程中又难以避免出现失误,因此,如何提高医务人员的法律意识,正确认识、防范、处理医疗纠纷,维护医院和病人的合法权益已成为当前医疗单位急需解决的一项任务。寻求医患双方都能接受的、公平的解决办法是极其有意义的。如果医患双方都能参加医疗投保,建立“医疗风险保险制度”,不失为一种行之有效的办法。医患双方参加“医疗风险保险”,有待于探讨并在试行中完善。 一、产生医疗纠纷的原因 医疗纠纷是指医患双方对诊疗护理后果及其原因的认定上有分歧,患方当事人提出追究责任或赔偿损失,必须经过行政的法律的调解或裁决才可了结的医患纠纷。引起医患纠纷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归纳起来主要有主观因素和客观不可避免的因素。主要表现在以下八个方面:一是医疗事故引起的纠纷。这类纠纷多是由于对医疗事故不作实事求是的处理而引起的。有些医院管理者往往过多地考虑本院的利益,害怕影响医院声誉,即使对于较明显的医疗事故亦采取遮掩的态度,回避矛盾,甚至采取推卸责任、蒙骗病人家属的作法,致使病人及家属感到医院无诚意解决问题就只好去上访,甚至采取过激行为把事态扩大。二是医疗差错引起的纠纷。这类纠纷通常是由于医务人员粗心大意,解释问题不耐心,处理问题不及时而引起的。在某些诊疗护理中,医务人员有工作缺陷,但不良后果并非过失直接造成,病人及家属却认为是医疗事故,医务人员却又未能向病人及家属解释清楚,从而引起医疗纠纷。三是少数医务人员过分依赖医技科室检查意见,忽视临床检查与临床观察造成误诊误治。这样既增加了病人的支出,又延误了病人的治疗时间。四是少数医务人员服务态度引起的纠纷。缺乏良好的职业道德,工作不负责任,对病人缺少耐心、细心和同情心,以致当病人询问病情时表现出不耐烦、态度粗暴而引起纠纷。在医疗纠纷中不少是病人和家属对医务人员的态度不满意所致。五是医务人员对病情估计不足,事先又未能及时向病人及家属交待和说明病情。有的医务人员对新的检查手段可能发生的意外交待不够,或对病人及家属反映的病情不予重视,甚至无理训斥,恶语伤人,一旦病人出现不良后果,尽管并无医疗护理过失,但病人及家属将其联系起来而引发纠纷。六是语言不当引起纠纷。在医疗过程中,由于每个医院的条件、设备和个人的技术水平不同,对于某一疾病的认识能力和诊治效果也可能有差异,有的病人开始症状不典型,以后逐渐明显了,这时前后诊治意见可能不一致,如果接诊医生不慎讲些不负责任的话,如“这个病,怎么会诊断错了?”,“你怎么不早来看”等等,几句话可能引起严重的后果。七是医风不正引起的纠纷。如开人请假、出假诊断证明书,或向病人索取钱物等,这些给医院造成难以解脱的医疗纠纷是经常可见的。八是医务人员无过错,单纯是病人方面的原因引发的医疗纠纷,包括病人缺乏医学知识、对医院规章制度不理解和病人及家属不良动机造成的纠纷。有的病人和家属对于医疗意外可能出现的并发症、疾病本身可能产生的合并症及后遗症等不能理解,一旦由于病情变化或不可抗拒、不可预见的原因而造成不良后果,如医疗意外、医疗并发症等,病人及家属一时难以接受,引发医疗纠纷。此外还有极少数病人及家属企图通过吵闹来达到某种不可言说的目的而制造的纠纷。 二、解决医疗纠纷的对策 由于产生医疗纠纷的原因各异,解决医疗纠纷的方式也有所不同。总的说来应从以下方面入手。 1.做好事先防范工作,加强医院的各项制度的落实,以法治院,不断提高医护质量,增强病人的安全感,提高医院的信誉。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的无过错方的纠纷应纳入到医疗风险保险的范围内解决。医疗纠纷的防范工作应重点抓好以下三方面。 (1)加强职业道德建设,提高医务人员道德素质是预防医疗纠纷的思想基础。要引导医务人员重视医学模式的转变,从传统的“生物医学模式”中解脱出来,重视心理、社会因素在疾病发生发展及治疗转归中的作用。这不仅要求医务人员懂得病人心理、经济条件、家庭关系、民族风情、文化程度、人格个性及社会环境因素等对疾病的影响,还要在医务人员中广泛开展以职业道德、职业责任、职业纪律为中心的医德教育,树立起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理想,以病人满意为目标,恪守职业道德,用自己的爱心去温暖病人,从而换取病人家属的理解,树立病人积极配合医生赢得诊疗时间的信心。良好的医患关系不仅有利于疾病的康复,更对防范医疗纠纷的发生起到积极的作用。 (2)要在医务人员中加强法治宣传和教育,使他们懂得在诊疗过程中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如果做错了就会触犯刑律,要承担法律责任。医务人员只有在医疗护理过程中严格按照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办事,严格把关,很抓医疗质量,才是预防医疗事故发生的最好办法,也是减少医疗纠纷,实行自我保护最有力的措施。 (3)大力开展技术培训,努力提高技术水平是防范医疗技术差错事故的重要保证。医院要加强对医务人员三基训练的考核,要大力开展技术训练和岗位培训,要有计划有步骤的实施人才培养工程,不断提高医务人员的整体素质。对容易发生医疗缺陷的技术部门要进行重点管理,要全面建立医疗质量管理体系,强化考核,把提高医疗质量落实到每一个环节上。 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的无过错方的医疗纠纷的解决是一项复杂的过程,原因在于病人及家属对医学知识、对病情的复杂性不认识或认识不够,其次是目前还没有一套完整的解决这类纠纷的法律法规。在这种情况下,引进医疗风险保险不失为一种好办法。尽管如此,笔者认为还是要对无过错方的医疗纠纷有一个科学的认识:医院为使病人达到尽快康复和延长寿命的目的而进行诊治疾病,这种活动是通过医务人员的特定行为来实现的,这在医学道德学中通常被称为医疗行为。医疗卫生行为具有以下三个特征:①医疗卫生行为具有救助性。医疗行为不是以盈利为目的,医务人员以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履行防病治病保护人民健康为自己的神圣职责。当患者的身体生理机能发生异常出现了缺陷,生命健康权益处于危险状态时,需要某种医学行为来阻止这种危险状态发展,修补缺陷。医疗行为的对象是受伤病折磨的人,而医疗行为的目的就是通过对疾病的诊断和治疗帮助患者康复或减轻疾病带来的不良症状以延长生命。②医疗行为具有致害性。限于当代医学技术发展水平,医疗行为在实施救助作用过程中,医疗结果在不同程度上对患者的身体带来负面影响。如使用药物特别是化疗药物可能会使患者出现与原来疾病无关的、属于治疗目的之外的医源性疾病。如在实施癌肿手术摘出过程中,为防止癌细胞的扩散,常要剥离、切除部分正常组织。常规的药物注射、抽血和输血,也均不可避免的对皮肤、血管造成损害。③医疗行为主观具有风险性。医疗行为主观受制于医务人员的学术水平、临床经验等,客观上制约于诊断对象的个体差异、病因的复杂性、医疗设备等。每种疾病因人的个体差异在治疗上不尽相同,会产生难以预料和防范的不良后果,谁都不能要求医务人员的治疗结果首先确定只能向好的、患者期望的效果方向发展,同时高新技术的开展也增加了诊疗技术操作的高要求、高风险。 2001年9月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栏目报道,北京市一名双目几近失明、且重病缠身的高龄患者盼望重见光明,可因为手术风险太大,多家医院都建议采取保守治疗,效果显然不甚理想,于是患者自愿签订了北京市首例医疗手术风险协议书。通过手术治疗,她的视力己由仅存光感上升为0.3度。分析这一事例,协议书的具体内容暂且不谈,但有一点可以肯定,患者承诺并愿意承担手术后的一切结果。举这个例子并不是说医疗卫生行为的一切风险都要让患者承担。医疗行为是否超越“容许的危害性”有时是难以预测的,这种风险的存在是客观事实,为了保障医务人员的正常执业活动,同时也为保护患者合法权益和促进社会稳定,必须建立医疗卫生行为保险制度,以减少医务人员执业风险。 综上所述,从医疗行为的特征可以看出,医疗行为带有不同程度的危害性。如果因其带有危害性而予以禁止,后果则不堪设想。因此医疗行为带有“容许的危害性”的性质。医疗卫生行为的风险性使其手段与结果没有必然的联系性。这种治疗结果的不确定性使得医疗行为相对于行为结果具有“无期待可能性”的性质,也就是说医生并不能对治疗没有达到预期效果的所有病人负责。 2.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的无过错方的纠纷应纳入到医疗风险保险的范围内解决,建立医疗行为保险制度。 由于医疗单位抗风险能力差,对不可避免的医源性损害,医疗卫生单位会被迫采取防御性治疗,以免承担无法承受的经济负担。这种局面不仅造成卫生资源的浪费,影响卫生事业的发展,而且使全体社会成员成为这种局面的严重受害者,他们面临着不充分的医疗和不必要的困苦境界。实施医疗行为保险制将有利于改变这种状况。 医疗行为保险是医患双方的共同利益所在,是解决医疗行为的有力措施。从执业医师的角度讲,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法》的实施,医师的执业行为与患者的健康有着密切的关系,因此必须健立通过国家立法,强制性执行的、充分考虑医疗风险性、行业特殊性的专门法律法规,才能准确判断医疗纠纷事故的是非定性,对事故分清等级确定补偿数额。在我国尚无这一医疗大法的情况下,医疗行业的高风险决定了医院或医生必须进行“医疗风险投保”,医生的投保既增强了医师执业职责意识,也增强了医生在执业活动中认真执行医疗法规和提高自身医疗技术,医院也可以变以前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纠纷为医院、保险公司、患者三方面共同按照《医疗风险保险合约》的法律条文处理纠纷,以提高医疗纠纷处理的公平、公开、公正性,避免医患矛盾的激化,保护医患双方利益。从患者的角度讲,由于患者身体状况差异较大,病情的复杂性、疾病的转归及疾病的外延都难以预料,有些并发症难以避免,有些疾病限于医学科学的发展至今未能认识和有效控制,所以患者要有一定的风险意识,不能认为生病进了医院就是进了保险箱,因此患者应积极参与医疗风险保险,交纳一定数额的医疗风险金。在目前的社会经济条件下,采用医院、医生、患者“三位一体”的形式向保险公司投保,有助于防范医疗风险。据悉,目前我国保险业已开设了麻醉意外保险、妊娠分娩意外保险、单病种手术保险等险种。一些地区还开始尝试建立“医疗风险基金”。这些均属于医疗行为保险的性质,但不足之处是范围较局限,其可取之处在于使医疗单位承担的医疗行为损害赔偿责任运用保险机制分散到患者、医疗单位、社会、国家,从而充分保障医疗单位和病人的合法权益。实施“医疗行为保险”要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坚持对医疗行为损害的正确自理原则应以分清其性质,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维护医患双方的正当合法权益为基础。保险金的使用办法应包括在什么情况下支付赔偿费,支付赔偿费的项目、数额和依据等。笔者认为,医疗行为保险金的支付除适用于承担过错责任外也适用于承担公平责任,即如果医疗方在医疗行为过程中有过错,那么在医疗行为过程中所造成的损害就应该承担赔偿责任(过错责任),如果医疗方在医疗行为过程中没有过错,但在医疗行为过程中造成的损害未能预料或超过病人的支付能力影响患者的生活,则也应该承担赔偿责任(公平责任),承担公平责任的赔偿额应该远低于承担过错责任的赔偿额。因此适用于医疗行为损害的情况必须符合以下要求:一是必须有损害事实发生;二是损害事实的发生必须是由于医疗行为引起,只有这种因果关系存在,医疗行为保险才能支付;三是病人在损害结果的发生上没有过错;四是医务人员无主观意愿的过错即无故意行为。上述四条缺一不可。 医疗行为的风险是客观存在于疾病诊治的全过程而且不易预测。所以用保险的方法,对风险造成的意外损失,提供经济补偿是可行的。在现阶段我国医疗法规滞后的情况下,引入航空、铁路、公路等保险赔偿机制的成功经验,在政府立法部门的牵头下,由医患双方共同建立医疗纠纷风险保险制度,对解决复杂的医疗纠纷应该是较为合适的。 3.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2002年4月1日起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明确规定,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将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现行民事诉讼法只有“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规定,缺少操作性强的具体制度,高法此次出台的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规定,是根据医疗纠纷中,医患双方当事人接触并提供证据的难易程度而确定的,在这一点上,由医院提供患者病历、手术记录、检查结果和诊断过程,更为简单直接,也较为容易。最高人民法院有关人士对新华社记者强调,在医疗诉论中“举证责任倒置”后,患者并不是什么证据都不需要提供。当事人之一的患者并不能高枕无忧,也要有强烈的证据意识和风险意识。也就是说,举证责任倒置后,医院要向法院提供两个要件的证据,而患者也要向法院提供一定的证据,证明自己确实在那家医院就诊或手术过,而医院对自己的权益造成了损害。 应加大立法力度制定《医疗纠纷处理办法》,设立独立于医院之外的医疗纠纷仲裁委员会,使医院管理者从医疗纠纷的处理中解脱出来,集中精力于医院的发展建设。 总之,在当前市场经济条件下,改变医疗纠纷要靠各方面的共同努力才能解决。通过努力,其目的在于提高广大医务人员的素质,提高卫生行业各个窗口的服务质量,提高医院医疗水平和技术水平,提高卫生行业的整体形象和社会信誉,把医疗卫生行业队伍建设成一支业务精、医德高、医风正、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良队伍。 (作者单位:湖北襄樊职业技术学院) 浅谈医疗纠纷解决机制:浅析我国医疗纠纷三大解决方式 摘 要 本文浅析了目前我国解决医疗纠纷的三大方式,即协商解决、行政调解、民事诉讼的利弊。 关键词 医疗纠纷 协商解决 行政调解 民事诉讼 医疗纠纷又称医疗事故争议,是指患者对医疗机构的医疗行为的合法性提出争议,并认为不合法的医疗行为导致了医疗事故①。《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2条明确规定,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②。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目前我国处理医疗纠纷基本上有三种途径,即自行协商、行政处理和民事诉讼。实践证明,这三种解决方式在解决医疗纠纷方面发挥了一定的积极作用,然而自身也有一些不足之处,有待完善。 一、协商解决 医疗纠纷协商解决,是指医患双方以互解互谅精神,通过平等协商自主解决医疗事故争议③。协商解决是经常采用的解决医疗纠纷的方式之一。中华医院管理学会维权与自律工作委员会、中华医院管理学会维权工作部调查资料统计,《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实施后在全部医疗纠纷解决中,自行和解的约占83.31%④。 协商解决是医患双方互解互谅达成合意,那么,和解可以在最大程度上消除纠纷双方的“怒意”,这也是中华民族“和为贵”思想的具体体现,而且协商解决成本低、效率高,有效的节约了司法资源。 但是,协商解决也其自身的缺陷。其一,效力低下,纠纷双方容易反悔;其二,协商解决的赔偿标准不统一,易失公平;其三,没有第三方的介入,主观性较强,而且由于医患双方在医疗知识上的不对等性,容易使协商解决成为医疗机构逃避责任的手段。 二、行政调解 行政调解是指由国家行政机关出面主持,以国家法律和政策为依据,以自愿为原则,通过说服教育等方法,促使双方当事人平等协商、互让互谅、达成协议、消除纠纷的诉讼外活动⑤。 发生医疗纠纷可以由卫生行政部门调解,从理论上来说具有积极意义,在卫生行政部门对纠纷进行调解过程中,还可以通过接触大量的事实,掌握医疗机构中存在的问题,对症下药⑥。 但是,在实践中,行政处理医疗纠纷有着一些无法克服的缺陷,由于计划经济体制长期形成的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的“裙带关系”,使得处理纠纷的权力机构大多仍然从医院本位出发,考虑如何保护自己的医护人员和如何维护医疗单位的经济利益,而不能从中立的第三人的角度出发,这难以避免发生“同行相亲”、“隶属偏袒”等问题,容易造成处理结论的失真。 三、民事诉讼 采用民事诉讼的方式解决医疗纠纷有其优势。一方面,诉讼具有国家公权力的保障;另一方面,裁判后的执行力强。但是,医疗纠纷采用诉讼的方式解决也有其缺陷。 首先,诉讼程序复杂,案件审理周期长,诉讼成本高,法院处理医疗纠纷效率低下⑦,而且医疗行业是一种特殊的、高风险的行业,中国目前少有经医学专业培训的法官,所以一般的法官难以对医学专业问题得出客观科学的评价。法官由于不懂医,处理医疗纠纷不能得心应手,处理医疗纠纷几乎完全依靠“鉴定结论”,而且,鉴定方面问题甚多,使医患双方的权利无法得到充分保证。 其次,对于医疗纠纷诉讼案件,判决的公正性也越来越受到医患双方的质疑。如前所述,法院的判决往往是根据医疗事故鉴定的结论,或者是采用公平原则,让双方各承担一部分的损失,从而避免在判决中对医疗行为的过错和因果关系做出判断。然而这样的判决往往使医患双方都不满意,从而降低了对诉讼方式的信任感⑧。 再次,目前法院审理医疗纠纷案件主要依据的法律文件有:最高人民法院2003年1月的《关于参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审理医疗纠纷案件的通知》、2004年5月的《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人身损害的司法解释》。上述规定与《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有区别甚至冲突,以致法院审理医疗纠纷案件时,从立案到适用法律,各个法院,甚至同一法院不同审判员掌握的标准都不一致,出现法律适用的“双轨制”,对同一纠纷,不同的法律适用导致赔偿金额上产生较大的差异,难以保障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从而使司法裁判缺乏统一性,使医患双方对法院审判失去信任,患者更多的选择是到医疗机构甚至卫生行政部门吵闹,而不愿通过诉讼解决纠纷。 综上所述,我国现有医疗纠纷的解决方式在化解医患矛盾之中起着不可磨灭的作用,但是不可否认的是,它们也存在着这样或者那样的缺陷,主要存在着时间长、效率低、成本高、专业性不够、公正性受怀疑等问题。因此,应当探讨如何解决医疗纠纷三大解决方式的自身缺陷,使之满足医患双方在纠纷解决过程中的需求,缓解日趋紧张的医患关系,使我国的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 浅谈医疗纠纷解决机制:浅谈如何解决医院医疗纠纷 【摘要】 随着社会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患者的维权意识不断提高,医患关系也随之变得微妙复杂。尤其当前人民群众反映“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已成为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引发医患关系不和谐的因素也逐年呈上升趋势。因此研究分析新时期社会形势下的医患关系,探讨如何加强医患沟通的机制,有效解决医疗纠纷,有着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 医疗纠纷 如何解决 1 引言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的健康意识和权力也在不断增强,由于部分患者对医疗工作缺乏了解和个别新闻媒体的误导,再加上个别医务人员不善于与病人及其家属沟通,服务上又未满足病人的要求,使得医疗纠纷事件不断发生,并使其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医患纠纷是我国现代社会长期存在而又难以化解的社会矛盾之一。多年来,各级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曾采取若干措施加以防范与处理,但随着社会的变革和人们维权意识的提高,医患纠纷的数量、规模、频率居高不下,而纠纷的理性解决机制并未在全社会形成,不时酿成恶性事件,影响社会和谐。 2 发生纠纷的主要因素 首先,医疗质量核心制度落实不到位。在医疗行业中,医疗质量核心制度和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是医务工作者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在贯彻落实国家颁布的各项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及核心制度的同时,有部分医务人员不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及核心制度,在工作中不严格按照医疗操作常规从事医疗活动,对建立健全的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留下隐患。把法律、法规及核心制度停留在纸面上,在临床工作中不能按章办事,导致患者及家属对医务人员工作不满意而发生医疗纠纷。 其次,个别医务人员医疗专业技术水平有限,不能满足患者需求。在医疗服务过程中,由于个别医疗、护理专业人员的技术水平有限,不能较好地满足病人对病情的需求,或者有的医务人员轻视病情,轻易承诺治疗结果,达不到病人所期望的效果,甚至出现一些技术上的失误、误诊、漏诊、护理差错等都是导致医疗纠纷常见的因素。另外少数医务人员虽然尽职尽责,但由于医疗技术水平低而出现误诊、误治及操作失误都是产生医疗纠纷的主要原因。 再次,职业道德缺失,服务意识淡漠。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利益驱动有少数医务人员职业道德缺失,个别医务人员收受贿赂等,扭曲了医患关系,服务意识淡漠,导致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服务态度差、简单、对病人缺乏理解和同情心,解释问题语言生硬,还有的医务人员态度蛮横,出言不逊,用命令或训斥的语言对待病人或家属。有的医务人员说话不严谨,对病情解释过于轻率,不留余地,责任心不强,使病人或家属产生不信任感,医疗服务质量的下降,也是导致医患纠纷的一个重要原因之一。 最后,法律法规意识淡薄,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在从事医疗活动中有的医务人员法律意识比较淡漠,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对医疗文件的法律作用认知不足、重视不够,故而对原始医疗、护理文件记录不详细或随意涂改。例如在诊治过程中有的疾病并发症是难以避免的,或有的疾病虽经积极救治也是不可逆转的,但医生对医疗文件书写的重要性缺乏足够的认识,病程记录不够完整、不够准确,记载的内容与实际不相符,以及护理文件记录的不及时等等,一旦发生问题,很容易引起病人不满,甚至怀疑医务人员是否在医疗文件上弄虚作假。还有的医务人员出现医疗问题时为了息事宁人,宁愿花钱买太平,迁就患者的不合理要求,助长了不良风气,致使医务人员陷于被动状态而引发医疗纠纷。 3 解决医疗纠纷的具体办法 第一,要完善规章制度,狠抓制度落实。据调查74.1%的医疗纠纷原因与执行制度不力有关,这表明,严格执行规章制度,遵守医疗技术操作规程是防范医疗差错,减少医疗纠纷的主要途径。医院本身要有一套强有力、切实可行、操作性强的规章制度,每个医护人员在进行医疗活动时必须严格遵守规章制度。落实规章制度的关键还在于医务人员首先要认识到医院的各项制度、规程是必须遵循的医疗工作基本守则。 第二,要加强技术培训,注重人才培养。强化“三基”训练,加强技术培训,是提高医务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保障医疗安全、防范医疗差错、减少医疗纠纷的基本保证,更是提高医疗质量和医务人员业务素质的基本途径。尤其对中、青年医务人员和未经正规医学院校培训的医务人员,要重点进行强化培训和继续教育。 第三,要强化医德医风教育,改善服务态度。加强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培养,强化医务人员的责任感,是作为医院安全管理的首要工作。医院应采取有效的措施强化医务人员的服务理念,使医务人员认识到患者是医务人员的服务对象。目前,许多医疗纠纷都是由于医务人员服务态度不当引发的,相对于医疗技术而言,病人及社会更容易对服务态度进行评价。故对全体医护人员进行职业道德教育,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是预防医疗纠纷、减少医疗差错至关重要的一环。 第四,加强重点科室管理,确保医疗安全。要强化基础医疗工作质量,注重基础质量管理,加强对重点部门和重点病人的监控,积极寻找医疗质量上的薄弱环节,有的放矢地解决问题。要重视医疗文书的书写质量。医疗文书是医疗纠纷中技术鉴定、司法鉴定、判明是非、分清责任的依据,要保证病案的真实性、可靠性,为妥善处理医疗纠纷提供法律依据。 第五,要树立良好的职业形象。医院应注意形象工程的建设,加强医患沟通不但要从观念上认识到医患之间的平等关系,更要确立以患者为中心的服务思想,注重对患者的心理疏导,利用多种渠道与患者建立良好的关系。 第六,增强法律意识,运用法律武器维护医患合法权益。针对当前卫生行业法律意识淡薄的状况,医院应加强对医务人员的法制教育,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使医务人员学法、知法、懂法、用法,严格依法执业,运用法律调整思维观念,即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依法为患者提供合法服务,通过不断增强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用法律武器保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 4 结语 随着我国公民法律意识、权利意识、维权意识的提高,医疗纠纷正呈增加趋势,这不仅严重影响了医院的正常工作秩序,也增加了医疗单位的经济负担,损害了医院合法的经济效益的同时,也挫伤了医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更是影响了医院和医务人员在社会上的声誉。因此,调解和处理棘手的医疗纠纷成了医院一项重要工作内容。因此,在加强医疗纠纷调解和处理的前提下,必须重视医疗纠纷的防范工作。只有有效地防范了医疗纠纷,才能从根本上消除医疗纠纷造成的不良影响。 浅谈医疗纠纷解决机制:浅谈医疗纠纷诉讼解决途径的完善 摘 要:在现代法治理念下,为了更好地化解医患纷争,有效地解决医疗纠纷,应当在对现有制度规定进行系统分析并借鉴国外及相关地区先进经验基础上,从根源入手,对症下药,对现有制度设计进行相应的完善。 关键词:医疗纠纷;诉讼 一、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中统一赔偿标准 目前我国医疗纠纷赔偿实行二元化的赔偿标准:因为在诉讼中适用的法律法规不同,造成因医疗事故获得的赔偿的标准低于因医疗事故以外的其他医疗损害获得的赔偿。赔偿标准的二元化现象引起了司法实践中案件处理人员在处理医疗纠纷案件过程中对于过错赔偿额度把握上的逻辑混乱,对轻过失不构成医疗事故严重程度的案件进行高额度的赔偿而重过错构成事故案件进行低额度的赔偿,对审判实践造成了很大的不公;司法公信力遭到严重质疑。因此要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必须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中统一赔偿标准。 二、科学不适用举证责任倒置 任何一部法律的制定或者一个法律制度的确立都需要经过多方考证,在确立有关医事法律制度时,医学科学的特殊性也必须是首要的一个考证因素。医学科学的特殊性要求,分配举证责任时不应过度加重医疗机构的责任,而应由就诊者与医疗机构合理分担。虽然现代医学已获得迅速发展,但是由于疾病的复杂性、人类认识能力的有限性以及医学科学自身的局限性,医学仍然面临很多未知的领域。很多临床症状与特定疾病之间的因果关系、特定治疗方法与特定疾病之间的因果关系都尚无定论,特别是近年来随着社会的发展,新的疾病不断增加,传统性疾病的菌群和病毒也逐渐产生耐药性或变异,很多疾病的临床症状也越来越多样化、非典型化,加之各种医学检查设备的误差、患者配合的程度等等,这些都使得医学活动的风险性增加。 三、统一鉴定标准 就我国目前的医疗纠纷医学鉴定来说,相关医疗法律、法规中并未给予统一的规定,存在着医学会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和社会司法鉴定机构进行的司法鉴定的二元化现象。因此,必须从实体法上统一医疗纠纷的医学鉴定。同时,法律上也没有规定不同级别、不同部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结论的效力高低问题,这样使得医疗纠纷重复鉴定、多头鉴定等现象时有发生,加大了医疗纠纷案件审理的困难局面。 由于体制原因,医学会在资金、人员等方面与卫生行政部门存在着千丝万缕的联系,难免造成其对医疗机构存在着一定的行业保护现象,这样使得医学会在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中的独立性、中立性是难以保证的。应当改变现有不合理体制,促使医学会从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中独立出来。《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仅仅规定了医学会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中鉴定人的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并没有提及医学会的责任。需要将医学会纳入司法行政机关统一管理,使其依照《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取得司法鉴定机构资格,对于医学会作为司法鉴定机构的法律责任明确予以规定。 目前实行的医疗事故鉴定集体负责制存在很多弊端,为保证医疗纠纷鉴定的权威性和公正性,应当抛弃集体鉴定制,实行鉴定人负责制。参加鉴定的专家应当就鉴定的医学专门性问题进行积极充分的讨论,限于医学的复杂性和个人实践经验不同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鉴定人的不同意见应当在鉴定书中注明。持不同意见的鉴定人应当在鉴定结论书上签名。 由于《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没有规定鉴定专家的出庭作证义务和鉴定实行集体负责制,所以以往我国的医疗事故鉴定专家几乎都不出庭作证。为确保鉴定结论的客观、公正和正确性,笔者认为在医疗纠纷案件中,司法鉴定人原则上应当出庭作证。但鉴于目前我国尚未建立一套证人出庭的保障制度,所以要求鉴定专家一律出庭作证有时恐怕会对其人身安全造成威胁。最高人民法院《证据规定》第59条的规定,在鉴定专家出庭作证确有可能对其人身安全造成威胁的情况下,法官可将当事人对鉴定结论的异议和法官需要了解的问题形成书面意见送交医学会,由医学会组织通知鉴定专家对问题作出书面解释和答复。 四、推行专家辅助人制度 在医疗纠纷诉讼中,医方和患方往往对损害事实和医疗过错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各执一词,法官往往由于缺乏医学知识储备,对事实不能加以判断,这时就需要借助相关医学专家从医学专业技术角度来判断医疗纠纷中存在的损害事实情况及医疗行为和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发表明确的专家意见以便帮助案件的事实认定和审理,有助于最大限度地使案件事实认定接近客观事实,寻求司法公正。为了弥补我国现行医疗纠纷鉴定体制的缺陷,规范专家意见活动,实务界和学界不断呼吁引进专家辅助人制度。 医疗纠纷处理机构设立的目的在于根据专家进行的审查结果,对当事人在诉讼中提出的相关事实情况及诉讼判决结果进行预测,专家们对医疗纠纷的基本事实向当事人进行说明、分析医疗纠纷诉讼的价值从而防止当事人滥用诉权造成不应有的资源浪费,减轻社会因处理医疗事故所需要的一些不必要的费用付出。法院对专家们收集的材料若认为有价值就可以直接加以适用,从而节省诉讼时间与诉讼费用。